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立法导向,理论界存在着“以损害赔偿为导向”的立法模式和“以预防震慑为导向”的立法模式两种立法改革意见.笔者从立法的有效性和抗干扰性角度出发,认为“以损害赔偿为导向”的立法模式,更符合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立法的法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未来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范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0.29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发行周期:季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