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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08 14:39:09

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

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第1篇

一、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1.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善始善终搞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抓好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巩固扩大成果工作。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和用人导向,切实改变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衡量发展成效和工作成绩的观念和做法,推动教育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启动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规划纲要和筹备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制定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7个分领域规划和9个省(区、市)分地区规划,统筹推进各省(区、市)编制本地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工作。制定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分工方案,提出重点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工程配套实施办法。编发学习辅导材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规划纲要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以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为重点,抓紧启动重大教育项目和改革试点。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监测与评估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好全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3.积极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和资源配置,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落实公共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适应城镇化进程,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产业振兴计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支持力度,鼓励东部地区教育率先发展,推动区域教育改革和协调发展。

4.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的新格局。建立健全部部合作、部省(区、市)合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研究、部署和落实国家重大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拓宽听取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渠道,集思广益、问计于民、形成合力。更加重视对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政策研究。加强教育舆情分析研判和网宣队伍建设,切实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营造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5.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做好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编写、出版和使用工作,切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筹备召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制度。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完善符合教育系统特点和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6.着力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课建设,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新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审议制度,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并修订教材,编写好思想品德、语文和历史课程教材。扩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业质量基本标准和学校督导评估意见。深入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7】7号文件,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视力保护。编制第三个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十年规划。全面推进普通话教学,提高师生使用和书写规范汉字能力。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研究制定国家语言文字“十二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

7.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动各地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改造薄弱学校力度。完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采取综合措施、增强政策合力,有效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鼓励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发展。制定监测指标体系和督导评估办法。做好最后一批13个县实现“两基”目标的检查验收工作。

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目标,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推动专业与职业岗位、教材与岗位技术标准、继续学习与专业引导的对接。支持办好涉农专业和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外出务工技能培训。研究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办法,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的政策措施。完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实习实训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学生实习责任险政策。启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修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启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制定引导地方各级政府、企业行业以及社会各方共同担负基础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高校和大中型企业培训教师体系,加强中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建设计划,引领和带动全国高职院校强化内涵建设。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

9.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指导意见,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探索在普通高中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鼓励举办特色高中、新型综合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0.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研究制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管理办法,推动高校面向社会需要办学。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启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开展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试点。加强高校附属医院管理和建设。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计划”,启动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强高水平、有特色大学建设。完善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统筹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启动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深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启动实施高校自主创新工程,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开展决策咨询和文化传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1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幼儿园建设。修订《幼儿园建园标准》。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12.加快发展继续教育。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发展和改进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教育。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改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13.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

14.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支持相关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制定《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工作指导纲要》。修订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启动民族院校建设工程。编制内地学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五年规划。深化内地民族班教学改革和招生改革。办好内地班、新疆高中班及、新疆中职班。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1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抓好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将师德表现放在首位。健全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做好首届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准备工作。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特设岗位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贫困地区从教。研究制定深化高师院校课程教学改革意见。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研究建立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积极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编制管理。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意见。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推动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研究和指导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16.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研究制定构建覆盖城乡学校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全面部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毕业生就业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启动运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推进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17.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落实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全面取消借读费。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推动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18.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活补助标准,推动和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进程,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普通高中纳入国家助学体系。推动各地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政策。大力推行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9.重视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巩固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切实抓好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应征入伍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完善科研助理制度,深入推进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加强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20.统筹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及试点。围绕教育优先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成立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研究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及试点实施的方案,支持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布局。鼓励和引导各地根据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开展教育改革试点。探索和支持区域教育协作与联动发展。

21.改革义务教育体制。加强省级政府统筹责任,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推动县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健全中小学管理制度,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

22.改革职业教育体制。以政府统筹为主导,建立和完善企业、行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模式。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设置、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和评价办法改革。深入推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与订单式培养改革。支持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推进集团化办学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完善发展职业教育保障机制。

23.改革高等教育体制。完善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作用,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研究制定高校分类指导意见和分类管理办法。推进与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建直属高校和省部共建地方高校。依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直属高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推进高校制定章程、依法治校。探索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扩大社会参与学校管理。

24.改革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支持和扩大各地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实验,鼓励高水平大学和示范性高职院校进一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模式。完善初中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深化高考内容和形式改革,重点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

2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制定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试点。探索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公办学校多种办学形式。加强独立学院建设和管理。

26.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办好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开展评估试点。办好第四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及中国与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东亚高等教育合作论坛。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规模。研究制定和启动实施接收美国10万名学生来华留学方案。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政策,提高公派出国留学效益。做好俄罗斯汉语年工作。加快汉语国际推广,抓好汉语教师培训和教材建设,办好孔子学院。积极推进双边、多边人文交流与教育合作。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27.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先发展教育,研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目标的实现。探索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清理化解。扩大化解高校债务风险试点。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加强教育经费使用和资产的管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制定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方案。在高等学校积极推行总会计师制度。

四、进一步转变职能,树立良好作风

28.坚持科学调研、科学决策、科学执政。建立教育部党组成员、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联系学校制度。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改革咨询、听证制度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提高决策水平和能力。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完善重大教育决策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做好国家督学换届工作。

29.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完成《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配合做好《考试法》和《教育督导条例》的制定与审议。修订《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减少和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加强教育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教育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动各地开展创建依法治教示范校活动。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超级秘书网

30.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和学风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创建活动。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研究制定规范教育收费指导意见。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突出问题,继续配合做好治理中小学教辅散滥工作。广泛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完善加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十七大关于法治建设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4、形式多样,有机结合。普法学习与宣传应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充分利用集体学习日共同学习,工余时间自行学习,结合主题宣传周(月)、纪念日、专业工作、专业培训、职称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继续教育、统计监审、督查、自查自纠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公共性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牌等多种阵地和工具,广泛开展公共性、公益性和专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学习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努力掀起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新高潮。

