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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3 15:15:50

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

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 产学研合作 重要性 必要性 

 

我国自1988年开始招收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以来,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队伍不断加大。但由于长期以来受高校其他学科的同化,高校在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时也形成了同其他学科教育一样的学科化思维定式。这种培养模式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相脱节,不利于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发展,不利于将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成“研究型+应用型”双型人才。因此,探索出一条适合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之路至关重要。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鲜明地体现了职业技术教育学的特色,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又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条值得继续研究和不断探索的培养模式之路。依据职业技术教育学的特性,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必须既具备学术性,又必须具备应用型人才的“双型人才”。趋于这种特殊性,高校走产学研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对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十分重要,并且非常有必要。 

一、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实现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 

当前高校在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实训基地缺乏、双师型导师队伍缺乏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质量和就业问题。加强产学研合作有助于解决高校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中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实训基地缺乏、导师队伍不完善等问题。因此,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实现产学研合作是异常重要的。笔者把其重要性简单地归纳为八点: 

1.产学研合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经费提供保障。从1997年起,我国开始统一实行高校收费制度,但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仍然还是依靠政府拨款,再加上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下,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经费十分有限。而且由于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增长速度远远高出我国的gdp、公共教育经费的增长速度等诸多因素,导致研究生教育经费不足,进而导致教学设备陈旧、实验设备不足等教学资源匮乏问题的产生,这严重影响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产学研合作是集结教育经费的渠道之一,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可以鼓励企业对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经费投入,从而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提供经费保障。 

2.产学研合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实训基地提供保障。美国凤凰大学创办人约翰·斯柏林认为,传统大学在传授人类知识成果方面往往带有教条性,培养出来的学生学非所用,不能顺应市场的需求。笔者认为,学校教育应注意理论和实际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作为学术型和应用型“双型人才”,应该注重校内学习和校外实践,有相应的实训基地,而企业和科研院所是提供实训基地的主要来源。因此,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可以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实训基地提供有力保障。 

3.产学研合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职业能力形成提供保障。职业能力是指个体在某种职业活动或生产劳动中所需要或应体现出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式和特征。职业能力的形成与发展必须参与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模拟的职业情境。职业能力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它的职业性。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学生可以深入企业管理、服务生产一线,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成技术技能,并且通过对已有的知识、技能进行迁移,使一般能力得以发展,职业能力也由此形成。因此,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可以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职业能力的形成提供保障。 

4.产学研合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提供了就业机会。近年来,由于高校加大力度扩招,再加上高校单独培养出来的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素质不具备适应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失去竞争力,最终导致很多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毕业生就业错位、就业难。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学生可以通过基地实训、在岗顶岗、深入企业实地实岗进行实践操作,一方面,学生面对企业的岗位工作任务,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并在企业团队精神文化熏陶中学会与人相处、与人共事,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大大提高了职业素质;另一方面,学生融入企业市场竞争氛围,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与企业丰富的生产实践,学习企业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法,掌握企业现代化的生产工艺技术,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参与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发和制定的项目、科研等。因此,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可以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就业提供有力保障。 

5.产学研合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提供了最基本的经济保障。随着职业技术教育学研究生大幅度的扩招,计划内招生名额越来越少,自筹经费的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越来越多。虽然目前研究生的“三助”活动在各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紧锣密鼓地进行,但是“三助”活动面临着岗位少、资金少的尴尬局面。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可以突破培养单位单一的经济资助来源,为学生提供数量更多、技术含量更高的岗位,提出更多的应用性课题、项目,同时也为研究生提供了较为可观的经济报酬。因此,产学研合作既可以免除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经济上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潜心投入学习和科研中,又可以改变长期以来研究生资助“等、靠、要”的尴尬局面,拓宽资助的渠道,增强资助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6.产学研合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提供了师资保障。职业技术教育学的性质决定了职业教育的教师必须是既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掌握一定的技能,即“双师型”教师。“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职业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必然需要,但目前我国的一些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还没有达到“双师型”教师所具备的要求。其主要表现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课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较差。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理论课教师占多数,而具有高职称、具有实践背景的高素质教师偏少;师资来源的渠道单一,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大都是来自高校。这些教师往往重理论、轻实践的观念较为突出,专业课教师从事实践培养和训练的机会较少。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很少有机会去企业或实训场地从事专门的实践培训,培训投入不足,培训力度不够。通过产学研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企业技术专家可以参与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教学、课题研究指导、学位论文撰写和实践能力指导等实质性的教学活动。这样不仅弥补了高校在培养学生时重理论、轻实践的局限,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师资保障。 

7.产学研合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提供了研究平台。通过产学研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三方共同申报、承担高级别的科研课题,组织联合科技攻关,结合企业生产实际联合开发新产品使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充满勃勃生机。以河南科技大学为例,河南科技大学与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共同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93项,其中部级19项,完成横向开发项目407项,推广科技成果70余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92项。承担大量科研项目一方面为培养研究生的学位科研论文选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这些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产学研三方合作教育的纽带。另一方面,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提供了很好的研究平台,创造了很多参与研究的机会,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研究素质及能力。 

8.产学研合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提供了技术支持。学生通过产学研合作参与技术研究,有利于加深对技术理论的理解,有利于技术创新能力的养成。科研活动的开展不仅使师生的技术研究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也为企业产品的更新和新技术的开发提供了智力支持,并为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机制创造了条件。学生不仅能直接参与科研申请、承担的过程,还能够深入企业,为学生提供了学习技能的机会,为学生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实现产学研合作的必要性 

产学研合作在我国呈方兴未艾之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科学技术,尤其是高科技发展及其成果向生产力的迅速转化,已经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增强竞争能力的关键。为此,产学研合作已普遍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和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作为“学术型和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实现产学研合作培养模式非常有必要。 

1.从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自身发展来看。从人才培养层次的视角分析,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研究型人才素质;从职业技术教育学的学科性质来分析,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又须具备应用型人才素质。基于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型和应用型”双型人才模式,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不仅要注重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还要注重理论及技术知识的实际运用,注重技术技能的掌握与应用,注重技术创新,注重就业和实践。根据对湖南农业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调查中“对将来就业最担心的问题”中,大多数回答是用人单位提出的“需要有工作经验或需要某种职业技能证书或是动手能力强”等条件。如果学生在校期间通过校内、外双基地培养,并在导师们的精心指导下,掌握理论知识,增强实践能力和一定的技术技能等,并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增加求职成功率。 

因此,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实现产学研培养模式切实关系到切身利益。实现产学研培养模式不仅使学生在导师们的指导下学到了必要的理论知识,具备了研究型人才素质,大大提高了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而且使他们得到了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了应用型人才素质的养成,最大化地促进学生自身的发展。 

2.从高校及学科发展来看。我国从1988年开始招收第一批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以来,已发展到至今48所高校,这不能不说是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专家、学者为此付出了大量心血的结果。随着研究生数量的大量扩招,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数量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意味着导师与学生的比例差距不断拉大,出现一个导师带多个甚至十几个学生的现象,这势必导致教学质量下降、指导不足等。再加上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一直以来都是由高校以学科化的思维模式加以培养,结果培养出来的学生研究水平差、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不强,并不利于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形成研究型和应用型“双型”综合能力。高校及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培养点除了提高教学质量外,还应该思考如何培养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问题,思考试图改变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就业难的问题。改革课程设置和培养计划,增强实践环节,强化技能培养,与社会上的职业资格考核接轨,使得培养的学生既有理论知识又有职业技能,提高学校的社会功能和声誉,吸引优质生源,促进学校及学科发展。 

