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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8 15:25:40

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1篇

    根据X纪【2018】9号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科党政能严格按照文件部署的时间节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2018年4月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4月10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1)三重一大记录内容单一。(2)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

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4月19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干部考勤公开缺项)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2)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3)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4)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5)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6)小商店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7)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

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科民主管理科务公开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会计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两项《生活服务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办法》、《职工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会签制度》从而不仅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腐的机制而且对不正之风形成了制度的制约。

按照《中共荥经县委办公室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经县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荥委办〔2017〕69号)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乡党委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委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乡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主动加强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导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进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2017年1至8月分别组织乡、村、组干部通报学习了(雅市纪通2016年21号)、(雅市纪通2017年3号、4号)、(荥纪通2017年5号)等文件,并于2017年8月组织乡干部和全体村干部观看《阳光问廉第二期》。通过学习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多次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同时我乡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2017年1至8月分别进行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集体谈话会”、“泗坪乡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初步候选人谈心谈话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会”。等专题培训工作。

(三)及时开展感恩奋进活动和“大走访活动”。2017年7月我乡在乡政府会议室开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并对我乡四个村分别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45人,其中各村党员各10人,断机村关于安置点防洪沟公开,公平问题所涉及的王天国等5人。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化解矛盾,有利于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像。

(四)认真收集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问题线索。通过自查发现2个问题线索:1.民胜村村委会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开展专题整治同时结合教育帮助,民胜村切实落实了坐班制度。2.2014年至2017年泗坪乡民主村3组将本应纳入集体账户管理的资金存入组长杨庆安的个人账户。乡纪委对杨庆安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民主村3组立刻进行了整改,将3组集体资金暂存入民主村账户,待民主村3组开设集体账户后再存入民主村3组的集体账户。

(五)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管理我乡先后完善了《泗坪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泗坪乡下辖四个村的村规民约。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影响,没有认真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工作中注重强调工作安排和工作成效,忽视了对过程的监督,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

(二)学习不到位,侥幸心理存在。学习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的干部不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缺乏学习廉洁从政相关知识,对工作发生的变化不及时了解,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惯性思维、侥幸心理比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2篇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文〔2017〕11号)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讲规格、注重形式、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重形式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下基层人到神不到、身到心不到,和基层群众对不上话、谈不好心。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4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一是开展自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按照治理重点确定的内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同时,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3、4)。二是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材料报送。各市州政府和省直各单位要将本地本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扫描正式件和WORD电子文档,市州党委、政府填报的附件1、2、3、4表格,由市州政府汇总)于6月5日前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报送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办公室),不能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传送的,将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光盘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4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自查自纠工作重点阶段,治理工作全程都要注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改进不足,整改提高。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省直单位和市(州)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各市州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5日前报省专项治理办公室。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将于9月下旬形成专项督查报告,报送省纪委。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源头进行治理,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重点问题线索,特别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10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向省委、省纪委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成立省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地牵头负责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20日前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要抓好典型。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坚持把表扬激励先进和曝光通报反面典型相结合,对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正面典型,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反面典型,要严肃追究,及时曝光,着力营造务实重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和省直各部门要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三)要注重实效。专项治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作风纪律保障。治理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对举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分清责任,追究到位。要注重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剖析,从制度层面找原因,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重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自查报告篇【二】

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7〕23号)、《中共恩施州纪委关于印发〈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州纪文〔2017〕15号)要求,现就2017年在全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批示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重点检查治理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的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二)出台的文件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制定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发文只注重形式、讲究规格、不求实效。文件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不跟踪问效。对不切实际或不可能落实的政策措施,不及时研究、调整完善。

(三)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重形式走过场轻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目的性不强,主题不明确,走走看看,车上转转,不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招商引资项目不实,意向多、落地少;先进经验、先进典型不符实际,群众不认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强烈。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5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中旬)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各地各单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企业意见,制定问题清单;要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委、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赴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5)。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单位要于6月2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纸质文档和WORD电子文档,县市由县市政府汇总)报送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州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等单位组成专项治理督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各县市也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4-6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9月10日前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从源头进行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月10日前,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以及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秘书长戴清堂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王新国、向应才任副组长,州纪委机关、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恩施电视台各明确一名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配合单位和各单位具体责任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各县市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于5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州专项治理办公室。

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3篇

一、**基本情况

**因凤凰飞临的传说而得名,清乾隆元年(1736年)“改土归流”建县。**是部级贫困县,总人口33万,国土面积1342平方公里,下辖6镇2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85个村、11个社区。基本县情概括起来有四大特点:

三省交界“窗口县”。地处湖北西南端、武陵山区腹地,南临湘西、西接渝东,“一脚踏三省”,历来是鄂湘渝边区之要冲和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是湖北“西大门”。县城与湖南省龙山县城一水相依,一桥相连,为全国跨省最近的两个县城,两县人民融合发展、唇齿相依、亲如一家,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1年经国务院批复,两县跨省协作,共同建设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龙凤示范区),在城市规划建设、金融、公交、通讯、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同城一体化,是全国第一个跨省部级经济协作示范区。

土家文化“发祥县”。全县共有26个少数民族,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56%(其中土家族占34%,苗族占20%),是全国第一个土家族自治县(国务院1979年批复建立**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后恢复县建制),为土家文化重要发祥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原生态摆手舞之乡,原生态摆手舞多次走出国门(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参加展演。早在3000多年前,土家先民即在酉水河流域开疆拓土,繁衍生息,创造了古老文明和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散毛宣抚司,是土家族聚居区最早设立的土司之一,相继建立七大土司(散毛司、大旺司、腊壁司、东流司、卯洞司、漫水司、百户司),其中卯洞土司有《卯洞司志》传世,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仙佛寺摩崖造像群始建于东晋咸康元年,距今近1700年历史,是江南最早、规模最大的摩崖石刻,宗教历史价值很高。

红色革命“老区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27年,中国共产党**支部成立,董必武的学生、**人张昌岐任支部书记。随后,**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相继建立。先后有两万多人参加革命,三千多人壮烈牺牲,贺龙、肖克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留下过光辉足迹。境内至今仍保存有接龙桥、板沙界起义遗址等,红色文化影响深远,是60多年深藏功名、坚守初心、不忘本色,“战斗英雄”“人民功臣”“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生活的地方。

自然资源“富集县”。全县平均海拔680米,地势平坦,低山平坝地区占国土面积60%以上,处于北纬30度,年均降雨量1400毫米,全年气候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热同季,气候宜人。森林覆盖率达到56.5%,常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拥有“中华杨梅第一树”“中国金丝桐油之乡”(周恩来总理1958年4月亲授匾牌,题词“**金丝桐油,全国质量第一”)“中国藤茶第一县”(全国面积最大,**藤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美名,页岩气资源储量丰富(初步探明理论储量近千亿立方米)。

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2014年建档立卡时,我县贫困规模为21913户79074人,动态调整后贫困规模为20740户74047人,贫困发生率为28.05%。到2018年底,46个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出列,历年累计脱贫20617户73030人,目前留存376户1160人。2019年,**顺利通过省、国家脱贫验收。在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中,**群众认可度为98.57%。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尽锐出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7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4件,追责问责618人,通报典型案例33期88起157人。

三、**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情况

(一)聚焦“两个维护”,持续监督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

1.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018年4月视察湖北后,我们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先后通过中心组学习、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学习,坚持每周三夜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重点在强化执纪问责,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全面好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研讨班,2019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县纪委监委不仅带头学习,还组织开展了针对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检查,敦促各单位对漏学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建强驻村“尖刀班”和结对帮扶队伍。县乡村(包括省州工作队)选派1786名干部,成立188个“尖刀班”下沉驻村,组平0.98人,基本实现一组一干。“尖刀班”覆盖所有行政村,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工作制度。全县736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0740户贫困户,平均每人帮扶2.8户,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宣传扶贫政策、沟通联络感情。

2019年我县整县脱贫摘帽后,深入学习领会在重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按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留存人口脱贫和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概括起来为“四个不抓巩固”。一是摘帽不摘责任抓巩固。2019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下发脱贫攻坚1号令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调度会1次,县委书记、县长作具体安排部署,继续压实从县领导到村“尖刀班”各个层面干部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摘帽不摘政策抓巩固。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三是摘帽不摘帮扶抓巩固。执行“尖刀班”驻村一线作战工作机制,“尖刀班”由各级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组成,严格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尖刀”作用,结对帮扶干部每年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8次。四是摘帽不摘监管抓巩固。加强项目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统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来财农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县8个乡镇2018年268个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强督查指导,出台《**2019年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统筹全县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力量,成立8个督查指导小组驻8个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2019年1-7月来,共现场交办问题277个,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落实“县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户、村支部书记遍访所有农户”的“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2个重点贫困村和1-2个贫困发生率偏高、脱贫短板较多、工作基础较弱的村。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认领最贫困的乡镇和村,进村入户调研500余次,下达督战令30个,督办问题171个。其他县领导、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到所联系村,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2.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2019年2月19日,县委印发《**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细化了整改步骤、明确了整改时限、强化了组织保障。根据省、州相关要求,2019年4月22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制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排查整改工作责任的通知》,针对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再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理清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报送排查问题清单、县直牵头部门归类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通过排查,我县共存在28个具体问题,451个个性问题,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我县3个具体问题;对照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出25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需要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中。其中针对我委牵头的10个具体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共排查出个性问题25个,其中:点对点问题2个,整改完成2个;举一反三、面上问题共23个,整改完成2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监委监委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监督责任,组建5个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县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对党委政府及县直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改起”,做精做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监督。