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第3篇

一、职业教育受我国经济转型期多重挤压

1.转型期职教受计划经济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管理制度的双重挤压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是计划经济的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废除;一方面是市场经济的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另一方面是转型期产生的特定的,既非计划经济,又非市场经济的独特型态的管理制度。大教育下的职业技术教育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仍然是无序运行,普通教育的理念充填着整个职业技术教育界。97年后,除了《职业教育法》,一部分省、市、部门颁布了一些实施细则外,总体上没有形成一整套健全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职教法法律制度体系。(这个法律体系包括:职教办学机构管理办法、职教拨款和经费筹集制度、职业技术技能鉴定标准体系、职教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体系等),我认为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1)社会总体对职教的定位,在理论上缺乏较为统一的认识,在实践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据。(2)缺乏对典型的,有全面推广意义的办学、教学经验的总结、提高及推行。(3)政府机构调整还未顾及职业技术教育,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虽然呼声很高,但实施中碰到许多困难,政府职能的定位还须等待;各级政府在政府行为上受某些领导偏见或认识不足的影响,法规制度形成的动力不足。如政府支持的专项研究,政府对制度的建设的迫切感、使命感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意识不够等。从管理法规,到政府的管理职能、政府管理机构组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观念的取向、所采取的措施等,既保留计划经济由政府包办“计划驱动”的那一套,又有新时期市场经济产生的“需求驱动”那一套,还有转型期“计划、规划前瞻不准确”的问题。(4)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地位实际上还未达到与普遍教育并驾齐驱的地位。重学术、轻应用;重普教、轻职教的思想还在教育界、社会上占统治地位,传统的价值观、质量观、评价观还被作为衡量标准套用于职教。(5)各种独立的职教管理标准、规程、制度,没有进行统一的整理、修订;质量考核标准,国际规程等没有全面引入职教考核制度。等等。

由上述原因可见,传统普教思维、理念和现代职教思维、理念的碰撞;新旧制度间的碰撞;制度不完善时期的制约因素与扩展需要同存,所引发的论争增添了改革的风火。

2.转型期职教受计划经济管理思想和市场经济思想的多重挤压

人常说“惯性是可怕的”。习惯了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职校的管理人员以及习惯了传统普通教育的教师、学生和社会,对学术型、研究型普通大学办学思想和管理模式备加推崇。他们习惯了传统普通教育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以及相对应的政府管理行为,认可传统教育的评价观、质量观、办学水平观,鄙视职业技术教育。他们虽然对照搬苏联50年代的经验有反感,但又对现代市场经济不理解,把资本主义30年代所实行的自由市场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混淆起来。他们的心态是矛盾的,其管理行动往往是投机的。职教机构的管理工作者和大部分师资受普通高校传统教学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的影响,他们重视理论教学,不注意或忽视技术技能教学;他们欣赏学术型、研究型人才的传统三段式教学,鄙视“以能力为中心”的职教试验;他们习惯于以教师为主导的,以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而对实验教学、示范教学、研讨式教学不适应或看不起。

3.转型期职教受同时存在的落后的生产方式、生产技术和先进的生产方式、科学技术的双重挤压内外专家认为,我国下个世纪要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必须依靠引入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增值产业驱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落后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流程的产业不可能一日之间被先进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取代。这就存在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不断被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取代的转型过程。鉴于职教理论水平的有限与对生产过程工艺水平的了解不够,没有对专业教学模式进行全面的高水平的设计,难以与区域产业和目前管理以及今后发展所需求的知识技术技能紧密联系起来。二是我国职教师资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许多师资知识老化,实践技术技能缺乏,习惯于传统学科学术教学、对产业及相联领域工艺流程、管理技术了解不够。况且我国目前的职教师资培养提高措施也缺乏联系新生产工艺、技术的渠道和参与生产实践的要求,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步伐。例如沿海地区引进外资、合资发展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达到了国际水平,而许多师资对之甚少了解或毫无接触,对国际规程,国际惯例,国际标准和管理规范不熟悉,当然所培养的学生其知识、技术、技能水平肯定是有限的,谈不上培养与国际接轨的职教人才。在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如果我们的职教不引入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工艺,还在灌输旧有的生产方式和落后的技术、工艺,则这种职教当然是落伍的了。三是我国职教的办学条件跟不上科技发展的需要。许多学校的实训工场、实验室设备简单、落后,而校外实践工厂、实践场所又缺乏先进的适合于职教的场所,也无法使职业技术教育与先进技术接轨,只能“纸上谈兵”。

4.转型期职教受传统普教的教育思想和现代的教育思想的挤压,变革与阻滞、保守与创新的冲击是教育思想论争的主调

由于现代教育技术的引入和职业技术教育异军突起,职教成为与普通教育并驾齐驱的一种教育。在整个教育界,教育思想的革新,冲突相当突出。传统普通教育,以课堂讲授学科知识为主,以应试作为教学动力的驱动和最终评价途径。了解普通教育价值观,质量观、评价观的许多职教管理人员和师资在实践中感到彷徨、无所适从、甚至抵触,反对。大多数人还未转过弯来或虽有所认识,没有新法(新的教育方法)。一部分平时注重实践环节的,通过学习、实践,很快就适应了职教环境;一部分平时注重学术理论探讨的人,或习惯于普通教育教学的人,教学现还未改变;而另一部分人,则在过渡时期、渗杂新旧。在我国经济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其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思想以行业、产业专门人才为中心;而在走向市场经济阶段的知识经济时代,教育思想应以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新型人才为中心。教育方法上过去主要是课堂讲授,职教和普通学校职业化课程,应提倡启发式、学导式教学。特别是职教技术技能教学,主要通过示范教学、学导式教学等方法培养“厚基础,高技能”的专门人才。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职教从教学思想、教学手段、教学方法都与传统普通教育距离拉大。在这个转型期,教育思想的变革与阻滞、保守与创新的冲突,不仅在社会,在整个大教育,而且在职教机构内部(包括教师)在论争。也只有通过论争、试验和改革,才能使新的教育手段、教学方法适应职教教学的要求,真正办出职教特色。