3.从社会需求来看。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中国经济赢得了空前、迅速、持续的发展。然而,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才尤其是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短缺却成为就业竞争力提升和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我们也欣喜地看到:针对我国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面对经济发展的呼唤,面对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造就一支高质量、多数量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成为一项重要的历史任务。这项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以及高校等的高度重视和通力合作。高校作为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输送的最大加工厂,应当以社会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作为研究型和应用型双型综合人才,急需一种符合自身发展的培养模式,以适应社会、市场对于人才的需求。而实现“双基地、双证书、双导师”培养模式有助于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成研究型和应用型双型人才,既能促进学生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培养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素质,提升择业竞争力,同时也可以为社会提供高层次高素质的研究—应用复合型人才。 

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第2篇

1.1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目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的《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精神,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背景,与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与相应学科的农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侧重于应用,培养面向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培养既能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的理论研究,又能运用农业与管理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与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其课程体系要突出整体性、综合性、宽广性和实用性,课程内容要反映相应领域的国内外最新成果[2]。

1.2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生源特点

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主要来源于高等农林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均从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调剂录取。2010年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初试科目按照与学术型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设置,单独进行招生,但也有部分从参加学术型研究生考试的考生中调剂录取。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与以在职人员为主、通过参加全国GCT联考入学的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有很大的区别。总体来说,他们在知识结构、外语能力等方面优于在职的农业推广硕士,但在实践经验上则较为欠缺。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在毕业后既可从事与农业推广相关的职业,也可进一步报考博士深造,因此,在课程体系中既要考虑实践性,也要兼顾一定的理论基础。

1.3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行培养模式是三年制,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学制也是3年,但因为以在职人员为主,集中学习的时间较短且较为灵活。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学制为2年,因此,其培养不能照搬学术型硕士和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模式。由于课程学习时间缩短,而且需要加强实践环节,因此在课程设置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压减课程数目和学时。然而,就目前缩短硕士研究生学制的实践而言,二年制硕士生在课程学习的过程中仍有“赶课”的现象,同时学制缩短后,每个研究生能够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必然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学位论文的完成质量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3]。

2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构建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精神,结合以上对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特点分析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可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2.1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要做到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课程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农业推广理论与实践、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该部分设10个学分;(2)领域主干课,根据农业推广硕士的不同领域如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机械化、作物、植物保护等,每个领域设置4~6门专业课程,其中包括1门案例研究课程,该部分设8~10个学分;(3)选修课,根据各领域的培养目标及学校的条件开设,选修课包括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等方面的课程,可选2门课程,该部分设4个学分;(4)实践教学,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年的实践教学,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该部分设6个学分。此外,每个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制定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等必修环节。

2.2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教学方式

目前,在研究生教学上,传统的灌输教学方式仍然存在。由于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强调应用性,重点在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在教学上相应要求教学的方式、方法灵活多样,课堂教学要把讲授与讨论结合起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加强案例研究、模拟训练或现场教学,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学校的实验条件,给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开设相关的实验课程,提高学生的操作动手能力。课程学习结束后必须进行考核,课程考核可采用闭卷、开卷、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等方式进行。加强第二课堂教学,如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三下乡”等,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开阔视野,培养团队精神。

2.3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在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够系统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学生将来从事职业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由于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大部分来源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实践经验较少,因此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入学后第1年,以学校实验室和导师工作室为平台,熟悉仪器设备及相关的实验技能。可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或开设第二课堂的方式,让研究生有较多的途径了解、接触科研,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入学后第2年,在研究生基本完成课程学习及具备了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实验能力的基础上,安排研究生学生进入各生产企业、联合培养基地、产学研基地、研究所、实验中心等结合学位论文开展实践教学。办学单位要提供和保障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开展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可吸纳和利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此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结报告。要对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定负责人,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指导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2.4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学位论文及评审答辩

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和生态环境建设。强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业性,决不是要放弃对它的学术要求,学术是学位的本质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定位在“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上的,作为“高层次人才”,自然应当有一定的学术要求[5]。论文要有一定的规格和标准,体现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要能反映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等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和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等。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学位论文至少应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最好有一位是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评阅通过后才能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其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导师可以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通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可授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师队伍及教材建设

3.1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师队伍建设

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实行的是“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的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主要是从学校内部相关领域中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指导能力强、研究成果丰富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中选任,负责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指导学位论文,对研究生进行管理等工作。校外导师则主要是从基层或企业从事与农业推广相关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中选聘。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实践教学、项目研究、参与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由于我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知识结构和实际工作经验离专业学位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加强专业学位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专业学位教育中一项迫切的任务。各培养单位要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办法,建立教师评价激励机制。要提高专业学位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加强在职培训,支持教师到国内外参加有关课程的培训和研讨,鼓励专业学位教师申报横向课题,到相关的产学研基地挂职,以提高实践经验。聘请政府、生产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人员参与教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3.2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教材建设

多年来,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建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投入,导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材十分缺乏,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用的是学术型研究生的教材,有的甚至没有教材,上课内容靠教师临时拼凑,缺乏系统性和先进性。教材的欠缺严重制约了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水平。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应发挥积极的作用,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根据课程设置的要求编写教材,以规范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过程、提升培养质量。学校要激励教师编写高水平的案例和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教师编写的高水平案例分析及课件制作应可作为教学研究成果。

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第3篇

关键词:中职硕士;专业学位;辨析

作者简介:南海,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原理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5-0044-02

在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发展史上,“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培养模式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它不仅丰富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培养形态,而且主动适应了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师资的迫切需求,七年来的培养实践业已证明了这一点。它为中职学校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层次的“双师型”教师,极大地改善了中职学校教师的师资结构,提升了中职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为尽快适应我国对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需求做出了贡献。然而,实践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这里,对一个命题“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一个概念“中职硕士”进行一些必要的逻辑分析与界定。希冀这样的逻辑分析与界定有助于“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这一研究生教育实践的健康发展。

一、“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命题分析

显然,这是一个简单命题,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简单命题。这句话所描述的是一种“事态”:“中职教师”在职攻读一种“硕士学位”。但同时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简单命题。简单在其形式,复杂在其内容。其内容的理解是非常复杂的。“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是有其特定的内涵的,下面,我们就来扼要地分析一下。

首先,“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这一语句是表达判断的,属于命题。句子的主语:“中职教师”,谓语:“攻读”,宾语:“硕士学位”,状语:“在职”。

其次,“中职教师”的内涵与外延问题。“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是一个特称命题,这里的“中职教师”其实是一个特称概念,指有些中职教师而不是所有的中职教师。按照教职成司函〔2002〕48号“关于做好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是指“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在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教育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和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教研工作三年以上的研究人员。”上述这些属性就是“中职教师”概念的内涵,其外延就是具有上述属性的中职教师。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概念是发展的,“中职教师”也不例外,2003年,上述条件中的从事教育教学年限降低为2年以上,到2004年,条件又宽松了一些,年龄要求中含40岁,从事工作年限降低到2年以上。内涵变了,相应地其外延也就发生了改变。以发展的观点来看,上述条件在今后还会逐渐放宽。

最后,该“硕士学位”的性质与归属问题。学位的性质有学术性和专业性两种,相应地,学位的类型也就有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两大类。“中职教师”在职所攻读的“硕士学位”之学位性质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它直接关涉到这种学位的种类归属,并进一步关系到具体的培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内容和运作。从内容上说,“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最根本的特质为实践性(操作性与技能性),以此便可以与学术性教育类硕士(如教育学硕士、职业教育学硕士)以及教育类专业硕士(如教育硕士)相区别;从形式上看,“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联考方式“入门”,以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方式“出门”。此与其它所有专业硕士的方式完全相同。基于上述两点理由,我们就可以确认该学位的性质是专业性的,属于专业型学位的范畴。

