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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征信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15:05:00

商业银行征信工作总结

第1篇

银行征信工作总结与下年计划

200#年,围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某某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对资信评级市场的监管,广泛开展征信知识宣传。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年征信管理工作情况

(一)继续加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管理,促进了银行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债权,同时强化了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引导企业诚信立业。截至今年12月末,某某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录入xx余万户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及信贷信息,包括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月均查询xx余万次。商业银行普遍将查询该系统作为贷前审批的固定程序,有效地防范了信贷风险。根据对全辖区23个系统用户所在金融机构问卷调查汇总显示,至200#年12月末,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共拒绝信贷申请1122笔,约占金融机构信贷受理笔数的1.82%,否定了有潜在风险的贷款302万元,约占金融机构受理信贷金额的4.6%。

(二)积极做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省的成功运行,为推进个人信用管理建立了平台,初步形成了鼓励守信、制约失信的个人信用监督机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以来,我省商业银行对数据库查询量不断上升,通过查询数据库拒绝存在信贷风险的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不断增加,系统作用初步显现。据对全省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加调查的15家金融机构在7、8月份共受理个人贷款1394笔、金额2.1亿元,受理信用卡345笔。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拒绝存在信贷风险的个人贷款167笔、金额0.9亿,占受理的笔数和金额的12%、7.9%;拒绝信用卡81笔,占受理笔数的4.6%。

(三)在市场调研基础上探索开展征信市场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商业银行对外部信用评级需求的调查,研究如何结合商业银行需求开展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工作。通过推动商业银行与评级机构在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方面的合作,为解决中小、民营、个体企业贷款难问题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从规范资信评级收费标准入手推动资信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成本费用构成的调查和测算,与省物价部门研究制定信用评级按资产总额收费的调整办法,规范资信评级收费标准,防范长期以来信用评级按等级收费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督促省内四家评级机构完成对资信评级指标体系的修订和软件开发工作,推动评级机构提高评级工作质量和评级产品公信力。

(四)配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积极开展征信宣传工作,推动“诚信某某”建设。今年以来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征信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10-11月,与某某联合在某某高校中开展了“某某”专题宣传活动。各地通过设立咨询台、举办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个人征信、助学贷款、信用卡及相关金融知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并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取得良好效果。

二、2006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对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促进作用,为推动“诚信某某”建设服务。

第2篇

银行卡业务是商业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之一,也是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外同业积极拼抢的业务焦点。它与传统金融业务的一个明显不同,就在于其他金融产品只涉及到消费者和供给者双方的关系,而银行卡业务涉及到持卡人、发卡方、商户、收单行和银行卡组织5个产业参与主体。他们通过银行卡业务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关系,共同构成了银行卡业务中发卡端和收单端两个市场。

一、我国银行卡市场发展现状

据央行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发卡机构已从最初的几十家发展到213家。银行卡发卡总量已达15亿张,较2006年底增长36.4%。其中,借记卡14.1亿张,同比增长30.4%;贷记卡7161.5万张,同比增长144%;准贷记卡1864.8万张,同比减少7.9%。

银行卡支付体系保持平稳、高效运行,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量继续增长,支付系统业务量快速增长。经过中国银联和各商业银行5年多的努力,国内、国际受理市场取得了很大发展,POS刷卡终端已从最初的20多万台发展到现在的104万台,ATM自动取款机从4万多台发展到11.2万台且已基本实现联网,特约商户在原来不到20万户的基础上,迅速壮大到65万户。

沿着中国商人出境的轨迹,银联卡已经在亚太、欧美、东南亚、澳大利亚等27个国家和地区实现受理。截至2007年底,境外可受理银联卡的商户已达7.4万余家,POS刷卡终端超过10.7万台,ATM达32.5万台,超过了国内联网ATM数量2倍还多。

二、我国发卡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信用卡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发卡市场

1、持卡人口比例和人均持卡量偏低,平均消费次数和用卡频率不高,持卡消费总额在社会零售总额中所占比例较低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持卡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5.4%,而同期美国为89%,日本为78%,德国、加拿大、韩国分别为78%、97%和78%。我国人均持卡量为0.6张,同期美国和韩国人均为2.9和2.1张。我国持卡人平均每3个月内用卡次数为2次,而同期美国为28.5次,加拿大为40.5次,韩国为10.8次,日本为7.1次。由于我国持卡人的用卡习惯还没有普及形成,持卡人的用卡频率仅为美国的1/15,韩国的1/5左右。

我国持卡消费总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全国平均水平为4.9%,而同期,瑞典为63%,法国为55%,美国为27%,韩国为35%。

2、产品结构有待改善

一方面,我国银行卡产品目前仍以借记卡为主。借记卡占到发卡总量的90%以上,贷记卡只占10%左右。另一方面,我国目前银行卡交易金额中近80%以上为存取款、转账交易,刷卡消费金额只占12%左右。市场形成了“借记卡多,贷记卡少,刷卡消费少,透支更少”的局面。而在美国、香港等银行卡业务发达国家和地区,贷记卡的比例已经超过80%。

借记卡业务收益主要是存款利差收入,而能循环透支的贷记卡才是盈利的主导产品,是银行卡业务收益的主要增长点,也是竞争优质客户的重要工具。在我国已发卡中,卡的功能相对单一,个性化产品较少,且因代收或某些金融活动而集体办理及捆绑发行的银行卡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发行方式规模大、速度快,有利于争抢市场,但却造成了普遍的“一人多卡,多卡一职”的重复办理,因而形成大量睡眠卡或死卡。

3、持卡人消费观念和信用观念有待提高

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根深蒂固,持卡人消费观念保守,对信用卡的使用不积极。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超前消费的观念尚不被接受。使用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的方式还未普及,这也成为制约我国信用卡市场快速发展的一大障碍。另外,由于我国跨行业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对失信行为缺少相应的惩罚机制,持卡人失信行为带来的收入远远高于其成本,因而屡屡出现恶意透支行为,失信现象严重,导致银行不敢轻易授信。

4、行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作为一种金融产品,银行卡同样需要良好的服务支持。《证券时报》2003年4月开展的调查中,消费者对银行卡服务总体上持肯定态度,但就银行卡的申办、柜面服务、错账处理、挂失及投诉服务的及时性和处理结果、其他服务(如咨询、换卡)等众多方面表示不满的比例超过了70%,一方面反映出员工培训不力,另一方面也表明当前服务监督体制尚不健全,缺少统一的行业标准和专职部门来实现基本的约束和日常监管。加入WTO后,以优质服务著称的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卡市场形成强烈冲击。

(二)收单市场

1、用卡环境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银行卡是电子货币,广泛接受性是其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有40%以上的持卡人处于被动用卡状态,多数人仅把银行卡当作存取款和工资的工具。即使处于消费前沿的高收入群体也仅有20%的人经常用卡。究其原因,用卡环境不理想是形成大量睡眠卡甚至死卡的直接原因。一是终端设备运行质量有待提高。设备运作效率不高且稳定性欠佳,表现在:消费高峰刷卡速度慢或者通讯中断;部分ATM不能24小时开通;共享POS机不能完全开放;异地跨行交易成功率有待提高;终端故障排除效率较低等。二是特约商户数量较少且分布不均。全国现在受理银行卡的商户仅占商业服务企业总数的3%左右,意味着在97%的商户中持卡人只能用现金消费。

