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检察机关吸收案件相关人员协助调查有关问题的探讨 【正文】

检察机关吸收案件相关人员协助调查有关问题的探讨

作者:张斌; 汤烈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610041
侦破案件   协助   吸收   检察机关   相关人  

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中规定“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此处的“吸收他们协助调查”是指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根据侦破案件的进程和需要,被侦查机关收入或纳入办案组并指定协助、参与案件的调查和侦破。公民对这种指定有无条件执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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