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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审计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0 14:54:38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第1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分析识别;风险评估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对农业高薪企业进行审计认定,对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特有专业优势,确保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增强企业财务信息可信度,从而更好地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较强的现实意义。笔者就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谈自己的观点:

一、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满足的条件

1、企业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2、从事重点领域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其重点领域是指: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设施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农业节水技术、农村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农业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技术、其它农业新工艺、新技术;3、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管理规范、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企业信誉良好,资信评价等级A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市场开拓精神;5、企业具有自主研发机构,或者具有相对固定的技术支撑单位;6、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从事研发工作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7、企业生产规模在年销售300万元以上,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装备,有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8、企业每年用于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2%以上;9、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50%以上;10、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农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研究开发费用内容的确认

1、农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审计时,一是要了解《重点领域》;二是要明确技术性收入涵盖的范围。

2、研究开发费用包括企业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两部分。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直接投入、折旧费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10%)。此外,实务中还可能发生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即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这部分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三、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提供的申报明细表与年度财务报表的区别

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提供的申报明细表与年度财务报表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相关数据包含在已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中,两者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是一致的,在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面不存在差异,但申报明细表又区别于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最近三个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以申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为基础。其列报的数据可以直接反映企业是否满足认定条件。

四、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业务风险评估

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比,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业务显得较为简单,但注册会计师不应因此而忽略了风险评估。申报企业管理层可能存在为获取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降低税负的主观动机,对这一可能导致管理层舞弊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应当给予充分关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舞弊风险;所以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申报企业的行业特征、产品(服务)的技术变化等情况,判断申报的研究项目或产品(服务)是否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符;了解、识别关联方以分析是否可能产生研究开发项目在不同的单位开发而开发费用集中在某一单位支出等各种异常情况;了解研究开发人员的组成,以分析研究开发费用中有关工资与委托开发费用的分类是否正确;了解投资活动,以分析有关测试仪器与设备、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应当列入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恰当评估申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五、通过流程分析识别内部控制中的关键控制点

当前有些农业高薪技术企业存在着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混合账”的情况,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如何将研究开发费用从企业全部的成本费用中分离出来,如何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从全部收人中区分出来,如何避免高估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一个特点。在流程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从立项和预算管理、人员管理,设备及材料管理、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管理、结项管理等流程分析中识别研究开发费用的关键控制点。

六、对农业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识别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第2篇

摘要:加计扣除项目是国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更多投资研发项目,而施行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某些中小企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审计对该问题应依据国家政策,采用正确的技术方法,重点审计企业主体资格、技术项目、研发项目时发生的费用、及其研发费用核算适用的相关标准。

关键词 :中小企业;加计扣除项目;审计方法

加计扣除项目是国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更多投资研发项目,而施行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但是,随着更多的中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中小企业手段翻新、挖空心思伪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伪造高新技术项目、故意混淆研发费用与非研发费用的项目界限、编造虚假财务信息、偷逃国家税款的现象。

一、涉及加计扣除项目审计的法规依据

1.国科发文(2008)172 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 年4月14号,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

2.2011 年第10 号公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2011 年6 月23 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文。

3.2008 年1 月1 日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2007年1月1日后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

5.国税发(2008)116 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6.财税[2013]7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中小企业涉及加计扣除项目的审计重点问题

(一)企业是否真正具有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的主体资格

中小企业中能够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的,应该都是高新技术企业。这是因为国家两个文件中鼓励发展的技术都是高新技术,技术力量一般的企业很难从事高新技术开发;但也不排除某些中小企业采用非正常方式取得主体资格。因此审计时应重点注意①企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的企业核心技术是否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有无在申报时,弄虚作假。②是否在税务机关备案。某些中小企业虽然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可能研发有符合加计扣除的技术项目,这些项目需要鉴定并在税务机关备案。③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并通过复审。④企业内部是否建立有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二)是否是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的高新技术项目

非高新技术项目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时也是很困难的,但确实有某些企业受利益驱使伪造材料,将非高新技术项目作为高新技术项目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借以偷逃国家税款。暴露出的问题不少。针对此类问题应注意审查:①是否是高新技术。②是否属于国家两文件中鼓励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及其分类、编号等。③是否将该技术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文号及名称)。④企业内部对该技术立项情况是否审查。⑤是否开展外部合作。如果是同企业外部单位合作、或委托、或集中开发的技术项目,需要提供合作合同、协议等资料。

