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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6 16:00:23

调查情况报告

调查情况报告第1篇

一、园区经济进展情况

目前,我市的园区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政府组织管理的园区,如*工业园区、中国(*)民营工业园、*华侨投资区;另一种是由企业自主开发的园区,如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北生药业科技园、银河软件科技园、国发海洋生物产业科技园等。

*市工业园位于市区东北郊,是由原港澳开发区、工业开发区、四川开发区的基础上组建的,占地21.6平方公里。园区按功能规划分区有传统工业区、高科技产业区、出口贸易加工区以及科研设计区、办公区、商住区、后勤服务区和仓储堆场。目前区内基础设施已臻完善。①市政设施:目前覆盖园区6平方公里的主干道和雨、污水管及给水管网已基本建成使用;②电力供应:近期园区内已有10KV双回路3条专线,另外预留有35KV的架空线路,可以满足现有企业用电需要。目前原供电部门正在筹建园区内投资额2000万元110KV的港澳变电站,计划明年1月份开工,它的建成将可以满足整个园区的工业用电要求;③给水供应:目前供水4万吨城市供水管进行供水;④电信:园区已开通有线和移动电话及宽带数据通讯;⑤管道燃气:工业园区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日供30吨的管道燃气工程即将动工建设,力争*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园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全权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招商、开发、管理事务,实行一站式服务,为投资者免费代办项目所需全部手续。工业园良好的投资环境和高效的办事作风吸引了大批客商前来投资创业,目前已引进企业26家,合同投资8亿多元人民币,已投入近2亿元人民币。入园企业中有泰国正大集团卜峰饲料公司、香港夏氏海洋科技生物公司、玉柴高级油公司等国内、国际知名企业。

北生药业科技园是我市十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之一的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兴建的一个综合科技园,力争在5-10年内建成我国一流的制药基地和一流的科研开发基地。该公司将以科技园为依托,努力发展成为一家集生物制品、生化药品、血液制口、海洋药物、医疗器械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科技成果转让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园区占地面积21.6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5-7亿元人民币,建设周期1-3年。园区第一期工程投资4亿元左右,目前已完成建筑面积一万多平方米,园区内工地上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研发中心、GMP生产厂房,办公大楼附楼、中科院院士别墅楼群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园区准备生产的主要产品基本为国家

一、

二、三类新药,有一类新药国家863项目痢疾双价活菌苗;二类新药格列美脲、F(肾宝胶囊);三类新药疏可眠胶囊等。据市场分析,这些产品均有很大的市场需求,以上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值达3.6亿元,创利税8000万元。

*银河科技作为马年第一家增发A股的上市公司,已募集资金人民币约5.8亿元,准备将银河软件科技园建成一个既有高科技风范又有亚热带风景的工业与旅游一体的园区。“*银河软件科技园”位于*市市区西侧*大道、北部湾西路、路和昆明路交汇处,占地近千亩,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智能化、网络化、园林化,生态型科技园区”的建设目标,把软件科技园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合理、技术先进的集研发、生产、生活、娱乐、会议、旅游、度假为一体的多功能产业园区。整个园内按功能区划分为软件研发区、系统集成功能区、专家创业园区、孵化区,计划在*年年底竣工。目前,园区管网、道路、绿化等工作已经有条不紊开展,首期五栋钢结构厂房已经在上海赶制。在软件科技园建设的同时,银河公司已与园内外著名IT企业和具有实力的高科技企业进行频繁接触,开展软件科技园项目的招商工作;为营造人气以及形成公司的配套、规模生产,银河公司拟在园区建设基本完成后将其下属在西安、南京、深圳的分公司迁回园区,此举将会极大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力量。

*国发海洋生物产业科技园拟落户市工业园,占地约2000亩,目前园区用地正在洽谈中。虽然海洋产业科技园的筹备,规划等工作相对市区其它园区要迟,但立足于*的海洋资源,实施以珍珠系列产品及相关产品为主的产业战略,发展前景亦十分看好。

二、发展园区经济的作用

*发展园区经济虽然时间不长,但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显示出积极作用。

㈠有利于推动工业化进程。*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资源依托,良好的基础设施等优势。但*目前工业程度较低,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业体系,三产结构由于工业的跛足显得比例不合理。因此推动工业化进程成为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园区经济通过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众多企业前来投资创业,对扩大我市工业规模,增加工业产值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今年上半年,园区企业实现不变价工业产值11.9亿元,生产增速达到69.31,盈利12647万元,占全市规模以上盈利企业盈利总额的88.37。园区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3.66亿元,比增达到2.28倍,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个百分点的增幅。可以看出园区经济走上良性循环时将会极大推动我市工业化进程。

㈡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我市经自治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已达17家,是我市目前发展较快的产业之一。高新技术产业是21世纪的主导产业,是经济领域的制高点,*欲要在新世纪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占领这个制高点。园区是资金、技术、人才的汇聚点,园区的发展最初基本都是高新技术、高新企业发展的摇篮,如美国的硅谷、台湾的新竹工业园、北京的中关村等地,这些园区所在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取得惊人发展,可见园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自发展园区经济以来,我市几个主要的高新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北生药业科技园十余万平方米的建筑同时开工建设,完成工作量超过3个亿,年底即可全部竣工;*银河软件科技园已经动工兴建、招商引资工作也同步展开;国发海洋生物科技园也正在紧张筹建之中。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自身的发展,以及吸引一些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园区创业,对孵化新的高新企业都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㈢有利于改善投资软环境。*在整治和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令投资者缺乏信心。园区建设千方百计地为投资者提供最方便、快捷、全面的服务,如*工业园在实际工作中,对入园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为投资者免费代办项目所需全部手续,这一点颇受投资者的好评。*要“树立新形象”,消除原有的负面影响,要以园区为样板,将有利于促进投资软环境的整治和改善,为投资者创造良好条件。

㈣有利于提高城市品位。*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有意让地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布在*大道沿线;各园区既是一个各具特色相对独立的产业群,又是整个城市相互联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对于加快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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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园区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发现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有①管理体制仍未规范、理顺。目前*的园区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纯企业行为,这些园区由企业自主经营管理,只需政府在政策上,以及招商宣传上给予支持便可,另一种是市工业园、华侨开发区等这些政府主导,以派出机构管理的园区往往给人政企不分,管理体制混乱的感觉。②投资软环境虽有改善,但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自市委、市政府成立行政审批中心后,办事地点相对集中,效率提高,得到了投资者的称赞。但有的投资者反映办事程序链过长,在某一个环节卡壳导致贻误商机,有的部门履行行政职责时仍以罚款为目的。③园区相关优惠政策未能配套落实。有的部门出于私念往往在执行优惠政策上打折扣,如园区内建筑防治白蚁费用可减半这一政策未能认真执行。人才的相关政策如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很难得到妥善解决,导致企业所招聘的人才难以落户。④个别园区出于对扩大园区企业数量,壮大园区规模的考虑,对入园企业往往降低标准,如有的污染较大或手工作坊式的企业也接纳其中,这将影响整个园区的形象和格局、性质。⑤对“市辖”园区的投资以及园区的土地开发如处理不当,可能会给*带来新的遗留问题。由于*目前财政仍比较困难,开发园区建设主要方式是采用土地滚动办法,而划分园区用地往往会带来搬迁纠纷,以及破坏城市规划。国债投入的可能给市政府背上新的经济包袱。范文搜版权所有

园区经济已成为当代经济科技竞争的主要形式和发展潮流,目前,全世界形成规模和特色的科技园已超过一千个,科技工业园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一些发展良好的科技工业园对周边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其作用范围由点到线,由线到面不断扩大,国内外众多城市的经验表明,建设科技园区,以新空间发展新产业,营造局部的小环境促进经济科技集聚的形成和发展,已成为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推动区域经济增长,提升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事实证明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发展园区经济的决策是正确的,如何解决和避免园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是园区建设中的关键,如果关系理不顺,往往出现多头管理,影响园区有序、健康发展。要明确和履行好园区管委会的职责和权限,对入园企业由管委会实施“一站式”服务,避免投资者直接与各职能部门打交道,也避免各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对企业园区同样建立顺应管理需要的政府决策机制、机构,统一负责解决、处理,具体负责园区发展建设有关事项的“调研、策划、协调、督办”,企业园区在园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避免多头干预。

二是营造投资环境。在调研过程中,企业家和投资者反映说,目前*的投资软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在办理各种手续过程中,市里的主要领导,局委办的一把手热情很高,处理各种事务非常配合和支持,但往往是到了具体办事的环节,一些工作人员办事效率较低因此,具体的办事人员素质偏低已经成为*整个投资环境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改变这种现状除了采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举措之外,应该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对那些得到投资者认可的、办事效率高的工作人员应给予奖励,对“害群之马”应给予经济上以及其它处罚,对那些行为恶劣者可公开批评。

三是完善优惠政策。发展园区经济,引进一批重点企业和项目,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有相关的合理政策来吸引各方投资。参照、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情况,继续完善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措施。同时,要采取措施确保这些优惠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如果对出台的政策都没有严格执行,让投资者觉得*是一个没有信用度的城市,*如何能树立新形象、实现新跨越呢?

