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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整改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7 15:06:50

检测机构整改报告

检测机构整改报告第1篇

第一条为规范车辆产品检测工作,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确保登录《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车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承担《公告》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

第三条承担《公告》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检测工作,行为规范,诚实信用;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检测机构承担的《公告》车辆产品检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检验报告的检查和抽查工作。

第二章检测资格及能力

第六条承担《公告》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及具体承担的检测项目,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

第七条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并保持与指定车辆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并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

第八条当《公告》管理增加新的检测项目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后,检测机构方可承担该项目的检测工作。

第三章检测机构的职责

第九条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确保《公告》车辆产品检测工作质量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车辆产品检验方案进行检测,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测项目和检验次数。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对企业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测,如实记录检验结果,据实出具样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应当符合《公告》管理的规定。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应当对照《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认真核对实测项目中样品的状况,如实记录样品的配置和基本参数,并保存样品的有关照片。

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样品与《备案表》不一致的,样品的科学性、合理性不能确定的,应当及时与样品送检企业沟通并中止检测工作,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四条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档。

第十五条检测机构应当按要求将检验报告传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中介机构。当强制性检验项目由多个检测机构检测时,负责填写强制性检验汇总表的检测机构应当填报整车照片及注明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六条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中,发现企业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车辆产品时,应当及时将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指定的中介机构。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对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检测机构应当于每年一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上年度承担《公告》车辆产品检测工作的总结。

第十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一次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进行核定。当国家更新或实施新标准时,应当对检测机构实施新标准的检测能力进行核定。

第二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检测机构承担《公告》管理的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工作也可与检测能力核定工作合并进行。检查时可采取向检测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看现场,查阅、复制有关资料,记录有关情况,抽查有关检测原始记录等方式。

被检查的检测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实物和情况,不得拒绝或者隐匿情况。

第二十一条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现重大问题或有重大举报事项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可随时组织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检测机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采取对当期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全面核查、暂停或撤销承担《公告》产品检测资格的处罚:

(一)无样品或有样品未经检测,出具检验报告的;

(二)有样品且完成检测,但检验结果严重失实的;

(三)无检测原始记录或原始记录不真实的或有意隐匿情况的;

(四)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五)被有关部门中止检测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予受理:

(一)检验报告三级审批不全或者无相应印章的;

(二)检验报告内容及格式不符合《公告》管理规定的,包括检验依据、检验内容、检验结论、检验场地和照片等;

(三)当检测机构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在接受核查期间内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第二十四条以欺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车辆产品生产资格,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举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到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十六条参加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核定及对检测工作进行检查、抽查的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不得刁难检测机构,不得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第五章附则

检测机构整改报告第2篇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证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有效实施,规范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环保总局负责受理、审查、通过技术审核的检测机构名录。

第四条环保总局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对检测机构进行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和新实施的标准,对检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检测机构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并符合国家相关的管理要求;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其组织机构能够保证独立地实施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及时、有效的检测服务。

第六条检测机构应具有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工作经验。

第七条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排放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运行。

第八条检测机构试验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并能进行监视、控制和记录。

第九条检测机构配备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应与所承担的检测任务相适应,其性能和精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过程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自动进行数据采集、处理、运算和记录。

第十条检测机构从事排放检测的相关人员的数量和技术水平应与检测任务相适应。

仪器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检测人员应掌握相关的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经过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与排放检测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

第三章检测机构的申请和技术审核

第十一条凡符合第二章“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规定的单位,可自愿向环保总局提出承担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的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单位应填写《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申请书》(见附件一),并报送检测机构管理手册、相关程序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环保总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15日内通知申请单位;组织机动车排放污染方面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由专家组提出技术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环保总局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对通过专家组技术审核的,公布检测机构名录及其检测业务范围。未通过专家组技术审核的,将有关情况通知申报单位。

第十五条检测机构技术审核有效期为四年;期满需要继续承担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国家颁布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新标准或新要求后,现有检测机构可自愿提出承担新标准、新要求规定项目的申报检测申请。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报告并申请重新审核检测能力。