聚焦“五级书记一起抓”,督促县管干部向县委专题报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252余人次,问责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等40人。2018年10月10日,对两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并通报。其中,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担任业主的旧司镇小河村便民铁索桥项目建设总体严重滞后,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该局局长李毅因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大河镇党委副书记杨志远因对联系村脱贫攻坚协调督办不力,对村情不熟悉、工作不细致,对村卫生室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协调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被免职。

聚焦监督责任。2017年7月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统筹发力,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与信访举报、财政检查、专项审计等线索互通、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查找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并发挥出重要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可视频通话的“云视频远程信访”系统,开通963888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和“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构筑“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体系。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2017年共清理十八大以来326件问题线索并进行核查。深入开展信访清零和“两走四见”活动,85名纪检干部与信访群众结对,2019年以来,累计解决问题360个,化解信访件51件。

为找准查实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2016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运用大数据软件对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生成问题线索逐一入户核查,对查实问题线索区分情形问责整改。4年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53890条,查实17865条,追责问责505人,其中立案审查87人。

(三)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治监督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六条措施》,印发《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件事》,组织全县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2019年6月,组建专班,结合整治信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全县8个乡镇信访工作及乡镇纪委“两走四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出8个方面的问题,印发通报1期,检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 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并上报了书面报告。二是2019年5月20日至23日,联合县委办、政府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类问题开展暗访督查。三是每月对县委办、政府办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发文、召开会议、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监督,确保实现年减幅达30%—50%目标。2019年7月,对5个发文办会减幅未达标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四是针对每月10日“扶贫日”活动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向县脱贫攻指挥部及县委分管副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从6月起取消每月“扶贫日”活动。五是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发放至全县8乡镇和95个县直单位学习。

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3起,追责问责1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典型案例21起26人。2018年重点督查了旧司镇柏杨村、翔凤镇望水村等村,公开通报曝光了检查中发现的柏杨村尖刀班整改督战队发现问题不及时、翔凤镇望水村尖刀班工作作风不实等典型案例,给予柏杨村尖刀班班长(县石油公司经理)陈东风、望水村尖刀班班长(**经济开发区干部)费彬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4月15日举办了“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问政2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立案审查1人。

(四)“既沉下去,又游上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配合州委对全县8个乡镇196个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发现6大类23个方面共84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县委巡察20个县直单位。

对突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17年开展了“贫困户残疾证办理”“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监管”“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应办而未办证的残疾人687人,为71名已办证未申报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及时申报领取“两项补贴”,清理注销残疾证399个;发现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方面问题13条;发现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1个,县纪委监委督促立行立改。针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专项督查,2017年,组织6个暗访组,暗访6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发现问题45个。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重点查处了31个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53人。公开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7期26起39人4个单位,其中: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案例8起22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2起3人。

(五)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17年共受理问题线索300件,追责问责220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73人次,其中党政务处分49人次;2018年受理问题线索409件,追责问责233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9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2人次,移送司法1人;2019年至今,受理问题线索104件,追责问责165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3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2019年以来,问题线索件数和问责人数相比2018年同期呈下降态势,主要因为压力被逐渐传导下去,脱贫攻坚工作在逐步落实,干部严守纪律的意识得到了加强。2018年5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百福司镇2012年至2014年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特色民居改造的问题,州、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涉及的4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20名、其他人员16名,对百福司镇原建管办主任杨飞依法采取留置措施,杨飞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六)在整县脱贫攻坚中,**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总结出部分经验,探索建立了部分制度,主要有以下四点:

1.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1)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委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至至今,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4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2018年3月对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通报批评。

