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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31 17:54:50

旅游景区调查报告

旅游景区调查报告第1篇

在旅游发展金项目资金安排上严格执行由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共同制订的《*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在具体工作中按以下六个程序运行:1、必须由各地、市、县级旅游局和财政局共同申报项目,并附相应材料。2、由规划财经处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旅游发展规划的重点拿出资金安排意见,经处务会研究确定后报主管副局长。3、由主管副局长审核把关,送局长及各位局领导审阅同意后,与省财政厅主管处沟通协调,然后提交局务会。4、经省旅游局局务会集体讨论,形成省旅游发展金支持项目的初步意见。5、报主管副省长审定。6、报省财政厅审定核发。7、在*省旅游政务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共同下发导向计划并由省财政厅拨付资金。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旅游发展金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在上级未批准前不得向外泄密。(国家旅游发展金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参照省发展金项目资金分配运行程序执行)

二、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专项经费使用

(一)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专项经费投资方向:组织参加国内外旅游展销会和国内外宣传促销活动;邀请国内外旅行商、媒体考察和采访活动;组织滑雪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在国内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旅游;在主要客源地树立大型广告牌,展示*旅游形象;制作宣传品等宣传展示*旅游整体形象的活动和项目。

(二)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专项经费立项。每年由使用宣传促销经费的业务处提出全年重点宣传促销和市场开发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额度,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定,待局长同意后,提请局务会讨论,局务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副省长批准,主管副省长批准后报省财政厅批准并由省财政厅存档备案。

(三)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项目的实施。在项目确定实施中,要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用好宣传促销专项经费,对展台布置、媒体广告宣传、宣传品制作等项目,要采取多家竞标、比较和议标的形式确定实施的项目,实施项目过程中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等措施,再签订项目合同、协议。

(四)旅游发展金宣传促销项目审批与管理。宣传促销项目实施后,要留存影像和图片、报刊等资料。报销时要同时提供合同协议样本和项目资料,先报省财政厅复印发票原件,待财政厅复核款项确认后,将预算款项拨付我局财务后,具体再由经手人和处室负责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局长签字审批。

三、旅游规划编制

在地市或基层要求帮助寻找规划设计单位时,原则上只提供全国旅游规划编制单位名录(包括甲、乙、丙级别)。就某一类专业规划,也要介绍至少三家以上单位,但不具体指定或暗示某家规划设计单位,而由地市、景区自己选择。规划处工作人员不能为各地市、景区做规划。不得为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揽活和做不当宣传。

四、重大项目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商品和设备,资金在一万元以下的,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核,再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报省采购办办理分散采购手续,然后进行采购。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然后按采购要求填报采购表,报采购办。采购办通知承标单位进行竞价招标,承标单位中标后给我局提供货源。

五、旅行社设立审批

(一)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由所在地市、县旅游局提出申请,由行业管理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提交局务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二)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市(行署)旅游局审批。

国际社审批重点把好审核关:1、建立研究讨论制度,严格按照旅行社设立条件把关,经行业管理处讨论同意后,提交局务会议讨论。2、经局务会议讨论同意后行文报国家旅游局审批。3、接到国家旅游局的批复后,通知设立社将质量保证金交到省旅游局财务室,持交款收据,到国家旅游局领取批复和许可证。

六、旅游景区(点)质量评定

(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二)凡在全省境内,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并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

(四)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五)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六)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七)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八)现场评定工作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评定小组承担。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九)现场评定符合标准的旅游景区,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批准其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现场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查员担负。根据所评定的旅游景区的资源类型与特色,应有一名相应专家作为评定小组成员。

(十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分为部级检查员和地方级检查员。部级检查员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聘任。地方级检查员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聘任。

(十二)检查员要接受旅游景区的监督,不得。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要加强对检查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检查员取消其检查员资格。

七、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

(一)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依据*省地方标准《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标准》进行。

(二)凡在*省境内,正式开业接待旅游滑雪者一年以上的滑雪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三)*省旅游局负责全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设立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5S、4S、3S、2S、1S级旅游滑雪场。评定委员会由省旅游局、重点滑雪场的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四)各市(行署)旅游局负责向省旅游局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5S、4S、3S、2S、1S级旅游滑雪场。

(五)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的产生,严格按照“自检—申报—评定—审批—公告的程序进行。各旅游滑雪场根据地方标准及各项评分细则进行自检,认为达到要求的可向当地旅游局申报。经当地旅游局审核后,报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旅游滑雪场由省旅游局予以审批、公告。

(六)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的评定,由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具备资格的检查员组成评定小组具体执行。评定小组原则上由2~4人组成,评定小组组长由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

(七)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由省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检查员证书。检查员负责对全省各质量等级的旅游滑雪场进行评定、复核与检查。检查员要依据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不得。

八、旅游星级饭店质量等级评定

(一)白金五星级、五星级饭店由所在地旅游局提出申请,省旅游局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委派星评员按照星级饭店标准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提交省星评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旅游局星评委推荐,由国家旅游局派部级星评员检查评定,认为符合标准后报国家旅游局星评委审批。

(二)四星级饭店由地市星评办向省星评委推荐,由省星评委派星评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检查评定,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提交省星评委研究讨论、审批。

(三)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饭店的评定,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由省旅游局授权给优秀旅游城市的旅游局审批,未获优秀旅游城市的地市旅游局可以审批一、二星级饭店。

九、旅游家庭旅馆质量等级评定

对家庭旅馆的评定与管理,主要依据《*省旅游家庭旅馆质量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由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下设的旅游家庭旅馆星级评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定三、二、一星级旅游家庭旅馆。旅游家庭旅馆质量等级的产生,严格按照“自检-申报-评定-审批”的程序进行。各旅游家庭旅馆根据标准及各项评分细则进行自检,认为达到要求的可向当地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申报。经当地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报省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旅游家庭旅馆由省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予以公布。

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级评定

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工作基本程序:1、创建单位申报。2、地市旅游部门进行初评。3、各市(行署)旅游局向省旅游局递交验收申请报告。4、省旅游局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委员会派验收组进行验收,采取听取汇报、进行验收、验收组内部会议、对申报单位的信息反馈、验收组将验收结果报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委员会审议作出决定等程序进行。

十一、优秀旅游城市评定

根据国家旅游局《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应当遵照下列程序:

(一)创建城市的申请

1、市(行署)旅游局申请报告。2、市(行署)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3、市(行署)创优工作方案。4、市(行署)创优机构设置及联络方式。5、按照《标准》向本市(行署)各相关部门分解目标责任,落实达标计划表。

申请参加创建的城市,创建工作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最低不低于2年。

(二)创建城市申请初审材料

1、创建城市创建机构的申请报告。2、创建城市自检情况报告。3、创建城市所有涉及《标准》检查项目的单位名录和地址。4、创建城市自检情况打分表。

(三)省旅游局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

1、省旅游局按评定《标准》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检查、指导。2、将申请单位的材料和初审检查报告提交局务会讨论,经局务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国家旅游局验收、审批。

十二、干部晋职、任用

(一)依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黑组发1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干部组织工作程序,明确方法步骤,公布竞岗职位及资格条件。并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

(二)召开竞争岗位述职大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局直属单位领导成员参加,用差额(1:2或1:3)民主推荐,由人教处、监察室共同验票并整理民主推荐结果。

(三)进行组织考察。1、以民主测评得分为主要依据,经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2、由分管人事的党组成员、局纪检组长与人教处、监察室同志组成2个考察组。3、听取纪检监察对推荐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4、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做出决定,并对外公示。5、报组织部备案。

十三、导游员资格考试

(一)坚持报考报名条件和标准,加强对报考人员资格的复核,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参考。

