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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10-27 11:28:40

低保工作总结

第1篇

低保只是保你的买米钱,不保你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你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1306333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第2篇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立足“精准扶贫、保障基本”原则,通过精准实施“低保兜底一批”扶贫攻坚行动,对州扶贫移民局认定的721户3052人“低保兜底一批”人口进行社会保障扶贫。

二、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总收入后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保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与扶贫开始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在扶贫坚中的兜底救助保障功能。

三、政策措施

一是保障标准。根据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等因素,制定全县低保保障标准,全县家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二是保障对象。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其中:建档立卡低保“兜底”对象从2019年1月起721户3052人。三是发放金额。2019年1-6月发放低保兜底资金共计338.772万元。

四、下一步打算

1、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掌握农村困难群众、农村特困人员基本情况,对生活在低保线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保障其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维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

2、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加强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工作,逐步推行农村低保金差额发放,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缩小城乡低保差距。对3052名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一批。参照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目前,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为185元/人月,使其实际低保补助水平高于绝对贫困县,实现政策性脱贫。

3、精准核定“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人员。加强与县扶贫移民局的协调配合,对州扶贫移民局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兜底一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到村、到户、到人。

第3篇

一、2013年工作回顾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有序,推进得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从2013年7月起,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240元。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029户、7878人,有农村低保对象7253户、13134人。截止2013年12月,全区共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066.2882万元(含过节费、一、二季度物价补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143.708万元(含过节费、一、二季度物价补贴),发放率均达到100%。2013年以来,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效果明显,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工作力度较大,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全年城市低保共取消低保对象187户、419人,调整101户、100人,新增213户、447人。农村低保共取消低保对象677户、1064人,调整630户、619人,并将符合条件的969户、1545人纳入到农村低保范围。下半年,我们对全区低保信息网络系统进行了审计和规范,以便于下一步对城乡低保的公开、透明、规范化管理,切实让贫困家庭得到有效保障,让生活好转的家庭脱离保障范围。

(二)慈善捐助、救助工作有了新起色

2013年度,区慈善总会的宣传工作有较大进展,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慈善救助活动。新增慈善超市2个,在主要商业活动区摆放捐款箱6个,并与五星电器、冷暖天地、越野E族等商家和爱心人士联动,经统计,截止12月底,共筹集善款30.8121万元(含大病救助款),接收并发放价值4.5万元的暖气15台,羽绒服400件。通过慈善超市,为特困家庭发放大米、食用油、挂面等生活日用品8万元;协同广东省东莞市亿茂滤材有限公司为我区40名学生发放“阳光助学”资助款3.6万元。为20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的病患儿童实施了手术。

(三)其它工作落实到底到位

1.年初以来,国家审计署对全国社保工作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审计。审计时间段为05年至2011年,涉及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社会保障内容,分为数据采集、统计报表、业务审计三个阶段,数据量十分庞大。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区审计部门,加班加点地进行数据采集、报表统计、业务审计。同时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重复享受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并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方法。社保审计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上级审计、民政部门的一致好评。

2.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核查。为了让城区贫困的无住房居民和低收入家庭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彻底解决部分困难群众无房居住的问题,低保科还专门抽调人员配合区、市建设局房管部门对全区649户无住房及低收入家庭进行了核查,为353户家庭办理了住房补贴,为63户低收入家庭办理了廉租住房,46户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3.积极、认真地回复了区四届一次政协代表各我区城乡低保政策的咨询问政,对反映低保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上门入户调查、核实。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4篇

一、核查对象:

对全镇正在享受的城乡低保户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二、核查时间:

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18日。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6月30日至7月3日)

成立由镇长朱崇华任组长,人武部卫任副组、等同志为成员的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此次核查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同时,召开由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会计参加的低保核查工作动员大会,进行深入地宣传发动。各村也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镇分工干部、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会计为成员的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的低保核查工作,并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镇民政办。各村在核查工作中,要及时组织由村支两委成员、老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召开的低保核查工作会议。要不断强化责任,层层落实,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烈的低保核查工作氛围,为此次低保核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采取各村自查和镇核查相结合的形式。各村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登门入户,对本村所有享受低保的对象进行逐户核查,把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坚决退出,对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要及时上报,严格执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应退则退,应保则保。

2、镇村公示(7月25日—8月25日)

镇村核查组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确定被核查对象的家庭收入,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低保户名册资料上报镇民政办。

对各村核查无异议后的低保户资料,由镇民政进行汇总,由镇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镇政务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低保户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第5篇

根据省厅反馈的低保存疑信息数据和区民政局专项推进会的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镇低保存疑信息数据专项核查行动。结合我镇低保存疑信息数据的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的相关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低保制度的规范执行,提高村(居)委员会经办服务能力,切实筑牢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底线,确保相关的民生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低保存疑信息核查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从而使得依法救助、精准救助和温情救助能力显著增强,充分发挥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兜底保障作用。

二、核查重点

根据省厅反馈的低保存疑信息数据和区民政局专项推进会的工作要求,这次专项核查行动的重点是:

(一)殡葬信息。

以死亡超过一个季度仍然享受低保的为重点,严查死亡时间与停保时间的时间跨度的问题。

(二)车辆信息。

以是否确实拥有轿车、大型车辆和能够经营的车辆等为重点,着重弄清楚车辆的作用和拥有人与低保家庭中其它成员之间的关系。

(三)不动产信息。

以不动产的具体购买时间、目前市场价值和其不动产是否为其家庭唯一居住场所为重点,切实查清其家庭拥有不动产的总量和目前家庭的基本状况。

(四)金融信息。

以其资金的具体数量和其真实来源为重点,切实弄清其资金的来源与用途。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15日)

制定低保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专项行动推进会,进行专题部署。各村(居)委会在全镇推进会后必须立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布置等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有序开展低保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

(二)全面核查(2020年10月15日-18日)

各村(居)委会要围绕专项核查的重点内容,集中时间迅速开展全面核查。全面核查存疑信息中的信息真假,切实查清存疑信息真伪。特别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全面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一户不漏,一个疑点不少。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动排查,进一步提高排查的速度的精准度。三是通过镇村二级联动,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进行全面开展纵深排查。

(三)集中研判(2020年10月18日)

