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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战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2 17:38:50

贸易战论文

贸易战论文第1篇

性贸易政策理论(StrategicTradePolicy)。该理论动摇了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自由贸易政策的最优性,证明了政府干预的合理性,提出了适当运用关税、补贴等战略性贸易政策措施,将有助于提高一国贸易福利的主张。这一核心结论正好与传统贸易理论相悖。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因其在理论的独创性、分析方法的独到性及其解释现实的能力等方面取得重大的突破而日益为人们所重视。

一、突破之一:非完全竞争市场和规模经济条件下的贸易行为

1.规模经济效应的非常数性。规模收益用于微观经济学分析厂商的生产函数始于20世纪30年代。显然,国际经济学在这一方面落后了许多,一直停留在完全自由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的分析基础之上。战后国际贸易发展现实显然无法得到传统贸易理论的合理诠释。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产品是以规模报酬递增生产的,并且生产这些产品的行业(如汽车业、半导体业、计算机业等)构成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品生产的规模经济可分为外部经济效应和内部经济效应两部分。外部规模经济效应是指厂商水平上的规模报酬不变,而社会的递增性报酬以外部经济的形式体现的情况,因而这种厂商及其产业能够产生巨大的外部经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出口的扩展。这种外部经济效应往往并不能为各厂商同时同等程度地享受,厂商与行业间的竞争行为因而受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厂商内部规模经济效应,即厂商水平上的规模经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形下,一个较大的公司能够更好地克服生产不可分割性,使生产能力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同时,由于某些一般管理费用并不会随生产规模而变化,因此其每单位成本会随着生产增加而下降。如果规模经济持续存在,则平均成本总大于边际成本,如果以边际成本定价就意味着损失,因此,内

部规模经济不可避免地与竞争均衡发生了矛盾。因而,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发达国家之间与产业内、公司内的贸易成为国际贸易主流这一现实。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克鲁格曼为首的一批经济学家才试图突破这一理论与现状的隔膜,将规模经济引入贸易分析,提出了依靠政府支持,通过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达到扩大出口、抢夺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2.市场的非完全竞争性。由微观经济学可知,厂商这一层次上的规模经济的存在意味着价格行为与非负的利润不一致,因而市场不可能是完全竞争的。对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西方经济学迄今没有一个一般性的结论。但是,毕竟放弃了传统贸易理论最不现实的假设,即世界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分析了以下可能的三种市场结构:(1)可竞争市场(伯兰特假定这与无代价和无限制地进入和退出相结合);(2)古诺双寡头国际竞争模型(即均衡产量水平由两个厂商反应曲线的交叉点所决定);(3)垄断竞争。尽管一般性不完全竞争理论没有产生,但是,在各种不同的市场结构下,在实证和规范两个方面有关贸易的一些重要结论都有效,也是可行的。

二、突破之二:技术对贸易的内生变量性质

传统贸易理论早就注意到技术进步的作用,但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贸易理论才把技术变化、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克鲁格曼等人认为企业内部存在着动态的规模经济。技术的改变是企业获得动态规模经济的最重要形式,从而把技术作为内生变量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技术变化包括两种情形,其一是技术创新(Innovation),其二是边干边学(Learningbydoing)。

技术创新是通过研究与开发(R&D)活动来获得的。R&D所产生的技术创新改变了企业的生产函数,降低了边际生产成本。在生产过程中,同样的要素投入能带来更多更好的产出,其表现为:(1)要素生产率的提高;(2)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新产品的开发。这样,企业的边际生产成本就会不断下降,从而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技术进步能从学习曲线(LearningCarve)的角度阐述动态的规模经济。假定边际成本是累积产量的减函数,累积产量越多,生产经验、销售经验和管理经验越丰富,边际成本就逐渐降低,这就是边干边学。一般而言,作为先进技术的拥有者并非有意转让或传播其技术,而是在贸易、投资或其他经济行为中自然地输出了技术,即所谓的“技术外溢”。亚那戈娃(Yanagawa)分析了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途径传播技术及其影响的国际技术外溢,克鲁格曼和卢卡斯(Lucas)分别讨论了国内技术外溢的问题,而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则系统研究了行业间和同行业内部技术的外溢及其作用。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重点强调了规模经济效应是扩展国际贸易的动因之一,而技术进步是企业动态规模经济效应的来源之一。技术进步与国际贸易的扩展存在一种互动关系,贸易不仅通过国际市场的竞争及各国

努力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也通过国际技术外溢给各国互相启发的机会。技术开发不再是个别国家的行为,不再是外生的经济变量,而是直接推动贸易发展的内生变量。

三、突破之三:对政府干预作用的重新定位

传统贸易理论的主流观点认为:政府干预导致资源配置扭曲,造成国民福利下降,如关税及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政府对出口实施补贴等,都会造成国民福利的净损失。只有推行自由贸易政策,才是“双赢”。当然,主流观点并不反对在出现市场失灵如外部性问题、垄断、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时,政府可以有目的、有选择地干预,目的是消除“反竞争”(Anticompetitive)现象,保证市场竞争自由有序正常地进行。但总体上强调的还是自由主义思想。当然,在自由贸易的喧嚣声里,还有几声应推行政府干预的呼声,但其势单力弱。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幼稚产业保护论”,始作俑者是李斯特。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寻求一个良好的生存、成长环境,免受外国同行企业的竞争压力。但这一学说并无完善、系统的理论证明。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则认为: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借助R&D补贴、生产补贴、出口补贴、进口征税、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增强其国际竞争能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利,抢占国际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转移其垄断利润,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因此,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政府起着关键的作用,必须有一个尽可能信息完备、决策独立、干预有力的政府。理所当然,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中,政府的干预作用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地位。具体说来,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解释:

1.政府干预是实现规模经济的最优途径。

在非完全竞争及规模经济条件下,国际贸易中垄断利润普遍存在,一个企业的垄断实力越强,获得的垄断利润就越多。国家干预可以将国外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国内企业。为此,对于各贸易国来说,如何扩大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市场份额,并进而通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就成为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靠企业自身去积累和成长,在强手如林、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且若又是后起国家的企业,要成为国际市场上的真正挑战者,显然困难。而借助政府力量作为“第一推动力”,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在一定时期内给予扶助,使其尽快扩大规模,获得规模经济收益,降低成本便是最直接、最有效、最迅速的途径了。

2.政府干预是“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模型实施的基础。

“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英文简写IPAEP)是克鲁格曼1984年提出来的重要理论。该理论有两个假设前提:一是市场由寡头垄断,并可有效分割;二是存在规模经济效应。当本国企业处于追随者地位,生产规模远没有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边际生产成本很高时,这时本国政府通过贸易保护,全部或局部地封闭本国市场,阻止国外产品进入国内市场。随着国内市场需求的逐渐扩大,这类产业的规模经济收益便会出现,生产成本得以降低。同时,国外竞争对手由于市场份额的缩小而达不到规模经济,边际成本上升。此消彼涨,国内企业就可能占有国外市场更大的份额。而销售额的扩大又进一步降低了边际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样,以政府干预为后盾,IPAEP理论的实施便达到保护国内市场,扩大国外市场的目的。战后,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经济发展中,汽车、电器、计算机设备等的发展就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

3.政府干预作用内生化是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因素。

将政府干预作用作为比较优势内生为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个变量,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一大进步无庸置疑,而比较优势依然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一方面技术变量已成为现代企业和国家相对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变量。而技术变量的提升不管是来自于“边干边学”,还是R&D,都与法律、投资激励等形成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都需要通过政府的支持,即取决于政府的干预情况。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资源禀赋的内涵发生了变化,相对于“自然资源”而言,“创造型资源”(如信息、知识资本、创新、制度、技术等)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以及一个国家越来越依靠于这类资源来获得比较优势,因而政府干预也被内生为区位因素,成为直接影响这种“创造型资源”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变量之一。

四、突破之四:利润转移理论

传统贸易理论主张自由贸易政策,通过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来进行国际贸易,使参与国双方的福利水平都提高,实现“双赢”。但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却提出了利润转移的论点,即把垄断利润从外国公司转移给国内,从而在牺牲外国福利的情况下增加本国福利。利润转移理论显然与传统贸易理论能增进双方福利水平的论点不一致,它的基本前提是国际竞争都具有寡头竞争的性质。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揭示了利润转移理论的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关税的利润转移效应。布兰德和斯宾瑟提出的“新幼稚产业保护”模型,假设一家国外寡头垄断企业独家向国内市场提供某种商品,正在享受垄断利润,且存在潜在进入的情况,那么,征收关税便能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因为,外国寡头厂商会吸收部分关税来决定“目标价格”,以阻止潜在进入。否则,国内企业的进入将不可避免。特殊情形下,外国公司甚至会将关税全部吸收。国内既不会发生扭曲,又可以获得全部租金。税收收入就是转移了该厂商的垄断利润。该模型突破了传统最优关税理论关于只有大国才有可能用关税来改善其贸易条件的限制,认为即使是贸易小国也同样可以通过征收关税来改善国民福利。

第二种类型是“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手段的利润转移效应。该观点来自于20世纪80年代逐步成型的“新幼稚产业保护论”,认为一个有战略意义的行业在受保护的国内市场里能迅速成长而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从而相对于外国厂商具有规模上的竞争优势,使其能够增加在国内市场和没有保护的外国市场的份额,从而把利润从外国厂商转移到本国厂商,使本国福利增加。

第三种类型是出口补贴的利润转移效应。布兰德和斯宾瑟于1985年提出古诺双寡头国际竞争模型,认为向在第三国市场上同外国竞争者进行古诺双寡头博弈的国内厂商提供补贴,可以帮助国内厂商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增加国内福利。古诺博弈的特征是,均衡产量水平由两个厂商反应曲线的交叉点所决定。通过补贴降低国内厂商的边际成本,使厂商有更高的反应曲线,获得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总之,出口补贴降低了非完全竞争产业的垄断扭曲程度,增进的本国和消费国的总收益大于另一生产国的损失。

五、简要评价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已成功地描述了当今国际贸易的发展现象。一种经济理论在放宽假设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之后,是否依然有效往往是检验该理论优劣的最好方法。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之所以对现实世界能提出合理的解释,也是因为放松了传统贸易理论最根本也是最不现实的假设,即世界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从而确定现实的研究方向。但是,由于一个系统性完整的一般性不完全竞争理论(涉及信息经济学、博弈论等)并没有建立起来,以其为基础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并没有上升到替代传统贸易理论的高度,相反,还有许多缺陷和不足,因而受到了传统理论的批判,如:对竞争行为和公司数量过于敏感,将商品的价格纳入一般均衡的经济系统而内生地决定,以邻为壑的利润转移政策,完备信息需要,资源配置的紊乱以及政府的寻租行为,等等。

其实,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并不是对传统贸易理论的全盘否定,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发展。传统贸易理论的完全竞争和不变规模经济可以看成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一个特例,它的比较优势原则仍是世之公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对此的认识向前迈了一大步,认为资源禀赋的相对差异是比较优势的来源之一,但更重要的是规模经济优势带来的比较优势。而规模经济优势明显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干预。事实上,传统贸易理论与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争论的实质就是干预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争论,自由主义认为政府的干预只会产生经济扭曲,经济问题只能靠市场解决;而干预主义认为扭曲来自于市场失灵,必须通过政府干预进行纠正。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问世,强调了政府行为的重要性,摆脱了纯粹自由主义的阴影。事实上,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始作俑者就是最市场化的美国,而日本和韩国钢铁、汽车、计算机产业的壮大发展,“波音-空中客车”的博弈佐证了该理论在实践上的成功。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会产生重大的理论发展,进而代替传统贸易理论。

【参考文献】

[1]丁扬,张二震.从战略性贸易政策到全球竞争政策[J].经济学动态,1999,(7):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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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俊.战略性贸易政策及其局限性[J].国际贸易问题,1994,(4):1-5.

