首页 优秀范文 跨国公司论文

跨国公司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4-25 15:02:00

跨国公司论文

跨国公司论文第1篇

关键词:跨文化;交际;营销策略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也与日俱增,跨国公司之间的往来越来越频繁。而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商务礼仪、风俗习惯等,使得文化差异逐渐成为跨国公司营销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营销策略的制定成为许多跨国公司成败的决定因素,而文化因素又是营销的关键。所以,要掌握一定的跨文化知识才能帮助营销人员制定成功的营销策略,以形成良好的跨国公司交往的氛围。

一、跨文化交际概述

跨文化交际(cross-culturalcommunication),指本族语者与非本族语者之间的交际,也指任何在语言和文化背景方面有差异的人们之间的交际。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你和外国人打交道(由于存在语言和文化背景差异),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或者如何得体地去交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交际双方必须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文化差异指不同文化圈之间的差异,尤其是中国和欧美国家的文化差异。在跨国公司交往中,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差异容易导致交际失误,引起冲突,对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产生不利影响。中国同亚洲地区的国家,如韩国以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因为这些国家与中国同属东方文化圈,所以在文化取向和交际规范方面有很多相通的地方。2.交际形式的多样化。在跨文化交际中,途径多种多样。主要是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两大类。语言符号如电视、广播、报刊、广告等传播方式;非语言符号如一些画报、实物、影像或者演出等形式。当然还可以包括其他一些形式,国际文化博大精深。3.交际中语言统一。在跨国文化交际中,假如一方使用的是第一种语言,另一方使用的是第二种语言,那么交际是无法进行的。所以,在交际中,可以选择使用同一种语言来交流,如中国人和美国人交谈,可以选择使用汉语,也可以选择使用英语,这个交流环节中不需要翻译,以保证交流正常进行。4.交际中注重沟通效果。跨文化交际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产物。这种产物不是说只要把对方的语言学好,就没有语言沟通障碍。其实这是个误解,人们过去把沟通看作会表达就可以,其实在跨文化交际中,让对方真正理解到你所要表达的问题才是成功的交际。沟通的目的是在于让对方理解你的意思,以达到预期效果。

二、跨文化交际产生的背景

科学技术突破性地发展,改变了世界格局和人类的生活方式。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促使各个国家间在政治、文化、科技、贸易等方面的交往日益频繁。外交其实就是典型的跨文化交际,尽管现代科技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时间和空间距离,但是却无法拉近人们的心理距离,不同的国家、民族由于不同的历史渊源、不同的社会习俗,形成了特定的文化背景,而特定的文化背景又形成了不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社会规范、语用规则等,这些因素也给跨文化交际带来了潜在障碍、低效率的沟通,甚至因为误解而导致文化冲突。跨文化交际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是为了适应当今日益频繁的国家之间人际交往需要而存在的。现在也有很多高校和企业研究这个课题,可见文化交际对企业和国家的交往影响之大。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不仅要进行深入的理论探究,还要注重实际的应用探究,这样才能使跨文化交际更好地为跨国公司、国与国之间提供切实服务。

三、跨文化交际中的跨国公司营销策略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当今跨国公司交往中,若不了解对方的背景是很难打胜仗的。因为营销策略的制定要考虑到不同国家的不同文化背景,所以只有在了解对方文化背景特征的情况下,从多角度思考并制定营销策略,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1.把好语言交流基础关。在跨文化交际中大多数以语言交流的形式进行,语言作为人类交流的主要工具,在跨国公司营销中有着重要作用。语言交流是营销的首要环节,包括谈判和营销文案的策划等,都需要用适当的语言来体现。熟悉掌握各种语言并运用到跨国公司营销当中,克服语言障碍是交流的基础和关键。主要通过以下几点表现。了解各地语言特点和表达方式。任何一种语言的使用方式和表达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各国文化语言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除了要理解它的意思,还要懂得它的表达形式和运用场合才能算是真正地握。掌握英语这门国际通用语言。目前,世界上通用的语言是英语,跨国公司在营销方面必须熟悉并掌握英语这门语言。由于互联网的普及,英语也越来越得到更多国家的认可和重视,并将其纳入国内作为第二门学习语言。所以,把英语学好、学扎实,是跨国公司交际来往中重要的语言基础。在交际语言方面要因地制宜。在跨国公司文化交际中,跟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语言交流,不可只考虑自身的语言特点,还要根据场合注意使用合适的交际语言,才能把公司的产品和品牌以恰当的语言形式营销推广出去。2.熟悉商务谈判中的文化差异。商务谈判是业务往来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正昆表示,商务礼仪在不同场合下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东西方国家的文化差异,如何去尊重国与国之间的文化等都是在跨国公司营销中必须了解的知识。可见,跨文化交际在商务谈判中体现得最全面,跨国公司的谈判要得以顺利进行,必须要在尊重彼此之间文化差异的前提下,只有文化上得到尊重,才能进行经济、政治上的来往。商务谈判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沟通,一个是价值。如典型的东方人受到传统的教育是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注重团队合作,在处理问题时要顾忌双方感受。而西方国家的人是在自我激励的环境下成长的,注重个人努力和奋斗,甚至就餐也AA制。在商务谈判中认为为自己的利益斗争达到想要的结果就可以了,不太注意其做法是否对别人有影响。所以在营销过程中,要区分彼此的价值观,在沟通上注意把握谈判细节。3.注意营销品牌策略中的文化差异。跨国公司营销,不仅仅是公司的产品,还要营销公司的品牌。品牌是公司的第一形象,商标是最直观的表现,好的品牌和商标让人记忆犹新。纵观国际优秀的品牌公司,必有其优秀的内涵,符合世界潮流趋势。而如果不考虑世界各国的文化差异,在使用公司标志和品牌时就很容易引起误解,给营销工作带来一定阻碍。如一些汽车品牌的含义,若要在某个国家开拓消费市场,首先就要尊重这个国家的文化特征,才能让产品在营销活动中顺利开展,获取一定的消费份额。当然,现在很多跨国公司想把全球性品牌作为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战略,制定营销策略时也要做市场调研工作,包括消费者对品牌的接受程度、文化差异、地区差异等,避免一些因价值观和等带来的负面效应。要加大力度研究不同环境文化背景和消费模式之间的联系,更好地推广营销策略。4.重视广告中的文化差异。一个跨国公司,在对外营销中必定会有其独特的品牌和标志性的广告语。当今很多跨国公司在广告设计和广告宣传这方面投入很多资源。国际广告作为跨国公司营销活动的产物,目的是帮助公司产品快速进入国际市场,树立产品声誉,以达到占领销售市场的目标。一句好的广告语,可以深入人心并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帮助公司走得更长远。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区别不仅是地域区别,还存在文化差异。比如,一句好的广告语在国内获得广泛认可,但在国际市场上可能广告语中的某个词或者字触碰到某国的文化禁忌和。我国文化含蓄、委婉,让人琢磨深思,而西方国家希望能够把意思表达得直观直接,这就体现了国际广告语的灵活性和高端性。各国的文字、图案标志和颜色等方面千差万别,所以跨国公司的策划者或者设计师在广告设计时除了要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还要考虑各国的消费模式、文化风俗、是否符合消费者的观念和喜好等。所以要重视广告用语中的各种细节,包括产品包装上的广告语图案等,以创造出更适合各国消费者的优秀产品。

四、结语

跨文化交际对跨国公司的营销策略影响重大,尊重交往中国家的文化,接受文化差异,才能正确运用公司的营销策略。作为跨国公司的营销人员,不仅要熟知国内市场文化,还要扎实掌握各国文化知识,让跨文化交际维护好跨国公司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营销策略,实现跨国公司间的双赢,这是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

作者:王来伟 单位: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跨国公司论文第2篇

论文摘要:中国进入WTO以后经济与全球接轨,跨国公司的发展大大加快,在全球化经济竞争当中,我国的全球化跨国公司将如何走出去,如何发展和经营管理值得深思。 论文关键词:跨国公司;发展;管理 跨国公司是二战以后发展起来的一种国际化金融组织,特别是在近五六十年发展迅速,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心,二十世纪九十二年代以来,进入我过的跨国公司逐渐增加,对我过的经济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我国的跨国公司也逐步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以后 ,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我国的跨国公司也加发展,在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我国的跨国公司该如何发展和经营管理,成为眼下值得深刻思考的问题 一我国经济的现状和发展跨国公司的必要派性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同时也有大量外国企业和资金涌入中国,中国的经济呈现全球化趋势。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加大跨国公司的发展力度成为必然。 1经济全球化促使中国与世界接轨发展跨国经济。全球化是指跨民族、国家、政治疆界的经济扩展,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 。如果哪个国家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就意味着被淘汰。我国要溶入世界经济的大环境中就必须把目光放远指,向国际市场,大力发展跨国公司。这样才有助于中国经济更稳定的发展。因此发展跨国公司是世界发展大趋势的需要。 2经营与发展跨国公司有助于改善国内部分行业的产品、劳力大量过剩。中国已经进入了产品过剩时期,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的格局,大量的积压商品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政府对内提出扩大内需鼓励消费等政策,在对外方面我想加强对外贸易和发展跨国公司也是改善产品过剩的好办法。同时众所周知中国是人口大国,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导致事业人口增加,而且农村剩余人口涌入城市,给城市的经济发展带来负担,如果能大力发展跨国公司则有助于扩大人口输出,加快国内经济发展。 3跨国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吸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指导国内企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就积极引进外国的先进生产管理技术,跨国公司正好能在这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促进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流,把外国好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引如中国从而知道国内企业的发展。 二我国跨国公司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 1跨国公司的本土化问题。无论事实中国还是别的国家的跨国公司,目前存在的很大一个问题就是公司的本土化问题。世界第二大零售企业法国家乐福为何败逃日本,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适应日本当地的本土文化,家乐福在日本的店铺一般都开在市郊,虽然欧洲人喜欢一次性购买很多东西在家里储备,但是日本住宅面积较小不适宜储备过多的东西,再加上日本的妇女大多都没有职业,在家带孩子料理家务所以她们有充足的时间到附近的便利店购买东西,而不是一次储备很多。我们再来看看NEC手机为什么撤出中国市场。在日本销售量第一的NEC手机在中国手机市场却一直不温不火直,到最后落得退出中国手机市场的结局其原因也不外乎是不适应中国的本土文化。NEC手机一向重视技术和质量却很少将精力投入到手机的外观和宣传上去。而中国的消费者却很注重广告和手机的外观。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现在手机的更新换代太快,人们都不再看中机器本身是否耐用和有没有优良的性能,而是更愿意追求时尚。同样的,中国的类似案例也很多。通过这些是不是也该给我们一点启示,在建立和经营跨国公司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更多的了解本土的文化和背景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2我国跨国公司无论从资金还是规模技术方面比和其他的跨国公司都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力匮乏,资金短缺,技术相对落后,而跨国公司往往又都是形成规模的大型企业。我国跨国企业要加大规模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在贸易中要利用比较优势来进行投资,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最有效的投资方式,最合理的利用资金,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 三中国跨国经济发展的方向 尽管我国现阶段跨国公司和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不难看出中国的跨国公司正在迅速的发展阶段,同时也对中国的经济起了推进作用。无论是从全球的经济局势还是从中国的经济环境来看,中国的跨国公司的前景看好。 1从国内的经济环境来看。中国自从进入WTO以后与其他各国的经济交流与日俱增,源源不断的外国企业到中国来投资,同时也有不少中国企业 走了出去。自十一五以来国家政府加大了对跨国公司的支持和鼓励政策。在这么宽松和稳定的经济背景下,我国的跨国经济将有一片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2从世界经济环境来看。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势不可挡,各个国家纷纷寻找新的经济出路,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越来越密切。着说明中国的跨国公司在未来的日子里一定会走的更远走的更好。 3我国的跨国公司将逐步走象规模化。规模化是我国跨国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规模化的经营和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大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国也将更加重视对跨国公司的投入和政策,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规模,从而不断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邹东涛,论中国跨国公司发展的成就、问题和前景 2李雪欣,中国跨国公司论 