二、“中职硕士”概念辨析

究竟什么是“中职硕士”呢?它是指一种学位,还是指一种特定的攻读一种特定学位的学员群体,还是一种特定的攻读多种不同学位的学员群体呢?迄今为止,无论是在培养院校还是在职业教育理论研究领域或是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域,“中职硕士”的使用均呈现出一种混乱的状态。

第一,“中职硕士”不是一个学位的名称。首先,其表述不合乎规则。专业学位大多只设置硕士一级,专业学位的名称表述规则为“XX(职业领域)硕士”。而“中职”显然不是职业领域范畴的概念。其次,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从未公布或认可过“中职硕士”这种学位,甚至在文件中也未曾使用过“中职硕士”这一概念,培养院校也从未发放过“中职硕士”的学位证书(诚然也不可能)。

第二,“中职硕士”也不应是一种特定的攻读多种不同学位的学员群体。因为,从逻辑上说,假如存在着这样一种特定的学员群体,并且分别在攻读几种不同的专业学位,那么这种特定的学员群体就一定是一个彼此之间在职业、专业或工作方面没有多少共同本质属性的“杂合群体”,而我们所说的“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学员群体是一个有着共同的职业、专业或工作背景属性的,所以,上述假定是不能成立的。既然如此,那么,自2004年春以来,参加“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出门”时被授予的却是几种不同的专业学位,诸如工学硕士、管理学硕士、教育硕士等,又该如何解释呢?这种状况的出现,正是由于我们缺乏表述明确的合法化的专业学位政策与制度予以规范的结果。

第三,“中职硕士”应是指一个特定的在职攻读某种特定学位的学员群体。这里,第一个“特定的”的含义是该群体的成员有一个共同的职业背景――中职学校教师职业,他们大多是中职学校的骨干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至少目前情况是这样);第二个“特定的”的含义是这种学位有着特殊的属性,这种特殊的属性是由其职业的性质以及由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培养过程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其职业的性质是教师,同时又不是一般的教师,而是中职学校的教师,因而除了具有教学方面的知识与技能之外,还具有掌握某个行业生产领域里的职业技术技能的属性以及一定的技术改造、革新或研发的能力。大抵可以用“双师型”教师来概括之。既是教师,又是技师或工程师。

三、结论

在现阶段,“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描述的是这样一种存在:有一定年龄限制的具有一定工作年限的中职骨干教师在职攻读一种专业学位,这种专业学位理应是“职业技术教育硕士”。“中职硕士”既不是一种学位,也不应是一种攻读多种学位的学员群体,而应是指具有中职学校教师职业背景的在职攻读一种专业学位――“职业技术教育硕士――的中职学校骨干教师或教师群体。

参考文献:

[1]教职成司函〔2002〕48号“关于做好200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2]南海,薛勇民.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政策研究初论[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6(28):19-21.

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第4篇

关键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性;实践性

中图分类号:C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2-074-04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设置的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它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其生源主要来自中小学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其培养目标为:能够有效地、创造性地实现把文化科学“转换”为学科或课程和把学科或课程“转换”为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内外的文化科学学习活动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临床专家型”教师。具有“专业性、实用型”和“封闭性、复合性”的特征。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自1997年设立以来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培养单位的数量在逐年增加,培养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然则,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课程体系、评价模式、教学模式与方法与研究性学位趋同,并未突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与教学学硕士的差异性,师资结构上无法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确立以职业为坐标的教育硕士培养目标,提高教育硕士职业能力,培养教育硕士职业精神,从而对全面提升教育硕士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职业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基本属性

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具有职业性、学术性和研究性等三个基本特征。有学者认为:专业学位是基于职业标准来设定的,这种职业有独特的知识领域、具有明显的实践取向,其性质是职业性学位,职业性作为专业学位的基本属性,是专业学位区别于其他学位类型的性质属性。当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我迷失的根源在于对其特质――职业性缺乏认识,因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摆脱对学术性研究生教育模式的盲目模仿和依附,凸显自身特色,应加强职业化、淡化学术性,强化实践性。故此。教育硕士作为专业学位的一种类型,无论从其属性还是在其使命上,教育硕士教育都理应突出职业背景与职业诉求。

二、教育硕士人才培养职业性弱化的表征

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但是规格有异,各有侧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主要功能就在于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并提供一个具有时代特征,更加科学、合理、先进、高标准的教师素质教育的模式。这种模式将通过教育实践来实现其目的,进而促进教师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际,培养教师的职业技能,全面提高教师的从业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显见,教育硕士相比教育学硕士对职业性的重视程度迥异,综合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学界大多学者认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法、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等方面,都应彰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的职业特点。

当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专业教育硕士培养中的职业性缺失。具体表现为:第一,在培养目标上,许多院校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满足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高层次应用人才的认同度不高,只是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当作一种高层次继续教育;有些院校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培训化倾向。第二,在课程体系构建上,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是其培养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是培养目标和落实教育原则的载体。当前,教育硕士课程体系中理论性课程占据比例过大,忽视实践环节,凸显职业性的实践教学仍显不足,缺乏贴近教育实际的专业知识内容,不能有效指导工作实践,并且理论知识的学习与职业实践处于二元分离状态。第三,在培养方式上,当下教育硕士教学方式单一传统,案例教学没有真正得以推广落实,难以适应教育硕士培养的需要。教学手段仍显落后,体现现代教育技术的方式没能在教学中广泛运用,发挥其应有实效。第四,在导师队伍建设上,当下,教育硕士导师大多是由学术性导师衍生而来,指导教师仍以学术性硕士培养方式培养教育硕士,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忽视职业需求相关能力的培养;同时这部分指导导师缺少基础教育教学经验,难以承担培养教育硕士的责任。第五,在评价标准上,现行教育硕士评价标准主体单一,评价客体标准大多沿袭学术性硕士标准,尤其是硕士论文没有体现职业性的特点,评价标准机械单一,与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相背离,忽视教育硕士职业能力的培养。

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性滑落的成因

(一)对教育硕士培养重视程度缺位与认识错位

我国自1997年首届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来,已经走过近15个春秋,从中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网获悉,截至2011年12月,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除港澳台外共有88个。培养单位由最初的16所试点单位增加到88所。纵观88所高校,其中大多数为师范大学或综合性研究型院校,前身大多开办过教育学硕士,之后才申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换言之,这些院校在教育学学术研究方面颇有建树,尤为侧重学术研究,而教育实践的探索甚少,加之研究型院校以科研服务为导向,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大多以院校创收为目的,故此,从管理者的角度,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的理性研究,教育硕士培养目标与教育学硕士趋同,偏离专业学位的目标定位,缺乏软硬件环境的支撑,因此,无论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师资配备等方面都无法满足教育硕士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还有一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认为:教育硕士的水平与技能应体现在学术性上,没有学术性就谈不上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学位,自然而然就将其等同于教育学硕士。认识误区同样致使教育硕士培养质量下滑。以上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新型学位,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多数学校是“两块牌子、一套师资”,照搬教育学硕士的培养模式,不同程度地存在学术化倾向,重学术轻实践。管理者与施教者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重视不足与认识偏差,学术型与专业型研究生教育趋同,致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职业性特征没有得以体现,影响我国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质量。

