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闲置土地的成因及对策 【正文】

闲置土地的成因及对策

作者:徐红起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土地使用权   闲置   成因   国有企业   违法建设  

摘要:一、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 形成闲置土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一是历史原因,因拆迁不到位、规划调整、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进度,造成了“烂尾楼”、“烂尾地”;二是纠纷原因,包括司法查封、债务纠纷、居民纠纷造成的土地闲置;三是部分企业为等待开发时机,延缓建设而形成的囤积土地;四是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还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闲置土地;五是由于历史原因土地供应方式一直延续“双轨制”,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取得,企业或因经营不善、或因关停并转、或出自利益动机,在未依法履行有关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将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六是由于前几年土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为主,包括地产商在内的各类单位及个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土地,囤积多年。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造成了土地资产严重流失。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