(三)技术项目研发费用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税务、财务规定

由于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在有关费用确认、计量、口径上存在着差异,再加上部分企业有意作假,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财务核算不真实、不准确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审计时需要注意:①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②研发项目是否单独核算。是否有独立研发机构。③所得税征收方式是否采取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的不能申请加计扣除。④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⑤是否调整了财务、税务口径差异:

税法以列举方式严格规定了13 项可以加计扣除的内容。116 号文件第4 条规定的8项内容和财税(2013)70号补充规定的5项内容才能加计扣除,而财务根据财企(2007)194 号文及新准则规定进入研发费用的内容大于税务规定,如房屋折旧和租赁费、研发人员的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项目研发借款费用等都不能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也不能加计摊销扣除。⑥是否严格区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内容。新准则需要对研发支出有较多的判断,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5个条件的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才能资本化。⑦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是否符合政策。主要对执行新准则而言,因为企业会计制度中资本化的无形资产摊销不能加计扣除。新准则规定不能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不能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成本扣除残值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的净值,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方法摊销。但116 号文件规定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⑧所得税时间差异。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⑨科目及具体核算。

三、中小企业涉及加计扣除项目的审计方法

(一)企业是否享有主体资格审计

了解企业业务流程,熟悉掌握企业项目管理制度并通过查阅、询问等进行内控测试。审阅: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②政府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等。③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申报、认定材料、审计报告等。

(二)对是否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审计

①审阅项目立项报告、计划任务书等。②查阅、核对国科发火(2008)172 号、公告2011 年第10 号。③审阅科技计划申报及批复文件等。④审阅、了解内部权力机构立项决议、预算、研发机构或项目组人员编制和专业人员情况,以及成果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立项决议、计划书、预算、人员编制、成果报告等。⑤查阅合作合同、协议等,必要时实际调查、函证。

(三)技术项目研发费用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税务、财务规定的审计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第3篇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由于高新技术申报企业需向认定管理机构提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研发费费用明细表、技术性收入情况表和财务报表。笔者就此深入浅出的做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 新经济 高新技术 创新 对策

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国科发(2008)362号)。根据该项规定,申报企业一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税率降低10%和研发费用50%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有效配合国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以下简称《审计指引》)。申报企业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框架,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的规定的编制最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由于高新技术申报企业需向认定管理机构提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研发费费用明细表、技术性收入情况表和财务报表。因此,注册会计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政策性强,理解难度大,执业困难多,质量要求高的特点,尽管有两项指引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提供了技术规范和实务指导,但在实务中仍有较多的审计错报风险点需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问题更为突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申报企业委托,对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企业中有很大部分中小型企业,该类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内部控制不够健全,我们在按《工作指引》、《审计指引》的要求计划审计工作,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后,不能通过进行简单风险评估,替代部分实质性测试,以降低审计风险,这是不可取的,应该实施详细的实质性测试为主导。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准分别进行核算。包括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两部分。内部研发开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和其他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在对人员人工的审核中,关键是研发人员的认定,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人员有限,技术人员除了研发任务外,还从事生产技术指导。同时管理层(业主)往往也参与企业的研发活动。在实务中,申报企业为达到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规定,会将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等的工资薪酬统计在人员人工明细中,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对于这一类的兼职从事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人员的薪酬考核资料时,要防止企业将这部分的非研发薪酬列入其中。

对于判断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领用的材料是否用于研发项目需要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的工作。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材料费的品种很多,直接投入的认定和分配缺乏可靠的依据。研发活动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不是现有成熟生产活动,因此利用专家工作显得尤其必要。

固定资产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是指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在实务中,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为节省开支和成本,生产用固定资产和研究开发费用往往共用,同样的场所不仅用于生产,也用于研究开发活动。对于非专门为研究开发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以何种标准进行分配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分析。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发生的费用。对于中小高新企业研发人员力量薄弱,会将一些设计方面的支出外包。注册会计师应取得相关的原始凭证及外包合同。同时外包性质的设计费用不应与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混淆。

对于装备调试费要区分是用于研究开发活动还是用于大规模化和商业化生产,对于没有专业背景的注册会计就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摊销。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可能既用于生产经营,又用于研发活动,如何按合适的比例进行分摊具有较大难度。

取得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的合同是判断确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真实性的可靠依据。中小企业由于设立的研发机构力量薄弱,一般会与研究院、高校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与其签订相应的委托开发合同或合作协议。注册会计师需分析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判断是否真的为委托外部开发而形成的成果样品,项目成果是否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研发活动费用与非研发活动费用相互混合,部分高新企业的研发费用有很大部分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中列支。部分企业虽然在管理费用中设置了二级明细科目,但未能按研发项目设置明细。

