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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加工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6 16:03:28
对外加工第1篇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_____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三)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六)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七)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进口_________套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先进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一),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支,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___年。

(二)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无偿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和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 加工(或装配)的项目、成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逐个列出)_________。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加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加工(或装配)的数量,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合同,才能进行生产。

第四条 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写明)_________。

第五条 来料(或来件)时间和交接手续

乙方每月必须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日、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 原材料损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损耗率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注:根据各种料、件的不同情况,逐类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交付产品的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方每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日、______日和_____日)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一)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二)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八条 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二)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四)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五)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责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九条 工缴费

来料加工的工缴费应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厂区的水电费、国家税收、固定资金折旧费、各项管理费和合理利润等。收费办法为:

(一)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_________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_________港元;

(二)试产期满,采取按件计算方式收取工缴费。甲乙双方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或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每批加工合同中订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条 结汇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_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 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运输工具和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_________市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 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 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时,事故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设备安装与技术培训

由乙方代购或借用的设备,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协助安装,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生活的方便条件。

第十七条 仲裁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将争议事项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自中国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延长合同期限,均应提前________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方能生效。提前终止的还应按合同规定做好财产、债权和债务的处理。

第十九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呈报审批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认可,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加工第2篇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黔东革命老区外宣工作的认识

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加强黔东革命老区外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这是加强黔东革命老区对外宣工作领导的重要前提。

第一,正确认识加强黔东革命老区对外宣传工作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对外宣传担负着让外界了解黔东革命老区、树立黔东革命老区的良好形象,为黔东革命老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有利的外部舆论环境的重大责任。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但是由于社会制度、文化背景不同,历史条件、地理环境不同,不同的国家、不同地区对一些国际事务、社会事务会有不同的看法,有时甚至有很大的差异。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要求同存异,就要沟通,需要借助对外宣传,以加深了解,扩大共识。尤其是当前,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对我国实行“全面接触”的同时,继续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而且西方垄断着国际舆论,“西强我弱”的舆论态势尚不会有根本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像黔东这样“老、少、穷”的革命老区外宣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加强外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外宣工作的确任重道远,大有可为,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铜仁市加快向小康社会迈进的必然要求,也是争取铜仁市在全国乃至世界舞台上占据有利位置,更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迫切需要。

第二,正确认识加强黔东革命老区对外宣传与经济建设的辩证关系,及其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地方对外宣传是地方党委政府向海外介绍当地改革开放,树立良好对外形象的重要工作,是地方对外开放总体布局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加强地方外宣工作,这既是地方党委政府在更广阔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扩大对外开放,大步走向世界的迫切需要,也是发展地方对外经贸关系,通过实施开放带动经济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要合作,首先就,必须相互了解。要开放,就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这都要求我们重视对外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的对外宣传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外宣工作与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能为对外宣传工作提供和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丰富的外宣资源;对外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又将有力地推动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从铜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践来看,凡外宣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抓得好的区(县),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外经贸就搞得好。

第三,强化黔东革命老区各级领导对外宣传意识的必要性。方针、政策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的因素,领导是关键。对于外宣工作的认识高不高、深不深,关键是领导,只有领导的认识提高了,对外宣传工作才能被摆到应有的位置,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现在,外宣力量不足、手段落后、渠道不宽、质量不高、投入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关键还是领导的认识问题没有解决好,外宣意识不够强。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外宣工作是中央和省里的事,与市、区(县)无关,可抓可不抓;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内宣还没搞好,哪有精力抓外宣;还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外宣是花钱的事,比如拍个电视专题片就要花不少钱,还很难见到可观效益:如此等等。这些认识问题严重影响了外宣工作的加强。

二、努力构筑黔东革命老区大外宣格局

第一,形成或者构筑黔东革命老区大外宣格局,必须依靠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从根本上讲,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用以指导外宣工作。要深刻领会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外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外宣工作在完成党在新时期历史任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把握好外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把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外宣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加以研究、部署和指导。

第二,形成黔东革命老区大外宣格局,必须制订好外宣工作的规划,并加强指导和管理。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的领导、方针政策的领导。党委和政府不但要议外宣,还要管外宣。领导要服务,也要管理。要形成大外宣的格局,就需要各地、各战线、各部门共同来做外宣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外宣工作规划列入本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这样外宣工作才能落实,外宣才会真正成为推动黔东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外宣职能部门要加强黔东革命老区对外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经常向党委和政府汇报自己的工作,而党政领导同志则要经常检查、督促外宣职能部门的工作。

