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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11-10 16:02:02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rksgg”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婺城区普法依法治理以及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打好“七五”普法收官战,扎实推进“法治街道”建设。

(一)抓组织领导,依法行政有成效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了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健全决策机制。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三是规范执法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章,在招商引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热点、难点问题上,严格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抓法治思维,法治建设有力度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街道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着重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常用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二是发挥顾问作用。聘请勇往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参与街道重大事项决策,为购买服务项目、重点工程等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三是加强监督自查。根据上级要求,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小组,及时就街道的行政文件进行清查。四是推动行政执法合法化。全街道成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由街道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

(三)抓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有亮点

一是坚持排查先行。结合基础排查工作,组织网格员深入重点部位进行精准式排查,重点排查文明创建、劳动合同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深入社区、企业、商场全方位进行滚动式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及时把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实现无讼或少讼,全力打造“无讼社区”新名片。二是坚持多元式化解。街道为群众来信来访、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提供一站式服务;派出所设置警民联调室,用民间纠纷调解的形式化解当事人因治安案件而产生的积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各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各社区整合社区法官、律师、民警、法律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利用法律专业人员参与调解、法律援助、群体性案件处置等工作,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均等化法律服务。三是坚持全方位稳控。建立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通过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研判辖区内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抓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主动性,督促各社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小纠纷及时化解,大矛盾及时上报协商处理,做到实时跟踪积极调处,确保局势得到稳控、纠纷得到化解。

(四)抓全民学法,法治宣传有实招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以民法典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标语、宣传单、分发宣传品、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广场、小区、商圈、两新组织等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做好社区顾问律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社区律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督促律师切实做到人员、时间、精力“三到位”。三是鼓励方法创新。鼓励各社区普遍建立普法工作网络和便民服务窗口,注重引导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品牌,重点扶持西市街社区调委会、郑老师个人调解工作室等基层法治创新实践。

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街道有效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程,但离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力度不够。在明年的工作中,我街道将不断改进,力求将我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和领域。

(一)突出重点普法对象

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二是强化社区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各社区要制定本社区培训计划,加强与社区工作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三是实现流动人口普法的精准化,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流动人口法治教育。要在普法精准化方面有新突破,将辖区商铺、店面、出租房屋作为普法重点,采取送法进出租房、店堂、企业、建筑工地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特别是学习地方法规、规章、政策提供便利。四是以社区法治讲堂为平台,推进社区居民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创新法治工作机制

一是抓好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时效性。充分利用纪念日、重大节日、法律实施日,国家重大政治活动以及区、街道的中心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增强普法的时效性,为节日节点和中心工作营造法治氛围。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协调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普法志愿服务之中,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社区文化的有机融合。各社区要将法治元素融入文艺作品创作、表演之中,丰富演出内容,在自身学法受益的同时,为普法工作作出贡献。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专题法治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普法活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渗透力。四是发挥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作用,以律师专业之长助力法治建设。加强与律师沟通与协调,为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提供平台。邀请律师参与社区的民主决策和依法治理,矛盾纠纷调解,干部培训和社区法治讲堂等工作,通过律师的参与助力社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法治社区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第2篇

一是加强领导。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__区建设一流法治城区重点工作及科技创新工作实际,采取各项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努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二是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专业素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局上下严格守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把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学习提升能力,打造高素质具有法治思维的科技人才队伍。

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监督。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有效期、统一、统一备案、统一查询的规定,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前都通过__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网等渠道向公众征求意见,接受公众监督。2015年,我局牵头制定了《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__府〔2015〕35号)、《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__府〔2015〕36号)两份文件。

二是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区法制办要求,坚持立改废并举,定期对我局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存在交叉、重叠、冲突、缺漏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2015年,我局未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