调查情况报告第2篇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得国家、省、市先进集体荣誉10多项,先进个人7人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交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泛好评。

(一)贯彻交通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不断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推动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一是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在全系统开展了以交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五五普法活动,确保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深入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法规,开展了全区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全面加强了执法监督,公路、水路无三乱现象。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全系统188名执法人员整训面达100%,并重新颁发了新的执法证件。开展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自查自纠活动,制定了《沙市区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的五统一、五个一律、五个不和十一条等纪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二)坚持执法为民,打造为民交通。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工作兴区战略,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打造为民交通,改革发展成绩显着。一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亿元,是十五投资的9倍。路网建设得到完善。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043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里程738公里,形成了四纵四横为主骨架的农村公路网络。港口实力不断增强,建设显着加快,建成和储备了一批重点项目,现代物流业得到大力推进。二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显着提升,公路通行环境明显改善。对国省干道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建成省级文明路和客运文明示范线各1条。农村交通面貌变化显着,基本形成了农村公路通村达组到户,农民群众行路难、乘车难、过渡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成功保障了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全系统连续五年保持平稳安全态势,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三是交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完成了水监体制、燃油税、乡镇交管站等改革任务,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荆通运业公司被表彰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先进企业和省优秀民营企业。坚持科技兴路,区公路局设备实力、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走在了全市前列。完成了平原湖网地区干线公路改建沥青路面结构和材料研究等科研项目,《智能材料在桥梁结构中的开发研究》科研项目,被省政府评为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三)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推进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对区人大每年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明确的交通工作任务,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每年均超额完成区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交通建设的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坚持每年都邀请人大代表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视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三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做到见面率、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被区人大常委会评为支持服务代表履职先进单位。三是认真对待人大工作评议。区交通运输局对人大工作评议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迎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调查考评组工作,保证了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调查中,大家对交通运输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交通建设配套资金不足,农村公路养护需要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要加大等。据此,调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交通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区政府要加大对交通建设的投入,交通基础设施配套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并能够及时到位。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建设。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管好用好交通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调查情况报告第3篇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建设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结合实际,我校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弘扬高尚师德,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责任感。

一、 调研情况:

1、强化学习,提高教师的思想境界。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我校不定期地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十不准”》等法律法规,学习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学习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科局严肃处理教师违反师德等问题情况的通报,引导教师严格遵守《教师廉洁自律规范》,坚定职业理想,坚持职业操守,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始终严守规矩,淡泊名利,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全校没有发现教师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索请索礼、以教谋私等各种师德失范问题。

2、建章立制,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

我校一方面抓思想、抓学习、抓教育,从源头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方面抓制度、抓管理、抓惩戒,加大对教师的约束力度,规范从教行为,推进依法治教。各学校建立了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学校教育制度、考核制度、集中培训制度等。通过解读上级文件、警示教育、专项督查等方法和途径,让全体在职教师增强法规意识和廉洁从教意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利益观。结合“四有好教师”评选活动,对教师进行评议。通过“问卷调查”、 “四评”评价、家长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师德师风情况。重点开展了“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原因,责令相关教师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效果。

3、开展活动,引导教师做师德师风的践行者。

为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具有时代特色,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大局,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学校开展“强师德、正师风、树形象---向师德楷模学习做学生喜欢的教师、人生的领航人、最美教师、特色教师”等主题系列活动,举行师德公开承诺暨教师集体宣誓仪式,开展“最美教师、学生喜欢的教师”、等评选评比,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引领广大教师坚定职业理想、恪守职业规范,自觉履行职责,建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促进教师肩负重任,奋发进取,追求卓越。    

4、成效明显,提升了我校教师的新形象。

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进一步提高,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学校坚持以师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为中心,坚持因材施教,以生为本,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学校先后获得县级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县教育教学先进集体。

二、 师德师风仍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师德师风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有的教师业务学习能力不强,对教育教学不深入钻研,工作效率不高。二是少数教师爱岗敬业精神不强,使命感、责任感淡薄,对教学工作精力投入不够。三是仍有个别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四是有的教师不爱读书、不善于学习,理论知识储备量不够丰厚,教学方法陈旧,接受现代教育思想慢。五是个别教师师德师风败坏,出现违法犯罪现象。六是依然存在“庸懒散浮拖”现象。

三、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配套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激发教师爱 岗敬业热情、提高教书育人本领。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让教师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爱校如家,为人师表,尽职尽责。

2、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激励长效机制。

建立个人师德考核档案,实行与工资、奖金晋升挂钩。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对师德师风出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认真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公开考核标准,公开测评结果,让学生、家长参与测评,接受社会、学校监督。

调查情况报告第4篇

1、雾霾天气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2、产生雾霾天气的原因?

3、怎样改善这种情况?

在老师提出的问题的基础下,我在加以修改,制成了一个专题为雾霾的问卷调查表,我调查了家人对雾霾天气的看法,以及困扰、了解。调查完以后,我又在网上进行了调查,网络资料调查的结果是:

大家感觉所在地区的空气质量如何?调查显示,7、4%的受访者表示非常好,25、3%的受访者表示比较好,31、7%的受访者表示一般,17、6%的受访者认为差,11、1%的受访者认为非常差,6、9%的受访者选择其他。

雾霾天气对市民生活造成了哪些影响?调查表明,39、8%的受访者表示造成呼吸道感染等疾病,40、8%的受访者表示不敢外出,36、9%的受访者表示不敢开窗,64、9%的受访者表示出行受到影响,30、8%的受访者选择其他。

雾霾调查报告(二)

看看近几天的报纸,我发现,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了,诸暨的空气质量指数不断的下降,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这都是雾霾搞的鬼。

到底什么是雾霾呢?它有多大的危害?雾霾天气是怎么形成的呢?我们又能为敢走雾霾天气做出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呢?通过资料的收集和自己的了解,我找到了答案。

原来,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因为空气质量的恶化,雾霾天气现象出现增多,危害加重。中国不少地区把雾霾天气现象并入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雾霾的危害可大了!由于雾霾、轻雾、沙尘暴、扬沙、浮尘、烟雾等天气现象,都是因浮游在空中大量极微细的尘粒或烟粒等影响致使能见度很差,开车时,由于能见度差,就可能会引起车祸。霾在吸入人的呼吸道后对人体有害,长期吸入严重者会导致死亡。所以呢,在雾霾天气到来时,我们应该少在户外活动,一定要出去的话,一定要戴上口罩。少开窗,多补充维生素。这些都是预防雾霾的好方法哦!

这样害人的雾霾是怎样形成的呢?一大部分还是我们人类自己造成的。形成的原因有五个:

一、大气空气气压低,空气不流动时主要因素。由于空气的不流动,使空气中的微小颗粒聚集,漂浮在空气中。

二、地面灰尘大,空气湿度低,地面的人和车流使灰尘搅动起来。

三、汽车尾气是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近年来城市的汽车越来越多,排放的汽车尾气是雾霾的一个因素。

四、工厂制造出的二次污染。

五、冬季取暖排放的CO2等污染物。

其中,第二三四五条都是我们人类造成的,那我们是不是要减少这些行为,为治理空气污染做出贡献呢?

