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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查情况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5 15:02:33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第1篇

一、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主要对各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教学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落实饮用水要求情况、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各学校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有晨午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齐全。

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情况:各学校教室内均配备了俩种高度以上的课桌椅,教室采光和照明均符合要求,有俩所学校人均占地面积达不到标准,对此我们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教室和宿舍通风良好,宿舍每人一床。

学校生活饮用水情况:各学校均取得本年度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水源防护符合标准,供管水人员均取得健康合格证。

(二)生活饮用水情况:我县有一家水厂,经检查水厂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水源防护符合标准,供管水人员均取得本年度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涉水产品均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设施运转正常,水厂设有检验室,每月对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和消毒剂余量进行检测,也取得本年度由疾控中心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三)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状况,清洗消毒设施。生产用水,使用洗消剂,消毒剂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情况。同时进行了抽检,抽检2个批次,每批次采样10样品,共计20个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洗消剂,消毒剂建立索证,所使用的消毒产品都有企业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单,企业配备检验人员,按批次进行检验,生产用水经检测合格,生产场所卫生符合要求,所有操作人员都取得了当年健康合格证明。每天生产4600套,供480家餐饮单位使用。

(四)公共场所

住宿场所、美发场所主要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卫生管理制度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是否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公示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信誉等级以及对室内空气、床上卧具、毛巾、茶具、剪刀、梳子等顾客用品进行卫生检测。经检查,公共场所单位均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在醒目位置设置了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识.

二、“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完成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今年累计抽取49家。抽查完成情况:公共场所抽检9家,完成7家,关闭2家,完结率100%;生活饮用水抽检1家,完成1家,完成率100%;放射卫生抽检1家,关闭1家,完结率100%;学校卫生抽检7家,完成7家,完成率100%;医疗卫生抽检16家,完成16家,完成率100%;传染病防治抽检14家,完成14家,完成率100%;餐具消毒1家,完成1家,完成率100%;医疗卫生和和传染病防治建库率100%。培训平台:监督员线上培训全员在7月初全部完成。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完成情况

年初做了工作计划,“部门内双随机”共计8个专业,其中医疗机构抽取检查对象数量29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完成29家;传染病防治抽取检查对象数量29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完成29家;学校卫生抽取检查对象数量37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37家;公共卫生抽取检查对象数量39家,占监管对象总数30%,完成39家;放射卫生抽取检查对象数量3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3家;水质卫生抽取检查对象数量1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1家;计划生育抽取检查对象数量4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4家;餐具消毒抽取检查对象数量1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0%,完成1家;“跨部门双随机”共计1个专业,卫生健康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抽取住宿业2家,占监管对象总数10%,完成2家。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第2篇

《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

二、监督对象

1、监督对象

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2、任务分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级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省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省直省管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本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监管。

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至少两次对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实

地监管,省卫生监督所每年实地监督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少于50家。

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省卫生监督所通知对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对经营单位的抗抑菌制剂产品抽样,并送省卫生监督所,由省卫生监督所统一送检。检测经费从省财政厅、省卫计委下达给省卫生监督所的消毒产品专项抽检经费中列支(另行发函通知)。

省卫生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设区市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监督内容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状况。生产企业厂区环境;生产车间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状况;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生产等情况。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附件2)。

2、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配方以及违禁物质添加情况。

3、经营、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情况。

四、监督考核

1、省级下达的监督检查任务是否按时、全部完成,检查信息、总结材料是否按时报送。

2、及时进行经常性监督的网络信息报告,省、市、县级监督覆盖率应达100%。

3、消毒产品监督员培训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4、考核方式采用查材料、听汇报、看现场等形式,具体考核方案另下。

