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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履职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0 14:56:11

政协履职报告

政协履职报告第1篇

一、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问题现状

目前,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建设主要有以下问题:一般性的号召较多,在实践中进行具体探索的较少。对政协组织的程序性规定较多,对政协组织之外的程序性规定较少,履行政协职能的主体是人民政协,客体是中国共产党、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等。但社会各界包括政协组织在内,对程序性的理解往往习惯地认为履行政协职能是政协的事,有些党政领导也自觉不自觉地持这样的观点,导致在履行政协职能的程序化建设上,政协作为主体比较主动,而客体在主动程度上与主体不均衡,造成了关于履行职能的程序性规定中,涉及客体的部分较少。程序性规定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弱。政协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涵、内容和形式虽然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有关程序方面的内容,比较零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在履行政治协商职能方面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且是单独和系统地进行表述,这是在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建设方面的一项重大突破。在履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两大职能方面提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但在具体操作层面没有像政治协商规定的那样具体,而且更多的是正面引导性的规定,一些制约性的规定较少,使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缺乏程序性的保障。

二、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问题产生的原因

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与实践比较相对滞后。履行政协职能的程序化问题属于政协理论研究的范畴,必然要落后于履行政协职能的实践活动,这是物质第一性决定的。只有在履行政协职能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才能不断推进。具体到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建设问题,是在理论研究不断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政协章程的修改、中央相关文件的出台,恰恰反映了这种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进程。

正确认识和理解政协履职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性需要一个过程。对这个问题在理解和认识上存在两个误区:一是主要来源于政协组织外部,认为政协履职程序化建设问题是政协组织的“内部事务”,与其他部门无关;二是主要来源于政协组织内部,认为程序化带有一定的制约性,党政部门如不遵守,要追究责任。人民政协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和广泛的社会参与性,决定了履职程序化是履行政协职能主、客体双方的事情,是对主、客体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是对双方行为的制约。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决定了这种制约不带有法律的强制性,是一种程序的制约。这种探索的过程是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建设不断成熟和完善的过程,其中存在的问题是暂时的和发展中的问题,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推进会逐渐得到解决。

三、对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问题的建议

党委、政府要把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建设作为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同样,就政协履行职能而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项基本职能涉及的领域大都与党委、政府密切相关,工作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的重视、政府的支持以及各部门的配合参与。在政协履行职能程序化建设中,必须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委对同级政协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政协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考虑。

政协履职报告第2篇

各位常委、同志们:

按照会议议程,现在我将2009年市政协委员述职活动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常委作一个汇报。

今年我们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自7月底开始动员部署,到8月下旬全面完成,基本上用了1个月左右时间。虽然时间比较紧,任务比较重,但无论从全体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来看,还是从活动本身产生的实际效果来看,都是一次高质量的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这次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对加强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对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履行职能取得更大的成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家知道,2007年,也就是五届政协的最后一年,市政协开展了第一次委员述职活动。第一次述职活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是镇江市政协加强委员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之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也是我市政协委员工作取得一系列成功经验的良好开端,更为我们开展好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奠定了基础。

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

这次述职活动,虽然有2007年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两年来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六届政协的新委员,占到委员总数的55%以上,他们都是第一次参加述职活动。为使活动取得真正的效果,在组织工作方面做到了这么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协党组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党组成员和驻会主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郭礼荣主席多次听取汇报,要求政协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述职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7月30日,市政协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对述职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郭主席在会上讲话,对开展好述职活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协其他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各位主席不仅亲自到小组参加述职,还与分管委办一起,加强对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述职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目标明确。今年委员述职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结合政协履行职能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发展的宏伟实践。通过述职,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述职活动,总结前阶段开展的“爱镇江、献良策、作贡献”主题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动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在述职的基础上,做好“先进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评选工作。整个述职活动始终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循序渐进、扎实有序地进行。

三是部署周密。市政协办公室给全体委员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协委员述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本次述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内容,为整个述职活动提供了指南。述职活动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市政协各专委会协助所联系小组开展述职活动,包括协助召开述职会议,与委员工作办公室一起,对述职情况进行汇总。在时间安排上,明确7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委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8月25日前各小组召开述职会议。各个小组都按照这个要求开展活动。第一个召开述职会议的是第3活动小组,也就是民建、工商联小组,这个组8月11号就召开了述职会议;到8月26号,23个小组全部召开了述职会议,活动圆满完成。