(二)每次考前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试工作安排方案,落实考务各项工作分工和责任,与各考点签定责任状并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三)在试卷出题、印刷、发送、保管等试题保密安全方面,重点防止泄题、窃题、丢失试卷的情况发生。

(四)严格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完善和强化考场纪律,做到监考人员安排合理,执行考场纪律严明,组织安排周密,防止少数考生或监考工作人员营私舞弊。

(五)封闭出题、判卷。出题判卷人员与外界封闭,禁止单独行动,杜绝与外界联系,出题判卷力争杜绝错误。确因工作失误出现误判,必须在考委会集体研究批准下才能进行纠正。

(六)直接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要做到主动回避,谢绝讲情,杜绝接受考生的宴请、馈送等涉及考务工作不廉的情况出现。

(七)考务人员要互相监督、互相告诫,要在考点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旅游景区调查报告第2篇

(1)某一旅游景点或景区旅游服务市场调查。例如:

滕王阁旅游服务市场调查;

三清山旅游服务市场调查;

龙虎山旅游服务市场调查;

井冈山旅游服务市场调查;

庐山旅游服务调查;

其它旅游景点旅游服务

市场调查;

(2)某一旅游城市节假日旅游市场调查。例如:

南昌市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调查;

其它旅游城市黄金周旅游市场调查;

(3)某一人群旅游市场调查。例如:

大学生旅游市场调查;

老年人旅游市场调查;

青年人旅游市场调查;

儿童旅游市场调查;

其它人群旅游市场调查;

二、制定调查计划

1.确定调查任务

即对调查目标作出具体表述和明确规定

2.确定调查范围、资料来源和调查方法

3.确定调查手段

即收集资料所必须的各种工具或条件。

4.确定抽样方案,决定:

(1)抽样单位

(2)样本大小

(3) 抽样方法

5.完成时间: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同时,须在10月15号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分析调查结果

1.处理资料

(1)整理。对所得资料进行筛选,剔除谬误、不实和含糊之处。

(2)分类。根据调查目标,对所得资料按一定标准归类、统一编号。

(3)列表。根据所得资料,编制成各种图表,以便进一步分析。

2.撰写调查报告

(1)报告的基本内容:

前言。 概述调查宗旨、经过、调查目标、调查方法和技术,以及必要的谢辞等。

正文。包括调查目标、调查任务的详细说明、调查结果的阐述。

结尾。提出意见和建议。

(2)报告写作要求

报告数据必须真实,可参考别人的资料,但不能抄袭,一旦发现一律作为零分处理;如有引用或从别处摘录的内容要表明出处。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一律采用文后注释,具体格式为:引文标题、作者、出处(刊物名称)、页码、发表日期或出版者、出版时间和版次。

(3)报告

格式要求

a.装订顺序

封面

目录

报告内容

指导教师评分表

b.纸型:a4纸

c.字体:宋体

(4)报告目录打印格式

“目录”小三、加粗、居中。段前、段后各6磅(或0.5行)

目录打印三个层次,即:一、(一)、1.

各层次标题小四号、加粗,前两个层次标明页码。

(5)正文打印格式

a.字号:

标题的字号:

一、小三、加粗。段前、段后各6磅(或0.5行)

(一)四号、加粗。段前6磅(或0.5行)

1.小四号、加粗。无明显标题意义或不单独成行时,不加粗

(1)小四号

正文的字号:小四号

b.字符间距:标准

c.行距:固定值20磅

旅游景区调查报告第3篇

一是开展星级酒店创建。积极推动宏源国际大酒店四星级酒店创建工作,抽调专人及时上门进行指导,对照新标准要求的79项必备项目进行逐一评定。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在硬件建设与软件台账准备上做好前期工作。目前,酒店已顺利通过市旅游饭店星评委初评,正在等待省旅游饭店星评委最终评定。二是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对全县涉旅企业卫生城市创建的组织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对星级饭店门前三包进行了责任划分,并重点查看了除“四害”防治措施、记录,特别是用药安全和专业消杀单位资质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旅游企业限期整改,并建立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对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监管力度。三是开展景区创建复核工作。积极开展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现阶段已通过评审组检查验收。对照省景评委景区复核工作组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帮助柳山湖景区做好全面整改工作,组织人员对照标准,多次联系查看整改情况,确保通过复核。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强力度开展旅游宣传营销

为进一步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提升旅游整体形象。精心制作了旅游画册,并发放到全县各旅游饭店,摆放到饭店大堂和每间客房,画册收录了“十大名菜”和“地方名菜”,是美食之旅的最佳向导。为更好地对外展示我县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人文特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美景”评选活动,按照历史景观与现代景观相结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县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景观,包括具有代表性的景区(点)、名胜古迹、历史街镇、田园风光、农业景观等进行评选。在经历了宣传发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众参与、综合评选等阶段后于近日完美收官,最终评出洪泽湖湿地、穆墩岛、森林温泉、观鸟园、芦苇迷宫、古汴河油菜花海、临淮日出、千禧塔等8处兼具代表性和观赏性的美景。这是继我县“十大名菜”评选之后又一项重要的评选活动,对于进一步挖掘我县旅游资源,打造旅游品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拍摄了我县首部旅游微电影,以大湖湿地风光为背景,用艺术手法穿插其中。通过优美的景色,展示我县“大湖湿地,水韵”品牌形象。用影像书写水韵,用艺术交织旅游情缘,提升我县旅游品位。精心设计、制作旅游折页、旅游地图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推介旅游。积极打造旅游精品路线,湿地公园成功入选“畅游”精品旅游线路。设计、引导、推介春季“一日游”旅游线路、“古猿遗址—双沟酒业—春到上塘纪念馆—淮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观鸟园—洪泽湖湿地公园—湿地温泉度假村—雪枫墓园—穆墩岛”县内“二日游”精品线路,各家旅行社同时推出多条旅游线路,备受游客青睐。邀请央视4套《快乐汉语》栏目来洪摄制5集专题片,集中宣传我县美景、美食和美酒等旅游文化资源。以“到,游大湿地,做深呼吸”和“大湖湿地,水韵”为主要内容,交通枢纽地段投放多块大型高炮广告,宣传水韵之美、生态特色,扩大的旅游影响力。在南京中央商场大屏滚动播放“游大湿地,做深呼吸”旅游宣传片,每五分钟循环一次,让大家留下印象,存入记忆,努力追求“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的比较效果,倾力打造最具魅力湿地。与扬子晚报、青奥会、读者、上海铁道•新商旅、远方的家等媒体携手,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方位的报道推介我县旅游资源。与青奥牵手,在南京新街口、珠江路等十个地铁站点投放灯箱广告,在主要交通路段设置20块公交站台灯箱广告,在LED旅客信息大屏推广宣传我县“大湖湿地,水韵”旅游城市形象品牌,旅游宣传成效显著。

三、主动联系,积极申报,高质量编报策应扶持项目

认真组织学习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扶持标准和硬性规定,敏锐捕捉项目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涉旅部门乡镇,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对照标准要求,精心准备,策划包装项目,做到应报尽报。对上报项目实地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的真实性,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今年上半年,我县洪泽湖生态旅游建设项目、柳山湖景区游客中心建设项目、向阳湖生态旅游度假村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被列为度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获批专项引导资金630万元,同比增长573%。积极策应省旅游局联合投放广告获得补贴143.8万余元。