五、监督要求

1、在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抽检程序合法,结果准确可靠。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2、各地要及时通报不合格产品抽检信息或发出协查通知,接到信息通报或协查通知的监督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并在3个月内反馈信息,降低或消除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的危害。重大案件及时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各设区市请于5月15日前将市级相关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5)分别报省卫生监督所和委综合监督局。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第3篇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2002年开始实施,期间卫生部对卫生用品的卫生许可作了多次改革,GB15979―2002已然转变为卫生用品卫生管理的重要技术标准之一。为评价该标准的适用性,2009年我们对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使用GB15979-2002的情况进行调查。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对本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包括市卫生监督机构1家,区、县卫生监督机构19家(调查时浦东新区尚未与南汇区合并);在本市171家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发证日期截止至2009年3月)中随机抽取44家,占总体的25.74%。44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包括卫生巾、卫生护垫、卫生栓、纸尿裤、尿布、尿垫、湿巾、卫生湿巾、抗(抑)菌制剂、纸巾、手(指)套、卫生棉(棒、签、球)化妆棉(纸)、纸质餐饮具等。

1.2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管中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卫生质量控制中运用GB15979―2002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卫生指标、卫生要求、采样和检测方法的使用情况等。共发放64份调查问卷,回收率为100%。调查搜集的数据从2003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调查对象凡使用GB15979―2002一项或多项卫生指标或卫生要求的为“使用”,计算“使用率”。调查对象对产品和生产环境的抽检结果采用GB15979―2002的卫生指标要求进行评价,符合的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数据使用Excel 2003软件录入和分析。

2结果

2.1基本情况

20家卫生监督机构自2002年GB15979―2002颁布实施起均已使用,到目前为止使用了7年多。44家企业中有40家将GB15979―2002的要求体现在质量管理文件中或产品企业标准中,占90.91%,平均使用时间为(4.55±2.46)年,最长的使用了7年多,最短的使用了1年。另有4家企业因未投入正式生产,尚未开始使用GB15979―2002。对GB15979―2002在卫生用品卫生监督管理上所起的作用进行整体评价,从表1来看,大多数单位持认可的态度,选择“非常大”、“较大”的卫生监督机构11家,占55.00%,卫生用品生产企业38家,占86.36%。

2.2卫生指标使用情况

2.2.1产品卫生指标衡量卫生用品产品卫生质量的主要指标包括微生物(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毒性、杀/抑菌性能和稳定性,各项指标的使用情况见表2。从表2可见,微生物指标使用较普遍,杀/抑菌性能、毒性、稳定性指标使用较少。卫生监督机构根据产品特性选择卫生指标,对卫生用品开展监督抽检,采用GB15979―2002的产品卫生指标要求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指标使用结果为:2003―2008年,全市20家卫生监督机构共抽检卫生用品1638件,符合GB15979―2002的卫生用品1550件,合格率为94.63%,历年监督抽检情况见表3,每年均有检出不合格卫生用品。40家使用GB15979―2002评价成品卫生质量的卫生用品生产企业中,有3家曾检出不合格,合格率为92.50%,此情况基本与卫生监督部门历年来的监督抽检结果基本相符。

2.2.2生产环境卫生指标GB15979―2002对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卫生提出了卫生指标,包括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工人手的细菌菌落总数,以及工人手的致病菌,各项生产环境卫生指标的使用情况见表4。从表4可见,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均以使用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工人手的细菌菌落总数为主,较少使用工人手致病菌指标。2003―2008年,除辖区内无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的2个区外,全市其余18个卫生监督机构共对726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进行了抽检,采用GB15979―2002的生产环境卫生指标要求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指标使用结果为: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工人手的合格率分别为97.52%、97.80%、86.91%,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历年生产环境卫生监督抽检情况见表5,每年均有企业被检出生产环境不合格。

40家使用GB15979―2002评价生产环境卫生的卫生用品生产企业中,曾有4家检出生产环境卫生不合格的情况,合格率为90.00%,其中,4家均出现过工人手不合格,有1家还同时出现过工作台表面不合格,此情况也基本与卫生监督部门历年来的监督抽检结果相符。