调查情况报告第5篇

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党组织所在地,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调查显示,截止**年10月我省初步掌握的流动党员总数为13251人,主要集中分布在**、海东和海西,其中,**4189人、海东6228人、海西1893人、海南279人、海北238人、黄南101人、果洛87人、玉树236人。流动党员以农牧民党员为主,有8694人;其次为退休人员和企业下岗职工中的党员,分别为2216人和1215人,主要分布在**市和海西州。调研结果表明,我省流动党员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流动党员人数所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呈逐年增长趋势。**年6月底,全省统计的党员总数为307190人,截止**年10月,掌握的流动党员为13251人,占全省党员总数的4.31%。从增量看,**年全省流动党员总数为6898人,**年为9912人,**年达到13251人,七年间翻了近一番,增长幅度很大。**年、**年、**年,我省流动党员分别占到党员总数的2.61%、3.37%、4.31%,比例逐年增高,明显呈现出递增趋势。且随着用工制度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低年龄段、高学历的流动党员将不断增加。

(二)流动党员以外出务工农民党员为主。我省农牧民流动党员有8694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65.5%,主要分布在湟中、循化、化隆、民和、互助等县。据**年底统计,湟中县有农民流动党员1168人,主要以新疆摘棉花等季节性劳务输出和**等地务工为主;循化县有645人,分布在全国19个省地和**、格尔木市及其他州县,其中在省外的有267人,省内的378人;化隆县有1448人,主要分布在京津沪、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民和县有959人,主要分布在**、格尔木等地;互助县有1022人,主要分布在**市;海西州有304人。总的来看,我省外出流动的农牧民党员从事行业类型较多,涉及餐饮、建筑、运输、开采、商贸等行业和领域。

(三)流动区域越来越广。我省流动党员的流动区域从省内向省外扩展,人数逐年增加。**年、**年、**年分别是1292人、1902人、2232人。仅海东地区**年跨省流动党员就有1745人,遍及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

(四)持证流动的党员人数较少。全省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由**年的1435人减少到**年的818人,年均递减13%;开具党员证明信的由**年的631人减少到**年的447人。近几年来,主动办证、持证流动的党员更是大幅度下降,如**市有流动党员4189人,持证流动的仅有111人;原青海工程机械厂有流动党员177人,持证流动的只有2人。末持证、未开具党员证明信、末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逐年呈上升趋势。

(五)流动党员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我省流动党员的主体从身份看,主要是农民、下岗职工和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从经济收入水平和所处的社会地位看,他们的生活相对贫困。作为农民流动党员,流出原籍以谋生发展为主要目的,主要分布在海东化隆、循化、民和、互助等县和**市湟中、大通、湟源县。这几个县既是我省人口大县,又是生产生存条件相对较差、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农民党员为谋生计大量流动。下岗职工流动党员大多是城市贫困人口。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村牧区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出现的流动党员数量相对较少。退休流动党员大多是从其他州地和市县退休后在**或外地居住,而多数人的组织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

二、各地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流动党员工作引起了足够重视,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立足实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省各级党组织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不断强化对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分析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各州、地、市委都成立了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初步形成了由组织部门牵头,宣传、人事、公安、司法、工商、民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相继召开有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并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了工作有布置,管理严要求,领导常督促,年终有考核。各州地市委相继专题召开了发展党员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按照双向共同管理、条块结合管理、因人制宜管理和信息动态管理的“四条原则”,推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调查摸排,全面梳理。各地把调查摸底作为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不同地区流动党员的特点,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梳理流动党员动员大会,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调查。在摸底过程中,通过发放《致流动党员的公开信》,采取媒体宣传、办黑板报、送信上门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有的地区还组织文艺演出队到流动党员较集中的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家属区进行宣传演出。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专人,通过公安、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地区间联动,采取“四进四查两问”,即进企业、进市场、进门店、进住户,查底册、查户籍、查低保、查社保,问单位同事、问左邻右舍的方法,逐门逐户进行调查。在摸底的基础上,对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各地从实际出发,区别情况,狠抓身份核实工作,对梳理出的流动党员,逐一进行身份核实,及时按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接转;对一些情况不明,需调查核实的,通过发函、电话查询、走访和联系本人原所在地(单位)党组织等多种形式,逐一落实。**市城北区在调查摸底工作中,动员各街道党工委以及农村、社区广大党员干部走街串巷,把《公开信》送到社区楼道和企业主管人员手中,并在流动党员较集中的小桥、朝阳地区悬挂“流动党员家人在寻找你!”等人性化横幅。海东在做好外出流动党员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流入党员身份不明或因没有转递组织关系的“隐形”党员、“口袋”党员,地区各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居民楼院、集贸市场等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张贴公开信、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流动党员亮明身份、递交组织关系。在此基础上,基层派出所、用人单位、劳动力市场等单位和部门,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核查,保证了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情况的掌握。

(三)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各地把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环节,不断夯实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础。一是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针对流动党员大都活动在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各地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社区,狠抓社区党务干部队伍和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针对社区干部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偏大、人员较少的情况,利用近几年社区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和关停并破企业人员中聘请优秀社区干部。同时,不断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几年来,**市、区(县)两级共举办各类社区干部培训班20期,培训社区干部1900多人(次),组织2批社区党支部书记赴上海浦东学习考察。海西州根据社区在册党员数量和流动党员分布情况,在党员人数较多的6个社区建立了党总支、48个社区建立了党支部。各地积极推行由社区主任兼任党支部书记,或由上级党组织委派乡(镇)或街道干部担任支部书记等做法,如大通、湟源、共和县等地在部分社区设置专职党务工作者,从机关或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选派年富力强、政治素质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社区开展工作。各地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向基层倾斜,落实经费,解决办公用房,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市从去年开始,在下拨社区正常工作经费之外,再给每个社区下拨5000元党建专项经费,同时要求各区县落实配套经费。今年**市又决定从2006年1月起,社区干部的岗位津贴平均增长100元。自去年以来,**市、区(县)两级政府共投入资金1450多万元,在120个社区建成再就业服务中心。格尔木市每个社区的年办公经费都保证在了1万元以上,社区干部的岗位津贴居全省首位。

二是狠抓在新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不断增多,在新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党员的从业人数不断增加,为了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各地坚持“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正常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的原则,积极探索系统、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采取“独立、联系、挂靠、下派、依托、统筹”等组建模式,积极在新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海南州在全州229户私营企业中已建立了15个党支部,所属各县在工商局成立了5个个体工商户联合党支部;海西州已在新经济组织中组建3个党委、25个党支部,6个个体私营协会党支部。**市针对个体私营经济迅猛发展,从业人员众多的实际,在市、区(县)建立了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目前已建立14个党委,13个党总支,181个党支部。

三是狠抓了流动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各地按照“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要求,积极探索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建共管的新模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流入党员相对集中的市场、商城、企业建立党组织,统一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如**市在小商品批发市场、义乌商贸城、天桥商贸公司等建立了党的组织。与此同时,积极与流出地党组织配合,建立党的组织,先后建立了福建仙游驻**联络站党支部、浙江东阳驻**党支部、北京西单驻**党支部等,共同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对由本地流出的党员,各地积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对外出流动党员比较多,且相对集中的地方,在成立流动党员联络站的同时,逐步建立起党组织。循化县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上海、广州、苏州等驻外办事机构积极筹建党支部,并着手在北京、格尔木等流动党员较集中的地区(各为69人和117人)筹备设立外地党委。各州县针对离退休人员大多在**等地居住的实际,在居住集中地建立党组织,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组织生活。

