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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2 17:36:50

语言学论文

语言学论文第1篇

诚然,“语言这东西,不是随便可以学好的”,但也不是不能学好的。笔者认为,学生要学好语言,除了要下苦功之外,还必须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师应重点在指导学习方法、培养学习习惯上下功夫。以下谈谈笔者在指导学生学习语言方面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拾粹

学习语言要靠积累,拾粹是积累语言的好方法。我的做法是:让学生把在阅读书报、收听广播、收看电视或与人谈话时遇到的一些名言佳句、精彩片段、成语典故、歇后语等随手记在摘抄本或卡片上;抄文上面标明类别,下面注明出处,以便使用时核查检索;隔一段时间浏览一下,以便加深印象,方便使用。

坚持拾粹,大有好处。拾粹为学生提供了大量丰富生动的语言材料,摘抄本和卡片成了学生学习语言的益友良师。

二、查询

学习语言,遇到疑难,一是查字典、查资料;二是向人询问——查“活”字典。查询是解决语言疑难的唯一方法。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无论什么人都应该把字典作为终身伴侣,以便随时解决语言文字的疑难。”有位名人的习惯很可取,他读书时总少不了一支笔、一本地图册和一本字典。笔是圈点勾画用的,地图和字典则是供查询用的。学生首先应学会查询。

然而,实际上不少学生的查字典习惯甚差,在语言学习的往来帐上“债台高筑”。要解决这个问题,教师必须使学生养成查询的习惯。为此,有时甚至可以采取“堵死后路”的方法,即课本上的生词基本不讲,但考试时却必考无疑,迫使学生克服依赖思想,“逼”学生自己去查询。

查询,不仅可以解决学生学习语言时遇到的疑难,有助于学生积累语言、减少语病,而且有助于提高学生使用工具书时的检索、辨析能力。

三、诵读

诵读,不仅是语言能力训练的内容之一,也是学习语言的一种方法。古今的语言大师和在语言上有所造诣的学者都十分重视通过诵读学习语言。叶圣陶讲:“语文学科,不该只用心与眼来学习;须在心与眼之外,加用口与耳才好。吟诵就是心、眼、口、耳并用的一种学习方法。”这是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因为它有助于发挥多种分析器的作用。运用多种感官诵读的好处在于:有助于加深对语言的理解,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有助于语汇的积累和运用,正所谓“熟读成诵”。这样,所学到的别人的好的语言就可以存入自己脑中,一旦需用时,便可呼之即出,任人驱遣。

所以,语文教学不可不强调诵读训练,学生学习语言不可不采用诵读的方法。默读固不可少,但“哑巴语文”绝不足取。

四、续说

续说,说白了就是“接下茬”。说到接下茬,恐怕不少老师会不以为然,甚至是坚决反对的。其实换个角度看问题,接下茬乃是一种极好的学习语言的方法。别人有了前言,你给续上一句后语,这正是一种自创的、绝好的训练语言的机会。

现实中这种机会随处可遇,播音员播音时,老师讲课时,自己阅读时,都可以依据他人的前言,对其后语做出推断或猜想,进行续说。说对了,是一种运用语汇的实践,可以品尝到成功的喜悦;说错了,等于是一处改错练习,可以帮助纠正自己的错误;说得和人家意思相同,用词各异,可以体会语汇的丰富。不管哪种情况,都可以看做是一种语言的测试,一种没有考卷、无人监考、轻松自娱的语言自我测试。这种测试机会多、范围广,完全出于自觉,没有任何外来压力,能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其优势和效果是常规测试所望尘莫及的。

所以,教师应引导、鼓励学生“接下茬”,养成续说的习惯。

五、比较

学习语言,离不开比较。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识优劣,识得优劣才能学到语言的精华,才能悟出运用语言的真谛。这里所说的比较有三种:

第一种,试换比较。阅读时,特别是阅读名家名篇时,试着将文中的某些语句换一种说法,并与原文的说法相比较。通过比较便可窥见作者的匠心,悟出作者用语的精妙,同时也看到了自己语言的不足之处。

第二种,类文比较。类文比较,是将某类不同文章相比较,如同时代、同题材、同体裁的不同作者文章的比较;同题材、同体裁的不同时代、不同作者文章的比较或同时代、同题材、同作者的不同体裁文章的比较等等。通过类文比较,可以体会不同作者的语言风格,体会不同体裁或不同时代的语言特点等等,既可以加深对阅读对象语言特点的理解,又有助于学生自己语言特色的形成。

第三种,自我前后比较。让学生隔一段时间翻阅一下自己以前的习作,并与现在的习作相比较。通过比较,发现有所长进,对学生则是个激励;发现旧病如初,对学生则是个鞭策。

总之,教师应该教学生学会比较的方法,养成比较的习惯,学会通过比较学习语言。

六、体察

这里说的体察,指的是体察语境。语境有两种:一是狭义语境,一般指口语的前言后语或书面语的上下文;二是广义语境,一般包括交际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体察语境的角度有两个:一是从作者的角度进行体察,即设身处地从作者的身份、立场、经历、所处的时代及具体背景等方面的情况出发去体察;二是从作品文字的角度进行体察,即从相关上下文、作品人物的具体情况或具有隐性意义的语句等方面去体察。

只有认真体察语境,才能更准确、更深刻地理解作品的语言,才能弄清作者为什么那样写,作品中人物为什么那样说,才能透过字面听出一句话的弦外之音,才能挖掘出一些语句的深层含义。只有认真体察别人文章的语境,自己写文章时才能考虑语境的因素,语言才能准确、生动、深刻、连贯、得体。体察语境,对于学生学好语言是至关重要的,教师必须认真加以引导。

七、求疵

求疵,若冠之以“吹毛”,便成为贬义词;若舍弃“吹毛”,求疵则未必是一件坏事;若与语文学习联系起来,求疵便是一种学习语言的有效方法。听播音员播音时,与人交谈时,听同学答问时,阅读书报时,随时都可能发现一些误读或语病。学生对这些语言之“疵”若缺少警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其影响。久之,就会以误为正,以讹传讹,非但学不到规范的语言,反而会使自己的语言错误越积越多。

所以,教师务必使学生在语言实践中经常保持高度的警觉,时刻以一种审视的态度、“挑剔”的眼光看待他人的语言,自觉辨识正误,求疵挑错,从而减少语言错误,提高正确使用语言的能力。

八、运用

学习语言是为了使用语言,学是为了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运用是目的。但是,为了学好语言,必须试着去用,通过用来掌握它,这时运用语言又可视为学习语言的方法,正所谓“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

语言学论文第2篇

[关键词] 文学语言;非文学语言;前景化

一、引言

开篇之际,不妨以我们国内的英语教学为例。中学教科书中的选文都以一般所谓实用的文章为主,偶尔放进一些故事或诗篇,也是把重点放在教字汇、成语、文法等似乎不关“文学性”的东西。在大专的一般科系里,外语的教授也侧重在让学生学习所谓日常的语言。好像只有在文学的科系里,学生才大量地接触所谓文学的语言。他们做一定的“文本分析”(textual analysis) 时,也往往专注在他们认为与“文学性”有关的成分而已(如主题、意象、象征、人物、情节、背景、韵律等)。他们似乎也认为文学的语言应该与日常生活的语言截然不同。

二、语言教学

语言教学的目的本来就是要使学习者拥有三种智能,即语言智能、文学智能与沟通智能,从而使他能把听、说、读、写某种语言的能力,在适当场合中,正确、美妙、妥当地表现出来。可是,传统的语言教学却常常忽略了语言的美感教育以及语言的实况训练与运用,好像把教学目标只放在“语言智能”的培养而已。这种教学往往只顾传授字词语句的读法、写法、语法及其意义等,结果学习者虽然能听说读写某个语句,却不知该语句是否美妙,也不知该语句应在何种场合使用比较妥当。比方说,传统语言教学可能会教 “He clasps the crag with crooked hands.” 这句话的语法和字面意义,可是却教不到这句话的美学效果,不会让学生晓得那句话用来描绘老鹰是多么美妙。