通过对低保家庭存疑信息的核查,对发现的“车子、房子、票子和死亡信息”等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对不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稳妥有序进行清退;对符合“单人保”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当前低保工作中还不够完善的要进一步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关键在基层。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低保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镇长

XX

纪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副组长: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成员: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XX村党总支书记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会计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办事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XX担任。同时,各村(居)委会要成立低保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工作组。组长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队员由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结合村干部担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

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镇存疑信息核查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并通报情况。从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8日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动态情况监测机制,各村(居)要每天上报核查情况,10月18日要专题上报本村(居)低保存疑信息专项行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6篇

关键词:主观生活质量;总体满意度;主观幸福感;低保家庭

前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居民的贫困问题开始凸现,日益为人们所关注。为保证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国家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着这一制度的推行,城市中形成了一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定的群体,作为城市居民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是城市贫困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或下岗失业、生活困难,或年老失去劳动能力等,造成生活没有着落,只能依靠政府发放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生活。在基本生活有了制度保障的前提下,他们如何评价自己及家庭的现有生活?影响他们对自己及家庭生活质量评价的因素是什么?这都是本文将重点探讨的问题。

一、文献回顾

西方学者大都倾向于用反映人们生活态度和满意度的主观指标来测量与评估生活质量,因而他们积累了大量关于主观生活质量的研究,其中又以对主客观两类指标间联系的研究最为广泛。坎贝尔的研究发现,客观指标对主观生活指标的解释充其量只能达到17%左右。[1]他又提出了关于主观生活质量的“差距解释理论”,即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期望与现实差距越远,主观满意度就越低,两者呈负相关;现实状况的改善与过去状况、他人状况等比较,参照标准的差距越大,主观满意度就越高,两者呈负相关。[2]Veenhoven通过对93个国家的主观生活质量调查,发现HLE(即幸福生活预期)与失业、国民收入、收入平等或者人口特征并没有特别大的联系,教育对满足和幸福也没有影响。[3]蒂埃纳(Diener,1993)发现收入同主观幸福受益指数的关联值非常低(r=0.12),当人均收入达到6000—8000美元,主观幸福受益指数几乎没有变化。[4]埃德格顿(Edgerton,1990)指出:对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报告更多地取决于个人内在的性情而不是外部条件,对生活质量的主观评价与生活条件之间并不存在线性相关关系。

当然,也有些研究者得出了与上述结论相反的结论,他们发现满足感、快乐感具有显著的年龄和性别差异,[5]戴维斯也指出经济收入、婚姻情况、社会认可、受教育水平与幸福感、满足感有显著相关。

高(Kau,A.K.,1995)关于主观生活质量的研究也较具代表性。其研究发现,新加坡人对他们的家庭生活最满意,对教育尤其是学校生活最不满意。在13个领域中,新加坡人对生活质量的重要性排序如下:健康的身体最重要,幸福的家庭生活次重要,工作场所良好的氛围和优美的环境第三重要;而拥有更多的金钱和物质财富对总体满意度的影响并不大,在所有的领域中排在最后;生活满意度与人口特征没有明显的相关性。[6]

我国学者关于生活质量的大规模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林南利用天津和上海的生活质量调查数据,得出如下结论:“决定生活总满意度的主要是对家庭生活、职业状况和生活环境这三个方面的满意程度”。卢淑华、韦鲁英根据北京、西安、扬州三市抽样调查资料,探讨生活质量模式,除引入客观指标外,还增加了参照标准对主观生活质量指标的影响这一项,指出生活质量的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由于参照标准的存在可能会发生分离。此外我国学者还作了不同地区主观生活的比较研究。如易松国、风笑天关于武汉、北京、西安三地城市居民主观生活质量的比较。

综观国内外学者关于主观生活质量的研究,他们主要站在一个宏观的角度,从总体上对城市居民的主观生活质量进行的研究,较少针对某一具体对象,某一特定群体进行主观生活质量状况的实证研究。在所有对特定群体主观生活质量的研究中,以城市低保家庭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则更为少见。

本文一方面借鉴国内外已有的研究,试图以一个独特的群体为研究对象,即城市低保家庭,分析其主观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另一方面也欲将研究结果与前人结论进行对比,找出其中的差异性。同时,通过实地调查及相关文献档案获得第一手资料,运用社会学相关方法和理论,对城市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

二、研究设计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1.对“城市低保家庭”的界定

城市低保对象指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2006年底南京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为每人280元),而这些低保对象所在的家庭则为城市低保家庭。

2.对“主观生活质量”的界定

主观生活质量是指将研究生活质量的重点放在人们的主观感受方面,以个人幸福作为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从反映人们生活的舒适、便利程度方面来解释对生活质量的主观感受。[7]学术界常用“主观幸福感”作为评估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评估。它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综合心理指标,反映主体的社会功能与适应状态。[8]

(二)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方法

1.资料收集方法

为了解城市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因素,我们在对城市低保家庭及主观生活质量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从环境生活满意度、工作生活满意度、家庭生活满意度、社会交往满意度和健康生活满意度等方面来探讨他们对城市低保家庭的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因此,问卷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城市低保家庭的基本状况,二是对五个方面的生活满意度的操作化后形成的具体指标。如工作生活满意度下面又分为自我实现和发展、待遇满意度、工作条件和工作压力这四个方面,并在此基础上设定了工作兴趣、工作中是否获得奖励、参与管理机会、工作待遇等一系列具体的指标。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的低保家庭。根据江苏省民政厅的资料,截止到2006年12月,孝陵卫街道的社区共有低保户381户,共计689人。具体分布如下:孝陵卫西段社区有低保户42户、晏公庙村西社区有低保户15户、小卫街社区有低保户19户、南农大社区有低保户2户、康定里社区有低保户56户、铁匠营社区有低保户16户、钟灵街社区有低保户36户、童卫路社区有低保户61户、理工大社区内有低保户13户、沧波门社区有低保户17户、农科院社区有低保户22户、孝陵卫东段社区有低保户25户、晏公庙社区有低保户57户。