5.转型期参与国际竞争和国内竞争的“竞争”思想冲击着传统的教育视野

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面向21世纪的转型期,要“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目前,应重点研究经济国际化中引发的高、中职教育与国际接轨问题,特别要注意“经济参与国际竞争和人才国际化”两大问题。职教机构要以国际眼光来培养人才,为增强我国各行业、产业的国际竞争的各种能力服务,实现走向国际市场的战略。随着21世纪的到来,经济参与国际竞争不仅对沿海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的经济地位、现状及未来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全国各地参与国际竞争也将逐渐扩大。以广东为例,进出口占全国40%,大量企业不仅从专业,而且从素质上;不仅是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合资企业,而且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甚至个体户,都很大程度上参与了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由于技术更新速度加快,企业、行业的生产技术、管理规程、产品质量都通过与国际标准接轨来增加竞争力;用国际质量标准管理制度对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认证越来越普遍,许多企业既将之作为营销手段,又作为企业内部工作流程制度。为此,这些行业、产业、企业都需要大量的国际型人才。这些人才不仅应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观念意识,而且应具有适应国际竞争的才能。

我国目前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人才培养上,一是缺乏培养国际型人才的紧迫感;二是缺乏对国际市场的了解;三是缺少对国际标准、规范和先进技术技能的学习、了解;四是师生缺少在国际竞争环境中体验、实习(在国外实习)的感性认识和机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国际竞争相比,国内行业、产业、企业间的竞争更趋火热,市场已从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从短缺经济(计划经济时期)变成过剩经济(市场经济时期),企业要生存,要盈利,必须从管理、产品技术创新、质量控制、营销手段方面优胜才行。职业技术学校与培训机构,除了给受教育者“竞争”意识教育外,同时应教会他们掌握尽可能新的技术、知识、工艺还要注意技术文化的养成和创造给他们更多的社会实践、生产实践机会,使他们在参与国内外竞争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二、多重挤压下的转型期职教,目前存在两大突出问题

1.继承传统与借鉴西方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从80年代引进西德“双元制”到90年代引进“CBE”,反映了各级政府和一些职教机构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上的盲目性、教条性,缺乏科学思想。下面仅就发展型态进行分析。

实用型黄炎培先生创办的“中华职教社”成立80多年,是影响我国现代职教时间最长的学术研究团体,对我国现代职教发展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陶行知、黄炎培等教育家将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引伸到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陶行知以乡村生活为中心设置课程,注重劳动教育、因材施教并提出加强学生技能培养的思想。实用主义的影响,在80?90年代我国职教中有一个口碑是“管用、实用、够用”。这个口碑在我国还没有自己独特的模式,但是,这个“口碑”本身又是缺乏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规程和准确科学根据的模糊的、可塑性过大的职教型式,在90年代,逐渐被模块式课程思想所取代或淡化。

特色型

80年代初,德国的双元制模式被政府推荐,率先在华东、东北等工业发达地区推广。这个型式以“突出技能”为特色,强调社会、企业、学校、个人的融合合作关系。在该时期计划经济还未完全被市场经济取代时,职业学校与就业企事业间是“公对公”的关系,所实行的就业政策是国家分配,不存在失业问题。在当时企业生产科技变化不很大的情况下,职业技能教育对社会职业和企业生产的适用周期比较长,突出技能训练(特别是制式训练)所起的作用明显,对当时生产条件下的职工技能培训和教育起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职校与企业的关系的改变,科技发展使职校职业技能训练对社会职业和企业生产的适用周期逐步缩短,特别是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的产生,微电子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的逐步推广,对职教人才的技能、技术要求日新月异强调基础训练、基础理论知识和提高专业技术技能知识档次的呼声越来越高,双元制所需求的像德国那样的政府、企业、学校、个人合作关系在中国缺乏其文化背景、法律基础和社会支撑,逐渐显露其不适应性,难于全面推行。尽管如此,“突出技能训练、强调实践训练、基地的建设”的思想被认为是办出职教特色的重要标志。双元制模式经过中国式的改革,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符合四个合作关系条件下的中等职教,还在继续试验。

工专(师专)改进型

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高等工程专科学校,逐渐由本科压缩型的专科教育,改制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一些中心城市大学,从师专文、理科专业中派生出一批高职专业。这些学校或专业,普通本科教育思想和本科教材、课程的痕迹相当明显。有些已经办出了职教特色(如有名的上海电机专科学校、常州工业技术学院、惠州大学等);有些则还没有从传统普通工程专科教育中脱胎出来,分不清“高职”与“高专”。

模块型

90年代,各地又引进世界银行推荐的加拿大CBE模式。这个模式归结为“以能力为中心的教学”,把职业人才的知识与技能培养要求用“课程模块”一一对应,用活的课程模块与多方向的专业方向对应。受教育者根据个性选择和要求,选择适合的模块课程学习,教育机构也引导学生根据经济发展与就业机会来选择课程模块,达到预定的“能力要素”。CBE较为科学的课程设计与要求,无疑比“管用、实用、够用”进步。CBE产生于60年代。鉴于该时代科技发展,经济发达水平的限制及CBE主要以中等职业岗位为对象,对制式训练和科技度不那么高、变化不那么大的专业教育比较适合,许多高、中等职校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了改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了它在21世纪初科学技术发展迅猛飞进时,对信息产业、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教育的不适应。有关专家认为,CBE模式在有选择的使用在某些传统专业、制式专业或科技度不那么高的专业,经过改造创新、有较大的发展意义,但对高新技术产业型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应采取“基础型”型式。