随着铜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铜仁市委要求对外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下,形成对外宣传的强大合力。市委宣传部不仅自身要积极开拓进取,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各区(县)以及市直各部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第三,形成黔东革命老区大外宣格局,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积极性、协同作战。外宣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外事、新闻出版以及社会生活诸多方面,做好黔东革命老区外宣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协同作战,才能发挥整体功能。今后,铜仁要在建立大外宣格局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机制等方面做进一步的探索,尽快形成从省内到省外、从国内到国外、从党政领导机关到各部门、从外宣主体网络到全社会的大外宣格局。要重点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出版等部门的对外报道、影视、印刷品制作方面的优势;发挥计划、经贸、招商、旅游等部门直接对外经济宣传的优势;发挥文化、体育、教育、科研等部门广泛开展对外文化科技教育交流的优势;发挥统战、外事、侨务、台办等部门在与海外广泛联系开展对外宣传的优势;发挥公安、安全等特殊窗口单位的外宣优势。市委宣传部作为市委的职能工作部门,要多做沟通、协调工作,从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共同来做好外宣工作。

三、把黔东革命老区对外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为确保各项外宣任务的完成,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外宣工作,加强具体指导,督促外宣部门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第一,抓制度管理。对外宣传涉及重大问题、敏感问题,政治性、政策性、策略性、纪律性很强。为了确保中央关于对外宣传方针的贯彻执行,必须严格外宣纪律,实行外宣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防止政出多门。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保证外宣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出现失误和发生纰漏的重要措施,也是掌握国际舆论斗争主动权的重要保证。市委外宣办要根据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对外新闻、境外记者接待、外宣品制作和发放、涉外广告、对外文化交流等一系列外宣工作的管理,使全市外宣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对外加工第3篇

我国起初发展加工贸易主要是利用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出口创汇、扩大就业,“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方式与国内产业关联度很低,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处于较低层次,我国加工贸易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有产业无技术、有技术无产权和有出口无产业”。张幼文认为,我国加工贸易从其本质上来说是外国生产要素与中国廉价劳动力的结合而采用“中国出口”的形式,核心竞争力中的资本、技术、标准、品牌、销售网络等都是外国的。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逐渐成为贸易大国,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人民币趋向升值,加上受西方主要经济体经济低迷的影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不断高涨、我国沿海地区的加工贸易的发展日益受到挑战。但是对外加工贸易仍占我国对外贸易的很大比重,这种格局不会改变。赵晓晨也认为:“我国技术进步和出口商品结构升级主要通过加工贸易的技术扩散效应获得,并用计量方法证明加工贸易出口商品结构的上升带动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整体升级,同时证明加工贸易比重与我国贸易竞争力指数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对外加工贸易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必须对传统的对外加工贸易进行转型升级,才能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贸易环境。

连云港在建设对外加工贸易示范区的过程中,必须顺应我国对外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趋势,因势利导,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并力争成为价值链的主导者。台湾宏集团创办人施振荣先生的“微笑曲线”理论值得借鉴。在他看来,一般某最终产品的生产,都需要经过市场调研、形成创意、开展技术研发、进行模块制造与组装加工、开拓市场营销以及售后服务等诸环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但并不是每个环节都创造等量价值。“微笑曲线”两端朝上,越往两端研发、设计和营销、售后服务的附加值越高,处于中间环节的制造附加值最低。如果控制价值链的高端,就意味着掌握了价值链上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成为价值链的主导者,从而能够获取垄断利润。相反,有些环节处于价值链的低端,只能是价值链的参与者,主要为主导者提供配套服务,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基本依赖进口,缺乏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品牌,主要从事零部件加工或产品组装,获取微薄的加工费。

要将连云港对外加工贸易区建成示范区,成为价值链的主导者,必须坚持高附加值原则。具体来说,一是使区内企业获得并保持竞争优势,能够可持续发展。通过政府扶持、引导区内企业掌握核心竞争力,获得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也就是尽可能控制“微笑曲线”的两端,这不仅可以获得较高利润,甚至获得垄断利润,还有助于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二是要摆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以工缴费为主要收入形式的对外加工贸易方式,引导区内企业从简单的代工制造向上游模块化、研发设计、技术标准延伸,向下游营售、服务、品牌延伸,努力增加企业生产技术的科技含量。三是鼓励和引导区内企业敢于投入,开展自主创新,创立自主品牌,争取国际流通渠道主动权、终端市场控制权。四是鼓励和创造条件使区内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与营销战略等环节与跨国公司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参与跨国公司的加工贸易体系,全面提升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五是要尽可能把更多的增值环节留在国内,包括原材料与零部件采购、加工制造、运输仓储及销售各个环节,努力提高采购国产料件的比重和附加值,提高加工增值率,提高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程度,延长增值链条。

二、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激发产业集聚辐射效应

连云港对外加工贸易发展相对滞后,主要由于对外加工贸易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且各自为战,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产业关联度较低,缺乏产业深度整合,区域竞争力低下,导致不能形成产业辐射效应。因此,坚持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原则是打造连云港对外加工贸易示范区的必由之路。产业集群的概念最早由迈克尔•波特(Michael•Porter)在《国家竞争优势》中提出,它是指“在特定区域中,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的厂商、其他相关机构以及政府及其他相关民间团体”。产业集群形成后,将会“通过多种途径,如降低营运成本、刺激创新、提高效率、加剧竞争等,提升整个区域的竞争能力,并形成一种集群竞争力,从而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同时提高产业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对外加工第4篇

