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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14 13:57:05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1篇

根据《__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__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切实加强部门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消防、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形成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提升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政府“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违”等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推进机制。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2015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等各项指标控制在省控指标以内,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实行以岗位安全绩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工资总额的20%,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30%,高管层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50%;对一般企业绩效工资,市有关部门将提出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企业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承诺、预警等安全保障制度。企业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实施企业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执行政府安全监察指令、拒不整改隐患以及屡改屡犯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5.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依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在30-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应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6.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厂矿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现场带班。井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在深基坑开挖、地下暗挖施工、高大模板混凝土浇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必须在现场带班,并建立考勤制度。企业未制定领导带班制度的,按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处罚;无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7.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市、县两级安全培训体系,实行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考培分离,保证安全培训质量。企业要实行厂矿(公司)、车间、班组三级专题安全教育,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方案,员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建立企业员工安全培训

档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8.完善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企业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实行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月查等制度,并建立排查治理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全面的安全检查。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建立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举报奖励“六到位”。企业要定期统计分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停产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复产复工的、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9.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企业要自觉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筑工地、客货运输、渡口渡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评价。非煤矿山、尾矿库须在20__年底前至少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2013年底前,其它重点行业(领域)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措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达标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关闭。

10.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测检验规定,重大危险源报当地安监等有关部门备案。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实现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电子实时监控。重大危险源发生隐患的,要将隐患部位、隐患内容、防范和治理措施等向企业全体职工和周围群众公开警示,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暂停使用,撤出作业人员。对未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和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11.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2.落实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要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调度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不论现场是否发生事故,不得追究其责任。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严格执行露天作业高温大雨等恶劣天气停工制度等规定。商贸流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紧急逃生避险方案。举办各类庆典、展览、展销、促销等大型群众性商贸、文体娱乐等活动,要落实安全审批和活动安全方案备案制度。各类物流企业要加强对场站(货场)、货物运输及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擅自经营超许可范围的货物。

13.加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岗位要依法开展职业危害申报、评估和治理,2013年底前达到安全防护标准;使用高毒物品或粉尘危害严重的场所20__年底前达到安全防护标准;要按规定开展职业危害现场检测监控,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建立职业危害定期分析和评估通报制度,强化职业健康监管。

14.强化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的安全性能负技术管理责任,对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负有处理决策权,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理。高危行业企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提供技术支撑。

15.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承压移动罐车、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建筑沙石材料运输车要在2年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健全行车记录;加快推进货运企业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要按规定实施自动联锁控制,新建企业要实行计算机集中自动控制;推进加油站储罐阻隔防爆装置、撬装式加油装置、车用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建设。对逾期未安装使用并实现达标的,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证照,实施停产、停业、停运。市有关部门要制定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具体办法。

16.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应用。企业在年度

财务预算中必须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和技术装备升级换代经费,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安全设备更新费用可按税收政策规定申请税前扣除。17.强化一岗双责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市政府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18.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县区、部门和企业并行的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增加对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地区、单位和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单项重点工作与基础管理工作、行业管理工作与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的效能。

19.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__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负责督促、指导、推动各县区、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市发展改革、经信、公安、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商务、工商、质监、教育、文化广电、卫生(食品药品)、林园、畜牧水产、城市管理、房产、旅游、人防等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财政、科技、法制、监察、宣传、环保、工会、地震、国有资产管理、重点工程管理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履行职责。

20.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防尘、防火、防爆、排水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通过验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县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交通运输、规划、城乡建设、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21.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监管盲区,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0人,区级不得少于10人,县区属以上工业园区或开发区不得少于5人。人员不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用专业人员或购买社会服务等办法解决。建立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独立性。乡镇、街道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2名以上的监管人员和相应装备,人员在乡镇、街道编制总额内调剂。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须在5年内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配备必需的监管人员和技术装备。

23.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机构和租赁单位的安全责任。承揽工程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发包方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并与承包(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的,发生事故追究发包单位的责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主体工

程结构施工;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实施停工停产整顿,同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责任。24.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县区政府要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市政府各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市政府安委会对跨县区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备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2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辖区发生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未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县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相关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安委会作书面检查,并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被约谈2次以上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6.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确认制度。市规划、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监管,建立城区地下管网档案,完善有关审核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管线、管道业主单位应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管线、管道巡查和管理。挖掘城区地面前,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线、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安全的保护措施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项目建设单位负有督促监管责任。管线、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线、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

27.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工矿企业和建筑施工、水上运输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事故,由市政府负责调查处理。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依法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报告有权出具结论性意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备案制度。市监察部门应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追究有关地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其他部门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

28.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公开举报电话及处理结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和反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群众事故防范自救互救逃生能力。

29.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市、县区政府应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入,建设专业性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20__年建成市级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应急救援基地,20__年建成市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加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矿山、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6个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以企业为依托,政府适当补助,完善装备、物资,提高应急救援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加快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分区域储备救援物资。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企业,要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企业,除安排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外,还应与邻近建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0.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实时为上级管理部门及服务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数据、图像等资料。出现事故征兆,应立即在企业内部预警信息,开展风险评估,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或居民安全的,预警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及时主动了解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1.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要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管理,并与县区政府的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对事故发生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的,应急预案应同时抄送所在地乡镇、街道,并协同开展针对性演练。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单位,非煤矿山、冶金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建立健全初始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到20__年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位预案备案率要达到100%。