一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保障公众参与。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提交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由专家提出论证意见。科技创新局在全市率先建立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监督机制,防范科技发展资金使用风险。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定并严格执行科技创新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定,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严格按要求先提交局务会审议,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是建立重大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决策的决策事项立项、决策主体、决策内容、决策程序记录、决策决定、实施主体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材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一是全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根据“三定”方案和有关法规,明确责任主体、职权内容和法律依据,全面梳理承担的对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以及内部人、财、物管理等职权,撤销违规自设的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党务权责清单,针对每一项职权,兼顾分权制约和提高效率,规范和优化权力运行程序,绘制《工作流程》,明确办事主体、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公开《职权目录》和《工作流程》,将我局承担的对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的目录及相应的工作流程,在政务网站公开。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向相关部门、服务对象征求意见进行评议,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完善。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binfa”为你整理了这篇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依法行政贯穿到制度建设、行政决策、队伍建设、群众服务等过程中。常年续聘法律顾问,协助审查与业务相关合同、文件、行政文书,确保局领导班子在重大决策事项、行政执法等过程中依法依规、阳光运行权力。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讲授《民法典》,形成领导带头学、干部乐意学的良好风气。落实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参与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法宣云”平台考试满分率达100%,为海沧全面建设“五大发展”先行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执法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按照执法程序,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四)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力度。一是按照各级工作部署,全年陆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向机关干部、企业职工、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二是质安站结合安全月期间的“双随机”检查,对各区管在建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宣贯工作,引导各参建责任主体有关人员加深对上述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能力,自觉规范有关各方安全生产行为和执法行为,力促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因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我局质安站和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等事业单位不再担行政职能,故无法申请执法证办理和延期;同时因原交通局并入我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人员缺失,导致目前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难度大。

(二)部分卷宗的整理和装订流程不够规范,今后将严格按照规范做好正在办理及今后办理的案件卷宗的相关工作。

(三)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贴近实际的法制宣传节目有待进一步挖掘。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我局将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抓好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推进法律培训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积极开展和参与法制培训及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度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做到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激励干部积极参加执法资格,充实专业后备力量。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wping2005”为你整理了这篇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在工委、管委会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在洋浦司法局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浦司字﹝2020﹞19号)要求,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党政职责,高度重视学法用法

(一)学法用法职责高度重视。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二)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到位。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所有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对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领导干部要求申请执法证,并且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深化制度改革。推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印发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审批,扩大审批改革试点范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开展区域评估工作,由落户项目免费使用数据,减少项目环评成本,大幅缩减项目环评时长。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70件。

(二)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与全区重点企业结对子,常态化为企业提供环境管理方面的指导,提高企业环境综合管理能力。

三、完善重大执法制度,落实依法决策机制

2020年1月14日,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主动公示执法主体。通过洋浦官网主动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局制定并印发了《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撤销和更新机制制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等执法制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截至目前,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立案企业2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28家次,下达决定书4份,罚款6万余元;共受理群众投诉120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三)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我局建立了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办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环境执法合力。

五、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环境法治氛围

在洋浦普治办的全面指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和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民参与的环保社会法治体系建设,促进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形成。

(一)加强法治宣传。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月为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微信公众号建立“宪法法律宣传专栏”、“以案释法”等方式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和普及。

(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六?五”环境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通过悬挂横幅、企业环境法律责任讲座、危险废物管理和排污许可后执行培训班、环保宣传进企业等形式进行普法,提升公众、企业等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同时联合海南日报社,做好《强化环境治理守护碧水蓝天——2020年“世界环境日”特刊》洋浦专版组稿有关宣传策划、采访及业务指导、数据提供等工作,充分展示、体现洋浦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新举措、新亮点和新成果。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少法制审核人员。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缺少人员,未设立法制审核机构,开展法制审核的人员需要取得国家相关法律资格证书,极大增加了法制审核制度有效执行的难度。

(二)执法人员持证不足。目前,我局执法岗位有4名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件,其中,因受编制限制仅有1人执法证件为省人民政府颁发,其余3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为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由于执法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导致在现场检查和现场查封、扣押及作出具体环境行政行为时,使我局工作人员难以规范化开展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以贯彻精神为核心,以同志治国理政的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自贸港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

