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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2 15:02:41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1篇

调查时间:2012年8月至9月

调查地点: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

调查对象:外来农民工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

调查目的:调查当前农民工需求情况,探讨利用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开展社会服务的新途径和新领域。

序言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 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结合本次调查活动,对当前农民工需求情况以及有针对性地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下岗转岗人员进行学习需求的调查。

调查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持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目前,我国有3.4亿劳动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仍将持续相当长时间。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雇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起码的职业技能。在谋求某一职业时,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拿不出相关的技能证书。在激烈的职业竞争中他们只能甘居下风,去从事一些城里人不愿干的简单劳动。

二、农民工学习需求情况分析

调查发现广大农民工对学习需求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1、农民工渴望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接受调查者认为,致富的障碍是缺乏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

2、农民工要求接受指向性较强的实用技术培训。

3、培训地点的多样性和方法的灵活性。在接受培训的地点上、方法上应灵活机动,以业余函授培训为主,脱产为辅,以实地培训为主,网络为辅。培训的时间1个月以内为宜。

4、农民工从事二、三产业的愿望增强。农民工自身及对子女的就业,选择从事农业类的仅占8.6%,选择较多的是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倾向于二、三产业中的建筑、运输、纺织、市场营销、汽车驾驶与维修等专业。

三、建议与启示

针对农民工的学习需求,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要深入思考,认真定位,加大改革力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1、调整优化教育培训专业。根据农民工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结合传统产业和优势,围绕建筑、运输、纺织、化妆品等方面的品牌,加强机电、数控应用技术、化工、工业工程、铸造、纺织、带有专业性的市场营销等专业的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适应本地经济发展需求,为本地培养人才。同时适应沿江开发的形势,向外地输送人才。要进一步加强省重点职业学校专业现代化建设,培植示范骨干专业,强化特色专业,使设置的培训专业更贴近生产实际,职业学校的培训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2、加大教育培训改革力度。农民工靠的是实用技术,企业需要的是技术熟练、又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要根据“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大教育培训改革力度。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市场经济规律,改革办学机制,坚持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

3、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增添实验实训设备,增强学员的动手能力,提高操作技能,使受训的学员真正具有一技之长,直接上岗,对口就业,变劳务输出为技能输出。

4、加强校企合作、校镇合作。学校如何介入,要与企业共同商定。可与企业签订择优录用毕业生的合同。建立健全各镇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及时向社会提供各种人才信息,进一步凸现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在农民工中的引领作用、幅射作用。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2篇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部分县市出现了农民工返乡潮,给当地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和劳动就业等方面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返乡农民工问题引起了各级的高度重视。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到有关部门、乡村,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了解到了一些实际情况,作了一些初步探讨,提出几点对策。

(一)、返乡农民工反映强烈的几个诉求

一是社保诉求。返乡农民工反映最多的是社会保险问题,这是他们最大的顾虑。大部分农民工在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务工多年,所在务工单位基本上为农民工交纳了社保金。但农民工返乡时,无法将社保关系转回本地接续,单位缴纳部分不能转出,只能退回个人部分,损失很大。他们要求尽早实现社保统筹,返乡后能够正常接转社保关系。

三是其它诉求。主要是增加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就地就业;简化户口、签证、身份证等证照办理和补录手续,方便外出务工和生活;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程序;加大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力度;降低高中阶段教育收费等等。

(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情况

一是农民工求职不够理性,普遍对企业降薪不太适应,好高骛远。

三是高薪、高技术职位招人依然困难,农民工技能和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如2家公司招聘的经理、主管和锅炉工程师等无人问津。

四是本地就业比例高,在签订协议的2853人中,有2250人是本地企业,占79%。五是农民工希望获得培训。招聘会期间,有711名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目前已有1384名返乡农民工参加了免费培训。

(三)、农民工返乡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1、矛盾纠纷呈现增多趋势,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3篇

一、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要求,市总工会专门成立××市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欣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谷担任;成员有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部长张国伟、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丽萍、市总工会生产劳动保障部部长舒建忠、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曹筱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主任由张国伟担任,副主任由王丽萍担任,组织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开展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二、当前××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用工情况

××市总工会在全市用工单位较多的各乡(处)、系统工会、企业、厂矿、社区开展调查。载止2006年5月31日,共收回农民工调查问卷41份,设及农民工4160人。受调查农民工的工种多种多样,主要从事技术含量较低、苦、脏、累、险的重体力行业及餐饮服裥幸怠?

(二)农民工队伍结构

1、在调查的4160人农民工中,年龄最低18岁,最大48岁,多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1.4岁。其中,男3071人,占总数的74%;女1089人,占总数的26%。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2、从来源地看,本省农民工较多,占农民工总数的67%;非本省籍的农民工,占总数的33%。

3、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各占半数。

4、从从事工种上看,小学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劳动;初中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三)农民工的特点

受调查的农民工基本特点为:文化素质低、观念旧、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劳动技能不高、服务形式单一,工资收入较低。主要特点为:

1、目的明显。

大部份农民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就是挣钱,虽然体力劳动强度大,并且危险系数高,只要工资收入比在家务农多,无论从事哪类工种都乐意干。

2、地域性、家族性明显

在厂矿、企业里,农民工多半是以“老乡”为基础结成一个班组。如明威公司下属的三支搬运队,顺祥装卸队的农民工多数来自××本地,巡检司装卸队来自××市小龙潭,建南搬运队则来自建水。而在餐饮服务行业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调查表明,无论是从事何种行业,他们的就业渠道都体现了地域性和家族性。

3、不稳定性

“流动大、不稳定”是农民工的共性。调查中发现,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年纪轻、自主性强,大部份打工者认为工资低,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相对于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来讲,工厂、企业的农民工较为稳定,他们的工资相对要高一点,并且均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单位还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着季节性用工,农民工的工作仍然不稳定。

4、劳动技能匮乏

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服务形式单一,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甚至有的少数民族妇女还不会说汉话,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给用人单位的管理带来困难。调查表明,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够有效地自我保护。

三、当前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农民工是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农民工的贡献是在工作环境差,各方面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从调查中发现农民工普遍受到不公平待遇,如:调查中用人单位对调查不予支持配合、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由于农民工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生活,影响其子就学问题,为社会的稳定留下隐患。