关键词:二语习得 输入加工原则 外语教学

中图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6)11-0008-02

1 引言

二语习得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它包括对目标语词汇体系、抽象的句法体系、语音体系、语用规则以及与语言相关的其他因素的习得。VanPatten(2004)将其概括为:语言输入语言吸收中介语系统语言输出。其中语言输入是二语习得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阶段,因为没有输入的语言数据,二语习得就无从谈起。本文旨在探讨二语习得者在语言输入阶段对目标语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时所遵循的原则及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2 输入加工原则

Kumaravadivelu (1994) 将“输入”界定为 “二语习得者通过各种渠道所接触到的目标语数据”。VanPatten(2004)认为,输入加工的核心是建立目标语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初步联系,它不等同于语言感知或语言注意。语言感知指的是语言形式作用于习得者的感官,并在感官进行记录的过程;语言注意是指习得者有意识地对语言形式进行记录的过程。不论是语言感知还是语言注意,都没有将语言形式赋予一定的意义,而语言输入加工则是指习得者在注意语言形式的同时赋予该形式一定的意义。

二语习得研究表明,习得者对输入的语言数据的注意程度会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其中包括目标语结构的频率,突显度、冗余度和可理解性。Ellis(2002)的研究表明,低频率的结构较难习得,而VanPatten(2004)指出,一些高频率出现的结构,如果突显度较低或冗余度较高,也会很难引起学习者的注意。对于可理解性,Krashen(1985, 1994)认为,略高于习得者当前中介语发展阶段的语言结构是“可理解性输入”,较易习得。此外,Pienemann(2003)指出,学习者的加工能力是有限的,据此,VanPatten(1996,2004)提出了“输入加工模式”,该模式认为,习得者对输入的二语数据进行加工时受到自身加工能力的限制,往往会遵循两大原则:意义突出原则和第一名词原则,其中每个大原则又包含很多分原则,这些原则在工作记忆区内相互交错,共同作用于习得者。

(1)意义突出原则:二语习得者对输入的目标语数据进行加工时,往往先取其意义,后取语言形式。该原则包括以下分原则:实词优先原则:习得者对实词进行优先处理;词汇项优先原则:当实词词汇和语法形式传递相同的语义信息时,习得者通常会依赖词汇项来获取意义;非冗余性优先原则:具有非冗余意义的语法形式比具有冗余意义的语法形式优先得到处理;意义优先原则:习得者往往先处理有意义的语法形式,再处理无意义的语法形式;资源可用性原则:习得者在对整个句子意义进行处理时,不能将可用的处理资源耗尽;句子定位原则:习得者往往先处理句首的词项,再处理句末的词项,最后处理句中的词项。

(2)第一名词原则:习得者对输入的目标语数据进行加工时,总倾向于将句中出现的第一个名词或代词判定为主语/施动者。该原则包括如下分原则:词汇语义原则:与语序相比较,习得者更倾向于依赖词汇语义对输入的语言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事件发生可能性原则:与语序相比较,习得者更倾向于依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来对输入的语言数据进行加工;语境制约原则:如果前文有语境限制,习得者便不会过多地依赖第一名词原则。

3 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由于习得者对输入的语言数据的注意程度会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教师在设计课堂活动时应该选择合适的语言输入材料,以提高学习者对目标语结构的注意程度。如上所述,目标结构出现频率较高,难度略高于学习者当前中介语发展阶段的语言输入材料能促进学习者对输入材料的加工,而当输入材料中的目标语结构突显度较低或冗余度较高时,教师则应采取特殊措施,引起学习者的注意。此外,由于学习者的加工能力有限,在教授一定的目标语结构时,最好从句子开始,逐渐向语篇过渡,因为短句比连贯的语篇更容易加工,学习者会有更多的机会注意到相关的语法信息。

此外,二语习得者对输入的目标语数据进行加工时遵循的原则表明,二语习得者,尤其是初学者,往往很难在目标语形式与意义之间建立起正确的联系。他们往往以牺牲形式为代价来优先考虑意义,从而建立起错误的形式与意义之间的联系,即赋予目标语形式错误的语言意义。因而,我们在进行语言教学时,应采取种种措施,帮助学习者避免使用他们在建立形式与意义之间的联系时所依赖的种种原则,从而从输入的目标语数据中获取更多的语言吸收,促进其中介语系统的健康发展。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该在教学活动开展之前,根据所要教授的目标语结构,判断学习者可能会运用的加工策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直接告知学习者不能使用会影响他们正确加工目标语数据的策略,或通过一系列教学活动,将学习者的注意力转移到正确的形式-意义联系上来。例如,根据第一名词原则,在对The cow was kicked by the horse 这样的英语被动式结构进行加工时,二语习得者极容易将the cow认定为施动者,即将原文理解成The cow kicked the horse。教师在讲授该结构时,就需要明确告知习得者不能使用第一名词原则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同时还应针对该目标语结构的特点,提供给学习者一系列相关的语言输入,使学习者明确在处理此类输入时应远离第一名词原则。再如,根据意义突出原则,当语言输入中的实词词汇和语法形式都传递相同的意义时,习得者倾向于实词词汇所表达的意义。如在John talks too much在这个英语句子中,虽然John和V-s传递的都是第三人称单数这个含义,但二语习得者习惯于从实词John中取含义,而不是语法形式V-s。明确这一点后,教师应该通过组织适当的教学活动来促使学习者依靠一些具有语法意义的词素而非词汇项来正确理解英语中的时态。

