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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02 02:02:50

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

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第1篇

一是落实同级监督规定不到位。针对区局纪检组组长列席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但未见监督意见发言记录的情况,区局纪检组组织人员对党委会记录本和局长办公会记录本进行了检查,对缺少监督意见发言记录的情况进行了核实,问题主要集中在会议记录不规范,有部分监督意见发言记录,但部分记录不全的现象。已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将监督意见记录作为会议记录的重要一部分,并定期开展检查。

二是警示教育不到位,区局内网廉政专栏更新不及时。针对警示教育采用观看教育片、一定范围内宣读案例通报、参观教育基地等传统方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区局纪检组将进一步拓展警示教育途径和方式,增强警示教育实效。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内网廉政专栏更新工作,确保廉政信息及时更新,把区局内网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抓手。

针对上述问题,区局纪检组将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将纪检监察文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以学习教育为抓手,推动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纪律监督。同时每年开展集体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全面夯实廉政教育成果。

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第2篇

为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现就全市地税系统2005年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党纪国法、警示训诫防线和惩防腐败体系为主线,紧密联系实际,充分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和手段,大力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广泛宣传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明辨是非、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推进具有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为全面实现“151”工作目标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任务

2005年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教体系,增强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讨论,深刻领会,掌握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采取学习讨论会、理论研讨会,组织测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党规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纪观念。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按照反腐倡廉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牢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二)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狠抓廉洁从政思想道德教育

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传统教育,促使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教育课。加强对新任职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三)坚持面向全体干部,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认真落实每月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日”制度,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各项教育内容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促使全体干部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公正执法,按章办事,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社会交往特别是公务活动中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十五不准”的规定,不碰“四条高压线”,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采取参观教育基地、组织巡回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讲座等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提高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引导地税干部职工勤政廉政,爱岗敬业。

(四)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推进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合力

一是扩大宣传阵地,营造崇廉氛围。适应信息化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开辟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新途径,将反腐倡廉网络宣传纳入“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网络宣传机制,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利用开办网站(网页),扩大反腐倡廉宣教阵地。市局监察室在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网页宣传内容的基础上,依托现代信息平台,开办以宣扬反腐倡廉、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廉政专刊》。基层各局也要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宣传媒介,加大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力度,营造富有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树立廉洁奉公社会形象。二是搭建活动载体,挖掘文化潜力。突出廉政文化建设主题,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开展“为地税廉政建设献一策”活动;依托廉政影视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积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不断丰富地税廉政文化内涵,提高廉政文化建设能力与水平;组织创作反腐倡廉公益广告、电脑屏保、宣传书画,不断提高设计制作水平,扩大干部职工的参与度,向上级选送一批好的作品,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通报或举办展览。三是拓展宣传领域,筑牢建设根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干部、贴近纳税人,推动地税廉政文化建设进家庭、进基层、进纳税户,利用家庭亲情、组织带动和社会监督三方合力,全力消除“腐败文化”滋生的土壤,促进地税廉政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建设,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与水平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围绕“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地税廉政文化建设”两大课题,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动员全体干部参与,积极探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基层各局于8月10日前向市局提交纪检监察调研文章,市局将进行评选编印,并择优向省局和有关部门推荐。

(六)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继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在职业务自学活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学习中央、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两个《条例》、《实施纲要》和《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简明教程》。基层各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自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市局将在四季度组织一次业务知识测试。

3、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年度计划备案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和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教材建设,为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市局将把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纪检监察宣教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统筹计划。

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第3篇

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培训实效”,“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是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的内在动力。在中央纪委下发的《—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一、准确把握《培训工作规划》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部署

制定《培训工作规划》,是推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举措。《培训工作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培训工作规划》,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指导思想,正确把握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培训工作规划》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全员培训、分级管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实施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这是对改革开放30年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践总结和经验概括,体现了对干部成长规律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坚持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就是要做到“四个始终”:一是始终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保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始终把按需培训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施教、因人施教,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始终把统筹兼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方法,统筹党性教育与业务培训、国内培训与出国(境)培训、发挥纪检监察培训机构优势与利用其他培训资源等关系,实现教育培训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强劲动力,更新培训理念、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生机与活力。

