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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职工申报材料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0 14:53:23

文明职工申报材料

文明职工申报材料第1篇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各项措施,公平、公正地选拔和评价高级会计人才,建立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管理有效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机制,根据省职称办《**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附件1),并征得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同意特制定**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

本规则规范的范围包括组织会计专业高级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全过程。涉及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机构)、市以下(包括市)人事职称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评委。

申报人指在**省境内从事会计及会计相关工作,符合有关条件并已报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人员。

二、申报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及时公开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申报人符合《**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手续齐全,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程序符合规定。

(一)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及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审核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二)受理

1、申报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受理人员负责对申报材料手续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材料应限期办齐手续后送达,过时不再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人,受理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3-1)随同申报人材料一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2、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整理汇总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资料,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

3、市财政部门将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申报人资料、申报人公示情况说明、《委托评审函》按规定的程序报省财政厅(附件3)。

4、有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应将申报人公示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省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将所属单位中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人资料,统一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由本单位将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5、外省或部属等非本省辖区内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我省会计专业高评委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连同以上应提供的资料,送省财政厅受理。

破格申报人的材料在上报和公示时应特别说明。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对各市及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申报人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受理符合申报程序、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申报人资料。

(三)公示

1、申报人单位在推荐申报人前,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申报人姓名及有关情况(附件5-1),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市财政部门公示经过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姓名等基本情况(附件3-3),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公示经初审并报省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姓名和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要求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装订规范:

1、不需要装订的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4)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的原件。

2、需要装订的资料及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学历、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考核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财政部门受理后退回原件;

(2)本人签名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3)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应有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或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券等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其中各市申报人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核实人签字。

将需要装订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上页码,连同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

(五)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市财政部门应提供的资料

(1)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提供《关于报送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5)及其附件

(2)市财政部门应提供《关于报送市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3)及其附件。

三、评审管理

公示期满,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保证评审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公平评价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一)评审政策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统一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政策,明确审核评审标准;

2、组织参加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审核评审的专家评委学习评审政策,统一审核评审标准;

3、建立评委评审政策协调制度,协调、统一评审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或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二)评审工作要求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审可实行集中评审与分散评审、单项评审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灵活的评审与组织形式;

2、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参与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评审工作的评议专家和执行评委;

3、填报《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评审工作分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在集中评审工作期间,应由不同的评议专家向评委会提交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复核、评审意见,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1)评议工作阶段,可根据情况将评议专家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评议。审核人员和复核人员应分别独立评价评审材料,在《评审考核意见表》(附件12)上表达意见并签名;复核人意见与审核人意见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并签名,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

(2)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参加执行评委会会议的评委应对经过评议的材料进行审核,表达意见并签名;意见与评议阶段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召开评委会会议,由执行评委在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上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执行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三)评审工作纪律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评委评审工作纪律》,规范专家评委纪律要求。宣读评审工作纪律,与专家评委签订《评审纪律承诺书》(附件14),明确职责。

(四)公示

评审会议结束后,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将通过评审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专家评委的产生

(一)**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的建立

根据《**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考虑新老评委搭配及地区、行业等因素从会计理论界、实务界推荐、选拔若干名高级会计专家报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建立**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任期三年。

(二)评议专家及执行评委的产生

评审工作开始前,根据当年申报材料数量,按随机原则产生本次评议专家及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工作要求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就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中涉及的评审标准、审核和评审、申报材料的管理、评委及执行评委的产生以及评审组织工作全过程予以规范,明确组织工作人员纪律,并根据规范要求对参加审核评审的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

(一)分组分工

组织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评审工作的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评审组织工作应设标准组、审核组、综合材料组。

(二)工作职责

1、标准组:负责评审政策、标准的解释,并形成书面材料(附件15、16);召开评委协调会议,研究专家评委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的问题,明确评委协调会议确定的标准。

2、审核组:负责组织专家评委审核、评审工作,收集专家评委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和研究的意见,核查专家评委提出对申报材料的复查意见(附件17),保证专家评委审核过程中申报及审核材料的安全完整,维护评审工作秩序;

3、综合材料组:负责评审材料的收发、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及时记录专家评委意见,并统计汇总《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附件18)。按回避及随机原则发放申报和审核材料,并记录《评审材料发放表》(附件19)、《审核材料发放表》;