4 结语

对输入这一环节的研究可以说是二语习得研究中一个很重要的领域。事实上,从二十世纪初开始,语言学家对语言习得(包括母语和二语)的研究,无论是概念还是理论构建,都极大地依赖于学习者所接触到的语言输入(Gass,2003), 随着时间流逝,语言输入的重要性丝毫没有衰减,只是研究的重点已逐渐聚焦到输入加工过程及输入的语言数据与学习者的加工能力的接口等话题上来。对二语习得者的语言加工能力、加工过程、加工策略等的研究,无疑能为探索二语习得过程提供一定的启示,同时也有助于广大外语教学工作者提高教学效率,从而推动外语教学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 Ellis, N. Frequency effects in language processing, A review with commentaries [J]. Studies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2002 (24).

[2] Gass,S.M. Input and Interaction[A]. In Catherine J. Doughty and Michael H. Long (eds.), The Handbook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C].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 2003: 225-254.

[3] Krashen, S. The input hypothesis: issues and implications[C]. Longdon: Longman, 1985.

[4] Krashen, S. The input hypothesis and its rivals[A]. In N.Ell(Ed.). Implicit and explicit learning of languages[C]. London: Academic Press, 1994.

[5] Kumaravadivelu. B. Intake Factors and Intake Processes in Adult Language Learning [J]. Applied Language Learning, 1994, 5(1):33-71.

[6] Pienemann, M. Language processing capacity[A]. In Catherine J.Doughty & Michael H. Long(Eds.). The Handbook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C].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 2003: 679-714.

[7] VanPatten, B, & Oikkenon, S. Explanation versus structured input in processing instruction [J]. Studies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1996 (18):495-510.

[8] VanPatten.B Processing Instruction: Theory, Research and Commentary[C]. London: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rs, 2004.

对外加工第5篇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人造宝石加工出口基地,韩国、泰国及欧美外商一直常驻我国大量收购,产品供不应求。由于人造宝石原料丰富、成本低,将逐步取代天然宝石。产品广泛应用于首饰、服装、汽车等行业的装饰,在国际市场上需求量巨大。加工宝石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廉价劳动力资源丰富,非常适合我国国情。世界上50%以上的人造宝石是我国内地加工的,其中约80%通过梧州市场集散与交易,我国已成为世界人工宝石的切磨加工中心。目前梧州每年加工人造宝石达到130多亿粒,已经占到了全国人工宝石生产交易量的90%,世界总产量80%以上,梧州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人造宝石加工基地和交易的集散市场。基于此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从现有的规格中得到突破,就不能不考虑诸多方面的问题。如怎样打开国际市场,怎样减少国际市场冲击的影响,怎样避免恶性竞争等,将梧州市人造宝石加工业带上国际化的道路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梧州人造宝石业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品牌

到目前为止,梧州市虽然有200多家中外宝石企业、有300多家宝石个体户,但其规模都不大,多为家庭小作坊,一般雇工10人左右,人数最多的企业也只有百多工人,而且产量也少,既然多为家庭小作坊,自然跳不出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管理者大都为农民、打工者、小商贩,文化水平不高,整体素质较低,容易满足,不思进取,缺乏现代管理意识、缺乏品牌意识,而且宝石经营户大都各自为政、中间购销层次多、无序竞争、互相压价,致使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就更难建立起自己的品牌了。

(二)技术含量低

由于人造宝石的技术含量低,且利润空间正在逐渐缩小,其在产业增值链中占据低价值的环节。一般情况下,人造宝石经过镶嵌深加工后,可以增加50%到80%的附加值,但在梧州仍然缺乏发展宝石镶嵌加工业的整体环境。产业结构表现为金字塔形状,即低级的粗加工企业占据最多数量的底层,而高附加值强品牌的知名企业数量较少。宝石产品的生产规模虽大但价格低,整个行业的经济效益不高。

(三)高技术人才不足

要想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利润空间。就要将宝石做成高档的首饰,对首饰的设计及镶嵌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梧州市宝石技术工人流动性大,技术人员、熟练工多流往广东,由于在广东这样的人才工资待遇比梧州市高出好几倍,导致本市非常缺乏宝石深加工及镶嵌方面的技师、技工。