2、行业内利益分配不平衡

商户、发卡行、收单行、中间机构和银联等产业成员内部的利益分配不平衡,是造成我国受理市场发展缓慢的一大原因。部分特约商户受卡不积极、不履行义务或优惠条款、人员操作不熟练等现象较为普遍。反映出特约商户与发卡行和收单行缺乏合作交流。这不仅会挫伤持卡人的刷卡消费意愿,也直接影响着行业的利润和发展。

3、同业规范体系亟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部分商业银行或银联下属的商务公司在过度竞争下的不正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受理市场的秩序。他们在缺乏同业规范的条件下,为了降低商户手续费而吸引商户签约、抢占各自的收单市场,通过在其收单系统中设置与商户真实类型不符的商户类型码,导致其作为收单行需要向发卡方和卡组织支付的固定付费标准降低,从而减少了自己的清算成本,可以随意降低商户手续费率,扰乱了现有市场秩序和利益格局。目前,国外的商户手续费平均水平保持在1.7%左右,而我国全国联网商户的平均费率已经低到了0.29%,可以说是全球商户手续费水平最低的地区。

4、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

1999年公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现行银行卡业务发展的需要。随着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政策法规方面的缺失日益凸现。原有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已显出不足,制定或补充新的规章制度迫在眉睫。

5、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对银行卡业务的发展缺乏内在动力

主要表现为组织结构上虽然多家银行已经成立了独立的银行卡中心,但是总行设立的银行卡中心仅负责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具体的业务发展还都依赖于行内原有体系中的分支网点。从分行再到支行设立对口的银行卡管理团队,卡业务与银行业务完全捆绑在一起。鉴于当前银行卡业务较之其他银行业务相比其获利规模非常小,导致了分支行为了完成业务收益的总体指标而忽视银行卡业务的发展,将资源集中于公司业务、基金等零售业务产品的发展上。加之央行对于信用卡透支额度和透支利息都设定了行政性的限制,以及银行对卡业务缺乏独立成本效益核算,对产业提供者来说缺乏内在动力和激励机制,使得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对发展银行卡业务更多的停留在认识上,依然将银行卡业务作为带动公司业务、个人金融业务的辅助工具,制约着整个产业的发展。

三、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策略

(一)全社会要为银行卡产业的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1、监管机构要对银行卡业务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管

目前,人民银行对银行卡业务实行的是以审批制为主、备案制为辅的准入制度。准入工作主要集中在总行,市场准入工作相对较严。为了提高银行卡业务市场准入效率,鼓励银行卡业务创新,监管机构应进一步简化银行卡业务的市场准入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尽量避免层层审批,将市场准入制度逐渐过渡到以备案制为主、审批制为辅的准入制度,对部分卡种还可以实行事后或事前报告制度;突出市场准入工作重点,将审点放在风险较大的部分银行卡产品如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业务上,从而提高市场准入效率;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改革银行卡经营管理体制,设计出有利于银行卡业务发展的先进模式,开发新的功能和新的卡种;同时,要严格银行卡业务市场准入标准,对发卡人资格严格审定;在今后的现场检查中,应逐渐加大对银行卡业务检查的比重,将银行卡以及以银行卡为载体发生的业务统一纳入现场检查的范畴内,纳入统一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框架中,从业务、技术和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此外,人民银行还应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务的非现场监测,及时了解银行卡业务的发展动态,分析银行卡业务存在的风险和问题,防患于未然。

2、建立健全全国跨行业共享的征信体系

在征信市场及征信机构的建设上,可以积极培育与国际接轨的大型信用评级公司,通过政府在信用信息开放、信贷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帮助这些企业提高信用评级能力;也可以建立消费者信用评级服务企业,例如采纳上海市的做法,由政府引导推动,委托公司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还可以组建商业化个人征信公司,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保证征信公司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在征信体系中,政府应制定并执行征信规则,对征信机构进行管理,建立起银行、保险、工商、税务、交通等行业共享的征信体系,使得个人和企业的大部分违约经济行为均能在跨行业征信体系中暴露无疑。

3、扶持更多的专业化公司进入银行卡业务领域

可由银行卡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统筹规划,制定发展专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在广泛借鉴境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的总体战略,明确我国引入专业化服务的重点、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条件、有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等,对申请进入的公司进行严格审核和规范监管,以保证专业化服务的稳健发展。初期可以把商户POS铺设和机具的运行维护、发展持卡客户及个人征信调查、拓展增值服务、坏账催收、邮件处理等方面作为引入专业化服务的重点,通过这些非核心业务的专业化运作,为进一步扩大和规范专业化服务提供经验。

另外,国家也应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对专业化服务企业的资质、收费、经营行为等进行规范;对银行、商户、持卡人及专业服务公司的责、权、利界定清楚,明确有关收费标准,建立合理的资金投入与利益分配机制,利用经济杠杆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介入银行卡专业化服务领域,保护各方的权益,防范业务风险和纠纷。同时也应按照市场规则,引入竞争机制,以确保专业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既要防止一哄而起、盲目发展、把市场搞乱的情况,也要避免过于垄断、束缚市场发展的情况。商业银行也可以利用竞争制约机制,自主选择有资质、服务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专业化服务公司,真正放心地把一些非核心业务委托出去,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

4、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2006年少数地区发生的商户因手续费拒绝受卡的风波反映出,随着银行卡使用范围和交易规模的扩大以及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银行卡产业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开始显现,而我国还缺乏科学合理的、可以平衡各方利益的收费机制。人民银行和银联颁布的商户佣金收费标准已不适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应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5、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努力增强信用消费观念

现阶段,国内银行卡要想较快的发展,必须由政府大力倡导推动。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学习借鉴韩国政府在银行卡产业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韩国政府规定:工商企业超过5万韩元的招待费需通过银行卡结算,方可计入企业成本;工商企业采购超过10万韩元的,通过银行卡结算可以免缴采购税;单笔金额超过50万韩元的公务支出必须通过银行卡结算;要求零售、餐饮、宾馆行业的商户必须受理银行卡,否则将接受严格的税务审计;年营业额超过3亿美元的商户必须接受银行卡,否则将进行严惩;对于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其代政府向消费者征收的消费税(2%)可以退还给商户(退税上限为500万韩元);持卡人刷卡消费超过其总收入的10%以后,超出部分的20%可以免缴所得税,并由政府出资每月组织持卡人抽奖活动。做为政府,应在全社会加强舆论导向,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信用卡知识,加强对年轻一代金融意识的培养,培育年轻持卡人市场,调动年轻人刷卡消费的需求,带动整体消费意识的增强;着力于进一步优化用卡环境,如通过与特约商户联合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刺激持卡人的刷卡消费行为,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

6、支持创建银行卡民族品牌

一个产业的品牌是产业核心竞争力、产业价值和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所以建设本国独立自主的银行卡品牌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银行卡品牌的建设和发展上,邻国日本的成功经验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上个世纪,当多数日本信用卡公司走上了与维萨、万事达组织合作发卡的道路、逐渐丧失了独立发卡品牌地位时,JCB公司坚持独立搭建国际化收单业务网络和与当地银行合作发行带有本品牌标识的国际卡,以此获取向各国发行JCB卡的银行收取交易和服务手续费的收益。JCB国际组织已经逐步在全球建立起了独有的信用卡品牌,日本成为全球目前唯一可以与美国在银行卡品牌上进行竞争的国家。

