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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0 07:21:48

检察工作报告

检察工作报告第1篇

一、金元公司、遵义产业公司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回顾

(一)金元公司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回顾

20xx年,金元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在贵州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惩防腐败精神,紧紧围绕公司20xx年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任务,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入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

各单位按照公司纪委的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惩防腐败精神为主线,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主题教育常抓不懈。各单位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党课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十七大报告进行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关于惩防腐败的精神实质。同时,通过新《党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的学习贯彻,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了提高。二是专题教育扎实开展。各单位按照公司党委的实施意见,利用宣传栏、局域网、厂报等方式,大力宣传“七个不准”的具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企业职工全员监督的工作舆论氛围。三是综合性教育形式多样。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把廉洁教育和生产经营紧密结合。通过早会、例会和每月的安委会,加强中层管理人员和生产骨干,特别是“三管人员”和电煤管理人员的廉洁教育,把廉洁教育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受到了广大职工的好评。四是专题讲座效果明显。20xx年5月,公司纪委邀请省纪委领导到公司本部作《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专题报告,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各基层企业也通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廉洁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各级领导人员及重要管理部门的廉洁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发挥传媒优势,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贵州金元报》、金元信息网、《党群工作动态》和各单位的网站、报刊、黑板报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和廉洁教育的正反典型。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和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制度建设和监督保证取得实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进一步拓展

各单位按照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监督保证机制,并强化了督促检查。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基层单位重点研究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问题,出台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规定。有的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办法,有的单位在探索领导人员公务消费等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注重把鼓励各级领导人员大胆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注意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监督到位而不失位。在监督检查中注意把握重点,在燃煤采购及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同时注意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努力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领域,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单位通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的逐级分解,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廉政建设保证金的交纳等方式,把廉政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岗位。不少基层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与厂纪委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得到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三)课题研究取得成效,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20xx年初,公司纪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公司20xx年纪检监察会议精神,提高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能力,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了在基层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研究。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行业特点,结合管理工作实践中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内容涉及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廉洁从业意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如何发挥审计和财务监督作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公务消费;建立完善招投标制度等方面。课题研究开展过程中,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多数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或担任课题组长,调研工作结合单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不仅理性上有思考,对加强企业管理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单位按照公司年初纪检监察会议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效能监察。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选题立项,在燃煤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设备物资采购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开展效能监察共立项42项。通过监察, 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866万余元。

(四)努力作好群众来信来访督办工作

公司纪委认真对待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举报信件,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做到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同时,公司纪委高度重视省纪委及省国资委纪委转办的举报信件,责成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落实和解释答复,并向上级纪委及时作了汇报。各单位纪委通过开设群众意见箱、厂长书记信箱等方式,及时了解职工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认真核实和查处职工群众的举报信件。信件有效督办和调查落实达到了对职工群众负责,对被反映人员负责,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五)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公司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配好配齐纪检监察干部,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和人员保证。二是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纪检监察及经营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人员实施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依纪办事的能力。

(二)遵义产业公司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回顾

20xx年,遵义产业公司主要是围绕打造中电投集团公司产业集群、加快贵州省资源控制布局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并经历了管理层级的调整。一年来。遵义产业公司的纪检监察工作在中电投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中电投集团公司年初工作会、党群工作暨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抓廉政,服务大局促发展,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为公司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营造稳定的环境。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建设的各种文件和讲话精神,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堤防,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认真查找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增强了公司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坚持民主科学管理。公司始终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问题,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防止决策失误,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四是强化制度执行。公司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的要求,认真研究并制定了项目建设期的相关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自律制衡机制,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严格执行。

五是严把经济行为廉洁关口。公司在项目洽谈、招投标、合同管理等经济行为中严格把关,特别是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管理控制,依法依规管理企业,防范了企业风险,确保了项目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金元公司、遵义产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公司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还很艰巨,加强企业管理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需进一步抓好落实;部分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还有待提高,对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还很不到位;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已有的一些制度还缺乏刚性,制度的执行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特别是中纪委和省纪委查办案件暴露出的公司在过去管理中和领导人员自律上存在的问题,令人警醒和深思。这些问题应引起公司上下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三、20xx年的重点工作