二、委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本次委员述职的形式主要是“三个一”,即每个委员填写一份履职情况统计表、写一份述职报告、委员活动小组召开一次述职会议。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全体委员分别参加所在小组的述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则要求填写述职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时,每一位委员都要回顾总结2008年1月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参加市政协有关会议及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情况;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等履行职责的情况;受邀参加市各有关部门活动的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各种奖励的情况。

委员们对这次述职活动普遍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为参加本次述职活动,大家做了精心的准备,认真回顾2008年1月以来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填写述职表,撰写述职报告。不少委员撰写述职报告时反复修改,有的认真誊写,有的打印装订,述职内容充实感人,字里行间充满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各小组召开的述职会议程序规范,委员发言严肃认真,充分反映了广大政协委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述职会议上,大家历数着履行委员职责取得的效果,交流着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讲述着担任政协委员的深切感受。会场气氛热烈,出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场景。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副院长朱伟兴要到北京出差,几天前就买好了飞机票,接到参加述职会议的通知后,他退掉了述职当天下午的机票,改乘晚上的火车去北京;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葛世伦在学校接待两位市领导检查工作,但他还是向市领导说明情况,赶到会场,在小组会上最后一个作了发言,结束后又赶回学校;市劳动局副局长顾笈,他是第11小组的组长,召开述职会议的这一天,他本来要到上海去给女儿送药,大家劝他发言后早一点走,但他一直主持会议到下午6点钟散会,晚上再赶到上海;市外经局副局长周祝全,述职这一天要到苏州参加省里的会议,然后还要到上海参加一个招商会。为了不耽误述职,他安排一位处长代他到苏州开会,自己述职结束后才离开镇江;润州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桢康,述职的时间正好接待上级部门来验收全区教育工作,他中途赶到会场,述职后又匆匆赶回局里去汇报情况。象这样的事例还很多。有的委员在外地出差,打电话给小组组长,表达不能参加述职会议的歉意,并表示今后要补上这一课;有的在外地创办企业的委员,不能回镇述职,传来了书面述职报告。6个辖市区政协的一把手主席都亲自主持了述职会议,句容的王远根主席,对做好述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述职会议小组的委员一个也不能少,并安排在宝华镇召开述职会议,效果非常好;京口区政协还专门印制了小组委员述职材料的封面,将述职报告装订成册。据统计,参加本次述职活动的委员共有342名,占应参加人数346名的98.9%。其中参加会议述职的292名,占84.4%。

三、活动成效明显,委员工作得到加强

通过全体委员的努力,这次述职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考察了新一届委员的履职情况。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协履行职能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在政协工作和本职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成绩。通过这次述职活动,对市政协委员近两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了解。通过填写表格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办法,统计比较准确,对委员的履职情况掌握得更加充分。通过这次述职,更加有力地说明,近两年来市政协委员为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建设和谐镇江,推进发展新跨越,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成果。通过述职,也对极少数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委员的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并能以此作出客观分析。

二是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参加过述职会议的同志都有明显的感受,述职活动是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通过参加述职活动,委员们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成就,增强了荣誉和责任感,激发了更高的热情。即使履责成果不大的委员,也看到了先进的榜样,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当然,也有极少数履责不太积极的委员,通过述职受到了一次较大的震动和鞭策,促使他们在今后进行反思。不少委员说,参加述职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教育,表示要更好地履行好委员职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

政协履职报告第3篇

____年,作为区政协机关的一名新兵,在政协领导关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兢兢业业,不断进取,履职为公,履职为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学习各种理论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业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尽责,踏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的目标任务,取得良好的成效。在政治思想、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都有新的提高。根据干部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现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呈述如下: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国家公务人员始终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一年来,自己始终抓紧政治思想的学习和提高不放松,深入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再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同党保持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法纪,谦虚谨慎,克已奉公,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以默默无闻的奉献做好本职工作。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组织协调能力。作为政协提案部门负责人,摆正自己位置,努力调动集体的力量,发挥团体作用。增强亲和力,提高和谐度,发扬民主,维护团结,对重大事情做到多商量,多通气,多向老领导、老同志请教,广泛征求吸纳合理化建议,力求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好。增强凝聚力,调动积极性,激发大家创先争优的信心和动力。在业务工作中,勇于革新,敢于承担,既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又与时俱进、严谨细致,同时深入实际,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检查督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3.做好本职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在业务工作方面可谓“开门见三”。一是本职工作成绩突出:统筹安排提案委全年工作计划,圆满完成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交办、督办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委员界别小组活动、联组视察活动,完成视察报告2篇。组织完成解决困难群众住房专题监督及政府提案办理情况通报的相关工作。完成政协党组会、常委会、主席会研究安排交办的工作。认真履行了委员职责;二是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圆满完成提案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起草工作。精心组织完成了政协领导督办理重点提案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居民增收和土地总体规划2个调研和专题协商,高质量完成了调研报告2篇,为专题议政夯实了基础;三是创新工作效果显著:首次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专题通报和研究提案相关工作。首次组织完成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现场办理重点提案工作。首次在全会期间开展提案现场办理会。首次制定了区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试行办法》,首次以“三办”名义联合印发了《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认真做好区本文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政协履职报告第4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凤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王强