根据样本规模计算公式计算样本量,并考虑实际情况,最终决定在总体中选取150个低保家庭作为本次研究的样本容量。对这150个低保家庭的抽取,遵循简单随机抽样的原则。首先,研究人员从孝陵卫街道取得一份孝陵卫街道所有低保家庭的名单,此名单即为本次抽样所依据的抽样框。然后,将取得的名单一一按顺序编号。接着严格随机数表抽样原则,选择出足够数码个数,并根据选择出的数码最终抽出样本,即150个低保家庭。考虑到在实际的调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被访者拒访的情况,因此在抽取了150个样本后,我们还准备了20个备用的随机号码,以便出现拒访后能够迅速从备用号码中补充样本。

采用社区入户调查的方式。入户以后,选择低保家庭的户主作为问卷的填答者,因为户主承担了维持一个家庭生计的主要责任,因而对低保家庭生活的现状和感受有更深的体会,更能够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35份,有效回收率为90%。

2.资料分析方法

所有调查资料录入计算机,并借助于SPSS13.0软件对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

三、城市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调查的相关结果及分析

在调查数据的基础上,首先呈现样本的基本情况,其次探讨总体满意及影响因素,最后探讨各分满意度与总体满意度的关系。

(一)样本特征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得到了研究样本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样本基本情况

变量具体指标百分比(%)

性别男61.2

女38.8

年龄40岁及以上70.9

40岁以下29.1

文化程度文盲2.0

小学32.7

初中37.0

高中(含中专或职高)20.0

大专4.2

构成类别三无人员0.4

残疾人12.5

患重大疾病人3.3

其他无劳动能力人员39.8

有劳动能力人员44.0(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占20.3%)

两劳释放人员9.7

婚姻状况未婚8.1

已婚56.9

离异9.7

丧偶25.3

在性别方面,调查对象中男性所占比例较女性高22.4个百分点。在年龄方面,40岁以上人员占全部低保对象比例的70.9%,其中以40至50岁年龄段的人(4050人群)最多,占32.1%,而40岁以下的人员在全部低保对象中所占的比例则为29.1%。在文化程度方面,2.0%的为文盲,32.7%的为小学程度,37.0%的是初中程度,20.0%的是高中文化程度,仅有4.2%的为大专水平,享受低保人员的文化水平总体比较低。孝陵卫社区低保家庭中人员构成主要是三无人员、残疾人、患重大疾病人、其他无劳动能力人员、有劳动能力人员及两劳释放人员,分别为0.4%、12.5%、3.3%、39.8%、44.0%、9.7%。在婚姻方面,已婚和丧偶的情况比较多,离异其次,未婚所占比例最少。这也与实际情况比较吻合。

在我们调查的135户低保家庭中,家庭户均人口为3.36人,家庭人口较多。就业者负担系数[(家庭人口-离退休人口数)/就业者人数]为3.5,而孝陵卫社区居民家庭平均负担系数为1.7;也就是说,每个低保家庭的就业者所负担的人口比全区就业者平均负担水平高出1.8。由此可见,低保家庭中就业者所承担的生活压力和家庭责任较普通家庭更重。同时很多低保人员在享受低保后仍积极寻找工作和其他收入来源,占被调查人员的89.7%。在调查过程中笔者还了解到,低保金只能够解决低保对象的一部分生活问题,低保对象还希望政府能够提供其他优惠措施。

(二)总体满意度及影响因素

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是首要关注的问题,它反映了低保家庭成员对自身生活境遇和和社会发展状况的总体感觉。

1.低保家庭的主观生活质量的总体满意度水平适中

根据调查资料,对家庭主观生活质量的总满意度的评价,选择“比较满意”和“过得去”占较大比重,分别41.9%和34.8%,而回答“非常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的比重则分别为5.6%、10.6%和7.1%。

由此可见,孝陵卫街道城市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水平适中。这与研究假设中认为的城市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较低的判断不太一致。期望值理论认为:个人在进行主观幸福感的评价时总是与一定的标准相对比,其实这一标准就是个人的期望目标。若目标实现了,则主观幸福感的值高,反之则值低。城市低保家庭人员作为城市居民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生活水平比较低,甚至还有部分低保家庭连温饱问题都没有完全解决。从传统意义上来理解,他们对其主观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应比较低。但调查显示,城市低保家庭的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比较适中。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是因为在调查的所有样本中,低保人员多数为中老年人,他们对生活的期望都比较实际,并没表现出过高或过多的期望,因而他们的期望都相对比较容易得到实现。在实现期望的过程中,他们的主观满足感得到提升,相对比较容易得到满足。因此,他们总体的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表现的比较适中。

表2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满意度状况

满意度百分比(%)

非常满意5.6

比较满意41.9

过的去34.8

不太满意10.6

很不满意7.1

2.影响因素

主观生活质量(即生活质量满意度)作为社会成员对总体生活的感知,其影响因素是复杂多变的,因此一直以来是学者们研究的关注的焦点。在中国生活质量研究的早期阶段,美国华裔学者林南曾把居民生活质量的结构分解成工作、家庭、环境、业余生活等不同层面,共选择37个领域满意度指标对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满意度进行研究。他和其他学者在1985年对天津千户问卷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时,就使用满意度即主观生活质量的评价方式作为度量方式,认为决定生活总体满意度的主要是家庭生活、职业状况和生活环境这三个方面。易松国、风笑天1995年以武汉市千户居民家庭生活质量问卷调查资料为研究依据,探讨了城市居民家庭生活质量主、客观指标之间的结构联系。认为影响主观家庭生活满意度的主要因素是婚姻满意度、居住满意度和家庭收入。[9]

(1)自我评价影响因素。本文在考察影响城市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的因素中,主要选取了环境生活满意度、工作生活满意度、家庭生活满意度、社会交往满意度和健康生活满意度这五个方面(其中环境生活包括社区环境和居住条件;工作生活包括自我实现和发展、待遇、工作条件和工作压力;[10]家庭生活包括家庭物质生活、家庭关系、家务和业余生活;社会交往包括关系状况和交往频率;健康生活包括身心交往和心理健康),由被调查者作出自我评价并根据统计资料分析结果依据其重要性程度进行排序。由表3可以看出,工作生活和健康生活是影响孝陵卫社区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分别占31.0%和30.0%。同时家庭生活在影响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时也占很大比重,比重为23.0%,而环境生活和社会交往则对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影响较小。由此可见,在影响孝陵卫社区城市低保家庭主观生活质量的诸因素中,工作生活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其次是选择健康生活,最后是家庭生活。