部分申报企业研究费用的核算没有以研究开发活动为立足点,未以各个研究项目为切入点进行明细核算。财务人员只是秋后算账,按当期实现收入的一定比例胡拼乱凑,核算出的研发费用未能真正反映企业的真实研发活动。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都涉及高新技术的识别。注册会计师不是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家,《审计指引》为此做了如下规定:(1)恰当界定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是申报企业的责任。(2)申报企业技术负责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共同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但《审计指引》也规定,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清楚地说明向具体审计领域调配的资源,包括就复杂的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问题利用专家的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第4篇

【关键词】技术创新审计;研究方法;理论;模型

0 引言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企业技术创新审计持续丰富发展。目前学术界在技术创新审计理论来源、热菁把由旆矫妫多采用归纳演绎等规范研究方法。对审计模型的构建和理论验证等多采用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等实证研究方法。而案例研究方法多针对企业应用技术创新审计理论和模型的情况。本文拟归纳总结上述方法在技术创新审计方面应用的基本情况和特点,以期为我国在该方面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借鉴。

1 规范研究方法的应用

1.1 在技术创新审计自身理论研究方面的应用

陈劲等(1997)对技术创新审计的思想概念、理论模型,以及审计工具的内容准则、使用方法和应用结果进行介绍并系统分析,归纳总结在实际应用中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对审计工具作相应修改等结果。得出结论:审计工具能够对企业技术创新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评估。

陈劲等(1999)通过比较归纳管理审计、高标准定位、技术创新测度以及技术创新审计理论,采用规范研究方法对其理论来源进行推理,作者认为技术创新审计包含与审计对象有关的模型、关联问题和应用过程。

卢宁文等(2009)结合审计理论,运用比较归纳的方法,汇总解析创新型企业的工作目的和具备条件。并从系统论观点出发把过程审计和绩效审计纳入创新审计的具体内容之中。研究表明,审计工作可以准确反映创新绩效信息,为企业提出管理措施。

由上可见,采用规范研究方法从思想启发、比较分析、差异性等多个角度对技术创新审计自身理论进行研究时,大多使用总结归纳的方法。由研究假设和目的出发,从中推导出为审计工具实际应用提供依据的合理原则和程序,对创新审计理论进行归纳分析。

1.2 在技术创新审计与其他理论结合方面的应用

张炜(2007)归纳技术创新理论、审计理论,对创新型企业评价基准进行研究。结合全面创新管理理论及模型,定义相关操作性概念,采用演绎推理方法构建全面创新评价标准的“创新输入―创新过程―创新输出”因果关系概念模型。

廖雅等(2010)解读技术创新管理的现状,假设了技术创新审计概念的完整体系。采用系统工程法构建技术创新审计概念模型。以划分各级创新利益关联方为前提,并结合技术创新管理概念相结合演绎推理,提出企业推行技术创新审计时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黄益等(2015)针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审计有关问题进行调研。结合价值链分析理论演绎推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审计工作,形成以价值链为基础的技术创新审计理论框架。结论为结合价值链理论可以促进审计管理理论的完善与进步。

可见,在技术创新审计与其他理论研究相结合的规范研究方面大多采用演绎推理、逻辑推理的方法。从普遍性原则出发与其他研究相结合将理论进行延伸,演绎推理出个别的研究结论。研究人员以各自既定的价值判断为根基,力图推导出逻辑最优的审计模型,对于技术创新审计相关理论延伸的建立进行讨论。

2 实证研究

齐萨等人(1996)提出假设并构建技术创新过程审计模型。他们采用数据档案研究和实证统计分析方法,利用现有资料作了大量的数据收集和统计整理工作,设计审计的方式方法。结论表明该工具的有效性得到了验证,能够真正发挥审计积极作用。

马宁等(2000)提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审计内容及准则。并采用技术创新的学者理论测试(α检验)和技术主管人员工业测试(β检验)对以打分卡为形式的审计准则进行验证,对相关变量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结论,这一框架基准合理且具有可行性。

陈劲等(2002)对企业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的关系等四个方面进行统计相关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对主要障碍因素采用因素分析。并将符合审计条件的企业的三类绿色技术创新绩效进行汇总均衡,求其相对比值。验证了它们之间的高度相关性。

由上可见,在技术创新审计实证研究方面,多采用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描述统计分析等方法。运用实证研究方法从变量、指标等角度对建立的技术创新审计模型进行检验,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价,注重对相关理论的验证,以帮助我们正确的解释和预测审计现实。