在语言学界,福尔斯 (J. R. Firth) 曾提倡“情境研究法”(situational approach)。他特别强调“语境分析”(contextual analysis) 的重要性,主张学者除了分析语言的内在关系之外,还要考虑其外在关系。与这种语言学观念平行发展出来的语言教学法,便是所谓的“沟通式语言教学法”(The Communicative Approach or 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此种教学法以建立学习者的“沟通智能”为目标。按黄自来教授新近所介绍的说法,此种教学法是“对以文法为基础 (grammar-based)的语言教学(如文法翻译法 “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 或听说教学法“audio-lingual approach”)的一种反应”。这种教学法,既然重视语言沟通的情境,便能使学习者注意到学话不是学到话本身而已,也要学到讲话的场合。要是这种教学法,也能同时顾到语言本身的美感性,使学话者知道学话就是要学在妥当的场合讲最美妙的话,则该教法将是最完善、最实际、最有效的。

三、文学教学

文学教学当然是以提升学习者的 “文学智能”为目标,是要培养有能力阅读、鉴赏、或批评文学作品的读者,与有能力创造作品的作者。可是传统的文学教学往往侧重在讲述作品的时代背景,引介作家的生平事绩,与讨论作品的道德或哲学主体等,对于作品的语言结构与文字美感往往没有深入的涉及。到了“新批评”(New Criticism) 模式教学的时代,这个传统的教法才有了改变,教文学的人方才渐渐强调作品本身的研析。不过,新批评式的文学教学也有其缺点:它专研作品本身的用字、意象、比喻用语、典故、语气、形声结构、章节组织、主题与子题、人物拟造、观点设定、情节布局、背景建立等所谓“内在的”(intrinsic)题目,而往往只为标榜作品本身的连贯性(unity)、张力 (tension)、 悖诡 (paradox)、或反讽 (irony) 等他们认定的“文学性”而已,往往忘了作品其实也是一种言谈 (discourse),一个有说话者(包括作者及作品中的叙述者)、说话对象(包括读者及作品中的听话者)、和说话情况的言谈,也是可以进行言谈分析 (discourse analysis)。

最近,后结构主义 (post-structuralism) 或后现代主义 (postmodernism) 的思潮弥漫国内外。此时的文学教学更有一种偏激的作法:许多人把文学教学变成在空谈文学的奥义玄理,谈了一大堆 “text” 的问题却根本没进入实际的 “text” 中去。

四、结语

近来语言行动 (speech act) 的理论逐渐受重视,普拉特 (Mary Louise Pratt)说:语言行动理论能给我们的真正教训就是:文学也是一个情境。的确,每部文学作品都可视为一个语言行动或语言事件 (speech event),因此,教文学作品时,也该教产生该作品的外在因素(作者生平、历史背景等)。而在探讨作品的“内部逻辑”时,也不能忘掉作品中每句话都是有说话者、说话情况、与说话动机的。待本文看来,即要考量“语域”诸要素。语文使用的妥当性与否,需要把上述要素作全面考虑。

参考文献:

[1]Victor Erlich,Russian Formalism: History-Doctrine,3rd Edition[M]. New Haven & London: Yale Univ.Press,1965.

[2]姚文放.“文学性”问题与文学本质再认识――以两种“文学性”为例[J].中国社会科学,2006,5.

语言学论文第3篇

在高职院校的教育理念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知识,注重学生对汉语言文学的应用技能,忽略了对学生的文化素养和思想境界的提高。了解和领悟汉语言文学的课程理念,对汉语言文学的教学实际意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高职院校汉语言文学教师当中,绝大多数教师对汉语言文学的教育的核心理念存在理解上的误区,不能准确地把握汉语言文学的教育培养方向,无法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上培养学生的文学知识素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解决高职汉语言文学教学存在问题的对策

1.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采用全新的教学方法

在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教师要积极转变传统的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观念,重视在汉语言文学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2]。而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往往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要积极探索新的汉语言文学课堂教学模式,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效率。例如,教师可以在汉语言文学的教学课堂上采用探究式的教学模式。比如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的学习中,可以让学生分组去研究自己喜爱的现当代文学作品,然后在课堂可以通过话剧表演,多媒体课件演示,以及小论文等方式,展示合作研究的效果,教师对学生的研究结果做出评价和总结,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作品的知识内容。

2.建立完善的汉语言文学课程结构体系

在高职院校的汉语言文学的课程结构体系中,教师树立科学的课程结构观念,建立起完善的课程结构体系,从大的角度思考汉语言文学教学的问题,积极优化课程的教学设计,提高汉语言文学的教学的整体效应。在建立完善的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结构体系中,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为课程结构体系的重心,通过为学生预留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与空间,提高学生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的实践探究,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完善的汉语言文学课程结构体系,能够让学生在自主的学习过程中,提高汉语言文学课程的整体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

3.深入领会汉语言文学教学的理念

在新课程改革的教学理念的要求中,高职汉语言文学课程的教学要充分培养学生文学素养,通过探究、合作、交流的教学方法,创建活跃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体系。在高职院校的汉语言文学教学中,许多教师过分注重对汉语言文学课程专业技能知识教学,这和汉语言文学重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冲突。汉语言文学教学的理念出现错误,很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因此,高职汉语言文学教师要深入去领会汉语言文学在当今社会的教学理念,把握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本质,认识到汉语言文学是由语言、文学等元素组成的一门课程。汉语言文学的教学不仅是培养学生对语文工具的应用,更是培养学生在日常的生活中,能够运用汉语言文学的知识能力[3]。

三、结语

语言学论文第4篇

汉语言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示例

汉语言本科毕业论文范文:汉语短语的分类问题

一汉语短语结构类型的分析

1.1自《马氏文通》问世以来,有关汉语语法的论著对短语的分类基本上是按外部功能和内部结构这两个标准来进行的,其中以内部结构为标准的分类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其实,汉语短语分类中的“功能说”和

“结构说”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叶斯丕森和布龙菲尔德理论的影响。在结构分类方面,布氏的句法结构观念似乎特别适合于汉语,因为汉语词的构成方式、短语的构成方式和句子的构成方式是那样相似,以至布氏的句法结构类型的分析可以直接应用于汉语每一层面上的语法单位的结构分析。短语在汉语语法单位中处于一种枢纽地位,因此,短语的结构类型可以上通句子下至词。这是汉语语法单位进行结构分析的一条捷径,发展到顶峰就是“词组本位说”。如范晓先生在《说句子成分》、《关于结构和短语》①等文中多次提出:汉语的句子结构和短语结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除独词句外,句子只不过是独立的短语而已。根据这种观点,应当

是有多少种结构的短语,相应地便会有多少种结构的句子。

1.2“词组本位说”把句法结构类型和短语类型完全对应起来,即以分析短语的结构类型为基础,扩展到句子结构。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它有可取之处;从实际的作业上看,它也具有相当的成效。它操作起来十

分简便,似乎可以一以贯之地分析汉语的一切“结构”,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恰恰是这种简便掩盖了汉语短语类型分析的句法分析中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如(一)是不是每个短语都可以在结构类型中找出它的归属?有的虚词和实词组合,其内部结构关系如何看待?(二)结构类型相同的短语,为什么其语法功能和转换关系不同?比如“人才交流”和“学者讨论”在结构分类中都是主谓关系,但前者能作“进行”类动词的宾语,后者不能;前者能在受定语限定之后作主语或宾语,后者不能。(三)许多结构类型不同的短语却有同样的语法功能,这是为什么?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的、备用的语法单位,对它内部进行分析以及据此而进行的分类,其标准与动态的、使用的语法单位—一句子的分析不应该是一样的,事实上,构成短语的成分和构成句子的成分也并不具有完全的同一性。吕叔湘先生认为“从语素到句子”有一个“中间站”,即短语。②这里我们借用下“中间站”这个说法。我们认为,如果说汉语语法单位由静态转化为动态有一个中间站的话,那末这个中间站不是短语,而是句子成分。语和短语都需要这个中间站的过渡,才能由静态的备用单位转化为动态的使用单位。③“词组本位说”所做的单纯的结构分析究其根源是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因而没能解决上述问题,也就不能使短语研究向更深的方向发展。正因如此,目前有些学者对“词组本位说”提出质疑,试图把短语的结构和句子的结构区别开来,进而建立词法、短语法(有的学者叫“下句法结构”)、句法三足鼎立的语法分析体系,④这一步迈得很勇敢,也颇有见地。如果把短语法单列出来,那末短语分类就和句法结构分类有了质的区别。但他们的分类如仍按短语内部的结构关系来确定,上面提出的问题就仍无法解决。