在此方面,我们也应合理发挥政府引导和服务的作用,发展自己的银行卡品牌――中国银联,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我国的银行卡品牌所有者也应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推进业务的集约化运作,认真学习外资发卡机构以及收单机构的成功做法,积极探索适合业务发展的经营模式。一方面,通过和境外卡组织的合作,深入学习国外成功运作的经验;另一方面,努力保持自有品牌独立自主的发展,不做VISA、MASTERCARD的海外商标店,打响民族自己的银行卡收单品牌。

“银联”标识作为国内人民币卡联网通用标识,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银行卡的代表品牌。按照银联标准发行银联品牌下的银行卡,按照银联规范建设银行卡受理网络,鼓励银联卡在海外逐步建立起国际受理网络,有利于加强国内银行卡产业的凝聚力,发挥整体集合优势,维护支付体系的金融安全。

(二)商业银行要为银行卡产业发展打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1、商业银行要树立对银行卡业务的正确认识,不断拓展银行卡应用空间

信用卡业务因具备预期损失高但非预期损失低、收益水平高而实际分配的经济资本低的特征,从而成为银行在新巴塞尔协议要求下可以大力推进的金融产品。我国商业银行应该认识到:银行卡业务集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于一身,可以满足客户越来越多的离柜业务需求;发卡行可以通过对持卡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区隔出不同层次的客户,为持卡人进行其他金融产品的交叉销售,并为不同的个人金融产品找到不同的目标客户群体,以此为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产品服务方案;信用卡业务能够大幅增强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发达市场的数据表明,信用卡的毛利润率在13%左右,而坏账损失即使在最严重时期的韩国也只有4%-6%);从资产回报来看,信用卡业务是零售业务中利润率最高、风险最分散的业务,它有助于实现我国商业银行在存贷款利差空间越来越小的情况下实现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的转变与优化。

今后,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信用卡和借记卡在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分类指导,在防范信用卡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信用卡业务。树立信用卡业务最大的竞争对手不是外资银行,不是国内同行,而是现金的观念,从业务经营指导方向上改变将现有银行卡业务作为银行传统业务附属品的思想,在产品设计定位上改变将现有银行卡作为存取款工具的做法。各商业银行应在继续扩大银行卡传统商户数量的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公用事业单位的合作,扩大银行卡支付范围,促进银行卡在水、气、电等公用事业缴费以及医院、交通、学校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推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的发展,利用IC卡技术的先进性和信息存储量大的特点,积极探索银行IC卡在加油、交通、医疗、养老保险、顾客诚信项目、数字身份证、电子客票、电子购物券等支付领域的应用,将银行卡功能同居民的投资、融资和理财的需求结合起来,使得持卡人不仅可以用卡存款、取款和消费,还可以实现拨打IP电话、投保理赔、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功能,更能炒金、炒股、炒汇,成为居民理财的首选工具。

2、建立银行卡风险防范机制

随着银行卡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逐步显现。要促进银行卡发展,必需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例如:坚持防范和打击并重,规范和治理并举;加强同业协作和信息交流,建立银行卡风险联合防范和预警机制;强化金融知识和安全用卡教育,利用各种渠道,提醒持卡人及时防范,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相关取证和侦查工作;提高新兴服务品种的科技含量,改进和完善现有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加大技术风险的预警和监管力度。

3、实现信用卡市场竞争从量的竞争向质的竞争转变,全面提升服务品质

发卡行的实际市场地位和收益是由信用卡的发卡数量和发卡质量共同决定的。衡量信用卡发卡质量的指标主要有客户直接持卡消费额和信贷余额两项。这是因为,银行通过发行信用卡取得的收入主要由年费收入、刷卡手续费收入和透支利息收入3个部分构成。其中:年费收入取决于发卡数量;特约商户缴纳的刷卡手续费收入取决于客户直接持卡消费额;透支利息收入则取决于信贷余额。所以,目前信用卡市场竞争不应再是单纯发卡数量上的竞争,而是通过提供增值服务、个性化服务,吸引和保持高端客户,以质量求发展。

4、建立行内客户资源共享机制

客户资源优势是我国商业银行最大、也是最为薄弱的优势。最大主要表现在拥有最大的个人、公司、机构客户群体,特别是在个人客户方面占有绝对的垄断地位。最弱表现在虽然客户数量庞大,但客户信息分割,综合使用率低,个人客户资源主要掌握在个人金融业务部门,对其销售的主要是传统的负债产品和低端的代销保险、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客户的综合利用率低。我国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是提高现有行内客户资源的共享水平,将客户信息从分散的信息孤岛向可共享的统一客户数据库转变。

5、加强银行卡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的联动,不断拓宽银行卡销售渠道

第3篇

关键词:分形理论;商业银行;管理策略

一、引言

我国银行业已于2006 年年底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即履行加入WTO 的开放承诺, 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至此中国银行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时代。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快速抢占国内市场、与国内金融机构直接竞争,国内银行业的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 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和不可预测,导致各家银行不得不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如何提高银行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提高战略管理和决策管理的成效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分形理论以非规则和非线性物体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和揭示复杂的自然和社会现象中所隐藏的规律性、层次性和标度不变性,是一门横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新学科,是探索复杂对象的一种新方法。分形理论自诞生以来先后应用于数学、物理学、地质学等学科,后又渗透到化学材料科学、生物医学等领域。近年来开始延伸至历史、文艺、语言、社会结构、经济、管理等社会科学领域,成为非线性科学的重要前沿分支,并正处于迅猛发展中。

本文结合分形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分形特性进行了阐述,探讨了银行业实行分形管理应采取的措施,以期获得在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环境变化的管理策略。

二、分形的概念及其特点

1973 年, 美籍法国数学家曼德尔勃罗特(Mandelbrot)首次提出了分形(Fracta1)一词,其原意具有不规则、支离破碎等意义。曼德尔勃罗特分别从数学和更通俗的角度为分形进行了定义:

1. 若集合A 满足Dim(A)>dim(A),则称之为分形集。其中,Dim(A)为集合A 的Hausdoff 维数(或分维数),dim(A)为其拓扑维数。

2. 部分与整体以某种形式相似的形,称为分形。然而经过理论和应用的检验,人们发现这两个定义很难包括分形如此丰富的内容。因此至今为止也没有一个对分形全面的、确切的定义。本文中我们使用英国数学家Falcomer 按照生物学给出“生命”定义的类似方法对分形所进行的特征描述, 将分形看成是具有以下所列性质的集合F:(1)F具有精细结构,即在任意小的范围内包含整体;(2)F 是不规则的,以至于不能用传统的几何语言来描述;(3)F 通常具有某种自相似性, 或许是近似的或许是统计学意义的;(4)F 在某种方式下定义的“分维数”通常大于F 的拓扑维数;(5)F 的定义常常是非常简单的,或许还是递归的。受分形理论的启发,德国学者瓦内克(Warnecke)教授提出了一种新的企业管理模式:分形企业管理。分形企业的每个组成部分(分形元)都是独立的,能够自主决策,同时又能正确处理它们在整个企业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每个组成部分都有自我优化、自我设计、自我创造和自我组织的自由,但都受到整个企业任务这大环境的制约。这种企业适应外部环境的能力显著提高,能及时调整其结构以应付外部变化,这对处于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的企业显然是十分有利的组织和管理模式。下面我们结合商业银行谈谈分形企业的特点:

