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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意见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0 14:52:08

依法治教意见

依法治教意见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为基本内容,以发展改革专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主要目标

1、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使全委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2、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完成立法任务。开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工作,使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

3、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扭转发改委系统执法薄弱的现状,区别具体审批与监督管理的关系,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工作任务

1、讲求实效,继续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学习

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为保障,积极主动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重点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学法用法考核制度。20*年安排委机关每人接受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一周,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开展两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全市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职业法律素质测试。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安排季度集中学法一次。积极落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活动。

2、创新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充分利用委机关网站、法制宣传展览、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其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和吸引力。

3、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建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规范执法案卷制作,实行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行具体行政行为事先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行政决定集体讨论制度。针对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质量逐步提高。

4、定期清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编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程序、按时间要求上报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07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束后,将清理结果上报市政府审查,并在委机关网站上进行公布。

5、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发挥发展改革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依法进行项目招标方案的核准,坚决制止不依法招标、不在法定媒体上招标公告、行政单位违法代替项目法人招标、规避招标等现象,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法进行。加大对招标投标法执法监督工作的调查研究,开展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制度。

依法治教意见第2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推进依法治教,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依法治校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若干意见》的原则和要求,开展“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创建活动,推进教育领域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教进程。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制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广大教职工应当根据学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落实《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法治校先进个人要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基本标准

(一)建章立制

1、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2、依法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一把手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治校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人员、组织、经费三落实。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校工作,解决依法治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普法宣传教育

1、依据教育系统普法规划,制定本校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

2、校领导班子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学法、用法。教职工坚持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集体学法每月至少一次。

3、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4、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5、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室)软硬件齐全,管理规范,能充分发挥作用。

6、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或板面,每年至少组织1—2次法制报告会,一次法制宣传日(周)活动。

(三)依法治校

1、制定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保证依法治校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圆满完成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任务。

2、健全校内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3、依法建立工会,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4、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5、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听取社区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认真贯彻职业教育制度,确保本辖区初中毕业生入学率达到90%。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学生辍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措施得力。

7、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职务聘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依法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

8、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活动器材、实验仪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发生。

9、加强教师管理,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教师依法执教,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现象发生。

10、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制度,依法公平、公正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11、将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建立进步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学校不得随意剥夺青少年学生受教育权。

12、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教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校园文化健康向上,学生中不传看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书刊,不传唱不健康歌曲,无流氓滋事、结伙打架等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治安案件,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

(一)学校要根据《若干意见》及本通知要求,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

(二)在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础上,评选先进个人.。

(三)学校将依法治校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四)依法治校先进个人的经验总结材料交学校办公室入档。

(五)我校今年将召开依法治校工作会,交流、推广依法办学的先进经验,表彰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具有示范性的前提下,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适当推荐在依法治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如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将取消荣誉。

四、组织领导

依法治教意见第3篇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五年,为贯彻落实《xx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xxxx〔2010〕2号),进一步抓好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各项工作,做好各项准备迎接今年省、市检查组对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对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明确,抓落实。有计划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普法经费落实到位,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

3、组织开展干部师生学法活动,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学法用法考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4、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5、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聘有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治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育人。

6、教职工自觉守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学校法制教育形式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3月,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开展自查自检。3月至4月上旬,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逐项自查自检,查缺补漏,抓紧完善。自查工作要在4月上旬前完成,并在自查自检的基础上,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于4月10日前分别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并整理好“五五”普法相关资料、档案备查。

3、组织检查。4月至5月,市教育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验收组,赴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同时做好迎接省于5月至6月派出的检查验收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4、认真总结。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要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逐级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准备工作,届时按要求将拟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及材料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将对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依法治市办公室。

四、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总结验收不仅是省、市对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成果的检验,也是推动我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强大动力。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的各项工作。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社管局),市直学校要结合《验收指导标准》做出具体安排,把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保证各项任务有人

抓有人管。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依法治教意见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和谐学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工作处,具体负责指导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等工作。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三、考评内容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情况。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群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情况。依法建立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情况。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情况。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情况。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四、考评标准

为保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质量,促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市教育局结合我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宽严适当、分项测评、综合考评”的原则,把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具体化,制定“××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作为学校自评申报、区教育局初评推荐、市教育局考评确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依据。