表3对生活质量影响最大的方面(%)

影响因素百分比(%)

环境生活10.2

工作生活31.0

家庭生活23.0

社会交往5.8

第7篇

城市低保家庭资产状况分析

(一)城市低保家庭资产分化急剧扩大,房产成为决定因素在2012年所调查的1051户低保家庭中,平均总资产(现金资产与房产)约为24.8万元,单从这个平均值来看,我们似乎应该很乐观,但平均值掩盖了太多的信息。如果我们把是否拥有房产作为一个分类变量,把被调查对象分为有房产和没有房产的两类家庭,情况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我们这项抽样调查中,拥有各类房产的城市低保家庭样本数为696户,占总样本66.2%,没有房产的城市低保家庭样本数为355户,占样本总数的33.8%。进一步的分析表明,拥有房产的城市低保家庭所拥有的平均总资产约为37.64万元,而没有房产的城市低保家庭所拥有的平均总资产实际约为-3659元。也就是说,拥有房产的城市低保家庭平均总资产高达几十万,而没有房产的城市低保家庭实际上是负资产。如果我们把房产这一项大额资产扣除掉,单看低保家庭的现金资产总额(家庭储蓄-家庭借贷总额),结果发现:总体上,城市低保家庭拥有的平均资金总额仅为1151元,而平均每个家庭借贷6076元,这样,城市低保家庭的平均现金资产总额为-4925元。如果我们把有房产的低保户与没有房产的低保户分开来看,不拥有房产的低保户平均资金总额为562元,借贷资金总额为4131元,家庭平均现金资产总额为-3569元;而相比之下,拥有房产的低保户平均资金总额为1452元,借贷资金总额为7067元,家庭平均现金资产总额为-5615元。如果考虑到房屋资产,在696户拥有各类不同来源的产权房屋的低保户家庭中,平均房屋资产约为38.20万元,房产因素使城市低保家庭划分为两个群体,拥有房产并享受到近10年来房屋大幅增值的城市低保家庭,在总资产上平均远远超过了没有房产的低保家庭。初步的数据分析表明,当前城市低保家庭从现金资产来看,总体上处于负资产状态,普遍存在着一定数额的现金借贷,拥有房产的低保户家庭比没有房产的低保户家庭的平均现金资产负债总额要高———尽管从现金资产负债率角度来看,前者没有后者高。房产成为城市低保家庭资产状况急剧分化的决定性因素。资金负债情况也表明,拥有房产的城市低保家庭,从金融上拥有更高的信用,相对具有较强的资金借贷能力。上述数据分析表明了当前城市低保家庭资产状况的总体情况,以及房产在家庭资产分化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并没有揭示出城市低保家庭中具体资产的分布结构状况。表3的左半部分“2012年低保家庭资产状况调查”中,列出了详细的低保家庭资产分组分布情况。这部分数据显示,如果不包括房产,累计22.5%的被调查的城市低保家庭为负资产,其中1万元以内的现金资产负债的城市低保家庭为13.5%。73.9%的城市低保家庭的现金资产为5000元以内,1万元及其以上的城市低保家庭只有2.8%的比例。而一旦包括房屋资产,城市低保家庭的总资产分布结构就发生了巨大的分化。总资产为负的低保家庭从22.5%下降到7.4%,总资产不到5000元的低保家庭从73.9%锐降至27.2%。总资产5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占65.1%,其中,总资产5-15万元的低保家庭占4.4%,15-50万元的低保家庭占了46.5%,50-80万元的低保家庭占了12.5%,80万元及以上的低保家庭占了1.7%,城市低保家庭总资产超过100万元的也存在。城市低保家庭的总资产分组数据,让我们看得更清楚,房屋资产不仅大幅度地增加了城市低保家庭的财富,而且导致城市低保家庭内部的资产结构分化程度极其严重。然而,无论是从城市低保家庭资产的平均数额角度进行比较分析,还是从低保家庭资产分组结构分布的角度来比较,这些都属于横向的截面数据分析。下面,从与2005年的一项城市低保家庭资产状况调查数据的纵向比较来看,我们就会对城市低保家庭的资产状况及其变化有更深入的认识。2005年在济南市开展的那项抽样调查研究中,“在被调查的803个(城市低保)家庭中有759个对家庭资产做出了估计……如果不包括房产,被调查家庭的家庭资产平均值只有5815元,中位值仅为2000元,这说明如果不包括房产,有一半的低保家庭资产不超过2000元”[1]38。而至2012年7月,距上次在济南市的抽样调查整整过去了7年,在这7年间,济南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了巨大的变化,城市低保标准也从当年的208元增至450元,但这两次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城市低保家庭的平均现金资产总额却从为5815元降至-4925元,前后相差超过了1万元。这一数据初看起来,貌似与我们的直觉和常识相违背,直觉和常识告诉我们,近7年来,中国(当然包括济南)经济和社会发展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作为城市最为贫困的群体也应该从中分享发展成果,现金资产总额即便是不增加,也不应该大幅度变负。然而,这一数据并不能被简单地解读为,近7年来城市低保家庭没有分享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生活水平发生了大幅度下降,而更可能应该被解读为,近7年来城市低保家庭总体借贷能力有所提升,以及各种有效支出需求日益增多,而低保家庭的收入结构却不能有效应对这一变化。①从分组结构分布的比较来看,不包括房产,2005年被调查的低保家庭中,现金资产为负资产的家庭仅为1.6%;78.4%的低保家庭现金资产不到5000元;5000元到5万元现金资产的低保家庭为17.7%;超过5万元现金资产的低保家庭为2.2%。而至2012年,被调查的低保家庭中,现金资产为负资产的家庭大幅度攀升至22.5%;低保家庭现金资产不到5000元占73.9%,基本上与2005年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5000元到5万元现金资产的低保家庭为2.7%,超过5万元现金资产的低保家庭仅为0.9%,没有10万元以上现金资产的低保家庭。仅仅从现金资产的分布结构比较结果上分析,2012年被调查的城市低保家庭相比于2005年,除了在分组负债结构比例上有较大的变化之外,基本结构还是较为稳定的,尤其是在5000元以内现金资产的低保家庭比例上,都占有7成以上,总体结构并没有实质性的分化。然而,一旦我们考虑到房产因素,2005年与2012年,被调查的低保家庭总资产的分组结构分布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分化。