3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市、县区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在立项和竣工投产前应分别进行安全评价,未经安全评价、未通过安全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对已经建设和投入使用的,应立即停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违规建设,或拒不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的,由市、县区政府依法关闭。实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企业安全规模、条件限批,提高准入门槛。对降低准入标准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3.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独立的安全生产评价、培训、宣传教育、检测检验等服务性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报告、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和安全标准化等级认定。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定期安全条件论证,应邀请安全技术专家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参加。市有关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按规

定上限实施经济处罚。34.鼓励和引导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各县区政府,市经信、科技、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制定和落实鼓励企业研发、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以及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政策措施,建立安全科技成果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换代升级。

35.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治理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安全教育培训、重大隐患治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等。

36.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政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参照重点行业最低标准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纠正,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37.建立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使用专项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应按省规定的上限比例提取事故预防经费,用于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安全管理水平分级分类评估、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38.严格执行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__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同时,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39.加强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滚动使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基金管理。利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伤者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垫付。

40.建立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制度。制定社会力量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办法,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对在搜救行动中避免或者减少水上遇险人员伤亡、避免或者减少水上环境污染或重大财产损失、避免险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在特别恶劣气象条件下坚持开展搜救行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搜救力量予以奖励和补偿。

41.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对本辖区内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4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县区政府要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安全规划的实施。企业要按照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和落实企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43.强制淘汰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性能低下的技术和产能。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作用,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及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制定淘汰目录和淘汰计划。凡是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淘汰目录的一律停止生产、使用,由市、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存在技术装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由市、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公布,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关闭。

44.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编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关闭不符合安全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结合城市规划布局,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__。加快__循环经济示范园和县区化工集中区规划建设,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落户,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集“交易、储存、配送、回收”于一体的交易市场。

45.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年度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或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被考评县区政府和单位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凡受到“一票否决”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

46.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较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得担任有关行业企业厂长、经理的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监督,凡违反规定任用其担任厂长、经理的,对任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

47.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披露和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信息披露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级评价,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有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安全生产严重违规、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由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向发改、国土资源、城乡建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进行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对企业在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产业扶持、证券融资、保险费率等方面予以限制,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48.落实“打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各级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打非联动协作机制。健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制度,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强化县区、乡镇两级政府“打非”工作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责任。明确“打非”职责分工,乡、村两级主要负责摸排上报“三非”信息动态,县区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加强配合、联合执法,履行查处取缔职责。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本行政区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

职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依法依纪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49.严厉惩处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行为。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对事故发生单位瞒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有关发证机关应及时吊销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资格等资质证书,并依法从重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事故单位相关资质,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瞒报或谎报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50.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追究。为严格依法行政、查禁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县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而未按规定上限处罚的;对安全生产准入把关不严、降低标准,造成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对企业“三违”、“三超”、违反“三同时”规定等行为应处罚而未处罚的;对应停产、停业、停建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或依法关闭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对将安全生产执法处罚的罚款返回被处罚单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落实的;对重大隐患未及时排查治理,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负有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2篇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中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中山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施工企业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我市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形成责任体系更加健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关爱氛围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到2021年底,全市施工企业(包括本市企业、外市企业,下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基本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承诺公示”落实率达100%;全市施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完善,施工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标准”和“一项目一清单”落实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施工企业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在施工企业办公场所和工程项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三是在施工现场张贴“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等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以企业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各层级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职能部门及其人员、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要在项目部上墙公开;二是以企业文件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考核和奖罚等方面作出规定并认真实施;三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要与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责任等;四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常态检查和定期小结,项目部应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文档,存放相关文件资料;五是项目开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季度内不少于一次向属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主动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保障安全投入、风险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危大工程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一是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置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指导,依职责开展有关工作;三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架构图要在项目部上墙公开。四是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四)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央和外省在我市企业区域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分支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落实与投入;根据有关要求和企业实际部署和推动工作开展,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分支机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要求: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抽查;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重大风险研判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总结会、向员工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一是主要负责人就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及建立应急机制等情况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二是分管安全负责人就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及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等情况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三是项目负责人就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员工防护等情况向企业和项目部全体员工公开承诺。安全生产承诺书通过企业宣传栏、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六)建立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机制。按照《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指引》,结合我局《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深化企业和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目标和任务、组织机构及职责、资金保障、闭环管理程序、记录(台账)、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二是科学编制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事项;三是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序机制,对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隐患分级分类标准,细化编制本单位隐患分级分类标准,按照危害程度、整改难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合理排序,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施工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标准”和“一项目一清单”;四是建立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班组四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全员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全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七)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一是加强施工前辨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二是落实前期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时制订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应条款。三是严格方案编制审批。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组织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四是全面推行风险主动公告。危大工程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5个工作日内,牵头汇总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情况,向属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到岗承诺、安全应急预案等。五是严把方案交底关。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六是强化现场监督管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危大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

(八)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部署安排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标准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和自检自查工作。一是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项目完工或办理终止施工手续的,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性的自评。二是每季度至少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性自评材料和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当中。三是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信息化应用,对施工过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

(九)全面推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员培训,每月至少进行1次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二是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奖惩制度,调动员工参加安全培训的积极性,让不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受到处理,同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三是在施工现场推行每日班前晨会做法,强调当天班组作业流程、安全管理要求及存在风险等重点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6月15日前)。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各建筑行业协会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把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贯彻到企业,大力营造扎实开展“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主要内容、工作措施等具体事项。