第四章检测机构的管理

第十八条列入检测机构名录的检测机构应按照环保总局公布的检测业务范围开展检测服务,承担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检测任务。

第十九条检测机构应对各种检测数据和技术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检测报告应内容完整,数据真实,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经有关人员签字和检测机构盖章方可发出。

第二十条检测机构不得将检测业务转委托至任何第三人。

第二十一条检测机构所有在用仪器设备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经检验合格。

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仪器设备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标定和检查,标定及检查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

关键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并由指定人员负责操作使用。

第二十二条检测机构应编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检测实施细则,并应现行有效、可操作。

第二十三条检测机构应保留检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记录和检测原始记录至少四年。

第二十四条检测机构应参加环保总局组织的人员培训或技术交流。在检测工作如遇到技术问题,应及时向环保总局提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五条检测机构应参加环保总局组织的检测机构间的比对试验。

第二十六条环保总局对检测机构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检测机构每年2月15日前应提交其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报告;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年度报告将作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评定材料。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七条环保总局每年对检测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总结评比。对管理严格、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在检测工作中真正做到公正和科学,成绩突出的检测机构,给予表扬。

第二十八条环保总局组织专家组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或举报有下列问题的检测机构随时进行检查:

(一)检测报告真实性受到质疑的;

(二)检测能力不符合要求的;

(三)检测工作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的管理制度不能正确贯彻执行,工作质量差,不严格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测工作并造成后果者,环保总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停止相关检测工作。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公布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名录。

第六章附则

检测机构整改报告第3篇

本文对特检机构能力建设方面进行了探索,提出了特检机构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特检机构;能力发展;探索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of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y requirements more and more high. How to improve the inspection quality has become a realistic problem faced by the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This paper explored the ability construction special inspection mechanism; put forward some thinking to develop special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Key words: special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development; exploration

中图分类号:F253.3

引言:特检机构作为独立法人组织,在法定范围内实施已核准的验检 测项目,承担技术支撑、技术服务、技术保障等社会功能,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不断采用,特种设备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对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快特检机构能力建设步伐成为特检机构战略性的思考,是对特检机构更好发挥自身职能的有益探索。

1 特检机构及特种设备

1.1特检机构是指依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对特种设备安装、使用、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对特种设备产品、部件的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特检机构)。特检机构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的质量及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质量,具体体现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规范及检验检测能力的提升上。

1.2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目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设备等。

2特检机构自身管理的现状

去年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了《关于2011年度特种设备获证单位和授权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质检特函〔2012〕2号),从通报中,可以看到特检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实施;二是检验检测人员未进行执业注册;三是制造监督检验不到位,不按要求出具监检联络单和监检意见通知书;四是存在不严格执行检验规程、检验项目漏检;五是检验仪器设备未定期计量检定;六是检验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等现象。这些问题说明特检机构自身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

3加强特检机构发展的几点思考

3.1加强科研队伍建设

近年来,市特检所一直把科研队伍的建设作为重点来抓,在人员上,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特检机构在人事管理上要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聘任制。按个人能力和持有技术项目资格证的情况上岗定责,对受聘人员实行聘约管理、岗位责任制管理、考评管理。

特检机构为了提高检验质量水平,就得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一个主要方法就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首先是确保检验、检测人员专业资质的取证、换证工作,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省局和国家局组织的检验人员、检测人员取证、换证培训考核工作,确保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合法检验。

3.2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要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就得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质量管理体

系文件,了解并理解相关体系文件内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一个执行文件、实现目标、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的过程。各机构所建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开始不一定能适应本单位的实际需要,还需要在实施中不断地完善和持续改进。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是体系持续改进的重要途径,内部审核的目的是审核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的目的是评审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在体系运行中必须按规定进行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针对体系日常运行中和内部评审及管理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都要举一反三地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积极整改并跟踪验收,通过整改不符合项,促进检验质量的提高。对外审查出的问题,更要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进行整改完善。

3.3以法定检验为根本还要提高自身装备水平

我所始终按照“诚信公正、科学严谨、准确及时、服务优良”的工作方针,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对内要求检验人员严格执行《质量保证手册》,严格遵循行为规范与准则。形成以人为本,全员参与,事前预防,事后纠正的管理理念。

