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自然辩证法通讯 人工智能体的自主性与责任承担 【正文】

人工智能体的自主性与责任承担

作者:宋春艳; 李伦 湖南省社科院哲学研究所; 湖南长沙100084; 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系; 辽宁大连116024
人工智能体   自主性   责任承担   风险防控  

摘要:认知是人类对信息加工的过程。延展认知理论认为,认知不一定局限于大脑和身体之内,可以延展到身体之外。当前,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体对人类感觉、知觉、思维、语言等多种认知能力模拟水平飞速提高,智能化程度也大大提升。在智能体与人、环境等要素共同构成的人机系统中,人机交互呈现出新的特点,智能体表现出越来越强的"自主性",而人却主动地放弃选择的自由,这引发学界关于人机系统中智能体能否承担事故责任以及怎样承担等问题的新讨论。本文认为,人类的认知可以被人工智能体延展,但责任却不能延展,由此设计出人机系统的责任分配原则;最后分别从人工智能体的"输入-输出"能否控制,尝试在四种语境下给出了人机系统的责任承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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