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审计是社会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经济警察”,经济越发达社会审计产生的监督作用越大。我国从1980年恢复社会审计制度以来,社会审计组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有效配置,保障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而且将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发挥重要的监督、鉴定和评价与治理功能。维克托·迈尔在《大数据时代》这本书里指出:“大数据带来了一场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所以说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社会审计也不例外,加之近十余年来发生的美国“安然”、意大利帕玛拉特和中国的银广夏等事件均引起了社会大众对社会审计的不信任,这使得社会审计风险的研究成为了审计理论和审计实践的双重需要。 一、社会审计的风险源 风险通常是指某种事物结果的不确定性。审计风险是指审计工作结果的不确定性。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中审计风险被解释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是与审计流程相关联的一个术语,不是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的法律后果。注册会计师审计即社会审计,社会审计所进行的工作是依法接受委托、有偿独立开展的查账验资等一系列专业活动,它的产生源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社会公众是社会审计的服务对象,满足社会大众的诉求就是社会审计的基本任务之一。目前随着资产市场、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成熟,对企业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感兴趣的群体越来越庞大,人们对一个企业的评判大多依赖审计结论,这无疑加大了社会审计的风险。 (一)社会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社会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是不以审计主客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在审计活动进行时,审计风险就一直伴随着,签约有风险,编制计划有风险,收集证据有风险,在审计报告中给出结论有风险。在大数据环境下,云计算渗透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信息的全球化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审计对象的计算模式都发生了一定的转变。传统社会审计采用抽样审计属于小数据,小数据的样本特征与总体特征不可避免地总会产生误差,这个客观性缺陷给社会审计带来了必然的风险。 (二)社会审计主体的综合素质难以满足审计需要产生的审计风险 大数据环境下,社会审计必须关注信息源,这就需要注册会计师除了熟悉审计、会计、法律、税务等业务知识之外,还必须熟悉系统结构、系统布局和软件环境以及硬件条件等基本知识。从事审计职业需要具备宽广深厚的知识面和文化水平,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需要具备分析、判断和评价能力,而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团队构成中年龄大点的注册会计师大多是会计或者管理者出身,知识结构体系单薄狭窄,对大数据、云计算和计算机等知识掌握的不够,不具备信息系统相关知识,而新入行的基本是通过会计专业考试走过来的,虽有着注册会计师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信息系统的相关知识,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难以满足审计职业的要求。 (三)社会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各自利益导致的审计风险 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社会审计主体为了拓展市场和赚取最大利润以创造更多的自身价值,必然推动和加剧审计行业的竞争势态和恶性竞争,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重利轻质的现象也难以避免,严重丧失审计职业道德时甚至会出现销售审计的现象;而作用审计客体的被审计单位为了实现融资等财务目标,也会采取一些违规违法手段,给审计者提供虚假财务和会计信息,从而给注册会计师做出客观公允的审计结论也带来了很大风险。 (四)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的社会审计风险 市场经济也是一种法制经济,审计客体保持可持续性健康发展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制体制做基础。我国社会审计目前缺乏统一的信息化审计准则和信息化审计标准制度,现有的标准大多是手工条件下的审计规范,部分针对信息化审计的准则缺乏操作性,所以开展计算机审计存在较大风险。在大数据环境下我国目前虽颁布了一些社会审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有关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没有明确规定,且就宏观整体分析可以看出社会审计的法律法规缺乏一定的配套性和针对性,注册会计师在实际的执业活动中不易操作,有些对企业的法律条文甚至会加大审计风险,例如上市公司面临监管法律的约束,如果持续亏损便会被责令退市。 二、社会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环境建设 随着相关审计丑闻的频出,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社会审计要想更好的担负起经济警察的职责,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建设良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强体制改革,妥善调整政所、政企间关系,规避政府与企业间的不正当合作关系。政府应该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企业的发展以及公司的上市不应作为其政绩的一种体现。其次,政府面对财务违规的企业,应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严惩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政府应采取一些鼓励行为,对于执业能力强、业务质养高的一些被普遍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鼓励宣传,引导社会审计行业在其业务活动中规范运作。 (二)重视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发展 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自身素质建设,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使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途径。注册会计师应该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在实质上和形式上均保持独立。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的业务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可以有效地规避审计的风险,同时可以加强执业道德培养和考核评估机制建设。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加强相关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时,应该定期为团队员工举行相关专业培训和拓展培训,致力于新的相关知识、新的审计手段和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制度要有长效的职业充电机制。 (三)健全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质量控制制度 防范社会审计风险就是要提升社会审计的质量水平,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取决于其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因此,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业务质量控制的制度建设,以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要不断完善社会审计的法律法规,在条款中明晰审计人员的具体责任,使限制性条款与责任性条款达到对等。不断强化国家审计对社会审计的监管,提高发现问题的概率。从社会审计主体看需要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定期岗位轮换,用保证社会审计独立性来保证社会审计的质量水平。在大数据时代,社会审计既要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行业统一的云审计平台和大数据审计分析中心,尽快促进和加强信息化审计系统的构建应用,最大范围的降低和规避社会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彭园园.我国社会审计风险的因素分析[J].经营者(理论版),2016(06). [2]李平,王晓敏.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现状和防范措施[J].经营与管理,2011(09). [3]闫伟宸.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江苏商论,2013(05). [4]古云兰.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与防范的研究[J].企业研究,2014(07). [5]周爱林.浅谈社会审计风险的成因与重要性[J].经济期刊,2015(12). 作者:冯筠 穆放 单位:宝鸡市中心医院审计科;陕西众褔信会计师事务所
新农村规划论文: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思考 规划是龙头,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牛鼻子”,对规划的定位和作用要有明确的认识。在调查研究中发现,有些村庄布局不合理,特别是有的村建房屋间隔空间太窄,连消防车都开不进去,留下严重隐患,要推倒重建财力上实在承受不起。尽管这种现状是新农村建设以前形成的,但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这也充分表明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先行,以有效避免未规划先建设、边规划边建设、拆了建、建了拆现象的发生。为此,笔者就进一步搞好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发以下思考: 一是规划要突出前瞻性。前瞻性、预见性是规划编制的生命。如果规划没有前瞻性,编制规划就失去了意义。在本世纪内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编制中,必须着眼长远,突出前瞻性,围绕发展搞规划。要充分考虑到××市大铜业、大物流、大旅游、大城市框架和今后工业化、城镇化、商贸、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在布局上应当以那些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农户聚居,有可能长久存在的村为重点,特别是乡镇、集镇、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对今后要撤并的边远村庄和一些不可能成为居民集中点的地方,只对现有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不宜再投入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规划要注重特色性。新农村建设规划一定要突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这是规划成功与否的关键。我市广大农村在区位、自然、历史、文化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就决定规划不能套用一个模式,不能搞千村一面,而要力求彰显个性,各具特色。农村规划要从村庄的地形地貌出发,依山顺水,不推山、不填塘,形成各具特色的自然村落、田园农庄、农村社区。同时要注意保护上清古镇、仙水岩龙虎山景区等地各种古迹和有价值的传统民居等文化遗产,做到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新村建设项目尽量与古建筑保持协调统一,使“古迹为新村增色,新村为古迹添彩”,形成观光旅游新亮点,既增色,又生财。 三是规划要强化和谐性。新农村建设是通过农村的发展,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充实农村的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农民丰富活泼的生活空间和具有归属感的精神家园。因此,编制村庄规划必须充分征求当地农民意见,使规划编制的过程变成一个政府、专家和基层干部群众互动的过程,从而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群众的认同感。 四是规划要体现实用性。就是说应注重配套搞规划,规划编制就是为了指导下一步的发展建设。因此,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把实用性摆在突出位置,量力而行。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统筹考虑,使规划与村庄建设相结合,与调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商业网点及电力、水利、交通、电信等配套设施相结合。对基础设施建设,先搞什么、后搞什么,在哪里搞什么,一定要衔接配套,避免先建后拆、边建边拆,浪费社会资源。 五是规划要明确产业性。应充分考虑村镇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明确产业定位,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村镇,发展规模经济,村镇规划新办工业企业应向工业园区集聚,以利整合资源,节约用地和处理排污,共享基础设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镇规划要综合考虑集镇、城镇郊区、田畈农区、丘陵山区等不同区域、资源等因素,因地制宜,促进商贸服务业、特色工业、生态农业、林果业、休闲旅游业等特色经济的发展,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新格局。 六是规划要力求集约性。就是要注意保护耕地、集约用地,乡(镇)、村的规划,原则上都要安排在荒山荒坡,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确要占用耕地的,也要采取“占一补一”的办法,垦复耕地。按照“先规划后建房,没有规划不批建”的原则严格执行,要制定配套政策,完善操作措施,促使村民严格按照规划和设计进行建设,以增强规划执行的强制性。(作者单位:市委政研室) 新农村规划论文: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探索 本文作者:李思银 农村规划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新农村建设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新农村建设成果的效益后评。一个好的规划设计,应能够放眼全局,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生产生活、风土人情和群众意愿等相关内容,做到利用有限的资源,创造出方案最优化、效益最大化和民众满意化的最高价值取向。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收到如此效益呢?本文笔者就结合实际工作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关于新农村规划中的一些问题。 新农村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专业性和表达民意性的工作。要使其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从目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倾向来看,实在不容乐观,新农村规划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而不是简单的建筑规划图纸的移植或“亮壳”工程。它需要规划师通过对规划区域现场踏勘,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确定该区域农村发展战略和建设控制引导两个层面。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景发展和近期建设的关系。做到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尽量不加重农民负担,才有可能顺利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 新农村建设中的种种困惑 在当今这样一个工业、信息、科技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村已经陷入了“城市色彩农村化,农村个性模糊化,政绩驱动功利化,亮点频出空壳化”的困惑中,农村特色的消失,各种弊端的凸现,制约了新农村规划建设的健康发展。 1.1 移植城市特色,乡村个性全然遗失 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盲目学习城市建筑设计是不可取的。农村建筑及布局与城市布局也存在有相似之处,但是对于使用功能分区、自然环境的和谐、生产生活的习惯、民风民俗的特点等等是不尽相同的。这些不同之处是众多农村个性和特点所决定的。如有的建筑物前后要有用于晾晒稻谷、茶叶之类的平整场地,是由使用分区和生产特点决定的;有的农村建筑物使用纸浆石灰墙面加民族特色的彩画(大理白族民居),它是继承发扬古朴建筑风格,体现和张扬个性的东西;猪厩、牛圈、鸡舍等是必不可少的设施;房屋周围的菜园也是农村生活的自给自足的重要角色;凡此种种都是农村生产特点和地方特色决定必要考虑的,绝不能一味的模仿城市建筑设计。那就使得新农村建筑规划断了胳膊少了腿——残缺不全,缺少了自己的乡土特色。 1.2 政绩驱动功利,乡村空壳亮点村频现 当今的世界是激励竞争的世界,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而一些地方政府却认为“发展政绩才是硬道理”,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后,很多地方挖空心思打造新农村亮点,来铸就政绩,造成了中央、地方各级财政资金的浪费,却收不到良好效果。一是重投入,轻实效,创造空壳亮点。有的地方不注重对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预算,着力打造亮点,高标准、重投入,甚至不惜以增加农民负担,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目标只是为了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当然,上级领导满意,政绩也就树起来了。可是建成后的新村庄,因为不切实际,农民得不到实惠或得到的实惠不多,也就成为了供各级领导参观的空壳亮点村。二是重包装,少内涵,着力造就面子工程。有的地方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做得不多,面子工程做得不少。他们充分利用各类项目资金,在农村打造“容貌”工程,给农村房屋穿新衣;给道路入口树招牌;让农村名字谱神话…… 到最后,得到上级肯定的也不少,就是得不到农民朋友的认可。三是规划缺失,配套不全,脱离了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与承受能力。水、电、通信线路、给排水、垃圾处理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文明农村建设的基本保证。但由于农村基础薄弱,村距相隔远,导致配套设施的建设一直成为建筑规划的鸡勒。很多乡村居民已习惯了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的生活,在原来居住分散,人口不集中的情况下固然不会有太大问题,但是规划成型成规模的居住区,则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当然这些方面也许广大官员是不一定考虑得到的,但作为新农村规划的专业人员是一定要考虑的。 综上所述,在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规划工作尤为重要,它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的龙头,正如有业内人士所说:“规划是龙头,是先导”。一个项目规划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和对未来发展方向、发展空间的控制与引导。因此,在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抓好规划十分重要。 2 未来新农村规划建设路子 新农村建筑规划,不是规划师在电脑桌旁就能设计完成的,而是需要规划设计师对特定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民族民风情况、生产生活状况等等一系列的综合性指标做调查研究,再对该区域农村未来发展战略做出总体部署评价的基础上,来安排近期建设和未来远景部署。在新农村规划建设过程中,要让农民兄弟实实在在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好处,并对将来发展留有余地。也只有如此,才能为新农村建设呈现更多的看点、亮点和特点。当然,在实际建筑规划过程中,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过只有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笔者通过自身的调查与调研,提出几点仅供参考的意见。 2.1 重视新农村规划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就目前农村规划情况看,存在规划缺失或规划不到位,主要是因为农村规划体制机制不健全。作为新农村规划工作,除了要了解农村实际,做好调查研究之外,还应该直接参与实施规划“决策”过程和间接渗透“规划理念”。 2.1.1 健全新农村规划体制机制 1993年5月17日,国家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国务院第116号令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1996年7月17日,建设部颁布了《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建设部第54号令)。但是,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好多地方也没有很好的落实政策法规,没有出台或虽然出台但没有很好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导致新农村规划体制机制的缺失。所以,目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农村规划体制机制十分重要。 2.1.2 规划要参与“决策”和渗透“规划理念” 新农村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部分,笔者认为应该把新农村规划纳入总体规划的一个专项进行研究,使其进入法定框架,参与“决策”过程,让新农村规划最终体现到规划法律文本中,将会更有利于未来建设。新农村规划真正意义上是把对农村规划的研究成果渗透到规划理念中去。这样才能更好的把农村特质在创新中延续发展,把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向前推进。 以笔者之见,尽快出台和完善新农村规划编制相关管理办法,从法规体系上保障整个农村规划编制,明确法定地位和主体,对未来农村发展必定是一个很好的机制保障。 2.2 政府扮演好新农村建设各个时期角色 要切实抓好农村规划工作政府就首先要明确自己各个时期需要扮演的角色。在新农村建设初期政府一定要做好规划编制,实施建设过程中控制和引导要着力承担推动建设的作用,后期则要达到农民主动,全民参与的局面。 在新 农村建设初期,规划不切实际,中看不中用,是无法做好新农村规划工作的毒瘤。不少“规划师”、“策划师”游走各地,移植他人做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诊断把脉”实际就是一群仅仅会画图的骗子。他们蒙骗政府,坑害百姓,坐在电脑桌旁,为新农村建设亮点做规划。怎么可能切合实际,又怎么能完成历史赋予他们的神圣使命呢?笔者认为作为政府一定要有独到眼光,为农村扮演规划、控制、引导的角色。当然新农村建设只依靠政府是不够的,只有广大农村全民参与发展大计,才能形成合力推动发展。因此,当政府从初期的规划编制到实施建设、控制和引导成型以后,最终还是要让新农村建设回归到农民主导上来。到这个时期,农民已经是自觉形成了共识,政府也随之转换角色,必须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减少干预,保持农村规划的合理性和延续性,绝对不能搞换届换规划,一个领导一个思路,这是农村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 2.3 尊重农村的自然和文脉,传承农村乡土命脉 农村空间和固有的建筑艺术是有生命的、鲜活的历史艺术的载体,它们能够传承下来就有存在的价值。城市讲风貌,农村也有农村的风貌,它是历史、自然、民族、文化、习俗和生产生活传承下来的农村乡土命脉,我们必须在尊重、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也只有在保护传承历史命脉,农村才有文化之根,也才有自身独特的内涵和魅力。因此在处理关系到农村乡土命脉问题上,绝对不能持对立态度。例如丽江的发展,是对纳西东巴文化、乡土特色、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才成为云南具有代表的民族文化窗口,他们甚至成为一种独有的“元素”。另外,著名的中国石寨子——银都的大理鹤庆的新华村,它以本身固有的特点,民族文化、银器首饰加工业等等为发展基石,在不断创新发展旅游等产业成为云南独特的新农村。 2.4 依据各自特点塑造自身文化 农村文化也是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对传承农村社会文明,体现农村社会特质起到了一个综合媒介的作用。由农民组成的农村社会必然具有自身的特性。正如城市社会特质一样,有人说在北京生活可以感触到北京人的大气与实在;到成都就可以了解四川三星堆文化和麻将、休闲文化;在丽江可以认识到丽江人的慢板与休闲。同样到有特点的农村如中国石寨子村,你就知道子在哪里透射着中国银器艺术和白族民间文化。而这种特有的个性必然是当地特色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反应,并且是一种可为外界感受的个性。 因此,可以表现农村特质的个性文化,必将成为今后新农村规划建设的一个趋势。因为它与城市特色移居农村和生搬硬套亮点做法更有价值和生命力。 2.5 保护与创新并举合理开发农村 不同的农村有不同自然环境,气候特质,人文脉络。但是任何一个年数已久的农村建筑模式,都有它自身的形成理由,其包含了先人的智慧和积累的经验,例如南方和一些山区的建筑,由于气候潮湿,很多房子窗户都开的比较小。因而进行新农村建筑规划。同样要考虑当地气候、风向、日照、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等。另外很重要的一点要尽量避开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同时尽量利用原有河流、树林、绿色等地理特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相互依存,筑成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如果在规划中没有充分考虑到自然因素和生态因素,该规划必然成为败笔。在充分考虑自认因素的影响和心态环境的和谐的同时,要特别注重乡村建筑规划和人文环境的有机融合。在规划乡村建筑时,把原有传统乡风民俗、古典建筑、碑、坊、亭等体现乡村历史文化的元素纳入到规划保护中。如果失去了传统的历史文化的沉积,建筑再漂亮也只能算一个个形状各异乃至如出一辙的火柴盒。建筑规划则成了简单的住房设计。这些导致新农村乡村建筑规划在内涵上成为简单的村镇建造,新村只是改造面貌的村庄。因此,我们对待农村建设规划问题上,一定要保护与创新并行,适度合理地开发。 2.6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群众广泛参与 要推动群众对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有效参与,首先还得从依法依规运行,规范程序操作入手,然后在加以管理运作机构机构和人员的保障。做到有专门机构和必要人员对广大农村群众进行政策宣传,知识普及,行为规范,规划引导,建设监督等各个层面开展工作,最终达到新农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政府指导,专家把脉,农民自主的格局。 2.6.1 依法推动农村规划建设工作 农村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一样具有自身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约束。但是,由于前几年中央和地方各级对农村建设投入的力度相对较小,许多地方对农村规划不重视,导致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规划的严重缺位。而近年来,随着资金的大量投入,为保证资金的有效投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和浪费。农村规划编制与修编越来越必要,而在编制或修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村庄集镇规划建设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程序,规范操作。规划一经批准,严格执行,不以个别领导意志而改变,才能更好的推进新农村全面建设。 2.6.2 完善机构,健全机制有序推进农村规划建设工作 由于受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长期对农村建设投入资金存在不足的现象,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中央地方各级对农村建设投入已迅速增长。而随之带来的问题是资金项目分散在各系统,具体到乡镇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使资金和项目运行管理难度加大,发挥效果不明显。 为此,笔者建议在县乡两级设立一个执行农村规划建设管理职能的单位,并配置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对新农村各类项目的规划建设实施监督管理。从而使资金有计划按要求使用,发挥更好的项目效应。 2.6.3 加强对群众的科普、法制宣传,推动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目前,新农村规划建设除在法制上完善规划程序、规划公示、规划听证和规划监督等方面让群众参与外,还应该对群众进行科普、法制和规划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引导群众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中来。 开展普及科普、法制知识活动,是有效推动群众参与的前提条件之一,要让群众知道什么是规划,规划具有哪些法律效率,作为群众一员如何遵守执行规划建设,如何参与建设等问题。其次,对于规划建设过程中,该如何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当然对于开展科普、法制活动,促进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方式很多,笔者认为,编制新农村规划建设和法律法规书刊、举办培训班就是一种形式,正如大理编制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房屋建设实用图集》、丽江编制的《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保护维修手册》等可以引导群众的好书刊,可以批量发送到农村,给群众作为指导或参考很有现实意义。 新农村规划论文:浅谈新农村建设与村庄规划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必须搞好村庄规划。本文对制定村庄规划的必要性、注意的问题以及规划后的实施总结进行了论述。 近几年新农村建设受到广泛的关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就是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必须强调搞好规划,尤其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家家户户的村庄规划。可以说,制定合法、合理和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村庄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2008年1月1日,从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出发颁布实施了《城乡规划法》,更进一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规划依据。 1制定村庄规划的必要性 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之间的联系日益交融,互为影响。但原有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就乡村论乡村,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引导,出现盲目建设、无序建设的现象,造成了土地资源、社会资源的浪费。这种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影响了城乡协调健康发展。为了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必须做到规划先行、全盘考虑、统筹协调,避免盲目建设。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上重新研究制定规划,根本上改变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和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 乡村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管理制度化要求。乡村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管理相对滞后,乡村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缺乏充分的社会参与和专家论证,对行政权力缺乏必要的制约,一些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由于没有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无法真正实施,造成一些地方政府、村委更是随意变更规划、甚至无视规划进行建设。另外农村的建设量大,村庄规划管理力量薄弱,导致村庄建设散乱,管理手段不足,难以应对日益增加的农民住宅、公益设施和乡镇企业等建设的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近年来,随着各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农民的生活质量不高,乡村各项设施建设依然落后。改变现状最急需的就是制定村庄规划。 缩小城乡差距的要求。解决我国城市问题的关键在农村,只有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设起让城里人向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农民过上令城里人羡慕、让乡下人自豪的健康生活,中国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其中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差距的方式,即不是把农村城市化,而是切合农村实际将农村规划好,建设好,使农村生活现代化,农民过上幸福的日子。 2注意的问题 要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制定和实施村庄的情况与城市和镇有较大不同,目前我国多数的村庄还没有制定规划,要求所有的村庄,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村庄都要编制乡村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目前还难以做到。如果作出统一的法律规定,难免流于形式,因此对村庄规划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制定村庄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对规划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应当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坚持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公益事业建设与管理,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科学引导,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合理确定乡和农村的发展目标,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村庄规划采用公示及公众参与制度。为了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的意见。村庄规划要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村庄规划成果完成后,必须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由相关部门审批。 农村规划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规划水平的低下,实际上反映了相关规划人才的缺乏。由于长期以来农村教育水平存在落差,缺乏规划专业人才。社会上从事规划的单位和专业人士为数不少,但是长期以来他们的目光所关注的焦点不在农村,他们当中许多人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也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需要存在差距。为了提高新农村的规划能力,一方面应该安排组织农村干部进行关于规划以及规划实施的专业知识培训,开阔视野,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组建针对农村、面向农民、从事农村规划的企业或机构,同时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竞争,纳入规范管理,实行资格认证,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农民服务。我们的专业机构和专业规划人才,要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另外近几年出现的“大学生进村任职”现象也可以充分利用,让有知识,有能力的人真正发挥其所长。如此,则全社会解决农村问题的宏观成本必定有所降低,而对新农村的建设质量和文化品位必有改善与增强。 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有些村庄由于缺少城乡统筹协调,例如未考虑附近污水对井水的污染;未考虑镇区道路和镇排污管道比村子居住区的地基高许多的因素,致使镇附近的村庄无法建设与之相连的排污管道;未考虑村与乡之间的关联,为村向乡聚集提供条件等等。乡村规划建设应切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资金问题的解决。在目前阶段,应考虑以政府为主导,选择试点,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由政府出资,聘请规划机构和有关专家以及有相应能力的非营利组织深入农村,为基层服务,落实、完成新农村的新规划,参与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政府为农民谋求长远利益、建设城乡和谐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 3村庄规划后的实施总结。 切实加强乡村规划,使村庄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改善村民生活环境、促进村庄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综合提升农村可持续发展实力有重要意义。村庄规划实施总结重点在于了解规划的科学性、适用性以及可操作性。实施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庄规划的编制完成情况;村庄依据规划进行建设的情况;规划实施过程中与土地利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衔接的情况;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等。农民是村庄的建设者、居住者和使用者,也是规划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规划实施的好与坏,农民最有发言权。因此,农民意见的征求是规划实施总结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有关政府部门在进行规划实施总结时,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农民意见。村庄规划的实施总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以便及时反馈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规划,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效能。 有了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并在这一规划指导下,统筹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共资金,便可解决当前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建设21世纪有中国特色、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规划论文:浅谈新农村建设与村庄规划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必须搞好村庄规划。本文对制定村庄规划的必要性、注意的问题以及规划后的实施总结进行了论述。 近几年新农村建设受到广泛的关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就是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必须强调搞好规划,尤其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家家户户的村庄规划。可以说,制定合法、合理和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村庄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2008年1月1日,从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出发颁布实施了《城乡规划法》,更进一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规划依据。 1制定村庄规划的必要性 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之间的联系日益交融,互为影响。但原有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就乡村论乡村,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引导,出现盲目建设、无序建设的现象,造成了土地资源、社会资源的浪费。这种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影响了城乡协调健康发展。为了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必须做到规划先行、全盘考虑、统筹协调,避免盲目建设。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上重新研究制定规划,根本上改变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和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 乡村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管理制度化要求。乡村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管理相对滞后,乡村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缺乏充分的社会参与和专家论证,对行政权力缺乏必要的制约,一些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由于没有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无法真正实施,造成一些地方政府、村委更是随意变更规划、甚至无视规划进行建设。另外农村的建设量大,村庄规划管理力量薄弱,导致村庄建设散乱,管理手段不足,难以应对日益增加的农民住宅、公益设施和乡镇企业等建设的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近年来,随着各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农民的生活质量不高,乡村各项设施建设依然落后。改变现状最急需的就是制定村庄规划。 缩小城乡差距的要求。解决我国城市问题的关键在农村,只有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设起让城里人向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农民过上令城里人羡慕、让乡下人自豪的健康生活,中国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其中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差距的方式,即不是把农村城市化,而是切合农村实际将农村规划好,建设好,使农村生活现代化,农民过上幸福的日子。 2注意的问题 要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制定和实施村庄的情况与城市和镇有较大不同,目前我国多数的村庄还没有制定规划,要求所有的村庄,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村庄都要编制乡村规划,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目前还难以做到。如果作出统一的法律规定,难免流于形式,因此对村庄规划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制定村庄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对规划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应当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坚持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公益事业建设与管理,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科学引导,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合理确定乡和农村的发展目标,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村庄规划采用公示及公众参与制度。为了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的意见。村庄规划要进行多方案比较并向村民公示。村庄规划成果完成后,必须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由相关部门审批。 农村规划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规划水平的低下,实际上反映了相关规划人才的缺乏。由于长期以来农村教育水平存在落差,缺乏规划专业人才。社会上从事规划的单位和专业人士为数不少,但是长期以来他们的目光所关注的焦点不在农村,他们当中许多人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也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需要存在差距。为了提高新农村的规划能力,一方面应该安排组织农村干部进行关于规划以及规划实施的专业知识培训,开阔视野,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组建针对农村、面向农民、从事农村规划的企业或机构,同时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竞争,纳入规范管理,实行资格认证,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农民服务。我们的专业机构和专业规划人才,要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另外近几年出现的“大学生进村任职”现象也可以充分利用,让有知识,有能力的人真正发挥其所长。如此,则全社会解决农村问题的宏观成本必定有所降低,而对新农村的建设质量和文化品位必有改善与增强。 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有些村庄由于缺少城乡统筹协调,例如未考虑附近污水对井水的污染;未考虑镇区道路和镇排污管道比村子居住区的地基高许多的因素,致使镇附近的村庄无法建设与之相连的排污管道;未考虑村与乡之间的关联,为村向乡聚集提供条件等等。乡村规划建设应切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资金问题的解决。在目前阶段,应考虑以政府为主导,选择试点,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由政府出资,聘请规划机构和有关专家以及有相应能力的非营利组织深入农村,为基层服务,落实、完成新农村的新规划,参与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政府为农民谋求长远利益、建设城乡和谐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 3村庄规划后的实施总结。 切实加强乡村规划,使村庄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改善村民生活环境、促进村庄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综合提升农村可持续发展实力有重要意义。村庄规划实施总结重点在于了解规划的科学性、适用性以及可操作性。实施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庄规划的编制完成情况;村庄依据规划进行建设的情况;规划实施过程中与土地利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衔接的情况;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等。农民是村庄的建设者、居住者和使用者,也是规划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规划实施的好与坏,农民最有发言权。因此,农民意见的征求是规划实施总结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有关政府部门在进行规划实施总结时,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农民意见。村庄规划的实施总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以便及时反馈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规划,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效能。 有了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并在这一规划指导下,统筹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共资金,便可解决当前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建设21世纪有中国特色、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规划论文:村委新农村建设规划 一、生产发展 1、经济发展思路 牢固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围绕经济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围绕企业搞服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本村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围城经济。掌握投资各项目的引进,结合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及新一轮环境经济的高质量需要,选好项目,抓好村现有土地的开发,按集约化开发的要求,做好土地的规划,实现土地的最有效利用,以良好的投资环境营造招商引资的良好态势。 2、今后三年来经济发展的措施、规划目标 (1)全力搞好工业园区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四方资金进)入园区。全力抓好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和工业集群的发展。花大资本,下大力气,千方百计招商引资。走出去,引进外部资金,做大、做强经济规模。 (2)运输业发展规划:成立运输集团公司,将村四个运输队,365部运输车辆实行集中管理、集中营运。健全组织、培训专业技能人员,逐步形成运输业集中有序健康发展,打造运输业品牌。 (3)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对商业、服务业户除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外,还规划出专门的商业、服务业用地,逐步实现商业、服务业网点的一体化、集约化。 (4)养殖业发展规划:现有养殖户42个,到2008年争取养殖户达到60户以上,其中养牛户10户以上,出栏牛300头以上,大型猪场6个,出栏猪达到3000头以上,养鸡专业户达到50户以上,年产成品鸡80000只以上。 (5)工业发展规划: 二、生活宽裕 2008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150元,目前,家家有冰箱、空调、洗衣机等主要家电、有专用卫生厕所,10%以上的农户有私人轿车;摩托车,老年车等基本交通工具达到85%。 三、乡风文明 始终把提高村民素质作为乡村文明建设的核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科学意识、文明意识、现代意识。以开展学科学、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活动,加大公民道德、政策法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民间文艺活动,争创文明村、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等活动。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村民活动阵地建设。在村部建设一个综合性的村民活动、培训中心,建立图书室,阅览室,使村民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地;其次以实现“平安XX”为目标,继续开展“综治三包”活动,成立禁赌、禁黄、禁毒、老年劝导小组;实现社会治安稳定,无黄、赌、毒、盗等违法犯罪现象;继续开展“创十星、评十户”、“争五好”活动,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理事会、村规民约执约队,倡导村民学文重教、崇尚科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新风尚。 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农村医疗合作站,逐步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真正解决农民看病难,彻底消除因学致贫、因病致贫现象。 通过乡村文明建设,争取全村达到无违法犯罪、无聚众赌博、无打架斗殴、无吸毒迷信,形成崇尚科学、行为文明、尊老爱幼、邻里互相、人心思上,人心思好的良好氛围。 四、村容整洁 从2008年5月开始,以“三清三改”为突破口,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整体推进村容整洁,目前,“三清”工作在全村已全部展开,实现无成片暴露垃圾、污泥和路障,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全面实现了道路硬化、庭院净化、村庄绿化。 随着工业区的发展,人均占地不断减少,为保障村民收入不断增长和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按照市区统一规划,拟定将现在用三年时间把分散型居住村改为集中型居住村,彻底取消零散居住区,统一设计、统一规划,建成统一模式型村民居住楼房。实行统一居住、统一管理、统一配备居住设施、统一分配住房。实行统一集中居住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学校、卫生所、文化活动室、阅览室、商场、宾馆,健身场等服务场所为一体,使其更加完善,更加城市化,实现村民居住城市化,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电话,有线电视入户率、电话拥有率、自来水普及率、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均达到100%。 五、管理民主 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证。促进管理民主,就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和村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二是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搞好村务公开,对重大事项要做到事前公开,发扬民主,让群众参与决策;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小组长、村民组长按期选举制度,把公道能干、群众拥护的人选到领导岗位上,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四是实行由村民或村民代表评议党员、干部的制度,加强群众监督;五是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把村民自治制度落到实处。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使广大党员、农民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当家做主,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六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团结,村民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通过广大党员、群众的共同努力,用三年的时间,争取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成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新农村规划论文:建设新农村推行农业发展新规划 三农需要系统的改革,离开了系统我们单独谈农业生产,那显然会有许多让人感觉莫明其妙的地方,为此,要对新农村的农业发展规划有透彻的认识,那我们还是必须回到系统中去。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以农业为传承的农业大国。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的国家和农村劳动者对农业生产的态度是一致的;在那时,农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当然农业也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石。所以,那时我们的国家非常重视农业。同样是那时,农业生产的收入也是我们农村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他们也非常重视农业。回看历史,我们会惊人地发现,国家和农村劳动者都重视农业的这种状况持续了数千多年。 可现在,改革开放短短三十年,随着国家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已急剧下降到了百分之十五以下。如果单独讲GDP,那么我们国家对农业这个产业是完全可以忽视的,可是社会再怎么发展。人们还是要吃饭,如果没有农业,这饭从哪里来?所以在今天,农业作为国家和社会稳定基石的作用依然存在。因此我们的国家也仍不得不重视农业。而在农村和农村劳动者方面情况却大有变化;也正是由于国家工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原故,我们农村劳动者有了大量外出打工,经商等机会。也就是在这打工和经商的过程中,我们农村以前的所谓副业收入,已大大超过了主业——农业生产的收入,另外,我们的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还促进了我国城市的急剧扩张,而这扩张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征地,那么,这时我们的许多沿海开发区农村和城市周边农村也就有了转让土地得以分享工业成果的机会,在这丰厚的土地转让收入面前,农民的农业收入那更是少得可怜。所以自温饱以后,我们的农村劳动者就普遍不再重视农业,这在农村的具体表现就是。今天,我们的农村出现大量的土地抛荒的现象。 那现在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在当前农业生产这个问题上,国家和农村劳动者的态度已不再一致。而为了实现一致,所以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而且还制订了农业补贴政策,而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国家的农业补贴支出还会大量增加。 在当前,我们国家仍然重视农业,而农村劳动者却普遍不再重视农业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来谈新农村的农业发展规划,那当然我们既要保证国家农 业的发展目标,同时也要考虑到农村社会情况的实际变化。那我们具体应该怎样做呢。 现在我们还是先回到普通农村(庄)的系统改革方案中来。当普通农村初步完成村居点的建设任务后,村集体就必须马上重新划分承包地(方案应早定,早公布),同时也要根据情况进行新的农业发展规划。其具体举措是: 第一.原则上全村土地,集体所有;在集体面前,人人平等。但对多年土地承包过程中遗留并产生的某些个人既得利益,集体仍保证村民十年以内收益。 第二.在土地重新承包之前,集体将每家每户的宅基地,自留地,现有承包地全部丈量登记,同时还要将各生产队的水库,山林等公共用地重新丈量登记并折算到户。在这里,宅基地,自留地是当作承包地来丈量,而重新土地承包时,这些地仍会优先承包给该村民(除非自己不想要,如自留地就可能会这样;另外是水库,水库应按水面积丈量,但在折算到村民时,就可变成承包田。至于山林,除了有石头,有树木的山林外,山林其它未垦的土地做为承包土地折算到个人(折算标准应可协商)。 第三.集体将村民的所有承包地收回,然后,根据当前绝大多数农户的承包能力和承包意味,同时也考虑到村农业市场化,现代化的需要,集体在重新分包土地时,并按村民承包权的百分之七十的标准返包给村民。余下的百分之三十,由集体在距离村居民点较远的地方一次划出,经集中整治,并改造成若干个集体农场,然后再公平发包给部份村民,目的就是;集体要在村内建设农场,把小数村民培养成农场主,然后在他们的带领下,实现全村农业的市场化,现代化(这个话题我们需要另外讨论).莲山课件 第四.集体重新分包土地时,集体可将村内土地分近地(即离村距民点较近),远地和村农场用地这三类,而在远地方面又分远地,远田。经协商后,距村居民点较近村近地,所有村民承包量一致,且不论田与地,一律当田来承包(因为土地分包后,近田也大部份会被村民当地种菜)。至于远地,远田,则大家也是一样多。对于多交地给集体的农户,在集体承包村农场,山林时可多按比例多分承包费(至于多收年限,侧应在十年左右加以讨论)。 承包外,集体也可考虑将村承包地让给其它村民承包3.村水库以及一些水塘周围水田,一律应当村农场用地优先一下性划出来,以便建设村的水库农场,这对水库的立体开发,水库的扩容,水库堤坝加固都有好处,另外这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全村的农田水利工作。4..每个农户承包地按面积,尽量只分四块地。5.这些年有的农家人口增加,有的农家人口减少,集体应一并清算,但前提是,这些数目应按原规矩先在各自的生产队算好,摊匀。6.非本村居民入住村居民点,在有村民抛荒的前提下,也有机会承包村的近地,但必须交纳相应的承包费(农民自己承包却有补贴)。7.在村居民点外,村集体应划出若干土地供村老人协会使用。8.村民在村居民点的建房面积和公摊面积都按水田面积来冲抵村民的承包权。但这些面积可完全市场化,私有化。9.村民土地抛荒一律交集体处置。莲山课件 当我们把农村土地规划承包好后,那现在我们回看农村的农业生产状况,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情景,在一个村,绝大多数的村民在村居民点外都会有自已的菜园,而在离村居民点较远的地方侧另有承包地和田。但在离村居民点最远受村民关注较少的地方却有村的农场。另外村的山林和水库也被改造开发成集体农场。而这些农场也被公平承包给了部份村民。这样一来,承包农场的村民就会主动引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主动购买农机产品,主动联系或组建农产品加工或销售企业(即“公司加农场加农户”的农业生产模式)。而与此同时,农场主动将技术传授给村民,会出租机械设备给村民,会(按公司要求)以比较公平的价格收购村民的农副产品,而这同时也可以减少自己的生产风险和减轻自己的生产成本,而与此同时,农场主还可以增加自己农业生产之外额外的服务性收入。至于分散的农户,他们减少了承包地,但却有机会承包村农场和在村农场打工,而减少的那份地也有承包费补偿,另外,这还不影响农业补贴(但那时国家农业补贴对象可能只限农场,而分散农户只有多交地给集体,才能多得农业补贴,多收土地补偿金。另有的农民为了这两金,他们可能会多退承包地给集体。而集体侧又将地转包给村农场,这样,村的农场就会越办越大。而这一土地变化过程也是基本符合市场规则的)。 这是一种国家,社会,市场,市民,农村非农民和农村分散经营农户都能从中受益的农村农业发展规划方法,它的推广和实施必定必写我国农业的历史。并从此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 新农村规划论文: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思考 规划是龙头,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牛鼻子”,对规划的定位和作用要有明确的认识。在调查研究中发现,有些村庄布局不合理,特别是有的村建房屋间隔空间太窄,连消防车都开不进去,留下严重隐患,要推倒重建财力上实在承受不起。尽管这种现状是新农村建设以前形成的,但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这也充分表明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先行,以有效避免未规划先建设、边规划边建设、拆了建、建了拆现象的发生。为此,笔者就进一步搞好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发以下思考: 一是规划要突出前瞻性。前瞻性、预见性是规划编制的生命。如果规划没有前瞻性,编制规划就失去了意义。在本世纪内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编制中,必须着眼长远,突出前瞻性,围绕发展搞规划。要充分考虑到××市大铜业、大物流、大旅游、大城市框架和今后工业化、城镇化、商贸、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在布局上应当以那些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农户聚居,有可能长久存在的村为重点,特别是乡镇、集镇、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对今后要撤并的边远村庄和一些不可能成为居民集中点的地方,只对现有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不宜再投入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规划要注重特色性。新农村建设规划一定要突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这是规划成功与否的关键。我市广大农村在区位、自然、历史、文化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就决定规划不能套用一个模式,不能搞千村一面,而要力求彰显个性,各具特色。农村规划要从村庄的地形地貌出发,依山顺水,不推山、不填塘,形成各具特色的自然村落、田园农庄、农村社区。同时要注意保护上清古镇、仙水岩龙虎山景区等地各种古迹和有价值的传统民居等文化遗产,做到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新村建设项目尽量与古建筑保持协调统一,使“古迹为新村增色,新村为古迹添彩”,形成观光旅游新亮点,既增色,又生财。 三是规划要强化和谐性。新农村建设是通过农村的发展,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充实农村的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农民丰富活泼的生活空间和具有归属感的精神家园。因此,编制村庄规划必须充分征求当地农民意见,使规划编制的过程变成一个政府、专家和基层干部群众互动的过程,从而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群众的认同感。 四是规划要体现实用性。就是说应注重配套搞规划,规划编制就是为了指导下一步的发展建设。因此,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把实用性摆在突出位置,量力而行。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统筹考虑,使规划与村庄建设相结合,与调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商业网点及电力、水利、交通、电信等配套设施相结合。对基础设施建设,先搞什么、后搞什么,在哪里搞什么,一定要衔接配套,避免先建后拆、边建边拆,浪费社会资源。 五是规划要明确产业性。应充分考虑村镇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明确产业定位,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村镇,发展规模经济,村镇规划新办工业企业应向工业园区集聚,以利整合资源,节约用地和处理排污,共享基础设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镇规划要综合考虑集镇、城镇郊区、田畈农区、丘陵山区等不同区域、资源等因素,因地制宜,促进商贸服务业、特色工业、生态农业、林果业、休闲旅游业等特色经济的发展,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新格局。 六是规划要力求集约性。就是要注意保护耕地、集约用地,乡(镇)、村的规划,原则上都要安排在荒山荒坡,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确要占用耕地的,也要采取“占一补一”的办法,垦复耕地。按照“先规划后建房,没有规划不批建”的原则严格执行,要制定配套政策,完善操作措施,促使村民严格按照规划和设计进行建设,以增强规划执行的强制性。 新农村规划论文:新农村规划管理 摘要:文章分析了当前新农村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农村规划实施的两阶段,指出了推进新农村实施管理的措施,如适宜迁村并点,加快中心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村镇规划师制度,建设和保护村庄生态环境等。 关键词:新农村;实施管理;规划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对农村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新农村不是单纯意义上最低层居住聚落形态,它具有广泛社会、经济涵义,其规划会呈现出功能逐渐完善、空间布局多样性、实施复杂性逐渐加强的特点。农村本应为居民提供较城镇更安静、舒适、优雅、方便生活环境,但目前其基础设施简陋陈旧、公共活动空间缺乏、收入低、社会保障条件差。事实证明,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非常必要,也十分紧迫。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村庄规划实施的首要和根本目的就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与经济发展形成互动良性循环,为农民安居乐业服务;适应和满足其需要和利益,使村庄空间发展与交通设施建设相结合、建筑变化与基础设施服务容量相匹配、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与环境质量改善相 呼应、物质财富积累与人文氛围优化相同步。 一、当前新农村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村庄建设缺乏规划指导或管理混乱 作为“龙头”的农村规划,对指导、规范农村建设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然而据调查,在以村民住宅为主的广大农村至今没有可供实施规划的乡镇规划管理机关,对村民建设实行的规划许可,其依据不是规划,而是宅基地权属。这种无规划的许可,成了规划管理一个盲点。另一方面,农村人口迁移和建设缺规划、建设管理滞后等影响造成“空心村”或“半空心村”现象。旧村改造与“空心村”整理,需要出台新的宅基地置换政策,建立新集中居住点往往需要建立耕地先占后补再平衡制度,集中居住后农民耕作半径发生变化,需要对承包田进行调整,这又形成了与农田承包制度的矛盾等等。 (二)传统规划技术方法难以适应村庄规划实施 在不断深入调查研究过程中,各级政府与规划工作者总结形成了较先进规划理念,如“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集中集约发展”、“保护地域文化”、“改善人居环境”等。但对于如何实施这些理念,目前村庄规划方法没有太多对策,规划仍停留在“集中开发新村”、“整体空间布局”、“统一村庄设计”等传统技术模式上,“集中开发新村”是城市规划工作者将城市“新区模式”在村庄规划中的简单套用,城市规划通过新区开发积累资金反哺老城改造是一项成功经验,但这一模式不适合于村庄建设,因城市新区建设相对旧城改造是一种低成本开发模式,而新村建设相对旧村改造却是高成本开发模式。进行整体空间布局、进行统一村庄设计等是传统村庄建设规划常用方法,却也是长期以来村庄规划难以实施的技术障碍,原因在于:一方面,统一布局规模过大,开发成本过高,造成土地与资金巨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统一设计住宅朝向、高度、形式,不同设计风格民房建设难以实施,而且会破坏村庄景观形态,导致形式单一、没有特色。故村庄规划明显存在理念与方法错位,昔日规划技术方法难以保证先进理念的实现。 (三)规划实施缺乏资金支持 经笔者对新农村规划建设的调查,村庄完全按照规划实施的很少,大部分村庄只停留在道路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清理、垃圾填埋等阶段,除一些乡镇的扶贫移民安置点建设外,大面积成片居住区规划建设很少实现。 在村庄规划实施措施中,规划者都希望得到足够资金支持,要求成立专门规划实施管理队伍,提出进行相关农地制度创新。但现有城乡二元体制难以满足规划实施要求,不利于村庄规划实施。规划往往提出多元投资思路,建议政府、地方、农民共同出资,甚至提出村庄建设投资市场化运作等;新农村建设虽然受到中央重视,但当前财政对建设事业支持重点更多侧重于城市和乡镇,用于村庄建设的补贴有限,村庄建设资金缺口很大;而村民收入普遍较低,让他们为建设村庄承担过多的经费也有违农民意愿。若将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向市场,几乎没有投资者愿意把资本投向收益率极低的农村建设市场。因此,当前村庄建设还需更多依靠财政支持,依靠以城补乡、以城带乡。 (四)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强 乡镇规划管理队伍薄弱,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实施。规划建设监察制度不完善,缺乏管制力度。笔者在编制新农村规划时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只有极少数乡镇有较完善规划管理队伍,绝大多数乡镇虽然有管理机构,但配备的工作人员人数少,懂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更少。 二、新农村规划实施管理的思考 (一)新农村规划实施管理两阶段及其基本内容 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这是新农村规划实施首要环节。村庄建设使用土地情况多样,如:房屋质量较好不宜搬迁的;需在其他地块建房的;除已有土地外尚需扩大使用土地的等,在规划管理中,首先要对上述多种用地情况按批准规划进行确认或选择,从而保证各项建设选址符合规划,不妨碍村庄发展、不危害村庄安全、不污染和破坏村庄环境、不影响村庄各项功能协调。具体内容包括:选择建设用地地址、核定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与其它规划协调。一般应按批准的建设规划控制土地使用性质来选择建设项目地址;若建设规划尚未批准或制定,则应由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据总体规划,研究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核定基础设施条件。 2、建设用地及工程规划管理。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及土地使用强度等。主要是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或规划设计工程监督检查等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公建用地指标、建筑物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基地出入口、停车和交通组织、建设基地标高和土地使用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二)适时、适宜迁村并点,加快中心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适时调整行政区划,合并部分规模偏小自然村,扩大中心村规模,尽快改变目前中心村规模偏小状况,避免低水平重复分散建设。 新农村建设重点和关键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完善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是增强乡村发展后劲,形成优良发展环境和优势的必备条件。抓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实行“大交通”战略,发挥乡村道路建设先导作用;同时依实际和可能,按规划、程序搞好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给排水、电力电讯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等,不断提高村庄配套服务功能,为村庄人口生存、新农村生产发展提供服务。 打破按行政建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传统,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某些基础设施,提高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效益;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和管理。 (三)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规划专业人员进乡村 目前绝大部分乡镇规划管理队伍涣散,专业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开展村庄规划管理工作需要。在全面减少农民负担、大范围压缩乡镇行政编制情况下,增加乡镇建设管理人员编制,推进村庄规划管理队伍全覆盖几无可能。现实政策与规划管理工作需要明显错位。 因此,应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规划意识,把农村最基层的村委会组织利用起来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目前需加强规划建设系统与乡镇政府、村委会工作衔接,安排规划专业人员进乡村工作,加强兼职队伍专业技术培训,推行村镇规划师制度。 (四)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要实现村庄规划从“纸上画画”走向实践,必须加强村庄规划体制与政策创新,为村庄规划提供制度保障。在建设资金方面,当前尚需更多依靠国家、省、市、县财政支持,在此基础上,结合农民意愿和经济基础,鼓励农民自我投资建设。当前省辖市对村庄建设的财政支持所占比例太低,需进一步加大,做出榜样。 (五)抓好耕地平衡落实 严格落实补充耕地制度,凡建设需占用耕地的,在报批时,须做好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明确补充耕地地点、面积、资金安排及完成期限,对未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建设项目,一经查处,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 (六)加强村庄宅基地管理 1、加大宅基地置换、耕地流转等用地制度创新,探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运作相关思路,探讨、出台相关的各地用地政策。农村宅基地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安排,限制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节约用地,节约耕地。 2、以经济手段管理农村宅基地。一户拥有一处以上宅基地,应坚决取缔。安排新宅基地,暂不拆除原宅基地上房屋的,应实行有偿使用或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作为旧宅拆建临时周转用房。对于位置优良地段和空闲地,村集体组织可组织有资格申请宅基地农户公开招标,由中标人优先选择宅基地。 3、积极探索农民进城后原承包地与宅基地处理办法。对进镇落户农民,在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政策,容许据协议保留土地承包权同时,应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鼓励农民有偿转让承包地使用权,允许其利用原有宅基地指标按一定折算比例在小城镇中置换一定城镇住宅用地。这样既可为农民进镇定居或创业提供启动资金,又利于推进农业规模经营,避免耕地撂荒现象发生。 (七)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乡村可持续发展根本要求 生态建设、良好人居环境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目标,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乡村可持续发展重要一环,乡村经济增长,绝不可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代价。 1、提高村民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素养。将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贯穿人们生活各方面,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意识提高不仅包括村庄普通居民,更重要的是村庄建设和管理者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理解和掌握。 2、新农村规划应突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如将生态意识贯穿村庄规划建设各个环节,形成法规制约;村庄功能分区应注意人居环境优化和污染源布局;村庄园林、绿地、水面要合理安排,占到一定比例;“三废”净化处理等都应在规划中有所体现等。 3、积极采取措施,消解已存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如将布局分散、污染严重且排污超标企业向镇工业小区集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改善区城生态环境;切实做好现有植被保护,坚决禁止乱采滥伐等。 4、建立乡村持续发展指标评价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村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制度,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保证乡村健康、持续成长。坚持走生态环境与生产建设“双赢”之路,这有赖于广大居民环境意识增强,只有提高人居环境品质,把村庄建设成街道整洁、设施齐全、房屋新颖、绿树成萌、空气清新、整体优美区域空间,才能增强居民定居意识。 (八)凝聚村庄共建意识,以农民为本 建设新农村是一项宏大复杂的统工程,要使广大农村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就必须把握好新农村建设的各关键环节。在这些关键环节中,人是最根本的,也就是说,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最根本因素,农民群众是村庄建设主体。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思想,村庄规划建设重点既不应是描绘理想蓝图,也不应是急功近利的项目安排,规划应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农民所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稳步有序地推进相对集中建设和旧村整治改造。一方面,规划要着力于村庄适度集中与布局调整,结合旧村改造建设新村,依托原有道路等基础设施布置新集中居住点;另一方面应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为着力点,推进村庄整治,使村庄规划既能在较短时期内取得实际成效,让老百姓满意;也可以此为基础,逐步放眼长远,据社会经济条件变化,进行分阶段滚动发展规划。若一下子就把村庄规划视角聚焦在理想高度集中模式,或仅停留在一些过于实际的项目与资金,则很难让多数百姓得到实惠,也不符合中央新农村建设的方针与目标。 新农村规划论文: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研究 长期以来,人类凭借自认为先进的“高科技”试图主宰、征服自然,这种严重错误的观念和行为虽然带来了一时经济的飞跃,但造成环境问题却是不可弥补的。大量而随意地破坏环境、消耗资源的发展道路是一种对后代和其他生物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发展模式,人类行为不仅应有利于当代人类生存发展,还要为后代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若新农村建设引入城市规划模式,对于占国土面积达99%的中国广大农村,以及脆弱的农村环境和退化的农村生态将是灾难性的打击,势必造成我国永久性不可恢复的环境和生态灾难。生态理念是人类进行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基本价值观,是运用生态规律,在实践中体现出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引入生态理念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其本身就是效率和生产力,是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作。只有把生态理念引入新农村建设的近景规划和远景规划,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循序持续地向前推进。 本课题从生态理念出发,利用生态学、产业经济学、管理学、规划学和统计学等原理,运用系统工程和工程数学等方法,全面分析了江西农村发展的现状,并通过借鉴国内外生态农村建设规划的成功经验,就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内容、战略目标、评价指标体系及管理策略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如下研究成果: (1)通过分析江西农村建设的现状,可以看出目前阻碍江西农村建设的主要问题。一是村庄建设杂乱无章,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较为缺乏;二是村庄卫生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人居环境条件较差;三是建设基础较为薄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农业生产的丰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气候条件;四是村庄缺乏规划,即使有规划,也往往忽略了农村建设的特点。 (2)引入生态理念,对指导新农村建设规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生态理念是人类进行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基本价值观,其本质包括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发展经济的同时,不仅要有利于当代人类生存发展,还要为后代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的生态伦理道德观。因此,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探索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实现农民对更高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二是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既不为发展而牺牲生态环境,也不为单纯保护环境而放弃发展的目的,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农村地区生活水平的目的;三是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合理有效利用各项资源,促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 (3)深入研究国内外生态农村建设规划的经验,为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一是结合“生态中心论”和“人本论”进行可持续发展的村镇规划,人们可在乡村社会找到在城市社会所难以找到的个性化、归属感的空间;二是通过不断增加乡村各种基础设施,提供电信普遍服务,重新分配土地扩大“农业疆界”等措施,来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改善农民的生活;三是运用小规模改善规划型、适度改造规划型、整体改造规划型、整体搬迁规划型等农村生态规划模式,以及重点突出产业规划,以富民为目标,同时兼顾全面发展,特别是进行产业布局、村庄布局规划的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 (4)运用SWOT分析方法,全面剖析了当前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优势和劣势、机会和威胁。分析认为当前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优势大于劣势,机会高于挑战,应当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大力推行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 (5)根据江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各地生态特点,将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划分为五种生态类型区域,并提出了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工作重点。根据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以及江西农村在某一方面突出的生态特色及主导目标,本课题将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分为生态农业型、生态住区型、旅游观光型、生态保育型、生态家园型等五种基本规划类型。在进行规划时,可因地制宜,把握区域的类型特点,选择相应的规划类型,根据具体条件进行设计。规划的重点在生态人居、生态产业、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等四个方面。 (6)根据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内涵和特征,建立了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该评价指标体系涉及规划编制评价指标体系和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叠加后形成10个一级指标和35个二级评价指标,采用德尔菲法进行分析,并以人区分信息等级的极限能力为“7士2”的研究结论,引入五分位的相对重要的比例标度,分别根据各个指标的重要性给其评定等级,在统计并分析各位专家的评定结果后,根据公式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该评价体系的特色主要有:一是将评价指标分为核心指标和普通指标两类,使得规划评价的结果更为直观;二是权重系数的确定将咨询验证和层次分析相结合,增加了指标权重的科学性;三是将指标的评价等级标准分为四级,A,C两级有具体标准,这样便于操作也减少了干扰因素;四是评价体系的评价结果采用等级状态方程的形式输出,可进一步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使被评者较直观的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增加了评价的科学性。 (7)为确保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构想变成现实,提出了加强江西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对策建议。一是通过创新管理机制,改变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引导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集聚,因地制宜,尊重现状,从统筹城乡空间布局的高度编制或修订村庄布局规划,充分发挥城镇基础设施的最大效益;二是改善村容村貌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既要适当超前,又不能标准过高,按照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原则,着重加强道路网络化、供水安全化、信息网络化、服务社会化、能源清洁化五个方面的建设;三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人居环境建设,主要通过优化“三级”机制,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经济和安全兼顾的办法,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着力解决区域性和行业性的污染,切实建好碧水蓝天的生态农村;四是应以公共财政为基础和支点,进一步完善政府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明确体现“两个反哺”,并对农村干部和农民开展教育、引导、培训和示范,鼓励广大农民广泛参与生态新农村建设之中,充分发挥农民在生态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受益、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 (8)以某县某镇生态新农村建设规划为案例,进行规划考核评价实证分析。依据当地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参照相关专家意见,对该镇生态新农村规划成果进行了21项指标的分析,并通过等级状态方程E=∑Hj*(等级)j[h]+∑Pk*(等级)k(j=1,2,3,……n;k=1,2,3,……m),得到E=28.5A[h]+15B[h]+0C[h]+0D[h]+34.4A+18.1B+4+0C,Hid=0,Pid=0。Hic=0<8,Pic=4≤11;Hin=28.5≥28,Pin=34.4≥34的结果,反映该镇生态新农村规划综合评定符合评价体系确定的优良标准。通过实证分析实现了生态新农村规划考核评价模型由定性分析到定量考核的升华,提高了课题的实践意义。 新农村规划论文:扎实有效地规划和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适应时展要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农村工作整体布局中的重要步骤,抓住了“三农”问题的核心,抓住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抓住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根本。结合白银实际,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做好一项基础工作,抓好两个切入点,突出三项主要任务,建立四项保障机制。 一项基础工作:就是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确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涵盖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建等各个方面,是全面发展的总体部署。我们必须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十一五”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突出发展重点,注重科学论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科学制定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包括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村镇住宅建设规划、农民教育培训规划等方面。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确立符合时展要求的新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坚决避免将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等同于新村庄建设的倾向;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有序启动、稳步推进。通过制定规划,真正做到细化目标,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 两个切入点:一个是选点试验示范,积极探索能够代表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模式。一个是加强教育培训,努力造就能够承担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任的新农民。 树典型、抓示范,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只有做到心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才能有效地推动新农村建设。启动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典型示范作为一个切入点,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选择一些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农村生产力相对发达、农村社会事业有一定基础和村级领导班子战斗力较强的村进行示范建设。白银市将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每年确定10个—15个村进行试验示范并逐年增加,到2010年全市示范村达到100个以上。示范村要在抓好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条件改善、社会事业建设和农民教育培训的同时,突出村庄民宅的规划建设,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整洁,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的问题。 中国的问题关键在于农民,农民的问题关键在于技能,技能的问题关键在于培训。只有使绝大多数农民都有一技之长,稳定解决收入和持续增加收入的问题才能有望解决。大规模、成建制培训和转移农民,是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建设新农村的必然选择。因此,要把教育培训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切入点,下功夫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搞好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努力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白银市将从今年开始,力争五年内使初、高中毕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普遍接受培训。同时,要引导农民增强自我发展意识,树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思想。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三项主要任务:一是突出农村经济这个中心,构筑支撑农村发展的新经济。 二是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个重点,创造促进农村变化的新条件。三是突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这个关键,形成承载农村文明的新风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农村经济发展为中心。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才能实现生活宽裕,才能为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提供物质保证。构筑支撑农村发展的新经济,必须着力抓好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从白银实际出发,在农业结构调整上,要形成合理的区域结构,并通过加快发展草畜业推进农、林、牧大农业结构调整,通过推广标准化生产推进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上,依托现有基础,重点建设瓜菜、草畜、马铃薯、优质林果、制种、小杂粮等产业基地,形成支撑作用显著的战略支柱产业、带动能力明显的区域优势产业和品质优数量多的地方特色产品,做大做强蔬菜加工、洋芋淀粉、啤酒麦芽、雨润食品等一批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在增加农民收入上,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建立输出基地,扩大输出规模,提高输出效益,力争每年输转20万人次以上,逐步达到农村户均每年输出劳务1人,收入逐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半以上。同时,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增收,使瓜菜、草畜两大战略支柱产业占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稳定在50%以上,使林果、小杂粮、马铃薯、制种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使黑瓜子、枸杞、中药材等为主的地方特色产品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在农村大规模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改善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生活环境,而且能够增加农民就地转移就业的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从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看,还有利于创造新的社会需求,消化已经和即将出现的水泥、钢材等产业的过剩生产能力。从长远看,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和空间很大,将成为今后很长时期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我们要把农村作为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力争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有比较明显的变化。尤其要针对白银农村一些地区灌溉难、饮水难、行路难、燃料难的问题,切实抓好“四项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在景电、靖会、兴电大型灌区实施节水续建配套工程,争取建设西格拉滩、引洮等生态灌溉工程,实施引大入秦延伸工程,5年内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同时,要以梯田建设为重点,并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整村扶贫开发、种养基地建设相结合,提高旱作农业水平。加强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建设,力争新建一批覆盖面大、供水质量高的人饮工程。加快乡村公路建设,采取财政补助、以工代赈、群众投工投劳等办法,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50%的村通油路或水泥路。 加快农村能源建设,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力争5年内使农村户用沼气达到适用农户的20%以上。 把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作为夯实农村发展基础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作为消除农村贫困落后状况的治本之策,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两基”成果,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兴办学前教育,努力扩大高中教育,加强职业教育,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影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以“神农通”为基础,5年内建成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加强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救助体系,使农村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看得起病。认真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四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二是不断完善农村自治机制。三是逐步落实投入机制。四是形成全社会支持机制。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任务。我们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市上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组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县区都要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重点加强政策资金扶持、村镇规划编制审核、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特别是综合部门、基础产业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和事业经费时,要更多地向农村倾斜。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力度整合支农资金,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农村社会各项事业专项资金的统一规划安排,统筹管理使用,加强协调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重点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以县区为主和多级次相结合,以规划引导、项目带动为手段,加强资金协调,集中资金投向,优化支农资金使用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力度,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服务指导,帮助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 新农村规划论文:新农村规划建设中建筑设计分析 摘要: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国家对农村的建设越来越重视,农村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村逐渐变得与时俱进,居住环境、生活质量在当下都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甚至部分农村的经济水平将要赶超城市。文章针对新农村建筑规划的一些问题,对农村建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打造新型农村。 关键词:农村;建筑规划;建议 农村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尤其是近几年的农村发展成为了国家关注的焦点。农民的住宅环境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在现代打造一个与时俱进的新型农村,使农村与城市同步发展,促进农村建筑朝着安全、环保的角度发展,这将是一段时间内所要追求的奋斗目标。 1农村规划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1.1建筑观念陈旧、缺乏指导 当今的市场经济改革使得一部分人先富裕了起来,农民也在一系列的政策指导下步入了小康社会。农民富裕起来的首要任务就是整治家园。以前老旧的房子拆了重新建筑。但是依照他们的眼光以及意识来看,房子往往缺少美感与现代性。们居住的环境氛围大多都是十分封闭的,没有先进的建筑理念作为其建筑房子的指导,导致具有一定的盲目及杂乱无章。大多数人对于房子的要求都是从实用性与美感这两个方面出发。①要求其能够遮风挡雨,所以实用性是非常重要的。房子需要在一些事故来临之时具有安全感;②房子具有一室的美感,赏心悦目。但是在现在的农村,许多人都没有很好的做到这两点,一味的追求“高大上”,用房子的大小,建筑材料的富丽堂皇和土地面积的庞大来衡量自己家的富裕程度。虽然这样可以给别人带来震撼感,但是往往这种“粗放型”建筑不具有长期保存性和可持续发展,而且这样还大大浪费了人力、材料与土地,不利于环保节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1.2质量与基础设施问题 农民建筑房屋往往只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参照左邻右舍而进行建设,没有根椐自身的需要对房屋作出合理的建设,更没有专业人员的指导。这些想法在很多时候都是不可行的且而不规范的。大多数农民的房屋在建设过程中都没有有效的安全保障,甚至他们的房屋通常是不堪一击的。房屋的稳固性、抗震性、抗寒性或者保温性对于建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许多农民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技术指导做支撑。更有许多人为了省钱,在建设中“减工减料”“得过且过”没有把房屋的质量看得很重要,以至于后期出现很多修修补补的情况。现在许多农村人都放弃了低收入的传统农业生产而外出务工劳动,导致了农村里许多房屋空闲无人管理,使得公共设施与土地利用无法平衡。 2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措施 2.1制定农村合理的建筑规划 ①改变原来农村用地分散的不合理布局,把居住区和生产区区分开来,合理布局建筑用地和道路系统,制定一个有效的建筑计划。把现代化的建筑风格在农村这个大环境中展开合理的宣传,让更多的农民了解现代的“建筑美”;②绘制现代建筑风格的体系图,让农民的思想与当今的时代接轨。科学合理规划的同时也要根据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设计出一些适合其居住氛围的建筑,结合此种方式设计出多种不同的房型,满足不同农民的不同要求,建设出既具有当地风俗特色又体现出现代气色的建筑风格;③有建房要求的人去其它具有代表性的新农村进行建筑考察,再通过他们对农村里面其他人进行引导,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落后性,而主动实行科学化的房屋建设;④还可以让政府给每个村子派出一些建筑专家,为村民们灌输建筑知识,比如房屋的建设比例应该是多少,房屋之间的距离应该控制在什么范围内,房屋建筑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等等。合理的建筑规划意义重大,这样不仅能够使村民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转变村民的设计建筑理念,还能够改善村民乱用土地,破坏城市建设的情况。 2.2加强农村建筑的防自然灾害建设 一般农村都是建设在郊区,甚至许多都是在山区之上,一般情况下会遇到台风、洪水、泥石流、地质沉降或者地震等自然灾害。由于农村的技术和经济条件的制约,现有大量的低标准建筑与设计的安全要求相差相距甚远,许多建筑达不到规定标准。当有破坏性的自然灾害发生时,如果楼房质量有问题,那么人们难逃厄运。2010年的玉树县地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7.1级的地震却造成巨大伤害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房子质量问题。加强建筑的防自然灾害能力应该做到以下几点:①规范房屋的结构设计,所有房屋必须经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施工图纸,由政府建设部门统一对施工图纸进行备案方可进行建设;②把进入农村建筑市场的临时包工队组织起来,通过培训、考核、登记、发证等程序,确定他们进入农村建筑市场的资格和施工范围。坚决禁止未经过培训和没有施工资质的队伍承包农村住宅工程;③当地政府建设部门应设置专职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各施工阶段进行现场验收,做好备案资料;④对危房和低收入家庭应有相应的扶持机制,对设计、审备、监管等费用于以补贴或减免,引导他们建设稳固,安全,耐用的房屋。 2.3加强农村建设的引导工作 引导农民了解住宅空间卫生条件的基本要求,合理选择层高和住宅的合理间距;引导农民重视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合理布局,选择适合当地特色的建筑造型: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选择适当的装修。引导农民统筹考虑农村长远发展及农民个人的利益与需求。重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以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住宅的功能质量.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居住生活、生产方便和整洁清新的温馨家居环境,农村自建房设计将会成为中国的一大发展趋势。为使我国广大的农村都能建成独具特色、各放异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自建房设计的发展趋势将会是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3结束语 农村建筑的科学化、合理化设计能够促进农民思想的与时俱进,也能够使农民的建筑手段更加先进,提升农民的安全意识、改变传统的建筑模式,为城市、农村的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村民对住宅建设的要求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农民自建住宅的科学合理规划,是构建和谐的节约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新农村规划论文: 作者:李润铭 单位: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新农村规划论文:风景区新农村的规划理念与方法 本文作者:徐文卫、耿化民、陈亭吉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高。通过近几年的新农村建设,乡村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农村的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笔者在绵阳仙海风景区蔡家桥村的规划设计中,对风景区新农村的规划理念和方法进行了有效的尝试。 1项目概况 (1)规划范围:蔡家桥村点位于绵阳市沉抗镇仙海西南部,东接花砰湾,西接李家早湾,南邻星红梁,北接向家湾,总规划面积为3.8hm2。 (2)用地条件:地形较复杂,部分区域有起伏较大的山地地形,场地现状以村庄用地为主,建筑多为农民自建房。整体地势南高北低,其高程范围为480.08~501.40m,坡度范围为3%~24.5%。 (3)土地利用:主要有林地、耕地、居住用地、道路、水塘、水渠用地。 (4)民居建筑:蔡家桥村的民居主要分布在聚集点的东部和西部,建筑多为农民自建房,主要用于居住。建筑层高多单层和2层,结构多为砖木结构的坡屋顶建筑。现有院落主要成一字型和L型布局。区位分析见图1,布局结构见图2。 2村庄规划原则 2.1综合性原则 综合体的建设着重应突出其综合性,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延伸其产业链,形成一、三产业联动;同时通过其生产、生活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创造包括乡村旅游在内的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促进城乡互动。 2.2整体性原则 规划基于仙海的产业辐射和带动,对整个综合体实施包括产业、新村聚集点、各类配套设施等的一体化布局,既实现了优势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又为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创造了条件,同时可避免配套设施的重复配置。 2.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按照各村、组的实际情况,结合区位条件、地形地貌、发展基础、发展潜力等因素,尊重村民意愿,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分类指导其产业发展、新村布局和风貌建设。 2.4生态化原则 保护自然资源,特别是在农村产业调整时,应注重对现状森林植被、山体形态的保护;在包括道路的基础设施和新村建设时应依山就势、结合地形,尽可能减少对地形地貌的破坏。 2.5以人为本 从农村实际出发,合理安排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乡村面貌,推进乡村生活品质的城镇化发展。 2.6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鉴于农村综合体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建设、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本次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目标统一规划,在建设时,可根据具体条件,按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 2.7简洁明了,便于操作 规划成果应具有针对性,尽可能避免采用过多的专业术语及长篇大论,重在梳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便于基层相关人员的理解和操作使用。 3村庄布局结构 由于农村资金有限,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节约用地原则。总体布局上,在保证农民生活舒适的基础上,在有限的用地红线内建造尽量多的住宅。 3.1布局结构 基于现状分析,以及上一层次的相关规划文件,综合考虑用地现状、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资源优化、设施共享与民俗文化等因素,提出“一环一心”的结构。一环:指环绕规划区的环形道路主轴,也是生态主轴。一心:指位于生活区中心的公共服务中心,也是全区的生态景观中心。住宅:顺应地形,采用单栋布局形式,规划户数60户。公共建筑:顺应由南至北的景观主轴,设置综合服务中心。开敞空间:(1)入口广场,位于规划区北部。(2)景观广场,位于规划区的南部,形成尽端式景观节点。(3)景观绿带,位于规划区的中部,由景观主轴延伸下去,为南北方向居民提供生态廊道。 3.2道路交通 道路:规划保留聚居点东侧和北侧的现状乡村公路,将其扩建至7m宽,作为村庄的主要对外通道,并分别向南、向西延伸至与二环路相交,形成两处出入口(图3);停车场与招呼站:在聚居点北部主要出入口处,依托铺地广场,规划布置一处机动车停放点与一处公交招呼站。 3.3景观结构 在设计中充分利用原有生态资源、林地、水网创造出优美的田园风光,形成“一环多点”的有水乡特色的新居民集聚区(图4)。一环:位于规划区中部的环形生态绿廊;通过生态绿廊,把规划区周边田野,山水等自然景观引入村庄内部,达到山野通透居原一体的景观效果。多点:沿规划区周边形成多个景观节点,通过休息座椅、亭子、特色植物等景观小品,塑造公共户外活动的林荫场所,与景观轴线共同塑造出丰富变化、互通相连、情趣怡然的优美景观场景。 3.4典型户型设计 综合考虑国家及省市新农村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农民群众居住生活习惯和经济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设计了4种住宅方案(图5~图7),以白墙灰色坡屋顶为主,均设置客厅、卧室和厨房,并设有储物间存放农具和杂物。采用堵门连排,组团式多样结合。 4结束语 本次规划设计以绵阳仙海风景区蔡家桥村为例,探讨了风景区中新农村规划的相关理念、策略和方法。风景区新村规划应以发展生态旅游为载体,其设计的主要内容应该涵盖村庄功能分区、村庄景观生态设计等进行科学规划,以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及居住环境。 新农村规划论文: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规划问题及对策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点。同时,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由之路就是现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新农村建设面临着党中央的新的历史任务的新议程,而村庄规划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基础。也就是因为村庄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村庄规划。本文详细分析了新农村建设中在常规的村庄规划中的一些常见影响因素,找出其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希望对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村庄提出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规划;问题;方法对策 1.引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党中央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它将成为今后很多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准则,合理规划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可以更好的细化资源配置,同时也能有效防止因盲目建设造成的资源以及经济上的浪费。村庄规划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一步,只有把这一步稳稳的走好,调动群众的希望和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对整个农村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 2.1村庄建设盲目规划,操作不规范 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的村庄层次规划水平目前在很大程度上是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系统的和科学的村庄区域发展规划的总体方向,各级政府和规划工作者虽然对村庄整体规划形成了一些比较先进的理念也不能具体落实。发展布局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宏观调控,各村各自为政并且随意性较强,农民的建设主要是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一个地址,只要邻居认可,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许可证和其他相关程序就可以建立。同时还有很多地方对村庄建设和村庄规划滞后,缺乏详细规划的许多地方,许多超出规划期并没有修订,对农村建设和职业规划缺乏指导,由于长期的小农思想的束缚的农民,房主要考虑利用自己的方便,没有考虑到与他们的邻居的院墙等的关系,造成自己建设的围墙等不规则,并且采用的不同的材料,导致新农村建设混乱的局面。 2.2规划建设管理队伍素质有限,建设资金技术支持有待加强 农村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对农村建设的指导和规范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基层规划和建设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强,缺乏专业的规划人员,并且有的规划人员的技术不到位,也没有落实相应的责任制,在规划中又轻视相应的国家法规,这样就会引发很多问题。同时,一些村庄规划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来指导实施。资金是新农村建设的又一个瓶颈,没有了相应的资金投入,群众的积极性就没有,虽然中央政府对村建设的大力支持和财政补贴,但一个村庄建设资金缺口大,甚至在一些地方规定专项资金都要在建设的新农村地区的村庄整治以及相应的沟清理和其他项目后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才能够划拨下来,村民虽然收入逐年增加,但让他们支付相应的建设费用就与农民的愿望相反,导致农民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项目,甚至无法启动。 3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规划存在问题的方法对策 3.1提高规划意识,落实规划方案 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规划中,我们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落实规划意识。为了实施我国的村庄建设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我们应实施有效地村庄规划,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配套,统一管理。同时也做了一个很好的研究统计工作,提前规划实施计划。村庄规划必须以生产为基础,以农民的持续收入为基础,从实际出发点,低成本,低资源消耗。实施农村建设规划是一件新事物,无论是从当前还是从长远来看,都符合农民切身利益,以围村建设规划以方便农民生产,并有利于节约土地的基本要求。要加强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典型宣传。使农民能够真正实现村庄建设规划的效益,动员他们参与村庄的规划建设,使农村居民的环境得到了逐步改善。 3.2提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素质,加大各方面的建设资金技术支持 吸引高水平的相应的工作人员积极的规划新农村,在村庄规划中,吸引近高层次的规划人员的同时,还要积极的落实规划责任制,加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同时要确保规划能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以及积极的宣传新农村建设,农民可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意识,稳妥政府资金的投入,更有效地改善农民的生活和生活条件,降低基础设施配套成本,提高生活质量。 4.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村庄规划,实现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影响。新农村规划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系密切,新农村规划一定要在很大程度上结合当地民族风情和历史文化的实际情况,打造特色文化新城,加快发展地方经济,使农村进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农村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现代化的新农村,并且它还能充分调动农村居民的积极作用,建设美好和谐的新农村,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作者:徐源 单位:沈阳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新农村规划论文:新农村建设节能规划设计分析 摘要:结合邓州市白牛镇白东村建设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从水系、建筑、绿化三方面,阐述了该地区节能规划布局方案,并提出了墙体与屋顶的建筑节能措施,经实践证明,该节能规划设计方案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节能规划,水系,绿化 0引言 资源与环境的问题日益严峻,据统计,目前我国的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30%以上,急剧上升的建筑能耗,给我国的能源供应和环境保护带来沉重的压力。与此同时,我国农村地区疆域广阔,农村建筑节能技术极为落后,据统计在同等气候条件下,我国农村建筑能耗是发达国家的5倍以上。随着《中原经济区规划》建设步伐的加快,河南省关于“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且在建筑领域重点全面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研究工作也提上日程。2015年3月,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强建筑等重点领域的节能”。河南省新农村建设和建筑节能减排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以邓州市白牛镇白东村建设规划的节能设计为例,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的节能设计问题,以期在这方面对其他新农村的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工程概况 白东村位于邓州市白牛镇区内,镇政府坐落于村中,与白西村紧挨,是邓州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现有人口4931人,其中公务人员、从商人数和流动人口共计约占40%。村庄占地为78.0hm2,5个自然村,居民点围绕白东自然村集中居住。邓州市地处亚热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春季冷暖多变、夏季高温高湿、秋季雨多气爽、冬季干冷。年均气温15.2℃,最高气温41.3℃,最低气温-16.2℃,年最热月平均温度27.8℃,最冷月平均温度1.6℃;年平均降水745mm;年平均日照时数2003.1h;年主导风向为东北方向,夏季主导风向不明显,静风频率为22%。白东村现存问题主要有:1)沿路建设、空心村现象严重。2)居民住房布局较散乱,村庄布局结构不清晰。3)村内有较多坑塘和冲沟,雨季多发内涝,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2节能规划措施 2.1布局 2.1.1水系水系能改善村中微气候,起到调节气温、增加湿度和美化环境的作用。白东村内原有坑塘、冲沟较多,旱九江流经村庄,水资源丰富。依托这些地形和地貌资源,规划水系,在原坑塘的基础上,夯实坑底,加大坑塘的深度,扩大水容量;对坑塘塘壁和塘底做除漏防渗处理,防止水量流失;对坑塘、冲沟和旱九江加以连通,将水系规划设计为活水水体;对水岸线加以梳理,在保留原河道自然线形的基础上,运用蜿蜒的曲线,形成层次多元、和谐优美的水系景观。水系周边的土地,配以亲水平台、叠石、连廊、绿化景观和小游园进行景观中心建造。收集雨水,收集范围为规划后的村庄面积,规划至2030年人口5621人,建设用地67.5hm2。该村镇为城镇建筑稀疏区,根据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取径流系数为0.45,则年平均径流量为22.6×104m3;邓州地区年蒸发量为700mm,村内水体面积为12×104m2,水体年蒸发量为8.4×104m3;据测算年均收集雨水量为14.2×104m3,村内水体设计库容为36×104m3,收集的雨水存于规划水体中,用于村庄景观水源和绿化的灌溉。2.1.2建筑在不影响路网格局的基础上,建筑尽最大化保留。商业区基于原有商业建筑和氛围之上,扩大规模,规划分区更具体,功能更齐全。行政区因办公部门多、建筑占地面积大,结合公共休闲娱乐场所规划在水景观的中部。居住区规划为低层区和多层区,低层区为9个,分布在白东村原村民住宅建筑聚集地;多层区为3个,规划于白东新区内。1)建筑体型与朝向。建筑体型在满足村民对建筑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力求可以节省用地,减少体型系数。低层住宅建筑平面轮廓规划为矩形(12×12)m2,3层,局部2层,层高3m,规划2户、4户联排,凸出部分肩并肩结合;多层住宅为条式建筑,单元建筑面积为(24×12)m2,6层,层高2.8m,以4个单元为主,穿插3个单元组合。建筑朝向规划设计为南偏西10°,建筑在东北方向是封闭的,避开冬季不利风向;减少夏季太阳直射室内和外墙面的强度,增加冬季室内的太阳辐射量。2)建筑间距与避风。原有村庄不存在建筑间距问题,规划后村庄面积缩小,人口增多,为充分利用土地,势必加大建筑密度。南阳地区南偏西10°的建筑物,冬至日正午前后日照2h,日照系数为1.596。规划低层住宅建筑总高度10.45m,间距18.00m,多层住宅建筑总高度18.75m,间距32.29m,日照系数均为1.722,大于最小日照间距的标准。冬季的寒风对建筑物最直接的损害是增大热损失,使采暖耗能增加。利用建筑物阻隔冷风,规划后建筑物布局紧凑,可以充分发挥风影效果,使后排建筑避开寒风侵袭。设置风障,在建筑物的东北方向规划防风林带。2.1.3绿化绿化具有改善村中微气候、遮阳庇荫、净化空气、减少污染、防止噪声等作用。白东村本着春有花、夏有荫、秋有色、冬有阳的原则布置绿化。1)水景绿化和水系融合,在冲沟、坑塘、坡地、洼地的地方布置绿化形成村庄景观中心。2)居住区以入口绿化、组团绿化、宅间绿化为主。植物搭配,形成多层级景观空间系统,使各空间形成有机的过渡、联系和渗透。上层为高大乔木,形成顶面的封闭空间,具有夏季遮阴的功能;下层为高于人视线的小乔木或高灌木,此层次能产生较强的视线引导作用,形成较私密的交往空间;中间铺设地被,为13cm~15cm高的本地草坪,覆盖地表,避免黄土外露,美化开阔空间。3)道路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配以骨干树种,力求物种多样、系统化。白东村具有车流、人流大的特点,树种选择抗污吸污、耐寒、耐贫瘠、抗病虫害、耐粗放管理等物种。 2.2建筑节能 2.2.1墙体节能1)外墙保温。主体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用普通水泥砂浆砌筑而成,砌块规格尺寸为(600×300×200)mm3,抗压强度可达1.0MPa~10.0MPa,体积密度300kg/m3~850kg/m3,导热系数(干态)不大于0.10W/(m•K)~0.16W/(m•K)。主墙体内外粉刷聚苯颗粒保温砂浆,该材料是以聚苯颗粒为轻质骨料与聚苯颗粒保温胶粉料按照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有机保温砂浆材料,导热系数不大于0.060W/(m•K),在-50℃下冻融循环30次不空鼓不开裂,聚苯颗粒具有憎水性,不吸湿受潮。2)墙体隔热。夏季日光照射在植物叶片上,有70%的光被叶片所吸收,从而降低室内温度。白东村在东、西墙面底部设置地载槽,其内种植中国地锦等墙体攀援植物,对墙体进行隔热处理。地载槽内净宽为600mm,深800mm,土层厚度600mm,根系距墙150mm,株距500mm。新建低层住宅用于攀援的墙面共为2.6×104m2,多层建筑设计攀援的墙面共为3600m2。2.2.2屋顶节能1)屋顶保温。平屋顶构造层次为:结构层找坡层找平层防水层保温层保护层蓄水、种植屋面。保温材料为聚氨酯硬泡,导热系数为0.017W/(m•K)~0.022W/(m•K),憎水率95%以上。保护层做法为:40mm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双向8钢筋,间距为150mm的钢筋网片。2)屋顶隔热。屋顶是平顶和坡顶相结合的形式,如图1所示。以屋顶平台为依托,覆土并种植佛甲草等生命力强、耐旱的植物,覆盖建筑物的顶部;收集坡顶雨水存储于平顶上的蓄水池中,用于浇灌屋顶绿化,雨水收集系统如图2所示。白东村新建住宅每户最大蓄水量为18m3,种植面积为54m2,低层住宅共359户,低层建筑最大蓄水量共为6462m3,种植面积共为19386m2;多层住宅共31单元,最大蓄水量共为1161m3,种植面积共为3348m2。 2.3节能效果分析 白东村节能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后,解决内涝问题,美化村庄,节约水资源,调节气候、维持区域水平衡,建筑物冬暖夏凉。据村庄测算,每年节省电费约为30万元,人均60.84元/年,节约用水人均28.00m3/年。 3结语 新农村建设节能规划设计的实施,缓解了农村中的能源浪费问题,有助于实现节约能源、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目标。本研究成果集村庄规划、建筑节能研究于一体,取得了一定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作者:柴红 娄冬 单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
地质工程论文:论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也普遍增大,给我国本就十分脆弱的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地质灾害的频度和规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为此,本文作者就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产生了一个新的学科——地质工程学。地质工程学,是研究与解决从规划到竣工乃至工程运行后效的全过程的与地质有关的工程问题的科学。它把地质体乃至地质环境作为工程系统的组成部分来对待,这显然符合大系统工程学的思想,它包含岩土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两个方面,但以后者对其特点的反映更为深刻。岩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设中涉及岩土体的开挖与加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对自然或人为作用产生的有害地质现象进行防范与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对地质生态环境合理开发与管理的思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发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在我国,大多数地质灾害现象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至1/5,因此,减少或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采取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国当前减少损失的首要途径。 2、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由于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 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 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滑坡的诱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 滑坡发生的规律: 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2.2 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崩塌的诱因: (1)采掘矿产资源;(2)道路工程开挖边坡;(3)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4)堆(弃)渣填土;(5)强烈振动。 2.3 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泥石流的诱因: (1)不合理开挖;(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3)滥伐乱垦。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2.4 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0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发生的规律: (1)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2)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3)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5)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6)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7)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8)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9)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2.5 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人为活动加剧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所带来的危害性大大超过正常状态下产生的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如: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铁道、公路等各种工程建设的开挖,亦经常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如:土壤侵蚀、地面塌陷与沉降、滑坡、岩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灾害。人工滥伐森林资源,也造成土壤侵蚀、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导致洪灾的加剧发生。人工爆破也会诱发岩溶塌陷、滑坡等灾害的发生,还有可能引起连锁性的岩溶塌陷。 人工诱发地质灾害的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速度快。在自然地质演化及气候变化过程中,岩体由相对稳定至不稳定的变化,经历长时间过程。而人工因素诱发下,就大大地缩短了自然演化时间,加速岩土体的岩性变化,而导致突变灾难的发生,并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是诱发灾害面广。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了特大灾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诱发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响面。例如由于生物资源———森林的破坏,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影响的是区域性环境恶化,诱发区域性旱涝灾害,以至引发全球性荒漠化。人类活动产生的升温效应,对气候及地质灾害诱发作用的影响也是全球性的。 三是灾害损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诱发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工诱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仍会不断增加,目前估 计地质灾害损失每年约500亿元,而受到威胁的就是这些数据的数倍至数百倍。1998年洪灾损失2000多亿元,死亡1432人,其中不少损失是通过地质灾害而产生的。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 3.1 主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现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 (2)各类工业与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L/T5083-2004); (4)各类交通建设中所涉及的边坡、滑坡、危岩、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3.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治措施 3.2.1 做好防治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 (1)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 (2)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标准及资料分析,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 3.2.3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l)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以上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 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让措施,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②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调查区需搬迁避让或已搬迁的灾点。 4、结语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必将迈向新的台阶。 地质工程论文:谈水利工程地质复查的重要性 1地质复查工作在施工技术工作中的作用 1.1土方平衡规划的需要 土方开挖总量虽远大于填筑总量,但根据设计技术要求,填筑用土土料需满足塑性指数、粘粒含量、有机质含量、水溶盐含量等多个技术指标的要求,加之全渠段各类土质分布很不均匀,实际可利用土量有限,有一段土可利用,有一段不可利用,因此,需对全渠段土料进行复查,进而进行土方平衡规划工作。这样可避免在开工后才发现土料场存在问题而导致工程停工、窝工,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并且避免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开展地质复查工作可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承包人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全渠段开挖区布孔勘探,通过试验室试验分析,确定哪部分土料符合设计填筑用土料要求,确定可利用土的平面分布情况及垂直分层情况。根据试验室提供的资料,技术人员可进行土方平衡规划工作,编制土方平衡规划方案,按照土方平衡规划方案指导施工生产工作。 1.2确定降排水方案的需要 标段内渠道地下水位一般高于渠底板2m~7m,而挖方深度一般7m~12m,因此地下水位很高,且部分渠段及建筑物存在有承压水。承压水水头与潜水水头基本相同,承压水压力很大,需进行降排水方可保证干地施工及施工期场区安全。 (1)渠道工程降排水方案渠道工程降排水施工前,未进行地质复查工作,按照合同地勘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进行了降排水方案设计并施工,方案为在渠底中心线附近设管井进行降排水,管井间距30m~32m。土方开挖过程中发现,有约2.0km渠段地质变化较大,原降排水方案无法把地下水降至需要的高程,即采用了单井井里增加水泵、更换高功率水泵、大量增加明排措施、两侧马道上加降水井等多种方法方把地下水位降下去,达到了干地施工要求。虽然最终仍然完成了施工任务,但施工过程中增加了难度,且增大施工成本,延误了施工工期,多方面造成了损失。 (2)大沙河渠道倒虹吸降排水方案大沙河渠道倒虹吸开工前虽然进行了地质复查工作,但其精度远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在确定降排水方案方面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该倒虹吸分两期施工,采用的降排水方案为开挖边线外周围做截渗墙,截渗墙内设管井降排地下水的方法。 一期施工时,按照合同地勘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制定了降排水方案,但因该倒虹吸地质的复杂性,管井、截渗墙深度均未达到方案设计的理想深度,给施工造成了很大的难度。总结一期施工的教训,二期施工前,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对二期场区进行了地质复查,尤其是沿降排水方案设计的截渗墙位置安排了布孔勘探,详细查明了截渗墙部位的地质分层情况。复查前的地质情况简单描述如下:建筑物场区地层自上而下分别为:①卵石、泥砂充填,层厚1.5m~3.8m;②重粉质壤土,层厚1.8m~8.0m;③重粉质壤土,层厚1.0m~15.6m;④卵石层厚1.4m~13.5m;⑤重粉质壤土,层厚1.7m~15.2m不等。复查后的地质情况简单描述如下:建筑物场区地层由上至下分别为:①卵石,厚1.2m~1.5m;②重粉质壤土,厚度一般3.1m~6m;③重粉质壤土,厚度一般1.2m~7.0m,场区内广泛分布;④卵石,厚度一般0.6m~8.4m;⑤重粉质壤土,本次勘察未揭穿,最大揭露厚度12m。场区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第④层卵石中,为承压水,承压含水层顶板高程94.7m~101.6m,勘探期间承压水位高程98.8m~102.2m,承压水头一般2.1m~4.5m,基坑开挖施工需排水、降压和防渗处理。由上述地质复查前后对比可知变化很大。根据复查后的地层情况,承包人修改了原降排水方案,重新确定了截渗墙及管井的深度,施工过程表明,降排水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地质复查工作在商务工作中的作用 本标段投标时,由于招标文件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够详细,渠道工程投标时降排水方案为明排方案,按照明排方案所做的降排水报价很小,相对于实际发生的费用微乎其微。工程开工前期,承包人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认识仍然略欠明确,因此未开展地质复查工作即开始进行渠道工程施工。施工降排水方案为管井方案,整个渠道布满了降水井。随着施工工作的逐步、逐年进行,降排水产生了巨大的费用,导致项目经营严重困难,资金入不敷出,施工生产工作举步维艰。工程施工中后期,承包人开始认真考虑如何扭转项目经营不利局面,这时,深刻的认识到了应对渠道进行地质复查,核查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地质条件是否有变化,从技术角度出发,寻找商务契机。承包人委托了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对渠道进行了地质复查工作,详细复核了场区水文地质条件。合同文件提供的即复查前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描述如下:场区地下水可划分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和承压水,潜水含水层主要为上部黄土状壤土和粉质壤土,黄土状壤土和粉质壤土渗透系数K=2.24×10-6cm/s~6.02×10-5cm/s,一般属微~弱透水。承压水含水层主要由粉细砂和中砂组成,渗透系数一般K=1.27×10-3cm/s~3.4×10-2cm/s,属中等~强透水。复查后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描述如下:勘察试验中主要划分了两大含水层,一是上部的粘性土层(黄土状重粉质壤土、黄土状轻粉质壤土和中粉质壤土共同组成),二是下部中细砂组成的砂层含水层。上部粘性土层的综合渗透系数室内试验测定值为6.5×10-5cm/s~1.39×10-4cm/s;对于下部的砂层,抽水试验测定渗透系数值为6.72×10-3cm/s。由复查前和复查后的结果对比可知,水文地质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承包人开始着手商务方面的相关工作。由于施工工期有限,而发生的降排水费用很大,属于重大商务事件。重大商务事件的解决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承包人因为着手较晚,这个事件的解决很可能会到工程完工以后。相反,若承包人开工前进行了此项工作,边施工边解决这个重大商务事件,事件的解决可能会在施工中期最迟后期得到解决,而不会拖到工程完工以后。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这个重大商务事件得到参建各方的认可后,便可寻求一定的资金支持,则施工过程中会减少资金运转、经营等方面的困难,不会因为这些方面的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等,反而会对项目经营增加一定的效益。 3地质复查工作的合法性 地质复查工作的合法性指承包人开展地质复查工作、委托地勘单位的资质、地勘工作结束后形成的复查报告等能否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等相关各方的认可,从而使本项工作得到认可,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承包人开展此项工作前应与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在达到共识的基础上,以来往文件的方式进行明确,即明确了最终成果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承包人即可开展地质复查工作。 4结语 水利工程地质复查工作往往是多数工程项目都必须进行的工作,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各方面特点及项目经营策略等综合分析、确定是否进行该项工作。笔者建议如有需要,则应认真、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克服可能是不必要的投资的思想,克服工期压力思想等,合理安排地质复查工作,这样既保证了工程项目运行安全,同时也可为承包人本身追求利润打下一定的基础。 地质工程论文:浅析南疆盆地风积砂工程地质的特点 1、概述 南疆盆地即天山以南,昆仑山系以北的广袤地区,主要为塔里木盆地。行政区划包括巴州、克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以及和田地区等五地州。南疆盆地主要地貌为风积荒漠,零星分布有河流冲洪积绿洲,主要沿盆地[:请记住我站域名/]边缘展布。 南疆盆地属于典型内陆暖温带,地处高纬度地区,年日照时间达2500~3500h.年平均气温10~13℃,日平均大于10℃的年累积气温4000℃以上,年平原无霜期200~220d.南疆盆地降水稀少,降水分布规律是:盆地边缘多于盆地中心,迎风坡多于背风坡,天山南坡20~400mm,昆仑山北坡200~300mm.塔里木盆地西及北缘50~70mm,东及南缘20~50mm,中心不到20mm.盆地边缘平均风速为2.1m/s,多年平均8级以上的大风30d,最大风速18m/s,瞬间最大风速可达25m/s.盆地中部沙漠区盛行偏东风,年均浮尘天气达200多天。 南疆盆地三面环山,水流由盆地边缘向中部汇聚,最终汇入罗布泊。由于气候和人工开采利用等原因,现今基本无水流汇入罗布泊。 南疆盆地地层主要为第四纪全新世风积层和冲洪积层。其中冲洪积层面积狭小,约占盆地5.0%,呈点状分布于河床和河流两岸,绿洲就发展于此。 风积层面积占盆地面积的95.0%,广袤的沙漠均为风积层,其表面被风积砂覆盖。 风积砂即主要在风的作用下,滚动漂浮迁移等沉积形成的砂层。主要分布于沙漠、戈壁。其粒径组为0.075~0.250mm的粉细砂,含量在90%.粒径组大于0.250mm的含量非常少,不到1.0%;粒径组小于0.075mm的含量少于9.0%[1-3].风积砂由于粒径小于0.075mm的粉粒和粘粒含量很少,使得其表面活性很低,松散、无聚合性,具有明显的非塑性,成型困难,而且成型后的稳定性能也较差[4-5].风积砂属于非亲水性土,砂颗粒表面对水的物理吸附作用很小,天然状态下的吸水率很小,几乎在0%附近。 本文根据在南疆五地州的实际工作经验,结合前人工作成果,对南疆盆地风积砂基本工程地质特性进行分析和总结。 2、物理性质 2.1 粒度及矿物成分风积砂的外形和颗粒大小与矿物成分有关,大部分呈棱角状和磨圆状,分选程度差。粒径大于0.25mm的几乎全是石英,粒径在0.250~0.075mm的以石英、长石、云母为主,其次还分布有少量辉石、角闪石、方解石等,其外形基本完好,保持有原生矿物的晶体结构特征。粒径小于0.075mm的则含有黏土矿物等。 风积砂粒度成分以细颗粒0.250~0.075mm为主,极细颗粒0.075~0.050mm次之,粗颗粒0.50~0.25mm较少,大于0.50mm和小于0.05mm的颗粒非常少。 反映风积砂均匀程度指标不均匀系数Cu一般为1.5~3.8,曲率系数Cc多在1.0~2.5,中值粒径d50为0.1~0.2mm,属于级配不良粉细砂或粉土质砂。个别地区受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的影响,其矿物成分和粒径组成稍显不同,总体呈由山脚向盆地中部逐渐变细。 2.2 颗粒组成风积砂的相对质量密度一般为2.68~2.70,主要与石英、长石、云母、辉石、角闪石、方解石等矿物成分有关。天然密度为1.40~1.80g/cm3,天然含水率在0.0%~10.0%,含水率越小天然密度也越小。据现场试验,风积砂丘天然含水率小于1.0%,天然密度为1.4g/cm3.接近绿洲区,含水率和天然密度逐渐增大,含水率最高可达10%,天然密度达到1.8g/cm3. 2.3 密实程度微观密实程度指标孔隙比e在0.4~1.0,孔隙率n为0.4~0.8.密实程度随厚度(埋深)增大有所提高。 宏观密实程度指标相对密实度Dr,地表的Dr值大多小于0.33,密实度分类属于松散;3.0m以下,密实度有所提高,其Dr值可达0.50,密实度分类属于中等密实;5.0m以下Dr值可大于0.67,密实度分类属于中等密实-密实。 3、力学性质 风积砂的力学性质包括压缩变形性、抗剪(剪断)性、地基承载力、击实性质,其力学性质总体表现不好。 3.1 压缩变形风积砂属单粒松散结构,颗粒之间基本无粘结,其压缩性取决于颗粒级配、颗粒形态、原始孔隙比和相对密度等。在外力作用下压缩变形速度很快,变形大部分属于永久变形,弹性变形部分很小,即通常压力作用下风积砂的压缩变形是颗粒移动和结构变形的结果。 处于疏松状态的风积砂采用机械很容易达到密实状态,风积砂地基上的建筑物沉降一般很小,且在施工过程中就完成大部分变形,地基沉降基本完成[1].根据工程相关试验,地表表层风积砂的压缩系数a1~2大多大于0.5MPa-1,压缩模量Es基本小于5MPa,属于高压缩性土,变形性很强。随着厚度(埋深)压缩系数逐渐变小,逐渐变为中等压缩和低压缩性土,压缩系数a1~2在0.1~0.5MPa-1,变形性逐渐转小。 3.2 抗剪(剪断)风积砂的抗剪(剪断)反应风积砂抵抗剪切破坏的能力,主要指标为粘聚力C和内摩擦角ψ,该指标值一般较小,反映风积砂抗剪(剪断)的能力弱。 粘聚力C值很小,约1.0kPa,由于其细小颗粒含量极少,且主要是由砂粒间咬合剪胀引起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内摩擦角ψ一般不大,由含有的粗颗粒所致。 其值受颗粒组成、颗粒型态、矿物成分、密实程度和剪切速率控制,内摩擦角ψ一般为20°左右。 3.3 承载力风积砂的承载力一般较小,尤其是地表承载力值较小,不经过处理不宜直接修建建筑物。但随着埋深和密实度增大,承载力有所提高[2].根据在南疆五地州和前人工程经验可知,南疆盆地风积砂承载力值fa一般为50~120kPa,变形模量Eo多在5.0~15.0MPa. 3.4 击实特性天然状态下的风积砂基本为松散状态,工程性能很差,承载力低,回弹模量小,变形性大。但对风积砂击实后其工程特性显着提高,并能获得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该指标可用于指导现场压实作业和检验现场压实作业质量。 风积砂的用轻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最大干密度为1.8g/cm3左右,几乎是天然状态下的1.5倍,最优含水量约为10%. 4、水力性质 4.1 渗透及渗透变形南疆盆地风积砂天然状态下的渗透系数为n×10-3cm/s,击实后水力学特性得到很大改善,渗透系数将为n×10-4cm/s,或者更小。风积砂岩性主要为粉土质砂,属于无粘性土。在水力作用下的渗透变形类型主要为流土型。临界水力比降依据下式确定[3].Jcr=(Gs-1)(1-n)(1)(1)式中,Jcr为土的临界水力比降,Gs为土的颗粒比重,n为土的孔隙率。上式计算结果应根据工程重要性,除以1.5~2.0的安全系数。当实际值小于计算结果值时,将不发生渗透变形。 4.2 湿陷及湿陷性在200kPa压力下浸水载荷试验的附加湿陷量和承压板宽度之比等于或大于0.023的土,即判定该土为湿陷性土[4].对于风积砂是否为湿陷性土,及其湿陷机理的研究基本还在摸索阶段,很多技术正在不断完善中。本文对南疆盆地工程项目进行了分析总结,并结合当前研究成果,总结如下[5]:南疆盆地风积粉土质砂具有湿陷性,该土属于轻-中等湿陷性土。其湿陷性与土中细颗粒含量有关,且粉粒粘粒含量越多,湿陷性越强。风积砂的湿陷性与土的干密度有关,干密度越大,湿陷性越弱,当干密度大于1.6g/c m3时,湿陷性基本不存在。 5、化学性质 5.1 胀缩性南疆盆地中风积砂天然状态下的硫酸钠含量约为0.05%,小于1%,基本不具有盐胀性。pH值为9.0左右,易溶盐含量为0.5g/kg,即0.05‰,小于0.3%,判定风积砂为非盐渍岩土[6]. 5.2 腐蚀性南疆盆地中风积砂硫酸盐含量(SO42-)一般小于1.0mmol/kg,镁盐含量(Mg42+)大多为0.2mmol/kg,氯盐(Cl-)含量约2.0mmol/kg,对天然建筑材料不具有腐蚀性。 6、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总结,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南疆盆地风积砂工程地质性质表现为:(1)少雨多风干旱环境下,风积砂属于单一结构,级配不良,具有松散结构,基本无可塑性,属于高压缩性土。(2)抗剪(剪断)强度低,粘聚力小,内摩擦角不大,表现为颗粒间交错镶嵌与咬合作用。风积砂承载力不大,但压缩变形快。具有较好的击实性,击实(压实)后物理力学性质显着提高。(3)风积砂属于非亲水性土,具中等透水性土,渗透系数较大,击实(压实)后,渗透性能改善,渗透系数变小。存在流土型渗透变形,具有见水湿陷的性质。(4)南疆盆地风积砂天然状态下基本不具有盐胀性,为非盐渍岩土,对天然建筑材料不具有腐蚀性。建议在南疆盆地工程项目中充分结合风积砂的以上工程地质特性,扬长避短,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地质工程论文: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工作中的问题和技术 在不断严峻的气候条件和环境形势的驱使下,地球地质地貌已经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地质情况对工程设计和建设的制约影响日渐凸出。因此,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必须有效提升地质勘探工程技术。地质勘探工程中的测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苦的工作,其中存在着许多要点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重点关注。 1 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1 测量计划的制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审美情趣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对建筑规模、质量和外观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然而,在地球环境不断恶化、人口数量急剧增多的形势下,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工程技术水平的高低,同时也应兼顾当地的地质气候条件。地质勘探工程也因此在近些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测量工作是地质勘探工程中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在工程中起到了为后续工程环节的设计、工程项目的施工提供重要数据的作用。因此,为了保证工程设计所需的地质参数能够得到了全面的检测,并达到一定的精度,需要在开展测量工作前,严格制定好测量计划。 1.2 做好人员和设备的管理工作 现今的工程项目不论从规模、结构、外观,还是从建设成本、施工场所上都较以往有了很大的差别,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要涉及的因素和所需要考虑的事项也越来越多,这也给地质勘探工程的测量工作带来的巨大的压力。测量工作效率的高低和质量的好坏,不仅取决于测量设备的质量和测量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还受到管理人员这两者组织管理质量的影响。 许多测量工作方案在设计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全面的考虑和科学的调配,各个测量环节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导致不同测量阶段的工作内容存在重叠、部分测量工作结果对后续工程无用、某些测量工作质量低等后果。这不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的阻碍,给工程建设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大大挫伤了地质勘探工程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部门绩效的获取产生不利影响。另外,一些地质勘探工程的测量部门由于对测量人员和设备管理上的疏忽,导致一些在职业技术水平上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测量人员和在质量、规格、数量上不满足测量工作要求的器材流入测量部门中,同样导致了测量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下降。 2 提升测量工作质量的方法 2.1 升级测量设备及技术 近些年来,我国科学技术水平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各种新兴仪器设备和理论方法的出现,给地质勘探工程的测量工作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化市场中,地质勘探工程企业要想博得头筹,必须加强对测量设备及技术转变的关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和经济实力对这些技术和仪器作及时的引入,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先进仪器和技术的升级,不仅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升工程项目的质量,同时也推动了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2 加强管理工作 地质勘探工程中的测量工作所涉及的因素和要点众多,为保障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提升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测量工作的管理。一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管,防止在职业技术水平和道德素养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人员混入工程部门当中;一方面,对测量工作中所涉及的器材和文件进行管理,保障其质量和安全。另外,在执行测量工作中不同阶段的任务时,要处理好各个阶段之间的衔接工作,防止工作的脱节和工作内容重复的现象出现。 3 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工作中所常用的技术 3.1GPS 控制网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推动下,国与国之间在科学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交流日臻频繁。这不仅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也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 传统的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工作,往往利用测角网、导线网等测量方法对工程施工场所进行测绘。由于早期工程项目的施工规模较小、使用环境也较为良好,因此,利用这些方法所测定的数据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施工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测量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工程建设的需要。在计算机技术和航天航空技术发展的推动下,GPS 定位系统等技术开始在地质勘探工程领域崭露头角。利用 GPS 定位系统,能够很好的消除地质地形、气候条件、人为因素等的干扰,在提升测量精度的同时,也缩短了测量工作的时间。为了更加快速有效地得到工程项目设计和建设中所需的数据,人们开始借助于 GPS 定位系统,建立 GPS 控制网。GPS 控制网对工程项目施工场所的各点进行精确定位,而控制网中的储存区能够储存各点地质条件情况信息,借助于计算机高效的数据处理、分析和表达功能,实现对该区域地形情况的测绘。 3.2 红外遥感技术 鉴于现代工程项目规模逐渐扩大、施工场所地质地形条件变得愈来愈复杂的情况,传统的地质勘探技术,在质量和效率上已经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红外遥感技术与 GPS 定位系统类似,也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和航天航空技术发展起来的。红外遥感技术是指从人造卫星或飞机对地面进行观测,通过电磁波的传播与接受,感知目标的某些特定并加以分析的技术。由于不同物体具有光谱特性,对同一光谱区的光线的反映情况不同,人们可以通过对不同物体间的这些差异,对物体作出判断。 基于红外遥感技术的这一特性,同时考虑到在利用红外遥感技术进行地质测量时,具有探测范围大、受地面条件限制少以及获取信息的速度快、周期短等特点,目前大多数地质勘探工程的测量工作均有采用红外遥感技术。 4 结语 测量工作是地质勘探工程中重要的基础工作,对地质勘探工程的质量以及后续工程建设的质量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满足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要求,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工程测量技术的研究,促进地质勘探工程的健康发展。 地质工程论文:辽宁省环境工程地质特征分析及其问题的防治探讨 1引言 环境工程地质既是工程地质的分支学科,又是环境科学的组成部分。它是专门研究由于人类所兴建的各种工程设施引起的工程地质现象、问题及其防治和利用等。因此,环境工程地质不但要从地质角度,而且要从环境保护角度,亦即从人类资源生态、健康、生存和发展的角度进行整体的综合研究,克服地质和环境给人类带来的危害[1]。辽宁省地势自北向南、自东西向中部倾斜,受北北东向地质构造格局控制,山脉平原均呈北东方向展布。山地丘陵分列于东西两侧,中部为平原,北部为波状平原及丘陵低地[2]。 2区域地质概况 辽宁省地壳运动具有多旋回的特点,断裂构造分为超岩石圈断裂、岩石圈断裂、壳断裂和一般断裂4种,它们分属于中朝准地台断裂体系和滨太平洋断裂体系。辽宁境内的深断裂极为发育,具有多期次活动的特点。该区第三纪以来的地壳变动,表现为辽东、辽西大面积上升,中部下辽河平原下降,伴有断裂、火山活动及局部小构造生成。表现为:辽北低丘缓慢隆起、下辽河断陷平原沉降、辽东山地较强烈隆起、辽西丘陵山地缓慢隆起。 辽宁省为继承性的断陷、坳陷盆地,新构造运动控制着全区的环境工程地质稳定性,展示出明显的差异性运动,从而也导致了岩、土体结构类型较为复杂,因此全区的环境工程地质条件有较大的差异。 3环境工程地质特征 3.1环境工程地质稳定性 辽宁省环境工程地质稳定性大体可分为4种类型: 辽西为弱差异性上升的冲洪积平原基本稳定的环境工程地质条件。 辽东为强差异性上升的冲洪积平原不稳定的环境工程地质条件,主要表现在深大断裂在本区通过,并有多次强烈地震发生。如1975年曾发生7.3级海城强烈地震造成的危害极为严重,周期性地震活动的发生使此区成为易受强烈地震危害的不稳定区。 中部及北部为均匀下降的冲洪积平原基本稳定的环境工程地质条件。沉积物均一,为上覆粘性土良好的天然地基与少丘漫布的天然地基。 辽南为河口三角洲大幅度下降的滨海平原稳定性较差的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受构造运动的影响,本区大幅度下降,接受河口及海相沉积,形成多层结构。该区表面为盐渍土,临海为淤泥粉砂互为夹层的软弱地基和砂土液化区,工程地质基础条件较差,受强烈地震活动的影响,使此区呈现出稳定性差的环境工程地质特征。 3.2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 3.2.1岩体工程地质类型依岩体成因及特征、产出条件、物理成分及组分,划分了沉积岩、岩浆岩及变质岩三大类型。以岩体层组为单元,划分了薄层—中层—厚层状结构类型。依岩石的干抗压强度及软化系数划分了较坚硬—坚硬强度类型。其干抗压强度为60—2124.5MPa,软化系数为1.0。根据岩体的建造类型、岩性、强度及结构面的展布,将省内岩石划分6个工程地质类型即较坚硬中厚—薄层状砂岩、砂砾岩、页岩为主岩组;坚硬厚层—中厚层状灰岩岩组;厚层—中厚层状石英岩、砂岩、大理岩、灰岩岩组;坚硬块状花岗岩为主岩组;坚硬玄武岩、安山岩为主岩组;坚硬块状混合花岗岩、混合岩为主岩组。 3.2.2土体工程地质类型依土体的岩性、水理及物理力学性质划分类型,按土体在垂向30m的深度内的分布组合,进行结构分类,即土体夹层累积厚度不超过总厚度的10时为均一结构;土体夹层超过总厚度10的叠置分布为多层结构。土体类型有非粘性土的砂类土、砂砾石;粘性土有粘土、亚粘土、亚砂土;特殊类土有黄土类土、盐渍土和软弱土。 上述各类土体结构与岩石类型所形成的地基条件有明显的区别,在辽西地带及大小凌河的中后缘为上伏粘性土或地表沙丘漫布的良好地基,在东、西、北部山前坡状平原为黄土类相对稳定的地基;辽河以西至大小凌河扇前缘则为具多层结构由泥质、盐渍土构成的软弱地基; :请记住我站域名/ 4环境工程地质问题 4.1地面沉降 起因于超量抽取地下水液态矿体。如海城、本溪、大连、辽阳、鞍山等地因过量开采地下水,破坏了地下水的动态平衡,致使土层非弹性压密,极易形成地面沉降,造成地基稳定性的不利影响。因开采石油、天然气也可造成不可恢复的地面沉降。 4.2诱发地震 水库蓄水、向地下注液、采矿,在特定的工程地质环境内均可以诱发破坏性地震。据文献资料不完成记载,自公元421年至1975年,全省共发生三级以上地震70余次,五级以上破坏性地震20余次。 本区隶属环太平洋地震带华北地震区,海城—营口地震带,是活动性较强的地震带,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大于五级的破坏性地震。地面出现裂缝,大坝多次震裂。 4.3边坡失稳 据有关资料报道,70的滑坡的发生或复活均直接与工程开挖有关[3]。水库区由于水位上升,浸润托浮作用于边坡,常引起大量崩滑现象;采矿既可塑造边坡(如露天开采),也可使边坡脱空(地下开采)。从而使边坡失稳。又如公路、铁路等交通线的修建而开挖路基,也会破坏自然边坡的休止角而使其失稳,致使沿交通线形成带状的工程地质环境恶化区。 4.4人工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 废矿、矸石及城市生活垃圾等的堆放也会引起工程地质环境的恶化。生活垃圾不仅污染地下水源,增强地下水对建筑物地基的腐蚀性,也会给未来的地基处理带来困难。 5环境工程地质问题综合防治对策 辽宁省是一个环境地质问题较多的省份。地下水位下降,引起某些地区产生地面沉降;矿渣山、尾矿坝、垃圾填坑等,造成下游地下水源、地面水源等的污染及某些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等。所有这些现象,不仅要从工程地质范畴加以研究,而且还要从环境科学角度进行研究。 辽宁省由于天然地质环境的促成和控制,以及人类活动对环境地质的改造与破坏,产生了一系列原生环境工程地质问题,进而引发出现了人为环境工程地质问题。为使环境最大限度地为人类所利用,对各类环境工程地质问题加以综合防治,进行区域性、系统性、整体性和相关性的系统分析。对各类子系统的防治措施简述如下。 5.1地面沉降的防治 按照地面沉降的成灾特点、沉降寿命和危害等方面予以考虑。控制地面沉降主要方法有人工回灌和限制或限量开采;填高沉降洼地,乃至修改城市 规划。 5.2诱发地震对策 诱发地震具有地震本身的和次生的双重灾害。防震抗震和减轻地震灾害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的。 5.2.1控制地震的设想有的科学家设想,通过诱发一系列小地震,分解尚未发生的大地震为若干较小的地震,或者提前释放一部分已积累的应变能,减弱当地即将发生的大地震的强度。即设法锁住一条活动断层的部分地段,然后在未被锁住的地段用住水的办法增加液压,使这段断层产生小规模地震错动。 5.2.2预测、预报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的关键是有无诱发地震及其最大震级的估计。当然,从出现微小的诱发地震活动到发生破坏性大地震之间有时要经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能够正确地预报诱发地震的发展,仍然有助于采取各种防震措施。 5.2.3.进行抗震设防对常见的滑移、开裂、渗漏和沉降等加以防范,控制震陷率急剧增加,使震陷率随地震强度的增长发展缓慢。 5.3地裂缝的工程防治对策 5.3.1避开法因地裂缝地表陡坎充分发育后,会在很长时间内比较稳定,一般建筑可在地裂致灾作用减弱后的几年内修建,也可满足工程寿命的要求。故既要采用空间域的避开法,又要采用时间域的避开法。 5.3.2部分拆除法适用于已建成建筑物的长轴与地裂走向接近正交的情况,由于地裂缝的宽度很窄,所以此法很有效。 5.3.3适当加固法(加抗剪梁法)对于建筑物位于地裂的主变形区域或只有小部分地区被地裂所切割的情况。目的是提高建筑物的整体抗剪能力。相互平行或垂直的建筑结构在其节点处呈铰结,其总体抗剪能力是很弱的,加入抗剪梁后,节点处的转动已非常困难,结构的刚性将大大提高。 5.3.4土的特殊处理方法局部浸水法。湿陷性黄土地区,利用黄土的湿陷性及其下沉稳定较快的特点,可以进行有控制的局部的浸水(必要时可以加压),使下沉量较小的一边得到一个人工补偿下沉量,以达到整个基础均匀下沉的目的。 断裂置换法是一种以裂治裂的特殊方法。断裂的传播必然遵循能量最小的原理。为了挽救坐落在地裂处的建筑物,可以在其近旁设置一条人工地裂,只要把原建筑进行一般性的加固,就可能使原地裂成为不活动的地裂,而人工地地裂成为活动地裂,起到断裂置换的作用。 地质工程论文:简谈工程地质勘察存在的理由以及策略 一、地质勘察概述 (一)工程地质勘察目的 工程地质勘察目的是为了在工程施工建设的设计及施工环节,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在达到预期建设目的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使建筑物与现场的地质条件相适应。工程地质勘察涉及到很多的方面,具体工作是由专业的单位进行的,对工程地质的评价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二)工程地质勘察内容 1.地质结构 在较为稳定的地质结构之上修建建筑物,可以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克服地质条件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较小,但是,如果选址的土层情况不好,那么往往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克服土层的缺陷,才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 2.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 对于建筑物来说,地震、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对建筑物的安全有较大风险。首先要分析其主要分布区域,选址尽量避开这些区域。比如,地震区的工程项目,首要考虑的理由就是地震对建筑物可能造成的影响;有一些区域还有可能分布软土、膨胀土等特殊性岩土,这就需要在工程勘察的时候认真细致,查明场区工程地质情况。 二、建筑工程地质勘察的重点 对于一个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居住区、卫生设施、公共设施等各方面建筑的建设,而这些建筑的顺利建设,需要与城市道路建设进行有效的结合。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还会有一些工厂等建筑的建设,来推动城市的发展,所以,对上述建筑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时,勘察的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勘探点的布置及岩土测试项目应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同时满足规范要求,这是勘察项目能否高质量完成的前提。第二,对所要进行的建筑主体对象进行勘察,即地形地貌特征、土的物理与力学性质、地层纵横向分布情况、地下水的化学成分、地下水的埋藏深度以及地下水的动态特征等。第三,根据地层特征、地质参数及拟建(构)筑物基础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工程地质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合理的工程措施倡议。 三、工程地质勘察存在的理由 (一)工程地质勘察的质量理由 根据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出现的理由有很多的共性,主要是工程概念模糊,勘察的目的不够明确,使用的勘察策略不恰当;对于现场的实际情况,使用的分析策略存在诸多的不足,公式使用错误;在提交的地质报告中,很多叙述不够清晰,得到的结论所采用的依据不够合理,甚至是存在一些错误;有极少数的地质报告敷衍了事,实际的勘察工作并没有完成,匆忙下结论,这是对自身工作不严肃的表现。出现了这些理由,阶段性工程审查自然得不到认可,工程建设的工期可能会受到延误;假使审查合格,那么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及未来建筑物的使用过程中也是后患无穷。 (二)现场钻探中常见理由 目前,我国工程地质勘察业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具体体现在技术与劳务渐渐的分离,而勘察单位配备的勘探设备也逐渐减少,并且原本的钻机在经济责任制名义下都转变成个体钻机。在签订完勘察合同后就联系社会上的个体钻机,即便有的单位本身就拥有一些钻机,但是因为工期太短,就必须联系个体钻机参与抢工期。这使得社会上的个体钻机增加,通常只是到工地后临时签个安全责任状和技术交底,却没有系统的进行管理。个体钻机的钻探劳务费比较低,但是钻机工人工资却逐年提高,且钻探设备、耗材等的费用也在不断增长,使得钻探成本加大。个体钻机业者按规范要求进行钻探就无法挣钱,因此就会出现违规工作。现场常见的违规行为有不取岩芯或少取芯、开水扫孔钻进、超管钻进、不做标贯或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标贯;取土样不规范或采用人工包芯样;甚至编造钻孔资料等。 (三)勘察报告编写中常见理由 对于进行勘察工作时,因为缺乏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勘察单位经常启用刚毕业不久的工程经验不足的年轻人管理现场或编写报告,进而其不能准确把握岩土体的物理力学特性,同时还存不能合理的对拟建物的特征,并结合岩土特征提出最佳的地基基础方案,尤其是边坡治理方案、基坑支护方案、地基处理方案等。 地质工程论文:谈水利工程坝址选择的工程地质勘察 【论文关键词】工程地质勘察 水利工程 坝址选取 【论文摘要】通过结合工程实践表明,工程地质勘察人员不仅要了解地质也要了解设计,同时应当对工程地质的相关问题提出分析,并结合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而选取合适的坝址。 1.引言 水工建筑物不同于其他建筑物,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水工建筑物的建成,而使广大范围内的水文和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就可能引起水库岸坡再造、水库渗漏、水库淤积和坝下游河床冲刷等作用。因此,必须重视勘察、设计、施工全过程,否则,后果极其严重。在坝址选择时除了考虑主体建筑物拦水坝的地质条件外,还应研究包括溢洪、引水、电厂、航闸等建筑物的地质条件,为规划、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2.坝址选取的工程地质勘察 在自然界中,地质条件完美的坝址很少,尤其是大型的水利枢纽,对地质条件的要求很高,更不能完全满足建筑物的要求。所谓“最优方案”是比较而言的,最优坝址在地质上也会存在缺陷。所以在坝址选择时,应当考虑不同方案,并采取改善不良地质条件的处理措施。因此,地质条件较差,预计处理困难,投资高昂的方案,应首先被否定。坝址选择时,工程地质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稳定性、地形地貌、岩土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和物理地质作用以及建筑材料等,还要预计到可能产生的工程地质问题和处理这些问题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下面分别论述。 2.1 区域稳定性 区域稳定性问题的研究在水利水电建设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围绕坝址或要开发的河段,对区域地壳稳定性和区域场地稳定性进行深入研究是一项战略任务。特别是地震的影响直接关系着坝址和坝型的选择,一般情况下,地震烈度由地震部门提供,但对于重大的水利枢纽工程要进行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因此,对于大型水电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组织专门力量解决区域稳定性评价。 2.2 地形地貌 地形地貌条件是确定坝型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它对工程布置和施工条件有制约作用。狭窄、完整的基岩“V”型谷适合修建拱坝,宽高比大于2的“U”型基岩河谷区宜修建混凝土重力坝或砌石坝。宽敞河谷地区岩石风化较深或有较厚的松散沉积层,一般适于修建土坝。不同地貌单元,其岩性、结构有其自身的特点,如河谷开阔地段,其阶地发育,二元结构和多元结构往往存在渗漏和渗透变形问题。古河道往往控制着渗漏途径和渗漏量等。因此,在坝址比选时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条件。 2.3 岩土性质 岩土性质对建筑物的稳定来说十分重要,对坝址的比选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在坝址比选时,首先要考虑岩土性质。修建高坝,特别是混凝土坝,应选择坚硬、完整、新鲜均匀、透水性差而抗水性强的岩石作为坝址。我国已建和正在施工的70余座高坝中,有半数建于强度较高的岩浆岩地基上,其余的绝大多数建于片麻岩、石英岩和砂岩上,而建于可溶性碳酸盐岩、强度低易变形的页岩、千枚岩上的极少。通过结合工程实践,根据不同成因类型岩土的建坝适宜性及其主要问题作简要概述。 (1)侵入的块状结晶岩体,一般致密坚硬、均一、完整、强度大、抗水性强、渗透性弱,是修建高混凝土坝最理想的地基,其中尤以花岗岩类为最佳。这类岩石需注意它们与围岩以及不同侵入期的边缘接触面,平缓的原生节理,风化壳和风化夹层的分布,选坝时避开这些不利因素。 (2)喷出岩类强度较高、抗水性强,也是较理想的坝基。我国东南沿海、华北和东北有不少大坝坐落在这类岩石上。喷出岩的喷发间断面往往是弱面,存在风化夹层、夹泥层及松散的砂砾石层,还有凝灰岩的泥化和软化等,对坝基抗滑稳定性的影响不可忽视。此外,玄武岩中的柱状节理,透水性很强,在选坝时也须注意研究。例如:桑干河干流上的山西省册田水库大坝坝基为新生代的玄武岩,柱状节理极发育,坝基及绕坝渗漏严重,影响着水库效益。 (3)深变质的片麻岩、变粒岩、混合岩、石英岩等,强度高、抗水性强、渗透性差,也是较理想的坝基。但是在这类岩体中选坝址,必须注意片理面的各向异性及软弱夹层的存在,选坝时,应避开软弱矿物富集的片岩(如云母片岩、石墨片岩、绿泥石片岩、滑石片岩)。在浅变质岩的板岩、千枚岩区,应特别注意岩石的软化和泥化问题。 (4)沉积岩中,以厚层的砂岩和碳酸盐岩为较好的坝基。这类岩石坝基较岩浆岩、变质岩的条件复杂。这是因为在厚层硬岩层中常夹有软弱岩层,这些夹层力学强度低,抗水能力差,易构成滑移控制面。碎屑岩类如砾岩、砂岩等,强度与胶结物类型有关,一些胶结物在水的作用下可能产生溶解、软化、崩解、膨胀等。在构造变动下往往发生层间错动,经过次生作用易于发生泥化。在坝址比选时必须十分注意这一问题。此外,碳酸盐岩的岩溶洞穴和裂隙的发育,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渗漏。 另外,在坝址比选中,河床松散覆盖层具有重要意义。修建高混凝土坝,坝体必须座落在基岩之上,若河床覆盖层过厚,就会增加坝基的开挖工程量,使施工条件复杂化。所以当其他条件大致相同时,应将坝址选择在覆盖层较薄的地段。有的河段因覆盖层过厚,只得采用土石坝型。比选松散土体坝基的坝址时,须研究渗漏、渗透变形和振动液化等问题,而且应避开如淤泥类土等软弱、易变形土层。 2.4 地质构造 地质构造在坝址选择中同样占有重要地位,对变形较为敏感的刚性坝来说更为重要。在地震强烈活动或活动性断裂发育的地区,选坝时应尽量避开或远离活断层,而位于区域稳定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块上。在选坝前的可行性研究时,应进行区域地质研究,查明区域构造格局,尤其要查明目前仍持续活动或可能活动断裂的分布、类型、规模和错动速率,并预测发生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及震级。国外有些水坝就因横跨活断层而坝体被错开或致垮坝。地质构造也经常控制坝基、坝肩岩体的稳定。在层状岩体分布地区,倾向上游或下游的缓倾岩层中存在层间错动带时,在后期次生作用下往往演化为泥化夹层,若有其他构造结构面切割的话,对坝基抗滑稳定极为不利,在选坝时应特别注意。因为缓倾岩层的构造变动一般较轻微,容易被忽视。陡倾甚至倒转岩层,由于构造形变强烈,岩石完整性受到强烈破坏,在选坝时更要特别注意查清坝基内缓倾角的压性断裂。总之,要尽可能选择岩体完整性较好的构造部位作坝址,避开断裂、裂隙强烈发育的地段。 2.5 水文地质条件 在以渗漏问题为主的岩溶区和深厚河床覆盖层上选坝时,水文地质条件应作为主要考虑的因素。从防渗角度出发,岩溶区的坝址应尽量选在有隔水层的横谷、且陡倾岩层倾向上游的河段上。同时还要考虑水库有否严重的渗漏问题,库区最好是强透水层底部有隔水岩层的纵谷,且两岸的地下分水岭较高。当岩溶区无隔水层可以利用的情况下,坝址应尽可能选在弱岩溶化地段。这就要求仔细分析研究岩层结构、地质构造和地貌条件。 2.6 物理地质作用 影响地址选择的物理地质作用较多,诸如岩石风化、岩溶、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但从一些水库失事实例来看,滑坡对选择坝址的影响较大。在河谷狭窄的河段上建坝可节省工程量和投资,所以选择坝址时总希望找最窄的峡谷段。但是,峡谷地段往往存在岸坡稳定问题,一定要慎重研究。如法国罗曼什河上游一坝址,地形上系狭窄河段,河谷左岸由花岗岩和三叠纪砂岩及石灰岩构成。右岸是里亚斯 页岩,表面上看来岩体较完整,后经钻探发现页岩下面为古河床相的砂砾石层,表明了页岩是古滑坡体物质,滑坡作用将河槽向左岸推移了70m。因而只得放弃该坝址而另选新址。 2.7 天然建筑材料 天然建筑材料也是坝址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坝体施工常常需要当地材料,坝址附近是否有质量合乎要求,储量满足建坝需要的建材,如砂石、黏土等,是坝址选择应考虑的。天然建筑材料的种类、数量、质量及开采条件及运输条件对工程的质量、投资影响很大,在选择坝址时应进行勘察。 3.结语 从实践表明,选择坝址是水利水电建设中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经济和正常使用。工程地质条件在选坝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选择一个地质条件优良的坝址,并据此合理配置水利枢纽的各个建筑物,以便充分利用有利的地质因素、避开或改造不利的地质因素。 地质工程论文:环境工程地质问题探索 1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各种各样的工程项目的实施,从而造成了城市地质环境的变化。以往研究分析城市地质环境的变化通常体现在过量开采地下水而引起的地面沉降。但是最近几年城市建设出现了更多的拔地而起的高层建筑,这些建筑通常伴有地下室,这些地下室的开发就需要开挖基坑,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周围的地质环境、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的破坏。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受不同建筑开挖的程度的影响,下文就是以南京地区为例来分析深基坑开挖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 2 地质环境问题的表现 因为开挖深基坑而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通常表现在:建筑物出现裂缝、周边道路出现断裂,地面的下沉和塌陷,基坑出现积水,基坑四周土的滑落等。 2.1基坑墙体的滑落 基坑的开挖需要采取相对的保护措施,在基坑的四周需要进行一些支架的保护,若是不采取这些保护措施,那么就会造成四周墙体土质的坍塌和滑落,就算采取支护措施,若是措施不当,那么四周的墙体也会产生滑移,压力在护架上导致变形等等[1]。南京地区的基坑的开挖通常是采用垂直开挖的形式,比若说南京交通银行,开挖了6.7m深的基坑,钻孔桩都是一些挡木桩,后面的止水帷幕桩只有的0.3m的直径。这样两个桩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就不能形成止水帷幕,那么在开挖的过程中就会有大量的泥沙的产生,护桩就不能产生保护的作用,导致地面出现裂缝,土质滑落,四周的墙体出现了严重的裂缝,由此不得不停止施工。 2.2积水造成地面塌陷 开挖较深的基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地区原本的地下水的平衡状态,像南京地区就存在比较浅的地下水位,这样开挖的过程中忽视的这点使得基坑内出现了大量的积水,特别是当挖到砂层的时候,水流就更容易从砂层中渗出,,若是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那么将会给施工造成严重的影响[2]。 2.3降水造成地面沉降 在施工过程中因为触及到含水砂层,常常会伴随着涌水、涌砂的情况,这些都是因为基坑的底部都是一些厚度浅薄的土层,由此地下水在压力的作用下就很容易冲破这层土。为了对这样的情况进行防范,进而有很多措施被采用,在南京地区大多采用隔水或者降水措施,并且在所有解决涌水、涌砂问题的措施中最有效并且最为经济的方法就是井点降水,所以这种措施被广为采用,特别是南京地区。另外也出现地下水过度的抽取而造成地面下沉的现象,从而低于安全的底线。很典型的案例就是南京东正大厦基坑工地西侧在97年11月28日下午发生地面塌陷事故,经过调查分析发现正是因为通过井点降水过度的抽取地下水导致地面下沉的原因。 2.4基坑不同程度地发生变形 通过降水措施抽取地下水,使得地下水位变低,增强了有效应力,进而导致基坑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形。通过对这些变形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因为基坑距离的不断变化导致了基坑不同程度的变形,但是当建筑物和路面不能够承受这种变形带来的压力时,那么就产生可建筑路或者路面的裂缝或下沉现象。在南京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国贸中心基坑,在最初的设计要求是使用双排深层搅拌桩止水,但是因为施工场地的限制,就减少了一个深层搅拌桩,导致基坑和周边的道路表层出现了裂缝情况。 3 防御措施 对于工程地质的问题的产生还有很多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是因为工程设计阶段出现的漏洞,因此为了能够有效地防止这些因为基坑造成的事故甚至人员的伤亡,做佳措施就是采取预防为主的对策。所以这就需要相关的人员高度重视有关施工的情况,制定完善的预防政策,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甚至排除因为基坑带来的危害。考虑到南京地区周围的情况,在进行基坑支护措施的时候一定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周围的一些民用设施。最初的那旌德基坑开挖通常都是低于8.0m的,所以当时的支护措施主要是为了能够对基坑四周的墙土进行支撑,但是随着越来越深的基坑深度的开挖,造成的地质危害也越来越复杂,下文对此进行一些事故的阐述: 3.1堵住漏水点 工程的施工质量不过关很容易影响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墙体的渗漏,这是工程项目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这些现象在不同程度上是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的,比如说渗漏出的水中含有泥沙,那么就可以采用凝材料堵住漏水的地方即可[3]。 3.2 减压井处理措施 开挖基坑时常常会出现过度开挖,忽视了地下水的平衡,并且基坑底部土层厚度比较浅薄时,土层就会慢慢形成一个凸起,在这个凸起没有受到冲破之前,基坑的四周就会出现冒水、冒砂的情况,然后水力就很有可能会冲破土层,从而造成地面沉降,对这这种情况的处理就需要采取减压井处理措施[4]。 3.3 基坑周围架设支架保护 在对基坑周围架设支架保护时,避免支架措施采取不当,需要注意墙体是否出现冒水或者冒砂的现象,确保墙体的刚度够强,支架扎入土层的时候要够深,这样才能够防止引起墙体土质的滑落,从而造成支护结构整体坍塌;在地面现成裂缝,产生大量沉降甚至塌陷,从而导致严重破坏周围的环境。所以出现以上情况可以采用以下的办法: (1)对造成路面出现的所有的裂缝进行封堵,避免雨水或其它地面水流入缝隙。 (2)对基坑四周的地面荷载力进行减轻,使得支护结构上的一些朝向上的荷载得到降低[5]。 (3)出现不可收拾的现象的时候立即向基坑内填土,一直到基坑四周的土层刚度够强的时候在重新开始开挖。 (4)采取措施加固基坑中可能滑移的墙面,并对这些现象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 对以上各种情况的处理还有一种不得已的措施,就是注浆。采取这个措施的时候需要注意注浆的压力,不然则会严重破坏基土的原状结构。 4 结束语 从最近几年有关南京地区的基坑开挖的情况来看,对于出现的危害情况采取的措施比较多,并且都取得了相应的效果,但是还是会出现一些不大不小的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不过至今还没有产生整体塌坑的毁灭性事故。因此对于基坑开挖出现的危害有必要进行规范这些开挖的程序,从而从根本上避免一些环境工程地质的危害。另外需要在基坑开挖之前进行地质勘测,对于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评估。同时引进信息技术到基坑的开挖过程中,随时监督开挖的过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措施解决。 地质工程论文:论城市规划中环境工程地质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的开采、人口的增多、城市改造建设、能源的开发等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从而引发洪水、山体滑坡、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生命、财产损失。而城市的建设是否科学、环保,渐渐受到大家关注,城市的建设者也更加重视环境工程。本文就环境工程地质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进行简要分析。 城市环境地质学是环境地质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应用地质学原理、方法和地质资料对城市地区、城市密集区、城市群地区进行规划、管理和治理的一门学科。其主要内容为城市建筑环境,地基的稳定性调查与区域稳定性评价,供水条件的调查,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建筑材料矿产的圈定,废物排放、水土污染等问题及其处置,以及与城市地质环境有关的其他问题的研究。 一.城市环境地质问题 (1)水资源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与人口的增多,城市供水量也再不断的加大,城市的水资源也对城市发展有所影响。由于水资源的逐渐匮乏,从而引发了诸多环境问题,既而才受到世界的关注。由于地下水的过度开采,许多城市都出现了地面塌陷、路面沉降、饮用水源枯竭、海水倒灌等现象。供水资源与供水条件的保护,主要在于地下水的水源选择、分析、评价;地下水的合理开发、保护、管理;地下水科学的调节利用。因此,利用工程地质学对城市的水资源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评价,制定合理、科学的城市规划方案,既可以节约资金,也会对水资源保护,起到关键的作用。 (2)城市垃圾 城市垃圾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废料。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大,人口的增加,从而生活垃圾与工业垃圾迅速激增,成为了城市的一个直接的或潜在的危害。垃圾所产生的危害会对地表产生污染,改变土地性质等,从而引发植物的枯萎,水源遭到破坏,大气受到影响,酸雨的形成,既而形成连锁反映,对人类的生活、财产造成严重危害。 (3)地基问题 地基的勘察不要有:岩土体结构、物理化学性质、微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等方面。我国软土分布在国内沿海城市,特殊土的分部具有区域性特质。软土有空隙比大、强度低、松软、压缩性高等特点,由此对于施工与软土层上的工程项目经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例如地面裂缝、墙体开裂、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桩基位移、基坑边坡塌落等。而地下水发生变化时,易改变土壤的物理力学性质。既而查明地基土质的物理力学性质、结构特征、水文地质等条件至关紧要,由此才能保证建筑的使用安全、地基的稳定性。 (4)旧城区人为因素 在旧城区内,热力场、重力场、地电场、声场、辐射场、地震效应场、地磁场等自然物理场,将受人类的经济活动、资源消耗等人为因素影响而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到水资源、大气圈、氧气含量等自然环境问题,危害旧城区内所有生物的健康。 二.工程地质的流程、方法 (一)工程地质调查绘图:环境地质图与工程地质图,都能很好的反映出工程环境与地质环境间的关系,从而模拟真实情况。 1.依据制图内容,例如工程地质分区图、地质图等。从地质灾害角度考虑,研究、分析与场地相关的地质自然灾害,对其进行评价、研究地质环境所引发的不利影响,从而分析、制定预测防治措施。制图前,需要研究、调查、分析城区范围内的环境工程地质。 2.根据目的,如台山核电站等为某个特定工程提供资料。 (二)工程地质评价 1.隐蔽工程评价。 2.场地稳定行与适应性评价。 3.边坡稳定性评价。 4.工程地质地震评价。 5.河流环境工程评价。 6.区域地壳稳定性评价。 (三)应用摇感技术 摇感技术在环境工程地质研究与评价时,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具有成图成本低、技术块、质量好等优势,可对区域地质、场地地形、动力地质现象动态、地质构造、河流水质、土地利用等方面情况进行环境检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编制各种资料信息图件,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提升,将摇感技术与计算机相结合,使其更电子信息化管理、操作,既而提高速度与灵活度,提高效率,更方便的掌握各方面信息。 三.环境工程地质的作用 环境工程地质,是一切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必要条件,是通过工程地质的环境评价、研究、分析,预测不良环境地质作用对城市建筑安全、人类的生命健康的影响及后果,并制定、落实科学合理的应对方案与防治措施,依照环境工程地质学对场地开展全面的、综合的评价,为获得更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案、规划设计,提供资料。或以上述措施为前提,预测、研究人类活动对环境地质的影响,突显人类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破坏与影响,以及经过这些影响与破坏后,反过来对人类生命安全、生活环境、建筑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危害与影响。例如,山林过度的砍伐,造成山体地质不牢固而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地下煤矿资源过度开发,导致地面塌陷、地下水污染等,实行环境工程地质的主要意图,就是为了防治人类活动对环境质量的过度影响、破坏,同事防治自然环境对人类财产安全的威胁,为合理、科学的利用保护地质环境,提供最有力的依据。当发生地震、洪水、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时,依据环境工程地质相关勘探、分析、评价后,所做的对应方案,可迅速、及时、有序的开展救援等应急措施。 结束语 城市的生态环境,建筑的质量安全,人类的生命健康都与环境工程息息相关,环境工程地质是一切项目施工的前提,科学的落实环境工程,合理的城市规划,它为生态化城市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延长了旧城区的“寿命”,增添了新城区的“生机”。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与规划中,我们要根据环境工程地质情况而开展建设,科学的控制城市建设规模与速度,协调、维持好自然环境与城市建设间的关系。 地质工程论文: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研究 随着人类活动的日益频繁,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于地质构造的破坏也在日益加剧,地球对于人类活动破坏的有力反击就是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近年来,我国各种形式的地质灾害接踵而来,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而造成的损失约为三百亿元人民币,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在全国各地,尤其是经济比重较大的城市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经是刻不容缓的大事。虽然我国早在2004年3月1日就已经开始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完成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工作,使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法规依据,但是,经过九年的实践,科技得到飞速发展,地质灾害防治手段不断更新,显然旧的法规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给现阶段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提供平台,因此,对于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是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有效减少经济损失和生命威胁的需要,是地质工程得以顺利开展的需要,能够为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政策引导和法律依据,是当前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1年6月1日,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并于6月13日正式印。《决定》的印发,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由此可见,国家已经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 1 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的类型 中国的地质灾害共可分类十类,分别为地震灾害、火山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变形,海洋(岸)动力、水质与环境污染、开挖工程、沙漠化,地方病、洪水与风沙。在这十类地质灾害中,完全没有人类活动参与的地质灾害严格来说也只有火山灾害这一类,其它分类中的地质灾害都或多或少与人类的活动有关系,也就是说由于工程导致的诱发性地震、违规开山取石诱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非法开采地下资源或是开采缺乏科学性而导致的地面变形,开裂、沉降等、过度碳排放导致的全球温度上升,使得海水平不断提升等、人类活动形成的污染物排放超标、开采工程如煤、石油、天然气、金矿等开挖工程性地质灾害、沙漠化、地方病以及洪水和风沙,这些都是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的类型。因此,严格的说,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主要是针对人类活动对地质构造造成的破坏进行弥补,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促进经济和整个社会可持续化发展。 地质工程就是研究人类的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以便认识评价,改造和保护地质环境。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的支撑下,更为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手段需要新的制度立法来支持,并对人类工程活动进行监督和限制,避免对地质环境造成过度破坏。所有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地质灾害都被包括其中,都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法制化予以监督,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与地质环境的和谐统一。 2 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的重要意义 对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进行立法不但可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还可以完善和改进原来弛质灾害防治立法体系的漏洞和不足,落实更为科学合理的防治制度规范,并为政府的权力运行和公民的权利保护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因此,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1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是现阶段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客观要求在地质灾害立法过程中,日本的立法值得我国借鉴。日本每一次地质灾害发生后,都会出台相应的防治法文。近年来,紧跟南方极冷天气灾害,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而后甘肃周曲县又发生特大泥石流,以及部分石油、采煤矿区等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故等,这些地质灾害给我国的经济造成非常大的损失,同进也夺去了众多同胞的生命。但值得庆幸的是,国家正不断地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大量资金被用于防灾治灾,而且,国家非常重视通过立法徐径,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赋予其强制性和权威性,通过“依法防灾”、“依法救助”、“依法治理”来进行综合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这种以法防灾治灾举措的目的,就是要以制度法制化来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仅靠一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规范和约束,很难达到理想要求,必须进行新的立法,才能完善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2.2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是多部门联合防治的纽带 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需要多个部门承担不同的权限和职能,这些不同的机构负责不同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事项,而对于同一地质灾害在防治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所有机构的所有人员或部分人员,因此,必须要有一个带有强制性的纽带将这些机构联系起来,才能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防治的目的。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可以将灾害防治制度法制化,强制要求所有机构或部门必须共同对同一地质灾害进行防治,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这种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法制化,能够将国土资源局、地震局、水利局、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监管的矿山灾害等机构有机的统一管理,而又不影响各自的独立职能,从目前我国的国情来看,从立法角度来联合备部门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2.3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是地质灾害防治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面对的是所有类型的地质灾害,包括地质工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而且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到地质灾害类型的绝大多数,因此,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是地质灾害防治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虽然我国已经拥有相关的法规政策,但由于现代地质灾害的复杂性和防治手段的不断更新,原有的法规难以满足时展的要求。因此,对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进行法制化建设是充实和完善原法规的必经之路。 2.4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法制建设要延伸到社会每个领域,才能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和政府的权利运行,才能消除法律盲点,实现完善的法制化社会。而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必需响应现阶段国家减排低碳经济的号召,从法律上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因此是尽快完善我国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为了减少人类活动对于地质环境的负面影响,必须从法律高度进行监督和约束,使人们能够依法减灾、依法防灾、依法救灾,最终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 3 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法规现状 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建设经历了十多年的历程,从1999年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到2004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再到2011年的力务字印发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可以说从法制角度逐步实现了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法制化建设,使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 但是,1999年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讲求的是“群测、群防、群治郴’政策,这种群的特征法规明显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地质灾害的防治需要。尤其是目前的地质工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准确、安全、可靠、科学,独立,这些特性要求现代化的立法来支撑,才能达到最佳的防治目标。而2004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又过于笼统,不能起到很好的约束性,而且可行性也无法可靠保证,因此,必然针对目前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进行立法,才能更实际、更有效,更有可行性。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决定》,是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的里程碑,它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进行法制化要求,提出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群专结合等五项原则,实现了地质灾害在理念,体制、机制,手段措施等方面的创新。 可见,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是对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的完善和补充,响应了2011年《决定》的原则,能够更好排除《决定》治理盲点,为地质工程所有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措施,有效将地质灾害的不同机构进行联系作业,最大限度的调动政府职能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发挥,为灾后迅速有效的重建打下法律基础。 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体系,但由于我国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灾害严重,而防灾救灾能力相对较弱,使得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仍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矛盾:(1)地质灾害防治立法层级太低,体系不完整,缺乏规范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基本法,(2)现行法律对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不明确;(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缺乏其应有的效用;(4)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来源规定不足;(5)众多问题得到不法律的规定和调整。这些问题不能从法律角度得以解决,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就难以有效开展,就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不能在地质灾害来临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因此,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必须尽快完成。 4 完善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对策 我国目前的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没有核心的基本法作支撑,不能很好的解决地质灾害问题,若想改变现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过于盲目,无核心法可依的现状,打破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过于松散和区域性的局面,必须尽快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高层级法律,并以此为核心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这样才能有效汇集防灾力量、防灾资金,采取有效的防灾预案,依法进行防灾工作。 4.1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进程 只有最高层级的立法出台,才能将所有地方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进行统一和调整,才能为各类型的地质灾害提供防治的基本法,实现依法防灾治灾减灾,并将以前无法解决的矛盾通过立法得以解决,使得单一地质灾害的法规以最高层级的基本法为核心,为依据来完善自身法制建设。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改变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法制独立化和混乱化的局面,必须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立法进程,为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提供核心法,实现法制化的防灾救灾制度,才能有效缓解地质灾害的破坏程度。 4.2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化解所有矛盾 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存在的众多不足和矛盾,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基本法做防灾治灾依据,各地方出台的法规不具有统一性,过于独立,而且不能对地质灾害的防治上升为国家行为,而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则将所有地质灾害防治进行了统一和调整,将地质灾害防治上升为国家统一管理防治行为,这一立法能够将目前存在的所有矛盾一一化解,真正实现人力、资金、方案、手段、措施、指挥等一体化、科学化、法制化,并对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的职能进行定位和调整,以强制化手段实现对各机构的管理与指挥。对抗灾治灾提供了充足了资金支持。 4.3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中加强对管理机构的联合规定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不是一个机构能够完成的,需要人力、财力、评估、预案等多方面的机构协调进行,才能将地质灾害危害降到最低。由于这种联合防灾体系没有法律做桥梁,很难通力合作,出现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时出现要人无人、要资金无资金、要预案无预案的尴尬境地。因此,只有通过立法的途径,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定位,才能将所有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进行重新定位和调整,才能将它们联合起来,齐心和心来防治地质灾害。 4.4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中要加强“五到位”建设 立法的目的就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进行细化规定,从细节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因此,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中,要加强“五到位”建设,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到位、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人员到位。对于这“五到位”,需要所有机构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地下开采监察等都工作到位,才能将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加快这些工作的法制化进程,能够从根本上 5 完善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构想 鉴于地质灾害爆发日益频繁的现状以及我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存在诸多的问题,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完善立法已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 5.1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法》,完善单一灾种立法 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法理应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以提高其立法层级和立法效力,充分体现其权威性。同时,对于某些地质灾害内容如地震、泥石流、洪涝等应以地质灾害防治子法的形式在专门的立法文件中规定,对于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在保持原有立法的基础上,只需做出些微相应的调整和合理的布局,就可以逐步建立起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立法体系,既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立法成本,又充分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立法工作的成效。这种统一立法模式和分散立法模式相结合、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双管齐下的立法形式是我国现今地质灾害防治立法的较佳选择。 5.2保障人权原则,公开公正原则,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权力监督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保障人权、公开公正、权利义务一致、权力监督的原则,这几个基本原则体现了地质灾害防治立法的目的和要求,同时也是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法基本制度的重要基础之一。保障人权原则不仅要求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和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在地质灾害中免受侵害和挽救损失,在赋予国家紧急状态权的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如何防止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防止政府权责范畴的不作为,不履行给付义务或履行瑕疵,而给受灾民众的人权带来更大的损害。公正公开原则要求规范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的行政程序;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要求通过立法对政府权力进行合理的分配,警惕权力过分集中形成一家独大的场面,又要防止多头管理,权力太过分散而导致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各部门职能的最大发挥,进而影响防灾救灾的工作进程。权力监督的原则要求规范政府的公权力。切实依法行政,以权利、监督、责任等制约政府公权 5.3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法律机制 地质灾害应急法律制度包括应急机构的设置、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急的救援等机制。因此,就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来看,需要对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的设置做出明确规定,要完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要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 5.4建立地质灾害救济法律机制 法谚云:“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自始都是与救济紧密联系的,公民权利即使在法律中规定得再完备,列举得再全面,如若没有相应的救济措施、救济程序的规定,这些法律字面上存在的权利将变得毫无意义。因此,在立法中,需要完善地质灾害行政救济与补偿制度,需要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需要建立地质灾害保险法律制度,这一系列的法律制度的出台才能真正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工作。 6 结语 随着地质灾害发生频率的不断增加,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立法上升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保障,是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法律依据。我国是一个地质灾害发生类型多,分布广的国家,地质灾害灾情越来越严重,靠以往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因此,必须针对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法规存在的问题,从立法角度来提高地质灾害法制层级,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的基本珐和核心法,为当前我国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提供一个法律平台,对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进行职能的重新定位和调整。将所有机构联合起来,加强细分防治措施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机制,才能为地质工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效可靠的法律依据。 地质工程论文:风电厂场址的工程地质勘测 摘要:风电厂场址的工程地质勘测不但要对地质情况进行考察,而且应考察风能资源的情况以及风能、水力对于工程建设和风电厂运行的影响。对于工程地质条件不同的复杂场地需要采用不同的勘探方法。勘测报告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应做到信息清晰、结果正确、建议合理。 关键词:风电厂;地质勘查;工程地质 当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可再生能源的过度开采利用迫使人类不得不寻求更为清洁和可持续利用的能源形式。风能作为太阳能的一种转化形式,具有可再生、零排放等诸多优点,是21世纪最有应用前景的能源。而将风能转化为电能,即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最主要方式。我国的风能资源极为丰富,陆地离地面50m高度的风能资源可开发面积约540000km2,技术可开发量约为2680gw;离海岸20km的海域范围可开发面积约为37000km2,技术可开发量约为180gw,具有极大的商业化资源条件。[1,2] 随着风力发电项目的大力推广,关于风力发电方面的诸多问题也突现出来,如风电场建设、风电并网、风电的电能质量等。现结合笔者自身工作实际,探讨风电厂规划建设中的工程地质勘探问题。 一、风电厂场址地质勘探的主要任务 风电厂场址的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风电厂场址规划选点的基础上,为已选定的场址以及风电机组、电厂建筑等建筑物的方案布置提供有关的地形和工程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五方面工作,即:对场区的风能资源进行评估;绘制选址所需的区域地形图;评价场区的区域构造稳定性;查明场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地质问题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根据需要对可采用的天然建筑材料、施工和生活资料情况进行调查。 地质工作的重点是场区的区域结构稳定性评价和地质问题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及建议,其中对于场区的地质条件主要有:地形地貌特征、形状、类型和特征;地层的成因类型、地质年代、岩性岩层、风化程度;土的性质、物质组成及含量、层次结构和分布状况;断层破碎带的产状、规模、性质以及延伸、拓展和胶结情况;不良地质作用的情况及可能的影响;地下水的类型和埋藏情况以及是否可能对地基造成不良影响。 二、风电厂场址的地质条件分类及勘测 依据风电厂场址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将场地划分为三类,即简单场地、中等复杂场地和复杂场地。简单场地是指地层结构单一、无特殊岩土层、地质结构简单、地层稳定、地下水埋藏深且对地基无不良影响、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不高于0.05g的场地。中等复杂场地是指地层层次较多、有特殊岩土层、岩土性质变化较大、岩体风化较强、可能发生地震液化的场地;或地质结构比较复杂、局部有不良地质作用存在的场地;或者地下水埋藏较深,对地基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0.3g的场地。复杂场地的判定标准为:地层层次较多,岩性不均且岩相变化大,地基以强风化岩体或不均匀的特殊性土层为主;地质结构复杂,断层和节理裂隙发育,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地下水埋藏浅且对地质基础的稳定性产生不良影响;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4g,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为复杂场地。 对于不同复杂程度的场地采取的物探深度不同。此外,对于复杂程度高的场地采用的勘探点间距也应缩小,以能控制场区的地层分层、性状、断层破碎带的分布和不良地质作用的范围为标准。因此各种地貌特征的部分、各种地层、主要的地质结构、各个不良地质作用点均应布置勘探点,且应依据勘探结果考虑是否加深或增加勘探点。 地质工程论文:某建筑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基础方案研究 摘要某建筑场地位于南宁市,块近长方形,边线为东西向和南北向,其中东西向长约392m。本文以建筑场地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其工程地质条件,并研究了其基础方案。 0 引言 该建筑场地位于南宁市,块近长方形,边线为东西向和南北向,其中东西向长约392m,南北向长约352m,拟分期开发,占地面积约为48400m2。场地整平标高??.00为高程95.00m。拟建的建筑物主要有数栋4f~6f的商业楼(楼高36.9m)以及一栋28f的办公楼(楼高130m),建筑物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型式拟定为桩基础。均设地下室,其中商业楼设计3层地下室,深度为14.5m,办公楼设4层地下室,深度为20.9m。预测基坑开挖深度分别为15m和21.4m。 1 区域地质构造与地震 场地在大地构造上处于右江再生地槽之西大明山隆起南部的南宁断陷盆地内。南宁盆地属不对称向斜构造盆地,向斜轴走向北东东向。南宁盆地的边缘断裂较发育,按走向分有北东向、北西向和近东西向三组,其中以北东向的韦村——西乡塘断裂最为重要,其规模长约70km。该断裂位于盆地北及西北一线的边缘,走向与向斜轴向基本一致。次要的北西向断裂分布在盆地的西南角,为右江断裂带进入盆地的分支断裂,以老桥断层为代表。近东西向的断裂以几条规模不大的断层分布于盆地东部。由北向南依次是三塘——奇绿断层、王村断层、屯里断层。至今未发现贯穿盆地内部即南宁市区的大断裂。 2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场地及其附近原始地貌形态属侵蚀、剥蚀丘陵区中的垄状高丘亚区,相当于邕江四级堆积-侵蚀阶地,原地形整体东(东南和东北)高西(西北和西南)低,场地原始地面标高为90.00m~134.00m。根据现场钻探揭露,建筑场地地层由上而下分布有:第四系人工填土(qml);第四系有机质粘土(qh)和第四系粘土(qel);下部为第三系南湖组(e3n)和那读组(e2n)的泥岩、砂质泥岩和砂岩等地层组成。场地地下水主要为孔隙潜水和裂隙承压水,上层潜水主要赋存于填土①层、混砾填土①1层、有机质粘土②层中,受大气降水和生活污水下渗补给,透水性较好,雨季补给来源充足,水量稍丰,初见水位埋深在0.4m~2.5m之间,高程约92.5~94.6m。稳定水位为93.0m~95.0m。 基岩孔隙裂隙承压水主要赋存于强风化粉砂岩和粉砂质泥岩中,受大气降雨下渗和相邻含水层的侧向补给,水量较小。因断层错动影响,各层间含水层有一定的水力联系,据临近基坑开挖揭露该层地下水位埋深约为8.0m。该场地地下水向北西方向排泄。 3 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 3.1 稳定性及适宜性评价 根据地质调查和收集分析相关资料,可确定该场地没有发现诸如岩溶、滑坡、采空区和地面沉降等不良地质作用,也未发现这些不良地质作用存在的条件。 穿过场地断层属于非全新活动性断层,场地相对平坦。总体上可归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钻孔揭露出,岩层及以下地层出现错断。根据初步设计,地下室底板位于高程约75.0m~81.0m的范围,这时场地西侧底板下部在断层位置均座落于泥岩⑤上,部分的地下室地板座落于①1上,而桩端底部,在断层北侧则座落于地层⑦1上,显然,底板和桩底位于2种不同的地层上。 3.2 地基岩土特性评价 拟定地下室埋深14.5m,办公1地下室埋深20.9m,假设??.00高程为95.00m,则底板分别坐落于80.5m高程和74.00m高程。由此估算,商业楼基坑需开挖15.0m左右,基坑底面以上出露的岩层主要有填土①、混砾填土①1层、有机质粘土②、上层④、上层⑤1;办公1基坑需开挖21.4m左右,基坑底面以上出露的岩层大部分为全风化泥岩⑤层,小部分为强风化泥岩⑨1层。 根据钻孔及剖面图揭露的岩层倾角,可看出,从东西方向看,岩层总体上由东向西倾斜;从南北方向看,为类似褶皱构造,层底面起伏坡度为0度~15度之间。总体上具有一定的不均匀性。 3.3 地下水评价 地下水对砼有弱腐蚀,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无腐蚀作用,对钢结构有弱腐蚀,与地下水有接触的建筑构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基坑开挖主要受上层滞水的影响,但场地上层滞水水量不大,对基坑开挖影响较小,施工时,可直接在基坑内设置集水槽、井抽排地下水。 4 基础方案评价 4.1 天然地基评价 根据设计商业楼的结构特点、基础埋深、地质条件、经济效益、施工条件等,该建筑物和地下室可能采用的基础型式:筏板基础或桩筏基础,筏板基础持力层为①、⑤、⑥1、⑥2、⑦1、⑨1、⑨2等地层,并且横跨断层带,这些地层的承载力特征值或修正值虽较大,但分布不均,应慎用或采取消除这种不均匀的措施。 4.2 桩基础 根据场地岩土特性及沉降深度要求,主要的桩基础型式宜采用人工挖孔桩和冲孔灌注桩。 人工挖孔桩:根据场地岩土层分布情况,桩端持力层宜选用⑦1、⑦2、⑨1、⑨2、⑩1和⑩2层上,基本上穿越本勘察所揭露的所有土层。钻(冲)孔灌注桩:该桩型穿透能力强,可以穿透各种土层和岩层。场地地下水对钻(冲)孔桩施工影响较小。施工中应注意控制桩底沉渣及桩身质量。在成孔过程中,要及时清孔及灌注,减少桩孔内水对泥岩承载力的影响。 4.3 基坑工程评价 拟定商业楼地下室埋深14.5m,办公1地下室埋深20.9m,相应基坑开挖深度预计分别为15.0m和21.4m。假设??.00高程为95.00m,则基坑底面分别坐落于80.00m高程和73.60m高程。显然基坑开挖有2级深度,第一级为商业楼地下室基坑,深约为15.0m;第二级为办公地下室基坑,深约为21.4m, 2级基坑侧壁底部相距较远,故可单独考虑其稳定性,即基坑支护设计可分别按15.0m深和6.0m深分别进行。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主要以失稳后的破坏后果为依据。 根据基坑开挖底面高程,结合本勘察揭露的地层分布情况,第一级基坑侧壁(商业地下室范围)出露的地层主要为①1层、有机质粘土②、粘土③、夹层煤④和泥岩⑤层,局部穿过泥岩⑥1层。各区的支护设计采用图中建议相应的岩土分布剖面图及对应的岩土参数建议值。 5 结论及建议 建筑场地属侵蚀、剥蚀丘陵区中的垄状高丘亚区,无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稳定,适宜工程建设。主体建筑基础形式可采用桩筏基础,桩基采用冲孔灌注桩。 地质工程论文: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研究 摘要:水文地质研究在工程勘察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主要阐述工程地质勘查中水文地质评价内容,岩土水理性质,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等问题。 关键词: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岩土;危害 1 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评价内容 在工程勘察中,对水文地质问题的评价,主要应考虑以下内容: 1.1 应重点评价地下水对岩土体和建筑物的作用和影响,预测可能产生的岩土工程危害,提出防治措施。 1.2 工程勘察中还应密切结合建筑物地基基础类型的需要,查明有关水文地质问题,提供选型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1.3 应从工程角度,按地下水对工程的作用与影响,提出不同条件下应当着重评价的地质问题,如:①对埋藏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建筑物基础中水对砼及砼内钢筋的腐蚀性。②对选用软质岩石、强风化岩、残积土、膨胀土等岩土体作为基础持力层的建筑场地,应着重评价地下水活动对上述岩土体可能产生的软化、崩解、胀缩等作用。在地基基础压缩层范围内存在松散、饱和的粉细砂、粉上时,应预测产生潜蚀、流砂、管涌的可能性。③当基础下部存在承压含水层,应对基坑开挖后承压水冲毁基坑底板的可能性进行计算和评价。④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基坑,应进行渗透和富水试验,并评价由于人工降水引起土体沉降、边坡失稳进而影响周围建筑物稳定的可能性。 2 岩土水理性质 岩土水理性质是指岩士与地下水相互作用时显示出来的各种性质。岩土水理性质与岩土的物理性质都是岩:岩土的水理性质不仅影响岩土的强度和变形,而且有些性质还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稳定性。以往在勘察中对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的测试比较重视,对岩土的水理性质却有所忽视,因而对岩土工程地质的评价是不够全面的。岩土的水理性质是岩土与地下水相互作用显示出来的性质,下面首先介绍一下地下水的赋存形式及对岩土水理性质的影响,然后再对岩土的几个重要的水理性质及研究测试方法进行简单的介绍。 2.1 地下水的赋存形式:地下水按其在岩土中的赋存形式可分为结合水、毛细管水和重力水三种,其中结合水又可分为强结合水和弱结合水两种。 2.2 岩土的主要的水理性质及测试办法:①软化性,是指岩土体浸水后,力学强度降低的特性,一般用软化系数表示,它是判断岩石耐风化、耐水浸能力的指标。在岩石层中存在易软化岩层时,在地下水的作用下往往会形成软弱夹层。各类成因的粘性上层、泥岩、页岩、泥质砂岩等均普遍存在软化特性。②透水性,是指水在重力作用下,岩土容许水透过自身的性能。松散岩上的颗粒愈细、愈不均匀,其透水性便愈弱。坚硬岩石的裂隙或岩溶愈发育,其透水性就愈强。透水性一般可用渗透系数表示,岩上体的渗透系数可通过抽水试验求取。 ③崩解性,是指岩浸水湿化后,由于土粒连接被削弱,破坏,使土体崩敞、解体的特性。④给水性,是指在重力作用下饱水岩土能从孔隙、裂隙中自由流出一定水的性能,以给水度表示。给水度是含水层的几个重要水文地质参数,也影响场地疏时间。给水度一般采用实验室方法测定。⑤胀缩性,是指岩土吸水后体积增大,失水后体积减小的特性,岩土的涨缩性是由于颗粒表面结合水膜吸水变厚,失水变薄造成的。 3 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 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主要是由于地下水位升降变化和地下水动水压力作用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3.1 地下水升降变化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地下水位变化可由天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起,但不管什么原因,当地下水位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 时,都会对岩土工程造成危害,地下水位变化引起危害又可分为三种方式: 3.1.1 水位上升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潜水位上升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主要受地质因素如含水层结构、总体岩性产状;水文气象因素如降雨量、气温等及人为因素如灌溉、施工等的影响,有时往往是几种因素的综合结果。由于潜水面上升对岩土工程可能造成:①土壤沼泽化、盐渍化,岩土及地下水对建筑物腐蚀性增强。②斜坡、河岸等岩土体岩产生滑移、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③一些具特殊性的岩土体结构破坏、强度降低、软化。④引起粉细砂及粉土饱和液化、出现流砂,管涌等现象。⑤地下洞室充水淹没,基础上浮,建筑物失稳 3.1.2 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地下水位的降低多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如集中大量抽取地下水.采矿活动中的矿床疏干以及上游筑坝,修建水库截夺下游地下水的补给等。地下水的过大下降,常常诱发地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及地下水源枯竭、水质恶化等环境问题,对岩土体、建筑物的稳定性和人类自身的居住环境造成很大威胁。 3.1.3 地下水频繁升降对岩土工程造成的危害。地下水的升降变化能引起膨胀性岩土产生不均匀的胀缩变形,当地下水升降频繁时.不仅使岩上的膨胀收缩变形往复,而且会导致岩土的膨胀收缩幅度不断加大,进而形成地裂引起建筑物特别是轻型建筑物的破坏。地下水升降变动带内由于地下水的渗透,会将土层中的铁、铝成分淋失,土层失去胶结物将造成土质变松、含水量孔隙比增大,压缩模量、承载力降低,给岩土工程基础选择、处理带来较大的麻烦。 3.2 地下水动压力作用引起岩土工程危害。地下水在天然状态下动水压力作用比较微弱,一般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但在人为工程活动中由于改变地下水天然动力平衡条件,在移动的动水压力作用下,往往会引起一些严重的岩土工程危害,如流砂、管涌、基坑突涌等。流砂、管涌、基坑突涌的形成条件和防治措施在有关的工程地质文献已有较详细的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文地质工作在建筑物持力层选择、基础设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勘察的发展,将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切实做好水文地质工作将对勘察水平的提高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地质工程论文:地质勘察工程中标准贯入试验的应用分析 摘 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标准贯入试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随后分析了标准贯入试验的影响因素及注意事项,最后由标准贯入试验实例研究了地质勘察工程中的标贯试验的应用。 关键词:地质勘察;标准贯入试验;应用 1 标准贯入试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1.1 标准贯入试验的定义 标准贯入试验又称为spt,它是一种动力触探,其通过一定的锤击动能将某种规格的对开管式贯入器打入到钻孔孔底的土层中,并由打入过程中的贯入阻抗来对土层的变化以及地质情况进行判断。一般可以用打入土中30cm的锤击数n来衡量贯入阻抗。标准贯入试验需要与钻孔结合进行,目前国内统一使用的钻杆直径为42mm,国外的钻杆直径还有50mm和 60mm两种类型。标准贯入试验具有设备简单、操作方便的优点,而且其适用于砂土、硬粘土及软岩等多种土层。此外,通过对贯入器带上的扰动土样进行分析,就可以直接得到土层的鉴别描述信息。 1.2 适用范围 标准贯入试验目前在地质勘察领域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其应用范围包括: (1)用于检查勘察地区的土层剖面和各土层在水平及垂直方向是否均匀、是否存在软弱夹层。(2)用于地基土的变形模量、承载力、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等建筑物设计所需参数的确定。(3)用于单桩承载力的预估、桩尖持力层的选择以及旋喷桩直径的估算。(4)用于施工监测以及检验地基土的加固效果。(5)用于砂土和轻亚粘土在地震条件下液化可能性的判别。 2 标准贯入试验的影响因素及注意事项 2.1 钻进方式的影响 标准贯入试验的钻进过程中要尽力保持钻孔底部的土层不被扰动,因此不宜用冲击式和水冲法钻进,而应尽可能地使用回转泥浆式钻进方法来最大化地保持孔壁稳定(特别是在砂层钻进时),并减小孔壁的摩擦。此外,钻孔的直径不能过大,一般限定为不大于100mm,若直径过大将会造成50%的锤击数减少。 2.2 土层深度的影响 在spt进行过程中,随着贯入深度的增加,土的有效上覆压力和侧压力都会随之增加,从而造成贯入阻力加大,最终使锤击数增加。因此,需要对锤击数进行深度修正。 2.3 探杆偏斜影响 标准贯入试验的实践表明,探杆与钻孔的孔壁摩擦会随着探杆的偏斜而增加,导致有效锤击能量减小,从而影响锤击数。因此,要保证探头、探杆以及导向杆的垂直度,防止锤击偏移和晃动。 2.4 试验前的准备 在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前,应先钻几个钻孔,对所要勘察区域的地层分布情况以及地质情况进行大概了解,为标贯试验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根据钻探情况,要在不同和相同土层的不同钻孔间做系统性的试验,同时进行土工试验,然后将两种试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在同一土层中试验次数不能少于5~6次,或者在深度上每隔1~1.5m进行一次试验,这样可以有效了解透镜状或薄层状土层的情况。 2.5 试验数据的修正 对于标准贯入试验的锤击数是否需要进行杆长修正,根据实践经验,可以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7-89)中的规定来对锤击数进行校正,经过校正后的修正值与新的设计规范吻合度较高。 3 标准贯入试验实例分析 本次标准贯入试验实例为广东省某一商住大厦的地基基础勘察工程,由于该工程为高层建筑,所以对于地质勘察的要求比较严格。该商住大厦建于厚度在11~12.5m的回填土上,回填的时间已经比较久远,在回填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分层压实处理。在制定勘察方案时,分别在每个钻孔的不同深度设计了系统性的标准贯入试验,并在土层中进行标贯试验的同一位置取原状土样作土工试验分析,以便与标准贯入试验结果进行对比。本次勘察工程共钻孔28个,并进行了58次标准贯入试验。勘察结果表明,现场的回填土在水平及垂直方向上物质成分和物理力学性质并无太大变化。因此,在进行标准贯入试验结果统计时,在垂直方向上以2m为级数进行统计单元的划分,其统计结果见表1。 本次勘察地质条件为厚层状回填土,其物质成分组成主要为呈土状的强风化花岗岩和强风化砂岩。而在钻孔过程中,还发现了少量的16cm×12cm的强风化岩石碎块,因此标准贯入试验的离散性相对比较大,所以在对标贯试验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时采用去掉最大和最小值的10%,然后再按最小平 均值法统计的方法。完成数据统计后,可以对试验的高值以及低值作详细分析,出现高值是因为在贯入过程中碰到了较大的强风化岩石碎块,而出现低值则是由于回填土局部存在松散的现象。高值与低值出现的频率都不高,且并无规律可循。统计数据与土工试验的结果较为吻合,而开挖基础进行验槽测试的结果也与统计数据相吻合。 结语 标准贯入试验的用时短、费用低,是一种行之有效、应用范围非常广的原位测试手段。标贯试验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试验质量得到保证的同时,要对试验结果进行合理科学的统计与分析。特别是在对漂石、块石等含量较多的砾砂卵石层或不均匀系数较大碎石土进行标贯试验时,试验的数据将明显偏高,而且试验也会受到机械设备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也更为明显,需要配合其他土工试验手段,来对试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地质工程论文:喷播植草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的应用 论文 关键词:水库库区 地质灾害 灾害治理 喷播植草 防护技术 三峡水利枢纽 论文摘要:针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的特点,结合实例对喷播植草防护技术的特点、主要功能、方案选择、施工工序进行介绍,并对其效果及 经济 、社会效益进行评价。 1 概 述 岩土边坡工程改变了 自然 边坡现状,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的今天,边坡工程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甚至是强制性的。其中边坡植被防护作为岩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在国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且开始逐渐取代传统的圬工护坡。边坡植被防护工程主要有以下几类技术:①阶梯植被;②框格植被;③穴播或沟播;④喷播植草;⑤植生带;⑥绿化网;⑦土工网垫等。 本文将结合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经验,重点论述喷播植草防护技术在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的应用。 2 喷播植草防护技术的特点 喷播植草是利用液态播种原理,将草籽、肥料、粘着剂、纸浆、土壤改良剂和色素等按一定比例配水混合搅匀,通过机械加压后喷射到边坡坡面的防护技术。由于其施工简单、速度快,造价低且草籽成活率高,在国内外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3 喷播植草防护边坡的主要功能 喷播植草作为边坡防护措施,将极大地改善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主要功能是对岩土边坡浅表层进行防护,通过对浅表层边坡的加固从而达到防止雨水冲刷、控制水土流失、保持边坡稳定的作用。 3.1 边坡加固作用 (1)深根的锚固作用。植物的垂直根系穿过坡体填土,锚固到深处较稳定的土层上,能起到锚杆的作用。乔本科、豆科植物在地下0.75~1.50 m深处有明显的土壤加强作用。 (2)浅根的加筋作用。植物根系在土中错综盘结,使边坡土体在其延伸范围内成为土与草根的复合材料,稳定边坡表层土体,起到护坡的作用。 3.2 植被的水文效应 (1)降低坡体孔隙水压力。植物通过吸收和蒸发边坡土体内的水分,降低土体内的孔隙水压力,从而提高了土体的抗剪强度,有利于边坡土体稳定。 (2)控制土壤侵蚀、保持水土。降雨是坡面冲刷的重要原因,降雨时植草对边坡有明显的保护作用,能有效降低地表径流的流速,从而抑制面蚀及沟蚀,减小边坡土体的流失。 3.3 改善和美化环境 植草可使被破坏的环境逐步恢复,并能促进有机物的降解,净化空气;植草形成的绿化带,与周边环境更协调,与自然更接近,起到改善和美化环境的作用。 4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特点及要求 (1)三峡库区在蓄水及运行过程中水位变化频繁,水位变幅大; (2)受当地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沿江地质灾害治理区域大多土质贫瘠,有机质含量低; (3)采用喷播植草防护的边坡坡比为1∶2~1∶ 3.5,坡度能满足喷播植草的要求,无需采用网垫等其他额外加固措施; (4)施工工期短,时间要求严格; (5)要求边坡尽快形成抗冲刷能力; (6)工程位于城镇,对景观、绿化要求高; (7)成坪后不需要专门的养护,形成稳定生物群落并自然生长; (8)边坡面积较大,应尽量降低成本,节约投资。 5 符合库区灾害治理工程特点的喷播方案针对库区灾害治理工程特点及要求,采用了以下的喷播方案。 (1)选用在三峡库区能广泛生长的草种。采用豆科和乔本科草种混播,提高耐贫瘠能力。根据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特点及当地的气候条件,采用以小冠花为主,以中华结缕草、两耳草、紫花苜蓿等为辅的4种草种混播。 草种以小冠花为主是因为小冠花具有以下特点:①生长年限长,其寿命可达50 a以上;②根系发达,持久性强;③覆盖速度快,覆盖度大,每株当年覆盖面积平均0.7~0.9 m2;④绿色期长,枯草期短,在南方为四季常绿草种;⑤耐贫瘠、耐寒、耐高温、高抗病虫害;⑥水土保持效果显著;⑦对不同气候及土壤的适应性强。 由于小冠花耐水性较差,在水位变幅区降低小冠花草种的比例,相应增加其他辅助草种比例,以提高植草的耐水性。 (2)增加黏合剂、木质纤维素、保水剂、复合肥等喷播材料用量,并覆盖无纺布,使草籽在喷播后立即在土壤表面形成较强的抗冲刷能力。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较多采用土石方回填,边坡为碎石土质边坡,为确保草籽在初期能顺利成活并生长,增加了黏合剂、木质纤维素的用量以确保草籽在边坡上可稳定附着;增加保水剂、复合肥的用量以确保草籽在生长初期的养分及水分的充足供应。 (3)采用多草种混播,提高耐水性、增强抗病、抗虫害能力,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生物群落。 (4)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优化配方,降低成本。 (5)在边坡满足喷播植草要求后立即施工,边坡清理与喷播植草同时进行,清理一块喷一块,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满足工期的要求。 6 喷播施工 6.1 施工所需设备、材料及人员组成 (1)喷播机:容器容量为50加仑; (2)草籽:为中华结缕草、两耳草、紫花苜蓿、小冠花4种混播; (3)添加剂:黏合剂、饱水剂、木质纤维素、复合肥; (4)无纺布; (5)便携式汽油泵及连接汽油泵与喷播机容器的水管; (6)施工人员组成:清理边坡2人,喷播技工4人。 6.2 喷播工序及技术要求 喷播工序为:清理并平整边坡混合草籽并喷播铺盖无纺布养护。其中清理并平整边坡、混合草籽并喷播、铺盖无纺布3道工序可同时交叉进行,以缩短工期。 各工序技术要求如下。 (1)清理并平整边坡。在防护范围内要清除杂物,并对边坡进行平整,使边坡达到喷播的要求。根据喷播机喷播面积对坡面进行划分并做好标记,防止混喷及漏喷。 (2)混合草籽并喷播。将草籽及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置好,依次加入并混合搅拌30 min,然后均匀喷至坡面,为保证喷播均匀,在坡面上先喷2/3的混合液,余下部分重新加满水后复喷一次至附着均匀即可。 (3)铺盖无纺布。覆盖无纺布是对喷播植草的初期养护,在草籽未萌发前可起到防冲刷、保水、保温的作用。无纺布应采用铁丝或竹钉固定,四边用土压好,防止风吹开。 (4)养护。在草籽萌发前期,应根据土壤湿度的变化多浇水,保证种子萌发所需水分,在种子发芽后,根据发芽情况适当浇水至其 自然 生长,形成稳定的生物群落。至此,养护工作基本完成,只需定期清除杂草即可。 7 工程效果及 经济 、社会效益 (1)由于施工机械化程度高,边坡的喷播植草可迅速完成,从而大大降低成本,仅为圬工护坡的10%~20%。 (2)喷播植草所用附加材料大多数为易分解材料,对环境无污染;且植草边坡与周围环境相融合,能美化城镇景观。这是传统圬工护坡所不及的。 (3)喷播植草在坡面平整后即可进行,且多种工序可混合一次完成,施工简便、速度快、劳动强度低,所需施工人员较传统的圬工护坡大大降低。 (4)喷播植草在施工后3~5 d即可陆续发芽,在良好的保湿条件下,两周植被覆盖率可达90%以上,植株高可达5~15 cm,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较稳定的生物群落,大大提高了边坡的稳定性,确保施工工期,且后期维护工作量小。 综上所述,喷播植草是一种经济有效的边坡防护方法,在堤防工程、塌岸防护工程、滑坡治理工程等的浅表层边坡防护中都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法律法规论文: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探讨 一、社会保障概述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革命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社会保障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具有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等重要功能,人们通常称之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目前,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再到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指导思想。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关系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贯彻落实。如何构建一个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内容和作用 1、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上讲,参加社会保险是公民的义务,获得社会保障并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公民的权利。从政府职能上讲,对公民实行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基本责任。 2、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的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为全体成员或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特别需要关怀的人群,创造物质文化环境或提供援助。 (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 (5)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3、社会保障的作用。 (1)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如今,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际公约和绝大多数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维护社会稳定。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平抑经济波动。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社会保障确保劳动者在丧失经济收入或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程不受阻或中断。 (4)保持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持社会公平的一 个重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使社会成员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通过在全体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5)增进国民福利。社会保障的最初含义是“救贫”和“防贫”,即保证所有社会成员至少都能享有最低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的内容在不断扩充。现代社会保障不仅承担着“救贫”和“防贫”的责任,而且还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广泛的津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而使人们尽可能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 (二)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 每一个国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人口结构,所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也不同。国情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障模式的差异,不同国家社会保障的实施项目、覆盖范围、资金筹集方式和待遇支付水平等都有所差别。一般认为,当今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福利型、保险型和强制储蓄型。其中,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强调政府的责任,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突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的责任,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则更强调个人责任。 1、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福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以英国、瑞典为代表,多见于北欧和西欧国家。其基本特征是:全民保障;社会保障范围由生到死,几乎无所不包;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一般性税收;实行广泛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津贴与个人收入及缴费之间缺乏联系;财政负担沉重。 2、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美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社会保障费用由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分担,个人和企业缴费为主要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缴费相联系;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活力。我国采取了这一类型社会保障形式。 3、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运营,以实现保值增值;雇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积累额。 下面谨就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社会保险和再就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向各位主任、委员做一简要的讲解和说明: 二、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险的特征、基本原则及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劳动者在满足一定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法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2)共济性。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 (3)普遍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各个国家有所不同,有的覆盖全体国民、有的则只覆盖全体劳动者。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一般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别省份还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或农村人口,如海南省就实行社会全员保险。 2、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平等权利,同时对社会保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参保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之后,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既要体现社会公平的因素,确保每一个劳动者都能维持基本生活,又要适度体现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差别,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也需要强调社会保险对于促进效率的作用,力求做到公平与效率兼顾、统一与差别并重。 (3)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不同。如果社会保险跨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提供过高待遇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和在职职工的负担,抑制经济活力,而且在客观上了会造成“养懒汉”的社会效应,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但如果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过低,则无法充分发挥其生活保障功能,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到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口众多且老龄化速度加快的现实国情,根据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确保与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首先,性质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其次,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第三,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第四,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 (二)养老保险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几个发展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全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积极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基本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已基本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框架。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符合条件的发给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个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帐户积累的资金支取。20__年,国务院在辽宁省进行试点,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该《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帐户规模由11调整为8。这一模式,汲取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的优点,在制度建设上实现了创新。在社会统筹方面,通过继续实行现收现付模式,休现了社会保险社会互济的原则;在个人帐户上引入完全积累模式,以激励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职工自我保障的责任和意识。同时,国家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企业年金采用个人帐户方式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其中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三)失业保险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确定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失业保险的主要 作用,一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二是支持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既是国际通行作法,也符合我国的实际需要。我国的失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财政给予必要补贴。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给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最长期限为2年。 (四)医疗保险 经过对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探索,1998年,国务院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奠定了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入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分担机制和个人帐户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我县医改政策规定,单位缴费部分45岁以上的划入40,45岁以下划入20,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同时,要逐步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妥善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五)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医疗、抚恤等费用;覆盖范围由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和劳动者;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事故发生情况,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以鼓励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积极预防事故;从实际出发,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劳动鉴定制度、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制度。今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我县将在适当时期开始运作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国家规定,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必须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企业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等项待遇。 (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目前,我国所有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有地已全部建立了这项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条保障线”。它的保障对象是城市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全部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这项制度的实施,提高了社会救济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拓展了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 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政策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退民进步伐不断加快,出现了大批下岗失业人员,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根据上级部署,我县成立再就业服务机构,在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政府、社会、企业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资金,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通过失业保险对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助金,同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了三条保障线制度。到20__年9月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托管三年期满,为了解决这些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就业问题,我县又于20__年4月开始启动“城镇贫困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救助工程”,多方筹措救助基金,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给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分别发放救助金或救济金,顺利实现了下岗职工与失业保险的并轨。 为充分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于20__年9月30日在北京又一次召开了政治局常委全体参加的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再就业工作。会上,总书记、朱熔基总理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__]12号),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__年8月新的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再一次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会上总书记、总理、黄菊副总理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把再就业工作提到了更高的程度上,并对做好再就业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责任。 我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于8月7日召开了全县再就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县再就业工作,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再就业扶持政策,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提出我县再就业工作具体措施。 (一)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范围 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20__年9月30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和被用工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下岗失业人员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核发的,由省统一印制、统一编码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再就业扶持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合伙承包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从有收入时起1至3年内免征 农业特产税。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免收费政策。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2)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主要由县财政部门筹集。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建。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1次。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贴息,展期不贴息。 (3)建设部门在规划城市和整顿市容时,要适当保留和发展一些社区简易市场和摊位,也可安排一些相对集中的培育性生产经营场所,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三)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1)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2)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3)各类企业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招用人数从再就业资金中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负担。 (四)再就业援助活动。 为了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解决“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我县制定了具体的帮扶措施。 一是“4050”人员及“三种家庭”的划分 “4050”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截止到20__年9月30日年满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女性和年满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男性,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夫妻双方下岗或失业家庭;一户两人以上下岗或失业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单亲抚养子女家庭;夫妻一方下岗或失业,另一方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企业军转干部夫妻一方下岗或失业家庭)。 二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 “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实行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再就业办公室核准的方式确定,并张榜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填报需要帮扶的内容,选择就业岗位或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帮扶。 三是县委、县政府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依据县直单位现有副科级以上人数,将再就业帮扶任务分解到县直各单位。有帮扶任务的单位要对帮扶对象负责到底,本单位无岗位的,可以安置到其它单位或各类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如帮扶对象三次拒绝安置的,视为无再就业愿望,今后不再享受再就业岗位帮扶政策。 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每招收1名“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按季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即用人单位按月先缴,财政部门按季后补)和每人每月150元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各类企业使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五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一次性给予下岗失业人员3000元的创业开办费补贴,不再给予再就业岗位帮扶。“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一次性3000元开办补贴后,办理退照(营业执照)手续的,工商部门代为收回《再就业优惠证》,交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子女在9年义务教育阶段,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教育部门免收书本费、学杂费,在校寄宿的,减收60的寄宿费,免减部分由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拨付给教育部门。 七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到县外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县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按每人1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给予下岗失业人员家庭每月100元生活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八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县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中每月补贴生活费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达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列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九是未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三种家庭”中有特殊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认定后,可列入岗位帮扶范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社会保障工作涵盖广、法规政策性强,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民心工程,由于自己学习的不够好,讲解的很可能不深不透,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在实践中勇于探索,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论文:从法律法规建设看我国电子政务的新发展 今年的七月一日,良多新人都领到了新版的结婚证,新的结婚证除了了在色彩以及设计上与旧版结婚证有所不同外,更首要的事,它增添了良多与信息化有关的措施,比如可以在全国规模内联网进行查询,以避免“婚姻欺诈”及“包2奶”等等。这些都是在去年我国颁布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民政部门采用的新举措。而在七月二日民政部办公厅的《关于启用新版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通知》中又做出了具体的说明:登记人员通过“国内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软件系统可以完成个性化定制、业务受理、审查、申请人婚姻状态查询等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工作,系统软件网络版还可实现婚姻业务的在线预约、受理、审查及联网查询等功能。 一样也是这1天,国家工商总局施行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也在其第6条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者其拜托的人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申请:(1)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2)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该提供申请人或者者其人的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对于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该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内容1致并相符法定情势的申请材料原件。” 仍是在这1天,商务部施行的《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4条规定:“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履行全国联网以及属地化管理。备案登记机关必需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须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撑、保护的专职人员和连接商务部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下列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干装备等前提;”第5条规定:“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1)领取《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下列简称《登记表》)。对于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者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这些不同部门与电子政务有关的规定都选择七月一日这1天施行,是偶合吗?不,是我国的电子政务在从不同的方向同时向咱们走来,更为科学公道、更法制化、也更为人道化。 综观近1段时间来相干部门以及省市有关电子政务的立法流动,咱们还可以发现良多相似的信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以及法制化的迅猛以及密集程度可见1斑:二00四年二月二五日,深圳颁布《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三月二四日,上海《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以及登记办法》;四月一六日,深圳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其中第3109条规定:“商人可以采取电子帐簿,但在改换所使用的财务软件时不患上损坏已经经生成的数据”;五月一二日,农业部提出《关于展开网上推介农产品工作的通知》;五月二0日,疆土资源部推出《关于切实加强疆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然增进依法行政以及行政为民的通知》;五月二七日,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扬工作的通知》;六月九日,北京市西城区颁布《政务信息网上公然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六月二四日,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的通知》;六月二六日,《天津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出台 那末,这些三番五次出台的关于电子政务的法规、规章或者文件主要都包括了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又反应了我国电子政务及电子政务立法的哪些新的发展趋势呢? 1、借助网络,加快了政府信息公然的步伐,政府的公然透明性进1步增强,更便利于公民参政议政。 反应这1内容的相干法规主要包含《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关于做好“网送税法”宣扬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西城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然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广州、商务部、深圳、上海、杭州、昆明、武汉、大平等地前后颁布的政府信息公然办法。不管是出于建设公正透明的服务型政府的目的仍是按照WTO的相干原则,政府信息的公然、再公然显然是建设电子政务的首要内容,并且也是电子政务患上以充沛发展的基础。而网络与政府信息公然、公民参政议政又有着甚么样的瓜葛,将会在政府信息公然中扮演甚么样的作用呢? 政府信息公然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包含报纸、杂志、书籍、电视、电影、告示和互联网等,只要可以起到将信息由1传送最多的作用,就能够成为政府信息公然的渠道。并且,不同的渠道的传布情势、规模、影响力以及存在的时间等都是不同的。在这些各具特点的传布渠道中,互联网又有着其不同于其他传媒的独特1面。作为1种斩新的传媒形态,网络以其交互式、非中心性、跨地域、即时性以及智能化标新立异,并且恰是因为它的这些特色适应了现代社会人们出产、糊口以及信息交换的请求而使其展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具体在政府信息公然领域,网络的这些特色也患上到了充沛 的体现,特别是它的交互式以及智能化的特色,是其他传布方式难以具备以及没法取代的。 首先,因为互联网的智能化,通过链接、搜寻引擎等强大的检索以及信息集胜利能,可以更快速、有效、全面地取得某个或者某类信息,所以通过互联网实现政府信息公然,就会便于泛博公民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有效的方式实现最大规模的信息获取,而这类获取常常不是某单个信息的截取,而是大量同类信息的同时取得,更有助于公民充沛地行使知情权,有助于实现政府信息全面充沛公然的目的,信息公然所带来的附加值也更高。 其次,因为互联网的智能化,通过数字签章、数据加密等功能,可以实现信息的定向传布,而这1点对于于政府信息公然也有着现实的意义。由于可能在1些情况下需要实现特定规模的公然,而互联网可以锁定特定类型受众或者特定规模受众的功能这时候就能够派上用场,也就是说,互联网的公然与保密的有机结合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为实现某些政府信息的有前提的公然服务,简单地说,就是这样的公然是可控的。 第3,因为互联网的交互性,通过BBS等功能,可以在公然政府信息的同时获取大量的反馈信息,有助于实现政府信息公然中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并且10分合适那些需要征求大众意见的政府信息的公然。而恰是这样的交互性,可以很好地实现公民的介入以及监督,更为进1步地增进政府信息公然以及依法行政。还有,通过互联网的特定功能,可以很利便的实现对于某条信息的点击次数的统计等功能,实现对于政府信息公然的科学化管理。 例如,北京市西城区颁布的《关于开通网上评议系统的通知》就是在区政府网站开通网上评议系统,对于网上大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网上评议规模包含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网上评议系统栏目包含区长信箱、批判意见、政务信息公然申请、投诉举报、建议征集、办事监督、网上打分、热线电话8个栏目组成。而其中的网上打分就是由大众给被评议部门打分,评价政府的行动。 总之,因为具备交互性以及智能化等特色,互联网作为1种斩新的传布工具确切有着其他媒体所不具备优势,而恰是这些优势可以在政府信息公然中起到首要的作用,使患上通过互联网实现的政府信息公然更为科学、更为公道、更为充沛、更为有效。并且,咱们有理由相信,网络在政府信息公然中所起的作用会跟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为实现民主与法制化的现代社会作出独特的贡献。 2、通过网络以及电子化情势实现的登记注册以及联网在良多领域患上到了法律上的认可,并成为政府需提供的途径之1,为这些领域电子政务的展开扫清了道路。 就像咱们前面提到的,跟着几个法规或者规章的竟相登台,我国企业登记、结婚登记以及对于外贸易经营者登记注册的信息化程度患上到大幅度提高,在良多领域,电子化的登记申请被视为合法,不管是从政府网站下载仍是以电子邮件的情势提交都被视为正当的情势,政府部门必需予以受理。登记、注册、备案、年鉴、审核等工作是政府的首要职能之1,工作量大、触及面广,是体现政府形象与效力的“窗口”,而这些环节电子化的实现无疑是这些领域发展电子政务的1个优良的起头,极大处所便了企业,有益于电子政务以及电子商务的对于接,实现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互动。 3、电子政务立法获得必定突破性的进展。 如果说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深圳的《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然办法》、上海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以及登记办法》、农业部的《关于展开网上推介农产品工作的通知》等还都只是从1些侧面对于电子政务中的1些环节做出法律规定的话,那末天津的《电子政务条例》则可以认为是我国第1部全面规范电子政务各个环节之处性政府规章,在我国电子政务立法中有着无比首要的意义。该条例从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数据库建设、政务信息交流机制、政府信息公然、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知识产权、相干方的责任等几个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益于全面规范电子政务建设,增进电子政务发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像这样的在1部规章中集中规定电子政务方方面面规范的做法,在我国尚属首次,是我国电子政务立法全面、集中开展的1次有利的尝试,值患上关注以及确定 法律法规论文: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研究白皮书之“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的建设” 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在试探中前行。时至本日,我国在电子政务领域没有1部完整意义上的法律,这是使人遗憾的。1项法律法规的制订,是跟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社会糊口不断丰厚的条件下,以建立新的社会规范为目的的政府改进举措。电子政务发展至今,它的每一个环节与法律法规的各种前提互相影响,互相作用。1方面,电子政务的发展状况直接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提供根据;另外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施行也摆布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前途,制约电子政务的发展速度。更首要的是,纵观全世界,电子政务立法可以说是现今世界立法的重点,要实现与世界接轨,特别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电子政务立法的首要性以及迫切性更是显露无疑。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政务立法工作进展迟缓。这里有体制的缘由,有观念的因素,也有技术层面的问题。 电子政务立法燃眉之急,势在必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整体上仍处于低级阶段,业务水平不高,信息资源开发应用滞后,互连互通不顺畅,标准不统1等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以及健康发展。电子政务的发展环境,特别是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与我?缱诱窠ㄉ柘肿囱现赝呀冢蟠笾圃剂说缱诱竦姆⒄埂?BR 截至目前,我国政府网站已经突破二万个,愈来愈多的政府开始启动互联网平台,努力实现网上办公,同时,跟着我国网民数量的急剧增添,有愈来愈多的人开始习气从网上查询所需要的信息或者进行网上报名,电子政务与更多的人开始了早期的互动。应当说,这1现象已经将“立法对于象的不肯定性以及难以掌握性”这1理论颠覆。同时,电子政务管理权限等1系列具体问题急需法律法规的判决,此外,跟着互联网络的进1步发展,网络犯法现象屡禁不止,除了去技术因素,犯法事实的确认及具体惩罚措施的有效性要通过法律来实现。从一九九五年至今,有几10个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纷纭出面制订或者正在制订相干法律法规。在我国入世的大好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务公然不但是咱们自己的需要,而且也是咱们实现与世界接轨,兑现咱们入世许诺的条件前提。 二00一年八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真正开始了电子政务的立法阶段。同年一二月,国务院作出“中国建设信息化要政府先行”的首要决策。二00二年七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以及公然《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点意见》,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了1个全新的总体计划、发展阶段,及时制订以及执行1批行政法规以及规章轨制,为今后正式立法奠定了基础。 目前,世界各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处于无统1规范、不断修订的不成熟阶段。因而,在制订我国电子政务相干法律法规的同时,咱们应当真总结发达国家的经验。 1、《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行政许可法》(下列简称《行政许可法》)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这是1部制约、束缚政府行动的法律,该法对于提高政府执政水平,扭转执政方式、管理方式提出了更大的请求。该法的施行,无异于中国政府的1场“自我革命”,之前在行政许可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有望患上到深层次改良。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请求,各级政府工作要体现 “便民、介入、公正、及时”,要做到人民政府为人民,就必需推动政府管理立异以及职能转变。依照这1请求,各地各级政府的应答措施,必然会向着加快审批轨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施行1站式服务的战略方向发展。 为落履行政许可法,各级政府多会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限期清算现存行政审批事项,并在“物理上”将相干审批部门的受理功能集中于1处,统1对于外办公,体现便民;相干管理部门将为集中办公的各窗口单位,创立统1的数据交流平台,实现网上并联审批,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提高时效。新的电子政务系统将替换原本的旧的独立系统,实现审批全进程的电子化,届时用户可应用因特网就地、就近申报,承办单位在网上予以受理,经政务外网以及政务内网办理后从因特网上反馈结果或者查询进度。 电子政务不但是1种科技手腕,而且由于减少了申请者、审批者的沟通程序,仍是政府职能实行方式的转变。目前,1些地区政府的网站,只有地区要闻、风采介绍、法规规章、招商引资等文字页面,较高档的省级政府网站也只是增添了办事指南、公家监督栏目,和以及所属各厅局的网站的链接。只有很少相对于比较先进的电子政务网站有1些政务窗口,如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网上预查等。《行政许可法》的施行,政府职能的转变,都呼叫着电子政务的进1步发展。 2、《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电子签名法(草案)》 二00四年八月二八日上午,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1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全部会议。依据委员长会议的抉择,会议对于《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电子签名法(草案)》(下列简称《电子签名法》)进行了表决并取得通过。随后国家主席签署了第108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草案)。 《电子签名法》将于二00五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电子签名法》共五章三六条,该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动,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率,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对于法律所触及的“电子签名”做出明确规定:数据电文中以电子情势所含、所附用于辨认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政务的发展,首先离不开网络信任。《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使网络信任方面的问题患上到根本上的改善。例如PKI技术,在网络信任方面,它触及到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国家信息化的总体发展战略等多层面问题,是相干技术、利用、组织、规范以及法律法规的总以及,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 PKI是为网络用户、装备提供信息安全服务的拥有普适性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该体系在统1的安全认证标准以及规范基础上提供在线身份认证,核心是 要解决信息网络空间中的信任问题,肯定信息网络空间中各种经济、军事以及管理行动主体(包含组织以及个人)身份的惟1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维护信息网络空间中各种主体的安全利益。PKI技术采取证书管理公钥,通过第3方的可托任机构CA认证中心把用户的公钥以及用户的其他标识信息捆绑在1起,在互联网上验证用户的身份。目前,通用的办法是采取树立在PKI基础之上的数字证书,通过把要传输的数字信息进行加密以及签名,保证信息传输的秘要性、真实性、完全性以及不可否认性。1个完全的PKI系统由认证机构(CA)、数字证书库、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证书作废系统、利用接口(API)5大系统形成。目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逐渐认识到PKI触及重大国家利益,是互联网经济的制高点。目前我国PKI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如:CA发证量不大、利用水平不高等,CA行业1度还面临无主管、无标准、无管理办法的“3无行业”的窘境,尤其是全国二0多个省市各自为政,成立了许多不能互联互通之处CA,人为地用新技术将市场进行电子割据,构成信任孤岛,有悖于树立全国统1电子商务市场的整体目标。究其缘由,主要不在技术,而在利用环境,目前还缺少法律根据,没法认定责任,而且我国整体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网上支付手腕不完美,电子商务发展迟缓,网上交易需求不显明。 针对于上述情况,我国确立了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制订科学可行的长远发展计划,保证国家网络信任体系的可延续发展以及运行;制定并完美与信任体系相干的法规以及技术标准,为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以及运营提供完美的法律以及技术根据;建成布局公道的国家网络信任体系并施展作用,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建成CA(CertificationAuthority)认证中心约八0个,发放电子证书超过五00万张,在金融、税务、报关、工商年检等行业以及部门患上到了广泛利用。标准化工作方面有了突破,首批九 个技术标准已经完成评审,行将由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颁布,此外一四个首要的技术标准以及管理规范正在抓紧制订,预计明年可全体颁布。此外,为解决我国CA间互联互通存在的问题,中国正在施行“CA互联互通示范工程”,工程将基于桥CA技术,对于国内已经树立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以及体系各型的6个典型CA进行配套工程的建设,进行互联互通互操作,并开发互联互通标准规范以及示范型利用。 《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施行,为包含PKI等技术在内的电子政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有改动!) 法律法规论文:土地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一、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我国土地违法现象面广量大,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地、征地、批地。一些地方过去名目繁多的开发区至今仍有大量土地闲置,新一轮兴办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圈地现象又有上升之势。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任意出台土地优惠政策。有的地方以农业开发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改变用途搞其他开发。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甚至实行零地价、负地价,导致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3、规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一些地方以各种形式规避这一制度,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4、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非法入市。对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入市即非法转让、出租、抵押的“土地隐形市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而且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二、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建议 (一)加强对土地法学的研究近年来,很多高校都增设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这对于培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和实现科学化、专业化土地资源管理是十分有利的,在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也要加强土地法学、这个土地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学科的研究。对土地法本身的研究应该在土地法科学性评价、土地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土地法基本功能发生作用的条件和环境、土地执法体系、土地法律成本等方面开展。对土地法不同角度的研究主要可归结为:从人类的历史发展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立法技术角度研究、从土地法的法律效用角度研究。 (二)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借鉴发达国家在土地管理上的经验,应建议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用地的土地供应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我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例如,在国办发[2006]37号文件中规定了“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但目前制定的一些政策措施仅限于国务院文件、部门规定等层面,约束力不强,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因此,应将保障公民居住权上升到法律层面,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的最低比例写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对于不执行该项规定的,均应视为违法行为加以严处,从而遏制土地投机,有效地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将土地可持续利用、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我国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通篇较少提到土地可持续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当前,在资源瓶颈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已经是“好”在“快”前、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当前及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的情况下,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也应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土地管理法》的首要位置。在土地管理法中,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制定过程和规划成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立法者对于个人权利的偏见一直是土地规划历史上的主要特点,新出台的《土地法》应放弃这种偏见,以较多的笔墨对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行了规定,在规划制定、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的原则,这也是国外发达国家土地方面法律的通行做法。因此,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也应当增加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与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土地信息的数据,在符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都应该公开、透明,广大公众可以随时通过一定的程序查阅,同时应增加公告和听证程序的有关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大监督力度,防止腐败,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政策更好地执行。 (三)执法机构设置专业、负责的执法机构是解决土地执法难问题的组织保证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目前,我国基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都下设了执法监察大队,但是因为权力不够、经费落实难导致执法监察大队往往流于形式,工作效率不高。而且,因为监察队伍的性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法人,在查办土地违法案件时,依法行政与部门经济利益的矛盾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因而我们要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中下设专门执法监察部门,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并在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专业素质上和装备上加强对这一队伍的建设,完备充实土地执法必要的办案工具和办案经费,提高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积极性。要在法律上明确土地执法监察部门的具体权力,要赋予土地执法监察人员行政强制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自行解决违法行为、处罚违法主体,什么情况下需要求救公安和法院,都应该在法律上找到具体的依据。 (四)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执法监察制度我国的土地违法大都还是“民不举,官不究”,无形中导致了很多违反案件的出现,出现后又无法及时制止,最终酿成破坏土地的后果。在1999年11月18日由国土资源部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个通知明确了我国在土地执法中采取动态巡查的工作方式,这样的工作方式对于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及时的加以纠正和制止是十分有效的。但是这仅仅是个通知,动态巡查还有待于上升为正规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执法监察制度,以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建立起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动态巡查体系,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建立起层层负责的斯基动态巡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动态巡查的覆盖面,提高动态巡查的质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将国土资源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近期,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向几个试点省会城市派驻了土地督察人员,对于加强动态巡查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结论 笔者人为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必须把节约土地放在首位,中国的土地利用也必须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道路。土地的管理不仅涉及到国家粮食安全,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环境的安全。土地的严格管理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单位和个人而言,通过土地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是他们在市场机制下的最佳选择。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研究分析土地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不允许但又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范围内采取种种活动。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往往会自觉地衡量其行动的成本及预期效益。当效益高于成本便实施违法行为;当效益低于成本便放弃违法行为。对政府而言,政府的财富最大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土地法律制度,保证社会发展对土地的正常需要;另一方面保证各有关单位、社会成员的土地收益最大化。国家在加强土地法制建设、降低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率等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运用利益驱动机制引导社会合法用地、遏止土地违法行为。首先,要考虑立法的实际需要,将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市场行为纳入土地法律规范,如我国目前民间实际发生的不动产典当等行为,就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无法引导经济主体去判断该行为的合法与非法性,更无法进行法律意义上的成本效益对比。其次,要明确法律禁止或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的法律后果,让经济主体清醒地认识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将支付的代价或成本。第三,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及其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本身的监察,确保违法行为都能得到依法处理,让所有的违法者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打消准备采取违法行为者的侥幸念头,迫使其将违法责任纳入自己的成本效益核算内容,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土地的严格管理有赖于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法规和执法者的依法行事。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土地法规能够直接引导执法者的依法行事,并从质量和数量两方面保证对土地资源保护,进而促进循环经济理念在我国的良好体现,以达到土地资源、经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法律法规论文:试析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 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 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论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运用 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内涵 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明确,对两者之间的纠纷进行处理。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由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是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劳动制度,推动经济发展,而依据宪法制定和颁布的法律。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的执行,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完善,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同样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作用 在企业管理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主要体现在: 1.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得劳动力市场表现为买方市场,劳动者处于弱势群体,部分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时,片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存在着拖欠员工工资,压低员工福利甚至侵犯员工权利的行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执行,利用法律的强制力,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相应的保障,通过对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的严厉打击,规范了劳动力市场,也使得企业逐渐转变了对于劳动者的态度,开始逐渐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为企业与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能够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除上述两个主要法律外,在社会劳动保障领域,用人单位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能够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一方面,对于任何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组织和个人,劳动者都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有效减少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营造出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支撑。 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劳动合同法是最为常用的法律法规,但是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许多的法律风险,严重影响了企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1.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 首先,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和期限进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企业如果不能及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与期限,与劳动者订立相应的劳动和铜,就需要承担增加工资成本的风险。其次,面对无正当理由但是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应该以书面形式告知,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其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而如果企业在没有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然后,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十九、第二十条中,对劳动者试用期的薪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工资支付方面,企业没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则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2.合同履行与变更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或者相关标准,及时向劳动者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如果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未足额支付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该依照相关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或者冒险作业时,并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于可能危害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检举和控告。因此,如果企业出现上述规定中的行为,都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 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中的有效运用 1.合理制定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的管理制度在部分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与劳动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而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在司法上的处理,是遵从劳动者的选择,优先使用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影响其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对此,企业在对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时,应该从相关法律法规出发,避免与劳动保障法律的相互冲突,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确保企业管理的有效性。 2.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 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劳动合同法律风险,企业应该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风险进行相应的预防和处理。首先,在合同签订时,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无论是合同的订立、变更,还是解除和终止,都应该采取书面形式,避免口头约定的情况。在企业管理中,应该建立起先订合同后用工的制度,最迟必须在30天以内,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避免法律风险对于企业的影响。其次,在合同履行和变更中,企业应该依照相关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责任,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该加强由劳动者的协商,在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由企业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然后,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企业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范和条款,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应该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同时在15天以内,为劳动者办理好档案与社保转移手续,并对其基本资料进行保存,以备查询。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快人才储备,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动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展。对于企业而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能够增强企业对于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企业的凝聚力,而如果运用不当,则可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增大企业的用人成本,需要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 作者:王刚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山东省聊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法律法规论文: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法规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正不断影响着临床医学教育的管理工作,如何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开展临床教育工作,成为医疗改革环境下的首要问题。本文通过简述临床医学的教育现状,详细分析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营养,深入探讨针对现状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有效对策,旨在为我国临床医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份助力。 关键词: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医疗法律 一、临床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医疗法律法规无法与医疗卫生条件形成配套关系的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就目前现有的医疗法律来看,有关部门只对患者的利益保障和权益维护有着足够的重视,而忽略了临床工作者的应享权利和待遇。因此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在维持新医疗环境发展的前提下开展临床教学工作,已经成为了当下医疗、教育、法律等多方领域的工作者们需要认真面对并加速解决的问题。虽然从事临床医疗的执业医师们得到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的部分法律保障,但并未见有关部门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有关于当前的临床医学教学方面,这种情况已经对我国当前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实践教学方面的保障缺乏严重的现象甚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详细规定了有关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工作能力和研究内容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中明确要求了不同学历、不同层次、不同学习阶段的学士、硕士、博士等学生对应该接受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教育基础标准。临床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实践操作能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临床医学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和能力培训都是由临床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决定的。因此,高等医学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将临床教学规定为全部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满足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才能培养出优质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影响 (一)从临床医学教育现状分析 临床教学作为高等医学教育体系中最常产生冲突,最易发生矛盾的一个阶段,在此阶段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医学生对患者的临床医疗工作有直接的针对性和专门性,并循序渐进熟悉工作内容。由于我国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医学生操作临床试验的标准过程或者划定具体临床医疗的工作范畴,因此,临床教学大纲和依序的教育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当前医学生所遵循的临床教学的准则。其中包括对查房工作进行规范教学,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讨论,对大病历的书写进行规范练习,对基础临床进行实践操作,对医疗文书进行标准化书写等。我国当前所具有的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医学生可以承担的医疗工作内容和能够承担的医疗操作的程度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尚待改正的地方存在于目前临床医学生的医疗工作中,例如在出现紧急医疗发生的情况下,学生能否获得处置权;由医学生所书写的医疗文书所具有的效力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若学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职业意识才能操作的医疗诊疗,能否获得法律的许可。针对以上常见问题,还未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临床教学工作能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顺利展开,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教学质量和医疗效果。若诸如此类的问题无法合理的处理,将会引发一系列的医患纠纷等问题。 (二)从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现状分析 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就会发现,临床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对象多有差异。不同的情况承担着不同主体在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责任,不同的医疗责任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工作者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临床带教教师都以详细的法律和全面的法规作为标准来实行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临床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实在没有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医疗活动的,因此,也无法对操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或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通过提高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和加强医学伦理方面的知识,对医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不能满足医疗工作中的约束力度和对医学生们的保护力度的需求。众所周知,临床医学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大、技术含量高,其中风险因素充斥于医疗诊疗工作中的方方面面。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中详细规定“: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由医方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鉴定后,事故责任应由相关医疗机构和临床教学基地承担。因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事故责任应由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承担。”除此之外,若有不合医疗规章制度的操作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临床带教教师和所在教育基地也要担负一部分责任,因此,临床教师与临床教育机构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三、临床医学管理教育针对受到相关医疗法律影响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目前为止,独生子女占据了在医院实习的大部分医学生,沟通能力薄弱、不善于主动关心他人、对人文关怀的缺失、为人处世太过自我等诟病是他们常犯的弊病。在培养医学生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对临床能力的培养,同时,能与之比肩的即是医风医德的教育。医务工作者以“维护患者利益,保证治疗效果,摒除杂念怨言,全心全意服务。”为临床工作过程中的首要职责。临床医学教育者要将对医风医德的教育贯穿于教育学生过程的始终,加强建设医风的意识,规范遵守医德的行为。同时,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约束自身,言传身教,使医风医德的教育始终贯穿于实践操作教学过程中,并与实践操作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教育机构对临床带教教师的选择也要要求严格,选择一些自身心里素质过硬,富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的责任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纯洁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合理有机的结合医学教育和德育教育,向医学生们传授专业的知识和积极向上的职业情操。在授课过程中,能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融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以身作则,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每一个示教的机会,树立榜样,维持医患之间和谐的关系,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建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同时,要让学生了解具备充满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感,救死扶伤,治病解痛,疗病治伤是医生的天职。除此之外,还要做好为医学生进入临床实践学习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心怀感恩,感谢患者为我们创造学习的机会,还要树立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患者不是临床医学教育过程中的试验品,而是临床学习过程中教授我们实践经验的特别教师,让我们能从中学习到专业知识,得到专业技能。若想对患者的治疗起到作用,就要获得患者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而只有对患者完全尊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得益于此,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二)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医学诊断在科学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益专业化,治疗过程也随之日趋复杂化,通过法律手段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临床带教教师在教学方面要跟随时代步伐前进的要求已然成为了当下临床医学教育管理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强化法制观念是临床带教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要灌输给学生的主要思想之一。为不断提高临床带教教师的法律意识,应定期为临床带教教师安排与医疗法律法规有关的培训和针对医院规章制度内容的检测。从而达到使每一位临床带教教师都能熟识在临床教学过程中会遇到的有关法律知识的目的。也只有充分做到知法懂法,才能正确的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临床带教教师要将法制意识从始至终的贯穿于临床教学的方方面面,将规范临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例如: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及时,且保证内容的准确性,若在医疗文书的书写过程中私自篡改病历、对病历内容进行隐瞒、对检查结果进行伪造、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对医疗文书材料进行销毁、出具超出本人职业范畴之外的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进行医疗诊疗的过程中,要将详情依依告知患者,不得隐瞒,让患者对自身疾病有知情权,并要求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应反复对学生强调法律效力对医疗文书的影响。临床带教教师需严格检查指正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对文书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要求其加以改正。除此之外,带教教师要带头做好榜样,使正在经历实践过程中的同学们能够逐步熟识到自身在参与各种诊疗工作过程中所能涉及到的最大范畴,能够对与患者接触的过程中的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进而能够从多个角度全方面的考虑问题,避免擅做主张和擅自行动的情况发生,从而培养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不断对学生渗透医风医德的必要性,加强医风医德的教育,提高学生们对医疗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和对医德医风的认知度,同时还要强化学生们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学生严格对自己来自法律角度的医疗行为和来自伦理道德角度的言谈举止的约束力,对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改善不良的医疗背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中,虽然有部分法规可以作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行为的准则和保障的依据,但就处于当下医疗环境中的临床教学工作,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足以满足当前医疗教育工作的需求。支持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教师从事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保障医学学生能够充分学习到临床知识和医疗技能,维护患者的多元权益,为患者接受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保障,是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最终目的,因此,寻求法律机制对临床教学进行保护和建立法律法规使临床教学工作有法可依已成为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作者:倪受文 花良凤 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绩效审计论文 1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主要经验 1.1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历程20世纪4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发展低迷,政府所拥有的资源越来越少,承担的经济、社会责任却不断扩大,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社会公众对政府支出的效率、效果的要求越来越高。1945年,《联邦公司控制法案》出台,该法案指出审计总署应每年对公营企业的年度经营预算进行审计。审计总署需要对公营企业的合法性以及管理、内控系统的效率进行评价。20世纪60年代,政府公共支出及服务在数量及规模上都有所增长,社会公众对政府支出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美国已开始将审计的重点转至审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美国审计总署于1972年的《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首次明确将绩效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政府审计应审查政府的各项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其活动组织是否经济、有效。在此期间,美国各州大多陆续制定了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地位,规定各州应执行绩效审计并对绩效审计的范围做出了详尽规定。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欧美等国兴起,各国开始进行广泛的政府改革,在公共管理领域开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注重商业技术的应用,强调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效率与质量。新公共管理运动为绩效审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对美国绩效审计在此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美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绩效审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审计范围扩展至国防安全、军费开支、公共政策、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社会公布上千份审计报告,为决策者提供了大量的决策信息,帮助决策层更好地制定国家经济政策,同时也为社会公众实现对政府的监督提供了良好的渠道。此时美国的绩效审计目标,定位宽广,审计方法多样,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都已处于成熟阶段。 1.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美国作为世界上实行政府绩效审计最早的国家之一,特点鲜明,其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立法模式的绩效审计制度。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美国的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对国会负责,向国会报告其工作。美国的这种审计体制保证了审计机关经费及人员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审计机关在对政府投资进行绩效审计时,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保证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结果。此外,在美国的立法模式绩效审计制度下,美国审计总署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建议虽然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但是由于被审计单位如若不接受审计总署提出的审计建议便不能够得到由国会拨款委员会所向其下拨的款项,从而导致被审计单位最终不得不接受审计建议,审计建议的执行力度较高,使审计机关与政府投资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美国自开始对政府财政支出实施审计以来便注重建设与之配套的法律。美国国会、各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如1993年美国公布的《政府绩效与成果法》、2005年华盛顿州通过的《政府部门绩效审计》,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绩效审计在美国各个时期的发展。相关法律明确了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中的地位,绩效审计工作由审计总署负责主导,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中的职责也被加以明确。美国是最早制定相关绩效审计准则的国家之一。其在1972年便制定了准则性指导性文件———《政府组织、计划项目、活动与职责的审计评价标准》,该准则明确了绩效审计的定义,对如何确定绩效审计范围、如何进行政府投资现场绩效审计工作以及绩效审计报告的出具均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有效地规范并指导了审计人员具体绩效审计工作。其后历经数次修订、完善,沿用至今,为美国审计理论界和审计机关所公认,为美国的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开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3)审计人员的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绩效审计所涉及的领域比传统财务审计更加宽广,对审计人员的知识背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要胜任政府投资绩效审计工作,必须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提升审计人员素质。美国审计总署下设14个团队,包括收购及采购管理、应用研究与方法、防御能力和管理、教育、劳动力和收入保障、财务管理和保险、金融市场和社会投资、国际事务与贸易、信息技术、战略事务、自然环境与资源、国土安全与司法等。在执行较为特殊的绩效审计业务时,为保证审计质量,美国审计总署还会聘请外部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参与审计工作。美国审计总署每年向国会提交上千份审计报告,深入剖析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利用其专业知识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为推动美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4)具有明确的战略规划。美国审计总署的战略规划服务于国会,并有助于塑造他们的工作。美国审计总署为支持其战略承诺,每三年会对其战略规划进行更新。当美国经历一段充满未知变化、严峻挑战及良好机遇的时期时,美国审计总署提出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能够为国会和国家提供有力支持。美国审计总署公布的2010—2015年战略规划提出了应对时代趋势及可能影响美国未来的其他发展变化的深度应对措施。该战略规划包含四个战略目标:①帮助国会解决当前和新出现的挑战,应对金融安全,切实提高美国民众福祉;②帮助国会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对全球相互依存关系的挑战;③帮助变革联邦政府职能以应对国家挑战;④通过向国会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保证实践工作的前瞻性,以实现审计总署的价值最大化。宏观战略思维的确立,拓宽了审计人员的视野,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民众的相关利益。 2美国政府绩效审计对我国的启示 2.1公众的参与能够推动绩效审计的发展从美国的绩效审计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美国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来自于外界及自身的双重压力。尤其是在美国经济持续萧条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下,立法机构、美国民众对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效果的期望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所形成的压力极大地推动了绩效审计的产生与发展。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推动主要依靠的是自上而下的自主调整,审计署、审计署署长积极推动是主因,社会需求所产生的动力并不足。我国社会公众的主人翁意识普遍薄弱,缺乏公民意识,对社会公共管理的参与程度较低,对政府的监督不力。为改善绩效审计环境,首先需要强化国民的公民意识、民主监督意识,将公民意识的培育纳入意识形态构建工程。公众的公民意识加强,理清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公共受托关系,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将会加强,政府迫于公众的压力将会对社会公众的需求予以足够的重视以及快速反应,促成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型,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率、效果性,最终营造出良好的审计环境。 2.2完善的法规制度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美国的立法机关非常重视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确立了绩效审计的地位、明确了审计总署的职责,为审计机关有效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创造了前提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我国仅在审计法中规定审计机关需对财政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并未明确绩效审计的地位及审计机关的职责,法律依据不强,审计机关执行投资绩效审计业务时面临重重困难。有了完善的法律支撑,美国还制定了政府绩效准则及指南,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政府审计准则》对如何进行现场绩效审计工作进行了详尽指导。而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指导性文件,加之我国审计人员执行绩效审计的经验不足、素质较差,影响了政府资绩效审计的质量。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强化法律依据,同时加紧制定符合我国现阶段审计工作段特点的绩效审计准则,用于指导审计人员高质量地开展政府绩效审计。 2.3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可强化其监督职能美国的审计总署隶属于国会,直接向国会负责,独立于政府部门。这种超然的独立性,增强了审计机关对政府的权力制衡,实现了对政府部门的强有力监督。同时政府部门惧怕因不接受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便不能得到国会的拨款,会选择执行审计建议,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执行力度。在我国,审计机关接受同级政府与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人员组织、经费受制于同级政府,与发改委、财政部门等其他部门属于同级的平行关系,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容易受到来自政府的重重压力,影响审计人员的客观公正性,最终影响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变行政型审计体制为立法型审计体制,审计机关直接向人大负责,由人大机关直接领导,直接向人大提交其审计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增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及公开性,强化其监督职能。 2.4审计人员素质和结构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美国审计总署的审计人员拥有法律、金融、工程、环境、医疗等多个专业背景,广泛地利用各种分析技术方法,深入剖析审计发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其提出的审计建议的深度及前瞻性。我国审计人员构成略显单一,主要由财务审计人员构成,审计人员素质也不能较好地适应投资绩效审计的要求,而且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开展时间较短,无论是审计理论亦或是实践经验都有所欠缺。我国应尽快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方法,以适应政府绩效审计越来越高的要求。对现有政府绩效审计人员加强工程、环境、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并同时注意招录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 2.5战略思想的转变拓宽审计的宏观视野美国审计总署制定的战略规划,从国防安全、金融安全、全球挑战等角度设立具体的战略目标,拓宽了审计人员的宏观视野,有效维护了美国的国家及民众利益。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关注点仍然局限于的合法、合规性问题,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审计视野狭窄。我国应加快政府绩效审计在战略思维方面的转变,增强审计人员的宏观全局意识,拓宽审计的宏观视野,从宏观、全局的角度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为国家的发展大局服务。审计署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进行战略规划,包括设定如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应对各种对国家的威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战略目标。 作者:王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工程监理论文 1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 1.2施工环境不佳水利工程大部分都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的限制较大,其中有极大一部分的工序规范会受到天气影响。加之施工场地往往和一些建筑物或者田地相邻,这也为水利工程的建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原材料成品的质量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有时因为行政指令,可能要求在同一时段完成上千米的工程,或者几十道工序不经批准就直接开始施工。除此之外,部分水利工程仍旧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垄断现象,从施工开始到最终的工程验收,依旧未能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 1.1资金尺度不清晰水利工程的建设,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于上级的拨款,或者由地方财政负担,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投资无法及时或者完全到位。设计之上的模糊性,以及施工当中的诸多不可预见性,从而导致设计变更比例无限增大。与此同时各大城市的价格不统一,所制定的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地域性,最终使得资金的控制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审核。 1.2社会影响力大水利工程的建设工程当中通常需要就附近的居民进行改线、征地等,极大的干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并且工程的整体质量高低,工程的进度是否在控制当中都将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涉及其切身利益。尤其是对于附近的一些企业影响尤为严重,甚至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在河道或者堤堰的施工当中,往往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因素而挖断自来水管、通信电缆等,这些都将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水利工程监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2.1针对设计之上的监理不足我国在设计方面的监理却十分不足,相应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不足等因素,使得工程设计存在管理不够严格,协调性不足,评价机制不完善、缺乏可行性分析等问题。最终导致工程的设计和评价只能流于表面,并未起到实质性的作用。除此之外,评价优化技术手段落后,各专业设计工种之间的协调性不足,缺乏配合等。 2.2有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在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当中,其主要任务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单位在开展监理工作之时,应当立足于相关合同,落实其中涉及的各项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而最终的监理目标的实现又依赖于监理工作的总体布置和之后的合理科学的管理,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专业、业务等方面的能力能够完全与之匹配。尤其是对于其中起到领导和引导作用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做到专业、业务等方面足够优秀,还需要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就现状来看,目前还有部分的监理工作无法独立于原单位,在收到监理任务之时只是临时拼凑人员,而参与监理的人员又往往缺乏必要的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于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了解不足,无法有效的提升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与此同时,在这些监理人员当中又以离退休人员居多,整体结构不稳定,变化性较大。并且那些拥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专业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较少,人才引进也存在相当的难度,从而导致开展监理方面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想要继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也较为困难。 2.3行为规范不够,监理作用未能充分体现部分小型的水利工程在进行建设的过程当中依旧无法完全依据相关的规范进行施工,甚至是边设计边施工,或者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单位都是属于同一家单位。这就导致了在各自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职责不清,责任制并不明确,管理工作一片混乱。当监理人员做任何的决定,或者存在不同的意见之时通常无法完全落实,监理效果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对于质量的监督作用也较弱。一旦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各个负责人之间互相推脱责任。 3应对措施 3.1提高专业技能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专业的技能将直接影响监理的整体效果,也是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这就要求作为监理工程师不断的提升自我的专业技能,通过不断的学习,对失败的总结和成功经验的提取,最终满足该项工作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3.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在水利工程之上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的优化和完善,并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但还是有不少的问题未能够解决,如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的条款之间存在一定的出入,有诸多不协调甚至是相互抵触的地方,并且覆盖范围也不够大,还存有部分遗漏。这就要求不断的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提高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加强相互的互补作用,扩展覆盖范围。并且严格监理市场的准入管理制度,避免无证上岗、无资质承揽业务等现象的发生。 3.3提高整体素质,落实责任制,规范监理行为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监理单位为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从意识之上转变其看法,真正认识到监理的重要所在。同时通过培训进一步的规范每个工作人员的监理行为,认真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等。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范围,提高其责任感。可以将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相联合,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现场的监理,对于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认真仔细的进行监督和检查,自觉的规范自身行为,一旦发现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时指出,并且监督施工队伍及时修正以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除此之外,要求监理工作人员要不断的进行宣传,让所有的工程人员认识到监理的积极作用,主动的配合监理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且将每次监理任务纳入考核当中,以此引起各个监理人员的重视性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度。 4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还存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为规范性不足等问题。这就要求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的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提升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等,从而确保整体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作者:刘广茹孙奇 法律法规论文:法律法规规范会计管理论文 一、会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我国会计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健全,关于会计管理工作的相关的法律法规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在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财税法等法律,但是相关的这些法律制度规定的并没有完全覆盖到会计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法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还比较欠缺。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常常出现法律的空白区域,使得会计管理的工作无章可循。除此以外,一些法律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法律制度比较落后,造成实操性不强也是当前会计管理工作的一大问题。 (二)会计制度不完善在实际的会计管理操作中,会计工作涉及到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各个不同的种类,由于各个单位的性质不同,在会计具体管理工作中的制度建设情况也各不相同。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是只有一个名义上的会计,做着记账汇总等工作,并没有实际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的体系很不健全。由于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会计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管理,有利于企业更好的发挥资本的作用,能够促进企业的成长。在一些事业单位,存在着会计管理工作过于松散,报销账单过于随意,花费不具体等事项,这些也极大的影响着单位的运营和发展。 (三)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当前,虽然在我国已经很重视会计的教育,很多高等院校都设置了会计专业,很多单位的会计也都是经受过专门的高等教育的。要想成为一名职业会计,首先需要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从业人员的技能和水平,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所提升。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依然有待提高。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和专业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因此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很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只有如此,才能处理各项复杂的财务状况,才能胜任会计工作。但是在现实中,一些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只是通过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或者并没有通过考试,就从事与此相关的各项工作,对于一些专业的财务报表,有些人并不是十分精通,甚至只是了解,这种专业不精通的现象在会计从业人员中大量存在。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会计管理专业化、科学化的一大障碍,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在我国一些规模不大的单位中,会计管理工作基础工作十分薄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管理的基础办公条件较差。很多公司并没有专门的财务室,会计都是在公共空间办公,这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很大的不便和不安全;二是会计管理人员配备不全,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是两人以上,而现在一些单位,为了节省开支,经常是一个人身兼数职,既是会计,又是出纳,这就使得会计具体工作缺少相应的监督,很容易造成工作中错误的发生。三是相关的管理比较松散,财务管理是一项精细化的管理,但是现在的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规章并不完善,给会计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经常会有一些不确定性的情况让会计人员很难处理。 (五)核算工作重视不够会计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中的关键一环,只有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够为单位的发展提供长久的动力。但是现在,很多管理者对会计管理的重要作用意识不强,忽视财务管理的作用,认为会计工作就是记账,并没有意识到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出一个单位的问题和状况,能够引导一个单位的未来发展。这种意识不强就导致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核算工作,在具体的执行中,常常被草草应付。核算主体界限不明,核算方法简单等问题长期存在,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工作的发展,也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六)现代管理手段运用不足21世纪,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很多办公系统都依靠信息手段。会计工作中也运用到了一些现代的管理手段,但是在一些中小企业单位仍然依靠原始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着现代管理手段运用不足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年长的会计师,在会计知识和技能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更新,这种情况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指导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依据,会计工作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使会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一是更新落后的法律,把不适应时展和现实要求的部分进行改善,能够使相关法律法规更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二是建立健全法律空白区域,对一些法律法规的空白区域要进行建设,确保会计管理工作没有漏洞。三是理顺交叉区域。对一些法律规定有重复或者交叉的部分,要进行理顺,使得法律法规没有冲突,不会矛盾。在实际的执行中,避免自相矛盾的局面发生。 (二)加强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制度是一个单位顺利发展的依据,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建设。在会计工作中,要实行两人制,出纳和会计必须分开。对于账目,必须要有多人签字。对于一些费用的支出,实行严格的领导负责制,要有多人签字才能入账,确保会计管理工作严格、细致。通过完善制度,确保会计管理工作不出差错,不出纰漏。 (三)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度会计管理工作中,必须重视基础工作。一是要提高对会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只要意识提升了,才能做好这项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会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账目管理制度等,从意识上加强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会计办公环境的改善,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室,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通过提高认识、健全制度、改善硬件设施等,打牢会计工作的基础。 (四)加强会计核算业务完善的预决算制度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对于会计工作的顺利有效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加强会计的核算业务,积极推行预算管理,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在年初,编制预算的时候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把每一个项目都细化,同时要加强决算的核算,对决算工作进行考评和分析,通过细化每一笔资金的使用用途来加强整个会计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会计的内部控制,严格各项费用支出。 (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培训会计从业人员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主体,也是会计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对会计管理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会计管理工作能否做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只有会计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提升了,会计工作才有人才保障。因此,在会计管理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培训。一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通过专业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在会计工作中,不做假账,坏账,本着实事求是的职业精神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三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人文素质水平。 (六)重视现代管理手段会计工作是一项很细致的工作,计算量很大,如果只是靠人工核算,很容易发生错误和纰漏,现代管理手段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能够尽量减少和避免错误的发生,对于会计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推动工作。因此,在会计管理实际中,要重视对现代管理手段的有效运用。运用一些办公系统,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现代化信息化技能的培训,尤其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从业人员,要重视他们对新技能的使用和掌握。通过推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办公手段,提升会计管理工作的高效化和科学化。 三、结论 总之,在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之下,我国会计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各项规章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是还存在着基础工作不扎实、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一些问题。在会计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会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重视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等,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以促进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的均衡发展。 作者:朱子樨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法律法规论文:教师与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1教师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的总和。它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接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他是教师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调整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教师良好的道德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在后天的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教师只有在教育实践中,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教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进而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同时,还由于对进入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在道德品质上都有善有恶,从来就没有尽善尽美的“完人”。而社会又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对教师道德水平的要求、教师道德人格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所以,这样必然要求教师不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不懈地进行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以便更好地培养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发展需要的品格,从而更出色地承担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所以,为了确保教师的师德师风,使教师真正认识到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能把认识落实到日常的实践工作中去,国家教育部门需要加强和组织对高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新聘教师的培训工作。唯有如此,才能一方面为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保证教师职业道德理论认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教师的基本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遵守法律法规是时代对高校教师的管理要求 法律法规对于规范高校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尤其重要。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杜绝教师队伍中不良行为的出现,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从制度和管理上保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严于律己,切实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职责来要求自己。首先要求我们教师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法,主动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自己从教育内容、方法到手段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严格以法律为尺度,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的选择。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我国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会遭到行政处分或解聘: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频频被媒体曝光的不良教育事件,拷问学校老师的法规意识。因此,我们在日常教学实践中,坚决不能犯这样的错误。其次,教师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教师法》,能够维护自身的权利。教师具有教育改革实验的权利,从事科研交流的权利,指导学生作品的权利,获得国家规定的福利报酬等权利。比如,约翰布鲁塞尔曾经论述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三者缺少其一,其学术自由就不可能实现。当然,学术自由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不能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有悖于我国的宪法基本法。 3两手都要抓,共同促发展 高校教师既要遵守职业道德,更要遵循法律法规要求。职业道德是基本的职业操守,作为一名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坚持高尚的气节,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而法律法规则严格规定了教师的行为准则,是神圣不可逾越的。如果教师能够做到以身作则,保障自身素质和人生修为的品质,那么将会避免很多校园悲剧的发生。当前,我国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里面逐渐提高对大学生心理方面的教育和疏导,这也需要教师心理素质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高校教师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行为上,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前提。二、为人师表。要求我们在课上尊重学生,不能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来要求学生,要懂得自由和尊重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其人格;但也要明白大学是一个自由发言的殿堂,无需使所有人的观点都成为一个模式,这样反而束缚了学生们的个性。四、终身学习,注意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特别快,也要求我们坚持信息技术的学习进修。 4结语 随着人们物质文明的进步,法制意识和精神修养均需要进一步提升。面对青春敏感的当代大学生,高校教师积极正确的思想引导必不可缺。高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贯彻十八大精神,高校教师既要遵守职业道德,又要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教师更进一步认识到: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不仅应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教学和教育的各种能力,懂得教育的规律,而且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遵规守法,在教学过程中既能实施自己的义务,又能够确保自身权利。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对教师道德的认识,规范教师的行为,培养出崇高的思想情操和法律意识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我国乃至人类文明的共同进步和长足发展!(本文来自于《科教导刊》杂志。《科教导刊》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郭玉秀崔炯屏单位:西南石油大学 法律法规论文:论网银法律法规完善对策 摘要: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产生了20世纪最大的金融创新—网络银行。网络银行以网络技术为手段,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一种新兴的银行服务模式,给广大的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性。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策,旨在促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银行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 从1998年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络银行服务正式推出作为起点,到2008年的今天,网络银行在国内刚刚步入第10个年头。到2005年底,我国境内已有60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了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网络银行提供了强大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庞大的用户数基础,中国的网络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用户不断增加,业务量迅速增长,发展潜力巨大。2001年,我国网络银行用户为215万,2002年为419万,2003年为835万,2004年为1758万,到2005年为2692万,2006年底中国网络银行用户达到7495万。除了表现在客户数的增长外,在交易金额方面迅速增加,我国网络银行2005年成交72.6万亿,2006年成交93.4万亿,2007年成交245.8万亿。2007年,中国网民已达2.1亿,普及率达到16%,而2006年的电子商务市场总交易额达到近2万亿,数量巨大的网民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保证,而规模巨大的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也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潜力巨大。 2.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络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 3.中资银行网络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2006年初,和讯推出了“中国网络银行测评”,选取了国内16家主要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行编制的指标体系,从“人气指数”、“平台表现”和“业务表现”三个方面对这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网络银行业务进行综合评测。工行和招行以绝对的综合优势,分别获得本次网络银行评测的第一、第二名。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品种相对较少,缺乏创新能力。我国大部分的网络银行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由于业务的服务面不够宽,有的甚至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网上简单应用,而真正完全从事网上交易的项目却不多,很大的一部分业务还是以传统的业务为主、网络业务为辅的现象,所以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网络银行。 2.网络安全成为发展主要障碍。网络安全事关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是当前网络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安全问题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就技术而言,大部分计算机硬件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许多国产的安全产品,其核心技术也是国外的,由于技术原因造成信息安全性差已成为制约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再加上网络安全保密措施不严,入侵金融系统网络的案件时有发生,使得一些用户并不急于享用现代化的网络金融服务,这也大大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3.网络银行的互通互联性较差。目前,我国的网络银行是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建设的系统,网上金融服务一般局限于一个银行网络系统内部,并不能拓展到其他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这就意味着,用户如果要把一个银行的资金转账到另一银行还是必须到银行柜台去进行,还是得去体验排队之苦。这显然不利于网络银行整体优势的发挥。近年来,跨行间网上电子支付已经出现,但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4.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二是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的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比较模糊。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三是对网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5.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里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 1.提高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更新银行经营理念。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兴趣选择。网络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质量、服务及信息等方面,应该满足消费者特殊的需要,网络银行的服务要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使客户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智能化、标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2.加强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一是从银行防范。建立严密的安全体系,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为防止交易服务器受攻击,银行应采取隔离相关网络、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及实施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等技术措施;二是从客户防范。客户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络银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客户要防止自己网络银行账号及密码流失,上网时应设置好电脑安全措施,不随便点击恶意网站;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3.加强立法与监管。作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既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又要规范和引导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快速、健康发展;既要认真研究网络银行开展的业务种类和特点,尽快制定网络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则,又要针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4.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培根固本。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律、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提 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降低网络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发挥强大的舆论宣传力量,大力弘扬“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信用观念,将守信观念深植人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长期以来,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频频爆发,不断发生网银资金盗窃案件。对此银行方面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用户对账号密码信息保管不善(事实上可能的确如此),消费者一般很难举证自己无过错。但如果对不断发生的网银盗窃事件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显然不利于我国网络银行整体形象的改善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此,应当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如:银行可以设立网络银行发展风险基金,直接帮助受损用户或间接地帮助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6.加大网络银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国外网络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消费者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在相当程度上受宣传和教育的影响。加强网络银行的宣传,促进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不仅有利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可以节约社会金融资源,促进金融交易效率的提高。另外,还必须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否则,正如专业人士所说:网络银行系统本身像坚固的铁门,但问题的关键是钥匙被偷走了。此外,还要不断的通过服务创新吸引潜在客户,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认知度,推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法律法规论文: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体会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但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它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是不上学了,学生一回家还得教师三番五次地去请回学校,这是什么事?发生辍学情况,有的是家长在里边推波助澜,纵容学生辍学,国家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让所有学生不愿辍学、不敢辍学呢?光靠教师放下自尊去请那些少爷、小姐,这不是个事嘛! 很多教育法律法规里边都提到: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有什么用?特别是网吧,现在就靠未成年人赚钱。各级主管部门虽说不定期地检查,但是检查过后网吧管理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由此产生。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何时止。 法律法规论文: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分析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现行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现有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章的几点思考,对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分析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政府投资审计中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受到质疑;地方性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多形成人为“地区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构建科学的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工作指南体系;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执法各环节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关系;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政府投资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法律体系在工作实践中将会面临许多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适用的冲突等问题的分析思考,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关键词:政府投资审计审计法律措施对策。 政府投资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由于基本建设项目自身的独特性决定了其审计内容较多、技术经济性较强,涉及到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投资融资体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项目特别是运用世行贷款、国际援助的建设项目,必然要引进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这也给政府投资审计带来许多法律方面的挑战。 一、现行有关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二)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4月5日联合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共二十四条,规范了对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查出的各类问题,如何进行处理、处罚;(三)2001年8月1日以审计署令第3号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该准则共二十六条,不仅定义了国家建设项目:“国家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产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而且扩大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延伸,即“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二、现有政府投资审计法律法规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审计实践中主要涉及到《审计法》与《民法》、《合同法》的适用冲突。从法律关系看,一方面,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进行审计监督,与建设、施工等单位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是审计机关依据职权进行监督管理而形成的,具有强制性,双方当事人地位是不平等的;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法》签订经济合同,其产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体现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当事人是平等、自愿的。当这两种法律关系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就必然会产生法律冲突。为此引起的法律诉讼问题已逐渐成为政府投资审计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受到多方关注。如对于工程价款审计核减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建设单位一般以追回多付的工程款为目的提起诉讼,施工单位则为了多结工程款而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抛开审计决定及其反应的事实,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为由,仅仅依据《民法》、《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并认为《民法》、《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其它法律,大多数情况下会判决施工单位胜诉。 二是《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有人认为,虽然《审计法》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的规定过于抽象笼统,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可我们知道后者的法律效力较低,并且它主要是规范审计机关如何开展工作,这就给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形成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新形势下审计署已确立向绩效审计为主转变的思路,对政府投资审计法规部分内容的修订更是势在必行。 三是政府投资审计中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受到质疑。《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规定审计机关为政府投资审计的执法主体,但对审计机关能否依据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问题没有明确约定。例如,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审计机关必然要对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招标投标、工程价款、监理的执行等方面实施监督,但能否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监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在执法主体和执法的方式、方法上存在争议。由于审计法规定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国有投资或融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由于受审计管辖权的限制,无法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理处罚。虽然审计署于1996年出台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为审计处理处罚提供了依据,但大多处理处罚的是建设单位。 四是地方性政府投资审计的规章制度多形成人为“地区差”。如2004年3月新疆自治区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08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2008年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了《鄂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还有深圳、武汉等一些地方政府都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些地方性规章制度无疑为各地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与此同时也形成了许多的人为“地区差”。 三、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章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构建科学的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工作指南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审计、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审计、涉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监督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尽快出台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使这些领域的审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据审计法和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国家审计准则,组织制定包括政府投资审计在内的各项审计指南。在完善审计法律规范、准则和指南体系的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立法的技术性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确保规范建设服务于审计业务工作,减少由规范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及时调整原有规范。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执法各环节中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法律关系。政府投资审计的有关法律制度,要结合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交付使用各环节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审计、财政、税务、工商、建设、金融等相关部门各自的职责。国家建设项目涉及到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监理等相关单位都应视为国有资产的使用责任人,均应首先遵守国家有关维护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规定,接受包括审计在内的行政执法监督。特别是针对实践中审计决定执行难的问题,法律应赋予审计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权,切实明确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执法主体资格。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相关法律规范的修订工作,保持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避免与其他法规适用上的分歧;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全国各地相关法规制度的清理规范工作,避免地区与地区之间出现法律规章适用的冲突问题。与此同时,要深入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和审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水平,促进审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浅谈管窥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性 1精益管理在企业行政管理中的应用的必要性 当前,企业面临内外部环境和企业发展的众多压力,因此,需从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着想,探索和实践精益管理的思路和对策,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系统整合和流程再造,优化企业经营管理链各个环节,提升效率,降低成本。通过推行精益管理,从“管理结构到流程、再从流程到制度”,从企业文化构建的宏观层次及质置统计控制技术的微观层次加以保障,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是企业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也是经营者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切入点。企业行政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行政管理的正确引导与配合,企业通过行政管理,才能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使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接受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经营管理技术,并转化到生产中,使企业充满活力,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但是,这些事务只不过是行政管理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而已。概括地说,行政管理人员在企业中起着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作用。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职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概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各种行政事务工作,使领导和员工从繁重、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集中精力、全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之中。因此,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上,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从协调方面,担负着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关系的重任,为企业争取一个好的生存环境,促进企业平稳和谐发展而工作;从服务方面,要甘当“奴仆”角色,俯下身子为一线服务。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虽然永远都不会是企业关注的“中心”,但会影响企业最终目的的实现。 企业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企业行政管理的精益化,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切实讲究实效、讲究勤俭节约;必须立足企业特点和实际需要,一切以企业利益为最高原则;最后,企业行政管理最终要落实到确立服务意识,切实搞好服务上来。总之,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在一些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工作流程不清、职责交叉、办事效率低、执行力差、协调不力、人浮于事、忙闲不均等管理问题;同时在管理成本上存在“五高”,即公务成本高、运行成本高、基础成本高、装备成本高、无形成本高。而精益管理的实质是消除浪费和不断改进,有效降低行政管理中的七种浪费,即等待的浪费、协调不力的浪费、闲置的浪费、无序的浪费、失职的浪费、低效的浪费、管理成本的浪费。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传统的改善着眼于如何把工作做好,而精益管理的改善着眼于持续消除工作中的浪费。企业的行政管理推行“精益管理”模式:一是,有利于明确岗位职责,优化业务流程,避免人浮于事和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树好良好服务形象。二是,有利于提高人力、物力、财力等发展要素的有效配置,减少浪费。三是,有利于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但真正在企业推行好精益管理,还要结合企业特点和面临的形势来寻找着力点,这样才能在实践中取得实效。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行政管理论文-我国农业结构及其变革中的问题 1.农业结构中的问题 (1)在种植业结构中:①粮饲不分粮食既作口粮;又作饲料,不仅既不经济,又不科学;而且增加了对土地和粮食供给的压力,妨碍养殖业的发展,甚至会抑制农产品质量的提高。②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矛盾问题较为突出。当前,部分农产品销售不畅,出现“卖难”,除了流通渠道方面的原因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些农产品的生产出现了相对过剩。档次低、质量差的农产品如早稻价格出现了大幅下跌,品种不对路的农产品.如桔子出现了大规模“卖难”。当然,这些农产品的相对过剩,只是结构性、局部性的。总体来看,农产品的品种平衡仍是有余有缺,农产品的品质结构仍然呈现出品质不高、高档产品缺乏的特征。市场畅销的优质品种、优质产品中,品种更新赶不上品种退化;产品加工处理薄弱,等等。 (2)在养殖业(包括畜牧业、渔业等)结构中:①养殖业长期依附于种植业,缺乏独立化的格局未能根本改变,导致其饲养水平难以提高,管理方式难以改善,生产规模难以稳定扩大,产品质量难以稳定提高。②对养殖业产品的开发利用不充分,主要局限于食品类,而对蕴藏着巨大效益潜力的非食品类养殖产品的开发利用则严重不足。③畜牧业结构长期偏重于耗粮型的养猪业生产,对节粮型的食畜牧业和饲料报酬率、蛋白质转化率高的禽类生产发展不足。④渔业生产也有个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3)在农林牧渔业结构中:林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长期难以根本改观。改革以来在农林牧渔业产值结构中,林业的比重虽然一度有所提高,但其后又逐年下降。林业的比重1978年为3.4%,1997年仍然维持在这一水平。林业的发展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更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因此,林业的发展是农业稳定增长的保证,林业发展的滞后影响的不仅仅是林业自身。 2.农业结构变革中的问题 (1)市场信息不灵,导致决策选择失误。一方面,农产品价格反映供求关系具有即时性,并且可能存在一定的价格失真;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调整需要经过一定的周期,小规模兼业农户对于价格走势和市场潜力的反映较为迟钝,其经营结构的调整往往表现出较强的模仿和从众倾向。上述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往往导致农业结构的调整此时一哄而起、彼时一涌而下的结局。甚至出现农民根据市场需求按排生产,什么赚钱就生产什么,生产什么就赔钱的矛盾格局。从而形成农业结构调整的障碍和调整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2)行政干预多、示范引导少,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难以转化为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积极参与的过程。 (3)由于农村中介组织发展不足,农业结构凋整缺乏服务体系的有效支持。 (4)政府对乡镇企业发展支持硬,对农业结构调整支持软,农业结构调整得不到税收、信贷、政策等方面的有效配合。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对高校行政管理现状考究 一、高校行政管理现状分析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和深入,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经历了漫长的探索期。从教育部的试点院校开始,逐渐扩散到全国高校。高校行政管理结合高校自身建设发展的特殊性,借鉴国外高校的先进经验,初步建立了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促使高校各项管理、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教育能力和学术水平都有长足的发展。即便如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高校传统的、粗放式的、低效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难迎合日益变化的时代要求,高校行政管理也进入了瓶颈期。目前,存在于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有如下几方面。 (一)行政管理观念滞后新世纪以来,行政办公网络化、高效化的趋势深入各行各业。行政管理工作逐渐告别纸质办公,其中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网络所带给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深刻变革也促使高校行政管理观念的与时俱进。但现实情况是,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并没有普及适应时展要求的行政管理观念,观念因循守旧,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缺少发展的、长远的眼光,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人为意志痕迹明显,工作强调部门利益、缺少合作精神等等。行政管理观念的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制约高校行政管理高效率的瓶颈之一。 (二)行政机构严重膨胀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采用以上的行政管理结构,所以导致机构膨胀是高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部门、科室、机构数量较多,随之相关管理人员也增多。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起到了强化作用,但却也导致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臃肿,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许多高校目前内部行政管理部门及附属机构林立,门类繁多,除了党政组织外,还有学工、教务、人事、科研、发展规划、设备、后勤、基建、医院、子弟学校等部门,多的甚至达到三四十个部门”。这样就造成了行政工作“全面抓”的局面,行政管理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在行政事务上,同时,高校将大量可利用资金投入到行政人员的薪酬、福利等方面。如此一来势必影响高校的教学、科研等任务,无论人力、物力、财力都难以有效地支撑学校的长远发展。 (三)管理队伍建设缓慢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人的作用不可忽视,即高校/!/行政人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制约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因素中,人的因素即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是最主要的因素”。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高低。近些年来,由于国内外高校互动合作增多,国内高校普遍借鉴国外高校经验,增强了对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视,招聘吸纳了一批高学历的年轻行政管理人员,管理队伍年轻化、高学历化已成为必然趋势。然而,由于传统体制模式、薪酬待遇等方面的限制,目前主要高校的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与国外一些高校相比还是比较滞后的,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行政管理专业性知识薄弱、学历偏低、年龄偏大等,严重影响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对高校的教育资源也是一种严重浪费。 二、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对策 针对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与时俱进,更新管理理念行政管理观念的更新对于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的提高至关重要,有助于我国高校在全球化进程中抢占先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需结合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以我为主,取长补短,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时俱进,切实转变观念。在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尝试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深入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打破行政管理人员的旧观念,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根本的原则,增强行政服务意识,充分调动人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性。 (二)优化行政管理结构,创新行政管理模式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高校行政管理部门也存在着思维保守、管理僵化的现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教学和科研的生机与活力。因此,深度优化高校行政管理结构,大胆对行政管理模式进行创新迫在眉睫。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效地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正确的方式展开,高校行政管理应做到权力平衡,防止个人意志的独断专行,建立一个动态的网络管理结构,从上到下组织协同、加强联系,以增强科室、部门之间的合作,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对于高校领导来说,要按照不同人员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管理才能。建立相应的激励、监管机制和完善的考核制度,促使相关管理人员遵章守法,严格按照校规校纪行事。与此同时,高校的学术管理水平也急需提高:建立相应的学术管理机制,鼓励学术创新,严惩学术不端。在高校教学过程中,区别对待行政管理和学术教学,理顺两者间的关系,两者同时发展不可偏废。 (三)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加强管理队伍建设高校行政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特殊部分,要求行政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管理素质。目前,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高等教育改革也随之深入,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难度必然加大。建立人员结构合理、管理技能专业化、“育人服务相结合”的行政管理队伍成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应有之义。高校应大力选拔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的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建立一支科学、合理的专业化队伍。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学校和岗位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仅要熟悉党的方针政策,还要熟悉管理流 程的各个环节,掌握现代管理工作的艺术和方法,如此才能有效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对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有着重要影响。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是高校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高校行政管理科学、持续、有序、健康的运行,国家的高等教育才能进一步发展,进一步助推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谈高校行政管理中绩效考核的运用 摘 要: 近年来,很多高校不约而同地在行政管理当中引入了绩效管理模式。