(一)就业渠道不规范

绝大多数的农民工是通过老乡、亲友介绍等方式就业,无论是乡(处)的劳务输出,还是用人单位的输入,在管理方式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反映出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合法机构少,从业的选择余地小,农民工需求的市场信息不畅,政府引导就业工作不力,管理服务工作相对薄弱,合法职介机构作用发挥不够。

(二)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情况

我市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479元/月,基本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平均日工作时间在10.3小时内,统计结果表明,在4160名农民工中,有2445人签定了劳动合同,签定劳动合同率为58.8%。但签定的劳动合同中还存在约定条款不规范、不平等、内容不具体的问题,部份农民工没有与雇主签订平等的劳动合同的意识。

(三)劳动安全和卫生保障情况

在危险系数较大的工厂、矿山、建筑行业,农民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按时领取,从事高危工作时得不到有效保护,存在职业病隐患和安全隐患。居住地的卫生条件也无法保证,大多数农民工衣着陈旧,居住简陋,饮食简单,住宿问题急须解决。

(四)民利及精神文化权益保障情况

据调查,在农民工数量多,且相对集中的地方,用人单位并没有成立基层党支部、团支部的组织,农民工们没有任何组织生活可言,业余生活单调。少数建有工会组织,建有“职工之家”的,能通过开展活动来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绝大多数农民工在业余时间的主要消遣方式是闲聊和睡觉,年纪较轻的多半是结伴进城游玩,基本上没有其它的精神文化娱乐方式。

通过调查中反映出,大多数用工部门和农民工队伍负责人眼里,农民工只是单纯的劳动力,基本上不用管他们的培养和教育。而大多数农民工从不自己主动学习,没有学习的观念意识。

(五)农民工维权工作

随着中央到地方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及一系列针对农民工政策措施的出台,政府和用工单位也开始重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共同做了许多工作,农民工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拖欠工资现象得到遏制

在调查者看到,并无长期拖欠工资现象,只有极少数的不能按时发放工资,但可以通过预支生活费等方式得到货币,生活得以保证。

2、生活费、子女学费有了保障

由于拖欠工资现象得到遏制,农民工的生活费、子女入学费得到了很好的保证。自学校实行“一费制”后,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市民同等待遇,大大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3、用工方对农民工待遇有所提高

近年来,随着各种新型管理理念的冲击、工会组织的介入,用人单位逐渐接受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用人方及工会等组织在逢年过节时经常举行农民工座谈、聚餐,给农民工发放过节所需物资,通过农民工自己的基层工会组织不定期的开展工会活动,同时还能对家庭困难的农民工进行帮扶。

四、目前农民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农民从农村到城市务工,参与城市就业的平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建议劳务输出方要与用工单位协调沟通,组织一个有效的就业管理渠道,更好的维护好农民工各项权益。

2、农民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得不到落实。建议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级组织及劳动部门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力度。

3、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职业指导工作方式和手段相对滞后,致使农民进城务工盲目性较大,成功率较低。建议加强指导和扶持力度。

4、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不够系统,熟练工人培养速度过慢。建议加强培训面和培训力度。

5、在稳定农民工队伍,留住农民工人才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4篇

一、我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工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职业技能不断提高、工资收入大幅增加、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较快增长、劳动保障权益总体得到较好保护,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已基本形成。据统计, 2013年全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在职参保人数分别为365.75万人、466.6万人、253.36万人、325.65万人和270.24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分别为21.3万人、26.58万人、9.45万人、56.83万和10.17万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是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大力协同配合。 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就业;通过加强追讨企业欠薪、帮助农民工维权活动等方式,解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资金来源和保障农民工参保权益。二是得益于加大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升了农民工参保意识。《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职工一样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力,为农民工参保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得益于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广西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广西区失业保险办法》等,为农民工顺利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转移接续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我区农民工当前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截至2013年,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仅占区内农民工总量503万人的4.23%、5.28%、1.88%、11.3%和2.02%,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比例偏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然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民工自身不愿意参保和用人单位不愿意办理参保。调查显示,农民工选择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主要原因排位见表1。

表1 不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原因

[\&人数(人)\&百分比(%)\&个人缴费太高\&1115\&44.2\&关系转移不方便\&834\&33.1\&将来待遇不清楚\&1066\&42.3\&用人单位不愿意办\&718\&28.5\&在农村已参保\&627\&24.9\&工作流动性大\&767\&30.4\&其他原因\&261\&10.4\&]

具体来讲有以下五方面原因:

(一)农民工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参保意愿不强

由于对社会保险制度不关心或关心不够,对社会保险政策不了解,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在座谈会中,有部分农民工把社会保险等同于商业保险,认为单位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不必再参加工伤保险;有些认为自己现在正当壮年,还没必要提前考虑社会保险问题,就算以后不能打工了,还有土地作为保障。调查显示,农民工选择参加社会保险险种排位依次为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占58.7%、56.8%、52%(见表2)。

表2 参加社会保险种类意向

[险种\&人数(人)\&百分比(%)\&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309\&51.9\&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432\&56.8\&医疗保险\&1481\&58.7\&失业保险\&999\&39.6\&工伤保险\&1312\&52.0\&生育保险\&660\&26.2\&]

从具体分析看:首先是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意识普遍不强。

其次是农民工由于就业流动性大,流动方向不确定性强,怕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麻烦,因此不愿意参保。调查显示,农民工进城务工后没有变换过单位的仅占23.2%,变换单位1至5次的,占了65.7%(见表3)。

表3 变换单位次数

[\&没换过\&2次以下\&5次以下\&10次

以下\&10次

以上\&合计\&人数

(人)\&586\&823\&835\&110\&167\&2521\&百分比

(%)\&23.2\&32.6\&33.1\&4.4\&6.6\&100\&]

三是农民工文化层次过低,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由于自身文化技能水平不高,只能选择在建筑、餐饮服务等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工资收入低,且欠薪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企业,层层转包后再分包,往往是先预发生活费,在分包项目完工验收后再统一结算,时间有时长达一年半载,且欠薪现象较为常见,农民工参保缴费存在一定困难;加上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也比较弱,导致部分农民工不愿参保或愿参保但无从参保。

