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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经验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15 23:10:40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第1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对“五五”普法以来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要将总结验收与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通过总结验收,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为更好地履行各级党委、政府赋予发展改革系统的宏观调控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统一要求,明确总结验收的内容、步骤和方法。结合实际,对总结验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坚持分级实施、全面总结。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对下一级发展改革委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实现全面总结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

(三)坚持统一标准、确保公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系统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标准,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委应严格对照标准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总结促交流、以交流促提高。以总结验收为手段,以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认真总结交流“五五”普法期间积累的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发[]7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的通知》(新发改法规[]105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学习情况。主要是:《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反垄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

(四)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普法保障机制的情况。

(五)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

(六)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情况。

(七)通过普法推进立法、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

具体总结验收内容参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四、基本步骤及工作方法

(一)自查阶段(4月—6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指导标准(见附件)进行认真地自查,并将“五五”普法以来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形成总结验收报告,于6月中旬前将正式报告(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组织评估,适时召开座谈会,对照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全面、真实、客观地对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

(二)检查交流阶段(5月—8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各地“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交流,共同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的思路。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成立检查组,于5月初对南北疆开展为期20天的检查验收,通过现场交流、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询问等方式对各地普法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总结验收质量。

(三)评比表彰阶段(8月—1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综合各地自查、检查交流和平时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推荐参与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表彰的先进典型。

评优选优工作采取统一标准,按照规范的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公正、透明。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障,对加强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总结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第2篇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工作思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加强对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法制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做到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活动主题,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使之形成品牌效应。三、建立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出台《**市依法治市实施办法》,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逐步将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抓好行业依法治理,推进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继续围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内部机制改革,促进企业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平安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目标化。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按照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天桥区依法治校经验,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章程,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结合“平安**”建设,围绕平安校园、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防火避险等主题,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农村依法治理重点围绕民主和公开进行,积极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落实。力争2005年全市5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标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齐抓共管领导体制;落实普法经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抓好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典型培养和提炼工作,在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开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经验,力求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能够在我市顺利召开,扩大**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影响,创出**品牌,提升**形象。四、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认真组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第3篇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1号,以下简称《2000年普法要点》)和《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2号,以下简称《“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2000年普法要点》的要求,继续抓好《北京市劳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京劳法发〔1997〕32号)最后一年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确保“三五”普法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认真搞好本单位“三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按照《“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提出的基本标准、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北京市“三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见》(京法治〔2000〕1号)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7月底前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查和总结阶段,8月10日前将总结交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月10日前为市局对区、县局的检查验收、评选阶段,具体形式另行通知。市局在9月20日前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接受验收检查和评选。

    三、提高对“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义的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工程。对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可以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系统内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实施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我们已经经历了三个普法五年规划,通过总结,找出经验,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0?2002)》(京办发〔2000〕25号),制定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四、加强对“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该项工作的组织,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明确具体承办人,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00年是“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是为开创二十一世纪普法教育工作新局面打好基础的重要之年。根据全国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2000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开展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切实做好“三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下一步规划,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将普法教育不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全局继续推进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必须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全局来开展。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引导、保障作用。

    一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对党和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贯彻中央关于从严治政的要求,为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面的学习,继续开展对干部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是结合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把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将两个确保、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劳动力市场管理等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认真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做好“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根据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决议精神,以及全国普法办制定的验收指导意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方案。这次总结验收的基本原则是,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在自查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验收,有重点地进行抽查。为此要求:

    一要抓好验收的质量。在严格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做好“三五”普法的收尾工作。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地区,要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进行补课。

    二要做到验收工作不走过场。要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中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部里普法办将对各地开展总结验收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要按期完成验收工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9月底以前完成本地区的验收工作,并写出总结验收报告及下一步的普法工作建议,上报部普法办。部里将进行评选,为全国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做好准备。

    三、研究制定新的普法教育工作规划

    开展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在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基础上,要抓紧研究制定今后的普法教育规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的普法工作规划的制定,从整个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形成一些前瞻性的思路,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为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服务。

    一是制定新的普法教育规划要与立法规划相一致。通过开展普法教育,一方面要促进现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也要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要结合总结“三五”普法情况,对下一步的普法教育工作思路、主要任务、方法措施等问题进行调研,注意总结和发现“三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成功的做法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使新的规划内容贴近实际,具有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进一步细化普法教育的具体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方法,采取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开展一些生动活泼、简明易懂、深入浅出的普法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结合各项法制工作的推进,坚持不懈地推进普法教育。同时,要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一是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项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注重以普法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中,要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促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工青妇组织、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各类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加强联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的氛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