3 案例研究

李飞宇等(1999)以杭州锅炉厂为样本进行个案研究。采用齐萨等人提出的创新审计绩效评价体系对锅炉厂的技术创新过程开展区域试验。研究表明检测指标体系评价能力突出,锅炉厂技术创新源等方面做的很好而消化吸收等能力不足。

陈劲等(2006)建立适应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审计的SPRE模型。采用案例研究方法对浙江某集团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审计评估,积累模型应用经验。研究结果表明部分指标还有些不足,需要改进完善此模型以及创新体系结构。

张炜等(2009)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选取浙江区域范围内的三家创新型企业作为样本进行试验性应用,实证检验了全面创新审计模型和创新型企业评价标准。此项创新审计工具和操作流程能够全面反映企业创新能力和动态过程的效果。

由上可见,在技术创新审计案例研究方面,大多采用将审计模型工具与企业实际运行相结合的方式检验其应用效果。体现了案例研究独特性、归纳性以及对客观事实全面而真实反映的特点,可增强研究结果的有效性。案例研究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创新审计(包括所采用的技术、程序、系统、方式)本质的可能性。

4 结论

综上所述,目前关于技术创新审计的研究多采用规范研究、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方式,具体分析方法包括归纳法、演绎法、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在使用以上具体分析方法时较多学者使用了技术创新审计工具。但实际应用中也产生了不易操作、部分内容过于繁琐等问题。因而我国学术界、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技术创新相关审计工具的研究,以期在实践中对其借鉴使用时能够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参考文献】

[1]陈劲,耿雪松,李飞宇.技术创新审计的理论源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1999(6):42-45.

[2]卢宁文,顾晓敏,任爱莲.创新审计的基本内涵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9(5):113-115.

[3]张炜.基于技术创新审计的创新型企业评价标准构建[J].科学学研究,2007,S2:465-469.

[4]廖雅,樊一阳,陈亚锋.基于审计的技术创新管理研究[J].技术与创新管理,2010,5:522-526.

[5]黄益,侯建明.基于价值链分析法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审计框架浅探[J].科技管理研究,2015(6):206-210.

[6]马宁.官建成.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审计内容及审计基准[J].(下转第127页)(上接第178页)中国软科学,2000

(5):80-85.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第5篇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广东省电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本科(含)以上学历;

(三)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制度,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努力钻研,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审计工作需要;

(四)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内审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学识、实务经验、执业技能等,具体如下:

(一)职业道德方面:要求内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相关规定,做到独立、客观、正直、诚实、勤勉、保密。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

1.内审人员应具备较全面的学识及较强的业务能力并熟悉电信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不仅要有深厚的审计学理论功底,还要具备扎实的会计知识,懂得企业管理、经济法规和审计准则,拥有一定的实务经验,具备较高的职业分析判断能力;

2.内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等人际交往能力,妥善处理好与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3.内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更新、提高和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笔者认为,电信企业内审人员应从以下几方面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内审工作质量与效率、效果,进一步提升内审监督与服务价值,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一、加强职业教德修养,恪守独立、客观、正直、勤勉和廉洁的职业道德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内审人员在处理审计业务时,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对审计中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都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规和制度为准绳,不掺杂个人主观意愿,审计结论有理有据,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出具的审计报告才能得到认可与接受。内审人员在执行审计公务时,应做到“廉洁奉公”。正人先正己,内审人员自身先廉洁自律才能监督别人,保持良好的形象与声誉,体现审计监督的权威性,获取高质量的审计信息,从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注重知识的更新和扩展,不断增强业务能力

电信企业内审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内容相当深入。要对被审计事项作出准确合理的客观评价,内审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管理规定,既要精通会计、审计知识,又要具有经济管理、法律和计算机等专业知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国际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将不断完善各种法规,电信企业也会不断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内审人员须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及时更新和扩展相关知识,才能提高政策理解水平与综合分析能力,在实务中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得出令人信服的审计结论,提出科学的审计建议,收到良好的审计效果。

三、认真学习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特别是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审计技术与方法是审计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信息技术环境中的审计技术与方法,已成为审计理论中最活跃的因素之一,引发审计界越来越多的研究兴趣。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数学和统计学技术以及分析性复核技术,在国际审计界已经成为通用技术。近年来电信企业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发展,基于内部控制及IT信息技术的各种应用系统也日益增多,它给内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和新要求,传统的手工审计已不能适应,计算机审计、远程审计等新兴的审计技能要求内审人员要有更高的审计技术和更精通的计算机知识。内审人员要掌握越来越高的审计技术和方法,更应及时引进计算机审计,积极开发和使用电算化审计软件,设计开发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完善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审计操作平台,对内部财务信息系统和会计工作实施有效的监控和评价,对企业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审计技术由手工操作和核查账目为主向以利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为主的方向转变。因此内审人员在掌握审计技术与方法的基础上必须加强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学习与提高,逐步掌握信息系统、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等技术的高级应用。

