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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17 22:21:12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流动人口儿童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年龄在7周岁以下的下列儿童。

(一)**市以外来昆的;

(二)**市四城区与其他县(市)区之间的相互流动;

(三)除**市四城区以外的各县(市)区之间的相互流动。

第三条**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儿童纳入本地计划免疫管理,计划免疫项目实行免费接种,与本地儿童享有平等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待遇,免费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实施相关管理。实行免费接种的疫苗有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以及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新增加的其他扩大免疫的预防接种疫苗。

第四条预防接种单位是指具有经过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护士,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且具备国家、省、市设置要求,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五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辖区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六条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负责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等工作。

预防接种单位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的建证、建卡、预防接种、资料收集上报和疫情处理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各项工作。

(一)公安机关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落户、登记、流动人口居住证等手续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当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信息。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同时,应和市场开办者一起协助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动员入场经营者的适龄流动人口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三)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办理流动人口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学校、托幼机构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发现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儿童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报告,并督促其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时,应查验其家庭内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

(五)房产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租用房屋申请登记备案时,应督促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六)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对单位内流动人口的管理,督促单位内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监护人,及时携带儿童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时,应进行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八)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知识宣传工作,引导流动人口主动参与预防接种工作。

(九)各街道、乡(镇)应通过社区、居(村)委会及时收集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资料、信息。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督促适龄儿童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完成适龄流动人口儿童调查及预防接种任务。

(十)各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积极配合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做好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辖区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聚居地,设立规范的接种点。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接种点的设置和延长预防接种时间,提高预防接种率。

第九条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承担预防接种任务的接种单位及其责任区域向社会公示,以便流动人口儿童就地、就近进行预防接种。接种单位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表明其预防接种的管辖区域范围,并公开免费疫苗的种类、接种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第十条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一)流动人口儿童的监护人应主动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应对流动人口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卡建立专门管理制度,对流动人口儿童的迁入、迁出情况做好记录,随时掌握其变动情况。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证、卡的核查和整理工作,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出的卡片由预防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三)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妥善保管,若发生遗失,要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

第十一条实行流动人口儿童转证、转卡制度。

流动人口儿童迁移时,应到原接种单位办理转证、转卡手续;对新迁入的儿童,原预防接种卡、证有效;对无接种证的儿童,视为未接种,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应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卡,按免疫程序要求进行免疫。

第十二条实行流动人口儿童登记及信息收集、报告制度。

(一)公安机关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时,应将7周岁以下的流动人口儿童纳入统计范围并登记造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加强辖区内流动人口儿童的登记管理,及时收集辖区内新出生、迁出、迁入流动人口儿童的情况,准确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儿童基本情况。

(二)预防接种单位要定期到当地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站)、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收集流动人口儿童资料。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站)、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应积极配合,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提供所需的流动人口儿童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预防接种单位在城镇每3个月、农村每6个月组织一次对辖区流动人口儿童的查漏补种活动,并将接种情况逐级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十四条实行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联席会议制度。

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公安、工商、计生、教育、宣传、建设、房产、劳动保障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市级财政对困难县、区开展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第十六条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内容包括:是否掌握流动人口儿童数量、免疫服务策略、预防接种服务计划、预防接种实施与效果。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在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因工作不力,造成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遗漏,完不成工作目标的,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由本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第2篇

今天召开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现场工作会议,任务是推广潜江、鄂州试点地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试点经验,对全省9月1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下面,我就全省免疫预防工作的形势以及即将在全省实施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对我省免疫规划工作的基本估计

(一)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确立了卫生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发展迅速,为保障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了巨大作用。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实行突击预防接种时期(1950-1977年)。主要是利用每年冬春季节,采用突击性预防接种的方式,开展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全省免疫预防工作进入了发展的起步阶段。

第二阶段是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时期(1978-1999年)。全省从1978年开始按全国统一的儿童免疫程序开展计划免疫工作。这一时期,相继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纳入全省儿童计划免疫程序。通过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逐步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计划免疫服务体系,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基本的疫苗冷藏冷运系统,基本满足了每年为目标人群提供6次以上的预防接种服务。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是全省计划免疫工作快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全省不断加强计划免疫专业队伍建设,以消灭脊髓灰质炎为中心,狠抓预防接种副反应防范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完善服务体系,提高了预防接种质量,相继实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规定的以省、县、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降至历史较低水平。

第三阶段是实施免疫规划时期(20__年至今)。主要是在巩固计划免疫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努力控制与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通过创建省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和乡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工作,全省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免疫规划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全省城乡形成了以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为主,预防接种点上门查漏补种为辅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预防接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得到显著提高,预防接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呈现新的发展面貌。