2.3卫生要求使用情况

GB15979―2002除了规定卫生用品的产品卫生质量、生产环境卫生外,还对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与产品生产、消毒、贮存、运输过程卫生和产品标识提出了要求,表6为各项卫生要求的使用情况和使用频繁程度的排序。从表6可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最多的是产品标识要求,最少的是原材料卫生要求,而企业的情况恰好相反。

第五

2.4采样和检测方法使用情况

GB15979―2002附录中规定了与产品卫生和生产环境卫生指标相对应的采样和检测方法。

20家卫生监督机构中有5家对采样和送检提出了意见,占25.00%,40家将GB15979―2002作为企业内控标准的卫生用品生产企业中有5家对采样和检测方法提出了意见,占12.50%。问题主要集中在简化采样和检测方法上,以更加适应工作效率提高的需要,如在监督抽检所需的独立包装样品数量过多、按规定时间送样可能会影响工作效率、细菌菌落总数和真菌菌落总数检测的平行样品过多等,其他的问题还包括生产环境采样方法中未规定在消毒后多长时间内采样、纸质餐饮具应如何适用产品卫生指标、被测物的称取重量范围过宽等。

3讨论

GB15979―2002是一部规范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产品和生产环境卫生标准、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标准和相应检验方法,以及原材料与产品生产、消毒、贮存、运输过程卫生要求和产品标识要求[1]的技术法规,是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企业控制产品卫生质量的基本依据和准则。目前,全市所有卫生监督机构都将GB15979―2002作为卫生用品的监督监测依据,90%以上的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将GB15979―2002作为产品的生产技术要求,纳入企业卫生质量控制体系或企业标准。有超过半数的卫生监督机构和80%以上的企业对标准所发挥的作用表示认同。2003到2008年的产品检测和环境卫生抽检数据显示,大部分被检对象能达到GB15979―2002的要求,同时每年也有个别不合格的情况出现。因此,GB15979―2002既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也适用于本市卫生用品卫生管理的实际情况。

GB15979―2002是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是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依据,也是生产企业在开展生产时必须执行的卫生标准。然而,由于GB15979―2002中规定的卫生指标为产品全性能的指标,在调查中发现,实际监管和生产中,卫生监督机构和生产企业在指标的使用上有一定的选择性。

卫生监督机构在开展监督抽检时,使用最多的是产品卫生指标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和真菌菌落总数,以及生产环境卫生指标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其余项目则较少开展,尤其是产品的毒性、稳定性指标。主要原因:一是卫生监督机构从监督的目的、效率和执法成本出发,结合产品特性,有重点地选择在卫生学上有代表性的、检测时间较短、费用不太昂贵的关键指标进行抽检;二是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受到区检测机构检验能力的限制,无法开展诸如杀/抑菌性能、毒性、稳定性等项目的检测,因此这几项指标在卫生监督机构中的适用性大打折扣。

作为产品的制造者,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负有重要责任,这与卫生监督机构选择指标抽查的工作模式有本质区别。但是,从调查结果来看,企业同样也更多关注微生物指标,而忽略了杀/抑菌性能、毒性、稳定性等指标,抽查的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中仅有1/4使用了产品的关键指标杀/抑菌性能;毒性、稳定性指标也仅有约15%的生产企业使用。由于目前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企业必须对产品进行全项目的检测,因此造成了卫生用品质量控制上的一个“盲点”。

GB15979―2002的第8章到第12章为生产企业在原材料与产品生产、消毒、贮存、运输过程卫生和产品标识等方面的卫生要求。调查结果显示,产品标识要求在卫生监督机构中得到了普遍使用且使用频率最高,原材料卫生要求使用最少且频率最低,这一情况恰恰与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相反。探究原因后发现不少卫生监督机构是以可否处罚作为卫生要求使用的前提,排在首位的产品标识要求有可适用的处罚条款,因此使用最多。但是,其他的卫生要求生产企业即使违反了也不能处罚,对企业的制约效果不佳,因此不愿使用,这可能是导致30%的卫生监督机构认为GB15979―2002仅起到“一般”作用的原因之一。不过,对于生产企业来说,这些卫生要求均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原料又是生产的第一个环节,所以出现了企业将原料使用要求排在首位的情况。随着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于2010年起的实施,生产企业执行卫生标准的情况已作为延续卫生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后,卫生要求的落实情况将会有所改善。