基础型

以综合大学职教学院为代表的以培养高职本科和高职研究生的试点院校,在研究世纪之交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等行业、产业“现场工程师”人才的培养后,注意到“宽口径,厚基础”的知识与技术技能在未来人才发展中的持续性作用,强调职校教育的奠基作用,强调创造精神和创新意识、创造能力,注意处理好长短期知识、技能与素质需求的关系,注重于较高水平的职业、技术、职业群、技术群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创了我国本科、研究生高职人才培养的先河,代表着我国职教向本科、硕士、博士层次人才培养的趋势。缺点是对高层次高职人才(如学士、硕士、博士)所要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技术与技能水平的定位、标准如何突出职教特色,还未有完善的、具说服力的、循序渐进的,有突破性的经验和实例,有待于下一步探索、定型。

多元整合型

一些学者在研究了普通教育“学科、学术本位”教学和职教“能力本位”教学后,从大职教的观点(普通高教是广义职教的一部分,专门教育是重要的职业教育,狭义职教是培养生产第一线的操作型、管理型人才的教育)出发,认为,必须根据专业的不同,其所需要的理论与实践知识技能含量的不同,素质要求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不论是普教专业或者是职教专业(狭义的),不论是普教职业化或职教基础化专业;或者各种介于普教与职教之间的专门教育专业(如律师、农艺师、医生的法学、农学、医学等有关专业),不要刻意去强调普教、职教的特色;不要刻意去划分某一种训练是职业训练还是技术训练,是职业教育还是普通专门教育??而是根据所培养人才的素质、知识技能的实际需要和课程目标要求,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取舍。

问题是,是否由于某些介于普教与职教(狭义的)之间专门人才的教育问题,就去否定探索职业技术教育(狭义的)统一规律和特性呢?在狭义的职业技术教育理念下,探索其客观规律对它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可对专门教育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应注意的是须对具体的专业、具体的课程采取对应的具体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条件和时间安排等教学要求,不能将广义职教的理念与狭义职教的理念借位。

经过多年的探索,各级政府和各个职教机构已经逐渐从继承传统和学习西方中清醒过来,企图构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职教模式。问题是还有一批同志在盲目的照搬与硬套之宫,不去研究这些模式的精髓,长处、短处、适用环境,从而使办学实践走弯路,阻碍了职教改革的健康发展。

2.快速发展中的职业技术教育面临严重滞后的专业设置、课程规划和教材建设问题单纯计划经济时代,职教专业的产生是根据国有企业、事业的需要布局,并仿照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派生出来的。随着改革开展与市场经济的产业和发展,转变了经济结构的组成成份(根据97年统计公有占43%、私有21%,其余为乡镇企业和外贸、合资企业),也改变了职教人才需求的组成格局;随着经济建设的活跃,高新技术产业份额的增大,职教各类、各层次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职教根据行业、产业变化的专业设置也随人力资本市场的改变而改变。由于市场的不成熟,政府宏观调控中,计划调控有时显得无所做为,有时又受办学单位利益驱动的左右;市场调控中一方面是不了解市场、缺乏论证、预测、造成决策错误,一方面是过份短视,听任利益的驱动。“热门”专业:管理类、财经类专业出现了“紧缺??一哄而上??过剩??调整”的过程。这个调整是教育在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理论中对计划调控和市场调控把握不好所付出的学费。

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工

作会议精神,坚持科教兴业战略,紧紧围绕交通工作目标,加强交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为交通建设服务开展交通职教工作,以不断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为目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科技和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和学习型单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xx交通事业发展和深化学习型单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障。

二、教育目标及任务

(一)全面完成省厅局调训、培训工作

1.完成省厅(局)组织的科局级领导干部调训8人;

2.完成西部教育培训2人;

3.完成省厅(局)组织的其他培训、调训任务。

(二)积极组织路政、运政、海事、公路管理等方面人员,认真参加市交通局及其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积极组织系统职工参加本区组织的各类培训工作

1.完成区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年度培训任务(按照区人事局公务员培训计划落实)。

2.组织系统职工参加本区党政工团组织的相关人员参加的各类适应性培训。

(四)认真组织搞好系统内部的适应性培训工作

1.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搞好系统职工的理论学习、法制学习和新知识新业务培训工作。

2.组织好系统收费人员的适应性培训工作。

3.按照市运管处的安排,切实组织好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4.积极组织45岁以下职工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测试工作,做好普通话推广工作。

(五)继续抓好交通系统在岗工作人员的学历教育,鼓励在职职工参与不脱产的文化进修。年内通过自考(函授)完成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各1人。

(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按《四川省交通系统专门人才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

三、认真落实“十二五”交通教育规划

(一)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人才需求预测。

(二)确定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工作,为本区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

四、认真做好其他基础性工作

6月1日前,完成教育工作安排和教育目标任务分类计划,并及时上报市交通局。

7月1日前报送教育经费计划。

7月20日前报送目标任务半年完成情况自查表。

12月30日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第5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早在年,根据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州进程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怒发[]11号),我委领导班子于年6月召开了“五五”普法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五五”普法相关工作,至此,拉开了我州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序幕。