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emily2010”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乡镇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五龙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乡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奠定依法行政组织基础。

年初,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人员调动适时调整五龙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成立五龙乡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三夜学、专题学习等各种学习平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培训、任职资格考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本领,把民主、法治、平等、正义、和谐等理念融入到行政、司法、监督等工作中去,为形成全乡学法、懂法、用法和依法办事发挥表率作用。

二、宣传教育先行,抓好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

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全乡“七五”普法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期间开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法雨春风”宣传月、法治讲座进文化礼堂、送法进渔村、普法上船头、“12.4宪法宣誓”、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样的活动。二是开辟宣传专栏,在主要广场、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各类法治宣传视频,向广大群众散发宣传手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4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85余人次。使普法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细化和广度。三是抓住主题普法,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涉及《宪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安全法》等一系列直接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提高宣传的时效和覆盖面。四是组织各类互动宣传。充分利用乡人大接待室,为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献计献策搭建畅通平台;通过每周三网格走访,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宣传最新政策法规,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沟通和互动效果。

三、开展分线治理,促进依法治乡工作向纵深发展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我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各尽其职,广泛开展了分线治理。一是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动了全乡各村、各单位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部门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旅游旺季及重要地点和时段,实现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全覆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的管理,按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等相关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形成全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依法治乡工作格局,实现治理保稳定,治理求发展的目标。

四、完善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为了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乡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了矛盾调解机制,乡平安综治工作中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各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第一线作用,定期对村突发性事件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做到及时预防和处理化解,在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2020年,乡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7起,成功17起,调处成功率100 %,涉案赔偿额9万元,没有“民转刑”案件,有效地维护了本乡的社会治安稳定,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

五、强化依法执政,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的制度。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

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以及各村宣传栏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对乡、村两级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使乡党务政务公开和村务三公开走上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嵊政发﹝2019﹞48号)《嵊泗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内容,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备及时。进一步明确乡镇合法性审查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合法性审查中坚持把握“三个是否”原则,即是否符合法律政策,是否符合群众利益,是否符合现实需要。

加强法律咨询论证,重大决策做好法律咨询工作。一年来,积极发挥顾问律师在乡党委、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与社会公共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注重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同时,还注重进行法律咨询论证,使政府决策建立在民主科学依法基础上。全乡四个村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村级事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六、构建防腐机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全乡广大党员、干部中提出了“勤学习、严纪律、树形象 ”的工作要求,倡导机关干部勤奋学习理论,尊重法律,维护法治权威,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提升全乡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和廉政意识,始终把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从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1年工作思路

回顾2020年五龙乡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群众的法律意识还较薄弱,干部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展望未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深入总结法治经验,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标准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边实践边学习,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法治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带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夯实依法执政基础,继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党的理论学习和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机关。积极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

三、落实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科学决策程序。以更高的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落实。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不断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第6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hricky”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度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内党办发〔2018〕31号),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公正文明,切实提高制度建设,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计划,日常有工作检查、年终有总结;二是补充完善各种法治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情况报告、例会学法、检查考评等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推进和落实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有序推进,高效完成。

二、不断深化法律学习实施,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一)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宣传周、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如“民法典”等学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业务科室在日常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将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倡导和开展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在全区营造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氛围。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5月31日,我局编制了《东胜区2021年“安全生产月”倡议书》,制作启动仪式海报,在东胜应管理微信公众号全文刊登报道,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向广大市民公告,在联邦大厦A座一楼反复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启动及安全提示标语。安委办组织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统一滚动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营造出了浓厚的活动宣传氛围。6月1日下午,全区各成员单位、各企业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安全生产大讲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启动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另有70余家企业通过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倡议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治宣教活动以及“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和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