[7]赵英军.国际贸易新理论中对政府作用的重新定位[J].国际贸易问题,1996,(3):25-28.

贸易战论文第2篇

关键词:对外贸易战略原因障碍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出口拉动,但是以加工贸易及粗加工为主的出口方式导致我国经济过度依赖自然资源。我国出口商品正面临激烈的竞争、存在贸易条件恶化的倾向,调整和转变我国对外贸易战略,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政府提出了优化对外贸易战略的基本思路,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行世界经济秩序以及国内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目前对外贸易战略的优化还存在较多障碍。

一、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原因

(一)现有的出口增长方式导致我国资源环境压力加大

粗放型的出口增长越多,对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就越多,对环境的破坏就越严重。我国目前已经是一个能源和资源消耗大国,如果我国继续保持这种以高耗能、高耗原材料为基础的粗放型出口增长,那么所消耗的能源和资源并不是为生产和消费所消耗的,而是为其他国家生产和消费所消耗的,让本来已经很脆弱的资源和环境来承担这种高消耗的发展道路,只能是拥有短期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通过出口廉价商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拿低工资,却让其他国家享受世界低成本的产品,显然不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期望。

(二)对外贸易摩擦越来越大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贸易摩擦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信息显示,截至2005年,我国已连续12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入世以来,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呈现新特点:摩擦从个案转向体制层面;摩擦领域逐步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扩展;从反倾销向多种贸易保护手段扩展,使用了包括特保条款、337知识产权调查、质量、技术、卫生和环保标准等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手段;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目前,印度、巴西、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数量,已占到我国遭受反倾销案件总数的60%。如果我国的贸易顺差越来越多,今后的贸易纠纷可能会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适宜的国际环境。对外贸易摩擦的不断蔓延和升级,不仅意味着我国出口导向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困难,而且还会对宏观调控和对外政治外交关系造成严重干扰。

(三)出口的高速增长并未实现贸易技术水平的提高

事实上,如果单纯考虑分工各方的比较优势,并据此从事产品生产,双方将各自产品拿到国际市场进行交换,双方是可以受益的。按照比较优势进行自由贸易,有可能使发展中国家被锁定到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专业分工当中,这也不足以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关键是先进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要比落后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有更强的市场操控力,势必造成拥有落后产业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依赖发达国家。我国正面临如此的尴尬,我国出口产品在面对发达国家出口产品时,显示出交换弱势,也就是我国不能够从发达国家那里以合理价格换回我国需要的产品,甚至根本换不来我国需要的高技术产品。在交换中我国产品显示出的弱势,使我们希望通过交换获取公平利益及通过交换提高技术水平、进而提高竞争力的想法无法实现。

二、世界及国内经济环境对我国外贸发展的不利影响

(一)世界经济环境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我国在世界产业分工中处于产业末端,获利较少。发达国家在将传统产业结构向外转移的同时,垄断高技术产业的贸易。而在世界贸易额的增量中,主要是高技术商品,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较为有限。这样,我国在扩张的世界贸易总量中,所能得到的份额将取决于竞争力的强弱和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程度。

我国出口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全球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持续上涨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出口商品价格呈下降趋势,而生产成本在增加,为了在有限的市场中占有更多份额,国际经济矛盾将继续会加剧,市场争夺会更加激烈。

欧美国家经济的普遍衰退会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美国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尽管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央行努力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市场信心将无法一时改善,欧美发达国家的投资及消费方式会发生重大调整,必将导致投资及消费减少,有可能会由于欧美公司的撤资造成我国大量资本外流,同时也会由于发达国家消费结构的调整而造成出口减少。世界性的金融危机进一步会演变成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再加上由于大规模救市,在全球性通货膨胀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世界经济可能会由于流动性过大而进入新一轮经济滞胀。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势必会长期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二)国内经济环境不利于对外贸易发展

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不利于中国对外贸易战略转变。投资与消费关系不协调,我国消费已经增长的很快,但投资更快,表现在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慢,比重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比较突出,贫富差距依然很大。经济增长依然没有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模式。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导致生产能力过剩,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不断恶化,已经成为经济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矛盾还在加剧,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已经过万亿,国际贸易摩擦愈演愈烈。对外贸易现实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转变。出口商品结构仍然附加值偏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仍然附加值偏低,工业制成品中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占比较低,以加工贸易为主,出口产品的国内增值中附加价值较低,这也是收益少、缺乏竞争力的主要原因。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缺乏支撑动力。目前总体讲,出口结构优化与国内产业升级的技术进步缺乏密切联系和促进。国有企业缺少依靠自身力量进行技术改造、产品结构优化调整的积极性和实力,出口商品的附加值难以较大提高。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工业的落后,使加工贸易难以大面积地对相关配套产品进行进口替代。加工贸易占外贸出口比重过大。由于加工工业未能实现中间投入品、相关配套产品的进口替代,导致加工工业与国内工业发展关联程度较低。我国沿海地区原有的加工成本低廉优势,正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及人民币升值、原料价格上涨趋于减弱,正在丧失加工工业的发展条件和贸易机会。

三、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障碍分析

(一)需求转移障碍

我国目前的出口商品结构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之所以我国产品出口每年以23%的规模增加,是因为国际市场对我国现有产品的需求带来的,基本的经济规律告诉我们,市场需求决定供给,我国现有的出口产业结构是由于现有的国际市场的需求结构决定的,如果对现有的对外贸易战略进行调整,就要求我们对现有的产业结构即供给结构及需求结构进行调整,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通过宏观调控实现,但是微观层次一般表现为从事粗放型出口产品加工制造的企业必需作出三个方面的选择:一是转型。转型需要资本、技术的投入,而资本技术投入往往是我国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关键;二是倒闭关门。倒闭关门必然会造成大量失业;三是转移市场。将出口转移到国内,市场转移会导致国内市场供给过剩。

(二)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与国内产业升级相互矛盾

实现国际收支均衡要求进出口平衡发展,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产业结构都是为出口导向型战略服务的,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的调整在长期以来形成的竞争优势将不存在,而产业结构的调整又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而且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形成也不仅仅是技术投入和科技创新的简单实现,它需要形成以技术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链,并且需要形成较细的产品分工,有可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出现国际收支逆差,国际收支逆差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结构调整造成既得群体利益损失带来的障碍

粗加工制成品的出口商品结构形成了我国大量为该出口商品结构服务的产业,包括制造业及服务业,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意味着现有的为出口粗加工制成品服务的制造业及服务业将会被大大受到限制,这部分人群会面临失业、关门的威胁,他们的利益会遭受损失。这一群体不仅仅包括工人与业主,实际上结构调整会导致地方经济增长率下降,从而影响一些官员的政绩,在对外贸易战略调整实施中,他们会因为自身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反对相关政策的实施,如何妥善解决制度变革中,部分群体利益的重新分配,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是目前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一大障碍。

四、新型对外贸易战略的构建

尽管存在许多制约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障碍,这种调整依然势在必行,任何制度变革都是要付出成本的,而如上的诸多障碍正是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成本所在。目前,我国必须适时地调整出口导向贸易战略,实行开放式的进口替代贸易战略。按照国际开发经济学的最新研究,所谓开放式的进口替代贸易战略就是适度的出口导向与有效的进口替代相结合、以关税和汇率杠杆为主要调控手段的兼容战略。这一战略的政策隐含着废除亏损出口、行政指令出口、高额补贴出口的政策诱导机制,对部分幼稚产业实行战略性、动态性保护,从政府优先国内采购、科研补贴等方面对高新技术装备工业等实施进口替代扶持。

“十一五”规划提出:应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弥补资源不足、扩大发展空间、提高附加价值的要求,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对外贸易由数量增加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转变。在优化出口结构方面,应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综合竞争力。在积极扩大进口方面,要实行进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发挥进口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要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还要健全贸易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和摩擦应对机制,合理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增强应对贸易争端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因此,中国新型对外贸易战略必须实现以下几个战略转变:要推动我国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型;推动我国实现从粗放型贸易增长模式向集约型贸易增长模式转型;推动我国实现从以货物贸易为主向注重提高服务贸易比重转型;推动我国从单向“引进来”向“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的战略转型;推动我国从单一对外贸易政策向综合型、协调型对外贸易政策转型。

参考文献:

1.付立柱.新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比较优势理论分析[J].武警学院学报,2004

2.郑宁,崔丽萍,方彦辉.新贸易理论的主要观点及其对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意义[J].财经界(下半月),2006

贸易战论文第3篇

关键词: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经济安全国民福利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政府通过实施合适的干预手段改变或维持不完全竞争企业的某种战略行为,使国际贸易朝着有利于本国获取最大限度利益的方向改进。战略性贸易政策是在当代国际贸易形势从自由贸易走向战略博弈的背景下,伴随市场结构的变化而产生的,是新贸易理论演进的自然结果。一般而言,战略性贸易政策包括三个主要内容:战略进口政策、战略出口政策以及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战略进口政策是指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一国政府通过对特定产业采取选择性的保护政策,达到从外国企业那里抽取垄断租金,保护本国企业市场或将外国企业逐出本国市场等目的,使本国获取最大限度的利益。战略出口政策是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一国政府通过研究、使用研究开发补贴和出口补贴等手段对本国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进行干预,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获取更多的利益。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模型的前提假设与传统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不同,更为贴近全球经济运行现实。其前提条件为寡头垄断、市场分割以及规模经济。

一、我国石油产业迫切需要

政府的战略性干预

石油产业具有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客观条件,其市场结构属不完全竞争的寡头垄断市场,垄断形式以自然资源垄断和规模优势垄断为主,其核心业务领域进入门槛高,只有大型垄断性企业才能生存发展。石油产业是当今世界经济中举足轻重的战略性产业,从其市场影响力、产业规模及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看,很少有其他产业能够与其相提并论,石油产业有众多纵向和旁侧关联产业群,其发展关乎国家整体安全。

我国石油产业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中国石油供应缺口严重,未来需求增长迅速,对进口石油的依赖程度逐年增加,在全球获取增量石油资源的难度正不断加大,其供应的稳定性关系到经济增长。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资源短缺将是突出矛盾,也将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在全球范围内,油气进口、石油服务和产品出口国际竞争激烈,中国企业的对手多是美欧等发达经济体的跨国企业。在石油上游领域,围绕油气资源的获取和石油版图的影响力,我国企业无论走到何处,跨国企业接踵而至,就地开展面对面的竞争,而这些外国企业的背后无一例外地有本国政府的力量在支持,这些支持或是补贴政策方面的,或是外交、政府间交流形式的,或是跨产业的利益交换,这些支持手段的背后都指向一个目标,各国政府通过战略性质的扶植和引导,增强本国企业对油气资源控制和获取能力,扩展本国油气来源,提高本国总体福利。