四、加强管理,规范秩序,全方位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

1.扎实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年初,与所属的近30家旅游企(事)业单位签订度旅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状。在五一、十一、中秋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联合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动态掌握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全县旅行社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了隐患排查填报系统培训,全县旅行社每月25日前将当月本企业隐患排查情况录入系统。系统主要实现旅游企业的信息登记与自我管理,旅游局可以通过该系统动态掌握旅行社安全生产排查以及整改情况,对其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管理。精心部署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下发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等走上街头向广大游客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2.开展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结合旅游法施行。开展了文明旅游宣传工作,以汽车站、游客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等为宣传主阵地,组织工作人员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以文明旅游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印制了《旅游法》宣传册,将1500本旅游法手册发放到全县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等近30家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以查处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的专项检查活动,对部分旅行社档案管理不规范,出境游委托合同备案制进行了严格规定。我局还统一印制了旅游投诉(意见)登记簿发放到各旅游企业,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安排专人定期查看各单位登记及处理记录情况,通过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全县旅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3.组织开展全县旅游餐饮企业卫生整治。

为进一步提升旅游餐饮企业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全县旅游餐饮企业卫生整治工作,对部分酒店厨房卫生情况、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等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餐饮单位自加压力,强化措施,切实把小餐饮整治工作做好做实,坚持长效管理,力争创造出良好的旅游餐饮安全环境。

4.做好网络问政和旅游投诉工作。

安排专人及时关注12345平台和投诉电话,对网上提出的政策疑问进行及时回复,对有效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汇总,做到即知即改,立改立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5月17日,旅游局在县苏果超市青阳店门前广场开展了“广场问政活动”。活动现场接受旅游业务知识咨询,发放了意见征集表200余份,并印发了业务宣传单以及惠民举措。

旅游景区调查报告第4篇

(1)某一旅游景点或景区旅游服务市场调查。例如:

滕王阁旅游服务市场调查;

三清山旅游服务市场调查;

龙虎山旅游服务市场调查;

井冈山旅游服务市场调查;

庐山旅游服务调查;

其它旅游景点旅游服务市场调查;

(2)某一旅游城市节假日旅游市场调查。例如:

南昌市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调查;

其它旅游城市黄金周旅游市场调查;

(3)某一人群旅游市场调查。例如:

大学生旅游市场调查;

老年人旅游市场调查;

青年人旅游市场调查;

儿童旅游市场调查;

其它人群旅游市场调查;

二、制定调查计划

1.确定调查任务

即对调查目标作出具体表述和明确规定

2.确定调查范围、资料来源和调查方法

3.确定调查手段

即收集资料所必须的各种工具或条件。

4.确定抽样方案,决定:

(1)抽样单位

(2)样本大小

(3) 抽样方法

5.完成时间: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同时,须在10月15号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分析调查结果

1.处理资料

(1)整理。对所得资料进行筛选,剔除谬误、不实和含糊之处。

(2)分类。根据调查目标,对所得资料按一定标准归类、统一编号。

(3)列表。根据所得资料,编制成各种图表,以便进一步分析。

2.撰写调查报告

(1)报告的基本内容:

前言。 概述调查宗旨、经过、调查目标、调查方法和技术,以及必要的谢辞等。

正文。包括调查目标、调查任务的详细说明、调查结果的阐述。

结尾。提出意见和建议。

(2)报告写作要求

报告数据必须真实,可参考别人的资料,但不能抄袭,一旦发现一律作为零分处理;如有引用或从别处摘录的内容要表明出处。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一律采用文后注释,具体格式为:引文标题、作者、出处(刊物名称)、页码、发表日期或出版者、出版时间和版次。

(3)报告格式要求

a.装订顺序

封面

目录

报告内容

指导教师评分表

b.纸型:a4纸

c.字体:宋体

(4)报告目录打印格式

“目录”小三、加粗、居中。段前、段后各6磅(或0.5行)

目录打印三个层次,即:一、(一)、1.

各层次标题小四号、加粗,前两个层次标明页码。

(5)正文打印格式

a.字号:

标题的字号:

一、小三、加粗。段前、段后各6磅(或0.5行)

(一)四号、加粗。段前6磅(或0.5行)

1.小四号、加粗。无明显标题意义或不单独成行时,不加粗

(1)小四号

正文的字号:小四号

b.字符间距:标准

c.行距:固定值20磅

d.每个标题、自然段前空4格(两个小四汉字)

e.图表换页时保持完整;图表内的字体可适当小一些,以美观为度。

f.页边距:左2.5厘米,上、下、右各2厘米

g.装订位置:左边装订

h.正文编页码(页面底端、右侧)

(6)字数:3000字以上。

附: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海南三亚市XX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调查报告

旅游服务市场调查报告调查地点:三亚市

调查方法:抽样调查法

调查时间:XX年9月29日至10月5日

抽样人群:来三亚旅游的人

今年“十一”黄金周,根据三亚市政府“春节黄金周”分工要求,我局于今年9月29日至10月5日“黄金周”期间对游客在三亚的花费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现将所调查的有关内容综合并分析如下:

一、“十一”旅游市场的总体情况

(一)客源市场趋于多元化。

一是从国内客源看,游客绝大多数来自发达地区,广东继续占据旅游客源市场的最大份额,占我市接待国内游客总量的11.0%。其他省市游客比重占4%以上的有:北京市8.7%、上海市7.3%、湖南省6.4%、海南省5.5%、四川省5.3%、黑龙江省4.9%、浙江省4.6%、江苏省4.3%、湖北省4.0%。二是境外客源看,由于在俄罗斯多次的宣传促销,俄罗斯游客稳居第一,传统的客源市场如香港、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国家仍然保持一定增长。俄罗斯游客占境外游客的23.4%,海外游客比重在4%以上的国家还有:香港11.7%、美国11.0%、新加坡7.6%、日本6.9%、台湾6.9%、马来西亚6.2%、英国4.1%、德国4.1%。

旅游景区调查报告第5篇

2009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景区景点的规划指导和建设管理工作

1、切实做好方岩风景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指导。根据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建4A级旅游景区的工作目标,我局与方岩风景区管委会专题研究创A工作,并已将方岩风景区4A创建报告上报金华市旅游局。二是开展景区综合整治。为进一步加强方岩风景区综合整治,改善景区自然环境和旅游经营环境,我局根据方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委托省旅游科学研究院编制《方岩国家重点风景区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结合景区发展现状,资源现状和存在问题,立足方岩景区自有特色,对局部区块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包装方案,为方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目前,五峰景区内的锦春园、五峰烧烤场已拆除,方岩山顶、南岩景区违规设施已得到初步整治。三是实施景区村落搬迁改造。已完成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四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编制并经过省建设厅组织的评审,安置区地质勘探设计已完成。完成了市政道路和镇办公楼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并在有序组织实施。四是继续开展浙江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年初我市方岩镇灵岩寺前村被评为首批“浙江省特色旅游村”。

2、继续做好黄帝南都的后续建设工程。经市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黄帝南都续建工程由慈恩禅寺主持开发经营。今年3月份完成规划设计,4月份东西厢房开工建设,开始大殿装饰工程;6月完成大殿大佛安装;12月完成金堂佛像安装。

3、着手部分主要道路旅游标识标牌设置。我局已完成市区主要入城口及重点风景区、农家乐、乡村旅游点旅游标识标牌设置规划,正在组织实施之中。

4、切实做好乡村旅游规划建设工作。乡村旅游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模式之一,尤其受到各级领导与政府部门的重视与扶持,做好乡村旅游规划工作,也是我局近年来重要工作之一。石苍岩景区规划已委托海口规划院杭州分院组织编制,目前已完成规划初稿;*生态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适时组织论证。

二、加大旅游行业的服务管理与行业品质提升力度

(一)继续做好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适时召开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