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对GB15979―2002的采样和检测方法提出了操作简便的要求。例如,产品检测所需的样品量过多,仅开展微生物指标检测就需要12个同批号的独立包装,这无形中增加了卫生监督机构对卫生用品市场监督抽检的难度,也增加了企业产品自检的工作量。因此,在确保检验方法科学、有效的基础上做出适当修改,提高方法的可操作性,不仅让卫生监督机构更加顺利地开展监督抽检,也使企业更为主动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 参考文献

[1] 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S].

基金项目:上海市卫生监督科研项目(2008015)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第4篇

一、整治目的

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方面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重点产品集中开展卫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餐饮业、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提高上述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食品卫生许可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许可,树立卫生监督机构良好执法形象,促进全社会卫生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重点和安排

(一)卫生许可。

1.整治重点:各地根据《*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省食品卫生许证填写规定》,明确许可条件,规范食品卫生许可程序,按规定核定并填写许可项目,公示许可证发放情况。结合“谁发证、谁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省、市、县(区)对食品卫生许可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新核定许可项目。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我省确定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药食同源食品、凉茶经营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共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省和地级市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该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食品卫生许可质量抽查,抽查的结果作为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抽查中发现违反卫生部和我厅要求审批的,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许可责任。

我省确定东莞、汕头、茂名、潮州等市为重点检查地区。

2.具体要求:各地要在8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获得食品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和整改。各地级市在9月底前,完成对本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附表1报送有关材料。省卫生厅在*年10月完成对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的抽查。

3.工作目标:通过全面的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食品卫生许证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二)餐饮业。

1.整治重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过度重复使用原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2.具体要求:一是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在5月份前完成对辖区内全部餐饮业原料使用检查工作。要检查原料是否按要求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煎炸油等重复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废弃物的处理是否符合《餐饮业和集体配餐单位卫生规范》;集中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提高餐饮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5月底前各地按附表2内容上报总结材料。二是8月份省卫生监督所组织各地级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统一抽查专项检查,按照各地市大、中、小餐饮单位和农村学校集体食堂的数量,大型餐饮单位抽查总数不少于总数的10%,中小型餐饮单位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农村学校集体食堂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9月中旬前上报总结材料。

3.工作目标:经过整治,使全省餐饮业原料使用情况有根本好转,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农村食品。

1.整治重点:农村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许可情况,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每个县集中抽查2个乡镇的全部食品加工厂、5个农村市场、20个食品商店。

2.具体要求:在*年五一和*年春节期间全省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按照《集贸市场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的特点,查处不按照卫生许可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各地分别在*年8月底前和*年2月初前按附表3的格式上报整治总结。

3.工作目标: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地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安排足够人力、物力,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督促检查和上报工作。我厅将加强对各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并将作为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各地进行考核。

(二)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食品、餐饮业的日常卫生监管工作,更好地发挥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在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保护人民健康安全方面的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将其作为卫生许可重要材料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各地在11月底前按附表4的格式上报辖区内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情况。改进和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开展节日长假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好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活动的线索,要主动追踪检查,加强信息通报,加大联合查处工作力度。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条件的,要坚决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第5篇

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专项检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检查;

(三)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小卖部,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点是各乡镇中小学校及年发生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的单位。

可结合卫生部20**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中关于食品卫生、饮用水和游泳场馆卫生检查的相关要求进行。

检查主要内容

(一)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卫生

1、学校是否建立健全相应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学校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实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是否建立准入制度,明确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管理中的职责。

4、学校食堂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是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校内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6、学校食堂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

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制度,食品采购是否索证,有无验收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是否做到了不使用无检疫证或来路不明的肉及肉制品,不销售腐败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