1. 自相似性。自相似性是分形最重要的特性,即系统局部与整体之间在空间或时间尺度上具有相似性,局部含有整体的信息,整体与局部之间的信息是“同构”的。对分形企业而言, 这种自相似性包括组织结构的相似、目标的相似等方面,甚至每个职工的理想、思维及行为方式都具有相似性。因此可以把分形企业看作是由若干个小“分形企业”构成的。不难看出,相似性包括两层含义,一种是同一层次上分形元之间的简单相似关系,如分行与分行、支行与支行之间的关系;另一种是自相似性,指不同层次上分形元之间的嵌套关系,如总行与分行、分行与支行之间的关系。

当然,自相似性不是绝对的,这种相似性是允许有误差存在的。这就意味着,对于某一个问题来说,对于同一家商业银行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可能会有多种解决办法,这时各分支行就应从当地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案。每个分形单元(分支行)都将自身当作整个企业(总行)来看待:完整地实现既定的业绩与利润,尽可能独立地完成任务,全面考量质量、数量、资源投入的节约、可靠性及进度等内容。如果分形单元不能独立地完成有关的工作任务,就需要寻求外部支持,就是从其他分形单元得到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在这一过程中,分形企业的所有辅助性的设施和手段对于全体分形单元而言都是共享的,尤其是对共有的而非垄断的信息就更是如此。除结构的自相似形外,自相似性的概念还体现在目标方面,分形企业的目标和其分形单元都保持一致并能正确地对待各自的目标。

2. 自组织性。分形单元可自我形成符合有利于企业总体目标的战略和战术。分形单元中的组织结构能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其生产和经营过程易于突现直接和快捷的改良,优秀的思想和方案易于付诸实施。它在动态过程中认识和形成其目标、内部关系及外部关系,可以改自己,从而达到推陈出新的目的。在分形单元之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常在现场进行决策和处理, 各分形元实行自我规划、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目前各商业银行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纷纷紧缩银根,加强对贷款的审核力度,那么分支行就可以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政策、人口、环境等各项因素,制定出符合总行总体目标的存贷款政策。

3. 动态特性。与传统企业相比,分形企业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活力。具备这种活力的企业可以在干变万化的环境中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快速调整已实施的方案。对于商业银行来讲缺乏活力总是与其利润停止或下降、市场份额减少或竞争能力减弱相联系的,正如当前各家银行都大力推广个性化产品, 就是为了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进一步抢占市场。因此企业的中心任务就是能持续不断地适应外部环境对它的要求。[论文网 LunWenDataCom]

三、商业银行的分形特征分析

1. 商业银行业是一个开放系统。系统的开放性是分形理论进行研究的-个基本前提, 只有开放的系统才具备有物理学的分形特性。在加入WTO、全面开放银行业业务后, 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金融交往更加的密切,国与国在经济金融方面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从本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看,开放带来的最直接的表现是国内金融业在世界金融业的波动冲击下不再可能独善其身,中国的金融业将更多的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从而给正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文将银行系统看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认为它具备了分形特性的基础。

2. 商业银行的结构分形。商业银行的结构分形首先表现为结构层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结构层次一般分为4 层体系,依次为总行———分行———支行———储蓄所。较高层次机构对较之低一级层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而在同一家商业银行的体系结构内,各类业务都应汇总统一经营管理,这就要求较低层次机构必须要沿袭较高层次的组织结构、企业制度、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和计划财务等企业特征,因而各个层次之间具有结构良好的自相似性。而由于所处地域不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环境、相关的政策不一致,对于同一层次的分支行而言,如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和工商银行青海分行,就会受到当地各方面具体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分形结构上又呈现出多样化的特性。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它由若干个部门组成,如信贷部、风险管理部、营业部、稽核部等等。总行对分支行实行自上而下的集中式管理,而分支行又具有高度的自治,享有一定的自主决策权限,涵盖了计划、运营和客户关系管理等职能。这些具有复杂精细结构的职能部门构成了商业银行的分形单元,它们在总行的规定下相互协作,具有共同的总体目标, 即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同时,每个职能部门又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通过与外部环境和内部其他部门的交流而进行自我调整,最大限度地完成和优化总体的目标。

3. 商业银行的功能分形。在前面我们已经论述了商业银行结构上具有规范的分形特征,层次分明、任务明确、目标统一。那么除了结构分形外,商业银行还具有功能分形。这里的功能是指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性质、能力和功效,是系统内部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组织次序及时空形式的外在表现形式。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总行、分行和支行对分行、支行和储蓄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而处于分行、支行和储蓄所都必须服从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组织目标。

4. 商业银行分形元的划分。通过对商业银行结构分形和功能分形的分析,不难看出商业银行应包括两种性质的分形元。对于分支行、储蓄所分形元而言,它在总行的统一领导和整体规划之下,负责某个区域的银行业务,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对于同属于同一分支行或储蓄所的分形元(即行内各职能部门) 而言, 一方面它们负责某个特定业务,如信贷、投资等,享有较大的决策自主权;另一方面,它们必须在总行的整体目标约束下实行跨部门的协作,因而其自主决策权又受到一定的限制。

除由商业银行本身特点决定外,分形元的划分还应按照前述的相似性原则划分,应在总体目标、结构体系、战略规划、规章制度以及企业文化等方面体现相似性的特点。

基于上述原则划分的分形元可以保证各自的活动空间具有相似性,这样一旦发生各分形元之间的协调作业可以保证成本最小化, 进而使整个银行部门间协调成本最小化,形成竞争优势。例如,对于农村金融体系而言,各商业银行的基层储蓄所就是最小的分形元,可以看作农村金融体系的缩影。

四、商业银行的分形管理策略

根据上述商业银行的分形特征,我们提出对商业银行进行分形管理的一点策略建议。

1. 建立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商业银行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管理层次减少有利于信息迅速透明地传递, 减少了信息传递的损耗和变形, 使得高层决策周期缩短,提高决策质量。二是可以推动信息观念在纵向和横向的迅速交换,解决因层级过多而造成的信息堵塞问题,增进部门间知识的交流。三是中间管理层被大量精简,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四是组织内部利益冲突减少,命令统一、指挥一致,信息流的畅通使企业能灵敏、快捷地对顾客需求做出反应,增强了组织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五是同时按多重管理目标建立管理和汇报关系,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不统管所在地的业务经营,仅以地区负责人的身份起协调和后台支持作用,克服了单一管理带来的风险。另外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 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是将系统动力学与组织学习、创造理论、认识科学等融合,发展出的一种全新的组织概念。现代企业所欠缺的就是系统思考的能力。系统思考能力是一种整体动态的搭配能力,缺乏它而使得许多组织无法有效学习。之所以会如此,正是因为现代组织分工、负责的方式将组织切割,而使人们的行动与其时空上相距较远。当不需要为自己的行动的结果负责时,人们就不会去修正其行为,也就是无法有效地学习。因此我们建议运用系统动力学原理,构建具体地商业银行未来的组织形态———层次扁平化、组织信息化、结构开放化,逐渐由从属关系转向为工作伙伴关系,不断学习,不断重新调整结构关系。

