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财经法学 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之民法地位 【正文】

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之民法地位

作者: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
消费者   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   网络买卖合同   网络服务合同   权利义务  

摘要: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是指在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消费活动的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一般民事地位是民事主体中的自然人,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须符合自然人的一般要求,受到民法关于消费者倾斜保护政策的优待,且特别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特别待遇。这样的倾斜保护,使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的地位更加优越,以对抗地位强势的经营者,特别是网络交易中的销售者。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实施交易行为,须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签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依照该合同和有关法律等,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与销售者签订网络买卖合同,消费者作为该合同的主体,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依据,是该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一般性规定,依照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则进行交易活动;消费者与服务者签订网络服务合同,消费者作为合同主体,享有权利,负有义务,违反义务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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