一是6月1日和7月16日上午,我局分别邀请专家王瑞峰教授和宋守信教授开展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观看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和案例分析。全区120多个部门、80余家企业、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近400人参加了会议。通过专家的宣讲,进一步提高了东胜区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形成了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东胜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东胜区召开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讲座。分别于9月30日、10月15日和11月22日,东胜区政府邀请安全专家、律师召开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讲座,就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如何开展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等作了分析和强调,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规范执法”。

三是多次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等活动。加强执法监管人员意识,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到各个企业、乡村、学校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守法用法长效机制。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期间,共计进企业200余次、进乡村20余次,进校园23次、进机关60多次、进社区50余次。8月份开始,我局通过东胜--东胜应急普法专栏平台,每日推送新《安全生产法》相关链接,就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内容进行普及,并每日链接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解释以及知识问答题目。同时还通过抖音、广播、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大力宣传,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氛围。

四是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联合教体局开展了地震疏散应急演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委办联合奇瑞鄂尔多斯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暨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活动,联合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应急消防综合救援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一方面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提高我区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潜力,加强我区应急宣传建设。

五是强化值守应急,提高综合协调和现场处置潜力。实行专人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报告、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常态监测突发事件隐患,全面收集信息,准确掌握情况,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预警、警示信息。

六是及时传播预警信息,畅通灾害预警渠道,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各园区、镇、街道、有关部门分别储备了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维稳、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救援装备。

三、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事权和职能大力推进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监管行业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2.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官网、服务窗口、门户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向社会或管理服务对象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随机抽查检查事项等信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开展执法时佩戴执法证件、公开执法身份“亮证执法”,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全程音像记录,执法留痕依法依规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进行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率达到100%。

3.我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我局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现象,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现象。我局行政执法机制公开透明、便民,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不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任务,成立东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开展各项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有效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共进行行政处罚26家次(其中对事故进行行政处罚3家次)。我局共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1455家次,发现隐患2871条,已整改2796条,其余75条隐患正在限期整改中。

4.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和监督制度以及职工平时考核及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奖惩制度,全面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办理行政案件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文明执法情况、廉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我局不存在未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

5.我局严格落实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形成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6.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内容要求进行制作、装订、归档相关案卷,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

(二)深化安全生产执法领域改革工作

1.我局按照自治区统一标准使用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智能平台,推行各类行政执法信息的纵向、横向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交换以及执法结果智能分析研判。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录入中。

2.为了明确责任主体、提高执法效率,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完全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截至目前,我局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现象。

3.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在每年一月底前上报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了“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4.为了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规定,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无民法典涉及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未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鄂尔多斯市及东胜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意见。

5.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切实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我局制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在2021年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不存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阻挠、拒绝监察机关开展监督、隐瞒不报的情形;不存在领导干部出现通过行政复议由上级行政机关作出部分撤销或全部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人民法院诉讼作出部分撤销或全部撤销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情形。

6.为了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树立一心一意谋发展的信心,明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柔性监管和“服务式”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结合东胜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

(三)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行政备案)事项8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加大转变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我局按照上级要求依法承接部门职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其他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许可事项。截至目前,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已办结行政许可217件,其中其他行政权力(备案)76件。

2.结合实际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做到“三减”。

(1)减时限:我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线下线上服务,同时通过即来即办、现场申请快递送达、直接送达证件、预约提前核查等方式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和“一次办”.在2018年我局按照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已将所有办理事项的时限减少了60%。其中7项行政备案全部实现即来即办,3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以及《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注销》实现“零跑腿”。1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在精减至12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减少了90%。其他服务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了“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和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

(2)减环节:企业申请延期换证时需要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原由我局行政审批室负责现场核查,经局内研究变更为由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室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同时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减少了企业换证时的核查环节。之前,行政许可、备案办理环节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4步。经减少环节已将审核和审批环节合并,目前只需受理、审核、办结3步即可办结出证。