2月26日,旅游局在*花园宾馆召开了2009年全市旅游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旅游企业需切实落实好内部安全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争取继续实现旅游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我局与各有关旅游企业签订了2009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2、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为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金华市旅游局、*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文件精神,旅游局在旅游行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一方面,我们根据不同旅游企业不同的安全硬件设施要求,力促旅游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基础设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更有力的保证,让安全生产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经济效益。今年以来,先后有四季风尚酒店、*大酒店、*京城大酒店通过客房改造,安装了自动喷淋系统。另一方面,加强了管理和检查力度。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局专门印制了《星级饭店安全检查台账》提供给各星级饭店免费使用,把星级饭店的安全检查,以部门设置为单位,纳入统一规范的管理轨道。同时,加强了对旅游企业的实地安全监管检查,截止10月底,共检查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21家次,排查一般隐患90项,企业整改率达100%,达到了较好安全生产成效。

3、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成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精神,旅游局成立了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下发了《关于开展旅游行业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主题宣传黑板报及橱窗评比等活动。据统计,活动月期间,*旅游企业共悬挂标语(横幅)19条、出黑板报15期,举办知识竞赛场,培训职工1200人,安全文艺宣传3场,技术比武20人,张贴宣传画52张,参观图片展览3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

4、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①按照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要求成立旅游局防控领导机构。

②要求各旅游企业建立防控甲流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形式加强预防甲流的科普宣传,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防控甲流相关知识的培训,建立企业防控甲流预案。

③严格信息报送制度5月份开始,要求各旅游企业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尤其是有外宾入住的酒店,须详细报告每位外宾的信息。“十一”黄金周之前,又向旅游企业下发了《关于预防甲型H1N1流感几项具体要求的通知》,由于各方面的重视,甲流防控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提升企业服务品质

行管工作既是对旅游企业的管理,更大程度上应是为促进、提升旅游企业的服务品质做好服务。具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为星级饭店创星、复评提供尽可能的服务

今年,星级饭店中有金海湾大酒店和*大酒店遇到五年期复评。其中*大酒店计划通过对酒店的全面改造提升星级档次。为此,我局积极为这两家星级酒店为顺利通过复评做好服务。一是提供相关的资料让其对照标准使硬件设施达到要求,避免缺项扣分。二是到酒店进行以访查规范为主要目标要求的软件服务方面的规范的指导,三是为酒店积极联系星级检查员实地访查,通过星评员的访查反馈发现自身实际的不足,以便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四是在制度化建设上积极为酒店牵线搭桥,介绍到兄弟县市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星级饭店学习取经。通过这些主动性的服务,使酒店顺利通过复评,提升了酒店的服务品质。*大酒店则在通过复评基础上,对照三星标准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已基本符合三星饭店的评定标准,有望年内实现挂星,使我市中档接待水平又上了一个台阶。

2、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指导和服务

①及时完成08年度旅行社年检。1月19日金华市旅游局召开并部署旅行社年度年检工作后,23日即对本市旅行社年检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之后对各旅行社的书面年检报告与网上填报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审核,3月25日报送金华完成年检。

②认真开展导游资源普查。4月下旬省旅游局在全省开展导游人力资源普查后,及时通知各旅行社及方岩风景区上报书面信息登记表并指导进行网上填报。根据上报材料一一进行网上核对,直至57名导游书面与网上内容相符,较好完成了普查任务。

③认真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6月1日组织各旅行社老总赴金华世贸大饭店参加《旅行社条例》培训。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的通知》文件。8月4日组织旅行社从业人员(85人)进行《旅行社条例》书面考试。

④积极配合市局行管处、质监所对*旅行社企业的《条例》执行情况检查。9月22日-23日,我局配合市局行管处、质监所对*所有旅行社进行了品质检查。并根据检查反馈情况,对安泰旅行社、天马旅行社、春秋旅行社、*旅行社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同时对这4家旅行社的换证暂缓一步,待整改符合基本规范要求再予以换证。

3、积极组织星级(协会)饭店参加金华市饭店经理人大赛

在我局积极组织和参赛酒店的精心准备下,我市代表队不负众望,在8月17日-19日的比赛中,共获得九个个人奖项和两个团队奖项。其中,*宾馆4人参赛4人获奖,金莹获得客房管理项目的一等奖,*宾馆由于整体实力不俗而获四星组团体第二名。*花园宾馆也因为有三名选手获奖获得三星组团体二等奖。

(三)重视旅游投诉,维护消费者利益

5月3日,旅游主管部门接到衢州游客林致章、谢道锋关于方岩风景区的南岩财神殿强行索要捐款每人600元的投诉,及时与方岩风景区管委会及方岩经营公司取得联系,妥善处理了该投诉事件。5月4日,接到金华市旅游局质监所编号1472的投诉件。*领航公司员工傅佳萍投诉神州旅行社对其参加的千岛湖一日游退款不平等进行投诉。旅游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情况核实并积极进行调解。经努力,当日下午就妥善解决了投诉,投诉人对问题解决表示满意。

三、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扩大旅游内需市场,加强旅游宣传促销

1、方岩风景区加入八婺旅游联合体。

八婺旅游联合体包括*影视城、*风景区、**、**村和*方岩风景区等金华市范围最主要的景区。此举加强了金华市各主要景区的团结协作,一方面形成了规模效应,扩大影响范围,另一方面也节约了各自的开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八婺旅游联合体已分别在《金华日报》、《*游报》、《华东旅游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了广告,拍摄了各成员单位特色专题片准备在金华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我爱旅游》栏目播出,也制作了八婺旅游联合体宣传小册子,还开展了八婺旅游进杭州社区活动。

2、借浙江省(上海)旅游交易会的平台,大力宣传推介*旅游。上海是*旅游的主要客源地,我市组织了三十多人的促销团队参会,在沪三天时间共接待旅游咨询20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3000多份。交易会期间,方岩景区举办了方岩旅游专场推介会,邀请上海15家知名旅行社参加,明珠大酒店联合方岩风景区推出“周年百万大回馈”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旅游在上海的影响力。

3、积极开展各类采摘等节庆活动,不断开拓客源市场。今年上半年,为拉动旅游内需市场,我市先后组织举办了永祥竹笋节、永祥杨梅节、盘龙谷梨采摘品尝暨《悠游山水》首发活动、方山柿文化旅游节等采摘节庆活动,吸引了众多本市及周边县市群众参与活动,从而对防止我市旅游接待人次过快下滑和拉动旅游经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4、借第14届中国五金博览会之机宣传*旅游,在博览会主会场设置了15块宣传*旅游的巨幅广告牌。

旅游景区调查报告第6篇

一、文献综述

《旅游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作为第一部维护旅游者消费权益、规范旅游行业秩序、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和谐发展的法律已引起诸多学者关注,在实施的这二年多时间里,有不少专家学者撰文论述《旅游法》实施对旅行社、景区、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整个旅游行业的影响。为了解《旅游法》相关文献的研究进展,笔者于2015年12月1日,在知网选择期刊、特色期刊、博士、硕士、国内会议、国际会议、学术辑刊7个库,以关键词“旅游法”检索搜索到432篇相关文献,通过梳理已有文献发现,《旅游法》实施以来,多数研究都集中在《旅游法》实施后对导游、旅行社和景区收费等影响以及相关经营对策上面。曾海华(2014)从《旅游法》相关规定出发,研究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在外部经营、内部管理方面受到的积极和消极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张圆媛(2014)浅述了《旅游法》对旅行社的新规定以及《旅游法》出台后对旅行社经营的影响以及相应的经营策略。雒彬(2014)阐述了《旅游法》正式出台并实施后旅游景区高收费问题的现状及成因,并从旅游法相关条文出发,重点分析该法将如何治理景区高收费的乱象。张成玉(2014)在分析我国旅游景区景点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限定了景区的开放条件,要求对最大承载量进行控制,景区门票价格不得随意上涨,明确了景区对旅游者负有安全责任四个方面提出《旅游法》对旅游景区规范管理。肖华(2014)认为《旅游法》实施对导游薪酬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导游薪酬结构发生改变,导游薪酬水平整体下降但保障性相对增强,导游服务质量与薪酬支付的关联性得以重视或强化,导游小费得以合法化等,并提出导游薪酬相应保障策略。从现有文献来看,对于《旅游法》实施效果相应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尤其是以旅游者感知角度分析《旅游法》实施效果文献更少。因此,本文将以问卷调查方式对旅游者开展调查,了解旅游者感知角度《旅游法》实施效果。