二短语分类的原则

2.1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给短语分类。有一个原则问题必须加以强调,那就是同划分任何语法单位类别一样,给短语分类也应该遵守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则:划分出来的类别能够有效地

服务于分析。反过来说,就是:不管用什么标准来划分,只要划分出来的类别可以用来有效地说明语法规律,这个分类就应该是有效的语法分类。基于上述原则,就我们已经掌握的语言材料进行试验的结果来看,依据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进行的分类能够较好地服务于语法分析的目的,能够较好地解决至今尚未很好解决的一些句法分析问题,如句法分析中的主宾类问题。用这个新的分类能够较好地说明短语作为与词一样的静态单位,其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它的句法功能以及对包括它在内的更大一级的句法结构有什么影响,而这些问题是依据结构关系分类所无法说明的。事实上,类似这种分类的观点已经有人在实际的语法分析中运用过,只不过是非自觉的罢了。比如许多学者分过“受事主语句”的特点,从这些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他们的意识中肯定是把“施事—一动作”格式和“受事—一动作”格式加以对比,而这两种格式正是从分析语义关系的角度确定的。我们不过是试图把这种零散的、不自觉地运用语义关系进行语法分析的做法当作一种理论依据加以系统化而已。

2.2我们给短语分类的标准是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当然,语义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因此这里就需要给语义标准界定一个范围。如前所述,从分类的目的和结果来看,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也应该是语

法分类,因为它最终是为解释语法现象或语法规律服务的。这种词与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不是指个别的词与词之间的具体关系,而是指某类性质的词与另一类性质的词之间的概括关系。

任何一种语法分析方法都至少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切分层次;二是揭示被切分出来的直接成分(immediateconstituent)之间的关系。切分层次是对结构的处理(实际上也与语义有关),而说明直接成分之间的

关系却与语义直接相联系,要想完全脱离开语义关系是不可能的。由于这种事实,再加上没有分清作为静态的备用单位的短语和作为动态的使用单位的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目前许多语法论著中对短语结构关系类型的说明实际上是把短语内部的语义关系(如并列关系、补充关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如主谓关系)以及句法成分的语法地位(如偏正关系)纠结在一起了。

2.3有的语法学者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了短语和句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法单位,短语同词一样是静态语法单位,“其内部的词与词之间就只有单纯的语义关系,而不存在其他关系”。并据此提出了十类语义关系,

见下:

Ⅰ并列:机关学校阅读欣赏

Ⅱ限定:秀丽景色大胆设想

Ⅲ补充:解释清楚热得淌汗

Ⅳ施动:风吹人住

动施:吹风住人

Ⅴ动受:展览书画维修房屋

受动:书画展览房屋维修

Ⅵ评议:应该参加能够胜任

Ⅶ同Ⅶ判断:是高山叫海洋

Ⅷ同一:首都北京班长小李

Ⅸ描写:衣着朴素成就辉煌Ⅹ双受:问他问题给我知识[⑤]

就我们目前收集到的资料看,这种分类大概是第一次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短分类,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短语与句子的本质不同。我们将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探求一下语义关系的不同是如何影响短语本身的句法功能,如

何影响包括短语在内的更大一级句法结构的。需要说明的是“歧义结构”,因为从语义关系的角度无法确定“咬死了猎人的狗”是限定关系还是动受关系。“歧义结构”是短语脱离语境而产生的现象,在具体语境中,短语的内部关系只有一种,因此“歧义结构”对我们以语义关系为标准的分类没有影响。

三、验证语义标准短语分类实用性的方法

1如前所述,我们所做的语义标准分类是为了揭示短语内部语义关系的不同对句法结构和句法分析产生的影响。就我们观察的结果来看,它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一是充当句子成分时的

搭配能力;二是句子结构的变换关系;三是如果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即成为句子时,这些句子所具有的特点。语义标准短语分类的实用性即在于此。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在下面具体验证的时候,并不一定在三个方面同时进行验证,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并不能在三个方面同时产生影响。这里只就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方面进行验证。验证的方法是比较,比如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不同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相同的,属于这种情况的如施动短语不同于受动短语,但两者的结构关系;却是相同的类别,用结构标准来划分却是不同的,与此相反,用语义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相同属于这种情况的如施动短语广义上相同于施动短语(主席团坐着/坐着主席团),但就结构关系看却是主谓短语和动宾短语。

2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选择比较重要而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施动动语和受动短语来比较。倘若把这两种短语区分开来能够更好地分析和说明一些语法现象和规律,那就证明语义标准分类是有实用价值的,因为,

如果用结构关系标准来分,它们就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主谓短语。我们希望这种比较能起到“管中窥豹,可见一斑”的作用。比较两种事物必须以一个在外的条件为参照点,被比较的事物在这个参照点上呈现出相同或相异之处,这样的比较才有意义。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进行比较,也需要参照点。我们找到两个参照点:一是两类短语由静态的语言单位转为动态的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二是两类短语充当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下面我们分节讨论。

四两类短语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时的自足条件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在结构类型中都是主谓短语,按照一般语法著作的说法,一个主谓短语具备了一定的语调或加上一定的虚词就可以由语言单位转为言语单位—一句子。但是,是不是必定转成一个自足的句子呢?

回答是否定的。一个有趣的事实是:许多语法著述都讲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或限制),而不提或很少提到施事主语句,因此给人的印象是施动短语似乎更容易直接转为自足的句子。其实不然,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言语单位进有各自的自足条件,而各自的自足条件又呈现出明显的对立,这种对立又主要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

1丁声树先生在谈到受事主语句的特点时说:“……从谓语方面看,谓语往往不是一个单独的动词,动词的前后多半有别的成分”。[⑥]这个概括当然是正确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受动短语转成的言语单位

就是受事主语句,因此,我们谈受事主语句谓语方面的限制,实际上就是分析受动短语转为受事主语句(言语单位)时表现在谓语动词方面的自足条件。施事主语句对谓语是否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这一要求不是强制性的,如一些不及物动词作谓语,前后可以没有别的成分,如:(1)明天下午的会李校长发言。(2)我休息,他劳动。以上两例的谓语都是由一个单独的动词充当的,而且这几个动词本身又不能带宾语,这和动词本身是不及物动词有关。

但是,汉语中的动词绝大多数是及物动词,多数施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也是由及物动词充当的。另一方面,受事主语句的谓语动词则必须由及物动词充当。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转为句子的自足条

件完全不同。由施动(及物)短语转化而来的施事主语句,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否则尽管从结构上看主语和谓语俱备,但它是不自足的,比较下面两个例子:(3)医生们治好了他的病。

(4)*医生们治好了。例(4)是不成立的。而由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因主语是它后面的及物动词的受事,因此,动词一般不带受事宾语仍是自足的,如:(5)他的病治好了。(6)这首诗背下来了。