(3)减材料:我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9〕9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57号)要求,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基本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结合实际,对所涉及的13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取消了12项提交申请材料,坚持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系统的进一步完善,目前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已无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证件,在办证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查询,如相关证件符合法定要求,皆由窗口工作人员自行扫描打印归档。

3.我局按照上级要求重新编制梳理了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动态调整了清单内容,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于10月18日开始参加政务服务集中办公工作,联合市应急管理局、东胜区应急管理局、伊旗应急管理局、东胜区政务服务局共同对应急管理系统方面的自治区赋权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事项以及监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截至目前,我局已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认领的自治区赋权事项共计13项内容梳理完毕。我局权责清单、监管事项相关内容正在调整梳理中。

我局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部门权责清单,厘清部门权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划清部门职责边界,解决职能交叉问题,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设立本单位内设机构、下属机构,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擅自增加编制种类,未突破种类增加编制。

四、健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机制

紧扣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的关键问题,从源头和根本着手,建立完善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巩固提质增效和长效机制。

(一)落实法治责任。切实落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以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融互动为抓手的部门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如期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长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议事规则,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形势任务、纪律规矩、法纪观念等学习教育,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办案质量负责制,继续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法治及信用监督。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为了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制度,我局现已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了“红黑名单”和激励惩戒制度,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广泛应用,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截至目前,我局经营异常名录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暂未添加失信企业,不涉及联合奖惩相关内容。截至目前,我局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系统平台上传报送了1-10月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情况等内容。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形势任务、纪律规矩、法纪观念等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建立问题清单并严格整改落实,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人员。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为了保证日常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对主管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全过程进行公示,将部门执法信息按时公示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截至目前,我局已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总体上看,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和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上级安排部署的一些工作任务因人员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工作开展不够及时、不够扎实,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法治工作任务;二是局内的一些管理制度未能及时根据新法进行更新修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的范围和内容需要继续扩大、丰富;三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存在瑕疵;四是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对监管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按部就班依法依规,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修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培训,让干部职工履职学法懂法守法。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执法人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保障执法人员执法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随机抽查事项的覆盖率及抽查频次达到要求,做到有权不任性,“随机”不“随意”,努力营造和谐安全、平稳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是加大行政权力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是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基层法制基础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五是加大依法信访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水平、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切实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高效、有序发展,使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第7篇

〔论文关键词〕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三大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7年来,我国依法行政工作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何从体制机制上找准抓手和平台,是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 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成就与困境

1.建设成就

我国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征程上,不断探索与创新,政府法制工作从无到有,不断规范与完善,尤其是在《纲要》颁布实施以后,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机制日渐完善;政府立法工作从粗到细,逐步覆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逐渐形成;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由弱到强,有力地保证了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应该说,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目前已经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是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 

2.现实困境

虽然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征程上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不成熟、不健全,推进力度不稳定。实际工作中“概念法治”、“形式法治”和“两张皮”现象比较突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推进动力单一,主要依赖于“人”的自觉性,存在以“人治”推动“法治”的特殊现象;法律制度在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相对滞后,立法与改革的关系不够衔接;以人为本和保障民生方面的制度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部门利益的倾向仍然比较突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能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突出;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仍然突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不理想。有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有畏难情绪,对依法履职底气不足,被动作为的情况比较突出;政府法制工作还比较被动,服务大局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多,能力还不强。机构建设欠账太多,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很不适应,严重制约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样的状况,很难担当起繁重的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二、建设法治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机制问题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要实现健康、有序、持续地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机制抓起。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抓机制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侧重于对事物发生、发展内在规律的把握;同时,抓机制也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能够把握事物的运动机理,更加能动地、有效地驾驭事物。抓机制不仅有方法学上的意义,更能体现我们对法治政府本质的认识和对建设法治政府过程的认识。