二、研究设计与调查方法

本研究设计了《旅游法》实施后旅游者旅游体验情况调查问卷,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经过课题组成员反复讨论,经部分适合人员预调查之后,本研究对初始问卷进行一些必要修改与完善,最终问卷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旅游者对旅游法认识;第二部分是《旅游法》实施后旅游者对旅游体验相关情况;第三部分是旅游乱象改善情况以及对旅游者对旅游涨价接受情况和旅行计划影响情况,第四部分是旅游者的个人基本信息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以及月可支配收入情况,这四部分共涉及16个小问题。

调查问卷的发放主要通过在佛山市主要景区以及居民小区现场调查与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截止到2015年12月30日,共收集120个调查样本,剔除一些不合格样本,共有111个有效样本,有效率为92.50%。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调查样本属性

本次调查样本总涉及到111个样本(如表1所示),其中男性33名,女性78名,年龄主要集中在19-24岁与25-35岁两个年龄阶段共占比89.19%,受教育程度以本科以上与专科为主,这两个学历共占比95.49%,职业分类比较广泛,各类型都有涉及,但以公司职员为主,占比45.95%,每月可支配收入以2001-5000元为主,占比54.95%,偏低与偏高的收入相对较少。

(二)旅游者对《旅游法》认识不够全面,认为《旅游法》执行难度大

《旅游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了解《旅游法》在市民中的普及情况,也就是市民对《旅游法》的认识情况,这部分内容设计两个小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询问市民对旅游法的熟悉程度,分为非常了解、较了解、听说过,不清楚四个选项。第二个问题是询问市民对《旅游法》实施的看法,也分为四个选项,分别是出游质量得到保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基本上没有,执行难度较大,旅游团费涨价等。从这次调查结果来看,市民对旅游法并不是很了解,只有7.21%的旅游者认为非常了解旅游法(如表2所示),但多数是停留在听说过的层面上,还有30.6%的旅游者不清楚有旅游法。对于旅游法的实施期待来看,大多数旅游者认为执行难度较大(占比65.77%),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基本上没用(占比62.16%),但有42.34%的旅游者认为,出游质量能得到保证,还有旅游者认为(占比31.53%)旅游团费涨价,这是与出游质量相对应的。

(三)《旅游法》实施后旅游者旅游体验感知情况

《旅游法》的第一条就明确写出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法律正文中共有150处提到旅游者,并从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督导管理、旅游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提到如何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游法实施后,旅游者的权益保护情况如何。本次主要基于旅游者感知的角度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调查,了解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感受体验,分析《旅游法》实施后旅游者对旅游途中保护旅游者权益方面具体影响。

1.绝大多数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签订合同,针对这旅游合同问题询问受访者,分为签订合同、没签合同、不清楚情况三个选项,只有60.36%的明确已签订合同,还有27.03%的受访问者不清楚情况,说明他不关注合同问题,仍然有12.61%的受访问者没有旅行社签订合同。

2.旅游途中更改旅游行程现象仍然存在。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一部分,《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但是在旅行社实际团队操作过程中会有更改旅游行程的情况发生,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仍然有37.84%的旅游者认为有更改行程现象,35.14%的认为没有更改行程,还有27.03%不清楚是否更改行程。

3.旅行途中强行购物现象较少。《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这条规定使得大多数导游不敢带团去购物店购物,尤其是在《旅游法》刚实施的一段时间,强行购现象明显减少。以旅游者视角调查结果来看强行购物比例为23.42%,绝大多数旅行者(占比62.16%)认为没有强行购物,还有部分旅行者不清楚强行购物情况。

4.景区超载接待现象仍然存在旅游者感知比例较高。《旅游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从旅游者视角来看,调查旅游者出游时是否见过景区超载接待的情况,从调查结果来看,仍然有50.45%的旅游者认为景区有超载接待情况,只有24.32%的旅游者认为没有景区没有超载接待,还有25.23%的旅游者不清楚是否超载接待。

5.景点随意涨价现象得到缓解。在我国,景区门票收入经济化,公益性景区市场化,不少景区打着“景点扩建、提升服务、成本上升”的幌子,一次又一次提出涨价要求。这种现象在《旅游法》正式实施后被规范,《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4]。这些规定体现了门票的公益性,对有效抑制景区门票上涨会一定作用。但《旅游法》实施之后景点门票价格上涨情况怎么样,从旅游者感知调研结果发现,仍然有30.64%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景区门票上涨,45.06%的旅游者没有遇到门票上涨,还有24.32%的旅游者不清楚情况(没关注),这说明《旅游法》为严格控制景区门票上涨做了积极的努力,将刺激景区从旅游者消费等方面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尽快跳出“门票经济”怪圈,提高旅游者的游览体验。

6.旅游者旅游不文明行为受到一些约束。在文物上刻字,在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公共场所抽烟、喧哗,不守秩序乱插队……国人出游的一些不文明行为不断引发热议,《旅游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在第四十一条中还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向旅游者告知文明规范,劝阻不当的行为。《旅游法》实施之后,此类不文明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本次调查结果表明,66.67%的旅游者在旅游途中见到过旅游不文明行为,13.51%的旅游者没看到过,还有19.82%的旅游者不了解情况或不关注。这说明《旅游法》虽然明确规定,但由谁监督、如何执行,还是个大问题,没有强制性,因为旅行社和游客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游客有什么不文明的行为,领队和导游最多也只是提醒、劝导,而不能强行制止,也不可能对游客进行责罚,但《旅游法》规定让游客更关注旅游文明,或多或少也会有一些约束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旅游业界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

(四)旅游乱象得到部分改善,其中旅行社强迫购物改善最好

旅游乱象是指随着中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市场乱象也不断出现,例如景区垃圾、乱刻乱画、景区拥堵、景区商贩坐地起价,黑导游、不合理低价团等现象,《旅游法》实施对相关现象都有相关条文规定,但乱象现象治理效果如何,本次调查主要从旅游感知者角度对旅游乱象主要现改善情况进行统计,从调查结果来看,《旅游法》实施之后旅游乱象得到了部分改善(如表3所示),其中旅游者认为改善最好的是旅行社强迫购物,其次是旅游者“投诉无门”、景区门票随意涨价、参加自费项目等,具体如表3所示,各方面都得到了一些改善。

(五)旅游者消费走向理性,大多数旅游者能够接受旅游报价上涨

《旅游法》旨在解决团队旅游过程中的强迫购物、自费行程过多、购物质价不相符等问题,这样旅行社为了获得相应利润,在旅游报价上势必大涨,旅游团队价格上涨之后,旅游者是否理解与愿意接受,针对这一问题开展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多数旅游者能够理解与接受旅游报价涨价,只要能保证旅游质量或者是意味着服务更优质,旅游者大多数走向理性旅游购物,同时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宋瑞也表示,实际上旅游大涨价只是把跟团游中隐性的支付成本转化为显性的支付成本,它是一种回归,价格的回归。所以,我们说对于这个阵痛,不管是消费者也好,还是旅行社也好,都要从更积极的方面来看待。”她还表示,“对于旅行社而言,应注重产品质量,注重服务,注重它的创新方面。《旅游法》的出台,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能从短期内认为是一个价格明显的上涨,但实际上从长期而言,服务质量一定是会有所提升。”