8、加工场所面积是否符合要求,相应功能加工间是否完整(粗加工、烹调、配餐、餐具洗消、食品储存等)。

9、食品贮存、加工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

10、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符合卫生要求,能够提供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11、加工经营场所是否有“三防”措施,设施是否完好。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

1、学校是否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是否经过健康体检,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

2、采用自备水井供水和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的学校,水源及蓄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源,有无卫生防护,蓄水设施是否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分散式供水使用前是否消毒),有否定期检测水质,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消毒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采用市政供水的,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消毒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学校是否提供开水,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

3、2004—2006有否因饮用水卫生发生传染病,发病起数,发病人数。

(三)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

1、学校有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否配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是否畅通。

2、学校有无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晨检是否记录,病因排查结果有无记录。

3、学校是否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有无学生健康档案。

4、学校游泳场所是否有卫生许可证,是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是否有池水循环净化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具有池水消毒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否设置强制性通过式浸脚池,能否符合要求;消毒产品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游泳池开放期间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五、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时间为8月上、中旬。

各学校要大力宣传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自纠。时间为8月下旬~9月上、中旬。

在卫生和教育部门指导下,各类学校对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管理制度,按要求将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状况上报教育局法制办。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时间为9月下旬~10月上、中旬。

9月下旬以后,教育局将联合卫生局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拉网式检查,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记录检查结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工作总结及检查情况汇表。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整改意见,及时进行认真整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整改意见落到实处。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第6篇

[关键词] 检验科;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中图分类号] R13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0)02(b)-131-01

检验科工作的医学检验人员长期接触大量的有生物危险性的血液、体液等各种临床检验标本,而这些血液标本是重要的潜在生物传染源[1],它们都是病毒、细菌等多种病原体的传播载体,这些具有极大生物危险的感染性致病因子,在工作中稍有疏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2]。为了避免检验科工作人员工作中造成生物污染,探讨检验科工作人员卫生安全防护的措施和漏洞,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针对商丘市18家医疗机构检验科为调查对象,进行突击检查、深入调查。

1.2 调查内容

检验科工作人员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情况,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情况,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2 结果

2.1 18家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情况及合格率情况

见表1。

表1 18家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n(%)]

2.2 18家医疗机构检验科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管理情况

见表2。

3 讨论

通过本次调查分析可以看出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情况较差,防护服合格率为0,而防护眼罩合格率为5.00%;鞋套使用率为16.66%;手套使用率为55.55%。综合分析,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意识淡薄,对合并生物污染无心理准备,对卫生安全防护暴露处理方法、流程不掌握。机构检验科卫生安全防护制度准备情况较齐全,但深入调查可以看出很多是流于形式,卫生安全防护培训及记录较差,合格率为27.77%,充分说明了个人防护情况较差的原因。

笔者认为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卫生安全防护中应该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发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验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消毒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3]。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上岗前进行安全规程的培训、有关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消毒知识及相应专业技能培训[4-5],掌握预防暴露、识别危险因素以及暴露后的安全处理程序,按照规范要求操作。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科室的实验室安全制度、生物安全措施及相应的操作流程,掌握检验科室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正确的操作步骤和要点,防止差错和污染[2-6]。

总之,检验科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非常重要,是保证卫生人员健康的重要措施,应加强制度化的管理、细致的培训,全面掌握职业卫生安全防护,严格按照检查规程操作,可以避免和防止生物污染。

[参考文献]

[1]魏华.北京地区医务人员SARS感染的分析[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13(8):703-706.

[2]戴青梅,刘素美,李法云,等.医务人员职业损伤状况调查分析及预防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9):69.

[3]童明庆.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J].临床检验杂志,2003,21(3):18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6.