(二)职业化、多元化师资队伍缺失

教育硕士要求教师在课程教学中注重学员的实践反思能力培养,增设实践环节。我国教育硕士缺乏专职的教学队伍和导师队伍,基本上依靠教育学硕士教师队伍,这部分教师队伍往往学术水平较高,可对基础教育的关注和了解甚少,普遍缺乏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实践经验,论文指导中也偏向自己研究专长,偏离学生的职业实践。师资素质差距也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学历结构不合理,且各专业分配不平衡,无法达到专业学教师的要求。年龄结构不合理,中年教师比例较低,知识结构不适应,一些教师缺乏跨学科、跨专业授课的能力。教育硕士学生多是来自不同学科和不同专业,同一套师资实难满足学生的需要,教师的实践环节的薄弱,无法满足专业学位的职业性与实践性的需要,因此,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很难保证。我国的教育硕士培养实行导师制,采用的多是“一对一”和“一对多”的模式,阻碍学生的交流和创新,美国的教育硕士采取“院-系”纵向培养结构和导师集体指导制,由主要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其他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实际问题的研究,导师组拥有多元的教师队伍,既有杰出学者,又有资深管理者,学科背景涉及教育、历史等多个领域。由此可见,我国教育硕士导师制培养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制约教育硕士学生的职业能力的提升。综上,无论从师资队伍或是导师队伍都无力满足教育硕士对职业能力的需求。

(三)情境化教育平台缺乏

实践能力的提升是培养教育硕士的关键工作,也是其职业性诉求的中心环节。教育硕士作为有强烈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的教育,及时满足职业性质而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知识体系的过程。在教育情景中,知识不再仅仅是一个静态积累的形态,而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情境化是教育实践的外在特征,教育实践需要土壤才能成长,从而生成教师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因为教育硕士自身的特点,要求学生能够开展各种观摩教学、调查研究、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实践能力的提升除了需要实践能力较强的师资,搭建良好的职业环境,校内外实践场所和模拟平台对学生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各培养院校的实践平台建设情况令人担忧,培养院校为教育硕士自建模拟平台的凤毛麟角,且与中小学校的联系并不紧密,可供教育硕士实践的校内外基地付之阙如。专业学位强调教育硕士应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索中学习,在合作中学习,缺少一种能够更好地进行对话、合作、研究的学习情境,自然难以生成教育硕士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

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职业性回归的应然举措

(一)建立“重培养、慎定位”的人才培养机制

教育硕士是专业学位教育的一种类型,以培养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某一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硕士会以旺盛的生命力发展首先在于它培养目标的职业定向性与职业实务性,其次在于它所培养人才的高素质、高层次性。当前,教育硕士教育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除了管理者与施教者重视程度,还在于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定位出现偏差,对教育硕士的职业性没有充分重视,认识偏差致使行为偏离。在国内虽然没有较好的经验借鉴,但是可以从国外的人才培养中汲取经验。各培养院校应充分认识到教育硕士对我国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作用,依据社会需求与个人需求确定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定位,逐步建立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加大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的研究力度,肃清错误认识,坚决反对套用学术性教育学硕士的标准来培养教育硕士,避免学术化倾向,让教育硕士回归到职业性的轨道,同时也不能过于强化职业性与实践性,使教育过程沦为技能培训,忽略高层次人才培养所必须具备的学术高度,理性看待学术性与实践性的关系。培养院校应结合学校自身特点,挖掘自身人才培养特色,大胆探索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探索中逐渐完善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机制。

(二)构建“情境化、职业化”的教育平台

在教育硕士培养中,教育实践是促进教育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实际教育教学问题的过程,是教育硕士生在具体、真实教育情景中培养教师职业意识、职业情况、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的过程。构建情境化的教学环境为教育硕士的培养提供了职业背景与实践平台。情境化教学环境不仅要求学校具有校内实践的场所,还应该包括校外的可供师生真正参与的实践场所。在与中小学密切合作的同时,选择适宜的中小学成为教育硕士的实践流动站,并把中小学教学和管理中遇到的难题作为课题或硕士论文题目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一方面,提高师资和学生的教育实践研究能力,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硕士论文的选题更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帮助中小学解决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形成相对稳定的校校合作机制。从教育硕士教育质量提升的角度看,学校还应尽量建立交互协作的平台。通过社会化的协商方式,为学生提供交互性协作的研究平台,以便学员之间、师生之间开展多层次的合作研究,这种多层次的研究不应单纯依赖学科专业课程组织学员,使教育硕士群体的智慧为每一个个体所共享,并内化为个体智慧。因此,学校应尽量为教育硕士师生创设多层次交叉性的合作研究机会,加强与政府、学校、组织的密切合作,尽可能创设具体的、情境化的教学环境,推进教育硕士师生职业性与实践性的生成。

(三)形成“实践型、实战型”的课程体系

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是培养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是体现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我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践取向定位必须以职业实践的方式达成,职业实践性是专业学位区别于学术型学位本职差异。我国现有的教育硕士学位课程多为教育学课程的翻版,课程体系体现着较强的学术性。职业性与实践性课程较少,且比较笼统。这从中美两国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比较明显看出:美国爱达荷州立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硕士开设核心研究课程、专业研究课程及实践研究类课程,而中国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主要开设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美国教育硕士课程突出实践性与职业性。实践课程为必修课程是美国教育硕士课程设置的重要特征,正是由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才充分保证了美国教育硕士科研能力的提高。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只有真正摆脱学术型课程体系框架,打破传统学科体系的思维定式,只有以职业为背景,以实践为导向,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宗旨,教育硕士的职业性与实践性才能够被真正确立。因此,各培养院校在课程体系建构时须进一步明确课程的价值取向,在课程开发上遵循职业实践性的特质。在课程取向方面,第一,课程应具有为教育硕士学院提供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可以“举一反三”的范例;第二,课程具有为教育硕士学院解剖学生学科认识过程的机会;第三,课程应为学员提供对基础教育职能和功能进一步深刻认识的机会。在课程开发方面,第一,要调整课程目标,凸显专业学位的职业实践性;第二,优化课程结构,增设反思性实践课;第三,整合课程内容,强调个人知识的建构;第四,改良课程实践,重视学生研究性学习。针对理论课与实践课比例失调的现状,增加实践课与选修课,明晰课程内容与实践环节,且及时增加教学需要的前沿课程。借鉴国内外优秀的研究成果,逐步完善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与课程开发,使教育硕士课程设计与探索步入良性轨道。

(四)培育“双师型”、“双导师”的师资队伍与导师队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自身的特点与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向培养院校的师资队伍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一支高素质、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和导师是实现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的有力保障。这就要求教育硕士教师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在思想素质方面:思想道德素质高,有正确的教育观念,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第二,在知识结构方面: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关注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发展,专业知识精神,基础知识广博;第三,在能力结构方面: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创新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科研能力。因此,为打造素质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应做好五个方面:第一,按照教育硕士培养工作要求,各培养院校应组建专门的师资队伍和导师队伍,并出台教育硕士师资聘任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教师评聘、培训、评价、激励制度,优化师资队伍,淘汰不称职的师资;第二,加强对现有师资队伍的观念引导,提高认识,肃清错误观念,要求他们逐步适应从学术型人才培养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转变,要求教师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及管理现状,具有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能力,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第三,开展师资交流与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师资培训,并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也可以通过委派教师深入中小学开展实践交流活动,提高师资的业务实践能力,及时掌握基础教育的发展变化;第四,吸收中小学具有高级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充实到教育硕士的师资队伍和导师,可以尝试将教育硕士设立“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做学术导师,进行学术引领,校外一线丰富的教师做职业导师,进行职业实践指导;第五,实现师资队伍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学科结构的合理化和科学化,能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这就要求培养院校要有长远规划,积极制定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规划,设置配套政策,确保落实。

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第5篇

关键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80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 号:1007-3612(2010)07-0075-04

A Study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Educ ation of Sports Master's Degree in China