四、全方位开展审计项目,积累审计实务经验

内部审计已从传统财务审计转向管理型审计,并以管理审计为主导,要求内审人员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目前电信企业的内审部门主要在这些领域开展审计项目:内部控制评估和经营管理、经济责任、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等审计。在当前电信企业转型与发展的新形势下,内部审计不仅应继续强化内控、财务、工程等审计,更应将全面风险管理纳入审计工作主要内容,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全方位开展各种审计和内控评估项目,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积累实务经验。电信企业内审人员只有坚持理论结合实践的观念,学以致用,用而促学,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理清内审工作思路,创新审计技术,深入挖掘审计成果,实现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审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五、加强协调和沟通技巧培养,提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在审计实务过程中,沟通存在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阶段。目前中国电信内审机构实行省公司派驻制,各地市分公司审计业务在省公司统一指导下开展,全省内审人员由省公司统一集中调配,省公司抽调部分地市内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或异地交叉审计成为主要的审计方式,各派驻审计室自主开展审计项目为补充方式。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只有通过主动沟通、协调与被审计单位以及企业管理层和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才能使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较快掌握审计内容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审计效率,使内部审计报告得到重视,审计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因此内审人员要不断加强协调和沟通技巧培养,提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使内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内审目标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范钦.浅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第6篇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问题的提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有较强的持续竞争力。竞争力中最为关键、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核心竞争力。企业要想长盛不衰,就必须不断培育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拥有别人无法取代的、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企业内部管理层来讲,也需要相关的、通过审核的值得信赖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信息来帮助企业进行自我诊断和分析,为其寻找自身的薄弱环节并进行相应的改进,同时使企业了解自身的产业定位,为其在产业竞争,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努力提供指导性的方向。这一切入点,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登堂入室”提供了可能。

二、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的核心:无形资产审计

核心竞争力是一组内部经过整合了的知识和技术,尤其是关于怎样协调多种生产技术和整合不同技术的知识和技能,它使得公司在某一特定领域内成为领先者。核心竞争力包括技术、技能和知识,其本质上是企业通过各种技术、技能和知识进行整合而获得的能力。作为建立在企业核心资源基础上的智力、技术、产品、管理、文化等综合优势在市场上的反映,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独特的一组技能和知识的集合。这种能力使企业能长期保持其竞争优势,就其实质而言,这些能力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从这一点来看,核心竞争力在本质上与无形资产具有一致性,即都体现为企业的获利能力,都使企业成为特定市场领域的领先者并获得超额利润。同时,它们在内容上也有许多共同之处,除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利等无形资产外,其他无形资产或者本身就是一种技术、技能或知识,或者是企业运用这些技术和知识所获得的成果。当然,不能将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无形资产简单地等同起来,但至少可以说,无形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是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核心竞争力以无形资产为基础,是企业通过多种无形资产的有机整合而形成的。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无形资产是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并决定着企业价值的高低。根据以上分析,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内容为无形资产,据此可以推断,核心竞争力审计的核心就是无形资产审计。

三、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客体的独特性

企业核心竞争力本身就具有独特性,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有机统一体,尤其是隐性知识,它具有高度个人化的难以察觉性和模仿性,恰恰是这部分知识不仅让竞争对手难以模仿,而且使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竞争优势源泉的内在动力。因此,隐性知识的特征使得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独特性,从而与竞争对手相区别。

(二)审计主体的高层次性

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对于从事该审计业务的组织和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它要求审计人员精通管理和核心竞争力的相关知识。从事核心竞争力审计的组织、人员必须具有学习、研究、创新的素质和能力,必须跳出传统审计的层次,从企业资源整合及运用的更高角度,判断、审视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关的方方面面是否存在问题,从而得出这个企业发展前景究竟如何的结论,这种结论也可以验证企业的现行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是否真实、可靠。

(三)程序与方法的特殊性

传统审计程序和方法一般立足于静态的企业环境中,对企业状况进行分析,没有涉及企业的战略领域,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其内容也就处于不断的更新之中,这就要求审计方法不仅要吸收传统审计方法的精华,还要考虑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将技术创新、时间等动态因素加入到审计分析方法中来,完善现代审计的程序与方法体系。例如,有些审计对象可以采用定量化的指标进行衡量,但是一些重要的非定量指标如:企业文化、企业家精神等都很难找到科学的方法加以量化,而这些有时更能反映企业核心竞争力状况。因此,必须考虑这些特殊性,否则必将会使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受到影响。

