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手续的通知 【正文】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手续的通知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进口管理   机电设备   机电产品   进口许可证   企业分类管理  

摘要:<正>商产发[2009]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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