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 放射性药品审评的回顾 【正文】

放射性药品审评的回顾

作者:夏振民; 罗志福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北京100050;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同位素研究所; 100050北京
放射性药品   药品审评   全国人大常委会   特殊药品管理   核医学诊断  

摘要:审评放射性药品的经过:放射性药品是核医学诊断与治疗的基本条件之一。1989年国务院根据《药品管理法》了《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规定将放射性药品作为特殊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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