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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律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6-05 23:32:56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第1篇

内容摘要:法律可以转化为法律智慧。法律可以变成法律智慧是因为它本身具备的规范性、权威性、反复实施性和文化性,其有利于人们提高对自己行为的预期、提高守法的自觉性、避免产生违法后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提高文化素养等。法律客观存在,法律智慧则是一种主观能力。法律要转化为法律智慧,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和作出一定的努力。其中包括:通过培养自己的法律素质,提高学习法律的自觉性,主动增长法律智慧;通过掌握正确的学习法律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快速增加法律智慧的含量;通过掌握法律发展的动态,及时学到新的法律知识,保持法律智慧常新。人们有了法律智慧以后,不仅可以对自己趋安避险,还可以反馈法律,支持法制建设,其中包含了有助于法律的制订、案件的侦破和公正的审判等。国家和社会可以为大家在学习法律、取得法律智慧方面多做些工作,比如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加重视法学教育等。

关键词:法律 法律智慧 法治国家

法律可以转化为法律智慧。人们可以从法律中获得法律智慧,使自己变得更为聪明一些。笔者以我国的古今法律为例,对法律智慧中的一些问题作些探讨。

法律之所以可以转化为法律智慧,使人变得更为聪明一些,是因为它本身具备的规范性、权威性、反复实施性和文化性,其有利于人们提高对自己行为的预期、提高守法的自觉性、避免产生违法后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提高文化素养。人们便可以从法律中得益,提高自己的法律智慧水准。

(一)法律的规范性有利于人们提高对自己行为的预期

法律的规范性很强,规定了人们可以怎么样,不可以怎么样;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必须怎么样,禁止怎么样。具体来说,法律对人的行为即言论、行动、手段、时间等许多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关于言论的规定。现在,我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也不能用其进行伤害社会并构成犯罪。比如,用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者将会构成犯罪,受到刑法的追究。〔1 〕用言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而且情节严重的,也会构成犯罪,被处以刑罚。〔2 〕还有,诬告罪的规定也与非法言论有关。关于行动要求的规定。法律中关于行动要求的规定非常多,涉及的面也非常宽。这里以我国的《婚姻法》为例,涉及到“禁止”、“应当”、“必须”、“不许”、“可以”等一系列的行动的要求。比如,它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胁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夫妻中,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等等。〔3 〕关于手段的规定。相关手段也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之中,以我国婚姻法规定的遗嘱继承为例。它规定可以采用录音的方式立遗嘱,但应当有见证人在场。采用录音形式就是一种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第4款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关于时间的规定。我国法律中还有一些关于时间的规定,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它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合议庭组成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送达的15日之内提出上诉等等。〔4 〕这里的5日、3日和15日的规定都是对时间的规定。法律的规范性内容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指导人们的行为,帮助人们形成合法的行为范式。同时,也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有了预期:遵守法律的,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法办事的,也会受到法律的肯定;违法犯罪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等等。人们根据对自己行为的预期,把法律变成了法律智慧,只有严格守法,才能享受到一种有安全感的生活。

(二)法律的权威性有利于人们提高守法的自觉性

法律的权威来自于它是一种国家意志,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的权威性转移到法律上,法律也具有了权威性。法律的权威性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违法者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比如,违犯刑法会受到刑罚的制裁,其中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 〕违犯了民法会受到民事的制裁,其中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礼道歉等等;〔6 〕违犯了行政法会受到行政的制裁,其中有行政拘留、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等;〔7 〕这些制裁方式都使国家的强制力得到了具体、充分的表现。这一方面显示了法律的威慑力,违法者因为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而有了违法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又提高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违法后会得不偿失。这就使人们很现实地感觉到法律的权威性,迫使自己不敢轻易实施违法行为。法律的这种权威性有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即从法律的权威性中去认识守法的重要性,规避违法的风险,在合法中赢得安心。这也是一种法律智慧。

(三)法律的反复实施性有利于人们避免产生违法后逃避制裁的侥幸心理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第2篇

关键词:人工智能;创作物;著作权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也在日趋成熟。2016年3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人机大战事件,人工智能Alpha Go与世界围棋冠军李世石进行人机大战并以4-1战胜李世石,更展现了其的无限发展潜能。但带来的问题是,人工智能创作物能否成为作品享有著作权,从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一、人工智能的界定及传统认识

(一)人工智能的定义

人工智能,英文名称为Artificial Intelligence,缩写AI。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①。人工智能源于计算机科学,现已涉及到心理学、哲学和语言学等学科。

(二)对人工智能的传统认识

按照我国传统意义上的解释,人工智能的创作物是不可以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的,从而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相关保护。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②《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都要求创作物是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而我国对于人工智能创造物传统的观点认为,人工智能的创作物不具有独创性,它只是将计算机内存储的内容进行汇编整理,没有任何的创新内容。其次,著作权对于作者的人格属性也有要求,而人工智能是不能算作法律意义上的“人”,所以人工智能的创作物为非智力成果。

二、国外人工智能著作权的现状研究

2016年4月,日本知识产权本部宣布在知识产权计划中纳入“人工智能”的相关内容。人工智能技术处于世界前沿的日本,从其立法行为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正在通过法律形式,将人工智能的创作物以作品的形式逐渐定下来。旨在人工智能创作物产生争议时能够有法可依,同时使得人工智能的既得利益者相关利益能够得到保护。