(一)成立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了确保全州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我委成立了以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指定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潆辙同志专门负责全州计划生育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普法所需经费由州县计生委列入正常工作经费预以保证。

(二)广泛调查研究,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制定符合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我委主任亲自带领领导小组成员赴四县,采取询问有关政策法规、查阅行政执法档案、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程度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调研,摸清了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结合实际制定了计划生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三)开展组织动员工作。年12月,我委召开了计生系统“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四县计生委主任、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州计生委干部职工及服务中心全体技术服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黄主任就“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的部署,她要求各县计生委要切实抓好本县的“五五”普法工作,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在服务群众中加强计生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各行各业掀起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热潮,特别要针对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法制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不高等特点,开展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她强调:全州计生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要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八不准”等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群众依法生育的合法权益,树立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以人为本,开展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一是利用本委星期二、五组织学习的时间,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家庭奖励规定》以及计划生育“八不准”规定;二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要求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完成当年所学篇目;三是将参加普法学习、考试、考核作为年终公务员评定的重要依据;四是选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州普(执)法培训;五是州人口计生委每年举办一期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州政府法制局领导到会做了依法行政方面专门讲座,培训人数达260余人次。六是组织计生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针对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的特点,我委大力加强了对农村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送法下乡”。组织各级计生部门利用街天群众赶集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以发放法律法规及政策等宣传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二是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进村入户”活动。州人口计生委投入资金24万元,印制了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关知识的“历书”共12.4万册,发至每一户农村家庭;同时四县计生委也征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家庭奖励规定》、《州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家庭奖励规定〉实施办法》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农村。据不完全统计,自年至年,我州人口计生部门共征订各种普法宣传资料近20多万册(张);组织送法律、法规、政策进乡村活动217次,放电影、录相宣传829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次达30多万人次。三是在全州农村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有力促进了农民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进一步强化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普法力度。

(三)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在城镇,我委针对城镇职工下岗、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一是与社区居委会联合设立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栏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州县人口计生为社区居委会配置了宣传品和避孕药具摆放柜,坚持因人、因地制宜实施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对流动人口集中的民通商场、峡谷市场,每年至少组织二次法律法规宣传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三是采取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办法,帮助流动人口提高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我委还在泸水县六库镇向阳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措施得当,社区法制宣传的教育、引导功能得到发挥,下岗工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逐年减少。

(四)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在“五五”普法中,我委坚持与民族中专等学校联合,开展“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符合青少年青春期生理发育特点的青春期生理常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及远离等知识编写成宣传材料,制作成光碟发放到学校,使青少年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人口计生基本知识。年3月,还联合民族中专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通过开展“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化了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保护了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针对大多数企业中没有设立计生机构,少数有计生机构的也因机构精简、人员减少,难以担负计生工作任务的实际,在“五五”普法中,人口计生系统以5种途径打开企业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突破口:一是通过社区与企业签订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通过社区与企业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提高企业法人对计划生育法制教育的参与意识,明确管理职责;三是在企业中设立了计划生育宣传员,专门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使计生工作实现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四是将企业吸收为计划生育协会团体会员,通过计生协会群众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从实践看,在企业中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企业法人提高了依法管理自觉性,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保护,为企业更好地发展经济提供了健康支持,推进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六)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单位”活动。为充分发挥客运站、公园等公共事业机构对计划生育法制宣传的作用,州计划生育协会将客运站等公共事业机构吸收为团体会员,并在客运站、三江超市等地设立了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台,既宣传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也满足了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七)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教堂”活动。针对我州农村群众信教人数多的实际,我委利用宗教局开办培训班的有利时机,对教牧人员进行了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培训,使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进入了教堂。各级计生协还联系实际,召开信教群众座谈会,围绕“生儿育女为什么”、“趁自己年轻时应做什么”,“儿女将来干什么”等主题,与群众深入讨论。帮助群众算家庭经济账、子女培育账和未来发展账,让群众在算账对比中深切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利国、利民、利家的好政策,引导信教群众依法生育。

(八)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社会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人口计生部门是不行的,需要整合社会方方面面的资源、手段、方法,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为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我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与报社联合在《报》上推出“提高人口素质,构建和谐”宣传专栏,刊登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在广播电台开通“计划生育广角”栏目,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与州委党校联合建立“人口理论教育基地”,结合党校教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全州各级党校主体教程,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意识。四是依托“农村人口文化大院”,设立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关爱女孩、婚育新风等宣传栏(墙);五是利用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编排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让群众在自娱自乐中接受教育,增强计生法制观念。六是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年3月。我委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奖优免补”政策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活动中,全州各级组织宣传活动129场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3244条,发放各种计划生育法律法律和“奖优免补”政策宣传资料14950份,并免费发放避孕药5894人、份。七是组织全州各级人口计生委开展了以“男性参与计划生育”为主题的第18个世界人口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八是由州人口计生委、州计生协牵头,州直妇工委参与,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组织了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和生殖健康服务为一体的生殖健康普查活动。活动为312名妇女进行了乳腺病诊断、生殖道感染、化验等妇科检查。

(九)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一项重大工作,州人口计生委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为契机,以“家庭设防线、常敲廉政钟”为主题,制定《州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在人口计生干部职工中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廉政教育活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廉政建设中率先垂范,自觉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为准则,努力做到“八个带头”。即带头加强思想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带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带头树立科学发展观,纠正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带头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防止行政不当和违法行政,杜绝收受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带头勤政高效,下大力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问题;带头求真务实,克服形式主义和报喜不报忧现象;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反对。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教育活动以来,结合“破旧俗,树新风”生育观念大讨论,全委干部职工先后有17名撰写了心得体会,占职工总数的94%,组织计生干部职工和家属收看了反映计生系统的一部警示教育片,起到了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和促进工作的要求。