3. 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分形元可共享的基础平台越多,基础平台的共享程度越高,则意味着分形元之间越容易降低信息重复收集的成本,大大降低资料的收集与组织成本,提高整个系统的性能,开阔员工的视野,有利于人们创造力的提升,发现新机会,新问题,因而也越容易进行重构以获得适应环境变化的动态适应能力。

目前各家银行都把完善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作为重要工作,给予极大重视。此外商业银行还应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客房关系管理系统,通过客房利润贡献度的分析、风险分析控制和资产负责管理,为客房提供深层次的服务,强化自身的管理。各行相继开通了电子邮件、公文传输、统计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4. 加强商业银行企业文化的塑造。对于具有分形特征的商业银行而言,企业文化的建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目标的一致是分形企业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而企业文化是将企业的价值理念主动引导到制度设计中的结果。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则成为所有员工都遵守共同准则。而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价值要求其企业文化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用这种正确理念与先进的技术、完善的体制等结合起来,建立起成熟的风险管理机制。而这种风险管理机制是整体性的,而非个体性的。因此,树立尊重员工的“以人为本”理念,制定奖罚分明的员工激励约束机制是这种银行风险管理整体性基础。 [论-文-网]

参考文献:

1.刘忠庆,舒华英.电信企业的分形管理.中国数据通信,2004,(6):47-49.

2.刘忠庆,舒华英,谢文胜.电信企业实行分形管理的策略. 中国数据通信,2005,7(2):59-61.

3. 李喜梅. 分形理论及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分形特征探析.农业经济,2006,(11):56-57.

第4篇

关键词:上海;征信;国际金融中心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8)03-0015-04

经过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上海已初步构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组织架构,确立了制度规范,建立了覆盖企业、个人的全国联网信贷征信体系和地方联合征信平台,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及行业发展初具规模。然而,面对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的新要求,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经济金融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上海征信业亟需进一步加快制度创新,努力寻求发展方向和途径的新突破,实现上海征信业的跨跃式发展。

一、上海征信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其在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作用

(一)上海征信业的发展现状

1、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运行。

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和试点地区,2004年起,上海承担了人民银行全国联网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的系统建设和运行试点工作。2006年,人民银行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功建成并正式运行,两大基础数据库连接了所有中资金融机构、部分外资银行和绝大部分农村信用社,信息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几乎所有金融机构的基层营业网点,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有经济活动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统一的信用档案。同时,人民银行积极扩大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充分发挥征信系统的失信惩戒功能,推动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

截至2007年底,企业征信系统共收录上海市借款人1l万户,贷款余额1.7万亿元,1000多个查询终端日均查询6000笔,占全国总量的十分之一。个人征信系统共收录8000万人、信用卡2000万户,个人贷款余额3700亿元,3000个查询终端日均查询6万笔,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

2、地方征信系统发展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为推动地方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1999年,人民银行批准个人征信在上海试点,成立了上海市资信有限公司,上海从而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2年上海市资信公司又开通了企业征信系统。2004年,上海市政府成立了市征信管理办公室,组建了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建立了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围绕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使用、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等环节,上海市先后以政府规章的方式制定了《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

其中,作为上海地方征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资信公司为各类信用交易中的信用调查、信用征信、信用支付工具等提供了较好的信息环境,推动着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对探索征信体系建设、改善上海金融生态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意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截至2006年底,上海资信公司的地方个人征信系统共入库770万人,同比增长25%,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有信贷消费能力的常住人口,个人信用报告日均查询7000余笔,全年共计提供信用报告183万份。部分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也纳入了上海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形成了工商、税务、质监、公用事业等约20个政府部门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的长效机制,并不断探索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典当等其他信用信息纳入地方征信系统。

3、征信中介机构和行业发展初具规模。

在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和地方个人联合征信试点的推动下,上海的信用服务行业得到较快发展,征信中介机构和行业发展初具规模。业务范围从最初的资信评级扩展至商业征信、信用保理、商账管理、信用管理咨询、信用管理培训等,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信用服务业态,所有制形式包括国有、民营、中外合作、外资参股、外资控股等多种形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上海市征信办备案的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已达45家,行业从业人员约1200人,年营业收入达到2.7亿元。上海的征信中介一方面面临着外资的并购渗透,另一方面上海尚未出现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适应的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的本土征信机构。

(二)上海征信业在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作用

1、防范金融体系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在我国当前逐步开放的金融环境下,随着金融机构的逐步集聚、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资本的不断涌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正面临着更高隐蔽性、系统性和突发性的风险,因此要建立良好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

发展征信业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改革和创新、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一是征信系统的发展可以有效地防范银行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比率。二是征信系统的发展有助于在集团企业、关联企业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维护金融安全,并对上海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征信系统的发展有助于监管当局提高监管效率,准确评估和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运作。

2、推动金融机构消费信贷等业务的快速发展,加速全国性运营机构的集聚。

征信体系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制度保证之一,特别是个人征信系统的发展有效地推动了金融机构消费信贷等业务的快速增长,它能够迅速提供关于潜在交易对象准确可靠的标准化信息,从而为更准确、更具竞争性地给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进行定价提供基础。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征信系统监测已有的资产组合,开发和销售新产品,通过更准确的定价和产品定位,提高盈利能力。在此基础上,金融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也在不断扩大,各类金融机构全国性运营中心逐步向上海集聚,目前一个相对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框架已在上海初步形成,金融机构全国性的信用卡中心、数据中心、清算中心、备份中心等纷纷落户上海。

3、有效地改善金融生态,提高社会信用意识。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随着全民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改善了金融生态环境,从而为金融中心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信用基础。

随着征信系统内在的“失信惩戒机制”作用的发挥,不断促使企业和个人提高信用意识,重视其在相关领域的诚信记录,从而改变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行为,包括主动偿还拖欠的贷款、按时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等。

二、探索建立发展上海征信业的总体模式

(一)加快发展上海征信业的政策依据和现实条

上海征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既要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又要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需求,以期达到跨跃式发展的目标。

1、2006年上海人均GDP达7000美元,已迈入信用经济的时代。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上海与国际经济的依存度在不断提升,信用交易方式和信用工具的运用将得到极大发展,征信体系建设在上海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个中心”建设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这是加快发展上海征信业的经济基础。

2、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的“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和切入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快发展上海征信业的政策基础。

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即将落户上海,有助于将上海建成全国的金融信息征集、加工、使用和辐射中心,进一步完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的基础性设施,这是加快发展上海征信业的有利条件。

4、总结上海信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经验和教训,以人民银行为征信系统建设的牵头单位,将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与上海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密切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与分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是加快发展上海征信业的先决条件。

(二)加快发展上海征信业的总体目标

上海征信体系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深化信用制度建设、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为主要工作目标,通过对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依法公开和共享、使用,实现对失信行为的披露、传播、预警等功能,建立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社会惩戒机制。把上海建设成为信用制度较为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机制比较健全、信用产品广泛使用、金融生态环境优良的地区,充分发挥征信在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

(三)探索“一个中心、二个平台”的上海模式

在总体目标指导下,上海征信体系建设应以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为主要内容,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信贷征信系统,整合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形成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它主要包括“一个中心、二个平台”,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服务全国的金融征信平台和商业征信平台。