LI Jing

(Beijing Sport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

Abstract: In 2005, the State Council Academic Degrees Committee adopted the“Sport Master 's Degree Program” and decided to set up sport master's degree and enroll maste r students in the major. With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onthespotinvestigation, the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is major and puts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sport master's degree; educat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

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我国研究生教育也取得了飞速的发展, 仅1999年至2005年间,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年均增长率依次达到23.49 % 、27.57%、26.47%。这种快速增长,不仅表现在学术型人才的培养上,专业学位也有了很 大 的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05]8号文件通知,经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体 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设置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以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 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这标志着 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始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又一次重要转变,同 时也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截止到目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共21个,他们几 经努力,在摸索和总结中不断积累经验,与此同时,一些培养中的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采 用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应用型、专业型体育高层次人才的知识需求和能力需 求,特别是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理念与定位、培养模式等问题,已成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所面临和关注的问题。

1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基本特点

1.1 职业性特点国务院学位办在《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专业学位是“具有职业背景 的一种学位”。所以,体育硕士专业必然具有体育工作职业的特征,这是它区别于体育学学 术型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特征。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主要是以体育领域的职业为依据,设 有体育教学、运动训练、运动竞赛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等四个职业背景的专业领域。

1.2 实践应用性特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旨在提高体育工作者的应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体育运动实际问 题的能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体育专门人才。其具体表现在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培养 方式、课程设置、论文选题与评价、指导教师等方面。

培养目标方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2005年下发的学位[2005]8号文件中,明确体育硕 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即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 养目标应当是掌握某体育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 体育专门人才。招生对象方面: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是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背景的人员,一 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他们是具有一定体育实践经验、学历层次较高、优秀的体育工作者。 体育教师、专项运动的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运动竞赛的组织者、策划者、宣传者和社 会体育指导员等,都是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培养方式方面: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以在职培养为主,“进校不离岗”,强调学校与 体育实际工作部门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相结合,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结合,专业 素质与综合素质相结合,突出技能培养和综合素养的提高;在学位授予标准方面,专业学位 是对学位获得者从事体育工作岗位专业技术能力的认定,论文内容强调体育理论知识在 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和大众健身指导等实际

投稿日期:2010-03-29

作者简介:李静,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体育管理学。 中的应用。课程设置方面:课程设置应分为核心课、专业领域方向课和选修课3 类。核心课是使学 生掌握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 ;专业领域方向课是使学生提高专业岗位工作的实践能力;选修课是使学生发展个性,进一 步强化和提高在某一领域的专业技能。课程学习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实验、实习相结合的 方式,强化学生实践环节,安排多种实践教学。重视案例教学,即把工作实践中的典型案例 引入课堂,围绕某些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和运用理论知识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以 点带面,纵横结合,提高教学效果。论文选题与评价方面: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运动技术教 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实际,结合本职工作,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并 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法。论文形式可为专 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体育教学与训练和重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等,对论文的评价着 重考虑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导教师方面: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指导教师中除了吸收有体育学科优秀的指导教师外 ,同时聘请在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大型竞赛组织管理等实际工作部门中的 专家参与研究生的培养,共同组成导师组。

1.3 招生对象的特殊性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要求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实践经验,主要来自体育 各领域的体育教师、专项运动的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运动竞赛的组织管理者、社会体 育指导员或大众体育健身指导者等。而学术型学教育的招生对象包括体育院校应届本科毕业 生和有工作经历者。生源的特点决定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学术型学位教育有很大的不 同。

2 当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招生考试办法不合理只有科学地认识专业学位教育的定位和内涵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招生考试办法。如艺术专 业,它们的专业水平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它的技能技术方面,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学术理论水 平。因此,对体育专业水平应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在入学考试的办法和标准上能够 得以体现。从2005年的招生办法看,没有把专业技能技术摆在重要位置,而过多的看理论考 核,尤其是外语。如外语不过关,专业技能考试的机会就没有,而外语要求明显过高,从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结果排序”中看,体育硕士专 业学位外语分数的最低控制线在一定意义上甚至超过法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工商管理硕 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外语控制线,这也许正是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首次招生未能完 成计划的主要原因。同时,没有考虑东西部地区的实际,录取标准全国一刀切,而西部地区 的倾斜政策在其他专业学位招生录取中都有明显体现,这些都是当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招生考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2 培养对象与培养目标相脱节从前面所述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角度上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 对象应与之相对应。与一般意义上的职业不同,学员应具有该职业特有的、更高层次的专门 知识和专门技能,学员至少要有相关的这种职业经历,经过系统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提升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在实践中应用知识、开发创新,这不仅是专业学位教育职业 性的特点,也是专业学位教育的本质。从设置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初衷来看,是以招收高级 教练员、高级运动员、高级裁判员为主要对象。培养的人才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体育工作人 员,所对应的职业应当是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他们除了掌握专门的知识外,还应掌握本领 域高层次的专业技能,能够解决体育中的实际问题,能够为体育事业做出较大的贡献。从这 种意义上说,更应突出职业特点,这也是区别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最主要的标志。不具有该 特征,背离培养目标,就不能称其为“专业学位”。

从2005、2006、2007、2008年报考人数所占百分比看(表1),考生大部分来自学校教师, 历年教师所占百分比已达为84.8%、84.9%、83.9%、81%;而在其他人员(包括教练员 、运动员、裁判员)中,前三年每年报考人数所占比例均不超过9%。2008年其他人员报考比 例为11%,其中单独统计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报名人数也不过是6%。由此可见,以往学 员整体职业经历、技能水平一般,可培养性、可塑性比较差,未来职业的高级性特点不突出 ,与培养目标出现脱节的现象。

表1 2005-2008年全国体育硕士专业考生来源统计

入学年份2005人数比例/%2006人数比例/%2007人数比例/%2008人数比例/%教师228284.8344184.94308583.99305081行政干部1856.82125.231845.002266科技人员230.85220.54742.01371其他人员1786.63328.202937.9818911现役军人220.81441.09371.02371 2.3 定位模糊,与学术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重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与体育学学术型学位是同一层次上两个不同的学位,两者定位不同, 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招生对象、学位论文等方面均不同,侧重点也不同。当 前某些学校和单位仍采用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教育,两者没 有区别对待,而是学,这样的教学模式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应用型、专业型体育高层次 人才对知识需要和能力需求,这说明专业学位教育还存在定位模糊的问题,势必会影响到体 育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

2.4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培养特色不突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按领域划分,共分四个,即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竞 赛组织。目前各培养单位培养特色并没能充分体现出来,一方面反映不出各培养单位的培养 特色,在培养过程中还始终难以跳出学术型人才培养的框架;另一方面反映不出各领域特色 。由于报考领域多数集中在体育教学、运动训练领域,许多培养单位基本上是将这两个领域 混在一起培养。从表2可以看出,历年报考体育教学领域人数比例超过60%,这些学员基本上 来自于学校,毕业后又回到学校工作,学员们毕业后又在重复着普通教学,导致形成的培养 结果仅仅是满足了学员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满足了各高、中等学校对在职教师学位 层次的要求,并没有突出各专业领域应有的特色。

2.5 实践性课程设置不足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相对于体育学术学位来说更加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工作中 的问题的能力,因此,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而且还要有很强的实践能力。根据 我国各学校不同领域的课程设置资料,总结出我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情况(表3) 。我国目前的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领域课程设置上偏重理论知识,在实践性课程设置方 面比较薄弱。虽然在学位论文的选题上强调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践方案的写作,但是平 时实践性课程训练的缺乏势必会影响研究生提高自身实践探索和解决实际领域问题的能力。