通过实践证明,推行绩效管理(考核)与进行传统的管理模式相比,绩效管理在提高高校的整个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中起到了更为积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绩效考核的意义、考核过程及实施方法等方面,介绍了绩效考核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运用。 关键词: 绩效考核 高校 行政管理 运用 一、绩效管理及考核的意义 在概述绩效考核的意义之前,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绩效管理是一种意在提高员工个人和团队的工作业绩,能激发员工个体的业绩潜能,使组织不断获得成功的管理思想和具有战略意义的、整合的管理方法。它包括岗位分析、制订绩效计划、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循环过程。管理者通过运用客观、科学的手段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找出不足之处,使员工朝着更高的绩效目标努力。 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实施绩效考核,对于被管理者而言,可促使其了解自己工作的全部效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有利于为未来的工作改进提供依据,努力提高工作能力,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对管理者而言,能促进高校管理水平的科学化,使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全校,特别是师资队伍的状况,为学校制定适宜的规划,以及为教师的薪酬管理和聘任制逐步实行提供科学依据,增强学校的竞争力,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效率,最终促使学校与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实现双赢。 二、高校行政管理及考核现状 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一般还是采用的科层制,即在校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下,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层次。在校级管理层次上,设若干职能部门,每个副校长分管若干部处、院(系),每个部处又分若干科室分管具体工作。院(系)是最终执行任务和指令的基层单位。 在学校总体目标管理下,各级行政管理单位制定自己的分目标,以岗位责任制的方式固定。各级管理单位都以一整套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组织管理的一致性、明确性、稳定性;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令一般以文件、会议的形式向下传达,并要求严格照章办事,以确保学校政令畅通。 然而在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1.明确的部门分工和比较模糊的工作界限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在工作过程中,部门间的划分比较好确定,但有些具体工作并不好绝对划分:有的工作可以划归这个部门,也可以划归到另一个部门,工作本身就存在于部门分工间的缝隙。工作如果不细致踏实、不积极主动,部门之间就会出现工作空档,很容易导致推诿和互相扯皮等不良现象,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办公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职级权威和行政权力的集中,容易导致官本位思想盛行。高校行政管理为了保障工作的平稳运行,每个部处、院(系)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岗位责任的不同,设立了不同的职级,由高到低,形成金字塔式分布的管理等级层次;并且上级的行政命令和权力被认定具有权威性。这种状况容易使低职级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到对上级职位的崇拜上,容易将对事负责、对工作任务负责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对人负责、对人际关系负责上,导致“官本位”思想风起。实际工作过程中,有部分人就会过分注重人际关系,对上级领导绝对顺从和迎合,而对工作却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政出多门,“婆婆”过多,基层工作负担沉重,部门间又人浮于事。目前大部分高校都采用定编定岗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以事定岗、因事设职,以满足管理本身的运行需要。在岗位设置上,基本采取一人一岗。但是不同岗位之间的工作量、范围都不尽完全对等,所以造成部门间甚至同部门不同科室间工作不均衡,人浮于事与超负荷运行并存,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现行高校的行政管理主要依靠各类规章制度和各岗位职责来约束教职员工行为,促使他们完成工作任务。这种管理方法比较机械、单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致使大家逐渐丧失管理的个体精神,容易导致整个管理系统效率低下,整体工作目标难以实现。 在以上的管理模式中,学校的考评通常会在每年的年底或是次年初进行一次,考评的结果通常用来作为聘任、晋级、加薪、奖励等人事决策的依据,因此可以看出,这种考评的目的是单纯以奖惩为目的,考评重点也是着重于对被考评者过去的工作表现。这种考评结果应该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被考评者提高工作绩效,但在为未来的发展作参考方面表现不足。 三、绩效管理和考核体系在高校行政办公中的运用 绩效考评的方法有多种,但在目前各高校运用得比较多的是目标管理考评法(Management by Objective,MBO),其要义是以工作为中心,基于目标和绩效考评。在高校的通常做法是:围绕学校的战略目标,由学校上级管理人员与下级管理人员一起制定管理目标,并由此形成每个成员的责任和分目标,明确规定每个人的职责范围,最后又用这些目标来进行管理评价和决定对每一个部门和成员的奖惩。岗位分析、绩效分析、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高校行政办公绩效管理系统紧密联系的四个阶段,可以分别与目标管理的计划、执行、检查和激励四个阶段相结合,激励管理人员在实现学校目标和院(系)工作目标的方向上努力,同时促进管理人员的个人能力成长。 1.岗位分析。为了较好地进行绩效管理,使绩效管理工作成功有序地进行,首先必须对学校的每一个工作岗位,根据战略目标和实际情况作出具体描述,清晰地界定和说明每个岗位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考评指标等,并进行岗位职责分析,保证岗位说明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得到受评者的理解和支持,使它真正成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使绩效管理落到实处。明确岗位职责和绩效目标,制订绩效计划。确定岗位职责目标即是确定行政管理工作的绩效目标;它是绩效管理考核的基本依据。岗位职责是在组织目标明确的前提下,通过层层分解,并在分解过程中上下沟通,达成共识,搞好定岗职责工作,以明确职务不同、岗位不同、管理职责也不同。设立切实可行的 目标,形成较为合理的目标体系。通过目标设定,在对岗位进行相应分析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一起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责制订绩效计划。 绩效计划从静态看,它是关于工作目标和标准的契约;从动态看是管理者和被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互动,对工作目标和标准达成共识,形成契约的过程。在绩效计划周期内,要明确管理工作应完成的任务,做到什么程度,又需在何时完成等,尽可能地详尽和周密。绩效管理的考核和考核方法。绩效管理的目标实施后,应对管理人员的目标实施考核。考核包括工作结果考核与工作行为评估两个方面。其中结果考核是对行政工作目标实现程度的测量和评价;行为考核则是针对受评者在绩效周期内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和态度进行评估。考核应多角度、全面地去评价,尽量使用量化的指标和客观性的描述,以减少主观性的影响。对不能量化的指标,在考核时应尽量吸纳相关部门的意见,采用多向考核的方式,力求考评的客观公正性。并且减少不确定性和随意性,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管理的成功,关键在于绩效考核的正确运用。在实施绩效考核后,作为一个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来说,绩效考核还没有真正完成。绩效考核本身不是目的,因此应当特别注意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考核要起到引导教职工行为的“风向标”作用,将绩效考核的结果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受评人员提高工作业绩,与受评者的教育培训、酬劳、职称(位)晋升等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强化教职工对绩效管理的认同感,才能鼓励先进和鞭策后进,以促进学校与员工的绩效水平的持续、同步提升,达到提升管理水平的目的。 绩效管理是一项全新的管理手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和固定的方法,同一个单位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任务有不同的考核侧重点,它既需要严格的标准、规范的运作程序,更需要全体教职工的配合,在工作中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还要不断创新,使整个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真正实现集体和个人的共同发展。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现今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特点及要求研究 内容摘要:企业的行政管理体系,可以说是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它是以总经理为最高领导、由行政副总分工负责、由专门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操作,其触角深入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方方面面的一个完整的系统、网络。 关键词:企业行政;行政管理;功能;特点;要求 前言 行政管理体系担负着企业的管理工作;企业中除行政管理之外的工作,都是某个方面的"业务"。行政管理体系推动和保证着企业的技术(设计)、生产(施工)、资金(财务)、经营(销售)、发展(开发)几大块业务的顺利、有效进行和相互之间的协调。 企业的行政管理如此重要,然而却几乎没有人去研究它;这是现今企业普遍感到最头痛的是行政管理,而改进它又不知如何下手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仅就其中的二、三问题作一探讨,期望引起讨论。 一个较大企业的行政管理体系,其本身往往就是一个具体而微的小企业。行政工作在其广度、深度、重要性及敏感性等方面都不同于企业各方面?quot;业务"。行政工作涉及到企业内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的沟通和协调。行政管理的广度,涉及到一个企业的全部运作过程;行政管理的深度,又涉及到许多局外人难以想象的细微末节;行政管理的重要,是因为它是领导和各部门、众员工之间的桥梁;行政芾淼拿舾校且蛭婕暗矫扛鋈说那猩砝妗? 一、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及其要求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但是,这些事务只不过是行政管理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而已。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究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 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通常称为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之类)担负着企业行政管理的组织实施、具体操作,是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是整个行政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 行政部门应该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地做好种种行政事务工作,把领导和员工从繁重、琐碎的行政事务和生活琐事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轻装上阵,研究国内外市场形势,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探讨公司的组织架构,任用公司的各级干部,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解决公司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以及专心做好每一笔重要业务等等。为了做好纷繁复杂的行政工作,行政部门的领导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茫无/:请记住我站域名/头绪地整天瞎忙;或是被领导一会儿支到东,一会儿支到西;结果村村起火,处处冒烟,吃力不讨好,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忙了些什么。行政部门的领导应该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定性,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有自己的主见,能够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做好安排,指挥若定。为了能达到这种境界,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行政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图表等,从而建立起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行政人员队伍;同时要搞好科学分工、管理层次和合理授权。一旦行政系统的一系列硬件(如办公设施、生活设施)、软件(如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人员队伍、分工协作和管理层次等等建立健全起来,整个行政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就会象一部自动机器一样运转,只在较少的场合才需要部门领导和上级领导辅以"人治"。一个行政部门的的管理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可以算是有一定水平了。 然而,行政部门如果仅仅满足于这样一种管理水平,那还是不够的。行政部门还必须在"管理"、"协调"和"服务"三方面再上一个档次,才算是一个合格的现代企业的行政管理者。 从"管理"方面来说,行政部门不能满足于在日常事务的层次上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还必须在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策略、企业精神、企业 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上有自己的思考,并且高屋建瓴地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成为领导不可缺少的"高参和臂膀"。这就要求行政部门的领导者不能满足于做一个事务主义者,而是要做一个有思想、敢创新、有冲力的领导者;换句话说,他不能仅仅满足于做好一个战术家,还要努力做好一个战略家。很显然,也只有一个有思想、懂战略、敢创新、有冲力的人,才能把行政工作做得更好,做得再上一个档次。 从"协调"方面来说,行政管理者不能简单地以传达领导的命令、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为满足;也不能凭借自己在企业的独特地位对各个部门颐指气使,以权压人。行政部门应主动做好上与下、左与右、里与外的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好协调。没有充分沟通的协调不成为真正的协调。 从"服务"上说,行政部门要甘当幕后英雄的角色。因为行政服务干得再出色,毕竟是服务于企业的最终目的的。行政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后勤服务工作,永远不要奢望成为企业关注的"中心"。不但不可能,而且不应该。因为如果一个企业的关注点不幸竟在于行政部门,那只能说明一点,即行政工作做得实在太糟糕,影响了企业各方面的工作,影响了企业最终目的的实现,以致于引起大家的关注。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行政部门最忌讳处处显示自己的存在,与其它部门抢镜头,争荣誉。行政部门应该象一部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机器,这头原料(任务)进去,那头成品(结果)出来;其中的许许多多曲曲折折,都消化在行政体系之内,切忌为自己评功摆好,四处张扬,浪费别人的时间、精力和感情。要反对利用自己对公司资源的支配权只顾为自己谋取私利或便利的行为,特别要反对把行政部门变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府衙门。管理是要执行制度的;但执行制度也是一门艺术,并不一定要搞得剑拔弩张,刀光剑影。特别是在高素质人才集中的地方,更要注意对人的尊重。行政工作要做得有人情味。 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及其要求 一般意义上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管理、协调和服务三方面的功能;究而言之,行政管理就是服务。就这一点而言,企业的行政管理与政府机关大体相同。 但是企业的行政管理与政府机关仍有很大不同。这种不同,在我看来,归根结底就在于它是企业的行政管理。企业的行政管理至少有以下特点: 一、 企业的行政管理不是独立自足的,它本身并不是企业的目的所在。企 业的行政管理即使搞得象一朵花似的,如果不利于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资源,不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开源节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快企业的发展,那也是没有价值的。简言之,企业行政管理服务于企业的根本目的即:通过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而谋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 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就政府体系本身而言,可以说就是它的目的本身。也就是说,政府机关之所以存在,目的就在于实行行政管理。这就使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往往给人一种"为管理而管理"、不尽情理、不合实际的印象;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企业里,就会比较触目惊心,使人难以容忍。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地方多元行政管理创新思路 一、转型时期的社会围观现象 本文研究的社会围观者是指广大网民与冲突性事件中的看客这两大围观群体,社会围观现象则是由广大网民群体和冲突事件看客群体,对某一社会问题或事件,在网上或事发现场进行层层围观,从而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进而推动政府行政决策的改变或冲突事件的行政处理的社会现象。社会围观现象的背后隐藏着发人深省的社会问题,亦折射出中国大众的一些心理模式,例如好奇心理、从众心理、对地方政府管理的不信任心理,甚至无理取闹的心态。社会围观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社会围观现象处理得好,有利于促进地方行政管理工作,使围观者变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参与者。另一方面社会围观现象处理得不当,将有损地方政府公信力,使围观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围观的力量在于改变地方政府管理,它唤起人们对公共事件的好奇,对不作为的官员或管理部门施加压力,通过“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及行为方式来改变现状。 (一)社会围观状态下群体冲突特点 1.群体间冲突由直接利益冲突走向无直接利益冲突我国社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由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城镇社会、由世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过程中。在社会转型时期,新旧体制的变化带来了利益格局的变化。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引起了社会民众心理的失衡。这些心理失衡突出地表现为一种强烈的“相对剥夺感”,这种相对剥夺感会引起社会民众负面情绪的发生,如愤怒与怨恨等,从而导致社会民众的心理对抗和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利益冲突又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的不良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这种“无直接利益冲突”,即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一些参与者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只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借机表达、发泄,其中潜在的危机很大。研究社会矛盾的专家认为,现实群体性事件和网上群体性事件虽然都有直接的诱因,但导致事件升温的往往是社会情绪的释放。因此当前要注意防范两类群体性事件发生,一类是涉众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一类是直接利益冲突引发无直接利益群体性事件。[1]2.当前普通群体事件多属于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无直接利益冲突实际上也是某些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种非理性参与行为,这是近年来社会公共生活中较为突出的现象,特别是网上围观者多与社会冲突事件的参与者与事件本身利益无关,但是他们却在围观中把事件扩大。从池州“6?26”事件到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再到广州新塘事件,我们看到越来越多“无直接利益”产生的“心理共鸣”。一些无直接利益相关者,遇到原本与自己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的事件,却借机参与“起哄”,矛头直指地方行政机关,并迅速在社会围观者中形成一滚成球“雪球效应”和一呼百应的“广场效应”,众多群体性事件都是在很短时间里聚集起成千上万人围观。在这些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有两点值得深思,一是事件总是开始于个别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二是事件的加剧总是由于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介入不及时,处理不当。前者是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线,后者是群体性事件的催化剂,根本原因在于地方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滞后。基层一些职能部门和干部作风粗暴散漫,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对行政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使得曾经在这些群体性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个人与广大围观者找到了发泄的机会。因此,塑造和培育围观者的公共精神,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公众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是中国地方行政管理面对诸如无直接利益冲突等社会围观现象的重要课题。[2] (二)社会围观挑战单一性行政管理模式 1.单一性行政管理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单一性行政管理主要是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行至上而下或由内而外并按照某一种方向的管理方式。单一性行政管理的特征主要是行政理念、行政职能、行政目标、行政行为的单一化,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广州新塘“6?11”事件恰好是一起本地人管理外地人这种单一性行政管理模式产生的后果。长期以来,这个村镇实行的是本地人管理外地人的单一性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的外来工早已积下了深深的恩怨。于是,当有了这样一对外来工夫妇与当地治安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时,众多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外来工纷纷投身到“6?11”事件“中来。事件表明,原有单一性行政管理模式已经过时。[3]2.多样性服务管理方式势在必行多样性服务管理指的是一种旨在提高政府使用不同类型人力资源效率的管理实践。针对“6?11”群体性围观事件来说,就是使用本地人与外地人共同参与地方行政服务管理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就是要实行由管理的单一性向兼具原则性、灵活性、多元性、规模性于一体的多样性管理转变。为了克服地方行政管理中个人认知方面的不足,加上社会转型中各种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的大量产生,就要求管理者从全局、大局出发,把各个群体的利益综合起来考量,从而形成对各个群体、各个部门、各个组织的合理规划、科学决策、协调指挥、有效监督的一个统筹服务管理。 二、建构社会围观者服务与管理的新型模式 充分发挥社会围观的正功能,发挥社会围观者的积极作用,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水平提升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看,社会围观有利于对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完善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决策,有利于维护弱势群 体的合法权益等等。可以说,社会围观现象能够演变成“社会围观运动”,进而改变某项社会政策和制度,左右地方政府行政效能。能否将社会围观现象所带来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纳入行政管理创新的框架,既是加强社会围观群体与地方行政管理群体良性互动的前提,也是对立足于复杂的国家社会关系中的行政管理者的极大考验。 (一)预防与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 1.调整利益格局,建构资源分配和社会保障机制。在分析各种社会围观现象中,我们发现,导致社会围观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资源分配机制不健全,因此,建构资源分配机制成为从源头上化解群体性事件的重要突破口。调整利益格局,理顺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建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有利于缓解广大围观者的社会不平衡心态。2.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建构民众社会心理“释放”机制。当前,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出现较大的不平衡性。因此,有必要拓宽各阶层的利益表达机制。第一,建立与完善民意“表达”机制和“释放”机制。第二,建立行之有效的心理疏导机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社会心理疏导、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公众健康的心理品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建构社会伦理道德机制。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要从基层行政做起。一些基层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中缺乏公开透明,加上一些官员自私自利、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表现,直接导致公众对社会的严重不满,形成和强化了“仇官”、“仇富”的社会心理,使得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转化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社会土壤。4.加强对网络等媒体的监管引导,建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调查发现,众多群体性冲突事件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政府与网民之间缺乏沟通。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的传播者,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和主流媒体必须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及时相关信息,做到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不缺席、不失语、不妄语,并能遏制网上和事件现场的“众声喧哗”。5.大力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建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机制。作为以志愿参与、利他互助、公共服务等理念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是表达民意、传达民情、维护民生的最为直接的一种制度安排,发挥着实现人际沟通,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搭建理解、对话、互动的桥梁作用,具有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形成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整体合力。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工作,运用专业知识与技巧,帮助需要服务的群体,使社会成员在享有社会服务中互相配合、步调一致。可见,社会组织具有服务社会、服务民众的能力,具有服务技巧和专业水平,能够按照民众的需求,做到让民众满意,且在政府与围观群体之间建立缓冲地带,从而有效地降低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率。 (二)创新围观群体的行政管理模式 1.创新围观群体社区管理模式社区行政管理是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构成的基层管理体系,对社区内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进行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它将日益成为政府社会管理与创新的重要内容。无论是“6?11”事件,还是“6?26”事件,它们的起因、发生和发展都是来自社区,然后推向周边区域。围观群体中的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区中,而许多群体性事件来源于社区管理、社区物业、社区拆迁等方面。因此,我们要从管理理念上走出传统管理和被动应对的误区,从主动接纳和共同参与管理的视角,树立“社区利益共同体”的新理念,加强对围观群体社区服务与管理。围观群体无疑是那种隐约萌动的公共参与精神,如果把这群体围观也称之为社区参与,把广大围观者组织到社区管理、社区教育、社区服务中来,将有利于调动围观者的积极性,提升社区行政管理水平。[4]2.创新围观群体信息网络管理模式围观群体信息网络管理模式是在当今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信息化、知识化的潮流下,应运而生的针对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管理模式。它通过对管理要素的优化组合,管理节点功能的正确定位,在分层管理的基础上,引进管理信息平台和高速宽带互联网,使各种信息具有并列运行和实时处理能力,从而大大提高行政管理功效。3.创新围观群体的关怀模式众多的围观群体产生,是由极个别人的直接利益引起的众多无直接利益群体围观,进而掀起巨大波澜。这就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少数人的利益不可忽视,要避免或减少群体围观现象的发生,关键在于满足他们的利益诉求,在于关怀他们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因此,如何建构围观群体的关怀模式,是围观群体服务和管理的一个难题。关怀是一个多因素、多维度、多层次的系统工程。地方政府只有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各种实施策略,才能使之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增强围观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预期效果。为此,地方政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建立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惠及围观群体的关怀模式,从人性化的角度,把关爱、关心和关怀融入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紧张的工作中、日常的生活中、家庭的成长中和社会的环境中。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主要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一,应当充分发挥好以下三个职能。 一、发挥登记注册和合同管理职能,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要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主动为企业登记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好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工作,落实联结企业制度。 其次,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在农村宣传合同法律知识的力度,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加强对农业经纪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农业经纪订单合同文本;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同时,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再次,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注意加强、改革和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大力扶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二、发挥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服好务 首先,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农资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专门的农资经营户台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公示制度,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诚信责任制,对农资交易市场和农资商品进行巡查。此外,还要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以及对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提高农资监管执法的震慑力。 其次,要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村流通。地方政府要改造提升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大力支持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村的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对分散在城乡接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力度。 再次,要进一步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根据郴州实际,加强对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 最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涉农案件,对农民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案件线索优先立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在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的同时,做好农村食品市场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三、发挥商标管理和市场主体临管职能,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围绕本地区优势农产品,利用注册商标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推广“公司 农户 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在提高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质量和运用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志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 其次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扩大农副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辖区农产品生产产量、结构、特色等情况和农产品流通状况,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提高农村经纪人的信誉;实施农村经纪人的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再次,要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 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全力推进对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方便农民就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 摘要: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分析了其职能履行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市场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指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和市场主体再认识之间的必然联系,分析了传统上对市场主体认识和分类的主要弊端,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实践提出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基础工作。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分类 工商行政管理30年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对市场经济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和探讨自然也围绕着这一改革进程中价值观念的冲突而进行,并由此引发了从法律精神到管理原则等重大问题的讨论甚至是争论。正是在这场长期的理论争论中,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认识在不断深入,推动着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应当看到,虽然市场主体的概念及内涵在不断地清晰和明确,但是,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远没有结束。因此,明确这种认识的必要性,剖析传统分类的弊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理论的发展,都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必要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任务。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许多从理论上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化的特点。但梳理这些理论问题时我们发现,解决问题的理论出发点却十分简单,那就是需要对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涉及的基本研究范畴——市场主体,进行理论界定和再认识。对市场主体进行再认识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理论需求。市场主体是市场环境中的活动者,是市场中的能动因素,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产业的壮大,都离不开市场主体功能的发挥。不能从理论上认识市场主体的核心特征,我们甚至不能理解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需要什么样的市场主体以及我们应当培养什么样的市场主体这一工商行政管理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二,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需要。可以说,离开了市场主体本身,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就难以成立。因此,研究市场主体的概念,考察其发展过程,对市场主体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予以描述,不单是基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自身改革问题研究的起点。从多年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中我们也能看到,对市场主体本质及特征的认识程度如何,对市场主体概念的认识是否存在偏差,都可能直接影响到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及基本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传统市场主体认识及分类的弊端市场主体概念的界定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研究出发,传统上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界定是狭义的概念。认为市场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及经营等活动的市场竞争主体,从范围上看,包括市场上一切从事经营活动各类市场主体。 传统市场主体的认识局限。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是不断演进的过程。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生活中市场概念本身的弱化自然导致了市场主体概念的缺失,微观经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被长期忽视所导致的。从市场主体的范畴来看,因为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经济细胞”被界定为企业,因此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也仅有企业的概念,鲜有提及其他经济单位。即使对于企业范畴,也只简单的归类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反映出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主体的业态形式非常单一,企业只是政府作为全民财产所有者的附属物,并非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 传统市场主体分类的弊端。我国企业的分类标准及其具体划分问题的讨论和演进,是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同步的。不同时期,不同的管理需要,产生了不同的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其中对市场主体按照其所有制性质、行业性质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曾在企业分类中占据较长时间且较为重要的地位。 强调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固然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但在市场主体分类中对所有制概念的强化导致的政策结果是:所有制结构中具有“公”之属性的市场主体更多的得到了政策扶持,而“非公”市场主体则在政策中受到排挤。从多年的政策结果分析,那种以突出公有为主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及其政策构成,不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所固有的多层级、不平衡的特点,必定从经济上阻碍多种经济形式市场主体实现共同发展的愿望。由于这种分类本身是带着“有色眼镜”区分对待不同企业和市场主体,这就事实上使得有些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开始就处在不利的地位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可以说,这是市场主体所有制分类根本弊端所在。同时,实践还证明,按所有制性质对不同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的做法影响时间越长,弊端也越突出。 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市场主体再认识是我们工作的基础。这种再认识涉及到一些核心问题,如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探究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我们职能发挥及作用对象的内在规律;市场主体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未来市场主体培育及登记过程中的重点;而对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明确则使我们未来的制度设计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 把握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特点表现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独立性、平等性和竞争性。作为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这些属性之间又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一个没有法律赋予的自主权的单位只能是某些组织的附属物,构不成市场主体,更无法在市场经济中独立自主地运行,因而就不会具有独立性。而市场主体的独立性与平等性又相互关联且是正常市场交易的客观要求。可见,市场主体的独立性是其平等法律地位的基础,存在依附关系的市场主体间不可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看,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原因在于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监督市场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功能,不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运行的特点,不清楚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过程中的运行特点反映着市场经济对于主体功能的内在要 求,我们就不可能创建尊重和反映这种要求的一系列制度,我们的政策就有可能不利于市场主体在运行中坚持这些属性的要求,自然会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运行效果。 对市场主体本质特征及界定的再认识。对市场主体的再认 识离不开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界定和描述。因为这种界定和描述不仅是理论概念上的探讨,更直接决定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来市场主体登记范围、登记对象以及登记标准的把握,因而成为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 目前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研究应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强调市场主体在法律上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合法地位。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市场主体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种民事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问题,不仅对市场主体自身,乃至对整个市场经济活动都发生着重大的影响作用。第二,把握市场主体的营利性本质特征。我们坚持营利性是进入市场的市场主体作为经营者的最本质的特征,意味着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获取利润,并将营利性作为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若离开了营利性,市场主体也就失去了作为经营者在市场中存在的资格。第三,强调市场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国家认可。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和必要的审查,既可以加强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宏观调控,保护市场经济中债权人的权益并实现市场秩序的稳定,也表明民事主体的资格需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或确认。 探寻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一般趋势。在现代市场经济监督管理体系中,按照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形式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是各国共同的趋势,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一系列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也是突出现代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以企业分类来看,突出法律地位的分类,明确的是企业与投资者的财产关系与责任关系,这有利于保护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投资主体。同时,从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的角度看,这种分类也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解决不同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及责任定位问题,因而符合市场经济和政府监管的一般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关于市场主体分类标准的理论探讨以及企业类型的划分问题上已经有了定论,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划分的双重标准问题,市场主体分类既有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的概念,也有所有制分类的影响,且这种划分所遗留的法律与政策的双轨运行等问题也长期存在。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出企业类型划分所具有的明显时代特征,同时也提示我们,未来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设计和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实践不应回避这一先天的缺陷,必须坚持突出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的法律类型和组织形式的分类标准,并以此作为法律和制度设计的基础。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现实的需要。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对行政管理本科生的就业状况与对策探讨 【摘要】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但从发展趋势来看,目前的形势喜人。与行政管理学科发展的喜人景象相比,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生的就业状况却呈现出越来越令人忧虑的状况。本文在探讨行政管理专业各阶段的就业状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现阶段改善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就业状况的一系列对策,以图对社会用人部门、高校教学与该专业的学生就业有所指引。 【关键词】行政管理学 本科就业 对策 行政管理学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随着政治学的恢复、重建与发展,并成为20世纪80年代我国政治学科发展中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经过20多年的发展,行政管理学已呈现出勃勃的生机,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教学育人方面 ,都洋溢着一派喜人的景象 。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高校合并潮的兴起,高校追求大而全,原主要在文科类院校与综合性大学开设的行政管理专业在大量的理工科类院校开始开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国内高校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等院校近500所,以国家行政院学的成立为源头,各层级政府也在原来所属党校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了自己的行政学院,对本级政府组织的公务员开始系统的培训,行政管理专业呈现出一股前所未有的热潮。 与行政管理学科发展的喜人景象相比,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生的就业状况却呈现出越来越令人忧虑的状况。 一、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变化 1.刚设立时的就业状况 1980年代,行政管理专业在国内高等院校相继恢复的时候,行政管理专业与其他专业的学生一样,“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大学生作为社会精英的象征,在实行单位分配制、双向选择以前的年代,一出校门就是干部身份,如果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不符,还能以专业不对口的名义正当地向组织提出要求,并加以更换。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专业所开设的课程主要是面向政府组织,那时候毕业的本科生更多地在各级政府组织或者事业性单位里面从事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在外专业的学生看来,他们既体面又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2. 双向选择后至公务员实行考试录用以前的就业状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力资源的的构成部分和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其就业应当同其他劳动力一样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这就是对大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就业的理论基础。90年代初大学生双向选择就业机制的推行,大大地丰富了大学生的就业渠道,增强了毕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由于当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刚刚颁布,政府组织用人还没有实行或全面实行“逢进必考”的机制,大量的大学生通过与政府组织的“双向选择”后,就可进入政府机关或执行行政事务的事业单位工作。特别是对于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由于专业对口,有着政府组织行政管理的理论基础,尤其受到各级政府组织与行政性事业单位的青睐,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那段时期,应该是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的黄金时期。 3.实行公务员考试制度以后到2003年之前的就业状况 随着《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的逐步深入实施,要求对公务员实行统一考试录用的呼声日益高涨。以中央国家机关开始实施对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为契机,各级政府组织开始遵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借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的具体做法,先后程度不同的开始实施“逢进必考”的制度,到1998年左右,基本上各级政府组织都全面地推行统一的考试录用制度。这对于大学毕业生进入公务员队伍较之以前无疑增加了许多的障碍。行政管理专业与其他专业一样,都得参与这样的竞争,与原来的“宠儿”一下成为“贫民”,失去了往日的竞争优势。但2003年以前,虽然大学普遍已实行了扩招政策,但1999年第一届扩招的大学生尚未毕业,政府机关就业受阻,大学生们还可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就业。由于企业对行政管理专业的认识程度不足,大量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接纳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本科生从事办公室管理与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2003年以后的就业状况 2003年,是国家实行扩招政策后,第一届扩招生毕业的头一年,当年毕业的大学生人数达到了212万,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年。同时,由于高校大量的合并热导致的高校追求“大而全”的办学体制,行政管理专业不 再是原来由文科院校或综合性大学一统天下的局面,许多理工科院校不顾实际办学条件与师资力量的不足,盲目的开设行政管理专业,造成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空前的增多,给他们的就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据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处统计,2004年,该校第一届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50多名学生中,在毕业前,仅有9名同学实现就业,就业率仅18%。9名同学里面还包含保送与考上研究生的同学。同样的情况,在其他院校也不同程度的出现。1即使是国家“211”工程的综合大学的毕业生,其就业状况也相当不理想,一次性就业率也仅在60%左右。 二、2003年以后行政管理专业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1.受扩招总体环境的影响 1999年,中国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大规模的扩招加剧了社会的一般性就业矛盾,即由于缺乏足够的工作岗位而引起的就业矛盾,使得4年之后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趋于白热化。2003年的大学毕业生人数为212万,2004年的大学毕业生人数为252万人,2005年则急遽攀升到338万人,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则高达413万人。2大学毕业生数量的攀升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包括行政管理专业在内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 2.公务员实行考试录用制度的影响 行政管理专业主要研究行政管理活动,其中包括对公务员制度的研究。但在公务员考试方面,行政管理专业并没有额外的照顾。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是资格考试,根据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条件,其中之一是要求报考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因此,一般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均可报考国家公务员。但具体到某个职位或岗位时就有一定的专业要求了。如,外交部2006年拟招考的职位对外语的要求是:“外交业务类考生,无论本人所学专业为外语或其他文科专业,其外语水平都应达到能独立开展对外工作的要求;行政技术类考生,其英语水平要求能处理一般对外事务;专业匹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外交部的要求一致,对于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不同者,其任一阶段所学专业与我部要求一致的,可视为专业匹配。”在公共科目考试方面,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可能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具体职位对专业以及专业知识的要求大大限制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的报考以及录取,从而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在公共部门就业的机率,加大了其就业的难度。 3.毕业生的就业心态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以及就业压力的增加,总体看来,和其他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样,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有所降低,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逐年增加,学生择业观念和心态在发生积极的变化。 大众化时代的大学生不能再自诩为社会的精英,而应怀着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去参与就业选择和就业竞争。这需要广大毕业生尤其是家长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在正确判断形势的前提下适度选择,以多种方式努力实现广泛就业。 4.学校制定的就业方向不明确 翻看一下各大高校的招生政策,在对行政管理专业进行介绍时,将其就业定为:“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本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现代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市场营销知识,熟练运用英语及具有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文秘工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系统掌握我国行政制度以及人事管理制度,并能运用办公自动化处理日常工作,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 各大、中、小型企业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从以上就业方向与培养目标上看,缺乏针对行政管理专业的明确定位。定位泛而滥,这也是导致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就业难的一大原因。 5.教学与就业的矛盾 (1)教学:要保持学科的性质 1997年学科调整以前,行政管理学完全归属政治学,许多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学科中发展而来的,因而大都明显表现出强烈的政治学取向性。 在整个课程体系的设计上,政治学类的课程比重过大,纯管理类、经济学类、定量分析方法类、技术类课程的比例则较低,力求在教学上保持学科的一致性。对学生的培养偏重学术性、理论性,而对应用性重视不足,其突出的表现是不重视案例教学,不重视实践 环节等;很少有学校在课程体系中设置行政伦理方面的内容等。 (2)就业:企业方向居多 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以及就业压力的增加,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已经降低,大多毕业生选择到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企业方向就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相应地,毕业生对管理类、经济学类、技术类等企业管理的相关知识的需求日渐加大。 教学是就业在实践上的脱节,加大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以及顺利承担工作任务的难度。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一个体系完整、功能齐全、信息灵通的现代市场经济,离不开一个完善的社会中介系统。现代社会,中介组织以其特有的身份,发挥着政府和企业难以起到的作用,充当着微观经济主体和政府宏观调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着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规范地运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职能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但是,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这项改革仍不到位,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还很多,从而,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迫在眉睫。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政府承担的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应该都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政府部门不得直接干预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具体业务。为此,应当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使之成为承担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的具体组织者和运作者。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因其专业、学科性质,将拥有更大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就业的难度。 2.贯彻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引导毕业生到基层政府当中去 在经济发展的上升时期出现的结构性就业问题,使得基层面临着人才匮乏且难以吸引毕业生的窘境。《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基层的体制内单位编制少、经费紧,公务员晋级空间狭小,一个大学本科生进入县级机关一年确定为科员后,由于缺少职位等原因,可能在很多年内没有职务晋升的机会,这使得众多毕业生对基层公务员岗位望而却步。而公务员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福利都与职务高低挂钩,一个公务员的职位上不去,合理的福利收益就难以保证。且基层的生存发展条件有待改善,生活待遇低、工作环境差、发展空间小,很难吸引毕业生。 现行《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这些规定克服了以往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幅度不合理的弊病,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规定晋升级别,这就为中低职务层次的公务员拓展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这一规定使级别成为体现公务员待遇、地位和荣誉的又一基本尺度,公务员在职务晋升受到限制时,可以在级别晋升的同时享受由级别晋升带来的待遇,这些都有利于吸引毕业生报考基层公务员并激发其积极性。 在完善《公务员法》的同时,各级政府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大调控力度,并给予必要的资金、岗位和编制,尽快完善政策制度环境。 3.设置既能体现学科特性又能满足就业需要的课程体系 面对21世纪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传统的相对封闭的知识教育和比较狭窄的专业对口教育思想,显然已不合时宜。在各学科知识日益分化又高度综合及社会生活区域复杂化的时代,完善的知识结构,不仅有助于管理人才开阔视野,从各角度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还可以使管理者在岗位职业发生变化时有较快适应的能力。而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与社会发展关系极为密切,随着时代的变化、科学的发展、知识的更新,其应经常审视和不断调整课程和内容。传统的行政管理学的课程设置的政治化倾向,对毕业生的就业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在就业难度日益增加的今天,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设置要既能体现行政管理学的学科特性又能满足毕业生就业需要,体现出一定的动态性,考虑到整体优化。一方面要能使学生打好坚实的基础,从而有利于毕业生自主择业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因为社会越进步,一个人一生中变换专业或职业就会越频繁,宽广、扎实的基础可以帮助学生在人才就业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增强适应性,更重要的是为他们今后继续深造和一生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和提供强大的后劲。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拓展专业口径,扩大服务面向,适应就业方向的变化,调整行政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除了本专业知识外,还应有企业管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努力开设新课程,开设高等数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等课程,以促进学生的知识不断更新,适应办公自动化的社会需求,以此提高毕业生在企业就业的适应性。 4.加强师资的引进与师资的培养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当今世界正由工业社会步入后工业社会。新的生产主要依赖知识的创新、创新型人才。师资队伍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关键,而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必然对高等院校的师资提出更高的要求,没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在合理的培养模式也无法取得成效。要提高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素质,提高其就业能力,必须在师资建设上下大功夫。可以采用引进、培养、聘请等措施:①引进国内外、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新教师新的师资力量。②在教师的培养上,可根据需要选送一部分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另应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赴国内外名校进修。③可聘请国内外、校内外专家学者到校任教以弥补专业教师在行政实践上的不足,努力造就一支与培养新型公共管理人才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5.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实践是将知识转化为能力不可缺少的途径,人的认识的升华和动手能力的提高也离不开实践活动。在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社会经济变革也使得实践能力日益成为用人单位关注的重点,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仅要看求职者的文凭和学历,而且要看其能力,看其是否有真才实学。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院校的教学资源日益吃紧,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普遍只重视理论知识学习、忽视自身实践能力培养、眼高手低等现象,不仅加剧了大学生毕业生当前的就业难度,对其以后的发展也非常不利。为此,必须加强教学改革,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把知识学习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将其知识优势转化为能力优势;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以加深其对社会的认识,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学术研究、小发明、小制作等科学研究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 及创新能力;抓好毕业实习环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时间机会与发展空间,为其今后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电子政务在行政管理现代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信息技术的深刻发展与广泛运用,正在深入地扭转着人们几千年来构成的信息传递方式、出产组织方式、人际沟通方式、社会管理方式,也深入地扭转着政府的运作方式。我国已经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入世的挑战首先是对于政府的挑战。政府必需转变职能,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政府转变管理职能,建设现代化政府创造了优良的前提。要实现政府管理的现代化,必需首先实现政府管理的信息化,电子政务是世界发展的总趋势,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所谓电子政务,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技术,在互联网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以及运作方式的优化重组以及有效改造,构建精简、效能、廉正的服务型的现代化政府,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透明的管理以及服务。这个定义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第1,电子政务必需借助电子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依托信息基础设施以及相干软件技术发展;第2,电子政务的内容是政府所管理以及服务的事务,包含政府本身行政管理事务以及对于社会的公共管理事务;第3,电子政务与传统政府有着显著的区分,电子政务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政府管理事务搬到互联网上,而是对于现有的工业时期政府形态的职能、结构、业务以及工作方式进行全面重组以及再造,以造就1个与信息时期相适应的斩新的政府管理形态。 从服务对于象来看,电子政务包含3个方面内容:第1,政府间的电子政务(G二G,即Government to Government),是指通过网络实现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同享以及业务办理等,主要包含法规政策、公文办理、辅助决策、绩效评估、税务管理、财政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等电子系统;第2,政府对于企业的电子政务(G二B,即Government to Business),是指政府通过网络精简管理业务流程,快捷利便地为企业进行公共管理以及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含信息、信息咨询、采购招标、证照办理、税务办理、中小企业服务等电子服务;第3,政府对于公民的电子政务(G二C,即Government to Citizen),是指政府通过网络为公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主要包含信息、电子证件、电子税务、就业指点、教育培训、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交通指点、电子报警等电子服务。 在信息化社会里,政府现代化的根本特征表现为政府的信息化,电子政务是与信息时期相适应的政府管理形态,是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电子政务的发展进程,就是改造传统政府建设现代化政府的进程。电子政务在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中的地位与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6个方面。 一、扭转政府的管理理念 信息技术是1种新的事物,它不但代表先进的技术,而且也代表1种新的思想、新的思惟;信息技术自身是立异的产物,并且推动其他领域的立异,包含技术立异,也包含管理立异、轨制立异,这将极大地扭转政府的管理理念。1是树立服务式政府。目前指点着西方国家鼎力推广行政改革的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服务型政府将是未来政府的基本定位,综合服务将是未来政府的核心职责,政府原本的1些管理职能将移交给其他实体,政府更多的精力将投放到单个实体没法处理的信息服务以及信息管理领域。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以用户为中心,依照用户需要来设计政府的网络功能,它将促使政府由1种多层次、多部门、以管理为主的形态向1种智能型的、顾客取向的、以服务为主的形态转变。2是树立规范化政府,电子政务的框架设立以及功能体现,是树立在网络的互联互通以及信息资源同享的基础之上,标准化以及规范化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基本条件,电子政务的交互性、透明性、公然性以及检索性,将在很大程度上推进政府的规范化以及依法行政。3是树立学习型政府,信息化前提下政府的管理与以往大有不同,对于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将提出更高的请求,增进公务员更新观念,建立开辟立异意识以及踊跃进取精神,不断更新知识,造就成为复合型人材。 二、改革政府的组织结构 正像电子商务深入地扭转了商业结构1样,电子政务将极大地影响以及扭转政府的结构以及职能。传统的行政组织情势是官僚科层组织结构,它与工业化时期安稳的管理环境相对于应而存在。电子政务的发展则将逐渐缩减以致取缔中间管理层,增宽管理幅度,扭转科层组织结构,依照政府以及 政府、企业、居民3者之间的互动瓜葛从新构造政府结构,使政府的组织结构设计更为精简以及公道,增进传统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扁平化,从而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 政府组织机构的设立将依据公民的意向以及需求来肯定,朝着“单1窗口”、“跨部门”、“二四小时”、“自助式”的方向发展。未来还可能呈现政府动态网络机构的设立,即电子政府网络结构的各部份可以依据社会的需求相应的变动、增添或者撤减。很显然,新的政府组织结构将扭转传统的固定工作流程以及死搬硬套的工作方式,力图树立1个有弹性、有应变能力的政府管理新机制。 三、转变政府的运作方式 传统政府的运转方式,大多以集中开会钻研、自上而下的逐级下达指令以及自下而上的层层汇报、上下级之间的层层报批以及层层审批为主要工作方式,“文山会海”、“公文旅行”老是战胜不了,耗损了大量的人力以及财力,效力低下,并且容易呈现信息失真以及政府腐败。电子政务通过虚拟办公、电子邮件交流、远程连线会议等手腕,扭转政务信息的传递以及活动方式,减少纸件政务信息的数量,扭转政府的办事方式,逐渐扩展以及完美政府的网上办公功能,变官僚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变简单命令型政府为互动规范型政府,构建合适信息社会的政府工作方式。 四、增强政府的决策能力 政府通过网上与公家进行互动沟通,听取公家的意见以及建议,不断调剂政府的行动,将有力地增进政府决策的公然化、民主化以及效力化。 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政府获守信息以及处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政府能够及时取得以及处理大量的信息,树立各种各样的政务信息数据库以及政府辅助决策系统,进行辩证地以及系统地思考以及收拾,大大提高政府的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以及决策能力。政府在制订政策进程中,可以通过网络让公家介入,让公家发表意见,使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有效集中大众智慧;决策后,政府又可以通过网络及时取得决策施行进程中的反馈信息,了解以及掌控公共管理发展变化的最新动态,并据此完美或者追踪决策;而公家也能够通过信息网络监督政府的运作进程以及结果。同时,在政府内部电子政务也可以有效的防范下级政府违抗上级决策精神而肆意妄为,在更大程度上保证下级政府更好地执行上级政府的决策,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顺利执行。 五、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电子政务增进效能型政府建设,将很大程度地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其1,电子政务以电子公文以及网络办公为主要方式,加快了政务信息的传递速度,加快了政府的办事速度,从而增强了推广政令的时效性,大大提高政府工作的效力。其2,政府信息化推进政府行政组织结构的变革,缩减乃至取缔中间管理层,精简政府管理机构,将大大简化行政运作的环节以及程序,有些中间管理层环节被计算机程序取代或者被取缔,这无疑将很大地提高政府的运转效力。其3,电子政务的目标之1是降低行政运作本钱,跟着电子政务地深刻发展,政府行政管理结构将逐渐优化,公务员队伍素质将逐步加强,政务信息传递效力以及政府办公水平将不断提高,这些都会促使行政运作本钱的减少。 六、增进政府的反腐倡廉 电子政务的公然性以及交互性,将加强政务的透明度以及依法行政。政府通过网络公然办事程序,公布政府政策法规及举报监督办法,使民众能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取得详实的信息,介入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从而防止暗箱操作,避免以权谋私,增进政务公然以及廉政建设。从我国电子政务的实践来看,电子政务的廉政功能已经初步浮现,如走私、逃套汇.骗税的首要手法,就是在单证上搞虚作假。过去咱们把防伪的重点放在纸面单证上,也获得了必定的成效,但老是治标不治本。如今,102个中央部委联合推出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采取了“电子底帐+联网核对”的管理模式,使各管理部门之间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核对对于方的执法电子数据,进而从根本上避免不法份子的造假机会。另外,电子采购以及招标的推广也被实践证明是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减少这1领域腐败现象的强有力的法子。 我国电子政务才刚刚起步,还有1段漫长的路要走。如何实现由“现有的政务”到“电子政务”的转变,是1个10分繁杂以及难题的问题,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我国从确立市场经济目标到完整实现这1目标,其自身是1个很长的进程,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的政府管理形态,也必然是1个很长的进程。咱们1方面要充沛认识加快发展电子政务的首要意义以及紧急性,钻研制订我国发展电子政务的中长时间战略计划,另外一方面,要切履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1步1步地去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行政管理状况及变革策略 政府行政管理指的是在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能够更好地推行其政务和实现自身发展而建立的权责体系、组织机构体系、运行机制和法规制度的总称。 一、当前政府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不完善 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建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所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政府部门通过各种行政命令来实现国家对国民经济的调控,国家依靠行政命令实行直接的计划管理。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着国家对经济的管理权,各级的行政部门实施严格的层次节制控制,这种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政企不分的,混淆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能定位不准、职能错位。 2、政府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首先是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规定不具体,非常笼统。由于行政结构的种类比较复杂,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划分,行政机构的设置不成序列,分工不明确,行政组织整体规模时空,各个行政组织之间争权夺利。行政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不够清晰,中央和地方、地方行政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不清,行政权的分配基本上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如果有些法律条文规定了哥哥行政机构之间的分工权限,但是仍然没有对具体的权限和事宜做出明确的划分。在行政管理中,行政编制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是机构重叠、职责不清,使行政效率低下;其次是行政编制规模的大小也直接关系着公民的负担问题,社会要维持行政组织的正常运转,就需要税收,这都是取之于民的。现行的组织法中缺乏对编制管理的规定。 3、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首先,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有些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者的思想比较陈旧,不能够适应当前新时期的发展,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碍作用;其次,政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不能适应改革开放条件下对政府行政管理提出的专业技术和效率的要求。干部终身制,人事腐败、低工资、不重视专业技术水平等,都造成了政府行政人员的素质偏低;再次,政府人员挪用贪污、行贿受贿的现象十分严重。还有的公职人员消极怠工、渎职滥权。中央加大了对腐败问题的整治,不但没有减少腐败问题,反而使得腐败形式变得更为隐蔽。这些都反映了我国公职人员队伍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职业道德危机和政治信仰缺失问题。 三、新时期加强政府行政管理的策略 1、积极优化政府行政管理机构 政府职能的发挥程度如何取决于政府机构的现实状况。政府职能的载体就是政府机构,政府机构的设置和撤并与政府职能息息相关。就目前而言,我国政府机构运行现状不尽如人意,地方政府在机构设置方面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政府机构的设置要按职能定机构,要服从职能转换的需要,执行系统要简化、下放、转型。按照各个地区的不同要求,把那些不属于政府部门职能的事务切实转交给市场。其次是机构设置要避免职能交叉,积极建立宽口径的政府部门架构。加强综合性部门,逐步减少专业性部门,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间的分工,把职能相同或相近包括职能类同、职能之间难以清晰界定或职能之间关系密切的加以整合,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相向或相近的职能作横向上的合并。三是机构设置要讲求合法性、稳定性,减少随意性。要从职能和机构配置的整体性和科学性出发,政府管理体制要精干、高效、廉洁。 2、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政府如何应该积极转变职能,给自己找准定位,做好服务管理,政府要担当好自己的角色,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们知道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政府的职能发生转变,政府管理的重点要有所侧重。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应该把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逐步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从“权力型政府”向“责任型政府”转变。所以政府应该界定好自身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责范围,明确政府在职责,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要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3、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 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方式是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手段。鉴于行政命令式管理或指令性计划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因而行政管理方式的科学化就成为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功的重要标志。这些年来,通过以投资项目审批制削减为重点的市场制度的改革及经济法制建设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直接与间接的行政手段调节仍处于突出位置,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经济调节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方式,在思想上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一是要正确认识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企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企事业单位的活力是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源泉,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调节市场活动的目的不是要扼杀企事业单位,而是为企事业单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环境行政管理状况及改进措施 北部湾经济区作为我国西南出海的大通道,不仅是我国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东盟经济圈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连结处,还是我国与东盟各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桥头堡,在我国开放开发的战略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有望成为我国继长三角、珠三角和黄渤海之后我国又一个经济增长极。但经济腾飞无可避免地导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企业集中和工业增长直接导致环境污染排放量的急剧上升,这一点在重工业方面表现得尤为显着;另一方面,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也给环境施加了不可小觑的压力,根据发展规划,到2020年,区内总人口将达1900万,人口增幅超过50%。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迫在眉睫。但环境保护无可避免的外部不经济性,决定了不可能奢望通过市场自身调节使企业主动承担起治理环境污染与赔偿环境损失的责任。那么,谁应当负起这个责任?世界银行在其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每一个政府的核心使命包括了五项最基本的责任。即:(1)建立国家的法制基础;(2)保持一个未被破坏的政策环境,包括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3)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基础设施;(4)保护弱势群体;(5)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1]可见由政府担当起这一责任,已成为现代社会理念的要求。 1区内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之现状区内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与国家普通机制并无二异。机构设计上,区内政府环境管理体制的主体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各自治市、自治县环保局的三级格局组成,并辅之以各相关部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职能配置上,环境保护事宜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资源管理事宜则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这种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特点主要体现在: (1)环境管理体制由立法监督机关、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四大块构成,其中主导力量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中的具体措施具有浓厚的政府行为烙印。它们大部分作为一种行政行为由政府部门直接操作,并通过政府体制得以实施。如2011年7月13日钦州市的车载液碱泄露案,就是主要在自治区环保厅的指导下,由公安部等各部门配合处理的[2]。 (2)各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权限不清。例如,自治区环保厅与南宁、北海、钦州各市的环保局部分职能重叠(如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职能“同位”“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不容忽视。在实践中,相互推诿或相互抢夺工作任务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值得一提的是,在反生物、反化学、反核、反辐射与反恐怖袭击等方面的职责归属却几乎无人问津。权限不清晰已然导致行政重叠、资源浪费与行政空白。 (3)属地管辖削弱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之职能。我国政府现行的属地管辖制度即意味着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和指挥所属工作部门。包括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内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权和人事权完全由其所隶属政府掌控。并且,只有地方政府才有权支配地方收入,这更使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独立性和权威性丧失。实践中,当公众利益与企业利益不可得兼时,政府迫于政绩往往会支持企业,使环保部门相当尴尬。(4)运行资金不足。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费用大部分依赖于政府,而政府对环保相当有限的财政支持能力成为了环保发展必须面对的主要瓶颈之一。这一点从市级环保局的设备、规模等方面可见一斑。钦州市环保局仅设置了污染控制科与环境保护监测站,这显然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污染防治、污染排放以及不同污染呈现的不同问题都需要专门部门来解决。总而言之,环境保护依仗于政府行政管理,但行政管理却无法发挥应有效用。 2美、日、德三国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概况与值得借鉴之处 2.1美国 美国联邦政府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有两个:国家环保局(EPA)和环境质量委员会(CEQ)。同时,联邦政府的其他相关部门也下设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虽然环境管理的职责由联邦和各州政府共同承担,但各州环保局仍保持独立,它虽然接受美国环保局区域 办公室的监督检查,但它们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州环保局依照本州法律履行职责,除非联邦法律有明文规定,它才与联邦环保局合作。各个州的环境管理机构向州政府负责,各个州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由各个州自行决定。负责人的产生、预算的生效与联邦的机制相似,均由州长提名、州议会审核批准生效。各个州的坏境管理机构在执行环境政策过程中出现的争端,移送由地方法院裁决。 2.2日本 日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无过失责任归责原则”已被我国很好地移植并产生了巨大影响。而其成熟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样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根据日本政府之规定,凡是职工人数在20万人以上的工厂,都要配备防治公害的环境专职管理人员;凡排放烟尘达40000m3/h,或排放废水10000m3/h的大型企业单位,都必须设置主管公害的科(室)和配备管理公害的主任,负责解决企业中的公害防治技术与管理问题[3]。另外,在企业环境管理体制建立之前或建设的同时,公司还必须首先明确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将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形成本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认识和原则。 2.3德国 我们尤其应当注意德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中的“资金保障机制”与“协调机制”。在德国,法律规定的税收体系支撑着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各级环境行政管理费用也从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中来。在其税收体系中,州税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以2002年共享税为例,州占所得税的57.5%,增值税的48.6%,企业增值税的50%[4]。通常,联邦和州政府一方面用国税来支撑环境行政管理,另一方面也依“污染有偿原则”向排污者征收污染费以筹集环保资金,用作政府环保投资的主要来源。德联邦政府于2000年设立了“国家可持续发展部长委员会”,其目的在于便利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进而制订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由联邦总理任其主席,由来自环境部门和其他与环境相关部门的代表任其成员。“环境部长联席会制度”是联邦与州之间、州与州之间的协调主要渠道。 3区内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改善之建议 我党在十七届二中全会中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了行政改革的宏观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在此宏观目标的指导下,区内行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为:秉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明确职责权限,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建立高效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关,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详言之,改革的具体措施应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在开发区设立环保行政分局,下放行政权力。开发区内的现状是,区内不设环保分局,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全部直接由广西环保厅办理。但我国环境保护主要依赖于行政管理,若不在开发区设立分局,工作繁重、行政周期延长、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便纷至沓来,从而易使行环政者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开发区设立环保行政分局,下放行政职权,仅在行政、业务、财务上由环保厅给予统一指导,或是不错的尝试。实践中,南宁市在其“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就是值得肯定的的尝试,但若将环保部门独立出来,更大的成效也许不是空中楼阁。 第二,立法明确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在环保中的主导优势,同时建立环境事务会议制度,以协调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一方面,我国《环境保护法》只是笼统地给予了中央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但环境保护部门相对于其它拥有环境保护职能的传统优势部门(如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公安部以及城乡建设与住房保障部)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并没有明文法律确立和保障,也不能有效地就环境保护工作在各部门间进行协调。另一方面,环境的整体性不仅体现在各个环境要素之间的密切联系上,还体现在同一环境要素的不同价值和作用上。譬如水、矿藏、海洋、森林和草原,都同时具有经济价值和环境生态价值双重性质[5]。环境要素的开发利用必须由不同部门进行斡旋,才能既保证其经济价值充分利用,又保证其环境生态价值的不被破坏。建立国家环境事务会议制度,便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建立以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为主导,水利部门、农业部门、公安部门、城乡建设部门为辅助、两相协调的工作制度,将有利于解决其行政重叠、资源浪费等问题。 第三,保障环保行政部门运行经费。充足的环境监测、监察、教育培训和科研是环保工作顺利、有效展开的基础。当前,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环境行政部门运行经费捉襟见肘,国家应划拨经费予以支持建设,以钦州市为例,其环保局亟需建立包括污染防治处、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在内的多个机构。区内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用二级财务管理制度来应对这一问题。具体而言便是建立经费包干、独产核算,各市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单位财务预算,厅局负责下达市局的年度经费计划,划拨行政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对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改善路径分析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在工作中的表现 1.缺乏专研上级文件的精神 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大改革,国家不断出台新文件、新政策,这要求高校管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执行性文件或者根据上级变化了的新政策处理学校事务。从而势必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知悉文件规定,对上向领导汇报,明确政策边界及要求,对下向全体职工予以解释说明、宣传政策。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部分同志不能积极接受上级政策文件的变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上报材料、程序方法依然沿用过去一套。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上级文件根本进不了校门,因为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接受领会文件精神;二是上级文件进了校门,进了机关却进不了学校下设的学院,因为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理会机关颁布的文件。 2.不去努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 本职工作业务是做好工作的基石,不了解本职工作涉及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知识,任何文件、命令都难以落到实处。如作为管理教学的工作人员,对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有哪些任课教师,都不熟悉;作为学院的人事干事,对本学院有多少教授、副教授及讲师,对本学院的重点专业及优势学科也都不清楚,等等。 3.缺乏责任心 工作人员在做具体工作时,能躲就躲、能推给别人就推给别人,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处理具体事务时,不能静下心来全面考虑事情始末,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提出优良的解决方案;而是浅尝辄止,草草交稿,事后也不能认真总结处置本事件的工作成效与得失。此外,工作粗糙、不够细致,也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等等。 4.职业道德危机 感觉前途迷茫,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领导在时装模作样,工作努力;领导不在,要么身在岗而磨洋功,要么是人也开溜。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成了寻常事,人心涣散。不满意现状,成就感低。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成因 1.工作重复性高、琐碎 与教学科研相比,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是重复性高、琐碎,较大部分的工作就是简单的重复。比如,招生工作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一位工作人员在数小时内就要邮寄上百份的录取通知书,且不允许出任何差错,这个过程是简单的机械重复,容易给工作人员造成厌倦感。近年来有不少博士、硕士被招聘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去,虽然显着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层次,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因而对自身的期望值也较高,繁琐枯燥、重复性高的行政管理工作与他们的能力、期望值都会有差距,为此影响了其工作热情的发挥。 2.晋升道路狭窄 随着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的颁布实施,各高校大都依事设岗,按岗管理。为此,很多高校取消了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而在高校的中层干部竞聘中,如教学、科研、研究生、学院等部门的岗位都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或者研究员专技职务作为参与竞聘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无疑阻碍了大部分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将本就缺少的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置于更加稀少的境地。有的高校即使保留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评审资格,也是不兑现待遇。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无法出科研成果,很难达到高级职称评定要求的工作业绩,很多人也就是守着中级职称退休。即使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硕士生,虽然具备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但因不是专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每日困于细致、琐碎的行政工作,久而久之,心思涣散,难以集中精力做科学研究,因此这些高学历的人员一旦进入行政岗位,虽然工作多年,但是评定职称时无业绩、无成果。基于此,导致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无目标、无动力、无热情、无希望,或者消极怠工,或者进入“得过且过”的低效工作状态。 3.收入偏低 据统计,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对于市属高校的科员而言,工资要低于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个收入水平与进入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博士、硕士的教育投入和综合素质等是不相匹配的。而且首都的物价水平(尤其是房价)较一般地区高出许多,这更从绝对值上降低了高校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由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是主体,工资福利向教师与科研一线倾斜,同样学历进入学校的 毕业生,因进入的岗位不同,就会享受不同的支持政策,如教师与科研人才有项目启动基金等。毋庸置疑,工资水平是一个劳动者的价值体现,也是培养职业认同感的重要因素,对于同样毕业于名校的硕博来说,因岗位不同而收入不同,很容易引起职业倦怠。 4.考核不体现工作业绩 目前,高校考核从人员类别上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两类。对于管理人员的考核,在现行岗位聘任制下,虽然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要求,但是由于工作分析不到位,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此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绩效指标不合实际,也缺乏有效管控,导致难以进行真正地以《聘任合同书》为内容的考核。现状基本是由领导综合考虑年龄资历等因素进行平衡协调,使年度考核评优“轮流坐庄”。这严重打消了优秀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是职业倦怠的重要诱因。 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改进职业倦怠的措施 1.领导要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着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目标、办学思路的实现和办学效率与办学能力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决策能力、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资源及政策只可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充分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这就要求领导在做决策时,要综合考量管理队伍现状,在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培训发展、内外交流等方面切实考虑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双重重视。 2.加强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 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常规手段,通过它可以发现优秀的员工、合格的员工与不称职的员工,最终达到“促进、改善、提高”之目的。目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发〔2005〕103号)规定,北京高校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分为“品德、能力、知识、业绩”四个方面,考核程序一般概括为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决定三个步骤完成部门推荐。由于是在部门全体人员共同参加下的群众评议,导致职工根本无法表达自己对同事的真实评价,一般简单以投票了事。鉴于管理工作难量化及工作效益滞后性的特点,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含努力专研业务而制订的政策、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勤勉尽责带来服务对象对部门的优良评价等)很难在此种考评形式下得以体现。为此,要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相关理论,使用“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日常沟通部门评价”和“本部门员工评价”等四个维度全面评价员工,达到比较客观、真实地反应员工一年工作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运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奖励,激励员工。 3.适度岗位交流,加强培训 研究表明,岗位交流可消除员工的职业倦怠。一方面,员工新到一个部门,接触新环境、新的工作,势必要投入身心,努力掌握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新的领导与新领导的风格,新的日常沟通协调部门及工作关系,都有助于消除员工的疲惫感,激发工作热情。为此,对于政策性弱、历史牵连性低的岗位(高校大多管理岗位属于此类),在满1至2个聘期后,可以考虑岗位交流,这也有助于培养锻炼员工,提升员工能力水平。而对于历史牵连性高、政策性强的岗位,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比如采取校际交流、外出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等,开拓他们的视野,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也有利于缓解身心、恢复工作热情。 4.营造和谐办公室文化,创建积极宽松的工作环境 办公室文化及工作环境对人的身心的影响巨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不只是事业,情感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如能达到信任、理解与支持,自然就会产生一种互相眷恋的感觉,就会产生互相配合、共克艰难、共承压力之心。因此,作为领导要了解下属、关心下属、信任下属;作为下属要体谅领导、相信领导、配合领导;作为同事,要相互支持、理解与帮衬,由此凝聚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室生态,这也是消除职业倦怠的一剂良方。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文秘站版权所有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 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若干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使检察职能与检察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混合,造成了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侵入和侵浸,掣肘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实现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必须坚持协调、高效、精减和渐进的原则,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实现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为核心目标,改革检察业务管理,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从而改变检察活动中单纯行政管理方式,还原司法管理方式,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化,保障检察监督职能有效行使。 关键词 行政化 检察职能 行政管理职能 检察官独立性 职能分离 正文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在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时,也总要履行与法律监督有关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但是由于当前我国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弊端的存在,使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侵入、侵蚀了检察职能,造成了检察制度的变形,影响了检察机关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只有将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分离,才能还原和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性。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本文拟就“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分离”的内在动因、核心目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主要途径等若干问题试陈管见,以求教于大方之家,并期有裨于检察改革和司法实践。 一、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肇因 (一)检察权性质的准确定位是实现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认识基点 检察权性质的准确定位是检察理论研究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它决定着检察改革的方向,也构成检察改革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实行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也必须以此为认识为基点,只有正确理解检察权的性质并予以准确定位,才能深刻认识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内在动因,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分离措施。 对于检察权性质,目前学术界存在“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和“法律监督权说”之分歧。“行政权说”从检察权具有的主动性、国家代表性、命令性和执行性特征上,认为检察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检察官是行政官:“司法权说”认为检察权与审判权具有“接近度”,检察官与法官具有“近似性”,检察官虽非法官,但“如同法官般”执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功能,在有些国家,检察官被称为“站着的法官”:“双重属性说”认为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但在体制上应将检察权定位为司法权,检察官定位为司法官:“法律监督权说”将检察权作为独立于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第三种国家权力,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法律监督权。 笔者认为,仅从其权力特点和行使方式的角度分析,检察权无疑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双重属性。但定位我国检察权性质,不仅要从权力本身发展的共同性规律出发,还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尤其要从我国的宪政体制和司法体制出发进行“应然性”分析,也就是说,必须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集中制”来解释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和特征,而不应以“三权分立”学说作为“应然性”的依据来给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检察权定性,从而墨守司法权只是审判权的成规,否认检察权是司法权。根据我国的宪政体制及司法体制,我国宪政意义上的“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统一。在此意义上,笔者认为我国检察权在基本性质上是法律监督权,在国家体制上仍属于司法权,在行使方式上具有司法与行政的双重属性。因此,对检察活动的管理模式就应既不同于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也应有别于行使审判权的法院,而应根据检察权的性质和特点,按照司法规律,以司法管理方式管理检察活动。 (二)违背司法规律,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是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肇因 但是,检察制度在新时期重建以来,并没有按照司法规律建设检察机关,也没有按照司法管理方式管理检察业务,而是把检察机关视为行政机关,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管理检察活动,形成了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造成了检察职能同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相互错位,影响了检察职能充分发挥。 1、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的涵义及形式 所谓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是指违背检察机关和检察权的性质和特征,按照行政体制的结构和运作模式建构和运行检察活动。它和法院的行政化共同构成我国的司法行政化问题。法院的行政化问题,众多学者俱已做过详细论述,而关于检察院的行政化问题,因对检察权及检察机关的性质在法理上一直没有澄清,且检察权在行使方式上确具司法性和行政性的双重属性,学者鲜有专门论述。同法院的行政化一样,检察院的行政化,也包括外部行政化和内部行政化。外部行政化表现在国家对检察机关的管理方式即检察机关的外部体制上,它涉及检察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检察人事权(尤其是检察长及副检察长人选)和财权的行政任命和行政拨付制。外部行政的直接后果是制约了检察权外部独立的效果;内部行政化是指检察活动内部管理上的行政化,即本文所指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内部行政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的合一,即检察业务活动的完全行政化,也就是说,对检察业务活动管理完全采取了行政模式,其弊端是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同化了检察职能;二是检察机关内部行政管理方式违背司法机关行政管理特点和规律,或者完全行政机关模式化,或者带有行政模式的痕迹,其弊端是造成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制约、干扰和侵袭。在行政化的检察活动管理模式下,检察职能同检察机关内部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和、混合(同一),使行政管理职能侵入、侵蚀了检察职能,颠倒了检察职能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主次地位,造成检察制度的变形,使检察制度成为行政管理职能的附属,也从内部制约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 2、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的主要表现及其弊端: (1)办案体制完全行政化。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沿用的是以行政审批、集体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办案机制,即检察权由检察机关通过层层审批的方式集体行使,再由检察机关整体承担办案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刑 事诉讼规则》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在这种办案体制中,普通检察官只是案件承办人员,即行政垂直线上底部的一个点。检察官办案,决定权集中于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有审核权,这就使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副检察长、业务科(处)长成为决定案件的领导层,行政管理职能同化了检察职能。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暴露出明显的弊端:一是“审而不定,定而不审”不符合司法活动直接性和亲历性的要求,难以保证诉讼决定和诉讼行为的正确性。二是造成了办案人员对领导的依赖,难以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不利于培养精英型检察官。三是办案环节过多,造成办案效率低下,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四是权责分离、责任不明,不利于错案追究责任制的落实。 (2)检察委员会构成和运作行政化。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议事决策机构,主要任务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是检察机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下,检察委员会的成员几乎全部是检察机关的行政领导(检察长、副检察长、政治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检委会构成上的行政色化,使检委会在运作上也被打上了很深的行政化烙印。由于检委会委员都是行政领导,且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行政职位高的委员的意见往往会影响甚至左右行政职位低的委员的意见。而行政职位低的委员也往往也会因为顾及领导关系而附合行政职位高的委员的意见,其结果就是,往往影响了检委会议事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案件,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检察长在审核案件时,有是并不是因为案件重大、复杂或疑难,而是因为不愿承担领导责任,往往将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使检委会成了逃避责任的避风港。 (3)检察官任免行政化。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助理检察员由检察长直接任命,检察员由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但人大的任命实际上只是一种程序上的审查,检察官的任命事实上由检察院自由决定:首先由其所在业务部门的领导和院领导推荐,再由人事部门考察,然后由院党组最终决定。因此,一个检察官是否能够成为检察官或者继续成为检察官,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其所在检察院内部的别处一些有行政职务的检察官决定的。因此,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也势必会受到这种任免因素的影响。 (4)检察官惩戒手段行政化。根据《检察官法》,我国现行的检察官惩戒制度是一种内部的惩戒运行机制。这种内部的惩戒运行机制的重要弊端之一就是易产生部门保护主义,从而强化检察官对其所在部门及领导的行政依附性,使检察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有所顾忌或者因需“投桃报李”而不能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5)检察官管理模式完全行政化。长期以来,在检察官的管理上,一直把检察官等同于检察院的其他工作人员,等同于行政机关的干部,完全采用行政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其中以检察官行政级别制最为典型。检察官管理模式的完全行政化,一方面,模糊了检察官同一般行政人员的界线,忽视了检察官的司法性,阻碍了检察官职业化进程;另一方面,检察官之间过分行政化的阶位关系,强化了上下级之间的等级服从和责任,增强了下级检察官对上级检察官的过分依赖性,使检察官的独立性难以保障。 (6)检察官职位范围宽泛化和缺乏分类管理。检察院内部由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和法警组成,除行使检察权的检察长外,还有一些不行使检察权的司法行政人员,也具有检察官职位。由于没有建立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制度,检察官职位范围宽泛化使我国检察官队伍非常庞大,检察官比例极不协调,影响了检察权的优化配置,妨碍了检察官素质的提高和办案效率。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使本应成为检察职能的支撑和附属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在实际运行中却浸没了检察职能,掣肘了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实现这二种不同职能的分离,改变检察活动中单纯的行政管理方式,还原司法管理方式,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性。 二、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实现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核心目标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弱化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性,而司法性的核心就是要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因此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内部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就必须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来核心目标。 (一)检察权独立性是检察权司法性质的本质要求 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指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检察权之所以需要独立行使,一是因为法律监督需要一种独立性。二是因为检察机关侦查权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需要一种独立性保障。三是因为检察机关公诉权的行使应当具有独立性。四是因为司法审判权的独立有赖于检察权的独立性。但从根本上讲,检察权行使独立性,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是其司法性的本质要求。因为检察权行使独立性创造了正确运用和实施法律的必要条件,它使检察官能够排除非法干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服从法律,切实地贯彻法制原则。 检察机关的独立性,包括即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两个方面。外部独立性,指检察权运行过程遵循自身的规律而不受外部的非法干涉,它涉及在国家权力运作过程中与其他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关系。在一般意义上,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就是指检察机关的外部独立性。检察权的外部独立是一种集体独立,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 检察机关的内部独立,是指检察官的个体独立性,其主要意义是:第一、检察官的独立性是检察业务本身的特点和规律的要求。检察权以公诉权为基本构成,而公诉是一种司法性很强的活动,是以亲历性为基础的个人判断和个体操作,赋予检察官独立性,可以防止“审而不定,定而不审”的有悖司法认识规律的做法,从而提高检察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检察官独立性是防止不正当干预的重要条件,有助于保障检察权的公正行使。第三、检察官独立性有利于保障诉讼效率。司法的效能,要求办案检察官的职务行为直接产生职务上的效力,而应避免环节过多,造成决定和行为实施迟缓。第四、检察官独立是检察机关集体独立的基础,没有检察官个体独立,检察机关集体独立则得不到有效保障。但是,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它要受到“检察一体制”的限制。所谓“检察一体制”,是指检察机关上下形成一个整体,统一行使检察权,对内要求上命下从的领导关系,检察官服从检察长、下级检察官服从上级检察官的命令,对外则要求“检察权的行使保持整体的统一。因此,检察机关的内部独立是有限的,不充分的。检察官在执行职务时,需接受上级的指示,其行为只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即相对独立性。”检察一体制“虽然限制了检察官执行职务的独立性,但并未否定检察官的独立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他可以合法地对抗检察长的指令,如享有消极抗命权或积极抗命权。 (二)我国检察机关独立性缺乏有效保障 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检察权行使原则。与国外检察权的独立行使相比,我国检察权的独立性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是检察机关相对于执政党与权力机关是不独立的。我国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独立性的表述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二是检察管理体制的行政化使检察权的行使受制过多,检察权的外部独立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尚未获得法律的确认。在我国,宪法、司法机关组织 法和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种独立性,是一种集体独立,也就是外部独立,而非个人独立即官员独立。在现行体制中,检察官受检察长领导,任何检察活动应服从检察委员会的决定,虽然检察官也是检察权行使的主体,但在法律制度上还没有确立检察官在检察机关内部的独立性,也就是说,法律还没有赋予检察官合法对抗行政指令权的能力。同时,诉讼法还是以人民检察院而非检察官为诉讼主体,检察官是检察院意志的执行者,其本身在诉讼法上还缺乏独立的地位。 综上所述,我国检察制度在新时期重建以来,完全以行政管理方式而不注意按照司法规律管理检察业务,使它难以做到“独立行使检察权”,难以做到“严格执法”,难以保证检察官的高素质,确是我国检察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教训。因此,作为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实现检察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实现检察官的司法官化为核心目标。 三、改革检察业务管理 引入司法管理方式------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的根本途径 实行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以改革检察业务管理,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为根据途径,主要措施如下: (一)重新配置检察权,改革办案体制,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制 改革目前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就要对检察权进行重新配置。借鉴国外检察制度,结合我国司法制度的特点,笔者建议对检察权可实行“三级配置”制,即明确规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在检察工作中的权限和职责,逐步取消业务部门建制,变助理检察员为检察官助理,实行主诉检察官直接对检察长负责的办案体制,其核心是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制。 主诉检察官制是指在检察长领导下,在公诉部门实行的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负责人的检察官办案体制。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就是要打破检察活动中单纯的行政管理模式,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使检察官成为对办理案件有一定决定权和独立性的检察权行使主体,形成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权责统一的新的办案体制。主诉检察官制2000年在全国推行以来,在提高办案质量、造就高素质的公诉队伍、明确办案责任,落实错案追究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行政化的办案体制所固有的一些弊端。但是,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成熟的理论指导,在主诉检察官制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上争议较多,分歧较大,影响了主诉检察官制的深入推行,使设立此项制度的初衷没有得到充分实现。 笔者认为,主诉检察官制的推行无疑是正确的,它适应了刑诉法制度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是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要和重要的举措。以“主诉检察官制的设定没有法律依据、主诉检察官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主诉检察官的难以统一”为理由反对推行此项制度的同志,没有深刻认识到主诉检察官制的制度价值,也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此项改革及整个检察体制改革。因此,正确的做法不是否定和反对此项改革,当务之急是对主诉检察官制做进一步的完善: 1、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检察官法》,明确规定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为主诉检察官制的推行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为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提供法律依据。 2、完善检察官具体职权的设置,进一步理顺检察官同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关系。解决主诉检察官制的法律依据问题后,根据相当性和渐进性的原则,逐步扩大检察官的职权,同时逐步限缩业务部门负责人、副检察长及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职权,直到取消业务部门副检察长建制,最终将检察权主要配置给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并明确规定各自职权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权责统一。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目前主诉检察官的激励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这与主诉检察官承担的任务和责任是不适应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诉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的激励机制,为主诉检察官提供切实的职务保障。 4、待主诉检察官制成熟后,可参照主诉检察官制在其他业务部门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制。 (二)改革检察委员会 1、将检察委员会由现在的虚设改为实体制。 2、检察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检察长、副检察长是当然的检委会委员,其他委员由具有五年以上法律职业资历、德才兼备的资深检察官担任。(副检察长和业务部门建制取消后,仅由检察长和资深检察官组成,除检察长外,其他检委会委员在行政地位上都是平等的)。检委会的日常工作由检委会办公室负责。 3、检委人会的职能:一是对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是监督检察官的工作;三是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4、严格限定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的条件和范围,只讨论决定检察长提交的案件。 改革后的检察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既符合检察权中行政性属性和检察一体制的要求,同时又减少或避免了行政性烙印对检察职能干扰和影响。 (三)建立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制度。检察官的分类管理是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分离的必然要求。根据行使检察权主体的不同,可对检察人员实行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等四种序列的分类管理框架。对从事职务犯罪的侦查、审查逮捕、出庭公诉工以及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主要业务部门的主要检察人员授予检察官;改变把书记员当作检察官后备军的管理制度,设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官序列,书记员在检察工作中要服从检察官的指挥。司法警察纳入警官系列。其他检察人员列入司法行政人员,纳入公务员系列。 (四)成立“司法行政管理部”。实行分类管理后,要相应地设立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专门管理检察机关内部的非司法性工作,即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行政管理部”不仅要行使检察机关内部基本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如从事政工、行政装备、档案管理等行政事务,还可负责检察机关同人大、法院及行政机关的联系。在条件成熟后,可考虑将一些服务性的工作推向社会,实行社会化服务。另外,为加强检察官的协调,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内设置“检察官秘书处”,作为检察机关检察官运行的协调机构。主诉(主办)检察官根据办案需要可向检察官秘书处申请配备若干名检察官助理。主诉(主办)检察官在办理重大案件需要提交检委会讨论时,可直接通过检察长按规定程序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而不必经过部门行政审核。 五、将一部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从检察机关剥离。如改革对检察官的内部惩戒制度,在检察机关之外,建立统一的司法官惩戒机构。如前所述,检察官的内部惩戒制度强化了检察官对所在部门及领导的行政依附性,不利于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因此,可设立二级统一 的司法官惩戒机构。中央一级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最高司法机关和省级司法机关中的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的行为惩戒;在地方一级,可在省级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省级司法机关(院长和检察长除外)和省级以下司法机关中的法官、检察官的行为惩戒。 四、协调、高效、精减、渐进------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是一项涉及理论和体制创新重大司法改革,必须积极慎重,注意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协调原则,即检察官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相协调的原则。 如前所述,由于目前我国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尚没被法律认可,加强检察官的独立性就成为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核心目标之一,但是要受到检察一体制的一定限制。“检察一体制”是检察权行政性属性的表现,而检察官的独立性是其司法性属性的必然要求,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因此,必须协调好检察官的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的关系,划定二者合理的边界,在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和维护“检察一体制”,又要保障检察官的独立性。检察官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如何协调,笔者认为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检察长以及上级检察官对下级检察官的管理要注意尊重检察官的独立性,减少行政命令,使上级的指挥监督权与检察官的独立性相协调; 2由于隶属关系和指令权的存在,一旦检察长或者上级检察官下达指令,检察官一般应服从命令,以维护检察一体制。 3、检察长以及上级检察官的指令权不是绝对的,可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违法指令,法律高于“上命下从”,检察官有权拒绝服从。 4、建立健全检察官独立性的职务保障制度,包括身分保障、经济保障和一定的特权保障。 (二)高效和精减原则 高效原则是指通过实施“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稳定、和谐、有序、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效益,提高法律监督的效率和质量。效率是现代司法的所要追求主要目标之一。作为法的价值之一的法律正义的一部分,司法效率的实现,在很大意义上就是法律正义精神的实现。因此,实施检察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坚决革除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完全行政化所产生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低下的问题,提高司法行政管理质量,使其真正成为检察职能的有力支撑。高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减少检察权运行的行政性中间环节,畅通检察权的运行渠道,以消除行政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侵浸,实现检察权的高效运行。 精减原则就是要要根据检察权的司法性规律,尽可能减少检察机关的行政性事务,真正使司法行政管理成为保障检察职能有效实现的辅助功能,从而还原其辅助性。贯彻这一原则,要做到“减”和“精”的高度统一,在减少行政性事务的同时,要提高司法行政管理的质量,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检察职能。 (三)渐进原则 实行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涉及到检察体制的层次问题,一些关键的检察理论问题还存在重大分歧,而且由于历史、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对检察机关的行政式管理方式还不可能在短期得到根本革新,实现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也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原则,逐步推进此项改革的深入开展。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对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现状研究 企业 行政管理是企业内部的行政机构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与战略对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合理调控与管理的一种行为。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能否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对企业各项生产活动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然后针对我国现阶段企业行政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加强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 第一,企业行政管理不是独立自主的。 对政府本身体系而言,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就是它的目的本身。换句话说,政府机关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实行行政管理。因此政府机关所进行的行政管理就会给人留下不合实际、不尽情理、为了管理而管理的印象。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企业里,就会使人难以容忍。对于企业而言,其行政管理不是独立自足的,它本身并不作为企业的目的。对于企业行政管理而言,如果不能合理调配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不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那就没有真正的意义。总之,企业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为社会提供服务与商品为企业谋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企业行政管理注重内容和实质。 与政府行政管理而言,企业行政管理更加注重内容与实质。企业行政管理一般是根据公司的具体实际需求,对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诸多制[,!]度、环节、程序、文件、形式等进行合理调整与剪裁,使之变得更加实用、便利、简洁、省时、省钱,更好地为实现企业目的而服务。 第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快企业发展。 对企业而言,不能直接用企业经济效益来衡量企业行政管理的效果,换言之就是不能直接用赚钱多少来评价某些具体的行政行为。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企业的行政管理与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存在一定的关系。企业行政管理的目的就是充分利用公司的各种资源,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加速企业发展。 二、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水平的现状 第一,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脱离实际。 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由于受到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其会受到严重的官僚思想的影响。因此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如果企业管理人员思想落后,就不能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可能出现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相孤立的情况。这样就可能造成国有企业资源的浪费,不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工作效率,从而严重会影响国有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第二,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 目前,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尚不不健全。首先,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没有重视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因此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其次,工作秩序不够完善。行政管理工作中,企业员工职责混乱,分工不明确,工作缺乏具体流程安排,这样就会导致企业运行效率低下,阻碍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最后,企业忽视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企业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如果没有解决好自身内部的行政管理问题,也就很难在世界市场上获得胜利。 第三,国有企业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经济也不断地深入,企业高层也逐渐意识到高知识人才的重要性,开始招聘高学历的人才为企业服务,但是我国教育制度的种种弊端造成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仅仅掌握了课本知识,却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刚毕业的学生,对企业的了解很少,在工作的过程中容易脱离实际,制定的措施不能有效实施。总之,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因此,国有企业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三、提高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绩效的对策 第一,加强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制度创新。 作为企业行政管理的基础,行政管理制度对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深化意义重大。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都是在行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展开的,然而制度也是实践中矛盾的核心所在。国有企业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定会产生新的行政制度,新的制度在确保制度正确性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其执行性。在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改革的过程中还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行政管理机制的完善。此外,企业还要完善保障体系,强化企业措施的执行力,提高企业的行政管理效率,保证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 第二,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理整体素质。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依靠高素质的专业行政管理人员。所以,所有企业都应该积极引进人才,学习先进的企业行政管理理念,加大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保证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层队伍的建设。 就目前情况而言,企业作为一种独立的市场经济组织,其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负盈,导致一些不良分子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采取各种不法手 段,更有甚者,肆意侵吞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遭到严重损失。我国国有企业在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拥有这个现代企业的经营权,但是所有权还是国有。因此,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管理队伍的建设仍然十分重要,企业的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积极与不良行为作斗争,随时维护国有资源,积极提高管理队伍的经营管理能力。这也是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地方行政管理制度革新启发 一、正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改革政策 2008年以来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情况,做了充分的政策储备,为中央制定改革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在拟定改革政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对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广泛征求地方党政领导的意见。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将改革文件稿的主要内容归纳成三十多个问题,征求了省、市、县三级约200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根据地方同志的意见建议,对改革文件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和研究论证。中央对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作出的决策,体现了科学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根据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确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目标,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明确了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七项主要任务。对省、市、县三级政府的机构限额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各地高度重视,创造性地贯彻执行 中央改革要求各地认真执行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政策,对中央规定的主要改革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适应,将农业和农村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管理作为改革重点,进行了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确保政府管理体系的有序运行和上下工作的衔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地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矛盾不尽一致。为此,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改革重点,解决当地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遍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首位,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成为转变职能的新的切入点。一些地方总结推广近年来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机构的经验和做法,改进政府管理。黑龙江、湖北、海南等地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改进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把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到实处。机构设置历来是政府机构改革中的一个焦点问题。这次改革对地方各级政府机构限额未做调整,只是将以前县级政府大县设22个机构、中等县设18个机构、小县设14个机构的限额,修改为县级政府设14至22个机构,具体由地方党委政府确定。尽管对机构编制没有提出精简比例规定,但明确要求各地要对超限额设置、自行设置的机构进行清理规范;要在总量内核定行政编制,不得超编进人,超职数安排干部。对各级政府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做了统一规定,省级政府设置不超过6个,地级市政府不超过2个,县级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中央在部署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充分考虑了政府工作上下联系密切、相互影响的特点,尽可能缩短改革时间,尽量减少机构改革对政府工作的影响。国务院机构改革一启动,即着手谋划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并于2008年9月印发改革意见。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同一年启动,时间只相隔半年,这在历次机构改革中是第一次。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同时部署,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于2009年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于2010年基本完成,地方三级政府机构改革相互衔接,保证了政府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改革成效显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体制保障 一是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取得明显成效。在机构改革中很多地方全面梳理了政府各部门职能,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调节的事项转移出去,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和微观管理。个别仍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的省份也在这次改革中将国有企业划转到国资委监管。各地都整合取消了行业管理办公室。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加强,通过强化医疗卫生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职责,增强了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解决行政许可过多、“以批代管”等问题。 二是在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方面迈出坚实步伐,政府组织结构得到优化。各省、区、市在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5个方面对机构进行了整合。其中,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整合涉及部门较多,多数省份将经委、信息产业厅、国防科工办、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江苏省对公路、港口、巷道、地方铁路、航空产业管理、城市客运管理等职能全部整 合到新组建的交通运输厅,形成了大交通的管理格局。重庆将原有的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几个部门整合,成立新的市农委,统一负责“三农”各项工作。青海省积极构建大文化管理体制,将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和版权局进行整合,组建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广东省在深圳和顺德等地进行大部门体制探索,力度很大,成效明显。 三是部门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明确和强化了责任。各地对政府工作中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的原则,对区域经济调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出租车管理、电影管理等职责,进行了明确和调整,并建立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同时,坚持权责一致,建立健全了政府权力运行责任体系。 四是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一步规范,政府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在机构改革中,各地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没有必要保留的坚决撤销,确需设立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对超限额设置的机构进行了清理,对相关职能进行了整合,全国共减少副厅级以上机构80多个,同时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结束后,根据中央要求,各地进行了机构改革的评估工作。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评估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进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评估工作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实施。目前,省级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已经结束,各方面对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都予以充分肯定,认为通过改革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推动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区域经济发展与现代物流 摘要 本文运用经济学中的区域经济理论与交易费用理论分析区域经济与物流的相互关系。认为经济的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中的企业对利润和核心竞争能力的追求,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促进了现代物流的发展,对我国区域经济与物流的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现代物流的发展也改变着区域经济的增长方式,促进新的产业形态的形成,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关键词 区域经济 区域产业结构 区域市场 现代物流 从世界范围看,物流对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已被许多国家的实践所证实,特别是近年来,物流的系统、集约作用,又展现了它降低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价值,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997年开始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新加坡、香港为代表的将物流作为支柱产业的国家和地区表现了很强的抗御危机能力,这使人们对物流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又有了进一步深刻的认识和重视。 我国区域物流的弱点,概括起来就是经营分散,产业社会化、组织化程度低;物流布局不合理;物流技术含量不高,现代化程度低等。目前,沿海一些城市开始建立物流中心,在发展中向规模化、社会化过渡,这些实践行为都是基于一个共同的认识,即物流对促进区域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区域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现代物流的发展。 一、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第一,经济全球化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进行着不同内容的经济结构调整。企业间全球范围的重新组合,使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流通企业间的融合与联盟日趋频繁,产生许多新的管理制度的创新。供应链管理就是通过对相关企业间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管理,在相关企业间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提高整个链条上相关企业的竞争力,这直接导致专门为供应链中相关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组织的出现,从而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同时,各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重新组合与配置,使得现代物流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业化进程中最为经济合理的综合服务模式,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 第二,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 一般来说,区域中心城市是商品集散和加工的中心,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优势明显,而且物流设施和基础设施齐全,流通人力资本高,消费集中而且需求量大,交通与信息发达,人才众多,城市与周围地区存在不对称性,在这种非对称结构中城市扮演着“中心地”与“增长极”的作用,以其为核心枢纽将其他地域“极化”成一个商品流通整体,所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 根据区域经济理论,一个区域只要具备某种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这个区域与其他区域的差异就会形成一种优势,产生一种引力,有可能把相关企业和生产力要素吸纳过来,在利益原则的驱动下形成产业布局上的相对集中和聚集,从而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根据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协调理论,在整个产业结构中,产业结构的基本演进方向是由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由制造初级产品的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制造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以城市为中心的物流中心正是适应区域经济理论和产业结构协调理论的要求的。 第三,企业追求利润和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了现代物流发展。 随着企业对战略管理的重视,企业通过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取得市场竞争的优势已为管理者所认同。由于企业更多的是注重发挥其核心业务,即他们擅长的、具有差别化优势的业务,其他业务通过从企业外部采购,即“资源外购”获得,作为生产型企业非核心竞争能力的物流部门开始与企业本身相脱离,成为独立发展的现代物流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已经形成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在本土进行研制和生产,然后再到全球范围销售这样一种运作模式,这一“购—销”模式都离不开现代物流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越来越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据统计,到1999年8月底,中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3。5万家,世界500强企业已有300多家进入中国市场。外资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带来了现代物流的观念和先进的运作方式,另一方面。也迫切希望中国能有方便、及时、低成本、高效率的现代物流系统作为其跨国生产和营销的服务保障。过去主要依靠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境外投资者的需求,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将更加密切,外资企业会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企业及其产品也会更多地走向国际市场,面对这一必然趋势,同样需要发展我国的现代物流业。 我国企业长期以来“重生产,轻物流”,对生产领域内的各个环节和企业内部管理比较重视,也有一定的基础。但对生产领域以外的采购、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环节顾及甚少,加上历史形成的条块分割体制,“大而全”、“小而全”、“自成体系”等传统观念,在“采购黑洞”、“物流陷阱”中造成的损失和浪费难以计算,使得我国企业物流费用平均占商品价格的40%,物流过程占用的时间几乎占整个生产过程的90%,而美国的物流费用平均只占货价的10%——20%,最高为32%。巨大的反差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要增强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必须加强物流管理,发展现代物流业。 第四,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我国是一个大国, 国土面积达960万平方公里。在这样广阔的国土上资源的分布又很不均衡,多数自然资源分布在东北、西北、西南以及北方地区,而人口多集中在中部和沿海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区,历史上就形成了原材料采掘、粗加工等基础工业远离加工工业的产业布局,物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跨度极大,“北煤南运”,“南粮北调”等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导致我国物流费用较高。据统计我国物流费用占GDP的比重高达20%左右,而美国和日本只有10%和14%。因此,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是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发展的客观需要。 加入WTO,开放分销服务业,对我国服务贸易业提出了严峻挑战的同时创造了相应的机遇,促使国内不同部门、不同区域和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一步消除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壁垒,加快分销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步伐。适应这一改革与调整的现代物流业必然成为现代分销网络建设中的重点之一。同时,为生产领域的开放所带动,适应现代生产需要的现代物流业也必然迅速发展。因此,扩大开放为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 二、现代物流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区域经济是一种聚集经济,是人流、商流、资本流等各种生产要素聚集在一起的规模化生产,以生产的批量化和连续性为特征。但是,聚集不是目的,要素的聚集是为了商品的扩散,如果没有发达的商业贸易做保障,生产的大量产品就会堆积在狭小的空间里,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都难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基本运转就会中断。因此,在区域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合理的物流系统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第一,降低运行成本,改变区域经济增长方式。世界银行在其2000年研究报告《中国:服务业发展和中国经济竞争力》中说明,在中国有4个服务性行业对于提高生产力和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它们是物流服务、商业服务、电子商务和电讯。其中,物流服务占1997年服务业产出的42。4%,比重最大。从市场运行成本的角度分析,物流业的突出作为是其对普遍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所作的贡献。 物流业之所以能够显著降低交易成本,主要是因为,现代物流业的主体是由诸多节点和线路组成的网络体系。以点状松散存在的要素组成物流网络后,原来点和点、要素和要素之间偶然的、随机的关系随之变成网络成员之间的稳定的、紧密的联系。一个结构稳定、高效运作的物流网络,不仅可以减少组成要素之间的磨损和交易成本,减少用户使用网络资源和要素的成本,还可以放大各要素的功能,提高要素和整个网络的收益。 现代物流业对普遍降低交易成本所作的贡献可以从对交易过程和交易主体行为的考察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一方面,从交易的全过程看,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有助于物流合作伙伴之间在交易过程中减少相关交易费用。由于物流合作伙伴之间经常沟通与合作,可使搜寻交易对象信息方面的费用大为降低;提供个性化物流服务建立起来的相互信任和承诺,可以减少各种履约风险:即便在服务过程中产生冲突,也会因为合同时效的长期性而可通过协商加以解决,从而避免仲裁、法律诉讼等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另一方面,从交易主体行为看,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促使伙伴之间的“组织学习”,从而提高双方对不确定性环境的认知能力,减少因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而产生的交易费用;物流联盟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交易双方之间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使得交易双方机会主义交易费用有望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二,形成新的产业形态,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根据产业结构发展演进规律,区域产业结构的发展方向是合理化和高度化。产业结构合理化是以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来衡量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是一次产业向二、三次产业升级演进,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演进。 现代物流的实现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培育并集中物流企业,使其发挥整体优势和规模效益,促使区域物流业形成并向专业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本质是第三产业,是现代经济分工和专业化高度发展的产物。物流产业的发展将对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发达国家的实践还表明,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推动、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既解决了当地的就业问题,又增加了税收,促进了其他行业的发展。此外,现代物流业将进一步带来商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的集聚,以及交通运输业、商贸业、金融业、信息业和旅游等多种产业的发展,这些产业都是第三产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是第三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 现代物流还有利于对分散的物流进行集中处理,量的集约必然要求利用现代化的物流设施、先进的信息网络进行协调和管理。相对于分散经营、功能单一、技术原始的储运业务,现代物流属于技术密集型和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业,具有资产结构高度化、技术结构高度化、劳动力高度化等特征。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立现代物流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向高度化方向发展。 第三,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市场形成和发展。 一般来说,城市是商品集散和加工的中心,而且物流设施和基础建设齐全,流通人力资本高,消费集中而且需求量大,交通与信息发达,城市与周围地区存在不对称性,在这种非对称结构中城市扮演着“中心地”或“增长极”的作用,以其为核心枢纽将其他地域“极化”成一个商品流通整体,所以在此意义上讲,现代物流所辐射的经济区域属于法国经济学家布德维尔提出的“极化区域”。现代物流对于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的促进作用表现为: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形成,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结构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有利于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吸引外资,有利于以城市为中心的网络化的大区域市场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有利于城市的整体规划,有利于减少物流对城市环境的种种不利影响。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现代物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物流业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业化进程中最为经济合理的综合服务模式,正在全球范围内得以迅速发展。在国际上,物流产业被认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和基础产业,其发展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被喻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加速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现代物流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兴起了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热潮。如何认识现代物流业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首要问题,它将直接影响人们对现代物流业的重视和投入程度,也将关系到现代物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水平。 一、关于现代物流业的基本认识 1.物流产业的发展及其基本内涵 物流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产物。传统上的物流活动分散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不同的企业以及企业组织内部不同的职能部门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日益完善,生产和销售领域以外的运输、储存、配送等物流环节中蕴藏着巨大潜力。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开始寻求成本优势和差价优势,对物流各环节的功能进行扩充和整合,使其实现总成本最小化。他们首先将企业内部物流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形成了以企业为核心的物流系统,物流管理也随之成为企业内一个独立部门和职能领域。之后,物流资源整合和一体化不再仅仅局限在企业层面上,而是转移到相互联系、分工协作的整个产业链条上,形成了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社会化的物流系统。物流活动逐步从生产、交易和消费过程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专业化的、由独立的经济组织承担的新型经济活动。在此基础上,发达国家经济中出现了为工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物流服务的企业,即“第三方物流”企业。各种专业化物流企业的大量涌现及表现出来的快速发展趋势表明,专业化物流服务作为一个新的专业化分工领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新兴产业部门和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由上述可知,物流理念被引入产业界后,其内涵一直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充。短短几十年间,物流由最初概念的形成、发展和不断完善,在全球迅速成长为具有无限潜力和发展空间的新型服务产业,并已进入现代物流的发展阶段。所谓现代物流业,是指产品从生产地到消费地之间的整个供应链,运用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进行高效率计划、管理、配送的新型服务业。它通过对物流的各个环节,包括运输、储存、包装、装卸、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相关活动,进行一体化管理,以达到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因此,国际上通常把降低物资消耗而增加的利润称为第一利润源泉,把节约活劳动消耗而带来的利润称为第二利润源泉,而把通过降低物流成本挖掘的利润称为第三利润源泉。着名管理权威P.F.德鲁克则把现代物流业称之为尚待开掘的“黑大陆”。 2.现代物流业的基本特征 虽然物流活动存在已久,但在现代经济中,物流产业及其所提供的物流服务,与传统的物流活动或者生产、流通部门从事的物流活动已经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具体表现为: 第一,现代物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动脉系统,它连接社会经济的各个部分并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第二,现代物流业通过对各种物流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实现物流活动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物流总成本的降低。 第三,现代物流业可以为全社会提供更为全面、多样化的物流服务,并在物流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实现价值增值。 3.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现代物流业发展呈现出五大趋势:一是系统化趋势。为满足用户需求不断变化的客观要求,现代物流包含了产品从“生”到“死”的整个商品流动过程,形成了一个整体的专业化的供应链,物流系统也就成为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社会 系统;二是信息化趋势。借助于商品代码、数据库的建立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在运输网络合理化和销售网络系统化的基础上,整个物流系统实现管理电子化,物流业正进入以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信息化新阶段;三是专业化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生产企业为精干主业,提高效率,逐渐把物流配送业务交由专业的物流企业去做。第三方物流能够发挥集约化、专业化的优势,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物流合理化,从而节约流通费用,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仓储、运输的现代化与综合体系化趋势。仓储现代化表现为高度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组织起高效的人、机、物系统;运输的现代化则要求建立铁路、公路、水路、空运与管道的综合运输体系;五是物流与商流、信息流一体化趋势。传统上,商流、物流、信息流是三流分离的。但现代物流的功能逐步拓展,将商品的交易、产品的位移和信息的传递集成在一起,实现了三流合一。 二、现代物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现代物流业具有很强的产业关联度和带动效应,它不仅涉及水路、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五大运输方式经营企业,还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包装、 通信等设备的制造和经营业;不仅涉及农业、工业、货代、仓储、包装、堆场、电子商务、邮政、通信、银行、保险、消费者等生产经营和物流服务企业以及用户,还涉及政府、税收、海关、检验检疫等管理部门。因此,现代物流业几乎涵盖了一产、二产、三产的所有领域和部门,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都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和支柱性产业之一,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1.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越发展,专业分工就越细。专业分工越细,也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专业比正是现代物流业的一个显着特点,它使生产者、经营者能压缩存量资本和不必要的物流投入,使消费者的需求能更便捷、更好地得到满足;使电子商务、全球卫星定位通讯技术等先进科技有更广阔的应用领域;使物流经营者能更专致于物流服务;使物流设备和技术、管理进步更快;使物流资源向专业化、规模化、合理化方向配置,形成集约化的物流经营,产生规模效益。 2.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目前,我国地区产业结构雷同、重复建设严重,东部、中部、西部产业相近系数高达0.95左右。规模形不成,厂商生产和销售成本高,消费者购买价格高,可谓两者俱损。因此,各地区应依托资源优势从事生产和经营,形成区域间合理分工和协作,推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贸易发展奠定交易基础。而地区分工造成的生产区域化与消费全球化矛盾则通过现代物流业得以解决。这样,不仅使各地区和企业避免不合理的重复建设以及由此造成的盲目竞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也能使各地区的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 3.发展现代物流业,将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现代物流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正好属于需要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支柱。因此,发展现代物流业不仅可以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及地位。而且,发展现代物流业可以带动相关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信息业的发展。这样既增加了第三产业的绝对数量,还提高了第三产业中高附加值行业的比重,从而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繁荣区域经济。此外,发展现代物流业也是创造再就业的有效途径。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劳动就业将出现新的格局。 4.发展现代物流业,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物流在我国刚刚起步,潜在需求巨大,相对传统的物流业,它属于产业的优化升级。现代经济发展对高质量、高效率物流服务的需求,将使传统物流业获得新的业务拓展领域,变单纯的仓储货运为现代物流,提高附加值,走出新路。 5.现代物流业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的重要措施。目前,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欧洲、新加坡等国的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区域时,把综合物流发展状况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考察条件,来判断项目投资的效益。例如,上海浦东刚建成就吸引了 世界500强中的不少企业登陆,而当他们发现那里居然没有一个物流中心,不少企业憾然离去。痛定思痛,一个由上海市相关部门组成的物流促进委员会开始着手建立物流中心改变其投资环境。 6.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公路、铁路、港口、航空等基础设施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而物流业的发展又将推动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功能的发挥。近年来,我国不少港口城市通过实施“以港立市”发展战略,城市交通运输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海港、空港、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网络建设日益完善,为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港口城市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大力发展物流产业,进一步完善了城市交通网络建设,提高了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7.现代物流业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传统的物流运作方式下,企业各自搞物流,形不成经济规模,造成采购成本高,人员和运力利用率低。现代物流业通过集中采购、集中运输、集中储存、集中管理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可以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极大地提高人员和车辆、仓库等物流设备和设施的,利用率,从而减少企业物流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8.现代物流业是现阶段实施港区一体化的有效途径。在港口(包括海港、内河港、空港)与保税区合作中,依托港口的运输功能和保税区的保税仓储、加工贸易、国际中转贸易功能,发展现代物流业,使港口的优势和保税区优势得以互补,为实现港区一体化创造有效的途径。 9.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直接产生显着的经济效益。例如,美国物流业规模为9000亿美元,几乎是高技术产业的两倍,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日本在近20年内,物流业每增长2.6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就增加1%;据统计数据,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10%左右,而我国约为16.7%,这说明,我国物流成本的节约空间还非常大。因此,如果能够在物流合理化方面加以改进,将该比例降低一个百分点,我国每年就将直接节省约2400亿元的物流成本,为企业和社会带来极为可观的经济效益。 10.发展现代物流产业,能够起到完善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总体质量和抗御危机的作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过后,人们在分析和总结东南亚各国和各地区的情况时发现,以现代物流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新加坡和香港具有较强的抗御经济危机的能力。 通过上述探讨可以看出,发展现代物流业应作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优化生产力布局,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经济综合素质和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经济竞争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 三、成都发展现代物流业孕育巨大商机 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商贸中心和交通枢纽,商贸流通和货运仓储相当发达,发展现代物流业理应成为成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依托西部大开发战略,成都明确提出:将成都建成西部物流中心的战略举措。2000年9月2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成华区内建设“成都物流基地”。目前,成都物流基地已与北京赛普京良、深圳平湖两大物流基地签订 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中国未来的三大物流基地。 物流基地的建设为其服务辐射半径区域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给区域经济带来了强劲的冲击。在过去几年,成都市成华区因基础设施差、改造成本高而制约了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成都其他各区。在成都市约400万平方米的专业市场总量中,成华区仅有10多万平米。自2000年正式被市政府批准建立物流基地后,成华区专业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已建成成都八里庄二仙桥钢材市场、成都512建辅建材市场、八里庄粮食批发市场、圣灯陶瓷玻璃橱具酒店用品市场等大大小小的市场共40余个,在建的还有富森·美家居装饰材料批发市场、中国西部塑料市场等20多个专业市场。根据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介绍,计划到2005年成都全市市场需新建近500万平方米,其中,成华区就规划有118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新建市场的25%。到2005年,这一地区将建成一个以生产资料为主的,集仓储、运输、物资配送、信息咨询、餐饮娱乐、通讯、金融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市场群,形成高起点、高效率,极具辐射力的现代化物资交 易中心、仓储中心和信息中心。建成后,年交易额将达到200多亿元,与金牛区金府路生资市场群及五块石市场群和武侯区红牌楼汽配市场群及高新区火车南站消费品加工贸易区批发市场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成华区的成功实践引起了青白江区的高度重视,区政府开始积极探索促进本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加快青白江区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青白江区提出了“建成一流卫星城,跨越发展青白江”的发展目标。可历史及实践都证明:任何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是和有效的物流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良好的物流条件,经济发展必然受到制约。成华区为何能吸引越来越多的市场开发者?为何能成为一片投资热土?究其原因,投资者都不约而同地看中了这里良好的物流条件。为此,青白江区提出紧紧围绕交通区位优势的特点,依托工业基地、大型企业、铁路枢纽,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现代化物流中心,充分发展物流经济的思路。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其自身的优势:(1)青白江区是成都市东北的门户,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国家公路国道主干线“五纵七横”经过成都的两条(上海—成都)、 (二连浩特—河口)均经过青白江区(成绵高速、成南高速),另有国道108线和省道唐巴公路,还有7条县道,区内公路密度达132.9km/km。区内现有国家铁路4条——宝成、达成、成渝、北环线,另有1条企业专用铁路,有火车站5个,其中大弯站、青白江站、城厢站属成都枢纽站,有国家铁路二级口岸1个。青白江区拥有大量可供开发的土地,而且地价便宜,只相当于成都二环路附近地价的1/5。(3)青白江区有充足的水、电、气资源。工业渠流量8万立方米/秒,并已建成日处理污水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区内建有西南地区最大的500KV枢纽变电站,总变电容量178KVA,具有国、地电网双线供电优势;四川省南北两大输气管道及两座大型天然气配供中心都建在区内,天然气管道铺设完备,天然气日供量400万立方米。(4)区内建有华铁国际储运有限公司,配有先进的物流设施,具备“一关三检”查验功能,已开通成都 上海“五定班列”,以及与上海、天津、青岛、连云港、广州、深圳等沿海口岸的进出口业务,具备良好的物流基础。(5)经铁道部批准,将把青白江火车站由原来的13股道扩建为24股道的大型货运编组站,成为成都北货站,这是青白江区发展物流业的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6)青白江区是全国和西南地区着名的化工、冶金基地,拥有川化、成钢、成桥、蓝风等12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有中日合资川化味之素、美国成都宝洁、成都王牌农用车、四川升达杯产等10多家合资、独资公司及联办企业,形成了以化工、冶金、机械、建材、轻纺五大支柱产业。雄厚的工业对物资储运有巨大的需求,可以为物流业带来充足的货源。 由上述可知,青白江区已具备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基本条件,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必将引起青白江区经济的重大飞跃。第一,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不仅可以增强本区对德阳、金堂、新都等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而且可以与同处成都市北面的“成都物流基地”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增强成都市对中国西南地区物资、人员、信息等的辐射作用;第二,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利于区内物流资源的整合及优化配置,提高物流企业经营效率;第三,青白江区发展现代物流业,可以为区内大中型企业提供“准时供应系统”、“即使供应系统”和“零库存系统”等第三方物流服务,使工商企业降低管理费用,压缩存量资本和不必要的物流投入,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第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会大大改善青白江区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和项目落户青白江区,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缩短与周边地区和先进区县的差距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第五,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将大大提高青白江区的整体服务水平,增加第三产业的比重,同时,可以带动周边专业批发市场的发展,这将进一步增强青白江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随着物资、信息、资金和人员的集散,又会直接推动餐饮娱乐、金融、信息通讯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此外,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最终也会对房地产的开发形成新的需求,以商业房地产开发带动住宅房地产的建设。 然而,上述这一切都必须立足于对现代物流业的大力发展。可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的确对区域经济有着巨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当前教育投资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关键词] 教育投资 区域经济 发展 [摘 要] “教育是经济增长源之本”已经被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实际所证实。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我国拥有浓厚的教育底蕴,但是我国教育投资支出的现状与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却存在着巨大差异。当前我国教育投资支出的总量、结构、效益、体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不相协调,严重影响了我国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结合我国实际,本文具体分析教育投资支出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且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对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为本”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引言 经济增长与发展一直是一国宏观经济最主要的目标之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教育投资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被经济学家所认识。早在20世纪60年代前后,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就已经比较完整和系统地提出了“人力资本”的理论。自舒尔茨开始,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把教育投资当成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当前,教育投资在一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高度。 二、我国教育投资与区域经济发展 我国不同地区,在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教育投资发展水平也有比较大差异。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较低,用于教育投资的数额有限,国家对各地区的教育投资总规模不同。此外,我国在各区域教育投资结构不同。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主要分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包括普通中学及职业中学)、小学、其他等,在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上存在不合理现象。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人口状况、地理环境、民族构成、文化教育基础的差异很大,形成为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显著特征。根据国家教委统计资料,我国在“十五”期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NP比例存在明显差异,反映了我国各区域之间教育发展相对平衡性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的突出矛盾,教育投资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协调性在教育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在理论研究实证方面,郑丽琳(2006)将全国分为东、中、西部三大区域,采用1996年~2002年数据,运用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分析。结果模型表明,教育投资对我国东、中、西部三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各有不同,差别较大,东部最为明显,而中西部明显偏低。目前,产生教育投资效应区域差别的原因主要是国家在各区域投资规模和结构的不同。然而,在和谐社会建设和“十一五”规划下,我国各地政府对教育投资加强了重视程度和支持李度。最近,南昌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城区加快示范性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后,四个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迅速制定实施方案,规划区域内“十一五”期间教育网点建设。按照南昌市市政府的规划,2007年至2010年全市城区将规划新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15所、改扩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2所,总投资达5亿元,将基本消除目前存在的教育盲点,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设施完善、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学校网点。 三、完善和发展我国区域教育投资的有效措施 1.加大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力度 基础教育是三级教育模式中的“塔基”。因此,必须加大对我国各区域基础教育的投资。在我国,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中的首要问题。中国农村占有总人口数四分之一的农民生产、生活状况能否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是关乎中国改革“三步走”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而加大对三农的教育投入,尤其是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我国各地政府应在其中担当起主要的责任。今后,需要加强中央、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公共投资和财政供给水平,并且在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实现12年义务教育。 2.扩大对我国各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投资 今后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积极开展农村农业实用型技术教育或者培训。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供大量实用型人才不仅可以繁荣城镇经济,而且对农村经济的繁荣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中国,通过普及高等教育来发展农村经济是不太符合实际的,而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技术教育或在职培训将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农民通过一定的技术培训,掌握了实用性极强的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能,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素质,而且可以利用具有比较优势的本地经济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对于缩小中国城乡、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差距、协调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决定性作用。 3.构建市场经济下的多样化的教育投资模式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区域教育投资模式应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除了以国家财政为主的教育投资,应当大力发展我国以资本市场为依托的教育融资多渠道化,鼓励和支持多方筹资用于教育,积极鼓励兴办民办教育,重视发展农村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加大整个社会对教育投资的认识高度;最后,教育投资管理法制化也必不可少,我国义务教育法体系的日臻完善能够为提高教育投资措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总结 我国教育投资近几年有了明显增加,发生了巨大改变,无论在投资总量还是比例上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同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投资比例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远远达不到世界平均水平。为了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求,我国增加教育投资,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和谐发展仍然是一个紧迫和重要的问题。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浅谈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对策 论文摘要: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继20世纪80年代沿海发展战略、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目前新的区域发展格局正成形成,即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实行东西互动,带动中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本文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作了分析,指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区域经济是各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大城市为中心、发展水平相近地区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加强,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区。我国区域经济按地理位置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厦门、深圳、湛江等整个海岸线为快速发展的经济区域;第二层次是从哈尔滨、沈阳、石家庄、太原、郑州、武汉、合肥、南昌、长沙等内陆属于发展较慢的经济区域;第三层次是西部地区为发展落后的经济区域。 1 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致使国家总体改革目标进退维谷。由于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东南沿海地区实行政策倾斜、资金倾斜,加上其地理位置优势,目前东南沿海与中西部的发展差距凸显出来了。向沿海倾斜的区域政策使全国经济重心总体向东南偏移,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类型和产业结构与东部地区也产生了很大差异。东南沿海区域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使以市场为导向的宏观经济改革目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之间发生冲突,使国家总体改革方案难以设计与贯彻落实。 中部经济有“凹陷”之忧。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沿海发展战略和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已成为全国的“经济凹地”,十六大后又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和改造”的方针,中部地区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中部地区农业比重很大,农村人口过多,由于靠农业发展的出路越来越窄,而制造业又没有出现由东部向中部转移的梯度效应,在东部大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经济振兴的新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所面临的国内与国外的压力会加大,“经济凹地”有可能会加深。 区域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区域经济特色不明显。一是重复建设,这不仅出现在价高利大的产业领域,而且在基础设施领域尤甚。二是在开放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甚至区际联系还要小于与国际的联系。三是存在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加速扩大的地带间经济发展差距,加大了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兴地富民”的客观压力,迫使一些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置全局性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而不顾,低效益、低水平地重复引进、生产、建设,从而导致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不断加剧。这不仅抑制了地区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丧失了地区分工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 地方割据现象仍比较严重。在地区差距日渐扩大的背景下,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地方政府或以公开的形式,或以隐蔽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如区域间为争夺紧俏资源而展开的资源大战;构筑名目繁多的贸易壁垒和行政壁垒;互相实行资源、技术、人才、商品的垄断和封锁等来保护本地区的利益。不仅造成了流通渠道堵塞,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而且使地区、行业、企业间的优势无法互补,造成资源浪费,并最终导致竞争、开放、统一的国内大市场难以形成。目前,各地区进一步扩张面临的共同障碍,是行政体制分割,各自为政,行政性区际关系替代了市场性区际关系,难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经济融合。 不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不足。对不发达地区而言,其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优惠政策也没有绝对的优势,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不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落后,缺乏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力。人才缺乏,科研经费不足,使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资源换增长”模式普遍存在。很多地方政府用土地和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作为促使本地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最优选择,这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最普遍的问题。 2 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强宏观调控,进行必要的政府干预。从我国目前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情况来看,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形成了,但是市场发育还不充分,各地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差距很大,全国统一的市场尚未形成。所以政府应通过转变自身职能,促进市场发育,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应通过制定适当的区域经济政策,防止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导致地区差距讲一步扩大。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政府通过必要的投资倾斜和政策倾斜,加强不发达地区的智力投资,扶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宏观调控措施,达到各个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同时寻求“点”的突破,国家在各地区发展的点上集中投入资金、引入技术,培植主导产业,使之成为真正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极。 淡化行政区划色彩,强化经济区域功能。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交通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通过整合区域资源,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壮大跨区域的龙头产业,以较低的成本促进产业优势的形成。整合的思路应是改革和优化政府。改善政府的纵横向权力结构,把握好上下政府分权和集权的度,从法律、组织、风险等方面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使政府真正从管理走向服务,从全能走向有限,从根本上克服和解决“行政区经济”的弊端。走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路子。 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利益调整机制。东部地区要继续发挥引导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出口导向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主力军的作用。中部地区多数都是农业大省,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调出基地,充分利用其承东启西、纵贯南北,地处全国水陆运输网络中枢的有利区位和综合资源优势,“东引西进”加快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就有可能尽快崛起,成长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主动力。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西部大开发战略力图通过实施西气东输、东电西送、南水北调和青藏铁路等通道网络建设,与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等工程,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搭建更宽广的平台。 理顺资源价格体系。现在我国区域间合理分工和商品交换的主要阻力有两个:一是自然资源产品相对低价、工业制成品相对高价的不等价交换,二是地区分割和地区封锁。因此,协调区域市场需要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其中最为关键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提高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 落后经济区域发挥本地优势,突出特色。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落后的普遍现象是:生活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人口增长快,失业率高,严重依赖农产品和初级产品出口,依附性强,生产力脆弱,交通不发达,自然条件差。根据当展理论与区域经济理论,综合考虑中西部的实际困难,当前应当重点抓好的问题是,最大限度地调动落后经济区域的内部积极因素,发挥本地优势,加快自身发展。 加强东、中、西部企业合作。当前最重要、最现实的就是引入东部和中部的市场主体,在东中西联动中,推进西部大开发。东中西部经济技术合作,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90年代中后期,一直以商品贸易为主,投资与企业并购仅占15%,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情况有所变化。近年,东部地区一批优强企业,如康佳、“三九”、娃哈哈、白猫集团、春兰集团等采取多种方式进入西部,除必要的资金投入外,更多的是注入管理模式、转移技术、提供商标使用与营销网络等等。这样,既满足了东部优强企业低成本扩张的需求,扩大了市场空间与原材料来源,又解决了西部工业崛起中受到的资金、技术、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约束,加快了西部工业化的进程,取得双赢效果。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加快区域经济发展 推进湖南西部地区全面小康进程 [摘要] 湖南西部地区的小康进程近些年来有了一定的进展,但相对全省而言,仍相对滞后,且距离有越拉越大的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区域经济协作,构建特色经济,已成为该区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 [关键词] 湖南西部 区域经济 全面小康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为本世纪初叶中国经济发展所制定的宏伟蓝图,是新世纪新阶段党领导全国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所以,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明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推进湖南西部地区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对加快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湖南全省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及目标体系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小康”之词源出《诗经》,《诗·大雅·民劳》篇首次诞生“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小康”之咏。据今2500年前,儒家创始人孔子开始阐释“大同”、“小康”思想。孔子在《礼记·礼运》篇中描写了小康社会的景象:“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高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其后,历代的思想家们,曾对理想中的小康社会做过许多设计,赋予它很多思想内涵。古往今来,“小康”、“小康之家”、“小康生活”述语在民间已广泛流传,亲切而实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立足于中国国情、放眼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借用了“小康社会”这个名词并对其赋予了全新的内容。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将“小康”列为“三步走”的第二步目标。 到2000年,我国顺利地实现了“三步走”战略的第一、二步目标,全国人民的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2002年11月8日,在十六大报告中又明确地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二0二0年力争比二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明确地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 “小康社会”,虽然其中也有一定的量化指标,但总体上还是一个大概的意思,因此,小康目标的标准必须有一系列具体的量化指标来反映,从而构成一个指标体系。 1、1995年的小康社会指标体系。1995年1月国家计委与国家统计局联合提出并征求12个部委意见,修改完成了全国人民生活小康的基本标准,这个标准由经济水平、物质生活、人口素质、精神生活、生活环境等五个方面16项分指标组成。 这16项指标具体是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元;⑵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⑶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⑷城镇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2m2;⑸农村纲木结构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5m2;⑹人均蛋白质日摄入量75克;⑺城市每人拥有铺路面积8m2;⑻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⑼恩格尔系数50%;⑽成人识字率85%;⑾人均预期寿命70岁;⑿婴儿死亡率3.1%;⒀教育娱乐支出比重11%;⒁电视普及率100%;⒂森林覆盖率15%;⒃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合格县比重100%。 2、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根据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综合有关部门参照国际上常用的衡量现代化的指标体系。同时,考虑我国国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准可包括社会指标和经济指标两方面,共10项具体指标。即⑴人均国民总收入超过3000美元,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标志;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00元;⑶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000元;⑷恩格尔系数低于40%;⑸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m2;⑹城镇化率达到50%;⑺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20%;⑻大学入学率20%;⑼每千人医生数2.8人;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95%以上。此标准对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没有设出具体量化指标,所以,还只是一个基本标准。 二、湖南西部地区的小康进程及其差距 湖南省西部地区,包括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共辖24个县(市区),629个乡镇。面积56546k m2,2002年人口911.2万,分别占湖南省的26.57%和13.75%。 (一)湖南西部地区小康建设进程状况。①主要指标有了稳定的增长。三市州可准确计算出小康指标体系中三项指标,即人均GDP,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纯收入这三项权数较大的指标值。其纵向比较如表1。②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一产 表1: 湖南西部地区三项指标纵向比较 1995年 1999年 2002 人均GDP(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人年) 农民人均纯 收 入(元/人手) 人均GDP(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人年) 农民人均纯 收 入(元/人手) 人均GDP(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人年) 农民人均纯 收 入(元/人手) 怀化市 3082 4381 1790.77 4706 6179 1940 自治州 1938 2391 1225.34 2816 5497 1325 张家界市 2211 3541 1727.36 4645 6023.04 1837.05 业比重继续下降,第二产业呈上升趋势,第三产业稳步增长。三市州产业结构构成如表2。③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④城市建 表2: 湖南西部地区产业结构比较(2002年) 地区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怀化市 25.4 27.0 47.6 自治州 30.8 33.7 35.5 张家界市 22.1 22.6 56.2 设力度加大,城镇化水平都达到20%以上;⑤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迅速,“两基”达标任务如期完成,每千人拥有医生数在1.2-1.4人之间;⑥生态环境保持相对较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⑦精神文明建设步伐加快,人们的道德觉悟有较大提高;⑧民主法制日益健全,政治文明初露端倪。 (二)湖南西部地区与全省总体水平的差距 湖南西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已形成一定的基础,并在不断地向全面小康目标迈进。但综合起来看,这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经济规模还比较小,与全省总体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 1、人均GDP低于全省,且与全省的差距不断拉大。 人均GDP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指标。2002年,湖南西部地区人均GDP为4230.18元,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64.49%,其中自治州人均GDP水平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3%。充分反映出湖南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省处于低位,并且与全省的差距呈扩大趋势。1995年,湖南西部地区人均GDP2593元,为全省的76%;1999年人均3649元,为全省的71.48%;2002年为全省的64.59%。充分反映出湖南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落后性。 2、经济增长速度低于全省,在全省的地位逐年下降。据统计,1996-1999年,湖南西部地区GDP增长速度年年低于湘中、湘东地区和全省(表3),4年年均增长速度低于湘东地区2.7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84个百分点。2001年、2002年,湖南西部地区GDP增长速度为8.73%和7.53%,又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7和1.47个百分点。增长速度也呈下降趋势。1999年下降到7.38%后有所反弹,到2002年,又仅为7.53%。 表3: 1996—2002年湖南西部地区GDP增长速度横向比较(%) 地区 1996 1997 1998 1999 4年平均 2001 2002 西部地区 10.67 10.10 8.04 7.38 8.94 8.73 7.53 中部地区 12.73 11.22 9.19 7.63 10.00 东部地区 13.82 12.88 11.25 9.27 11.67 湖南省 10.27 10.7 8.5 8.3 8.79 9.00 9.00 (2002年资料缺省) 3、从产业结构看,第二产业和工业发展滞后,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过程水平较低。 从表2可以看出,湖南西部地区三次产业结构呈现三二一格局,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最大。单纯从这一点来看,湖南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较为先进。但具体分析,并非如此。湖南西部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6.1%,高于全省的19.5%,区域农业特征十分明显。而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又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区域工业化滞后。第三产业的快速增长没有建立在发达的农业和工业之上,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过程水平不高。 参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湖南西部地区其他指标由于准确测算的条件尚不具备,还没有测算或数据不完整,尚无法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较。就整体而言,湖南西部地区虽有发展,但与全省的差距在逐渐拉大,如果没有一个快速增长的过程,将对湖南全省的全面小康进程产生消极影响。 三、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区域综合实力 湖南西部地区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全省是滞后的,但仍有着自身的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取向。 (一)因地制宜,构建市州特色经济 湖南西部地区整体水平较低,但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地区性差异。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怀化市相对较高,湘西自治州较低。2002年人均GDP,怀化市为6179元,湘西自治州为2815.78元。湘西自治州只有怀化市的46%不到。在产业结构上,怀化市是一种三二一型的产业结构。湘西自治州第一产业比重相对较高。张家界市以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相当突出。在发展优势上,怀化是铁路交通枢纽,湘西自治州的食品工业基础较好,张家界市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因此,在发展规划上,三市州应突出自身特色,并促进三市州之间的协作与联合。怀化市突出交通枢纽、商贸流通中心、信息中心及体制创新中心的功能,构建湘鄂渝黔桂五省边境经济区域中心城市。湘西自治州突出的食品工业为主的轻工业、旅游业及农林产品开发业的发展。张家界市突出发展旅游业,以旅游业为主导,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立足交通,启动点轴开发工程 在地域经济发展中,重大交通设施及交通枢纽的分布对地域开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焦柳铁路、湘黔铁路是本区域内的两条主要交通线,二者呈“十”字型分布。怀化市是这两条线的交点。处于南北、东西铁路干线交汇点的怀化,加之正在修建的渝怀铁路也在此交汇,其铁路交通枢纽地位十分突出。就目前的两条铁路干线交汇的铁路枢纽在全国也仅十余个,三条干线交汇的更屈指可数。加之320、209国道贯通,区域内的城市也都在铁路线和国道上。因此,以怀化市这一交通枢纽为点,主要以铁路线为轴,启动点轴开发工程顺理成章。首先是极化怀化,使其巨大的交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其经济实力与交通枢纽地位相匹配。其次是张家界、吉首等点的极化,壮大点的规模,然后通过点的扩散,促进交通线上周围次级点的成长,使靖州、洪江、龙山、溆浦、凤凰、沅陵、慈利、桑植等点的经济快速发展。 (三)解决贫困,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湖南西部地区发展滞后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贫困造成的。三市州集中了全省55%的贫困县。贫困问题不解决,湖南西部地区的经济就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更不用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前,湖南西部地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快山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生态建设。二是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医疗、基础教育条件。四是通过提高产量、以粮代赈等多种方法,解决口粮问题,解决温饱问题。五是充分发挥经济极点的辐射作用,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由于三市州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解决贫困问题还需要外力的推进。尽管湘西自治州已纳入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的范围,但仍需省委、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张家界市、怀化市也亟待着各方面的支持。 (四)加强协作,大力发挥整体优势 湖南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离不开地区间的经济协作,只有通过经济协作才能不断促进区域间的产业分工、合理交换和联合协作,建立起统一、开放、畅通的市场体系,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物流、人流、资金流,汇集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区域间资源的合理配置。 1、加强区域统筹规划和协调。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三市州充分利用产业上各有所长的差异,实现优势互补。对区域主导产业,共同努力实施。促进相互之间的经贸联系,在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方面通力协作。 2、推进和参与五省市区边境地区的经济协作。利用处于五省市区交界处这一区位优势,加大参与五省市区边境地区经济协作的力度。一是继续发展覆盖不同地区的各种经济协作区,不断完善各种区域组织、经济网络和区域市场。二是要大力促进边境贸易,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若干个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和商品集散中心。 3、加强与省内东、中部地区的合作。借助湘东、湘中的实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是突破行业界限,促进产业联合,树立大行业观念,形成一批新兴产业群。二是消除政策上的障碍,降低交易成本,以政策上的一致性保证经济协作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企业联合,以重点产品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以区域内的骨干企业为核心,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集生产经营、科技开发、内外贸易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模经济。四是加强人才的培训和交流,实行干部轮换交流制度,促进各地经济发展成功经验的交流与移植。五是加速全省交通、通讯、网络的发展,以点轴式、极点式、圈网式开发共同推动全省经济协作,带动湖南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是一个溶经济、社会、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于一体的目标体系。湖南西部地区只要从诸多方面共同努力,全面提升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我们相信,湖南西部地区就能与全省一道携手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及实践 论文关键词:区域经济;领导者;制度;产业战略 论文摘要: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分析了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首先,结合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和区域经济问题的实际,确定了区域经济领导者的概念。其次,通过中外的大量案例,实证了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最后,利用多个相关理论对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的作用进行了机理的分析。 区域经济,是当前热门的问题。不论是学术界还是实践界,都日益关注谋求经济发展的区域行为。一个区域的经济如何实现发展,不同的学科都给出了有益的建议,主流方法很多都来自于区域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这里,我们将尝试从另一个角度,即领导者的角度,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行分析,探索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贡献。 1 领导者的概念与理论 理解领导者(leader),先要理解领导(leadership)。而在学术界,关于领导的定义一直没有得到完全的统一。孔茨认为,领导是影响人们心甘情愿的和满怀热情的为实现群体目标而努力的艺术或过程。特纳认为,领导似乎影响人们自动为实现团体目标而努力的一种行为。戴维斯认为,领导是一种说服他人热心于一定目标的能力。从这些定义我们可以到看,虽然定义表述并不统一,但领导的含义却是得到比较普遍认同的,即“指引和影响”、“组织成员”、“实现组织目标”。因此,领导者可以理解成为通过影响成员带领组织实现目标的个人或群体。 虽然主要基于组织行为学,但领导者的研究显然扩散到了众多管理学的相关领域。在具体的组织问题研究中,实际上领导者具有了另一重含义,即组织的管理者。虽然这两个概念被不少学者认为存在学术上的差异,但在很多实际情况下,以及很多实证主义学者的研究中,这两个概念往往是不太容易区分的(盂建平,霍国庆,2007)。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也表示,“各个领导集团即各种机构的管理人员也必须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必须深入思考他们所处社会的价值观、信念和承诺,必须在完成其机构的特殊而有限的使命以外,承担起领导的责任”,并“为了达到本机构必须做出的成果而组织资源”。因此,我们常将两者合一,从而得到领导者更加宽泛的概念,即“组织中或群体中的最高管理者,其担负着指引组织或群体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思考和制定目标、安排结构和资源等重要使命,对组织或群体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结合我们所研究的区域经济问题,按照领导者的概念进行扩展,我们会很容易得到区域经济领导者的概念——即区域政府。不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区域政府都担负着规划区域经济、制定竞争规则等重要使命,即“引导和影响”着区域内的企业个体。而且,在中国的经济模式当中,政府还掌握着大量的经济资源,起到不容忽视的资源分配者的角色。这些都决定了在区域经济问题中,区域政府——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是我们所提及的领导者。这个领导者未必是具体的某个个体,而是代表决策权力和决策职能的区域政府的经济决策阶层。 2 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的实证 从现实来看,领导者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能够引起区域内经济发展的质变。中外古今,大量的案例都印证了这个观点。早在2300多年前,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商鞅被秦孝公拜为国相,在秦国推行一系列的变法措施。在经济方面,商鞅通过“开阡陌”、“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等措施,大力发展封建经济,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商鞅变法之前经济还落后于关东各大国的秦国,凭借着优秀的领导者商鞅和秦孝公的作用,一跃成为实力强国,奠定了日后统一中国的坚实经济和物质基础。历史上经济高度发展的历史阶段,如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清代的康乾盛世等,无不是贤明的国家领导者的主导,不论是发展政策的制定、重要人事的安排、还是资源的开发与分配。一时间,政通人和,人才辈出,国库充盈,百姓富足。放眼海外,彼得大帝之前的俄国,是落后当时西方几百年、还处于中世纪的蒙昧之国。但在彼得大帝的领导之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原有的落后的农奴制,国家繁荣富强,俄罗斯也一跃成为欧洲的列强之一。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日本的明治维新时代,也都是优秀领导者和领导集体所作用的区域经济高速发展的案例。 进入现代经济世界,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案例仍然是不胜枚举。不论是微观的村镇,还是中观的省市,还是宏观的国家与地区,其快速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领导者的作用。 我国河南省的南街村,在改革开放前是一个人多地少的贫困村,也没有什么地下矿产资源。村长王宏斌上任后,积极思考,勇于开拓,确定了围绕农业办工业的发展思路。办工厂遇缺乏资金时,王宏斌及村委们主动带头筹集资金;产业实现盈利时,王宏斌又以身作则,树立了艰苦奋斗、公平道德的经营作风。在王宏斌的带领下,南街村人以面粉厂、砖瓦厂等起家,时至今日已形成了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格局,兴建食品、农业生态旅游、医药、电器、钢铁五大工业园,年产值突破16亿元。 在发展中国家印度,班加罗尔地区如今已成为世界著名的计算机软件中心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起,当地政府就致力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人力资源的培养、投资和税收政策的制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的环境。努力的结果,是班加罗尔地区计算机软件业的飞速发展,以IBM、英特尔、思科为首的国际著名IT企业都已经或将在班加罗尔地区设立实验室和软件研发中心。这些努力不仅促进了印度当地经济,更培养了全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英语化IT技术人员,其带动效用和扩散效应是无法计算的。 至于国家层面,中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在第二代领导者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国进行了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开放,至今已经实现了连续三十年的高速增长,取得了令全世界震惊的经济发展成就。 有成功的领导者,就有失败的领导者。两相比较,不称职的领导者非但不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还会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台湾地区的前行政长官陈水扁执政期间,用人唯亲、贪腐成风、施政无能,台湾地区经济一片凋敝。昔日“四小龙”中表现最为优异的宝岛,已是多项经济指标严重下滑,位列“四小龙”之末,不复往日风采。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创造了美国经济过去30年以来最好的成绩,但继任者小布什任内的短短数年,美国经济不仅没能保持快速增长,反而停滞不前,发生了规模空前的次贷危机,面临相当大的衰退风险。正如格林斯潘等经济学家所指出的,美国总统小布什难辞其咎。 3 领导者促进区域经济的理论机理 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不仅具有现实上大量案例的印证,同时也得到了详尽的理论解释。具体的来看,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重要作用是通过以下一些机制来实现的。 首先,领导者担负着资源发掘、筹集和配置的重要职能,制约着资源的拥有量、变化量和利用效率。一是利用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禀赋,如南街村的王宏斌利用农业资源来办工业。二是吸引外来资源,如班加罗尔地区的吸引IT技术和资金投资。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如何开发和培养区域内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才是现代知识经济中最为重要的资源。 其次,领导者的观念,是区域发展体制的重要形成渊源。组织行为学的理论已经揭示,领导者作为组织价值观的倡导者和榜样,其观念会影响组织其他成员,进而影响组织文化。区域领导者面向未来、勇于开拓,则区域发展观念和体制将会生机勃勃,与时俱进;若是区域领导者思想陈旧、固步自封,则区域发展观念和体制就会趋向于保守和封闭,错失发展良机。 还有,领导者作为引导前进方向的领路人,其发展观将直接影响区域的发展方式。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提倡科学的发展观,绿色型发展,持续性发展,是当前区域发展的常见主题。但这种发展方式能否实现,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域领导者。如果领导 而且,领导者同时还是组织最高决策者,负责组织战略的制定。因此区域发展战略也是领导者所最终决策拍板的。与决策相关的理论与学科都广为接受的一点,就是决策不是完全客观的产物,而是受到人主观判断和倾向性影响的。也就是说,区域的发展战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人为制定的结果。这个战略的优秀与否,不仅受到领导者及其决策集团分析能力、决策信息与知识、以及主观倾向性的制约。 最后,领导者也影响着区域发展的环境因素,尤其是内部的软环境。这方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参照新制度经济学。包括政策和制度的软环境,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内,与其领导者具有密切的关系。领导者是软环境的主要缔造者,这个在前面已经做了详尽的分析。另一方面,领导者也是软环境的主要执行者和维护者,这同样影响甚至决定着软环境。典型的比如东南亚的“软政权”现象,即便其缔造者是西方的思想家,在不称职的领导者的执行和修正下,同样丧失了其固有的先进性。 4 结语 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的分析,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结论,领导者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于众多谋求经济发展的区域,首要的任务就是提升区域领导者的意识和能力,才能有效的确保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浅论区域创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论文摘要:“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从理论层面上详细论述了区域创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五大促进作用。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可持续发展;范围经济 早在1998年,就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技术创新是解决资源浪费问题,实现高质量经济增长的惟一途径;技术创新能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技术创新能够促进新产业的发展;技术创新能够提高企业竞争力,并因此得出结论,“技术创新是人类财富之源,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正是技术创新,促成了各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可以说,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没有哪样事物能比创新显得更为重要,创新能力的高低不仅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高低,而且也决定了一个地区经济实力的强弱。是因为创新,使众多的区域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崛起,并走向个性化的发展道路。区域创新能力的不同,使我围经济的个性化和差异性在从大的流域经济、省级经济到县级经济乃至更次一级区域经济的范围内展开。区域创新正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和“推进器”.区域创新能力也成为区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蘑要标志。 1区域创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已从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过渡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闪以知识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显著地区别于以土地为最基本生产要素的农业经济和以资本为最基本生产要素的工业经济。 传统的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都是以稀缺的自然资源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存在收益递减的基本经济规律和经济增长的极限,并且随着人类不可再生资源的减少,如果没有新的资源替代,其发展动力就有枯竭的可能。但知识经济却不同,知识经济是以智力资源和知}只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由于知识本身所具有的无穷性和可再生性等特点,使知识资源可以无限创造和开发,从而避免了传统经济的各种弊端。与传统经济依靠大量生产要素的投入推动经济增长不同,知识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其实质就是依靠不断的知识和技术创新。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动力。 在创新驱动下.知识产品的成本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而下降,知识越使用价值越大,从而冲破了传统经济收益递减的基本规律.形成了收箍递增的特征。时,南于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是无限的.创新主体的创新产品——新知识和新技术理论上讲也是无限的.这就使得以其为基硎:的知识经济的发展空间也具有无限性。在创新驰动下,经济发展永无止境,既不会枯竭,也不会中断,而是持续不断。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创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2区域创新提高了区域经济增长的质量 区域经济增长通常是指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或效率的提高等原因,经济规模在数量上的扩大,即商品和劳务产出量的增加。根据这个概念可以推断,一般情况下.区域经济增长的源泉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要素投人的增长,二是要素使用效率的提高。若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投入的增长来推动,则可称之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若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使用效率的提高则可称之为集型约增长方式。在区域经济的增长过程中,速度和质量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这两者既对立,又统一。之所以对立。是因为经济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质量常常不可兼得.提高了经济增长速度,却损失了经济增长质量;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却降低了经济增长速度。若要统一,就必须两者兼顾,而其关键就是看区域经济增长方式的选择。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区域经济发展往往注重的是速度。而忽视质量,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速度和质量都无法顾及;相反,在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下,区域经济发展却可以达到速度与质量的统一。集约型经济增长,关键在于提高单位要素投入的效率,而这种效率的改善是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的。因为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在生产要素使用效率的改善上能够发挥三重作用:①技术创新能够以知识和信息等无形生产要素部分或者全部地代替自然资源等有形生产要素;②技术创新能够促进有形生产要素的反复和循环使用;③技术创新有助于开发新的生产要素或寻求替代生产要素。显然,技术创新有利于区域经济采用集约型的增长方式,以降低区域经济增长中的物质消耗.提高区域经济增长的质量。因此,技术创新是提高区域经济增长质量的有效手段。 3区域创新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 区域产业结构是特定区域内务产业部门之间、各产业部门内部符行业及企业问的构成及相互制约的联结关系。区域经济增长是以区域内各产业部门的增长为基础的,区域经济增长过程实质上是区域内各产业部门增长过程的综合结果,因此区域经济增长要求区域内各产业部门之间要保持合理的比例结构。合理和高级化的产业结构,能使区域经济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符产业协调发展,有利于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不合理、低级化的产业结构会降低区域经济增长的质量,并最终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 事实上,区域产业结构的变化要受很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如国民经济增长水平、资源条件、技术创新、市场需求、经济政策、投资结构、劳动力流向等。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就是在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实现的,其中技术创新是关键的因素。根据熊彼特的观点,技术创新就是导人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从而可大大地提高潜在的产出水平.而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就是伴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作为资源转换器的效能和效益的过程。因此,技术创新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决定性手段,或者说,产业结构升级就是技术创新的展开过程和逻辑终点???。产业结构升级,既包括传统产业的改造,也包括落后产业的淘汰,还包括新兴产业的创生。 4区域创新推动着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其基本要求是人类能动地调控“自然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系统,在不超越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保持资源永续利用,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技术创新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是扩大资源供给的有效途径 相对于人类对资源的无限需求而言,资源的供给是受到严重限制的。众多制约因素中,一个关键的囚素就是技术创新能力与技术进步水平。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对资源供给增加的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技术创新可以使几年前人们还难以想象其利用价值的自然物成为今天宝贵的资源,从而使资源供给的绝对数量增加: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使资源供给的相对数量增加。 4.2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发展中国家的大量事实表明.技术水平落后和技术创新乏力是自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是环境经济决策失误的直接症结。此,保护生态,减少环境污染也必须依靠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对环境保护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能够帮助人们认识环境污染:第二,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能够帮助人们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有利于培养人们的环境意识,在树立持续发展的观念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4.3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是推动社会文明的变革力量 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作为推动社会文明的变革力量,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改变着人的价值观+直接和间接地决定着人类的理想和信仰:第二,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可以帮助实现正确的领导与管理,影响社会的政治生活;第三,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可以引起社会结构的变化,促进人们社会关系的调整;第四,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可以使人们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休闲时间和学习时间,使生活更加丰富。总之,社会文明程度与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水平成正比。 所以,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在区域可持续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不仅能带来经济效益,而且能带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 5区域创新有助于创新区域内的中小企业获得范围经济 范围经济(EconomicsofScope)这一概念是在探讨多产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性的过程中由潘热和威利格等最早提出来的。潘热和威利格等指出,当两个或多个产品生产线联合在一个企业中生产比把它们独立分散在只生产一种产品的不同企业中更节约时.就存在范围经济。范围经济揭示了企业从事多产品生产的成本节约现象。一般地讲,范围经济主要来源于共用要素的充分利用.一旦这种共用要素为生产一种产品而投人,无需增加太多的费用甚至无需代价就可以部分地或全部用于生产其它产品。这时就存在范围经济。 对于创新区域来讲。区域创新是该区域内中小企业获得范围经济的前提。正是由于创新,使大量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集聚成群,并建立网络联接,形成创新区域。在创新区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联系,互通信息,相互学习,协同生产,既节约了成本,又促进了更广泛和深入的创新。其实质,是企业对因集聚而在创新区域内形成的众多的共用要素的充分利用。正是这些共用要素在创新区域内的广泛存在和充分利用,才使得区内众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不但可以为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市场需求生产两种或者更多的不相关产品仍能节约成本,从而获得内部范围经济;而且,还可以通过创新区域内企业问广泛的合作生产多样化产品,以低廉的价格进人市场,既保持成本节约,又保持充分的竞争力,从而获得外部的范围经济。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浅析物流产业集聚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研究 【论文关键词】物流集聚 规模经济 范围经济 区域经济发展 【论文摘 要】物流产业集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简要介绍了物流产业集聚的内涵,并分析了我国物流产业集聚的发展现状,着重从规模经济理论、范围经济理论的角度阐述了物流产业集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机理。 1 物流产业集聚的内涵 产业集聚是指相关的产业在某一特定经济地理区域内相对集合,与相关产业有关的各种产业资本要素在同一空间范围内不断汇集的过程。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1920)中系统研究了产业集聚现象,指出“产业集聚可以带来外部经济,包括外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这种经济往往能因为许多性质相似的企业集中在特定的地方——即通常所说的工业地区分布而获得。”[1]物流产业集聚是指在某一特定经济地理区域内,许多相关物流企业集聚在一起,将物流产业相关功能比如运输、仓储、货物进出口、流通加工、装卸搬运、配送及信息处理等有机集成,形成物流产业链,提高物流服务效率的产业布局。 2 我国物流产业集聚的发展现状 现代物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交通等功能要素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不断加快物流速度,提高物流准确率,减少库存,从而降低成本,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现代物流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水平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现代物流服务业的区域集聚是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提高的一种表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物流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物流产业集聚现象不断显现。杨春河博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物流产业空间发展格局表现为较为明显的“三带——四区”的空间格局。[2]三带是东北和中国西北部的以能源和原料产业为依托的物流产业聚集带,包括东北三省、内蒙古、新疆等区域;中部以煤炭工业为依托的产业聚集带,包括陕西、山西、河北等地区;东南沿海以制造、进出口、消费为依托的物流产业集聚区域,包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区。四区是长三角产业物流聚集区;珠三角物流产业聚集区;环渤海物流产业聚集区;东北能源和重工业集聚区。 3 产业集聚的主要竞争优势理论 3.1 规模经济理论 规模经济:由于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等原因,使企业的单位成本下降,从而形成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递减的经济。物流企业在一定地理空间上的集聚,降低了物流企业的运作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就近利用丰富的物流人力资源、市场、物流技术以及信息等资源。正如克鲁格曼指出:同类工业原材料供应者和工人聚集到一个地区,能够产生大批技术熟练的工人并把他们的新技术普遍带给各家工厂,从而造成繁荣。物流企业在一定空间区域的集聚可以实现物流运输的大批量化、储存的合理化、包装的标准化和通用化、装卸搬运的机械化和自动化运输及信息化。运输大批量化可以减少运输、装卸搬运的次数,降低在装卸搬运过程中的损耗,提高车辆的装卸效率;储存数量过大占用仓库空间和资金,储存数量过小可能导致缺货或拖延交货,因此合理储存很重要;包装标准化和通用化有利于节约运输空间、储存空间;装卸搬运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可以提高装卸搬运的作业效率,降低装卸搬运作业成本;通过信息技术整合物流企业的业务流程,可大大提高服务效率,迅速扩大企业规模。 3.2 范围经济理论 钱德勒(1990)将范围经济定义为:联合生产或销售经济,是利用单一经营单位的生产或销售过程来生产或销售多种产品而产生的经济。企业层面认为范围经济实行的是产品线深度策略,即在现有的产品系列内不断的增加产品品种规格的策略。企业实行范围经济,把一元化经营的行业拓宽到多元化经营的行业,目的是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降低经营成本、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这方面比价成功的案例是海尔的范围经济。第三方物流企业自身拥有先进的物流设施、设备,具备高度系统化、集成化和信息化的管理体系,它还可以通过同其他物流企业建立虚拟企业、动态物流联盟等方式进一步扩展自身的物流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开展包括订货采购、运输、储存、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综合性的物流服务时,有能力把这些服务整个过程中的相同工序尽可能最大化,从而获取范围经济效益。 4 物流产业集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机理 发展经济学的梯度推移理论、增长极理论,(非)均衡发展理论,都认为:区域内及区域之间的物资、信息的交换与交流是实现区域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因为如果没有物资的交换、转移任何经济体都无法发展壮大,就不会产生增长极,不会有增长的极化和扩散效应,进而而梯度推移也不会实现。因此实现区域经济增长需要区域内、区域之间物资、信息的交换与交流。物流是实现区域内、区域之间物资、信息的交换与交流的重要手段。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物流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可能有所不同,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内,依然是不可或缺的。物流产业集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促进区域经济活动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降低交易成本 物流产业集聚区集聚了大量的物流企业,这些物流企业集聚在一起可以共享基础设施、信息平台、优惠的政策、廉价的土地资源等,物流企业本身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一定的规模,降低了物流企业固定资本的分摊比重,降低了物流企业的使用成本,形成规模经济。同时物流产业集聚区物流企业众多,这些企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压力与动力,这就会刺激物流企业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开发新的服务产品,形成范围经济。另外,物流产业集聚在一起,原来的点对点、要素对要素之间偶然的、随机的关系发展成网络成员之间稳定的、紧密的联系,物流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可以得到加强,组成要素之间的磨损和交易成本将会减少。物流产业集聚在一起拓展了信息的共享范围,减少了在物流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信息不畅,提高双方识别不确定环境的能力,减少因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而产生的交易费用。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交易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使得交易双方机会主义交易费用可以控制在较低水平。 4.2 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 区域产业结构是指经济区域中各类产业和经济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及其变动。一般而言,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构成区域产业结构的基本内容。根据国际通行的产业划分标准,现代物流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如交通运输业、物资仓储业和流通加工业等)大都属于第三产业。物流产业集聚区物流服务企业数量众多,这样就可以在集聚区建立诸如信息、人力资源、技术、金融、法律、中介、监测和检验等专项服务,带动我国第三产业的优化升级,增加第三产业的国民经济比重,优化我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另外,物流产业集聚促进区域物流的发展,区域物流的发展对于区域产业经济会产生前向效应、后向效应和旁侧效应,进而改变区域经济的产业结构。区域物流产业的前向效应是指区域物流产业的发展将促进物流系统、物流装备制造业、物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发展。从而提高物流活动的效率,促进物流产业优化,增进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机会。后向效应指区域物流产业的发展将带动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仓储、通讯等区域物流产业的发展,进而增加对煤炭、钢铁、水泥和制造业的需求。区域物流产业的旁侧效应指区域物流产业的发展将对所有区域的商业、供销、粮食、外贸乃至区域内所有行业的供应、生产、销售中的物流活动产生积极作用,提高区域内各类经济活动的效率。 4.3 有利于形成区域新的增长极 增长极的形成是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来说,增长极的动力系统并包含着创新动力、市场动力、产业结构转换和优化动力、产业集聚动力以及制度推动力等五大基本要素或子系统。[5]产业集聚是增长极形成的动力之一,产业集聚能够创造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空间组织形式,是推动增长极的内生动力。首先,物流产业集聚集中相当规模的物流人才,资金和物流技术,众多企业之间实行高度的分工协作,产生极高的生产效率,形成规模经济,推动增长极增长,其次,物流产业集聚使得区域内部企业地理位置邻近,容易建立信用机制和相互信赖关系,减少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了空间交易成本,提高了区域增长极的效率,再次,物流产业集聚增加了物流企业的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物流企业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和创新来获得竞争优势。物流产业集聚形成区域新的增长极,增长极通过发挥支配效应、乘数效应、极化效应、扩散效应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5 结论 物流产业集聚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我国现阶段物流产业集聚主要表现为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建设,政府应在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政府在土地、资金、税收方面给予企业政策支持,鼓励物流集聚区坚持立足于自身的企业化与专业化方向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简述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旅游产业 区域经济 相关产业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旅游产业的特性,认为旅游产业是后发展地区最具比较优势、具有率先实现对外开放和跨越式发展条件的产业。旅游产业作为一个经济性的产业,具有关联度大,综合性强,能极大推动经济的增长,我们需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树立发展旅游产业的观点。最后,作者指出旅游产业的发展也必须注意旅游产业的发展的落脚点、盲目扩大景区产业规模以及旅游产业小圈子等方面问题。 一、旅游产业是后发展地区最具比较优势的产业 贫困问题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世界许多国家都十分关注并提出了不少解决此问题的对策与措施。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贫困落后地区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但同时也多是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根据比较优势原则,落后地区应该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而放弃机会成本较大的产业重点发展,西部的农牧业和采掘、原料工业长期以来处于粗放经营的状态,其存在的基础是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很大,而这一部分成本既没有从经济的角度进行量化考核,也没有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环境保护的考察。现在看来,其实际的机会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不具备继续作为先导产业的条件。 西部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且具有独特性,旅游产业是西部真正的优势之所在。从自然旅游资源来看,目前西部12 省区拥有的国家自然保护区占全国总数的35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占总数的34 % ,国家森林公园占总数的18 %;从人文旅游资源来看,西部12 省区拥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占全国总数的32 %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总数的28 %。同时,西部还是我国最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拥有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西部地区的旅游资源品位高、种类全、有特色,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旅游业本身以及它带动的相关行业能够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尤其是从一、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从而为西部贫困落后地区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提供一个适当的结合点,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通过开发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富集的优势,开发特点鲜明、品位较高的旅游产品,而且能够通过旅游开发及旅游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摆脱以往部分地区因贫穷而破坏生态,越破坏越贫穷的恶性循环,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旅游产业具有率先实现对外开放的产业优势 旅游经济本身是一种开放型经济,一个地区独特的旅游产品可以吸引大量的境外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从而使旅游业一步成为对外开放的外向型产业,这不像其它产业发展外向型经济那样需要较长的整体水平提高过程。旅游产业总体上看不是高技术产业,对人才、技术的要求也低于其它高创汇产业,只要其旅游产品具有特色,对外知名度高,吸引力、竞争力就强,就可能使其国际旅游在旅游产业整体水平尚不高时能得以快速发展,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自身也需要对外开放。这是因为,一个地区发展旅游尤其是国际旅游,必然要建设一批符合国际水准的旅游接待设施,如宾馆、餐馆等,这些设施,一开始就必须按国际旅游的通用标准进行建设,与国际接轨;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一开始就引进外资和外国的管理方式与模式,促进了与国际的接轨,从而使得旅游产业成为了不少地区率先对外开放并推动地区对外开放整体步伐加快的先遣队。旅游业的发展等于向外国人开了一个窗口,比较全面地展示该地区的面貌促进外国人对该地区的了解,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对外国人需求和国际惯例的了解并对各相关要素加以改进,促使旅游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旅游区的投资环境得到迅速而有效的改善,加快其对外开放的力度与步伐: 首先,旅游业建设发展的蓬勃兴起,可以并且在很多地方己经带动了欠发达旅游地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相关产业的同步发展,为旅游地区发展新兴产业,如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也为外来投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实际上,贫困地区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但同时也多是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这些地区往往存在着基础设施差,进不来、出不去等问题,从而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自中央确定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支持,尤其是对旅游业等产业的支持,其中发行国债的相当一部分将投入到对西部地区旅游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这是西部旅游地区难得的发展机遇。 其次,从旅游业的微观组成部分一一旅游企业的发展来说,也会对旅游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部门中,旅游企业率先走向国际市场,领风气之先,引进外资、人才和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发展旅游业,尤其是引进各类旅游企业,通过这些企业先进而规范的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将对旅游地区当地政府部门和当地企业的管理和运作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从而促使旅游地区总体投资环境的改善。 再次,旅游业的发展可改善旅游地的生态环境,提高旅游地的地区形象和城市形象。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绿化工程、退耕还林等同时进行,协调发展,它不但可使以往的山川更秀丽,也带来接待地环境形象的根本改变,绿化档次越来越高,环境也越来越好。这对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是个极大的推动。 最后,加快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有对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方面的要求,也有对良好的旅游环境和社会风气等软环境的要求。因此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旅游地区还需要通过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旅游经营服务者、旅游接待地居民文明礼貌,旅游环境整洁优美,旅游活动健康高雅,这样便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同时也为旅游地区的总体投资软环境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尤其是国际旅游的发展,能够带动旅游地区人们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的转变和创新,使旅游地区在观念上进行超前思维和创新思维,这对推动地区的对外开放,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作用。同时,旅游在引来人流的同时,还会引来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例如被国际风筝协会推选为"世界风筝之都"的山东潍坊,过去只是一个手工业小城,自美国西雅图风筝协会主席赴潍坊旅游从而引发了山东潍坊的国际风筝节以来,不但吸引了大量游客,利用外资也硕果累累,第五届风筝节总成交额达10·66 亿元。 三、旅游产业是具备跨越式发展条件的产业 有关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历史发展的理论,从摩尔根的人类文化论到马克思、恩格思的历史唯物论,都论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生产工具。在通常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的阶段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但是,我们通过以下对旅游业本质、内涵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旅游业最具条件超越整体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这并不违背上述理论和原则。 旅游业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要素与通常工业生产产品所需要的要素不同,对生产工具的要求与工业产品生产也有较大不同,旅游业不需要生产的厂房,不需要对所生产产品的粗加工和深加工,不需要相应的机器和工业产品生产完成后必须的物流配送体系,旅游业所需要的只是在旅游产品形成后为游客消费(参观、欣赏) 这些产品时提供服务的劳动者,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可由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人力资源培训来解决。旅游业所需要的资源与工业生产所需要的矿产资源、能源资源也不相同,更注重资源的整体组合,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各项重要的组成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就直接成为旅游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旅游业更加需要管理和服务要素,不光是为调整旅游业的中间环节(旅行社、饭店、旅游交通企业) ,更重要的是对旅游消费者多样化的、不断提高的需求能做到更好地满足。由此可见,旅游业所需的生产要素与以往各种产业所需的生产要素有所不同,这说明旅游业发展本身具有的特性与人类生产力发展阶段,与生产力发展的时代性、阶段性可以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旅游业的发展可以超越本国、本地区生产力发展的阶段。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对旅游业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必须加以有效整合,提高要素的发展水平。 四、旅游产业能够通过自身的加速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在促进社会生产力飞跃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工业化对环境的破坏己是一个无可争辩、无法逃避的事实。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己进人到后工业化时代,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点己转向以低成本、低消耗、低环境破坏为特点的绿色经济和以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为特点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太空技术为主的高科技经济,也就是着力于生态社会、知识社会的发展,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在紧跟世界发展趋势,致力于追赶甚至某些领域的超越。但是,对于广大的不发达地区尤其我国西部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非常落后,它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要实现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由贫困向温饱的转变。而实现这个转变,面临的将是项目如何选、资金人才哪里来、市场哪里找等一系列对于他们而言非常艰难的"哥德巴赫猜想"以及对生态可能造成的严重破坏。那么,对于那些旅游资源富集的欠发达的非工业地区,能否找到一条捷径绕开工业文明的道路而直接跨越到生态社会、知识社会呢? 答案是肯定的,捷径之一就是发展相对而言投资较少、招商较易、市场风险较小,同时又是典型的绿色经济产业的旅游业。从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优势、发展阶段和发展前景来看,我国西部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是具有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可能性的产业。我们知道,我国西部地区一些省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现在基本上还处在农业社会阶段,刚刚进人工业化初期,如果按照传统的思路就是工业化一步一步发展,但很难有超越。所以,必须以也完全可以以新的观念进行发展创新,大胆地提出并努力推进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使这些省的总体经济发展实现一个跨越,从工业化发展初期直接跨越到生态社会、知识社会。 旅游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带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而且还可以使贫困地区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水平而率先实现人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如果说国际旅游可引起旅游客源国的财富向旅游目的地国的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使财富进行再分配,那么,国内旅游则能把国内财富从旅游客源地向旅游目的地转移,使国内财富在地区间进行再分配。一般地说,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外出旅游的人数较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外出旅游的人数较少,当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资源足以吸引经济发达地区的居民前往旅游时,这些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消费对当地的旅游生产显然是种外来的刺激。这种刺激,不仅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是个促进,而且由于旅游业的联带性,对当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也是个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兴办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一业兴而百业旺,可以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缩小自己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近年来,中国一些整体经济发展基础较差、水平较低而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即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穷困地区) ,走向旅游脱贫、旅游致富之路,就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如贵州省紧靠黄果树景区的黄果树村,1992 年全村人均吃粮200 市斤,人均年收人130 元,随着黄果树景区的开发,许多农民投身其中,到1998 年全村人均吃粮400 市斤,人均年收入增至2000 元,一步由贫困迈入了小康,黄果树村也因此而实现了贫困地区经济的率先跨越。 旅游作为一个产业,不仅可以"治穷",一个景点富一个县,一个景点富一个村,一片景点富一个镇;而且可以"治愚",可以提高人的素质。在四川阿坝州旅游景区开发初期,游客去后,老百姓都不好意思去卖东西,卖的时候也不会讨价还价。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一些头脑灵活的当地百姓,不仅习惯了做买卖,而且逐渐由生疏变得嫡熟。可见,旅游给阿坝州老百姓带来的,并不只是金钱收入,更具有意义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烙守了几辈子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其实并不难理解。旅游业必然带来地区的开放,随着游客而来的是新的信息、观念和文化,在碰撞、交流与融合中,人们的视野会更加开阔,思想会更加解放,也会因此走向更加文明。"治穷"是经济效益, "治愚"是社会效益,旅游产业将"治穷"与"治愚",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融为了一体。 五、旅游产业带动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既然旅游是一个经济性的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关联度大、综合性强,能极大地带动和拉动区域经济的增长、财政增收、老百姓致富,因此,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发展中,首先要注意一开始就把旅游当作一种产业来抓,树立起发展旅游所需要的产业观念。 一是旅游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它具有综合性,一业举百业兴,同时又具有依托性,百业托才能举一业。综合性和依托性决定了抓旅游产业发展就是抓结构调整、产业联动、投资环境改善、城市管理及知名度提高,实质是抓了持续发展。因此,一定要站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经济跨越式发展培育支柱产业的全局高度,来看待旅游产业的发展,首先要为它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环境,百业托其一业,使其迅速发展壮大,培育为支柱产业,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其一业举百业兴的带动效应。为此,必须充分认识旅游产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阶段,如旅游产业功能的阶段、旅游发展模式的阶段、旅游产业投入产出的发展阶段、旅游业增长速度的阶段等,按不同阶段的不同规律性要求做好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其不同阶段的不同作用,从而既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又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二者间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是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必须转变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走集约化经营之路。要把区域旅游发展的落脚点放到旅游的产业化发展上,放到使其做大做强带动区城经济社会的发展上,实现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目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尚处于高速增长的粗放化经营阶段,管理方式也是粗放化的,就产业本身来讲还处于出售资源的阶段,即把景区景点当成了旅游业的全部,没有"加工"增值,没有把旅游业涉及的食、住、行、游、购、娱充分连接、带动起来。为此,应着力把这些相关要素发展起来,增加游客的人均停留时间,增加游客的人均消费文出,从而大幅度提高旅游总收入,实现旅游收入主要靠门票收入的粗放型增长向旅游产业总收入的集约型增长转变。 1. 景区景点只是旅游发展的载体而不旅游发展的全部,要把旅游发展的落脚点放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上,促进产业联动从而形成产业链。这样才能提高旅游产业的综合效益而不仅是景区效益、门票效益,才能形成辐射、扩散效应,才能使旅游资源大县、旅游资源大市、浪游资源大省变为旅游经济强县、旅游经济强市、旅游经济强省。 2. 不要盲目扩大景区的产业规模。要协调好城市建设与景区建设的关系,依托城市服务设施,增强城市产业功能,防止脱离城市己有设施、功能而景区重复另搞一套,从而"热"了景区"冷"了城市。要把景区接待区的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通过旅游的带动,不断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切实避免景区"城市化"的趋向。 3. 出旅游点的小圈子,形成旅游点、旅游线、旅游板块、旅游中心城市的区域结构,促进区域旅游的综合发展,从而最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内容提要: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继20世纪80年代沿海发展战略、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目前新的区域发展格局正成形成,即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实行东西互动,带动中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本文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作了分析,指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对策 区域经济是各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大城市为中心、发展水平相近地区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加强,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区。我国区域经济按地理位置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厦门、深圳、湛江等整个海岸线为快速发展的经济区域;第二层次是从哈尔滨、沈阳、石家庄、太原、郑州、武汉、合肥、南昌、长沙等内陆属于发展较慢的经济区域;第三层次是西部地区为发展落后的经济区域。 一、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1、从东部沿海的经济发展看 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已进人工业化的起飞阶段,走在全国前列。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形成,并在WTO规则下迅速与国际市场接轨。国民经济以年均10%--11%的速度增长,超过全国平均2个以上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65%以上,人均GDP达1700美元。这一地区形成3个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经济圈和都市圈,即以广州、深圳和珠海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区,这三个区域相继创造出区域发展的奇迹。今年以来,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更是高速赛跑,比翼齐飞,成为我国的制造业中心,占全国经济的权重愈来愈大。 2、从西部大开发取得的进展看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4年里,国债投资及其带动的投资达7000亿元人民币,五大标志性工程:生态环境建设、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南水北调两线工程进展顺利。东部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资加快了西进步伐。产业结构正在调整,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都出现可喜发展的势头。各省市区内的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水利、县乡道路、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推进很快。重庆、成都、西安等城市建设突飞猛进。 3、从东北经济发展新机遇看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决策的出台,给解决东北问题带来了一次新机遇。东北地区制造业的基础优势和巨大潜力,是东部沿海地区所不具备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现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政策和操作方法都与西部开发不同,采取直接面对一个个企业的政策和方法,核心内容是用高新技?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技术,用市场化的先进管理取代传统管理模式,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方式,包括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 4、从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东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生产要素大量地向东部地区流动,但产业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并没有实现,尽管国家在前几年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但西部地区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发展仍较缓慢。三大地带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东部地区已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充分,产业结构升级迅速,制造业、服务业和外贸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西部经济增长主要靠基础建设投资拉动,国有资本仍占主要地位,外资、民间资本不足,制造业、服务业发展不快,投资效益不高。因此,东西部之间的经济总量、发展速度、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仍在继续扩大。以西部的GDP增长速度为1相比较,1998年东西部比为1.43:1,2002年扩大为1.57:1。人均GDP,2002年西部约600美元,东部则为1700美元,东部约为西部的3倍。 二、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致使国家总体改革目标进退维谷。由于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东南沿海地区实行政策倾斜、资金倾斜,加上其地理位置优势,目前东南沿海与中西部的发展差距凸显出来了。向沿海倾斜的区域政策使全国经济重心总体向东南偏移,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类型和产业结构与东部地区也产生了很大差异。东南沿海区域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使以市场为导向的宏观经济改革目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之间发生冲突,使国家总体改革方案难以设计与贯彻落实。 2、中部经济有“凹陷”之忧。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沿海发展战略和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已成为全国的“经济凹地”,十六大后又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和改造”的方针,中部地区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中部地区农业比重很大,农村人口过多,由于靠农业发展的出路越来越窄,而制造业又没有出现由东部向中部转移的梯度效应,在东部大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经济振兴的新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所面临的国内与国外的压力会加大,“经济凹地”有可能会加深。 3、区域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区域经济特色不明显。一是重复建设,这不仅出现在价高利大的产业领域,而且在基础设施领域尤甚。二是在开放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甚至区际联系还要小于与国际的联系。三是存在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加速扩大的地带间经济发展差距,加大了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兴地富民”的客观压力,迫使一些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置全局性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而不顾,低效益、低水平地重复引进、生产、建设,从而导致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不断加剧。这不仅抑制了地区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丧失了地区分工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 4、地方割据现象仍比较严重。在地区差距日渐扩大的背景下,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地方政府或以公开的形式,或以隐蔽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如区域间为争夺紧俏资源而展开的资源大战;构筑名目繁多的贸易壁垒和行政壁垒;互相实行资源、技术、人才、商品的垄断和封锁等来保护本地区的利益。不仅造成了流通渠道堵塞,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而且使地区、行业、企业间的优势无法互补,造成资源浪费,并最终导致竞争、开放、统一的国内大市场难以形成。目前,各地区进一步扩张面临的共同障碍,是行政体制分割,各自为政,行政性区际关系替代了市场性区际关系,难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经济融合。 5、不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不足。对不发达地区而言,其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优惠政策也没有绝对的优势,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不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落后,缺乏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力。人才缺乏,科研经费不足,使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6、“资源换增长”模式普遍存在。很多地方政府用土地和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作为促使本地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最优选择,这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最普遍的问题。 三、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宏观调控,进行必要的政府干预。从我国目前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情况来看,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形成了,但是市场发育还不充分,各地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差距很大,全国统一的市场尚未形成。所以政府应通过转变自身职能,促进市场发育,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应通过制定适当的区域经济政策,防止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导致地区差距讲一步扩大。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政府通过必要的投资倾斜和政策倾斜,加强不发达地区的智力投资,扶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宏观调控措施,达到各个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同时寻求“点”的突破,国家在各地区发展的点上集中投入资金、引入技术,培植主导产业,使之成为真正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极。 2、淡化行政区划色彩,强化经济区域功能。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交通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通过整合区域资源,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壮大跨区域的龙头产业,以较低的成本促进产业优势的形成。整合的思路应是改革和优化政府。改善政府的纵横向权力结构,把握好上下政府分权和集权的度,从法律、组织、风险等方面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使政府真正从管理走向服务,从全能走向有限,从根本上克服和解决“行政区经济”的弊端。走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路子。 3、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利益调整机制。东部地区要继续发挥引导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出口导向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主力军的作用。中部地区多数都是农业大省,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调出基地,充分利用其承东启西、纵贯南北,地处全国水陆运输网络中枢的有利区位和综合资源优势,“东引西进”加快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就有可能尽快崛起,成长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主动力。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西部大开发战略力图通过实施西气东输、东电西送、南水北调和青藏铁路等通道网络建设,与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等工程,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搭建更宽广的平台。 4、理顺资源价格体系。现在我国区域间合理分工和商品交换的主要阻力有两个:一是自然资源产品相对低价、工业制成品相对高价的不等价交换,二是地区分割和地区封锁。因此,协调区域市场需要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其中最为关键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提高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 5、落后经济区域发挥本地优势,突出特色。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落后的普遍现象是:生活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人口增长快,失业率高,严重依赖农产品和初级产品出口,依附性强,生产力脆弱,交通不发达,自然条件差。根据当展理论与区域经济理论,综合考虑中西部的实际困难,当前应当重点抓好的问题是,最大限度地调动落后经济区域的内部积极因素,发挥本地优势,加快自身发展。 6、加强东、中、西部企业合作。当前最重要、最现实的就是引入东部和中部的市场主体,在东中西联动中,推进西部大开发。东中西部经济技术合作,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90年代中后期,一直以商品贸易为主,投资与企业并购仅占15%,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情况有所变化。近年,东部地区一批优强企业,如康佳、“三九”、娃哈哈、白猫集团、春兰集团等采取多种方式进入西部,除必要的资金投入外,更多的是注入管理模式、转移技术、提供商标使用与营销网络等等。这样,既满足了东部优强企业低成本扩张的需求,扩大了市场空间与原材料来源,又解决了西部工业崛起中受到的资金、技术、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约束,加快了西部工业化的进程,取得双赢效果。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西部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西部地区是指包括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四川、重庆、内蒙古、广西(市、区)这一土地辽阔、资源丰富、多民族聚集的广大地区[①].总面积占全国的56、8%,森林面积占全国的36%,水资源储量占全国的82、3%,生物、矿产资源相当丰富,而人口只占全国的24、6%。全国65%以上的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这里。这是我国少数民族集聚的主要地区,也是生态条件较差而自然资源富集的地区。同时,西部的一些地区还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有着悠久的农耕文明和文化传统。只是由于社会变迁、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以及近代以来生产力布局东移,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日益扩大,成为我国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一。西部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面临的问题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投资、资产与收益归国家所有、责任及风险由国家承担的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同时由国家经营管理,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也相继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转换经营机制、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等几个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提出以后,建立以“产权明晰、经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但任务的提出并不等于问题的解决。纵观我国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的现实处境,笔者认为,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西部地区国有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利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但与东部的发展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自80年代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对东部地区的优惠政策和东部地区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东部地区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非国有经济迅速蓬勃发展,并已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综观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的现状,虽然乡镇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其他经济成份发展很快,但从主要经济指标看,国有企业在西部地区仍占有主导地位,国有大型企业的作用凸现,比例呈上升趋势。以陕西省为例,截止1998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85户,拥有总资产有2158?36亿元,净资产614?4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53%,在职职工142?8万人,当年完成增加值286?16亿元,销售收入867?48亿元,实现利税53?31亿元。其中,煤炭采选企业69户,占3?6%,食品加工和制造企业285户,占15?1%;纺织企业85户,占4?5%,石化企业119户,占6?3%;机械制造业210户,占11?1%;电子及无线电通信企业24户,占1?2%;军工企业55户,占2?9%;其他企业1033户,占55%。总得看来,属于国家确定的纺织、煤炭、冶金、有色、军工五大特困行业的企业共计256户,占到全省国企的13?6%;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55?6%。在列入统计范围的435户大中型企业中,特大型企业4户,在职职工7?01万人,实现利税7?43亿元;大型企业153户,在职职工54?92万人,实现利税20?67亿元;大型企业223户,在职职工22?51万人,实现利税-1?81亿元。97年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共有216户亏损,加之国家确定的重点解困企业名单中的17户非大中型企业,负有解困任务的企业共有237户,其脱困程度分三类:一是主导产品有销路、有效益、管理基础较好,经过自身努力可以实现脱困的企业,共46户;二是困难较多,经艰苦细致的工作有望扭亏的企业,共101户;三是困难较大,需采取结构调整、资产重组等措施帮助脱困的企业,共90户。与“九五”初相比,陕西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呈现出“三增一降”的态势。三增:一是企业户数增,由442户增加到462户,其中特大型企业增加2户,大型企业增加3户,中型企业增加19户,增加的主要是食品饮料、烟草加工、电子通信、医药保健等行业的企业;二是企业实力增加,总资产由1108?18亿元增加到1180?18亿元,净资产由376?95亿元增加到418?74亿元,增加值由143?15亿元增加到163?33亿元,销售收入由460?26亿元增加到513?3亿元,特别是出口创汇由6?78亿美元增加到8?54亿美元。三是适应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增加,象西安制药厂、秦川机械发展股份公司、陕西天王兴业集团公司、宝鸡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黄河工程机械集团公司、宝光电子集团公司等,经过数轮激烈的市场竞争,已在同行业中站稳脚跟,基本具备了与国内大公司相抗衡的能力。一降:经济效益下降,总资产由7?2%降低到3?9%,产值利税率由6?2%降低到4?18%,实现利润由-6?5亿元降低到-18?92亿元。 国有企业是西部经济的重要支柱和骨干力量,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西部的工业绝大部分在80年代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重点布局,一部分军工企业是为适应准备打仗的需要设立的。改革开放后,由于体制、投入的原因,其生产经营活动远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之需,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老化、产品落后等问题日显突出。具体有: 1.国有经济成份比重高,项目多布局不合理,经济效益低,恶化了西部经济结构,降低了结构效益。 在新形势下,受旧体制的束缚,产品老化,参与市场缺乏竞争力,不仅难以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反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大包袱。国有经济的不景气使得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更加乏力,使西部地区的技术更新、改造和产业结构升级步入困境,已造成了这些地区资源枯竭、运力紧张、能源短缺、环境恶化等严重问题,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制肘因素,使西部与东部的差距增大。1996年,实现经济软着陆后,我国宏观经济的总趋势是:疲软的国内需求同持续的通货紧缩呈互相加强的,经济持续走低。尽管中央政府从1996年开始放松自1993年以来一直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但仍没有阻止经济下滑的势头。1998年,中央政府采取了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规模等积极的财政政策,抑制住经济下滑的势头,但是供需矛盾仍然得不到根本解决,也就是说中国已从短缺经济走向买方市场。此时的市场环境与东部开发时的环境有的质的不同。在过剩经济背景下的国企要通过改革实现经济腾飞,已非一日之功,而需一个渐进式的、漫长的过程。 2.西部缺乏一批敢闯、敢干、敢冒风险的企业家,思想观念落后。 东部具有经商、重商的历史传统和产生、形成企业家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基础;而西部地区则观念封闭,缺乏形成企业家的环境。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创造性,追求短期行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许多传统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相悖。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畸形消费与扩大再生产之间的矛盾。“穿在银上,用在鬼上,吃在酒上”,过多耗费制约了扩大再生产,严重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平均主义抹杀了人们竞争的意识和商品经济意识。如西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中普遍存在着共食习俗,一户杀猪,全寨共食;一户煮酒,全寨共饮;上山打猪,见者有份。三是重义轻财,轻商贱利的观念严重。有人仍守着“养牛耕田,养猪过年,养鸡养鸭为换醋油盐”的信念,重义轻财,轻尚贱利,甚至视经商和长途贩运为耻。缺乏商品交换观念。虽然在技术设备、资金、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有一定优势,但相当一部分国企不但没有把优势发挥,而且寄希望于国家给政策、给出路。缺乏眼睛向内、挖潜提效、走出困境的动力。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成为当地经济的一大包袱。21世纪是人才竞争的世纪,然而,我国西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素质及任用机制的现状不仅不能适应这种竞争的要求,而且也极不利于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先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②]经营管理人员从本质上讲,也是资源的一种,而且是最具活力的人力资源。按照市场规则对其进行配置,按照竞争的办法来选拔任用,应为市场经济的应有之意。目前,在西部地区,行政机关直接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的选人用人办法,主观因素较多,实质是援用计划经济条件下干部调配管理的思路和模式,是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对企业领导人员最重要的衡量标准??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等可量化和可测试性指标重视不够,容易导致选人用人和人才培养企业一流的业绩。由于企业领导人员从市场中来,经过市场检验,又回到市场中去,经理人的选择完全通过市场进行,由市场机制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国家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与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企业领导人员完不成合同约定的经营目标,国家有权解除合同,使其回到经理人市场另行择业。加之,由于缺乏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秘密操作的较多,透明度较差,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和个人专断。有权部门也顺势搞“权力寻租”、“钱权交易”。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腐败之风屡禁不止。现代市场经济要求权交易“。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腐败之风屡禁不止。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全国甚至全世界统一开放的市场。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经理人的选择是全国性的,相当多的国家在世界范围内选择总经理。德国最大的国有企业??德国电信的当今总经理就不是德国人。[③]正是由于经理人市场选择范围的广泛性,才使一流的企业聘请到了一流的经理人才。正是由于一流的经理,创造了一流的业绩。 2.产业结构失衡 能源、原材料比重较大,而其加工部分却多在沿海地区。重工业过重而轻工业不足。陕、宁、青等省区的国有工业产值都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70%,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如宁夏,机械制造、冶金、石化、建筑建材、医药、农副产品加工等均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且拥有一批骨干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和拳头产品,如轴承、仪表、机床、钽、铍、铌、麻黄素、苦生碱等。西部省区提供的能源、原材料等低附加值产品被国家按不合理的指令性比价调往沿海地区,而沿海地区在获得加工工业利润的同时,又凭售出的工业制成品而获取了商业利润。由此使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难以转换为商品优势。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发达地区在生产过程中将大规模地应用新技术,形成知识密集型企业,大大降低自然资源在投入要素中的比重,软化自然资源的约束。一方面,新材料工程的发展,使一些传统生产所需要金属物质材料可用人工合成材料代替,如强化塑料管可代替镀锌水管;另一方面,新能源的发现和使用也会大大节省不能再生产的有限能源,石油、煤等自然资源不再是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能源材料,如核电可以代替火电。由于对初级产品需求的减少,使西部地区作为主要产品的自然资源及其初级产口的价格下跌,使拥有丰富天然资源的欠发达地区在经济上又失去了一大优势。 4.长期形成的体制方面的问题,使西部地区计划经济的色彩更浓。 陕、甘两省布有众多国有大中型特别是军工企业。以陕西省为例,其国有企业大多是在“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兴建的,军工企业、轻纺企业和机械加工企业所占比重很大,而且大部分地理位置偏僻,债务负担沉重。虽然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了许多措施,西部各省也想了不少办法,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要是财政困难,没有资本金投入。企业所创造的效益基本上都以不同形式上交,无力自筹资金补充资本金,归还原有贷款。进行股份制改造,因效益不好也无法吸引出资者。在此情况下,企业债务越来越重,无法自我解困,更谈不上发展。另外,由于体制因素,长期以来,军工企业的优势也仅限于本系统内部,与地方经济联系不强,潜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因此,军工企业如何融于地方经济的问题也日益凸现。 5.来自入世的压力 随着中国入世,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扩大,外国资源性半产品的到岸价格有可能比国内产品的价格还低。现在人们提到西部大开发就想到要发挥西部的资源优势??多开矿,但目前,在这种过剩经济的环境和外国资源性产品对国内资源性产品巨大竞争压力的情况下,增大了开拓国内需求特别是西部市场的力度。国内竞争的加剧,给增长依赖内需但竞争处于劣势的西部地区经济又增加了压力。 6.金融因素的影响 在金融方面,东南沿海地区在信贷资金、企业上市、资本市场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使东部地区的投资效益高于西部,导致了本已捉襟见肘的西部资本大量外流; 二、西部国企改造中的政策倾斜和体制创新问题 国家在西部国企改革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政策倾斜,营造有利于西部国企改革的政策环境。要切实依法在财政、税收、金融、进出口、海关管理等方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以支持西部的国企改革。 1.对西部的某些地区或产业应享受与沿海一样的优惠政策,从而引导产业向落后地区转移。 具体地,应实行金融扶持政策,建立西部开发银行,借助基金支持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在西安、成都、兰州、乌鲁木齐等地成立地方性资本市场,建立西部开发银行。为减少成本,可将已有的国家开发银行;将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改换组成一个专门为西部开发服务的银行,借鉴日本政策性银行的经验,将邮政储蓄划归西部开发银行运用,同时可向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基金和商业银行等发行的债券融资。这样,西部有了自己的政策性银行支持,又不影响其他银行对西部的支持。同时,也可借鉴东部较成功的经验,建立地方性发展银行与商行。另外,工、农、中、建行四家战略性撤退,县级商行以现有金融机构基础上增资扩股而成立或接管现有工、农、中、建行拟撤并的分支机构方式组建,也不免是个很好的策略。待条件成熟时,可选择证券交易机构动作良好,电子化网络先进,优秀人才集中的城市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全力支持西部资本市场的形成。国家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改进对西部国企改革的信贷服务,同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吸引沿海及国外资金对西部国企改革的投入。 对西北的某些地区或产业应享受与沿海一样的优惠政策,从而引导产业向落后地区转移。具体地,应建立西部开发银行,借助基金支持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如欧共体内协调区域发展的政策之一是“欧州地区开发基金”。其任务是“共同体同主要由于农业结构、工业变迁和结构性失业不足所引起的区域不平衡”,包括定额和非定额资助,前者主要是对工业、手工业和服务业的投资补贴及对地区开发方面的基础设施的补贴;后者是对共同体内落后的边缘地区进行开发整治。 2.法律支持西部国企开发 依法开发落后地区,缩小地区差距是各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1961年日本制定《日本不发达地区工业促进法》,明确指出其目的在于促进不发达地区工业的发展,有助于扩大就业,缩小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别,以期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美国政府颁布的《麻梭浅滩和田纳西流域开发法》、《地区再开发法》也极大地促进了落后的南部和西部某些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英国在1960年制定了《工业发展法》,规定凡在贫困地区进行制造业投资,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建设补贴和35%的购地补贴;法国政府也颁布有关法律对在巴黎和里昂等发达地区投资办企业进行严格限制,而对到落后地区办企业的投资者则予以扶持;德国《联邦基本法》规定,联邦各地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应当趋于一致,《联邦空间布局法》则要求联邦和州共同出资各50%对落后地区的开发给予补贴;意大利在60年代为了开发比较落后的南方,通过法律具体规定了在南方办企业所享有的多方面的税收优惠,还专门成立了南方公共事业特别工程基金局筹措了1万里拉作为扶持开发基金。巴西为了扶持落后地区,颁布了4239号法令,规定在这类地区开发建设项目,可免征所得税的25%,并在国家宪法中明文规定国家和各州的长期预算内,向落后地区的投资额不得少于预算的30%。这些作法值得我们借鉴。 由于西部地区大量存在的是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具有资金缺乏,科技水平低下,人员素质低,搞风险、搞竞争能力差等弱点,亟需政府政策扶持。从国外实践看任何国家,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国策,并且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以促进和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在战后有两次高失业期,即萧条的50年代和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的滞胀。他们都把发展和支持中小企业作为解决就业和启动经济的一项重要国策,并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1953年,联邦政府颁布了旨在保护中小企业自由竞争的《小企业法》,并授权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经营管理方面的服务。并于1961年、1967年和1974年又分别对该法进行了修改。使该法在新的经济形式下支持了小企业的发展。而70年代末的高闭业和高失业,使联邦政府意识到仅依靠保护政策还不足以维护中小企业的生存,必须培育企业的竞争能力。为此,在80年代初,又陆续颁布了《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发法》、《小企业经济政策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服务重点转向提高竞争能力和敢于挑战先进技术的风险事业。日本在战后能迅速恢复经济,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也是和该国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分不开的。1947年,日本制度了《禁止垄断法》。1948年,日本政府则根据《中小企业法》在通产省设立了中小企业厅,设立了政府的中小企业专门金融机构,以金融、组织协会、诊断指导为三大服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进入高速增长期后,又于1963年颁布了以实现“中小企业高度化”和“消除事业活动的不利因素”为基点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接着又有《中小企业信贷保护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倒闭共济法》、《中小企业指导法》等多项有关中小企业的立法。此外,在日本,除通产省设有中小企业厅外,还在全国9个地方派出机构的通商企业局内设立了“中小企业课”,分别统辖地方中小企业。同时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的经济局里设立了“中小企业部专管”。在全国3200多个市、町、村设立了中小企业主管,全国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中小企业管理网络。在英国,1991年盎格鲁??日尔曼基金会支持的一项研究《欧洲的中小企业》的研究报告指出,英国经济活力不如德国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德国中小企业对社会、经济的贡献比英国大得多。但是,有资料表明,英国职工人数在100人内的中小企业几乎涉足英国的所有行业,为英国创造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中小企业职工人数占英国企业总数的50%,其产值占除金融业外的国民生产总值的42%。正是由于英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拥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因此,责任工党政府无论在宏观经济政策还是具体法规的制定方面都体现了扶持中小企业的精神。英国政府除了对中小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外,还利用因特网开通的“商业联系网站”向中小企业提供最具权威的市场动态和行情分析、行业监管的法规、产品基本标准和成功企业的经营经验。这些作法也值得我们记取。 3.加强对西部国企改革中知识产权的保护 西部国企普遍不够重视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对西部国有企业的智力成果,要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发明人、发现人、设计人、作者、电脑软件制作者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享有无形财产权。在进行西部国企改革中,要大力强化厂长、经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打击侵犯西部国企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4.对西部国企改革实行财税扶持政策 西部大开发规模的大小和进程的快慢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对西部投资的财政预备规模,取决于国家每年对西部投资能积累少资金和如何分配投入这些资金。西部大开发的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和地区财政预算、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引进的各类企业、合伙、乡镇企业;个体和私人等的资金投入。但在这五类投资主体中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国家和地区财政预算资金的投入。国家必需有足额的资金来源,国家的资金来源有多种多样,但其中主要的是税收收入。目前,国家国税总收入为256、83亿元,占全国国税总收入的4、59%,地税总收入为144、833亿元,占全国地税总收入的4、59%。若干年开发后,西部地区将在出口退税的增加收入方面、新开征环境保护税(生态税、排污税、产品污染税)收入方面、新开征遗产税收入方面、新开征社会保障税收收入方面都将会有明显的增长。据专家们估计,从2001年开始,陕西、青海、宁夏、甘肃、新疆五个省的国税和地税收将会每年以两个百分点的数目增加[④],这样就使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来源越来越多,越来越雄厚。所有这些都构成了西部大开发巨额的、持久的资金来源资金投入。 故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西部国企改革的投资力度,建立西部国企改革基金,为西部国企改革提供资金支持。对西部国企改革实行税收扶持政策。对西部国有企业产品的出口,应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对西部国企改革中需要的国内没有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和进口实行税收扶持政策。 5.深化西部国有企业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立足于帕累托改进的渐进式存量调整,稳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首先,应改革分配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改革劳动人事制度,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的监督制衡机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其次,要改革西部国企领导干部的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如考虑成立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中心,建立科学的经理评价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确定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使西部地区的经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扩大通过市场机制选拨各类企业领导人的范围。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评价体系和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等配套制度。要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和考核标准问题,努力减少凭主观印象评价经理人的消极作用,必须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评价标准体系。通过与同类企业的业绩平均值和同类其他企业的横向比较,以及与本企业历史情况的纵向比较来判断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水平。这个标准应是客观的、可量化的和易操作的。应主要采用可反映企业经营善的经济指标,包括财务效益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保值增值等)、资产营运指标(如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偿债能力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发展能力指标(如营业销售增长率、资本积累率)以及市场占有率、股价和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指标等。再次,公司制本身就要求主体多元化,故应大胆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由于西部经济基础较为脆弱,对改革的承受力不足,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笔者认为,在存量调整的改革中能否保持帕累托改进的性质,是十分关键的。这就要求在改革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害既得利益,而立足于通过增量的重新配置来调整利益结构,避免资产存量以及利益结构的大幅度调整,保持国有企业的稳定。详言之,应通过抓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组建一批企业集团,以拳头产品为龙头,培殖支柱产业,形成科研、生产、贸易、金融为一体的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同时,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产权重组,放开搞活一批国有小型企业。对一些产品无销路,设备落后、长期亏损的小企业,或由大企业兼并、拍卖、盘活凝滞的资金。对产品销路好、善于经营、有发展前途的企业,要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缩短新技术的转化期,对企业流动资金困难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会同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 笔者以为,对西部国有企业的改革应该适度减少国有企业的存在数量。对西部国有企业首先在量上进行调整。原则上使国有企业主要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国有企业,作为政府工具的国有企业和某些处于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等三类。其余处于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应该适时出或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在股份制企业中可以不占控股地位。青海省建设厅目前对其下属的全部14家国有企业分别开出了脱困“药方”,即以“分类实施,因企制宜”为原则,对特困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其他企业则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在一至三年内逐步降低国有企业资本比重,直至全部退出。对西部地区效益差的国有企业,政府原则上不应对其进行财政资助,而应考虑对其进行改组和改造。 6.规范政府管理行为,使之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协调一致 具体地,一是行政法规不能与公司法相抵触;二是政府作为公司股东出现时,与现代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主要由公司法调整;三是政府与现代国有企业发生发事经济往来时,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其关系主要由民商法调整;四是政府在行使社会经济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时,与现代国有企业关系主要由经济法调整;五是政府行为不得为现代国有企业额外增加或减低竞争成本。在这一体制下,政府机构和体制必然要彻底改革,改变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经济管理模式,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活动,而专司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这点对于西部地区政府部门人员转变观念尤显重要。在西方,社会自治、国家服务于社会的观念根深蒂固。早在柏拉图那里就已经形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两元分析架构,将社会置于国家之上,认为不正义的国家不是真正的国家。所谓正义,对国家来说就是为全社会服务。“那些依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法律的国家,不是真正的国家”。[⑤]西塞罗在《共和国》篇中把国家定义为“人民的事务”。黑格尔对国家推崇备至。但是,即使在他的法观念里,国家优位必须被“自由意志”所平衡。可见,作为法律本质的这个自由意志是普遍存在。“特殊的意志”成为法律这本身就是专制。[⑥] 7.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是指依法办事、依法律已、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意识。法制观念是指对法律意识的理性认识。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法律的实施有重大的影响。加强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必须大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经过“一五”“二五”普法宣传教育,我国全社会和全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依法治国的方略和西部开发新形势的要求相比,依然存在很大差距。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很多,但是宣传不够,人们知之不多;有关西部开发开放的法制研究和宣传教育缺乏深度和力度;西部民族地区的法制宣传更是一个薄弱环节,一些人的头脑还残留着法律虚无主义和权大于法这种悖于法制观念的意识;从当前企业犯罪人员的构成看,法盲居多。因此,在抓好有关西部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同时,必须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简述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旅游产业 区域经济 相关产业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旅游产业的特性,认为旅游产业是后发展地区最具比较优势、具有率先实现对外开放和跨越式发展条件的产业。旅游产业作为一个经济性的产业,具有关联度大,综合性强,能极大推动经济的增长,我们需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树立发展旅游产业的观点。最后,作者指出旅游产业的发展也必须注意旅游产业的发展的落脚点、盲目扩大景区产业规模以及旅游产业小圈子等方面问题。 一、旅游产业是后发展地区最具比较优势的产业 贫困问题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世界许多国家都十分关注并提出了不少解决此问题的对策与措施。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贫困落后地区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但同时也多是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根据比较优势原则,落后地区应该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而放弃机会成本较大的产业重点发展,西部的农牧业和采掘、原料工业长期以来处于粗放经营的状态,其存在的基础是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很大,而这一部分成本既没有从经济的角度进行量化考核,也没有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环境保护的考察。现在看来,其实际的机会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不具备继续作为先导产业的条件。 西部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且具有独特性,旅游产业是西部真正的优势之所在。从自然旅游资源来看,目前西部12 省区拥有的国家自然保护区占全国总数的35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占总数的34 % ,国家森林公园占总数的18 %;从人文旅游资源来看,西部12 省区拥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占全国总数的32 %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总数的28 %。同时,西部还是我国最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拥有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西部地区的旅游资源品位高、种类全、有特色,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旅游业本身以及它带动的相关行业能够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尤其是从一、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从而为西部贫困落后地区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提供一个适当的结合点,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通过开发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富集的优势,开发特点鲜明、品位较高的旅游产品,而且能够通过旅游开发及旅游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摆脱以往部分地区因贫穷而破坏生态,越破坏越贫穷的恶性循环,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旅游产业具有率先实现对外开放的产业优势 旅游经济本身是一种开放型经济,一个地区独特的旅游产品可以吸引大量的境外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从而使旅游业一步成为对外开放的外向型产业,这不像其它产业发展外向型经济那样需要较长的整体水平提高过程。旅游产业总体上看不是高技术产业,对人才、技术的要求也低于其它高创汇产业,只要其旅游产品具有特色,对外知名度高,吸引力、竞争力就强,就可能使其国际旅游在旅游产业整体水平尚不高时能得以快速发展,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自身也需要对外开放。这是因为,一个地区发展旅游尤其是国际旅游,必然要建设一批符合国际水准的旅游接待设施,如宾馆、餐馆等,这些设施,一开始就必须按国际旅游的通用标准进行建设,与国际接轨;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一开始就引进外资和外国的管理方式与模式,促进了与国际的接轨,从而使得旅游产业成为了不少地区率先对外开放并推动地区对外开放整体步伐加快的先遣队。旅游业的发展等于向外国人开了一个窗口,比较全面地展示该地区的面貌促进外国人对该地区的了解,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对外国人需求和国际惯例的了解并对各相关要素加以改进,促使旅游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旅游区的投资环境得到迅速而有效的改善,加快其对外开放的力度与步伐: 首先,旅游业建设发展的蓬勃兴起,可以并且在很多地方己经带动了欠发达旅游地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相关产业的同步发展,为旅游地区发展新兴产业,如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也为外来投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实际上,贫困地区多数是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但同时也多是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这些地区往往存在着基础设施差,进不来、出不去等问题,从而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自中央确定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支持,尤其是对旅游业等产业的支持,其中发行国债的相当一部分将投入到对西部地区旅游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这是西部旅游地区难得的发展机遇。 其次,从旅游业的微观组成部分一一旅游企业的发展来说,也会对旅游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部门中,旅游企业率先走向国际市场,领风气之先,引进外资、人才和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发展旅游业,尤其是引进各类旅游企业,通过这些企业先进而规范的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将对旅游地区当地政府部门和当地企业的管理和运作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从而促使旅游地区总体投资环境的改善。 再次,旅游业的发展可改善旅游地的生态环境,提高旅游地的地区形象和城市形象。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绿化工程、退耕还林等同时进行,协调发展,它不但可使以往的山川更秀丽,也带来接待地环境形象的根本改变,绿化档次越来越高,环境也越来越好。这对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是个极大的推动。 最后,加快旅游业的发展,不仅有对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方面的要求,也有对良好的旅游环境和社会风气等软环境的要求。因此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旅游地区还需要通过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旅游经营服务者、旅游接待地居民文明礼貌,旅游环境整洁优美,旅游活动健康高雅,这样便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同时也为旅游地区的总体投资软环境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尤其是国际旅游的发展,能够带动旅游地区人们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的转变和创新,使旅游地区在观念上进行超前思维和创新思维,这对推动地区的对外开放,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作用。同时,旅游在引来人流的同时,还会引来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例如被国际风筝协会推选为"世界风筝之都"的山东潍坊,过去只是一个手工业小城,自美国西雅图风筝协会主席赴潍坊旅游从而引发了山东潍坊的国际风筝节以来,不但吸引了大量游客,利用外资也硕果累累,第五届风筝节总成交额达10·66 亿元。 三、旅游产业是具备跨越式发展条件的产业 有关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历史发展的理论,从摩尔根的人类文化论到马克思、恩格思的历史唯物论,都论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生产工具。在通常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的阶段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但是,我们通过以下对旅游业本质、内涵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旅游业最具条件超越整体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这并不违背上述理论和原则。 旅游业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要素与通常工业生产产品所需要的要素不同,对生产工具的要求与工业产品生产也有较大不同,旅游业不需要生产的厂房,不需要对所生产产品的粗加工和深加工,不需要相应的机器和工业产品生产完成后必须的物流配送体系,旅游业所需要的只是在旅游产品形成后为游客消费(参观、欣赏) 这些产品时提供服务的劳动者,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可由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人力资源培训来解决。旅游业所需要的资源与工业生产所需要的矿产资源、能源资源也不相同,更注重资源的整体组合,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各项重要的组成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就直接成为旅游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旅游业更加需要管理和服务要素,不光是为调整旅游业的中间环节(旅行社、饭店、旅游交通企业) ,更重要的是对旅游消费者多样化的、不断提高的需求能做到更好地满足。由此可见,旅游业所需的生产要素与以往各种产业所需的生产要素有所不同,这说明旅游业发展本身具有的特性与人类生产力发展阶段,与生产力发展的时代性、阶段性可以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旅游业的发展可以超越本国、本地区生产力发展的阶段。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对旅游业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必须加以有效整合,提高要素的发展水平。 四、旅游产业能够通过自身的加速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西方工业文明的发展,在促进社会生产力飞跃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工业化对环境的破坏己是一个无可争辩、无法逃避的事实。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己进人到后工业化时代,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点己转向以低成本、低消耗、低环境破坏为特点的绿色经济和以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为特点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太空技术为主的高科技经济,也就是着力于生态社会、知识社会的发展,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在紧跟世界发展趋势,致力于追赶甚至某些领域的超越。但是,对于广大的不发达地区尤其我国西部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非常落后,它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要实现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由贫困向温饱的转变。而实现这个转变,面临的将是项目如何选、资金人才哪里来、市场哪里找等一系列对于他们而言非常艰难的"哥德巴赫猜想"以及对生态可能造成的严重破坏。那么,对于那些旅游资源富集的欠发达的非工业地区,能否找到一条捷径绕开工业文明的道路而直接跨越到生态社会、知识社会呢? 答案是肯定的,捷径之一就是发展相对而言投资较少、招商较易、市场风险较小,同时又是典型的绿色经济产业的旅游业。从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优势、发展阶段和发展前景来看,我国西部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是具有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可能性的产业。我们知道,我国西部地区一些省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现在基本上还处在农业社会阶段,刚刚进人工业化初期,如果按照传统的思路就是工业化一步一步发展,但很难有超越。所以,必须以也完全可以以新的观念进行发展创新,大胆地提出并努力推进通过旅游业的发展,使这些省的总体经济发展实现一个跨越,从工业化发展初期直接跨越到生态社会、知识社会。 旅游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带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而且还可以使贫困地区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水平而率先实现人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如果说国际旅游可引起旅游客源国的财富向旅游目的地国的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使财富进行再分配,那么,国内旅游则能把国内财富从旅游客源地向旅游目的地转移,使国内财富在地区间进行再分配。一般地说,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外出旅游的人数较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外出旅游的人数较少,当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资源足以吸引经济发达地区的居民前往旅游时,这些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消费对当地的旅游生产显然是种外来的刺激。这种刺激,不仅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是个促进,而且由于旅游业的联带性,对当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也是个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兴办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一业兴而百业旺,可以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缩小自己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近年来,中国一些整体经济发展基础较差、水平较低而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即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穷困地区) ,走向旅游脱贫、旅游致富之路,就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如贵州省紧靠黄果树景区的黄果树村,1992 年全村人均吃粮200 市斤,人均年收人130 元,随着黄果树景区的开发,许多农民投身其中,到1998 年全村人均吃粮400 市斤,人均年收入增至2000 元,一步由贫困迈入了小康,黄果树村也因此而实现了贫困地区经济的率先跨越。 旅游作为一个产业,不仅可以"治穷",一个景点富一个县,一个景点富一个村,一片景点富一个镇;而且可以"治愚",可以提高人的素质。在四川阿坝州旅游景区开发初期,游客去后,老百姓都不好意思去卖东西,卖的时候也不会讨价还价。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一些头脑灵活的当地百姓,不仅习惯了做买卖,而且逐渐由生疏变得嫡熟。可见,旅游给阿坝州老百姓带来的,并不只是金钱收入,更具有意义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烙守了几辈子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这其实并不难理解。旅游业必然带来地区的开放,随着游客而来的是新的信息、观念和文化,在碰撞、交流与融合中,人们的视野会更加开阔,思想会更加解放,也会因此走向更加文明。"治穷"是经济效益, "治愚"是社会效益,旅游产业将"治穷"与"治愚",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融为了一体。 五、旅游产业带动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既然旅游是一个经济性的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关联度大、综合性强,能极大地带动和拉动区域经济的增长、财政增收、老百姓致富,因此,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旅游发展中,首先要注意一开始就把旅游当作一种产业来抓,树立起发展旅游所需要的产业观念。 一是旅游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它具有综合性,一业举百业兴,同时又具有依托性,百业托才能举一业。综合性和依托性决定了抓旅游产业发展就是抓结构调整、产业联动、投资环境改善、城市管理及知名度提高,实质是抓了持续发展。因此,一定要站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经济跨越式发展培育支柱产业的全局高度,来看待旅游产业的发展,首先要为它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环境,百业托其一业,使其迅速发展壮大,培育为支柱产业,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其一业举百业兴的带动效应。为此,必须充分认识旅游产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阶段,如旅游产业功能的阶段、旅游发展模式的阶段、旅游产业投入产出的发展阶段、旅游业增长速度的阶段等,按不同阶段的不同规律性要求做好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其不同阶段的不同作用,从而既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又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二者间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是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必须转变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走集约化经营之路。要把区域旅游发展的落脚点放到旅游的产业化发展上,放到使其做大做强带动区城经济社会的发展上,实现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目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尚处于高速增长的粗放化经营阶段,管理方式也是粗放化的,就产业本身来讲还处于出售资源的阶段,即把景区景点当成了旅游业的全部,没有"加工"增值,没有把旅游业涉及的食、住、行、游、购、娱充分连接、带动起来。为此,应着力把这些相关要素发展起来,增加游客的人均停留时间,增加游客的人均消费文出,从而大幅度提高旅游总收入,实现旅游收入主要靠门票收入的粗放型增长向旅游产业总收入的集约型增长转变。 1. 景区景点只是旅游发展的载体而不旅游发展的全部,要把旅游发展的落脚点放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上,促进产业联动从而形成产业链。这样才能提高旅游产业的综合效益而不仅是景区效益、门票效益,才能形成辐射、扩散效应,才能使旅游资源大县、旅游资源大市、浪游资源大省变为旅游经济强县、旅游经济强市、旅游经济强省。 2. 不要盲目扩大景区的产业规模。要协调好城市建设与景区建设的关系,依托城市服务设施,增强城市产业功能,防止脱离城市己有设施、功能而景区重复另搞一套,从而"热"了景区"冷"了城市。要把景区接待区的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通过旅游的带动,不断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切实避免景区"城市化"的趋向。 3. 出旅游点的小圈子,形成旅游点、旅游线、旅游板块、旅游中心城市的区域结构,促进区域旅游的综合发展,从而最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电子政府与宏观经济调控 1999年开始,我国的“政府上网工程”的实施,标志着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进入相对成熟阶段。而我国从2000年开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4所高校才获准试办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 一、电子政府与办公自动化 电子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的表述,可以用Webnomics也可以用Cyberhomics等;总之中国政府在入世一年,政府使用InternetEconomy使电子政务更加方便了群众,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了,无疑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加快捷。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共产党代表最先进的文化,而电子政府与经济全球化接轨,是文化地最先进部分。当然电子政府的网络成本增加了,但人力的节约从总体来说,符合网络经济的要求。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所不同,但都与其政权性质相适应。按照管辖范围不同,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分。中央政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政府是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结构,塔顶是国务院,而中间层次是各省、自治区,起着上传下达,充当信息驿站的作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组织结构的理解。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把过去承揽的大部分社会事务交还给社会。政府便可以集中精力抓宏观的、长远的、重要的事情了。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府增加了信息、管理、服务、沟通等功能的互联网上的迁移。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的机关职能由虚拟走向务实,实现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我国的电子政府仍然是人民政府,依据人民的需求,提供个性的服务选择。 如果电子政府不能与人民办实事,如同玩起滑稽的、与爱犬转圈却永远咬不到自己尾巴的相映成趣的逆向游戏。 电子政府仍然需要大量的熟悉电子政务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通过MPA是各国的培养办法。中国的MPA要学习西方的信息技术,同时要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 二、经济全球化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百多年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过曲折与反复,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说明经济全球化与西方推行的和平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的关键时候,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同志的领导下,近十三年来,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中,中国经济增加10%左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巩固,也锻炼了一批经济人才和中青年领导骨干。 当代和未来的电子政府,是要使国家政务融合到一体化的全球活动的地球村中去。因此,电子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宏观手段。 电子政务的内容包括电子政府的内涵、系统、安全防范以及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对社会变革的影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发展前景与展望等。 电子政务是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完成政府的行政工作。然而电子与夸克等一样,是肉眼看不见的客观存在,但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判断政府行政工作的文件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一旦文件成为电子邮件,发出去后,对方是否收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没有收到可以再发,一旦网络出了问题,互联网的通讯将被中断。然而,一些哲学家在承认电子、夸克等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否认香肠、牛奶之类物质的存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论文《实在论的最后崩溃——从虚拟实在谈起》,刊登在中山大学哲学文库的网站上,成了原创性的靶子论文。 对实在论(realism)的讨论,牵动过一大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穆尔、胡塞尔、梅洛——庞蒂、帕特南等。 以上是粗略梳理一下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斗争。电子政务长远效率与效率、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封闭与开放,官僚行政与民主行政等的争论,远远没有哲学界争论的激烈。正因为哲学的争论,语言不够流畅、通俗,普及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生活中哲学,将赋予MPA的教育对象巨大的任务,不仅要完成电子政府所有的工作,而且要通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吸引对现代政府管理的关心。 然而哲学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感兴趣的人士越来越多,与中山大学哲学系高稿酬悬赏万字评论有关。笔者也是参与评论的稿约者之一,观点是支持翟振明教授,在哲学上的,与时俱进。西方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被我国哲学家从语言角度分析,划分成“真值实在论”和“指称实在论”两种,有哲学上的创新思维;当然,最终寻求的答案,要待专家评选后揭晓。 三、电子政府开启社会之锁只是一种手段 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大量是微观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管理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也会在实践中得到提高。面对国有企业的转制;社会福利力度的加大,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公务员由管理控制的“主人”转变为以服务形式的“公仆”身份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公务员生存的社会选择。公务员由追求自我利益转向追求社会利益,体现了政府的经济有效效用函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关注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到关注公众利益的实现,是动态进化博奕在电子政府中的务实。电子政府由过去“替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一种互动行为选择的转轨。 电子政务的最终归宿,是实现政府对公众的要求进行快捷有效地回应,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随着政府寻租行为的减少,理想政府前景,与MPA教育一起发展,全国的地方政府上网工程,随着经济学利他行为的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源将得到增加。 电子政务是一把开启社会之锁的金钥匙。然而政府行为有大量的以法为基础的、稳定的、富有弹性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并功能互补的运行状态在电子政务实施手段的促进下,达到理想状态。 从哲学上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来谈论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结论应该是:中央政府必须准确地代表全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虚幻的,而是具体可依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要通过立法化,以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 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老一辈革命家同志所研究的“十大关系”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和摩擦,在我党和中央政府三代领导人那儿处理得十分好。他们重视生活中的哲学在政府工作中的运用,随着电子政府职能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工作成绩,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快步前进。 四、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行政管理高效,协调运转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要迅速转变,“全能政府”的形象要改革。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机构,它的维持经费来源国民的税收,它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才力支持,因为它要维持其组织机构的运转,给政府工作人员加薪,负责大量社会外部管理,都需要经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7位,是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入世,对美国来说,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的赤字问题。 全权主义模式强调和关注的面向主要是国家正式制度、正式组织及其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过程,因而正式的制度与程序、上层精英及官方意识形成的描述,就成为其分配与解释问题的最佳途径(dHalpern,1993)。显然,全权主义模式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国家一维。 “全能政府”受“全权主义”理论影响。其实,有效的政府能力有利于社会整合和对社会资源的提取,从而达到社会的即定目标,促进社会进步。 我国政府处理“”邪教及时、正确。几名“”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再次证明了“”邪教本质。各国政府对待邪教,都是严厉打击的。法国邪教团体众多,信徒至少50万,法国反邪教部际委员会,1999年9月通过马赛法院审理邪教伤人致残的案件,受到美国国务院同年的所谓《人权报告》的指责。打击邪教是各国政府对公民人身权力的保护,形形色色邪教的本质,是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作用,要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网络是不可想象的。个人福利不仅依靠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经济最重要的目标,牵涉到政府立法和管理的各种形式,包括一些自我决策的活动。但对稳定社会来说,分配和配置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内容。 回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政府过度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全面依赖,社会防风险的机制丧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学家C、V布朗所说:“东亚发展的资金获得方式是高负债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它高速成长时期潜伏和积累了严重的金融问题,繁荣时期必然地递延着在某一个时间上将发生的金融动荡”。 东南亚的那场金融危机,使社会自身发展动力机制丧失,使某些国家的政府在政治统治。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方面“疲软”“乏力”。这些经验教训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入世后,我国政府的需要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而这处决于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是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为专门业务并为一定阶段或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但是,它同时又是公务员谋生的手段,广大公务员总是要通过其职业活动谋取自身乃至家庭的生活资料。入世后,对公务员要求更高,监管的力度加大,这都是应该的。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前,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农业、服务业和轻工业长期停滞,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很少;“三线”工业分布分散,地理位置偏僻,失去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这都是失败的记录。 198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高耗电产品,主要是空调器、冷热风机、电吹风的生产。但这一产业政策并没有抑制住近几年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战。 国家公务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本质是人民的“公共权”。这种权力,首先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但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入WTO可以使国外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在公平竞争的促动下,我国物流业无论在资本结构、服务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方面,会有一个革命性的飞跃。加入WTO后中国物流业的管理办法和竞争规则会借鉴WTO的基本原则和国外先进办法。 政府采购制度将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西方的政府,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为一定阶级服务,并有先进的物流管理与之配套。入世后,我国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经验,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行为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但个别人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谋取私利,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在避免以权谋私,避免自身的行政行为损害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同一切背叛和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胸怀改革大志,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固执已见,专横跋扈,文过饰非、诿罪于人。 五、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欧盟从1998年起不再给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有七大类,占税则分类近41%的产品不再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对我大宗出口产品征收30~60%的反倾销税,有的甚至超过100%;对我优势产品如丝绸实行歧视性数量限制。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对我的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反倾销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有所加强。入世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进入国内市场,冲击我国部分行业,竞争局面会更加严峻和激烈。 一般来说,与公共资本(包括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形成有关的公共支出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所谓的“挤入效用”或“拉动效应”;另一个是对私人投资的消极性缩减作用,即所谓的“挤出效应”或“排挤效应”。 公共需求与公共供给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关系。公共供给必须与公共需求相平衡;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与活动方式。政府的公共供给包括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保护、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等公共服务。所以公共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法制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行政救济等。研究政府公共产品提供涉及法制问题与法制保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需要,例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邮政服务系统等的混合公共服务需要等。 依法行政是要求政府通过市场和社会给社会成员满足需求的平等享用公共供给的权利,例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政府管制的公共服务。另外,现代社会还要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给护公民人权、自由等权利。通过政府工作,提供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满足公民的需求,对城镇来说,就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在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工资的同时,现阶段要把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作为城镇反贫困和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对于因企业破产、倒闭、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失业、下岗的职工,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绝对贫困的阶层,一方面要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的社会覆盖面,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以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贫困线后,人们的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健康设施、停车场,高速公路和空间探索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大量增加。 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而这一种事务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布什政府上台不久,决定把战略重点从欧洲转移到亚太,予头指向中国,加强中国周边的兵力兵器部署、不惜代价扩大亚太的军事基地,不断加大亚太的军事演习,以所谓“中国封销台湾海狭”制订军事战略;美国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海域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致使我飞行员王伟遇难。 英国C、V布朗认为,政府稳定的职能,是制度使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完美统一⑥。 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需要提供社会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的主要对象又从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 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参加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是一种体制性的挑战。 英克尔期通过对6个国家的深入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国民收入的相关性正愈益显著。他的成果表明,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与1958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3,与1965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1。结论是,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以后8年到15年的社会国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实现现代化管理,最为关键的是要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邓小平在我国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成是改革的最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它看成是改革的巨大动力。WTO的法委,要求我国改革,处理政企关系,不能沿用国有资产投入。运作的办法,而是用财税返回及贴息的办法;在处理市场运行环境和市场秩序监管关系上,WTO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多款;在现代管理方面,政府服务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以外国的贸易优惠政府重要得多;在政府管理能力和人力结构上,WTO使外资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依法对政府反控制能力增强,政府管理的难度加大。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法制定 【内容提要】本文从实现宏观经济政策、处理重大经济关系、解决部门之间利益冲突、保障国家计划的实现以及确认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法律地位等方面论证了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且提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基本内容、结构体系和立法原则等建议。 【关键词】宏观经济/宏观调控/宏观经济调控法…… 宏观经济调控法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核心。在贯彻宪法关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以来,我国的宏观调控立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目前尚缺少一部统率各层次和各门类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因而无法从法律上确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经济调控权”,无法集中规定宏观经济的调控原则、调控主体、调控客体、调控程序、调控责任和宏观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等基本问题。为使我国现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系统化,确保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和持续增长,迫切需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经济调控法》(以下简称《宏观调控法》)。 一、《宏观调控法》是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法 法是贯彻和实现政策的有效手段。从各国的实践看,每项重大的宏观经济政策都有法律作后盾。 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大宏观经济政策。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为了保障其货币政策的实施,大都制定了反映该国政策的金融法规。如美国1913制定了《美国联邦储备法》(即中央银行法);英国1979年制定《英格兰银行法》;日本1942年制定《日本银行法》;德国1957年制定《德意志联邦银行法》;新加坡1970年制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等。 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支出政策和财政收入政策。国家通过扩张性或紧缩性财政政策的不同影响,作用于经济运行,起着某种自动抑制社会总需求过分扩张或收缩,促进社会经济稳定的基本功能。世界各国普遍重视财政法的宏观调控作用,都制定有预算法、税法等,有的国家还制定了《财政法》法典。 此外,各国还通过制定产业规划法和价格法等贯彻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 在我国,近年来国家制定的《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即中央银行法)、《税收征管法》、《价格法》等各单项宏观调控法律,在贯彻和保障宏观经济政策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仅靠各单项宏观调控法律还不能处理和保障各项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相互配合问题,难以克服政策之间的相互矛盾,难以避免“一脚踩油门、一脚踩刹车”的自我较劲现象。因此必须有统领各单项宏观经济法律的《宏观调控法》。 二、《宏观调控法》是处理重大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 同志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现代化建设所遇到的涉及全局性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明确提出必须处理好的带有全局性的12项重大关系。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速度和效益的关系、第 一、 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等,都是涉及到全局性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制定《宏观调控法》。这样,在处理重大经济关系就有了法律依据。 三、《宏观调控法》是解决部门、地区之间利益冲突的法律准绳 中国国情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地区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1995年9月,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坚持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方针。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建立区域经济与发挥各省区市场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所以说区域经济协调关系是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政府在解决部门、地区之间利益冲突中制定了一些单项法规,如《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等,对合理安排产业结构、振兴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产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平衡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这些单项法规的权威性比较低,各法规之间也不够协调统一,亟待出台《宏观调控法》。 四、《宏观调控法》是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法律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点是,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能够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计划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财力、物力可能,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目标,并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及投资政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因此可以肯定的说,国家的计划是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的特征。但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使用计划调控手段,必须更新计划观念,健全计划机制。 健全计划机制,就必须重视计划决策、管理、调控的制度化、法律化。善于采用法律形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现。采用法律形式,主要在于使法定计划能够尊重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使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手段在法的规范作用下结合起来。更新传统的计划观念,就不能把所有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统统纳入国家计划体系。在法的调整下,使计划关系成为一种计划法律关系,使计划活动成为一种计划法律行为。为此,就必须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法》,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计划原则,建立各项具体的计划法律制度。 运用法律保障政府计划的实现,也是某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措施。例如,法国是采用计划指导经济较早的国家。1946年1月3日法国政府正式颁布了实施中期计划的法令。以法律形式推行“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计划”。日本在宏观调控方面也使用所谓的“法令性计划”指导市场经济活动。在计划调控的具体措施上,在如何通过经济法律手段实现政府计划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济,以完善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 与此同时,为了协调计划调节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调节的关系,发挥各种调节手段的综合力量,制定一部统领包括《计划法》在内的所有宏观经济调控单项法律的《宏观调控法》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宏观调控法》是确认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法律地位的需要 笔者认为,国家和国家授权的机关始终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即调控主体)。而国家的经济职能包括宏观调控职能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行为实现的。因此,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在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及宏观经济调控权应当明确,这项任务必须由《宏观调控法》来承担。 国家通过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在当前“政府要集中精力搞好宏观经济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①我国制定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之一,是“宏观调控制度和手段比较健全,对经济总量和结构的调控较为灵活有效。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②要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使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就必须通过制定《宏观调控法》,明确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活动中的法律地位,赋予政府应有的宏观调控权,确定其可以采取的调控手段,以及所应遵循的程序,才能确保政府作为法定的调控主体依法调控,约束政府必需在法定范围内行使宏观调控权,防范和制止“政府失灵”、行政性垄断等现象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危害。因此,《宏观调控法》是政府实施合法有效宏观调控的基本法律依据。 六、《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内容和结构体系框架 (一)《宏观调控法》的立法层次和名称。从宏观调控法的实质意义上看,它是调整宏观经济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但从立法体系上分析,宏观调控法体系又是由《宏观调控法》统帅下的《计划法》、《预算法》、《税收基本法》、《固定资产投资法》、《中央银行法》、《金融监管法》、《外汇管理法》、《产业结构与规划法》、《对外经贸法》、《特别区域开发法》、《高新技术产业振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因此从《宏观调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的立法层次上看,它是国家宏观经济领域内的基本法。法律名称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经济调控法》为好:一是因为“宏观经济调控”在经济学中有确切的定义;二是在社会经济生活实践中已广泛运用;三是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已经使用;四是运用其他名词,如“国民经济管理”、“经济稳定增长”、“宏观经济”等均不能确切反映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二)《宏观调控法》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我国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对国民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调整对象范围主要包括:计划关系、财政关系、金融关系、收入分配关系、价格管理关系、产业关系、固定资产投资关系、区域经济协调关系、对外宏观经济关系等。在制定《宏观调控法》时应当确认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平衡优化原则。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就是要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所谓经济总量的平衡,就是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价值总量的平衡,是社会经济运行保持协调状态的前提条件。经济结构是指国民经济诸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内在形式和方式。经济结构的内容非常广泛,如产业结构、投资结构、市场结构等都是经济结构的内容。经济总量的平衡是经济结构赖以实现的基础,经济结构优化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质内容。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是宏观调控的目标和重要原则。《宏观调控法》必须确认平衡与优化的原则,从而调动宏观经济调控法的一切调整手段,发挥宏观调控法各项法律制度的功能,促进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 2.有限干预原则。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国家干预已经成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力量。宏观经济调控法应确认的国家干预原则,即有限干预原则。所谓有限干预原则,其内涵有三层意思:一是政府的干预不得冲击和削弱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相反应当促进和保护市场机制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二是政府的干预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依法进行干预;三是政府一般不得直接干预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 3.宏观效益原则。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涉及的经济利益是全局性的、总合单位的利益,如生产者全体或消费者全体的利益,或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单个消费者或某个独立的企业的直接利益。因此,宏观调控的着眼点是如何提高宏观经济效益,而不直接过问某个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确定促进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使宏观经济主体的一切经济行为有利于宏观经济效益的增长。 4.统分结合原则。统分结合原则,即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实现经济调控的目标,宏观经济调控权(包括货币的发行、基准利率的确定、汇率的调节和重要税种税率的调整等),必须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实现集中统一。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但是,国民经济运行存在不同的环节和层次,而且国家大、情况复杂,要处理好重大经济问题,必须发挥地方积极性,必须实行分级管理,赋予地方和部门必要的调控权,促进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的发展。统分结合的原则反映了宏观调控体系内部结构的客观实际,具有科学性。《宏观调控法》确认这一原则,从法律上保障合理分权,既能使整个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经济结构优化和全国市场的统一得到切实的保证,又能充分调动地方、部门的积极性。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下经济发展趋势研究论文 摘要:当前中国经济形势总体上是良好的。中国完全可以有效遏制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的软着陆。当今世界经济形势,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股市暴跌形成潮流,全球央行纷纷降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前的我国是否应该继续保持紧缩性货币政策,人民币升值的方针能否继续推行,以及对于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将如何进行、财政政策的作用该怎样发挥等问题都成为重中之重。 外部经济形势:金融危机远未结束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的基本特点可以用“三F”来表示,即FinancialCrisis(金融危机)、FUelCrisis(石油危机)和FoodCrisis(粮食危机)。索罗斯日前曾指出,美国当前可能面临“6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 目前,随着美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下滑,金融危机已经从次贷蔓延到优级抵押贷款。美国最大的两个房地产贷款公司——房利美、房地美近期陷入困境便是证明。这两家金融机构持有大约5.3万亿美元的抵押贷款债权,占整个市场规模的44%。这两大公司面临财务困境,势必会对美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因此,要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保持高度警惕,不要掉以轻心,不要以为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危机还远未到达“结束的开始”(thebeginningOftheend),很可能仅仅是“开始的结束”(theendOfthebe-ginning)。 内部经济形势: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国内的通货膨胀 1次贷危机影响中国的直接和间接途径 发端子美国的次贷危机直接影响到了中国,部分中资银行机构购买的次级抵押债券价格缩水,更严重的是,由于中国是美国机构债的最大持有国,而房利美和房地美又是美国最大的两家机构债发行人,因此中国持有的机构债不仅会账面缩水,而且还会面临违约的风险。无论如何,“两房”危机已经对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造成极大冲击。次贷危机给中国带来的损失还会表现在资本流动、贸易保护等诸多方面。随着次贷危机的发展,可能会改变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向,极可能导致短期性投机热钱流入中国,也可能导致热钱的迅速抽逃。次贷危机和美国经济下滑将导致美元持续贬值,以美元计价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扬,进而造成中国国内输入型通货膨胀。而美国经济下滑又会引发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思想抬头。 2美国经济减速或衰退对中国出口的影响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的研究人员测算,中国出口对美国收入的弹性大约为4。就是说,美国经济增长下降1%,中国对美出口增速可能下降4%。考虑到其他国家经济增速也会因美国经济减速而下降,加上中国出口对许多重要贸易伙伴的收入弹性也在3~4左右,因此,以对美出口占中国出口比重1/5左右计算,美国经济增速下降1%,中国的总出口增速大致下降2%。 3对中国的通胀形势必须继续保持高度警惕 当前中国的通货膨胀,既有成本推起也有需求拉动的性质。但本轮通货膨胀的发生,从根本上、从源头上说,是经济过热的结果。当前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的暴涨,以及国内工资成本的上涨(还有天灾),对中国通货膨胀的发生也有重要作用,而且正在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的通货膨胀,从根本上说,也是世界范围内经济过热的结果。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的通货膨胀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第一,通货膨胀的发生和发展,滞后于经济过热的发生和发展数个季度甚至、年以上。2007年的经济过热,不但对当前的通货膨胀,而且对和未来的通货膨胀将会发生影响。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依然高达10.4%,依然高于潜在经济增长速度。通货膨胀压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存在。 第二,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水平是在依然存在物价管制条件下的通货膨胀水平。为了改善资源配置,增加供给,政府必然会逐步放松物价管制。由于价格下调的刚性,一旦解除对关键性产品的物价管制,通货膨胀率将会上升。 第三,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如铁矿石)的上涨——尽管目前已经有所回落,已经而且还将增加中国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导致中国PPI的上升。 第四,中国的PPI在最近几个月持续上升,目前已经超过10%。下游企业将越来越难以消化PPI的上涨。一些企业将因亏损而倒闭、减产,但这并不意味产品价格不会上涨。因而,CPI很可能将因越来越多的产品的价格上涨而上涨。此外,CPI并不是衡量通货膨胀的唯一尺度。例如,GDP—缩指数依然在快速上升。中国面对的不仅仅是猪肉或其他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是物价的普遍上涨。 第五,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通货膨胀的上升趋势得不到扭转,通货膨胀预期将会加强,通货膨胀预期下的企业和个人的自我保护行为(如要求增加工资、囤积、抢购等)将使通货膨胀进一步恶化。在目前条件下,抢购之类的现象不大可能发生,但工资一物价的上升螺旋却可能形成。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前瞻:坚决遏制通胀 国务院最近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的位置。笔者认为,尽管CPI的上升速度可能会因基数和农产品价格回落等原因而出现回落,但对通胀的警惕不能放松,宏观经济政策仍应该坚持把抑制通胀作为宏观经济政策首要目标的方针。如果中国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抑制通胀,经济就不需要急刹车;如果过早放松宏观经济政策,通货膨胀就可能反弹。最终不得不急刹车,损失则要大得多。 1抑制通胀无需惧怕经济增长速度适度降低 由于中国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是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的主要途径应该是抑制总需求。换言之,控制通货膨胀就要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在中国的总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是增长最快的两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高于GDP增速。中国的投资率超过45%,是世界之最。由于房地产投资对总投资的增长贡献最大,且存在较严重的泡沫,因此应该成为宏观调控的重点。抑制经济过热所造成的通货膨胀,必须付出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中央政府关于“两防”的方针是绝对正确的,在通货膨胀回落到可接受的水平之前,切不可以改变。投资增长速度和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方向,我们没有必要对两者增长速度的下降,特别是对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过于担心。目前速度降一点,是正常的,不必紧张。没有增长速度的适度回落,就不能有增长质量的提高,也不可能有产业结构的升级。 防止经济过度下滑可以做些预案,但还没有到需要立即实施的程度。在当前形势下,释放出政府将会对“反通胀”方针加以调整的信号是绝对有害的。即便需要对某些具体政策进行微调,也不应使公众产生“政策将会放松”的印象。例如,基于货币政策松动的预期,许多银行提前放贷,夸大信贷紧张程度,营造信贷需求旺盛、规模紧张的氛围,以倒逼中央银行。温总理关于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8%的提法,显示了政府治理通货膨胀的决心,为治理通货膨胀预留了充分的余地。笔者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通胀率4.8%的目标今年恐怕难以实现,可以延长实现这一目标的期限,但没有必要对此目标加以改变。而且,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应该最终维持在3%左右。 