20xx年是金元公司资产重组后,中电投贵州产业发展进入全新里程的一年。从内部管理来看,过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去前年相对集中暴露,亟需进行管理整改。从外部经营环境来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减亏挖潜、加强管理压力进一步增大。从承担的责任来看,金元公司、遵义产业公司将逐步整合,肩负起中电投集团在贵州区域发展的重任,集团公司对贵州产业的发展寄予厚望,要求通过管理,提高效益,作出贡献。同时中电投集团公司提出今年是“标准化管理推进年”,在如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上有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上述背景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公司健康发展中的保障促进作用,显得更加迫切、更加重要。

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中电投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以及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进一步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企业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把惩防体系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惩防体系的统领作用。今年,着重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公司层面,将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纪委要根据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抓好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根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实施办法》部署的具体任务逐一抓好落实,并加强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作好分类指导。同时,将开展调查研究,对公司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以及基层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融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寓于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之中,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上党课等形式,充分运用各种教育载体,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要深化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就案说法,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二是要重点加强对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人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三是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对一些易发、高发腐败问题的工作领域,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加强对“管人、管钱、管物”的三管人员,特别是电煤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车间、到一线。四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工作氛围。培育员工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探索建设具有公司特色的廉洁文化,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责任制的考核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电投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加大责任制的考核力度。今年,公司将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重点考核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是否履行到位,党政领导班子是否齐抓共管。年底,将依据考核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和实施奖惩,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责任制不落实,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进行“上追一级”和“三不放过”的责任追究,即便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已调离还是提升,都要严肃追究其相应的领导责任。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监督功效

积极探索建立与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从集团公司层面带头,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决策风险。修改完善公司对违反党纪国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的规定,使之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惩戒性。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和惩处的关系,支持各级领导人员大胆履行职责,富有激情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辨证地客观地分析,坚持看大节、看主流,坚决反对当官不作为、拿薪不干事、坐而论道、只尚空谈。同时,要坚决反对和防止打着所谓干事发展的旗号胡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规范领导人员权利运行,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监督内容上,重点加强对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在监督对象上,要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同时认真抓好对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关系,注重事前监督,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要继续协调配合有关方面,加大对电煤和其他大宗物资的采购、工程及设备招投标、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需要整顿的三产公司清理情况的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增强企业内部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探索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力戒讲排场、比奢华,禁止相互吃请、铺张浪费,倡导勤俭务实的工作作风。

(五)切实加强纪检调查研究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效能监察

要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通过调研,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管理。今年是“标准化管理推进年”,对金元公司、遵义产业公司而言,具有更加特殊的意义。纪检监察调研要找准重点,有的放矢,同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有机结合,努力实现理论研讨和实际管理的结合,推动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提高。结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电煤采购及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是效能监察的重点。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一至两个重点,扎实开展效能监察的调研和监察项目的推进工作。今年下半年,公司将适时组织召开效能监察工作汇报交流会,加强学习交流,对优秀效能监察项目进行评比表彰。

(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切实维护企业、股东和职工的利益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执纪的具体体现,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有效措施,也是加强预防工作力度的必然要求。一是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核查力度,在举报中发现线索。注重通过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延伸调查。对集团公司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和案件查办件,各基层单位要及时调查、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重大线索必须及时报集团公司纪委,坚决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违纪不处。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结合公司系统管理中暴露的问题,要重点查处三类案件:一是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二是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大额资金调拨不规范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三是以权谋私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其他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注重转化办案成果,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发案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

(七)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检察工作报告第2篇

桂林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辖象山、秀峰、城郊等五个区,阳朔、恭城、灌阳、兴安、灵川、永福等十二个县,少数民族30多个,总人口400多万。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群山环抱,风景秀丽,由于桂林是旅游城市,党政机关接待十分紧张,我们考察期间,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长郭永运,以及其它地区检察院也在此考察。桂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挺雄和研究室张主任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蒋检察长对我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我们全面的介绍了桂林市检察院的情况。

桂林市两级检察院共有在编干警738人(其中桂林市院156人)。两级检察院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4人,占在编干警总数的4.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90人,占93.6%;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354人,占48%。40岁以下未达本科学历的干警继续参加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学习,目前在读本科的有226人,在读研究生38人。