四、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文化审计

西方学者打过一个比喻:“管理就像一座漂浮在大海里的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占1/3,大体相当于管理组织、制度、技术、手段和方法等有形管理;隐在水中的部分占2/3,大体相当于组织成员的价值观念、人际关系、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无形管理。”这个比喻形象、深刻。企业文化在整个管理系统中不仅占的比重大,而且处于“根基”地位,它决定着有形管理的效率。如果说传统管理理论更多地着眼于占1/3比重的有形管理的话,企业文化理论则着眼于占2/3比重的无形管理。

企业文化本身就是一种核心竞争力。对此,清华大学教授魏杰认为,“企业文化是企业整体竞争力中最为核心的部分,企业核心竞争力总是根植于独特的企业文化土壤之中,受企业文化的影响和制约,优秀的先进的企业文化对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因此,笔者认为,企业文化应该成为核心竞争力审计的重要内容。审计人员应该运用专业的管理审计知识,帮助企业识别存在于企业内部的一种文化,总结经验和经营理念,不断地以书面的形式,以制度的方式,将企业核心竞争力所体现出来的文化因素具体地体现出来,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着力点”。

(二)特色管理平台审计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是企业独一无二的能力,如果某项专长已普及或者极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就不能称其为核心竞争力。管理平台是支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架构,它有利于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和管理的优化。企业应在其管理的过程中不断构建有特色的管理系统平台,使企业内部的管理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减少管理层次,消除信息阻隔,以加快对于市场的快速反应,提高组织运作效率。例如,春兰集团能够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经济效益最好的综合家电企业,正是得益于它的管理。随着春兰的发展,他们意识到原来的管理模式已经显得有些落后,有必要建立一个适合本企业发展需求的全新管理模式。正是本着这种需求,春兰在原有的管理模式上扬弃、创新,逐渐创立了矩阵管理模式、六西格玛模式,基于核心技术的多元化管理模式,使企业组织结构合理、管理优化,形成了“春兰”真正意义上的核心竞争力。作为增值型的内部审计部门应该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全面权衡,综合考虑企业的管理平台,通过企业战略管理、核心制造管理、核心技术管理、组织界面管理、核心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等子系统的考核指标审查,分析本企业管理模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积极的建议,以此不断培育和构建具有特色的企业管理平台。

(三)人力资源审计

人力资源作为核心竞争力,以人才为核心竞争力的内核,不仅能使人才发挥聪明的才智,而且有利于员工的成长,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人才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源动力。在知识经济和全球一体化的当今时代,作为高科技公司,就必须把企业建成高科技人才实现自身价值的大舞台,良好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将无疑是吸引人、用好人、留住人的最好办法。每个企业的发展,都要求高效和强有力的合力,高效要求科学的机制、灵活而有效,合力要求整合而有规则,灵活、协调而有序,规则和控制又不能是制约效率的教条,在科学有效的规则下,在强有力的企业文化凝聚中,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

人力资源审计是按照特定的标准,采用综合性的研究分析法对组织的人力资源进行全而检查、分析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机理,从而为组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提供科学的支撑。通过人力资源审计有利于确定人力资源的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公司发展的目标;明确人力资源为公司创造的价值;发现存在的人力资源问题,最终解决问题,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审计

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表面上是终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实际上是该产品和服务背后隐含的科技的竞争。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生产线,在电子、信息等产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许多产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仍然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里。一个企业短期内可以通过引进甚至是购并等方式获得技术,但长期和过分地依赖创新成果很可能导致内部创新能力的下降,从而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在国外,几乎所有的名牌企业都很重视不断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他们认为只有抢占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制高点,才能取得竞争优势。这些企业都有自己的研发机构,而且都有自己的领先技术和拳头产品。

技术创新能力是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这已被人们所广泛接受。但技术本身并不等于商业上的竞争优势,因此,如何把企业的技术转化为商业上的竞争优势更为关键。对此,内部审计必须掌握技术研发方面的重要技能,当新技术的应用导致经营程序的变革时,企业内部审计必须对这种变化的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确保其达到既定目标。此外,针对将会导致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力削弱的模仿复制现象,为了防止核心技术的扩散,应采取不同的手段来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些有价值的稀缺资源。