跨国公司论文第3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优势地位本国规制

在国际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是最活跃的主体,目前,全球共有约4万家跨国公司,27万家国外子公司[2].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在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指出,以跨国公司为核心的“国际生产体系”在各国和地区出口竞争力及经济全球化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外资直接投资作为纽带联结着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与跨国公司的活动。以我国为例,至今为止全球跨国公司500强中已有400家在中国投资了2000多个项目。不可否认,这些跨国公司对于推动各国的经济增长乃至全球的经济一体化进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跨国公司实力的进一步增强,某些跨国公司已具备了与国家、国际组织等对话的能力,与此同时,跨国公司凭借自身的优势(特别是技术优势)在所投资国家(东道国)形成种种垄断,跨国公司对于由垄断地位而聚集的优势力量的滥用对于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本国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在WTO规则之下,跨国公司的行为能否规制、如何规制已成为摆在各东道国面前无法回避的课题。

一、跨国公司在我国的现状及规制的必要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在2005年上半年完成的《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报告反映的情况看,微软的操作系统软件占据了中国操作系统市场95%的份额,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伊士曼柯达此前就占据了中国胶片市场超过50%的份额,在同乐凯合资后,领先地位更加巩固。[3]跨国公司已经在我国市场诸多行业占据绝对垄断地位。

市场经济的核心与灵魂在于自由竞争,垄断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必然产物,而垄断又是竞争的天敌,如此一对矛盾体使“看得见的手”出击显得尤为必要。跨国公司的垄断具有与一般的垄断不同的特点,对于由此产生的优势地位的滥用也更具危害性,具体表现在:

(一)跨国公司以技术性优势为主导的优势地位使得国内企业在面对其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难有反击之力。

技术性优势是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特点之一。东道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大多采取种种优遇鼓励跨国公司在本国投资。跨国公司的技术优势不仅体现在技术投资或技术转让上,更体现在技术研究与发展上,但现实情况是,跨国公司较少在发展中国家从事研发,在技术转让中不愿对等反馈技术改进,坚持单方回授条款。面对此种情形,国内学者大都自谦地从本国找原因,比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够使得外商不敢在国内研发等等,但从经济层面上分析,这亦是跨国公司的投资策略之一。由于技术方面的依附性,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极为不畅,面对跨国公司市场所占份额的绝对优势无能为力。

除却技术性优势,跨国公司的品牌优势、资金优势等亦使得跨国公司轻易地获取了在东道国的垄断地位,优势集合形成的优势地位为跨国公司的滥用行为提供了很强的心理暗示,跨国公司有恃无恐,本国企业难以反击。

(二)WTO规则之下,跨国公司往往以贸易自由化为其盾牌,排除东道国公司依据本国法对其进行规制。

WTO的主题是弱化贸易保护,改善市场准入条件。WTO规则虽是为国家设定权利与义务,但国家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第三者,包括公司与个人的利益。WTO规则下的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以及透明度等原则的实施,将国家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变得直接而明确。作为者的国家,其义务和所受的限制增多,而跨国公司所受到的约束却减少了,自由贸易规则为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发展开辟着道路。[4]为了获得跨国公司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东道国有时不得不放弃某些权力和独立性,处于这种地位上的发展中国家本来可以通过某些投资措施的实施增强自己的力量,但一旦成为WTO的成员国,这种权力优势即丧失了,受到WTO规则的约束,不能采取它们认为合适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需要遵循WTO设定的规则。

(三)WTO规则之下,跨国公司的母国成为其代言人和保护者,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为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扫清障碍,使其免受东道国的本国规制。

跨国公司多国投资的特点使其身份难以认清,一旦出现利益保护的需要,其母国便充当了跨国公司的代言人和保护者角色。由于发展中国家大多处于资本输入国地位,因而跨国公司母国对于投资者利益的维护更多地体现了发达国家的意志。依照WTO规则,如果跨国公司认为其在东道国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或利益受到损害,可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依照《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定》,由其母国政府向争端解决机构提请解决争端,以此来保障本国投资者(跨国公司)的利益在其他国家不受损害。动则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使得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加入WTO的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管理权面对跨国公司而不敢为。

(四)“鼓励外商投资”思想的惯性作用使东道国给予跨国公司“超国民待遇”。

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为吸收外资而出台的各种优惠鼓励措施实际上构成了对东道国本地企业的歧视,即国内所说的“超国民待遇”。我国加入WTO之后,承诺对待外国投资者适用WTO规则中的非歧视非待遇原则,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解决的是对待各国投资者的问题,国民待遇解决的则是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本国企业间的关系。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在税收或其他方面大都给予外国投资者以优于本国企业的优惠,这种“超国民待遇”在实际上带给本国企业不利因素,也使得东道国面对跨国公司的滥用优势地位行为不敢有所为。

WTO规则可谓是为跨国公司的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从实然的层面上看,跨国公司的确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扩张,依靠其雄厚的财力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甚至于政治的变化,它们为自己的利益不停地进行活动,然而它们并不满足WTO为它们争取到的各种好处,它们追求的是一种彻底的零和博弈[5].这种结果的发生与东道国引进外资的目的相左并最终损害本国的经济正常发展,对于世界整体的经济发展最终是不利的。因此,对于跨国公司的规制无论是国内控制还是从国际层面都显得十分必要。

二、WTO规则之下,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内能否受到规制?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确定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投资一般采用在东道国境内设立企业的方式,无论是根据国际法上主导的属地管辖原则还是根据属人管辖原则,跨国公司当然应受东道国的规制。跨国公司在我国国内进行投资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开发、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外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并购这八种形式。这些企业均是依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所设,性质上属于中国企业,并且企业的运作均应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因此我国对于国内的跨国公司有权进行规制

WTO规则之下的非歧视待遇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弱化市场准入条件的主题,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并不指代跨国公司可以不受东道国的法律约束,可以不受东道国的规制。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包括:1、经济政策。中国将给在华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同等待遇,给予包括单独关税区在内的所有WTO成员以非歧视待遇,保证国内法律、法规等与WTO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相一致,并在官方刊物上公布有关政策或信息;2、保证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框架;3、对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作出符合WTO规则的修订等。这些承诺在WTO规则之下做出,符合其要求,但未放弃对在华企业的规制权。跨国公司作为在华企业的一种形式,本身并没有不受规制的豁免特权,相反,跨国公司如欲在我国得到更好的发展,也应接受我国对其进行的依法规制。

二、外国对于本国跨国公司的规制情况

虽然国际社会早就注意到跨国公司行为给东道国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由于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及20世纪以来贸易自由化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因而对于跨国公司的国际规制显得尤为艰难。2000年6月27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通过的《OECD关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指南》是直接针对跨国公司行为的最新成果,但如同先前国际社会通过的一些守则一样,该指南并不是一个国际性的立法,对跨国公司来说不具有约束力。跨国公司对有利自身的此类守则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接受,但涉及到约束其行为的守则,则不予理会。

如前文所述,跨国公司企业营业地在东道国境内,其一切经营活动在东道国境内,应遵守东道国的法律,东道国对于跨国公司理应有管辖权。因此,对于跨国公司的本国规制才是重点所在。对于跨国公司的规制,英美等国均以本国的反垄断法进行调整(英美等国对于跨国公司的规制集中于在其本国形成的垄断,而对于本国的跨国公司在国外的投资则表现出大力推进贸易自由化、进一步放松管制的态度);在发展中国家,对此类问题大都处于探索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印度的贸易自由化是不彻底的,其努力塑造信息大国形象,大力扶持本国的IT产业。印度面对WTO对其政策的不满指出,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政府对贸易的介入是合理和必需的,除非WTO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保障条款。

三、我国在WTO规则下对跨国公司的规制方式

跨国公司形成垄断、阻碍相关产业发展、使我国消费者面对其高额的利润掠夺、背离我国对外资引进的初衷,这些现状是我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的必要性体现。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也使得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毫无顾及地进行垄断行为,如对我国优势行业的强势企业近乎全行业的并购,全然不考虑市场的集中度和垄断趋势。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滥用优势地位行为进行规制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使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能真正促进经济的正常增长,使我国的消费者能从跨国公司的介入中得到真正的实惠,这些构成了对跨国公司进行本国规制的多元化价值目标。价值目标的多元化使规制手段或方式的多元化成为必需,对于跨国公司这一特殊主体在WTO规则下进行规制,仅以立法、司法或行政等单一的传统的规制模式是难以奏效的,而应通过在刚性规则指导下的软约束为主导的综合规制,具体表现为:加强民间组织的力量并以下几种方式的并行来抑制跨国公司滥用优势地位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充分重视民间组织的力量,赋予其一定的权利,作为对跨国公司规制的主要力量。此为对跨国公司的软约束。

市场中发生的状况由市场中的主体来解决更具可接受性。近年来,各国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发展的很快,它们有着各种不同的宗旨和目标,例如劳工联合组织、消费者协会、环境保护团体、国际媒体组织、宗教团体以及其他一些非政府组织。由于这些组织是成员通过自愿的方式组织在一起,他们会为了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地工作,许多跨国性集团和金融机构的贪赃舞弊行为也是由一些民间组织得以公开曝光并使之得到有效遏制,民间组织维权逐渐成为对抗强势群体、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途径。我国的民间组织还处在发展之中,有着自己的特点——民间组织在法律的框架内设立,与政府部门有着一定程度的联系。如较成熟的消费者协会,即是一种半民间半官方的组织形式。虽然我国民间组织受规模、数量和广泛性的限制,目前还无法形成一种制衡机制,但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力量。如武汉野生动物园的“砸布事件”,面对奔驰公司不负责任的行为,部分车主事后自发组成了“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联谊会”,向奔驰公司主张权利。在这样的态势下,奔驰中国有限公司才与车主们协商,做出友好的表态。对于“砸车事件”本身本文不予评论,但结合此前发生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和三菱“帕杰罗”越野车事件这些国际著名跨国公司的不负责行径,通过民间组织的行为对跨国公司进行约束的结果显示出了比政府出面更方便、更快捷的优势。因此,我国应该鼓励此类民间组织的发展,不仅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保护民间组织的发展[6],而且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适应现实需要而产生的民间组织也应予以支持,在合理的权限范围内,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包括对一些事件信息、形成一定的消费者联盟等,对跨国公司进行软性约束[7],这也正符合WTO规则所倡导的削弱政府的投资管理权的发展模式。

(二)确立规则体系来约束跨国公司的行为。

鉴于跨国公司在目前世界经济体系乃至政治环境中的影响,传统的刚性的规制方法逐渐为弹性规则所代替,并且在WTO规则之下的我国也不可能采取完全的刚性规则来约束跨国公司的行为,而应通过完善竞争规则和产业规则对跨国公司在我国的行为进行调控。但也需明确的是,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毕竟是在我国国内的行为,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我国对其在国内的行为有着当然的管辖权,而且竞争规则和产业规则也是在刚性规则的框架内产生,民间组织的运行也需在刚性规则的指导下进行,因此,对其跨国公司规范的刚性规则同样不可缺少。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的《反垄断法》,这一缺失使我国企业面临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等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制显得底气不足,民间组织的软性约束也只能寻求边缘性突破,无刚性规则的底蕴使得规制无法触及其本。故我国在竞争规则的制定之中理应尽快制定刚性的《反垄断法》等法律规范,结合产业指导规则,运用刚柔并济的规则体系指导民间组织运行,政府管理部门的投资管理权也因此获得规制跨国公司的正当性依据。

(三)利用媒体等第三方对跨国公司进行监督,建立一定的评价机制。

跨国公司皆以利益为其行为导向,从其长远利益来看,每一家跨国公司都不希望在足够广的范围内有对其不利的报道或舆论出现。从其根本来说,跨国公司大都愿意与东道国能和谐地相处,但在某种特定利益的驱使下,某些跨国公司也可能借其巨大的实力做出不顾东道国利益的行为。如果我国能建立起一套评价机制,客观地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评价,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评价回馈到尽可能广泛的范围当中,跨国公司对于自己的行为也会自觉地加以约束,以防止可能出现的不利的国内、国际影响。在这一套评价机制中,媒体(并非仅是国内媒体)应担当重要角色,广义上的消费者作为评判者,使跨国公司能预测自身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以此评价机制激励其正当行为,约束其滥用优势地位等不正当行为。

以民间组织机构力量为主导,加之一定的规则体系为规范,辅之以评价机制,三方面相互渗透,缺一不可,构建起对跨国公司本国规制的初步框架。在这一框架之中,重点是在刚性规则体系指导之下的软约束,刚柔并济,“软硬兼施”,使本国规制的每一步均符合我国作为WTO成员方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给跨国公司设定过多的限制,而是在进一步营造鼓励投资、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对于跨国公司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进行约束,此种规制有利于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长远发展,最终有利于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也符合我国引进外资的初衷,达到“双赢”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董世忠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第416页