在工作开展上,桂林市院上半年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线,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二)、坚持“严打”方针,以建设“平安桂林”为要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开展预防工作。

(四)、认真开展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五)、办公室、研究室、行装、技术等综合工作有序开展,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六)、以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动力,稳步推进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

(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

在打.更多精品原创文章.击刑事犯罪分子方面,上半年共受理提请批捕刑事犯罪案1789件272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91件2382人,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0.63%和6.30%。受理移送审查刑事案1481件225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357件2113人,同比件数下降0.30%,人数上升10.17%。

在打击职务犯罪方面,上半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线索94件,立案侦查70件92人,同比人数上升19.48%;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5件,立案侦查5件6人,同比人数下降14.29%。通过办案,共挽回经济损失352万余元。全年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已侦查终结50人,侦结率为54.35%,同比上升10.19个百分点;移送48人,移诉率为96%,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撤案2人,同比上升100%。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案件已侦查终结7人(含上年积存数),侦结率为77.78%,同比上升20.64个百分点;移送6人,移诉率85.71%,同比上升10.71个百分点,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开展五个一活动,“每办一案件做到一次出庭,上一堂法制课,进行一次回访,召开一次座谈会,提出一个检察建议。”

在机构设置上,桂林市院与我院内设机构数大致相当,内设机构仍沿用科,如:公诉科、控申科等,与我院不同的是该院设立了职务犯罪公诉预防科,把职务犯罪公诉与预防纳入一个部门管理。另外,因为人员较多,该院部门设立的副职也多,如:办公室设立一正三副,由于桂林市区较大,为解决交通问题,干警上下班均是集中接送,检察院干警每天早饭、中饭集中在院里就餐。干警人均收入每月比我们高出800—1000元。在宣传方面,桂林市院除办好简讯外,还由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检察官协会出版季刊《桂林检察》,用作内外交流。

在经费及交通保障方面,桂林市院每年办公经费1200万元左右,由市人大审议通过。自侦部门办理的赃款全部上缴,如遇专项活动和其它工作需要追加经费的,市院再提出专项申请,由财政部门从赃款中追加拨款。该院现有车辆40多辆,因此,桂林市院经费是有保证的。

在科技强检方面,市院实现了与自治区检察院及各市、分院数据和视频联网,建成开通了全区检察机关内部电话系统、简易监控系统和电子考勤打卡系统,电脑办公较为普及。

通过短短几天的学习,我们感受颇深。

一、桂林市院干警,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桂林市虽是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但队伍中高学历的人才较多,学历结构、知识结构比我们并不逊色,学习风气浓厚,人人争先意识强,基层院全部达到“五好”标准,其中三个接待室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象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二、业务工作量大,成果显著。全市有400多万人口,由于分布广,点多、战线长,工作难度加大,尽管如此,两级检察机关克服困难,仍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如上半年就追捕33人,追诉8人,办理司法鉴定436件。

三、监督意识强,侦查机制灵活。前几年基层院的渎侦工作出现立案空白点,近年来,由于采取灵活措施,如提前介入、主动介入一些重大事故;在一些系统和部门内,设立“内线”;在公诉案件和反贪办理的挪用公款案件中,深挖领导渎职犯罪;鼓励干警主动摸排线索,从而使自侦案件线索增加。在侦查协作方面,市院抽调基层院侦查骨干在市院集中吃住,由.更多精品原创文章.市院牵头领办、参办、交办、督办一些案件。只要接触嫌疑人,就全程录像,拍照。立案后立即搜查,异地关押。

检察工作报告第3篇

2004年,我在县委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并协助政府抓好农牧村经济、林业、审计、卫生、计划生育工作。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创造性开展工作,当好“副手”不越位,做好“配角”不失职,协助“班长”圆满完成了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面对经济全球化、政治环境多元化、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学习,逐步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一年来,坚持做到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岗位培训相结合,使自己的综合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学理论,增强党性修养,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我系统的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挤时间学习经济、科技、法律、管理以及反映当代世界的新知识,增强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了世贸知识、计算机知识,以及与分管工作相关的各类业务知识,努力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