2治理通胀离不开货币紧缩 货币主义者认为,“通货膨胀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货币现象”。话虽然不能说得极端,但宽松的货币供应环境毕竟是出现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的必要条件。因此,治理通货膨胀离不开货币紧缩。除非通货膨胀形势有了根本的好转,否则,货币紧缩的大方向是不会也不应该改变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减少有效需求,从而达到抑制通货膨胀的目的。 治理成本推起型通货膨胀,自然要增加供给,但为增加供给所能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是有限的(减税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且难以在短期内见效。一般情况下,即便通货膨胀是由供给方原因所造成的,为了抑制通货膨胀,除实行其他政策外,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必须看到,在这种情况下,为求抑制通胀,需要付出更大的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更好的选择。1980年代,为了抑制由于石油冲击造成的通货膨胀,美联储采取了紧缩性货币政策,美国经济一度陷入“滞胀”。但历史表明,美国当时的经济衰退换来了以后20多年的低通货膨胀。而这种低通胀,则为美国经济的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国多年的低通胀来之不易,一旦失去,要想重新获得,所付代价将是十分巨大的。由于就业对经济增长的弹性已经越来越低,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所带来的失业问题应该、而且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如财政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来解决。 3为了改善经济结构应继续使人民币升值 中国的本次通货膨胀不能不说同其汇率政策有关。中国本轮通货膨胀的货币源头及其发展可以分为这样几个环节: 第一。优惠的引资政策和出口导向政策导致了中国的双顺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双顺差日益固化为结构性的双顺差。中国经济增长的对外需依赖度日益提高。 第二,由于对外依存度过高,中国不希望人民币升值。在双顺差条件下,为了维持汇率的稳定,中央银行不得不大规模干预外汇市场:买进美元,释放出人民币。 第三,央行的干预导致外汇储备和基础货币的大量增加。为了防止基础货币的增加导致通货膨胀,央行进行了大规模的对冲操作:卖出央票,回收人民币;提高准备金率。央行的对冲是成功的,但由于存在种种制约因素,对冲难以完全冲销掉过剩的流动性。事实上,中国的广义货币的增长速度一直明显高于GDP的增长速度。这就为通货膨胀的发生创造了货币条件。 第四,中国的持续、巨额双顺差必然导致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产生,这种预期进而导致了外贸顺差和外国直接投资之外的资金的流入,从而进一步导致了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和央行的对冲的负担。过剩流动性进一步增加。 第五,解决由双顺差和人民币升值预期造成的流动性过剩的最简单办法是让人民币根据市场的需求自由浮动。但是,由于人民币币值长期低估,人民币汇率一旦自由浮动,上升幅度可能过大。由于担心对中国的出口造成严重打击,中国选择了人民币缓慢升值这一路径。公务员之家 第六,人民币缓慢升值和中美利差的倒挂导致热钱流入。在人民币升值速度缓慢条件下,防止热钱流入的唯一方法是实行资本管制。 4必须加强资本项目管制 如果已经确定了人民币缓慢、渐进升值的方针——尽管笔者不认为这是最佳方针——我们就需加强资本管制。人民币升值的速度取决于资本管制的有效性。只有当资本管制完全有效时,才谈得上人民币升值的自主性,即升值速度才可以由中国自行掌握。当前央行对跨境资本流动加强管理的方针是非常必要的。但笔者认为力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强、覆盖面应该进一步加宽。“严进宽出”应该调整为对进和出都实行有效管理。在强化对“热钱”防堵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对“热钱”突然流出、对中国经济造成冲击而防患于未然。 5财政政策应在稳定经济、促进机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 由于银根紧缩、人民币升值,以及外部经济体增速下滑等,出口形势将会恶化,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会下降。这时,财政政策应该发挥更大作用,用于帮助经济增长方式平稳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比如,采取减税政策、增加对低收入者的补贴、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等举措。值此世界经济增长速度下滑、贸易条件严重恶化的时候,通过增加税收的政策刺激出口,以保持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办法不是最好的选择。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行为的可行行论文 摘要: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正当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生活中的“市场失灵”;二是宏观调控能够法治化。宏观调控法治化的最终标志,是司法可以也能够对宏观调控行为进行审理与裁判。认为宏观调控行为具有不可诉性的观点在理论上因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理念而不合时宜,在实践中则可能因应人治的需要而十分有害。虽然要实现宏观调控的可诉性在目前还存在许多障碍,但这并不能成为否认宏观调控可诉性的理由。通过对现行司法制度的改革,以建立“公益诉讼”为突破口,辅之以“法院之友”等手段,宏观调控的可诉性是可以实现的。 关键词:宏观调控/法治化/可诉性 基于历史的演绎与观念的推导,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市场失灵作为市场的内生品格而不可避免,通过来自国家的干预以有效消除市场的负面效应,也便具有了正当性,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也就成了一种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虽然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手段、重点和程度因各国历史背景和传统文化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样态,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重要手段的宏观调控,则以“国家经济管理行为的最高形式”,而几乎为当今所有市场经济国家所运用。然而,这种隐含了秩序建构主义逻辑的行为,又会因政府的理性不足、能力有限和自身利益偏好等“政府失灵”现象,而在实践中可能出现“干预异化”,从而对市场机制功能的正常发挥构成威胁或破坏。因此,构建可控制、可预见的宏观调控制度框架,实现宏观调控的法治化运行,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更是法治社会的当然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法学界有少数学者却提出了宏观调控行为具有不可诉性的观点。(注释1: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可参见:邢会强.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探析[J].法商研究,2002(5):64-70;肖顺武.置疑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C].第四届全国经济法博士论坛,重庆,2007.)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至少是对现代法治精神的背离——现代法治的精髓在于对公权力运用的控制;现代法治的屏障在于司法权的独立、权威与有效;现代法治的演进在于尽量缩小政府活动的非法治范围而不是维护或扩张这种范围。在经济法领域主张宏观调控行为不可诉的观点,于目前行政诉讼拒绝接纳“抽象行政行为”的背景下,实质上是将宏观调控推向了绝对的人治化运行的危险境地。诚然,宏观调控的控制与矫正有多种方式,诸如政府内部的监督、人大的外部督察、社会公众的谴责、行为者政治责任的承担等等,但在笔者看来,凭借现有司法制度,实现我国法律中业已确立的基本价值,比其他任何监督与控制方式更具有实质与终极意义。事实上,以“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形态”存在的司法权,因其权威性、最高性、中立性的品性和得到法治国家的普遍推崇的事实,决定了宏观调控法治化的进程绝对不能偏废对司法权的仰赖。“任何权利和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而对此最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莫过于通过司法实现的诉讼法律制裁。”因此,笔者认为,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将宏观调控行为纳入司法权的监控范围并有效克服其“异化”,是宏观调控正当性的法治基础。 一、能否“接近司法”:宏观调控行为属性之辩 宏观调控行为具备什么样的性质,与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不无关系。宏观调控行为作为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共同关注并极富争议的时代性课题,我国学界围绕其概念、属性和运行等若干问题,已形成诸多富有创见的理论。从经济法学界的讨论来看,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与其可诉性的关系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即宏观调控行为是不是不受司法管辖的“国家行为”以及宏观调控行为是否仅是单纯的决策行为。 国家行为是指“涉及国家或社会重大安全的判断,以及社会安全专业机关的危险预测”的行为。尽管各国对国家行为的称谓不尽相同,但都把国家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我国学者在论及宏观调控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时,也大都预先假定宏观调控行为是国家行为之一种。为了克服这种“对话上的障碍”,本文拟通过界定国家行为的特征的方式,来说明宏观调控行为并非国家行为。 首先,国家行为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或统治性。在日本,国家行为称为“统治行为”,是指关系到国家存亡及国家统治之根本的、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国家最高机关(国会、内阁)作出的行为。在法国,国家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不受普通法院监督,不受行政法院监督的行为,由于只受政府管辖所以称为政府行为”。法国法上规定的政府行为,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政府与议会发生关系的行为,如召集和解散议会,提出法律案和公布法律的行为等;(2)政府与其他国家或联合国发生关系的行为,如与外国签订条约、出国访问等;(3)总统根据《宪法》第16条在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紧急措施,以及根据《宪法》第11条所作出的将法律草案提交全民公决的决定。在德国,国家行为是指与国家整体利益、国家目的有关的行为。属于排除法院管辖的“高权行为”。它一般是由最高国家宪法机关(总理领导的联邦各部即整体意义上的联邦政府、联邦总统和议会)实施的行为。由此观之,国家行为是为了国家安全、国家主权、国家外交、军事机密,由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作出的属于“政治保留”范畴的行为,一般包括国防行动、军事行动、外交活动和戒严、紧急状态、总动员等。而宏观调控行为首先是经济性的,是国家经济职能在经济生活中的运用。笔者固然不否认经济性问题转化为政治性问题的可能性,但在更多的时候它们之间的界限是明确的。 其次,国家行为不具备司法审查的合理性。美国学者亨金认为,所谓国家行为,“其真正含义是指这样一项司法政策,它宣称某些案件或某些案件涉及的问题不具有可裁判性,即不适宜司法解决,尽管这些案件或这些案件涉及的问题属于宪法或其他法律规定联邦法院的管辖权范围之内,或者也符合法院受理诉讼的各项要求。”笔者认为,国家行为之所以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主要是基于以下的理由:第一,作为政治决策的国家行为是一国对外的绝对主权和对内的绝对统治权的体现,这些权力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最高性,司法权本身从中衍生而来,司法权无法对作为它自己源泉的权力进行审查;第二,从策略上看,法院之所以拒绝审查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国家行为,也是使自己免于卷入政治纷争,从而保持司法独立、维护司法权威的明智之举;第三,国家行为作为体现国家重大主权利益的行为,涉及到国家的尊严、荣誉和存亡,“其缺乏能被发现和容易控制的司法标准”。而宏观调控行为作为调节和控制一国经济总体的机制和手段,一般情况下和国家主权无涉,更不会引起政治纷争,也具备司法审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所以自然不能游离于司法权的管辖之外。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一是宏观调控权(行为)能不能等同于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行为)?因为作为国家主权组成部分的经济主权亦具有不可诉性。笔者认为:一般而言,主权只有在国家间主权相较时才有其应有的意义,因此一国国内事务之间并不存在主权与非主权的可比性;经济主权是国家对本国经济事务的自主权、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国际经济事务的平等参与权与决策权等一系列权利,这种权利当然也只有在涉及国家间经济事务管制分野时才有意义。而宏观调控行为是确保一国经济正常运行和均衡发展的手段,如果仅仅在国内事务与国内事务之间相比较(如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相比较),说它是主权行为并无必要,也不妥当。二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国家行为的实施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存在,有时国家行为发生,常常伴随着宏观调控行为的实施,比如,因战争引起的经济管制,战时的紧急经济政策、经济措施等。此时的宏观调控行为已不再是一国范围内常规意义上的经济手段,而是作为国家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在与固有的国家行为发生特定联系时,宏观调控行为才有可能转化为国家行为,从而不再具有可诉性。 涉及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宏观调控行为是否仅仅是一种决策行为。有学者在论证宏观调控行为不可诉时,认为其不可诉性的原因首先源于该行为的抽象性质——宏观调控行为仅仅是一种决策行为。笔者认为,这种将宏观调控行为人为割裂的论证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且也与宏观调控行为的实际运行状态不符。事实上,宏观调控行为不仅包括决策行为,还包括执行行为(或实施行为)。(注释2:当前已有学者提出了这一观点,如,杨三正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指出:“宏观调控权是由一系列权力构成的权力束,应包括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参见:杨三正.宏观调控权论[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6:29.))理由是:第一,作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宏观调控行为的本质属性,当然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剥离了执行行为的宏观调控行为,如何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举例言之,央行加息的决策如果不被各商业银行及其所有客户执行,不知这样的决策在实践中还有何价值?事实上,由于目前我国欠缺宏观调控基本法,缺乏对于拒绝执行、怠于执行或歪曲执行宏观调控决策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有时中央的宏观调控决策在实践中就是得不到全面、准确和及时的贯彻。实践反复证明,任何缺乏实施机制、责任机制的所谓决策行为,都可能演化成“隔靴搔痒”的“口号”。第二,法理常识还告诉我们,法律意义上行为的内在方面包括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外在方面包括行动、手段和结果。[12](P73-83)宏观调控行为作为法律意义上行为的一种,当然也不例外。在笔者看来,宏观调控的“行动、手段和结果”,必须通过执行行为来体现。黑格尔说:“后果是行为特有的内在形态,是行为本性的表现,而且就是行为本身,所以,行为既不能否认也不能轻视其后果。”只有将宏观调控行为定位为由一系列行为组成的有机系统,宏观调控行为才能成为真正的“行为”。第三,宏观调控行为的人为分割在实践中是十分有害的。因为作为事关全局的经济手段,宏观调控常常表现为一系列行为的连续行使,比如,产业政策需要财政手段和货币手段的支持,规划政策需要财政、金融的配合等。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社会生活中调控部门之间、调控手段之间的冲突和内耗已经相当严重,如果再对宏观调控行为加以人为割裂,宏观调控行为在实践中的协调运行恐怕永远只是一个良好愿望而已。总之,既然宏观调控行为是包含了决策行为和执行行为的综合性行为,那么以宏观调控行为仅是决策行为为由否认其可诉性也就没有科学性可言了。 二、为何“接近司法”:司法权是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的根本保障 法治化是中国现代化实践的一项重要追求。宏观调控的法治化作为政府权力法治化运行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已作为一种普遍诉求得到了表达。在当前有关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的论证中,许多人认为,宏观调控行为之所以需要司法审查是法治和民主的要求。不可否认,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实现具有多元路径,诸如政府理性的良好发挥,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自我控制,调控程序的公开、透明与规范等。(注释3:这些方式的存在,在有些学者看来,又恰恰成为否认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理由。(参见:邢会强.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探析[J].法商研究,2002:69-70.))笔者认为,宏观调控行为的法治化运行之所以需要引进司法权的控制,不仅是因为法治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司法权具有功能和结构优势——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司法以“最彻底、最权威即最具有约束力的裁处方式……最文明、最公正因而最可信赖的法律机制”成为文明时代解决纠纷、平息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基本方式和途径。 首先,从实体的角度讲,可诉的宏观调控行为意味着权利因宏观调控行为的实施而遭受侵害的人,获得了公正救济的可能。作为现代国家权力扩张的结果,宏观调控行为的存在尽管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但“权力行使的泛边界与消极不作为亦是执法中的常态”[3](P104)。“在使行政自决权的行使必须与法令的基本原则相适应并为正当的目的而行使而且不能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等方面,法庭具有很大的作用,换句话说,每一种行政自决权都可能被滥用,而法庭的基本作用,正在于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与宏观调控行为的政治控制相比,宏观调控的司法控制具有更加明显的比较优势:政治对行政的控制不具有分权的特征,它无疑于“自己监督自己”,当深究自己错误的时候难免存在“忍痛而不能割爱”的心态,预示着相对人权益被侵害也总是能够找到种种所谓“正当”或“必要”的理由。与此相反,中立而超脱的司法权,只服从法律而不从属于上级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只服从于法律的要求和良心的命令”的性质,决定了它在处理宏观调控纠纷时,更容易作出公正的裁决并获得人们的心理认同,更容易消解因宏观调控行为而引起的社会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从程序的角度来讲,可诉的宏观调控行为意味着个人获得了一种有效的诉求渠道和救济途径。在程序法上,司法的特质并不在于判断,而在于启动判断的程序,即救济(当然包括事先的预防、事中的监督和事后的补救)程序的启动。它为“个人提供了一种表达冤情、诉诸法律的基本途径,使得那些为宪法所确立的公民权利能够得到现实的维护”。在笔者看来,在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监控进程中,司法权的功能不仅仅是一种事后的、被动的裁判,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一条可供人们选择的利益诉求通道,由于“国家行政机关所代表的国家,在法院面前处于和私人一样的地位”的事实,使得个体通过司法这一中介与宏观调控主体之间的平等沟通、充分交涉、对等抗衡等成为现实。 第三,随着现代司法的演进和司法功能的扩张,现代司法所具有的政策形成功能日益凸现,通过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审查,对于良性公共政策的生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现代型法院与古代型法院相比较,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可能要数法院政治功能的呈现。自资产阶级国家确立权力分立的政治体制之后,法院就逐渐从国家事务的后台走向了前台——通过裁判来判断政治行为的合宪(法)与否,并形成公共政策以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在笔者看来,从现代司法权功能扩张的角度看,之所以需要通过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审查等方式将宏观调控行为纳入司法权的监控范围,(注释4: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虽然社会各界对此褒贬不一,但大家都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司法解释将对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进而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参见:鲁篱.论最高法院在宏观调控中的角色定位[J].现代法学,2006(6):107.))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一是宏观调控行为作为最富有灵活性和不确定性的行为之一,其规则形式有诸多的空白条款和一般条款,这就要求法官根据自身的职业思维、职业操守和授权范围,作出合理、妥当的裁判,而这对于促导宏观调控行为的合目的性和妥当性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我国宏观调控立法冲突需要司法权的介入予以消解。当前,在宏观调控法领域,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之间的纵向冲突、同一层次立法之间的横向冲突严重存在的现状,需要法院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予以选择并确定其效力;(注释5:在我国最为典型的例子是被称为“2003年最热点法治事件”的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民事案件的判决中,作出了“《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因与《种子法》相冲突自然无效”的判决,尽管该判决针对的纠纷并不是宏观调控纠纷,但我们至少可从中看出司法是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的有效路径之一。)三是在民主代议制政治体制内,社会公众和集团渴望对公共政策(包括宏观调控政策)的形成发挥其影响力,但公众的积极参与愿望有时并不能通过现存的正常渠道得到满足,“当集团发现正常的政治渠道对它们关闭的时候,它们便可能寻找其他途径去影响公共政策。法庭逐渐成了这种努力的中心。”笔者认为,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健全和人民权利意识的愈发觉醒,个人和集团寄希望通过法院影响宏观调控政策的形成和变革将更加普遍和常见。 最后,从功能来源的角度讲,司法权对宏观调控权的监控优势来源于其具有最高组织化的强制力支撑。强制力的存在是社会控制方式获得有效性不可或缺的因素,作为社会控制方式的司法权当然也不例外。事实上,强制力的大小常常成为对某种行为能否有效控制的关键。在对宏观调控行为进行控制的各种手段中,司法权无疑是一种最为高度组织化的社会控制力量,司法组织历来就是国家中最成系统的、最稳定的体系,法官、检察官、警察均是世界各国官方角色中最引人注目的和最规范的角色;在司法组织系统和司法角色的行为方式中存在着严格的协调一致的规则、习惯等行为倾向,由此所形成的渊源与合法性以及制度的、机构的力量,是其他社会控制的力量所无法比拟的。一如前文论及,宏观调控权作为权力的一种总是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而作为被侵害的个人由于势单力薄,无力与其制定主体和实施主体相对抗,而借助行政机制,其程序的繁琐和拖沓,以及因权力之间的“亲缘”关系而导致的关联性、倾向性,使得人们难以获得及时公正的救济;与此相反,通过司法的救济之所以能够获得更理想的结果,就在于中立的司法不仅能使权利受损人得到公正的判决,而且这种判决又会得到一种高度组织化的国家强制力的执行,此时,公权力的行使代替了私人的力量,受损权利的复原也由此变得更为现实和可行。 三、如何接近司法: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障碍及其克服 胡肖华教授在论及宪法诉讼时深刻地指出,“无诉讼即无法治”,“无诉讼即无宪政”,宪法诉讼乃法治之精义所在(P105)。笔者认为,将其类推适用于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之价值评判,亦不为过。诚如前文所言,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监控是实现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的终极路径,然而该法治理想的实现,不仅需要理论依据,更需要制度支持。诚然,笔者并不否认当下中国实现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控制所面临的艰辛与障碍,但这不是我们放弃努力的理由。在此,笔者拟通过对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现实障碍及其克服路径的分析,试图让“宏观调控行为具有可诉性”这一命题,不至于仅仅是一种虚妄。 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障碍分析 1.文化性障碍在中国,根植于传统文化土壤中的法观念,除“德主刑辅、礼法合一”之外,便是“无讼息讼”观念。从《周易.讼卦》中的“讼,终凶”、“讼不可妄兴”、“讼不可长”,到孔子对“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崇奉,以及与之相契合的传统中国的自然农业经济与社会结构和当时现实的政治需求,使得人们视诉讼为畏途。近代以来,急剧的社会变革频频发生,但这种文化上的思维定式,并没有因为西方的坚船利炮和强势文明的逼迫而完全消退,“实际上,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并没有被中断,它们只是从制度层面上隐退了,而以另一种潜在的方式继续存在着,并在实际上决定着制度层面上那些看得见的东西”。这种厌讼息讼观念的存在和延续,是我国宏观调控行为诉讼难以有效进行的主要文化障碍。 其次,吏官文化和人治理念是制约我国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控制的又一文化障碍。“中国有史以来就存在一个统摄一切、高高在上的政治权威,所有活动均以此为核心展开,所有文化的缘起不妨看作是对这种核心的说明和解释”(P398-399)。如前文所言,这种观念主导下的中国大众心理并没有因为“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种种努力而得到根本的消除。与这种观念相伴随的,便是人们对于行政权力的“仰视”和对“民告官”的恐惧,这从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行政审判庭门可罗雀,而上访者如潮涌动(寻求更高级别的行政领导解决问题)的现象中可窥一斑。这种文化观念上的障碍,对于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监控实现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略。 2.体制性障碍当下,司法体制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然而实际的情况是,司法在中国至今尚未获得真正的独立,法院和法官在人民大众心目中的形象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关于司法不独立的缘由、弊端和危害,我国学者已给予了诸多有益的探讨,本文不再进行学理上的论述。笔者欲说明的是,与普通的私权之间的纠纷对司法权的援引相比,司法权的独立与否,对宏观调控行为纠纷能否公正裁决更为关键。一个显见的事实是,私权间的纠纷仅仅涉及个人利益,而宏观调控行为引起的诉讼需要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合法与否、合理与否作出评判,甚至需要相关主体承担法律责任,不独立的司法如何能抵御来自行政的干扰?更为严重的是,司法的不独立必然对司法权威造成破坏,进而引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危机。因此,如果没有司法的真正独立,司法作为依附政治甚至作为行政御用工具的状态不能得到根本改变,那么,企图通过司法权对作为政府权力之一的宏观调控权的规制,只能是一种奢望和空想。 3.立法性障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法院不受理“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而引发的纠纷,而宏观调控行为多以抽象行政行为的方式出现,因此现行法律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规定,是我国宏观调控不可诉的立法性障碍。事实上,关于抽象行为是否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学者们已有精辟的论证,“规范性文件的入讼,能够有效矫治行政机关‘以抽象行为之名,行具体行为之实’从而规避诉讼的侥幸心理,改变规范性文件违法侵权的现状。”(P108)笔者认为,当前一些宏观调控行为决策或实施部门出于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的动机,通过行政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滥用权力,扩充、保护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的现象相当突出,而现有的监督方式,其“努力结果非常有限”,“人民代表大会由于缺乏真正广泛的民主基础,也由于受现行政治体制限制,并不能充分行使依法享有的监督职能。”因此,从立法上修正当前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相关规定,以克服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立法障碍,亦相当关键。 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构造 1.法治理念的树立著名学者梁治平指出,作为一种指导话语的“法治”,似乎已成为当前的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存在(P85)。有关法治理念的问题,我国学者已进行了孜孜不倦的研究,其成果也是蔚为壮观。法治理念的确立对于一国法治的实现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不言自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前文有关传统文化对于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障碍的分析,决不意味着笔者认为传统文化应予以彻底否弃和完全被替代;事实上,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约束对于宏观调控的正当化有着重要的价值,对于降低宏观调控成本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当下,中国各种途径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如火如荼,这对于弘扬法治理念,进而整合法治精神和传统道德,当然大有裨益。 2.法院人格的健全司法与行政、立法的分离是现代政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要件。当前,我国关于司法体制的改革,更多的是从司法系统内部着手进行,然而这种“细枝末叶”般的修补,无法解决司法作为行政的御用工具、作为国家暴力工具“刀把子”形象这一根本问题。在笔者看来,只有将司法改革与政治体制改联系起来,司法改革的诉求才有可能有实质性的突破。 3.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具体制度设计宏观调控可诉性的实现除了要仰赖深厚的法治观念和独立的司法体制外,还必须从技术层面找到宏观调控“走入法庭”的具体路径。笔者认为,宏观调控诉讼可以考虑两种路径: 第一,建立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是指一定的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认为国家宏观调控决策主体、实施主体或受控主体违反了国家宪法、宏观调控法(现尚未制定基本法)或其他法律的规定,侵犯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因其“宏观”,所以其必然首先涉及公共利益,(注释6:从逻辑分析的角度,宏观调控的诉讼应当包括对决策机关的诉讼、对实施行机关的诉讼和对受控主体(宏观调控涉及的具体市场主体)的诉讼,而前两者往往涉及的是公共利益,故主要引发的是公益诉讼。)而公益讼的救济内容,“不仅仅是要求被告对所受的损害的简单的金钱赔偿或修复,还包括要求公共团体、企业以及国家修改、变更有关政策和事业规模,或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损害的出现或扩大,甚至禁止被告再从事有关活动,故而又被称为禁止性诉讼。” 笔者认为,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一是规定宏观调控公益诉讼诉权。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宏观调控的决策和实施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公民、社会团体或有关机关具有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或者保护国家或社会利益的权利。二是宽原告资格,摒弃原有诉讼法理论中关于当事人必须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规定,从更广泛的角度理解利害关系人和利益主体。笔者认为,具有宏观调控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的主体应包含以下几类:(1)直接利害相关人;(2)公益组织或社会团体;(3)间接利害相关人;(4)国家机关,比如英国的法务长官(检察长)可以代表公众提起公益诉讼。事实上,这种由国家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因其权威性和公共性,在我国尤其值得推广。三是确定审查范围。如前文所述,宏观调控公益诉讼的审查范围,不仅仅是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也应纳入其中。四是确立激励制度。如,对原告实施奖励,“尤其是对胜诉的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个人实施重奖,以资鼓励其检举揭发控告经济违法行为”。公务员之家: 第二,建立“法院之友”制度所谓“法院之友”,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是指对法院有疑问的事实或法律上的观点善意地提醒法院注意或向法院报告的人。“法院之友”制度是欧美法院长期以来惯用的手段,其目的是请当事人(含参加人)以外之第三者提供于案件的解决有用的意见和资料,辅助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法院之友”的产生,分为由法院依其权限委托以及由法院根据要求申明己见者之申请予以批准两种情况。能作为“法院之友”的,有政府机关、压力集团,也有专家学者。一般认为,英国是最早将“法院之友”制度引入审判制度的国家;在美国,“法院之友”制度是其法院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50年来,联邦上诉法院85%以上的案件都有“法院之友”参与。 笔者认为,在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中,引入“法院之友”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宏观调控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单纯的法律判断并不一定能得出合理的结果,需要参考相关领域专业人员的意见才可能作出合乎情理的判决;二是宏观调控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承担审判职责的法院当然不可能全知全能,相关专业的人员介入并提供意见,可以保证查明案件的性质及真相;三是作为“法院之友”的权威专家的意见,极易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而这作为一种无形力量,可以有效抵御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并防止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等现象的产生。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分析论文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好于预期的成绩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实力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24万亿元,比2002年增长67%,年均增长10.8%,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四位;全国财政收入达到5.13万亿元,增长1.71倍;进出口总额达到2.17万亿美元,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三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得到更多实惠,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在2003年至2007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围绕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制定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节奏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宏观调控手段和方式,注重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促进了经济平稳快速发展,避免了大的起落。 进入2008年,我国先后遭遇历史罕见的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指挥下,全国人民同特大自然灾害进行了顽强斗争,取得重大胜利,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同时,中央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控制货币供给和银行信贷过快增长,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保持了宏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的局面。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增长10.6%;需求结构进一步改善,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增长态势更趋均衡,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持续较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经济发展质量有所提高,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加,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这些成绩好于预期,来之不易,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果,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成果。 当前经济运行面临比较严峻的挑战 党的十七大科学总结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的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阶段性特征在经济方面的主要表现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等等。由于这些特征的存在以及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今年以来,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直在8%左右徘徊,全年预计会高于去年。此次通货膨胀压力明显加大,深层次原因是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过多地依靠过快的投资增长和出口拉动;直接原因是成本推动因素和外部通货膨胀输入。近年来,多数时期我国原材料等上游产品价格上涨明显高于消费价格上涨幅度,积累了原材料成本上升压力;为了缓解流动性过剩问题,近期货币政策导向是控制货币供应量,中国人民银行已数次提高贷款利率,资金成本呈上升趋势;节约能源资源以及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政策的实施,使资源、环境、土地等要素成本上升。此外,多种因素使得国内的劳动力成本也在较快上升。在国际市场,随着石油、谷物等重要商品的价格急速上涨,不仅广大发展中国家纷纷陷入通货膨胀,欧美等发达国家也为越来越明显的通货膨胀问题所困扰。输入型通货膨胀影响成为不容忽视的因素。 金融安全面临新的挑战。近几年,我国外贸顺差维持在较高水平,外汇储备快速增加,流动性过剩的局面难以得到有效缓解。今年上半年,尽管贸易顺差增长放缓,但大量外汇资金和热钱却在加速流入。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中美利差是热钱流入规模急剧扩大的直接原因。外汇储备快速增长所释放出的人民币基础货币投放,加剧了流动性过剩的局面。而持续的流动性过剩,加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以及货币政策操作的难度。对跨境资本流入流出监管难度的增大以及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波动,都要求我们充分重视金融风险程度提高的问题。 煤电油运的供应保障工作难度加大。由于国内需求增长过快,相关产品价格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以及多次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再加上国际市场一些重要初级产品价格的持续攀升,今年以来国内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煤电油运供求关系趋于紧张的状况。某些重要产品和部分地区的紧张状况较为严重,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缓解。这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抑制物价上涨带来了不利影响。 影响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不利因素增多。由于中央采取了促进农业生产的有力政策措施,2004年我国农业增长速度达到6.3%,扭转了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粮食产量下降、农业增长缓慢的局面,进而取得粮食连续4年增产的成绩。但近年来农业增长速度持续减缓,特别是今年,由于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较快上涨,保持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备有利条件 当前,虽然经济运行面临比较严峻的挑战,但也存在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诸多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奠定了抵御自然灾害和外部冲击的雄厚物质基础。这使政府有可能组织协调各种资源力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03年底以来实施的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经济增长过多依靠投资和出口过快增长拉动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善,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已逐步运行到合理区间,防止了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另一方面,2008年上半年宏观经济运行的基本面仍然是平稳较快发展,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利因素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GDP增速较上年虽有所减慢,但仍然明显高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平均速度,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全国财政收入继续较快增长。这说明国民经济运行总体效益是好的,政府有能力利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 在过去连续4年粮食增产的基础上,今年夏粮又喜获丰收。“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增产对抑制通货膨胀、抵御目前世界性的粮价上涨危机、稳定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 我国现在握有充足的外汇储备。我国外汇储备不仅比东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外汇储备的总和还多,也已经超过了世界7个主要工业国家(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的总和,使我们具备了坚强的抵御外部经济和金融风险的能力。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宏观调控方面我们已经经历了特点各异的多次磨炼,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使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迎难而上,战胜挑战,把物价上涨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同时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宏观调控的方向和重点 下半年,宏观经济工作应继续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在总体上继续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把握好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力度和节奏,加大稳健的财政政策对结构调整、保障民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有效避免经济出现大的起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前,特别应防止出现经济增长速度过度减缓而物价水平仍然居高不下的情况。只要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重点、节奏、力度,坚持科学发展,就能战胜国际国内各种不利因素造成的困难。 根据目前形势的特点,当前宏观经济工作的重点内容应该是:控通胀、改价格、稳金融、抓农业。一是把“控通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在当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水平依然较高的情况下,应千方百计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保障居民生活稳定。二是把“改价格”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不久前进行的成品油和电价的调整,是必要的,也是成功的。应该继续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价格体系,增加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促进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和增产节约。三是把“稳金融”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要求。面对国际国内金融环境的复杂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做到有备无患。应正确分析国内金融领域的问题,高度警惕短期资本流动和国际汇率变化的动向,充分认识金融危机的突发性特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国内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四是把“抓农业”作为稳定大局的基础工作。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实现农业稳定增产、保障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无论何时都是抑制物价上涨和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应继续认真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争取实现更高水平的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摘要:进入2008年,国际国内形势出现了不少新的复杂因素,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又使我国经济运行面临新的严峻挑战。我们正处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刻,必须正确估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努力在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所取得的成绩基础上,继续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下半年,宏观经济工作应继续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在总体上继续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研究论文 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同之处 经济管制是指具有经济管制权的政府管制部门依照政府制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进行的(主要是)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宏观经济调控则是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在相关法规的约束下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需要对宏观经济进行的调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一词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的色彩,“宏观经济调控”一词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准确地说,这里探讨的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节的关系。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宏观经济只能是进行调节,目标是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并不是对经济进行控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结果是管制经济。但根据习惯或传统,这里笔者仍称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之处的,以下将分别予以说明。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市场缺陷,都是由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但两者产生的具体原因是存在差别的。经济管制主要是由经济的外部性、垄断、信息的不对称、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以及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非市场品、有害物品的生产与消费问题、产权保护问题、市场不完善问题等所引起的,宏观经济调控则是由宏观经济失衡(包括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总投资、总消费的波动,总就业的波动,一般物价水平的波动,国际收支失衡,经济增长的波动等)所引起的。两者产生原因的差别导致了政府干预部门、干预目标、干预手段等等的不同。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 虽然总的来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弥补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市场的优长(包括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技术创新,促进积累的增长等),提高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但两者的具体目标是存在着差别的。经济管制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主要是:(1)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即限制、减少具有负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具有正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2)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垄断问题,即政府在避减垄断的总原则下,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垄断分别采取禁止、限制以及数量管制、价格管制和促进竞争的政策,以维持或者促进形成有效竞争的行业市场结构,促进企业和产业经济效率的提高;(3)通过政府的干预增加市场信息的供应量,减轻由信息不对称对经济效率带来的危害;(4)通过政府的干预约束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如禁止非市场品的生产、交易和消费等;(5)通过政府的干预减少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交易,增进生产性活动;(6)通过政府的干预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宏观经济调控则旨在通过对经济总量的调节,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具体来说,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1)通过对总供求的调节,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2)通过对投资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投资的波动;(3)通过对消费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消费的波动;(4)通过刺激经济实现充分就业;(5)通过调节宏观经济实现物价水平的稳定;(6)通过调节国内经济和汇率实现国际收支的平衡;(7)通过逆向的经济调节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的增长。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不同 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原因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出现时间的不同。虽然经济管制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但由于经济管制主要导源于市场的不完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始终存在,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因此经济管制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而宏观经济调控导源于宏观经济失衡,在市场经济足够成熟,宏观经济失衡对社会大众的经济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损害了经济的正常运行,并危及社会稳定,而且社会充分认识到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并且已经建立起了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设施”以后,才会出现宏观经济调控。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演变历史来看,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要远远早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市场经济出现之时,经济管制也随之出现了,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有经济管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自然也有经济管制(注:实际上,如果不限于市场经济,经济管制在国家或政府出现之后,市场经济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可以说,经济管制是随国家或政府的出现而出现的。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垄断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居民的非理性行为等等,在市场经济产生以前就存在,只不过其规模、影响等小一些而已。),而宏观经济调控是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后才出现的,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前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市场经济出现以前也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西方国家,只是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才出现宏观经济调控,如果从16世纪算起,在市场经济阶段,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要比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晚了400多年。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不同 经济管制涉及的具体领域很多,政府部门中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既包括司法机构,也包括行政机构,既包括中央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也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在行政机构中既包括纯粹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如中央银行、财政部等),也包括其他专门的经济管理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等)、非经济管理机构(如文化管理机构、环境保护机构、药品管理机构等)以及综合性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照颁行的法规在各自管理的领域对被管制者依法进行管制。经济管制具有很强的行业性,即依照行业性质,由设立的政府主管机构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如商业银行一般主要由中央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投资银行主要由证券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险公司主要由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但经济管制的行业性并不排斥政府其他管理机构依法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有许多行业同时受多个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这些管理机构拥有非重复的,但对被管制对象的活动的影响几乎具有同等的制约力和管制权。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则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并且主要是中央政府行政机构中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中主要是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的数量远远少于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 5.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实施手段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管制或者调控对象的特征与行为的变化、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演进等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但两者的区别还是相当大的。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主要是行政、司法手段,因此具有强制性,虽然经济管制肯定会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但政府主要并不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来达到管制的目的,而主要是通过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管制而达到管制目的的。政府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直接减少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不是来自于市场,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奖励会直接增加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获得的利益同样不是来自于市场,而是来自于政府,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机构或者司法机构,这种直接来自于政府的经济处罚或者经济奖励在这里仍应归于行政或司法手段,因为它们是行政管理和监督、司法管理和监督的工具。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主要是“裁判”。需要说明的是,经济管制本身并不排斥经济手段的运用,有的领域也需要政府当“运动员”,最近一二十年来,无论在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在许多领域,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取得了过去运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进行管制所没有取得的效果,经济手段的运用范围也有扩大的趋势,但基于经济管制的基本性质,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以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为主的格局并不会发生变化。 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则主要是经济手段,因此具有非强制性。宏观经济调控是通过政府参与市场(充当“运动员”的角色),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发生变化,从而使经济总量发生变化,来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持宏观经济平衡的。经济手段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这些政策的运用,会对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市场的供求产生影响,继而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其调整其行为,最终重新恢复市场平衡。在市场经济中,除非是在战争时期,政府是没有理由普遍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因为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从根本上是与市场机制相排斥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政府对市场的替代,从而也就必然导致市场优长的丧失,造成社会福利的根本性下降。同样需要说明的是,撇开特殊的战争背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有的时候也是可以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的,例如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条件下,政府可以采取直接控制收入增长的收入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但这类政策的采用除非迫不得已,应该禁止政府使用,并且政府要使用这类手段,也必须获得政府立法机构的授权。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由于经济管制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管制者与被管制者多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管制者直接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与监督,而且管制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经济管制主要是直接干预;而宏观经济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并不与调控对象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影响或者引导微观经济单位的调节方式,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对调控对象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注:否则,就属于经济管制范畴,因为如果宏观经济调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即主要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那么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受到破坏,这样的经济也就不再是市场经济了,而是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了。因此,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与直接干预是相冲突的,换句话说,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只能主要采取间接干预手段。近20年来,中国国内经济学文献中大量提到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该以间接干预为主(或者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应该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理论应该说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是正确的,而且只是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才是准确的。),而且宏观经济调控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间接干预。(注: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曾经有过还要不要经济管制的疑义。应该说,经济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经济管制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经济管制的问题。195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与市场经济是相背的,必须对这种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比较缓慢,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过慢,市场化改革过程从实质上来说也就是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过程,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也意味着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向前推进了一步,市场经济的完全建立要以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根本改革为前提。但是市场经济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并不表明市场经济与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市场缺陷要求建立经济管制制度,政府的经济管制是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要求,是实现经济的高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但是这必须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弥补市场缺陷的、有着明确的管制边界的经济管制制度。从市场经济国家来看,宏观经济调控制度方面的差异远较在经济管制制度方面的差异小,借鉴各国在宏观经济调控和经济管制的经验时,选择更困难的是在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各国的经济管制制度相当复杂,而且合理性差异也很大,因此在研究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调控经济的经验教训时,虽然研究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必要的,而研究各国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教训更为迫切,应该避免(也是在实践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是将别国特殊的经济管制制度,并且是不合理的经济管制制度当作市场经济的具有共性的一般经济管制制度。对各国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比较、甄别、判断、改造对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6.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方法不同 这里所谓的实施方法是就政府干预的力度而言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依宏观经济失衡程度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宏观经济失衡越严重,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大,失衡程度越轻,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小。市场经济中的宏观经济失衡具有周期性,因此国民经济无法避免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这样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的选择直接与经济的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有关。在市场经济中,宏观经济会经常性处于失衡状态中,为了防止宏观经济出现严重失衡,一般来说,政府应该逆对经济风向采取经常性的调节政策,这种调节属于微调。相对于有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的严重失衡,这种调节属于预防性质的调节。微调是经常性的,大调则不是经常性的,而是周期性的(有时间周期,宏观经济严重失衡才应该进行大调)。相对于宏观经济调控的方法的选择性,针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经济管制一般来说并不存在微调与大调问题,因为经济管制是依律行事,按照法规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就给予什么处罚,应该受到什么奖励就给予什么奖励,同业者间的区别会相当大。当然对于一些经济活动,政府是加大管制力度,还是减轻管制力度,也需要政府做出选择,但这种选择与宏观经济调控力度的选择不同,它与宏观经济失衡的程度无关,与经济周期性运动无关,而是取决于公众的认识、技术水平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等方面的因素,力度加大或减轻一般会表现为长期趋势,而不是短期性的周期性的变化。 因此,我们就能发现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运用具有典型的逆经济运行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则不具有这一特点,无论是在经济萧条时期,还是在经济繁荣时期,只要经济管制制度未变,管制政策就不会有变。 7.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与产业政策的关系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对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因为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相对价格,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改变了相对价格,那就会改变产业的比较利益,从而会引起经济资源在产业间的重新配置。就其性质而言,可能产生有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也有可能产生出不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不过就宏观经济调控本身而言,其性质、目的等等都与产业政策无关,宏观经济调控并不是为了产业政策的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 经济管制则不同,经济管制虽然并不是只服务于产业政策,但是它是产业政策的必备工具,要实施产业政策,就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否则,产业政策就是无效的。例如政府要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政府就要对外实施进入管制政策和其他相关管制政策;政府要促进一个行业的竞争,政府就要实行反垄断、鼓励进入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管制政策;政府要压缩有较大污染的行业生产规模,扶持污染小的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就要采取抑制前者、鼓励后者的进入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管制标准与排放数量的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税政策等。 8.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是无选择性的,它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而影响微观经济主体,宏观经济调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全局性,虽然市场的影响程度对不同的微观经济主体会有所差别,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改变的是宏观经济变量,因此任何微观经济单位都难以避免地要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实际上是针对所有的经济主体。就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的性质来看,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益,也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损,也可能使一部分经济主体受益,而同时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受损。从社会整体而言,一项正确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将会增进社会福利。 经济管制的对象则是有选择性的,它所管制的是具体的微观经济单位。例如基于保护环境而实施的污染排放管制的管制对象只是污染排放单位,其他单位则不在管制之列。微观经济单位如果违规,将会受到管制机构的处罚。任何经济单位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如果不在经济管制的范围之列,它就不会受到经济管制机构的约束。虽然经济管制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全局性的,不过一般来说,其影响的局部性更强。 9.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影响。不过两者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是存在着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影响的时间长短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原因在于:第一,微调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较小,大调才会明显地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而大调所具有的周期性的特点,使得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第二,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改变经济制度,即不会改变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发生变化,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就会消失。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则具有持续性的特点。因为:第一,经济管制总是表现为一种长期的趋势,一项管制制度确定以后,往往会在很长的时期内运行,有的持续几十年,有的持续上百年,有的经济管制制度一经确定,几乎就成为永恒性的了,这样就使得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长期性;第二,经济管制制度的变化改变的是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经济管制制度发生变化,新的制度会在长时期内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行为,从而对经济效率产生持续的影响。 (2)影响的途径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改变市场环境,或者说宏观市场结构,从而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来影响经济效率。经济管制既通过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也通过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动力机制和能力,还通过对相对价格或者成本、利润率的影响而影响经济效率。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单方位性,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全方位性。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的全方位性预示着经济管制会通过渗入到经济机体的内部而在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效率,这就意味着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经济管制制度,低效率社会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应该主要从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入手。 (3)影响的结构不同。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影响最大,而对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则比较小。在经济不景气时,政府采取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提高,这是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最主要的积极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政府采取紧缩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下降,也会增加微观经济单位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增强微观经济单位提高生产效率的动力和能力,因此并不一定能够使微观经济单位努力提高生产效率。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从而具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可能性,但一方面相对价格的变化可能会出现不利的变化,从而出现恶化资源配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素的流动性等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条件并不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能改变的,因此即使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会因为其他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改变资源配置,从而不能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而要具备这些条件恰恰需要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 与宏观经济调控一样,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与宏观经济调控不同的是,经济管制不只是主要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产生影响,而是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利用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进入管制、过程管制等都会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例如,中国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进入管制政策就造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大量闲置,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非国有经济进入金融、汽车等现代产业部门的产业进入管制政策也造成了金融发展能力、汽车发展能力的闲置。一般来说,进入管制的领域越广,管制越严厉,经济资源的利用率越低。其次,经济管制对生产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生产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有无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经济管制对这几个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可以削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减轻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也可以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的制度。其三,经济管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既会影响生产要素和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影响产品生产的成本,影响不同产品生产的利润率,还会影响资源的流动性,因此就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经济管制可以促进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可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促进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制度。 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具有局部性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则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4)影响的程度不同。由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在时间长短、途径、结构方面存在着差别,因此两者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也存在着差别。由于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时间所具有的持续性、影响途径所具有的全方位性、影响结构的全面性,而这些是宏观经济调控所不具有的,因此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自然要超过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 由上可以得出结论,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经济管制制度,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必须要改革经济管制制度。 10.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失效的原因存在着差别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存在着共同的原因,但是也存在着差别。最主要的差别在于两者在被调控对象俘虏的可能性上存在着差别。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不是因为被调控对象俘虏了调控机构,因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政府机构并不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而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是系统性的、整体性的、全面性的,具有非排他性,因此不存在政府机构设租和被调控对象向政府机构寻租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主要在于政府能力不足,而一般主要不在于政府权力的滥用。而管制者被被管制者俘虏却是经济管制失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管制机构要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管制的利益是可以排他的,而且管制机构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每一级管制机构、管制机构的每一个职能机构都有其独享的管制权,并且这些管制权又是被分配给一个一个的作为管制者的自然人手中,管制权都是人格化了的,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直接联系使得管制具有了一对一的“交易”的性质,这样就存在着管制者设租和被管制者寻租的条件,从而也就出现了管制者被俘虏的可能性,一旦管制者被俘虏,就会出现管制失效。在经济管制中,不仅管制的执行者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而且管制规则的制定者也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在管制规则的制定中,所谓政治上的“看不见的手”(特殊的利益集团等等)发挥的作用往往相当大,这样就使得管制规则本身与管制应该实现的目标相背,即管制规则背离效率和公正而出现的管制规则的扭曲。由于管制规则的制定者被被管制者俘虏而导致的管制规则的扭曲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比由管制者被俘虏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更大。 11.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经济自由是指微观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地做出经济决策的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重要的性质和特征,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经济自由使得市场经济具有多方面的计划经济体制所不可能具有的优越性,但同时无约束的经济自由也会使市场经济难以避免地产生多方面的缺陷。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它们都会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实质上都是市场以外的力量——政府对经济自由施加的约束,但是两者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是存在着差别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是间接的,它并不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它是通过改变宏观市场环境而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的,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特点,除非宏观经济调控采取直接的经济管制的手段,否则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因此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程度也要小一些。经济管制则不同,它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直接的,因为它要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因此经济管制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差别性的。例如进入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自由,价格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卖方和买方的价格决策自由,出口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出口商的出口决策自由。不过管制也会对经济自由产生间接影响,因为管制会影响产业环境。由此,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要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大。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尤其要对经济管制的边界给予明确的界定,对政府的经济管制权予以明确的规定,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管制的无限延伸,就会不正当地侵害经济自由,从而损害经济效率。 由上可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但是两者的差异是明显的、多方面的。 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相互联系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存在着明显的、多方面的差异,但是两者也存在着多方面的联系。两者的联系并没有为将两者混同提供依据,但是明确两者的相互联系也是经济理论研究应该关注的,并且两者的联系也是两者关系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两者的联系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产生的,虽然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相联系的市场缺陷存在着差别,但都导源于市场缺陷。如果不存在市场缺陷,那就不需要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缺陷是市场经济内生的,市场经济内生的缺陷使得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市场经济本身不能保证满足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条件,或者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导致经济效率的下降或者低下,从而使得仅仅有市场力量并不能使社会的生产能力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不能实现社会在已经拥有的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的条件下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某些市场缺陷可以由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得到或多或少的弥补,但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并不能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因此只能由政府充当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政府弥补市场缺陷需要根据市场缺陷的不同领域分别通过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来实现。虽然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一定能够弥补全部的市场缺陷,但它却是一个社会弥补市场缺陷的最终依靠力量,而且只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就可以与市场力量这只看不见的手一道不断增进社会福利。(注:无论是市场缺陷,还是第三种力量的缺陷,抑或政府缺陷,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由人类的生产能力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因为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以及政府都是人类社会的事情,没有人,便无所谓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和政府。虽然人类的生产能力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社会制度的不断改进(简而言之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但相对于人类的需要,相对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即便是进入到所谓的知识经济社会,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仍然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如何使经济资源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永恒挑战。) 市场缺陷导致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也同时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因此,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不能渗入到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而只能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这从根本上规定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边界。虽然两者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起作用的“领地”有不同,但从它们都只能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发挥作用这一点来看是相同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主体都是政府,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最终目标都在于提高经济效率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引起的,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尽管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的政府职能机构有不同,但都是政府机构。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既不是企业、居民,也不是第三种力量,而是政府。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履行多方面的具体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维护产权;抑制、限制或消除垄断,促进市场竞争;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提供和鼓励提供公共物品;提供信息和促进市场信息供应量的增加;补充市场的不完善,提供或鼓励提供市场供应不足的私人物品;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限制非市场品的生产和消费,禁止有害物品的生产和消费;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护宏观经济平衡,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结构平衡等。任何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的政府都应该履行上述经济职能。而这些经济职能可以归结为两个大的方面,即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充分弥补市场缺陷,使社会的经济效率达至最优,既需要实行经济管制,也需要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只有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于市场缺陷内生于市场经济本身,因而具有长期性,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离开了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社会的经济效率都会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所以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目标不同,两者的干预对象、方式、方法等等都存在着差别,影响经济效率的时间长短、途径、结构、程度也存在着差别,但是不管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从它们的最终目标来看,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增进社会福利。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相互补充的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由于两者导源于市场缺陷的不同方面,由两者的性质决定了两者功能上的差别,决定了各自适于弥补不同类型的市场缺陷,也就是说,应该实行经济管制的就不适于采取宏观经济调控,归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就不应该采取经济管制,经济管制不能代替宏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调控也不能代替经济管制,两者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两者这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决定了只有既能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又能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政府才能实现有效地履行政府应该履行的经济职能的目标,市场缺陷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都需要不断地发展 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能够进入的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领域政府就一定要无条件地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这里涉及到政府的能力。如果政府进入这些领域不仅不能起到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使社会的经济资源完全浪费,反而因为政府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而损害了市场机制在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作用的充分发挥,那么政府就不应该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因为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结果不是增进社会福利,而是减少了社会福利。政府能力是人类生产能力的组成部分,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包含着政府能力的增长。政府能力的增长使得政府可以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中的更多的领域,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也因此要相应地发展。 市场力量作为人类生产能力的一部分,也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的,这就使得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与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结构会发生一些变化,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手段等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随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实践的发展,人类会发现和掌握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更有效的方法,更有效的具体的手段,更恰当的干预力度和时机,更好的决策制度,更好的机构设置,更好的机构协调机制等等,人类自然就应该利用这些新的知识来改进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 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不断发展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有效的必要条件,也只有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能够得到不断发展,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成为增进社会福利的手段。 5.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与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 (1)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会影响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如果经济管制的范围、程度等超越了其应该有的边界,宏观经济调控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例如如果存在着普遍的市场进入管制、普遍的价格管制、普遍的投资管制、普遍的分配管制,那么无论政府如何努力,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都不可能有效。(注: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一直在努力从改革开放前的直接干预过渡到间接干预,在出现宏观经济失衡时,力图依靠间接干预矫正宏观经济失衡,政府的这种意愿是好的,是正确的,但每次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以致于每次都要通过直接干预来最终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出现这一现象并不奇怪。原因就在于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市场信号是扭曲的,资源不能自由地流动,微观经济单位应该享有的经济决策权和经济利益都被经济管制所侵蚀或者说被剥夺,应该承担的经济风险也因为经济管制而无法通过新的经济安排而转移或者被经济管制自动地转移到其他的经济主体,这就使微观经济单位对于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所传达的信号缺乏反映,因此使得间接干预失效。在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宏观经济调控只有采取直接干预才能达到预期目标,间接干预的宏观经济调控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是相背的,因此只有根本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可以作为判断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改革进程的一项指标。)经济管制制度所影响的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微观基础。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要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微观经济单位享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自己承担经济风险,需要有灵活的价格机制,经济资源能够自由地流动,需要有发达的高度竞争性的市场,这些条件在存在普遍的严格的经济管制的经济中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经济管制既可以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提供有利的条件,也可以成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障碍。 (2)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会影响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例如如果国民经济处于总需求严重超过总供给,通货膨胀高居不下,政府的反垄断管制政策就难以奏效。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够为经济管制的有效性提供有利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则会使失衡的宏观经济成为经济管制有效性的不利因素。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本身导致了宏观经济失衡或者加剧了宏观经济失衡,这样的宏观经济调控就成了经济管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障碍。 6.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与实现宏观经济调控调控目标相关的经济管制可以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例如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而对汇率进行管制,为解决通货膨胀而对利率、银行的贷款规模、企业的投资规模和薪酬进行管制,为提高就业率而对雇主辞退在业者进行限制等。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实际上是说为了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政府可以采取管制手段,而不是说这些管制是正常的经济管制的现成的组成部分,因为这些管制本身是不应该存在的。因此经济管制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是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的,只有在间接干预无法矫正业已出现的宏观经济失衡,而宏观经济失衡对于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就是说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危机时,政府才可采取管制手段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因此经济管制只能作为市场经济中特殊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的临时性手段,而不能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常用手段。经济管制手段的运用应该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有严格的范围限制和时限,一俟危机缓和,政府就应该撤消管制,而完全采用常规性的间接干预手段。 三、关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几点思考 基于上述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的讨论,考虑到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在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方面,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不能混同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有相互联系的地方,但两者的差别也是明显的。政府在制定经济调控政策时,应该考虑两者的差别,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都应该有相应的差别。如果将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混同起来,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就会出现错误的选择,导致的结果要么是经济管制的目标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要么是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仅不能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会强化市场缺陷,而且会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成为导致效率下降的因素,总的来说会导致政府失效。如果政府失效由此引起,这样的政府失效比市场失效更糟。 2.政府应该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对经济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也应该成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但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呢?这取决于多种因素,除了受政府政策性质的影响外,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政府实施政策的能力等都会影响政策的效力。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可避免地会在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等方面出现或多或少的错误,甚至政府制定的政策本身就是错误的。减少错误才能提高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效力。政府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规律,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制定和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从而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不断提高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效力。 3.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应该法治化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通过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但与企业、居民、民间组织等不同,政府是一种特殊的力量,它是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它享有立法权、司法权,它是唯一合法享有暴力的机构,它能够动用强制力贯彻它的意志,这为政府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来弥补市场缺陷提供了前提,也是它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的根本原因。但它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也同时造成了它不作为和滥用权力的可能性。无论是它不作为,还是它滥用权力,都会造成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失效。要防止政府不作为和滥用权力,不断提高政府有效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就应该为此提供制度保障,根本的唯一可行的制度保障就是法治化。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从性质上来说是受托行为,即它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众赋予其公共权力,它运用这种公共权力,代表公共利益,贯彻公共意志,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因此,首先应该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无论是政府的行政机构,还是政府的司法机构,其履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政府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权力和应该履行的职责,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从立法上防止政府缺位和越位;其次,应该通过立法和司法对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进行监督,并进行相应的激励和惩处制度,一方面防止政府不履行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另一方面一旦出现政府滥用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权,就及时予以纠正;其三,应该通过法律对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程序予以明确,保障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方面防止政治中的看不见的手起作用,另一方面防止政府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而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范围的行为和政府随意制定政策而扰乱经济正常运行的行为。只有将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纳入法治化轨道,方能限制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被限制在弥补市场缺陷的范围内,才能促使政府切实履行它所应该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才能成为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提高的有益的手段。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电子政府与宏观经济调控论文 一、电子政府与办公自动化 电子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的表述,可以用Webnomics也可以用Cyberhomics等;总之中国政府在入世一年,政府使用InternetEconomy使电子政务更加方便了群众,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了,无疑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加快捷。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共产党代表最先进的文化,而电子政府与经济全球化接轨,是文化地最先进部分。当然电子政府的网络成本增加了,但人力的节约从总体来说,符合网络经济的要求。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所不同,但都与其政权性质相适应。按照管辖范围不同,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分。中央政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政府是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结构,塔顶是国务院,而中间层次是各省、自治区,起着上传下达,充当信息驿站的作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组织结构的理解。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把过去承揽的大部分社会事务交还给社会。政府便可以集中精力抓宏观的、长远的、重要的事情了。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府增加了信息、管理、服务、沟通等功能的互联网上的迁移。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的机关职能由虚拟走向务实,实现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我国的电子政府仍然是人民政府,依据人民的需求,提供个性的服务选择。 如果电子政府不能与人民办实事,如同玩起滑稽的、与爱犬转圈却永远咬不到自己尾巴的相映成趣的逆向游戏。 电子政府仍然需要大量的熟悉电子政务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通过MPA是各国的培养办法。中国的MPA要学习西方的信息技术,同时要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 二、经济全球化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百多年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过曲折与反复,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说明经济全球化与西方推行的和平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的关键时候,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同志的领导下,近十三年来,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中,中国经济增加10%左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巩固,也锻炼了一批经济人才和中青年领导骨干。 当代和未来的电子政府,是要使国家政务融合到一体化的全球活动的地球村中去。因此,电子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宏观手段。 电子政务的内容包括电子政府的内涵、系统、安全防范以及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对社会变革的影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发展前景与展望等。 电子政务是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完成政府的行政工作。然而电子与夸克等一样,是肉眼看不见的客观存在,但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判断政府行政工作的文件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一旦文件成为电子邮件,发出去后,对方是否收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没有收到可以再发,一旦网络出了问题,互联网的通讯将被中断。然而,一些哲学家在承认电子、夸克等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否认香肠、牛奶之类物质的存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论文《实在论的最后崩溃——从虚拟实在谈起》,刊登在中山大学哲学文库的网站上,成了原创性的靶子论文。 对实在论(realism)的讨论,牵动过一大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穆尔、胡塞尔、梅洛——庞蒂、帕特南等。 以上是粗略梳理一下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斗争。电子政务长远效率与效率、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封闭与开放,官僚行政与民主行政等的争论,远远没有哲学界争论的激烈。正因为哲学的争论,语言不够流畅、通俗,普及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生活中哲学,将赋予MPA的教育对象巨大的任务,不仅要完成电子政府所有的工作,而且要通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吸引对现代政府管理的关心。 然而哲学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感兴趣的人士越来越多,与中山大学哲学系高稿酬悬赏万字评论有关。笔者也是参与评论的稿约者之一,观点是支持翟振明教授,在哲学上的,与时俱进。西方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被我国哲学家从语言角度分析,划分成“真值实在论”和“指称实在论”两种,有哲学上的创新思维;当然,最终寻求的答案,要待专家评选后揭晓。 三、电子政府开启社会之锁只是一种手段 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大量是微观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管理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也会在实践中得到提高。面对国有企业的转制;社会福利力度的加大,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公务员由管理控制的“主人”转变为以服务形式的“公仆”身份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公务员生存的社会选择。公务员由追求自我利益转向追求社会利益,体现了政府的经济有效效用函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关注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到关注公众利益的实现,是动态进化博奕在电子政府中的务实。电子政府由过去“替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一种互动行为选择的转轨。 电子政务的最终归宿,是实现政府对公众的要求进行快捷有效地回应,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随着政府寻租行为的减少,理想政府前景,与MPA教育一起发展,全国的地方政府上网工程,随着经济学利他行为的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源将得到增加。 电子政务是一把开启社会之锁的金钥匙。然而政府行为有大量的以法为基础的、稳定的、富有弹性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并功能互补的运行状态在电子政务实施手段的促进下,达到理想状态。 从哲学上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来谈论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结论应该是:中央政府必须准确地代表全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虚幻的,而是具体可依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要通过立法化,以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 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老一辈革命家同志所研究的“十大关系”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和摩擦,在我党和中央政府三代领导人那儿处理得十分好。他们重视生活中的哲学在政府工作中的运用,随着电子政府职能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工作成绩,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快步前进。 四、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行政管理高效,协调运转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要迅速转变,“全能政府”的形象要改革。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机构,它的维持经费来源国民的税收,它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才力支持,因为它要维持其组织机构的运转,给政府工作人员加薪,负责大量社会外部管理,都需要经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7位,是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入世,对美国来说,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的赤字问题。 全权主义模式强调和关注的面向主要是国家正式制度、正式组织及其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过程,因而正式的制度与程序、上层精英及官方意识形成的描述,就成为其分配与解释问题的最佳途径(dHalpern,1993)。显然,全权主义模式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国家一维。 “全能政府”受“全权主义”理论影响。其实,有效的政府能力有利于社会整合和对社会资源的提取,从而达到社会的即定目标,促进社会进步。 我国政府处理“”邪教及时、正确。几名“”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再次证明了“”邪教本质。各国政府对待邪教,都是严厉打击的。法国邪教团体众多,信徒至少50万,法国反邪教部际委员会,1999年9月通过马赛法院审理邪教伤人致残的案件,受到美国国务院同年的所谓《人权报告》的指责。打击邪教是各国政府对公民人身权力的保护,形形色色邪教的本质,是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作用,要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网络是不可想象的。个人福利不仅依靠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经济最重要的目标,牵涉到政府立法和管理的各种形式,包括一些自我决策的活动。但对稳定社会来说,分配和配置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内容。 回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政府过度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全面依赖,社会防风险的机制丧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学家C、V布朗所说:“东亚发展的资金获得方式是高负债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它高速成长时期潜伏和积累了严重的金融问题,繁荣时期必然地递延着在某一个时间上将发生的金融动荡”。 东南亚的那场金融危机,使社会自身发展动力机制丧失,使某些国家的政府在政治统治。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方面“疲软”“乏力”。这些经验教训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入世后,我国政府的需要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而这处决于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是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为专门业务并为一定阶段或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但是,它同时又是公务员谋生的手段,广大公务员总是要通过其职业活动谋取自身乃至家庭的生活资料。入世后,对公务员要求更高,监管的力度加大,这都是应该的。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前,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农业、服务业和轻工业长期停滞,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很少;“三线”工业分布分散,地理位置偏僻,失去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这都是失败的记录。 198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高耗电产品,主要是空调器、冷热风机、电吹风的生产。但这一产业政策并没有抑制住近几年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战。 国家公务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本质是人民的“公共权”。这种权力,首先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但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入WTO可以使国外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在公平竞争的促动下,我国物流业无论在资本结构、服务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方面,会有一个革命性的飞跃。加入WTO后中国物流业的管理办法和竞争规则会借鉴WTO的基本原则和国外先进办法。 政府采购制度将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西方的政府,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为一定阶级服务,并有先进的物流管理与之配套。入世后,我国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经验,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行为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但个别人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谋取私利,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在避免以权谋私,避免自身的行政行为损害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同一切背叛和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胸怀改革大志,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固执已见,专横跋扈,文过饰非、诿罪于人。 五、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欧盟从1998年起不再给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有七大类,占税则分类近41%的产品不再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对我大宗出口产品征收30~60%的反倾销税,有的甚至超过100%;对我优势产品如丝绸实行歧视性数量限制。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对我的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反倾销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有所加强。入世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进入国内市场,冲击我国部分行业,竞争局面会更加严峻和激烈。 一般来说,与公共资本(包括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形成有关的公共支出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所谓的“挤入效用”或“拉动效应”;另一个是对私人投资的消极性缩减作用,即所谓的“挤出效应”或“排挤效应”。 公共需求与公共供给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关系。公共供给必须与公共需求相平衡;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与活动方式。政府的公共供给包括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保护、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等公共服务。所以公共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法制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行政救济等。研究政府公共产品提供涉及法制问题与法制保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需要,例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邮政服务系统等的混合公共服务需要等。 依法行政是要求政府通过市场和社会给社会成员满足需求的平等享用公共供给的权利,例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政府管制的公共服务。另外,现代社会还要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给护公民人权、自由等权利。通过政府工作,提供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满足公民的需求,对城镇来说,就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在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工资的同时,现阶段要把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作为城镇反贫困和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对于因企业破产、倒闭、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失业、下岗的职工,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绝对贫困的阶层,一方面要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的社会覆盖面,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以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贫困线后,人们的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健康设施、停车场,高速公路和空间探索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大量增加。 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而这一种事务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布什政府上台不久,决定把战略重点从欧洲转移到亚太,予头指向中国,加强中国周边的兵力兵器部署、不惜代价扩大亚太的军事基地,不断加大亚太的军事演习,以所谓“中国封销台湾海狭”制订军事战略;美国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海域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致使我飞行员王伟遇难。 英国C、V布朗认为,政府稳定的职能,是制度使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完美统一⑥。 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需要提供社会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的主要对象又从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 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参加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是一种体制性的挑战。 英克尔期通过对6个国家的深入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国民收入的相关性正愈益显著。他的成果表明,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与1958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3,与1965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1。结论是,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以后8年到15年的社会国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实现现代化管理,最为关键的是要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邓小平在我国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成是改革的最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它看成是改革的巨大动力。WTO的法委,要求我国改革,处理政企关系,不能沿用国有资产投入。运作的办法,而是用财税返回及贴息的办法;在处理市场运行环境和市场秩序监管关系上,WTO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多款;在现代管理方面,政府服务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以外国的贸易优惠政府重要得多;在政府管理能力和人力结构上,WTO使外资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依法对政府反控制能力增强,政府管理的难度加大。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关系论文 多年来,经济学界将政府的经济职能统称为宏观经济调控,虽然已经有个别学者注意到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同,但至今鲜见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之间的关系进行专门讨论的文献。产业经济学文献中有大量的讨论经济管制问题(主要是产业管制问题)的论著,管制经济学、反垄断经济学以及其他相关经济学领域的文献也有大量的讨论经济管制问题的文献,这些文献主要讨论的是产业管制、微观经济管制问题,而在宏观经济学文献中,则有大量的讨论宏观经济调控的论著。这些论著对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专门领域的问题的研究相当深入,但并没有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在政府经济学文献中,也鲜见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的系统讨论。在专门讨论宏观经济调控以及讨论政府的经济职能的文献中,流行的观点是将宏观经济调控与政府的经济职能等同起来。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将政府等同于宏观,凡是政府做的事,都成了宏观经济调控;二是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还不能明确区分两者的异同。实际上,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是一回事,宏观经济是有确定的涵义的,并不是任何经济活动都属于宏观经济活动,从而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政府对经济进行的任何干预活动都属于宏观经济调控。明确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不仅是经济理论研究的任务,而且对规范政府政策、规范政府行为和政府有效地履行经济职能都具有重要价值。本文拟对二者的相互联系与差别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同之处 经济管制是指具有经济管制权的政府管制部门依照政府制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进行的(主要是)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宏观经济调控则是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在相关法规的约束下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需要对宏观经济进行的调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一词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的色彩,“宏观经济调控”一词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准确地说,这里探讨的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节的关系。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宏观经济只能是进行调节,目标是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并不是对经济进行控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结果是管制经济。但根据习惯或传统,这里笔者仍称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之处的,以下将分别予以说明。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市场缺陷,都是由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但两者产生的具体原因是存在差别的。经济管制主要是由经济的外部性、垄断、信息的不对称、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以及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非市场品、有害物品的生产与消费问题、产权保护问题、市场不完善问题等所引起的,宏观经济调控则是由宏观经济失衡(包括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总投资、总消费的波动,总就业的波动,一般物价水平的波动,国际收支失衡,经济增长的波动等)所引起的。两者产生原因的差别导致了政府干预部门、干预目标、干预手段等等的不同。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 虽然总的来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弥补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市场的优长(包括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技术创新,促进积累的增长等),提高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但两者的具体目标是存在着差别的。经济管制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主要是:(1)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即限制、减少具有负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具有正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2)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垄断问题,即政府在避减垄断的总原则下,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垄断分别采取禁止、限制以及数量管制、价格管制和促进竞争的政策,以维持或者促进形成有效竞争的行业市场结构,促进企业和产业经济效率的提高;(3)通过政府的干预增加市场信息的供应量,减轻由信息不对称对经济效率带来的危害;(4)通过政府的干预约束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如禁止非市场品的生产、交易和消费等;(5)通过政府的干预减少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交易,增进生产性活动;(6)通过政府的干预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宏观经济调控则旨在通过对经济总量的调节,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具体来说,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1)通过对总供求的调节,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2)通过对投资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投资的波动;(3)通过对消费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消费的波动;(4)通过刺激经济实现充分就业;(5)通过调节宏观经济实现物价水平的稳定;(6)通过调节国内经济和汇率实现国际收支的平衡;(7)通过逆向的经济调节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的增长。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不同 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原因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出现时间的不同。虽然经济管制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但由于经济管制主要导源于市场的不完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始终存在,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因此经济管制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而宏观经济调控导源于宏观经济失衡,在市场经济足够成熟,宏观经济失衡对社会大众的经济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损害了经济的正常运行,并危及社会稳定,而且社会充分认识到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并且已经建立起了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设施”以后,才会出现宏观经济调控。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演变历史来看,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要远远早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市场经济出现之时,经济管制也随之出现了,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有经济管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自然也有经济管制(注:实际上,如果不限于市场经济,经济管制在国家或政府出现之后,市场经济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可以说,经济管制是随国家或政府的出现而出现的。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垄断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居民的非理性行为等等,在市场经济产生以前就存在,只不过其规模、影响等小一些而已。),而宏观经济调控是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后才出现的,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前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市场经济出现以前也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西方国家,只是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才出现宏观经济调控,如果从16世纪算起,在市场经济阶段,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要比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晚了400多年。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不同 经济管制涉及的具体领域很多,政府部门中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既包括司法机构,也包括行政机构,既包括中央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也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在行政机构中既包括纯粹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如中央银行、财政部等),也包括其他专门的经济管理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等)、非经济管理机构(如文化管理机构、环境保护机构、药品管理机构等)以及综合性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照颁行的法规在各自管理的领域对被管制者依法进行管制。经济管制具有很强的行业性,即依照行业性质,由设立的政府主管机构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如商业银行一般主要由中央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投资银行主要由证券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险公司主要由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但经济管制的行业性并不排斥政府其他管理机构依法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有许多行业同时受多个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这些管理机构拥有非重复的,但对被管制对象的活动的影响几乎具有同等的制约力和管制权。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则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并且主要是中央政府行政机构中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中主要是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的数量远远少于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 5.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实施手段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管制或者调控对象的特征与行为的变化、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演进等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但两者的区别还是相当大的。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主要是行政、司法手段,因此具有强制性,虽然经济管制肯定会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但政府主要并不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来达到管制的目的,而主要是通过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管制而达到管制目的的。政府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直接减少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不是来自于市场,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奖励会直接增加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获得的利益同样不是来自于市场,而是来自于政府,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机构或者司法机构,这种直接来自于政府的经济处罚或者经济奖励在这里仍应归于行政或司法手段,因为它们是行政管理和监督、司法管理和监督的工具。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主要是“裁判”。需要说明的是,经济管制本身并不排斥经济手段的运用,有的领域也需要政府当“运动员”,最近一二十年来,无论在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在许多领域,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取得了过去运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进行管制所没有取得的效果,经济手段的运用范围也有扩大的趋势,但基于经济管制的基本性质,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以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为主的格局并不会发生变化。 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则主要是经济手段,因此具有非强制性。宏观经济调控是通过政府参与市场(充当“运动员”的角色),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发生变化,从而使经济总量发生变化,来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持宏观经济平衡的。经济手段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这些政策的运用,会对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市场的供求产生影响,继而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其调整其行为,最终重新恢复市场平衡。在市场经济中,除非是在战争时期,政府是没有理由普遍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因为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从根本上是与市场机制相排斥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政府对市场的替代,从而也就必然导致市场优长的丧失,造成社会福利的根本性下降。同样需要说明的是,撇开特殊的战争背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有的时候也是可以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的,例如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条件下,政府可以采取直接控制收入增长的收入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但这类政策的采用除非迫不得已,应该禁止政府使用,并且政府要使用这类手段,也必须获得政府立法机构的授权。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由于经济管制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管制者与被管制者多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管制者直接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与监督,而且管制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经济管制主要是直接干预;而宏观经济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并不与调控对象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影响或者引导微观经济单位的调节方式,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对调控对象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注:否则,就属于经济管制范畴,因为如果宏观经济调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即主要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那么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受到破坏,这样的经济也就不再是市场经济了,而是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了。因此,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与直接干预是相冲突的,换句话说,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只能主要采取间接干预手段。近20年来,中国国内经济学文献中大量提到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该以间接干预为主(或者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应该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理论应该说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是正确的,而且只是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才是准确的。),而且宏观经济调控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间接干预。(注: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曾经有过还要不要经济管制的疑义。应该说,经济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经济管制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经济管制的问题。195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与市场经济是相背的,必须对这种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比较缓慢,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过慢,市场化改革过程从实质上来说也就是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过程,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也意味着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向前推进了一步,市场经济的完全建立要以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根本改革为前提。但是市场经济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并不表明市场经济与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市场缺陷要求建立经济管制制度,政府的经济管制是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要求,是实现经济的高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但是这必须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弥补市场缺陷的、有着明确的管制边界的经济管制制度。从市场经济国家来看,宏观经济调控制度方面的差异远较在经济管制制度方面的差异小,借鉴各国在宏观经济调控和经济管制的经验时,选择更困难的是在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各国的经济管制制度相当复杂,而且合理性差异也很大,因此在研究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调控经济的经验教训时,虽然研究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必要的,而研究各国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教训更为迫切,应该避免(也是在实践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是将别国特殊的经济管制制度,并且是不合理的经济管制制度当作市场经济的具有共性的一般经济管制制度。对各国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比较、甄别、判断、改造对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6.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方法不同 这里所谓的实施方法是就政府干预的力度而言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依宏观经济失衡程度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宏观经济失衡越严重,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大,失衡程度越轻,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小。市场经济中的宏观经济失衡具有周期性,因此国民经济无法避免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这样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的选择直接与经济的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有关。在市场经济中,宏观经济会经常性处于失衡状态中,为了防止宏观经济出现严重失衡,一般来说,政府应该逆对经济风向采取经常性的调节政策,这种调节属于微调。相对于有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的严重失衡,这种调节属于预防性质的调节。微调是经常性的,大调则不是经常性的,而是周期性的(有时间周期,宏观经济严重失衡才应该进行大调)。相对于宏观经济调控的方法的选择性,针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经济管制一般来说并不存在微调与大调问题,因为经济管制是依律行事,按照法规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就给予什么处罚,应该受到什么奖励就给予什么奖励,同业者间的区别会相当大。当然对于一些经济活动,政府是加大管制力度,还是减轻管制力度,也需要政府做出选择,但这种选择与宏观经济调控力度的选择不同,它与宏观经济失衡的程度无关,与经济周期性运动无关,而是取决于公众的认识、技术水平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等方面的因素,力度加大或减轻一般会表现为长期趋势,而不是短期性的周期性的变化。 因此,我们就能发现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运用具有典型的逆经济运行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则不具有这一特点,无论是在经济萧条时期,还是在经济繁荣时期,只要经济管制制度未变,管制政策就不会有变。 7.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与产业政策的关系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对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因为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相对价格,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改变了相对价格,那就会改变产业的比较利益,从而会引起经济资源在产业间的重新配置。就其性质而言,可能产生有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也有可能产生出不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不过就宏观经济调控本身而言,其性质、目的等等都与产业政策无关,宏观经济调控并不是为了产业政策的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 经济管制则不同,经济管制虽然并不是只服务于产业政策,但是它是产业政策的必备工具,要实施产业政策,就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否则,产业政策就是无效的。例如政府要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政府就要对外实施进入管制政策和其他相关管制政策;政府要促进一个行业的竞争,政府就要实行反垄断、鼓励进入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管制政策;政府要压缩有较大污染的行业生产规模,扶持污染小的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就要采取抑制前者、鼓励后者的进入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管制标准与排放数量的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税政策等。 8.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是无选择性的,它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而影响微观经济主体,宏观经济调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全局性,虽然市场的影响程度对不同的微观经济主体会有所差别,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改变的是宏观经济变量,因此任何微观经济单位都难以避免地要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实际上是针对所有的经济主体。就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的性质来看,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益,也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损,也可能使一部分经济主体受益,而同时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受损。从社会整体而言,一项正确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将会增进社会福利。 经济管制的对象则是有选择性的,它所管制的是具体的微观经济单位。例如基于保护环境而实施的污染排放管制的管制对象只是污染排放单位,其他单位则不在管制之列。微观经济单位如果违规,将会受到管制机构的处罚。任何经济单位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如果不在经济管制的范围之列,它就不会受到经济管制机构的约束。虽然经济管制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全局性的,不过一般来说,其影响的局部性更强。 9.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影响。不过两者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是存在着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影响的时间长短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原因在于:第一,微调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较小,大调才会明显地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而大调所具有的周期性的特点,使得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第二,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改变经济制度,即不会改变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发生变化,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就会消失。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则具有持续性的特点。因为:第一,经济管制总是表现为一种长期的趋势,一项管制制度确定以后,往往会在很长的时期内运行,有的持续几十年,有的持续上百年,有的经济管制制度一经确定,几乎就成为永恒性的了,这样就使得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长期性;第二,经济管制制度的变化改变的是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经济管制制度发生变化,新的制度会在长时期内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行为,从而对经济效率产生持续的影响。 (2)影响的途径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改变市场环境,或者说宏观市场结构,从而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来影响经济效率。经济管制既通过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也通过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动力机制和能力,还通过对相对价格或者成本、利润率的影响而影响经济效率。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单方位性,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全方位性。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的全方位性预示着经济管制会通过渗入到经济机体的内部而在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效率,这就意味着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经济管制制度,低效率社会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应该主要从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入手。 (3)影响的结构不同。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影响最大,而对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则比较小。在经济不景气时,政府采取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提高,这是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最主要的积极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政府采取紧缩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下降,也会增加微观经济单位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增强微观经济单位提高生产效率的动力和能力,因此并不一定能够使微观经济单位努力提高生产效率。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从而具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可能性,但一方面相对价格的变化可能会出现不利的变化,从而出现恶化资源配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素的流动性等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条件并不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能改变的,因此即使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会因为其他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改变资源配置,从而不能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而要具备这些条件恰恰需要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 与宏观经济调控一样,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与宏观经济调控不同的是,经济管制不只是主要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产生影响,而是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利用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进入管制、过程管制等都会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例如,中国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进入管制政策就造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大量闲置,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非国有经济进入金融、汽车等现代产业部门的产业进入管制政策也造成了金融发展能力、汽车发展能力的闲置。一般来说,进入管制的领域越广,管制越严厉,经济资源的利用率越低。其次,经济管制对生产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生产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有无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经济管制对这几个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可以削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减轻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也可以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的制度。其三,经济管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既会影响生产要素和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影响产品生产的成本,影响不同产品生产的利润率,还会影响资源的流动性,因此就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经济管制可以促进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可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促进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制度。 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具有局部性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则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4)影响的程度不同。由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在时间长短、途径、结构方面存在着差别,因此两者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也存在着差别。由于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时间所具有的持续性、影响途径所具有的全方位性、影响结构的全面性,而这些是宏观经济调控所不具有的,因此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自然要超过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 由上可以得出结论,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经济管制制度,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必须要改革经济管制制度。 10.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失效的原因存在着差别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存在着共同的原因,但是也存在着差别。最主要的差别在于两者在被调控对象俘虏的可能性上存在着差别。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不是因为被调控对象俘虏了调控机构,因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政府机构并不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而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是系统性的、整体性的、全面性的,具有非排他性,因此不存在政府机构设租和被调控对象向政府机构寻租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主要在于政府能力不足,而一般主要不在于政府权力的滥用。而管制者被被管制者俘虏却是经济管制失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管制机构要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管制的利益是可以排他的,而且管制机构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每一级管制机构、管制机构的每一个职能机构都有其独享的管制权,并且这些管制权又是被分配给一个一个的作为管制者的自然人手中,管制权都是人格化了的,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直接联系使得管制具有了一对一的“交易”的性质,这样就存在着管制者设租和被管制者寻租的条件,从而也就出现了管制者被俘虏的可能性,一旦管制者被俘虏,就会出现管制失效。在经济管制中,不仅管制的执行者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而且管制规则的制定者也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在管制规则的制定中,所谓政治上的“看不见的手”(特殊的利益集团等等)发挥的作用往往相当大,这样就使得管制规则本身与管制应该实现的目标相背,即管制规则背离效率和公正而出现的管制规则的扭曲。由于管制规则的制定者被被管制者俘虏而导致的管制规则的扭曲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比由管制者被俘虏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更大。 11.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经济自由是指微观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地做出经济决策的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重要的性质和特征,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经济自由使得市场经济具有多方面的计划经济体制所不可能具有的优越性,但同时无约束的经济自由也会使市场经济难以避免地产生多方面的缺陷。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它们都会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实质上都是市场以外的力量——政府对经济自由施加的约束,但是两者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是存在着差别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是间接的,它并不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它是通过改变宏观市场环境而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的,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特点,除非宏观经济调控采取直接的经济管制的手段,否则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因此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程度也要小一些。经济管制则不同,它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直接的,因为它要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因此经济管制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差别性的。例如进入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自由,价格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卖方和买方的价格决策自由,出口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出口商的出口决策自由。不过管制也会对经济自由产生间接影响,因为管制会影响产业环境。由此,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要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大。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尤其要对经济管制的边界给予明确的界定,对政府的经济管制权予以明确的规定,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管制的无限延伸,就会不正当地侵害经济自由,从而损害经济效率。 由上可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但是两者的差异是明显的、多方面的。 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相互联系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存在着明显的、多方面的差异,但是两者也存在着多方面的联系。两者的联系并没有为将两者混同提供依据,但是明确两者的相互联系也是经济理论研究应该关注的,并且两者的联系也是两者关系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两者的联系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产生的,虽然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相联系的市场缺陷存在着差别,但都导源于市场缺陷。如果不存在市场缺陷,那就不需要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缺陷是市场经济内生的,市场经济内生的缺陷使得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市场经济本身不能保证满足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条件,或者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导致经济效率的下降或者低下,从而使得仅仅有市场力量并不能使社会的生产能力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不能实现社会在已经拥有的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的条件下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某些市场缺陷可以由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得到或多或少的弥补,但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并不能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因此只能由政府充当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政府弥补市场缺陷需要根据市场缺陷的不同领域分别通过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来实现。虽然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一定能够弥补全部的市场缺陷,但它却是一个社会弥补市场缺陷的最终依靠力量,而且只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就可以与市场力量这只看不见的手一道不断增进社会福利。(注:无论是市场缺陷,还是第三种力量的缺陷,抑或政府缺陷,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由人类的生产能力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因为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以及政府都是人类社会的事情,没有人,便无所谓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和政府。虽然人类的生产能力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社会制度的不断改进(简而言之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但相对于人类的需要,相对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即便是进入到所谓的知识经济社会,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仍然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如何使经济资源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永恒挑战。) 市场缺陷导致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也同时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因此,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不能渗入到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而只能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这从根本上规定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边界。虽然两者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起作用的“领地”有不同,但从它们都只能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发挥作用这一点来看是相同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主体都是政府,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最终目标都在于提高经济效率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引起的,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尽管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的政府职能机构有不同,但都是政府机构。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既不是企业、居民,也不是第三种力量,而是政府。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履行多方面的具体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维护产权;抑制、限制或消除垄断,促进市场竞争;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提供和鼓励提供公共物品;提供信息和促进市场信息供应量的增加;补充市场的不完善,提供或鼓励提供市场供应不足的私人物品;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限制非市场品的生产和消费,禁止有害物品的生产和消费;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护宏观经济平衡,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结构平衡等。任何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的政府都应该履行上述经济职能。而这些经济职能可以归结为两个大的方面,即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充分弥补市场缺陷,使社会的经济效率达至最优,既需要实行经济管制,也需要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只有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于市场缺陷内生于市场经济本身,因而具有长期性,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离开了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社会的经济效率都会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所以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目标不同,两者的干预对象、方式、方法等等都存在着差别,影响经济效率的时间长短、途径、结构、程度也存在着差别,但是不管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从它们的最终目标来看,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增进社会福利。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相互补充的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由于两者导源于市场缺陷的不同方面,由两者的性质决定了两者功能上的差别,决定了各自适于弥补不同类型的市场缺陷,也就是说,应该实行经济管制的就不适于采取宏观经济调控,归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就不应该采取经济管制,经济管制不能代替宏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调控也不能代替经济管制,两者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两者这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决定了只有既能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又能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政府才能实现有效地履行政府应该履行的经济职能的目标,市场缺陷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都需要不断地发展 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能够进入的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领域政府就一定要无条件地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这里涉及到政府的能力。如果政府进入这些领域不仅不能起到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使社会的经济资源完全浪费,反而因为政府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而损害了市场机制在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作用的充分发挥,那么政府就不应该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因为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结果不是增进社会福利,而是减少了社会福利。政府能力是人类生产能力的组成部分,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包含着政府能力的增长。政府能力的增长使得政府可以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中的更多的领域,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也因此要相应地发展。 市场力量作为人类生产能力的一部分,也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的,这就使得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与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结构会发生一些变化,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手段等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随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实践的发展,人类会发现和掌握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更有效的方法,更有效的具体的手段,更恰当的干预力度和时机,更好的决策制度,更好的机构设置,更好的机构协调机制等等,人类自然就应该利用这些新的知识来改进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 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不断发展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有效的必要条件,也只有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能够得到不断发展,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成为增进社会福利的手段。 5.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与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 (1)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会影响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如果经济管制的范围、程度等超越了其应该有的边界,宏观经济调控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例如如果存在着普遍的市场进入管制、普遍的价格管制、普遍的投资管制、普遍的分配管制,那么无论政府如何努力,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都不可能有效。(注: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一直在努力从改革开放前的直接干预过渡到间接干预,在出现宏观经济失衡时,力图依靠间接干预矫正宏观经济失衡,政府的这种意愿是好的,是正确的,但每次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以致于每次都要通过直接干预来最终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出现这一现象并不奇怪。原因就在于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市场信号是扭曲的,资源不能自由地流动,微观经济单位应该享有的经济决策权和经济利益都被经济管制所侵蚀或者说被剥夺,应该承担的经济风险也因为经济管制而无法通过新的经济安排而转移或者被经济管制自动地转移到其他的经济主体,这就使微观经济单位对于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所传达的信号缺乏反映,因此使得间接干预失效。在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宏观经济调控只有采取直接干预才能达到预期目标,间接干预的宏观经济调控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是相背的,因此只有根本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可以作为判断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改革进程的一项指标。)经济管制制度所影响的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微观基础。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要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微观经济单位享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自己承担经济风险,需要有灵活的价格机制,经济资源能够自由地流动,需要有发达的高度竞争性的市场,这些条件在存在普遍的严格的经济管制的经济中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经济管制既可以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提供有利的条件,也可以成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障碍。 (2)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会影响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例如如果国民经济处于总需求严重超过总供给,通货膨胀高居不下,政府的反垄断管制政策就难以奏效。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够为经济管制的有效性提供有利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则会使失衡的宏观经济成为经济管制有效性的不利因素。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本身导致了宏观经济失衡或者加剧了宏观经济失衡,这样的宏观经济调控就成了经济管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障碍。 6.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与实现宏观经济调控调控目标相关的经济管制可以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例如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而对汇率进行管制,为解决通货膨胀而对利率、银行的贷款规模、企业的投资规模和薪酬进行管制,为提高就业率而对雇主辞退在业者进行限制等。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实际上是说为了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政府可以采取管制手段,而不是说这些管制是正常的经济管制的现成的组成部分,因为这些管制本身是不应该存在的。因此经济管制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是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的,只有在间接干预无法矫正业已出现的宏观经济失衡,而宏观经济失衡对于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就是说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危机时,政府才可采取管制手段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因此经济管制只能作为市场经济中特殊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的临时性手段,而不能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常用手段。经济管制手段的运用应该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有严格的范围限制和时限,一俟危机缓和,政府就应该撤消管制,而完全采用常规性的间接干预手段。 三、关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几点思考 基于上述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的讨论,考虑到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在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方面,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不能混同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有相互联系的地方,但两者的差别也是明显的。政府在制定经济调控政策时,应该考虑两者的差别,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都应该有相应的差别。如果将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混同起来,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就会出现错误的选择,导致的结果要么是经济管制的目标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要么是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仅不能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会强化市场缺陷,而且会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成为导致效率下降的因素,总的来说会导致政府失效。如果政府失效由此引起,这样的政府失效比市场失效更糟。 2.政府应该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对经济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也应该成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但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呢?这取决于多种因素,除了受政府政策性质的影响外,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政府实施政策的能力等都会影响政策的效力。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可避免地会在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等方面出现或多或少的错误,甚至政府制定的政策本身就是错误的。减少错误才能提高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效力。政府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规律,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制定和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从而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不断提高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效力。 3.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应该法治化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通过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但与企业、居民、民间组织等不同,政府是一种特殊的力量,它是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它享有立法权、司法权,它是唯一合法享有暴力的机构,它能够动用强制力贯彻它的意志,这为政府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来弥补市场缺陷提供了前提,也是它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的根本原因。但它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也同时造成了它不作为和滥用权力的可能性。无论是它不作为,还是它滥用权力,都会造成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失效。要防止政府不作为和滥用权力,不断提高政府有效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就应该为此提供制度保障,根本的唯一可行的制度保障就是法治化。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从性质上来说是受托行为,即它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众赋予其公共权力,它运用这种公共权力,代表公共利益,贯彻公共意志,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因此,首先应该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无论是政府的行政机构,还是政府的司法机构,其履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政府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权力和应该履行的职责,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从立法上防止政府缺位和越位;其次,应该通过立法和司法对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进行监督,并进行相应的激励和惩处制度,一方面防止政府不履行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另一方面一旦出现政府滥用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权,就及时予以纠正;其三,应该通过法律对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程序予以明确,保障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方面防止政治中的看不见的手起作用,另一方面防止政府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而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范围的行为和政府随意制定政策而扰乱经济正常运行的行为。只有将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纳入法治化轨道,方能限制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被限制在弥补市场缺陷的范围内,才能促使政府切实履行它所应该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才能成为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提高的有益的手段。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论宏观经济调控 1999年开始,我国的“政府上网工程”的实施,标志着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进入相对成熟阶段。而我国从2000年开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4所高校才获准试办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 一、电子政府与办公自动化 电子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的表述,可以用Webnomics也可以用Cyberhomics等;总之中国政府在入世一年,政府使用InternetEconomy使电子政务更加方便了群众,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了,无疑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加快捷。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共产党代表最先进的文化,而电子政府与经济全球化接轨,是文化地最先进部分。当然电子政府的网络成本增加了,但人力的节约从总体来说,符合网络经济的要求。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所不同,但都与其政权性质相适应。按照管辖范围不同,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分。中央政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政府是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结构,塔顶是国务院,而中间层次是各省、自治区,起着上传下达,充当信息驿站的作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组织结构的理解。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把过去承揽的大部分社会事务交还给社会。政府便可以集中精力抓宏观的、长远的、重要的事情了。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府增加了信息、管理、服务、沟通等功能的互联网上的迁移。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的机关职能由虚拟走向务实,实现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我国的电子政府仍然是人民政府,依据人民的需求,提供个性的服务选择。 如果电子政府不能与人民办实事,如同玩起滑稽的、与爱犬转圈却永远咬不到自己尾巴的相映成趣的逆向游戏。 电子政府仍然需要大量的熟悉电子政务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通过MPA是各国的培养办法。中国的MPA要学习西方的信息技术,同时要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 二、经济全球化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百多年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过曲折与反复,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说明经济全球化与西方推行的和平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的关键时候,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同志的领导下,近十三年来,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中,中国经济增加10%左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巩固,也锻炼了一批经济人才和中青年领导骨干。 当代和未来的电子政府,是要使国家政务融合到一体化的全球活动的地球村中去。因此,电子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宏观手段。 电子政务的内容包括电子政府的内涵、系统、安全防范以及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对社会变革的影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发展前景与展望等。 电子政务是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完成政府的行政工作。然而电子与夸克等一样,是肉眼看不见的客观存在,但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判断政府行政工作的文件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一旦文件成为电子邮件,发出去后,对方是否收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没有收到可以再发,一旦网络出了问题,互联网的通讯将被中断。然而,一些哲学家在承认电子、夸克等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否认香肠、牛奶之类物质的存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论文《实在论的最后崩溃——从虚拟实在谈起》,刊登在中山大学哲学文库的网站上,成了原创性的靶子论文。 对实在论(realism)的讨论,牵动过一大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穆尔、胡塞尔、梅洛——庞蒂、帕特南等。 以上是粗略梳理一下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斗争。电子政务长远效率与效率、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封闭与开放,官僚行政与民主行政等的争论,远远没有哲学界争论的激烈。正因为哲学的争论,语言不够流畅、通俗,普及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生活中哲学,将赋予MPA的教育对象巨大的任务,不仅要完成电子政府所有的工作,而且要通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吸引对现代政府管理的关心。 然而哲学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感兴趣的人士越来越多,与中山大学哲学系高稿酬悬赏万字评论有关。笔者也是参与评论的稿约者之一,观点是支持翟振明教授,在哲学上的,与时俱进。西方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被我国哲学家从语言角度分析,划分成“真值实在论”和“指称实在论”两种,有哲学上的创新思维;当然,最终寻求的答案,要待专家评选后揭晓。 三、电子政府开启社会之锁只是一种手段 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大量是微观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管理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也会在实践中得到提高。面对国有企业的转制;社会福利力度的加大,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公务员由管理控制的“主人”转变为以服务形式的“公仆”身份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公务员生存的社会选择。公务员由追求自我利益转向追求社会利益,体现了政府的经济有效效用函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关注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到关注公众利益的实现,是动态进化博奕在电子政府中的务实。电子政府由过去“替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一种互动行为选择的转轨。 电子政务的最终归宿,是实现政府对公众的要求进行快捷有效地回应,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随着政府寻租行为的减少,理想政府前景,与MPA教育一起发展,全国的地方政府上网工程,随着经济学利他行为的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源将得到增加。 电子政务是一把开启社会之锁的金钥匙。然而政府行为有大量的以法为基础的、稳定的、富有弹性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并功能互补的运行状态在电子政务实施手段的促进下,达到理想状态。 从哲学上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来谈论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结论应该是:中央政府必须准确地代表全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虚幻的,而是具体可依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要通过立法化,以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 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老一辈革命家同志所研究的“十大关系”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和摩擦,在我党和中央政府三代领导人那儿处理得十分好。他们重视生活中的哲学在政府工作中的运用,随着电子政府职能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工作成绩,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快步前进。 四、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行政管理高效,协调运转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要迅速转变,“全能政府”的形象要改革。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机构,它的维持经费来源国民的税收,它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才力支持,因为它要维持其组织机构的运转,给政府工作人员加薪,负责大量社会外部管理,都需要经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7位,是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入世,对美国来说,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的赤字问题。 全权主义模式强调和关注的面向主要是国家正式制度、正式组织及其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过程,因而正式的制度与程序、上层精英及官方意识形成的描述,就成为其分配与解释问题的最佳途径(dHalpern,1993)。显然,全权主义模式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国家一维。 “全能政府”受“全权主义”理论影响。其实,有效的政府能力有利于社会整合和对社会资源的提取,从而达到社会的即定目标,促进社会进步。 我国政府处理“”邪教及时、正确。几名“”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再次证明了“”邪教本质。各国政府对待邪教,都是严厉打击的。法国邪教团体众多,信徒至少50万,法国反邪教部际委员会,1999年9月通过马赛法院审理邪教伤人致残的案件,受到美国国务院同年的所谓《人权报告》的指责。打击邪教是各国政府对公民人身权力的保护,形形色色邪教的本质,是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作用,要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网络是不可想象的。个人福利不仅依靠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经济最重要的目标,牵涉到政府立法和管理的各种形式,包括一些自我决策的活动。但对稳定社会来说,分配和配置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内容。 回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政府过度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全面依赖,社会防风险的机制丧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学家C、V布朗所说:“东亚发展的资金获得方式是高负债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它高速成长时期潜伏和积累了严重的金融问题,繁荣时期必然地递延着在某一个时间上将发生的金融动荡”。 东南亚的那场金融危机,使社会自身发展动力机制丧失,使某些国家的政府在政治统治。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方面“疲软”“乏力”。这些经验教训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入世后,我国政府的需要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而这处决于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是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为专门业务并为一定阶段或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但是,它同时又是公务员谋生的手段,广大公务员总是要通过其职业活动谋取自身乃至家庭的生活资料。入世后,对公务员要求更高,监管的力度加大,这都是应该的。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前,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农业、服务业和轻工业长期停滞,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很少;“三线”工业分布分散,地理位置偏僻,失去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这都是失败的记录。 198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高耗电产品,主要是空调器、冷热风机、电吹风的生产。但这一产业政策并没有抑制住近几年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战。 国家公务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本质是人民的“公共权”。这种权力,首先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但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入WTO可以使国外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在公平竞争的促动下,我国物流业无论在资本结构、服务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方面,会有一个革命性的飞跃。加入WTO后中国物流业的管理办法和竞争规则会借鉴WTO的基本原则和国外先进办法。 政府采购制度将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西方的政府,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为一定阶级服务,并有先进的物流管理与之配套。入世后,我国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经验,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行为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但个别人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谋取私利,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在避免以权谋私,避免自身的行政行为损害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同一切背叛和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胸怀改革大志,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固执已见,专横跋扈,文过饰非、诿罪于人。 五、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欧盟从1998年起不再给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有七大类,占税则分类近41%的产品不再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对我大宗出口产品征收30~60%的反倾销税,有的甚至超过100%;对我优势产品如丝绸实行歧视性数量限制。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对我的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反倾销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有所加强。入世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进入国内市场,冲击我国部分行业,竞争局面会更加严峻和激烈。 一般来说,与公共资本(包括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形成有关的公共支出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所谓的“挤入效用”或“拉动效应”;另一个是对私人投资的消极性缩减作用,即所谓的“挤出效应”或“排挤效应”。 公共需求与公共供给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关系。公共供给必须与公共需求相平衡;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与活动方式。政府的公共供给包括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保护、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等公共服务。所以公共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法制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行政救济等。研究政府公共产品提供涉及法制问题与法制保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需要,例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邮政服务系统等的混合公共服务需要等。 依法行政是要求政府通过市场和社会给社会成员满足需求的平等享用公共供给的权利,例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政府管制的公共服务。另外,现代社会还要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给护公民人权、自由等权利。通过政府工作,提供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满足公民的需求,对城镇来说,就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在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工资的同时,现阶段要把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作为城镇反贫困和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对于因企业破产、倒闭、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失业、下岗的职工,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绝对贫困的阶层,一方面要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的社会覆盖面,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以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贫困线后,人们的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健康设施、停车场,高速公路和空间探索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大量增加。 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而这一种事务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布什政府上台不久,决定把战略重点从欧洲转移到亚太,予头指向中国,加强中国周边的兵力兵器部署、不惜代价扩大亚太的军事基地,不断加大亚太的军事演习,以所谓“中国封销台湾海狭”制订军事战略;美国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海域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致使我飞行员王伟遇难。 英国C、V布朗认为,政府稳定的职能,是制度使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完美统一⑥。 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需要提供社会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的主要对象又从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 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参加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是一种体制性的挑战。 英克尔期通过对6个国家的深入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国民收入的相关性正愈益显著。他的成果表明,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与1958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3,与1965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1。结论是,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以后8年到15年的社会国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实现现代化管理,最为关键的是要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邓小平在我国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成是改革的最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它看成是改革的巨大动力。WTO的法委,要求我国改革,处理政企关系,不能沿用国有资产投入。运作的办法,而是用财税返回及贴息的办法;在处理市场运行环境和市场秩序监管关系上,WTO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多款;在现代管理方面,政府服务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以外国的贸易优惠政府重要得多;在政府管理能力和人力结构上,WTO使外资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依法对政府反控制能力增强,政府管理的难度加大。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试论土地管理如何参与宏观经济调控 (福建日报社) 【摘要】土地管理作为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可以实现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土地管理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土地管理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若干途径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管理 宏观调控 土地 1 引言 自2004年开始,中央提出将土地政策作为一种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纲领性文件,明确要求国土部门利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对土地总量和利用结构进行干预,以加强对经济总体运行进行引导和调节。2006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成为我国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转折c,体现了中央决定通过土地闸门(又称之为“地根”)实现对经济调控、土地保护等多重目标,这是我国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背景下宏观调控措施的必然选择,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重大战略措施。今后,必须从站在实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高度来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积极有效地提高土地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影响力和作用力,从而实现对我国宏观经济进行重要的调控作用,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2我国土地管理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土地管理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在制定具体的土地管理政策时缺乏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意识,主要是由于将土地管理作为国家或地方宏观调控手段还处于摸索阶段,既缺乏理论研究成果,又缺乏实际经验。基于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要实现土地管理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功能,不仅要求土地管理能有效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市场混乱、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土地违法现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一系列问题,还要求土地政策能够从战略层面上对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例如通过不同地区的土地政策来引导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之间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及地方经济转型发展。 2.2 中央和地方土地管理目标相互博弈 长期以来,中央政府一直强调要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则一味地追求GDP第一,过于强调经济增长,正是由于中央和地方在土地管理目标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博弈,才导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制定具体的土地利用政策时,存在着相互打架的现象。众所周知,由于土地是不动产,加上土地利用的不可逆性,中央政府牢牢把握着土地的监控权和审批权,而具体的土地使用权则在地方手中。一旦等到中央查出地方政府在具体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时,土地用途已经发生改变。正式由于上述土地利用违法现象存在时间差,才导致地方政府一味地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和领导个人政绩而乱占滥用土地,尤其是大量占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耕地,使得土地“闸门”长期控制不紧而直接影响了国家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效果。 2.3土地收益分配和监督机制不完善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0%要上缴中央财政,70%要留给地方政府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但事实上这70%的有偿使用费由于中央对地方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在现实中往往不能完全做到“专款专用”,实际上被大量地被挪作他用,而中央政府显然不知情。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就是由于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征收和出让行为,可以获得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这种不完善的土地收益分配和监督机制使得许多地方政府对于中央的土地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到位,甚至“阳奉阴违”。因此,要使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真正能发挥宏观经济调控作用,首先就必须要对财政分权体制下的土地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同时也要更进一步地加强对土地收益分配的监督。 2.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未发挥“龙头”作用 从我国前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来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没有真正发挥出规划的“龙头”作用,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在实际中落实,使得规划只是流于“手上画画、墙上挂挂”。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现行体制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力不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经过多方论证并由上级政府严格审核批准并实施的,从法律层面来说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旦审批通过,就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而现实情况却是现行的规划大多数反映的是地方政府部分领导的意图,一些领导一味地为了追求个人的政绩而无视规划的严肃性和其法律地位,使得规划在执行中权威不够、约束力并不强,难以操作;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上下级衔接不够,具体表现在一是由于前期基础工作不扎实,规划编制采用的基础数据不实和缺乏深入调查研究、评价反馈及论证等步骤,导致基础数据不详实、上下级沟通不畅、相互衔接不力,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并不能有效发挥出来。 3土地管理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途径 3.1调整土地供给结构,优化土地利用配置 如何有效实现土地管理积极有效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引导和调节宏观经济总体运行,首先要看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能否起到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土地供给政策不同,则其所产生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也会有所差异,会导致土地利用主体、相关利益主体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表现出不同的行为选择结果,从而会直接影响土地资源利用及配置效率。运用土地供给政策实现参与宏观经济总体运行调控,就其本质而言,是以各级地方政府对土地供给总量的控制和和土地利用的直接干预,充分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以及优化土地资源在不同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配置,进而实现对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 3.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发挥“统领”作用 目前,我国依然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市场机制自身还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仅仅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很难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因此客观上要求中央必须加强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我国《土地管理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及其严肃性,根据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城乡土地利用布局、功能分区和控制不同用地类型的数量,从而达到从宏观上来协调区域经济发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调控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以及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今后,要更加突出各级土地利用规划参与区域宏观调控的作用,继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坚持以供给引导需求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同时,严格执行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运用新一轮规划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严禁修改调整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对于确实需要修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务必要从严审查、从严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 3.3构建土地政策调控体系,强化其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 目前我国土地管理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政策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政策、土地供给政策、土地市场政策、土地税收政策、不动产登记政策等。今后,要实现土地管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的职能就要努力构建有效的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体系,加强在不同的土地政策之间、不同的土地政策与外部实施环境之间形成有效的配合与互动关系,尤其是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资产和资本“三位一体”的属性,要充分地意识到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不仅是调控土地资源、土地资产,更是调控土地资本。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政策和其他各项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因此,要实现土地管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就必须要坚持土地管理政策和其他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步伐一致、协同推进。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加速转型,如果完全采用发达国家或地区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方法,难以有效完成现阶段宏观调控目标。因此,在现阶段积极有效推进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完善、有效发挥调控功能的同时,要强化土地政策与货币、财政政策的协调与配合,这就要求未来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要坚持国家一揽子宏观调控政策统领,既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又要能够及时与其他政策协同一致;又要适时考虑自身角色,既不能“失位”,也不要“错位”,只有如此真正实现土地管理参与宏观经济调控。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浅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下的区域经济增长 摘要:宏观调控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目前我国主要的经济管理手段,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地方政府的参与导致经济投资过热,从而致使我国经济出现波动,在这其中涉及到了行政的因素,如何科学的发展宏观经济统计分析,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比较重要的问题。政府必须要在调控的过程中,辅助一些行政手段,从而保证调控行为的有效性,最终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长远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经济增长 引言 宏观调控,亦称国家干预。宏观调控由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所提出,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种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近些年来,特别是改革开往以来,地方政府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直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调查,对于当下我们的经济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政府宏观调控下的经济现状 1.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 区域经济是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发展的问题,中国过去一直是中央集权统治的国家,从人口的迁移和城乡空间的格局变化,一直被集权政府所制约。另外,从另外一个层面讲,在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域在地理环境、人口状况、自然资源、历史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都需要严格按照计划来进行资源分配利用。 计划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而这种体系下,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各方面,都是由政府或财团事先进行计划。其优势是能够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基本上保持平衡,实现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计划经济存在的缺点是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权力过于集中,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等。 2.宏^经济性质及其管理局限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其基本的运行模式可谓已经渐趋完善与成熟。从经济学角度讲,市场经济也应该是一种管理经济,管理就离不开政府。在西方现代市场经济模式中,强调的是政府干预。我国实行的是以计划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管理。宏观经济计划是对包括社会再生产全过程,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国内经济和对外经济活动在内的社会经济总体的计划。“管理失效”是宏观经济管理的局限,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市场机制被弱化,市场机制本身的推动力被弱化。 (2)我国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在认识大数据时代特征方面仍处于初期阶段,使得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经济统计分析模型的构建面临重重困难。 (3)政府决策大部分的做出所依据的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然而当信息片面失真时,将导致政府作出错误决策。 二、政府如何做好宏观调控的建议 1.积极推行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创新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社会进入飞速发展时期,在积极推行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除了要调控好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还要加快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调整步伐。积极构建包括煤、电价、天然气及成品油等在内的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价,彻底来改变资源要素价格长期不合理的情况。 其次,要合理确定政府不同部门的权力,做到不同部门科学分工,尽量避免出现职能交叉现象,防止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互不负责的情况,以精简、统一为标准,协调政府组织部门,科学进行宏观经济管理。 最后,针对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挑战与机遇,需要对宏观调控的政策进行一个合理的调整和判断,政府对市场全面的、系统的、适当的操纵,它承认市场的基础作用,放弃了计划主义,但又不介意对市场,主要是价格进行干预和操纵,来实现短期目标。 2.抑制地方政府经济过热投资 在财政利益和政治提升双重因素的激励以及督促作用下,地方政府往往非常热衷于进行投资,当然,也会出现一系列的不理智的、违规的投资行为。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中央的政府在监察上并未投入过多,从而更进一步深化了投资的热度,当然,持续的投资过热势必会对宏观经济的发展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我们从中可以发现我国宏观的经济波动有很大程度是由于地方政府的盲目投资所造成的。为了保证国家经济的稳定状态,必须要采用一些辅助性的行政手段,对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进行督查和引导。 3.把握好宏观经济调控的有利时机 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必须能够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吃穿等基本需求,还应当通过宏观调控对国民的工作进行调整,然后宏观经济调控要把握好有利时机。主动性调控建立在政府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准确认识、及时判断和决策的基础上;而被动性调控往往建立在调控主体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认识、判断和决策,不准确、不及时的基础上。只有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做出及时准确的反应,对国民经济运行做出预期的和前瞻性的调控,才能主动地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有效地提高宏观经济调控的效果。 同时,通过经济信息的引导,能够避免出现局部经济和整体经济冲突的问题。提升局部经济发展效益推动整体经济进步,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三、结语 综其上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并不长久,在这个经济转型期之间,很容易出现一系列的地方政府的官员过于注重眼前利益,追求发展地方经济,盲目的进行投资,对于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形成影响,政府必须要在调控的过程中,辅助一些行政手段,从而保证调控行为的有效性。我们在未来要大力发展创新型企业,建立科学发展观,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最终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长远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后危机时代宏观经济调控策略分析 【摘 要】随着经济金融危机的发展,现有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应当认识到后危机时代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深思,要积极的调整经济结构,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抑制通货膨胀,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本文就后危机时代宏观经济调控策略进行了相关的分析。 【关键词】后危机时代;宏观经济调控;策略 一、引言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开始探索国际合作道路,有效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在这样的世界经济环境大背景下更好的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宏观经济调控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干预的主要形式,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后危机时代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暴露出来许多不足,而要想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针对宏观调控政策选择的价值取向、方向以及具体政策的制度都必须结合时代背景不断加以完善。 二、后危机时代的概述 所谓的后危机时代就是指在危机缓和后出现的一种较为平稳的状态。由于危机之时出现了缓和,造成危机的根源没有得到消除,危机也没有结束,从而使得经济依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经济危机还有可能会再次发生,从而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故此,在后危机时代里,我国应当居安思危,深刻保持清晰的头脑,要审时度势,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后危机时代宏观经济调整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在我国当前社会里,民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后危机时代里,政府要加大和支持对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的保障力度,要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社保法律体系建设,加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力度,真正的让群众享受到国家的福利,让人们对未来有较为明确的预期,安抚民众,从而争取民众的力量,公共致力于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的增长。 2.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 就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众多原因中可以看出,房地产调控的不合理是造成次贷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政府对房地产调控不到位,造成了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直接引起了危机的爆发。在后危机时代里,我国政府部门应当认识到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要性,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有效的调控,制定科学的宏观调控政策,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政府部门要重视对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的监督,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其次,要完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加强风险控制,加强贷前审查,降低风险。另外,国家应当征收房产税,通过征收房产税来抑制投机倒把的行为发生。 3.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 就金融危机问题来看,金融危机的发生与金融监管工作的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联,在后危机时代里,我国政府部门就应当重视金融市场的监管工作。作为政府部门,要对金融市场进行严格、科学的监管,要定期对金融市场进行排查,了解金融市场发展状态,及时发展问题,及时解决,促进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要成立专业的监管机构,负责金融市场的监管工作,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 4.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政府为转变外贸出口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中央银行从2008年9月开始,连续下调基准利率,实施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然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对于拉动内需效果并不明显,而且出现了全球性的通过膨胀。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就必须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货币政策进行适时、适度、科学的调整,由自由宽松的货币政策调整为文件的货币政策,同时要处理好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抑制通货膨胀的关系,防止经济出现大起大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可以控制信贷规模,环节通胀压力,调节经济结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容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的更好发展。 5.加大教育领域的投入 在后危机时代里,人才显得越发重要,而人才的培养主要途径就是教育,要想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就必须加大教育事业的投入,要严格办学条件,加快九年义务教育向十二年义务教育的转变,加大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的投入力度,从而为我国培养更多的人才,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更好发展。 四、结语 后危机时代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策略也暴露了许多的不足,要想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后危机时代里,就必须居安思危,不断完善宏观经济调控战略,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加强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只有根据时代形式来对宏观经济策略进行调整,才能推动经济的更好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从宏观经济调控浅析我国供给侧改革 [摘 要]宏观调控,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种调节与控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时期,我国宏观调控需要将区间调控,相机调控,定向调控以及精准调控有机结合,并将调控重点由需求适当转向供给侧改革,以促进经济的恢复与新增长。 文章分析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探讨了供给侧改革的宏观调控原则及宏观调控在供给侧改革中应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宏观调控;新常态;供给侧改革 引言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供给体系质量、效率提升的方针,体现了我国经济工作思路和宏观调控指导思想上的新思维。需求和供给是经济中一对“相反相成”的概念,政府的调控职能在于实现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动态平衡。过去,经验较丰富、较成熟的是总量型的“需求管理”,以抽紧或放松银根、对总需求刺激或抑制实施“反周期”操作。被人们长期忽视的,是供给管理,其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定向调控的结构性特征十分明显,理性掌握的难度也比需求管理大得多。 一、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从2015年的经济运行情况看,我国经济突出表现为增速稳、结构优、就业好、国际化等几个方面的特征。 从增速看,2015年宏观经济的平均增速为6.9%,GDP规模为676708亿元,约合10.8万亿美元,而美国的GDP总量为16.4万亿美元,中国GDP总量约相应于美国的66%。而从GDP的增量来看,中国2015年的增量约为7500亿美元,而美国则仅为4300亿美元,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是美国的1.75倍。 从结构看,2015年我国产业结构比例关系表现为9∶40.5∶50.5,第三产业已经占据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并较第二产业高出10个百分点;在城乡结构上,我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达56.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3,比2014年缩小0.02;在动力结构上,2015年资本形成额、最终消费和净出口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66.4%、32.3%和1.3%,最终消费在GDP增长中发挥了支柱性的作用,同比提高15.4个百分点;在区域结构上,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明显缩小;而在居民收入结构上,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较2013年的0.473和2014年的0.469明显减少,居民间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从就业看,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1312万人,就业形势的稳中有好,2015年我国居民的恩格尔系统为30.6%,较2013年的31.2%和2014年的31%持续明显下降,在居民收入达到3500美元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同时,消费结构也远超中等收入国家的标准,劳动者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从国际化看,2015年,我国继续推进“一带一路”的“五通”建设和发展,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14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2%。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风险分析 就目前来看,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一直将确保就业市场稳定作为重要管理指标。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就容易影响就业市场的稳定性。因为,“去产能”政策的实施要求进行国内过剩产能问题的化解,需要完成“僵尸企业”的处置,因此将会给企业所在地的就业市场带来较大冲击。就实际情况而言,国内的钢铁、化工、煤炭和船舶等行业都是容纳大量就业人数的行业,但是这些行业同时也都是产能过剩的行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容易导致企业和政府承担一定的金融风险。就目前来看,房地产、钢铁等制造行业都属于资金密集行业,拥有着较高的负债率。在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将得到不断扩大。但在经济增长速度减慢的情况下,这些行业也将产生财务风险。而对于供应链金融来讲,这些企业是核心企业,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上下游的企业运营受到影响,继而导致所有相关企业的银行贷款出现问题。此外,某些地区的地方政府拥有着较高的负债,一些市级和县级政府的负债率甚至高达100%。在供给侧改革实施的情况下,这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过去积累的巨大金融风险将得到释放,从而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事实破产”状况。 三、供给侧改革的宏观调控原则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控的主要目标,是调控产出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效益。从运行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控需遵循几大原则: 第一,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原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控的关键是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对市场运行产生引导和促进,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则必须根据市场运行的规律和价格机制设计政策体系。 第二,稳中求进的原则。我国正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但仍需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改革的进程中要坚持稳中求进,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转型调控之中,也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策略。 第三,结构性调控为主的原则。尽管稳中求进是重要的基础要件,但在实际调控中,仍须将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作为主要调控对象予以应对。 第四,注重政策效益和调控质量的原则。要建立政策工具的筛选机制,工具包的设计组合机制,政策体系的优化完善机制等,从而提升政策的效益,并增强调控的质量构成,既避免政策缺位,又防止政策力度过大,引发不必要的成本和风险。 四、宏观调控在供给侧改革中应发挥的作用 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我国从强调总量的调节,发展到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带有结构性地刺激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足以见得需求端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需求侧管理的宏观调控需要。然而,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经济治理方式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即从需求侧管理转向供给侧管理,这是国家经济治理思路从凯恩斯主义转向供给学派主张的表现。供给侧改革是从供给端入手,强调在供给角度实施结构优化、增加有效供给,通过调整经济要素比例实现改善效率的目的。与扩大内需的“需求刺激”相比,“供给侧改革”呈现以下两大特点:一是供给侧改革强调发挥企业和创业者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而需求管理政策主要强调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二是供给侧改革强调解决中长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而需求管理政策更多强调解决短期经济波动问题。 如今,我国经济正从粗放向集约、从简单分工向复杂分工的高级形态演进,过去,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在我国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就目前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的大环境来看,如果要发挥我国经济的巨大潜能和强大优势,就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不断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但是,发挥我国巨大潜能和优势存在一定的阻碍,因为以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实现持续发展,往往是中等收入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经阶段。 结束语 总体来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把握、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和重大实践创新,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现阶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抓好增加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降低企业负担、强化风险管控等重点工作。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给民营企业带来的挑战及机遇 【摘 要】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的改革有了进一步深化,在这一重要发展过程中,就要能注重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模式的优化。在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实施下,对我国的民营企业的发展也会带来影响,民营企业就要利用此次改革,全面优化企业发展模式。本文主要就宏观经济调控给民营企业带来的机遇以及挑战进行分析,然后对民营企业应对宏观经济调控的策略加以探究,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对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民营企业;宏观经济调控;机遇 一、引言 民营企业是我国企业群结构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对我国的整体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只有注重民营企业的发展,才能有助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顺利。在新一轮的经济改革的环境中,通过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实施,对民营企业就会产生一些影响,民营企业就要利用这次时机,发展自己的企业。通过从理论层面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加强研究,对实际发展就能起到促进作用。 二、宏观经济调控给民营企业带来的机遇以及挑战 1.宏观经济调控给民营企业带来的机遇分析 宏观经济的调控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的机遇,对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的调整有着促进作用,使得民营企业从低端向着高端化的方向迈进,在技术优势方面的发展就会愈来愈突出,在市场中的发展前景比较鲜明。再有就是对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力度有了加强,开始向着研发型的方向迈进。在宏观经济的调控下,对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有着积极作用,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发展也有着积极促进作用。这些发展的机遇民营企业要能牢牢的抓住,只有在这些机遇方面得到了重视,才能有利于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宏观经济调控给民营企业带来的挑战 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实施下,对民营企业就带来了诸多的发展困难,其中人民币的升值就会使得民营企业的利润遭遇下滑的情况。在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的影响下,各国间的利益博弈会引起争执压力等,这就会造成人民币的升值,这样就会使得出口型的民营企业出口乏力,在经济利益上也会出现下滑的问题,严重的就会造成民营企业的倒闭以及外迁等后果。 再者,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实施下,在劳动力方面的涨价以及新劳动法的实施,对民营企业的用人成本也提高了,并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在以往的依靠廉价劳动力进行出口的企业,在这一形势下就会出现亏损以及倒闭的现象。宏观经济的调控实施下,在原材料的涨价会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这些对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除此之外,宏观经济调控下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度也增加了,这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也形成了很大的阻碍。 三、宏观经济调控下民营企业的应对策略探究 第一,为能使得民营企业得以进一步发展,就要能在宏观经济调控下,注重发展策略的科学实施。民营企业要能从分散竞争向着联合竞争的方向迈进,对企业的集合度要能进一步的创新发展,从而有效的实施生产的规模化,民营企业要在资本的集聚方面进行加快,在规模化的生产基础上能进行强化。民营企业要能从生产导向向着市场导向的目标转进,引领社会消费,在新的效益增长点的创造上能进行加强。 第二,民营企业要充分注重自身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在经济结构的调整方面要能加快步伐。民营企业的结构调整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所以企业要能从整体的发展上进行着眼,在宏观的经济发展的高度上进行发展,对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在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加强。民营企业的经营结构调整过程中,要在核心竞争力上加以明确化,避免盲目的扩张以及多元化的发展倾向,要能紧密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相结合。 第三,民营企业在宏观经济调控的环境中,充分注重企业改革的措施落实,和市场的发展进行结合,以及注重对企业的产权制度的完善,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经济的发展。还要能够在自身的创造能力上不断的加强,以及对自身的管理水平上进行加强,将科学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在具体的措施实施上就要能在管理的体制上加以完善化,在管理中的专业化以及品牌化等目标加以实现。只有在这些基础层面得到了加强,才能有利于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在宏观经济调控的环境下,民营企业就要能充分注重自身的发函思路的调整,民营企业要能发挥自身的创新能力,在宏观经济调控的环境中从新的角度思考,对发展成本进行有效降低,在产品的质量上能有效提高。还要能充分注重自身的建设工作,对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比较关键,加强自己优势的充分发挥,在产业的强势上得以发展,只有如此才能有利于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民营企业的发展中,在宏观经济调控的环境下要充分注重方法策略的科学实施,只有注重民营企业的发展策略科学实施,才能真正将企业核心竞争力得以提高。通过从理论层面对民营企业在宏观经济调控下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的分析,以及应对策略的分析,对实际的发展就能起到一定启示作用。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关于货币政策在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应用研究 【摘 要】在市场机制的长期作用下,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偏向出口。出口作为拉动一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高度依赖出口打破了原有经济结构的平衡,其弊端终究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展露无余。本文结合中国当前宏观经济状况,提出若干针对货币政策的建议,并简要探讨了运用货币政策这一宏观经济调控工具对改变中国经济窘境,实现经济增长路线回归正常运行轨迹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宏观调控;货币政策;调控工具 一、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的窘境 1.经济结构中需求结构失衡 投资、消费和出口是促进一国经济增长的三大动力,三者间的结构比例合理与否关乎国民经济能否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目前,我国仍停留在以政府和国有资产投资为主要视角,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为重点的经济低龄化阶段,需求结构中投资需求在总体份额中依然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相对而言,消费需求的弹性较弱,其对GDP的拉动幅度远不及投资需求所产生的经济带动效应。但需求结构严重失衡是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长期作用的结果,短期内难以加以平衡与改变,使得需求结构的调整成为一大难题。 2.巨大的国际收支双顺差 (1)外汇储备脱离最优规模。2012年是我国自1999年持续保持双顺差以来首次实现贸易结构的“一顺一逆”。但好景不长,2013年我国对外贸易结构再次陷入严重的双顺差泥淖,终使2012年的“一顺一逆”成为昙花一现。长期的国际收支双顺差导致我国的外汇储备远远超过市场所需要的最优储备量,有限的资源难以得到高效的配置,进而造成大额的外汇浪费;相应地,外汇储备失控的波及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外汇资源的闲置,其对央行以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的职能的发挥同样形成了不可低估的阻力,甚至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都形成巨大的负担。 (2)货币升值预期持续走高。我国国民经济总量的迅猛增长以及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升值压力一度形成了人民币升值不足的预期,由此引发各路国外资本纷纷涌入中国资本市场,企图分刮人民币升值所造就的大蛋糕。而反观消费者的投机行为也是导致大量货币流入资本市场的重要原因。这些因素混杂便形成了一条恶性循环链,引起国内经济增长速率过高,偏离稳步发展的轨迹,一旦资本撤离中国市场,便会极大可能地造成我国资本市场的瘫痪,加速经济泡沫的破裂,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的发展。 (3)货币流动性过剩。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作为通货膨胀的一大诱因,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了国内物价的涨势;市场上资金过多、储蓄利率过高、外贸顺差增长迅速都是造成流动性过剩的重要因素。 二、应对经济危机的货币政策工具 1.公开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卖有价证券来调整货币供应量的行为,其主要涵盖回购、现券交易、发行银行票据及吞吐基础货币等形式。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央行通过公开业务操作回笼币值高达2000亿元,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资金流动的有效控制。可见,央行通过合理运用公开业务这一手段,对降低货币供应量,为国家经济政策目标的完成具有重大的参考借鉴意义。 2.存款储蓄准备金率 存款储蓄准备金率制度是中央银行为协调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促进国内货币币值的稳定的一项措施,其主要通过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供应能力来间接调控货币的供应量,实现银行、企业、股市等机构之间稳定和谐的发展。存款准备金制度从成立至今,累计调整了三十次有余,从2007年到现在就调整了将近二十次,而其中调整幅度最高的一次是由2011年4月的20.5%上调到6月份的21.5%。 3.利率政策 利率政策作为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在经济调控上将逐渐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央行主要通过利率政策来对市场利率的水平和结构加以调整,使得利率逐渐成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为进一步推动并深化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央行自2013年起全面开放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使得利率的市场化实现成为可能。 三、针对我国货币政策现状的建议 1.以消费需求来稀释投资浓度,实现投资消费的合理配置 在投资过剩的背景下,通过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来扩大需求的方式往往是协调投资消费关系的有效途径。而在消费需求结构的盲区,中低收入阶层具有较强的潜在购买力。而利用货币政策工具促进内部需求的可行方式有二:一为采取较为消极的储蓄利率政策,适当缓解居民的储蓄动机,刺激消费需求的增长;二为实行信贷消费政策,为居民的消费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 2.平衡国际收支状况,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结构性调整 要改变我国国际贸易双顺差的局面,最根本的任务是要加强进出口贸易额间的协整关系,实现进出口总额之间的长期均衡。同时严格限制外资在中国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规模,从源头上将我国外汇储备稳固在有效范围之内,防止人民币的增值幅度脱离预期掌控,避免资源利用的非效率。同时适当降低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刺激项目建设贷款,实现外资的再投资与再利用,间接影响国际国内的货币供需,使货币保持适当的流动性,分散外汇的持有风险。 3.促进经济转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应该改变过度依赖出口这一经济增长模式,实现进出口贸易的双向平衡,同时继续采取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改善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非效率资源配置,加快经济发展模式、要素及路径的良性转变。合理应用货币政策(利率工具、存款准备金工具)来调控就业结构、产出结构,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同时积极迎接新经济的严峻挑战,逐步向国际经济一体化过渡。
城市体育俱乐部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为群众提供一个锻炼身体、丰富群众文化休闲生活的平台,增强全民的身体素质,能以更好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参加到经济建设中来,最终达到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目的。所以,对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运营模式、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势必要进行研究,并且能够早日运用到城市体育乐部的发展中来。 1.前言 随着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发展,城市人群对体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体育俱乐部也应运而生,也进而促进城市体育的发展。但是在我国,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还不成熟,是一种新兴的组织形式,这就需要深入研究发展政策,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2.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宗旨和目标 2.1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宗旨 利用城市现有的体育场馆、人才、社会体育资源等优势条件,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激发群众的体育热情,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传授各种体育项目的运动技能,并培养群众所参与的体育项目的兴趣和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全民体质,为城市体育俱乐部成员创造一个健康、休闲、愉快、和谐的意境;完善一个合作交流、共同发展的平台;同时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到体育俱乐部开展的体育活动中来,扩大业余训练的选才面,为国家和省市输送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1]。 2.2城市体育俱乐部的目标 吸引城市居民积极参加到城市体育俱乐部中来,通过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增强城市居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城市居民的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城市居民建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城市居民进行社会交往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达到促进城市经济飞跃发展的目的[2]。最终以实现提高人的运动素养、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文化形态的综合发展。 3.城市体育俱乐部的政策内容 3.1经济支助政策支撑 (1)组织政策,体育经济组织是体育经济政策制定的基础和切入点,所以需要对体育经济组织进行定性定量的划分;(2)资金政策,城市体育俱乐部属于体育产业中的一种,其资金政策与产权形式密不可分;(3)税收政策,由于体育俱乐部的特殊性,必须在体育俱乐部的税收中制定与其他产业差别税率的政策;(4)市场政策,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制定具体的体育俱乐部经济的相关市场政策,公平竞争。 3.2科学管理政策支撑 搞好经营管理是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内部动力因素:(1)健全组织机构,城市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包括人、财、物3个基本要素,其中人是组织的核心,人的能动性资源在组织中起决定性作用;(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体育俱乐部从业人员资质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体育俱乐部经营行业运行的规范性,增进体育俱乐部行业内部的竞争力;(3)提高服务质量。城市体育俱乐部内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 3.3公平竞争政策支撑 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公平竞争政策包括创新经营,公平比赛,公平纳税三方面的内容:(1)创新经营,除了常规的的教育培训、指导、陪练模式,还可组织公益演出、重要节日的场馆免费开放,这有利于提升城市体育俱乐部的知名度;(2)公平比赛,城市体育俱乐部的体育比赛必须符合报名资格,务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只有公平竞争,市场才能稳定发展。(3)公平纳税,加强城市体育俱乐部积极纳税的意识,让城市体育俱乐部享受纳税所带来的福利。 3.4社会政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居民在生活服务、居住环境、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方面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发挥社会发展政策支撑的作用十分重要[3]。 4.城市体育俱乐部政策支撑的意义 4.1为适应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需要 城市体育俱乐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既要满足人的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又要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城市体育俱乐部作为社会主体锻炼身体、交流沟通、商业洽谈等新型健康的平台,正在逐步地渗透和作用于社会主体的精神世界。 4.2城市体育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城市体育俱乐部是城市第三产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遵循现代体育运动规律、顺应国家调控、依托社会、充满自我发展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运行机制。俱乐部如果不依靠政策控制与调节,不依靠市场机制营造自负盈亏的自主经营理念,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就不可能长久。 4.3建设现代化体育城市的需要 世界城市化、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已经表明,如果没有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存在与经营,那么城市化和现代化是不完整的。因此,城市体育俱乐部的政策支撑可以促使城市体育的良性发展,城市体育的良性发展可以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社会进步的目标。 4.4城市体育俱乐部规范运作的需要 城市建立体育俱乐部行业的管理标准是行业管理的重点和切入点[4]。建立体育俱乐部行业的管理标准可以进一步促进体育俱乐部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立法,推动体育市场管理踏上法制化的道路,为体育俱乐部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 5.城市体育俱乐部政策的实施途径 5.1列入城市政策研究范畴 城市政策研究的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应该将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研究列入城市政策的研究范畴。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支持和影响更为重要,相关政策与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关于加快体育俱乐部发展和加快体育俱乐部管理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社区体育俱乐部试点工作的通知》、《体育产业发展纲要》等的出台与实施,为城市体育俱乐部的迅速建立与飞跃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因此,开展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研究,对于进一步加快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2实施政策的整体化 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包括组织、宣传、实施等几个方面,在实施中还包括监督、协调和服务等内容。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则与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与市场经济相同步运行。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政策是具体经济政策要素运用在体育事业的发展方面,在空间上进行分配、重组、展开和运动的连续整体过程,其中每一个要素的发展变化以及要素的分配方式、比例、组合结构等等变化,都会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整个进程。为此,各城市体育俱乐部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善于运用各种政策要素,使整个城市体育俱乐部发展政策的执行过程成为一个结构合理、要素得当、功能优化的动态整体系统,以最佳的方式和途径来实现政策的实施[5]。 5.3政策实践的规范性 我国体育俱乐部产业政策的实践要与我国体育俱乐部产业所处的政策环境同步,具体表现为要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协调进行,要优先考虑我国的特殊国情,从我国体育俱乐部产业自身发展所具有的特点和目的性出发。第一,加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第二,为了加快体育产业的发展,建议国家可以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引导民间资本向体育产业的汇入。第三,扶持体育民间组织如协会、学会、俱乐部,确定其的法律地位,提高其经济能力。第四,法律保障体育产业经济的健康稳定运行[6]。 6.小结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通过运动达到健康的目的越来越明确,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不断加强。这就要求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能满足体育运动参加者的需求。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推广更要依靠政策的支撑。本文就从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等几个方面做了阐述和说明,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提高城市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水平,为城市体育俱乐部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永峰.对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的探讨[J].广州体育学院报,2005,(06):75-77. [2]吴瑞红.城市社区体育俱乐部建立与发展的实施策略[J].衡水学院学报,2008,10(01):119-120. [3]胡健.重庆市社区体育发展政策研究[J].体育学刊,2004,11(03):20-21. [4]姜丹,邵明虎.基于万马个案的职业篮球俱乐部市场化运作探讨[J].浙江体育科学,2007,29(06):14. [5]龙周,杨柳霞,刘磊矗.浅谈体育经济政策[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1999,(03):15-17. [6]熊旭航.我国与发达国家体育产业的比较研究[J].企业经济,2005,(05):116-117. 作者:庞荣 江小牛 单位:苏州科技大学
安全生产论文: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1、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加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设备。二是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凡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都要把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三是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四是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涵盖社会方方面面,只有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才能有效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要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意识,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强化对他们的学习教育。各单位、企业要把对职工的安全学习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监察,督促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3、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保障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工作,各级政府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制定政策,加强对安全监察机构的建设,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在我国步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只靠政府部门显然不行,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成立由各行各业组成的安全协会组织,制定行业安全规则,在行业内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对那些工艺落后,安全条件差的企业进行淘汰。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社会劳动保障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要在社会建立覆盖全社会劳动的保障体系,要引导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部门也要制定适应于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保险办法,降低门坎,让劳动者享有一个基本的工伤保险待遇。 安全生产论文:实施安全精细化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煤矿) 煤矿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管理者的尽心尽责, 全体员工的广泛参与,更需要资金、技术的支撑和法律法规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缺陷,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四大因素,只要其中一个环节断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安全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需要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和机制去加以约束和激励,并在生产实际中加以落实,并严格兑现。下面就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员工作业行为的规范以及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谈谈我们的一点看法。通过不断实践,我们认为:安全管理的精细化离不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员工作业行为的不断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及现场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和具体化来实现。 一、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制度是企业的宪章,是企业的治本之策,也是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它具有规范性,同时,更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可以很好地形成全方位管理、全过程控制和全员性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真正实现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从下到上一级对一级负责。 按照“安全、安定、提升企业素质,全力打造平安 、和谐 、精益毛郢”的工作思路,制定全年的安全目标管理规划。制定了安全管理精细化实施细则,分别就安全风险抵押金及联保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安全质量考核、“三违”的定性和管理。停止作业牌管理等共七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成为全年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强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科区联席会议制度、班前会责任确认制度、关于加强干部工作作风的管理规定、科(区)长、书记记分考核制度、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制度,作为五项制度并严格考核,提高全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不定期的对地面,井下单位进行抽查,并每月进行通报。真正从源头上确保“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有严谨、规范的制度来约束。相反,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必将在安全管理中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和不足,定会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的影响。上半年,全矿井下消灭了重伤以上事故,轻伤1人次,安全形势较为稳定。 二、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大力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当然离不开有严格的检查验收标准、具体的目标管理、完善的考核办法等等。但是,加强员工业务技能培训,规范员工现场作业行为,增强员工质量标准化意识尤为重要。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使每个职工做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增强三个能力,即有计划地抓好文化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职工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技能的能力;坚持课堂教育、现场教育相结合,抓好安全基础知识、三大规程、安全技术和典型经验的学习培训,使井下职工人人熟记安全知识,精通安全技术、做到准确判别和预测现场安全隐患,提高自我防护和互保能力;切实抓好质量标准、岗位作业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培训,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提高职工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操作的能力。真正把安全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了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载体,在生产一、二线单位利用班前会、周六安全学习日时间,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案例”、“每月一考核”、“每季一评比”的“四个一”活动,严格考核,检查制度。对取得优胜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了广大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责任意识,为打造一支“精一、会二、通三”的员工队伍奠定基础。 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消除临时、突击达标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以井下环境治理为突破口,提高员工按章操作的自觉性。合理优化、量化施工工艺流程,在采掘区队现场悬挂作业流程图板,每一道工序都有具体的规定说明,每一道工序都有规定的时间段并可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进行调整,真正做到细化、量化、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精细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量可计、有质可考。 在井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专业实施“亮点”工程培育,采煤可以是两巷、工作面车窝大棚管理等,掘进可以是头面七条线管理,斜巷设施等;机电、运输可以是系统、管线吊挂,硐室设施等;通风可以是风筒管理、通风设施等。通过实施,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矿质量标准化水平。 相反,如果我们不重视提高职工操作水平,不重视规范职工作业行为,不重视增强职工安全质量责任意识,有的职工就会持有经验主义、侥幸心理,就会埋下安全隐患;将给安全生产带来各种不安定的因素,最终酿成各种事故。 三、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管理精细化工作深入实施 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干部现场跟班,跟班的时间、汇报的地点均作了明确规定。跟班干部与工人同上同下、跟班到点,做到及时发现并处理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大动态检查力度,不定期对井下各生产系统、采掘头面进行动态抽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联系到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安监处与劳动人事部门联合对干部现场跟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与矿工会一起组织职工代表井下巡视安全。另外,安监处还充分利用休息日时间,组织大班 安监人员对井下出煤系统进行突击检查,对“三违”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使“三违”和事故均有了明显下降。 为真正实现“控制全过程,班班达标准”,强化班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观点,在采掘区队开展班评估验收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提高区队现场管理水平,强化现场跟班区队长的安全质量意识,本文来自中国美术高考站网真正实现在现场消灭安全质量事故,在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重点对现场交接班验收及现场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对收集上来的评估表,对照安监员小班监察记录,大班监察记录,井口信息卡进行综合、评定,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 加强小班安全巡回检查工作,严格控制生产全过程。为此,专门印制了《安监处精细化实施标准》小册子,要求每一个安监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督检查职责。《实施标准》分别就安监员的首要标准、应知应会、各专业必查项目及要求、基本行为、工作责任、工作程序、评价考核等七个方面的具体标准进行了规范。另外,小班安监员每班下井随身携带本专业检查表,对沿途及头面的安全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落实整改,现场不能马上整改的及时反馈,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做到隐患闭合管理。同时,实行走动式管理,对小班安监员现场交接班、每班三汇报等时间、地点都作了具体规定。 通过对现场管理定量规定和全过程监控,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持续稳定的发展。总之,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是煤矿最大的政治,是职工最大的福利。安全工作是煤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抓好煤矿各项工作的前提,我们只有进一步完善管理、做到以人为本,细化、量化各项安全指标,并认真进行落实实施,才能更好地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论文:浅谈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尽管有人淡化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其实,不知不觉中,工程技术人员已经为安全生产做了大量的工作,也为安全生产负起了很大的责任。如图纸自审、会审、主要原材料的检验、测(计)量仪器和仪表的年度报检(审)、开(停)工报告的报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特别是其中安全技术措施如模板支撑设计、设备吊装方案、深坑坑壁支护等)、网络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质量验收等等,哪一项工作都和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千丝万屡的关系。 其实,从本质上讲,技术工作和安全工作是紧密相连的。工程技术工作的全过程中都含有安全工作。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的质量。当产品(半成品)质量缺陷小的时候,就表现为不合格产品(半成品)或出现质量事故,当产品(半成品)质量缺陷增大或累积迭加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质变为安全隐患,甚至酿成安全事故。 20__年9月,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在浇筑混凝土屋盖时,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模板支撑系统整体坍塌事故,这起事故造成了6人死亡、1人重伤、33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这次事故已经给我们广大的工程技术人员敲响了警钟。大家都知道,混凝土浇筑用模板施工,必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支撑加固的设计计算。但是在很多施工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为了省事,往往没有真正进行详细的计算,而是根据经验进行指导施工。甚至有的工地完全是由架子工自己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施工。而另一方面,现在的许多施工企业都已经完全转变为管理型企业,工人大部分都是临时雇用,工人的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这样就造成了施工安全技术的严重脱节,如此酿成事故早在情理之中了。 从施工企业现有的管理体制上来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也不可能施工现场每个专业的施工、每道施工工序都完全介入和监督;从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范围上来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同安全管理业务有完全的融合性。因此,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有着不可推卸的联系和责任。 一、优化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 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自然环境条件、材料机具劳力的供应情况,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出最经济、最安全的施工方案,编制便于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和合理的进度计划。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施工方案和生产工艺,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工艺),如模板支撑加固、吊装施工、深坑支护以及采用新的施工工艺等,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分析和论证,制定出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加强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 二、加强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力度 作为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并结合现场实际,及时调整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在各道工序进行质量验收时,安全质量一定要摆在首位。因为没有安全,就无法保证正常的生产,更不要谈质量和效益。很多技术人员在检查验收时,往往会偏重于有关技术质量指标的检查,因为业主和监理最关心的正是这些方面。而作为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其实更需要注重的恰恰是验收标准中的牢固性、稳定性等安全要求部分。在工序交接时,应明确各个工序的工作职责,要在检查确认的基础上进行对接,在中间交接表上也可考虑增加安全施工交接一项,必要时工序交接也可邀请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十倍”规律:如果上道工序产品质量的缺陷的处理费用为“1”的话,那么等到下一个工序完成时,相应缺陷所须的处理费用就为“10”,依次类推,到再下一道工序完成时,所须的处理费用将达到“100”。并由此兴起了“零缺陷”产品运动。如果我们对每道工序工作在安全方面也这样严格实施的话,我想安全事故必定会大大降低。 三、认真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和特殊施工工序,除安全管理部门的综合性检查外,应组织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前应明确检点、检查手段和检查方法。如对电气焊、起重、运输车辆、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高空作业场所、深坑施工场所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以确保安全生产。 总之,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直接组织生产、检查生产质量的重要环节,一定要时刻要牢记安全,结合现场实际,用科学的方法指导生产,控制质量和安全,杜绝违章指挥、消除违章作业,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安全生产论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促进我矿安全生产 矿安监处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之根,发展之本。近几年来,随着井下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安全生产长周期也不断提高。通过实践证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一个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对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职工安全思维、安全行为、安全价值观的养成,对推动职工自觉的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有着巨大的潜移默化作用,加强煤矿企业文化建设,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升煤矿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塑造煤矿企业的良好外部形象,是增强煤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一个安全管理工作一团糟的煤矿企业,生存必然是困难的,当然就谈不上发展了。因此,只有抓好安全生产,才能发展先进生产力,调动起职工的积极性来,才能推动煤矿企业的全面发展。那么,煤矿企业只有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才能使企业不断的进步。在煤矿企业深化改革发展过程中,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文化素质,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保证。就如何抓好安全文化建设,提几点看法: 一、安全文化建设要以安全生产为目的 安全生产状况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文明程度。实现我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既要依靠必要的物质基础,更要赖于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素质。一季度我矿共发生人身事故5起,非伤亡事故13起,造成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教训也是沉痛的。我矿井下机械化水平很高,为什么还会发生事故呢?通过分析查找原因,就是因为有一些人安全意识不高,有麻痹思想,认为条件好,机械化水平高,只追求生产效益,忽视了安全思想意识教育,没有充分的利用好班前会和周一的安全例会等活动。因此在很好的条件下,发生了事故。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要充分运用教育培训等手段,普及安全哲理,安全知识和技能。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造就人、约束人的目的,致力于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水平,通过增强安全意识,理顺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才能促进我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创出好的经济效益。 二、安全文化建设要“以人为本” 在生产的诸要素中,劳动者是第一可宝贵的因素,人的安全意识如何和安全文化素质高低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具体工作上,我们的职工经过长期的教育和多年的培养,经过几年或几十年在井下的实践工作,有良好的吃苦精神和敬业精神,掌握了大量的科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煤矿企业的中坚力量,如果我们的安全工作没有做好,发生了人身事故,即使不亡、不残,也必然会使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可怕记忆,这不仅会影响本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会给周围的人带来负面影响。如果我们安全工作抓的严,抓的细,抓的实,抓的好,职工就会有一种安全感,就一定能增长爱岗敬业意识,就会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主动的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出来,所以我们只有“以人为本”启发、引导、强化职工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增强防范意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才能做到自主保安,遵守纪律,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三、安全文化建设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建设安全文化,需要在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观念、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技术、安全法律及法规的教育,要加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培训,因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紧密结合。因此,一方面要健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安全文化建设要树立新观念,安全文化建设要面向广大职工,要充分利用班前会或脱产学习时间,着眼于新形势下,安全工作创新的教育,把法规、制度要及时宣传到职工中去,使职工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应该干的,什么是不应该干的。其次,安全文化建设要突出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人文关怀,唤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为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证。要通过向广大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灌输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进行安全生产文化教育,下功夫在全矿职工范围内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从而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不断进步。 我矿要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就要把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维护好、落实好,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没有安全作保证,职工队伍就难以稳定,就不能形成发展的动力,没有安全保证,设备就难以创造出应有的效能,企业就会降低信誉,就必然会失去发展的后劲,企业就没有竞争力,因此我们必须抓好安全文化建设这个基础教育,使职工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的方针落到实处,为企业竞争树立牢固的安全文化意识。 安全生产论文:分析某污水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论文关键词:污水治理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隐患 技术措施 论文摘要: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施工,主要目的是对城市某区域污水进行治理,承包人利用某市水污染源调查成果作为工作底图,进行排水管网检测、清障、修补测、修复、设计及改造,完善管网以提高污水管网服务能力。由于需要对排水管网进行检测、修复和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遇到排水管道内存在有毒有害气体,交通干道的车辆对施工产生干扰等安全隐患,因此本项目的开展一定要注意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员、各专业组长等。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本项目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解决办法。项目专职安全员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并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检查结果,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做好安全检查整改记录。物探、测量、建设施工、内业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各自专业的安全工作。各作业组长对本班组安全负责,保证按照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手册》要求、业主的安全规定以及测区所在地政府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公司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坚持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杜绝一切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 该工程有涉及范围广,存在不安全因素多,因在施工前需要做好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写测区技术设计书、技术交底、仪器检验等准备工作。同样,项目安全工作也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包括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配备齐全安全防护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也是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之一。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对临时雇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参考以往项目的安全工作经验,通过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针对该项目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保护工程附近建筑物和财产的安全 各项维修工程进场施工前,使用探测仪器或与产权部门沟通了解查明施工区域及影响范围内的管线、水利设施、道路、铁路、河道、树木、光缆及其他设施情况,施工时采取必要的有效的保护。在靠近上述公用设施处进行开挖、拆除作业时,事先通知当地有关产权管理部门,在产权部门的代表在场时进行作业。 2、在挖方及拆除作业时,采取支撑、沉陷位移监测、加密支护等防护措施,以防塌方造成对附近建筑物和财产的损害。 3、作业时间超过半小时、一个月以下,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上的养护维修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施工采用半通透式围栏进行连续围蔽,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牌及导向标志,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张挂警示红灯。 4、如遇交通流量高峰,做好协助交警疏导交通的工作。 5、如遇紧急抢险抢修,必须在出现险情的现场设立抢险警示标志,并按要求进行现场围闭,并做好行人、行车的疏导、劝解工作。 6、遇到特殊气候条件影响时,应做好防台风、防洪工作,制定完整的防备措施计划,并在三防机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7、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相片,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8、建立安全小组,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找到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克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所有安全措施中使用的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所有的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9、安全事故的处理,在发生危害本单位人自己安全或公众安全事故时,本单位有关人员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监理工程师视察了事故现场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本单位有关人员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批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查明事故责任及原因并恢复作业。 三、管线探测作业危险源(点)辨识与防范措施 1、交通道路上作业。存在危险因素有测站周围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测站设于机动车道上,正确的防范措施交通道路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摆放警示标 志,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衣、戴反光帽;非特殊需要禁止测站设于交通道路上,特殊情况需有人指挥。 2、井下作业。在单人作业,没进行氧气浓度和有毒气体检测,没戴防护用品时,很容易引发窒息、中毒等事故,因此在下井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井下探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每天出测前都要交代井下作业要求;打开井盖未做保护,下井未带安全,无人看护,未及时将井盖复位时,很容易引发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正确防范措施应打开的检测井必须有人看管或加防护,作业完成后及时将井盖复位,下井必须戴安全帽,井口做好防护。 3、高压电线电缆附近。存在危险因素有工具或身体与线缆距离超过安全标准,碰到电缆破损处,使用金属插钎,正确防范措施应工具或身体与线缆保持安全距离,注意电缆破损处,杜绝使用金属插钎探。 4、易燃气体、液体管道。存在危险因素有违章使用电法作业,违章用火或吸烟,正确防范措施应加强机械班组人员监督教育,严禁在可燃气等易燃、易爆管道上充电、进行直接法或充电作业,严禁对电力线缆、光缆及塑料管道使用钎探。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检查安全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的情况 管网巡查检测与施工建设,这两项工作的作业环境多变,在交通道路上施工的情况较多,安全隐患也较大。贯彻落实安全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是此阶段贯彻始终的工作,前面提到的安全制度和岗位职责不能光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落实和执行。落实的情况如何,需要通过全面认真地进行安全检查予以检验。安全检查应做到:公司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项目每月开展一、二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做到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改;各级检查及整改措施要有记录。 2、通过具体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岗位的安全保护规定,外业施工中,穿戴安全警示服和号帽,作业地点设置醒目警示牌,遵守交通规则。 2)进入深井、人防工程应先进行通风和含氧量、有害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试验并做好防护措施。 3)作业人员配绝缘、防砸、防穿刺鞋、手套及其他防护工具。 4)夜间作业时,应配备照明设备,打开窨井时,在井口应有安全照明设施,并设警示灯和警示桩等标志。 5)工作中按操作规定施工,注意对管线的保护。 6)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当遇到特别的作业条件时(如天气恶劣、交通堵塞)外业应调整施工安排,防止发生事故。 7)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要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到附近医院急救,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 项目人员(含临时用工)安全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教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公司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管线探测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预防措施、同行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教育重点应该放在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掌握上,尤其是对临时用工要突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严格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准备,是项目开工前安全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备合格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防线,项目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不能图省钱,不配或不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因小失大,造成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论文:安全生产信息开发的两个问题 摘 要 认为信息开发要面向关键的技术问题提供相关信息和分析建议,要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资源的建议和应用。要加强安全网站的建设。 关键词 安全生产信息 信息资源开发 1 信息化的核心是开发信息资源 信息化有6个要素: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其中,信息资源处于核心位置。 信息资源开发要面向生产、面向企业、紧密结合国家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中提出的关键技术问题,及时、准确地提供国内外有关信息和分析建议。信息资源的开发要按照市场化要求,打破部门、单位分割和封闭的状况,开门合作办信息,建立信息采集、加工与的完整机制,要建立多层次的信息资源采集渠道,形成多种形式的信息采编队伍,建立和保持与国际劳动安全及职防信息机构的交流合作关系,要形成多层次的信息加工体系,通过电子刊物、光盘产品及网上等形式提供服务。 要加强安全生产办公信息、业务信息、决策信息、基础服务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应用。遵循“统筹规划、分层管理”原则,按生产、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开发建设数据中心,满足对安全生产管理、科技、经济和决策信息日益增长的需要。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行业性基础数据库,如煤炭、化工、冶金和建材企业的技术参数信息库,安全生产设备产品信息库,安全装备供货厂商数据库等,为信息加工、分析、预测提供基础数据。 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网站是信息交流和的重要形式,网站建设应服务于国家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营的需要,注重网站建设的市场定位和公众形象,建设好安全生产宣传网站,跟踪各行业安全生产的改革动向,加大反映经济信息力度,增加网站各类栏目,发挥数据库的作用,丰富上网信息内容,塑造各行业、各企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同时还要建立为系统服务的商业性网站,促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商务网站的市场化运作。 加入WTO打破了关税壁垒对我国企业和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限制,但是非关税的因素随时发挥着制约作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人身安全、产品对自然和环境的破坏等安全问题需要生产者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平台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必将大大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改变目前安全生产状况和彻底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使我国安全生产面貌产生质的飞跃。 2 科技信息工作者是利用安全信息的主力军 信息的利用包括整个信息生命周期,即信息的识别、获得、组织、数字化、公布、访问、传播、保存和归档等,这正是科技信息服务的广阔用武之地。当前,因特网的内容建设问题突出,网上资源无限制膨胀正在恶化网上信息环境。网上精品的成长率远远低于次品的膨胀率,精品正在被次品淹没,寻找精品的成本直线上升,资源的组织成本也不断攀升。科技信息服务工作者是加工信息内容的行家里手,他们在长期整理和组织科技信息的实践中建立的理论和方法,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科技信息服务从来就是信息服务业的中坚力量,同时与网络服务其他领域具有天然的兼容性和互补性,因此在网络服务市场里具有宽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商机。随着因特网上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结合,科技信息服务应面向全社会,全方位地开放它的服务范围,调整和扩大原来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内容,选择最适合自己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要利用原来宏观战略研究、决策支持、情报分析等优势,在网络咨询顾问等新型信息服务领域中发挥中坚作用。科技信息服务机构通过与现代信息服务业的结合或融合,围绕信息资源开发的中心任务,从提供信息向提供知识转移而重新设计和运作,将为自己的重建和改革开辟广阔的发展前景。 安全生产论文:展OSH体系认证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 摘 要:本文介绍了上海石洞口煤气制气有限公司开展OSH体系认证所做的工作及其成效。 我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它集城市煤气生产、石油液化气、氯乙烯、轻油等油品贮运和经营销售服务。于1993年和 1997年先后投入生产经营,系上海市重点防火单位。 公司领导根据企业易燃易爆及煤气连续性生产特点,在做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时,参照了当今世界各国都在广泛地开展OSHMS(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它应用了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从企业的总体出发,把管理的重点放在事故的预防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意外事故的工伤率和发病率下降,企业达到最佳安全卫生状态。于是在2月公司向国家OSHMS中心申请体系认证。 1 开展安全性评价 公司领导为了使体系认证工作做到扎实,在体系认证启动前,先进行工艺流程和生产装置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安评), 把“安评”工作的核心内容“危险辨识、危险评价、危险控制计划”作为实施体系认证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公司在国家石油与化工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予评价中心的老师指导下,将公司划分为生产运行、储存运输、公用工程、生产辅助、厂区布置和作业环境、工业卫生、消防和综合管理等8个系统,把石油液化气球罐区、危险品码头、轻油贮槽区、轻油制气装置四个主体部分作为公司重点危险源进行‘安评”。通过确立危害辨别和危险评价等建立了46份共 600条危险因素安全检查表,并用ICI 蒙德危险指数法计算,确定这些危险因素发生的频率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搞清了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对OSH可能产生的影响,制订了预防危险、控制风险和危机控制计划,使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把握了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为有效实施体系认证打下基础。 2 OSH体系建立 OSH体系的策划。主要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危险辨别、危险评价、控制计划(在第一部分),以及方针目标与管理方案和体系文件。为实施管理体系做好启动准备。 (1)落实组织,明确职责 为加强OSHMS认证工作,公司成立了以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OSH体系认证领导小组,由管理者代表(生产副经理)负责的由安保部、办公室部门组建的日常工作机构。工作组结合公司实际,根据体系认证的“计划、实施、监测、评审”等四个阶段的工作要求,拟订了15项工作分步实施计划,逐项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职能部门在体系运行中还制订了监督、检查、考核条例,运用经济扛杆,来激励广大干部为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而自觉做好贯标工作。 (2)制定方针,明确目标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是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宗旨和方向,公司经理根据企业生产性质,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亲自了“安全第一扎根人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安全卫生方针和“职工伤亡、火灾爆炸、设备有责、泄漏中毒、行车有责事故为零”的五个零目标及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实现公司提出五项安全工作持续改进的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决心。 (3)全员培训,转变观念 推行OSH体系管理,首先是新旧思想理念的碰撞,观念的转变需要系统的培训。为此,我们对中层以上干部及内审员重点学习标准中的基本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认识到OSHMS中危险源是管理核心;法律法规使体系持续改进;组织机构是实施体系的必要前提;目标和管理方案是持续改进的重要途径;实施运行是控制风险的关键步骤;监测是体系运行重要保障。通过培训和考试,形成了一批实施OSHMS领导力量。对基层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培训的重点是同自身工作相关程序文件的要素和作业指导书,培养他们自觉执行体系文件的好习惯。公司工会还将江总书记对安全工作重要批示及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内容,以广告标语牌形式醒目竖立在办公大楼旁进行 宣传和展示,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教育,使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明白了在体系认证过程中,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收到了明辨是非的成效。 3 OSH体系文件的编制 OSHMS文件是组织实施OSH管理和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也是OSHMS审核和认证的主要依据。为此,公司着重做了以下工作: (1)结合实际,建立体系文件。因为 OSHMS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编写体系文件时,凡是OSHMS需用到ISO9002策度和检查记录表格的,我们就直接将 ISO9002体系文件引用到 OSHMS文件中去,逐步做到“二个标准、一个体系”,实行全面管理。 (2)优化组合、编制体系文件。OSHMS是由 17个管理要素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优化组合和裂解重组为15个要素,按照简化、明了、完整,将要素内容转化为企业安全活动的具体行为。 (3)在体系文件编写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此,我们到市标准情报部门收集了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方面法律、法规 52项,安全技术标准 130个,下发给部门和车间相关法律、法规33项,技术标准 40个,并将它充实到安全生产制度内容,强化了体系文件的法治力度。同时还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写了从劳动保护的“安全帽使用和管理规定”到现场作业的“设备大修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管理“消防栓、消防池维护保养制度”等29项规定,修改了“外来施工人员人厂安全教育制度”等23项制度,还健全和完善了86份各类安全检查表。使安全管理工作从人治变为法治,确保体系文件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 (4)集中优势力量,编制手册和程序。我们集中熟悉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的管理骨干参与文件编写,编写的程序文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和要素相关部门去反复征求意见,通过三次较大幅度的修改,使文件与标准在符合性和相互之间接口衔接保持一致。还对动火作业等重要操作票证,编制了工作程序流程图,增加程序文件的可操作性。 4 OSH体系实施运行 OSHMS标准的实施运行,主要检验OSH体系文件符合性和有效性,确保体系持续、正常有效地运行。我们做了两个方面工作。 (1)为了使OSH体系做到扎实有效实施运行。公司经理亲自和颁布了OSHMS文件,还要求各部门、车间要以五个到位:文件发放到位、学习理解到位、运行实施到位、检查监督到位、规范记录到位,来做好OSHMS实施运行。生产副经理一管理者代表则提出要充分认识OSHMS“运行的复杂性、操作的艰难性、审核的科学性”,他在全体员工中反复强调要确立“重在贯彻文件,实在体系运行、贵在消除隐患”的正确思想,使体系运行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2)抓好持续培训和具体指导来推进体系运行。我们一方面将OSHMS标准的基础内容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汇编成百题辅导材料,分三批发给基层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学习,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要适应新建立OSHMS的运行,就必须掌握涉及到各自岗位的操作标准,并按标准正确操作;另一方面,由管理者代表率领贯标工作组深人要素责任部门,同车间领导和有关人员一起学习程序文件,对不明确和不切合部门实际等问题,予以当场修正和解决,使他们能很好地掌握体系要素的和具体要求,从而减少了工作上随意性。 5 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内部审核是为了验证和评价公司在OSH工作的计划,以及方针目标实现和运行情况。为了有效实施内部安全审核,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做到三个结合:①公司审核与部门自我审核相结合,②集中审核与专业审核相结合,③定期审核与专题审核相结合,不仅促使部门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改善工作机制,而且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整改有困难,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r协调解决,如技术部提出关键设备运行要进行状态监测,公司经理当场拍板决定投入资金5万元,购买红外线测震测温仪11台,使关键设备事先做好事故的预防预测工作。这样就较快地消除内审中发现的安全卫生不合格项,并为管理评审创造了有利条件。 管理评审是最高管理者对OSH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全面评审,是实现OSHMS持续改进的保证。为此,经理亲自检查和评价体系现状和适合性。①对OSHMS在实现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对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评价;②公司在体系内审中审查出的问题做出处理结果,判断内审的有效性。③对体系文件在执行中意见和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从而找出OSH体系的薄弱环节,对其进行完善,使其适合于变化后环境,为体系认证响准备。 通过公司职工近五个月的努力,于去年十二月七日经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对公司实施OSHMS情况进行现场审核验证合格,成为国内城市煤气行业首家获证单位。 6 OSH体系认证的收获和体会 由于公司领导坚持有计划、有组织抓好OSHMS工作深化和完善,坚持在内容、措施、责任上一一落实,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日趋完善,煤气生产任务比去年增长6.4%,液化气、氯乙烯储运1万多吨。安全生产从 1993年至今实现了七年无事故目标。特别是对OSHMS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显著提高。 通过OSHMS的实施,使大家认识到要规范公司安全卫生管理,不仅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体系文件,而且还要不断制定和落实风险削减措施,使安全生产确实做到预防为主。如去年11月初公司停产检修项目25个,在时问紧、任务重情况下,技术部、生产和检修车问仍能按设备检修(施工)管理规定,风险大小进行分级,并按项目管理等级进行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及预分析的结果,编制施工安全预案,经技术部、安全部门审核通过后组织职工反复讨论和严格实施,并每天安排现场抽查施工过程安全预案实施情况,由于大家在大修中坚持“按照规定做,沿着程序走”科学工作原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没发生大小工伤和设备事故。同时还把一些不符合现代安全管理习惯做法改进,使“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得到进一步落实,初步建立健全的OSH管理体系。并进入良好运作轨道,为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 安全生产论文:浅谈新时期安全生产管理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作的优劣,尤其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管理工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笔者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际谈谈安全管理的肤浅认识。 每一、抓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首先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要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除进行必要的正常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营造一种警钟长鸣的氛围。首先在全局范围内建立强有力的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做到安全生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党政工团一齐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横到边、纵到底的上下左右都配合的管理体系。其次,还要大力开展“抓活动”,“开好会”,落实“三个不”的安全生产系列活动。 抓活动,就是要抓好每年开展的“交通安全百日赛”、“安全行车万里行”、“全国安全生产月”、“黄河车辆专项整治”、“安全演讲”、“安全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以活动的开展带动全年安全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开好会,就是坚持开好“月、季、年”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联系会,年初召开好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与年终召开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部署全年安全生产与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分析安全生产中的不利因素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落实“三个不”,就是制定出“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在生产第一线首先必须仔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其二、作业人员身体素质、精神状态是否胜任工作。其三、在作业中该设专人监护时必须设专人监护,随时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规》,严格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二、抓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对职工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 要充分利用时间,经常组织他们学习掌握常用的安全知识,吃透《安规》的内容。要设置两道关卡,一是严把新上岗工作人员的《安规》知识关,严格实施岗前培训,通过岗前培训与考核,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与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严把持证上岗关,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验证,无证不能上岗,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还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第三、抓安全生产管理,就必须做到超前预防。 为做到安全无事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分析安全形势,找出防范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有目的的开展检查。检查时要从严从细入手,深挖细查,不留死角,避免走马观花。以“宁听职工骂,不听职工哭”的原则,严厉查处违章行为,对于可查可不查的要坚决查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与事故苗头要做到跟踪整改,对有严重的违章事件坚持上挂下联,上至主管领导,下至班组成员,一追到底,决不迁就。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突出其“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主题。但是,事故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安全工作只要我们做到超前预防,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象黄河防汛一样“只准水不来,不准我不备”。这就要求我们树立积极的预防思想,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第四、抓安全生产管理还应注重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众所周知,“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如果一个单位的安全秩序良好,生产就能顺利进行,经济就能不断发展。反之如果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力,事故频繁发生,生产就会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起。良好的生产环境,给人以安全感、自豪感。试想,没有安全保障的单位,生产要想得到较快发展是不可能的。只有安全工作做好了,生产发展才会有保障,才能突出其安全生产的最基础的地位所在。(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两个不可缺少系统,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的长效机机制。(4)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超前预防,减少和消灭事故。(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或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 。如防汛专用车辆与防汛专用设备均为如此,确保设备安全。 第五、结论 安全生产是单位的头等大事,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事情很多。当前,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遵循科学规律,着力从管理体制、制度、责任、教育培训等方面入手,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办法与途径,开辟未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天地。 安全生产论文: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与经济效益关系 安全生产与实现经济增长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两大根本性问题,实现安全生产是人类最大的、也是永恒的主题。随着世界安全运动的兴起,人人渴望安全,国家治理安全,人类呼唤安全,世界需要安全,国家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之高,对安全讨论之多,对安全投入之大,可能是前所未有,那么安全与经济效益到底是一种什么的关系呢? 对企业而言,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相互矛盾,又辨证统一。作为一个企业特别是我们煤矿企业,由于煤炭行业开采的特殊环境对人的自由度的限制,较之其他行业大的多。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自然灾害时时刻刻威胁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煤炭行业的职工相对较低的文化素质,简单的劳动技能和闭塞的社会视野,又制约着安全生产开采科学开采,所以说,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更为重要。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也不能忽视安全而单纯去追求经济效益,这也是任何一个企业的责任。没有安全,企业很难维持正常运转,事故发生后,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处理,直接影响经济效益,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企业会不为提高效益而努力。实践中,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始终存在,合理的安全投入,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也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安全管理与企业经济效益的理想状态是“双赢”。随着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投入的增加,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生产有了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随着提高。因此,如何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是煤矿企业面临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 首先,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要做好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首先在思想认识上有足够的提高,应当时时刻刻把我们的生命,企业的效益和社会的责任联系在一起。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生产理念,更体现了安全的重要性。当然,作为一个企业只讲安全,不追求经济效益是不切合实际的,应该说,安全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安全是不能用经济效益来弥补的,它是我们对自己、对他人的责任,在现代化的生产建设中,它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地位。只有大家都充分意识到安全生产对人、对企业、对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才能通过社会全员的主动、积极参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负面经济效益。 在煤矿企业,只有有了健康的安全文化氛围,正确的安全文化理念,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和方法,才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间接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其关键是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制度,开展活动采取激励措施等来转变员工的安全价值观,使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的价值观,保证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成为员工共同追求的目标,实现企业生产价值与实现员工自身价值的高度统一成为全体员工共同的行为准则。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就是要在企业各个方面,所有活动,一切生产过程中营造出一个强大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全体员工在这个文化氛围中,其行为被潜移默化地规范在崇尚安全价值取向和安全行为准则之中,用安全文化造就具有健康完善的心理定式和正确的安全理念,科学的思维方式、高尚的行为取向和文明的生产秩序的现代化员工队伍。 其次,要从安全经济学角度看待安全投入。 谈到安全投入,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增加安全投入就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减少了收入和利润。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安全投入不应该是企业的负担,它所产生的决不是简单的成本增加。但是,就其本质,安全投入应算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对安全投入所产生的效益不象普通的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的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改进上,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保证生产的正常和连续的进行,这种投入的直接结果是,企业不发生或减少发生事故和职业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这个结果是企业持续生产,保证正常效益取得的必要条件,安全与效益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从经济的角度看,如果安全生产做好了,我们的企业效益就有保证,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秩序才能有保证,从而可以发挥极大的社会效益。如果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不但会危及个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会给企业造成狠大的经济损失和浪费,并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人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甚至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比如,阜新孙家湾矿难,承德暖儿河事故,陕西陈家山矿难等等,都充分证明这一点。我矿近年来,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完善了防尘系统、灌浆系统和安全监测系统,购置了便携式瓦斯断电仪、自救器,完善了安全设施,加大了安全培训力度,壮大安全监察队伍。因此,杜绝了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全矿的各项工作能够在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中连续运转。所以,安全投入并不是单纯的支出,只是安全效益的间接性、滞后性、长效性和实效性。这就是安全投入的特殊性。 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合理控制安全投入,从哲学的角度看,在任何一对矛盾的事故间都可找到最佳平衡点,从经济学角度看,安全投入并非越来越好。合理的安全投入可以与经济效益成正比增长,如果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变成无所谓的损失浪费,甚至可能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正常的安全投入都应该在安全的失稳点与安全的保障点之间,超过安全保障点的安全投入可能就是盲目的投入,得到的效果,必然会适得其反,不但会增加安全管理的难度,还有可能真的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按全资金投入不足,企业盲目生产,从根本上不能消除事故的发生,将直接影响安全工作,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企业对安全的投入应该有预算,力争使用合理的安全投入,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还需要用监督检查等手段对企业安全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另外,企业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且通过加大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培训力度,以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做最合理的投入,最大限度的发挥安全投入的作用,减少事故经济损失。以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就是安全工作所追求的最佳状态。 企业的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安全生产就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保障。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我们绝不能为一时的眼前利益去铤而走险,而是应该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实现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安全生产论文:钻探施工中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探究 安全工作是钻井机台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一方面要求我们不断的加强和完善技术安全措施,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之人人知晓,时时注意。只有保证安全,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创造经济效益。 随着地质钻探事业的迅速发展,新设备、新机具不断增加,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涌现。这对提高钻进效率,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减轻工人劳动强度,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施工成本,起到了促进作用。所以熟悉掌握钻探施工中生产安全技术,减少钻探施工中人身事故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造成人身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种类 在施工过程中多数出现的重伤和死亡事故,都是因为违反地质勘探工作安全技术规定造成的。为加强机台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勘探施工单位还专门设有安全生产科,以保证抓好安全,促进生产。尽管这样,还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人身事故,只有把所有发生人身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方能预防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野外钻机施工安全检查,出现的问题基本上可分为以下六种: 1.1为节约开支施工中使用不宜再用的升降设备和工具,这是最常碰到的违章现象。有些机台为途便宜使用已淘汰失去工作能力的钻机。自行设计加工塔架,购买不合格的材料。 还有购买处理旧的钻铤、钻杆。最后导致出现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例如:提钻过程中,在把立根提起放到垫叉上时卷扬钢丝绳夹楔在提升游动滑车的侧面和辊轴之间,为了设法取出钢丝绳和放下滑车,钻工把钢丝绳紧绑在天车上,在用卷扬机继续解脱钢绳和滑车时钢丝绳被拉断,下落的滑车、缓冲器及提引器砸伤了机台工人。平时在工作中忽视安全技术规定,对钻塔、设备,滑车系统不注意检查。违反这些规定就成为产生人身事故的愿因。 1.2司钻人员在操作钻机时,精力不集中,当有钻工还在设备旁干活,或者钻工在不停钻的情况下丈量立轴余尺,防护设施不健全等出现的隐患。 1.3机台个别工人对个人防护用品轻视,不使用安全带,护目镜,不戴安全帽,以致发生不幸事故,如从钻塔上摔下来、头部砸伤、被下落物击伤、金属块伤害眼睛等。在一些深井机台曾发生过提钻中把立根放在立根盘上时,立根向右边偏倾,钻工在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进行扶定时从高空的地方掉下来。 1.4在设备和机件运转状态下进行修理或润滑,招致严重后果的人身事故,这些都是违章操作。 2加强机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分为三大块,而重中最重的是安全生产工作,应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上来。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过去的一些规章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制度等。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措施,千万不能放松督查。 三是突出重点项目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生产。 四是逐步向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过渡。 3抓好机台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针对机台发生的一些问题,必须搞好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是生产施工过程中保证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定要高度重视。所以为搞好机台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3.1建立钻机生产岗位责任制;3.2生产岗位交接班制度;3.3机电设备的班、周、月、维护保养制度;3.4事故分析汇报制度;3.5专业会议;3.6钻机生产分析会议。 4结语 综上所述,在钻探工作中违反安全技术规定是一些领导和执行人员不重视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问题的结果。对设备和器具的使用状况未能及时进行检查,存在着对个人劳保用品忽视使用的情况,在使用电气设备和在输电线保护地带内施工常常违反安全技术规定。所以在完成对事故分析和预防治理的基础上,只有各级领导重视,经常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使钻探职工能够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地质钻探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施工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安全生产论文:应用安全人机工程技术提高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摘要】本文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进行了界定,简单回顾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历史,阐述了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位,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对应用安全人机工程技术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提高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中小企业安全人机工程技术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 1.中小企业简介 我国中小企业为数众多,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以上,据统计,1997年我国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中,大型企业数量占1.5,产值占39.6,工业增加值占43.9,资本金合计占51.2,产品销售收入占42.9,利税总额占60.8;与此相对应,中小企业上述各项指标分别为数量占98.5,产值占60.4,工业增加值占56.1,资本金合计占53.1,产品销售收入占57.1,利税总额占39.2。中小企业越来越受到关注,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使之成为拉动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另一部引擎越来越成为共识。 1.1.我国中小企业概念的界定标准 我国企业规模的界定标准,建国以来历经四次调整。五十年代,企业规模的界定主要以企业拥有的职工人数来划分。1962年,我国企业规模的界定指标调整为按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划分。1978年和1988年两度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凡产品单一的行业,能以产品生产能力划分的按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划分;凡产品品种繁多,难以按产品生产能力划分的则以固定资产原值作为划分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我们现在实施的仍然是1988年的界定标准,该标准规定:(1)凡生产产品比较单一的企业,一般以生产能力的大小作为界定参照系,例如钢铁联合企业,年产钢在100万吨以上的为大型企业,10万——100万吨的为中型企业,10万吨以下的为小型企业;煤炭开采企业,年产原煤500万吨以上的为大型企业,200——500万吨的为中型企业,200万吨以下的为小型企业:汽车制造厂,年产汽车5万辆以上的为大型企业,0.5——5万辆的为中型企业,0.5万辆以下的为小型企业;此外,炼油厂、手表厂、水泥厂等也都是以产品的年产量为标准进行规模界定:(2)对有些习惯以生产设备数量的多少来界定企业规模的仍按生产设备数量为参照系,例如发电厂的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以上的为大型企业,2.5——25万千瓦的为中型企业,2.5万千瓦以下的为小型企业:棉纺织厂的纱锭在10万锭以上的为大型企业,5——10万锭的为中型企业,5万锭以下的为小企业;(3)对产品、设备比较复杂的企业,以固定资产原值数量为参照系进行界定,例如通用设备制造厂,固定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企业,800——3000万元的为中型企业,8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目前对企业的规模的划分中还习惯用“大中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即将中型企业中的中上部分与大型企业组成“大中型企业”,将中型企业中的中下部分与小型企业组成“中小型企业”。 1.2.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由于可以获得的统计资料的限制,无法直接把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数量化。但可以以迂回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成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和非国有两大部分,而从非国有经济的规模构成看,按我们现在的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只有1731家大企业,其余都属中小企业。同时,非国有中小企业又是整个中小企业群体中最具活力、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部分,以它为代表更可以反映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可以用关于非国有经济的统计数据来推断验证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贡献。 从1978——1995年,我国GDP平均增长率为10.83,其中国有经济贡献率为9.54,集体经济为13.5,其他经济成分为55.89,1996年全国GDP增长了9.7,国有企业仅增长6.1,其他非国有经济增长14.2;1996年我国全部社会零售总额中,国有经济只增长2.8,集体经济增长17.7,其他经济增长33.9;从工业产值的创造看,1996年国有经济产值减少2859亿,非国有经济增加10560亿,不仅弥补了国有经济的下降部分,也使工业总产值维持了7700亿的上升,成为新增产值的唯一贡献者。 中小企业数量多,主要聚集在劳动密集型产业,虽然每个企业雇佣的人员有限,但作为总体,其就业容纳能力相当突出,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小企业对解决就业的贡献更为明显。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国有企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提供了重要渠道。1983年国有经济提供的就业机会还占将近六成的比重,到1997年,国有和非国有经济对就业的贡献正好对调了位置,国有占四成,非国有占六成。 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存在形式的非国有经济通过多种要素组合方式,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特别是引进外来资金、技术和管理方式发展我国经济。国家不再是唯一的投资者,投资力量的加强是带动改革以来高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从总投资额的变化看,国有经济的比重由1980年的81.89下降到1997年的52.49,虽然仍维持半数以上,但 非国有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增长,经过十几年的追赶,投资力量已经基本与国有经济持平。由于单一所有制形式被突破,在国有经济身旁逐步发展壮大的非国有经济使国有经济的弊端凸显,推进了国有经济改革的进程。 非国有经济在实力不断壮大的过程中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贡献也越来越大。1978年,非国有经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度仅为13.02,到1995年己达到28.85。在部分地区,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较早、非国有经济发展较快的东南沿海地区,非国有经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更大,以福建省为例,1994年工商税收的50.5由非国有经济提供。 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是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它们在依靠科技创新获取高额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重要的利税贡献者。“中关村”是我国高科技产业的聚集地之一,中小企业是中关村实验区的主角,如果将中关村的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三个世界,联想、四通和方正组成第一世界,1996年创利税3.42亿元,46家中型企业组成第二世界,1996年创利税15.96亿元,其余的4000多家小企业构成第三世界,1996年创利税4.47亿元,可见中小企业作为整体对国家和地方财政带来的贡献远大于大型企业。 2.我国中小企业安全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是发展最迅猛的经济力量,为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中小企业由于工业基础薄弱和安全技术落后,事故隐患多,作业环境差,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相对也最为严重。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但会限制中小企业向高层次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都会带来重大影响。 众所周知,煤矿是我国伤亡事故最为严重的行业,据国家煤炭工业局初步测算,全国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约在70起左右,平均5天发生一起。1996年,我国当年产煤13.74亿吨,死亡10,015人。而美国每年生产标准煤9.6亿吨,死亡38人;俄罗斯产煤2.6亿吨,死亡172人;印度产煤2.9亿吨,死亡137人。与其相比,我国百万吨死亡率高出十几倍。此外,死亡事故损失每年也约在15亿元左右;全国煤矿尘肺病患者达12.1万人,医疗费用每年约为12亿元。而中小煤矿(主要是乡镇办或私人办)则更为严重,重(特)大事故频率高,死伤人数多,职业危害也十分严重。在1998年10月1日至12月17日仅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我国连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20起,死亡504人,这其中几乎都发生在中小煤矿,当时严峻的形势引起了国内外的震动和广泛关注。在全国7.3万个乡镇煤矿中,无证煤矿有2.2万个(约占30),未实现“五消灭”(即消灭独眼井、自然通风、井下明火照明、明火放炮和明刀闸开关)的矿井有4.7万个(约占64.5)。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导致乡镇小煤矿恶性事故频频发生。乡镇小煤矿的原煤产量已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近50左右,而事故死亡人数则占到全国煤炭行业总死亡人数的3/4以上,其百万吨原煤死亡率为地方国营煤矿的2~3倍,是统配煤矿的10倍以上,尤其是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和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死亡人数更是远远高于地方国营和统配煤矿。仅以1995年为例,乡镇小煤矿全年共发生3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418起,死亡2,493人,分别占全国煤炭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9和74。 乡镇小煤矿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方式落后,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从业人数多,且大部分职工长时间在含有高浓度的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工作,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是粉尘(煤尘和岩尘)和噪声,加之缺乏基本的防护措施,因此乡镇小煤矿的职业危害十分严重,尤其是尘肺,表现在发病工龄短,发病年龄小,病程发展快,发病率高。 对乡镇煤矿的调查结果表明,在全国30个县选择代表性的乡镇煤矿,测定不同采煤和煤层掘进面的煤尘浓度以及岩层掘进面的岩尘浓度,在93个测定点中,仅有23个测定点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占测定点总数的25,可见乡镇煤矿作业环境中的粉尘危害十分严重。对北京等15个省(市)30个县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所调查的127个乡镇小煤矿作业点中,岩尘、煤尘、噪声三种作业环境的不合格率平均为82。我国现有乡镇煤矿职工200万人以上,按有害环境作业从业人数占现有从业人员总数的86.6计算,有约173万以上的工人暴露在煤尘、岩尘和噪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危害环境之中工作。 中小型非煤矿的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与煤矿一样严重,岩石落顶、井下水患、高温热害、职业中毒、尘肺病等的发生率都明显高于同类大型矿山企业。近年来,非煤矿的一次死亡3人的重大事故中几乎都发生在中小型矿山,在江西某地的小金矿中,尘肺病的患病率高达50;在另一个仅开采十几年的小金矿中矽肺患病率竟高达90以上,除矿主外几乎无一人幸免于难! 在国内外建筑业都是事故多发的行业,我国建筑行业工伤事故发生频率很高,居非矿山企业首位,占35左右,但事故主要还是发生在中小企业,估计每年在建筑业死亡3,000人的事故中,70以上是发生在乡镇建筑企业。目前我国中小型建筑企业大约有80万个左右,从业人数近1,600万,其中还不包括大量的流动工。有的中小型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技能,施工机械设备陈旧、简陋,大多为手工作业,未经过最基本的安全培训,违章操作、冒险施工屡见不鲜,事故隐患十分突出,工伤亡率很高。这种状况不但威胁建筑工人的生命与健康,而且由于工艺水平低下,施工质量不良,还经常造成建筑质量事故,导致人员伤亡,震惊中外的重庆彩虹桥事件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小化工在中小企业中占有很大比重,也是职业危害最严重的行业之一。江苏省对1,700户生产有毒有害化学品,如苯及其衍生物和氯等的乡镇企业进行的调查表明,28的调查企业不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乡镇化工也涉及到易燃、易爆物品,它们经常导致重大事故和大量人员伤亡,例如1996年6月26日,天津市郊某乡镇企业发生一起化学品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4人受重伤的恶性事故。 有些小化工企业人员由于缺乏基本的安全卫生知识,竟然在不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大量使用剧毒、强烈致癌的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例如有一化工加工企业竟把氯甲醚这种强致肺癌化学品作为有机溶剂的一项新技术来利用。 在其它各类中小企业,如机械、建材、钢铁和运输等行业的情况也大体相近。例如石棉制品的生产,尤其是青石棉不但可以导致石棉肺 frac34;尘肺的一种类型,还可以引起肺癌与间皮癌这两种恶性肿瘤,是世界公认的强致癌物,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已明令严禁使用,但在我国东部的江浙地区和西南的滇川等地竟把它作为致富门路来发展,使小石棉纺织作坊遍地开花,危害极其严重。 由于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方面尚未建立完善的报告与统计分析系统,并且在事实上还存在着多头统计的弊病,而官方对统计数字未按企业规模进行过分析,也未对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的乡镇企业按行业分类进行过事故统计,所以要了解我国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工伤事故现状极为困难。根据劳动部所公布的全国职 业事故的统计,每年乡镇企业总死亡人数近万人,占职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一半。据劳动部的另一项研究表明,乡镇企业的死亡率约为千分之一,比国有企业高出4到5倍,情况十分严重。 从另一方面看,在已经统计上来的伤亡数据中,往往出现死亡人数多于重伤人数的不符合实际的现象,而从各个行业主管部门方面得到的信息是,我国对中小企业,尤其是乡镇小企业的事故统计,由于管理队伍弱,管理手段不利,在部分地区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政绩,对事故统计进行行政干预,所以存在事故不报、隐瞒、私下处理的情况。因此,我国现有的职业伤亡事故统计并不全面,事故统计资料还不能客观地反映我国的职业安全现状。 3.在中小企业积极推广人机工程学技术 工业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改善中小型工业企业的安全现状,必须首先从观念上改变以往的只以安全为核心的做法。作为一个生产企业,首要任务是生产,一切改革和进步必须围绕着这个核心进行。安全工作同样也是这样。经验还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都需要高额的经济投入。实际上,在中小企业进行的非常有效的改革措施中,大多数都是低成本的,这些措施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给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同时能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这又进一步地减少了生产成本(因事故造成停工损耗工时,设备损害,职工伤害和疾病的治疗和赔偿),职工因企业效益提高而自身收入增加,因工作更加安全、舒适而对工作更加满意,使企业更有吸引力,进而形成一个健康的企业氛围,推进社会进步。 我国中小企业事故多发,安全状况差的原因很多,从存在的问题和技术需求上分析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安全管理水平低和安全技术装备落后,急需加强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中小企业安全卫生形势严峻的状况。 工业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在中小企业中进行以人机工程学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最有效的措施。人机工程学被人们称为90年代和新世纪的科学。在新世纪到来之际,人们注意到了一个明显的趋势,人机工程学在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以安全、高产、高质量为目的的先导性研究领域中,人机工程学已经占据了一席之地。人机工程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以工作中的人为研究重点,通过设计使工作与人相适应,在保护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它也是一门应用科学。 人机工程学的技术方法是在不需要企业做很大成本投入的前提下,通过改进劳动管理、作业状态、生产工具和提供劳动保护技术来提高安全卫生技术水平。由于人机工程学所具有的投资低、见效快、易推广和技术创新前景广阔等优势,十分适合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对我国大多数工业企业来说,人机工程学是新的技术领域,而在中小企业几乎是一个空白。为使人机工程学的先进技术在我国中小企业逐步得以引进、推广、普及和应用,首先应制定周密的规划,在此基础上做好各类人机工程学技术需求调查分析,提出适合我国经济技术现状的技术指南和逐渐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体系,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里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 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和安全技术水平现状,在安全生产中主要技术需求表现在三个方面。 (1)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安全技术落后的现状,急需对具有共性与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技术问题给予技术指导。其产出形式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南。该指南可分为综合指南和各类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南。指南中给出在现阶段生产发展水平条件下如何采用科学、简便、有效的安全技术预防伤亡事故,控制职业危害,该指南也可以作为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的大纲。 (2)在中小企业中广泛推广人机工程学的技术方法,减轻工人负荷,改善人机环境,使工人从劳累、危险的工作状态中解脱出来。设计出不同行业、不同工作方式的人机工程学方案及相应的工具与设备,以最低廉的投入,最科学的方法,争取获得最佳的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改变因设备条件差,经费投入不足就难以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这样一个过时的观念,使人机工效学这项最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和最适合于中小企业的先进技术在中国的中小企业得到发展。 工业发达国家在人机工程学的研究与应用方面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并正逐步扩大与完善,在工作场所、机器和工具以及工作的设计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实践证明,人机工程学对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在人机工程学的研究和应用方面也已经开展过一些研究,但发展不平衡,尤其在改善中小型工业企业方面的应用研究几乎还是个空白。在1997年出版的《工业安全卫生基本数据手册》中,可以查到的唯一的关于安全手用辅助工具的介绍只有5种,使用在机械行业。可以说,在我国,人机工程学应用在发展生产、促进社会进步方面的潜力非常巨大,但是还远远未被发掘出来,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我国,研究与应用人机工程学必须注重以下原则:以发展国家社会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为方针,以国家基础条件为出发点,以发展生产、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以投资少、涉及面广、见效快的项目为重点,以实用、简单、灵活的方法为主要手段,以培养各层次的技术人才为长远之计,以标准化为努力方向。 具体讲,人机工程学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应以作业现场人机工程改进方案为基础,包括从人机工程角度设计的手动工具、推车、材料装卸技巧、工作台布置、工作场所的福利设施和小组工作方式,此外,还有由胜任的专家和受过良好培训的技术人员开发的人机工程方面在生产的实际应用,并把在基层进行的成功的现场改进措施在同行业中推广。可以预见,这些措施的实施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建立适合于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系统,如在中小煤矿集中地区,采用高瓦斯矿井区域治理计划,从科学管理入手,提高事故多发地区、多发行业的规划、监测、治理、信息交流和紧急救援的能力。为使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可建设若干类型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模范实验小区,对实验区内的中小企业实施区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在工作中注意以提高生产效率为目的,在中小型工业企业开展的低成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开展以人机工程学应用为重要技术手段的低成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应用研究试点,主要针对企业中造成生产效率低下,劳动条件恶劣的工艺过程、生产设备以及生产方法,应用人机工程学原理,通过设计和改造,使之达到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生产的本质安全性和预防事 故发生的目的。 值得提出的是,由于中小企业地域分散,类型各异,技术水平低,而且财力、物力也较弱,很难单独进行较综合的科技创新活动,也很难对安全生产新技术预研和试用投入很大力量,这就需国家科技部门和地方政府能给予较大的指导与支持。只有保证了一定的科技投入强度之后,才可能促动中小企业的安全科技真正的有一个大的飞跃。(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__,10) 安全生产论文:行政管理革新促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是公共安全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安全生产监管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施行以来,我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推动安全发展、施行依法治安、实现依法兴安、转变经济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目前,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部门规章已有100多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约有几百件之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和健全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职责依法确立,机构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安全保障能力日益增强,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明显好转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体系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现有的安全生产立法,是体制转型时期的安全生产立法。安全监管体制几经变化,立、改、废等立法活动频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稳定性较差,法律、法规及规章之间衔接不够、内容有重复交叉现象。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应急性、临时性较多,尚未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法制建设机制,无形中降低了法规质量及其适用性,缺乏法律体系的整体设计和完整性。二是执行法律不严问题比较突出。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方面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是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不全面、不到位,导致宽严不一、主客体偏差,“重实体轻程序”、超过法定时限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用“下位法”顶替“上位法”,使法律的规制作用降低;另一方面,该制订规范性文件的不按程序制订,怕麻烦、图省事,甚至用上级指导性文件、一般性文件作为法律法规加以运用,主次颠倒、本末倒置。三是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艰巨。一方面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严作风不实。少数安全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淡薄,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法治意识,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各项规章制度更多是写在纸上,挂在口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责任意识淡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即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也有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责令整改,没有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更没有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执法违法甚至徇私枉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执法监察和事故调查处理中,违反规定滥用行政裁量权,对该处罚的不处罚或处罚过轻、该移交刑事司法的用行政处罚,或妨碍事故调查处理和不执行事故处理决定的行为;个别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监管人员在审查行政许可、颁发许可征以及前置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取企业或安全中介机构的好处或费用,接受企业提供的财物或宴请等违法违纪行为,从而放松发证条件,乱发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在培训考核发证方面把关不严,存在乱发证、乱收费现象;干预插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执法、中介活动等行为;违反统一市场原则和国家或省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等问题。这些问题虽不带普遍性,但有代表性。四是法制素养有待提高。一些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的能力不强,有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上述问题的出现,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公众利益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其实,安全生产领域法纪松弛由来已久,社会上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也有一些批评,认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种情况,固然与全社会安全法制意识较为淡漠,现行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某些法律条文较为宽松等有关,但根本上还是执法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存在不到位现象,特别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欠缺,需要继续解决好工作不实、执法不严等问题。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因素复杂。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同时又处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以及从业人员整体法制意识较差的特殊时期,严格实施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为此,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着力创新法制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社会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普遍要求,进一步完善坚持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有效实现形式。倡导安全生产阳光法治、法治惠民的准则,继续探索建立与国情和艰巨繁重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实现“三个切实”: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落实到监管监察全过程;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切实把“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实施到安全生产每一个环节。坚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第二,切实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发达国家普遍重视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各国工业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伤亡事故显着增加,立法也进一步加快,并由单一的安全生产立法逐步过渡到综合性的、适用范围广泛的职业安全健康立法。美国于1970年颁布了《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日本于1972年颁布了《劳动安全健康法》,英国于1974年10月、1975年1月和4月分三批颁布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其后德国、加拿大等国也分别制定并颁布了职业安全健康法律。研究表明,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和执法监察,是国家干预的基本途径,对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等,都可以对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2006年3月27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制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紧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因此,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等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调结构、保民生、保稳定”为核心、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为中心、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为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工作为基础、推进依法科学决策为重要任务、加强劳动者尤其是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基点,在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扩大安全生产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监管监察对象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第三,在法律贯彻执行上要动真从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普遍的违法行为一旦得不到纠正和惩处,则可能导致法不责众的后果,使法律形同虚设。2006年1月23日,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本靠法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紧修改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彻底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安、依法监管、法治兴安的理念。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争做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表率,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要牢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法制原则,依法办事,把“预防事故、拯救生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天大的责任,时刻把人民利益装在心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安全稳定作为执法的唯一目标,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注重把握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内涵和要求,自觉防止偏差,尤其要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问题。同时要继续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正透明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知情权。 第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一方面,要切实增强制度供给能力,不断完善法定职责与实际安全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履职方式,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作出影响监管对象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凡是通过教育能够达到执法目的的,要慎用或者不用强制和处罚手段。同时要根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程序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各方反映强烈的拟决策事项,要按照隶属关系,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另一方面,要健全决策后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定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其次,对于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尤其对出现违法、违纪执法行为,以及在行政管理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及贪赃枉法等问题,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从严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维护法律权威、强化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五,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的能力。首先,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抓好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关键要素,实现安全发展。其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安全管理和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三个体系”,切实做好加大公共安全投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企业安全责任三个层面的工作。再次,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引领作用,拓展宣传方式,扩大覆盖面,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加强对当事人依法维权的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预防和减少缠访缠诉现象。 最后,要全面学习贯彻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根本目的、基本任务和重点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 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维护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论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事关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体现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例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出台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严格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等等。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与小康社会的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各类安全事故高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是人为所致,而人为原因与管理又有着直接的联系,它不仅涉及到企业,而且还延伸到各级政府及管理职能部门。因此,这些问题无疑与安全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伤亡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据统计资料分析,最近几年,全国各类事故每年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以上,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每年死亡人数15000人以上。形势严峻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职业危害严重。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约有50多万个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人以上。以粉尘危害为例,目前全国尘肺病患者约1万人。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有些企业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规章制度松驰,有的企业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目前仅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帐就高达40多亿元。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又十分恶劣和危险的条件下作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 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说是企业法人代表,行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并不重视安全生产,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企业老板“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违法生产经营或者知法犯法,导致事故不断,死伤众多;二是有些企业由于产品对路,适应市场的需要,效益较好,再加上多年没有发生大的事故,对安全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无关紧要;三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熟视无睹,疏于监管,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走马观花。如每年年终组织的安全责任考核验收,可操作性差,流于形式,容易给企业负责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安全管理就这么简单,不用创新与投入,就能获得地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要经济效益和“票子”忽视甚至不要安全生产,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需要进一步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但是,很多企业并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有关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我们都知道,安全工作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同时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所涉及的内容和领域非常广泛。另外,企业机构合并、人员裁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首当其冲,导致安全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缺乏安全生产保障 企业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对于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非常重要。目前,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留下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的企业采用比价采购的办法,降低成本,导致采购的劳保用品质量低劣;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从业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无法获得医疗救治、职业康复和经济补偿,有的企业出了工伤事故不进行工伤鉴定,不享受工伤待遇,更严重的是造成工伤或疑似职业病就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的是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安全条件极差,粉尘、噪音超标严重,通风不符合要求,照明很差或不足,从业人员在这样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条件下作业,导致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居高不下。 4、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低,缺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我国劳动者文化和技术素质普遍较低,受教育阶段缺乏安全培训,参加工作又缺乏安全教育,并且大部分劳动者还是考虑如何赚钱养家糊口的问题,希望多挣一些钱来改善家庭的经济生活而忽视了平安即是福的简单道理。另外,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业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比例发生在进城的民工身上,他们 从农村的环境一下转换到陌生的工业环境,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有些民工(特别是生产忙时招来的季节工)未经培训就上岗,甚至从事一些特种作业或者危险作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违章作业,如工业气瓶在无防震圈、防护帽的情况下,猛摔猛碰,野蛮操作;车工操作时违章戴手套,不戴防护眼镜比比皆是;更严重的是无证人员从事行车、叉车、喷漆、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二是很多劳动者缺乏安全知识和意识,认为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必要,往往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由此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职业病时有发生。5、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很多企业存在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安全责任制是安全部门的事,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人员没有多大关系;有的企业对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再要”的现象,不出事故,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也被忙碌的生产所冲淡,引不起领导足够的重视。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及时修订,检查时拿出的规章制度都是十几前计划经济时代制订的,早已不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要了。有的企业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每次检查时提出的问题,不能认真进行整改,又没有制订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不断发生。很多企业对外进行承包或租凭,而部分承包单位和个人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的资质。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用品,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全方位、全员和全过程做好工作。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安全工作也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由传统的安全管理向需求管理上转变,由落后的“事后调查”向“超前预防”管理转变。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其原因大多是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如生产经营活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保证安全生产规定,设备、设施、工具、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因此,企业应通过广播、报刊和网站等各种舆论工具,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然后通过执法检查,抓好其各条款的落实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进行调查时,才发现存在很多问题。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要由企业“一把手”挂帅领导,统筹协调,负全面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安排副职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依法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逐步掌握要求设置的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章指挥,并在企业安全生产决策和投入中表现出决断能力,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其工作效率。另外,对普通职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要狠抓班组安全建设、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变换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教育,坚持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性 我国已建立了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的帐户或者科目,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并且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的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管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必须及时更新。在工伤事故中,因为设备本身不安全导致的工伤事故不在少数,应定期对设备的传动部分、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修。购买新设备时,必须同时购买与其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企业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企业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相距甚远,而劳动环境的好坏,是导致伤亡发生与否的因素之一,改善劳动条件,不但可以减少伤亡事故,大大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而且还可以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增加企业凝聚力,从而增加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劳动者健康、舒适、愉悦地工作,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5、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构筑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桥梁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许多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需要由具有相关的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来完成。很多企业缺少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希望能从社会上的有关中介机构聘请到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而有些企业配备安全生产专门机构和人员会造成经济不合理,可以与中介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的形式,由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政府也可以组织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或者企业安全专家进行安全检查或诊断,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状况。 6、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为一种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机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其管理思想最能体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又具有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要求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仅可以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达到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目的,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消除国际贸易壁垒和改善我国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国际形象。 安全生产是一项艰巨、长期、复杂的工作,“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不能有麻痹思想,企业要警钟长鸣,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争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状况的根本好转,保障人民更好、更快地建设和实现“安全小康”社会。 安全生产论文:实施系数制考核制度——强化内在安全生产管理的治本之策 【摘 要】 安全生产管理科学有其建立背景和发展历程。对传统的、以外动力为主的管理模式,经长期实践和反思后,笔者主张改变动力方向,在管理上发挥内在动力的作用,并根据人产生内驱力的功利心理原理,创意地提出系数制的科学考核制度,利用人的心理因素和行为规律,激发、引导人有目的的进取行为,增强其良好动机推动力和对不良倾向的抵制力,从根本上调动、激励企业和职工搞好生产的积极性,使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关键词】 内在管理 系数制 按分奖罚 1 引 言 近十年来,企业运作已进入市场经济,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实行了强化手段。对出事故或没搞好生产的职工采取扣奖、重罚、调离等强硬手段,其结果是企业安全生产上不去,事故仍不时发生。少数职工违章违纪,工效低、吃大锅饭的顽症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究其原因,安全生产管理有个用力方向、用力着重点的大学问,很值得反思。 哲学的基本原理指出:从内因和外因作用看,内因是根本的、能时刻起作用的原动力之本,蕴藏着巨大的潜能,是内动力之源。然而,现实工作的思维方式、管理理论、工作方法、手段及人力、物力的使用,却忽视了内因的动力作用。长期以来,企业管理着重在外因即干部对职工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管”、“卡”甚至“压”的成分不少,而欠缺从内因上推行明智有效的激励政策,致使职工自律安全和搞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没有从根本上调动起来。 其实,靠干部管、卡、督促检查手段等是一类“隔靴搔痒”的外在做法,是“浇叶不浇根”的传统的、低效率的控制手段。如单靠这些手段管好现代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显得单薄了,特别是对现代大工业高速、高能、高温、高压的设备和工艺,瞬息万变的安全运作与控制必须采用全新的安全管理方法。 历史经验值得借鉴,例如,解放后中国的农业生产,尽管干部们费力不小仍一直落后,但在实行家庭承包制这一明智的激励政策后,却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实际上,采用外在管理法是靠外因来管内因,而后来突破了外因管理上的局限性,党中央突出内因制定了政策,实行了家庭承包制,调动起亿万农民内因积极性,一个政策就使困扰中国的粮食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改革以来,企业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实行明智的内在激励政策已势在必然。笔者认为,在各行业制定和实施一种称为系数制的制度,定能在干部、职工内因深层引发强劲震动,从根本上广泛调动和激励其工作积极性。具体做法是定期将其在工作上的功过得失累计加减成一个系数分,按分数高低,分配活工资、奖金、择优上岗、提升、分房、记功、福利待遇和处分等,并法定成章按年月累积,沿袭下去,最好直至退休。 从科学管理的角度看,建立科学的评定制度很重要、很迫切。进大学要有考分,才能使学生勤奋,如没考分制,就会出现懒散状态。同样,制定系数制考核、打分的办法,能使干部、职工的表现、企业的经营状况能定量地反映出来,并直接影响到物质利益和荣誉,于好于差者都会产生很大的推力和压力,改变了吃大锅饭的环境,并实现“要我做好”为“我要做好”的转变。特别是实施系数制能抓住当前减员增效的机遇并与下岗相结合,按分数说话,再辅以必要的外在管理手段,能有效地解决安全生产经营难题,使大局明显改观。 系数制因工作不同而异。有的可搞安全系数制,有的可以从产值、效益、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建立生产经营系数制。制定和实施系数制,以安全系数制为例,示明了制定和实施的内容,其他工作可参照此法制定。 2 安全系数制度的基本做法 1) 参照八大项内容定期计算,对每个职工的安全成绩评定出一个安全系数分。 八大项目内容是: ①安全年限长短的得分。 (累计+或-分) ②日常执行标准化作业的规范综合得分。 (以当次评分为据) ③技术考核成绩。 (以当次考分为据) ④发生事故或者违章的件数和大小。 (在基数分中累计一分) ⑤防止责任事故及苗头的件数、大小。 (累计+分) ⑥工作质量综合得分。(以当次评分为据) ⑦举报违章、违纪的件数和大小。 (累计+分) ⑧其他有关安全内容得分。 (累计+分) 系数得分可以超过1 计算公式:(1项 2项 3项 4项 5项-6项 7 项 8项)×1‰=系数得分 2) 按系数分的高低,给予择优上岗、提升、分配活工资、奖金、分房、记功和福利待遇等,并法定成章,按年月累积,沿袭下去,最好直至退休。 3) 对系数总评分或第4项违章扣分后,基数分低于限界分数的职工,被停发一切奖金,下岗,严重者按劳动法和合同制规定给予除名或留职察看处分。 4) 对于第4项,只在基数分中扣。每年全体员工固定补充加一次分,用以补充扣的基数分,超出的部分与基数累加不封顶,以提高系数总得分。但当年基数分被扣低于限界分,同样按规定处罚。基数分每年为300分;补充加分按各工种不同而不同,一般每年为30分。 5) 对于第1项,每安全一年加10分;不足200分的预支加够200分,用于提高系数总得分得到物质分配,但必须是工龄不足20年,又没出过事故的员工,以后扣回。20年以上安全年的员工在200分基础上累加。 6) 对发生事故者,在第1、4项中扣分,标准按实际情况制定;以往的一次性处罚依然进行。第1、4项的扣分标准为:出一般事故扣50分;出险性事故扣100分;出大事故扣150分;出重大事故扣200分以上。 (八大项目有不同的小项目和得分标准,应按各个工种实际,研究权衡后再设立制定,特别是要测算按评分标准对奖的是否奖得高兴,罚的是否罚得疼痛,不痛不痒会影响效果。同时要易于操作。实施时要做好宣传,让大家明白系数制对切身利益的影响所在。为了使实施能稳定进行,开始可先只评分,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调整评分方法后,再结合物质利益分配实施,并力所能及地由粗渐细进行) 3 安全系数制的作用分析 1) 能对惯常违章者起到警醒棒喝作用。因为一出差错就会影响很长时间,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有吃不消、兜着走的后果,而不是象以前,难受一阵,以后又跟别人一样,没事了。 2) 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得多、得少、上岗、下岗甚至,解除劳动合同有据可查,数字说话,避免凭印象办事并增强了结论的科学权威力度,使人心服而后畏。 3) 鞭策职工上进的光荣榜。系数分寄托着人一生的精神和物质追求,不仅是每月收入的依据,更是衡量人的能力高低和一生对企业功过大小的尺子。能明显地用数据反映出来,分数高时是人们处身立世的脸面和荣誉,分数低时就象一块黑招牌。这些到老时,更会有不同的意义,一生功过被人们评说,因而会被多数人看重。 4) 约束落后职工行为的“紧箍咒”。在这里也可以将系数制比喻是约束落后行为的“紧箍咒”,在漫长的日子里,只要你落后你就受损失,就难受。同时,系数制象一副治根的中药,能在漫长的日子里,不断调养人们的安全意识。 5) 能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管理是一个繁杂的庞大运作系统,各子系统和要素时刻在相互作用,而任何要素都可在瞬间对安全大局构成致命的灾难。系数制通过有效的计分参照,对人们日常具体工作进行约束和激励,从而增强关键环节上的控制力度。 6) 能激发人们预防事故,主动查隐患,举报违章的积极性。 7) 使有功者一辈子受奖。以往对防止事故的有功者,仅一次奖励就打发了,防止事故的甜头并不明显。实行系数制后,就能提高系数得分,使其一直受益(产生物质利益),因而能激发人们从被动防止事故转变为积极主动地去发现并防止事故。 8) 使出事故者一辈子受罚。以往出事者受罚顶多痛恨一年半载后,就放松自己,又接二连三地发生事故。实行系数制后,就会使出事故者长痛下去,短痛易忍,长痛难捱,因而能强有力地制止胆大妄为者。 9) 能鼓励出过事故的人立功。出事故者为了求回正常的物质分配,争回面子,回到正常的系数分水平,就有个压力压他要比别人更要注意安全,更要找机会防止事故和举报违章事件,这样才能加分;同时对没出过事故的其他人,为了提高系数分以便得到更多的利益和防止一旦出事故扣分,也会去寻找机会防止事故和举报违章。这就会在群众中树立正气,使大家处于相互监督之下,造成人人抓安全、查隐患、揭违章的局面,并遍及各个领域和角落。这些互控效果,单靠干部盯管是绝不可能达到的。 10) 能促进职工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提高队伍整体安全素质,还能减轻干部的工作量并缓冲与群众的矛盾,也不会因更换领导人而使安全工作出现波动。而且系数制的实施,是直接从内因本源抓起,因此,比传统管理更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4 结束语 实施系数制,有人会认为打分工作量很大,但细致分析后,此种担心会自行消除。凡事都要相对而言。实施系数制能减少许多低效率的外在管理工作,变成用电脑进行核算。虽然要统计的数据也不少,但有一、两个专业人员,就能胜任上千人单位的日常统计工作。同时,一个单位可选关键和重要的工种实施,工作量便减少了大半。分析安全系数制八项评分内容可看出:第1、3项可以半年统计一次,这有现成数字可查。第5项和第7项每个月里并不会很多。第8项在开始时可粗略进行。只有第2、4、6项统计量会多一些,但其实也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半年或一个季度评分一次,届时召集班组长以上干部,对每个职工评分。职工的表现,干部们心里会有数,因此,分可以很快评出来。如果召集职工(10人以上)采取不记名对全体同志互相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得出的分和干部们评的分综合,则更能服人,更可减轻干部的正面压力,更能使大家处于相互监督的大环境里,这是经过笔者多次实践倍尝甜头的很好做法。 实施系数制时,可先粗放一些,在完成了由外在管理为主向内在自我约束为主的管理模式过渡后,整个企业情况将大为改观,那时再进一步细化评分将会更有成效。 安全生产论文: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安全生产管理新体制 管理新体制 安全生产已成为制约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瓶颈能源是工业化发展的基础,在我国也是工业化进程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一直是影响经济较快发展的制约瓶颈。而安全生产又是煤炭企业的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抢险排险困难重重,一般具有毁灭性和不可逆性,往往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和经济损失无法挽回,导致生产经营企业瘫痪,短时期内很难恢复生产。由此可以看到,安全生产搞不好势必制约经济发展的速度,影响经济发展质量,在煤炭企业发展中确实具有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的属性。 对于安全生产的深刻理解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有经济、社会、文化多方面的深刻背景,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多年来积累沉淀的大量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危态势,仍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自觉把安全生产置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落实。坚持始终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研究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力度,树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艰苦攻坚的思想。社会在发展进步,随着我国经济基础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的逐渐富足,伴随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逐步实现,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安全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客观上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该在思想上跟上时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从长期以来排查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的局限中跳出来,把安全生产工作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层面,科学应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调动社会各种资源,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现阶段,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 心态安全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人本思想。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心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可是为什么在一些单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比如说,一些企业盲目追求效益,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设备、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又比如,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是帮助下级查出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下级往往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查出问题便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瓢泼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建设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 企业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如何认真地确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通过电视、报刊、板报、标语、读本等媒体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攻势,做到寓教于乐,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发挥好亲情感染作用。 从理论上讲,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但是以往的安全教育大多是“你说我听,你打我通”,不是大道理满堂灌,就是家长式的训斥。要解决安全问题入心入脑的问题,还应注重情感投入,可采用亲情教育法,如在会议室设立“全家福”牌板,把每个家庭对亲人的安全企盼写在照片的下面,时时提醒职工牢记亲人的嘱托;如为职工过生日,送警句,恳谈会,兄弟交心等方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再就是开展安全共保活动,基层单位定期向职工家属发出安全承诺书,号召家属发挥好安全第二道防线作用,真诚邀请家属参加到安全共保活动中来。 发挥好管理规范作用。 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过去、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和经济加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上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打折扣。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如在基层单位会议室设置“不规范行为警示台”,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站到台上,将违章经过及危害说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企业管理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当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危害员工健康时,不得盲目指挥、违章指挥。尤其当威胁到员工生命安全时,要把保障员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此外,要为员工创造 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心情舒畅、精力充沛地去工作。 落实制度“严”字当头。 人即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出事故的受害者,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我们每个人成长的艰难性,可以看到父母之心难违;从失去亲人悲痛的难忍性,可以看到交织之情亦难违;从党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性,我们深知党心民心更不可违。因此,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基本出发点,看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抓好制度的教育和落实,使广大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经过多少人的鲜血和生命及沉痛教训写成的,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运做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的养育之恩,珍惜家人和儿女的情感。教育员工自觉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把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要狠抓一个“严”字,要“严”当头,要严制度、严标准,严明劳动纪律。各单位都要按照矿《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那些日常违章人员,在对其作到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暴光、经济重罚等措施,督促本人增强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坚持好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值班制度,如不能做到,不论涉及到谁,都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处罚,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还要着眼于一个“全”字。 综合治理,总体推进,要求各级领导都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盘棋”的思想。值班、顶岗和一线指挥都要即使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想为安全生产所想,急为安全生产所急,积极为生产一线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优质活动,从而在全矿的范围内形成安全工作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安全生产论文:煤矿安全生产中计算机的运用 文章重点从人员精确定位。瓦斯气体检测等安全生产监测系统、计算机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系统、计算机煤矿安全生产自动检测系统几个方面对计算机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实际应用展开论述。 开发科学、高效的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系统,其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做好对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进行精确定位、对井下瓦斯状况进行精密测度。(1)计算机对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精确位置检测技术分析“煤矿井下工作环境复杂,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地区。一旦井下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其最大的原则就是保证人员在第一时间升井或组织自救,将伤亡数量降至最低。”[2]实现这一目标,对井下人工作人员的数量及其所处位置进行精确定位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开展安全营救的重要参考标准。计算机对井下工作人员精确定位技术的工作原理及流程如下:工作原理:在矿井下布设网关以及参考节点,(需要指出的是:所布设的这些网关必须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布设好节点之后,需要再进一步设定一些位置已经固定的参考节点,通过该方法以保证每一个移动的节点都处于多个参考节点的射频信号范围之内。对井下工作人员精确定位技术通过利用集中定位的方法,能够将人员具体位置、数量、活动情况等详细信息及时发送到地面,为开展营救赢得时间、提高效率。(2)计算机对井下瓦斯气体监测检查技术分析煤矿井下瓦斯气体浓度直接关系到矿工工作环境、甚至是矿工的生命安全。基于计算机对于井下瓦斯气体检测技术是充分运用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的工作原理;计算机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应用于瓦斯浓度的检查对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着这项技术的逐步成熟,更加显示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此项技术主要涵盖传感器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微电子技术和嵌入式系统技术,是一项综合性的计算机网络监测应用系统。工作原理:通过计算机监测技术实现对瓦斯气体浓度实时监测,将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及时传输,通过远程服务器的高性能处理器对检测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进一步处理,通过无线电传播技术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一线员工,为现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参考。计算机对井下瓦斯气体监测检查技术最大的特点就是具备长距离的传输、高可靠的性能、低消耗的功率,能适应煤矿井下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由于该项技术对计算机传感器要求比较高,所以在设计与应用该项技术时,要在网络节点的硬件设计上实现低功耗、确保工作稳定性,并按照节点的特征对嵌入式操作系统进行裁减、实施功能优化措施,在占有最小CPU的基础上实现对节点的全面控制。 计算机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该项技术工作原理是:首先,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由计算机底层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中的实时数据进行采集,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综合性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实际生产过程实施调度、监控,以实现对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优化,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其次,对煤矿井下管理者及员工的工作效能、规章制度执行状况、采煤质量、井下运输状况进行及时反馈,在此基础上形成与之相对应的绩效汇报;再次,对煤矿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设备设施状况进行有效监控,为实现设备安全运转提供有效保障。通过计算机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系统的工作流程,不难发现,该项技术具有强大的实际应用功能,具体体现在:(1)对煤矿生产管理者、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周密检测,实现对事故隐患的实现预警与排查;(2)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调度实施有效管理,充分实现在第一时间排查安全隐患、启动应急处理机制;(3)对煤矿生产设备工作状况进行全方位监测,通过建立设备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详细记录设备运转状况;(4)对煤矿生产计划实施有效管理,实现生产过程全环节的持续性计划管理监测。 计算机煤矿安全生产自动检测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最大,本身具有科学技术含量高、研发难度大,目前正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有巨大的应用潜力。构成该项系统的主要子系统及其主要功能:中心站点、井下分站、传感器集群、通信接口的终端设施。(1)在整个系统中,中心站点始终处于最核心的位置,发挥着全程操控的作用;(2)井下分站作为中心站点的子站点,分布于煤矿生产的各个区域和各个工作流程,主要任务是收集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在第一时间反馈到中心站点,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煤矿生产区域广泛、作业环境复杂,需要对子站点的自动智能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目前这一技术还有很大的欠缺性,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平;同时,井下分站要充分发挥灵活、智能的优势,当出现故障时可以实现即时查修、及时调整;(3)在整个系统中,传感器处于系统的神经感应地位,主要功能是将各项信息实现无干扰化、高质量化传递。传感器自身具有的特殊功能,对传感器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比较高,因此,在整个系统中的造价也相对较高。 计算机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1)计算机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方面存在很大不足,"信息孤岛"现象依然严重存在。由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供应商相对较多,应用系统繁多,型号、性能很不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有效联动,就需要检测系统、控制系统和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而现实是,一些信息不能共享,系统应用价值大打折扣。[3](2)重建设、轻维护现象依然严重。由于计算机应用技术系统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需要及时维护,避免出现各种隐患,毕竟煤炭生产直接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一旦计算机检测系统自身出现故障,为整个煤炭生产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因此,要对煤炭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计算机检测设备进行 经常性检修,要有相应的制度、相应的人员进行专门维护。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只有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到煤炭安全生产过程中,加强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加快计算机与煤矿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技术研发力度,才能充分实现现代计算机技术为安全生产服务,实现煤矿生产安全化、人性化、效益化。