四是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而影响参保。对于工资收入与参加社会保险的关系问题,农民工选择愿意参保的占68.9%,仍有31.1%的农民工选择不愿意参保。要参保也宁可选择参加个人缴费较少的新农保、新农合,而不愿意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调查显示,选择参加新农保的占61.2%,参加 新农合占79.2%(见表4)。

表4 参加社会保险意愿情况

[\&人数(人)\&百分比(%)\&愿意,因为收入能够支付\&766\&30.4\&愿意,尽管工资低\&970\&38.5\&不愿意,工资无法支付\&579\&23.0\&不愿意,没必要\&206\&8.2\&合计\&2521\&100.0\&]

(二)部分用人单位不愿意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和缴费

国有或国有改制企业用工相对比较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比较高,农民工参保比例相应较高;而有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微利小企业等则较低。这些企业为追求利润,减少人工成本,主观上不愿为农民工参保或采取能拖则拖、能迟(参保)则迟、能推则推的消极态度;有些以农民工流动性大、工作稳定性差或以不构成劳动关系等为由拒绝为农民工参保;有些采取鼓动农民工回乡参加新农保、新农合然后企业给予报销而规避应承担的义务;有些则实行区别对待只为技术骨干和管理岗位农民工参保缴费,而不愿为普遍岗位农民工办理参保。在大化县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一位在超市担任管理层的农民工谈到,自己所在超市约40人,月平均工资1280元,如企业为每个员工办理职工养老保险,2013年每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至少376元以上,占人工成本29.3%,目前超市没有一个人参保,自己愿意承担全部费用,老板也不让,怕引起连锁反应;有一公司董事长则说,凡是有技术职称或者二级建造师、技师资格人员到公司工作,不论是否是农民工,都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农民工座谈会上,部分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农民工反映,现在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层层转包,职工工资基本上要等工程完工后再予以结算,农民工每月只领取少量生活费,还要寄钱回家养老小,想参保也没有能力。

(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的不完善也制约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

1.社会保险缴费偏高。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原国有企业职工设计的,由于承担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负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费平均为工资总额的30%,个人为11%。在县一级企业中,农民工月收入多数在1200元至1800元之间,微小企业1200元左右。以2013年为例,如若一个农民工按全区月最低缴费基数1880元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要支付564元/月,个人要支付206.8元/月。企业和农民工普遍感到负担太重。

2.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滞后。虽然国家已出台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办法,但各省之间社会保险政策不统一、信息数据不能共享,转移接续不顺畅;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2014年2月刚出台,至2014年7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职工医疗保险跨统筹地区转移仍存在困难等,不利于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社会保险参保续缴积极性。据统计,2013年我区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1.53万人,其中,农民工仅440人,占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总数的2.8%。

(四)一些地方政府个别领导不重视、不支持

个别地方政府对推进农民工参保也不够重视,甚至错误地把不参保作为一项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认为为农民工参保缴费会影响本地的投资环境,影响本地的经济发展和为官一任的政绩;个别地方明确规定非经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园区进行检查,致使一些园区企业职工参保人数不到20%,农民工参保更是少之又少。

(五)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不足

1.经办人员编制不足,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滞后。据调查,从人均管理服务对象比重上看,工伤、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比例为1∶3144、1679、9955、2971,乡镇一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滞后,特别是目前服务平台建设还未延伸至行政村、社区。

2.全区目前还未实现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大集中和网络互联互通,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在柳州市柳东新区村干部座谈会上,村干部普遍反映回乡过年农民工反映现在社会保险续缴和关系转移接续太麻烦,建议加快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进步伐,方便农民工参保和缴费。

三、意见和建议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关于建立覆盖城乡全体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统筹做好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一是要动员协调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从各自职责职能出发,广泛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险有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社会保障意识,形成“全面覆盖、全民保障”的舆论氛围。教育和引导农民工树立社会保险的观念和意识,通过帮助农民工算经济账、社会账和家庭伦理账的方式,转变农民工 “养儿防老”“土地养老”“存钱养老”的观念,教育和引导农民工早参保、勤续保、不断保。二是整合培训资源,变“九龙治水”为一家牵头、多部门配合联合培训体制,在对农民工开展统一规范的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大对农民工进行为什么要参保、如何参保、如何维权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参保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也要明确要求大中专高等院校特别是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等必须在教学课程中设置“社会保险法及参保业务”的必修课。三是以贯彻实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会法》为主线,强化全社会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发挥各职能部门以及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的作用,加强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社保权益的维护工作,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角度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四是要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强化用人单位参保的社会责任,尤其是明确企业的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对企业实行年审的行政机关应把是否依法参保作为用人单位合格与否的一项必备条件,强化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参保职责。五是落实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分级负责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的扩面征缴责任,明确各级财政的投入责任。同时,强化各地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参保示范作用,从根本上纠正把不参加社会保险作为一项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的错误做法,确保在工业园区内企业工作的农民工参保。

(二)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执行力度,促进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障机制运行中发挥积极作用

要严格规范用工程序,加大违规企业惩处力度。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工作,从签订劳动合同入手,走综合治理的道路,从源头抓起,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特别是不给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要进行严肃查处,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确保应保尽保。同时,要在全社会建立用人单位为员工包括农民工在内全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义务的诚信机制,定期在公共媒体上进行公布。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

1.完善社会保险方面:一是要加快建立健全广西社会保险制度转移衔接办法。当前首先要加快制定全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办法并组织实施,方便农民工在广西行政区域顺畅流动,确保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不出现断保现象。二是对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允许进一步扩大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执行范围。对列入部级和自治区级的示范园区、高新区等,降低缴费比例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园区(高新区等)所在地方财政共同分担;各市、县可参照此政策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负担。三是允许进城从事灵活就业的农村居民,包括原在用人单位工作后失业的农民工,可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是要尽快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自治区级统筹,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也为农民工在全区范围内流动就业和转移接续社保关系扫清障碍。

2.修订完善全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提升立法层次。同时,建立社会保险、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住房建设等多部门合作的工伤预防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主要是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补助,对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程度的评估等。