二、践行“三个代表”,做到“两个务必”,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

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反腐败目标任务,为促进自治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证。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扎实开展“两个必务”作风教育活动,重点落实“四项规定”、“五项要求”,着重解决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三个不适应”和好人主义、、庸俗主义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五查五看”活动,加强督查,落实整改措施,顺利完成了作风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二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一年来共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12件(次),涉及科级干部的8件(次),一般工作人员4件(次),办结11件(次),办结率为91%,立案3件(次),查结率为100%。党内警告2人,通报批评3人,有利地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三是纠风治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在抓好农民减负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述职评议。今年全县农民负担总额减少了39.6万元,减负率为49.13%。四是执法监察工作。继续对国债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执法监察,并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认真纠正了个别部门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力的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了机关作风。

三、恪尽职守,真抓实干,联系抓好的农村经济、林业、审计、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同步发展

1、畜牧业生产喜结硕果,农牧民收入显著增加。

作为分管农牧村经济的副书记,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制定的思路目标,超常规工作,大胆创新,与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及挂项领导互相沟通,团结协作,多次深入农牧村调查研究,对畜牧业发展做深层次思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畜牧业的稳步发展。2003年的畜牧业生产在基础设施建设、结构调整、科技兴牧、流通活牧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突破,预计到年底农牧业增加值完成1212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可达5002元,较上年净增305元,牲畜存栏达16.42万头只。全年累计完成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183万元。良种覆盖率达到了85%;适龄母畜比例由去年的56%提高到58%。粮、径、草比例由去年的24:13:63调整到今年的28:6:66。在流通工作方面,健全各类流通组织,扶持流通大户,疏通流通关系,确保了畜产品的畅销。

2、林业工作重点围绕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滩育林育草、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城镇绿化美化等五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加快了全县绿化造林进程,促进了城市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共投资170多万元,完成退耕还林还草、荒滩造林2060亩,占年计划的103%;完成封滩育林育草6万亩;建成防风林带绿化渠网10.2公里。共栽植各类苗木28.3万株,人均植树94株。全县有3000多人参加了全民义务植树,累计参加劳动人数达6万人(次),其中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顺利通过省、地专家组的检查验收。

3、卫生、计生、审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卫生工作以预防“非典”为契机,大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启动了“部级卫生县城”创建活动,设立了不文明行为严管街。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93%。计生工作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为目标,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了计生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保持了清正廉洁的本色。

对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两个务必”的要求,本人始终坚持做到凡是党组织明令禁止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按照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上,以大局为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生活上,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八小时以外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清廉从政,不断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检察工作报告第4篇

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赖于思维方式变革的牵引。在某种意义上讲,要取得突破性的工作业绩意味着必须先实现思维方式的科学性变革。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是与时俱进的客观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抓好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的贯彻落实,笔者认为需要认识和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带政治性的问题增多的趋势

“理性执法”不仅要求检察干警要有法律专业素养,而且具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具有群众工作能力,能够理性地把握和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要实现“理性执法”的效果,一是要在实践中强化检察工作的党性,强化检察人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防止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情况发生,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及时化解矛盾,满足普通老百姓正当的利益诉求,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二要强化学习,强化预测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检察机关的干警,必须以学习强化理性思维锻炼,才能善于抓住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出现的新特点和规律,抓住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不同的工作侧重点和主要矛盾,从而服从服务于全局工作的需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转变工作思维方式

“平和执法”首先就是要求以平等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冷漠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对群众的涉检诉求,不能采取“堵”的办法拒之门外,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使群众感到理有处可说,冤有处可诉,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对社会的信任和友善,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其次要理顺群众情绪。“平和执法”既是一种执法心态,更是一种执法境界。“和而不同”,尤其在接待群体性上访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不能只满足于暂时的平息,而是要着力做好群众工作,从根本上理顺群众的情绪。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在对非对抗性矛盾的处理过程中,遇到挑衅、阻碍等复杂情况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心态和权力的谦抑,设身处地地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感同身受地体谅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以平和的心态、平等公正的态度,尽量化解矛盾,以公信力实现动态稳定,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三、强调文明执法的重要性

“文明执法”就是要创新执法理念,加强执法管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注重执法的方式、方法,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以良好的执法作风和执法效果使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受到检察队伍的良好素质。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做到“文明执法”关键点是要有文明执法的先进理念,才能切实在办案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对于检察人员来说,一要体现在程序文明上。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办案中要严格遵循程序,不做违反程序和纪律的事情,尊重和维护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应有的人格尊严。二要体现在举止文明上。接访群众中“一请二坐三喝茶”细节虽小,但能够充分体现出检察人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