(六)《旅游法》实施对旅游者旅游出行计划影响不明显

《旅游法》第一条规定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旅游法》实施对于旅游者旅游出行计划是有哪些方面影响,影响程度如何是旅游经营者以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关心的问题。本次调查主要从旅行次数、旅行预算与旅行天数三个角度开展调查,询问旅游者相关内容是大幅增加、有所增加、没有变化、有所减少,从调查结果来看,《旅游法》的实施对于旅游者出行计划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体现在旅行次数、旅行预算、旅行天数等方面部分旅游者有所增加,大多数旅游者没有多大变化,减少相对较少,具体如表5所示。

四、结论

旅游景区调查报告第7篇

一、2006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树立旅游产业意识。3月份,围绕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市旅游局领导带队分赴七个县市区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剖析我市旅游发展制约因素,理清旅游发展思路。4月份,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旅游发展工作会议,各县市区长、分管县市区长、旅游局长、计委主任,市直一级机构负责人和全市主要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我市近年来的旅游工作,研究布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旅游工作任务,并表彰旅游工作先进单位。会上,夏月星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工作报告,高登榜市长、省旅游局领导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各县市区政府做了经验交流。会议还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魏小安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庄志民作专题讲座,为我市旅游发展诊把脉。10月份,市委、市政府提出“一主两翼”发展战略(工业、农业、旅游),我们把握契机,借助电视台、报纸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我市旅游产业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深化全市上下对大旅游、大产业的认识。

(二)着力打造旅游节庆品牌。为树立我市鲜明独特的城市旅游形象,经过充分调研,从今年年初开始,启动了“中国文房四宝之乡”特色区域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我局承担了全部的申报运作,经过中国文房四宝协会专家组的实地考评,9月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向我市授予“中国文房四宝之乡”荣誉称号。9月16日,我市以中国文房四宝之乡为主题,与省旅游局和中国文房四宝协会联合主办了首届中国宣城文房四宝之乡文化旅游节。本届文化旅游节吸引了来自中国文房四宝协会、省市领导,文化艺术界、工商界、旅游界和宗教界人士,日本等国客商、新闻媒体记者和本地群众共万余人。规模远远超过前两届旅游招商会,在组织安排上也有了新突破:一是主题明确,突出了文房四宝之乡这一节庆品牌;二是内容丰富,节庆期间,共举办了开幕式、焰火晚会、导游大赛、徽菜美食月等12项系列活动,面向了社会各个层面;三是市场运作,在文艺演出、全国名家书画作品展等活动的安排上首次尝试引进市场机制,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四是影响深远,旅游节期间,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新民晚报等强势媒体全程参与宣传报道,《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对文化旅游节进行现场直播,营造出浓厚旅游氛围。

(三)积极推进旅游招商引资。2006年,我局继续加强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向外推介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为适应当前旅游市场的新形势,重新编制了《宣城市旅游招商项目册》,汇集了46个旅游招商项目,内容涉及旅游景区开发、接待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商品生产等多个方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战略,推进旅游招商引资,一方面,主动走出去,参加了皖港、皖粤、皖鲁招商会。另一方面,以文化旅游节为契机,举办旅游商品展和旅游推介会,就全市的旅游招商项目和旅游招商政策进行推介,邀请了全国各地百余家旅游产品生产企业和投资商参加,共有16个项目在会上签约,协议金额5.76亿元。

(四)加大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力度。年初,我们提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求重点旅游景区(点)依据《宣城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景区(点)对外形象,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旌德江村景区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拓宽了205国道至江村景区的道路,同时,配套建起了游客中心、旅游厕所等附属设施;绩溪县龙川景区投入了1000多万元收购了景区所需的三雕构件,并投资680万元完成了水街拆迁和立面改造及部分景区的征地工作;宁国市恩龙山庄开发了占地500余亩的民族风情园,建成了5000平方米的环湖餐厅、会议中心及民族特色村寨;扬子鳄湖的鳄博馆和育冬房也正在建设之中;结合景区(点)开发,市旅游管理部门积极指导市内重点景区申报国家4a级景区,推进景区的规范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市内重点景区敬亭山、江村、恩龙山庄已完成了4a级景区申报资料的前期准备,扬子鳄湖等景区正积极筹备3a或2a级景区的申报。另一方面,我局在全市极推广农家乐旅游接待活动,并申报农家乐旅游点。10月份,省旅游局关于旅游经济强县和“农家乐”示范点创建文件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指导工作,确定泾县为旅游经济强县争创县,推荐宁国、泾县等四个单位为农家乐旅游区(点)创建单位。

(五)开展了整体宣传促销。2006年,我局贯彻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营销策略,积极参与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先后参加了2006年中国(合肥)中东部旅游交易会、2006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精彩山水,魅力安徽”冬季旅游产品推介会和第六届中国(芜湖)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交易会,多次荣获最佳组织、最佳展台和最佳演出效果等奖项。在宣传促销活动中,我们突出“山水之都、人文之地、生态之乡”的宣传促销主题,充分展示了神奇秀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厚重的文化底蕴。9月份以来,我们把握我市被授予“中国文房四宝之乡”荣誉称号的有利契机。与旅游企业联合推出了“文房四宝之乡游”精品旅游线路,并通过南京、上海两地的旅游同仁向苏浙沪地区强力推介,吸引了当地大批的市民出游,产生了良好的“传动”效应。11月,我局组织了扬子鳄湖、敬亭山、江村、龙川景区、恩龙山庄、太极洞、新四军军部、江南第一漂8个重点景区,成立了以信息共享、客源互送、统一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旅游促销联合体,以求尽快形成规模,对全市产生拉动。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旅游促销活动,太极洞于3月份与天目湖、安吉竹博园联合推出“鸡鸣听三省”旅游线路,3家跨地域的4a景区的合作营销,获得市场的认可。我局还组织材料编制了《宣城—神奇的土地》和《宣城要览》等宣传品。

(六)规范旅游企业的日常管理。今年,我们坚持行业自律和行政执法双管齐下,进一步规范对旅游企业的监督管理。4月份,我局会同省旅游质检所对全市的旅行社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虚假广告和违规经营,对违规企业做出了处罚。5月份,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春雷”行动,使我市出入境旅游市场得到规范。6月份,我局开展了旅行社经营市场专项调研,由市旅游协会牵头,经全市的旅行社民主协商后,拟定并共同签署了《宣城市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使恶性竞价,虚假广告等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游客投诉大幅下降。新的导游计分制管理方式的推行后,全市导游员已全面换发新型导游ic卡。上半年,市旅游局还举办了全市《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暨“旅游统计系统”培训班,对一线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统计人员进行了新“旅游统计系统”的讲解及上网培训,使全市的旅游统计工作实现了网络实时填报。

今年,全市新审批了三星级饭店2家,二星级饭店2家,旅行社4家,目前全市三星级饭店共有10家,二星级饭店共有11家,旅行社达到26家(含2家门市部)。此外,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宣城市旅游定点单位管理办法》,评定了8家旅游定点单位。

(七)确保“黄金周”安全度汛。在今年的三个“黄金周”期间,为确保黄金周安全度汛,市旅游局联合涉旅部门提前准备,周密部署,指导各景点景区以及饭店开展防火、用车安全和食品卫生等多项安全检查,并多次派出检查组深入一线进行督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受到省安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由于认识到位,准备充分,三个黄金周期间情况良好,未出现旅游安全事故,尤其是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由于市内道路全面整修,加上“非典”和恶劣天气影响,旅游外部环境较差,但我们事先做了预案准备,各景点景区秩序井然,未发生游客投诉。三个“黄金周”期间共接待游客36.25万人次,旅游收入为3444.8万元。