3.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加快整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借鉴学习外省(区、市)的先进做法,把业务经办和管理职能统一到人社部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便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参保及享受待遇。目前可以在东兴国家试验区先行试点。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在加快推进乡镇一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同时,把服务平台建设延伸至居民居住比较集中、条件比较成熟的村屯、社区。二是加快广西社会保险数据大集中步伐,全面取代各市单建的信息孤岛式的“小系统”,尽快实现全区数据入网管理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5篇

“…社会保障水平偏低…职业安全隐患较多…企业人文关怀不到位…”

春节刚过,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许多年后开工的企业开始陆续“闹饥荒”,外来农民工成为各地企业争抢的对象。然而,在“民工荒”的大背景下,“民工慌”的现象更加不容忽视。

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今天的一份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正在面临“整体收入偏低、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工作稳定性差、社会保障水平偏低、职业安全隐患较多、企业人文关怀不到位”等问题,阻碍着他们外出发展的步伐。

他们谋求发展动机强烈

新生代农民工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目前全国约1亿人。报告显示他们呈现5个特点:

――多在东部、沿海地区就业,外出谋求发展动机强烈。七成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前往东部就业,高于农民工整体水平。42.3%的人外出务工是为了“寻找发展机会”,出来见世面的比重为6%;而传统农民工中55.1%的人是为了“赚钱养家”。

――绝大多数从业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国企就业比重近期有所攀升。新生代农民工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聚集度最高,为58.2%。从发展趋势来看,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较2009年有所增强,分别上升17.9和3.4个百分点。

――多聚集在第二、三产业就业。调查显示,81.7%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于第二产业,近两成在第三产业就业。从行业分布来看,73.9%的新生代农民工集聚在制造业。

――过半未婚,生活经历简单。处于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59.9%尚未结婚,务工前他们的生活经历更简单,74.1%外出务工前“在学校读书”。

――受教育时间较长,专业技能较欠缺。新生代农民工中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为67.2%,比传统农民工高18.2个百分点。拥有中专(中技、职高)、大专(或高职)、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经历的比重分别是过去农民工的1.6倍、2倍与2.3倍。

六大问题亟待破解

全总的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着6个亟待破解的问题。

首要问题就是整体收入偏低。据调查,他们平均月收入为1747.87元,仅为城镇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同时也比传统农民工低167.27元。

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4.5%,低于城镇职工4.1个百分点。合同签订质量较差,执行情况差。68.2%的合同对于月工资数额没有具体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后,16.8%的未持有正式的合同文本,这为他们与用人单位一旦发生争议时认定劳动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埋下隐患。

工作稳定性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后更换工作的平均次数为1.44次,且每年变换工作0.26次,是传统农民工的2.9倍。他们更倾向于采取主动与用人单位结束合同的行为。换工作时,88.2%的主动提出结束合同。37.6%的主动辞职是因为工作“没什么发展前途”。同时,他们更换工作的意愿更强烈,19.2%的人表示近期有换工作的打算。职业发展空间小,无法满足实现自我发展的愿望,导致他们工作满意度较低。

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率为67.7%、77.4%、55.9%、70.3%和30.7%,分别比城镇职工低23.7、14.6、29.1、9.1和30.8个百分点。总体看,他们的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对于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知情度不高。

职业安全隐患较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其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

企业人文关怀不到位。新生代农民工更渴望和企业能够密切相融。96.1%的人表示他们关心企业发展,但认为企业“不怎么关心”或“完全不关心”他们的达16.9%。认为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关系不融洽的最主要原因是“管理者不关心职工疾苦”,他们更渴望得到来自企业管理者的关怀和关注。

此外,职业培训不理想、加入工会比例较低等因素,也成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不利因素。

多措并举缓解“民工慌”

“民工荒”里反思“民工慌”,只有民工不“慌”了,企业才能不“心慌”,“民工荒”现象才能缓解。

“薪酬问题,是农民工关注的主要问题。”参与本次调研的中国工运研究所所长吕国泉建议,首先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增长、共决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劳动监察力度。

全总调研建议,以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集中的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薪酬工作格局。在行业集中度较高、小企业密集的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提高协商覆盖范围,使之成为企业工资决定的主要形式。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6篇

截止2019年2月20日,我市实有外出就业9.8万人,其中市内就业8万人,省外就业1.4万人,春节前返乡5万人,回乡过年4.8万人,失业返乡1758人,省外失业返乡354人,春节后新外出就业6555人,省外就业665人,市内就业5878人。

一、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宣传重视引导。一是政府推动促落实,主动为企业搭建用工平台,搞好对接,效果良好。同时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00万元,确保就业再就业各项支出安排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健全机制搞活体系。各乡镇(办事处)按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除现有劳动保障协管员外,要求各行政村两委班子中选任一名专职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员,负责本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动态管理等基础工作。全力构建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龙头,乡镇劳动保障站(所)为纽带,以村级信息联络组织为依托,集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三是完善设施、提高档次。目前我市劳动保障大楼已经投入使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配备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和多媒体电脑网络管理系统,开通神木人力资源网站、就业援助工作群并及时各项就业政策及各地招聘信息、市内劳动力资源情况,对转移就业情况逐步实行实名制微机化管理,逐步形成按需配岗,按岗求人的良性机制。

(二)强化措施,拓宽就业渠道。我市是经济强市,产煤大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快、后劲足,全市有民营企业400多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300多户,个体工商户达32000余户,民营企业从业人数达10万多人,主动与这些企业搞好对接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通过“政府推动、品牌促动、能人带动”的工作机制,采取就近就地输出模式,年均转移劳动力1万余人。

(三)强化培训,提升输出质量。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关键。我们充分利用社会各个方面培训力量,采取“定点、定向、定专业”委托培训方式,培训专业包括驾驶员、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保安、机电维修、计算机、采矿、化工工艺、种植业、养殖业等实用技术。从而提高了劳动者的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四)加强执法检查,优化就业环境。我们坚持做好三个“强化”、创造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用工备案管理。采取提前通告,跟踪督促检查等办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同时,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帐,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二是强化劳动合同签订。在开展劳务输出工作的同时,加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指导;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劳动者维权服务。建立联席维权机制,启动“3+X”联合信访、人社、公安三部门,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处,坚持“不推诿、不掩盖、不拖延”的三不精神,由建设部门从源头上制止,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直接向农民工了解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情况,杜绝侵害农民工权益现象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伤事故或劳务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诸多问题,仍需我们认真研究。