《考评标准》设置的一级指标有10项,即领导依法办学、学校章程与管理制度符合规定、办学行为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法制教育制度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教师权益得到保障、学生权益得到保障、学校权益得到维护、依法治校成效显著。一级指标划分成若干个2级指标,形成完整的考评指标体系。

《考评标准》目标价值是:形成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增强被考评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学生的依法治校的理念,推动学校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按照《考评标准》

设置的指标,经过学校自评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初评,受评学校按照获得的分数可以分成a、b、c、d四个等级。a级:总评100-90分,具备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资格;b级:89-80分,具备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资格。c级79-70分,具备申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资格;d级69分以下,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才能具备申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资格。

五、考评程序

1.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和《考评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自评,自评得分在b级以上的,可向区教育局申报。

2.区教育局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组织初评,对初评得分在b级以上的,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3-5所学校。推荐材料应包括:

(1)学校自评报告、申报表和考评得分表(按《考评标准》学校自评与区评得分);

(2)区教育局的推荐报告,包括区教育局的初评意见,申报学校依法治校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一式2份)。

3.具备申报条件的市属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和《考评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a级的,可向市教育局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学校自评报告、申报表和评估得分表(一式2份)。

4.区教育局、市属学校于20xx年10月底前分别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材料和申报材料。市教育局于20xx年11月底前组织专家组分组按照《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复评。

5.经专家组评估达到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命名,授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20xx年首批评定20所左右。

6.在评定的“××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市教育局择优若干所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六、考评办法

1.查阅近三年来学校依法治校有关资料。

2.召开学校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3.设计依法治校有关问题的问卷进行调查并予以统计。

4.考评时,考评组对二级指标分值可以进行细化,按照不同的二级指标分值要求,可以细化成0.5、1、1.5、2、2.5、3、3.5、4等分值栏。

七、有关要求

1.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依法治校的成功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2.申报学校要认真学习《若干意见》、《通知》、《××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总体规划、活动方案,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3.申报学校应按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的基本要求准备20xx年1月以来的相关资料。

4.凡申报学校或者具备授予市级以上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经市教育局调查属实的,取消申报资格或依法治校示范校资格:

(1)学校级教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职务犯罪的;

(2)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3)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校内或者校外造成较大影响的;

(4)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5)以虚假材料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

5.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每两年评定一次;同时对已评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对特别突出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市教育局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依法治教意见第5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素质;法制化;法治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safeguarding the rights, pushing forward managing the school by the law,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will alter on idea ,contents ,activity, method; building up equal and new relation between teacher and student; strength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awful quality; the norm regulation legalization; managing the rule of law.

keyword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lawful quality;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系统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全面部署。然而,从2003年7月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得到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也相对日渐增强,出现了学生状告学校的事件。大学生新的行为理念同现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理念、活动等发生冲突,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新的挑战。本文从法律视角下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内容、活动、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 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上,建立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在学术界上,一般学者认为学校与学生的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其一是特别权力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对学生进行行政管理的特别权力,它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学生具有服从义务。其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原因是高校实行学生缴费上学。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体现了 “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学生的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确立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采取形式多样化,鼓励他们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然而随着大学生维权意识的提高,高校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推进下,在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中,我们还要在师生中还要建立一种平等的新型关系。高校在管理上具有一种特别的行政权力,但随着高校收费上学以来,在民事关系上,学生与学校是一个平等的主体,学生在实行义务时,还享受在校的权力。我们知道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纯粹是的“义务”型,是一种强迫式的教育,总是要求学生必须做什么、接受什么样的思想。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处在成长期的大学生往往会有一种逆反心理,所以,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打破那种强迫服从的管制办法,向“权利型”的转变的理念,在学生面前没有任何特权,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是一种平等的师生关系。

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上,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时展的要求,是一种新教育理念,也是作为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一种教育手段。法律素质同样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指大学生应当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意识,做到守法、懂法并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观念。