保险法律论文:试析中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 问题及缺陷 内容简介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 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保险法律论文:对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摘要:国产品责任保法律制度相当滞后。本文在分析我国产品责任保f~a’-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法律 缺陷 完善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工业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法律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 (1)确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法律对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没有规定。但在现行保险条款框架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关于诉讼抗辩不承担任何义务事实上已经严重地损害着被保险人的抗辩利益。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诉讼的抗辩的义务。这是在诚信原则下,对保险人提出的最低要求。(2)确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为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应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实际上是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之诉其理由主要是随着责任保险理论的不断发展,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利 益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必然要求法律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将合同责任纳入产品责任保险范围。责任保险损害赔偿通常将合同责任排除在外.这已不适应责任保险发展的需要。因为合同责任虽可借助于信用保证保险加以分散但对赔偿义务人有追偿权,因此不具有分散义务人“责任的机能,有违义务人投保的本意。而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对赔偿责任人没有追索权。所以合同责任应当可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4)建立强制性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其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因此一旦发生这些案件索赔金额相当高常发生经营者无力赔偿的情形。而且经营者产品责任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也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实施强制产品责任保险让那些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强制保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平衡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论文网在线: 保险法律论文:公司董事责任保险法律问题探究 摘 要: 2005年新《公司法》的颁布,加重了董事责任和义务,一方面保证了公司董事、经理在进行决策、经营的过程中,更能勤勉自律;另一方面也会压抑公司董事、经理的创新性,在具体业务操作中会影响到其才智的发挥。因此加大力度,引入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势在必行。董事责任保险能合理地降低因可以理解的经营过失而导致的责任,发挥董事经营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关键词: 董事义务;董事责任保险;保险利益 一、董事责任保险的历史沿革 20世纪30年代,董事责任保险在美国得到了最早承认并被广泛使用。20世纪30年代出现在美国的专门以公司经营者的赔偿责任为对象的保险可以说是董事责任保险的最初形式。当时,欧洲各国还没有类似的险种。美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在20世纪60年代后得到了较快发展,法律实践的重心也相应地由补偿转向保险。美国几乎所有州的公司法均规定公司具有购买董事保险的权利。80年代以后,美国股东代表诉讼急增,诉讼额增大,给广大保险市场造成了危机。许多保险公司从董事保险业务中撤出或者降低最大保险金额,提高保险费。此外,对申请加入董事保险的公司进行严格审查,对业绩较差、董事责任风险较大的公司不予签订董事保险合同。 英国虽有高昂的律师收费,但针对董事和高级职员个人的诉讼远没有美国频繁,因而英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并不象美国那样红火。在德国、西班牙等国,由公司为董事和高级职员购买责任险的做法尚未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这些国家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不开设这一险种。日本于1980年由三井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对董事保险进行专项研究。1990年三井海上保险公司首先取得日本政府的认可,开始发卖董事保险,次年其他保险公司也取得了政府认可,在日本全面开展了董事保险业务。 我国2002年1月颁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允许上市公司为董事购买保险,以解除董事的后顾之忧。随后,平安保险公司于2002年1月24日率先推出董事责任保险业务。由于我国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时间较短,董事的民事责任制度、利益保护机制存在的立法缺陷,这些都成为董事责任保险开展的巨大制度障碍。 二、公司董事责任保险的概念 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又称为“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其英语表述是directors‘andofficers’liabilityinsurance,简称“d oinsurance”。关于董事责任保险的涵义,学界分歧不大。董事责任保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是指由公司或者公司与董事、高级职员共同出资购买的,对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而被追究其个人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该董事和高级职员进行责任抗辩所支出的有关法律费用并代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广义上的董事责任保险除上述内容外,还规定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公司根据董事责任和费用补偿制度对有关董事和高级职员做出的补偿。本文主要以后者为研究对象。 以责任保险的效力基础或依据为标准,董事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强制责任保险和自愿责任保险。强制责任保险,又称为法定责任保险,是指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投保而成立的责任保险。自愿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而订立的责任保险合同。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的所有上市公司都被要求投保董事责任险。这样做有利于在董事个人的财产不足以赔偿所导致的巨额损失时,维护受害人的利益。在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应主要采纳强制型责任保险。 按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基础不同,董事责任保险可划分为索赔型责任保险和事故型责任保险。索赔型责任保险,是指第三人向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请求索赔的事实首次发生在责任保险单的有效期间,则保险人应对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保险。此类型保险,可以更充分地发挥董事责任保险的填补损害功能。事故型责任保险,则指保险人承诺对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因为约定事件的发生而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但该约定的事件,仅以对第三人有所影响而在保险单约定的期间内所发生的事件为限。在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中,事故型保险不宜过多采用,因为在这种类型的责任保险中,保险事故的发生与否,或在多长时间以内发生难以预测。 三、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一)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职员的责任、义务日趋增多,董事法律保护机制的构建势在必行 世界各国在公司治理结构的选择上逐渐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董事会成为公司运行机构的中心,其职权得以急剧膨胀。在此情况下,董事、经理的职权必须受到约束,否则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都无从保障。各国公司立法强化董事、经理的义务和职责的方法主要有:一方面,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中明定董事对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的法定义务,如董事的忠实义务、董事的注意义务等,并对董事违反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规定;另一方面,法律赋予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各种权利及相应的救济措施,如股东提案权、质询权、派生诉讼等,同时建立监事会、独立的审计人、外部董事等制衡机制对董事的权力予以约束,以抑制经营者滥用权力的行为。 公司董事、经理的义务与责任的加重,积极方面在于,可以促使经营者更加审慎地经营管理公司,防止其滥用权力损害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从而增强企业管理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其消极的方面在于,太重的责任有时会造成经营者权利、义务的失衡,从而挫伤其积极性,最终促成其以保守姿态经营公司,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二)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更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利益相关人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公司一旦卷入经济纠纷,诉讼标的一般都数额巨大。对于公司来讲,董事做为自然人,董事的个人财产对公司的损失弥补,只能是杯水车薪,无补于事,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受到严重损害的可能。董事在承担责任后,可能得不到二次补偿而陷入破产人的窘境。对于公司的利益相关人来讲,多数情况下其承担经营决策失误赔偿的能力是极为有限的,如果不通过保险公司转移绝大部分赔偿责任,则投资人、债权人、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确立,适应了当前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 世界各国经济迅猛发展,跨国公司数量日益增多,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日益增多,公司特别是跨国性的大公司,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董事经理的责任、义务呈多样化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也应当适应当前的发展趋势,积极构建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四、我国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2001年8月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建议“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这标志我国独立董事责任保险不仅获得理论界较为广泛的认同,而且成为实务界的现实需要。2002年1月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9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该规定把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公司扩大为所有的上市公司董事。2002年1月24日平安保险公司推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业务”,又把责任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上市公司的高级职员,平安保险公司的这一业务事前得到中国保监会的批准。继平安保险公司之后,其他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始研发董事责任险。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是国外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移植到我国的最初成果,也是本文讨论国内董事责任保险情况的主要依据。在平安保险公司推出董事责任保险业务时,咨询者很多,但真正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公司不多。这与我国董事责任保险的理论与实践上的不足不无关系,因此笔者对构建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保险范围的完善 我国董事责任保险立法层次低,覆盖面窄,董事责任保险的受益人应不仅包括控股公司,还应当包括被控股公司的董事及高级职员,因为公司的高级职员在履行职务中和董事面临同样的问题。投保公司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还应包括非上市公司,不管公司规模大小,其董事都有权利转移自身的风险。董事责任保险不当行为的范围应该是董事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就其过失给公司和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其他与职务无关的行为或者故意行为给上述客体造成的损失,均不应列入保险范围。 (二)保险品种的完善 各国的董事责任保险一般包括董事个人责任保险和公司补偿保险两种。而且,这两种保险互相关联,保险公司都加以提供,而由投保公司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不能只选择公司补偿保险而不选择董事个人责任保险,但相反却可以存在。我国目前还不存在董事补偿制度,公司补偿保险没有存在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将来法律规定董事补偿制度时,保险公司应配套推出公司补偿保险。 (三)保险费支付的完善 当今各国的董事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原则上由公司支付,纳入公司财务预算中。但必要时,规定由公司和董事共同担负保险费,即公司负担保险费的绝大部分,被保险的董事负担另一小部分,目的是以防止董事对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产生依赖,增强其责任感。我国立法者可考虑在将来修订《公司法》时规定公司和董事等高级职员共同保险条款,即保险人赔偿损失的大部分,其余一小部分则由被保险的董事自己承担,并且这部分损失不得由被保险的董事或公司以任何方式投保。 保险法律论文: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 摘 要:文章指明了养老保险的概念、特征及其在保障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等方面的积 极 作用,阐述了人们享受养老保险的资格与条件。养老保险已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被各国政府所 重视。 关键词:养老保险 法律制度 资格 条件 在我国,社会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如何使这些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使其能够安 居乐业,这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养老保险。所谓养老保险,也叫老年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年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社会劳动领域后 ,由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强制性是社会保险的共同特征,此处的养老保险就是一 种社会保险,因此,也要通过国家立法,依法强制实施。当然,商业保险中也有关于养老的 保 险条款,但它属于自愿保险,是否愿意投保以及投保多少,均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自愿所为 ,不受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限制,与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是两个概念。世界上多数国家均已 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这些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强制征收养老保险费( 税),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并规定了养老保险的待遇项目、享受条件及给付标准。 第二,养老保险的基本对象是劳动者,即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当 然,也有少数国家在普遍养老金制度中包括非雇佣者,其前提条件是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 第三,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时退出社会劳动岗位后,才开始发挥其作用。养老对于 在职的劳动者而言,只是一种期待权,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按规定退休以后,才能享受 养老的现实权利。这一点也与普通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不尽相同,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可以约定享受养老保险的年龄,这种约定通过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和投保人的意愿而定。例 如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条款中,在投保时便可以 约定从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四,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退出社会劳动后的劳动者提供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以保 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和待遇标准是法定的,其物质基础来源于养老 保险基金,其最后责任人是国家,可见其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第五,养老保险实行基金化和社会化服务管理。基金化和服务化管理的社会化,是社会 保险最根本的特征。该特征在养老保险方面体现得最为充分。养老保险基金在社会保险基金 中所占份额最大,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保险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基础。 养老保险在保障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 养老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在年老时退出劳动后的基本生活,保护了劳动者的社会经济权利。养 老保险制度通过强制征收养老保险费(税),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规定一系列的诸如享受条 件、待遇标准及支付办法等制度。保障功能是养老保险制度固有的基本功能,养老保险制度 其他作用的发挥都要以此为基础。其次,养老保险促进了经济发展,这是通过养老保险制度 的内部激励机制来实现的。通过规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与工作业绩挂钩的办法,尤其是与就 业关联的养老金直接取决于缴费标准,缴费年限及工作年限。这样,对于那些长期勤奋工作 、对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劳动者,退休后就可以享受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最后,养老 保险制度正是通过内在的社会互济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其保障基本生活与促进发展 的功能,既安定人心,又激励进取精神,从而从整体上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稳定社会、 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既是养老保险立法的根本目的,又是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总体 功能。 从法律角度出发,根据其实施的主体与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基本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所谓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强制实施, 涉及面较广,是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而补充养老保险则是指在养老 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本单位的职工建立的一种追加式的或 称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则是指从一定的年龄开始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具有储蓄功能,因此,称作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此外,养老保险从理论角度出发,根据国家对养老保险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与发挥作用 的不同,可以将养老保险分为强制储蓄型、自保公助型、国家福利型和国家保障型四大类。 强制储蓄性养老保险也叫储金性养老保险,其雏形是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的“职业保险基金 ”,由国家实行强制储蓄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它通过国家立法强制要求雇员与雇主各自缴 纳等额的保险费,共同出资建立特别基金,作为专款分别存入每个雇员的账户,作为雇员的 存款;当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即生、老、病、死、伤残和失业)时,连本带息一次性发给本 人;在少数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分期领取年金,或者将存款留给其继承人。这类养老 保险的理论基础是由雇主和雇员个人承担资金责任,国家对养老保险不承担任何资金责任, 其现实基础则是减轻了国家的负担能力。自保公助型的养老保险又称作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 ,它以“国家干预主义”为理论依据,国家承担养老保险一定的资金责任。该理论起源于俾 斯麦时期德国的养老保险,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仿效。它强调养老是个人的事,因此,应 以 自保为主,国家予以一定的资助。国家福利型养老保险起源于英国,其理论依据是“福利经 济学”,后被瑞典所发展,是国家借助于财政经济政策,保障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从而缓 解社会矛盾。它把养老保险作为一项福利政策,依法实施,并设有专门的主管法院,监督执 行。它还强调享受待遇的普遍性,除普遍养老金发行的对象为所有老人外,退休人员还享受 与收入相关的年金,该类型的养老保险的主要资金责任,养老金的支出来源于一般税收,基 本由国家与企业共同负担,个人不缴纳或者只须缴纳少量的养老保险费。而国家保险型养老 保险是以社会保障学说为理论依据的。该模式首创于原苏联,我国目前也采用该制度,它是 由国家宪法把以养老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基本原则确定下来,老有所养是公民 在宪法上享有的一种社会经济权利,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保证。个人无须缴纳养老保险费, 退休金的支出,全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工会可以参与决策与管理。 以上是从法律、理论的不同角度对养老保险所作的分析,从而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享 受养老保险的资格与条件。 被保险人的退休年龄、工龄、投保年限,居住期限与公民资格等都可作为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的资格与条件,关于退休年龄,多数国家规定了年满60—65岁可以退休。法定的退休年 龄低的可达45岁,高的可达70岁。世界上不少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女有5岁的差别,但也 有半数之多的国家男女平等,退休年龄一致。把年龄作为享受养老基金的基本条件,这是根 据人们有权利获得休息与悠闲生活的原则,同时根据人们进入老年后,许多人自然处于工作 能力减退阶段的情况确定的。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给付养老金最为合适呢?如果支付年龄偏 低,则保险费用就偏高,而如果支付年龄偏高,则又难以适应人的身体机能变化的状况。况 且退休年龄的高低还会对国家人力资源和补充性的私人年金制度的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适度的退休年龄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工龄条件,各国之规定也不一 致,短的15年,长的40年。至于工龄是否作为领取退休金的必要条件,不同的国家或者是不 同的投保职业其情况是不一样的。在实行个人缴费制的国家,多数以投保年限或缴费年限替 代工龄条件;在不实行个人缴费制的国家,工龄则成为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关于投保年限或 者缴费年限,只有少数国家规定只要3年或5年,但多数国家规定要15—20年才能成为合格的 年金领取者。关于居住期限和公民资格,一些国家规定必须在本国居住满一定期限或者具有 该国公民资格,才能成为年金的领取者。如在新西兰,被保险人须年满65岁,并在最近20年 居住在本国的,才能领到养老保险金,在此问题上,国际上一般采取对等原则。 通过以上对劳动者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探讨,我们深切感到养老保险已作为一项法律制 度被各国政府所重视。由于养老保险会受到通货膨胀和社会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建立一套合理的养老保险调整机制,从而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 稳定社会,这也必将是一件涉及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 保险法律论文:浅谈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摘要:国产品责任保法律制度相当滞后。本文在分析我国产品责任保f~a’-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法律 缺陷 完善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工业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法律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 (1)确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法律对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没有规定。但在现行保险条款框架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关于诉讼抗辩不承担任何义务事实上已经严重地损害着被保险人的抗辩利益。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诉讼的抗辩的义务。这是在诚信原则下,对保险人提出的最低要求。(2)确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为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应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实际上是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之诉其理由主要是随着责任保险理论的不断发展,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必然要求法律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将合同责任纳入产品责任保险范围。责任保险损害赔偿通常将合同责任排除在外.这已不适应责任保险发展的需要。因为合同责任虽可借助于信用保证保险加以分散但对赔偿义务人有追偿权,因此不具有分散义务人“责任的机能,有违义务人投保的本意。而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对赔偿责任人没有追索权。所以合同责任应当可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4)建立强制性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其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因此一旦发生这些案件索赔金额相当高常发生经营者无力赔偿的情形。而且经营者产品责任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也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实施强制产品责任保险让那些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强制保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平衡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保险法律论文:城乡统筹中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初探 [摘 要]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我国提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思路,并在国内首次建立了重庆市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以解决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问题。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农业发展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问题。在城乡统筹的农业发展中,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科学、合理地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以金融支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 城乡统筹; 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历来重视农业发展问题,历届政府都将“三农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采取了农村费改税、免除农业税、联合医疗保险等惠民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在我国工业经济飞速发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由于我国农地面积广阔、农业就业人员基数大、农业技术发展水平不高,导致农业发展举步维艰,城乡经济、文化差距进一步扩大,农业仍然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 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已被写入了 “十一五”规划。我国农业问题有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必将迎来高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必然要求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模式,要让更多的优惠措施、更多的公共服务进入农村,建立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农业在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的前提下,要积极、稳健地搞活农村经济,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为此,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农业信贷,加大对农业的经济投入力度。通过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积极有效地在广大农村开展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增强农民防灾、抗灾能力, 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对我国农业发展有重大的促进意义。我国应在分析城乡统筹发展与农村金融体系支撑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一、城乡统筹发展与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国情 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就是要逐步调整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完善支农政策体系,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1]。城乡统筹发展,应结合我国农村实际,重点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国情体现于以下方面: 首先,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个体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抗灾能力差。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人口多,人均占有耕地不足,小农经济的发展历史悠久,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一直占据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难以形成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由于我国的地理状况、气候条件等自然原因,农业灾害频频发生,农民的抗灾能力较弱。我国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用于保护农业生产自然环境的成本、农业生态恢复成本分别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18%、27%和36% [2]。 其次,由于长期小农经济意识的影响,我国大多数农民的现代经济、生态农业观念不强、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由于经营分散、规模小,部分农民至今仍“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过日子”;由于许多农民缺乏突破传统农业生产而转向经营现代农业的理念,经济型的绿色农产品生产不足;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牛耕火种的情况在我国农村仍然存在。 农业灾害历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障碍,必须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来克服这一问题。因此,从立法的角度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从减轻农民损失的角度间接增加农民收入,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之一[3]。 二、城乡统筹发展与农业保险支撑 城乡统筹发展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方面,从思想上要改变过去重工业、重城市而轻农业、轻农村的观念,将工业促农业、城市带乡村、城乡协调共同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另一方面,要通过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政策调整打破城乡界限,加大公共政策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将基础设施建设更多地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减少城乡分割、缩小城乡差距。由于我国工业化发展水平迅猛,城乡矛盾日益突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提出,有利于缓解和逐步解决这一矛盾。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农业的发展,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以下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国传统农业单一经营模式的改变,是农业经营与农村金融协调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民素有依靠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的优良传统,但是,这种传统的生产方式也容易禁锢农民的思维:在农业经济的发展上主要是依赖于气候、地理、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农民的辛勤劳作,而忽视金融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快速促进作用。农业金融的运作和对农业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更多的农副产品走进城市,更有利于农民经济思维的形成,农村经济的繁荣有赖于农村金融的拉动。 其次,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农业保险的运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金融体系的建立,是城乡统筹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而农业保险又是农业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采取的种种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仅仅能从外因的角度有利于农业发展,但是,农业的发展仅仅靠政府的扶持并非长久之计,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不是缺政策环境,而是缺少分散农业经营风险的法律机制。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深入农村内部,从内因的角度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农业保险的运行,为农业的发展建立金融支撑。 第三,农业保险可为农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城乡统筹发展,侧重于围绕如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主题,而现代农业的发展缺少农业保险,则是不完善的。发达的保险业是商品经济发展高级阶段的产物,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任何行业的经营者,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经营风险,采取将风险由特定的一个主体转向由不特定的众多主体承担的保险经营模式,有利于生产经营者长期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也不例外。因此,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分散和保障作用有利于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立法以及运作状况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立法概况 农业保险具有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的特殊性,其发展对国家的政策、法律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而我国在农业保险方面的立法几乎为空白 [4]。 同时现行相关立法也缺乏可操作性。20世纪80年代至今农业保险运作状况不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正确引导,我国农业保险要有长远的发展,必须纳入法治建设的轨道。 我国《保险法》在附则第一百五十五条中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种附则规定在于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是在重点考虑之外而为法律的完善而增加的,本身在《保险法》中仍处于边缘地位。从1995年以来,《保险法》已经实施了13年,但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的农业保险法却未见踪影。现行《农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根据该条,一方面,我国当前对农业保险投保实行自愿原则,并不仿照美国、印度等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强制保险,并鼓励建立民间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和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保险[5];另一方面,这一法条规定也过于原则,并没有涉及如何建立民间互助合作保险组织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 在国家政策方面,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明确规定:“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这些政策的先后出台,显示了政府对农业保险重视、明确了当前政府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态度,但是,其与《保险法》、《农业法》的上述规定一样,都有可操作性不强的弱点,难以有效实施。 (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运作情况 我国的农业保险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才开始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保险。经过将近30年的发展,在农业保险运作方面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1.经营环境 此处的经营环境主要是指农业保险的基础环境——农业生产状况和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状况,这一基础环境状况不佳是导致我国农业保险实施不力的直接原因。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劳动力充足,农民外出务工的意识还未形成,因此农业发展迅猛,并扮演着为工业发展提供支撑的基础角色。农民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努力使农地增产、家庭增收。1982年推出的农业保险政策,以分散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民抗灾能力为优势,在全国广大农村迅速铺开,并取得积极的效果。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民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其心理愿望已经不再停留在80年代吃饱饭、穿暖衣的水平上,考虑得更多的是如何以自己的劳动力投入为家庭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他们开始进行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得出了进城务工比在农村种地合算的结论,民工潮开始了,西部地区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涌向东南沿海城市,开始将财富梦付诸实践,有资料显示,我国农民工数量已经超过2亿人 [6]。这批人几乎都是农村中的主要劳动力。农民正在对农业生产失去兴趣,农业保险处于停滞状态。 2.经营主体 我国农业保险政策刚刚推出时,由于其新颖性而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因此发展迅猛。此时,国内的大部分农业保险业务都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同时,在局部地区由地方保险公司经营地区性农业保险,如原新疆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后更名为: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这两家企业在我国国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时间最长,经验也较为丰富。2004年后,保监会先后批准在国内成立几家地区性农业保险公司,它们包括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法国安盟财产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等[7]。从经营农业保险的主体的角度来看,商业保险公司数量在增多,这表明我国农业保险由独家经营转向多家经营并存的阶段。 3.经营状况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在国内推出农业保险产品,并广受农民欢迎。在此后近十年时间里,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状况良好。这一时期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黄金时期。1992年后,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每况愈下,截至2004年,农业保险发展每年平均负增长5.9%[8],保费收入跌入谷底,我国农业保险实施面临失败的危险。这种情况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0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创建和实施。 4.农业保险市场供求状况 一方面,我国农业保险设计存在缺陷,农业保险产品的种类、覆盖面有限,特别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农业保险更为薄弱;另一方面,农民年均收入低,承担农业保险费用的能力较差。在过去的近30年里,我国农业保险采取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由于商业保险公司趋利避害的本性所决定,其偏向于在自然灾害较轻的地区开展保险服务,但受灾较轻地区的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热情并不高,而在重灾区,农民即使有愿望,也很难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农业保险产品,现有农业保险的商业经营模式难以调和供需矛盾。 四、立足我国实际情况,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基于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的具体国情、农业保险立法以及运作状况,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环境下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必须着力克服以上问题,使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能够切实地减轻农民农业生产的风险负担。目前我国构建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当解决以下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保险法律形式 我国现行《保险法》是规范我国保险业规范经营运作、调整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但是,其立法精神主要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分散各行业经营风险为目的,其采取的是商业化保险模式[9]。这一立法精神并不适合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这是因为:首先,我国农业保险主要体现政府对农民、农业的扶持,应当采取政策性保险的模式。经过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实践证明,我国不能单一地采取农业保险商业化经营的模式,而应在农业保险领域更多地引入政府的干预和引导、监督和管理。其次,如果将农业保险纳入现行《保险法》的框架予以构建,不仅在法律规范上难以调和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矛盾,也难以使商业保险与农业保险在法律规范中做到和谐一致。 因此,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采用新的立法模式,即制定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专门立法。构建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循序渐进。由于我国制定《农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立法原则等基本问题尚处于法理探讨阶段,且在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制定《农业保险法》较为困难。目前,可以通过先制定一部《农业保险条例》,待运作成熟、并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之际,再考虑制定《农业保险法》。 (二)农业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保险原则 是指农民在投保时间、地点、投保对象、投保标的物种类等方面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农业保险自愿原则已经由我国《农业法》明确规定, 2002年修订《农业法》时保留这一原则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一方面,我国农业人口众多,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影响范围较大,若实行农业保险强制原则,则政府在保费补贴以及保险金补贴方面负担过重,虽然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政府也难以承担巨大的农业保险费用开支;另一方面,我国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至今还没有承受农业巨灾风险的能力,1998年的特大洪水、2006年四川、重庆的旱灾,均造成上千亿元的农业损失,若实行强制保险,国内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有如此巨大的财力为此善后。所以,实行自愿原则,还是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较优选择。 2.政府引导原则 是指政府通过采取种种措施,诸如保费补贴、农业生产小额贷款等方式,激发广大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热情,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由于我国政府财力有限,不得不放弃强制保险的模式,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尽量使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更广、受益农民更多。采取这一原则,实际就是政府对参加了农业保险的农户一方面补贴其保费支出,另一方面采取其他如农业灾害防范技术指导、农业生产小额贷款等配套措施,吸引农民参加农业保险。这一点与美国的实际强制保险原则具有相似之处,美国采取的模式是:农民若不参加特定的农业保险项目,即不能获得政府对农户特定的扶持[10]。 3.独立经营核算原则 是指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对其农业保险业务和其他财产保险业务分开经营、独立核算。这一原则是由我国农业保险当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即农业保险不应纳入普通商业保险运作的模式中。首先,我国的农业保险应定位为政策性保险,“惠民”的本性决定其由政府主导开展;其次,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除管理费等运作费用的支出以外,在政府农业保险基金的扶持下,商业风险小;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同样可以在灾害发生较少的年份赚取利润。应当指出的是,不纳入普通财产保险运作模式,是指不像其他财产保险一样,保险公司以赚取利润为第一要务。 4.政府补贴原则 就是指政府补贴参保农民的部分保费支出以及发生巨大农业灾害时补贴保险公司部分保险金,是我国农业保险得以顺利运营的重要保障[11],实质上就是指政府对参保农户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补贴。 (三)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 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是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政府主导的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政府主导下的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是指全国的农业保险业务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但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管理和审查[12]。由于农民的部分保费以及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后赔偿的部分保险金来源于政府,故政府监督、审查商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情况具有很强的可实施性。同时,我国的一些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等具有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经验,且配备有农业保险理赔、核算等专业技术人员,让其继续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可以节约政府的管理、培训等成本。此外,还应逐步探索、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特别是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并开展农业保险活动。 (四)农业保险基金和政府补贴 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在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保证农业保险基金的及时到位,并专款专用。对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在农业保险法中规定严格的程序,防止该基金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流失。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政府审查合法的方式支出。农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有两个方向:第一,用于补贴农民缴纳的保费,具体补贴比例应视财政能力和投保农民数量而定;第二,用于补贴商业保险公司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后的保险金支出。农业保险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并通过划拨的方式,独立建账、管理。至于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建议由国务院授权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政府补贴,主要内容包括补贴的对象、补贴的数量、补贴的范围以及补贴的方式等。 有学者认为,再保险应当是我国农业保险立法应当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13]。再保险从国外立法来看主要是指由政府成立农业保险公司,专门为在国内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如美国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为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10]。日本也采取由中央统一向国内共济会提供再保险。 然而,在我国已经建立了“农业保险基金”的情况下,再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将成为多余。因为,一方面,农业保险基金与农业再保险都是由政府组建,在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救助这一点上具有共性,若二者同时建立,难免重复;另一方面,农业再保险的建立需要创建一套新的机制,即使像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这样的国有企业也不具有经营农业再保险的经验。因此,在现阶段以不设农业再保险为宜。 (五)保险合同及保险理赔 在保险合同部分,可以参照《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原则上应该具备的条款,以及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效力终止细节。保险合同部分应着力体现当事人间的意思自治,尊重农民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保险范围以及其他具体事宜。同时,规定投保人,即农民,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扣除其相应的手续费和已经承保期间的保费;保险人不得享有随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农民具有欺诈、虚假理赔等情节。 在理赔部分,建立集中理赔模式,避免农民单独理赔带来的诸多不便,即灵活地划定某一辖区的农户集体提出理赔要求,并由保险公司的理赔技术人员统一评估、集中赔付;规定农民理赔请求的期限以及保险公司调查、核算以及赔付的期限,以体现农业保险的效率。 总之,在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将金融支持引入农村,必将极大地激发广大农民献身农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热情,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必将对我国农村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城乡统筹发展,必定要围绕如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问题,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对规范性地分散农民的经营风险具有重大的作用。这一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保险法律制度。 保险法律论文:浅探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 摘要:面对体育领域对体育保险的迫切要求,体育保险业作为体育相关产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正在努力与国际体育保险业接轨。通过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我国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业的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体育保险 政策法规 对策分析 一、何谓体育保险 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且承担相应的体育风险的一种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不仅具有保险的一般功能特征,还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体育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喜爱运动、参与运动的人员众多,而且覆盖面广;二是体育保险多以一年或几年的短险为主,涉及寿险、财产险、再保险。不同的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的险项、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运动项目的特点结合紧密;三是体育领域广泛存在大量风险,且风险的发生未及性强,因此对保险这种分摊风险损失的工具需求量极大。 体育保险作为与体育产业关联性极强的体育相关产业,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并且有助于规避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自然风险,起到防范训练和比赛风险、安定运动员生活、保障中国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作用。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2800亿的投资计划所形成的巨大保险市场引来了国内外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也为我国的体育保险产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机遇。所以,对体育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国外体育保险的发展概况 在发达国家,体育保险是国家体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合理的体育保险制度,不仅是运动员、体育工作者、体育健身者、体育团体等进行体育活动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各国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基石。 (一)美国体育保险业的基本情况 美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目前各类保险公司已经发展到5000多家。美国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体育保险公司,70年代以后美国体育保险业进入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专门的体育保险公司。目前,美国的体育保险已经成为美国保险业的重要经营内容和巨大的保险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美国的体育保险主要采用商业保险的运行方式。美国体育商业保险涵盖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领域,且体育保险内容丰富,有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多种体育保险业务。在险种设立方面,既有面向职业体育的运动伤残保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保险、医疗赔偿保险;也有面向业余体育的巨灾医疗保险、超额医疗保险、普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集训营保险;还有面向学校体育的大学体育保险、中小学学生意外保险、中小学体育保险、大学橄榄球比赛和中学全明星比赛保险、校际重大医疗保险,以及天气保险、体育指导员和官员保险等。在体育保险机构中,既有盈利性保险机构,也有非盈利性保险机构;既有专业的体育保险公司,也有兼营的体育保险业务公司;既有商业体育保险,也有社会体育保险。美国的国民有很强的保险意识,几乎所有喜欢体育运动的人都参加了体育保险。 (二)日本的体育保险业发展概况 日本的体育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占的比重大、覆盖范围广,健全的体育社会保险保证了日本各种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领域体育活动的开展。日本的《体育安全保险》在其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中具有代表性。体育安全保险是日本体育安全协会设立的一种专门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安全协会是日本文部科学省从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创建于1970年1。该保险是日本保险项目最多、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体育社会保险,它既适用于群众体育活动又适用于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并且包含突然死亡等险种,对于我国的体育保险有着很现实的借鉴意义。另外,日本的体育保险对象也很广泛,除了面向专业体育运动员及教练员等相关人员的保险外,还有面向大众体育运动的保险,其中包括涵盖外国留学生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将体育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的法制建设。涉及体育保险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新保险业法》、《健康保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体育振兴法》、《日本体育、学校健康中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仅保障了体育保险的实施,使体育保险有法可依,而且在体育保险领域中关于保险的各项制度、管理技术、实施对象、运动员参保意识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一度被世界各国所仿效。 (三)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业的发展 在澳大利亚,据休闲和运动常务委员会的《澳大利亚体育保险概览》介绍,同美国一样,职业运动员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障。同时,商业性的体育保险还为体育活动参加者提供了广泛的服务。澳大利亚充分认识到风险是体育活动的本质性,因而制定了完备的体育保险安排。有代表性的是新南威尔士州议会于1978年通过的《体育损伤保险法案》,该法案要求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损伤和疾病提供保险保障。另外,澳大利亚的个人体育保险计划还为体育组织中所有成员提供责任险。正是由于这些措施的实施,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中的公共责任险的覆盖面达到了百分之百。 (四)其他发达国家体育法中关于体育保险的规定 法国政府1984年7月颁布的《体育活动法》第37条和第38条,直接与体育保险有关。第37条规定“体育运动组织为开展活动签订保险合同,为其所应负责任投保该等保险合同应承保体育运动组织、活动组织、被建议人和运动员的民事责任。”第38条规定:“体育活动组织应告知其成员投保人身保险的益处,以便在其受到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意大利体育法明确规定:“职业俱乐部保险将运动员收入的4%一5%作为保险费用。” 德国虽然并不是世界上社会福利和保险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但他们在运动保险规则制定方面却是整个欧洲最严谨的。球员们不但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领取到保险金,而且在退役之后由于“国家保险”的存在,他们也可以保证衣食无忧。 总之,体育保险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而且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上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规定确保了体育保险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体育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一)我国体育保险业的起始与发展 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该法第9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 我国正式涉及体育保险是在1998年9月28日。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签约仪式正式举行,所有奥运项目的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获得了运动员意外伤残保险,此后不断扩大。但由于保险业本身的赢利性与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在体育保险发展初期,保险公司承保不仅赚不到钱,而且还要承担更大的赔钱风险。所以,一开始体育保险权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的体育保险法规仅有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优秀运动员伤残等级标准》和《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两部层次较低的体育部门规章。并且,互助保险只是转嫁风险的初级阶段,其保险资金大部分来自社会和个人的赞助,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面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 (二)我国体育保险的立法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人管理规定v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评估人管理规定》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陆续出台,中国的保险法规体系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是我国体育保险法制滞后于国家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更滞后于现代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具体而言,目前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体育保险的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程度差。(2)国民体育保险意识薄弱。由于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人们对参加保险采取匾避态度,且大多局限于财产和人身方面。(3)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不完善。(4)体育保险险种单调。(5)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6)体育保险的专门人才数量少、素质低。由此可以看出,国内体育保险发展滞后的现状,与我国作为一个世界体育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同时,也不能适应我国迅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体育产业。 (三)加快我国体育保险业发展的对策 第一,政策扶持。政府应颁布和出台扶持与提升保险业整体实力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为将来保险发展提供不可忽视的引领作用,以有利于健康富有活力的保险市场的培育与完善。体育保险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可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减免税、补贴保险费、承担保险机构经营管理费等措施辅助体育保险,可成立政府性的体育保险公司。未来的体育保险市场,应该是以商业保险为主、社会保险及政府扶持的互助性保险机构为辅的保险体制。 第二,建立健全体育保险法制体系。今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时,应增添和补充有关体育保险和体育保障方面的基本内容,并对基本的体育运动保险、体育赛事保险作出强制性规定。要以《体育法》为核心,制定在体育领域内实施该法的有关体育保险市场的相关配套法规,逐步完善体育保险市场法规体系,规范体育保险市场秩序,促进我国体育商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中国保监会、国家体育总局应代表国家行使对体育保险业的监管。在体育保险全面改革开放的今天,应当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和借鉴国外发达的体育保险业监管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保险法律论文:论改善保险法律环境 当保险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逐步发展并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保险人面对的法律环境存在着市场经济起步初期的诸多不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影响着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保险人在过去研究内部管理和如何发展业务方面作了不少探索,但对外部环境,特别是法律环境研究得甚少,更多的是教育职工依法办事,而没有很好地研究如何争取一个好的法律环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为我们业务的发展争取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 一、改善保险法律环境具有客观必然性 1、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深入的要求。保险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渗透到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对整个市场经济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保险业必须在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中健康地发展,才能对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会影响和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必然要求保险业同国际惯例接轨。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使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已成定局。这一切,都要求必须有一个完备公正的保险法律环境作保障。也只有这样,保险业才可能在一个公正的环境中健康地发展。 2、这是我国保险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保险市场逐步开放,市场主体逐年增加,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保险的服务范围和内容也越来越广泛,中国保险业在继续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保险活动也将会进一步丰富和复杂。保险市场多主体、竞争行为和业务多样化以及中介人活动、业务创新活动等都需进一步完善的法律环境来作保证,也只有在更完善的法律环境中,才能使保险业管理理性化、规范化、科学化。 3、这是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加强的要求。依法治国是党和政府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法律建设,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我国法律均省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整个法律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对法律的迫切要求,完善和充实法律条文已摆到议事日程,完善保险法律,同样刻不容缓。 4、这是保险经营实践提出的要求。在具体保险经营活动中,保险人、被保险人、中介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十分频繁,同社会有关职能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产生了大量具体而实际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业务活动中难以避免的,有的问题,比如行政干预、违规竞争、曲解法律条文、明目张胆的骗赔案等,与保险法律环境不完善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保险经营实践也迫切要求一个更加完备的法律环境。 综上所述,建立一个完备公正的法律环境是当前形势的客观要求。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新时期的法制建设,为创造良好的保险法律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加上对外国保险市场管理的不断了解,为我们提供了法律借鉴的经验。因而,我认为,改善保险法律环境不仅必须而且可能,具有客观必然性。 二、当前保险法律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原有法律中不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条文,影响保险市场的正常发育。 2、一些容易造成误解的条文,使个别人借用,违背了公平原则或法律本义,挫伤了保险人的积极性,有些法律条文本身无过错,但容易造成误解。 3、举证极其困难,使保险人望“证”兴叹。 4、以全民法制意识为土壤的司法腐败现象形成的执法不力的问题,出现正不压邪的现象。 三、保险人争取良好法律环境的对策 1、对有关保险法律条文进行专门的研究,通过有关组织,争取立法部门对有关不适合目前形势或易引起异义等可能造成不平等竞争或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条文进行修改,从法律上为保险业创造一个良好环境,也使保险监管部门更好地依法监督。具体可以做如下工作:(1)组织专人对涉及保险的法律进行一次专门的研究,对易产生歧义的条文或存在的漏洞提出修改意见。(2)广泛借鉴外国、特别是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经验。(3)通过人大代表、保监会等渠道向国家立法机关提出议案等。 2、在注重保险自身形象宣传的同时,要突出有关保险法规的宣传。要特别重视宣传《刑法》第183条、第198条和《关于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活动的决定》中关于对金融诈骗罪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有关规定,利用法律这把利剑,威慑和预防犯罪。对保险人来讲,宣传《刑法》这两条比宣传保险法更重要。 3、在职工中普及法律教育,依法办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在第一现场就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实践证明,不少案件的举证不足,关键是涉案初期,就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的规定办事,及到诉讼举证时,环境、条件已被破坏,给诈骗活动留下了漏洞。因此保险人目前一要在职工中进行普及法律教育,提高整个职工队伍的懂法、执法水平;二是建立相对专业的律师队伍,为保险人护航;三是建立办案律师参与制度。比如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必须有律师参与勘查取证等规定,力争把好第一关。 4、承保签单慎之又慎,谨慎严密。保险承保签单是合同的起始,如有疏忽大意,会造成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当前的实践中不乏其例。目前投保单询问简单,验险把关不严,职工风险意识未同社会风险行为同步,买方市场条件下的收费心切等都是导致目前承保屡屡出现问题的原因。虽然目前许多问题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但随着法制的健全,人们会把诉讼看成经常使用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核保、严把承保关这一问题,如同把住“病从口入”关一样,须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比如建立验险、签单、核保责任制,同经济挂勾;积极推行核保师制度等。 5、配合社会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部门宣传和呼唤司法公正。目前国家正在严厉打击司法腐败,应该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要以各种形式支持司法公正。同时要加强有关保险案件的宣传,特别是胜诉案件的宣传。要据法据理力争,争取舆论的支持和同情。要突出保险是合同行为的宣传,突出保险基金特殊性的宣传。 保险法律论文:论和谐社会进程中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 论文 关键词: 农村 养老保险 法律 制度 思考 论文摘要:建立健全与 经济 发展 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农民为使年老不能再从事劳动时的生活有保障,在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内缴纳部分保险金,在他们达到一定年龄后,有权向国家或有关保险机构申请养老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的仍然是根据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经过十多年的运行,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也已逐渐显露出来,具体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撑 实践中的主要依据,一是1992年颁布实施的《方案和1995年颁布实施的通知》,以及一些相关法律中关于应该重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性条款。二是相关文件内容: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积极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六大报告中的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三是有关领导关于重视“三农”问题和农村保障问题的讲话。由于没有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各地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另外,由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基金的流失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基金的正常运转。 2.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 农村养老保险运行多年的实践表明:资金来源问题是养老保险的核心问题,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只规定了国家应对保险资金的筹集给予政策扶持,而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在集体经济日益薄弱的情况下,这样的“软约束”必然导致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参保者缴费负担重,保障水平低且参保人数不断下降。据测算,在199071999年期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人均累计农村养老保险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3.5元,根本无法保证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是导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根本性制度原因,我国应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3.管理体制不顺,监管不力,流失严重 其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存在条块分割的现实:民政部门管一块、卫生部门管一块、社保部门管一块、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造成了政策协调、资源共享等诸方面的人为矛盾,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推动和开展。其二是养老保障基金管理和增值问题较多。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应该遵循征缴、管理和使用三分离的原则,互相制衡,从而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即保值增值)。在 其次,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会保险问题,我国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 法律 框架,包括国务院的决定和省一级落实国务院决定的法律,但还没有出台国家层次的专门法律。在我国农民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立法者必须提供适当的制度保证,宏观上应尽快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对该制度的实施作出明确规定和统一筹划,使之有法可依,规范操作,克服随意性,使城乡社会保险在宏观上达到统一。 第三,制定保护农民权益的综合性法律。我国在立法实践中一直非常重视和强调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如全国人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特殊保护的法律。但由于城乡差距的存在和受 教育 的程度不同,农民在就业竞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问题,明显处于弱者的位置。因此,要尽快制定和出台保护我国全体农民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用法律确定农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最后,制定专门的农民社会保险法》。西方发达国家的 农村 保障都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如德国在19世纪80年代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并在1957年扩大到全体农民。日本在1971年,丹麦、芬兰在1977年,美国在1990年也都建立了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并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而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本着自愿、量力的原则,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所以应当就农民的社会保险专门立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农民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确认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其性质、对象和标准,规范权利义务和责任,使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 2.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上,我国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保障”的道路,国家承担了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大部分建制成本,却忽略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学者说得好,“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所有的资产,不是城里人独有的资产,更不是国有 企业 职工独有的资产”。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 发展 保险法律论文:关于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论文 关键词: 体育 保险 政策法规 对策分析 论文摘要:面对体育领域对体育保险的迫切要求,体育保险业作为体育相关产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正在努力与国际体育保险业接轨。通过 文献 资料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我国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业的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体育保险业的 发展 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何谓体育保险 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且承担相应的体育风险的一种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不仅具有保险的一般功能特征,还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体育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喜爱运动、参与运动的人员众多,而且覆盖面广;二是体育保险多以一年或几年的短险为主,涉及寿险、财产险、再保险。不同的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的险项、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运动项目的特点结合紧密;三是体育领域广泛存在大量风险,且风险的发生未及性强,因此对保险这种分摊风险损失的工具需求量极大。 体育保险作为与体育产业关联性极强的体育相关产业,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并且有助于规避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 自然 风险,起到防范训练和比赛风险、安定运动员生活、保障 总之, 体育 保险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而且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上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规定确保了体育保险的健康 发展 。 三、我国体育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一)我国体育保险业的起始与发展 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该法第9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 保险法律论文: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 论文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 法律 缺陷 完善 [论文摘要]我国产品责任保法律制度相当滞后。本文在分析我国产品责任保f~a’-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随着 现代 工业 的 发展 .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 工业 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 法律 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 (1)确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法律对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没有规定。但在现行保险条款框架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关于诉讼抗辩不承担任何义务事实上已经严重地损害着被保险人的抗辩利益。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诉讼的抗辩的义务。这是在诚信原则下,对保险人提出的最低要求。(2)确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为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应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实际上是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之诉其理由主要是随着责任保险理论的不断 发展 ,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必然要求法律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将合同责任纳入产品责任保险范围。责任保险损害赔偿通常将合同责任排除在外.这已不适应责任保险发展的需要。因为合同责任虽可借助于信用保证保险加以分散但对赔偿义务人有追偿权,因此不具有分散义务人“责任的机能,有违义务人投保的本意。而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对赔偿责任人没有追索权。所以合同责任应当可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4)建立强制性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其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因此一旦发生这些案件索赔金额相当高常发生经营者无力赔偿的情形。而且经营者产品责任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也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实施强制产品责任保险让那些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强制保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平衡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保险法律论文: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 一、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中的不足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又称年金保险或老年社会保险,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覆盖人群范围最广的险种。 1、农民工参保不积极 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与相应的措施由各地方政府大都出台的现状下,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依旧低迷,参保率持续走低。数据显示,至2008年末,共有2189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其中,有2416万人为农民工群体,22978万人为外出农民工。农民工参保率约为10.SI0k。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目前,初级发展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掣肘了我国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子女、家庭和土地才是广大农民工群体养老的真正来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良好。因此,谋生于城市的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更有甚者,毫无相关概念,种种原因造成了这一群体对社会保障的犹豫态度。 2、保险关系转移困难 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区域壁垒的存在,造成了养老保险模式过多而各地标准不一的局面。诸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独立保险模式等等。大致可以分为农民工群体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独立养老保险制度。各地的政府出台不同的保护政策,地方保护色彩浓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其困难。 3、退保率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近3亿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险覆盖率小于20%,居高不下的退保率为又一不可忽视的问题。虽然,持积极态度的各地政府前后出台各种政策欲尽量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权益,然而,收效甚微,企业与农民工群体的反响并不积极。据统计,“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的企业主为80%:拒绝自我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83.2%;从未买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比90%以上。” 二、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困境的制度原因 1、法律保护主体模糊 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法律意义上并未对“农民工”做出具体界定,农民工群体的各项权利义务、劳动法律上的概念,均没有相关依据。执法、司法及各种社会机关在处理农民工的相关问题时无法可依。因而,对“农民工”这一社会科学的概念予以法律意义的界定,对于农民工相关问题的解决为必要之步骤。再者,时代产生“农民工”是这个概念,这一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所下产生,法律领域之外的概念,正是由于其“法律意义的缺失,助推了这一特殊群体遭遇不平等待遇时往往选择隐忍,面临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时无处维权。想要落实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在当下城镇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大背景下,清晰界定其法律范围内的含义必不可少。 2、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参保方式的问题 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的多元化并不能弥补参保方式单一所带来的缺陷,具体来说,大多数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低下,由于原本就存在很大一部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的农民工群体,金钱给付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对其本身就不积极的参保态度雪上加霜。物价上涨、个人和家庭开支加大、在自身和家庭的生存问都面临困境时,农民工群体几乎没有剩余的金钱用于养老方面。单一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另一重大症结。 3、制度救济的不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下,利益最大化的各企业不愿意并采取各种方法拒绝或逃避为其所雇佣农民工缴纳保险。鉴于经济发展、推动就业以及改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考量,各地政府往往采用了“不告不理”“不作为”等方式来处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追求权益的法律成本亦为这一弱势群体的一大负担,长时间的信访程序、大量精力的注入等因素的叠加,致使放弃自己的权利成为应对不公的常态。 4、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共同组成养老保险费用,作为个人账户组成部分以外的社会统筹部分,其管理的不透明,资金去向的不明确、管理机制的不完善,资金分配背后的行政权利干预等等问题均为社会保障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障碍。资金的管理控制权是行政权限界定体制,城乡统筹对接问题的核心。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的责任不明,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划分不清、地方色彩浓厚的资金分配模式等因素,致使有限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不断增长的退休人员入不敷出。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完善 1、农民工概念的法律界定 劳动者是法律概念上农民工的首要之意,在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之外,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法律应为其提供更多的特殊保护。欲有针对性的保护这一群体的权益,厘清其法律概念是当务之急。这里,参考各位学者对于农民工这一概念的有关界定。陆学艺认为农民工“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离土又离乡,在城市的厂矿、机关、企业、商业、服务业劳动”。余红认为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介于市民和农民之间,也介于工人和农民之间。从出生地和户籍制度上来说,他们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工人、经商人员、个体服务人员。”笔者认为,可将其定义为:拥有农业户口,长期或短期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有城镇居民各种补贴等待遇的群体的总称。 2、打破一元化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 (1)抵押财产参保 以“以物养老”为参照,当农民工群体所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年限在退休时已然未达到标准,用自有的房产或财产作为抵押,银行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以抵押的资金作为养老保险费用,以满足资金的供给。这样,为资金短缺的困境找到一个出口,同时,农民工群体的日常生活亦不受影响。 (2)劳务出资参保 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某类为地方基础建设、安全做出持续贡献的人员(例如清洁工、社会保安人员等)政府可以给予相应的养老保险于在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上的人员。这里,以劳务作为参保的必要条件,有在法律上的可实现性。然而,如何在劳务出资参保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间找到平衡,这这一参保方式的一大难题。 (3)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参保 据资料显示,“以土地回保障制度”在2004年于江苏省台州市实施,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障可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条件。然而,当农民工群体与社保部门处于民法上的平等主体地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必须一法律制度为基础。在根据农民工群体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的制度框架下,以土地使用权为参保条件无疑为当下单一的参保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3、完善各项监督机制 (1)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的企业拒不缴纳,责令其缴纳并加相应的收滞纳金;与之对应,相关法律也多采取对于违法企业处以罚金的出发措施。这一违法成本与企业的利润相较而言显然不足以阻碍企业违法的脚步。此处,可参照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人员予以处罚,或限制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资格。只有违法的成本远远高于所获收益,才能有效减少相关企业的违法现象。 (2)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资金的财政监管。农民工养老保险事业以养老保险金的安全和增值为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其管理包括主要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金收支和运营,主要是指资金募集、投资运营、资金支付等;二是资金日常管理,主要是指资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督等。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资金管理系统。目前,由于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发展程度较低,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规范以及制度环境尚未具备,所以要采取严格限量监督的模式。独立的监管机构,对资金运行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包括资金的征缴、资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环节进行财政监督,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有效举措。 作者:张云 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保险法律论文:农业保险法律优化思路 本文作者:姜涛 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是人民生存之本,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农业也是一种弱质产业,农业生产要面对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近年来,极端气候引发的我国多起自然灾害,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农业生产遭受了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受害人口2亿多人次,其中农民是最大的受害者。即使2011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取得了大丰收,但由于市场风险,很多农民不收反亏,成为了农民的灾年。为了分散风险给农业造成的巨大损失,各国都在逐步建立农村灾害保障体系,其中,农业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转移工具。在统筹城乡背景下的今天,我国农村金融业的发展也迫切需要农业保险的介入和保驾护航。农业保险源于西方国家,它是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通过农业保险,可以聚集和建立起农业风险基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偿农业灾害损失并迅速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消除农业风险的不良影响,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可以说,农业保险既是农业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原因 自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上海、黑龙江、新疆等地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日益凸显,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较快,作用逐步发挥。虽然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仍然在低水平上徘徊。究其原因,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农业保险从建立到完善用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而我国农业保险则刚刚起步。我国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许多农民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对农业保险这一新鲜事物一时半会还难以接受。很多农民存侥幸心理,祈望老天风调雨顺,取得一个好收成。甚至还有农民错误地认为这是政府或有关机构向农民变相收费。因此,有效地推广农业保险首先面临的就是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的问题。第二,农业保险实际发展不良,主要原因在于农业保险的高投入低补偿的现状。农业生产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其具有受灾频繁、广泛的特点,导致其风险损失率高,加之农户与农作物种植的分散,业务成本加大,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从国外实施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来看,农作物保险的费率一般在2%-15%之间,低收入的农民花了大代价取得的补偿却十分有限,这也导致了向农民收取保费十分困难。据介绍,在云南省的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启动地方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地区,每亩基本保险金额为600元,每亩保费为25.5元,各方分摊原则为:省级财政承担45%,市级财政5%,县级财政10%;龙头糖业公司20%,种植户20%。德宏州下属盈江县的24万亩甘蔗遭灾获得了230万元的保险赔付。按此计算,平均每亩的赔付不足10元,甚至低于保费。这显然难以覆盖此次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大灾来临时,即使参保的农户利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金额很难在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达成一致,勘察定损困难,极易出现理赔纠纷。这些原因都极大地打击了农民的投保积极性。第三,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农业保险难以推广的最主要原因。我国的农业保险缺乏立法支持。农业保险应属于政策性保险的范围,要使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就离不开相应的法律的支持,世界上各国的农业保险都有相应的法律匹配,如美国1994年即颁布了《农作物改革保险法》,该法一经颁布,美国农作物的保险投保率大大提高。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予以扶持,地方也没有管理条例,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所依靠的是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 二、国内外农业保险法律体系的简单 对照从各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来看,农业保险的发展都是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基础的。通过国家相关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如美国1938年制定《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该法随着美国农业及农业保险政策的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改和完善,其内容既包含保险标的、组织机构、再保险等规定,也包含联邦政府的救济计划等。1994年,美国国会又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从而使美国的农业保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外,美国联邦政府还规定不参加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将得不到政府其他计划的福利,使得农作物保险成为一种变相的强制保险。法国通过《农业互助保险法》界定和划分了农业互助保险社应承担的风险范围;颁布《农业指导法》对农业保险的经营与发展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制定《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项目、保险责任、再保险、保险费率、理赔计算等予以了明确确定。此外,法国政府还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实行强制性保险,规定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饲养动物实行强制保险。日本在20世纪早期就制定了《牲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等法律,1947年日本将相关法律合并后制定了《农业灾害补偿法》,从而确立农业保险的基本运行模式。从现行的体制看,日本采取强制性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国家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饲养动物实行法定保险,其他作物和饲养动物则实行自愿投保。我国自新中国成立即开办农业保险,但1958年中断。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以来,基本是在商业保险的框架内试验,农业保险的供给难以满足农业对保险的需求。近几年尽管有关部门对农业保险的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但对决策影响不大。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农业保险法,只能执行规范商业性保险活动的《保险法》。 三、完善我国农业保险法律体系的几点建议 第一,低费率高补贴。各国在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同时,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使农民能够买得起保险,政府往往对农民支付高额的保费补贴,从而调动农民运用农业保险机制分散风险的积极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农民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二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业务费用补贴,从而减少其经营方面的损失,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为了使财政补贴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有的国家还建立了专门的基金,对农业灾害进行补偿,并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产品,与农村公共医疗和义务教育一样,它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更需要政策的扶持与推动。 第二,对农业保险经营者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经营者的积极性,很多国家采取了税收优惠的措施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如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并且通过其他法律鼓励各州政府适当提供农作物保险专项补贴,经营农业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除缴纳1%-4%的营业税外,免征其他各种税收。 第三,对农业保险进行专门立法,完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针对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在我国要建立长效稳定的农业保险机制,避免政府行为的随意性,有必要通过立法方式对农业保险加以规制,从而使农业保险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正常运行,政府、投保农户、保险机构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通过立法,对农业保险的性质、保障范围、经营原则、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界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参与主体、收益主体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加以厘定。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性的保险,其呈现“三高”、“两低”特点:“三高”指的是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两低”表现为农户投保的积极性低、保险机构利润低。鉴于此,商业性保险公司往往不愿进入农业保险市场,因此把农业保险作为商业保险来经营不切实际,兼之农业保险的大部分产品属于准公共物品,其具有非盈利性特点,这类产品不适宜进入竞争性的保险市场,必须要由政府参与和介入,并给予财政补贴。由于农业保险的这一特殊性,各国的农业保险一般不适用《商业保险法》,而往往是通过专门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确定其基本法律依据,规范其制度和行为,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协调运转。 同时,农业保险体现着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国家一般都要承担相应的补贴或者税收优惠等社会责任,国家一般也要求农业保险的经营不得以营利为目标。在很多国家,法律甚至将农业保险规定为强制性保险,要求农户必须购买。因而,适用于各种商业保险的《保险法》或者其他保险法律的规定就不能完全适用于农业保险。为此,国家需要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农业保险法,从而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的协调运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贯彻国家对农业保险予以扶持的政策目标。我国《农业法》第46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我国《保险法》第186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因此,抵御自然灾害,发展农业保险,首要的任务应当是为农业保险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通过尽快制定《农业保险法》,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经营目的、原则、组织形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以及相关机构对农业保险的监管等,规范农业保险,并把一些相关的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只有把我国的农业保险纳入法制轨道,使农业保险有法可依,一种长效的防范农业灾害的补偿机制才能有效运行。目前,世界上已有五十多个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国外农业保险之所以发展迅速,并取得成功,就是在农业保险的不同发展阶段,都始终把立法和完善法律制度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内容来对待。因此针对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应通过制定《农业保险法》确立适合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健全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促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法律法规体系是农业保险基础制度体系的重要核心和基石,是农业保险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保险法律论文: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探究 摘要: 2013年黑龙江特大洪涝灾害、2014年辽宁特大旱灾和海南两次台风、2011年泰国洪水和2012年美国特大旱灾,都出现了创纪录的赔付,给相关国家保险体系的运行带来较大冲击。外国政府均视农业保险为保障农业发展、规避农业生产风险的重要措施,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家,恰恰在农业保险制度保障上呈现出了薄弱的态势,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政策法规较为欠缺,至今仍没有一部完整《农业保险法》出台,这给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在我国,只有尽快构建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才能真正使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从根本上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 关键词: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农业政策性保险 一、农业保险概述 (一)农业保险的定义农业保险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农业保险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以及农户及其家属的人身保险,再加之有关农业的其他物质财产保险。狭义的农业保险仅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本文所分析和研究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问题,限于狭义的农业保险范畴。 (二)农业保险的法律性质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性质,因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农业保险,仅保障种植业和养殖业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带来的物质性损失,不保障广义的农业保险中所涵盖的农户和家属的人身损害,按照保险的标的决定保险性质的原理,农业保险理应为一种财产保险;且农业保险是以现存或将来可得的利益为保护对象,也理应为一种权利保险;基于社会的其他成员即使并未对农业保险付出费用,但某种意义上均间接享受了农业发展稳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的惠处,因此农业保险也具备一定社会公益性质。农业保险应当被认定为一种“准公共产品”。虽然,从农民不购买农业保险就不能获得赔偿这个消费的角度,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私人产品的性质,但农业保险这种产品更是以保证广大农民从中获益和农业生产稳定性为基本前提,且独立单位的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消费数量的多少,不会影响其他农户对该农业保险消费的可能性及数量,这符合私人产品非竞争和非排他的特点,因此更接近于公共产品的性质,所以将农业保险定性为“准公共产品”是比较妥当的。 二、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一)相关法律制度缺失放眼近十年,2006年底,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保监会、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积极倡导下,启动了《农业保险条例》的起草工作。该条例对农业保险的性质、费率水平、保障范围、经营模式、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方式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2008年,结合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提案,中国保监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起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草案)》。从2009年新《保险法》内容来看,还是几乎没有关于农业自然灾害保险法律的规定。关于农业保险优惠政策,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征营业税之外,目前也尚未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但总的来说,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进行规定,地方上也没有完备的管理条例,目前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所依靠的是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这使得对农业保险的保障和服务仍处在一般水平上。 (二)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单一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导致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缺失。在农业保险较为发达的国家,可以发现经营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民自发的保险合作组织。但在我国农业保险实践中,商业性保险公司承担了主要的农业保险业务,对农业保险承保的多种组织形式的尝试非常有限。 (三)政府的推动和扶持力度不足农业保险的法律政策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参与并扮演主要角色。虽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的分散工作,2007年至2013年连续7个中央“1号文件”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但总的来说,政府在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上仍带有一定随意性,在支持的力度和方式方法上存在障碍,其应发挥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职能不够清晰,间接制约了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四)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存在难题保险业的发展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可保之风险”,二是满足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显然,农业风险因具有无法控制的巨灾风险,属于“不可保风险”。将农业保险视同为普通的财产保险,并简单、机械地套用普通财产保险技术,对农业保险技术的复杂性、特殊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投入不足,是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 (五)金融保障机制的欠缺我国农村虽然已建立了较大范围内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但是在实际运作上,还是存在农业贷款难、农民投资理财难、农村资金短缺等现象,农民收入低、处境忧,当然会造成农业购买需求下降,进而制约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着非盈利性、、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对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提出如下建议: (一)农业保险专项基金的管理在我国已建立农业保险基金用于应付特大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大额保险赔付。但关于基金的经费来源、基金的管理应有更严格的规定。建议法律明确规定,基金可以来源于以下几种渠道:国家财政对巨灾的常规性支出、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收取的农业保险费固定比例支出、向各种金融机构的贷款、社会捐助。基金的管理职责可交予专门成立的“农业保险监督局”(该局负责监管经营行为、规范承保对象、提供补贴、提供再保险、筹集巨灾风险基金、宣传农业保险相关知识),在国务院的授权下,经费通过合法的程序,经过审查方可支出,同时附有专款独立账户管理。此外,专项基金的建立与农业保险再保险均为政府组建、救济商业保险公司的举措,两者存在一定的重复性,此点也应纳入政策中权衡考量。 (二)巨灾债券的发行基于资本市场的实力,发行巨灾债券时机已到。债券发行人与分保公司签订合约,投资者将资金贷放给债券发行人,取得息票形式的利息和最终返还本金的请求权。当约定条件巨灾风险发生时,债券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甚至有可能完全免付,而发行债券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职责;当约定的巨灾风险未发生时,发行人应在规定的时期内返还本金和利息,回报率要高于市场同类其他债券的回报率。作为一种保险衍生产品,巨灾债券型的融资方式,使得农业保险资金“入市”,已获得广泛认可,进一步突破了农业保险风险分散途径的局限性。 (三)政府扮演的角色关于税收优惠方面,我国对农业保险的税收支持仅局限为《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减免营业税,这对于风险高、利润薄的农业保险的帮助还相当有限,建议可以大幅度减征乃至免征保险组织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所有税务,如所得税也可以进行相关的减免。关于补贴方面,“农业保险补贴的资金来源应以中央财政为主、省级财政为辅。”补贴一般分为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业务补贴两类。当国家财政充裕时,应对农业保险加大补贴力度,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关于贷款方面,政府提供专业贷款,可以建立相应的贷款风险保障基金,如果发生事故,农民无法偿还贷款的,由该基金负责向银行赔偿贷款,农户在贷款时可以缴纳一定金额保证金,当然,如果可行的话,政府可以要求有贷款的农民参加一定范围内的强制保险。 (四)成立农业保险咨询机构我国农业生产范围广泛、农民人数众多,要政府和少数的农业保险机构完全承担起农业保险的宣传责任,恐怕涉及面过广,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建议政府在制订《农业保险法》的同时,应将农业保险宣传机构的设置考虑进去,不仅可以设立依托于地方各级政府的咨询机构或者在内部设立独立的咨询部门,也可以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功效,与农民深入接触,培养农民自觉防范风险的意识并间接起到提高其科技文化知识水平的作用。 (五)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由于农业保险涉及面广,有农业、民政、财政等各个方面,所以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当一并配套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灾害救助法》、《商业保险法》、《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等,同时也健全农村商业金融贷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土地流转经营等方面的法规,使它们与农业保险基本法共同形成一个高层次、高质量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作者:万灵娟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保险法律论文:混合经营对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挑战 摘要: 近些年来,混合经营的金融模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在混合经营下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对我国金融保险制度造成了挑战。现通过分析混业经营的优点、缺点以及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的关系,并且了解我国混合经营趋势下金融保险法律制度面临的挑战,还要分析我国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混业经营立法的重要意义,最后提出合理有效的对策来更加规范混合经营下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 关键词: 混合经营;金融保险;挑战;对策 一、分析混业经营的优点、缺点以及与金融保险制度的关系 (一)分析混业经营的优点首先混合经营模式可以通过利用多种有限的资源进行损益互补,促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发展,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实现范围经济。其次,混合经营还可以形成金融各个领域的相互渗透,从而形成金融超市,使客户获得更全面,更便利的服务。还有,混合经营也是不可避免的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我国应该通过混合经营来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的金融业充满活力,健康发展。 (二)分析混业经营的缺点现阶段,我国实行混合经营模式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点,这会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和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使混合经营的经济风险较大,还有混合经营会加大金融监管的难度,增大金融监管的经济成本。 (三)分析混业经营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的关系混合经营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只有混合经营的快速发展才能加快促进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另外,当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时,才能使政府用法律的形式来干涉金融市场行为,使金融市场得到公平安全的发展,才能使混合经营得到正面效应的发挥。 二、分析我国混业经营趋势下对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的挑战 (一)国际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混合经营在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的影响下,使我国金融业也必须紧随时展的潮流而不断发展和壮大混合经营,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也早已对发展混合经营而制定了更加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使混合经营的缺点逐渐减少,对我国发展混合经营提供了经验,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另外,在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分业经营模式的弊端暴露较多,极易诱发较大的经济损失,限制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使我国必须要从分业经营逐渐转变成混合经营。 (二)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对混业经营的管理存在隐患现阶段,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对混合经营的管理存在着一些隐患和缺陷,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严格,比较疏松。我国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及时完善相应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这不利于混合经营的健康发展。另外,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管理也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法律效力较低,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混合经营加以有效科学的监管,使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还有我国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相关的金融信息的不够及时、准确、全面以及透明,使混合经营的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 三、分析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混业经营立法的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发展金融混合经营方面与其他的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学习和借鉴其他发达国家混合经营立法的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具备健全和完善的金融体系和相关的法律制度,就极有可能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金融危机,例如,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造成了世界经济的萧条,严重阻碍了国际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我国的金融制度要充分汲取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也应该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调整,这样才能提高国际竞争力,使之更加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另外,我国在制定混合经营立法工作时可以相对缓慢一些,要首先做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权衡发展,在坚持基本的混合经营立法的监督理论和原则基础上可以有效防止出现大的经济损失。还有,我国并不是要完全的复制其他发达国家在混合经营立法方面的制度,应该结合本国实际的政治文化国情,综合考虑我国金融市场经济大发展现状,将混合经营立法进行本土化处理,才能使我国的金融混合经营立法得到严格规范的管理,才能避免发生大的金融动荡,使我国的混合经营得到有力的发展环境。 四、提出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混业经营下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 (一)树立安全与稳定的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为了有效完善我国现行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首要的就是树立安全与稳定的理念,既要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坚定地实行分业经营法律制度,还应防止过严限制混合经营的发展,努力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在金融方面的宝贵经验,大力鼓励金融业发展和创新,以此降低金融业的风险,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以及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险、证劵等金融法律制度我国现阶段必须建立健全相关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当前,我国的金融业还处于初级和不稳定的时期,因此,我国应该继续巩固和完善分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其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面对我国出现了混合经营以及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实状况,就应该不断的改革和调整现行的《银行法》、《保险法》以及《证劵法》等等金融法律以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只有更加重视和完善我国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适当放松限制,建立健全金融法律,并且与金融市场协调发展,才能更加规范混合经营的健康发展,才能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实力。 (三)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和经营管理工作面对我国金融混合经营不断的发展和壮大,随之产生的越来越多金融控股公司也难以加强对其有效地规范管理。因此,我国要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基础上,尽快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专项立法工作,整合和修改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含义,并且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规则,规范其成立的条件和程序,规定其业务方位,还要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等,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混合经营下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促进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强对其他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建设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较大,金融制度涉及的范围较广,需要不断的改善与金融混合经营相关的其他法律制度。首先,我国要进一步完善金融行业内部的相关法规和具体部门的规章制度,使银行、证劵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各个部门能够遵守相应的法律,维护风险管理和消费者保户的利益,同时促进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另外,我国还应加强对金融行业外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参照欧美发达国家在企业集团,公司方面的法律制度,防止金融控股公司出现垄断和隐私泄密等为题,以此更加完善混合经营的法律法规。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我国一定也会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将原来的分业经营逐渐转变成混合经营。通过了解混合经营可以实现范围经济以及形成金融超市等优点,同时也存在着经济风险较大,金融监管的经济成本较大等缺点,而且也认识到混合经营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相互作用的关系,使混合经营在面临国际金融趋势以及当前相关金融法律不健全的重大挑战下,就必须学习和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在混合经营立法方面的经验,并且通过树立安全与稳定的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险、证劵等金融法律制度;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和经营管理工作以及加强对其他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等等合理有效的措施,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混业经营下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以此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葛杨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国际金融论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突破口 摘要:文章认为,目前官方和专家学者普遍认为的人民币自由兑换是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条件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文章认为,本币的自由兑换决不是国际金融中心建成的前提条件,从国际经验看,国内金融中心从来就不是国际金融中心的必经阶段,即使在目前,本币在所有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中也并非举足轻重。离岸市场已成为所有国际金融中心的主流形式,在人民币自由兑换前,建立隔离型离岸市场,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突破口。 关键词:离岸市场;金融中心;突破口 一、研究背景 人民币自由兑换是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条件,上海必须先建成国内金融中心,再发展成国际金融中心,这种观念既是政府的官方认识,也是专家学者的普遍共识。上海提出的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阶段性战略目标是:5年打基础,10年建框架,20年基本建成。 按照央行的说法,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自由兑换和利率市场化没有时间表,它要以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而定。可见,它不会因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而提前,20年基本建成的说法是估计届时人民币已自由兑换和利率完全市场化了。 在这样的认识下,上海市政府经过总结经验和再三论证,打算以发展人民币产品中心为突破口,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其实,本币自由兑换是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前提条件的观念并不正确,英镑1961年经常项目可兑换,1979年资本项下可兑换,早在1961年之前,伦敦已经是国际金融中心了;而瑞士1980年先资本项下可兑换,后1992年才经常项目可兑换,苏黎世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时间肯定早于1980年。部分国家在本币自由兑换前,已经是国际货币了,非可兑换并未窒息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但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恐怕要比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更晚,人民币产品中心对国内金融中心形成的促进作用是毫无疑问的,但难以使国内外资本实现大规模的国际流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仍难以破茧而出。 人民币产品中心及由国内到国际中心的做法也许并不错,但却不是唯一的正确路径。下面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在人民币资本项下可自由兑换前尽快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其他可行的战略手段。 二、国际经验:迈向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路径 (一)新加坡的启示 新加坡自1965年独立建国起就以迈向“亚洲的苏黎世市场”为目标,利用其作为国际商贸港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金融市场,创造了独特的“政府主动塑造,境内外分离”的新加坡金融发展模式。 1.新加坡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措施 新加坡政府仔细研究了美洲银行经济学家J.D.oenen的建议,确立了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模式,新加坡的离岸金融市场是最早的人为创设的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纽约、东京、曼谷都作了借鉴。 1968~1978年期间新加坡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措施是: ①1968年10月1日,批准了美国美洲银行经营“亚洲货币单位”,创建了亚洲美元市场; ②1969年取消了对非居民利息所得40%的预扣税; ③1971年1月,成立了金融管理局; ④1972年,废除了对亚洲货币单位提缴20%存款准备金的制度;废除了亚元债券、流通存款证、亚元离岸贷款合同有关的印花税; ⑤1973年,对非居民投资于亚洲货币债券市场的利息税予以豁免; ⑥1973年,将经营境外货币的所得税由40%降到10%; ⑦1973年6月4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开业; ⑧1976年,亚洲货币经营者的所得税税率由40%调降到10%,股息汇回部分也作同样税率调整; ⑨1977年,成立了亚洲第一个期权交易市场; ⑩1978年,撤消了外汇管制。 应该说,新加坡从1968年批准美国美洲银行经营“亚洲货币单位”,创建亚洲美元市场开始,现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已是全球最成功的几个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2.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功效 新加坡政府把发展金融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关键部门,尤其是抓住国际有利时机,重点培植了亚洲美元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曾在10年中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 1978年,新加坡的外汇负债和资产分别为234.8亿美元和238.2亿美元,1990年为3548.9亿美元和3467.3亿美元。其中,1969~1979年资产负债总规模平均年增77.5%。 新加坡在发行美元存款证和债券业务上占有优势,自1971年开始发行第一笔亚洲货币债券以来,到1987年共发行166笔,总金额达8272亿美元;自1977年开始发行第一笔“浮动利率的美元可流通存款单”,短短五年就发行超过90笔,总额超过60亿美元。 1978~1993年,金融业收入由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2%上升到33%,成为增长最快(年均13.1%)、贡献最大的行业。 目前,新加坡在金融期货和外汇交易等方面也在世界上居领先地位。 在取得以上辉煌成就的同时,的确维护了稳定的汇率、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和较高的经济增长率。 3.新元在国际金融中心中的地位 在过去30年里,新政府出于避免本国经济受冲击和保持汇率稳定等考虑一直不主张新元国际化,全球8大外汇市场所在国货币只有新元不是国际性货币,然其外汇日平均交易额翻了几十倍。 新加坡外汇市场涉及本土货币的交易不到20%,即使到今天,新加坡国内金融业的规模仍不足离岸金融业的1/3,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还是信托业、衍生品交易等,离岸金融市场是先导和基础。新加坡的离岸金融市场是使它成为亚太区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一定意义上,它立足的不是本国的经济和本币,而是离岸市场和外币。 新元在资本项下可兑换前,并未见阻碍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在资本项下可自由兑换后,也并未成为国际货币,它在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中无足轻重。 4.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启示 外汇管制和资本项目非完全兑换虽对离岸国际金融中心发展不便,但它不是离岸金融中心的必要和先决条件,在资本账户可兑换前,完全可 以通过建立离岸市场,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在管理上,将境内市场和离岸市场严格分开,既避免了银行在国内市场的过度竞争,也避免了国际化对国内金融体系、金融政策和国内利率市场的冲击,可以实现维护稳定的汇率、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和较高的经济增长率。 (二)其他主要国际离岸市场的经验 除了新加坡离岸市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典型示范意义,其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离岸市场的成功也十分具有借鉴意义。 1.其他主要离岸市场的例证 (1)伦敦。1970年欧洲货币市场的美元负债总额为587亿美元,1988年则达30360亿美元,18年间翻了51.7倍。据最近有关统计,美国每年货币发行量的约2/3流向境外。 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在二战以后已经衰落了,后来由于1970年代欧洲美元市场的出现又咸鱼翻身,欧洲美元市场是离岸市场。英国并未加入欧元区,但它欧洲及全球的金融中心地位并未消弱,离开英镑,也许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同样可以正常运转。伦敦是在岸、离岸一体化的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全球化的推动下,它将可能是国际金融中心的未来的潮流模式。 (2)纽约、东京。离岸金融业务的空前繁荣和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积极作用终于促使美国于1981年2月开设了离岸金融市场“国际银行业务便利”(IBF);日本也于1986年12月建立了东京离岸金融市场(JOM),JOM到1988年末,市场余额达到4142亿美元,仅次于伦敦,1994年底,达到7262亿美元。 世界大部分离岸市场本币不能作为交易货币,但在纽约和东京的离岸市场,和本国货币有关的外汇交易占80%以上,但它们是离岸美元和日元,是离岸国际货币,与传统意义的本币有区别。 纽约、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设立和成功运转,标志着离岸国际金融中心已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主流形式之一,成为着名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离岸金融市场的地理分布全面占领了世界各大时区,离岸金融市场具有了全球性质;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也进一步发展为一体型、簿记型、分离型、渗透型。 纽约、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设立,为在在岸国际金融中心基础上嫁接离岸市场提供了经验,分离型、渗透型的国际金融中心模式值得上海借鉴。 (3)香港、曼谷等。香港和新加坡在地理位置和通讯便利方面不相上下,香港国际金融市场的形成早于新加坡,又素有“自由港”美誉,然而由于港府不愿免除1.5%的利息预扣税,使亚洲美元市场旁落新加坡。香港的外汇市场被认为是最“全球化”的市场,在这一市场上,只有不到20%的外汇交易与本地货币有关。 2.离岸市场的成功经验 在岸市场可以通过嫁接离岸市场,吸引离岸本币回流等,大大强化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在岸、离岸金融中心一体化是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未来模式;隔离型国际金融中心是避免离岸金融对在岸金融政策冲击的成功方式,纽约也在采用;渗漏型可以成为一体化前的过渡方式;在货币自由兑换前,发展中国家离岸市场可以建立和获得成功。 3.国际金融中心的服务对象 国际金融中心是国际金融交易及信息服务的全球金融节点,其服务对象应当是全球的机构及地球人,它对东道国的国际金融服务只是一从属部分。国内金融中心主要是服务居民,内外分离型的离岸市场的服务对象是非居民,但它依然是国际公认的国际金融中心。 因此,国内客户的参与是有促进的,但不是必不可少的,只要金融中心能吸引足够的国际客户业务,国际金融中心就能成功。 三:离岸市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突破口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同时是离岸国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对提高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增强竞争力必不可少,对于在岸、离岸共存的国际金融中心,未来的方向是一体化,离岸市场并不是一个过渡形式。上海的目标是成为全球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迟早需要离岸金融市场,尤其在人民币自由兑换前,建立离岸市场是迅速形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唯一战略选择。 1.上海发展离岸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 发展中国家离岸金融中心形成发展的经验清楚地说明,离岸金融市场是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极其有效的手段。对上海而言,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它具有以下积极作用: (1) 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知名度和上海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地位,增强上海在全球及地区资金聚集和运作的能力,为我国参与全球国际金融竞争提供平台,在全球金融资源配置格局中掌握主动权; (2)促进开放,带来商业机会; (3)改善我国资本项目收支状况; (4)促进本土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 (5)获得市场带来的丰厚外汇收入; (6)上海离岸金融市场建立后,可以尝试境外人民币业务。 近年人民币流向海外的速度加快,人民币在香港已普遍被接受,几乎已成为可兑换货币,东南亚国家有多个国家接受人民币,一些外国金融机构已经开办了人民币存款业务。伴随着资本项目管制的逐步放松,人民币在境外的数量将越来越多,美国和日本的经验表明,通过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形成境外人民币交易中心是管理境外人民币的理想方式。 (7)上海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对境外的B股投资者融资提供了便利,B股市场上暂时不参加运作的资金就可以选择上海离岸市场,作为存放和生息的场所。 当然,设立离岸金融市场也会带来一些消极作用,除了监管难度加大,其他消极因素在隔离型的情况下,却并无妨碍。 2.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两种途径及形式 (1)自然形成。自然形成的过程一般较长,伦敦、香港可以看成是自然形成的国际金融中心。自然形成的离岸金融中心多为没有外汇和资本管制的金融“自由港”。世界主要国家货币从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到资本项目可兑换,美国间隔为27年,英国为18年,法国为28年,德国为14年,日本为16年,而中国1996年经常项目可兑换,现在仍难估计何时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 上海打算按照国内金融中心、人民币自由兑换、再国际金融中心的路径走,这样的路径是传统而正确的,但过程将还需要漫长的约17年时间。 (2)政府推动。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建立逐步从自然形成向政策推动发展。不仅纽约、东京由政府推动开立了离岸市场,发展中国家也利用金融管制日趋自由化的有利形势下国际资本流动的逐利性,以优惠政策积极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为提高自身地位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就以亚洲来说,新加坡、韩国汉城启动较早,马来西亚的纳闽国际离岸金融中心于1990年成立,泰国曼谷也于1992年设立了“曼谷国际银行便利”(BIBF)。 在货币自由兑换前,没有政府推动,市场难以自发形成离岸国际金融中心。东南亚国家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情况说明,上海设立国际离岸金融市场是完全可行的,东京成功的经验表明,上海象东京一样依托本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国内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成功的可能性很大,极有可能设立后得到飞速发展。 (3)隔离型国际金融中心。本币不能作为离岸市场交易货币,世界大部分离岸市场属于这一类,其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发展中国家的离岸市场,由于其本币不是完全自由兑换货币,而有关条例法规明确规定交易币种须是外汇,本币自然不能参与交易;另一种情况发生在发达国家,虽然本币属于外汇,但立法规定不能参与交易,伦敦市场即是一例。根据英国的有关规定,在伦敦市场上不能直接经营欧洲英镑业务。1979年伦敦的银行事实上也开始经营欧洲英镑业务,但这种交易仍然只能通过英国的海峡群岛离岸金融中心达成。 世界上不少离岸国际金融中心其本地经济和货币对离岸市场根本就无关紧要。对隔离型国际金融市场而言,它是一套针对非居民的金融制度安排,可以和东道国货币绝缘,对在岸金融市场没多少影响。 在现阶段,我国仍需外汇管制,资本项目尚没有完全放开,甚至没有放开的时间表,它决定上海在现阶段适宜设立内外隔离型国际金融市场。 在1989年, 招商银行在深圳就试办过离岸金融业务,实行离岸金融业务和在岸金融业务分离的管理模式。正在深圳离岸银行业务迅速发展之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银行的离岸金融业务受到沉重打击,有银行离岸在岸账户隔离不严,使在岸外汇资金流入离岸账户,银行蒙受重大损失。鉴此,人民银行下令终止了离岸银行业务,这些经验教训值得上海在建立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时注意。 四、离岸市场的经验和结论 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事实和主要离岸国际金融中心的经验表明,在本币自由兑换前,国际金融中心可以形成,国内金融中心也并不是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必经阶段。不可否认国内金融中心的基础对我国国际离岸金融中心非常有利,但却不是非此不可。既然隔离型离岸国际金融中心被证实可以避免对国内金融体系、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的冲击,可以实现维护稳定的汇率、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和较高的经济增长率,那么,以人民币产品中心作为国内金融中心的突破口,以建立隔离型离岸国际金融市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突破口,上海国内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可以同时推进,相互促进,如此,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就可能早日形成。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防范对策 一、当代国际金融危机的特征 (一)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加快,传播范围广 在二战前,金融危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偶然性的,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影响,其发生频率也是有限的。1929年开始的“大萧条”是仅有的一次波及范围较广的金融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金融危机频频爆发,美元危机使固定汇率制受到威胁,布雷顿森林体系最终瓦解,债务危机开始兴起。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更有加快的趋势。从传播范围看,2008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迅速传播到全世界。它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明显不一样,亚洲金融危机是在泰国爆发的,然后传播到东南亚、俄罗斯、东欧中亚及拉美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即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除日本所受的冲击较大,以及欧美股市受到波动,它们几乎没有遭受什么损失。相反,美国在这次危机中获取大量的利益。墨西哥金融危机也是从墨西哥迅速蔓延到阿根廷、秘鲁、巴西、智利等国家,而这次爆发于美国的经济危机,不仅影响了全球的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动摇了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 (二)金融危机的非周期性和突发性 传统的金融危机表现为周期性的金融危机,是由经济周期的波动而引起的,并伴随着经济周期波动而出现高峰和低谷。然而,当代金融危机似乎脱离了经济周期的轨道,随经济证券化、国际化、虚拟化的发展,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钩,经济运行也没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当经济运动的泡沫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甚至导致危机,首先在金融领域爆发,使当代金融危机的超前性、突发性加强,成为经济危机爆发的前兆。 (三)金融危机的蔓延性加强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以贸易自由化、生产全球化、金融自由化与国际化为特征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各国在经济上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这也使得金融危机蔓延和传染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一旦重要国家内部爆发危机,就将迅速的扩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演变成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四)外汇对于金融危机的冲击日益严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称,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由上述可知,拥有一国一定数量的外汇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控制了该国的经济。当外汇的剧烈变动时肯定会影响一国经济的稳定,轻则经济衰退,重则出现金融危机。同样的,国际游资也可以引发金融危机。国际游资是以套利、套汇从而获得高收益为目的的投机资金。近年来,大量短期国际资本的无序流动,是造成国际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国际游资的投机活动实质上充当了金融危机爆发的导火索。 二、国际金融危机的防范措施 (一)加大各个国家之间的金融协调与合作力度 当今社会,各国之间的合作力度加大,金融联系也越来越紧密,但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常因信息分散与金融衍生工具增加而使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不协调,从而是国际货币运行处于高风险状态。为了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各国经济的稳定,只有通过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才能有利于信息集中和有效监管国际金融风险,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二)建立国际金融危机的防范机制 鉴于以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提出国际金融风险的七项预警指标:短期债务与外汇储备比例失调、巨额经常账户逆差、消费比例过大、预算赤字较大、资本流入的组成中短期资本比例高、汇率定值过高、货币供应量迅速增加。相对应于这七项预警指标,必须尽快建立起配套的金融危机预警组织和监督机构,并健全法规形成预警制度体系,形成世界性的金融危机预警网络。同时,更需要建立相应的防范机制,防患于未然,把危机扼杀在萌芽之中。 (三)提高金融衍生物市场的监管水平 在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金融衍生工具及其交易市场得以快速的发展。名目繁多的金融衍生产品在给投资者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如果大规模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发生信用危机,将极易引发外汇市场或股票市场的剧烈波动,引起国际金融风险与危机的连锁反应。因此,加强对国际金融交易活动的监管,提高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水平,是避免发生金融危机所必须的条件。 (四)加强对国际资本流动的控制和引导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引进外国资本必须进行适度的监控并有效利用,优化引进外资的结构和投向,尤其是控制短期资本的流入和投向,防止短期资本大规模撤离,遏制资本流动中的投机性和破坏性,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虽然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频率逐渐加快,范围逐渐扩大,但是只要我们正确认识危机发生的原因,了解危机发生的特征,就可以提前做好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使我国在危机中依然稳步前进。 国际金融论文:论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一、削弱美国世界经济领域的霸主地位 这场危机带来的最重要的变化,或许就是改变了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数十年来,美国消费者一直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此次危机爆发后,世界已经无法继续指望债台高筑的美国消费者来带领世界走出危机,各国纷纷开始寻找新的经济发展动力,将目光转向其他国家或者国内。当然,虽然 遭受了打击,美国仍然是全球第一经济大国,世界经济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摆脱对美国的依赖,也没有国家能够在一夜之间取代美国的地位。不过,至少我们可以期待,未来的世界经济将不再是单发动机,而会是双发动机或者多发动机。 二、经济增长模式遭拷问 这场危机改变了不少国家的命运,一些国家几乎是一夜之间,从“天堂”坠入“地狱”。不论是爱尔兰,还是波罗的海三国,抑或是冰岛,都在这场危机中遭受到了最沉重的打击。过度的金融泡沫或房地产泡沫,曾让这些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无限风光,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表面之下,却累积着可怕的风险。也就是说,他们的经济增长模式存在重大问题,需要纠正。然而,或许只有一场危机,只有泡沫破灭后带来的极端痛苦,才能真正促使这些国家反思存在的问题。对这些国家来说,如果能够从这种最沉重的打击中进行最彻底的反思,吸取最深刻的教训,当是不幸中之万幸。对其他国家来说,这些国家的遭遇和教训,其隐藏重大弊端的经济增长模式,同样值得引以为戒。 三、不再迷信西方经济理念 这场危机改变了人们的诸多观念。美国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令很多人眼花缭乱,无比羡慕。就连引发这场危机的“次级贷款”也曾被视为金融创新之举。然而,一场危机让人们意识到,所谓的金融创新,很大一部分无异于制造金融泡沫,只不过是华尔街用来圈钱的种种伎俩。可以说,这场危机打破了对西方和美国经济理念和政策的迷信,也打破了西方在经济、金融等领域的优越感。对很多国家和民众来说,美国和西方今后将不再只是学习的目标,还将是批判的对象。这种观念上的变化意味着,非西方国家将以更加独立的思想和更加平等的地位,与美国和西方进行各种交流。 四、新兴经济体话语权增强 毋庸置疑,中国、印度等亚洲经济体正在快速成长,并不断扩大其在全球经济版图中的分量,为世界经济提供新的推动力。或许可以说,这场危机在暴露美国经济实力的缺陷和局限性的同时,凸显了中国、印度等国日益增强的经济实力。美国总统奥巴马14日在纽约重申其金融改革计划原则,并呼吁国会尽快批准该计划。 在金融危机发生一周年之际,奥巴马来到位于纽约华尔街的联邦大厅,再次阐述金融监管改革的三项原则,即保护消费者、堵住金融系统和监管系统的漏洞、强化国际合作。奥巴马表示,目前没有理由可以让人因为金融市场的稳定而自满,他还警告华尔街停止不负责任的冒险行为。奥巴马呼吁国会在今年内批准其金融监管改革计划。他还强调政府干预资本市场的必要性,但同时强调自己仍然是自由市场力量的坚定信仰者。 五、分散投资理论在危机期间失灵 首先,各国资本市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联系得如此紧密。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中的最大特点,而经济全球化又必然导致贸易、投资和金融的全球化。当美国市场开始下跌时,投资者把资金从其它资本市场撤回美国,从而引发多米诺骨牌似的下跌。当投资者急需现金的时候,他们不计成本地抛售所有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商品和基金等,就连传统的避险天堂——黄金在此次危机中也未能幸免。 其次,次贷产品上的分散投资是一种假象。从房价的角度来看,次贷产品的分散投资是风险转移,而不是分散投资理论成立的基石风险分享,也就是说当一个投资品种(比如股票)下跌的时候,另外的投资品种却在上升(比如债券)。因此,当美国房价出现全国性普降后,次贷产品的分散投资并没有减少风险,而是风险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转移。 由于这场国际金融危机源于全球经济的核心国家(美国)和核心部门(金融业),是市场经济自发运行的结果,其负面影响将是非常深远而广泛的。全球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风险。受需求下降和流动性短缺的影响,2009年全球通货紧缩的风险加大。尤其是发达国家陷入通货紧缩的可能性更大。经济衰退阶段的流动性短缺是市场缺乏信心的结果。短期内金融机构的惜贷倾向有可能会引发通货紧缩。但是,我们认为中期内通货膨胀风险会加大。为遏制金融危机,各国注入了大量流动性。其中包括连续大幅降息,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已经降到接近零,欧洲中央银行也把利率降到了历史最低点;中央银行通过金融市场直接注入大量资金以缓解流动性短缺;政府发行债务以救助金融机构。这些为将来的通货膨胀埋下了隐患。一旦金融市场趋于稳定,流动性泛滥将会再次出现。 鉴于金融业在这次危机中所受到的沉重打击,从金融管理体制到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从金融工具到风险定价、从融资模式到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都将面临调整。这种调整意味着金融业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成为拉动经济进入新一轮繁荣周期的基础产业。 为了弥补巨大的贸易赤字和预算赤字,美国必须创造出巨额的“新的美元”,通过美元其国际货币的特殊地位来弥补美国的巨额债务,而每年创造出来的巨额美元流向其他各国之后,又通过金融渠道最终流入到了美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这使得美国的房市和金融股市近十年出现了不正常的疯狂增长。而这样的泡沫式增长必然会出现破灭的时候。在大家的预期和信心出现动摇的时候,整个增长链就如同崩塌的大厦一样一下子全部瘫痪。而这时侯也就出现了这次的金融危机了。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与特点分析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经济贸易逐步加大,在国际经济领域里,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国际资本的转移、国际劳务的输送、国际商品的买卖、黄金及外汇的买卖和国际资金货币体系运转等各方面都依赖于国际金融市场来完成。国际金融市场上新的融资手段、投资机会和投资方式层出不穷,金融活动也凌驾于传统的实质经济之上,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因此,国际金融市场在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方向上起着主导地位,对于我国来说,做好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内涵及作用 国际金融市场是指从事各种国际金融业务往来的场所。它是在国际化生产的条件下建立的,并且随着国际之间长短期资金借贷和国际贸易逐渐成长起来的,目前,国际金融市场是国际经济化的重要一部分,对促进国际经济的良好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资金的国际化 由于跨国大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商品销售随着企业生产地域的变化而发生转移,这样就导致企业需要在世界各国范围内进行资金调配。国际金融市场可以提供这样的功能,它能够有效的提高跨国公司生产、流通中的游离资金的利用程度,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良好发展提供先决条件。 (二)促使国际融资的畅通化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独特优势,使得其具有国际融资的能力,并且全球各国都可以充分利用和调配这部分闲置的资金,为自己国家的经济建设所用,久而久之,国际金融市场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资金汇集的场所。 二、国际金融市场的类别 (一)按交易种类划分 根据国际金融市场中交易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期权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三种。期权市场主要是从事期权的交易;期货市场的交易类型是股指期货、利率期货、货币期货、贵金属期货;现货市场就是做现货交易的场所。 (二)按借贷期限划分 通常资金信贷按期限可分为短期资金市场和长期资金市场,其中短期和长期的界限为一年。资金信贷时间在一年以内的交易为短期资金市场;当信贷时间超过一年以上或者证券发行的交易为长期资金市场。 (三)按交易对象划分 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的居民与非居民,市场所在国直接对其进行监管;而离岸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的非居民之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不对其金融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三、目前国际金融市场形势的基本特点 (一)总体形势相对平稳 近两年,从欧元区重债国债务问题日趋缓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高风险资本价格逐步回调等信号可以看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的整体环境和情绪有一定的改善,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但是,这些并不能完全证明形势完好发展,由于世界经济所处的位置非常复杂并且很多国际政策都存在着多边形,导致了向好发展的趋势相对比较薄弱,一个不利的政策信号就有可能引起巨大的波动。 (二)国际资本的流向逆转 目前,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南降北升的局面,主要表现在新兴经济体股市疲软与发达经济体,所以国际金融市场也随之产生变化,其中主要是由于新兴经济体发展放缓和经济发达国家自主增长力渐强而造成的。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流通资金将青睐于发达经济体,从新兴经济体向发达经济体流动。 (三)信贷环境结构性分化 由于在世界经济体资金货币政策分化和世界经济体高速复苏格局的大形势驱动下,全世界资金利率发生了严重的结构性分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新兴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资金结构性分化。一些新兴经济体主要采用资金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实施多次降息,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压低信贷利率;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也表示长期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就算是退出量宽政策,在短时期内的不会提升提高基准利率,以维持国际金融市场中长期利率的稳定。但是,新兴经济体由于受到本币贬值和通货膨胀,没有办法实现宽松的货币政策,只有无奈的被迫加急。第二,发达经济体长期与短期利率的分化。虽然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表示维持长期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就算退出量宽政策,在短时期内的不会提升提高基准利率,但是美联储货币量化宽松政策退出信号逐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中长期信贷利率开始上升回调,法、德等欧元区核心国家国债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美国10年期国债利率已经回调至近几年的高点。 四、国际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分析 国际金融市场风险主要由国际金融投资者主观预期、投资交易成本、投资者的投机行为和一个国家本身的金融市场状况等因素引起,这些因素的变化内在地使国际金融市场失去均衡,导致国际金融资本流动变化无常,如果资本流出流入国家没有防范能力,就极易产生金融风险。国际金融市场的活动一般由外汇交易商和金融投资者充当主体。无论是套利保值还是投机,都是以汇率和利率的预期为基础。“外汇交易商制订买卖外汇的决策奠基于他们的汇率预期,而汇率预期又取决于他们对汇率趋势相关的政治、经济的掌握。”各交易商和投资者对未来汇率或利率的预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对汇率和利率预期的差异直接导致国际资本流动的大幅波动。按现代经济学的观点,预期均衡是指合理预期和预测。即是对所有现在可得的、与变量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关的信息所做出的预期和预测。只要市场参与者都能根据自己现在所能得到的、与变量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关的信息来进行预测,那么,最终结果必然是与从市场角度得到的信息相一致,达到预期均衡。所以,只要投资者或投机商发现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他们的合理预期有差异,他们就会改变其定价策略,利用市场差价获利。各投资者主观预期的差异可以内生地扩大或缩小资本流动的波动性。 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的影响因素 世界经济体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目前经济比较平稳,但是它的影响因素颇多,政治、军事等多方面因素都会严重制约世界经济的增长点,可能会出现不稳定和不平衡的发展趋势。在这样世界经济发展复杂环境的影响下,国际金融市场同样会随之调整与波动,因此,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还是看影响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发展的几个方面。 (一)美国经济发展状况 在全球经济中,美国经济占主导地位,美国经济的发展状况将极大程度的制约着国际金融发展。目前在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条件下,美国经济对国际金融的影响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第一,美元货币资金的吸引力正在逐步减弱;第二,美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会呈现下降趋势;第三,国际货币资金向美国的流动性会有所削弱。 (二)资金的流动方向 美元虽然处于国际金融货币的主导地位,但是随着美国经济和美股的变化将影响资金的流动方向,目前已经有国际资金开始从美国流向亚洲和欧洲的种种迹象。但是,由于国际金融经济受到全球的宏观经济调控保障,因此可以有效的控制国际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银行是国际金融的载体和途径,只有在较好的国际银行条件下才可以实现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目前国际银行业相对来说比较发展平缓,但在将来会在法制、机制、产品和结构有较大的变化和调整。第一,银行经营管理模式随时受到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第二,发达经济体的银行业率先发展将带动全球银行业;第三,网络虚拟化银行业的大力发展。为此,未来的银行业将有很大的创新,但在创新的同时也必将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潜在的冲击和风险。 六、结语 综上所述,国际金融市场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世界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同样复杂多变,我国应该针对其影响因素,谨慎做好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工作。 国际金融论文:论国际金融教学革新 一、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改革的措施 (一)更新教材内容。国际金融作为金融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需尽可能多的向学生传授金融行业所需的知识与技术。教材应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变化,保持其时代性,将金融行业实际需要的理论与实务较好的融合,配合金融市场上不断发生的金融事件作为真实案例,做到理论与案例匹配,深入浅出,达到通俗易懂又有一定深度。由于教材的修订需要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为了能让学生第一时间了解当下的金融市场现状,并及时更新知识储备,高校教师可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随时编写。 (二)改革教学模式。高等院校的办学目标即为社会培养所需的专业人才,国际金融作为金融专业的核心专业基础课程,要求除了必须的理论内容外,还要有较强实践性。因此,教师应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改进、创新教学方法,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实现理论和实践相融合,让学生达到学与做的同步,实现毕业即能上岗,达到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高等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能够胜任所学专业职业岗位的毕业生,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准确分析金融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将面临的职业岗位需要的国际金融知识,分析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能力,即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根据实际的岗位需求来确定课程的教学模式。 (三)丰富教学方法。 1.实验室模拟教学。由于国际金融是一门对实践性要求很高的课程,因此,实践教学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借助金融教学软件模拟真实的金融交易环境,通过模拟交易系统使学生能将掌握的金融操作和市场运作等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在模拟系统中进行模拟交易等,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熟悉交易流程,在模拟实践中训练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和工作能力。 2.社会实践教学。除了模拟实践教学,到社会单位中参加社会实践也是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任课教师可积极的联系一些与金融专业相关的单位,如证券公司、银行、期货交易所等,带领学生到以上单位进行认识实践,了解实际工作的具体业务流程、操作过程、基本技能和操作方法等,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的实际需求及工作单位的实际业务操作模式等。3.网络教学。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融入网络教学手段,第一时间将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市场上发生的最新信息通过图片、视频、评论等方式灌输给学生,使学生及时、全面的了解金融市场上的最近信息,既更新了教学内容,又使学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热点问题的产生有了全面的认识。较好的提高学生认识问题能力、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国际金融课程对实践性的高要求同时需要配备一支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这就要求各高校不断的提升教师自身的教学水平,尽可能建立一支理论和实践经验都很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鉴于教师的实践经验欠缺,可分批次的将自有教师送到金融类的关系单位进行实践,汲取实际的工作经验,以便于在教学中更好的指导学生。另外,还可聘请银行、期货、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从业人员参与到教学中,可通过讲座、实践环节指导等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经验。 二、结语 鉴于国际金融课程在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中的重要性,无论从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教材的时效性等方面都应不断的以实际社会需求进行改革创新,从而使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实现最优化。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传递机制初探 摘要:研究国际金融危机传递机制,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国际金融危机传递与传递源、被传递对象、传递媒介、传递途径、传递过程、各国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结构等相互关联。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力度一般与传递源的距离、各国的经济实力、金融体系的健全程度等成反比。拯救国际金融危机的方法对迅速中止危机的传递起着关键的作用。 关键词:国际金融;金融危机;传递机制 研究国际金融传递机制,对于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建立有效防范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国际金融传递可分为正常传递与非正常传递两种类型。正常传递指在维持各国汇率稳定和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国际资本的流动和影响,非正常传递指引起各国汇率剧烈波动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的国际资本流动,它不仅由一国的金融危机影响到另一国,而且造成各国和地区之间的连锁反应,即危机“传染”。本文所讨论的国际金融机制,主要指后一种类型。 一、传递源与被传递对象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国际环境下,由于种种原因首先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地区)称为“传递源”。受传递源影响,同样的危机很快出现在其临近或周围的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称为“被传递对象”。一般情况下,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源”多发生在区域经济链条较为薄弱的环节上。那些被传递的国家或地区,往往与传递源国家在经济类型、金融体制、发展模式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具体来说,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一)经济一体化区域内高度相关的投资贸易关系。以这次东南亚货币危机为例,东盟五国较为全面地进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阶段是在1976年2月五国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区内实行特惠关税区时算起。当时东盟各国为了迅速发展经济纷纷实行50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由于当时美、日、欧占东盟进出口总额的60%,使得东盟各国经济极易受到西方经济波动的影响。为此,东盟决定采取扩大区内贸易的政策,政策的实施使得东盟五国的内部贸易、投资比重迅速上升,各国经济命运由此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同时对东盟的这些经济总量相对较小的国家来说,对外部波动极为敏感,加上各国在产业和进出口结构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及竞争性,那么一旦某国货币受到投机者冲击而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和下跌时,自然也会迅速影响到其它国家的外汇市场,从而造成货币危机的传递。 (二)国家之间存在某种货币一体化安排。1992年欧洲外汇市场波动的背景正是国际投机势力看准了欧盟货币体系中,成员国虽然安排了相互间汇率浮动上下不超过2.25%的界限,这种货币一体化安排客观上要求各国一致的货币政策和利率水平。但由于当时东西德统一不久,德国政府对赤字融资的需要要执意维持马克较高的利率,最终以英镑为首的其它低利率货币遭受投机者抛空而跌破限界,退出欧洲汇率机制,整个西欧经济也陷入衰退。在这种一体化的货币安排下,任何一种薄弱的货币受到攻击都可能引起整个区域的市场动荡。 二、传递媒介、传递途径与传递过程 在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资本市场自由化的国际环境中,货币政策传递机制越来越依赖于市场价格即汇率和利率等竞争性变量。区域金融危机发生,汇率和利率成为国际金融传递的主要媒介。特别是汇率变动直接对国际和一国经济发生作用。在上述两个例子中,作为传递源的国家都因过去的刻板的盯住汇率政策不能应付国家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并都改变了汇率制度,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从而引起货币大幅贬值而发生金融危机。既然国际金融的传递媒介是利率和汇率,那么样国际金融市场特别是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就自然成为主要的传递途径。 国际金融危机传递的过程可概括如下(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为例):由于泰国周边国家的货币大多与美元挂钩,当泰铢贬值后,泰国的出口竞争力便得到加强。与泰国出口结构相似的周边国家为了维持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也会竞相使本国货币贬值。正是基于这种预期,国际投机者必然要对这些国家的货币做空头,而投机性的抛售就会对这些国家的货币产生巨大的贬值压力。另外,心理因素也会加速金融危机的传递。由于经济类型的接近,东南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与泰国类似的经济问题,如汇率制度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不良债权、经常项目逆差等,投资者也害怕当地会发生金融危机,于是干脆把资本从新兴市场撤走,从而导致其它国家的金融危机实际发生。 三、现代国际投资组合理论———金融危机传递机制的一种理论解释 投资组合理论是现资组合行为的基础理论。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随着各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当前分散投资决策的主要因素已经由证券的种类构成转向证券的地区构成上来了。马克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认为,每一种资产组合的风险可以用其收益的方差来度量,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大小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组合中各资产的风险大小、各类资产所占比重以及不同资产之间的相互关系。那么在分散投资时,在既定收益下必须尽量减少资产之间的相关度,从而降低总体风险。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由于长期的经济往来和一体化发展,其证券之间的相关系数已经变得很大,仅限于发达国家的投资组合已经无法很好地削减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投资组合必然会把部分投资换成回报。而这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往往被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投资板块加以管理,一旦其中某一国的货币风险上升,国际投资组合即对自身做出修正,这种修正行为就是把属于该地区板块的证券和货币抛出,从而引起该板块对应的整个地区的货币动荡。 四、传递力度与传递中止 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力度一般与传递源的距离成反比,距离越近被传染的程度越大。同时,传递力度与各国的经济实力、金融体系的健全程度、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管理程度以及汇率制度的灵活性、有效性成反比,被金融危机传染的国家,这些指标往往不佳,相反,则传染的程度相对要轻一些。 国际金融危机的传递中止,与区域内有无中流砥柱,即经济强国的实力及其解救他国金融危机的态度,并与国际社会援助的方法和及时性有着很大关系。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初,如果区内强国对泰国的问题能给予重视并及时资助,危机不至于会扩散到后来那么大。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之融资瓶颈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现在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很多困扰中小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融资问题成为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通过分析国际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提出解决融资瓶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融资问题依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如何制定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战略、选择融资方式、控制融资规模,以及各种融资方式的利用时机、条件、成本和风险,是长期困扰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 一、国际金融危机下的融资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在这次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风暴中遭受寒冬,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了《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前启动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目的就是重点支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与中小企业相关的项目、扩大创业就业项目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我们既要重视中小企业短期的融资困难,同时也要运用综合手段,构建其长期的有效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纺织行业在金融危机中的融资现状。纺织业贷款难难在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不足3%,除了极少数上市公司和地方扶持的骨干企业,90%以上纺织企业贷款很难,它们在资金紧张时,主要靠大企业拆借。纺织业贷款利息只有几个点,而房地产业即便在低迷期也有十几个点,银行当然倾向后者。 2.软件及互联网行业在金融危机中的融资现状。软件行业有许多拳头型的产品,就是因为没有好的融资和发展环境,最后胎死腹中。软件行业本质上是“靠人脑来赚钱,而人脑并不可靠”,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就会赔本。因此,软件企业贷款难的瓶颈是缺少资产抵押。互联网行业中,好的企业不需要贷款,因为有风险投资;差的又贷不到款,银行认为只会烧钱,不会赚钱。互联网企业在获得风险投资前,只能靠个人或股东们苦命支撑,撑到风投或者私募进驻的那一天。 3.贷款、担保及创投行业在金融危机中的现状。由于向银行贷款困难,一些企业只能通过地下钱庄或典当行借高利贷。央视在陕西做的调查显示,为了救急,中小企业借高利贷是常有的事。高利贷月息5%,借10万元一年还息60万元。不仅利息高,而且不少有黑道背景,风险太高。越是在行业的低谷期,贷款风险越大。银行本身也是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会严格控制这个行业的授信。在金融危机下进入低谷的冶金、轻纺、汽车、外贸等行业,都可能出现全行业亏损,谁也不干贸然放贷。 担保行业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一环。但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许多小企业破产,担保公司损失惨重。根据南通市银监部门调查,2008年1月至9月,南通市17家曾与银行合作的担保机构出现代偿现象,累计代偿金额6 500万元,同比增加2.2倍。现在创投基金、社会资本并不缺乏,只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对象。对于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定投资额的70%可抵税。江苏有几十万家中小企业,但是通过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只有1 000多家,而创业投资公司就超过200家,可供创投公司选择的企业太少了。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不佳。我国中小企业总体信誉度较低,主要表现在:(1)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数据缺乏真实性、客观性,虚帐假帐普遍存在,并且成为行业的“潜规则”。(2)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存在不合理性,例如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3)企业员工素质普遍较低、有待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技术设备落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4)中小企业产权不清,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混乱。由于以上四方面的问题,直接导致银行对多数中小企业失去信任,对其贷款条件越来越苛刻,加上后期手续的烦琐性,银行的信用贷款也就越来越难。 2.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对商业银行而言,中小企业每笔贷款要求的数额不大,但是贷款的审批操作程序都与大型企业贷款步骤大致相同,若贷款的中小企业客户数目增多,必然会导致银行的贷款单位的操作成本上升,而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自然会选择对中小企业“惜贷”。由于中小企业贷款运作成本高,因此金融机构对此类贷款利率定价较高是正常的。但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规定了基准利率及很小范围的浮动限制,致使正式与非正式金融市场的利差变大,银行房贷积极性减弱,间接上增加了融资成本。 3.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依然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含有中小商业银行如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但由于他们大多没有得到政策性融资权,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需要。另外,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从成立开始,都无法从国企的体制中抽离出来,再加上本身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发展能力不足,直接导致了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削弱。金融体制的改革是无法在一段时间迅速“脱胎换骨”的,那些从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答案,形成现在的局面:金融体制如果不改革,那么问题就会持续的抑制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的发展。 4.信用和担保方面的原因。信用担保体制不完善。信用担保体制的设计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的问题,但从调查情况来看,这种设计在实际操作中效果并不理想,主要的原因有:(1)担保公司实力不强,银行不会信赖担保公司而加大自身的贷款风险。(2)担保公司收费标准过高导致很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3)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的风险及责任没有一个行为标准,致使担保公司风险很小,银行贷款风险相对较大,一直了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 5.传统眼光导致歧视性贷款政策。贷款歧视的眼光至今都存在,在我国,私营中小型企业往往遭到忽视,由于国有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关注性和担保性,直接导致国有银行的贷款“优先权”。这也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支付的实际贷款利率比国有企业高。由于政府必须承担国有企业的最终无限债务责任,也就意味着国有企业享有信贷软约束的条件,对银行意味着不需承担过大的责任和风险,贷款风险也就相对较低。而私营企业属于体制外企业,无法享受这种特殊担保救助承诺,一旦出现债务问题,银行就施行问责制度,放贷人会被追究责任。所以,尽管四大国有银行客观上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和主要渠道,但相对于国有企业同样的选择和渠道挤压,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步履维艰”。 6.股票及债券市场的门槛高。对于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融资也是行不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 万元,上市公司股东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 000 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等等,这些硬性条件直接取消了中小企业的资格,扼杀了中小企业试图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想法。我国《公司法》还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其净资产不得少于6 00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得少于3 000 万元,并且需要有实力雄厚的企业作担保,不允许企业私募发行,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了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的空间。 7.二板市场不利于传统型中小企业融资。二板市场主要是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其中大部分服务对象是民营高科技公司。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及浙江的中小企业)大多数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点是技术低,不适合在二板市场融资。另外,融资成本高也成为了抑制瓶颈之一。从交易成本上看,二板市场上市门槛虽然比主板市场低,但是上市的评估费用较之较高,加上公司规模小, 盈利水平偏低等因素,导致上市融资成本高。 8.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我国不止是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就连中国公民的信用问题也才刚刚起步。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一方面来自企业群体信用的短缺,另一方面国家缺少信用体系的硬性监督及法律法规。虽然少数城市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有了相应的信用监督和评估体系,如北京、深圳等地已将企业贷款及担保情况实行联网查询。但这些系统较国外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还存在很大的缺陷,区域性、专项信息渠道单一、覆盖面窄等因素抑制了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因此,信用体系的成熟还需要一段漫长的过程。 9.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一贯偏重发展国有大企业,而导致忽视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举步艰难。由于出台的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也缺乏系统全面的实行,政策的落实不到位,政府注意力仍然在国有大企业上,导致中小企业的发展“雪上加霜”。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公司法》、《企业保护法》等,这些法律对中小企业也做了一定的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具体的办法,无法真正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些具体的问题。 三、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及借鉴 1.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多样化。国外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包括自筹资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政府扶持资金等,自筹资金主要有业主自己拥有的资金,向亲戚及朋友借用的资金,个人投资的资金;风险投资企业注入的资金,企业间信用贷款,中小企业互助机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的贷款等等。 根据各个国家中小企业资金结构的分析,可以将它们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种是以业主自身持有资金为主,注重直接融资渠道的自由主义类型,如美国和英国等。另一种是看重家族融资、间接融资作用的集体主义类型,如意大利、法国等。第三种类型则是介入以上两者之间,如德国、日本和韩国等。总体来说,国外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其中自筹资金超过60%的中小企业以美国数目最多,如法国、意大利等的中小企业,自筹资金比率则比美国低,但是也达到了50%以上。在自筹资金中,比重最大的是业主自身持有的资金;亲戚朋友借用的资金次之,其次才轮到直接融资及间接融资。 2.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专业化。从总体来看,西方国家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专业化主要有以下三种趋势:一是经营长期资产融资的金融机构和从事短期借贷的商业银行的日益分化。二是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的逐步分离。三是针对大型企业为主要客户的大型金融机构和针对中小企业为主要客户的小型金融机构的分化。小型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独立化直接导致了中小融资机构的建立。这些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金融机构都是完全为私人所拥有、管理,并且其资金也是私人自身所持有的资金。其只要在中小企业局登记并且拿到相关的执照便可以在政府的担保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3.国外政府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便是政府的资金支持。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政府扶持的资金大概占企业总资产的10%,由于各国的国情和传统不一样,所以有的国家稍微多点,有的国家稍微少点。但是各国对中小企业资金援助的方式大致相同,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等。 第一,税收优惠。资金援助方式中,税收优惠是最直接,也是最有利于企业资本积累和发展的。在西方发达国家,大企业的税收值大约是企业资金增加值的50%—60%,中小企业相对好一些,但是也占到了增加值的30%左右,对于资金量少的中小企业来说也是比较大的负担。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各国也改革了对其的税收政策,主要有: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通过以上政策,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税收值大约可以减免一半以上,使其赋税总水平由占增加值的30%降到15%左右。这笔免税资金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财政补贴。财政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等。主要补贴类型有:就业补贴、研究和开发补贴、出口补贴等。一般来说,政府的财政补贴不是起到真正意义上解决资金问题,关键在于引导。法国在西方各国中财政补贴的制度是最全最好的。法国的税收优惠主要做法有:(1)对新建企业第一年可以减免80%的所得税,这个做法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新建企业初期运营的资金短缺问题;(2)如果在老工业区或者国家重点开发区兴建的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免征3年地方税、公司税和所得税,三年后享受50%的税收优惠。法国财政补贴的主要做法有:(1)中小企业每增加一个就业机会便可以获得2-4万法郎的政府财政补贴。(2)三年内增加6名职工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1.2-1.5万法郎。(3)三年内增加30人以上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政府补贴每人1-2万法郎。(4)中小企业每雇佣一个学徒可以得到政府补贴1.2万法郎(5)对于创新性中小企业可补贴其产品研发经费的25%(6)针对雇佣青年和未婚单身女性的中小企业也给与一定得财政补贴(7)对于与能源相关的中小企业,每节约一吨石油可获得400法郎的奖励。 第三,贷款援助。贷款援助是对于出口型中小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政府优惠措施。对于中小企业的技改和初创也是意义深远。美国和日本的贷款援助主要是资金援助占主导的,其中美国主要是政府提供贷款担保为主导。而日本主要是以政府建立的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为主导。美国的中小企业局存在的意义主要就是提供政府担保诱使美国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具体做法有:(1)美国中小企业局以75万美元为标准,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政府提供总额的75%的担保(2)75以上的贷款提供总额80%的担保,并且年限上升到20年。(3)少数名族和妇女创办的中小企业,政府对其实行的策略是提供总额80%的担保。(4)对于有些要求快速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总额50%的担保(5)对于出口及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小企业给与一定得担保政策。 日本政府专门设立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等。他们面向中小企业可以提供的利率较市场其他金融机构的短息贷款利率低2—3%,并且时间变为长期贷款。此外,日本政府也设立了类似美国中小企业局的部门,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第四,风险资本。西方欧美国家的风险基金大多由私人创立,政府不加以干涉,并且提供政策支持;日本则是由国家建立风险基金机构。在各个国家中,美国私人从事风险投资的数目是最多的,而且大部分都是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基金。2005年共有7万多小企业获得总共1 100多亿美元的风险基金,风投行业大力促进了美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英国则成立了由100多家从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小型金融公司组成的专设风险资本协会,为高科技风险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援助。 四、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个任重而道远的工程,既要重视其短期的困难,又要运用综合手段宏观的构建其长期的有效机制。 1.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识,努力树立诚实守信的形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 不守信用的企业必将遭到市场的淘汰。中小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足, 并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 不断发展壮大, 就必须自始自终坚持贯彻诚实守信的原则, 定期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 保证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 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 2.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要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管理模式, 吸收专业性的管理和技术人才。要加强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配备精通财务的专业人员,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加强资金使用、周转和财务核算方面的管理。 3.适应中小企业需要,不断拓宽间接融资渠道。银行信贷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而政府调整商业银行战略,应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拓宽间接融资渠道放在首位,使商业银行尽快真正打破国家、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的扭曲的金融资源配置结构,完善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建立一套专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体制;针对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分散化、多样化等特点,适当延伸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改进和完善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调整商业银行战略的同时,国家也要出台相应的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基准利率和利息率等。 我国金融体系主体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信贷份额占全部份额的75%以上,由于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有限,难以承担支持众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任,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仍是关键环节。在发挥国有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要不断发展和壮大现有中小金融机构和不断发挥民间资本优势。政府可通过对现有运行良好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公司制改造,加快农村信用社的重组、规范、转制,对部分暂时出现支付困难的城市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出台允许并鼓励民营资本和国外金融资本参股中小金融机构等措施,发展和壮大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实力,通过立法来鼓励民间资本的发展。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问题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征的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创业板的推出,加快培育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发行股票融资、进行集合债券融资等。第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服务于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创业板市场。2009年5月1日,中国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在我国已酝酿10年的创业板正式开启,创业板融资渠道的开启无疑给广大无缘国内主板市场融资的中小企业,带来低成本直接融资的福音。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甚至在条件成熟时,适当放宽高科技中小企业股票上市的条件限制,也存在一定得可行性。第二,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债券市场。中小企业因为自身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限制,往往难以独立发现企业债券融资。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一种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的债券,是企业债的一种,也就是俗称的“捆绑发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直接作用是以其特有的形式有效拓宽了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解决了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第三,推动建立以民间投资为主的风险投资体系,完善风险投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鼓励组建民间投资公司和职工互助投资基金。第四,以政府财政出资为主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技术创新基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创业资助、技术创新支持以及出口补贴等。第五,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采用的金融工具,便利中小企业融通短期资金。 5.完善政策和制度建设,合理控制中小企业融资风险。 第一,政府应制定更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进一步明确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问责制度, 采取对机构贷款不良率总量控制方式, 极大弱化客户经理问责制度, 不得采用中小企业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可以降低营业税率、提高损失准备金比例; 鼓励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采取单独核算、单独考核, 激励客户经理的积极性; 鼓励银行经营权和审批权适当下放; 司法部门可以单独制定银行处置中小企业担保物的司法程序和办法,简化流程, 提高可操作性, 通过法律手段减少借款人悬空担保物的行为、严格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为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禁止商业银行向有违约记录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二,政府应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管理。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制定担保公司监管办法, 将担保公司列为重要监管对象, 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 支持担保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应加大政府性质的担保公司资本实力, 财政可以为政府类担保公司代偿提供部分补偿。 第三,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政府应在改进服务、创造环境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大力宣传信用观念, 重塑社会信用秩序, 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其中重要一环是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 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 将中小企业在不同机构的经营信息、产品信息、融资信息、交易信息、违约记录整合在一起, 提高公共信息产品的数量和透明度, 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监督的社会化。 6.大力扶持和促进民间借贷机构的发展。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增强了其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规范、有序发展的民间借贷,有利于打破我国长期以来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垄断市场的格局,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是,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涉黑行为、洗钱犯罪等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从2008年2月20日央行建议推出《放贷人条例》,为民间借贷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到各地政府及时提出促进及规范民间借贷的方案,目的都是盘活大量闲置的民间资金,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更全面更有效地实现国家对民间金融活动的监管和调控。我国民间借贷机构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一个严格的制度法规对于强化民间借贷组织的监督与审查时必要和必须的。政府在研究制度法规的同时,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管和检测机构用健全、完善、科学的统计监测指标体制,对民间借贷的资金投向进行必要的监管和引导,同时也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如对几年内信用指标良好,运营合法的民间借贷团体,通过银行系统或信托系统给予一定担保政策等。 总之,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具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在这次金融风暴影响下,我国中小企业面对资金链紧张、市场需求下降的不良状况,千方百计保生产、保就业,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其融资难问题,构建长效的机制,刻不容缓。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对河南中小企业的影响及其教训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受国内外经济形势恶化的影响,河南中小企业陷入了经营困境。金融危机在全球的传导,不可避免地压缩了许多中小企业此前所依赖的外部市场;而原材料、劳动力等成本的上升,以及开拓内需市场的现实困难,都给河南的中小企业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使得中小企业成为国际金融危机中受冲击最大的群体之一。鉴于中小企业在河南省经济增长、对外贸易以及吸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探讨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省中小企业的影响及其教训就成为了摆在政府、企业和学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 一、国际金融危机对河南中小企业的影响 1.经营环境整体趋于恶化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河南省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整体趋于恶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订单减少、库存增加。受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旺的影响,中小企业尤其是以外贸出口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中小企业订单大幅度减少,出口增速回落,生产陷入困境。另外,出口换汇成本下降跟不上汇率的升值也给出口经营带来了重压。而中小企业掘金内需市场同样举步维艰,最主要的困难来自渠道和资金。在面对内需市场时,中小企业的短板显露出来:市场推广费用有限,品牌知名度低,缺乏高级营销人才,各渠道商对企业产品的接受度低,这使得中小企业开拓内需市场时也需要付出比往日更多的艰辛。第二,成本上涨压力。主要来自于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的全面上涨。特别是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用工成本普遍上升。此外,环保的压力迫使政府开始强化环境保护的执法和惩治力度,企业的环保支出也明显增加。成本增加、利润下降使河南省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增加。第三,资金回笼放缓导致的资金链紧张。金融危机爆发后,外需内需的巨大缩水导致我省中小企业普遍感觉资金回笼慢,资金链条吃紧,企业应收账款拖欠严重,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同时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困难也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 2.投资和发展放慢 从宏观政策环境来看,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政府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的导向,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无形中使社会资源更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对中小企业“挤出效应”明显。在此背景下,众多中小企业只能采取加强内部管理、节省开支、维持运转等策略,使中小企业投资和发展明显放慢。另外,中小企业投资和发展放慢还在于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金融危机背景下,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发放的信用贷款减少了。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厂房设备不足以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这些特点使银行把限制重点放在了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上,中小企业办理抵押贷款的条件相对严格,手续烦琐,审批时间长。这使得中小企业正常的经营和投资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发展受到限制。 3.企业破产数量持续上升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受企业经营环境恶化的波及,全省中小企业的破产数量持续增加。当然,这其中既有部分中小企业受到金融危机直接冲击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当前,全省多数中小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缺乏竞争优势,其生存和发展主要还是靠要素的投入和投资的拉动,而不是通过技术、流程和工艺的创新来实现。另外,在产业价值链中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产业价值链的底端,丧失了发展的主动权。它们多是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和能源消耗型企业,因此多数都不符合政府产业调整倡导的方向,国际金融危机只是加速了其死亡,所以说,在这场国际金融危机中河南省许多中小企业都经历了重新洗牌的考验。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河南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教训 1.拓展中小企业销售渠道是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重中之重 国际金融危机让全球经济处于低位运行,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国际市场整体低迷。在总需求不足的大背景下,河南省中小企业的振兴和发展不能过度依赖国际市场。也就是说,今后全省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更多地关注国内市场需求,满足国内市场需要。为此要打破国有大企业垄断政府启动内需项目的局面,让有一定实力的中小企业参与各级政府新上的项目;要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府要帮助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企业联盟,支持中小企业在供应、生产、销售等方面和大企业建立协作关系;要搭建中小企业销售平台,宣传和推广中小企业产品;同时中小企业也不应放弃对国际市场的开拓,要继续扩大出口。2.要以趋势引导政策,以预警提示风险 此次金融危机中小企业应对政策措施的不足,缘于缺乏有效的分析与科学判断,这与全省中小企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公告工作不够完善有关。目前,我全省中小企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公告体系还不尽完善,统计的数据时效性、全面性、权威性、覆盖面都还有待改善。实际上,中小企业统计数据不仅是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作出相应判断的前提,更是发现趋势的前瞻工具。河南省目前并没有一个中小企业运行状态的预警系统,这使我们在应对重大经济环境、自然环境变化时反应滞后。建立、健全统计、公告预警体系,是当前政府管理部门和中小企业研究部门的共同责任。 3.信贷支持是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河南省中小企业最迫切的需要 长期以来,河南省中小企业信贷领域由于受到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银行放贷的结构性矛盾、信贷领域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中小企业难以参与政府采购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获贷难度。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小企业面临的最突出的困难就是由于资金回笼放缓导致的资金链紧张,因此信贷支持是全省中小企业从容应对危机、持续稳定发展最需要得到的帮助。而来自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各方的信贷创新,则成为了全省中小企业摆脱困境的信心源泉。 4.要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搭建服务平台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河南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应建立以政府部门为龙头,各类民间商会为桥梁,社会服务中介机构为依托的多方社会资源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要在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要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支持,合理配置人力、土地、资金等要素市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体系、业务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公平合理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5.要以经验推进实践,以常规实现长效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剧的环境下,河南省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纷纷出台。这些措施出台及时、实施迅速,在中小企业实现恢复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足在于,由于我国经济连续多年的快速增长使我们对于忽然的经济减速准备不足,针对全省中小企业的特点没有可以即时启动的防范预案,没有可以借鉴的实施经验,虽然反应是快的,但有些方面尚有半步之差。今后应考虑借鉴此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切实推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同时,做到常态促进政策措施的特别使用和特别政策措施的常态化。 三、结束语 国际金融危机使河南省经济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值得欣慰的是,在这场金融风暴中,河南在围绕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问题上,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遭受金融风暴冲击之后,河南的中小企业逐步走出低谷。而全省中小企业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下的各种发展政策与措施,为其未来长期稳步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兼论司法能动主义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与局限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国际金融危机/司法能动主义/劳动争议/能动司法 内容提要: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一些地方司法机关以司法指导意见的形式,放松了劳动法的实施力度。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因为劳动者工资水平增长缓慢而造成的内需不足。因此,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更应当积极贯彻实施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各项劳动立法。当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司法能动主义带有地方化的色彩,很容易造成劳动标准方面的“探底竞争”。 2008年初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一直备受非议,有学者认为该法将会大幅度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也有学者批评该法的制度设计过于超前。在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更是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产生了重大冲击,有人哀叹《劳动合同法》“生不逢时”,更有很多企业提出要修改甚至暂停实施《劳动合同法》。[1]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2009年,一些地方司法机关相继出台有关劳动争议审判的司法指导意见,积极介入劳动关系调整,试图重新平衡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些司法指导意见明显带有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并由此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包括如何评价《劳动合同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的作用?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应当如何正确地实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劳动立法?能动司法或者司法能动主义究竟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对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作用?对这些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 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危机的实质是生产过剩这一论断入手,具体分析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及其对我国劳动关系的影响。然后,本文以苏、浙、沪两省一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指导意见为例,分析地方司法机关对劳动争议法律适用问题所作出的最新调整措施,指出这些措施具有明显的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司法能动主义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指出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更需要加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而当前的司法能动主义实质上放松了劳动法的实施力度,有可能诱发各地在劳动标准方面的“探底竞赛”。 一、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及其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 自从2008年9月美国雷曼兄弟银行宣告破产以来,这场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很快就席卷全球,不仅在美国就造成了数十家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倒闭,甚至连冰岛、乌克兰、巴基斯坦、阿根廷、希腊这样的主权国家都一度濒临破产。[2]这场危机已经成为自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以来最严重的一场经济大衰退。2009年6月1日,美国汽车巨头通用公司宣布进入破产保护程序,标志着这场金融危机的影响已经从金融领域蔓延到实体经济。[3]虽然各国政府都推出了一系列经济刺激计划,但是直到目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甚至还有经济学家警告各国小心金融危机第二波的到来。 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劳动关系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很多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出现了减产、停产甚至破产的现象。据中国社科院200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有40%的中小企业已经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倒闭,另外40%的中小企业目前正在生死线上徘徊,只有20%的企业没有受到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4]2009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同比增长了28%。[5]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2008年下半年江苏全省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达178件,比上半年高出25%。从企业类型上看,破产企业多为受能源、原材料价格和市场需求波动影响较大的劳动密集型、资源能耗密集型企业。[6] 为了尽快摆脱经营困境,企业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用工成本。按照对职工的影响程度不同,降低用工成本的方法主要包括降薪、放无薪假、调岗、裁员,等等。这些方法损害了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很容易诱发劳动争议,从而使得我国劳动关系越来越紧张。2008年,中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6. 4万件,是2007年的1. 8倍。[7]同一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高达28. 6万件,比2007年增长了93. 93%。[8]2009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近17万件,同比增长30%。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由于经济开放程度较高,因此比中西部地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更加明显。2009年上半年,广东、江苏、浙江三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2009年第一季度的同比增幅分别达41. 63%、50. 32%和159. 61%。[9]2008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了127. 21%,而2009年第一季度,浙江省因为企业陷入经营困境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了92. 78%。[10] 劳动争议案件的全面爆发,一方面反映了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劳动关系日趋紧张,另一方面也给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带来了沉重的办案负担,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很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开庭日期甚至排到了半年之后。[11]一些企业借口国际金融危机而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大多数劳动者对企业的不法行为却无可奈何,“维权难”问题日益突出。个别劳动者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加上法律程序时间过长,干脆就采取了私力救济的方式,酿成了一些血案。[12]这表明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二、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地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司法能动主义趋势 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日益加深,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现象的压力下,很多地方司法机关纷纷开始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进行调整。2009年年初以来,长三角地区的苏、沪、浙三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公布新的司法指导意见,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原有的司法解释重新加以解释,事实上放松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力度,在不同程度上都带有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具体而言,三省市司法指导意见基本上都涉及劳动合同变更、拖欠加班工资、规章制度的效力等问题,下面着重就这三方面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一)放宽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用人单位往往采用调岗、降薪等方式降低用工成本,因此引发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调岗、降薪等做法都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行为,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企业不能单方面做出变更合同的决定。但是,为了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需要,三省市法院都扩大了企业单方面变更合同的权利。 江苏省高院在2009年2月的指导意见将变更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劳动规章制度或双方的书面约定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13]该指导意见要求法院审理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纠纷,要在坚持充分保护劳动者生存权的前提下,依法维护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换句话说,只要不影响劳动者的“生存权”,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变更劳动合同。2009年12月的江苏《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用人单位可以用任何的“文字记载”或者“实际履行行为”来变更合同,劳动者以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为由主张无效的不予支持。[14]这不仅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甚至也违反了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一般法理。[15] 上海《意见》重新解释了《劳动合同法》第35条所规定的“书面形式”,认为“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都属于“书面形式”,因为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身就必然会不断变化。如随着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增加,其休假、奖金标准发生的自然变化等等,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对于用人单位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只要能通过文字记载或者其他形式证明的,可以视为“书面变更”。按照该《意见》,劳动合同可以因为“自然变化”而变更,对于岗位变更,企业只要采用“岗位变化通知”等形式通知了劳动者,就可以变更合同,不需要双方专门协商。在这方面,上海与江苏实质上采取了同样的观点,即把调岗减薪等行为视为企业的单方权利。[16] 浙江省高院也放宽了“书面形式”的认定标准,浙江《意见》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17]也就是说,只要不存在不利于劳动者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比较而言,浙江省高院的解释对劳动者是最有利的,因为该解释虽然允许企业不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但是原则上该变更应当有利于劳动者。 (二)从严掌握加班工资的裁判标准 加班工资争议多年来都是我国劳动争议的主要类型之一,大多数劳动争议中都有追讨加班工资的请求。虽然加班工资争议表面上并不属于劳动合同争议,但是在实践中,加班工资争议往往与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或终止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履行争议。由于很多企业多年没有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近年来企业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被迫大规模裁员或者降薪,这引发了劳动者向企业追索加班工资的浪潮。而且,加班工资争议通常具有集体争议的特征,也就是说,即使只有少数职工与企业发生争议,但是他们身后还有很多的职工在观望。一旦少数职工胜诉,可能会诱发大批职工群起起诉,从而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江苏和浙江高院在新的指导意见中都顾及企业的经营困难,在加班工资争议的举证责任、保护范围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有利于企业的调整。 江苏省高院2009年2月出台了《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对于因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张加班工资引发的争议,应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如果约定的薪酬较高且明确不再另行支付加班工资的,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张加班工资的请求应当不予支持。 2009年12月的江苏省高院与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加班工资的认定标准与证据规则做出了重要调整。首先,该指导意见支持企业主张工资中包含固定的加班费,只要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计件工资中的劳动定额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18]其次,该指导意见还允许企业未经审批就实施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法院对此种情形下对劳动者的加班费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可以“酌情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并“对工作时间进行合理的折算”。[19]最后,该指导意见支持用人单位提供未经过劳动者签字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作为证据,但是劳动者提供的电子考勤记录如果未经用人单位事先批准则不予支持。[20]该规则在权利义务的配置方面显然是不对等的,用人单位在举证责任方面获得优越于劳动者的地位。这些解释收紧了加班工资的认定标准,过分偏袒用人单位一方,明显地带有司法能动主义的色彩。 2009年4月出台的浙江《意见》主要是规定了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和举证责任两个问题。对于仲裁时效,该《意见》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21]对于举证责任,该《意见》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应对加班事实负举证责任。劳动者证明加班事实的相关证据由用人单位持有的,人民法院应责令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2]对于有无支付加班工资的事实,该《意见》规定应由用人单位对其已经支付加班工资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认定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①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②计件工资有劳动定额且定额明显不合理的。[23]这显然是允许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把部分工资约定为加班工资,只要符合最低工资标准,且定额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用人单位即可利用该规则规避支付加班工资的责任。 上海《意见》没有涉及加班工资裁判尺度,但是法院内部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举证责任的分配等问题同样存在着争议。实践中,上海法院主要是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来实现对工资争议实体权利保护期限的限制,即用人单位有义务对两年内的加班工资负举证责任;超过两年的加班工资争议,则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负举证责任。 (三)降低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要求 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已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24]从而确立了规章制度必须要遵守“合法性、民主程序、公示”三个要件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4条在最高院2001年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民主程序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企业大多数管理水平低下,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因此,很多企业规章制度并不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如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操作,企业败诉的风险极高。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一些省市法院对规章制度问题做出了重新的解释,降低了对民主程序的要求。 江苏《指导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经过《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且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的,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制定、修改规章制度,经法定民主程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若该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且已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的,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25]这意味着,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还是实施后,未经过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法,并且已经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法院就可以将其作为判案的依据。 浙江《意见》在规章制度方面同样地放宽了“民主程序”的要求。该《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该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集体合同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过该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民主程序的,一般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但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集体合同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且劳动者没有异议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26] 另外,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浙江《意见》把“劳动纪律”作为对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依据,规定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7]事实上,由于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劳动纪律”在立法中已经被规章制度所取代。不仅《劳动合同法》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删除了“劳动纪律”条款,而且国务院也于2008年废止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此,浙江《意见》允许企业在没有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以“劳动纪律”为由处罚劳动者,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上海《意见》同样涉及到在规章制度缺失或者无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如何处罚劳动者的问题。与浙江《意见》不同之处在于,上海《意见》不仅从《劳动法》中找出了“劳动纪律”这一“僵尸条款”,而且还从民法中找出了“诚实信用原则”这杆大旗。该《意见》指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除了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外,实际上也存在很多约定的义务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如《劳动法》第三条第2款关于‘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规定,就是类似义务的法律基础。在规章制度无效的情况下,劳动者违反其必须遵守的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规定为由提出抗辩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与浙江省《意见》一样,都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推动企业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精神。 从全国来看,长三角地区各级法院的司法能动主义趋势并不是孤立的,珠三角地区、京津地区等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也出台了类似的司法指导意见,对劳动争议处理的司法裁判标准作出了重要调整。这些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出台的司法指导意见带有明显的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但是其能动程度则有所不同。其中那些对加班工资等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如果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不论是实体问题还是程序问题,也不论价值取向如何,都属于积极地适用法律的行为,并不违反宪法关于司法机关权限范围的规定。但是,这些司法指导意见对于“书面形式”、“民主程序”等问题所作出的解释,事实上已经突破了立法的本意,虽然有利于企业摆脱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营困难,但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司法行为,而是带有“法官造法”性质的司法能动主义行为。 三、司法能动主义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和局限 各地司法机关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出台的司法指导意见,基本上都带有司法能动主义的特征。在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出台统一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当前的司法能动主义实际上是地方化的司法能动主义,这样的司法能动主义将会导致各地司法标准的不统一,最终影响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更令人担心的是,由于我国现行体制对司法能动主义尚缺乏有效的约束,加上地方司法机关受地方政府影响很大,地方化的司法能动主义还可能导致各地在劳动标准方面的“探底竞赛”(race to the bottom)。从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要求可以看出,首先是2008年广东省高院出台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放松了对民主程序的要求,紧接着浙江、江苏等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在2009年出台了类似的意见。可以预见,《劳动合同法》第4条关于民主程序的要求很可能在全国范围内都被虚置一旁。 事实上,司法能动主义在国际上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即使在司法能动主义发源地的美国,尽管司法能动主义已经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但对司法能动的辩护和批评的争论却从来就没有平息过。批评者主张法院应当坚持司法克制,认为司法能动主义实际上是把实行终身制的最高法院法官的意志凌驾于民选的国会之上,将会破坏三权分立的宪政体系,最终损害美国的民主制度。美国学者克里斯托弗·沃尔夫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我坚信司法能动主义是一个不幸的现象,如果没有它美国将变得更美好。”[28] 我国传统法制中包含着司法能动主义的因素,传统社会的地方官员集司法、行政等功能于一身,其运用法律的过程往往十分主动,不仅要开庭审案,而且还负有调查取证、调解、思想教化等职责,几乎是无所不包。建国初期所宣传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带有明显的司法能动主义倾向。但是,中国传统司法方式也带来了权力过分集中、导致司法专断、引发司法腐败的弊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政府和社会对司法腐败的担心,司法能动主义实际上受到了严格的限制。200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废止了齐玉苓案的批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最高法院对于司法能动主义的谨慎态度。[29] 然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司法能动主义又重新获得了最高司法机关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提出了“能动司法”的概念,“主要被用来表述中国各级法院在当下世界金融危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背景下的各种积极作为。”[30]虽然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能动司法”与“司法能动主义”的具体含义可能有一定的差别。但是从本质上来看,二者实际上是相同的概念。[31]长三角地区各级法院在“能动司法”方面相对比较突出,例如江苏三级法院普遍设立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分析研判,共形成调研报告679份,向党政机关和企业提出司法建议1256份,江苏高院还出台了《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并就相关审判工作和案件审理出台10余份文件。[32]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能动司法”概念的初衷无疑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最高法院对于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立法,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司法指导意见,而是把制定具体指导意见的权力下放给了地方司法机关。而地方司法机关由于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性质以及劳动法在应对经济危机中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在制定司法指导意见时往往偏重于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困难。虽然企业经营困难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总体上仍然属于经营风险的范畴,企业应当通过分散投资、购买保险、冲抵公积金等方式予以消化。如果企业通过降薪、裁员等措施把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转嫁给劳动者,这在法理上并不具备充分的正当性。同样,政府或者法院亦不可采用临时政策或者司法裁判的形式,让劳动者分担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目前由于地方司法能动主义的蔓延,已经影响到《劳动合同法》的统一贯彻实施,并且造成了新的社会公平问题。 长期来看,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是社会大众实际消费能力不足的问题,如果大量劳动者收入降低甚至失业,那么扩大内需就无异于缘木求鱼。根据全国总工会的研究报告,我国居民劳动报酬1983年占gdp的56. 5%,此后连续22年下降,到2005年已经降低到36. 7%。[33]这说明这些年来我国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劳动者的低工资为代价的。因此,只有加强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各项劳动立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才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本对策。 回顾历史,劳动立法不仅不是度过经济危机的障碍,而恰恰是各国应对经济危机的关键措施。如果没有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美国也就不可能制定1935年国家劳动关系法、1936年的社会保障法和1938年劳动标准法,这些法律对于美国经济走出大萧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至今仍然是现代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的典范。2009年,在金融危机的巨大压力下,美国政府宣布将联邦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小时7. 25美元,并且强调超过40小时的加班都应当支付1. 5倍的加班工资。从美国政府的这一举措可以看出,贯彻实施劳动法对于应对金融危机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所以,2008年初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不仅不像有些人所讲的“生不逢时”,而是“未雨绸缪”,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就已经帮助我国企业完成了用工体制的调整,从而大大减轻了危机对我国冲击。在当前出口困难的形势下,继续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立法,并且积极制定一部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险法》,乃是我国扩大内需,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举措。 尽管有些学者将《劳动合同法》视为企业的一项负担,认为该法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应当修改或者废止;[34]也尽管《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立法理想主义等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法的实施效果,[35]但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立法是完美的,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通过立法程序解决。司法机关的权限是“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解释和运用规则”,[36]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无权做出不同的解释。即使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法院都不应该通过司法能动主义的形式,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扭曲立法本意,甚至做出与立法本身截然相反的解释。 国际金融论文: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摘 要】 经济 全球化,带动了世界经济的全面 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国际 金融 法迅速发展,表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国际金融法一方面受到全球金融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对全球金融环境施加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分析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价值取向 经济全球化 国际金融法 一、经济全球化及金融全球化 法律 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就国际金融法而言,其作用在于建立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保障国际金融安全、促进国际金融发展。简言之,安全和效率是国际金融法的两大基本价值。这两个价值是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是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也就无所谓金融发展;而金融发展又是金融秩序与金融稳定的根本保障。任何金融的低效率运行或停滞不前,都可能导致金融乃至整个经济的混乱与动荡。另一方面,它们之间也存在矛盾的一面。要维护国际金融秩序和保障国际金融安全,必然要求对金融业加以严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而推行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监管,可能导致金融业效率的提高,也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反过来影响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这两大价值的博弈直接影响到国际金融法功能实现的程度。我们知道,国际金融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价值取向的定位不能因人们的主观认识而转移,它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并与经济基础的要求相一致。事实也是如此,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着。在国际金融法形成初期,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之后,安全曾一度是其基本价值取向。各国都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视为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 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7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经济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市场、技术与通讯形式都越来越具有全球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在减少”。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重大。金融全球化表现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各国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融合。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在时间上相互接续、价格上相互联动,几秒钟内就能实现上千万亿美元的交易,尤其是外汇市场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流动性和全天候的市场。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国际金融关系朝着多方向发展。从货币体系的全球化到资本流动的全球化,从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到金融机构的全球化,从金融信息流动的全球化到金融风险传递的全球化,从金融政策协调的全球化到金融法制建设以及金融交易规则和契约条款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内容可谓丰富多样、无所不及。例如,从国际货币体系看,伴随欧洲货币联盟的运转和拉美、亚洲、非洲等区域货币合作的开展,美元、欧元和日元三足鼎立的多元化货币格局正在形成;从国际资本流动看,近二十年来全球资本流动的规模、流速、冲击力均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其中,私人资本已取代官方资本成为全球资本流动的主体,其逐利本性使资本流动表现出很强的波动性。金融市场作为开展金融活动的平台,其全球化则构成了金融活动的全球基础,表现为各国金融市场的贯通和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异类金融市场间界限的日益模糊,金融市场的主要资产价格和利率的差距日益缩小,市场相关度显著提高。货币、资本、金融市场等金融全球化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使得金融资源在不同国家间和不同层次上转移、划拨、金融和 互动。从而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重组,促进金融效率的总体提高。 二、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我们要看到,经济全球化在为金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又具有放大金融风险的效果。纵观金融危机接踵而至的经济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全球化带来了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包括金融风险发生和传导的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冲击的概率大大增加,金融脆弱性演变为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加之一体化的市场为金融风险之跨国传递提供通道,“一荣具荣、一损具损”已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由此警示我们,在看到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高效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金融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国际金融法也要随着经济的变化而调整其价值取向。各国的立法者和监管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经济全球化加剧了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自然 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发展了。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市场的开放力度,通过增加竞争以增加金融体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为确保金融稳定和公众对金融体制的信任而维持审慎监管。因此,法律必须在开放金融市场与加强管制之间加以选择。换言之,在促进金融效率与保障金融安全之间进行权衡,单一的注重安全优先或是单一的注重效率优先都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发展趋势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以美国为例,在经历了20世纪70-80年代的效率优先的放松管制时期后,尽管 金融 自由化给美国金融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命与活力。但是给银行业带来的危机也逐年增加。据统计,1982-1992年间,美国共有1442家银行倒闭。同时随着 经济 全球化的展开,对于开放程度高的美国来说,强调效率优先而放松监管也加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危险。有人指出,20世纪80年代的放松管制改革主要是制定新法,对废法的废止是不充分的。其结果就是解除管制部分不足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而保留管制的部分又无力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立法者和监管当局不得不重新审视放松管制的进程。在90年代里,美国立法开始体现出了对安全与效率的并重。这些 法律 从不同的角度,鼓励金融机构的竞争,注重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加强对金融活动的风险管理。尤其是1999年的《金融服务 现代 化法》,提出重整金融资源、实行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实施兼顾安全和效率的审慎监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日本自 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无不如此。如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提出了“有效监管”的六条原则,要求在实施监管时必须同时考虑,并将其作为新监管方式的指南。这六条原则是: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促进金融创新;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的扭曲和破坏。 考查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条约,也能看出对效率和安全并重这种价值取向的认同。无论是wto还是nafta都强调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自由化。wto倡导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但同时也注重对安全的保护。wto有关协议规定了有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例外,如各成员方可以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在出现严重的收支平衡和对外财政困难时,对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部门采取或维持有关限制措施;《金融服务附件》规定的“审慎例外”,允许成员方出于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保护投资者、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信托责任的人而采取措施,或为保持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而采取措施。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效率与安全”的目标冲突。nafta推进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都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有条件的开放金融市场,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也都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而市场机制主要是强调效率。这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都是推行也鼓励成员国坚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注重对安全的兼顾。 晚近国际金融法价值取向上的这一变化,与金融全球化的国际环境有密切关系。因为金融全球化势必加剧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自然 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 发展 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三、对我国的启示 回顾我国的国际金融立法,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一直都是主要目标。为此,我国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控制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市场得不到应有的发展,金融业竞争力低下,整个金融市场十分脆弱,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以牺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代价。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也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市场已经大幅度的对外开放了,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水平,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是通过强化监管,恐怕难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我国应该转变这种模式,在立法上应以效率为基本导向,兼顾金融安全。放松金融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这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在管制逐渐放松的过程中,一方面,使已有的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从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同时这样做也有可能使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增加,因此,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防止过快放松管制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必须把握住放松管制的顺序、路径和节奏。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法晚近发展的若干特点 关键词: 国际金融法 发展 特点 内容提要: 晚近,随着世界经济步入全球化与金融化时代,国际金融法得以迅猛发展,并显示出以下一些特点: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效力显著提升;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金融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时期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水平不同,决定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点。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世界经济跨越了民族化、国际化阶段而步入全球化、金融化时代,巨额资金不断突破地域性管制的藩篱在全球游移,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张,跨国信贷和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金融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核心,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体现为国际金融关系。这一切必然会对国际金融法的发展产生影响,推动国际金融法与时俱进:同时,对于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和世界经济环境的变迁,国际社会和各国立法当局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由此推动国际金融法的迅猛发展。晚近,国际金融法进入了自形成以来最为活跃的发展期,并表现出以下一些鲜明特点: 一、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 晚近,国际金融法呈现出多层面、立体化的发展趋势。从内容到形式、从数量到质量,均取得重大进展。从内容上看,国际金融法不仅涉及面更广,几乎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电子金融、衍生交易、投资基金等新领域开始纳入法制轨道,跨国金融服务的法律规则应运而生;而且,国际金融法的各项具体制度也日益健全。如国际货币法领域有欧洲货币联盟制度的创新;国际银行法领域有跨国银行和跨国金融集团监管制度的探索;国际借贷法领域有国际贷款证券化法律问题的解决;国际融资担保法领域有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际贸易融资法领域有国际保付、融资租赁等国际法制度的建立。 从形式上看,不仅既有的国际金融条约得到了针对性的修订和完善。而且还诞生了以wto制度为依托、以gats和fsa为核心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条约,标志着国际金融统一法的飞跃。国家间的各类金融合作亦空前活跃,导致双边金融条约和区域金融法数量大增。以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为例,近年来不仅发达国家的证券监管者之间签订了大量的双边谅解备忘录,而且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了类似的实践,证券监管的合作性安排还出现了向跨地区的新兴市场之间发展的新趋向。[1]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区域性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其他区域性金融组织的规则与决议、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实践中形成的国际金融交易的惯例和习惯性做法。在近期都进行了较以往频繁得多的修订、增补、更新和整合,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和完善,并有力地推动了国际金融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间的衔接、交融与协调。 除实体法外,国际金融程序法的发展尤其令人瞩目。根据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的规定,wto的透明程序、服务贸易理事会和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的审查程序、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都可用于监督和评审成员在金融服务贸易方面的义务履行,解决成员在履行义务中可能发生的冲突。从此,各成员要就金融服务贸易政策和做法向贸易政策评审机构作出定期报告,接受其定期审议。这一制度和程序的启动,对于提高国际金融活动的可预见性、增加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关系的稳定性,以及促进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实施的有效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效力显著提升 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较以往大为增强。这首先归因于国际金融条约的发展。国际金融条约数量的大量增加,意味着更多的缔约方、更多的金融关系被纳入法制轨道,意味着当缔约方将条约义务转化为国内法时,便将这一更多更广的约束力以国内法权威和强制力为保障向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活动的当事人进行了传递。 其次,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提升主要是借力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借助国际组织广泛的影响力和有效的组织管理,借助其规章制度和业务活动,借助其执行统一规则的法律职能和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在内的各种制度性安排。国际金融法的制定和实施得以与国际组织的权能相结合,从而达到了强化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的目的。相对于各国自发地磋商和谈判以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协议的“功能性造法”方式而言,晚近的这种由国际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以国际组织所特有的制度安排为便利和压力,从而在各国间达成协议并提升协议之有效性的造法方式,可称为“制度性造法”方式。例如,wto金融服务贸易法较之一般的国际金融条约,因其实施有源自wto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因而其在效力上更为可靠和有效。 再次,国际金融法效力的强化,还来自晚近异常激烈的金融竞争,来自竞争压力下国家普遍的自觉与自律。这是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约束力的重要源泉。以《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为例,虽然该文件声明“不具有也不打算具有法律强制力”,却在全球范围内引起热烈反响。除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方积极遵守外,政治经济体制不同、法律文化传统殊异的非成员国家和地区亦纷纷在本国相关立法或实践中加以吸收和采用。究其原因,不仅是因为《核心原则》本身具有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及时性,而且也是因为在金融风险倍增、金融竞争激化的当今时代,任何国家如果对《核心原则》无动于衷甚至排斥的话,都可能埋下金融危机的隐患,并可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遭受歧视,遭遇“进驻难、筹资难、合作难”的尴尬。 三、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 在经历了初期的管制、20世纪70—80年代的放松管制后,晚近国际金融立法表现出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并举的发展趋势,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以金融效率为主要目标兼顾金融安全。 考察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可知,安全曾是其基本价值取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长期以来是各国金融法的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但近年来,从引领金融立法潮流的发达国家,到进行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中国家,无不将促进金融效率作为金融立法和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以近年来英美国家的金融立法为例:在美国,确立金融分业经营格局的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处处体现了对金融安全的倚重,在运行了半个多世纪后终于退出历史舞台,被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所取代,而后者提出了重整金融资源、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等新思路、新举措,价值取向明显转变为金融效率优先。[2]英国2000年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中提出的“有效监管”原则也充满了效率精神,即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成本的原则、促进金融创新的原则、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原则、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扭曲和破坏的原则。[3] 考察国际金融统一法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无论是wto倡导的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还是nafta推进的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均以放松金融管制、促进金融自由化为追求,以效率为核心取向。因为它们都认识到“在经济的长期增长与发展中,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潜在的基本因素”,[4]因而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壁垒和限制,开放金融市场,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同样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也以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为圭臬,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看上去似乎与市场机制无关,主要是服务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开发,其实不然。审视世界银行的组织结构和机制运行可以发现,其主要服从和受制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意志,对外贷款一般伴有与市场机制相契合的各种附加条件。而市场机制强调的就是效率。由此可见,当今国际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所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以促进竞争为主要宗旨的。 虽然,与经济全球化相伴生的金融风险的全球传播、金融危机的此起彼伏,也使国际社会和各国金融当局认识到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并由此催生出许多行业性的金融监管文件,如有关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委员会文件、有关证券业监管的国际证监会组织文件、有关保险业监管的国际保监会组织文件。但笔者认为,这些文件从效力上看。充其量只是特定行业和特定领域的国际惯例,无法与国际金融条约相提并论,因此,其宗旨和目标不能代表国际金融法价值追求的主流。 四、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 近年来,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渐入高潮,在空间上表现为金融的区域化。从欧洲货币联盟到北美自由贸易区,从南方共同市场到亚太经合组织,众多的区域经济合作体都开展了程度不一的金融合作。区域金融合作所依据或涉及的法律规定,或者以单行法形式出现,或者散见于区域经济法中,可统称为“区域金融法”,如欧盟银行法、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各种区域货币法制度等。随着区域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化,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并初具规模,成为国际金融法演进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区域金融法的蓬勃发展。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国际金融法的内容,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的立体化和统一化,而且由于其植根于特定的土壤,受到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和法律传统的滋养,其法律制度往往不乏特色,因此对国际金融法的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以欧盟银行法为例。作为区域银行监管合作的成功典范,欧盟银行法的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既对成员国的银行立法及监管实践具有直接的影响,也为国际银行监管法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借鉴,有的则已经被国际金融条约所吸收。例如,在成员间有关审慎措施的承认问题上,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金融服务附件二就参照了欧共体银行指令所规定的特殊协调方式。[5]在国际货币法领域,同样存在这种积极影响。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清迈协议》等为基础,已分别形成或正在酝酿形成欧洲货币联盟、美洲货币联盟和亚洲多重货币联盟。各类区域货币制度的立法和实践,正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领导的国际货币体制改革提供着鲜活的实例。 五、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管制一创新一再管制一再创新”是国际金融及其监管制度发展的规律,这就使国际金融法在内容和范围上紧跟金融市场的变幻、紧跟金融创新的步伐而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成为法律体系中科技含量最高、市场导向性最强的部门之一。而近20年来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下,随着交通与通讯技术、金融工程技术的日新月异,金融交易形式日益复杂多样、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国际金融法的这一特点更为突出。例如,面对电子货币、网络银行、衍生金融交易等金融创新,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纷纷制定电子金融法,以应对电子金融的挑战,加强电子转账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制,保护顾客隐私和权益,防范“机器故障风险”和计算机犯罪。比较有代表性的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国际贷记划拨法》;新加坡1998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澳大利亚1999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1999年通过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又如,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将8%设为跨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的“警戒线”以后,采用量化标准、实施数据管理便成为各国金融当局通用的金融监管手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加强其金融监管职能时,也借助了电子与网络技术。 此外。晚近客观存在并不断放大的金融风险、频频肆虐的金融危机,要求国际社会迅速作出反应,以减少危机隐患、维护金融稳定。近20年来许多国际金融规则的出台和修订。正是回应国际金融危机、应对全球环境变化的产物,显示出很强的市场导向性。在这一方面,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监管文件最具有代表性。几乎对每一次大的银行业危机和类似事件,巴塞尔委员会都作出了某种反应。例如,1991年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事件的发生,催生出1992年的《国际银行集团及其跨境机构监管的最低标准》;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事件和日本大和银行事件的发生,则推动了《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修订,直接导致1996年《市场风险修正案》的问世。如今享有盛誉、被各国金融当局广为采用的巴塞尔监管原则。是踩着市场变化的鼓点、在应对各类银行事件或危机中逐渐成长起来的。 国际金融论文: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税收政策 自2006年开始,美国的次贷危机逐步显现,2007年8月这场危机全面爆发。次贷危机很快演变成了金融危机,这场危机迅速向全球扩散,发展成为一场灾难性的国际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使金融市场引发各种财产、收入损失,并直接影响到实体经济,造成外贸出口萎缩,企业破产,失业率增长,员工减薪,农民工返乡和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等问题,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影响。为了应对这场经济危机,我国采取了支持资本市场发展,扩大内需等一系列举措。本文就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适度调整税收政策,适应国际减税趋势 为了应对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世界许多国家常常采取了相应的减税政策,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鼓励外资的进入。据悉,近几年来,除挪威等极少数几个国家外,绝大多发达国家的综合税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有11个国家下降了15%以上,17个国家下降超过10%,大多数国家的综合税率平均下降12%。目前,这一趋势还在继续和扩大,其减税的特点是大幅度地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 伴随着发达国家的减税,发展中国家也加大了减税力度。如新兴市场国家纷纷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其中比利时、拉脱维亚、立陶宛降到了15%,斯洛伐克降到了19%;格鲁吉亚从2008年1月1日起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0%降低到15%,将税率为12%的个人所得税与税率为20%的社会税合并成单一税种减按25%的税率征收;保加利亚从2008年起实行10%的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税负大幅降低;马来西亚的公司税税率已由2006年的28%降低到2007年的27%,并且计划在2009年将税率降到25%。 各国减税将影响到我国的境外直接投资。经济全球化加大了资本的流动性,资本可以自由地在各个国家间流动,税率对资本的流动具有重要的吸引力。一国的税率高低直接影响到外国资本的投资回报,低税率的国家对于投资的吸引力明显高于高税率的国家。如果一国的税率大大高于其他国家,必然会影响到该国的外国投资。当其他国家纷纷减税的时候,如果我国仍保持原来的税率必然导致投资的减少。国际倾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研究表明,低税率的国家相对于高税率的国家拥有更多的投资。 各国减税必将影响我国的税收政策。随着我国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达40%左右。我国的产品、企业与国外产品和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而税收政策是影响我国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几年来我国税收高速增长,要求减税的呼声越来越高,世界各国的减税浪潮更加剧了这种要求。我国应采取积极的税收政策,应对全球范围的减税浪潮。我国在2008年已经实施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此,我国应顺应世界减税趋势,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积极的税制调整。适时的减税可以增加国民生产总值,刺激总需求的扩大,增加就业。例如,减少个人所得税可以使个人拥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增加个人消费和投资;减少公司所得税可以刺激公司的投资等。 但我们也要看到,单纯的降低税率不能解决国际竞争等问题,仍需要采取更多的措施应对全球减税浪潮。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在保持税收与经济发展同步或略高于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对税收作结构性调整。一方面进行减税,结合我国税收结构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实施减税政策,以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进行增税,并辅之以财政支出政策,对支出进行结构性调整。 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助推企业兼并重组 2009年初以来,国务院相继通过了纺织工业、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钢铁产业、石化工业、船舶工业、电子信息产业、有色金属工业、轻工业、物流业“十大产业”的振兴和调整计划,推出了4万亿元经济刺激方案,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吹响了进军号。与此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规范了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对特殊重组实行税收优惠,为实行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给予了有力的支撑。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发生的产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企业重组往往涉及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中企业所得税处理是最主要的税收问题。按不同方法处理企业重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会形成不同的企业重组税收成本。《通知》明确了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主要企业重组方式的含义,规定企业重组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办法和特殊性税务处理办法。在企业重组中,明确的税务处理方式是收购方和出让方进行成功重组的关键。在“两法合并”前,内资企业、外资企业进行重组,在所得税处理上分别遵循不同的税收法规体系。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统一了内外资企业重组适用的税收处理办法,使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重组税务成本得以统一,体现了税法的公平性。 《通知》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具体化,制定了每一种企业重组方式适用的具体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也就是说,符合特殊重组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不用确认所得或损失,也就暂不用纳税,而在普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计算缴纳所得税;合并企业接受的资产和负债,以原有成本确定计税基础,而不是按交易价格确定。一般情况下,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原有成本要大于交易价格,相当于增加了合并企业今后可扣除的成本;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按比例在合并企业弥补,而在普通重组中,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已经或多或少出现不良资产,通过重组整合,将使大型企业节约大量管理成本。重组方式少与税务成本不确定是此前企业重组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通知》既为大型企业集团内部重组打开了方便之门,也将推动一些在国内有多处投资的外资企业集团进行并购重组。 三、破解技术创新难题,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技术创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作用日趋突出。中小企业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元素,也是推动技术创新、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帮助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对整个国家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支持,可以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例如,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应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在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再投资等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给予扶持。具体包括:完善并合理运用税收抵扣、减免和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职工技术培训和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对科技创新项目收益再投资于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免税或退税优惠;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按应纳所得税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征。此外,对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贷款给予一定税收优惠。进口税收政策的优惠要从对企业进口整机设备,逐渐转移到鼓励国内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装备所需要的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上。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没有资金的支持技术创新也只能是一句空话。目前中小企业贷款缺乏投资风险基金的支持,因此必须建立中小企业投资风险基金和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畅通中小企业贷款渠道,降低贷款利率,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当务之急。有的企业由于缺少启动资金,不得不将高科技项目和专利转让,无法扩大经营规模。我国应出台中小企业增加自有资金的税收优惠措施,如通过优惠税率引导企业向中小企业注资等。针对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担保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对于民间相互的投资、融资业务,予以减免税政策,如3年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以活跃民间借贷、融资市场。 增加地方财政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既可促进企业发展,又能增长税收,是个一举两得的事情。地方政府应逐步使财政支持的形式多元化,变单一直接的资金支持方式为直接资助、财政担保、贷款贴息等多形式并存。财政拨款资助应该具有针对性,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项目。对一些真正具有良好前景但面临较高风险,难以募集到资金的科技创新项目,政府应提供财政担保。可考虑建立重要技术的研究开发费补助金制度,对一般项目政府补助1 / 3的经费,对环保节能项目、有利于产品出口型项目、能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的项目政府补助1 / 2的经费,鼓励促进企业研发节能环保,高产出、低消耗,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新产品。 国际金融论文:试论国际金融危机与会计创新 【摘 要】 从 金融 危机中发现 会计 问题并予以解决,不仅是摆脱金融危机的要件,而且是创新会计、提升会计职业尊严的绝佳机会!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最近提出,金融危机的 历史 也是会计创新的历史。这一观点更加精彩。本文从财务会计、审计和管理会计三方面讨论会计创新问题。 【关键词】 金融危机; 职业尊严; 会计创新 2007年美国华尔街的金融机构注销了与次贷产品相关的400亿美元的账项,引爆了当前这场国际金融危机。这场危机是否触底尚有待观察,但它已经撼动了从上世纪30年代大危机中脱胎而来的美式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制度;撼动了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所确立的以美元为“霸主”的国际金融体系;撼动了资本主义自由 经济 的根基,对实体经济和百姓生活的创伤也达到空前的深度。 有趣的是,金融危机伊始,美国金融界就试图将危机的责任归咎于会计,归咎于会计公允价值原则对金融危机的夸大,并获得部分国会议员的强烈呼应。对此,美国和国际的会计组织一方面奋力摆脱干系;另一方面也悄然限定了公允价值的适用条件。2008年美国主导的g20无人对会计发难,2009年英国主导的g20亦无会计负面新闻。于是乎,会计对金融危机的责任问题就这样摆平了。我国会计界就此也有热烈的讨论,其主流观点支持美国和国际的会计组织。 毫无疑问,美国华尔街恶棍们的贪婪与傲慢,美国金融体系的老化与破碎以及美国政府监管的缺失和过错,是造成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金融危机与会计无关!难以想象,那么重要的会计对如此罕见的金融危机没有任何责任?!实际上,其中的会计问题并不少,有些是新生的,有些则是老问题被新环境因素所激活。从美国经验看,会计有问题、有责任并不可怕,关键是通过危机进行会计创新。 一、财务会计创新 财务会计的责任是反映会计主体经营过程与经营成果,生产财务信息。随着证券市场的 发展 ,财务信息越来越重要。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财务会计至少有两点值得质疑:一是公允价值,即现行市价或基于现行市价的估计价值。财务会计期望以此解决会计计量中固有的价格波动问题,但是,在金融业,金融产品的现行市价总是被操纵得面目全非,并不“公允”,所以公允价值不仅对本次金融危机有夸大作用,而且在这之前已经夸大了金融繁荣,并且极其不幸地被金融机构“忽悠”金融客户购买次贷产品所利用。金融界没有资格指责公允价值,他们早已从中得足了实惠,不然,公允价值怎能推行下去呢?公允价值的问题在于倡导者与设计者没有想到会发生如此严重的金融危机和价格操纵,更不可能设定应急预案在危机和繁荣时期“挤出”那些夸大成份,充满书卷气,“好听不好使”。二是原则导向,这是安然事件之后美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新倾向,也引导了世界潮流。之前,美国一直实行“规则(或条文)导向”的原则。“规则导向”便于操作,但有漏洞;原则导向“包揽一切”,但操作困难,而且直接降低财务报告在会计主体间的可比性,加上现行会计准则的“选择性”以及公允价值所依托的职业判断。可以说,本次金融危机中财务报告的可比性被降到最低点,这与全国性或全球性证券市场对统一信息的需要是相背离的。 针对上述质疑,这里提出四点建议供有关方面 参考 : 一是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与会计主体监管过程相结合。换言之,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必须考虑如何为监管会计主体提供便利,而监管部门制定对会计主体的监管政策是应该考虑会计准则的执行,最好由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参与,使会计准则制定、会计信息与会计主体监管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在坚持利润与交易(或销售)统一的原则下,对存量资产或负债按历史成本与现行价格进行双重反映。也就是说,在保持利润“可稽核性”(accountability)前提下也满足利益相关者决策的信息需要,不要在“要么历史成本,要么现行价格”的选择中折磨自己。 三是尽量降低会计准则选择性和压缩职业判断空间,让会计回归“丁是丁,卯是卯”的状态。尽管由于不同的利益驱使这将加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压力,但将简化会计准则的执行,也便于应用。 四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制定“准则外业务”的处理准则。过去我国 企业 遇到新业务就向财政部打报告,然后根据批复处理,避免了规则导向下例外和遗漏无准则可依的情况发生。 二、审计创新 审计的责任是对财务信息进行社会鉴证或公证,作为“第三者”,它恪守客观、公正原则,超然独立,曾在世界上赢得了不亚于医师和律师的崇高地位,但在今天,似乎“很没面子”或尊严。原因很简单,就是审计师对于 会计 主体在审计期内的舞弊从来不承担责任!这也是本次 金融 危机中应该质疑审计的首要问题。审计是一种私营形式的公益事业,在执业过程中追求效率和规避 法律 风险,完全可以理解。但令人不能理解的事实是: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会计主体仍接二连三地发生舞弊;本次金融危机中那么多公司舞弊和操纵财务数据的事件曝光,却鲜有揭露于审计师之手;甚至那些天价收费的国际会计公司,其现场审计人员只是比照模板“打勾划叉”,其所谓大牌审计师的“核心竞争力”不是审计业务而是客户关系;更有甚者,越来越多的非审计专业人士“混迹”于审计行业,或者业务代表,或者“垂帘听政”,还能“轻车熟路”;……诸如此类,人们不禁要问:审计还有用吗?答案是:当然有用,但必须变革:一是将查找舞弊责任赋予审计师,这会加大会计公司的审计成本,但能够提高审计尊严,推动行业健康 发展 ;二是将咨询业务回归会计公司,美国将审计与咨询剥离是典型的舍本逐末的短期行为,也毁了审计行业,将两者合并起来不但不影响审计独立性,反而有助于查找舞弊,关键是承担查找舞弊的责任;三是修改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式”审计报告的措辞,首先加入查找舞弊责任;然后将那些显然有悖于“公众利益优先,社会责任第一”的措辞删除。 三、管理会计创新 按照传统,管理会计的责任是为会计主体内部各级经理甚至普通员工的决策者提供财务信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战略及其相关的流程改进或再造技巧、平衡计分卡、作业成本制度的相继引进和问世,管理会计也能够系统地提供作为财务信息动因的非财务信息,成为实施 企业 战略、提高企业效益、形成持续竞争优势的强有力的工具。尽管尚无证据表明本次金融危机的发生与管理会计的直接关系,但是,社会和企业对于管理会计的长期忽略已经或正在加剧着本次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则是不争的事实。这里提出三点建议供有关方面 参考 :一是本次金融危机的教训之一是社会在金融机构沦为金融恶棍们谋取私利的工具时无能为力,因此,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对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管,则成为突出的问题。管理会计早就有社会责任会计,最近10年来已经发展出系统性和操作性很强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方法。换言之,管理会计能够为监管部门监管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提供信息。二是实体 经济 受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也不同程度地陷入危机。从实务上看,实体经济摆脱金融危机影响的主要手段是从新定位战略,强化成本控制、预算管理和以财务信息为主导的管理控制,而这些正是管理会计的强项。三是加强会计内部合作,特别对内控制度,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审计完全可以协调行动,形成内控制度制定、执行和评价的机制,为企业摆脱危机甚至“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国际金融论文: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建设的思考 〔摘 要〕频繁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各国都意识到应该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然而缺乏制度建设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并不可靠,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本文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价值取向入手,对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设计 金融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它在提高全球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加剧了国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国际金融动荡已成为常态,金融危机频繁爆发。面对频繁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可以从经济、政治、社会等不同角度挖掘原因,但许多学者认为现行法律制度的缺欠与漏洞应该是最直接的原因,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制度的缺失则是危机快速蔓延的一个关键性因素,从这个角度来讲,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制度化建设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法律是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 一、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功能 在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研究中引入法治是十分必要的。没有法治就不可能使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从一种松散无序的行为转变为一种在具体制度框架下有序的金融活动。法是秩序的象征,又是建立和维持秩序的手段。法律制度以其规范性、确定性、强制性特点有助于实现国际金融秩序目标,法律可以作为实现变革的一种手段。由于法律所具有的规范性特点,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秩序的象征,同时也被视为建立和维护秩序的手段。一方面,法律通过明确的规则来规范行为主体的行为;另一方面,法律通过强制性的惩罚规定对行为主体起到威慑作用,使其不敢做出有违法律制度的行为。法律制度具有的透明、公开、稳定、权威等特性,使其成为加强国际金融合作效果与维护国际金融稳定的有效保障。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国际金融合作与协调的成果,不仅为当事人从事国际金融活动提供了基本的行为准则,从而具有保障国际金融交易安全的基本功能,而且也是国际金融监管主体行使金融权力以及防止金融权力滥用的基本依据,而法制本身贯穿其始终的稳定、公平、效率精神有利于生成有效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全球化的金融危机事实上已经说明了松散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并不可靠,要保障国际金融安全必须踏上合作法治化的道路。 首先,金融监管的作用在于它为金融机构和相关个人的行为确定了一种“秩序”,金融业的各种金融行为必须遵守此“秩序”。这种秩序是强制性的,它明确规定了行为方式、法律后果,对任何机会主义金融行为起到威慑作用,从宏观角度保证了金融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这种秩序就是法制。 其次,国际金融法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法律环境,为国际金融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国际金融的发展,不仅仅包括数量上的扩张,更应当追求发展的健康性与协调性,只有既注重“量”的扩张又注重“质”的提高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国际金融法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国际金融秩序,为维护国际金融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法律环境,从而起到促进国际金融发展的功效。因为合理的国际金融秩序和稳定的国际金融环境是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如果没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国际金融发展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再次,国际金融法有助于金融领域国际标准的统一,促进公平竞争机制的形成。必须承认,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然而,在国际金融领域,各国的金融监管政策和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在金融监管的标准、方式和方法上不尽一致,容易造成监管冲突。仅以银行业为例,对风险评估的标准和要求各国间就存在着巨大差异。这种监管标准的差异为“监管套利”创造了空间,造成金融机构间国际竞争的不平等,严重扭曲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从而制约了国际金融及经济的健康发展。国际金融法是国际社会在金融领域通过协调与合作达成的法律成果,它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各国金融法制的统一化和金融监管标准的趋同化,从而有利于避免各国之间的监管竞争,有利于生成公平合理的国际竞争机制。 最后,国际金融法能够起到约束金融霸权的作用。国际金融合作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反对任何形式的金融霸权,借助制度的力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金融霸权。金融监管领域中公平制度的产生,本身就是为了防止在金融领域中的“恃强凌弱 。因为公平的制度或制度所体现的公平,与霸权或强权是对立的和格格不入的。另外,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制度规则是基于国家间抵御金融危机的需要而产生的,即便是霸权国也需要参与国际合作,受到规则和制度的约束。作为国家之间意志的妥协,制度一旦建立,参与建立这种制度的国家就必须遵从他们亲自建立起来的制度,因而,制度可以对金融霸权起到限制的作用[1]。国际金融监管的有效进行需要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手段,国际金融法有助于世界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在国际金融领域取得真正平等的发展权,有助于国际金融危机的防范与化解,有助于世界经济和各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民主、公平 “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规则之治(governance)的事业”。[2]法治要求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和来源有一种判断标准,即什么样的规则能够使人类服从?它有助于我们理解国际社会中法律权威的确立。 当前,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研究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法律的最高(最终)权威来源是什么。这一问题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上的体现,曾经表现为要不要有一个世界政府。就目前而言,建立一个世界政府的想法显然不具有现实性。法律的最终权威不仅仅来自于在强制性上的发展,也应该来自于公正性和公开性。来源于它自身是否是“良法”,千年以前,亚里士多德对此曾做过一个历经时间历史考验的界定:已制定的法律能得到公众的普遍遵守,而大家遵守的法律为良法。因此,良法性与规则的普遍遵守性是我们建设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逻辑起点。既然在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中,面临着有全球化的金融而没有全球化的政府这个严重而现实的问题,那么为了确保国际社会所形成的规则能如同国内法律一样得到普遍且有效的遵守,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必须是能在最大程度上代表国际社会各成员国利益的法则,其必须兼顾各国实力的不同、极尽可能地体现各成员方特殊的利益要求[3]。民族主权国家仍然是全球立法最重要的参与者,现实情况是主权国家在参与全球性立法上的不平等甚至缺席,这种现象本身是与法治主张相悖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必须建立在平衡主权者之间的利益以及体现参与者应有的国际立法话语权的基础之上。主权平等的原则不仅包括缔约能力,也包括参与国际法制定的平等和参与国际组织的平等,唯此才能为国际法提供正当性来源。 公平指法律的“公正”、“正当”、“合理”、“恰当”的适用。在确立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国际社会是由大量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主权国家构成的,这种经济上的差异会直接影响到其法律权利上的平等性。因此,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是调整经济上不平等的主权国家的法律体系,基于公平理念,基于实质平等要求,应该在涉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系国际法律制度中建立双重法律规范,即需要有在普遍规范和国际行为守则的范围内的优惠和非互惠待遇。比如,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关系,允许发展中国家保留外汇管制立法等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和专门安排,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的经济权利和发展空间,同时,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因为单靠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普遍性规范,是不可能解决合作中的公平问题的。公平“作为一项法律原则”不能独立存在,“它的适用总是与一项法律规则相联系的”,时而“符合法律”,时而“超越法律”,时而“违背法律”。[4] 三、立法技术:“硬法”与“软法”融合兼用 目前,国际金融监管规范就其性质而言分为“硬法”和“软法”两种。一般认为,“硬法”是指那些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规范,如国际多边条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联合国《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是在成员国彼此相互关系中创设权利和义务,并相约遵守这一行为准则。国际条约具有国际法律效力,任何违反的行为都可诉诸国际法的救济方法解决。而“软法”则指那些效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但能够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5]。这类文件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却往往有助于国际习惯的形成和条约的产生,对各国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6]。“软法”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软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是“软法”是可以产生实际效果的行为规则[7]。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监管规则为例,尽管巴塞尔协议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协议本身的质量、市场压力等因素的作用,巴塞尔协议在实践中起到了约束各国银行监管规则的实际效果。 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各国间就一些重大问题都存在着比较激烈的利益冲突,在涉及金融主权让渡方面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领域尤为突出,金融监管合作秩序的维系与持续,必须依靠国际经济条约“硬法”效力的维护,并建立相应的政府间组织作为运作的机构。国家制定的“硬法”因其强大的约束力构成现代法律秩序的中心,但是“硬法”因立法和实施成本较高而导致其供给严重不足,金融监管国际多边条约的匮乏即为明证。而“软法”从制定和通过的程序和实施机制不需要通过国家领导层、或是繁琐的立法程序,这就节约了相当多的时间和财力,表现出更多的灵活性和更大的自由度,确实给各国政府留下了更大的自主活动和决策的空间,显示了其造法成本低、成功率较高的优点,在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统一规则的需求不断增加与“硬法”供给严重不足时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金融全球化使得各国在处理金融危机等跨国问题时彼此之间不得不进行合作与协调,而各国对于金融主权的坚持使得统一的国际金融监管条约的达成困难重重,巴塞尔协议等这种“软法”性质的监管规则满足了各国监管当局心理和现实的需求,它所提倡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是基于各国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的,透过各标准制定委员会向各国监管当局提供各个金融领域的最低标准和最佳实践原则,然后各国监管当局可以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遵守执行这些标准。由此可见,我们应该在两个层面上构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法律制度:第一个层面是制定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多边国际条约;第二个层面是在某些难以短期内达成国际条约的金融监管领域,通过制定和实施“软法”的方式,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国际合作。各国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具有高度共识却又极度敏感,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纷繁复杂又充满矛盾和冲突,存在着相当多的立法瓶颈,“软法”的通过对国际社会的各成员国来说无疑是一个信号,指示着国际实践和国际立法的趋势和方向,为“硬法”的达成创造了有利条件。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硬法”与“软法”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容性,这是由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所决定的。 四、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 法律是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结构的基本要素是由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和实施机制构成的,而实施机制主要体现在奖惩机制和组织建设方面。因此,就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制度而言,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 法律规则包括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实体规则是规定和确认参与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成员国权利、义务、责任的规范;而程序规则则是用来保证权利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过程、步骤和方式的规则。 1实体规则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实体规则,应当以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定为主要目标。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实际出发,这方面的实体规则应当大体包括:(1)信息交流规则。在金融监管合作的过程中,国家之间需要交换相应的信息。但是,由于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地位,金融信息必然涉及本国的金融利益和金融安全,国家在金融监管信息的交换中都有尽量保留的倾向。因而在监管合作中必须对此加以明确规定。(2)确立金融监管的国际标准。金融全球化环境下,如果没有国际社会共同一致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必然会出现监管套利,既可能造成逃避监管引发金融危机的情况,也可能造成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因此,国际监管标准的确立和实施是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以多边法律规则形式表现的金融监管国际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员国有法定义务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监管。(3)危机应急处理规则。金融全球化带来了金融风险的国际性传播,一旦发生金融危机,说明金融体系受到严重破坏,如何尽快从危机困境中走出来,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强金融体系信心对恢复国际金融稳定至关重要。对危机处理得当,国际金融体系可能很快摆脱危机的阴影,步入正常运行轨道,反之亦然。危机应急处理机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成本和代价的承担,即如何在所涉国家之间分配和分担金融机构拯救或倒 闭的成本和代价。按照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法理基础,应当由具有监管权力而监管不力的国家承担金融机构倒闭的不利后果,唯有如此,才能合理分担跨境风险,才能有利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深入进行。 2程序规则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程序规则是实现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公正的根本途径。因为程序规定了在金融监管国际合作问题上各种权力的运行方式,如果只有实体规则而没有程序规则的约束,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中的公共权力就可能被某些国家或组织滥用。另外,程序正义可以提高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意愿,并能增加纠纷解决过程的可预测性,因而既可以提高金融监管合作的决策效率,又可以防止成员国的不满,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决策有效实施提供了保证。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程序规则来加以制约和规范,笔者认为应该至少包括:(1)公开、公正的决策机制。公开的决策机制包括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应该透明,即在立法、规则的制定方面要对全体成员国公开,以获取广泛的民主基础;决策过程透明,金融监管的重大决策过程应规范化,对参与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全体成员开放,使每个成员都可以用自己的思维进行判断和评价;决策结果透明,对任何涉及成员国金融利益的金融监管决策结果,均对全体成员国公开,以使每一个成员国有机会去认识和评判该决策结果的正当性[8]。公开透明的国际金融监管决策机制为决策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提供了保障。(2)争端解决机制。规则不可能自己执行,因此,争端解决及其执行程序是任何法律体系必不可少的因素。当今,和平解决争端已经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分为政治方法(或称外交方法)和法律方法两种,是否能够产生有法律拘束力的解决结果是法律方法与政治方法的主要区别,法律方法大大增强了争端解决机构的权威,有利于争端的迅速解决,与“权力型”的外交解决手段相比,“规则型”法律取向的争端解决机制也是抑制强权政治的有力武器。wto争端解决机制即为一个很好的例证[9],wto法为其他国际法规范树立了可强制执行的、非自愿遵守的“强势”的国际法运作模式典范,这直接为提高国际法规范的强制力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目前而言,国际金融领域还缺乏这样的争端解决机制。然而,国际关系是国家之间的冲突与合作关系,合作是以冲突存在为前提的。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当然也是以国家之间在金融领域存在矛盾和冲突为前提的,否则合作就失去了意义。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合作存在和继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二)建设符合监管职能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 作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制度的实施者与维护者,国际金融监管组织承担着主要决策功能和裁判功能,能够起到强化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的目的。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国际合作,客观上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多边金融监管机构,执行国际金融监管的职能。建立国际金融监管机构是全球化下国际金融领域无法回避的问题,现有的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均不足以担当此重任,有两条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或是改造现有国际金融监管组织,或是建立一个新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不论是改造还是重新建立,只不过是实现方式不同而已,都不会影响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职能的发挥。 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能够防控国际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多边监管机构应该具有如下特征:(1)它应该是一个全球性的、专门性的、政府间的金融监管组织。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以维护全球金融稳定为己任,那么它应该是向国际社会所有国家开放的组织,而不是个别国家的俱乐部或区域性组织[10]。既然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宗旨和目的是维护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而金融行业的专业技术性、复杂性与重要性决定了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必须是一个专业性的国际组织。此外,由于金融监管权属于主权国家的行政权力,而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跨国监管权来源于主权国家对金融监管主权的部分让渡,因此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应该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而不是非政府组织。(2)它应该是一个能够凸显国际关系民主化的金融监管组织。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成员应该包括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主权国家,改变现有国际金融组织受西方大国主导、代表性不强的性质。(3)它应该是一个具有横向综合监管职能的金融监管组织。金融业混业经营与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趋势下,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业务范围日益融合,内生出跨市场跨行业 的交叉性金融风险,这种风险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等特征。一旦爆发,就会跨越原来的市场界限而在不同金融市场上迅速传递,建立在分业经营基础上的分业监管机构显然难以对跨市场的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监管,具有横向综合监管职能的金融监管机构能够适应金融混业经营对监管的新要求。 在没有权威的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构的条件下,要实现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对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国内政策倾向各异的不同国家来说,是不现实的,在缺乏制度的实施者与维护者的情况下,合作将难以进行。因此,设立具有协调监管功能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是建设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内容之一。 (三)建立监督制裁机制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过程之所以需要特定的监督制裁机制,是因为在合作过程中各成员在谋求自身利益时,既有可能采取正当手段,也有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监督制裁机制可以减少对规则的破坏,没有监督制裁就不能抑制合作活动中可能出现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有效的制度必须配有监督制裁机制,监督制裁机制使成员国在制定本国金融政策和采取行动时,必须考虑合作组织制度的意义。惩罚那些采取不合作战略的背叛者,只有这样才可以使参与者的行为变得可以预见,并将他们的行为导入合理预期的轨道。 可以选拔具备公正、中立、专业的人员组成专家小组,专门行使监督职权,对合作各方是否违反合作规则进行裁判,并对违法者进行制裁。此外,补偿原则应作为专家小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准则,因为在金融监管合作中可能会出现合作结果对相关各方利益不对等的情况,即合作主体间利益分配不均,此时应考虑适当的利益补偿,作为合作达成的激励,以维护合作的稳定性。 建立完善、公正的监督制裁机制,可以实现国家利益与国际整体利益的双赢。在一个独立的、权威的国际组织的监督与管理下,国际金融监管冲突会得到更加公正、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保障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有效性与稳定性。 国际金融论文:浅谈 国际金融 课程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 摘要:《国际金融》课程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和时代性很强的课程,该课程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在其教学过程中必须对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改革。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并与优化教学内容相结合;要改革考试方法和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在教材的使用上要“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等才能完成预期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 《国际金融》课程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经济和管理类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和时代性很强的课程。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程度的日益加深,特别是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开放,许多经济、金融部门需要大量既通晓国际金融理论、又熟悉国际金融实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国内许多高等院校的经济管理类专业都十分重视《国际金融》课程的建设。在课程建设中,教学模式的改革是一个关键环节。本文根据《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探索本课程的课堂教学模式。 一、《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1.综合性强。一直以来,国内外对“国际金融”课程的研究有很大差异。在国外,许多大学的商学院和经济学院都开设此课程,但商学院开设的“国际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课程等同于“国际财务管理”(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即站在“跨国公司的角度”来讨论相关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许多内容都属于微观层次的研究;而经济学院开设的“国际金融”课程则以“开放经济的宏观经济学”为主要内容,属于宏观层次的研究。在国内,国际金融课程的内容相当广泛,里面既有理论的分析(如国际收支理论、汇率决定理论、汇率制度选择理论、金融危机理论等),还有实务的介绍(如外汇交易实务,外汇风险防范实务等),也有政策的研究(如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内外均衡目标的实现、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等)。 2.实践性强。《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站在不同的角度从宏、微观层面更透彻地认识经济生活、理解国家经济政策和金融体制改革,真正学以致用。如针对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来,汇率变动的浮动和频率加大,如何强化外汇风险管理,实现储备资产的保值增值;针对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和中国目前的国际收支状况这一事实,如何调整国际收支,实现人民币汇率的稳定等问题都是国际金融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通过本门课的学习,要求学生初步掌握一般的国际金融业务操作程序,如外汇交易实践操作(即期、远期、掉期、套汇与套利、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互换交易等)、外汇风险管理(进出口商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等)、贸易融资业务(福费廷业务、保理业务、出口信贷业务的运用等)。通过对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训练,为学生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投融资部门做应用型金融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 3.时代性强。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风云变幻,国际金融领域的新现象、新问题、新事件层出不穷。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海啸。雷曼兄弟的破产,美国华尔街投行的“绝迹”,美国最大的抵押贷款融资企业房地美(freddie mac)和房利美(fannie mae)以及美国国际集团(aig)相继被政府接管;伴随着全球出现的流动性危机与信贷紧缩,欧美掀起金融机构国有化或半国有化的浪潮,金融系统出现空前规模的去杠杆化,还有法国兴业银行事件,越南发生的金融动荡,中国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推进、外汇储备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外汇储备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等等。 日新月异的国际金融实践也推动着国际金融理论不断深化和发展。近十年来,国际金融理论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在汇率决定理论、汇率制度选择理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理论、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国际金融市场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因此,《国际金融》课程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国际金融》课程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其教学不能采用传统的从课堂到课堂、从书本到书本的满堂灌的教学模式,而必须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才能很好地完成预期的教学目标。 二、《国际金融》课程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 (一)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近几年来,多媒体教学在高校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多媒体教学可以以文字、表格、图形图片、动画、音频、视频、录像等形式讲述课程,从而增强授课的直观性、形象性、生动性,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决定了要讲好本课程必须全方位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1.在传统教学过程中融入网络教学手段。在上课过程中,可随时利用网络,结合授课内容,介绍、观看与上课内容相关的视频、图片、最新事件及评论等。如在讲外汇与汇率这部分内容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站查看人民币汇率行情,带领学生浏览华尔街日报、伦敦金融时报等网站查看国际外汇市场行情和汇市评论。在讲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时,可带领学生在凤凰财经网上观看一些专题讲座视频,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了解最新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在讲外汇衍生金融工具时,可带领学生浏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查看相关的合同交易数据。在讲国际收支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查看中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在讲欧元时,可带领学生浏览欧洲货币联盟中央银行网站了解欧元的实施情况。在讲外汇储备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界等网站查看中国最新的外汇储备统计数据以及相关的许多图形、表格等。在讲汇率制度时,可带领学生浏览香港金管局网站了解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的相关情况等等。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教学,有助于教师及时、全面地了解最新的国际金融信息和国内外金融理论的发展动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添加较新的统计资料、图片等信息,也有助于学生对最新的热点问题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2.利用专题音像资料进行多媒体教学。如在讲世界主要外汇市场时,可以让学生观看“世界外汇市场交易概况”的光盘;在讲金融危机时,可让学生观看“亚洲金融风暴”的光盘等。通过观看音像资料,使学生对学习的内容有比较强的形象认识和直观体验,加深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3.要善于利用多媒体的ppt演示工具。《国际金融》课程中的许多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及理论的逻辑性较强,为了讲清楚、讲透彻这些概念或理论的来龙去脉,在制作ppt时,一定要简单明了,多用示意图、纲要图和简单的动画,避免将word文件中的大量文字直接贴在课件中而将ppt变成了教材的翻版。如用示意图给学生介绍汇率理论的发展脉络,用示意图将汇率理论中资产市场说的模型分类展示给学生,用纲要示意图给学生讲解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历史演进,用简单的动画来描述套汇或套利的过程等等。这些示意图虽然简单,但却对学生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并与优化教学内容相结合 1.要继续用好讲授法,不过讲授要改进方法,不应该灌输,而应该引入启发,将学科专业最新进展和前沿呈现在学生面前,讲清思路,引导学生思考。中国高等教育要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教师必须认识到学生不是空着脑袋进入课堂,不是被动接受知识信息的容器,他们必须主动建构知识,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主动地学习;教师必须启发、引导学生学习,因而应废止注入式的教学方法,代之以启发式的教学方法,教学生思考、发现、理解、生成,建立知识之间的逻辑联系,找到知识与生活、将来工作等关联性。 2.《国际金融》课程中有许多理论联系实际的内容,这些内容通过案例教学往往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国际金融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丰富的案例,在国际金融课程中进行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积极思考,主动探索,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讲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时,可引入二战后日元汇率走势对日本经济的影响的案例;在讲货币危机与金融危机时,可引入1992年欧洲货币危机、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越南金融动荡的案例;在讲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时,可引入巴林银行破产事件、住友商社巨额亏损事件、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案例;在讲离岸金融市场时,可引入人民币ndf交易的案例;在讲最适货币区的理论及实践时,可引入欧元诞生的案例等等。 3.国际金融领域经常出现许多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学生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创新、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而且可以使学生所掌握的信息与知识得以相互补充,知识结构更加完善。如在讲人民币汇率问题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人民币升值对中国进出口企业的影响这一问题;在讲外汇储备时,可组织学生讨论近几年中国外汇储备激增的原因有哪些;在讲国际资本流动时,可组织学生讨论近年来热钱流入中国的数量及途径等问题;在讲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和“三元悖论”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问题;在讲外汇风险管理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中国外贸企业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采用了哪些方法和手段来规避汇率风险;在讲国际收支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的原因以及如何促进中国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等等。 4.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比较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就是对于相似的或对称的理论、概念和业务等容易混淆的内容,在教学中通过绘图、列表等方式,把它们之间的异同进行罗列比较。如在讲解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等概念时,引导学生寻找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在讲站在报价银行的角度求交叉汇率的方法及站在顾客的角度进行套汇的内容的时候,由于这两部分内容容易混淆,可以将他们放在一起讲解,以避免引起混淆。 5.要改变传统的授课方式,引入“问题教学法”、“研究教学法”等,对培养学生自主式学习和创新性学习的能力有很大帮助。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一种民主、活泼的气氛,采用问答式、讨论式、解决问题式的方法进行教学,把教育对象的思维活动不断引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环境之中,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教育对象的思维由被动变为主动。在课堂教学中,一定要强化、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鼓励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进而解决问题;要爱护和培养学生好奇心、求知欲,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解决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参与教学过程,会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师将自身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融汇到教学内容之中,将会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观能动性。 教学方法改革要和教学内容优化相结合。教学内容是教师教学的载体,也是师生授受、生成、创新的基本素材,显然,即使用最好的教学方法去教陈旧、无用、缺乏意义或价值、模糊、混乱的教学内容,也不会有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学方法改革必须与教学内容优化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更加注重学科最新知识和创新方向的介绍,注重学习和研究方法的传授。 (三)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 为了深化高校考试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改革《国际金融》课程的考试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在考试内容方面,创新能力的考核应成为考试的重要内容。要尽量减少试卷中有关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方面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尽可能地增加创新能力的测试。试卷中有利于培养创新能力的论述题、分析题等要占较大的比例。考核成绩不但考虑期末的考试成绩,而且考虑平时完成作业的情况、课堂讨论等情况。要灵活采取开卷、口试、论文等形式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把学生引向独立思考,根据自己的理解来答题。成绩的评判要鼓励独到的见解和创新,发挥学生个性化思维在探索知识中的作用。在考核方式上不但有闭卷考核,还应有开卷考核。要制定合理的考评体系,考评体系要以促进和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为主导,做到既考知识又考能力和综合素质,以促进大学生积极主动提高自己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四)在教材的选用上,是“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 教材作为课程的书面载体形式,不仅直接影响着高校教师在教学模式改革中的教材观,而且从深层次上还影响着他们的课程观及教学方法观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辩证、客观、科学、发展地对待所选用的教材,即做好教材的“二次设计、开发及实施”(指教案),而不是“照本宣科”,即要求教师按照继承、借鉴及创新的课程原则积极做好所用教材的“纠正”与“弥补”工作。即是“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