(一)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较低,造成就业上低层次化。我县农村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主要表现在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偏低。农民工就业穏定性差,流动性大。据统计50%的农民工已更换两个以上的企业,在同一个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只占42%,穏定性差,流动性大是困扰用工单位的一大难题。

(二)培训基地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要求,影响培训的实际效果。目前,我市人社、教育、农业、畜牧等多个部门都在进行农村劳动力培训,培训基地达10余家,培训基地普遍存在规模偏小,设施设备陈旧落后,经费不足、师资力量缺乏、培训专业单一,培训手段落后等问题,难以满足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专业和企业对技工的技能需求。

(三)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不高。我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介绍和自发的,由政府组织的很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有序性。各乡镇(办事处)劳动转移培训工作,绝大多数由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个别行政村无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很多村干部对当地劳动力转移去向不明。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7篇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农民工输出情况。止××年月,全市外出务工人员累计万人,约占全市农民人数的%,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约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从输出地看,郾城县万人,舞阳县万人临颍县万人,源汇区万人。从性别上看,男性约%,女性约%。从年龄上看,—岁的约占,岁以上的约占%。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以下占%,高中占%,高中、中专以上占%。从输入地看,市外省内万人,占%省外万人,占%,境外多人。务工地点主要集中在沿海开放地区及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其中广州、深圳等地区约占%上海、江浙等地区约占%,北京、河北等地区约占%省外其它地区约占%省内郑州、新乡、开封、安阳等地区约占%,省内其它市约占%。出国务工主要分布在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阿联酋、肯尼亚等国家和地区。从行业看,国内从业集中在建筑、制革制鞋、电子玩具、服装、家俱、司机、保安等,国外从业涉及护士、建筑、制衣、船员、渔工等。

二漯河市三县一区吸纳、转移农民工情况。止××年月全市共吸纳、就地转移农民工万(吸纳市外省外万多人转移本地万人)。其中郾城县万人,临颍县万人,舞阳县万人、源汇区万人,市直万多人。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汽车维修等。%以上的人员来自三县一区和周边市县。工业企业中,大专以上的约占%,高中以下的约占%,女性占%,男性占%;建筑行业中,基本是初高中文化程度,男性占%,女性占%;商业和服务业中,初高中占%,高中以上占%,女性占%,男性占%;从事汽车维修的基本都是初高中文化程度,绝大部分是男性。

从收入看,月净收入元以下含元的约占%,—元的约占%,元以上的约占%。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外出、就地转移务工农民年均净收入—元不等,如按元计算,年均创收亿元。

二、做法及成效

(一)市总工会主动工作、源头参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为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早在年,漯河市总工会便开始探索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路子。当时,只是具体做了许多工作,没有把它作为一项专门内容进行归纳。近年来,随着农民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和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增多,漯河市总工会主席田爱华同志亲自带队,于××年初对在漯河市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写出了《关于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调查与思考》的调查报告,并及时向漯河市委汇报,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漯河市委、市政府于××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为在漯河市务工的农民创造了宽松的务工环境,其合法权益从政策上得到了保证。××年月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出台后,漯河市各级工会把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职责范围内必须要做的重点工作,进行强力推进。

(二)各级工会竭尽全力,想方设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⒈通过四条途径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一是依托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漯河华强公司、集团、汇通公司等单位,在成立基层工会之时,就把在本企业务工的农民工直接组织到工会中来。已建立有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坚持做到同时招工,同时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漯河双汇集团、市公路局、宏运集团、恒达公司、昌达公司等招用农民工的大户便是如此。××年漯河市公路局及时把当年在该局就业的名农民工全部吸收为工会会员,享受与本局城镇职工同样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二是依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郾城县总工会依托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全市乃至河南省首家工商业工会,到目前为止,全县以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为依托成立工会组织个,全县已有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三是在城镇社居委成立社居委联合工会,在职工人数较多的村成立村级工会。源汇区总工会依托市区社居委,于××年成立个社居委联合工会,将居住在本社区和在本社区从事工商业的多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临颍县、龙塘村、北徐村、胡乔村和源汇区的干河陈村村办企业比较发达,在市、县两级工会的指导下,都成立了工会,把在各村务工的农民及时组织到工会中来。××年,源汇区干河陈乡干河陈村个村办企业的名农民工全部加入该村工会。拿到工会会员证的他们高兴地说:“想不到俺农民也能加入工会!以后有工会撑腰,心里就踏实多了。”四是建立行业工会。舞阳县总工会在餐饮、建筑等行业成立行业工会,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

市总工会在对四条途径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年在全市全面推开,并且提倡多途径、灵活多样、点面结合、宜单则单、宜联则联、因势利导、不有具一格的建会形式,以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目前,全市已有万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其中郾城县万人临颍县万人舞阳县万人源汇区万人,市直万人。

为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市总工会在工会会员管理中推行流动会籍管理制度。农民工凭市总工会统一核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到劳动关系所在地工会办理会员接转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到哪里,以便为农民工维权和服务提供组织保证。