此外,日本再其2016年的《知识财产推进计划》中,明确表示“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人工智能创作物亦有可能有必要给予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③。”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还未对人工智能及其创作物的著作权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地探究。但以英国、新西兰为代表的部分英美法系国家已经认识到自己国家对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法律规制不明确的问题,并试图从政策和法律上认可人工智能的创作物,这些国家将人工智能的操作者作为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者并对其进行保护;而澳大利亚虽然在相关的法律中没有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具体规定,但在政策上,该国已经认可了部分人工智能创作物为作品并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三、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不同角度分析

其实,仅从创作物的表现形式上是难以对人工智能创作物和人类作品进行区别的,对音乐、美术等创新性要求不高的作品则更是如此。因此,笔者试图从利益平衡理论和市场激励角度两个方面对是否应认可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利益平衡角度分析

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的核心原则就是利益平衡原则。著作权法是对作品产生的利益进行分配的法律,调整着传播者、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原作者与演绎作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如果不给予人工智能创作物以著作权的保护,则可能导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人工智能创作物大量涌入市场,而这些创作物和一般的人类作品并没有实际的区别。一旦大量投入市场这一公共领域当中,由于人工智能作品并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用户就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而对“人工智能作品”进行使用,那这些创作物的价值将无限趋向于零,除非一些高度原创性的作品或依赖作者声誉的作品,这无疑是对人工智能及其创作者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而经过精密设计的利益分配体系将会失去应有的平衡,这明显是有违利益平衡原则的。

(二)从市场激励角度分析

从市场激励机制的角度来说,如果对人工智能创作授予著作权保护,这就意味着市场中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人工智能作品的供应量将会大幅度增加。而考虑到人工智能的低成本和高效率的特点,在市场总需求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类作品的定价能力和竞争能力在市场上将被大大的削弱,从而使人类作者进行创作的经济性动力逐渐下降。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产生实际上是从作品的供给端冲击了著作权制度原有的架构,也就是说,原始投入到市场中的作品数量将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而变得庞大。

如果不赋予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那么人类作品市场吸引力和流动性就不会丧失,以人类作品形成的发行、复制和传播为经济链的著作权市场将会依旧繁荣。但是,人类作品竞争力却得不到应有的提升,市场对于整个作品行业的创新激励机制明显不足,这实际上并不利于作品行业的进步。

四、立法保护的建议

如果立法对人工智能创作物进行保护,那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著作权保护期限以及权利内容等也有待进一步探讨。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多被授予该人工智能的操作者,笔者在此不做具体分析。

但应纳入立法者考虑范围的是,如何保持人类创作的作品与人工智能的创作物在市场中保持既竞争又共存的局面?所以,笔者认为《著作权法》中有关作品创新性的标准需要提高,界以达到人工智能作品与人类作品的利益平衡。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应增加人工智能的相应部分,以规制市场中存在的恶意竞争等行为。

五、结束语

笔者认为,我们不能简单地从创作物的独创性和人身属性这两个方面来判断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应该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人工智能的创作物作为一种新形式的“作品”被接受,其相关市场经济效应和是否有利于著作权作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应被纳入考虑范围。

基于利益平衡原则和市场分析,笔者认为,认同人工智能创作物为作品,并通过《著作权法》等法律对其加以合理的保护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利大于弊,有利于促进我国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完善。

注释:

① http:///wiki/人工智能.2016年10月18日访问.

② 引自2013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③ 曹源.人工智能创作物获得版权保护的合理性[J].科技与法律,2016年第三期.

参考文献:

[1] 曹源.人工智能创作物获得版权保护的合理性[J].科技与法律,2016年第3期.

[2] 冯晓青.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理论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第3篇

【关键词】 裴斯泰洛奇 言语教育 语文教育

18世纪末19世纪初瑞士著名的资产阶级民主教育家约翰・海因里希・裴斯泰洛齐认为,智育教育是儿童取得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计算、测量和言语是合成智育的三要素。由此可见,言语教育在儿童智育发展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加之母语教育主要是言语教育,主要提升人的言语能力。强调区分“语言”和“言语”的语言学家索绪尔认为:“语言和言语是相互依存的;语言既是言语的工具,又是言语的产物。” 语言是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是人用来交际与思维的工具,言语则是人运用语言的结果。因此,言语教育是做好语文教育必不可少的基础。而裴斯泰洛奇的言语教育思想对当代语文教育具有巨大的影响。

那么,裴斯泰洛奇的言语教育思想对当代语文教育有哪些影响呢?