(2012年1月14日在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代表政协第八届凤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八届政协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政协第八届凤阳县委员会任期的五年,是凤阳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五年。这五年是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奋力拼搏的五年;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跨上新台阶的五年;是县政协服务科学发展、履职卓有成效的五年;也是全县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同心同德、尽责履职、主动作为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进步的五年。

五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各方密切配合下,八届县政协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全县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团结民主、生动活泼、积极向上、求真务实的良好局面,并在推动凤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奋力实现追赶跨越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谱写了新的篇章。

一、加强学习,增进共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夯实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人民政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重视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政协事业永葆生机的活力源泉。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思想政治基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及相关全会精神。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大胜利召开,我们组织县政协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十七大开幕式实况直播。分别召开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会议精神。县政协八届四次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了十七大报告,并对全县广大政协委员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行部署。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召开后,按照县委的部署,及时对全县政协委员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出要求。先后组织举办了学习专题报告会,邀请安徽科技学院教授系统进行讲解。通过开展的一系列学习活动,切实把广大政协委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 fanwen.chazidian.com) 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上来,为凤阳崛起凝心聚力、凝聚共识。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人民政协理论学习。八届政协期间,针对新委员多,不了解、不熟悉政协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培训班。组织广大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章程》和必须掌握的有关业务知识,进一步帮助委员深化对人民政协事业性质、政治地位、基本职能、特殊优势的认识。主动为委员订阅《江淮时报》、《江淮文史》、《人民政协报》,指导委员学习掌握党的统战理论和政协知识,进一步明确政协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增强做好政协工作、履行政协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不断加强时事政治和法律知识学习。及时组织委员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文件精神,帮助委员了解大政方针,认清发展形势,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系统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等文献史料。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举办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党史报告会,聘请市委党校教授讲课,进一步提高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八届政协期间,还开办了学习《宪法》、《物权法》培训班,举办了“低碳经济”专题讲座和“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报告会,提高了委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的履职成效全面进步

五年来,八届县政协常委会,围绕科学发展第一要务,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线,组织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开展了丰富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一)着眼全局,积极建言,政治协商深入推进

县政协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自觉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作为政协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开展政治协商,形成了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多层次政治协商格局。五年来,共召开全体委员会议5次,常委会议26次,主席会议41次,就众多事关全县大局的重要问题进行广泛协商讨论,充分体现了党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全体会议整体协商水平不断提高。县政协常委会努力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每年全体会议期间,委员们列席人大会议,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报告,围绕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讨论,为推动跨越发展、富民强县献智出力。在八届政协召开的全体会议上,有24位委员作了大会发言,44位委员的材料印发大会交流。县

政协履职报告第5篇

关于市政协委员的管理办法(试行)

(2004年4月30日政协鹤壁市八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行为,更好地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水平,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参照《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委员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政协委员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在自愿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和政协统战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增强履行职能的自觉性,通过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珍惜荣誉、建言献策、奉献社会、服务人民。

二、市政协机关要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通过不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专题讲座及为委员订阅杂志、提供学习参考资料等形式,帮助委员开阔视野,知情明政,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认真做好委员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督办、转办工作,保证反映社情民意渠道的畅通。加强与委员的联系,通过定期走访委员、召开委员座谈会等方式,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帮助委员解决实际问题。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及提案、建议案的采纳情况,应及时反馈给委员。对在政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委员,市政协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表彰奖励。

三、市政协的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委员、常委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并事先做好准备,届时积极建言献策。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委员不能参加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不能参加常务委员会议的,须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协请假。在每届任期内,委员1次(含请假)全程不参加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2次不请假又不参加常务委员会议的,由市政协办公室报主席会议批准,予以通报。常委无故累计缺席5次及请假累计超过8次、委员累计全程缺席2次或全程请假3次的(常委、委员因公出差、出国和因病无法参加除外),视为自动辞去常委、委员职务,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报告中共鹤壁市委,并通知其本人和所在单位,不再履行常委、委员职务,也不再从被撤销人员所在单位、界别增补。