2顾玲妹《对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从思科诉华为案谈起》,《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2期

3张瑞萍《WTO规则下跨国公司行为规制方式分析》《现代法学》2005年5月

注释:

[1]本文中“本国”仅指我国大陆地区。

[2]董世忠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第416页

[3]顾玲妹《对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从思科诉华为案谈起》,《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2期

[4]张瑞萍《WTO规则下跨国公司行为规制方式分析》《现代法学》2005年5月

[5]经济学术语,指一方所得即为另一方所失,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宁可使得对方一无所获。

跨国公司论文第4篇

【论文摘要】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间的贸易交流越来越频繁。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但跨国公司在我国进行贸易活动中引起道德方面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从宏观调控、微观治理着手解决跨国经营的伦理问题。 【论文关键词】 道德 跨国经营 随着国际间经济交往的范围日益扩大,跨国公司的伦理道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到目前为止还不存在一种被普遍接受的伦理体系可以作为跨国公司管理者进行涉及伦理问题的决策指南。 一、国外的经营道德理念 国外对跨国经营道德的评价一般存在两大理论。一是功利论,主要以行为后果来判断行为的道德合理性。二是道义论,主要从处理事物的动机来审查是否道德,行为的后果则不作为依据。并从直觉和经验中归纳出人们应当共同遵守的责任和义务,以这些义务的履行与否来判断行为正确与否。 理查德·T·德·乔治列举了美国的跨国公司在跨国经营问题上通常所持有的三种观点:(1)“入乡随俗”(WheninRome)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伦理规范是因地而异的,不存在任何普遍的伦理规范。在他国从事经营,应当服从该国所实施的法律。(2)“正义美国人”(Rightous American)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在国外经营的美国公司应当像在美国一样,严格坚持在美国适用的行为准则。(3)“天真不道德者”(Naiveimmoralist)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跨国公司不必服从任何道德准则,因为那会导致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对跨国经营道德的评价还包括托马斯·唐纳森和托马斯·W·邓斐提出的综合社会契约论,它认为行为规范是从人或社会共有的目标、观念和态度中产生的,用以维护社会道德秩序所必需的社会契约。综合社会契约论主张事物对与错及某行为恶与善的判断标准,要因不同社团而有异。 二、跨国公司在华营销中的产品所引发的相关道德问题 1.可持续发展问题。尤其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指环境问题。一些跨国公司将会对母国的环境造成污染的产业和产品转移到中国境内进行生产,然后再返销母国,对中国的自然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 2.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跨国公司已对我国各行业的垄断达到惊人的程度,其表现在:一是直接遏制了我国民族企业的发展;二是有可能获取到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行业不宜对外披露的信息,大大增加了国家经济安全的潜在风险。 3.侵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通过对资金和技术的垄断,控制着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经济部门。甚至控制着这些国家的经济命脉,从而侵蚀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 三、跨国公司义利观调节措施 为更好实现互利双赢,跨国公司在自身的经营活动中,首先应了解并遵守东道国的道德规范,至少不能违背所在国家的伦理道德要求。这能体现出:在“正其义,而利自在”中保证经济活动的方向;“谋其利,而有其义”中,增加经济活动效益。要提高在华跨国公司的营销道德水准,我们应从宏观调控、微观治理两大方面着手处理: 1.国家宏观调控监管机制 (1)完善中国的市场机制。中国改革开放时间只有20多年,市场竞争程度、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发育的程度远远比不上发达国家。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在竞争中的行为越是受到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监督和制约,市场机制的优化为道德营销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纵容了在华跨国公司的不道德行为。道德不像法律那样有国家的强制力做后盾去实施,道德的约束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有时对于跨国公司来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只有通过健全的法律和法规才能做到既对不法商家给予应有的制裁又能督促道德更好地在它们的商业活动中加以实施。 2.微观方面的调节方法 (1)跨国公司的自我约束。道德准则的最终实施者还是跨国公司自身,并且要与公司的营销功能相适应并做到具体化。跨国公司可以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来督促道德营销的实施,跨国公司通过设计伦理工具来支持和评价管理者决策的道德性,并且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来评定和筛选候选方案,最终可得出最符合伦理道德的营销决策方案。这样就能确保最终决策的道德水平。 (2)加强消费者教育。实际上消费者自身素质的提高最为关键,如果大多数消费者不关心自己的权利或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即使有完善的法律也难以解 决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加强消费者的教育不仅要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帮助消费者识别营销道德缺失行为并做有力的斗争,同时要教育我们的消费者成为一个聪明的消费者,让他们在消费中培养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合理的消费方式。 3.企业家经营德性中仁爱情怀的培育。由于受儒家及墨家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向来以仁义作为基本的德性要求。这个德性要求体现在具体的德目中就是要在人格品性中形成仁爱的情怀。在某种意义上讲,如果我们能把儒家所推崇的“仁爱”与西方文化中形成的“自爱”情感这两者内在统一起来,那么我们就可以期待在人格修养中出现一种新的德性境界。这种自爱与仁爱相统一的人格塑造情感正是一个真正跨国经营企业家在自我德性中所必须具备的。 4.社会舆论监督。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新闻媒体是一支重要的监督力量。在规范跨国公司的营销行为方面,媒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也起到了约束跨国公司非道德营销行为的蔓延。因此,我们应该鼓励媒体在宣传跨国公司投资带来的积极影响的同时,监督其的某些不良行为,抑制其行为对中国市场、中国消费者甚至是中国政治的影响。 参考文献: 谭世中:经济全球化与发展中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2月版 张喜民:跨国公司在华营销的道德缺失与防范 工会论坛,2005年5月 孙同超:跨国公司伦理及其决策机制探讨.国际贸易,2006年 宾建成:跨国营稍道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未来与发展,2011年5月

跨国公司论文第5篇

后向技术溢出途径可以理解为,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与供应商建立后向联系实现跨国公司的知识技术扩散与本土企业获取溢出知识的可能途径,也即技术知识是通过怎样的流动渠道从溢出方跨国公司到达吸收方本土企业的。Brash(1966)[4]认为因为技术差距的存在,跨国公司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会对上游供应商设定更高的产品质量标准,从而促使本土供应商不断改善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在这种情况下,本土供应商就通过从学习和共享生产标准及生产工艺而获益。Lall(1980)[5]、Blomstro和Kokko(1998)[3]、Javorcik(2004)[6]都认为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提高东道国当地供应商的技术水平,即跨国公司通过为当地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原材料供应和公司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来促进所选择的当地企业的技术进步。同时,Javorcik(2004)[6]在其文章中也提到,如果跨国公司能从当地供应商的技术改善中获得好处,那么跨国公司就不会阻止技术的溢出。国内对于后向关联技术溢出的具体溢出途径的相关研究偏少,彭静(2004)[7]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在本意上并不希望技术溢出发生,但是为了能够在东道国降低采购成本,才不得不与东道国供应商相互联系,而技术溢出就是在相互联系的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①人员培训;②模仿效应;③示范效应;④合作交流。杨亚平(2008)[8]将后向技术溢出的途径归纳为:需求关联(包括后向需求和前向需求)、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提出标准。

二、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性研究

一直以来,国内外学者对于FDI技术溢出效应存在性的研究主要着力在行业内,而行业间的技术溢出效应尤其是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性一直是实证研究的薄弱环节。在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分析文献中,Rodriguez-Clare(1996)[9]首先利用美国经济学家Hirschman(1958)[1]提出的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的思想,构造了后向关联效应指标,这一指标主要表示外资企业每一单位的劳动所引起的上游当地企业就业量的变化,一般来说,外资企业产生的后向关联效应系数大于本国企业产生的后向关联效应系数,那么,跨国企业产生的后向关联效应就为正。同时,Rodriguez-Clare(1996)[9]和Markusen&Venables(1999)[10]还分别通过建立一般均衡模型和局部均衡模型对跨国公司后向联系效应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跨国公司通过后向关联效应可以促进东道国当地企业的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其他学者一般通过计量方法,运用国家层面或区域层面、产业层面或企业层面的数据去检验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性,由于不同学者采用的计量方法和统计变量存在差别,最后得出的结论也存在不同:大部分学者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为正;还有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甚至显示为负。

(一)支持正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研究国外学者的研究中,Kugler(2000)[11]最早开始运用计量方法对FDI行业间技术溢出效应进行研究,其研究结果表明:FDI的行业间溢出效应远远大于行业内溢出效应。Schoors和Tol(2002)[12]利用匈牙利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正向的技术溢出只来源于后向联系,跨国公司的出现对前向关联的当地厂商的技术溢出效应为负。Blalock和Gertler(2003)[13]对印尼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在分析中采用的是Olley-Pakes分析方法,其研究发现跨国公司作为下游企业进入东道国能够大大促进东道国上游企业的生产率。同样,Mohamad等(2005)[14]借鉴Blalock(2003)[13]的方法,并同时将前后向关联指标都纳入分析中,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匈牙利、立陶宛制造业企业的技术溢出效应,发现:在匈牙利和立陶宛的FDI都产生了显著为正的后向关联溢出,而前向关联效应和水平溢出效益的结论不一。随着研究的深入,近年来,一些学者还将研究的视角转入到服务业领域的FDI技术溢出效应,如Marcella等(2012)[15]就利用意大利1999-2005年服务业的数据研究跨国公司的前向与后向关联效应以及服务业行业跨国公司的进入对意大利当地制造业企业的生产力的影响,其研究发现:①跨国公司的进入引致需求的增加,从而通过后向关联途径促进意大利当地上游供应商生产力的改善,即后向关联效应为正;②跨国公司的进入导致竞争的加剧,从而通过前向关联途径促使意大利当地相关下游企业不断创新、改进技术水平,即前向关联效应为正。在研究中,虽然学者发现了正的后向和前向溢出效应,但是作者也提出了意大利当地企业的吸收能力以及其与跨国公司的关联程度都会影响技术溢出的大小。国内学者在FDI技术溢出效应存在性的研究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后向关联效应为正的证据。在行业研究方面,陈羽(2006)[16]利用中国1997年的投入产出表以及1996-2003年24个制造业行业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了正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许和连、魏颖绮等(2007)[17]利用中国1999-2003年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进入我国的FDI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通过2002年的投入产出表计算外商直接投资的前向关联指标和后向关联指标,并将指标纳入模型中对FDI的技术溢出效应进行了详细检验,结果表明:跨国公司通过后向关联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为正。王耀中和刘舜佳(2008)[18]、王文治(2008)[19]也都采取类似的方法,得出类似的结论,即:FDI通过后向关联渠道对上游行业东道国企业产生了显著为正的技术外溢。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文献最后的结论基本相同,但在实证研究过程中,学者对数据的选取以及变量的选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导致研究结果还是存在细微的差别:比如,王耀中和刘舜佳(2008)[18]在C-D扩展模型中不仅加入后向溢出指标,还加入了前向溢出指标和水平技术溢出指标,从而考察FDI技术溢出对工业总产值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显示FDI只对国有工业企业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为正,而对所有工业企业的后向技术溢出却为负;王文治(2008)[19]也是利用扩展的C-D模型,但是其在模型中只加入了后向溢出指标及其滞后项,单独考察FDI通过后向关联对工业产值的影响,结果显示出显著为正的后向技术溢出,并且滞后期的结果比当期的结果更显著。在地区研究方面,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外商直接投资较多的广东地区。杨亚平(2008)[8]利用广东省工业行业的数据研究,发现了正向的FDI后向技术溢出效应。刘焕良(2011)[20]也对广东省的内资制造业的技术溢出效应进行了研究,文章利用广东省1999-2008年制造业数据,借鉴Javorick(2004)[6]的模型,采用分位数回归法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国有内资企业和非国有内资企业都受到跨国公司在前向关联方面带来的负向作用,而后向关联溢出效应在水平上显著为正,并呈逐渐增大的趋势。方健雯和赵增耀(2010)[21]也利用江苏省2000-2007年的制造业面板数据,将内资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作为自变量,将资本、劳动连同FDI的不同的技术溢出途径指标作为因变量,建立回归模型以考察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溢出效应和垂直溢出效应。结果表明,水平溢出效应、后向溢出效应和前向溢出效应都显著为正,且前向溢出效应和水平溢出效应更明显。杨晓雯(2009)、周楠(2010)和郭莹(2010)[22-24]还分别对山东省、湖北省和辽宁省的制造业的FDI技术溢出效应进行了研究,三篇文献都采用利用扩展的C-D生产函数,运用《中国投入产出表》整理计算得出制造业的水平溢出指标和前向、后向关联指标,并将这些指标纳入模型考察FDI水平溢出和前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大小。结果显示:山东省、湖北省和辽宁省FDI都存在显著为正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