    根据全国“三五”普法教育规划,2000年将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检验“三五”普法成效,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将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引入深入,根据《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意见》,现对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全国“三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决议的总体要求和劳动保障部“三五”普法规划,结合各地实际,注重实效,以总结验收为契机,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扩大普法教育工作成效,为下一步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在总结验收中,既要突出劳动保障“三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对象和普法教育中的难点和热点,又要对普法教育的一般情况进行总结,要全面地反映本地区实施“三五”普法教育的总体情况。

    二是条块结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三五”普法验收工作要与本地区组织的总结验收工作相结合,以服从本地的验收安排为主;要主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搞好协调,总结验收材料同时报送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

    三是求真务实。劳动保障“三五”普法验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总结“三五”普法的实施情况。通过验收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普法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三、基本内容

    (1)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2)各地政府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四、基本标准

    (1)对单位的验收标准。领导重视,组织普法工作措施得力,制定有普法教育规划;确定有负责机构,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障;加强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建设,有年度普法计划,普法教材、培训有保证;开展了检查落实,较圆满地完成了“三五”普法知识考核,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对重点对象的验收标准。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到实处;按年度普法计划,参加了规定内容的普法知识考核,有考核成绩记录;通过普法学习,能较熟练地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五、基本方法

    总结验收按自下而上、分级实施的方法进行,在自查的基础上,上一级普法主管机关验收下一级的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普法办对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抽查。具体步骤可分三个阶段: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总结验收与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论证“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决议》的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来源:文秘站 )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和运作机制运行情况;

3、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工作经费依法治理的领导和运作机制运行情况;

4、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

5、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6、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验收标准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诀议》的要求,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初步验收。

四、方法步骤

1、检查方法

这次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有七种,即听、查、谈、访.看、考、议:一听,即听取受检单位领导关于”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总体汇报;二查,查看是否有总体规划、决议、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学习计划、普法教材以及档案管理等情况;三谈,召开座谈会,与各类普法对象座谈,了解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及体会;四访,走访有关单位干部及基层群众,通过点面结合,全面了解普法教育情况;五看,实地查看普法宣传栏、法制图书室(角)、教育基地、法制学校等基础设施;六考,考查各类普法对象对应学法制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七议,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进行认真评议,并将验收结果向受检单位反馈。

2、检查步骤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__年7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7月一8月份)。各部门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人大决议的要求,依据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相应的检查验收方案、办法和具体标准,并做好内页资料的整理归类。

第二阶段为自查阶段(9月份)。各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按照本地本部门制定的检查验收方案、办法和标准,进行认真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认真进行整改,及时补缺朴漏,做好迎接市、省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为全市检查验收阶段(10月份)。由市委市政府协同依法治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全市各行各业、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检验。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总结验收工作是我市“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亲自挂帅,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要求,根据本实施方案,坚持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标准,认真组织总结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自治区和通辽市的检查验收。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第5篇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

素质和理论水平。

政法各部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出发,

建立和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各部门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起到表率作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学习,要与时俱进、开拓视野、认清形势、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政法各部门是实现社

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为了确保全市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政法各部门必须以法律为武器,以专业为优势,善打硬仗,扶正压邪,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叫的响,拉的出,打的赢,真正起到打击敌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公安部门要结合市情,突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要位于锦州市前列。在关键时期,能够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法院要依据法律职责,认真做好各种案件的处理工作,提高办案的速度和质量,认真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坚持严审、快判,采取有利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真正起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检察院要严审快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司法局要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民事调节、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调解队伍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把好第一道防线。民政局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的和谐稳定。政法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发展、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为实现北镇的社会稳定出力献策。

三、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牢固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

形象。

政法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警风警纪的教育工作。广大干警

要廉洁执法、遵章守纪,坚持执法为民、廉政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内增素质,外树形象。要深化干警的警风警纪教育,不准出现违规、违法、违纪现象。要树立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忠于法律的思想,塑造良好的道德风尚。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市政法委要成立警风警纪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汇同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公、检、法、司、民部门的警风警纪情况进行抽查和验收,发现问题要批评教育,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通过上下齐抓共管,使政法队伍风气正、纪律严,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干警的自身形象得到进一步端正,使政法机关的面貌焕然一新。