一、言语教育是构成智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裴斯泰洛奇认为:智育的简单要素是数目、形状和语言,智育就是借助这三个要素而得以实现的。由此得知,言语是构成智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笔者分别从智育的任务、内容和功能给予论证。

从智育的任务来看,智育是使受教育者通过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发展智力的教育。以传授知识,发展技能以及培养自主性和创造性为其主要任务。而裴斯泰洛奇认为,智育的任务是帮助儿童通过感性经验去获得一定的知识,并发展他的智力,尤其是思维能力。大家知道,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要想思维能力能够得到好的发展,必须依赖于语言。而言语是语言的表现形式,因此,从智育的任务上来说,言语教育是促进智育发展的根本。

从智育的内容来看,智育的内容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顾名思义,显性就是能看得到感受到的。它包括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在教师指导下的其他智力活动的内容。语文课,就是最明显的智育内容之一,它是对学生进行最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在此基础上学习语言、文字、文学知识等。而教师在进行语文教育的过程中,他所使用教学方法,如裴斯泰洛奇的言语教育三步骤,即发音、单字和语言的教学方法以及如何组织教学等的方法就属于隐性智育的范畴。所以,言语教育是智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智育的功能来看,智育不仅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还能提高个体社会生活质量,进而促进生产力和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传承和促进人类智慧发展。在教育功能方面,智育是德、体、美劳各育的基础,德体美劳教育的实现,必要的知识以及理解和认知能力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语言基础,才会有较好的思维过程。一旦思维过程清晰明朗,做任何事都可以是事半功倍的。而在工作学习的过程中,免不了要和人进行交流沟通,如果没有语言基础,你就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别人对你的印象也会因此大打折扣,这是完全不利于个人发展的。个人得不到良好的发展,那么对社会的贡献也会随之减少。鉴于此,要发展智育,言语教育不容忽视。

综上所述,言语教育是构成智育必不可少的要素,亦是语文教育的根本。因此,当代语文教育应加强言语教育,从而促进智育的发展,进而反馈到语文教育上来。

二、裴斯泰洛奇的三步语文教学法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就是规律。的确,任何事物、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具备一定的规律性。拔苗助长违背了禾苗的生长规律,其结果只能是徒劳无功。因此,无论做任何事都必须发现并掌握其规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语文教育也应如是。

裴斯泰洛奇论语文教学:语文教学最简单的要素是“词”,而词本身最简单的要素是“声音”,因此语文教学应从声音的掌握开始。他提出语文教学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发音教学,主要进行发音训练,关键是使儿童形成发音的能力,进而学习、认识字母和音节;第二步是单字教学,主要是针对事物名称的教学,让儿童熟悉各类事物的名称,为阅读做准备。并且在教单词时,应先教名词,进而加上形容词,使儿童更好地理解词的意义和属性;第三步是语言教学,要求儿童对事物形成整体的认识,了解事物之间的联系,并能用完整的句子表达出来。从认知规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认识事物主要是遵循先整体后局部、先认知后理解的认知规律。乍一看裴斯泰洛奇的三步教学法似乎不符合先整体后局部的规律呀?其实不然。我们知道,儿童的学语过程是从单字到词再到句的顺序,但是如果没有语言环境的影响,他的脑海中是不会有语言概念的,也不会说话,譬如有名的狼孩。所以说,儿童之所以从咿呀学语到自如地运用母语应归功于语言环境。而语言环境正是给孩子提供了一个整体概念,他们只不过是将其分解之后再进行组合,这是符合认知规律的。

裴斯泰洛奇的音―字―语言三步教学法主要是针对西方国家的拼音文字而言,而对于象形文字的汉语来说,发音教学不是特别显现。汉语教育的步骤应是:单字―词语―句子。在单字教学中,应遵循从易到难、从熟悉到陌生的规律;在词语教学中,充分运用直观教学法和全身反应法等教学方法,让学生了解并能运用一些常用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这与裴斯泰洛奇的单字教学法是相近的;在句子教学中,应先教学生简单的短句,只由主谓宾,而无其他成分的句子,如小鸡啄米等。之后再交给他们由主谓宾定状补组成的句子,如可爱的小猫在紧急地追逐一只令人厌恶的小老鼠。笔者坚信,只要我们按照这样的规律来进行言语教育,那我们的语文教育事业必将取得很大的突破。

三、裴斯泰洛奇向教师提出的任务有利于更好地开展语文教育

在裴斯泰洛奇的论智育思想中,他向教师提出了四项任务,即教师应该寻找产生各种复杂的自然文化现象的要素,并且通过这些要素认识自然和文化之间严密的结构;教师必须研究孩子智育发展的自然规律;必须熟悉孩子智力发展的程度以及应该判断某件事总的发展程度同某个孩子发展水平是否相适应。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令人遗憾的。我们当代的部分教师,仍持有传统的教育理念,认为教师的地位是在学生之上的,对于学生,他们要做的只是授业解惑,上完大纲规定的内容与学校规定的任务,这本无可厚非。可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物质至上的意识充斥着人们的大脑,教育的功利化现象也较为突出,教师的专业素养在逐渐降低,社会的种种现象对学生学习语言的干涉也被忽视。在这样的背景下,能真正关心学生的教师是很少的,更别说对学生各方面的发展情况面面俱到了。当然,这个任务的难度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教师要完成这个任务也是不易的,但是既然身为教育工作者,就必须迎难而上,尽力做到最好

首先,寻找产生各种复杂的自然文化现象的要素,且通过这些要素认识自然和文化之间的严密结构,典型的如我们的象形文字。在文字出现以前,人们结绳以记事。在文字产生之初,人们勾勒出事物的形状,其中以自然界的事物为最多,如日月山水等,这些逐渐演变为我们现在看到的文字。人类为了交流与流传的需要,在这些以自然为物勾勒出来的字的基础上,对它们进行组合、增加删减,使之形成一个新的文字,并赋予了它新的含义。如水的象形字最初是三条波浪线组成,后来为了书写方便,将其改为三点水,并和其他的部首组成新的文字,如江、河、泪、泣等。除此之外,语文中的乡土文学等也能找到自然与文化的严密结构。因此,作为语文教师,我们不仅要具备语言文学知识,还应具备一定的自然文化知识,对于一些复杂的自然文化现象要有追根寻底的精神。

