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办公厅工作总结

办公厅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09 15:32:57

办公厅工作总结

办公厅工作总结第1篇

一、抓理论学习,力求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坚定信念。我们一直要求党员干部不仅自身要党性强、信念坚定,更要具备在思想层面影响青年、引导青年的本领,工作中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和提高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作为重点。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思想和举措,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二是深入开展“六个为什么”的学习讨论活动。以各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在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党总支讨论会,按照不仅自己能够理解和掌握“六个为什么”,而且能够在别的场合把道理讲给青年的要求,分专题交流学习体会、展开思想碰撞、互相释疑解惑,总体上达到了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坚定信念的效果。

二、抓素质提高,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认真落实对加强机关干部学习提出的一系列要求,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一是着眼研究全局性重大问题,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围绕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所面临的三大挑战、书记处重要工作思考和工作部署、支持基层工作的思考等专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交流学习体会,办公厅负责同志最后进行点评。这种学习方式使大家既加深了对重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又充分锻炼了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在上一个年度中,我们共组织了13次集中学习交流,取得了好的效果。二是把务实与务虚相结合,积极开展“今日我开讲”活动。结合办公厅的具体工作职能,确定了调查研究、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审计等专题,由各职能处室的处长担任主讲人,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团中央的相关制度安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工作的新思考等角度进行讲解

,与会同志进行提问交流。会后,要求相关处室结合讨论交流情况梳理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努力把学习研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近期已经围绕机要保密、财务管理开展了2次活动。

我们从办公厅服务全局的工作需要出发,调动党员干部潜心研究问题的积极性,在过去工作基础上形成了编“党总支学习资料”这一工作载体。党总支结合重大政策理论问题、热点问题,向各支部和党员干部推荐阶段性学习题目,党员干部围绕这些题目开展学习,并向党总支推荐好的资料文章,党总支择优编印供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形成了“人人用心选,人人动手编,人人参与学”的良好局面。在上个工作年度里,我们共编印学习材料14期,约18万字,内容涉及“六个为什么”,民族问题,团十六大以来书记处重要工作思考和工作部署,中国道路和“北京时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战略性区域发展规划,新媒体,人民币升值问题,近期国际债务危机,“四个重大界限”,最低工资调整等方面,很受大家欢迎。

三、既讲普遍性,又强调高标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办公厅党员干部人数多、年龄跨度大、工作经历多样等特点,工作中我们提出了多层次的学习要求,努力使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够通过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收获。对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理论问题,我们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掌握基本精神,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年轻同志更要努力从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法律等不同维度进行延伸学习,深化理解。对书记处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思考,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领会,要求年轻同志更要从方法论的角度深刻把握工作部署背后的思想内涵、逻辑脉络和工作机理,提高融会贯通的能力。对团的建设总体情况和团的重点工作推动情况,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结合从事的具体工作努力掌握,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年轻同志更要从党的建设、从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规律以及党的群众工作整体格局等更宽的视角进行思考和把握。

四、既强调思想交流,又注重生活关心,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认真落实谈心制度。注重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相结合,把谈心活动分散到日常工作谋划、落实、总结

办公厅工作总结第2篇

一年以来,在办公室各位主任的领导与支持下,在各位同志的密切配合下,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工作踏实,思想坚定,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回顾一年来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素质进一步提高。把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等篇章,并在把握实质、领会精髓、指导工作上下功夫,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有效地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和同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当好参谋助手。走出去,请进来,联系实际,深入调查,认真负责地组织起草了市政府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汇报材料等。如《政府工作报告》、打造工业强市、推进城镇化进程、优化发展环境等材料。同时,积极撰写有关调研材料,为领导决策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恪守为民之志。把群众满意、领导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来访和办事人员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自始自终耐心细致,诚恳待人,切实为领导分忧,为百姓解难,使广大群众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满意,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办公厅工作总结第3篇

第一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升我省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条加强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重培训轻考评现象,提高现有培训资源的效率和效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推进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归口管理、统分结合。在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上做到“三统三分”,“三统”即统一归口、统一规划、统一考评。“三分”即分类指导、分别实施、分级负责。