检察工作报告第5篇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研究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司法文件,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42473人。根据去年各级政府较大幅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投资力度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生工程、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6451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资源开发和经销、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218件。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督促、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提讼。

着力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围绕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嫌疑人15137人;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环境监管失职等渎职犯罪案件2966件。围绕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假冒专利、注册商标等犯罪嫌疑人2695人。

着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犯罪所得、企业不规范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企业涉案款物,最大限度避免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着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探索设立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系点和聘请检察联络员等机制,把检查工作深入到农村和农民中去。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7175人。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犯罪,打击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能坑农害农的犯罪,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障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执法为民,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

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犯罪。

重视打击和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犯罪嫌疑人507人。依法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5人。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立案侦查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8人。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坚决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用手机网站传播电子信息、手机短信诈骗等犯罪。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

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品行调查、分案等制度,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坚决打击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犯罪。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4017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强残疾人控告、申诉等权利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涉港澳、涉台、涉侨案件,依法维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提高处理举报效率。加快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推行网上受理、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推行下访寻访、预约接访、民生热线等措施,认真听取、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认真履行批捕、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办理乌鲁木齐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利益、民族团结、国家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国庆安保工作,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财犯罪和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1091人,提起公诉1134380人,分别比上年减少1.2%和0.8%。

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

坚持当严则严、该宽则宽,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或不,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大化解涉检积案力度。

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推行督察专员等制度,办理群众421306件次。开展化解涉检积案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1395件重点、疑难积案,逐案分析症结,综合采取释疑解惑、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措施,已化解息诉1269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向部分省区派出巡回接访工作组,就地接待来访、督办案件,使一些疑难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重视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不抗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息诉工作。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285人。在办理民事申诉等案件时,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基层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

四、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

着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立案侦查失职渎职、侵犯人权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55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29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1.2亿元。

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修订举报工作规定,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强化举报人权益保护,完善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侦查办案机制,不断增强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上级检察院带头查办大案要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26件。

严格规范侦查活动,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完善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对立案与不立案、逮捕与不逮捕、与不严格把关。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99.8%。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按照惩防并举要求,全面部署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明确新形势下预防工作职能定位、基本要求和预防重点。加强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同步介入等预防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关口前移,结合办案强化犯罪分析、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在重大建设项目中推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5149件。

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418万余人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将查询范围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的行贿犯罪,向工程招标单位等提供查询48238次。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466件,比上年减少3.6%;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742件,同比减少0.5%。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而未移送的,决定追加逮捕21232人、追加18954人,同比分别增加2.6%和13.6%。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23235人、不33048人,同比分别增加14.3%和10.6%。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664件次,同比增加16.4%。

加强审判监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提高监督水平。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6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035件次,分别比上年增加22%和34.7%。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1556件、再审检察建议6714件,同比分别增加0.9%和28.6%。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的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认真解决安全措施、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依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883人,比上年增加98.1%。注重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337人次,同比增加86.2%。对监管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268件次,同比增加91%。

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行为,纯洁司法队伍,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61人。

六、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突出强调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作出全面部署;系统梳理研究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逐项整改落实。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北京、四川、湖北、辽宁、上海、黑龙江、江西、山东、宁夏等省级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专项检查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92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坚持和完善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常听取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并通报各级检察机关要求认真研究落实。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6件提案全部办结。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

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完善和落实不、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机制,探索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机制,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生、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建立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一是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对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在继续实行撤案、不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的基础上,又实行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办案工作的监督。加强同级内部分工制约,规定负责抗诉工作的部门不承担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办案规则等规范,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强规范的执行检查,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动态监督、质量考评。

三是着力解决违纪违法办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对2004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重点纠正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问题,该上缴的坚决上缴,该清退的坚决清退。

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派员赴13个省份的123个检察院,对执法办案、出庭公诉、警车使用、接待群众来访等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有执法过错的98名检察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七、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立足检察实际,突出实践特色,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贯彻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检查人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观念,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能力培训,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积极配合地方党委考察调整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加大异地任职交流力度。