(四)产业布局不够完善

宝石城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宝石城的建成,结束了梧州宝石业“有市无场”的历史,标志着梧州宝石业开始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目前,宝石城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够。

1、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宝石行业“乱”的问题,部分税收与工商管理政策难以落到实处。在梧州拥有3到5台磨石机的加工散户就有近600户,如何确保税收不流失等都是难题。

2、宝石城的经营定位不明确,经营范围不宽,产品档次不高,管理上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与不足。

3、在提供服务,信息,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作用,尚未有得到充分发挥。

(五)互联网贸易没有得到全面普及

目前,由于梧州宝石业的产业结构是:加工户对宝石进行进工—将加工好的宝石销售给宝石城的商铺—商铺验收后将其销售给国内外的采购商—采购商将宝石带回工厂加工成为珠宝首饰。而互联网贸易通常只在宝石的供给和销售环节上,只有比较大型的宝石生产厂商才会想到要建立属于自己的网业。而对于这些加工散户,由于管理者大都为农民、打工者、小商贩,文化水平不高,整体素质较低,所以他们就不会想到通过互联系网去拓宽自己的宝石销售空间。

三、梧州加快发展人造宝石业的新途径

(一)大力培养人才

实施人才集聚战略,形成强有力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建立梧州市人工宝石人才小高地。要利用好现有的人工宝石培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宝石技术教育和人才培养,为宝石产业培养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扶持办好以培养初级、中等技术人才和各类技术工人为主的五洲宝石学校。重视经营、管理、设计、鉴赏等人才的培养。梧州市应该依托本地、立足全国全面招揽相关人才,提高行业软设施储备。

(二)优化产业布局

1、发挥宝石城、宝石大厦、星郎名都与加工园区等载体的拉动作用,构建宝石深加工基地。加快宝石大厦、星郎名都加工园区等工程建设,使之与宝石城成为辐射能力较强的载体,带动周边地区形成形成人工宝石加工基地,巩固梧州在国内外宝石加工领域的中心与领先地位。

2、打造“梧州市宝石贸易文化旅游一条街”。围绕中国梧州宝石城、宝石大厦、星郎名都和宝石园区等一组载体,以步阜路和西环路为主体,形成以宝石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饰品和加工设备批发零售为主的宝石物流交易中心,发展人工宝石文化旅游产业。

(三)扶持龙头企业建立品牌

1、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实行重点保护。选择若干实力雄厚、设备先进、贡献较大、前景较好的宝石企业,作为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在企业登记、水电价格、工商管理、税收、出口、技改等方面依法享受梧州工业企业最优惠的政策。

2、鼓励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加大固定资产投入。鼓励宝石企业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宝石产业。邀请中国宝协等结构、专家联合研究开发宝石新产品,重点发展宝石深加工。

3、实行品牌战略,鼓励龙头企业争创品牌和驰名商标,每年从市里的改造基金中划出部分,支持支持人工宝石产业的重点项目、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发展。帮助、鼓励龙头企业申请专利,创宝石品牌。对获得省区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获得部级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予以重奖。

(四)推广互联网作为贸易平台

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广泛收集并全球人工宝石产业信息和市场行情。目前梧州市比较有名的珠宝网站就是中国珠宝网,大部分的宝石公司在此网站上都有属于自己的网业,应该多开发网上交易平台,通过信息网络体系使人工宝石和宝石首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五)提高产品价值

1、采用先进设备降低成本

针对人造宝石利润不断下降的状况,宝石业的出路就只有:首先是开发新产品,“产品的寿命低于企业的寿命”,其次是提高产品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现在由于外地宝石产品不断以质低价廉大量冲出国际市场,盈利的空间越来越小,质量好的产品不仅销路好,而且有一定的利润,应该利用这一点,采用先进的设备进行生产,即使在本地生产也有较大的利润空间。

在德国早已研究出一套全自动的人工宝石机,但因早期机器比较昂贵,一直没能进口到梧州,就目前来说梧州市拥有比较廉价的劳动力,但从长远的发展趋势看随着劳动力价格上升,引用全机械化的生产设备去降低成本事在必行。目前这套机器的售价已有所下降,价格为100万人民币左右,此台机器可以一次性将15粒石胚分别粘在15个铜棍上同时加工,平均每个小时就可以加工60粒宝石,与人工每天只能加工20到30粒比较,效率提高了32倍。而对于宝石的形状切割,都是使用数玛控制的。最终产出的宝石款式多样,质量上成,生产提高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2、加快宝石首饰镶嵌的发展大力鼓励支持宝石商开设首饰镶嵌厂。梧州市的宝石是供应给世界各地首饰镶嵌厂的,由首饰镶嵌厂进行镶嵌,然后销往最终的市场。而利润大部分在首饰镶嵌厂体现,因此要得到更大利润和市场,我们必须开办首饰镶嵌厂。