(二)不支持正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研究理论研究认为,跨国公司通过后向关联途径会促进东道国上游企业的技术进步,也就是说,FDI的后向技术溢出效益一般为正,许多实证文献的检验结论也与理论研究一致。但是,还有少部分学者在研究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国家或地区的FDI没有产生正向的后向关联效应。国外学者的研究中,Aitken和Harrison(1999)[25]的研究发现:委内瑞拉制造业的FDI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主要原因在于在委内瑞拉制造业的FDI一般属于进口型,具有较高的进口倾向,通过进口来满足原材料和中间投入品的需求,从而通过后向关联与委内瑞拉当地企业发生的联系较少,所以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也不明显。这一研究也表明,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大小从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出口导向型的跨国公司比当地市场导向型跨国公司更容易产生后向技术溢出效应。Girma等(2004)[26]对英国1992-1999年公司面板数据的OLS分析也得出了这一结论。Harris&Robinson(2001)[27]和Driffield(2004)[28]都对英国制造业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前者的研究发现竞争和“吸收能力”效应有时超过潜在的收益效应,从而导致负溢出效应;后者的研究结果也显示英国制造业的后向关联并不明显,同时,其研究还发现地区不同,吸收FDI关联外溢的效果也不一样。SalvadorBarrios等(2010)[29]运用爱尔兰1990-1998年的面板数据,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下对FDI的后向关联效应进行了测算,研究结果表明:跨国公司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在文献中,三项假设条件是:①跨国公司进口的中间投入品与东道国国内采购的中间投入品的比例相同;②跨国公司与东道国国内企业需要相同的中间投入品;③跨国公司的中间投入品的当地需求相对于其最终产品的产出来说是极少的。在这三项假设条件下,后向技术溢出不明显,但是如果对假设条件进行一定的放松,研究结果就显示出了正向效应。国内学者中,严兵(2006)[30]设计了行业间溢出效应指标对中国分行业数据进行了检验,发现行业内和行业间的外资溢出效应均不明显。姜峰(2007)[31]利用GMM分析法,运用上海1999-2006年十五个工业产业部门的面板数据,构建产业间技术溢出效应的计量模型,研究发现,在只考察后向关联的模型里,后向技术溢出在5%的显著水平上不能通过检验;而在全面考察前向和后向关联的溢出效应的模型里,前向技术溢出效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姜瑾和朱桂龙(2007)[32]运用中国1999-2003年35个行业的面板数据,对FDI影响中国工业内资企业生产率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发现FDI产生的行业内溢出和前向联系溢出效应为正,而后向联系溢出效应为负。其中,显著的行业内溢出和前向联系溢出的结论是理论研究相一致,但是负的后向溢出效应的结论与目前大多数的国内文献不一致。对于这一情况,目前作者也无法给出严谨的理论解释。陈琳(2011)[33]利用中国投资环境调查的企业数据,同样运用投入产出表计算出前向关联指标和后向关联指标,考查FDI对中国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发现FDI通过前向关联对我国制造业产生的溢出效应显著为正,而后向关联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

三、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因素研究

已有的经验研究表明,FDI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可以通过后向联系产生正的溢出效应,而在另外有些国家或地区的产生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甚至为负。由此可见,跨国公司通过后向联系产生正向的溢出效应是有条件,而这些条件就是影响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的因素。近年来,国内外学者除了对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存在性进行研究之外,还通过大量文献对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①从技术的吸收方——东道国角度来说,技术差距、东道国开放水平以及东道国上游供应商的技术吸收能力等都影响着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的效应;②从技术的溢出方——跨国公司的角度来说,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以及外资企业在行业中的集聚程度等也会影响后向溢出效应的大小。

(一)东道国层面1.技术差距在研究技术差距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过程中,学者的研究结论存在分歧。大多数学者认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越大,后向关联的溢出效应越明显。如Findlay(1978)[34]和Wang(1992)[35]的研究表明,溢出效应是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技术差距的增函数,技术水平差距越大,溢出的潜力就越大。王耀中和刘舜佳(2007)[18]认为当上下游内外资企业间的技术差距大时,后向关联的溢出效应才会越明显;原因在于:技术差距的大小代表着上下游企业产品质量的差距,作为下游企业的跨国公司要想获取质优价廉的本地中间投入品,就必须对上游供应商传递先进技术,以缩小产品质量差距,在这一过程中就产生了技术溢出;所以,只有技术差距越大,后向关联的技术溢出效应才越明显;其实证检验也证明了这一结论。还有一部分学者却认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越小,越有利于后向关联的技术溢出。比如Kokko(1993)[3]对乌拉圭的研究以及陈涛涛(2003)[36]对中国制造业的研究,都得出结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越小,国内关联企业越有能力学习和追赶外资的先进技术,从而达到外资企业对供应商的要求;而技术差距过大,一方面外资企业为避免技术溢出,更倾向于进口中间产品,另一方面,国内企业的技术的吸收和消化方面也会存在严重不足,这些都会导致后向关联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许蔚(2008)也从溢出源和吸收能力两方面对FDI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在技术差距较小的行业中,后向关联溢出的系数为正;而技术差距较大的行业中,后向关联溢出的系数为负,且均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2.行业开放水平行业开放度或行业开放水平也是影响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行业越是对外开放(或对外资的进入不设置门槛),越容易促进行业间溢出效应的吸收。许蔚(2008)[37]的研究表明,行业越开放,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度越高,FDI的后向关联技术溢出就越显著,而竞争程度较低的行业中,FDI对后向关联技术溢出呈现负的影响作用。杨晓雯(2009)[38]利用山东省的数据,以出口倾向这一指标作为开放度的衡量指标,然后将开放度与后向关联指标做交互项来考察开放度对FDI后向关联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交互项的回归结果为19.14755,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说明开放度对后向溢出效应存在明显的促进作用。当然,也有学者的研究认为行业的开放不会促进FDI的后向技术溢出。许鸿文和方齐云(2012)在研究中也发现了市场开放度指标的负效应,也就是说,市场或行业开放不利于技术溢出。其解释在于:在市场体制下,本土企业的竞争实力不强,虽然市场开放会从一定程度上带来先进的技术,但是也引入了更多的竞争对手,在激烈的竞争下,企业的生存都存在困难,就更别提通过后向关联获得技术溢出的好处了。3.技术吸收能力按照Zahra和George(2002)的定义,吸收能力被定义为企业获取、消化、整合及实际利用外源知识的能力。东道国的技术吸收能力的强弱会影响FDI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一般来说,技术吸收能力越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东道国上游企业越容易通过后向关联途径学习和消化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从而获得后向技术溢出效应。在技术吸收能力对FDI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研究方面,大多数学者都将Borensztein(1998)的内生增长模型作为基本模型,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和变形。比如有学者以男性受中等教育的年限作为人力资本的变量,从而来衡量技术吸收能力对FDI后向技术溢出的影响,结果发现:随着样本的人力资本存量值的增加,FDI后向关联的技术溢出效应越来越明显。也有学者认为,R&D研发水平可以衡量一国或企业的吸收能力,例如,肖竞成(2008)[42]以R&D投入量作为吸收能力的指标考察其对FDI后向技术溢出的影响,得出显著为正的结论。王然、邓伟根和燕波(2010)在研究FDI通过后向关联对国内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过程中,以消化吸收经费作为吸收能力的指标,发现FDI的后向关联效应对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显著为负,也就是说FDI的后向关联不利于本土上游企业的自主创新;同时,文章通过对后向关联与消化吸收经费的交互项进行回归估计,发现其系数显著为正,即FDI后向关联效应对内资企业创新能力的最终影响还要取决于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情况:消化吸收能力越强,越容易抵消替代效应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FDI后向关联效应对自主创新产生的正效应越大,反之,正效应越小。杨亚平和温勉(2012)构造吸收能力的指标,然后分别用水平溢出效应指标、后向关联溢出效应指标和前向关联溢出效应指标与吸收能力指标做交互项来考察广东省的企业吸收能力对溢出效应的调节作用,结果显示:本土企业的吸收能力对生产率提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吸收能力通过后向关联渠道对溢出效应起正向调节作用。

(二)跨国公司层面1.投资动机在研究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对后向关联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时,学者们一般将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出口导向性,也就是说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设立子公司的目的是利用东道国的廉价资源进行加工生产,然后再将产品出口;二是市场导向性,这一类型的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设立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开拓东道国广大的需求市场。不同的投资动机所产生的后向关联溢出效应是不同的。Reuber等的研究认为,后向关联效应更容易发生在市场导向型企业之间。原因在于:相比于出口导向型跨国公司而言,市场导向型跨国公司更能适应当地市场需求,从而与上游企业产生联系,形成技术溢出。Javorcik(2002)的研究发现,在后向关联溢出方面,国内市场导向型的外商投资企业比出口导向型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容易溢出。许蔚(2008)以及李建伟和冼国明(2010)的研究也证实了Reuber等(1973)的结论,他们通过选择两种不同投资动机的FDI,即港澳台投资(出口导向型为主)和欧美投资(市场导向型为主),来考察不同投资动机的FDI对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来自于港澳台的投资产生的后向溢出效应要小于来自于欧美的投资,也就是说,市场导向型的投资动机对跨国公司后向溢出效应的影响要更大。李建伟和冼国明(2010)通过构造出口比率指标将我国制造业的FDI划分为出口导向型和市场导向型两组,然后分别将两组指标引入模型来考察投资动机对后向溢出效应的影响,得出了与上述学者相同的结论,即市场导向型外资企业对上游行业中内资企业产出的影响更为显著。2.外资的集聚程度学者们在研究过程中还发现外资企业的集聚程度也会影响FDI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大小。刘耀中和王舜佳(2007)认为,外资企业的集聚从两个方面影响FDI后向关联溢出:一方面,外资企业集聚会增加对上游企业中间投入品的需求数量,从而带动上游本土企业产量的增加;另一方面,下游外资企业的集聚也会扩大对上游行业中间投入品的需求种类,从而驱使外资企业主动提供先进技术给本土上游企业以满足其生产需求,在此过程中,外资企业和本土内资企业通过后向关联途径都获得好处。,然后按照外资企业集聚程度的大小将样本分为两组,从而考察外资集聚的强弱对辽宁省后向溢出效应的影响,结果也发现:下游外资企业集聚程度越强,后向关联溢出效应越明显。许鸿文和方齐云(2012)却发现与上述学者相反的结论,其从产出效应层面、新产品市场化层面和专利技术自主创新层面三个层面考察外资企业集聚对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影响时,均发现了负向的冲击效应,也就是说下游外资企业越集聚越不利于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发生。作者解释的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在于:外资集聚程度越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产业实行垄断,从而抑制内资企业的发展。

四、述评

跨国公司论文第6篇

一、问题的提出近10年来,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具魅力的新兴市场之一,吸引着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纷纷来投资

与此同时,我国许多有特色优势的企业也不甘示弱,将业务范围逐步向海外拓展,如海尔、联想。虽然这些跨国公司经营管理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不可避免地采取了本土化的营销战略。所谓本土化战略,是指一些跨国经营的企业、公司为了在所在国或所在地区获得最大化市场利益,充分满足本地市场需求,适应本地区文化,利用本地区经营人才和经营组织生产、销售适应特定地域的产品和服务,而实行的一系列生产、经营、决策的总和。“本土化”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营销本土化。

二、营销本土化势在必行

(一)“本土化”是一种国际发展趋势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国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它们不仅要与当地的公司抢占市场份额,而且还要与同在一国市场的其他国竞争对手分羹夺食。因此,谁更了解市场,谁更熟悉东道国的文化习俗,谁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从产品差异细分市场、个性化方面来看,为了迎合不同社会和文化对产品的不同需求,企业必须研究当地社会和文化,开拓当地市场所需的产品。