(二)全省免疫规划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从1978年算起,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历经三十多年,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体现在:

1、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接种服务体系,完善了疫苗冷链系统和疾病监测网络。

多年来,全省各地始终将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预防接种服务体系、疫苗冷链系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体系、AFP病例及麻疹等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系统及实验室网络系统。

目前,全省预防接种机构共约有7399个,其中乡镇接种门诊1649个、产科接种点541个、村级接种点5209个,全省预防接种人员约有13488人,预防接种机构的广泛覆盖、接种队伍的壮大,方便了广大群众,提高了接种的可及性,极大地促进全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全省的冷链系统从1978年的冷链匮乏、只能满足部分地区实施冬春季节的免疫接种状态,发展到1983年全省4条冷链线,1987年3月开始,全省各地实现冷链运转,每两月运转一次。目前,全省冷链系统不断更新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2、实施免疫接种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了一系列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各地按照《湖北省免疫接种工作管理规定》,依据“区域规划、定点接种、资格认证、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全省免疫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人员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实行资格认证。为保证免疫规划得到科学、规范、有序的实施,各地还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规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为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提供了管理和技术保障。全省各地还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前告知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免疫规划管理模式。

全省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覆盖全省城乡的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工作体系,既重免疫覆盖,又注重服务质量,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了目标人群的需要。

3、实现区域无脊髓灰质炎证实目标。

湖北曾经是脊髓灰质炎严重流行省份之一,1954年始有疫情记载,历史上于1957年、1963-1965年、1971-1973年、1982-1983年、1990年出现了5次流行高峰,历史最高流行年份为1972年,报告发病2135例。为了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在保持口服脊灰糖丸常规免疫高接种率的基础上,一方面建立了由省、市、县三级网络组成的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系统;另一方面,坚持有计划地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1989-20__年20年间,全省组织开展了38轮全省或局部地区的强化免疫活动,共计强化接种脊灰疫苗约9千万人次。全省自1994年9月发现最后1例本土脊灰野病毒病例以来,连续14年无本土脊灰野病毒传播的证据,20__年实现了区域无脊灰证实目标。

4、将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努力提高新生儿及时接种率。

20__年4月25日,根据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启动了新生儿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20__至20__年,在25个贫困地区实施“湖北省提高非住院分娩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项目”(GAVI项目)。通过实施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和GAVI项目工作,设立产科接种点并加强管理,全省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有了较大的提高。20__年8月GAVI项目终期评估结果显示,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86.75%,全程接种率97%。

5、实施加速控制麻疹策略,努力预防和控制麻疹发病。

在常规免疫提供两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实施加速控制麻疹策略,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麻疹发病和流行。1998年建立了全省麻疹监测系统,通过麻疹监测信息网络快速报告接种率、发病率、疑似暴发疫情等监测数据,对所有麻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20__年建立了全省市级麻疹实验室网络,指导麻疹疫情控制工作。根据麻疹发病特点,20__年修订和完善了全省麻疹疫苗免疫程序,在国家免疫程序的基础上,增加1.5岁儿童麻疹疫苗复种一剂,有计划地开展全省4-7岁儿童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取得了较好效果。

6、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疫苗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

免疫预防是我国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60年代初期,全国通过接种牛痘疫苗消灭了天花,通过坚持和推广预防接种工作,其他疫苗可预防疾病都得到有效控制。全省麻疹发病最高年份为1965年,发病69314 2例,病死4850例,发病率达20__.57/10万;百日咳发病最高年份均为1961年,发病为158229例,病死466例,发病率达1499.41/10万;白喉发病最高年份也为1960年,发病5910例,发病率18.3/10万。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多年未发生实验室证实白喉病例,百日咳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左右,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万左右。其它疫苗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如流脑、乙脑、新生儿破伤风、风疹、甲肝、腮腺炎发病率均显著下降。

7、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卫生部建立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统一安排,20__年初,作为国家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地区,黄石、鄂州开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同时,黄冈和荆门作为省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试点,也开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20__年5月,全省启动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计划在20__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系统建设任务。截至20__年5月15日,全省1420个计划开通信息系统的接种机构已有1162个接种机构通过了国家终审,937个单位已经实现向国家平台上报接种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后,不仅可以为适龄儿童提供更为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而且可以为公众提供实时预防接种信息查询,增强了预防接种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三)全省免疫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1、财政保障政策在有些地方落实不够好。

从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地方财政对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是目前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部分市、县疾病预防工作人员工资不能足额到位,乡、村免疫预防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本上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严重影响了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调查数据,不少地方未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有的地方财政对免疫规划工作投入严重不足,部分市、县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包括乡、村级预防接种工作)的经费,主要来自二类疫苗创收。这种过分依靠创收开展免疫预防工作的弊端是,区域性的免疫规划工作落实不好、发展不平衡,免疫预防服务的公平性和免疫预防服务的质量受到影响,致使一些地区免疫规划工作出现滑坡现象。