(二)科学设置内容,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培训工作规划》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即理论政策培训、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知识技能培训,这三个方面有机联系、相辅相成。其中,理论政策培训是根本,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关键,知识技能培训是基础。这反映了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的基本要求。我们既要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更要注重加强理论政策培训和党性锻炼。通过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掌握过硬本领、发扬优良作风,不断适应时展的需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三)突出培训重点,统筹抓好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

《培训工作规划》要求,5年内要将全国36万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培训一遍,并提出要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重点抓好“四支队伍”的建设。一是抓好县处级以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把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培训放在优先位置,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能够把握全局、科学决策的纪检监察领导者队伍。20xx年将开展全国市辖区纪委书记和地市纪委书记集中培训。二是抓好急需人才的教育培训,适应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以宣传教育、法规制度、监督制约、案件检查、纠风等工作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能够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纪检监察专业人才队伍。三是抓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实现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四是抓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开展有效监督、依法依纪办案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四)拓宽培训渠道,建立充满活力的教育培训格局

《 培训工作规划》强调,要“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培训中心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培训中心是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要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加强联系和配合,形成功能互补的培训格局。各省(区、市)纪委要加强对所属培训中心的管理,明确功能定位,挖掘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要注重整合利用其他优质培训资源,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它们在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基础研究和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优势,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要拓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渠道,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优化知识结构。要把实践锻炼作为教育培训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的重要途径,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扶贫帮教等方式,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要加强出国(境)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境外培训资源,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改进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出国(境)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五)建立学科体系,加强教育培训教材建设

加强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建设和教材建设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基础。《培训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形成“两个体系”,即“逐步形成既与国内外学科发展趋势相适应、又具有鲜明特色的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和“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要按照系统构建、突出重点、着眼长远、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建立以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廉政监督等学科为重点的纪检监察学科体系。教材建设要突出统一性、权威性、系统性、专业性、规范性,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文化素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基本框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编写规划和教学大纲,抓紧开发一批政治观点正确、定位准确合理、内容科学系统、特色优势明显、形式新颖灵活的精品教材,形成主干突出、特色鲜明、适应不同培训需求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建设好这两个体系,关键是要抓好科研工作。要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力争多出一些优秀的科研成果。要积极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及时把科研成果体现在实践教学中,转化为实用的教材和课程,使教学和科研实现良性互动。

二、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最紧迫的任务是要解决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开展教育培训

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战略的眼光,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和更宽视野研究思考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大局下谋划和部署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要将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转化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

要紧密联系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业务工作,紧跟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努力使教育培训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程相一致、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相协调。要适应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在课程开发和教学布局上注意设置权力监控、源头治理、风险防范、互联网舆情研判等方面的内容。要及时将新出台的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安排,确保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做到按需施教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既要考虑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又要考虑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纪检监察干部个性化、差异性需求,坚持因人施教、分类施教,围绕学员“最想学到的知识、最想知道的情况、最想解决的问题”,合理设计培训内容,精心选取培训方式,激发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

针对目前干部教育培训状况,应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强培训需求统计分析。要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派驻机构干部、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的实际需要,作为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基本依据。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调查分析,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培训需求动态反馈机制。要采取定期组织统计、抽样问卷调查和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研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充实、调整培训内容和教学布局。二是积极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的基础上,建立完善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干部参训机制。要改革学员参训机制,把党的事业对干部的要求与干部本人的学习需求结合起来,既保证组织调训,又扩大自主选学。要逐步增加干部自主选学的比重,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上,为干部提供更多的选择。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应定期培训信息,并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教学改革