装备是特检机构生存的根本,要解放思想,把精力和拥有的资金都要充分应用到设备的购置和技术更新改造方面。装备必须精良,才能在技术市场中站得住。要拥有装备优势,才能为真正做到有权威性,应当能够做到特检机构的装备水平处于当地技术市场中的优势地位,能够发挥中心作用,为保障安全生产发挥可靠的作用,才能适应检验市场不断改革的需要。

3.4以品牌化服务为载体,打造服务新理念

我们应始终把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安全作为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服务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结合质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把全体职工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服务质量意识与检验检测机构面临的现实发展联系起来,大力开展规范工作行为端正行业作风的教育活动我所按照企业的运行机制和生产特殊性,及时调整检验工作时间,科学制定检验方法和程序,合理安排人员和设备,尽可能减少对用户正常生产的影响,各室站针对检验任务繁重,检验时间集中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检验时间,检验人员任劳任怨,加班加点,在工作中充分发扬不怕苦的精神。

3.5强化检验报告考核

检验报告是检验机构的“产品”,检验报告的质量是检验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机构要定期(一季度一

次)进行一次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质量评审考核,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特检所质量例会上集中开会分析,提出纠正措施进行纠正,并纳入全年综合考核,与奖惩挂钩。实践证明,检验报告考核能够较好地控制检验报告的质量。

3.6打造专项检测亮点

近年来,由于经济结构转型以及环境保护等因素,特种设备中的小型锅炉液化石油气瓶等数量有所减少,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存在数量不稳定检验周期长等不利因素,造成了法定检验项目不稳定逐年萎缩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应清醒地认识到,旧的检验项目的萎缩只能用新的项目来填补和扩大,必须以发展抓项目、以项目促发展。

地(市)级特检机构在七大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事业发展中, 应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检验检测项目当成科技攻关课题来搞, 投入专项人力财力做深做精做透, 力争达到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最先进最前沿的水平, 最有权威性、发言权和引领权, 在促进科技进步的同时提 升本单位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甚至能同国外特种设备专项检验检测机构相抗衡。

检测机构整改报告第4篇

第二条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是水利部计量认证主管机构(以下简称部主管机构)。部主管机构在国家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监督管理水利计量认证工作。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受国家主管部门和部主管机构委托,具体组织水利计量认证评审工作。

第三条部主管机构应在国家有关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参照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水利计量认证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水利计量认证评审标准。

第四条部主管机构监督管理以下水利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工作。

(一)部属水利水电工程与产品的安全、质量检测机构;

(二)各流域机构的工程与产品质检机构及水资源水环境监测机构;

(三)水利行业科研院所和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检机构;

(四)水利行业承担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任务的水文、水质监测机构;

(五)其他面向全国或跨地区执行水利工程与产品质检任务的质检机构。

第五条水利计量认证的评审工作包括首次评审、复查评审、监督评审和扩项评审。

第六条首次评审、复查评审和扩项评审应由质检机构提前6个月向办公室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一)计量认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二)法人证明文件或非独立法人质检机构的法人授权文件(扩项评审除外);

(三)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文件(扩项评审除外);

(四)质检机构的干部任命文件(扩项评审除外)。

第七条办公室受理并审核质检机构的书面申请,结合监督评审的工作安排,每年分两次汇总上报,纳入国家计量认证评审计划。

第八条列入评审计划的质检机构应于评审前3个月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

(二)现行有效的程序文件;

(三)典型检测报告;

(四)近期参加能力验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并于收到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材料后30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一)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

(二)材料存在一般问题的,由申请单位修改,符合要求后受理。

(三)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暂不受理。

第十条申请材料受理后,接受首次评审的质检机构可根据需要向办公室书面申请进行预评审。

第十一条预评审程序可参照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程序进行,其中有些程序可适当简化。预评审只提整改意见和要求,不作最终评审结论。

第十二条办公室根据被评审质检机构的实际情况,提出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经部主管机构审定、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评审通知。

第十三条评审通知应于评审前一个月通知被评审单位和评审小组各成员。

第十四条评审小组组成要求如下:

(一)评审小组主要由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成员(以下简称水利评审员)组成,必要时可聘请不多于两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技术专家参加。

(二)评审小组的人数一般为5人,可根据被评审质检机构的规模、性质和申请认证项目(参数)的多少适当增减。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的评审小组人数可适当增加,监督评审或扩项评审的评审小组人数可适当减少。

(三)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的评审小组应配备1名由被评审质检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选派的部级计量认证评审员。

(四)评审小组设组长、硬件组长、软件组长各1人。

(五)必要时,办公室可增派观察员。

第十五条评审小组组长应及时与办公室、评审小组其他成员以及被评审质检机构联系。评审小组应认真研究申请材料,提出现场评审方案。评审小组组长可根据需要,与办公室和被评审质检机构协商,安排评审员对被评审质检机构进行预访问。

第十六条现场评审的时间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现场评审一般安排3天时间;

(二)对规模较小或申请项目较少的被评审质检机构,或评审性质为监督评审、扩项评审的,评审时间可适当缩短;

(三)对包含分中心、规模较大或申请项目较多的被评审质检机构,或评审性质为首次评审、复查评审的,评审时间可适当延长。

第十七条现场评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预备会议;

(二)首次会议;

(三)考察实验室;

(四)硬件和软件评审(含现场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座谈考核);

(五)评审小组汇总情况;

(六)与被评审质检机构领导沟通;

(七)末次会议。

第十八条现场评审的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不符合”四种。对后三种评审结论应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的,被评审质检机构应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不符合项,在评审小组确定的时间内(不超过2个月)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填写“现场评审不符合项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并签署意见。

(二)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的,被评审质检机构除按本条第一款要求进行整改外,评审小组组长应限期(不超过3个月)组织现场复核,确认其符合要求后,在被评审质检机构填写的“整改报告”上签署意见。现场复核只针对不符合项进行考核。

(三)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被评审质检机构应重新申请首次评审。

第十九条评审小组应会同被评审质检机构在评审工作(包括实施整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被评审质检机构正式行文办公室,报送下列评审材料:

(一)计量认证工作准备情况(首次评审、扩项评审)或总结汇报材料(监督评审、复查评审)1份(加盖被评审质检机构公章);

(二)申请书2份(监督评审除外);

(三)计量认证评审报告2份;

(四)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附表清样3份(监督评审除外);

(五)评审报告第一页“基本情况”和合格证书附表的电子文本1份(监督评审除外);

(六)经评审小组组长签署意见的整改报告2份;

(七)理论考试材料汇编1份(监督评审除外);

(八)现场测试材料(包括任务通知书、原始记录等)汇编1份;

(九)现场考核的典型检测报告各2份;

(十)近期向社会出具的典型检测报告2份;

(十一)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1份;

(十二)现行有效的程序文件目录1份、程序文件1套;

(十三)法人证明文件或非独立法人质检机构的法人授权文件和机构设置批文复印件各2份(首次评审、复查评审);

(十四)干部任命文件2份(首次评审、复查评审);

(十五)报送材料的清单1份。

第二十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如下处理:

(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经部主管机构审定,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二)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由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补充、完善。

(三)评审材料严重失实的,另派评审小组,重新进行评审。

第二十一条对经审批符合要求的质检机构,颁发合格证书和合格证书附表(首次评审、复查评审)或合格证书附表(扩项评审),获合格证书的质检机构可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

第二十二条在合格证书5年有效期内应开展监督评审。监督评审主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一)在5年有效期内,至少应进行一次监督评审。

(二)当被评审质检机构的环境条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检测质量事故、用户投诉等情况时,由办公室组织不定期监督评审。

第二十三条对包含分中心的被评审质检机构,在合格证书5年有效期内,每个分中心原则上均应实施至少一次现场评审。

第二十四条质检机构新增检测能力的,可向办公室申请扩项评审。扩项评审可与监督评审结合进行。

第二十五条质检机构在合格证书5年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一)质检机构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或行政隶属关系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质检机构名称或场所变更的,应持变更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三)质检机构法人代表、技术主管或质量主管变更的,应书面上报备案。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应经过考核。