1.建设法治政府的机制保障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系统庞大,关系复杂,需要研究和完善的机制很多。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三大机制”,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研究“三大机制”既是理论指导的需要,也是实践推动的需求。动力机制要解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问题,建设法治政府能否被推动或取得预期的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因此,动力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机制。评价机制要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评价的主观性、随意性。评价是一个基础性工作,是对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建设法治政府的评价机制,是科学、统一、客观、公正衡量一个地区依法行政法、建设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的前提。监督保障机制要解决的问题是发现和纠正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一切违反法律规定、法律原则的行为,防止和纠正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全面依法运行,保障各项评价指标执行到位,推动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实现预定目标。 

2.“三大机制”的相互关系

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是有机统一、相互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动力机制的本质在于调动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以使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评价机制则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提供价值评判标准和检验依据,使法治政府建设可操作、可评判;监督保障机制目的在于通过遏制行政权力的滥用,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不动摇。没有动力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将缺乏动力而陷于僵化、停滞状态;没有监督保障机制,行政权力将失去制约,产生权力腐败,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动力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是否有效运转,要依靠评价机制提供一套科学指标体系来判断和考量,从而检验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总之,三者之间是互相配合、互为保障、相辅相成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不仅需要“三大机制”各自具备良好的性能,还需要它们有机的结合,协调稳定的发挥其总体功能。

3.“三大机制”的运行环境

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运行环境是指影响建设法治政府机制运行的各种外在因素和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设计离不开环境的现实;机制的运行必须依赖于环境的协调与保障;机制的运行必然作用于环境,对环境的条件提出改变或者改善的要求;只有机制和环境相互协调,相互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运行环境包括法治环境、政治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国际环境等诸多方面。

三、建设法治政府的“三大机制”

1.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关于动力的内部结构和形成机理,动力的形成、发生的原因、各种要素间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受动因、动能、整合三大要素影响。动因是动力产生的原因,归纳起来有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改革因素、法制因素等因素。动能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或者可能产生动力的各类资源的总称,主要包括人、政府、制度以及规划与计划、领导与指导、教育与培养、监督与考核、褒扬与批评等。整合是动因和动能作为机制系统内的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相互之间的融合、联系。整合是动因与动能结合,并被激活后形成动力的过程,是动因和动能转变为动力的过程;整合也是若干动力叠加、融合,形成更大合力的过程。动力包括单一动力和复合动力。一种动因与一种动能的融合产生单一动力。一种动因与多种动能的融合产生复合动力。比如,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调整政府管理职责作为动因,将制度建设作为动能,就产生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力;将顺应民主政治发展作为动因,将领导干部作为动能,就会产生转变领导干部执政理念,恰当调整权力与权利平衡关系,提高领导干部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动力;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动因,将各级各类公务员作为动能,就会在广大公务员中产生转变行政管理理念,保障公权力正确行使的动力;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动因,将行政行为作为动能,就会产生规范行政行为、公开行政过程、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动力;将执政党关于加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为动因,可以同时在一系列动能上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融合,可以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理念和能力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制定规划与计划、监察考评等等为动能,产生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强大动力,使建设法治政府的速度大大提升,收到很好的推进效果。

现行的动力机制主要是“首长”推动型的建设法治政府动力机制和政府主导型动力机制。“首长”推动型和政府主导型的动力机制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目前特别需要建立其他社会成员参与的动力机制。一是要科学发挥党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二是要扩大公众参与,构建“政府+公众”双引擎动力模式。三是要借助建设法治政府对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构建和健全法治政府公信力的内动力机制。四是要发挥非正式制度的动能作用,构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复合动能体系,为法治政府的建设提供高效的、复合型的推动力。

2.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具有导向、尺度和监督功能。在设计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时需要把握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阶段性原则;将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正确处理好社会评价与自我评价和上级对下级评价的关系;充分考虑运行成本。考评指标的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简明扼要、易于操作。