当前全球已进入高油价阶段,石油产业竞争将更加激烈。与国际石油产业巨头相比,中国石油产业在布局、规模、成本、技术、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差距仍然存在。在石油产业的某些链条中,需改变结构相对单一、产品档次较低的局面,增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功能化、精细化和系列化产品。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和装备制造等领域,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凭借技术、装备、人才、资金、品牌等优势,牢固地控制着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先发优势明显,中国企业想进入国际市场,必将与之发生竞争。

不可否认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实力壮大和进步,但鉴于中国石油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许多领域大多处于“跟跑者”或“斯塔克尔伯格追随者”角色的现状,需要政府战略性地引导本国石油企业通过参与国际竞争,在国际化运作中积累经验,实现“干中学”效应。

二、在国家经济安全视角下

审视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

从一般均衡角度考察,中国石油产业的发展与国内许多产业是正、负相关的,直接影响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本模型、扩展模型和通常研究方式看,学者们常把目标产业作为唯一研究对象,产业内企业利润水平的提高,被认为国民整体福利的提高。而现实经济中,与石油产业密切相关的产业很多,石油产业的需求或产品,对其他产业来说,往往意味着影响其发展的要素资源和战略变量。一项应用于石油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工具,可能对其他产业的发展产生不易察觉的影响。石油产业巨无霸性质的产业规模及其无孔不入的影响力,决定了在现实中必须从一般均衡角度研究石油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石油供给波动对经济发展有非对称的影响。由于石油是许多产业生产和运行的要素资源,从供给角度看,石油产业对其他产业的运行安全的影响是非常不对称的,石油供给的短期过剩不会对这些产业的发展造成过多的扰动,而石油供给的短缺则会对这些产业乃至整个宏观经济产生多方面的冲击,往往通过引起价格扭曲和经济大幅波动而产生破坏性影响。

中国石油产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需要实现如下主要目标:获得来源稳定、价格合理、渠道多样、运输安全的石油资源,维护整个经济安全;提高国家对世界石油版图的影响力,增强在全球石油产业中的话语权;提高本国石油产业内服务、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在世界石油市场中的份额,通过产业的外延式发展提高国民福利;发挥产业带动和“外溢”作用,在走出去的同时带动其他产业共同走向国际市场。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制定应服从于国家“走出去”整体战略。要树立“泛石油产业贸易发展”的整体观念。尽量采取“泛战略性贸易政策工具”干预石油产业。

第一,在现实中放宽政策工具的定义和范围。补贴来源不一定抽取自公共基金,赋予补贴的形式也不一定局限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税收返还等。补贴可以通过国家的政策调节,直接从本国其他产业输送,如:为在国外获取石油资源,政府可以把本国其他产业的局部福利视为补贴和筹码进行输送。补贴的形式可以更隐蔽,只要其抽取形式等同于公共基金,作用于石油产业,实施的效果等同于(进出口、研发、生产)补贴即可。如:政府主导的针对性文化交流、跨产业援建、策略性投标等补贴形式,并没有直接作用于石油目标产业,但其提升国民福利效果的路径却是指向石油产业的“利润转移”,并且容易避免对手国的非合作博弈。补贴可以是风险基金、低息贷款、特别捐助等各种形式。关税工具手段并不一定直接来自进出口关税环节,只要是由政府主导实施,目的在于促进本国石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实现利润转移,提升国民整体福利,而实施效果又等同于关税的贸易政策手段,都可作为关税政策工具。如:对企业征收环境特别费,颁布技术标准、政策性条例法规、行业门槛等。

第二,选择政策工具并评判实用性时,充分考虑“外部经济”下的整体正向效果。一项作用于石油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其产业内的福利效果可能产生外溢,会通过其他产业利润的提升而提高国民总体福利。如:政府可通过适当政策引导本国企业参与国外风险区块开发、油气管道建设、石油工程技术项目中部分低收益项目的策略性投标。通过这些项目,石油产业本身可能所获收益不高,但如果政府确信或有把握通过项目的实施为其他产业带来稀缺资源,带动其他相关产业走出去,增加国内港口、运输等各种相关行业的利润,并使国民福利提高,则可以将之作为有效的政策工具使用。与此相反,如果实施一项有利于石油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会对其他产业或其他方面国民福利造成损害,则需要慎重实施。当前,为从一些主要产油国获取稳定的石油和中间化工原料,政府事实中在鼓励国内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与产油国的垄断企业合资建设大型石油化工基地,如果仅从石油产业内考察,这是一项成功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出让股权之后让度给合作伙伴的这部分利润,可以看作政府为进口石油资源所施加的补贴,换来的是成本适中、来源稳定的石油和原料资源,提升了本国福利水平。而从总体国民福利看,合资建厂隐含这样一个事实,大型石油化工基地向中国转移可能的负面潜在影响是,加剧土地、水等要素资源的短缺,造成经济扭曲,产生对植被、空气等环境的破坏,而这些影响可能是长期、持久、超乎原先评估和可控范围的。这种出于战略进口目的而引入外资进入其他目标产业,从而造成对整体福利负面影响的案例很多。因此,从石油产业战略进口角度看,出台战略贸易政策性质的举措要慎重,对不同情况要充分论证、慎重对待。第三,加强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工具的选择、归类、甄别和整体福利效果评判。在制定中国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时,政府不仅要考虑石油产业,而且需要跨行业跨部门地研究、选择、归类、甄别各种政策工具和手段,尤其应当认真考虑整体福利效果评判。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研究前沿来看,国外研究比较超前全面,国内研究方兴未艾;从研究侧重看,理论、实证、行业内研究多、一般均衡条件下的研究少;从政府主导研究的力度和实践看,美国等发达国家领先、中国系统性研究少。围绕石油产业,中国政府需要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研究机构,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共同参加的联合机构和统计体系,尤其应加强改善整体福利、避免短视行为,纠正经济要素扭曲等方面的战略贸易政策的研究。

三、确保经济安全和整体福利的石油

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引导

石油产业贸易政策的最终目标服务于国家能源供应安全下的整体福利提高。中国近年在其他战略性产业的经验教训很多,如在铁矿石等基础原材料领域失去定价话语权后,为经济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应该看到,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不同于其他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关系到国家关键利益,要通盘考虑。政府在制定实施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与其他关键产业的联动和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要与政治、外交、文化、其他相关产业的政策配套使用;要增强话语权和定价权。针对在中东市场亚洲国家获取原油成本比西方国家高出1~2美元/桶的歧视性价格——“亚洲溢价”,应在油气资源、石油中间品、产业技术、石油储运等方面与亚洲国家广泛开展合作,通过政府主导能源合作提高议价能力。

目前,决定世界石油定价的有两大集团,一个是通过金融市场形成定价机制的美欧集团,一个是通过调节石油供给来影响国际石油价格的欧佩克石油组织。中国的目标不仅是要增强话语权,还要成为定价中心。应逐步建立和上市自己的石油等品种的期货市场,形成我国自己的能源价格定价中心来影响国际价格,增强在国际市场中的话语权。要加强渠道控制,降低渠道可靠性变动造成的成本提升。通过战略进口政策对国内企业的引导,实现供应更加多元化。调整目前主要依赖中亚、中东等地的石油进口格局,缓解地缘政治危机引发的能源进口风险。要调整石油天然气消费结构。加强天然气供应和利用,缓解石油供应压力,强化需求管理,减少向外界的利润转移。面对居高不下的石油价格,应制定针对性的战略进口政策,降低石油进口依存度。如:加快国内石油勘探开采力度,选择性地增加国内开采量,开发具备开采价值的边际小油田,通过进口替代减少向外部的利润转移。

与石油产业正相关的产业主要为汽车、钢铁、航空、港口、陆上运输物流、信息、环保等产业。石油产业发展对上述产业的正向的促进作用表现为:本国石油产业贸易的改善、竞争力的提高和发展,直接增加了对这些产业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进一步促进其规模和收益水平的提升;直接增加了这些产业发展瓶颈资源的供给,降低了要素价格,避免了市场扭曲的冲击。

与石油产业负相关的产业主要为其他能源、以水资源、土地、草场等各种自然资源为要素的产业以及生产石化产品替代品的产业。石油产业发展对上述产业的负面作用表现在:与其中部分产业生产竞争性的替代品,争夺市场份额;与其中部分产业争夺水资源、土地等各种稀缺资源,扭曲这些产业的要素配比;破坏这些产业的发展环境,主要是自然环境等,另外,环保管理不善等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其实质是隐性损失了国民福利。

基于以上分析,为提高国民整体福利、促进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避免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产业局限性,应在如下方面加强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措施选择:

一是尽量避免与其他产业争夺稀缺要素。发展规模经济,避免在能源、原材料、自然资源等方面与其他产业发生不必要的争夺;关闭不规模、不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发展核心业务,避免在其他非核心业务层面与其他产业开展低水平竞争。

二是在“走出去”过程中发挥本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鼓励石油产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发挥产业间的龙头带动做用,如“工程带产品、产品带服务”等;以大型石油装备制造基地、石化基地为依托,瞄准高附加值出口产品,建立产业带、精细化工业园,延伸产业链。建立对石油产业企业的奖励机制,鼓励其在“走出去”过程中,在外部市场加强与其他产业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共享,共同拓展市场。

三是建立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某些国际竞争对国内石油产业和国民福利的潜在危害,研究各种战略对策,并动态跟踪解决;加强石油产业进口保护,精选受保护的子产业,精心设置贸易政策工具,积极研究反倾销、报复性补贴等各种有效的贸易博弈工具;预防过度出口,及时发现国内石油企业间在国内外市场上无序价格竞争对福利的损害,及时制止与石油产业自身发展和其他产业发展有关的要素资源的流出,如成品油和急需石化原料的出口;避免过度补贴和补贴不足,避免石油企业依赖过度补贴在国际市场上与外国竞争对手开展低水平价格竞争;避免由于补贴不足,而放大本国石油企业在外部市场上的风险;避免服务和产品出口的巨额资金沉淀风险;避免并限制幼稚弱小石油企业在国际市场与强劲寡头竞争后的退出成本沉没,避免非核心业务在国际市场上的低效拓展;发挥政府、研究机构的作用,建立完善评价、分析体系,及时研究、分析、发现国内石油产业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其他产业的负面影响。

四、其他约束条件下

我国石油产业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在对石油产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各种政策工具进行比较分析时,政府要考虑解决石油产业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政策工具效果的策略。当前环境下政府需要消除的不利行为主要有石油产业内的低水平重复建设、行政引起的价格和市场失灵等。包括:对价格管制水平的重新研究、确定;鼓励核心业务整合;设立国内石油企业进入的行业门槛,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按国际标准加强企业管理,避免规模不经济的发生;加强产业结构研究,避免产业能力过剩和不足,降低GDP单位能耗的扭曲。

贸易战论文第4篇

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生产、分配、使用之上的经济,它是一种以知识作为发展资本,靠人类智力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的新型经济形态。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知识既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又是国际竞争的重点。因此,知识是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增长的重要生产要素,同时,知识经济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知识经济已初露端倪的今天,国际贸易的发展表现出一系列的新趋势。