⒉采取四项措施维护农民工权益。一是依靠法规政策维权。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民主大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民利。汇通公司、集团、临颖建筑公司、和发强实业公司、郾城装饰材料公司和雷鸣制革厂、源汇区三剑客奶业公司和屠龙磨料磨具厂、许慎宾馆、舞阳县申鑫特种纸业公司等具有一定规模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企业工会通过与企业行政签订集体合同的办法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全市个乡(镇、办),通过推行并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办法来维护本辖区内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业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集团有农民工人,其中加入工会的占。集团工会十分重视职工的生产条件和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境对人体的危害。其下属的调味品厂通过不断更新技术和改进设备,大大优化了粉碎车间的工作环境;彩印厂对一些不适宜长期工作的岗位实行轮岗、双层保护、增加健康补贴等办法,以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市公路局对农民工做到政策上一视同仁,人格上信任尊重;在××年初工会和职代会换届中,把农民工专门作为一个代表类别,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该局名代表中,农民工代表有人;市公路局还打破身份、学历、户籍、工种等界限,在今年月单位中层职位的竞争中,让农民工平等参于,有名农民工竞争上二级机构副职岗位。临颖县建筑公司不但通过签订集体合同维权,而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保待遇等方面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待遇。二是依靠信任尊重维权。农民工自愿加入工会后,工会组织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吸收采纳农民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尊重农民工的人格。集团不但把德才素质优秀的多名农民工转为的“荣誉村民”,只要不出,吃住、就医、子女上学都享受村民同等的免费待遇,而且把德才素质优秀的农民工放到领导岗位,在评优表先评模中,对农民工给予优先考虑。三是依靠关心爱护维权。集团、干河陈村、恒达公司等工会坚持实施帮扶救助机制,通过帮扶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郾城县新都市场商户任小平的服装店于××年元月日晚不慎失火,导致货物全部烧毁,市场工会的同志一方面积极主动与新都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协调,一方面派人帮助任小平尽快恢复门面,早日营业。经过市场工会的努力协调,新都市场房屋开发公司出资万元为任小平装修门面,并退回租金元,押金元,又拿出救济金元,使任小平渡以了难关;我们在维护本市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外来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年底,在郾城建材厂务工的一南阳籍农民工因要不回工钱来到县工会求救,县工会与县工商业工会的同志会同县劳动仲裁委的人员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的前提下,为其讨回了拖欠一年的工资。他激动地告诉工友:“有工会撑腰,在这干活咱放心。”通过一件件鲜活的事例,原来不愿加入工会的农民工看到了加入工会组织的优越性,纷纷递交了入会申请。此外,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其业余文化生活,让其充分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四是依靠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维权。集团、源汇区百花纺织公司、昌达公司、雅源香精香料公司等经常组织农民工外出学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源汇区天桥街办事处工会在本辖区内的光明路市场(河南省十大批发市场之一)开设“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课堂”,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劳动法》、《刑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通过对工会会员实行优惠待遇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市总工会站在全市的角度,统一协调市直及县区的部分单位对工会会员实行优惠待遇,探索会员与非会员区别的内外机制,吸引更多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其目的是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扩大工会的影响,让会员得到更多的实惠。目前已经协调好市新华书店、市三院、市中医院、市绿荫健身俱乐部、许慎宾馆、开园森林公园、源汇区人民医院、河南金囤种业公司、临颍县人民医院、舞阳县人民医院、舞阳县中心医院、舞阳县卫校附院、舞阳县游乐园个单位为持有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的工会会员提供不同内容、多项价格不等的优惠,还有几个单位的优惠事宜正在协调之中。版权所有

(三)政府有关部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配合联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一是由每年的三夏、三秋和春节前集中力量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变为日常的行动。××年为农民工讨回工资万元,涉及家企业;二是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素质培训,今年月共培训农民工人;三是加大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及落实力度。目前,我市农民工较为密集的大中型私企和三资企业大多数为农民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并落实了返还农民工个人缴费(退费)的规定;四是会同司法局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站,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帮助。市建委为解决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发包方在合同签订日内,向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拨付的人工费作为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市建委还利用为民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农民工投诉。同时,通过开展“文明工地”的争创活动,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市公安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入户条件,将转为非农户口的优惠政策由原来的项拓展为项。市工商局对办理工商执照的农民经商者采取当日办结的服务措施,对造成意外经济损失的农民经商者实行管理费减免。区法院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有理无钱的农民工打官司提供帮助,在××年上半年受理的件涉及农民工案件中,涉案标的万元,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执行费万多元。

三、问题及原因

一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对农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由于长期形成的历史原因,在城镇有对农民工实行限制性现象:一是限制就业。某些企事业单位有限制使用农民工的岗位。二是半开放限制。部分地方采取“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村”的限制性做法,减少了农民进城就业的机会。我市在就业岗位、子女入学、廉租房租住等方面尚存在着限制农民工的现象,把多数有进城就业意愿的农民工挡在了城市门槛之外。

二社会维权机制还不完善,对农民工的权益侵害比较严重。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惯性影响,劳动管理部门及维权组织网络和职能还没有完全覆盖和拓展到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主不愿建立工会组织,认为成立工会组织是给自己设了门槛;部分农民工对加入工会认识不到位;再加上农民工维权的能力低、手段少;工会在维权中没有手段,显得力不从心等因素,使得损害农民工正当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安全、生存条件差。个别企业及雇主对从事苦险工作的农民工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措施,致使工伤事件时有发生。源汇区法院××年—月受理的涉及农民工的起案件中,因缺乏劳动保护造成工伤的就有起。二是劳动强度大,收入无保证。个别雇主随意延长农民工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个别雇主拖欠、减发、扣罚其工资。大部分农民工工作时间每天都在小时以上,没有节假日、星期天,却很少得到超时补助、加班补助、假日补助。本次被调查的名农民工中,有人没有休息日,占被调查人数的;有人只有一天或半天休息时间,占被调查人数的;有人工作时间在小时甚至小时以上,占被调查人数的;有人工资被拖欠、克扣,占被调查人数的。从劳动保障部门、法院收到的投诉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较普遍,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个体私营企业。三是不愿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部分企业特别是三产领域的企业及商户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只是“口头协议”或“一边倒合同”。农民工只有单方面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益。四是个别雇主违规制定劳动管理制度。个别企业制定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只体现企业单方面的意志,成为对职工的惩罚规定。

三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对农民进城务工构成障碍。国家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无论是合同工、临时工、小时工,都有实行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部分企业为部分农民工办理、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外,还有部分企业未给农民工办理、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还处在宣传启动时期。企业不愿缴纳“三金”,主要原因是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外部原因是部门强制力度不够,社会舆论压力不足。

四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手续多、收费多、成本高、负担重。一是收费项目多。农民到城市经营餐饮等服务业,除工商、税务外,还要到卫生、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办理许可证,缴纳相关费用,少则几十元、多则上千元;农民到外地或到市区打工,要办理婚育证,各县乡收费标准不统一,—元不等。二是搭车收费多。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除工本费外,还要缴培训费,办意外伤害保险和妇科病保险。三是变相收费多。主要反映在用工单位在招工时收取押金、工装费、进厂费等。过多过乱的手续和收费,加重了农民工经济负担,挫伤了其进城就业的积极性。