(二)自查自纠(2021年6月16日至9月30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属地所辖企业对照本方案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活动,认真查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并于9月30日前填写《“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企业自查自纠用表)》(详见附件)以及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备查。

(三)督促检查(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日常工作对属地所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推介;对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请于12月27日前书面及电子版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季度检查及专项检查,随机对部分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开展“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四)开展“回头看”(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各施工企业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相关问题闭环整改。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属地“落实施工企业安全主体生产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活动按要求开展。

(五)总结提升(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总结“落实施工企业安全主体生产责任专项行动”的经验和成效,查摆问题、总结经验,完善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2022年4月30日前,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版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联系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认真抓落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到位。施工企业要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对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将主体责任落实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日常安全管理等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检查督促。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中山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将近三年来发生过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建设项目较多、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施工企业作为重点,加大督导频次和力度,对“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施工企业,要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经核查属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发证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整改。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应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气氛。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开展“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对不作为、消极应付的施工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企业自查自纠用表)

 

附件:

“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企业自查自纠用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具体落实情况

相关佐证材料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在办公场所和工程项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

 

 

3.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4.以企业文件形式明确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并有效公开。

 

 

5.以企业文件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考核和奖罚等方面作出规定并认真实施。

 

 

6.法定代表人与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7.项目负责人进行常态检查和定期小结,项目部存档。

 

 

8.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季度内不少于一次向属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主动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

9.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指导。

 

 

1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架构图有效公开。

 

 

12.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13.带队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抽查。

 

 

14.主持召开重大风险研判工作会议。

 

 

15.主持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总结会。

 

 

16.向员工做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17.组织签订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18.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

 

 

19.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20.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21.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

 

 

22.分管安全负责人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

 

 

23.项目负责人向企业和项目部全体员工公开承诺。

 

 

24.安全生产承诺书通过企业宣传栏、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建立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机制。

25.明确隐患排查目标和任务、组织机构及职责、资金保障、闭环管理程序、记录(台账)、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

 

 

26.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事项。

 

 

27.编制本单位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对排查出的隐患合理排序,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施工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标准”和“一项目一清单”。

 

 

28.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班组四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29.加强施工前辨识。

 

 

30.落实前期保障措施。

 

 

31.严格方案编制审批。

 

 

32.全面推行风险主动公告。

 

 

33.严把方案交底关。

 

 

34.强化现场监督管控。

 

 

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5.在建项目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

 

 

36.项目完工或办理终止施工手续的,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性的自评。

 

 

37.每季度至少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38.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信息化应用,对施工过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

 

 

全面推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39.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员培训。

 

 

40.每月至少进行1次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

 

 

41.不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受到处理。

 

 

42.在施工现场推行每日班前晨会。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3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由于建筑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多变,施工生产技术多样,这就增加了施工过程中生产作业的不确定性,因此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被列为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之一。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促进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建筑企业需要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重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排除安全隐患

排除安全隐患能够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够改善生产条件,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安排安全检查工作,要能够安排检查人员遵循安全检查标准,采用日常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能够注意以下几点:建筑施工人员的操作方法是否规范;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企业是否向施工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施工现场用电是否规范;临时急救用品是否齐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堆放是否安全;施工机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单位是否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等等。检查人员要能够认真检查,将每一个细节都检查到位,对于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能够从源头解决,并要能够制定一套安全隐患应对方案,做好后期复查工作。总之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要能够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以保证施工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

建筑施工企业肩负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全体建筑人员的共同努力。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首先要能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工作,以此来提高企业主体的责任意识。另外,由于大多数施工人员是综合素养相对较低的农民工,因此还要能够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建筑企业可以采取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例如黑板报、宣传图片、安全培训班、施工经验交流大会、观摩安全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知识大赛等,这些活动形式各异,能够调动施工人员的参与积极性。建筑施工企业还可以针对不同的施工作业、环境、对象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中要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教育与一般安全教育相结合,要能够做好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能够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普及安全法律知识,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创新管理理念

创新能够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同样需要创新。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管理创新:第一,建筑施工企业要能够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还是采用一种事后处理的传统模式,主要以从以往的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来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但是这种方式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要能够转变管理模式,加强事前控制,做好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二,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此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第三,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要能够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便捷的优势。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施工现场安装一些监控设备,监管人员可以通过监视器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工作。第四,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关注施工技术的发展趋势,要能够引入一些比较先进的施工技术与机械设备,将那些落后的、安全系数低的施工设备淘汰掉,以此来提高施工安全。

四、增强执行力度

建筑企业需要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度,安全生产执行力就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操作与实践过程。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度,才能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才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如何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力度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道难题。笔者在总结建筑企业生产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两个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以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方面,建筑企业要能够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章操作现象加大惩戒力度。建筑施工企业要能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规制制度教育工作,让施工人员意识到如果进行违规操作或违章操作,是要付出代价的,是要受到惩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一旦发现施工人员有违章违规操作的行为,就要能够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罚,例如进行罚款、暂扣证书、通报批评等方式。这一惩罚措施必须要立即执行,这一才能够加深施工人员的印象,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