一、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1.国际贸易发展动因知识化

按照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古典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理论,一国与另一国发生国际贸易的动因,主要是各国拥有的生产成本和资源禀赋不同,按照生产成本的不同和资源要素丰缺盈余的程度进行国际分工,然后进行国际贸易,贸易双方均能获得拥有生产成本和资源禀赋相对优势的贸易利益。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特别是以信息技术、知识产业为主要标志的知识革命迅猛发展,我们正在迈向一个以智力资源和知识要素占有、分配、生产和消费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总量、人才素质和科技实力将代替资本成为竞争的根本要素,智力资源的丰缺盈余程度将成为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决定性因素,自然禀赋状况的重要性日益被削弱,以自然资源为中心的国际分工体系逐渐被以知识和技术为中心的国际分工体系所代替,科学技术知识将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的重要动因。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了科学技术知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科学技术对经济的贡献率在20世纪上半叶不到50%,但到90年代却达到80%-85%;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也主要是通过科学技术进步获得的。据美国商务部和美国电子协会统计,美国“新经济”增长的1/4以上归功于信息科学技术,今天对美国经济起主导作用的是高技术信息产业,微软、英特尔等已经取代了当年的三大汽车公司。此外,又据美国商务部和国家制造业协会的研究表明,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有关的工作岗位比制造业的平均工资高15%,高新技校产品的出口不仅利润较高,而且使美国对经济紧缩或经济周期的抵抗力更强,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成为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2.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高级化

在科学技术知识对经济发展日益重要的今天,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逐渐高级化。首先,国际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的构成中发展十分迅速。据统计,1993年以来,主要工业化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均高于全部出口的增长速度,1975-1985年10年间,美、德、英、法、日五国高新技术出口额平均增长了73.1%,而1985-1995年,高新技术出口额增长了353%,是前10年高新技术出口额增长的5倍,可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已成为国际贸易新的增长点。其次,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也日益高级化。1985-1993年,世界高科技产业年增长率为14.3%,高科技产业产品在制造产业产品出口贸易的份额也日益上升,估计到2002年将占制造业产品出口比重的1/4。国际贸易交易对象高级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国都普遍重视科技的开发研究,实行科技发展战略,把高科技产业作为制高点;第二,世界技术发明创造与更新的周期大大缩短,也是加快国际技术流动的重要原因之一,蒸汽机从研制到产品用了100年的时间,而平面型晶体管从研制到产品只用了5年的时间;产品技术更新的周期在20世纪70年代是5-6年,在80年代是4-5年,在90年代则是1.5-2年;第三,与技术贸易有关的社会条件日益完善,尤其是各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努力,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法律环境;最后,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浪潮使各国的经济合作与依赖进一步加深,国际技术交流更加频繁。

3.国际贸易交易方式网络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交易日益借助国际互联网来完成,出现了所谓的网络贸易。网络贸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如万维网、因特网等现代化电子方式所进行的贸易或商务活动,整个交易过程包括交易磋商、签约、货物交付、货款收付等大都在全球电信网络上进行。其交易的产品主要是数字化产品,如金融服务、网上娱乐、售票服务、音像书刊、软件设计、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等;也有实物产品交易,实物产品交易则是交易磋商、签约、货款支付在网上进行,实物交付在具体地点进行[1](P34-35)。目前,网络贸易发展十分迅速。1996年网上交易额只有23亿美元,1997年网上交易额就为150亿美元,1998年达500亿美元,据美国《商业周刊》预计,到2001年全球网上贸易总额将达2051亿美元,2002年可达3490亿美元。正是由于网络贸易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它才引起世界各国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关注,纷纷制订各种政策和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和促进网络贸易的发展。如1997年7月8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由40多个国家参加的部长会议上,一致同意在网络贸易中维护自由贸易原则,各国不得自设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同意网络贸易不得征收新的税种,其中29个国家在通过的文件上签字;此外,WTO和APEC等国际或区域经济组织对网络贸易也十分重视。显然,网络贸易将会得到迅猛的发展,将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领域中一朵鲜艳的奇葩。

4.国际贸易交易市场垄断化

由于跨国公司垄断了国际技术创新的70%-80%和国际技术贸易的90%,因此,在国际交易市场中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日益加强。目前,跨国公司是新技术的主要开发者,也是技术贸易的主要交易者,已经成为世界经济拉动的火车头。据《商业周刊》2000年在美国纳斯达克指数疯狂暴涨时的一次统计,美国微软公司的市值已经超过了俄罗斯的国民生产总值,全球500家大型跨国公司的总产值已占全球总产值的45%,全球5.3万家跨国公司内部和相互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以上。在迈向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21世纪,信息技术和高效运输技术的突飞猛进,企业的跨国经营变得更加容易和有效,跨国公司的发展也将面临新的飞跃。因此,跨国公司现在都纷纷调整其发展战略,对内进行经济结构的升级和技术的大规模更新,对外竭力维护其市场份额,并努力开拓新市场。可见,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5.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两极化

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过程所处的地位不同,所以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格局中,两极化的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即所谓“中心-化”趋势。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的“中心-”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改变。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发达国家占80%,其中美、英、德、法、日占发达国家技术贸易总额的90%以上,仅美国就占了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1/3,而且全球技术贸易的85%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在知识经济的代表性产业国际信息技术贸易中,发达国家同样占领重要地位,1995年国际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达6000亿美元,市场份额基本被美、日、欧盟所瓜分,在全球电信市场上美、日、欧也占了3/4;在网络贸易中发达国家也占尽先机,1998年全球网络贸易总额500亿美元中仅美国就占了170亿美元。在知识经济全面发展的21世纪,在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发达国家“中心化”和发展中国家“边缘化”、“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剧。这是因为:首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科学技术发明与创造中处于不对称地位,发达国家基本垄断了世界科技发明与创造。据统计,诺贝尔科学奖95%以上的是被发达国家的科学家所获得,战后世界应用的主要技术新成果也绝大部分由发达国家所垄断,仅美国就占其中的40%,日本、欧盟和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则垄断了其余部分;其次,在国际贸易分工和产业升级换代中,发达国家也处于领先地位。

6.国际经济协调贸易化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电子通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网络贸易的兴起,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际经济协调的重点日益侧重贸易领域。与此同时,国际贸易所关注的问题也从自然资源转向了知识资源,从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资本密集型产品转向了知识密集型产品,国际贸易协调的范围和重点也转移到以服务业、电信业、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知识经济领域,1997年世界贸易组织《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和《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2](P24-25)的签订就反映了这一发展趋势。对于网络贸易,1998年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就向WTO提交了一份提案,旨在规范全球电子商务,建立网络贸易的法律框架,对网络贸易实行零关税;1998年5月17日至20日召开的WTO第二次部长会议上,就网络贸易关税豁免问题达成一项单独协议,即通过国际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从现在开始至少一年内免征关税,还同意下次特别会议就此问题将制订全面计划,以便检查所有与电子商务有关的问题,然后交给WTO第三次部长会议进行讨论。在即将发动的世界贸易组织“千年回合”谈判中,高技术领域谈判更是发达国家首先关注的问题,这也是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的重要分歧之一。目前,美国在转基因作物上已经形成相当的产业规模,有比较优势,因此,美国主张在“千年回合”谈判中提出建立有关管理转基因作物和其他生物技术进展的规则。显然,高技术领域的协调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协调的重点。

二、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在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知识经济的挑战将不可避免,因此,应及时把握迈向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调整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采取符合我国国情的应对措施,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1.加大科技投入,鼓励技术发明与创新

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知识的生产与创造,而知识的生产与创造又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因此,科技进步与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决定竞争能力高低的根本性因素,这也是我国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发展国际贸易的关键。

促进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进一步解决我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相脱节的问题。其次,要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1995年我国高技术产业R&D投入占其增加值的比重仅为1.4%,而发达国家为5%以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这是我国面向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它阻碍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增加对科技的投入。第三,要改善科技投入渠道单一,科技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中,自筹资金占56%,国家科技计划贷款占26.8%,风险投资仅占2.3%,而在发达国家风险投资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起重要作用。因此,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设立国家科技风险基金,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促进技术产业的发展。第四,要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发掘、培养、保护高技术人才,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转为企业,培养产业技术的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第五,要建立明晰的科技产权及其转让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科学技术发明、发现、创新者的利益。

2.促进科学技术的吸收和应用,加快我国产业的升级换代

知识经济的关键是知识的商业运用,使之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这是我国在知识经济时代参与国际贸易的基础。因此,面对知识经济的发展,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的转化,加大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战略取向。而且我国目前基本具备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性主要是因为科学技术知识具有共享性、可学性、易传播性、变动性和经济效应外溢性特征,在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通过政府政策有意识地干预和市场配置的作用,使国家可以获得超越现有资源禀赋约束的知识资源优势。现实性主要是指有两大发展机遇可以充分利用,一是国内科研机构和国家科技投入体系正在面向市场经济改革,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联合势在必然,要充分利用这一机遇加快科技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步伐,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二是国外发达国家正在进行以知识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升级,即加大第三产业和以知识经济为代表的信息产业的比重,把一些传统产业转移到国外,继续发挥其“剩余的价值”,这对我国企业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总之,面对知识经济的蓬勃兴起,我国一定要抓住发展的机遇,大力推行产业技术改造,调整科技投资方向,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争取在知识资源的形成、积累、发展、创新中形成自己的知识比较优势,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3.适时推行网络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网络贸易日益成为拓展海外的贸易的重要方式。这主要是因为网络贸易具有传统贸易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网络贸易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据美国《商业周刊》当时预测,2000年网络贸易将使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000亿到2000亿美元(注:这个预测是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作出的。虽然,2000年以科技、网络股票为主体的美国纳斯达克指数遭到重创,但它仅仅是挤干了资本市场里的一些泡沫,并不意味着知识经济的破灭。),对世界经济的增长起推动作用;其次,生产厂商也从中受益,通过网络企业可以开辟新市场,增加了贸易机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如波音公司自1997年建立网址后的头七个月就有10亿美元的交易是在网上进行的;此外,生产厂商通过网络贸易可以简化交易程序,降低贸易单证处理成本,节约了生产费用,据美国《福布斯》的统计,网上交易可以节省企业成本的5%到10%,仅此一项可使国内生产总值增加100亿到200亿美元,厂商的存货平均下降3500亿美元,更重要的是企业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地点随时销售商品,获得了无限的商机,这种长期的利益是难以想象的;第三,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好处,网上虚拟的世界市场,价值规律发挥更充分,激烈的竞争使产品质优价廉,一些特殊商品成本下降的好处可完全转移到消费者的身上,消费福利得以提高。然而,我国目前高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缺乏,网络基础设施滞后,企业界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贸易在未来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没有形成网络贸易的国内环境和市场,这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反差。因此,必须从以下几点来切实推行网络贸易的发展。首先,要进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教育与宣传,培养计算机专门人才,树立网络贸易意识;其次,要加强网络贸易方面的各种立法,特别是电子认证、保密、网上交易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最后,国家应制定一些优惠措施,鼓励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贸易,开拓国际市场,争取跟上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