2事实上,人们在理解句子时,必然会受到两种短语的不同自足条件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下面两个例句来证明这一点:(7)敌人打退了。(8)我们打退了。例(8)无论怎样理解都是不自足的,“我们”不会是“打退”的受事,而例(7)尽管“敌人”也可以是“打退”的施事,但这个句子只有理解成受事主语句时才是自足的,而且按照常理,人们一定会把这个句子的主语理解成受事。受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受事主语句,其主语担负着语法和语义两个层面的任务:从语法上看,一个句子必须有一个话题,即主语。假如这个话题在表层结构中没有出现,它一定被语境承担了。话题可以是施事,可以不是施事,受事主语句的受事就是话题。从语义上看,一个及物动词必须带着它的受事,不管这个受事在什么位置,也就是说,受事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后面,也可以出现在动词的前面。及物动词的受事若不出现,它在语义上就没有着落,以施事、受事与同它们相联系的及物动词的关系而论,受事似乎更重要一些,这一点还可以通过“把”字句和“被”字句的比较中看出来。“把”字引进受事,“把”字后面的受事不能省略,如:(9)我把信写完了(不说“我把写完了”)而“被”字引进施事,在许多情况下施事可以省略,如:(10)小王被人打了(可以说“小王被打了”)我们认为受事主语句可能就是为了满足语法和语义两个方面的要求而存在的,也正是因为满足了这两个方面的要求,例(5)(7)才是自足的,而例(4)(8)不成立。又如:(11)罪犯枪毙了。(12)行刑人枪毙了。例(11)是自足的,因为它是由受动短语转成的句子;例.(12)不自足,因为按通常的理解,它是由施动短语转化而来的,如果它原本是个受动短语,那末当它

转化为句子时,动词的前边必须加上表示被动意义的虚词,如“被、给”等才合乎自足的条件。当然它也可以是施动短语,那就必须在及物动词的后面加上受事“犯人、罪犯”等才能自足。

总之,按结构关系标准分类,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属同一类型,那末这种分类对揭示两类短语因语义关系不同而导致的不同的语法特点就没有任何成效,相反,按语义关系标准把它们加以区分,就能很好地说明它们

各自不同的语法特点所产生的根源。

五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句子成分时的搭配能力

按结构类型来说,主谓短语(包括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可以充当六大句子成分(这里仍沿用传统的称谓)中的任何一种,但是,充当某一相同的成分时,由于二者的语义关系不同对句子的另一成分有不同的要求,

或者对短语本身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分别讨论。

1作谓语

受动短语作谓语要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一方面句子的主语必须是受动短语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发出者(施事),另一方面短语内部的受事的范围也比较窄,或者由泛指代词“什么、谁”等充当,或者由遍指性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并且动词前有副词“也、都”等与之呼应。如果不是这样,往往是同式句子并列出现,如:(1)他什么都不说。(2)他样样事都会做。(3)大水……,头也不抬,话也不说。在意念上,以上各句的主语都是受动短语中动作的施事。从变换式上来看,遍指性句式的施事主语可以和短语里的受事互换而不改变句意。如:(4)什么他都不说。(5)样样事他都会做。它们可以自由变换的原因大概是这类句子的格式比较固定,以“S-O(遍指性受事)一也(都)-V”这样的格式作标志,不会把动作的施事和受事弄混。当然,除了上述两个条件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受动短语里的受事是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如:(6)我这辆车买贵了。(7)王师傅那套西装做大了。(8)小刘帽子戴歪了。⑦(6)-(8)的主语都是施事,受动短语里的受事都是由一般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充当的,而非周遍性词语充当的。这三句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之间具有领属和被领属关系;二是充当谓语的受动短语中的动词后面都有形容词补充成分。我们知道,描写短语作谓语时,主语和描写短语里的被描写成分之间一般情况下是领属和被领属关系,如“他性格坚强”、“李明眼圈红了”。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推测: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对短语内部动词的要求是,必须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形容词补充成分的语义指向是短语里的受事,如例(8)的深层语义关系是“小李戴帽子,帽子歪了”,可以简说成“小李帽子歪了。”后者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与“李明眼圈红了”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可以说,动词后面带形容词补充成分是这类受动短语作谓语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形容词补充成分,这个句子就不成立,如“*小刘帽子戴了”,如果把形容词补充成分换成时态或趋向补充成分,句子就觉得不够自然,如“*小刘帽子戴过了”,“*小刘帽子戴出去了”。如果把主语和受动短语里的受事调换过来就成了施动短语作谓语。施动短语作谓语时对上述要求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可有可无的,如:(9)这辆车我买贵了。—一这辆车我买了。(10)那套西装王师傅做大了。—一那套西装王师傅做了。施动短语作谓语,一般不受这么严格的限制,其主语一般是非生命体,在语义上是作谓语的施动短语中动词的受事(这是最常见的形式),但也可以是生命体。如:

(11)桌子我搬走。(12)这个人我认识。例(12)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都是生命体,可见施动短语作谓语对句子的主语和短语本身结构的要求都不严格,只要是生命体作施动短语的施事就可以了。又如:(13)谁的孩子妈都爱。当然,这方面没有限制,那方面就要有所“补偿”。从变换式上来看,许多施动短语作谓语,其主语又是非生命体时,二者往往不能自由互换,下面例子中右侧的句子都不成立:(14)汉语我辅导,(英语你辅导。)—一*我汉语辅导,(你英语辅导。)(15)桌子小王搬走了—一*小王桌子搬走了。有的施动短语作谓语,虽然主语是非生命体,但二者仍然互换,如例(9)(10)句可变换成例(6)(7)那样,这可能和二者之间具有领属关系密切相关,例(14)(15)句的主语和施动短语中的施事之间没有领属关系,因而二者不能互换。还有一种受动短语作谓语的情况,如:(16)姐姐手扎了。(17)我眼睛迷了.这种受动短语作谓语和上文讲过的情况不同,其主语在意念上并不是受动短语中的动作的施事,而是受事,真正的施事是另外一种事物,如“针、木刺”或“沙子、风”等等,在表层结构中它们都没有出现。主语和受动短语中的受事,在意念上不是施受关系,而是领属关系。正因为二者都是受事,它们之间尽管具有领属关系,仍不能像例(6)和(9),例(7)和(10)那样互换,而且这种“O[,1](受事)—一O[,2](受事)—一V”句式的谓语只能是受动短语,下面的句子是不成立的:(18)*姐姐木刺扎了(手)。(19)*我沙子迷了(眼睛)。

2作宾语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都可以作宾语,表示事件或抽象的事物。但它们作宾语时,整个句子的谓语动词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一点和它们作主语时对谓语的要求是一样的),即很少以动作性很强的动词作句子的谓语,

往往由表示心理活动、感觉现象或表示判断的动词来充当。因此,从总体上说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作宾语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有些意义类型比较特殊的动词作谓语,对两类短语有不同的选择;反过来说,正因两类短语的内部语义关系不同,才使其一可与此类动词搭配,另一个不可以与之搭配。如“进行”这个动词在意义上表示持续性活动,在语法上它是一个形式动词,本身不表示动作,真正表示动作的是它后面的动词,“进行”则在动作动词前承担表达时态的任务,并把后面的动词由谓语改变为宾语。“进行”的宾语一般是动词,而且用作宾语的动词本身下能再带宾语。有时,“进行”的宾语可以由受动短语充当,但不能由施动短语充当。如果我们按结构类型来分析,只能说有时“进行”的宾语可由主谓短语充当,这种说法掩盖了两类短语的不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不同的语法现象。下面的两个句子都是不成立的:(1)*进行干部学习(材料)。(2)*进行我们交流(思想)。而我们可以这样说:(3)进行社会主义建设。(4)进行思想改造。许多语法学者在研究句型时,运用设计框架的办法来验证句型的不同,这里“进行--非名词性宾语”也构成一个框架,它是区别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各自不同的语法功能的一个标志。

.3作被限定成分

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如果前面没有限定成分都可以作主语和宾语,并对谓语动词有大体一致的要求。如果前面有限定成分,受动短语仍然可以作主语和宾语,施动短语一般不能。下面两句的被限定成分都是由受动短

语充当的:

(1)1984年,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2)我们必须做好机构变动中的人员调整。为什么不能换成施动短语呢?原来,施动短语既不是名词性