(二)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根据卫生工作需要,结合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卫生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考核评估、保证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对每一培训项目执行情况都必须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四)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发展远程教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师资,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是以省卫生厅名义,由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承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受卫生部或卫生厅委托,由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办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在岗的卫生人员,包括临床医疗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社区卫生人员、农村卫生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卫生厅成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由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工作。

第七条厅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三)审批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

第八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统一收集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二)整合、统筹和调配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三)编制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四)论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方案;

(五)监督检查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制定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标准;

(七)考核评估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八)统计汇总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决算等),编写《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信息》;

(九)向厅领导小组报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

(十)负责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及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一)制定本处室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处室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全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

(四)教育培训项目结束后,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五)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质量监控,并协助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六)完成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制度。厅领导小组每年底召开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和部署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必要时,厅领导小组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各业务处室协调,厅科技教育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将下一年的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厅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初统一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临时性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卫生厅委托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项目,由承办单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制度。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教育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完成后均必须请学员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调查表》(表2),统一汇总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表3),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按照《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和省卫生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岗位培训管理,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等。

第四章计划与实施

第十四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不同,分类别、分层次编制科学、合理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表1),由厅领导小组审批后,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年度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交由成员处室实施。

第十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乡镇卫生院卫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等。

第十六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由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编制印发的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卫生人员的全员性教育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和在职在岗人员的医学学历教育由厅科技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七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根据卫生工作重点,围绕岗位职责,满足岗位需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八条全员性培训以公共性、基础性、综合性知识为主,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行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面向全体卫生人员的医学综合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专项性教育培训以专业性、专科性、专题性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卫生管理、面向专业卫生人员的医学学科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短期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及网络技术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解决“工学矛盾”问题,使基层卫生人员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员性教育培训可利用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简称“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专项性教育培训也可利用“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章基地、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二条建立省、市、县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项目。应根据各类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确定一批相关培训基地,如省级进修基地、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培训基地要做好服务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设施,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从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要配备有与教育培训内容相一致的教材、讲义和教学辅导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须报厅领导小组备案,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组织开展的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师资情况和教材、讲义等须在培训结束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经费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由中央和省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要按照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其他教育培训项目的收费须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八条要规范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确定经费使用范围,以保证培训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教材建设、远程教育、光盘制作、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监督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情况作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卫生人员进行监督与考评。每个培训项目要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组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与考评。每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教育培训情况报各相关业务处室,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各教育培训项目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汇总表》(表4)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二条对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要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考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每年底将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报相关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承办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三条对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质量进行监督与考评。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评估表》(表5),组织专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并每年通报评估结果。

办公厅工作总结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预防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江西交通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各单位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一)参加民主评议政风的单位

省交通厅、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局机关及所属基层所站、客运企业。

(二)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行业管理单位

各设区市、县(市、区)公路局机关及所属基层所站、有服务“窗口”的企事业单位。

全省各治超站。

(三)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厅直属单位

1、省公路管理局机关及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含路政)、基层所站、服务区;

2、省交通稽查征费局机关及所属稽征分局、基层所站;

3、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关及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含路政)、基层所站、服务区;

4、省航务管理局机关及所属航务分局、基层所站;

5、公路开发总公司机关及所属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管理机构、基层所站、服务区;

6、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基层所站;

7、其他厅直属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

各单位要根据《江西省交通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赣交办字[2007]25号)确定的评议内容,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抓好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社会群众投诉问题、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有针对性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组织实施

今年全省交通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由程受锭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孙茂刚副厅长、厅纪委江学功书记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茂刚兼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一)省交通厅作为省级被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交通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交通厅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各设区市公路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公路局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会同各设区市交通局共同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市、区)运管处(所)的评议;省航运管理局根据行业管理的要求,会同各设区市交通局共同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市、区)港航管理处(站)的评议;厅治超办会同各设区市治超办、厅直属有关单位组织对各治超站的评议。