要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坚持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始终把培训质量和效果放在第一位,不断推进培训手段和方式的创新。要改进教学方式,在完善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和不同学员特点,按照成人教育规律,积极推进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现代教学模式和方法,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关部门调查表明,受干部欢迎的教学方法列前三位的是案例式、研究式、体验式教学,分别占75.1%、51.8%、45.3%,高于选择讲授式教学的人数。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趋势,大力创新培训手段,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培训,特别要充分发挥网上培训覆盖面广、共享性好、灵活性强、成本低廉的优势,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有效解决工学矛盾等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整合干部教育培训网络资源,逐步建立开放、兼容的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

(四)坚持专兼结合,整合优质师资资源

教师是提高培训质量的关键。要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必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按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适当、专兼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水平高的较为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从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和部门,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先进人物和基层一线优秀干部担任兼职教师。要抓紧建立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明确准入资格条件,完善遴选机制,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到培训机构授课制度。

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师资队伍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中央纪委、监察部将不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及时组织教师学习掌握反腐倡廉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专家、学者类兼职教师,要通过组织到基层调研、参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承担反腐倡廉研究课题等方式,使他们尽快地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对党政干部类兼职教师,要经常向他们通报反腐倡廉重要政策措施,交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使他们的教学更加贴近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对纪检监察干部类兼职教师,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开展教学研究,适当安排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要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动态考核和管理,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有序开放的师资更新机制。

三、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各级纪委常委会要以贯彻落实《培训工作规划》为抓手,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和干部需求,制定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培训工作规划》作出的总体安排,制定工作细则,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支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投入,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在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宣传教育室主管、各有关部门配合、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宣传教育室作为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整体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健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稳定、高效的合作机制。三是建立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方针、教学水平、师资力量、组织管理等进行评估,并在评估基础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四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的考核,并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将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

(三)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综合素质

要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了解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工作部署,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要加强教育培训理论学习研究,善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培训理念和教学成果,转化为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思路和措施。二是在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功夫。要适应现代化教育培训的发展趋势,强化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量化考核,实现由传统管理方式向现代管理方式的转变。三是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加强软硬件建设,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和谐的氛围,增强教育培训机构的亲和力和吸引力。

(四)以良好的学风保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第4篇

一、教育基本情况

*----*学年,全县共有中小学226所,776个教学班,1211名教职员工,25338名在校学生。其中,小学在校生2313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5.46%;初中在校生1943人,高中在校生259人,中学阶段适龄生入学率达17.49%;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300人,实际招生4825人,完成率为112.2%;初中计划招生850人,实际招生656人,完成率为77.2%;高中计划招生100人,实际招生86人,完成率为86%;两类寄宿制学生由6300人增加到6459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5.5%。另有幼儿园2所,其中公办1所,民办1所,教学班14个,共有在园幼儿592人。

二、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

(一)教育整顿。

按照县委、政府的规划要求,将*年作为*教育整顿年。我们针对局机关和全县各中小学校近年来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组织纪律涣散,行为习惯差,厌学,部分城区学生经常外出喝酒闹事,打架斗殴,极少数教师参与、吸毒等违法违纪活动,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整顿的计划,采取了严厉的整顿措施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活动。

1、通过严格的考察考核,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核评估。

2、对*中学和城关二小的的学风、校风、校纪进行了严厉的整顿,教育局主要领导亲临学校召开整顿会、现场办公会、协调会,落实了在这两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与公安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行“警校共育”活动。在全县片区以上学校建立了校园警务室,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在学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维护学校纪律,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4、组织了教育局财务内审工作小组,对每一所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内审,对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5、六月下旬到七月初,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由纪检组牵头,人事股、督导室参与,对调整后的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一次严格的考察考核。通过考察考核,对履职情况较差的校长、副校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不能胜任领导工作的,提交局党组研究,再次进行调整。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今年的教育整顿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基本完成了第二阶段的整顿任务。使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都有了明显的好转。下一阶段将按照整顿计划的安排,进一步扎实推进。

(二)教育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州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的各项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认真处理好教育局的日常事务。在全面总结*年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年的工作要点,并对*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必要的分解落实,相继制定出台了*县教育局*年1号和2号文件,现正在认真贯彻实施。