表2 2005-2008年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专业统计

入学年份2005人数比例/%2006人数比例/%2007人数比例/%2008人数比例/%体育教学161660245460.60224061248466运动训练82331121730.04117532105528社会体育指导16661964.8414741133竞赛组织8531834.5211031133表3 我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学分公共课程自然辨证法、逻辑学、科研方法、外语、计算机15专业核心课程

(任选一领域)体育教学领域:体育课程导论、运动技能学习原理、体适能评定与方法 、体育心理学理论与方法12运动训练领域: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运动心理理论与应用运动训练、科学监控 运动伤病的防治与康复12竞赛组织领域:体育市场营销、体育产业导论、体育管理理论与实务、体育赛事组织与 管理12社会体育领域:社会体育学、健身理论与实践、运动处方大众、体育管理12选修课程高校体育改革、教育心理学、体育与大学生心理健康、体育摄像与运动技术分 析、教育技术学5学位论文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大型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等22.6 学位论文形式单一,学术水平普遍较低绝大多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形式与学术型研究生一样,几乎没有典型案例分析和 大型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等形式的论文,找不出专业学位论文的特色。在培养过程中还发现,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水平普遍较低,可能与不脱岗的学习性质有关,其时间跨度长,平时 工作中接触的科学研究少,但是主要原因还是与培养单位的培养方式、培养要求、课程设置 等方面有密切联系的。

2.7 缺少质量评价体系对于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前还欠缺一套科学有效的质量评估体系和相应 的监督调控机制。特别对课程内容、学术水平、研究和创新能力、研究课题的质量和价值、 学位论文的学术综合水平等,缺乏规范和系统的质量评价标准。总结和评价近几年体育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关于质量评价体系还是非常欠缺的,不论是从人才竞争的角度,社 会需求的角度,还是开放视野、面向国际的水准,都迫切需要建立科学高效的质量评估体系 和培养监督机制,否则办学声誉、学术声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制约我国今后体育硕士 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

3 促进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对策

3.1 调整招生结构和考试办法历年招生中的问题是生源结构不合理,真正想招的人招不进来。体育教学领域报考比例 过大,反映出结构上的不平衡。事实上,运动训练、竞赛管理才是更迫切需要的高层次应用 型人才的领域。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主体是优秀教练员、运动员、一线管理人员,因此,在招 生政策上要向这一方倾斜,吸引和解决更多的优秀体育工作者报考。对少数优秀人才实行特 殊办法,单独划线,推荐与考试相结合,建议对“优秀运动员”录取办法进行调整,方法上 可采取加分、实战问答等考试内容,吸收专业技术特别突出、有培养前途的学员,把真正想 招的人招进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招生考试制度。

3.2 准确定位,制定科学的培养模式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于2005年起在全国全面展开,确立该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的合理定位非常关键。因此,培养模式的制定要有科学性,既要现实又不能偏离专业学 位的特征。要根据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符合专业学位的特点,针对各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 ,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学位培养模式。

3.3 突出专业领域特色专业领域的设置宜精不宜多,关键特色要突出。对于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他们 在一定的职业背景下,具备较好的体能训练、技术与战术训练、运动队队伍管理、比赛临场 指导等实践应用能力,各培养单位应该在针对培养对象实际特点的同时,结合本领域自身特 点,在所设置的领域制定出具有本领域特色的培养方案,不同的领域要突出不同的培养特色 ,可以反应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方式、导师指导、学位论文等等方面。

3.4 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的最优化,加强实践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专业学位强调应用性与职业背景、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使受教育者掌握相应的 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适应职业岗位要求。培养目标要求体育专业学位 教育必须注重知识与职业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方法与技能的训练,注重理论与应用的有机 联系。专业学位课程的设置要体现其基础性、实践性、科学性。突破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方 式,加强实践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实施具有专业学位特色的教学内容,增加案例教学,提高 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单位应选择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企事业单位 ,共同建立联合培养单位,使专业学位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更加明确。

3.5 加强专业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是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并且鼓励论文可以以不同的形式提交,但选题必须有现实针对性、应用性,强调理论在体育 实践中的应用,着重评价学位论文的实践价值。可聘请体育领域相关行业中高水平的专家参 与教学和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并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质量检查制度。

3.6 建立符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特色的质量评估体系培养质量是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第一主题,是体育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发展的 生命线。建立科学高效的质量评估体系和培养监督机制十分必要。要充分发挥体育硕士专业 学位教育指导委员的作用,建立定期评估机制,通过评估,在各试点各单位之间建立起一个 动态的竞争机制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逐步推进规范化培养,从而保证培养和学位教育的 质量。

3.7 注重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其他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经验,加强交流与合作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刚刚起步,要善于借鉴国外专业学位教育的成熟经验,探索具有中 国特色的更科学、更优化的教学模式。

要以教育观念更新为先导,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 家和国内其他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经验,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激发体育硕士教育工作者 开展体育教育改革的巨大热情和创造力,通过不断改革与总结,逐步形成较为完善、更加科 学的中国特色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发展道路。

4 结束语

目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基本上是“无章可循”,大部分培养单位是“摸 着石头过河”,需要不断摸索,不断在实践中尝试,不断交流和总结。作为一种新的办学形 式,仍然面对许多困惑。笔者愿更多学者关注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进行更深入系 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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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第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政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政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政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新晨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

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第7篇

关键词:产学研结合 会计专业硕士 培养模式

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环境和教育环境的快速发展和变化,及其引致的就业形势的变化,推动了会计专业硕士教育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会计专业硕士教育的迅速发展,对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会计人才队伍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国会计专业硕士招生时间短,培养模式存在很多不足,因此,研究会计专业硕士发展显得更加紧迫、重要。所以,构建一套适合会计专业硕士培养的新模式,对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现阶段会计专业硕士培养现状

目前我国会计队伍十分庞大,从业人员至少有1 500万人,但高层次会计人才却不足10%,这说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供需存在结构性矛盾。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满足社会对高级会计人才的需要,2003年国务院学位办决定在我国首批设立21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培养职业化的会计专业硕士,2007年又有8所高校被批准为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09年教育部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经批准,2010年、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又新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77家和71家,目前,我国已有177所院校有招收会计专业硕士的资格。近年来,在我国境内的跨国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对会计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各高校培养的会计专业硕士同质化严重,与会计学术型硕士培养模式相近,职业化特点不突出。这些问题反映出社会对会计专业硕士的需求有了新的变化,它要求会计专业硕士既系统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及技能,又能将学到的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到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去。

虽然我国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在持续扩大,但由于很多高校会计学术型硕士培养先于会计专业硕士,多数高校一直延用会计学术型硕士的培养模式,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缺乏创新,从就业结果看,会计专业硕士和学术型硕士的区别并不大,同本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并没有拉开明显的差距,实践证明学术型硕士的培养模式并不适用于专业硕士,这种培养方式没有突出会计专业硕士的特色和优势。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应当是:培养具有较好会计理论基础、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熟悉国际会计法规和惯例的高素质、应用型的综合会计人才。所以我们要探索出一条适合会计专业硕士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存的高层次会计人才,推动目前的会计专业硕士教育健康发展,提高会计人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目前会计专业硕士学位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结构不合理