(五)厅直属单位的组织

1、厅直属二级单位机关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交通厅统一部署,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机关的评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路政、服务区的评议工作;

3、省交通稽查征费局负责组织所属稽征分局机关的评议工作,各稽征分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的评议工作;

4、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机关的评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路政、服务区的评议工作;

5、省航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航务分局机关的评议工作,各航务分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的评议工作;

6、公路开发总公司负责组织所属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管理机构机关的评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服务区的评议工作;

7、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所站的评议工作;

8、其他厅直属单位各自组织本单位的评议工作。

(六)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要依据《江西省交通厅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赣交监字〔2006〕35号)确定的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内容和目标,结合实际,制订评分细则,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由主管局(总公司)负责组织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工作的验收。

五、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6月上旬召开全省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单位要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级、所辖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抓好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社会群众投诉问题、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省交通厅于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省交通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对省交通厅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省统计局共同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10000份问卷测评表,对省交通厅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2、对设区市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针对各设区市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1)由省交通厅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省交通厅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各被评单位抽样样本框;(3)由各设区市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各设区市交通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待定)前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3、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自组织对所属参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自组织对行业管理参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厅治超办会同各设区市治超办、厅直属有关单位组织对各治超站的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交叉检查评估。1、对设区市交通局的检查评估。在省交通厅组织各设区市交通局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10月份对设区市级被评单位(包括设区市交通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交叉检查评估。共成立11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设区市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检查评估主要内容: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本系统、本行业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方案另定)。

2、对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由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9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单位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分别由各单位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分别从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主要检查评估内容:各单位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情况(具体方案另定,对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不检查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

(五)集中统分。1、对设区市交通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2、对省交通厅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问卷测评、设区市交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整改落实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为:(1)问卷测评和设区市交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40分,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另设“不了解”一栏,不计总分;设区市交通局群众满意度调查占30分,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11个设区市交通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2)督促整改落实占评议总分的30分,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11个设区市交通局交叉检查评估分值,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

3、对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由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制订评分细则,组织9个检查评估组分别实施。

4、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按照下管一级原则,对所属单位、行业管理单位的检查评估方式,厅治超办对全省治超站的评估方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自组织实施。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1、省政府对45个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省直被评单位(其中:行政执法单位19个,行政管理单位26个)排名在前十名的(其中:行政执法单位4个,行政管理6个)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对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其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惯例对表彰和表扬单位的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2、省政府对排名前3名的设区市交通局予以表彰,授予“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3、对各设区市公路局的评议结果,由省公路管理局排名,对各稽征分局的评议结果,由省交通稽查征费局排名,对各航务分局的评议结果,由省航务管理局排名,并报厅,由厅分别对前3名予以表彰并授奖牌,对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对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评议结果,分别由省公路管理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排名,由厅综合比较,遴选出前3名,予以表彰并授奖牌,对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负责对所属两个收费站的排名,并将第一名报厅表彰。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分别负责各设区市运管、港航系统的排名,并报厅,由厅分别对前3名予以表彰。厅治超办负责各治超站的排名,并报厅,由厅对前6名予以表彰。

4、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厅治超办对所属单位、行业管理单位进行评议的组织实施情况,由厅组织检查评估后排名,对前4名予以表彰。

对受到表彰的单位,由厅统一下发表彰通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同时,完成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并按照有操作性、可比性的原则,对通行费收费站、稽查征费所、路政大队、海事处、航道段、船闸所站分类排名,各自下发通报,并报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验收工作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道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单位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办公厅工作总结第5篇

一、大厅成立以来的业务办理情况

大厅自2003年1月13日正式启动运营,至2004年6月底,大厅共收件2010件,办结2010件,所办事项为即办件,办结率达100%,接待咨询群众867人次,其中区计生局、区文体局、区市容环卫局、区统计局能在大厅进行业务办理,其它部门窗口多处于“歇业状态”。