2005年被调查的低保家庭总资产(包括现金资产与房产)中为负的家庭比例为1.1%,而2012年则为7.4%;2005年低保家庭总资产在5000元以内的家庭比例为43.8%,而2012年则为27.2%;2005年总资产在5000至5万元之间的家庭比例为21%,而2012年则为0.3%;2005年总资产在5到15万元之间的家庭比例为31.2%,而2012年则为4.4%;2005年总资产过了15万门槛的仅为2.9%,而到了2012年则暴增至60.7%,其中15万到50万之间的家庭占46.5%,50万到80万元之间的家庭占12.5%,80万元及以上的低保家庭占了1.7%。这一对比数据,清晰地表明了,2005年与2012年被调查的低保家庭总资产分组结构分布从相对集中到急剧的两级分化的现实,而造成这种两级分化的决定性因素正是房产及其近7年来的急剧增值。通过各种方式,拥有房产的低保家庭,通过这种不动产,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成果的分配,而没有这种不动产的低保家庭,则缺少了这种通过房产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资格”。尽管拥有房产的低保家庭,至少从调查数据来看,只有仅有的一套住房②———这套住房并不能立即变卖,形成自己的现金收入,如果其还想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话———但由于产权房不仅具有居住属性,而且具有财产、金融属性,即房产具有实在的金融信用能力以及产生收入的能力(属于财产性收入),这就大大拓展了拥有房产的低保家庭的可行选择能力。上文曾解释了拥有房产的城市低保家庭总体上比没有房产的低保家庭具有更高的负债额,这反映了低保户运用不动产金融信用获得贷款融资的现状。实际上,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低保户运用房产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个案,下面提供两个比较典型的相关案例。在济南市SZ区EQ街道TE社区中的一位张姓低保户,该低保户为男性,现年62岁,离异,无子女,曾是一名铁路工人,工作了18年,后来因为对单位①事实上,本文提供了两个反驳这种可能存在的误导性解读———即近7年来,被调查的城市低保家庭现金资产由正资产急剧变为负资产,被简单地解读为生活水平下降———的证据。其一,拥有房产的低保家庭借贷总额超过了没有拥有房产的低保家庭(即便是早年房改房时拥有房产的低保家庭———这部分家庭用于购买公房的资金数额非常低———以及通过继承而来的房产家庭的资产负债额也远远高于不拥有房产的低保家庭负债额),这从一个角度说明,拥有房产大大提高了这部分家庭的金融信用,提高了其敢于和能够借贷的信心和能力。经济学常识也告诉我们,家庭的适度负债并不一定意味着家庭生活水平的下降,有时更可能反应的是,家庭金融信用的水平。也就是说,只有有了一定的金融信用,才更有可能借到钱。其二,下文的收支状况调查分析数据,也将表明,城市低保家庭的收不抵支现状长期积累下来,低保家庭总体上负债是必然的。这部分是由于低保家庭开支出现了扩张,原来被压抑的一些支出被释放出来,比如,低保家庭的日常食品性支出所占比例大幅降低,而医疗性支出大幅攀升。被调查的城市低保家庭现金资产由正资产急剧变为负资产的事实,也不能表明,城市低保政策维持性目标没有达到,恰恰相反,城市低保政策维持性生计的目标早已达成,近几年来,并大大拓展了相关的救助水平和附加福利内容,但发展型的生计支出日益被提上日程,各种开支逐渐增多。我们从这一个方面可能需要认识到,低保家庭开支的增多并不一定是一件坏事情。②本次调查没有发现低保家庭拥有两套及其以上的住房,事实上,即便有,也不可能被如实告知,这需要通过住房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核对。但即便是比较保守的住房情况的调查数据以及比较保守的房产估价,也足以说明问题了。待遇不满意,偷盗单位财产被发现,入狱服刑2年,被单位开除,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右手落下残疾,年老体衰,基本无劳动能力,享受全额低保金450元/月,仅凭低保金以及相关救助,只能维持吃饭等日常开支,难以充分满足医药等多方面的开支需求。该低保户所处的社区属于地段位置较优的地区,该小区房产价格平均在1万元左右。张先生拥有一套从父母那里继承而来的30平米的产权房,为了补贴日益增多的生活开支需求,他偷偷地把房子出租给他人,每月获得800元/月的租金收入,其在城郊租住一套小房子,支付租金200元/月,通过这种办法,他每月稳定地获得600元的收入。(当然,他有自己的办法来应付政府和居委会的经济财产定期审核。)在谈到通过这种换租的形式获得的租赁收入时,张先生反复提到如下话语:“这让我能够安心,心不那么发慌了”、“没有这笔收入,我晚上都睡不着觉”、“低保金说没就可能没了,房子永远是自己的”,等等。这笔收入对满足其日常生活医药支出非常重要,并大大提高了其生活的稳定性,拓展了生活选择的自由度,更重要的是,给其生活提供了不可估量的信心和可贵的独立程度。另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个案也是发生在济南市SZ区,XLZ街道XL社区中一位户主为T姓的低保家庭中。T为男性,现年50岁,初中文化,患有甲亢,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从事一些房屋防水修理工作,每月收入不稳定,时好时坏,最高时收入每月能达到2000元,少时收入不到500元。妻子51岁,患有糖尿病,妻子据T介绍基本无劳动能力,没有信心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还要照料无自理能力的孩子。现有两个孩子,均为男性,大儿子26岁,患有严重智障和肢体残疾,无生活自理能力。另一个儿子现年16岁,在上高中,身体健康。自2012年1月至7月间,共花费医疗费1万多元。全家享受低保金510元/月,加上相关的救助,也难以维持全家日益增多的开支需求,尤其是医疗、孩子教育需求。家庭拥有一套40平米的房改房,房改时花费全家积蓄2万元获得房屋产权,目前该小区房价市场估值为30万元左右。其岳父母住在同一个小区,为增加收入,其与岳父母合住在一起,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每月获得租金1200元。这种通过房屋换租等方式利用所拥有的房产获取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日益增多的消费开支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生活质量,增强了生活能力的信心和独立程度,这种资产效应对于穷人非常重要。