投票统计和复核、唱票与监票为两组不相容岗位,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承担。

六、后续管理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时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通报评审情况并做好各项后续管理工作。

(一)后续管理工作

1、将公示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及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2、公告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确认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3、填写评委会评审意见,加盖相应印章,办理资格证书;

4、整理相关工作底稿和申报人资料一并归档。

5、公告领取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和退回申报人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退回材料;

(二)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2、《**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3、《评审政策协调意见表》;

4、《评审纪律承诺书》;

5、《**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6、《申报材料意见表》;

7、《评审考核意见表》;

8、《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

9、《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

文明职工申报材料第2篇

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组织开展2009年*市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关于开展20*年度我省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职技研〔20*〕19号)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时间:2009年7月1日至8月20日前。

二、报送材料地点:按机构管辖属地办理:市职协负责受理市劳动保障局管理的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以及盐田区管理的培训机构教师的申报材料;其他各区劳动部门负责受理各自所管理的培训机构教师申报材料,审核后集中报送市职协。

三、申报材料

(一)教师个人提交材料

1.《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

3.学历证;

4.大专及以上学历验证证明;

5.职业资格证;

6.技术职称证;

7.参加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或者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8.个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以上2-7项材料提交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二)单位组织填写提交材料

9.普通话教学能力证明;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1.教学能力测评表;

12.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资料封面目录(附件1);

13.教师上岗资格申报认定审核汇总表(附件2);

14.相片汇总页。

(以上9-13项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受理材料程序

1.各培训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后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区劳动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材料复审。审核后有关证书原件退回,所留复印件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专用章并由收验人签名。

3.各区劳动部门8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职协。

4.市职协组织专家组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结果由市劳动保障局公示并公布。

五、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一).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文化理论教师: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文化程度为高中学历,则应同时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二).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文化理论教师:要求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理论教师:要求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初级工或以上技能水平。

3.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中级工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收费标准

参加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每人缴纳认定费100元。报送材料集中缴费;若向各区劳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由各区劳动部门代收。

七、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先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2.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验证证明需提前办理。

3.申请人的教学能力测评由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具体要求见《教学能力测评表》有关说明。有关测评原始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教案等)需建档备查。

文明职工申报材料第3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保证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序进行,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注重水平、突出实绩、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四)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一)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四)规定任职年限内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五)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申报推荐程序

第七条申报推荐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河北省各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可自愿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唐山市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诺书》(附件一),并做好各种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建立组织

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一般应不少于7人。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报推荐实施方案和申报人员的考核推荐工作。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制定《量化考核细则》

申报推荐考核小组依照《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表》所规定的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细则》要充分体现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将平时考核与推荐考核结合起来,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平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细则》须经单位职代会讨论通过,并连同职代会会议纪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公开述职

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组织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阐述任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岗位上所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

(四)考核答辩

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组织一定数量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答辩。

(五)群众评议

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依据《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六)量化赋分

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考核答辩、群众评议情况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赋分。

(七)综合排序

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综合量化赋分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八)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由单位领导依据申报推荐考核小组提供的申报人员考核情况,按照申报推荐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合理、准确的原则,在上级确定的申报数额内,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第四章申报推荐公示

第八条各基层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并严格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1.申报条件和岗位数额。有关职称工作的条件、规定及本单位《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事业单位还要公示空余岗位数额;

2.申请晋升人员名单;

3.量化赋分和综合排序结果;

4.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成果、业绩、论文论著、工作总结等原始材料;

5.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的上报人员名单。

(二)公示要求:

1.公示时间一般为5——10天(公休日不计算在内);

2.公示地点要方便群众,便于查阅、监督;

3.设置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并指定专人做好来访接待、情况汇总等工作;

4.单位要在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如实填写公示结果。

(三)公示结果的使用

凡申报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材料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准参评。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系属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2003]36号),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两年内不允许申报评审。

第五章组卷及材料报送

第九条单位对经公示后确定的上报人员提供的各类材料,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组卷:

(一)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二份;

2.《唐山市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一份(附件二,用A4纸正反面打印);

3.各种证书、科研项目(成果)、论文论著等装订册一本。各种材料共分12项,顺序如下:

⑴材料册目录;

⑵《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诺书》;

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表》;

⑷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省古汉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全国或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免试审批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以上原件装订,复印件3份分别贴在评审表第8页)。

⑸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

⑹任现职以来所有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⑻毕业证书复印件(多个学历的按学历从高到低排序);

⑼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⑽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专业技术报告或教案原件(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⑾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般不少于2000字,报翻译专业的用外文书写)

⑿其他有关材料:

①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的有关手续原件(调动介绍信、工资套改表等);②有职业资格要求系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会计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书等);③考评结合系列(如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的考试合格成绩单;④《综合排序表》;⑤其它有关证件(中小学系列要提交课时量表)原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基本情况,内容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填写《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性做出保证,

2.除毕业证、资格证书可装订复印件外,其余证件要装订原件。奖励证书原件要去掉封皮只装订证书芯,证书芯纸张较小的,可贴在空白A4纸上。发表的论文可视杂志薄厚程度和数量多少酌情处理,薄或数量少的可整本装订;厚或数量多的可以只装订杂志封面、全部目录和论文页。核心期刊在前,非核心期刊在后。选择1-2本有代表性的论著整本放入档案袋。非法期刊和不符合条件规定的材料不得装订。

3.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必须由所在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属县(市)区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职改办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属市直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市直主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4.《综合排序表》中,同一单位或部门的排名人数、排名次序必须一致。出现不同排序情况,视为申报程序无效,取消个人申报资格。

5.装订时要注意剪裁适当,规范美观。不得出现漏装、倒装或一种材料重复装订现象。装订成册后每页须用打号机打印页码。《材料册目录》(见附件五)必须打印生成,注明材料所在页码。

6.申报材料每人限装一袋,材料袋一律使用结实耐用的牛皮纸档案袋,有线绳可系,并填好《唐山市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附件三),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上。

7.卷内材料尽量打印生成,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用16开纸正反面打印,按标准表样装订外,其他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各种表格可登陆唐山人才网()“职称评审”栏下载。

8.申报材料不合上述要求的,各级职改部门不予接收。

(三)报卷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规定时间集中统一上报,个人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2.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主管部门在报卷时,须提交以下表格和数据库:

⑴《唐山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表》(附件四);

⑵用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软件导出打印生成的Excel格式《唐山市高中职申报人员名单》(附件七)一份;

⑶用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软件导出的申报人员数据库。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报推荐审核责任制、工作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和业绩成果等基本条件,核实学历、奖励、论著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群众认为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和公示要求的,可以向业务主管部门、上级职改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单位或部门应当积极调查处理,并做好反馈及备案工作。

文明职工申报材料第4篇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部署,为做好今年全省播音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全省播音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条件,按省广电局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广职改字〔2012〕8号)规定执行。

二、面试答辩考核

申报评审主任播音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评审前均须参加由省广电局组织的现场播音测评和专业论文答辩等面试考核,考核合格者提交高评会评审,未参加面试答辩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答辩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1.市(厅)级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样表可从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评审表要按照栏目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并贴上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3.《申报评审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5份(样表可从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须用A3纸打印)。

4.《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需经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后报送1份。业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情况,重点反映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情况及取得的实绩、专业特长等。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审验真实性并加盖公章,下同)。

6.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经批准的免试审批表原件。

7.获奖证书及其它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论文的作者系专业技术人员笔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近4-5年来每年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任务的工作量等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时间约为10分钟的节目光盘1张(电台播音员主持人提供CD光盘,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提供DVD光盘)。其中“新闻”节目5分钟、“专题”节目5分钟。如系主持人节目,主持人语言应占节目时间的十分之四以上。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提供的节目要有正面形象。

10.提供2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11.申报材料目录1份(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各单位的申报材料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上报。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2.严格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能力、业绩等材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上报。

3.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和职务如有变动的,要在评审表和简明情况登记表“工作简历”栏目中分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申报人员取得一个以上学历学位的,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职教育和研修班学习等情况,不要在评审表和简明情况登记表“学历学位”栏目中填写。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获奖情况、论文著作等,应是任现职以来特别是近5年来的材料;获奖项目填写要注明获奖名称、授予部门、等级、时间及证书号等,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等,要注明本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论文著作填写要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发表或出版时间、字数、独著或合著等。