最后,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要能够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管是企业中的任何人触犯相关规章制度,都要进行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重视,才能够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筑施工企业要能够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此来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度,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系数。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还要能够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建筑施工企业在管理工作中,要能够对那些表现出色、认真遵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可以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两种方式,例如可以向这些敬职敬业的人员发放奖金、在企业内部进行公开表彰等方式。这种激励方式可以鼓励这些员工在日后的工作中保持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另外,通过这些激励方式还可以为其他施工人员树立学习榜样,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规范施工技术。这就可以提升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度。

参考文献:

[1]王晓红.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内江科技.2005,0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4篇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前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常态阶段。如何面对挑战,适应新常态,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当前亟需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1.经济新常态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挑战

(1)高端建设模式的引入,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提出了新课题当前,我国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为了节省投资、缩短工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BT、EPC、BOT、EPC+BOT等一批趋向一体化高端建设的模式陆续得到实施,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PPP)帷幕已经徐徐拉开并正在实施推进,为建筑施工企业适应经济新常态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新的建设模式下,施工模式也由过去单一施工向设计、采购、施工到竣工交付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管理转变。同时,也对新模式下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提出了新课题。(2)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效能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减缓倒逼建筑施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胆拓展业务领域,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进转型升级,实施集约化和多元化发展将成为一种常态。在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势必发生不同企业安全文化的融合,也势必发生一系列资源的整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也势必面临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资源的重新配置,对如何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稳定性、管理体系如何融合、管理方式如何创新、管理能力如何提升等工作效能问题提出了新要求。(3)国际建设市场的拓展,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从我国的外部环境看,我国国际地位不断提升,亚太自贸区“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设紧锣密鼓进行,给建筑施工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开展国外工程承包,扩展对外业务,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创造了更好的条件。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机会增加,境外工程项目也会越来越多。由于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海外工程安全管理经验不足,对国外的宗教习俗、人文环境不熟悉,加上境外有些地方的社会动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传染性疾病时有发生等很多不安全因素,直接威胁着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都对建筑施工企业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新挑战。

2.经济新常态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对策

(1)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一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现场安全管理粗放,隐患丛生,事故频发,这与安全发展理念以及工程建设的安全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要改变目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必须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种现代安全管理模式,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覆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建筑施工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来抓,通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完善安全长效机制,使各施工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状态,做到管理制度标准化、设备设施标准化、人员行为标准化、现场作业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水平。(2)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随着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建筑施工企业发展规模逐渐壮大,拓展产业领域愈来愈宽,发展覆盖面愈来愈广,由此带来企业监管的对象数量比较多,监管覆盖面比较广的问题,特别是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多,在建工程规模也越来越大,建设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仅仅靠安全检查、统计报表纸质报送等传统的方式,要确保对企业所有监管对象进行有效安全监控,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纳入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企业施工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有效的集中安全监控势在必行。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应用计算机建模、视频监控等现代的各种技术手段,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通过信息集约化,管控数据化,后台管理和监管对象的安全联动,动态监控,实现安全管理零距离,推动企业由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向信息管理模式转变,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效率。(3)建立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建设工程规模、类型、特点不同,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多变,作业条件迥异,尤其是随着建筑施工企业参建的国内外项目越来越多,不确定因素更加复杂,随时可能出现安全失控状况。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企业与社会的相互联动,构建“体系完整、机制完善、反应迅速、处置得力”的应急救援体系,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防范突发事件并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主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突发应对机制,探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新路子,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的保障作用,推动企业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勇.中央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总监的思考[J].建筑安全,2015(06):49-52.

[2]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释义[M].煤炭工业出版社,2011.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5篇

1、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市政府和省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能的理念,全面加强和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创新和转变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制度以及制度化的落实,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非”等监管职责,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办公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工作目标。把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继续降低百亿元死亡率,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化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015年,我市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全部达标,其中,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二、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4、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记有关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5、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

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

6、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2012年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100%;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

市城乡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措施。对取得国家A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同时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7、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企业要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信息监控平台的推行和使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做到可知可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城乡建委将把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挂钩。

8、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9、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建筑施工总承包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到2013年年底前,一律与项目部脱钩。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10、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要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11、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向工地派驻工地代表,并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2、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3、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14、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和境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进淮)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信用诚信体系挂钩,与招投标和安全许可挂钩。

15、严格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安全报监手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建筑安全监管薄弱区域的工程项目的重点监管。对于未办理安全报监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6、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办法,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建筑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及时予以媒体曝光。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查清并督促整改。

17、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8、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市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9、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20、加强村镇限额以上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和当地乡、镇政府协调,切实解决村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村镇建设工程、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整合监管资源,实行分类监管,督促村镇建设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开展对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

21、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因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含农民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足额发放。

四、实行更加严格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6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措施

建筑业是一个仅次于矿山行业的事故多发行业,搞好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要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在组织上建立起完整的生产安全保障体系,还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加强安全文化的建设,以此形成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思想和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文化能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是因为安全文化注重人的观念、道德、伦理、态度、情感、品行等深层次的人文因素,通过教育、宣传、奖惩、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不断提高施工企业职工的安全修养,改进安全意识和行为,从而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成主动自觉地按安全要求采取行动,即从“要我遵章守纪”转变成“我要遵章守纪”。笔者所倡导的施工企业安全文化是关于施工企业的管理方法、管理哲学、文化思想、企业特色等诸方面与安全建设相渗透的一门新兴学科。它以生产安全为主题、以施工企业全体成员为主体、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为主线、以科学的思维方法为特征的一种文化,是对全体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的一种方式。它对全体成员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道德品质、工作技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等将产生系列影响。