(八)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4月份,在全市旅游发展工作会议上,以会代训,对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培训。8月份,我局对取得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和新增的导游人员进行了年度审核和上岗培训,从安徽师范大学请来专家教授为广大一线导游人员讲课,并选拔优秀的导游员现身说法,交流实际工作经验,有效地提高了导游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变能力。为提高导游员的业务技能,我局还筹办了“大富豪杯—首届宣城市导游员大赛”,吸引了全市84名导游参赛,经过笔试、才艺、专业考核等多项激烈角逐,共有10名选手取得了“宣城市十佳导游”的荣誉称号。此外,我局还组织了星级饭店负责人参加了2006年度饭店总经理岗位职务培训,提高了饭店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今年,我局共组织审核了13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了2006年度的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

(九)加强机关自身建设。遵照省旅游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统一部署,我局与市文明委联合下发了市旅游局机关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和有关单位发出了《宣城市旅游局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调查表》,根据反馈意见对机关工作进行了改进,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把各项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纪律和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同时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接受旅游投诉,增加了旅游投诉渠道。局机关还建立并坚持每周学习制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能力。今年“七?一”前后,围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与实施,我们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强化服务意识。

二、2007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围绕宣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主两翼”(工业为主,旅游,开发型农业为两翼)的城市发展战略,树立大旅游、大产业意识,进一步理清旅游发展思路,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二)加大《宣城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力度,按照规划抓好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敬亭山旅游风景区和扬子鳄湖旅游风景区两个项目的建设。以争创旅游经济强县为契机,加强对绩溪、泾县和旌德等旅游重点县建设。

(三)打造“中国文房四宝之乡”城市品牌。结合城市建设,着手规划建设一个全国最大的集销售、展示、收藏、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文房四宝产品一条街,

(四)加大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旅游风景区(点)的等级评定工作,形成全市的a级景区网络;

(五)创新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大胆探索旅游景区(点)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管理权相分离,争取2006年度能在有偿转让旅游景区(点)经营权方面有所突破。

(六)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精选旅游项目,指导各县市区和景区(点)编制完善一批高质量的旅游招商项目,积极争取各类国家建设资金。

旅游景区调查报告第8篇

少林景区入口处,成群的游客排队进入。塔林景区内,拍照留念者络绎不绝。在少林寺大雄宝殿前,不少游客双手合十,虔诚地俯首祈愿。

兴致盎然的游客或许并不知道,身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少林景区,目前正遭遇一场 “摘牌”危机。

不久前,少林景区因管理混乱,“距离5A级旅游景区标准差别较大”,被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要求“限期整改”,“改好了还是5A级,改不好就可能被摘掉5A级的牌子。”

2009年底至今,少林景区一直由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港中旅)入主管理,此次“摘牌”危机的出现,也引发公众对港中旅的质疑。

整改通知

“深山藏古寺,碧溪锁少林”,少林景区位于河南省登封市,群山环抱,风景宜人,“天下第一名刹”少林寺坐落其中。

作为“禅宗祖庭”和“少林武术发源地”,少林寺历来备受关注。电影《少林寺》,更让这里成为国内外游客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2012年1月4日,登封市旅游局局长钱桂玲向《望东方周刊》介绍,少林景区起步于1978年,1986年至1987年最为火爆,之后逐步加速发展。

2007年5月,嵩山少林景区经国家旅游局正式批准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2009年12月,港中旅与登封市政府合资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下称港中旅登封公司),正式入主嵩山景区(包括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负责嵩山景区的管理和经营。

港中旅登封公司员工王虎(化名)告诉本刊记者,少林景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四年多来,从未被要求整改过,从未遭遇过“摘牌”危机,“这是第一次。”

2011年12月4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向少林景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少林景区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加快整改。

“整改通知”说,2011年10月下旬,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少林景区进行了暗访复核,结果发现,少林景区的游览环境、旅游接待设施、旅游秩序、管理服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评分较低,距离5A级旅游景区标准差别较大。

“整改通知”要求,少林景区整改工作 必须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届时,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将组织力量检查,视景区整改达标情况,对少林景区是否通过复核给出意见。

被暗访并被要求整改的并非少林景区一家。此前,国家5A级景区暗访组对24个5A级景区进行了暗访,对13个景区提出整改意见。

在河南,共有三家5A级景区被暗访复核,均未达标。其中,少林景区的分数最低- - - 880分,而本次5A级景区暗访复核的分数线为950分。

2012年1月4日,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工作人员王晓雨向本刊记者证实,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他们组织专家对全国5A级景区进行了暗访复核。

对于发现问题的景区,第一步是内部发整改通知;如果整改不到位,会公开通报批评;如果还达不到标准,就会降低或取消等级。

关于少林景区,王晓雨告诉本刊记者,“目前还处于第一步。”

暗访“印象较差”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出具的“暗访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10月29日,他们组织暗访复核组,对少林景区建设管理进行了现场暗访。

暗访组主要查看了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旅游服务设施,并考察了景区核心景点。结果发现,少林景区“管理混乱,总体印象较差”,其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未能达到5A级景区标准。

“暗访调查报告”还明确列举了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首先,少林景区整体旅游氛围不佳,与禅宗祖庭需要的庄严肃穆和5A级景区细致服务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景区入口管理十分混乱,社会车辆乱停乱放,黑车拉客现象严重,小商小贩沿路叫卖,造成阻塞。

在景区内部,小商贩围追兜售,“僧人”摆地摊、算卦算命、叫卖现象共存。景区内部人流密集,缺乏疏导,饮食商品摊点胡乱布局,环境恶劣。

其次,景区内主要硬件设施服务需要完善。

旅游服务中心区面积狭小,管理混乱。医务室缺医少药,影音室改为他用。

景区内部人车交织,游客集中集聚区缺乏公共休息设施,垃圾随意堆放。

在游客服务方面,宣传材料量少质差,导游管理松散,讲解深度不够。

此外,少林景区的重点文化遗产景区亟待保护。例如在塔林景区,游客高度集中,地面已经寸草不生,给塔林保护带来潜在威胁。

港中旅登封公司另一位员工赵林东(化名)透露, “你网上搜搜,游客投诉的一大堆。”

本刊记者网上搜索发现,网友有的投诉购物时被摊主欺诈,有的反映在塔林遇到“僧人”拦路算卦,还有人说少林寺对面的十方禅院说是数罗汉,其实就是骗钱。

此前,本刊记者在少林景区也或多或少遇到上述问题。比如,买纪念品时随意涨价,在十方禅院被一名“僧人”拦住收钱算命。

赵林东告诉本刊记者,摊贩要想在景区内经营,每年要向景区缴纳数万到数十万的租赁费,“不宰客,咋能收回本钱。”

被指“只顾着赚钱”

2009年底,港中旅入主嵩山景区之初,曾掀起过轩然大波。

2009年12月16日,有媒体披露,在少林寺方面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港中旅与登封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合资成立公司,拟定2011年上市。

第二天下午,登封市政府发表声明,说有关“少林寺上市、贱卖国有资产”等消息纯属失实报道,并说“正在洽谈协商,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10天后,12月27日,由港中旅和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郑州正式挂牌成立。

双方出资情况是此前媒体披露的比例:港中旅登封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港中旅现金形式出资占51%股份,登封市政府以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和现金合作,占49%股份。