的,也不是动词性的。而作被限定成分的受动短语,其动词意义比较抽象,有兼类词(兼动词名词)的倾向,如(1)(2)句中的“改革”“调整”,又如“这个村的田间管理”,“家庭领域里的精神文明建设”等。因此,受动短语可以以其整体功能的名词性充当普通名词经常充当的成分,即被限定成分。受动短语的这种名词性使它在被限定成分的位置上的词序比较固定,因而又表现出一定的凝固性。上面两句的受动短语一般不能变换成相应的动受短语:(3)*……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经济体制逐步展开。(4)*……机构变动中的调整人员。受动短语的凝固性还表现在它可以做许多学科的术语,如“苗木定植”,“地质勘探”等等,许多刊物的名称也是这类学动短语,如“语文建设”、“汉语学习”、“哲学”研究等等⑧,这些学科术语和刊物名称一般不用施动短语或相应的动受短语来称谓。通过对施动短语和受动短语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两类短语的不同语义关系对其语法功能的影响。我们上面分析的语法现象,恐怕是结构分类所不能解释的,反过来却证明了语义标准分类的实用价值。可供比较的短语还很多,如动施短语和动受短语,评议短语和动作性限定短语等等,限于篇幅,只好暂付阙如了。

附注:

①范晓《说句子成分》,载《阜阳师院学报》(社科)1983.1。《关于结构和短语》,载《中国语文》1980.3。

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

③参见申小龙《中国语法学方法论研究》,载《语文导报》1986.5。

④参见陆仁昌《关系·平面·成分--汉语词组法试论》,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1984.1-2。

⑤吕冀平《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学》,载《中国语文》1982.1。

⑥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

⑦此三例转引自徐枢《从语文、语法和语用角度谈“名(受)+名(施)+动”句式》,载《语法研究和探索》

语言学论文第5篇

国内在认知语言学与英语语法教学相结合的研究方面,紧跟国际步伐,积极引进和吸收国际领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所取得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从总体上介绍认知语言学对英语语法教学的启示。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比较多(如曾欣悦、刘正光,2009;林正军、姜晖,2012等)。他们主要基于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重在介绍和阐释认知语言学的语言观及其对语法教学的启示,并且根据相关文献和他们自己的教学经验,提出一些语法教学原则为相关研究者和一线教师参考。

第二,详细探讨认知语言学中的某个理论在英语语法教学中的应用。国内的有些研究者在认知语言学与语法教学相结合的大框架下,选取某个具体理论开展研究,他们探讨的主要问题有如何把原型范畴理论应用于英语语法教学(比如李艳平、朱玉山,2011;季淑凤,2012等),图形—背景理论对英语语法教学的启示(杨敏,2009等),语言符号象似性对语法教学的启示(李耕科、牟玉新,2007等),构式语法在语法教学中的应用(林正军、刘永兵,2012等)等等。

第三,针对某个具体语法点开展实证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年轻人取得的,大部分是他们的硕博士论文。代表性的研究包括基于原型范畴理论和空间隐喻的英语介词教学实证研究(陶丽,2011),认知语言学观照下英语名词可数性的教学实证研究(粟志祥,2010),基于原型理论的多义词教学对多义词习得影响的实证研究(卢烈宏,2013),中国英语学习者英语名词化习得的认知语言学实证研究(钟书能,2004),意象图式理论与英语短语动词教学的实证研究(黎金琼,2008)等等。但总的来说,国内的相关研究成果原创性不够,理论深度不够。同类研究过多,比如,仅仅在中国期刊网上,关于象似性对英语语法教学的启示的论文就二十多篇,这是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二、简评

从以上的文献调查来看,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认知语言学与英语语法教学相结合的研究都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但综合起来看,这方面的研究偏思辨的多,实证研究还显不足。我们认为,思辨性的研究不宜再做,这个领域更需要的是数据和实证。要知道,一线的英语教师对理论性过强的框架有排斥,他们更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操作规程。所以,我们建议,这方面的下一步研究应该更加关注如何把抽象的认知语言学理论转化成通俗易通的教学操作原则,并且一定要通过实证研究加以证明,这样才更有说服力,更有可能为一线的教师和学生接受。

语言学论文第6篇

(一)概念不清,表达有误。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的基本形式。人类在认知过程中,把所有感觉到的事物的共同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就成为概念。学生在概念使用表达中经常会出现概念模糊、混用概念、曲解概念、扩大或缩小概念的外延等现象。(二)形量不分,表述有误。图形与数量常常存在包含的现象,图形可以蕴含数量关系,数量可用来揭示图形的本质,它们既是互相对立的又是互相统一的。有些学生往往会出现数量与图形不分的错误表达。(三)乱造术语,读法有误。术语是指某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学生在数学语言的表达中常常出现乱造术语的现象。(四)分类混乱,表达不当。在数学学习中,经常要对各种数学知识进行分类,有些小学生会出现分类不当的现象。(五)增减条件,表述不清。数学语言具有准确、精炼的特点。每一个数学概念、定理、公式等都有精确、完整的描述。但小学生在描述时常常会出现增加、减少条件等现象。(六)自相矛盾,表述错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具有互相矛盾或反对关系的思想不能同真,其中至少有一假。小学生的数学语言表达往往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七)重复啰嗦,词不达意。数学语言具有简约性,它不像自然语言那样繁琐、冗长。但是由于小学生的词汇匮乏,存在表达不简练的现象。(八)生活语言与数学语言混淆。数学表达自然离不开生活语言。但是有些词语在生活中数学中含义不同,要加以区分。

二、如何解决小学数学教育中的语言教育问题

(一)提高语言教育的规范性和艺术性。在小学教育阶段,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时刻影响着小学生的学习与发展,要完善小学语言教育,教师就需要提高其规范性。首先,教师在备课或课堂教学活动中,都应力求语言的精练简短,时刻保持明确的语言思路,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真正领悟书本中的思想知识,通过教师的悉心指导,不断深入分析,以此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自主学习和独立解决问题的意识能力,从而达到培养学习兴趣的目的。另外,还需要提高小学语言教育的艺术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要注意语言表达的艺术性,生动形象、丰富多彩的语言词汇可以激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教师可以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来活跃课堂气氛,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从而促进课堂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要经常对学生使用一些鼓励性的语言,这样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无论学生回答问题正确与否、作业对错也好,都应通过语言表述给予学生一定的鼓励和肯定。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本着面向全体,照顾差异的原则,尽可能多地给予中下游学生一些鼓励,对优异学生的独到见解给予表扬,对于表达能力较弱的学生来说,要有意识、有目的地帮助他们,课堂发言时要给予他们鼓励的目光,再结合教学内容,采取渐进的方式来指出他们回答的不足之处,从而使他们能够不断突破自己,积极参与并举手回答问题。(三)注重批评语言的幽默性。由于小学生的年龄较小,对任何发生在自己视野范围内的事情都比较好奇,所以在课堂教学中,让他们时刻集中注意力听讲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教师在批评学生不认真听讲时,要注重语言的幽默性,这样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也能提醒学生上课要认真听讲,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时周末或节假日归校后,学生会上课走神、课堂纪律混乱,这样直接影响课堂教学质量,对此,教师可以使用幽默诙谐的语言,指出学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以此吸引学生的注意力,通过这种委婉的批评方式来间接或直接的改善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的不良习惯。(四)注重生动形象的语言教育。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生动形象的教学语言,这样可以让学生更轻松、更容易地接受新知识,掌握学习的重难点,把数学中一些抽象简短的定义转换成生动形象的语言,学生不仅不会觉得难懂,还会觉得很有趣,从而会参与其中,这对小学数学教学来说尤为重要。教师可以根据小学生自身特点,采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来表述逻辑性强且抽象化的数学概念或定义,以此达到提高小学数学教育中语言教育的目的。

数学语言表达能力的训练是一个循序渐进、永无止境的过程。准确性、条理性、简洁性和完整性作为数学表达的四大要素,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我们教师要创造一切机会,激发学生运用数学语言表达的兴趣,不断锤炼学生的数学语言,使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提高,进而带动思维能力的提高。

作者:迟雅卓 单位: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一机三小

参考文献:

[1]冉红梅.如何培养小学生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J].考试周刊,2013(60).