一、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涵义及功能

(一)安全文化的概念

安全文化伴随人类的存在而产生、发展,是人类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内涵深刻、外延广泛,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定义,但并不影响我们研究、发展安全文化,将其应用于实践。谈到安全文化,首先应该考察“文化”。

1、文化的概念

“文化”一词有多种理解,广义的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一定义将文化扩展到除自然以外的人类社会的全部,但没给出对文化的明确定义。因为它把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任何事物(包括精神和物质)都纳入了文化的范畴,而文化的涵义应多属于精神的范畴。由人类创造或改造的物质与文化密切相关,可把这些物质看作文化的“载体”,即任何一件由人所创造或制作的物品,无不承载着制造(作)者的价值观、审美观、艺术或技艺修养等文化的涵义。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使用“文化”时,一般并不是指广义的文化,而是特指人类精神方面的事物,如文学、艺术、教育等,常说的“从事文化工作”的文化即为这种含义。这种“文化”是一种狭义的文化,比这种狭义“文化”更狭义的“文化”,仅指知识水平或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如“提高文化水平”、“学习文化”等。

2、安全文化的概念

由于对“文化”有多种理解,因此对“安全文化”也有多种表述。相对于广义的文化,我国有人将“安全文化”定义为:“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为保障身心健康安全而创造的一切安全物质财富和安全精神财富的总和”。安全文化的首创者——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给出了相对狭义的定义:“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英国健康安全委员会核设施安全咨询委员会(HSCASNI)对INSAG的定义进行修正认为:“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健康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这两种定义把安全文化限定在精神和素质修养等方面。在许多有关安全文化的论文和材料中,常常看见诸如“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倡导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文化”、“学习安全文化”等字样,这些实际上将安全文化看作一种人们对安全健康的意识、观念、态度、知识和能力等的综合体,与狭义安全文化的观点不谋而合。从理论上研究和探讨广义的安全文化是应该的,但对于促进实际安全工作而言,则不宜使用广义安全文化的概念,而应使用狭义安全文化的概念。要说明这个问题,就要分析安全文化的本质。

3、安全文化的本质

“安全文化(SafetyCultrue)”的概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而“Cultrue”一般译为“文化”,但还含有“教养、陶冶、修养、培养”等意思。从INSAG和HSCASNI对安全文化的定义来看,将“SafetyCultrue”译成“安全修养”或“安全素养”似乎更确切。实际上,研究安全文化、促进安全文化发展的目的是为人类创造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而其目的的实现离不开人们对安全健康的珍惜与重视,并使自己行为符合安全健康的要求。这种对安全健康价值的认识以及使自己行为符合安全行为规范的表现,就是所谓的“安全修养(素养)”。安全文化只有与社会实践,包括生产实践紧密结合,通过文化的教养和熏陶,不断提高人们的安全修养,才能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生活质量方面真正发挥作用。这就是笔者认为的安全文化的本质,或者说是大力倡导推行安全文化的根本目的。狭义安全文化的概念反映了这个本质。广义安全文化包含人类所创造的安全物质财富和安全精神财富的总和,如果将广义安全文化的概念应用于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或社会生活实践中,必然推论出安全文化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结论,并由此产生安全科学技术、安全法规制度、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理论知识等都属于安全文化范畴的观点。在使用这一概念从而推动安全工作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为容易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感情上的抵触或工作上的茫然。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该使用狭义的安全文化概念。

(二)安全文化的功能

笔者认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具有如下功能:

1、教育功能。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是施工企业根据安全工作的客观实际与自身要求而进行设计的一种文化,它符合施工企业的思想、文化、经济等基础条件,适合施工企业的地域、时域的需求;它传递着施工企业关于安全的目标、方针以及实施计划等信息,宣传了安全管理的成效。既具有相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又具有教育性,以促进全体成员产生心理的制约力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2、认识功能。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把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相结合,使施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实际转化为另一种表达形式,使之更直观具体、更生动形象,更贴近现实生活与工作,让相对较为抽象的理论更易为施工企业全体成员所认识、所理解和接受。

3、导向功能。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以其内容的针对性、表达方式的渗透性、参与对象的广泛性和作用效果的持久性形成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环境与氛围,使全体成员耳濡目染,起着直接的与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从而影响每个成员的思想品德、工作观念的正确形成,无形地约束施工企业全体成员的行为。

二、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必要性

1、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文化是施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自身的需要

现代管理科学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要解决人的思想问题,为管理的其它环节创造先决条件。构建安全文化,能够增强管理上的道德含量和安全意识,符合施工企业所有人员的客观实际及生产场地的特征,是解决所有人员对安全的认识问题、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的有效形式;构建安全文化就是要营造一种安全和谐的文化氛围,使所有人员形成一种安全思维定势,把搞好生产安全管理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