师资问题是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能否成功的关键,然而目前新批准的及层次不高的部分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依然沿袭会计学术型硕士的导师结构,选择理论功底深厚的教授作为会计专业硕士生导师。首先,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资深教授在授课过程中习惯以支配者的角色灌输给学生书本上的知识,忽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没有给学生创新思维发挥的机会。其次,这些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没有太多的实践经验,对某些实际的操作教师本身并不是很理解,这不利于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虽然实行了双导师制,但由于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约束和激励使得实务界的专家对会计专业硕士指导不到位,多数学校形同虚设。会计专业硕士不同于学术型硕士,会计专业硕士是为社会培养理论知识牢固、实际工作能力强、有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综合型人才,所以,高校的教师结构不能满足培养优秀会计专业硕士的需要,这制约了我国会计专业硕士的发展。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目前高校的会计专业硕士的课程除了7门核心课之外,大都是借鉴学术型会计硕士的培养模式设置的,虽也设置一些相关的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内容,但是职业特色不明显,没有按不同方向有针对性地开设一些课程,这种课程设置让学生学到的知识和学术型会计硕士没有本质区别,学到的知识广而浅,没有在某一特定职业方向获得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实践课程相对较少,缺乏训练学生综合素质的平台。

会计专业硕士培养目标的定位应该是具有实践性、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然而现有的偏学术型的培养方式理论课所占比例偏高,实践课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实践课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发散思维创新能力等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有的课程设置导致会计专业硕士的实践性严重不足,这违背了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所以高校在课程设置上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以社会的需求为导向去培养会计专业硕士。

(三)学生实践经验不足

实践环节对提高会计专业硕士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综合素质是非常必要的,然而由于高校在会计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实践所占比重偏低,导致培养的会计专业硕士与社会需求的应用型硕士不吻合,致使会计专业硕士就业压力很大,在社会上没有竞争力,造成高校会计专业硕士实践经验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虽然高校已经意识到实践对会计专业硕士的重要性,但由于办学经费的紧张,高校没有能力建设足够的实践基地供学生使用,实习场所大多是由企业提供,实践能力的不足导致学生在社会上没有竞争力,既没有学术型硕士的研究能力,也没有专业硕士的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学生的实习一般是在企业完成的,但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实习企业担心影响生产秩序或泄露商业机密一般不会安排学生参加一线实际工作,企业只是把实习学生当作免费的打工者。而且实习是短期的,所以企业认为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去培养你。

学校没有能力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企业又缺乏利益的驱动为会计专业硕士的实习提供帮助,这些原因导致了会计专业硕士实践经验远远不足,这不符合社会对高层次会计人才的需求,导致他们在社会上很难立足。

三、产学研结合的会计专业硕士创新培养模式

会计专业硕士综合素质的提高仅仅依靠学校课堂教育是难以实现的,还要在大量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产学研合作教育在培养会计专业硕士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上独具优势,产学研合作能解决高校教师结构不合理、学生没有实践基地等问题,产学研合作教育是深化和保障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对注重实践的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措施,产学研结合模式,关键是促进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的真正融合,高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给学生和教师一个实践基地、创新基地,企业也充分享受学校的人才资源和优先享受高校的科研成果,这样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产学研的无缝对接。本文根据以上问题提出了产学研结合的会计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具体模式框架如图1所示。建立产学研结合的会计专业硕士创新培养模式有利于培养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在国家强调创新驱动型发展战略和经济转型的时期尤为重要。

(一)建立一套适合会计专业硕士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式

建立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是提高高校会计专业硕士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这就要求研究方向的设置既要发挥学科优势,又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提高职业能力为目标。在此前提下,课程设置要重视职业素养课程,鼓励开设行业知识讲座、职业道德等与职业发展相关的课程,紧跟时代的脉搏。课程设置包括核心课和选修课,核心课包括MPAcc教指委参考性培养方案给出的政治、英语、管理经济学3门公共必修课及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4门专业必修课。国际化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必然,笔者认为授课过程中要赋予政治、英语新的授课方式,政治多讲授些国内外时事,英语改成商务英语,更多与会计背景相结合,为国家培养国际化的会计人才。

选修课以菜单式的方式,学生针对自己的就业去向选择自己要上什么课。比如以职业目标为导向,针对注册会计师方向,可以开设审计、财务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以帮助学生毕业时拿到CPA证。也可以根据地域特点开设相关特色课程,由于黑龙江省邻近俄罗斯,对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为扩大学生的毕业去向,选修课中应加入俄语、国际商务与国际结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专题等课程。在会计从业过程中,对法律的了解对职业判断、决策很重要,所以,在选修课中鼓励多开设与法律相关的课程,增加学生对相关法律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在授课中还要重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在教学方面要重视案例教学,小组讨论,模拟训练。案例教学的优点在于它选用典型案例,教师有目的、有步骤地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与方法共同对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和推理,开发学生多维思考的心智模式,从而培养会计专业学生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选用典型的会计案例,贴近实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教学是沟通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在案例中探寻经验和教训,通过独立思考、相互交流,提高其职业判断能力和素质。

为了加强会计专业硕士生动手能力和综合实践的训练,应增加实践学分,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性与应用性知识结合。教学方式改革着重改变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方式,将课堂搬进实验室、企业财会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现场,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开拓学生的视野,丰富他们的思维。在授课中,教师将基础理论、典型案例与学科前沿知识融会贯通;在课程考核上,将调研报告、课题讨论、案例分析及课程设计成果相结合;在学习方式上,将个人独立学习与小组合作相结合,以此提高学生的协调组织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满足会计专业硕士培养的需要

目前我国高校中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资深教师并不多,应实行“导师组制度”并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优秀的导师团队对于会计专业硕士论文及实践的指导显得很必要。在校内选择科研能力突出,理论知识过硬的专职教授担任校内第一导师,加强学生会计理论基础素养,同时聘请校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CEO等人才作为兼职导师,校外兼职导师不一定有多高的学历,重要的是具有良好的会计实践经验和社会资源优势,这样由高校的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组成一个导师团队,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形成互补,共同研究学生的培养方案,共同指导这些学生完成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课程,提高学生的社会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在校期间校内导师对学生的理论知识进行评价考核,校外导师对学生的校外实践工作进行考核,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要互相学习,经常沟通完善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由校外导师介绍学生进入本单位实习,校内导师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应该积极参加校外的实务工作,教师带领学生建立案例讨论组,在企业工作中发现素材,进行案例研究与开发,研究过程中学生既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也加深了对实际工作的理解,只有在边学习边探索中才能真正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高校对于取得成绩的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要给予必要的奖励,充分调动导师组的教学积极性和热情,让导师的创造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增加高校培养人才的实力。

(三)通过校企合作搭建研究生实践基地

在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过程中,仅靠学校的会计模拟实验室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处在真正的会计环境中,真正熟悉会计的操作流程,处理现实的会计实务,才能领会会计工作的要领,在实践中更深刻地理解理论知识的意义。所以说进入企业进行现场实习对会计专业硕士能力培养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对学生以后进入企业工作是非常有利的,因此,通过校企合作充分整合学校和社会资源,为研究生搭建创新平台在会计专业硕士创新能力培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与企业联合创建培养基地和研究中心,探索产学研三位一体的创新机制,加大企业委托培养力度,与社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用人需求,同时借助企业在技术和经济能力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发挥高校在理论研究、数据信息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导师指导学生为企业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研究生投入企业管理的实践工作中,有利于锻炼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从而提高其综合竞争力。

学校也应成立专门部门,为参与合作的企业提供财税培训服务、财税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进行税收筹划等,帮助企业员工了解最新理论知识,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企业,享有优先录用优秀毕业生,优先享用学校的科研成果的权利,从而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增强企业的管理创新能力。