2、免疫预防专业人员亟待补充,队伍需要稳定。

部分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预防专业人员数量本来就不足,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工作量将将成倍增加,对免疫预防工作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免疫规划队伍急需得到调整、充实。

3、人口的流动等因素使免疫规划管理工作难度增加。

人口的流动性为免疫规划管理增加了难度。目前全省局部地区麻疹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还时有发生,暴露出我省局部地区的疫苗接种、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接种管理存在问题;省内还存在脊灰野病毒输入和发生疫苗变异株病例的可能,AFP监测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全省乙肝感染率仍然很高,相关疾病的负担依然很重;全省甲肝发病率虽然呈持续下降趋势,但每年都不乏甲肝疫情的暴发,尤其在农村中、小学;在部分农村和城市,流脑、乙脑、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尚需引起高度重视。

4、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对全省免疫预防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随着疫苗种类增加、针次增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频率增加,疫苗的管理和监测工作难度增大,现有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和服务方式,能否充分满足城乡群众享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服务的需求,都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对待。

二、关于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准备情况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是全省今年重点卫生工作之一,为保证我省顺利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省围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一)在20__年1月15日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列入我省今年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对各地提出了总体要求;在20__年3月10-12日全省免疫预防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进一步对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进行具体部署;20__年7月4日上午,省卫生厅召开了专题会议,听取了全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的准备情况的汇报,针对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阶段全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9月1日,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二)对20__年中央专项经费的分配、省级经费进行了测算与分解,省财政厅正在审批之中;协调5个厅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五部委关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文件。组织了对全省各地扩大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使用和扩大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需求以及冷链设备情况等方面基础资料的摸底调查,制定了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技术规程,制订了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培训技术方案和全省免疫预防县级骨干培训班教材等相关技术方案,6月15日至7月27日,完成了对全省425名免疫预防技术骨干和13513名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完成了全省现行常规疫苗疫苗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新增疫苗的招标、采购,全省新增疫苗也即将按照重新核定的分配计划分发到位,根据各地冷链装备情况和更新需求,有步骤地对全省的冷链进行了更新、扩容。

(四)在潜江、鄂州开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试点工作。

为了顺利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省卫生厅在潜江、鄂州两地开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试点工作。虽然试点工作时间不长,但两市在试点过程中解决的问题,总结的经验,已为全省各地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潜江市以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契机,对预防接种机构进行了重新规划,对免疫服务人员重新进行了核定,对接种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分,使预防接种服务能够满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要求。鄂州市年初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纳入今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范畴,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将预防接种人员的工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基层预防接种人员的补助,有利于稳定全市预防接种队伍。两地的试点工作各具特色,慨括起来基本有3点:一是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落实免疫规划的财政保障,二是要建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的儿童免疫规划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三是要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制定严格、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各项管理和技术规范落到实处。

三、深入扎实地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全省要学习和借鉴潜江和鄂州市的经验,针对免疫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证全省各地今年9月1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各级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国家免疫规划纳入本地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在全省各地按期顺利实施。对于不能按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地区,省卫生厅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在本地区按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作为今年疾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建立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各专业机构的免疫规划工作职能,量化任务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辖区范围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及时得到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

(二)履行职责,完善保障,协调配合。

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发〔20__〕82号)和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5部委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要求的通知》(鄂卫发〔20__〕45号)有关各级财政经费保障的规定,落实本地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相关政策和专项经费保障,把基层预防接种服务机构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补助经费和各级免疫规划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免疫规划经费的管理,及时将免疫预防项目经费下达到项目执行单位,按时支付基层预防接种的补助经费,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同时,要建立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当地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协调和配合,建立有效的政府部门之间免疫规划的协调管理机制,促进国家免疫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三)科学规划,规范服务,提高质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免疫规划的各项基础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定点接种、资格认证、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设置预防接种服务机构,调整和完善预防接种服务,增加预防接种服务的频次,保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及时性和可及性。要合理调整和充实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对预防接种服务机构(门诊、接种点)和预防接种人员资格的认证,巩固和提高省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建设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成果,按期完成儿童预防接种报告信息管理和疫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接种、有效接种意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严格管理,加强督导,促进发展。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第3篇

预防接种服务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儿童公平享有的健康权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我国实施疫苗预防接种,预防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体系、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是改革开放以来卫生领域成效显著、影响广泛、群众受益最大的卫生工作之一。主要成就表现在:

1 计划免疫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施计划免疫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了实施儿童预防接种的部门职责和儿童监护人的义务。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疫苗流通形式、接种要求、保障措施、异常反应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07年3月5日,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疫苗种类进一步增加。

为了确保每名儿童公平享受预防接种服务,各省级政府财政每年拨出专款用于购买疫苗,保障儿童预防接种疫苗的供应。

2 计划免疫接种率稳步上升

自1978年以来,我国大力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分别于1988、1990和1995年先后实现了以省、县、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三个85%的目标。曾严重危害儿童健康、造成儿童死亡的传染病已经基本得到较好控制,麻疹、白喉、百日咳、猩红热等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幅度降低,实现了无本土脊髓灰质炎的目标。

计划免疫接种率是儿童免疫程序进行合格接种的人数占全部应接种人数的百分比。近年来,全国计划免疫接种率稳步上升,稳定在较高的水平。

2.1 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2.1.1 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是严重制约全国计划免疫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根本原因。无论是计划免疫接种率、针对免疫疫苗的传染病发病率,还是计划免疫常规管理工作,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和城乡差异。全国计划免疫接种率随经济收入的高低而变化,城市家庭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高于农村家庭儿童;农村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最低。

2.1.2 计划免疫投入仍显不足

近年来,省财政加大对计划免疫工作的投入,主要用于采购疫苗和更新冷链设备,但基层政府投入不足,导致常规工作经费缺乏,一些地区的计划免疫常规督导与培训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乡防保医生和乡村医生报酬在大多数地区未得到妥善解决,一些基层防保人员只能依靠收取接种服务费维持工作和解决报酬,工作积极性低。此外,基层计划免疫专业队伍不稳定,人员更替频繁,培训不能确实保证效果,出现基层防保人员业务水平低,缺乏计划免疫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部分县乡、村级两级接种资料不一致,儿童疫苗领发登记不健全。

2.1.3 流动人口问题突出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大。随着流动儿童比例的不断提高,目前城、乡免疫接种的人力、经费方法、制度等已不适应这种状况。部分地区计划免疫部门与当地计生、公安流动人口登记站及乡村医生等缺乏配合,不能及时掌握新生儿和流动儿童的动态。城乡结合部儿童计划免疫缺乏统一的管理,流动儿童居无定所,以致防疫人员无法进行跟踪免疫服务,计划免疫存在空白。有些基层卫生防疫人员缺乏责任心,往往只管长住儿童,对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视为额外负担,不能主动上门服务,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困难的问题非常突出。此外,由于人口的流动出现的新问题也直接影响儿童的预防接种,如:接种地点太远、接种时间不合适、农村留守儿童无人带去接种、孩子无户口不让接种、预防收费太贵等等。

2.1.4 宣传措施有待提高

虽然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多个加强计划免疫的政策、方案,但由于督导措施不到位、宣传措施没有针对性、基层人员素质较低等,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有一定的滞后现象。据专家对未接种者的调查显示:未接种的主要原因是儿童家长计划免疫知识知晓率低,不知道要接种;很多家长不知道接种时间和地点,怕副反应;部分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持反对态度;一些家长不能主动或按规定时间带孩子到预防部门接受免疫。

2.2 要保持全国高水平的计划免疫接种率,确保每一个儿童能享有接种权益,我们建议。

2.2.1 高度重视,增加投入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计划免疫工作,全面树立“儿童优先”意识,贯彻“儿童优先”的原则,在进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计划免疫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加强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支持,保障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强化部门职能,逐步缩小城乡差别、贫富差距,为计划免疫工作创造良好经济和社会环境。

此外,各级政府仍需重视解决基层计划免疫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和报酬问题;要确保计划免疫工作专款专用,并不断地增加经费和资源投入。

2.2.2 加强流动儿童的管理

进一步加大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力度,各级计划免疫部门应通过当地计生、公安流动人口登记站及乡村医生等,及时掌握新生儿和流动儿童的动态,做好登记和迁移处理,对流动儿童进行登记造册,保证“出生一个、登记一个、管理一个、接种服务一个”,逐步建立儿童个人电子档案,实现流动儿童流入地和流出地信息共享。同时,积极探索并推行预防接种人员入户上门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制度。发现未接种或漏接种的,通知儿童家长到当地医院进行预防接种。公安部门在办理暂居证和教育部门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严格审查儿童预防接种证,凡无接种证或未按国家规定接种有关疫苗者,一律不予办理。