四是狠抓了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为了便于对那些还没有找到固定工作岗位的干部和大中专学生党员进行统一管理,各地在人事、民政等部门相应成立了临时党支部,接转组织关系,开展活动。**市大通县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管理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目前管理的有29名党员;海西州在州办单独成立了干部党支部。在建立健全组织的基础上,不断理顺流动党员管理的工作机制,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全省各地都根据外出流动党员的特点,从便于党组织管理和开展活动,便于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出发,以属地为主,加强管理,确保了外出流动党员不管流到哪里,都能找到党组织,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的作用。积极稳妥地组建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在流动党员出入比较频繁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委托党组织进行管理。海南州采取以属地管理为主,指定管理、挂靠管理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新型管理方法,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创新制度,完善管理。各地把创新制度、完善管理作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措施,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一是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各项登记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格尔木市对流出或流入6个月以上,生活工作比较稳定的,按要求办理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对生活工作不稳定或不便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湟中县、德令哈市、都兰县等地对外出流动党员实施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制度、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行前教育制度和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与党组织定期联系制度,严格《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制度等,掌握党员外出期间表现情况,党组织与外出流动党员保持了长期的联系。二是建立跟踪教育、联系汇报制度。各地都由支部党员分工联系外出党员,保持电话信函联系。各党支部利用节假日外出党员返家的机会,给他们上党课、开座谈会、收缴党费。大通县在对流动党员跟踪服务中,实行“邮寄教育”,由支部委员分工联系数名外出党员邮寄学习资料,外出党员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及工作情况,每半年写一份思想汇报等。三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各级党组织在每年进行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事前通知外出流动党员参加,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开展扎实的民主评议。湟中县在开展民主评议中,外出党员全面介绍在外出期间的工作及思想情况,如土门关乡贾尔藏村党支每年部除坚持对所有党员进行党课培训外,还年年在正月十五开展“月儿圆,党员全”活动,围绕外出党员如何为家乡带回一条致富信息、一条实用项目、奉献一片爱心等方面开展评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开展教育,强化服务。为了提高流动党员的整体素质,各地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思想教育,坚持做到三个结合:理论灌输与实地教育相结合,思想指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集中轮训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区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采用电化教育、演讲比赛、交流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党的知识竞赛、文娱活动等丰富教育培训内容。与此同时,广泛开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活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激励流动党员争优创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市工商局针对行业内流动党员的特点,在个体经营户中开展“党员奉献岗”、“党员经营户”等活动,公开亮出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使流动党员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海西州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助学、助贫、助残、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为主要内容的“三助一扶”活动,引导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既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激励他们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也为广大流动党员树立了榜样。党组织在加强教育的同时,注重角色转换,强化服务意识,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生产生活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一帮一”,送温暖,慰问困难党员,体现组织的关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市城东区八一路学院社区党支部书记罗丽华,在“七一”前慰问下岗流动党员,尽管慰问品仅为一个普通的水杯,但使许多党员深受感动。都兰县察苏镇各村党支部普遍建立了村支部委员联系外出流动党员工作责任制,定期走访了解流动党员家庭,协调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使外出流动党员在异地安心打工。德令哈市各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共同组建支农、治安服务队,重点帮助缺劳力的流动党员家庭搞好农业生产,为外出务工人员看好家、守好门、护好院,消除流动党员后顾之忧。与此同时,还为外出务工党员提供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和就业引导,对准备外出打工的党员进行党的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及技能培训。化隆县围绕“拉面经济”,大力实施技能培训,并在全国设立60个服务和联系站,为外出务工人员服务。

三、我省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整体上来看,全省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正处于摸索和起始阶段,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动党员的范围界定不明,底数不清。一是由于对流动党员的概念没有明确定义,在有关文件中只提出了流动1年以下和3个月、6个月以上不同党员管理的原则要求,如何认定流动党员,哪些人属于流动党员管理范围,怎样实施有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科学的界定,致使基层在调查掌握流动党员数量和基本情况时很难把握。加之,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国内外经济的持续繁荣发展,人员跨地区流动日趋频繁,其中党员数量急剧增加。各地梳理流动党员工作难度大,就连基本数据都很难掌握清楚,其统计标准、范围等各地的理解和做法差异很大。二是由于大量外出党员分布地域广,流动时间、地点极不稳定,特别是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农牧民党员外出流动时,很难做到向所在地党组织汇报外出情况等,致使党组织难以掌握他们的去向和日常情况,也无法对他们进行准确统计和有效管理。三是外来流动党员从业人员结构复杂,务工经商人员相对分散,加之基层党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受到一定局限,没有或很难及时准确地摸员身份,并将其纳入到党组织中来,使一部分“隐性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后述两种现象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将表现得越来越突出,成为流动党员管理的难点之一。

(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滞后,未能与改革发展同步。一是企业改制中党组织瘫痪,导致大批党员“无家可归”。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全省各地陆续开展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只注重了对关停并破企业的改制,而忽视甚至放弃了企业党建工作。众多企业改制转体后,党建的后续配套改革没能及时跟上,党组织应撤销的没有撤销,关系应划转的没有划转,致使改制企业的党组织名存实亡,成为无人管、无人过问的空壳组织,使部分职工党员失去或脱离了培养多年的党组织,派生出了大量“无家可归”的弱势群体。虽然这些党员通过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陆续被党组织找到或取得了联系,但少部分由于流失在外,无法取得联系。还有一些企业及主管部门没有同步做好党组织和党员的移交工作,企业改制后党组织隶属不清,组织关系衔接不畅,造成部分党员的流失。有些企业虽然向有关党组织或社区做了移交工作,但只提供了党员花名册(仅**市就有1.1万人),没有提供党员的住址、去向、党费收缴情况等详细资料,也没有及时通知党员到哪个社区报到,使应接管的党组织与移交党员失去了联系,形成了新的“隐形党员”。有些企业乱堆乱放党员的档案甚至丢失,这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基层党组织、社区干部找党员和甄别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两新组织”组织中党建工作明显滞后,突出表现在:无党组织或党组织少,有些党组织已名存实亡,隶属关系不明,管理不规范。用人单位务工人员中的党员无法找到党组织,也无处转移组织关系或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形成“两新组织”中无人过问、无组织可找的流动党员。同时这些企业中一些思想要求进步的职工,又无处去表达入党愿望,自然远离了党组织的培养。三是社区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社区是近年来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新的基层自治组织,在服务社会性事务以及党建工作等方面承担了大量而又繁杂的工作任务,尤其在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全省各地普遍存在社区党组织建设滞后,组织设置不合理,工作关系不顺畅,党建地位不突出,阵地建设不配套,工作经费严重匮乏等问题,社区现状很难适应服务于大批党员落住社区的工作需要。同时社区党务干部数量少,素质不高,工作待遇低,难以适应正常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更谈不上在新形势下创造性开展工作。如**、海南、海西等地的街道党工委只有2—5人抓党建工作,有的社区3-4人管理着几百名党员,工作难以开展,服务难以到位。有些管理人员的工资都无法按时发放,拖欠时间达半年以上。多数社区的主任兼任党支部书记,而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的人员工资又无合法来源。由于受人员、经费等条件的困扰,有些社区忙于应付,党建工作流于形式,很难发挥实效。四是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模式及方式方法相对滞后,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不强,各地流动党员的思想武装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在对流动党员的服务中未能很好地体现人性化管理的时代要求。

(三)流动党员的管理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一是没有严格形成流动党员流出和流进的工作规范。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员在流动期间,应根据不同的时间和地点,相应开据证明信、介绍信、流动证及转移组织关系,流入地应认真做好登记等工作。但由于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形成统一而又严密的工作规程,一方面流出地因种种原因,不愿意很好地落实开具有关证件证明制度。据调查,全省各地只有对极少数流动党员开具过有关证明,流入我省的绝大多数流动党员也未带来相关证件证明。另一方面流入地因党组织不健全或未开展此项工作,对流动党员应进行的登记、查看、填写证件和反馈情况等工作重视不够。在流动党员中造成了“党关系转出后无人接,接收以后无人管”的现象。少数流动党员为了规避缴纳党费和党组织管理等,将流出地所开具的党员证明或证件长期隐匿在身,不愿公开自己的身份,形成了一些不转移组织关系、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三不党员”,即“口袋党员”和“隐形党员”。二是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手续繁琐。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地方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大致流程是:流出地党支部基层党委县以上党委组织部流入地县以上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支部。这种较为繁琐的组织转接程序,是新形势下造成部分不转移组织关系而形成流动党员的原因之一,给基层党的工作和流动党员管理带来了极大不便,成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急待改革或改进的问题。三是由于政策制度的缺失,流动的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离退休干部中的党员不能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还有一些长期离职在外的党员,担心转走党组织关系会影响原单位福利待遇,不愿意转走党组织关系,是产生流动党员的又一个重要方面,给原单位和基层党建工作带来很大困难。部分应届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由于就业单位落实难,按期转正受到很大影响,有些党员的预备期拖延时间长达1—3年不等。同时,在对《党员活动证》的发放、使用、管理上存在很多不足,使《党员活动证》的功效流于形式,致使领取《党员活动证》的人数逐年下降。四是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个人处置不力。调查中,各地普遍反映,长期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有相当数量。这些党员中既有是组织上造成的,有些是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这部分党员是属于组织处理的对象。但在流动党员管理的具体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很难把握和实施对党员的处置,明显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在群众中和党员教育管理中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客观来讲。首先是和当今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的深刻变革分不开,也就是说存在的这些问题或多或少都有着鲜明的时代原因。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在这种时展的大背景下,大量的人才和劳动力不断流动转移,必然带来相当数量的党员流动。而大量党员在流动中,也必然会在组织生活、关系接转、教育管理和党员的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与计划经济时代截然不同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这些流动党员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也是新形势下出现的一种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而从改革发展的全局来说,这又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建工作所面临的新的重大课题。分析流动党员问题,把握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迎合时展是我们必须立足的基本点,也是我们必须正视的最大的客观因素。