五、开展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深入开展核心竞争力审计理论的研究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在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方面研究甚少,还远未形成理论体系。可以说,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是一个新事物,对于它的研究既有利于丰富审计理论,又有利于培养和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实践活动。最初由管理学界提出的核心竞争力的研究目前往往局限于定性分析企业内部管理及外部的竞争环境,对于竞争相关的审计问题研究得相对较少,尤其对于核心竞争力审计问题的理论研究更少,从cnki的检索来看,不过四、五篇论文。目前对于核心竞争力审计问题的研究还停留于初级阶段,还需要更多的审计理论与实务人员不断投入到核心竞争力审计的研究中来,丰富核心竞争力审计理论,以此来指导创建与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实践。

(二)树立增值型内部审计的新理念

以“增值和改善”为目标的内部审计,促使传统内部审计向增值型审计改造;从事后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转向事前的防范;从微观层次转向宏观层次,以有限的资源和风险管理为基础,寻找高风险领域,制定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的控制制度或程序,防范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完善管理,使内部审计更加广泛地参与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从而发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尤其是董事会的高层组织人员应彻底转变观念,内部审计不是一个不得不设置的“得罪人”的部门,其对建立企业竞争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积极活跃的增值型审计部门能够在提高企业收益、改进经营程序、增进部门交流、加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对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

(三)注重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审计指标体系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第7篇

在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财务审计观念必须要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对财务审计观念进行革新。首先,提高无形资产审计的重视程度,由于信息、知识、人力资源逐步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致使企业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逐步提升,所以企业会计核算的重心必将向无形资产核算转变,这就要求财务审计也必须从重视有形资产审计向无形资产审计转变;其次,树立内部效益与外部效益并重的审计观念。企业要将财务审计视为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将企业整体效益放置于现代社会经济环境中,对企业效益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再次,树立审计国际化的观念。在审计准则国际化、审计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企业财务审计工作必须树立国际化观念,使审计报告获得国际社会公众的信任。

(二)拓宽财务审计范围

为了提高财务审计工作的实效,必须进一步拓宽财务审计领域,使审计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这一方面。首先,将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审计,运用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审计方法,对企业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力求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维护企业经济效益;其次,将单一的财务审计拓展至管理审计范畴,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客观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审计各项经济业务,并监督其是否实现达到了预期目标;再次,将分散式财务审计工作向集中化管理方向转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确保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强化审计人员的审计监督职能。

(三)创新审计技术手段

首先,应当不断加大新审计程序和方法的开发力度。为了适应当前无书面记录的各类经济业务,审计工作的重心也随之向系统分析和设计方面转移,换言之,未来的财务审计将会变成对数据库的审计,审计人员的工作重点将会集中到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存储等环节上,这就要求审计程序必须具有实时、多元以及开放性的特征,对无形资产、社会责任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审计也会变得更加容易;其次,应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对审计手段进行革新。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各类经济交易和资本决策均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想要适应这一发展,就必须对审计处理手段进行革新,应逐步摆脱手工操作,向电算化和信息化审计模式发展;再次,完善内控制度。

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以及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在会计中的应用,打破了传统的会计岗位责任,内控制度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此,应当对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并积极开发更为科学的测试内控制度的技术。

(四)提高财务审计队伍素质

作为一名优秀的审计工作者除了要有审计和会计职称外,还应当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同时,扎实的审计专业基础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现如今,各类高新技术的应用对审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审计工作者应当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为立足点,积极学习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以及前沿的高新知识,并且要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开阔视野,做到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以高水平的专业素质开展相关的审计工作,并借助计算机等先进技术来辅助审计工作的开展,这样能够使审计工作的效率更高、准确性更强。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第8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

近年来,国家政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倾斜较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可减按15%征收。由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减免税额较多,受到了各企业的广泛关注,鱼龙混杂的高新技术企业便充斥于市场,致使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征管工作愈发严格,企业难以享受税收优惠。

一、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税收优惠发展历史和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需经过国家机关认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为鼓励企业发展先进技术、提升创新能力,对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了较多税收优惠,例如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增值税超3%税负返还等。这些税收优惠的享受对企业有诸多要求,不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工作也主要依靠地方,各地政策之间差别较大。例如有的地方要求享受税收优惠必须在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内注册办公;有的地方要求企业必须以高新技术产品而非服务为主营业务等。这些均导致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效果不突出,国家科技进步不明显。

2007年至2009年,为配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和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管理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7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8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等文件,对高新技术企业享有所得税优惠税率重新进行了规定。