语言学论文第7篇

1.1“意义”与内涵以模型理论(model-theory)为基础的逻辑语义学试图用集合、函项这类纯集合论的概念去解释意义。由此,逻辑上所假定的语言表达式的内涵是否可以和意义等同起来,这一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逻辑语义学的理论基础是否牢靠。具体讲,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把它们同世界或世界中的实体相联系,这种联系有时具有复杂的形式。例如,一个谓词和世界中能够被它称谓的实体的集合相联系。如果要在逻辑语义学中避免假定抽象的、不可捉摸的实体,方法之一就是假设“如果一个人是讲表达式的外延,那么就可以避免讲表达式的意义”(Frege1980:134)。然而这样做就意味着必须把具有相同外延的非同义表达式(non-synonymousexpression)如“现任美国总统”和“奥巴马”看作是相同的,这就相当于把表达式的内涵和意义等同起来。事实上,了解一个表达式的外延并不必然地包含着了解它的内涵,因为非同义表达式可能具有相同的外延。

反之,如果一个人知道一个表达式的内涵,也并不意谓着他一定知道这个表达式的外延,例如,我们完全了解表达式“是聪明的”的意义,可是并不确切知道谁是聪明的,谁是不聪明的。换言之,了解一个表达式的外延必须知道两点:表达式的内涵和现实世界中的事实。这可以说是用内涵规定外延的尝试。用外延来解释内涵的概念可以把内涵看作一个“外延决定原则”(extension-determiningprinciple)(Allwood1977:183)。这个原则是一个考察可能世界并找出一个表达式外延的规则。然而,把内涵等同于从可能世界到外延的函项会产生很多困难。例如,模型论语义学(model-theoreticalsemantics)一般不会碰到这样的困难:假定有某些逻辑上可能的世界,在那里司各特(W.Scott)没有写《威弗利》,那么作为两个名词短语‘司各特’和‘《威弗利》的作者’的内涵的函项由于并不是对所有主目都有相同的值,因而彼此不同。然而,假如我们换一个弗雷格(1980:67)的例子:数学表达式“3+1”和“2+2”虽有相同的外延(“Bedeutung”)即“4”这个数,但有不同的内涵(Sinn)。隐藏在这背后意思是,“3+1”和“2+2”表现了获得相同结果的不同方式或程序。可是,如果像算术中对一个真值为真的语句所通常认为的,“2+2=3+1”是一个逻辑真理,那么“2+2”和“3+1”的值在所有逻辑上可能的世界里都是相同的“4”这个数。换句话说,表达式“3+1”和“2+2”相当于从可能世界到数的相同的函项,因此必然具有相同的内涵。概言之,如果我们把内涵理解为从可能世界到实体的函项,那么逻辑上相等的表达式就表现为具有相同的内涵。这一结论显然就不再支持弗雷格内涵是获得外延的途径的观点。学术界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出很多方法,比如,Car-nap(1947)认为,语言上的同义(linguisticsynonymy)不应该定义为模型论意义上的内涵同一,而是应该包括他称之为内涵同构(intentionalisomorphism)的某种较强的东西。如果某种“组合表达式”(constituentexpressions)具有相同内涵,并且它们也同样是由具有相同内涵的成分构成的,那么由这种组合表达式构成的语言表达式就具有相同的内涵。可以看出,这一观点接近于弗雷格用Sinn所表示的意思。

1.2“意义”与真值条件在语言学中,把意义转化为“真值条件”遭到很多学者的反对。很多从事语言哲学和逻辑学研究的人对“语句S是真的,当且仅当……”这一观点非常熟悉,然而,很多语言学家一听到“‘Snowiswhite.’当且仅当‘雪是白的’……”,就立即表示反对并指出,“真同语言学研究毫无关系”,并且,“说明哪个语句是真的,哪个语句是假的,不是语言学家的任务”。这种反对事实上混淆了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一个语句的真值和一个语句的真值条件。说明一种语言中哪些语句实际上是真的确实不是语言学研究的任务;然而说明语句为真的条件,即这个语句在何种条件下是真的就须要考察语言的意义问题。如上文所述,假设我们把一个语句的内涵看作一种原则,依据这种原则,我们可以在每个可能世界中赋予这个语句以真值,并且希望我们的理论具有某种“心理实在性”,即语言表达式所描写的成分在某些方面与出现在语言使用者的心灵中的东西相对应。

如果事实如此,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在赋值于一个语句以作为它的解释,以及在了解一个陈述(statement)的实际表述时我们所做的,这二者之间是否具有任何相互关系。以语言表达式具有真值条件为基础,我们可以期望当听到一个陈述句时,就可以观察这个世界并对在这个世界中这个语句是真的还是假的进行考察。我们甚至还须要想象一下,当这个语句是真的时候这个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并且,如果我们认为说话人是值得信赖的,我们可以相应地改变我们所想象的世界的观念。这样,似乎在真值条件语义学(truthconditionalsemantics)中关于语句的解释和语句的了解过程之间并不是十分符合的。虽然如此,逻辑学家对这一点还是做出了相应的研究。其中,这两个观点是值得借鉴的:“把可能的语言或语法作为抽象的语义系统来描写,因而符号是与世界的各个方面相联系的”,以及“关于心理的和社会的事实的描写,因而这类抽象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是由个人或人群使用的系统”逻辑语义学只讨论第一个问题,而关于语言表达式的运用问题则与它无关。按照Lewis的观点,“混淆”这两个问题“只能引起混乱”。当然也有人反对这一观点并认为,相关研究只有从语言符号使用的研究中进行抽象才有可能实现,因此应该把语言作为联系符号和世界各个方面的一种系统来研究。事实上,逻辑语义学很少或者根本没有明确说明应该怎样对一个简单表达式的意义进行解释;相关研究仍然沿袭了传统逻辑学中的观点,这就使得意义看似很抽象。然而逻辑语义学对传统逻辑的发展就在于,它对语义问题研究的推进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从简单表达式的解释获得复杂表达式的解释的方法。这可以说是形式对语言意义研究的最重要贡献。正因如此,“我们不应该希望逻辑语义学确切地告诉我们在什么情况下‘下雨了’这样的语句是真的;但是它能告诉我们在这个语句和它的否定‘没下雨’为真的各自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关系”(Allwood1977:188)。

2逻辑与自然语言分析

以对语言意义的形式转化为基础,逻辑学研究构造了形式语言,它是进一步分析自然语言意义的工具。随着谓词逻辑的局限性逐渐暴露,逻辑对于自然语言分析的适用性曾经一度遭到质疑,这直接导致了与形式逻辑相对立的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的兴起与发展。

2.1作为工具的形式语言我们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构造自然语言语句的逻辑具有“隐性特征”。这就意味着,如果要把只关注语句形式的演绎规则加以形式化,就不能用自然语言为这些语句构造这些演绎规则公式,而必须构造一种用以翻译自然语言的“形式语言/理想语言”(李洪儒2006:29)。弗雷格与罗素都曾明确提到,这就是创立形式语言的主要动机之一(Frege1980,Russel1995)。隐性结构的概念在乔姆斯基的转换语法中也很受重视,这是因为在转换语法里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间的区别对于构造转换规则具有重要作用。在乔姆斯基的“标准理论”(standardtheory)(1965)中,一个语句的深层结构是处在底层的语法结构,它决定这个语句的语义解释。标准理论所带来的语义研究热潮导致了生成语义学派的形成。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Lakoff,McCaw-ley,Postal,Ross等。这些学者认为,语句的深层结构同它的“语义表现”(semanticrepresentation)(Lakoff1987)是相同的。这种“语义表现”与谓词逻辑中的公式非常相似。进一步讲,Lakoff等人所提出的“语义表现”和“语义解释”具有显著区别。一个语义表现是显示一个语句的意义的方式,而不是意义本身。因此,一个语义表现实际上往往是使用另一种语言的表达式。特别是当我们把谓词逻辑中的公式看作英语或其他人类语言的表达式的语义来表现的时候,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些表现也是一种具有自己的语法和语义的语言———谓词逻辑语言中的表达式。换言之,同语义表现和表层结构形式有关的规则必须由解释语义表现的规则来补充。由于把语义表现没有歧义看作区别语义表现和表层语法结构的主要特点之一,我们可以说,当我们提供语义表现而不管它们的实际语义到底是什么的时候,一种无歧义的语言就被创造出来了,这种语言不是为一个语句提供语义解释的最后结果,而仅仅是中间的一个必要的步骤。因此,应该遵循的过程是“语法结构———无歧义语言中的表达式———语义解释”。此处可能产生的疑问是,中间步骤是否完全必要,我们为什么不能用“语法结构———语义解释”的简单模式来代替。