(四)完善学位论文管理制度

在会计专业硕士学生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毕业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是学生的专业能力、思维方式的综合体现,所以毕业论文在研究生的考核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学校应该从论文选题、数据处理方法、实用性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把关,监督其写作。论文选题应从现实出发,针对会计及相关领域的实务问题进行分析,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不应是进行纯学术研究的文章,而应具有实用性和社会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或讨论会计实务问题的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或理论结合实务的专题研究,应有数据或实际资料做支撑。论文内容更要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重点在于数量分析方法的训练,数据处理方法的学习有利于提升会计人员的管理效率和判断能力。如何从海量的数据中找到与决策相关的数据,如何将数据进行处理生成具有信息含量的信息,对会计专业硕士来说是一种必要的工作技能。通过在论文选题的确定、调查研究材料的整理与归纳、课题研究的方法与手段、数据的处理与分析以及论文的撰写方法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训练,能够不断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逻辑能力,强化其表达能力,这是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非常重要的环节。

(五)完善研究生激励政策,激发学生创新热情

建议学校设置完善的奖励机制鼓励企业、教师、学生的学习和工作热情,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发展。设定系统的评选方案,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校内外导师、管理干部等,针对当代企业注重企业形象和企业社会价值的特点,发挥高校品牌价值对于企业的激励作用,给予一定比例优秀校外导师以名誉上或其他方式的奖励。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创新已经取代知识批量生产成为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完善研究生奖励制度,以奖勤罚懒为原则建立三维的奖励体系,设置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企业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项目,资助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全面提高奖学金的标准,加大奖励力度,激发研究生参与到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实务工作、案例调研和案例研究中的热情,让更多的创新能力强的研究生在案例研究与开发和企业财务系统建设中突出他们的潜质,取得优秀的成果。

四、总结

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是一种不同于学术型硕士的特殊高等教育,其培养目标是为企事业单位及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所以会计专业硕士应有独特的培养方式,本文提出建立产学研结合的会计专业硕士创新能力培养的新模式,建议高校从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建立政府产学研管理机构、研究生激励制度和学位管理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在培养过程中以会计职业资格为导向,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为社会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目前产学研结合的会计专业硕士培养还处于起步阶段,培养模式还有待完善。X

参考文献:

1.左健民.产学研合作与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J].教育发展研究,2013,(1).

2.徐雅斌.校企共建、产学研结合的工程型硕士研究生培养[J].计算机教育,2011,(10).

在职研究生硕士论文第8篇

1.导师负责制下护理研究生导师团队的构建

2.中美护理研究生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真实体验的质性研究

3.护理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4.护理研究生在读期间压力的质性研究 

5.护理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模式初探 

6.护理研究生学术道德与负责任研究行为的培养 

7.造口专业护理研究生培养模式的专家调查研究  

8.国内外护理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现状  

9.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择业效能感地区差异研究 

10.护理研究生对老年人及老年护理知识和态度的调查

11.对我国护理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缺陷与对策的思考

12.临床护理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现状调查 

13.我国部分高等医学院校在校护理研究生择业意向调查 

14.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择业效能感年龄差异研究 

15.护理研究生实践过程的管理探讨 

16.案例教学法在护理研究生课堂中的应用效果

17.我国护理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现状

18.护理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非智力影响因素分析 

19.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择业效能感年级差异研究

20.基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分析我国护理心理学研究的发展

21.护理研究生导师实践角色自评量表的编制与信效度检验

22.护理研究生双语教学方式及影响因素分析

23.面向21世纪护理研究生教育发展策略探讨

24.加拿大护理研究生教育体系及特点 

25.护理硕士研究生共情和沟通能力的相关性研究

26.我国护理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27.护理硕士研究生循证护理行为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28.护理研究生科研训练中的指导要点

29.护理研究生团队导师制建设 

30.美国护理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现状与发展 

31.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32.国内外护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现状 

33.护理研究生在临床科研中的角色和作用 

34.成人学习理论在护理研究生专业课程学习中的应用

35.基于临床核心能力专业型护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初步探索

36.试论我国护理研究生社区实践的必要性

37.晋京两地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择业效能感自我概念水平和自我评价水平研究

38.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其研究状况的文献分析

39.专业学位与科学学位护理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认知的比较

40.重视护理研究生培养 狠抓实践过程管理

41.护理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现象学研究

42.加强国际合作,培养高质量护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北京协和医学院护理学博士生培养的经验介绍

43.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44.泰国玛希隆大学护理研究生教育的启示

45.“科学-技术-社会”教育理论在护理研究生培养中的应用探讨

46.韩国忠南大学护理研究生教育特点及其借鉴

47.护理研究生科研活动与自我效能的相关性分析

48.基于核心能力的高等中医院校护理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初步研究

49.培养高素质护理研究生的探索与实践

50.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核心知识体系的研究  

51.护理学研究生教育设置专业学位的调查研究

52.中韩护理学研究生教育比较 

53.天津市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择业效能感研究 

54.我国护理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现状分析

55.交互性教学模式在护理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实践研究

56.男性护理研究生学习动机的质性研究 

57.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调查

58.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方向的分析

59.护理硕士研究生的护士核心能力调查分析

60.探讨高等护理教育体制与护理研究生创新思维的培养 

61.美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现状及启示

62.护理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

63.发展以角色为基础的护理研究生教育

64.专业学位护理研究生培养期望与需求研究

65.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职业期望与就业体验的质性研究

66.护理研究生职业期望与职业倦怠的调查分析

67.人文素质教育在护理研究生临床教学中的应用 

68.论艺术教育与护理研究生科研能力的相关性

69.我国专业学位护理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设置分析

70.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职业认同的质性研究

71.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胜任力评价体系的系统评价与Meta整合

72.导师指导与护理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相关问题的分析

73.澳大利亚护理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关系的介绍 

74.中美护理研究生教育课程设置的对比分析

75.护理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76.以临床核心能力为中心的护理研究生临床实践模式探讨

77.护理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评价体系的构建及信效度评价

78.护理研究生临床带教方式探讨

79.护理硕士研究生职业期望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80.晋京两地护理学硕士研究生职业信息收集能力研究

81.目标设置理论在护理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中的应用 

82.我国护理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分析 

83.临床能力考核对于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启示

84.护理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核心能力评价体系的构建

85.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评判性思维的关系研究

86.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就读体验与应对的质性研究

87.我国专业学位护理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现状与思路

88.护理研究生导师队伍现状及AGIL模式指导下的建设研究

89.中医院校护理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及对策

90.国内外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比较研究

91.中美护理研究生课程比较

92.中美护理专业研究生教育的比较研究

93.两年制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研究 

94.我国护理教育方向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分析

95.导师组制模式培养护理研究生的实践 

96.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97.国内外护理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探讨

98.我国护理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99.护理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提升方案的实施及效果评价

100.护理研究生参加临床实践的探讨  

101.晋京两地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学绩水平和设定目标能力研究

102.我国护理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现状与发展

103.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循证护理能力培养的实践与反思

104.我国护理学博士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定位的探索性研究

105.提高培养质量,加强护理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管理 

106.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评价的研究进展 

107.护理研究生实习中所面临的各种人际关系及伦理决策 

108.护理硕士研究生职业期望的定性研究 

109.护理研究生ICU临床实习模式的探讨

110.临床型护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质性研究 

111.德尔菲法构建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112.知-信-行认知理论在护理学研究生培养中的应用探讨

113.在实践中培养护理研究生的临床教学能力

114.我国护理硕士研究生对硕士教育现状的评价研究

115.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对临床实践指导老师期望调查 

116.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17.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参与专业课程资源共享体系的学习体验

118.Delphi法构建护理学研究生培养目标及课程体系的研究

119.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分析与建议

120.护理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121.专业学位护理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及其展望 

122.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关键要素的构建 

123.我国护理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策略研究进展

124.对护理学学术型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实证研究 

125.专业学位护理研究生培养的SWOT分析

126.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就业现状调查分析 

127.就业双方对护理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的认知

128.护理硕士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