2、今年春季开学以后,我们对全县各中小学校进行了督察指导,对*—*学年下期开学初的学生报表进行了分析研究,对部分辍学打工的学生通过党政领导和村组干部做了大量的劝返工作,使高段学生辍学打工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3、为了认真搞好“百乡扶贫”和“对口支教”的协调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我们组织回访了州百乡扶贫联乡单位和对口支教的*市教育局,同时慰问了退休教师。

4、为了早规划,早安排,全力以赴完成“两基”目标任务,我们聘请了宜宾规划设计院的专家对“普九”期间需要重点建设的五十多所中小学进行了规划设计,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规划方案。

5、为了进一步摸清情况,了解乡村学校的实际困难和主要问题,为县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材料,我们协同人大代表考察调研了一批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学校,针对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向县委、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

6、公务接待方面。一是接待了省教育厅姜副厅长一行关于教育均衡发展重大课题的调研,向调研组一行提交了关于*教育发展状况的汇报材料;二是接待了州人才建设工作调研组边副局长一行的人才工作调研,提交了我县有关教育人才工作状况的汇报材料;三是接受了州教育局副局长唐波率队的开学相关工作督察组的督察指导;四是先后接受了雷波、广元两县市的教育收费和财务管理交叉大检查;五是先后接受了州“两基”攻坚、《十年行动计划》检查组和四川省“两基”攻坚《十年行动计划》检查组沈处长一行对大桥、*两所“两基”攻坚项目和树窝、洒库、柳洪、俄普四个《行动计划》项目工程的检查验收;6月初还接受了四川省重大项目稽查组的严格稽查。尽管由于各种特殊原因,在工程进度上有所推迟,但在工程质量、施工管理、资金使用和其它各项工作方面都是严格规范的,受到了检查组和稽查组领导的充分肯定。

7、重大会议的筹办方面。一是春季开学前召开了全县校长工作会议,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二是开学以后按*州和*县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了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并召开了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民主生活会;三是为了争取县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在3月22日参加了县委常委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汇报会,会上提出了当前急需解决的13个教育重大问题,绝大部分得到圆满解决;四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动员全县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入到分乡“普九”工作中来,完成十个乡的普九任务。4月26日协同县委、政府召开了“工业强县、‘两基’攻坚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由县委政府向全县人民发出了分乡“两基”攻坚的动员令,标志着十个乡的“普九”工作正式启动。会上县委政府与各“普九”乡党委政府签订“两基”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党委政府包入学和巩固,学校包管理和质量的工作责任。接着十个“普九”乡相继召开动员大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普九”工作顺利推进。教育局实行局领导包县城,股室包片区,股员包乡的三线承包制,局教育股对十个乡的“普九”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跟踪检查指导。

8、陪同并协助中央电视台《聚焦三农》节目记者到*、*采访,完成了《远山的呼唤》的专题报道。5月14日在中央电视台10频道播出,使全国人民都了解了我县贫困山区的教育现状。

9、邀请了*市教育局李局长所率教育专家组一行12人,来我县一共举办了24场以班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全县接受培训的教师达1200多人次。

10、成功组织了初中体考,初、高中毕业会考,大中专招生考试和成人自考。考风正,考纪严,无任何考场舞弊现象。

11、教育惠民行动方面。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使25079名中小学生享受了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使6400名中小学寄宿制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二是大力实施“两基”攻坚和《十年行动计划》新建了*、大桥两所乡初级中学,改扩建了树窝、洒库、俄普、柳洪四所乡中心校。完善并改扩建、新建了*等八所村小;三是与海外基金会协调在*区和特布觉村资助贫困学生69人,共计10695.00元;四是与*救世军联系,在*区中心校、大桥片区中心校、依波沃村小、俄普片区中心校、觉洛乡中心校、*中心校、*中学、洒库乡中心校、基伟村小等学校为593名贫困学生分两次共资助现金53280.00元;五是协调州百乡扶贫的13个单位对口我县的觉洛、洒库、农作、柳洪、大桥、九口、拉马、牛牛坝、新桥、典补、玉龙、峨曲古、龙门等13个乡,共资助现金97910.00元,物资折合人民币166591.90元;六是启动了“中英西南基础教育*县教师培训项目”的各项工作。