(四)质检机构质量体系做出重大调整的,应将新版质量手册上报备案。

(五)检测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更新或修订的,应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若检测标准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检测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基本符合标准要求时,可由质检机构技术主管组织有关检测人员进行宣贯,并做好记录,待下一次评审时,由评审小组确认。

2、若检测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现有环境条件或检测仪器设备不能满足标准要求,需添置新的仪器设备时,质检机构应填写“办理标准变更申请及审批备案表”,由办公室派水利评审员到现场进行确认。

第二十六条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应进行复查评审。质检机构的复查评审申请应在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申请者,可向办公室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

检测机构整改报告第5篇

【关键词】:工程;报验资料;整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国外大量经验技术的传入,我国在工程领域的程序性越来越强,极大的确保了工程建设的有序性,大大提高了工程的质量。工程报验资料涉及到工程的各个阶段,必须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竣工重视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严格控制质量,进行全程无缝隙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工程资料的报验工作,本文以下内容将对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进行研究和探讨,以供参考。

2、工程报验资料的内容

根据本人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工程报验资料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工程施工准备阶段需要报验的资料。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报验材料涉及到: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报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材料送检;开工现场验收,临时设施(方案)、安全和文明施工准备;工程测量定位记录。其所包含的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建筑工程基本情况表;建设批文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建设单位资质、人员证书复印件;项目监理机构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证书复印件;勘察单位资质、人员证书复印件;项目施工机构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劳保员、测量员、取样员、资料员、排水、暖气、电气工程师、项目经理);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文件;设计文件及开工前设计变更。第二,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包括:地基验槽记录;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线路敷设验收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室外工程的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三,实验材料。主要包含: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砂、石检验报告;各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混凝土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桩基工程试验报告;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幕墙工程试验报告;防水材料试验报告;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建筑物的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屋面淋水试验记录;抽气道检查记录;节能、保温测试记录;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电气设备调试记录;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风量、温度测试记录;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第四,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包括:水泥出厂合格证;砖、砌块出厂合格证;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钢桩、混凝土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第五,施工过程资料。主要包括: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测量、放线记录;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混凝土开盘报告;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工程复工通知书。第六,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经建设单位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第七,竣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通知书;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

3、工程报验资料整理应采取的措施

由工程报验需要准备的资料看出,工程报验需要准备的资料具有时间跨度大、资料多、任务重的特点,必须认真对待,根据本人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应采取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第一,领导提高认识,注重协调。单位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对项目建设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资料管理。初期就建立工程报验资料室,配备专职资料管理人员,确立资料工作在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将资料整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建立工程报验资料整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报验资料整理工作例会、协调会。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设立了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及违约处罚。参与支付控制,设立工程资料抵押金,明确规定没有工程资料管理部门的签字不得付款,为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工作打好基础,开好头。第二,健全规章制度。制订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标准要求,执行办法,去规范整合工程报验资料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工程报验资料整理中往往是诸多行业和地区的队伍参加建设,各自都习惯按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的规定,工程完工后,各方移交的工程报验资料就会标准不一,分类混乱,排列不清。这就要求在项目开工同时,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范,及时制定工程项目报验资料归档、整理规范等重要制度,并在双方合同中明确,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合同,坚持归档与合同最终付款相互挂钩,环环相扣做到有章可循。用这些相关的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去检查、规范各个单位的工程报验资料的分类立卷、案卷归档的质量标准,定期限检查指导、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工程报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第三,提高工程报验资料整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应积极从学校引进专业的工程报验资料管理人员充实到单位的工程报验资料管理工作中,这是因为目前的工程报验资料整理不仅要求具有资料管理的相关知识,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信息网络知识及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而非专业人士很难同时具备这些工程报验资料人员必备的素质。另外,还应加大对工程报验资料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责任意识、信息收集意识和保密观念,提高工程报验资料的管理水平。第四,提高工程报验资料整理过程中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水平。计算机被应用到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过程中,具有很大的优点: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节约成本、便于动态管理,而且由于各种软件的出现,形成系统的工程报验资料也十分方便进行查询,方便查漏补缺,计算机被应用到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过程中是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建设项目融合的结果,是必然趋势,在实际工作中,应增加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投入,并加大工程报验资料整理人员的先进技术的培训,提高其应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和意识。第五,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的全过程的管理模式。①实施事前介入就是及时制订工程报验材料的归档计划。先了解实施项目都有哪些部门参加,其中土建项目是由哪个部门负责组织建设,设备安装由哪个部门组织招标采购、非标自制设备由哪些部门完成,由什么部门负责委托外协等,根据咨询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工程报验资料整理部门及时制定工程报验资料的归档计划,明确各参与部门的工程报验资料的归档任务。②进行事中控制,对工程进度实施跟踪管理。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经常定期召开主管部门、施工部门、监理、设计、工程报验资料管理等部门工作协调会。及时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掌握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坚持做到工程建设与工程报验资料的管理同步动作、同步检查、同步验收,为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归档打下良好基础。