1、一个中心。

信贷征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一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范畴,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征信数据的主要来源是银行,使用者也主要是银行,来自商业银行的征信数据采集和面向商业银行的征信数据服务,构成征信体系的最主要内容。

上海征信应该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落户上海的功能优势,构建以信贷征信为核心,涵盖其他各方面信用信息的统一征信中心。此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功能,而且有利于上海建立集约、高效的征信体系,更有利于上海借助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汇集全国征信信息的功能作用,更好地利用全国性的信用信息资源,加快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二个平台。

依托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建立面向金融机构的金融征信服务平台的同时,逐步将散布于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非金融信息通过接口程序逐步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从而建立面向社会的商业征信服务平台,并依法向社会适当开放。

3、基本框架图示如下:

4、实施的重点。

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存储和加工,以信贷服务为重点,依托人民银行总行建立的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整合各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并提供信用信息共享和服务的应用系统,形成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为金融机构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扩大信用交易提供查询服务。它具有以下特征:

立足上海。要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长三角金融征信体系建设与区域服务一体化,逐步辐射长江流域和华东、华南经济发达地区。

立足金融业。由于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因此要着眼于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基础性作用,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的金融征信服务平台。要扩大数据的容量,充实集团企业、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以及企业应收账款、商业承兑汇票等方面的信用信息,促进消费信贷和信用担保发展。大力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产品使用,组织征信机构开发相关信用产品,增强对金融业的服务意识。

逐步整合、适当开放。增强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力度,提高社会对央行征信系统的向心力,逐步整合工商、财税、社保、环保、质监、海关、公安、司法、教育、人事等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建立商业征信服务平台,并依法适当开放,促进上海个人征信、企业征信、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征信等征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培育若干家独立、客观、公正的征信机构。

三、关于加快上海征信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1、推动长三角征信一体化的发展,充分发挥信贷征信的核心作用。

加快发展“长三角”地区的征信服务一体化,在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和提高地方诚信水平的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加快区域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夯实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经济基础。

建议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落户上海为契机,结合“长三角”的区域特点和征信市场发展需要,联合三地政府制定《“长三角”征信行业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对“长三角”地区征信市场的统一管理,积极促进征信业务发展。依托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优先在“长三角”开展包括非银行信息采集、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在内的非信贷征信业务的先行先试,开展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商业汇票评级等业务的试点,充分发挥信贷征信在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同时,不断扩大信用报告在“长三角”的应用范围,提高对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服务水平。

2、协调整合中央与地方征信体系的发展。

随着2006年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全国联网运行,企业征信系统的新老升级,对中央和地方征信体系发展存在的不同认识已经影响到了上海征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为了上海征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造上海征信工作和谐发展的有利局面,并进一步推动上海成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核心,建议尽快就有关问题作出明确的部署,积极协调整合中央和地方征信体系的发展。

3、试点金融业的信息采集和共享,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

按照国务院的指导意见规定及有关部署,率先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开展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的试点,促进“长三角”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

围绕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目标,依托人民银行全国联网运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积极探索开展金融业信息共享试点,研究建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及外汇管理等在内的金融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和共享机制,促进区域金融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在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强化金融监管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同时,依法向三地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和高效的征信服务。

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

自商业银行产生,风险就与之相伴、形影不离。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业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则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对金融风险的重视和认识的加深,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和理念不断深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中国是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外部经济环境较为复杂,银行业发展还很不成熟,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特殊,这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城市商业银行的本质与风险类型 

 

(一)城市商业银行的本质 

商业银行有四大本质特征:一是商业性。商业银行要追求盈利。二是风险性。既有资金的损失风险,又有相关人员的责任风险。三是服务性。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第三产业,服务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众。四是关联性。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商业银行办得如何,不仅是自身的问题,更会对经济社会产生直接和深刻的影响,也是社会问题。因此,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直接主导作用,贷款投向哪里,其他生产要素就会随之向哪里聚集,由此便形成社会产业结构,对社会生活产生影响。商业银行的发展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其“四性”的本质特征。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类型 

银行风险是指由于种种不确定因素使银行在从事资金融通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或获得额外收益的可能性。其表现形式有: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鉴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巨额不良债权(不良贷款和应收未收利息),以及银行内部违规操作、过度投机和大案要案的层出不穷,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三个方面。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三大风险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足额、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从而使贷款资金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的管理工作包括风险的计量、分散、转移、补偿等内容,其中以信用评级为前提的信用风险计量是信贷风险管理整体工作的基础。随着金融的全球化趋势及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加剧,各国银行和投资者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用风险的挑战,因此,认识信贷风险首先应该认识影响银行信贷风险的因素。信贷风险是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的函数。外部因素包括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动或是自然灾害等银行无法避免的因素;内部因素是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这类因素体现在其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管的质量之中。 

(二)利率风险 

自1952年至70年代末,我国本币利率始终是管制利率,但管制利率并不等于利率的永恒不变。当政府调整利率政策时,依然存在利率风险的可能。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利率频繁调整,如上世纪末央行连续8次下调利率。2007年不到一年时间,央行已经连续5次上调利率。同时政府对银行的一些特殊政策规定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极大的利率风险。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缺乏对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准确预期,更不能根据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变动走势适时调整自身资产负债结构,以致资产负债结构严重失衡,在利率调整时遭受损失,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失衡问题十分突出。首先,在总量结构上,资产与负债总量之间没有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存在存差和借差缺口过大等问题,受限于资金运用权限的限制,大量资金积压,承受着利率调整的风险;其次,在期限结构上,资产与负债结构在期限结构上没有建立合理的配比关系,如以短期存款支持长期贷款或以长期存款支持短期贷款。 

第6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

 

 

自商业银行产生,风险就与之相伴、形影不离。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业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则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对金融风险的重视和认识的加深,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和理念不断深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中国是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外部经济环境较为复杂,银行业发展还很不成熟,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特殊,这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城市商业银行的本质与风险类型 

 

(一)城市商业银行的本质 

商业银行有四大本质特征:一是商业性。商业银行要追求盈利。二是风险性。既有资金的损失风险,又有相关人员的责任风险。三是服务性。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第三产业,服务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众。四是关联性。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商业银行办得如何,不仅是自身的问题,更会对经济社会产生直接和深刻的影响,也是社会问题。因此,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直接主导作用,贷款投向哪里,其他生产要素就会随之向哪里聚集,由此便形成社会产业结构,对社会生活产生影响。商业银行的发展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其“四性”的本质特征。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类型 

银行风险是指由于种种不确定因素使银行在从事资金融通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或获得额外收益的可能性。其表现形式有: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鉴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巨额不良债权(不良贷款和应收未收利息),以及银行内部违规操作、过度投机和大案要案的层出不穷,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三个方面。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三大风险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足额、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从而使贷款资金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的管理工作包括风险的计量、分散、转移、补偿等内容,其中以信用评级为前提的信用风险计量是信贷风险管理整体工作的基础。随着金融的全球化趋势及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加剧,各国银行和投资者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用风险的挑战,因此,认识信贷风险首先应该认识影响银行信贷风险的因素。信贷风险是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的函数。外部因素包括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动或是自然灾害等银行无法避免的因素;内部因素是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这类因素体现在其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管的质量之中。 