《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是近年来四川在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创新成果。该指标体系既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又具有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价值,最大的特点是指标简化,重点突出,贴合四川实际,并十分注意回应社会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期待。一是指向明确。指标的考评对象是市县政府,这样突出了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把握了工作的重心和大局。二是方式创新。是“评估”,不是“评价”,用较少的指标来估价总体情况,这既符合工作实际,又体现了客观规律。三是内容创新。突出了依法行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设定评估指标。四是建立配套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办法》,与《评估指标》相配套,保证《评估指标》运用得到落实。五是评估方式创新。评估采用上一级人民政府评价、被评估单位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上一级人民政府的评价结果在评估中所占比得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社会评价结果在评估中所占比重自上而下逐级递增。2009年该指标首先被实际运用于四川省6个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县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很好的引导和考评作用。《评估指标》应当作为考核、任用、晋升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成为考核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的“硬指标”、“硬实绩”和“硬约束”。

3.监督保障机制

监督机制是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建设法治政府的监督既包括政府的层级监督,还包括政党、人大、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既包括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又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监督具有修正、反馈、预防和保障功能。

监督保障机制的运行应当围绕动力机制的实现进行。组织建设是监督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强化考核是监督保障机制的有效抓手,制度机制完备是监督保障机制实现的重要保证。要积极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专门监督的作用。以权力制约为突破点,进一步完善权力制衡结构,以权制权;科学分解内部权力,合理分权;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依法制权;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严密监督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注重完善民主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逐步实现权力公开透明。监督保障机制要搭建有效平台:关键是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制约;核心是行政权力的限制;基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效能要靠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机制。

四、四川建设法治政府的纵深探索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第8篇

这次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是自治区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安排部署我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中央和自治区对依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提出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及措施,是指导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随后,国务院又专门召开全国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贯彻《纲要》进行了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纲要》和全国会议的精神,于2005年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对我区贯彻《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些年来,我区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紧紧围绕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部署,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政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健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行政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四是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这些都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的依法行政工作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和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更好地治国理政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各级政府承担着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等领域的管理工作,能不能依法行政,不仅关系到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关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方略的落实,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发展、稳定的大局。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标志着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非常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机关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来,把政府的各项工作置于法制化的轨道,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开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今后五年是我区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必须抓住机遇,认真解决依法行政进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实现十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各级政府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决策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要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促进行政决策机关和决策人员审慎决策,防止随意性,减少失误。要坚持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决策权,做到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论证,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对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第二,要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制度又总是通过立法或者制定规范性文件来体现的。加强地方立法,保证立法计划的顺利实施,政府承担着重大责任,必须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研究和把握立法规律,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权力与责任、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加强管理与积极引导、实体与程序、立足现实与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关系,保证政府立法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创新。要科学制定立法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政府立法程序,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协调,并积极推进政府立法的后评估工作。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规范政府行为等方面的立法,克服经济领域立法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立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要加强政府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和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立法运作机制,提高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后,要以法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否则不得施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不能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能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要定期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第三,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切实依法予以维护;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要继续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总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

第四,要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既要始终坚持和自觉落实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又要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一是要加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政府规章和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行政行为。二是要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公正地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切实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要加大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的力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国有企业及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处理。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防止和形式主义。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他们依法作出的监督决定,切实改进工作。四是要依法完善制度和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制度,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经济社会良好运行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

第五,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一是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上。二是要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关系,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切实解决部门职权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是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强化行政许可监督。四是要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积极探索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多种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通过创新管理方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第六,要大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基层政府是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政府的公信力。可以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许多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同时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也明显提高,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也是这次会议要求县市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一个重要原因。希望县、乡两级领导适应新的形势,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加强调查研究,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三、加强组织领导,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当前政府自身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把依法行政贯彻到政府各项工作中去。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将《纲要》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行政一把手务必承担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第二,要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当前,首要任务是学习好、贯彻好《纲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结合起来,系统掌握基本的行政法律知识;二是要与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要与开展普法活动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目标地抓好普及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力度,不仅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使公民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第三,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担负着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法制机构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立法、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也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