四、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正确处理好政法各部门之间

的关系。

公、检、法、司、民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

委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形成共识,通力合作。在具体工作上要尽职尽责,在整体工作上要目标一致。要树立顾大局、识整体的思想,克服本位主义、部门利益的倾向,政法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常沟通、常联系、常研究,共同为北镇的发展、稳定做贡献的新格局。

五、突出重点,围绕中心,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的要求,政法各部门要明确

目标、理清思路、把握重点,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总结。为了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市政法委每半月召开一次公、检、法、司、民各部门班子成员以上的领导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前段工作的情况汇报。在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政法委主要领导对下段工作要进行安排和部署。每季度市政法委邀请市几大班子的主管领导,对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对检查的情况和结果要进行总结通报。政法各部门每月要向市委、市政府几大班子的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通过汇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理顺关系,规范行为,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政法工作,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对有关重大事项共同负责,政法各部门的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和涉及全局性有关问题的处理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事先予以请示报告,经过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对未经请示,造成影响,出现后果的要追究组织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严格考评,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政法各部门工作

的考核制度。

为了总结经验、查找差距、促进工作,市委政法委要成

立政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邀请市几大班子和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参加考核活动。一是对公、检、法、司、民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内容,看班子的核心作用,看班子的团结和凝聚力,看班子的威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成果。对工作突出或不胜任的班子成员,要向有关领导、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公、检、法、司、民各部门中层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有问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称职的要提出调整意见。三是对政法各部门主要工作指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的考核。对考核的情况要进行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并在全市政法系统进行及时通报。政法各部门的干部提拔任用,领导晋级,政法委要参与测评考核,要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否则不准提拔和晋级,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年中有考核,年末有总评。对中层科、所、队、室的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中层领导责任,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次诫免,两次“亮黄牌”,三次停止工作。

八、总结经验,争先创优,继续坚持完善政法工作的总结表彰制度。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第6篇

为贯彻落实20**年度新社区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区党委《关于规范开发区工程投资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开委〔20**〕61号,下称“《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新社区建设的工作实际,现对《**开发区新社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修订)办法》(*开管办〔20**〕13号,下称“《管理办法》”)补充修订如下:

一、关于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

根据《意见》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法招标,具体工作由区招标办公室和建设单位共同负责;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发包单位提出申请和工程要求,由建设分局负责安排组织施工和完成日常市政维修工作”的要求,对《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实施中“项目招(竞)标”和“项目施工”作如下修订:

(一)明确上述规定中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统一为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负责邀请招标的单位为区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单位为区建设分局。

(二)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在审批立项时,对不具备招标条件而又必须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先理顺招标关系后再予审批。1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施工。具体操作程序为:由建设分局新社区建设项目专责小组拟定施工单位,建设分局审核后报区分管领导审批,然后送指挥部备案并予实施。

(三)50万元以下及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工程项目,按以下办法和流程进行管理:

1、项目审批立项后,建设单位分批将项目资料移送招标单位,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实施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指挥部凭中标通知书将项目审批立项资料一并移交建设分局,由建设分局按原规范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

2、指挥部派1—2人参加邀标工作小组,参与工程邀标;邀标程序及方案由招标办制定,并报指挥部备案。

3、建立邀请应标施工单位数据库。综合几年来参与开发区新社区建设施工单位的业绩、信誉、资质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建设分局筛选提供相关施工单位,报招标办建立施工单位数据库。然后,按照择优邀请原则,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与区建设分局和招标办商议确定邀请应标单位。

二、关于项目工程量变动

《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工程款的结算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建设分局的项目负责人同意实施;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由建设分局决定执行;3万元以上的必须报指挥部审核批准。”结合实际,作如下补充修订:

(一)工程量变更核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施工内容或变更工程量时,建设分局项目负责人应报告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对变更内容应以现场会议记录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后三天内报指挥部备案。

(二)工程变更量审批权限。一是变更工程量1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项目管理负责人同意实施;二是1万元(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决定;三是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由指挥部办公室核查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三、关于项目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一)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流程

新社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施工验收,工程验收及工程结算要严格遵循以下工作流程,即:施工单位工程完工项目单位(社区)开具工程完工证明施工单位凭证明申请建设分局竣工验收建设分局组织竣工验收指挥部组织项目验收施工单位组织结算资料并报送建设分局审查建设分局送审计办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办理结算请款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二)流程操作办理时限