(二)利率风险 

自1952年至70年代末,我国本币利率始终是管制利率,但管制利率并不等于利率的永恒不变。当政府调整利率政策时,依然存在利率风险的可能。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利率频繁调整,如上世纪末央行连续8次下调利率。2007年不到一年时间,央行已经连续5次上调利率。同时政府对银行的一些特殊政策规定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极大的利率风险。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缺乏对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准确预期,更不能根据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变动走势适时调整自身资产负债结构,以致资产负债结构严重失衡,在利率调整时遭受损失,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失衡问题十分突出。首先,在总量结构上,资产与负债总量之间没有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存在存差和借差缺口过大等问题,受限于资金运用权限的限制,大量资金积压,承受着利率调整的风险;其次,在期限结构上,资产与负债结构在期限结构上没有建立合理的配比关系,如以短期存款支持长期贷款或以长期存款支持短期贷款。 

(三)操作风险 

近年来,国际和国内银行业操作风险事件频发,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防范操作风险仍然是摆在银行业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笔者给操作风险下的定义是:操作风险是与银行业务操作相联系的风险,它是指由于以不当或不足的方式操作业务或外部事件而对银行业务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操作风险的内涵是动态的,银行许多新的风险会不断归并其中。操作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日常营运.大多是在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产生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大多由外部原因引发。每个银行都有其自身、独立的和独特的操作环境,必须考虑银行具体情况来对操作风险进行分析,这是操作风险的关键特征。 

三、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 

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是商业银行实现有效风险管理的基础保障。我国商业银行需要采取多种方法加强风险管理知识教育,树立“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管理”的理念,让员工充分认识商业银行风险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和风险管理的持久性,真正理解商业银行能够识别、监测、度量和控制风险,但不能回避风险,商业银行能够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同时要全面培育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实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由“管住风险”向“为股东创造价值”过渡,推行涵盖事前预测、事中控控制和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将其贯穿到所有员工和所有业务中去,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文化,形成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风险防范的道德评价和职业环境。

(二)构建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 

第7篇

一、信用及征信的不同界定

信用是一个古老的命题,孔子:“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可见在几千年前,信用便已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我国在历史变迁中演化而来的“信用”,由于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在理解上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的信用,主要是经济、法律的范畴,它表现的是在商品交换或其他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所实行的以契约(合同)为基础的资金借贷、承诺、履约的行为;而广义上的信用,通常表现为伦理学的范畴,主要指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道德基础的践约行为,强调的是“诚信”。

由以上的信用的定义,企业信用评价也存在以下两个范畴:一是从广义也即诚信的角度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这一范畴衡量的是企业的主观意愿,参考的资料包括企业的纳税、质检情况、合同守信资料、荣誉记录以及企业的违法记录等;二是从狭义也即借贷的角度评价企业信用,衡量的是企业的客观偿债能力和借贷履约情况,主要参考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信贷记录等指标。

目前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与行业商会、协会、政府信用管理办、中小企业管理局等在企业征信归属问题上的不同争论,实际上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企业征信内涵的不同理解与误解。

二、我国企业征信体系现状及弊端

征信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征信服务的最基本功能是了解、调查、验证他人的信用,使授信方能够比较充分地了解受信人的真实资信状况和如期偿还能力。

企业征信机构在我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经过了20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总体上说,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仍处于初级阶段,距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去甚远。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完善的企业征信数据库系统,企业信用评价分置:政府主导模式与市场运作模式平行运作,而政府主导体系中的部委主导体系与人民银行主导体系同样平行运作,甚至部委之间和人民银行主导下各商业银行之间也是对企业信用各自进行评价,信息互不共享。

我国目前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征信机构包括中资的资信调查公司和一些进入我国的外资征信公司,中资的以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商征信有限公司等为代表,而外资的则包括著名的邓白氏、ABC、TCM等公司。这些机构完全是以商业化的运作方式为客户提供征信方面的服务,并且各自均建立了自己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除此之外,我国也形成了几大由政府主导的企业征信数据库:一是人民银行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主要服务于各商业银行,但是该系统仅仅是一个关于信贷记录的数据库,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仍由各个商业银行独自进行,且评价标准相去甚远;二是分别由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主导的企业征信系统,两大系统也有各自独立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各自采集信息,有各自的标准。

这种不同的评价机构在各自的范围内,画地为牢,各自为政,在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使用等方面各个系统所掌握和采集的数据彼此之间不能共享的企业信用评价分置格局,应该说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首先是缺乏通用性以及使得监管难度提高。以各商业银行企业信用评价分置为例。如图1,E代表受信企业,A、B、C银行都可以作为授信企业出现,他们直接与作为受信人的企业相挂钩。每一个银行都有自身的信用评价系统来制约、管理着自身的受信人。造成的结果是:三个银行之间呈现为一种离散的关系,彼此之间的信用评价系统不具有普遍性,授信人之间并不具备一个统一的信用评价系统来评价受信人,无法兼容。相比较而言,如果能够建立其普遍、通用的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图2),A、B、C、D之间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空间化的网络,运用这一评价系统,对受信人信用评价就具有了有效性,也使得监管当局可以对受信人的信用进行有效的监管。

其次是信息不对称。各银行、各部委信用系统以及各公司的信用信息单一进行获得的企业信用数据质量相对较低,更新速度也较慢,不能及时地掌握企业的最新信息,从而不利于授信人准确地获得受信人的信用信息。

再次是增加对企业信用评价的成本。各大信用系统有很多的信息属于重复的搜集,数据库的建立、信息的搜集在资金、人员上的基础投入以及数据的维护成本巨大,这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增加了信用机构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成本。

三、企业征信系统建设的争议

正因为目前这种企业信用评价分置的状态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尤其是企业信用数据库的不完善、不统一,严重阻碍了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以及信用体系的建立,建立完整、统一的企业征信系统已经被提上了日程。但是,关于我国的企业征信系统究竟采用何种模式仍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一)“公营模式”与“民营模式”之争

所谓“公营模式”是以欧洲大陆的多数国家为代表的一种征信体系模式,由政府财政出资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企业信用数据库,一般由中央银行作为系统的管理者,实际运行机制为非盈利性,直接隶属于中央银行。而“民营模式”则是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一种模式,征信机构市场化,由民间投资组成,独立于政府与大型的金融机构之外,政府的作用只是促进信用管理相关立法的出台和强制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将征信数据库以商业化或义务形式贡献出来,向社会开放。

主张采用公营模式的学者认为:首先,我国的征信业才刚刚起步,征信行业市场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漫长的不断尝试的过程,目前靠政府的推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征信行业的生存依赖于科学、庞大、完整的数据库,征信行业天生具有垄断性,不管在服务的功能上,还是在其成本上,小企业都无法与大型征信机构竞争。我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美、英等国花100多年时间完成的兼并和垄断,利用政府的公信力,来协调政府各个部门积极参与,可以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再次,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支持,我国本地的征信公司根本无法与外资的巨型征信公司相抗衡。当前很多国外大型征信公司都已在我国设立了分支机构,他们丰富的征信经验、其母公司庞大的动态数据库以及其在全球范围良好的公司信誉会迅速地垄断国内尚处于积累经验阶段的征信行业。