四、市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考察及各种形式的专题议政活动和市政协委托各县区政协组织的市政协委员视察活动,市政协委员应积极参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委员接各专门委员会通知后,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须书面向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请假。每届任期内,委员会成员无故不参加活动的,由市政协办公室报主席会议批准,在全体市政协委员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政协委员应密切联系自己所代表的党派、团体和群众,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做法,要提出批评和建议,并通过适当形式向市政协或当地党委、政府反映,促进问题解决。每位委员每年要争取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提出一件有价值的提案。政协委员在每届任期内,连续两年未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或未提出一件提案的,换届时市政协党组将建议不再连任委员。

六、政协委员应立足本职岗位,争当自觉学习的模范、团结民主的模范、无私奉献的模范、履行职责的模范、奉公守法的模范。对被执法执纪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委员,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暂停参加政协活动,确定无违法违纪事实的,恢复参加政协活动资格。因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决议,或因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纪律处分的委员,按规定程序,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委员资格,如果不服,可以请求复议。

七、驻县区的市政协委员应积极参加居住地政协组织的活动,召集人由所在县区政协主席担任。驻县区的委员接到市政协有关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应向市政协请假。市政协机关组织市政协委员到县区调研、视察时,应视情况吸收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参加。

八、政协委员对市政协办公室和有关专委会发出的调查表或索取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准确回复。委员工作变动、通讯地址和电话变更、奖惩和职务职称变动等,应将情况及时告知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

政协履职报告第6篇

一、领导班子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区政协党组出台了《关于推进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成立了以政协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专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同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规划,与政协其他工作同计划、同研究、同部署,每季度进行1次分析研究和工作部署,确保了反腐倡廉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纪律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员委员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员身份,严格遵守党章。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平台,依托党组会、政协常委会、双周学习会、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界别小组活动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区委有关作风建设文件。组织到泸州“朱德故居”开展了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到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和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粮仓里的腐败拼图》、《贪欲,打开堕落之门》等,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切实拧紧思想“总开关”。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强化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培养管理全过程。

(三)坚持完善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了政协机关反腐倡廉教育、权力运行监控、从严治腐惩戒、内部管理等各方面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出台了《区政协办公室运行管理规则》、《区政协进一步加强委员管理的意见》等,强化基础工作制度遵循。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出台了《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建立界别活动方案备案制度,推动界别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区政协机关提升服务保障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措施,不断强化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廉洁自律规定,12月上旬召开党组会,听取了党组成员和各专委会主任述职述廉报告。确保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政群关系。开展作风建设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和报告,年终有结果。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委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各界别小组组长负责对委员参加界别小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区政协委员每年填报一次《委员履职情况考核登记表》,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在今年开展的“三大活动”中,开展了作风建设的专项学习和讨论,出台了《区政协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转变会风的意见》,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更加务实高效。深化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三联三服务”活动,印发《机关党支部关于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实施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在委员中开展“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活动。今年,委员们捐资142万元,协调扶贫资金1270余万元。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及时准确记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台账·记实工作手册》,主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分析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二)推动责任落实。全年听取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4次,每季度检查1次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手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组织人事纪律,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教育监督。对责任对象开展了廉政谈话,对班子成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四)带头清正廉洁。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主动报告了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均按要求进行了报告。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发生。

三、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

(一)落实分管职责。及时准确记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台账·记实工作手册》,在年初对分管的反腐倡廉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每季度开展了1次分析研究和1次督促检查,并向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

(二)强化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成员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分管工作之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

政协履职报告第7篇

2011年17日上午9时,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淑芬宣布大会开幕,乐队奏响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受自治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自治区政协主席项宗西向大会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项宗西说,2010年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1年,是实施第二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起步之年,也是自治区政协履职成效显著的一年。过去的1年,自治区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治协商取得新成效。突出重点,畅通渠道,民主监督取得新进展。深入调研,广集良策,参政议政取得新成绩。把握主题,协调关系,团结和谐呈现新局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自身建设呈现新面貌。全面完成了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项宗西指出,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自治区政协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按照“服务大局、促进和谐、履职为民、创新有为”的总体思路,以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把提升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作为重要目标,更加广泛地团结各族各界人士,为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作出新贡献。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为创新人民政协工作夯实思想基础。明确重点,协商议政,为实现我区“十二五”良好开局建言献策。凝聚人心,增进团结,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汇聚力量。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倾心尽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为提升履职科学化水平不懈努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切积极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携手同心,开拓奋进,为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谱写新篇章!