2.2.2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要保持相对稳定的计划免疫专业队伍和适当的服务模式,加强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防疫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规范的预防接种行为是计划免疫成功的关键,今后要加大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每一位预防接种人员能够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领发、登记、运输、储存、接种各类疫苗,保证疫苗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多种渠道,采取定期、不定期、拉网式接种或门诊接种与上门接种相结合,努力为全省儿童提供优质计划免疫服务,力争使儿童一个不漏、一针不漏地得到应有的接种权益。继续扩大提供免疫服务的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在农村,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山区增设预防接种点,使更多的儿童能够享受到就近、及时、便利的预防接种服务。在城市,将预防接种服务职能延伸到社区,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起预防接种工作,使社区儿童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更加方便、贴心。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第4篇

关键词基层计划免疫;影响因素;对策;和谐社会

我国自1978年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以来,1988年各省实现12个月龄和18个月龄接种率达85%目标,1990年实现各县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5%要求,实质上于1990年我国已达90%目标,计划免疫针对疾病已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实现了消灭天花和本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的目标。在国家经济体制转轨的新形势下,基层预防接种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因此做好基层免疫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1 基层免疫工作发展的影响因素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免疫规划工作的全面均衡发展。我国很多市、县对计免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一些县、市对一类疫苗补贴经费不到位,造成不少乡镇仍以有偿收费服务为主,造成群众误会,影响接种积极性,影响计免工作均衡发展。

基层从事卫生防保人员学历、专业技术结构偏低,基层防保队伍人员不稳定,岗位职责不分明,是影响当前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SARS过后,国家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制定并出台了《关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在政策上对公共卫生事业都有了明显的倾斜。但同时对一些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疫情的网络直报、主动监测等工作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就要求必须有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而当前基层卫生防保队伍学历结构普遍偏低,业务素质相对较差,难以应对当前公共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计免疫苗、防病知识宣传投入力度不足,效果不深广,影响免疫规划的实施。由于年轻一代父母对疫苗接种、预防针、传染病有不少误区,加上一些价格较高的二类疫苗有偿接种的开展,造成负面影响,脱种、迟免疫常有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一类疫苗的大面积推广。

基层计划免疫工作面临诸多问题的同时也面临很好的发展机遇,主要体现在: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基层免疫规划工作走向法制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了资金与技术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基层免疫规划工作步入了信息化时代;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拓展了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的市场

2 加强基层计划免疫工作的对策

2.1 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免疫规划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制订本地区免疫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财政、发展改革、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

2.2 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

要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免疫规划的氛围。

2.3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免疫规划的能力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加强免疫规划相关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和基层接种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基层接种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

建议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出基层卫生防保人员工作职责,对从事卫生防保工作的人员一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未经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乡镇卫生院不得随意调整其工作岗位,并不得按排与卫生防疫无关的其他任何工作。

2.4 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要根据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次数,确保适龄儿童及时得到预防接种服务。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管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和新的免疫程序开展预防接种。强化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努力提高接种率。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积极探索对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的有效管理推广办法,针对各区域实情,采取措施,克服实际困难。

如:下乡补助、交通人力资源、如何充分利用公立乡医体系协助工作等,完善免疫覆盖,有效减少免疫空白点。加快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实施免疫规划提供信息支持。

2.5 加强冷链建设,保障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要根据实施免疫规划的需要扩充冷链容量,完善冷链建设、补充和更新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

2.6 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加强各级部门沟通,争取社会、政府对儿童计免工作经费支持。力求全市范围落实一类疫苗补贴经费,实现市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并严格按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保证专款专用。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第5篇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措施

1.1医院

医院是以病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儿童计划免疫在集医疗、预防、科研为一体的医院中[3],它的空间是比较窄小的。我中心为提高计划免疫工作的质和量,预防接种门诊每天8:00~11:00,周一至周六,准时开诊,按照规范门诊要求,分门进出,在今年的门诊工作中,根据本中心实际情况,调整了门诊布局,扩大就诊面积,并增加了叫号系统,对候诊、预检、登记、接种、留观的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实行流水线式操作,减少了家长排队等候的时间,同时添置了一些儿童游玩设施,减少了儿童因等候时间太长而产生恐惧和烦躁心理。我们建立、健全了组织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加强了门诊预检登记工作,并将所有年龄段儿童的预防接种登记卡汇总至门诊处,每日开诊前按照接种的步骤和具体要求,做好接种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预检,详细询问接种儿童健康史、过敏史及既往健康史,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所预防的疾病,副反应、接种后所应注意的事项等有关内容。并根据今年的疾控要求,各疫苗接种做了相应的告知同意工作,做好了一、二类疫苗告知单的签收、整理工作,并同时登记接种证,接种卡及现场册,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每天门诊工作前后,做好冰箱测温及室温测量,保证疫苗的冷链效果,门诊结束后,做好每日疫苗的使用量的核对和统计,及时输入电脑,提高接种率,准时完成每月月报表,制定生物制品预算表,各种突击性报表及计免资料管理。