其次,研究孩子智力发展的自然规律并熟悉孩子智力的发展程度。孩子智力发展的规律一般情况如下:0―2岁是孩子的初始阶段。孩子在初始状态中,内心世界没有完整的认知模型,父母给他什么就是什么。由于他们是处在右脑发展而左脑还未发展的阶段,因此对2岁前的孩子来讲,是不能用语言进行交流的。这个时候用早教,用大量的理性音乐等刺激去激发孩子的智力发展是非常好的;3―7岁是右脑高度发展阶段,此阶段的儿童所有的行为都是在学习。这个阶段要鼓励孩子多说话,适当的阅读和写字,这又助于刺激左脑的发展;15岁以后是左脑的高速发展期。由于左脑主要承担逻辑与分析思维的功能,因此这个时期的孩子都喜欢推理;16岁以后孩子的智力结构基本形成,明显的体现是高中生多半显现出自己的学习特色。只有了解了孩子的智力发展规律,才能选择适当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只有有了正确的方法,孩子的智力才会得以发展。

对于孩子智力的发展程度,这就要求我们的老师除了具备专业素养外,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爱心。如果没有爱心,没有为学生服务的理念,自然也就不会去关心学生智力的发展程度。另外,在具备了爱心的基础上,我们更应该注重个体的差异性。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圣人孔子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因为每个人体内的遗传基因、生活环境与学习环境的不同,必然会造成每个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的不统一。所以,我们的语文教师必须学习一定的心理学知识,以便我们因材施教,更好地培养和发展每个学生的智力,以此来促进当代语文教育事业的发展。

最后,判断某件事总的发展程度同某个孩子发展水平是否相适应。如上文所说,每个个体之间都具极大的差异性。有些孩子的各方面发展较快,而有的发展较慢,这在一个群体里面都是很普遍的现象。作为教师,我们不仅要估量与教学相关的事物发展的程度,还应判断其是否适合学生的发展。如我们的初中语文课,这个阶段是孩子左脑高度发展时期,逻辑分析能力最强的时期,如果我们在这个时候对学生还是进行灌输式的教育,本来应该学生自己分析段落大意,自己翻译文言句式的,老师却直接告诉其答案,而一味地让他们朗读、背诵,这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做法。初中语文课目标就是要学生学会分析、体会,而朗读、背诵的行为是小学阶段的惯用手段。如果老师判断错了事物的发展程度,会让学生的智力发展停滞不前,这是非常严重的。

新事物总是在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同样的,在语文教育方面, 我们不能完全抛弃前人的教育思想。只有把前人的教育思想与现实结合起来, 正确对待前人的教育思想, 坚持“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古为今用”的态度, 并根据时展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赋予其新的内容, 才是当代语文教育工作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参考文献】

[1]裴斯泰洛奇.裴斯泰洛奇教育论著选 [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

[2]刘全卫.语文教育要加强科学言语教育 [J].文学教育(上),2008.

[3]智育的含义.培训资料.道客巴巴.

[4]王仲杰.基础教育阶段语言教育现状分析 [J].语文教学通讯,2013,718(1).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第4篇

2017年初,化名“Master”的人工智能棋手AlphaU。再现江湖,并以60局不败的战绩轻取中日韩围棋高手,舆论不禁发出“被人工智能支配的恐惧感席卷而来”的溉叹。其后,“百度险胜最强大脑”" Libratus战胜德州扑克顶级选手”“人机大战第2季柯洁败给A1phaUo”的消息接踵而至,人工智能的进化速度和发展水平令人惊叹,尤其是在德州扑克这样与金融市场及大部分人类面临的通用场景相似的不完全信息博弈中能够胜出,预示着人工智能更为可观的发展与应用前景。实际上,不仅在游戏领域攻城略地,随着硬件设施、大数据、人工神经网络和机器学习等支撑条件的不断增强,人工智能循摩尔定律和百计算迭代更新,技术水平与实用性能与日俱增,应用范围极其广泛,“从健康医疗、交通出行、销售消费、金融服务、媒介娱乐、生产制造,到能源、石油、农业、政府……所有垂直产业都将因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而受益”,从而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多的便利和福利,一个日益影响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人工智能时代”正向我们走来。   

如同原子能、互联网、纳米等先进科技一样,人工智能也是一把双刃剑。而且,作为影响面更广的颠覆性技术,如果发展利用不当,人工智能将会给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安全与伦理风险。牛津大学哲学教授尼克·博斯特洛姆指出,从先驱者优势理念、正交性论点和工具性趋同论点出发,人类创造超级智能机器可能会导致人工智能的“背叛转折”,进而造成地球上智能生命的存在性危险,应当通过对人工智能进行能力控制和动机选择(价值观加载)避免厄运的出现。川著名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也一再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发出警告,呼吁必须取缔“机器人杀手”的研发和应用,并得到伊隆·马斯克、比尔·盖茨等科技界有识之士的支持。他们认为,人工智能发展如果不加控制、任由滥用,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世界动荡、贫富分化、极权暴政乃至人类灭亡,出现科幻电影《终结者》中人类末日的景象并非祀人忧天。