1、申请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15天内,要凭项目单位(社区)开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向建设分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分局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的15天内,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3、组织项目验收。建设分局完成竣工验收后的15天内,新社区建设指挥部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4、结算资料审查。指挥部完成项目验收后的15天内,施工单位要将项目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建设分局审查。

5、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办要在接到建设部门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的1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6、办理结算请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的15天内,建设者分局要协助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并报送指挥部。

四、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关于工程款请款手续

《管理办法》关于专项经费的请拨和项目工程款的申领规定:“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区财政结算中心,再由指挥部统筹使用;新社区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动工或竣工后,施工单位可按工程进度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并完善所需资料交建设分局审核,报指挥部审批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现做如下修订:

新社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采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和“建设项目拨款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运作。即:新晨

1、财政预算专项经费请拨:

新社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请拨按财政预算经费的申请办法执行,由区财政局分期划拨至区财政结算中心;

2、建设项目拨款:

新社区建设项目工程款的请拨由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及工程款支付要求分期提交拨付工程款的申请,完善所需资料后由监理核实工程进度并交建设分局审核;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查后,报指挥部主管领导批准,再送区财政局基建审核组登记备案。完善上述相关审批程序后,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直接将款项划拨施工单位。

(二)关于工程款的结算。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第7篇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经验”的布局与其表述方式有着密切关系。有怎样的表述方式,就会有相应的布局。常见的表述方式有“直接表述”和“间接表述”两类。各有其用,各有千秋。

(一)直接表述,“经验”更明确

直接表述,又叫显性表述,即在概述了过去一年或五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就之后,开门见山、明明白白地把“经验”用一段或连续几段的篇幅摆出来。

直接表述的优点,第一,经验本来就是对前一段工作成绩的肯定与褒扬,让人们一眼就看明白,有利于人民群众对过去一年或五年政府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所积累的经验,有一个清楚的了解;第二,经验也是下一段工作的指南,一目了然,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对照检查,调整前进的方向,借鉴并发展成功的经验。第三,体现了近年来公文写作发展快节奏、简约化和直观性的特点、要求和趋势。

直接表述又可按照所占篇幅的大小分为“一段式”、“多段并列式”、“总分式”等三种形式;“总分式”又可分为“先总后分式”和“先分后总式”两种。

1.“一段式”直述法

如2007年的工作报告,在总结前一段工作成绩之后,仅用一段话表述经验:“总结我们的实践经验,归结起来就是,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才能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这种形式简洁明了、集中概括,尽收眼底。

2.“多段并列式”直述法

2008年的工作报告,首先用“过去五年,我们在丰富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主要体会是:”一句话领起,开门见山,说明以下的内容是“经验”、“体会”(体会是谦虚的说法);接着,用六个自然段叙述经验:第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第二,必须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第四,必须坚持搞好宏观调控。第五,必须坚持执政为民。第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分别从思想路线、指导方针、经济建设、政府职能、执政理念、治国方略等六个方面提出宝贵的经验。

3.“先总后分式”

这种布局也较常见。它首先用一段话概括总的经验,再用多段篇幅分别叙述各个具体的“经验”。每条“经验”作为小标题统领下文,之后用成功的“做法”证明每一条经验的实践性和正确性。2003年的报告就是采用此法。先概述经验:“在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丰富生动的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这段文字,从表面上看,好似没有点明“在丰富生动的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之前的句子是“经验”,仅仅是谈“做法”而已;但实际上,这段话说的是经验产生的渠道和类别,也就是指我们有哪些方面的经验。接下来,报告以“经验”为“纲”,以“做法”为目,从九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由于引证了大量的材料,所以达到1万余字,是十余年来篇幅最长的。同时,其中的一条经验与另一条经验之间的跨度也是最大的。这样的布局,边议边述,能把“做法”和“经验”较好地结合;但正因为其跨度大、篇幅长,所以较难整体把握全部的经验。

4.“先分后总式”

这种布局比较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先从几个方面谈经验,再归纳出基本的经验。如1998年的报告:“回顾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第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阐述略,下同)”“第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三,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第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第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接着,再把经验上升到更深层次的理论概括:“五年来的基本经验,归结起来,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这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根本保证。”这样的布局,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将前述做法方面的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上的经验,逐层递进,步步深入,总结出经验之精华。