文明职工申报材料第5篇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07〕1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做好2013年度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水产、林业、农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上述专业评审权的县(市)区申报对象直接报所在地的县(市)区中评委)。任职资历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已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按规定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1、正常申报:

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执行。

2、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甬人社发〔2011〕9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3、计算机及外语要求

凡年龄45周岁以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免试的人员必须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证明材料。

(二)企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在企业单位从事农业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任职资格,其申报资格条件按《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甬人专〔2010〕69号)执行。

(三)凡破格、越级、直接、特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业务考核,考核合格者才能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分别按照甬人培〔2008〕14号、甬人职〔1996〕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原具有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已在水利、水产、林业、农机岗位上试聘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者,可同级转评。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整理材料要注意以下几点:

1、材料中所需的各类表格样式务必统一,否则将不予受理。填写表格字迹要工整,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除评审表外,都应打印。评审表所填内容不得用复印件。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需同时报电子文档。

2、《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内容必须由单位组织填写,并盖好公章。所盖公章必须与申报人现工作单位相一致(入编单位)。不能以行政机关的名义盖章。

3、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条理清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好材料关。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如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要求必须是原件,其他材料如提交复印件,则必须由主管部门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及验证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章证件材料不得使用)。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4、公示要求。所有申报高、中级资格人员均实行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5、申报高级的人员,材料及装订要求按省、市高评委的有关规定操作。申报中级的人员,材料及装订按清单提示要求装订,各县(市)区报送的材料外壳尽量要统一,并贴上材料清单,写上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其他

1、各单位对申报对象要认真地进行资格审查,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其中各县(市)区申报对象的材料须经当地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

2、有关破格申报条件及表格可在中国绿野-宁波农村经济信息网政务版通知公告栏或互动版下载服务区内下载。

文明职工申报材料第6篇

 

根据上级和集团公司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含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下同)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落实责任,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公开制度

根据上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部署,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告。基层各单位(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下同)应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公开告知。

公开告知的主要内容为: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二、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公示制度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所在单位考核推荐、集团公司审核推荐、评委会评审、集团公司审批下文的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一般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口头申请。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2、民主评议。所在单位召集由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对申报初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0 人,对申报中、高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不少于15 人。民主评议应由召集人公布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申报人作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照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以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予以评议。

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个人简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务工作;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继续教育与本专业学识水平;论文、论著、译著等;个人今后努力方向;申报的专业及职级;申报的理由及符合文件规定的条款。业务工作报告的重点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民主评议结果应当众公开。申报人应回避民主评议。

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民主评议赞成票不足三分之二)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说明。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不进行民主评议,但必须进行公示。

3、公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获奖等申报材料,及所申报的专业资格、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岗位、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结果等,在企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单位有局域网的,同时应在局域网上公示。时间一周。

公示的所有材料要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注明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条款。未经审核或不属实的材料不得公示。

公示应注明本单位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对公示所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核实,未核实的不予推荐。

报送申报材料同时附公示报告。公示报告内容包括:被公示人姓名、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反映的问题及核实情况。公示报告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签字,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考核、推荐。考核一般以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结合民主评议意见与公示结果,对考核等次为“良”(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推荐正常晋升,对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的可推荐申报破格晋升。 1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为“中”(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 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 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考试三年:

(1)伪造学历或出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3)评卷时发现答卷内字迹不一致或有雷同、抄袭等现象,并经评卷小组认定的;

(4)夹带、传递资料、纸条等或偷换试卷的;

(5)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

(6)利用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

上一年度没有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不得推荐申报材料。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岗位、论文、获奖、年度考核结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名负责。所有复印件均应与原件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业绩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应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负责,并盖部门公章。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规范。组织推荐意见应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几个方面。

推荐申报政工专业资格的应盖单位党委(总支)公章,负责人签章。推荐申报其它专业技术资格的盖单位行政公章,负责人签章。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不得委托申报人个人送交申报材料。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

5、集团公司审核、推荐。集团公司人事部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对所有复印件要审验原件,年度考核以单位年度上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申报材料真实、齐全、规范的予以推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推荐。凡接受个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考试的,基层单位报考人员不再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个人可直接报名。基层单位组织报考后,应及时将公示报告、报考人员