12、完成了巴普镇初级中学和牛牛坝初级中学的选址和土地的协调工作,并在选定的校址上完成了地勘任务。

13、组队参加*州第十届中学生篮球、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四名,单项比赛第一名6个,破四项记录,第二名5个,第三名5个,第四名5个,第五名1个。

14、制定并出台了《*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全县寄宿制学校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

15、在俄普中心校组织筹办了青少年文明礼仪活动启动仪式。

16、人事师训方面。组织实施了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局机关108人的年度考核工作;拟定了*年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并上报了省州有关部门,选派了83名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接受省、州组织的培训,组织举办了一期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对53名正副校长进行了培训;组织完成了89名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工资进档,完成了160名教师资格申报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完成了全县教职工的工资套改和艰苦补贴增资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完成了75名乡村小学教师招考简章的制定、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17、计财与基建项目方面。继续加大新机制的宣传力度,规范健全“两免一补”的数据表册。认真核算并按时拨付工资和各项经费,做好每月财务收支账目,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完成了两次调资和固定资产的清理登记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报表,继续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六月中旬,联合县财政局对全县教育系统各核算单位的专项资金等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确保资金安全,杜绝各种损失和浪费,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认真对“两基”攻坚和“十年行动计划”工程进行管理,做好工程安全、进度的检查督促,质量的把关验收工作。现柳洪中心校学生宿舍楼已在5月13日完成竣工验收;树窝乡中心校教学楼、洒库乡中心校学生宿舍楼、俄甫中心校综合楼均已完成了主体建设及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工程,进入了工程的实质验收阶段。认真做好大桥、*两所初级中学工程的分步质量把关验收工作。现大桥初级中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学楼、学生住宿楼、学生食堂、综合楼共计8幢楼房主体建设已经完成,马上进入室内外的装饰装修,8月30日将全部交付使用。

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第5篇

20*年,桐庐县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将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这一主题,深入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和加大统计稽查力度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统计依法行政水平,为统计改革、发展、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按照桐庐县“五五”统计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基层统计人员,将采取普法与统计继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考试。同时,积极做好迎接省局9月份,对我县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情况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二)开展《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宣传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采用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抓好纪念活动,营造浓厚的依法统计氛围。(三)抓好局机关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四)继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本局将结合开展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名录库管理维护等工作,面向基层和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

二、继续强化统计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五)20*年计划稽查50个单位,重点稽查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从业人员劳动工资,以及年综合能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耗量等重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六)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对统计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都要依法追究责任。(七)切实落实案件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内容,落实重要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报告和结案制度。(八)健全统计执法监管制度。对近年来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建立信息库,进行回访,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严肃查处。(九)积极配合做好上级统计巡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统计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完善本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调查对象法定报表上报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十一)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按照市局的要求,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班及相关的活动。(十二)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法制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十三)配合做好有关统计法规规章的修改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修改《统计法》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及《统计违法案件通告制度》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统计局、中纪委、监察部联合调研组开展起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调研工作。(十四)加大力度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把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目标中去。(十五)继续深入和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把统计基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继续抓紧抓好。(十六)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十七)切实加强对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继续贯彻落实局主要领导干部为第一负责人的制度,加强领导,坚持一手抓统计业务,一手抓法制建设,两手都要硬,使桐庐的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第6篇

20xx年纪检监察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篇(一)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技能和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培养和选拔一批业务骨干,经研究,特制订20xx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每2月一课(自3月份开始)

二、授课人及培训地点:待定

三、培训对象:全区纪检监察干部

四、培训内容:

1、办案流程、证据获取、财务查账、谈话突破等内容培训。拟安排3课时,邀请上级纪委、反贪、审计等单位的专家进行专题辅导。

2、公文及新闻信息写作培训。拟安排2课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查信办案相关文书的写作,纪检监察新闻及信息稿的采集、写作和舆情研判等内容进行培训。

3、理论考核。以闭卷测试的形式,考核党纪法规及办案规程方面的内容。

4、实战模拟。根据案例,独立撰写初核或初查方案、草拟谈话提纲、撰写调查报告;随机编组进行模拟谈话、制作谈话笔录。

为确保培训实效和参训率,区纪委、监察局将对每次培训进行考勤。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每次业务培训。

20xx年纪检监察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篇(二)根据州纪委、州监察局《20xx-20xx年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20xx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

一、培训班次

(一)利用纪检监察视频系统举办6期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20xx年7月起,将各县乡镇纪检干部一并纳入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以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

培训地点:州纪委设主会场,各县纪委设分会场。

授课教师:第一期邀请州委党校和州委宣传部相关人员授课,其余各期由委局机关分管领导或相关室主任授课。

第一期:时间:20xx年5月17日上午8:30。培训内容:1、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2、全州政治经济形势。

第二期:时间:20xx年6月。培训内容:1、惩防体系建设。2、信访业务知识。

第三期:时间:20xx年7月。培训内容:1、案件检查业务知识。2、案件审理业务知识。

第四期:时间:20xx年8月。培训内容:1、执法监察业务知识。2、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

第五期:时间:20xx年9月。培训内容:1、招投标监督业务知识。2、纠风工作业务知识。

第六期:时间:20xx年10月。培训内容:1、行政效能业务知识。2、案件监督管理业务知识。

(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县(海管局)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州纪委派驻州级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主任、副主任(70人左右)

培训时间:6月上旬。

培训方案见下表

培训时间(三天)内 容授课老师

第一天上午开学典礼案件检查业务知识省纪委聘请

第一天下午案件审理业务知识省纪委聘请

第二天上午执法监察业务工作省纪委聘请

第二天下午招投标监督业务工作省纪委聘请

第三天上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州发改委聘请

第三天下午统战宗教工作州委统战部聘请

(三)派员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培训班

培训对象:20xx年以来从系统外交流到州、县的纪检监察干部。

(四)选派干部参加中央纪委调训和培训

根据省纪委下达的培训计划,选派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各县纪委、县监察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杭州培训中心的调训和培训。

(五)选派干部参加州委组织部统筹的培训班

根据州委组织部的统筹安排,组织委局机关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参加省委党校或州委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

(六)选派干部参加省纪委运用纪检监察视频系统举办的1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七)开展各类专项培训

按省纪委培训计划,组织委局机关、各县纪委监察局业务科室人员接受省纪委监察厅各业务科室举办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网络信息技能、纠风执法、招投标监督、信访处理、案件查办等专项培训。

培训方式:采取视频、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

(八)开展专家讲座培训

按照省纪委安排,组织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接受省纪委聘请的省内外一些领域的专家,利用高清视频系统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举办的专题讲座。

(九)大力推广网上自学

鼓励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省纪委纪检监察网站“自学快线”专栏推出的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培训。

(十)采取挂职锻炼方式培训全州纪检监察干部

选派各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挂职锻炼,委局机关干部到省纪委、省监察厅挂职锻炼。

二、组织实施

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干部室、教育调研法规室、办公室等室组织实施。其中干部室负责组织州内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调研法规室负责组织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调训任务。

20xx年纪检监察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篇(三)今年是积极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建设秀美灵石的关键之年。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理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反腐败工作融入全局环保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做到“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特色工作创品牌”,为灵石县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市的创建保驾护航。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

坚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教育领导干部坚决克服八种歪风,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深化理想信念、党纪国法、荣辱观和廉洁自律教育,运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成果,增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视野,把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干部尤其要做到讲操守,重品行,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