受自治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陶源向大会报告九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

2011年1月17日~20日,会议先后听取了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等,并对以上报告、草案进行了分组讨论。

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政协职能的第一要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建言献策。截至2011年1月19日上午8时,共收到提案501件。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并案19件,不予立案7件,立案475件。本次会议提案内容涉及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主要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中阿经贸论坛作用,加强与阿拉伯国家的经贸往来;统筹区域发展,着力打造黄河金岸产业带;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等。提案体现出委员们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等具体问题的格外关注。提案者所提提案多数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论证充分,建议具体,提案总体质量较2010年有所提高。

会议认为,2010年,全区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夺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胜利。政府工作报告总结2010年工作实事求是,部署2011年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符合我区区情,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反映了全区人民意愿。过去的1年,自治区政协九届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政协工作呈现出团结和谐、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闭幕会上,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为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而努力奋斗!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通过了自治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九届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自治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彰了自治区政协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以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举行了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增选马赞福、乔恩成、洪梅香、潘多俊为自治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政协履职报告第8篇

1、要高度重视和发挥人民政协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按照“新型工业壮实力、特色产业强基础、新产业增后劲、统筹发展惠民生”的发展思路,着力把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磷化工基地县,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西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库区经济强县,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全县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2、切实把政协工作放在党委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对政协组织思想上更加重视,政治上更加关心,工作上更加支持。要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汇报一至两次,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应适时转发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政协工作。党委要有一名负责同志、政府要有一名常务副职联系政协工作。政协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届中、换届时的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和推荐会议。党委要把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把办理政协提案纳入党委、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进行考核。

3、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政协党组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通过政协党组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参加人民政协的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要善于通过人民政协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换届时,政协党组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考评意见和有关建议,应作为政协委员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政协委员人选报党委讨论审定前,要征求政协党组意见。不是同级党委常委的政协主席或党组书记,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政协党组要准确领会党委的决策意图,认真完成党委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合作意识和大局意识,真正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履行职能的模范。

二、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有效履行职能

4、支持和保障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要坚持做到重大事项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政治协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计划性,发挥在政治协商中的主导作用。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党委、政府在重大决策前的谋划、调研、咨询论证阶段,要把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环节;在党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和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阶段,要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参考和依据;在决策的贯彻实施阶段,要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完善决策的重要方面。

要规范政治协商内容。主要是:(1)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委会的重要文件,以及党委、政府的其它重要文件;(2)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重要产业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4)重要区域发展战略、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要行政区域调整、城乡建设总体规划;(5)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6)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应急处置预案;(7)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成员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的建议人选;(8)政协内部重要事务,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问题;(9)有必要进行协商的其他重要问题。

要丰富政治协商形式。(1)会议协商: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协商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2)书面协商: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方面以书面形式征求政协意见的回复文件,有关政治协商会议的综合报告或专题报告,政协的建议案、提案和视察报告、调研报告、民主评议报告,以及其他书面意见和建议。(3)约谈协商:县委、县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以约请面谈的形式,同县政协领导或县政协专委员会负责人、政协委员进行恳谈,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要严格政治协商程序。主要是:县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政协党组建议,研究并确定政治协商议题;政协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协商议题需要,制订政治协商年度计划,安排协商活动;政协召开协商会议,党政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协商讨论,通报情况,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政协根据协商共识,及时整理形成政协建议案、会议综合报告、协商会议纪要文件或材料,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政协全委会、常委会报送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每年县政府对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应向政协常委会专题通报。对需要书面协商的问题,党委、政府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政协提出,由政协组织协商活动,提交书面意见。

5、支持和保障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听取来自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要明确民主监督内容。主要是:(1)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我县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实施情况;(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3)重要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产业规划的实施情况;(4)重点工程建设情况;(5)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6)政府行政执法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情况;(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8)有关单位办理落实政协建议案、提案和重要建议、意见的情况;(9)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诀议的情况;(10)其他需要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问题。

要丰富民主监督形式。主要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政府提出的建议案;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界别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其他形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有组织的民主评议、专项监督和派出民主监督人员;在新闻媒体开办民主监督栏目或节目等。

6、支持和保障人民政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支持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为人民政协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创造良好条件。

要把握参政议政内容。主要是:(1)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3)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愿望和诉求;(4)政协认为有必要研究的其他问题。