4.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培养我国的跨国公司

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的主体主要是跨国公司,随着国际市场垄断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国际竞争也主要是在跨国公司之间进行,因此,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的强弱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对外进行跨国经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目前我国的跨国公司无论在数量、质量上,还是在经营规模、国际地位上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据美国《财富》杂志1999年公布的全球企业500强中,我国大陆和香港地区的大型跨国公司只有6家,分别是中石化(73位)、中国工商银行(160位)、中国银行(171位)、中化(304位)、中粮(362位)和香港怡和(402位),且大多是商业或金融服务性公司,这对我国参与未来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十分不利。因此,在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努力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同时,应鼓励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培育我国大型的生产性、综合性跨国公司,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资源,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并且国家应给予这些企业在财政、金融、外贸、行业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应抓紧制定和规范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的监管制度,加强我国在境外企业的管理和投资业务的协调;继续发展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在竞争中形成一批具有实力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总之,积极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使我国企业更多地走进世界跨国经营的行列,这是我国面对知识经济浪潮参与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

5.参与国际贸易关系协调,维护我国外贸利益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变化日新月异,企业因技术的世界和创新所导致的无形风险日益增加,国际贸易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会产生一系列的国际贸易矛盾与纠纷。因此,我国在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贸大趋势的同时,一定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这是我国在知识经济时代进行国际贸易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必要保证。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共同的利益,在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中应紧密联合起来,协调彼此的立场和观点,维护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优势和经济利益;同时,我国又是一个亚太国家,亚太地区是我国进行贸易、投资、金融活动的重要地区,搞好周边国家关系,积极参与亚太地区的经济协调,是发挥我国政治经济大国作用的重要表现,也能树立我国的国际形象。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以后,我国政府保持人民币不贬值,对东南亚国家进行经济援助贷款,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尊重。此外,要创造条件尽可能早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应有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更加关注服务业、金融业、信息业、高科技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等知识经济领域的问题时就更为重要。因此,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协调,特别是参与知识领域一些问题的协调,这对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Lee.McnightandJosephP.Bailey,InternetEconomics[M].London:TheMTIPress,1997.

[2]肖琛.全球网络经济[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

贸易战论文第5篇

198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学家考察国际贸易政策的分析方法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贸易在美国经济中的作用以及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发生了变化;第二贸易本身的特点发生了变化,影响着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关系;第三经济学领域不断变化的观点,尤其是有关产业结构和竞争的分析影响着经济学家论述贸易政策的观点。建立在完全竞争基础上的传统贸易理论不能有效解释上述国际贸易领域内的新现象,诸如产业内贸易、研究开发以及企业间的对立等外部经济问题。新贸易理论通过引入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来解释这些问题,并为政府在国际贸易领域进行政策干预提供了恰当的理由。以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53-)等人为代表,打破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长期所形成的思维定式,强调国际经济中被传统贸易理论所忽略的两个特征-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提出了新贸易理论。 新贸易理论常常被冠以战略贸易政策的名称,原因在于这一贸易理论直截了当地表明自己的政策观点。战略贸易政策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战略出口政策、战略进口政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这些基本理论认为,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进口关税以及保护国内市场等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成长,培育和增强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谋取规模经济收益,并借机争夺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和利润。 一、战略贸易政策基本模型的扩展 战略性贸易政策自问世以来备受关注,不少学者对其基本模型和基本观点进行了扩展和质疑。 Bagwell(1992)和Staigen(1994)把产品成本减少的不确定性引入到Spencer-Brander研发补贴模型中,证明了研发补贴的最优性与产品市场竞争的战略变量的选择无关。在基本模型中,政府被假定在企业决策之前采取行动。而Carnmichael(1987)考虑了相反的情况,他假定本国和外国寡头厂商在第三国市场上出售差异产品,企业间进行Bertrand(价格)竞争,并且在政府决定补贴或税收之前制定价格。结果表明,决策的时序对于政府最终对企业是补贴还是征税以及本国福利均有影响。Brander和Spencer(1985)考察了两国政府同时给予本国出口企业补贴的情形,得到的结果类似于“囚徒困境”,即两国都希望通过补贴增加本国的福利,而最终的结果却是两国的福利都比无补贴时恶化了。这一研究表明,战略贸易政策是一种以邻为壑的政策主张,容易导致贸易双方的贸易争端。 有学者考察了成本、产业集中度和战略贸易政策之间的关系。加拿大Ngo Van Longa和An-toine Soubeyrar (1997)认为在古诺竞争中出口补贴可以提高国家福利,然而如果本国厂商相对于外国厂而言数目足够多,本国需求曲线足够凸,那么本国的最优政策就是出口税。 战略贸易政策产生于发达国家,有学者另辟蹊径研究该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适用性。以Carlos(已故)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战略贸易政策适合于发展中国家。另一种观点却认为,战略贸易政策不适合于发展中国家。此外,还有学者讨论关于战略补贴与企业利润、消费者剩余、国民福利的关系,以及战略贸易政策与规模利益、斯塔科尔伯格竞争的关系,等等。总之,对于战略贸易政策基本模型和基本理论的扩展极大地丰富了该理论的内涵。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最新研究进展 1.竞争优势与战略贸易政策 英国的David Colliea和David de Mezab(2003)在《竞争优势以及对战略贸易政策的追逐》中扩展了著名的Meza(1986),Neary(1994),和Bandyopadhyay(1997)的研究结果,指出Brander-Spencer(1985)的模型表明,低成本的国家给予企业的出口补贴/出口税的绝对值比高成本国家所给予企业的要多。 在传统贸易模型中,各国采取自由贸易政策是最优的。但是在不招致报复的情况下,很多国家热心于放弃自由贸易政策,战略贸易政策对此给予了合理的解释。存在寡头垄断就会存在租,因此创造一个有所偏倚的竞争环境是符合国家的利益的。既然政府的动机是将利润转移给本国厂商,那么分配给最有利可图的厂商的补贴就是最高的,低成本国家给与本国企业的补贴因此就更高。