(2)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脱贫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县财政、县审计、县住建、县扶贫办等单位定期移送扶贫领域发现问题线索,2018年共计收到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63条。督促县易迁办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问题、农业部门对产业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民政和残联部门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问题分别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10月,对“五个一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免职2人,诫勉谈话4人、其他组织处理34人。2018年10月对县农路局局长李毅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给予免职处理;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力的驻村单位县烟叶公司、县建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约谈,督促单位履职尽责。

(3)压紧压实干部帮扶责任。督战队将帮扶责任作为重点督战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帮扶责任落实落地,对帮扶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严肃处理,2018年通报曝光帮扶责任不力问题316个。对县卫计局干部尹凤城2018年只到贫困户家走访一次且贫困户认可度不高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全县通报批评。

2.开展同级监督

**通过深入学习州纪委关于**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的3个办法,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出台县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1+5”工作方案,一份监督清单,让监督对象易于接受监督;五种监督方式,通过谈心谈话、议事决策意见、用好四书(工作提醒书、廉政风险预警书、“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整改建议书)、开展专项检查、请示报告,使监督方式方法实体化。2019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谈心谈话1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5次,请示报告4次,发出9份工作提醒书、1份廉政风险预警书、5份整改建议书,收到“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13份。通过加强同级监督,有力推动了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如:针对部分单位巡视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县纪委向县委及县委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委及时研究调整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明显提质提效;根据县纪委意见,县委取消了“扶贫日”活动和二十项重点工作每月督查。同时,指导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形成县乡同级监督“一盘棋”格局,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9月,恩施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县同级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同级监督,进一步巩固了扶贫领域整治监督成效,为整县脱贫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3.开展“党的政策到我家”平台项目试点

为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的优势,开展“党的政策到我家”项目试点,升级改版“**惠民政策落实智慧监督平台”,前移惠民政策落实监督关口,实现事前、事中监督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公示公开57惠民政策,2019年1-10月共公示公开2.39亿惠民资金发放情况,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查询57项党的惠民政策内容和落实情况、资金发放情况。

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4篇

 

    根据XX号文件精神,按照纪委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巩固和拓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我公司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我公司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二阶段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教育

纪委下发了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公司收到文件后,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传阅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职工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通过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认真开展部署落实。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全面工作部署,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监察部,由监察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由审计、财务、营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以有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加大督查力度,提高重视程度。监察部会同审计部、财务部、营销部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和走访群众、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惠农资金补贴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查找发现问题线索,如发现问题,上报监察部纪检办将及时督促整改,对查实的不正之风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充分运用财务检查,审计监督等工作成果,深挖问题线索。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效遏制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全公司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转变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风尚尚。

3、积极依靠群众,发挥监督作用。认真总结以往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经验,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在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4、建立监督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对发现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及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门别类建立完善台账。同时按照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台账。

5、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加强对发现问题线索应报而隐瞒不报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肃问责。对不涉及违纪违规但需改进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开展约谈提醒;对涉及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立即报告监察部。对职责履行不力、问题整改不实、执行纪律不严的情况,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纪律处分等形式严肃问责,并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进行追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解决。

公司党委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认真履职,财务部门严格把关,坚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和坚持抓早抓小,把一切不廉洁的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和未收到反映我公司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和问题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

    随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这次监督检查,虽然没有发现问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正风肃纪。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纪条规。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政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做到头脑清醒,警钟常鸣。二是正人先正己。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率先垂范,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首先要自己做到,要求一般党员干部不做的,领导首先要自己不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三是坚决执行党的纪律。对胆敢以身试法、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依纪依法严惩不贷,切实正风肃纪。四是修正官德。加强对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弘扬正气,根除邪气,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一是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把权力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起来,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体系完备、制约有效的监督网络。二是对干部职工的工作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个人生活等领域进行监督。在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发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3、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作风整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方针。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直接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要认真调查,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形成一条触碰不得的“高压线”,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坚持与时俱进,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加强工作调研,着力探讨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要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坚持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017年9月29日

XX公司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检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根据XX号文件精神,按照纪委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巩固和拓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我公司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我公司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二阶段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教育

纪委下发了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公司收到文件后,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传阅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职工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通过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认真开展部署落实。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全面工作部署,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监察部,由监察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由审计、财务、营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以有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加大督查力度,提高重视程度。监察部会同审计部、财务部、营销部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和走访群众、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惠农资金补贴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查找发现问题线索,如发现问题,上报监察部纪检办将及时督促整改,对查实的不正之风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充分运用财务检查,审计监督等工作成果,深挖问题线索。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效遏制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全公司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转变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风尚尚。