自律的各项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着力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既要大张旗鼓营造声势,更要务求实效拓展深度。今年是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年”,要以“六进”为抓手,以示范点为标准,努力取得新突破、新进展。要建立健全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文化长效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创新工作载体,使党员干部真正思想上受到触动、心灵上受到震撼。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整合宣教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继续落实《实施纲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

制约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力推进“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这一系列活动所确定的今年的主题是规范执法权。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局的有关部署,以公开规范为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促使权力行使行为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效率提高、监督有力,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促进整章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公平、以规范强素质、以规范树形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工作环节:

1、清理执法依据;

2、编制执法目录;

3、制作执法流程图;

4、规范自由裁量权。

5、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6、组织明查暗访;

7、总结活动经验。通过开展“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建立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的长效机制和

规范行政行为的制度体系。

实行行政问责制,促进依法行政。为了强化行政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清理执法依据、规范行政职能、公开办事程序,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各职能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实行问责制,对因不作为(有权不用)、乱作为(滥用权力)或不当作为(工作过失)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推进建设法治机关、责任机关、透明机关。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的程序和机制。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打造廉洁高效的环保机关。

在充分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同时,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统筹兼顾,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

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改善政务环境。以“治散、治庸、治腐”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正人品官德,创清廉机关”活动,切实解决机关公务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上散,能力上庸、行为上腐”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做到认真工作,顶真从政,当真做事,落实县委提出的“干大事,干实事,干群众满意的事”的要求。重点抓好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坚决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遏制吃拿卡要等歪风邪气。凡是人民群众举报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经查实,从严处理。问题严重或造成后果的,对股、室负责人要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本年度将组织行风监督员新闻单位开展明查暗访,促进部门正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继续做好环境信访、项目审批、环境评价回访工作。加强对局有关职能部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重点检查“三同时”验收和行政处罚工作,结合“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形成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和程序。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今年要继续做好环境信访、项目审批、环境评价回访工作,加强对不满意件的跟踪督办工作,决不放过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断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局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反腐倡廉任务的顺利完成。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功能,抓好责任分解,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全局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和党建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要各负其责。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又要对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敢抓敢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着力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着力查办阻碍经济发展以及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方面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案件;着力查办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认真查办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持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对瞒案不报人员严肃查处。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对因决策失误、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当事人的责任。

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政

治理论素养和执纪执法水平。模范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和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他人,保证党纪政纪的贯彻落实。三是要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组织活动、交流情况、通报工作。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参加省厅和市纪委组织的的学习培训班,今年要力争组织各县(市)区纪检干部进行培训和考察活动。提高全系统纪检干部队伍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党组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对那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该表彰的表彰,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20xx年纪检监察学习培训工作计划篇(四)20xx年是我局发“重点工作求突破,全面工作上水平”的关键年。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要以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对贯彻中央、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的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严肃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案,为我市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筹备召开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会议为重点,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在3月份召开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下发《XX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实施意见》、《XX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意见》。

2、以贯彻落实(菏发[XX]20号)文件精神为重点,切实加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根据全市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工,XX年要建立药品招标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信息系统,推行网上评标和采购,建立中介机构参与的竞争机制,积极开展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XX年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协调有关科室健全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津。在全市卫生行政机关中继续开展“廉洁勤政,执政为民”教育,在广大医护工作者中开展“廉洁行医树新风”和“一满意、四规范”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价值观。从“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为出发点,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规范系统教育活动,提高全系统“廉洁行医,文明待患”的服务水平。

4、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热点”岗位,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强化监督。今年4月份适时召开基本建设项目,药品、食品设备采购等预防工作座谈会。

5、积极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针对卫生行业在药品、仪器设备采购中和在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严肃查处一批吃回扣,拿提成的典型案例。

6、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切实加强纠风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规范化优质服务活动,方便群众就医;二是积极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学习推广济宁医学院附院的经验,全市市级以上的医院都要选择自己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并在新闻媒体上统一作出承诺;三是继续坚持“五项”公示;四是严肃查处行风案件,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进一步发挥“5544123”投诉电话的作用;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健全社会监督员制度。