(二)城市低保家庭总体上收不抵支,收支结构难以维持调查分析数据显示,城市低保家庭月收入平均为1673.11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平均为412.11元,占24.63%;经营性收入平均为25.13元,占1.5%;财产性收入平均仅为3.21元,占0.19%,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社会救收入(包括低保金、教育、医疗等各种国家制度性救助转支)平均为700.90元,占41.89%;社会捐赠性收入平均为143.64元,占8.59%;家庭老人退休金(生活在一起,财政统一)转支平均为263.35元,占15.74%;社会保险类收入平均为118.28元,占7.07%;其他收入平均为6.49元,占0.39%。其中,低保金平均收入为575.17元,占平均月总收入的34.38%。这表明,城市低保家庭的月收入构成中,社会转支性收入(社会救收入+社会捐赠性收入+社会保险类收入)平均占到月收入的57.56%,接近六成。也就是说,社会转支性收入构成了城市低保家庭收入的最重要基础。在社会转支性收入中,低保金占59.71%,即低保金又占社会转支性收入的六成左右。关于低保金在低保家庭平均月总收入所占的比例,2005年的那项抽样调查以及2006年12月—2008年12月所开展的一项长期追踪研究,都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低保金在低保家庭平均月收入中约占三分之一强。2005年在济南开展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低保金占低保家庭平均收入的33.5%[1]39;2006年—2008年在济南所开展的对33户低保家庭长期追踪研究结果也表明,低保金占低保家庭平均月收入的36.62%[3]119。低保金构成了城市低保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城市低保家庭平均月收入的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如果结合着下文的支出结构来看,我们就会发现,单靠社会转支性收入不可能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甚至靠社会性转支和工资性收入都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求,家庭老人退休金资助也成为维持低保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重要构成。在这次抽样调查中,低保家庭平均月消费支出为1706.62元,其中最主要的几项消费支出项目、各自平均支出费用以及所占比例,从高至低依次是:食品类支出,平均439.18元/月,占25.73%;医疗类支出,平均437.26元/月,占25.62%;养老与医疗保险缴费,平均294.73元/月,占17.27%;儿童教育成长类支出,平均199.49元/月,占11.69%;以及居住类支出,平均156.26元/月,占9.16%。这五大类支出共占据着低保家庭平均月支出总额的近九成,其中食品类支出与医疗类支出两项分别占家庭平均月支出总额的四分之一强,两项合计占据月消费总额的一半以上。如果我们把“X1食品类支出+X2居住类支出+X3日化用品支出+X4服装类支出+X5医疗类支出+X9交通通讯费+X12其他消费支出”加总在一起,构成低保家庭的维持型消费支出,而把“X6成人教育培训类支出+X7儿童教育成长类支出+X8文化娱乐类支出+X10社交类支出+X11养老与医疗保险缴费”加总在一起,构成低保家庭的发展型消费支出,统计结果显示,低保家庭的平均维持型消费支出为1168.32元/月,占月平均总消费额的68.46%;发展型消费支出为538.29元/月,占月平均总消费额的31.54%。尽管本次调查的维持性消费总体比例依然占了近七成,但发展型消费支出占比也占据了三成多。发展型消费支出对于贫困家庭的可持续生计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点与2006—2008年期间对城市低保家庭的追踪调查的饮食消费占比来看,可得到一定程度的佐证:低保家庭用于饮食比例大幅度降低,由42.99%降为25.73%。[3]119综合上文所描述的城市低保家庭收支数据,我们把低保家庭所有的收入———无论是相对稳定性的收入,还是极其偶然的收入———加总平均后为1673.11元/月,而消费性开支却为1706.62元/月,这样,低保家庭的收支结余为-33.51元,总体上收不抵支。如果我们不包括家庭老人的退休金转支,那么,收支缺口将达到296.86元。尽管城市低保家庭消费结构中发展型消费支出的增长,一直是我们期待的变化,但这也意味着城市低保家庭消费项目和消费数额的增加,仅仅依靠社会救收入是远远不够的。

(三)城市低保家庭耐用品总量不足,物质资产微乎其微家庭耐用品不仅仅属于消费品,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产属性,属于有形资产的一部分。“家庭耐用品,有以家务劳动效率提高为形式的收益。在某些方面,家庭耐用品对家庭部门来说,类似于工业部门的机器和设备———两者都需要金融资本开支,都被预期增加效率,都有长期的但并非无期限的功用。”[2]123在我们这次抽样调查中,城市低保家庭中耐用品平均最多的几个项目依次为:大型家具,平均为2.99个/户,手机,1.16个/户,彩色电视机,平均0.93台/户;煤气液化灶具,0.85台/户;抽油烟机,0.67台/户;电冰箱、冰柜,0.67台/户;洗衣机,0.60台/户,其余耐用品和物质资产户均数量都没有超过0.5。大型家具以及手机成为城市低保家庭户均拥有超过1个的耐用品。彩电、煤气液化灶具在城市低保家庭中的普及率也接近于户均1台;但抽油烟机、冰箱冰柜以及洗衣机刚刚查过户均0.6台,远远达不到户均1台的水平,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低保户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效率。值得注意的是,与信息化相关的工具,除了手机超过户均1个之外,电脑的户均拥有量达到0.22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户均几乎为0),这一方面说明,电脑在低保家庭中逐渐开始逐渐增多———相对于2008年之前,电脑在很多地方还是限制低保资格的重要工具———但另一方面,低保户家庭中电脑的户均比例还太少。电脑几乎是现代家庭中必备的消费、娱乐、资讯、学习和生产工作的平台工具,因此,大力倡导贫困家庭拥有电脑具有重要的长期效应。低保户的其他物质资本中,电动自行车、固定电话以及空调的户均拥有量非常低,只能达到或接近达到0.3个,而至于汽车①、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则接近于无。