事实上,语义解释规则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而使一个语句具有不同的输出。对于中间步骤这一问题,可以提出几种可能的解释,比如,语言表达式的语义分析要求能够建立形式演绎规则(Carnap1947)。本研究认为,使用一种无歧义语言从根本上是因为,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某种论及语义解释的方法,从而必须构造一种无歧义的语言来达到这一目的。这是因为“语义表现”或无歧义语言中的表达式仅仅是一种具有辅助作用的工具性设计,它们本身并没有独立地位。在使用这种形式语言时,我们须要注意的是不能把无歧义语言的语法范畴,即“语句”、“谓词”等,和语义解释的范畴,即“命题”、“属性”等概念混为一谈。在后来的逻辑语义学研究中,把形式语言作为赋予英语语句以语义解释过程中的一个中间步骤,这已经被蒙塔古在他的一些论文中所验证并使用。在他的著作中,无歧义的形式语言的辅质,即工具性被十分清楚的展现出来。

2.2谓词逻辑的局限性自然语言研究的不断发展引出这一问题,即由谓词逻辑所构成的形式语言作为辅助自然语言分析的语义模式并不完善。因为一阶谓词逻辑常常被看作一种古典的逻辑系统,所以我们可以尝试对自然语言中的某些区别在谓词逻辑中有无相应的体现作出判断,并且进一步思考这些区别是否具有语言意义上的相关性。相关研究早已发现,只有少数自然语言的“语句联接词”(并列连词)和“量词”(数词、表示量的形容词等)可以直接翻译到谓词逻辑中。并且很多研究已经证明,对“所有女孩子都是漂亮的”这类语句的形式化始终存在着一些疑问。其中主要有,自然语言的主要词汇类别(名词、形容词和动词)之间的区别没有在谓词逻辑中得到确认;专有名词被译为个体名词;普通名词、形容词和动词则合在一起作为谓词。有些逻辑学家和生成语义学的支持者主张,这既是谓词逻辑的一个优点,也是传统语法的一个缺点。然而词汇类型显然是在语义上具有相关性的。怎样才能掌握它们中间的区别,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此外,普通名词的次类(可数名词和物质名词)在谓词逻辑中也没有对应的部分。一般来说,带有物质名词的语句很难用谓词逻辑的语言加以公式化,例如:①GoldisscarcethesedaysbutIboughtsometoday.还有一些词类在逻辑中甚至完全没有相应的部分,如从属连词、介词以及各种副词等。除了语义相关的词类对应上的空缺,谓词逻辑最严重的局限大概就是它只能讨论直陈句,命令句和疑问句则完全排除在系统之外,因为这些类型的语句在言语活动中具有完全不同的功能———它们不是用来传达关于世界的知识的。

虽然逻辑学领域相关研究已经作出了建立“命令逻辑”和“问题逻辑”(Montague1974)的努力。但是,相关研究在如何正确处理这些语句的类型上产生分歧。有些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认为,把这类语句作为特殊类型的直陈句是可能的,并且,这种尝试将有可能赋予这些语句以真值条件。一个广为流传的理论与“假说运用”相关。按照这一理论,所有语句都应该有底层结构,在底层结构中最高级别的从句(clause)是说话人说出的关于他正在进行的言语活动的一个陈述;例如,一个命令语句可能具有底层结构“我命令你S”。然而,陈述句的意义就是我们在一般情况下所了解的意义,有些很难解释其真值条件。例如,很难设想这样一种情况,虽然②a里的一个语句可能是真的,同时②b是假的,但是二者还是在意义上有明确的区分。②a.这只玻璃杯是半空的。b.这只玻璃杯是半满的。另外,还有人提出直陈句语义的哪一方面可以看作真值条件也是存在分歧的。我们可以提出③和④这类表示价值判断的语句,而这类语句通常无法判断真假。③没有结婚而发生性关系是不道德的。④弥尔顿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虽然谓词逻辑具有诸多局限性,但是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现在仍然力求扩展谓词逻辑,或者建立更加适用于作为自然语言的语义模式的其他系统。当然,对于他们的工作到底能否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以及逻辑语义学的基本概念是否适宜于处理自然语言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2.3自然语言逻辑研究“语言逻辑”一词最早出现在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中。只是前期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言逻辑主要针对理想语言而言,并不是此处所讨论的“自然语言逻辑”。目前,学术界普遍把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蒙太格语法作为自然语言逻辑诞生的标志,这大概是因为蒙太格在范畴语法的基础上,采用模型论方法构造自然语言的语义解释,开创了全面系统运用现代逻辑工具研究自然语言的方向,即自然语言的形式语义学研究方向。也有学者认为(夏年喜2004),最先明确提出建立自然语言逻辑的是美国当代语言学家Lakoff在Lin-guisticsandnaturalLogic(1989)一文指出,“自然逻辑,一种为自然语言建立的逻辑,其目标是表达所有可以在自然语言中加以表达的概念,说明所有可以用自然语言做出的有效推理,而且结合这些对所有的自然语言进行适当的语言学描述”。然而,无论以哪位学者的研究为开端和标志都不可否认的是,运用现代逻辑工具研究自然语言在逻辑学界、语言学界已成为一种时尚。由于和数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形式语义学已经处于逻辑学、语言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等研究的交汇点。这使得自然语言逻辑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实用价值。在形式逻辑不断受到质疑的同时,逻辑学界和语言学界共同展开对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因此可以说,“自然语言逻辑是逻辑学和语言学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产物,是介于现代逻辑和形式语言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它既不同于通常意义下的逻辑学,不属于纯逻辑;也不同于通常意义下的语言学,不属于纯语言学。但它蓬勃发展的态势、强劲的生命力,却是逻辑学和语言学的其他分支所不能比拟的”(夏年喜2004:28)。目前,关于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定成果。就国内学术界而言,首先提出研究自然语言逻辑的是周礼全先生。在他的倡导下,一批学者埋头于相关研究并形成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如马佩(1987)《语言逻辑基础》、胡泽洪(1991)《语言逻辑与言语交际》和(1995)《语言逻辑与认识论逻辑》、张惠民(1995)《语言逻辑辞典》、周晓林(1999)《自然语言逻辑引论》。邹崇理(1995)《逻辑、语言和蒙太格语法》、(2000)《自然语言逻辑研究》和(2002)《逻辑、语言和信息》不仅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国外自然语言逻辑,尤其是逻辑语义学的研究成果,而且还尝试性地对汉语时态范畴做出形式语义学处理。

3结束语

语言学论文第8篇

摘要:文学的语言第一应该生活化,倾向于王安忆所指的具体语言中的风土化,即便这种语言不来自乡土,不来自方言,但是小说应该是用来讲故事的,讲故事的语言就该贴近生活贴近现实;其次文学语言应该精致,这里的精致倾向于王安忆所说的抽象化的语言,我理解的抽象化语言就是语言的“文学性”,即也许这种文字不似唐诗宋词搬雕琢附丽,但必须传神精准,寥寥数字便蕴藉深刻。