(二)从哲学的观点看“本土化”问题—营销矛盾的特殊性大于普遍性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既有共性,又有特性,而营销的成功与否在于企业是否注意到了所在市场的特殊性,并能采取相应的营销策略。这正是“本土化”的精髓所在。世界是多彩的,组成世界的每一部分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民风习俗、价值观念、禁忌爱好、消费观念、道德理想、政策制度等人文因素都对产品的目标市场开拓产生极大的影响。例如,美国人在选择服装时注重张扬个性,追求标新立异;中国人则是追求典雅含蓄,合群合体。由于这些人文因素的差异,世界各国消费者对商品的态度和价值观有很大的不同,从而导致购买行为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企业只有重视目标市场的“本土化研究”,做到“入乡随俗,适市营销”,才能富有成效的拓展市场空间。

三、跨国公司实施本土化营销的五个方面市场营销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诸多营销要素和营销手段,是营销诸要素的整合

因此,本土化营销要从营销组合诸要素等多方面入手,达成营销战略和营销手段的本土化。具体而言,跨国企业的本土化营销可划分为产品本土化、品牌本土化、价格本土化、渠道本土化和促销本土化。当然,这种划分并不是绝对的,界限明朗的,因为它们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

(一)产品本土化产品本土化是产品设计要适应目标的需求和口味,它还包括产品研发本土化。例如,海尔冰箱能在美国市场取得一系列成就就是因为它在美国实施了“本土化”策略。海尔冰箱自进入美国市场以来,由于节能指标达到了美国2001年DOE标准,再加上总部设在洛杉矶的美国海尔设计中心专为美国消费者度身打造,而成为美国消费者喜爱的品牌。当然在实施产品本土化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麦当劳和肯德基这两家快餐巨头了。在上海,肯德基的营业状况比麦当劳好,但这并不是因为肯德基进入上海的时间比麦当劳早,而是因为麦当劳刚开始没有了解到上海人不喜欢吃牛肉。后来,为了迎合上海人的口味,上海麦当劳不得不用猪肉代替牛肉,并且用麦乐鸡与肯德基的家乡鸡来竞争。肯德基更是不甘落后,该公司一直致力于研发适合中国人口味的新产品,以取悦于消费者。他们相继在北京推出“榨菜肉丝汤”,“寒稻香蘑饭”;并在上海推出“海鲜蛋花粥”,“香菇鸡肉粥”等中式早餐。

(二)品牌本土化品牌是产品战略的一个主要课题,由于其在市场竞争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往往将其从产品策略中分离出来。品牌的一半是文化,跨国公司自进入中国以来,十分注重适应中国独有的国情,主动根据中国消费者的需要、偏好和支付能力等因素,为产品准确定位,不遗余力地在产品生产、包装设计、商标名称、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增加品牌的文化投入,从而创造出本土化的品牌。在商标名称上,跨国企业无不苦心孤诣,力求匠心独运。20世纪80年代,Cocacola公司再次登陆中国,他们在研究了4万个汉字的基础上,最后确定了发音相近,读音悦耳,寓意精妙的“可口可乐”四个中国字,所取得的成功众所周知。“雪碧”是可口可乐公司“sprite”饮料,在美国十分畅销,但“sprite”翻译成汉语的意思是“魔鬼”、“小妖精”,为了挺进中国,他们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进行论证,经过几个方案的筛选,最终决定将其直接译音为“雪碧”,意为纯洁清凉之意。还有飘柔、潘婷、海飞丝、舒肤佳、玉兰油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名称,也都是美国宝洁公司的产品。

(三)价格本土化由于运往各国的产品运输费、关税、经济状况不同,跨国企业在向各国销售自己的产品时,面临着产品的定价差异问题。同一种商品如果在世界各地采取同一的价位,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因为某种商品的价格可能在一些国家被认为物超所值,而在另一些国家却可能相反。因此,跨国企业在进行定价时,往往要考虑各国目标消费者的经济收入状况、消费观念、价值观念、群体偏好和消费者对价格的心理承受力等因素。当然还要参考一下同类进口产品和当地同类产品的价格区间,尽量使产品价格处在这个价格区间范围内。此外,当地的市场竞争状况也是跨国企业制定价格的考虑因素之一。

(四)分销渠道本土化跨国企业在国外进行销售时,必须考虑各国分销渠道的差异。他们在销售商品时要以适应当地的分销渠道来进行,并且要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跨国企业(除少数外)在异地销售往往没有自己的营销渠道,因为自建渠道会花费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而且难度大、不易维护。所以,他们经常选择与大企业合作的方式来利用知名品牌已建成的渠道。比如说,日本三洋与海尔的日中市场互换策略就已开始利用海尔的网络。

(五)促销本土化在促销上,“本土化”策略被各跨国公司用得极其频繁。他们根据所在国的风俗习惯、民族节日适时地推出了符合当地情况的促销策略,以此来抓住消费者的情感世界。可口可乐在中国的广告宣传就别出心裁,令人叫绝。他们在我国春节来临之前,向顾客赠送对联,上联为“春节家家包饺子”,下联是“新年户户放鞭炮”,横批则是“可口可乐”。这种采用汉民族特有的对联形式的宣传,使我国消费者与可口可乐产品的心理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伊莱克斯更是将它的亲情化营销演到了实处。为了宣传变频冰箱的节能优势,它打出了“还能再省吗?伊莱克斯推出日耗电不足半度的冰箱”,“省是中国人的美德”的广告语。此外,在媒体选择上,跨国企业也颇费心思。

四、本土企业也需要营销本土化

(一)案例分析20世纪90年代初期,武汉长江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德啤酒曾在武汉电视台、湖北电视台上大打广告,广告口号是“中德啤酒很德国!很德国!”意思是“中德”啤酒是使用德国酿造技术、聘用德国专家、引进德国生产设备、纯正德国口味的一种中、高档啤酒。这一广告至今在武汉市民中仍有较深印象,其广告投资不能说不大,广告效果也不能说不好。但是,这一广告并没有推动产品的销售,“中德”啤酒及其生产厂家最终还是在1995年被“百威”啤酒收购,中德啤酒这个品牌,从此在市场上消失。中德啤酒的失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没有很好地了解当地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的习惯,也就是没有做好“本土化”研究。在定价上,“中德啤酒”的价格是主要竞争对手“行吟阁”啤酒的近两倍。当“行吟阁”卖一元时,中德卖两元左右。由于啤酒的主要消费群体是中、低收入的武汉市民,他们不可能不考虑价格上的对比。因此,定价偏高是中德啤酒卖不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产品口味上,由于武汉天气较热,市民喜欢喝清淡爽口、酒精含量较低的啤酒,而中德啤酒口味较浓、酒精含量较高,这是产品本身存在的一个销售障碍。在销售网点的分布上,中德啤酒主要通过大中型宾馆、饭店、涉外饭店销售,并通过一些中档以上,装修较好的零售店销售,而不在居民区附近的个体户小店、夫妻店铺,以维持其中、高档的产品形象和企业形象。但是,武汉市民购买啤酒一个最大的行为特征就是哪近就在哪儿买,没有人会骑个单车花十几分钟,甚至半个小时去找哪儿有中德啤酒。这是中德啤酒在销售网点上一个重要障碍。超级秘书网

(二)我国企业在本国的营销也应采取本土化策略任何一个国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和产品都要进行国际化的扩张,总有不少企业和产品立足内销市场。因此,跨国企业的本土化营销对我国本土企业也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气候、环境不尽相同,56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也各异,城乡差别,各地政治、经济环境差异等等,这一切都导致了各个地区人们的消费口味、偏好、甚至价值观、审美观会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说,在做菜的口味上,有一种说法是“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再比如说,在穿衣上,南方人身材普遍娇小,而北方人普遍偏高,因此,服装厂在加工时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针对不同地区,在尺寸上加工适合当地人身材的衣服。由于我国的这些“特殊国情”,我国企业在本国进行跨区域销售时,尤其应该采取本土化营销策略。在产品上,要深入了解当地人的消费习惯、偏好,来及时调整自己的产品。在价格制定上,要考虑到城乡收入差别、地区收入差别来及时调整产品在各地区的价位。对于连锁零售企业来说,应根据连销店所在地的人均收入水平和当地市场竞争环境来适当地调整商品的价格。在当地的促销上,应深入研究当地人接收信息的来源。比如城市里的上班族、学生、老年人等,他们接收信息的媒体各不相同。老年人倾向于广播、报纸;上班族多通过报纸和电视来了解信息。此外,采用名人促销时,应尽量选择当地人喜欢并信得过的人士,最好这位名人是在当地出生。在分销渠道上,当然应采取当地的渠道,采用当地的分销商、商,通过他们在当地已建立好的一系列营销网络来分销商品,这样可以节约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

五、结束语

总之,营销本土化的核心是关系本土化。不论是跨国企业,还是我国的一般性企业,只要进行跨区域销售,就应该处理好与所在国或地区的各种关系问题,即与消费者、分销商以及各级政府等之间的关系。因为关系处理好了,本土化营销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参考文献:

〔1〕张青山,赵忠华.企业人才培养的当地化和内部化〔J〕.管理现代化,2000,(1).

〔2〕何军红.本土化———跨国公司的制胜策略〔J〕.改革与理论,2002,(3).

跨国公司论文第7篇

论文摘要: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在华并购呈现出战略化的态势。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得以成功实施既有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也有我国企业和政府的主观错误导致的偶然性。为防范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风险,我国企业应提高对跨国公司并购的认识,慎重选择合资/合作伙伴,在合资/合作时构建完善的学习机制,增强学习能力,并增强并购战略的管理能力。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活动就日渐增多,从种种迹象来看,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有着深远的国际背景,这一场并购活动是一种战略。把握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战略本质,是理解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行为的重要基础。

一、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战略本质

不同于以往的财务并购或买壳并购,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动机不是为了实现投机性的收益,而是旨在通过并购垄断世界商品与投资市场,抢占物质技术及人力资源,促使全球经营战略的成功实施。可以说,跨国公司的并购动机呈现出战略化的态势。以跨国公司新近对我国装备制造业企业进行的多例并购为例,虽然到目前为止,跨国公司仅是分别对一些骨干企业的并购,在国内各种力量的影响下,尚未能够实现整体的战略性、系统化的并购(即对国内不同地区、同一行业若干骨干企业的并购),尚未构成对中国整个装备制造业的关键行业、主要领域的威胁。但并购有向系统化、高规格的战略并购方向发展的趋势,如美国卡特彼勒并购山工机械后,谋求并购厦工、潍柴动力、上柴等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的骨干企业,就反映出这样的趋势。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的全面解析

(一)并购行业的特征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主要集中以下三大领域:一是电力等能源生产和供应领域;二是钢铁、化工原料等基础材料工业领域;三是啤酒、软饮料、护肤品等消费品生产领域。这些行业都具有以下共性。(1)这些行业都是外商投资相对成熟的行业,并且外资在国内已经形成了一定生产规模和资本积累,如跨国并购热点行业之一的轮胎业,在最大的59家定点轮胎厂销售额中,合资企业已占1/3左右。多年的在华投资经历使跨国公司熟悉和掌握了这些行业的运作方式和国内外市场动态,增加了并购的成功性。(2)这些行业都是已经或正在取消限制且外资盼望已久的行业。“十五”期间,随着中国吸引外资产业政策的调整,外资加强了对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入。(3)并购的行业具有潜在规模大,增长潜力高的特征。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上升,消费品等行业的潜在规模和增长潜力开始显现,从而带动能源和基础材料产业需求的迅速攀升,使得这些行业的生产能力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为了迅速占领市场,跨国公司纷纷采用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或者扩大投资。

(二)并购方式的特征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方式多样化,但持股比例以控股为主。总地来看,跨国公司在华的并购方式有以下三种:第一,重组控股式收购,即通过参与国内企业的重组,收购其50%以上的股权,以达到控制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如2001年3月,我国轮胎行业龙头企业轮胎橡胶与世界上最大的轮胎生产企业米其林组建合资公司,米其林控股70%,合资公司斥资3.2亿美元反向收购轮胎橡胶核心业务和资产。第二,增资控股式收购,即在原有中外合资企业的基础上,由外商增资扩股,中方不参加增资,相应降低所持股份,从而使外商由参股变成控股。如1994年4月,大连电机厂与新加坡的威斯特电机公司合资组建威斯特(大连)电机有限公司。2004年4月,威斯特公司进一步并购了大连电机厂持有的中方全部股份。第三,股票认购式收购,即外商对那些同时上市发行A股和B股或H股的公司,通过协议收购不流通的法人股或大量增持B股或H股的方式,达到参股或控股的目的。如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五十铃汽车公司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签署了合作经营协议,五十铃、伊藤忠联合以协议购买方式,一次性购买北旅公司不上市流通的法人股4002万股,占北旅总股本的25%,成为北旅最大股东。