战略互补意味着当一个企业削减产量时另一个企业也会这样做,由此产生更高价格带来收益。这表明低成本的企业产出最大,所以政府设立最高出 口税。作者认为低成本国家更有可能从政府干预中获利,无论该国政府采取何种方式的政策,低成本国家的政策的绝对价值都要大于高成本的对手国。 2.收入约束,战略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强调了公司和政府之间承诺能力的不同,这种不同正是干预寡头市场的关键因素或者动机之一。不同学者在扩展该理论时,虽然不仅考虑了产业政策同时也考虑到了贸易政策,但是都是基于这样的假设:补贴可以无成本地通过没有扭曲的税收筹集,1美元公共基金的边际社会成本为1。但在实际中,筹集补贴会给经济带来扭曲的成本,这就意味着1美元公共基金的机会成本大于to英国J. Peter Neary和Dermot Leahy (2004)则是考虑了公司利润的社会价值和前期补贴之间的不同,刻画了动态寡头竞争情形下的贸易和产业政策,指出在种种不同情况下,基金的边际社会成本有可能大于1或者小于1。例如,当存在通过扭曲税收募集补贴所带来的自我损失或者本国公司部分股权为外国人所有时,基金的边际社会成本就大于1;而当没有收入约束的条件下本国公司的最优利润不足以达到吸引本国公司进入该市场,并且对固定成本的没有扭曲的补贴不存在时,基金的边际社会成本就小于1。 J. Peter Neary和Dermot Leahy(2004)考察了存在和不存在收入约束条件下的战略贸易和产业政策,指出最优总的净补贴支出与基金的边际社会成本相比是反方向变化的,当基金的边际社会成本上升时,总的最优净补贴支出是下降的。 3.战略联盟与战略贸易政策的替代关系 德国Karl Morasch (2000)考察战略联盟情形下松散的竞争政策是否可以作为战略贸易政策的替代。联盟就是构建战略合同以改变市场产出。一般条件下战略贸易政策实施的效果取决于以下因素:国内消费份额、产品市场的竞争性质、产业内最初的厂商数目以及国际联盟的可行性。 Karl Morasch(2000)认为如果国际联盟是可行的,在不考虑产品市场竞争性质的情况下,联盟对于中低份额的国内消费以及对少数寡头会特别地好。如果联盟内的企业可以比他的竞争对手获得战略优势,战略联盟可以起到同战略贸易政策一样的政策效果,战略联盟的松散竞争政策就有可能代替战略贸易政策。战略联盟的松散竞争政策的明显优势是:政府不需要掌握有关企业成本构成或者市场管理的完全信息,而且不容易招致外国的报复,因为与补贴政策相比竞争政策不算太引人注意。 截至目前,对于国际竞争中战略联盟作用的讨论也仅限于寡头竞争者之间的合资研发的溢出效应,对产品市场上竞争的影响以及对福利的影响并不是他们讨论的重点,Karl Morasch(2000)的讨论焦点则在于厂商和政府战略行为的福利效应。考虑到囚徒困境,Karl Morasch(2000)认为建立一个国际政策合作博弈模型应当更合适。该模型包括:第一阶段策略选择阶段,生产国决定采用何种干预形式,战略联盟、战略贸易政策或者不干预。如果一个国家采取积极的干预策略,在第二阶段战略行动阶段,政府或者设置关税/补贴的幅度或者组成战略联盟构建战略合作合同。第三阶段产出阶段,各企业在产品市场上竞争。最终的结果取决于策略合作程度,如果各国能够在第一、二阶段合作,他们就会选择战略贸易政策并制定联合的最优关税或补贴幅度。Karl Morasch(2000)认为在战略行动阶段合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最好的情况往往不会出现。基于这样的考虑Karl Morasch(2000)考察了策略选择阶段不同的决定对于后两阶段的影响。Karl Morasch)(2000)对联盟结构情况下的福利与贸易政策和不干预情况下的福利进行了比较,认为在政策选择阶段,不干涉不能产生非合作博弈均衡。如果每个国家的产业由多于两个的公司组成,囚徒困境的结果是:每个国家将实施联盟方案,福利低于双方政府采用战略贸易政策时的福利。 Karl Morasch(2000)的主要结论是:(1)只要出口份额足够大,战略联盟策略就会胜过战略贸易政策给本国带来更大福利。(2)产品市场竞争性质的改变并不影响联盟和战略贸易政策的相对效果。与战略联盟和战略贸易政策相比,不干预政策的福利效果更糟,至少对于国内消费份额相对较低的国家是这样的。(3)国内不消费该产品时,实施战略贸易政策通常比战略联盟更好。(4)只要其他国家选择不干预,对于实施积极干预政策的国家,战略联盟通常会导致比战略贸易政策更低的福利。 4.战略贸易政策和经济增长 美国Xinshen Diao和Terry Roe以及土耳其Erinc Yeldan(1999)构建了一个由R&D导致的内生增长的一般均衡模型,(它的先行模型是Romer 1990年建立的)。该模型详细说明并校准了来自日本的数据,获得了过渡状态以及稳定状态的均衡,研究了贸易促进和R&D促进政策对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作者发现,尽管贸易自由化在短期促进了福利,但是就长期而言会导致增长率下降并使社会福利损失。模型的研究结果表明当战略贸易政策对国内R&D活动资源再分配的作用很小时,对跨国界技术知识外溢却有着重要作用,反过来,这种重要作用进一步刺激了经济增长。 5战略贸易与委托竞争 美国Nolan H. Miller和Amit Pazgal (2005)应用双头垄断理论的结果,提出政府选择补贴、所有人选择经理人的激励机制以及由此产生的经理人在产品市场竞争的三阶段博弈,认为假如所有人具有充分的控制经理人行为的权力,那么最优战略贸易政策就不依赖于产品市场竞争的模式,例如公司是否采用价格或者产量竞争。 Nolan H. Miller和Amit Pazgal (2005)将产业组织文献中关于两阶段双寡头垄断博弈中的所有人与经理人的策略应用于战略贸易问题中关于委托竞争的讨论。作者构造了一个三阶段的博弈,政府提供补贴,所有者设计激励机制,经理人在第三国家竞争。作者认为一旦考虑所有者与经理人关系中的委托作用,最优贸易政策仅仅由诸如公司成本、需求函数等因素决定,如果所有人有足够的控制其经理人动机的权利,那么最优/均衡的贸易干涉就不会依赖于产品市场竞争性质。 在Nolan H. Miller和Amit Pazgal(2005)的模型里,只要给定所有人的激励机制,经理人的行为就是最优的,同时只要给定政府所要采取的贸易政策,所有人的激励机制就是最优的。因此,经理人的推测就是所有人和政府的最优战略的理由,而这些战略本身就是最优的。作者的见解是:在这个三阶段博弈中,均衡建立在经理人的行为上而不是建立在这种行为是否来自于委托价格或者产量设定上。Nolan H. Miller和AmitPazgal (2005)还提出,在解决战略贸易问题时,最基本的观点应该是产品市场的行为,而不是产品市场模型。也就是说,困难并不在于如何决定正确模型,关键在于决定正确的政策及考察政策变化的潜在效果。 6.战略贸易政策与公司所有权结构 英国Steffen Huck和德国Kai A. Konrad(2003)考察了应用战略贸易政策在国际古诺垄断竞争时对多国所有权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参数选择的影响,发现厂商更偏好拥有本国所有权,因此均衡当中会出现完全的企业所有权本土化。 Dick(1993)和Welzel(1995)研究两个厂商两个国家的模型,表明存在多国所有权时各国补贴本国公司的动机可能减少。假设A国所有的公司都完全由本国所有,A国一个A公司从B国募集了资金,会产生以下影响:B国补贴本国公司的动机减少,对A公司有利;A国补贴A公司的动机减少(因为A公司的利润现在要流入B国),对A公司不利。Steffen Huck和Kai A. Konrad(2003)构建了更具一般性的n个厂商n个国家的模型。在各厂商采取古诺寡头垄断竞争并且各国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情况下,各厂商偏好于本国所有权,均衡结果是公司的完全本土化。 因为厂商的目标是利益最大化,而且厂商能够影响本公司股东的构成,即股东中外国人的比例。私有公司在决定股东构成方面比公有公司更具灵活性或者说更容易使本公司的股东都为本国人。由于各国政府补贴多国公司的动机有可能减少,所以私有公司的投资人宁可向外国投资人支付额外费用,以使本国公司本土化。作者的研究表明,减少本国补贴的直接影响超过减少所有其他国家补贴所带来的利益,因此公司完全本国所有就出现在均衡中。这一结论似乎为公有公司走向私有化提供了理由 7.垂直整合与战略贸易政策 在Brander和Spencer (1985)模型中,只考虑到了最终产品,而且生产过程中也只使用初级要素。这种简化虽然可以使理论研究顺利进行,但与现实世界相距甚远。现实中的许多生产不仅使用初级要素,而且也有中间要素投入。 韩国Jaerang Lee和美国Kar-yiu Wong(2005)在两个国家、自由竞争的模型下,分析了用于促进国内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生产的战略贸易政策(如政府补贴)的作用,还对不同情况下实施补贴和税收政策的结果进行了分析。作者研究认为补贴是否促进福利增加取决于企业间是否是垂直整合的,只要模型中至少有一个国家的企业是垂直整合的,对最终产品的最佳补贴就是有效的。例如,假设韩国政府以通过促进贸易的方式来增加福利。根据Brander和Spencer的模型,对计算机的补贴很可能会引起对芯片需求的增长,从而使国外芯片制造商从中获取利润而损害了国内芯片制造商利益。于是,这种可选择的补贴对国内企业的积极作用变得十分模糊。同理,如果对国内电脑芯片进行补贴,芯片价格下降,这又最终使国外电脑厂商从中获利,而使国内生产商利益受损。那么,如何来确定最佳补贴呢?Jaerang Lee和Kar-yiu Wong (2005)认为这种联系和最佳的补贴政策取决于同一国家的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产业是否是垂直整合的。 假设外国政府是被动的政策制定者,如果两个国家的产业都不存在整合,即使最佳补贴政策中有些效果是积极的,补贴的总体结果也不一定产生积极的效果。如果有一个国家或两个国家的产业存在整合,那么最佳补贴对最终产品会产生积极的效果,而对中间产品则不一定。对于中间产品,只有当国内产业存在整合时,补贴才会产生积极效果。 Jaerang Lee和Kar-yiu Wong(2005)指出,生产存在中间产品投入的情况下,著名的利润转移效用仍然存在,而垂直整合则阻止了前面提到的连锁效应的负面主导作用。这是因为有内部垂直整合的企业会考虑最终产品补贴会给本企业的中间产品带来的影响。于是,如果国内的产业是整合的,当国家补贴最终产品生产时,国内企业就会生产更多的中间产品,由于规模经济,中间产品的成本下降,企业的利润增加。与此同时,如果国外的企业也是整合的,当它的最终产品的生产受到本国补贴的负面影响时,国外企业就会趋向于降低中间产品的产出。最终,补贴使得本国的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商都受益。 三、小结 战略贸易政策理论作为传统贸易理论的补充和发展,使国际贸易理论更接近于现实,并改变了经济学家研究贸易理论和贸易现实的思维方式。随着对该理论基本模型的扩展和向相关领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战略贸易政策的应用已经超出了最初的影响,而是向着诸如产业结构、竞争力、公司所有权构成、产业集中度等等方面进一步发展,该理论对于各国经济发展和政策制定以及企业决策的影响愈加深远

