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论丛

政法论丛杂志 CSSCI南大期刊 北大期刊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杂志简介:《政法论丛》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85年创刊,国内刊号为37-1016/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双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特稿、《民法典》中重大疑难问题研究、法学理论、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法律人工智能创新与实践、仲裁立法与实践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山东政法学院
国际刊号:1002-6274
国内刊号:37-1016/D
全年订价:¥ 408.00
创刊时间:1985
所属类别:政法类
发行周期:双月刊
发行地区:山东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3个月
综合影响因子:3.11
复合影响因子:2.11
总发文量:1144
总被引量:8883
H指数:33
立即指数:0.0614
期刊他引率:1
  • 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问题探讨

    作者:章尚锦 刊期:2006年第06期

    从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由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两者间的联系与区别而形成两个独立的专门法学部门。学术界对两者关系的不同主张及不同认识的结果预测为国际私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基础法,而又是并行发展的两个专门法学学科。

  • 对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法理思考

    作者:王立武 刊期:2006年第06期

    在法学界,对于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见解不一。实际上,如果从法理学上正确把握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含义以及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的方式,就能够理解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双重性,即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涉外民事关系又包括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只有准确理解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相对独立性,才能推动国际私法的学科研究。

  • 从思维和存在关系的新视角探求诉讼证明方法

    作者:李秀芬 刊期:2006年第06期

    诉讼证明本质上是一种思堆活动,诉讼证明的对象可分为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法律事实的证明和法律关东之证明,而法律事实的证明又有赖于客观事实的证明和心理事实的证明。证明对象不同。其相应的证明方法也不同。客观事实的证明遵循的是自然科学规律,而心理事实的证明遵循的是思维规律。

  • “从技术到制度”:我国量刑程序改革述论

    作者:高一飞; 陈海平 刊期:2006年第06期

    中国的量刑程序改革需要“从技术到制度”逐步推进。具体而言:第一,确立量刑听证,实现量刑的“司法化”;第二,制定量刑指南,推进量刑的“精密化”;第三,革新量刑技术,促进量刑的“现代化”;第四,公开量刑过程及理由,保证量刑的“透明化”。

  • 论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

    作者:周长军; 王海平 刊期:2006年第06期

    当前行政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以罚代刑”的现象相当严重,因而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势在必行。为此,需要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对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确立刑事先理原则,并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 “媒体审判”负面效应批判——兼论构建传媒与司法间的和谐关系

    作者:朱健; 王人博 刊期:2006年第06期

    “媒体审判”背后实际上是两种理念的冲突:表达自由与司法独立。在我国现实语境中,这两种价值都有保护的必要,因此,我国应当采取有效手段对表达自由和司法独立之间的紧张关系进行平衡,从而建构司法和传媒间的和谐关系。

  • 信访制度的功能定位研究

    作者:肖萍 刊期:2006年第06期

    任何制度的设置都有其特定的功能,信访制度也不例外。但一项制度究竟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并不在于人们良好的期盼,而在于该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以及与之相关制度的完善。现行信访制度最大的问题就是功能错位。因此,要发挥信访制度应有的功效和作用,就必须对信访制度的功能进行准确定位。

  • 公益征收程序的探讨——以一般征收程序为对象

    作者:张玉东 刊期:2006年第06期

    在公益征收过程中。公益征收程序体现为在征收过程中不同主体间的权力(利)配置,其较公共利益的界定和征收补偿问题更为重要。我国应在坚持行政征收程序模式的基础之上对现有制度加以完善,以实现对被征收主体权利的切实保护。

  • 浅谈行政强制执行的分配模式及划分标准

    作者:于荣勋; 龙飞 刊期:2006年第06期

    要制定一部系统、完整的行政强制执行法,首先要寻找一种适合国情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在多种模式中,混合式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应是当前我国最佳的一种模式。而此种模式的建立的关键是要解决好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的合理分配及划分标准。

  • 论我国物权登记机构的法律构造——以不动产物权登记为中心

    作者:尹中安 刊期:2006年第06期

    根因于我国历史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对财产尤其是不动产的分类管理。我国现行关于物权登记的法律法规极不统一。并由此导致了物权登记机关的极不统一。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延伸与加快以及作为WTO的成员国,值物权法草案讨论和修订之际,把对财产的行政管理和物权登记职能严格分开。建立独立、统一、采实质审查主义和对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实行职...

  • 手机短信侵权民事责任探析

    作者:刘三 刊期:2006年第06期

    手机短信侵权是指短信发送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结合我国《民法通则》第106、134条和其他相应法律法规的法律原则。运用经权行为法的一般理论对手机短信侵权的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和归责问题进行分析。并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角度提出建立手机短信侵权规制制度的框架性构想。

  • 论商品房买卖中的预售登记

    作者:郭升选 刊期:2006年第06期

    我国商品房买卖中的预售登记备案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预售登记既非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是法定的生效要件。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具有使债权具有物权性的功用,保障买房人将来取得产权的期待权实现。我国商品房预售登记在实施中存有许多问题,其性质、效力、内容等还亟待立法明确。

  • 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司法化研究——以刑法解释为视角

    作者:张爱艳 刊期:2006年第06期

    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取向应当是限制国家刑罚权、保障公民自由,是入罪禁止机能和出罪解释机能的统一。我国现行《刑法》第3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向表述方式堵塞了去罪化的路径,应当修改为消极的表述形式。刑法解释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而罪刑法定要求以严格解释和可预测原则作为刑法解释的限度。为了真正实现罪刑法定的司法化,刑法解释需...

  • 中日刑法中的商业贿赂犯罪之比较

    作者:陈家林 刊期:2006年第06期

    中日两国对于打击商业贿赂犯罪都十分重视,但两国刑法对于商业贿赂罪的规定则不尽相同。日本刑法典中仅规定有关公务员的贿赂犯罪,商业贿赂方面的犯罪则规定在《商法》等附属刑法之中。同时,日本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成立条件做了比公务员贿赂犯罪更严格的限定√日本刑法的这种规定方式对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及解释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 均衡理念的竞争法分析

    作者:焦海涛 刊期:2006年第06期

    竞争法以实现市场主体利益均衡为理念。本质上是“市场利益分配法”。均衡理念包含市场内部均衡与外部均衡双重含义,可作为竞争法中“利益衡量”的准则,也要求竞争排除制度适度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