(三)被并购企业的特征

被并购企业一般在国内已有多年的发展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拥有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健全的市场销售网络,较先进的技术,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历史包袱重等原因已经陷入经营困境,企业被迫整体出售或转让部分优质资产,如:大连电机厂、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西北轴承、沈阳凿岩机械公司等企业都是行业的领导者或挑战者,但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资金周转不灵,市场销量萎缩,经营难以为继的局面,为了盘活国有资产,解决部分职工就业,企业被迫整体出售或转让部分优质资产与跨国公司合资。或者是出于促进技术和管理进步的需要主动寻求外商投资。

(四)并购路线的特征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路线非常明显,它们往往先选择建立中外合资企业,进而外方控股,最后通过外资并购,转为外商独资企业。一些跨国公司甚至在建立合资企业时就谋求控股地位。比如:德国依纳公司并购西北轴承,最初成立合资企业富安捷铁路轴承(宁夏)有限公司时,德方取得了控股权。然后,在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过程中,外方往往控制企业的营销渠道,实行“高进低出”的策略,转移利润,或者不愿投入新技术,与中方矛盾重重,造成事实上的企业亏损局面,迫使中方把股权转让给外方,外方并购中方股份,实现独资化的愿望。富安捷铁路轴承(宁夏)有限公司、威斯特(大连)电机有限公司、大连伯顿电机有限公司等合资企业,都是这样先后由外商并购中方的股份转变成了外商独资企业。

三、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得以成功实施的原因解析

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具有明显的战略性,但为什么跨国公司的在华并购战略能得以成功实施呢?这其中既有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也有我国企业和政府的主观错误导致的偶然性。

(一)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成功得以实施的客观必然性

1.国有企业改革为跨国公司的在华并购战略提供了大量机会

国有企业改革对国外资金产生大量需求。我国现有国有企业近40万家,这些企业中的很多都需要改制或重组,在改制或重组过程中存在三方面的资金缺口:一是社保资金缺口;二是国有企业归还银行不良贷款的资金缺口,据统计,全国国有企业的债务有5万亿人民币;三是竞争性行业中国有资产出售的资金缺口。弥补这些资金缺口的方式无非是三种:国家财政,吸收内资和吸收外资,国家财政已不可能再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巨额资金,吸收内资因为国内非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能力和投资意愿的缺乏而不可能大规模实施,这就为跨国公司并购我国国有企业提供了机会。

2.从合资/合作模式向独资模式转化是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必然

合资/合作和独资是跨国公司国际化的两种进入模式。由于跨国公司初步进入东道国时对东道国的政策、文化、市场等环境的陌生,加之东道国政府的一些进入壁垒,使得独资的风险要高于合资/合作。但是,随着东道国环境的变迁引致的区位优势的增强,跨国公司通过学习获取经验的增加,以及跨国公司强化所有权优势战略动机的增强,合资/合作模式和独资模式的风险收益发生了逆转,从而使得独资逐渐取代合资/合作,取代的方式多种多样,并购就是最主要的一种。就我国来看,以下三方面原因逆转了跨国公司在华的合资/合作模式和独资模式风险收益,推动了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的成功实施。第一,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中国市场在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从而增加了跨国公司采取独资模式的收益。第二,加入WTO后,中国一些行业逐渐开放,降低了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进入壁垒,从而逆转了跨国公司合资和独资的风险收益对比。第三,跨国公司在中国经营一段时间后,逐渐了解了中国和中国市场,这些经验降低了独资的风险。(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成功得以实施的主观偶然性

1.我国企业合资/合作战略的失败

跨国公司从合资/合作,到控股,再到独资的战略路线得以成功的重要原因是我国企业合资/合作战略的失败。第一,我国企业对合资/合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合资/合作是一个涉及多种文化、多个企业、多种战略的复杂问题。要实现合资/合作的战略初衷,合资/合作双方不得不妥善处理诸如文化的冲突、收益的分配与处置、技术的学习与保护等问题。但我国企业对合资/合作的复杂性往往认识不够,更多地是注意到合资/合作带来的可能收益,忽视了合资/合作的风险,结果或者对经营中出现的一些冲突处理不佳,影响了合资/合作企业的正常经营,或者是对外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准备不足,最后被迫参与并购。第二,合资/合作伙伴选择失当。我国企业选择合作伙伴时往往过分看重跨国公司的规模大小、技术和管理的先进程度,而忽视了外方的合资初衷,忽视了双方之间在文化的适合、能力和资源的互补以及在合资/合作企业中的地位等诸多问题。这使得一些跨国公司不仅以低廉的成本进入了中国市场,并且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为其进一步并购我国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第三,合资/合作过程中学习机制失效。学习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是我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组建合资/合作企业的主要动因,但是我国企业在合资/合作过程中往往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学习机制。学习机制的失效导致我国企业合资/合作的结果是失去了市场,却没有学到技术和经验。

2.我国企业并购战略的失败

这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参加跨国并购的目标模糊和谈判失策。我国一些企业在参加跨国并购时,仅有良好的愿望,却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和有效的谈判路线设计,急于重组资产,饥不择食,优质资产被跨国公司并购,劣质资产、债务、冗员包袱等却留给了中方的母公司。而优质资产与跨国公司合资时又没有把握较好的商业谈判条件和模式,又轻易放弃合资企业的控股权,公司母公司失去了核心竞争能力,失去了原有的技术、品牌和市场,未来企业的技术路线和技术研发都取决于跨国公司的战略安排。第二,对外国并购投资者选择失当。外国并购投资者的类型不同,决定着并购效果的不同。比如说:凯雷是典型的财务投资者,它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这样的跨国财团凭借强大的资金实力,可以轻易调动巨额资金,控股、收购我国企业,然后对资产进行整合、包装,再拿到国外或国内的资本市场进行套现,赚取高额利润。我国企业引进这种投资者,虽然可以避免在技术、生产上被控制,暂时获得资金支持,却无法获得制造技术和生产、营销知识,无助于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甚至丧失长远发展的基础。而我国很多企业在参与并购时,都没有认真评估和权衡引进不同的外商投资者所带来的利益和影响,盲目参加跨国并购,结果导致事与愿违。

四、中国企业应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战略的对策

(一)提高对跨国公司并购战略的认识

第一,认清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战略本质。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已不仅仅是获取市场,而是谋求行业垄断和全球供应链一体化。第二,全面认识合资/合作的风险,认识并购的利弊得失,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合资/合作和并购都具有双刃剑效应,在合资/合作与并购过程中要全面评估失去市场、品牌和核心技术的风险,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组织结构设计、专利保护等诸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第三,认识到保持企业品牌和核心技术对于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品牌和核心技术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来源,失去品牌和核心技术必将降低企业与跨国公司竞争与合作的讨价还价能力,最终沦为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公司的配套供应厂商。

(二)慎重选择合资/合作伙伴

在选择外资合资伙伴时,我国企业要克服盲目心理,深入了解分析外方的战略意图,最终判断外资合资的目的仅仅是将合资并购当成进入中国市场初期的一个策略,以期绕开行业管制,还是为了与我国企业进行长期商业合作。如果外方是为了长期商业合作,那么,我国企业还要明确自己的切实需求,保持自己独有的资源和优势,从企业切实需求和双方优势互补的契合点,慎重选择合资/合作伙伴。

(三)在合资/合作时构建完善的学习机制,增强学习能力

在合资/合作过程中,我国企业要构建完善的学习机制,增强学习能力。第一,在合资前明确学习目标和计划;第二,建立正式的学习组织和制度,对各自母体企业与有关的资源能力的改进进行交流,尤其要重点强化对战略资源如核心技术、管理流程等的学习;第三,选派高素质人员担任中方管理骨干与技术骨干,提升学习中的吸收能力;第四,将激励制度、考核制度与学习联系起来,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助于中方人员挖掘学习潜能,提升学习的主动性;第四,分阶段让渡股权与控制权以延长学习时间。知识的默会性使得我国企业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学习到外方的技术和能力,因此,我国企业应尽可能拉长学习时间,占有或模仿外方的技术和能力,通过分阶段让渡股权换取技术资源,获取管理资源与市场资源。

(四)增强并购战略的管理能力

第一,增强制定合理并购战略的能力。在并购时,我国企业应有明确的并购目标和并购策略。作为骨干企业,要研究自身所处的市场地位,确认是否需要参加跨国并购;如果必须通过资产重组摆脱困境,是否必须由跨国公司并购;如果不得不寻找跨国公司并购,则要明确通过并购实现的目标,并制定并购谈判的具体方案,利用自身的资源,保持对合资企业的控制权,尤其是要明确企业对于技术路线的主导权;如果并购必须以放弃自主研发为前提,则要争取由跨国公司承担企业原有的债务和冗员安置问题。否则,参与并购的价值将大打折扣。第二,增强辨别合格并购投资者的能力。在合理估算企业自身发展瓶颈属于技术短缺型、资金短缺型,还是营销短缺型的基础上,仔细比较和计算产业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商业投资者带给企业的资源和利益、企业让渡的条件和成本,选择不同类型的并购投资者。第三,增强并购中保护技术、品牌的能力。一方面,在并购前要正确认识与评估品牌资产价值,我国企业应聘请权威评估机构,采用先进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来评估品牌资产,从而防止外资合资并购中本土品牌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在并购时,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的品牌一定要保持较大的独立性,不要轻易被跨国公司控制,这是涉及品牌生死存亡的关键。

参考文献:

[1]李景龙.浅析WTO背景下的外资战略性并购[J].中国外资,2005(5).

[2]桑百川.被动的国退洋进还是主动的国际化[J].经济导刊,2006(3).

跨国公司论文第8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并购经济全球化

Abstract:Sincelate1980''''s,transnationalmergerandacquisitionhasbecomeaworldtrendandmajorForeignDirectInvestmentmeansof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Withthecompetitionamong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arebeingintensifiedcontinuously,themarketofChina,whichhasgreatpotentialitiesandupgradedmarketlevelshasbeenandwillcontinuetobethefocusof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WiththejoiningWTO,Chinahasbecomemoreopeninitspoliciesrelatedtoinvestment,marketaccessandnationaltreatment,whichleadstomanymoremultinationalcorporationsenteringintotheChinesemarketbythewayofmergerandacquisition.Thoughweareinaturntime,therearemanyproblemsinthemerge.Thispaperaimsatthecurrentsituationofthemergeandacquisition,analyzingtheadvantageanddisadvantageofthemergeandacquisition,puttingforwardsomeadviceonhowtofacingthemergeandacquisitiontrend.