贸易战论文第6篇

在对GATT(关贸总协定)和WTO(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论方面,美国人正试图寻找一种确定世界新秩序的方法。在此新秩序下,交易、公司和技术是全球性的;但制度、文化和管理规章仍具有本国特征。 美国民主政体现正重新评估更为自由的贸易政策。在过去的47年间,凭借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的庇护,贸易得到了自由发展。但是,GATT与世界银行或联合国不同,它不是一个国际性的组织。GATT没有自己的成员——只有签约各方,没有宪章或条约性地位,它只是一个多边协定。杜鲁门政府依据“贸易协定法”(TAA)缔造了这个国际协定,此法授权总统进行双边协商以减少特定的关税。这些双方妥协进而推广到其它GATT签约各方。 1993年2月26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在美国大学百年庆典的一次演讲中,就美国对于自由贸易所作的坚持不懈的努力,承认了自己的矛盾心理。“对于目前全球性经济所有的……机遇,美国人在把握时不可能不带有亦喜亦悲的情感。”他承认,自由贸易使失业率上升,工资收入降低。但他进而指出,“我们将面临更严峻的危机,因为这个新的贸易网将形成全球性的繁荣或贫困,而且各国人民的民主、自由与和平的前景皆决定于此。”接着,他向美国公民发出警告,如果他们想为自己的下一代期冀一个美好的未来,那么,他们必须持之以恒地向外拓展。 然而,大多数的美国人并不认为GATT能为其孩子带来一个美好的未来。许多人认为,遍布全美的贫民窟和犯罪统计数字就是我们贸易政策所付出的代价。 当美国人慎重考虑NAFTA(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潜在影响时,有关就业、贸易和主权方面的辩论成为1993年的头版新闻。成百万的美国人把电视调到CNN,观看副总统戈尔和商人H·罗斯·佩罗就NAFTA展开的辩论。尽管后来通过了NAFTA,反对者们发誓要惩罚那些赞同NAFTA的立法者们,而且要经常让公众讨论这个问题。他们的努力得到了新闻媒介的支持,在这些新闻媒介描述中,贸易政策并非作为各国各民族间互惠互利的交换,而是一种竞争。电视和广播新闻谈及美国与日本和中国的贸易“战争”,并且把欧洲共同体描述为“壁垒森严的欧洲”。报纸就“GATT之疾”和“美国愈发依赖他国”发出了警告。受公众这种喜恶相互交织的复杂情绪的影响,以及媒介引起的关注和特殊利益团体的活动,克林顿总统不得不就乌拉圭回合和倡议中的WTO寻求国会的批准。 对WTO的争论 尽管GATT卓有成效地运作了30年,但决策者们直到1980年才认识到,缺少一种正式的制度性结构阻碍了GATT的发展。随着GATT发展壮大到包括100多个国家,就越难达到有共识的决定。此外,GATT签约各方还找到了一些创造性的途径来绕过或歪曲GATT法则。国际商业董事长、专家学者、国会议员和贸易政策官员断定,GATT缺少一个正式的结构,是一种需要纠正的“先天性缺陷”。 里根、布什和克林顿政府的贸易决策者们认识到,GATT需要一种强有力的立法支持。但是,他们对创造一个新的国际组织支配世界贸易却不怎么热心。尽管如此,他们仍同意把为GATT创造一个更稳固的基础作为乌拉圭回合的一项重要目标。但是,乌拉圭回合拖延了七年多的时间,却未达到什么共识。为了使协商获得进展,GATT总理事长亚瑟·邓肯于1991年12月把协议草案公诸于众。这样,他就迫使贸易谈判者们把其对草案的看法与本国人民联系在一起。邓肯这种告之于众的做法具有变革性的意味。GATT的支持者和反对者能够随时明了谈判的进程,并可以发表评论。许多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多边贸易组织新章程的尝试性草案上。 尽管美国的谈判者的心态矛盾,并且各国对倡议中的WTO的权力实际分歧很大,117个国家最后终于在1993年11月15日达成了乌拉圭回合协议,以及替代GATT的新组织结构(称之为WTO),WTO宪章授予秘书处、总理事长和工作职员合法的权力。它还包括一个加强了的、统一的解决争端的机制。克林顿政府认为,新的WTO是GATT的进化,它将“包含现有的GATT结构,并扩展成以前从未充分包括的新法则……,WTO……协议将建立起一个可以与布雷顿森林金融体系相媲美的国际组织。”该组织在特征上将不会与现存的GATT秘书处有何不同之处。法律学者约翰·H·杰克逊总结说;“与现有的GTAA一样,WTO同样不会拥有实际权力。” 但是,许多著名的团体和个人并未把WTO看作是GATT的一场简单演变。他们联合起来,对把非正式的GATT变为 正式的WTO提出质疑。环境学家和保守派担心WTO可能会影响联合国通过自己的法律和制定其环境与健康标准的特权。对WTO解决争端程序的改革,建立一种较正规的合法程序,并以其审核和解决争端,一些行业的代表表示了担忧。世界公民农业和贸易政策研究所、拯救主权组织、保守派专栏作家帕特·巴恰纳、民主党众议员杰朗,以及共和党参议员兰尼·普诺斯勒,杰西·哈雷姆斯和拉里·克雷格对新的WTO可能会不民主、可能会独断专行、可能会充塞些冷漠迟钝、平平庸庸的官僚表示了关注。55个国会议员(包括民主党和共和党)要求克林顿把对乌拉圭回合的表决权推迟到1995年7月。 到1994年8月,一个由GATT的共和党支持者和民主党与共和党反对者所组成的国会男女成员团体,赞成推迟表决权。参议员欧内斯特·霍林斯于9月31日宣布,他将通过在其委员会中控制立法完成的速度以阻止参议院对乌拉圭回合进行表决。众议院通过了把对乌拉圭回合的表决推迟到选举以后进行,对霍林斯的倡议作出了响应。推迟表决为WTO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在国家的利益上赞同和否决WTO提供了一次机会。 主权问题 许多反对加强GATT基础建设的争论与那些坚定反对ITO(译注:指已流产的国际贸易组织)的言论引起共鸣。此外,WTO的反对者(同ITO的反对者一样)结成了一个擅长影响华盛顿决策的广泛联盟。WTO的反对者包括奉行类似人民党主义的人、孤立主义分子、工商界领袖、人权活动家、自由主义者、环境主义者和社区活动家。维系这个多派联盟在一起的力量就是主权。甚至自由贸易的支持者都担心GATT对美国法律的影响。例如,众议员纽特·金瑞琦直接从保护主义的立场出发,在一次电话采访中,他把倡议中的WTO与“波斯尼亚地区的混乱和联合国的无能”联系在一起。他质问美国人是否“真的想要建立一个世界贸易的联合国吗?” 由一个新的、全球性的每每是不负责任的决策机构取代地方的、州政府的和国家的民主决策体系,这一主题恰好与GATT文本相呼应。按照前加州州长埃德蒙·G·布朗的观点,“这与我们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下的民主决策不同,在GATT和NAFTA之下,我们将要受制于一个由非选举产生的贸易官僚们所组成的超级政府。”反对者承认,公众的行动通常是沿着地方政府、州政府和国家这条线自下而上地进行的。他们想知道,在GATT这一高度上,消费者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呼声是否可以听取。正如农业和贸易政策研究所的马克·里奇和卡伦·尔恰蒙所指出的那样,WTO也许“极难让公民不断运用民主程序以推动时代进步。” WTO反对者所使用的最有趣的论点之一就是州政府权力——州政府持有公众健康和安全的标准。1994年6月27日,22州的首席检察官给克林顿总统写信,要求克林顿总统“就各州在WTO专门小组前该如何捍卫本州法律免受外国法律的挑战这一问题,向公众作出解释。”他们还询问,进行立法是否能保证联邦政府接受贸易制裁,而非强迫州政府改变其法律。因州法律成功地接受了WTO的挑战,正如塞拉社的律师帕蒂·戈尔蒙所言,“现有的结构通过优先权授予联邦政府权力——即扣留联邦基金,以及通过法律诉讼强迫改变那些与贸易协议相冲突的州法律”。尽管美国贸易代表会就州的标准问题跟州政府磋商,但是,联邦政府享有向州政府“甩王牌”的权力。塞拉社在反对WTO的一则广告中指出,外国政府将利用WTO/GATT向美国法律挑战。该广告提醒人们“每一个州都会受到波及”。州政府权力的论点似乎很合美国公众的胃口,因为它关注我国控制环境、健康和安全标准的能力。 克林顿的反应 尽管克林顿政府在1994年上半年采取了各种手段来赢得国会和公众对WTO的支持,但政府官员们仍然视公众的舆论为当然之事,他们没有听到在WTO辩论中公众在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对我国影响方面的担忧。决策者将其“营销”努力定位于制造舆论者,而非普通大众。他们推断,主权问题与中美洲无关。出现于电视专访节目中的主要的贸易政策官员跟学者们交锋时闪烁其词,他们更少与普通大众接触,倾听其呼声。与政府极力推行健康计划的努力相反,克林顿政府并未在帕瑞、潘沙可拉或匹兹堡等地举办WTO辩论会。 相反,克林顿政府重弹有关就业和经济增长方面的老调,以此捍卫WTO。克林顿政府在一些演讲、信函和官方文件中强调,GATT协议将为“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创造就业机会,并可以建立起一个更加有效的“繁荣基础”。商务部为每个州和产业部门就GATT在就业和经济增长方面的 影响作了估计。但是,每当克林顿政府以经济术语谈论起GATT的利益,左右翼的反对派便以政治术语表达自己的论点,指出GATT是非民主的。因而,就像关于堕胎的辩论一样,GATT的辩论者在用语上并未找到一致。此外,克林顿政府仰赖经济利益的论点,正好让GATT的反对者抓住了一个政策上重大的依据——一个引起许多美国人共鸣的争论点。 此外,克林顿政府依靠商业社会,而非一般民众有组织的行动,来推销GATT/WTO。根据组织商界力量支持GATT协议的得克萨斯州仪器公司副总裁约翰·K·博道克所述,商业社会“在慢慢偏离目标”。除此之外,依赖商业团体可能会疏远许多美国人,他们早已认为NAFTA主要是出于公司的利益考虑,而非大众利益。因而,GATT/WTO的反对者告诉公众“公司对通过GATT施加了极大压力”就变得毫不奇怪了。 为了对主权问题作出反应,克林顿政府给每个国会议员散发了一份信件,强调法律学者约翰·H·杰克逊,尼克松政府官员皮特·撒切曼和遗产基金会组织的经济学家乔·考布都赞同WTO,并坚信WTO对美国主权将不会有任何不利影响。为了加强这种论调,克林顿政府把“保守”法律教授罗伯特·勃克所作的一项分析公诸于众。它旨在“掩盖”共和党和保守派所关心的主权问题。但这些举措也只限于华盛顿这块弹丸之地。 民主问题 大多数美国人对GATT/WTO秘书处将扮演的角色几乎一无所知。他们也不知道WTO的职员是否将由一群无知名度、冷漠无情的官僚所充任,或如何选择GATT专门小组。GATT专门小组的决定可能会影响我国制定本国健康和安全标准的能力。环境主义者将这类专门小组决定解释为对美国制定本国健康和安全标准的能力“打了一记耳光”。 对乌拉圭回合的辩论恰好与波澜壮阔的“民主化”贸易政策和改革“GATT之疾”运动相偶合。联合服装纺织工人工会主席杰克·欣克曼在一次国会听证会上督促,GATT应当“包括工人的权利和最低限度的工作标准,以作为贸易法规的一部分”。他指出,美国人理所当然地拥有这些权利。 自由贸易政策的支持者呼吁公众更广泛地参与贸易政策。例如,格布公司的执掌人和总裁道纳德·G·费雪指出,零售商“呼吁国会制定公平的法律程序,让各利益集团能够参与,并且一直被告知行政当局有关GATT的行动。”竞争性政策委员会的史蒂夫·夏洛兹建议,应当设立一个“消费者法律顾问”以便代表贸易决策中不为人所知的消费者和使用者的利益。 国会议员对这些要求使GATT更对普通大众负责所付出的努力作出了反应。1994年8月5日,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了关于乌拉圭回合立法行动的总结。该委员会指示贸易代表“寻求修改GATT和WTO的规则,以便将GATT理事会、WTO总理事会和争端解决机构的会议向有资格的非政府代表敞开”。但是,“民间团体在乌拉圭协议的条件下不能直接提出诉讼或进行辩护。”这就意味着个体不能以法律诉讼的形式修正GATT法则或决定;只有本国政府才可以做到这一点。该委员会在探讨州法律时建议,“假如美国政府的贸易代表发现,州的标准与乌拉圭回合协议不符,那么,他们应该咨询州政府,从而获得双方相互认可的答复。” 克林顿政府已经采取了几项措施来使美国贸易政策更对人民负责,并且有助于“民主化”拟议中的WTO。例如,尽管商务部和商界一些人士反对;美国贸易代表米基·凯特建议将顾问委员会会议向公众敞开。克林顿总统于5月份组建一个贸易与环境顾问委员会,以便向他提供涉及到贸易和环境问题的政策建议。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报告,该顾问委员会在民族、种族、性别和地区方面越发呈现出多元色彩——“更像美国了”。此外,克林顿政府呼吁GATT采用新法则,给更多的公众了解其决策过程提供方便。美国建议,把更多的GATT文件公诸于众,并且寻求赋予非政府组织“观察员地位”的认可。这些变化是使GATT更负责任而采取的最初步骤。 决策者的责任 当经济史学家依据历史来对当前的政策选择下定义时,永远必须格外谨慎。带着这种告诫,我建议,自由贸易政策在拼命解说贸易如何创造了工作机会的同时,必须承认贸易破坏了就业。有关于就业机会的增长与损失,对非熟练工人和熟练工人付出的代价与获益,对于美国人的健康和环境标准所带来的利益与付出的代价,以及自由贸易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方面,他们必须让自由贸易政策的记载自行验证,对于自由贸易带来的分配后果,贸易政策的拥护者必须使其得到发展完善、有效的机制 来帮助承受贸易自由化代价的那些工人、地方和产业。他们必须实事求是。可以肯定地是,我们对于主权的担忧就是担忧美国政策目标和制度生存能力的问题。 我们逐渐认识到,我们的许多政策问题实质是全球性的问题。为了充分解决如何反应的问题,我们必须设计全球性的反应。但是,这些反应要求重新平衡我们的政策工具和前提条件。我们正在认识到,尽管美国过去是支撑世界银行和GATT等国际性机构的主要力量,但是,现在这些机构并非按照美国的平等、开放、人事组织和民主决策标准来发挥其功能的。多边贸易解决办法除了自上而下以外,还必须自下而上地进行。拉尔夫·纳德在参议院外交委员会的一次听证会上指出:“当史学家回顾这段时期的时候……他们或许会认为这是一个国会抵制反民主的WTO时刻,或许会认为这是一个国会把捍卫本国及其居民的利益拱手交给这个新的专制性国际组织的时刻”。但是,关于WTO的争论也为协调自由贸易和美国民主提供了机会。随着公众进一步熟知全球性相互依赖所带来的利益和付出的代价,他们将会重新制定贸易政策来促进民主理想,或者找到新的工具,从而使这个杂乱无章的世界经济变得井然有序。