3、将梧州打造成为国际宝石饰品交易广场

(1)饰品厂商所要追求的是什么?是产品的市场。而如何能够占领市场呢?那就意味着我们必须了解饰品市场的流行趋势,准确掌握消费者的动向。业内厂商逐步感觉到是否能够将触觉伸到世界各地,紧紧把握市场趋势,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甚至引领时尚潮流将是他们能否制胜市场的关键之一。如有着“亚洲女孩饰品专家”美誉的韩国朴秀秀饰品集团先后在东京、巴黎、伦敦、纽约等时尚之都设立了设计所,确保设计理念能引领时尚潮流,能够以优质低价为亚洲女性提供更具个性更具特色的时尚饰品,并逐步发展成为业内厂商的楷模和行业的领导品牌。

(2)饰品交易市场的国际惯例是较注重品牌的运用和培育。梧州人工宝石饰品也可参考国际发展潮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重点打造梧州人工宝石饰品牌为目标,建立饰品交易市场。首先,坚决引入竞争机制,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只有竞争才能产生创造力和新的市场利润,衍生品牌和发展品牌才能成为可能。结合梧州的实际情况,以举办梧州国际宝石节为契机,引进外来企业和本地企业相互竞争,激发新的创造力。其次,增强创新意识。对人工宝石饰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一定要坚持技术创新为主,对人工宝石知识、技术、开发要深入普及并要适时研制新技术、发现新需求、增加新的生产工艺、降低成本,利于品牌的产生。再次适时举办宝石饰品设计和销售的论坛或相关行业的高峰交流会。最后就是借鉴和研究国内、国际相类似行业的积极做法。如浙江义乌和英国伦敦在打造属于自己饰品知名市场和创建自己的国际品牌过程中所给予我们一定程度的参考和借鉴。

(3)紧跟市场步伐,生产适销对路的人工宝石饰品。饰品交易在女性市场这一块占有很大的比重,根据阿里巴巴的分析调查,2006年中国女性饰品占有率增加到55%以上,这里面,其中很大的一部分是囊括了宝石饰品的市场份额。梧州的宝石饰品交易市场要抓住这个发展机遇,瞄准市场动态,紧抓市场需求导向。因为旺盛的内需市场是产业发展的动力,也是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竞争能力、打造国际饰品交易市场的最直接动力。

对外加工第6篇

甲方为:中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____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严格标准和规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甲方指定的产品。

(二)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

1.成品名称

2.成品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 原材料供应

(一)本协议期间,最迟在每个公历季度前____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季度甲方定货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甲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不符合甲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第四条 加工费

(一)加工单价

1.型美元/个

2.型美元/个

(二)生产指定产品的加工费应该按上述价格执行并在第一个____年期内不变。在此____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____是给甲方以书面通知,以求改变加工费。如果甲方接到改变加工费的通知后____月内不作改变,此协议可以终止。

第五条 支付条款

关于加工费的支付、甲方至少应在每次完工的货物装船____天以前,由经乙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足以支付装船货物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乙方的商业发票、全套提单、装箱单和商检证明议付。

第六条 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二)甲方同意对乙方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甲方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控制和检测

(一)生产的成品应由甲方指定的人或检验人进行检验,证明产品与甲方指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一致。

(二)如果出现产品不符合甲方标准的情况,甲方可拒绝收货。但,甲方可根据甲乙双方视每次具体情况的折扣议价予以接受。

(三)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至少应与目前第三者销售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合同期间所有影响产品质量、规格的改变应在这种改变运用于产品之前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为充分服务市场的目的,可随时建议改变或改进产品,乙方应真诚地考虑采纳这些改变或改进的意见。

第八条 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标记。甲方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____天给乙方标记指示。

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第九条 装运及交货

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天内将船名、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在fob条件下,由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日通知乙方船号、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乙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达日期,甲方或其运输应及时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甲方应承担从第____之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船只到达预定装运港时,乙方如未按时将要装载的货物如约备足,则应承担空舱费或滞期费。

在fob、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传/传真方式向甲方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量、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日期。

第十条 料件耗用

在加工装配过程中的料件耗用率为____%。料件耗用率低于____%,甲方将免费补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过____%,乙方将承担补充耗用料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甲方交给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产的产品所有权、原材料或产品丢失的或损坏的风险,全部归甲方。不过,从乙方收到运来的材料起至交付产品给甲方时止,乙方经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费用,在保险公司就货物的各种损坏、毁灭和丢失购买的全值保险,甲方应为此保险的收益人。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条 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第十五条 合同修改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对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成立。

第十六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____公司 ____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对外加工第7篇

当国内有些军工企业还在疲于转换机制和扭亏为盈时,周边环境已经推着这些企业必须迈出新的步伐,在加快军工企业改革的同时,适时地研究和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在不可避免的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中,调整国内军工企业,拓宽民品开发的路子,在开发生产成套设备产品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加工贸易,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尽快提高军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适应国际分工、占领国际市场的能力。