其次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不健全。现有基层党组织基本上是按行业或行政隶属、地域条块设置的。但新形势下我国的经济成分日益复杂,已突破原有隶属条块限制,正在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重新整合,社会组织结构多元化,各类“两新”组织正日新月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党员正在向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单位流动,而党组织结构设置仍然一成不变,适应不了这种多元化、多流动、多变化的社会发展形势。对外出自谋职业、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来说,从事的行业和务工单位主要是“两新”组织,而这些行业和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或没有设立党组织的情况较为普遍,使得一些流动党员在用人单位找不着党组织,也就无法联络转移关系和参加组织生活了。

三是教育管理方法不完善。沿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样化的所有制和经营方式以及频繁流动、高度分散的现状,从中央到地方,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缺乏系统研究,管理口径不一,操作困难,客观上弱化了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吸引力和号召力。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没有建立起顺畅对接的组织协调和共管机制,缺乏必要的的联系,无法对流动党员进行有效管理,更是无从谈起共同为流动党员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坚持得不够好。从党员个人方面讲,少数党员对党员《活动证》意义认识不高,对《活动证》使用不积极、不主动。从党组织角度讲,现行的《活动证》使用对党组织缺乏约束力,对《活动证》颁发、接受等环节没有明确的规定,使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发证、接证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活动证》的使用。

四是流动党员教育内容不能充分适应现代化要求。随着社会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复杂多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和教育目标过于理想化,只注重方向性,缺乏时代性、层次性和主动性,教育目标过高而未能符合受教育者的智能发展水平和接受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假、大、空弊端,没能做到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教育内容在纵向上缺乏必要的层次性,多讲理想少讲现实,在横向上理论性、原则性过强,缺乏实践性、灵活性,不能引导党员在活生生的社会背景下去运用去思考,在很大程度上使思想政治教育流于形式。特别是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大多只是发点学习材料,或要求写一写学习心得,至于效果如何过问甚少。

五是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薄弱。有的党员在原单位党组织开出介绍信后,而不去非公企业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有的非公企业主害怕影响自己的用人自,而不愿接受党员的组织关系;有的非公企业未建立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无法接收。有的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后,转出单位的党组织并没有过问组织关系的接收情况,党员没有实现组织关系的顺利转接,也不向原单位说明情况,从而使这部分党员形成“隐形党员”。近年来,党员“隐性流失”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地方每年转出的党员数量与应转入的党员数量对不上号,原因就在于,有的非公企业党员把组织关系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六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关心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不知道流动党员在想什么、盼什么,对他们思想上产生的困惑和疑虑没能及时帮助疏导释疑。有的对流动党员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未能及时帮助解决,党员感受不到组织的温暖,逐渐产生了离心力。同时,青海作为欠发达的贫困地区,干部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很低,部分基层和退休干部党员认为现行党费收缴标准过高,抵触情绪较大。有些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急于从原单位转出组织关系到社区或原籍乡村居住地,有些直接变为“口袋党员”,就是嫌党费标准太高,这样可以少交或者不交。共和县有一个教师党员,因工作调动成为“口袋”党员后三年欠交党费1千多元,梳理收缴党费时认为太高了,提出退党。下岗职工党员中有一部分认为现行党费收缴标准自己承受不了。

(二)从主观上讲。一方面,一些党组织对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一定误区。集中表现为:一是“小块论”,认为流动党员只占党员总数中的一小部分,抓不抓无碍大局;二是“无关论”,认为流动党员四处分散、情况复杂,教育管理工作难度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无精力论”,认为党组织面临的工作千头万绪,抓日常经济工作及在岗党员教育都忙不过来,没有精力去管流动党员,工作中表现出“力不从心”的现象。

另一方面,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淡化,在对待党员身份上,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心理:一是无所谓的心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认为当不当党员,要不要组织关系无所谓,只要自己能赚钱,自己能致富就行。甚至认为“党员不党员,就差几毛钱”。他们只顾自己打工挣钱,对待组织关系极不慎重。二是怕麻烦的心理。非公企业党员普遍存在“临时”观念,认为不管在哪儿工作,自己都是农民,都是下岗工人,都是“打工仔”、“临时工”,身份不会发生改变,还是把组织关系留在村里或原单位比较可靠。如果把组织关系转来转去,还会增加不少麻烦。三是发泄的心理。有的党员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大半辈子,一下子什么都没了,党组织将他们作为“包袱”推给了社区,对他们不关心;有的党员认为企业改制不完善,集体对自己关心不够或待遇不公,心理很不平衡。所以在非公企业工作后,他们故意不接转组织关系,以此发泄自己的不满。四是失落的心理。有的认为党员如今并不吃香。在非公企业中,企业老板重视的是人才,需要的是有一技之长、能给他们带来效益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并不需要党员,党员在非公企业没有什么地位,自己只要好好工作就行,不必追求政治上的进步。也有的人认为自己是党员,却要出来为私人老板打工,感觉没面子,给党组织丢了脸。五是从众的心理。有的党员认为,没有把组织关系开到非公企业,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人并非少数,原单位党组织管不了,上级党组织不过问,转不转无所谓。六是怕约束的心理。有些党员不愿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图“消遥自在,来去无牵挂”。他们担心身份暴露后,党员的责任、义务会约束自己的打工生活。还有的觉得农村的党费交得少,转移到企业后,不但要带头工作,还要多交党费。

五、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流动党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频繁,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必将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常态。。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关系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党员作用的问题。要按照有利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以及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制定出规范化、系统化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网络,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以形成党组织与党员联系密切,流动前、流动期间、流动后各环节全面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齐抓共管,教育和管理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有效,努力做到流动党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观念明显加强,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发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同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双向共管原则。对流动党员,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共同管理。2、条块结合原则。流动党员实行原所在党组织和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党组织相互结合管理。3、因人制宜原则。根据流动党员的就业形式和居住状况,合理确定流动党员的管理方式。4、信息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党建工作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党内基本信息实时网上传输、查询,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效能。

(三)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组织体系。1、按照就地、就近、便利的原则,认真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各类专业市场中建立党组织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企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也可由所在地县(市区)党委领导。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派出机构,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的领导。对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市场等,可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受乡镇(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3名以上正式党员集体外出到同一地点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外出时间较长、人员相对集中、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建立流动党员临时党支部。2、建立流动党员联合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建立联合党组织,对区域内的流动党员实行统一管理。流动党员较多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可以建立外来党员联合党支部,统一管理辖区内难以落实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3、拓展新领域党的基层组织,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农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新社团组织的党的基层组织,要主动承担起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职责,协助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4、设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机构。州地市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地区安置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社保机构和各区、县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乡镇(街道)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村(社区)设立流动党员活动登记站,指派专人负责,做好跨区域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四)严格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1、党员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地点相对固定的,要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地方、单位的党组织。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2、党员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原所在党组织应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经常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验证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组织开展活动。3、对流动中的党员,凡是按照规定转来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或单位党组织都应予以接纳。没有转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应督促办理有关手续。4、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街道社区党组织。转移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时,党组织应充分尊重党员本人意愿。