二、近期中心所做的工作

1、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在xxx副区长、政府办xxx主任、政务大厅负责人xxx主任的指导下,政务中心率先制作了<大厅《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宣传品,并在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输入相关内容,利用大厅的一切先进设备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不仅让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有更深的了解,更让前来办事的老百姓对该法有一个初步的认识,真正能在办事的同时,监督机关行政人员,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对入驻大厅审批项目的调查摸底

近期,在韩建平副区长、政府办李秀生主任、政务大厅负责人杨胜歧主任的安排下,政务中心以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对现驻大厅的24个部门(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根据上级精神已撤离大厅;公安局、水务局长期请假)的入驻大厅审批项目的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可入驻政务大厅的有8个部门32项审批事项,其中:民政局3项、统计局5项、建管局2项、规划分局6项、交通局2项、计生局3项、市容环卫局6项、文体局5项,其余部门声称无业务可在大厅办理。

3、为大厅各窗口提供良好服务

盛夏来临,为了给大厅窗口人员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更好的为办事群众服务,政府办xxx主任、大厅负责人xxx主任在区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为大厅配购了6台风扇,3台饮水机,大大改善了大厅的办公条件,解决了大厅人员的“后顾之忧”,极大地调动了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办事效率。

4、大厅近期的工作安排

目前,政务大厅一楼的窗口只有7个(刚入驻时有14个窗口,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已撤;公安局长期空岗;计经局、残联、人防办长期请假),闲置的窗口比较多,给我区政务大厅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为了维护我区政务大厅,根据领导安排,大厅准备近期内将二楼办理业务较多的部门移至一楼办公,这样在充实一楼窗口的同时,也给办事群众提供了方便,在此基础上,逐步对大厅其它窗口进行资源整合,该删的删,该扩的扩,该设流动窗口的设流动窗口,使大厅的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实实在在的体现“便民、利民、亲民”原则,不流于形式,不要成为一个“花架子”。

三、对大厅今后工作的建议

建议一:事权下放,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二级审批力度

各部门事权下的到位与否是大厅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在下一步对政务大厅完善的工作中,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制市、县各部门将适合在大厅办理的事项完全下放,并派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入驻大厅(至少两名),禁止出现在大厅办理的项目在各局的原办事点仍能接件、办件的情况出现。切实改变各单位一把手政务大厅是摆设的意识,统一制作行政审批专用章,交办窗口使用和管理,作到“一般事项在窗口办结”。

建议二:设立总服务台,实施酒店式管理,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窗口

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办事群众在手握一摞材料,不知道办事流程,而咨询台形同虚设,或者一些群众需要复印、传真,政务大厅无此对外服务职能,导致办事群众满大街找复印店,怎样克服这样的困难呢?细细想来,星级酒店每天接待众多的顾客,却井井有条,追根究底是总服务台起到控制全局的作用。设想如在政务大厅内设立总服务台,归办公室管理,服务台下设商务中心、结算中心、咨询台,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对外直接服务于群众,对内为一线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撤除各窗口重复的设备,既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又能够拥有整齐舒适的大厅环境。

建议三:窗口“删、扩、设”,精选办事项目,切实做到为百姓着想

针对我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将大厅的窗口进行资源整合,做到:“少而精”,杜绝“多而滥”。“删”就是要在现有26个窗口的基础上删除一些窗口(如办事程序复杂的,需实地勘验或技术论证的事项)。“扩”就是把与百姓贴近的、程序较简单的文体、计生、民政(婚姻)、市容、劳动、卫生(防疫站)、交通等部门的窗口扩至两到三个。通过扩充这些部门,大厅在增进人气的同时步入良好的运行轨道。在运行的过程中逐步填充其它部门,充实大厅办事功能。“设”就是要在大厅设置一至两个流动窗口。此窗口专为季节性、定时性办事部门设置。平时,窗口可作部门联审、联办的简易平台。

建议四、勤交流、多研讨、找差距、同发展

要不定期组织、安排各兄弟县区政务大厅的管理人员及优秀窗口代表坐到一起互通有无。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政务大厅的管理经验,对管理的难点(如考勤纪律)、重点(业务问题)、关键点(事权下放)互相研讨,找出大厅管理的最佳方案,解决管理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在交流中寻找差距,共同发展。