教育经济论文:翻转课堂教育经济学论文 一、翻转课堂的易用性和公平性 教师将教学内容转换成教学视频让学生作为“家庭作业”在家观看,这将引发一系列问题:如果你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这种家庭作业,你会怎么做?你在哪里去接受培训?你的技术工具从何而来?你哪来这么多时间?乔纳森•伯格曼(JonathanBergmann)和亚伦•萨姆斯(AaronSams)是翻转课堂两个引人注目的支持者。2006年,作为美国林地公园高中的两名化学教师,他们合作实施了翻转教学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他们的成功如此引人注目,以至于他们拥有了一份新职业,就是在研讨会或“翻转课堂网络”①上宣扬他们的翻转教学方法和理念。2012年他们出版了一本书叫作《FlipYourClassroom:ReachEveryStudentinEveryClassEveryDay》。萨姆斯在该书中说技术和时间不应该成为翻转课堂的主要障碍,他和伯格曼翻转他们的第一堂课仅使用了他们两台糟糕的电脑,另外在软件上花费了50美元;有很多简单且免费的程序可以帮助人们创建教学视频和其他教学材料,除了一个智能手机外不需要任何东西;他鼓励与合作的同事伙伴共同承担相应的开支费用。其实,翻转课堂的实施并非这么容易,仅仅是教学微视频的设计和开发就会让教师们望而却步。一般情况下就连参加教学竞赛的普通PPT课件都是由学校教育技术或计算机中心的专业教师来完成的,更别说微视频的设计开发了。实施翻转课堂其实是向教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工作量,加大了完成教学工作的难度。教师要达到这些要求就要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资金,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实际上就是增加了教师的“生产成本”。那么这种投入是否让教师个人收益增加呢?显然还没有一种很好的薪酬制度来补偿实施翻转课堂教师的额外劳动。虽然不能说教师是完全为了个人利益而从教,但教师额外劳动的付出理当以一定价值来体现。因此,要想实施翻转课堂并不容易,它的易用性并不容易体现。那翻转课堂的另一方———学生呢?翻转课堂教学是基于学生都具备在家观看教学视频的物质和技术条件的假设。翻转课堂的支持者反驳说这并不需要最新式的智能手机或掌上电脑,教师只需付出一点点代价,将教学内容刻录低技术含量的DVD光盘发给学生回家观看,或者白天在校时提供相应条件让有需要的学生观看教学视频内容即可。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或学校,学生家庭还是具备实施翻转课堂的物质技术条件,但翻转课堂的实施不是仅仅针对这些家庭条件较优越的学生,对其他学生而言,这显然不公平。 二、翻转课堂的适用学科领域 在翻转课堂引入中国后,翻转课堂在中国教育领域仿佛遍地开花,好像什么课程都突然变得需要“翻转”了,什么课程都能“翻转”而且都取得了比传统教学方式更好的教学效果。事实果真如此吗?全校所有课程都可以进行翻转教学吗?翻转教学对所有学科都有同样的促进效果吗?也许翻转课堂的支持者会肯定地说“是的”。他们会引用由美国常春藤盟校赞助的培养数学天才的可汗学院为例,他们通过YouTube网站至少提供了3500段教学微视频。但是有研究表明,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仅对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和数学(Mathematics)(STEM)学科领域的教学才有积极的影响(Herreid Schiller,2013)。在此,显然不包括所有学科。其实这很容易理解,因为理科知识点相对明确,概念、公式、实验、例题等知识容易拆解,便于翻转课堂的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类知识则需要教师与学生不断进行思想、情感上的交流互动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国外中学教学层面,有少量案例研究表明,由于引入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9年级数学不及格率下降了多达31%,科学不及格率下降了22%。还有一项实证研究,美国研究者对23名处于不及格边缘的学生使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他们在家参与在线学习的参与率从75%提高到100%,与控制对照组学生相比,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学生的及格率也提高了11%。还有案例是在物理课上,教师准备了16段关于磁场的教学视频并实施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调查数据显示学生对这种新教学法反应积极,他们表示很喜欢观看这类教学视频,并且能够自由回放进行学习;69%的学生表示在这种全新教学模式下,他们能从教师那里及时地得到所需的帮助;三分之二的学生表示在课堂互动时间向同伴学习是有价值的。上述研究只是少数学校的案例,至今仍没有能证实翻转课堂教学绩效的广泛的实证数据。斯坦福研究机构(StanfordResearchInstitute)最近对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使用可汗学院教学材料的学生进行了一项小范围研究,他们发现数学学习掉队的学生不管是通过教学视频的翻转课堂还是接受小组教学都取得了同样好的成绩。“翻转课堂网络”对558名教师进行了调查,有65%的教师表示翻转课堂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成绩。《FlipYourClassroom:ReachEveryStudentinEveryClassEveryDay》一书的作者之一伯格曼现在在凯尼尔沃思约瑟夫西尔斯学校担任技术顾问,他也承认有说服力的数据来之不易,但他认为现在正在进行的研究最终将消除外界的所有质疑。 三、翻转课堂的本意回归 随着翻转课堂追随者的增多,对翻转课堂的问责和评估呼声也越来越高,翻转课堂实践者所得出的结论将可能变得有问题。伯格曼并没有将翻转课堂描述为教学法的变革,仅仅是教学的一种新方式,是利用旧思想的新方法,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使教学变得更具有创新性,使用各种方法照顾到每个学生的需求。而当翻转课堂引入中国后,部分教育者对其本意和实际价值显然存在误判。翻转课堂的兴起体现了广大师生和教育工作者对当前传统教学中存在的弊端的不满,以及对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新型教学方式变革的渴望和积极探索。翻转课堂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它能解决一些问题,但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教育是教育,不是为了体现某个理念而存在的。这种源自欧美的舶来品和PBL(基于问题的学习)、专题学习网站、Moodle网络课程等曾被寄予改革中国教育现状厚望的名词,在没有大量实证数据支持及成熟操作模式下,翻转课堂不可能撑起人们寄望它来改变中国教育现状的美好愿望。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不能只是依靠纯粹理论的推演,而是要经过实证检验才行。这也正是教育经济学研究中所具有的科学特质和基本属性。翻转课堂究竟适用于哪些学科,如何实施才能真正促进教学绩效的提高,以及实施过程中具体教学情景的把握、学习指导的撰写、学习活动的设计、学习任务的分解与递进、教学微视频的设计与开发、教学效果的测评与检验、翻转课堂教学技能的培训等各个具体教学环节都还有待大家进一步探索、论证、优化。 四、结语 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需要消耗大量的教育资源,而具体到每一所学校,其办学资源都是有限的。在当今注重绩效的年代,如果没有大量实证数据来证实翻转课堂的教学绩效,教育主管部门及管理者不可能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全面推行一项前景不太明朗的教学变革。从世界各国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来看,它都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也正是如此,翻转课堂在中国的应用前景还需要大量的实证研究来证实。 作者:刘勇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教育经济论文:小学阶段教育经济论文 一、国外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的研究与借鉴 国际上较早开设经济教育课程的是美国、德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家,这些国家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美国一直走在经济教育的最前沿,在经济教育的课程设置、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师资建设、教育支持系统方面形成了完备的体系。韩国的中小学经济教育,自20世纪60年代起步,到80年代进行了全面的改革,目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分别以美、韩这两个东西方国家为代表对其小学经济教育目标进行详细介绍。 1.美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现状美国经济教育课程已经被作为一门核心课程,可见经济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美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主要在《全美自愿性经济学内容标准》(VoluntaryNationalContentStand-ardsinEconomic,1997)和《全美社会科课程标准—卓越的期待》(CurriculumStandardsofSo-cialStudies:ExpectationforExcellence)中进行了详尽的规定。(1)《全美自愿性经济学内容标准》中的小学经济教育目标1997年,美国经济教育委员会(NationalCouncilonEconomicEducation,简称NCEE)颁布《全美自愿性经济学内容标准》。这是美国第一部关于幼儿班至12年级经济教育的国家课程标准。该标准在前言中阐述了经济教育的基本目标。知识目标:①理解基本经济概念,能够找出影响生活的各种经济问题,避免发生因不懂经济学而犯的错误;②了解有关美国经济的一些事实,包括失业、通货膨胀、现行的资费标准和利息率等;③理解人们看待经济问题时会存在不同的观点。能力目标:①确定经济问题、选择、利润和成本;②分析经济环境中激励对工作的影响;③考察经济条件和公共政策变化所带来的后果;④收集经济证据,比较利润与成本。为了实现经济教育的这些目标,教育委员会又制定了贯穿幼儿园到12年级的20条内容,针对幼儿园到4年级、5年级~8年级、9年级~12年级,每一条内容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学习基准。例如,该内容中的第一条为:学生能理解的生产资源有限,人们不能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结果是他们必需选择某些东西,放弃其他的东西。针对幼儿园到4年级提出:人们需要做出选择是因为不能拥有所想要的一切;经济需求是一种欲望,可以通过消费商品、享受服务或从事休闲活动得到满足;商品是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服务是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行为;人们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决定了资源怎样被利用;一旦做出选择,就意味着其他一些东西被放弃;企业家是组织生产资源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人;生产者是指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人等15条具体基准。总之,美国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就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经济教育概念,开始学会抉择。(2)《全美社会科课程标准———卓越的期待》中的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美国全国社会科协会于1994年推出的《社会科课程标准:卓越的期望》是美国课程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社会科课程标准,在美国国内和国际上都影响深远。该课程标准以10大主题轴(thematicstrands)的形式构建了社会科课程结构。 这10大主题轴分别是:文化;时间;连续与变迁;人、地与环境;个人发展与认同;个人、团体与制度;权力、权威与管理;生产、分配与消费;科学、技术与社会;全球联系;公民意识与实践。其中“生产、分配与消费”主题轴主要涉及经济内容。该主题轴分别描述了学生在低、中高年级应达到的经济教育目标。低年级应达到的目标如下:低年级阶段的学生要学会区别“想要”和“需要”,通过比较自身与他人的经济体验去探索经济决策,进而思考这些决策给不同的群体、社区、国家等所带来的影响。为了达到以上目标,又对低年段作了详细的预期目标,被确定为:(1)举例说明稀缺性和选择影响着我们的经济决策;(2)分清需要和想要;(3)从范例中分辨出属于私人还是公共的商品和服务;(4)说出构成经济体系的各种不同机构,如家庭、工人、银行、工会、政府部门、小型商业机构、大公司等;(5)描述我们怎样依靠特定工种和工作方式的工人,他们服务于生产、商品与服务的交易;(6)描述动机、价值观传统和习惯在经济决策中的影响;(7)解释并说明金钱在日常生活中的角色;(8)描述供给和需求的价格关系;(9)使用经济学概念如供给、需求、价格去帮助解释社区和国家中的事情;(10)用经济学概念分析当地经济问题,如怎样减少垃圾。从上述主题轴中的经济教育课程目标可以看出:(1)美国对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尤为重视。其目标的详细性和深刻性远超过我国小学阶段,甚至超过我国初中的经济教育课程;(2)目标的逻辑性。目标根据人的认知发展的阶段性,用螺旋上升的方式来构建。(3)目标内容的全面性。内容涵盖了经济学的基本要素,便于经济学知识的构筑。 2.韩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现状韩国中小学的经济教育是通过社会科课程实施的。1987年韩国进行了第五次教材改革,在课程中增加了大量的经济学内容,另外对各学段的经济教育目标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为:教育诱导学生从小关心经济生活,养成良好的经济生活习惯和正确的生活态度,对周围的经济生活产生兴趣,并能用简单的用语来叙述发生在身边的经济现象;培养学生合理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和素质。低年级(1~4年级)重点放在养成正确的经济生活习惯和形成良好生活态度上;高年级重点放在能够正确理解与经济有关的基本概念,在较高的层次上关心经济生活,培养对经济生活的浓厚兴趣和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与素质。与美国相比,韩国没有独立的经济教育课程,而是通过社会科课程进行实施的。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经济教育目标会存在差异,但也有共同的特点,如美、韩两国都旨在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和掌握基本的经济概念。可见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经济教育的重要性,它可以使我们从小养成良好的经济习惯。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一直把“德育”作为社会科课程的主要目标,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美韩等国的经验对于我们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二、我国小学经济教育课程目标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经济教育在小学阶段涉及到的内容很少,相比发达国家,在理论研究和实际教学中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小学尚未设置独立经济教育课程,只有少量与经济相关的内容存于社会科课程中,如品德与社会课程个别单元涉及了经济内容。随着“国家三级课程体系”改革序幕的拉开,有些发达地区出现了经济教育的校本课程,如浙江省兰溪市实验小学开设的《理财与生活》和宜昌市大公桥小学开设的《经营与消费》等。关于小学经济教育目标在《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有所涉及,以下添加着重号部分为经济教育目标:《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的经济教育目标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1.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养成自尊自主、乐观向上、热爱科学、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态度。 2.在生活中养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友爱宽容、公平公正、热爱集体、团结合作、有责任心的品质。 (二)能力1.学习从不同的角度观察、认识、分析社会事物和现象,尝试合理地、有创意地探究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学习对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三)知识 1.初步了解儿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初步理解个体与群体的互动关系。了解一些社会组织机构和社会规则,初步懂得规则、法律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 2.初步了解生产、消费活动与人们生活的关系。知道科学技术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影响。 3.了解一些基本的地理知识,理解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简单了解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一些共同问题。 相比较美、韩等国,我国对于经济教育目标研究的敏感度不够,存在的问题有很多,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理论研究不足通过搜索数据库可以发现,关于经济教育的论文还比较少,专门写经济教育目标的论文更是很少,大多零散地出现在对经济教育情况整体描述的文章中。另外,对于国外的经济教育研究多于国内,如对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经济教育研究的学术论文都有涉及,而对我国经济教育研究的文章很难找到。且研究的深度不够,大多是对我国经济教育进行宏观的文本研究,缺乏深入课堂、深入实际教学中进行的调查。只有把文本研究和实际调查相结合,才能深刻把握经济教育的实质。 2.比较研究不够细致以中、美两国为例,研究者趋向于把两国的经济教育总体情况作一个比较,缺乏从微观视角入手,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等方面作详细比较。就中美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而言,可以从“二者有什么共同点?二者有什么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等方面作细致比较。总之比较得越细致,越能深刻把握其实质,越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3.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过于笼统,缺乏阶段性和递进性如美国在经济教育总目标下,对幼儿园到4年级、5年级~8年级、9年级~12年级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学习基准。对每个阶段具体应该掌握什么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而且每个阶段的目标呈螺旋式上升。以我国的《品德与社会》而言,经济学相关目标分散于课程的三维分目标内,缺乏不同年级或年段的目标,更谈不上目标的阶段性和递进性。因此,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亟待优化。 4.经济教育目标侧重在经济生活中道德品质的培养,缺乏经济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是我们一直所推崇的,但是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再也不是一个谈金钱、谈利益可耻的年代。在我国社会科课程目标中,经济教育目标和道德教育目标混杂在一起,更多的是教育学生如何看待财富的问题,缺乏从经济视角看待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如课程目标中的“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等原则,体现的就是学生在经济生活中所应该具备的道德品格。我国小学的经济教育可以说是以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为指向的。这一事实与我国社会科课程突出道德教育相关。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该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因而,经济学相关目标也指向了经济道德品质的培养,经济教育被作为品德教育的一部分。与我国相比,美国经济教育以公民素质的培养为宗旨,即以培养理性公民为目的。经济教育目标包括了丰富的认知方面要求,以及选择能力和决策能力等技能方面的要求。 三、我国小学经济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1.加强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的基础理论研究我国经济教育目标的研究相比较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有利于我国经济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对相关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其中包括目标、经济教育、经济教育目标等一组概念。这些概念的界定,是研究经济教育目标的起点。(2)对研究方法进行重新审视。对于经济教育目标的研究应该把文本研究和实际研究相结合,深入课堂,对教师、学生、家长等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这样得出的结论对我国经济教育目标的制定和实际教学才更有借鉴价值。(3)引进国外先进经济教育理论。美国一直走在经济教育前沿,如对“朴素理论”和皮亚杰的“经济认知理论”的引进,为我国经济教育目标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优化我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我国目前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包含在社会科课程标准之中,但对于经济教育目标涉及的很少,且不够完整和深刻。因此,我国经济教育目标急需优化。我们可以尝试用这样的思路:首先我们可以从目标的来源(学习者的需要、社会需要、学科需要)以及三种基本取向(行为目标、展开性目标、表现性目标)来厘清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的确立依据。然后根据目标确立的原则———基础性与发展性、连续性与一致性、全面性与差异性、科学性与人文性,对小学经济教育目标进行优化。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以及霍恩斯坦的目标分类理论,为我们目标的优化提供了思路。因此,我们可以把目标分类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进行具体的优化。根据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实施的现状,设置独立的经济教育课程标准还不可能,但是可以把这样的优化思路用在社会科课程标准经济教育目标的制定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研制自己的校本课程,制订适合于本地区的经济教育目标。 3.处理好经济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教育的发展,首先,我们必须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国学者檀传宝针对学校德育如何适应市场经济,提出了“一方面学校教育告别羞于言利的陈腐思维,直面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充分、全面的经济(学)教育;另一方面要求学校教育同时注意开展‘富的教育’、自觉承担德育的超越使命等。两个方面相互诠释、缺一不可”。这里“富的教育”的思想源自日本教育家小原国芳,它指既要教会学生去创造财富,又要教育学生正确看待财富,实质上是要让学生更好地学会驾驭财富,形成正确的财富观。我国目前的经济教育倾向于后者,注重学生经济生活中的道德品质,对经济学的知识和技能关注较少。在现实教育生活中,对我们个体还是社会而言,我们需要的是道德规则和经济规则的相统一。所以我国经济教育的未来发展,二者必须兼有之。 4.出台基础教育阶段的经济教育保障政策国外一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他们在经济上的成功得益于其对教育的关注,尤其是对经济教育的关注。相比之下,我国的经济教育还比较落后。因此,急需出台有关经济教育的政策。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1)从国家层面,应该出台有关基础教育阶段经济教育的文件,通过自上而下的推动,促进基础教育阶段经济教育的发展;(2)在社会层面,允许更多的经济教育的社会团体出现,借助社会力量提高我国学生的经济素养和创业精神;(3)在教育层面,建立经济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制度,培养科班出身的经济教育教师。因为教师是学生的直接“对话者”,教师本身也是课程,所以从教师出发,丰富教师的经济学知识,会对学校经济教育的提高起到直接的作用。 作者:房飞飞任京民单位:云南民族大学 教育经济论文:剖析教育经济效益的因素和特点论文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社会经济活动创新知识教育经济学经济时代经济因素经济价值现实性 论文摘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因素。以传播、保存、创新知识为主要任务的高等教育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看,高等教育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经济效益。但高等教育的经济效益能否由潜在性转变为现实性,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一、高等教育经济效益内涵与类型 1.高等教育经济效益内涵。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是一围或一地区高等教育或高等教育投资所引起的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与高等教育投资的比较,即高等教育间接产出与高等教育投入的关系。衡量高等教育经济效益,首先需要研究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即计算出间接产出,然后以此与高等教育成本相比较,来确定高等教育的经济效益。 2.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类型。从国际上看,由于每个学者采用的划分方法不同,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有如下类型: (1)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个人效益是指由受高等教育的个人所获得的经济收入;社会效益则还包括本人不能单独占有的,为社会其他成员共享的收益。一般认为,属于个人范围的收益,是从个人终身收入流量中扣除与高等教育收益相联系的税的支付,除此之外的高等教育收益则属社会效益。由于社会效益内容广泛,相比较而言,个人效益较之容易度量。 (2)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直接效益是指高等教育投资所获得的效益来自高等教育过程因素本身或归受教育者本人所享有,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高等教育生产因素所直接生产的利益,即受教育者在高等教育过程中所获得的消费利益及获得的知识、技术;二是受高等教育者就业后所获得的薪金。间接效益主要指高等教育对于社会整体的贡献及经济效益增长两方面的利益。对直接效益的统计分析为计量间接效益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研究间接效益需要度量高等教育投资所引起的国民收入的增量以及外溢性带来的社会效益。 目前,学者根据各自的理论建立了多种不同的计量方法,如舒尔茨把教育资本的增加看作做是带来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丹尼森把教育水平的提高看作是促进劳动力质量提高,从而对经济产生影响,这都显示出由于计量理论方法不同而造成计量结果的差异。 (3)金钱效益与非金钱效益。不难理解,高等教育投资所获得的个人、社会效益中直接以金钱形式取得的,称为金钱效益,反之为非金钱效益。直接利用金钱收益的量化指标可以减少度量工作的困难但非金钱效益的客观存在,会给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度量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特征 经济效益,又称经济效果,是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消耗与成果、费用与效用之间的对比关系,其实质是对各项合乎预期目的的经济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一种最显露、最直接的效益,可以用明晰的财务指标来分析与计算,便于评价与考核。而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经济效益具有间接性、多重性与社会性,成本与效益在时间上具有迟滞性,在人群上具有不完全对称性。高等教育的产出是多元的、复杂的,有着不同于物质资料生产的特点。 1.长期性和间接性是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外在表征。物质生产领域的投资是定期投入、定期发挥作用、定期收回,可用一定时期内国民收入新增量的大小来判断投资经济效益的高低。而教育则是定期投入,劳动者获得的知识与技能将在其整个劳动期间长期地发挥作用,因此,不可以把其经济效益简单、直接地用国民收入某一时间段内的增长量表示出来。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周期长是其特点,一个优秀高中毕业生一般要经过至少四年培养才能本科毕业(如果加上研究生教育还需三至五年),毕业后仍然须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四五年,才能成为高级专门人才。这种人才培养时间上的长周期,决定了高等教育经济效益长期性的特点。同时,高等教育经济效益还表现在为社会进行多方面服务,具有间接性的特点。 2.高等教育的经济效果优于单纯的物质生产的经济效果。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舒尔茨认为: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源泉,其作用远远超过了被看做具有实用价值的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等物质资本。因此他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他说:“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教育可以说是一种消费活动,它为受教育的人提供满足,但它主要是一种投资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取本领,以便将来进一步得到满足或增加此人作为一个生产者的未来收人。所以,我主张将教育看作一项投资将其结果看作资本的一种形式。由于教育成为其接受者的一部分,我把它称作人力资本。”他进一步认为:“美国国民收人增长中未经解释的某一部分甚或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因于这种资本的形成。”舒尔茨1961年在研究美国1929~1957年经济增长时指出,美国整个国民收入增长额中的33%是通过教育投资获得的。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高等教育的生产力是提高了的生产力,这样的生产力更加有助于扩大再生产。也就是说,在费用相同的情况下,用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比单纯增加劳动力和机器设备的数量,更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一旦有了提高,就可以成倍甚至几倍地增加社会财富。二战以后,美、英等国都在逐年加大对高等院校的经费投入,使其成为国家培养科技人才、补充科研队伍的重要基地,对其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3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是实现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学校是科技大军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国家许多重大的科研任务,其理论创新、研究成果等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教育的任务,恰恰在于通过传授、继承和发展人类的生产技能和经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科学技术这一潜在的生产力转变为现实的、直接的生产力。也就是说,人们通过接受教育,掌握科学技术,而科学技术又通过受教育者现实的生产活动得以转化。而高等教育作为培养高级科技及管理人才的专业性教育,在社会的整个教育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由此可见,高等教育的经济效益是通过培养和输送具有高级文化科技水平的劳动力大军来实现的,即通过培养“人才”来实现的。这些高级专门人才在受教育期间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有别于物质资料,具有延时性的特点。 三、影响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因素 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因素很多,本文仅就影响较大的几个因素来进行分析比较。 1.对高校的教育投入。从投入与产出的角度来看,对高校的教育投入是对高等教育经济效益影响最大的因素。包括国家对高校的投入,地方政府对高等学校的投入,以及企业或个人对高校的捐赠投入等等。加大教育投入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物质保证。1980年6月,国家发出了《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和奖励制度实行办法》的通知,批准高等学校建立基金制度。这一制度的施行能够使高等学校大力兴办校办产业、开展科技开发以及后勤服务;使高等学校对内、对外投资渠道更加丰富和畅通。在一定程度上,对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2.高校的学生培养成本。高校的学生培养成本是研究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核心问题。有人要说,教育投入不就是学生培养成本吗?准确地说,不是。至少不完全是。例如:现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的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尤其是大型购置和维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因为一次性投资可以多次参与教学业务活动,而且在若千年内被重复使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和使用价值不变。显然,把它一次性摊人当年的学生培养成本,就会造成教育成本的不均衡、不科学、不合理。应当提取折旧,逐年分摊成本。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讲的学生培养成本不能单纯的以支出大或支出小来评定其优劣。由于高等教育所提供产品的具有特殊性,所以高校学生的培养成本应以高校培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合格人才的合理耗费来计算。这样进行的学生培养成本测算才是科学合理的。 3.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情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上要求高等学校培养出越来越多的符合市场需要的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而现有的某些专业社会不需要,社会需要的专业,高校反而没有设置。这对矛盾近年来显得尤为突出。如果从全国范围来看,已经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的经济效益。 4.高等学校的管理模式。目前,由于我国大部分高校进行了合并,没有进行合并的高校管理模式比较单一。所以,我国高校的管理模式一般分为集权模式、分权模式、混合模式三种。不同的管理模式对应着不一样的财务管理模式。所以,不管何种管理模式,由于学校合并的出发点是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就要求学校的领导层从实际出发来制定政策。 5.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在目前的形势下,高校的财务管理决不单单是一个记账、报账的会计工作,也不仅仅是财务一个部门的工作。尤其是合并后变成超大规模的高校,其经济活动总量持续增长的趋势不断增强,经济活动内容所涉及的领域也更加广泛。校内的经济责任制、内部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实施和落实不彻底。对外投资、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等等。这些因素无不影响着高校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而影响其经济效益。 教育经济论文:教育经济利益质量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俄罗斯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启示等进行讲述,包括了教育经费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俄罗斯高等教育的质量令人堪忧、俄罗斯高校扩招问题、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问题、俄罗斯高等教育的“灰色”消费、俄罗斯政府开始加大打击力度等,具体资料请见: 转型后俄罗斯高等教育经过10余年的发展,产业市场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俄罗斯教育产业市场化后,经济利益与教育质量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同时教育质量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俄罗斯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发展趋势令人深思。 关键词:俄罗斯高等教育;教育经费;教育质量 作者简介:徐明(1964-)男,黑龙江人,俄联邦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博士后研究员,现工作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与经济管理学院。 一、俄罗斯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经费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 俄罗斯教育部与财政部的教育预算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转型后俄罗斯教育经费在各层次的投入是向高等教育倾斜的,而教育投入的多寡却取决于国家经济运行状况。俄罗斯的能源经济与教育的关系,可以从其教育经费来源上得到答案。俄罗斯政府的预算取决于收入。俄罗斯能源产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这也意味着能源经济发展的好坏将会影响到国家的总体收入,从而会影响到对教育的投入。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断攀升,俄罗斯石油出口收入大增,不但拉动了国内经济,各领域的财政预算也节节攀升,教育也因此获益。近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预算支出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百分比(%)为,1995年,教育总支出3.86%,高等教育占2.23%,1996教育总支出3.5%,高等教育占2.0%,1997年,教育总支出3.49%,高等教育占1.99%,1998年教育总支出3.44%,高等教育占2.06%,1999年教育总支出3.6%,高等教育占2.26%,2000年教育总支出3.75%,高等教育占2.28%,2001至今教育总支出均高于4%,高等教育占2.5%以上。由此可见,俄罗斯的高等教育预算与国家经济增长是成正比的,而俄罗斯国家经济的增长与能源经济的增长成正比。 近年来俄罗斯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石油出口。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公布的材料显示,俄罗斯整个财政预算收入的35%来自石油和天然气工业。2003年,俄石油行业收入达718亿美元,其中石油出口收入达407亿美元,石油产品出口收入达145亿美元。也就是说,俄罗斯高等教育在获得的国家财政预算中,每100美元中就有35美元是来源于石油行业。但即便如此,每年俄罗斯有150万人中学毕业,继续读大学的是少数。这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俄罗斯一名技术专业的大学生的教育成本每年是2200美元,而国家只能投入500美元。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的质量令人堪忧 不久前,俄罗斯进行了一次广泛的社会调查。调查表明,有44%的家庭愿意交费使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而俄罗斯的许多低收入家庭只能将收入的3.3-7.5%用于子女教育。美国家庭在这方面的教育支出是22%。这说明俄罗斯人对教育服务的支付能力尚且不足。与有限的支付能力相联系的还有择校的边际费用支出,一些家长为使孩子能上一所好学校还要额外支付数额不菲的“好处费”。这说明,尽管教育市场价格高,但消费者数量多,支付能力却较弱。在有偿教育条件下,俄罗斯的教育质量令人堪忧。整体来看,有偿教育的水平、技术保障、办学条件、教学内容与方法参差不齐。有的学校将教育作为追求收益的商业性活动,而不注重质量效益。但也有的学校却将教育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将质量视为数量增加的必要前提基础。莫斯科国立社会大学校长瓦西里·茹可夫认为,只有在国家承担起经费的责任与义务的条件下,各学校才有可能全力以赴地提高教学质量,而不只是为了生存。[1] (三)俄罗斯高校扩招问题 一直以来,俄罗斯的国立大学预算内计划招生名额都多于自费名额。而私立大学却存在计划招生名额与实际招生名额的反差。如,1995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13.55万人,而实际招收5.24万人;1998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25.07万人,而实际招生17.71万人;2000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47.06万人,而实际招生35.72万人。[2]因为目前在俄罗斯人的意识中,俄罗斯国立教育要比私立的商业性教育有威望得多。这种供需矛盾是无法用增加国立大学预算外招自费生名额的方法来解决的。(类似问题在我们中国也同样存在。试想,如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扩大自费生招收比例,不但会影响到生源质量,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公平、公正问题。这种供需矛盾的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即便俄罗斯家庭中有44%的家长肯花大钱供孩子读大学(莫斯科市占50%以上),但并非肯花钱就能进入好大学。 (四)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问题 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问题历来以久。不规范的教育市场主要表现为违反许可证制度及教育活动中的行贿受贿等方面。俄罗斯教育部曾在70个联邦主体中,对大约700所高校及其分校进行过检查。结果表明,有100多所高校在违反许可证制度的情况下经营。 俄罗斯教育部最初规定国立大学招收的自费生数量不得超过预算内学生名额的25%。但是,如果至上而下的限制国立高校的自费招生的规定,会抑制社会需求。私立学校因有办学的自主权,开设了许多管理部、法学部、会计部等。这样本应进入联邦大学腰包的钱流失了。为了重新向国立大学吸引资金,教育部决定取消原定25%的限额。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处负责人柳鲍维·克拉夫佐娃提出,“原则上俄罗斯的高等院校可以招收70%的自费生”。[3]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只能获得余下的30%预算招生的拨款。任何一位校长,尽管想赚钱,也不想铤而走险。要知道国家预算拨款对他们来说是有保障的,至于他们是否能招来足够数量的收费学生对他们来说还是未知数。这导致在高校招生过程中,行贿受贿现象的出现,主要体现在决策人决定将某人招收为公费生或自费生、录取到某学校等环节上收取贿赂。“教育寻租”之风盛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五)俄罗斯高等教育的“灰色”消费 上大学前要花一大笔钱。据社会问卷调查显示,约有36%的人花钱请家教,36%的人花钱参加各种补习班、备考班,32%的人为能被录取支付“人情”费。去年莫斯科市每个家庭用于考大学的平均支出是725美元,非莫斯科市的家庭是280美元。为考入首都内大学“人情”费要花2500~3000美元。根据高等教育经济支出统计的预测,未来80%大学生的家庭花钱上大学的费用,在俄罗斯的总支出将为年均8.8亿美元。总体上用于孩子高等职业教育的费用年均50亿美元。这其中4.2亿是“灰色”消费,它们大多进了家庭教师的腰包或用于行贿。[4]可见,俄罗斯教育市场化需要加强规模与规范化管理,以减少准大学生们在入学前就落入教育“灰色”消费的陷阱。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 (一)俄罗斯政府开始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俄罗斯早在1999年12月17日就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案规定,因教育服务质量破坏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有权终止学习合同并要求校方退还全部费用。随着向市场关系的过渡及收费教育的合法化,自费学生自然逐渐成为教育服务市场的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向国家质量管理局或法院投诉。此外,“国家有偿教育服务条理法案”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为避免教育市场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国家推出了统一高考制度,2004年在莫斯科已有47000多名中学应届毕业生首次参加由国家统一命题的高考,这足以说明,俄罗斯已经开始为建立与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使教育市场化向文明迈进做好了相关的准备工作。[5] (二)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90年代初受到市场法则变化震荡的俄罗斯教育体系已经自然走向平衡。时间使人们认识到了教育市场化的代价,认识到了无形教育资产、教育质量及教育价格的关系。教育将成为预算的间接收入款项已被俄罗斯教育界普遍认同。教育投资在现代社会是盈利事业。美国研究者及新西伯利亚科学家的分析研究所都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占工作人员的25%,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多半是由他们创造的。也就是说,他们对经济的贡献要远远高于他们在居民构成中的份额。相反,教育程度低于平均水平的人(大约占四分之一的居民)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0%。目前,教育投资是赢利事业及教育消费是可以得到回报的意识,可以说已经普遍得到俄罗斯社会的认同。俄罗斯要加入世贸组织,教育也要入世,为此教育界曾忧患重重。[6]不过,随着市场观念的转变,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三)俄罗斯教育市场有步入良性竞争轨道的趋势 随着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私立教育机构已从数量的竞争转向了质量的思考。这些机构更加重视现代化技术投入、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更多采用个性化的教学方法与管理方法,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办学体制灵活,更适应市场需求,教师的待遇普遍提高。与此同时,国立教育机构为保持竞争地位,也在利用与开发原有资源,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教学方法与管理机制。这说明俄罗斯教育市场正在步入良性竞争轨道。显而易见,俄罗斯的收费教育不但不会取消,相反,名望高的学校收费会更高。 (四)教育走向国际市场 在“冷战”的最初几年,美国总统的分析家在思考如何扩大美国的世界影响时,得出的结论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方法是发展外国大学生教育。因为,对外国人的教育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收益。2000—2001年在美国高校就学的外国学生为547.867万人。根据美国国际教育学院2001年有关国际教育交流的统计资料,外国学生仅学费支出一项就为美国带来约60亿美元的经济收益,而用于学校教学的间接支出是95亿美元。美国政府对外国大学生的财政支持是45亿美元。这样,在一个学年内仅外国学生就为联邦各洲增加了近110亿美元的收入。澳大利亚作为教育水平弱于俄罗斯的国家每年在外国学生身上也能收入约20亿美元。 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极大地刺激了俄罗斯。俄罗斯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收益指数,每年大学招收的外国大学生约8万人,国家的经济收入年均只有1.5亿美元左右。为此,普京总统指出,俄罗斯作为一个大国,不能没有前景广阔的教育体系。问题在于,学生的学习是靠国家预算,还是商业基础。他号召高校校长讨论招收外国大学生问题,并着重强调独联体国家的大学生教育及其专家的培养问题。首先瞄准独联体国家的教育市场被普京总统列为是绝对首要的任务。 俄罗斯首先加强了对独联体国家留学生教育市场的开发,确立了国际联合办学的新思路。(同样值得我们中国教育界反思的是,我国与俄罗斯有着优越的地域优势,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令俄罗斯瞩目,教育水平与质量正逐步被世界认可,俄罗斯学生在其国内学习汉语的势头看长,特别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我国教育收费和生活消费水平远低于欧美国家,但我们却没有把吸引俄罗斯留学生的教育市场开发问题重视起来。) (五)加快与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 俄罗斯的一些高校为了与国际教育市场接轨和普及大众化高等教育,也开始实施学分制。在国际教育实践中,学分制在美国大学广泛推开。从1988年起,欧盟成员国为加速欧洲教育的一体化进程,开始在成员国内的145所大学普遍实施学分制。学分制保证了大学生稳定地接受高等教育,它已成为欧洲教育结构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到2000年已有一千多所欧洲大学推行了学分制,并以此作为大学之间交流与合作招生的依据。俄罗斯的高等教育在向国际化迈进的同时,正在建立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已经多次专门组织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学分制体系实施问题研讨会,交流学分制经验。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大大地推动了俄罗斯与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为本国学生在国外大学继续深造铺平了道路。 三、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启示 目前,在俄罗斯,教育质量问题已经为俄罗斯敲响了警钟。在全俄罗斯,约有10%的大学达不到教育质量标准,俄联邦教育和科学监督局计划关闭一批国立和私立大学的分校,将有近百所分校被关闭。同时,自2004年9月起,俄罗斯开始禁止高校开办分校,并对现有的各高校分校展开教育质量大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分校在关闭后,学生将被安排到其它大学继续学业。俄罗斯教育界长期以来把教育看成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认为如果以纯市场化的态度来对待教育会有害无益,这将使教育与受教育变成一种纯买卖关系,而不是社会公益事业,也将脱离民族特有文化发展的基础。教育质量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许多国家的商业化教育都是精英式的、高质量的、有限制的。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俄罗斯也有力争向这一方向发展的意图,这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从计划到市场,转轨后的俄罗斯教育产业历经十余年的论战、实践,逐步走上市场化。我们国家的教育产业市场起步晚,考虑到教育体制及国情的因素,虽可以走市场之路,但并不适合完全的市场化。不过,在整个教育产业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体制内与体制外的教育产业交错融合,在很多方面,中、俄两国教育界所面临的问题、困难极其相似。无论是普及式的初等义务教育还是精英式的亦或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都被教育经费的“瓶颈”制约着。令人深思的是,中国教育受到的困扰来自的层面繁杂,远超俄罗斯,更需要教育立法与监督体系的保障;但俄罗斯的教育立法与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机制却远远走在了中国的前面。转型后的俄罗斯是一个充满矛盾的集合体,俄罗斯教育产业的市场化就孕育和发展在这个充满矛盾的集合体中,俄罗斯高等教育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教育经济论文: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研讨 一、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经济价值的理论依据 1.从经济与文化、道德的相互作用来看。 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有自己的道德基础或价值意义,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和道德的条件。从历史发展来看,经济生活既对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社会的精神力量、文化价值取向也对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马克斯·韦伯曾对此作过深入而专门的探讨,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在欧洲的萌芽与发展归功于新教伦理,是这种被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伦理、价值观念推动了西欧经济的发展,使资本主义在当时并不发达和强大的欧洲产生。[5]他认为,在任何一种经济模式背后都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与这种经济模式的文化背景有密切的渊源。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精神、价值观念决定着这种经济模式的成败兴衰。当代西方一些“发展论”学者认为,在现代社会,社会科学中的思想理论、伦理价值观念、政治思想等,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这些因素。正是在此意义上,“发展论”学者们认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政治思想理论与产权理论、国家理论一样,构成了现代经济制度变迁的三大支柱。即使以定量分析为特征的“知识经济学”,也把人的价值观念作为重要因素纳入经济科学的视野。政治思想理论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协调、整合、规范和激励功能等方面。 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合理健康的道德信念和规范构成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必要的公共伦理信念和道德规范,是市场经济普遍可能和持久进行的前提条件之一。诚实守信之于交易行为,勤劳节俭之于资本积累,团队精神之于企业的组织和发展,社会道义和人道精神之于经济管理等,就是最好的说明。许多研究表明,道德资源是一种可以转化的特殊社会资本,道德力量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著名学者福山在其近著《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一书中,通过对欧美、日本和其他东南亚国家的社会信任度差异的实证审察和分析,揭示了诸如诚信一类的“社会美德”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现代化经济生活中所产生的不同作用和效果。[6]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认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除了通常所说的市场调节(“无形之手”)和政府调节(“有形之手”)两种资源配置方式和调节手段之外,还存在着介于“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之间的第三种调节,即习惯与道德调节。道德力量不仅影响资源的配置与经济活动的效率,规范经济行为和提供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正义(包括分配公平),影响社会协调发展与生活质量的提高。他在《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一书中明确指出:“通过分析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即使在市场经济中,在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都起作用的场合,在法律产生并被执行的场合,习惯与道德调节不仅存在着,而且它的作用是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所替代不了的。”[7](P134)而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道德环境,提高个体思想道德素质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与使命。 2.从物质与精神的相互转化来看。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在揭示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时,充分肯定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对历史发展进程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又指出思想理论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能动作用,影响着历史的发展并往往决定着历史进程的特点和特殊的形式。马克思曾经说过:“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2](P9)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理论说服人,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而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就是说理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经济价值。 马克思关于物质与精神可以相互转化的思想,得到了马克思主义后继者们的继承与发展。明确指出:“物质可以变成精神,精神可以变成物质”,“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3](P840、839)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根据现代中国社会的实际,提出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揭示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互为条件、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即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精神文明能动地反作用于物质文明。这种反作用不仅集中表现在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等方面,而且表现在思想政治教育所传播的思想理论、道德观念直接为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服务,作为一种精神力量直接参与物质文明的创造,并使精神文明的成果在物质生产过程中转化为物质成果。同志也多次强调精神文明、先进文化、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并从综合国力的高度论述了精神力量的价值。“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综合国力,主要是经济实力、技术实力,这种物质力量是基础,但也离不开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精神力量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大的精神力量不仅可以促进物质技术力量的发展,而且可以使一定的物质技术力量发挥出更好更大的作用”。[4](P14)这些精辟的论述,对我们更好地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无疑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启示。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与转化,是在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实现的。人的实践需要思想、理论的指导,正确的思想、理论可以转化为物质力量,思想政治教育正是实现这种转化的重要途径与方式。 3.从人的素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来看。 在所有资源中,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人力资源不仅由人的数量来表示,而且也由人的素质来表示。在技术水平既定的前提下,效率的真正源泉在于人的作用的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以往在效率源泉问题的研究中,通常只看重经济因素与技术因素而忽略非经济因素与非技术因素,只注意利益的影响而不注意社会责任感与公共目标的作用,只强调物的价值实现而忽视人的价值实现”。[7](P50)这显然是十分片面的。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人,其根本任务就是要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即人的思想水平、道德面貌、劳动态度以及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等,不仅直接影响生产力及其要素的作用方式和人自身的发展状况,而且还决定人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性质和方向,影响人的智力和体力发挥的程度,影响劳动者技术水平、劳动能力和创造性的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与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价值的创造密切相关。 智利知识界领袖萨拉扎·班迪博士回顾发展中国家追求现代化的道路时,曾深刻指出:落后和不发达不仅仅是一堆能勾勒出社会经济图画的统计指数,也是一种心理状态。[8]当国民心理和精神还被牢固地封锁在传统意识之中时,就会构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一个国家可以从国外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方式乃至政府机构形式、教育制度等,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8](P4)这充分说明了人的素质的改变是获取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而思想政治教育的独特功能就体现在通过“人”这一中介来参与社会生活,影响经济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提高人的素质、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实现的。 二、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具体体现 从思想政治教育作用于经济的层次来看,可以分为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所谓宏观作用层次,是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能够形成一定的经济文化、经济道德和经济思想,即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以此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行为的价值取向。思想政治教育除了在宏观层次上作用于经济以外,还在微观层次上对经济的发展直接发挥作用。人是经济的主体,作为具有思想意识的人,他们的经济行为、经济生活总要受到一定思想意识的支配。在现代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激发人们的主体意识和竞争意识,帮助人们确立现代观念,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面进步。[1](P120)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发展提供价值导向。 思想理论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解放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思想前提。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充分表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同人们思想的解放、理论的创新和民族精神状态的深刻变化紧密相联。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实现中华腾飞的宏伟蓝图,开拓进取、奋发图强的民族自立精神,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总是以其特有的价值导向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人类文明发展史来看,任何一种社会,在经济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都要以自己的思想体系影响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方向。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衡量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价值标准。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传播,通过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以及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教育,为保证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和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发挥着自身的作用。 邓小平一再指出,发展是硬道理,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解决中国所有的问题要靠自己的发展。同志也多次强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对我们都很紧要。思想政治教育要站在面向新世纪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高度,告诉人们世界正在发生怎样的变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赢得主动、赢得优势的关键所在,揭示发展经济对民族和国家的意义。从而激发人们对民族、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树立为中国的繁荣昌盛奋发图强的信念,振兴和加快民族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后,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富而忘本”、“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思想,思想政治教育要加强“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教育活动,使人们从“思源”中领会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富而思进”,加快发展。为中国经济的“第二次创业”提供精神动力,为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更高阶段作好必要的思想准备。 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弘扬先进的经济文化、经济伦理和经济思想,在全社会倡导进步的发展观、生产观和消费观,树立经济可持续发展观念,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的关系,提倡科学合理的消费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特别要重视形成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经济精神。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是一种新的经济制度确立和完善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适应与引导市场经济的健康社会心理、现代经济精神的形成过程。现代经济精神是贯穿在现代经济全过程,影响乃至决定经济发展方向的无形力量。具体地说,它包括经济行为合理、高尚的动机,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经济交往中的信誉,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意识,健康、文明的精神追求等。树立现代经济精神,要求在经济活动中从五个方面实现精神转变,即:必须把贪欲财富的物质冲动、单纯谋利动机转变为一种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成就感,使全民族的经济行为有一个更高尚的动机;必须把庸俗化的重商主义转变为一种实业精神;在经济交往中,必须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观念转变为一种互惠互利观念;必须从只把自然当成劳动对象、资源对象的意识转变为人与环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树立生态伦理精神;在财富面前,必须把安逸、享乐意识转变为一种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价值和生活意义的意识。[9]思想政治教育在促进现代经济精神形成、倡导现代经济精神方面应该并且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2.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进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求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而且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10](P94)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先进合理的经济模式,已被实践证明是最有效率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也是一种较为公平合理的经济模式。然而,市场经济如同一把“双刃剑”,具有经济和道德上的两面性。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虽然具有其经济合理性,但同时也内含着一定的社会风险和道德风险。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单纯的经济利益驱动和效益最大化追求,不仅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实利主义风气和个人利己主义冲动,而且难以确保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更难以确保人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因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必要的社会规导和限制,它要求对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人和政府)的经济活动不仅有清晰的法律规范界定,而且有明确的伦理道德约束。换言之,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保障,而且需要伦理规范使经济行为更加合理、更加文明。 事实证明,市场经济一旦缺乏良好的道德环境、法制环境和文化环境,往往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并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行为不正当,不可能有真正的经济效率,国家经济实力也不能真正增强。从经济运行的角度看,行为主体如果自身缺乏基本的诚信,而彼此之间又没有相互的道德约束,行为必定短期化,导致假冒伪劣、合同欺诈、“三角债”恶性怪圈等现象出现。最终不仅企业会失去市场,行为主体也会因缺乏稳定的预期而对经济前景失去信心。据2002年3月2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每年因为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福建省企业家协会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诚信缺失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进步的重要作用之一,就在于扫除精神障碍,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精神环境和社会风气。具体地说,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促使人全面地、辩证地看待经济的进步问题,客观地、科学地分析经济形势,使人们的眼光从片面的、狭隘的纯经济增长的旧框框中解放出来,代之以全面的系统的发展观念,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总的方法论的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增强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形成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公平竞争、精诚合作,讲求信誉、竭诚服务,崇尚奉献、服务大局的良好氛围。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化,提高对社会发展前景的认同与信心,同时揭示改革过程中的存在的矛盾、困难和风险,引导和调整社会心态,增强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从而形成有利于经济进步的认识环境、道德环境和社会心理环境。 3.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主体提供精神动力与道德激励。 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人的精神状态,人的素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直接关系和影响生产的效率和经济的发展。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重视精神激励和潜能开发,不仅成为不同社会制度下人们的共识,而且已成为许多学科共同研究的课题。如果说,在战争年代,面对无数艰难困苦,需要一股决不屈服的革命精神,一种战胜困难的拼命精神;那么,在和平年代,面对现代化建设的重任,同样需要理想和信念,激发起人们的潜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想政治教育正是以其特有的方式,为经济主体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激励。 企业文化作为现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载体,正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企业价值观,更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灵魂与精神支柱。如海尔集团的“无私奉献、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长虹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产业报国、民族昌盛为己任”的价值观;日本日立公司的“和、诚及开拓精神”的企业精神;美国杜邦公司“通过化学为更美好的生活提供更美好的东西”的企业宗旨等,都是企业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不仅对于企业的经营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企业道德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等具有指导作用,而且对于企业中每一个成员的精神状态都会产生巨大影响,从而造就具有社会责任感、富有进取精神、开拓精神的企业员工。企业文化不仅使人们有了明确的精神追求,还会营造一种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文化氛围,融洽人际关系,增强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精神,把个人生存劳动的目的同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壮大自觉地联系起来,从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效率具有双重基础,即物质基础和道德基础。在经济分析中,动力来自个人物质利益的假设是有局限性的。人是“社会的人”,除了有经济需求之外,还有社会、心理等方面的需求。人的积极性,除了物质利益这一基本动因之外,还明显受精神因素的制约。在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物质利益对个人主动性、积极性的激发会有所减退,而精神激励和道德激励的作用将有所上升。思想政治教育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人性化原则,充分尊重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工作方法,企业、社会公共目标的激励以及精神境界的提升,都将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的价值在工作中得到体现与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与现代管理的结合,可以大大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和经济活动的效率。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人们精神世界的价值导向系统,为人们“应该如何行为”提供了价值信念上的共识,进而减少人们合作行为的“摩擦费用”,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与功能,在现代社会越来越突出,也必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思想政治教育不仅必不可少,而且能够有所作为。 教育经济论文: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 【内容提要】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与功能,在现代社会越来越突出,也必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从物质与精神的相互转化、经济与文化的相互作用、人的素质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等方面论述了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存在的理论依据,并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作了概括。本文认为,在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思想政治教育不仅必不可少,而且能够有所作为。 随着经济建设日益成为社会的主导因素,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所谓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所创造的能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发展,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效应。[1](P119)思想政治教育有没有经济价值,实际上要回答的是思想政治教育能否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表示怀疑,自觉不自觉地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建设分离开来,对立起来,甚至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解决不了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反而是浪费时间。这正是导致有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经济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一手软、一手硬”,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两张皮”现象的认识根源。因此,充分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从理论上澄清一些模糊的问题,对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经济价值的理论依据 1.从物质与精神的相互转化来看。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在揭示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时,充分肯定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对历史发展进程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又指出思想理论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能动作用,影响着历史的发展并往往决定着历史进程的特点和特殊的形式。马克思曾经说过:“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2](P9)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理论说服人,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而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就是说理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经济价值。 马克思关于物质与精神可以相互转化的思想,得到了马克思主义后继者们的继承与发展。明确指出:“物质可以变成精神,精神可以变成物质”,“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3](P840、839)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根据现代中国社会的实际,提出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揭示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互为条件、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即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精神文明能动地反作用于物质文明。这种反作用不仅集中表现在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等方面,而且表现在思想政治教育所传播的思想理论、道德观念直接为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服务,作为一种精神力量直接参与物质文明的创造,并使精神文明的成果在物质生产过程中转化为物质成果。同志也多次强调精神文明、先进文化、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并从综合国力的高度论述了精神力量的价值。“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综合国力,主要是经济实力、技术实力,这种物质力量是基础,但也离不开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精神力量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大的精神力量不仅可以促进物质技术力量的发展,而且可以使一定的物质技术力量发挥出更好更大的作用”。[4](P14)这些精辟的论述,对我们更好地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无疑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启示。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与转化,是在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实现的。人的实践需要思想、理论的指导,正确的思想、理论可以转化为物质力量,思想政治教育正是实现这种转化的重要途径与方式。 2.从经济与文化、道德的相互作用来看。 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有自己的道德基础或价值意义,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和道德的条件。从历史发展来看,经济生活既对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社会的精神力量、文化价值取向也对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马克斯·韦伯曾对此作过深入而专门的探讨,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在欧洲的萌芽与发展归功于新教伦理,是这种被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伦理、价值观念推动了西欧经济的发展,使资本主义在当时并不发达和强大的欧洲产生。[5]他认为,在任何一种经济模式背后都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与这种经济模式的文化背景有密切的渊源。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精神、价值观念决定着这种经济模式的成败兴衰。当代西方一些“发展论”学者认为,在现代社会,社会科学中的思想理论、伦理价值观念、政治思想等,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这些因素。正是在此意义上,“发展论”学者们认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政治思想理论与产权理论、国家理论一样,构成了现代经济制度变迁的三大支柱。即使以定量分析为特征的“知识经济学”,也把人的价值观念作为重要因素纳入经济科学的视野。政治思想理论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协调、整合、规范和激励功能等方面。 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合理健康的道德信念和规范构成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必要的公共伦理信念和道德规范,是市场经济普遍可能和持久进行的前提条件之一。诚实守信之于交易行为,勤劳节俭之于资本积累,团队精神之于企业的组织和发展,社会道义和人道精神之于经济管理等,就是最好的说明。许多研究表明,道德资源是一种可以转化的特殊社会资本,道德力量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著名学者福山在其近著《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一书中,通过对欧美、日本和其他东南亚国家的社会信任度差异的实证审察和分析,揭示了诸如诚信一类的“社会美德”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现代化经济生活中所产生的不同作用和效果。[6]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认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除了通常所说的市场调节(“无形之手”)和政府调节(“有形之手”)两种资源配置方式和调节手段之外,还存在着介于“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之间的第三种调节,即习惯与道德调节。道德力量不仅影响资源的配置与经济活动的效率,规范经济行为和提供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正义(包括分配公平),影响社会协调发展与生活质量的提高。他在《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一书中明确指出:“通过分析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即使在市场经济中,在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都起作用的场合,在法律产生并被执行的场合,习惯与道德调节不仅存在着,而且它的作用是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所替代不了的。”[7](P134)而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道德环境,提高个体思想道德素质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与使命。 3.从人的素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来看。 在所有资源中,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人力资源不仅由人的数量来表示,而且也由人的素质来表示。在技术水平既定的前提下,效率的真正源泉在于人的作用的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以往在效率源泉问题的研究中,通常只看重经济因素与技术因素而忽略非经济因素与非技术因素,只注意利益的影响而不注意社会责任感与公共目标的作用,只强调物的价值实现而忽视人的价值实现”。[7](P50)这显然是十分片面的。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人,其根本任务就是要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即人的思想水平、道德面貌、劳动态度以及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等,不仅直接影响生产力及其要素的作用方式和人自身的发展状况,而且还决定人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性质和方向,影响人的智力和体力发挥的程度,影响劳动者技术水平、劳动能力和创造性的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与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价值的创造密切相关。 智利知识界领袖萨拉扎·班迪博士回顾发展中国家追求现代化的道路时,曾深刻指出:落后和不发达不仅仅是一堆能勾勒出社会经济图画的统计指数,也是一种心理状态。[8]当国民心理和精神还被牢固地封锁在传统意识之中时,就会构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一个国家可以从国外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方式乃至政府机构形式、教育制度等,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8](P4)这充分说明了人的素质的改变是获取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而思想政治教育的独特功能就体现在通过“人”这一中介来参与社会生活,影响经济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提高人的素质、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实现的。 二、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具体体现 从思想政治教育作用于经济的层次来看,可以分为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所谓宏观作用层次,是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能够形成一定的经济文化、经济道德和经济思想,即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以此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行为的价值取向。思想政治教育除了在宏观层次上作用于经济以外,还在微观层次上对经济的发展直接发挥作用。人是经济的主体,作为具有思想意识的人,他们的经济行为、经济生活总要受到一定思想意识的支配。在现代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激发人们的主体意识和竞争意识,帮助人们确立现代观念,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面进步。[1](P120)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发展提供价值导向。 思想理论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解放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思想前提。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充分表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同人们思想的解放、理论的创新和民族精神状态的深刻变化紧密相联。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实现中华腾飞的宏伟蓝图,开拓进取、奋发图强的民族自立精神,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总是以其特有的价值导向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人类文明发展史来看,任何一种社会,在经济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都要以自己的思想体系影响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方向。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衡量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价值标准。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传播,通过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以及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教育,为保证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和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发挥着自身的作用。 邓小平一再指出,发展是硬道理,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解决中国所有的问题要靠自己的发展。同志也多次强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对我们都很紧要。思想政治教育要站在面向新世纪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高度,告诉人们世界正在发生怎样的变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赢得主动、赢得优势的关键所在,揭示发展经济对民族和国家的意义。从而激发人们对民族、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树立为中国的繁荣昌盛奋发图强的信念,振兴和加快民族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后,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富而忘本”、“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思想,思想政治教育要加强“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教育活动,使人们从“思源”中领会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富而思进”,加快发展。为中国经济的“第二次创业”提供精神动力,为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更高阶段作好必要的思想准备。 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弘扬先进的经济文化、经济伦理和经济思想,在全社会倡导进步的发展观、生产观和消费观,树立经济可持续发展观念,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的关系,提倡科学合理的消费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特别要重视形成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经济精神。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是一种新的经济制度确立和完善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适应与引导市场经济的健康社会心理、现代经济精神的形成过程。现代经济精神是贯穿在现代经济全过程,影响乃至决定经济发展方向的无形力量。具体地说,它包括经济行为合理、高尚的动机,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经济交往中的信誉,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意识,健康、文明的精神追求等。树立现代经济精神,要求在经济活动中从五个方面实现精神转变,即:必须把贪欲财富的物质冲动、单纯谋利动机转变为一种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成就感,使全民族的经济行为有一个更高尚的动机;必须把庸俗化的重商主义转变为一种实业精神;在经济交往中,必须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观念转变为一种互惠互利观念;必须从只把自然当成劳动对象、资源对象的意识转变为人与环境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树立生态伦理精神;在财富面前,必须把安逸、享乐意识转变为一种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价值和生活意义的意识。[9]思想政治教育在促进现代经济精神形成、倡导现代经济精神方面应该并且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2.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进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求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而且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10](P94)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先进合理的经济模式,已被实践证明是最有效率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也是一种较为公平合理的经济模式。然而,市场经济如同一把“双刃剑”,具有经济和道德上的两面性。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虽然具有其经济合理性,但同时也内含着一定的社会风险和道德风险。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单纯的经济利益驱动和效益最大化追求,不仅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实利主义风气和个人利己主义冲动,而且难以确保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更难以确保人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因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必要的社会规导和限制,它要求对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人和政府)的经济活动不仅有清晰的法律规范界定,而且有明确的伦理道德约束。换言之,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保障,而且需要伦理规范使经济行为更加合理、更加文明。 事实证明,市场经济一旦缺乏良好的道德环境、法制环境和文化环境,往往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并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行为不正当,不可能有真正的经济效率,国家经济实力也不能真正增强。从经济运行的角度看,行为主体如果自身缺乏基本的诚信,而彼此之间又没有相互的道德约束,行为必定短期化,导致假冒伪劣、合同欺诈、“三角债”恶性怪圈等现象出现。最终不仅企业会失去市场,行为主体也会因缺乏稳定的预期而对经济前景失去信心。据2002年3月2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每年因为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福建省企业家协会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诚信缺失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进步的重要作用之一,就在于扫除精神障碍,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精神环境和社会风气。具体地说,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促使人全面地、辩证地看待经济的进步问题,客观地、科学地分析经济形势,使人们的眼光从片面的、狭隘的纯经济增长的旧框框中解放出来,代之以全面的系统的发展观念,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总的方法论的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增强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形成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公平竞争、精诚合作,讲求信誉、竭诚服务,崇尚奉献、服务大局的良好氛围。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化,提高对社会发展前景的认同与信心,同时揭示改革过程中的存在的矛盾、困难和风险,引导和调整社会心态,增强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从而形成有利于经济进步的认识环境、道德环境和社会心理环境。 3.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主体提供精神动力与道德激励。 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人的精神状态,人的素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直接关系和影响生产的效率和经济的发展。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重视精神激励和潜能开发,不仅成为不同社会制度下人们的共识,而且已成为许多学科共同研究的课题。如果说,在战争年代,面对无数艰难困苦,需要一股决不屈服的革命精神,一种战胜困难的拼命精神;那么,在和平年代,面对现代化建设的重任,同样需要理想和信念,激发起人们的潜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想政治教育正是以其特有的方式,为经济主体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激励。 企业文化作为现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载体,正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企业价值观,更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灵魂与精神支柱。如海尔集团的“无私奉献、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长虹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产业报国、民族昌盛为己任”的价值观;日本日立公司的“和、诚及开拓精神”的企业精神;美国杜邦公司“通过化学为更美好的生活提供更美好的东西”的企业宗旨等,都是企业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不仅对于企业的经营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企业道德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等具有指导作用,而且对于企业中每一个成员的精神状态都会产生巨大影响,从而造就具有社会责任感、富有进取精神、开拓精神的企业员工。企业文化不仅使人们有了明确的精神追求,还会营造一种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文化氛围,融洽人际关系,增强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精神,把个人生存劳动的目的同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壮大自觉地联系起来,从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效率具有双重基础,即物质基础和道德基础。在经济分析中,动力来自个人物质利益的假设是有局限性的。人是“社会的人”,除了有经济需求之外,还有社会、心理等方面的需求。人的积极性,除了物质利益这一基本动因之外,还明显受精神因素的制约。在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物质利益对个人主动性、积极性的激发会有所减退,而精神激励和道德激励的作用将有所上升。思想政治教育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人性化原则,充分尊重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工作方法,企业、社会公共目标的激励以及精神境界的提升,都将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的价值在工作中得到体现与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与现代管理的结合,可以大大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和经济活动的效率。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人们精神世界的价值导向系统,为人们“应该如何行为”提供了价值信念上的共识,进而减少人们合作行为的“摩擦费用”,提高管理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与功能,在现代社会越来越突出,也必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思想政治教育不仅必不可少,而且能够有所作为。 教育经济论文:徽商创新教育经济 徽商,是以我国新安江流域为中心的安徽徽州府籍(歙县、休宁县、婺源县、祁门县、黟县、绩溪县)商人或商人集团的总称。徽商纵横明、清两代300多年,其从商人数之多、活动范围之广、商业资本之大、延续时间之长,一度居十大商帮之首。徽商能够取得辉煌成就绝非偶然,其在经商处世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创新精神是根本原因之一。 深厚的文化底蕴:徽商创新精神的孕育之源。首先,徽文化在商业认识上的突破为徽商创新精神的孕育提供了社会条件。南宋以后,特别是明代以来,由于朱熹、王阳明、王艮、王畿、李贽等对商业、商人地位有重新认识的思想家的影响,由于商品经济对日常生活的渗透和商人势力的增强,商人为“四民之末”的观念在徽州发生了动摇,逐步形成了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新四民观”。其次,徽文化熏陶下的高文化素质成为徽商创新精神形成的人本基础。徽州乃“程朱阙里”、“理学之邦”、“东南邹鲁”。徽商在幼年时期大多在由宗族兴办的学堂或书院受过启蒙教育,从贾之前就知晓诗书,粗通翰墨,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从贾之后,他们仍然好学不倦。许多人本身就是理学鸿儒、诗人、书画家、金石篆刻家、出版刻书家、戏曲家、经济学家、收藏家、科技巨匠等。 鲜明的进取意识:徽商创新精神的主体之魂。主要表现为:一是不甘穷困,矢志千里。徽商背井离乡、出外经商不仅仅是被动的谋生之举。徽州人的骨子里,早已把经商视作经儒一样的宏图,“走出徽州”实质上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前提和阶梯。二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徽商的行商之路艰险异常,仅走出徽州就可谓陆路有山障,水路有滩险,在跋山涉水中还要忍耐无尽的感情煎熬,而徽商没有回头,有的甚至几十年都不再回来,对于经商失败的,宁愿客死他乡。三是不畏挫折,百折不挠。许多人“一贾不利再贾,再贾不利三贾,三贾不利扰未厌焉。”(光绪《祁门倪氏文族谱诰封淑人胡太淑人行状》)四是不甘平庸,勇于超越。徽商之所以能够执明清中国商界300余年之牛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墨守成规、“小富即安”,而是志存高远,江春、胡天柱、汪定贵、胡雪岩、程量越等著名徽商的成功之路无不诠释着这一点。 丰富的商业实践:徽商创新精神的活力之本。徽商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塑造了极具特色贾儒结合、义利相兼的理念,体现了徽商的基本特征、基本倾向和整体风貌。他们强调“利在义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戒诈”、“戒欺”、团结互济等品德。他们不断创新商业技能。具体包括贾儒相济,运筹帷幄;以德治商,以信接物;忍辱负重,勇于开拓;趋时观变,抓住机遇;借助政治,垄断经营;无货不居,灵活多样,等等。仅就趋时观变、抓住机遇而言,大多数徽商都能够做到“相度土宜,趋物候”,即树立信息观念,根据市场行情制定灵活的商业经营策略。他们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徽商崛起于明代中叶(16世纪),这一时期,中国传统的商业发生了转型,即从以贩运奢侈品和土特产、为社会上层集团服务为主,转向贩卖日用百货、面向庶民百姓。(叶显恩《儒家传统文化与徽州商人》)从经营内容可以看出,徽商积极顺应了这一转型,引领了商业的时代潮流。他们努力推进组织和管理制度创新。在组织体系方面,徽商构建起以血缘与地缘相结合、寄籍地和侨居地互动的庞大商业网络,这一网络既有融资、组织货源、推销商品、公关、增强竞争力等经济功能,又有引进、吸收外地文化的效用。在具体管理制度方面,徽商在以往商业营运形式的基础上,推出会票制、合股制、伙计制、掌柜制(最早职业经理人)等制度。 自觉的传承衍播:徽商创新精神的进化之径。从横向看,徽商最大限度把创新精神和技能推向经商寄寓地。徽商在其兴盛的几百年间,其活动范围“几遍禹内”,所谓“山陬海涯无所不至”,尤其是在江南各地,徽商更是遍及城乡。徽商所到之处,其开拓创新精神和商业技巧总是影响深远,徽商敬业、执著、拼搏、进取、友爱、和谐等优秀品质深受赞扬。从纵向看,徽商尤其重视教育,使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代代相传,推陈出新。徽商的发展离不开徽文化,同时徽商又是酿造徽文化的“酵母”。徽商发迹后,出巨资兴修书院,教育子女经儒治商,使创新创业的精神和技能遗泽后辈,发扬光大。许多徽商还著书立说,主篆或参与编著了大量商书,内容涉及水路交通,商业经营管理技能、商品市场规律、商业道德、商业行为规范以及天文地理气象、安全养生防骗等知识。 徽商创新精神给我们今天的启示有:其一,以文化创新为先导。如果说,徽商代表了中国商业的一次崛起,那么首先是商业文化的一次革命,它倡导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商业道德,创造了一套完整的商务理念,这一切都源于博大精深的徽文化的影响。这深刻地启示我们,创新必须以文化创新为先导和前提,通过文化创新,在全社会营造以创新发展为荣的导向,形成鼓励尊重创新、宽 容创新失败的氛围,使创新创业成为全体民众的共识和践行目标。 其二,创新必须以务实权变为根本。“徽骆驼”和“绩溪牛”作为徽商的形象概括,体现的是坚韧不拔、勤恳务实和趋势求变、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的统一。我们继承徽商创新精神,绝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要把徽商的吃苦耐劳、实事求是和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精神统一起来,坚持务实权变,推进创新发展。 其三,创新必须以开放融合为动力。徽商历史证明,走出徽州是成就徽商的关键,而每一次地域的开拓都带来了徽商新的繁荣昌盛,这也有力地说明,徽文化只是孕育徽商创新精神的土壤,创新精神最终是在徽商搏击天下中形成的。这昭示今人,创新发展必须以开放融合为动力,只有紧扣时代,放眼世界,坚持开放发展,融汇一切先进的思想和制度、技术,才能不固步自封,坐井观天,引领时代风尚,实现持续创新发展。 其四,创新必须以提升人的素质为关键。创新之本是人,徽州建筑有一个特殊构造——“商”之门,最上一点是个元宝,代表效益,下面两个门框由人进出,代表商字中间的“人”、“口”二字,体现了“人本”思想。这警示我们,创新的本质是人的自我解放与扬弃,是自我素质的不断提升。今天,我们要创新发展,仍然要抓住提升人的素质这一关键,使人的素质成为撬动全社会创新发展的坚实“支点”。 教育经济论文:干部素质教育经济 [论文关键词]知识经济干部素质干部队伍 一、知识经济时代要求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知识经济的主要特点是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呈现出高科技、高智力、高风险、高效益的特点,它给干部的素质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 1.知识经济的前沿性特点要求干部有较高的创新素质。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各专业、各领域、各学科的新知识相比过去都是十分先进的,可以说在各个领域独领风骚。尤其是以互联网、微软技术为龙头的信息产业,其发展之快、作用之大,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之深入,真是令人难以想象。知识经济的这种前沿性特点,对我们干部队伍的素质问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各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有更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要在尽可能熟悉本专业世界领先水平的前提下,不断钻研新技术,接受新知识,结合本国本地实际,创造出更新的成果来。 2.知识经济的速变性特点要求干部有灵敏的能力素质。在知识经济形态下,知识、技术更新的速度正以3—5年的周期率迅速发展着。在这个时代,天然的资源已经不是一个国家的关键,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根本标准是:素质、教育、机制的管理。这充分说明知识经济的这种速变性特征向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不仅能熟悉和掌握现有的科学技术,而且要有灵敏的应变能力,不断快速地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内容,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3.知识经济的综合性特点要求干部有广泛的知识素质。知识经济的发展在当今时代,尤其是我国,虽说还只是初见端倪,但也完全可以看以,它涉及的不仅仅是某个行业、某个部门、某个领域,而是作为一种具有时代意义的经济模式,广泛地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征。就其知识方面看,呈现出三个发展趋势:一是知识商品化,这包括文化商品化、知识物业化、文化知识经济化等等;二是文化知识旅游,它是集知识、商贸、旅游三位一体的经济,是典型的知识经济的理念化;三是知识产业化,它是知识经济的直接成果,也是知识经济的最终目的和最佳模式。随着知识产业的迅速发展,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质量将越来越高,品位将越来越高,档次将越来越高,综合性的层次也将越来越高。因此,这就要求今天的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具有本专业本领域的丰富知识,而且要能真正适应时展的要求,则必须有较为广泛的、综合性的文化科学知识。 二、加强干部素质教育是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关键之举 从干部教育的角度来看,尤其是从目前干部队伍素质和干部教育的现状来看,有计划、有步骤、主动地把干部教育的重点从基础教育、学历教育转向素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它不仅是干部队伍适应时展要求的当务之急,而且也是我们能否主动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关键之举。 1.干部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知识和能力素质的教育。 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由于所处地位和肩负责任的特殊性,其素质的主要支撑点是政治素质。这是他们与其他类别人员素质最大的区别点。因为,领导者政治素质的好坏、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他决策的正确性和对人民群众的致益性,影响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大政方针与发展方向,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因此,我们的干部教育,必须用大的力气在这方面下功夫。而为了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到来,对政治素质的要求,又不能沿袭以往基础教育时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模式,而应侧重于站在时代的高度、全局的高度,较深层次地认识和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主动地掌握国际国内政治斗争的最新状态,准确地预测其发展趋势,提高自己的政治嗅觉和敏感力,自觉地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尤其是重大决策与政治风云变幻联系起来,以增强决策的正确性,减少失误率,促进本地的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顾名思义,知识经济时代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毫无疑问,今天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再也不能象过去那样单一地靠拼体力、拼消耗来发展经济,而必须靠科学知识、技术和信息等“软件产业”来发展经济。要实现这一点,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就必须增加自己的知识存量,不仅要学习和掌握一般的、基本的科技常识,而且必须尽可能多地接受最新科技知识,用国际国内的前沿科技知识武装自己,提高自己知识存量中的科技含量与水平。因此,干部素质教育就必须想方设法为干部提高知识素质作贡献。干部教育部门不仅要为干部准备这方面的教材、教员,而且必须为干部获得最新知识提供必要的先进手段和设施。 干部素质教育的落脚点在于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因此,干部教育要围绕知识经济对干部在能力方面的新要求,采取多种手段以提高干部运用知识于实际工作的能力。为此,一方面可以运用互联网和其它高科技手段,进行案例教学。通过收集多种相似地方的成功或失败的案例来进行对照、比较,吸取精华,去其糟粕,用他山之石来攻本地之玉;另一方面,则可以把本地的多种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经济状态、主观愿望等制作成电子信息,通过互联网来征求各地专家、学者、能人、巧匠们的意见,或者进行广泛的交流、讨论,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普求良策。 2.实施干部素质教育的关键是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干部是我们事业的中坚,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这部分人的素质不提高,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提出的高要求,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就不可能建成。因此,一定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下大功夫抓好干部的素质教育。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它看作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千秋基业,从方针政策,到具体布置检查落实,扎扎实实地抓下去。 3.实施干部素质教育的重点是建立配套的机制。 由于干部的选拔、使用、教育、考核等等各方面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因此,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这不仅仅只牵涉干部教育部门一家,而是一项涉及到组织人事、干部教育、监督、舆论等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因此,从考察、选拔到使用、教育等多个环节,建立起一整套干部素质教育的配套机制,是能否使干部素质教育真见成效的重点。因此,只有通过党委部门建立综合的干部素质教育配套机制,使之落实到各个环节,干部素质教育才有可能真正开展起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也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教育经济论文:道德教育经济功能 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是我国教育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们只注重研究宏观经济与教育的关系,对道德教育所包含的经济意义认识不深,尤其在前一阶段,有一种理论似乎认为:在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道德的沦丧是不可避免的事,也就是说,经济起飞阶段,不得不以牺牲道德进步为代价。这种思潮,对我国道德教育尤其学校教育工作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因此,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据道德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规律,重新探讨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研究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必须从研究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本身的辩证关系开始。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是辩证统一的,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也是辩证统一的,经济的发展为道德的进步提供了物质的前提。作为精神生产的道德的发展,一种新的、进步的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形成,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总要以一定的物质生产发展为基础;而物质生产的落后和贫困,文化生活的空虚和贫乏是造成道德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不承认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不是唯物主义者。另外,唯物主义认为,在经济发展与道德之间的联系存在着许多中间环节。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生产力,一定要通过其他一系列的社会因素,其中首先要通过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社会制度来作用于道德的发展;其次,还要通过道德教育和各种文化设施等等,才能促进道德的发展,这种“折光”关系是唯物主义者所必须承认的,否则也将陷于庸俗唯物主义的窠臼。 道德是精神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也是社会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的重要因素,社会分工协作关系又是影响生产力的一个要素。因此,作为精神生产范畴的道德,它在物质生产过程具有重要的调节功能。道德对于经济发展的这种“折光”,正是通过这一中介机制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形式来考察”。只有从历史形式来考察社会分工与物质生产的关系,我们才能真正把握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辩证关系,进而正确分析道德与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联系。 物质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唯物主义者是把它作为生产方式的重要因素来看待的。马克思曾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马克思在这里所指“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便是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马克思不仅一般地肯定了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是影响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还作了详尽的分析。 指出人们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是影响生产力的一个新要素。因为分工协作“激发个人的自尊心和集中他们的精力”。并且认为“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生产的。”他还给这样特殊的生产力一个专门名称: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还说“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 以上分析表明,作为精神生产范畴的道德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因素,但它对现实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那就必须看它所属的那种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其道德对经济的发展也必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起阻碍作用。这一点,是我们理解道德的经济意义时特别应该注意和把握的。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已经建立起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道德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所起的积极能动作用,是历史上任何社会形态所不能比拟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道德,它除了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以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之外,又能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这种情况,是由共产主义道德的本质和内容所决定的。就其本质来看,正如列宁所说,它“是为人类社会升到更高的水平,为人类社会摆脱劳动剥削制度服务的”。 这就从根本上肯定了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能动作用。我们对道德的经济意义的理解,也是以社会主义道德这一质的规定性为前提的。 道德的经济意义主要是通过道德教育工作去影响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人这一主体而发生作用的。道德,离不开一定的道德教育,尽管道德教育的方法、途径各异,但其对象都是特定社会个体的人这一主体。通过道德教育,把一定的道德规范、道德观念转化为社会个体的思想品德。这一过程就是德育过程。而社会个体的人对现实经济活动的参与又是以其智力、体力、思想品德三种基本要素同时发生效能为其前提的。在时序上没有先后之分。社会个体究竟把自己的智力、体力发挥到什么程度,单靠智力、体力本身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依赖于社会个体头脑中的思想品德。假定社会个体参与经济活动时,其智力、体力是一个既定量,那么思想品德就可以比拟为这个既定量的调节器。它既可以促进这个既定量,也可以使其向负方向发展转化。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智力、体力的这种正负方向的调节作用,实实在在地表现出道德教育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能动作用。 着眼于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这种能动作用,那么,我们道德教育应使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那些观念,及时转化为社会个体的思想品德,从而使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调节作用向积极方向发展。在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决不应该放松社会主义的道德教育,更不应该以牺牲道德进步为代价来换取经济进步。从唯物主义关于道德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中,我们不难看出,没有良好的道德风尚、道德规范,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政体上是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而工人阶级的领导又是由党的领导来体现的。 所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反映的那些道德,特别是作为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在道德教育中占首要地位。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对道德及道德教育又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要求,把符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那些新道德观念及时纳入道德教育内容,不仅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对社会经济及生产力的发展亦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那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对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提出了哪些新的课题呢?一般他说,我们应把下列观念纳入道德教育范畴。 1、进取与创新观念:社会个体的进取与创新观念表现为主体意识的发展和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它的特点是事业心强,有强烈的成就和成功的愿望及历史使命感,表现出勇于开拓、勇于创新的精神。它对社会的贡献表现为创造新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中起带头作用。把进取和创新观念纳入道德教育范畴,就能使社会个体最大限度地开发自身的潜力,使思想品德在调节智力和体力两因素中具有必要的张力。 2、时间和效率观念:时间和效率观念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观念特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和生活的节奏都在加快,每一单位时间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日益增大。为此,珍惜时间,节约时间,讲究效率是社会个体必须具有的新的价值观和道德行为准则。加强时间和效率观念的教育,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前提,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道德教育只有真正把时间、效率观念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才能使社会个体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具有商品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品德特征,从而实现社会个体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中的作用。 3、法制与纪律观念:法制与纪律观念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必要的法制与纪律观念。我国以宪法为核心,制定了许多具体的法律,“有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形成。因此,要求社会个体要具有遵法、守法的道德风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不仅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而且是依法维护安定团结局面的重要一环。道德教育把法制与纪律观念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安定团结的局面。这一点,对于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是必要的社会条件。 道德教育所形成的个体的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这种能动性调节,是道德教育经济效能的表征。从我国道德教育发展的历程来看,什么时候我们抓紧道德教育工作,什么时候社会风气就有明显好转,社会经济和生产率也健康发展;什么时候放松道德教育,就会产生社会风气不正的严重后果,这在种情况下,即使高速发展的经济势头也决不会持久。 在实践上回答道德教育的经济意义,需要我们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已有许多学者在这方面作过可喜的探索。据调查,由于道德教育不得力,社会个体思想品德差所造成的劳动态度差、劳动纪律松散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是惊人的。 上海市企业每年因此损失劳动生产率23--25%,损失国民收入195亿元,损失工业总产值286亿元。在管理行列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更大。可以想象,前几年由于忽视道德教育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全国将是十分巨大的数字,它相当于全国几十个大型企业全年收入之和,这一反证真实他说明了道德教育的经济价值。 道德教育所具有的经济功能,要求我们认真改进道德教育工作,以整体的、系统的观点组织学校教育活动,从根本上克服学校道德教育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脱节的现象。在教育内容上应当注意对社会发展的动态适应。不能只从抽象的内容上来局限道德教育,而应注重现实的历史的道德发展,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和生产所需要的基本道德素质。道德教育既应进入到精神生活的更深层次,又要拓展到社会生活的更广阔的层面。在道德教育的途径上,要紧密地和个体社会化结合起来。不仅要注意在功能和目标上协调家庭和学校的预期社会化,而且也要与人的继续社会化(职业适应、终生学习等)结合起来;不仅要进行道德社会化,还要指导好政治社会化、两性角色社会化和职业社会化。学校生活的一切方面,一切环节都要组织在道德教育的总目标下,使校园文化、风习传统、心理气氛、人际关系以及种种“潜在课程”,都充分发挥积极的教育作用。在教育方法上,要注意道德教育的社会性和开放性,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闭门“修养”是培养不出优良的道德品质的,也不可能充分发挥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应当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道德践履,倡导各种生动活泼的讨论、调查和陶冶教育,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 阐明道德教育的经济意义,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提高对道德教育社会功能的整体认识,从而极大地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热情。同时,我们在理解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时,首先要克服这样一种倾向,即简单地将道德教育等同于经济活动或经济效益。我们认为两者的“简单取代”不是对道德教育经济意义的科学认识。 其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树立道德教育具有经济意义的思想时,应避免产生“两张皮”现象,而应把道德教育纳入到社会实践中来,使其具有真正的活力,从而达到促进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目的。 教育经济论文:国外高等教育经济利益 转型后俄罗斯高等教育经过10余年的发展,产业市场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俄罗斯教育产业市场化后,经济利益和教育质量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同时教育质量新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俄罗斯存在的一些新问题及其发展趋向令人深思。 关键词:俄罗斯高等教育;教育经费;教育质量 一、俄罗斯高等教育存在的新问题 (一)教育经费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 俄罗斯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教育预算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转型后俄罗斯教育经费在各层次的投入是向高等教育倾斜的,而教育投入的多寡却取决于国家经济运行状况。俄罗斯的能源经济和教育的关系,可以从其教育经费来源上得到答案。俄罗斯政府的预算取决于收入。俄罗斯能源产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这也意味着能源经济发展的好坏将会影响到国家的总体收入,从而会影响到对教育的投入。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断攀升,俄罗斯石油出口收入大增,不但拉动了国内经济,各领域的财政预算也节节攀升,教育也因此获益。近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预算支出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百分比(%)为,1995年,教育总支出3.86%,高等教育占2.23%,1996教育总支出3.5%,高等教育占2.0%,1997年,教育总支出3.49%,高等教育占1.99%,1998年教育总支出3.44%,高等教育占2.06%,1999年教育总支出3.6%,高等教育占2.26%,2000年教育总支出3.75%,高等教育占2.28%,2001至今教育总支出均高于4%,高等教育占2.5%以上。由此可见,俄罗斯的高等教育预算和国家经济增长是成正比的,而俄罗斯国家经济的增长和能源经济的增长成正比。 近年来俄罗斯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石油出口。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公布的材料显示,俄罗斯整个财政预算收入的35%来自石油和天然气工业。2003年,俄石油行业收入达718亿美元,其中石油出口收入达407亿美元,石油产品出口收入达145亿美元。也就是说,俄罗斯高等教育在获得的国家财政预算中,每100美元中就有35美元是来源于石油行业。但即便如此,每年俄罗斯有150万人中学毕业,继续读大学的是少数。这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俄罗斯一名技术专业的大学生的教育成本每年是2200美元,而国家只能投入500美元。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的质量令人堪忧 不久前,俄罗斯进行了一次广泛的社会调查。调查表明,有44%的家庭愿意交费使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而俄罗斯的许多低收入家庭只能将收入的3.3-7.5%用于子女教育。美国家庭在这方面的教育支出是22%。这说明俄罗斯人对教育服务的支付能力尚且不足。和有限的支付能力相联系的还有择校的边际费用支出,一些家长为使孩子能上一所好学校还要额外支付数额不菲的“好处费”。这说明,尽管教育市场价格高,但消费者数量多,支付能力却较弱。在有偿教育条件下,俄罗斯的教育质量令人堪忧。整体来看,有偿教育的水平、技术保障、办学条件、教学内容和方法参差不齐。有的学校将教育作为追求收益的商业性活动,而不注重质量效益。但也有的学校却将教育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将质量视为数量增加的必要前提基础。莫斯科国立社会大学校长瓦西里·茹可夫认为,只有在国家承担起经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下,各学校才有可能全力以赴地提高教学质量,而不只是为了生存。[1 (三)俄罗斯高校扩招新问题 一直以来,俄罗斯的国立大学预算内计划招生名额都多于自费名额。而私立大学却存在计划招生名额和实际招生名额的反差。如,1995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13.55万人,而实际招收5.24万人;1998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25.07万人,而实际招生17.71万人;2000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47.06万人,而实际招生35.72万人。[2因为目前在俄罗斯人的意识中,俄罗斯国立教育要比私立的商业性教育有威望得多。这种供需矛盾是无法用增加国立大学预算外招自费生名额的方法来解决的。(类似新问题在我们中国也同样存在。试想,假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扩大自费生招收比例,不但会影响到生源质量,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公平、公正新问题。这种供需矛盾的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即便俄罗斯家庭中有44%的家长肯花大钱供孩子读大学(莫斯科市占50%以上),但并非肯花钱就能进入好大学。 (四)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新问题 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新问题历来以久。不规范的教育市场主要表现为违反许可证制度及教育活动中的行贿受贿等方面。俄罗斯教育部曾在70个联邦主体中,对大约700所高校及其分校进行过检查。结果表明,有100多所高校在违反许可证制度的情况下经营。 俄罗斯教育部最初规定国立大学招收的自费生数量不得超过预算内学生名额的25%。但是,假如至上而下的限制国立高校的自费招生的规定,会抑制社会需求。私立学校因有办学的自主权,开设了许多管理部、法学部、会计部等。这样本应进入联邦大学腰包的钱流失了。为了重新向国立大学吸引资金,教育部决定取消原定25%的限额。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处负责人柳鲍维·克拉夫佐娃提出,“原则上俄罗斯的高等院校可以招收70%的自费生”。[3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只能获得余下的30%预算招生的拨款。任何一位校长,尽管想赚钱,也不想铤而走险。要知道国家预算拨款对他们来说是有保障的,至于他们是否能招来足够数量的收费学生对他们来说还是未知数。这导致在高校招生过程中,行贿受贿现象的出现,主要体现在决策人决定将某人招收为公费生或自费生、录取到某学校等环节上收取贿赂。“教育寻租”之风盛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新问题。 (五)俄罗斯高等教育的“灰色”消费 上大学前要花一大笔钱。据社会问卷调查显示,约有36%的人花钱请家教,36%的人花钱参加各种补习班、备考班,32%的人为能被录取支付“人情”费。去年莫斯科市每个家庭用于考大学的平均支出是725美元,非莫斯科市的家庭是280美元。为考入首都内大学“人情”费要花2500~3000美元。根据高等教育经济支出统计的猜测,未来80%大学生的家庭花钱上大学的费用,在俄罗斯的总支出将为年均8.8亿美元。总体上用于孩子高等职业教育的费用年均50亿美元。这其中4.2亿是“灰色”消费,它们大多进了家庭教师的腰包或用于行贿。[4可见,俄罗斯教育市场化需要加强规模和规范化管理,以减少准大学生们在入学前就落入教育“灰色”消费的陷阱。二、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向 (一)俄罗斯政府开始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俄罗斯早在1999年12月17日就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案规定,因教育服务质量破坏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有权终止学习合同并要求校方退还全部费用。随着向市场关系的过渡及收费教育的合法化,自费学生自然逐渐成为教育服务市场的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向国家质量管理局或法院投诉。此外,“国家有偿教育服务条理法案”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为避免教育市场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国家推出了统一高考制度,2004年在莫斯科已有47000多名中学应届毕业生首次参加由国家统一命题的高考,这足以说明,俄罗斯已经开始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使教育市场化向文明迈进做好了相关的预备工作。[5 (二)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90年代初受到市场法则变化震荡的俄罗斯教育体系已经自然走向平衡。时间使人们熟悉到了教育市场化的代价,熟悉到了无形教育资产、教育质量及教育价格的关系。教育将成为预算的间接收入款项已被俄罗斯教育界普遍认同。教育投资在现代社会是盈利事业。美国探究者及新西伯利亚科学家的分析探究所都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占工作人员的25%,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多半是由他们创造的。也就是说,他们对经济的贡献要远远高于他们在居民构成中的份额。相反,教育程度低于平均水平的人(大约占四分之一的居民)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0%。目前,教育投资是赢利事业及教育消费是可以得到回报的意识,可以说已经普遍得到俄罗斯社会的认同。俄罗斯要加入世贸组织,教育也要入世,为此教育界曾忧患重重。[6不过,随着市场观念的转变,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三)俄罗斯教育市场有步入良性竞争轨道的趋向 随着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私立教育机构已从数量的竞争转向了质量的思索。这些机构更加重视现代化技术投入、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更多采用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办学体制灵活,更适应市场需求,教师的待遇普遍提高。和此同时,国立教育机构为保持竞争地位,也在利用和开发原有资源,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这说明俄罗斯教育市场正在步入良性竞争轨道。显而易见,俄罗斯的收费教育不但不会取消,相反,名望高的学校收费会更高。 (四)教育走向国际市场 在“冷战”的最初几年,美国总统的分析家在思索如何扩大美国的世界影响时,得出的结论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方法是发展外国大学生教育。因为,对外国人的教育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收益。2000—2001年在美国高校就学的外国学生为547.867万人。根据美国国际教育学院2001年有关国际教育交流的统计资料,外国学生仅学费支出一项就为美国带来约60亿美元的经济收益,而用于学校教学的间接支出是95亿美元。美国政府对外国大学生的财政支持是45亿美元。这样,在一个学年内仅外国学生就为联邦各洲增加了近110亿美元的收入。澳大利亚作为教育水平弱于俄罗斯的国家每年在外国学生身上也能收入约20亿美元。 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极大地刺激了俄罗斯。俄罗斯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收益指数,每年大学招收的外国大学生约8万人,国家的经济收入年均只有1.5亿美元左右。为此,普京总统指出,俄罗斯作为一个大国,不能没有前景广阔的教育体系。新问题在于,学生的学习是靠国家预算,还是商业基础。他号召高校校长讨论招收外国大学生新问题,并着重强调独联体国家的大学生教育及其专家的培养新问题。首先瞄准独联体国家的教育市场被普京总统列为是绝对首要的任务。 俄罗斯首先加强了对独联体国家留学生教育市场的开发,确立了国际联合办学的新思路。(同样值得我们中国教育界反思的是,我国和俄罗斯有着优越的地域优势,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令俄罗斯瞩目,教育水平和质量正逐步被世界认可,俄罗斯学生在其国内学习汉语的势头看长,非凡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我国教育收费和生活消费水平远低于欧美国家,但我们却没有把吸引俄罗斯留学生的教育市场开发新问题重视起来。) (五)加快和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 俄罗斯的一些高校为了和国际教育市场接轨和普及大众化高等教育,也开始实施学分制。在国际教育实践中,学分制在美国大学广泛推开。从1988年起,欧盟成员国为加速欧洲教育的一体化进程,开始在成员国内的145所大学普遍实施学分制。学分制保证了大学生稳定地接受高等教育,它已成为欧洲教育结构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到2000年已有一千多所欧洲大学推行了学分制,并以此作为大学之间交流和合作招生的依据。俄罗斯的高等教育在向国际化迈进的同时,正在建立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已经多次专门组织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学分制体系实施新问题研讨会,交流学分制经验。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大大地推动了俄罗斯和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为本国学生在国外大学继续深造铺平了道路。 三、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启示 目前,在俄罗斯,教育质量新问题已经为俄罗斯敲响了警钟。在全俄罗斯,约有10%的大学达不到教育质量标准,俄联邦教育和科学监督局计划关闭一批国立和私立大学的分校,将有近百所分校被关闭。同时,自2004年9月起,俄罗斯开始禁止高校开办分校,并对现有的各高校分校展开教育质量大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分校在关闭后,学生将被布置到其它大学继续学业。俄罗斯教育界长期以来把教育看成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认为假如以纯市场化的态度来对待教育会有害无益,这将使教育和受教育变成一种纯买卖关系,而不是社会公益事业,也将脱离民族特有文化发展的基础。教育质量新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许多国家的商业化教育都是精英式的、高质量的、有限制的。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俄罗斯也有力争向这一方向发展的意图,这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新问题。从计划到市场,转轨后的俄罗斯教育产业历经十余年的论战、实践,逐步走上市场化。我们国家的教育产业市场起步晚,考虑到教育体制及国情的因素,虽可以走市场之路,但并不适合完全的市场化。不过,在整个教育产业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教育产业交错融合,在很多方面,中、俄两国教育界所面临的新问题、困难极其相似。无论是普及式的初等义务教育还是精英式的亦或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都被教育经费的“瓶颈”制约着。令人深思的是,中国教育受到的困扰来自的层面繁杂,远超俄罗斯,更需要教育立法和监督体系的保障;但俄罗斯的教育立法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机制却远远走在了中国的前面。转型后的俄罗斯是一个布满矛盾的集合体,俄罗斯教育产业的市场化就孕育和发展在这个布满矛盾的集合体中,俄罗斯高等教育的新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教育经济论文:教育经济增长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高等教育与经济的关系一直是教育界研究的一个热门课题。分析了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各方面的作用,并提出了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经济增长作用 1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1.1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尤其是高等教育。伴随政府的重视和政策的扶持,1990~1998年间,我国高等学校的规模稳步扩大,全国普通在校生总规模从206.27万人增加到340.88万人,年均增长率为8.2%。受知识经济的挑战、社会需求的呼声、拉动经济的压力等影响,教育部1998年12月24日制定、国务院1999年1月13日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开始提出“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的政策。在1999年6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则进一步提出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1999年以来实行了高等教育的快速扩招,1999年招收本专科学生156万人,高等职业教育教育逐步兴起,至2003年底,全国1552所普通高校在校生1108.56万人,校均规模达7143人,其中本科院校校均规模为11662人,高职(专科)学校为2893人。 1.2高等教育入学率不断提高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扩大,政府、企业以及家庭都增加了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高,2000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以每年平均2%的速度增加,2004年我国各级各类高校在校生总数超过2000万,高校毛入学率超过19%,规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据最新统计,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增加为21%,已经达到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从1990年的3.4%到2002年的15%,仅仅用了12年时间就越过了国际公认的大众教育的基准线,从精英教育阶段进入大众教育阶段。而实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5%到15%的飞跃,美国用了30年(1911~1941年),日本用了23年(1947~1970年),韩国用了14年(1966~1980年),巴西用了26年(1970~1996年)。但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阶段的时间比美国晚了60年,比日本晚30年,比韩国晚20年;目前,美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80%,日本和韩国均已超过50%,都进入高等教育普及阶段;中等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平均水平已达40%,不少发展中国家都超过20%;而我国高等教育现仅处于大众教育起步阶段。 2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作用 2.1发展高等教育,促进GDP增长 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形成教育的固定资产。同时教育活动、科研活动也要消耗大量的劳动力,目前全国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超过1000万,在读学生超过2亿。每年大量的科研成果还直接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增加了社会财富,因此教育可以直接作用于GDP的增长。除此之外,为教育服务的支持保障产业也会随着教育的发展而扩大,带动大量的物质投入和产出,因此教育的发展还可以间接作用于GDP,促进其增长。由此看出,一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会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反过来教育的发展能促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经济学家舒尔茨就分析了人力资本对经济学的贡献,他应用经济增长余额分析法核算了美国教育投资对国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实证研究表明美国1929~1957年由于教育投资实现的经济效益(纯收益)为495亿美元,占美国同期经济增长余额710亿美元的70%,占美国1929~1957年国民收入增长总额1520亿美元的33%。林廷春在研究高等教育对台湾经济发展的作用时得出,1965~2000年间,高等教育存量增长1%会使台湾实际产出大约增长0.19%,尤其是工程、自然科学专业在此过程中发挥着最为显著的作用。我国学者丁兴富通过研究发现中国教育经济效益为,1952~1978年因教育水平提高对国民收入增长的总贡献是962亿元(按1978年不变价格计算),占国民收入总增长额的41%;而从1978~1997年因教育水平提高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额的总贡献是7053亿元(按1978年不变价格计算),占国内生产总值总增长额的47.8%。 2.2发展高等教育,拉动国内需求的扩大 中国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内需不足造成的,但是家庭对教育的投入却是相当的大方,经常为了子女的教育“一掷千金”,因此有人说中国的教育市场是市场经济改革剩下的最后一个卖方市场。因此,扩大高等教育招生,不仅可以满足社会发展及人们的需求,而且可以增加教育及教育服务的就业岗位,为社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也可以带动教育支持保障产业的发展,如建筑业、教育金融业、餐饮业、出版业等,形成连锁反应,增加消费需求。据统计,2005年居民储蓄存款突破14万亿元,人均储蓄已经超过1万元。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研究表明,为了子女上学准备的储蓄占总储蓄额的44%,并认为教育消费是一个大的消费领域。据世界银行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居民教育支出仅占家庭消费性支出的1%,低于同期印度的4%,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8%~10%的水平。20世纪90年代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占相应年龄组的人口比重仅为4%,我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仅占同龄人口(18~21岁)的3%左右,加上成人高校在校生也不过7%,而到了2005年,我国普通高校的毛入学率率已经达到21%。由此看来我国的教育不仅增长速度快,而且存在足够的扩展空间。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的发展,城镇居民教育支出在全体城镇居民的总支出中所占比例也在不断快速增加,目前中国城市消费中增长最快的是教育,年均增速高达20%。1994年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支出仅占城镇居民总支出的3.89%;2000年占到5.76%;到了2003年更是达到历史最高的6.42%;2004年虽然比上年有所下降,但仍然占到总支出的6.12%。和比重相比,目前的城镇居民教育支出更令人关注的是它的相对增长速度。相比1994年的130.33元,人均教育支出10年时间增长了283.5%,年平均增幅为14.4%。而同样在10年的时间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平均增幅为11%,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平均增幅只有9.3%。教育支出的增幅要明显高于收入和支出的增幅。因此,教育供给扩大,教育消费的拓展空间将是巨大的。 2.3发展高等教育,增加个人收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不仅认识到教育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对生活质量的提高等会产生极大的影响,而且也深刻体会到了教育对未来经济效益的直接影响。特别是高等教育,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高等教育个人回报率为14.8%,对社会回报率为9.5%,个人收益率超过社会收益率。20世纪中后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收益率逐年上升,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明瑟收益率(Mincer)1974年提出的教育收益率计算模型,反映受教育者由于多接受一年教育而使收入增加的指数)1996年为8.23%,1997年为9.68%,到1998年达到11.35%,已超过了物质资本投资通常为10%的收益率,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成为一项给个人(家庭)带来较高收益的投资。 3发展高等教育的相关建议 教育的发展不仅提高了人们的素质,而且对国民经济的增长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此外还带动了一些相关产业的高速增长。借鉴国外教育的发展历程,现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3.1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并制定长期教育政策 我国在过去片面强调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事业性而忽视其产业性的一面,实行高度的计划性和一统化管理,经费来源单一,发展缓慢,没有充分开发市场调节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讲高等教育应当发挥其产业性的一面,而且有很大潜力。因此,应该把教育当作一种特殊的产业,通过教育体制改革使教育适应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增加学校办学自主权,减少计划经济的成分而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并使教育的产业性方面得以充分展示,树立正确的教育产业观,将教育作为基础产业引向市场经济的轨道。当今世界各国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科技、人力的竞争,而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已成为提高人力资本素质的关键因素,因此国家应制定长远的教育政策,发挥教育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3.2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实现教育主体多样化 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教育经费的供求矛盾成了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我国的教育业的主体大部分是由国家政府、地方政府投资的所谓公办学校,这样造成了国家对于教育的投入不足、教育资源不能得到合理的配置以及办学效率不高等弊病。要满足高等教育扩展的需要,除了政府加大投入以外,还要开源节流,广泛引进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个人或其他社会团体成为当今教育的主体,发展非公办高等教育。因为教育主体的多样化可以为教育事业筹措大量的民间资金,减轻国家的经费负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坚持学术自由与办学自主性,促进科学文化的健康发展;可以保证高等教育从少数化阶段向大众化阶段乃至普及化阶段的成功过渡;可以为经济部门尤其是中小企业输送大量适用人才;较好地满足人们对教育多种服务功能的需求等等。 事实上,发达国家的学校私立化的程度很高,例如,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培训机构)、私立学校所占的比例一直高于50%。1995~1996年,美国共有高等学校3706所,其中私立学校2041所,占总数的55.34%。近些年,我国也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据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共有7.85万所,其中民办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含独立学院)228所,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1187所,民办普通高中295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633所,民办普通初中4219所,民办职业初中24所,民办普通小学6047所,民办幼儿园6.22万所。 3.3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 早在20世纪20年代,终身教育的思想就已经提出,60年代开始流行,成为指导未来教育的时念。所谓终身教育,即主张教育应该贯穿于人的一生中的各个年龄阶段,而非仅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足量的高等教育机构,使得高中后年龄段的人群中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数占同龄人口的比例,一直保持较高的比例且持续增长。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逐年增加。在美国,只要有学习能力需求的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而我国在很多地区,尤其是中小城市仍然是一考定终生,于是出现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高考落榜将使很多人从此与高等教育绝缘。统计表明,在我国18~24岁的适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只有10.5%,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这个比例要达到50%以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是趋势,虽然我国早在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15%,步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大,地区教育发展不平衡,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对GDP的贡献分别为1.47%、1.17%、0.68%,其中上海的贡献率最高,达2.75%,而青海最低,只有0.17%。要想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东部经济发展拉动中西部经济的崛起,必须平衡发展地区高等教育。因此,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路还有很长,我国应该发展多种多样的高等教育形式,同时提高办学质量,而不是只强调学生数量的提高,将高等教育由培育尖子型向大众化转移,为社会输送适用的人才。 教育经济论文:高等教育经济市场化 【内容提要】高等教育所存在的矛盾与问题,是高等教育体制造成的,因此,用传统的行政手段、计划手段已无法解决。高等教育需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下的高等教育市场机制应是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只有如此,高等教育才能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所需人才。 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同时,高等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矛盾也不断地暴露和激化。高等教育的规模、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质量标准都很难适应高速发展的经济、不断变化的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高等教育内部存在着教育思想僵化、教育内容陈旧、教学手段落后、管理简单粗糙、效率低、效益差等问题。如何解决上述各种矛盾和问题,就成为高等教育能否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用传统的计划手段、行政命令的方式已无法解决。因而,只能寻求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模式。 现在,美国、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不但发展速度快,而且质量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不断地用市场手段去改革高等教育体制,市场化不断地渗入高等教育各个环节和层面,使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成为市场主导型的高等教育,特别是美国的高等教育市场化程度最高,这为美国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大国、强国提供了制度保障。 本文拟从我国高等教育的现状出发,分析现存的矛盾、问题、体制与机制的弊端,阐述市场模式的优越性,对如何转变思想观念、高等教育如何变革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高等教育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高等教育规模偏小 教育部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为:到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从而达到美国教育社会学家马丁·特罗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我国高等教育在建国后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的连续扩招,使我国的高等教育具有了一定规模。但与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对高等人才的需求相比、与国民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愿望相比,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 2000年,我国通过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进入高校学习的在校生总数为:本科生862万人,研究生29万人,合计890余万人。如果加上函授、自学考试等接受其他高等教育方式的学生,其总数已达1100万人,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11.7%左右。应该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近几年增长是很快的,与1995年在校生547.7万人相比已经扩大了一倍。即便如此,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还是偏小,已成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45%,其中北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80%以上。可以说,西方发达国家都已相继进入了高等教育普及阶段,并向高等教育的终身教育发展。 (二)高等教育的质量不能令人满意 高等教育不仅规模偏小,而且质量也不能令人满意。建国以来,由于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和计划体制的制约,我国高等教育的思想、理论、目的、内容、质量标准等,长期处于一种落后的、僵化的、不确定的状态中,背离了高等教育的本质,严重地影响了高等教育的质量,特别是人才培养的质量,对此社会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学生本身更不满意。广东省有关部门最近就高等教育质量,对高校学生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对高校教学质量满意的仅为2.7%,而不满意的竟达77%。《中国教育报》登载的对12398名大学生的调查结果表明,79%的人认为学不到有用的东西,77%的人认为所学内容与社会现实脱节,80%的人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不满意[1]。高等教育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等教育的结构、层次不合理 高等教育的结构和层次既包含学历的层次: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也包括各个专业和学科之间的配比。从学历层次上讲,我国高级人才严重短缺,博士后、博士研究生人才缺口比较大。再者,我国的高级技术工人也严重缺乏。在深圳,有些行业的高级技术工人的薪酬与硕士、甚至与博士的薪酬相同。 从学科与专业的设置来看,也没有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很多高校坚持自己成熟的学科、专业,不关心社会、经济的变化与需求,不关心毕业生的发展。比如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极为迅速,接纳社会就业的70%以上,创造的产值占GDP的近50%,可是到现在第三产业中的多种业态,并没有在高等教育中设置相关专业,严重影响了第三产业的品质和质量的提升。 2.教育模式僵化,教育内容陈旧 高等教育模式僵化在这里主要是指培养人才模式的僵化。我国高等教育从创立到现在一百多年了,可培养人才的模式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教师讲,学生听,教师是思想、真理、知识的传播者,学生是接受者。教师把他认为学生应该接受的东西强加在学生头上,学生没有选择的可能。这种模式严重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严重地是抑制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创造性的发挥。难以培养出独立性、创新性的人才。 在这种僵化的培养人才的模式之下,教育内容和知识的陈旧落后也就是必然的了。 3.学生实践能力差、创新能力差 高等教育要培养学生的多种素质和能力,其中最重要的两点为:自由的思想和创新的精神。没有自由的思想就没有平等、民主、法律等现代意识;没有创新精神社会就不能发展。而我国高等教育中最缺乏的就是这两点。造成我国大学生现代素质低、实践能力差、创新能力差。 社会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只有创新。创新能力就成了竞争力最核心的部分,国家如此,企业、个人也是如此。 (三)高等教育效率不高、效益低下 现在谈到高等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时,人们往往归罪于政府投资过少。1993年中国政府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规定:教育经费的支出应占当年GDP的4%。而实际上教育经费占当年GDP的比率为:1993年2.54%,1996年2.46%,1997年2.50%,1998年2.55%。1999年上升到2.79%,而同期以色列7%,挪威6.8%,美国5.8%,发展中国家巴西5%,马来西亚4.9%,韩国、泰国3.6%。从比较中可看出,我国政府教育拨款占GDP的比率是偏低的,没有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 另一方面,我国高校生均年成本大多在2万元以上,有的已超过3万元。这样的培养成本不论是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还是对人们的收入状况来说都是极其昂贵的。这种昂贵的高等教育,国家和消费者都是难以承受的。在这极其昂贵的成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高等教育不讲效率、不讲效益造成的。如果与同是高等教育的民办大学相比,这一点就会看得更为清楚。民办大学的学费,低者每年3000元左右,一般5000元,高者8000元。这些学费之中,不仅包括学生的培养成本,还包括办学者的利润,扩大办学的投资等。国有高校与民办高校相比,办学成本有的竟相差10倍之多,很显然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教育经费是被白白浪费掉了。 高等教育效率不高、效益低下既存在于宏观管理之中,也存在于微观管理之中。 1.宏观管理 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国家集兴办者、投资者与管理者于一身。学校的兴建、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学科、专业、教学内容、招生、分配等都在国家严密而具体的计划之中。计划手段造成以下后果: 第一,一方面是教育经费短缺,一方面是重复建设、教育资源闲置和浪费严重。第二,我国高等学校从建国以来,分分合合、搬迁重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给高等教育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流失。第三,高等教育资源分配使用的随意性。 2.微观管理 微观管理主要是指大学内部的管理。我国现在的大学还是以完成上级的计划、指令、任务为工作方向和目标。完成了上级的计划就完成了任务,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拨款和其他资源,没有经营之责,也就不用过多地考虑办学的效率和效益。 在高等教育这种效率不高、效益低下的情况下,教育经费的增加对高等教育来说究竟有多大的意义?会不会给得越多,浪费也就越多? 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弊端 高等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主要是政府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及在这种体制下形成的大学运作机制造成的。 (一)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特点 1.集中控制 现行高等教育体制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它对整个教育行业形成了绝对的垄断。第一,垄断了整个社会的教育资源,这种资源不仅包括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资金、土地、实物等有形资源,还包括政策等无形资源。第二,垄断了高等教育的消费资源,也就是高等教育的消费市场。高等教育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不仅体现在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上,而且渗透到大学内部管理的各种过程和层面上。 2.纵向分级领导 在高度集中的体制下,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往往是以各级政府为主的纵向约束,高等学校只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附属机构,是行政体制在高等教育系统的延伸。办学的主宰是政府官员,而不是大学的校长和广大教师。行政化的高等学校完全按行政组织的规章行事,行政人员是学校运行的核心和主角[2]。这种体制是分级纵向领导的,领导的方式是计划、文件、指令以及各级政府的决议等。 3.用计划手段进行管理 在宏观上,计划管理主要表现在:高等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资源的配置等。在微观上,计划管理主要表现在:高等学校的规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人事、财务、后勤、招生分配等都要按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计划进行。这种计划教育与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计划经济有着同样的性质。 (二)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弊端 1.剥夺了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现有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使高等学校丧失了办学自主权,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一切都要听命于教育主管机构,严重影响了高等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也严重影响了广大教育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高等教育对社会、经济的服务作用,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力都与高等学校本应有的地位极不相称,大学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2.限制了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品质的提升 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肩负培养人才重任的高等教育与之相适应。这种要求首先表现在高等教育的规模应不断扩大上。美国教育社会学家马丁·特罗把高等教育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精英教育——大众教育——普及教育——终身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5%以下为精英教育阶段,超过15%为大众化教育阶段,达到或超过50%为普及化教育阶段,接下来就是终身教育阶段。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0年近12%,尚未达到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阶段。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6%,更远远低于北美洲地区的80%。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不合理造成的。 发展高等教育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高校每增加一名学生仅基本建设投资就达3.8万元左右,如果加上其他方面的投入,所需资金就更加惊人。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我国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也就是进入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阶段。那么,因高等教育规模发展需增加建设性投入累计约4500亿元左右。这种巨大的投入,仅靠政府是无力承担的。另一方面政府又严格限制其他资源介入高等教育领域,进行全行业垄断。民办高等教育的准入条件极为苛刻。 大学的功能就是为更多的人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的高等教育,以任何理由限制高等教育的发展、剥夺公民消费高等教育的权利,都是违反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 上文谈到高等教育的质量不能令人满意,这种状况也是由于高等教育体制造成的。高等学校不必对社会负责,不必对学生负责,只要对政府负责就行了。当一个产业不对它的消费者负责,那它就不可能对消费者的愿望和要求做出迅速而准确的反映,也不可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是由于扩招造成的,从而强烈反对高等学校再进行大规模扩招。其实,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什么时候高过?我国最好的高等学府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每年招生几乎把全国高考的拔尖人才一网打尽,但它培养人才的模式,与其他普通院校又有多大的区别?清华大学在世界知名大学中排名二百四十多位;北京大学校长也说,我们没有世界名牌大学。现在,有的大学毕业生的质量下降是事实,但更多的是因为学生入学时的整体基础素质下降了,从教育增值的角度看教育质量没有多大变化。高等教育的僵化体制和单一的质量模式才是高等教育质量不高的根本所在。 3.资源配置不合理 现在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主要还是计划手段,这种配置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社会、经济、市场和个人的需求。第一,条块分割,部门分割,资源不能合理配置和流动。第二,人为划定重点大学、重点学科,把有限的资源向少数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倾斜,这必将对大多数高等学校造成多方面的损害。名牌大学是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而不是政府培养出来的,往往是政府越培养,大学功能越退化。 4.缺乏长远规划 建国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始终缺乏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符合教育规律的长远规划,缺乏战略构想。高等教育决策大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短期行为居多。 (三)大学运行机制的缺陷 现行高等教育体制下形成的高等学校的运行机制,也存在着种种缺陷,从不同的方面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具体来说,存在以下问题: 1.高等学校机关化、行政化严重 高等学校首先是一个办学实体,它的主要功能就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产品,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学校的机构设置、管理运行、教育科研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一点。但现在高等学校的运行机制是反向操作的,不仅教育主管部门把高等学校看成是自己的附属机构,而且高等学校本身也把自己看成是准官方机构、准行政机关。党委、政府所设置的部门,高等学校也大都存在。行政机构、行政人员是支配学校运行的核心和主角,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都按行政权力的意志来安排。 高等学校内部的运行方式也是行政化的。学校把政府的有关计划分解到学校的各个方面,然后用行政手段实行,各级部门也只能去执行、去完成计划和任务。 2.人事分配制度僵化 与高等学校行政化机制相配套的是僵化的人事分配制度。人员的进出,干部的上下,刚性十足。这种人事制度不是根据需要设计的,更不是根据高等教育市场化设计的。分配制度也同样不合理,工资、奖金的多少,只与每个人的职称职位相联系。有了相应的职称和职位,即便是工作没有业绩也不影响其收入,所以,大家拼命的是职称职位而不是工作。 3.管理的封闭性、保守性、经验性 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几十年来没有大的变化,形成了一个相当封闭的系统,这个系统很少与社会发生直接的联系,也很少接受外界的信息并对此做出反应,这与现代社会的开放性是背道而驰的。正是由于管理的封闭性才造成了管理的保守性、经验性,创新的思想和创新的尝试都会遇到极大的阻力,对制度创新有一种本能的排斥。 4.教育观念落后 对我国培养人才观念的落后陈旧,刘道玉先生曾有过一段比较典型的总结:“‘三型三性’,即封闭型、重复型、记忆型与专制性、权威性、统一性。很明显,它们与现代教育的开放型、创造型、思辨型与科学性、民主性、多样性的理念是相悖的。”“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课本为中心的‘三中心’教育制度依然顽固地统治着今日的大学。”[3]在这种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之下,不可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更难以培养出创造性的人才。我们应该更多地借鉴教育发达国家的教育理念和培养人才的模式,对现有的大学培养人才机制进行全面的革新。 三、市场化——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上述高等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在现有的高等教育体制下是无法得到根本解决的。不论是教育规模的扩大、教育质量的提升,还是高等教育效率与效益的提高,都需要一种新的体制和机制。 (一)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客观要求 1.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 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已与传统社会完全不同了,各种先进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把世界各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这样的社会中,人如果没有相当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准备,不但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日常生活也会遇到种种麻烦。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高等教育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走向普及化和终身教育。 高等教育不仅在规模上要有很大扩展,更重要的是培养人才的性质要有根本性的变化。大众化、普及化的高等教育是社会、市场的价值取向,是为受教育者将来的工作、生活做好准备,强调的是知识、技能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2.中国加入WTO后高等教育的竞争态势 中国加入WTO后,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将以更快、更深的程度融入到国际体系中去。WTO中关于教育方面,共有四项约定:(1)教育服务贸易可以跨越国境支付,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函授等方式进行;(2)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到国外求学或者培训,即到他国进行教育服务消费;(3)他国可以到东道国设立教育机构办学,或与所在国高等学校联合办学;(4)国外教师可以通过自然人身份到国内任教[4]。在上述条款中,目前我国已承诺兑现2、3、4项,第1项还可进一步谈判。这样,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将面临全面对外开放的态势。高等教育市场与资源的垄断将被彻底打破,对我国高等教育将会产生如下影响:第一,直接影响。一是国外的高等学校通过其优质的教育产品把中国的学生吸引到国外求学;二是国外高等教育机构来国内办学,或独资、或合资。以上两方面将对我国高等学校造成强烈冲击。 第二,间接影响。中国加入WTO后,随着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加速,中国的产业结构将进行重新布局和调整,那么必然要求高等教育的结构、专业、培养方向随着它的调整而调整。 3.民办大学对国有高校的冲击 我国民办高校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产生的。据统计,全国上规模的民办高校已达一百多所,还有一些国有高校兴办的二级学院。加入WTO后,高等教育市场不仅要对外开放,还要对内开放,民办高校终究会获得国民待遇,这就为民办高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民办高校将会与国外教育机构发起对国有大学的夹击。 (二)高等教育的属性 现在对高等教育能否产业化、市场化讨论的焦点,是高等教育的属性问题。高等教育如果属于上层建筑,那么它必然就会采取政治、学术价值取向;如果把高等教育看成公益事业,纯公共产品,那么也必然会排除市场化,排除竞争、效率、效益等这些市场化的手段。而持高等教育产业化观点的人认为:高等教育与义务教育、基础教育不一样,它带有更多私人产品的性质,属于服务产业(第三产业)。这样高等教育就必然采取社会、经济的价值取向,追求更多的是个人的利益,高等教育作为服务产品完全可以进行市场化经营。 通过对比,可看出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已大于社会的收益,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已远远大于社会的收益。高等教育已越来越带有私人产品的性质,完全可以作为一个产业进入市场。持高等教育不能产业化、市场化观点的人,是没有看到高等教育由于其发展而产生的质的变化。这种观点将会严重阻碍高等教育的发展。 可见,不论是高等教育面临的客观形势,还是高等教育本身的属性,都要求我国的高等教育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对原有体制进行彻底的革新。只有这样,国有高等教育才能参与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提高质量、效益,优化结构,以求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市场机制 1.法人治理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只有获得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利,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才能存在和发展。高等学校要进入市场,进行产业化经营,必须获得独立自主的法人资格,拥有办学自主权。在招生、人事、工资、财务、学科、专业、教学内容诸方面根据市场的需求、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独自决定。 如美国,联邦政府没有管理高等教育的专门机构,高等教育由各州分权管理。州政府对高等教育也主要是宏观管理:制定高等教育市场的法规、发放办学许可证等。一旦高等学校创立,其管理、招生、课程、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教师聘任等都由学校自主决定,州政府不得干预。法国对大学实行合同管理,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作为一个平等的主体面对政府教育管理部门。 2.供需平衡 供需平衡是市场机制规则之一。当一种商品供不应求时,这种商品就必然会抬高价格,企业因而获得超额利润。在利益的驱动下,各种资金、资源就会聚集到这个产业中来,使这个产业获得快速发展,产品大量增加,供需也会趋于平衡。这时价格下降、利润平均,发展进入正常阶段。如这一产业的产量继续增加,超出了市场的需要,那么就会产生供大于求的情况,价格继续下降,一些质量差、效益差的企业就会亏损、甚至倒闭,退出这一产业。市场用这种方法淘汰劣质企业,使优者愈优愈强,以推动整个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教育经济论文:创业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意义 创业教育是世界教育发展的方向,也是中国教育体制深化市场导向改革的必然选择,有人预言它是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新亮点。在我国现阶段,创业教育应突出强调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 创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创业教育(Enterpriseeducation)。创业教育证书被称为继文化知识证书(毕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后的“第三本教育护照”,这可以理解为:进行从事各项事业策划、开办、拓展的教育;探索、冒险、创造精神与技能的教育等。 创业教育是一种新的教育观念,不仅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内涵、侧重教育创新和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并且强调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适合世界教育发展和改革的趋势,结合我国国情,大力推进创业教育,鼓励大学生创业,培养具有创业能力和企业家思维的新一代创业家,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一)有助于解放思想,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创业教育本质上是培养冒险精神、创新精神,培育务实趋利、理性进取的商业精神。大力发展创业教育,倡导创业精神,有助于从深层次上改变新一代创业者基于文化习惯的心智结构,有利于扩大我国解放思想、开放改革的成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为创业家和企业家孕育和成长提供更适宜的环境。 (二)内生出高素质的创业者,为发展经济积蓄力量 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会带给欠发达地区许多商机,欠发达地区的一批商业意识和创业技能较强的创业者能在专业化分工协作和第三产业的需求中找到创业的机会。大学生具有文化知识方面的优势,且在进入知识经济年代的当今,这些较高素质的大学生应该是我国创业者的主体,是在产业转移中创业活动的主体。但现状是许多大学生不具有起码的创业知识,既使有创业的愿望,在没有项目、资金的条件下,可望不可及。创业教育正是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通过适应性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学会捕捉商业机会,提高创业管理的能力。大力发展大学生创业教育,通过产业政策激励大学生开办自己的企业,能够借助产业转移的契机,孕育出一批高素质的创业者。他们的创业,不仅能带动就业,促进技术转化和技术创新,而且能够提高产业素质,促进产业高度化,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 (三)有利于打造高校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校创新发展 在未来的高校竞争中,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将是培养学生人文和科学素质、就业和创业技能、创新和创业精神的机制和能力。教育部进行创业教育试点,就是探索教育改革的新路径,就是要在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中,推动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在未来的发展中,高校必须有正确的定位,才能办出自己的特色。特别是民营高校,虽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但要维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必须面向市场、深化改革,提升能力。大力发展创业教育,引导大学生积极创业,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探索精神、冒险精神和创业能力,将是我国高校的创新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现状 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而将创业教育纳入教学则更晚。2002年4月教育部才开始启动创业教育试点工作,比国外晚了20多年。由于起步晚,推进慢,创业教育特别是进课堂的工作还没有形成强大的声势,也没有引起各高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可以说,创业教学还处于开展讨论、提高认识、少数试点的阶段,还不具备全面推开、普遍实施的气候和条件。 (一)缺乏创业教育的教学体系 创业教育要纳入教学,其涉及方面广,实践起来比较复杂。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专门成立了“创业管理培训学院”,他们面向本科生的创业教育课程设置的必修课有三门,即创业管理入门、商务沟通与交流、创业实务。选修课则有五门,即团队训练、拓展训练、创业市场调查、公司法与合同法、创业财务基础。很显然,对大多数学校来讲,因为关系教学计划和教学课时的调整,增加很多创业方面的课程是不现实的。更深层的原因是,创业教育涉及到教学的系统改革,创业教育也不是开设几门课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要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学生培养的方方面面,这就牵涉到学校的教学改革问题,涉及到学生培养模式的改革问题。因此,对一般的学校来讲,创业教育真正纳入教学还需时日。 (二)教师积极性不高 创业教育落实在老师,创业课程的开设也要靠老师,而老师对这件事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原因有三:一是这门课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没有现成的教材,没有可借鉴的经验。二是这门课程即使开起来了,学时不会很多,而现在很多高校教师的奖酬金分配是与学时挂钩的,这就牵涉到老师的切身利益问题。三是讲课的难度大,因为创业方面的课程是实践性很强的,而大多数老师本身缺乏创业的经历,他们也只能纸上谈兵,有学生欢迎程度的问题。 (三)创业资金的落实困难 无庸讳言,创业实践需要资金,否则只能是纸上谈兵。目前解决学生创业实践的资金主要有政府设立的创业基金、民营企业家设立的投资风险基金以及学校设立的创业基金。从总体情况看,目前这类基金不是很多,并且设立的门槛也很高,学生很难获得。那么作为创业教育实施者的学校,理应解决学生创业实践的资金问题,事实上这也不现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创业基金为300万,复旦大学的创业基金为1000万,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市徐汇区政府、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创业基金则高达1.5亿。但他们的示范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大部分高校很难拿出大笔资金投入学生创业实践。 (四)创业场地落实较难 如果要开展创业实践,那就要有场所,要有阵地,否则就只能在电脑上虚拟,在纸上设计。创业实践的场地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有着特殊要求的场地,应该基本能模拟创业的环节,甚至对一些简单项目可以实施。一类是简易的,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就可以,主要用来培养学生某种能力,或者进行某种实验。既然是场地就应该有房子、设备,除少部分条件好的学校外,大部分学校用于学生创业实践的场地都非常缺乏,要么是把牌子挂在某个办公室,没有建设专门的场所。 (五)高校的处境尴尬 特别是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重要性显得非常必要,高校领导对此都有清醒认识,但在投与不投,建与不建的问题上,学校也处于尴尬的境地。不投不建,教育需要,学生需要;投了建了,达不到预期效果,又会造成浪费,何况已经有前车之鉴。 推进创业教育的建议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及时行动。我国《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创业教育正是世界教育发展的方向,创业教育是中国教育体制深化市场导向改革的必然选择,发展创业教育正是引导我国教育走向世界、走向未来、走向现代化的一条有效途径。面对创业教育这新生事物,一方面要通过学习把握教育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要大胆探索,可以设立一批创业教育试点院校,摸索适合实情的创业教育发展模式。 转变观念,特别是要转变学生和教师的观念。不能只认为学生毕业了,只是要找一份工作。要改变单纯的就业观念,树立既要就业又可以创业的新观念。在这方面,我们的学校、老师的观念还相对滞后。要真正开展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就该有所改造。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一方面应该制定新措施,鼓励教师到创业一线去兼职,甚至可以有计划地选派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开展创业实践;另一方面,可以请一些企业、一些经验丰富的成功企业家、创业者、技术专家做创业基地的兼职教师,在教师队伍上要有所创新。教育部已连续两年举办了创业骨干教师培训,专门举办培训班,来培训大学教师怎样进行创业。 扎实开展高校的创新。高校是高等教育市场的行为主体,要通过课程设置推进创业教育,同时要吸引企业加盟。我国许多高校多年来积极参加团中央和科技部、教育部组织的“挑战杯”,并且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这些都为开展创业教育打下了一定基础。在创业教育的操作方面,开展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形成合理的机制,学校和学生个人应当形成一种有效的合力,学校的侧重点是通过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自由个性、自主学习的能力、创新能力、综合人文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并且为学生自主开展创业实践提供资金、环境、政策和其他条件方面的支持和保证;而学生方面的重点是在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主性、自由个性和开创性,不拘泥于某一种创业实践方式,尽可能自主地开发和开展各种创业活动,大到创办一个公司和企业,小到提出一个“点子”或新想法,都应当纳入创业教育的范畴。此外,创业教育的操作和实践可以包括直接的资金运作、商务服务,直到各种各样的模拟实验和模拟创业活动。高校可以先开讲座,传播创业学的理论,逐渐从选修课,到专修课,通过设置创业的课程,使不同院校、不同专业的学生都能接受一些基本的创业教育理念,一旦有创业机会,任何专业的大学生都可能成为创业者。创业教育注重实践,高校在进行创业教育时要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通过适合市场的方式,多渠道筹办基金。可请企业家走上讲台,用创业经历教育学生,也要让学生有机会接触企业,了解企业或者利用创业基金创办企业。 政府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创业教育的目标是要让大学生具备创业技能、参加创业活动。学习借鉴上海、天津的经验,将大学生创业纳入社会创业的系统中,让大学生在创业方面享有“国民待遇”。要制订系列优惠政策,通过贷款担保,基金支持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创业,且要建立专家诊所,帮助他们解决创业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机制的有效性,是科技型企业创业成功的关键。大学生创业科技含量要高一些,因此在建立政府和社会支持体系时,要探索新的金融机制,要通过地方中小银行的建设推进大学生创业。 要加大对创业培训,创业教育,创业扶持的工作力度,建设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在谈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时,强调要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型社会,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增强国民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努力把人口压力变成人力资源优势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大学生、下岗职工、农民的创业教育是国民教育大体系中相互关联的子系统,这三个子系统的有效协调运行,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协调效应和波及效应,进而产生111大于3的整体效应。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协调、平衡、可持续发展。 教育经济论文:道德教育经济功能 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是我国教育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们只注重研究宏观经济与教育的关系,对道德教育所包含的经济意义认识不深,尤其在前一阶段,有一种理论似乎认为:在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道德的沦丧是不可避免的事,也就是说,经济起飞阶段,不得不以牺牲道德进步为代价。这种思潮,对我国道德教育尤其学校教育工作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因此,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据道德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规律,重新探讨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研究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必须从研究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本身的辩证关系开始。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是辩证统一的,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也是辩证统一的,经济的发展为道德的进步提供了物质的前提。作为精神生产的道德的发展,一种新的、进步的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形成,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总要以一定的物质生产发展为基础;而物质生产的落后和贫困,文化生活的空虚和贫乏是造成道德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不承认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不是唯物主义者。另外,唯物主义认为,在经济发展与道德之间的联系存在着许多中间环节。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生产力,一定要通过其他一系列的社会因素,其中首先要通过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社会制度来作用于道德的发展;其次,还要通过道德教育和各种文化设施等等,才能促进道德的发展,这种“折光”关系是唯物主义者所必须承认的,否则也将陷于庸俗唯物主义的窠臼。 道德是精神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也是社会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的重要因素,社会分工协作关系又是影响生产力的一个要素。因此,作为精神生产范畴的道德,它在物质生产过程具有重要的调节功能。道德对于经济发展的这种“折光”,正是通过这一中介机制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形式来考察”。只有从历史形式来考察社会分工与物质生产的关系,我们才能真正把握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辩证关系,进而正确分析道德与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联系。 物质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唯物主义者是把它作为生产方式的重要因素来看待的。马克思曾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马克思在这里所指“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便是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马克思不仅一般地肯定了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是影响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还作了详尽的分析。 指出人们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是影响生产力的一个新要素。因为分工协作“激发个人的自尊心和集中他们的精力”。并且认为“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生产的。”他还给这样特殊的生产力一个专门名称: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还说“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 以上分析表明,作为精神生产范畴的道德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因素,但它对现实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那就必须看它所属的那种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其道德对经济的发展也必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起阻碍作用。这一点,是我们理解道德的经济意义时特别应该注意和把握的。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已经建立起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道德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所起的积极能动作用,是历史上任何社会形态所不能比拟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道德,它除了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以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之外,又能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这种情况,是由共产主义道德的本质和内容所决定的。就其本质来看,正如列宁所说,它“是为人类社会升到更高的水平,为人类社会摆脱劳动剥削制度服务的”。 这就从根本上肯定了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能动作用。我们对道德的经济意义的理解,也是以社会主义道德这一质的规定性为前提的。 道德的经济意义主要是通过道德教育工作去影响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人这一主体而发生作用的。道德,离不开一定的道德教育,尽管道德教育的方法、途径各异,但其对象都是特定社会个体的人这一主体。通过道德教育,把一定的道德规范、道德观念转化为社会个体的思想品德。这一过程就是德育过程。而社会个体的人对现实经济活动的参与又是以其智力、体力、思想品德三种基本要素同时发生效能为其前提的。在时序上没有先后之分。社会个体究竟把自己的智力、体力发挥到什么程度,单靠智力、体力本身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依赖于社会个体头脑中的思想品德。假定社会个体参与经济活动时,其智力、体力是一个既定量,那么思想品德就可以比拟为这个既定量的调节器。它既可以促进这个既定量,也可以使其向负方向发展转化。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智力、体力的这种正负方向的调节作用,实实在在地表现出道德教育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能动作用。 着眼于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这种能动作用,那么,我们道德教育应使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那些观念,及时转化为社会个体的思想品德,从而使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调节作用向积极方向发展。在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决不应该放松社会主义的道德教育,更不应该以牺牲道德进步为代价来换取经济进步。从唯物主义关于道德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中,我们不难看出,没有良好的道德风尚、道德规范,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政体上是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而工人阶级的领导又是由党的领导来体现的。 所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反映的那些道德,特别是作为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在道德教育中占首要地位。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对道德及道德教育又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要求,把符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那些新道德观念及时纳入道德教育内容,不仅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对社会经济及生产力的发展亦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那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对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提出了哪些新的课题呢?一般他说,我们应把下列观念纳入道德教育范畴。 1、进取与创新观念:社会个体的进取与创新观念表现为主体意识的发展和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它的特点是事业心强,有强烈的成就和成功的愿望及历史使命感,表现出勇于开拓、勇于创新的精神。它对社会的贡献表现为创造新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中起带头作用。把进取和创新观念纳入道德教育范畴,就能使社会个体最大限度地开发自身的潜力,使思想品德在调节智力和体力两因素中具有必要的张力。 2、时间和效率观念:时间和效率观念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观念特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和生活的节奏都在加快,每一单位时间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日益增大。为此,珍惜时间,节约时间,讲究效率是社会个体必须具有的新的价值观和道德行为准则。加强时间和效率观念的教育,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前提,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道德教育只有真正把时间、效率观念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才能使社会个体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具有商品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品德特征,从而实现社会个体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中的作用。 3、法制与纪律观念:法制与纪律观念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必要的法制与纪律观念。我国以宪法为核心,制定了许多具体的法律,“有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形成。因此,要求社会个体要具有遵法、守法的道德风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不仅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而且是依法维护安定团结局面的重要一环。道德教育把法制与纪律观念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安定团结的局面。这一点,对于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是必要的社会条件。 道德教育所形成的个体的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这种能动性调节,是道德教育经济效能的表征。从我国道德教育发展的历程来看,什么时候我们抓紧道德教育工作,什么时候社会风气就有明显好转,社会经济和生产率也健康发展;什么时候放松道德教育,就会产生社会风气不正的严重后果,这在种情况下,即使高速发展的经济势头也决不会持久。 在实践上回答道德教育的经济意义,需要我们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已有许多学者在这方面作过可喜的探索。据调查,由于道德教育不得力,社会个体思想品德差所造成的劳动态度差、劳动纪律松散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是惊人的。 上海市企业每年因此损失劳动生产率23--25%,损失国民收入195亿元,损失工业总产值286亿元。在管理行列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更大。可以想象,前几年由于忽视道德教育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全国将是十分巨大的数字,它相当于全国几十个大型企业全年收入之和,这一反证真实他说明了道德教育的经济价值。 道德教育所具有的经济功能,要求我们认真改进道德教育工作,以整体的、系统的观点组织学校教育活动,从根本上克服学校道德教育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脱节的现象。在教育内容上应当注意对社会发展的动态适应。不能只从抽象的内容上来局限道德教育,而应注重现实的历史的道德发展,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和生产所需要的基本道德素质。道德教育既应进入到精神生活的更深层次,又要拓展到社会生活的更广阔的层面。在道德教育的途径上,要紧密地和个体社会化结合起来。不仅要注意在功能和目标上协调家庭和学校的预期社会化,而且也要与人的继续社会化(职业适应、终生学习等)结合起来;不仅要进行道德社会化,还要指导好政治社会化、两性角色社会化和职业社会化。学校生活的一切方面,一切环节都要组织在道德教育的总目标下,使校园文化、风习传统、心理气氛、人际关系以及种种“潜在课程”,都充分发挥积极的教育作用。在教育方法上,要注意道德教育的社会性和开放性,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闭门“修养”是培养不出优良的道德品质的,也不可能充分发挥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应当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道德践履,倡导各种生动活泼的讨论、调查和陶冶教育,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 阐明道德教育的经济意义,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提高对道德教育社会功能的整体认识,从而极大地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热情。同时,我们在理解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时,首先要克服这样一种倾向,即简单地将道德教育等同于经济活动或经济效益。我们认为两者的“简单取代”不是对道德教育经济意义的科学认识。 其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树立道德教育具有经济意义的思想时,应避免产生“两张皮”现象,而应把道德教育纳入到社会实践中来,使其具有真正的活力,从而达到促进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目的。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调研对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依靠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实现农业现代化,已成为今后农业发展的主要出路。党和政府从跨世纪的战略高度将科技进步提高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关键地位”,力求在20~30年内,使我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科技进步起着基础的和关键的作用,直接关系到这一宏伟目标能否实现。然而,我国农业也面临严峻的形势和巨大的挑战,最大的问题是自然资源的制约。要打破这一制约,就必须依靠科技,增强科技实力,提高科技贡献率。国外农业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农业贡献所占的份额已达到60%~80%,而据统计我国才达到30%~40%,由此可知我们还存在较大差距。加之我市地处冷凉干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而耕地有机质含量低,土壤板结,少雨,缺水,资源渐呈枯竭。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提高单位面积的资源产出率,又降低成本,同时提高产品质量与商品性,保护资源环境,满足人们对生活越来越高的需要,依靠传统方法是难以解决的,只有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特别是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因此,科学技术的进步已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技术进步的程度已成为判断农业发达与否的根本标志。 为了实现跨世纪科技进步战略,把握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技术产业化主攻方向,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将大大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实力。 为了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有利于职能部门的科学决策,提高区域农业高新技术发展潜力,探索我市农业技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途径和对策,这将有利于加速我市农业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形成优势、创出特色。面对新世纪的挑战,通过农业技术的推广,大力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达到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中国的农业经过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们正在进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把优质、高效作为农业新阶段发展农产品的目标。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不仅对农业产业战略、发展目标、组织制度、技术体系等提出了变革要求,而且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因此,清醒地认识当前我国农业推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是调整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思路与对策的必要前提。 1.经济体制改革,加速了市场经济发展。 1992年,中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10多年的深化改革,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正在市场经济的轨道上稳步发展。农业生产的目标也将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形势变化和要求从数量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型,顺应国内和国际市场变化大宗农产品供求与流通已转移到靠市场调节的轨道上来已经显现。 2.科技体制改革,加剧了科技意识。 1985年以来,中国不断进行科技体制的改革。改革的主题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科研方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展科技产业,要促进科研与经济的结合。改革使科研单位不断面向市场,研究开发适于农业法崭新要求的科技产品并推广应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农业企业纷纷跻身农业科技服务行列,农业推广领域竞争加剧。 3.农村经济发展,引发产业格局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对农业的不断引导和国内外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中国的农村经济已经走出了传统农业的圈子,转而向开放性、市场型、外向型发展。农业结构的战略调整,使农业生产目标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业产业链条和经济链条延长,提高了农业总体效益;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走出国门,成为创汇的重要来源;这些变化促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不仅要关注技术水平,更要关注知识、信息、观念、技能等。 4.中国加入世贸,使我们的农业完全开放。 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加入wto,使中国农村面临着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和更加激烈的竞争。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方式必将对我们的传统技术、固有理念形成巨大的冲击。而要应对这种变化,并使中国的农业与国际接轨,中国的农业推广工作必须着眼于农业技术、经济、信息、管理、法规、理念等知识和技能的高效整合与快速扩散。这是新阶段、新世纪、新形势赋予农业推广的新任务。 二.农业推广要应对新的变化 随着农业、科技形势的变化、农业推广环境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推广服务范围不再是单纯的技术,而是整个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入wto农民对技术的选择余地更大,技术竞争更加剧烈。所有这些都要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1.农业推广体制要有变化。 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农业推广体制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过去,我国的推广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推广体系,省、市、县、乡层层设立推广机构,成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主渠道。随着体制改革和农村市场的开放,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充实到原有的推广体系,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农村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可使农民推广组织、企业推广组织等民间组织迅速兴起,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正在推进产业化进程中自觉地发挥着越来越大的推广作用。因此,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须注意到推广渠道的多元化带来的新机遇,进行多种推广力量的整合,加大推广力度,这在农业技术知识更新加快、使用周期缩短的今天,对于提高推广效益尤为重要。新的形势要求中国建立新型推广体制。新型的推广模式应该是多元化的,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部分是精干的国家推广机构;第二部分是由科技型企业为代表的推广机构以几大学和科研单位的推广机构组成;第三部分由民间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组成。 2.农业推广机制要有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广工作要由政府指令向着市场引导的咨询服务发展。推广机构要按照市场和农民的需求开展工作,要按照市场机制探索推广新途径,促进技术由无偿活动转向有偿服务,科技成果实行有偿转让。同时对于一时难以取得效益又必不可缺的公益性技术,如病虫害预测预报、农业经济信息等,要继续加强政府推广的力度。要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给推广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注重维护知识产权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促进行政推广转向法制推广,指令性推广转向市场需求性推广。 3.农业推广观念要有变化。 今天的农业技术推广与过去传统的推广在内涵上已有很大不同,新经济、新科技形势下的农业推广正由过去单纯的技术普及转向对农民的全面知识 教育和素质提高。这是因为今天农民需要的正是与经济有关的所有知识技能的整合。这就要求推广人员也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不仅如此,由于技术知识等来源的多元化,现代经济社会中的农民在许多方面逐步超越专业推广人员的能力,推广人员在向农民输送技术、知识、技能的同时,还必须注重向农民学习,并了解农民的新需求,由单纯技术人员的推广变成有农民参与的推广。 4.农业推广方式要有变化。 国家推广机构应通过政府渠道获得推广经费和工作经费;科技型企业、大学、科研单位和民间组织、农民技术员,则要按照市场机制实行有偿服务,科技成果实行有偿转让。农业技术推广要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给它带来的新挑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依法推广。 5.农业技术推广目标要有变化。 由于农业生产的目标已经有单纯的要求产量转向追求质量效益等多重目标,因此,农业推广工作目标也要做出调整,要由过去追求数量转向增加"三农"收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以及满足更多层面的生活需要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思路与对策 1.发展市场经济的农业推广观念。 要在推广工作中引入市场行为,培植农户参与观念,发展并为农民传输市场经济有关的新观念,如竞争观念、效益观念、信息观念、质量观念、诚信观念、法制观念、可持续发展观念、技术创新观念和素质创新观念等。 2.调整农业推广工作的目标内容。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目标要定位到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和环境发展需要更广泛的各个方面,这也是现代农业对推广工作提出的战略要求。要确立推广法律化的观念,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公益性技术推广也要根据wto等国际通行规则纳入法制保护规范。 3.建立市场技术推广的培养训练制度。 建立市场机制条件下高素质推广人才队伍培养训练制度。要培养不同技术层次需要的推广专家和人才,适应加入wto竞争需要,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使推广人员不断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满足技术竞争、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需要。 4.调整农业推广工作的方式方法。 充分运用现代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媒体手段等)武装技术推广部门的条件和手段,要使推广人员不断发展和运用双向沟通和农户参与的推广方法,提高推广工作效率,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经济行为职能,使之始终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 5.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工作要针对区域生态特点和经济需要。 不同类型区域有不同区域经济特点和不同的经济产业带,因此,有不同的技术需求和不同的推广目标,项目选择和技术组合必须有针对性。设计技术推广方案就要考虑推广示范区域的特点。根据区域经济的特点和代表性选择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课题。做到两个结合。即: 推广目标与区域性结合——强调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示范内容与区域性结合——强调结构调整和持续发展。 6.突出农户在推广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农户是中国当前农业经济体系的最基本生产单元,也是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对象和实践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围绕农户为中心,把农户参与当作重要的推广内容,如组织若干骨干农户参加技术示范,并为他们建立示范户档案。系统、动态地了解农户的生产、经营和技术成分变化。根据农户的需要遴选技术组合、安排技术示范内容和方案、设计技术项目。依靠农户的配合开展技术示范和观摩活动。 7.农民培训是推广成功的关键,在培训中强调推广人员与农民双向沟通。 采取培训观摩和技术指导相结合的交流方式,增加推广人员与农户的接触机会,按照农户的需要搞培训,借助农户方便形式搞观摩,深化培训交流的效果。 8.通过技术观摩强化农户参与能力。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是推广中最活跃的因素。技术示范活动始终要求农民的参与和实施。示范样板放到农户的田间地头。这样提高了示范交流的效果,通过农民的参与反馈即提高了示范方案的适用性、合理性又为推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9.利用大众媒体推动技术传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在更大范围规模上,扩大项目和技术的社会影响达到增加农业、农村、发展的收入。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新形势农业技术推广的对策 1做好农民们使用农业技术的培训工作 在农业技术的推广中,为了能够切实让农民们了解农业技术的重要性,应该做好他们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农业科技素质。具体的培训内容应该包括农业技术的种类、使用效果、可行性等等,让农民们能够全面理解农业技术的内涵。当然,在做好培训工作的同时,还要建立起有效的机制,联合农、教、科部门的优势,除了做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之外,还要培养农民们的农业科技素质,并以此作为重点。同时,可以成立专门的农业科技宣传小组,到各村各户去宣传农业科学技术。 2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技术宣传工作 在实现农业发展的现代化过程中,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是重要的途径之一。对于各农村的产业发展来说,相互之间的支柱产业不尽相同,所以应该做好适应各自发展的支柱产业技术的推广与宣传工作。由于受到人才紧缺和技术体系不完善的影响,当前,农村这方面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还做得不够到位。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技术宣传来说,首先,应该转变思想观念,针对不同的产业化经营方式,来推广不同的专业技术,突出支柱产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优势地位。其次,要加强相关人才的培养,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鼓励人们从事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并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成为专业性人才。最后,做好先进配套技术的宣传与推广工作,这种配套技术不仅体现在生产中,而且还在于品种的选择、植物的保护等等方面。 3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 从现阶段农业技术的推广来看,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其推广工作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并逐步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改善各乡镇部门推广农业技术的基础设施以及工作的条件,为农业技术的推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加大相关人才的培养,积极吸收引进先进人才,增强农业发展的科技服务功能,并做好人才的稳定工作,发挥他们的骨千作用。 4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形势下,科学技术不断进步与发展,做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农业技术的紧迫性与重要性,把它作为农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引起足够的关注与重视。同时,在此过程中,还要不断壮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把握市场运行规律与特点,培养农民们的农业科技素质,为他们的增收增产,发财致富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带动农业生产的长足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和谐健康发展打下坚持的基础。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对策 “九五”以来,酒泉市农技推广系统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先后组织实施了35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共增加直接经济效益5亿多元,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1,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技术支撑,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了27.38亿元,与“八五”末相比增长了72.4。目前,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不断创新仍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体系建设不完善,一线推广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市、县、乡三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共有在岗人员413人,其中市级34人,占8.2,县级137人,占33.2;乡镇242人,占58.6,乡(镇)站核定编制303人,在岗人员只占编制的79.9。各级农技推广单位技术装备差,服务手段落后,大部分农技人员与外界接触少,信息闭塞,知识更新慢,在观念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农技推广工作的要求,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 (二)推广经费不充足,公益服务难以开展。市、县两级农技推广中心实行财政全额供给,但工作经费十分有限。乡镇农技推广站实行全额拨款的只占22.3,差额拨款的占40.9,自收自支的占36.8。有的乡镇不但自收自支,而且还要上缴创收任务。绝大多数乡镇农技站长期处于“既无钱养兵,更无钱打仗”的局面。 (三)工作理念不适应,服务与需求脱节。科技成果目标大多还定位在高产量上,对市场需求大的优质高效的农产品研究不够;对传统的大宗农产品技术储备的多,对具有当地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不够;技术推广工作的注意力集中在生产技术的环节上,对农产品储藏和加工等环节的问题研究不够,致使技术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直接影响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运行机制不灵活,被动服务绩效差。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管理型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缺乏科学的制约和激励办法,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有的人无作用可发挥,有的人有作用难发挥。 二、改革创新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动力 农技推广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是科研成果的继续和再创新的关键环节,是联系科研、教育及生产的纽带,是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增强农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之后,深化农业推广体系改革的过程中既不能简单地把农技推广机构推向市场,又不能简单地以强调稳定而维持现状,应从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需要出发,按照“推广目标现代化、推广队伍多元化、推广行为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一)推广目标现代化。就是农技推广要适应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技术跨越的要求,加速农业由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按照新阶段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的发展趋势,农技推广工作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主要追求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二是从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主,向为生产、加工与生态协调发展服务转变;三是从以资源开发技术为主,向资源开发技术和市场开发技术相结合转变;四是从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向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转变。从而,为农产品优质高产高效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为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推广队伍多元化。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稳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民、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支持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充分调动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和科技工作者参与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1、市、县农技推广机构要进一步稳定和加强,以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承担重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植物病虫害及农情的搜集、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农业技术咨询和培训等公益性职能。 2、改革乡镇农技推广体制,建立跨乡镇的区域站。根据产业规划布局和自然区域的特点,在县以下创办跨乡镇的区域农技推广站,作为县级农技推广机构的派出单位,承担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区域站的人员从现有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中择优聘用,或从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下派部分工作人员。 3、将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现已承担的产前、产中技物结合的推广活动以及产后的加工、运销等经营性服务职能分离出来,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型或中介服务型企业。 4、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类民办科技服务组织。允许和鼓励由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购销大户、龙头企业、涉农单位及科技人员牵头,由广大农户参加的各种专业协会、研究会、合作社、产业服务中心等民办科技服务组织,为会员及农户提供服务,使科技与生产结成利益共同体。 (三)推广行为社会化。就是各级政府要保证推广工作的经费。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主要由政府支持的推广机构承担,实行低价和免费政策。有市场前景的开发类技术,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民去推广。 1、切实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突出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特别要保障基层农业推广机构的人员的工资供给和工作经费。 2、实行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优化配置农业科学研究、农业教育和农业推广资源,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3、创新管理机制,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专业人员全员聘用制、技术职务竞争上岗制、目标责任考核追究制,报酬、荣誉与绩效挂钩,奖勤罚懒,促使科技人员加强学习与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及激励机制,放宽放活科技人员,鼓励和支持他们去领办、联办各类专业协会、服务实体、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场),激励他们承担技术承包项目、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致富信息服务等。 (四)推广形式多样化。就是要按照农民的需要、市场的需求、产业的要求,破除就技术抓推广、各自为政单打一的传统,树立为产业发展全面推广与全程服务的新思维观念,围绕当地的 重点产业,搞好相应的科技创新与服务创新。 1、坚持农业科技培训,把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坚持采用集中培训骨干与巡回宣讲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系统讲解与农民群众现身说法相结合,现场指导培训与广播电影电视教育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实施科技项目培训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农民科技示范户的带头作用,组织农民科技示范户现身说法,拓宽对农业新技术的宣传推广渠道,积极扶持广大农民组建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引导农民自觉学习和交流农业新技术。 2、重视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突出抓点示范。县乡基层农技推广单位要按照以站办场,以场养站,示范与推广相结合,产业发展与自我发展共生存的发展思路,积极兴办农业科技示范场,组装配套和展示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学技术、用技术。 3、强化农技推广机构与龙头企业的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农技推广机构要围绕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按照市场的要求和运行规律,为龙头企业开展全程科技服务,形成龙头企业建基地,科技人员搞服务,农民、企业和科技人员三赢的有偿服务形式。 4、实行农技推广资格准入,强化对各类农技服务组织的管理。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包括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组织,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人员,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经考试考核获得了农技推广员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各类农技服务组织既要积极引导支持,又要强化宏观管理,定期评估、审验和培训,保障服务质量。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调研对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依靠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实现农业现代化,已成为今后农业发展的主要出路。党和政府从跨世纪的战略高度将科技进步提高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关键地位”,力求在20~30年内,使我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科技进步起着基础的和关键的作用,直接关系到这一宏伟目标能否实现。然而,我国农业也面临严峻的形势和巨大的挑战,最大的问题是自然资源的制约。要打破这一制约,就必须依靠科技,增强科技实力,提高科技贡献率。国外农业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农业贡献所占的份额已达到60%~80%,而据统计我国才达到30%~40%,由此可知我们还存在较大差距。加之我市地处冷凉干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而耕地有机质含量低,土壤板结,少雨,缺水,资源渐呈枯竭。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提高单位面积的资源产出率,又降低成本,同时提高产品质量与商品性,保护资源环境,满足人们对生活越来越高的需要,依靠传统方法是难以解决的,只有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特别是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因此,科学技术的进步已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技术进步的程度已成为判断农业发达与否的根本标志。 为了实现跨世纪科技进步战略,把握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技术产业化主攻方向,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将大大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实力。 为了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有利于职能部门的科学决策,提高区域农业高新技术发展潜力,探索我市农业技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途径和对策,这将有利于加速我市农业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形成优势、创出特色。面对新世纪的挑战,通过农业技术的推广,大力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达到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中国的农业经过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们正在进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把优质、高效作为农业新阶段发展农产品的目标。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不仅对农业产业战略、发展目标、组织制度、技术体系等提出了变革要求,而且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因此,清醒地认识当前我国农业推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是调整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思路与对策的必要前提。 1.经济体制改革,加速了市场经济发展。 1992年,中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10多年的深化改革,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正在市场经济的轨道上稳步发展。农业生产的目标也将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形势变化和要求从数量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型,顺应国内和国际市场变化大宗农产品供求与流通已转移到靠市场调节的轨道上来已经显现。 2.科技体制改革,加剧了科技意识。 1985年以来,中国不断进行科技体制的改革。改革的主题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科研方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展科技产业,要促进科研与经济的结合。改革使科研单位不断面向市场,研究开发适于农业法崭新要求的科技产品并推广应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农业企业纷纷跻身农业科技服务行列,农业推广领域竞争加剧。 3.农村经济发展,引发产业格局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对农业的不断引导和国内外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中国的农村经济已经走出了传统农业的圈子,转而向开放性、市场型、外向型发展。农业结构的战略调整,使农业生产目标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业产业链条和经济链条延长,提高了农业总体效益;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走出国门,成为创汇的重要来源;这些变化促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不仅要关注技术水平,更要关注知识、信息、观念、技能等。 4.中国加入世贸,使我们的农业完全开放。 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加入wto,使中国农村面临着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和更加激烈的竞争。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方式必将对我们的传统技术、固有理念形成巨大的冲击。而要应对这种变化,并使中国的农业与国际接轨,中国的农业推广工作必须着眼于农业技术、经济、信息、管理、法规、理念等知识和技能的高效整合与快速扩散。这是新阶段、新世纪、新形势赋予农业推广的新任务。 二.农业推广要应对新的变化 随着农业、科技形势的变化、农业推广环境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推广服务范围不再是单纯的技术,而是整个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入wto农民对技术的选择余地更大,技术竞争更加剧烈。所有这些都要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1.农业推广体制要有变化。 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农业推广体制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过去,我国的推广体制是以政 府为主导的推广体系,省、市、县、乡层层设立推广机构,成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主渠道。随着体制改革和农村市场的开放,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充实到原有的推广体系,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农村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可使农民推广组织、企业推广组织等民间组织迅速兴起,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正在推进产业化进程中自觉地发挥着越来越大的推广作用。因此,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须注意到推广渠道的多元化带来的新机遇,进行多种推广力量的整合,加大推广力度,这在农业技术知识更新加快、使用周期缩短的今天,对于提高推广效益尤为重要。新的形势要求中国建立新型推广体制。新型的推广模式应该是多元化的,它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部分是精干的国家推广机构;第二部分是由科技型企业为代表的推广机构以几大学和科研单位的推广机构组成;第三部分由民间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组成。 2.农业推广机制要有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广工作要由政府指令向着市场引导的咨询服务发展。推广机构要按照市场和农民的需求开展工作,要按照市场机制探索推广新途径,促进技术由无偿活动转向有偿服务,科技成果实行有偿转让。同时对于一时难以取得效益又必不可缺的公益性技术,如病虫害预测预报、农业经济信息等,要继续加强政府推广的力度。要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给推广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注重维护知识产权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促进行政推广转向法制推广,指令性推广转向市场需求性推广。 3.农业推广观念要有变化。 今天的农业技术推广与过去传统的推广在内涵上已有很大不同,新经济、新科技形势下的农业推广正由过去单纯的技术普及转向对农民的全面知识教育和素质提高。这是因为今天农民需要的正是与经济有关的所有知识技能的整合。这就要求推广人员也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不仅如此,由于技术知识等来源的多元化,现代经济社会中的农民在许多方面逐步超越专业推广人员的能力,推广人员在向农民输送技术、知识、技能的同时,还必须注重向农民学习,并了解农民的新需求,由单纯技术人员的推广变成有农民参与的推广。 4.农业推广方式要有变化。 国家推广机构应通过政府渠道获得推广经费和工作经费;科技型企业、大学、科研单位和民间组织、农民技术员,则要按照市场机制实行有偿服务,科技成果实行有偿转让。农业技术推广要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给它带来的新挑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依法推广。 5.农业技术推广目标要有变化。 由于农业生产的目标已经有单纯的要求产量转向追求质量效益等多重目标,因此,农业推广工作目标也要做出调整,要由过去追求数量转向增加"三农"收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以及满足更多层面的生活需要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思路与对策 1.发展市场经济的农业推广观念。 要在推广工作中引入市场行为,培植农户参与观念,发展并为农民传输市场经济有关的新观念,如竞争观念、效益观念、信息观念、质量观念、诚信观念、法制观念、可持续发展观念、技术创新观念和素质创新观念等。 2.调整农业推广工作的目标内容。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目标要定位到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和环境发展需要更广泛的各个方面,这也是现代农业对推广工作提出的战略要求。要确立推广法律化的观念,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公益性技术推广也要根据wto等国际通行规则纳入法制保护规范。 3.建立市场技术推广的培养训练制度。 建立市场机制条件下高素质推广人才队伍培养训练制度。要培养不同技术层次需要的推广专家和人才,适应加入wto竞争需要,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使推广人员不断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满足技术竞争、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需要。 4.调整农业推广工作的方式方法。 充分运用现代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媒体手段等)武装技术推广部门的条件和手段,要使推广人员不断发展和运用双向沟通和农户参与的推广方法,提高推广工作效率,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经济行为职能,使之始终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 5.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工作要针对区域生态特点和经济需要。 不同类型区域有不同区域经济特点和不同的经济产业带,因此,有不同的技术需求和不同的推广目标,项目选择和技术组合必须有针对性。设计技术推广方案就要考虑推广示范区域的特点。根据区域经济的特点和代表性选择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课题。做到两个结合。即: 推广目标与区域性结合——强调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示范内容与区域性结合——强调结构调整和持续发展。 6.突出农户在推广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农户是中国当前农业经济体系的最基本生产单元,也是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对象和实践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围绕农户为中心,把农户参与当作重要的推广内容,如组织若干骨干农户参加技术示范,并为他们建立示范户档案。系统、动态地了解农户的生产、经营和技术成分变化。根据农户的需要遴选技术组合、安排技术示范内容和方案、设计技术项目。依靠农户的配合开展技术示范和观摩活动。 7.农民培训是推广成功的关键,在培训中强调推广人员与农民双向沟通。 采取培训观摩和技术指导相结合的交流方式,增加推广人员与农户的接触机会,按照农户的需要搞培训,借助农户方便形式搞观摩,深化培训交流的效果。 8.通过技术观摩强化农户参与能力。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是推广中最活跃的因素。技术示范活动始终要求农民的参与和实施。示范样板放到农户的田间地头。这样提高了示范交流的效果,通过农民的参与反馈即提高了示范方案的适用性、合理性又为推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9.利用大众媒体推动技术传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在更大范围规模上,扩大项目和技术的社会影响达到增加农业、农村、发展的收入。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策略浅析 摘要: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要想实现农业的经济增长,必须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文章以山西省乡宁县为例,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策略建议 山西省乡宁县位于吕梁山区,农民占80%。农业生产占据重要地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非常重要,不仅可使农业生产力显著提高,而且为未来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1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业技术推广就是把新型农业技术研究成果,通过示范推广,传授给农民,让新型农业技术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帮助农民能够接受新技术,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当前,由于耕地面积的减少、劳动成本的提高、对农产品品质的高要求,使得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无法满足需求。因此,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缓。只有掌握了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才能有效的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品质[3]。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能够为农业生产创新性发展输送源源不断的动力,促进先进农业技术成果向农业生产力转化,让成熟的技术体系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2现阶段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虽然优势巨大,在国内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存在着许多问题。通过在乡宁县的调查发现,首先是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建设,在推广的工作中涉及到多个部门,但却很少有专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这使得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中容易出现人事分离的情况,部门之间无法做到相互协同,甚至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同时,由于经费得不到保障,农技站出现“空壳”的现象也较为严重[2]。其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还不能完全明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具体职能,无法正确的传达先进农业技术。同时,农民的接受能力较差,出现许多“学不会”的情况,使得很多技术资源产生了浪费,使真正的农业生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第三,农业技术的推广体系建设运行机制效率低,虽然政府在不断的对这一政策推出新方针,但在实际的推广中,许多农民依然抱着传统的农业思想,对新技术的推广不予理会,使得农业新技术在实际应用方面还有所欠缺。 3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具体策略 3.1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管理制度 政府作为人民的引领者,必须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需要有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发挥政府的带头作用,将农业技术渗入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之中[1]。同时,需要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管理制度,使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尽可能的提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提高农业科学发展的创新性。对农业技术推广要更加深入的研究,严格把控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大农业技术的宣传力度,在有关农业技术咨询方面安设专职人员,让每一位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人员都能够切实使用最新、最好的农业技术。例如,山西省政府可先以乡宁县作为实验点,针对当地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标准。在不同职位安排相应的专职人员,通过各个职位的人员相互配合,大力向乡宁县推广农业技术,在不断的改善中找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最好的管理制度,以达到最好的管理效果和推广效果。 3.2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人员的专业素质 人才是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因素,无论是农业技术、农业发展和农业技术推广都离不开人才,农业技术能否在农业技术推广中转化为实践效果,也与推广人员的素质密不可分。因此,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是当前最重要的一环。政府需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人才的队伍建设,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培养相应的人才,从而为农业技术发展,及推广体系的建设储备资源[2]。同时,主管部门还需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重点的专业知识考核,在招聘的过程中选取那些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来进行相关的工作。例如,山西省政府可以引导农业推广专业的大学生去到乡宁县下乡支农,以公益的形式让拥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来进行推广工作,并让专业知识欠缺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旁学习,以吸取其中的经验,找到自身的不足。同时,积极鼓励大学生在毕业之后参与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当中来,为农业技术做出一份贡献。政府相关部门还可以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的相关人员,统一的进行培训。请知名的教授来开办一个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知识讲座,让所有的推广人员能够学到最新、最全面的相关知识。只有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才能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产生实际的效果。 3.3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效率 要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效率,政府需要对农业技术的推广方式进行不断的创新,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不断的改革,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方法。在乡宁县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验点成功之后,不能死板的套用在其他地区,而应当多加分析,灵活运用这样的成功经验,切实有效的保证在各地都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政府还需要增加在农业科技上的投入。目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一个阻碍就是资金少,各地政府对此还不够重视,缺少经济支撑便无法从更多的渠道中做出良好的推广,使得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在前进的道路上行走的缓慢。在推广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既需要畅通的经费渠道,同时还要确保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以确保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效率的过程中,还需要让农民懂得农业技术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只有他们明白了农业技术确实能够为他们的生活以及整个农业产业提供支持,提高农业的收益为他们带来经济效益时,农民才会自觉自愿去接受整个农业技术的推广,推广体系与农民之间才能做到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效率才能够得到提升。例如,在乡宁县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时,推广员不但要向农民传递农业技术信息,更要向他们传达农业技术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在推广的过程中,可以重点先向接受能力强的农民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其中一家得到农业新技术所带来的收益时,再与之一起向更多人进行推广,这样不但可以提高推广体系建设的工作效率,还可以让百姓之间互相帮助,一起加入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当中来。 4结语 在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时,应当首先完善管理机构、提高推广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推广工作的效率。在政府的带领下,一步步慢慢建设出完整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作者:高爱玲 单位:乡宁县农业种子管理站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农业发展。通过农业技术的推广不但能够有效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还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文章主要分析脱贫攻坚战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对策,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技术推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性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是其他产业的基础,只有农业发展稳定,才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在脱贫攻坚战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农村推广农业技术不但能够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2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常见问题是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比较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推广农业技术的过程中,经常因为其工作态度不好,而降低农业技术推广效率。因此,为保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序进行,应该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从而有效保证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除此,由于农民的文化程度较低、学习能力较差,所以他们对新型农业技术没有足够的认识。在脱贫攻坚战阶段,有些偏僻农村由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本身对农业技术没有专业的认识,导致农业设备配备严重不足。同时,农村青壮年由于经济等原因,逐渐向城市发展,去城市工作,剩下人员多为老年劳动力,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都比较差,导致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3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发展对策 3.1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推广农业技术 脱贫攻坚战中基层的农业技术推广,由之前的广泛推广已经转变成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进行推广农业技术。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需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推广。同时,还要根据农民的实际要求进行推广,即结合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例如,工作人员在进行农业推广时,可以对村庄中农户走访调查,了解农民的实际情况。在调查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有效总结,从而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推广适合的技术。同时,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可以让农民根据自身的实际经验,对农业技术提出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以此为基础,不断改进和创新农业技术,并及时调整农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3.2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专业素质 为有效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专业素质。在我国农村,由于地域偏僻,信息接收比较困难,导致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综合职业素质比较低。因此,为促进我国农村农业技术的推广,需要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综合职业素质。例如,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拿出部分资金,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对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视,帮助他们不断拓展农业技术专业知识。同时,还要适当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并调查农民在应用农业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将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记录,以保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顺利进行。除此之外还应提高农业推广人员对农业技术的重视,帮助他们充分了解农业推广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有效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除在农村开设农业技术培训班,还可以引进优秀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注入新鲜血液。通过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有效培训,不但能够提高推广人员的综合职业管理能力,还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稳定增长。 3.3加大对农业技术研究的投资力度 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需要适当加大对农业技术研究的投资力度,可以定期发放农业技术推广费用,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发展。在进行农业技术研究过程中,只有保证农业技术研究人员的研究费用,才能够促进他们进行科研工作。国家政府相关部门不但要加大对农业技术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还要不断提高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重视,从根本上保证我国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可提高农村基层设施建设,如在偏远山区修建公路,让农民与外界取得有效联系;还可以在缺少水资源的山区修建水利工程,为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从而有效保证我国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还应该进行专业化建设,通过招聘优秀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为推广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国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组织建立一个文明、专业、高素质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而有效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顺利进行。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改革发展阶段,进行农业技术推广不但能够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还能够有效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因此,在农业发展中,推广农业技术至关重要。 4结语 文章对脱贫攻坚战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重要性进行简单分析。农业技术推广不但能够有效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还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发展。但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中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学习和提高,从而有效保证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作者:李晓庆 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磨黑镇农业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策略研究 摘要: 农业技术作为我国的根本基层技术,对于我国这个人口大国来说,其重要不言而喻,那么针对于这一形势,我国目前正在大力的通过各种方式对基层的农业技术进行升级以及推广,让农业技术的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把以往的粗犷型农业转变成现代科技性农业。通过科技让我国的农业经济得到可持续的发展。本文旨在首先通过研究我国现有的农业技术现状,进而根据现状来提出适合于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策略。 关键词: 农业技术;可持续发展;升级转型;推广策略 1对传统农业进行升级转型的必要性 农业产业作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基础支柱产业,必须要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因为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以及发展需要来说,只有稳定住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其它产业才能有发展的基础。截止到目前为止,科学的农业发展方式是将农业由传统的粗放种植型向现代型农业发展转变,这条途径是目前对于我国农业发展来说最科学也是速度最快的发展途径。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虽然我国的粮食总产量一直都处于逐步上升的趋势,并且绝大多数农民的主要收入也在逐渐的增加。但是,有一点仍然不能忽视,我国目前的农业模式主要是传统模式,大部分的地区仍然没有进行现代化农业的升级,这种农业发展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针对于这一形势,想要让我国的经济得到平稳健康的发展,我国的农业发展模式进行升级转型就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2关于我国基层农业的技术推广路径分析 2.1大幅度提升推广人员的专业技能于素养 要想做到更好的在基层推广现代化的农业技术,首先应当做到的就是大幅度的提升推广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素养,因为推广人员肩负的是直接与当地农民沟通交流的任务,要通过自身过硬的专业知识以及沟通技巧来说服农民们接受农业现代化的升级改造。所以针对于这一形势,要想更好地提高推广人员的知识以及素养,可以使用以下的措施:第一,由当地政府负责进行出资,对所有的专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高质量的培训,通过培训来帮助推广人员提升基础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沟通技巧以及交流水平。第二,通过专业的辅导老师和专家来转变所有推广人员在思想方面的认识,让辅导老师通过自身的经验以及知识来让所有的推广人员们意识推广基层农业技术升级改造对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这样才能使所有的推广人员对自身的工作有更充分的思想认识,在思想认识转变之后,推广人员才能更积极的对待自身的工作。第三,当地政府应当尽自身的最大努力来引进关于农业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并且尽量让其可以到基层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因为这些高技术人才不仅仅可以为整个团队增加新鲜血液,同时还可以做到为当地的农民进行专业的农业知识辅导,最终可以提升所有推广团队的专业素质以及提升技术推广的成功率。 2.2结合我国农业实际情况,做到针对性推广 截止到目前为止,根据大量的数据以及实践观察来看的话,我国大部分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进行推广之前,没有考虑到当地农业地区的真实情况以及当地农民的根本要求。那么自然可以预见,如果推广工作在进行之前没有做这一部分准备工作的话,农业技术是很难得到推广的。根据我国目前的农业形势来看,我国大部分的农民所具有的知识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所以广大的农民们所需要的是操作简单的、实用价值的、可以直接为他们收入提升的农业科学技术,而不是需要一些操作复杂,并且提升收益速度较慢的农业技术,这样的农业技术完全不适合我国目前的农业形势,同时也很难被当地的农民所接受,最终只会导致推广工作得不到应有的进展。所以针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要求所有的推广人员在今后的推广工作当中,首先要做到充分的结合当地农业的真实情况,在进行推广工作之前,要求对当地农业地区的绝大多数农民进行逐步的走访以及调查统计,通过调查的结果以及统计的数据来科学的了解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进而以结果和数据作为推广技术的依据,对当地的农民们推广适合他们的农业技术。并且在实施农业技术时,推广团队应当做到谦虚好学,积极的向当地的农民讨教他们的经验,将自身的现代化技术与当地农民的传统技术进行结合,最终开发出操作简便又能够快速提升农民们收入的现代化农业技术。 2.3逐渐增加对基层农业技术的研究投资力度 通过我国以及世界其它各国的实际经验来看,要想做到农业技术集体的转型升级,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国家政府对基层农业技术的研究投入力量的多少,所以针对于我国目前的农业形势来看,要想大幅度的改变农业现状,应当积极的建议国家政府能够大幅度的增加在基层农业技术这方面的科研投入力度,并且增加科研投入以及技术推广的经费,只有这样才能够快速的研究出高质量的基层农业技术,同时通过科研资金的增加,还可以让所有的科研技术人员没有自身的后顾之忧,可以尽自身最大的努力来投入到基层农业技术的科研工作当中去。进而通过这些基层技术,大幅度的改变我国的农业发展模式、保障我国的粮食总产量逐年得到提升、保障农业产业的安全,最终为我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谢定林 单位:贵州省威宁县黑石头镇农业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探析 摘要: 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对于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传统农业以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农业向多元化、集约化、规模化、城市化发展,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亦越来越高,以精品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旱作农业为主主导的创新农业迅速崛起,与此同时,传统的农业技术不但不能适应创新农业的发展需求,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创新农业的发展。而我国也从没有放弃对创新农业的技术创新及其推广体系的探索,并且,我国创新农业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发展已趋于成熟,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下面,我主要对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做出分析。 关键词: 农业技术;创新;推广体系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带动了农业改革推进了农业发展,推动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繁荣了,农业增收了,农民富裕了,同时,人们对农业的需求也提升了,传统的农业和农业技术已经不适应新技术农村发展的需求了,经过探索实践,以精品农业、循环农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旱作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农业成为新时代农业发展的潮流。适应时代的发展,顺应潮流的主题,引起了我国大批专家、学者对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探索。 1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时代背景 1.1什么叫创新农业 创新农业就是为适应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和方式创新;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共有如下五种模式:(1)循环农业模式。就是采用循环生产的方式。其根本特征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3R(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达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农业生产模式。(2)精品农业模式所谓精品农业模式就是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升传统农业,生产出高品质、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精品农产品,并通过产业化市场运作,获得高效率的农业生产模式。(3)设施农业模式所谓设施农业模式就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使传统农业逐步摆脱自然的束缚走向现代的农业,它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的农业产业模式。(4)休闲农业模式所谓休闲农业就是利用农村的设备与空间,农业生产场地、农村自然环境、农业人文资源等,经过规划设计以发挥农业与农村休闲旅游功能,提高旅游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品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它是一种综合性休闲农业生产,游客不仅可以观光、采摘、体验农作、了解农民生活、享受乡间情趣,而且可以住宿、度假、游乐。(5)旱作农业模式所谓旱作农业模式是指在无灌溉条件下的干旱和办干旱地区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天然降水的一种雨养农业生产模式。目前旱作农业技术模式主要有水土保持工程、覆盖技术、农耕栽培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 1.2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时代背景 我国传统农业模式仅仅是依靠简单农机具对农作物进行初步的种植,然后再进行一系列种植培养,最后利用人工收割的方法对农作物进行保存,受自然条件、气候因素、环境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农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生产需求,传统的农业技术存在的弊端极大地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和技术推广。高投入、高回报、机械化、多元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逐步替代了传统农业,以精品农业、循环农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旱作农业为主要形式的创新农业已经崛起,传统农业技术已经不能适应新型农业的发展,在此时代背景下,加快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及体系探索与发展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2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内涵 农业是我国基础性产业,是国家长久而稳定发展的基础,是国家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主要保证。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着力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实现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目标,必须加快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机制建设,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发展是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创新农业技术就是农业管理体制、经营计划、生产方式、营销方式的创新。它包括:(1)引入农业新产品;(2)引进农业高新技术;(3)开辟新的农业产品市场;(4)开拓并利用农业生产原料新的供应来源;(5)实现农业企业的新组织。 3如何探索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3.1优化体制改革 我国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利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分到农民手中,利用农民的个体劳动进行农业生产。优化农业体制改革,应从农业推广体制方面着手,利用现代的农业发展理念,实行土地流转、出租、出让等形式,将分散的个体土地集中到农业大户、农业能手手中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使农业技术与实际的农业生产相互结合,做到农业技术能够有效地推动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形成,以更好地发展未来农业。良好的农业体制改革决定着农业发展的未来高度,只有加强体制改革优化探索,才能保障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不被淘汰。 3.2优化农业技术探索 农业是我国各项产业的基础。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是农业的支撑。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农业技术的进步,创新农业推广离不开农业技术的推动作用。在早期的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农业科技工作者把先进的农业技术、科研成果通过实验培训指导等方式传授给农民,把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技成果和使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使农民的生产能够和科学技术进行紧密的连接。这种做法既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促进了农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紧密结合。 3.3优化推广形式探索 对于形成的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我们要及时的向农民进行推广,推广的形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推广组织形式,而是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推广。笔者以为切实可用,行之有效的农业推广形式有如下几点:(1)行政干预。通过行政手段,成立覆盖全部乡村的科学技术推广网络,即县级组织农业计生工作者成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镇级设立农业技术指导员,村级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员,村民小组设定农业科技示范户,这样成立四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对农业科学技术实行示范、引导、推广与普及。(2)经济调控。在有偿服务的理念下,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手段,利用微信、互联网+、科协等形式建立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交流、服务平台,对农业生产、经营者实行远程教育、培训、指导、方便、实在、高效、快捷。(3)拓宽渠道。拓宽农业科技推广渠道、实行多层次全方位推广。a.组织农业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深入到农业生产场所有季节性地、有针对性地对农业生产者进行指导、推广,进行面对面培训。b.发挥职校、夜校功能,授课式低对农民、农业生产者继续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例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型培训等。通过培训、推广,将实际的科学技术不断转化为农业的生产力,从而推动农业的发展。那么,不断优化推广形式探索,对于整个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发展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具体的实践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广泛应用于现代农业生产生活当中,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如今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而是要紧紧随时展的潮流,将科学技术与农业生产互相融合,形成更适合未来农业发展的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作者:孙凤银 郑峰 单位:瓦房店市谢屯镇人民政府农业中心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综述 [摘要]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代社会我国农业的发展在很大情况下需要依靠科技、依靠技术。针对农业技术,我国各相关农业企业以及各科研院所都在不断进行技术上创新和突破。目前,非常关键的工作是如何实现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而农业技术推广也逐渐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因此,本文就此具体分析当前农业技术推广当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推广对策。 [关键词]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问题及对策 农业技术对农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也能够逐步提升农民及农业相关企业的经济收益。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和效果,在有农业技术的基础上还需对其进行推广,而其中对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十分重要。目前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方式多样,推广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的影响,但是推广实践当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问题,以下就其问题有更加具体的分析。 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不够完善 在基层农业破技术推广当中,具体实施推广活动需要足够的经费、人手等,而这些都需要一个比较完善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但是由于该体系还并不完善也不健全,因此在实施推广的过程当中,会出现人手不足或紧缺的情况,农业技术人员经常被抽调到其他工作中,农技推广工作则相对滞后。另外,基层农技推广的经费在很多情况下也显得不够充足,致使农业技术推广的力度和速度都受到制约。 1.2基层农技推广当中的技术与市场需求发生错位 根据基层农技推广实践经验,农技推广取得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其主要的问题还在于农技与市场需求出现了错位。而造成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推广的农业技术比较单一,并且忽视了配套的集成技术的推广,这与农业市场多元化和高效化的需求有所差距。除此之外,在技术推广当中其服务作用没有得到较好的体现,即对某一农业技术的具体应用,以及应用技术时需要使用的设备工具及方法没有充分服务到基层农业当中。由此,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2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对策及建议 为使得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生更好的效果,以下则主要针对农技推广当中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推广对策和建议: 2.1健全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健全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对后期的农技推广具有指导性和方向性的作用。因此,针对其中人手、经费以及推广方法等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体系当中制定多部门联动机制,该机制能够极大解决基层农技推广的人手、经费等问题,在各部门及其他有关主体的支持下,基层农技推广的基本设备如办公场所、技术推广人员等相对来说可以得到更好的调配。(2)结合现代信息科技,建立和实现农技推广的网络信息平台,并做好该平台的日常管理,在日常管理当中做到实时和动态的更新,并着重就农民以及其他推广接受者的反馈进行妥善处理。通过农技推广的信息网络化建设,对促进农业发展及农民和农业相关企业的经济收益都有极大益处。除以上两点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措施,实际上还有许多更细节的措施,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总之,健全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技术是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关键。 2.2将市场需求与农技相互结合实现有效推广 针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农民、农业企业等主体的积极性不足等问题,可以通过市场需求与农技的结合进行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具体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1)培养基层农技推广的带头人或带头企业,在基层农户或农民的基础上,在农技推广当中可以与农民进行更好的沟通,从而能够及时了解农民、农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更好地将技术带劲农村,由此产生更好的效果。(2)鼓励和规范农技的转让,首先通过农业网络信息平台农技成果、专利,并将需转让的农技予以公布,在此过程中另外还需建立相应的法规、制度等,使转让更加规范。(3)采取市场化激励手段,创新推广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例如,基层农技推广可以开展技术转让、承包以及有偿服务的活动的,由此使得农技推广与市场需求相衔接。 3结语 综上所述,基层农技推广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步骤,该项工作要实现较好的效果,各方主体需要不断努力,不断改进推广的方法。并且我们必须认识到基层农技推广实际上是一项比较艰苦的工作,在资金、人手等方面需要不断优化配置及协调。在当前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当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其体系不够完善、技术推广与市场需求发生错位,而就这两大问题以上也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当然,当前基层农技推广的成果也是不可否认的,相信未来基层农技推广的成果也会越来越多。 作者:孙丽 单位:骝马镇人民政府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分析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发展已改变了以往只需要手工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先进技术正被广泛的应用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虽然经过不断的实践,农业技术的发展也趋于完善,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研究和分析新型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机制。 关键词: 农业技术;科技投入;农业信息 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也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为了彻底改变这一现状,必须积极改革和创新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才能开创出一条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道路,从根本上促进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一、坚守政府为农业技术推广主导力量,建立多元合作机制 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与科研院校、企业等方面的深入合作。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发挥出其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我国之前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就奠定了政府部门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其次,科研院校和企业所拥有的高素质农业科研人才,所发出的都是最先进的农业技术,这些新技术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政府部门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与科研院校、企业等方面的合作,才能促进各项新型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1]。同时,农业合作社必须发挥出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带头作用,及时反映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需求,才能有效降低农业技术推广的成本,弥补政府部门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的不足。 二、加强科技投入,提升农业高科技转化率 1.建立新型的农业激励机制 政府部门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和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深度合作,才能及时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考核和科研人员的指标,以便于农业技术可以及时应用到农业生产过程中,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效率。 2.加强农业品牌战略 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只有建立突出自身特点的品牌,才能促进其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不仅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同时也是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3.优化农业信息化推广 农业技术的推广应该在利用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推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推广形式。现代农业科技在推广应用的过程中,其主要功能是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种集农业生产全部过程中的综合性服务,最终目的还是传递和及时反馈农业生产基础信息。在农业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发挥出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技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的平台,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业技术传播的时效性。而且在农业产品进入市场之后,可以利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农业产品的供求信息,为农产品销售提供更多渠道。 三、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管理体系建设 在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中,应该按照以下步骤开展好工作。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机制。深入分析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加大农业技术推广认识制度改革的力度和决心,才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全面提高,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效率的不断提升。其次,建立健全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多维度的农业技术推广考核评价体系,由政府部门、地方领导作为该体系的主要领导人,严格的按照考评奖惩制度实施,从而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效率的稳步提升。最后,进行现有分配机制的改革和创新[2]。只有彻底打破以往的平均分配制度,将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与其实际绩效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根据其实际的付出确定其工资的级别,才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提升相关人员的科技综合素质 农业技术推广的用人机制必须以优胜劣汰的原则为基础,聘请优秀的农业技术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工作中,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选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工作人员,到农业技术推广较为成功的地区进行学习和交流。此外,还应充分重视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政府部门应该积极组织农户参加农业科技的培训,利用各种渠道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在进一步加强农户现代化农业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建立服务三农的信息技术平台,不仅实现了农业信息与技术推广的紧密融合,同时也为农户掌握最新的农业技术信息提供了平台。 五、结语 农业技术的大力推广和应用,不仅迅速实现了科研成果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同时随着各种新的农业技术的应用,也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降低了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敖都夫 单位:赤峰市翁牛特旗新苏莫苏木农业站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农业技术推广创新探索 摘要: 面向新时期的农业发展形势和要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应当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介于此,本文基于大量文献资料,从实际情况入手,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相应的创新措施,促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发展,真正的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关键词: 农业技术;创新;主要问题;推广机制;推广体系 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问题 1.1市场把握能力偏低 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前,未对当前农业市场发展情况进行系统的调研,难以把握农业市场的真实情况,增加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盲目性,造成推广工作与农业市场情况严重脱节,农业技术成果难以落到实处。 1.2推广执行力不足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需要资金、人力的支撑,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推广资金还是基层推广队伍,都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农业技术站人员有些无学历、无职称、无技术,极大的影响了农业技术推广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短缺,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投入严重不足。 1.3推广机制僵化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虽然这种推广方式利于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制度性,但是过于死板,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不起人员的积极性,严重降低推广工作质量。 1.4推广方式单一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手段是比较单一的,通常是召开农业技术推广大会,发放宣传手册等,手段老旧,与当前的信息社会不适应,限制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方式的全面发展,不利于保提升推广工作质量。 2.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创新分析 2.1加强农业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农业技术推广 基层单位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前,应深入当地农民家庭,对农户的农业技术采用情况和需求进行调研。同时,对农业市场上的经营企业主体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它们提供的农业技术和销售农产品的具体情况。根据以上调研结果,分析农业市场和农业生产的技术需求,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进行农业技术推广。 2.2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推广队伍知识结构 第一,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上的经济投入,购买先进的机械设备,强化区域站建设,引导区域站与周边相关单位建立农业技术协会组织,一方面进行农业技术研究,另一方面宣传农业技术。第二,优化推广队伍知识结构。由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能力不足,使推广工作一直停留在传统层面上,创新性不足。所以,应当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宣传组织能力,促进综合能力全面发展。同时,鼓励工作人员参与再教育,提高自身学历水平。优化知识结构。 2.3建立多元的推广机制 以往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都是辖区农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工作成效不高。对此,依靠相关部门的统筹规划,建立多元的推广机制,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效。如,建立“传、帮、带”推广机制,发挥政府部门的指导作用,鼓励农民朋友们参与农业技术宣传学习活动,学习农业技术,并将其传授给其他农民,形成一条连续的农业技术宣传推广链。 2.4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推广手段 在原有推广手段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创造新的推广手段,如借助微信平台建立公众号、工作群,不定期向农民宣传农业技术,让农民利用手机就可以了解先进的农业技术。再如,利用微博平台与广大农民朋友交流互动,不仅可以了解农业种植生产中的技术需求,也可以与农民探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了解农民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看法,便于促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创新。 3结论 综上所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创新是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成效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有效手段,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工作中,可以从推广机制、推广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通过各个方面的创新开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张倩 单位:五寨县韩家楼乡人民政府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方式研究 摘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技术推广是全国农业发展的关键,因此农业技术的有效推广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向前发展。随着我国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升和城市化推进带来的非农就业提高,农技推广形式己经发生了变化,农户在农技推广体系中的地位愈发重要。本文基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现状,以农户需求为视角提出了一些农业技术推广方式转变的策略,以期为相关农业推广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户需求;农业技术推广;方式 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现状 1.1在农业技术推广站采用的管理+示范推广方式 在国家与地方财政的有力支持下,相关部门设立推广项目,之后据此成立专业管理机构,由技术部门具体去执行推广任务,根据项目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另外,推广单位选择在农业生产时间走进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面对面传授农业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同时还会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介绍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此外,基层农机推广机构会与农资销售组织进行深入协作,在销售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的同时不定期举办农技推广活动,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以及新物资进行宣传,把新技术与农用物资相结合,现场向农民展示。 1.2农业类企业在宣传新产品时进行农业新技术推广 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企业、农资产品生产企业等涉农类企业也是农业技术推广的力量,其也在积极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建立了成熟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形成了完善的种养加一体化运营模式,使企业自身与基地、农户之间紧密相连,以市场需求为依据,引进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同时把现代化的农业理念逐渐渗透到农业生产过程中。 1.3农户或农村组织互助交流来推广新技术 生活在同一区域的农户往往具有几乎一致的种植习惯,由于长时间一起劳作,会对种植经验进行交流。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回乡时会带来先进的技术,从而带动整个区域进行技术改进,实现共同富裕。另外,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组织在各地农村逐渐发展起来,合作社会设有专业的技术骨干负责农技推广,为现代农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农业技术推广的限制性因素 我国的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发展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过程中,农业发展正处于向现代农业过度的关键时期。虽然政府部门对各种模式的农技推广活动给予极大支持,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整体上来说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效率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建设需要。据统计,中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率只有不到40%,而发达国家的推广效率却高达80%以上。就推广的实际状况而言,真正意义上采用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并不高,分析得出,农业技术推广力度不够以及推广方式与农户实际需求脱节是最主要的原因。 2.1未能充分考虑农户投入能力 农民收入决定了其在农业生产中的投入能力,目前我国采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业模式,把土地分散给独立的农户经营,不利于新技术的大规模推广。农业新技术一般具有大规模增产以及减轻劳动强度的效果,就如今中国农业生产模式而言,单独的农户种植规模较小,采用新技术难以实现规模效益。 2.2推广方式与农民文化水平不符 通过对全国5万多农户进行调查显示,仅有不到3000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80%,全国农业生产者的人均受教育程度还不到7年,仅高于小学水平。因此在科技推广方面要根据农户接受程度来选择合适的推广方式,如此才能在新技术普及过程中收到理想效果。 3基于农户需求视角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策略 在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及城市化进程中带来的农业就业机会减少的环境下,传统的农技推广方式需要作出根本变革,应该更多的以农户需求为出发点建立现代农技推广体系。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农户文化程度也在逐渐提升,同时广大农民也在积极寻找其他非农途径来增加收入。因此农户对于农技选择已不是最初的被动接受状态,而是更具自身经验与偏好对农业新科技进行选择,只有基于农户需求的农技推广才能提高新科技的推广效率,从根本上促进农业发展。 3.1国家财政要加大对农技推广的支持力度 目前,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经费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财政,在县乡基层农技推广活动中,经费有限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技推广事业的发展,也是造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关键因素。由于资金缺乏,农技推广所采用的基础设施严重落后,致使一些先进的农业科技很难落实到农业生产的实际过程中。因此需在体制改革的同时,为农技推广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 3.2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新技术使用效率 农业技术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认真的向农民传授新技术,还可以定期把农民集中起来进行授课,采用多种形式让农户了解与掌握新技术,最终正确使用该技术。结合农民实际需要、接受水平有针对性地进行基础知识与农业技术培训,使其深入了解知识,明确其中的缺陷,预见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1]。 3.3鼓励科技创新,加快多元化基层农业科技体系建设 农业科研要与市场需求和农民的迫切需要紧密相连,既要高、新,更要实际,能迅速转化成生产力,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智力资源,为广大农民用户提供各种高效、低能、优质和无污染的实用农业技术[2]。 4结语 在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到两点:一是要以农民为本,尊重农民的需求意愿,切实推广能够让农民增收的技术;二是应该通过多方面的手段和措施的综合使用,合理引导农民选择新技术,通过使用新技术来改善目前的农业生产状况。 作者:王树仁 单位: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种子管理站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农业技术推广效应分析 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想要将农业生产继续发展下去,就必须做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如何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成为了农业技术研发者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想要解决这项问题,就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本篇文章就针对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效应展开讨论,分别从农业技术推广在农业技术中存在的意义和农业推广过程中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 农业;技术推广;效应;分析 我国科学技术在转型成为生产力的时候,实践性和推广性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导致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发展速度缓慢。在我国科学发展观时代背景下,如今的农业推广技术和实际要求是否达到了一致,也是各界较为关注的问题。 1农业推广技术存在的意义 我国最初所需要的生活必需品都是农业生产所得,农业生产是我国的基础,它包含了畜牧业、种植业和林业等发展领域。农业的发展,由我国的原始社会开始至今,历史较为悠久。随着时代的变革,农业技术的发展现在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销售和运输也离不开现代科技的保驾护航。想要将科技与农业能够更好的融合在一起,就必须将农业服务作为农业推广技术的核心内容。农业技术的推广,主要指的是将新研制出来的农产品和种植技术,推广给适宜这类技术和产品发展的地区,从而将这类技术的成果发挥其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实验技术并不一定适合所有的农业发展,因此怎样能尽可能的规避掉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影响,也是目前我国农业推广技术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农业技术推广的本质是将农业生产者作为主体,使广大的农户能够从农业技术推广中获得农产品的新型种植技术、生产技术和实际的经济效益。这也是农业科技知识普及的根本,在实践的过程中,能够使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技术和种植技术得到提高,从而促进农业技术的创新及发展。 2农业推广技术的有效推广措施 2.1政府主导式推广 政府部门应该结合当地的综合情况和农业的发展情况,在农业实验技术中选取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技术进行推广。在开始推广时,需要将要推广的技术在实验基地内进行示范性种植,将当地的农民也带入到技术实验的实际运用中来,在这项技术成功和成熟后,再进行广泛的推广使用,这种方式最为可靠,推广所得的效益也较为显著。在政府部门主导之下,相关的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也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技术推广,在一定时间内安排专业的技术型人才到实验示范基地进行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推广工作,从而能够保证农业技术的推广,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另外,技术人员还可以对当地的农户进行技术知识的培训和普及,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和生产技术。 2.2企业推广 这种方式,需要的是农业生产相关的企业来进行技术推广。在此过程中,农资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性人才和技术研发资金进行新型农产品和种植技术的研究。再利用农资企业的产品推广、产品销售及产品回收等,促进农业技术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运用,从侧面将农业技术进行普及和推广,从而达到农业技术推广的要求和目的。 2.3其他推广方式 在农业生产和收获的过程中,农户之间会相互探讨谁家的种植技术好,谁家的粮食产量高等问题,通过这些日常的交流和学习,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将农业生产和农业种植技术进行推广。目前我国是一个被网络和媒体所全面覆盖的生活区域,因此,部分农业生产技术可以通过媒体传播方式来进行,这种推广方式较为多元化,它能将农业生产技术的范围和进程都无限扩大,从而为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奠定良好的基础。 3推广效果研究 经过农业技术的推广,有大部分的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点农产品的收益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这给当地农户的经济效益和农产品收益都带来了良好的影响。通过农业技术的推广,会使当地农产品的结构变得多元化。农户农产品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户的生活水平、住房面积、储蓄金额和我国的社会经济有所提高,并且还能促使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农业技术的推广,还使当地的农业生产的土壤环境优化、土地结构优化,在保证原有农产品的生产下,还能保证林地面积的扩大,这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业技术的发展也刻不容缓,因此农业技术的推广能够促使我国的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户的生产技术大幅的提高,但是想要将农业技术的发展推广到各个角落,还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累积。 作者:何晓琳 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漕涧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组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及策略 [摘要] 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可以使农村居民的经济效益和农产品收益都有所提高,这不但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本篇文章就针对我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遇到的问题展开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促使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因此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也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的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主要还是依靠专业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在运作,虽然这对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这会使我国的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进行迟缓,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农业技术的改革和创新。 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意义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根本意义是通过对农民的生产和技能进行教育培训,让他们对农产品和生产技术有全面的认识,农户在生产的过程中就能辨别营养成本高、生产经济效益高及生产技术优良的农产品和农业技术,从而可以从根本改变农户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规模。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有助于我国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有助于农户经济水平和农产品收益的提升,并且还能促使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问题的解决措施 1.政府主导推广农业技术 在进行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农业技术推广,这能够解决农村信息交流不畅通的问题。因此,国家必须建立有关部门和相关推广人员来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这能保证农户对农业理论知识和生产技能有一定的掌握和了解,使农业技术可以在指定地区得到切实有效的发展。 2.改善农业保障措施 农业生产技术存在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为了保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就应针对农户的实际情况将社会保障措施进行改善,从而减少农户的经济损失和技术使用风险。对农户提供一些资金上和技术上的帮助,才能使农户放心的使用新型农业技术,这能促使农业生产水平大幅的提升。 3.针对农户情况进行技术教育培训 想要从根本意义上解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难点,就必须发挥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能,在农业技术开展之前,对农户进行相关的农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的培训。技术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想要将农业生产的各项效益提升,就必须将基层农业技术扎根到农户的心中,促使农户可以对新型的农业技术能够充分的掌握及认可。具体的操作过程可以在农田中,针对农户的情况进行手把手教学和指导。只有加强了农户的生产技术基础培养,才能促进基层农业技术的更好发展。另外,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户之间往往会通过讨论和交流来进行农业生产,因此,可以从这个方面入手,促进农户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使农业技术生产方式得到不断的改进和发展。 4.提升农业科技创新 想要在社会经济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下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鼓励农户学习农业生产技术,并且根据农户的实际操作情况和经济情况进行有效的技术指导。另外,将农业生产的整体水平提高,也可以促进农业技术的全面发展,想要实现全面的农业生产水平提高,可以采用高校的各个专业性人才,投入到农业技术的推广当中,以此能够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全面发展。并且,只有将我国的科技向着生产力方向发展,才能将农业科研成果的效益发挥最大作用。我国的有关部门,要对各项农业技术进行实时的分析,综合其各方面因素,在资金运用合理的情况下,将农业技术水平的生产方式往多元化方向发展。 5.加强基层农业技术的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是一个多媒体发展国,但是基层农业技术的推广不应单方面的只依靠媒介或个人组织的宣传,而是需要农业管理部门和农户共同参与其中,使农户能够充分了解到新型农业技术的优势,从而保证农业技术能够得到稳定的发展。如今,我国的农业推广机构和机构配置都较为完善,但是想要使农业技术得到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做好农业技术的监管工作,在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资金的投入情况和各方面影响因素产生的情况,使基层农业技术的发展能够在实际运用中得到有效发挥。 三、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我国的农业技术也在持续发展中。基层农业技术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它的发展过程十分复杂和漫长。因此,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必须将农业推广技术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和调整,才能将农村的生产结构合理化,才能大幅提升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促使农村和城市的发展距离越来越小。 作者:何晓琳 单位:南省大理州云龙县漕涧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组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农业技术推广影响因素 摘要 农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农业技术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农业推广机构已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相关的部门必须创建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与此同时,分析农业技术推广的制约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才能稳定农业的发展。 关键词 农业技术;推广;影响因素;解决措施 农业技术推广在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我国从事农业的人口基数很大,要有效地保障农民增收,必然需要农业技术的更新换代,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将技术、信息等传递到农业一线,使农业生产实践中的实用技术得到推广使用。农业技术推广离不开我国的国情和农业技术的发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技术滞后的现象,无法达到设计时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因此,农业推广势在必行,发现影响农业技术推广的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规避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1影响技术推广的因素 1.1推广方式过于单一 我国在推广农业技术时很少利用第三媒介,更多的是利用一线农业推广员参与,这种人盯人的推广方式不仅效率低,而且影响力很弱。第三方媒介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一个有效途径,但中间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1],因此,可梳理第三方媒介,找到在农民心中有影响力的媒介,通过宣传彩页、广播、电视等媒介,对比新旧技术,分析产生的经济效益,使农业技术深入到老百姓的心中,产生使用新技术的兴趣。 1.2农业技术的项目纷杂繁多 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农民对技术的需求性,更没有考虑到农民的文化水平,只是想当然地推广技术,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有限,并不能分辨哪种技术更有效,增加了筛选过程中的难度,科技人员在推广农业技术过程中,没有将农业技术形成体系,而是发散地进行推广,又给农民造成了很大的选择障碍,因此,农业技术项目不成体系极大地困扰着农民的接受度以及推广水平。 1.3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 国家和政府非常重视农业,每年的一号文件都在强调“三农”问题,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指引性也是很强的。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在项目的开发、农业技术的宣传和组织推广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尤其是资金方面不能很好地得到保障,无法实现无障碍的技术推广,这种推广力度极大地影响了农业推广技术的结果。 1.4我国的农业生产规模较小 由于我国的一些区域的特征,农业生产也各有区域特征,农民想通过农业增收毋庸置疑,通过生产效率的提高来实现收入的增加,但我国的农业生产方式还是以家庭作坊为主,没有上升到家庭农场阶段,会出现生产的规模跟不上去,农业技术推广受到很大的影响,效率也是非常低下,极大地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以及使用效率[2]。 2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措施及方法 2.1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农业推广形成体系更易让农民接受和应用,这时农业技术的推广需要顶层设计,只有顶层设计好,落地性才强。政府要发挥牵头的作用,让与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单位通力合作,摸索适合本区域的推广技术,形成科学合理的推广体系,实现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保证各部门的责任分配得当并快速落实。 2.2要重视农业大户和示范基地的培养 树典型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农业大户对新农村和新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的导向作用也非常明显,他们也是农村的一个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将这类群体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将更易调动周围农民的积极性[3]。示范基地的作用也不可少,也是树典型的一种表现形式,有计划地开展,顺利地实现目标,通过示范带动区域的发展,有步骤地完成。 2.3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养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与一线的推广人员密不可分,他们是农业技术推广的先遣部队,这场农业技术推广的战役是否能打赢,与这个群体的素质高低有很大关系,能够采集到真实的数据、反映出农民的真实意愿都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一定要高,要能解决农民面对的问题,使农业技术得以推广。 2.4加大投入,建立监督机制 农业技术推广离开政府的支持将是无缘之木、无源之水,政府的支持非常重要。没有这些决策部门的支持,再好的想法也难以落地,为了有效地推广农业技术,资金的保障必不可少,在资金保障的提前下,加大物质、人力的投入,但这些投入也不能无休止地投入,要制定要监管机制,使资金使用到位,各级部门各尽其责,保障农业技术的广泛推广。 3结语 只有政府部门积极应对推广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改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这样才能进一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国家经济的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作者:吴仕霞 单位: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沙湾镇农业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 摘要: 随着社会上各个行业、领域都在进行技术的创新与改革,农业技术的改革与创新也是势在必行的。只有农业技术的不断改革与创新,才能让农业发展的越来越好,才能让农业跟的上现在社会飞速发展的脚步。文章介绍了现阶段右玉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探讨了如何更好的进行农业技术推广。 关键词: 新形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 可持续发展观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而右玉县作为一个纯农业县,农业能够更好更加稳定的发展,对于全县社会稳定,以及社会经济能够更加长足稳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在这个知识化、科技化的社会中,各行各业都要进行技术上的改革与创新,这样才能满足社会对于该行业的要求。 一、现阶段右玉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右玉县就拥有了初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那时候农业技术推广站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机构,有农业技术推广人员20余人,通过向全体农业人员推广新型农业技术以及新型科研成果,为右玉县农业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随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不断发展,右玉县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也日益完善,到2013年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推广体系,有农业技术推广人员200余人(含乡土农业人才)。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社会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能满足现阶段社会对于农业发展的需求。 1、没用足够的经费去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相对于发达地区对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上的资金投放,右玉县对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上的经营只占政府支出的一小部分。而这些少之又少的经费,几乎全部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那么用在农业技术推广上的经费就要更加捉襟见肘了。因为没有经费的支持,大部分农业技术推广站都是名存实亡,不能及时有效的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因为各方面待遇不好,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热情,也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不能有效进行的原因之一。这对于右玉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着极大的阻碍[1]。 2、现阶段市场经济对于农业的冲击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的经济体制还属于计划经济。农业人员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与农业,而且农业的收入较低,有时候还不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要求。农业技术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的收入,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农业人员的生活压力,所以当时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可以顺利的开展运行,也为中国当时的经济发展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变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业人员对于农业生产也改变了传统的理念,开始更加主动去学习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农业技术。介于多方面原因,从事农业的农民只能被动的去接受体系内所推广的农业技术,这种技术可能不适合当地的农业发展情况。所以农业人员对于农业技术的推广活动没有积极进行配合,也是现阶段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原因之一。 二、如何更好的进行农业技术推广 1、增加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 近年来,因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资金不足,造成右玉县业推广技术不能顺利的进行。解决这一问题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政府加大对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上的资金投入,保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能够正常顺利的进行。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福利待遇,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设备。农业推广人员还可以引入民间资本,对农业技术推广农作进行资金支持,扩大农业技术推广的范围。 2、优化现阶段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市场自我调节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辅。政府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时候,要改变传统的工作理念,以服务人民、帮助人民解决问题为工作原则。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中,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其中,给农民自主选择农业技术的权利,摒弃过去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农民被动接受农业知识的情况。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为农民提供适合当地发展的农业技术,保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2]。 3、增强农民的科学意识与接受能力 右玉县是一个杂粮大县,有大量农业工作者进行农业工作。但是大多数农民的文化水平与综合素质偏低,对于传统的农业技术过于依赖。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的过程中,不能接受新型的农业技术,导致新型的农业技术与农业科研成果不能应用在日常的农业生产中,不能取得相应的成效。所以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之前,政府要做好宣传工作,改变农民传统、保守的思想。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结束之后,保证农民可以掌握新型的农业技术,能够利用新型的农业技术创作出更多的经济收益。 三、结语 为了保证右玉县农业的不断发展与产业结构上的优化与创新,农业技术的创新与改革是其强有力的保证。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保证新型的农业技术以及最新的农业科研成果能够应用在农业生产中的前提。随着右玉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已经不适合现代社会对于农业发展的要求。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右玉县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也要不断完善与查漏补缺。这样才能保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能够满足社会的要求,从而促进右玉县农业能够更好的发展。 作者:栗志华 单位:山西省右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农业技术推广发展分析 摘要: 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是将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运用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南屏镇的农业发展来说,农业技术推广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该文主要针对南屏镇农业技术推广面临的现状和问题,提出解决策略,以更好推动南屏镇的农业发展。 关键词: 农业技术推广;有效对策;南屏镇 农业技术推广是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农业生产力的过程,它是运用农业科技进行农业生产的一系列农业活动,它的成功推广,是实现现代化农业的桥梁和纽带。农业技术推广的途径,主要是将最新的农业科研成果,包括比较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科研新品种等,引入到农业生产实践中,经过农田的试验和示范,将技术和成果推广下去,并且在实际生产中进行培训和接受咨询,使得农业成果顺利应用。农业技术推广包括农业生产前、中、后全过程,服务对象是所有的农业生产实践者,它通过农业科技成果的成功推广,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南屏镇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地理环境优越,是当地的农业大镇之一。南屏镇农业发展迅速,与农业技术推广有着密切的联系。要想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只有大力推广农业技术,并对农业技术推广大胆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三农”。 一、南屏镇农业技术推广现状分析 1、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队伍素质偏低 目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大多是中专或是大专的学历,技术知识掌握的也不够扎实。据相关了解,基层推广机构多出现“在编不在岗”的情况,一些人通过走关系进入到机构中,却不是农业相关专业。而许多本科生以及学历更高的农业专业人员却由于编制限制无法进到基层机构工作,名额被占用情况严重,实际工作无人做。真正参与到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只是些临时聘用人员,由于待遇低,而且需要到农村参与生产实践,所以在招聘时,门槛不高,什么学历都行,只要求吃苦能干,这就造成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队伍素质偏低。这些人员因为自身没什么基础,参加继续教育的机会也不多,只能跟着一些老的推广人员学习,导致知识面狭窄,知识内容陈旧,难以使农业技术得到有效推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才匮乏,大大限制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2、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相对较少 近些年重视农业发展,大部分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办公条件以及检测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得到了良好改善。但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面临着经费投入不足的难题,目前经费除了人员工资等,只能基本满足生产技术指导,而对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的推广,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以发宣传单的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是一级级下发的,市级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经费能够基本满足推广所需;县、镇的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是向市级单位申请所得,基本不安排专项的推广资金,有些县没有自己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所以也就没有相应的经费;到了镇级单位,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更是来源有限,少之又少,资金缺口很大,而且有些乡镇连基本的下乡交通费用等基本所需都不能解决,更谈不上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技术推广。 3、农业技术推广渠道过于单一 目前,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方式还仅限于技术推广人员的“一张嘴,两条腿”的状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没有系统的培训,知识不能及时更新,推广的只是比较陈旧的知识,服务三农工作的方式落后,接触新项目的机会少,即使引入了新项目,也不能开展。基层机构配套设施不完善,已有设备功能老化,有运行障碍,更是缺乏多媒体等新传媒设备。开展集中培训也仅限于老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传授自己的工作经验,没有知识的更新。农业技术推广渠道比较传统、单一,加之没有农业科技示范场和试验示范基地,无法开展农业新科技项目。 4、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制度不健全 自2000年开始,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权限的归属不断变更,开始时,机构的人事权、财、物权等都归乡镇政府管理,到2006年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又变为由乡镇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基层机构的人员和办公场所也在管理权限的频繁变换中严重流失,仪器、设备等也有所丢失或者损坏,使得原本不够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广站更无法好好地开展工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的管理权限无论归谁,都被看成是可有可无的单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独立的财权,经费由主管部分统一核算,资产随意支配。同时,地方财政本身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形同虚设,新技术推广、科技宣传等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基本职能不能有效开展,严重阻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1]。 5、综合试验基地建设相对滞后 据了解,一些农业技术推广站争取到了政府的支持,建设了自己的综合实验基地,并适时的引入农业技术推广新项目,基本取得了较好的推广成效。农民通过试验基地的成功,也积极开展新项目,这样就使得新科技、新品种、新肥料得到良好传播,对农业技术推广也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农业技术推广站的经费投入不足,基本工作都难以展开,对于综合实验基地的建设更谈不上。目前大部分农业技术推广站都没有自己的综合实验基地,而在推广过程中,农民不知道新科技、新品种、新肥料的成效到底如何,而且又没有经费补助,所以农民也不愿意冒险在自家的责任田中开展新项目做实验,这使得推广工作成了一纸空谈。 二、南屏镇农业技术推广的有效对策 1、优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队伍素质 农业技术推广必须依靠高素质的人才,没有高素质人才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即使其硬件条件再好,也不能实际展开工作。所以农业技术推广站的首要工作就是吸收、培训一批高素质的人才,打造一支素质高、技术过硬的专业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人才队伍基本建设好后,投入到实际工作,也要定期的通过继续培训和考核的形式,保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能够随时学习新知识,知识内容能够及时更新。学习的主要方式可以是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以确保知识不老化、不陈旧;还可以在实际工作中挑选出色的人才,给予其高校深造的机会,或者去省外学习调研机会;农业技术推广站还可以聘请知名农业专家来给农民现场讲解农业新科技的有关知识。目前农村留守的多为老人和儿童,其文化水平有限,新知识接受能力也有限,所以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可以下乡到农村,直接参与并指导一系列的农业活动,为农民讲授新技术、新知识,为农民带来更直接的服务。 2、拓宽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推广法》的规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所必需的推广经费统一由国家财政支出,所以政府部门要加大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投资力度,增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农业科技推广经费。一方面是增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事业费,保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正常发放,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运转所需费用。另一方面是对项目推广费用的投入要增加力度,因为它是真正的农业技术推广需要项目经费,而且要做到专款专用,不能将项目经费用于其它开支,比如日常运转费用以及奖金发放等。同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大力展开合作,发展多渠道、多元化融资渠道,建立较为完善的融资体制,可以通过农业实体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吸引私人或企业投资,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共同壮大农业技术推广的队伍,将技术推广和市场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 3、丰富农业技术推广的渠道和形式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敢于创新,将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肥料等与农业企业单位相联合,建立新型科研推广体制,建设农业试验基地,自产自用高产、优质的农产品,快速将农业科研成果转变为生产力,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促进农业技术大力推广。结合本地区农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征得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发展更多地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可以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力量共同参与,为农民在农业生产实践中提供远程服务,解决农民无处找专家的问题。同时,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包村联户活动,即每家每户都有一个责任人,专门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现代化科技发展迅速,在农村的发展情况也是很好的,所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通过综合短信平台等媒介,将最新的知识,最新的科研成果,及时发送给农民,以保证农民了解最新农业动态,跟得上现代农业发展[2]。 4、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的基层管理制度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人员上应采取农业技术专业人员聘任制度,他们知识渊博,经验丰富,为农业技术推广带来专业力量;已有人员也可以竞争上岗,对促进员工业务学习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所帮助。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需加强制度的管理,保证每项工作的开展都能有制度可循,并且根据每个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工作分工,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职责。还可以将业务与报酬挂钩,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综合考评制度,不但要考核每个人的工作情况,上级管理部门还应该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期考评,以保证机构的社会服务能力[3]。 5、加强农业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的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以建设综合试验、示范基地为重点,开始农业科技新技术、新品种以及新肥料的示范推广,才能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展示给农民。农民通过亲眼所见,才会在自家责任田运用农业科技新技术、新品种以及新肥料,促使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更有效的服务于三农。所以加强农业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是农业技术推广的根本所在,它采用生态农业的种植方式,在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同时,也注重环境的保护,是标准的农业生产方式,它遵循着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努力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结语 基于南屏镇农业技术推广的现状,农业推广部门要在保证其自身职能完善的情况下,吸收、培养高素质人才,结合南屏镇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引进开展适合的科研新项目,更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南屏镇的现代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使农业技术推广为农民在增产增收方面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作者:陈俊 单位: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农业工作站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浅谈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及信息管理 论文关键词:信息管理 信息组织 信息传输 信息交流 论文摘要:建设项目的信息管理是现代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在阐述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基础上,介绍了建设 z4~Oi目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及基本环节。 信息运用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对项目信息传输进行组织和控制,合理的组织和控制工程信息的传输,能够方便有效的获取、存储、处理和交流工程项目信息,这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信息管理工作在该行业基础管理中处于最薄弱的环节,多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项目信息管理的组织和控制基本上仍然沿袭着旧的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1 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按照一定的规律产生、转换、变化和被使用,并被传送到必须的单位,而形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流。尽管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很多,但它可被大体分为以下几类:(1)反映项目基本情况的信息,主要在各种合同、计划文件、设计文件之中。(2)项目进展中的信息,如实际投资、质量、进度信息等,它主要在项目月报、重大事件报告、质量报告等各种报告之中。(3)各种指令、决策方面的信息。(4)其他信息。如市场情况、气候变化情况、外汇波动、社会动态等。一般说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信息要符合项目管理的需要,切勿造成信息泛滥和信息污染。 日常建设工程项目对信息的基本要求:(1)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事件,信息对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参与者存在差异性。(2)反映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在其中产生和使用的信息,一定要能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这是进行正确、有效管理的前提。(3)及时提供信息如果过时,则会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和见值。它会使决策失去时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只有及时地提供信息,管理者才能及时地控制项目的实施过程。(4)简单、便于理解信息要方便使用者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其表达形式应符合人们日常接受信息的习惯。 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从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基本概念中我们不难理解,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指项目管理者对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序的信息流通,帮助决策者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所以,为了完成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我们必须做到:(1)了解和掌握信息来源,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2)把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3)根据信息流通的不同环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2.1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收集 2.1.1 项目决策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丁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有关相关市场方面的信息。(2)有关项目资源方面的信息;(3)有关自然环境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目的主要是为帮助业主在工作决策中避免失误,进一步开展调查和投资机会研究,编写可行性报告,进行投资估算和项目经济评价。 2.1.2 设计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同类项目相关信息。如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工艺和设备的选型、地基处理方式和实际效果等;(2)有关拟建项目所在地信息;(3)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信息。如同类项目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专业配套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情况、收费情况、设计文件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4)设计进展相关信息。如设计进度计划、设计合同履行情况、不同专业之间设计交接情况、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结果、各设汁工序对投资的控制、超限额的原因等。设计阶段信息收集的范围广泛,不确定因素较多,难度较大,要求信息收集者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一定的相关经验。 2.1.3 施工招投标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拟建项目相关信息。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本工程适用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有别于其他同类工程的技术要求等。(2)有关建没市场信息。如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规律及当地的材料、构件、没备、劳动力差异;当地有关施工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管理机构及管理程序;当地施丁招标机构的能力、特点等。(3)施工投标单位相关信息。如施工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施工质量、设备和机具情况、以前承建项目的情况、市场信誉等。在施工招投标阶段,要求信息收集人员要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熟悉法律、法规、招投标管理程序和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为业主决策提供依据。 2.1.4 施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信息收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施工准备相关信息;如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和人员素质、进场设备的型号和性能、质量保证体系与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素质;建设场地的准备和施工手续的办理情况:施工图会审和交底记录、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及实际准备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2)施工实施相关信息。如原材料、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工程物资的进场、检验、加工、保管和使用情况;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程序和规范、规程、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原材料、地基验槽及处理、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验等资料的记录和管理情况;工程验收与设备试运转情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工程索赔及其处理情况等。(3)竣工保修相关信息。如监理工作总结及监理过程中各种控制与审批文件、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相关记录: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竣工总结、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保修协议等;在施工阶段,信息的来源较多、较杂,因此,应建立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确定合理的信息流程,建立必要的信息秩序,规范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信息管理行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按照科学的方法,不断完善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类整理。 2.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主要是把建设各方得到的信息利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选择、汇总后,形成不同形式的信息,供给各类管理人员使用。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加工、整理要从鉴别开始,对于监理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要从信息采集系统的规范性,采集手段的可靠性等方面入手。进行选择、核对和汇总,对动态信息要更新及时;对于施工中产生的信息,要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程序紧密联系在在一起,而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信息又分为质量、进度和造价三个方面分别组织。 2.3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存储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库,各类信息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起,组织的方法可由单位自行拟定,但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规范。当前,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组织:(1)按照工程组成进行组织,同一工程按照质量、进度、造价、合同进行分类,各类信息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2)文件名规范化,以定长的字符串作为文件名。(3)建设各方协调统一存储方式,国家技术标准规定有统一的代码时尽量采用统一代码。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做到规范、标准及其完整,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以满足项目发展的需要。根据“施工前预控、施工中监控、施工后可追溯”的思想,使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能真实的反映项目管理的水平。提高项目管理的深度、力度和速度,为工程项目产生更大的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简论建设工程业主方合同管理策略及法律控制分析 论文摘要 合同管理是业主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分析业主方在合同管理中可能涉及到的风险,探讨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要点及合同管理策略,运用合同法律原理巧妙草拟合同条款,达到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业主方的正当利益的目标。 论文关键词 合同管理 意思自治 合同风险 策略控制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建设工程由于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合同当事人众多,并对业主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了风险,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通过运用合同的规范、约束效力,有助于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正当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个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对于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接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也涉及到对所有合同进行统筹规划管理的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结构的选择、合同文本选择、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合同诉讼等内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项最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基于双方的真实、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体的非法干涉,该原则的核心是充分尊重当事人在进行合同活动中对外表述的内心真实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为建设工程合同相对人选择、合同条款的达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间。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业主方可以在合同签署之前,在市场范围内自由选择适合的当事人,以完成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这一原则也为业主方合同条款的拟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特别是对于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的内容,合同双方通过充分的意思表示,经过讨价还价式的谈判与妥协,最终达成相应的合同条款,而这些最终达成的合同条款也被视为双方真实、自由的合意达成,并对双方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二、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法律控制 业主方合同管理的风险可以划分为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合同违约追责风险、合同条款陷阱风险等方面。 (一)业主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风险 在业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对于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的不重视,缺乏对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应当签订正式合同的项目没有签订合同,往往通过口头协议、事后补签合同等方式来达成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对合同双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证,造成问题纠纷难以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阴阳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设工程大多通过招标形式来确定施工单位,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称为“阳合同”。而在招标之后业主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与对方当事人私下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再次签订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甚至推翻原合同条款内容。对于“阴阳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那么,业主方在编制或者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事先对与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一旦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被确定,对方当事人签署备案之后,再试图通过“阴合同”的行为改变原合同内容,意味着违反了法律的要求,对于业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 (二)合同条款及变更的风险 合同文本应当尽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划分清楚,业主方签署的多数合同文本都由对方单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往往显示公平,违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合同对方当事人如过多地强调了自己的权利,对于业主方的权利涉及较少。一般在建设工程中的业主方责任主要是合作责任,一般包括业主方雇佣人员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职责的部分合同责任,及时对于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必须的决策、手续、答复指示下达沟通责任,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图纸、场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时验收接受责任。 一般对于业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对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缺乏对于对方当事人的制裁条款以及违约金制裁的约定。 对于业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变更的风险较大,由于业主方新的变更指令、设计方、监理方的导致图纸修改、工程环境变化、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改变施工方案,由于业主方、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由业主承担合同责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都将由业主方承担。所以,业主方所提出的变更请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视并论证变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加强前期的勘察、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工程变更,杜绝无谓地变更。 三、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运用 (一)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的设立为业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证 业主方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周期长短和资金投入情况,专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专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任选具备熟悉建设工程法规与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方面的人才进行专门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设立合同管理账目,及时跟进合同执行进度,做好合同的系统化与专业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编制招投标合同文件时,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诊断、拟定。招投标完成后,签署合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再审核,最后再与建设项目监审部门形成最终合同文本,交由业主方盖章签署。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能够在制度上保证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持续性。 另外,业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资料的归集、建档制度也有助于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法规的系统建档,系统、科学、完整的合同资料既能防止合同资料的遗失,对于后续结算工作、纠纷处理、审计备查及咨询参考提供良好的辅助证明作用。 (二)根据项目情况选取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设项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见的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补偿合同。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各有其利弊,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为原则,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字是参考数字,实际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计算。而单价合同的不足之处对于业主方来说,核实工程量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同时还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总价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虽然对于业主来说最简单易行,但忽视了因为环境变化和工程量增加的变化。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环境条件稳定,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范围明确的情况下采用。而变动总价合同对于变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规定,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变化导致的方进行调整。对于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的情况,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优越性,承包商风险低,利润有保证,但对业主方来说,合同不确定性以及合同无法准确将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终止时间等进行合理安排,对业主方合同履行与监督不利。 因此,在建设项目中,根据工程的总体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风险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响因素等,选择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通过不同的计价方式达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的实现。 此外,我国为规范建筑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等,这些合同文本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纠纷解决提供了指导性的内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问题。在选择合同示范文本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用,将合同示范文本与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结合,否则即使选用合同示范文本,也会造成订立合同流于形式,订立合同简单,但内容具体条款却是,权利、责任划分不明确,合同文本形同虚设,带来合同履行风险。对此业主方应灵活选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结合项目实际,运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准备表达双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条款的巧妙拟定可以约束制裁对方当事人行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合同的订立必须双方根据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某种合意。在建设项目中,业主方在合同条款的设定时,应当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这一根本宗旨。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工程经验、工程人才缺乏的单位,巧妙设定合同条款,有助于维护业主方的投资利益。 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技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定: 1.担保条款的合理运用。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而在建设项目中常用的担保种类则包括了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而对于业主方来说,合理设定投标担保条款、履行保证条款、工程保修担保条款,则能够起到约束、督促对方当事人的目的。如,关于工程保修担保,在合同条款中拟定:“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留金扣除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该部分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之日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取得业主方出具的完成质量保修期工作证明进行支取,业主方收到施工单位的支付请求后,无息支付保留金。”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质量保修期做了规定,利用保留金条款则有助于业主方制约施工单位积极按时履行保修义务,达到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后合同义务的目的。 2.审计决算费用的负担。业主方在工程项目的结算阶段,可以通过外聘第三方的形式进行工程费用的决算。业主方通过委托合同,委托具有良好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将第三方的决算视为最终的合同价款。此时,要求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再是固定总价合同,而要采用其他灵活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对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对于工程项目的审计部门往往介入,对于审计决算费用的负担,有利于业主方通过合同的方式事先将审计费用负担加重到对方当事人,以达到防止对方虚报工程决算,造成大幅度审减之后,业主方支付高额的审计费用。此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合同总价按照审计决算价进行支付,业主方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审减的额度在决算总额5%之内的部分,审计费用由业主方承担,超过决算总额的5%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业主方和施工单位平均分担,超过决算总额10%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审计费用。施工单位承担的审计费用由业主方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以此条款可以防止施工单位虚报工程决算,恶意增加决算总额。而又造成业主方额外承担审计费用。 业主方在合同管理中应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对方订立合同,不应将对方企业视为赚取利润的对立方,在合同中如果设定非常苛刻的条件,忽视对方企业的正当利益,对于确实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业主方也应及时进行变更增加。否则,极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刻意降低施工单位成本,酿成工程事故或隐患。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试论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论文关键词]工程投资 投资控制 决策 动态跟踪 [论文摘要]要掌握和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是必不可少的。工程造价,一般是指一项工程预计支出费用或实际支出费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这个意义上工程造价与建设投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即可控制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 建设工程总投资,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按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工程和费生产性建设工程。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非生产性建设工程总投资则只包括建设投资。我在此要论述的是非生产性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是由建筑工程安装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不可预见费等组成。 要掌握和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必不可少。工程造价是指一项工程预计支出费用或实际支出费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这个意义上工程造价与建设投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即可控制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为了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建设工程投资的概念,先来熟悉一下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 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对所属地方的国计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一点上也说明了建设工程管理的主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投资差异明显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规模,每项工程的结构、空间分割、设备配置和内外装饰都有不同的要求,工程内空和实物形态都有差异性,即是同样的工程处于不同的地区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上也有差异。 (三)建设工程投资需单独计算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专门的用途,所以在结构、面积、造型和装饰上也不尽相同,即技术水平、减数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建设工程还必须在结构、造型等方面适应工程所在地的气候、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因此,建设工程只能通过特殊的程序(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及最后确定竣工决算等),就每项工程单独计算其投资。 (四)建设工程投资确定依据复杂 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有不同的确定依据,且互为基础和指导,相互影响。如预算定额是概算定额编制的基础,概算定额又是估算指标编制的基础,反过来,估算指标又控制概算定额的水平,概算定额又控制预算定额的水平。间接费定额以直接费定额为基础,二者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投资的内容等。 (五)建设工程确定层次繁多 凡是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汇集的总体为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中凡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单项工程,也可将它理解为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完整的工程项目。考虑到组成单位工程的各部分是由不同工人用不同工具和材料完成的,又可以把单位工程进一步分解为分部工程等等。但需分别计算各个不同阶段和项目的工程投资,最后才形成建设工程投资。可见工程投资的确定层次繁多。 (六)建设工程投资需动态跟踪调整 各项建设工程在建设期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变化因素,如工程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国家利率调整、不可抗力出现或因承包方、发包方原因等,必然会引起建设工程投资的变动。所以,建设工程投资在整个建设期内都需随时进行动态跟踪、调整,直至决算后,才能形成建设工程投资。 从以上所列举的建设工程的特点来看,要做好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就是自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的生产过程。建设者不但受时间、经验包括科学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工程建设伊始,就设置一个科学的、一成不变的投资控制目标,而只能设置一个大致的投资控制目标,既投资估算。投资概算应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选择和进行初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应是进行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建安工程承包合同价则应是施工阶段控制的目标。有机联系的各个阶段目标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组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系统。 三、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 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但控制哪一阶段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十分重要的。从目前我国情况看,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结束前的工作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5%--35%。从以上分析看,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项目做出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而目前我们的设计费用一般只占全部工程投资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微不足道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设计对整个建设工程的效益是何等重要,正因为此,把好设计图的实施前的阶段是十分必要的。 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要有效的控制项目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投资控制者及其任务,以使项目投资控制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的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的比较项目投资的实际值和计划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采取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等。 五、投资控制的决策 一个项目,在立项之前,要进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多角度、多方面论证可行的依据,所谓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种科学手段综合论证一个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实用和可靠,在财务上是否盈利,作出环境影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和评价、及工程项目抗风险能力等的措施,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可行性研究,还能为银行贷款、合作者签约、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它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步骤和手段。 一个工程项目要经历投资前期、建设时期及投入使用三个时期。投资前期是决定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关键时期。如果在实验中才发现工程费用过高、投资不足、或原材料不能保证等问题,将会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所以,投资者做一个十分可行的投资项目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个工程,如果以上所有工作都准备就绪,那就可以进入实质性阶段,依据十分可行的科研报告资料,根据投资估算,在审图阶段,把好审图环节是十分必要的,要把一切工作放在纸上修改,省得到施工阶段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资金,一旦将施工图实施,就要做到尽可能少的变更,以减少投资损失。一旦因需要变更时,建设方首先所要做的是,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各个环节,把好施工环节的各个阶段。 在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都可能会使建设工程投资成本处于最合理状态,从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严格按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和相关法规执行,随着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结算,都要有严格的把关审查,这样一步步做下来,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最合理状态。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基于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探讨 [论文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与监理企业的现状,结合国内外监理公司在人员的构成和服务内容上的差异,阐述了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并就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发包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的专门活动。 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可以说,建设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自1998年开始,我国也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监理制度,并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正在经历着一个发展、规范和逐步完善的过程,本文将就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业现状、发展方向、专业人才的素质、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等问题作一些探索和论述。 一、目前国内外监理企业及专业人才情况 (一)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现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最先出现的从业单位大多是设计院、研究所、高校、政府部门派生出来的,后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放开,设计、科研任务的不断饱满,以及政府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的脱离,监理队伍日渐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新加入的监理人员大多是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以及其他一些社会上的工程部门分流人员,因此人员素质平均水平较低,监理行业提供的服务水平也相对较低。 目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 第一,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在这个过程中,也滋生了一批素质不高的监理企业,这些监理企业往往通过压价竞争、人情关系等非实力比拼途径获取业务,这样的企业一旦取得业务后,又不派出实力强大的监理队伍开展监理工作,成为监理行业的“老鼠屎”,使得一些本来实力尚可的监理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同流合污”,这种不正当竞争及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严重败坏了监理行业的声誉,而且极大地制约和危害着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第三,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第四,监理介于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责任重而收费低。监理的费用目前仍然是1998年的价格水平,这个价格水平与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和赋予监理的责任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监理的获利远小于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一方面是监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责任越来越重大,另一方面却还存在着在现有不高的政府定价上的恶性压价、恶性竞争,这种状况,必将导致建设监理市场的混乱,监理人员素质的愈发低下。 (二)国外监理公司的情况 1.人员情况。监理在国外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已经积累了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监理公司被看作是一个高智能型服务性企业,它们对监理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许多著名的监理咨询公司大部分员工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同时,他们也十分重视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许多国家都要求监理咨询人员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企业工作一定的年限才能获得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资格,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人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另外,他们还比较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培训,即既懂经济、管理,又懂专业、法律的人才,因此每年都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以提高监理业务素质和水平。 2.服务内容。在国外,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通常从项目前期至项目的建成全过程委托监理咨询公司,实施全过程监理。项目的发起与策划、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建成动用、运营阶段都留下了监理咨询公司的印迹。监理公司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向业主提供各种有益的咨询建议,使得项目能够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我国的监理工作,绝大多数却仍停留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缺乏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任务,相应地,大多数监理咨询公司及其人员也只具备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的能力。 二、未来监理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人世”的提速,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以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我国工程监理管理体制的改革正朝着升级的方向发展。由于企业自身能力的差异,必将导致监理行业的整体结构出现分化、重组。据专家分析,未来的监理行业将呈现出金字塔形的构架。 第一类企业:在行业顶端的,将是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且实力强大的公司。其业务可能集中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领域,从事着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选择承包商、监督管理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甚至包括项目后评估的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这样的企业不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知名度,而且在相关工程领域甚至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中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这样的企业为数很少,其获利将相当可观。 第二类企业:处在金字塔中间部分的企业,将是不具备自有的专有技术或知识产权,但是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实力较强且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有相当丰富的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技术上有专长。这样的企业将有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提供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阶段的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这样的企业获利水平可能比不上上面第一种类型的企业,不存在暴利,但是总体规模将远大于第一种类型的企业,成为建设监理行业的中坚力量,其从业人员将具有相当的社会地位且受人尊敬。 第三类企业:处在金字塔底层的企业,主要在施工现场实施旁站或仅仅实施施工阶段的质量、投资、安全等某一专项监管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可以是受业主的委托,也可以是受第一种类型监理企业的委托,甚至可以是受施工承包单位的委托,受谁委托即为谁服务。该类型企业的服务利润将十分有限。其从业人员的地位和收入也将远不如第一、二类企业人员。 三、人才培养紧迫性 在这种新形势下,企业对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就更加迫切,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如果不是这样,实施建设监理就没有什么意义。而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组合,什么样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能给予什么样的待遇;反之,什么样的人才能进什么样的企业,也就能得到什么样的报酬。因此,加强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提高监理专业水平便是刻不容缓的大事。 四、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 1.专业人才素质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应是具备工程知识、经济和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他们能熟练地运用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从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这就要求监理公司在人才建设上下大功夫,应制定中长期的人力资源计划,一方面下决心培育本公司人才,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着重在人才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多方引进人才,为了迎接设计、建造及大型项目的管理,培养一些既有设计能力又懂管理的人才。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性质及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参考国外经验,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基层人才:为建设工程基层监理专业人员。 该层次的从业人员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并且能对施工现场提出有关合理化建议。其基本人员组成就是分布于大量监理企业、有上岗资质的工程监理员。 中层人才:为身份最低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这个层次的人才,他们在基本业务素质的基础上,能胜任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中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与技能,能参与国际工程的管理,是监理企业的主要技术骨干。 高层人才:为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这个层次的工程监理人才应为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主要从事一些大、中型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项目的决策、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等。他们在本专业有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是一些专家型的人才。他们能积极为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对规范行业行为、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制度和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与发展起主要作用。他们还应具有丰富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和经验,参与国际上重大工程项目的竞争,能胜任其工作。 上述三个层次,其业务能力从上到下可兼容,反过来,通过自身的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从下到上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2.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对于上述三个层次人才基本专业素质的培养,应该通过多层次的教育(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来实现。 专科教育主要培养基层业务人才,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的努力,也可以成为中层人才,成为主要技术骨干。 本科教育要以培养中层人才为目标,同时为高层人才奠定专业基础知识。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和自身的努力,可以成为高层人才,能胜任高级管理工作。 研究生教育以培养高层人才为目标,受该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一定的工作实践后,应很快能胜任高层次的工作。 (1)监理专业人才所必备的知识结构体系。本科教育是培养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摇篮,也是培养监理中层人才的必经之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其知识结构除工科本科所要求的基础课外,还必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专业与专业基础课程:一是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建筑制图、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建筑结构(含结构力学)、路桥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技术与组织设计、工程建设定额与预算、安装工程技术等;二是经济类,主要包括宏观与微观经济学、投资管理学、工程经济与项目评价、建筑经济等;三是管理类,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等。 除此之外,在4年本科学习中还将完成一定周数的实践教学任务。一些实务性较强的课程还应设置课程设计,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应该说这些课程的设置能基本覆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所涉及的知识面,自然,这也是其能胜任工作的基本保证。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监理高层人才、也是未来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起飞地。在“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点上设立“工程监理管理”研究方向,是在本科培养的基础上,要求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较深较宽的专业理论基础,并能结合实际需要,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科研课题或有关工程实际问题。 监理基层人才是监理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求的知识体系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围绕这条主线来加强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学习的专业知识深度应比本科要浅,构建的知识结构,应使他们具有知识更新、技术创新、与人合作、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的能力。 (2)监理人才的教育培养体系。为了构建各层次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可以确定为: 第一是高校正规培养。鼓励高校在有关博士点、硕士点设立“工程监理”专业方向,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在那些有“工程管理”专业和“项目管理”等本、专科专业的院校,按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素质要求的三个不同层次,培养能适应我国基本建设管理需要的高素质本、专科学历的人才。同时加强高校的管理,避免那些不具备该专业办学条件的院校滥发该专业的正式文凭。严格区分正规培养和非正规培养的界限,为今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准入资质确立一个专业教育标准。 第二是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鼓励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该专业低层次管理人才,这是培养监理员的有效途径。 第三是继续教育,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和指定高校(以现有建设部指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考前培训单位为基础)为依托,开展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3)监理企业的人才培养战略。对于监理企业,应视监理人才的培养为一项战略目标,才能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建设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监理企业内部来讲,第一,重视人才战略。要树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理念,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到基层的每一个员工,都应该认知企业核心竞争力战略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重视和关心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人才为依据,在发展自己以及与他人比较的差异差距中,不断形成自己独特的、可以提高消费者特殊效用的技术、方式、方法等,而这些有可能构成今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要素。第二,加强技术创新。这是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而这恰恰又是目前监理企业普遍缺乏或不够重视的问题。在打造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核心技术是什么。如不十分清楚或把握不准,可以对现有技术进行分解和整合,也就是对核心产品进行技术分解、归类和整合,弄清哪些是一般技术、哪些是通用技术、哪些是专有技术、哪些是关键技术。然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专有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研究、攻关、开发、改造,并进一步提高和巩固,以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第三,优化人才配置。在企业管理方面,要实施现代企业制度,高效配置企业资源,为企业竞争力的打造、提升提供制度保证。 从监理企业外部来讲,第一,可通过知识联盟获得企业竞争力。第二,可通过企业兼并获得竞争力。第三,努力培育更多的、更信赖的、稳定的顾客群。此外,监理企业在打造竞争力的过程中,要有动态意识。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监理企业竞争力有可能因疏忽而贬值,导致其竞争力下降乃至消失。如果监理企业竞争力强大到无可匹敌的地步,那么只要保持竞争力不每况愈下,即是保证它的可持续性。但对绝大部分监理企业而言,仅仅维持是远远不够的,竞争对手一直在虎视眈眈,摩拳擦掌地准备取而代之。这样,可持续性则意味着要持续改进,否则就无以保持现有地位。同时,只有把监理的人才战略提高到市场竞争战略的高度,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稳操胜券,立于不败之地。 结语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既宏观又微观、复杂又烦琐的工作,其人员应该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的基本知识,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建设监理人员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懂设计、会施工、能管理、善协调的复合型人才,就需要不懈地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以建设工程监理技术的总体要求为导向,按培养体系的要求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浅论工程质量检测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及存在问题的探究 论文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检测 重要性 质量控制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检测 重要性 质量控制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也随之不断增多,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同时也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基于此点原因,必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加以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检测作为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文首先对工程质量检测的重点进行分析,随后介绍了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期望能够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给予一定的帮助。 