(五)认真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对外出时间六个月以内,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按规定登记党员外出时活动情况及现实表现。流出地党组织要认真落实领证、填写和验证手续,将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记载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流入地党组织要及时接受外来流动党员,并将其编入党组织,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它党内活动,分配他们做适当工作。同时报上级组织备案,不得借故拒绝接受。2、坚持外出党员报告制度。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外出前以多种形式向所在地党组织报告,说明去向和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教育,针对外出党员的不同情况,对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外出党员必须定期向党员关系所在地党组织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如实汇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3、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设立《外出党员登记簿》、《外来党员登记簿》和流动党员接受反馈制度,记录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4、推行专人联系制度。基层党组织要确定1-2名党员担任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联系流动党员事宜,对流动党员实行双向管理。5、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有贡献的流动党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党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或由党支部安排专人帮助其限期改正,甚至做出组织处理。

(六)切实加强特殊群体党员的管理。1、复员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管理。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要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配偶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党员较多,且居住地比较集中的地方,可在街道或社区建立临时党支部,归街道或社区党组织管理。2、企业分流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党员从业于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活动,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管理。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党员,在与原企业脱离关系后,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下岗职工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如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组织生活,须经本人申请、支部讨论通过、党委同意,由所在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与其保持联系,随时了解他们的情况,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一些重要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3、因病长期休养党员的管理。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应从生活上、政治上关心他们,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组织他们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对参加党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要指定党员负责同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开展活动的情况,并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于休养地点距离本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将其介绍给所去休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好组织生活。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管理。离(退)休后,在社区居住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住社区党组织参加活动。离(退)休后,异地安置或在外定居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的党组织,参加居住地的组织生活。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的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在6个月内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按流动党员管理。5、流动中的预备党员管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就业,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原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向工作单位党组织介绍本人的表现情况,转交有关考察材料。工作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进行考察,预备期满时,及时研究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已满,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按党的组织关系归属,由所居住地社区的党组织负责研究其转正问题。

(七)有的放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工作。1、实行经常性全程教育。党员外出期间,基层党委及党支部应定期邮寄党课教材及有关学习资料,督促流动党员自学。流动党员至少每6个月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党员返回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派人与流动党员开展谈心活动。2、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根据流动党员人多、面广、分散、职业杂等特点,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等活动。有条件的还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效果。3、丰富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的教育培训。组织流动党员交流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4、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流动党员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地方、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参加的,应寄回本人自评材料进行评议。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做好对流动党员的组织考察和表彰、处置工作。

(八)关心爱护流动党员,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1、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党员外出期间,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必要时可到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走访。党员返回后,党组织要上门慰问。对外来党员,有关党组织要热情接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2、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凡办理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手续的流动党员,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参加党内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和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的流动党员,要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流动党员中产生代表,切实保障这部分党员的权利。3、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的实施外出党员反哺工程、外来党员先锋工程和流动党员培养工程。

调查情况报告第6篇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与县森林公安局、镇深入林区开展的排查摸底,镇村确实存在盗伐集体商品林、滥伐个人所有的自留山、责任山林的现象确实存在。2014年至今镇、镇共受理并办结林业行政案件90件、罚款8.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万元、没收木材60立方米,办理刑事案件2件、治安案件1件。其中2014年截止目前已查处镇村林业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件、口头警告1人。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由乡镇村组负责管理的集体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形同虚设且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的思想,导致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管理失控。

二是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已分山到户,原八十年代栽植的商品林已到轮伐期,加之我对木材采伐利用控制较严,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村民变相出售或滥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林木现象十分严重。

三是市场对木材的需求量增大,成都地区木材可以自由买卖,木材价格高加之漩映地区临界都江堰市,交通便利,特别是地震后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林区也修通了水泥路,这在给农户带来快捷交通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偷运木材提供了便利。

四是在该地区,一些微型面包车主受利益驱使,偷拉盗运十分猖獗,部分面包车主甚至结成团伙作案,采取盯梢、跟踪等方式掌握森林公安、巡山护林人员行踪,逃避打击,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蓄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县环林局与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通讯手段现代化,违法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有效打击难度大。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林业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林业行政执法的威慑作用不强。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全面的清理工作。通过到重点林区现场查验登记造册,落实权属所有人;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盗伐滥伐情况。

二是县环林局、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路巡路检工作,从运输环节堵截非法运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森林管护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国有林森林管护人员,在对国有林进行管理的同时,协助镇、村两级做好集体林地的管理工作。二是村集体管护人员应充分掌握其管护环境,做好管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护林员汇报巡山管护情况,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将护林员工资与监管工作挂勾,纳入考核后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工资。三是各乡镇和村组要在村民大会(或户主大会)上宣传《森林法》、《省集体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二)整合力量集中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形成合力,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着重对林区的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垦、乱占林地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调查情况报告第7篇

截至*年五月底,我行待处理偿债物科目余额76510万元,其中一年以内待处理偿债物69177万元,逾期未处理偿债物6658万元,已处理待处理偿债物4645万元,待核销偿债物折价674万元。

自97年10月设立待处理偿债物科目以来,我行的待处理偿债物呈快速增长势头,一年半时间内,增长到7.65亿元,平均每月增长4250万元,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也从97年底的1.25‰上升到今年五月底的11.88‰。

从统计情况看,全行累计接收偿债物8092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48万平方米,价值43330万元,占53.5%;土地1603亩,价值17885万元,占22.1%;车辆169辆,价值2934万元,占3.6%;设备1786台,价值5341万元,占6.6%;其他11435万元,占14.1%。在其他项目中,大到皮衣、彩电,小到肥皂、袜子,可谓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在已处理偿债物中,土地233.46亩,价值2457万元,房屋13582万元,价值1158万元,共占77.8%,实际变现3878万元,损失767万元,损失率16.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待处理偿债物涉及的待转营业收入核算办法不够合理,直接对我行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按总行待处理偿债物核算的帐务处理规定,在收到待处理偿债物时,借记待处理偿债物科目(一年以内待处理偿债物);贷记贷款本金、应收利息、催收利息,其中冲减催收利息的部分,同时借记待转营业收入,贷记利息收入。如果入帐的待处理偿债物能够在一年内变现,而且不发生变现损失,这种帐务处理方式无疑是准确合理的。然而待处理偿债物本身就是我行在贷款单位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保全措施,在实际处理时,普遍存在较大损失。虽然总行为处理和核算变现损失,设置了“待核销偿债物折价”二级科目,但从维护我行权益和效益的角度来看,对于涉及的待转营业收入的核算仍很不合理,主要是把变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也视利息实收,将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催收利息直接纳入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范围,无形中既多计了利息收入,又虚增了利润,从而使我行在承担偿债物变现损失的同时,必须垫交营业税和所得税。根据统计,我行已实际入帐待处理偿债物冲减催收利息虚增利息收入5633万元,需多交营业税金近500万元。

(二)对部分派生的收支项目核算规定不够明确,给会计核算带来很大不便

由于待处理偿债物收回的条件和环境存在很大差异,接收的实物形态和处理的方式也是千差万别,而总行的核算办法相对比较笼统,有些实际处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规定不够明确,会计处理较为困难。

一是在偿债物接收入帐环节,根据总行核算办法,对收到的偿债物应按评估的金额入帐,但当待处理偿债物评估金额大于我行债权时,则没有明确的帐务处理方式,若按评估金额计入待处理偿债物借方,贷方缺少对应科目,若按贷款本息计入贷方,则有一部分偿债物无法入帐,均不符合有关会计平衡的规定。