建议五、联网

目前,在我区政务大厅未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未与市局、区局联网,这就给某些需要和市局、区局部门联合办理审批的窗口单位带来不便。使其只能将应该在大厅办结的事项拿回局里办。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下一步将建立完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开发电子政务平台,把全部审批事项纳入计算机管理,加快项目信息在内部的传递。实现审批工作电子化、规范化、透明化。加快与市属各部门、区属各部门联网,使审批工作上下联动,更好地发挥集中审批的综合效能,在此基础上,办好政务大厅网站、开展网上咨询、查询服务、接收群众反馈,通过互联网传递审批信息,提高审批效率,为最终实现网上审批打下基础。版权所有

建议六、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认识大厅、认可大厅

建议在大厅硬、软件配备齐全的情况下,加大大厅的宣传力度,让百姓对大厅的工作制度、办事职能、监督机制有全面的了解,让百姓通过大厅认识政府,做到:“一遇事,想大厅”,“一办事,到大厅”,少跑弯路,减少吃、拿、卡、要现象,杜绝“暗箱操作”,营造“便民、公开、透明”的办事、投资环境。

办公厅工作总结第6篇

为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做好教育系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准备工作,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已在全国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调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调研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0号)要求,现就我省调研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认真总结校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皖政办〔20*〕48号)、《关于印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工委〔20*〕18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教工委〔20*〕29号)和《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教秘〔20*〕550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新形势下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行政运行体制,努力开创校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调研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开展校务公开的基本情况;指导本地区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举措;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和经验、遇到的问题和难点;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行本地区校务公开工作的打算和建议(详见附件1)。

省属高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本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基本情况;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遇到的问题和难点;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打算和建议(详见附件1)。

三、调研要求

1.本次调研是《条例》实施前对教育系统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一次全面调查,对推进今后的校务公开工作具有基础性和指导性作用。各市、县(区)教育局和省属各高校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调研的组织部署工作,按时完成调研任务。

办公厅工作总结第7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们坚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厅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厅年度目标管理计划,实行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工作责任制;我们还建立了“一口”统管(厅办公室统一负责)、联络办公(各处室、单位指定办理工作联络员,平时分散办公)、集中审核(厅集中对答复意见进行审核把关)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安排,一起检查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年初,提案交办会议结束后,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志良同志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门研究了今年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厅党组的要求,2月3日,李国喜副厅长、邹勇巡视员主持召开厅系统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政协主席仲兆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守盛的重要讲话,向厅机关9个处室、省社保中心4个处和厅劳务办分解交办了办理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动员教育,要求承办处室、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劳动保障系统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举措来认识,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来落实,作为宣传劳动保障工作的有效途径来对待,认认真真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二、把握工作进度,保证办理时效。按照厅领导的要求,年初,厅办公室制定了《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和《提案办理工作阶段划分表》,将厅承办的提案逐一分解到具体的处室、单位,要求承办处室、单位严格按划分的工作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办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办理工作的时限要求,我们把提案办理工作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解交办,春节前完成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承办人、办理时限等要求。第二阶段为具体办理,4月20日前,各处室、单位拿出答复意见送厅办公室,4月20日至5月30日由厅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对答复意见集中进行修改,送分管厅长审定。第三阶段为答复总结,6月30日前,待厅主要领导签发后,由厅办公室将答复意见分别函寄各位委员。6月底进行厅系统办理工作总结。根据这一安排,厅建立了提案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制度,视工作需要,先后召开了厅系统协调会、督办会,认真听取各承办处室、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厅办公室按照厅目标管理计划和厅提案办理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加强了督办催办工作,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确保了办理任务严格按时间进度完成。