Keywords: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mergerandacquisition;economicglobalization

引言

跨国公司,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西方报刊。1960年,美国学者戴维?利连撒尔在其《多国公司的管理》一文中正式使用了跨国公司提法。此后,在西方国家的报刊上经常出现,跨国公司、多国公司、国际公司之类的名称。跨国公司从经营的战略定位上,企业必须具有全球一体化战略,而不单纯追求某一企业或局部区域利益的得失;从经营的跨越国度上,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拥有经营性实体;从经营的控制权上,跨国公司需在一个国家设立母公司总部,总部对海外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从经营的决策体制上,通过一个决策中心贯彻母公司的战略意图。

九十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环境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世界经济向多极化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技术更新不断加快,知识经济改变了各国和跨国公司的竞争基础;面对日益变化的世界经济环境,不断加剧的竞争环境,跨国公司需要及时做出其战略调整,以保持并扩大其竞争优势。90年代末,全球掀起了第五次并购的浪潮,这次并购浪潮持续五年多,几乎所有的行业、所有的国家都被卷入这次浪潮中,引起了世界的极大关注。它已经成为世界跨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这是跨国公司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战略重组活动。本文试图在分析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给我国带来的利弊基础上,就我国如何应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概念解析

(一)并购概念

第一,兼并(MERGER)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兼并的方法包括:(1)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它公司资产;(2)购买其它公司的股份或股票;(3)对其它公司的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原股权,从而取得其它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第二,收购(ACQUISITION)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的对象有两种形式: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是购买一家企业的股份,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因此要承担该企业相应的债权和债务;而资产收购则仅仅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收购方无需承担被收购方的债务。

兼并和收购都是以产权为交易对象的交易行为。它们的基本动因是相似的:为了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拓宽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实现企业生产战略调整等。是一种有效地增强企业实力和实现企业快速扩张策略和途径。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在兼并中,被兼并企业将丧失法人地位,兼并企业将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和债务的承担者;但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它的产权只是部分转让,收购企业以其出资成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债务。

在实践中,由于兼并和收购二者的相似之处远超过其区别,所以经常将其统称为“并购”或“购并”。

(二)并购类型

企业并购类型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第一,按双方产品与产业的联系划分,并购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当并购双方处于同一或相近的行业、生产或经营同一或相近的产品,并购使资本在同一市场领域或部门集中时称为横向并购。如1998年美国克莱斯勒公司与德国戴姆勒--奔驰公司的并购。

横向并购可以加强企业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但并购后行业内企业数量减少,个别企业规模扩大,容易形成共谋或垄断,对竞争有潜在的负作用,因此横向并购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管制。

(2)纵向并购。它发生在处于生产经营不同阶段的企业之间,是在生产、经营、销售上互为上下游关系的企业间进行的并购。如制造业企业对其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中间的运输公司、下游的销售商甚至最终用户的并购。生产链的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可以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减少交易成本,实现生产交易内部化,更有效的组织专业化生产。

(3)混合并购。是对处于不同产业领域、不同产品市场、从事不相关业务类型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后将产生跨部门、跨行业的多种经营企业。

这一类并购可以降低单一行业企业风险,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范围。可以实现不同企业间的资源互补和各种资源的优化组合。还实现企业经营行业的战略性转移。如以生产“万宝路”香烟而闻名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将香烟利润转移,并购一系列食品公司,进行跨行业经营,最终成为全球第二大包装食品公司。

第二,按并购实现的方式来划分,并购还可以分为协议并购、要约并购。

(1)协议并购,又称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联系,提出拥有所有权的要求,双方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磋商,达成共同协议,实现所有权的转移的并购方式。它容易得到目标企业的理解和股东的合作,并能够较好得获得目标企业的一些内部资料和信息,降低并购的风险和并购后的整合难度。但谈判过程可能因耗时长,目标企业要价高导致契约成本会过高。这种并购一般属于善意并购。

(2)要约并购,又称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并不向目标企业直接提出并购的要求,而是通过在股票市场上收购目标企业已发行的具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从而取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的行为。并购方可以利用目标企业股价下跌之际,大量购进;或是在证券市场上以高于目标企业当前股价水平大量收购该企业股票,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这是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并购上市公司的基本形式。

当并购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取得一定比例的目标企业的股票时,要依法向目标企业的管理层和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并按依法公告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票以获取股权。

间接并购在股票市场上进行,受到市场规则的限制,而且极有可能引起目标企业的强烈反抗,采取各种反并购手段,最后使并购方付出过高代价取得目标企业。这种并购属于敌意并购。

第三,按并购是否是双方友好协商来划分,并购可分为善意并购、敌意并购。

(1)善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事先与目标企业进行协商,征得其同意并通过谈判达成收购条件的一种并购方式。双方在谈判中可以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降低并购风险,避免因目标企业反抗而造成的额外支出。但善意并购中并购方不得不牺牲自身的部分利益,以换取对方的合作。

(2)敌意并购。是指并购方并不事先协商,在证券市场上采取大量收购目标企业股票,意图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在遭到其反抗后仍强行收购的行为。这种方式使并购方完全处于主动地位,而且行动快,时间短,不会因为时间拖延而失去良机。但由于无法取得对方的合作和内部资料,给公司估价带来困难,而且目标企业的反抗也会带来较高的收购成本。

由于敌意并购容易引起股市的波动,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各国政府都会对其有一定的管理和限制。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行为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方式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20世纪90年代初,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投资的模式开始出现。1992年4月,香港中国策略投资公司(简称中策公司,它是1991年12月12日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基础上易名而成的)收购了山西太原橡胶厂,从而开创了改革开放以后外资在华并购的先河。2001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相关政策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一切为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有力开展创造了便利的条件。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进展更快,外资方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涉足力度加深,跨国公司对一些垄断性较强行业的上市公司具有浓厚的兴趣,外资并购的操作手段更为广泛。

(一)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的方式

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可分为并购非上市型与上市型企业两种类型:

第一,跨国公司并购非上市型企业的方式。

(1)整体收购。外商整体收购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组成外商独资企业,从而使该企业成为其独资子公司,这是外商并购我国企业最彻底的方式,多发生在国有中小型企业。典型的案例是香港中策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的收购行为。“中策现象”是外商投资并购的起点。

(2)合资控股。合资控股是指外商与中方合资,外商注册资本超过50%,以绝对控股的形式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合资控股”是外商并购我国国有企业最普遍的形式。“合资控股”和“整体收购”相比,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首先,收购成本低廉。“合资控股”只需要收购企业50%以上的股权,即可达到控制企业的目的。比如“中策公司”以5l%的股权就控股了我国一批国有企业。其次,使外商收购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可能。“整体收购等于我国向外商出售国有企业,尽管目前有一些这样的情况,但大都是一些小型企业,而且还要受到某些政策的约束。然而“合资控股”则不同,外商可以堂而皇之地与中方大型国有企业合资,并要求控股,这对中方来说,就是国有企业“嫁接”外资,这样外商通过“合资控股”方式,便达到了事实上并购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目的。外商采取“合资控股”方式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其经济动因是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合资控股”,可以利用这些企业现有的优势,占据国内的一大片市场,扩大在我国市场的占有率。

(3)增资控股。外商在一开始就提出合资控股的要求不被接受时,便转向一般性的合资经营。一些经营效益好,产品畅销的合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者看到市场前景广阔,便在合资经营中要求增资扩股,中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难以注入大量资金,所持股份自然会降低,外方由参股变成控股。

第二,跨国公司并购上市型企业的方式。在跨国公司抢占中国这个拥有巨大潜力市场的浪潮中,我国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已越来越受到外资的垂青,跨国公司已把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作为进军中国市场的跳板。并购方式多种多样,有直接控股参股,也有间接收购,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种方式:

(1)“北旅模式”。A股市场协议收购法人股份,即通过协议认购内资法人股。1995年8月9日,北京北旅公告称,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伊腾忠商事株事会社通过协议一次性购买北京北旅未上市流通的法人股4002万股,占北旅总股本的25%,成为北旅的第一大股东,日方同时承诺,所持股份8年内不向中国境内法人或个人转让。此举的意义,就在于创造了一个我国上市公司法人股转让的先例——向外商协议转让。

(2)“赣江铃模式”。即协议收购上市公司拟发行的B股。在北旅事件发生10天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另辟新径,与赣江铃达成协议,以4000万美元购买赣江铃新发行的B股的80%,占新股发行完后赣江铃总股本的20%,从而成为赣江铃第二大股东。

(3)“福耀模式”。即收购国内上市公司原外资股东股权。1996年3月,法国圣戈班间接控股福耀表明了外商控制我国上市公司的新动向。出于进军我国玻璃市场,继而开拓东南亚市场的需要,法国圣戈班工业集团于1996年3月在香港收购了福耀玻璃两家发起法人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鸿侨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持有福耀42%的股份,取得了福耀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特征

第一,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目标企业集中在第二产业。

第二产业主要是制造业(家用电器、食品、日用品等在中国国内生产能力已发展较为成熟的行业)。在第三产业以及高科技行业(如金融、咨询、传媒、信息技术等)的并购活动还很少,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第三产业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还比较低。

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大多数是质地较为优良的企业。这些企业或者拥有可观的市场份额,是国内市场上的主要生产厂家,在某个区域市场里面居于主导地位(如米其林并购的上海轮胎橡胶厂是国内最大的子午线轮胎生产厂家,占有三分之一强的市场份额;吉利并购的上海刀片厂也曾是国内最大的刀片生产厂);或者具有优良生产资产(如伊莱克斯并购的湖南中意冰箱、南京伯乐洗衣机和杭州东宝空调);或是拥有受过良好培训的技术工人;或是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当然,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中也有一些是经营不善、生产设施老化、负债严重的企业,但政府对跨国公司承诺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从而鼓励跨国公司进行收购。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央政府鼓励美国柯达公司并购了中国感光材料行业几乎所有的主要生产商,这些厂家由于缺乏后继技术能力并且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而柯达公司换回的优惠条件是中国政府在2002年之前不允许其全球唯一的竞争对手日本富士胶卷公司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

第二,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类型大都是横向型,并谋求绝对控股。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大都是横向型的,目标企业从属于跨国公司既有的经营领域。跨国公司通过横向型并购将其已有的经营业务顺利拓展进入中国,以期达到行业内规模经济,获得垄断利润。到目前为止,在化工行业中,全国最大的59家定点轮胎厂被外商控股的有10家;医药行业中最大的13家外资投资企业中,外商控股51%以上的有7家。

跨国公司一贯强调对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因此,它们绝大多数取得控股的地位。跨国公司不一定百分之百控股,它们只需获得绝对控股(股份大于67%)、或实现多数控股(股份大于50%)。多数控股的典型例子是阿尔卡特收购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收购中方股东以及另一外国股东的18.35%的股份,从而拥有上海贝尔50%+1股的股份。

第三,并购采用的方式由合资、购买资产发展到借助证券市场实施并购。

1995年以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主要通过和目标企业建立合资企业、和利用对既有合资企业增资收购中方投资者股权两种方式实现;95年以后,更多的跨国公司开始借助证券市场完成并购,如“北旅模式”。此外,目前,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活动中还出现了一种新的方式,就是所谓的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后境外上市的运作,如中策公司将其控股的太原双喜轮胎公司的55%的股权和杭州橡胶公司51%的股权在美国百慕大注册为“中国轮胎公司”,并在纽约上市。这种运作实际上只是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延伸,其并购方式仍然包含于上面提到的这几种形式。

第四,由资本营运型并购转向实体经营型并购。

早期在中国发生的几次著名的跨国并购可以归纳为资本营运型并购:外方投资者并购中国国内的企业后并不参与企业的实际经营和管理、而是将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后拿到跨国公司本市场上市,并在跨国公司本市场上实现原有投资的退出。从本质上讲,这些外国投资者并不是真正的跨国公司,而仅仅是一些全球投资基金公司,其典型的代表是在香港上市的中策公司。随着跨国公司并购在中国的兴起、以及中国企业选择外方合资者的日益成熟,资本营运型并购在大多数行业都让位于实体经营型并购,即由真正从事某一行业实体经营的跨国公司进行的并购。

第五,国有企业成为跨国公司并购的主要目标。

在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案例中,国有企业成为目标企业的现象相当普遍。这反映出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资产存量当中仍占有主导地位。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被跨国公司并购也是国企改革的一种出路。

三、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利弊分析

跨国公司借助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眼前的利益,获得长远的利益甚至取得长久的控制力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所在。目前国内多数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不仅缺乏资金、设备等发展所需的硬件,更为缺乏的是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经营理念、国际市场渠道等支撑发展所需的软件。跨国公司在并购后输入资本的司时也输入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等软件,能够大大缓解国内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之困。但是美国跨国公司并购后常会带来相关行业的大洗牌,导致众多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倒闭,打破原来的市场结构,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容易造成垄断格局,甚至会摧毁民族产业,导致大量的破产、失业和太高的外资依赖度。

(一)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对中国经济的正面效应

第一,资金输血。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能有效的补充我国资金不足,迅速形成规模经济的生产能力,增加社会有效供给。据估算,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大约需要资金2万亿——2.6万亿元,如此巨额资金,不可能全部从国内筹集,因此,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成为重要的现实来源。随着跨国并购数量的增多,外资的流入也大规模增加,这有效地缓解了中国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跨国并购带来外资的流入和跨国并购企业的良性运转,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和保持繁荣的重要源泉之一。

第二,技术创新。跨国公司在并购中国企业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了我国产业的竞争能力,从而有利于我国新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支柱的形成。

第三,制度创新。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可以促进市场导向型制度体系的建设,促使政府用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减少行政手段的干预,从而有利于我国市场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企业真正转变机制,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变原企业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为国有资本与跨国公司混合的资本结构,从而使过去模糊不清的产权关系变得明晰起来。