3、积极依靠群众,发挥监督作用。认真总结以往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经验,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在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4、建立监督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对发现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及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门别类建立完善台账。同时按照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台账。

5、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加强对发现问题线索应报而隐瞒不报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肃问责。对不涉及违纪违规但需改进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开展约谈提醒;对涉及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立即报告监察部。对职责履行不力、问题整改不实、执行纪律不严的情况,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纪律处分等形式严肃问责,并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进行追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解决。

公司党委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认真履职,财务部门严格把关,坚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和坚持抓早抓小,把一切不廉洁的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和未收到反映我公司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和问题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

   随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这次监督检查,虽然没有发现问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正风肃纪。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纪条规。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政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做到头脑清醒,警钟常鸣。二是正人先正己。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率先垂范,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首先要自己做到,要求一般党员干部不做的,领导首先要自己不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三是坚决执行党的纪律。对胆敢以身试法、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依纪依法严惩不贷,切实正风肃纪。四是修正官德。加强对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弘扬正气,根除邪气,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一是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把权力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起来,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体系完备、制约有效的监督网络。二是对干部职工的工作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个人生活等领域进行监督。在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发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3、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作风整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方针。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直接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要认真调查,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形成一条触碰不得的“高压线”,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坚持与时俱进,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加强工作调研,着力探讨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要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坚持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5篇

各处室、系部:

学院党委已下发《关于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为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整治成效,严明纪律规矩,学院纪委(监察室)将组织人员监督检查。

督查主要内容:是否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学习讨论严肃认真;问题排查全面深入,原因分析透彻,措施恰当可操作,整改责任明确;落实整改不走过场有实效,督导检查跟踪到位;作风建设制度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整治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认真及时等。

督查方式:学院纪委委员要对各自联系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常态化督查指导;学院纪委(监察室)将采取日常督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各处室、系部要严肃认真对待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突出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将总结报告于4月30日前报纪委(监察室)(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邮箱)。

 

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6篇

一、强化压力传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落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以及示范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做到敢于担当辛勤干事、严于律己干净做人,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促进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落实。今年年初局机关与各业务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6份、与13个乡镇民政工作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3份,3月29日召开了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议,对各乡镇民政工作办主任及专干、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及专干、各敬老院院长、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60多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上半年累计召开6次局务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岗位纪律以及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对各股室、民政办负责人进行事前预防提醒谈话,通过把干部约谈常态化抓牢抓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来针对民政工作实际组织个人约谈7次。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漳县民政局党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漳民政发〔2019〕5号),截至目前,共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6次,重点学习了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卡通”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重大部署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牢固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局机关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参加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关于做好民政工作“三个聚焦”的重要指示、《扶贫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以及省、市、县纪委关于违法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等,通过学习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吸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三、做好民政惠民资金监管,助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截止2019年6月底,全县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3048.9万元,其中为635户1963 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资金569.34万元,为3214户9854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资金1654.02万元,为701 户744人特困人员供养人员发放资金304.74万元,为29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资金18.04万元,为3001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49.07万元,为1033户1672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5.16万元,为391户391人困难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30.55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0.98万元。为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切实将民政惠民资金用好用实,我们一是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完成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工作,累计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象1652户7367人,其中通过“五有”人员核对取消54户225人,通过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取消1598户7142人。二是开展了“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漳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根据职责分工,经5月7日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漳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2017-2018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普惠制慰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等9项资金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县民政局通过省民政厅统一建立的信息核对平台进行了比对,并对核对结果逐一进行比对,及时清退了不符合保障政策的保障对象15户65人。三是及时对“定西扶贫惠农资金监管网”民政领域数据进行运行,截止目前县民政局共计导入信息27万条,涉及资金1.9亿元。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肃查处问题,县民政局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13个乡镇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通过责任靠实、操作程序、张榜公示、民主评议、救助对象准确性、救助标准合理性、软件档案建设规范性、资金运行安全性、来信来访处理等多个方面检查社会救助资金运行管理及落实到户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乡镇立即进行整改,及时化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类矛盾,上半年累计发放督查通报7期,召开乡镇民政办主任问题通报及政策培训会议5次。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以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与扫黑办签订了《单位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局机关与各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干部等578人签订了《个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二是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结合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回头看”,经组织部牵头,会同纪委监委、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审查出有问题需清理的村委会成员21人,已清理罢免村委会成员21人,同时通过选派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了届内集中补选工作,6月15日前补选的21名村委会成员已经全部配备到位,基层政权“霸”、“乱”、“差”问题的到了有效治理。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大力培育文明村风,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不良社会风气,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累计在敬老院、福彩站、贵清路、人民公园、局门口等地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制作滚动视频专栏13个,印发宣传单500份,张贴《关于举报民政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1000份,报送活动信息2条。        