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抽样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与相关比较研究,我们得出如下基本结论:第一,当前城市低保家庭资产分化急剧扩大,是否拥有房产成为低保家庭中资产分化的根本性因素。拥有房产的城市低保家庭,在最近十年间,伴随着房产的急剧增值———房产的增值可被视为三十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成果之一———而参与分享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第二,从中国城市低保家庭的资产构成来看,现金资产总体上大幅度减少,由正变负,城市低保家庭金融负债率较高。城市低保家庭现金资产大幅度减少,甚至总体上平均存在负债的调查现状,主要由如下两个方面的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其一,城市低保制度及其相关救助制度实际上只能维持低保家庭的基本生存需要,而伴随着低保家庭医疗性消费增长以及各种发展型消费需求的增多,城市低保家庭的社会性救助收入逐渐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即便是低保金以及相关救助不断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通货膨胀因素而相应增长,也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这本质上是一种救助理念和目标定位问题,现有的低保救助政策的理念和目标定位就是维持基本生活需要。作为较为严格的经济状况审查的救济制度,在制度机制上排斥和抑制工资性收入与经营性收入,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也排斥和抑制发展型消费支出。其二,城市低保家庭的负债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城市低保家庭负债能力的提高,尤其是拥有房产的低保家庭在金融借贷上具有了一定程度的信用。尽管城市低保家庭的现金资产负债及其扩大,是上述两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很显然,这两方面因素在性质及其影响地位上是不同的:第一个因素是制度结构性因素,在这种制度结构性框架下,城市低保家庭的负债及其日益增加几乎是必然的;第二个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扩大了城市低保家庭的平均负债程度,但这种负债的增加往往具有一定的积极主动性。第三,我们对所调查的城市低保家庭的收支状况的结构性分析结果,为第二点结论中的第一个原因解释提供了证据。对城市低保家庭的收支状况的结构性分析表明:尽管低保制度及其相关的救助制度为城市低保家庭提供了重要的转支性收入,但面对着城市低保家庭日趋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尤其是发展型消费支出的释放和增长,城市低保家庭流动资金总体上收不抵支,现有的收支结构难以维持。而造成这种收支结构难以维系的主要原因,正在于低保家庭消费结构的多元化及其日益增长的消费支出———尤其是发展型消费支出需求的增长———与社会转支性收入政策目标之间的内在张力。第四,城市低保家庭耐用品总量不足,物质资产微乎其微。在经济审查性救助政策中,某种家庭耐用品以及相应的物质资产是否应成为限定性标准,除了参照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基本消费水平这个因素外,还应该充分认识到耐用品以及某些物质资产的生活效率功能与生产,而不能仅仅从耐用品以及物品的消费性属性来考量。

第8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产业结构;河北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3-0076-03

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的事件不断增多,而在2013年年初中国多地遭遇雾霾天气,使人们谈及“PM2.5”而色变,这些都说明解决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刻不容缓。中国十报告中明确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报告将“生态文明”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这是总揽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新部署。

低碳经济作为解决气候问题和能源危机的经济形态,是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对低碳经济下的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引起了中国学者的广泛关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金涌等(2008)从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消费过程等方面对低碳经济的理念、实践等进行了研究。潘家华(2009)指出,发展低碳经济,不能盲目寄希望于产业结构及能源结构的调整,重点应放在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以及引导消费者行为方面。于刃刚(2011)提出打造环京津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提升整个产业结构的技术层次,以推进河北低碳经济的发展。发展低碳经济的研究成果颇丰,但对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低碳发展的研究,还需要深入探讨下去。河北省的产业结构以传统的钢铁冶炼、化工、制药产业为主, 能源消费总量近期内还会继续增加,因而碳排放总量会以较快速度增长,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下,产业结构升级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本文结合河北省产业结构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并在现实基础上提出低碳约束下优化河北产业结构的具体建议。

一、低碳约束下河北省产业结构优化的紧迫性

2009年11月26日,中国宣布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明确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减排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中国政府已经在两方面对发展低碳经济提出具体目标,一是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发展以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15%左右;二是树立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环境保护部2013年3月6日公告,将对重点控制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据介绍,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为纳入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河北省从地理位置上看,地处华北平原的北部,环绕首都北京和天津市,北与辽宁、内蒙古为邻,西靠山西,南与河南、山东接壤,东临渤海,自古就是京畿要地。从经济实力方面来看,2011年全省生产总值实现24 5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在全国排名第六。从能源消费来看,2011年全国能源总消费总量为348 002万吨标准煤,而河北省能源消费量为29 498.29万吨标准煤,占全国总量的8.5%。① 河北省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和能源消费大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有利于京津自然环境质量的提高,更会为全国实现低碳的目标,建设美丽中国做出重大贡献。低碳经济的发展与产业结构的优化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产业结构的优化可以推动低碳经济更顺利地进行与发展, 并从根本上促进低碳经济模式的转型,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河北省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河北省产业结构的基本状况和特点

1.河北省产业结构的现状。河北省目前处于人口迅速增加、工业化中期发展的阶段,能源消费总量在一定时期内会继续增加,碳排放总量也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河北省的产业结构以传统的钢铁冶炼、化工、制药产业为主,长期保持着“二、三、一”的产业格局,第二产业在总量上和比例上都占有明显的优势。

由表1可见,自2007—2011年五年间,河北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都保持在10%以上较快发展速度,其中第二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拉动都保持在5.7%以上,2007年高达7.5%,占据了绝对的优势。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对生产总值的拉动作用明显较弱,第三产业的增长率在5年间有小幅波动,基本保持在4%左右,2011年又回落到3.7%的增长率,发展劲头相对不足。因此,河北省的经济增长主要是由第二产业的增长带动的。这种过分倚重第二产业的发展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经济总量的迅速增加,但是其不利后果是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不利于河北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不符合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

2.传统农业所占比重较大,第一产业内部结构升级滞后。河北省自2009—2011年粮食总产量分别为2 910.2 万吨、2 975.9 万吨、3 172.6 万吨,连续上升,不断创历史新高。但总体看,河北省第一产业内部结构升级滞后(如表2所示):