4、结尾

以上内容对工程报验资料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提出了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应采取的措施,表达了观点,提出了见解,但本人深知,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并注重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为提高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吕宗斌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检测机构整改报告第6篇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检测机构整改报告第7篇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市农业局根据省、市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决定自11月10日—30日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改行动。为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级种植生产基地部分无产品质量安全自检能力,同时又不能出具委托检验资料及委托检验报告;二是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记录不完善。

二、整改内容

1、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归档检测报告。

2、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农产品生产过程完善生产记录。

三、整改安排

1、11月10日—25日,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整改工作。

2、11月26日—30日,市农业局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对五县两区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改要求

1、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要做到每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有归档的检测报告、有完善的生产记录。

检测机构整改报告第8篇

[关键词]煤矿设备 检测检验 自动判断 CS结构

[中图分类号]TF57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416(2010)03-0027-02

1 引言

当今时代,计算机技术在很多行业的设备检测检验方面被广泛应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种设备方面[1][2][3],医疗设备方面[4],还要其它方面的应有[5]。但在煤矿设备的检测检验方面的应用,从公开发表的文献上看还比较少,只有一个“基于Web的矿用设备检测管理信息系统”[6],但该系统没有实现对检品检测检验的自动判断功能。目前煤矿设备检测检验方面的相关业务多数都是通过办公软件加上email等辅助手工的方式,虽然比过去纯粹手工的方式提高了效率,但还是很有限。特别是设备检测检验中,有的检品的基础参数和检测数据比较多,还有很复杂的计算,如提升机、绞车,在对检测结果计算和复核的时候,工作量比较大,而且也不够精确,同时检测检验的管理也不够方便。本文针对煤矿设备的检测检验开发了一套管理系统,能够很方便的对设备检测检验的管理,特别是本系统实现了根据检测数据自动给出不符合项、判断设备检测单项与整体的检测是否合格,以及根据结论模板生成检验结论,极大的减少了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工作量。

2 结构设计

由于用户数量少,系统采用CS结构,用户可以本地或远程登录系统,录入检测数据或者进行审核、审批。系统的结构如图1所示。

由于很多设备检测,需要到现场进行,现场可能是地下百米深的井下这类的特殊情况,为此拟采用宽屏PDA,在其上开发一套嵌入式数据录入系统,然后通过该系统录入数据,再把PDA记录的数据导入到系统中的办法来方便用户使用。

3 功能设计

根据用户的需求,系统设计了如下几个功能模块:系统管理、参数设置、检测检验、日常管理、查询统计。如图2所示。

系统管理主要有机构管理、权限组管理、用户管理、密码修改、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导出、数据导入、工作组管理、报告图标管理、签名图片管理。

参数设置是增加系统的灵活性用的。有判断标准、签名方式。判断标准设置,是因为不同的用户采用的标准不同。签名方式,是针对用户特别的需求,想要实际模拟手工签名的操作过程,系统并提供了直接的签名图片的方式以备后用。

检测检验有检测业务受理、检测准备管理、检测数据维护、报告审核、报告批准、报告打印、报告发放管理。检测准备就是在实际中,操作前检测组需要准备检测所必需的资料、设备、物品,这个功能就是对这些内容进行管理。