贸易战论文第7篇

内容论文摘要:从世界经济与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对外贸易正面临较多的不利影响,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势在必行。但是优化我国对外贸易战略,从目前来看还存在较多的障碍,正确看待制度变革中的问题是我国建立新型对外贸易战略的关键之一。 论文关键词:对外贸易战略 原因 障碍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出口拉动,但是以加工贸易及粗加工为主的出口方式导致我国经济过度依赖自然资源。我国出口商品正面临激烈的竞争、存在贸易条件恶化的倾向,调整和转变我国对外贸易战略,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政府提出了优化对外贸易战略的基本思路,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行世界经济秩序以及国内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目前对外贸易战略的优化还存在较多障碍。 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原因 (一)现有的出口增长方式导致我国资源环境压力加大 粗放型的出口增长越多,对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就越多,对环境的破坏就越严重。我国目前已经是一个能源和资源消耗大国,如果我国继续保持这种以高耗能、高耗原材料为基础的粗放型出口增长,那么所消耗的能源和资源并不是为生产和消费所消耗的,而是为其他国家生产和消费所消耗的,让本来已经很脆弱的资源和环境来承担这种高消耗的发展道路,只能是拥有短期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通过出口廉价商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拿低工资,却让其他国家享受世界低成本的产品,显然不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期望。 (二)对外贸易摩擦越来越大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贸易摩擦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信息显示,截至2005年,我国已连续12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入世以来,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呈现新特点:摩擦从个案转向体制层面;摩擦领域逐步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扩展;从反倾销向多种贸易保护手段扩展,使用了包括特保条款、337知识产权调查、质量、技术、卫生和环保标准等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手段;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目前,印度、巴西、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数量,已占到我国遭受反倾销案件总数的60%。 如果我国的贸易顺差越来越多,今后的贸易纠纷可能会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适宜的国际环境。对外贸易摩擦的不断蔓延和升级,不仅意味着我国出口导向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困难,而且还会对宏观调控和对外政治外交关系造成严重干扰。 (三)出口的高速增长并未实现贸易技术水平的提高 事实上,如果单纯考虑分工各方的比较优势,并据此从事产品生产,双方将各自产品拿到国际市场进行交换,双方是可以受益的。按照比较优势进行自由贸易,有可能使发展中国家被锁定到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专业分工当中,这也不足以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关键是先进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要比落后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有更强的市场操控力,势必造成拥有落后产业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依赖发达国家。我国正面临如此的尴尬,我国出口产品在面对发达国家出口产品时,显示出交换弱势,也就是我国不能够从发达国家那里以合理价格换回我国需要的产品,甚至根本换不来我国需要的高技术产品。在交换中我国产品显示出的弱势,使我们希望通过交换获取公平利益及通过交换提高技术水平、进而提高竞争力的想法无法实现。 世界及国内经济环境对我国外贸发展的不利影响 (一)世界经济环境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我国在世界产业分工中处于产业末端,获利较少。发达国家在将传统产业结构向外转移的同时,垄断高技术产业的贸易。而在世界贸易额的增量中,主要是高技术商品,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较为有限。这样,我国在扩张的世界贸易总量中,所能得到的份额将取决于竞争力的强弱和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程度。 我国出口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全球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持续上涨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出口商品价格呈下降趋势,而生产成本在增加,为了在有限的市场中占有更多份额,国际经济矛盾将继续会加剧,市场争夺会更加激烈。 欧美国家经济的普遍衰退会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美国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尽管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央行努力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市场信心将无法一时改善,欧美发达国家的投资及消费方式会发生重大调整,必将导致投资及消费减少,有可能会由于欧美公 司的撤资造成我国大量资本外流,同时也会由于发达国家消费结构的调整而造成出口减少。世界性的金融危机进一步会演变成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再加上由于大规模救市 ,在全球性通货膨胀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世界经济可能会由于流动性过大而进入新一轮经济滞胀。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势必会长期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二)国内经济环境不利于对外贸易发展 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不利于中国对外贸易战略转变。投资与消费关系不协调,我国消费已经增长的很快,但投资更快,表现在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慢,比重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比较突出,贫富差距依然很大。经济增长依然没有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模式。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导致生产能力过剩,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不断恶化,已经成为经济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矛盾还在加剧,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已经过万亿,国际贸易摩擦愈演愈烈。 对外贸易现实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转变。出口商品结构仍然附加值偏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仍然附加值偏低,工业制成品中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占比较低,以加工贸易为主,出口产品的国内增值中附加价值较低,这也是收益少、缺乏竞争力的主要原因。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缺乏支撑动力。目前总体讲,出口结构优化与国内产业升级的技术进步缺乏密切联系和促进。国有企业缺少依靠自身力量进行技术改造、产品结构优化调整的积极性和实力,出口商品的附加值难以较大提高。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工业的落后,使加工贸易难以大面积地对相关配套产品进行进口替代。加工贸易占外贸出口比重过大。由于加工工业未能实现中间投入品、相关配套产品的进口替代,导致加工工业与国内工业发展关联程度较低。我国沿海地区原有的加工成本低廉优势,正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及人民币升值、原料价格上涨趋于减弱,正在丧失加工工业的发展条件和贸易机会。 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障碍分析 (一)需求转移障碍 我国目前的出口商品结构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之所以我国产品出口每年以23%的规模增加,是因为国际市场对我国现有产品的需求带来的,基本的经济规律告诉我们,市场需求决定供给,我国现有的出口产业结构是由于现有的国际市场的需求结构决定的,如果对现有的对外贸易战略进行调整,就要求我们对现有的产业结构即供给结构及需求结构进行调整,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通过宏观调控实现,但是微观层次一般表现为从事粗放型出口产品加工制造的企业必需作出三个方面的选择:一是转型。转型需要资本、技术的投入,而资本技术投入往往是我国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关键;二是倒闭关门。倒闭关门必然会造成大量失业;三是转移市场。将出口转移到国内,市场转移会导致国内市场供给过剩。 (二)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与国内产业升级相互矛盾 实现国际收支均衡要求进出口平衡发展,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产业结构都是为出口导向型战略服务的,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的调整在长期以来形成的竞争优势将不存在,而产业结构的调整又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而且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形成也不仅仅是技术投入和科技创新的简单实现,它需要形成以技术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链,并且需要形成较细的产品分工,有可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出现国际收支逆差,国际收支逆差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结构调整造成既得群体利益损失带来的障碍 粗加工制成品的出口商品结构形成了我国大量为该出口商品结构服务的产业,包括制造业及服务业,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意味着现有的为出口粗加工制成品服务的制造业及服务业将会被大大受到限制,这部分人群会面临失业、关门的威胁,他们的利益会遭受损失。这一群体不仅仅包括工人与业主,实际上结构调整会导致地方经济增长率下降,从而影响一些官员的政绩,在对外贸易战略调整实施中,他们会因为自身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反对相关政策的实施,如何妥善解决制度变革中,部分群体利益的重新分配,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是目前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一大障碍。 新型对外贸易战略的构建 尽管存在许多制约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障碍,这种调整依然势在必行,任何制度变革都是要付出成本的,而如上的诸多障碍正是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成本所在。目前,我国必须适时地调整出口导向贸易战略,实行开放式的进口替代贸易战略。按照国际开发经济学的最新研究,所谓开 放式的进口替代贸易战略就是适度的出口导向与有效的进口替代相结合、以关税和汇率杠杆为主要调控手段的兼容战略。这一战略的政策隐含着废除亏损出口、行政指令出口、高额补贴出口的政策诱导机制,对部分幼稚产业实行战略性、动态性保护,从政府优先国内采购、科研补贴等方面对高新技术装备工业等实施进口替代扶持。 “十一五”规划提出:应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弥补资源不足、扩大发展空间、提高附加价值的要求,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对外贸易由数量增加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转变。在优化出口结构方面,应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综合竞争力。在积极扩大进口方面,要实行进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发挥进口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要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还要健全贸易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和摩擦应对机制,合理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增强应对贸易争端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因此,中国新型对外贸易战略必须实现以下几个战略转变:要推动我国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型;推动我国实现从粗放型贸易增长模式向集约型贸易增长模式转型;推动我国实现从以货物贸易为主向注重提高服务贸易比重转型;推动我国从单向“引进来”向“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的战略转型;推动我国从单一对外贸易政策向综合型、协调型对外贸易政策转型。

贸易战论文第8篇

[论文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策略;战略思考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各国政府对环保、安全、卫生要求日趋严格,促进了TBT的发展。而TBT的影响和作用已经超出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成为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因素。本文通过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等,提出了政府与企业各自的应对措施。 1 技术性贸易壁垒含义及特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指一国或地区在对进口商品进行管理时,强制性或非强制性地规定某些技术上的标准以及效应的认证和检验制度,从而起到限制进口作用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TBT是政府主导的调控和规范市场的手段,可以用于解决由于市场外部效应带来的诸如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之类的问题,对本国市场实施保护,维护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对于其他非关税壁垒来说。更隐藏,更灵活,且种类繁多,不易对付。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如下: (1)貌似合理性。它以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具有名义上的合法性。 (2)灵活多样性。制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手续比较简便,伸缩性较大,可以针对进口商品随时灵活改变标准水平,或增加标准或技术种类。 (3)伪装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看似公平的标准和法规中,渗入了国与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一些人为因素,这些隐蔽性差异正成为一些国家限制外国商品流入国内市场的借口。 (4)针对性。某些技术性规章和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设置障碍。 (5)坚固有效性。科技水平相对不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通常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而无法向重则向国家出口,故TBT被突破。 (6)广泛性。TBT的表现形式涉及公约、法律、标准、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极具广泛性,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7)复杂性。TBT因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因而远比配额、许可证、出口限制和外汇管制复杂。 (8)利弊双重性。TBT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有利有弊。 2 国外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 多:欧盟的技术标准有10万多个。德国仅工业标准就有15万种,日本199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148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 繁: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绿色壁垒……以认证为例,仅美国就有55种认证体系。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诸多认证机构为外来产品设置了层层障碍。 细:西方国家对质量指标的要求往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出口企业哪怕是在检测设备上差一点,就会因细小的差别而遭受重创。 严:FDA每月会因各种技术原因扣留3500批各国进口产品,2002年美国又出台规定,所有供应商必须进行IS09000认证,否则拒绝进入美国市场。 3 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3.1 政府的战略 3.1.1重视技术引进,提高我国科技水平 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主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只有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才能真正的跨越所面临的技术壁垒,而提高一国科技水平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增强本国在科技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提高科技水平,即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来获得技术的溢出效应。为此,政府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①增大教育经费、科研经费的投入,培养大批基础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国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②通过减免所得税,工业产品税,免除科研设备和技术进口关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 ③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贸易结构升级。 3.1.2通过协调与国际互认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所谓协调是指以统 一的形式标准化技术标准或法规,分为谈判协调与权威两种形式。谈判协调是指各国通过谈判形成一套共同的纪律来实现协调。权威协调是各国采用了一个权威的技术规范。 3.1.3建立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服务体系 我国大部分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是因为信息不畅造成的。我国应建立专门的TBT咨询中心,定期搜集、整理、国外TBT的最新动态,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对于贸易对象国的一些技术性限制措施的动态加以密切跟踪,向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详尽的技术壁垒咨询服务。 3.1.4 积极适用WTO的有关规定 对于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双重技术标准或明显歧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依据WTO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另外,可依据WTO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法规体系和贸易救济体系。 3.2 企业的战略: 3.2.1 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障碍,其根本是要在技术水平上达到一定要求。因此我国外经贸企业要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 3.2.2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就国际市场竞争而言,标准化的作用就是能够“赢得市场竞争”。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做到:制定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令客户满意的产品标准;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有效的标准体系;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产品开发。 3.2.3实施绿色管理,应对环境壁垒 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削减Reduce、再开发Reuse、循环Recycle、保护Rescue。 3.2.4 增强产品的品种,提高企业产品与外国产品的替代性 要提高本国企业产品与国外产品的替代性,一是要扩大宣传力度,提高本企业品牌知名度,建立消费者的品牌偏好。二是产品要有特色,突出产品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功能与国外产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