从人才培养来看,法律素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教育开放的大环境下,对大学生道德素质、政治素质等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大学生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主力军,所以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也依法治国方针的需要,更是培养合格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接班人的需要。大学生在大学时期正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易接受新鲜事物与思想,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化,大学生容易接触社会,对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情会产生情绪化,如社会上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权钱交易等现象;在这个时候如能因势利导,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应是大学生健康成才的保障,更是大学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法律的本质来看,法律规范不仅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且应成为人们自律的一种行为准则。法是保护国家、社会、人民的利益,是保护各种合法权益重要武器,但是法在大多数下是拥有合法权益主体主动寻求法律保护,正如中国诉讼法上有一条“不告不理”的原则,这样就要我们懂法,具有法律意识,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来看,大学生法律知识严重缺乏,大多数学生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明知受害也是不了了知,没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如学生外出做家教、打暑期工、消费等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拿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等现象。因此,在现在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时代,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教育时,要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依法办事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以便将来能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主动参与国家的管理。

三、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上,规范规章要法制化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一个国家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在大学生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情况下,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上,要针对学校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不进行制度建设,就会很难科学、合理、规范地开展工作。

高校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要依法修订。就目前大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来看,学校败诉的原因,是学校的规章制度陈旧,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有些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产生冲突,如果不对这些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必然面临更多的诉讼。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性的社会规范,并具有指导引、统一、评价、预测和教育作用。高校做事业单位,具有法律赋予的一种特别的行政管理权,但在法律的效力来看,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是不能以法律法规相冲突,效力是要低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高校依法治校的法应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法律、条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也要以法律为基础,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大学生作为国家公民而享受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权利,同时保证学校的管理合法。如一些高校都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就不能得到学位。这种规定显然与《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冲突,是无效的。实践中的判例已经得到了证明。再从学生状告学校侵权诉讼案来看,很多是因为我们程序没有制度化,我们在对违规学生作出处罚时没有严格按法律程序实行,往往导致学校败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化,一方面能起到规范思想政治工作作者的职责。另一方面发挥规章制度约束学生行为的功能,不过在规定学生义务时,我们要明确规定学生权利,以便具有可操作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规范法制化。道德规范 是一定社会或阶级根据社会整体利益向人们提出的应当普遍遵循的行为善恶的准则,主要是依靠人们自觉行为来维持,法律规范主要是借助强制性来维持。高校的道德规范建设对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德育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补充作用。在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形势下,道德规范有时会失去原有的规范和教育作用,高校在实施大学生的德育教育时,道德规范制度必须以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加强道德规范的法制化建设,同时德育教育还要依法实施,不能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学生的隐私权、名誉权等。

四、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上,管理法治化

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就是“法律治国”,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法制化与法治化是不相同的意义,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 因此,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在加强规范规章法制化后,我们依然还要实现管理治法,才能使我们的制度法制付以行动。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般是内在管理,存在说服教育,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大学生思想活动开放性与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原有的管理模式很难开展学生工作。如近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增加,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受到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加快实现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因为,法治管理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不可抗性,可以约束学生的行为。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在依法治校的观念下,法治管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我们的德育教育的方法。法治化管理不能替代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我们可以实行德法并治。

从建立的平等师生关系来看,现在学校在民事关系中,不在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是一个平等的关系,这样我们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我们尊重大学生的权利,一方面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管理者法律意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要了解,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办事,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将导致更多的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

参考文献

[1 ] 教育部 《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3年7月17日

[2 ] 靳诺主编 德治法治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m] 光明日报出版社 北京:2004年9月

[3 ] 周长春主编,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探索 [m]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

[4] 陈华洲、廖扬眉 大学生维权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的启示 [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06年第1期

[5] 吴秀明 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初探 [j]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依法治教意见第6篇

一、高度重视,全力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工作

“五五”普法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自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有力地指导了全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了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切实开展好验收检查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关于“五五”普法总结工作的安排,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工作安排,落实具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自治区、市检查验收考核工作,认真确定工作安排,落实组织机构和领导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措施,认真督导“五五”普法工作,全力以赴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再次掀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热潮,使我区的“五五”普法工作圆满结束。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基础工作。认真筹划各项组织工作,凸显工作亮点,夯实工作基础。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整理好“五五”普法(20xx—20xx年)以来各部门、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资料、台账、影像资料、学法用法笔记、专题理论研究文章、宣传品等文档资料,抓好普依法治理的基础工作。自治区将研究制定不同行业类别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标准,指导验收工作的全面开展。在自治区检查验收考核标准未下达前,各单位各部门可参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xx31号)和《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实施自查工作,待自治区验收检查方案、标准正式下发后,进一步细化工作。