要丰富参政议政形式。主要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等重要会议向党委、政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政府提出的建议案;政协提案;视察、调研、考察报告,社情民意信息,文史资料;政协论坛、咨政建言会、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要拓宽参政议政渠道。主要是:政协组织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运用人民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人民政协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发挥文史资料在存史、资政、团结、育人方面的作用。

三、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工作机制

7、知情知政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向政协通报情况机

制。党委要适时在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上通报党代会、党委全委会精神;政府每年年中和年底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上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委、政府要适时就重大决策的出台和贯彻执行情况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政协主席会议上通报;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应参加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围绕议政议题通报情况;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年底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每年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上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应主动向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通报情况。健全和完善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获取履职资料机制。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在撰写提案、开展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的过程中,需了解有关情况时,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应热情接待,介绍情况,提供资料,帮助他们知情明政。

8、参会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政协会议机制。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同志及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应邀参加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对口协商会议。党政领导同志应邀参加政协会议或活动,由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健全和完善政协领导同志和政协委员参加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会议机制。党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和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应根据需要邀请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或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政府司法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应根据需要邀请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党委、政府及部门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和举办的有关重要活动或召开的咨询论证会、听政会、座谈会、研讨会、论坛会等,应邀请政协领导、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或政协委员参加。

9、协调配合机制。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等重要材料、会务等工作,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党委、政府要结合中心工作,为政协安排若干重要视察、调研课题,支持政协在视察、调研选题中的协商、咨询、论证工作,形成政协视察、调研的科学选题机制。政协开展视察、调研、考察、宣传等工作,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形成联合协作工作机制。政协组织的民主评议、专项监督等活动,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适时由县委办牵头召开相关联席会议,协调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重要事项。

10、办理反馈机制。党委、政府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及时反馈。对政协全体会议、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政协主席专题协商会议的综合报告和建议案,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指示有关部门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分解落实,提出办理反馈时限要求,加强督查,并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向政协反馈,重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要进一步落实提案工作条例,提高提案质量,增强办理实效,党政负责同志要及时对重点提案作出批示并领办提案。政协提出的其他提案,政府分管领导应加强督办和协调。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采纳合理建议并按规定作好办理反馈工作,支持政协创新督办提案的方式方法,政府每年向政协全体会议通报一次提案办理情况。对于政协通过视察、调研、考察和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反映的重要情况,党政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政协书面反馈。

四、发挥无党派人士及各界别政协委员的作用

11、发挥无党派人士及各界别政协委员的作用。要尊重和保障无党派人士及各界别政协委员在政协各种会议上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和保障无党派人士及各界别政协委员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要充分运用政协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议,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研究工作,确保无党派人士及各界委员对政协重要事务的有效参与。

12、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加强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县政协每届内要对本级全体政协委员集中培训一次,提高政协委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民利,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其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而受到影响。每届政协要开展一次优秀政协委员评选表彰活动。政协要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将履职情况及时向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及其所在单位通报,作为评先表彰、职务晋升和换届留任的重要依据。要支持各级政协在党委统一部署下、依照政协政协章程和有关程序规定,对不履行职责、不遵守政协委员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和政协决议的政协委员,依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警告处分直至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对政协委员届中因工作岗位变动不便继续履行职责的,应适时调整补充,或调整其所在界别。各级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良好形象。

五、加强政协组织机构和机关建设

13、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各级政协组织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政协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增强参加政协的各团体、各阶层、各界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精神,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向前发展。努力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

14、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要不断优化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完善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规则,发挥好政协常务委员会主持政协会务的作用、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的作用、秘书长会议服务政协履行职能的作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政协工作的年轻干部进入政协各级领导班子,增强政协工作的活力。

15、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建设。要不断提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探索专门委员会工作新思路新方式,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可以由原任党政部门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政协机关领导干部中产生。要适应政协工作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

16、加强基层政协组织建设。县政协要加强对乡镇、县直政协活动组的工作指导,推动全县政协工作平衡发展。各乡镇党委要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政协活动小组组长,组织委员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政协委员作用。根据县政协的组织构成和工作特点,逐步解决工作机构和编制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

17、重视和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政协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政务服务能力。把政协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任用与交流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之间干部双向交流的力度,并长期坚持。选派部分政协机关干部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和挂职锻炼。

18、改善政协机关工作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解决本级政协机关在议事设施、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等例会和依照政协章程开展经常性工作的经费,保证专门委员会和其他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经费,适当增加政协委员活动、专门委员会活动、调研视察活动、文史资料编纂、评选表彰、委员培训等工作经费,县财政都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