名单报集团公司人事部;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后,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同意,个人报名。

6、审批下发专业技术资格文件。集团公司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资格,经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通知。

经组织同意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合格人员,及推荐上报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转发文件通知。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不予下文。

7、退回评审材料。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退回评审通过及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成绩通知单等材料,有关单位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评审未获通过或者职称工作职能部门不予批复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提交的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等退回申报者;凡涉及有关组织核查、评价和评审组织的结论,包括申报表,只退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者。

8、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消其资格。

三、工作责任制度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2、没有按要求规定审核、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没有按要求公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文件规定,影响个人申报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2)没有按要求组织民主评议的,给予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3)没有按要求公示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4)没有核实公示中举报申报人有关问题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5)推荐材料由于审查不严,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并延迟三年申报,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 元。帮助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 元,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6)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没有按规定要求审核,出现弄虚作假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 元;

(7)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没按要求整理,不齐全、不规范,影响申报人评审的,对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 元;

(8)评审结束后出现举报,经查属实,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 元;

(9)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对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领导经济处罚500 元。

文明职工申报材料第7篇

关键词:职称评审;运作模式

在信息化时代,人们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模式发生了巨大变革,无纸化办公、远程办公、网络协同办公等新型办公模式已在各行各业兴起并逐渐成熟,在这种大环境下,高校的职称评审工作有必要改革其运作模式,以提高工作效率,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一、传统的职称评审运作模式

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工作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20多年前,在中发[1986]3号《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发[1986]27号《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基础上,中共中央改革领导小组正式颁布了《高等学校职称试行条例》①。传统的职称评审运作模式随即诞生,职称评审工作被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申报阶段、审核阶段、评审阶段和审批阶段。首先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校人事部们提出评审申请,填写一批表格材料,并提交相关业绩成果和证书的原件;然后由学校人事部门对全校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接下来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及材料提交给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进行评审;最后送主管部门审批。

(一)传统运作模式的操作程序

1.申报

为了客观评价申报者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全面掌握申报者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期间的业绩情况。主管部门设计了大量申报表格,要求申报人员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修信息、教学工作信息(含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环节)、业绩成果信息(含、出版著作、发行专利、承担课题等情况)等,并要求提供对应的业绩成果原件材料。

2.审核

审核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申报者的资格审核和申报材料的审核两方面。资格审核用于判断申报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确定是否受理其申报材料;而材料的审核则是通过对照申报者填写的申报表格和提供的原始材料,以确定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结果通常以审核人签名及职能部门的盖章为准,以彰显其严肃性。

3.评审

评审工作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负责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组织通讯评审代表作

对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1~2篇代表个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作品,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随机寄给其他高校的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同行专家的鉴定意见将被提交给学科组和评委会作为重要参考之一。

(2)召开专业学科组会议

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组织召开,学科组评委们在会议上审阅申报者的材料,参考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根据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最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完成表决。

为了更全面了解申报者的能力和水平,专业学科组会议增加了一个议程,即要求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会上参加答辩。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评审的质量,故有逐步推广的趋势。

(3)召开高级评审委员会会议

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组织召开高级评委会议,评委们重新审阅申报者的材料及专业学科组的评审情况,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再次评审,最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完成表决。通过人员将予以公示。

4.审批

若公示无异议,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把通过人员的材料上报给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通过人员的资格即生效。

(二)传统运作模式的特点

传统的运作模式把评审工作清晰地划分为四个阶段,且各阶段都有其核心任务;任务分工明确,执行任务的主角各不相同;各阶段有严格的先后顺序,必须在上一阶段工作完成之后才能开展下阶段的工作。这种运作模式认为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是同等重要的,任何一个阶段的失误(包括表格填写的不规范、职能部门漏盖章等)都是致命的,整个评审工作由这四个阶段按时间先后顺序串连在一起,故称为“串连式”运作模式,如图1。

二、传统运作模式在新时期面临的挑战

传统的职称评审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相当完善,实践表明,它符合我国特有的国情,在我国高校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新时期,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时代早已来临,信息共享程度和工作效率越来越高,职称评审的传统运作模式因其工作量大、效率低、信息共享程度不高而受到挑战。