1.2条块

我们实行条线与地块相结合的形式,更加合理的安排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各条块实行质和量的考核。对预防接种的儿童,经常通过电话通知,到儿童家里去催促家长们及时带孩子来接种疫苗,以保证预防接种的及时率和效果。

1.3对于新出生的婴儿

我们把计划免疫知识与产后护理知识通过产后访视的形式对产妇及家属进行宣教。

2搞好宣传

为了扩大预防免疫的覆盖面,响应市疾控中心的号召,每年的4月25日定为计划免疫宣传日,今年的预防接种宣传周主题为“预防接种,健康的保障”,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对儿童家长在计免接种注意事项方面,计免的禁忌症如发热、急性期表现疾病,过敏体质,神经系统疾患,既往有严重反应者,重症慢性病人免疫抑制使用者等等的知识了解。同时,对接种后可能发生的反应如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甚至严重反应的鉴别以及处理原则,让家长对预防接种反应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和居委会取得联系或联合,用墙报和宣传画的形式把计划免疫知识宣传到各个社区,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新知识的宣传,包括其他卫生知识的宣传。

为方便那些因为工作较忙的和那些因为贫困的、没有文化的父母们使他们都能了解什么叫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计划免疫的意义、目前计划内有哪些疫苗、能预防哪些疾病等,我们增设了DVD和液晶电视机,以不间断地滚动播放的形式向儿童家长进行宣教。

加强流动人口的宣传与管理[4]。因为流动人口流动的特殊性,这是计划免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盲点。需要耐心地解释和细心的工作。对在外地出生的婴儿,特别是流动人口,很多家长不知道孩子应该接受预防接种。为了让所有的孩子都能按计划接受免疫接种,我们每季度采取地毯式普查的方式进行查漏补种。

3加强工作的协调性

3.1在社区内与各方面配合好

不仅要和居委会配合,而且还要和有关单位或部门的家委会配合,了解掌握有多少孕妇,动员她们到医院建立“孕妇保健卡”定期到医院检查胎儿的发育情况及孕妇的健康状况,并经常与其保持联系,相互沟通,了解其婴儿生产时间及健康状况,需要提供什么帮助等。

3.2 向孕妇宣传

在社区内组织孕妇学习,举办形式多样的孕妇卫生知识及预防接种知识学习班,了解新生儿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及时性。婴儿出生后要及时到医院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按计划及时接种疫苗。也可以在婴儿出生后联系我们,必要时到家中为其办理有关手续,让婴儿能及时接种疫苗。

4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

4.1制订下阶段计划,按计划完成每项工作

每月抽出几天时间在居委会给孕妇讲解免疫接种知识,出墙报,同时到应该接种的儿童家里了解疫苗接种后的情况。出现不良反应时,指导不良反应的处理。一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有些孩子在接种疫苗后偶然患病,而家长以为是接种疫苗反应,故不带孩子看病延误治疗,引起不良后果的发生。

4.2创造经济效益

下社区把计划免疫工作做好了,同时也为群众做了医疗卫生知识的宣教,也了解了群众的需求,并及时为其提供医疗服务。这不仅给医院带来了社会效益,同时也给医院带来了经济效益,还给群众带来了方便。

只有把计划免疫工作做得更全面更细致,才能使更多的孩子得到更好的保护。使儿童更加更好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王钊.计划免疫培训学员手册.卫生部卫生防疫司,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93,11.

[2] 王晓军、张荣玲.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接种现状和影响同时研究.中华流行病学杂志,1997,5:3.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第6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条例》对儿童计划免疫进行了完善与发展,明确各级政府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中的领导和保障等方面的职责,确立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预防接种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疫苗流通和实施接种的管理、流动人口中儿童的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等工作。《条例》的实施将对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对贯彻《条例》、实施免疫规划的领导和保障职责。县政府决定,将第一类疫苗和市级规定的流脑、乙脑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负责全县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加大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各级计划免疫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预防接种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疫苗和“冷链”的管理,免疫监测、异常反应处理、预防接种效果考核和相应传染病的调查处理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对疫苗在储存、运输、供应、销售、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同级卫生部门通报。

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投入,按照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和分级负担的财政体制要求,共同做好免疫规划经费保障工作。

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适龄儿童接种的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要切实履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全县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办理儿童入托入学手续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办证的适龄儿童督促其到接种点补办接种证,并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个人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政府法制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将《条例》的宣传工作纳入“四五”普法规划,加强宣传贯彻工作,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贯彻《条例》中出现的问题。

新闻、广电等部门要制订并完善免疫规划公益宣传制度和工作计划,每年定期刊播一定量的免疫规划公益广告,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的先进典型,增进群众对免疫规划工作的了解。