在此背景下,新一轮的“机器威胁论”经由围棋界的“人机大战”再次引燃和弥散。乐观派则对此嗤之以鼻,甚至还把霍金、马斯克以及盖茨列为“卢德奖”(美国一非政府组织设立的反对科技进步奖)的获奖者,认为他们通过对人工智能兴起的预测来搅动“恐惧和歇斯底里”的情绪。川而机器学习的先驱、美国三院院士迈克尔·乔丹则认为:“霍金研究领域不同,他的论述听起来就是个外行,机器人毁灭人类的可能性,在几百年里不会发生。”困2017年1月由未来生活研究院(Future of Life Institute)组织“Benifi-cial AI 2017”的研讨会,会后了《艾斯罗马人工智能基本原则》(Asilomar AI Principles,也被业界称为"AI 23条”),以确保人人都能从人工智能中受益,同时保证AI研究和发展的正确方向。在联名支持该《原则》的名单中,除了马斯克、霍金外,还包括乔丹院士的弟子约书亚·本吉奥(Yoshua Bengio) }Facebook研究总监延恩·勒昆(Yann LeCun)以及谷歌、苹果等公司的研究总监等2000多名业界人士。此外,国际专业技术组织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了多份人工智能伦理标准。可见,防范和化解人工智能的风险,是负责任地发展人工智能的应有之义,也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在我国,国务院于2017年7月20日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我国人工智能未来发展的战略态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资源配置、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具体规划,明确指出了人工智能发展的不确定性对于就业、法律与伦理秩序、个人隐私、国际关系准则等带来的风险与挑战,要求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等保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的发展。这一战略规划对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制工作者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pJR待深人研究,积极回应。

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的状况、影响与不足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第5篇

关键词:智能计算;课程特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1 背景

目前,智能计算已成为人工智能界一个研究的热点领域,研究的最终目标就是为了实现真正意义的人工智能图景,为了让计算机和集成有计算功能的各种工具及设备更加独立、更加聪明、能够自主思考和行动,最终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得力助手。特别,物联网作为信息产业第三次浪潮,从物联网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它与计算,特别是智能计算的密切联系,现在的互联网上各种终端之间、它们与服务器端和存储系统之间的沟通与互相响应,其实都是有人在后面操作和控制的,但是在未来的物联网里,物与物、物与人以及物与计算机设备之间的协作则要实现智能化和自动化,不需要人们花费太多的时间去介入、控制和管理。

举例来说,一个物联网时代的超市,其物流完全可以实现全自动化的管理。例如它可以通过设置在货架和仓库中的RFID标签读取设备了解存货信息,一旦要出现缺货现象时,它就会立即将信息发送给超市的服务器系统,并由它自动联系行驶在路上的众多送货车辆里的计算机系统,查找哪辆货车中有足够的相应商品,最后才会通知相关的司机,让他将车驶向缺货的超市,而此前的一切计算和通信的过程,都无需人工介入。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了解到,即时了解外界的环境和需求变化,并就变化进行智能化、自动化的信息处理和通信就是物联网的核心技术。而这一技术,其实就是智能计算技术。智能计算的理论与方法已成功应用于几乎所有的科学与工程领域,特别是非线性系统辨识与控制、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复杂系统建模与预测、计算材料学、生物医学图像处理、生物信息学与系统生物学等。因此,学习和研究智能计算技术,推动智能科学技术专业教育,培养高层次智能计算技术人才,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国外,开设智能计算课程的大学已非常普遍。在国内,近几年开设智能计算课程的中国大学越来越多,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另外,在计算机、电子、自动化、系统和控制、材料等有关的国际会议上,均有智能计算相关的研究主题。智能计算相关的国际杂志和协会近几年也越来越多,如:Spring出版的Swarm Intelligence,IEEE出版的IEEE Transactions on Evolutionary Computation,IEEE/ACM Transactions 0nComputationalBiology andBioinformatics等学术刊物。随着计算机技术及相关前沿学科的发展,智能计算已经成为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开设的必修课之一,国内外有关智能计算的教学内容基本上大同小异。我校从2005年开始,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数学硕士点开设智能计算必修课程,笔者主讲该课程,以下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谈谈研究生智能计算课程的一些教学方法和经验,并提出自己对该课程建设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2 教学内容及课程特点

智能计算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工神经网络、进化算法、模糊系统、人工免疫系统、群体智能(模拟退火、蚁群、粒子群、蜂群、鱼群、人口迁移、萤火虫算法等)、量子计算、DNA计算等。智能计算不同于其他课程特点,它是一个交叉学科,主要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1)仿生法:仿生是智能计算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方法,它强调向自然界学习,采用类比的方法,通过模仿其中的原理规律以得到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如蚁群、粒子群、蜂群、鱼群、萤火虫算法等,无不体现了仿生这一研究方法。此外,还有很多群智能算法通过模仿一些自然或物理现象和规律,如模拟退火算法通过模拟液体的结晶过程设计;免疫算法是模拟生物、植物或动物免疫系统自适应调节功能设计的;量子、分子计算模拟量子论原理而设计;人工神经网络是模拟人的大脑结构及信号处理过程而设计的;进化算法是基于达尔文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原理设计的。