五农民进城务工有组织的少、受培版权所有训的少,工作稳定性差、就业竞争力弱。××年以前我市每年通过劳动部门输出的农民工仅人左右,通过各级各类组织有序输出的农民工约占%,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血缘、地缘、人缘关系自发、结伴外出打工。有明确目的、固定岗位的约占%,大部分农民工在不同城市不同企业间频繁流动。农民工自发输出、短暂输出带来的无序性、盲目性、不稳定性、不连续性,造成外出打工成本高、收益小、风险大、规模小。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尚未形成健全的劳务输出信息网络和完善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二是我市劳务输出组织数量少、实力弱。

六部门对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工商、公安、建设、教育、计生、劳动等部门围绕农民工服务管理都从部门角度制订出台了不少具有积极意义的意见和措施,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部门间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影响了对农民工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如工商部门强调繁荣市场,主张多办快办营业许可证;计生部门把查验计生有关证明作为前置条件;公安部门为维持治安秩序;房管部门为加大房产管理;税务部门为征缴房屋租赁税费要开展出租房屋登记等,由于各自只考虑部门利益,相互不通气,导致重复登记或登记遗漏。一些涉及农民工的民事事件,本该由劳动仲裁可以解决的,由于推拖,最后成为由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增加了农民工维权成本。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党委、政府协调不到位,一些部门过分强调各自部门利益。

四、对策与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资料显示,全市%以上的人口在农村,其中有万多人尚未脱贫。全市%以上的劳动力在农村,其中有%的农村劳动力为有待转移。××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相差多元,而同年我市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我市城镇化水平仅为%,低于全国、全省水平,而我市近年来城镇吸纳的人口主要是农民工和都市村庄的农民。基本市情和实践结果证明,只有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强化农业、稳定农村,才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只有平等友好地善待农民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才能真正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

二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围绕农民工权益维护进行制度创新、措施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对涉及农民工的政策要进行清理,取消对农民工的限制性政策和措施,作到令行禁止。并出台对农民工公平友好对待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向农民工提供制度化保证。把农民工的权益维护、输出和输入纳入年度计划,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的治安管理、培训、计划生育、社区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在制定具体政策时,按照减

化手续、降低收费的原则,以利于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安家落户的政策安排。二是对进城农民工实施社会化管理。在推进社区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将农民工纳入社会管理与服务范畴,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对进城农民工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对农民工输出及就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在组织农民工输出时要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体现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自主择业、自由流动、有偿服务原则;在吸收农民工就业时,要一视同仁,为农民工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工同酬、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各级党政挂帅,相关部门组织参与,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联动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立“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民工联动式社会化权益维护新机制。在具体操作中,要尽快建立各级农民工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以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召集人、主持人,由相关部门、组织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会议,提出加强农民工服务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协调落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同时,尽快建立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公安、计生、建设、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民工服务管理联动协调机制。建立以总工会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计生、建设、公安、法院、司法、卫生、教育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工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在机制运作中,相关部门间形成信息互动、事件案件互报、相关事情协商的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将工作力度,协作程度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奖惩体系。

四内外互动,标本兼治,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力度。一是建立双向维权机制。输出地要主动与用工地党政工组织取得联系,建立关系,互通信息,争取对方在农民工管理和维权工作上的支持。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农民工输入地司法机构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推行流动会籍制度。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推行流动会籍管理制度。农民工凭各级地方总工会核发的新会员证到工作地工会办理会员资格转移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到哪里,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组织保证。三是加大惩处侵权行为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严重的企业或雇主依法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

农民工调查报告第8篇

关键词:第二代;外来务工青年;生存状态;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4-0101-02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有许多青年离开家乡外出务工,这既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一个重要社会现象,更是社会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外来务工青年中的“第二代”,即新生代农民工,这是一个在受教育程度、外出工作动机、个人理想等方面都与上一代外来务工人员有着许多不同特点的群体。他们受过较高程度的教育,对农村生活的反叛、农民身份的反感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对城市的向往远远高于第一代农民工;在一个日益开放和价值观念多元的时代背景下,他们的自主意识和成就动机明显增强;但在人生经历、社会经验上则相对缺乏,对承受生活的艰辛和困难的能力也相对较低。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发现外来务工青年来深务工主要还是以利益驱动为主。以多赚一点钱为明确动机的占33.7%,跟随同乡来的占11.1%,想在宝安发展事业的占28.2%,本身就出生、生活在宝安区的占21.7%,而纯粹因为生活困难的仅为5.3%。由此可见,新生代农民工不再是因为衣食无着、生活困难而外出务工,更多的则是感到外面的世界更精彩,想走出家乡去见见世面,也有的是随父辈在宝安落地生根的新宝安人,在深圳工作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他们不愿意回到家乡,更愿意在大都市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天地。

生活、工作压力固然是引起外来务工青年心理和情绪变化的重要原因,但在适应良好的情况下,业余生活就逐渐成为值得关注的一个主要方面。当问及“在空余时间,你是否会有无所事事的无聊感?”时,有25.2%的外来务工青年回答“经常有”,“偶尔有”和“遇到不顺心事才有”的分别为37.3%和32.6%,三项之和为69.9%;而回答“没有”的仅占4.9%。“8小时外”生活状况的单调和枯燥,更容易引发外来务工青年一些不良情绪的积累和蔓延。

一、存在的问题及凸显的弊端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农民工们是那种干最脏、最累的活,拿的是最低的工资,生活上任劳任怨,工作上默默无闻。但是现在却出现了不少与此大相径庭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的年龄普遍在18~25岁,“三高一低”为其主要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