第四,市场创新。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在给跨国公司拓展市场的同时,也为我国国内市场带来了新的竞争机制,使我国企业直面国际竞争。我国企业大都对国际市场的行情不太熟悉,跨国公司参与后,既可以迅速赶超国际生产力发展的先进水平,又可以充分利用跨国公司方的国际关系、先进的营销观念和销售网络,把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并发挥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优势,直接对外经营,增强企业出口创汇能力。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对中国经济的负面效应

第一,国有资产流失。由于我国目前产权交易不规范,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主要原因如下:(1)资产评估不规范、不严格。一方面国有资产露评、低估问题严重。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是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的阶段开始的,许多被并购的中国企业的资产没有经过规范化的核定与评估,有的虽然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但由于当时资产评估制度不完善,评估方法不科学,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外方资产的价值往往被高估。在跨国公司以设备为股本的投资中,很多中国企业并没有要求跨国公司将投入的设备拿到商检部门进行检验和评估,跨国公司设备高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国有资产出售收入管理不善。由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的资金有分批投入的优惠规定,导致一些跨国公司利用这一点拖欠资金。而且有的地方在收到资金后,对资金的使用方向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私自改变其用途,而不是按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用于资本再投入。(3)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寻租”活动。某些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者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有意地帮助跨国公司低估国有资产价值,人为地压低国有资产出售的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4)无形资产流失。在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过程中,中方品牌被外商大肆“蚕食”,由此造成的无形资产的流失是目前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市场垄断问题。目前,跨国公司在我国一些地区或行业整体并购中国企业,具有非常清楚的控制、垄断中国市场的动机。例如饮料市场,几乎完全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的天下。可以说,跨国公司通过并购造成的市场垄断已经成了无法避免的问题。

第三,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产业结构、地区布局不合理。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多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如果不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行为加以引导,长此以往,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引起的产业结构问题会日益突出,也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此外,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还存在地区分布不均的问题,跨国公司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的投资存量比重相当少,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在地区布局的不合理,将引发地区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加大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引发资源在地区和产业之间的重新配置,加大我国实现地区协调发展的成本。跨国公司通过为其控制的企业提供融资、研究与开发、销售、市场信息、法律等全方位的服务,控制我国部分国有骨干企业,操纵和影响一大批协作配套厂家,如果一大批效益好、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被外商控制,将不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调控,长此以往,势必会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部分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不利于国民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后,常常从自身利益出发,将控股的企业在形式上进行包装,在境外上市或转手获利,抽走资金,从而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同时,跨国公司通常选择效益较好的企业或企业的精华部分,把原有的债务、离退休人员、富余人员的安置包袱留给社会或原有企业,使这部分国有企业更加难以生存,职工处境更加艰难,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如果跨国公司并购的是上市公司,还会冲击证券市场。跨国公司并购的消息一经公布,目标公司的股票往往会受到过度炒作,庄家借题发挥,疯狂拉抬,散户也会狂热追捧,极大地冲击股票市场,加大了股市风险。例如,1995年8月9日,日本五十铃伊藤忠商社协议受让法人股参股“北京北旅”,消息公布后,“北京北旅”股票猛涨,短时间从5元一路攀升到12元,仅消息公布的当天成交就达2600万股,换手率40%,沪深股市由此掀起了一股炒作跨国公司并购概念股的风潮。这种纯粹由于跨国公司并购消息引发的股价剧烈震荡,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另外,以短期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资本对中国企业的并购,将导致我国经济的虚假繁荣与泡沫现象。国际金融资本对中国企业的并购,与跨国公司产业资本并购中国企业有所不同,其目的往往是为了短期套利,即将并购后的企业进行“包装”,取得在境外上市或者再转卖给相应的跨国公司,从中牟取差价。金融资本的并购通常不能为中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仅仅是一种投机性的短期投资,容易助长通货膨胀和“泡沫经济”现象,埋下引发经济危机的隐患。

四、我国应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对策

跨国并购将是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也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因素,所以面对跨国并购,我们应在正确认识其利弊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来引导跨国并购,积极利用其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面,限制其消极的一面,以此来继续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继续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跨国公司若通过并购的方式投资中国市场,必然会首选具有制度优势和资源优势的企业,因为投资这些产权清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的企业,跨国公司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其跨国直接投资的所有权内部化优势。在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跨国收购存在两个巨大的制度:一是要收购的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清晰,收购标的本身就蕴涵了巨大的风险;二是由于产权不清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收购后的企业组织将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优化配置,影响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生产成本的降低。因此,必须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建多元的国有产权主体。活跃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使产权能够真正流动。

(二)制定和完善跨国并购的法律体系

跨国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行为,离不开良好的法律体系。健全而规范的法律制度,可以节约交易的成本,减少并购的不确定性的风险,使跨国并购快捷而顺利的完成。世界知名的专业服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90%的在华外资公司高层管理者表示,计划在未来3年间扩展在华业务。但受访者认为中国的法律环境是加人世贸组织后在经营业务上的主要障碍。目前,中国现有的几部外商投资法律主要是规范外商在国内新设企业,对于跨国公司以购并方式进行直接投资则没有涉及。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颁布的《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外商可以参与购并国有企业,但在兼并、收购的步骤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措施。2003年3月7日颁布、4月12日起施行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外资并购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它的推出,标志着一个较为完整的外资并购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该规定称,所谓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或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以及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资产并购)。这次规定的实施只是向并购法规体系的完成迈了一小步。并购还涉及一些配套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如证券交易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其中许多规定对于并购这一新的投资方式来说并不适用。为便于我国政府将国际并购纳人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轨道,达到吸收外资和保护国内有效竞争的双重目的,同时又有利于跨国公司的投资,降低投资者对实施并购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所有针对国际并购的立场、政策、审查程序等都应在法律中体现出来。我国当前最迫切的立法任务应是制定《反垄断法》、《跨国并购审查法》等法律。

当前我国既要重视对促进跨国并购增加的立法,还要重视对并购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以防止外面的产业控制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防止并购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

(三)培育更加成熟的证券市场,加快建设中介服务体系

通过证券市场推进跨国公司对华并购投资,应该是今后重点努力的方向。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以及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使通过证券市场进行企业并购交易的公正性、公平性能较好地得到保证。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A股上市,在条件成熟时,还可考虑对外国投资者开放A股市场,使证券市场进一步发挥促进跨国公司对华并购投资的作用。此外,要加快建设包括产权交易、融资担保、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全面的中介服务体系,使跨国公司考虑并购投资时,能寻求到可信任的中介服务。跨国并购是涉及专业知识范围较宽、难度较高的交易行为,需要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来操作,如大型跨国投资银行、价值评估机构、会计事务所等。而我国国内目前还缺乏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才。以资产评估为例,我国缺乏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高素质的专业评估队伍和科学的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机构往往隶属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这影响了评估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在外资并购中难以令外商信任。再加上评估标准和方法不科学,评估行业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结果往往是导致评估操作的不规范。另外,许多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身份不清楚,同时具有法规制定者和企业所有者的双重身份,这常常引起外商的疑问。需要一方面培育国内的中介机构,尽快学会按国际规则操作,另一方面开放这些服务业务给国际中介机构,并尽快本地化。我们要鼓励国内的这类中介机构进行合并以提高规模和竞争能力,与国际企业竞争,也允许外商在这些服务行业的跨国并购。

(四)放宽跨国并购的行业限制

跨国并购大多发生在金融、保险、电信、商品流通等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的服务性行业。由于这些行业不是我国的优势,相对的开放度也就很小。但实际上这些行业正是我国着重培养参与国际竞争的垄断性行业,如果能正确看待扶持本国竞争优势与跨国公司合作的关系,利用跨国并购,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投资,就应该顺次开放这些行业。鉴于我国吸引外资近年有所下降的状况,以及东南亚国家采取更加优惠的引资政策所带来的竞争压力,我国对外商投资领域近年有所松动,如2000年在金融业、保险业、投资公司、航空业、工程公司、旅游业、中介服务等八个领域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不过,从跨国并购的角度而言,这些政策的力度似乎还显得不够。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顺应跨国公司并购的潮流,加大开放的力度,在金融、保险、电信和医药业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提升。当然,考虑到上述领域特别是金融业的敏感性,对其开放既要积极还要慎重。

(五)积极推进我国企业跨国并购

企业要想变强,必先变大。众所周知,《财富》所评的世界500强,其实称500大更为合适。因为有一些500强企业的盈利还少于中小企业,甚至个别公司如韩国大宇则出现了亏损,有的乃至破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不少领域要想成为强者,必须先把企业做大,大是强的前提。如汽车制造业,国际公认的最低规模效益线为30万辆的年产量。中国加人WTO后,预计国外的汽车巨头、钢铁巨头、家电巨头将会进一步抢夺中国市场。在上述市场上,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应首先通过国内并购,培育出一批具有规模经济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积极展开与跨国公司的竞争。我国大企业也应积极实施跨国并购。美国和西欧各国同属发达国家,其领先企业面对的是一片广阔的具有相同消费层次的市场,所以英国的沃达丰电信公司收购美国的企业后,也有足够的能力在美国市场大行其道。同理,中国的国内领先企业同样会面对一个广阔的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能力去占领这些市场的,因为中国企业具有自身的比较优势。至于文化和管理上的差异,也会在谋求共同利益的目标下得以克服。另外,在国内市场上,现存大批外商投资企业,我国有能力的企业可在国内对其实施并购,也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跨国并购。

结论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市场,一直是跨国公司竞相追逐的目标。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有关限制性政策的逐步取消,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采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可以预期跨国并购将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之一。跨国并购一方面有利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但同时跨国公司并购的目标和我国的利用外资目标存在着差异性,而且跨国并购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我们不仅仅要看到它们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更要看到其对中国经济安全的负面影响。本文在分析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夸张的影响时指出国有资产流失,市场垄断,产业结构是我国面对跨国公司在华扩张并购时必须要注意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方面要加快国内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另一方面要放宽并购行业限制,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

参考文献:

[1]陈彪如:跨国公司与跨国银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87年版.

[2]陈朝阳.中国企业并购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版.

[3]王一:企业并购[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李尔华.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李东阳.国际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6]史建三.跨国并购论[M].上海:立新会计出版社,1999年版.

[7]薛求知.跨国公司与中国市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8]刘恒.外资并购行为与政府规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9]朱远程,刘燕.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新态及对策建议[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10]葛和平,杨逃红,马剑锋.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上市公司的博弈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6,(11).

[11]谢丽芬,姚盛辉.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产业特征[J].商场现代化,2006,(31).

[12]郑迎飞,陈宏民.跨国公司竞标条件下的外资并购甄选[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6,(9).

[13]田立新,尹坚.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与绿地投资的比较分析[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14]祖强,周志莹.跨国公司并购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对策[J].新金融,2005,(11).

[15]周建军.跨国公司并购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对策[J].市场周刊.研究版,2005,(S2).

[16]王星.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现状趋与建议[J].山东纺织经济,2005,(5).

[17]华德亚,刘晓惠.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与我国的反垄断控制[J].经济问题探索,2004,(5).

[18]田野,徐江桥.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规制研究[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19]胡峰.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中的就业效应剖析[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3,(1).

[20]陈佳贵,王钦.跨国公司并购与大型国有企业改革[J].中国工业经济,2003,(4).

[21]李晟晖.跨国公司并购国企的背景问题及对策[J].国际经贸探索,2002,(6).

[22]蒋小燕,黄翠萍.跨国公司并购与中国的对策[J].中国外资,1999,(3).

[23]Bloch,F.,1997,NoncooperativeModelsofCoalitionFormationinGameswithSpillovers,mimeo,DepartmentofFinanceandEconomics,GroupeHEC,Jouy-en-J

[24]Blumberg,AryehandJamesE.Owers,1996,TheConvergenceofForeignDirectInvestmentandRestructuring:EvidencefromCross-borderDivestitures,GlobalFinanceJournal7(1):67-87.

[25]Bolton,P.andM.D.Whinston,1993,IncompleteConhacts,VerticalIntegration,andSupplyAssurance,ReviewofEconomicStudies60,121-48.

[26]Bulow,J.1.,J.D.GeanakoplosandP.D.Klemperer,1985,MultimarketOligopoly,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93,485-51I.

[27]Caves,R.E.,1996.MultinationalEnterpriseandEconomicAnalysis.2ndedition,(CambridgeUniversityPress,CambridgeandNewYork).

[28]Caves,RichardE.,1971,InternationalCorporations:TheIndustrialEconomicsofForeignInvestment,Economics3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