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审评放射性药品的经过:放射性药品是核医学诊断与治疗的基本条件之一。1989年国务院根据《药品管理法》了《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规定将放射性药品作为特殊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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