引言 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是整个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最重要的手段,工程质量的具体结果也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所以检测工作的质量好坏,必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工程检测工作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本文就工程检测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性展开探讨,仅供参考。 一、工程质量检测的重点在建筑工程中,影响工程的质量的因素较多,尤其是施工阶段关键工序的质量。因此,在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时,重点应以施工阶段为主。下面对建筑工程中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测要点进行分析。 (一)地基基础工程 地基基础主要指的是基坑工程,这一工序属于整个建筑工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一旦地基基础发生问题,则会对整个工程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因此,对该环节的质量检测,应作为重中之重。 1.地基质量检测。地基大致可分为天然地基和改良地基两种。常用的检测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触探试验、荷载试验、剪切力试验以及动力测试等。①预压改良地基。质量检测要点如下:塑料排水带的滤膜渗透系数、纵向排水量和复合体的抗拉强度等性能指标须符合设计要求;通过透水性试验和颗粒分析对砂料的含泥量和渗透系数进行检测,以此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地基预压前后均需采集适量的土样进行剪切试验,检验处理效果;预压加载期间,应对加载速度、位移、变形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地基稳定。②换填垫层地基。对于该种地基基础应采用分层法对垫层的质量进行检测,并且需根据垫层土质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③复合地基。可以采用钻孔取芯试验、触探试验、静荷载试验等方法对此类地基进行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应注意的是场地较为复杂的复合地基应认真检测处理效果。 2.桩基工程。①混凝土灌注桩持力层检验。需根据设计要求对桩端持力层、桩孔走向和表面岩层等进行检测,并对孔底土层的承载力进行复验。②单桩承载力试验。可采用静荷载加载试验来确定桩的竖向承载力。 3.地下结构施工监测。①支护结构变形监测。可以利用测斜仪测量结构及土体的变形程度。②内力监测。通过事先安置在钢筋笼上钢筋应力计监测结构的应力变化情况。③地下水位监测。可采用布井的方法监测地下水位,并根据监测结果适当调整降水设计方案。 (二)钢混结构工程 1.钢筋检测。①钢筋位置。可采用钢筋位置检测仪进行检测,该仪器能够准确的测定钢筋在混凝土中的具体位置以及混凝土保护层的具体厚度。②钢筋锈蚀。在钢混结构中一旦钢筋出现锈蚀,会使整个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受到直接影响,所以应对钢筋的锈蚀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可采用半电池检测法进行钢筋锈蚀程度的检测。 2.混凝土内况。主要是指混凝土材料本身的缺陷或是施工不当造成的缺陷,超声波检测法是目前较为常用的一种混凝土缺陷检测方法,该方法能够探明缺陷的具体位置,便于及时补救。 3.混凝土强度检测。可采用回弹法对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检测。 二、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工程质量检测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之中,包括工程施工前期质量检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对于确保工程建筑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一)工程施工前期质量检测的重要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所用原材料的质量是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对原材料进行检测,以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并符合工程设计要求,这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工程施工前,原材料应由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投入使用。(二)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性环节,这一过程的质量检测重点是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果发现某道工序存在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坚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这样才能确保每道工序合格,确保工程整体质量。三、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检测机构的人员。 1、人员素质与水平。一个检测机构的水平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与水平。人是检测活动中最关键的因素,特别是对关键人员的任职条件应加以规定,如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实际工作能力(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当前,由于检测市场的恶性竞争,生存问题已成为众多检测机构的难题,由此对检测员的检测质量意识有很大的冲击。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有些检测人员放弃了应有的职业道德,因此,检测机构不仅应有长远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计划,更应重视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广大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检测人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短期雇佣人员和在培员工的监督。 2、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的监督。 随着检测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很多检测机构为了抢占市场。为了经济上的利益去迎合委托方,甚至弄虚作假,导致检测质量无法保证。当前这样的形势下。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除了自身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外,外部对检测质量的监督显得更为有效和必要 2.1检测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 2.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测机构的检查监督。即通过有计划的安排部分检测项目的样品由建设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共同见证取样,然后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送检,检测机构也必须对该部分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同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测机构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对检测质量也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当前的形势下,以上的监督还是不足够的,各有其局限性。应该建立一个对检测全过程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的机构(所谓的检测全过程就是指从样品的抽取或制作到检测报告的生成),该机构完全独立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或直接领导。由精通各专业检测的技术人员组成。由该机构对每一家检测机构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由该机构定期不定期地抽查一定比例进行独立见证和评价。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每个检测机构的独立见证和评价报告。把独立见证和评价报告纳入到检测机构和相关检测人员的信用档案中。对于信用不好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采取限制从业的措施.并把检测机构的信用作为今后的检测机构资质就位、政府工程检测招标的重要评判依据。这样会大大促进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浅析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十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即从工程项目建设意向确定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为止的整个建设期所支出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程造价管理为两部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工程造价的本质是工程的建设成本,它是各项费用的总和;二是工程造价管理,它是工程的建设成本管理,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各阶段。 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在建设施工阶段影响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由此可见,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促进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几年来,很多地方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但由此产生的工程造价管理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笔者就当前工程造价管理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供同仁探讨。 一、当前工程造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工程的周期性和规模性决定了工程造价的形成具有多次性,因此对工程造价问题的分析也应该分层次、分阶段的展开。 建设工程前期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阶段 (一)建设工程前期 1、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在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影响很大,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有的项目业主对可行性研究缺乏科学的论证,有的把可行性研究变为可批性研究:还有的通过走上层路线虚报工程投资,编造工程功能,搞“钓鱼工程”。而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立项的基础:所以人为的扩大投资概算还是压低概算都会给项目以后的顺利运作埋下很大隐患。 2、工程设计的质量不仅决定着项目的先进水平,还对工程造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据统计分析,工程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潜力在7596左右,抓好这个环节尤为重要:但我国日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设计市场缺乏竞争,部分设计人员只对技术负责而缺乏经济观念,一味地使用高、新建筑产品,过高地追求安全系数,甚至故意在设计图中留活口,不能优选经济技术方案,肥梁、胖柱、大基础比比皆是;二是有的项目业主过高地追求高标准,在设计阶段违背批准的立项文件及扩初设计方案满足自身的利益;三是现行设计收费标准是按造价的比例计取,使得设计单位对任意提高设计标准的现象推波助澜,最终导致设计概算超标现象;四是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特别是一些管网和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存在缺项、漏项以及前后设计不衔接等问题,“三边工程”大量存在,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3、建筑市场招投标及承发包不规范。首先是少数业主利用手中权力为给人“寻租”,泄露标底、意向招标。或者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承包单位;有些地方不按《招投标法》操作,由多家政府部门共同管理招投标,不懂专业,讦标打印象分,暗箱操作,这些都会影响中标价的真实性;其次是高资质施工企业中标,低资质队伍承廷,这种挂靠随处可见,无形中增大了建设成本:再就是有些业主为达到各方利益平衡,将工程分包或只对工程部分内容招标,水、电、气、电信、消防、有线电视等特权垄断单位也参与肢解,使得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很难周密严整,给承包商留下讨价的活口,不仅影响工程造价,还经常引起业主与承包商的纠纷。 (二)建设工程中期 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虽然主要设备、材料、机械、人工都在施工阶段投入,但通过施工措施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仅10%左右,这一阶段控制的重点是避免增加工程预算外的开支。主要的问题: 一是监理机构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监理制度艰涩运行,同时在我国普遍存在只有技术监理而无造价监理; 二是有些承包商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大量的变更、签证资料,任意扩大工程量,无中生有,量实不符,一些隐蔽工程或前期拆迁、临建项目更是无据可查,加大了控制造价的难度: 三是少数承包商钻设计和施工合同的空子,在材料、设备的选择上做文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得工程在施工阶段成为暴露问题最多的阶段; 四是一些重点路桥建设工程,常常是业主、设计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理为一家,这种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一旦缺乏有效监督,就必然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 (三)建设工程后期 建设工程后期,主要是指工程竣工验收、结(决)算审查阶段,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卡。下程结算书上的每一个数字都是甲乙双方经济利益的现实体现。结(决)算审查人员以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或标底为依据,综合考虑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情况,是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全过程投资控制及造价监埋制度的不健全,结算审查人员对一些隐蔽和已经无法取证的工程发生情况不十分清楚,加上少数审查人员或中介机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相应的约束、监管制度不到位,个别的“寻租”行为导致了工程造价的偏差。 以上是对目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现象的粗略分析。 二、做好工程造价问题标本兼治的对策 一个正常的投资主体不能虚位,必须是资金产权的所有人,具有独立投资决策权,必须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收益,它应该既是产权主体又是市场主体,这样才有可能有投资的内在冲动力,并能够根据市场中各种信息反映做出投资选择。在我国目前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决策、设计、发包、施工阶段,主管部门分别有计委、规划、财政、建设、市政委,他们都各自为政,管理体制不配套、不顺畅,更有行业垄断单位参与肢专解分包随意捉高造价,整个投资全过程难以调。投资主体无法独立行事,天三培行正常的市场活动,自然就少了自我约束力,不仅缺少产权的约束,也缺少效益与风险的约束,更有“树大者”缺乏法律的约束。投资主体的虚位无法产生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这样的条件下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就不足为奇。要切实从本质上改变这种家长制的模式,还投资主体的本来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虽然有励机制,在这样的条件下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就不足为奇。要切实从本质上改变这种家长制的模式,还投资主体的本来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虽然有一定难度,但也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程造价伞过程管理工作。 (一) 高度重视对建设工程项目经挤性、科学性、合理性的研究论证,合理选择建设标准、建设地区,合理选择经济适用的工艺设备,尤其重视对项目的经济评价(在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高达80~90%),投资业主依据自身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好项目的计划书。 (二)在设计阶段,加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准确编制概算(这个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达75%),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监理,将变更发生在开工前。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严格按《招投标法》操作,规范招投标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确定标底,做好工程承发包合同的签署工作,尽量少指定分包项目,尽可能堵住一切漏洞,减少费用变更。 (四)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概算及投资计划进行。工程监理人员及造价执业人员严格把好签证变更和工程进度关,尤其要针对隐蔽及前期临建工程,变事后被动控制为事前主动控制,加强建筑材料及设备的价格管理以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 (五)结算审查人员不仅要提高业务素质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审核结算资料,审查工程量的计算、费用的计取是否科学合理。 (六)发挥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作用,让其参与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的全过程造价监理,可以大大地减少项目进行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信息的公开、透明,项目运作监管工作的连贯、统一必然会减少交易费用的发生,提高市场效率。 (七)按照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程造价管理部门相应做好有关参数、信息、指标的收集整理和工作,实行动态更新控制,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八)建筑市场要依法管理。不仅要建立健全各项法规,更要认真执行,以法律手段监督、约束各方面的行为。特别是要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对违反甚至拒不执行合同的行为要付诸法律解决,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 (九)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到来时,各国的工程造价应用技术和规则相互融合,标准趋于接近,中国加入WTO,工程造价管理要应对WTO规则的冲击,应根据国家已有的《价格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并参照国际贯例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出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建设造价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使工程造价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 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 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三、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三) 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四)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五)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六)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八)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九)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管理 公路建设工程中出现的事先不确定的内部或外部的干扰因素,谓之风险。任何公路建设工程都存在风险,如工期延长、成本增加、计划修改等,这些都会造成经济效益的降低,甚至公路建设工程的失败。正是由于风险会造成很大的损害,风险管理已成为公路建设工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良好的风险管理能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和管理水平。 一、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管理的内容 1、公路建设工程中各个过程的风险管理 从项目的立项到项目的结束的各个过程,都必须进行风险的研究与预测、过程控制以及风险评价,以求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以及积累经验和教训。 2、公路建设工程全面风险管理 多年来,人们在风险管理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在公路建设工程的各个部门都存在的风险,有的风险相互叠加放大,有的风险相互抵消而减少。因此,公路建设工程不能只从某个环节、某个部门的角度来考虑风险,必须根据风险组合的观点,以贯穿整个公路建设工程的角度看风险,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如工期、费用、质量、设计能力、市场、信誉等。 3、公路建设工程风险的全方位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企业的目标,即公路建设工程中业主、承包商、监理的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等4个目标。第二个维度是全面风险要素,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控等8个要素。第三个维度是企业的各个层次,即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各分公司面临的共同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环境和移民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如在BOT项目中,政治风险的主要构成为政局的稳定程度、政策变动因素、项目所在国与东道国的双边贸易关系等。 4、公路建设工程全面的组织实施 全面风险管理8个要素都是为企业的4个目标服务的,企业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以上8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 二、公路建设工程的主要风险构成 1、工期风险 表现为造成局部的(工程活动、分项工程)或整个工程的工期延长,不能及时投入使用。如业主在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签发前或实施中,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解决征地移民问题、提供“三通一平”,未按公路建设工程合同规定及时供应电、水,未按公路建设工程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各种合格的主材等。 2、费用风险 包括财务风险、成本超支、投资追加、报价风险、收入减少等。费用风险主要受以下4个方面影响:①经济发展规划。其中包括银行利率、信贷管理制度、货币兑换比率等。②市场情况。其中包括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公路建设市场的需求风险等。③电力输送情况。其中包括自发电、国内输送电、省内输送电等。④承包商的施工能力。其中包括承包商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成本以及经营情况。 3、质量风险 包括材料、工艺、工程等不能通过验收,工程验收不合格,经过评价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和要求等。 4、设计能力风险 主要表现为公路建设工程完成后未能达到施工设计要求。设计量的大小是设计质量高低的必然反映,所以把好设计关,是有效控制变更量的首要途径。如在时间过于紧迫,勘察成果质量不高的条件下,设计人员若依据这些质量不高的勘察成果来设计,其设计的质量也必然不会高。设计时间过紧,设计工作难以做到周密,各专业协调不够,会出现漏项、错误,其结果欲速则不达,反而使设计修改多,增加了投资,延长了工期,索赔率会增长。 5、市场风险 公路建设工程完工后达不到预期的市场份额,没有竞争力。如北京市五环路投资人民币20亿元,计划20年收回投资,但实际上每天车流量未达设计要求的五分之一。 6、信誉风险 可能对企业的形象、信誉造成损害是信誉风险。如业主未按公路建设工程合同规定及时对承包商支付工程价款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商未按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的技术要求,造成工程质量有缺陷,包括工程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情况;虽经返工但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但结构稳定,不影响其基本功能。 7、人身伤亡以及工程或设备毁损的风险 一般来讲,施工设备由承包商自备,但由于有的公路建设工程量巨大,工期紧,坚持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由承包商自备确有困难时,业主购买后可有偿、无偿提供给承包商以确保工期,减轻承包商的压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合同总价。施工设备风险包括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进场、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及配件供应不及时等。 8、法律责任风险 法律责任风险是指法律的完善程度和变动情况给公路建设工程带来的风险,包括专门设计和规范公路建设工程的法律文本内容的变更等。也包括出现金融、工期和费用索赔等纠纷时,能得到及时仲裁或处理,保障业主的建设和经营权、投资受益和抵押权。法律责任风险的主要构成是法律完善程度、项目违约法律条款。 9、环境风险 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中包括气候条件、气象变化情况。公路建设工程所在地区的温度、湿度、降雨雪量、风力、晴雨天数、日照指数,特别是自然灾害情况,如地震、洪水、风暴及海啸。2003年的“非典”、2004年的高致病禽流感等也应视为自然灾害情况。 三、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控制 1、从公路建设工程整体利益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发挥各方积极性 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是时刻存在的,如果公路建设工程的项目参加者都不需承担风险,相对来说也就不存在责任,没有责任就没有工作的积极性。如果取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则没有任何风险责任,那么他会千方百计地提高成本以获取工程利润,最终将损害工程整体效益;如果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为防范风险,他必然会提高报价,加大预算,此时业主无须承担风险,最终仍将损害整体利益。 2、公路建设工程责、权、利均衡 一是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责任和权力应是平衡的。承担责任也应该享有权力,同样,如果已有某种权力,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是风险与收益要对价。对于风险的承担者,应享受风险控制获得的收益和机会收益。 三是风险承担可行性,风险的承担应当拥有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能,有迅速采取控制风险措施的时间、信息等,只有这样,公路建设工程的参与者才能理性地承担风险。 3、公路建设工程应回避大的风险,选择相对小的或适当的风险 对于那些可能明显导致亏损的项目就应该放弃,而对于某些风险超过其承受能力,并且成功把握不大的公路建设工程应当尽量回避。 4、公路建设工程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和完善的组织措施 为减少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应选择有弹性的、抗风险能力强的技术方案,进行预先的技术模拟试验,采用可靠的保护和安全措施。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选择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采取有效的管理组织形式,并在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严密控制。 科学规范计划变更。为了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在给予一定时间、空间的前提下给予其一定的压力,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限额设计协议、供图协议,优化设计管理办法,制定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要通过建立设计指标,选择方案优秀、报价合理,信誉好、素质高、技术服务周到的设计单位,与其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编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由业主自身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设计院编制。招标文件指招标设计、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商务条款(一般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书格式、工程量报价单以及投标报价所需的辅导资料、技术资料及该合同的标段划分说明等。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业主对投标者就该合同工程发出的要约,也是对投标者对其响应和承诺的依据,是选择中标者的条件要求。因此,业主要给招标文件编制一个合理的工作周期,合同条款尽量引用合同范本的条款,合同文件应请专家会审,标段划分应科学,各标段基本是独立的,避免施工干扰。 5、公路建设工程的业主应要求对方担保并购买保险 对于合作伙伴在公路建设工程中可能产生的资信风险,可要求对方出具担保,如由银行出具投标保函,合资项目政府出具的保证,履约保函以及预付款保函等。 提出合理的风险保证金。在报价中增加一笔不可预见的风险保证金,以抵消或降低风险发生时的损失。 对于一些无法排除的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法解决。因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中虽然规定了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义务,也明确各自承担的风险,但在公路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预先无法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等造成的损失是可能会发生的。因此,可以根据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购买工程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以转嫁风险减少损失。 6、公路建设工程应加强风险的预警工作 在公路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收集和分析各种信息和动态,捕捉风险的前期信号,以便更好地准备和采取有效的风险对策,对抗可能发生的风险。 7、公路建设工程在风险状态下应实施危机管理 在公路建设工程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以控制风险的影响,是降低损失,防范风险的最为有效的方法。 在公路建设工程的风险状态中,必须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如迅速恢复生产,按原计划保证完成预定的目标,防止公路建设工程中断和成本超支。争取获得风险的赔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如向保险公司、风险责任者索赔。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法制化建设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支柱产业,而提高工程质量是我国建筑业的长期战略方针。 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项目,其工程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个人与财产的安全,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稳定。 但是,目前该行业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建筑工程质量参差不齐。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所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刻不容缓。 其中,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监管是重要的环节之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任务是向社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结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判定提供依据。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仅建设方要用,监理方要用,设计方要用,施工单位要用,质量监督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用。 若干年后,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鉴定、仲裁机构还要用。 因此,其在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起到的是基础作用和手段作用,保证了检测工作质量,就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只有走在建筑业的前列,才能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完善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又是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虽然自1986 年以来,建设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文件对推动建设系统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系,曾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 后,许多新的问题也在不断地产生。 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仍落后于整个建筑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研究不足,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在很多方面不符合行业的国际惯例,不符合科学规律,这不但影响了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本文仅对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法制化现状进行分析。 1 、基本架构 建设法律法规架构按其立法权限分为5 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 建设法律 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颁布的属于建设方面的各项法律。 建设法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颁布。 建设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或批准的属于建设方面的法规。 行政法规是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 建设部门规章 是由建设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依法制定并的各项规章。 建设部部门规章是以建设部令的形式。 地方性建设法规 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并,或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的建设方面的法规。 地方建设规章 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并的建设方面的规章。 2 、存在的问题 2. 1 立法滞后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的立法严重滞后。 我国已出台的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密切相关的仅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规定》(城建字[ 85 ] 580号) 和《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 ]第208 号) 两个文件,在法律法规层面上还是空白。 这严重制约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 建设部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正在制订当中并拟定于近期出台。 后者拟以建设部令的形式颁布。 这将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的第一个法规,对依法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 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虽然目前的情况与加入WTO 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但是可能“因祸得福”,在入世的过渡期内可以及时有效地按照WTO 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起点更高,内容更完善[1] . 2. 2 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 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制化的影响与其对建设法制的影响极其相似。 建设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建设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但由于建设管理体制和相关部门职能配置等方面的原因,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市场管理等分散在国务院各相关部委。 建设部的名称与“三定”方案的职能划分不完全符合,内部机构设置也存在同样问题。 机关行文通常在“建设事业”、“建设行业”、“建设系统”、“建设领域”等诸多概念上,字斟句酌,但始终没有确定各自的内涵和确切的定义,用语极不规范。 由此带来了建设立法内容、立法规划及其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的诸多缺陷。 由于部门职能的重复交叉,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配置和实际需要分别立法,导致了本可以通过一两部法律、法规来调整和解决的问题,要由多部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不仅提高了立法的成本,也降低了行政效率和企业效率。 我国的部门规章是国家法律的一种。《立法法》未对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进行横向比较,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案时,如二者发生矛盾,要以省一级的地方性法规为判案依据,部门规章作为参照。 这造成了实际上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在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部门规章作用的发挥[2 ] . 例如,如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建设部令的形式颁布,则属于部门规章,而如果某省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制定并的,则属于地方法规,其法律效应高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如果二者出现不一致处,就要以地方法规为准。 《地方组织法》第51 条只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法定的一部分市的人民政府“, 还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没有对地方规章同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制定中的关系做出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3 条,地方规章同部门规章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执行中二者都要服从地方性法规,二者之间发生矛盾,要请国务院裁决。 有些省、直辖市、自治区已经以地方规章的形式颁布了相应的办法或规定,如《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就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6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人民政府令(第142 号) 公布。 以上两种情况都使部门规章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这是我国的司法体制决定的。 根据调研情况,即使是司法人员也对涉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比较陌生,如对于涉及工程质量的司法解释,有些司法人员认为目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作为判案依据,他们并不了解二者的内容有些地方是冲突的。 而实际上前者的地位高于后者,也高于地方法规和规章,即司法判案时总要以前者作为依据。 这一方面是因为检测的法律法规近乎空白;另一方面也说明司法人员对检测行业的关注不足,而且涉及检测行业的司法诉讼也不是很多(实际情况是,凡是涉及房屋质量的纠纷,一般均要涉及检测,这方面的法制不完善可能是导致这类纠纷不能提起诉讼的原因之一) . 但是随着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和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这类诉讼案件必将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及时完善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此外,由于我国部门规章的制定范围较宽,加之缺少严格的法定程序和协调要求,致使各部委的部门规章之间仍存在许多矛盾,部门利益具有法制化倾向。 这种情况无法适应WTO 对法律法规统一实施的要求。 2. 3 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涉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面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甚至是空白。 现举例如下: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 号) 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是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商品房能够交付使用说明已通过了质量监督站的验收(当然不排除部分房屋没有通过验收就出售的情况) ,如果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还要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绝大多数的结果是复验仍然合格。 但是如果有少数质量监督人员违法操作,使得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 ,而购买人还再向他们申请重新核验,结果只能是合格,购买人的权益就无法保障。 这是我国的质量监督机制客观造成的,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规定中又没有明确向哪一级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即使是向上一级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也未必就一定能做出公正的复验。 更没有明确规定购买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来复验,而法院是否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结论来否定这种政府行为,在现阶段还有很大的难度,也缺乏相应的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② 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③ 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如果检测人员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无法可依(因为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很不完善) ;二是行政机关无法委托到合适的处罚组织,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或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最合适组织应该是检测行业协会,而我国目前仅上海成立了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其他的组织都不是很适合作为受委托组织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该法没有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是否也要进行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行业内已有将其列为第六方责任主体的呼声,是否对其进行招投标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明确的问题之一,也是工程质量检测法制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这是目前争论的热点之一。 以商品房为例,在进入到流通领域前,应该属于建设工程;进入流通领域后,已成为商品,用于销售,是否还属于建设工程,是否适用于产品质量法。 如果适用于产品质量法,则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的检测规定对其进行检测,或作为法律依据,此时做出的结论就要高于依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外所有涉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所做出的结论;如果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然而其却又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这是目前法律之间不协调的规定之一,需要立法机关给出明确的规定。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业主是否是消费者也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业主出资建设本身就是一种实质上的购买行为,业主如何保障自己能得到合格的建筑产品? 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是否还可以再委托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检? 目前的法律法规对此也无相应的规定。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并规定了一个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质量检测已成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和处理工程质量纠纷、进行鉴定的重要手段,其责任重大,但是条例未提及检测方的责任和义务。 2. 4 司法与仲裁鉴定的困惑 目前,建筑业的习惯做法是当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出现纠纷时采取的解决方法,只能选择司法和仲裁中的一个作为解决途径,这符合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二者的终审结果均为终审判决。 但是存在这样的情况,当事双方出现纠纷,各自分别委托了不同的检测机构,而检测结果可能各不相同。 这时就要鉴定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司法机关还要再委托更权威的检测机构来验证。 不但增加了纠纷解决过程的复杂性,也造成了人、财、物的巨大浪费,同时满足司法机关要求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什么样的资质资格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明确规定。 这就会造成一种可能,当事双方所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和司法机关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相同,甚至当事双方所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高于司法机关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 这时,受司法机关委托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具有权威性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3 、过渡时期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法制化 设的改革建议我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已迫在眉睫,而完善其法制化建设是改革的首要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建议: (1) 尽快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法律法规,并确定和提高其立法层次,才能使改革有法可依,实现行业的法制。 (2) 理顺涉及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法律法规之间的规定,减少冲突,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 (3) 需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的,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4) 在司法和仲裁鉴定中,要明确由谁来委托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也明确委托什么样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建议明确由司法和仲裁机构来直接委托,而不是现在谁都可以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可以避免不同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不一致的矛盾,也减少了司法工作的调查和协调的工作量。 即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的,必须进入司法和仲裁程序并由司法和仲裁机构来委托进行检测,当事双方不再有委托检测的权利。 (5) 设立非盈利性检测机构作为司法和仲裁鉴定委托的检测机构,并控制数量。 初步建议国家级1家,省级3 家,地市级以下不设。 (6) 明确有赔偿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7) 责、权、利一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 仅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从检测的重要性来看,建议明确检测机构的第六方责任主体地位。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 [内容提要]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了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就该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属于不动产留置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属于法定抵押权,还有观点认为应当属于优先权。本文对不动产留置权说和法定抵押权说进行了评介,指出其不足之处,认为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定性为优先权,进而认为我国应当建立独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并对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相关问题作了粗 一、 导言 在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过程中,随着建筑承、发包交易中“发包人市场”状况的出现,建设单位拖欠建设工程价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并出现普遍化的趋势。这严重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工程价款中承包人应支付给建筑工人的工资和劳务费占有相当的比重,工程价款被拖欠导致工人的劳动报酬被拖欠,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1 199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设立为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拖欠问题创造了一个较好的法律环境。但是,由于该项制度是《合同法》的新规定,以往法律、法规中没有类似的规定,加上建设工程价款拖欠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其理解不一,操作中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理论界对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也存在诸多分歧,因此《合同法》实施3年多来该制度并未取到明显收效,现实生活中工程款拖欠现象仍难得以根本解决,第286条被认为是中看不中用的“休眠条款”。3 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对《合同法》第286条做出司法解释,这对推动该“休眠条款”的适用具有重大意义,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问题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文也拟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问题作一番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提出粗浅意见。 二、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权利属性问题的论争 理论上,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存有争议,持不同看法的学者和相关人士均纷纷在其著述中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理由。大体而言,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应当属于一种不动产留置权,二是认为应当属于一种法定抵押权,三是认为应当属于一种优先权。 (一),不动产留置权说及对其评介 第一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应当属于一种不动产留置权。4 该观点认为,我国担保法中规定留置权的客体仅限于动产,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充分保护,合同法实际上扩大了可留置财产的范围,如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即可留置该工程,并以此优先受偿,即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对不动产同样可以行使留置权。 这种观点有其一定的依据。其一,《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承包人实行权利的条件以“发包人迟延——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再迟延”为必要,与留置权的实行条件相当类似,因此留置权说并非全无理由。5 其二,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的民法中并不乏不动产也可成为留置对象的立法例,如日本。 6其三, 1991 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第28条规定:“由于甲方(发包人)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承包人)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规定成为实践中承包人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而拒绝交付已完工工程的主要依据。 7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观点存在严重的理论缺陷。首先,留置权以债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为成立要件和存续要件,留置权因债权人丧失对标的物的占有而归于消灭。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发包人不能支付的情况大多数是在承包人交付工程、发包人进行验收后才发生的。而从合同法286条的规定来看,承包人在交付工程后,其虽已不占有标的物,但仍享有该优先受偿权。因此当优先受偿权开始行使时,承包人实际已不占有标的物,如果把这种优先受偿权视为留置权,显然是没有根据的。其次,按照传统的物权法理论,留置权仅适用于动产。虽然在日本并不否认不动产也可成为留置的对象,但是,在日本民法上,债权人对于留置物并无优先受偿权,留置权的效力并不包括优先受偿权能,因此日本法中的留置权甚至很难说算得上一种担保物权。 8而我国担保法第82条已经明确规定了“留置权的标的物为动产”这一原则,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与传统物权法上得留置权的适用对象不符。若认定《合同法》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为不动产留置权,则要全面修正关于留置权的传统理论,这容易引起人们在理解上的困难,也容易造成法律适用中的麻烦,无疑成本太大,不足为取。再者,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产生只能由法律直接规定,担保法第82条、第84条规定的留置权适用范围以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为限,建筑工程合同作为独立的有名合同并不在此列。1991 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只不过是我国担保法制十分不完善的情况下的产物。可以认为,立法者并没有设定不动产留置权之意,否则,1995年《担保法》立法时就应该考虑把1991 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了。另外,“从功能上来分析,留置权是专门以保护债权人的私益为中心,而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已超出了单纯的私益保护范围,它还具有保护特定产业的成长或特定领域的交易安全的功能”。 9将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归于留置权范围,不足以体现法律基于社会公平正义和特殊政策、理由的考量。总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不动产留置权的观点是存在种种不足,目前已经遭到比较普遍的反对。相反,如果将其定性为优先权,则可避免这些不足,下文将有论证,此不赘述。 (二),法定抵押权说及对其评介 第二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应当属于一种法定抵押权。10 该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追及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不以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为必要,符合抵押权的一般特点,其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成立,不须当事人间订立抵押合同,也不须办理抵押权登记,类似于瑞士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所规定的承揽人就承揽关系所生之债权对承揽标的物所享有的法定抵押权。曾参与合同法立法工作的一位学者还通过对合同法立法背景的介绍来说明该条的立法本意始终是指法定抵押权。11 相对不动产留置权说,法定抵押权说相对比较有说服力,支持者亦比不动产留置权说为众。在学者起草的合同法建议草案第三百零六条中,直接有 “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建设费用和报酬的,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有法定抵押权”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建议草案基础上提出的合同法草案(1995年10月试拟稿)也在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承建人对其所完成的建设工程享有抵押权”。因此有参与立法过程的学者指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从设计、起草、讨论、修改、审议直至正式通过,始终是指法定抵押权”, 12只是考虑到法律适用上的便利才采取了直接规定其内容、效力以及实现方式的条文表述,而未直接用“抵押权”之名。此外,在工程建设实践中,除“交钥匙工程”外,通常是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分别指派工地代表,共同负责对工地现场的管理,承包人并未排他地对工程实施占有和控制。而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发包人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也并不因此而消灭。 13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成立同抵押权一样,不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必要,明显区别于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依产生根据的不同,抵押权可以分为意定抵押权和法定抵押权,前者依当事人之约定产生,后者则依法律之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持法定抵押权说论者即认为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虽然未有“法定抵押权”之名,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依法律之直接规定而当然产生的抵押权,实际上即法定抵押权。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有关法定抵押权的立法例也不少,我国台湾地区、瑞士和德国的民法中就有承揽人法定抵押权的明确规定。 但是,仔细探究,将该优先受偿权认为是法定抵押权的观点并非无懈可击,仍缺乏足够说服力。 第一,我国目前已经基本上建立起了一套相对较为完善的独立的抵押权法制体系,而民法通则、合同法特别是担保法中并无法定抵押权的规定或类似规定。担保法中规定的抵押权仅指一般抵押权,即意定抵押权,其成立须由当事人以法律行为设立。依《合同法》第286条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属于存在于物之上的权利,权利人无须请求义务人为某种行为就可以支配标的物,且是为担保一项特定的债权而存在,因此其属于一种担保物权应属无疑。法定抵押权亦属担保物权,且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如立法者有意设立法定抵押权制度,依物权法定原则,在早先《民法通则》,特别是《担保法》立法时,就应在抵押权法制体系建构中考虑到法定抵押权问题,做出相应规定。《合同法》立法在《担保法》颁布实施数年之后,且合同法为典型之债法,在其中徒然规定法定法定抵押权,既与现行抵押权法制体系不协调,又同《合同法》之纯然债法属性不符。在将来民法典制订中,即使要规定法定抵押权,理所当然也应该在物权法中规定。界定一种权利的性质,不仅应该考察权利的结构、特点等,还应该将其纳入到权利体系的整体中考察,才能获致较为全面、准确的结论。15 因此,认定《合同法》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为法定抵押权不妥。 第二,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非经登记不成立抵押权,《合同法》的规定并不要求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进行登记。在规定法定抵押权制度的国家或地区,一般也有关于法定抵押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德国民法典规定法定抵押权必须进行登记,非经登记不成立;瑞士民法上的法定抵押权分为公法上的抵押权和私法上的抵押权,后者也须登记方可成立;16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早先并未规定法定抵押权必须进行登记,但是“由于法定抵押权之发生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实务上易致与定作人有授信往来之债权人,因不明该不动产有法定抵押权之存在而受不测之损害”,后来作出修改,登记非仅为对抗要件而已,而是法定抵押权成立之要件。 17如果认定《合同法》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为法定抵押权,似也应该考虑到其登记公示问题,这样既能同我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生效制度相协调,也符合世界上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定抵押权制度之实践。由是考察,很难说《合同法》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立法愿意为法定抵押权,即使立法过程中有此种主张,也难说其被立法机关所接受了。 第三,抵押权同其他种类的担保物权相比,它的一个显著特征同时也是它的一个优良特性就是,抵押权之成立和存续不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必要,这样,“就债务人而言,除取得因供担保而融通的资金外,并得对于标的物为继续占有、使用、收益;就债权人而言,不仅无占有、使用、保管标的物之烦累,且能通过拍卖抵押物之手段,确保债务的优先清偿”。 18在建筑工程承包中,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当依法律和合同之规定,及时将建筑物交付给发包人,而发包人则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如发包人未依约及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依照合同法就有权就其施工而成的建筑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实践中,承包人向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而未获清偿时,承包人可能已经向发包人交付了建筑物,也可能还实际占有着建筑物。后一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按工程进度分期结算或因各种原因工程未竣工交付即结算等情形。这样,承包人对其实际占有的建筑物依法行使优先受偿权,显然同抵押权的属性和基本特征不符。另外,从功能上来看,抵押权一般是为将来成立之债权担保,具有融资性,既能融通资金又利于对物的利用。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保障既存债权之实现的,无融资性可言,它是在权衡各种利益之后基于优先保护某些社会关系之特殊考虑而赋予工程承包人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和其他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可见,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定性为法定抵押权是不合适的。 第四,如果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认为是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将导致在承包人的抵押权与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之间优先性确定上的困境。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建设人为融资往往在早先贷款时就已经在建设工程上设定了抵押权,即贷款人的抵押权一般设定在先;而从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性质来说,承包人的抵押权应优于贷款人的抵押权先实现。一方面是经登记、成立在先的抵押权,一方面是未经登记、成立在后的抵押权,规定前者优先于后者,从抵押权的角度来说有失公平。19 前述有关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法定抵押权,由于须登记才成立,在与约定抵押权并存时,可以适用“时序先后决定次序先后”的一般原则,凡成立在先者优先。合同法286条赋予承包人以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有效地解决社会上严重存在的拖欠承包费问题,由于法定抵押权并不当然具有优先于约定抵押权的效力,故将该优先受偿权定性为法定抵押权并不能很好地实现这一立法目的。因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也不应认定为法定抵押权。20 相比之下,定性为优先权,则不存在以上几点疑隙,下文将会论及。 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6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的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依一般理解,第一条中所称的“抵押权”应当是指一般的抵押权,即意定抵押权,我们似乎可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属法定抵押权之意,否则,该司法解释中有必要强调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所优于的抵押权为意定抵押权。而在第四条中,司法解释直接称该优先受偿权为“优先权”,并规定了其存续期限。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依民法原理,担保物权作为主体对物的可自主、主动支配的权利,不存在时效期间问题。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担保物权是永续存在的。虽然抵押权的永续存在不利于物的交易价值和担保秩序的稳定,对抵押权规定一个行使期间似有必要,也有国家和地区的民事立法规定了抵押权的存续期间,21 但是,除海商法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时效期间的规定等少数特例外,我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至今还没有有关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的规定。从这个角度讲,显然,最高人民法院确无把该优先受偿权定性为法定抵押权的意思。 (三),优先权说及其理由 第三种观点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应属优先权。 22该观点认为,优先权是基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的宗旨而赋予债权人对某种特殊的债权享有优先于一般债权人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目的在于对某种特殊的债权加以特别的保护。针对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的情况,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有助于切实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在前文中已对不动产留置权说和法定抵押权说进行了评介,指出了其不足,相比之下,我认为第三种观点更具说服力,优先权的性质和特点比较符合合同法286条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有助于实现合同法第286条的立法目的。 优先权是指特种债权人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其债权的权利。优先权分为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一般优先权是指存在于债务人全部财产上的优先权,特别优先权则是存在于债务人特定财产上的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对与债务人特定动产或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特定种类的债权,债权人可于债务人特定的财产,直接优先受偿的排他性的权利 。23依其客体的不同,特别优先权又可分为动产优先权和不动产优先权。优先权除了具有一般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变价受偿性、不可分性、追及性、物上代位性等特点之外,还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优先权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担保,赋予特定债权人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而受清偿的权利,旨在破除债权平等原则,实现债权人之间的实质平等,以体现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及社会公正。第二,优先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以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成立,不以对标的物的占有为要件,也并不需要经登记,可以弥补留置权、质权和抵押权的不足;第三,优先权的顺位和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同一物上存在数个优先权或者发生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竞合时,优先权人之间或者优先权人与其他担保物权人之间的受偿顺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且在效力上,不动产特别优先权原则上优先于一般抵押权。不动产特别优先权多为费用性担保物权,理论上应优先于抵押权等融资性担保物权。 24“优先权制度是针对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利益冲突而作出的一种价值取舍,它通过社会公共利益考量,认为某些既存的利益冲突只有以赋予某一方以优先权的方式才能解决,从而使其权利形态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固定。” 25 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拖欠建设工程价款问题,已经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合同法286条的设置就是旨在解决这一问题。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就建筑物直接支配其交换价值而优先于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受偿其债权的权利,它的实现无须借助义务人的给付行为,且不仅可以对抗发包人,还可以对抗第三人,是一种支配权、绝对权,属于物权范畴。此外,它是为担保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而生,具有一般担保物权的属性,是一种担保物权。它依法律直接规定而成立,以特定不动产(建设工程)为标的物,不以对标的物的占有为要件,无须经过登记,效力优先于一般债权和其他担保物权,作用在于保证与标的物有牵连关系的特种债权(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中大部分是劳务报酬,属工资性质,为维持基本生活之必需,优先保护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另外,就建设工程的价值形成来说,“虽然发包人对工程进行了先期投入,如向银行抵押贷款、支付土地使用费等,但使整个建筑物的价值得以保全并升值的,仍是承包人的劳动、技术和管理”, 26优先保护承包人的权益符合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综前所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符合不动产特别优先权的属性和特征,优先权制度显然与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契合,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可以避免将其定性为不动产留置权或法定抵押权而导致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困境。优先权之标的物可以为不动产,其成立不以对标的物之占有为要件,显然要比留置权之定性更为符合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优先权依法律之径直规定成立而无须登记,没有法定抵押权之定性可能破坏我国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之虞,而不动产特别优先权优先于一般抵押权之原则则可解决法定抵押权之定性而导致的不同抵押权优先性确定上的困境。 其次,优先权制度在许多国家有相当成熟的实践,如法国等国家的优先权制度和日本的先取特权制度,建设合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得到了普遍认可;我国虽未建立独立的优先权制度,但有关部门法律中也有涉及优先权的规定,特别是海商法和民用航空法中规定有具体的优先权制度。外国的经验和我国有关民商事特别法中的实践可为建设合同承包人优先权制度提供必要借鉴和佐助。还应强调的是,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实际上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优先权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作出了肯定。该《批复》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海商法关于船舶优先权优先于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有时效期间的规定十分类似。 三、 关于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探讨 上文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问题作了一番探讨,认为该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应当属于优先权。但是,必须强调的是,这只是从理论上在应然层面上作出的结论。从实在法上看,我国法律对此问题还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即使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意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定性为优先权,仅司法解释本身也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该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问题最终还有待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来解决。正如有学者所言,“值得讨论的问题倒是我国究竟应建立独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还是法定抵押权制度,这样,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定性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27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独立的优先权制度,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物权立法趋于完善,建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将成为必要选择。下文将对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作出粗浅探讨。 (一),优先权及其制度演进简介 优先权是指特种债权人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其债权的权利。优先权制度渊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上创设优先权制度的立法目的,或为维护公平主义,或为应事实之需要。罗马法上的优先权制度后来为法国所继受,1804年法国民法典将优先权与抵押权并列于第三编财产取得法第18章中,优先权居首,抵押权次之,均视为担保物权。法国民法典中的优先权制度比罗马法上的更加完善和丰富,它将优先权分为动产、不动产一般优先权和动产、不动产特别优先权。一般优先权是就债务人的全部动产及不动产优先受偿,但应先就债务人动产价款受偿,动产不足清偿时,才可就其不动产的价款受偿。特别优先权是就债务人的特定动产或不动产优先受偿。民法典还进一步规定了优先权的保持方法、登录方法和消灭。 28以法国法为蓝本的法国法系各国民法,均不同程度地接受了优先权制度,只是有的对之加以补充,使之意义更加明确,如比利时民法;有的加以修改,以适应本国的需要,如荷兰民法;有的则将优先权性质加以变更,如西班牙民法。日本民法亦认优先权为一项独立的担保物权,仿效法国民法中的优先权制度,于《日本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八章中对之加以专章规定,题为"先取特权",与各担保物权并列。德国民法并未建立独立的优先权制度,它认为优先权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而仅是特种债权所有的一种特殊效力——优先受偿效力。英美法系没有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但在一些留置权中却包含有优先权的内容,如衡平法上的留置权(Equitable Lien)、海事留置权(Maritime Lien)和法定留置权(Statutory Lien)。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中没有对优先权作出规定,但是在一些特别法中却有规定,如海商法中的船舶优先权、矿产法中的矿工工资优先权、强制执行法中的强制执行费用优先权等。 可见,尽管世界各国(地区)对优先权制度的继受和发展程度不同,但是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其法律体系中均落实了优先权制度的具体内容。这说明优先权制度适应了法律调整实际生活的需要,在世界各国法制实践中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二),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基础及我国建立优先权制度的必要性 优先权制度自罗马法以来,不断发展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法定担保物权体系,在实际社会生活起到重要作用,这是有其深刻根源的。一般而言,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基于维护公平、实现正义等社会政策的需要。确立优先权就是要保护特殊债权人利益。公平正义为法律孜孜追求之理念,然而实际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利益关系往往难于维系在公平正义之基础上,如不动产租赁中出租人利益因承租人经营不善受到损害,受雇人工资因雇佣人破产而难于保障,建设工程承包人因发包人不付工程价款而受损等。法律基于各种社会政策的考虑,通过优先权制度给予一定的干预,以保护在经济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合法利益。第二,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如诉讼费用优先权、税款优先权等的设立即是。第三,基于“共有”观念和“质权”观念而设立,前者如耕地出租人优先权、不动产资金贷与人和不动产工程人员的优先权等,后者如不动产出租人对其承租人置于不动产上的物品的优先权、旅店主人对旅客行李的优先权等。第四,基于保护债务人的需要。如通过设立优先权,规定债务人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优先受偿,为债务人提供医疗服务、食品的债权人,有权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这就使债务人及其家属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获得生活必需品,得以维持生存。 29 在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许多需要通过优先权制度来加以调整的问题,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完整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行社会政策,实现公平正义。但是,目前我国仅在一些特别法中零星地规定着个别具体的优先权制度,这远不足于满足社会生活实践的需要。 在一般优先权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通过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规定,规定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等共益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税款优先于破产债权在破产财产中受偿,但这种规定仅属于债权范围,无法对抗一般担保物权,这极不利于对破产费用、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具有共益性和公益性的特殊债权的保护。要保证这些特殊社会利益的优先实现,不赋予其彻底的物权法上的保护,就难于完全实现立法目的。 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有关公法关系、劳动法关系、家庭法关系的社会实践中,需要通过优先权制度加以保护的情况还会不断出现,不建立完整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则相关问题将难于得到协调、有效和彻底的解决。 在特别优先权方面,《海商法》确立了船舶优先权,规定船上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遣返费用和保险费,船舶营运中的人身伤亡赔偿、港口规费、海难救助款项和船舶营运中侵权赔偿金等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确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制度,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先缴付应当缴纳的出让金款额,抵押权人才能优先受偿;《民用航空法》确立了民用航空器优先权,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援救报酬和保管费用具有优先受偿权。除此外,我国法律还未设立其他特别优先权,社会经济生活中其他需要设立特别优先权加以保护的社会关系则处于法律保护范围之外,即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相关特别法中加以规定,也由于缺乏独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的一般规定,仍会出现理论上和实践中的种种混乱和困境,不足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诚如合同法第286条立法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样。 综上所述,我国建立完整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实属必要。 (三),对我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的简单构想 30 在我国建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应当将其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法定担保物权体系,在未来《物权法》中加以规定。 首先,我国优先权制度的建立应当以公平原则为基本的价值取向。优先权制度的核心就是基于公平正义的考量,对某些特殊的社会利益给予优先保护,合理界定相互间有冲突的权利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权利体系的平衡,实现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统一。因此,以公平为要,当属理所当然。 其次,在立法架构上,既要将优先权制度科学合理地融入既有的和将来完善了的担保法体系当中,又要保证优先权制度体系内部的统一均衡,通盘考虑,科学设置,实现立法的统一和协调。 就前一要求而言,宜将优先权与我国现有担保物权体系中的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相并存。虽然优先权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涵盖法定抵押权、法定质权和留置权的内容,但若以优先权吸收留置权,将破坏我国现有的担保物权体系,成本太大。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优先权并存,既能保持优先权制度的统一性、独立性,又可以将优先权制度与现有的担保物权体系相协调,立法操作也较易行,只须在优先权制度具体内容的设计上注意与现有担保物权的内容相协调和互补,以避免重复立法。 就后一要求而言,宜将优先权分为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特别优先权进一步分为动产优先权和不动产优先权,在特别法(相关单行法)和基本法(《物权法》)中分别加以规定。在基本法中要规定优先权的总则性的内容,如优先权的定义、性质、特征、效力及法律适用等,并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各种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整合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优先权,使其在效力上,结构上,权力的行使方式、期限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在同一权利体系内实现统一”。 一般优先权主要考虑涉及国计民生、须加特别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如诉讼费用、税款、工资报酬和劳动保险金、债务人及其家属的丧葬费用、基本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共益费用的优先权等。特别优先权主要考虑动产和不动产利益首先满足谁最公平、最公正的那些社会关系。动产特别优先权方面,如不动产出租人优先权、旅店主人优先权、运送人优先权、动产保存人优先权、动产出卖人优先权、耕地出租人优先权、种子、肥料或农药提供人优先权、无因管理人优先权等;不动产特别优先权方面,如不动产保存人优先权、不动产修建人优先权、不动产出卖人优先权、不动产资金贷与人优先权、共有物分割人补偿金优先权等。至于具体内容的选择取舍,还要考虑现有担保物权体系中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的相关立法的内容,以避免重复立法,特别是要避免与留置权的规定相重复。现有特别法中已经规定了的,如船舶优先权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可不变动其规定,以后根据实际需要,还可在其它特别法中作出相应规定,但是特别法的规定要同基本法相协调,适用中特别法没有规定的,准用基本法的规定。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试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 摘要:合同主体资格审查是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将不合格的发包和承包主体排除在外,杜绝无效合同,为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提供有力保障。系统、规范的主体资格审查方法是实现审查目的的根本途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探索建立一套符合自己企业实际情况的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制度。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格审查 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是施工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于建设工程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中,不仅要求当事人应当具有普通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且强调承发包双方均应具有签订施工合同的相应能力和资质,同时国家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做出诸多限制性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相对于普通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这项工作。 一、重视对建设工程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是指建设单位,包括受委托发包的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审查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审查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发包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目前,国家基本设施建设项目都是由建设单位成立的项目法人发包的。因此,承包方应派出法律顾问人员到项目法人登记注册地的工商机关查询该法人的设立情况,就股东构成、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年检等问题进行核实确认,以确保发包方具备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在此过程中,施工企业要警惕以“筹建”机构名义发包工程的陷阱。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的规定,筹建企业应当申领《筹建许可证》,未申领筹建许可证的,不具有签订施工合同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笔者就曾遇到一起典型案例:某县政府为引进工业项目,在许多审批手续未完成的情况下设立工业园“筹建处”,该筹建处未进行任何工商登记就对外发包工程,最后相关工程被省政府叫停,施工企业的工程款至今没有得到支付,给施工企业带来了损失。 2.依据建筑许可制度,审查发包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审查发包方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城市规划法》第32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发包方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其对外发包工程的基本条件。对于不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虽然不需办理规划许可证,但也应具有有关行政机关批准该项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规划许可证和有关行政机关批准建设的文件是证明建设单位具有特定工程项目发包资格的法律依据,应当严格审查。 (2)审查发包方是否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的批准手续。《城市规划法》第31条规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同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章规定,国家建设用地要按规定的程序向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该条例第五章规定,兴建乡(镇)村企业要持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才能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即使是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使用土地,也要经乡政府或县政府批准,没有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任何建设工程都不能实施。因此,建设单位如果没有用地批准手续,也就没有资格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作为建设单位,只有在同时具备了报建批准手续和用地批准手续后,才能证明其在报建和用地方面具备了发包该项工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通过审查委托手续,确定发包方人的资格。 因不具备建设工程发包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某些建设工程的业主有时会委托专业机构或公司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如厂房、厂区铁路线建设等工程。这时候,发包方与专业机构之间形成的是法律关系。施工企业承揽该类工程应注意严格审查发包人对人是否有授权?授权的具体范围是什么?人发包建设工程,应当取得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发包工程的单位或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个人,除了持有委托手续外,还应具有前述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的手续。目前,在建设工程市场上虚构建设工程项目、冒用建设单位名义发包工程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应当引起施工企业的重视和警惕。 4.通过审查施工许可证,判断施工行为的合法性。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机关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发包方应在开工前领取施工许可证,不领取开工许可证就意味着发包方的发包行为存在法律缺陷。但《建筑法》第七条也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二是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虽然施工许可证仅是开工的必备条件,不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但建设单位如果在开工前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在开工后亦不能补办施工许可证,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施工行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进而将影响整个施工合同的效力。 5.对照《建筑法》审查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外分包工程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是可以进行分包的,但法律法规对分包行为进行了严格界定和限制。在承揽分包工程时,施工企业首先要确定总承包单位已经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尚未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无权以总包人名义签订分包合同。其次要确定分包行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并在总承包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中定有准许分包的条款。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业主同意总承包单位分包应以明示的方式做出。再次要对工程是否属于工程的主体结构进行确认,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中,注意对承包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审查 1.审查承包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由于自然人不具备办理资质证书的条件,因此自然人不能成为施工合同的合格主体。自然人不但没有资格进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而且没有资格进行劳务分包,所签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在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明确规划“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种类和等级。 根据《建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由于施工企业注册的经营范围、资质类别和等级的不同,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相同。因此,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前,认真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种类和等级,是避免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现象发生的根本保证。 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施工企业的资质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三部分。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包括12个等级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包括60个等级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包括13个等级标准。根据该规定,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总承包;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分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只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不能实行工程总承包,对所承接的工程可以实行劳务分包,但不能再进行专业分包;只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除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外,不能签订专业承包合同,也不能再行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应严格对照该规定审查分包商的资质以确定是否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在没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是无效合同,造成合同无效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另一方如果明知对方没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与其签订承发包合同,对无效合同的签订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加强施工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是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责任,也是关系到施工企业根本利益的大事,施工企业应当从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高度出发将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管理的探讨 摘要: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工程的单价越来越低,如何才能提高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的成本控制是当前管理人员的深入研究的课题。为此,本文作者通过对目前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同时就如何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作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 引言 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指在项目成本在成本发生和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偏差从而把各项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预定目标之内,以达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的目的。 1、目前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分析 1.1 当前项目成本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项目部实行项目转型后实行了“五项费用包干”、“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以及“承包指标倒扣”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管理,项目部在施工生产和队伍素质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有的只顾生产任务的完成,成本意识淡薄,把成本管理看作可有可无。近两年来在抓项目部达标升级,企业考核项目部的指标时,都重点放在生产任务完成上,客观上助长了这种行为。 1.2 项目部亏损的原因分析 项目部作为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既有按照合同和施工图纸、规范自行组织施工的权力,即对施工组织的安排,人员的调配,材料、部分设备的采购、保管、使用、消耗,安全、质量的管理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同时也受发包单位、设计单位、企业以及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的影响和制约。另外,地质和气候的变化、设计的变更等客观因素也会对项目部的施工产生重大影响,而上述所有因素均会影响到项目部的成本支出。 1.2.1主观原因使成本失去控制 所谓主观原因,是指项目部可以自行支配而没有任何外部影响就可以控制的成本支出因素,如上面所述的项目部因具有施工自主权而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⑴没有严格执行成本控制的总目标或者根本没有成本控制的总目标。绝大部分亏损的项目部,根本没有成本控制的总目标。有的虽有但却没有严格执行,因而使项目部的成本处于失控状态。 ⑵材料、配件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出库、消耗制度不健全。在亏损的项目部中,购买材料、配件无计划的现象比比皆是,采购数量的多少全在于项目经理甚至于材料员,其结果必然导致材料的积压、超支。另外由于项目部难以掌握相对合理的价格信息,也不计算采购材料的资金成本,从而使项目部购买了大量高价材料。一些项目部没有收发制度,购买的材料无人验收,更无实物帐,因而就谈不上保管和出库。特别是砂石料、砖瓦等地材,有的项目部自始至终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以购代耗;严重的甚至用虚假的材料发票报销。项目部不按定额发料,施工人员要多少给多少,致使多发的材料不是浪费扔在工地,就是被工地的人员偷偷卖掉,许多可以回收的废料更无人管理。 ⑶承包措施不配套。项目部对内部队伍的承包没有相应配套的管理措施,实行承包后漏洞百出,致使成本超支。比如,有的承包方案规定完成多少任务发多少工资,但对材料的消耗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没有明确要求,形成包工不包料、包盈不包亏,有的承包方案虽然合理,但计价不及时,或者不能按照承包方案进行兑现,使承包无法进行下去。 ⑷分包工程存在漏洞。项目部对劳务分包队伍,包工不包料,导致多拨工程款;或分包工程价格不合理;或大量使用分包队伍,导致超拨款、分包队伍欠款等现象不断发生;或让多个外部单位挂靠,导致所有的善后费用全部由被挂靠的项目部承担。 ⑸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亏损严重的项目部,几乎全部存在比较严重质量问题,从而导致返工、修复、推倒重来等重复施工的现象发生,加大了工程成本。比如在桥梁施工中,存在基础下沉、桥墩歪斜等现象。 ⑹施工设备利用率不高。一些项目部对所承担的工程心中无数,为保证施工不间断,盲目购置或从其他项目调入大量设备备用,甚至购入一些本项目不需要的设备,从而造成设备长期停用。 ⑺施工安排不合理。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不能合理地配置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导致窝工浪费;部分工序的施工安排不合理,能够一步完成的,实际进行了二次、三次才完成,从而造成返工等等。 ⑻安全事故较多。在亏损的项目部中,多数项目部均发生过程度不同的安全事故,轻伤影响员工上班,重伤既影响员工上班,又需要开支医疗费,同时还可能使员工的体质和技能下降,降低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率;死亡事故既造成巨额抚恤费用支出,直接增大成本支出,又可能影响员工情绪,降低生产效率。 1.2.2 客观因素的影响是项目部总成本增加的一个方面 所谓客观因素,是指项目部自身无法控制而又必须发生或必然出现的事情或现象,如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企业在合同条款之外对项目部施工发出的有关指令,地质和气候的变化,设计的变更等。因这些因素的出现而支出的成本,是项目部不可控制的客观费用。 1.3 遏制项目部亏损的对策 为遏制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工程项目亏损,按照责任明确的要求,项目部的成本控制应当以项目部能否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别采取措施,对项目部能够控制的费用,由项目部进行控制;而项目部无法控制的成本或亏损,则应由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2、如何进行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 2.1 分割工程成本,优化项目资源配置 项目资源配置直接关系到成本控制的方法及程度,对于当前许多国有控股的大型施工企业来说,工程成本构成基本上是分包成本和施工队成本,而企业的主要经济效益源泉在于控制分包成本,施工队成本往往很难创造经济效益。二者的构成比例如何,项目成本如何划分,这是关系企业成本控制的关键问题。 2.2 制定成本计划,实行成本动态控制 在完成分包成本和责任成本分割并初步确定了两部分成本后,要制定出总成本计划,总成本计划除涵盖分包成本和责任成本外,还要考虑项目的现场经费、上级管理费、税金等因素。总成本计划分为两部分: ①项目不可控成本:指税金、上级管理费等项目管理层无法主观控制的部分; ②项目可控成本:总成本计划中除了不可控成本以外的全部成本,如分包成本、责任成本、现场经费等。 可控成本是成本控制的重点,可控成本计划是在项目开工前的施工时间、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制定的,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会发生如施工方案改进、工程量改变、地材价格上涨等因素变化,因此对于成本计划要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成本计划的指导性和控制性,在调整的同时要注意分析各不同因素变化对原成本计划造成的影响程度。在这一阶段,要充分发挥施工技术部门的主动性,根据施工条件的变化优化施工方案,进一步减小施工成本。 2.3 进行成本分析,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 施工结束后,要根据总成本计划和可控成本计划与最终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成本分析可采用图表等多种形式,不但要对比分析总成本,还要对工序成本进行分析,而且以工序分析为主,得出工序成本升高或降低的原因。 ①首先分析出因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材料价格变动引起的工序单价的变动,同时收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序成本资料; ②其次对比主观确定成本部分的工序单价,分析得出因制定方法不合理而导致的偏高或偏低的工序单价,同时积累书面资料,供日后制定同类项目成本计划时使用; ③收集分包单位资料,并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拟定《合格分包商名录》,供日后类似项目选择分包商和制定分包成本时使用; ④汇总分包成本及责任成本数据,经过分析筛选,供企业投标报价时参考。 3、结束语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适用方面需要灵活运用,实际操作应因地制宜,不同的工程规模,不同的建筑企业,不同的管理体制都有差别,但不管怎样都是建筑企业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而作为企业只有不断深化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突出成本管理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成本否决,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控制,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竞争的形势,摆脱困境,实现成本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以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为研究对象,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在分析公路建设成本的具体构成基础上,阐述了目前公路建设成本控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的措施,旨在为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提供一些有意义的思路。 关键词: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建设创造了辉煌的成就,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从2005年起到2030年,我国将斥资两万亿元,新建5.1万公里高速公路,使高速公路里程达到8.5万公里。公路建设任务更加艰巨,平均每年800亿的公路建设巨额投资规模,建设工程的成本控制与规范管理成为关注的焦点。由于建设项目除具有一般商品的共同特点外,还兼有社会公共产品,具有投资期限长、投资金额高、项目回收期长、参与部门、单位、人员众多等固有的特殊性,因此公路建设工程成本的控制与管理相对具有复杂性、多层次性。如果工程建设成本失控,将造成极大的浪费,也给后期的运营造成较大压力。良好的成本控制对整个公路建设项目来说意义重大,做好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公路建设成本的具体构成分析 公路建设工程成本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建筑与安装工程成本,该部分是公路建设成本的主体,占到建设总成本的60%-80%。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中,材料费是主要部分,占总成本的50%以上,占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70%左右,是公路建设成本控制的主体。 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成本,约占总成本的1%-3%左右,但绝对额较大。此部分主要是满足运营、管理、养护所需而购置设备和器具,其规模的调整会造成购置成本的变化。目前,有些建设项目存在盲目扩大建设规模的现象。 第三部分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占总成本的15%以上,也是建设项目中较难控制的部分。特别是在建设单位重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而忽视投资的情况下,易发生超概算的情况。其中可控性较差的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费、工程监理费用和建设单位管理费,通常是超概算支出的主要部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费占总成本比例较大,通常在5%以上,是公路建设诸成本要素中控制难度最大的费用项目;工程监理费用随着监理工作量的增减而增减,所以一旦工程发生较大的变更和工期延长,该项费用变化的比例也较大;建设单位管理费占公路建设总成本的比例不大,通常在0.2%-0.4%之间,但是绝对额较大,容易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成倍超支的现象。 二、公路建设成本控制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公路建设工程成本与管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现象。比如部分公路建设的设计先于可行性研究,使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成为可批性报告;招投标工作中,有些建设单位操作不规范,使得投标报价不能很好地控制工程成本;指定分包、层层转包现象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存在,为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尤其是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施工单位不按规范施工,造成设计变更多,工程成本不断增大;有的建设单位重视对质量、工期的控制,缺乏投资成本控制观念等。这些行为造成我国公路工程建设成本严重失控,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计划,不利于国家利益,也不利于公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项目估算准确度较低 投资估算在项目立项阶段进行,即在可行性研究中完成的。按目前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办法,实施中线条太粗,无有力的条款控制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不准确,估算的精度自然降低。而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缺乏必要的勘察工作,一些隐蔽的地质灾害未能发现,造成处治成本增加或走廊方案变化。有的设计单位虽然自行编制了“实施细则”,但因受部颁“办法”约束,难以取得明显成效,有的项目为了达到立项的目的,竟然压减工程数量进而降低成本。 2.工程概算编制可信度差 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现阶段存在严重的勘察不足,导致设计的基础资料不准确,设计依据不充分,导致设计方案不合理和工程量变化大,使得概算的可信度差。有的项目由于勘察不足,隧道围岩一会是ⅲ级,一会是ⅴ级,这在隧道比例较高的项目中,对概算影响非常大,造成设计概算忽高忽地,谁也不知道到底该是多少。 3.施工图预算脱离实际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详细的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预算,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计算文件。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是在合理的设计图纸要求下,如何组织实施,用什么方式、方法、手段达到设计要求,在不同季节不同时间,如何合理安排工期、调配机械设备和人工等。这些工作本应由施工单位根据其自身的优势组织安排,这对设计单位而言基本上都是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编制的预算,有“闭门造车”之意。 4.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难以控制工程成本 某些工程由于工期紧,工程急于开工,导致前期阶段和设计阶段工作不深入,时间短,甚至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有时使待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成可批性报告,这样得到批准的估算、概算、预算对工程成本基本没有控制力。 由于公路建设单位多是公路建设管理部门,是政府职能机构,很难做到自行监管,这意味着交通主管部门对一些违纪行为无法作为,并而姑息、容忍、认同。 5.合同管理不规范,缺乏对分包合同及外部劳务的管理 部分建设单位忽视对施工合同管理,未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中关于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对已包含在工程量计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内不应单独计量的附属工程进行计价。对分包合同及外部劳务管理也疏于管理。 6.管理不规范,工程变更较多 建设单位缺乏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或者有办法但执行力度不够,设计变更的随意性较大,导致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工程成本不断攀升。 7.融资结构不合理,过度依赖单一融资方式,投资成本加大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中央和地方安排的项目资本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虽然融资方式较多,但有些尚处于研究尝试阶段,有些方式虽然具有资金成本低,但限制性条件较多,加之政府资本金到位不足,为保证工程进度,建设单位被迫采用银行贷款融资。因此,建设资金来源突出表现为结构上的不合理,银行贷款比重过大,且贷款期限都较长,不能与投资回收相匹配。公路建设的行业特点决定了项目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单一的融资方式一方面增加了风险,另一方面增大了利息成本,导致银行贷款余额不断积累,建设成本增加,也为日后的运营增加了压力。 8.成本管理手段滞后,缺乏成本控制观念,制度不健全,管理费超支严重 根据大多数项目决算审查发现,建设单位管理费是超预算开支的成本项目之一。超支的主要项目是可控性较差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费和工程监理等费用等。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未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难以对成本管理的各环节进行系统管理与控制,成本失控难以及时反馈;缺乏对成本控制观念和约束机制,工程管理人员普遍存在重视质量、工期控制,不关注投资成本控制,养成了不算细账、不受约束、敞口花钱的习惯;制度缺位造成管理费支出缺乏制约,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无统一标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助费和工程监理等费用控制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人员超编机构臃肿等。 三、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成本与管理的措施 1.理顺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完善配套措施 (1)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的关键在于理顺公路建设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彻底实现交通主管部门“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分离。通观国外和我国部分地区在公共工程管理的作法,无一不是分离政府部门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职能。 (2)改革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使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合理化,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严格各项审批制度。 (3)建立和完善政府行为监督体系,对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审计等环节有效监督,做到公路建设工程进行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到位。 (4)规范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避免虚假招投标行为,减少工程隐患。 (5)建立勘察设计监理制度。从工程建设前期入手,提高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的有效性。 2.丰富公路建设管理的模式 公路经营有经营性公路和非经营性公路之分。经营性公路包括有偿转让经营权的公路,实施公路企业资本化(股份制)经营的公路和实施bot项目建设的公路。非经营性公路包括具有基础性特性的收费性的高等级公路(包括大型收费桥梁和大型收费隧道)和具有社会公益性的不收费普通公路。由于二者经济特性不同,采用的管理模式不同。对于经营性公路,由于具有盈利性的特点,以盈利性公司为主。对于非经营性公路宜推行代建制,实现公路建设的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职能分开。政府部门应该根据项目的特性,确定合理地管理模式,以有利于工程成本控制。 3.建立和完善成本控制体系,对成本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建立与完善成本控制体系。建立成本控制组织机构,对设计、投标、施工、管理、建设阶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控制。建立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控制体系,进行成本预测和决策。建立成本控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反馈及处理时效,对出现的偏差要及时进行预警、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进行纠正、改进,实现对成本控制进行动态管理。制定相应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行为,规范业务流程,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实行分级授权、分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实行部门、人员相互间的牵制。建立成本监督考核与激励机制,制定客观准确的成本控制标准,激发员工成本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行超罚节奖。 4.重视设计阶段,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设计变更,规范变更程序 设计阶段是工程成本控制的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建设工期的长短和投资规模的多少。因此要注重对设计单位的选择,对资质、经验、综合素质等应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合理的设计指标,控制工程成本;选择性价比高的方案,并进行优化设计,降低投资成本。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分包合同及外部劳务进行发要的监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对变更的程序、权限进行规定,对设计变更及工程索赔进行严格控制。 5.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筹资风险,减少资金成本 进一步拓宽筹融资渠道,吸引多种资金参与公路建设,降低银行贷款规模,避免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降低资金成本。除政府要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加大对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外,建设单位应积极争取财政低息、政府贴息贷款;探索利用资产重组、股权融资、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bot项目融资、收费权拍卖、资产捆绑上市、吸引国内外投资等融资手段;根据国家关于建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托交通投资部门尝试建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和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等,进行融资品种组合,降低筹资风险及资金成本。 6.加强征地拆迁费的控制工作 (1)政府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主持与各部门协调,解决建设单位难度最大的征迁工作。从成本降低的角度上要比建设单位直接操作节约30%—50%的费用。 (2)补偿标准制度化。由政府部门出台对同一行政区内统一的补偿标准规定,使补偿行为有章可循做到公平合理,保障公路建设社会环境稳定。 (3)资金落实到位。征地拆迁前应考虑选用合理的方式将补偿资金落到实处,避免被截留和移作他用。征地拆迁款能否及时足额支付到受偿者的手中,是个重要的问题。 (4)加强设计深度,尽量使设计提供的用地数量、类型和拆迁数量、类型接近实际,确保征地拆迁概算的预见作用。同时,业主要做好基本建设手续报批工作,缩短设计与开工时间差。另外,要协调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对违章建筑和突击赶建的建筑物妥善处理。 (5)对临时用地,可以在合同上约束施工单位使用临时用地的数量、类型和时间,严格按合同执行;也可以在招投标时规定该项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业主只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7.加强对管理费的控制,努力节约开支 建设单位要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杜绝铺张浪费,提高节约意识,降低管理费用。 (1)严格制度建设。加强财经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定,制定费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费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审批程序和审批经权限。制定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权限、分工,并制定相应工作规范。 (2)实行概算控制,预算执行制度。编制管理费预算,严格遵守成本费用预算,遵守费用开支范围,按财务制度和成本费用核算办法及时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分析、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将管理费预算逐级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提出管理费使用建议,财务部门综合平衡后编制管理费支出计划,报建设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准后,各部门编制具体月度费用计划。 (3)签订费用控制目标责任书。建设单位与各职能部门签订管理费控制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目标责任书和计划进度控制管理费开支。管理费开支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计划控制,实行目标考核制,管理费支出与工程进度相挂钩,保证各项支出合规、合法、合理。 四、结语 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努力才能得以推进和完善。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的指导思想符合我国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大方针,希望本文的一些思路能在我国的交通建设中发挥一点作用,对今后公路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推进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工程档案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作用的研究 摘要:本文对工程档案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作用进行了全面研究,提出了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的直接反映。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等观点;对提高建设工程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人员的档案意识,促进工程档案管理进一步融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工程档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作用研究 1引言 最近频繁发生的在建工程质量事故,包括房屋、桥梁的突然垮塌,都给我们提出一个相同的课题:事故发生后凭什么来分析事故原因?来认定事故责任?来还原建设过程?建设过程中用什么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来规范建设工程管理?来保留建设的真实过程?答案是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是资源和智慧的结晶。对一些重大的建设工程来说。其投入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往往是巨大的。除了建设工程竣工之后的实体成果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场馆、道路、桥梁、广场等之外,作为建设过程直接记录的档案也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建设工程的技术成果。因为消耗和占用资源巨大,建设工程的实体成果一般都能得到广泛重视,从投资方到行政部门,到普通市民,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实体成果上面,甚至是只关注建设工程的外在观感。对建设工程档案关注甚少,知之甚少。一些人认为,档案只是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资料整理,是建设工程的末端,而且非常琐碎,对档案工作表现的是一个敷衍塞责的态度。因此,对工程档案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作用进行研究是非常重要,有利于引起我们对工程档案管理的高度重视,更有利于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远在建设工程施工之前,建设工程档案就开始产生并积累了。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是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审批、确立过程的真实记录,是项目经费落实和项目具体实施的根本依据。项目预算编制、项目概要设计、招投标都必须以立项文件为依据。而项目预算、概要设计、招投标产生积累的文件材料又是项目勘察测量、详细设计的依据。也就是说,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已经有大量的文件材料形成了。如果把这一个文件积累过程从建设工程中剔除,建设工程是根本无法成立,也是无法开展的。即使是在施工过程中,文件材料的产生与具体施工进程也是不能割裂的。在建筑材料如钢筋、水泥、砖块等使用前,必须要进行送检,只有检测合格才能使用,这些检测文件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在建筑材料使用进程中。应该根据指令实施,如用什么标号水泥,怎么配比,用量多少等:在实施中还有监理旁站监督记录和检测记录;出现了问题还有调整指令和变更说明等等。可以说,贯穿建设工程过程一直有两根线条,一条是技术性的,是抽象的,以文件材料为表征:另一条是操作性的,是实体的,以工程物理结果为体现。技术性线条还要先产生,还要更长远在施工阶段,二者又是交织在一起的。但无论如何,技术性线条是不能从建设工程中抽离出来的,更不能忽略不计。 关于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的古人早就有朴素的认识。1973年12月长沙市发掘马王堆汉墓,在出土的文物中有三份帛质地图,没有注明名称,一般称为《地形图》、《驻军图》和《城邑图》,《地形图》和《驻军图》都保存较好,《城邑图》还未修复。其中,《驻军图》绘有一座三角形城堡,城垣上设有五个箭楼,四个战楼,并注有“门”、“箭道”等字样。它绘制于西汉文帝之前,距今已有2100多年。在古代,驻军与造城是统一的。这说明古人在造城时,已经认识到了编制城市规划图和城市实况图的重要性。只是岁月的流逝,古城不再,档案依旧,我们只能通过这张珍贵的图纸来遥想古城英姿。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广大农村地区,在许多偏远的聚落,房建工程并没有档案留下来。特别是这一次遭到地震毁灭性破坏的羌族民居聚落。因为文化相对落后和习惯传统的作用,这些地方建设工程的技术性线条主要是手口相传的一种经验模式,绝大部分都没有形成文件材料和图纸。这并不是对建设工程档案作为建设工程有机组织部分的否定,但的确是对建设工程档案的一个简化,而这种简化造成偏远地区住房安全无法保障,在灾害中往往损失惨重,更不能“按图索骥”地进行救灾和修复。这从反面揭示了建设工程档案与建设工程的不可分割性。 3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质量的直接反映 建设工程质量最初是一个生活化的概念,是一种感受性评价,是对建设工程性能、品质和安全的综合性表述。但随着建设工程项目广泛实施和现代科学管理思潮的发展,对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严格的定义,即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包括:适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与环境协调性六个方面。特别是随着量化分析和精细化管理的推动,对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一系列精确的评价体系。当我们的评价由感受性的经验模式上升到以数据和现状图纸为依据的体系化模式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价就不再是以到工程现场看看就行了,而是以建设工程档案为基础,以指标的量化统计分析为手段,进行综合测评了。这实际上是说,建设工程档案直接反映了建设工程质量,我们应以建设工程档案为依据来全面评价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档案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反映还有一层非常重要的意义,那就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许多工序的内容是要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隐蔽工程。对这一部分,在工程竣工后我们是看不到摸不着的,也难以检测得到,我们只能根据掩盖前的照片、录像、图纸以及各种现场记录对这一部分工程内容进行评价,工程档案在此的作用就是无可替代了。 在前面我们已经论述过建设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从现代管理科学的角度来看,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也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构成部分。工程档案质量好,反映工程管理规范,反映工程管理人员素质高,反映工程质量好。这一个观点可以从建设工程项目参评“鲁班奖”、“芙蓉奖”等奖项活动可以看出。凡是有意参评的项目,建设、施工各方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都是非常重视的,都非常重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包括施工现场拍照、录像等方面都是非常重视的,对档案的收集、编制和整理就更加认真细致、精益求精了。 4工程档案管理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建设工程档案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般来说。这一过程的目的和结果都是建立真实、完整、系统的建设工程档案。但对这一过程进行深入、清晰的研究,我们会发现,工程档案管理实际上不是一个单独的、孤立的行为,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更进一步,我们从工程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工程档案管理占有关键的一席之地。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主要表现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控制的内容包括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影响质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五大方面。从“人”的因素来看,建设工程资料员是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技术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而且要保证资料员的稳定。从“材料”的因素来看,所有建筑材料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主体从“机械”的因素来看,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现场调度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从“方法”的因素来看,对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的记录就是施工日志;从“环境”的因素来看,我们往往要对开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环境进行拍照和录像,反映场地环境的变化;上述几个方面的资料都在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编制范围内,所以工程质量控制的五大因素都离不开工程档案管理。 早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确对工程档案管理有所忽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俗称“五大员”培训)一般是指:施工员、监理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一直没有包括资料员。而建设工程资料员培训由各市城建档案馆自行组织,没有纳入建设职业培训i范畴,也没有发国家认可的证书。近几年,随着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重要性的认识日益提高,有的城市实现了建设工程资料员经常性培训i,还将《资料员合格证》上网,便于查询和核对,并要求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有持《资料员合格证》的专职人员从事工程资料编制工作,才能在工程竣工后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竣工档案:有的城市,如上海、重庆等已经将资料员纳入了“五大员”培训,怀化市20d8年也正式将资料员培训纳入建设职业培训。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已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和重视。 2000年颁布的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首次从国家法规的层面把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对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质量要求、报送移交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强制性规定,是目前推动我国城建档案工作发展最重要的一部法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已经从微观提升到了宏观,从基层技术实践提升到了国家法规意志,这是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中重要作用最有力的证明。 5工程档案管理是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工程档案管理在行政上体现一种强制性,这种强制性往往与建设行政职能高度融合,既可以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也可以作为工程项目竣工审查程序的一个部分,还可以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的一个内容。这一系列的行政行为,以加强工程档案管理为手段,却能取得提高工程质量的效果。 从怀化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实践’来看,第一步是由市建设局把关,在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一定要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并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人登记表》,从一开始就把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责任告知建设单位,要求他们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资料人员,对工程资料终身负责,提高他们的档案责任意识;第二步是对建设工程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经常性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三步是工程竣工前对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证》方能举行竣工验收会,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查验资料备案后,再完整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然后才能去办产权产籍手续:此外,还由市建设局统一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执法检查,加强工程档案收集编制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管理。这一系列与建设行政职能相融合的措施。通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促进了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 在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实践中,我们发现过施工单位的建筑用料与技术说明文件不符的情况,我们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防止了。以次充好”事件发生:还发现过隐蔽工程中以空心墙代替实心墙等“偷工减料”行为,并得到了及时制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对工程质量的促进作用得到了建设单位(业主单位)高度认可。例如,2007年1月长沙市城建档案馆与长沙市电业局、长沙市电缆管理所联合签发了长城档[2007]02号《关于加强电力地下管线工程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做好工程验收交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三家相互配合。以加强工程档案管理来促进电力地下管线工程质量。 6结语 建设工程从立项、招投标、勘测、设计、材料配送,到主体和配套施工,到最后装饰装修、绿化亮化,到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周期。建设工程档案不仅把这个过程真实地记录下来了,把这个过程完整地链接起来了,也把这个过程作为历史记忆长久保留了下来。对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实现途径是需要我们研究思考并高度重视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从行政和立法层面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会有更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以众多的建设工程质量事故为教训,以我们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经验和成果为动力,以高度地责任感和紧迫感来推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切实的努力。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归根到底是合同履行问题,所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文章仅从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展开讨论。 关键词: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 一、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签约的对象内容划分为以下类型: 第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过招标投标确定的建筑工程安装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第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第四,工程项目物资购销合同。由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分别与有关物资、供销单位,为执行建筑工程物资(包括设备、建材等)供应协作任务,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第五,建设项目借款合同。由建设单位与金融机构,根据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信贷计划,为保证项目贷款资金供应和项目投产后能及时收回贷款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除以上合同外,还有运输合同、劳务合同等等。 二、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一)合同风险分担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施工条件的变化问题;工程量的变化问题;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和特殊风险等问题。 应由施工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投标书中的问题;承包方自己的能力问题;对新的工程项目和市场环境不熟悉问题;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有:物价上涨问题;材料供应不足问题;合同条款方面的问题等。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风险,既不能在招投标时完全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为了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争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应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承包方则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地分析和估计可能出现的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出现争端,则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不要轻易诉诸法律程序。 (二)合同分析 在施工人员接到所有合同资料后对合同进行的一次总体的、全面的和详细的分析,以达到熟悉合同文件、利用有利条款、避开不利条款、重视风险条款,用其指导施工的目的。 1、对合同文本的分析。主要在工程范围、承包商的主要责任;业主的主要责任;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和价格补偿条件;工期要求和补偿条件;工程受干扰的法律后果;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方式、程序和工程验收方法;争执的解决等方面进行的分析。 2、对图纸的分析。审核图纸的差、错、漏项目,以及和实际不符和需优化的情况,以及核对工程量看其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差别情况,用以指导以后的施工组织。 3、合同价格分析。通过对合同价格的分析,弄清楚是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及其价格组成中的直接费和间接费,利润的数目和比例以及合同总价,从而编制出本项目投资成本计划,以利于在合同执行中控制成本。另外,还应明确是否有合同价格调整的可能。若合同中有价格调整的条款还应按报价单分别计算出劳务、材料和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费,以方便使用合同中确定的价格调整方法调整价格。 (三)合同执行 合同执行就是在原始合同状态的基础上,在业主、施工方和监理单位在不断调整、修正和补充的条件下,使合同逐步向目标靠拢。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对后期合同执行进行合同状态的把握和分析做好了铺垫工作,就能得心应手的在合同执行时随时把握合同状态,即对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成本状态进分析和做好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1、进度状态分析。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把握进度的变化,运用横道图表、关键线路等施工进度编制的方法编制出实际工期,同投标书中的计划工期进行对照比较,出现偏差及时分析,若属施工原因,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逾期交工时业主反索赔;若非施工原因,要做好资料,及时向业主发出索赔工期或费用的意向,并做好索赔准备,以伺有利时机提出。 2、质量状态分析。合同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工程质量的变化动态,避免偏离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提高质量标准,应收集好相关资料,并请业主或工程师注意提高质量标准是要支付额外成本的,若是自己提高了标准,应适当降低,以免多支出而损失利润或造成亏损,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加强施工控制措施,以免返工或违约而导致反索赔。 3、成本状态分析。随时掌握工程的成本状态,也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合同实施中每一个状态的成本同合同分析时编制的成本计划进行比较,若成本偏离成本计划,须进一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若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成本增加,应保持完整的相关记录,以有利于索赔,若是施工方原因,则应加强控制手段,强化控制措施,以使成本受控,使工程获得预期效益。 4、资料收集。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者应收集、做好储存或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相关资料,其常用的资料有:一是国家政治经济资料:重大新闻报导,如罢工、动乱、地震、飓风以及其他重大灾害等;重要经济政策,如税收决定,海关进出口规定,工资和物价的定期报刊,经济法等;政府官员及工程主管部门领导人视察工地时的谈话记录;银行、报社、电视台代表参观工程时谈话记录及新闻报导;国家气象台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状况的记述等等。二是施工现场记录报表:现场施工日志;施工检查员的报告;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和来往信件;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每日完工部分的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现场会议记录;工地风、雨、温度、湿度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同业主和工程师的谈话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施工进度实况记录;施工图纸收发记录;出现索赔事项的详细记录或摄像;施工效率降低记录等等。三是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计时卡及工资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工程款及索赔款拖期支付记录;拖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账;批准的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等。 5、索赔工作。通过以上合同状态分析和资料的准备,即可及时地抓住索赔时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以准备的资料为证据编制出索赔报告、费用计算或以变更、计日工和价格调整的形式向业主要求支付施工方的额外支出成本。 三、建设工程合同后评价 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比较偏重于经验,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不断地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一个合同从签订到执行的得失无论对个人或企业都是一笔财富。所以应做好合同后评价工作。 (一)合同签订情况评价 合同签定时的得失、有利条款和不利条款以及其模糊不清的部分,只有通过合同执行的检验才能清楚,在合同执行后对签定情况评价,可以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谈判水平。 (二)合同执行情况评价 每个工程和合同均有其不同的特点,在合同实施中也会遇到相同和不同的问题,只有多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不断地提高处理合同问题的能力,而每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处理合同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每个企业又是保密的,只有将本企业内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执行中的经验教训互相交流才能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水平。 (三)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将合同管理的方式、办法和得失予以总结、交流,可以丰富合同管理的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焦点——合同索赔 法治的重要内容就是追究法律责任(违法必究)。“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重视违约索赔。黄委主任李国英指出:必须正视这样的客观现实,在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目标是相反的,业主希望为获得工程尽可能少的花费资金,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施工,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业主的报酬。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中的一切问题都将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而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如果能熟练运用违约索赔手段,一定能最大限度地消灭违约行为。 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实际上就是利益博弈。在这种条件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项目合同管理,应注意几点:建设项目各相关方应理解项目合同,活用项目合同,应严格按照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积极适用有关法律规范和约定,应善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违约救济权”,“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可抗辩权”。应注意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不宜只是泛泛地说“根据合同”应该如何,这种原则性的提法缺乏说服力,国际上早就没人可以接受,国内可以接受的人也越来越少;一定要引据具体的项目合同条款,明确指出与问题有关的条款号,并尽量引述条款中原文的说法,有时还需同时引用几个条款,进行相互间的交叉论证(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进行严密的论证,以致表面上看显得烦琐,应该是项目合同管理真正出现的标志)。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未来——方兴未艾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开始加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是最重要的标志。在全国性的行动中,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定加速深化,项目合同管理必将更进一步发展。 也许有一天,建设项目参加人员都得先经过建设合同内容考试才可以参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各相关方都行必持合同,言必称合同,竞相在合同的平台上展开“扑朔迷离”的利益竞争,合同管理理念才算是深入人心,中国的建设领域才算是真正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和谐社会论文: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紧迫课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当前,尤其要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也接踵而至,并且呈现出多发性、复杂性的特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正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这个时期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的深化、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加上人们受各种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经济利益的磨擦、思想观念的碰撞,各种社会矛盾随之增多,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能否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执政使命的完成,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对此,我们务必有清醒的认识。努力探索和着力解决好这一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应在三个方面下功夫。选好切入点 解决社会矛盾,最根本的是要从处理好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入手。这是因为,当前的社会矛盾,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既大量地表现为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种矛盾,又突出地表现为党群、干群矛盾。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但脱离群众又成为执政条件下党的最大危险。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是我们党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支持和拥护的根本所在。但是,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些党员干部渐渐淡薄了群众观念,滋长了脱离群众的习气,想群众的利益少了,想个人的利益多了;想群众的疾苦少了,想个人的安逸多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少了,考虑个人的“政绩”多了;给予群众的少了,索取群众的多了;考虑同下面的关系少了,考虑同上面的关系多了;同普通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联系少了,同一些“老板”、“大款”的联系多了;对群众中的思想问题说服教育少了,采取简单方法解决多了,等等。对此,广大群众很有意见。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危害极为严重,可以说它是影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个根子,是引起社会矛盾和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古今中外的大量事实表明,化解矛盾,稳定社会,巩固政权,归根到底取决于人心的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党执政的一条主要经验,又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牢记在心,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实践。 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广大群众对少数干部与民争利和各种腐败行为以及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极为不满,反映十分强烈,必须痛下决心解决。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重点,认真加以整改。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尤其是抓紧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制度和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 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群众是最讲实际的,他们是从一件件具体的、实实在在的事情中来观察、认识我们党的。只有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作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得到他们的信任和支持。群众中的困难、忧愁,要尽心竭力帮助解决。在这个过程中,要始终牢记“发展才是硬道理”,通过不断推动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现实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才是赢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根本前提。 要从融洽与群众的感情上着力。感情是密切关系的基础,是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党员干部真正与群众建立了感情,就会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群众就能体谅,问题就容易化解。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不是策略安排,而是价值取向;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要求。要关注民生,善解民困,善待群众。要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要通过多种方式,同群众打成一片,和他们讲心里话,真正实现与群众心灵和感情的沟通,与他们建立起鱼水般的亲密关系。 把握关键点 把握关键点,即我们常讲的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具体来说,就是要根据诱发矛盾的主要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尽量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产生。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经济利益问题是“本原性”问题,其他问题常常由此派生出来。实践也告诉我们,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尽管渗透于各个领域,表现为多种形式,但从根本上来讲,都是利益因素所致。因此,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就在于搞好社会利益调节,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遏制并逐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问题。应该说,社会成员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必然的,但只有在合理范围内的差距才是正常的。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我国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有所扩大,这是一个潜在的社会风险。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就必须注重社会公平,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这是维系社会公正、巩固执政地位的基础,也是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要在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同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后富,通过改革税制、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抓好扶贫开发、进城务工农民就业等工作,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断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这是从深层次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仅涉及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等社会经济问题,而且涉及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司法公正等社会政治问题。现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少,广大群众的反映也很强烈。 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完善,从政策上、法律上、制度上努 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接受教育,都能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生活,都能靠法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当前尤其要在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们已经具备了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一定条件和手段。但我国还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仍然比较低,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处理社会公平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制定政策措施要考虑到财力和多方面的承受能力,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众的利益,不可提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和口号,否则,问题解决不了,只能让群众失望,从而加剧矛盾。 抓好着力点 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其实质是做群众工作。提高新形势下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实际上就是提高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方面,要着重做到“六个善于”。 一要善于引导群众、宣传群众、说服群众。我们党反复强调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但这并不是放弃对群众的引导、宣传和教育。同志曾指出:“党和群众的关系的问题,应当是:凡属人民群众正确的意见,党必须依据情况,领导群众,加以实现;而对于人民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则必须教育群众,加以改正。”同志也指出:“改革发展越是处在关键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越要加强。”现在群众中的一些怨气,许多与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及其所做的工作有关。所以,要加大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每一项主张和具体政策,深入浅出地讲清其内容、为什么要这样做、应当怎样做。要因势利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细心开导,把道理讲清讲透。要特别注意教育引导群众用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用发展的要求来思考问题,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党和政府真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为老百姓着想的。 二要善于畅通民主渠道,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特别是要把决策的过程变为群众意志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时,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办”,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推行听证和公示制度等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决策,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并吸纳基层和群众的正确意见,从而既保证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加深群众对决策的理解,增强他们贯彻实施决策的自觉性。同时,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努力从制度建设上寻求解决新时期信访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使群众的疾苦有地方诉,意见有地方提,怨气有地方发。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办法。 三要善于见微知著,取得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及时地发现问题,敏锐地洞察矛盾,是解决矛盾的基础。任何矛盾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领导干部要对当前的社会情况、现实矛盾以及潜在矛盾做到了然于胸;对一些可能导致矛盾的因素,要提前做好引导、疏导和化解工作,使之尽可能向有利的方向转化;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的带倾向性的问题,要明察秋毫,见微知著,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以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旦出现大的社会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要冷静对待,审慎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当矛盾露头时,要防止其累积;当矛盾发生时,要防止其扩散;当矛盾扩散时,要防止其变异;矛盾处理后,还要防止其沉淀。 四要善于依法执政,依法化解矛盾。依法执政,不仅是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要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操守,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不良行为。要善于把正确的行之有效的政策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努力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按照法定程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认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五要善于依靠群众自己解决矛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机制。一些地方在实践中创造了依靠群众自己解决矛盾的好办法,如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制定村规民约;把有威望的老干部和群众代表组织起来,建立群众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等等。要认真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使之成为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进行社会整合的特定主体。 六要善于学习,解决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本领恐慌”的问题。要系统而不是零碎地、实际而不是空洞地学习唯物史观,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历史,学习法律、政策,学习做好群众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还要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乃至工作艺术和技巧。在此基础上,以积极进取、富有生气的精神状态,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和谐社会论文:如何正确对待异地婚姻并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婚姻法》颁布以来,对建立健康幸福的婚姻家庭制度、促进男女平等、推进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根据新的形势,《婚姻法》也作过修改、补充和完善。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千变万化,婚姻家庭问题上经常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婚姻家庭管理工作上也面临着很多新的课题需要去研究、面对和有效化解。本文对本地出现的异地婚姻增多现象进行一些探索和研究,使婚姻家庭管理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从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 一、太仓出现异地婚姻超越本地婚姻现象 近年来,在太仓的婚姻家庭问题上,出现了一个有史以来从未发生过的新情况:异地婚姻越来越多,而且异地联姻超过了本地联姻。据市婚姻登记处统计,去年,全市共有3943对夫妻登记结婚,其中双方本地的1723对,占43.7%;一方本地一方外地的2137对,占54.2%;双方外地的83对,占2.1%。异地婚姻率为56.3%,比本地婚姻高出12.6个百分点。 从统计数据看,异地婚姻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本地男与外地女联姻。共有1214对,占异地婚姻的54.68%;二是本地女与外地男联姻,共有923对,占41.58%;三是外地不同地域的男女在太仓结婚落户,共83对,占3.74%。 太仓市异地婚姻现象为什么如此之多?据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独生子女婚姻增多与传宗接代传统观念产生矛盾,是异地婚姻大量孳生的土壤。太仓是计划生育先进市,早在80年代初期就习惯了只生一个孩子,目前婚龄青年中80%以上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联姻,势必减少一个家庭,这与传统的传宗接代观念产生了碰撞。很多家庭,特别是只生一个女孩的家庭,为了维系本姓家庭,不至于“断绝香火”,所以不惜降低择偶标准,宁愿与外地青年联姻。 (二)外来人员增多为异地婚姻创造了有利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太仓的经济快速发展,先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继而外资企业不断涌现,需要大量的劳力,外来打工人员纷纷涌入太仓。为了提高劳动者素质,太仓又放宽政策,吸引了不少人才到太仓来创业。所以外来人员越来越多。据统计数据,全市户籍人口46万,外来人口也超过了40万,基本上达到一半对一半。这为异地婚姻创造了条件。 (三)太仓的经济状况、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十分优越,为外地人落户太仓增添了吸引力。太仓地处长三角洲中心,紧靠大城市上海,经济实力名列全国百强县(市)前十名,人均gdp超过17000美元,早已实现全面小康。太仓生态环境优越,社会秩序良好,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个宜居城市。太仓还是“中国长寿之乡”。这些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无疑对外来人口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四)外来女婿、媳妇增多促使异地婚姻滚动发展。由于近年来异地婚姻现象增多,外来女婿、外来媳妇越来越多,这些外来女婿、外来媳妇不甘寂寞,又纷纷介绍他(她)们家乡的青年到太仓来寻找配偶,这样一牵十,十牵百,人数越牵越多,范围越牵越广,为异地婚姻推波助澜,使异地婚姻滚动发展。 二、异地婚姻增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利弊分析 异地婚姻增多有利还是有弊?是好现象还是坏现象?对此众说纷纭。从太仓实际情况看,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利也有弊,有正效应也有负效应,据调查和分析,正面效应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缓解了独生子女婚姻增多与传宗接代传统观念碰撞产生的矛盾。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联姻,势必造成两家合一家。这在几千年遗传下来的传宗接代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家庭,确实是一件非常难以接受的事。在独生子女到了结婚年龄后,家长总是希望把媳妇或女婿找进门,能够支撑门面,维系本宗族家庭。本地都是独生子女,难以找进门,所以把目光投向了外来青年。而外来青年一般都是多子女家庭的孩子,愿意到外部世界去闯荡。到太仓来结婚落户,既解决了工作和生活问题,又满足了太仓独生子女家庭有人传宗接代的愿望,这未尝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 (二)满足了外来人员落户太仓融入发达地区的愿望。很多外来人员出生在边远山区或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他们出来打工的目的是为了谋生计,找出路,他们看到太仓经济发达、环境优美,早已羡慕不已,如果能在太仓找一个如意郎君或美貌娇妻,能够落户太仓长期生活在太仓,自然是求之不得的事。也有一些外来人员是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他们视太仓为风水宝地,乐意在太仓创业,早已把太仓当作家一样。如果真的能在太仓成家立业,那正是天遂人愿,实在是一件称心满意的事。 (三)解决了当地缺少人才缺少劳力和人口老龄化等现实问题。太仓由于计划生育工作抓得早抓得好,加上当地青年一般都读了高等院校在外地大城市工作或出国创业,所以多年来人口一直是负增长,而当地经济发达,企业众多建设步伐加快,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更需要有文化、有技能的人才。这些劳力、人才从哪里来?只能从外地引进。目前在太仓工作的外地人口超过40万,这些外来人口没有太仓户籍,经常流动,有的甚至是来去匆匆的过客,具有不稳定性。如果能在太仓成家立业,成为太仓的一员,对太仓来说也是求之不得的事。一方面解决了劳力、人才缺少的矛盾,一方面使人口数量能通过婚姻渠道得以平衡和稳定,也能缓解人口老龄化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四)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笔者虽不懂遗传基因等生命科学,但据说越是近亲,越是在同一地区狭小范围内通婚,对后代生长发育非常不利;反之,越是相距遥远,越是不同地区、不同族群、不同人种通婚,能产生“杂交”效应,使下一育得更强壮、更聪明。所以,《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异地婚姻大量涌现,从生命科学角度来说,对后代健康生长十分有利,这应当是一种科学的、进步的婚姻关系,是好现象。 当然,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异地婚姻有其有利的一面,也有其不利的一面。据了解,异地婚姻存在如下几个弊端: (一)语言、生活习俗不同,给异地婚姻带来不稳定性。外来青年在太仓落户后,由于语言不同,难以与家人和邻居彻底沟通,往往造成一些误会或隔阂。又由于生活习惯不一样,外来女婿或媳妇的有些行为被公婆或当地人看不惯,造成婆媳关系、邻里关系紧张。比如有些外来媳妇不大讲究卫生,比较邋遢,往往为人不齿;有些外来媳妇不善言辞,心情比较孤僻,显得不近人情,与周边群众的关系难以融洽。由于各种矛盾的产生,造成异地婚姻不稳固、不持久,有的结婚不久就离婚。 (二)事先缺少相互了解,给异地婚姻家庭埋下了不和谐的种子。外地人通婚,由于距离遥远,事先难以了解对方的情况,通婚时又缺少观察、考验期,有的甚至仓促成婚,对对方的性 格、想法、要求知之甚少,所以容易埋下不和谐的种子,造成隔阂,甚至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比如:有一位机关干部生有一个独养女儿,希望找一个上门女婿支撑门户,传宗接代,只要有人肯上门,他答应帮他安排好工作,解决房子,一切结婚费用由女方承担,唯一的要求就是将来生了子女要姓女方的姓氏。有人介绍了一个外地大学生,答应了他的条件,很快成了婚。但等到女儿生了儿子,那位大学生却顿时反悔,感到姓女方的姓有失自己的面子,死也不肯让儿子姓女方的姓,甚至向岳父跪下来求情。这位机关干部连呼上当,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由于他们夫妻关系尚好,也不愿拆散他们夫妻,所以只好顺从了他们。还有南郊有一个农户,找了一位外来媳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结了婚。办婚事时,给这位外来媳妇买了不少高档衣服、金银首饰,结婚时又送给她一笔不小的礼金。结婚不到一个月,这个外来媳妇却不辞而别,远走高飞,这家农户落得个人财两空。(三)经济条件差异,使异地婚姻家庭产生种种矛盾。外来的女婿或媳妇,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来说都比较差,远远比不上太仓的一方。结婚时,太仓的一方虽然说不考虑经济条件,不要财产只要人,但等到结婚后,看看外来女婿外来媳妇的寒酸相,心里总有一点不称心的感觉,有的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外来女婿外来媳妇,甚至有点瞧不起他们,造成了他们在家庭中处于不平等地位。再则,外来媳妇外来女婿家中往往弟兄姐妹较多,还有不少七大姨八大姑,他们视在太仓的哥哥姐姐为靠山,经常上门来借钱借物,或要求帮助找工作,有的一住就是十天半月不想走,这给太仓一方的家庭带来了麻烦和压力,也影响了异地婚姻家庭的安定和谐。 (四)外来一方离乡背井压力较大,往往造成精神压抑和痛苦。远离本乡本土到陌生的地方来落户,由于语言、习俗、生活环境的不同和经济条件的差异,不仅生活上带来压力,而且精神上更加难以承受。家庭关系好的比较好的还过得去,一旦产生了矛盾,家庭关系不好,精神上就更加痛苦。而自己孤身一人,不能随时回到父母身边去倾诉,没有亲戚朋友互相安慰,没有知心的人一起谈心,其精神压抑的程度和内心的难受和痛苦可想而知。有的甚至出现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的情况。这就造成了异地婚姻家庭不美满、不幸福、不和谐的“三不”状况。 三、引导异地婚姻健康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社会的组成部分,而婚姻又是家庭的基础,家庭的重要建构。当前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建设和谐家庭。家庭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家庭不和谐,社会也不可能和谐。而要建设和谐家庭,首先要以和谐婚姻为前提,婚姻和谐了,家庭才能和谐;婚姻不和谐,家庭和谐只能是一句空话。异地婚姻是涉及到建设和谐家庭、进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问题,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当前,作为政府管理婚姻的一个部门,作为指导管理社会事务的一级组织,我们面临着如何引导异地婚姻健康发展的重大课题。既然异地婚姻大量涌现,我们决不能无动于衷,视而不见,或者眼开眼闭,任其自然。我们必须正确面对,积极引导,促使其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应做到“四个加强”: (一)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对待异地婚姻。要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大家正确对待异地婚姻。要克服几种错误思想:一要克服单纯传宗接代的思想,不能把异地婚姻作为传宗接代的手段,把外来女婿外来媳妇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二要克服居高临下歧视外来人员的思想。不能把优越条件作为在婚姻家庭中的筹码而自高自大,看不起弱势一方;三要克服傍富贪财思想。不能把婚姻作为自己寻找前途、过舒适生活的捷径。四要克服自卑自贱思想,弱势一方不能卑躬屈膝,自甘低微,应当自强自立,挺直腰杆做人。要通过思想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对异地婚姻负起责任,不要草率从事,从而使异地婚姻结合一对,成功一对。 (二)加强法制教育,依法办理异地婚姻。要加强《婚姻法》的宣传,引导异地婚姻双方都要依法办事。首先,要依法登记结婚,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杜绝未登记先结婚。其次,要宣传《婚姻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比如男女平等、教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财产继承等内容,使异地婚姻双方都能自觉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做到夫妻平等,婆媳、翁婿关系和睦,团结一致,对家庭负责,共同构建和谐家庭。 (三)加强社会工作,多方关注异地婚姻。对异地婚姻,除了政府部门要关心外,社会各方面都要关心。要引导单位、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社工人员以及媒体共同关注异地婚姻。一要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双方用正确的思想观念对待异地婚姻。二要通过评选好夫妻、好婆媳、好家庭等手段,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三要通过群团组织、社工人员,深入家庭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异地婚姻双方的心路历程,从而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四要通过媒体宣传异地婚姻的正反面典型事例,弘扬正气,鞭挞不文明行为。只有通过多方关注,才能使异地婚姻健康发展。 (四)加强婚姻管理,情感关怀异地婚姻。作为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更要对异地婚姻高度重视,热情关怀。要以人性化管理的方式对待异地婚姻,实施情感关怀。比如登记前,可以通过谈心,了解双方对异地婚姻的态度,掌握婚姻是否成熟,敦促其认真负责地对待婚姻家庭。在法制宣传时,可以通过相关异地婚姻的正反面案例进行宣传,从而扩大教育面。在异地婚姻离婚时,可以通过情感关怀,适当地进行劝和,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尽最大努力对异地婚姻进行挽救。 综上所述,异地婚姻已成为本地区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其存在对构建和谐社会将产生重大影响,笔者相信,通过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展开强有力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一定会使异地婚姻健康发展,从而积极有效地推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 和谐社会论文:发挥公安机关要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思考 对发挥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思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需要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安居乐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件。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专门力量,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义不容辞,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责无旁贷。公安机关只有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四个能力,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四个能力”,是党中央对公安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对公安机关所有职能、任务的高度概括,也是确保完成构建和谐社会使命的根本保证。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进步、发展的大趋势下,影响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负面因素还大量存在;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机制尚未成熟,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要在这样一种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历史时期,担当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任,就必须切实提高“四个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当前应对严峻挑战、完成历史使命的迫切需要”,就公安工作而言,加强队伍正规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提高“四个能力”,是公安机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须臾不容放松的第一要务。和谐社会的唯一标准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最终要通过社会治安状况来检验。因此,公安机关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要始终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牢牢把握“执法为民”这条主线,从“健全机制、规范执法、强化素质”三个环节入手,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一是要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灵敏的预警研判、危机处置、安全防范和行政管理、便民服务等的工作机制体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治安形势变化。二是切实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规范刑事、行政执法行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快实现公安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改善执法形象,维护执法权威。三是要全面提高公安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执法监督、绩效考核、等级化管理等规章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大练兵,建立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训练体系,用高素质的队伍保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工作目标的实现。 和谐社会论文: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要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切实履行两项职能,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 一、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性的认识 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和谐社会,是以为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的体现,拓展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的科学内涵,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指明了方向。 人民群众看社会是否和谐,不仅看党的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更直观的是看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是否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当前,腐败问题和发生在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因素,危及改革的进程。一方面腐败和不正之风所侵害的利益主体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必然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尤其是某些国企领导人腐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致使工人下岗,更是直接侵害了职工的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同程度地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导致党群、干群的对立和不和谐,诱发大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就必须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发的矛盾,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本着亲民、爱民、利民、为民的原则,上上下下一条心,从源头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更好地为保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重要标志,在反腐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实践证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立足抓查处,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是与建设和谐社会不相容的,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既是树立党员干部廉洁、诚信形象的有效之举,又是维护公平原则,匡扶社会正义,捍卫党纪国法尊严,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之举。为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必须坚决查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继续坚持以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必须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认真查处和解决发生在基层的消极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达到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效果。同时要以群众利益为最高标准,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依纪依法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方法,妥善慎重及时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要立足于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个一个地分析研究,一项一项地处理,做实、做细、做深、做在心坎上,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的满意程度。 (二)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保驾护航。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面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办案力度,认真做到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必须强化惩治意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处腐败的决心不能变,反腐败的力度不能减,查办案件的工作不能松,查处案件这一手不能软。要突出查办案件工作重点,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越是涉及高层机关和部门的案件和越是涉及高级领导干部的案件,其危害性就越大,越要作为重点来查办,不管涉及到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排除阻力,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保驾护航。 (三)标本兼治,发挥办案工作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非常重要和迫切的任务。不仅要加大惩治力度,也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对于预防腐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通过查办案件,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查办案件,揭示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加快制度建设和改革进程;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和制度规范。紧紧围绕办案工作实践,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以及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对策,要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教训,教育干部,堵塞漏洞,把查办案件与预防、教育结合起来,使查办案件的成果 得到巩固,使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 (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作风保障。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努力提高执纪办案水平。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减少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和谐社会论文:“中华美德颂”征文演讲稿范文:弘扬传统美德建设和谐社会 弘扬传统美德 建设和谐社会 建设和谐的社会,求得安定团结的生存环境,可以说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的强烈愿望,也是无数中国人世代奋斗的理想目标。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华传统美德 中,很多内容也是围绕着这个目标展开的,例如温良恭俭让。所谓温良恭俭让,无非就是温和、善良、恭敬有礼貌、俭朴、谦让等行为规范。与之相对立的,自然就 是粗暴冷淡、凶恶仇恨、强硬傲慢、奢侈放纵之类。“温良恭俭让”出自《论语_学而》。孔子的学生子贡称颂他的老师说:“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 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意思是说,孔子与其他的人不同,不是凭借势力压人,靠争夺强力夺取,而是用温良恭俭让这种方式和态度去取得自己所要追求的东 西。待人处事要温良恭俭让,这不仅是儒家的主张,也是几乎所有古代中国人所赞赏的基本态度。例如,《管子_形势》中也说到,“人主”即国君,“温良宽厚则 民爱之”。温良宽厚,也就是温良恭俭让。后来人们也往往以它作为一种道德修养的要求和规范,用它来称赞许多贤达君子的处世态度。 今天,我们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不能诉诸武力,不能采取强制手段,而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运用温良恭俭让的态度,以说服感化的方法,去达到新的团结。 温良恭俭让是每个人正常发展的需要,也是创造和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的需要。孟子说过,“爱人者,人常爱之;敬人者,人常敬之。”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 就会怎样对待你;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如果自己一向待人温良宽厚、谦虚有礼,别人怎么能对你刻薄冷淡、傲慢不逊?即使一时不理 解,甚至出现误会,久而久之,也能化干戈为玉帛。相反,如果自己极端自私,待人刻薄,怎么能够希望别人会无私、宽厚地待你呢?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只有坚 持温良恭俭让待人,才能得到他人的支持和帮助,才能团结最大多数的人,这是我们的生活和事业须臾不可离开的。只有人人努力做到温良恭俭让,才能形成人与人 之间相敬互助、亲密和谐的气氛,创造和保持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而这正是我们成长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 温良恭俭让不是表面的东西,更不是能够装出来的,它反映着一个人的内在本质,一种道德境界,体现着他的最根本的人生价值观,那就是对于别人的无私和爱。伪 装的温良恭俭让也许能够维持一时,但不能长远;只有彻底的无私和发自内心的对别人的爱,才能使它表现出来、坚持下去,并永远保存。当然,温良恭俭让不代表 懦弱畏惧,恰恰相反,它所表现的是我们自身的强大和成熟,是自身的尊严与自信:正因为坚信自己事业的正义性,相信真理在手,成竹在胸,所以才能够镇定从 容、雍容大度地面对一切,以温良恭俭让的高姿态来对待自己的朋友,甚至竞争对手;不计较一时的成败,不计较局部的得失,胜不骄,败不馁,处处保持谦虚谨 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不停顿地发展进取。 作为文明的一种体现,温良恭俭让不是哪个人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学习的结果。真正做到它不容易,甚至是很不容易,必须进行刻苦的学习和艰苦的修养。在这里 除了要继承我国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学习无数志士仁人的光辉榜样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原则作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地磨练自己,提升自 己。俗话说,诚于中则发于外。只要我们能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自觉地将个人与人民群众融合在一起,有远大的目标和博大的胸怀,自然就能够做到温良恭 俭让,就能够正确地对待自我与他人、自我与集体,待人接物自然就会应付自如,使周围的所有的人如栉春风、如沐春雨。 和谐社会论文: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校园 构建和谐社会征文: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校园 和谐校园是一种以和衷共济、内和外顺、协调发展为核心的素质教育模式,是以校园为纽带的各种教育要素的全面、自由、协调,整体优化的育人氛围,是学校教育各子系统及各要素间的协调运转,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谐发展的教育合力,是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宗旨的整体效应。 构建和谐校园是时展的必然。同志早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就指出“要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这个新概念,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教育规律的体现。长期以来,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基础教育存在着“五育”之间、师生之间和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之间不和谐的现象,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教育的“畸形儿”,严重影响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因此,构建和谐校园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构建和谐校园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中心,突出人的发展。人是教育的中心,也是教育的目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人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根本。一切教育都必须以人为本,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 构建和谐校园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坚持社会发展教育为本,构建和谐的教育社会氛围。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根本上取决于国民素质,取决于教育、科学。科教兴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科教兴国,首先要国兴科教。大力发展教育,必须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需要构建和谐的教育社会氛围。《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说:“教育是个系统工程,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的事,家庭、社会各全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 1、政府的重视是基础。 重视教育的政府才是有远见的,大力发展教育才能使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泉港区的成立使本区的教育事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区委区政府坚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举全区之力发展教育事业,建成了示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区镇村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中小学危房改造,教育的硬环境焕然一新;大力抓好“两基”“双高普九”,抓好课程改革、素质教育,实施扶贫助学,提高教师待遇、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等等,教育的软环境大有发展。但是,学校的装备还很不足,很多学校达不到十配套,尚需投入大量资金;各所学校发展还不均衡,农村薄弱校还不少:各种教育还欠平衡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占的比例还太少;辍学现象还很普遍等等。这些方面还需政府进一步大力抓好。 2、社会的关心是关键。 社会是育人的大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大课堂。“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社会环境对教育的影响十分显著。几年来,社会各行各业对教育工作普遍十分重视,很多单位、部门十分关心教育,与各所学校开展“共建”活动,村、老协会、退休干部协会为各校排忧解难;很多社会有识之士大力支持教育事业,设立了很多“奖教、奖学、助学”基金会,很多同志主动到各校担任校外辅导员,共同为教育工作献计献策。但社会毕竟还存在很多阴暗面,很多孩子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有的沉溺于网吧、游戏机而不可自拨,有的存在很强的拜金主义思想,有的参与赌博打架斗外面的斗欧,有的像成人一样吃喝玩乐,这给学校教育带来很大的困难。 3、家庭的支持是保证。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举手一投足往往是无言的规范,对孩子的影响胜过千言万语。父母应该为孩子创造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民主平等的家庭环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培养越来越重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已是普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很多家长希望把子女送到好的学校就读,希望子女就读的学校会办好、子女会读好书。但是,家长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还不能经常关注孩子,还不懂如何教育孩子。这也是学校教育的一大难题。在新课改背景下,学校要充分利用家庭这一重要的教育资源,提供有关教育资讯,让家长明确良好家庭教育的标准;针对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解答和帮助,努力创设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谐发展的环境。版权所有 二、坚持学校发展教师为本,构建和谐的教师工作氛围。 教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直接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校的工作的主体,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要坚持教师为本,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的教师工作氛围。 1、将柔性的人文建设与刚性的制度管理相结合 以前很多管理者只要求教师对待学生要做到以人为本,而没有对教师做到以人为本。其实教师是作为知识分子,职业上要求其须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但教师也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的需求,更需要关怀、理解。这就要求教育的管理者要对教师进行人性化管理,就是在保证制度落实的前提下,尽力为教师开创一种淡化行政手段进而以尊重人、爱护人、激发人为出发点的校园人际管理。这样的管理,能更好地调动和发挥每一位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沟通和融洽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确保既定办学目标的有效实现。关注教师对人格尊重的需求,对平等竞争的需求,对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对情感鼓励的需求,对探索科学知识的需求。营造尊重、沟通、宽容、互助、欣赏的人际和谐氛围,柔性的人文管理与刚性的制度化管理相结合,会使人的聪明才智得以充 分的发挥。2、用学校不断发展壮大的美好前景凝聚教师人心 目标是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共同的目标,共同的事业,可以使人产生奋发向上的巨大力量。合理的发展目标最能激励人心、凝聚人心。学校的管理者要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在教师面前不断展现新的前景,使大家能经常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永远处于新的追求之中,促进学校工作层层推进。学校的目标要自上而下,层层展开,形成一个目标系统,被广大教师接受并内化,做到人人明确目标,个个清楚责任。每一学年要进行总结评价,让教师体验达到目标的成就感。 3、用行政人员的人格力量感染教师版权所有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学校行政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的人格力量感染教师。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精通业务,对教师的工作能起指导作用,让教师从内心里佩服行政,自觉服从领导。 三、坚持培育人才学生为本,构建和谐的学生成长氛围。 教育不仅仅是捧上一张张高一级的录取通知书,而是捧出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的活生生的人;教育不仅仅是追求百分之多少的升学率,而是追求每个学生的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学校的一切工作,最终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发展,为人的发展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应当成为教育工作者的基本信念。 1、校园环境的和谐 一所环境幽美的学校,就是一片育人的沃土。创造条件,进一步实施校园美化、绿化、净化工程。加强校园广播站、图书室、音乐室、文化橱窗、学报、板报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大合唱、书画比赛、赛诗会、艺术节、文化节、运动会等各种文艺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外业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品位和文化层次。让每一位同学随时都感到亲切、温馨、随和、自然。学校的每一间教室、每一堵墙壁、每一个角落,甚至每一处细节的设计都要处处浸润平等、宽容、理解和鼓励;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应该以微笑、激情、博爱去接受和欣赏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力争把学校变成现代文化、时代文明的发源地,创设美化、绿化、知识化、健康化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创设氛围。 2、“五育”的和谐发展 我国教育方针历来强调受教育者应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的和谐发展是改变重智轻德,片面追求升学率,单一追求智育的现状,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五育”的和谐发展就是素质教育的本质体现。有专家指出,所谓素质教育,是通过科学的教育途径,充分发掘人的天赋条件,提高人的各种素质水平,并使其得到全面、充分、和谐发展的教育。“五育”的和谐发展并不意味着学生各方面的均衡发展,而是在学生身上体现出教育的整体效应。在增长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思想道德素质、劳技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都能和谐共进,为将来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可靠的接班人奠基。版权所有 3、学生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和谐校园的构建最终还是要落实在学生身上,学生个性素质的高低是评价和谐校园构建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尺度;学生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是和谐校园的一个重要标志。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表的权威性报告《学会生存》中指出:“应该把培养人的自我生存能力,促进人的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作为当代教育的基本宗旨。”教育的过程是学生生命感受和经验体会的过程。学生在主动学习、主体实践、合作探究的过程中,获得知、情、意、行诸方面协调发展;在培养适应社会要求所必需的各种基本素质的同时,根据自身潜能、兴趣、爱好、特长等因素培养出具有鲜活个性的多样化人才,使校园的每一位学生的潜能充分发挥,特长充分展现,都能做到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和谐社会论文:基层公安机关服务和谐社会的探讨 树立“三种理念”,把好职责定位。一是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稳定是和谐的基础,和谐是稳定的更高追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首要的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此,基层公安机关必须强化对重点人员的控制,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__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必须继续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认真对待每一次来信来访,重点解决老信访户和疑难信访件,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全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没有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就难以实现,没有法治,人民群众的利益就得不到切实有力的保障。基层公安机关处在执法一线,务必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排头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力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同样,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致胜的法宝。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增强“三种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化解矛盾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基层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主动发现矛盾、积极化解矛盾上下功夫。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坚持说服教育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果断地处置各类矛盾。二是打击处理的能力。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直接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在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基层公安机关必须坚决贯彻“抓小抓早、露头就打”的原则,积极开展命案侦破攻坚战和各种严打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增强打击效果。三是服务社会的能力。当前,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担负的公共事务、社会管理工作呈现复杂化、多样化趋势。为此,必须顺应时代要求,改进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拓宽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需要。 突出“三个重点”,务求实际效果。公安机关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取得效果,必须找准着力点,突出重点。一是以“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如何,基层民警的基本素质和执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基层公安机关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固本强基、面向基层的思想,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公安机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促进者,要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关键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公安队伍。基层公安机关一定要大力加强基层所队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一把手”,严格落实干部考核制度,激发班子活力,增强班子能力。三是以警务机制改革为重点。要把《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实施作为大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整合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推动警力下沉,提高工作效率。 和谐社会论文:从扶贫开发构建和谐社会谈“参与式”扶贫规划 扶贫开发构建和谐社会在南充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成为此项工作的关键所在。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谈谈搞好参与式扶贫规划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关于“参与式”扶贫规划 “参与”人们往往从字面上将其简单地理解为“介入”,或是简单地理解为群众参加。而事实上,“参与”反映的是一种基层群众被赋权的过程。所谓赋权,就是主要利益相关群体能够影响和共同控制他们的发展方向和资源利用,共同进行决策的过程。 参与是一种理念,是一系列正在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的理论、方法和工具的总称。参与式扶贫规划就是通过对扶贫理论、方法和工具的运用,使当地人和外来者能够对当地的环境进行评价,对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进行分析,从而分享信息,做出扶贫规划,制定行动方案付诸实施,且对规划和行动进行监测评价,最终使当地人从项目的实施中受益。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本,特别是以当地的需要为根本;外来者的作用主要是协助。意思是政府有关部门的作用是提供指导和服务;即使是大字不识的人也是有知识的,只是人们的知识系统存在差异而已;因此对当地人的尊重是外来者行动的基本原则。 新时期“参与式”扶贫规划的层次及职责为: 一是领导层。其主要职责是对项目的领导与管理,对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的协调,为项目提供良好的服务与支持,确保对项目的资金支持和行政支持; 二是技术层。其主要职责重点体现在技术人员对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的传递、技术培训、培训推广和服务上; 三是受益群体。自主参与项目的决策、设计、实施、利益分配和监测、评估,让他们组织起来,自己帮助自己,实现自我持续发展能力。 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参与”,要服务于“农户的积极主动参与”。要树立群众观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助群众办群众想办的事情,一切立足于群众利益。这样,才能上下齐心,形成活力,做好村级综合扶贫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工作,才能实现新世纪的扶贫目标。 二、“参与式”扶贫规划的意义及作用 1、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三个代表”最核心的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的是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低收入人群不被排挤在发展主流之外的需要。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来的,是我们党在重要文件里第一次响亮地提出这样的要求。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的中心就是要满足人民的这些需要,包括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享受的需要。我们国家人口这么多,区域发展也很不平衡,地区发展水平不一样,人们的需求也不一样,我们要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的需要。同时还要看到,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利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细心体察群众愿望和利益要求的变化,使我们的政策措施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群众利益,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更有力地体现群众利益。 4、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新世纪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很多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已经不能完全指导我们的工作,农户参与式村级综合扶贫规划的内涵,既有物质扶贫,也有智力扶贫;既有经济发展,也有社会进步;既有农户增收,也有社区环境改善;既有生产条件的改善,也有生活质量的提高。其特点是综合性一体化。这正是新时期扶贫开发所需要选择的。 5尊重和激发群众创造性的需要。参与式村级综合扶贫规划,最大的特点,就是比任何其他扶贫方式都能最广泛地扩大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发言权、决策权以及监督权,而且体现了监督关口的前移。要能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凡是与农民利益有关的问题,都和农民商量,不搞强迫命令,强制推选统一种植和统一经营;即使是经济效益好的品种,也要通过示范和引导,让他们自愿地改变种植品种和经营方式。从而使群众在执行项目中,发挥出更大的兴趣,把“你要我搞项目”变为“我要搞项目”。这就能预防或避免一些好心办坏事、损伤群众利益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扶贫开发、脱贫致富、进而奔小康,实现和谐社会的进程。 三、搞好参与式扶贫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突出贫困村村民的参与性。完善调整规划上,一定要充分发动村民参加,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由村民大会来决定,确立村民的主人翁地位。扶贫新村项目,如果村民参与性不够,群众发动不够,不尊重村民意愿,不确立村民主人翁地位,这个扶贫规划是搞不好的,也是实施不好的,更不可能是会成功的。 2、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因村制宜,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缺啥补啥,不搞一刀 切。村与村是不一样的,很多事都需要办,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务必要分轻重缓急。同时要量力而行,能不能办,有没有力量办,不能搞一刀切,统一规定,干啥不干啥。 3、要增强服务意识。联系村的领导及对口帮扶部门,还有有关扶贫和资金管理部门,决不能搞长官意志,搞包办代替,强迫村民干啥子,不干啥子。不能我叫你干啥,你不干啥,我就不报帐,我就给你设卡,甚至于把到村的钱一刀切,划定比例,好多钱干啥,强迫村民干,这是不行的。一切要以村民意愿来办事,以村民满意为我们满意,村民自己愿意干,我们就支持他干,这样村民与村委会就会发动群众讨论,该干啥、不干啥,先干啥、后干啥,村民与村委很清楚,头脑里有一本账。我们不能颠倒了主仆关系,我们是仆人,我们是为他们服务的,是服务员。现在我们有时有意无意地就习惯于去包揽了、决定了。这样做不行,弄不好,招来一些意见和反映,好心办不成好事。 4、要做到十个必须。一是每村必须有县级领导联系;二是每村必须有县级以上部门帮扶;三是每村必须尊重村民意愿开展参与式规划;四是每村必须以村为单元充分发挥群众自力更生精神;五是每村必须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投资;六是每村必须实行村级项目县级报帐制;七是每村必须捆绑各类扶贫资金和有关资金;八是每村必须做到物资采购公开;九是每村必须遵守扶贫廉洁纪律,实行扶贫项目责任追究制;十是每村必须实行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公告的“扶贫阳光工程”,在村里立碑树牌。 和谐社会论文: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 [摘要]作为和谐社会价值诉求的社会公正是由三个方面组成的有机体:社会层面的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资源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生态公正是构建广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价值取向。实现社会公正,要做到:把公正作为制度设计和安排的价值理念依据;政策的制定要与公正的制度安排相适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生态公正,推动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社会公正;和谐社会;价值诉求 一 和谐社会是千百年来人们追求向往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现今,我们又把和谐社会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美好目标,是振奋人心的。现在众人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必须确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同志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可见,和谐社会有很多的价值取向,但其中核心的价值取向是社会公正。 从和谐本身的含义来看。所谓和谐,就是事物发展变化合乎逻辑和规律。社会和谐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遵从、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规律是客观的,规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和谐本身就包含了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早在古希腊时期,着名哲学家柏拉图就提出“公平就是和谐”。亚里士多德又指出:“所谓公正,一切人都认为是一种由之而做出公正的事物的品质,由于这种品质人们行为公正和想要做公正的事情……守法和均等的人是公正的。”《美国百科全书》中指出,“公正是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相互恰当关系的最高概念”,它“不取决于人们关于它究竟是什么的想法,也不取决于人们对自以为公正之事的实践,而是以一切人固有的、内在的权利为其基础的;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面前人人皆有的社会平等”。现代着名学者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要把正义作为衡量制度进步与否的首要标志,它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和平相处的政治底线。英国学者米尔恩把公正看作社会成员之间对资源和利益的合理分配,公正表现为“给每一个人他所应得的”这种基本形式。从以上可知,以往的学者在探讨公正问题时,总是和和谐联系在一起的,公正是实现和谐的核心价值追求,没有社会公平,社会决不可能达到和谐状态。 社会公正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就要求我们对社会公正必须有正确的理解。社会公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层面的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经过近三十的改革,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效率显着提高,令国人自豪。但是伴随着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变迁,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腐败、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成为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焦点问题。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人与人之间形成融洽和谐关系的社会,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之间友好相处和和平相处,这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但以上问题的存在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不和谐,其中贫富差距的扩大更是加剧了这一问题。目前,无论是按照基尼系数还是收入阶层倍数的测算方法,我国收入差距都已较大并值得警惕。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曲线什么时候出现走向缩小的拐角点,是否会符合库兹涅茨先扩大后缩小的“倒U型”收入分配曲线的规则,关键在于我国政府能否真正推行社会层面的公正。社会层面的不公正最直接引起社会的矛盾、冲突,不管是分配的不公平还是机会的不公平都是如此。因此,社会层面的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 (二)资源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会层面的公正,但要做到社会层面的公正,又离不开资源公正。现今,社会不公及其矛盾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造成的。因为,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不能平等而合理、公正地分配,就等于是在给了某些社会群体发展生存的机会与利益的同时,剥夺了另一些群体发展生存的机会与利益,如此,就不能使社会均衡和谐地发展,就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产生。 这里所谓的资源既包括公共自然资源,也包括社会公共资源。不管是自然资源的分配不公,还是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都会成就某些人的利益,损害另一些人的利益,从而引起社会贫富悬殊,产生社会矛盾。土地资源作为国有的公共自然资源,属全社会的人民共有。但在城市化加速的过程中,城市拆迁及城市的扩大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同时农民又得不到很好的经济补偿,成了被社会剥夺的对象,体现出明显的资源分配不公。我们都知道我国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但是西部地区的资源却不是西部利用,而是成为了发达地区的矿石和原材料的供应基地。西部地区并没因资源丰富而富裕起来,相反,却把自己丰富的资源以低廉的价格买给了发达地区,促进了发达地区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拉大了东西贫富的差距,加剧了社会不公。再者,全国各地政府为促进经济的高速增长,为了创造政绩,不惜过度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以这样的势头发展下去,总有一天将会把土地、森林、矿藏、煤炭等有限的自然资源消耗殆尽,从而剥夺了后人生存与发展的权利,造成代际间的不公正。 自然资源的分配不公会引起社会的不公正,产生社会矛盾,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也会如此。就有形的公共资源而言,包括饮水、用电、道路交通、文化设施、医疗设施等公益项目,城市主要是国家投资,农村则主要靠农民自筹。无形的资源,公共福利制度,在城市已经形成,而对广大农村来讲,则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这都造成了社会的不公正。在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中,文化教育及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公是最为明显的。现代社会里,教育是一个人发展的起点,没有教育只能意味着永远的贫穷和有限的见识。有了教育,个人就可以创造收入,就可以进行有效的判断,就可以完善自己的生活,就可获得自尊和他人的尊重。教育对每个人都是重要的,教育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应该为每个人享有,也应该公正地被分配。但目前,一些好的学校,先进的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总是属于城市的,农村的教育设施总是落后的。居住在北京的考生就能获得比其他地区的考生更多的权利。首都的教育资源是属于社会共有的,而不仅仅只是北京考生的。这是明显的社会不公。目前的医疗资源分配也是如此,好的医院、医疗设施及 医生都集中在城市。农民要看大病必须进城,同时还要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有急病者由于路途遥远送不到医院而中途死亡,有的无力承担昂贵的费用而受病魔摧残,直至生命凋谢。而城里人的这一切则与之相反,这也是明显的不公。一个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公正就是 对整个社会的所有生命的关爱与尊重,而不是只对一部分生命的关爱和尊重,而对一部分生命的忽视与冷漠,更何况这一部分生命又是如此之大的一个社会群体。社会的公共资源是公共的,所以它原本就不仅仅只属于强势群体所有,它的一部分原本就应该平等均衡地属于弱势群体所有。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资源公正作为重要的价值追求。 (三)生态公正是构建广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价值取向。广义的和谐社会是整体的、长期的、开放的和谐社会,是生态环境、人、经济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社会,要求人类不能把自己当作自然界的统治者和主人,而应把自己看作自然界这个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人和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是平等的,人类要对待自然像对待人类自身一样公正。但是,现代人走出了对自然的畏惧心理成为大自然的主人,“控制自然”的信念和欲望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占据了主导地位,使当代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歪曲成统治与被统治的畸形关系。当代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无限地增大了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力量,但人类在创造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对全球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出现了地球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灭绝加剧、酸雨蔓延、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自然资源枯竭、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海洋污染、固体污染等生态环境的恶化,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不协调、不和谐,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不仅社会和谐已超越了社会本身的领域,同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和互馈性,而且,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是如此。因为,水和空气都是流动的,一个地方对水和空气造成了污染就要影响到周围地区的水和空气,从而引发区域矛盾,带来政治上的危机。森林的锐减、矿产资源的枯竭使不同地区之间为发展本地区经济展开了资源之争。美国在中东地区发动的一系列的战争,其实质都是围绕石油之争而展开的。不管在我国国内还是在世界范围内,生态危机引发的政治危机都越来越突出,成为和谐社会构建的制约因素。生态危机需要生态公正,和谐社会的构建也需要生态公正。离开了生态公正,社会和谐只能是暂时的、表层的社会和谐,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期全面的社会和谐。 二 社会层面的公正、资源公正与生态公正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全面做到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目标,要求我们要高举社会公正的旗帜来推动社会的和谐。但要实现社会公正,涉及的问题错综复杂,如何来进行呢?要解决这一难题,应在全面把握社会公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把公正作为制度设计和安排的价值理念依据。一个社会的制度状况直接影响这个社会的存在状态和发展状况,因此,一个社会制度的设计与安排,需要有基本的价值理念作为依据。在现代社会,制度设计与安排必须以公正为依据,否则,便会成为一个畸形化的社会。只有通过基于公正的制度安排,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利益群体才能实现良性的互动,才能形成有效的、持续的整合与合作。通过对全体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尊严的保证,通过必要的社会调剂,才能消除或是缓解社会各阶层之间的隔阂,减少社会的动荡。只有通过基于公正的制度安排,现代社会才能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正如约翰·罗尔斯所指出:“虽然财富和收入的分配无法做到平等,但它必须合乎每个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层面公正的实现,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政策的制定要与公正的制度安排相适应。一个社会政策的制定往往涉及到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目前,我国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虽是效率优先,但这种政策的取向是有底线的,这种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公正的基本制度安排。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制度安排,直接体现了社会公正。但是,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是否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呢?这就涉及到具体政策的制定是否体现公正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人民生活贫困,主要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同时兼顾公平,重点在城市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从而推动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但如今,我国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保障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应为城乡居民都享有,这样才能缩小城乡差距,利于城乡和谐。除社会保障这一公共资源外,教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都应进一步体现社会公正。因为,某些政策由于过多地向发达地区倾斜,从而忽略社会公共资源对不发达地区的补给,造成了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的矛盾。只有适应公正制度安排的政策的制定进一步体现社会公正,才能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生态公正,推动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这就要求人类保护自然、尊重自然,保持自然系统内部的协调发展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和谐,从而实现生态公正。 和谐社会论文:议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 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之后,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专题研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和谐社会已经开始从价值理念层面向制度政策层面转化。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我们在各个方面做出不懈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 一、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可以发挥巨大作用 (一)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任何实践都是首先从思想萌动开始的。没有公平公正的思想观念和追求,就不可能制定出公平公正的制度体制;没有保护自然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发展意识,就不会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实践;没有乐于奉献、团结互助的社会心理,就难以产生和谐友爱的社会状态;同样,没有建立在正当合理基础上的民主诉求,就不可能有和谐顺畅的民主氛围和社会关系。只有首先统一思想意志,倡导和谐思想,引导人们树立和谐理念,追求和谐状态,在全社会形成和谐氛围,广大群众才有可能自觉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否则,和谐社会无从谈起。 (二)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的素质保证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制度体制以及政策性的因素,包括收入分配体制、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利益表达机制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作为“软约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功能决不能被忽视,正像当代著名的伦理学家麦金尔太先生在其《追求美德》一书中所谈到的那样:对于一个没有正义德性的人来说,即使是再完备合理的正义规则也等于零。而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任何逃避社会制度约束或规则的“例外行为”都会造成整个社会制度约束体系的失效,导致社会生活秩序的失范和紊乱。诚然,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工作制度体制。但是,所有这些制度、体制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身上,具体来说,就是需要有大批能够审时度势和制定这些制度、体制、政策、规则的人,需要有严格遵从这套工作体制和制度要求的人,需要有一大批能够心领神会并忠实践行这些制度的人。培养造就这样一大批人,除了其他必要条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责无旁贷。制度完善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但制度完善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和谐,一些在制度体制方面远远超过我们的发达国家在社会和谐方面依然欠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三)思想政治工作构建人们心理、精神的和谐状态 这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和谐社会不仅是指一个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的和谐平安,而且,甚至首先是指人们精神心理状态的和谐安宁。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人们宁静的心理精神状态,就不可能有真正持久的、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或者换言之,比之于构建社会生活的和谐秩序或状态,构建人们心理精神的和谐秩序或状态更为根本。例如,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不公造成了人们之间的摩擦与冲突,使之成为牵动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但是,这些摩擦和冲突有不少并不仅仅是由财富分配不公而引起的,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人们不公平感所致。显然,财富分配的不公和人们的不公平感并不是一回事,后者内含着诸如文化、心理、传统、习惯等复杂因素,在一定意义上,它主要取决于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意识。这表明,人们的公平、公正的要求和效率意识的矛盾反映出一个问题:在对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关系的理解和处理上存在着明显的偏颇与失衡。为此,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两种机制。一种是平衡机制,主要指福利和税收;另一种更为重要的机制是动力机制,除了正当的利益驱动外,仍然需要精神激励。从这个方面也可以说,思想政治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根本性作用。 (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和谐社会向高级境界拓展 有了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体系,自然会有稳定、有序、协调的和谐社会,但仅有稳定、有序、协调,还只能算做和谐社会的初级境界。更高境界的和谐社会,除了要呈现稳定、有序、协调状态之外,还应当具有祥和的特征,或者说充满祥和之气,即充满着大家和睦相处、人人吉祥安乐的氛围。社会的祥和之气虽说离不开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但它并不是能用这种对人具有硬性约束力的社会制度营造出来的,而是要用主动施爱的美德和博爱之心来营造。换言之,只有当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体贴、相互爱护、相互帮助蔚然成风之时,这个社会才会充满祥和之气。思想政治工作从人的思想、心理入手,唤起人们的博爱之心,是和谐状态由初级境界向高级境界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思想政治工作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任务,对思想政治工作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也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围绕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加强和谐社会发展理论的研究、宣传 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理论指导。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尤其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我们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理论的指导。这就要求实践主体在建设和谐社会时首先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和谐发展观,把握科学的和谐发展思想。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和谐发展理论的研究、宣传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二)要引导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树立统筹兼顾的行政伦理 和谐伦理的树立一方面要靠制度体制,另一方面要靠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媒体的宣传。例如,对于发展成效的宣传,就不能单纯从增长数量上看,而要以是否有利于协调发展为标准,以是否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为尺度,从而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来更新行政伦理,促进有利于和谐社会发展的行政伦理得到发展。 (三)要在全社会倡导宽容、谦让、奉献、诚信的社会公共道德 良好公民道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和谐社会要倡导一种宽容的氛围和精神。宽容意味着通过道德的榜样和理性的说法去努力影响别人,积极的宽容意味着欢迎多元化。要容忍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存在,尊重别人作出的不同选择。无论是理论研究、新闻宣传还是思想政治工作,都必须弘扬以和谐为核心价值理念的文化范式。 (四)要激发广大群众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 坚持和谐社会建设实践,是和谐社会建设对实践主体的又一个新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的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作为自己行动的标准,引导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把构建和谐社会当做是自己的重要职责,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努力推进公共权力与公民社会对社会事务的共同管理,带头成为民主的表率、法治的表率、善治的表率、宽容的表率、诚信的表率、合作的表率。 (五)要努力把社会和谐状态延伸到虚拟社会 和谐社会应该是全方位的和谐,不仅包括真实空间,而且应当包括网络的虚拟空间。和谐社会要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互相尊重各自的人格、以诚相待、传播健康向上的信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看到这一点,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网上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和谐状态延伸到虚拟空间。为此,要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抢占网络阵地,在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制定必要的网络法规,加强对进入我国境内的互联网进行监管和控制,维护我国的文化安全。要把网络道德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促进其增强网络自律意识。 和谐社会论文:浅谈基层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80在基层,80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基层,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也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最近,宁远县委提出了建设平安宁远,构建和谐宁远的奋斗目标。和谐社会,本质在和谐,关键在稳定。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打击犯罪,调处纠纷,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重要职能,在建设和谐宁远、平安宁远的过程中,文秘站网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建设和谐宁远、平安宁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基层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地位 首先,司法审判工作是实行依法执政的重要载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近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深入,我县城乡居民的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深刻变革中,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和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维权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这客观上要求依法执政应当是党在新时期执政的基本形式。人民法院保障依法执政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才能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其次,司法审判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保障。和谐社会应当是权利有保证、正义能伸张的社会。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裁判不公、执行不力、效率低下,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纷争就不能及时得到平息,法律就会失去人们的尊重和信仰,社会公平和正义就难以实现。 第三,司法审判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和谐社会应当是平安有序的社会。通过司法审判活动,能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能够定纷止争,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通过司法审判活动,能够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平等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投资环境。 第四,司法审判工作,是实现政通人和局面的重要保障。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活动,可以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现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平等参与;可以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各方面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不断得到有效保障;可以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司法审判工作,既是营造这种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又是维护这种和谐局面的防火墙。 二、基层法院建立四个长效机制,发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总的来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长效机制中,具体到基层法院应建立起四种“长效机制”,与时俱进,才能真正发挥职能作用。 (一)建立涉诉信访长效机制。从目前形成涉诉信访的原因,在司法机关内部主要由于:1、个别司法人员政治素质较低,缺乏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就案论案,不能将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能耐心细致地做好涉案人员的思想工作,而是武断专横,以法压人,当事人口服心不服,甚至有失公平、公正原则,造成案件当事人的怨愤,引发上访。2、司法机关的公信度在普通百姓中偏低,办案质量不高或久拖不决,引起当事人不满,致使一些涉法上访人员产生了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扭曲心理。3、处访机制不健全。一旦出现问题,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丧失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使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对此,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建立涉法信访的长效机制,即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上报机制。每月自下而上对重点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敏感案件、可能发生进京上访的当事人进行认真排查,登记造册,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通过说服教育解决的,要坚持紧盯死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要认真总结多年来处理涉诉信访的经验教训,全面系统地提出处理此类问题的方法、原则和应该遵循的规律,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多疏导、多反思,正确处理,减少失误。建立诉讼风险预先告知和复查听证制度。涉法上访案件,相当部分是由于当事人承担了一定的诉讼风险后不理解而引起的。因此在法院立案的同时,务必将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案件。对典型疑难案例,实行申诉听证制度,把个人接访变为合议庭听证,对个别上访老户必要时由上下级法院联合听证,变老户上访为法院下访,同时强化对信访工作的流程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并随时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基层法院要成立信访工作办公室,专司申诉信访工作,并建立起系统规范的信访工作体系,畅通信息,协调联动。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信访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和承办法官的直接责任。 (二)健全完善“严打”整治长效 机制。现在“严打”整治斗争虽然告一段落,但工作劲头仍不能松,打击力度还不能减,要看到治安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乘势而上,努力维护好良好的稳定环境。要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突出严打重点,坚持不懈地做好“处法”和打击邪教组织工作;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执行宽大和惩办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在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做到罚当其罪,不枉不纵。工作中,坚持做好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判前法律教育、判中认罪教育、判后服法教育。将惩罚、改造和预防犯罪相结合,实现刑罚的最终目的。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坚持感化、教育、挽救方针,与家庭、社会配合,做好少年犯帮教工作,同时,要将已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汇编成宣传资料,发放到辖区中学,用真实、典型的案例教育青少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要在“严打”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形成一套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维护治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涉及国有企业改革中、各类基金会、供销社股金及各类非法集资兑付中的抓好维护稳定工作;重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拖欠问题的化解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建立“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调解工作着重要在“三个坚持”上下功夫。一是要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坚持“调防结合”的原则,通过调解工作,努力把各种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降低到最低的程度,保证各级党委、政府集中精力抓好中心工作,推进各项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既坚持依法调解,也要依靠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一些法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进行调解,并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三是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既要继承传统,又要积极借鉴国外诉讼外调解发展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勇于开拓实践,积极创造出新经验,不断推进调解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好诉讼调解与“大调解”的衔接工作,做到依法做好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要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对民商事调解工作要重新认识、重新定位,把民商事调解工作贯穿到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把防止民商事纠纷矛盾激化作为调解工作的重点,克服诉讼调解已经过时,片面强调判决观念,克服当前存在的简单化调解、走过场式调解、甚至弱化调解的做法,把调解工作作为严格贯彻民诉法坚持不懈地抓好,体现“准、快、稳”三个字。“准”就是调解民商事纠纷要找准要害,抓住了纠纷的主要方面,对矛盾的发生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一切纠纷都会迎刃而解。“快”就是不拖延,及时调处。“稳”就是在调处易激化的案件中,先要稳定当事人情绪,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避免恶性事件发生,最大程度上的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构建惩治预防腐败长效机制。长效机制成效如何关键在队伍。为此,要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筑牢反腐倡廉的基础,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将司法为民意识贯穿于审判和执行案件全过程,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忧,必有所虑;民有所求,必有所为。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引导和敦促全院法官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秉公执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对发现违法审判行为,坚决追究责任,绝不能姑息。严格落实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真正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一道防腐倡廉的“隔离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制度,对热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定期轮岗交流,对在廉政问题上反映较多或有违法违纪苗头的法官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公正、为民、清廉、高效”要求落到实处 和谐社会论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经济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妇女事业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团现有妇女6290人,她们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撑起了“半边天”,特别是在“巾帼建功”和“三学三比”活动中,广大妇女为我团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和谐社会的本义和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男女统筹发展、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社会。 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 积极促使妇女就业、妇女参政、妇女教育、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妇女是一支巨大的人力资源,是团场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她们和男人一样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在体现自身价值的同时,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推进男女平等的实现。据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末,全团从业人员8495人,其中女劳动力为3568人,占42%;团场干部有780人,其中女性有410人,占52%;副科以上干部102人,其中女性有17人,占17%;副处以上干部有9人,其中女性有2人,占22%。她们在不同的岗位兢兢业业,发挥着光和热,为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立下了汗马功劳。 三年来,我团各级妇联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不断深化“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各项改革,在经济建设中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涌现出一大批女先进、模范、“三八红旗手”、“岗位能手”、下岗再就业明星,成为活跃团场经济、打造和谐团场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不断深化“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 妇联是妇女的“娘家”,是广大妇女姐妹信赖的妇女组织,组织和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是妇联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中,妇联扮演的不仅是妇女的“贴心人”,更重要的是妇女“领头人”的角色。 1、把提高农牧连队妇女科技致富能力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深化“三学三比”活动。一是发挥基层妇女业余学校的作用,提高农牧连队妇女文化科技素质。二是坚持不懈开展“科技、卫生、法律”进社区、连队活动,与科协、司法、计生部门联合,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送“科技、卫生、法律”下乡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多、更新、更直接的农技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科技水平、健康法律知识。三是抓好典型示范工作,带动更多妇女科技致富。如蔬菜站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陈菊香凭借着自己一双勤劳的双手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已经发展成了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示范小区,每年接种食用菌菌袋12万袋,生产新鲜食用菌60吨,年创产值20余万元,利润10万余元,她还作为全国“星火科技致富带头人”在北京做报告。在陈菊香的带动下,园区内食用菌种植户现已发展到14户,家庭纯收人均在3万元以上。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科技兴家”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了“兴一家、带一区、兴一业、富一方”的增收致富链条。 2、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激励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创造新业绩。一是通过对女职工进行现代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教育广大职业女性要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行业服务。二是继续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创建活动。三是积极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我们以岗位帮扶、技能帮扶、社区就业帮扶、法律与政策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引导下岗失业妇女改变择业观,增强再就业信心,帮助她们再就业。四是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变择业观,帮助她们就业。据统计,三年来,共举办下岗失业职工培训班28期,培训女职工970人次,使287名女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深化发展“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我团各级妇联在深入开展“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活动机制管理有待完善。 2、妇女的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男主外,女主内”和男强女弱的思想还十分严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各级妇联要主动积极协调,多方寻找机会解决资金问题的渠道,特别是要争取各级党政主管领导及单位的支持,寻求解决的有效途径。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必须通过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使各级领导和妇女组织对此项工作有更深层次的认识。此外还要重点加强平时的明察暗访,聘请社会监督员,发现 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出现一阵风和单纯为了应付而做的表面文章。 3、进一步拓展活动的形式和内涵。目前“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面临着许多发展契机,需要进一步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涵,如结合我团打造“兵团首府第一团”、建设“西郊城区”的要求,继续开展女性素质工程,组织开展“科技致富女能手”、“巾帼文明示范岗明星”、“巾帼文明示范岗标兵”等评比活动,在社区及团场中心区开展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一条街”活动,在社区组建壮大“巾帼文明示范岗”志愿服务队等,使创建活动更有针对性性。 4、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 利用妇女业余学校、科技之冬活动、岗位培训等机会,组织妇女参加学习,转变择业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力。 和谐社会论文:发挥地方人大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对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实践与思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今年2月,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特征进行了科学概括。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理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贡献全部力量。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和谐社会是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人的愿望得到充分表达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基石,也是人民实现民主权力的基本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谐社会内在地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畅通民意渠道,协调各方关系,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形成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可以利用自己的独特地位,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要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有机统一起来,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完善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制度,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本届人大以来,我们积极做好制度创新工作,先后修订完善了公民旁听人代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多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质量。今年初,在全区各街道设立人大街道工委,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具体举措,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发挥法制保障作用,推动社区文化、卫生、管理、治安、服务等工作的健康发展,将人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切实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村民自治、居民自治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直接管理自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代表通过视察、检查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完善村级民主和社区民主,保证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使宪法规定的三自四民主的自治原则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三是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玄武进程。依法治区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举措。要通过完善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等途径,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行使权力,努力建设一个透明、诚信、负责、理性的法治政府,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发展是和谐的物质基础,和谐是发展的最终目标。抓住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一些长远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也是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首先,要加强对地区年度奋斗目标的监督。坚持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突出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加强对政府编制目标任务的审查,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体现区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年度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强化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积极推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其次,要注重促进发展中难点问题的解决。一方面,围绕年度议题安排,适时组织代表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调研、视察,提出有针对性、有分量的建议和意见,促进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及时了解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围绕地区发展中教育公平、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卫生服务等重大课题,审时度势,精心选题,寓支持于监督,帮助突破和解决难点问题,更好地发挥常委会审议一个议题、解决一些问题、促进一项工作的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第三,要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平与正义。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和防火墙。要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司法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适时听取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推进审判、检察职能改革,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公平。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激活内生动力。人 的利益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核心。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最根本的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作中,要突出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强调研视察,发挥代表作用,督促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一是要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的地位决定了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切实加强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更好地促进代表执行职务,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好“代言人”,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要积极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个人持证视察,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努力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二是要切实加大代表建议件办理力度。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集中反映了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把督办代表建议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着重在解决问题上下工夫。
预算管理论文:浅议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一、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 1、全面预算管理为企业实施战略管理提供了基础条件。企业实行的计划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技术管理等都是子系统管理、部门单位管理,不能从战略高度 整合资源和聚合力量。只有全面预算管理才能更好地协调价值链、供应链、作业链之间的关系,保证战略方针的贯彻执行和预定经营目标的实现。 2、全面预算管理为出资人对企业实施合理有效的监督提供了基本依据。全面预算管理为出资人提供了合理有效监督的平台,有利于出资人履行职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也有利于对经营者业绩的评价、考核和奖惩。 3、全面预算管理能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发现管理中的漏洞,从而有利于不断改进各项消耗标准、现金安排等基础工作。 4、全面预算管理的推行有利于解决困扰经营者的分权管理与集权控制的矛盾,有利于企业经营预警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落实企业的利润、资金、成本费用、业务量等目标责任,有利于挖掘企业资源潜力而实现协同效益,也有利于企业实施精细生产、流程再造、MRPⅡ等现代管理模式。 二、稳定、积极地推进全面预算管理 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西航集团公司”)是国家一五建设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之一,拥有资产总额50多亿元,在职职工13 000多人,下辖3个全资子公司、3个中外合资公司、14个专业化分厂,企业规模大,管理幅度宽,并从2003年开始尝试全面预算管理。 (一)构建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 西航集团公司根据全面预算管理要求成立了组织机构,从上到下设立了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及预算控制小组。 1、预算管理委员会是非常设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是公司经营层领导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总经理担任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担任副主任委员,生产、供应、技术、技改等部门的副总经理担任委员。 2、预算管理办公室是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专门机构,负责全面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预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预算管理办公室主任,财务处处长、计划处处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主要由财务处、计划处、外贸处、生产处、物资供应处等部门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3、预算控制小组是各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履行预算管理职责的非常设机构,各二级预算单位(分公司、分厂、处、所等)行政正职担任预算控制小组组长,小组其他成员由预算员、计划员、会计员及相关业务人员构成;厂设专职预算员,职能管理部门设兼职预算员。 (二)分步骤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西航集团公司采取与高校联合的方式,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作为全面预算管理的技术支持系统,并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这一系统工程。 1、考察调研阶段:公司预算课题小组认真研究了宝钢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案例,同时实地考察了江南造船厂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工作情况,起草了考察大纲,并组织有关业务负责人讨论学习,从而拓宽了工作思路。 2、方案设计阶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起草完成了《全面预算管理设计方案》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实施步骤》,并通过可行性论证,出台了《全面预算管理实施方案》,设计完成了《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以及说明书等。 3、培训宣传阶段:要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前提。公司总经理可亲自做动员讲话,分层级对公司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预算员进行培训, 让其了解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的现实意义、应发挥的作用以及全面预算的基本内容和各部门的职责,让预算员掌握全面预算的内容、编制方法、执行监控及考核等,并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园区网等宣传媒体进行普及性宣传,营造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有利环境和氛围,使全体员工理解、支持并参与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4、试运行阶段:为了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理顺工作流程,以实际执行结果检验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公司利用两个月时间试编制2003年预算,并通过预 算模拟考核有关单位,发现了现行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 5、完善实施阶段:公司从体系试运行暴露的问题入手,以保证体系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为原则,设计完成了《全面预算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全面预算管理 办法》、《全面预算实施细则》、《全面预算管理分析控制体系》、《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标准》等,其中预算管理表格113种,预算分析控制表格19种,在各种 条件趋于成熟的情况下可予以实施。 (三)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 1、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出全面预算管理的作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开发出一套高效实用的预算编制及调整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财务信息网络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编码系统,且编码系统至少具备会计科目编码、部门编码、物资编码、往来单位编码等。 (2)保证各部门各种原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如在以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费用定额作为编制预算的基础时,如果定额制定不科学、不合理,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且也不利于做出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 (3)完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等规章制度,为全面预算管理的编制提供制度保证。 (4)明确划分各部门管理职能的权限。 全面预算管理的顺利实施需要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公司必须在管理方面练好内功,同时建立起一整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满足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的经营管理模式。 2、正确认识预算与计划的关系,保持预算与公司各项计划相统一。计划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统一并存、互不矛盾。全面预算管理源于计划管理,是对计划管理的量 化,是计划管理在财务管理中运用的具体化。只是全面预算管理较之计划管理更注重过程控制和全员参与,它能更好地运用核算手段实现经济业务中参与人员责、 权、利的有机结合,使业务管理更好地实现制度化和标准化,使得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形成合力。西航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以公司各项计划为依据,将公司所有 计划内容纳入了全面预算,涉及计划、生产、供应等诸多部门,是物流和价值流的高度统一。 3、逐步理顺全面预算考核评价体系与公司内部经营责任考核体系的关系。内部经营责任考核体系包括公司经营方针目标、经营责任书、厂长模拟年薪制等。在目前的管理模式下,二者双轨并行,但公司最终要把内部经营责任考核统一到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上来。 三、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全面预算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公司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取长补短,不断完善与提高。换句话说,只有靠自身不断摸索总结,才能找到一个理想的“药方”,那种照搬照抄的“拿来主义”是行不通的。同时,在推行过程中应分步骤实施,注重实际,不能急于求全与求成。 2、必须不断完善预算标准和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力求做到全面、系统、科学、先进,同时体现可控制、可考核,既客观反映经营水平,又满足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 3、全面预算管理工作量大,没有信息化的支撑是不可想象的。公司应依托园区网不断完善财务信息系统,同时应开发全面预算管理相关软件,这样才能保证预算编制、控制、分析、调整、考核、评价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4、全面预算管理应与“流程再造”和“不断改进”理念相结合。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活动,与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流程紧密结合,因此在公司流程再 造过程中,全面预算管理需要不断改进。同时,通过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暴露物流、资金流及信息流在流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推动流程再造工作,促进企 业不断改进和完善,二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 预算管理论文:对油田企业预算管理的思考 油田企业在九十年代初就实施了预算管理,在其发展壮大过程中不断加化了预算管理,尤其是在境外上市成功之后,更加重视预算管理。对油田企业来说,己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就油田企业的预算管理作一探讨。 一、目前,油田企业预算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主要的问题 1、预算的编制方法停留在传统的编制方法上 一些行之有效的先进编制方法,如弹性预算、零基预算等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目前,油田企业普遍采用“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或者说采取增量预算和减量预算,实质上就是在上期预算执行结果的基础上,结合预算期的情况,加以适当调整而编制的预算。这种预算方法比较简便,但是,它以过去的水平为基础,实际上就是承认过去是合理的,无需改进,因循沿袭下去,导致利益分配格局固定化,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2、预算在实务操作中还限于静态管理,未能很好地开展动态管理 一般来说,我们是一年作一次预算,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也很少或没有作出与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相适应的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复杂多变的,在编制预算时,虽然我们对预算期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方面因素进行了预测和分析,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将会产生各种难以预料的变化。对于产品单一的油田开采业来讲,原油价格完全由市场定价,每月都发生变化,无法预料。产品资源即油或气埋藏在地下,看不见,摸不着,也无法估计,我们对地下资源的认识也不断发生变化;所有这些变化无疑会影响预算的正确性,甚至会导致某些预算偏差较大。 3、预算管理中的关联交易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由于企业重组改制后,原来的油田企业分开形成了上市公司和存续公司两个企业,这两个公司在经营范围、法律地位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双方的经济往来,不再是企业内部行为,而是作为两个经济实体,通过关联交易行为来具体体现。但在目前的关联交易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价格不公允。目前有“政府价格,市场价格、协议价格”三种价格。有政府定价的好办,而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市场价,没有市场价又是个什么价?双方对关联交易的成本价和协议价的测算口径不一致,使双方在结算价格上产生争议。市场价是以市场为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价格及费率,应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标准。 二是签订协议和执行协议都难。由于存在上述问题,使双方难以达成共识,所以签订协议难,认为“协议是议不是法”, “协议,协议,干了再议”,于是,到了执行协议时,上市企业强调“我给你多少钱,你就得给我干多少活”,而非上市企业则强调“我干多少活,你就得给我多少钱”,双方之间缺乏交叉结合点。 二、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认为应该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树立全员参与意识 全员参与它包含部门参与和全体员工参与两个方面。 (l)树立职能部门参与意识,实行部门预算。企业的各个职能部 ,是企业各项重大管理政策、方针和措施的制定者,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只有对他们所承担的工作实行责任预算,让他们直接参与预算管理,以预算为依据,激励他们自觉、自主地以责任预算为工作目标,才能使预算管理取得理想的效果。这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预算管理责任化。企业实施预算管理,不仅要编制企业的全面预算,而且还要编制各个部门的责任预算,形成责任预算管理体系。责任预算按经济活动的主体来反映的,反映了各个责任单位的经济活动;责任预算为各个责任单位确定了奋斗目标,这个目标能否达到,,则取决于各个责任单位的实际执行情况。 二是预算管理自主化。预算管理要达到以预算为依据,以激励为手段,实现企业各个部门自主管理的境界。自主管理以本部门主观能动性的管理为主,以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协调为辅,形成靠经济活动的实际执行者来自主自觉地实施相应的预算管理。 (2)树立全体员工参与意识。企业预算管理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是由企业不同的个人分担的。员工所承担的工作而言,他们是最熟悉情况的,是预算的实际执行者。预算编制的水平如何,如何去完成预算,他们最有发言权。所以,我们应当动员企业全体员工主动参与预算的编制和控制,为更好地实施预算管理献计献策。 2、实行动态预算管理 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我们主张预算管理实行动态预算管理,即在预算期初,编制预算时根据当时的预计业务水平来编制预算。但是,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时,应当以实际完成的业务量的预算数为基准来分析企业经济活动预算的执行情况。另外,在预算实施的过程中,为了分析、控制经济活动,了解经济活动是否能够达到预算管理的要求,也需要以动态预算作为工具。当企业一旦发现市场行情的变化,业务量有变化,就可以根据当时能够准确确定的业务量来动态地编制预算,这样就可以把预算建立在一个准确的水平上。 3、采用零基预算,挖掘降低费用潜力 笔者认为零基预算不仅能压缩经费开支,从而切实做到将有限的经费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而且零基预算的编制过程,就是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员工挖掘潜力的过程。如果把这个过程和企业的革新改造紧密结合起来,那么,对于企业降低费用和成本是十分有利的。 4、使交易价格变得合理 要建立公正合理的价格体系和定额标准,尽快、有序地开放市场,采用招投标等方式尽量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使双方都能够接受运用市场和价格机制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使关联交易费用变得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按照协议定价,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协议的签定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的预算管理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 预算管理论文:有关构建以战略为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 传统的全面预算与战略管理相脱节,已经不能够适应当今市场竞争激烈,并且现今企业高度重视战略管理的环境。本文从讲述将战略引入全面预算管理的进步之处入手,从企业构建组织流程化再造,以及以平衡积分卡为依据,探讨如何建立以战略为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 一、全面预算管理与企业战略 (一)全面预算管理的含义 全面预算反映的是企业未来某一特定期间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计划。它以销售预测为起点,进而对生产成本及现金收支等各个方面进行预测,并在这些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出一套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损益表等预计财务报表及其附表,以反映企业在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它将企业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力资源流整合成为符合企业获取最大利润的经营指标体系。因此,从诞生到被广泛采用,全面预算管理本质上都是一种为实现企业目标而采用的企业管理方法和工具。 (二)企业战略对企业管理的作用 美国学者桑恩和豪斯历时7年对6个不同行业的18对大中型企业应用战略管理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发现:运用了正式战略规划的企业在投资收益率、股权资本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上都明显好于没有正式战略规划的企业。同时发现,企业采用正式战略规划以后,其经济效益比没有战略规划年份的效益有较大幅度的改善,可见企业战略对企业管理的重要作用。在我国企业实行战略管理同样有很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如下四方面:第一,战略管理应用对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走向市场有重要作用;第二,战略管理对企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企业合理格局有重要作用;第三,战略管理是加快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第四,战略管理也是适应全球性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育我国企业比较优势的需要。 (三)全面预算管理对企业战略的支撑作用 全面预算管理对企业发展战略的支撑作用有:第一,加强企业日常活动与战略的联系;第二,强调整体业绩,增强预算系统处理跨部门事项的能力;第三,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第四,增强基层管理者和员工的参与度。可见,战略导向的全面预算在企业推行战略管理,提高竞争优势方面,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传统全面预算管理的不足之处 它以长期销售预测或目标利润为依据,编制资本支出预算和经营预算,经营预算以销售预算为起点,按以销定产原则编制,再根据资本支出预算和经营预算编制财务预算。传统全面预算忽视了战略的存在,它假定企业未来继续生产原有产品并且未来产品的销售是可预测的,以销售预测或目标利润为依据,编制资本支出预算、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这显然是以企业外部环境相对平稳,市场竞争不很激烈,企业单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前提下。在现今企业高度重视竞争优势的形式下,这种前提假设失去存在的基础。 三、将战略引入全面预算管理的进步之处 首先,战略预算的引入改变传统预算的原有定位,预算不再仅仅是一个管理控制系统,而被重新定位成一个战略实施系统,本质是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而配置企业资源的一种管理活动。 其次,在预算内容上,战略预算使预算内容更加丰富和全面。战略预算可以扩充到包含财务、市场、内部运营和学习与成长四个方面的内容。 最后,从预算的编制程序来看,预算编制以战略预算为起点,先考虑战略预算,再考虑运营预算,改进了传统预算的编制程序,保证战略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得以优先考虑。 四、以战略为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战略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的关系 战略管理是全面预算管理的起点及导向。企业战略决定了全面预算管理的导向,要求企业在立足自身战略及公司所处的发展周期和市场环境来选择适合自己的预算管理模式。如创新期和成长期的企业一般选择规模导向下的预算管理模式,因为其一定时期内的战略为增加市场占有额及扩大公司规模;成熟期的企业宜选择收益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在相对有限的发展空间下通过降低成本等形式提高利润。 (二)衔接战略与全面预算管理的方式 1.企业组织流程化再造 以“作业”或“流程”为中心的扁平式组织结构,能够适应顾客的需求变化,对企业内部价值链进行优化,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面对组织结构的变化,预算管理体系也应进行与其相适应的变革,用一种面向流程、以作业为基本的预算执行单位来构建预算管理体系。 (1)作业分析与作业中心的建立 作业分析是通过对产出、作业、资源及其相互关系的识别和计量评价作业的有效性和增值性,据以重组流程和价值链,以提高作业效率和作业价值,降低成本。企业应在作业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作业中心。 (2)流程分析与流程中心的建立 流程是由企业相互关联的多项作业构成的一个从始至终的连续的过程。以价值链为工具,流程可分为三类:实现价值增值的核心流程、提高核心流程性能的增强流程、不直接为客户创造价值,但为其他流程提供必要支持的支持流程。流程分析的任务是运用与流程相关的分析方法对流程作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在此基础上识别能最大程度给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核心业务流程,按照经优化的核心流程组织业务工作,简化合并非增值部分的流程,根据顾客需求来建立流程中心。 (3)预算管理组织的建立 为了使战略目标能够分解到各个作业中心与流程中心,解决战略转化为预算过程中先天性缺乏路径问题,还应设置预算管理组织,应成立由公司董事会成员、主管财务的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预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应按各作业中心与流程中心的职责进行预算指标的分解、汇总。在明确各中心目标和责任的 同时,授予各中心相应的权力,使权力和责任对等。 2.以平衡记分卡为依据 Kaplan和Norton(2008) 提出利用战略地图规划战略,利用平衡计分卡组织协同,利用预算规划运营。 平衡记分卡围绕企业战略目标,从财务、顾客、内部营运过程、学习与成长等四个角度入手。在财务角度,平衡记分卡保留财务方面的指标,一般涉及获利能力,如经营所得、回报率,或经济附加值等标准。顾客角度,要求经理们把为顾客服务的声明转化为具体的测评指标,这些指标应能反映真正与顾客有关的各种因素,从顾客角度一般可选取市场占有率、顾客满意度、顾客获利能力等指标进行评价。内部营运过程角度,主要选取创新能力、营运能力水平、售后服务水平等指标进行评价。创新与学习角度,主要考虑企业要创造长期的成长和改善应必须建设的基础设施。企业的学习和成长过程包括人员、信息系统和企业程序三方面,其中人员方面的评价指标主要有职工满意程度、职工稳定性及创新性等。 平衡记分卡的特点表现在非财务指标的引进、企业战略与业绩评价的结合、平衡理念的导入和管理信息资源的开发等方面,能够把企业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的绩效管理联系起来,从而构建起企业战略执行的基础架构。 战略预算可遵循如下程序:战略——具体目标(平衡记分卡指标)——启动计划(经过平衡记分卡指标的衡量和筛选)——预算,一方面确保预算是在战略指导下形成的,另一方面,较容易地确定企业应当启动的战略计划,并使其以预算的形式得以落实。 将战略与全面预算管理相结合,已经是未来全面预算管理发展的趋势。本文从组织流程再造,以及平衡计分卡的应用探讨了将战略引入预算管理的模式。为了确保战略能够与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很好的结合,还需成立预算委员会,建立与预算良好匹配的组织结构,赋予这些组织与预算执行责任相对等的权力。确保战略与全面预算的良好衔接。 预算管理论文:商业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概述 一、推行全面预算的必要性和作用 推行全面预算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积极作用。1999年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合颁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加强财务监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全面预算,在我国市场经济越来越发展的今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产品升级换代越来越快。因此在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中引进全面预算管理显得非常重要。 全面预算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经济活动计划的数量表述,是企业控制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考核所属部门,单位经营业绩的标准。全面预算包括业务收支预算和财务预算。财务预算包括资本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全面预算的作用主要有三: 1、可以帮助企业改善未来的经营状况。通过编制预算,许多潜在的困难能尽可能地事先预见,从而防患于未然,帮助企业改善未来的经营状况,降低经营风险。 2、是市场经济下衡量企业业绩的标准。使用历史数据评价业绩,存在着两个不足:一是在市场经济情况下企业竞争、经济形势和其他因素日益变化,使得现在与过去业绩之间缺乏可比性;另一个不足是将来的一些机会因过去不存在而可能被忽视。使用预算可提醒企业经营者考虑在新的市场环境中可能产生的收入,成本和利润。因此依据新的情况所做的预算作为评价管理业绩的标准,更能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3、能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沟通。通过预算可以促使各部门不仅考虑本部门的工作目标,还要考虑各个部门及公司总体间方方面面的关系;通过预算可以使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知道自己在一系列配套计划中的工作目标,可以促进企业各部门间相互协调与沟通,从而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 二、商业企业编制预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商业企业预算目标。 在市场经济中,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不同情况,决定自身的预算目标。现阶段商业企业预算目标,应该以销售为中心,其他预算应与销售预算密切配合,协调平衡,最终达到现金流量的平衡。这与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商业企业编制计划以来购计划为中心有本质区别。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我们曾片面地以利润为中心,忽视了现金流量的平衡。实践使我们感觉到企业是否能生存发展,关键在于现金流量是否能平衡。但强调现金流量的平衡,不是企业不需要利润。理论上,现金流量与利润是一致的。现金流量与利润存在差异,仅反映在不同的时间段,这是由于利润受会计政策的影响,可以人为调节,而现金流量则反映了企业的真实情况。如果我们的目标仅以利润为中心,而忽视了现金平衡,企业盈利不可能长久;相反虽然企业短期亏损,只要保持现金流量平衡,企业还会盈利。我们集团下属的百货总公司和文化总公司,曾经创造了每年几千万元的利润,由于忽视对应收帐款的风险控制,现金流量不能平衡,最后经营受阻。相反第一八佰伴前几年连续亏损,但始终将保持现金流量平衡作为主要工作目标,最终扭亏为盈,进入良性循环。因此商业企业预算目标应该以销售为中心,以现金流量平衡为目标。 (二)商业企业预算编制的主要步骤。 (1)销售预算。通常是销售经理及有关业务人员精心收集信息并加以讨论的结果。 (2)存货预算。以销售预算为基础,根据不同商品的存贷政策,确定存货周转天数,将存货保持在较低水平。 (3)进货预算=预计销售数量十期末存货目标-期初存货。 (4)销售成本预算。在以上资料的基础上,可按照企业会计成本制度的规定编制。 (5)费用预算。为便于正确编制费用预算,应将费用分为变动成本预算与固定成本预算,按照历史数据,寻找出变动费用项目与销售额之间的比率关系,得出一些规律性的数据。 (6)利润预算。根据销售预算和成本费用预算编制。 (7)资本预算。根据项目单独编制,但必须以现金流量为目标,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8)资产负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与会计报表编制的主要区别在于,预算表列示的是预计未来的数据而不是历史数据。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不做资产负债预算。 (三)正确编制销售预算是商业企业编好预算的关键。 销售预算是整个预算的出发点。商业企业编制销售预算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如何编好销售预算,有几项工作很重要。 (1)销售预算要结合毛利与现金流量预算。从销售收入出发到现金流量为归结点。这体现了我们经营理念的转变,围绕预算目标,业务部门不仅要考虑扩大销售规模,还要考虑毛利额和资金流量。每个营销策略必须至少考虑三个问题:一是能增加多少销售;二是相应增加多少成本;三是如何确保现金流量的平衡。财务人员参与销售预算过程,一方面有利于财务与业务的协调,另一方面可寻找扩大销售与增加成本和现金流量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商品销售预测表可设计如下: 表中预计现金收入的计算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理一致。 (2)运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实行销售预算项目细分化。销售预算是否能真正反映市场动态,是否能真正得到有效执行,项目细分很重要。项目越细分,则目标越明确、责任越到位、越能反映商品结构的变化,越能随时调整商品结构、指导企业营销工作。但这对基础数据的要求量很高,企业必须能及时反映各种商品进、销、存动态情况。如果不使用计算机管理技术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零售企业。目前我们集团的一店股份、 东方商厦、第一八佰伴均实行计算机单品管理,能及时反映每一种商品进、销、存情况,为正确编制预算打下了良好基础。 (3)销售预算应采用滚动预算为好。由于目前市场产品变化很快,不确定因素增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有所变动,使原来的预算不能适应新的市场情况。为了使预算真正切合实际,更好地把未来的潜在因素考虑周到,销售预算以采用滚动预算为好,一季度调整一次。在基期编制预算时,先按年度预算分季,并将其中第一季度分列各月的明细预算数字,以便监督和控制预算的执行,至于其他三季的预算则可以先粗一点,只列各季总数;到第一季度结束后再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对第二季度的预算进行修正,按月细分,除第三、四季度仍按总数列示外,还增列下年度第一季度总数;以此类推。采用滚动预算有利于管理人员对预算资料作经常性的分析研究,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加以修正,更能发挥预算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4)销售预算必须坚持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充分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销售预算离不开高层的正确决策,如对企业目标市场的定位、市场份额、经营方向等。但制定具体销售指标又要充分吸收预算执行者的意见。因为业务人员贴近顾客,对市场潜力、顾客要求、竞争对手的情况比高层管理层了解得更细,销售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信息能帮助企业作出更准确、更现实的销售预测。高层管理者切忌简单地在上年实绩基础上加一定百分比,作为指标,然后层层分解,这容易造成预算不能真正反映市场情况。 (5)销售预算要辅以敏感性分析。预算编制出来以后会经常改变,这是非常普遍的。我们必须正视这种变化,对预算进行敏感性分析,即分析编制预算的假定条件发生变化时对预算产生的影响。一般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要辅以意外销售预算,即分别分析销售降低10%或更低时所处的境况,使有关管理层提前考虑企业在销售情况恶化时必须采取的措施。 三、预算控制中财务工作的重点——差异分析 要使预算的目标成为现实,预算的控制是其关键。预算控制涉及到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等各个方面,但财务管理始终发挥着积极作用。财务在整个预算控制中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分析预算与实绩的差异因素,找出差异的主要环节,将信息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解决办法。具体工作是每月按照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销售、进货、存货、变动费用、固定费用、利润、资本运作、现金流量等),分别编制各环节预算与实绩的差异分析表。 (1)差异分析表中不仅包括会计数据,也可能要包括一些非财务数据。比如仓储运输环节,不仅要体现仓储运输收入与成本,还要反映空仓率、平均每吨运费、车辆单位油耗;工资控制不仅要反映工资总额,还要反映人数、人员结构等。目的是要能反映某个环节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以及数据。 (2)“差异分析表中的项目设计要能区分可控因素与不可控因素。目的是要反映可控因素对差异造成的影响。造成预算与实绩的差异有许多因素,有些是可控因素,有些是不可控因素。比如采购经理不能影响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变化对采购经理来讲是不可控因素;但采购经理应预测市场价格的走势,并体现在采购预算中,保证采购成本不高于市场平均价,这又是可控因素。因此,差异分析表应该着重分析可控因素对差异造成的影响,目的是要分清责任,改变在业绩不佳的情况下,片面强调客观原因或片面强调主观原因,影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实行全面预算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企业应在实践中,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以及对预算执行控制的有效性,以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预算管理论文:某市烟草商业预算管理的思考 摘 要: “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peter f. drucker)曾经说过:“预算不是一场数字游戏,而是围绕战略目标的设立而进行思考的过程。” 自20__年我国烟草商业导入预算管理机制以来,该方法已成为企业的标准作业程序。本文针对__烟草商业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在全面预算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注重预算的编制质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与调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使预算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烟草商业 预算管理 思考 预算管理是企业在科学的市场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程序,对企业未来的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体安排。近年来,__烟草积极探索适合烟草商业实际的预算管理运作模式,在预算管理上逐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单一预算向全面预算的转变,对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预算管理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运行中凸显的一些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亟待解决的几个薄弱环节 1.编制时间比较滞后,运行时效相对较低。 虽说我市每年从10月份便着手安排部署次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但由于作为战略层的投资中心没能及时确定年度预算总目标,预算编制工作实际上要到次年的元月份才正式开始。我市烟草系统下辖9个县级营销部,经过“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编制流程的多次反复,整个预算编制工作历时长达半年之久。待全部预算审批、下达完毕,时间已到4月份,迟则到5月份才能完成,上半年的预算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部分可控费用,超进度开支现象特别严重,给下半年的预算执行带来巨大压力,编制时效“成本”过高。 2.预算分解偏离实际,方法不尽科学合理。 一是年度预算指标分解中历史业绩权重较大。在下达各县营销部销售预算指标、效益预算指标时,没有完全按照省烟草局推行的“因素分配法”进行,历史因素所占权重仍然较大。对某些指标没有设立一个“公允值”,习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全市保持统一的增长幅度,对上年预算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持续实行“鞭打快牛”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的积极性。 二是季度预算的分解过于简单化。费用预算分解也与销售预算一样,以前两年各季度实际发生数所占全年比重作为权数进行分解,没有考虑某些费用发生的特殊性,导致部分项目季度预算严重超支。 3.执行过程“盲目服从”,预算调整“弹性”过大。 一是对市场的变化反应迟钝。在执行过程中,当受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内部体制改革和经营方向调整等因素影响,预算基础发生变化时,有的预算责任主体仍在“严格”按照预算运作,“纸上谈兵”,缺乏应变能力。 二是预算调整机制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年度预算调整的随意性较大,没有根据预算调整原则进行。对预算执行中的偏差,预算管理委员会没有充分、客观地分析产生的原因;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预算责任主体没有自行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而是盲目地要求要追加预算指标。 4.成为考核唯一手段,上下“博弈”愈演愈烈。 预算管理过程中,只强调上下级的垂直命令与控制,把预算执行结果作为唯一的考核考评指标,重结果、轻过程,忽略了对预算执行差异的分析。各责任中心为了得到较低的业绩评价标准,有意提供虚假的预算数据风险,在上报预算时讨价还价,大大地留下余地,实行“宽打窄用”。有的则为了防止来年被“鞭打快牛”,虚报、用尽当年的预算指标。这些“对策”,导致预算管理流于形式,使业绩考核失去了公平性。 二、问题的成因及分析 上述问题综合起来,集中表现在预算目标确立、预算体系构建、预算过程控制和预算考评机制等四个环节存在缺陷,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不够”: 1.预算目标定位不够准。 一方面将预算与企业“十一五”战略目标等同起来,定位过高。虽说预算是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配合的战略保障体系,两者有密切的联系,但不能等同。“十一五”规划的时间跨度有五年,侧重于企业中、长期目标战略的实施,主要涉及外部环境中长期趋势的变化,以及企业如何对此作出反映;而预算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关注的是中、短期特定目标任务的完成,主要涉及企业内部运作。因此,公司战略是预算管理的目标导向,引导年度预算目标的确定;预算目标则是战略目标在本期内的财务具体化,为战略规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证。 另一方面预算目标制定不甚科学。在预算目标制定中,编制预算基础的许多假设尚未得到充分论证。作为战略层的投资中心,没有深入分析所处的市场地位、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的可能变动给预算目标带来的影响,没有认真查找__与省内其他地区间在经济、地理、交通环境上的差距,而是一味的按照上级的要求,追求卷烟人均销量、销售均价等指标达到全省行业平均水平,使预算“高不成,低不就”,失去了预算的有用性。 2.全员参与意识不够高。 一是上下互动、协作程度不高。部分县营销部的经理们本位主义意识较为严重,将精力集中在本部门个别任务效率的提高上,而对预算的编制工作持消极态度,仅在费用预算上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千方百计争得宽余的支出指标,忽视了企业的整体奋斗目标。 二是各预算中心的职责没有履行到位。许多部门都认为预算管理仅仅是财务部门的职责,对预算管理委员会分配的工作当作额外负担,经多次催促,才将质量不高的预算上报。执行过程中,各责任中心管理也不很到位,对预算执行中的异常现象没有采取应对措施,甚至听之任之,导致部分可控费用支出失控。岗位编制本就偏紧的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单打独斗”,某些工作也只好采取应付的方式,难以实现对预算的精细化管理。 3.过程控制措施不够实。 首先,预算信息反馈制度尚未健全。预算信息反馈是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控职能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包括定期书面报告、临时书面报告、例会和临时碰头会等多种方式,具有及时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而我们仅仅采用了书面报告的形式,预算执行差异形成的原因不能得到更深入地分析,控制措施不很全面,而且信息反馈也不是很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控的效果。 其次,预算调控措施没有落实到位。财务、审计、经济运行等部门在对预算执行差异进行分析和责任界定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调控意见和建议,但相关责任主体并没有认真地抓好落实,未能积极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措施并加以实施。实际业绩与预算执行的偏差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监控形同虚设,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得不到必要的保证。 4.评价考核体系不够全。 一方面,只设有年度综合考评,每月(季)的动态考评没有设立。动态考评作用于事中控制,服务于预算调控,主要是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预算差异予以及时确认、及时处理,为预算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在考评中没有遵循预算考评的可控性原则。依照该原则,各责任主体以其责权范围为限,仅应对其可以控制的预算差异负责,而我们在考评考核中往往忽视了这个原则,将所有不可控预算差异也全部“包”给各责任中心,由他们负责“埋单”。 预算管理是一个“pdca”循环改进的过程,预算考评在这个循环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对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把考评仅仅作为发放奖金的工具,为发奖而考评,没有事后的差异调查和分析,没有改进措施的落实,则不能充分发挥持续改进工作的作用。 三、全面预算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实际就是企业目标分解、实施、控制和实现的过程。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要抓好“五个提高”: 1.加强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时效。 一是提高各级员工对预算管理的认识度和参与度。预算管理是一种“全员参与、全方位渗透、全过程监控、全量化考核”的管理方法,没有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员工的一致重视和共同参与,是难以实施到位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必须将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好、抓实,切实加强对预算管理的组织领导。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到预算运行的各个环节,及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推动预算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是建立预算责任网络,对预算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在市公司本级,要按预算指标的性质实行归口管理;对各县级营销部,则按授权制度实行分级控制。各责任主体要积极参与预算的编制,对各个预算项目反复权衡、精打细算,使编制出的预算更加符合企业实际。实施中要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办法的要求,努力增加销售收入,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使预算真正起到控制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2.加快信息资源整合步伐,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当代会计学家汤谷良先生认为:“预算是与整个公司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人力资源流的要求相一致的经营指标体系。”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力资源流的高效、合一,是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前提与基础。目前,__烟草商业的物流、资金流已整合到位,人力资源改革也基本结束,但信息资源的整合尚处在初始设计阶段。现有的卷烟营销、烟叶生产、专卖管理、财务管理等电子商务系统相对独立,各种数据没有得到有效整合;经济运行数据信息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的方式相对较为原始,基本停留在半自动化状态,信息化程度不高。因此,必须立足现有信息平台,加快数据中心的建设,建立分析、预测模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预算管理是一项十分繁杂的系统工程,从编制到执行控制工作量非常之大,急需有先进、科学的信息系统来支持。我们要在金蝶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积极开发预算管理子系统,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在线审批、执行情况分析等预算管理功能,通过预算信息网络系统,实现预算信息及时传递,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把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起点。 3.实行编制方式多样化,提高预算管理效率。 在预算编制中,要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即:固定预算与弹性预算相结合、增量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定期预算与滚动预算相结合。在传统的预算编制方法基础上,针对固定预算的不足,按照卷烟销量3%左右的间隔,对费用、利润采用弹性预算,增强预算的适用性,为实际结果与预算的比较提供一个动态的基础。对上年部分完成或全部完成的项目,采用零基预算,一切从“零”开始,通过对项目重新进行审查、分析和考核,消除增量预算中一些不合理因素得以长期沿袭的影响。此外,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要采用滚动预算进行辅助,按季度滚动,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在每季度第三个月中旬着手下季度的滚动预算工作,使预算期始终保持一个固定的期间,以保持预算管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强化全程控制监督,提高预算执行力度。 预算是与日常经营管理过程相渗透的行为规范与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调控力,是顺利实现预算目标的关键。 首先,要健全预算报告制度,构建相关、及时的信息反馈系统。每月或季(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采用报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多种形式,及时地向各预算责任主体报告本期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揭示预算重大差异所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预算反馈报告要突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月报反馈的重点是各相关责任项目的预算执行过程,以便动态的掌握预算的运行状况,季(年)度预算报告则着重反映各时期的预算执行结果,以便于考核。 其次,建立全方位的预算控制体系,对预算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控。把预算控制渗透到企业的各个业务过程、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覆盖企业的所有部门和岗位。以业务流、资金流为监控重点,财务、审计、经济运行、生产经营等部门为主要控制监督责任人,按照各自的预算监控权责,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考评、奖惩实行全过程监控,及时解决、修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 5.加大考核评价力度,提高预算运行质量。 预算是与期终总结相关的业绩评价与奖惩体系,没有以预算为基础的考核,预算就会流于形式,就会失去控制力。考评过程中要注重个人考评与集体考评相结合,动态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在科学、合理的评价经营业绩基础上,严格按照奖惩办法进行兑现。 一要健全月度绩效联酬考核办法。将卷烟销量、贡献毛益、可控费用、营业利润等月度预算指标及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质量,分别与各预算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当月的绩效工资挂钩。每月末,由预算管理考核小组对各县级营销部及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指标间的差异进行确认,然后根据绩效联酬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要把预算考评与年度经济 运行综合绩效考核相关联。年度终了,以年度卷烟销量、烟叶收购量、目标利润、成本费用利润率、人均劳动效率等预算指标为主要内容,结合《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进行县级营销部领导班子的综合考评,对成绩优胜者予以适当奖励。 预算管理论文: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实践探索 预算是一系列反映企业未来一定预算期内预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指标的总称。预算管理是企业对未来整体经营规划的总体财务安排,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是发达国家成功企业多年积累的经验之一,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有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预算编制宜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参与性编制方法 整个过程为:先由企业高层部门提出企业总目标和部门分目标;各基层单位根据逐级管理原则制定本单位的预算方案,呈报分部门;分部门再根据各下属单位的预算方案,制定本部门的预算方案,呈报企业预算管理部门;企业预算管理部门(由财务、计划部门组成)审查各分部门预算草案,进行沟通和综合平衡,拟订整个组织的预算方案;预算方案再反馈回各部门征求意见。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形成最终的预算,经企业最高决策层审批后,成为正式预算,逐级下达各部门执行。 二、预算内容要以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量为重点 营业收入预算是全面预算管理的中枢环节,它上承市场调查与预测,下启企业在整个预算期的经营活动计划。营业收入预算是否得当,关系到整个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成本费用预算是预算支出的重点,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成本费用是决定企业经济效益高低的关键因素。现金流量预算则是企业在预算期内全部经营活动和谐运行的保证,否则,整个预算管理将是“无米之炊”。在企业预算管理中,特别是对资本性支出项目的预算管理,要坚决贯彻“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这里的“入”可以从过去自有资金的狭义范围拓宽到举债经营,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的偿债能力,杜绝没有资金来源或负债风险过大的资本预算。 三、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要建立单位、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长期任务。因此,要把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加强内部基础管理的首要工作内容,成立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并确定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预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预算管理工作在这些方面还不规范,尤其各经营单位对经营收入的预算工作开展不力。这需要管理部门加强指导,设计合理的、操作性强的预算管理程序,提高收入等预算指标的准确性、有效性。 四、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必须切实抓好“四个结合” 1.全面预算管理要与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相结合。预算控制以成本控制为基础,以现金流量控制为核心。只有通过控制现金流量才能确保收入项目资金的及时回笼及各项费用的合理支出;只有严格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内部财务结算中心的功能,才能确保资金运用权力的高度集中,形成资金合力,降低财务风险,保证企业生产、建设、投资等资金的合理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全面预算管理要同深化目标成本管理相结合。全面预算管理直接涉及到企业的中心目标——利润,因此,必须深化企业目标成本管理,从实际情况出发,找出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问题,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制定降低成本、扭亏增效的规划、目标和措施,并且积极依靠企业全体人员降成本和科技降成本,加强成本、费用指标的控制,确保企业利润目标的完成。 3.全面预算管理要同落实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控制力和约束力相结合。全面预算管理的本质要求是一切经济活动都围绕企业目标的实现而开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落实经营策略,强化企业管理。因此,必须围绕实现企业预算来落实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控制力和约束力。预算一经确定,在企业内部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各部门在生产经营及相关的各项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切实围绕预算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的执行机构应按照预算的具体要求,按“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编制季、月滚动预算,并建立每周资金调度会、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等例会制度。按照预算方案跟踪实施预算控制管理,重点围绕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两大主题,严格执行预算政策,及时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适时实施必要的制约手段,把企业管理的方法策略全部融会贯通于执行预算的过程中,最终形成全员和全方位的预算管理局面。 4.全面预算管理要同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经济利益相结合。全面预算管理是一项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和全程跟踪、全程控制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企业预算各项主要指标的全面完成,必须制定严格的预算考核办法,依据各责任部门对预算的执行结果,实施绩效考核。具体可实行月度预考核、季度兑现、年度清算的办法,并且做到清算结果奖惩的坚决兑现。同时,还要切实把预算执行情况与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分明,从而使经营者、职工与企业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共同体,最大限度地调动经营者、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预算管理论文:企业推行预算管理的思考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财务管理中心地位的确立,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企业管理方式的选择中,预算管理以其在企业经营中的独到功能和作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现在,我国已经“入世”,对国内企业而言,已置身于国际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中,如何提高管理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预算管理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值得我们学习和合理应用。企业家和企业管理人员应该树立预算管理的意识,并且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将预算管理运用到企业管理中来,为企业经营服务。 一、预算管理的内涵与特征 (一)预算管理的内涵 预算管理是企业利用价值和价值形式在科学的市场预测基础上,对企业未来的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规划、控制与协调。预算本身属于计划的范畴,但预算管理不等于计划管理;预算管理不单纯是财务、会计或某个特定职能部门的管理,而是企业管理;预算管理是在市场背景下企业内部的管理,是计划与市场两种机制在企业层面上结合的体系。 说起预算,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第一,预算不等于预测。预测是一种事先的估计,它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并且程序化不明显,而预算是根据预测所制定的几种方案,并从这几种方案中选择出一种最好的方案,必须是程序化的和书面形式的;预算是对预测的一种反映,是对预测的规划。第二,预算不等于财务计划。预算属于计划的范畴,但不等于财务计划,它已远远超出了财务计划的范畴。第三,预算与市场经济机制并不矛盾。着名经济学家科斯认为,企业存在的原因是企业内部交易的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或市场契约的成本,从而能够节约社会成本。为什么企业内部契约成本低?是因为企业内部存在一个能使之发挥这种作用的指挥家,这个指挥家就是预算。从机制上讲,预算化管理更能发挥作用,预算一旦确定,管理过程就是预算控制过程。 (二)预算管理的特征 预算管理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 1.综合性。在西方,一些管理上较为先进的企业已经在削弱企业内部职能的界限,使之能相互融合在一起,以便于更好地进行综合协调,减少资源闲置现象。 2.战略性。战略问题要分析动态环境,包括国际、国内环境,政治、经济、金融、法律、自然环境等,预算管理也要将市场和企业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预算不仅仅是某个时点的预算,而是一个滚动式的概念,是持续不断的。预算必须考虑企业的生命周期,不同的时期其预算管理也各不相同,特别对于目前国内企业资产重组、企业合并、企业兼并、企业拍卖、股份制等改革实践,在做预算时必须将这些因素充分考虑进去,否则,预算必须失真,缺乏可行性。 3.机制性。预算本身是个机制化的过程,具有鲜明的程序性,需要立项、编制、审批、执行、监督、考评等,机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降低预算风险。从预算本身的管理角度看,它是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一种机制。 4.市场性。预算本身是仿市场的,因此预算管理是以效益为出发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做保障进而全面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化的计划管理模式。 二、对企业推行预算管理的思考 预算管理的重要作用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逐步认同,但也并不是任何企业都适合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有着严密的程序性,一个科学合理的预算要耗费较多的人、财、物力,成本较高,对于小企业而言,如果以较大的耗费去搞预算,可能会得不偿失。因此,小企业有个经营计划就可以了,搞预算的价值并不大。但对于大中型企业、超大型企业、企业集团、跨国公司而言,预算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国有企业的经验教训 翻开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不难看出,国有企业从计划体制下的统收统支到后来的承包制,就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的基础十分薄弱。在很多企业,大都是依靠经营目标、任期目标来笼统地进行企业规划,实际上是一种粗放式的经营管理,由此也造成了很多的弊端和失误,收益和成本不能进行有机的配比,花钱上大手大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经营资源的浪费。后来,随着预算管理的推行,情况有所改观。 (二)世界级企业的先进做法 在现代化的企业治理中,尤其对企业集团而言,实行预算管理是十分普遍的。一些世界级企业,其综合经济实力已经甚至超过了许多国家的综合国力,在这样的企业治理中如果忽视预算的作用,其后果可想而知。而事实上,许多的国际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采用预算管理,并且把预算视为企业的商业机密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也有不少竞争对手通过搞到对方的预算而在竞争中处于有力地位。 (三)企业预算编制要体现严肃性和科学性 企业的预算不同于政府预算,要将市场的因素充分考虑进去。并且在预算的编制程序和管理上要做到更为严格和合理,避免搞成数字游戏,从而为企业集团的有效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企业预算与政府财政预算、百姓家政计划 一国政府每年都编制财政预算,以规范和控制国家这个庞大机器运转所需的各项支出以及各项收入。量入为出是老百姓过日子的一种家政理财手段,它也反映了一种朴素的预算思想。政府预算和家政理财虽各有特点,但它们共同的一点是合理节约支出,平衡收支。企业集团的预算除了考虑降低耗费外,更多的要考虑收入,必须将控制成本与增加收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企业的中心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因此,企业的预算必须在市场和竞争这个大环境中做,必须处理好收支关系,企业集团的成本可以做得较高,甚至也可以在执行中突破预算,但必须有相应的收入来补偿。 (五)不同企业预算管理的侧重点不同 预算尽管是大型企业集团治理企业的有效手段,但它并非万能的灵丹妙药,不同的企业需要结合自身 特点,制定适合企业的预算管理方式,不能照搬照抄别人的模式。比如,制造业的预算可能考虑降低生产成本的因素要多一些,而服务业则对经营和管理成本并不特别看重,而对成本合理控制并通过增加收入进行补偿的方式更为热衷。就同一企业集团而言,其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在生产部门与生产部门之间、生产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对预算侧重点的考虑上,也是各不相同的。要使预算做到科学合理,就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深入实践,细分预算对象,考虑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影响因素,掌握足够大的信息量,只有这样才能使预算做到科学、严谨,可行性强,不致流于形式。 (六)预算与企业经营计划的关系 企业经营计划是对企业一年或一个经营期间目标的一种描述,是粗线条的,而预算是对经营计划的归类分解和细化,并用会计专业语言进行组合、阐述和解释,更加具体化、明确化和严谨化,信息量大,可操作性强,权威性强。 (七)预算管理与预算成本的关系 如前所说,预算是一项需要掌握大量信息量,投入大量精力去做,才能收到较好效果的工作,这有点像一项工程项目,要经过立项、可行性分析、编制、审批、执行、监督、考评的严格程序,投入的成本是比较大的。因此,要求企业集团预算编制的时间要充分,不能草草了事,信息量要充足,避免以偏概全;既然有必要投入较大的成本搞预算,就一定要经过严肃科学的论证,力求合理化,避免数字游戏;监督和奖惩措施必须配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八)预算管理与人本主义的关系 对于企业集团而言,预算管理仍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企业集团应该掌握好,合理分权的度,过分分权容易各自为战,忽视集团整体利益;但如果是事事都实行集权式管理,则不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应是较为可取的,比如说对财务管理实行垂直领导、会计委派制、预算审批制等,采取集权式管理,而对于企业的其他经营活动则交由企业自主管理。 (九)预算与财会基础工作的关系 良好的财会基础工作是编制一个科学、严谨的预算的前提。只有财会基础工作做好了,预算所需的信息才不会失真,才会充分,预算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因此,企业集团仍须强调企业的财会基础工作,保障预算的客观效果。 三、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强化对预算的保障作用 实践证明,任何好的方案,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就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对预算管理而言,应采取有力的监督手段和保障措施。在监督机构上,企业集团审计部和财会部应该履行相应的职责,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到集团决策部门,以便于预算管理机构进行比较和纠偏。 四、建立合理的预算考评体系 预算作为一种价值化的目标体系,在期末终了,对其执行和完成情况,也应通过合理的程序进行考评,奖优罚劣,体现客观公正,发挥预算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为此,建立合理的预算考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预算考评体系应包括预算考评指标的设立,预算考评的组织领导机构、人员构成,预算考评的时间,预算考评的结果和用途等。 合理的考评制度对企业集团的预算推行和预算管理非常重要,必须体现客观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把预算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五、预算与电子商务 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预算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如何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加强预算监控,是预算管理面临的新课题。笔者认为,应当开发包括管理软件在内的广阔的网络资源,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把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起点。 预算管理论文:浅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财务预算管理 摘 要: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起点,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该广泛的进行宣传,加强企业预算管理的认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关键词:企业;财务预算;经营管理 财务预算是反映企业在一段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及各项经济指标的总称。而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对未来整体经营规划的财务安排。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财务预算管理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要的作用。 一、企业经营管理中推行财务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1.以适应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财务活动的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中的财务活动将市场和企业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财务活动已不仅仅体现在资金的收付上,它还包含了资金的筹措、日常的管理以及投资的决策等活动,比以往的财务活动要更加的复杂。企业财务活动的性质转变以后,企业财务活动的管理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现代企业中的财务管理,不仅要比较和选择不同的投资方案,还要为企业的正常运转筹措资金,并要管理好资金的日常运用。企业能否对所需资金的金额实现准确的预算,能否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支撑企业的生产运营,并对资金进行合理的配置,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现代企业急需建立一套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一套适应与现代企业财务活动的财务管理机制。结合企业以往成功的经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实施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 2. 以适应现代企业资本运营机制 全面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经营机制运行的必然要求。要想实现资本利润的最大化,就必须要健全资本经营机制,并让企业在运作中按照资本运营机制的要求来运行,实现资本经营。资本经营机制实际上就是有效的控制、管理、运行资金的机制。预算管理是一项以实现企业理财目标为目的、对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进行规划,并促使企业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管理机制,它完全符合资本经营机制的内在要求。所以在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全面推行财务预算管理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企业要顺利的开展资本经营,就必须全面推行财务预算管理。 二、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内容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内容主要有:预算编制、执行与调控以及分析和考评等。1.财务预算的编制 财务预算编制的主要任务是生成一份与企业管理需要相适应的预算报告,预算报告里又包含预算报表和预算说明材料。要想使编制出的预算质量高,就应该做好准备工作:一是要明确财务预算的目标。而财务预算的目标要建立在企业经营目标的基础上。企业经营目标主要利润目标以及成本控制目标、经营业绩目标以及费用控制目标等。要综合分析财务预算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并平衡它们之间的关系。二是要搜集相关资料。在开始财务预算编制之前,要搜集好相关的资料,搜集充足的企业内外的历史资料,对企业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一个充分的把握,了解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用比率分析和数列分析法仔细分析收集到的资料。研究企业各项资产运作的状况以及运转的效率。判断数据的增减变动趋势以及相关的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得出预算值。三是对企业各方面业务预算进行汇总。企业编制财务预算是以编制的各项业务预算,比如说成本费用预算、材料采购预算、生产销售预算为依据的。在进行财务预算编制之前,要认真地整理、分析各项业务预算的数据和经济指标,确认无误后,再把它作为财务预算的预算数。四是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编制财务预算先要预算出销售收入,以平衡现金流量为目的,制作出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预算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2. 财务预算的执行和调控 预算的执行也就是实施预算的措施。它的主要环节就是真实完整的记录预算执行的情况,从而有效收集和反馈有关预算的信息,这就要运用高校的预算核算系统来实现,比如说通过用友财务电算化软件的部门管理和计划管理这两块来完成核算。这样就可以在月尾的时候同时产生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计划与实际对照表。这便于及时的发现并解决问题,为决定是否调控提供依据。所以,应该预先设定一个实际与预算之间的差异范围,超出范围就应该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就出现差异的原因写一份书面报告,预算调控是预算监控、预算协调和预算调整等的总称,它是指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进行协调和控制职能。它有两层意思:一是在执行预算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二是调整预算目标和实际执行之间的差异,但调动的力度不大,它主要是维持全面的平衡,并不会太大的改动预算目标。预算调整指的是当企业环境有变化时,和预算产生较大偏差时对预算进行修改的行为。它的调整比较大,只有在微调失效或是职能部门提的调整要求得到同意的情况下才会进行。以便更好的实行预算的指导和约束职能。由于市场经济的多变性,所以会导致预算内容以外的项目出现。这就要求预算在执行时要实行监控。 3. 财务预算的考评 在结束一个预算周期后,要分析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和预算目标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并进行预算考评。预算考评要做到这些:一是要进行评价分析,对预算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得出的成绩进行把握,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为解决问题提供正确的思路。二是要根据分析评价的结果,来评价预算执行的结果,并实行奖惩。为后面的预算管理提高理论依据。 三、 做好全面预算管理的几点思考 1. 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会计工作的好坏对预算管理有很大的影响,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做好 预算管理的重要前提。会计的基础工作有很多,比如说准确完整的业务记录、完善的财务信息分析系统、灵敏的 会计反馈系统以及高效的内部会计信息、财务预警系统和预算调节系统等等。 2. 完善制度体系,更新管理观念 应该建立和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这是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前提。完善制度体系是成功的实现预算管理的重要步骤。要想将预算管理贯彻实施到具体的企业管理中,就必须要更新管理观念,加强对预算管理的认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打破把预算当作摆设的传统思想,既要遵从领导的指示,又不能逾越预算允许的界限。只有这样才能充分的发挥预算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3. 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要想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建立完善的业务工作规范,确定各项业务管理工作秩序。业务预算要求各项业务要规范的开展,特别是业务预测应该和市场相结合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在经营和管理业务时,要规范做好各项工作。强化业务管理是为了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从而实现各项预算指标以及整体利润指标。 总结 总而言之,预算是统一企业各个环节,并进行综合平衡的依据。它的目的是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所以必须健全财务预算管理机制,规范各项工作方法。通过编制预算、预算控制、预算分析已经预算考核等方法来强化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有效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让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预算管理论文:浅谈财务预算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 摘要: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战略机制,正确认识财务预算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时于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文章介绍了财务预算的含义,特征及其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财务 预算 作用 财务预算是一系列专门反映企业未来一定预算期内预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的总称。财务预算管理是具有企业计划、协调、控制、激励、评价生产经营等功能的一种综合贯彻企业战略方针的机制,是对企业相关的投融资活动、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未来情况进行预期并控制的管理行为及制度安排。 一、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特征 (一)战略性 财务预算管理的战略性特征是指:其构建必须以企业战略为导向;符合战略要求的财务预算管理能对企业战略发展起到全方位的支持作用,是企业战略目标的具体实施规划。 (二)系统性 具体可分为纵向和横向两方面:纵向系统性是指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考核和奖惩各环节共同构成一个完整体系,上下环节紧密相连,共同形成预算的刚性;横向系统性是指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都是相互联系的,某部门的预算目标未完成,会影响其他部门的预算执行,必须经过有权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 (三)全面性 具体体现为全员性、全程性和全方位。全员性是指财务预算管理涉及企业各个部门,需要全员参与,共同完成,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体效益;全程性是指预算管理活动从编制、执行控制、考核分析、绩效评价及奖惩均渗透到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表现为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全方位是指预算管理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各个方面预算。 二、财务预算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 (一)有利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一致 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必须协调一致,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企业预算。各职能部门因职责不同,往往会出现相互冲突的现象。传统管理模式下的主要缺陷之一就是按职能部门划分板块管理,各种职能部门管理之间缺乏整合,从而本位而零乱。 (二)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一旦制定了预算,就进入了实施阶段,管理工作的重心就进入了控制过程,即设法使经济活动按计划进行,企业外部的环境在不断的改变,必然会出现执行情况与预算有偏差,此时将预算与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和分析,为企业经营者提供了有效的监控手段。预算指标为企业控制提供了标准,哪些钱是可以花的,哪些钱是不可以花的。企业即然制定了预算,就要最大限度的去实现,而不能流于形式,国内许多企业对预算的态度非常随意,没有预算就改,最后预算表改得面目全非,预算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先前的预算的制定工作也就白干,浪费企业资源,且增加了企业对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因为知道预算编了还可以改,实际上这也是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力低下的表现,而对一些内部控制好的企业,他们能严格按照预算指标进行企业的内控,即时出现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出现偏差时,也会事先设定一个上限,不能逾越。预算管理在企业内部控制中日益发挥核心作用,正如着名管理学家戴维·奥利所说的,全面预算管理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能把企业的所有关键问题融合于一个体系之中的管理控制方法之一。 (三)有利于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企业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指标,在绩效考核指标的拟定过程中,首先应将企位的战略目标层层传递和分解,使企业中每个职位被赋与战略责任,每个员工承担各自的岗位职责。绩效管理是战略目标实施的有效工具,绩效管理指标应围绕战略目标逐层分解而不应与战略目标的实施脱节。而企业预算正是企业战略目标的量化指标,以此做为企业绩效考核的指标可以充分达到绩效考核导向性的作用,而且预算以数量化的方式来表明管理工作的标准,其本身具有可考核性,因而可以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来评定工作成效,分析差异改进工作。而将绩效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此时企业的工作业绩是与下达的预算指标进行比较,此时这个指标就变成了相对数的指标,显然相对数的指数与绝对数指数更能客观地反映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大小。 (四)有利于量化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奋斗目标 企业预算的制定是企业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最后确定的企业预算是各个职能部门的综合平衡的结果。各个职能部门的预算目标实际上是企业预算总目标的分解,即企业预算的达成是以企业各职能部门的预算达成为前提做支持的。预算可以量化各职能部门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他们可以根据预算安排各自的活动。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蕴含着企业管理的战略目标和经营思想,是企业最高权力对未来一定期间经营思想、经营目标、经营决策的财务数量说明和经济责任约束依据,是公司的整体作战方案。没有战略导向性的预算管理就没有灵魂。公司战略通常是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综合系统分析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所做出的长远规划,即企业经营者为达到企业经营目标,依据经济规律所制定和采取的指导全局的方针政策和方法。全面预算管理正是以公司战略为出发点,通过规划未来的发展来指导现在的实践,是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具体落实与进一步量化,从而更加具有可接受、可实现、可检验和挑战性的特性。从而对企业战略起着全方位的支持作用。 三、结束语 企业只有对全面预算管理有了全面而深刻地认识,才能有效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最终使其成为实施企业战略与提高经营绩效的工具,从而保证企业战略的进一步落实,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与经营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预算管理论文:学校(大学)预算管理操作规程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预算管理操作规程。 一、预算制定 按时间顺序编制预算,共分“一上”、“二上”和校内预算三项工作。(一)预算建议数(一上)的编制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预算编制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包括向各有关部门征询有关基本数字:①由人事处、老干处提供教职工基本数字,包括在职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及引进人才数和增资概况;②由教务处、研究生处、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处提供学生基本数字,包括目前在校生人数、计划招生人数及预计毕业人数;③由图书馆、后勤管理处提供有关国有资产基本数字,包括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数额;④由计财处汇总各部门上报经费预算收支计划等,根据上述基本数字填列基础信息表,计算填列其他有关预算报表。“一上”的主要内容有: 1、收入预算表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三部分: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补助):财政拨款含经费拨款和预算内投资两部分。经费拨款根据学生数、生均定额标准和有关专项拨款计划计算编制,预算内投资根据当年计划部门下达的基建预算拨款数填列。 (2)事业收入:包括学费等教育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根据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学生人数计算,考虑学生欠费及国家助学贷款等情况适当折算。 (3)其他收入:一般根据上年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变动因素测算编制。 2、支出预算表 支出预算概括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专项支出四部分。 (1)人员支出:按人均标准与教职工人数测算编制,同时要考虑增资情况的影响。 (2)日常公用支出:参照各部门上报的支出预算数,同时考虑本年度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影响因素,按一定标准计算确定。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人员支出的编制方法类同,其中“三项基金”按规定基数、比例提取,具体分配项目和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专项支出:根据校办、教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提供的预算计划结合专项收入来源情况适当调整确定,其中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单列。 3、其他报表均由上述收入、支出预算数分析计算编制。 4、编制“一上”预算建议说明书,内容涉及:学校基本情况;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专项经费(专项支出)项目报告,包括申报项目的名称、理由、项目概算、资金来源、预计实施期限(需要跨年度的应作说明)、预计目标效益、项目负责人与组织实施措施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一上”编制完成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行文上报。 (二)正式年度预算(二上)的编制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特别是财政拨款的变动情况,对“一上”的相关收支项目进行调整;支出数则按“二上”收入数重新分配、确定。“二上”编制完成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行文上报。 (三)校内预算编制 “二上”报出后,校内预算收支规模已基本定局,需要确定的是:①确定新的一年切块经费总量和具体标准,确定当年的基建投资计划和专项修购计划,由分管校领导协调经费主管部门对切块经费进行二次分配,计财处据以调整当年部门包干经费;②向人事处征询最新教职工基本数字,作为人员经费和部门包干经费计算依据。③计财处根据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清理出应结转下年使用的部门经费和专项经费。④各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将当年经费预算报分管校领导汇总审签后反馈计财处。根据上述数据,计财处编制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部门经费分配表和基建收支预算表。 1、收入预算表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它收入及基建拨款,按“二上”的计算口径核定本年可用资金的总量。 2、支出预算表 在本年可用资金范围内,按教育事业支出(含部门上年包干经费结余)、结转自筹基建顺序编制支出预算表,其中教育事业支出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顺序,首先考虑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人均标准与预算人数计算,不适合套用标准的,可采用上年执行数;公用经费按已落实的预算数分别填入相应支出栏目;结转自筹基建数按已落实交付使用的和需预付工程款的基建项目逐项填列。 3、部门经费分配预算表 本表主要反映归口管理部门所归集的日常公务费和专项经费,公用经费按部门列示。有利于落实责任,便于检查和分析,数据均源自支出预算表。 4、基建收支预算表 由本年基建预算拨款、自筹基建拨款及银行贷款总体规模确定当年基建投资计划,当年基建投资计划分续建工程和新建工程两部分分别列示,由后勤管理处提出建议数报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计财处编入当年财务 综合计划。 根据自治区主管部门预算批复(“二下”),编制校内预算草案,提请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行文发至各部门执行。 二、预算执行 经批准公布的校内预算方案下发后,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控制执行,坚持规范、科学地安排各项支出。作为经费使用部门应首先按支出范围和标准合理安排全年的包干经费,统筹使用,不得超支;专项经费应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除跨年度项目外,一般在年终前完成结算,经费不结转下年。计财处作为预算管理监督部门,一要按照支出预算表、部门经费分配预算表设立部门和项目经费指标控制辅助账,输入本年预算控制数,日常支出和往来款结算均实行项目指标管理,随时监控各部门和各专项的预算指标使用情况,防止超支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严格审查每一笔经济业务,对该业务是否可以开支、手续是否齐全、应在何处列支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核算。三要根据需要随时编报各部门和各专项的年度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表,满足不同管理层次的需要。 三、预算分析 为总结前期预算执行情况并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提供依据,计财处应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预算分析工作一般为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计财处就预算科目执行情况和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预算指标分析由各核算岗位做出,对列入预算指标管理的各项指标执行是否正常进行分析,异常情况要予以说明;同时进行预算科目执行情况分析,按照公布的年度预算,对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是否正常进行分析,并与往年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异常情况予以说明。以上预算分析完成后交计财处长审核,并提交分管校领导审阅。 年终结账后,计财处根据年终决算做出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规定格式总结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制定提供依据。 四、预算调整 年度预算经公布执行后,一般不予调整,但遇有不可预见情况发生时,可按规定程序报批调整。预算调整事项主要涉及年度预算的追加(减)及预算项目之间的资金转移。 (一)年度预算的追加(减)有两种情况: 1、因国家政策、事业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报告,报经财务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调整年度预算。 2、在学校总收入允许范围内,校内需要追加预算支出,由项目负责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财务部门初审后,5万元以上的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个别急需、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可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计财处根据相关会议决议或校领导批示调整校内预算支出,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以上情况均由经费使用部门提出调整意见,落实资金来源,确保预算年度收支平衡。 (二)预算项目间的资金转移,须由经费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签批后执行。 五、年终决算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整体部署,财务决算期间计财处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掌握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编报口径,制定决算报告工作计划。 (二)书面通知各有关部门、征询决算报告中涉及的基本数字。 (三)清理各部门往来款项,逐项写出往来款项清理清单。 (四)核对财政拨款数、预算外资金上缴数和返还数额是否正确。 (五)与教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核对各项财产物资的账面数,对盈亏、出入及基建交付工程的财产物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六)在清理的基础上核对账目、年终转账、结账及输出全年会计帐簿、报表。 (七)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做到数字和文字相结合,全面分析预算年度的财务情况,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八)财务报告形成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校长签字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九)写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下年度单位预算管理和自治区主管部门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预算管理论文:新时期高校预算管理的特点与机制创新 【摘要】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政府财政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强力推进,高校的理财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作为高校财务管理重要方面的预算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特点,也面临新任务和新挑战。在新形势下,高校预算管理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创新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促进高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高校;预算管理;特点;机制创新 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对高校事业发展有着直接的、重大的影响,也是实施财务管理的依据和手段。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呈现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态势,扩招、合并、多校区办学,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利用银行贷款建设等一系列改革的新形势,使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新任务与新挑战,对作为高校财务管理核心和基础的预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分析研究高校预算管理的新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创新解决方案,对于高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高校预算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近年来,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高校办学规模急剧扩大,教育经费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政府财政投入机制改革力度不断增强,高校负债发展带来的财务风险逐年增大的新情况下,高校预算管理面临许多问题和难点。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综合预算应当包括高校的全部收支,但是由于资金来源日趋多元化和多种利益主体的影响,目前高校预算编制范围不全面,有些游离于高校综合预算之外。例如,科研经费,由于编制年度预算时无法确定科研经费来源,也无法编入预算管理;有的高校财务预算中不包括基本建设资金收支,基建财政拨款专项亦未纳入预算;有的规模较大的高校,学校作为一级财务预算主体,其收入均已纳入预算管理,而学校下属的后勤、产业等部门作为二级财务机构,其收支经费并没有纳入学校预算管理范围,资金收支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控制,资金流向失控或脱节,甚至会造成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预算编制不完整,使预算无法真实地反映高校资金的全貌,不利于预算管理和有效监督。 (二)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刚性不强和监管不力现象 高校预算的执行和监管一直是许多高校的薄弱环节。由于高校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高校预算经费下达到各部门、院系后,使用权就在各单位负责人手里,在执行上财务难以控制。有的高校在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追加现象严重,年初多预算,年中加预算,年末超预算的现象连年发生。一些高校尚未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有的高校虽然有但却有章不循,随意更改,预算的控制力度不够,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强,监管也流于形式,资金收支缺乏统一的计划和控制,存在盲目性和监管真空现象。 (三)预算编制方法不够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长期以来,大部分高校一般都沿用“增量预算法”,以上年度收支为基数,结合多年收支影响因素来确定当年收支计划,没有按“零基预算法”来编制。这种方法过于依赖上年度的收支基数,不够科学合理,容易使某些不合理的支出继续存在,而高校规划发展的新项目往往难以得到安排,这样会导致多部门横向攀比,形成“重要钱,轻效益”的现象。此外,学校下达给部门的专项资金普遍缺乏跟踪管理和必要的绩效评价,导致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 (四)编制赤字预算,存在较大财务风险 由于政府对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而高校扩大招生规模后,办学条件、基本建设和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旺盛,办学经费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加上教育形势发展所迫,金融市场的开放与竞争,政府管理部门的默许,利用银行贷款发展已成为高校新的资金来源。因此,大多数高校的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的投资只能用贷款来解决,从而编制赤字预算。高校举债发展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没有在预算编制中得到很好的体现,事业财务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被打破。 二、高校预算管理的新特点 高校预算管理的过程,就是高校战略目标分解、实施、控制和实现的过程,对高校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高校理财的宏观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高校预算管理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一)高校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长期以来,高校的办学经费基本靠国家财政拨款,高校只能按照上级批准的拨款计划编制预算,高校部门只是被动地接受学校下达的预算,也就是高校有什么钱就办什么事,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在新的管理模式下,高校经费来源由原来的单一政府拨款向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多元化转变。目前,高校的资金来源除了政府拨款外,还有按国家规定收取学生的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非学历教育办班及技术培训收入;社会和个人捐赠,科技成果开发与转让收入;校办企业和技术服务收入;合作办学与独立学院收入;融资贷款等。高校办学经费从来源和数量上都有大幅度增加,一些高校这部分事业收入已超过财政拨款数额。因此,高校财务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显得越加重要,预算管理的责任和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财政投入机制改革力度加大,高校资金调动自主权受到限制 近年来,政府为了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对高校经费管理实行了一系列的财政制度改革,先后推行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管理等政策制度,逐步将高校资金管理权限上移到上级财政部门。财政拨款直 接划入国库,高校收取的学费等事业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高校按预算使用计划,直接从国库集中支付,这对高校的预算管理产生较大的影响。不利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发挥,使资金调动困难,贷款成本增加,这些现象对高校的财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内部控制等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对预算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对编制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更强。 (三)投资主体更加注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和办学绩效 高校作为非营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财产的耗费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得到补偿,没有核算教育成本的内在要求,高校普遍不重视成本核算。随着现代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不断完善,政府或投资者将更重视教育投资效益,高校也更加重视自身的经济效益,追求教育成本的回报率。因此,办学成本核算是今后预算管理的必然要求。高校的办学绩效评价是对学校资金投入的效果、效率、效益等多种产出形式的综合考核。长期以来,高校对投入责任和支出绩效不够重视,未能将绩效评价纳入高校预算管理的整个过程,更没有明确经济责任和绩效考核制度,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甚至出现盲目投资造成浪费。因此,改革现行高校拨款体制,实行绩效预算制度,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将成为今后财政改革的必然选择。 (四)超前发展负债运行,财务风险加大 大众化的高等教育给高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急需扩大办学空间,征用土地、扩建校舍、增添仪器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在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不可能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高校抓住机遇,选择利用银行贷款筹集资金,走负债发展的道路。实践证明,高校通过银行贷款建设给高校带来了巨大效益,但与此同时,高额贷款也增加了潜在的财务风险。目前多数高校都是采取“借新贷还旧贷”的运作模式,而每年的利息支出就是一批数量可观的支出。随着国家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有些规模较小、办学效益不高、经费负担较重的高校,银行将会对其限制贷款,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财务运行困难的局面。而学校有限的办学资金结余弥补不了高额的贷款利息支出,只能负债发展,长期积累的巨额贷款和利息支出给学校背上沉重的财务负担,学校财务风险逐年加大。 三、高校预算管理的目标与机制创新 高校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是高校实施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是学校经济活动有效运行的依据和保证,预算管理的水平将直接关系到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实施,也涉及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学校财务部门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观念,构建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创新预算管理新机制,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构建科学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防止财力资源流失 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学校实现发展目标的基础,高校内部应实行统一的财经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级经济责任制,按照财权和事权统一的原则,明确学校领导,校级财务部门和二级财务部门及有关管理人员的经济权限和应承担的职责,把有效组织和管理财务预算工作作为综合考核的内容。学校的预算管理归口学校财务部门,不能在学校财务部门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除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外,学校所有收支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严禁学校收入“体外循环”,防止学校财力分散和流失。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树立预算管理的创新意识,打破传统的“基数+增长”的预算基数和预算支出只增不减的现象,运用“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的预算管理方法,克服校内各部门之间存在的“讨价还价”的博弈关系,涉及学校重大发展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取消不必要或效益不高的项目,避免造成财力资源浪费。 (二)建立预算管理的监督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 预算执行的刚性直接关系到高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但是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普遍存在执行不力,追加预算频繁等情况,制度的约束力不强,刚性不够。因此,必须建立预算管理监督机制。学校要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学校预算管理的执行监督制度,如审核权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收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执行。重大的财经决策和大批资金使用,必须组织科学论证,并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不能个人专断。应增加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学校财力状况定期向教代会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由于高校预算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还没形成,超支没有控制和惩罚,节约没有奖励。为此必须建立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来确定各个责任主体的工作绩效,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全面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优化预算资金分配,增加绩效考核内容,将预算管理工作与各部门的考核和奖惩结合起来。对预算执行情况好,绩效显着的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作为评优晋级的依据之一;对违背预算管理规定或预算执行较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通过考核与奖惩结合,充分调动学校内部各方面参与预算管理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约束力强,讲求绩效,适应学校发展的预算管理新机制,使预算管理产生更大的效益。 (四)优化配置财力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财力资源是高校各项资源货币化的集中表现,高校预算管理的过程就是优化配置学校财力资源,实现成本的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的过程。由于高校办学规模超常规的快速发展,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学校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不合理的现象也暴露出来。有的高校多校区办学[文秘站:],校区规划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办学成本加大,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低;有的教学单位追求小而全,重复建设,资源闲置和浪费。因此,优化配置财力资源显得尤为重要。高校应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优化配置财力资源。多校区办学的高校应科学划分各校区的功能定位,整合各种资源,在预算中优化支出结构,创建节约型校园,促进高校可持续发展。 (五)依法筹资理财,防范财务风险 随着高校基本建设贷款逐年增多,学校财务承受较大的压力和风险。因此,依法筹资理财,科学调度资金,控制贷款规模,减少财务支出将是今后高校预算管理的重点工作。高校要从根本上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应建立科学有效的债务预算管理机制和科学的决策、预警、报告制度,将高校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在预算中体现债务预算的内容,明确负债的压力以及学校能承受的风险,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债务资金的使用情况,科学合理调度资金,防范高校财务风险。 预算管理论文:预算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模式的讨论 预算管理改革目标模式决定着改革进程和成效,关系重大,必须认真研究设计。在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预算管理模式、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预算管理模式时,有三种大的思路可供选择:一是设计理想的目标模式,实施彻底的、全面的改革;二是着重于解决现实问题,修修补补;三是设计过渡模式,总体谋划,分步实施。 第一个思路,脱离国情,过分超前,难以推进。第二个思路,难以构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模式,最终达不到解决问题的目的。第三个思路,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也有可行性,应该首选。 同时,构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制,还要充分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吸收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二是紧密结合当前国情。 考察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尽管各国因政治体制不一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基本一致。一是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各负其责。二是一般都有健全的预算编制专门机构和充实的编制人员。三是一般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财政直接对各个部门。四是预算编制期限较长,一般在一年或更长时间,有比较充裕的时间。五是预算编制非常细,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六是核定部门预算时考虑部门组织的收入,统筹安排。七是安排部门预算普遍采用零基预算,不搞基数。八是预算的法制性极强,从预算编制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甚至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九是都有非常严密科学的监督体系,确保预算严格执行。十是财政资金账户管理非常科学规范,一般实行“单一账户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有效防止了违纪问题的发生。这些都应该在设定我国预算管理改革模式时加以吸收和借鉴。 就当前我国现状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进程之中。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发生很大转变,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越来越发挥基础性作用,与此相适应,财政职能也在进行调整,正在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经营领域投资,增加了对政府宏观管理、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框架已经明确确立下来。这种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现实国情,必须体现在预算管理当中。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河北省预算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确定为:重新界定预算管理职能,规范预算管理运作程序,强化预算监督,真正把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财政预算、早编细编预算落到实处,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新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公平、透明、健全、稳固、规范、高效,切实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讲,改革基本的着眼点在于:第一,健全和强化预算管理职能。推行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按部门编制,由财政编制到部门(一级预算会计单位),落实到项目,增强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二,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运行机制。改革预算管理运行机制,调整财政内部机构设置,预算编制、执行适当分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监督管理。第三,努力推进理财科学化、民主化。积极研究运用科学先进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的精度和准度;充分考虑和吸收社会有关方面意见,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加强财政资金和账户管理,确保预算安全稳健运行。第四,加强预算管理的法制建设,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依法制定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修订和调整与预算管理有关的政策条文,努力创造良好的预算管理法律和政策环境;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申请、分配、下达、追加的业务办理程序,实现依法管理,规范运作。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构建的新的预算管理模式框架,主要在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组织形式、编制方法、监督体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 (一)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预算管理新机制 运行模式是预算管理改革的基础性框架内容。建立新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改革传统预算管理编制、执行职责界定不清,部门交叉扯皮的做法,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个环节在工作中清楚划分,相互分离。三个环节一脉相承但又彼此间相对独立运作。与此相适应,财政内部原来行使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要进行重新调整,划分为编制、执行、监督三个大的部类,各负其责,不再直接介入其他环节的管理。预算编制机构全权负责预算编制工作,统一掌握预算编制政策与标准,审核、编制、确定财政和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机构专职负责预算的执行,统一管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账户,办理资金拨付,管理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编制财政预算内外总决算;监督机构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预算管理纳入法制、规范的轨道。 (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河北省预算管理改革也采用了这一组织形式。预算管理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转移到部门,以部门为依托,围绕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形成一个更为开放和宏观的预算管理系统。一是将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取消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财政预算从部门编起,从基层单位编起。二是财政预算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预算管理以部门为依托。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财政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三是严格“部门”本身资质,只将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作为预算部门。此次改革,省直共确定了112个预算“部门”。因此,部门预算是一个综合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 预算管理改革目标模式决定着改革进程和成效,关系重大,必须认真研究设计。在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预算管理模式、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预算管理模式时,有三种大的思路可供选择:一是设计理想的目标模式,实施彻底的、全面的改革;二是着重于解决现实问题,修修补补;三是设计过渡模式,总体谋划,分步实施。 第一个思路,脱离国情,过分超前,难以推进。第二个思路,难以构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模式,最终达不到解决问题的目的。第三个思路,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也有可行性,应该首选。 同时,构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制,还要充分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吸收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二是紧密结合当前国情。 考察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尽管各国因政治体制不一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基本一致。一是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各负其责。二是一般都有健全的预算编制专门机构和充实的编制人员。三是一般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财政直接对各个部门。四是预算编制期限较长,一般在一年或更长时间,有比较充裕的时间。五是预算编制非常细,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六是核定部门预算时考虑部门组织的收入,统筹安排。七是安排部门预算普遍采用零基预算,不搞基数。八 是预算的法制性极强,从预算编制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甚至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九是都有非常严密科学的监督体系,确保预算严格执行。十是财政资金账户管理非常科学规范,一般实行“单一账户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有效防止了违纪问题的发生。这些都应该在设定我国预算管理改革模式时加以吸收和借鉴。 就当前我国现状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进程之中。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发生很大转变,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越来越发挥基础性作用,与此相适应,财政职能也在进行调整,正在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经营领域投资,增加了对政府宏观管理、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框架已经明确确立下来。这种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现实国情,必须体现在预算管理当中。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河北省预算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确定为:重新界定预算管理职能,规范预算管理运作程序,强化预算监督,真正把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财政预算、早编细编预算落到实处,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新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公平、透明、健全、稳固、规范、高效,切实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讲,改革基本的着眼点在于:第一,健全和强化预算管理职能。推行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按部门编制,由财政编制到部门(一级预算会计单位),落实到项目,增强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二,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运行机制。改革预算管理运行机制,调整财政内部机构设置,预算编制、执行适当分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监督管理。第三,努力推进理财科学化、民主化。积极研究运用科学先进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的精度和准度;充分考虑和吸收社会有关方面意见,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加强财政资金和账户管理,确保预算安全稳健运行。第四,加强预算管理的法制建设,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依法制定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修订和调整与预算管理有关的政策条文,努力创造良好的预算管理法律和政策环境;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申请、分配、下达、追加的业务办理程序,实现依法管理,规范运作。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构建的新的预算管理模式框架,主要在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组织形式、编制方法、监督体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 (一)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预算管理新机制 运行模式是预算管理改革的基础性框架内容。建立新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改革传统预算管理编制、执行职责界定不清,部门交叉扯皮的做法,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个环节在工作中清楚划分,相互分离。三个环节一脉相承但又彼此间相对独立运作。与此相适应,财政内部原来行使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要进行重新调整,划分为编制、执行、监督三个大的部类,各负其责,不再直接介入其他环节的管理。预算编制机构全权负责预算编制工作,统一掌握预算编制政策与标准,审核、编制、确定财政和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机构专职负责预算的执行,统一管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账户,办理资金拨付,管理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编制财政预算内外总决算;监督机构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预算管理纳入法制、规范的轨道。 (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河北省预算管理改革也采用了这一组织形式。预算管理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转移到部门,以部门为依托,围绕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形成一个更为开放和宏观的预算管理系统。一是将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取消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财政预算从部门编起,从基层单位编起。二是财政预算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预算管理以部门为依托。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财政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三是严格“部门”本身资质,只将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作为预算部门。此次改革,省直共确定了112个预算“部门”。因此,部门预算是一个综合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 (三)推行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 1、收入预算采用“标准收入预算法”。一定量的税基或GDP能够提供一定量的财政收入,彼此间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比例,这个比例作为测算收入的参照“标准”。“标准收入预算法”即以这些“标准”做参照来测算收入,制定收入预算。收入测定从上年8月开始,根据前8个月的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收入情况,分析预测全年收入,初步测算每一项收入与其经济变量之间的比例。到12月,根据收入变化情况和对下年经济运行的预测,确定收入标准,制定收入预算。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种类逐项核定,对部门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和其他预算外收入,以及部门其他收入要核定到部门、到项目。同时还要综合考虑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和管理因素影响,科学合理地确定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实行彻底的零基预算。各类支出取消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每一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需求。对个人工资性支出,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对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和项目编制预算;对预算内基本建设、企业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等建设性专款和教育、科学、卫生、文体广播及其他部门的事业性专项支出,分类排队,将预算编制到具体项目。 3、在财力分配上推行综合财政预算。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的完整性是政府理财的一条重要准则。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理财机构,对一切以政府为主体的资金收支活动,均应视作财政活动而予以全面反映和管理,不允许在国家预算规定的范围之外还存在任何以政府为主体的资金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就是要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彻底解决我国目前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两张皮”的问题。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作为部门(单位)预算收入;财政部门核定的部门(单位)支出需求,先由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单位其他收入安排,不足部分再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在对部门预算实行综合管理的基础上,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综合财政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内收入、应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综合财政预算支出由财政部门按部门资金需求及本级财力情况,依照个人部分、公用部分和事业发展的顺序核定。 (四)采用先进的资金管理方法 按照改革模式要求,突出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增强预算统筹调度资金的能力。一是严格资金账户和部门财务管理。实行部门银行账户审批、登记、建档制度,统一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各项资金和财务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二是财政部 门内部实行财政性资金统一账户管理。总预算执行机构统一管理国库账户、预算外专户和各类专项资金(基金)账户,分户核算,切实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调度能力。三是实行人员工资委托银行。开发工资发放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编办、人事、国库、部门、银行的微机联网,财政在委托办理银行建立个人工资账户,按月将每人应发工资核拨存入个人账户。四是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推行政府采购。大宗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和专用仪器设备的采购,尽可能采用政府采购方式,以节省资金,提高配置效率。 上述改革举措的实施将很大改善财政资金分散管理的现状,但从根本上讲,实现对财政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还必须推行市场经济国家管理实行的“单一账户制度”。即:在银行(或在财政)设立国库资金帐户,所有政府性资金全部直接缴入国库帐户,各收入部门不能设立收入帐户;各支出部门在国库帐户内开设分帐户和子帐户,不能在银行开设其他帐户,各项收支活动直接通过国库帐户操作。这种制度的核心是直接管理单位会计,控制部门收支过程(目前只是检查结果),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政府资金调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加强财政监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这也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条件。此项改革拟先搞试点,条件成熟时再大面积推开。 (五)健全完善预算管理的监督体系。预算监督指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运行全过程的监督。预算监督体系包括四个层次:一是人大的监督。二是政府审计部门的监督。三是财政监督。四是部门监督。人大、政府监督预算的法制性、规范性,审计部门监督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财政监督预算的科学性、适用性、效益性,部门监督下属单位按规定执行预算。这四个层次中,要强化财政监督,调整财政内部监督职责分工,增强对内对外监督力度。通过四个层次的共同作用,建立起财政内外结合、财政内部专职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多维立体财政监督新体系。 预算管理论文:细化地方预算管理的研究 地方预算管理是国家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财政管理的中心环节。尽管近几年各地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进行了预算管理改革的偿试,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仍不够完善。本文侧重围绕进一步细化地方预算管理的相关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细化地方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1、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是当前地方财政支出改革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1994年以来我国建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加之收税、收费、罚没、基金等收入方面的改革,使财政收入管理逐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但是,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财政支出管理明显滞后,尤其是现行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方式,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筑公共财政运行机制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各方面要求预算管理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地方财政面临着公教人员保吃饭、下岗再就业保稳定、农业生产者增投入、各项事业加快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等压力;面临着偿还世行、亚行贷款等外债及消化财政赤字和粮食亏损挂账等突出问题,面临着清理农村基金会、增加粮食风险基金等对财政平衡带来的较大冲击。同时,传统的财政支出体制的惯性给现有的财政支出带来巨大的压力。表现为财政支出范围的“越位”,超出了社会公共需要的范畴,如从事市场盈利活动的人员仍由财政供养,一些竞争性行业和企业亏损补贴仍由财政承担等;地方政府职能和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包揽过多,导致机构臃肿、人员冗杂,使财政的供养负责过重;地方预算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类挂账或应付未付等隐性赤字。这些都构成巨大的财政压力,存在较大的财政风险。正是由于地方支出管理特别是预算管理改革严重滞后,产生了地方财政收支的严重不适应,要切实改变这一状况,出路就在于加快地方预算管理的改革。 2、细化预算管理是克服传统预算管理弊端,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传统预算管理是根据计划经济的要求确定的,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一是预算编制方法陈旧,造成有限财务资源的不合理分布。传统预算编制大多采用“基数加增长”的方法,这种方法的最大问题是基数是否合理,多年运用下来,使本年度预算核定的支出指标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结果不仅加剧了资源的供求矛盾,也固化了财政资金在部门、地区之间的分配格局,制约了财政对经济结构和社会事业发展布局的调整。二是预算编制时间短。以往我国的各级政府预算,其编制时间都是在每年11月前后着手编制的,编制时间不到两个月,由于预算项目和指标论证不充分,缺乏民主程序,造成预算安排的先天不足,或执行中问题不断出现,或追加频繁,冲击了预算的正常执行,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三是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内容不完善。传统的预算是预算内外分离的“双预算”体制,近几年虽然各地都在试编综合预算,但实际操作中预算内外支预算与预算外收支计划的结合层次仍很浅,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的程度较低,部门之间的经费水平因此而产生苦乐不均的问题,也破坏了预算的完整性。四是预算执行管理薄弱,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提高预算管理科学性、规范性,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预算管理制度。 3、细化地方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客观要求。公共财政理论是以市场经济为前提,“公共产品”理论为依据,弥补“市场缺陷”和实现政府职能为目的的财政理论。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是由一整套彼此关联、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所组成的非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是对地方财政收支活动进行管理的过程。与公共财政的关系:一是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非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二是以“公共产品”弥补市场缺陷和实现政府职能为目的收入分配机制;三是借助政治制度、管理知识影响和制导公共资源的配置过程,以财政政策为手段,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只有深化地方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建立公平、透明、稳固、平衡、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细化地主预算管理,才能有效解决聚财有限性与用财无限性的矛盾;只有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构建新的预算管理模式,才能实现财政运行的良性循环。 4、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依法理财的迫切要求。地方财政是地方政府实现其职能的财务保证。地方经济运行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力度,必须解决好地方财力的合理配置问题。通过细化地方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可缓解日益紧张的收支矛盾,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最直接的动因是推进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科学理财,人根本上改革遭受的确良预算管理模式,规范财政管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力争做到按规矩办事,克服随意性,规范政府、财政和部门的行为,使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做到公正、公平、透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眼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全新的预算管理机制,这是预算管理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重要步骤。因此,研究细化地方预算管理,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见和紧迫性。 二、当前地方预管理改革的探索与特点 为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预算管理体制,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强化预算管理职能,一些省市借鉴国际经验,在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方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 1、河北省:以预算编制改革为重点的一揽子预算管理改革。 河北省是我国地方财政中最先推行以编制部门为预算为重点的预算管理改革。其要点是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单位自有收入、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资金、各项基金拨款等,统一按具体部门编制完整的预算。同时省财政部门通过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建立起适应部门预算新要求的机制,强化预算管理各环节的相互制衡。主要内容包括:(1)编制部门预算。将各类不同性质资金统一编到部门预算中,取消中间环节,将一级预算会计单位均作为预算管理的直接对象,而且部门预算从基层单位编起,主管部门汇总、审核。(2)实行综合预算。综合财政预算收入包括预算内收入、应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综合财政预算支出由财政按部门资金需求及财力情况,按个人、公用、事业发展的顺序和省定标准、定额核定。(3)按零基预算原 则细编。各类支出取消“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每一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需求。(4)硬化预算约束。预算确定经 人大批准后,严禁随意调整和零星追加。(5)明确预算运作程序。实行标准预算周期管理。标准预算管理的周期由预算编制(上年3月至12月),预算执行(当年1月至12月),财政决算(次年1月至6月)三个阶段构成。(6)实行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实行部门银行账户由财政审批、登记制度;部门各项资金归口到内部财政机构管理;财政厅内部所有资金账户集中到总预算执行处;不同性质的资金采用不同方式管理。(7)调整财政机构设置,加强权利制衡。集中预算编制职能,将原各处室编制预算职能集中到预算处;成立预算审核服务中心,加强预算审核和编制;成立总预算执行处,统一全厅财政账户管理,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决算;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这样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离。 2、四川省: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适度分离的预算管理改革 (1)预算编制从功能预算向部门预算转变。根据部门职能的需要,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财政预算。在预算编制形式上,改按资金性质分散编制预算为按部门编制预算;在预算编制内容上,统筹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在预算编制方法上,按零基预算加项目预算进行编制;在预算编制程序上,建立标准周期编制制度,从年度预算执行时就开始编制下一年度预算。 (2)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收付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在保持预算单位财政管理权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取消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账户;认真执行预算外资金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规定,加大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力度。财政性资金都要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所有财政收入都要逐步纳入国库或财政指定的单一账户;确定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所有财政支出逐步实现从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或商品及劳务供应商。 (3)建立较为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通过实施部门预算和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淡化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减少一般性专项支出补助;确需保留的部分专项资金,也要通过建立支出项目库等改革,进行规范化的分配和管理,以减少和杜绝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完善对困难县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因素,建立省级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省级财政对财政困难地方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财政困难县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财政困难县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财力水平和财政供给能力。 (4)改革财政监督管理方式。财政监督要从集中性检查向日常监督过渡,监督范围要从企业财政收支和财政收入征缴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展到财政管理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和强化财政内部的监督管理,要围绕财政改革和管理中的重点问题及关键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建立财政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3、陕西省:以会计委派集中核算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改革 陕西省预算管理改革,其特征是建立以会计委派集中核算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2000年7月1日起,陕西省率先在省级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推行会计统一委派集中核算办法,在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一律取消部门、交易会会计岗位,注销银行账户,由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中心的组织系统分为总会计和柜台会计)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集中核算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拨款、中央部委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会计中心核算的内容:电脑联网结算和管理将各种资金统一纳入中心统一开户行、资金使用按单位分期用款计划和单位审批后由中心统一划拨和支付、对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统一核算管理。明确试点单位和会计中心的职责,做好会计核算的衔接工作,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在会计统一委派集中核算的基础上。 与此同时,陕西省政府推出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配套的其他几项措施:一是从1999年1月起,对省级行政机关、金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实行“编办核实人员、人事核准工资、财政核拨经费、银行统一发放”的管理办法。二是对全省重要会议和省级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及经费,实行“总额控制、严格审批、定点开会、财政结算”的管理办法。三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设备购置、工程维修、车辆保险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四是对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实行收支统一管理。五是对财政投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资金实行“直通车”管理,即建设资金直接拨付到最终用款单位。通过上述措施,使国库集中支付最终落实到每一道用款环节,实现对财政收支和部门收支全过程财政监控。 目前各地预算管理改革的思路、重点、力度不尽相同,但都代表了地方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预算管理改革是内容庞杂、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它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过程。目前各地改革遇到的问题、困难很多,任务繁重,很多方面需要在继续探索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三、国外预算管理的经验及其借鉴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推行政府预算管理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它们已摸索出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预算管理方法和体系,对我国正在进行的预算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1、预算管理机构的设置:西方国家政府预算管理从草案编制、审批、执行、监督诸环节均有严密的组织体系,确保预算管理各环节的把关和管理目标的实现。(1)预算草案编制机制。一般分两种形式。一种是特设专门预算编制机构。如美国设立总统预算管理办公室,独立于财政部之外,直接向总统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支出预算。财政部只负责编制收入预算,整个预算的编制工作则交给特设预算机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的客观性,以避免财政部门统编整个预算时可能带来的问题。另一种是隶属于政府部门专职预算编制机构。由于财政部门主持预算草案编制,负责指导政府各部门编制支出预算草案并审核和协调这些草案,同时根据各种经济统计资料和预测,编制收入预算草案,最后对收入和支出两种分加以综合平均,形成预算草案。(2)预算草案审批机构。审批政府预算草案的机构是议会,但是议会制分为一院制和两院制。实行一院制的国家,可以直接批准政府预算。实行两院制的国家,下议院(或从议院)在审批预算上拥有比上议院(或参议院)更大的权力,拥有预算先议权和最后批准权。在预算构成上,实行单一政体的国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审批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实行联邦制政体的国家, 政府预算分为联邦、州、地方预算,各级权力机关只负责审批本级政府预算,不审批下级预算。(3)预算执行机构。包括预算收入、支出和出纳机构。收入执行机构是税收征管机关,具体负责执行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机构是财政部门指导下的政府各预算单位;出纳机构是国库,国库的设置分为独立国库制和委托国库制。(4)预算监督机构。预算监督一般由三个机构负责:一是议会直接监督;二是审计部门监督,受立法机关领导,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三是财政部门监督,是政府职能部门中的预算监督机构,与预算执行同时进行。 2、预算编制:由编制期限、收支科目、编制形式、方法和结构等不同的环节组成,目的是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1)预算编制期限。充足的编制时间中保证编制质量的重要条件。国外预算编制时间较长,一般每个预算年度就开始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到议会批准通过,有近一年的时间编制和讲座预算。(2)预算收支科目。预算收支科目的细化是预算管理和提高预算透明度的重要基础工作,科目越细,越便于监督。美国预算支出科目有1300多个,法国预算类级科目1100多个,款级和项级科目更多。(3)预算编制形式。国外通常接部门编制预算,一个部门的工资支出、资本支出、其他支出都反映在一本预算上,有利于财政部门掌握和监督各部门的预算资金情况。(4)采用零基预算测算预算收支指标。要求对每一计划项目作系统的评估和审查,并以其成果绩效及成本为基础,排列预算支出分配的优先顺序,并以其成果绩效及成本为基础,排列预算支出分配的优先顺序。(5)采用复式预算作为预算形式结构。就是将预算年度内全部财政收入和支出按经济性质进行划分,分别汇集编制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它不仅适应资金分配格局的变化,而且可以对每一项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和控制,可以反映预算平衡状况和出现赤字的原因。此外,许多国家除了编制传统的年度预算外,还编制多年度的流动预算。 3、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支出付制度构成执行的两大重点。预算执行是预算管理的关键,关系到编制的预算能否变成现实。一般来说,各国年度预算经立法机关批准即具法律效力,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但是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原批准的举债数额发生变更,必须经过与审批预算相同的程序。同时,国外管理预算资金普遍采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库款集中管理,支票集中签发,资金集中支付。政府预算审批通过后,预算单位根据预算安排购买商品和劳务时,由预算单位或财政部门开出支付凭证,经国库部门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从国库单一账户划拨资金。 4、预算监督:健全的法律体系、严格的监督检查程序和科学的检查方法,是确保预算监督质量的关键。国外通常从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到监督每一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法国规范预算的法律有《宪法》、《财政法》,每年国会还要通过年度《预算法案》,以法律形式对各项收支作出明确规定,使各部门的每项预算收支受到法律约束。同时,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监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比如法国建立财政监察专员制度和财政公共会计制度进行预算监督检查,前者负责对预算支出进行监督检查,后者主要负责执行支付,看拨款的公式是否正确。检查的方法通常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如瑞典预算监督重点转向对投入预算资金各部委的具体工作成效。 四、细化地方预算管理的总体思路及对策建议 地方财政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载体和政府分配、调控的重要工具,必须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目标,完整地反映政府职能,按照建立公共财政要求统揽政府收支,地方预算管理改革的整体框架和操作程序上要与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逐步推进整个财政管理体制走上法制、科学、规范的轨道。 (一)建立统一的地方预算管理改革目标模式 地方预算管理改革是一项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改革起步时间不长,需要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推进和完善。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应重点放在以下几方面: 1、提高预算的完整性。政府预算的完整性原则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内在要求,各级政府分别编制统一的全面的财政预算,充分反映以政府为主体的资金收支活动全貌,既可以为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提供完备的数据资料,有利于政府调控各类财政性资金流向和流量,完善政府的理财活动,防止政府部门出现各种经济浪费和腐败现象。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是规范和细化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将政府掌握的各种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是预算管理改革的必然方向。 2、实行复式预算。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将单式预算改为复式预算是转变财政职能、建立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强化预算的约束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建议尽快推行复式预算编制形式,国家预算要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专项支出预算和其他预算。实行复式预算,并非只是将预算收支科目进行简单划分,需要进行一系列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3、细化部门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部门预算的核心内容是一个部门只编制一本预算,由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在对上年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下一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测算下年度预算收支规模,编制下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不仅要全面反映部门年度财政需求,而且要全面反映全部收入状况。收入方面要按照收入类别逐项核定各项收入,且在具体到单位和项目;支出方面按照规定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测定各单位项目的预算,根据轻重缓急排出各类支出需求;对专项支出要制定出滚动项目计划,以便财政部门审查和核定部门预算。 4、推行零基预算编制法。推行彻底的零基预算,就是将各类支出取消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按照预算年度甩的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每一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需求。 (二)实现细化预管理改革目标的对策 1、细化预算管理要统筹考虑。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一个环节,其改革取向和目标定位应该纳入整个预算管理改革体系一并考虑研究。在预算管理程序上,预算编制改革要注意与预算执行环节的衔接,要有利于执行的可操作性和规范化;在财政内设机构职责界定上要有利于机构间的相互制约和促进;在机构调整要上有利于实现精简效能目标。 2、细化地方预算管理程序。细化地方预算管理工作程序,即实行标准预算周期管理。一个标准预算管理的周期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调整、财政决算三个阶段构成。标准预算周期起始于3月,终止于次年6月,共28个月。预算编制阶段从3月至12月,在上年预算执行结果分析和绩效评价基础上,结合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测算下年预算收支规模和增速,同时准备编制预算的基础资料,建立部门经费支出信息库。预算执行与调整阶段从当年1月至12月,组织执行经法律程序批准的预算,具体包括征收机关及时足额组织收入入库、预算执行部门按部门预算核拨资金、组织政府采购、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执行中依法办理预算调整变更手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法案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追加和调整预算。财政决算阶段从次年1月至6月,组织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汇总下一级决算,形成本地区总决算草案,并按规定报批。 3、完善和细化预算科目。为提高预算真实性,增强预算权威性,要改进预算科目,使预算科目更加完善,在编制预算时将各项财政收支落实到最末一级科目,并分解到预算单位、项目和人头。一是重新修订预算科目。二是建立预算单位基础信息体系。三是预算编制要严格遵循国家预算科目。预算 科目细化以后,每年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实事求实到相应科目,每个科目收支要辅之以相应基础资料,一并提交人代会审查。 4、健全专职预算编审机构。统一、健全、高效的预算编制组织机构是编好预算的基础,借鉴国外做法并考虑我国实际,应该在三个环节相应建立专门的预算编审机构。一是在各级人大成立预算委员会。作为预算最终审批的办事机构,专职负责对政府预算管理的指导,审核、平衡和初步确定政府预算草案。二是各级政府成立预算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政府各部门主要官员和财经专家组成,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对财政部门上报的政府预算建议计划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三是财政内部成立专职预算机构。 5、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与部门预算制度相配套财政管理措施,是将政府所有的财政资金集中于一家银行账户,所有的财政收支都通过这一账户管理。在收入方面,所有的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征收机关和执法机关设置的各种过渡账户不复存在。在支出方面,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时将从国库账户中直接划入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账户上,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随之取消。各项财政收支活动直接通过国库账户操作。财政可以全面掌握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有利于加强预算监督。 6、改革国库管理体制。国库管理是政府公共管理的基础性环节,承担着公共收入和公共支出缴纳和拨付的重任。为适应预算管理改革,必须修订原有的金库条例及实施细则,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应将国库从现行银行体系分离出来,交还财政管理,建立一种新型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国库管理模式,国库账户设在银行,通过银行进行有关收支活动和往来结算。 7、组建预算监督机构。细化预算管理,财政监督的方式和重点将发生很大变化,一是由过去分头监督转向统一协调监督,财政监督与审计、人大的监督构成一个有机体系,更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二是由过去侧重宏观指导转向具体微观监督,对具体部门和开支项目进行监督。三是由过去事后监督转向事前和事中监督。地方财政部门要组建专门的预算监督机构对预算编制、收支预算执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要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必须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一是保证规范适度的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二是搞好对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和改善企业对外部投资环境有着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政府有责任发展投资大、见效慢社会公益事业。四是扶持事关经济大局和社会稳定的农业。五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9、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是政府以购买者的身份,为了公共支出的需要,以法定的形式、方法、程序在市场上的采购行为。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将一定范围内的采购权力统一,可以节约财政资金,简化预算编制程序。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一是制定政府采购法律和规章制度。二是要明确各部门的支出预算,编制和公开预算项目的政府采购清单,进行公开采购。三是按建立的财政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支付审批,管住政府采购资金。 10、建立计算机支持系统。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机制,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现代技术手段,建立覆盖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应由六个有机结合的子系统构成。一是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此系统统一管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与预算管理相关的各种数据,具备资料报送、录入、更新、查询等项功能。二是预算编制子系统。该系统利用现有基础资料,按照公用经费标准、定额和预算编制原则,汇总测算部门年度预算,汇总综合财政预算。三是预算指标管理子系统。该系统与预算编审系统相衔接,自动接收经审定的部门年初预算数据,完成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指标拨付、追加、追减、结转等事项的统一管理。四是总预算会计财务处理系统。主要完成总会计日常核算的所有任务和年终决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账户。五是预算运行监测分析子系统。负责对预算的执行进行全过程监测,通过将财政收支数据与相关国民经济指标比较,对预算运行态势进行行分析,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六是工资发放管理子系统。该系统主要实现财政、编办、人事、部门、银行等单位的联网,动态管理人员及人员工资变化情况,构造电子工资册,通过通讯网络联接,由银行工资。 (三)细化地方预算管理的几项配套措施 1、建议修改《预算法》及相关法律。为适应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等规范管理的要求,保证政府职能的实现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建议修改《预算法》及相关法律。应增添新的法律规定。如规定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程序;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编制的时间起始点及编制中的审议程序;规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定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制度;规定预算追加支出额占全部预算支出总额的比例;规定预算安排对预算执行单位公开程度;规定对各类预算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2、修订与预算管理有关的法律。我国的《预算法》虽已出台多年,但法与法之间不衔接,甚至相到冲突,“以法压法”现象比较严重,预算管理受多个法律制约,实施中受到很大冲击。如农业、教育、科技、社保及卫生、环保等支出项目都以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不低于经常性收入或支出增长幅度的要求,或是规定某项支出必须达到总支出、总财力的某个比重。这些“法定支出”增长,远远超过了可用财力安排的可能,地方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中十分被动。建议全国人大对这些法定支出进行修订,规定凡是与预算收支有关的法律规定,应以《预算法》为准,避免法与法之间的矛盾。要借鉴国外经验,着手制定我国的年度《预算法案》。 3、关于《审计法》的修订建议。(1)与《预算法》的修订内容相配套,补充新的规定。如规定把财政部门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程度作为审计内容,规定对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合理性的审计要点,规定中要体现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2)明晰审计部门责任,提高审计质量。对审计部门工作疏漏和审计失职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3)规定跨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4)依靠社会审计力量,实现细化审计。