日常管理有文档管理、设备管理、服务管理。文档管理和设备管理中,不仅记录文档和设备的数量、种类这些基本信息,还对进、借、还、注销等进行管理。而这里的服务管理是指客户反馈信息,以及主动抽查检测检验的情况信息。

查询统计有检测检验的各种查询统计、文档的查询统计、设备的查询统计、服务的查询统计。

PDA检品检测数据录入系统,就是录入检品的基本数据和检测数据。

除此之外,系统还有帮助功能。

4 数据库设计

系统除了设计权限、机构、用户、检品类型、业务受理、设备、文档、服务等表外,针对每种检品,创建对应的库表,有检品的基本数据表、检测数据表、最小子项合格的判断标准表、各级判断项的关系表。其中,检品的基本数据表、检测数据表,由于项数较多,特别是检测数据表,项数特别多,有的检品的检测数据项达到三百个以上,以及有的检测项类型有特殊性,这样这两类表都是多个。

数据库的设计是与系统的具体实现有紧密关系的。在系统中实现根据检测数据自动生成检测项、整个检品的是否合格的判断,有多种方式,一种是把判断标准硬性写到程序中,这种方式灵活性低,可维护性差;再一种把判断标准写入数据库中,灵活性和可维护性都比较好。本文就是采用这种方式,同时也决定了数据库中要设计对应的表单。这种方式,在具体实现上还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从数据库读出判断标准,然后在程序中实现具体项的判断;一个是直接写一个存储过程来实现。因为在本系统中这两个方法差别影响不大,本系统中直接采用了前一个。

检品的检测数据很多,多的有几百项,判断的方式差别很大,有的是简单是否相等判断,如有、无,是、否等;有的是和具体值的比较,一个或两个,如大于、小于等;有的还和其它项关联起来判断;还有的是多个判断和起来的在判断等等,比较复杂。为此判断标准表中设有对应的控制字段。

5 系统的实现

系统是采用delphi语言开发实现的,数据库是SQL Server2000。系统实现了前面设计中描述的除PDA检品数据录入子系统外的全部功能模块。

在检品检验检测方面,具体的,系统实现了对轴流式通风机、离心式通风机、空气压缩机、排水泵、缠绕式提升机、摩擦式提升机、提升机绞车这七种设备的自动检测检验及自动判断。

在生成检品的检验报告中,针对有的检品有多测点的情况,系统还实现了对其生成相应的检品工矿性能曲线。生成方式是采用最小二乘法进行曲线拟合。具体实现中不仅能够对于异常的曲线进行异常数据的剔除,还能够自动适应实际数据,同时对坐标轴标尺数据进行规整,如图3。

这样系统能够很好的辅助用户进行从检测业务受理,到检测前的准备工作管理、检验数据维护、检验结果预览,到检验报告的审核、批准,报告的打印,直至最后报告的发放管理整个业务流程。

对于检测数据的录入、修改、报告的审核、批准,根据用户的需求,系统还提供了用户在写字板上模拟手工的方式进行签名。

6 结语

除PDA检品数据录入子系统外,整个系统已经开发完毕,并已有用户开始使用了。正如前面所述表明,除了个别细节还需要完善之外,很好的满足了用户的要求,大幅度的减少了用户对设备检测检验的工作量。下一步的工作是适应更多的煤矿设备检验单位的需求,能够实现对更多的检品的检验检测管理。

[参考文献]

[1] 严向奎,张毓,郭宏伟,母建益,刘韵华.基于三层模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实现[J].新疆石油天然气,2005,1,89-94.

[2] 柴子昂,巩晓莹.浅谈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的架构设计与实现[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09,4,42-44.

[4] 洪文健.特种设备检验管理平台的研发与应用[D].华南理工大学,2005.

[5] 赵玉强.医疗设备检测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D].东北大学,2005.

[6] 秦明.基于CSCW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研究与实现[D].武汉理工大学,2007.

[7] 任传成.基于Web的矿用设备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设计[J].煤矿机械,2009,3,220-222.

[作者简介]

高尚民:(1972-),男,汉,助理研究员,哈尔滨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并行计算机体系结构、数据库、GIS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