因此,本文结合问卷反馈内容,重点就阻碍外来务工青年融入社会的“三个渠道”为切入口,折射出引发这个特殊群体违法犯罪的“三个低下”的社会原因。

(一)自身因素是阻碍其城市适应的直接原因

外来务工青年的城市适应行为应该说是比较成本与收益后做出的理和必然选择,然而城市适应状况是否良好与他们的某些个人因素是息息相关的。

1.乡土意识依然是务工青年群体中的凝聚主力。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活经历正不断地给他们带来价值观、行为方式的变化,但他们的乡土意识和地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成为阻碍他们进一步融入城市社会的心理因素之一。这样就逐步形成了这种以所谓的“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减少了互动的广度,降低了交流的深度,加上城市的排斥力量,迫使他们被动地进行着城市适应化过程。这种封闭性圈子同样也是组织性犯罪逐渐占据主流,“黑社会化”趋势增强的重要诱因之一。

2.自身专业技能和抗压能力相对较弱。目前,由于第二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有所提高,大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的文化程度,这使得他们对所从事的职业有更高的期望,无论是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还是福利待遇都有着比第一代农民工更高的要求。但现实是,他们的知识技能又不足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往往缺乏专业培训和学习,很难向技工和高级技工转变,致使他们在就业时陷入“高不成低不就”的矛盾。有的在就业职业的过程中受挫,有着较大的心理落差。同时,第二代农民工心理素质比较脆弱,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却无法融入社会,在此次调查报告中,我们也发现有不少的员工出现频繁“跳槽”的情况。

(二)社会因素对其城市适应的影响

1.职业渠道折射出身份低下。在以市场经济大环境作为底色的现代社会中,通过改变职业而实现地位的上升流动是人们改变其社会地位的主要渠道,但对于没有本地户口的“农二代”,他们被限制在国家机关、国家企业等效益比较稳定的公有制企业之外,不能分享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社会资源,单位里的加薪和晋升机会鲜少有他们的机会。因此,社会上越来越多的出现“民工爬塔吊为讨薪”、“为200多元工钱,讨薪民工锤杀工头家人”等农民工“自救式犯罪”的现象。

2.经济渠道折射出收入低下。“本地人”就业往往可以通过政府体制内的各种安排和帮助而参与到正常、规范的经济网络中,而外来务工青年在享受着比上一代农民工更为宽松、自由的就业环境的同时,相对也必须面临更为激烈的就业压力。且不说非正规就业工人享受不到一般正规就业者享有的社会福利,就连基本的劳动标准也难以达到,比如最低工资、医疗保险、带薪假、甚至是危险工种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等等。

3.家庭渠道折射出地位低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辅助措施促使异地婚姻能逐渐被接受,如最受关注的子女户口问题已得到完满解决,不必再担心子女会成为城市中的“黑户”。在子女教育方面,也由各地方政府出台系列配套措施,以深圳为例,办理居住证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享受等同于本地人的公费教育。虽然从社会宏观方面,可以看到外来青年被当地群体接受的良好局面,可社会性歧视依然在部分群体中存在严重程度。

二、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青年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综上分析,可见外来务工青年的社会适应性,从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其犯罪的主观意识,因此为他们创造一个易于接纳、可以融入的外部环境,必然能缓解、抑制外来务工青年犯罪的主动性。从总体上说,解决外来务工青年融入社会的问题,需要国家、城市和外来务工青年三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国家的作用主要在于采用政策、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外来务工青年的权益进行保障。外来务工青年的作用在于通过学习、培训等途径,改变造成自身不利处境的内在条件,包括观念、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作为外来务工青年生活的城市,需要努力的方面是最多的。一是通过相关的政策,消除各种歧视,创造一个平等的生存环境;二是通过宣传的力量,努力改变城市居民对外来务工青年的偏见,建立融洽的社会环境;三是发挥城市社区的作用,为外来务工青年提供良好的服务。

首先,可以把外来务工青年分成三类,一是“有序群体”,即指那些遵纪守法,已纳入管理视线的人群;二是“难管群体”,指少数的违法分子;第三类便是介于前两种类型之间的“混合群体”,具体是指那些体制难以管理、视线难以纳入的边缘人群,存在由良变劣的可能性。

其次,以三种不同的模式,对应以上三大类型群体开展工作。

(一)积极支持“有序群体”

对于这一群体具有遵纪守法、有固定职业和稳定家庭基础的共性,紧扣人本主义“积极关注”的核心理念,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可以科学地建立管理制度,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税收和财政收支体制等方面确实保护这类群体的权利,帮助他们更契合地融入深圳,继续为社会做贡献。另外,对于有重大贡献或是在岗位上有突出成就的外来务工人员应予以经济和精神上的奖励,进而带动更多的优秀积极分子。

(二)合理控制“难管群体”

在严厉打击整治这些不法分子的同时要以控制为主,着力于这一群体社会回归问题的思考。主要从资源整合上入手,使现有的局部效应逐步泛化。一是从源头上控制,并且做到合理合法,做到“不放走一个坏人,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二是依靠社区矫正,从融入过程中控制,做到“形式回归、实质回归”;三是整合资源,从成效上控制,做到“及时跟踪,即时管理”;四是严厉打击首恶分子,做到杀一儆百;五是在社会上多提供就业岗位和提高福利保障,因为大多数的犯罪根源都来源于经济,因此一个良好的经济秩序可以稳定一方平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消除隐患,共建和谐。

(三)大力引导“混合群体”

作针对这一群体的易变性,应为其创设多方面的渠道,引导其走上合法的创业道路,为社会稳定夯实基础。

一是树立其信心。首先要使这一部分人群消除城市不适症中的“客居”的心理和自认为低人一等的阶层心理,从而建立起他们在社会交往中的自信。因此城市管理者应尽快完善户籍制度和城乡各方面的保障制度,使其有一种“宾至如归”的归属感。只有这样做,外来务工人员才会更好地为他们生活的城市奋斗。

二是为其提供优质服务。这是帮助外来务工青年城市适应工作的关键所在,只有提供生活、就业、求学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才能使外来务工青年逐渐纳入城市适应过程。这样既可以丰富外来务工青年的业余生活,也可以通过参加活动展示新时代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面貌和群体风采,进一步消除偏见,实现边缘人身份的实质转变。

参考文献:

[1]杨绪松,靳小怡,肖群鹰,白萌.农民工社会支持与社会融合的现状及政策研究――以深圳市为例[J].中国软科学,2006,(2).

[2]梅永存.农民工都市犯罪录[J].记者观察(上半月),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