三、采取各种措施,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我州计生系统高度重视,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备、从业务培训到制度建设及经费投入等各方面均予以了保障。

(一)保证经费投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一是投入2.5万元征订2000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汇编发至各州、县、乡党、政领导干部、计生干部、村计划生育宣传员;还购买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学习问答》、《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多种法律、法规、计生政策等书籍供职工学习,做到人手一套。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学习和业务培训。州计生委每年都制定人口计生系统普法年度计划,规定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必学篇目,促使计生干部职工懂政策、添本领。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系统内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措施,确保依法治理取得实效。为确保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委强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许可设定及实施行为制度;二是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严肃准入和考试制度,坚决杜绝无证执业;三是将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纳入州对县、县对乡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四是统一计划生育执法文书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五是坚决查处执法过程中违反“八不准”规定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六是强化执法检查工作。在年4月和年7月,州人口计生委、州纪委监察局、州计划生育协会抽调人员联合组成工作组,就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奖优免补”政策中“四权分离”“三公开”“三公示”“一评议”“一见面”制度的贯彻落实、兴边富民工程项目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07--08年度各县责任目标完成及纪律在贯彻落实计生基本国策中的保证作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深入四县26个乡镇,采取听汇报、查看记录及有关档案资料、实地走访县、乡、村干部、计生宣传员及群众的方法对各项目进行了严格检查;还就州人口计生委机关的政风、行风进行了“下评上”的民主测评。七是建立健全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我委领导还座客州纪委、州委宣传部、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州广播电视局主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接受听众对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等方面的反映、咨询、投诉,并给予解释和答复;八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双评活动,采取发放《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等方式,请农民和流动人口评议人口计生工作。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完善了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体系。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三)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人口和计划生育涉及千家万户,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为此,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同时,州县两级坚持了每月18的领导接待日制度,完善了群众实名举报有奖制度、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做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了全委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综上所述,五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宣传部、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司法局的指导下,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共同努力及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公民的依法生育、依法维也纳权意识逐步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人口计生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全州人口计生部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和意识得到普遍增强。我委也在年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五、存在问题

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第6篇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主权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第7篇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8〕2号)精神,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高中段职普教育的协调发展,在总结近年高中段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提出我市2009年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均衡、协调、科学发展;坚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多元录取,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学校发展办学特色。

二、普通高中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1.报考条件:报考对象为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初中毕业子女。下列人员不准报考普通高中:(1)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籍者;(2)高中(含各类职业高中)学校在籍学生、毕业生;(3)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籍学生、毕业生;(4)因在已往考试中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因学业水平考试严重作弊取消考籍的;(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报名及信息采集一并结合进行。由各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初中学校。区(市)教育局要组织人员接收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某校志愿或由他人代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三中、*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二中的学生可以填报第二志愿或“三限生”志愿,其他学生不需填报第二志愿)。不得重复报考。

3.报名时间、报名信息采集办法

普通高中报名时间:5月10日至14日。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高中招生考试报名。各初中学校需使用数码相机重新采集初三毕业生照片(参照身份证件照要求),并导入学籍系统(以更新原有旧照片)。

非应届及回户籍地参加考试等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如下:非应届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外地回原籍参加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学生,需提供*本地户籍及复印件,山东省内学生还必须提供由山东省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在外省就读的*户籍学生提供学籍卡片)自行联系初中学校或第一志愿学校报名。初中学校使用区(市)教育局下发的数据,追加非在籍报名学生信息,并采集其照片后,将所有报考学生数据信息及照片备份上报区(市),区(市)局汇总后于4月21日前刻盘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考生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在报名系统打印出的“学校报考学生名单”上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并报区(市)教育局留存。第一志愿招生学校负责打印考生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按枣价费发〔1997〕38号文件要求以及有关实验操作(枣价费发〔1999〕4号)、信息技术考试(鲁价费发〔2007〕158号)的有关规定标准一次性缴报名费、考务费。

三、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计分办法

200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等。

(一)考试科目

1.分值:总分700分。

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简称理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45分)、历史(45分)、地理(30分),简称文科综合(120分),体育健康30分,实验技能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抽取二科考试)20分和信息技术20分。

文化课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文综合为100分钟)。

文化课科目考试时间:6月25、26日(周四和周五)。

2.考试命题的原则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的命题以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

思想品德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为依据。

各科命题依据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水平。命题结合学科内容,注重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方面的达标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导向作用。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试题难度系数确定在0.7左右,除语文外,各科试题均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低、中、高档试题的比例控制在3∶4∶3。第Ⅰ卷为选择题,选择题数量(除英语学科外)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第Ⅱ卷为主观题。

体育健康、实验技能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办法和时间要求,见附件1、2、3。

(二)艺术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

艺体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工作、测试内容和标准,请按照《*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指导意见》(枣教发〔2009〕31号)文件执行。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毕业学校负责,同报名信息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和第一志愿学校。

1.评价内容:包括对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评价方法

①综合性评语:是初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能。

②基础性发展目标的等级评价:等级评价采用A、B、C、D四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现为“不合格”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30%。

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C”以及“C”以下等级的,不得推荐为指标生。在同等分数下,综合素质评价等次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政策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确定按照学校招生能力和指令性计划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各高中学校要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高中段职普招生比例,合理调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素质教育有关要求,确保新生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2009年计划招生24892人(含30%的“三限生”,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见附件4)。

职业学校停止招收普通高中生。

(二)招生范围

(1)区(市)国办高中、国办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限在本区(市)内招生。*三中以招收市中区(含市直学校)学生为主;在往年的基础上限额招收山亭区等就学方便的学生。