二是由于偿债物种类繁多,处理变现均存在很大难度,闲置不仅不能产生收入,而且还要相应增加保管费用,更不利于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因此,不少行为减少损失对部分偿债物采取了出租的方式。然而,总行对待处理偿债物的租金收入的核算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于此类出租的偿债物大多看是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但又不在我行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能定期计提折旧。如果这部分固定资产类的偿债物能够变现,在变现处理的资产价值评估过程中必然将我行收回至评估的时间作为资产的折旧期限,计算资产折旧从评估价值中抵扣,变现价值肯定要低于偿债物的入帐金额。同时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作为待处理偿债物的派生收入,应视为资产在保管过程中损耗的一种补偿,担在总行现有的会计核算办法中没有具体的核算规定,只能计入收入科目,虚增利润,同时又涉及到纳税的问题,对我行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在待处理偿债物的收回、保管和处理的各个环节中,均需发生多种费用支出,特别是对变现之前各环节发生的各类费用,在待处理偿债物的核算办法中都没有具体规定。首先在以物抵债环节,如通过诉讼程序收回债权,则必须向法院支付一定的诉讼费和执行费等,无论法院裁定还是双方协商,在偿债物收回入帐之前均需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又将按评估金额向资产评估机构支付数额不小的评估费用。其次在产权变更,办理资产过户手续时,又需缴纳各种各样的过户费用。在保管环节,需支付仓储、看管等各种保管费用。同时在变现之前的各

环节,凡涉及土地、房产、车辆等资产的产权变更、占有,均需按税法规定,缴纳交易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各种税金。这部分费用支出均属于待处理偿债物相关的派生费用,与正常的业务管理费用有着较大区别,如在业务管理费中列支不仅不够合理,同时也会给本就捉襟见肘的费用指标带来更大的压力。

(三)待处理偿债物相关税费征收规定对我行极为不利

目前我行收回的待处理偿债物主要以房产、土地和车辆为主,但此类资产在接收、占有和处置过程中均涉及多种税费。一是收回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由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不得自行转让,必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国家征用变为国家所有后,才能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此间我行需按土地转让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出让金;二是在接收、处置过程中办理土地、房产的过户手续,税务部门均视同正常的房地产交易,按照交易金额征收交易税;三是在偿债物产权转移到我行后,税务部门对划给我行待处理的土地、房产和车辆等偿债物作为自用处理,依照税法规定分别向我行征收土地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由于待处理偿债物只是我行保全资产,收回债权的一种手段,土地、房产和车辆产权的转移与自行购置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并非留为自用,产权变更只是暂时的、过渡性的,如果贷款单位直接以货币资金方式归还贷款,根本涉及不到此类税费,因此两次征收过户费、交易税以及过渡期间征收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显然是不合理的。同时,企业采取以物抵债方式偿还贷款,主要是由于没有偿债能力,而且不少企业本身已名存实亡,欠税现象较为普遍,因此不少地方税务部门在不同程度上把此类资产产权转移作为扩大税源的一次机遇,进一步加大征管力度,更使我行处于不利地位。

(四)接收偿债物种类繁多,变现困难很大

根据统计调查,一方面,实行以物抵债的企业大多资不抵债,无法正常经营,偿债物品普遍变现能力很差,同时由于多数此类企业多头举债,在收回待处理偿债物时,经办行存在“饥不择食”的现象,往往对偿债物的变现难度考虑不足;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有关偿债物处理的法规、办法,偿债物的处理无章可循,同时,偿债物处理市场刚刚开始建立,发育极不完善,偿债物处理的渠道过窄,这些都加大了变现的困难。从我行变现情况来看,全省8亿多的待处理偿债物目前仅处理4645万元,变现比例不到6%,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待处理偿债物的价值逐渐损耗,处理将越来越困难。从偿债物变现的难度分析,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接收的部分名存实亡企业的废旧厂房、专用设备。由于企业帐簿资料相对较为齐全,因此无论其固定资产还是库存商品,成本资料均有据可查,在地方保护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下,评估价值普遍不低,但偿债物品实际的利用价值很小,变现处理过程中,基本处于有价无市的状况,变现非常困难。

二是跨地区接收的待处理偿债物。此类偿债物主要是由于以前年度经营不规范跨区贷款形成的,偿债物以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为主,受地域、政策、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处理极为困难。

三是地处偏远,尤其是在农村的房产和土地。如某集团公司在我行贷款本息合计3549万元,因融资成本高和经营不善,无法按期归还贷款,经该市第二评估事务所评估,将集团公司名下的饲料加工厂、第一肉鸡厂、第二肉鸡厂、种鸡厂、猪厂、砖瓦厂和村委办公楼的房屋、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作价3549.6万元抵偿我行债务。该集团公司地处农村,距县城40多华里,当地村民无力购买或承包,外地人又不便介入,因此变现极为困难,而且不易管理。

四是从商品流通行业接收的各种商品。这类物品一般是由于商家经营不善,我行接收的库存商品,既有家电、煤炭等大件物品,也有肥皂、内衣、鞋袜等日用小商品,花样繁多,但普遍质量较差,销路不好,变现非常困难。(五)资产接收、价值评估以及变现处理缺乏统一的标准

从调查情况看,由于总行没有确定可以作为偿债物的具体的资产种类,因此经办行在我行债权受到损失特别是贷款企业基本丧失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普遍基于一种“抢”一点是一点、少损失一分是一分的良好愿望,接收了很多难以处理的偿债物,其中部分偿债物变现收入甚至有可能无法抵补接收、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于没有固定统一的评估机构,待处理偿债物在评估时,经办行一般都是临时委托评估机构或法院指定评估机构,难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评估机构容易受到借款单位或地方政府的影响,致使评估费用普遍偏高。同时对于待处理偿债物的变现处理也缺乏具体的规定和必要的授权,致使基层行在具体执行中无章可循,不少行在处理损失较大的情况下,由于担心承担责任,犹豫不决,贻误处理商机。(六)偿债物折价核销的规定不明确,实际操作非常

困难

总行待处理偿债物会计核算手续中规定,对待核销偿债物折价的核销,视同呆帐贷款管理,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但呆帐贷款除纳入国家试点城市范围的企业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之外,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并报经省财监办批准,方能核销。而实行以物抵债的企业大多是名存实亡,并没有经法院宣布破产,因此变现后的损失不可能按呆帐贷款核销的有关规定整理出完备的核销材料,因此核销的有关规定无法操作。

(七)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待处理偿债物的接收和变现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对我行产生了很大影响

调查发现,我行在待处理偿债物的收回、保管和处理等多个环节受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有关政策和做法的影响较大,合作关系处理恰当可为保全我行信贷资产提供很大帮助。如A县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由A县财政局提供担保跨区向B县支行贷款,由于贷款单位无力还款,担保单位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B县法院派出40余名法警进驻A县财政局长达20多天,经新闻媒体曝光,由A县政府出面,不仅以402万元的土地和房产抵偿我行债务,而且免费代办所有过户手续,最大程度地保全了我行资产。但处理合作关系的主动权很大程度上并不掌握在我行手中,受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政策和做法往往更侧重和倾向于贷款单位。如某市商贸城集团公司因筹建商贸城向我行贷款,后因经营不善无力还贷,地方政府为解商贸城燃眉之急,以文件形式确定商贸城部分房屋出售底价,并以此为依据,促使商贸城与各家银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以物抵债手续。否则视同放弃债权,各行为避免债权被悬空,只能被迫接受,分配给我行的天山楼部分评估价值1680元/平方米,而据我行中介部测算,当时每平方米仅为1200元。类似的现象在待处理偿债物的接收过程中极为普遍。

三、几点建议

(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针对目前全行待处理偿债物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建议总行尽快制定出更加系统的管理办法,从评估、收回到保管、变现、核销等各个环节做出明确规定。一是在接收环节,尽可能明确全行可以作为偿债物的资产种类,促使经办行认真测算投入产出,有选择的接收偿债物。二是在保管环节,应明确责任部门和保管方式,尽可能减少损耗。三是在处理环节,按照损失金额和损失比例双重标准确定相应的授权范围,以便于经办行能够及时按照授权范围,对偿债物适时作出处理。四是制定待处理偿债物的具体核销办法,明确核销的具体条件、手续以及时间范围,促使经办行尽可能在折价损失发生的当期进行核销,避免集中核销给核销年度损益产生过大的冲击。五是建立完整的偿债物报告体系,定期编报偿债物报表,全面反映偿债物的管理及处理情况。

(二)改进和完善会计核算办法。从规范核算、提高效益的角度出发,建议总行在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前提下,改进和完善待处理偿债物的核算方式。