随着大数据网络的发展,4G、5G网络的普及,网约车的出现是一个新生事物。面对这个新生事物,我国现行法律存在规制不健全的地方,如网约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之间的划分,相对于传统的机动车运行模式下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认定,网约车因其平台运营的模式多样性,在网约车交通事故案件中,网约车交通事故涉及到的侵权主体更为复杂,乘客、网约车司机和网约车平台都可能成为侵权责任的主体。因此,认定的网约车交通事故中侵权责任的划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约车模式概述 “网约车”是指在传统运营模式下,以“互联网+”为介入因素,在此基础上演变形成的多种运营模式的整合,由互联网平台提供供需信息,达成资源的分配与利用,使用符合条件的乘客与车辆进行匹配,提供随用随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1]从我国滴滴打车、首汽约车、神州专车、易到用车、高德打车等打车平台来看,主要有出租车、快车、专车、顺风车这四种不同的营运模式。(一)网约车不同类型的服务模式以“利润分配大小”为衡量标准,网约车可划分为“专车”和“顺风车”两大类型。而专车又可以分为两类平台居间型专车和平台自营型专车,平台居间型专车是指“网约车”平台处于居间地位,通过对市场中供需双方信息的广泛收集、整理和精准匹配,完善资源配置方式,如滴滴快车就是此类经营模式;平台自营型专车是指由“网约车”平台提供的车辆,特点是成本高,服务质量略高,在保证服务品质的同时还要维持盈利和面对市场竞争力。所以,自营型专车低于居间型专车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顺风车,是指私家车车主在出行中通过网约平台进行信息匹配承载与自己行程相同或相近的乘客的行为,它可分为无偿和有偿搭乘。前者属于情谊行为,数量较少。后者则不同,网约车平台根据乘客和车辆的信息进行匹配后,按照里程数计算乘车费用。顺风车与专车相比,费用更少,有利于减轻私家车车主的出行成本,但是由于需要对搭乘者与司机之间的行程进行匹配,搭乘者往往需要等待。网约快车是这四个运营模式当中最受乘客欢迎的一种出行方式,快车模式以“滴滴快车”为代表,主要是将社会闲散车辆进行资源利用,缓解高峰时期车辆短缺的现象,将资源进行整合和利用。网约快车与专车相比,优惠程度较专车更大,网约快车服务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选择。快车司机可通过注册或者签订合同加入,前者是网约快车司机以自己所有的私家车在网约车平台进行注册,后者是司机通过与滴滴合作的租车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车加入。网约出租车模式,是指在出租车运营模式上,出租车司机加入网约车平台,通过下载注册后成为网约出租车,与传统出租车相比,网约出租车主要多了线上模式,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揽客,网约车平台将网约出租车司机的行程信息和搭乘者的路线和时间信息相匹配,进行派单,提高订单成交率,减少空载率,减少资源浪费。 二、网约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现状与认定 (一)网约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认定的现行规定与不足 我国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已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但是由于网约车本身的特殊性,其形式也可能不断地处于变化之中,有些纠纷无法直接套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规定。对于网约车这个新生事物,2016年7月我国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网约车为出租车的一种,要加强网约车的发展规模,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的出行服务,方便公众。2019年11月20日《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经交通运输部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其中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营运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但该规则对网约车实际存在的问题也只是浅尝辄止,忽略了网约车不同模式下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忽略了不同主体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上述两规定都没有厘清网约车存在的问题,各个主体之间责任划分仍不清晰。网约车现存有以下问题点:第一,网约车各主体间法律关系不清晰。[2]因网约车模式较特殊且复杂,其中涉及网约车平台、司机、乘客等多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各个主体之间关系各不相同,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就此进行明确划分。第二,网约车各主体间法律责任不清晰。如问题一所说明的,现行的网约车各主体间法律关系不清晰,在发生网约车交通事故或者网约车侵权案件时,造成网约车各主体之间法律责任不清晰,致使受害方或被侵权一方追责困难。第三,网约车法律主体的权利保障等问题。目前,我国现存的网约车平台注册网约车司机一般是通过申请者本人线上自行注册,而网约车平台仅对此简单的进行书面审核,造成网约车的准入门槛并不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社会越轨行为的可能性。同时,网约车平台也存在一定程度上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这里的个人,即包括乘客的也包括网约车平台司机。他们的个人信息都通过网约车这一互联网平台进行操作,如果网约车平台对个人信息保管不当,容易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侵权问题。综上可见,深入探究网约车现存的问题点以及现行规定的不足之处,对理清网约车主体关系以及主体之间责任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二)不同模式下侵权责任分析 专车服务模式下,平台自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应由平台承担侵权责任,网约车平台与专车司机签订的是用人合同,专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实际上是属于侵权责任领域对于用人者责任的调整范畴,即用人者责任。用人者责任属于替代责任,在确定由用人者承担侵权责任后,也要明确这类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即网约车平台无任何过错,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网约车平台承担外部责任后,有权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内追责。[3]快车模式下,我们既要强调经营者责任,也要强调承运人责任。承运人要承担将被承运人送载到指定地点、保障安全等义务。承运人违反这些义务,导致被承运人遭受到侵害,就会产生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认定网约车平台即是经营者,在服务行为中占主导地位。乘客就是消费者,其权益受到侵害,乘客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现实生活中,大家几乎都有过打网约快车的经历,我们不难发现,网约车平台快车的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素质高的让人感受到网约车带给我们的舒适与便捷,素质低的让我们心有余悸。国家行政机关应规范网约车市场,在快车模式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金不足赔偿的,可以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先行垫付,网约车平台公司垫付之后可以向责任者一方追偿。顺风车服务模式,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应该由顺风车司机承担责任,顺风车相对于其他模式的网约车出行方式,出行成本较低,因为司机与乘客、乘客与乘客之间对费用进行分摊,减少了出行成本。在此种法律关系下,可以据此认定顺风车司机与乘客之间私下成立客运合同。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时,顺风车司机应该起主要赔偿责任。而网约车平台,将乘客的叫车信息与司机信息相匹配,然后平台进行推送。顺风车司机在使用网约车平台收到搭乘者的叫车信息,陆续接载乘客将其送往目的地。我们可以发现,网约顺风车平台是居间身份。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可以推出,中介人在其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否则,对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车服务模式,如果出租车司机为聘用制工作人员,这种情形下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即在司机被聘用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他人发生人身损害,则由出租车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当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是承包关系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出租车公司将出租车承包出去,并对司机进行收入的抽成,有一定的收益,所以出租车公司不能主张免责。而出租车公司与司机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是“利益共享者”,出租车公司与司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4] 三、完善网约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认定的建议 基于对以上网约车各个模式及主体之间法律关系及责任的分析,提出以下完善建议:第一,禁止网约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完善对平台的监管制度。网约车平台获得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本身并不违法,但必须明确反对网约车平台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违法。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规制和预防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形成和发生,完善乘客的评价和投诉制度,建立乘客意见反映渠道,建立检查、监督和罚责制度,提高用户的乘车体验。第二,开放符合条件私家车进入网约车领域。[5]这一方面是对社会上闲散车辆进行资源整合,另外一方面也是减少黑车载客现象的发生。因此,相关政策制定者应研究私家车合法运营的必要条件以及加强对私家车的有效监管。为了保护消费者、其他相关人和私家车主的合法权益,有必要明确车况、驾驶人状况以及保险政策。第三,明确平台责任是责任认定的关键。网约车平台利用自身优势条件整合信息和资源,但往往不愿意承担其作为居间者的责任,没有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处于一种消极的中间人状态。对此,必须明确平台的重要责任,网约车平台必须成为网约车事故赔偿的首要责任人,网约车平台公司必然会加强车辆的安全监管条件和提高驾驶员的入门条件,如有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车辆的基本设施和驾驶员资质都将成为平台自身主动掌握的内容,目的是为了减少平台承担责任的风险。第四,发挥平台自身的监管能力。[6]政府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对于社会问题发生的补救都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网约车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往往伴随着不确定性,政府监管有时会滞后,而网约车平台则不同,其掌握着整个平台最先进的信息和资源,具有先天的优势条件,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政府把一切未知的事项都安排妥当也是不现实的,与其依赖政府加强法律法规完善,不如先规定基本原则和框架,鼓励平台发挥自身优势,顺应国家的行业发展政策,必要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高对外的服务水平。政府应做好宏观调控功能和必要事项的事先预防,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第五,厘清法律关系,正确适用法律。纵观当前的审判立场及案例来看,很少有法官在认定网约车责任事故时根据网约车服务模式类型来区分判案,[7]有的直接依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简单地将平台公司认定为承运人地位从而使其承担责任而不考虑其他关系;还有的直接以司机没有获取相关的行政许可而认定为具有过错并判决责任承担;平台和司机之间的关系上也有一定的分歧,有认为其间存在居间关系,也有认为只是劳务关系的;更有一些平台公司直接根据收益来判决其承担责任的,违背了保障乘客安全和运营安全的目的,导致无法保证乘客利益的实现。因此必须区分网约车各服务模式下的不同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利。 四、结语 本文对网约车目前存在的各种模式下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分析探讨,对各个模式进行阐明,对各个主体之间进行责任划分,并提出建议,希望对于解决网约车侵权责任主体争议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能尽快出台,以解当前之困境。 参考文献: [1]黄华莹.运输经营法律指导[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2]杨立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应用[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 [3]郑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 [4]胡建淼.法律规范之间抵触标准研究[J].中国法学,2016(3). [5]张素凤.“专车”运营中的非典型用工问题及其规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6). [6]江琳.出租车数量管制的行政法分析———以北京市出租车行业为例[J].行政法学研究,2010(3). [7]郭锐欣,张鹏飞.进入管制与黑车现象[J].世界经济,2009(3). 作者:高欣 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管理行政论文:浅析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及对策 【论文摘要】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最大限度地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是城管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城市环境的明亮、整洁、有序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城管事业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城管执法队伍,就必须充分调动起广大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是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名在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几年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实践,对当前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作简要分析,并就对策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城管执法 积极性 原因 建议 第一章 当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表现 (一)不良心理表现 作为城市管理主力军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在保障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的同时,由于职责多、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影响大等诸多压力,使得部分城管执法队员们产生了一些心理问题,工作积极性不高。有如: 1、特权心理。认为城市管理就是简单的处罚,自己头顶国徽,身穿制服,就可以为所欲为,处罚随意性大。在执法时追求结果,忽视与执法对象和群众的沟通,缺少执法艺术,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甚至出现暴力执法的现象。 2、自卑心理。由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基础建设相对落后,办公条件、通讯设施、车辆装备等均与其他执法部门有较大的差距。而且由于城市管理的自身特点,造成了管理松了群众不满意领导要批评,管理严了群众不理解社会不支持,同时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也多是对城管工作的负面报道,更主要的是作为一支行政执法队伍,在人员编制方面许多试点城市的城管行政执法队员未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编入公务员序列而仅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相对其他执法部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地位并不为社会所认同,由此导致部分执法队员不同程度的产生了自卑心理。 3.厌烦心理。由于城市管理工作反复性较大,经常是反复清、清反复,使队员容易产生厌烦情绪。时间一长,就会对工作丧失信心,缺乏兴趣,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甚之,暴力抗法事件的频繁发生,不但给执法人员造成了身体伤害,也使得大部分执法人员在出勤前,就背上了极大的心理负担。 4. 矛盾心理。当前城管工作的执法对象很多是下岗、无业人员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其困境往往能赢得很多群众包括城管执法队员的同情。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队员不可避免地产生既要对他们屡教不改的违法现象坚决取缔,又由于看到其生活艰辛而产生同情的矛盾心理。 如果忽略执法队员存在的这些不良心理状态,不对其加强引导,势必会造成执法队伍思想松懈、作风倦怠、行为放任,从而使得城管执法工作难以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敬业精神退化,政治信念淡化,缺乏岗位意识和干劲。 一是精神状态差,不思进取。对政治理论学习兴趣不大,对城管执法业务知识缺乏钻劲,满足于学校灌输的知识,满足于实践的直接经验,学习新知识少,钻研法律少,从实践到认识的理性思索少;二是价值观扭曲。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城管执法队伍带来勃勃生机,同时也使一些执法人员滋长了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等思想,以致执法人员,横向比福利,纵向比职级,怕吃苦,怕吃亏,追逐名利,谋求享受;三是服务意识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综合素质不高。 近几年,各级城管执法机关都很重视学历教育,鼓励执法人员参加自修、函授大专、本科等学习。城管执法队伍的学历层次上升了,但在这些学历文凭中,“水货”多,含“金”量少,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许多城管执法队员不能将工作中的实际经验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因此也不能写作出水平较高的调研性文章更好的为上级领导出谋划策。 (四)违法违纪问题突出。 一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舞弊,对违法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开绿灯;二是执法犯法,办“人情”案,只重视实体法,不重证据、不遵循法律程序;三是“三乱”现象屡禁不止。 第二章 当前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 (一)人员编制落实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__]63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17号)文件的规定,“作为试点城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应当作为本级政府的一个行政机关,不得作为政府一个部门内设机构或者下设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要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条例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脱节情况。如笔者所处的宁波市来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笔试、面试、考查、公示等一系列复杂的考核程序,并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军式训练和严格的执法证考试,最终取得上岗条件和执法资格。但由于编制问题,目前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仍未能按照《关于在浙江省宁波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20__]135号)文件中所规定的享受公务员待遇,而只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此种情况不仅仅是宁波市个例,作为试点城市的其他地方也普遍存在这种执法人员编制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担负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重任的执法队员们由于不编制问题未能妥善解决,时常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作为政府的执法 人员却不属于公务员,社会地位与执法效力可想而知。同时由于根本的编制问题没有严格落实,导致执法队员的其他福利、待遇、工资、奖金只能与事业单位相同,由此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另一方面,长期超负荷运转为队伍建设埋下诸多隐患。目前,城管工作十分繁重,工作一个接一个,保障任务一项接一项,从各种检查到各类专项整治,队员们几乎天天在加班。这样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一是给队员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二是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会日益低落,三是队员每天疲于奔命,忙于应付,几乎没有培训学习的时间,其素质的提高自然也难落实。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非常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希望通过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大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容易使本属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冲突。 近几年来,各地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以前“只重建设,不重管理”的观念已经大有改变,自1997年全国各地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城管执法的职能越来越多,城市管理工作也越来越繁重,现有的执法力量与繁重城管执法工作的矛盾日益突出,增加的执法力量与城管执法机关所面临的艰巨任务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加班加点已经成为家常便饭,执法人员只能靠自己的身体去拼,用自己的健康去搏。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长期超负荷大能量的运转往往会造成执法人员心理负担过重、精神压力过大,就也是工作不积极的原因之一。 (二)管理、保障体制不顺。 城管执法保障体制不完善,这也是产生暴力抗法的主要因素。在城管执法队伍中配备公安干警,形成公安协同配合机制在全国许多城市都有,实践证明它对加大城管执法力度、减少暴力抗法和妨碍公务有很大的作用,但就目前全市城管系统而言还没有形成该项机制,这就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宁波作为寸土寸金的沿海开放城市,外来人口众多,各种利益矛盾十分突出,因而在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时有发生,城管队员因缺乏应有的手段和保障,处于进退两难的窘况,经常受到伤害。长此以往,一方面会降低城管执法队伍在社会上的威望,另一方面也大大挫伤了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现行的城管领导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级城管执法机关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城管执法机关的业务指导。在这种领导体制下,城管执法机关的业务工作、人事管理和经费保障都受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容易出现许多弊端。地方领导运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情代法,阻扰城管执法机关正常执法,或指派城管执法机关参与一些非执法类活动,浪费执法资源。以致于对于城管的职责和定位,别人搞不清,自己吃不准。可见,管理体制不畅、职能设定不清,也会影响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经费保障不力。 经费保障问题一直是制约城管执法机关可持续发展的老大难问题。随着社会发展,城管执法工作任务日益加重,经费不足问题愈加突出。现行城管执法经费供给体制实行的是“以块管理,分级负担”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等原因,不愿负担或无力负担,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发展。客观地讲,城管也是一种职业,执法人员从现实生活和理性考虑出发,也要以谋取工资待遇来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进入市场经济时期,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坚持提倡奉献精神,但是与之相适应的物质、精神补偿也要跟上。可想而知,经费严重不足的后果必然导致城管执法工作被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降低。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财政每年按规定给每位在编执法人员一定补贴,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如办案取证、通讯、交通装备等费用)全部由各区和街道自行解决。这样一来,加大了各区和街道的经济负担,从而引起一定的矛盾。同时,有关文件所确定的津贴、目标管理奖等数额与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度明显不符,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同程度受挫。 (四)友邻单位及社会支持不够。 城管执法的综合性遭遇执法环境孤立性的尴尬。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上级的业务指导、友邻单位的相互配合。然而行政综合执法机关是特定历史环境和条件下的“独生子”,执法环境是相对孤立的,没有统一的执法模式,全国80多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甚至连执法的范围、权限、标准也不尽一致,其他友邻单位的配合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够,致使在很多情况下城管执法部门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 执法重心下移后双重管理的规范性尚需探索。宁波市实行市、区、街道办三级管理的模式,尤其是区与街道办这一级实行双重管理,目前两级管到什么程度,如何做到双赢互动还没有形成规范性,人为因素影响较大,有些街道办事处与执法中队关系处得好,有些就不尽人意,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矛盾。一些一线执法队员常常“几头受气”、“吃力不讨好”,致使心理状态非常糟糕,直接影响到工作成效。 部分媒体的宣传也较为片面,社会的发展对政府机关公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了,部分媒体片面宣传执法人员应该文明执法,应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对于群众阻碍公务是违法的,是要受处罚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威摄力。甚至有些媒体一味追求新闻效应,在一些事情尚未证实的情况下即行报道,给城管工作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现实中,城管执法工作也缺乏群众的理解支持,城管执法威信度下降,直接削弱了执法人员的自豪感。很多违章者(包括居民)对城市管理法规了解甚少。他们认为:无证设摊也是规规矩矩地做生意,不偷不抢,干嘛非要取缔?城管执法工作管理的对象大多为社会低收入阶层,城管队员在对这些对象采取强制措施时,因群众有同情弱者的心理,自然要遭到种种非议和阻拦。再加上改革开放势必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他们缺乏对城管法规的了解,把对政府的不满都发泄到城管人员身上。而作为当事人的摊主,为了维持自己甚至一家人的生计,城管扣押其经营工具就是“端掉其饭碗”,矛盾不可谓不激烈。几乎每一个基层执法人员在执勤的时候都会遇到的:当事人不积极地配合执法工作、人们的漠视、嘲讽、抱怨、谴责,甚至发生暴力抗法。在我们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工作后,听不到群众的一声“谢谢”,我们的付出得不到认同、社会上得不到支持。 (五)政绩判定失当。 内部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不完善。一些城管部门没有把执法人员的业绩与利益直接挂钩。奖勤罚懒不兑现,奖优罚劣得不到体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这是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调动和激发不起来的主要原因。在干部的任用上,未能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及“公开公平竞争”的用人原则,未能做到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摆脱不了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甚至是人情风、关系网的困扰,由于没有任人唯贤,不是以德才和政绩取人,不同程度地挫伤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这些年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建立了一批城管法规,但至今为止我国仍没有一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全国性法典,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是导致当前城市管理不尽如人意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不少涉及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内容过于原则化,有很多缺乏可操作性和强制性。最常见的例子就是市民反映强烈的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扔垃圾以及机动车辆在人行道路上停放等行为。虽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处罚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的情况非常多,城管部门也因缺乏相应的后续强制措施,最终不了了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精神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第三章 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这是调动和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内在动力。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对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执法队伍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中开展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执法人员公仆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和忠诚意识,使每个执法人员自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讲政治的高度进行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并实现九个转变,即是:由以管人者自居向为民服务的转变;由行政约束向自我约束的转变;由工作被动服从向自觉尽力的转变;由无过便是功向无功便是过的转变;由无为也有位向有为才有位的转变;由干多错多,缩手缩脚干工作向敢闯敢做的转变;由因循守旧向开拓创新干大事业的转变;由“ 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由“要我忠诚”向“我要忠诚”的转变。 在定期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外,同时要针对队员各个时段情绪波动而进行单独的思想教育工作。有如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聘请专家对城管队员进行心理咨询和医疗,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并且通过思想交流工作,及时掌握队员的性格特点和情绪波动,消除队员的疑虑和担忧,强化队员的责任意识,培养队员从事城管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使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 一起小小的违章能涉及城管、规划、公安、工商、环保等方面,因而部门协作到们显得尤为重要。城管执法机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与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经常互通信息增进感情,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双管齐下或多管齐下,才能卓有成效地把城市管理好。相关部门配合协助,树立“大城管”意识。有些现象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几次整治就能管好的。城管是一盘大棋,不是城管执法局一家的努力就行的。例如超出门墙占道经营,本身店铺经营面积小,里面放不下几张桌子,如果不出店经营,根本无法维持生存,而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就没有这方面的前置条件;例如人行道违章停车当事人处理率不高的问题,城管部门因没有象交警部门一样的后续制约措施而无可奈何;又如涉及到环保、规划等方面的一些案件,需要相关部门相当大的配合力度方能较好解决问题。这些都需要政府出面予以协调,进一步建立各部门长期联动机制方能有效解决。再比如“牛皮癣”的问题,光靠城管单兵作战力量太薄弱,除了必要的发动群众参与,明确城市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的市容环卫责任,做到群防群治外,一方面城管部门要取得通讯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暂停这些通讯工具的使用;另一方面更要取得公安、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假文凭、假证件和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对“牛皮癣”进行遏制和打击。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到位的宣传对城管工作来说必不可少,它能减少工作中的直接矛盾冲突,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我约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共建共管的氛围,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树立新城管、新形象;除了城管战线自身要加强宣传外,还要充分发挥舆论在城市管理中正面导向作用,多加强城市管理的正面宣传,让人民群众关心城管人、城管事,理解城管人、城管事,彻底正确展现城管在群众中的形象。对市民进行城管相关法规的教育,使其深入人心,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教育广大市民不要以自身利益、个人好恶为评判标准,而应当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城市管理的角度,从代表城市形象的高度“换位思考问题”。在重点难点路段要与沿街店主多沟通多交流,这样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强制取缔时能保证减少群众阻力。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不断完善城管执法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执法人员的等级评定要与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末位调整等队伍管理措施挂钩,并建立完善与之配套的教育培训机制、治队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执法保障机制等,真正发挥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整体作用。同时,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大城管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尽力挖掘优秀干部的潜力,调动工作积极性,改革过去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僵化体制,充分显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全面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双向选聘、任职资格考试、末位调整、分离培训等工作,离岗培训后仍不合格者,坚决予以辞退,彻底打破城管执法机关“铁饭碗”,激发队伍活力。 (四) 切实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编制问题,提高队伍的保障力。 执法人员编制问题是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工作积极性的重中之重,各试点城市只有严格按照(国办发[20__]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切实将城管执法人员编入公务员序列才能正确的摆正城管执法人员的位置,从而全面激发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各级政府更应当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笔者建议市、区每年能划拨专项城市管理执法资金,并能与有关城市管理职责相联系,确保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因为无论是环境的改造还是管理的深入,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提高执法队员待遇,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也需要经费的投入,在目前的体制下,每个街道还存在着城管协管员,这些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和执法队员一样工作,有的甚至更辛苦,他们大多是街道聘用的临时工,无养老、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待遇低,也影响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人的基本后顾之忧,才能更好的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各级城管执法机关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对执法人员的工资、装备、办案等所需经费综合考虑,制定相应最低保障标准,并适当逐年递增,同时要充分考虑城管执法机关的特殊性和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压力,切实体现“从优对待”原则;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确 保执法人员的基本工资、补助、岗位津贴等应享受的政策性经费按时足额发放;要落实年休假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得到一定的时间的休息;要建立执法人员定期体检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关心执法人员的生活环境,千方百计为执法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的住房和家属、子女就业等问题。 (五)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维护城管执法权威性。 首先,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工作中培养、选拔身边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学习先进典型氛围,从而充分激发每一位执法人员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超越先进的意识,激发执法人员从事城管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产生强烈的爱业、敬业、乐业意识,满腔热情地积极投入到城管执法工作中。其次,城管执法工作与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开展执法工作前后,应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积极与当地政府及新闻媒体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到既依法办事,又合情合理。第三,要注意抓住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工作,注重加强舆论宣传,谋求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树立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增强城管执法人员的优越感。 对于暴力抗法现象,笔者认为,可以参考其他试点城市设立“委屈奖”,对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耐心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受到群众攻击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同时加大对“钉子户”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几个典型,刹一刹歪风。这样,既弘扬了正气又解决了城管队员的后顾之忧。此外,可建立健全公安配合协同机制,向上级公安机关力陈其必要性和现实性,建立城管公安特勤支队,有效维护城管执法的严肃性。 (六)尽快为“城市管理”专门立法。 依法行政是城市管理的必由之路,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证。要实现有效的城市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还需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持其先进性和适度的超前性。 明确理顺城市管理的职能范围,完善制约机制,使执法权限与执法责任相匹配,考核对象与相应的职权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并把执法人员的管理权下放到街道,与其相应的责任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这支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水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第四章 结 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转换改革的进行,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的综合执法机制势必长期进行下去。作为一种新的行政执法形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繁荣与发展,社会的安定与进步。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队员更是队伍建设的解决因素。笔者通过近几年在执法第一线的实践,从六个方面分析了目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积极性的原因,并结合实际由浅及深地提出提升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具体方法,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最大限度地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全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城管执法队伍,推动城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管理行政论文:深入先进性教育 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2003年8月成立的,党委下设1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7名。2004年8月中旬至11月底,他们按照省、市委的要求,立足机关实际,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扎实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找准问题,高起点开展教育活动。执法局是新成立的单位,干部职工都是经过层层选拔进入的,其中党员占到了80%,整体素质比较高。但是也存在发展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规模扩大和管理范围的扩展,亟待提高执法水平等问题。他们接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任务后,感觉到这既是市委对他们的高度信任和鞭策,又是对党委驾驭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严重考验,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对此,党委连续两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委精神,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认为试点工作是解决问题、加快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良好契机,明确提出,把教育活动作为党委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完成,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为此,他们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从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处室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这项活动。为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他们印制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摸底调查表》,从"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本单位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有何意见和建议"四个方面,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摸底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摸清了局党委、基层支部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了努力方向,进一步理清了开展教育活动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教育活动的内容、目标要求细化分解,具体到每一天,落实到每个人。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突出主题,抓住四个环节,高标准搞好学习培训。执法局围绕深化党员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这一主题,抓住四个关键环节,强化学习培训,保证了学习的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一是搞好思想动员。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开设专题宣传栏等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激发了广大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突出三个学习专题。他们把整个学习培训阶段分成三个专题,每个专题都明确了学习重点。第一个专题重点学习市里编发的学习资料,加深对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解领会;第二个专题重点学习《党章》、党的两个条例,明确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掌握党员基本义务、权利和党内纪律规定。第三个专题重点学习城管执法的有关知识,提高党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三是严格学习纪律。他们根据机关人员比较容易组织的特点,规定每周二、周五下午和周六全天为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的时间,其他时间由党员自学。并建立了严格的请销假、补课制度,制定了专门的考勤登记表,把每个缺课人员的缺课时间、原因、补课安排和责任人记载清楚,切实作到不漏学一人、不漏学一课。党员参学率达100%,集中学习时间达到50学时。四是创新学习形式。改变过去一人念、大家听的模式,坚持边学边议,边学边实践。在集中学习的前半时进行集中辅导、交流和观看录像,大会交流时采取点名的方式发言,领导带头;后半时进行自学或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每周进行一次读书笔记评选,把优秀的读书笔记在宣传栏上交流;学习阶段结束前,召开了全局党员学习经验交流大会,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邀请市委党校的专家教授做专题报告;组织全体党员赴西柏坡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两个务必"和入党誓词,提高党员对先进性的时代内涵和如何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认识。积极开展"执法为民、党员争先"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到街头、景点等公共场所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帮助特困户、残疾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在实践中深化学习的效果。 在搞好学习,提高党员素质的基础上,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讨论的通知》,引导全体党员列举"自己心目中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启发每位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结合单位、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思考,从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发展意识、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加强道德修养等方面,动脑动手列举出自己心目中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通过党员答卷、小组讨论、支部汇总、制定标准、征求意见、党委研究六个步骤,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地反复讨论,制定出了符合机关实际的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8条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14条。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高质量组织开展分析评议。一是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组织局机关和督查大队党员,深入到建筑施工工地、有关厂矿企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家中,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书》300余份、《致经营业户的一封信》900余封。重点到违章占道经营的贫困残疾人家中走访,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经过归纳梳理,征求到关注弱势群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执法水平等5大类189条意见和建议。局党委召开会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初步提出改进意见;属于党员个人的问题如实反馈。在此基础上,引导党员对照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写出了2000字以上的党性分析总结。二是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做到思想见面。开展谈心活动,让党员面对面地征求意见,相互沟通思想,是查找自身问题有效措施。为此,局领导班子带头,找全体中层干部和部分党员谈心;要求各支部成员与全体党员谈心;一般党员谈心面要在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注意引导党员到平时对自己有意见的党员群众家里谈心交流,借此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增强了谈心效果。全局67名党员相互谈心545人次。谈心结束后,根据谈心情况,进一步修改党性分析总结。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由所属党支部把关,党支部书记的党性分析由局党委把关,局党委成员的党性分析报市委督导组把关。对问题查找不准不全的、根源挖得不深不透、下步努力方向不明确的,要求重新进行修改,使党性分析总结真正触及了思想和灵魂。三是开展民主评议,给党员划档定位。他们严格按照市试点办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精心组织好评议工作。评议前,把每个党员的党费交纳情况、参加党内活动情况、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工作情况在机关全体党员职工中进行了通报,使大家做到心中有数。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大会,采取一人说、大家评的形式,从领导开始逐人评议,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位党员进行综合评价。评议过程中,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群众参加,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经过评议,共评出优秀党员13名,占党员总数的19.4%,合格党员54名,占党员总数的80.6%。四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思想交锋。他们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帮助党员进一步查找问题,深化认识,促进整改的重要环节,切实组织好。会议召开前,按照市试点办"三个不能开"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对5名同志的会议发言材料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中,采取"一人谈、大家帮、逐人进行"的形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一针见血、触及问题、促人警醒。会后,各支部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抓整改,建制度,在促进教育活动见实效上下功夫。"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是教育活动的根本落脚点。在教育活动中,执法局把整改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评边改、边整边改,在确保教育活动见实效上狠下功夫。一是抓好党组织和党员突出问题的整改。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局党委针对大家提出的"关心同志、关心一线执法队员不够;与同志们谈心交流、沟通思想不够"等问题,建立了党委成员周六恳谈日制度,规定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为局党委成员谈心日。各党支部针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活动开展不够活跃的问题,建立了定期政治理论学习等制度。党员针对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宗旨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他们还开展了党员个人整改措施观摩活动,集中半天的时间,将每位党员的整改措施进行书面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向社会公布了城管执法的三项承诺和五项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制止粗暴执法行为。制定了《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设三年纲要》,明确了今后三年城管执法建设的总体规划,力争在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方面有一个大的提高,跨入全省、全国行政执法的先进行列。三是建立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常抓不懈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每周五下午为党员学习活动时间。对每个党员进行定岗定责,由党员填写《党员定岗定责工作量化表》,支部定期进行考核,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督查大队第二党支部还制定了《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密切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通过试点工作,他们体会到搞好教育活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集中力量、全心全意抓教育。从局党委到普通党员都积极行动起来,全员参与,使各级党组织"活"起来,党员"动"起来,齐心协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要加强沟通、思想见面。在教育活动的每个阶段和关键环节都要召开一定形式的动员会和思想见面会,与党员群众及时沟通,打消思想顾虑,激发党员参加活动的内在动力。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等环节中,要深入挖掘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三是要贴近党员思想、机关特点和工作实际,把工作做到实处,使教育活动深入人心,融于实践,增强针对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构建 [摘要] 城市管理是新时代的产物,体制相对不是很健全,加之城市管理对象复杂、多变,使得城市管理行政体制在实施过程中问题诸多。目前,我国各种体制都在进行改革,城市管理行政体制也是改革范围之一,如何改革、强化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力度,构建有效的城市管理行政体制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探讨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革新提供创新依据,并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实践,实现我国城市的善治。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对策分析 0引言 我们生活在一个日渐城市化的新时代,城市是社会环境的中心地带。城市的发展需要城市管理来支撑,行政执法则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的对象复杂且多元化,加大了城市管理的执法难度。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要进行革新,也就是行政执法体制的创新。创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可以解决现行我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它可以有效地防止城市环境和执法队伍之间的冲突,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发展,为人民大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城市生活。因此,需要改革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力求在行政执法方面有新的突破,构建新型的城市管理行政体制,促进城市管理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新的高度。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1行政执法管理对公民的参与不够重视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多数执法机关并没有足够重视当地公民的参与。公民是城市发展的主体,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公民参与没有得到认可,公民参与管理城市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得到执法机关的认同,一定程度上照旧是行政执法机构自行实施管理,导致人民大众对执法机构的不满,心生怨气,进而削弱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会给城市发展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1.2执法分力与执法不力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属于城市综合行政部门,因此,有一部分权利是从其他的行政机关分过来的,涉及一些权利分权的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管理的范围广,但是法律并没有对各个部分之间的权利做具体、详细的划分,导致在行政执法上出现各部门对处罚的认识的偏差,部门之间配合不默契,工作不积极,遇事就相互推托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在公民中的形象,也导致了执法机关办事效率低。 1.3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 城市发展很快,但在城市的一些繁华地带,经常出现小商贩占道的现象,他们经常成为城管管理的对象。在我国经常会出现商贩和城管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状况。商贩处于弱势,而城管处于强势,因此城管在一个城市中是名声最不好、最不招人民大众喜欢的公务员,没有之一。商贩和城管之间的矛盾也越发的频繁,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集体性暴力抗法和集体性暴力执法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城市的发展,对老百姓的生活也极为不利。 2完善和革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2.1重视公民参与城市管理执法 一个城市的主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城市管理也是为公民的利益做后盾,城市管理执法离不开公民的参与。相关的行政机关应该足够重视公民参与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种与公民互动的行为。老百姓是一个巨大的群体,他们居住在城市的各个地方,对城市各方面的建设、改进、管理也是最了解的人。因此,当地城市管理综合部门应大力鼓励我国公民参与城市管理,这既能体现我国民主、尊重人民大众的理念,还有利于增强公民与城管之间的交流,提高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注重公民的参与是一个地区的政府能真正做到体恤百姓,为百姓服务,为百姓谋利的职能。城市管理加入众多的民主、公平、公正的执政执法元素,才能更好地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综合能力。让更多的公民有“城市是我家,保护城市靠大家”的公众意识,公民自主参与“家庭”的建设、环境的保护,能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就能实现我国城市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 2.2集中执法权利 在传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中,由于法律没有给出具体而详细的权利分布界定和划分,往往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发生。因此,相关的行政执法机构应重视权利分布的情况,明确规定执法权力集中于某一个部门。如凡涉及城管监察组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了城管以外的部门不可再参与此事的管理处罚,城管监察组织承担了处罚违法行为之后,不能再对这种处罚专门设立处罚机构,就是要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权利的唯一性。构建城管管理行政执法的新体制,一方面避免混乱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能保证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的公正性,有利于城管机关的发展。 2.3加强城管教育与公民教育 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因此要优先解决这个问题,这影响着我国城市和谐发展的未来。在城市管理中,有关部门应该对城管进行教育,让城管多体恤百姓,能温和执行的就采取温和执行的方法,城管的目的是为广大公民谋福利,小商贩也是我国公民重要的一员。同时,城管还可以设立专门地带,在不影响公众生活的情况下,按程序让商贩在专门地带进行买卖。当然,应对小商贩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明白城管的工作宗旨,行政执法是城管的工作之需要,小商贩还应提升自己的素质,在买卖的过程中不影响城市生活的发展,不遗留垃圾影响市容。可以与城管进行协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发生。因此,加强城管和小商贩公民的教育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尤其重要的,不仅能推动新的行政执法体制的产生,还能促进我国城市健康和谐的发展。 3结语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经历一个漫长而喜悦的改革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体制不断成熟的过程。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执法体制革新过程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一个长期的改革过程。构建新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有利于转变传统行政执法管理中不合理的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合作性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城市综合效益,同时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理念和方式更加的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人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等等。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要探索出符合新时代城市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方法,促进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不断创新。 作者:袁礼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管理行政论文:高校管理行政管理论文 一、研究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的必要性 (一)为提高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水平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随着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有增无减,对高校的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高校要提高教学质量,除了需要建立高素质的教师人才队伍,加强校内教学设施建设外,还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制度不完善,学生要完成一个手续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提高高校的教学质量,必须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气氛决定了组织的发展。对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的组织气氛维度进行研究,有利于管理者了解高校行政管理组织的内部组织特点,从而为制定具体措施来改变和影响组织气氛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 (二)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研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截止2014年7月9日,我国的高等学校共计254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246所(包括民办普通高校444所),增长率为2.18%,比2013年下降了0.63%;民办普通高校444所,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19.77%,呈逐年增加趋势。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校数量非常大,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研究的结果具有非常高的实用性。另外,从2014年的我国高校数据来看,未来民办普通高校的数量还会不断增加,在高等学校的比重也会逐渐上升。民办普通高校的加入推动了教育市场的改革,加大了公办高校的竞争压力。公办和民办高校要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就要重视行政管理,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制度。 二、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的研究 (一)研究思路 首先,将国内外的组织气氛维度的学说进行比较整合,选择其中出现频率比较高的气氛维度因素。其次,根据选择的气氛维度因素制作调查问卷的题目。考虑到调查的深度,此次调查的维度因素控制在5个左右,调查问卷的总题目数控制在40道左右。再者,选择合适的样本高校,向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调查问卷。最后,回收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调查结果得出结论。 (二)研究方案 1.组织气氛维度因素选择。根据对国内外的学说研究中的因素进行对比,发现领导支持、领导方式、士气、激励、冲突、绩效、人际关系、管理制度、控制过程九个因素的出现频率比较高。本文选择这九个因素来进行研究。然而,根据研究思路,需要缩减到5个因素,因此要对这九个因素进行研究。从性质来分析,冲突属于人际关系中的范畴,而领导支持其实是领导方式中的一部分。从因果关系分析,士气是激励的结果,绩效是激励的出发点,因此冲突可以归入人际关系当中,领导支持可以归入领导方式中,而士气、绩效都可以归入激励的研究范围。经过合并后,九个因素可以缩减成领导方式、激励、人际关系、管理制度和控制过程五个因素。 2.调查问卷阶段。首先,根据选择的五个维度因素,制定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题目设置为40道,平均每个维度因素8道题目。其次,考虑到群体组织气氛维度在一定区域内的稳定性,调查对象要选择同一个区域内的高校来进行,对象数量尽量比较多。最后,在进行问卷调查时,从各高校中的行政管理群体中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向调查对象发出调查问卷,记录问卷的发出数量。回收问卷后清算问卷数量,清除不合格的问卷。在对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数据结果。 三、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研究结论的应用 (一)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选取五个维度因素,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对一个区域内的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的组织气氛维度进行研究。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本区域内的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的组织气氛维度对组织气氛的影响力排比分别是:控制过程>领导方式>人际关系>管理制度>激励。 (二)研究结论应用 根据研究的结论,对高校行政管理提出以下的建议:一是高校行政管理中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虽然管理制度在五个因素的影响力排行的位置比较靠后,但是控制过程因素在排行中位于第一的位置,而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控制过程的前提。控制过程因素要求高校行政管理具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严格依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最终实现管理过程民主化。首先,要制定完善的高校管理制度,制定过程要民主公正。完善的高校管理制度是实现民主管理的前提。制定高校管理制度的方式要民主,制度对各部门的职责规定要明确,工作分配要做到公平公正。其次,要严格依照制度进行管理活动。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活动有利于减少管理过程中的失误,加强管理部门对高校行政活动的监督,避免出现互相推脱的局面,提高高校行政活动的效率。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要遵守高校行政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高校各级领导要坚持依照有关规定行使管理权限,实现科学管理。最后,要加强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因此,控制过程因素要求高校行政管理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程序,加强行政管理监督力度,实现民主管理。二是高校的领导要注意领导艺术,使领导方式要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在研究的五个因素中,高校领导的领导方式对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的影响仅次于过程控制,因此,要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高校各级领导必须重视自己的领导方式的科学性与人性化。首先,高校的领导要深入基层,了解行政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只有了解行政人员的生活需求,才能实现决策科学化和人性化。其次,高校各级领导要加强与基层人员的联系,建立起相互信任的感情基础。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感情基础越强,领导决策推行的阻力就会越小,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会越高。最后,高校各级领导要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领导者素养的层级水准,关系到管理的效果。领导者要采纳适宜特性的领导艺术,在平日之内的管理强调基层人员的主体作用,做到以人为本,尊重基层人员的权益,关心基层工作人员的生活。在高校行政工作的日常管理中,不应当是单向领导的特性,而是经由互通及协商,获取各方管理意见,预留足量的选择空间而做出的。 作者:温小丹 单位: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设定研究 摘要: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行政立法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行政机关行使社会管理职能行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几乎涉及到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地方性法规在设定行政处罚时,如何把握好其中的合理性与适当性,就是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本文以两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立法为背景,以当前地方性法规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设定现状为出发点,分析其中的问题,并对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设定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地方性法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立法 一、引言 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中的一项重要的权力,也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一项有效的行政手段。近年来对行政处罚力度的不合理暴露出地方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立法中违反上位法规定的问题,行政处罚的设置是否合理合法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造成重要影响。为了对这一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下面就以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四地为例对其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例进行分析。 二、地方性法规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设定的实证分析 1.城市大气污染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财产罚即罚款并规定其最低额为一万元最高额为十万元而且没有加重处罚规定的情节。 1.1法律规定:对大气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行为罚:责令限期治理财产罚;财产罚:罚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1.2北京;一是排放不符合国家或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二是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总量指标。行为罚:责令限期治理;责令停业关闭,查封设施。财产罚:罚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1.3上海:一是未持有排放许可证而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是有排放许可证,但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超过核定排放总量指标。行为罚: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责令停业关闭。财产罚:罚款,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1.4天津:一是未持有排放许可证或无临时排放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二是有排放许可证,但排放量超过核定排放量;三是有临时排放许可证,但经限期整改排放量仍超过核定标准。行为罚: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吊销许可证,责令限期治理;责令停业关闭财产罚:罚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1.5河北:被处罚的对象主要是已经取得了持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未按许可证的具体规定排放污染物。行为罚:责令限期整改财产罚:罚款,五千元至五万元。《防治法》只规定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这一种处罚情形。针对《防治法》规定的处罚情节四地的行政处罚均在其范围之内而对于加重处罚的情节却不尽相同,在加重处罚的情节即污染排放超过总指标的,北京处五万到五十万的罚款并可责令停业关闭查封排污设施,上海、天津也规定了责令停业关闭的行为罚但处罚数额还在一万到十万之间,在无证排污方面方面天津罚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下,而上海却在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河北的行为主体更细化是单位、个体经营者,因此规定的罚款数额也更小,在五万元以下;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四地行政处罚的行为罚和财产罚的设定都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情节严重这一处罚情节,四地都做了不同的处罚规定,这些规定的合法性还有待进探讨。 2.城市市容环境方面。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行为罚责令整改或拆除和财产罚罚款。但对罚款数额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就给了地方立法机构在罚款数额上一定的裁量权。 2.1法规规定:针对的是不符合容貌标准、环卫标准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行为罚:责令限期改造或拆除;责令强制拆除财产罚:罚款,未具体规定。 2.2北京:规定较为具体,主要涉及在临街的建筑物擅自增加各种装饰物,在建筑物顶部或其周围堆放物品;及街道两旁和主要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市容和环卫标准,并应当保持干净整洁。行为罚:责令限期改造整治;责令强制拆除。财产罚:罚款,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2.3上海: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及公路两侧以及其他公共场搭建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城市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行为罚:责令限期改造整治。财产罚:罚款,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2.4天津:可主要概括为违反城市容貌标准的;若对道路两旁和风景地区之内的建筑物进行重装、改建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且改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行为罚:责令限期改正。财产罚:罚款,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2.5河北:对于违反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宣传品的单位及个人,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期满后及时撤除.行为罚:责令限期改正.财产罚:罚款,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法规规定了行为罚责令限期改造,但对罚款数额没有规定。四地均设有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罚,在财产罚的罚款数额上就有一定的差别。北京、上海、河北三个地区的罚款数额就相对较低,最低罚款数额只有五十最高也只有五百,罚款数额最高的则是天津为五千。在上位法未规定行政处罚的数额时,地方性法规应如何设置其罚款数额,首先应合法其次应合理。因此北京、上海、河北三地罚款数额的设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天津的设置是否提高了罚款数额应进一步研究。 三、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立法权行使的改进建议 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设定等方面,地方立法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法创设、越权立法的问题,其中以法扩权、借法设罚的现象较为严重。因此需要对地方行政处罚的立法权进一步规制。法律、行政法规对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规定的较为原则时,地方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某种违法行为规定了罚款的具体数额,地方立法不能增加或减少,即使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也不能修改。法律、行政法规对某种行为并未设定罚款的,地方立法不能擅自设定罚款处罚。对于违法行为较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可以依情况不设定罚款。对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增设加重罚款的情节,但也应有具体的罚款数额幅度。 作者:崔亚楠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管理行政论文: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论文 摘要: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阐述了行政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 我国目前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中,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其日常的执法活动必须按照行政法及道路运输有关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进行。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表现形式。 在我国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法律文化传统一向不重视程序法规范的作用。目前的现状是行政权力膨涨,运用混乱、控制不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同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要求能有高效率的行政权力行使。 基于此,行政程序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行政权力的恣意行使,防止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行政权力的侵害;二是使行政决定具有确定性、合法性,维护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 例如,《行政处罚法》第一条就表明了立法目的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体现上述精神,道路运输行政法规及规章设立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略述如下。 1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繁多,它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影响很大,因此需要对这种权力的行使规定一个正式而严格的程序以保障相对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其中一些较轻的处罚如警告、小额罚款等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小,而正式、严格的行政程序一般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国家所付出的较之当事人受到保护的利益更大。《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十五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即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两种程序的不同在于普通程序有着严格的调查、质证、抗辩、决定、送达等规定,而简易程序较为简便,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2听证程序 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重大利益,因为听证能扩大相对人的行政参与权,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便于行政决策切实可行,通过为当事人提供辩论、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以避免行政机关片面地作出行政决定。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确定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在普通程序基础上,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二十条〕;“交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冲突的,实施机关在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听证程序的核心是抗辩,即当事人可以对于自己不利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指控方加以证明,同时可以提出利于自己的证据。当事人通过这种参与、介入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加以论证,防止了行政专横和自由裁量权的恣意行使,保持了行政权力与相对人权利的平衡。 3申辩和质证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这些规定,一方面可以使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注意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依法行政;二是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可以澄清事实、避免失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法治观念的形成。当事人在申辩质证过程中,可以增强维护主体权利的意识,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法治观念的培养。 4职能分离程序 (1)办案与决定处罚相分离。在普通程序中,规定由执法人员调查或检查、收集证据,而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还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听证程序中,要求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同时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 5说明理由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讲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第二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实施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说明理由…” 理由,是行政决定作出者对法律、政策和自由裁量权所持的观点的解释说明,也就是对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适用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的认识。行政机关如果不对这种理由作出说明,就会使得行政权力行使趋于草率、专横,当事人往往也无法明了其理由及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政策的意义,不利于法律和政策的顺利实施。因此说明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有助于限制自由裁量权力的恣意行使、促进合理、谨慎行政,有助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可靠性、稳定性,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也有助益能成立。 6资讯公开程序 资讯公开是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指有关行政主体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凡是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资讯公开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的体现,可以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调动公民参与行政的积极性。此外,也便于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都确立了公开原则,规定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结果必须公布,后者还规定了进行公示的方式。 7通知程序 通知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或其他管理活动时,将应该让公民了解的事项通过一定的途径告知。通知的对象不仅指利害关系人,有时也针对一般公众。听证程序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如时效、回避等,在此不一一详述。就前者,《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调查、送达、听证等法定期限;关于后者,明确规定了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管理行政论文:浅析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问题 摘 要:新型农村社区不仅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着力点,更是创新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平台,旨在打破具有行政依附性的传统农村治理体制,为农民自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提供制度保障。探讨了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表现,分析了导致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原因,提出了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去行政化的对策。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突破点是群防群治,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通过群众自治,让群众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新型农村社区正是适应社会结构的转型而出现的,它相对于传统村落拥有更完善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更民主的管理方式,相对于城市社区它是以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支撑起的以农民为主体的自治管理单元。然而由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新型农村社区的自治管理仍存在明显的行政依附现象,影响了社区自治管理中公民主体作用的发挥。 一、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表现形式 (一)自治管理工作重形式、轻实质 可以说,“现有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是在保持政治与行政控制的前提下,形成一种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假象,用基层自治的表象掩饰了基层社区中政治与行政管理实质,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模式极为不利。”[1]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在价值理念和工作原则上,赋予了社区居民自主决策的权力,是对农民自我能力的一种肯定,也是农民自治能力提升的一种体现。但是在社区实际建设和管理中,多年形成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力剥夺了农民的这种权利,农民往往成为公共决策的被动接受者,计划的被动执行者,尤其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征地补偿、社区规划等与农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事务,农民更是缺乏合法有效的参与途径。“在这种传统管理模式中,管理者和农民之间缺乏沟通和信任,甚至有些情况下演变为对立和冲突,导致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无法执行。”[2] (二)社区自治组织和基层政府之间传统隶属化关系没有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曾明确规定基层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因此,在新型农村社区中,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与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之间也应该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现实中,两者之间的关系传承了传统农村自治体制中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街道办事处实际上主管着新型农村社区自治单位的大部分公共事务,社区居委会也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完成政府安排的任务上。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公民的公民意识不断加强,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农民迫切要求建设更合理的社会管理体制。而行政化色彩较浓的社区自治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挫败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三)公民非制度化参与现象增多 邓小平指出“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3]新型农村社区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制度化的产物,社区在兴建过程中常因征地拆迁、评估分房、资金补贴等因素的影响,与农民群众产生利益纠纷。同时新型农村社人员流动性大,公民异质性增强,公民的价值观发展日益多元化、利益诉求也增多,这就需要新型农村社区建立起民主的自治管理体制。但目前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中,一些公民因参与渠道不足和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的影响,常采用非制度化或非法的参与形式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例如因征地拆迁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和因自治选举导致的暴力事件等。2009年辽宁省北镇市赵营子村村民李东辉在被选为村委会主任后,因“有贿选行为”遭到举报后未能成功担任村干部,一怒之下他将举报人一家5口全部残忍杀害。非制度化或非法的参与形式的存在是在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模式下,政府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缺乏民主协商,群众基础不足、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导致了一些公民的非理性化的参与方式。 二、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原因 (一)国家行政管理的过多干预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像西方国家社区的形成那样是经过长期自然地形成,更多的是由政府主导和推动,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保障和后盾。一般来讲基层群众自治是对基层政府行政权利的消解,层政府为保持对基层社区绝对的控制,促进行政任务在基层社区的顺利推行,常决定和干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相关事务,“往往将自己的权力渗透到最基层的社区,使基层的自治管理行政化,基层社区组织的权力也经常变为地方行政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4]所以在社区管理中基层政权组织一般把村民自治组织看作下属机构,直接对其发号施令,形成一种领导与服从的关系。基而社区管理者因忙于应付基层政府的任务安排,挤压了社区自治管理的空间,影响了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行为效度,压抑了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社区管理严重依赖于政府行政部门。 (二)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明确 一方面,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关系不明确。基层政府把社区居委会当作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社区管理者的选任、财政拨付等重要事项均由乡基层政府控制,基层政府常以操纵社会资源分配方式影响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社区居委会对此只能是“忍气吞声,任劳任怨”;另一方面,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居委会关系不协调。《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只明确了党组织领导的核心地位和基本职责,却没明确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方法,导致有的社区党支部过多地干预社区公民自治。“有的社区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简单理解为社区支部的领导,甚至是支部书记的个人领导,而有的社区居委会产生后,认为自己是社区多数公民选举出来的,有群众基础,腰杆子硬,因此,不把党支部放在眼里,重大事情不向党支部请示报告。”[5] (三)自治管理资源的匮乏限制了自治管理能力的发展 社区资源是指能够服务社区管理的人、财、物、技术的各种要素,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出发点,我国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普遍存在资源匮乏的问题。首先是物质资源的匮乏。马克思曾说“消除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6]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只能从其外部获取资源以实现治理。但政府部门对社区管理财政的投入相对甚微,社区系统和外界进行资金、物品、信息等交流的时候经常处于被动的状态。其次是人力资源的匮乏。目前新型农村社区管理者多是传统村落原班人马,大多数参与社区管理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缺乏社区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他们所具有的管理知识多与时代脱节,缺乏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能力,难以满足社区对高质量专业管理的需求。所有这些又进一步增加了社区自治理管理对政府的行政依附。 三、改善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措施 (一)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五”规划中针对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出要“完善优秀人才服务社区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7]在新型农村社区基层选举中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以“三个代表”思想和改革创新精神,选拔思想好、作风正、有创新意识和市场头脑的中青年人才,按照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实践能力培训。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干部现代化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带头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切实促进实施乡村精英参与社区管理,因为乡村精英对本社区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资源、农业特色等情况熟悉,可以制定出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经济发展策略。通过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中干部人才的更新,从内部提升社区自治管理的执行力度,能有效防止对政策的行政依附。 (二)改革两委及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在上下关系的结构上消除行政化 基层党组织对于农村社会管理实施主要的领导和监督作用,在新型农村社区内部通过基层党支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基层党组织主要监督和规范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民主规范执行,通过建立社区党组织实施居民自治民主选举,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社区发展。基层政府部门应以支持者、协助者和监督者的角色,通过行政管理方式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公共服务设施,为促进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公民有效参与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和文化氛围,而不是直接对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中的公共事务进行操纵。同时,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权力由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共同支配,事关社区的重大决策需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行使决策权,在权利上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自主决定社区的公共事务提供更大的运行空间。 (三)调动开发内外资源,提升社区自治管理水平 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水平的提升,首先需要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类组织、普通公民多元参与新型管理体制。同时注重新型农村社区社会资本的重构,社会资本是农村社会中基于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相同的价值取向和信仰而形成的人际及组织关系网络[8],是强化公民社区归属感,促进公民有效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其次,逐步完善社区财务制度。就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财务来看,政府拨款仍是社区财力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来源。这种主流的财务模式很难维持社区长足发展的需要,经费不足问题严重,这种情况不仅导致社区工作的开展步履维艰,同时也加重了社区对政府的依赖。社区管理者需主动寻求外界的财务支持主体,同时加强社区内部成员的财务管理,保障社区管理经费来源多元化,通过内外协调来保障社区管理的独立性、自主性。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1996年国务院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城市管理综行政执法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初步解决了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与此同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探寻能够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的策略和途经,对构建和谐美好的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执法队伍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暴力冲突现象存在 近年来,网络上频频曝光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恶性事件,让这支队伍似乎体现出越来越多“污名化”的“负面特征”。汕头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鄢圣华说:“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城管和摊贩无形中成了猫和老鼠的关系。”对城管来说,维护城市秩序、形象是职责所在;对摊贩而言,奔波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每天和城管上演“躲猫猫”的游戏,为的只是寻求一个生存空间。由于缺少相应的行政强制力和行政执法保证,城管从一开始就面临的一个困境是:“不使用暴力,则执法几乎没有效果,但使用暴力则要遭到谴责”。近年来有些城市管理者也在不断改善执法方式,但各地不时曝出放大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都让这些传递出的善意衰减。[1]城管暴力执法引发城管与小贩之间频发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也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毁坏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二)执法队伍人素质参差不齐、协管员流动性大 由于城市管理业务工作的量大人少,工作很难铺开,许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聘用了部分没有编制的协管人员,来帮助开展日常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这部分人与正式城管队员相比较,往往呈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偏低和收入偏少等特点,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实群众工作技巧,对突发事件处理无所适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往往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被动局面,也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日益复杂的执法考验。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过程中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难以体现公正公平。在当前经济社会金钱至上,金钱大于法的错误思想引导下,部分违反规定的当事人,走歪门邪道想方设法,花钱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部分领导凭主观意志办事,相信“人治大于法治”在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干扰行政执法;加上执法人员个人判断和其他外界因素的加入, 容易造成行政处罚权的滥用,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反复无常,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产生不良后果,执法过程没有做到公正、公平,更加激发社会矛盾。 (四)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从总体上看,由于缺乏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管理工作仍处在依靠“运动式”、“突击式”、“集中式”整治,长效化、常态化、长期化的举措不足,使得整个城市管理工作始终在低水平、低层次徘徊,难以取得根本性突破。城市管理的现状是: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一直是嘉兴市城市管理没有走出的怪圈。 (五)城管执法监督不到位 一方面,城管体制上存在先天性不足,我国城管机构在设置上被描述为“中央无部委、省里无省局”,纯粹属“地方部队”,只为地方利益服务,缺少上级对口主管机关,用群众的话说就是“只有公公,没有婆婆”,规范行政存在先天不足。另一方面对城管执法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2]社会舆论、媒体的监督也更多地关注一些社会热点,负面影响较大的问题,也没有起到正面积极的效果。群众监督在实践中所能发挥的成效和作用显得比较有限,因此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缺少监督约束,造成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随意性。 二、完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途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完善,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定位、新课题、新要求。只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创新,才能适应日渐复杂的形势,才能迎接新的挑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城管法律法规 正如《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有相关的法定授权或者合法授权,委托赋予其行政处罚权”,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需要法律明确赋予,因此迫切需要全国人大进行专门立法,在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资格的同时也对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范围进行明确和细化,明确城管行政执法的职责范围和程序,[3]“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只有权责清晰,才能依法行政,只有消除了法律依据在理论上的困惑,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才能得到进一步认可和推广。 (二)转变执法理念 基层执法人员应当深刻理解和领会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明确执法工作的目标和端正态度,转变传统的执法观念,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人权观念,自觉尊重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执法过程中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满足人的需求、体现人性化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执法对象着想,变“严格执法”为“理性、文明执法”。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执法过程中更注重从源头控制和末端警示来解决问题,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多体现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思想,才能得以和谐执法。城市治理这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时刻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才能更有效地推动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 城管是一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要特别注重自身素质和修养的提高,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根据城管执法工作岗位不同,分类提出要求,根据干部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可将学习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两类;实行考试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工作、调整岗位的一个依据。基层执法人员在实践中,要注重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做到心中有法,处处行法,在执法过程中既要重视实体行为,也要注重执法程序,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运动法律思维解决各种执法难题。 (四)城市管理需要发挥公众参与的 没有其他社会成员(包括机构和个人)的参与和配合,上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仅靠数百人、数千人的城管执法队伍实在无法管理好。应该将公众参与引入城管执法工作中,鼓励公众参与,增进政府、社会、居民三者之间的沟通理解,把城市管理由单纯靠政府转变为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把政府的强制性变为市民的自觉性。在城市管理中建立沿街商户共建机制,与商户签订共建共管协议书,充分调动沿街商户的积极性,开展城市管理知识普及宣传,与群众一起齐抓共管,共同治理城市问题。 管理行政论文: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活不仅带给人们更多的实惠和便利,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拥挤、居住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城市问题。因此,如何有效地治理城市,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各级政府专门成立城市部门,负责解决城市和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在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中,明确提出城市行政执法应当以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为依据进行执法。然而,在城市综合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机构职责不清、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违法等等诸多问题。因此,立足于城市综合执法的实践,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研究我国城市综合执法法律规范建设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和对策,能够对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城市;行政执法;理论基础 引言:城市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公安交通、市政、城市规划、工商行政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进行的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其目的在于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保障市民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建立和谐的城市家园。从城市管理的内容来看,它与市民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是城市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所以,系统地研究与城市行政执法相关的理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推进行政执法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城市行政执法的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执法主体地位与职责不明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但是,只有公安机关能够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城管作为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被赋予了庞大的行政权力。在2000年和2002年,根据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文件明确要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得作为政府一个部门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而应当作为本级政府的一个行政机关。然而,在事实上,城管部门直接由地方政府管辖,这样很容易成为完全附属于地方政府的工具。 1.2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工作中往往容易让人钻空子。从内部来看,对于城管监督的设计忽视了人的利益,未从“经济人”出发。引人市场经济之后,“经济人”逐利行为难免在城管执法活动中存在,城管执法人员寻租行为的出现自然而然。现行的内部监督制度没有对于城管执法活动进行完整监督的制度,仅仅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当前所有的监督均未从“经济人”角度出发制定标准,使得执法趋利化,“钓鱼执法”“经济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层出不穷。 从外部来看,外部监督机构分工不清。外部监督体系的设计主要表现在监督的“交叉带”和“空白带”两个方面,每个部门表面上严抓严打,但时效性差。在城管执法过程方面的监督仅仅局限于上级法制部门监管,其他部门“无人问津”,有损群众权益。 1.3城市执法工作的理念滞后 城市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权限模糊,往往将许多不属于自己职能的事件纳人自身范围,尤其当全国范围内普遍进行清查活动时,各地城市执法人员往往四处遍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歧视现象,造成越权执法和不遵守法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给百姓心目中留下不良印象,而且极易产生冲突,甚至导致暴力抗法现象。 2、公共利益优先的依法治国理念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核心则是行政执法。所以,理清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也就明确了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治国理念总是建立在既有的传统思想文化基础之上的,传统哲学及其反映的民族精神对于治国理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们不需要争“物”的和谐,显然是真正的和谐,因为这种和谐满足了每个人的愿望。权利是用来保障公民利益的,所以当公民利益得以实现的情况下,权利就成为被动的“看客”。国家依据法治原则,赋予公民权利,确保公民在“争”的过程中尊重并遵守规则,即法律。所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和分配者,其管理和执法的公正与否对于公民利益直接产生重大的影响。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作为行政管理者或者行政执法者,从管理和服务公众的度来看,道德层面上应该是高尚的“自愿者”,其承担的职位在剥离“权力”的味道之后,就只剩下精神层面的满足感,因为从党的先进性及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以得出,行政管理或执法的承担者必须在道德层面具有高尚性,在思想层面具有先进性,将为公众服务作为终极目标是行政执法者理所当然的选择。所以,明确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法治目标具有基础上的指导意义,因为行政目标必须服从于法治目标,而法治目标决定了行政目标的指向,即对公众的服务性和行政执法者的高尚性、先进性。与其相应的是,行政执法者的选拔和考评以及公共监督制度对于我国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将具有指导意义。 3、“市民社会”理论与权利本质 “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就不能带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的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黑格尔认为,在家庭之中,每个人都受家庭伦理的约束,以“爱”为纽带,置身其中。然而,就像人无法摆脱家庭一样,人同样也无法摆脱社会群体,所以人就同时具备了家庭与社会的二重性。与家庭中的关系不同,人不能奢望在社会交往中一定获得在家庭中的“爱”的联系,所以在市民社会中,“人是目的”便成为主要特征。在黑格尔看来,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首先为自己着想,而且其他人则成为实现自己愿望的媒介。但是由于这种思考和行为模式是每个人的特征,所以就具有了普遍性。每个人在满足自己愿望之前总是要满足他人的愿望,从而达到满足自己愿望的目的。 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与道德的界限经常被混淆。在很多情况下将本应该是法律要求的事项表述为道德诉求,将遵守法律和尊重法律混为一谈,常常使人误解遵守法律是一种道德义务。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社会的发展在倡导高尚品格的同时,必须铺设坚实的基底规则,或者底线规则,而这个规则的基本原理是:遵守法律,即是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对于每个人来说,遵守法律不是一个道德要求,而是现实的自我利益保护的要求。遵守法律本身并不体现为高尚,而是体现了对自我利益的认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很多事件,都是基于对于守法道德化的误解而产生的。很多执法者不懂执法的根据乃至法律的内在涵义,只知执法,不知违法;同样很多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不知法为何物。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常常会成为暴力事件的旁观者,被冷落到了一边。 结语:城市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在理论源头上为其执法搭建制度框架,形成究责机制,使行政执法不再是对于“事件”的事后补救,而是在合理的制度设计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和谐执法。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我国由来已久,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又在不同地域富有不同的特色的概念。近年来,城管暴力执法或小贩暴力抗法的事件屡屡进入人们视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一现象极不利于政府形象、社会和谐。因此,如何改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寻求积极有效的对策尤为重要。论文通过对国内现有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着重理出2013年社会影响较大城管执法案件,进而从执法队伍自身、执法对象和社会环境三个维度度分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执法人员的选拔机制、优化执法环境、完善社会保障、探索执法方式方面探求积极有效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城市管理;暴力冲突;执法队伍;执法环境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研究的综述 对于“城市管理”内涵的界定,张民省、王淑梅(2004)认为:城市管理是以发挥城市经济、社会、环境整体效益为特征的、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为主要对象的综合管理。高梅生(2007)认为城市管理是一个内涵丰富、涵盖范围广的大系统,是人们对城市发展和人居环境所进行的控制和治理活动的总称,其目的在于满足城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它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之一、也是一门专项科学。王琳、费蓬煜(2012)则强调城市管理与城市化之间的重要关系,认为城市管理贯穿于城市发展整个环节,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与城市发展呈正相关关系,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并指出城市管理需要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来保证保证城市规范有序运行,而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不配套、不健全是目前执法问题层出不穷源头,且城市管理中监察职能与管理职能未分离是影响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关键性因素。陈玉和、孙作人(2006)等学者运用“系统动力学”在分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具有自组织耗散结构的高阶次、多变量、多回路、强非线性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了法律地位不稳固、管理体制不统一、职能界定不清等客观原因。吴军飞(2006)从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角度出发,阐明了建立科学的综合执法体制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内部各部门科学、有效的运作,降低执法工作的“缺位”、“越位” 及推诿扯皮等不良现状的促进作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大都是从城市管理法律缺失、监督机制不完善,针对全国还没有出台一部针对城市管理和执法的独立法律文书,绝大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借法执法行为来探讨,缺少了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可改善的现实性指导意义,法律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对于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困境应多从现实可行性角度分析,探讨从现实层面可积极改善执法现状。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队伍自身素质较低 从我国频频发生的城管执法人员与被执法对象的暴力冲突事件中,不难发现城管人员的组成往往鱼龙混杂。依据我国现行的人事制度,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主要是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国家公务人员;二是非国家公务人员。由具体调查得知,非国家公务人员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构成中占据相当一部分比重,而这部分人员往往是由临时工、雇佣工组成的非正式的执法人员。这个现状直接导致了在工作表现方面和国家公务人员几乎无区别的非国家公务人员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执法不当的隐患问题。城市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执法工作涉及的知识面宽广,对执法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较高,而部分执法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政治观念薄弱,对方针政策理解的不到位,则直接导致了执行不力的状况发生,所以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建设急需加强。 (二)执法对象流动性强 就我国目前的执法现状而言,城管的执法相对人大部分是外来务工者、下岗工人、失业群体,以及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这部分人往往知识文化有限,谋生能力相对较弱。当他们面临城管人员的执法活动时,往往采取躲避的措施来对抗执法。久而久之,执法人员与屡劝不改的执法相对人的矛盾冲突升级,可恰恰对于这些群体来说,在城市各个街角流动摆摊经营是维持生活的全部,在没有合适的出路选择之前往往不会轻易放弃已有的基础,所以他们顽强“抵抗”,一旦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往往容易以暴制暴,情绪偏激,致使矛盾不断升级。 (三)执法社会环境差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的加快,大量的外来人员不断向城市进军,使得城市人口剧增,各种社会矛盾激增,城市管理日趋复杂。一方面,流动摊贩往往无孔不入与执法人员长期打“游击战”,这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并且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耐性要求很高。长期一来,执法人员采取暴力行为执法的概率就上升了。另一方面,部分市民的意识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管理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当执法人员在按正常程序执法时,碰到执法对象胡搅蛮缠或是老婆孩子齐上阵的可除模样时,围观的市民往往会倾向于看上去比较弱势的一方,继而是舆论的批评与指责,使得城市管理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恶化。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研究 (一)强化化执法人员的选拔机制 针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参差不齐的现状,必须要优化执法人员的选拔机制。首先,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培训,尤其是加强执法人员的道德、法律的方面培训,使得执法人员在对方针政策的解读上更趋正确性,在政策的执行上更趋合理性,这样才能有效缓解日趋紧张的社会矛盾。再次,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录用中,需采取合理的聘任机制。可采取统一考试或者模拟实际工作环境的方式进行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解聘,以保证执法队伍的素质。最后,对在执法工作者屡次出现不文明执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进行教育,给以严厉的措施,例如罚款、待岗甚至下岗的处罚政策。 (二)优化执法环境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树立“为民执法”的正确理念,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保证公正执法,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并加大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寻得市民的理解,在市民中重塑良好形象。例如可借鉴北京市城市管理局的做法,在市里各大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传播媒介中设立城管专栏,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的难度。再者,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对有团伙、有预谋的暴力抗法、严重干扰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切实保障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众所周知,执法对象大多是生活在底层没有社会保障的困难群体,如果政策能提供他们能过上基本生活的保障,冲突将大大减少。例如,可以仿效上海的模式,划一片指定区域允许流动商贩经营,而不是一味的驱赶他们。正如俗话说的“关了一扇门,需开一扇窗”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四)探索新型城管执法方式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正在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这虽然有集中、统一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的优点,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决策与监督并列”不能有效监督的问题。在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往往是“水火不相容”,但以暴力方式解决并不是执法者的本意,这样只会更加剧矛盾升级。本文认为有必要探索一种第三方监督执法的模式,第三方是独立于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的平等群体,一方面更好的约束执法人员管控好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对执法相对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解决,留下更多的社会隐患。 管理行政论文:改变高校管理行政化、企业化倾向 有关部门对北京的11所市属院校、7所部属院校以及上海和西部地区的9所高校进行的调查发现,高校教师是一个活力和热情不足、教学和科研积极性比较低落的群体。 办好大学,有效地激发教师作为教学科研主体的积极性,实现高校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的功能,必须遵行管理大学、激励教师的一般性、普遍性规律,改进高校管理的制度模式和决策程序,改变当前的行政化、企业化倾向,让教师更广泛地参与学校决策,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此建议: 1.教师作为教学科研主体的地位应得到应有的尊重,使其权利、收入和待遇不低于甚至在某些方面高于行政人员。只有当教师发自内心地感受到教学、科研是自己的事业,而不是另一个群体强加给自己的任务,并且自己能够根据科学规律和管理规律自主地支配教学和科研过程时,他们的积极性才能真正高涨起来。 2.建立公立高校校长的资格证书制度。对中层行政职务应进行岗位资格考试。高校管理应以科学的管理理论为基础,校长和党委书记应是高等学校管理专家,而不仅仅是某一学科的专家或行政官员。 3.学校的教学、科研事务应该以教授委员会为主进行决策。包括专业和课程设置、专业职务设置和聘任教师招聘和录用、专业人员考核、校内各类科研项目的设定和评审、学术奖项的设定和评选等,均应根据教授委员会的意见做出决定。 4.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参与学校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包括校内的干部制度、资金使用、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等,凡关涉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王晓龙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顾问)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规划管理行政服务标准化问题刍议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城乡规划建设逐步健全完善,人民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阐述了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积极作用,对城市规划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城市规划;规划管理;行政服务;标准化 城市规划决定城市的空间结构和整体布局,影响着城市的发展和未来,科学有效的行政服务工作是保证城市获得更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市从实际出发,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规划管理上,不断优化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积极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城市规划管理效能得到进一步深化。但在近几年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不够具体完善、规划审批与技术审查还没有完全分离、“建字口”部门联动机制还未真正形成、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诚信执行力不够等等,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规划管理法制化建设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不断提升规划审批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效能,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走上健康发展轨道,确保城市空间和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要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和行政服务工作,首先要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正确认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牢固树立“人民公仆”和“服务员”的思想,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体系,不断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为城市规划管理和行政服务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的公开和公众参与程序,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持续性。要坚持以民为本的方针,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构建便捷通畅的规划审批服务通道。要加强窗口人员配置和对窗口审批工作的授权,逐步建立起“一站式”审批办证的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每一名窗口工作人员都要主动作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对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要积极开展“贴身服务制”、“绿色通道制”,努力落实“项目代办制”,真正把服务的意识、便民的理念体现在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制定上,把“方便让给公众”的宗旨落实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以主动高效的积极姿态为社会、为企业、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规划服务。 二、要统一规范,建立体系,为做好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服务标准化的精神在于“统一”,标准化之下的所有行政行为都应遵循统一的规范、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要求,以保证整个审批服务过程流畅、顺利进行。一是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城市规划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要通过调研分析,本着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原则,采取走访群众、现场察看、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客户评价等多种形式,了解体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掌握公众群体对规划审批工作的需要和期望。在此基础上,广泛收集或借鉴先进市区规划管理和行政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系统分析本市区本部门标准化的运行体系及运行特点,积极探索广泛适用性又有鲜明特色的服务标准化工作路子,认真研究编制适合本市区规划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的标准化体系。二是注重实际,科学编制。规划审批过程中因建设主体、用地位置和性质、建设规模等内容不同,导致审批工作存在复杂、多样、不固定性,也增加了规划审批服务工作的难度。鉴于规划审批的特殊性,编制规划服务标准化法规文件,就不能流于形式,而要实用,操作性要强。必须要进一步加大“一书两证”审批规范力度,健全完善规划服务标准化体系,要切实让报建单位非常清晰,技术指标规定多少就多少,申请方案符合标准就批掉,不符合标准就不批。对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做不到位怎么办等,都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性规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克服行政审批工作的随意性,不断增强行政审批效能。三是优化创新,改进完善。标准化体系的核心原则之一就是“持续改进”,只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不断地完善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才能增强行政机关对社会环境、对公众群众的适应性和公信力。为此,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优化业务流程,修订规划审批标准体系。如,解决规划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的问题。突出抓好专业审图中介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工作,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将原本由政府包揽的图纸审查全面推向市场,改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审图中介机构依照国家规范进行审查,规划部门只根据专业中介机构的审查结果,签发格式化的审批意见书。另外,“建字口”项目涉及的部门多,应建立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在方案图纸的审定上,可由建管、消防、规划、气象等单位进行联合审图,实行“牵头受理、报送相关、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察、会议协调、超时追责”,确保建设单位只要跑一个地方就能解决相关问题。 三、要加强学习,注重实践,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和行政服务本领。学习是提升能力、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的根本途径和方法。规划工作者必须要不停地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拓宽知识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全面提升能力素质,不断增强为公众、为社会服务的本领。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规划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是一项全局性、复杂的系统工程。规划服务标准化对窗口和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有时间和质量限制,还有相应的服务标准和具体事项。要出色地完成规划审批、规划服务和规划监督等任务,就要加强规划服务标准化体系知识的学习,既要熟悉规划审批法规政策,又要清楚掌握行政服务标准化的相关知识,知道规划审批流程、标准和要求是什么,每项工作内容、每个工作环节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真正达到“时时处处学习标准化、人人事事实践标准化”效果,从而有效避免走弯路、出差错。二是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行政审批和服务质量的好坏。要维护好城市公共利益和规划法规的严肃性,就要熟悉掌握规划业务中涉及到的相关指标和技术规定,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退后道路红线、公共设施配套等强制性内容,知道哪些是“钢性的”,坚决不能超;哪些是“高压线”,坚决不能碰;哪些是违反原则的,坚决不能办,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块土地都列入规划,不留下空白;每一个方案都按标准报建,不随意审批;每一个项目都按规划实施,不盲目建设”。三是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城市规划管理是涉及不同利益主题的行为,政府、开发商、投资者、普通市民等与城市的规划管理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要求规划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规划业务知识,而且社会管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要过硬。为此,要坚持“技管”结合,进一步加强复合人才的培养。要结合本职岗位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请进来辅导、走出去培训、组织业务轮训、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鼓励干部职工在职进修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加强规划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规划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从而加快办事效率,提高审批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四、要严格管理,规范行为,不断增强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效。严格、正规的日常管理是确保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有效落实的根本保证。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切实加强规划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区分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规划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管理的领导和监督;部门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负责把关,并协助解决和指导审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有效落实。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的良好机制。二是严格要求,规范行为。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言行举止代表政府部门的形象。为此,要严格按照行政服务标准化要求,从行为规范、项目办理、硬件环境等具体事项入手,要求每个工作人员一言一行都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都要严格把关,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做到用管理服务标准,用标准规范管理,切实形成“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都有结果”的有效机制。三是积极宣传,广泛参与。要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保证在规划管理行政审批时,能充分听到有关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呼声,不断扩大规划部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安排一些公开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的活动或平台,如将办事流程绘制成流程图,在流程图的每一个环节下面标明相应的服务标准,并通过印制宣传手册、报刊或网上等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做到规划审批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公开化、透明化,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既方便了群众办事,也有利于对服务结果进行评价,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四是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加强规划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每一项工作程序都要有计划、有执行、有监督、有反馈,对工作进展到哪个环节,都要有严密的跟踪,对出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要以网上审批为支撑,以电子监察为保障,建立网上监督运行机制。把规划审批的标准和流程固化到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做到规划审批“规范、透明、效能、可究”。要积极做好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不仅注重年终考核结果,更要注重平时服务过程,切实改变“重结果轻过程、重形式轻实绩”的陈旧思想,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客观真实性和公平性。 管理行政论文:分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管罚不明、执法强制力弱、执法成效低下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城市发展。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探究其原因,进而提出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问题及对策 原因分析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管罚不明确 城市管理的内容几乎涵盖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如环保、工商、交通、规划、绿化等,这就要求城管必须行使全面化管理的职能。但是,现阶段执法局集中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其他的行政部门的职责或多或少的被削减,并不进行日常事务管理,这就相应的增加了执法局的日常工作量,而城市管理多而杂的工作,必定会影响到执法效果。如在城市流动摊位和店外店管理中,一般情况下,要求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但是,在行政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谁许可,谁管理”,也就是说,这些小商贩仅仅服从于工商管理,而对市容单位却不具有依从性,因此,在工商管理不执行的情况下,小商贩的违规经营行为很难得到遏制。 1.2执法强制力弱 执法强制力是保障执法效能的关键条件,但是,在执法工作中,并没有相应的强制手段作保证,这就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执法、机动车乱放、垃圾乱倒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政。由于强制性保障的缺失,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不具有强制性,其只有管理而并没有执法的权力,若进行过渡管理,则会出现一些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的行为,进而会造成一些不良社会影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管后期管理。 1.3执法方式单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在人们思想观念开放化的今天,城市管理的方式也应发生多元化的改变,尤其在构建人文城市的环境下,城市管理的方式应当适应于人们的要求,坚持人本管理的原则。但是,现实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式相当单一,仅仅停留在“罚款”管理上,这就不免会使人产生抵触心理;而尤甚的是,一些执法人员将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定位不清,在面对抵抗管理的行为时,会以暴制暴,这就有悖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原则,从而起不到城市管理的目的。 1.4执法成效低下 执法成效低下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行政执法是为了促进城市发展,维护人民利益,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的原因,造成此目标很难实现。其一,城市管理的范围较广,且内容较多,这就增加了行政执法的难度,影响了执法成效。其二,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受到被管理者的言语威胁,甚至是行为威胁,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或是措施,使得人多城管无法正常行使自身职能,不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这就影响了执法工作成效。 2.问题原因分析 2.1权责定位模糊 执法局的职能范围虽然有一定扩大,但是,从只能效果来看,仍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其关键原因在于没有正确定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权责。其一,权职不对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范围虽然广泛,但是国家并没有出台专门性的法律法规规定城管执法范围,城市管理工作只是根据地方政府的文件行使部分职能,这就相对降低了执法管理的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管工作的权力。其二,责任没理清。在相关性法规缺失的情况下,管罚范围、管罚力度并没有全面规定下来,执法局在具备行政执法权力的同时,也将相应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而面对繁杂的日常管理工作,执法者很难明确自己的实际管理责任。 2.2执法法制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缺乏专门而独立的城管法律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性较强,缺乏统一性,如一些地方政府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而受地域保护观念的影响,其中的一些法规与中央制定的法律具有一定冲突性;很多地区仅仅依靠地方性的法规作为执法依据,而没有国家正式法律的支持;一些法律仍旧停留在十几年前,如很多地方仍旧采用1992 年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进行绿化管理,这就与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要求不适应,进而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发挥。 2.3执法模式滞后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定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与现代经济相适应,但是,很多地方仍旧坚持传统的管理模式,从而造成执法效力不高。其主要体现在:管理停留在“见面管理”上,信息滞后,管理被动;政府管理缺位,权责不明,多头管理;管理粗放,常利用运动式、突击式管理;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造成事发后推诿责任。 2.4执法人员素质较低 执法的实施的过程,归根结底是执法人员发挥其职能的过程,这就需要执法人员具备强硬的城市管理专业技能,但是,现阶段仍存在违规执法、暴力执法的行为,这集中反映出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其主要体现在:执法专业性缺失,在执法过程中,仅仅认识到自己要执法,而并没有认识到如何执法;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一些城管利用制度漏洞,采用“走后门”的方式进入城管队伍,还有一些城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受不住经济诱惑,往往出现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等行为。 3.解决问题的途径 3.1健全城管法制,理清权责 法律法规是实现执法的最权威的保证,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性的法规,以明确城管局的权责范围以及规范城管的行为。其一,健全法制。制定规范城市综合执法的法律,统一全国各地现行的相关规范,实行集中行政处罚权,健全地方法规,将综合执法纳入各行业法律法规之中,为城市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制定统一的《城市管理法》,明确执法组织的权责、地位、人员编制、组织管理等,从法律上为综合执法提供保证。其二,明确主体。城市管理的主体有具有城市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和社会群体,因此,在城市管理中,要以立法的方式,确定该行政机关的权责,并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将学校、企业、媒体等社会各方因素吸引到城市管理之中,以有效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3.2更新执法方式,坚持人本管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城管要改变原来单一的执法方式,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全面更新观念,转变行为,切实做到服务于城市发展和人民利益。其一,加强沟通。在执法过程中,要以教育和沟通方式为主,向被管理者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在提升意识的基础上,实现民众与城管的协作,创建一个和谐的执法环境,禁止采用强制性的暴力执法行为。其二,设置场所。针对一些无照经营的游商,在适当的地方设置专卖区、解禁区,并规范其经营,这既能实现管理之目的,又保护了民众利益。 3.3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力 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执法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根据执法人员的行为表现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或是惩罚,以有效规范执法者行为。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网络公共平台、信箱等,调动社会群体参与到执法监督中,并公示典型现象,以此实现城市管理的有效性。 3.4提升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专业性 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是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的关键因素,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学习等方式,促使执法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管理技能、法律法规;实行竞争上岗制,展开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以此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心理和素质建设,增强城管的责任心,使城管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执法人员的正义感和抗压能力,保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4.结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保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改变传统的执法模式,树立人本管理的观念,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采用多样性的执法手段来实现执法效能;同时,相关部分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强化监督,以提升城管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强制力,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而促进城市和谐发展,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江苏 溧阳 213399) 管理行政论文:高校学生管理行政立法的定位与完善 摘 要 当前高校在学生管理中与学生间的法律纠纷日趋增多,其原因是高校的法律地位,高校与学生的相互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纠纷的解决方式未护明确,即高校学生管理在行政法上的定位不清,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终归宿则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行政立法。 关键词 高校 学生管理 行政立法 广义的高校管理应为高校对国有财产、师生员工的全面管理;而狭义的高校管理是指高校对学生管理,即学生管理。所谓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本文仅从狭义角度探讨高校学生管理在行政法上的定位。高校是复杂的事业单位,其组织内部具有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多样的特点。既有学校与教师间的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也有教师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既有民事法律关系,也有行政法律关系。这就必然地导致了高校管理的复杂性。总体而言,高校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研究的出发点: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的问题 众所周知,学校是传道授业解惑之所,高等教育更是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为己任。为此,高校必然要强化对学生的管理,但这之中也存在着管理方式简单,甚至不依法管理的情形。同时,当前部分高校中学生问题也多,这些都说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是势所必然。可现实是,诸多高校,包括很多名牌大学在努力加强学生管理、为学生的成才呕心沥血时,却作为被告被自己的学生“无情”地推向法院的大门。这一巨大反差引起了社会各界包括法律界的深刻关注,高校成为人们关心和研究的热门话题。 然而,当前对高校的研究,“大量的探讨都集中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扩招及学费的提高等热点问题上。相形之下,对高校的角色定位,职能性质,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却很少有人论及。而这些问题却正是近年来刘燕文这类案件在各地频繁发生的根本原因。从远期讲,则有可能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只有完善和加强对高校学生管理的研究,明确高校在学生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职能,清晰地把握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等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高校被诉之类问题,才能将高校教育资源发挥到极至。 2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几个问题在行政法上的定位 2.1高校在学生管理中的职能及法律地位 一般而言,高校的性质为事业法人,属于民事主体。但它又与普通的事业单位有别,在性质上具有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现为它的主要职能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本是一种国家职责,因为各种原因,国家将其交由高校来实施。以管理者的身份,单方行使国家职能,对学生进行成才教育,以期实现国家人才培养目标。这类活动理所当然地带有明显的行政管理色彩。高校在行使这些管理职权的行为也就顺理成章地是行政行为。 2.2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高校在对学生实施教育行政管理的时候,是授权组织。顾名思义,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权时,是行政主体,因此,此时它与学生是一种当然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但是,亦不能因此认定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完全的行政法律关系。在有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却是民事法律关系。明确了高校对学生的行政管理后,应进一步了解高校对学生违反教育法律规范以及高校自订的校纪校规后,对学生的处理决定等问题。依照《教育法》的规定,高校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可见,法律赋予了高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权。 2.3高校学生管理中教育行政纠纷的救济 本文的教育行政纠纷,仅指高校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管理职权时,与学生发生的行政争议。即学生对高校对已作出的纪律处分和其它处理决定不服,而在高校与学生间发生的纠纷。现今教育方面的法律规范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不具体、不全面的。正如前文所言,学校在对学生管理时,是行使法律授予的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按照行政法理论,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既可申请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3完善高校教育行政立法 我国教育方面的立法从总体上说已比较完备,基本形成体系,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范性文件多是多年以前的产物,仍带有较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特点,随着时代的发展,其滞后性日趋明显。所以,修订完善教育行政立法已刻不容缓,并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教育法》第28条将学校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等规定为学校的“权利”。笔者主张,这些“权”都属“行政权”,宜改为使用“权力”二字更准确。并应在此基础上将学校的民事权利和行政权力分门别类予以规定。如此,方能实现高校对学生的行政管理有法可依,学生以高校为被告提起诉讼和法院受理有法可据。 3.2明确高校管理中对违法乱纪的学生所作处理的形式 如对《教育法》第42条第4款,就应在原有法条基础上,进一步具体明确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提出申诉来的期限,向何地、何级、何类具体部门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宜应明定因侵权行为性质不同,可提起民诉或行诉。
治安管理论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调解处理。这从法律上规定了,公安机关在行使治安处罚同时,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处理。司法实践中,由于公安机关存在着久调不结和在程序上做法不够规范情形,常给人民法院审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带来困惑。笔者想结合审判实践,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认定、法院受理条件和责任认定三个问题,谈谈自己看法。 一、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认定问题。 从《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规定上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以下称治安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一种涉及到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另一种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本身而言笔者没有异议,但是在诉讼时效发生中断时,应如何计算和确认诉讼时效中断期间,正是笔者要提出来探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涉及赔偿部分常常久调不结,也不宣告调解终结,或者没有做出裁决。在这种情况,当事人往往又向人民法院起诉。造成法院难以确定其行为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4条的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处达不成协助议,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这就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起算时间,既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时,诉讼时效开始中断;但是,对诉讼时效中断的终止时间的规定,就相当含糊了,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可以是第一次,也可以是多次之后,从该规定上看,无法确定调处达不成协议具体时间。因而,在审理治安民事赔偿案件中,给法院计算和确认诉讼时效中断时间带来因难。实践中,不易于操作。由于《治安处罚条例》对公安机关调处治安民事赔偿案件的期限没有做出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多次调解达不成协议,如何计算诉讼时效也未做出明确规定,这就必然造成了法院在具体操作中无从认定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起始时间问题。从适应审判需要出发,有关部门对此应早日作为规定,为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提供法律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公安机关应当比照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对治安赔偿案件进行调处。即公安机关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进行调处,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必须在规定结案期内做出裁决或者宣告调解终结,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期限。这样可以解决诉讼时效中断期间计算和确认问题,不影响法院对诉讼时效的认定。 二、关于违法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受理条件问题。 由于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治安部分依照程度上进行处罚,尚能容易做到。但对损失或伤害赔偿部分常有久调不结现象,表现在人为地将案子长时间搁浅一边,不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或者虽有告知,也不规范,而且该类案件当事人又不愿向法院起诉,这就造成了给当事人认为,案件已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只有找公安机关解决的假象。实践中,受害人欲寻求民事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存在举证困难,法院即使受理了,也较难打赢官司。所以,当事人只好长时间找公安机关要求解决问题,直至最后向法院起诉为止,才获新的认识。同时,法院对这类案件的事实查清、责任认定也存在困难,这就造成法院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出现了法院与公安机关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导致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产生该弊端其实质原因在于: 1、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不规范,对外履行法律手续不完备。公安机关对治安、赔偿双重性质案件的调处与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存在着程序上差别,前者程序上不规范,没有统一规定,执法随意性较强,其对外履行法律手续也不完备,主要体现在公安机关久调不结,不受期限限制,没有宣告调解终结或者宣告调解终结不规范,不告知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权利等。后者在执法程序上已经形成规范,履行法律手续也较完备,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强。 2、立案管辖界限不明确,导致法院和公安机关相互推诿。公安机关在尽了调处努力后,一般都将该类案件推给法院,而法院又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又将之推回给公安机关,造成相互推诿现象。现实中,存在这种现象,在案件发案后,受害人首先向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处理,而公安机关则要求受害人先作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结论作出以后,对于构成轻微伤或轻伤的案件,公安机关难予调处时,便将案件推给法院。而法院对此类案件审理难度大,便借公安机关在程序上做法不规范弊端,又推回公安。双方就立案管辖界限发生争执。从而,导致失去有利的取证条件,使本来可以顺利解决的案件变得复杂化起来。 3、该类案件处理难度较大。由于这类案件往往事发民间纠纷,处理不好,会带来不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和致害人双方之间对立情绪很大,在司法机关处理时,一方或者双方往往找关系,托人情,甚至出伪证,为处理案件设置障碍,使调查取证十分困难,容易导致错案的发生,办案人员大多不愿受理此类案件,更不愿意承担错案的责任。 因而,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应当比照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进行调处。首先对打架斗殴或即损害他人财物现场进行处理,然后查明事实,认定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进行治安处罚,最后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在立案之后45日内宣告调解终结,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限。只有规定公安机关对该类案件调处比照交警调处程序做法,才能给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提供事实依据,避免错案发生。因此,当事人就该类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除提供诉状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 书或无法认定该纠纷为哪一方过错责任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予受理。除此之外,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这样法院可以对事实不清的案件不进行审理,从一定程序上,可以避免了错案发生。因此,法院限制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是必要的、确实的、可行的。 三、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责任认定问题。 在解决和规范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失或伤害案件调处程序做法时,法院就不难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责任进行认定,其主要依据是以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为前提,通过开庭审理,进一步查明造成损失或伤害的事实、原因。然后,根据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造成损失或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损失或伤害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所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受理该类案件后,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定案依据。它可以不受公安机关对责任认定的限制。 在审理治安民事赔偿案件中,我们可以把责任认定,划分为四种,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当事人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其行为与造成损失或伤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应采用过错归责原则,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虽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上述的因果关系,我们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区别对待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其他方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其行为与结果无因果关系,则不应负赔偿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均造成对方损失或伤害,给损害结果造成严重的一方,应负主要责任,反之,另一方则负次要责任。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损失或伤害中,结果相同,作用相当,两方负同等责任。 在遵守上述责任认定原则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共同造成损失或伤害的,应根据各自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或伤害作用大小、损害结果,来划分责任。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打架斗殴造成损失或伤害现场,毁灭证据,使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损害责任无法认定的,视情况承担责任。 4、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损害责任无法认定的,应采用混合过错原则,责令他们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责任,法律规定要承担责任的,我们在认定责任时,则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没规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我们在审理时,可以根据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酌情由当事人分担责任。 治安管理论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罗朝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调解处理。这从法律上规定了,公安机关在行使治安处罚同时,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处理。司法实践中,由于公安机关存在着久调不结和在程序上做法不够规范情形,常给人民法院审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带来困惑。笔者想结合审判实践,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认定、法院受理条件和责任认定三个问题,谈谈自己看法。 一、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认定问题。 从《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规定上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以下称治安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一种涉及到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另一种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本身而言笔者没有异议,但是在诉讼时效发生中断时,应如何计算和确认诉讼时效中断期间,正是笔者要提出来探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涉及赔偿部分常常久调不结,也不宣告调解终结,或者没有做出裁决。在这种情况,当事人往往又向人民法院起诉。造成法院难以确定其行为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4条的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处达不成协助议,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这就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起算时间,既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时,诉讼时效开始中断;但是,对诉讼时效中断的终止时间的规定,就相当含糊了,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可以是第一次,也可以是多次之后,从该规定上看,无法确定调处达不成协议具体时间。因而,在审理治安民事赔偿案件中,给法院计算和确认诉讼时效中断时间带来因难。实践中,不易于操作。由于《治安处罚条例》对公安机关调处治安民事赔偿案件的期限没有做出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多次调解达不成协议,如何计算诉讼时效也未做出明确规定,这就必然造成了法院在具体操作中无从认定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起始时间问题。从适应审判需要出发,有关部门对此应早日作为规定,为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提供法律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公安机关应当比照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对治安赔偿案件进行调处。即公安机关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进行调处,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必须在规定结案期内做出裁决或者宣告调解终结,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期限。这样可以解决诉讼时效中断期间计算和确认问题,不影响法院对诉讼时效的认定。 二、关于违法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受理条件问题。 由于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治安部分依照程度上进行处罚,尚能容易做到。但对损失或伤害赔偿部分常有久调不结现象,表现在人为地将案子长时间搁浅一边,不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或者虽有告知,也不规范,而且该类案件当事人又不愿向法院起诉,这就造成了给当事人认为,案件已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只有找公安机关解决的假象。实践中,受害人欲寻求民事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存在举证困难,法院即使受理了,也较难打赢官司。所以,当事人只好长时间找公安机关要求解决问题,直至最后向法院起诉为止,才获新的认识。同时,法院对这类案件的事实查清、责任认定也存在困难,这就造成法院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出现了法院与公安机关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导致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产生该弊端其实质原因在于: 1、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不规范,对外履行法律手续不完备。公安机关对治安、赔偿双重性质案件的调处与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存在着程序上差别,前者程序上不规范,没有统一规定,执法随意性较强,其对外履行法律手续也不完备,主要体现在公安机关久调不结,不受期限限制,没有宣告调解终结或者宣告调解终结不规范,不告知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权利等。后者在执法程序上已经形成规范,履行法律手续也较完备,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强。 2、立案管辖界限不明确,导致法院和公安机关相互推诿。公安机关在尽了调处努力后,一般都将该类案件推给法院,而法院又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又将之推回给公安机关,造成相互推诿现象。现实中,存在这种现象,在案件发案后,受害人首先向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处理,而公安机关则要求受害人先作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结论作出以后,对于构成轻微伤或轻伤的案件,!公安机关难予调处时,便将案件推给法院。而法院对此类案件审理难度大,便借公安机关在程序上做法不规范弊端,又推回公安。双方就立案管辖界限发生争执。从而,导致失去有利的取证条件,使本来可以顺利解决的案件变得复杂化起来。 3、该类案件处理难度较大。由于这类案件往往事发民间纠纷,处理不好,会带来不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和致害人双方之间对立情绪很大,在司法机关处理时,一方或者双方往往找关系,托人情,甚至出伪证,为处理案件设置障碍,使调查取证十分困难,容易导致错案的发生,办案人员大多不愿受理此类案件,更不愿意承担错案的责任。 因而,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应当比照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进行调处。首先对打架斗殴或即损害他人财物现场进行处理,然后查明事实,认定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进行治安处罚,最后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在立案之后45日内宣告调解终结,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限。只有规定公安机关对该类案件调处比照交警调处程序做法,才能给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提供事实依据,避免错案发生。因此,当事人就该类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除提供诉状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 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无法认定该纠纷为哪一方过错责任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予受理。除此之外,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这样法院可以对事实不清的案件不进行审理,从一定程序上,可以避免了错案发生。因此,法院限制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是必要的、确实的、可行的。 三、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责任认定问题。 在解决和规范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失或伤害案件调处程序做法时,法院就不难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责任进行认定,其主要依据是以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为前提,通过开庭审理,进一步查明造成损失或伤害的事实、原因。然后,根据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造成损失或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损失或伤害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所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受理该类案件后,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定案依据。它可以不受公安机关对责任认定的限制。 在审理治安民事赔偿案件中,我们可以把责任认定,划分为四种,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当事人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其行为与造成损失或伤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应采用过错归责原则,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虽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上述的因果关系,我们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区别对待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其他方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其行为与结果无因果关系,则不应负赔偿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均造成对方损失或伤害,给损害结果造成严重的一方,应负主要责任,反之,另一方则负次要责任。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损失或伤害中,结果相同,作用相当,两方负同等责任。 在遵守上述责任认定原则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共同造成损失或伤害的,应根据各自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或伤害作用大小、损害结果,来划分责任。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打架斗殴造成损失或伤害现场,毁灭证据,使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损害责任无法认定的,视情况承担责任。 4、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损害责任无法认定的,应采用混合过错原则,责令他们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责任,法律规定要承担责任的,我们在认定责任时,则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没规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我们在审理时,可以根据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酌情由当事人分担责任。 治安管理论文:治安管理领域行政强制措施辨析 摘要:通常所言的“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法学体系中指的是“行政强制”,是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居于同一层面上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其适用目的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即时性强制措施和执行性强制措施。以其调整的内容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方面的强制措施、财产方面的强制措施和对经营活动(行为)方面的强制措施。 关键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滥用现状 一、目前公安实践领域中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认识存在的问题 (一)学理上对行政强制措施含义的理解 通常所言的“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法学体系中指的是“行政强制”,是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居于同一层面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和特征。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采取紧急的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应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都必须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其本身没有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情况下,它们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 (2)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或危及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行政相对人。行政强制措施并非适用所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但相对人必须是违反了特定的法律、法规,符合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3)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障法定义务的彻底实现或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其目的多在于控制,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4)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性质是一种具有可诉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属单方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单方面作出,无需相对方同意。但相对方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理论分类: 公安行政管理涉及治安秩序管理、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内容,这些管理业务都涉及行政强制,但本文重点谈治安秩序管理中的行政强制措施。 1、以其适用目的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即时性强制措施和执行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简单地说就是在紧急的情况下法律赋予特定行政机关的一种紧急处置权。其目的在于预防某些情况的发生或者制止某种危害行为。即时性强制措施的主要特征是具有紧迫性,行政处理和执行同步,相对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即先执行后争讼,这一特征区别于行政强制执行。即时性强制措施包括强制带离现场、盘查、约束、扣留、收容审查,使用警械和武器等。 执行性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主体本身作出的行政决定所确定的行政相对方的义务的实现,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迫使拒不履行相应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通过其他法定方式使相应义务得以实现。执行性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缴、抵缴等直接强制执行措施和代履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执行罚是指有关行政主体在相对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时,对相对人处以财产上新的制裁,以迫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执行罚是多数国家均采用的一种强制执行手段。 2、以其调整的内容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方面的强制措施、财产方面的强制措施和对经营活动(行为)方面的强制措施。 对人身方面的强制措施包括:责令严加管教、责令严加看管和治疗、约束、责令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强制带离现场、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收容教育、收容审查、强制戒毒、强制性教育措施(劳动教养)、强制传唤等。对财产方面的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扣缴、收缴、追缴、强制铲除等。对经营活动方面的强制措施包括:责令改正、取缔。 (三)法理上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位 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繁多,理论上的归纳一般包括如下: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 行政强制措施在一定情况下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如预防性、制止性的行政强制措施大多数如此。但在多数情况下,行政强制措施是从属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执行性的行政强制措施大多数是从属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另外,个别的行政强制措施既可以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成为从属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盘问、收审等。 有学者认为,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强制的范畴,而应属于司法强制。也有有学者认为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质上是行政权的延伸,故应归人行政强制的范畴。 (四)实践中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认识误区 通过调查发现,实践中很多人搞不清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不分。实际上,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体现这些方面: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以及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 3、法律后果不同。行政处罚是为了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方的义务。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课以或增加义务。 4、适用的频率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即一事一罚或一次性处罚,不能对同一事多次进行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达到行政目的。 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行政强制措施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消。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此外,二者实施的对象也不尽相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法的行为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不一定是违法的。 二、公安实践中运用行政强制措施存在的滥用现状问题分析 (一)滥用现状问题之———程序问题。这一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规范、任意实施。造成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立法滞后,立法不健全,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二是程序意识差,权力意识太强。 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是指实施各类行政强制措施都应遵循的程序规定。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给予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除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外,事前须经行政主体负责人批准,然后,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等等。在对财物实施查封、扣押时,行政人必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查封、扣押决定书。当场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查封、扣押清单,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机关发现当事人的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冻结存款应当由特别法规定的行政主体作出决定,并且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作出该决定。行政主体冻结存款应当书面通知金融机构。 (二)滥用现状问题之二——比例原则的问题。现代行政法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将国家权力(包括警察权)的行使保持在适度、必要的限度之内,特别是在法律不得不给执法者留有相当的自由空间之时,如何才能保证强制权的行使是适度的,不会为目的而不择手段,不会采取总成本高于总利益的行为。在大陆法中,这项任务是通过对手段与目的之间关系的衡量来实现的,也就是借助比例原则来进行有效的控制。 比例原则源于19世纪德国的警察法学,其最初的含义是指警察权力的行使只有在必要时才能限制人民的权利,也即警察在对人民做出任何不利之处分时,都必须以侵犯人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为之。所以,比例原则在行政法学上又被称为“最小侵害原则”。于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来进行。比例原则在台湾地区行政法中,无论广度还是深度都已达到了相当的程度,已经较多的见诸于行政法的规定。 (三)滥用现状问题之三——混用问题。这一问题体现在没收与收缴不分、收缴与追缴不分、传唤与盘查混用等问题上。实际上这些强制措施在性质、适用对象、表现形式等方面并不相同。 治安管理论文:试析以打促建,进一步完善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和经营监管体系建设 论文摘要 专业市场是荔湾地区商业贸易的传统品牌,在市场繁荣的背后,存在着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多发的隐忧。在2011年至2012年第一季度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发生在区内各专业市场的案件共138件181人。其中,2012年第一季度批捕23件26人,同比上升43.8%和30%。如何创新专业市场的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刑事犯罪,是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论文关键词 专业市场 商业贸易 刑事犯罪 一、专业市场治安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比较突出 从批捕的专业市场案件看,盗窃案共90件100人,占总数的65.2%和55.3%;抢夺、抢劫、诈骗(含合同诈骗)案共16件18人。这些侵财案件的特点:一是作案对象主要是专业批发市场商铺经营者及其顾客,包括盗窃存放、运送过程中的批发商品和档口内、顾客身上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当中尤以发生在十三行服装批发市场,环市西、站前皮具、鞋材、服装批发市场的盗窃案较为突出。二是案发地段集中在场内人流、物流集中的经营区域,有部分案件则发生在市场公共、配套区域,包括电梯、门口、停车场等地。三是案发时间多数是营业的高峰期,乘商户繁忙之机下手作案,一些甚至连续多次落手盗窃。而少数案件则发生在临近关门至夜间,这类案件多为抢夺和抢劫案件。四是部分侵财案件是熟人作案,犯罪分子利用熟悉人员、环境等便利条件盗取财物,个别犯罪分子本身就是商户内部人员。有的案件则是财物所有人轻信他人、误中圈套被熟客诈骗财物。 (二)黑恶势力有组织地争夺市场利益 专业市场发生的案件中已经出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踪迹,上述时段批捕的市场发案中,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2宗。此外,有组织的黑恶势力为争夺专业市场的经济利益,不惜以犯罪手段来实现其目的,对市场管理、乃至社会秩序都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三)部分市场存在欺行霸市行为 故意伤害(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是专业市场案件中比较突出的犯罪,共批捕11件31人居于第二位。一些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行为背后隐藏着欺行霸市活动。 (四)假冒注册商标等不法经营活动屡禁不止 售假、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是专业批发市场的老大难问题,上述批捕的案件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共2件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共3件5人,反映出专业市场的个别商户违规营商、非法经营现象依然存在。 (五)贩毒、赌博等犯罪分子以市场作掩护从事犯罪活动 批捕的专业市场案件中,涉嫌贩卖的6件6人、涉嫌赌博的1件1人。贩毒分子是利用专业批发市场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市场公共场所,如楼梯间、消防通道、洗手间等地进行交易。赌博案件则发生在生意相对冷清、较为隐蔽的市场档位。 (六)纠纷化解不善引发刑事案件 由债务、侵权等民事纠纷激化起刑事犯罪是专业市场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这类案件包括妨害公务、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当事人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矛盾,没有通过理性手段及时妥善解决纠纷,而用升级矛盾、甚至暴力等方法处理问题,从而引发这类刑事犯罪行为。此外,专业市场周边地区无证经营、非法营运突出,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常遇到当事人抗拒,一些不法之徒甚至聚众暴力抗法,演变成群众性事件。 二、专业市场管理难点的症结所在 (一)专业市场传统管理手段在经营监管上遇到瓶颈 专业市场内大小商铺成百上千,是重要的商品集散地,面对无限商机,各种经济主体积极介入是必然的。而专业市场的经营模式一直都是市场招租、档主自营,市场的业主、管理方不管具体经营,经营者有独立的自主经营空间。同时,参与主体进入市场经营的门槛较低,甚至是不设限,使得专业市场鱼龙混杂,一些黑恶势力、不法之徒乘机介入其中谋取利益,导致各种刑事案件多发显而易见。 (二)专业市场的经营环境让侵财犯罪有机可乘 一是人流密集。市场内每日流动的客商、流转的商品和资金难计其数,不少经营场所内的平方人流量远高于其他公共场所,这就为盗窃、扒窃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商户应接不暇。不少商铺只有一两名店员看档,繁忙时只顾招呼客人、推介商品,而疏于看管店内及自身财物。三是物流管理混乱。批发的商品及其包装外观没有明显的区分标记,贮存、转运过程时常混放,商品进出营业场地没有查验,为盗窃批发商品并转移赃物提供了方便。四是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商户风险防范的意识不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不够重视,在经营中容易被盗、被骗,案发后也认为财物价值不高、无法追偿而不及时报案。 (三)市场监管制度不落实、管理存在漏洞 部分专业批发市场自身管理混乱,物业管理存在漏洞,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有待加强,在预防、打击场内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制度建设、人员和设备投入不够,是盗窃等侵财犯罪多发的不可忽视因素。二是在用电、防火管理上松懈,对自身及有关商户装修施工方案、专业人员资格等不作审查,把关不严,以致发生失火等责任事故。三是日常管理放任自流,以租代管,致使一些商铺存在非法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禁物品、收购销售赃物等违法经营现象。四是对经营竞争不作引导,对场内的不正当竞争苗头,不及时制止、疏导,视而不见,让其壮大为黑恶势力,滋生欺行霸市行为。 (四)商户的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有待加强 由于专业批发市场的准入门槛较低,经济活动主体以个体经营者和民营企业居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欠缺等问题,个别经营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惜违法经营。此外,为数众多的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由外来人员组成,一些外来人员以乡籍、亲情“抱团”经营,在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中,容易逐渐发展成欺行霸市行为,甚至壮大成黑恶势力。 (五)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专业批发市场一直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重叠,但又缺乏统筹,责任不清晰等管理问题。二是专业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的基础建设有待完善,市区的专业市场附近马路、街道狭窄、拥堵,城郊结合部的专业市场公共配套服务不足,无牌经营、非法营运屡禁不绝,商品流转不畅,令一些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三是对社会治安动态的掌握未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事态苗头,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尚需加强。四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资源仍有欠缺,基层执法部门面临人力少、任务多的困难,投入到专业市场查禁违法经营、预防与打击违法犯罪的力量未能完全应付需求。 (六)基层社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足 一些案件之所以会因经济活动纠纷而演变为刑事犯罪案件,其原因一方面是民事、经济活动主体出现纠纷后,没有寻求司法、行政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法外手段、激化矛盾等方式处理;另一方面,基层社区、专业市场内化解社会矛盾的力量薄弱,未能帮助出现纠纷的企业、商户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监督的触角有需要深入延伸至专业市场和基层社区。 三、创新和加强专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贯彻“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全面加强专业批发市场管理 建议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贯彻“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秩序的专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公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市场的日常巡查,对已经发生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经营场所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及时打击犯罪活动,取缔各种违法经营,营造“三打两建”声势。二是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要加强协调,贯彻和落实《关于加强“三打两建”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行为的惩处力度。检察机关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前介入、准确引导“三打”专项案件侦查取证,在快捕、快诉的同时,深挖欺行霸市、制假售假背后的“保护伞”。三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专业批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市场及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引导市场及其他经济活动主体规范经营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将综治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招商、经营租赁合同中,用社会责任、契约责任约束经济活动中的各方主体,共同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四是整合市场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建立联合执法、统一管理的机制,对场内外违法经营采取执法行动时,要集中相关行政执法力量的优势兵力进行联合行动,速战速决,避免妨害公务发生和演变成群体事件。 (二)常抓不懈,加强对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市场内的防盗、防骗宣传教育,组织法制宣传展览,提高商户和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二是指导市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引导批发市场建立大宗货物进出查验制度,以有效监控进场商品来源和出场商品正当。三是有针对性地加强警力和巡查,白天在专业市场增派巡警、便衣加强巡查;夜间市场周边地段增加见警率,有效震慑和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四是加强治安管理基础建设,在专业市场和周边公共场所增设治安监控、摄录设备,及时发现犯罪行为并及时固定证据。 (三)组建市场行业公会,规范市场经营活动 建议由工商联或有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区内各专业市场成立行业公会或商会,制订行业自律守则,规范业内经营行为,引导市场业主、管理方守法经营、正当竞争,及时反馈不良动态,特别是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行为实行业内预警,培育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氛围。通过行业组织将社会管理的触角遍布到各市场活动参与主体,发挥其在指导市场经营管理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完善市场配套服务,铲除欺行霸市土壤 组建正规、大型的仓储、物流等市场配套服务企业,为全区或特定区域、行业的专业市场提供配套服务,统一服务标准,规范经营行为。条件未成熟的,引导有关专业批发市场对货物仓储、场内搬运、停车场地等配套服务项目实行自营,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这些欺行霸市高发领域滋生黑恶势力强迫交易。 (五)创新工作机制,将法律监督触角伸延至专业市场 检察机关要结合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在专业市场集中的街道、社区试行派驻检察机构,以常驻、巡回等方式将法律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受理涉检信访,开拓民事行政检察和职务犯罪线索来源,加强对涉及专业市场案件的诉讼监督,深入市场及有关行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情动态,对市场管理存在的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强化管理、消除隐患的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责任,配合各方共同维护专业市场的社会稳定。 (六)升级品牌,提升专业批发市场的品位 将传统专业市场打造为国际商贸和物流中心是荔湾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市场产业的转型升级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立足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高度,根据城市规划发展定位,加强对区内专业市场的宏观规划和管理,组建、整合集团式行业专业批发市场,减少行业恶性竞争。二是结合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对部分传统专业市场作优化调整,分流商户、人流,控制、抽疏市场网点。三是逐步提高专业批发市场的准入门槛,淘汰低端、质劣的旧货市场,清理、取缔制假售假窝点和无证经营点档,改善场内布局和交易环境,提升传统专业市场品位,彻底改变专业市场“脏、乱、差”的旧貌,实现市场产业的转型升级。 治安管理论文:探析网络时代治安管理问题 摘要: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使社会的面貌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少问题,特别是加剧了社会治安的紧张局势。主要从社会治安管理的问题入手研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希望对加强网络治安管理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网络时代;治安管理;管理机制 1 网络时代治安管理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互联网舆论良莠不齐,威胁了社会的稳定 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使得网络舆论目前已经发展为社会舆论的一部分。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在网上蔓延的速度非常快,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存在着诸多矛盾,这使得对现实不满和偏激的恶劣情绪常常通过网络扩大化。治安管理是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过激言论、宣传黄赌毒的有害内容、揭露隐私的不良言论等,以及有人利用网络组织的大规模的犯罪活动,这些都严重威胁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1.2违法交易日益增多使得互联网滋生出各种犯罪 和传播虚假和欺诈信息、利用互联网进行伪劣、违禁品交易都影响了网络市场的秩序,威胁了社会的安定、和谐。众多网络事件都涉及到了治安管理,如在互联网上进行仿真枪、雷管等危险物品的交易、从事非法买卖刀具、黄牛票等违禁物品、进行旧货收购等行为。互联网交易中双方进行交易时采用隐藏真实身份的做法,增加了网络监管与侦查的难度,众多现象屡禁不止。 1.3利用互联网从事赌博问题增加,扰乱了社会治安 网络赌博比传统的赌博行为具有更强的隐蔽性、便利性,加之赌博团伙用高回报引诱,使利用互联网从事赌博的数额、人数大量增加,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动摇了互联网产业的稳定与发展。据统计调查显示,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而使资金大量流入境外的赌资数额竟高达数千亿,与全国的旅游行业年收入持平,这种资金的损失对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1.4 色情问题的肆意蔓延污染了互联网环境 网络色情问题是长久以来威胁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难题,严重影响了接触互联网的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互联网由于隐蔽性强、成本低、受众面广诸多特点,刺激了网络色情问题的蔓延,许多不法商业网站利用互联网进行色情视频、色情图片以及招嫖信息的传播活动,采用宣传教育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制止网络色情活动,只能切断利益关系链。 1.5新动向以及新苗头层出不穷易引发新的治安问题 互联网与现实社会的关系日益密切,相互影响和作用的也越发明显。网络治安管理的对象愈发呈现网络化、多样化、虚拟化等显著特征,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新动向和新苗头层出不穷,互联网给不法人员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犯罪平台,治安管理工作的施展难度日益加大,新的治安问题日益涌现。 2 网络时代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外部管理制度的缺陷 2.1.1 网络治安管理缺乏先进的法律法规做支撑 为了控制网络犯罪,我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刑法》修正案等,在解决部分网络犯罪方面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的形式日益多样化,而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进行网络犯罪的治理和惩罚方面缺乏足够可以遵循的法律法规,因此使得治安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2.1.2 管理体制过于分散不易形成管理合力 互联网涉及范围广,各行各业都涉及到互联网的使用,如工商、教育、出版、信息产业等,而各个使用部门之间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规则,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使得管理体制非常分散,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合力,不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 2.1.3 缺乏跨国际、跨地区的协同合作 互联网覆盖范围广,很多网络犯罪活动可能是跨国际的犯罪,而不同国家的司法体系和管理规则常常不一致,各国之间和各地区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合作,使得对网络犯罪的打击难以顺利进行,这给治安侦查带来一定的障碍。 2.2治安管理内部存在的问题 2.2.1对网络犯罪缺乏充分的思想认识 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时间不是很长,与之相配套的治安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管理人员对网络治安管理的工作认识不充分、工作手段不先进、信息情报的开展没有合理展开,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这 都制约了网络的治安管理水平。 2.2.2 网络治安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 正如前文所述,由于网络治安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工作机制刚刚建立还不是很健全,缺乏充分的磨合与必要的完善,针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工作缺乏线上和线下的通力合作,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具体的规范流程没有建立,尚处于简单粗放的管理模式。 2.2.3 治安管理的技术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需求 我国网络治安管理的技术水平较为落后,没有跟上时展的步伐。从目前的发展状态来看,网络治安的工作技术含量低、软件配备不到位、在数据搜索、跟踪以及整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提高网络治安的技术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都是非常必要的。 3 针对网络治安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建立健全治安管理机制,构建综合治理的网络治安管理新格局 由于网络治安管理工作关乎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项较为系统、复杂、综合性的工程,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治安管理体制。 (1)立法部门要结合网络发展的具体情况,来准确定位网络犯罪活动的基本特征以及活动规律特点,以此来制定较为先进的法律法规,为网络治安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 (2)政府部门做好充分的带头作用,引领公安、信息管理、新闻宣传等职能部门共同建立联合机制,明确划分责任分工,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危情处理机制等,形成综合性的网络治安管理新格局,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惩处力度。 (3)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国际和各地区之间的协调。实行治安、网安以及刑侦等多警种配合机制,加强情报信息交流、落实联动管理等措施。加强与信息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网络治安的开展铺就顺畅道路。 3.2 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督与控制 宣传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同时,信息管理相关机构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合理掌控。 (1)网络治安管理部门加强与各大媒体网站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媒体网站的协调配合,建立长效的治安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工作。 (2)建立健全网络治安的舆论情报整理、搜集、分析、汇总等反应机制,对治安舆情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与管理,对舆情所反映的社会矛盾进行解决和处理,做到提前预防、主动防控、增强舆论引导力,全力营造互联网的有序发展空间。 (3)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不对推动网络舆论情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信息资源库,研究数据预警模型,设定对舆论信息的研判标准,形成指标体系来推进治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3.3 进行管理队伍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治安管理队伍 加强治安管理队伍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力求建设创新型与专业型的网络治安管理队伍,全面提高网络治安管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养和技术水平,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网安管理人员的素质队伍建设。构建掌握技术、懂得创新的全新型网安人才,最终才能保证网络治安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治安管理论文: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协调研究 关键词: 刑罚; 治安管理处罚; 缺失; 衔接 内容提要: 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存在着协调的基础和适用上衔接的可能。两种处罚的协调首先表现在处罚种类的协调, 可增加治安管理处罚单处罚款和刑罚单科罚金的条文; 增加侵犯财产权行为和部分妨害社会管理行为的罚款数额; 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违法涉及数额为基准, 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保留行政拘留和拘役, 设定适用行政拘留情形与其他处罚任选, 缩短行政拘留期限, 减弱行政处罚剥夺人身自由权的权力。治安管理处罚中可借鉴刑罚的管制刑设定非监禁处罚, 并增设相关法律措施。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存在证据规则不规范、案件调查手段适用程序混乱、听证程序名不符实、相关法律措施程序缺乏等问题。两种处罚的适用衔接学理上采选择适用说和合并适用说的集合, 适用程序上衔接采刑事优先原则。 从法律层面上讲, 治安管理处罚和刑罚是两种性质的处罚, 然而就其处罚对象来看,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在违反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的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 两种处罚存在着协调的基础和适用上衔接的可能。 一、两种处罚协调问题的提出 (一) 两种处罚协调问题 两种处罚协调问题, 实质上是考量两种处罚体系自身存在的问题。所谓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1] , 处罚体系则可以理解为以处罚为核心的诸要素之间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整体。那么, 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的协调即围绕着惩罚违法行为(包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 , 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设定相互配合适当的以处罚为核心的诸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以发挥良好的处罚作用。治安管理处罚体系构成要素包括治安管理处罚种类、相关法律措施和处罚程序; 刑罚体系则是指刑法规定的并按照一定次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总和[2]。 研究两种处罚的协调, 在于两种处罚权常常交织在一起而发生矛盾, 进而影响处罚的效果。诸要素自身存在的问题, 使得它们之间不能很好地发挥惩罚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的作用。如涉及诈骗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设定了宽泛意义的诈骗, 即凡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公私财物的, 都是诈骗。刑法则以骗取公私财物的方法不同设定了多种诈骗罪, 构成这些不同诈骗罪的骗取财物起点数额亦不相同。除了一般诈骗罪外, 常见的还有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 构成犯罪的数额起点从5000元以上到上万元甚至数万元。如集资诈骗,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是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起点。①不足起点数额的, 其诈骗不构成犯罪而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诈骗行为范畴。由此可见, 诈骗行为包含的诈骗数额差异非常大, 法定治安管理处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显得单调和力不从心( 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②) 。就集资诈骗罪而言, 法定刑罚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20000 元以上200000 元以下罚金, ③ 处罚层次从高到低较丰富, 且罚金数额较大, 基本上达到不使行为人在经济上获益的目的;而诈骗数额达数万元的(集资) 诈骗行为受到的处罚既不能安抚被侵害者, 更不能保障社会经济安全, 因而处罚不协调。再如, 北京奥运会期间许某以1万元出售了3张每张面值800元的田径比赛门票, 从中获利7600元, 许某以倒卖有价票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行政拘留处罚, ④ 法定治安管理处罚是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⑤ 如果倒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构成倒卖有价票证罪, 法定刑罚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⑥ 1000元以下罚款针对获利7600元与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针对更多获利,都不足以从经济上给予行为人严厉处罚, 因而处罚不协调。 (二) 两种处罚协调的基础 两种处罚之所以能够协调, 不仅在于两部法律目的一致、功能相同、处罚的对象关系密切, 更主要的来源于权力的制约和交织。 西方国家权力分为三种, 即“三权分立”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 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 以防止权力滥用。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 但实行权力制约, 授权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行政权, 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由于行政权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 为提高行政权运作的效率, 法律会赋予行政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从事物的性质来说, 要防止滥用权力, 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3]司法权提供了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 治安管理处罚权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其价值和出发点, 讲求效率, 同时也遵循公正原则; ⑦ 刑罚权(或说司法权) 以公正为其最高价值, 但也兼顾效率。因而在立法和执法中, 两种权力交织是法律发展的结果和趋势, 诸如治安管理处罚程序中引进司法程序、告知制度、听证制度以及处罚决定后可以提起诉讼等, 保证公正的实现; 而刑罚中的自诉、刑事和解等, 又是行政权的典型表现。 二、处罚种类缺失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包括两部分: 一是处罚, 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以及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二是相关法律措施, 主要有收缴、追缴、责令严加管教、责令严加看管和治疗、约束、责令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强行带离现场、责令停止活动、责令改正、取缔、强制性教育措施。 刑罚种类也包括两部分: 一是主刑, 二是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本文重点分析罚款与罚金、行政拘留与拘役、非监禁处罚与管制和相关法律措施。 (一) 罚款与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核心也是其与刑罚的主要区别在于大量设定财产罚, 这也是各国和地区行政处罚法律的典型标志。 如德国《违反秩序法》处罚种类主要是罚款,也有没入和警告, 罚款幅度一般为5马克至1000马克。罚款之适用非常详尽, 明文规定: 罚款之处罚以违反秩序的种类及行为人所应受非难程度为衡量基础, 亦应斟酌行为人的经济关系; 罚款得超过行为人因违反秩序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如法定最高金额仍不足以符合上述规定时, 科处得超过法定最高金额之罚款; 过失行为之罚款, 仅得处以规定罚款最高金额之一半[4]。中国台湾地区《社会秩序维护法》规定罚锾是六种处罚种类之一, 但罚锾的适用达到了该法分则中的每一个条文、每一种行为。该法分则从第63条至91条共设29个条文, 其中罚锾和拘留可以选择适用的条文计13条, 其他16个条文都是罚锾处罚或者少量的罚锾与申诫、勒令歇业、停止营业的选择或并处。也就是说, 每种违法行为均可能处以罚锾处罚; 而且规定罚锾逾期不完纳者,警察机关得声请易以拘留; 在罚锾应完纳期内, 被处罚人得请求易以拘留。 德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都非常注重罚款处罚及其适用, 甚至用剥夺人身自由来保证罚款的执行: (1) 每一类违法行为均可能受到罚款处罚; (2) 对罚款处罚考量各种情形, 分别予以从重和从轻处罚, 如从违法行为中获取大于处罚最高幅度的经济利益的, 从重处罚, 过失行为则从轻处罚; (3) 易科拘留保证罚款的执行。 相比较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罚款的设定有以下缺失: (1) 罚款数额偏低。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以及大量妨害社会管理行为, 罚款数额最高1000元尚不足以达到惩戒违法行为人的效果, 尤其是经济违法行为。如前所述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集资诈骗行为, 其侵犯财物数额动辄上万元, 而对其罚款最高1000元的处罚显然偏轻。尽管还有行政拘留处罚, 但最高拘留15日的惩戒效果远不如高数额的罚款。(2) 罚款适用范围狭窄。处罚设定的条(款、项) 共计127项, 直接适用单处罚款和可以选择罚款共32项, 占处罚总项的25%, 显而易见, 罚款处于附加罚的地位, 与其行政核心处罚地位大相径庭。(3) 保证罚款及时执行的制度尚未建立。与拘留直接送达拘留所执行不同的是, 罚款执行设定了罚缴分离原则的一般缴纳程序和当场缴纳程序,而当场缴纳不能实现的转为一般缴纳, 一般缴纳程序有期限选择, 而我国目前尚无社会信用保障制度,由于一些公民的法律意识较弱, 相当比例的罚款缴纳不能实现是不可避免的, 尽管法律设定了强制缴纳措施, 但从其效力来看微乎其微。 刑罚的罚金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即根据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大小等, 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决。刑罚发展至今增加了新的内涵, 如为避免监狱内交叉感染的非监禁化, 为有利于犯罪人再社会化的非犯人烙印化以及总体趋势的刑罚轻缓化等, 罚金刑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其特点是: (1) 适用范围较为广泛,主要适用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 皆涉及经济犯罪。(2) 罚金数额既原则又灵活, 且没有上限,以使行为人不能从经济犯罪中获得益处为原则, 确定三种形式: 规定罚金下限不能少于1000元; 规定相对确定的罚金数额, 如集资诈骗罪并处2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金; 以违法所得数额或犯罪涉及数额为基准, 处以一定比例或数倍的罚金。(3) 单科罚金的法条过少, 一般都是与自由刑并处, 因而是附加罚的地位, 影响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笔者认为, 罚款与罚金刑的协调可考虑: (1)增加治安管理处罚单处罚款或者罚款与其他处罚种类可以选择适用的条、款、项, 使罚款居于核心处罚的地位; 增加刑罚单科罚金的条文, 尤其涉及经济的犯罪。(2) 增加侵犯财产权行为和部分妨害社会管理行为的罚款数额, 以与罚金刑衔接。(3)以使行为人不能从经济犯罪中获得益处为原则, 在当前相对确定罚款数额的基础上, 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违法涉及数额为基准, 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二) 行政拘留与拘役 行政拘留(本文简称拘留) 是六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含两种附加罚) 之一, 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数行为并罚, 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就拘留处罚的设定来讲, 如前所述, 处罚设定的条(款、项) 共计127项, 直接适用单处行政拘留和可以选择处行政拘留(包括并处或者可以并处罚款) 共四种形式84项, 占处罚总项的66% , 有的尽管是并处或可以并处罚款, 但以行政拘留为基础, 与罚款设定情况相比, 可见行政拘留已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主要形式; 刑罚的拘役设定为主刑, 且分则中70%以上的条文都有拘役, 因此, 这种短期剥夺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处罚分别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和刑罚的主要处罚种类。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还是刑罚, 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被认为是能够促进违法犯罪改造的较好的处罚方法, 但也正是短期自由罚使违法犯罪者丧失对人身自由拘禁的恐惧,且极易交叉感染而再犯。 德国《违反秩序法》来源于原德国刑法的违警罪, 违反秩序行为是整合违警罪而来, 在其设定行政处罚的法律《违反秩序法》中, 并没有将短期自由刑带进该法, 而以罚款为主。中国台湾地区《社会秩序维护法》的拘留处罚来源于1947 年的《违警罚法》, 发展至《社会秩序维护法》时, 只有一少部分行为选择性地适用拘留, 拘留期限缩短为3日以下, 数行为并罚合并执行不超过5日, 且拘留的决定权由法院行使, 显然是废除或减弱行政处罚中的剥夺人身自由权。 笔者认为, 根据我国历史渊源和当前社会状况,行政拘留和拘役依然可保留, 但二者处罚的协调应当考虑: (1) 设定适用行政拘留情形与其他处罚任选, 变其主要处罚形式为可选处罚形式, 针对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的情节严重者适用; 拘役除应包含行政拘留适用情形中的构成犯罪的轻者外, 其他各种犯罪亦少用为好。(2) 缩短行政拘留期限至7日以下, 减弱行政处罚剥夺人身自由权的权力,同时也避免交叉感染; 拘役期限可保持不变。 (三) 非监禁处罚与管制 刑罚的管制刑是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处罚, 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的非监禁刑, 适用于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 范围较宽。这种处罚一方面不影响罪刑较轻的犯罪分子的劳动、工作和家庭生活, 有利于改造;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罪刑较轻者在监狱中交叉感染, 又符合世界刑罚发展的行刑社会化的趋势。当前在实践中, 管制刑形同虚设, 原因在于管制刑的执行难以操作, 尚无合理的执行程序。同时, 笔者认为, 治安管理处罚中可借鉴刑罚的管制刑设定非监禁处罚, 与上述减弱行政拘留权的思路匹配。 (四) 相关法律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法律措施是非处罚性质的措施, 它们与治安管理处罚种类相辅相成, 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对治安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成为治安管理处罚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针对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的法律措施, 能够及时恢复被违法行为破坏的社会秩序。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8条规定,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 违反有关规定, 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 责令停止活动, 立即疏散, 对组织者予以处罚。在此种情形下, 立即“停止活动”显然要比事后对组织者处罚重要得多。 刑罚中可考虑增加辅助处罚的法律措施, 以体现教育预防功能。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判决刑罚的同时作出及时执行的相关法律措施, 如某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旅馆, 负责人组织构成组织罪, 依照《刑法》规定对组织者处以刑罚, 但对该非法旅馆如何处置, 《刑法》并没有规定。尽管有相关法规可以对其处置, 但在《刑法》中设定取缔并在同一判决书中作出取缔措施则更加科学;如果该旅馆具有合法资格, 可在《刑法》中设定吊销许可证并在同一判决书中作出吊销许可证措施(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种类, 但作为刑罚的相关法律措施并不矛盾) 等。于此情形, 刑罚具有优先权, 任何行政机关可依照刑事判决依法履行职责。《刑法》中设定了法律措施, 在对行为人进行调查的过程中, 既可控制该旅馆, 也可避免尚未最后判决行为人是否有罪旅馆即被查封的后果, 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判决刑罚的同时作出刑罚执行后应当执行的相关法律措施, 类似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人, 刑罚执行后应当在一定时限内不得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获取的信息告知于他人, 或者在一定时限内不得使用计算机或者不得使用计算机网络等。当然这种法律措施更适用于短期自由刑、管制刑、罚金刑和单处剥夺政治权利, 长期自由刑和无期自由刑不存在上述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可考虑设定警告、罚款、限制人身自由罚(非监禁罚) 、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以及对外国人适用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与现行法律相比, 罚款数额增加, 拘留期限减少, 限制人身自由罚期限最高20日或30日(以有别于管制刑) 。 刑罚种类可考虑设定主刑罚金、管制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另设相关法律措施。在此罚金成为主刑, 设定管制刑的执行程序, 拘役适用范围包含拘留适用情形中的构成犯罪的轻者, 同时适当扩大其他犯罪的适用, 总体适用范围不宜过大。 三、处罚程序缺失分析 刑罚是司法权, 实施刑罚适用司法程序, 司法程序由专门的刑事诉讼法规范, 并随同刑法不断发展和完善。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的缺失阻碍了治安管理处罚的发展和完善, 本文主要分析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的缺失。 (一) 证据规则不规范 证据的基本范畴包括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与证据材料的关系、定案根据与非定案根据、证据能力与证明能力以及其他证据规则。证据是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安案件) 的核心, 没有证据也就无所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案件中的证据适用更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复杂的问题。例如, 一个价值100元的财物被损坏的案件, 行为人和被侵害人对事实和财物价值无异议, 那么此财物价值还要否进行鉴定? 再如一个伤害案件中, 行为人将被侵害人胳膊打出一块淤青, 这种伤要否鉴定? 当然从总的证据适用原则来讲, 这两种情形应当进行鉴定, 但办理治安案件的成本会大大提高, 其效率则大打折扣; 而且从行为人和被侵害人角度看, 是否合情和必要也值得讨论。 治安管理处罚的证据规则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只是笼统规定, 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 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这种证据规格和证明标准均不明确, 在治安管理处罚实践中对违法行为人和公安机关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而公安机关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 即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 对部分证据规则作出规定, 其权威性以及法律的严肃性值得商榷。我们认为, 证据规则可分为两个层次, 由法律设定最基本的证据规则, 如证据的法定形式、定案根据与非定案根据、证据能力与证明能力等, 再由部门规章对其进行细化以方便操作。 (二) 案件调查手段适用程序混乱 案件调查手段适用程序的混乱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盘查权的禁止性适用规定。盘查权是《人民警察法》赋予公安机关控制违法嫌疑行为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各国都有类似权力的设定。为防止基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滥用盘查权, 公安部了部门规章《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据我们了解, 自该规定施行以来, 实践中盘查权的继续盘问因为苛刻的适用程序而无法适用。诚然, 公安机关在以往适用盘查权过程中的确发生了许多滥用权力的问题, 但将此权力通过部门规章进行控权性解释而完全控制不得适用, 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二是公民住所检查权的约束。为保证公民住所不受侵犯, 针对涉及案件的公民住所的检查应当予以控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是必要的, 但此规定过于机械而不能满足实践需要。如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 件等, 不立即检查可能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时, 依然要求检查人员开具检查证才能实施检查, 显然不合情理, 也违背了人民警察依法及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宗旨。但此情形由规章《程序规定》予以扩权性解释,尽管满足了实践需要, 却违背了法治原则。 对于第一种情况, 一是规范盘查权适用程序是必要的, 但应当在立法本意下进行; 二是能动性是行政权行使的一项原则, 为防止其能动性变成滥用, 当加强权力监督, 而非限制权力本身。对于第二种情况, 则属于立法的缺陷, 应通过法律“修正案”形式进行补充, 而不能由部门规章设定。 (三) 听证程序名不符实 听证程序作为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的事中监督, 在中国的行政程序中至关重要。《行政处罚法》专节规定听证程序, 《程序规定》更是用了专章四节规范听证程序(不仅仅是规范治安管理处罚, 还包括其他公安行政处罚) , 但治安管理处罚实践中却甚少适用听证程序。究其原因, 一是听证适用的案件范围过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 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 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吊销许可证处罚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3款的一类行为; 2000元以上罚款处罚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1条、62条、66条等规范的17种行为(以公安部的《关于规范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为标准) , 约占全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同前述标准) 11%, 其中除了第70条规范的赌博行为和第73条规范的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行为处拘留并处罚款外, 其他行为均是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因此, 上述11%中又有大量行为实际上没有被并处罚款或者罚款达不到2000元而行为人无权要求听证。二是拘留处罚的听证问题。如前分析, 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主要形式; 拘留又是治安管理处罚甚至是整个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行政处罚法》第9条强调规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拘留的暂缓执行等替代听证程序的说法是讲不通的, 因而拘留被排除在听证程序之外只能使听证程序处于尴尬境地。 (四) 相关法律措施程序缺乏 相关法律措施不是可有可无的, 能够发挥处罚本身不能发挥的作用。目前相关法律措施作用弱化, 由于程序不健全, 影响其发挥良好作用。从治安管理处罚的功能看, 设定各种处罚种类正是发挥其惩戒功能, 使其体验违法而受处罚的苦痛, 如剥夺人身自由, 剥夺财产等。但是处罚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是远远不够的, 不能达到处罚的最终效果。因此, 法律中设定一些相关法律措施, 依据其主观恶性程度、人身危险性等适用, 以体现教育预防功能。这些法律措施同样具有法律强制性, 涉及人身或财产权利, 因而必须附加相应的适用程序, 才能发挥良好作用, 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弥补处罚的不足, 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从目前的立法来看, 恰恰缺失程序的设定, 给予执法者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导致滥用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措施。 四、刑罚与治安管理处罚适用衔接 刑罚与治安管理处罚适用实践中衔接有两个层次: 一是处罚适用衔接; 二是处罚程序适用衔接。 (一) 处罚适用衔接 1 处罚适用衔接的基本原则。处罚适用衔接是指在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竞合时, 如何对行为人适用处罚。目前理论界有三种主张[5] : (1) 选择适用说, 或称替代主义说。该说认为在行政处罚和刑罚中选择一种处罚, 不能并用, 且按照重罚吸收轻罚的原则, 选择刑罚处罚。(2) 附条件并科说, 或称免除代替说。该说认为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时, 处罚上可以并科, 但是任何一个处罚执行后, 认为没有必要执行另一个处罚时, 可以免除该处罚的执行, 即执行上的免除。(3) 合并适用说, 或称双重适用说。该说主张既适用行政处罚, 又适用刑罚。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处罚适用的衔接原则。《行政处罚法》第7条第2款规定,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妨害社会管理, 具有社会危害性, 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我们认为, 这两条规定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选择刑事处罚; 二是如果已经行政处罚的, 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应当再选择刑事处罚, 是上述选择适用说和合并适用说的集合, 即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首先适用刑罚, 如果由于其他原因适用了行政处罚, 应当还要适用刑罚。这种适用原则是合理的, 从其具体适用上也可以验证。 2 处罚适用衔接的应用。 (1) 性质相似的处罚的适用。性质相似的处罚即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或是刑罚种类同属于人身自由罚或财产罚, 如行政拘留、拘役和有期徒刑、罚款和罚金, 其处罚适用首先选择刑事处罚; 如果已经作出行政处罚的, 要选择刑事处罚, 而将行政处罚予以折抵。(2) 性质不相似的处罚的适用。其处罚适用首先选择刑事处罚, 再选择行政处罚。如选择适用了有期徒刑, 但行政处罚对此行为规定了罚款或吊销许可证, 再选择罚款或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如果先对其作出了罚款或吊销许可证处罚, 还要选择适用刑事处罚的人身自由罚。(3)免予刑罚处罚后, 选择适用行政处罚。(4) 不予刑事处罚的, 选择适用行政处罚。如15岁的未成年人盗窃财物价值上万元, 但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不予刑事处罚, 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 处罚程序适用衔接 根据上述处罚适用衔接原则, 处罚程序适用衔接采刑事优先原则, 即同一案件既是治安案件又是犯罪案件, 首先选择刑事诉讼程序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再选择行政处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5条规定,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 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包含: 一是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同案犯中只要一人涉嫌犯罪, 全案移送主管机关调查、证实其犯罪; 三是同案犯中有不构成犯罪的, 移送行政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这样既可解决予以刑事处罚的同时再选择行政处罚适用程序的效率问题, 降低执法成本; 进而可考虑由同一法院对“同案犯中不构成犯罪的”一并作出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论文:治安管理处罚裁量初探 【摘要】由于各地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裁量部分的问题认识、理解不统一,加之有权解释机关对此问题的解释不具体、不透彻,出现了各地裁量标准不一、裁量随意性不断膨胀等现象。笔者借助本文提出观点,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判定、法定裁量种类与酌定裁量种类的运用以及裁量方法等问题进行初步探析,以期促进基层执法机关逐步理清对此问题的认识。 【关键词】法定裁量;酌定裁量;裁量方法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一法律武器,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各地对该法关于裁量部分的问题认识、理解不统一,加之有权解释机关对此问题的解释不具体、不透彻,出现了各地裁量标准不一、裁量随意性不断膨胀等现象,因此,有必要对该法裁量方面的问题进行探析。 一、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理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第二十三条到第七十四条,分别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量罚幅度。其中,共有17条先规定一般情节的量罚幅度,后规定 “情节较轻”的量罚幅度(如第二十五条等);共有6条先规定一般情节的量罚幅度,后规定 “情节较重”的量罚幅度(如第二十三条等);共有12条先规定一般情节的量罚幅度,后规定 “情节严重”的量罚幅度(如第二十四条等)。还有部分条文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但是从条文的结构中也不难看出,立法机关事实上已经将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一般情节和“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上作出了区分。而在执法实践中,只有确定某一行为符合“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或一般情节中的某一种时,才能找到与之对应的量罚幅度(即“对号入座”),然后在该幅度内进行裁量。因此,正确理解“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是正确适用法律、正确进行裁量的基础和前提。 (一)当前各地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应对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面对如此众多的“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基层执法机关往往无所适从,而各省级公安机关为了应对这一情况,分别制定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如江苏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正确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节的指导意见(试行)》(苏公厅〔2006〕394号)、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公安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京公法传发〔2006〕4号)。这些文件无疑为基层公安机关准确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提供了统一的尺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笔者认为,通过各地制定指导性意见的方式应对这个问题,存在如下方面的不足: 1、指导性意见违背法律规定。如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正确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节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第二款第三目规定: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属情节较轻。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根据该条规定,即使是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也要根据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而不是将“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与“情节较轻”划上等号。 2、指导性意见与有权解释相冲突。如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正确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节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第二款第一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备、中止、未遂的,属情节较轻。而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3、各地指导性意见标准不一,导致适用量罚幅度不统一。如对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一)确因生活所迫且所得不多的;(二)已谈好价钱或给付钱物,着手实施,尚未发生性关系的;(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公安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已给付金钱等财物并着手实施,但由于行为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正确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节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的; (三)、以口淫、手淫等方式初次的;(四)、因生活所迫初次的;(五)、初次未遂的;(六)、初次并检举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证属实的。如此不统一的量罚标准必然造成量罚的不公平,侵害公安执法权威。 4、基层公安机关对指导性意见的法律性质认识不透。笔者认为,从法律性质的角度考察,这类指导性意见其实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案件一旦进入司法审查程序,法院不但可以不“适用”,而且可以不“参照”,基层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完全可以灵活掌握。但事实上,对于上级机关制定的各类指导性意见,基层公安机关往往不对其法律性质进行准确定位,盲目、机械执行,导致个别案件处理不公。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有权解释机关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践执法经验,吸收各地指导性意见中科学、合理的细化标准,尽快制定出相关解释。当然,解释不可能穷尽所有现实中的违法现象,基层公安机关在掌握“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时,应当充分、全面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有责性和客观违法性,使量罚的结果最大程度地与行为人“罪责”相适应,真正贯彻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审议过程中,为了体现与刑法的衔接,将部分“情节严重”的规定修改为“情节较重”的规定,因此,在量罚时,还必须同时考察相应的追诉标准,防止以罚代刑。 (三)“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判定 笔者认为,“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中的“情节”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具有某种关联,但是又不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条文对此已有暗示,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就说明,只要是猥亵他人的,就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仅仅是严重情节的几种情形之一。 因此,判定“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必须首先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什么。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在具备主体、主观方面要件的情况下,某种行为达到了足以侵害《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保护的法益的时候,就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见,构成要件要素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保护的法益密切相关。而“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中的“情节”虽然不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并未超出构成要件要素所辐射的范围(部分拟制规定的情况除外)。例如,对于殴打他人的行为,只要该殴打行为足以造成对公民健康权的危害,就已经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殴打行为造成的后果才是是否“情节较轻”中的“情节”,殴打他人的方式、手段也是是否“情节较轻”中的“情节”,显然,这些情节并不是殴打他人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均因不管是否造成伤害、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因其对“殴打他人”这一客观行为起到一定的征表作用,而没有超出构成要件要素所辐射的范围。但是,殴打他人的场所、殴打他人的动机等,因为其本身并不是“殴打他人”这一行为所要考察的对象,或者说,其本身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保护的法益(公民健康权)并无实质性关系,所以,不能将其评价为“情节较轻”中的“情节”。 同理,判定其他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也需要先从构成要件要素入手,逐一考察某一具体情节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中的“情节”,再进行综合判断。 那么,到底以什么标准判定“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呢?笔者认为,判定“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需要与一般情节进行比较。而立法对一般情节的规定存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文本中,是客观意思,基层执法机关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合社会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行为人的目的、动机,采用的手段,侵害的对象,造成的后果,造成的影响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客观判断。概言之,在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下,行为人一般具有何种目的动机,一般采取什么手段,一般侵害哪些对象,一般会造成什么后果,这是判断是否属于一般情节的重要标准。 (四)“情节较轻”与 “情节特别轻微”之辨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实践中, 对于具体的事实属于“情节较轻”还是 “情节特别轻微”较难界定。 有观点认为,情节特别轻微,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特别轻微。判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特别轻微,应当从违反管理行为人的年龄、身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持的态度,违反治安管理的目的、动机,采用的手段,造成的后果,认错的程度,改正的情况,造成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没有实施终了,行为人自己已经悔悟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1] 根据上述观点,“情节较轻”与“情节特别轻微”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 共同点表现在: 1、二者都以危害行为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为前提。若某种行为还没有足以造成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保护的法益的侵害,或者,侵害还没有达到紧迫的程度,那么,这种行为还没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既不能认为是“情节较轻”,也不能认为是“情节特别轻微”。如行为人为诬告陷害他人而捏造事实的,因捏造事实的行为还没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不能认为是“情节较轻”的“诬告陷害他人”,也不能认为是“情节特别轻微”的“诬告陷害他人”。 2、二者都较一般情节轻。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的轻重方面考察,“情节较轻”与“情节特别轻微”均比一般情节要轻。 区别表现在: 1、功能不同。“情节较轻”为执法机关指明量罚的幅度,具有“对号入座”的功能;“情节特别轻微”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提供法律依据,具有“减免功能”。 2、行为的轻重不同。从法律文本的表述上看,“情节特别轻微”显然比“情节较轻”的情节更轻。 3、“情节特别轻微”所涵盖的范围宽于“情节较轻”。根据上文的分析,“情节较轻”中的“情节” 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具有某种关联,而“情节特别轻微”中的“情节”则包罗了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所有客观情况及能够反映出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的所有主客观情况。 二、裁量种类 澄清了“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基本含义后,紧接着需要分析裁量种类。执法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行为人具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需要对行为人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本文将之称为“裁量种类”)。理论上讲,裁量种类可以分为法定裁量种类和酌定裁量种类。 (一)法定裁量种类 法定裁量种类,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的、执法机关应当执行的从轻、减轻、从重处罚和不予处罚的裁量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法》总则部分、分则部分均规定了从轻、减轻、从重处罚和不予处罚的情节。其中总则部分第十二条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硬性裁量情节,第十四条是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弹性裁量情节,第十九条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硬性裁量情节,第二十条是从重处罚的硬性裁量情节,分则部分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是从重处罚的硬性裁量情节。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量罚幅度以内决定较轻的处罚。与此相对应,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量罚幅度以内决定较重的处罚。而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量罚幅度以下决定处罚。 1、“中间线”问题。目前,基层执法机关存在一种观念,认为从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就是在法定量罚幅度的“中间线”以下或以上决定处罚结果。如甲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应当在“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量罚幅度内从重处罚,即在潜意识下认为,只有对甲某处七日以上拘留,才能符合从重处罚的规定。笔者认为,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从重处罚,应当是指根据行为人行为的主客观方面,将量罚的结果重于一般情况下的量罚结果。易言之,如果行为人本来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就不会受到最后这样的处罚。如上述例中,根据甲的情节,如果其不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而是阻碍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甲最终处以五日拘留最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而正是因为甲现在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最终对甲处以六日拘留。这样的处罚结果,也不失为从重处罚。[2] 2、从轻处罚不等于降格处理,从重处罚不等于升格处理。实践中,部分基层执法机关忽视了对这一问题的区分,造成了一些案件的错误处理。如乙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情节较轻,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因为乙曾在六个月内因盗窃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应当从重处罚,遂最终在“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一量罚幅度内作出处罚决定。这种做法完全混淆了从重处罚与加重处罚,应当在实践中予以杜绝。 3、减轻处罚的幅度问题。对于减轻处罚的幅度问题,公安部《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四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但是,“法定处罚幅度以下”这一规定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困难,例如,一般情节的盗窃行为,法定处罚幅度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是否还包括一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若包括(肯定说),则符合减轻处罚条件的,可以处一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若不包括(否定说),则只能不予处罚。笔者赞成肯定说,理由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实际上将拘留设定为五日以下、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和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三个格。《治安管理处罚法》多个条文有“五日以下拘留”的规定(如第二十五条等处),适用五日以下拘留不会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也不会侵犯国民的法感情。 (2)持肯定说更符合公平、正义。如果坚持否定说,则会出现未设定五日以下拘留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适用减轻处罚时,与设定五日以下拘留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比,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例如,张某盗窃,情节一般,因其未满18周岁,根据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客观情况,应减轻处罚,但是因为对盗窃行为未设定“五日以下拘留”的量罚幅度,根据《解释(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对其不予处罚;李某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一般,因其未满18周岁,根据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客观情况,应减轻处罚,因为对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设定了“五日以下拘留”,故根据《解释(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对其拘留三日。那么,都是因为适用“未满18周岁”而减轻处罚的,为什么最终对张某不予处罚,而最终对李某拘留三日?这样的不公平已经显而易见。 (3)否定说的主要理由是肯定说的做法违背了行政合法性原则。该说认为,《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即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主体不得实施行政处罚。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片面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有直接而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依据。”“一般说来,只要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行政法上的基本权利的行政行为,特别是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为(如行政处罚,笔者注),需要有直接明文的法律(包括法规和规章)依据;此外的行政行为,只要符合法的精神便可。”[3]笔者认为,即使象行政处罚这样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量罚上对行政相对人有利的,也并不是必须有直接而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依据,只有在量罚上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才需要有直接而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依据。而肯定说的做法恰恰是对行政相对人有利的做法,因此,并不违背行政合法性原则。而否定说将减轻处罚直接等同于不予处罚,虽然在结果上看似乎对行政相对人更加有利,却不符合法的精神。 减轻处罚是否应当包括法定处罚种类的减轻?例如,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情节一般的,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能否减轻至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此,《解释(二)》第四条明确予以否定。但是,笔者认为,减轻处罚理应包括处罚种类的减轻,理由如下: 1、处罚种类的设定顺序反映出处罚种类性质的轻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不难看出,立法实际上将“警告”视为性质最轻的治安管理处罚,“罚款”的性质重于“警告”,“行政拘留”的性质又重于“罚款”。对本应行政拘留的行为人,因符合减轻处罚条件,最终对其罚款,其实质上也属于减轻处罚。 2、便于划清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的界限。《治安管理处罚法》多个条文对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进行了并列式的列举,这就表明,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完全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而《解释(二)》第四条无疑将部分减轻处罚的情形与不予处罚划上了等号,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申言之,无论怎么减轻处罚,都不可以不予处罚,这是“减轻处罚”的应有之意。 当然,或许会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若根据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客观情况,本应对其警告,但是又符合减轻处罚条件的,又如何减轻呢?对此,笔者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因为行为本身就具有明显的轻微性质,可以直接适用不予处罚的规定对其不予处罚,而不是通过适用减轻处罚最终对其不予处罚。从这个方面讲,就需要基层执法机关综合把握案件事实,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正确适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二)酌定裁量种类 酌定裁量种类,是指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明确规定,但是行为人具有酌定裁量情节,需要予以酌定从轻或者从重处罚,从而对其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裁量种类。而酌定裁量情节,是指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明确规定,但是能够切实反映出行为人客观违法性与主观有责性的增加或削弱,需要在裁量时予以考虑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后态度、行为的动机、方式、手段等。 笔者认为,把握某一情节是否属于酌定裁量情节,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是否与行为人本身有关联。某一情节是否属于酌定裁量情节,首先要分析这一情节是否与行为人本身有关联,是否能反映出行为人本人的人身危险性增加或削弱。如,行为人殴打他人后,根本无意对被侵害人赔偿,但是其父亲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对被侵害人进行了赔偿。笔者认为这一情节不属于酌定裁量情节,因为不能反映出行为人本人的人身危险性增加或削弱。 2、是否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有关联。酌定裁量情节的基础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若将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无关联的情节作为酌定裁量情节,则违反了行政合理原则(考虑不应考虑之情况)。例如,甲吸食,同时,甲在家中还经常虐待老人,对甲在家中还经常虐待老人这一情节即不属于酌定裁量情节。若作为酌定裁量情节,便无异于间接处罚。 3、不属于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为人必须是“多次” 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方能构成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多次”成为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就不可再作为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否则,便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当然,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上的“多次”已经超过构成要件要素中的“多次”时,对多余部分的次数则可以单独予以评价。 确定案件事实中存在酌定裁量情节后,正确适用酌定裁量种类,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酌定处罚种类不包括减轻处罚,也不包括加重处罚。酌定处罚实质上体现的是基层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而自由裁量权的存在需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为基础,因《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对酌定减轻(加重)处罚进行授权,故不可以超越法律而酌定减轻(加重)处罚。 2、酌定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幅度不应高于相对应的法定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幅度,否则将导致法定从轻(从重)处罚的规定形同虚设。例如,甲、乙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相当,本应分别处7日拘留,若行为人甲属于未满18周岁的人,从轻处罚后决定行政拘留六日,行为人乙违反治安管理时是刚满18周岁的第二天,可酌定从轻处罚,则应当以不低于行政拘留六日为标准进行裁量,否则,酌定从轻的幅度便高于法定从轻的幅度,使法定从轻处罚的规定形同虚设。 3、某一情节已经作为法定裁量情节适用后,便不再属于酌定裁量情节。如行为人是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已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对其减轻处罚,就不可以在因为其生理状况再酌定从轻处罚。 三、裁量方法 (一)判定属于“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 这是正确裁量的前提。因为,只有先找准属于“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或者情节一般,才能确定立法在不考虑其他情况下予以认可的量罚幅度,之后的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才有基础。 (二)对照法定、酌定裁量情节进行裁量 最后的裁量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必须在全面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反复推敲,运用科学的方法,最终使裁量结果合法、合理。笔者认为,在此过程中应关键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单一法定裁量情节按顺位适用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共有三处(分别为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同时规定了两个以上的裁量种类,那么,如何选择裁量种类呢?笔者认为,裁量种类在具体条文中的顺位反映了立法的倾向性,一般来说,顺位在前的应优先考虑适用。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首先考虑适用从轻处罚,只有在从轻处罚后仍不能符合过罚相当原则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减轻处罚。 2、法定裁量情节优于酌定裁量情节原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既有法定从重情节又有酌定从轻情节的,应当先从重、在从重的基础上再从轻并最终体现从重;既有法定从轻情节又有酌定从重情节的,应当先从轻、在从轻的基础上再从重并最终体现从轻;同时具有法定从重、从轻情节,或者酌定从重、从轻情节的,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符合过罚相当原则的决定;对具有法定减轻或不予处罚情节的,应当依法优先减轻或不予处罚。 3、硬性裁量情节优先适用原则。笔者认为,法律文本的表述某种程度上反映着立法机关的价值取向。当法律文本表述为“应当”适用某一规则时,说明立法机关要求执法机关,当适用这一规则的情形出现时,必须适用这一规则;当法律文本表述为“可以”适用某一规则时,说明即使出现适用这一规则的情形,立法机关对执法机关是否适用这一规则也不作强行要求(当然,一般情况下也应当适用)。因此,当硬性裁量情节与弹性裁量情节同时存在时,应首先适用硬性裁量情节。 4、同时具有同向裁量情节不升(降)格的原则。即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同时具有两个以上从轻(从重)情节的,也不可减轻(加重)处罚;同时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情节的,亦不可不予处罚。 5、裁量情节适用对应原则。即每一裁量情节的适用,必须要与折射该裁量情节的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对应。例如,行为人殴打他人后逃跑,并被受案调查,逃跑过程中,行为人又实施盗窃行为,后行为人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了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但是对其盗窃违法事实并未如实供述,因而,对于殴打他人的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而对盗窃行为,不符合该项规定情形,故只能对殴打他人的行为减轻处罚,不可对盗窃行为一并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论文:《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协调研究 关键词: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协调 内容提要: 《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中重视了彼此之间的衔接,较好地体现了法制统一的原则。两部法律都将保障人权作为其立法价值选择。在总则方面,关于立法目的与任务、管辖权体制、行为与惩罚相适应方面都趋于一致。在行为及其处罚规定上,关于调整范围、构成要件、处罚体系构建、责任年龄与特殊人员的责任能力方面实现了衔接与协调。同时,处于同一位阶的这两部法律在彼此的协调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以实现立法的更好统一,保证执法、司法的最佳效用。 一、《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价值选择上的协调 我国传统立法注重强调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个人利益相对被忽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个人权利在所有利益中的基础性地位,相应的,人权在我国立法中越来越受重视。近年来我国立法的趋势是,注重贯彻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等民主内容,这些从我国《宪法修正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指导思想有三:一是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补充完善治安管理处罚制度,严厉打击和惩治危害社会治安违法行为,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二是处理好本法与《刑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衔接,维护法制统一,防止以罚代刑。三是在保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必要惩处的同时,规范警察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可见,严厉打击和惩治危害社会治安违法行为与规范警察权的行使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两个重要任务与功能,前者是维护社会秩序,后者是保障权益,所以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人权也是治安处罚法的价值选择,与刑法的价值选择具有协调一致性。 然而,《治安管理处罚法》诞生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更是其鲜明的价值取向。首先,在总的立法指导思想上,该法仅仅抓住治安处罚与增进社会和谐的关系,注意处理好维护社会秩序、实施治安处罚和保护公民权利的关系,慎用警力,多做教育、引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小心谨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注意人性化,注意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营造社会和谐气氛。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总则增加规定了“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2]这些规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其次,从该法的内容看,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都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思想。如该法第21条规定对某些特殊群体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对他们的特殊保护。[3]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社会控制型法律转向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立法主旨、以保障人权为指导原则的法律,体现了保障权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价值所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理念,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将人权保障的内容写入宪法,体现了我国宪法的终极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宪法的原则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该法始终。《刑法》虽然制定于“尊重与保障人权”入宪之前,但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也旗帜鲜明地昭示了保障人权的立法价值选择。 二、《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总则方面的协调 1.在立法目的与任务方面 《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第1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第1条)。《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手段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2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出强调“加强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第6条)。可见,两者在立法目的与任务方面具有一致性,只是运用的手段不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综合治理手段对《刑法》的惩罚手段发挥了很好的协助和补充功能,较好地体现了与《刑法》的衔接。[4] 2.在管辖权体制方面 根据《刑法》第6条,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条,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在我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这表明,两法在属地管辖的规定上是基本一致的。当然,《刑法》采取的是以属地管辖为主的混合管辖权体制,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 3.在行为与惩罚相适应方面 根据《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此即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第1款,“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此即治安管理处罚与治安管理行为相适应原则。两者在惩罚的轻重与违法犯罪行为的轻重要相适应上是一致的。 三、《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行为及其处罚规定上的衔接与协调 1.在调整范围上的衔接 《刑法》规定了420余种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238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所以两者在具体行为规定上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但是两法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等方面实现了调整范围的有机衔接。即上述四大类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予以了规定,构成犯罪的在《刑法》中予以了规定。原来,《刑法》规定的很多犯罪行为,如损毁广播电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计算机犯罪行为等,在情节轻微或对象非特定,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并无对应的处罚条款,《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这方面作了大量弥补。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维护铁路运行安全的规定、第37条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规定、第65条有违善良风俗的规定、第29条计算机违法的规定等,皆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实现了调整领域上的对接。[5] 2.在构成要件上的衔接 违反治安管理的大部分行为,从构成要件上看,与犯罪行为的表述类似,只是存在量或程度上的差异。如盗窃达到一定数额、伤害达到一定等级即为犯罪,否则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见,对同一行为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往往只是因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而已。与犯罪行为相比,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只是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接受治安管理处罚。[6]例如,非法持有鸦片的行为,除了在持有数量上以200克作为区分情节是否严重从而决定罪与非罪的临界点标准外,在主体、主观方面及行为要件等方面也是同样的构成标准。再者,在违法犯罪主体上,两法在规定自然人主体之外,都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主体。应当说,构成要件的进一步统一不但使立法体系更统一,也使执法、司法更规范,更便于操作。 3.在处罚体系构建上的协调 我国刑罚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借鉴刑罚模式,构建了新的治安处罚体系:第一,将治安处罚种类分为主罚和附加罚两类。主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附加罚包括对外国人的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两种。第二,治安处罚体系中的罚款与刑罚体系中的罚金刑在适用上趋于接近。两者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并罚);罚金刑主要适用于财产犯罪或经济犯罪,罚款处罚的适用也注意了处罚模式的选择与违法行为特点的结合,很多不宜进行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就没有选择适用罚款处罚,如第29条规定的计算机违法、第41条规定的滋扰性乞讨和第45条规定的虐待、遗弃违法行为等。第三,在人身罚的处罚程度上两法实现了进一步统一,使治安处罚更趋科学。根据《刑法》第42条,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日。如此,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拉开了合理区间,更趋科学。当然,《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完全照搬刑罚种类的划分理论和立法模式,而是在理性反思基础上的科学借鉴。比如,刑罚中的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两类附加罚——对外国人的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便不能单独适用,只能附加适用。这与该两类附加罚的自身特点、特定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是密切相关的。[7] 此外,在共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上两法的规定也有一致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第2款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这与我国共同犯罪的理论及《刑法》规定相吻合。 4.在责任年龄与特殊人员的责任能力方面的协调 《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17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18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19条)。《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同责任年龄和不同精神状态的人也规定了有区别的对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12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13条)。对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14条)。可见,两法在责任年龄与精神状态方面的规定具有一致性。[8]同时,根据《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的规定模式与此相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四、《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尚需进一步协调的问题 1.《治安管理处罚法》尚需改进的方面 (1)基本原则问题。《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这对防止刑罚权的不当行使,保障人权意义重大。《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对处罚权行使方式作了严格的限制,也有学者据此认为该法坚持了违法行为法定原则,[9]但是笔者认为,该法没有与《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相对应的法定原则的宣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规定,“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但是,何谓“强制性教育措施”?法律所指不明,这与“违法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缺位不无关系。2006年1月23日公安机关在《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问题的解释》指出:“这里的‘强制性教育措施’目前是指劳动教养。”劳动教养是我国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问题,对这么一个严重的行政处罚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明文规定为法定的处罚种类,却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适用,显然与法治精神相悖。 (2)溯及力问题。《刑法》第12条明文规定了溯及力问题,即采取重法不溯及既往的从旧兼从轻原则,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溯及力问题没有表明态度。2006年1月23日,公安机关在《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问题的解释》中指出:按照《立法法》第84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溯及既往。《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对其施行前发生且尚未作出处罚决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是,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尽管这一解释说明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溯及力问题,但是溯及力是法律适用中的重大问题,宜在法律中明确。 (3)阻却事由问题。《刑法》第16条、第20条、第21条分别规定了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却未涉及这些问题。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已经是法律中定型化的免责行为,中外法律皆有规定。例如,德国《违反社会秩序法》在第15条与第16条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进行了排除规定。我国台湾地区《社会秩序维护法》第11条至第14条规定了四项“阻却违法事由”:依法令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笔者建议,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治安违法行为,立法应当规定其责任排除,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提升之处。 (4)单位主体的处罚原则问题。《刑法》第30条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以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8条规定单位作为治安违法行为的主体时却以只处罚责任人员的单罚制为主双罚制为辅。笔者建议,应借鉴《刑法》规定为以双罚制为主的处罚模式。因为,一般而言,双罚制更能体现罚当其过。德国《违反社会秩序法》第30条(对法人和人合团体罚款)规定了对法人和“人合团体”的罚款处罚。我在国台湾地区,法人得受行政秩序罚,为迄今实务界及学术界所普遍接受。[10] (5)主观方面问题。根据《刑法》第14条与第15条,犯罪行为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治安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从理论上说,也应是行为人对自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引起的后果所持有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然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过失”未作相关规定,也未对“故意”和“过失”作技术上的处理。有关“故意”规定,如“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等,仅把“故意”作为某个治安违法行为的法定条件,而没有上升为总则性的一般规定。在其他的治安管理法律规范中,几乎也没有对“过失”的规定。[11] 2.《刑法》尚需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刑法》施行数年之后才出台,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更具鲜明的时代特征,其某些方面的内容在《刑法》未来的修改过程中值得借鉴。 (1)《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总的立法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值得《刑法》借鉴。《刑法》的修改制定工作完成于我国第三次大规模“严打”运动前后,有一定的重刑化倾向,突出的体现就是死刑过多,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有68个之多。在未来修改刑法中,应注意刑罚的轻缓化。《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处罚的轻缓化上树立了一个较好的榜样。例如,该法将罚款处罚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三个档次,根据各类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罚款处罚的必要性和有效性的不同,设定适当的处罚幅度。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可以处5000元、3000元罚款的几类违法行为仍维持原来的规定,未作调整。[12] (2)《刑法》在基本原则的规定上有欠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一条原则在《刑法》上没有相应体现。构建和谐社会,应以人为本,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应从教育其成为新人为出发点,因此,建议在刑法的基本原则方面考虑增加“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3)《刑法》在属地管辖权上有欠缺。《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里没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的规定,那么从语言逻辑来看,在港澳台的船舶、飞机内的犯罪也适用本法,但事实上不能这么规定,也无法这么做,故在法律条文上对此应有明确的阐清。[13]这一点,《治安管理处罚法》值得借鉴,该法第4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4)《刑法》的追诉时效需要调整。两法都规定了时效问题,并且在时效的计算上采取的原理是相同的。《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是,《刑法》第87条规定的最短追诉期限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第1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由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在某些行为类型上的重合,罪与非罪往往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在时效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统一为6个月,犯罪行为最短为5年,相差甚大,脱节明显,所以建议可以适当降低犯罪行为的最短追诉时效,以保持法律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总之,《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中重视了彼此之间的衔接,较好地体现了法制统一的原则,不仅有利于该法的顺利实施,防止因相互冲突而产生的尴尬局面,而且也为今后其他立法活动作出了榜样,其意义重大。[14]同时,处于同一位阶的这两部法律在彼此的协调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以实现立法的更好统一,保证执法、司法的最佳效果。 治安管理论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哲学思考和修改建议 【摘要】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客观上突出了“处罚”,强化了权力,与我党和政府所倡导的“人性化”管理、“服务型政府”、“和谐社会”的理念不相适应,而且还会助长执法主体“权力本位”的优越感,不利于公众对“权力”的监督,反而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本文建议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成《治安秩序维护法》,突出治安执法主体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与义务,还公民的“权利本位”,定政府的“义务本位”。 【关键词】治安管理;治安处罚;权利本位;治安法 【正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名称、指导思想和一些具体内容不能很好体现“服务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应作修改。 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以下简称《治安秩序维护法》)。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顾名思义,可从三个层次上予以解读:一是治安法;二是治安管理法;三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本文的逻辑结构,我们先议管理法和处罚法,后议治安法,最后提出修改意见。 一、关于治安管理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管理法。所谓管理就是社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优化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配置,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管理活动与人类社会同时出现,存在于一切社会组织中。有关管理的学说、理论随着人们对管理实践、管理规律的探索而不断深化。早期的管理模式是经验型,完全凭借管理者个人的智慧、才能、好恶和情感因素来实现的,随意性非常大。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科学管理”论曾风靡一时。它主张把人所从事的活动分解量化、制定标准动作、标准工作量和标准工资。这一理论把人当作机器,忽视了人的思想和情绪,激化了社会矛盾,很快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当代盛行“人性化”管理,构建利益共同体,尽力缓解管理活动中实际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领导与被领导、被服从与服从的矛盾和可能出现的冲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社会治安管理属于公共行政管理,又称为国家行政管理,即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决策、组织和管理的活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有一种理论认为政府应充当“守夜人”的角色,管事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主张政府不干涉公民的自由。这样的政府自然很少侵害公民的权利,但也不便利用公共资源有效组织、协调社会各种力量,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进步,在造福于民众方面无所作为,使民众大失所望。在实践中,还有一种利用国家强制力,严格控制、剥夺公民思想、言论、结社、出版、迁徙等等自由权利的专制型管理模式,国家权力运用到极致,公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自然要激起民众强烈反抗,注定是短命的公共管理模式。现代国家行政管理普遍奉行“法治化”管理或依法管理模式。所谓法治化管理就是行政管理主体必须经法律授权,同时,行政主体必须依法定程序、依法行使职权,“无法律则无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文明国家行政管理最基本的规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正是为了授予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行使治安管理职权和依据本法来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正如本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鉴此,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就获得了治安管理的法定职权。有人说“行政法是授权法”,其支撑点就在此。对于各级公安机关来说,行使治安管理职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其权利在公安机关有资格以国家、政府的名义行使治安管理的权力;其义务在公安机关必须行使治安管理权力,不得放弃,不得处分,否则就是对国家、对民众的失职,将受到法律追究。但是,公安机关的权利是行使权力,义务也是行使权力,这就向“权力本位”、权力中心的管理模式靠近了一大步。而且这种法定的国家行政管理权具有确定力、公定力、执行力、拘束力等效力。它的行使以国家意志为出发点,相对人乐意接受的要行使,相对人反对的也要行使;正确的自然要执行,违法的、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在有关法定机关未撤销前,同样要执行,否则将以干扰执法论处。无形中滋生、助长了行政主体以管理者、掌权者、执法者自居,形成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恶习,进而腐蚀其机体,使权力异化、变质,正如博登海默所言:“不受制约的政治权力乃是世界上最具动力的,最肆无忌惮的力量之一,而且滥用这种权力的危险也是始终存在的。……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和道德界线的诱惑”[②],权力具有的这种侵略性、扩张性,对广大民众来说,其权利随时有可能受到侵害。有人说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最大威胁来自行政权力,其根据就在此。因此,我们说依法授予公安机关治安职权,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职权的前提,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仅仅是取得资格而已,更重要、更关键的是严格规范公权力,控制公权力,有效遏制公权力寻租变质、被滥用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公权力的侵略性、扩张性、危害性;有效遏制公权力侵害公民权利的威胁性;有效遏制公权力对行政机关本身的腐蚀性。只有完善对公权力约束的法律机制、监管机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才有保障,政府倡导的“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服务型政府与和谐社会才能得以实现。现在看来,《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很明确,但制权却不够,而且缺乏可操作性。 二、关于治安处罚法 从逻辑学角度讲,管理与处罚是两个属种包含关系的概念。管理的外延宽,包含有处罚;处罚的外延窄,包含在管理中,有管理就会有处罚。处罚具有威慑、惩戒、警示、教育作用,是管理的重要手段。 所谓治安处罚,就是经法律授权的各级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那些公然违法,公然“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的行为,经法定程序,依法给予惩处、制裁的行为。治安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处罚的对象按现行法律规定是违法或轻微犯罪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为。治安处罚是为了警示人们:若违法破坏了社会秩序,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然遭遇法律制裁。这是对受处罚者和他人的一种教育。从反面教育人们遵守法律,遵守治安管理秩序。从而达到治安管理的目的——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具体内容、手段和措施,治安管理本身就包涵有治安管理处罚。因此,没有必要将管理与处罚并提。 按常理,在制定、公布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时候,同时应该制定、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奖励法》。因为现代管理没有放弃惩处,但更注重激励。没有只要激励而不要处罚的管理,也没有只要惩处而不要激励的管理。激励和惩处都属于管理,都是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处罚警示人们不要违法,奖励则鼓励引导人们守法。处罚和奖励同等重要,不得偏废,只注重处罚而不注重奖励,从指导思想上分析,是过分坚信人性“恶”的理念,不相信有“善”、人性可以“从善”的现实;过分迷信权力在治“恶”、以“恶”治“恶”的作用,而低估了我们的政府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和扎实的社会基础;低估了宣传、教育、引导的社会作用,低估了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低估了“善”在治“恶”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就应有《治安管理奖励法》与之相配套。没有《治安管理奖励法》,只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表明其意在突出处罚、强化处罚。把管理建立在处罚之上,妄图通过处罚来实现管理,以罚代管、寓管理于处罚之中。这样的管理已不是一般意义的管理,而是典型的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影响对公安机关的定位。根据政府《组织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行使治安管理职权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公安机关处在阶级斗争最前沿,肩负着打击敌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使命,是专政机关。在努力建设“法治国”、“法治政府”的今天,当然不能再把公安机关看作是“抓坏人”、打击阶级敌人的机关。但是因为公安机关是行使治安管理处罚职权的机关,自然经常行使处罚权,可能还有不当甚至违法行使了处罚权,被人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印象深刻,而对公安机关维护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民服务方面所做大量工作却觉理所当然,未予足够关注,从而把公安机关看作是治安管理处罚机关或治安处罚机关或处罚机关,破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破坏了警民鱼水关系,从而也影响了整个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利于法律规范自身的规范、统一。在我国作为行政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规范已有很多,诸如:《海关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森林法》、《环保法》、《铁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有这些法律中都没有加“处罚”两字,所有这些法律都授予执法机关相应的处罚权,事实上也在行使其处罚权,难道《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处罚”两字执法机关就丧失了处罚权、就难以履行职责吗?显然不是。问题很清楚,《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完全摆脱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权力本位和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保留、继承了一些不该保留、不该继承的内容和提法。为了维护法律规范自身的规范,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就不应命名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处罚已经有法可依,不需要第二个《行政处罚法》。我国于1996年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它对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原则、种类、管辖、程序、实施机关、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它是所有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应遵循的基本法,毫无例外,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只要处理好《治安法》与《处罚法》的衔接,完全可以解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没有必要在《行政处罚法》之外,再制定第二个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就治安处罚而论,本是很正常的行政行为,因为法治社会是责任社会,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既然违法,就应接受处罚。但在我们的治安管理处罚中,有一种称为“行政拘留”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三,行政拘留”。第三章有关条目就行政拘留的适用作出详尽具体规定,第十六条又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对于“行政拘留”处罚,涉及四个问题:1、行政拘留就是限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对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直接侵害,作为政府应慎重对待。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也有相同的规定。这是为了给当事人更充分的申辩、陈述的机会,也给公安机关留下重新审查处罚决定的机会,以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准确性,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但受行政拘留处罚的当事人却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程序上少一次申辩和陈述的机会。3、当事人对其他处罚不服要求听证和申请行政复议的不缴纳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执法机关支付,然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保证金岂不成了启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开关吗?又是明显的不公平。4、行政复议机关对不服行政拘留的复议申请审理后,如认为原行政拘留处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该如何执行!复议之日起开始拘留吗?事隔两月有余,事态已经平息,再拘留有何实际意义?如果原行政拘留处罚确实不当,但因当事人无力交保证金而未予复议纠正,其行政拘留处罚不是很冤枉吗?如果当事人逃跑了,保证金自然被没收,只是这每日200.00元的标准有何依据?所有这些都凸显出不公平的对待,有损于法律本身正义的价值、有损于“良法”的法律价值。 三、关于治安法 “治安”的“治”是治理、整治;“安”是安全,即治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亦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治安法就是调整治安关系的法律规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两种性质不同的治安法律关系,一种是治安刑事法律关系,一种是治安行政法律关系。治安刑事法律关系当然应由刑法调整,治安行政法律关系才应由行政法来调整。我们这里所说的治安法,仅指治安行政法。规定治安法律关系主体——公安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维护治安秩序活动中权利与义务的法。公安机关有权行使治安管理职权,但必须履行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义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请求公安机关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护其合法权益、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权利,同时必须遵守治安秩序,配合、接受公安机关就治安问题所作的处理。因为“治安”概念本身内涵、外延的宽泛决定了治安领域非常宽泛,而且在治安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权力的矛盾、博弈表现得非常突出、尖锐和集中,因此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法治理念,不同的角度出发制定出的治安行政法也会千差万别。在重私权、奉行“权利本位”、权利为中心的国度里,治安行政法侧重保护私权,严格控制公权,如象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社会秩序维护法》之类。在军政府或专制国家,治安行政法保证权力的有效行使,甚至根本不需要什么法,一切听命于权力。公民权利不但没有基本保障而且受到严重践踏。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清楚表明两点:1、治安行政法是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为已任、为目的的;2、治安行政法是以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为出发点、为已任、为目的的。是尊重权利、规范权力模式。但不可否认,治安行政法命名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又清楚地表明它非常注重处罚,非常注重强化权力,再加上国家对人身自由权保护的力度不够,对政府约束的法律机制、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客观上增强了权力的扩张性、侵略性、侵害性,从而使行政权力侵犯其神圣的授予其权力的法律,侵犯其国家的主权者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为了摆脱管制型政府形象,总理在2005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③]在国家行政管理,包括治安管理活动中特别需要强化“以人为本”“权利本位”的理念。营造维护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秩序不是依仗处罚,而是通过关心、解决民生实际问题,通过服务来实现。不可否认,有人就是要违法,就是要破坏民众所盼望的良好秩序,对于他们的行为给予制裁处罚也是必要的。但这不是为处罚而处罚,而是为了维护良好秩序。 不是简单地强化管理而更重要的是强化服务,不在处罚中实现有序,而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管理。这是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仅由政府变化某些形式和方法,是很不够的。除了转变观念外,还必须从行使管理权力的源头入手,只有从立法上不授予行政机关管制型管理权,行政机关才有可能从管制型权力模式中解脱出来,否则将仍是换汤不换药,穿新鞋走老路。 鉴此,我建议将强化管理、强化处罚、强化权力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秩序维护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秩序维护法》。 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是调整治安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首先必须明确、准确界定其调整范围。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清楚表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不是根据行政职权和行政法的性质、特点来界定和确定的,而是依刑法为标准,依够不够刑法处罚为标准确定的。把轻微犯罪尚不够现行刑法规定的管制、拘役、徒刑处罚的统统列入行政法调整范围,授权行政机关依据行政程序予以处罚,这是很不科学、很不妥当的,不符合国家机关职能分工的总原则,有行政参与司法之嫌,应作修改。凡治安犯罪,即使轻微犯罪也应列入刑法调整范围,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处罚。至于轻微犯罪尚不够现行刑法处罚,应修订刑法。绝不能把现行刑法未调整的空白领域简单地分配给行政法来调整。根据行政职权和行政法的性质、特点,治安行政法只能调整治安行政法律关系,只能就作为行政主体的公安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治安行政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作出规范,就维护治安行政秩序的法律行为作出规范。准确科学界定治安维护法的调整范围,避免以罚代判,避免行政权的滥用,是非常必要的。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授权公安机关行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包括对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的权力,不削弱公安机关的权力。公安机关行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有充分保障。不过我国的公安机关既是行政执法机关,又具有司法侦查权,既是《治安秩序维护法》的的执法主体,又是刑事犯罪侦查的司法主体。因此,作为行政主体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违反《治安秩序维护法》的行为行使处罚权时,应遵循行政程序;对治安犯罪包括轻微犯罪行为行使处罚时,应以司法机关的资格遵循司法程序。分清不同的资格身份、遵循不同程序是非常必要、非常重要的。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十分注重对公安机关行使权力的规范与监控,明确其营造、维护良好治安秩序的义务,明确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义务。同时,应赋予当事人以更多的抗争权利。使公安机关在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时,不再是盛气凌人的治安处罚权的主宰,而是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者,是为人民、为国家而营造良好秩序,是为人民、为国家履行义务。形成公安机关行使权力是义务,履行职责还是义务的氛围,突出了公安机关的责任、义务和服务。从而从以权力为中心、权力为本位的管制型管理模式,转化成以责任为中心、义务为本位的服务式管理模式。有效抑制行政权力的侵略性、扩张性和侵害性,有效抑制权力本身对执法机关的腐蚀作用,有利于建塑服务机关、服务政府的光辉形象。 第三,文明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定性因素,反之则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影响、冲击和谐社会的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维护法》不再是处罚法,也不是管制法,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维护社会秩序服务法,能更好体现人性化管理与服务政府,更容易被广大民众所接受,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促进人与人之间、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和谐。是一部遏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建设和谐社会的良法。 第四,慎用行拘留权。人身自由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不经司法程序由政府行使20日(一年之5%、一月之2/3)拘留,对于一个公民的伤害太大了,渴望自由是人之本性,政府应努力营造尊重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社会氛围。只有在不拘留就无法控制混乱局面,不拘留就无法保护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以及其他处罚不足以使当事人受到深刻教育的情况下,才予以拘留,而且应尽量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治安刑事拘留,慎用行政拘留。以显示政府对宪法的尊重,更好体现政府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的良好形象。 治安管理论文:试析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程序适用研究 论文摘要 程序法如同桅杆顶尖,对船身最轻微的运动也会做出强烈的摆动。可见,程序正义举足轻重。近年来,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程序法再次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规范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的重要法律。其对未成年人也适用,但其在程序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容易导致司法权力滥用,以致未成年人的权利不能全面的维护,本文首先对一些基本概念理清,然后通过逐步分析归纳的方式,对未成年治安案件的程序进行研究。 论文关键词 行政程序 治安案件 程序正义 一、程序、法律程序和行政程序的理解 “任何社会形态下公共管理权力都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规则来运行” 行政程序是法律程序的一种,而法律程序在现代社会除程序本身所具有的技术含义以外,还被赋予规范权力正当行使并保护人权的含义,实质是一种正当法律程序。一方面程序含有技术理性因素,另一方面程序最直接关联民众的利益诉求,是公民面对行政权力最直接、最重要的权力保障机制。理解行政程序的内涵,需要把握几点: 一是程序表现为过程,从程序启动到结束。有些长的过程是由若干短的过程所组成,因而一个大程序中包括若干小程序。如行政处罚程序中包含听证,听证本身也是一种程序。 二是程序具有目的性。人们选择、启动某一程序,总是为了达到一定目标。目标决定人们选择或预设何种程序。 三是程序具有选择性。为了达到一定目标,就要选择或预设一定程序。但是,虽然目标决定选择,选择或预设也会影响能否很好达到目标。两者是相互影响的。当然,不同的目标要选择不同的程序去完成,但也有可能运用同一程序去完成不同目标。前者显示程序的个性和差异性;后者反映了程序的共性和统一性。 四是程序具有客观性。为达到特定目标,就要选择能最好最快达到目标的程序。这种程序不是主观臆想的,而是必须符合要办事情的客观规律。主观选择、预设的程度符合客观要求,这就是科学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因此行政法中程序的内涵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是关于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其特别规定。 所谓法律程序,即指程序规则为法律所规定时,该项程序就被称为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的主体享有各自的程序选择、履行相应的程序义务。如果义务人没有旅行法定程序义务,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法律程序运行结束后往往产生一个法律实体结果,因此在法律学上,“程序”一词往往与“实体”相对称,指按照一定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做出法律决定的过程。程序关心的是形成决定的过程,而实体关心的是决定的内容。由于私法领域的活动实行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双方之间并不存在支配和被支配关系,法律一般不对其活动程序做出强制性规定。而在公权力领域,由于公权力具有强制性,如果滥用极易侵犯公民的权利,因此,法律往往对权利行使的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权利行使的理性、公正。所以,法律程序就其规范对象而言,主要是公权力。与现代国家权力被分立为立法行政权和司法权相对应,现代法律程序主要有立法程序、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对法律程序的划分,以程序所规范的权利为标准较为适和。行政程序作为法律程序的一种,是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具体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利、做出行政行为所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的总和。有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离不开行政相对人的参与行为,因此,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行为程序也是行政程序不可缺少的内容。行政程序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点把握:第一,行政程序是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第二,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为行政行为的程序。第三,行政程序的构成要素包括: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第四,行政程序的运行结果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作出行政决定。第五,行政程序是一种法律程序。从行政程序的种类上看,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程序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程序和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等,本文仅研究《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存在着具体程序。 二、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程序 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上看,该法在程序方面分为处罚程序和监督程序。处罚程序可以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去理解,广义的处罚程序指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一切程序。从狭义上可以理解为决定对相对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即决定程序。本文将从广义上研究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处罚程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传唤、询问、取证、裁决等程序性内容作了规定,对案件管辖、证据种类、违法物品的扣押等办理治安案件的基本程序做出了规范。同时第3条还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这样的规定保证了公安机关在作出治安处罚时应遵循的程序在法律上都有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程序众多,但其并不是只适用未成年人,有些程序对未成年人并不适用,本文仅研究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程序。治安处罚程序有:治安调解;行政管束;传唤与盘查;检查;扣押、没收和收缴;当场处罚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罚款和拘留的执行等,其中本文研究的涉未成年人的程序主要有以下:治安调解、传唤与盘查、拘留的执行。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程序上对未成年人的适用 法理上所说的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本文中的法律适用指的是狭义上的法律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对适用的行为对象作了规定。简言之,适用的行为对象是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是指要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关于新旧法在调整行为对象上的差别,公安部2006年1月10日下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宣传提纲》中明确提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现在的238种,基本上减轻版的犯罪行为种类。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国家重视对未成年人在各方面的培养,重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处在少年时期,社会知识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预见能力,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对这些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要是教育,使其明辨是非,不再给予出发,更有利于其成长。但不处罚不等于放任不管,要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考虑到他们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和辨别力,但又还处在成长中,其思想观念尚未完全成熟的特点。对此类未成年人,采取应当从轻或减轻的规定,“从轻”是指根据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确定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在这一档处罚幅度内,选择较轻或者最轻的处罚,如依本法对规定,对结伙斗殴行为应当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那么对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给予6或7日的拘留就是从轻的处理。“减轻”是指根据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确定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在这一档处罚的下一档处罚幅度内给予治安处罚。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了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的四种法定情形。其中两种针对未成年人的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上述规定有几点要注意: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而且《治安管理法》对该行为规定了拘留的处罚,并且从违法行为热的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考虑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只有对本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下的违法主体才不是用拘留,除此之外应当执行;在本条四种情形下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之规定了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对行为人不在追究处罚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了拘留之外的其他处罚,仍然要执行。2006年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0条也规定:“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做出处罚决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这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适用时的规定。但是不执行行政拘留,并不意味着不采取措施。根据《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会同被处罚人所在单位、学校、家庭、居(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保护组织和有关社会团体进行帮教。 六、结语 《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是单独对未成年人适用的,而是既适用于成年人,又适用于未成年人。在此,笔者希望通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程序的分析,特别是对未成年的程序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引起《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研究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治安管理论文:关于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管理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加之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信息越来越通畅,农村流动人口增多,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出现了新情况,遇到了新问题,农村社会治安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从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社会治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提出了科学的防范对策。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治安;违法犯罪;基层组织;对策 社会治安是指社会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约束下呈现的一种安定、有秩序的状态或状况,社会治安问题是指影响社会安定的各种矛盾、因素。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秩序的持续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做保障。当前,农村的治安工作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的社会治安控制手段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原有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也难以适应新的需要,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亟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一、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现状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大局是好的,整体是稳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利益分配方式的转变,城乡差距的拉大,流动人口的增多,农村社会治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遇到了新问题。 (一)侵犯财产的犯罪案件增多,方法手段翻新。集中表现在盗窃、诈骗、抢劫方面,以前在城市发生的如传销和团伙诈骗等犯罪形式逐步向农村转移。作案手段逐步升级,由过去的挖洞、撬门、别锁等单一方法发展到使用快速交通工具、制作专门工具、跨地区作案等。作案成员也由个别、少数人发展到团伙,呈现盗抢、窝赃、销售一条龙犯罪。 (二)农业生产资料屡遭侵害,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农村生产生活区域广阔,防范困难,农田水利设施、用电设备基本处于无保护状态,象变压器电线、水泵、拖拉机、耕牛等生产资料,是作案的首选目标。这些资产屡遭侵害,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给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极坏。 (三)封建迷信、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近年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封建迷信活动又有所抬头,一些不法”信徒”打着宗教旗号,坑蒙拐骗,聚众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农村赌博之风也屡禁不止,”大赌小赌到处都有”,严重的地方男女老少齐上阵,农闲时节更甚。这些现象不仅严重毒化了社会风气,而且诱发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 (四)群众内部矛盾错综复杂。目前农村中各类民间纠纷较为繁多,家庭成员间因为赡养老人、财产分割、恋爱婚姻、家庭琐事等经常发生矛盾;邻里之间因宅基地、农田土地、山林场地、建房修路、经济债务、用水用电等因素也常引起纠纷。在城市化过程中,涉及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等问题时,矛盾尤为突出,甚至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 二、当前农村治安问题频发原因分析 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我国目前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转型期社会深层矛盾积淀后的集中反映。 (一)社会分配不公,积累社会不稳定情绪。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思想。改革开放后,逐步确立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促进了社会财富的极大增加的同时,也出现了些分配不公的现象,导致我国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在人们的心理上有一种传递发酵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情绪,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尤其那些想通过自己努力改变自身贫困命运的农民工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劳动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基本社会保障欠缺,当生活消费欲望的膨胀在通过各种正当途径难以得到满足后,就容易产生使用不法手段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 (二)农村基层组织涣散,农民法制教育滞后。由于村级干部的工资待遇较低,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后,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个人致富上,对社会治安问题视而不见,被迫处理些问题时方法也是简单粗暴,直接影响干群关系。有的村社由于连年更换村干部,遗留问题较多,班子软、散、瘫,缺乏凝聚力与号召力,对广大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是无法及时跟上,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教育和法制教育滞后。在农闲时间,农民们除了谈天、看电视外,基本上没有其它的娱乐方式,精神生活空虚、贫乏,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出现空白。 (三)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目前在农村提抓社会治安普遍认为是警察的事,是政府的事,还没有真正形成”社会治安人人抓,社会治安人人管”的工作格局,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机制相对滞后。有的村治保主任不明确,治保会成员也完全挂个名,有的长期在外务工,从未履职,不能正常工作;有些地方治保会、巡逻队的人员报酬得不到落实,大多名存实亡,治保、调解组织也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大量民事纠纷不能及时调解,大量不安定因素不能及时发现,出现问题无人管,使问题积小成大、积少成多,导致村民治安防范组织处于无序状态。 (四)”留守人群”防范能力不足。大量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家中留下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即所谓“3861”部队。这些”留守人群”法制观念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低,邻里互助能力较弱,给不法分子做案以可乘之机。 (五)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不够。农村警务室人员少、经费不足,一线干警人员短缺,无法适应”地域广阔,居住分散”的农村实情,无力承担细琐繁重的治安工作任务,工作成效不明显,不能有效震慑犯罪。农村不管大事小情,一有矛盾和纠纷,动辄就调遣派出所警力处置,也分散了仅有的警力。有些本来需要多部门联合解决的矛盾,如土地、房屋纠纷、路塘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让派出所介入,一旦处置不好,群众抵触情绪增长,有可能演化为刑事案件。 三、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尽快扭转不公平的分配格局。分配不公平是影响社会不稳定的首要因素,也是最根本的因素。改革分配机制会触碰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改革固然是艰难的,但如果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改革是势在必行。当前的首要问题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增强城乡合理流动的社会机制,创造一种”勤劳才真正能致富”的社会大环境,引导广大农民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发展经济上来,推动农村经济更快发展,从而达到稳中求富,富而思进,繁荣农村的目的,消除一些人潜存的不劳而获的心理,化解社会不稳定的情绪。 (二)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其在治安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农村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加强和完善农村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治安防控组织的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治安案件,避免事件升级。同时基层组织应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在治安防范中的作用,让群众把治安防范变为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严厉打击农村违法犯罪活动,给犯罪分子以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发现一起尽快查处一起,以震慑违法犯罪,取信于民。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人身安全的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严厉打击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犯罪;二是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严重侵害农民财产安全的犯罪;三是严厉打击侵害”留守人群”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邪教组织活动。在邪教组织活动猖獗的区域,适时组织力量展开专项斗争,并教育、发动群众自觉抵制邪教活动。五是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教育机制,破除封建迷信活动,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二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使农民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矛盾的意识;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崇尚社会主义美德,发扬艰苦创业精神,鼓励自食其力,劳动致富;四是在农村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活跃乡村农民文化生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五)加强农村特殊人群管理,消除不稳定治安因素。一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及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治保会等把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其再次犯罪;二是加强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掌握外出就业人员的流动情况,强化流出地和流入地公安机关的配合,预防犯罪;三是加强对”留守人群”的管理,做好”留守人群”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留守人群”档案;加强对”留守家庭”的法制宣传,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与学校配合,切实增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度,引导其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其违法犯罪。 (六)以农村公安派出所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以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规范农村派出所建设。按照”宁缺机关、勿缺基层”的原则,合理调配农村警力,做强做精农村派出所;二是警务前置,大力开展农村警务。通过警力前移,警务前置,民警进村,力争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由静态模式向动态模式的转变、工作作风由机关坐堂办公向现场处置模式的转变、打防脱节向打防一体化转变、为群众服务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三是联勤联动,建立农村治安防范长效机制。驻村民警要主动深入人民群众,广泛接触社会,做到有信息就收集,有隐患就排除,有问题就解决,有案件就查处,并及时动员、指导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形成联勤联动模式,逐步形成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群防群治长效机制。 治安管理论文: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宣传清理阶段。 由县公安局牵头,对全县印章刻制行业进行摸底,掌握我县目前印章管理的基本情况。并对全县印章刻制行业集中开展一次清理工作,依法取缔一批无证和违法经营的印章刻制点,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加强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县公安局将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政策、法规知识、系统的使用及简单数据的查询知识,方便人民群众学习了解。 (二)系统建设阶段。 根据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要求,依托市公安局搭建覆盖全县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印章的审批、制作和查询比对信息化、规范化、现代化,使印章印模具备信息采集、传储、存档、查询、鉴别等基本功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由县公安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担,并负责印章系统的安装、维护及升级服务,切实保障印章数据安全保密。县公安局要设立“印章治安管理中心”,负责对印章的审批、刻制、领用管理工作,建立面向广大公众的公安外网的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系统的使用及简单数据的查询。 (三)推广使用阶段。 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现使用的公章及其相关“专业章”、法定代表人铭章或按规定需要进入信息系统管理的其他印章,应当纳入印章治安信息系统管理。对于印章规格不符合规定的,要按规定更换印章;对不影响进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印章,印章所有人要求更换的,经审批后逐步予以更换。县公安局要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印章备案申领窗口,受理印章申领、更换的有关工作;工商、质监、经信、国税、地税、银行等部门可在业务窗口配置与系统匹配的验章器或者下载相关客户端软件,对印章进行系统查询。凡新设立和变更的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铭章等印章,必须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设立、年审、开户等工作时,应当查验印章是否按要求进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未进入的应督促印章按规定进入信息系统管理,保障印章使用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经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印章系统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办事效率。 治安管理论文:社会人治安管理思索 作者:张胜前 单位:湖北警官学院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经济发展出现的巨大变化,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他们游离在传统的管理体系之外,成为管理的“空档”和“盲点”。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如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管理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人”管理工作,做到既服务好“社会人”,又管理好“社会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视角:“社会人”的概念及群体构成 (一)“社会人”的概念 所谓“社会人”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是社会的存在,也就是说人人都在社会之中,人人都是“社会人”。从狭义上讲,“社会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对应的概念:有“自然人”、“社会人”之分;有“经济人”与“社会人”的对立;还有从“企业人”、“单位人”到“社会人”之说。[1]本文所指的“社会人”是相对于“单位人”而言的。所谓“单位人”是指那些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他们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均由单位保障。生活在单位制下的人,基本上是以单位为其生存的原点,生活所需的一切资源,只能在单位中才能得以满足;除单位之外,几乎不存在满足个人的资源需求机制和领域,个人的命运只能和单位紧紧绑在一起,所以称之为“单位人”。