一、加工贸易是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重要链条

从一般意义上讲,对外加工贸易是指一国从国外进口主要原材料、零部件,在国内加工、装配后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加工贸易通常是外国企业以合资、合作方式,把某些生产能力转移到东道国,或者利用东道国的已有生产能力为自己加工、装配产品,然后行销到全世界各有关地区的一种贸易做法。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是参与亚太区域乃至世界产业分工的重要链条,符合当今世界贸易发展的潮流。例如发展“两头在外”的轻纺、机电产业,通过对外加工贸易扩大了出口,适应了国际市场,有力地增强了国际竞争能力;同时也加快了国内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进程。

我国航天系统对外加工贸易的发展显得不太平衡,地处内陆的企业发展比较缓慢,而地处沿海的企业,有的已通过对外加工贸易形成产值数亿元的规模。例如八院的上海仪表厂,就是抓住了日元升值、日本企业急于寻找海外生产厂家谋求发展的机遇,同美能达公司签订了多批合作生产复印机组件的合同,第一年产值就达1亿多元,第二年接近3亿元,出口创汇达2500万美元,产品直接销往欧美等国家。这在当今不少国有大中型企业举步维艰的情况下,无疑是一个奇迹。上仪厂通过对外加工贸易,不仅使企业生产经营快速增长,而且还通过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建立了一家新的专门发展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航仪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这就是抓住了国际产业分工的机遇,通过对外加工贸易有力地激活了企业,同时增强了军工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二、加工贸易的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

从加工贸易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加工贸易是我国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重要一环,符合当今世界贸易发展的潮流。加工贸易的发展实际是我国通过对外开放承接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转移出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某些中等技术产业,充分发挥了我国的优势,包括廉价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成本低廉、以及有一定工业和技术基础等,加快了国内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进程,增强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90年代以来,我国加工贸易的结构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外商投资的合资企业逐步取代了小型企业和乡镇企业,成为加工贸易的主体;二是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也在发生变化,由过去的劳动密集型为主导,逐步向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三是加工贸易的技术档次在逐步提高,出现了一批批技术先进、规模领先的大型项目;四是加工贸易企业相互之间的配套程度在提高,不少企业使用国产原材料和国产零部件的比例在不断提高,加工贸易与国内产业的协作联系正在加强。从这些情况看,加工贸易升级的步伐在明显加快,今天的加工贸易同改革开放初期的加工贸易已产生了质的差别。事实上对外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现代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加工贸易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加工贸易迅速发展后,其经营格局对海关监管和整个经济管理形成了日益严峻的挑战;二是加工贸易的外向循环与国内产业的循环,未能形成有机的联系,因此制约了加工贸易对国内产业带动作用的发挥;三是走私漏洞现象增多,这对国内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都形成了不小的冲击。因此,置于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大背景下来认识加工贸易,并在此基础上理顺加工贸易的政策,加强和改进加工贸易的管理,仍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

三、加工贸易将发展到一个高级阶段

从当前世界贸易的发展趋势看,经济全球化的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加快,必将推动全球加工贸易以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并在更大范围得到发展,并有可能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的一种主要方式。当前,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发展迅猛,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已大大超过其他非高技术制品。高新技术产品的部分加工组装业务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领域的突出优势,不仅将加剧其产业向国外转移的过程,并且也将以具有较大接纳能力的市场,作为其转移的目标。在这个发展趋势中,中国将成为未来高技术产业结构转移的主要目标。其次,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具有成熟技术的产业,也将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外加工贸易将会获得进一步发展,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建筑等支柱产业,以及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核能、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均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像日本与韩国等国家一样,我国的加工贸易今后必将经历一个从初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的过程,在加工贸易内涵、市场营销和科研开发等环节,不断优化和升级。实现这个转变,需要一系列政策保障,特别是外贸制度与政策环境面临重大抉择。其中国有企业(尤其是军工企业)经营机制难以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自主技术开发能力和国际市场营销能力极为薄弱的状况,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变。

外贸体制改革以及我国加入WTO后,关税壁垒的逐步减让,关系到为一般贸易创造便捷、高效的政策环境,是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转变的前提条件。与此同时,在保持现行加工贸易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尽快完善加工贸易的政策,加强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遏制走私现象。

对外加工第8篇

关键词:加工贸易 知识产权 商标侵权 防范侵权

随着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有关知识产权的争端也越来越多,其中商标纠纷尤为严重。我国作为加工贸易大国,在商标权方面可谓遭遇颇多。仅2001年至2005年,国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1.8万多件,在刚过去的2006年里,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39万件,其中涉外商标侵权案件7439件。本文从一实际案件出发,着重分析侵权责任的划分,商标侵权带来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商标侵权。

一、案例再现

浙江经协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协)于2004年1月至8月期间,在未向对方索取商标权属证明情况下,擅自接受外商来样定货出口订单,并委托宁波万亚传动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亚)加工生产标注“gates”注册商标标识的传动带27350根,非法经营额达260422元,侵犯了“gates”商标所有权人美国盖茨公司的合法权益。杭州市工商局责令浙江经协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390000元罚款。这一判决引发了人们对加工贸易中商标权保护问题的思考,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是严重的,那么如何划分委托方和加工方在侵权中的责任呢?