强化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巡视等制度,推行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听取、评议省级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派员参加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全面深入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部署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开通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案例教学和在线学习等培训方式。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培训检察人员10.8万余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4541人。

大力实施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程,加大政策倾斜、经费支持、对口支援和直接培训力度,指导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新疆等民族地区直接培训中青年检察业务骨干410人。

更加重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检察队伍中涌现出喻中升、罗东宁、陈海宏、杨竹芳、张章宝等一批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新典型。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认真督促检查地方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视运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坚持从严治检,认真核查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24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5人。

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制定实施2009-2012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全部充实到基层检察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检察院。为中西部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近2000名检察人员,缓解人才短缺,确保招录质量。

紧紧依靠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重点解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困难,基层执法保障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不断提高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带头坚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检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国基层检察院共有724个集体和103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执法办案观念陈旧、方式方法简单,不善于从深层次分析、把握和化解矛盾,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新要求。

三是少数检察人员包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淡薄,极少数检察人员目无法纪,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以案谋私、、知法犯法甚至贪赃枉法,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四是制约检察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但尚未从根本上消除,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管理监督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财犯罪、“黄赌毒”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完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检察制度,积极推进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改革。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继续开展化解涉检积案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涉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群众工作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管理和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挽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支持和参与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安保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犯罪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犯罪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案件。

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落实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的监督,对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侵权行为的监督,对刑事审判特别是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促进监管场所依法管理。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和督促、支持等工作。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等犯罪,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正确处理政法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五、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改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完善监督范围和程序,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深化审查逮捕机制改革,健全、规范听取犯罪嫌疑人申辩和律师意见制度;深化侦查办案机制改革,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办案公开机制,推行网上办案,规范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制定统一的执法规范,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和案件管理、执法监督、执法考评机制。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从今年4月起,用一年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员培训。在对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抓好对地方三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集中轮训。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等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检察工作报告第6篇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进行系统预防3个部门、行业,共进行个案预防6件。进行工程专项预防1次,开展法律宣传4次,省院预防专栏发表简报、信息2篇。进行预防调查5次,开展预防调研3次,预防调研报告被县委转发2篇,发检察建议7份,率先在全省引入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工作。按照省院《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部署。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培训计划和授课内容,认真编写了培训材料,共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培训2次,共培训农村基层组织干部200余人,占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人数的98今年年初,院又配合县组织部、纪检委、农委、司法局等部门,对新选举上的村级“三职”干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抓住农业设施、水利设施、畜牧业投入、交通建筑业、新农村合作医疗投入五条主线,同时我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围绕资金的来源、支出、用途进行全程预防,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今年1月份,针对群众反映的打抗旱井上级配发的喷灌设备,被水利站工作人员私自收费,涉嫌贪污的线索,配合反贪部门进行了案件初查,并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水务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具体预防措施。

(二)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对自侦部门所立的案件。并结合案件的不同性质,从发案的原因、特点,认真进行分析犯罪的起因,从中探索发案的规律,找出预防的对策。如:年2月份,查处的县林业局某干部涉嫌一案,由于这位干部在年至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对乡镇上报的不符合国务院颁发的退耕还林管理条例》协议没有进行认真审查,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发放补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余万元。对此案进行预防时,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不尽职,相关领导对所管辖的部门工作情况掌握的不够详细及对相关职权部门缺乏监督措施,及时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他应从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不断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意识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院积极对由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对招投标工作通过媒体等进行公示。

二是对重大原材料采购的来源、金额、数量通过召开会议、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

三是工程各阶段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四是对拔付工程款情况进行公示。

五是对工程质量情况、标准、等级进行公示。此项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四)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工作。以国税、教育和采油十厂系统等部门为系统预防工作重点。设立了预警机制,注意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发现或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年初,废州县国税局和县教育局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五)积极探索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为了更好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院就把尝试运行惩防体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来抓,今年年初,院派人到山东省荷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他预防工作经验。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惩防一体化工作实施办法》把预防、控申、反贪、反渎职四个部门做为一个整体,工作中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相服务,共同发展,这一做法,有力的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市院两级预防部门的领导两次专门到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准备在全省推广,现经验材料已经完成,并上报省、市院,已被市院做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交流介绍。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工作开展的辐射面不够宽。对于工商、国土资源、交通、技术监督、林业等行政执法的职务犯罪易发部门,还没有开展预防工作。