三是着手“五五”普法总结的起草工作。全面总结回顾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实际成效等。重点总结通过“五五”普法和连续25年的法制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情况;总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大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总结本单位本部门法治环境的改善、依法行政、社会治安、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以及依法治理等方面发生的显著变化。通过典型事例、数据对比、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等,全面总结和展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反映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是开展针对性研究,提出具体建议。认真总结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与此同时,对我区开展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使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抓住重心,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一)自查内容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通知》精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目前,《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已经,自治区细化检查验收标准待研究后即刻下发。各单位各部门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检查标准或考核评估办法。

(二)检查方法

为了组织好自查工作,区法治办拟采取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办法推进检查工作。检查方法为听、看、查、问、议、评等,考核后进行打分。未达标的,限期改进并予以复查,复查后仍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 )责任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各村(居、社区)的检查工作;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负责自身与下属单位的检查工作;区法治办对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惠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在此基础上,迎接自治区、市和全国检查。

三、认真筹划,推进工作的不断深入

一是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总结验收工作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全面反映“五五”普法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及早策划进行“五五”普法总结汇报的投影、电视短片等创作工作,通过现代声光手段,全景式的回顾“五五”普法和25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直观印象,生动反映本单位本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迎接国家、自治区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二是及早筹划“五五”普法成就展等大型宣传活动。以“五五”普法工作和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为主线,结合各自实际,及早筹划举办“五五”普法工作成就图片展览、文艺晚会、专题报告会等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三是突出工作亮点,要在体现我区特色上做足文章。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总结本单位、本部门的创新性经验和做法,使其成为具有我区特色的亮点工作,力争总结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经验。通过一些独创性的工作,推动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四、拾遗补缺,高标准的完成工作,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

要认真开展工作,一丝不苟,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严格按照全国普法办和自治区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同时,要注意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及早落实人员,采取补救措施,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地梳理和回顾,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早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实际困难,迎接国家、自治区、市的考核验收。

五、只争朝夕,确保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工作

经研究,初步确定我区工作安排如下:各单位各部门自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于3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和《“五五”普法工作总结》上报区法治办;4月上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完成全区“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初稿)的起草工作; 5月份迎接自治区的全区检查考核验收工作;7月份迎接全国检查考核验收。

根据以上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内容,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加快工作节奏,切实抓好组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自治区《 “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及《“五五”普法验收标准》将随后下发。

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

石嘴山市惠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

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现提出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

2、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各级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8、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贯彻落实《、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5、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促进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率要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17、开展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9、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0、制定地方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细则,召开启动大会,确定试点单位,制定实施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2、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4、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5、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6、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27、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28、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2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0、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1、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4、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依法治教意见第7篇

一、学校简介

2017年9月,学华开启育人之旅,2019年元旦正式入驻新校园。学校占地面积29559平方米,校舍面积13105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面积55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2200平方米。现有25个班级,1163名学生,61位专任教师。办学四年多以来,在依法治校的和谐大环境下,致力于打造法治校园品牌、提升内涵、彰显的办学特色。我校已在本地区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成为新建学校的标杆!

二、特色展示

(一)组织保障有力

我们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与学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新理念。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让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依法治校的措施得以落实。

(二)依法按章办事

我们坚持贯彻依法治校的理念,事事依法按章办事,平时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并依照法律法规,制定了《启东市学华小学章程》、《教师岗位责任制》、《教师考核奖惩细则》等制度。紧密联系学校实际进行教育教学常规活动,使学校工作有法可依。

(三)内部治理结构健全

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各级责任制,党支部起政治核心引领作用;校务监督委员会起保证监督作用。各部门职责分明,分工协作,工作中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

我校党支部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

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 “三重一大”事项,列席相关会议,开展过程监督,检查实施结果,提出监督意见。协助学校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收集各方面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并反馈办理结果,协调各方面关系,化解各方面矛盾,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权益。

(四)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学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政策,依法办学,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教育教学效果佳,校风良好,受到社会普遍赞誉。