(一)、国内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加工方)的侵权责任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侵权行为强调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这一法律要件。在上述案例中,美国盖茨公司是“gates”商标在中国的合法拥有者,受到中国《商标法》的保护。经协在未经盖茨公司的许可下,就将“gates”商标提供给万亚进行加工生产,显然侵犯了盖茨公司的商标权。《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52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因此杭州市工商局责令经协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至于在对外加工贸易中完全以委托方的委托为依据行为的加工方,国内目前还没有具体法规来规定其是否应该为这种完全被动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我们可以从《商标法》中分析一二。商标法第56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上述案例中,杭州市工商局未对万亚做出处罚。

(二)、贸易双方(国外委托方和国内被委托方)的侵权责任划分

那么经协在受到处罚之后,是否可以将侵权责任完全归咎于外商,向外商索赔呢?我国《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第10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从事进出动中,对他人指定或者提供使用的商标,应当要求对方出具真实有效的商标专用权证明文件或者被许可使用该商标且未超出许可范围的证明文件,并予以核查。该商标不得与已在我国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其商品的包装、装璜也不得与他人已在我国使用的包装、装璜相同或者近似。在上述案例中,经协在未向对方索取商标权属证明情况下,就擅自接受外商来样定货出口订单,没有履行对商标的审查义务,结果造成商标侵权。在这种情况下,经协即使是被委托人,也成为了侵权人,它不能将侵权责任完全归咎于外商,自己也必须承担责任。至于经协和外商各自承担多少责任,经协向外商索赔多少,则由二者协商而定。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发现,当我国对外加工贸易中出现侵犯国外商标权的情况时,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执法的对象往往是国内侵权人,根据《商标法》划分国内责任,并不深究贸易双方(国外委托方和国内被委托方)孰对孰错,如何划分责任;而我国《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及一些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恰恰对其做出补充——规定了贸易双方责任的划分。如《公约》第42条规定:(1)卖方(加工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是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

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是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其他使用,则根据货物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根据买方(委托加工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2)卖方在上一款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或者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约》是不适用于加工贸易中的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而上述案例属于来样加工,因此可以援引《公约》作为参考。

二、商标侵权对我国造成的危害

1、商标侵权严重危害了加工企业的发展。对国内加工企业来说,获得的只是少量的加工费,大部分利润被委托方攫取。随着国内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引起商标侵权的风险是巨大的,同时商标侵权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我国《商标法》第59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外对商标管理也相当严格,如美国商标法就对伪造商标的处罚做出如下规定:对个人伪造的,罚金25万美元或者处以5年以下徒刑;再犯者处100万美元罚金,或者处l5年以下徒刑;对合伙伪造的,处100万美元罚金;再犯者处500万美元的罚金。加工贸易这种风险大,利润小的生产方式从本质上决定了加工企业的不利地位。企业一旦被卷入商标纠纷,完全是得不偿失。

2、侵权严重影响了我国外贸环境及国际形象。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中侵权案件频频发生,货物被海关扣押或者没收,这些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产品的出口。此外,美国海关曾列出五大侵权“黑名单”,中国大陆居于黑名单首位。美国公布2006财政年度海关知识产权类扣押案件比上年增加了83%,海关共扣押仿冒品1.4万余起,案值超过1.55亿美元,原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金额约1.26亿美元,占所有被扣侵权货物总价值的81%;这些统计无疑会使中国的贸易合作伙伴降低对中国产品的信任,提高与中国合作的警惕,影响了我国外贸环境和国际形象。

三、我国加工企业防范商标侵权的对策

面对侵权风险,加工企业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防患于未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1、在接受定牌时,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标合法性的证明文件。如果是他人的注册商标,委托方需提供合法的商标使用转让证书。委托方如果提供了证明文件或转让证书,即使验证过程可能很繁琐,企业一定要验明其真伪。如发现可疑之处,企业应当婉转拒绝。

2、当企业知道委托方提供的商标可能存在侵权问题时,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贪图蝇头,拒绝为妙。要特别注意的是,按照我国加入的《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对于驰名商标来说,不但不得在相同或近似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而且不得在不同类别甚至性质不相关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否则,就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权。

因此当委托方提供的是其他商品的驰名商标时,企业要高度警觉,调查清楚该驰名商标能否用于自己生产的产品之后,再决定是否接受。

3、为避免卷入侵权纠纷,企业与委托方应该事先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当委托方指定的商标被第三者控告使用侵权时,应由委托方与控告者交涉,与加工方无关,由此给加工方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负责赔偿

4、企业卷入侵权纠纷时,冷静应对根据合同及相关法规,判断哪方应负侵权责任。在遇到对方推卸责任时,不卑不亢据理相争,不给对方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