关键词:池莉;张爱玲;文学语言;生活化;智慧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0-0000-01

王安忆在《心灵世界》提到文学语言的具体化和抽象化,她认为具体化的语言分为两类,一是风土化的语言,如文学寻根运动中所追求的更接近人性原初的语言;第二类是具有时代感的语言,王朔作品中的语言就是具有时代感的语言,他创造了一种依托于具体环境的语言的市井风潮。至于抽象化语言,王安忆仿佛更青睐于这种语言类型,“没有一个冷字,也没有一个色彩性的字,全是用语言的骨骼架构起来的”①她认为这样的语言放之四海而皆准,这样的语言才是小说世界真正的建筑材料。

基于她的观点,我认为文学的语言第一应该生活化,倾向于王安忆所指的具体语言中的风土化,即便这种语言不来自乡土,不来自方言,但是小说应该是用来讲故事的,讲故事的语言就该贴近生活贴近现实;其次文学语言应该精致,这里的精致倾向于王安忆所说的抽象化的语言,我理解的抽象化语言就是语言的“文学性”,即也许这种文字不似唐诗宋词搬雕琢附丽,但必须传神精准,寥寥数字便蕴藉深刻。如阿城的《棋王》,阿城通篇只用最“白”的文字,但却达到了最立体化的效果:“他静静的像一块铁”,“眼睛虚望着”,用了这种实物的比喻以及副词的巧妙使用,即便是最简单的语汇也能让读者迅速体会到作家想描述的意思。

语言的生活化和精致化,例举两位作家,一个是池莉另一个是张爱玲。在当代作家作品中,新写实主义的代表的作家池莉,她的小说语言无疑是平实不过的了,池莉在《写作的意义》中言辞激烈的反对了两种文学语言的样式:一是翻译式语言,将国外的东西和“五四”时代莎菲女士的自我情结结合起来,制造出一种作品;另外是启用半个多世纪前的中国语言“掺杂老庄老道佛学禅宗的玄妙机制”。至于张爱玲,有评价说张爱玲是“语言的妖姬” ,张爱玲做到了将自己有限的情感经读者传达为回味的无穷。

一、池莉小说语言的选择

(一)明快、辛辣、谐趣

池莉小说的语言“汉”味儿十足,有鲜明的生活化语言风格特点,而且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如:

1、女人们说:“猫子真是个好男将哦,又体贴人又勤快又不赌又不嫖。”――《热也好冷也好活着就是好》

2、猫子说:“个巴妈苕货,你儿子是你是幺事。”――《热也好冷也好活着就是好》

3、大家说:“徐师傅啊,我们哪有思想,比不得您家,思想武装的。”――《热也好冷也好活着就是好》

在选文中“男将”是武汉方言中对男人的称呼;“个巴妈”、“苕货”是典型武汉骂人的话,但是又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侮辱,而是有些亲昵感在里面的;“您家”是对对方的敬称,在您的后面加上个家,更有敬重的成分,但是在文中又有调侃的意思。很多人称池莉为“汉味作家”,她对这个“味”也有自己的理解:“味是一种本质的东西,一种神韵,远不只是表面的地方色彩、习惯用语和风俗人情。味在作品的骨子里头,要靠读者品出来。”②

(二)使用短句

池莉在与读者见面会上谈到她的《所以》时说:“《所以》更特别的是,我对自己有个强行要求,一定要用短句。因为我觉得叶紫的性格属于冲动型、神经质型的,内心会有被压抑的强烈情绪。这种人说话或短或长,但我认可选其短。因为长句子看起来累,跟现在的阅读习惯和生活节奏不匹配”。同时,排比短句“使文本的语盲极具智慧,凌历而温柔,锐利而蕴藉。从而内涵更加个人,更加辽阔.使读者的阅读也更有弹性和韵律。”再如:

1、林珠因祸得福,暗结佳缘,越发神清气爽,妙眸生辉,娇艳无比,一路夺尽了世人的目光。――《来来往往》

2、他们面对着同样的彤势,林珠潇洒自如,不以为然;康伟业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来来往往》

这种四字结构的反复使用可以畅快淋漓地书写人物表达情感,也和读者更加亲近,读起来效率也更高。

二、张爱玲精悍语言中的意味深长

(一)智慧的语言

张爱玲小说的语言始终做到了语言上的跳跃与新鲜,这种跳跃不是无厘头的搞怪,新鲜也不是刻意追求艰深奇崛的词汇,而是用最精准的语言表达最适合的情感和道理,每一帧字句都不是闲笔,都饱含了作者赋予作品、人物的殷殷期待。如:

1、这是一个脏的故事,可是人总是脏的;沾着人就脏。

――《沉香屑・第二炉香》

2、郑先生是连演四十年的一出闹剧,他夫人则是一出冗长的单调的悲剧。――《花凋》

3、自己拣的和父母拣的是不相上下的两个人,但总是对自己拣的偏心一点。

――《琉璃瓦》

这两句话中无一字雕琢附丽,但是在作品中却显得很有智慧。关于《第二炉香》张爱玲在故事的开始就说“这是一个脏的故事”,读到最后也许才明白,作者说的“脏”并不是在说两性之间的关系,恰恰相反,正因为故事中两个女儿不谙人事,导致了两个无辜生命的终结和两段不幸的婚姻。《花凋》中,郑先生五个女儿成了他下半生唯一的指望,而郑太太恨他的男人“不知怎么一卷就把她那点积蓄卷的荡然无存”,小妹妹川嫦苍白多病又懦弱,四个姐姐整日叽叽喳喳各怀心思。而张爱玲在文中只用了“闹剧”和“悲剧”两个词就把这个故事概括的滴水不漏。《琉璃瓦》中姚先生七个女儿的婚事是姚先生最大的心病,而在选夫婿这个问题上作者写的诙谐调侃,女儿们都各怀主意,姚先生反对又奈何不得,直到自己一病不起。这种情景在小说的对话中比比皆是,生动可感。

(二)传神写意的语言

张爱玲的语言,经常体会到的是言有意而意无穷的境界,只是那么不经意的几个语言符号,却传达出言不尽意与得意忘言的微妙感觉来,使人回味良久。如:

1、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颊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

――《沉香屑・第一炉香》

2、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

――《童言无忌――穿》

例一中作者用两个典型的地方菜来形容那里的女人,或骨感或丰腴,形容的精致且有韵味;例二这句话是张爱玲的经典语录,将衣物看似言语,“袖珍戏剧”传达的其实不单单是人对服饰的品味,更重要的是传达一种真实的人生态度,颇值得玩味。

三、总结

池莉小说的语言倡导通俗易懂的语青风格,用俗人之语讲俗人之事。她成就了一个流派的文学典型。她的作品具有生活流式的叙事结构和朴实平易的世俗化语言,但俗而不庸,在看似俗不可耐的言语里,绽放出缕缕的光芒,作品呈现出了极具个性的风貌。张爱玲的作品语言,都试图在叙述的深度和语言的经典间架起一条沟通的桥梁,使读者读着精致的语言陷入深沉的思考。作者的敏感体现在了她睿智的语言上,使她平实朴素的叙事方式、精心雕琢的语言符号得以彰显。阅读张爱玲的作品,会感到只有用中文来表达才准确,她的语言是唯一合适的语言。文学的语言就是应该游走在生活里,归结于智慧中。这两点池莉和张爱玲在各自的文学领域都做了近乎完美的阐释。

参考文献:

[1]王安忆《心灵世界》2007年11月第二版。

[2]张艳玲、刘东莹 池莉作品在选词上的特点[A]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C] 2003年16卷6期。

[3]林莺,张爱玲建构的汉语视界[A] 学海[C] 2008年第6期。

[4]穆迪,论池莉语言的俗与雅[A] 时代文学[C] 2010年第2期。

[5]王卫英,论张爱玲小说语言的陌生化效果[A] 文学理论研究[C] 2008年第1期。

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