三、加强审核把关,提高办理质量。按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总体要求,我们把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作为加强办理工作的突破口,从任务分解到提案答复,再到反馈总结,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程序规定,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一是准确分解办理任务。对每一件提案,厅办公室首先都要进行认真分析,按照提案具体内容与处室单位职能分工相同的原则进行分解,对同一件提案涉及多个处室、单位业务的,按职能分工交相关处室单位分别办理,厅办公室最后综合,确保任务分解准确无误,为提高办理质量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对答复意见的审核。按照省政协关于办理提案工作的有关要求,厅办公室专门给各承办处室、单位统一印发了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印制的政协提案答复意见格式表,要求各承办处室、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格式、审文字、审政策。每一件提案的办理都是由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对答复意见进行初审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复审,办公室复审后送主管厅领导审核,再由厅主要领导审签,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三是加强与委员的面商沟通。为切实提高答复意见的质量,在起草答复意见前和答复意见审核过程中,我们都坚持创造条件加强与委员的面商。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采取“走出去”面对面征求委员的意见,“请进来”面对面与委员进行交流和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他们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

四、突出办理重点,认真落实主席督办提案和现场办理。年初,省政协将我厅承办的民革甘肃省委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输转的提案》(4号)、农工党甘肃省委提出的《关于成 立农民工培训基地及农民工劳务市场的提案》(41号)及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健全我省农民工的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的提案》(775号)列为主席督办重要提案,受理任务后,我厅党组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反复研究答复的基础上,5月27日,厅长朱志良、副厅长李国喜带领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前往省政协专题汇报了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及厅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对政协主席督办的三份重要提案的办理情况作了现场答复,省政协副主席崔正华、俞正及各位提案者对我厅的答复表示满意。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我厅制定了《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__年提案现场办理计划》,确定将席克勤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障统筹提案》(147号)列为现场办理计划,并上报了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委。6月9日,副厅长李国喜带领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专程赴天水市召开了现场办理会议,向席克勤等3名委员当面通报了答复意见,解答相关政策规定,征求他们对我厅办理工作和劳动保障事业的意见,天水市政协及各位委员对我厅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厅的答复表示满意。

办公厅工作总结第8篇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正朝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方向发生深刻转变,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服务政府”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目标取向。与之相适应,就必然要求政府系统办公厅(室)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办事、阳光行政、讲求效能、规范服务,协助政府不断增强行政实践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治性。

(一)在优质服务中起好模范作用。建设服务政府,落实到办公厅(室),关键是要建设好服务型机关。要加大政务中心的建设力度,提高中心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把政务中心建设成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示范窗口。要完善办公厅(室)工作规程,制定服务规范,建立示范模块,绘制流程详图,提高工作效率,使各项工作都能迅速“照图施工”;对非“例行公事”,要区分轻重缓急,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参照样本,尽快“对号入座”。政府应急管理、公开电活、市长信箱等,看似平常琐碎,不是中心却服务中心,不是全局却关系全局,要从全局高度来把握,从细部角度来处理,力求考虑得更缜密,安排得更细致,处理得更完美。要提高服务水平,信息调研要参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围绕领导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多一些问题性信息和工作上的建议。办文办会要坚持高效、严格规程、体现水平,严肃会议纪律,严格请假制度。目标督查要加强日常监控,引入体制外的力量,不断提高落实水平。各项工作要严格标准、精细服务。

(二)在阳光行政中起好示范作用。阳光政府是现代政府的特点,推进阳光行政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改进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要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市级机关重点抓好全面公开,在事业单位大力推进办事公开,在县乡两级突出搞好规范提高,利用文件报刊、政务通报、新闻、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努力把政务公开工作办成“人民满意工程”。要引入公共服务理念,按照“顾客导向”型的政务服务理念,完善办公厅(室)的服务对象评价机制,积极推广基层评机关、群众评干部等评议活动,加大评议结果运用力度,真正把对上服务与对下负责有机结合起来。