五、积极开展“四察四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根据《漳县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办发〔2019〕52号)、《漳县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办发〔2019〕49号)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察政治要件落实,治阳奉阴违;察中央部署落地,治政令梗阻;察机关作风建设,治文山会海;察领导干部履职,治弄虚作假”4个方面的12个问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查找出学习不透彻、研究不深入、兜底保障精准度不够、理论学习不扎实、帮扶工作不细致、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群众能力欠缺、工作方式单一等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条对照制定整改措施9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求即知即改,对短期内不能见效的明确整改时限,对需长期整改的要求长期坚持,切实推动全系统上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办事高效的良好发展环境。

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紧时松、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部分党风廉政软件资料不健全、党员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强化抓好管党治党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持之以恒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出成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加强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层层压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7篇

根据中共xx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x纪发〔2017〕x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到7月,在我校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我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校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校属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校属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教职工的教育管理;

3.检查校属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4.检查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升学宴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师生员工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纪委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学校党委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校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及时将自查报告(含附件2《xx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自纠问题发现清单一览表》)书面报告学校纪委,经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24日上午下班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办公南楼412室),电子版发至xx。联系电话:xx(412室),xx(416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交叉检查。学校纪委组织开展校属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对校属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校党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学校校务督查办公室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督促学校财务处、人事处分别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学校纪委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活动。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校属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含附件2《xx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自纠问题发现清单一览表》)书面报告学校纪委,经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5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办公南楼412室),电子版发至xx。联系电话:xx(412室),xx(416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8篇

一、以党风建设为指引,加强组织领导。

(一)以党风建设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我文化企业公司严格执行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和文化产业集团公司纪委有关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年初,我公司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影视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文化企业公司纪委坚持每季度对下属各部门、单位和项目管理部展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工作专项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及时整改落实。通过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党风党纪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以廉政建设为中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文化企业公司明确了分管领导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从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实施、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五个方面明确了责任分工。

    (三)完善组织架构,充实纪检监察力量。

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今年8月份,文化企业公司纪委将纪检监察室从综合办分离出来,配置了独立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并充实了1名专职纪检干事,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免疫力 

(一)组织学习条例准则,提高说法自律意识。文化企业公司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到党建工作中,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基层支部党员大会和党风廉政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公司党委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始终严守法律红线和纪律底线。

   (二)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整治行动,纯洁了党员思想。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坚持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文化企业公司政清风明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组织学习时代楷模,提高党员干部道德修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党员与职工开展了向榜样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等同志的学习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与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结合起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廉洁为官,勤政为民,提高党员干部道德修养。

三、严格履职,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

按照“从严治党”和“反四风”的有关要求,我文化企业公司纪委严格履行监督执纪职能,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

(一)是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从业检查。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文化企业公司纪委坚持每季度对公司各部门、单位和项目管理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评先选优,管理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年内,对各部门、单位和项目管理部进行廉洁从业季度检查   次,专项纪律检查   次。通过检查,我文化企业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都能够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做到廉洁自律,年内无违规违纪形象发生。

    (二)是发挥好纪委监督责任,使纪检工作覆盖到公司经营生产的各环节。文化企业公司纪委主动介入到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中去,对业务合作谈判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保障谈判流程严密合规、竞标结果公开透明,同时参加和列席文化企业公司各项重要、重大会议,认真履行了监督责任,有效防范了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风险。

   (三)是按要求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防微杜渐。文化企业公司制订了高管与中层负责人外出报告制度、及其他事项报告制度,纪委主动监督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特别是节假日文化企业公司纪委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主动提醒,一年来,公司高管、中管都及时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四、严肃政治纪律,扎实开展专项活动

    按照集团公司纪委的部署要求,公司纪委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全方位、立体化开展,狠抓专项活动的纵深推进和落实。

    (一)是开展了“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认真落实清查,文化企业公司未发现吃空饷和福利的“影子员工”;没有在岗但未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不存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离岗人员、不存在请病事假长期不回岗和其他长期脱岗的人员;不存在借用、抽调等逾期未归的人员。

    (二)是开展了“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整治工作。经清查,公司各单位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XX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五、存在的不足

虽然取得了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有一些不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还有欠缺,有待于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将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