而主张“民营模式”的学者则认为:首先,我国征

信行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已基本形成,目前我国已有私营企业资信调查公司40多家,具备民营征信机构发展的基础,这些公司按商业化原则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向社会提供客观、独立的信用报告;其次,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可以更好地激励征信机构不断地开发创新信用服务产品,为社会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增值服务,更好地促进征信业的发展;再次,也有利于调动社会的积极因素投入信用服务行业的建设中,不必耗费政府大量投资,而没有政府干预,也有利于征信机构运作的规范性和产品的公正性。

(二)国务院成立专门部门主导与人民银行主导之争

如果是由政府来牵头建设企业征信数据库,那么又有由哪个部门来牵头的争论:一个观点是由国务院成立专门的部门来牵头,在原来的商务部和发展改革委两大企业信用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另一个观点是由人民银行牵头在原来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基础上建设企业信用数据库。

持第一种观点的专家认为,目前建设统一的企业征信数据库应该由政府成立专门的征信管理部门来牵头,整合原有的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两大系统的基础上,协调政府其他如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电力、审计等等部门,汇总企业的各类信用信息,形成完善的企业信用数据库。首先,发展改革委或者商务部原先的系统基本上都已覆盖了全国,与各级部门、各个单位在信息交流上形成了一整套体系,企业信用数据的采集、加工均有相对通畅的流程和丰富的经验,这些是人民银行所不具备的;另外,政府专门的征信管理部门来建设企业信用数据库,分工明确、目标单一,在效率上较高,而人民银行作为金融业管理部门和货币政策制定部门难免分身乏术。

而持第二种观点的专家认为,我国目前的征信行业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征信的主要服务对象还是商业银行,同时,即使在国外的国家企业征信系统中,主要的数据源也是金融机构甚至是商业银行。人民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直接监管部门,在企业信用数据的采集上有着天时地利;同时,人民银行2002年便开始全国联网运行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经逐渐成熟,该系统在原来仅有银行信用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借款人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并且正在从由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能够提供查询、报表等信用信息服务的“管理型”系统向能为用户提供基于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方法的增值信息产品的“分析型”系统转变,这一系统可以说是目前我国最完整的一套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此为基础完善建设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次,参照国外大多数采用以政府主导模式建设企业征信体系的国家的经验,它们也是多以中央银行牵头,作为系统的管理者,来运作整个征信系统的。

四、我国企业征信系统模式选择的建议

综合以上的一些观点,总体上,我国应以市场化运作的“民营企业征信模式”为目标,但从目前的具体情况来看,在企业征信系统筹建和经营初期,应当采取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企业征信数据库、征信服务市场化运作的过渡模式。这是因为我国目前社会信用意识普遍不高,有关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征信行业的规模化效应尚未形成,因此,我国的企业征信系统还是由具有较强公信力的政府组织来牵头更为可行和有效。政府可以强制性地让局部主体将各种数据贡献出来,以在较短时间内集中各种力量迅速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征信数据库。待市场条件成熟后,可以再考虑将企业征信系统民营化改造。此外,从我国征信系统的需求和市场发育状况来看,我国征信系统的运作至少在目前还不具备商业化的条件,过早地将其完全推向市场,不仅会延缓整个系统的建设进程,也会扭曲企业征信系统建设的方向。因此,在最初建设的一段时期,企业征信系统仍应以政府推动为主。

我国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从总体战略上,应高起点设计,分阶段实施。在设计时,充分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实施时,可以分步进行,由易到难。在政府的推动下,从政府筹建到与政府分离并推向市场,最终到政府仅独立行使监督管理权和推动信用立法。具体到目前最迫在眉睫的企业征信数据库的建设,最终也可分步进行:

第8篇

风险监管是国际上一种先进的金融监管方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非现场监管为主,更注重对被查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科学判断;二是要求利用现场检查的结果来完善非现场监管资料,据此制定对被查机构的监管策略;三是引入了对银行信息系统充分性的检查。今后基层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必须结合合规性监管的经验,摸索风险监管方法,充分暴露商业银行的风险,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改善经营状况。

继承与创新:完善现场检点和改进分工方式

风险监管的程序主要包括六个步骤:了解机构、根据已有的非现场资料评估机构风险、计划并安排监管活动、明确和实施检查活动、报告检查结果、跟踪检查。而其中的现场检查与合规性监管的现场检查相比,还需要增加两个检点:一是商业银行管理人员的风险偏好,这对结合检查数据进行风险评价至关重要。二是信息系统的充分性,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包括其经营战略的系统支持、运行的安全性和兼容性、数据的恢复能力等方面。信息系统的充分性关系到其提供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也是商业银行本身识别和控制风险的前提和基础。

现场检查的重点和监管的中间目标发生变化后,要求对检查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我们认为,如果是全面稽核,可按流动性、盈利性等风险监管要素进行分工,信贷组可在检查信贷方面是否有违规问题后,负责资产质量分析;计划组负责流动性分析;会计组负责盈利性分析;内控组负责管理能力分析等。但各组中必须配备有分析能力的专业人员。对信息系统的检查更是如此。

反思与实践:提高非现场监管的质量与效率

要加强非现场监管工作,首先,要重新界定非现场监管概念。非现场监管决不仅是季末索取会计报表和相关的资料,简单分析后上报的一项工作,而是基于原来对被监管对象的了解,由被查单位提供基础数据,通过公众反馈信息或必要的实地考察,借助主观判断,进一步确认信息来源的可靠性,然后认真汇总数据、科学分析风险和公正评价经营,通过监管报告形式加以记录,并在现场检查和以后的非现场监管中逐步校正。其次,要充分发挥基层行的主动性,多开展基于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针对性强的现场检查,防范和控制区域性金融风险,同时也能促进其对非现场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非现场监管的质量。第三,人民银行总行要尽快开发出按行别划分的非现场监管分析程序,避免各基层行重复劳动或低效率付出。第四,今后的监管工作要善始善终,非现场提示、现场检查、处理或预警、整改落实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这是持续监管的要求,不能人为阻断。第五,在监管报告中增加风险矩阵内容。

借鉴与应用:运用特征评价法进行风险评价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中央银行运用骆驼群评级体系对被检查对象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价,且成效明显。但是,在中国,基层央行应用这种方法的时机还不太成熟,因此,短期内可考虑用特征评价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指南》中已有论述)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评价,以避免因缺乏个别的评价要素而阻碍风险的评价。所谓特征评价法,是指根据商业银行所表现出来的风险特征与风险水平,将商业银行判断为基本正常机构、关注机构、有问题机构和危机机构。

基本正常机构的特征是:不良贷款比率、流动性比率、资本充足比率、贷款损失准备金比率、盈利水平等定量指标都控制在人民银行确定的正常水平之内,在国内同业及国际同业中也处于较好水平,同时其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比较完善,能够依法合规经营。关注机构的特征是:个别指标已明确超过人民银行确定的正常水平,也超过同业同类指标的平均水平,且其风险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有问题机构的主要特征是:多项指标严重超过正常水平,已面临流动性困难。危机机构的主要特征是:已经陷入严重的支付危机和信用危机,并已严重资不抵债,内部管理严重混乱,而且难以通过救助措施加以挽救,而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使其稳妥退出市场。

要保证实行特征评价法的质量,就必须力求客观、全面地进行检查,科学、公正地进行评价。就中国目前监管人员的总体素质情况来说,特征评价法不难理解、便于操作,在短期内推行是有质量保证的,而且是可行的。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