(三)在提高效能中起好表率作用。社会的发展要求现代政府必须保持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效能,办公厅(室)工作必须把效能放在突出位置,通盘考虑、有序推进,以高效的服务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展开。要树立强烈的效率意识和时间观念,脑子反应要快,办事节奏要快,工作效率要高,养成雷厉风行的作风。要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短、平、快”的调研,形成“短”而“精”的调研报告,思路着眼全局,内容围绕中心,建议有理有据,对策实在适用。对领导意图要迅速领会,抓住重点,及时付诸行动。对基层情况和群众意见,要高度敏感,及时汇报,尽快予以解决。对领导部署工作,要及时督查督办,跟踪工作进度,掌握落实情况,报告执行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靠协调体现效能,充分发挥办公厅(室)承上启下、联系左右的作用,切实把“沟通”聚焦在顺畅发展关系上,把“联系”着力在凝聚发展合力上。

(四)在依法行政中起好带头作用。法治是现代行政的基本手段、发展趋势和根本标志。办公厅(室)要带头强化法治理念,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要严格政府决策程序,出台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严把内容关、审核关和公示关。要发挥专家咨询、政府法律顾问等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协商协调、专家论证、公示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加强对涉及法律问题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查。要把运用法治力量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的理念贯穿于办公厅(室)办文办会办事的工作中,审核文件要保障市民的机会公平,上报信息要反映市民的合理诉求,对下协调要解决群众的具体困难,努力让为民惠民成为办公厅(室)工作的价值取向。

二、紧贴中心,明确办公厅(室)的着力方位

政府系统办公厅(室)是政府的重要综合部门和运行枢纽。这一特殊的功能定位,决定了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自觉做到一切服从中心,一切服务中心。为此,要强化四种意识:

(一)强化大局意识。办公厅(室)的从属性,决定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要坚决服从大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坚定地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做到“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要善于把握大局,全面把握党委、政府的总体思路、阶段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围绕中心、有效服务中心。当前,就是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总体战略,全面落实城乡一体化、“三新”突破年和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始终与中心工作目标同向,步履同拍。要自觉服务大局,要立足于自身本职工作和办公厅(室)职能特点,把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和为群众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找准着力方位,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思领导之所虑、解基层之所难、谋群众之所需,把实现“新三最”奋斗目标落实到办公厅(室)工作中去。

(二)增强服务意识。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服务是办公厅(室)的第一职责,服务意识是办公厅(室)的第一意识,不断更新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是办公厅(室)工作不懈的追求。要坚持高标准,作为副省级特大中心城市,作为国家战略试验区,办公厅(室)工作一定要强化“精品”意识,追求“完美”结果,坚持“取法乎上”,负责的工作要使出最大力气,出手的事情要达到一流水平。要增强主动性,要围绕中心任务,贴近领导工作,领会领导意图,熟悉领导特点,加强学习,勤于实践,把工作当作事业去追求,当作学问去研究,“关起门来当市长”,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预见性,在“换位思考”和“把握规律”中求得主动。要实现快节奏,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主动适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说办就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确保办公厅(室)工作繁而不紊、杂而不乱、高效运转。

(三)树立责任意识。办公厅(室)事事关系政府形象、处处体现领导要求,必须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明确职责,准确界定办公厅(室)各项工作的具体内涵,明确划清各个单位的职责范围,工作职责都要纵向划清、横向划断,从体制上避免推诿扯皮、失时误事。要履职到位,明确运作流程,规范岗位行为,一级对一级负责,一个层次负责一个层次的工作,切实按职责工作,按要求办事。办公厅(室)工作人员都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扮好自己的角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既积极主动又不越位错位,既大胆负责又不越俎代疱。

(四)培养创新意识。创新是办公厅(室)工作的永恒主题,无论改进政务服务、还是改善事务工作,都要具有与时俱进的工作追求,保持锐意进取的工作状态。要明确创新的方位,把握新形势下办公厅(室)工作特点,遵循办公厅(室)工作的基本规律,随时思考和研究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努力在改进中规范、在继承中创新。要突出创新的重点,始终把服务决策放在首位,把科学发展理念、以人为本理念、依法办事理念和开放开明理念落实到办公厅(室)的工作之中,以理念的创新实现机制的创新,以机制的创新推动工作的创新,不断增强办公厅(室)工作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