由表2数据显示,2007—2011年五年间,处于第一和第二位的是农业和牧业。五年中,传统农业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均在50%以上,2010年高达57.32%,而林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所占比例甚少,都在5%以下。第一产业中农业和林业能够吸收大量的碳排放,因而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方面。由于河北山区水利基础设施不完善,致使部分山地废弃,不利于当地农业和林业经济的发展。河北省缺少大型的农业服务企业,农业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都相对落后,土地的使用效率较低,农林业收入增长较慢。而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除草剂的大量使用,致使土壤结构恶化,自然环境受到污染,所生产的农产品也不符合当前绿色安全食品的要求,降低了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3.传统工业所占比重较大,第二产业内部结构有待优化。2007年、2010 年和2011年河北省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58.7%、59.7%和62.7%,而工业产值占GDP比重分别为 56.9% 、54.5%和58.7%,① 数据表明河北省的GDP的发展主要是由第二产业带动的,第二产业中传统工业又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一结构导致河北省经济发展和碳排放量的增加几乎是同步进行,引发了大量的环境问题和资源问题。河北省六大高碳排放产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这六大产业的能源消费占河北省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上,碳排放接近工业排放总量的90%,给河北的资源供给和环境保护造成了较大的压力。

4.第三产业总体水平发展缓慢,内部结构有待调整。第三产业大多是属于低能耗和低碳排量的行业,因而其在总体经济中比重的提高有利于降低碳排放水平。20世纪90年代以来,河北省的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第三产业中的信息技术、物流和旅游等行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在整体经济中所占比重仍然较低。健全良好的金融体系是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通过对金融政策调控,可引导资金投向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企业和产业中去,有效地促进经济实现“绿色发展”。但是河北省的金融产业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竞争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现代金融工具如创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作用不够,很多企业的增长方式仍较为传统,对创新金融工具的利用不足。河北省的第三产业普遍存在产业规模较大,但效率不高的问题,有待加快产业发展速度和提高产业质量。

三、低碳约束下河北省产业结构优化的对策

河北省长期保持着“二、三、一”的产业格局,与高度化的“三、二、一”型结构还有较大差距,河北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逐步扩大第三产业在地区经济中所占的比例,二是促进三大产业的内部升级。第一产业产业内部的升级主要体现在传统农业向低碳农业、特色农业和现代观光农业的转型,并协同发展以科技咨询、旅游观光、营销策划等为内容的第三产业;第二产业业的内部升级表现为传统工业向信息技术高端领域的转型,并协同发展以金融、信息服务和教育等为内容的第三产业。具体如下:

1.以发展低碳农业为契机,实现第一产业低碳化。低碳农业是一种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不仅提倡少用化肥农药、进行高效的农业生产,更注重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利用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农业生产中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实现农业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这对降低碳排放、维护环境、提高农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都有显著的意义。第一,大幅度地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用粪肥、堆肥或有机肥替代化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秸秆还田增加土壤养分,提高土壤保墒条件,提高土壤生产力。利用生物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防治病虫害,减少农药、特别是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量,提供无公害的食品,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也保障了人民的身体健康。第二,推进旅游农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的具体条件,大力开发旅游农业,以此促进农业生产,带动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丰富城乡居民生活。同时要不断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以开发利用绿色优质资源、营造优良环境为导向,加快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提供一流的食品和一流的服务。第三,充分利用农业的剩余能量,提高秸秆低碳化利用。河北主要的粮食作物是小麦、玉米和稻谷,农作物收割后的秸秆是农业中的重要剩余能量,其中70%以上的纤维素、木质素得不到有效利用,在燃烧过程中释放出的气体严重污染大气和环境。因此急需探索出综合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的新途径,如采用秸秆气化技术,或者用作饲料、肥料、培养料等,这样既充分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又达到了防止环境污染的目的。

2.以技术创新为导向,促进第二产业低碳化。第一,以新能源技术创新带动第二产业能源结构升级和低碳化。第二产业是耗费能源最多的产业,加大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力度,推广新能源技术使用的范围,对于实现第二产业低碳化有重要意义。目前河北省各个城市正在逐步提高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比例,页岩气的开发利用也将逐步推进。河北省煤炭资源分布面积较广,而在煤层的顶板和底板有数百米厚的碳质泥岩和砂泥岩地层,这样的地理环境具备页岩气成藏的基本条件,加大对页岩气资源的研究和勘探开发,是今后河北能源技术研发的主要方向。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不仅促使能源结构优化,更从根本上使河北省能源供给和碳减排问题得以解决。第二,在注重开发新能源的同时,在河北大力发展和推广清洁煤技术。现阶段,河北省能源消费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以煤炭为主,因此发展清洁煤技术对于河北省来说尤为重要。河北政府应根据实际制定碳排放税收制度,同时以优惠政策鼓励发展低碳工业,逐步减少河北第二产业对煤炭能源的能耗,努力提高现有能源使用的整体效率,限制和淘汰高碳企业和产品,使低碳工业成为有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新兴工业领域。第三,优化第二产业组织结构,培育低碳支柱产业。第二产业应重点依靠科技创新,合理利用河北省的优势资源,培育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以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以低碳生产经营模式发展,同时积极扶持在产业中的中小企业,不断完善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各个企业之间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之上,实现产业化协作的产业组织体系。

3.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第三产业低碳化。积极调整和优化第三产业的内部结构,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带动整个第三产业的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结合河北省的具体省情,注重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在不断推进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发展的同时,为信息产业、旅游业等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对于交通运输业、邮电业和餐饮零售业等传统服务业部门,在结构调整过程中,应以完善的法规制度,为其构建良好的环境,在低碳约束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传统服务业的内部创新。发展第三产业,需要政府在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上支持,如降低第三产业的营业税,改善投资环境,为第三产业发展拓展空间。

四、结束语

河北省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和能源消费大省,发展低碳经济有重要意义。实现河北产业结构的优化,可以推动河北低碳经济更顺利地进行, 并从根本上实现低碳经济模式的转型。河北长期以来保持着“二、三、一”的产业结构,各产业内部结构也不尽合理,传统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大。在低碳约束下优化产业结构,使其向高端的“三、二、一”转化,并大力发展低碳农业,低碳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合理优化的产业结构促进河北低碳经济的发展,对于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国统计年鉴(2012)[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2] 河北经济年鉴(2012)[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3] 汪程程.低碳经济发展思路——基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视角[J].经济论坛,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