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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医院自杀,谁负责

作者:岳殷; 滕灵方 温州医学院附属温岭医院
跳楼自杀   住院病人   医院住院   经济赔偿   原因不明  

摘要:事件背景 2005年7月20日,我院妇科一住院病人跳楼自杀,发现后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该患者42岁,农民,处于宫颈癌晚期,在我院住院20余天.患者自杀前无任何征兆,至今自杀原因不明.推测很可能是对癌症的绝望以及经济上的绝望,迫使她选择自杀.患者死亡后,其家属要求我院给予经济赔偿,理由是:病人在医院住院,医院应该对其人身安全负责.目前,双方还在协商解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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