2)实验法:智能计算源自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人们对自然界的深入思考,其中的算法有着合理的仿生背景,要彻底说清楚算法为什么行之有效,目前大多算法都缺乏严格的数学理论证明,从数学的角度分析算法的性能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只能通过计算机仿真实验去分析算法的性能,通过实验分析提高对算法机理的认识,然后,寻求理论上的严格证明,改进算法的性能。

3)融合策略:大量复杂问题的存在使得没有一个算法是通用的,同样,智能计算中的方法各有有点,也都有不足之处。算法的融合策略是取长补短,将不同的算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提高算法的整体性能,提高算法的求解能力。融合策略通常将待融合的算法采用“串联”、“并联”、“包含”等模型来融合,其中待融合的算法考虑将智能算法和传统的算法结合起来。这一方面,人们己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系统理论:智能计算是为了解决复杂问题而发展起来的,系统理论主要包括协同论、突变论和耗散结构等内容,这些对于指导算法设计、改进算法和理解算法的复杂行为方面有指导意义。

3 教学方法及教材建设

针对智能计算课程内容及其研究内容,根据研究生教育规律、研究生学习的特点,笔者采用的教学方法是“课堂讲授、问题讨论、课外研读”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借助于多媒体教学手段,采用动漫技术来实现智能算法的仿生机制,从源头上让学生体会每一种智能算法的仿生机制或一些自然或物理现象和规律,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结合智能计算课程的特点,确立“以大自然、社会等为学习对象,善于观察其仿生机制或一些自然或物理现象和规律”作为理解智能计算课程概念、原理的关键点。

2)启发学生在理解仿生机制或一些自然或物理现象和规律的基础上,抽象出模拟进化计算的一般框架。

3)讲解计算智能的有关理论和算法,课程中穿插了大量的研究案例,告诉研究生如何使用计算智能方法解决各个工程领域的具体问题。

4)要求学生通过具体的研究项目,亲自编写自己的算法程序源代码,培养研究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随着计算智能的快速发展,每年我们的教,学内容和课件都在更新,以包括最新的研究内容,尤其是我们自己的研究内容,扩大研究生的知识范围。

近几年,我们使用过国内出版的多种有关智能计算教材,如高等教育出版社的《计算智能(第一分册)》、科学出版社的《计算智能中的仿生学:理论与算法》、《计算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等教材,但很快发现其中很多地方不适用,因此,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对目前国内出版有关智能计算教材,结合我们课题的研究,针对性选取一些内容来制作课件和讲义进行教学。因此,建议智能计算相关专业的协会或出版社尽快组织教学经验教师编写适合于研究生教学的智能计算教材。

4 教学效果评价方法

智能计算理论与应用这门具体课程来说,最重要的是注重学生的交叉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因此,本课程学习结束考察方式主要采用:1)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对智能算法原理的理解和综合运用能力。2)小作业。要求对介绍过群智能算法总结、分析、对比等,形成一个简要总结报告,对介绍过多种智能算法的概念、原理、方法、应用等方面进行总结。3)大作业。检查学生的动手编程能力,要求对介绍过群智能算法的源代码集成,形成一个演示系统。该门课成绩分配如下:成绩=闭卷考试(50%)+小作业(30%)+大作业(20%)。

5 结语

智能计算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对自然界的深入理解而发展起来,它强调对人类和其他生物、植物等智能行为的模拟,注重向自然界学习,汲取其中有益的规律和原理。与传统的方法相比,智能计算具有自适应、并行性、全局搜索等能力,尤其可解决一些大规模复杂问题。智能计算是人们研究自然以及人类社会自身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其应用前景非常广泛,目前已经成为人工智能界研究的热点领域。因此,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开设智能计算课程是势在必行,这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徐宗本.计算智能(第一分册):模拟进化计算[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24-132。

[2]徐宗本,张讲社,郑亚林.计算智能中的仿生学:理论与算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 3:1-9。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第6篇

通过司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为推进法治中国、科技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下是为打大家整理的2021科学与技术前沿论坛发言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对网络强国、科技强国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为加强科技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全国法院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形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建成以全国法院一张网为代表的全要素一体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基础设施;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集案件信息2.18亿件;四大公开平台不断完善,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1.2亿篇,司法公开能力和效果实现历史性突破;深入推进网上办案,全国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达到73%;全新的执行信息化体系,实现上下一体、内外联动,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强大助力;智慧法院在疫情期间大显身手,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有效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反响,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取得,根本在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是法治思想引领下中国法院的生动实践。

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AR、VR、超算、星空互联网的发展将对经济社会带来进一步深刻影响,智慧化、数字化成为发展趋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专门强调“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关于网络强国、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融合促进,依靠科技创新驱动智慧法院建设,通过司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为推进法治中国、科技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坚持科技驱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将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为牵引,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当前已制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系统推进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下一步要把握司法规律,积聚各类创新资源,把科技创新充分融入审判执行业务各方面、各环节,全面加强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为智慧法院建设注入新动力。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一体推进,促进智能协同、融合集成,有效整合完善各类应用系统,促进信息化建设整体效能发挥。要综合运用信息论、控制论、博弈论等,准确把握信息化时代要求,持续提升审判执行智能化水平。