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下滑,我国也出现了财政收入不足、税源紧张的现象,且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许多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仍然享有了15%的减免税率。国税总局、审计署为此多次派出审计组,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开展专项审计,已有许多企业被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0年,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审核更加严格,专项审计更加频繁,审核也从财会、税务等方面延伸到了专利、业务、研发等方面,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难度增加。

从有关规定来看,高新技术企业若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主要应达到以下几点要求:第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第二,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第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第四,企业为获得除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或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一定的要求。具体来说,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 000万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6%;在5 000万元至20 000万元之间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4%;在20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第五,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第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即对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指标权重分别为30%、30%、20%和20%,结果需达到70分以上。此外,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分类及对每项列支的内容、归集方法等也有明确规定。

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般情况下,能够申请到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均为优质企业,能够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大部分硬件条件,仅在某些个别方面或操作层面上存在不足,而这也是审计署和税务局开展专项审计的审点。当前实施过程中,高新技术企业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一)缺乏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成果记录

享受税收优惠需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究开发,具有将技术实力和科研水平转化为产品和收入的能力,形成开发、生产、销售一条龙的产业模式。其中,专项审计最重视其中的开发环节。但是,目前许多公司在这方面的组织实施较弱,片面的关心收入而忽视了科研,科研项目较少且科研过程缺乏人事考勤、研究开发过程等记录,科研成果应用较少,导致公司在审核时缺乏足够的基础材料。

同时,部分公司虽然开展了科研项目,但研究开发活动与未来收入不直接相关,且未对研究开发活动进行记录;研究开发活动不产生成果;研究开发费用核算不健全,未在财务账册中单独归集;研究开发费用内容核算不准确,部分研发费用在成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中列支等。而科研项目立项和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往往是高新技术企业审查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二)缺乏核心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和与收入的关联性

有关规定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核心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核心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独占许可权利,要求具有排他性。目前,部分企业核心知识产品较少;部分企业核心知识产权不具备排他性,常与其他企业共享。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不具备创新能力,容易被裁定为不符合资质要求。

此外,为配合管理办法的实施,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属于该领域范围内,且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要求与高新技术产品、著作权、专利权相对应。目前,许多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仅为了申请而申请,与企业的收入关联和对企业收入贡献不大,因此企业的成长性也不大。这不符合政府部门当初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的初衷,也较容易被裁定为不符合资质要求。

(三)忽视细节考核指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应按照指引的要求进行复核,并规定了详细的复核内容。有的企业对于一些细节内容不重视,容易出现被否定的情况。例如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一年需至少在企业从事开发研究工作183天以上,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方面容易被企业忽视,而一旦出现低于70分的情况便无法通过资质复核。

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措施和方法

(一)申请认定和维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企业需向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针对研发费和上年度的技术性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的材料清单,加盖公司公章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相关证书),与RD表一致的立项报告,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财务制度,与科研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同,设立的研发机构和设施、设备清单(附购买设施和设备的发票及合同),最近三年的研发人员绩效考核文件,附带社保、劳动合同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公司科技人员花名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资料(清单、合同、产品质量检验证书等),公司的资质,获奖证明材料等。取得四部委联合的证书后,即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此后,每年需进行复核以维持该资格,可向科技部门进行申请,复核通过后即可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二)组织和实施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工作

企业需在统一安排下,拟定研究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编制研究开发费用预算,向科技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工作。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也是进行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必要程序之一。立项通过后,企业应组织研究开发部门开展研究工作,记录研究开发过程。由人资部门负责记录开发人员的考勤、报酬支付等,包括参与人员的名单、工作时间和内容,工资和奖金标准,社保缴纳情况等。策划部门负责关注研究开发项目的整体进度,确保按照预计进度实施开发项目,如果出现项目延期则需履行报备手续。研究开发项目部门负责实施开发,记录开发过程和结论,包括使用的设备软件名称和时间、开发的关键技术和成果等。针对项目需委托给大学、科研机构的情况,应负责控制项目实施效果并形成记录。财务部门负责确保研究开发的财务资源,支付研究开发费用,进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核算,尤其应注意在财务账册中按项目单独归集研究开发费用。对于企业使用的财务核算系统比较特殊而无法在其中按项目归集的情况,应在财务账册中按科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并另建立备查账簿按项目核算研究开发费用。

(三)研发成果利用和推广

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形成的成果应予以推广和利用。一方面,应组织办理专利、著作权、高新产品证书的申报,争取取得尽量多的核心知识产权,并使得核心知识产权对今后的收入取得产生重大的影响作用;另一方面,应积极开展研究开发成果的推广工作,将研究开发成果形成产业,取得营业收入,实现企业盈利的不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