公安机关向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人口统计数据。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人口出生有关情况,督促所属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预防接种、免疫规划的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交通部门将冷链车作为防疫专用车,纳入免征养路费车辆管理范围。

审计部门加强对预防接种经费的审计,保证财政安排用于预防接种的经费专款专用。

物价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接种耗材费等疫苗流通领域价格行为。

村(社区)民委员会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组织居民、村民受种第一类疫苗。

二、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做好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第一类疫苗包括纳入国家和**市免疫规划的疫苗,以及市和县人民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目前,我县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有卡介苗、百白破疫苗(及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7种。第一类疫苗接种对象为14岁以下儿童。其中,7岁以下为基础免疫,接种包括上述7种疫苗;14岁或12岁以下为强化免疫,14岁以下接种包括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疹疫苗,12岁以下接种包括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乙肝疫苗根据疾病流行严重程度安排强化疫苗。

应急接种和群体性预防接种,应根据预防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范,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议,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县人民政府决定并报市级有关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单位不得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第一类疫苗由市政府统一采购,县政府负责实施免疫规划和第一类疫苗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异常反应处理、冷链运行等工作经费以及乡级预防接种人员劳务报酬。

三、加强疫苗流通管理,规范二类疫苗的流通和使用

第二类疫苗是指第一类疫苗以外、公民自行付费接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接种建议信息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保证广大群众享受国家免疫规划服务的同时,能科学、合理地选择使用第二类疫苗。要充分利用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长期投入所建成的较为完善的冷链系统的优势,形成规范的疫苗流通体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疫苗流通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确保疫苗质量和流通秩序。

卫生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发现疫苗质量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其它情况时要及时互相通报,并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发现假劣或质量可疑疫苗,应当立即停止接种、分发、供应、销售,并立即报县卫生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四、落实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强流动人口中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单位要主动及时为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在对儿童实施接种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做好接种记录。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加强托幼机构及学校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及时将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当地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学校发现未按免疫规划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监护人带领儿童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贫困地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人口的预防接种工作。卫生、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这部份人群的预防接种工作,保证所有儿童拥有公平获得免疫服务的机会,以达到以街镇乡为单位12月龄内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的目标。并争取2010年达到98%,同时努力提高及时接种率。

五、合理布局,加强监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行为

预防接种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和全行业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接受卫生部门对其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卫生部门要结合我县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及时清理确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接种单位)承担预防接种工作,明确其预防接种责任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切实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管理,县卫生部门要制定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划。加大对预防接种单位的投入,使所有预防接种单位达到《条例》和《预防接种规范》规定的条件,城镇接种单位和农村乡镇级以上接种单位达到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加大对所有接种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保证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安全性。对从事预防接种服务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组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同时加强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教育,不断提高预防接种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完善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范围和鉴定、处理、补偿办法,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对接到报告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分别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第7篇

【关键词】 流动儿童 母亲 预防接种 知晓率

流动儿童因具有某些特殊性,给常规计划免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某些区域内常常形成免疫空白区或免疫薄弱区,从而导致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增高[1],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 流动人口数量急剧上升,其间有一定数量的0~4岁流动儿童。该人群的免疫规划管理成为免疫规划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2]。广泛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知晓率是加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流动儿童母亲的预防接种知识与态度及其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探讨管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有效措施。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选择郑州市管城区塔湾社区、航海东路社区、博爱街社区、东关南里社区,每个社区选择2005年1月1日~2009年8月30日出生、无当地户籍的流动儿童母亲192名,共调查786名,回收有效问卷769份,有效率为99.87%。

1.2方法 采用统一问卷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入户调查,内容包括流动儿童母亲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经济收入等以及对免疫规划政策、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情况。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769名流动儿童母亲中,年龄<30岁占61.6%,30~34岁占27.2%,35岁~占11.2%;文盲占13.7%,小学文化程度占37.8%,初中文化程度占43.6%,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48%;59.2%无固定职业,13.1%从事工业,8.9%从事手工业,6.9%从事商业,11.4%从事其他行业;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0元占8.8%,10000~15000元占37%,15000元以上占54.1%。1个子女的家庭占52.5%,2个子女的家庭占39.8%,3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占7.7%.