二是预防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调研分析报告的理论深度还有待于提高。

三是法制宣讲方式单一。看一看、说一说”上,预防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四、下年的打算

一要在全面开展预防调查工作中。不断规范预防工作。

检察工作报告第7篇

五年来,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86512人,203655人。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924人,其中厅级干部5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51件,依法纠正侦查机关不当插手经济纠纷1468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9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1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789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91件。

五年来,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和驻狱检察室由县级检察院派驻改为市级院派驻改革,不断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改革,规范死刑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积极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全国首批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五年来,结合各项专题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前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巡视督查、下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向上级院党组集体述职、重大工作失误检讨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实战练兵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XX年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社会治安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35682人,41416人。突出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破坏“油气田”、“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结合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960人,967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取得新成效。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同比上升5.4%,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3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62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为维护民生之要,共查办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职务犯罪183人。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利作为维护民生之本,共查办侵害群众人身、民利的职务犯罪45人。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作为维护民生之基,共查办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职务犯罪472人。

着力查办商业贿赂及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598人。立案查办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上升14.6%。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检察建议515件,开展预防咨询1041次、警示教育1227次,调查剖析犯罪原因250件,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4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00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392件。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捕784人,追诉45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07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8件,法院审结357件,改判140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8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了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03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041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0人。

四、结合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着眼于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560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9319件。结合办案,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5737件。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共办理987件。

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认真办理涉检案件。开展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清理进京到省访46件,已办结45件,息诉39件。开展下访巡访活动836次,化解告急访、老上访、集体访190件。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19847件,检察长接待举报控告申诉3415人。

着眼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弱势群众权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效能。继续探索支持(督促)新路子,办理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国家、社会公益和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277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29件,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积极探索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彰显司法文明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强化对人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依法保护无辜公民和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不构成犯罪的939名涉案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8人决定不。通过初查,对举报失实的54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及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中,一般不查封企业帐户、不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避免造成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依法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被害人及其家属权益保障机制。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作风整顿建设中,以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和警示机制。

认真组织实施检察人才工程。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了“人才强检、素质兴检”的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省举办司法考试、专项业务、新进人员培训班120余期,培训干警5000余人(次)。

全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综观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为推动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检察工作报告第8篇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关于全市检察工作的回顾,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瓷都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基点,主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通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主动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增强社会进步动力。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制定下发了《景德镇

市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

创新警示教育,提高敲警钟的质量。市院专门组建了以院领导为团长的8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机关、事业单位、重点行业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7场,受教育人数达余人,此项活动得到了市委的高度评价,市委书记等多位领导就此项活动的开展均作出了批示。浮梁县检察院与当地县委党校建立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教育合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的教学大纲。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注重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切实加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 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工作指导有力。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解决制约检察工作新发展的

基础性问题,“双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听取基层院检察长述职、开展巡视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同时积极履行干部协管职责,支持协助地方党委配强配齐基层院领导班子。二是继续实行市院领导挂点联系和各职能部门对口帮扶基层工作,市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挂点领导经常深入基层院检查指导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一院一品”工作,通过多次召开“一院一品”工作座谈会、现场督导推进会,努力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工作品牌。市院率先,每个基层院检察长随后分别做客景德镇市电视台《昌南对话》栏目,以访谈的形式介绍“一院一品”特色检察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肯定。

科技强检,检务保障能力日益提升。两级院均完成了二级专线网和三级专线网建设,检察专线网络应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院全部建立了内、外网,现代信息技术在办公办案中应用日益广泛,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启动了职务犯罪信息平台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全市两级院经费保障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以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为根本,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

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依法制约,真正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见》,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务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两级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或座谈11次,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7月份,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到市、县两级检察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到监狱、看守所现场参观,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肯定和表扬。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事项和转办案件38件,已全部办结回复。

主动接受社会监

督。完善特约检察员制度,通过邀请参与执法检查、评议案件质量、观摩庭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网上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律师法,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注意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少数干警的一些不规范执法行为抓早抓严。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市院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两级院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进行了7次集中监督检查。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总结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创新,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关于2011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安排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推动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