第二,坚持开放合作,让智慧法院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树立互联网思维,找准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技术应用维度和深度,以数据驱动和在线服务为重点,提升数据驱动、知识生成和智能服务、司法区块链应用水平,面向各类用户提供精准数据分析和实时全程在线服务。深化司法公开,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和整合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公共产品。加强司法大数据研究应用,切实提升数据汇集、分析、应用水平,针对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及群众关心关切深化专题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前瞻性参考。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信息企业的合作,创新合作方式,拓宽合作渠道,加强对智慧法院建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理论和智慧支撑。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有益经验,展示中国智慧法院成果,促进世界法治文明发展。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让司法助力信息科技发展。

信息技术给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带来并将继续带来巨大变化,同时也提出一系列法律问题亟待解决。如加强信息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数据权利的界定、归属及保护;加强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保护个人隐私;规范和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既鼓励创新,又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规范新业态,界定共享经济法律属性、法律责任;加强对算法的保护和监督,防止算法歧视,造成数字的不公不义;鼓励人工智能开发,防止其伤害人类。又比如,无人驾驶、人脸识别、暗网、机器人作品知识产权、云计算、云服务等法律和司法问题。只要深入研究并解决好上述信息技术的根本性法律和司法问题,司法就能够保护创新、促进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促进科技向善,更好地造福人类。

第四,坚持规则创新,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第7篇

关键字:多元智能理论 初中音乐课程 课堂教学

初中音乐课程作为我国艺术教育在的一大模块,多年来一直在进行着发展与改进。但是随着多种因素的存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面对中考大关的沉重压力,初中生难免会觉得疲劳。在这样子的环境下,音乐就可以缓解初中生沉重的压力。初中生对于音乐的认识还处于发展阶段,由于生活环境、生活阅历的限制,使得一些初中学生对于音乐的认识很少。所以,侧重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十分重要。随着我国音乐教育课程的不断改革,我国广大音乐教师展开了一系列的教学实践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对于如何实现在初中音乐中的多智能教学做如下的分析:

一、多元智能的理论认识

要想在初中音乐中实行多元化智能化。那么,首先就得对多元化和智能化做一个初步的了解。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院的心理发展学家Howard Gardner在1983年提出多元智能理论。加德纳从研究脑部受创伤的病人发觉到他们在学习能力上的差异,从而提出多元智能理论。 传统上,学校一直只强调学生在逻辑─数学和语文(主要是读和写)两方面的发展。但这并不是人类智能的全部。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智能组合,例如:建筑师及雕塑家的空间感(空间智能)比较强、运动员和芭蕾舞演员的体力(肢体运作智能)较强、公关的人际智能较强、作家的内省智能较强等。根据这些的不同,加德纳将人类的智能分成了至少八个的范畴:

(一)语言。这种智能的强弱主要体现在是否能够有效地运用口头语言及文字,通俗一点说就是听说读写能力的强弱。它主要表现为个人是否能够顺利而高效地利用语言描述事件、表达思想并与人交流。这种智能在作家、演说家、记者、编辑、节目主持人、播音员、律师等职业上有更加突出的表现。

(二)逻辑。逻辑智能是主要运用在数字和推理上的智能。这种智能一般适合从事与数字有关工作的人员。他们学习时靠推理进行思考,喜欢提出问题并执行实验以寻求答案,寻找事物的规律及逻辑顺序,对科学的新发展有兴趣。即使他人的言谈及行为也成了他们寻找逻辑缺陷的好地方,可对被测量、归类、分析的事物比较容易接受。

(三)空间。空间智能强调人对色彩、线条、形状、形式、空间及它们之间关系的敏感性很高,感受、辨别、记忆、改变物体的空间关系并借此表达思想和情感的能力比较强。一般来说,空间智能可以划分为形象的空间智能和抽象的空间智能两种能力。形象的空间智能为画家的特长。抽象的空间智能为几何学家的特长。建筑学家形象和抽象的空间智能都擅长。

(四)肢体动作。这种智能主要是指人调节身体运动及用巧妙的双手改变物体的技能。表现为能够较好的控制自己的身体,对事件能够做出恰当的身体反应以及善于利用身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想。

(五)音乐。这种智能主要是指人能敏感地感知单调、旋律、节奏和音色。

(六)人际。人际关系智能,是指能够有效地理解别人及其关系及与人交往的能力。

(七)内省。内省智能主要是指人认识到自己的能力,正确把握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把握自己的情绪、意向、动机、欲望,对自己的生活有规划,能自尊、自律,会吸收他人的长处的一种能力。

(八)自然探索。自然探索智能是指能认识植物、动物和其它自然环境的能力。

由上述加德纳提出的多元智能理论,我们可以知道音乐教学是属于其中的第五条。这种智能主要是指人能敏感地感知单调、旋律、节奏和音色,那么要想在初中音乐教学中开展多元智能教学方法,就得将多元智能理论应用在初中音乐教学中。

