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大视野 安全警示 【正文】

安全警示

调解协议   剖腹产   诉讼   法院   丰台区  

摘要:女婴出生即骨折 医院赔偿2万元 一年前,婴儿晓晓在北京某医院 因剖腹产手术造成左大腿腿骨骨折, 虽经治疗,但骨折连接处成角畸形约 有25度,且骨折的左腿比右腿短了约 2厘米。晓晓的父母要求对晓晓做出伤 残鉴定并索赔各种费用共计12万余 元。现双腿仍然长短不齐。2004年11 月3日下午,晓晓的父母和医院在北京 市丰台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在向医院补交拖欠的12000余元医疗 费后,他们同时获赔22000元。今后, 晓晓如发生与此次骨折有关的费用将 另行诉讼解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