“双减”是全面认真贯彻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党的教育方针落地生根的重要路径先锋,是新时代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党中央以“双减”为小切口来撬动基础教育的“大改”,着力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目标明确,发力精准。启东市学华小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的全面部署和引领下,全面扎实做好“双减”工作,“疏”“堵”结合抓“双减”、“管”“控”结合促“双减”、“督”“导”结合保“双减”、多措并举,将“双减”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五)大力完善民主监督

学校高度重视民主治校,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教职工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重大决策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议,校级领导每年均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根据上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由曹红礼副校长分管校务公开工作,设立对内和对外校务公开栏,将该公开的事项如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分配情况、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学生奖惩、学生助学金、教职工评优评先和晋升职称、学校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等均按规定程序公开,定期向支部发放意见书,征求支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学校为教师提供尽可能好的办公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到外地参加培训、学术会议,支持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切实保障教师进一步提高自身教学能力和素养的权益。

建立健全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教师民主管理学校机制,同时畅通多种渠道,让广大教职工能畅所欲言,学校领导能及时听到教职工的呼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干群关系好。

同时,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严格依法治教,重视对学生人身权益的保护,没有发生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学校组织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教育教师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智力差异,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学生向学校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学生对此很满意。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严格依照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注意充分保障学生申诉的权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根据上级精神,不开除未成年学生。

教师们都能做到爱护学生,耐心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没有发生侮辱和歧视学生的现象,学生及学生家长对此反映良好。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所收费用均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对学校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学校成立了保卫科,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经常组织职能部门对全校的教学、生活、活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师生活动安全;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向学生和教师宣传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防患于未然。同时,聘请薛铃龙法治副校长,潘小维为法治辅导员,袁金凤为法治教育志愿者,定期进行法治讲座。进一步加强校园和周边安全环境建设,确保治安稳定,确保学生安全。在每次的创安检查中,学校的工作均受到好评。

(八)法治教育成效明显

学校紧密配合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法,并组织了考试,绝大部分教职工都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并把考试成绩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和考核的重要参考,大大提高了教师的法律知识水平,为教师依法从教奠定了良好的知识基础。

在学生普法教育方面,学校把普法教育纳入学生的学习课程之中,向学生发放了法律读本,结合德法课教学,多角度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为了增强法律教育的效果,学校还聘请了法治副校长,以生动有力的例子向学生进行了法律知识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法治意识大大增强。

依法治教意见第8篇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积极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并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要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新闻背景

2016年两会期间,多名两会代表提出应出台反校园暴力法,校园暴力事件成为两会热议的话题。一年间,校园暴力事件一波接一波地闯入公众的视野。2016年1月,山东德州某初中一短发女生被打视频在网络上传播。视频中,施暴的长发女生一直扇该短发女生耳光,一边打一边吼:“会说话吗?”整个过程中,多名同龄孩子围观,并拍下视频;被打者一直都没有说话,也没有还手。安徽马鞍山某中学的两名男生以打人为乐,脚踹掌掴另一男生,并不时爆出粗口,另有学生用手机拍摄,不时发出笑声。2月,湖北孝感某镇学区通报,该区管辖内学校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打人者罗某和被打者兰某曾经是同学,听说兰某说其坏话,已经休学的罗某放学后在没有教师的教室质问殴打兰某,并强迫另一学生拍下视频。4月,重庆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在学校天台被打,几个打人者身着同一服装,还有人在旁边拍摄视频,后被值周领导制止。5月,山东日照某中学内,一学生在厕所内被另外一名身体强壮的男生殴打,旁边站着十几个穿着校服围观的同学……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分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3部分11条。

《意见》出台后不久,北京市中关村二小霸凌事件引起人们的关注,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海淀区教委在关于“中关村二小学生受伤害事件”的回应中称: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家长所期盼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海淀区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确保不再发生校园伤害事件,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增强全体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下一步,我们将与专业部门合作研究制定海淀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防范工作方案,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培训与指导,与全社会有识之士一起,共同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护好孩子幼小的心灵,引导孩子正确做人、做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6年12月8日,安徽省灵璧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灵璧县广志外国语学校开展《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宣讲活动。普法讲师团成员马林所长首先向广大师生解读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他用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广大学生懂得了中小学生应当知晓的基本法律知识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要求广大学生提高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普法讲师团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老师根据《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用现场互动、提问、游戏等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了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广志外国语学校葛校长表示,将尽快制订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