(一)申报者需要完成大量的准备工作

一般来说,申报人员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至少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要全面梳理这些年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准备好全部业绩成果的原件,工作量相当大,很多教师为了申报评审职称,往往需要数月的时间来准备材料,这个过程包括填写繁杂的申报表格。因为教师们缺乏填表经验,为确保表格填写的规范性,他们要多次反复修改,消耗了大量的人力,不利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

(二)学校职能部门在材料审核阶段的工作量过大

为了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学校人事部门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来核对申报表格和原始材料,由于申报者的业绩涉及到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人事部门还必须联合教务、科研部门来共同审核。随着学校教师规模的扩大,申报职称的人员越来越多,受理的材料也逐年增多,这给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荷。

(三)存在大量的重复性工作

申报者在准备申报材料时,除了需要填写申报表之外,为了配合评审工作的各个阶段,还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如:以广东省为例,为公示环节提供的《公示情况表》、为代表作通讯评审环节提供的《代表作送审申请表》、为答辩环节提供《答辩情况表》、为评审会议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等。

学校职能部门在审核材料时,做了大量的重复性工作。如:学校教务部门作为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教师的教学工作全在其统一安排下进行,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已全部备过案,且在备案时已完成了核实手续,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再次进行集中核实,实际上是重复性劳动,同样,科研部门和人事部门也存在同样的现象。

三、改进职称评审运作模式的探讨

实际上,高校职称评审工作的核心应该是评审环节,材料的收集与审核都是为评审服务的。传统的“串连式”运作模式过于强调表格的填写和材料的审核过程,加大了申报者和学校的工作负担,延长了评审周期,降低了工作效率。在新时期,随着计算机网络应用的普及和高校“办公自动化”的推进,高校行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已大幅度提高,信息共享和各部门协同办公已见雏形,改进职称评审运作模式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接下来以华南师范大学为例,尝试对职称评审运作模式进行改进。

(一)该校的职称评审工作任务

华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广东省人事厅授权,享有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的评审权限,评审范围涵盖了20个学科专业,其中近90%的学科专业还具有正高级资格的评审权。所以,该校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审核和评审等环节基本上全部集中在校内,由学校的职能部门和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组织完成。

随着学校事业的发展,该校师资规模逐步扩大,每年申报评审职称的教师也越来越多,据统计,该校近些年受理的职称申报人员均超过200人:2006年该校有257人申报评审,其中,申报正高资格的有53人,申报副高资格的有104人,申报中级资格的有100人;2007年该校有262人申报评审,其中,申报正高资格的有49人,申报副高资格的有110人,申报中级资格的有103人。显然,该校评审规模较大,任务繁重,特别是材料审核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有改进工作模式的必要。

(二)该校的信息化程度

1.硬件方面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和该校的不懈努力下,目前,该校的办学条件已相当优越,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率相当高。该校计算机网络建设起步早,网络设备先进,网络应用广泛,在全国师范院校中,是第二所联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高校,也是全国 100所首批联入 CERNET和 INTERNET网的高等院校之一;目前,该校计算机网络在建设速度、建设规模、覆盖范围、网络主干和 1000M高速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网,以及上网的人数、上网的主机数、应用系统的开发和使用情况、网上教学和远程教育的应用等方面,均处于国内师范院校的前列②。该校的硬件设施已经具备了信息化办公的条件。

2.软件方面

从2006年开始,华南师范大学开始推动“数字化校园”信息工程,根据该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规划,“数字化校园”信息工程将“进一步整合全校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力量,加强‘一校三区’网络一体化的研究和开发,逐步形成校内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③。该信息工程将构建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加快信息资源建设,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科研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可以预期,“数字化校园”信息工程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该校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三)工作模式的转变