2、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文化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渡时期,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这也给施工企业的安全系列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施工企业,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要想生存和发展,必须有本施工企业特色的安全物质文化,诸如明确的施工企业目标,完善的规章制度,先进的技术装备,系统的培训教育措施,合格的安全生产设施等;还要有一定数量的施工企业安全文化阵地,美观整洁的施工现场等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施工企业的管理至今已历经了经验管理、科学管理、行为管理三个阶段,而安全文化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第四个阶段,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为社会输送高质量、用户满意的不同建筑产品及服务成为施工企业奉行的基本原则,施工企业要把安全文化建设与生产安全管理活动有机地联系起来,建立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有组织保障。施工企业要搞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文化建设,通过思想教育、行为规范、文化熏陶、环境影响等,激发全体成员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视安全为施工企业生存的前提,从而组成由施工企业的组织层面、成员的思想层面构成的多维的安全管理体系,使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充满活力和动力,达到生产环境安全的目的。这样,才能增强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为社会输送更多合格的建筑产品及服务。

3、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文化是弥补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缺陷的需要

引起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可分为两类,即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能量等的客观存在而可能导致事故和伤害发生的状态,不包括纯粹由于人的行为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如违章堆放的物料、私自焊接使用的压力容器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根源,如果没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即达到了物的本质安全),则人的行为也就无所谓安全还是不安全。因此,安全工作首先要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这主要是依靠安全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来实现。但是,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是有局限性的,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科技水平发展不够,另一方面可能是经济上不合算。正由于此,控制、改善人的不安全行为十分重要。控制人的行为一般采用管理的方法,即用管理的强制手段约束被管理者的个,使其符合管理者的需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应该是在安全科学技术与安全工程技术基础之上,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制度、规程等,约束施工企业所有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同时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使所有人员学会安全的行为,以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随着社会实践和生产实践的发展,尽管有了科学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但对于搞好安全生产来说仍然不够。科技手段达不到生产的本质安全化,需要用管理手段补充;而管理手段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是管理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被管理者的监督和反馈,对于安全管理尤其这样。被管理者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漠视或抵制,必然会体现在不安全行为上,然而不安全行为并不一定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相反可能带来相应的利益或好处,例如省时、省力等。这会进一步促使不安全行为的产生,并可能“传染”给同事。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大量不安全行为的结果必然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管理上,时时、事事、处处监督施工企业每一位成员遵章守纪,是一件困难的事情,甚至是不可能的事,这必然带来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建设安全文化正可弥补安全管理手段的不足。

三、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主要内容

安全文化是施工企业管理技术的灵魂科学,它发挥文化的功能来进行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发展的新阶段。从管理科学的角度而言,安全文化注重通过提高人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素质来实现管理目标。但是,有人对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理解并不全面:仍然停留在作表面文章,认为写几条标语,搞几项活动,就算开展了安全文化建设;认为安全文化建设是软指标,应由党群部门来搞等。这些认识有碍于安全文化建设的深入展开,从而使施工企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安全文化融汇施工企业的现代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价值观念、群体意识、道德规范等多方面内容,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精神文化。安全文化首先是施工企业的一种精神文化,也可称为一种观念文化,主要是指施工企业要培养和体现职工群体意志、激励职工奋发向上的施工企业精神。精神文化着眼于造就人的品格与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道德建设、榜样示范等,在施工企业成员的灵魂深处产生一种振奋人心的力量,冲破各种不良影响的桎梏,把自己的事业与国民经济的繁荣、建筑业的振兴结合起来,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促使施工企业全体成员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也促使施工企业成员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科学的思维方法以及工作观念。

2、物质文化。安全文化是施工企业的一种物质文化。物质文化是利用物质条件,为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创造有利于调动工作与生活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效率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在这些物质条件的建设与管理中必须体现安全的要求。物质文化对人的感觉、心理产生一种影响,使人受情景的约束,自觉地遵守安全的特定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达到施工企业生产安全的目的。

3、管理文化

笔者认为,施工企业安全文化中的管理文化又包含以下三种文化:

(1)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按照现代管理科学的原则,用优化的管理方法,规范、约束施工企业全体成员的行为,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效益和生产安全,实现施工企业的奋斗目标。施工企业要建立起一整套针对思想教育、安全管理、生活管理、劳务人员、管理人员等的规章制度,使所有人员的工作、生活行为有章可循,使考核、督促有据可依。制度的建立,不仅能成为全体成员的行为准则,而且应是激励成员前进的动力。这些制度应该具有法规性,需不折不扣地执行;应该具有针对性,紧扣管理对象、工作范围;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定性定量相宜,并要具有连贯性,易于贯彻执行。

(2)目标文化。目标文化应体现施工企业的发展内涵及企业特色。施工企业应对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有一个客观的评价,要根据自身的客观资源、所处的社会环境和为社会输送合格建筑产品的责任,确定施工企业的定位目标、奋斗目标及发展战略。施工企业的目标文化可宣传“品牌战略”、“精品意识”,但不能脱离现实,空喊口号。目标文化对外宣示了施工企业对外作出的承诺,以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形象,获得社会的认可与支持;对内则产生一股强大的号召力、凝聚力,使施工企业全体成员同心同德为之奋斗。

(3)行为文化。安全文化也是施工企业的一种行为文化,包括全体成员要具有明确的行为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能够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个人员具备良好的素质等。行为文化是施工企业全体成员的安全意识在实际行动中的体现,它促进施工企业成员积极地参与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活动,把理想、信念、认识转化为实际的行动,为实现施工企业的安全目标而努力。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施工企业的物质文化是整个施工企业文化的基础,它决定和制约着施工企业的精神文化和管理文化;而施工企业的精神文化是核心、管理文化是手段,它引导着职工的行为,反作用于物质文化。因此,安全文化的三个主要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抓物质文化建设或忽略精神文化和管理文化的建设,都将达不到安全文化建设的预期目的。