二、将多元智能理论应用到音乐教学工作中

如何将多元智能理论应用到初中生的音乐教学工作中,这是一个需要音乐教育者思考的问题。那么,为了将多元智能理论应用到初中音乐教学工作中。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改变以往的学生观。在人才观上,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人都是聪明的,但聪明的范畴和性质呈现出差异。“天生我才必有用”。教育者们不应该因为学生的差异性而对学生有不同的态度。相反地,应该一视同仁。改变以往的学生观,用赏识和发现的目光去看待学生。在对待音乐智能相对比较弱的学生,教育者应该持以引导和挖掘的教学态度。以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在音乐课堂中找到自己的乐趣与优点。

(二)重新定位音乐的教学观。在音乐教学方法上,多元智能理论强调应该根据每个学生的智能优势和智能弱势选择最适合学生个体的方法。按照孔子的观点就是要考虑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根据学生个体的不同,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音乐潜能的开发,最终让音乐都成为每一个初中生的优秀之处。

(三)音乐教师要确定自己的教学目标。让学生重点培养音乐中的擅长部分。比如,有些学生具有创作的潜力。那么,音乐老师就应该多给他灌输一些创作方面的知识与方法。有些学生适合民乐,那么就让他多练习一些民乐方面的东西。音乐老师不能抱着每一个人都成才的想法去进行教学,这样子,既不现实也不可靠。因此,音乐老师要合理地确定自己的教学目标。

(四)音乐教学行为的变化将会随着观念的变化而变化。音乐教育者们要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呈现用“多元智能“来教学的策略,实现为”多元智能而教“的目的,改进音乐教育教学中的形式和环节,努力培养学生在音乐智能上的多种能力。在教学形式上重视小组合作学习和讨论,以利于学生音乐教学能力的培养。在教学环节上重视最后的反思环节,培养学生的内省智能。让学生能够及时的在音乐教育学习过程当中发现并改正自己的错误。

力争使初中音乐课堂变得丰富多彩,课堂互动形式多样,将“多元智能”合理地运用到初中音乐课堂中来。

相信随着“多元智能”的广泛推行与运用,音乐教育者们教学方式的改革。我国初中的音乐课堂会变得很丰富多彩。

参考文献:

[1]:王敬环,浅析初中音乐教学中的多元智能教学(R)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第8篇

[1](1)案例一:甘露诉暨南大学,5年终获改判。2005年间,暨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甘露提交的考试论文被发现系抄袭,在被要求重写后,甘露第二次上交考试论文,又被任课老师发现抄袭。2006年3月,暨南大学作给予甘露开除学籍的处分。甘露不服,向广东省教育厅提出申诉,广东省教育厅认为暨南大学做出处分在程序上违反相关规定,责令学校对甘露的行为进行重新处理。2006年6月,在重启违纪处理程序后,暨南大学依然作出将甘露开除学籍的最终决定。甘露于2007年6月,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开除学籍决定。该院判决结果支持了学校的开除学籍决定。在表示不服后,甘露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依然被驳回。随后,甘露坚持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被省高院驳回。直到2011年,也就是在学校做出处分的五年后,甘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终于,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了甘露的诉讼请求,认为甘露提交的研究生课程论文,属于一种普通的课程考核形式,即使存在抄袭行为,也不属于规定中“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确认暨南大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作出的开除学籍决定违法。(2)案例二:刘辉诉华东理工大学,学校程序合法被支持。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刘辉,在2012年6月CET-6考试中使用手机接收信息,构成作弊事实。华东理工大学根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刘辉同学开除学籍处分。7月6日,刘辉向华东理工大学学生申诉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7月16日,华东理工大学学生申诉仲裁委员会认为学校作出的有关纪律处分的决定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而后,刘辉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诉。10月10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作出复核决定,维持华东理工大学作出的被诉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刘辉不服,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3年9月30日,市政府以刘辉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为由,驳回刘辉的行政复议申请。刘辉遂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认定华东理工大学对刘辉作出的处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处理程序符合规定,判决驳回刘辉的诉讼请求。刘辉仍不服,继续上诉。然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然驳回了他的上诉,继续维持原判。(3)案例三:杨永智诉济南大学,达到学术水平即应授予学位。济南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6级本科学生杨永智,于2007年5月26日与其他宿舍的学生打架,学校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自2007年6月6日至2008年6月5日。2008年7月10日,经杨永智申请,济南大学批准撤销杨永智的留校察看处分。2010年,杨永智毕业,济南大学向杨永智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但因有处分经历未授予学士学位。杨永智不服,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审法院认为,济南大学并无不当,驳回杨永智的诉讼请求。杨永智不服,提起上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杨永智的全部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成绩均合格,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责令济南大学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履行向上诉人杨永智颁发学士学位的法定职责。然而,到2014年1月10日,济南大学仍未授予杨永智学位证书。杨永智称,如果济大拒不执行,他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高校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依据及注意事项

2.1明确高校是可诉的行政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包括:(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也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由此可见,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授予学位证、颁发毕业证、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等职权时是行政主体,从法院角度来看,其所作的开除学籍处分决定是可诉的行政行为。

2.2高校实施处分应遵守程序、把握尺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了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也明确指出:“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由此可见,高等学校有权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处分,高校学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遵守高等学校依法制定的校规校纪。但与此同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二条至第六十六条,专门就学生的纪律处分、处分流程、申诉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而且“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因此,学校在给予学生相应的违纪处分时,一定要注意遵守程序、把握尺度。

2.3高校学位授予不应另外设置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