7、抓好政务,院务公开工作。在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局直单位的院(站、所、中心)务公开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8、认真做好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认真办好领导转办、批办的违规违纪案件。每年通两项案件查办情况。

9、加强对局党委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保持政令畅通,确保市卫生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第7篇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市纪委和局党组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局纪检组进一步探索和创新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和提升作用。计生系统能够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继续以“553”工程统领人口计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举报、接待制度,认真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维稳活动。在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稳定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确保了我市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无一人上访。二是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全市乡、村两级全部制作了高标准、长久性的政务公开栏,对生育政策、奖励扶助名单、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实行动态公开管理。县、乡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作用发挥良好,向育龄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等内容。三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开展“双评”活动。常住人口(农民兄弟姐妹)和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农民工)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比较满意(常住人口满意率99%,流动人口满意率99%)。四是开展对基层执行“两个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两个纪律”落到实处。正确引导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和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我局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了向心力、凝聚力。目前,全局风正、气顺、心齐、劲足,和谐向上。局纪检组组长王埃塘同志度被市纪检委、市监察局评为“秉公用权、廉洁执纪”先进个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仍旧没有根除;个别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比较淡薄,作风粗暴,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仍有发生;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权钱交易问题仍然存在;机关作风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改进,会议和文件需要进一步压缩和精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完善、不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因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正视问题,采取措施,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反腐倡廉工作

全市计生系统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扎实抓好落实。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总书记讲话精神及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大工程”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中、省、市有关保障人民群众计划生育权益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益。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重点完善和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扎实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干部监督工作四项制度,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四)加强“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认真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服务群众作用。全面贯彻实施《阳光计生行动规范》,推动行风建设上水平。加强对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活动,有效预防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双评”活动。今年的“双评活动要与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把治理弄虚作假问题作为行业作风建设的重点,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作风,全力打造诚信计生,着力解决假数据、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等突出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问卷调查结果和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并将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开栏里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双评’’活动的监督检查,成立检查小组,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以及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双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扎实开展“下评上”活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带头接受下级评议,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要求;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出实招、谋实策,更好地服务人民和基层。三是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要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及时把下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参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将群众评议结果与计划生育评先评优挂钩,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对群众意见较大、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资格。

(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计生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工作责任书,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被动问题处理不及时引发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计生部门,市人口计生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越级访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将在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要做到主动介入,防范突发事件。在做好日常人口计生工作的同时,注重保证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要节日的安全。各县区要尽一切办法安抚个别老上访户,确保无越级事件,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坚持见信必批、有案必查、及时结案、按期报告、定期通报等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要重点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的腐败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严肃处理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反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审批二胎,特别是病残儿童鉴定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假手术、假证明、假“三查”、假数字的案件。要进一步完善协作办案制度,加强管理,统一指挥,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承诺三个不放过,即有案不查不放过,调查不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上级机关、领导批转和群众举报案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教育局纪检组工作计划第8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中学物理教研员1名(岗位等级:专技七级);

2.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中学政治教研员1名(岗位等级:专技七级)。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所学专业、所获职称、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5年以上普通高中相应学科任教经历且至少从事两届高三年级教学工作。

4.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获得过省辖市(以下简称市)级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近5年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已结题;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对提高本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5.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含学科领军人物、名教师)或省特级教师。

6.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7.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教育网、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市教育局联系。

2.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2月24日—2月26日工作时间,在市教育局(宿迁市太湖路261号)五楼504室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27—84389650、15161253918。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3.报名人员也可通过委托他人代报名、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同时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传真(复印)件或电子照片,且须最迟于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前一天提交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放弃。传真:0527—8438961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4.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以及本简章要求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相关教学实绩材料,任教经历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视为放弃。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以教科研能力素质为主。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笔试成绩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教育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形式为:答辩。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教育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27—84389678(市委教育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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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样表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