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主要措施

既然安全文化可以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就象安全管理可以弥补安全技术不足一样。因此,安全文化绝不应是一种空中楼阁,而应该紧密结合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坚持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坚持先进的文化方向,与时俱进。安全文化作为人类文化和施工企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其发生和发展的条件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早先各个时期所形成的安全价值观、安全行为模式等,必然会对以后的安全文化产生影响。在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应该总结、宣扬现代安全文化与安全素养,摈弃陈旧错误的安全文化,从被动型、经验型的安全观转向效益型、系统型的安全观。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情况下,更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安全文化理论和方法,不断完善自我。

2、以良好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为基础,创造提高安全素养的氛围与环境。安全文化的推行,必须建立在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良好的安全管理基础之上。无法想象,一个施工企业生产条件恶劣,事故隐患丛生,安全管理混乱甚至没有,不安全行为随处可见,而仅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即可使不安全的生产面貌发生有效的改变。施工企业职工个人安全素养的提高,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还要依靠群体效应的引导,这与人的“从众心理”有关。施工企业的领导应该为职工创造一种“谁遵守安全行为规范谁有利,谁违反安全行为规范谁受罚”的管理环境,持之以恒,使职工将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变成自觉自愿的行动,而不遵守安全行为规范的举动变得与群体格格不入并遭到排斥,令行为人感到由于自己的不安全行为被同事们轻视,则职工整体的安全修养必将大大提高。提高安全修养的工作氛围应该以班组建设为基础。

3、将安全文化建设融合于施工企业总体文化和各项工作之中。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不应该把安全文化看作特别独行的事务,而要在施工企业的总体理念、形象识别、工作目标与规划、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过程控制及监督反馈等各个方面融合进安全文化的内容。在施工企业中,也许看不见、听不到的“安全文化”词语会在各项工作中处处、事事体现安全文化,这才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实质。要紧扣施工企业的生产目标与管理体制,配合施工企业改革的步伐,采用动态的管理方法设计安全文化的具体内容和有效的宣传方式以及具体的实施计划。从宏观出发,自微观入手,及时地研究社会与施工企业的状况,搜集安全文化的信息,不断地调整、完善安全文化的内容;同时注意评价实施安全文化的绩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4、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充分发挥施工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由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挂帅,并由党、政、工、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该领导班子负责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制定施工企业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安全文化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并要做好宣传动员、督促检查、总结评价等各项工作。把安全文化建设与政治思想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施工企业全体成员中开展理想与道德的教育,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境界。同时,把安全文化融入施工企业党团、工会、QC小组等的各类活动中去,使安全文化产生更广泛的效应,以深入人心。

5、加强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综合知识与技能。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土壤是职工,职工受教育的程度、知识水平的高低、业务能力的强弱等基础文化素养,与安全文化工作的实施密切相关。因此,进行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宣传教育,要结合职工基础教育和其他教育,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活动经常。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倡导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报刊、广播、宣传拦、会议等,树立先进典型,狠抓落后个案,弘扬正气,抨击歪风,摒弃一切品位低下的“文化”,净化施工场地环境,营造一种健康、活拨、高尚、进取的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环境。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7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显以人为本的今天,安全生产管理是我们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并非易事,如何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作的首要问题,也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和工作重点。下面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的体系不健全

建筑企业的劳动组织结构不合理和管理责任不明确,建筑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不重视,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都造成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2、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多,人员管理混乱

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好坏的直接体现。主要问题表现在设备、装置有缺陷,部分设备存在违章使用;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机具、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用电不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以及管理人员不到位,无证施工等诸多现象,造成施工现场成了事故发生的温床。

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

由于许多企业重效益轻投入,使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投入往往不足。同时,一些地方采用最低价中标方法,也造成施工单位尽可能压缩工程款,节约施工成本,造成施工现场缺少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安全生产得不到必要的硬件保障。

4、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

一些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形同虚设,安全机构管理人员缺少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如有些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员工往往得不到必要的安全培训,特别是三级教育体制不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健全以及人员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不到位等,使企业安全教育方面更显薄弱。

5、建筑市场环境不规范,违规操作行为普遍

建筑市场普遍存在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如拖欠工程款、垫资、肢解工程和非法挂靠、违法分包等,市场监管又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这就造成企业一些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措施难以在施工现场落实,总承包企业与分承包企业在现场管理上缺乏相互配合的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

二、有关对策和建议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如何做好依法监督、长效管理,规范建筑工程市场,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有如下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管理体制

(1)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明确四具体,即具体安全生产要求、具体安全生产程序、具体安全生产培训要求、具体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同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办法,通过考核,奖优罚劣,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2)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首先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责任“五落实”,并加大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经济政策的落实力度。再是依法制定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应急预案等,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员工操作有规可守。(3)加大企业安全培训力度。建立、完善“三级教育”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大对无证上岗、持假证或过期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如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知识竞赛等途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了员工安全意识。

2、建立科学高效的部门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配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应该完善建筑工程行政许可审批制度,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估、安全执法检查等行政监督行为,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工作的法定化和制度化。(2)整合各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提高法规标准执行的威慑力。例如以“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年”、“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等各项规范性文件为载体,落实各方责任,细化针对安全生产行为的奖惩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提高安全行政监管机制。(3)鼓励全员参与安全监督管理。定期组织由政府、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同时发动群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参与,形成一种良好、规范安全生产氛围的长效机制。

