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财政 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正文】

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融资担保机构   担保基金   小微企业   政府性   国务院办公厅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回归担保主业,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运作的“四个不得”,即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聚焦支小支农,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严格控制闲置资金运作规模和风险,压缩大中型企业担棵业务,逐步将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提高到80%以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