(二)间接表述,形式有变化

间接表述,又称隐性表述。即不用明显的句子说明取得的是哪几条经验,而是只谈认识、做法、效果、今后的任务,将经验隐含于其中。2000年、2002年、2004年、2006年均采用了间接表述。这种“直述式”与“间接式”隔年轮换使用的方式,能使历年来的报告的形式有所变化,不至于一个模式沿用到底。再则,虽然我们治国所做的工作“年年岁岁各不同”,但在大政方针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治国的主要经验也是大体相同而变化不大的。所以隔一、两年在报告中显现一次“经验”也是可行的,不必每年的报告都要列出几条经验。当然,也有例外,在2007年用了直述式之后,2008年仍然用了直述式,也许是基于两个原因考虑:一是2006年没有直接表述经验,2007年又只用95个字谈经验,前两年稍显单薄;二是2008年是本届政府即将换届的一年,对前五年这一阶段的工作要划上一个有力的句号,所以,为了加大“经验”的表现浓度,2008年又沿用了直述式。

间接表述又分为:“做法”表述式、“认识”表述式、“要求”表述式三种。如:

1.“做法”表述式

不明写经验,成功的“做法”就是经验。如2002年的报告在叙述了成绩和问题之后,除了在文中指出:“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特别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累了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丰富经验。”一句以外,全篇都是谈“做法”和“成效”。因为,正确的“认识”、成功的“做法”和“效果”本身就是“经验”。换句话说,这些被肯定下来的“成绩”就是不可置疑的“经验”。

2.“认识”表述式

不明写经验,正确的“认识”就是经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到的“认识”,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工作经验的归纳和总结。“认识”往往就是经验的概括。此不一一举例。

3.“要求”表述式

不明写经验,将行之有效的“经验”作为对下一年度工作的“要求”予以强调。如2006年的报告,全文没有专门段落谈经验,只是在布置当年的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才用四个句子将“经验”作为要求予以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经验”的阐述方式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经验的目的是为了指导政府今后的工作,因此要求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而这些普遍性和规律性,往往段首句只能说明是什么经验,而不能说明它深刻的内涵和产生的根据。因此,在报告里,摆出“经验”以后,还要对经验作一些阐述、诠释和强调,阐述的方法主要有三:

一是进一步阐述对这一经验的理论“认识”,说明其重大意义、深刻内涵、重要作用、总体要求等。如“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它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是硬道理,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要以人为本,注重“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无论是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摘自200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这段话是报告中的第一条经验体会,是从理论上予以阐述的。它先说明有什么经验,接着说明经验的实践意义和科学内涵,再用“无论……还是……都必须……”的句式以及“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的句子,强调科学发展观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政法工作经验总结第8篇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检查验收“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全市国土资源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实现局党组提出的“两整治一改革”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把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检查验收内容

1.工作成果。重点是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整纪纠风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主要包括:行风政风评议名次升上去,违纪违法案件数量降下来的情况;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的情况;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实行网上交易和监管的情况;土地招拍挂制度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的执行情况;土地储备机构与下属和挂靠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机构的脱钩情况;国土资源干部廉洁从政集中整训工作情况;土地整治、重大资金和项目管理以及干部交流轮岗等情况。

2.制度成果。重点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国土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国土资源管理创新机制、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廉政风险教育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六个方面具体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的情况。同时,做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覆盖、责任明确,制度便于执行、管理便于落实、手段切实有效。

3.理论成果。重点是形成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特点和规律的研究认识等。

三、检查验收的时间和方法

(一)自查阶段(2012年9月20日至9月28日)

各县局、分局按照市“两整治一改革”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检查验收的内容,认真开展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各县局、分局在开展本级自查的同时,组织对所属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连同《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纸质各1份,于9月28日前报市局“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纪检监察室)。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连同《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纸质各1份,于9月30日前报省厅“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结合巡视工作,市局对“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厅于10月8日开始,对市局、县局(分局)“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按照《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进行检查评估。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2年10月21日至11月25日)

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整改情况,县局、分局于11月1日前、市局于11月4日分别报市局、省厅党组。市局及各县局、分局要根据自查、上级检查验收反馈的评估意见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梳理、提炼、归纳,起草《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市、县(区)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协调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把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作为巩固和提高“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成果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实、抓好,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的总结,系统梳理提炼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经验和做法,全面反映“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开展的特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