3、整顿建筑市场行为,规范工程建设各参与方的市场行为

(1)规范招投标各项行为,从招投标环节入手,采取相关方法措施,保证建设资金的充足,同时对施工成本构成有一个可行的规定,界定合理成本价,避免不正当竞争。(2)促进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该保证金专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并对于其他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如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管理,应存入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账号,由主管部门监管,并完全用于项目安全生产投入。(3)明确业主安全责任,在合同中要明确防护设施、劳动保护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支付的条款,不得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等。

4、全面提升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企业要不断学习行业内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大教育和培训资金投入,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操作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从而提高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2)充分利用民工学校,对职工的基本操作知识、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并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资格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术水平,增强形象化的教育特点,使培训浅显易懂,让工人从中受益,实实在在学到安全知识。(3)通过各种安全文化载体,落实安全生产意识和各项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全方位、全时段、多领域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氛围,从而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的全面提升和改善。

三、结语

当前建筑工程市场正逐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也正在完善,但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我国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关,也与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督体系、信息建设体系不完善等绪多因素有关。本文就针对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从完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加强行政监管、规范建筑市场、以及建设整个社会和行业良好安全文化氛围等方面入手,来营造一种安全生产管理的切实可行的机制,从而形成一种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也籍此引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充分探讨,从而改善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

参考文献:

[1]郑锦华;建筑施工的管理与控制措施[J];建筑经济;2011(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第8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企业的施工特点

在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行具体探讨之前,先对建筑企业的施工特点有个充分的了解。建筑企业的施工特点主要有三个,首先是施工作业环境差。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和露天作业量大,几乎有三分之二的工程内容都会涉及到高空和露天作业,而这种作业往往都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问题,同时露天作业就意味着会受到自然气候的影响,一些恶劣的天气环境还会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其次是作业强度高。大多数施工过程仍是手工操作或借助于工具进行手工作业,劳动强度高,体力消耗大。在这种工作模式下长时间劳作,容易使施工人员产生疲劳和注意力分散,就有可能出现操作上的失误,从而造成一定的安全事故。第三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交叉作也较多。经常是多工种、多班组在一个部位施工作业,此时,如果在管理中出现防护不严、衔接不当以及管理不好,就有可能产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在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措施不力、管理不严,有的责任制形同虚设,被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多数都是可以通用的文件,在形式上都是大同小异,缺乏可操作性,造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违章现象严重、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企业虽然已经建立起了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并没有得到贯彻落实,致使在施工现场还是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现象。

(二)管理者的认识不足

建筑企业管理人员都应该从根本上清楚认识到,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关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安全可以促进生产,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目前有些建筑企业的管理者、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经理都对安全问题存在麻痹大意和一定程度的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此外不少企业既没有设立起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同时也没有建立起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但是无论是在人员还是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都做得还不够,无法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目的。

(三)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建筑安全投入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用于安全工作的成本,包括安全管理方面的投资、安全措施和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少建筑企业常抱着侥幸心理,缩减安全投入,他们只注重安全成本的大小,而忽视了事故经济损失的多少。有些企业的工程存在严重的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安全投入没有更多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上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施工现场上的安全设施和及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这也是我国建筑安全管理上所存在的严重问题。

(四)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一些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又相当薄弱。在某工地,包工头告诉新来的小工上高处时注意点,就算培训完毕。笔者曾参观了一些工地,发现工人不戴安全帽、电工不穿绝缘鞋、悬空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现象随处可见。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较快,数量也较多,因此出现了比较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施工单位往往把大量的资金运用在对设备的更新和对新项目的投资上,从而忽视了对施工人员的技能以及安全意识上的培训。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等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

三、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正确树立安全管理工作的地位,提高安全意识

目前在一些中小建筑企业中,由于过分的对企业利润的追求,而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置于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从而导致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首先必须要明确安全管理在整个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从某些层面上来说企业所有的管理工作都必须以安全管理为中心。同时还要相应的加强对企业安全文化理念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二)做好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培训工作主要是由企业专门设立的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所有的员工每年都必须进行集中的培训,并且只有培训合格的员工才能上岗,而培训不合格的就不能上岗。企业可以依靠这种定期培训的方式,将企业生产过程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知识完整并且系统的传授给员工。在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力,从而有效的杜绝建筑施工过程的中所出现的不安全行为。

(三)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的基础和根本,利用制度实现对员工行为上的约束,从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但是目前我国有不少建筑企业在安全制度的制定上不够系统和科学,完全无法满足企业具体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客观要求,有些企业虽然建立起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员工也没有积极的响应和配合,从而让这些安全管理制度最终沦为形式。此外,要注意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的体现人本思想,对员工的实际需求能进行充分的体现,这样才能真正的让员工感受到安全管理制度与自身利益是紧密相连的,才会对制度去积极响应,最终实现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加大企业的安全投入

我国每年在建筑上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都非常巨大,而出现这么多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事故预防的投入上明显不足,投入的资金额跟实际所需的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想要杜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就必须要加大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投入。高水平的安全生产最终还是需要依靠高投入来保证。

总之,由于建筑施工的特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较多,因此建筑企业重视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因素有很多,因此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制订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狠抓落实,培养全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安全投入,这样才能提高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