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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商务部、海关联合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作者: 国家外汇管理局
联网核查   跨境资金流动   预收货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   贸易背景  

摘要:<正>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完善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其一致性审核,外汇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08年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外汇局专门就此了《关于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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