(2)为鼓励各高中学校发展办学特色,具有科技创新、机器人比赛、电脑制作活动和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等特色的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可申请面向全市招收具有对应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校、市艺术特色校的艺体生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可面向全市。

(三)实施指标生和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政策

(1)指标生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09年所有国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都要实行指标生录取政策。*三中、*八中、滕州一中的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正榜招生计划的50%,其余国办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正榜招生计划的55%。指标生计划由区(市)教育局分配到高中服务辖区内初中学校,*三中的指标生分配办法由市教育局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指标生分配办法:各区(市)可根据2009年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学校综合办学水平、优秀率、全科合格率和规范办学情况等作为指标生分配的主要依据。省级规范化初中可适当增加指标生数量,因违规办学行为被省、市通报的初中学校取消或者减少指标生分配数额。

(2)自主招生政策

初中学校可依据今年的招生政策,按不超过本校(符合2009年高中招生报考条件且在籍三年)在读应届毕业生千分之二的人数,向第一志愿学校或项目特色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或特殊潜质学生。

初中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操作规程,根据学生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推荐工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由班主任以及至少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经初中学校研究公示后,由初中学校将推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报招生学校和区(市)教育局。省级规范化初中可向同一高中学校增加一个推荐指标,因违规办学行为被省、市通报的学校取消推荐生资格。

初中学校的借读生(含计划外招生的学生)、复读生,不计入该所学校分配指标和推荐生学生基数,录取时不得占所借读学校所分配的招生指标。

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正榜招生计划5%左右的比例,对各初中推荐生通过调查、面试、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科学考核,经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自主招生的学生名单,并报区(市)、市教育局备案。推荐生中按招生政策面向全市招收的特殊潜质学生,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方可纳入自主招生名单。被确定为自主招生的学生,报请招生学校同意,可不参加高中招生其他内容的考试。

各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于5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备案。

(四)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

国办普通高中要在计划内招收10%的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录取分数线的60%。艺体“三限生”,录取分数线应高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的40%。

指标生、推荐生、自主招生和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要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高中学校录取

第一:录取推荐生。各国办高中应按照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纳入自主招生范围的推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学校划定。达不到自主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第二:录取统招生。按照招生计划,在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正榜生,其中*三中、*八中、滕州一中三所高中录取正榜计划的50%。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正榜计划的45%。

第三:录取指标生。要依据生源学校指标生计划数,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秀、良好以上标准的考生,实行分段降分控制录取。在农村初中最低降20分、城市初中最低降10分的范围内,以完成分配指标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线内,仍完不成的指标生计划由高中学校调剂使用。在最低控制线完不成指标生计划的学校,下一年度将适当减少指标生计划。

第四:录取“三限生”。各高中学校根据经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严格按“三限”政策招生。“三限生”不享受指标生政策。*三中、*八中、滕州一中三所学校,在正榜计划内录取具有初中学历(学力)的复读生、社会青年考生的人数限制在正榜计划的3%之内。

(六)普通高中录取的其它有关政策

(1)根据鲁民〔2005〕95号文件精神,烈士子女(持国家颁发的“烈士证”及复印件)、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持团级以上部队政治处证明),报考普通高中享受20分照顾。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享受10分照顾。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享受10分照顾。

上述所列项目限选最高分值项,不累加。

按照市委枣发〔2004〕19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考生填写《独生子女资格审查表》,经区(市)和市计划生育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参加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比赛获得全省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可降10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5月20日前)的,可降5分参加录取。以上两项限选最高分分值项,不累加。

符合政策性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特殊考生登记表》,凭原始证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审查人签名,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及班级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初中学校上报所在区(市)教育局,统一汇总造册(包括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后,连同原件、复印件于5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样对待,不得拒收。

五、关于2007级在校初中生结业课程学业水平考试

(一)为推动素质教育实施,落实初中课程方案,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09年开始对初中二年级学生实施结业课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结合将来的高中招生考试改革要求,对2007级学生的地理和生物两科实施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报名、收费参照高中招生报名考试办法,由区(市)学籍管理部门按照学籍管理库的考试管理软件实施。报名时间5月15日前结束。

(三)命题:地理、生物学科的命题以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参照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要求,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说明另文下发。

(四)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定于6月13日上午9:00-11:00举行。考务组织工作按照高中招生考试要求进行,考点安排由各区(市)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各区(市)教育局要加大组织管理力度,采取选派高中教师及调换监考员的方式,确保考务组织严密、安全。

(五)阅卷与成绩统计: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学生毕业成绩和2010年高中招生考试录取依据之一。

六、加强领导,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考试安全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为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各区(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各项考试的考务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生考试的各项保密措施,严密制度、严格操作、严肃纪律,加强试卷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做到条件达标、培训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考试信度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1.公示制度。普通高中招生的方案、招生过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推荐生及指标生名单、收费等,应按《招生工作规程》在学校公告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一周,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2.诚信制度。逐步建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责任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制定相应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4.评估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录取等工作。对工作进程实行全程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5.信息保密制度。参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落实我省素质教育政策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会议要求,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考生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将采取加密措施,仅限招生部门和高中学校内部工作使用,考生本人可通过第一志愿学校网站等平台获取个人信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初中学校,不得用于学校排名和评价奖惩教师。对违反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责任追究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10号)的各项规定要求,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各初中学校要正确指导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不得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得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各普通高中坚持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范围外招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不违背“三限”政策招生,不采用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

对违犯招生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违规录取的新生不予以注册学籍。对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市教育局将认真查实,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给予学校黄牌警告或撤销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处理。