[5]王艳.手卫生行为与医院感染的分析研究[J].中国现代医生,2008,46(20):10.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第7篇

通过开展全市公共场所饭馆卫生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查找监管存在的漏洞,依法查处饭馆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高饭馆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饭馆[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就餐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卫生许可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饭馆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要求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许可率达到100%。

2.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1)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

(2)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3)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情况;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5)有醒目的禁烟警语及标志等。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

4-6月,市及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按照属地和发证管理的原则开展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现场填写《市公共场所(饭馆)卫生监督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督查阶段

7月由市卫生局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稽查考核组对各县区饭馆的卫生监督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稽查和评估,查阅各县区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资料,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卫生监管监测档案建立情况。并对辖区内饭馆抽查20户以上进行督查。稽查考核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作为本年度对各县区卫生执法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饭馆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制定本辖区专项检查方案,按照《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办理饭馆许可证;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对直管的饭馆建立花名册,建立每户监管分户档,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饭馆监督覆盖率100%,建档率100%;

卫生检查情况总结第8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制果蔬汁已成为餐饮业饮料消费的主角。为了解自制果蔬汁的卫生状况,以进行有效管理,我们于2012年对滨州市滨城区25家供应自制果蔬汁的大型餐饮店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随机抽取滨州市滨城区25家有加工供应自制果蔬汁的大型餐饮店(面积>500m2)为调查对象。

1.2方法

1.2.1卫生学调查采用自制果蔬汁加工现场调查表,对被抽取的餐饮店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加工场所及设施卫生状况,操作人员个人卫生状况,原料卫生状况,设备、容器和用具卫生状况,果蔬汁供应状况及卫生管理制度等。

1.2.2采样检验在现场调查的同时,对自制果蔬汁进行无菌采样,每个被调查单位采样2份,共采集50份。品种有西瓜汁、山药汁、南瓜汁等。每个品种采样量不少于500ml。样品分成2份,分别盛装于灭菌容器中,冷藏保存,并在4h内送检。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菌、志贺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总砷和铅。

1.2.3检测依据及评价GB/T5009.11-2003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微生物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200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若检测样品中有1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评定为不合格。

2结果

2.1卫生学调查

2.1.1加工场所及设施现状25家被调查的单位中,有专用场所(包括与水果切配间、凉菜间合用)的餐饮店10家,占40.00%;操作间配备空气消毒设备、净水设施、专用水池等设施的为15家,占60.00%。

2.1.2操作人员卫生情况被调查的25名操作人员中,持有效健康证的为20人,占80.00%;指甲符合要求的为15人,占60.00%;工作帽、工作衣符合要求的分别为15和20人,分别占60.00%和80.00%;口罩符合率最低,仅为20.00%;操作人员操作前洗手消毒(含使用一次性手套)的为10人,占40.00%。

2.1.3原料卫生情况25家被调查的单位中,加工使用的果蔬外表无腐烂、无破损的有24家,占96.00%。果蔬使用前经消毒并用净水冲洗的为0家;使用前没有消毒、仅一般水洗的有25家,占100.00%。

2.1.4榨汁机卫生现状所有榨汁机都属易拆卸、易清洗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但榨汁机使用后仔细冲洗、每餐使用前消毒的仅2家,占8.00%;使用后仅简单冲洗、使用前没有消毒的为18家,占72.00%;使用后未清洗、使用前没有消毒有10家,占40.00%。

2.1.5容器、用具卫生情况25家被调查的单位均使用无毒无害的容器。切水果蔬菜的道具、砧板、容器等使用后清洗并保洁存放的为15家,占60.00%、使用后不清洗或仅简单清洗且存放随意的为10家,占40.00%。

2.1.6果蔬汁供应情况均未发现被调查单位使用添加剂,现场发现有8家将加工好的果蔬汁存放在冷藏柜中备用。

2.2检测结果3个品种的50份样品,各项指标均合格的0份,样品总合格率为0.00%。其中菌落总数0份合格,大肠杆菌4份合格,合格率为16.00%;50份样品中有2份样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菌、志贺菌均未检出;样品中总砷、铅合格率为100.00%,见表1。

3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