一是对待处理偿债物涉及的待转营业收入的核算方式进行调整,建议增设一个过渡性科目,比如“待转待处理偿债物收入”,在偿债物入帐时,对冲待转营业收入。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偿债物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催收利息;

同时,按收取冲减的催收利息,冲转待转营业收入

借:待转营业收入

贷:待转待处理偿债物收入

在偿债物变现时,如果抵顶债券全额收回,会计分录:

借:××科目(银行存款等)变现金额

贷:待处理偿债物二级科目

同时,增加收入

借:待转待处理偿债物收入贷:利息收入

1、如果变现过程中发生变现损失,但损失额小于冲减的催收利息数额时,会计分录:

借:××科目变现金额

待转待处理偿债物收入

贷:待处理偿债物

同时,按变现损失与冲减催收利息的差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转待处理偿债物收入

贷:利息收入

2、如果变现损失与冲减催收利息数额相等,会计分录如下:

借:××

科目(如现金)变现额待转待处理偿债物收入

贷:待处理偿债物

3、如果变现损失大于冲减的催收利息数额,作如下处理:借:××科目(如现金)变现额

待核销偿债物折价损失额

贷:待处理偿债物

核销时,会计分录:

借:待转待处理偿债物收入

费用科目(准备金)

贷:待核销偿债物折价

二是建议在待处理偿债物科目下,增设7544(待处理偿债物派生收入)和7545(待处理偿债物衍生支出)两个二级科目,按原债务人设户,专门核算待处理偿债物在变现前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变现后,不足抵偿部分视同偿债物折价一并核销,净收入部分计入“861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其他收入”。

调查情况报告第8篇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总工会的要求,雨花台区总工会积极行动,通过召开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问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调查了解各街道、局系统在《工会法》实施以来在工会组建、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成功做法与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基本情况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是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的。《工会法》修改颁布实施后,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按照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能,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成效。为学习宣传贯彻好《工会法》,区总工会将《工会法》连续纳入全区工会系统的“四五”、“五五”

普法规划之中,大力在工会干部、职工中开展普及《工会法》教育活动。为了让社会了解工会,在全区“五五”

普法规划制订前,区总工会主动与区司法局等部门联系,使学习宣传《工会法》纳入了区普法办制订的“五五”普法规划,《工会法》的宣传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区总工会还通过培训、法律知识竞赛、问卷答题、现场会、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方式,组织基层工会干部、职工进行以《工会法》、《劳动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他们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基层工会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横幅、标语、橱窗、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工会法》。几年来,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进行《工会法》宣讲184场,广场宣传86场,发放宣传资料21600余份,新闻媒体刊播发《工会法》宣传文章3篇。区总工会还积极与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对《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几年来,参与人大执法检查2场,政协执法检查1场,其他4场。通过以上宣传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工会的认识度,增强了企业按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激发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工作热情和参与企业管理的主人翁思想。

(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得到发展。近年来,全区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全国总工会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和

“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在我区原集体、乡镇企业改制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单位的几年间,区总工会将工会组织的重点转移到非公企业建会工会上面,一方面抓好改制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建会,另一方面抓好新建企业的建会。通过“两手抓”,既确保了原有的工会组织不断流、工会会员不流失,又通过新建工会增加了工会组织的覆盖面。4月,区总工会还积极探索建会新模式,在我区板桥街道试点,率先在全市成立了市第一家街道总工会——板桥街道总工会,同时,针对我区非公企业规模较小、员工较少,主要分布在社区(村)和街道的特点,探索建立以社区(村)工会联合会为建会模式的区域工会以及行业工会,8月,还建立了华东第一家民工市场工会联合会——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工会联合会。目前,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已全部建立了总工会或工会联合会,44个社区居委会也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截止底,全区共建立基层工会组织192家,涵盖法人单位1659个,全区工会会员总数达

15.7万人。较底相比,新成立工会组织1313家,新增工会会员数138820人。

(三)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一是建立和健全了维权机制。我区基层工会都已基本建立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维权机制,并且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进行健全和完善,为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区集体合同覆盖率达87%,女职工专项协议覆盖率达100%,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90%,职代会覆盖率达91%。在前几年的我区企业改革改制集中阶段,区总工会主席参加了全区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参与改制政策的制订出台,特别是区驾培中心、华汽公司、大开发等单位改制时,情况复杂、矛盾集中,区总工会分管领导都及时参与,为职工说话,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较为稳妥地推进了改制工作的完成。近几年来,各级工会努力健全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协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率达92%,区域、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率100%,共受理、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45件,调解成功率达80%,有效地维护了职工权益,化解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稳定了劳动关系。,区总工会为来自甘肃的13名民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13.2万元。二是民主意识正在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区总工会始终 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层职责,在基层工会大力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江苏省民主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整了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在冷轧板公司召开了厂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全区85%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厂(事、校、企)务公开。三是帮困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市总工会建设“民生工程”的要求,区总工会连续多年实行市、区、基层三级困难职工的建档工作,并积极筹措慰问帮扶资金,落实相关帮扶政策,实现帮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除了每年的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外,还结合“五&8226;一”、“七&8226;一”等时间开展慰问活动,以及金秋助学活动、职业技能免费培训、选树“创新创业”典型等,充分体现了工会在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和社会稳定方面重要地位和作用。

(四)工会经费收支大幅增加。自工会经费收缴方式改为地税代收以来,增强了工会经费的征缴力度,我区工会经费收缴较底增长率达260%,7年来,我区文化、技能教育、培训经费支出41万元,生活保障经费支出93万元,职工维权83万元,自身建设54万元,其他23万元。

二、贯彻实施《工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工会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公企业组建工作不到位。部分非公企业业主对于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工会工作的性质和作用不够了解,对于工会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担心建立了工会组织,一是开展工会活动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二是拨缴经费会增加支出,影响经济效益;三是职工会借助组织抱团维权,会削弱自己的威信,因而对工会组建工作持不支持态度。尤其是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建会难度较大,这些企业稳定差,职工流动性大,企业本身缺乏建会的愿望,职工认为工会为职工说话办事权力有限,维护合法权益作用不是很大,对加入工会组织的热情不高,非常不利于组建工会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管理干部配备不到位。有些企业工会组织机构不健全,只有工会主席一人,没有工作场地、活动设施,工会工作有名无实,作用难以发挥;有些企业工会干部都是兼职,精力无法放到工会工作上来,工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有些已经建立的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受制于经营者,只是一个“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停留在口头上”的组织,工会主席处于“端企业饭碗,看老板脸色”的位置,不敢为职工说话办事,不能发挥维权作用。

(三)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一是社会保障难落实。一些企业少报职工人数,只让管理层及骨干职工参加了社会统筹保险,而其他职工未能参加社会统筹保险,致使这部分职工或职业病伤害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经济补偿。二是部分企业劳动条件恶劣。特别是汽车油漆、模具加工等行业的企业防护措施不落实,工厂生产环境差,导致职业病发病时有出现,损害职工身体健康。

(四)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到位。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有相当部分的基层工会经费没有建立独立专用帐户;有的基层工会虽然设立了账户,但工会主席没有审批权,工会花钱由行政一把手签字才能有效;有的单位行政没有及时将按标准足额计提的工会经费划拨至工会经费帐户,工会按比例及时拨缴工会经费也只能成为空谈,工会财务成了个有帐无钱的“空壳”;还有的基层工会只是在行政帐面上设立了个工会经费科目,工会开展活动的支出在行政账户上报销。以上种种情况,都反映了《工会法》规定的“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成为了一纸空文,对工会工作的开展造成来了一定的影响和制约。

三、对《工会法》实行部分修改的建议

根据我区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对工会组织建会有关条款的修改建议:《工会法》第25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委员会。”建议把有条件的“应当”修改为无条件的“必须”,防止单位找出种种借口逃避建会,规避法律义务。《工会法》第50条规定:“违反本法第3条、第11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经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建议赋予工会执法权。

(二)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关条款的修改建议:《工会法》第30条规定:“工会协助企业、事业、机关……,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第38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生产、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实实在在的落实才是召开会议的最终目的。建议将第30条规定中的“协助”改为“有权监督”,这样也更加符合胡总书记在中国工会十五大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将更多的手段和资源赋予工会组织”的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