1.“数字化校园”下行政工作模式的转变

实现“数字化校园”之后,每一项行政管理工作将在一个对应的信息化平台上运作,这个信息化平台将构成“数字化校园”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如科研管理子系统、教学管理子系统、人事管理子系统等。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实现专项行政工作的信息化,在信息化办公过程中,完成数据信息的增加和修改,并如实记录在档案信息中予以存储,实现档案材料的信息化,以方便查询和统计。若干个管理子系统共同构成学校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可以共享数据信息,这意味着,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人事管理子系统访问科研管理子系统和教学管理子系统等,并直接调用存放在这些子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同理,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某个子系统访问系统内任何一个子系统的数据。如此一来,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在这种环境下,行政工作的模式将发生巨大的改变:教师办理业务时不必到行政办公地点,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管理系统来申请;行政人员则通过管理系统来受理所有业务,将业务的处理结果以电子日志的形式存储归档;行政领导通过管理系统完成审批手续,存储审批结果;最终的办理结果将通过管理系统予以反馈和共享……这种无纸化的工作模式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政资源将得到极大地整合,各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协同办公,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2.职称评审工作模式的转变

在传统的职称评审工作模式中,为了收集全面而真实的申报材料,材料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成为提高职称评审工作效率的一大瓶颈。在“数字化校园”环境下,这一瓶颈将得到解决:

对于每一位教师来说:每一年的教学工作都会在教学管理子系统中备案,其承担的课程、授课对象、课时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教学实践等情况都将记录在该子系统中,教师可以通过教学管理子系统来查询自己教学工作的历史纪录;每一年的科学研究工作也会在科研管理子系统中备案,其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出版的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等业绩成果将记录在该子系统中,教师可以通过科研管理子系统来查询自己科研工作的历史纪录;同样,每一年的工作表现、进修记录和奖惩情况等将在人事管理子系统中备案,并可以通过该子系统予以查询……教师在申报职称时,只需要借助管理子系统,便可以轻松完成填表工作,大大节省了准备材料的时间。

对于职能部门来说:信息管理子系统中的每一条信息,都是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记录的,在记录该信息时,都会认真核实其真伪,从而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也就是说,存储在信息管理子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都是经过核实之后的有效信息。在负责审核申报者申报材料时,只需要调用存储在子系统中的申报人业绩的历史记录即可,从而节省了大量的重复性审核工作,减轻了工作负担。

对于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来说:由于确保了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可以把时间和精力全部放在评审阶段,强化评审阶段的各个环节,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3.新时期高校职称评审运作模式

在新时期,由于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职称评审工作涉及到的申报人、材料审核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任务需要重新界定,传统的“串连式”职称评审运作模式可以作如下改进:

(1)减免申报人的填表负担

由于申报人的所有工作业绩都可以从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出来,申报人没有必要再重复性地填写表格及提供大量的原始材料,只需要向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提出申报申请即可。

(2)将材料的集中审核转化为日常审核

由于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储的信息都是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已经完成了审核程序,职能部门没有必要在职称评审阶段再次集中地重新核实,只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历史记录即可。

(3)强化评审过程

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需要制定明确的申报条件和评审工作手册,规范评审过程,真正把职称评审工作的重心放在评审阶段,并以此为核心来统筹其他各环节。

(4)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程序

工作程序可以调整如图2:

①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向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提出申报申请;

②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把申报条件和申报者名单转给相关职能部门;

③职能部门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供给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④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这一环节为职称评审工作的中心环节);

⑤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结果呈交主管部门审批;

⑥反馈审批结果

(四)新模式及其特点

若将职称评审工作仍划分为申报、审核、评审、审批四个阶段,则由图2可得出改进后的职称评审运作模式,如图3所示:

改进后的运行模式以“评审”为核心,突出了评审环节,其他环节都是围绕着评审工作进行,与传统的“串连式”相比,该模式呈集中式分布,可称为“集中式”运作模式。

“集中式”运作模式具备以下特点:

1.该模式建立在信息化办公的基础之上。显然,该模式利用了信息化办公“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的优势,简化了繁杂的表格填写工作与重复性的材料核实工作。

2.该模式突出了评审阶段的中心地位。以评审工作为中心,申报、审核与审批工作都围绕着这一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统筹工作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3.该模式解决了传统“串连式”运作模式存在的瓶颈。各阶段相互之间高效率的信息传递替代了传统模式的单向信息传递,在简化“申报”、“审核”等阶段工作的同时,提高了申报材料的准确度。

参考文献:

[1]宋素芝,高百宁.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博弈分析.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J].2006,(12)248-248.

文明职工申报材料第8篇

生育险报销需要如下材料:

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收款收据。

3、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