2.2预防接种知识知晓情况 769名儿童母亲中,90.8%知道预防接种,但了解深度不够,只有56%的母亲知道孩子出生后需要接种乙肝疫苗,45%知道接种麻疹疫苗。知道需要接种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的母亲只占30%。86.3%表示愿意了解预防接种知识,了解途径主要集中在电视宣传(占43.6%),同乡教育(占36.4%),村居委会干部介绍(占24.9%),以及乡村医生(占20.6%)等途径。80.3%表示愿意参加由专业人员举办的免疫规划知识讲座。

3 讨论

3.1文化程度高的母亲预防接种知晓率高,文化程度低的人不愿意接受新知识,卫生意识淡薄,对于预防接种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也不理想[1]。

3.2儿童出生地点对母亲预防接种知晓率有影响,在国内一些文献报道中认为,在医院出生的儿童比在家中出生的儿童能更好地接受计划免疫服务[2]。

3.3家庭的经济收入水平影响母亲预防接种知晓率,分析原因主要有2个方面: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家长为儿童接种相关疫苗;目前对一类疫苗国家实行免疫接种政策宣传贯彻力度还不够[3]。

3.4母亲职业影响其知晓率,由于职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其家庭的社会地位,资源获得的多少及其相应的社会认知水平差别造成流动儿童母亲预防接种知晓率的高低[3]。

建议影响流动儿童母亲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的主要因素有母亲文化程度、职业、家庭收入和分娩地点等,广泛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知晓率是加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进一步落实国家对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使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等的免疫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与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合作,提高住院分娩率以及尝试在产房内开展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产妇卫生知识和保健意识。把个体私营业主、农民、技术工人等群体作为重点人群,探索一种浅显易懂,适合低文化程度的人群宣传教育方式,比如同乡教育,举办讲座,提高广大流动人口主动参与性。

参 考 文 献

[1]孙晓东,赵丽丽等.上海市儿童计划免疫与乙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率及影响因素调查分析[j].中国计划免疫,2001,7(5):262-264.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第8篇

我乡2018年免疫规划工作,已按照卫生局、疾控中心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卫生院的安排、乡防保组和全乡村级防保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要求,为广大适龄儿童提供了全面、规范的预防接种服务,建立和形成了较高的群体免疫屏障,为预防和控制我乡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发生、爆发和流行打下了坚实基础,已经完成了2018年免疫规划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山乡乡辖区12个行政村,总人口28939人,0-6岁儿童近1700人。

二、完成情况

1、免规督导情况:

我院一年来对12个村14个接种点分别进行了4次免疫规划督导,每季一次,督导12个村,全年覆盖全乡所有村和接种点,有督导计划和督导表,对村医进行了考核和接种率调查。

2、安全接种工作

各村卫生室接种点按照定点接种加上门服务的形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主要以定点服务为主,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的工作要求,对接种儿童进行规范操作,一次性注射器进行了销毁,并作有记录,接种点14个,安全注射覆盖率100%,全年无接种预防接种事故发生。

3、免规培训工作:

2018年1-12月对全乡计免村医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的培训,其中免疫规划专题培训二次,免疫规划常规培训十次,针对免疫程序、安全注射、预防接种副反应处理、卡证核查、冷链的管理以及报表的填写等内容进行培训,对免疫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专门培训,专题培训则对参加培训的村医进行培训内容的知识测试。  

4、免规宣传工作:

在2017年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进行预防接种知识宣传,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包括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预防传染病方法,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防病知识的讲解,使群众真正地领会到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计划免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国家计划免疫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儿童计划免疫及传染病预防工作;同时进行了“世界肝炎日”等主题日进行了宣传。

5、冷链设备管理工作:

冷链管理:专人负责冷链管理工作,冷链设备建立了档案,每天进行了冰柜、冰箱温度记录,冷藏包、冰排、疫苗、一次性注射器严格发放登记,签名发放,严格做到帐苗相符。

6、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工作:

(1)AFP监测:为进一步搞好AFP监测工作,2018年开展了对AFP主动监测工作,1-12月报告无AFP病例。

(2)麻疹监测:2018年1-12月本地报告无疑似麻疹,监测到位,落实措施迅速,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效果。

7、新生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

按照卫生局和疾控要求,今年共查验二次,查验学生600余人次,做到应补尽补,此项工作已完成。

8、免疫规划其它工作:

各项工作指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正在进行实施、正常运转中。

三、存在的问题:

1、村医报怨上级经费投入不足,给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很大的困难。

2、村级免规人员报酬低,不安心工作,加上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村医年令高,工作不能落到实处。

3、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加,流动性大,加上多数流动儿童来源于计划外生育儿童,家长不配合接种,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率明显受到影响。

四、今后工作打算:

1、防保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便于指导村级开展免疫规划工作。

2、加强村防疫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前后进行考试并评价培训效果,对年高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配人协助,防止给工作造成损失,造成免疫空白点。

3、切实抓好计免建卡建证工作,使用未种通知单,并要求村医通知应种对象到接种点接种,并及时加强相关信息反馈,卡、表、册、证、信息录入相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