港中旅入主登封嵩山景区两年来究竟效果如何?港中旅登封公司多位员工告诉本刊记者:他(港中旅公司)舍不得投入,管理不够人性化,“只顾着赚钱。”

王虎告诉本刊记者,合资公司(即港中旅登封公司)开始管理少林景区以后,除了公司成立时投入的那笔钱,没有实质性投入,当时承诺“3年内投资8亿至10亿元”。 “一直不批浇树经费,导致景区内树木旱死了300多棵。”

有员工说,为压缩人员开支,港中旅登封公司的管理方式很特别:禁止员工节假日加班,节省加班费;早上6点多要求员工到岗;减少员工班车班次,甚至不允许员工正常请假。

赵林东还向本刊记者透露,少林景区门口有一块草坪需要补植,需经费1000元左右, 可港中旅登封公司领导不批准,理由是“暗访组录像没有拍到,不用补植”。

对本次少林景区整改,登封市政府明确要求按一流景区标准投入、整改,但公司领导坚持按5A级标准整改,目的是“降低标准,减少投入”。

一名员工说,港中旅来登封两年,不但没有按承诺继续投入资金,反而从登封汇走了7000万元,汇钱时还受到登封银行方面的阻拦,最后在当地领导的干预下才放行的。

不少员工认为,本次少林景区被通知“整改”,面临“摘牌”危机,是港中旅“不重视管理,不投入、只赚钱”造成的。

历史最好水平

港中旅登封公司有不同解释。

1月5日上午,港中旅登封公司分管市场营销的副总经理韩小虎告诉《望东方周刊》,两年来,嵩山景区在游客人数和营业收入方面,“都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韩小虎介绍说,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这两年“情况不错”,并且公司现在“没有上市的打算”。

港中旅登封公司提供的数据是,2010年,游客人数比2009年增加30%,营业收入增加50%;2011年,游客人数比2010年又增加20%,收入增加20%。

对此,港中旅登峰公司总经理钱国平1月6日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两年来,他们的收入增加了一倍,“游客量在持续增长,利润也在成倍增加。”

钱国平说,在营业收入方面,2009年底为9000万元,到2010年增加到1. 7亿元,2011年则接近2亿元。

利润方面,2009年末嵩山景区账面上显示利润为1000万元左右,到2010年,景区利润增至3200万元,2011年继续增加到3810万元。

并且,经过两年经营,景区的资产质量大为改善,财务状况明显优化。企业从过去资不抵债的艰难状态,变成现在轻装上阵的良好情况,“去年公司总资产的报酬率在国内景区是最优的!”

钱国平介绍,他们对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实施经营、营销、财务、人员、管理“五统一”,由原来各自为政的行政式管理,转型为规范的企业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成效良好。

关于港中旅两年来的投入情况,钱国平介绍说,2010年投入500万元,用于办公设施改造、景区基础设施维护等;2011年投入1800万元,用于景区数字化建设、基础设施、道路步道等的维护。“资金已经安排,有的已经实施,有的正在实施。”

在大的项目投资方面,由于受报批程序影响,未能按原计划全部实施。目前,“旅游小镇”项目土地已批,初步计划一期投资12亿元,未来十年投资超过25亿元,“前提是这些项目顺利获得批准。”

对于员工提到的“港中旅汇走7000万”,钱国平回应说,确实有“7000万”的事,只不过不是港中旅自己汇走了,而是用来偿还银行的债务。

钱国平说,港中旅来到登封之前,少林景区因为拆迁欠下巨额银行债务,每年光利息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他们经营改善后,为了减少利息开支,决定提前还清银行债务,于是就偿还了近2亿元,包括这7000万元。当时,银行方面确实不愿意让港中旅提前还钱,“因为想继续收取利息”。

既然实行了“五统一”,经营收入也不断增长,少林景区为何还会被通知“整改”?

钱国平表示,这些是长期存在的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是他们无权管理的问题,当然也有港中旅自己的问题,比如设施维护不周、服务水平不高、管理存在问题等,“目前正根据发展规划不断改进、完善。”

对本刊记者在登封市相关部门采访时多次听到对港中旅管理方面的质疑,钱国平不愿过多谈及,只表示:“很多事情,不是我们不批准,而是安排了没人做。”

利益纠葛

港中旅登封公司员工抱怨公司领导层“不批钱”,公司领导叹息很多事情“没人干”,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一名了解港中旅和少林景区情况的登封官方人士透露,主要因为利益。

在港中旅进驻登封之前,尽管少林景区经营状况没现在这么好,但每年也有近1亿元的经营收入,员工不仅工资有保障,甚至还有“灰色收入”,“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港中旅来了以后,追求利润最大化,大力压缩成本投入,强化制度管理,导致员工、尤其是管理层收入锐减,引发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

最直接的表现是,员工对企业有怨言,企业对员工指挥不动。

知情人举了一个例子:2010年景区节日摆放花盆,下面报的预算是17万元,核查后压至不到10万元,招标后只花了5万元,“一下子压缩了10万元的水分,有人能愿意吗?”

这种说法遭到一名原少林景区工作人员的否认:“港中旅管理滑坡,不能怪员工,他不重投入、只求利润的做法,早晚会出事。”

在嵩山景区调查期间,本刊记者感觉到了一些“乱象”的背后,似乎有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

在少林寺对面,有一座庙宇式的建筑,名曰“十方禅院”,原本是一个免费景点。可进去游览过的游客发现,里面有很多诱人花钱的项目,比如数罗汉、算命。

少林寺外联处主任郑书民告诉《望东方周刊》,虽然仅一河之隔,可十方禅院与少林寺并没有任何关系,里面身穿僧衣的男子也都不是少林寺的人,他们的收入也与少林寺无关。

据悉,十方禅院是郑州市盐业公司和登封市商业局合资兴建的,后来“改制”给了个人,因为占了少林寺的土地一直未付租金,与少林寺还有过一场官司。

三皇寨禅院位于嵩山景区西南方,属于少林寺的下院。前不久,那里开山炸石、毁树建房,而少林寺不知情。

国家风景名胜区内严禁私挖乱建,三皇寨禅院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经过了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对此,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宣传科长李永君告诉本刊记者,三皇寨禅院是在遗址上恢复性修建,符合《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原则上按照原有权属使用土地,不需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这种解释与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的说法有些矛盾- - -这名工作人员说,只要在部级的风景名胜区内建房,都要报经住建部批准。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少室阙东侧,原本以登封市文物局少室山文物保护所“管理服务用房”名义建成的两层窑洞房,如今“变脸”成了一家饭店。

登封市文物局局长吕伟告诉本刊记者,那些房子当初确实是以“管理服务用房”名义建的,现在免费提供给别人经营地方小吃,“不存在租赁问题”。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嵩阳书院对面,一个大面积的违章建筑已经停工;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会善寺内,部分房间被租给其他人员使用;在登封市大禹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一个豪华别墅区“嵩山一号”已经建成,此处也在嵩山景区保护范围之内……

整改“力度空前”

2010年8月1日,包括少林寺、中岳庙、会善寺等在内的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正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地处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的少林景区,此次因管理混乱而被要求“限期整改”,无疑给登封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工作带来巨大震动和提升管理水平的机会。

接到整改通知后,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领导立即部署少林景区整改工作。

2011年12月20日,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批示,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列入“摘帽子”督查项目,并责令登封市和郑州市旅游局向郑州市委、市政府立军令状,同时要求将此事列入登封市党政主要领导和郑州市旅游局领导的绩效样本点。

12月28日上午,登封市召开少林景区暨全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大会,登封市所有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悉数参加。

会上,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裴松宪宣读了《少林景区暨全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总体方案》,港中旅登封公司、公安局、工商局、宗教局等单位负责人分别表态发言,并部署了具体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