(四)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政策的社会宣传

为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方便地了解招生政策,了解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要加强招生改革的社会生宣传和管理,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初中学校要通过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印发公开信、设立咨询热线等多种方式,宣传优秀学生推荐办法、高中招生的指标生政策和自主招生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毕业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变化。市教育局将同时在*教育网编制“*市普通高中招生电子平台”,加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

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招生意见另文下发。

各初中学校、高中学校要在公告栏及学校网站张贴本实施意见。推荐生、特殊考生等相关表格请到*教育信息网站下载。

教育系统科普工作计划第8篇

一、现行高校教育综合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

众所周知,在高等教育统计中最具权威性的报表就是每年一度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了,《高基表》中的统计指标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学校(机构)基本情况;研究生分专业学生数;普通本、专科分专业学生数;成人本、专科分专业学生数;网络本、专科分专业学生数;在校学生年龄情况;在校学生来源情况;学生变动情况;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分学科学生数;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自考助学班分学科学生数;外国留学生情况;教职工情况;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岗位分类情况;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学历情况;专任教师年龄情况;分学科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变动情况;教职工中其他情况;资产情况、校舍情况等等。通过这些指标体系,可以比较全面的反映一个学校的师资、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学生、资产等方方面面的情况。但如何对这些静态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就需要根据数据指标相互之间的关系建立一套评价体系,从而掌握一所学校的实际办学水平。我国国家教委早在1996年就实施了《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等评价体系,用以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这些评估体系的建立,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后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上述标准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国家教育部于2004年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新出台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二是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这些指标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为全面分析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供依据,同时这些指标还可反映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进、更新情况,确实对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学校信息化程度等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但是,时代在进步,改革在不断推进,现在的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05年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总规模超过23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1%,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阶段,职业教育在改革中也在不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连续滑坡的局面得到了扭转,教育的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教育整体水平大大提高,已经站在一个崭新的发展起点上。随着这些变化,《高基表》中存在的问题也显现出来。对前文提到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中的各部分进行分析,不难发现,随着上述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发展,某些指标已不能涵盖和评价所有的被统计对象的全部内涵。首先,我们看看关于教师资源的统计。“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数”的统计口径在改革前为:在学校中工作,编制在高等学校,并由高等学校经费支付工资的固定教职工人数,其中包括经批准招收的合同制职工。教职工数包括:校本部、科研机构、校办工厂、农(林)场和附属机构四个部分的人员;专任老师的统计口径为:属于本校教师编制,从事教学工作服务的人员。评价体系中算生师比时,仅考虑到专任老师的数量,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专任老师数。可随着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聘用制的推行,各高校中出现了大量的聘请老师,这些老师的工资关系虽然不在本校,但这些人员确实分担了部分的教学任务,减轻了专任老师的工作量,于是改革后“教职工数”的统计口径变化为:指在学校(机构)工作并由学校(机构)支付工资的教育工作者职工人数,人员包括:A:在编人员即根据原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人员;B:聘任制人员,即人事制度改革后,高校(机构)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聘任制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教职工数包括校本部教职工、科研机构人员、校办企业职工、其他附设机构人员及其他人员。将聘用制老师这一部分进行了考虑,评价体系也作了相应调整,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而老师总数=专任教师+聘请的校外老师数×0.5。至此,教师队伍的统计指标看似完整了,但笔者认为仍存在有遗漏,1、各大高校中都存在有部分高职称、高学历的行政人员参予代课的情况,他们虽说是非全时代课人员,但学生依然享受了这一部分资源,如何对这部分力量进行统计和评价?2、评价体系中“生师比”这一指标,学生数采取的是折合在校生数,为“普通生、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后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将学生数按照不同的类型进行了区分,那么既然考虑了不同类型的学生占用的办学资源不同这一因素,为什么不能考虑老师由于不同职称和不同学历所带来的差异呢?其次,我们再来看《高基表》中学生数统计这一块。在校学生数的统计口径为本学年初,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数。它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数、硕士生数、博士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和函授生数。而所有这些学生的人数都是依据招生计划而招收的,即计划有多少,那么你的学生数只能小于或等于这一数据。所以评价体系中的“全日制在校生数”或者“折合在校生数”实际上都受到计划的控制,即凡是占用你学校的计划数的学生都将列入到占用你学校资源的学生数中来,但随着国家从98年开始扩招以来,招生工作的对象和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个变化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体现在招生对象、人才培养模式、办学形式、出口和毕业生就业等等各个方面,特别是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形式上,以成人教育为例,各大高校的成人教育都有校外教学点,即计划虽然是学校的,但实际学生却在教学点学习,占用的是各教学点的硬件设施,那么在评估学校的办学资源时,这一部分应如何考虑?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批济的不断完善,各大高校都有不同规模的补习及培训班,这类学生虽说是短期学习,但依然占用了学校的师资及教学资源,在评估体系中又如何体现呢?最后,关于资产及校舍的统计。学校建筑面积的统计口径为: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房屋已建成并已经在使用,但由于各种原因,产权还不属于学校,还未纳入到学校的固定资产中来的情况,这部分学生和老师已享用的资源应如何统计?另外,由于资金紧张,有些学校采取和企业联合办实验室以及采取借、租、赁的方式搞实验室建设,让闲置不用或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的设备运转起来,或让双方共享资源的方式,让学生在学校不享有设备产权的情况下依然能分享到资源,象这种非学校产权的建筑面积及非学校产权的办学资产部分,在评估体系中都未考虑进去。又该如何处理呢?

针对以上种种,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统计和评价教师资源时,应将行管人员中代课的老师根据其代课的数量及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折算,加入到评价指标“生师比”中的教师数中;各类教师应考虑到不同职称和不同学历所带来的差异,设立一个折算的标准,象折合学生数一样,计算折合老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