而“社会人”是指在社会、经济等各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原由各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管理的人员,在当前人流、物流、信息流等社会大流动的冲击下,脱离原单位或土地,自由地流入社会,从事各种工作从而成为相对自由的群体。他们在社会上自谋职业,自求生存,工资、福利、保险由社会保障或者没有保障,其生老病死与单位无关。 (二)“社会人”的群体构成 “社会人”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相对于“单位人”而言的,“社会人”是游离于传统单位管理体制之外的“自由人”。现实生活中的“社会人”主要包括城镇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闲散青少年、离退休人员、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者、未就业毕业生、流浪乞讨人员,以及有单位有组织人口中长期脱离工作单位组织的人员等。当前,“社会人”主要由以下几大群体构成:一是下岗职工群体。在企业改革、破产、重组过程中,大量企业职工成为下岗、离岗职工,成为新增“社会人”的主体。当他们由传统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时,普遍存在失落感。特别是40~50岁人员,再就业难度大,家庭负担重,很容易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是当前“社会人”管理中应当重点关注的对象。二是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从业人员群体。这一群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在不断扩大,他们常年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对单位、集体的认知程度低,自由主义倾向较重,是根深蒂固的“社会人”。三是城市失业或无业人员群体。这一群体中有的因无业可就或好逸恶劳,为了生活或追求享受,很可能铤而走险。特别是“两劳”回归人员和有问题的青少年,他们普遍存在贪图安逸享受的思想,游手好闲,其中不少人结伙滋事,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严重危害一方平安的团伙甚至是黑恶势力,是“社会人”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四是闲散农村剩余劳动力群体。这一群体中的不少青壮年,常住户口虽然在村里,但只是名义上的村民。他们常年不回家,既无固定职业,又居无定所,辗转于农村与城市之间,是“社会人”管理的盲点。五是退休职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退休职工也成了单位和社区都不管的“社会人”。这一群体有稳定的收入和固定的住所,社会责任感强,影响力大,是“社会人”中最稳定的群体。“社会人”中既有常住人口,又有流动人口,他们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我们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应引起各级党政部门及全体社会的高度重视,给予正确的引导和积极支持。 二、观察:“社会人”给治安管理带来的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既进入一个战略机遇期,又面临一个矛盾凸现期,各种新问题、新现象层出不穷。“社会人”和“社会组织”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伴生的社会现象,对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涉及群体性事件的人员越来越多,主体成分多元化由于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充,原来的“单位人”脱离了单位,成为无单位束缚或管理的“社会人”。一部分“社会人”通过自主创业,大胆创新,逐步富裕起来;而另一部分人因下岗失业、征地拆迁失去生活来源,却缺乏必要的技能,或者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逐步陷入贫困,造成贫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各种利益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再分配,亦使矛盾冲突日益凸显,一些“社会人”为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既得的利益,非理性地介入群体性事件。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人”在政府引导下的组织化程度低,利益表达的无序性和非理性化,往往为非法组织利用和操控提供了机会。同时,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人”使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愈显多样化,数量将逐步增大,而且是在职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个体业主、复转军人、离退休人员等各阶层人员并存。他们的文化程度、职业特征、思想观念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成为人口管理和社区警务的重要服务对象。所有这些,都造成了社会治安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加大了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稳定的难度。 (二)“社会人”活动高度自由化,容易造成人口管理上的盲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通设施的进步,静态的社会格局被打破,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形成民工潮等新现象。在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过程中,人们对“社会人”的合法权益和自主地位很快得到了确认。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就业方式日趋灵活,已有60%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2],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在社会上大范围流动择业或经商务工等。“社会人”的自主流动由于合法而变得十分频繁,流动人口大量增多,人户分离现象十分普遍;而“社会人”现代社会的责任意识尚未形成,从而成为社区警务管理中的“空档”和“盲点”。大量流动人口居无定所,出租屋业主又受利益驱动,依法出租意识不强,给违法犯罪人员提供藏身之地。同时,部分基层公安机关仍然习惯于封闭社会条件下人口管理的静态模式,造成人口管理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尤其是对暂住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重点人口漏管失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仍大量存在。 (三)自发组织和社会团体增多,治安监管难度增大人们在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型过程中,为寻求多样化的社会心理需求,不少群体以利益、地域关系等为纽带,催生了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社会组织。应该看到,这些非正式组织在满足人们心理需求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的作用,但也要看到,由于这些组织毕竟具有一定的自发性,作为“社会人”应具备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其行为往往缺少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意识,很可能带来不可控性问题。尤其是当群体或成员利益受到侵犯时,这些组织往往会迅速集结成一股抗衡力量,与正式组织、政府机构发生冲突,对有关部门形成压力。有的非正式组织成立本意是为维护自身权益,但在得不到社会承认的情况下,就会慢慢发展成为“帮会”,从当初的维护自身利益走向后来的帮助他人武力解决问题的恶势力。同时,一些没有进行社团登记的自治性组织,处于若隐若现的状况,既成为治安管理的盲点,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四)违法犯罪案件多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社会人”的自主地位虽然有了很大提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主择业、自主决定去留、自由安排生活,受单位管控力少。但他们作为“社会人”应具备的主体意识、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并未真正形成,特别是其中的无业待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以及问题青少年,由于社会心理的负面影响、社会道德弱化、法制意识的淡漠以及现实利益的矛盾冲突等,极易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目前,“社会人”的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治安问题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流动人口群体、城市失业或无业人员群体和闲散农村剩余劳动力群体的违法犯罪现象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思考:加强和改进“社会人”管理的建议 加强“社会人”管理,最主要的途径和方法就是要尽可能地把他们纳入制度框架之内,使他们能够在现有的组织和制度框架内,表达自己的诉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公安机关要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把群众工作做进社区,把管理工作落实到人,真正做到既服务好“社会人”,又管理好“社会人”。 (一)按照分层次管理原则,强化对“社会人”管理“管住了社会人,就抓住了治安问题的牛鼻子”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要不断创新“社会人”管理新模式,对各类“社会人”实行分层次管理,突出管控重点。按照“社会人”有无职业及所从事职业,有无违法犯罪前科,是否为流动暂住人口以及性别、年龄等条件划分不同的管理层次。以有前科劣迹、有意逃避登记、无固定职业、昼伏夜出、行踪不定等人员为重点,从中排查和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或可能和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高危人员。一是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控制。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采取政府联合管理形式,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促进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取得新发展。借鉴西方国家将居住登记作为居民就业、务工、参与社会福利的必要条件的作法,可协同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教育部门积极推进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立法,将居住登记作为聘用、务工等社会活动的必要条件,提高动态社会下对人口流动情况的掌握。在具体管理上,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纳入社区工作,是加强人口管理的需要,是为流动人口、出租屋业户主服务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要以“以屋管人”为契机,坚持以落脚点控制为基础,突出强调对高危流动人口的实时管控,着力提高流动人口与其落脚点的“人户一致”率。对所有居住房屋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房屋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员情况,切实做到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对摸排出的重点出租房屋逐一登记,每月进行一次回访检查,改变过去只找租赁户而不找出租户的局面。对从事重点行业和无正当职业人员租住的房屋实行重点管理,定期不定期上门检查,及时发现和抓获藏身在出租房屋中的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时,要强化其中从事娱乐服务行业人员的治安管理,重点是美容美发店、桑拿、歌舞娱乐场所内人员,对从事违法活动予以查处,同时要加强教育,督促他们做好自防工作。二是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等高危人员的管理控制。排查和管理高危人员是人口治安管理的关键所在。基层公安机关要在进一步澄清人口底数的基础上,加强对高危人员的排查和管理,切实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应加强与司法部门(即原管教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流动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失控、漏管等情况产生。对有刑释解教人员、有劣迹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逐人建档,强化跟踪管理,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互通信息,对建档人员住址发生变动的,要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派出所双重列管,定期互通情况,随时了解掌握其现实表现。同时,在全面查清基本情况的前提下,要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管控,掌握动态情况和现实表现,服务现实斗争。三是对下岗失业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控制。对下岗失业人员,要搞清该部分人员的底数和活动情况,区别对待。对长期游荡在社会、交友复杂人员要强化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其家庭做好教育工作;对其中有劣迹人员,要做好帮教工作。对离退休人员,以了解其有无参与邪教组织以及是否对现实不满、存在聚众上访苗头为重点进行管控,收集掌握预警性、苗头性信息,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二)探求社会化管理,提高“社会人”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当前,处于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的“社会人”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关怀。公安机关更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人”管理,推动建立社会管理网络,在维护社会治安、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只有在“社会人”摆脱了长期形成的依附人格,具有了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责任意识与自主精神;只有在社区范围内形成了一种由居民直接参与、始终围绕自身需要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自下而上的自治体制和运作机制后,才能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要大力整合社会力量,充分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治安防控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社会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基层单位要把各种专业的、义务的治安防控力量组织起来,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丰富群防群治内容。一是要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加强保安队伍建设。保安服务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安工作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必然要求。要按照统一录用、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的要求,从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治安积极分子中招收一定数量的保安员队伍,统一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并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划分区域,落实责任,开展全天候、全时空的治安巡控。要加强保安服务业的监督与管理,依法取缔非法保安服务组织,切实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二是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依靠社区党政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和措施,广泛发动“社会人”在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下大力气整合社区资源,积极动员和充分发挥辖区内退休职工群体在治安防控中的作用。进一步挖掘社区治安防范资源,建设社区巡防队伍、治安志愿者队伍、治安信息员队伍和暂住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等多支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社区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影响和带动社区居民共同维护好社区治安秩序,从而进一步完善社区防范网络,提高防范能力。既帮助“社会人”重新找到了“单位”的归属感,又使群防群治组织覆盖社区各个阶层,实现治安防范工作的群众化和社会化。 (三)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改进“社会人”管理的思路,就是要把各种人群的组织隶属关系理清楚,把各种社会组织的属性理清楚,从而把每个人都归属到各种社会组织之中,把各种新的组织都纳入有序管理之中。对这些问题,既要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社会管理资源的作用。[3]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游离社会组织之外的“社会人”中,由于思想矛盾和困惑往往一时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和缓解,出现信仰危机,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因此,要警惕一些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在社区中滋生发育和蔓延。同时,我们要正视社会组织存在的必然性,基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尤其是非政府社会组织这股“体制外力量”在维护社会和谐过程中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 公安机关要积极挖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着力推动这些新生的社会组织走上合法的自我管理的途径,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人”的管理工作。如房屋中介组织参与“社会人”管理工作的积极性需要有效地调动起来,他们在从事房屋中介服务过程中,掌握着大量的出租房屋和“社会人”的动态信息,但是公安机关对于这一信息来源并未进行全面有效地利用。公安机关应与其他管理部门建立起长期有效的联动机制,从措施和目标上共同加强对房屋中介组织的治安管理,并以此为突破口,挖掘房屋中介市场内所汇集的“社会人”的信息资源为公安机关所用,以有效地填补现有管理工作手段获取信息的不足。此外,在商品房市场蓬勃发展的情况下,还可发挥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在物防、技防、人防等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他们参与“社会人”的管理工作。[4]工作中要注意方法策略,既要加强与自发组织的沟通,建立起为己所用的情报信息网络;又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行政干预过多造成群众误解;既要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又要积极扶持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工作中还要注意区分重点,对一些没有正式注册的社会自发组织、管理松散的社会自发组织加强监控和指导,特别要注意某些带有强烈利益需求、政治需求的自发组织的动态信息收集,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确保社区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 论文关键词 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原因;建议 论文摘要 指出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提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包括: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在过去5年中,随着一系列服务“三农”措施的推进,中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财务也成为广大农民关注的热点。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十分重视农村的财务管理,先后制定了不少法规、政策和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有了较大改观。但仍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 1 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推出了村级会计委托制、民主理财制、村级两委交叉任职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且财务队伍不稳定 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明显不相称,缺少真正懂财务的专业人员,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按程序办理。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外,会计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无证上岗。 1.2财务管理混乱并且执行制度不严 由于管理不严,存在大量账外资产。集体经济的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个人无偿占用集体资金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各种借款、拖欠承包金、白条抵库和其他应缴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占用了村社的大量流动资金;有的干部吃喝玩乐的费用全在集体资金里面报销,甚至贪污受贿,集体资金几乎成了基层干部私人消费基金;有些地方会计和出纳由个人担任,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收支,甚至虚开发票直接通知会计入账;有的村经济合作社由村干部包租、收税费,造成一部分村干部所收税费自行开支,收钱管钱、坐收坐支;有些地方选拔财会人员任人唯亲,全凭个人好恶,致使一些素质低下、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到会计岗位上来。 1.3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 只有部分村做到按规定时间公开财务。有些村的财务公开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的情况,公开内容不全面或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内容不详细,群众无法了解真实情况,势必怀疑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1.4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 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首先,群众监督乏力,分散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再加上监督水平有限,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其次,内部监督乏力,由于村级财会人员由村级任用,对村干部的经济违法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再次,乡镇机构改革后,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村账站审没有落到实处,许多乡镇的经管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查,即在票据上盖上核销章了事。由于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使得农村财务问题久久未能解决,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 2 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农村组织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又要协助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随着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村级财务管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对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除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农村经济发展力度外,还应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管理,这不仅能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也能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2.1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2.1.1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财会人员作为特殊从业人员,既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另外还应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会计知识竞赛活动和农村会计实务培训工作。 2.1.2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这里的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要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凡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都要经过乡镇、街道或上级部门批准,以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2.1.3实行农村会计选聘制。《农村财务会计选聘制》规定,今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录用的财会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由镇、街集体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招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会计、财务管理、财经法规基本知识和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具备条件的人员经考试合格,按聘用1名提供2~3名候选人的 比例,按分数的高低,由镇、街集体主管部门推荐给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推荐人员中择优聘用会计人员。农村财务实行会计选聘制,面向社会公开录用财会人员,可促进农村财会人员走向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 2.1.4实行会计委派制。农村会计委派制是在镇政府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招聘会计专业人员后,委派到各村任村级会计,并由镇统一考核和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改变以前财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的状况,从体制上保障财会人员严格执法,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2.1.5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2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建立良好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会计实务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本省的村务公开条例,这些制度、条例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必须按照农业部、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簿、记账方法、会计报表,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避免赤字预算,严禁无票据或白条收付款,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支出,违规收支不予入账,做到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五相符。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会计制度,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2.3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再三强调要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是村级财务要公开。 2.3.1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村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职责履行情况,年终要组织村民会议进行1次民主评议。对工作不认真、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可罢免其资格,并进行调整。 2.3.2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村公益事业项目等方案的实施,都应向村民公开,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村集体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集体企业上缴收入和改制企业股权收益等,都要纳入公开。要细化公开内容,对收支情况既要逐项公开,条理清楚,又要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开。 2.3.3公开时间要及时,做到月结月公布,设立固定财务公开日,日常财务活动要坚持每月公开1次,形成一月一公开的制度,对于重大财务活动应随时逐笔公布。 2.3.4公开形式要多样化。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各村要在住户集中、位置显眼、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坚固耐用、防风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其他形式做好公开工作。 2.3.5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由会计和审计人员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1次全面的核实。审核合格的加盖“审计专章”,并将收支情况列入财务公开榜,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章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3.6建立并落实问询和责任追究制度。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对村民的质疑和质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对涉及村集体的由理财小组答复,涉及个人的要求当事人做出解释。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村民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一查到底,把村级财务公开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实现 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 2.4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1)政府出台加强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明确农村审计的机构以及审计范围、任务、审计程序及职权、奖惩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2)县、乡两级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审计干部任免制度和审计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3)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规定凡纳入委托管理的集体财务,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都要进行审计。如集体土地征用、上级划拨、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使用、村内“一事一议”、村办企业上缴、集体投资收益等资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关于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农村财务问题一直是农村中存在的最敏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改革、发展及稳定以及和谐农村的构建。因此,如何搞好村级财务管理,采取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确保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是亟待我们思索和探讨的问题。文章针对目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模式 为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让农民休养生息,国务院办公厅于2000年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1年暂缓推行,2002年全面推开,2005年取消农业(特产)税。自2005年起浙江省也已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的全面取消,意味着广大农村和农民从此步入了“后农业税时代”,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而且带动了农村各项改革,推进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随着“后农业税时代”的到来,村级财务管理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时也给村级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状况和问题。村级财务管理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基层的稳定以及农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鉴于当前村级财务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总理(2004)曾明确指出:“要推动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因此,改善农村财务管理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不规范。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根据目前我国村级的现状,对资金流量大、会计业务量大、经济发展较快的村级,应当设置会计机构。但是,一些应设立会计机构的村级,却往往没有设置。有的村级即使设立了会计机构,仅仅是多挂了一块牌子,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兼任会计主管,村秘书兼任会计,出纳会计一人兼,会计分工不明确,岗位设置不合理。在会计人员的选用上,有的村“任人唯亲”,缺乏有效的监督。(2)会计资料不完整,交接手续不规范。由于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所以村级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会计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现象。如收入账没有开具收据或开具白条收据,支出账没有支出发票或是白条发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销单,银行收付业务没有将相应的凭证如缴款单、支票头、进账单等附后,在村级,白条入账和白条抵库现象严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请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但是,很多村会计离职时,交接手续不健全或没有交接手续,无移交清册和书面材料。(3)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如原始凭证的内容不完善甚至不真实、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账薄设置不健全,除了一本流水账外,无总账、明细账、往来账、财产物资账以及日记账等。 2.财会人员素质较低。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但大多数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往往也跟着换届,不能保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也有的财会人员由村干部兼任,素质参差不齐,学历较低,缺乏会计业务知识,无证上岗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现象严重。 二、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原因 1.制度缺失,农村财务管理机制落后。目前对农村会计的管理仍未摆脱计划经济的模式,虽然有些地区在实践中探讨对会计实行聘任制、委派制等措施,对稳定农村会计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大多数村会计的任用还是由村主要负责人说了算。 2.约束机制不健全,财务监控的力度不够。财务管理缺乏监督,特别是本村村民的监督。农民缺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部分农民认为这是政府部门、村镇领导的事,采取观望态度,没有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没有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造成财务资金流失。 3.财务管理缺乏保障。尽管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村级财务制度得到了逐步完善,但影响财务制度执行的因素还没有消除,财务管理缺乏保障:首先,村级财务人员素质低,财会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会计财务处理不规范,没有能力提供一套清晰、完整的村级账;其次,村民与村委之间在财务方面缺乏沟通,使得财务公开得不到有效执行;再次,村民自主监督体系还没有发展起来。这些因素的存在,使财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4.理财观念落后。一直以来,从决策层到农村财会人员,都把农村财务管理定位在低层次、低水平的“管财”、“管账”上,理财观念淡薄,理财意识不强,理财行为缺位。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贪污腐败,侵害农民的权利;领导能力差,缺乏必要的知识基础,这些都是造成财务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使用的原因。 三、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模式 1“.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即在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政府委托经管站对村集体财务进行记账、代管资金。 2“.村账乡代管”制。既在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委托经管站对村集体财务实行统一管理,进行记账,但不代管资金。 3“.村账站审”制。即在保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财务账目由乡镇组织管理审查。 4“.农村会计委派”制。即村级会计统一由乡镇经管站委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进行管理。 5“.村级会计委托”制。即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全体成员代表大会,经代表大会同意,由村集体与乡镇会计委托服务机构签订委托记账协议,由会计委托机构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记账。 浙江省农村是全面实行会计委托制的省份,它最早成熟于浙江省上虞市等地方。各地在保持其基本内容不变的情况下,都对委托制进行补充、改进。据报道,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430个乡镇、33156个村实行了会计委托制,分别占全省乡镇、街道和村总数的98.3%和98.9%。 四、解决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纵观上述几种农村财务管理模式,都是各地农村财务管理实践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各有利弊。但都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都无法避免乡镇政府滥用职权、过多干预的问题。因此,推行农村会计记账制是一非常有效的方法。 1.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立简明、规范、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 2.规范账务处理程序。要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流程规范,所有财务事项都应当按照工作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县、乡(镇)农经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 3.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各乡镇应建立村财务代管中心,配备会计电算化的硬件和软件,财务代管中心记账、算账、结账、报表编制等一系列会计工作全部实现电算化,提高财务 管理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推进了财务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会提高财务公开的质量,推进农村财务会计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 4.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财会人员素质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对单位财务管理的好坏起着决定性作用。财会人员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定期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财会人员应经过相关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5.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所在的县级农经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并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审计;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组织村范围内的“一事一议”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工作,组织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6.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2002年以来,浙江桐庐县合村乡实行了村级财务委托制,建立了村级财务中心,当时全乡19个村的会计业务均委托乡村级财务中心。之后,根据农村财务管理的需求,把财务制延伸到生产组一级,陆续将全乡93个生产组的会计业务先后都移交乡村级财务中心。 首先,实行农村会计记账制,不仅可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避免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乡镇政府滥用职权、过多干预的问题。其次,具有法律依据。符合《会计法》要求。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记账管理办法》,又为会计中介机构开展农村记账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最后,具有现实条件。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许多农业企业、农户和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对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会计服务产生一定的需求。村级会计的核算工作可以按市场规则运行,完全委托给记账机构,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对记账机构的监管实现对农村财务的监督。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议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建设 1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 1.1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早在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就从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开始起步;联产承包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又率先从财务会计的改革突破;90年代农业进入新阶段后,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民负担管理实际上都是以财务管理为基础的。 1.2 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的需要。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关系的问题,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些涉及经济利益关系的问题最终都要反映到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上。因此,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是解决当前农村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基础,是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1.3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搞好农村基层民主的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财务公开,农村财务与农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一项工作。因此,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决不是简单地算个帐、填个报表的问题,建立健全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是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要求。 1.4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要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十分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尽快把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起来,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规范经济秩序,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在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由于客观形势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农村历史形成和积淀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新的矛盾又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 2.1 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一是个别地方村集体土地、资产、资源发包、出售、出租,不公开、不透明,个别村干部暗箱操作,从中渔利,群众监督和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二是土地征占中被征地农民要求将大部分或全部征地补偿款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否则就到处上访,致使村集体应当得到的补偿费得不到,造成集体资产损失;三是在国家极力鼓励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的部分职能将逐步被专业合作社所取代,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面临撤销或解体,村民(成员)要求分掉全部集体资产。 2.2 农村集体债务沉重。截至2008年末,以哈尔滨市宾县为例,全县村级债务达1.27亿元,村均88万元,债务多的村400余万元,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削弱了村集体为农民提供服务的功能,部分村干群关系紧张,社会矛盾突出。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村不顾自身的经济实力,盲目举债或赊欠搞达标,个别村为了得到项目资金匹配,借债而增加新的债务。 2.3 个别村财务管理混乱。全县村级财务管理整体水平是好的,但仍有个别村财务混乱。主要表现在:村干部独断专行,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资金管理混乱,核算不及时;建设项目不招投标、集体资产出售、发包暗箱操作,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大额开支不透明,弄虚作假;管理不民主,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等等。 2.4 村财务会计委托制工作仍不完善,方式尚不够规范。部分乡镇根本没有实行村财务会计委托制;多数乡镇只是对村转移支付资金核算,没有村级的全部会计业务,存在会计核算“两层皮”的现象;乡镇机构的人员业务素质不适应,部分乡镇经管中心人员配备不齐,缺少专业人员,致使无法开展制工作;财务工作流程、账务处理还不够规范。 3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建设的措施 解决农村面临的财务管理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内容和方法,严格实行纪检监督下的村级集体“三资”委托工作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即村级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委托即把村级“三资”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乡镇成立的“三资”服务中心管理,实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严格按照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模式运作同时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这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制,是指在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对“三资”实行统一管理。 3.1 搭建一个服务平台。乡(镇)成立一个“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以乡(镇)农村经管中心为依托,成立由乡(镇)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乡(镇)农村经管中心,内设专职总会计、总出纳员各1名,记账员若干名,负责办理各村会计业务和“三资”管理业务。这样村级财务统一在乡(镇),有利于形成一个模式的业务规范化效果。 3.2 健全“两套”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集体资金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一是健全农村集体资金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设在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的资金收入专户,统一管理。对村级支出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度,根据年初预算或临时性支出,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审批,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入帐核算。二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时,由乡、村两级制定处置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对资产资源价值进行现场核实评估,实行严格的招投标,签订规范的制式合同,同时将相关的会议记录、合同文书归档管理。按照相同条件本村村民优先 的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发包或招标。资产处置和资源经营结果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开。 3.3 推行“三种”管理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三种管理方式。一是实行资金委托代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委托乡(镇)“三资”服务中心代管,以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由“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帐户进行核算、管理。二是实行资产统一监管。村集体资产在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设置台帐,并按照统一的标准、程序,对村集体资产的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三是实行资源联合协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出售、租赁、转让等由村制定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县农村集体“三资”服务监管组织复核,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合管理。通过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委托服务管理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程序化管理与智能化管理相统一。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不但能加强村级经济管理同时乡镇以一个模式进行会计核算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将更有利于村级财务业务规范化建设,更好的为农村发展和农村稳定服务。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历来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农村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农民利益的基本手段和重要保障,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的基本前提。从目前的情况看,特别是从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情况来看,农民反映最多的问题,还是集中在集体财务上。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引发社会矛盾,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财务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一系列改革,管理日趋规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本身的问题。 1、农户对集体事务漠不关心,造成个别领导干部警觉性不高。 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生产单位基本上是以农户家庭为主,农户与集体特别是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关系不直接,群众对集体事务漠不关心,致使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了警觉性。 2、个别领导干部和部份群众对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农经站概念模糊,关系不清,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形成财务管理的一大漏洞。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过程中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不健全,造成非生产性开支过大,财务管理不民主,财务公开不落实,票据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白条抵库、白条入账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形成了财务管理的一大漏洞。 (二)、领导者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个别村领导对经营管理技术不知晓,不明白,不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对农村集体层次的统一经营缺乏科学的认识,主要表现在: 1、财务开支审批人员不具体,审批职责不明确,并且审批权限不界定,随意性较大。有实行一只笔审批的、也有实行两只笔审批的。 审批职责方面:有的村是由村主任审批,有的村是村主任、支书混批,形成职责主体不明确。 审批权限方面:不管金额多少,仅由一人审批签字即可报销。有的事前虽通过有关会议决定,但事中、事后仅有少部分人知晓。 2、村级财务主管人员不明确,存在互相推诿现象,财务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无人过问区”。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所涉及的内容广泛,需要专门的日常经营管理者来对整个财务工作进行系统的管理和指导。近年来,特别是20__年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以来,村主要领导不明确指定财务主管人员,或不明确财务主管人员的职责,仅凭有事推诿。长此以往,村主要领导只管有无“钱”开支,开支审批,无人关注整个财务管理工作。 3、个别村主要领导办事无计划,只“管”开支、不管收入,寅吃卯粮,收不抵支就挖陈年积累。 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三年一届的村委会成员改选制度,不同程度地给少数领导干部造成了不稳定因素,能管的不管,做老好人,能用的还是要用,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三)操作技术上的问题 部分村会计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业务素质不高,而年轻有文化的大都务农经商,不愿承担低报酬的会计工作,导致会计队伍青黄不接,同时由于近些年来各级没有组织各种层次的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村、组级财会人员的专业培训,业务水平难以提高。账务处理过程中记账方法、记账凭证、账簿登记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1、会计科目运用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不按相关的财务规定进行核算,认为只要“钱”不错乱就行。 2、农村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松散,形成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3、现金、银行存款混用,造成难以对库存现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4、个别村账据设置不符合规定,不设出纳账。 5、个别村纳入村级核算的会计事项不完整,不全面。 6、村、组财务年终收益分配不科学,不合理,造成收益分配过程中不统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7、记账凭证,账簿登记涂改刮擦现象时有发生,错误更正不按规定进行更正,“月结”“累计”不使用或使用不规范等。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力,内部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难以落实,监督主体不明确,致使法定的监督机构和群众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未能很好地履行。 二、农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国家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制建设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双层经营体制的一个层次,既是一个具有管理、服务职能的组织,又是一个具有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与企业、事业等其他组织相比,具有很大的特殊性。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合作社法人条款,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没有明确定位,究竟是属于其他经济组织,还是属于社团法人,无论是 民法,还是经济法,都缺乏具体规定。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存在很多政策上的含混。例如:农村集体资产能否抵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业务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给农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很多困难。另一方面,国家在制度财经法规时,往往忽视农村集体财务会计工作的特殊性,对这项工作的监督管理缺少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依据,致使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力,相应的管理制度也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二)、约束机制不健全,财经纪律贯彻不力。 虽然各村都有一套可操作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但由于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部份领导和财会人员素质不高,贯彻落实比较困难。一些干部自搞一套,财会人员或听之任之,或同流合污,造成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违章不究。 (三)、财会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近几年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变化,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伴随集体土地的资本化,变卖集体土地的收入大量发生,而这方面在制度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2、收益分配问题,制度上也没有规定;3、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统筹,改革了村提留的征收和使用办法,增加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核算,增加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核算,这些核算内容,现行制度上都没有规定。 (四)、农村“两委关系”长期不协调,形成财务管理工作的一大误区。 由于《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讨论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虽然在第三条规定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关于村委会职责的规定中,又几乎囊括了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这种规定的模糊性和重叠性从制度上就导致了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两人个体之间的工作不协调,造成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两委各自按照对己有得的法规,一方面争夺财务管理权、各种签字权,另一方面,面临困难和问题时又互相推诿。使财务管理问题陷入人人管,人人不管的误区。 (五)、村干部素质差,主管领导重视不够。 少数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视集体财产如家财,带头违反制度,随意撤换财会人员,使制度形同虚设;部份乡镇领导思想上存在有“重生产、轻理财”、“重指标、轻实效”的片面认识,对加强财务管理的认识不够,担心加强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得于各项指标的增长,以致对政策文件的宣传、执行落实不到位。 (六)、群众参与意识淡薄,使民主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一方面由于群众常年忙于各自生产经营,无暇顾及集体之事,另一方面群众对会计财务知识生疏,对公布的账目看不懂,这就导致了名义上,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人人都是主人,实际上,人人又都无法当家作主,其成员对公共资产处于无法监督、无力监督的地位,民主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七)、审计力量薄弱。 例如:某乡(镇)所辖8个村委会,67个村民小组,农经站仅有2人,肩负着全部农经工作,工作量大,对于村级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的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八)、财会人员整体素质低,政府的培训辅导不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都是农民身份,由于经费和时间的限制,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培训,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普遍较低。 三、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财务管理历来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也是滋生腐败、污染社会风气的主要因素。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领导: 1、各级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与村、组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利益挂钩,建立奖惩制度。对于管理好的村,要给予主要领导干部物质上和精神的奖励;对于管理不好、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的村,要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 2、要端正广大农民对“三者”(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的认识,乡(镇)、村、组干部要率先垂范,关心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 3、作为村级财务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认识,加强科学的财务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至少每个月要组织一次农村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农村经营管理技能等。 (二)、修订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法规,健全财务管理等制度。 1、国家应尽快修订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增设“合作社法人”条款,并明确合作社法人的相关权益,规范其设立、合并、撤销应遵守的法定程序。 2、省、市、县要根据各地形势发展的变化,适时制定和修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管理办法。 3、乡(镇)、村也必须从建章立制入手,用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农村财务行为。即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理清“村两委关系”,明确规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使村级各种组织有职有责,分工更科学,更明确,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运转。 1、根据《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因此主管村级财务工作的第一负责是村主任,只有这样才能使权利和法律责任主体相一致。另外,由于组级尚未有“法人”的法律条款,同时结合组级干部法律知识、业务素质普遍偏低的实际,村级应对组级财务把关、监督,开支单据必须先由组长审批或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由组长签字后,附会议记录报经村主任审核后方可入账。 2、村民会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应作出明确规定,从组织上规范村、组级事务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加大村民监督力度。在村 、组级重大事务决策上,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统一决策程序:①由党支部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村实际研究提出方案;或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支部同意后提交村两会研究。②两委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修订;③召开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讨论修改并形成决议;④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做出最后决定,并付诸实施。(四)、实行集体资金“村账乡(镇)管,组账村管”的制度。 凡是村级集体资金和账目统一归乡(镇)农经站管理,凡是组级集体资金和账目统一归村管理。实行计划拨付,定项限额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杜绝集体资金损失和浪费。 (五)、完善激励、监督约束机制,增强民主意识。 要切实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必须有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激励措施相配合。 1、完善奖惩措施,提高农村干部工资待遇,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章办事,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各乡镇应因地制宜制定村主要干部工资报酬、交通工具管理、电话费用报销标准,保险费、退离职费标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以增强内部控制能力。对坚持原则、照章办事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制定违反财经纪律处罚措施,对县乡农经人员、村干部和会计、出纳等人员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逐一制定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必须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搞好以民主理财小组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里发生的收支业务比较了解,容易发现业务的不合理性,使财务管理工作真正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 3、切实抓好财务公开,重视实际效果。乡镇领导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财务公开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内容不规范、搞形式化的村,要采取措施,责令整改;对不进行财务公开的村,要追究村干部的责任,注重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根据群众对财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审计力量,增大监督力度。要根据实际各乡镇配备专职的农村财务审计人员,增强审计力量,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进一步开展以干部任期、离任审计为重点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 (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干部和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农村干部廉政勤政意识,规范农村干部行为,增强农村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首先要对村、组主要干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经济管理常识的培训,使他们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廉洁奉公的品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把好财务审批关。 其次是要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内因,必须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通过《会计法》、《会计工作规范》以及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会计分析等内容的学习培训,使财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性质的特殊性,国家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制建设滞后,各地领导重视不够,农经部门没有相应的执法权等种种因素,使乡镇级对农村村、组集体经济的监督软弱无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国家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党委、政府共同支持好农经部门履行好财务管理职责,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业、农民、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谈加强农村财务审计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论文关键词:农村 财务审计 论文摘要:自实施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然而,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为了管理好农村财务,一定要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将审计作为管理好农村财务工作的突破口,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保障。 1 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1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揭露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账目管理混乱和乱收乱支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良行为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地执行政策和管理财务。 1.2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目前,很多行政村没有公开账务,或者存在公开的账务与账内的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因此,农村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关键,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审核、检查,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开公布。这样,村民才能了解并掌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让村民明明白白,利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3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资金的积累。然而,目前,在使用农村集体资金时确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例如:没有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随意性较大,非生产性开支比重过大等现象较常见。农村集体资金额度有限,加之没有合理规划,导致乱挪、乱占现象经常发生,资金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则能够合理建议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农业科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壮大集体企业上,实质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4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着农村财务人员年龄较大、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甚至,很多农村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直接上岗,“捆捆账”和“包包账”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随意处理账务,不遵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 这样的财务人员会严重阻碍农村财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能够从客观上督促农村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现代会计制度要求,完善会计科目、报表、凭证,确保账目规范。 2 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自1991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之后,国家农业部、省、市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各地区逐渐重视起农村审计工作,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新时期工作的一个切入点。 2.1 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 要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审计机构,保证县乡级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能。同时, 由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求从事农村财务审计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素质,所以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及监督,从根本上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2 努力克服困难,改善审计工作环境 过去,农村经济部门一直处于地位低,财务困难的状态,因此,阻碍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在执行审计结果时,常常由于缺乏手段而听之任之。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应该加强与监察、纪检等权威部门的合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纠纷,调节矛盾,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寻找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以最终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争取政府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支持。通过全方面的努力与争取,逐渐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2.3 严格审计纪律,树立审计权威 审计质量的提高是打开审计面,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保障,只有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才能使审计工作的效果得到最大的体现。要求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到“四不”,即:处理问题不留情面;审计账簿不留死角;定性是非不偏听偏信;核查手续不留漏洞。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拓宽思路与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我们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广泛合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性。 2.4 着力加强审计力度,不断拓宽审计范围 首先要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为目标,着力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拓宽审计范围。将审计的内容由过去单一的集体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拓宽到现在的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等。争取达到日常业务定期审、农民负担重点审、班子调整离职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经常审的目标。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在农村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区要严格遵循《会计法》和《审计法》及本地的相关管理条例,使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积极探索农村会计委派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东莞市1985年撤县建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不带县),下辖32个镇区,594个村委会。常住人口151万,此外,还有港澳台胞70多万人,海外侨胞20多万人,是著名的侨乡。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文地理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二十多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9年底,镇、村、组三级集体总资产达817.5亿元,其中村组集体总资产达453.3亿元,平均每年村拥有资产8168万元;村组两级集体净资产336.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5.8%;两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总额达44.9亿元,平均每年村纯收入81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农村面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去年,我市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用于村民的直接福利分配总额13.6亿元,人均分配1222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及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政府行政调控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管好日益庞大的公有资产,如何从源头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如何强化会计监督约束机制,防止和解决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是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开展的关键。 经过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和资产管理状况,决定从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入手,从1998年开始,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试点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 领导重视,统一认识,确保会计委派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我市各级领导对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工作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就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推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书记李近维同志在多次讲话中强调要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市分管领导亲自下基层进行检查督促。绝大多数镇区都由主要领导挂帅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市的要求迅速制订工作方案,召开镇区两套班子和村委书记主任会议,统一认识,把推行会计委派和会计电算化作为贯彻落实"三讲"整改和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行动,在领导力量、工作人员和资金配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证,并注意做好选拔委派会计工作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化解予盾,有力促进了委派工作顺利推行。 同时,市委、市政府在推行会计委派工作中注意做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稳步推进。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是市、镇两级财政、财务工作主管部门,要责无旁贷地牵头做好市、镇两级财政、财务管理和改革工作,对市、镇直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农村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会计委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与财政、农村资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会计委派制工作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并且对我市会计委派工作进程进行了统一部署:从98年在东城区试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开始到2000年底,全面完全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即巩固村级会计委派成果,全面推行联组会计委派制;从2000年10月份开始,结合镇区财政财务工作管理改革,在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推行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从2001一年一半年开始,在今年已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集中核算。力争在2001年上半年建立市、镇、村、组四级较为完善的会计委派网络,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管力度,将反腐败关口前移,促进经济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做法 (一)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制 我市是98年下半年开始,在东城区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工作的试点,主要做法是: 1、成立会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属非盈利机构,受区办事处的委托,负责会计委派、培训、指导等工作。服务中心由经管站和财政所共同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对委派会计具有人事管理权和任免权,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隶属服务中心,工资由服务中心从村统筹后统一支付。服务中心与委派会计人员签订招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表现决定继续留用或解聘。会计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会计委派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2、公开招聘、统一培训委派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对委派会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招聘的主要对象是,本区大中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的毕业生。1998年10月,我们向全区公开招聘,经过严格考核和面试,挑选了19名委派会计进入会计服务中心,成为第一批被委派到村的会计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为了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会计服务中心坚持每星期五下午组织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学习交流,每月月中组织会计人员互相检查财务收支、记帐和建帐情况,并不定期组织委派会计和村出纳进行培训,保证了委派会计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受聘会计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9人,其余10人都是中等学历水平,对比村原来的会计队伍,无论是学历还是整体业务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3、明确委派会计的工作职责。委派会计人员受服务中心和村的双重领导,代表区对村的资产财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区办事处和村民负责。委派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村级集体和村下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处理;对村属下独立核算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定期向服务中心和村领导报送财务报表,并写出财务情况分析报告;每月15日前,要把村的经济收支情况和重大财务向群众公布;做好会计资料和有关合同的建档工作。 4、推行会计电算化。在委派会计业务上手后,1999年4月,在全区村一级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全区19个村配备了计算机和电话专线,使用统一的农村财务软件,实行区村内部联网。区、村领导可通过计算机随时调阅村的财务资料,掌握村集体资产财务运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于2000年4月6日在东城区召开各镇区书记、镇长参加的现场会议,推广东城区农村会计委派制的经验,对全市的农村会计委派工作了统一的部署。 我市农村会计委派制主要做法和具体内容是:明确财政部门在会计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由镇区财政所牵头,镇区农村经管站协同组织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和指导,各镇区设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会计委派有关的管理和业务辅导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政部门和市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指导。会计服务中心属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受镇区政府的委托向各村委会派出会计,其行为对镇区政府负责,派驻各村委会的会计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对委派会计人员具有人事管理权和任免权,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关系,会计服务中心根据不同的委派岗位确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做好岗位责任制的考评工作,会计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转换。此外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工作职责、行使权利、考核办法、奖励和惩罚、福利待遇等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联组会计委派和村级会计委派方式方法基本相同,会计人员均由镇区统一公平招考、统一培训、统一考核、择优录用,联组会计委派还根据村民小组的经济规模情况,采取"一组一会计或多组一会计"的方式,部分经济业务少的村民小组,可由村委派会计兼任,联组委派会计纳入镇区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人员的任免、调换由镇区会计服务中心考核批准,工资报酬由村委会根据当地实际统筹支付。 目前,全市594个村委会已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并且基本上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今年7月份在全市全面推行村民小组联组会计委派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在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推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 为了推动全市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工作,今年上半年首先由市财政局在横沥镇抓试点,取得经验后于2000年7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推广了横沥镇"三个集中"的财政、财务管理经验,部署全市各镇区全面推行"三个集中"(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的财政财务管理改革,把我市镇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对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明确各镇区会计服务中心由当地财政所具体管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由财政供养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实施集中核算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择优配备若干名专职会计,代表镇政府统一负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专职会计人员人事关系挂在会计服务中心,使用调动权归财政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支付。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置会计岗位,并取消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和会计账务统一集中到镇会计服务中心。各单位撤销会计岗位后,由出纳员负责单位日常财务工作,于每月3日前把上月单据报送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专职会计每月10日前要完成财务处理和结账、编报工作,并把上月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报送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审核汇总后报送镇领导和各会计核算单位。 实施集中核算后,各单位如有另设账的,一律视为账外账和小金库处理。会计服务中心配置先进的电脑设备,使用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统一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 对于镇属企业统一实施会计委派。由镇会计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取专职会计人员,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后,派遣到镇办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镇办企业所有单据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交由委派到企业的专职企业进行账务的电算化手段处理,并把账务处理结果输入电脑,由会计服务中心通过电脑网络和电算化手段,集中汇审,集中核算,统一编制会计报表,报送镇领导和各会计核算单位。 目前,全市32个镇区已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 (三)市级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今年侧重于开展对现有会计人员的调查摸底,强化培训,认定资格,集中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同时抓了23个市直行政单位为集中核算的试点,主要是集中会计核算,统一物料供应,为下了阶段全面实施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打下基础。目前,市直117个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面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由市财政局统一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将在200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 三、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成效 1、规范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通过择优选派的会计人员,因其素质较高,加上有关的考核、管理制度等的制约,委派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较强,主观上有意识,客观上有能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通过他们开展工作,促进单位重视搞好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使单位难于有真账假算、假账真算的会计作假机会,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2、农村财务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镇区通过公开招考、统一培训、严格考核、择优录用,造就了一支年轻、充满朝气的高素质专业会计队伍。据统计,目前我市村级会计队伍平均年龄从42岁下降到24岁,学历在高中以上的比重由原来的56%上升为100%,大专以上学历由原来的6%上升为38.7%。委派会计上任后,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记账、结账准确及时,财务公布整洁划一,档案管理井然有序,同时,委派会计每月或每季定期进行财务汇总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为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经济信息,使全市农村财务管理面貌大为改观。 3、农村热点问题得到有效的化解。农村委派会计代表镇区政府对村的财务进行监管,与村委会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能够更加大胆履行职责,维护财经纪律。委派制使农民心中有了一本明白账、放心账。今年以来,我市农民集体上访反映农村财务等热点问题的现象大大减少。实践证明,会计委派对化解农村矛盾,促进农村的安定和团结,确实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4、减少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东城区实行联组会计和派制后,村小组会计人员由原来的84名精简到26名,年工资费用减少近80万元。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后,结帐及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5、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明显的增强。通过实践,使广大基层干部从新旧管理机制的对比中尝到了甜头,也使他们逐步认识到,委派制不仅是对干部的约束,更是对干部的保护,从而在经济活动中更加自觉地执行财务制度,更加严格地按章办事,农村基层原来存在的"书记账"、"主任账"现象没有了,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大大加强,这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市的法治建设,对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6、通过实施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使各镇区对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力度明是加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理财水平,健全了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监管机制,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另外,各镇区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后,大大地降低了行政成本、财务费用。如东城区实行会计委派制后,村级会计人员由原来的84名精简到26名,年工资费用减少近80万元。 总之,我市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之后,极大地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使群众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都有权参与财务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精神,让干部能够"清清白白当干部",群众能够"明明白白做主人",从而减少了干部、群众的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工作存在的问题 1、委派会计缺乏农村财务的实际操作经验,参与集体事务意识不强,向集体提出合理化建议比较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个别会计人员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大胆履行职责。 2、部分已实行村账镇记的镇区由于人员不足,只能停留在代记账的阶段,没能对村的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管。 3、少数单位为了赶进度,对会计移交等工作走过场,使原来存在的一些财务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1、已经完成会计委派的镇区,要加强委派会计队伍的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力度,经常性地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委派会计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切实建立健全委派会计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报酬及补助方案,没有实行交叉委派的,要在近期内实行交叉委派。从制度上促进和规范委派会计参与被派驻单位的经济运作。 2、进一步把推行会计委派制、会计电算化与村务公平、民主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加强预算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形成整体效应。 3、积极筹划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工作,研究落实委派的方式、方法、步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我市市、镇、村、组四级会计委派网络,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我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论农村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思考 论文关键词:农村 财务管理 问题 原因 对策 论文摘要: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迁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村级财务公开等有效形式,使我县农村的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但是,一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为此,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全县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就调研中发现问题及下一步如何规范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几点建议: 1 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不执行资金代管制度。资金全部由村干部保管,自行管理,自行支配,坐收坐支,逃避农经站监管;非财务人员管理现金,村主要干部掌管现金,左手拿钱,右手拿条子,村财务变成了家财政;白条抵库和库存现金超额现象。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收支不按期报结,每年只报账3、4次,收支交错,对应关系不清,甚至长期滞留积压,资金额度不明。三是账簿设置不齐全。村集体未按规定设置“一账五簿”,缺乏完善的村级现金日记账,农户与集体往来账不健全,造成往来不清,镇、村账目无法衔接。四是选拔财会人员任人唯亲。致使一些素质低下、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到会计岗位上来。 1.2 农村财务监督乏力 一是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干部指定替代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形同虚设,不按审批权限开展财务审批活动,对违规超标开支放任自流。二是乡镇农经站监管乏力。村账站审没有落到实处,甚至有的农经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盖章了事。三是县级审计职能弱化。县级农经机构多是事业机构,执法力度不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缺乏力度,各级配合不协调,在处理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没有按照原则办事。 1.3 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 一是重表面,轻实质。有的村表面的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够全,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二是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主要表现在:公开栏简陋粗糙,书写潦草,村务公开资料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三是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表现在:未建立村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未提取群众反馈信息等。 1.4 农村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有的农村会计文化素质低,不懂农村会计业务,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按程序办理。二是农村会计队伍不稳。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务人员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致使部分财会人员中“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十分严重,工作上依附权势,不能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2 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建立健全农村财务规章制度 2.1.1 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规范农村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1.2 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簿、记账方法、会计报表,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避免赤字预算,严禁无票据或白条收付款,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支出,违规收支不予入账,做到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五相符。 2.1.3 加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农村财务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2.2 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2.2.1 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举办业务培训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是提高财会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 2.2.2 实行农村会计考聘制。乡镇政府应将村级财会人员的考核录用,改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财务报账员,经培训考核,择优录取,按照异地任职制,委派到各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工资报酬渠道等。 2.2.3 实行“多只笔”签字制度。将“财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由两名村干部签字,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2.3 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2.3.1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 2.3.2 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要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公开时间及时、形式多样、程序严格,对收支情况既要逐项公开,条理清楚,又要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开。 2.3.3 强化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对本村所发生的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于不合理或未经审核的票据一律拒收拒付,坚决不予报销。一是事前监督。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制定财务预算方案,集体资产处理等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合同订立等。二是事中监督。监督财务计划执行的情况,经济活动运行情况,财务账目记载真实合法情况等。三是事后监督。监督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监督财务计划和经济活动履行情况,协助经管部门开展财务审计等。 2.3.4 落实问询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村民的质疑和质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对涉及村集体的由理财小组答复,涉及个人的要求当事人做出解释。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4 强化审计监督机制,加大财务监管力度 (1)建立有权威的审计组织,强化县乡审计监督机制。(2)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审计制度。(3)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各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督促检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不能心慈手软、偏向袒护,以达到杀一儆百,事半功倍的效果。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关键字: 新农村 财务会计 规范和完善 摘要:本文深入全面的地分析了目前在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当如何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会计的措施和方法。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重大决策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贯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会计体制是关键问题之一。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农村财务会计工作要按照财政部财务会计工作要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执行《会计法》,深化会计改革,强化会计监督,加强会计人才建设和会计管理系统建设,把握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新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新局面。 一、目前在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上有问题。 部分基层干部对财务会计工作认识不清。特别是有的村政一把手,认为会计工作是会计个人的事,没有把自己置身于会计工作中,不明确自身应负的法律责任.这主要原因一是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参政时间及经验的限制,对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和认识;二是政府有的部门没有认识农村财务对地方经济的影响程度,在培训指导上不注重对村干部灌输一些应知应会的财务会计法规常识;三是因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接轨,会计政策变更大,农村接受新知识、新政策的速度相对滞后,这对农村干部和农村财务人员来讲有点青黄不接。 2.财务收支无计划,预算管理难执行。 预算管理在有的村还是盲区,资产管理很不规范,财务收支随意性大,更无控制措施,由此造成村财务遗留问题多,家底不清.少数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私心作祟,集体存款多头开户,甚至公款私存,该问题在土地被征用的村表现更为突出。由于出纳素质良莠不齐,以及村主要干部一手遮天,直接自收自支等原因,致使账实不符,存款短缺,“小干部,大硕鼠”的村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屡有发生。 3.村级财务处理不规范。 有一半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一本现金账而不设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业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八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或扎成捆,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捆捆账”;一些工程、项目开支另行建账,甚至不记账,未能纳入总账之中;会计、出纳自行记账,对账不及时,凭证传递方法不规范,出了问题互相推诿。 4.财务管理混乱。 村内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账实不符现象严重。往往是管现金的出纳员常年见不到现金,只管一些账目和条据,而不管现金的村书记和村主任,甚至村民小组长手里却常年拿着现金,而且每个人都可以不经审批随便花钱,形成了多人收钱、多人管钱、多人用钱,长期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的“财务管理”方式,结果造成了一笔笔糊涂账。 5.财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低。 当前,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是村“两委”指定的,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有的会计业务上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会计法的要求,不能及时发现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能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出现了“断头账”和“年年培训村会计、年年有新会计要培训”的现象。 6.部分村组干部腐败,致使农村集体财产大量流失。 “村官”腐败主要表现在贪污、挥霍、作风败坏等方面。巧立名目、重复列支、占有并侵吞集体财产,是少数村干部贪污的惯用手法。如党中央、国务院下拨给农民的占地、粮补、救灾救济等各种款项,不是由县、乡镇两级政府直接派人发到农民手里,而是县里拨到乡镇,再由乡镇直接发到村干部手里。这些上级下拨给农民的“救命款”,一旦到了部分村干部手里,再发到农民手里就十分困难了。这些村干部拿着上级下拨给农民的救济、救灾、扶贫、兴修水利、粮补等款,除了给自己建小洋楼、送子女读“贵族”学校,供家人、个人享受等外,甚至还拿着这些上级下拨给农民的“救命”钱,请乡镇干部到高级宾馆、娱乐场所肆意挥霍。 7.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 首先,村账务公开的目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上级检查什么才公布什么。其次,在实行村账镇管时,虽然村账务是由农经站人员记账,但农经站人员的工资是由村里统筹解决的,这样一来农经站人员的管制力度就弱了,对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好一查到底,更谈不上对村级账务进行监督了;而镇里又认为村账既已被经管站,就撒手不管,因此村账在管理上形成了真空。第三,在有的村,村账务只是书记一人说了算,重大支出不经过村委班子讨论,使村干部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二、农村财务会计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1.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错位。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是全体村民,其管理者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产,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职责。但是,目前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名存实亡,集体资产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实际上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由于集体资产管理主体的错位,致使政经、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村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管理权和监督权不能充分发挥,造成集体资产被少数人侵占、挪用、浪费,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民因集体资产问题到各级政府上访告状不断。 2 .对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管理不力。一是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但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比较空洞,群众无法真正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个别村对一些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没有及时公开,致使群众无法实施民主监督。二是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三是由于部分财会人员怕丢饭碗,对村干部的经济违法违纪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四是乡镇机构改革后,全镇经管站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 3.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置,按规定要由镇经管站进行考察选配。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亲信。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无证上岗。 4.乡村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一是目前乡村干部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管理”的片面认识,认为严格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农村干部队伍的稳定。由于这种认识上的误差,导致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二是财务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些主管财务的村干部不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财务管理新老问题不断。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规范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一)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1.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财会人员作为特殊从业人员,既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另外还因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会计知识竞赛活动和农村会计实务培训工作。 2.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这里的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要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凡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都要经过乡镇、街道或上级部门批准,以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3.实行农村会计选聘制。《农村财务会计选聘制》规定,今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录用的财会人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由镇、街集体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招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会计、财务管理、财经法规基本知识和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具备条件的人员经考试合格,按聘用一名提供二至三名候选人的比例,按分数的高低,由镇、街集体主管部门推荐给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根据镇、街集体主管部门推荐,在推荐人员中择优聘用会计人员。农村财务实行会计选聘制,面向社会公开录用财会人员,可促进农村财会人员走向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 4.实行会计委派制。农村会计委派制是在镇政府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招聘会计专业人员后,委派到各村任村级会计,并由镇统一考核和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改变以前财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的状况,从体制上保障财会人员严格执法,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5.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坚定不移地实行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再三强调要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是村级财务要公开。 1.设立农村账务公开栏。完善公布栏硬件建设,对不符合标准的公布栏统一进行整改,对公布栏地点不合理的重新选点进行设置。 2.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公开内容。统一制定公布的内容和格式,在坚持以农村财务公开为重点的同时,着重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征地款收支状况、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以及村干部报酬、业务接待费、交通通讯费、村组债权债务、集体资产项目的经营、投资、收益和分配等情况进行公开,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内容实行明细公布。通过不断充实完善农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增加公开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干部安心,群众放心。 3.确保公开及时。严格将农村财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性、日常性工作定期进行公开,保证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农村的有关事项和经济状况。 4.成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财务管理,把民主决策和民主理财纳入到财务管理的必经程序;在村组财务支出管理中,统一明确一事一议和专项开支一票否决化的工作制度,对公益性、生产性等专项开支和大额开支预算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定期对村干部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核,从而把民主监督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会计的重要保证。 为使农村村级财务会计实务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本省的村务公开条例,这些制度、条例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会计制度,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 1.统一开户监管,规范现金操作流程。村级财务应由农经站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开户,各村的所有收入包括往来款项都必须及时足额地上缴到银行的账户上,现金使用实行备用金领用制度,零星支出从备用金中列支。各类支出必须使用财务法规认可的票据,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报账。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划拨,不得通过现金结算。 2.将“财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有两名村干部签名,避免财务开支的暗箱操作,形成相互制约的控制机制。 3.继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农村财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各级农经部门应积极组织审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二是规范审计程序。各级农经部门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的程序和格式,防止因程序和格式不规范问题带来审计上访现象的发生。对在审计中查出的典型案件要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以维护集体利益。 4.全面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工作。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的通知》(农经发[2005]21号)的文件要求,各级农经部门要本着“制止新债、化解旧债”指导思想,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步骤,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工作。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贫困地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现状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贫困地区农村由于各方面原因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着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帐目较混乱等问题,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应提高对村级财务工作的认识,加强村级财务工作的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的经济收入。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民主理财;考核机制 目前,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已逐渐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还亟待加强,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地区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成了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当务之急。本文以张家界市一些贫困山区为例,分析了贫困地区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并就如何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我们的粗浅看法。 一、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1年,张家界市农经部门对部分乡村进行了一次财务工作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其中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村占了三分之一。主要问题表现在: 1.会计核算资料不齐全。1998年农村实行新财会制度以来,有关部门尽管对村会计进行过各种培训,但是村级财务中仍然存在问题,有一半以上的村会计做不好帐,核算不规范,科目不明细,帐实不符、白条入帐,财务帐目不健全,部分村的收支帐目只是村主任在日记本上记的流水帐,没有收支单据,都形成无帐可查的局面,甚至个别村根本不记帐,时间长达五年以上。 2.财务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大部分村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村的制度条文很健全,但执行情况差,或干脆弃之不用,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形同虚设。村级民主理财组织和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建立,缺乏群众监督。大多数村会计兼任文书和出纳,既管钱又管帐,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档案资料没有认真保管,鼠咬虫蛀,霉乱毁坏。有些村财会人员变动没有正常的帐目交接手续,或不交帐,有的甚至帐目丢失。还有些村村干部谁收钱谁花,收多收少干部之间不清楚,群众更是不明白,财务管理处于无人负责,谁都负责的混乱状态。 3.财务状况恶化,高息负债,偿还能力差。在贫困山区,经济不发达,村里的收入来源渠道窄,村里的财务收入主要是村级提留和发包上交,这些收入只能勉强维持正常的开支,或入不敷出,差额部分只好向外借款弥补,甚至借高利贷,月息一般在3—5分之间,借款和高利贷利息由于无力偿还,就分摊到农民头上,有的村仅高利贷利息年均人平增加负担120元。 4.违纪支出现象普遍,贪污挪用现象严重。主要体现在利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购置通信工具,电话费实报实销,无任何制度约束,部分村村干部甚至贪污挪用,专项投资款不能做到专用。全市2000年村级单位审计中,发现有309个村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和不规范的现象。 二、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形成原因 造成村级财务管理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村里没有较多的收入来源,村级负债多,村里的各项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无钱兴办和建设,使得基层组织权威削弱,干群关系紧张,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导致群众抵制上交税费和乡村统筹提留上千万元,从而加剧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2.现行乡村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不合理,当村组干部在向农户收不到税费和乡村提留时,迫使他们采取高息借贷方式来完成任务,从中获取一定数额奖励据为已有,而高息举债利息则转嫁到了农户身上,由农民负担。 3.追求“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盲目借款投资搞开发、办企业、兴办公益事业,没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结果兴办的企业效益不理想,有些甚至破产关停,造成负债难偿。 4.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审计把关制度,大部分村在现金的使用不能坚持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开支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导致村干部们寅吃卯粮,拆东补西,各种经济手续十分简单,白条现象相当普遍,且大多是一些非生产性开支和虚假发票。 5.缺乏会计专门人才。虽然市、县农经部门定期地组织各种会计业务培训,但是村级财会人员或文化素质较低,或没有会计专业知识,不能按照要求做帐,甚至不会作帐。另外,村里会计人员变动频繁,新任会计业务生疏,有的采取新任不管前任帐,致使村级财务形成“节节帐”,前帐拉后帐,财务帐目前清后乱,边清边乱。 村级财务混乱的原因还有多方面的因素,它影响了农村的深化改革,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导致农民负担增加,阻碍了这些地区的脱贫致富的步伐,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三、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状况,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为了做到标本兼治,我们提出几点参考对策:1.适应新要求,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在一些偏远山区,由于村里的收入来源少,资金少,管理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管理,首先要提高各个方面的认识。要协同村里合理的配备财务人员,选择有文化、思想觉悟高的村民担任会计,人员确定后,要保持其稳定性。要注意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同时要定期的举办一些培训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相关制度。(1)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对村里的一些收入、支出要及时向村民公开,村里上项目、办企业、搞开发等,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减少因个别人决策而造成的损失。(2)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的相互监督制度,防止个别人贪污挪用村级资金,损害群众的利益。(3)按照国家的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使村级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可靠,让群众满意、放心。(4)会计核算资料要按照要求妥善保管,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便于接受群众长期有效的监督。(5)对村里的收支活动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制约制度,坚持先支后用,专款专用,尤其是对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控制,如要合理配备村干部,精简人员,减少补助人数,规范村干部的工资发放办法,控制接待费用和交通、通讯费用等。 3.由区县、乡镇有关部门加大对村级财务的清理力度,及时地、定期地组织人员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村里要广辟财源,通过多种途径增加村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1)努力争取国家和有关部门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扶持资金,减轻村级财务压力。(2)积极稳妥的开展村级经济活动,增加村级组织的收入。鼓励私人在当地兴办企业,村里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并加强管理和支持,指导这些企业的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发性生产,兴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本着服务农民的思想,对远离城镇的偏远山区,村里可以成立服务性组织,开展有偿服务,帮助农民代购代销生产生活物资,以获取一定的服务性收入。 5.建立四大体系,全面推行“村帐乡管”制度的完善和规范运行,即由各乡经管站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业务培训体系、督办检查体系、严格的考核体系,规定统一的集中报帐时间、采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和规范的记帐方法,使帐目管理做到日清月结。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积极探索农村会计委派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东莞市1985年撤县建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不带县),下辖32个镇区,594个村委会。常住人口151万,此外,还有港澳台胞70多万人,海外侨胞20多万人,是著名的侨乡。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文地理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二十多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9年底,镇、村、组三级集体总资产达817.5亿元,其中村组集体总资产达453.3亿元,平均每年村拥有资产8168万元;村组两级集体净资产336.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5.8%;两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总额达44.9亿元,平均每年村纯收入81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农村面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去年,我市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用于村民的直接福利分配总额13.6亿元,人均分配1222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及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政府行政调控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管好日益庞大的公有资产,如何从源头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如何强化会计监督约束机制,防止和解决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是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开展的关键。 经过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和资产管理状况,决定从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入手,从1998年开始,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试点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 领导重视,统一认识,确保会计委派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我市各级领导对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工作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就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推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书记李近维同志在多次讲话中强调要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市分管领导亲自下基层进行检查督促。绝大多数镇区都由主要领导挂帅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市的要求迅速制订工作方案,召开镇区两套班子和村委书记主任会议,统一认识,把推行会计委派和会计电算化作为贯彻落实"三讲"整改和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行动,在领导力量、工作人员和资金配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证,并注意做好选拔委派会计工作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化解予盾,有力促进了委派工作顺利推行。 同时,市委、市政府在推行会计委派工作中注意做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稳步推进。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是市、镇两级财政、财务工作主管部门,要责无旁贷地牵头做好市、镇两级财政、财务管理和改革工作,对市、镇直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农村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会计委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与财政、农村资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会计委派制工作稳步推进。 市委、市政府并且对我市会计委派工作进程进行了统一部署:从98年在东城区试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开始到2000年底,全面完全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会计电算化,即巩固村级会计委派成果,全面推行联组会计委派制;从2000年10月份开始,结合镇区财政财务工作管理改革,在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推行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从2001一年一半年开始,在今年已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集中核算。力争在2001年上半年建立市、镇、村、组四级较为完善的会计委派网络,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管力度,将反腐败关口前移,促进经济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做法 (一)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制 我市是98年下半年开始,在东城区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工作的试点,主要做法是: 1、成立会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属非盈利机构,受区办事处的委托,负责会计委派、培训、指导等工作。服务中心由经管站和财政所共同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对委派会计具有人事管理权和任免权,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隶属服务中心,工资由服务中心从村统筹后统一支付。服务中心与委派会计人员签订招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表现决定继续留用或解聘。会计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会计委派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2、公开招聘、统一培训委派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对委派会计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招聘的主要对象是,本区大中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的毕业生。1998年10月,我们向全区公开招聘,经过严格考核和面试,挑选了19名委派会计进入会计服务中心,成为第一批被委派到村的会计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为了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会计服务中心坚持每星期五下午组织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学习交流,每月月中组织会计人员互相检查财务收支、记帐和建帐情况,并不定期组织委派会计和村出纳进行培训,保证了委派会计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受聘会计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9人,其余10人都是中等学历水平,对比村原来的会计队伍,无论是学历还是整体业务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3、明确委派会计的工作职责。委派会计人员受服务中心和村的双重领导,代表区对村的资产财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区办事处和村民负责。委派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村级集体和村下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处理;对村属下独立核算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定期向服务中心和村领导报送财务报表,并写出财务情况分析报告;每月15日前,要把村的经济收支情况和重大财务向群众公布;做好会计资料和有关合同的建档工作。 4、推行会计电算化。在委派会计业务上手后,1999年4月,在全区村一级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全区19个村配备了计算机和电话专线,使用统一的农村财务软件,实行区村内部联网。区、村领导可通过计算机随时调阅村的财务资料,掌握村集体资产财务运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于2000年4月6日在东城区召开各镇区书记、镇长参加的现场会议,推广东城区农村会计委派制的经验,对全市的农村会计委派工作了统一的部署。 我市农村会计委派制主要做法和具体内容是:明确财政部门在会计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由镇区财政所牵头,镇区农村经管站协同组织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和指导,各镇区设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会计委派有关的管理和业务辅导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政部门和市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指导。会计服务中心属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受镇区政府的委托向各村委会派出会计,其行为对镇区政府负责,派驻各村委会的会计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对委派会计人员具有人事管理权和任免权,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关系,会计服务中心根据不同的委派岗位确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做好岗位责任制的考评工作,会计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转换。此外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工作职责、行使权利、考核办法、奖励和惩罚、福利待遇等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联组会计委派和村级会计委派方式方法基本相同,会计人员均由镇区统一公平招考、统一培训、统一考核、择优录用,联组会计委派还根据村民小组的经济规模情况,采取"一组一会计或多组一会计"的方式,部分经济业务少的村民小组,可由村委派会计兼任,联组委派会计纳入镇区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人员的任免、调换由镇区会计服务中心考核批准,工资报酬由村委会根据当地实际统筹支付。 目前,全市594个村委会已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并且基本上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今年7月份在全市全面推行村民小组联组会计委派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在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推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 为了推动全市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工作,今年上半年首先由市财政局在横沥镇抓试点,取得经验后于2000年7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推广了横沥镇"三个集中"的财政、财务管理经验,部署全市各镇区全面推行"三个集中"(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的财政财务管理改革,把我市镇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对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明确各镇区会计服务中心由当地财政所具体管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由财政供养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实施集中核算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择优配备若干名专职会计,代表镇政府统一负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专职会计人员人事关系挂在会计服务中心,使用调动权归财政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支付。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置会计岗位,并取消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和会计账务统一集中到镇会计服务中心。各单位撤销会计岗位后,由出纳员负责单位日常财务工作,于每月3日前把上月单据报送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专职会计每月10日前要完成财务处理和结账、编报工作,并把上月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报送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审核汇总后报送镇领导和各会计核算单位。 实施集中核算后,各单位如有另设账的,一律视为账外账和小金库处理。会计服务中心配置先进的电脑设备,使用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统一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 对于镇属企业统一实施会计委派。由镇会计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取专职会计人员,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后,派遣到镇办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镇办企业所有单据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交由委派到企业的专职企业进行账务的电算化手段处理,并把账务处理结果输入电脑,由会计服务中心通过电脑网络和电算化手段,集中汇审,集中核算,统一编制会计报表,报送镇领导和各会计核算单位。 目前,全市32个镇区已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 (三)市级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今年侧重于开展对现有会计人员的调查摸底,强化培训,认定资格,集中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同时抓了23个市直行政单位为集中核算的试点,主要是集中会计核算,统一物料供应,为下了阶段全面实施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打下基础。目前,市直117个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面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由市财政局统一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将在200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 三、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成效 1、规范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通过择优选派的会计人员,因其素质较高,加上有关的考核、管理制度等的制约,委派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较强,主观上有意识,客观上有能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通过他们开展工作,促进单位重视搞好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使单位难于有真账假算、假账真算的会计作假机会,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2、农村财务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镇区通过公开招考、统一培训、严格考核、择优录用,造就了一支年轻、充满朝气的高素质专业会计队伍。据统计,目前我市村级会计队伍平均年龄从42岁下降到24岁,学历在高中以上的比重由原来的56%上升为100%,大专以上学历由原来的6%上升为38.7%。委派会计上任后,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记账、结账准确及时,财务公布整洁划一,档案管理井然有序,同时,委派会计每月或每季定期进行财务汇总及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为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经济信息,使全市农村财务管理面貌大为改观。 3、农村热点问题得到有效的化解。农村委派会计代表镇区政府对村的财务进行监管,与村委会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能够更加大胆履行职责,维护财经纪律。委派制使农民心中有了一本明白账、放心账。今年以来,我市农民集体上访反映农村财务等热点问题的现象大大减少。实践证明,会计委派对化解农村矛盾,促进农村的安定和团结,确实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4、减少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东城区实行联组会计和派制后,村小组会计人员由原来的84名精简到26名,年工资费用减少近80万元。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后,结帐及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5、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明显的增强。通过实践,使广大基层干部从新旧管理机制的对比中尝到了甜头,也使他们逐步认识到,委派制不仅是对干部的约束,更是对干部的保护,从而在经济活动中更加自觉地执行财务制度,更加严格地按章办事,农村基层原来存在的"书记账"、"主任账"现象没有了,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大大加强,这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市的法治建设,对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6、通过实施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使各镇区对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力度明是加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理财水平,健全了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监管机制,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另外,各镇区实行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后,大大地降低了行政成本、财务费用。如东城区实行会计委派制后,村级会计人员由原来的84名精简到26名,年工资费用减少近80万元。 总之,我市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之后,极大地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使群众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都有权参与财务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精神,让干部能够"清清白白当干部",群众能够"明明白白做主人",从而减少了干部、群众的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我市推行会计委派工作存在的问题 1、委派会计缺乏农村财务的实际操作经验,参与集体事务意识不强,向集体提出合理化建议比较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个别会计人员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大胆履行职责。 2、部分已实行村账镇记的镇区由于人员不足,只能停留在代记账的阶段,没能对村的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管。 3、少数单位为了赶进度,对会计移交等工作走过场,使原来存在的一些财务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1、已经完成会计委派的镇区,要加强委派会计队伍的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力度,经常性地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委派会计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切实建立健全委派会计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报酬及补助方案,没有实行交叉委派的,要在近期内实行交叉委派。从制度上促进和规范委派会计参与被派驻单位的经济运作。 2、进一步把推行会计委派制、会计电算化与村务公平、民主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加强预算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形成整体效应。 3、积极筹划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工作,研究落实委派的方式、方法、步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我市市、镇、村、组四级会计委派网络,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我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谈加强农村财务审计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论文关键词:农村 财务审计 论文摘要:自实施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然而,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为了管理好农村财务,一定要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将审计作为管理好农村财务工作的突破口,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保障。 1 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1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揭露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账目管理混乱和乱收乱支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良行为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地执行政策和管理财务。 1.2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目前,很多行政村没有公开账务,或者存在公开的账务与账内的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因此,农村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关键,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审核、检查,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开公布。这样,村民才能了解并掌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让村民明明白白,利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3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资金的积累。然而,目前,在使用农村集体资金时确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例如:没有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随意性较大,非生产性开支比重过大等现象较常见。农村集体资金额度有限,加之没有合理规划,导致乱挪、乱占现象经常发生,资金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则能够合理建议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农业科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壮大集体企业上,实质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4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着农村财务人员年龄较大、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甚至,很多农村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直接上岗,“捆捆账”和“包包账”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随意处理账务,不遵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 这样的财务人员会严重阻碍农村财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能够从客观上督促农村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现代会计制度要求,完善会计科目、报表、凭证,确保账目规范。 2 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自1991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之后,国家农业部、省、市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各地区逐渐重视起农村审计工作,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新时期工作的一个切入点。 2.1 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 要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审计机构,保证县乡级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能。同时, 由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求从事农村财务审计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素质,所以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及监督,从根本上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2 努力克服困难,改善审计工作环境 过去,农村经济部门一直处于地位低,财务困难的状态,因此,阻碍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在执行审计结果时,常常由于缺乏手段而听之任之。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应该加强与监察、纪检等权威部门的合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纠纷,调节矛盾,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寻找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以最终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争取政府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支持。通过全方面的努力与争取,逐渐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2.3 严格审计纪律,树立审计权威 审计质量的提高是打开审计面,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保障,只有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才能使审计工作的效果得到最大的体现。要求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到“四不”,即:处理问题不留情面;审计账簿不留死角;定性是非不偏听偏信;核查手续不留漏洞。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拓宽思路与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我们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广泛合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性。 2.4 着力加强审计力度,不断拓宽审计范围 首先要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为目标,着力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拓宽审计范围。将审计的内容由过去单一的集体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拓宽到现在的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等。争取达到日常业务定期审、农民负担重点审、班子调整离职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经常审的目标。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在农村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区要严格遵循《会计法》和《审计法》及本地的相关管理条例,使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关于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探讨 摘要:我们在看到农村各项工作可喜变化的同时,农村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 财务管理中依然存在着大量不良现象,从而制约到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作者分析和探讨了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的建议,当前我国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依然是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由于该项工作的良莠可以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所以我国非常重视。之于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国家相关部门摸索出一些好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文就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问题展开探讨,企冀拙作能够给广大农村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农村财务 管理 规范化 思路及探讨。 农村财务问题是关系到农村稳定的最敏感因素,亦为农民群众至为关注的要点所在。我国农经部门之于推行民主监督、加强和改进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开展了有益的调研,并总结出“村账乡代管”“村会计集体办公”等高新策略,但是却由于我国绝大多数村组的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许多村会计对现行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程序不了解,有些村级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由此而形成“节节账”等等不良因素的根深蒂固,导致了农村财务问题成为久悬不决的老大难问题。综上所述,建设现代化新农业,发展新农村,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形成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本文结合实践工作,对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和成因进行了浅显的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 1 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综合大量调查数据,基层农村账目管理超常杂乱无章,亟待大力加强规范化治理力度。很多村会计在进行账目账簿记录和统计过程中,不遵循制度要求来处理明细账目,细账与总账迥然不同。在农村会计中,同时兼任出纳职务的实繁有徒,大多村会计毫无责任意识可言,账目中多记、少记、漏记及随意调账等违规状况司空见惯、俯摭皆是。农村财务资料和会计档案管理和保存比较混乱,无法正常开展账目的核算查证工作。 1.2 时下农村的公款奢靡之风比比皆是。滥用集体公款吃喝奢糜消费以权谋私的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多年来,一撮农村基层领导者对中饱私囊损公肥私的做法已经习以为常,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动用本村资金,分钱分物,无视法规法纪,大吃大喝肆无忌惮,丝毫不顾老百姓利益,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导致非生产性支出嬗变为村级财务的第一弊端。集体资金没有理法来遵循。农村集体企业逐渐增多促使账目越来越繁复芜杂,因此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暴露出了更多的问题。 1.3 许多村会计对现行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程序不了解,许多村庄财务工作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由于许多村级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对财务工作知之甚少,长期“依然采用单式流水账,对其他会计核算内容不核算记录,仅仅记录现金的收支,造成无法稽查考核。财务管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有一定的任职资格,从事财务管理时间相对持久,可是多数农村会计根本未曾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对账目管理认识不够,理论知识缺乏,无业务技巧可讲,在实际操作中常出现审批不严格、凭证不查实、记帐方法简单等多种账务处理随意的不良现象,难以达到会计基础规范要求。所以难以客观地反映村组集体资产的全貌,上级有关部门无法从杂乱无章的账面上进行监督。 1.4 农村财务干部长此以往借用或者使用村组集体资金,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不办理交接清算手续,还有些村庄财务管理不规范。 这是由于财务制度在一些地方执行不严的缘故,有的农村干部目无法则,毫无纪律可言,于各项开支上肆意妄为,随意动用上级所拨的各种款项,甚至专项资金;由于缺乏民主监督,有的大搞”一言堂“,财务人员唯令是从,不敢大胆直言。财务报销凭证采用自制单据、白条入账的情况令人堪忧。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的恶果;从而引发村民不满情绪,酿出干群矛盾突出,群众上访不断。 1.5 基层农村干部拳头大的掌权,财务管理意识比较淡薄。长此以往的财务管理混乱屡见不鲜,滋生出诸多违法乱纪的不良行径,再加上农村干部多为家族大、亲兄弟哥们比较多的家庭成员组成,纵然违法乱纪的情况赤裸裸,群众也是敢怒不敢言。由于种种弊端长期无人敢管或者说是无人问津,从而为农村贪污挪用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大量敷衍生息的温床。再加上由于农村处于最基层,点多面广,法律法规存在不足及查处机关在管辖权上认识不一、罪与非罪界定难等因素,司法、纪检查处部门不能全面开展工作。传统的手工记账、算盘核算仍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广泛应用,会计电算化管理在农村还是死角,构成财务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 2 怎样才能有效解决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窃以为,应该由以下方法来解决。 2.1 有效化解农村财务管理的矛盾,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五个统一“。 严格坚持”五个统一“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即: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统一才可还干部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农村干部也不必因财务管理而费心,农民也不会因财务问题而上访。 2.2 推行农村财务管理网络化、电算化。 实行网络化、电算化管理是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最科学高效的措施,实行网络化、电算化管理将为农村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带来福音。实行会计电算化,传统的核算、手工记账、提交申请报告、手写相关资料、事后自评等落后财务程序将连根拔除。作为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上级领导和村干部要深化为民理财意识,全面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广泛采纳群众对农村财务管理的心声,进一步强化农村财务的管理体系。实施村级财务村帐乡镇县区代管,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促使农村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三到位:即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严肃保障开支的合理合规性得以体现。 2.3 保障工作,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会计法规培训工作,彻底杜绝任意批款的不良状况发生。 财政部颁布的新《制度》针对当前村级财务混乱的种种现状,对于积累工票据管理、费用开支管理、共同生产费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及义务工等方面均作了具体规定,大大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农村会计法规制度培训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人员档案管理网络的建设与健全,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彻底杜绝任意批款的不良状况发生。 2.4 加强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管理……紧抓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管理以及民主理财等逐项重要工作的开展,加大农村财务公开力度。财务公开规范化、有序化建设是民主理财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可行使民主权利。这些优秀措施得以贯彻的基础是让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管理能力。 首先,要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健全村级年度财务预决算体系、村级会计制度、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使财务人员遵章而行。 一言以蔽之,从管理制度和机制等方面进行科学规范是保证农村综合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只要《会计法》得以有效实施,严肃纪律,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管。审计是农村财务管理中的包青天,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及时纠正农村财务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全面正确的贯彻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管理所起到的杠杆作用,既提高了农村财务基础整体水平,又减少了农村经济犯罪。我们有理由坚信,随着农村经济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入,我们要勇于探索抓住机遇,农村财务管理之路肯定会越走越宽,走向一条康庄大道,为进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浅谈加强农村财务审计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论文关键词:农村 财务审计 论文摘要:自实施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然而,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为了管理好农村财务,一定要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将审计作为管理好农村财务工作的突破口,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保障。 1 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1.1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揭露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账目管理混乱和乱收乱支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良行为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地执行政策和管理财务。 1.2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目前,很多行政村没有公开账务,或者存在公开的账务与账内的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因此,农村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关键,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审核、检查,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开公布。这样,村民才能了解并掌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让村民明明白白,利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3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有了一定资金的积累。然而,目前,在使用农村集体资金时确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问题。例如:没有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随意性较大,非生产性开支比重过大等现象较常见。农村集体资金额度有限,加之没有合理规划,导致乱挪、乱占现象经常发生,资金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果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则能够合理建议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使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农业科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壮大集体企业上,实质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4 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着农村财务人员年龄较大、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甚至,很多农村财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直接上岗,“捆捆账”和“包包账”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随意处理账务,不遵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 这样的财务人员会严重阻碍农村财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能够从客观上督促农村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现代会计制度要求,完善会计科目、报表、凭证,确保账目规范。 2 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自1991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之后,国家农业部、省、市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各地区逐渐重视起农村审计工作,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新时期工作的一个切入点。 2.1 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 要逐步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审计机构,保证县乡级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能。同时, 由于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求从事农村财务审计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素质,所以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考核、培训及监督,从根本上提高财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2 努力克服困难,改善审计工作环境 过去,农村经济部门一直处于地位低,财务困难的状态,因此,阻碍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在执行审计结果时,常常由于缺乏手段而听之任之。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应该加强与监察、纪检等权威部门的合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纠纷,调节矛盾,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寻找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加强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以最终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争取政府对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支持。通过全方面的努力与争取,逐渐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2.3 严格审计纪律,树立审计权威 审计质量的提高是打开审计面,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保障,只有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才能使审计工作的效果得到最大的体现。要求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到“四不”,即:处理问题不留情面;审计账簿不留死角;定性是非不偏听偏信;核查手续不留漏洞。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拓宽思路与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审计结果的执行力,;我们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广泛合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树立审计的权威性。 2.4 着力加强审计力度,不断拓宽审计范围 首先要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为目标,着力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拓宽审计范围。将审计的内容由过去单一的集体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拓宽到现在的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等。争取达到日常业务定期审、农民负担重点审、班子调整离职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经常审的目标。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在农村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区要严格遵循《会计法》和《审计法》及本地的相关管理条例,使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在计算机技术被广泛应用的21世纪,会计实务的数字化、智能化,使用计算机进行复杂化的多元计算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会计电算从单纯地使用计算机登记账簿,到运用数字会计计算进行财务计划,分析和预测财务走向,核算的盈亏,为财务决策提供有效信息等。在具体实践中,会计电算主要进行三个大方面的工作,一是日常业务财务核算,二是管理会计信息,三是进行财务决策参考。 会计电算是一种将电子计算机技术应用于财务会计实际操作的一种手段,它是信息时代信息技术对现代财务管理最直接的影响之一。 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会计电算化已经成为财务领域的主要趋势。同时,这种先进的手段不仅在城市得到广泛应用,现在已经推广到了农村。因此,本文在这个背景之下对会计电算化的农村财务管理应用进行分析,主要是财务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意义、在现实农村背景下实践中遇到的一些瓶颈及解决策略。希望能够通过这篇文章,提出一些会计电算在农村普及的建设性观点。 一、会计电算化对农村财务管理的意义 1.保证会计核算的时间性,提高工作效率。 在农村运用会计电算与城市一样,都是利用数字计算的准确性。在会计事务中,一个极小的数字差异都会影响整个统计数据。使用计算机可以有效地避免计算误差,减小会计计算出错的概率。通过在农村广泛推广电算,会计的工作量和计算量就能大大地减少,从而节约出更多的时间去进行其他财务工作。 2.使农村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化 使用会计进行管理决策电算更加科学有效,因为通过大量的数据数据,能够从多角度分析财务报表。同时,它建立了一套新的档案储存形式。会计档案资料存放在软盘和硬盘等设备中,这些设备的存贮密度,是以往任何一种纸质会计档案所不能比拟的,查询速度快、检索能力强,可以快速传递会计信息。 3.增加了农村的财务公开的透明度,便于监管 电算化后,记账仅是一个数据处理过程,通过记账这一数据处理步骤,使被审核过的记账凭证成为正式会计档案.记账后的凭证不再允许修改。 4.精简人员为政府节省了开支 在农村使用会计电算,能够节省不必要的人员工资开支。以往3—5人的工作,如今一个人也能游刃有余。会计电算软件的数据展现方式和展现类型多元,在汇报的时候也能简洁有力。以往农村会计抱着沉重的报表和总结的年报去进行工作汇报,不仅十分的不方便,在查看和管理这些数据的时候也容易出错。 二、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应用的困境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农村的会计计算长期依靠纸质的、手算的系统,如果一下子硬性推广会计电算,不仅是会计自身对新科技的接受和适应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查看和利用会计电算数据的其他人一时也不太适应。所以,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的普及和应用,最首要的问题就是解决人们对新科技、新方法和新事物的恐惧和排斥心理。 2.操作人员文化知识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农村会计的知识水平基础参差不齐,在农村推广使用计算机手段的会计电算就会面临技术障碍。近年来随着农村基础条件的改善和国家对农村的扶贫力度不断加大,使会计电算化在农村实行得到可能。有时候在农村,不是没有足够的条件,而是没有人有能力胜任这一工作。 3.软件更新缓慢不能很好的适用当前工作 目前市场上的会计电算软件玲琅满目,而在财务工作中却没有一个整齐划一的标准来衡量软件的精度、统计方案和财务规范步骤。还有一个问题是,各种软件之间数据接入和使用方法迥异,报表汇总不能兼容,数据不能有效地通用。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情况之下,农村的会计电算更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最好能够使用通用的软件。 4.基础工作薄弱,资金薄弱 中国的农村条件参差不齐,南北方和东西部差距十分显著。电算化推广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想要在广大的农村普遍推广一个新技术,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不断的技术、资金和人员投入。 三、完善会计电算化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应用的策略 1.加大政府推行力度 政府对于农村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在基础设施欠发达、电算化观念尚未普及的农村,以行政手段推广这一新兴事务是行之有效的,在实际应用中看到这个技术的优越性,才有可能让他们自发地使用会计电算,加入会计电算化的行列之中。 2.培养会计电算化复合型人才 农村的计算机人才极其贫乏,在电子计算机电算领域对这样的人才需求更为迫切。不过,通过培训和更多接受正规教育人才的逐渐加入,农村应用型知识分子的缺口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小。笔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更多的大学生走进基层,实现科学化的财务电算技术普及将成为可能。 3.加大软件的更新升级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加强会计电算化环境下财务信息的安全防范,建立通用、统一的财务软件协议等方式来解决会计电算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升级更新财务管理软件,以适应会计电算发展的步伐。 四、总结 总之,笔者认为会计电算化具备手工会计不具备的优势,在计算机技术普及大背景下,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是时展的必然趋势;只有在行政手段、技术管理、网络安全、人才储备等多方面加强认识,付诸行动,会计电算化在农村一定会拥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前景。
广播电视论文:提高基层广播电视编辑的业务水平 广播电视新闻编辑是整档新闻依据重要程度或内容的组合而产生的编辑活动。主要职能是通过编缉活动,使整个广播电视传播有组织、有计划、有规律地进行,使整个广播电视传播活动质量更高,效果更好。其任务就是把纷繁复杂、各种各样,表面上看都以其个体的形态存在着,但其间诸新闻必然存在着某种相似,关联及相互作用的新闻稿件按其规律编辑成一档完整的新闻。因此,广播电视新闻的编辑素质在整个电视传播活动中就显得尤其重要。 广播电视新闻作为可观其形、闻其声的传播形式,决定了其分工多样性的特殊性,广播电视新闻编辑不仅要看重多条新闻的排列和组合,还要在考虑诸多因素的基础上,尊重大家创作意愿的同时,最后把握整组新闻的形象、内容、精神状态和新闻指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舆论导向和社会导向。新闻的指向性往往综合体现了广播电视新闻编辑的政治敏感性、党性、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情操、思想修养及受众的心理反映等,直接关系着广播电视新闻编辑个人素质和编辑质量。因此,笔者认为,作为广播电视新闻编辑首先应充分认识编辑能力、编辑知识、编辑技能的互动性规律。 笔者曾接触过这样三种类型的广播电视新闻编辑。一种是就稿件编稿件的编辑。这类编辑往往是就案头的稿件信手拿来,只注重单篇稿件的文字修改,再按顺序排列成组,但节目制作出来后,稿件与稿件之间缺乏互动性和连续性,社会导向表现不明显;一种是生拉活扯,牵强附会,任何稿件都要与当时的政治活动相挂钩。还有一类广播电视新闻编辑一味的追求收视率,只注重“卖点”,缺乏主流新闻。这些现象都反映了编辑把编辑能力、编辑知识、编辑技能独立地区别开来,缺乏互动性,影响了电视新闻编辑的质量和效率。本人在从事广播电视新闻编辑中感悟到:能力和知识、技能既是紧密联系又是相互区别的。一方面,广播电视新闻编辑能力是掌握知识和编辑技能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编辑能力是在掌握知识、技能的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是在学习和编辑实践中获得的,离开了学习和培训,能力、知识、技能就不可能得到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训练 1.敏锐的观察力。观察力是做好广播电视编辑的基本功,也是发现记者人才的关键,又是把握新闻方向和增强广播电视宣传力度的重要保障。要培养敏锐的观察力,编辑记者只有在“为什么”上下功夫,在激活主体意识和创新能力上作文章。如果缺乏了这两个意识,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使受众和记者难以判断和选择,最后成为党委、政府、社会及受众的垃圾新闻。 2.良好的思维品质。一是思维有广阔性。二是思维要有纵深性。三是思维要有敏捷性,对新闻的反应要快。四是思维要有逻辑性。五是思维要有独立性。六是思维要有宏观性。要做到对一段时期出台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背景、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心中有数,对稿件内容的选择能审时度势,抓住“热点”,把握舆论导向。 3.强有力的组织指导。应经常组织战役性报道,包括开办栏目,制定方案、采访策划、组织拍摄系列(连续)报道,发动观众对某一热点问题开展讨论等,同时要与记者、通讯员形成鱼水关系,帮助他们出主意、想点子、服好务,指导具体的新闻采编,组织新闻业务方面的培训学习,形成整体宣传合力,打造品牌栏目。 4.灵活的文字表达。广播电视新闻与其它媒介的传播方式不同,对文字的修改、标题的拟定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如何使它们灵活地搭配、使用,都需要花一番功夫。特别是文字的表达特别重要,应当有新的思想和新的观念,言之有情,言之有物,承上启下,力求整体美,给受众以简洁、明快的感觉呈现生活化、平民化、故事化、情节化、人物化的编辑风格,拉近新闻事件与受众的距离。 5.隐没的“坐骑”素养。广播电视新闻编辑具有为他人“坐骑”,为他人做嫁衣而默默无闻不图回报的精神,使编辑与记者、与受众具有相容性。编辑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作支撑,时常激励自己发挥“镙丝钉”精神和培养“心境无私天地宽”的素养。 总之,要提高广播电视新闻的编辑素质,不是单一的追求什么,而是在不断的学习、实践、培训、总结中一点点提升,才可以在电视媒介中赢得发展的空间,在主动适应中寻求拓展,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代表者,成为海量信息的过滤者。 作者:闫风帆(河南项城电视台,河南 周口 466200) 广播电视论文:乡镇广播电视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 乡镇广播电视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 一、概述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广播电视产业是整个信息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传播媒体。广播电视业集各种信息的采集、生产加工与传播为一体,每时每刻向全社会民众提供新闻、文化、经济、娱乐等各种节目信息,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镇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始于1998年。发展至今,区、镇、村、组广播电视实现光缆联网,行政村全部实现村村通,有线电视覆盖率由当时的20%提高到现在的69%。装拉线共320条,立水泥柱1280根,吊线62公里,光缆长度79公里。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实施,把无形资源变为有形资产,使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迅速地传遍千家万户,送去了党的政策,送去了科技致富信息,也送去了丰富的文化大餐。镇广电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广电中心的领导下,克服重重困难,整改线路,整合网络,统一管理。增强了竞争实力,把产业做强做大。该站创新机制,确保有线电视村村通、长期通、户户通。对专职维护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签订用工合同,择优录用。有线电视线路一律按标准化施工,对以前架设的线路全部升级改造。在优化服务,塑造广电新形象的同时,为服务好用户,制订了《服务承诺》,公示了服务、举报电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城区2小时服务到位,村里12小时服务到位。站里还从镇人大代表、村居干部、执法执纪部门、社会知名人士中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实践证明,只有广播电视网络畅通了,电视节目办好了,服务质量提高了,电视用户才能不断增加,党和政府的声音才能真正传遍千家万户,网络发展的后劲才能凸现,群众才会真切感受到广播电视带给他们的诸多实惠,广播电视才能拥有持久旺盛的生命力。 二、我镇广播电视产业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现状: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我镇的广播电视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发展基础。 1、广播的人口覆盖率 我镇的无线广播覆盖是以fm为主,中央、省、市办节目三级混合覆盖,人口覆盖率为100%。有线广播近年来出现了下坡现象,但高架的高音喇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作为无线的广播网络,我镇还保留许多用户,每天播放新闻、地方文艺与生活节目,深受听众欢迎。 2、有线电视入户率 到目前止,全镇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3000户,占总户数的69%,丰富的荧屏,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3、事业基础 (1)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镇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已初步建成宽带信息多功能业务网。有线广播电视已发展成为镇信息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经济状况目 前我们的经营收入来源大体是有线电视维护费,有线电视的初装费是28.26万元,维护费达205万元,共计233.26万元。 5、人才队伍情况 全镇广电队伍总人数为9人,其中大专以上5人,中级职称以上1人。 (二)存在问题 但从我镇运行的情况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有发下四点: 一是收费方式落后。这种收费方式落后,主要是采取站里工作人员先填写好通知书,然后挨家挨户上门发放,用户再将维护费送交到镇里。这样的收费方法一是耗费精力太大。 二是资金回笼不齐,尚有2%的滞留维护费。不象电话用户,一过欠费期就自行停机。 三是台风季节多,线路受损大。我镇地处沿海,台风多。光是就经历了5次的台风,线路刚整修又重刮台风,重复损失,对我们的打击很大。其次,这两年道路工程、农民住房拆建工程加大,线杆转移量增多,也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还有在工程施工当中,许多群众要出来干预,对我们的施工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阻碍了工程的如期进行。 四是人力紧缺。目前我镇有线电视站干部职工共9人,正式编制的3人,职工6人。地域广大,因人手少,在抢修服务方面有时造成衔接不上。 五是没有执法权,打击偷接、私接现象力度不够。这种现象,在我们这里每年都要发生10多次,偷接、私接者大都是外来民工,他们租住在简易房内,用针戮的方法将线引进,破坏了光线,大大地降低了清晰度。而基层广电干部没有执法权,对此事只能采取当事人赔偿的手段,这种缺乏力度的方法不能使当事人慑服,偷接、私接现象重蹈旧轨。如果上报上级部门来处理,外来民工一是居无定所,发生事情后当夜出走,二是本人经济力量有限,根本不认处罚结果。 六是广播趋向滑坡。有线广播在90年代以前是红极一时,自从有线电视和调频调幅的收音机的普及,有线广播一路下滑。目前我镇镇级有线广播全部通到村里,但因各村的经济承担力有限,几乎所有的村(居)没能将广播线路引进农户。但有20个村(居)架设了高音喇叭,基本上能开展一般的宣传工作。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重要精神为指针,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保证,以“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以广播电视宣传为中心,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主线,以更好地为宣传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国民经济信息化服务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把广播电视搞强搞大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加强广播电视科技开发和应用,使我镇广播电视发展总体水平在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指导原则 1、服 务推动原则。广播电视是一项政治原则性很强的服务业,肩负着传达政令、传递信息、引导舆论、推动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重托。精办各类节目、打造优质品牌栏目、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娱乐与信息需求服务,培养和造就一支与本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宣传和技术队伍,使广播电视事业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2、科技创新原则。科技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创新是科技的生命之源。 3、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准确把握事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力争规划既有近期与长期的指导作用,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协调发展原则。本规划应兼顾广播与电视、无线与有线、卫星与地面、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协调发展。 5、资源共享原则。通过广播电视专用网与其它网络,实现本地和外地区的广播电视节目与信息内容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质量。 四、广播电视的发展环境 (一)地理环境 我镇位于经济发达的路桥区东部,与滨海工业新城相比邻,属于台州高速经济圈,具备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的经济与相关产业基础。全镇总面积为44.4平方公里,辖51个村(居),东方大道、疏港大道纵横而过,水、陆、空交通十分发达。 (二)社会经济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调整经济结构,使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公共事业快速发展,工业经济在调整中持续稳定增长,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生产总值14.62亿元,是的1.92倍,年均递增17.7%;财政总收入570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551万元,分别是的1.91倍和1.51倍,年均递增17.6%和10.9%;工业总产值49.35亿元,是的1.42倍,年均递增9.2%;农民人均纯收入8152元,年均递增12%;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余额7.48亿元,是的3倍多;招商引资累计完成近1800万美元,年均递增49.2%;外贸出口完成交货值3.5亿元,是的8.94倍,年均递增72.9%,自营出口企业自实现零的突破后已经增加到9家;标准厂房建设累计完成13万多平方米。 (三)人口情况 到底,全镇共有常住人口64000人,18900户。由于工农业发展需要,还吸引了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他们同样是广播电视业的服务对象。 五、发展目标 随着广播电视产业的体制由计划主导向市场主导的战略性转变,行业服务于社会的特征越来越明显。社会需求的多元化、人们需求的多样化,要求广播电视的服务内容越来越多,服务手段也要朝着“广播”、“窄播”、“点播”的方向全面发展,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需要。本规划的发展目标如下: 1、广播传媒 继续提高有线广播的接入率,保持传统广播手段的阶段性优势。 2、电视传媒 提高服务质量,扩展入户率,充分发挥电视传媒的优势,为人民群众带来丰富多彩的节目。 (1)电视节目点播,安排两大类,一是标准清晰度节目,通过网络汇集成千上万部影视片供观众选择。二是高清晰度节目,为观众提供数字影院级的若干大片,辅以多声道,让赏心悦目的影视大作走入家庭,使观众真正感受到家庭影院的魅力。 (2)音频节目除广播各类信息外,通过点播手段为听众提供多种“发烧”级曲目,把消费者带入梦幻世界。 (3)广播式的因特网,利用广播电视的采、编、播优势,通过广电宽带网络与视音频多媒体网站开展广播式因特网业务,向用户提供实时视频新闻、下载影视剧目、音乐娱乐节目、图文信息和游戏节目等。 (4)继续发展宽带互联网业务:利用以太网技术继续开通个人用户宽带上网业务,为增强吸引力扩展用户群,要在提高速率、降低成本、扩展内容上下功夫。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视音频通信变得越来越重要,他们都需要有各自的专网。如:政府办公网、公安网、税务网、教育网、金融网、卫生网、社保网等等。我们路桥有线广播电视网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网络资源与优势,通过专网与虚拟专网为这些部门与行业提供联网服务。 六、实现规划的对策与措施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抓住创建滨海工业城的难得机遇,大气魄、大手笔、大动作发展我镇广播电视事业。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断树立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开放意识和竞争意识。 (二)推动机制创新,理顺内部关系 机制创新包括广电内部组织机构的创新、用人机制创新和运营与维护管理机制的创新。 一定的战略需要一定的战略组织配套。在广播电视发展规划的实施方面,同样要有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来研究行业动态与科技发展,为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正确组织领导规划的实施。 用技术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理顺内部关系,整合系统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快建立广播电视科技新体系 建立广播电视科技新体系应沿着数字化、网络化的方向进行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方针,加快广播电视的数字化进程。建立覆盖全镇的网络体系,节目生产与交换体系、技术维护与管理体系。 (四)实施联盟经营战略 随着我国加入wto,市场越来越开放,无论是一个地区还是一个行业,闭关自守就意味着落后和被抛弃。在行业资金、人才和科技能力都还有限的情况下,我们要努力与国内外同行和相关的信息界建立事业与科技发展战略伙伴关系,争取科技界、产业界、金融界的大力支持,实现社会资源行业化和广播电视事业跨越式发展。特别指出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镇的民营经济飞速发展,目前已具有相当实力,已经成为当地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于我有利”、“为我所用”的前提下,吸收民营资本投入我们的基础性建设,对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具有积极的意义。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事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我们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广播电视人才结构体系。全面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培养和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大胆使用、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先导性作用。 (1)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是一切问题迎刃而解的先决条件。而要使各级政府对乡镇广电站给予高度重视,就必须舆论先行,积极引导。 (2)加快区镇网络的延伸,目前我镇极有个别偏僻的地段还没有拉上线网,造成入户率偏低。 (3)增加重要道口高音喇叭的架设。有线广播目前仍是一种有效的宣传工具,在进户不利的情况下,可有针对地架上高音喇叭,充实听众的听觉空间。 广播电视论文:浅析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视听资源的收集与利用 [摘要]本文探讨了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视听资源的收集途径和方法,着重分析了如何在网络环境下进行广播电视视听资源的开发利用。并重点提出了收集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广播电视视听资源,以满足用户对民族地区视听资源的利用,促进民族地区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发展。 1地方民族广播电视的发展 数字化是21世纪广播电视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随着数字、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广播电视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并孕育着新的内涵和契机。WTO、西部大开发、广播电视集团化、"西新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以及"211"工程的进一步推进和实施,给地方民族广播电视带来了新的发展和变革,促使地方民族广播电视信息资源更加趋于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抓住机遇、注重和加快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视听资源的收集、开发和利用,是我们从事文献信息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职责。充分有效地发挥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资源的作用,将有助于地方民族广播电视事业的特色化发展,有利于地方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旅游等各项事业的建设,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两个文明建设,满足各民族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以及保护地方民族文化数字遗产和民族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民族地区网络化资源的建设,弘扬民族先进文化,推动世界间民族文化的交流和发展, 都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地方民族广播电视特色资源的收集 我国有着历史悠久的56个民族,各民族有着丰富、浓郁、深邃和璀璨的地方民族广播电视信息资源,以其独特的神韵,丰富和影响着世界民族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云南有25个少数民族、白族是大理的主体民族,其地方民族广播电视特色资源极为丰富。如电视录像专题片:《大理古塔》(获1985年中央台国际交流节目奖)、《古城大理》(获1988年第二届国际世界语大会"绿星"一等奖)、中央电视台"民族体育大观"栏目推出的白族专辑片(30多分钟),其展现了大理白族的霸王鞭、双飞燕、绕三灵等民族民间体育活动,以及苍洱风光;云南省电视台、大理州电视台多次播出的音乐电视民俗片《石宝山歌会》,以及大理白族一年一度的"三月街民族节"开幕式文艺节目电视实况转播等重大喜庆节日和民俗风情专题广播电视片,我们都应从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地收集整理这些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视听资源,使之有序化、特色化和数字化,以便更好地满足网络环境下民族地区广播电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 1地方民族广播电视特色资源 地方民族广播电视特色资源,均指通过广播电视和地方有线电视节目播出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和民族旅游等有地方民族研究价值的广播电视信息,其代表着各地方民族的先进文化,代表着它们的崛起和腾飞,将这些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视频信息资源,通过声像多媒体技术、现代电视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进行采集、整理、加工和存贮(光盘存贮、镜像存贮和磁盘阵列存贮),形成独具特色的地方民族广播电视数字化信息资源。 2 2地方民族广播电视特色节目的采集 通过电视报刊杂志,声像媒体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信息资源,来预知广播电视节目和采集所需地方民族广播电视特色视听信息资源,使之磁性化存储和数字化存储。从而更好地促进地方民族文献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发展。其方法有: 2 2 1 电视导航iTV随着各种传输网络的开发和建设,电视节目越来越多,如何在众多的节目中看到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内容,是件令人十分关心的问题。电视导航iTV作为国人开发的电视节目下载工具软件,属绿色软件,可从网上下载。它利用了互联网的便捷性和数据库的强大查询功能,可方便地下载最近一周的电视节目,收听网上直播电台,同步显示影视剧的剧情、电视栏目的简介,并可选定所需的节目内容,在节目开演前15分钟内本软件会用声音和闪动的图标通知你注意收看。还可按分类和各种组合条件查询电视节目,选定电视节目,收视采集所需音视频视听资料。 2 2 2 电视+录像机的采集录像机的全称为磁带录像机,是利用磁性录放原理记录和重放图像信号与声音信号的机电设备。录像机用于记录时可以记录图像和声音信号,用于重放就成为电视节目源。重放的视音频信号可用于传输显示,也可用于复制和编辑录像。在现代电视技术中,存储电视节目的手段目前主要有录像机录像和激光视盘录像。它们将随时间分布的电视信号转变成以空间形式分布的磁信号或光信号,从而实现了电视节目的记录、存贮和延时播放。我们收集地方民族特色的广播电视节目信息源,可用其方法和设备进行采集。 2 2 3 电视视频采集卡我们可以利用最新的应用电视技术、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高新技术,来收集、整理和保存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视听资源。如电视视频采集卡:具有独特的电视节目录像功能。可接收、显示、动静态捕获来自外部摄像机、录像机的标准音/视频信号,并按照高质量、高压缩率的MPEG-4格式保存,以供我们作后期处理。可接收全频段(包括CATV增补频道)电视信号,将普通PC机变为操作方便、高性能、多功能的电视机。结合视频捕获及MPEG-4压缩编码功能,我们还可以用多种方式将所需的电视节目录制在硬盘中,刻录制成光盘,以便保存和利用。 电视视频采集卡,还可完成定时电视节目录制任务。自动下载全国各大电视台的电视节目表(电子电视节目单EPG),极大地方便了我们选择电视台或电视节目,并可依照电视节目表上的时间安排进行定时录像,以及完成高质量的电视、录像、音视频的捕获任务。 2 2 4视频点播系统的采集视频点播就是VOD(VideoonDemand),也称交互式电视点播系统。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数字通讯技术的进步,使我们主动、方便、快捷地选择和收集所需广播电视视听信息。视频点播系统分为:影视点播、KTV点播、有线电视台电话互动点歌和视频广播。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等节目,就是提供网上直播。这部分节目有其很好的视听资源可采集。 2 3地方民族广播电视光盘资料的收集 地方民族广播电视的特色栏目和节目多数已趋于光盘数字化,并向网络化方向发展,我们应注重这些资料的收集。其收集方法和途径有: 2 3 1出版社收集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出版社征集音像出版信息,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光盘资料进行订购或邮购。如云南音像出版社、云南民族文化音像出版社、西藏音像出版社、西海民族音像出版社、太平洋影音公司、上海新文化广播电视制作公司、上海音像公司、广东音像出版社、陕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内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北京环球音像出版社、九州音像出版公司、 国际文化交流音像出版社、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中国广播音像出版社、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都出版一些独具特色的地方民族光盘资料,应重点收集。如由宾川县广播电视台录制,云南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全面介绍中国佛教五大名山之一、东南亚著名佛教圣地鸡足山的《灵山佛都---鸡足山》VCD光盘。该光碟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鸡足山佛教文化、历史文化和奇秀的自然风光,展现了鸡足山独有的风土人情、素食风味、原始植被,具有较好的观赏性、知识性和资料性。2 3 2市场购买随着地方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和音像出版周期的加快,好的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节目很快就制作成光盘资料,我们应留心走访,及时购买。如云南广播电视公司制作出版的《云南少数民族揭秘》、云南民族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的《东巴文化之灵》、《摩梭母系风情》、《白族三道茶》、《大理兰花》、和大型电视专题片《梅乡风情》,以及云南广播电视公司发行的《白族传统民间舞蹈精选》等,都是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光盘资料,应设立专项资金,重点购买,形成特色,使之成为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一个亮点。 2 3 3广播电视台的采访收集大理人民广播电台苍洱调频节目多次受到各级表彰和奖励,先后有一个节目获国家级政府奖二等奖,三个节目获国家级政府奖三等奖,三十多个节目获省级一、二、三等奖,一百多个节目获州级奖等,都是值得收集的广播资料。云南电视台的《民族与旅游》、大理电视台的《风、花、雪、月》等频道节目,有其丰富的地方民族视听资源,我们应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和合作,同心协力,共同构建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视听资源,形成网络环境下的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库。 可见,地方民族广播电视信息网即广播电视台,有其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拍摄和制作出许多优秀的电视专题片,这些资料片有其较好的观赏性、知识性和历史性。如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19家电视台的《名城摄影》中播出的,同时又通过黄河台,在美国斯科拉卫星电视网播出的大理电视台拍摄的《大理三月好风光》、《大青树下的故事》、《古镇上的古乐团》三部专题片,《五朵金花的儿女》(二集电视剧,白族音乐轻喜剧片)、《大理白族的名胜古迹》、《大理白族的建筑艺术》、《大理白族的本主崇拜》,以及由大理州人民政府与中影公司影视片分公司联合摄制的歌舞电视片《苍山歌声洱海情》等等,都是值得收集的资料片。对于促进地方民族文化建设,推动地方民族旅游和经济的发展,都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2 3 4 文化系统和私人的走访收集地方民族文化系统的文化局、民族研究所、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民族歌舞剧团,以及民间私人,通过长期的民族艺术文化活动,自制、保存和收藏了及其丰富的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视听资料,我们可采取信函、走访等方式,对这部分资料进行收集。 3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视听资源的开发利用 抓住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的契机,搜寻地方民族广播电视信息网和具有多民族文化特点的人文资源,利用现代声像媒体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挖掘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广播电视视听资源,充分有效地揭示其资源的价值,使之更好地丰富地方民族文化,并朝着地方民族文献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方向推进,为丰富深邃的世界民族文化,拓展新的视野,构建新的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视听资源信息库。以此促进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发展。收集、整理、开发和利用地方民族广播电视视听资源,可以更好地满足地方民族文化信息的需求,推动民族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以及世界民族文化信息资源的繁荣;有助于各民族先进文化的传播,为地方文献工作拓展了新的视野。其研究方法和手段更加趋于视频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加快地方民族文献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建设,顺应民族地区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发展,建立"入世"后与国际间交流的、具有特色的民族地方文献资源多媒体数据库,拓宽民族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民族地区先进文化、经济和民族风情旅游,乃至世界民族文化的建设,都将展示出独特的韵律。建立具有特色的地方民族各类型多媒体数据库,增添地方民族网络化和虚拟化站点的视频资源,以及多媒体数字图书馆;加快区域性、地方性民族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和特色化建设,构建地方民族文献数据库信息中心,都将推动着地方民族文化、民族旅游和民族经济的腾飞。 广播电视论文: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劣势分析 广播电视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广告经营、节目生产经营、网络经营、网站经营等业务。近几年来,宜昌市区不断加快广电产业发展步伐,产业功能和良好的开发前景正日益显露出来。从总的发展状况来看,该区广电产业仍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的状态,机遇与挑战、优势与瓶颈并存。如何适应新形势,做大做强广电产业,对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特色新区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发展广电产业的优势分析 总的来说,区广电产业具有以下四大方面的优势: (一)产业资源丰。广播电视拥有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丰富的频率资源和完善的节目系统等优质、充裕的产业资源,具备发展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广电行业经过多年建设已经形成遍布城乡进入千家万户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具备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网络资源和内容资源优势。在内容服务方面,广播电视系统拥有最完整的信息搜集、加工体系。它的基本信息功能决定了它能不断汇集着各方面、各层次的政治经济信息,形成庞大的信息库,是取之不尽的信息资源。还有一个方面的优势,是广电传媒长期以来在受众心目中形成的公信力和品牌效应,国家对文化市场的保护政策和扶持力度等。 (二)市场需求大。区幅员辽阔,人口多,区域面积3424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多,农村人口39万多,城市人口12万多,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区域文化资源丰富,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发展广电产业市场广阔,前景良好。首先,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会极大地解放文化生产力。其次,农业税取消以后,农民的收入会出现大幅度增长。再次,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场馆建设等公共文化建设为文化消费提供了强有力支持。最重要的一点是,当前广播电视已成为受众最广泛的传播媒体,已成为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主空间,广大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的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形式、多样性的特点。 (三)工作基础好。一是拥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近年,区广电部门顺应文化体制改革大潮,在内部运行机制、人事分配机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优化了资源配置,激活了运行机制,增强了综合实力,为广电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拥有一张优质的广电网络。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建成了有线、无线、卫星多技术、多层次混合覆盖的广电网络,其中有线网路覆盖12个乡镇(街办)、100个行政村,终端用户达4.1万户,已形成全区一张网的格局。三是拥有不菲的综合效益。区广电部门坚持品牌战略和传媒经营理念,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经营创收达1136万元。 (四)发展空间广。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区广电产业功能的开发相对薄弱,除了广告经营、网络经营以外,可以说大部分的功能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更不要说实现一业为主,多业并举了。广电网路产业收入达900万元,而作为广播影视的龙头产业—电视收入却不足300万元,且大多集中在广告这一块,节目制作与交换几乎未涉及。数字电视经营主要集中在城区,用户很少,农村市场尚未启动。宽带数据业务虽已正式启动,但相对电信、移动、网通、铁通来说,市场占有份额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ip电视、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体产业远未涉足。正因为如此,区发展广电产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发展广电产业的劣势分析 虽然区广电具有其他产业不可比拟的发展优势,但要真正形成产业,还有一段艰苦的路要走,面临体制、资金、人才等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 (一)体制不顺。一直以来,广电体制属于行政事业型体制,存在三大缺陷。一是资源的垄断性。广播电视资源属于单一的国有国营体制,没有民营,拒绝外资,行政职能与宣传职能、经营职能紧紧结合在一起,形成以行政权力为基础的高度垄断型资源占有。二是市场的封闭性。由于四级办广播电视的历史的原因,广电基本上是以行政区划为中心的自我封闭体系,壁垒森严,画地为牢,各自为营,闭关自守。三是结构的分散性。广电传媒之间诸侯分割,独处一方,各自为阵,分散经营。广电传媒内部,机构设置多,管理松散。广电体制的三大缺陷,导致广电资源浪费、管理粗放和市场化、产业化程度、效率低下。 (二)政策不优。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如《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等。但我区地方性文化产业政策不够系统和具体,如国有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配套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或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政策等尚未制定出台。关于广电产业发展的政策基本没有,而且部分政策文件还限制广电产业的发展。政策不优,导致广电产业发展环境不宽松,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投入不够。如今,重装备、高消耗的广播电视已越来越成为资本密集型行业,投入大、产出大,投入小、产出小。由于没有政府的帮助和产业政策指导,银行不敢贸然贷款给广电发展产业。相对其他产业,广电产业起步晚,基本没有原始积累。近年,政府在广电公益性事业建设方面投入多,在广电产业发展方面投入几乎没有。虽被业界视为朝阳产业,没有金融资本、也没有原始积累、更没有政府对广电产业的资金支持,广电产业发展举步维艰。由于投入的不足,导致广电设施不完善,装备不佳,无法开展数字电视和多功 能业务,再好的广播剧、电视纪录片题材等也只能等待,无法投入生产制作。 (四)人才不足。长期以来,由于广电媒体在用人上没有严格执行标准,近亲繁殖严重,造成从业人员急剧膨胀,人才寥若晨星。一些人才由于不能满足市县的收入水平和发展环境,在条件成熟时会跳到更高的发展平台,市县广电往往被动地成为上级媒体的人才输出基地。目前我区广电从业人员182人,专业技术人员仅有80人,占总人数的44%,专业技术人员中仅有26人取得中级职称,无一人取得高级职称。广电人才紧缺由此可见一斑,不仅缺乏高素质的名主持人、名编辑、名记者等拔尖人才,就是一般的专业技术人才也难以满足,更不用说高层次的既懂广播电视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了。 三、加快区广电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根据广电行业未来的“两化”方向即传输数字化、节目市场化,结合区实际,要切实加强市场运作,不断拓展经营空间,逐步夯实发展基础,促进广电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广电产业跃上新台阶。 (一)改革体制增活力。要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不断深化广电体制和机构改革。一是把允许经营的资产、资源和业务从目前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面向市场进行企业转制和重组,使经营性业务逐步走上产业化轨道。二是根据广电特点,探索实行制播分离制度,除新闻类、社会访谈类节目外,社会服务类、大众娱乐类节目和其他栏目可逐步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实行节目的招标采购,收入按市场机制分配。三是鼓励民营资本以参股、合作等形式,大胆尝试组建民营有限责任公司、[:请记住我站域名/]广告制作公司、民间节目制作公司,将部分电视节目特别是广告经营等业务要全面推向市场实行民办民营。四是深化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打破用人制度上的“铁交椅”,实行全员聘用制、干部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栏目制片人竞聘制;打破分配制度上的“铁饭碗”,推行“买新闻”制、制片人制和效益工资制。 (二)开发产品求市场。发挥广电资源和品牌优势,开发更多的广播电视产品进入市场、占领市场,推动市场繁荣和产业发展。一是打造本土化的文艺品牌节目。通过举办才艺展示、歌咏比赛、玫瑰之约等大型文化活动,推进《走近》等系列专题片和重点题材影视剧的生产制作,提高本地电视节目的质量和可看性,扩大广播电视的品牌影响。二是丰富有线电视节目频道。尤其是提供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丰富多彩的专业频道,实现频道专业化、节目窄播化,凸显频道性,形成固定的用户群。三是开发多功能服务产品。加快有线网络数字化双向改造,在传输有线广播和有线电视节目基础上,推出诸如视频点播、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电子政务、网上证券交易、高速因特网接入、会议电视等多功能服务产品。 (三)多方出击拓空间。发挥广播电视的资源、人才优势,多方出击,积极拓展广电产业发展领域。一是可以利用有线网络资源,开设在线互动游戏。二是利用人才优势,开发计算机软件和提供互联网技术服务。三是可以利用现有丰富的库存视听资料,加以开发,实现二次利用。四是可根据广播电视传播信息的特点和优势,开发相应的衍生经营,如成立电视产品专卖店,开办电视红娘和房产等信息中介服务等。五是密切关注现代信息技术在传播领域的应用,适时开展ip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体业务,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六是可适时介入社会优势产业,拓展产业发展的跨度,如旅游、演出、证券等产业,这些产业市场利润丰厚,是广播电视不可轻言放弃的一块大蛋糕。 (四)联姻联动谋发展。一是巧借平台。对于资金投入大、发展前景好的产业,如数字电视,我区可以借助宜昌搭建的数字电视平台,并借鉴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发展我区的数字电视业务。二是与周边地区联动。利用本地广电的资源优势,与周边发达地区广电进行联合,实行区域联合与优势互补,拓展产业发展的地域跨度。在影视剧、专题片的制作生产上,立足,走出,加大与有实力有影响的传媒机构的合作,提升内容生产的产业度。加强与周边网通、联通等相关信息产业部门的强强联合,积极推进宽带信息业务的开发,以广电的内容优势抢占信息产业市场。三是与其他媒介联姻。广电可借助互联网的优势,通过与互联网联婚,孵化催生广电网站,如三峡传媒网。并借助广电同行和其他纸质媒体的优势,实行跨媒体合作,比如联办广播电视报刊。还有影视剧和图书出版的“联姻”等。 (五)规范管理优环境。要使还处于襁褓中的广电产业迅速发展壮大,政府的推动和支持是至关重要的。一要优化政策。给予广播电视积极优惠的经济政策,减轻税负,如免征所得税、政府调控资金等;鼓励、支持广电部门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制定新的资费政策;放宽市场准入,吸引、鼓励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广电产业发展。二要加强监管。出台广电产业宏观调控的政策法规,如制订有线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影视剧和纪录片的题材规划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节目制作公司和广电产业经营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搞好配套服务;加强市场建设和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对非法传送广播电视节目、非法生产制作影视剧等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广电产业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加大投入。对广电综合大楼、发射台、转播车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政府投入为主,以完善广电设施,为广电产业发展夯实基础。对广电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如有线网络双向改造、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等,政府要给予资金补助和信贷贴息等方面的扶持,推动广电产业做大做强。 广播电视论文:谈广播电视对道德建设的作用 一、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 广播电视要坚持“实事求是、正面报道、服务公众”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用先进事迹鼓舞人,以模范人物引领人,以高尚情操感召人,以饱满的热情报道符合时代精神的新事迹、新典型,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并对社会较为关注的热点事例给予正确的引导、公正的评价。 (一)以歌颂时代精神为主旋律 中央电视台倾力打造的精品栏目《感动中国》,它以感人的事迹、震撼人心的精神,鼓舞着公众在坎坷中前行。还有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对于身边普通人先进事例的报道,一次次唱响着时代的主旋律:最美司机吴斌、最美教师张丽莉,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去保他人安全,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在社会经济转型、道德观多元化的今天尤为重要。广播电视要大力宣扬此类先进事例的报道,为社会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正确的评价标准,引导公众的行为,引领道德风尚,倡导时代精神。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 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秉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歌颂世间的真善美,批判社会的假恶丑,宣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如,中央电视台二套播出的《2012中国年度经济/:请记住我站域名/人物》终身成就奖的获奖者郭鹤年,他将爱国主义与人生价值密切结合起来,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令人敬佩,是社会公众学习的楷模;黑龙江卫视的《帮助》栏目,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三套《温暖中国—我身旁的好人》栏目,通过讲述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展现人间真爱,传递爱心,将希望撒向人间,歌颂了人间的真善美,引导了公众的道德行为。 二、发挥广播电视的舆论监督作用 随着广播电视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新的时期媒体的监督职能日益凸显出来。舆论监督的特点是使社会舆情群众心声得以公开、充分表达,以求得社会成员的心理平衡,并及时化解矛盾,取得很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反响。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和行为的准则与规范,是通过人们内心的信念、外在的舆论压力来规范人的行为,广播电视作为舆论引导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时评、社论、连续报道、记者走访调查等形式实施舆论监督,对于社会上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错误行为、丑陋现象给予批判及加以纠正,可进一步完善人们的道德修养,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现今,不论是中央电视广播还是地方电视广播,都高度重视道德舆论监督,纷纷通过开设栏目、专题、系列报道等形式,通过对一些不道德行为的批判教育公众。中央电视台的《道德观察》将观察的视角放在百姓身边发生的事上,贴近生活,取材真实,对生活中违反道德、有悖情理的事情进行评论,效果良好。黑龙江卫视的《说和》,关注农村生活,通过对婆媳之间、邻里之间、夫妻之间发生的矛盾进行调和,倡导“仁义礼悌孝”传统美德,以情理动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三、发挥广播电视文化的影响作用 现阶段,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时期,文化处于多元包容的发展阶段,广播电视节目作为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公众的日常生活、道德水准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一些影视广播作品粗制滥造、哗众取宠,内容消极、低级趣味,为了吸引眼球以错误的价值观颠覆传统、践踏道德,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例如,一些娱乐节目为了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以所谓的犀利语言恶意攻击他人,宣扬扭曲了的价值观,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污染了社会环境,败坏道德,影响恶劣。广播电视工作者要用先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从大局出发,本着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时代负责的态度,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为指导,制作更多优秀的广播电视作品,激励人民群众开拓进取,不断唱响时代主旋律,弘扬社会新风尚,谱写道德新篇章,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广播电视局狠抓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广播电视局狠抓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宽松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落实峄城区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提高生产力”的观念,把软环境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区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广电局领导班子通过认真学习并身体力行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照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要求自己。 广电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思路,坚持做到“三个更加注重”,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队伍建设,特别是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和新的目标岗位管理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员岗位目标考核奖惩责任制,并将其作为作为评先树优、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该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把岗位责任制分解落实到人。广播电视宣传中如果由于人为原因影响宣传工作正常进行,或出现失实报道,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评奖资格,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搞有偿新闻的,立即调离原岗位,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同时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三、抓好有线电视对外服务工作 在有线电视对外服务方面,按照机关效能的要求,建设了综合服务大厅,做到制度上墙制、一次性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六项服务承诺制度。为经济园区架设了6.3公里的光缆线路,开设光点6个。现根据园区发展情况开通光点4个,基本上满足了园区开发商看上有线电视的需求。同时在服务上做到有求必应,收费人员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根据其收费数额大小及其影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处分,同时还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有线电视维修人员无故拖延时间,使维修不及时,影响用户收视,轻者批评教育,扣发奖金,重者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做待岗处理。切实把优化经济软环境的要求落到 !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 广播电视论文:对市广播电视局开展舆论监督的几点探索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权利,也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社会转型时期的反腐工作需要舆论监督,党的十三大至十六大政治报告中也都明确提出重视和发挥传媒的舆论监督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名扬中外的“四大民主”:即“保证人民依法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而实现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就是舆论监督,新闻媒介作为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广电总局最近下发文件,要求各市级以上广播电视部门要在黄金时间开设舆论监督性栏目,其中监督性报道不能少于50%。 近年来,我局相继开办一批舆论监督性栏目,并对充分发挥广电媒体的优势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行风热线》《新闻快报》《邢台广播电视报行风评议专版》等栏目,其中《行风热线》栏目是近年来我局着力打造的拳头栏目,该栏目以“三贴近”为宗旨,上为政府解忧,下为百姓解难,自推出以来,倍受社会各界、国内媒体的关注,一位邢台的市委书记评价该栏目是党和群众的“民主线、连心桥、监督岗、服务处”,20__年,该栏目还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地市级电台荣获全国新闻名专栏奖。该栏目的主要运作机制是每天早起半个小时时间,邀请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直播间直接通过热线电话和群众交流,答复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年四月,按照市委制度,市级领导相继走进了直播间,进一步加强了群众问题的解决深度和广度。舆论认为:市级领导走进直播室与群众直接对话并能形成制度,这是邢台市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名牌栏目“行风热线”的一个重大创新,有普遍的借鉴意义。截止到20__年6月10日,“行风热线”共开办2100期,接听热线电话18000个,接待群众来访20__人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14000多件,解答政策咨询5000多项。其中,为农民挽回因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10多万元;退还学生教育不合理收费70多万元;解决医疗乱收费,退还患者200多万元;认真解决群众因办理各种证件而遇到的乱收费问题,退还群众不合理收费280多万元。受到群众的好评和市领导的赞扬。两年来,接听群众电话4000多个,为群众解决了大量热点难点问题,受到群众的好评和市领导的赞扬。《新闻快报》是20__年4月我局新推出的舆论监督性电视栏目,这个栏目是电视台对全台节目大改版的一个重大成果,从近一年的运行状况看,栏目定位、风格、形式和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诸多方面都很成功,很快被广大观众认可。截止目前,该栏目共播发224期,新闻报道826条,其中监督类报道672条,接到的来函来电达4000多件次,还有的为表示感谢,向栏目组送来了锦旗,沙河市留客村的3位村民代表,将一面写有“党的好助手、群众贴心人”的锦旗送到电视台,感谢《新闻快报》栏目客观报道了他们因纠纷而影响浇地的问题,促使存在多年的老问题得到解决。市领导也很看重这个栏目,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委副书记石玉春同志多次勉励我们把《新闻快报》办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的名栏目。该栏目不负重望,被评为20__年全市名栏目,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 总之,舆论监督栏目在邢台广播电视领域落地开花,让人欣慰的同时,我们也对栏目为何如此受到领导重视、媒体关注、群众欢迎的现象进行了积极研讨,一致认为: 一、作为党和政府功能的拓展与延伸,舆论监督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好结合点。开展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选择那些“政府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要把握好党和人民利益的结合点。舆论监督影响面大,它不仅涉及到被监督的部门和个人,而且还涉及到舆论导向的问题,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就是要“帮忙不添乱,敢言不越位”,关键是要选准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事件和问题,同时,解决实际问题,增进团结、维护稳定是舆论监督的根本出发点,应着眼于改进工作,心中时刻想着大局,切切实实把度把握好。去年非典期间,针对城市角落存在的不良环境以及部分群众在思想观念上存在的有悖社会发展的陈规陋习展开报道,受到领导重视和各界关注,问题得到迅速解决。又如今年2月15日,家住园东小区的居民们向《行风热线》反映他们已经有两个星期享受不到物业管理服务了。接到反映后,记者来到园东小区深入采访,并以《小区居民不满物业收费,物业公司停止提供服务,园东小区居民被垃圾困扰》为题报道了此事,消息播发后,负责园东小区物业管理的市城建开发物业公司高度重视,他们挨家挨户上门征求意见,并于3月13日晚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协商小区物业收费价格。这家物业公司的经理表示,即使业主不交服务费,他们也要坚持服务,他们将以更加优质的服务赢得住户的满意。3月15日,记者再次来到园东小区采访时,发现堆积在楼前的垃圾已被清扫一空,小区内的环境焕然一新。 二、搞好舆论监督,在制度层面上还要加强完善和创新。搞好舆论监督,一方面要确保其导向和实效,使之切实代表党和人民的利益,体现“三贴近”,避免经济利益驱动和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急功近利的不良现象,维护广播电视的权威媒体形象,另一方面也要从大局出发,充分尊重和激励采编人员的劳动积极性,抵制来自各方的压力。这就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考虑和完善,建立有利于舆论监督生存的内部良好机制。近年来,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制度建设。一是重播重审制度,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节目审查制度,建立了由 局长任组长、主管宣传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媒体负责人为成员的编委会,从政治和大局出发,加强节目的审查把关。三是建立全局每周节目ABC评审制度,加强节目的评议、评比。四是完善奖惩制度,对采编人员的稿件提供数量、质量进行量化考核。五是出台全局《舆论监督性节目播出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舆论监督性节目的运作机制。 三、队伍素质是搞好舆论监督的基础条件。舆论监督直面社会现象的是与非,因此,搞好舆论监督,对采编队伍素质提出了高要求。为此,我局着力通过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业务素质培训等措施,强化了采编队伍政治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角色意识、质量意识,加强了马克思主义新闻道德观的培养,要求栏目组及其采编人员时刻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目标提高自身素质。在具体报道中,要坚持客观的原则,不把个人恩怨、好恶色彩带入报道,不充当个别利益冲突的工具,努力树立关怀弱势的人文精神和不阿权贵的独立品格;要树立法制观念,充分重视发挥法律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在舆论监督中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树立角色观念,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作为推动舆论监督工作的内因,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修养,在自身的思想深处真正树立起搞好舆论监督工作所必需的角色观念,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争得社会各方面、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合,使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展现其原动力,确保舆论监督健康、顺利、有效、正确地进行。树立质量意识,提高对新闻线索的高度敏锐性,以高效到位的舆论监督引起公众的关注,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重视,有效的引领舆论导向,促进矛盾的缓和和解决,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我局在积极总结开办舆论监督性栏目,实施有效监督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了舆论监督性栏目的创新和升华。 一是充分整和广播电视媒体资源,加强媒体联动,力求形成合力。针对局属各广播电视媒体、传输网络等单位在业务上相对独立,没有形成巨大合力,充分发挥出广播电视的整体优势,我局进一步提出了对广电资源重新整合,形成媒体联动优势,并首先在《行风热线》实现电视播出上进行可行性尝试。即通过《行风热线》节目同时在有线电视频道直播,并配合该栏目系列跟踪、反馈性栏目《热线追踪》《热线回音》实现电台、电视台有线频道同时运作的方式,进一步扩大《行风热线》节目的影响,增强监督实效。 二是扩大监督面。随着“行风热线”工作的发展和知晓范围的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满足群众的需要,从20__年起,“行风热线”在原来参与部门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林业局、文化局等8个职能部门,参与部门由28个增加到36个,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新闻快报》则随着其运作方式的逐步完善和成熟,正在尝试加大政法系统的报道力度,特别是对案例的报道,力促使执行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完善各项制度。1、市级领导走进直播间实现制度化播出。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有关文件,并对市领导走进直播间的时间作出具体安排,保证了市领导走进直播间的经常化。2月12日,在防止禽流感时期,副市长任保伦走进直播间就我市防止禽流感的形势和措施同听众进行沟通交流,为群众解疑释惑。3月30日,正值农村春耕备播时节,任保伦再次到直播间就农民十分关心的“三农”问题及农业结构调整问题同听众进行对话,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2、实行回访反馈制度。“行风热线”旨在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为使群众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对部门热线中接听问题的处理情况实行反馈制度,定期反馈处理结果,加大监督力度,并根据反馈情况,回访听众,听取听众对问题处理的意见和满意程度,对部门实施二次监督,使群众问题得到解决。3、为保证节目质量和问题解决落实效果,“行风热线”对参与部门实行考核考评机制。节目组聘请20名热心听众,坚持每天对上线领导的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及部门对“行风热线”工作的重视情况进行评定打分,节目组也每月对部门作出综合评定,测评结果每季一公布,从而有力促进职能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 四是创新报道形式。1、增强报道的现场感、突出时效优势。《新闻快报》努力突出“快”的优势,如接到线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有时还赶到了110、120之前到现场,不仅增强了报道的场效应,也进一步赢得了群众信任,西崇礼街居民回迁楼因楼房质量纠纷,打电话给栏目反映,记者10分钟内赶到了现场,早已等在那里的居民高兴地喊道,“电视台的《新闻快报》来了”。在了解情况后,欲留下电话号码再联系,院内的群众却异口同声地说:“不用留了,我们都知道,7301057。”“快”的优势还体现在播出时效上,采拍节目严格实现了当日播出。2、进一步增大跟踪报道、连续报道的比例。跟踪报道、连续报道是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形式,也容易引起群众持续关注,从而督促问题的改进和落实。 五是加强服务措施。1、各监督性栏目纷纷开辟服务热线,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咨询。2、坚持“走出去”,为各有关部门主动服务和接受监督牵线搭桥。为落实市委领导提出的“行风热线”直播间服务与深入基层服务相结合的指示精神,“行风热线”积极策划、筹备走出直播间活动,坚持每两个月走出直播间一次,深入到市区、厂矿、 社区、学校、农村。今年3月15日,“行风热线”同工商局、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一起,开展了3.15大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5月16日,“行风热线”冒雨深入到临城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向农民进行了宣传,受到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对两次活动“行风热线”都进行了现场直播。 广播电视论文:论浙江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摘 要:浙江广播电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许多创新之举。渠道、内容和资金是浙江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三大着力点。 关键词:浙江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一、引 言 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养,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广播电视作为大众传媒,与生俱来就具有公共性的特征,又因其传播迅速、受众面广、感染力强等特点,使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随着广播电视产业属性的不断强化,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受到极大冲击。因此,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是当前广播电视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任。 相对于文艺演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而言,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节目制作、播出、传输、覆盖、接受等多个环节,涉及技术、内容、管理等多个层面[1]。因此,在总结和评价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时需进行多环节、多层次考察。浙江广播电视非常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建设和完善过程中有许多创新之举,尤其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渠道、内容和资金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三大保障,这也是浙江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三大着力点。 二、渠道建设:覆盖全,技术新 以功能划分,渠道建设可以分为基础设施建设与新技术平台集成创新两个层面。[2]基础设施建设是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目标,保证所有公众都享有广播电视的视听权。新技术平台的集成创新是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更高目标,满足公众对广播电视视听效果的需求。 浙江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成效显着。自1998年开始,浙江省按照中央部署先后实施了三轮“村村通”工程,至2012年5月底,全省所有乡镇和99.9%以上行政村实现了有线电视联网,有线电视用户数达到1343万户,农村有线电视实际入户率提高到90.7%。在巩固“村村通”工程成果的基础上,浙江大力实施“户户通”工程,计划到2015年,全面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此外,浙江省还推出了农村广播“村村响”、“广电低保”、“广电进渔船”和乡镇广电站设施改造等一系列配套工程。至2012年底,将达到100%乡镇建立广播站,95%以上行政村(社区)建立广播室。对农村“低保户”实行有线电视入网费和收视费全免政策,使全省城乡“低保户”群众都能收听收看到有线数字广播电视节目。2012年将完成3000艘渔船卫星接收设施安装任务,完成200个乡镇广电站设施更新改造的目标任务。 数字化浪潮推动着浙江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技术的不断更新。近年来,浙江广播电视在有线网络数字化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建成了全省统一的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构建了全省统一的有线数字电视发展平台。截至2012年6月底,全省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率达到97.1%,大中城市有线网络双向化改造率达到98.5%,其他城市达到90.8%。同时,积极推进有线数字电视城乡一体化发展,全省农村地区整体转换完成率和双向化改造完成率分别达到66%和47%。 由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等投资组建的华数数字传媒集团,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成为浙江省有线数字电视和移动电视发展的省级主体,信息化的主平台和全国数字电视、手机电视内容应用服务的重要平台。2003年,华数率先在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转换过程中推出双向互动模式,将“数字电视网、互联网、通信网”业务进行了融合,开创了跨网、跨屏、跨媒体的“全媒体”模式。2010年华数承建的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通过国家广电总局验收,成为全国首家可以正式商用的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同时,华数已建成全国最大的数字节目内容库,储备了数百万小时的精彩视频内容,为三网融合业务提供重要支撑。 三、内容生产:公益性节目比重持续增加 播出内容是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最终落脚点,内容的优劣决定着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效果。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包罗万象,涵盖多个领域,内容本身难以衡量和取舍,但内容所表达的价值观、功能定位应该是可以把关和把握的,广播电视的播出内容应该传达健康、积极、主流的社会价值观,体现信息传播、社会教育、舆论监督、文化娱乐等功能。 浙江广播电视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创新,无论是省级广播电视媒体还是市县级广播电视媒体,节目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公益性节目的比重持续增加。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旗下的12个电视频道和7个广播频道,有影响力的名牌栏目和精品栏目基本上都以公益性节目为主,如浙江卫视举办的大型新闻行动《五洲四海看浙江》、《创业创新在基层》、《走向蓝海》,荣获“全国10大创新创优栏目”的《我爱记歌词》、《江南》,以及关注弱势群体的《范大姐帮忙》、《小强热线》、《1818黄金眼》、《钱塘老娘舅》等民生栏目。广播的《阳光行动》、《浙江第一线》,分别开设了“厅长在线”、“向人民报告”等系列专栏,邀请省市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走进直播室,与全省民众开展在线交流,发挥了通达民意、沟通社会、化解矛盾的积极效果[3]。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还创新举办了中国电视观众节,开创了广播电视“为观众办节”的先河,每年吸引2000多万人次观众参与,被称为“电视的榜样”、“观众的节日”。此外,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举办的“风云浙商”、“浙江骄傲”、“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省十大民生工程”等年度评选活动,影响也比较广泛。 2002年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专门开播了浙江电视台公共频道。浙江电视台公共频道立足全省、面向城镇、服务基层,体现了地方性、联办 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的特点。2007年9月,浙江广电集团实行浙江教育科技频道和浙江公共频道的整合运营,改版后的浙江公共频道收视率不断攀升,形成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公共文化服务节目。比如浙江最前沿的创新致富资讯杂志节目《新山海经》,浙江首创的电视流动舞台形式的平民草根互动竞技节目《流动大舞台》,浙江唯一一档房产装修舆论监督服务节目《房产装修我来说》,超大容量的新闻资讯节目《雪倩说新闻》,以及浙江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金牛奖”评选、浙江新农村“创业创富”大赛、“新农村冲击播”浙江特色乡镇全方位电视助推行动等品牌活动。 四、资金投入:多管齐下,兼顾效率与公平 浙江作为一个经济强省,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在资金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单一的公共财政供给难以保证其可持续性发展。 浙江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投入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以公共财政投资为主,依靠浙江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资金优势,并综合运用多种财税优惠政策。资金在投入与使用过程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技术与水平,并向农村和弱势群体倾斜。 浙江省建立了对农节目服务专项扶持资金,从2008到2011年,用于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乡镇广电站设施改造工程已纳入浙江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江省政府每年投入2000万元予以保障。“户户通”有线电视联网工程建设的资金主要由各广播电视台及网络公司负责承担,省级财政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及用户个人共同承担。“户户通”直播卫星设备购置费由用户个人支付100元,其它由省财政补助。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省直播卫星服务管理机构,承担了全省直播卫星设备的采购、发放、维修、服务等工作。 同时,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广电有线网络的运营主体,对已加入到浙江华数公司的市、县(市、区),主动承担其所属自然村、行政村有线联网任务的相关建设经费。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运用市场机制,不断增强经营实力,全力推进技术装备的改造提升,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优质平台。2001年以来先后投入20多亿元,引进配置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16讯道高清电视卫星转播车和各类卫星转播车11辆,建成规模不一、功能各异的数字化广播电视演播厅21个,完成电视制作楼整体改造、广播5.1环绕声录音棚、卫视高清新闻演播厅和非编网改造等重大技改项目。计划投资启用50亿元,用5年时间建成“浙江广电传媒大厦”和“浙江国际影视中心”两大省重点文化工程项目,成为迄今浙江省投资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功能最全的现代化广播电视建设项目。 浙江广播电视紧紧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建设、内容生产和资金投入三大支柱,彰显了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优势,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较好地满足了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广播电视论文:对广播电视档案的管制和利用探索 单位领导层面的人员要转变观念,从自身做起,明确单位领导者是进行档案管理和利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单位的领导力度。结合单位档案管理的实际和需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工作行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领导要经常性地对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更正问题。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将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并依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规范标准,对单位内的档案进行归档范围和管理职责的划分,将重要声像档案的管理作为档案管理的重点,对日常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指导。针对比较有专业特色的档案资料构建按照专业划分的归档管理制度,这为及时归档和保证档案的完整提供了很好的保障。要加强对广播电视档案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出同时掌握广播电视业务知识和广播电视档案管理和利用能力的高端人才。定时定期筹集一定资金投入到档案管理工作中,从点滴积累起来,使档案管理设施和技术越来越完善。转变观念,增强档案管理和开发意识广播电视档案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重要知识资源,在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广播电视媒体工作人员,从电视台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到电视台领导层领导,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要对广播电视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从思想上重视档案管理工作,重新塑造档案管理与服务的良好形象,让档案资料信息作为重要的服务公众生活的手段。可以加强与广播电视用户的交流与沟通,积极收集用户反馈信息,作为今后自身工作方向的指导,从多个层面满足社会公众对广播电视档案的信息需求。还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他们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耐心和责任心,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提高档案管理和利用信息化程度为了提高档案管理和利用的信息化程度,首先要对广电单位内信息化档案管理体系做出合理准备和规划,在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进行相关的新闻信息数据收集是基础,要搜集各种类的档案信息资料,并加以整理和归档。要确定选用何种应用软件,确定进行信息化系统管理和维护的方法;其次要在广播电视单位内建立和完善广播电视档案网络数字平台,将其重点放在功能性和互动性上。根据我国广播电视目前的状况,现阶段至少应该对在线咨询与答疑、档案查询与参考、杂志邮件及个性化页面等具有互动功能栏目进行开放和管理;实现信息化的重点是在档案管理多媒体信息系统中建立档案管理数据库,实现处理相关的文字和多媒体信息。在数据库中,相比简单的文字文件来说,图像和视频数据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等相对比较复杂和困难,所以要重点对数据库进行选择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档案管理和利用程度,真正体现信息化给档案管理带来的好处。 广电档案中声像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声像档案种类多、涉及范围广,是广播电视档案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一部分,由于其以旨像录制技术为基础,以传递丰富多彩的画面和声音为特点,一直是最具有史料鉴赏和文献收藏价值的档案,是电视节目中记录效果最好的载体,所以,对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是广播电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档案管理人员首先要做到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要积极了解当前形势下广播电视工作的各种新闻、政策和要求,培养自己开阔的思路和敏捷的思维,掌握当前广播电视大局,并建立服务大局的意识;要努力学习广播电视档案管理和利用的知识经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发现和利用档案资源,充分了解各类档案信息,结合当时广播电视工作重点,敢于抢抓热、难点问题。对档案资料进行合理编研,使声像作品更加生动、形象和真实,也就是说要提高音像档案的利用率,在原有档案基础上创造性地挖掘出更多、质量更好的电视音像资源。广播电视档案是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广播电视事业得以向前发展的有利信息支撑。声像档案本身不仅具有重要的保存收藏价值,还能够很大程度地促进广播电视台的发展,加强广播电视档案中声像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广播电视论文:广播电视主持人的情感控制的策略分析 1.前言 在当今社会,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即使在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电视作为一个传统媒体,依然在人们的生活中承担着很重要的作用。而且,随着节目的丰富性和不断的推陈出新,节目内容越来越新颖,所以节目主持人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一些主持人也被人们所熟知,比如白岩松、崔永元、王小丫、欧阳夏丹、孟非等一大批主持人。 一个优秀的节目主持人除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在节目过程中与观众互动,有效组织,还要具备较高的驾驭能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尤其是在直播过程中,更是对主持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主持人的概念 节目主持人,是指在广播或者电视节目中,为听众护着观众主持节目的人。主持人不同于播音员,主持人在节目中处于主导地位,他或者她利用自己的身份、自己的个性,在直接面对观众的同时,要负责好组织节目的各个部分,使之成为一个有关联的整体。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是积极主动的,在主持节目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能够有效的掌握节目,控制节目。 主持人的概念具有多层含义,一,是真实的个人身份;二,代表社会公众形象, 其一言一行要为全社会负责;三,在节目的过程中通常使用第一人称;四,在交流的过程中要起到积极主导作用。 3.主持人应具备的素质 3.1语言组织能力 主持人在主持节目过程中,要通过语言传递信息和组织整个节目,所以说,具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是一个主持人尤其是一个优秀的主持人必须具备的素质。但是,主持人不是说的越多越好,而是要会说。所谓会说,就是指在恰当的时间和时机说恰当的话,这不同于能说,主持人其实很多时候是倾听。一句话概括,就是指言之有理,言之有物。 3.2广博的知识结构 由于主持人可能主持不同本文转自的节目,而不同的节目就涉及到不同的知识面,比如天文、地理、自然、政治、历史等都有可能涉猎,所以说,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主持人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只有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的学习来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才有可能在主持节目的过程中应付自如。 3.3驾驭能力和组织能力 判断一个节目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就是看主持人是否很好的驾驭和完成节目的内容,能否淋漓尽致的表达节目的主题和意义。主持人在主持节目的过程中,就相当于一个导演,现场节目的控制,节奏的控制,气氛的调动都依赖于主持人。例如最近比较火的节目《职来职往》,节目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以来节目主持人。当应聘者紧张时,主持人通过幽默诙谐的语言,调动了现场气氛,缓解了应聘者的紧张心理。 3.4专业素质 每个主持人都有自己的主持风格。白岩松曾直言他就不太适合主持娱乐类节目,而比较庄重的节目,比如,“感动中国人物”这类节目就非白岩松莫属。像这种新闻评论性节目就要求主持人机智大方,而像“非常6+1”这样的娱乐节目,则要求主持人清闲活泼。一个节目的主持人可以说是节目的代言人,其风格和形象要符合栏目的风格和定位。主持人也要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节目,同时,也要根据不同节目的特点,调整自己。 3.5语言技巧 主持人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方式就是通过语言跟观众交流,因此在交流的过程中应该使用口语。而且口语应当亲切自然、通俗易懂,简洁明快,同时具备生活化。与此同时,在主持节目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使用第一人称。在语言的运用上常常采用“我认为”、“我是这样想的”等这样的语言。 4.主持人的情感控制技巧 4.1建立情感联系 在节目主持过程中,要想有效建立情感联系,就要采用有效手段来提高建立情感联系的技巧。一个完整的节目,就要有起点,高潮和落情点。高潮应该是一个节目最核心的部分,一个节目的成功与否,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对高潮节奏的控制。作为主持人,要事先了解节目的过程和节奏安排,才能在节目的过程中因时而异采用有效的手段。只有如此,才能赢得广泛的认同和赞扬。 4.2掌握诉求艺术 主持人只有对观众充满真情实感,能够深入了解和熟悉观众的艺术趣味和求美求乐的具体要求,才能够掌握高潮的情感诉求艺术。节目主持人必须在对节目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品位了解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观众的情感体验,丰富其创造性,从而为节目增添光彩,从而增加自己的情感控制。 4.3有效把握情感 节目主持人在提高自我文化修养的同时,还要提高政治判断能力和把握情感的能力。只有具备了这种能力,才能够做到个人情感服从大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 5.结语 随着各种媒体的快速发展,作为传统媒体的电视,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就需要培养出越来越多的优秀主持人。而优秀的主持人就要做到具备良好的语言控制技巧、较强的主持水平和情感控制能力。作为主持人,就要充分了解节目的要求,全面提高情感控制的能力,一方面流淌出真情,一方面又要抑制住真情,努力调整自己的心理。只有这样,才能在节目过程中做到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广播电视论文:广播电视局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广播电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解决妨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广电行业加强作风建设,加快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行风评议的重点内容是: (一)加快职能转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着力点,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真正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自己的职能出发,积极主动地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坚决纠正不讲标准效率低下、不守规矩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效率和质量。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态度冷漠等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制、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公务人员履行文的约束,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三)积极改善民生,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为群众、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抓机关带基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领导机关带头狠抓工作整改,形成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提升部门和行业的社会形象。 (五)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积极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抓好实施重大决策措施、处理重大社会问题的政务公开,加大办事公开力度。重审职权目录,优化工作流程,制作部门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划定风险等级,形成风险等级和防范措施目录,形成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管理工作。凡省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立即停止审批,防止出现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针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监控工作。 1、明确单位和岗位的权力。参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清理出的权力,结合我局所担负的职责,进一步细化权力项目; 2、查找廉政风险点。对所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采取自已查找、组织审定等方式,找出每一项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 3、确定风险等级。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程度、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几率等内容对行政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确定为a、b、c三个等级,制定出我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 4、提出风险预警防范措施。要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提高大家的防范和自律意识。 5、加强廉政风险管理。通过实行廉政风险公开,建立廉政档案等形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的管理,促进我局行政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1、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根据我局修订后的《行政权利廉政风险等级及防范措施目录》,按照县委文件要求对流程图进行修订,方便群众监督。 2、认真抓好动态公开。严格执行重要行政权利运行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填报内容。 3、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局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支部书**担任,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具体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融入到权利行使的全过程,促进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统筹推进。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机关效 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际效果。 四是加强督导。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局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播电视论文:陕西广播电视台调频广播FM99.9的创新与实践 摘 要:本文通过陕西广播电视台调频广播fm99.9发展过程中广播、电视、网络深度融合的具体事例和创新做法,分析其在跨界传播、媒体融合方面的成功实践成果,引发在当下全媒体视域下融合创新、跨界创新的深层次思考。 关键词:全媒体;品牌平移;跨界传播;融合创新 毫无疑问,信息传播已进入全媒体传播时代,诸如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能否取代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统媒体是否消亡这样的争论尽管还在,但是人们显然更多地关注媒体之间能否跨界,不同媒体能否发挥各自的媒体特性,在全媒体传播中如何形成功能互补的问题,从而满足受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实现对受众的全面覆盖和细分,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在全媒体的背景下,传播已经成为一种服务,受众则变成了用户,传统媒体的升级在本系统内已经无法完成,媒介需要从内容到终端的全方位融合,将自己所控制的内容资源跨越本系统进行跨界增值传播才是真正的发展机遇。 一、传统媒体遭遇黑色星期五,fm99.9顺势而生 《都市快报》是陕西广播电视台有着10年历史的品牌节目,收视份额和美誉度一直位居西安市场之首。但对其日常的收视率进行分析时,就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每到星期五,收视率总会出现缩水。不是因为节目内容发生了变化,而是受众消费媒介的习惯变了。综合各方的数据,可以发现,每到周末,都市的人群外出比例大幅增加,周末的媒介消费习惯完全和工作日不同,受众是按照自己方便的时间接触媒体。另一方面,随着交通工具的发达、城市的扩张、生活质量的提高和情趣的丰富,“在路上”成为人们新的生活形态。这说明,受众的移动化让信息碎片化,媒介空间化,如果一个媒介不能在某个空间中满足受众的某个移动的时间,媒介将很难准确的到达受众。 在这种情况下,电视传播需要考虑在全媒体的视域下如何实施跨界传播,用不同的媒介形式覆盖不同的人群。从“在同一个时段能够覆盖更多的受众”的传统思路中跳出来,力争实现“在不同时段覆盖更多的受众”。于是,就有了以电视民生新闻栏目《都市快报》的广播版为主打的调频广播fm99.9的诞生。他的开播标志着当时的陕西电视台进入全媒体融合传播的新时代。其最大特点是跨界传播,跨媒体运作。fm99.9整合了以《都市快报》为首的电视新闻资源,以“最快的连线新闻,最范儿的心情音乐”为节目定位,全天24小时无缝播出。来自赛立信收听率调查数据显示:刚刚开播一个月的fm99.9迅速跻身西安上空近30个频率中的第8位,最新的数据显示,这个位次已提至第6位。fm99.9以其鲜明的节目特色成为全国第一个广播电视深度融合的广播频率。 二、最强dna打造的金蛋——fm99.9实现的创新实践 1.最快的连线新闻,n方通话的有效运用,让fm99.9迅速成为第一新闻广播。电视办广播,其本身就具有先天的优势。首先,电视的资源,特别是对一档品牌节目来说,进行品牌的跨界移植和传播,天生的亲近感会让一个新的广播频率迅速成长。fm99.9的新闻节目基于电视版《都市快报》的资源优势,主打“最快的连线新闻”。《都市快报》的新闻热线83145678,每天有近两千条新闻线索,这对任何一档电视栏目来说,都是无法消化的新闻资源,fm99.9则通过整合现有线索资源和采编队伍,充分发挥广播做连线报道快速传播的优势,让fm99.9迅速成长为第一新闻广播。广播节目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又有转瞬即逝的传播特点,如何在第一时间尽可能把新闻事件的原声原貌客观真实的展示给听众,如何透过表象对新闻事件抽丝剥茧、进行深层次挖掘,让广播新闻连线更生动、情节更富有戏剧性,fm99.9将n方通话的模式引入广播新闻连线报道,凡节目中遇到有新闻点可挖的热线,编辑、主持人都会大胆尝试这一新鲜模式,对新闻进行进行式报道和延伸式链接。实践证明,n方通话系统模型是一种符合广播新闻规律,使广播新闻变得立体起来的全新模式。列举几个事例阐述n方通话在广播传播方面的优势。 2010年7月13日15时40分,接到新闻热线西安北郊有人持枪抢劫。fm99.9立即启动新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打破栏目界限,及时跟进、实时连线,以最快的速度,多层次多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了长达6小时的现场直播,直至案件告破。在前方记者发回现场报道的同时,fm99.9还通过新浪微博及时传递抓捕抢匪进程。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腾讯网、网易新闻、西部网等19家知名网络媒体纷纷转载fm99.9的新闻内容,使fm99.9成功实现全国范围的网络传播宣传。2010年7月29日凌晨0?13分,一名从甘肃天水赶往西安治病的女婴被堵在西宝高速上,生命垂危。接到热线后,在fm99.9主持人的调度下,一场护送天水宝宝的“爱心大接力”在凌晨展开,西咸两地广大出租车司机、私家车主、医生、警察、120救护车听着广播将天水宝宝从高速公路一路护送到西京医院接受救治。这场连续四个小时的独家直播报道第二天就被全国各地30余家门户网站转载,西安晚报以整版篇幅对fm99.9此次报道进行追踪,中央电视台《讲述》栏目专程赴西安就这一事件制作专题节目。在fm99.9对新闻事件进行跟进是报道的同时,行业内又在对fm99.9的报道展开跨媒体转载,从而进一步扩大了fm99.9的影响力,报道的成功也进一步验证了fm99.9在广大出租车群体、私家车群体中的广泛号召力与影响力,体现了n方通话这一广播新闻报道新模型的威力。2011年11月14日早7?40左右,西安太白路与科创路十字西南角嘉天国际公寓一层店铺发生爆炸,冲击波伤及路边公交站侯车人员和行人。fm99.9接到线索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报道应急预案,派出多路记者赶赴事发现场、医院进行采访报道。在最先做出广播连线报道的同时,通过fm99.9官方微博、西部网等媒体第一时间发出文字消息。全国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fm99.9的第一手消息,一时间使fm99.9成为该事件官方消息的渠道。fm99.9再次成功实现大范围的网络传播宣传。 2.最范儿的心情音乐,谁在听广播。谁在听广播?最主要有三大群体,一是出租车司机,二是有车族,三是学生。从听众的角度,fm99.9专门设置了一档《夜班taxi》节目,从晚间0点一直到凌晨6点,6小时大时段无主题节目,在其他广播频率轻视夜间节目,甚至放弃夜间节目之时,fm99.9看准夜间市场和机会,用频率主力团队强势开辟夜间收听市场,节目主动引导出租司机参与节目,节目中为出租司机解答政策、法律疑难问题,倾听出租司机讲述生活不易,化解听众愁苦,引导出租司机在节目中互相点歌、唱歌,成为一个有用、有趣的夜间听觉盛宴。现在fm99.9已经全国第一个夜间六小时大时段全时直播的广播频率。以《宿舍飙歌会》为代表的音乐娱乐节目在西咸两地的高校间引发参与热潮,《宿舍飙歌会》、《都市狂欢夜》等品牌节目的主持人微博每期节目的参与量突破千人大关,1个半小时的节目短信参与每期高达300条以上。其外场活动“全城热唱”、“校园歌喉战”听众参与热情高涨,活动现场高潮迭起。 3.经济类节目全新经营模式。fm99.9的各档经济类节目表现也甚为抢眼。《美食娱乐天地》送出了数千张白吃卡,每周一次“白吃团”活动运行。到目前,越来越多的听众表示愿意以“掏钱来陪吃”的方式参与节目的线下活动!房产类节目《都市新家园》在房产业界赢得广泛关注,节目嘉宾很重视参与节目的机会,每次前来做客直播间的嘉宾都要求保存节目资料,而节目与嘉宾的良好沟通也使得这档节目目前积累了丰富的房产产业链资源,对进一步开拓节目内容打下良好基础! 4.频率活动、策划独具创新,吸引商家高度关注。开播以来,fm99.9还针对不同发展时期的目标受众的特点,策划实施了一场场特色明晰、受众参与度强的外场活动,深得目标受众——出租车司机及私家车主的广泛关注。 2010年2月8日、12月23日、2011年12月27日,fm99.9成功举办了三届“taxi新年联欢晚会”,共有约5000名的哥的姐现场观看了晚会的盛况。节目实况不但在fm99.9节目中播出,并且通过fm99.9官方网站,以及陕西广播电视台二套都市青春频道广泛传播,在出租车行业引起热烈反响,现在,出租车司机已成为fm99.9最坚定的支持者,fm99.9“taxi新年联欢晚会”也成为了出租行业的品牌活动。 2010年 “3·18”的哥王涛遇害案发生后,fm99.9专门印制了上万份安全提示车贴向出租司机发放。联合《都市热线——周姐帮忙节目》在广电中心门前举行了为的哥募捐活动,发动全城的的哥的姐和私家车车主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得到出租车司机及私家车主的广泛参与,活动现场频现感人场面.2010年、2011年6月,陕西广播电视台调频广播fm99.9两次主办 “爱心世园齐参与,爱心送考暖人心”西安世园会爱心送考活动。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单位,频率开通热线接受需要送考服务的考生报名,将报名考生与参与送考的广大私家车主及出租车司机进行配对,并在高考当天派出15路记者,全方位报道高考信息及送考活动。2011年7月开始策划并实施的宿舍飙歌会全城热唱之校园歌喉战,在西安八所高校举行针对西安高校的线下活动,选取每所学校的飙歌达人进行年度大pk,组成全新本地歌唱天团“玖立方”。在这些针对目标受众所设计的活动中,f99.9在稳固出租车收听人群的前提下,在私家车车主和学生中获得良好口碑及广泛关注。 fm99.9的创新之举,带来的跨界传播的受益也非同一般。它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内容上的支出成本,全天24小时开播的调频fm99.9员工不到30人,在岗位设置上fm99.9没有设置记者,一线岗位只有编辑、导播和主持人,所有记者都是电视版《都市快报》的记者,这样最大限度的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的技术优势,发挥不同媒体的协同效应,fm99.9把同样的内容根据不同媒体受众的不同需求多次利用,争得了更大的市场份额;第三,跨界传播也为广告客户拓展多元化的盈利渠道, 一次售卖,多次传播,使得跨媒体集团在价值评估方面比单一媒体公司更受投资者追捧。开播后第一年的收益就比原先翻了5倍,今年继续以20%的速度上涨。收听率也稳居西安地区广播频率第一阵营。 fm99.9在电视、广播、网络这三网合一方面的积极探索和优秀表现,在第三届中国品牌媒体高峰论坛上,陕西广播电视台调频广播fm99.9以跨界传播、融合创新的成功实践;n方通话打造最快连线新闻的独特报道模型以及开播以来的快速成长表现,被评为“2009—2010中国最具品牌创新力的广播频率”。 两年来我们的感受是,身处全媒体的时代,每种媒介都必须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功能互补,融合创新、跨界创新,最终成为全媒体产业格局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 广播电视论文:广播电视台实施业务通道建设的关键环节 为了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的环境,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于2008年下半年着手全面推进实施员工多通道职业发展的建设工作。两年多来,在广播、电视的绝大多数部门中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给员工提供了业务方向的职业发展通道,为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引导员工重视业务能力的学习和提高,淡化官本位思想起到了促进作用。本文结合2010年在江苏广电总台广播传媒中心开展的业务通道推进工作,谈谈开展业务多通道建设的一点体会。 一、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业务通道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首先,认真学习《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业务通道员工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2009年度业务通道启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这项工作开展的各项细节。 其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四步走:1.准备工作;2.沟通和调研;3.制定实施细则;4.报批和实施。 第三,梳理核对人员信息,为多通道人员模拟进岗创造条件。 第四,开展多通道工作培训。请人力资源咨询公司针对多通道的认识、多通道体系设计思路和典型案例三个方面,对中心100多名科以上干部进行了培训。 二、反复沟通,找准各部门实施的难点 2010年3月到5月,广播人事分部先后两次深入部门进行沟通调研。 第一次沟通,围绕5个话题展开:1.为什么要进行业务多通道建设;2.广播实施多通道建设步骤;3.总台专业通道设置;4.员工多通道进岗模拟;5.需要人事部门和实施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通过第一次沟通,让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为什么要实施,怎么实施,以及人事部门和实施部门的工作分工。 第二次沟通,就各部门在拟定的实施细则和人员模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入进行讨论。就新闻广播部如何解决历史遗留的老人安排问题和实施时间问题,各频率导播和行政岗位是否进入业务通道问题,广播技术部实施范围问题,形成初步共识,个别难题形成建议意见报中心领导和总台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 三、将多通道建设作为促进员工业务能力提高的抓手 广播传媒中心员工行为短期化倾向较为明显,比较重视收听率、收听排名等指标,不太重视支撑这一数据背后的业务能力的学习和提高。为扭转这一不利于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趋势,我们在多通道上岗条件上强化了对持证上岗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 四、通过多通道的实施,提高一线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建设 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广播各部门在人才业务建设方面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像新闻广播部和生活广播部无论是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播音员主持人和记者编辑队伍持证上岗率都很高,说明该部门领导重视管理和业务能力建设。也有一些部门的员工对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视程度不够,需要该部门领导进一步督促推进。 五、条件设置上,岗位安排上要照顾好两个年龄段员工的积极性 广播新闻部和广播技术部有较多的在编老体制员工,一些老同志的能力体力已跟不上现在工作岗位的要求,一些老同志只愿承担他们份内的工作,对部门安排的其他或有一定难度的工作不愿多承担。但他们毕竟还在工作岗位,且占据一定的高级岗位。由于指标所限,如果他们不让岗位,表现优秀的年轻人就没有机会。还有一些现在还未进入高级岗位的老同志,他们工作态度积极,业绩较好,一直对进入高级岗位满怀期待。如何实施才能正确处理好两个年龄段员工积极性的调动问题?我们在条件设置上,既安排了年龄条件,又给符合一定业绩条件的超龄人员安排了破格条件。对指标超标的部门建议为改革付出一定的成本,将已在岗的老同志作为存量保留。 六、坚持绩效导向和薪酬挂钩原则 让具备什么条件的员工岗位晋升?如何让上岗的员工永葆工作动力?坚持绩效导向的原则。以往职称与待遇挂钩的年代里,职称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业务通道。职称评聘基本上以学历、资历、获奖、论文等硬条件为导向,且一旦上岗就要一直聘下去。发展成为职称评聘只与过去做的好有关,将来做的好不好无所谓。业绩不好的人,只要硬条件符合,要想晋升,单位还没有太多的约束手段。造成忙事的人没有时间准备材料评职称,评上去的相当一部分人是业绩不太好的人。所以,不论是上岗,还是续岗,都要以绩效为导向,以业绩论英雄。 此外,业务通道与薪酬挂钩也是必须坚持的。一方面,在什么岗就拿什么薪(目标薪酬标准和基本薪酬),一方面,业绩达标的员工一定要拿到与同一行政职务相当的薪酬水平。这样才能淡化官本位思想,才有可能让业务好的人在业务岗位上大放异彩。 业务通道建设是一项长期坚持才能见效的工作,它的成功实施还需要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管理制度的配合,政策和制度还需要不断探索优化。 广播电视论文:浅析三网融合的推广与广播电视传媒体制内含革新 摘要 2010年是中国推进三网融合的关键之年。国家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对广电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传统、新兴媒体而言,是博弈也是合作。借三网融合的东风,广电将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和国家发展战略之中。以融合为契机,广电应加速体制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转变运营模式和经营理念,适应市场竞争和用户需求;以融合为平台,推动事企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链形成、“大媒体”产业融合。广电传媒正面临着革新开放的新纪元。 关键词 融合 多元 集约 分权 法制监管 市场化 融万物之钟灵,合天地之毓秀。宋朝陈亮于《书赵永丰训之行录后》有言,“天人报应,尚堕渺茫;上下融合,实关激劝。”融合,调和、和洽之意。融合与分离若即若离,影形相继,于多维空间内交错相织,架构而成多元世界。信息融合、文化融合、产业融合、人才融合、资源融合,“融合”一词已经融合入社会生活、经济文化生活等众多领域。传统媒体日趋向“大媒体”产业转变,时至今日,三网融合逐渐被人们熟知。所谓“三网融合”是一种广义的、社会化的说法,在现阶段它并不意味着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其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无缝覆盖,业务层上互相渗透和交叉,应用层上趋向使用统一的ip协议,在经营上互相竞争、互相合作,朝着向人类提供多样化、多媒体化、个性化服务的同一目标逐渐交汇在一起,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也逐渐趋向统一。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在全球化语境中,三网融合的稳步推进将改革信息、文化的传播形式及传输渠道,更对社会价值观的重组及整合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也为政治、经济、文化的百花齐放搭建了平台。 三网融合是全球信息产生发展的趋势,是衡量一个国家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标志,西方发达国家把它作为新一轮it技术竞争的重要内容。1996年,美国公布了《新电信法》为三网融合扫清了法律障碍,此法允许长话、市话、广播、有线电视、影视服务等业务向渗透,整个电信市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竞争性准入许可。我国也较早提出了三网融合,2001年3月15日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2006年3月14日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再度提出“三网融合”,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建设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商业化应用;制定和完善网络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2010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并审议通过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 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三网融合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2010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改造,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基本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915年为推广阶段,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的网络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2010年6月,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主持召开了国家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会上通过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阶段主要任务和试点区域应有的技术管理条件。在试点方案中,广电总局独家负责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包括epg计费管理、通过有线网开展完整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传送和ip电话业务。对于广电而言,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一 大时代融合氛围中广电节目内涵的延伸与发展 河道交错,孕育人类文明;历史纵横,文化源远流长。智慧的火光照亮中世纪的漫漫黑夜。现代性在社会、文化领域复苏,引领着时代的变迁——新时期的降生和过渡。如先贤有言“人的精神已经跟他旧日的生活与观念世界决裂,正使旧日的一切葬入于过去而着手进行他的自我改造 ”。自由、民主、平等、法制思潮相互冲击,汇成河流,洗去蒙昧的泥淖,启示的浪花跃于历史的长河,短暂的一瞬,折射出万丈光芒。世纪的更替,轮回的流转,文化的交融始终贯穿其中。丝绸之路绵延于无垠沙漠,交汇亚欧文明;茶马古道辗转于平原沟壑,通达古今。文化如溪水,潺潺涓涓,流淌至今,万物生。文化交流最浅白的表现形式和载体是信息的互换,媒介是传输信息的桥梁。鸿雁传书,古道驿马,信息交互穿越时空,跨越国界,在波折与撞击中,文明之光普照时代。21世纪信息高速公路快速发展,为民族沟通,经济融合,民主全球化提供了更便捷的渠道。奇异的思想、先锋的理念在这“新时期”交汇,这是人类精神文化的饕餮聚餐。合而不同,求同存异是原则,理性解放,呼吁创新是目的。作为信息传播的“前沿阵地”,广电在融合浪潮中的地位攸关重要。改革开放30年来,与信息产业和其他一些优势行业企业相比,广电在开放的程度、市场化的程度、思想观念解放的程度都相对落后。一定程度上缘于制度、政策、社会环境的制约,但关键的是观念的滞后。笔者认为滞后与先进本是相对而言,并没有精确的界限,滞后向先进的演化是历史选择的过程。人类的发展历史也是文明的演进历史,新世纪以融合为原点而推进的时代变迁,也是再文明的过程。在此再文明的过程中,广电的社会功能、传播功能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广电媒介既是向导,也是引领“解放”的先驱。【1】截止2009年,全国共有广播电台251座,电视台272座,3985套开路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有线电视网络400多万公里,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6.31%、97.23%。广电媒介在全国范围内的高覆盖率为新时期的再文明提供了物质性的保障,真正意义上的跨地域、跨风俗融合还有赖于三网融合的普及。 全球化一词最早出现在经济领域,表现为惊人规模的“金融资本”流动。此外,今天的全球化还体现为由通讯技术的飞速进步引起的互联网的兴旺普及。全球化的过程对于不同民族而言是兼容、吸纳、创新的过程。近一步而言,全球化导致的“趋同”是浅薄的,而导致的“逐异”却是深刻的。趋同逐异的后果是社会变迁,是形形色色意识形态的兴起,甚至会引起民族国家间的冲突。举例而言,【2】当新自由主义成了新的世界主流思潮。国际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追求“平等和公正”不再是国际政治生活的主流。什么新殖民主义,什么南北谈判等等,统统让位于全球化,让位于各国间的自由竞争。表面上看这种信仰提倡每个人和每个国家,无论贫富,都必须自己帮助自己,自己拯救自己。实际上这种信仰提倡的是强者对弱者的“自由竞争”,资本对劳动的“自由竞争”,强国对弱国的“自由竞争”。“选择”与取舍是化冲突为融合的有效途径。让新自由主义成为符合本民族特质的自由主义。互联网的普及是文化全球化的载体,正确把握经济需求和社会责任,促进虚拟与现实的共生在于取舍。广电传媒也面临着相似的问题,低级趣味与雅致新颖的界定基于选择。对于不同文化内容的选择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价值体系。反向来看,有利于社会价值体系发展创新的文化内容是正确的选择,笔者认为,这是广电传媒在融合浪潮中履行“守门人”职责的要义所在。在日益视像化的人类生活中,广播电视充斥着喧嚣和肤浅,价值探求的淡化,深层思考的缺失。价值体系的完善和构建不仅是社会现代化的要求,更是广电传媒自身在多元价值取向环境下取舍标准的要求。民主与法制为历代有识之士追求,是实现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公民意识的觉醒是民主思想传播的表现。自20世纪90年代起,民生类节目兴起,互动的形式,平民化的视角让此类节目广受社会各界好评,百姓享有话语权,民愿民生得以反映。在多角度反映人们生活的基础之上,培养公民主动参与社会建设,解决社会问题是民生节目发展的新方向。客体与主体地位的转换才真正是民生利益的所在。 20世纪的中国文化界,阴霾密布,万马齐喑。帝国主义的侵略,北洋军阀的独裁,压制进步势力,禁锢人们思想。新文化运动如一夜春风,吹皱死寂的湖面。一场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猛烈抨击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文化启蒙运动轰轰烈烈展开。自由主义,民主科学的思想广泛传播,开启民智。中国现代社会主义思潮可以在这次运动中找到源头。创新是民族得以延续的源泉,创新是交融后的扬弃和发展。多元是融合的延伸。介于跨国界文化交流活动的展开,世博会、亚运会的举办,多元化的意识形态正逐渐侵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社会价值体系。不同的文化之间虽有撞击和冲突,但正是在“逐异”的过程中新锐的思想萌生。作为国家宣传机构的广播电视传媒,担负着文化外交、国际讯息交流的重要职能,在多元化全球化的历史潮流中,应为多边交流搭建宽广平台。以客观中立的视角剖析时事风云,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包容前沿思想,拓宽广度,吐故纳新。在中央台的引领下,积极开设国际频道,互换优秀专题节目、影视作品,可谓新时期的开启民智。如何在“文化壁垒”和“文化桥梁”的角色中自如转换是“新时期”广电面临的挑战。由于中国广电业高度的行政依附性,广电业的格局是按行政区划和级别建台,各自为政、分散发展。这种带有地方保护性质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多元文化的传播。作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喉舌,广电是意识形态安全的捍卫者,但是不能因为少数有反动倾向的激进思想而因噎废食。相反,提高政策容忍度,减少跨地域跨国界信息传播障碍,也许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有效途径。时期先进的西方理念、白话文运动对思想解放、清除封建落后礼教起到重要的作用。广播电视业的根本职能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是广电传媒发展的内涵和准则,不能与“喉舌“作用等量齐观。有朝一日,当民主与平等遍及世界的每一角落,文化法制也许可以和政权机构分庭抗礼。文化领域的自由平等主要体现在话语权和知情权得以保障,政策管制的放松与法律条文的完善是由封闭到开放的过渡。【3】早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就出现一股政府对媒体特别是电子媒体放松管制的潮流。1996年,美国颁布《联邦电信法》,将放松规制推进到一个新阶段。法制的完善对于广电和政府而言应是“双赢”的,法律、法规比政策的透明度要高,法律、法规使我国文化政策规范化、具体化,更具稳定性,也给予了广电更大的自由度和发展空间。 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信息的采集、传播的速度和规模达到空前的水平,实现了全球的信息共享与交互,它已经成为信息社会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现代通信和传播技术,大大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由广播、电视、卫星通信、电子计算机通信等技术手段形成了微波、光纤通信网络,克服了传统的时间和空间障碍,将世界更进一步地联结为一体。人们在享受信息资源的同时,信息爆炸、信息泛滥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信息缺乏管理或管理不善,信息的、传播失去控制,产生了大量虚假信息、无用信息,造成信息环境的污染和“信息垃圾”的产生。繁杂的信息干扰人们处理信息的能力,降低决策效率,甚至导致决策失误或是难以作出最佳决策。近些年日益兴起的“快餐文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有学者认为【4】快餐文化是现代社会的必然产物。社会生活的激越节奏和激烈的竞争态势使得每个回到家中的人唯一的愿望就是让脑子和身体同时得到休息,让思维去放松,让情绪在最简单最直白的状态里获得愉悦,因此,社会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必然形成文化的大众化、平民化。生活节奏加快,休闲方式增多,文化的“快餐化”势所必然。当然也不能否定快餐文化的实质就是文化含量稀薄,蓄意炒作、相互复制、膨化发泡的观点。笔者认为,把握“取舍”原则是广电传媒在一片喧嚣中紧跟时代节奏,稳步发展的关键。信息的利用价值应该成为取舍的标准。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文化传播应具有教化和普世的影响力。因此广电节目选材的锲子应当精准,内容应更有深度、针对性。避免全国电视节目盲目跟风,同质化低质化现象泛滥。凤凰县有线台在此方面有先见之明。《凤凰民营之窗》、《凤凰旅游产业》等一系列节目紧扣重大经济决策,对各类经济动态信息进行准确、及时、深层次的报道,使得经济信息能够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领域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目前,我国广播电视信息服务才刚刚开始,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产业开发价值,有助于节目经营,推动广播电视产业改革。合理的重组整合信息、趋长避短、化庸俗为雅致应该在取舍过程中得以体现。“多元”的含义是丰富的也是值得把玩的,信息的繁冗未必是多元;文化形态的多样未必是多元。笔者认为,多元在由“广”到“精”再到“广”的融合演化过程中产生,是创新的源泉,是集约的精粹。因此选择、整合、延伸的理念对于信息时代的广电传媒而言是值得秉承的。快餐文化是多数人的大众文化,快餐文化或许也可以成为少数人的“简约文化”。 二 三网融合环境里广电传媒内外管理体制革新 市场经济的逐步成熟,对外开放在上层建筑领域的进一步扩大,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传播观念的改变,给传播业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广电传媒正处在一个深刻的转型期,以体制改革、数字化和产业化发展为标志,以体制上从计划事业型向事业产业转型,技术上以模拟技术体系向数字技术体系转换,功能上以传统传媒向现代传媒转变为主要内容。广电体制改革在整体转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广电体制就是指广播电视的组织制度和体系建设;广播电视制度,是指由一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决定的,由广播电视所有权、广播电视基本性质、广播电视基本目标等方面所构成的体系。【5】有学者认为,广电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力,广电生产力是信息生产力。与之相应,广播电视体制就以一种生产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研究广播电视体制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体制研究,寻找能够合理促进广电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和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中国广电体制凸显了广电政治属性,意识形态属性,与中国的行政区划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制度相适应。体制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发展壮大,参与国际竞争的最大问题。 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格局基本上是与行政区划向对应的。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计划体制色彩,现行广电体制特点如下:首先是国家所有,政府主办;其次是管办结合,二位一体。各级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办”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职能,又是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监管者,承担着“管”的职能,集宣传、事业、管理三种职能于一体,对三个方面的工作全面负责;再次是四级办、分级管,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管理上实行“条块结合,以快为主”。即省本级及省级以下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上级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与本级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地方领导为主体;最后是公益性、各级各类广播讨电视台是以实现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的事业单位,不是营利性组织。不难看出,我国广电机构格局基本上按行政区划和行政级别设立,管理高度集中,部门旁多,就目前来看,形成了以省级广电集团为基本单位的“诸侯林立”格局。走过80年风风雨雨的中国广电体制有其传统的优势。四级办、分管的模式促使广电能够比较有效地完成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实现广电媒体作为党、政府和人民喉舌的功能,保障意识形态的安全,保障人们享受公益型信息服务的权利。换言之,中国目前的广电体制的最大优势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广电媒体作为事业机关和宣传机构的功能。强有力的具有高度行政依附性的广播电视体制,在实施大的事业项目时有利于统一认识、集中精力、快速有效的推行和完成计划。当然,弊端缺陷也是不可避免的。从广播电视格局上看,广播机构不能突破行政壁垒,散滥现象无法根治,发展空间饱和,层级矛盾突出。“做大做强”是我国广电业的一个梦想,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对外开放环境下发展广电业的必然要求。从管理体制上看,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多头管理;电视管理机构的数量也十分庞大,这就使得广电管理的权限过于分散,层级过多,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低下。我国的广电体制作为一种生产关系,正在从原来适应广电生产力的发展逐步转向不适应广电生产力的发展甚至是阻碍广电生产力的发展。广电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是时代的要求。 任何一种改革或改良都与历史背景紧密相连,广电体制改革亦然。政治力量、经济力量、技术力量是广电体制形成演变的主要推动力。中国广电业的格局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由政治需求决定的。中国广电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关系是政治体制决定了广电体制的面貌和结构,广电体制为政治体制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广电体制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计划体制下的高度行政化管理体制有利于党和政府对广电机构的直接控制,有利于保证宣传效果和意识形态安全。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地方资源,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有利于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快速推进我国广电事业建设。在“新时期”里,各行各业在技术、理念、管理体系等方面全面升级。高度行政化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和广电产业的发展,行政壁垒不利于广电节目的流通、体制内部的更新。虽然广电集团也通过各种形式尝试进行跨地域运作,但是行政壁垒依然难以逾越。各行政区划内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发展空间区域饱和,层级矛盾突出。高新技术,特便是信息技术支撑的新广播媒介在节目制作、传输模式、覆盖范围、商业模式上都有很多异于传统的地方,轻松逾越行政关卡,因此新媒介从经营、管理、运作多方面向广电提出挑战。笔者认为,职能集约转变、机构精简是广电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建构法制化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可以说是对政府职能的“分权”。严格准确的执法,对相同的管理事项、同类的管理对象进行普遍调整。减轻政府对广电体制的监管职能,凸显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即可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亦可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壁垒,为广电提供更宽阔的发展空间。媒体集团化背景下的新两级办电视是广电传媒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的举措。两级管理体制是广电业发展初期,对应于大行政区划逐步建立起来的;多级管理体制对应于中央、省、市、县四级行政体制;新两级体制加强了中央和省(区)两级管理权力,减弱了市县广电局的管理权力,以期提高管理效率,给广电产业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具体阐述,两级模式对于各地方广电来说,可能意味着堵上了一扇进入新媒体运营的大门。因为即使地方广电可以建设播控分平台,但分平台必须使用总平台的管理体系、用户服务体系,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广电的权限。两级模式,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了和各地方广电合作的机会。iptv、3g手机视频牌照的机构往往很强势,而在两级模式下,各地方广电自建播控平台的热情受阻。这样,电信运营商可以绕开iptv、3g手机视频牌照商,而与各省级地方广电开展合作,出钱出力建设分平台,开展相关视频业务。这是符合大媒体融合需求的。笔者认为,不仅仅是地方广电局,地方政府、地方党委宣传部的权限也应受到一定限制。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可以由逐渐完善的法制部门承担,宣传文化部门、机构与地方广电机构形成地域性的媒体集团,直接受控于。精简机构,缩短节目融资、制播、审核的过程,以节目的社会公益性为内在尺度,积极面对市场,强调节目的使用价值和“使用率”是广电在转型时期应注意的方面。此外,笔者认为,随着全球文化产业的形成,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媒体传播业的立法进程迫在眉睫,应争取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提升到法律高度,保障文化事企业的发展。 三 三网融合浪潮中广电传媒运营体制的挑战和创新 电视业务是广电企业的传统业务,也是核心业务,是广电企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国内iptv用户数迅速增长,截止到2009年底已经达到460万,其中中国电信占据70%以上的市场份额,这给有线电视运营商带来了较大的冲击。随着三网融合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电信运营商将正式获得经营iptv的牌照,同时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这进一步威胁广电企业的电视业务,使广电企业在三网融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其次,由于广电运营商是政府事业单位体制,广电传媒缺少相应的市场化运作经验,全国只有少数广电运营商完成了“政转企”的转型,绝大多数企业仍处于转型过程中。我国的电信运营商经过多次改革与重组,积累了丰富的市场化运作经验,在业务运营、营销、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都具备比广电运营商更强的能力。此外,广电网络的整和程度较低,基本是省网层面的网络整合,大量的有线电视用户仍归尚未完成整合的县级的有线网络公司所有,进一步整合有较大难度。这无疑也增添了广电在三网融合后市场化运营体制改革的障碍。笔者认为广电运营的市场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制播方式的市场化,融资、传输的市场化。 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体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制播体制并不是单一的孤立体制,它本身就是广播电视体制中产业体制的一部分。我国广播体制正在从制播合一向制播分离的阶段过渡,民营电视制作机构不断增长,节目交换初具规模,制播体制改革的主体是制播分离,但是制播分离并不是制播体制改革的全部分。“制播分离”概念最早于20世纪初提出,是指电视节目的生产制作与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分别由不同单位负责的一种制度性安排。制播分离在封闭的电视发展模式上打开一个缺口。其先导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有学者研究指出,制播体制改革牵涉到的电视市场有资本市场、生产市场、播出市场、流通市场、消费市场、调查市场等。制播分离的优势在于可以提高制作效率,节约制作成本,减少浪费现象,并且能够考虑到受众多元化需求。对于电视台来说,与制作公司合作,采用外包、委托制作、交换、贴片广告等方式从社会制作公司获得更为专业、成本更低的节目,是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与制作公司合作,同时也有利于节目市场的成熟,制播关系市场化程度提高。有学者提出,在学界一片“节目多元化、社会化”的呼声中,也应区分“制播分离和制播分立”的含义。笔者认为,对于“制播分立”和制播“分离”的探讨不能妄下评论,必须在传媒产业化的环境中结合整个广电传媒的运作体制分析,多头管理模式是现行广电管理体制的特点。新两级制度,一定程度上是对原有体制的革新。“事企分离”也许将成为广电发展的主流趋势。审核监管体系的完善应与“事企分离”同时进行。加强与民营电视制作公司合作,进而与之融合,促进广电事业单位和传媒企业集团的分离,事业单位逐步向审核监管、宣传、舆论调控的方向发展。简而言之,也就是“制播分立、事业分离”。制播分离促进了电视产业进程,为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进入电视领域打开了一条通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在节目制作和发行领域由政府和电视台配置资源的方式。市场机制开始起作用,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会形成全国性的节目市场和发行、销售网络。在节目领域率先打破地域与行政分割,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同时,引入分离模式,也有利于我国电视业与国际接轨,与国外的资本融通和节目交流将变得更加容易。制播分离首先在节目制播领域形成产业链,而这一链条也是整合电视产业链中的开始部分和最重要的部分。 四 三网融合后大媒体产业的形成和广电集团的发展 【6】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传媒市场化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传媒领域内部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还是十分僵化的,资金严重短缺和资产闲置共存。一方面难以利用闲置资产调剂收入、增加收入、扩大生产能力;另一方面难以根据市场需要,灵活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以广电为例,环节壁垒森严,条块分割、条条分割困局严重,难以适应多变的市场需求。我国自主创新的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完成了技术研发、标准体系建立、设备产业化、规模试验、运营体系建立等工作,初步走出了一条以自主创新、民族工业为支撑的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产业化为方向,服务社会为任务,广泛融纳社会资金,反哺体制是移动多媒体占据优势的措施,值得广电借鉴。 经历了大致150年的历史进程,电信业和传媒业终于从各自分立的产业状态经过产业融合演变为新的产业形态大媒体产业。【7】大媒体产业现象并不是孤立的个别的产业现象,而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产业现象,信息传播领域的产业融合是大媒体产业形成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在“三网融合”的条件下,电信业和传媒业的融合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大媒体产业是一个跨越国家地区边界的,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本运作,市场竞争和企业管理的产业体系。三网融合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显现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一场比特引发的技术革命把“地球村”全面带入一个崭新的信息时代数字化生存成为“村民”未来生活之一。其二,跨媒介,即大媒体产业涵盖了多种媒介形式,而且不同的媒介形式之间还正在发生并进行着相互之间的媒介融合。三网融合最终将成为三屏融合,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排名前五的广告大国。自1978年到2007年底,我国出版社从105家发展到578家期刊,从930种增加到9468种。图书产品从1.5万种增加到24.8万种。印数从3..5亿册增加到62.93亿册。近些年,先后建立近100家传媒集团分属报业系统、出版系统、期刊系统和广电系统。再次为跨产业,即指大媒体产业突破了原有电信业和传媒业之间的产业边界,打破了原有的相分立的格局,跨越了原先不同的产业范围和领域。 传媒集团的形成是大媒体产业业形成的必经环节。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广电集团化建设的市场环境仍未形成。【8】广电集团是指一个实力(或少数几个)实力雄厚的广电媒体为核心,以产权关系为纽带,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以及资产、产品技术、契约等多种形式链接在一起的媒体联合组织或利益共同体。广电集团化就是若干广电实体按照市场运作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联合、兼并、控股等方式形成广电集团的过程。也是借助市场这只“看不见得手”实现频道、节目、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有效合理配置,加强分工、协作,提高资源利用率的过程。“四级办”虽然促进了我国广电初期的大发展,但是它也造成了我国电视格局过度行政化的现象。行政区划和级别的壁垒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管办不分的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经营管理,集团化恰恰是一种通过企业间的联合而形成群集经营效果的过程。它们可以打破企业之间的封闭状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自中国加入wto后,外国广电传媒进入中国的方式将倾向电视节目和频道落地,与中方合作进行本土化节目制作等,直接和我国广电传媒业展开竞争。而我国的广电机构普遍规模不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高,竞争力不强,和国外的广电传媒企业比起来,实力相差甚远。集团化的形成有利于整体实力的提高,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为集团跨媒体、跨地域经营创造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改革中国广电产业的格局。举例而言,上海文广传媒集团的《第一财经日报》,就是先在集团内部形成“第一财经频道”和“第一财经频道”品牌后再与广州日报业集团、北京青年报社联合推出。三大强势媒体合作,铸就了中国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跨媒体地域报纸。“第一财经日报”的成功运营值得广电借鉴。截至2009年,我国付费电视节目达148套,节目市场化的大气候逐渐形成。有学者呼吁,付费电视节目应以内容为核心,资源的匮乏是付费节目面临的困境。笔者认为可以借助付费节目的推广,推进广电与互联网的融合。付费节目除具有鲜明的特色外,还应为受众提供实用、有价值的信息。互联网便捷、高效,渗透性强,做为多种信息呈现形式的载体更符合快节奏的现代生活方式,具有着广电和传统媒体难以匹敌的优势。在解决技术问题的前提下,广电若与互联网合作,将付费节目以网络电视的形式制播,或许可以获多的盈利。 广播电视论文:广播电视新闻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培育与探索 摘要:在探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为基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综合改革,建立比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本专业的特色化发展探索新路。 关键词:广播电视新闻学 人才培养模式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新闻与传播教育在国内超常规发展,其中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是发展最快的专业之一。不仅老牌综合性大学、师范类院校、理工类院校开办了该专业,一大批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也加入了竞争的行列。在红火的办学热潮中,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现状却不太令人满意。重庆文理学院于2003年在文学与传媒学院设立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近几年来,文学与传媒学院在培养应用型人才理念的指导下,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通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促进课程教学改革、拓展实践培养途径、优化学生能力评价机制等方式,建立起较完整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该专业的发展摸索出一条新路。 一、课程改革:从补充到融合 在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建设之初,学院通过调研相关单位的用人需求和收集学生的意见,增开了部分基础课程。但实际效果不理想,理论课开得越来越全面,面对市场多样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变动的能力太低,未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课时量的增加还挤占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为此,学院注重实习基地的建设和毕业实习的管理。希望把社会生产实践作为专业教学和课程学习的补充和延伸。2008年初,配合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举措,学院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结构调整采取了变补充为融合的思路,充分肯定社会生产实践本身的重要地位,从一种相互融合的思路进行专业课程的改革。 1.课程类型多元化,行业专家进课堂。学院通过特定考核机制,遴选部分课程,聘请了一部分经验丰富的业界精英进入课堂。由于学校远离省会主城办学,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意见,在该专业灵活开设短课程、微课程和学术讲座,让学生边学理论知识边昕来自社会生产一线的经验知识。 2.试行顶岗实习,培养双师型教师。为进一步增强该专业学生的应用能力,建立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对接的良性机制,学院在二年级、三年级试行部分学生顶岗实习制。实践基地或者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项目报批的方式,申请一定数量的学生直接到相关工作岗位去顶岗工作,由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在工作岗位上,学生基本能尽快熟悉业务。有效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另外,学校和学院各拿出一部分资金,要求该专业教师进入传媒机构或者传媒企业学习或顶岗工作。如2010年暑期,该专业有3名教师分别进入《重庆晨报》和重庆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学习,时间为30天至40天。教师不仅熟悉了业务,也提升了能力,更新了知识。 3.整合院校两级课程,增强课程的广泛性。为了给予学生更多的选课自由。学院对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先后又进行了3次微调,一是在总量上压缩了学时学分,增加部分课程的实践环节;二是在保证该专业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的前提下,将专业选修课分为播音主持、报刊编辑、网络编辑三个模块,让学生根据兴趣与发展需求选择不同的模块;三是增大了选修课的范围,在学科专业之间建立广泛的联系,提供为公共选修课平台。 二、培养途径:从多渠道到全方位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改革初期,学院把重心放在课程体系和专业实践体系的建设上。在强调理论课堂教学的同时,注重拓展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内涵,多渠道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于此同时,除了专业教师,邀请学生管理人员、校外专业人士参与指导学生,将校园媒体和校外媒体相结合,提高学生应用能力和适应能力的舞台,构建出一套学生大实践教学体系,力求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灵活开展多种实践形式。通过教研室研讨,对《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纪录片创作》等传统理论课程明确要求拆分出理论教学课和实训教学课时,分别制定教学大纲,要求学生在期末以项目制的形式交出作品。学院组织学生集中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期间的短期实践,例如如学校所在地重庆永川区的近几年的房交会、旅游艺术节和学院艺术节等重大活动,都由该专业学生承担了摄影摄像、新闻采写、网页制作与维护等相关工作。此外,学院成立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学生专业能力提升领导小组,由专业教师牵头成立了“新闻采写与选题策划”、“新闻摄影与摄像”、“电视纪录片创作”、“电视节目制作”等多个兴趣小组,一至三年级学生每学期参加一至二个小组。指导教师督促小组成员每学期独立或合作完成至少l件作品。 2.拓宽专业能力培育平台。学院以学生社团星湖写作社主办的报纸《星湖》、学生刊物《清风》、星湖网站以及校园电视台为基地,建立固定的校内实习点。经与其他学校和其他院系联系,把该专业的学生以学生通讯员的形式配备到学校各部门和其他院系,承担摄影摄像以及新闻采写工作。学生通讯员所采写的新闻稿件,经相关部门教师指导并经领导审核后。发表于校内外各媒体,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3.建立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和改革前该专业学生指导队伍主要由该专业任课教师构成不同。经过学院的组织和挑选,建立了由一支稳定的学生能力培养指导教师队伍。专业教师主要负责学生兴趣小组和工作室的指导,学生管理人员协助指导学生报刊、网站和重大活动报道。负责学生专业技能比赛的指导,学校兄弟院系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相关教师负责对学生通讯员进行指导,校外专业人士根据项目要求对学生进行指导。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各指导教师都能尽职尽责,学生的积极性也较高,学习效果良好。 三、责任主体:从管理者到执行者 在具体的改革过程中,因为压缩教学课时等问题涉及到教师的具体利益,曾遇到很大阻力,甚至学生也不理解,觉得额外增加了很多任务。一方面要实现改革目标,一方面要调动教师和学生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学院主张全员参与改革,提高参与者的积极性;实行分层管理,责任层层落实;逐步引导指导教师的角色转变。 1.提高改革参与者积极性 学院在压缩原有课程课时的同时,让教师全面参与改革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参与到学生能力培养指导体系中。讲授课程仍然按照讲授时数来计算工作量,学生能力培养指导和训练则按照项目制,以作品、成果和质量来计算学习成果。在每项新的措施执行之前,学院组织相关师生召开说明会,阐明具体目标和做法,兴趣小组的有效运行和项目制的实施,以及校内外灵活的实践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在具体的管理中,改革方案的目标指标都分解到具体的个人,学院对系、教研室、兴趣小组、项目小组和工作室,对每一层级分别考核。 2.引导指导教师角色转变 该专业的大部分教师都注重理论教学和理论研究,自身的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不够。学院有意识地引导专业教师进行角色转变,成为理论水平高、应用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通过外出培训、组建工作室、参加项目等方式逐步转变教师的教学角色。在课程改革中,学院也鼓励教师大胆探索,在《电视纪录片创作》等课程教学改革中,教师就以pbl教学模式为基础设计教学方法。本课程的教师针对这门课程的具体情况,将基本的创作流程分为确定选题、进行拍摄、后期制作、成果交流、成绩考核五个阶段,将全班进行小组划分,按照电视纪录片创作的一般情况进行分工,分为编导、摄像、后期、场记、撰稿等。教师从讲授者变为学生探究学习的组织者,对每一个阶段和每个小组进行指导,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四、评价机制:从考试到考核 1.改革课程评价方式 配合学校的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工作,学院选择了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部分课程作为改革的试点。在课程评价方式上,改变原来以书面考试形式为主的成绩评定方式,改革成绩构成比例,构建以项目操作效果为主的期末综合成绩评价机制。这种评价方式的变化意在引导学生加强平时的知识运用,注重应用能力的提高而不是对知识点的死记硬背。例如《电视纪录片创作》课程,改革前期末综合成绩的构成比例为:课堂讨论5%、平时作业5%、期中作业20%、书面考试70%,改革后为课堂讨论10%、实训10%、期中作业20%、影片评价60%。 2.推行成果评价方式 对学生实践、技能训练以及课程学习以外的学生应用能力培养项目的效果检验,学院变教师评语的评价方式为成果评价方式。学生的一部分成果直接接受社会评价,如校内外重大活动项目的成果、学生通讯员的实践成果、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成果以及工作室所承接任务产生的作品。一部分成果接受师生评价,这种评价是柔性的,通过受众信息反馈和受众调查获得。这部分成果主要是社团报刊、网站和校园电视台节目。另一部分成果由学院专门组织教师进行考核评价。这部分成果主要是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学生项目产生的作品以及学生的课外作品。 学院组织成果评价采取的方式主要是项目验收、作品评分。学生需要激励,学生成果展示,学院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安排。调整课时,将每学期的17周设为“学生技能训练展示周”,在这一周,通过技能比赛、成果展示、成果汇报、成果交流等形式,对学生作品和训练成果集中评价和验收。 当然,在改革的过程当中,不管是管理者还是教师,都曾碰到了很多新的问题,遇到了新的困难,作为新建本科院校的年轻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应用型人才模式思路是未来主要的发展方向,在借鉴其他院校改革的经验的基础上,在改革实践中,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广播电视论文: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语言现状和规范研究 摘要 本文以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语言中不规范现象为例,分析主持人语言失范的自面效应,并提出提高主持人语言素养的策略。 关键词 广播电视 节目主持人 语言 规范 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工作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化学术会议确定了普通话的定义,在国务院随后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普通话的内涵得到完整的表述:“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1994年启动普通话水平测试,是语言文字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国家广电总局将普通话水平达标列入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上岗条件。2000年lo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首次确定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广播电视如需使用方言,必须经过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普通话得到空前推广的根本动力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民教育水准的提高以及广播、电视等有声传媒的普及。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语言水平代表了传媒语言的规范程度,应该成为推动全社会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窗口,并担负起重要的示范责任。时下主持人的语言总体上较为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除了语言中频频出现的语音、词汇、语法的错误,另外还出现了外语化、方言化、杂交化、扩大化等语言问题,不能不引起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关注和思考。 一、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语言的失范 现代汉语由语音、词汇、语法三方面构成。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语言失范主要从这三方面进行分析: 1 语音错误和缺陷 (1)容易混淆的字词 汉语言文字中存在着大量的多音多义字,有些因词性不同而发音不同,有些是因书面语和口语的差别而发音不同,如,《新闻快报》的主持人将“载(zai)重”读成了“载(zai)重”,将“应(ying)届”读成了“应(ying)届”,将“参与(yu)”读成了“参与(yu)”;《财经早8点》主持人将“悄(qiao)然”错读成“悄(qiao)然”,“拖累(lei)”错读成“拖累(lei)”;《1818黄金眼》主持人将“粘(zhan)贴”念成“粘(nian)贴”;《玩物创智》中把“头箍(gu)”的“箍”念成“ku”;浙江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快报》主持人将“绯(fei)闻”读成“绯(fei)闻”。 (2)平翘舌音、前后鼻音不分 南方人说普通话常见的错误就是平翘舌音不分,如z、c、s、与zh、ch、sh经常混淆,这些会影响听众对词义的把握。如《城市之声》广告中把好吃(chi)读成好吃(ci);《旅游之声》的主持人将“路况综述(shu)”读成“综述(su)”、“迅速(su)”读成“迅速(shu)”等;《社区发言人》栏目中女主持人把“沧桑”的“桑”念成(shang);《浙江房产报道》的主持人将“陈”读成了后鼻音;《整点新闻在线》主持人将“氛围”的“氛”读成了后鼻音。 (3)音变错误 这里所说的音变是指语流音变,即在实际语流中,前后的因素或音节相互影响,从而产生语音的音变,常见的有“一”“不”的变调以及轻声、儿化。如《小智热线》“一模(mo)一样”应该为“一模(mu)一样”;《旅游之声》:“一辆”读成了第一声。 2 词汇使用不当 词汇方面的错误和不规范使用主要体现在词语、成语的错用以及方言词语、网络词语的滥用误用。语言文字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具有稳定与演变两重特性。基于这两重特性,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也具有坚持与调整两重特性。为了保证交际的顺利进行,规范标准要以坚持为主调整为辅,要全局坚持局部调整。为了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妥善处理:哪些规范标准要坚持不变,哪些要做出调整;如果要调整,什么时候调整。而广播节目中出现的词汇应该反映了语言文字稳定、规范化的一面,应该是积极向上、正确常用的词汇。但由于收听压力或直播节目等各方面的客观因素,主持人在使用词汇时还是出现了种种错误。 (1)词语、成语的错用 有个别主持人在使用成语时往往望文生义,词语、成语的规范化使用还有待改进。比如《新闻快报》的主持人想表达不太令人满意的意思,结果用了“差强人意”(“差强人意”是说还能令人满意);想表达某一阶层首先接受试验的,结果用了“首当其冲”(“首当其冲”的意思是最先受到攻击和遭受灾难);想表达说话人理由充足、自信满满。却用了成语“信誓旦旦”(“信誓且旦”意谓誓言诚恳可信);《早间新闻在线》主持人在结束节目时说“感激您的收听”,“感激”一词使用不当;《发靥发靥》栏目女主持人说:“不是关系所在”,应改为“不是关键所在”;《拨拨就灵,就灵就灵》“让那个贼有了威慑力”中“威慑力”用在贼身上显然错误。 (2)方言、口头禅以及网络用语的不规范使用 广播电视频道的一些自办栏目,因为要迎合普通大众的口味,或是本身节目的需要,出现了大量的网络用语、方言和口头禅。虽然语言是开放的,跟随时代潮流的,但是过度泛滥的不规范用语也是需要广播节目重视并加以改进的。例如《快乐晚高峰》主持人经常夹带方言主持,在10月28日16:30——17:30一小时中共出现了9次方言,其中如“藏藏好”等方言语用法,城市之声主持人用“小姑娘家”、文艺频道主持人用“听拎清”等方言。 主持人的网络用词也非常泛滥,如《私家车下班路上》主持人用“够牛的”、“咪咪小”、“拉风”,另外还有“我觉得你在找抽”、“比较雷人的观点”等等。这会让部分听众听得丈二摸不着头脑,影响了广播语言通俗易懂作用的发挥。 同时,很多主持人在直播节目中多次出现“这个”、“那个”、“然后”等口头禅或是句子拖长尾音,直接影响了节目的流畅性和整体性。 3 语法不规范 广播电视中因为有很多是直播节目,主持人都是临场发挥串词,因此存在很多语法的错误和不规范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搭配不当。 大部分搭配不当的情况是动宾搭配不当,如《私家车下班路上》主持人说“大家一起将问题和困扰一起探讨与沟通”,问题可以探讨,困扰不能沟通。浙江新闻综合频道的主持人说“提高沟通艺术”搭配不当,应是“提高……水平”。其次还有中心语和修饰语的搭配不当,如《整点新闻在线》主持人说“有效地停放和管理,“有效”与“停放”搭配不当。《浙江房产报道》中出现“出台的政策更加激烈”这样的搭配错误,城市旅游之声主持人说“这绝对不是一件安全的选择”,量词用错。 (2)重复累赘 重复累赘是主持人在广播节目中经常出现的现象,不仅说的人拗口,听的人也是百般别扭,对节目的流畅性有很大影响。例如“一起共同来关注”、“逐渐离我们远离”、“步伐不断停步”等等。 (3)缺少成分 由于某些句子较长,主持人在播音时忘记了定语的中心语,如《新闻快报》中主持人说:“针对部分产品中含有甲醛,……”句子中显然缺少了“的事件”这个中心语;浙江新何综合频道主持人说“探讨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应为“探讨解决金融危机的措施”。这是考验主持人综合素质的,也给主持人“说好普通话”增强了难度。 二、主持人语言失范的负面效应 1 影响节目主持人的媒介形象 据对“节目主持人的媒介形象”的调查研究,虽然媒体及受众对主持人群体的社会关注多于对其的职业关注,但是造成主持人负面影响最多的却是节目主持人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如针对主持人语言能力的庸俗、方言(语言不规范)、口误,指向主持人气质风格的低俗、煽情、娱乐化等关键词占了60%,这说明主持人群体在职业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更容易破坏主持人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为什么有时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稍有纰漏,如直播时的一次口误、一个哈欠会立即影响到主持人的媒介形象。 2 影响传媒在受众心目中规范使用语言的榜样作用 1998年印发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提纲》中对推广普通话工作思路做了这样的表述:“以大中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传媒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文化标识,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语音是媒介的声音形象,在全国人民中发挥着榜样和示范的作用,潜移默化地引导着受众如何正确使用规范语言。如果出现了过多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的问题,将严重影响传媒在受众心目中规范使用语言的榜样作用以及普通话长期以来形成的声望。 3 影响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语言文明是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精神文明的体现。播音员主持人语言因广播电视媒体无可比拟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社会上、在群众中有相当大的影响。对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在形成期的青少年而言。节目主持人的言语失范行为,会严重影响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为了在竞争中求胜,提高收视率,一些主持人放弃职业的社会责任,片面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甚而将这种低俗之风蔓延到了儿童节目中,已严重污染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4 滋长方言优越感 用方言播放节目,滋长了方言优越感,获全国百佳栏目的《阿六头说新闻》调查数据清晰地显示:观看该节目的人群结构25岁-55岁占有55%的比例,而这个年龄群体往往是社会中最活跃、最具消费能力、最有决策权的人,也是广告商最青睐的目标客户人群。媒体宣扬的这种语言上的优越感,使城市的外来人口和非方言区人口,相对地就会处于弱势和被动地位,泛方言化的媒体节目在无形中不断提醒非方言区的人口:你不懂本地方言,你融不进当地社会,你无法平等分享公共信息资源和其他资源,从而导致本地域受众文化上的优越感。 5 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在节目主持语言中“农民工”、“丐帮”、“城市寄生虫”这一类带有歧视性的称谓,既不符合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也不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原则,人为地强化了不平等的意识,伤害了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的尊严。随着人们的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的觉醒,由主持人语言失范引起的这类负面效应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提高主持人语言素养的建议性策略 1 实施问责制,规范传媒语言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确立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2006年12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办法,并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九条规定: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主持人达到一级甲等,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主持人达到一级乙等。2007年3月22日,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印发《认真做好我省首部语言文字法规章宣传贯彻工作》的文件,对如何宣传贯彻《实施办法》提出了要求。 现在的社会普遍浮躁,传媒人员、播音员对自己的业务刻苦钻研不够,主持人的语言素质没有多大的提高和长进,而且缺少配套的业务培训制度。实施问责制在现阶段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的监督机制,对于减少差错、提高传媒的传播质量有着较好的作用。另外对于懒散懈怠不够敬业的传媒从业人员批评教育是必要的,必要时可以辅以相应的惩罚措施和经济手段。 2 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主持人语言文化素质 许多广播电台、电视台选择主持人只要有一张漂亮脸蛋、一个好听的“声线”就可以了,大多数主持人没有经过规范的语言训练,他们对语言在传播中重要性的认识还很肤浅。 从业务特性来说,主持人是语言工作者,他们的言语状态是业务水准高低的标尺。主持人的语音、语气、语调以及用词造句,不仅表现为外部形态。而且能反映出他的文化、思想、智慧、情操、审美等内涵,是主持人传达节目内容、体现个性和才学的重要窗口。主持人的语用方式比“照本宣科”的播音创作困难很多,不仅受内容、时间、环境的严格制约,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是思维与表达同时起步。面对话筒、面对观众,一张口说话即抵达信息输出的“终端”,完全脱离控制。却又要对每句话负责。 主持人若要获得较高的言语技能,必须把练口才和练笔才看作同步发展的过程,因此在工作之余,进行积极有效的业务培训成为提高主持人语齐文化素质的必要途径。 3 辩证地处理直播言语与生活言语的关系 目前的节目主持中,主持人要正确处理直播语言与生活语言的关系,不仅不能回到书面化、主持腔的老路上去,而且要树立播出用语口语化、生活化的观念,在剔除自然形态的生活语言不规范成分的前提下;注意汲取日常生活口语的营养。在坚持语用规范的前提下,对社会生活中的自然状态的语言既有积极的吸收,也要有坚决的扬弃,做到不媚俗、不奉迎低俗的视听需求,这是广播电视主持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是广播电视节目最起码的审美要求。 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是国家语言文字发展的必然,是中华千年文化发展的呈现,更是时代赋予广播电视工作者的重任。在节目主持中出现的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的现象警示着每个传媒人:优秀传媒人之路漫漫,其修远,还需上下而求索。广电节目主持人只有潜心学习文化历史知识,了解语言文字的渊源,提高语言文化素质,在文化的土壤中扎根,才能从根本上说好普通话,办好广电节目。 广播电视论文:谈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系统的维护措施 摘要: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传输,最终目的是要带给观众精神上和视觉上的双重享受,本文结合实际,详细阐述了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的日常维护与sdh设备的重点维护措施。关键词:广播电视;传输;维护 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传输,最终目的是要带给观众精神上和视觉上的双重享受,因此广播电视节目的技术质量就相当于是每个电视台的生命线,制作出高技术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固然不易,但是如果节目的传输质量不高,再好的节目也会大打折扣,严重影响节目的收看效果。以下从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的日常维护与sdh设备的维护两方面阐述如何加强广播电视信息传输方面的管理。 一、传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措施 1.传输设备日常维护的特点 先导性 宜防微杜渐,毋亡羊补牢。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在线安全性 传输设备都是在线设备,而各电视台的播出时间越来越长,很少有维修、维护时间。这就要求在日常维护、维修前要做好周详的计划,考虑好应急措施,这样才能对在线设备进行维护,以确保安全传输。 群众性 调动每一个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提高预防意识,补漏拾遗。 平凡性 日常的技术维护工作无名无利,琐碎、繁杂,往往感到麻烦、生厌,这就要求工作人员把个人名利置之度外,默默无闻地做好日常技术维护工作,细微之处见精神,平凡小事寓于伟大精神。 2.加强日常技术维护,以确保系统运行在最佳状态 日常管理中,要坚持开好每周一次部门安全传输例会,对上一周安全传输情况通报及点评,其中对故障处理的方式进行详细的点评及总结,不断改进应急预案。同时,为确保系统运行在最佳状态,各部门要制定技术维护检修规程,并提出要求如下: (1)维护检修工作实行日常值班巡检与定期专业检修维护相结合的方式。 (2)技术维护人员应熟练掌握系统框图及信号流程,遇到问题能迅速查出故障点,进行维护检修。 (3)在检修中如需要调整设备,改动线路,应由分管同志仔细确认,并做好详细记录。 (4)维护检修完毕在机房工作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5)机房维护检修工作实行日巡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制度。 (6)每逢节假日或重大播出时间,需提前做好系统和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系统和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7)检修配电机柜等电源时,一定要至少两个人配合进行,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机房根据其工作特点制定有关专门的维护检修规程,都有具体的日巡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内容。按照维护检修规程,机房认真做好传输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系统指标的测试,及时掌握系统信号通道情况,确保通道指标在规定范围内,使系统运行在最佳状态,以确保传输质量。不断总结完善数字传输的维护检修规程、应急防范措施,从而加强维护检修工作的条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完善的设备维护工作是安全传输和高质量技术指标的保障 在日常使用中,要遵循科学规律,对传输系统进行维护,力争把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环境,以及各种设备的技术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对在用设备采取定期清理维护的措施,制定了各种相关设备运行状态、时间、维护情况的一览表,使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一目了然。 为了确保传输质量,传输系统要注重技术改造工作。随着电视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设备不断涌现,其技术指标随之不断提高。要定期对传输系统进行测试,认真分析测试结果,同时做好老系统和新系统的维护工作。 二、sdh设备的维护 sdh光同步数字传输设备是构成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特别是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b-isdn)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规范的接口,灵活的复用方式,自动化程度很高的维护,很强的兼容性,而普遍应用于高速、大容量的光纤通信系统中。sdh设备的维护可以分为例行维护和故障处理两部分,以下重点介绍故障处理的维护方法。 sdh设备的维护可以分为两类:在网管中心使用网管计算机的网络维护和传输机房内的设备维护(网元维护)。 1.网元维护人员的故障分析方法 网元维护人员故障分析的基础是设备告警指示灯反馈上来的告警信息,由于设备和单板反馈上来的信息较少,分析、定位告警的难度相对来说较大,因此要牢记各告警灯闪烁所代表的含义,在日常维护中要时刻关注告警灯的闪烁情况。 首先从整体上观察设备是否有高级别(危急和主要)告警,这一步可观察机柜顶的告警指示灯。不过注意,只通过机柜顶的告警指示灯,可能会漏过设备的次要告警(次要告警机柜项指示灯不亮),而次要告警往往预示着本端设备的故障隐患,或对端设备存在看故障,这时还需要通过观察各单板告警灯的闪烁情况,以分析、定位故障点。 在设备故障时,往往是设备的很多单板都是红灯闪烁,这时为避免混乱,分析的原则是:先分析线路板,再分析支路板;先分析告警级别高的单板,再分析告警级别低的单板。 2. 网络维护人员的故障分析方法 用网管计算机对设备进行监控,可以看到很多细节性的信息,包括告警和性能,并能对全网络有一个整体的观察。这对于告警分析、定位是极有利的。但又面临告警、性能信息太多,无从着手分析的局面。对于这一点还要遵循前面讲过的分析原则:先观察分析高速部分(线路单元),再分析低速部分(支路单元);先分析高级别告警,再分析低级别告警。因为设备出现故障时往往会出现大量的告警、性能事件,但只有其中几个告警是基本告警,与故障息息相关,可通过这些基本告警直接定位出故障点。还有一些告警是由这些基本告警衍生出来的,不能通过它们定位出故障点。 3.常用的故障处理方法 通过单板告警指示灯的状态,或从网管计算机上观察到的告警信息,再结合告警信号流程图,就可大致定位出故障点。这时就可采用具体的方法来精确定位和排除故障。常用的故障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自环 对sdh传输设备而言,维护设备最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自环。设备的自环有多种。设备外自环:检查对站端及光纤链路是否有故障。设备内自环:检查设备内部是否有故障。设备内自环又可分为:线路板自环;支路板自环;外围设备自环,分别检查各自的单元是否有故障。通过设备各种不同的自环,就可层层分离出故障点来,从而排除故障。不过自环时须注意:不要使接收过载,有时须用衰减器。 替换法 “替换法”也是一种常用的sdh设备故障处理方法。“替换法”就是使用一个工作正常的物件替换一个怀疑工作不正常的物件,从而达到定位故障、排除故障的目的。这里的物件,可以是一段线缆、一个设备、一块单板、一块模块或一个芯片。“替换法”适用于排除传输外部设备的问题,如光纤、中继电缆、交换机、供电设备等,或故障定位到单站后,用于排除单站内单板或模块的问题。 仪表测试法 “仪表测试法”指采用各种仪表(如误码仪、万用表、光功率计、otdr等)检查传输故障。 三、结论 安全传输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而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考虑传输工作不仅要考虑技术因素,而且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节目制作、存储、播出和传输的安全管理体系,最终安全优质地传送到广大观众的屏幕上,在这些方面还有大量工作亟待完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为了增加销售收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降低存货成本,提高竞争能力,普遍采用商业信用进行赊销,从而使企业产生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必然会造成企业大量的坏账、呆账,以致企业占用于应收账款上的资金大大增加。应收账款作为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点。怎样合理地、有效地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对企业健康、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应收账款在企业流动资金管理中的重要性出发,通过对现阶段应收账款管理现状的详细分析,找出企业产生大量应收账款以及造成应收账款坏账率、呆账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的方法和应对措施。 1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应收账款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事前管理方法和事中控制方法、事后管理方法。事前应收账款的管理方法是在企业进行货物销售前所做的准备工作,这是从根本上控制应收账款坏账、呆账的有效措施。事中控制方法是指企业在与客户签订赊销合同至应收账款收回之前这段时间内所采用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事后管理方法是指企业在客户不能按期归还货款时所采用的补救手段,典型的有法律诉讼和债务重组。尽管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已有所提高,但与国外发达国家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1.1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1.1.1应收账款占企业流动资金比重过高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是衡量一个企业资金被占用情况的重要指标,可以反映出企业资金周转次数和流动速度,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权重过大,则说企业资金周转次数较少、应收账款回笼率低,这都反映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质量不高,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为50%以上,有的企业甚至高达90%,远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企业20%左右的平均水平。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造成正常流动资金被大量的应收账款所挤占,企业只好借助于银行贷款。由于企业的应收账款不能回收,就不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甚至连银行资金也被逐渐转化成了应收账款,这种企业资金不良性循环,最终导致银行资金的大量沉淀。 1.1.2应收账款融资力度不够 近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应收账款保理、抵押和质押等新型融资方式在我国企业中得到了一定的运用,但是受企业传统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以及传统的融资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应收账款融资仍然发展缓慢,融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就目前的整体趋势来看,企业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大都停滞在如何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成本上,进而大量的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是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对那些可能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所做的善后处理工作,对于提高企业承担坏账损失风险的能力、分散坏账所造成的风险、增强公司的自我保护能力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事实上,对应收账款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对于企业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首先,计提坏账准备后,企业如果不能如数地收回应收账款的话,也就得不到经济意义上的补偿;其次,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在计提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只能形成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必须等到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准许扣除,这就造成了企业早纳税所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差,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种机会成本。 1.1.3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尽管我国部分企业已经成为国内一流,甚至是世界一流企业,但是也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和技术革新等方面不具备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艰难,为获得市场份额,不惜采取赊销这一冒险的营销策略。现实竞争中,很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为达到销售目标,大量赊销产品,不重视流动资金被购货客户大量占用的问题,造成企业运行中因流动资金周转率低而潜藏风险、困难重重、举步维艰。一般情况下,企业通过商业信用实现的销售额越大,所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但企业的管理者关注销售额的力度更胜于销售所带来的风险。 1.2应收账款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1.2.1单纯追求营业收入的增长 我国的大多数中小企业多数时候都是单纯地追求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对于真正意义上实现的利润额不够重视。按照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来进行会计核算和计量。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本期发生的产品赊销收入应该全部计入本年利润,但事实上赊销的货款的收款时间并不一定是在当期或者即使是在当期企业也一定能够保证在当期按时收回,对此企业还要承担早纳税的时间成本。因此,赊销增加的只是企业当期收入和利润的账面价值,其现金并未真正地流入企业,进而夸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掩盖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粉饰了企业的财务报表,使企业陷入“有利润、无资金”的泡沫繁荣景象。另外,盲目地赊销必然会造成大量的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或者产生大量的坏账和呆账,加大了企业流动资金在应收账款上的投资占有量,造成企业资金紧张,使得企业之前所做的努力变为无用功,更有可能产生负收益。最终的结果是企业的资金流脱节跟不上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1.2.2企业信用管理意识比较薄弱 赊销管理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加速器,将极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波特提出了一维即按时间划分的赊销管理模式,注重赊销过程的严密性,从各个赊销环节严格监控和管理企业的赊销,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一些中小企业快速诞生,由于企业自身尚未成熟,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争夺客户资源,对客户不加以严谨选择,对客户生产运营状况、支付货款的能力及财务状况等缺乏必要的科学分析和评估,不能有效地针对不同的往来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然而,对往来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科学分析与评估却是企业从根源上扼制应收账款坏账增加和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的有效措施,所以才会造成企业的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延长,资金周转慢,效率低,资金占用数额增大,坏账损失发生的概率增大。 1.2.3不合理考核机制,设置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沟通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健全的市场竞争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市场经济本身的滞后性、盲目性等导致市场参与主体公平竞争意识薄弱。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条件下,大多数企业都是“销售额至上的观念”,均以销售额作为考核销售人员工作能力的唯一标准,误认为赊销就等于销售,而忽视了应收账款的质量问题。赊销虽然具有一般商品的买卖性质,但是作为一种具有融资性质的商品交易行为并不等于销售过程的真正完成。另外,我国大部分企业在机构设置上,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相对独立,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没有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和奖励机制,造成出现问题之后各个部门之间互相推卸责任,导致应收账款得不到有效的管理。 2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应对措施 应收账款的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综合的管理工作,影响应收账款收回时间和金额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内部的应收账款管理策略和管理强度;第二,对方企业的信用等级以及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等;第三,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总的来说就是企业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因此,企业进行应收账款的管理也主要从企业的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采取应对措施。 2.1企业内部方面 2.1.1制定严格的信用政策 信用问题的症结不在于不守信用的债务人,而在于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低下的债权人。所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效率好不好,关键在于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针对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较差的情况,企业应该在销售商品以前对客户的信用品质进行科学的调查和评估,严格制定行之有效的信用政策,进而防范客户违反信用的风险,从源头上降低企业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企业进行企业信用评估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以下三种:5C评估法、信用评级法、信用评分法。 2.1.2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减少应收账款成本 提高应收账款的收账效率的措施除了要聘请专业的收账人员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和监督外,还应该有效利用大数据优势,采用和推广电子数据交换技术进行应收账款管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在企业进行与银行等各方之间进行财务信息传递,建立起企业与银行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良性互动机制,从而降低由于采用纸质的支票、发票和邮寄等方式进行结算产生的收款浮游量成本。 2.1.3积极利用债权进行企业融资 保理是指以提供融资便利,或使卖方免去管理上的麻烦,或使卖方免除坏账风险,或以上任何两种或全部为目的而承购应收账款的行为。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保理商,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的支持,加快资金的周转。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理业务在我国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企业应该充分地利用有利的融资环境去发挥应收账款的融资功能。 2.1.4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机构 内部控制是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组织内部经营活动而建立的各职能部门之间对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方法、程序和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机构,首先要组织建立企业应收账款专门的管理部门机制,其次要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最后树立正确的营销观念以改变传统的绩效评价标准。 2.2企业外部方面 2.2.1国家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信用营销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要求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政策公平对待不同的市场主体。完善的法制体系是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保证;只有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现代市场经济才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富民强国的有效途径。国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它的宏观调控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创造有利的法制环境,为解决企业之间由于赊销而产生的信用纠纷以及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提供法律依据。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现有法律不能完全对社会日益增多的各种形式的失信行为实现必要的法律规范和约束。良好的司法环境能够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国家在制定营销法律的同时还应该大力进行普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的法律意识,进而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经济。 2.2.2全社会应该树立良好的信用道德体系 诚实守信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念,对于规范人们的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守信对于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尤其重要。传统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是以现货交易作为基本的交易方式,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不存在赊销的概念。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大量剩余产品的出现,市场供求关系的改变,市场经济的交易方式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发展成为以信用为基础的赊销方式占主要地位。信用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采用信用营销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克服时间及空间的分离对交易的限制,从而大大扩宽了市场交易的范围和渠道。但作为交易基础的信用必须是交易主体双方的诚实守信,否则交易就无法正常完成,还会加大企业进行信用交易的成本和风险,并且对于扩宽市场交易的广度和深度也会产生不利影响。良好的信用是以文化教育为基础的,所以国家应该在全社会大力推行诚信教育的宣传,以自己的行动去引导其他市场主体,为良好社会信用的形成起到模范作用,以此提高我国国民的诚信意识,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结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收账款的管理越来越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通过目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分析,找出企业产生大量应收账款以及造成应收账款坏账、呆账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包括单纯追求营业收入的增长、企业信用管理意识比较薄弱、不合理考核机制和设置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沟通等。并在基于前人和西方学者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应对措施,主要从企业内部、外部两个方面试图找到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措施,力求找到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收益和成本的均衡点,进而改善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应收账款管理的状况。从而提高企业流动资金运营效率,降低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思考措施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落实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目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所在,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执法的环境也在发生着变化。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执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另一方面执法的矛盾加剧、困难增多、难度加大,行政执法面临新的环境和形势。 一、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里既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和要求,希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也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不理解和指责,以及不适当的干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工作矛盾加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发展与执法的矛盾。目前各级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技资。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少地方把支持发展和工商执法对立起来,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对一些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影响了投资人的积极性,破坏了投资环境。因此有的地方不分情况一律要求对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首犯不罚,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一律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实施处罚,企业违法一般不罚或按下限处罚,有的在软环境治理中不适当地干预工商执法。有的甚至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阻碍,工商机关撤销了,环境就改善了。 二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党中央、国务院强调要全国一盘,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保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对破坏资源、破坏环境、国家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一律不许投资。但是一些地方政府认为, 发展是硬道理, 只要有产值、有税收,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可以办,中央不让办, 地方要想方设法地办。中央要宏观调控,地方要大上项目。因此,地方政府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放宽准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要变通处理,对其它地方不能上的项目,工商部门要开绿灯。对本地企业和产品要优先保护。要通过行政手段保护好本地的市场、本地的企业、本地的产品。这些要求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造成了困难。 三是服务与管理的矛盾。现在各地政府都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但对服务型政府或服务型工商有的理解不够全面,有的把服务与管理对立起来,认为讲服务就是要放宽政策、降低条件,要少检查、少罚款、少收费,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出现了偏差。强调了放宽市场准入,忽视了条件和程序的把关,强调为企业服务,忽视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强调为地方经济服务,忽视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出现了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让当地政府满意做了一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该做、做不好、做不了的工作, 有的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卫士,有的市场监管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却做了大量中介服务工作,出现了“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情况。 四是政策与法规的矛盾。目前我国存在着法规滞后的问题,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了,对法规滞后的问题,不少地方不是按法定程序解决,而是要求执法部门要解放思想,要敢于突破法律、法规。因此,有的地方出现了的文件代替法规,领导的讲话、会议纪要、政府的文件效力高于法规的现象。不少地方要求执法机关以党委、政府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为执法依据,把突破法律、法规作为衡量执法机关是否思想解放、开拓创新的标准之一,造成了执法机关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法规的取舍的现象,使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受到了破坏。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利益调整带来的矛盾。加之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党和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一是观念上的原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但是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并没有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懂得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不懂得法律、法规是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表现, 执行法律、法规就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不懂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此,在思想观念上没有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对党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理解不深,对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把握不够,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处理不好。 二是立法上的原因。由于我国立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一些法律法规滞后, 法一方面不可能把所有的情况都覆盖住, 另一方面不可能把未来的事情都预料在内。我国的立法机关没有能够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及时改变或撤销不合法的立法,也没有能够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和废止制度, 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没有得到落实。使一些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仍在适用。对一些不适应的法律、法规由于地方政府无权修改和废止,报请立法机关进行修改或废止需要的周期较长。因此,许多地方政府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来代替法律、法规的执行。 三是体制上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体制,垂直管理体制和交叉执法体制造成了与地方政府矛盾的增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虽然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财政予以保障,但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原来由财政拨付的经费较少,主要是依靠收取规费、管理费和罚没收入来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虽然已经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预算,仍以收费和罚款为基础,收费和罚款收入纳入了财政收入预算。收费和罚款作为预算收入任务下达给各级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基层工商部门组织收入的任务繁重,影响了基层工商执法,损害了工商执法形象。自 98 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以来,增加了与地方政府工作协调的难度,一些地方政府对垂直管理体制不理解、不支持。交叉执法体制造成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多头管理,有的事情几个部门争着管,有的事情无人管。职责交叉加大了工商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矛盾。体制上的障碍,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现象屡禁不止。四是监督上的原因。国家虽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如听证制度、复议制度、诉讼制度、赔偿制度等, 也明确了行政上下级监督、行政专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仍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的地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是要求执法机关少执法,甚至不执法,将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权、处罚权上收, 给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设置了不必要的门槛。 三、改善执法环境的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两个体制:一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改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必须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入手,做到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立法行为。重点要解决法规滞后和法规矛盾问题,要随着情况的变化,抓好立法的“立、改、废”工作。现在政策与法规的矛盾、交叉执法的矛盾,多数是由立法造成的,因此,要规范立法。首先要严格立法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其次,要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立法提出异议的,要依法做出裁决。第二,要实施定期评价制度,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提出“立、改、废”的意见。第四,要落实定期清理制度,对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定期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的法规或条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立法机关,但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对在执法过程中反映出的立法问题要及时向有关立法机关反映,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要定期提出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 二是规范政府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的好坏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理解是分不开的。因此,从政府层面,应该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明确的要求,当前要着重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为了保证这两个文件落到实处,首先,要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法律专业毕业的应该占有一定的比例。凡进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都要进行法律知识任前考试,以保证各级领导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其次,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要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费保障的责任落实到相关政府。凡是财政能够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项经费的地方,应该停止收取管理费。执法机关的罚没收入不能列入财政预算, 其办案经费由财政保障。第三,要改革政府政绩评价体系。要把依法行政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公正评价政府的工作政绩,对不依法办事,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以破坏资源、破坏环境, 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取得的发展,不仅不能作为政绩,还应该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规范部门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工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自身行为的规范,来赢得政府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首先,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做到优质高效,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做到分类监管。一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其次,要依法行政,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如果不加以认真的清理,就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执法环境, 因此,制止“三乱”是当务之急,要从体制上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扭转目前基层工商部门重收费、轻管理,重罚款、轻教育的现象。要把基层工作的重点转到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上来。第三,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执法水平。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要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要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绩效奖惩考核制等。第四,要合理划分事权、集中执法权。要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的执法力量,避免多头执法、职责交叉。可以先从理顺职责入手,按职能进行力量重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监督检查权、相对集中处罚权。将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适当归并,把“经济户口”的管理和有形市场的巡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克服盲目性和重复检查,集中办案力量,实行扎口办案,加强办案指导,提高办案质量。 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环境,需要从观念上、体制上、立法、执法上多个层面认真加以研究,环境改善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矛盾调和的过程。只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与眼前、条条与块块各方面的矛盾,始终把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就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企业的支持,群众的支持,就会营造出良好的执法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浅谈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几点思考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 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 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 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 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 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探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实效性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世界,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的一个管理部门,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创造性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率,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更好更优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2011年6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的若干意见》,7月27日周伯华局长在庆祝中国工商学会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些重要文件、讲话对今后一个时期工商系统的理论创新和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1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的大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在调节我国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运行方面的基础地位进一步确立。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与此相适应,为了更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思想和行为举措必然要求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和创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就开始政府管理改革和职能再设计,经过多方面的探索,传统的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向注重公共服务、满足人民需求为中心转变。我国政府管理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国民收入大幅提高的背景下,势必要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转变管理思想,创新管理行为,由管理控制型向公共服务型方向转变。在当前国际国内行政管理改革的大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然也要求向创新管理思想、创新管理行为方向大步迈进。 2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心 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完成好工商行政管理在新的历史阶段担负的重要职能,必须在已有的创新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创新工商行政管理。 2.1创新管理思想 当前形势下,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都在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职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应主动更新服务理念,主动完善服务决策,主动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提升服务层次,努力创造服务特色品牌,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的转变。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首先,一定要改变市场的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服务的机制。要树立服务于统一、开放的大市场的观念,克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多年管理集贸市场形成的许多传统意识,敢于监管、敢于拼搏,遇到问题能够迎难而上,真正做到了树立执法为民,勤于服务的理念,真正为创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而努力奋斗。其次,要树立法制观念和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克服管理中的随意性,将工商行政管理真正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没有好的依法行政理念,就难以创新监管机制。因此,一定要坚决纠正那些“高人一等”、“不服也得服”的特权思想,要礼貌执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同时还要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现象,真正做到严明执法、廉洁执法。最后,要树立科学管理的观念,不断创新,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设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造过去那种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方法,使用现代的信息技术等科学手段来武装监管执法队伍,提高管理效率,真正的为工商发展服务。 2.2创新管理方式 过去的工商行政管理比较程式化、僵硬,管理和市场主体衔接不够紧密,存在着种种问题。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应当创新管理方式,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公共服务满意度为价值取向进行机关内部革命,实现服务流程再造。努力实现服务流程从串联性、分散性、手工式向并联化、集成化、电子化的根本转变,从而提高服务的绩效。创新管理方式可以从多方面入手。比如,过去办理工商业务,往往要经过几个工作人员、几道服务窗口、费时几个工作日才能办妥。对此,应本着“以民为本,便民为先”的原则,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推出“一站式服务”,开辟工商登记快速通道。过去的工商管理方式主要是“背对背”的服务方式,创新管理方式,就要将“背对背”管理方式变为“零距离”服务方式。主动问计于企业、主动问需于投资者,主动深入企业尤其是规模企业征集服务需求,听取企业反映经营困难,不断推进所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过去的工商管理主要是窗口模式,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工商管理方式要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开发网上工商业务办理系统,创建网上虚拟办事大厅,加快实施的“在线预约、线上发证、在线申办”,以及“单一窗口”的“一网式”等公共服务,使办事人单位不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在网上准确、快捷、安全地办理各项工商业务,为办事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的服务。 2.3创新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最接近实际经济利益的单位。一套严密、合理、人性化的自身管理制度,更是直接关系社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建设廉洁勤政的廉洁型机关,是创新管理制度的核心。继续推行工商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有效的、充满活力的风险点管理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和权力的正确运作,是创新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保证。具体措施比如可以表现为,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共显眼位置设置电子屏,每天播放廉洁守则、格言,播放反腐倡廉的 宣传材料,播放廉洁勤政的典型案例等,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无时无地的教育宣传,起到潜移默化的管理作用。与此同时,加大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创新力度。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刻认识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把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有机相结合,完善登记法律制度、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探索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等,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此外,随着信息化的到来,还应该加快传统服务方式向现代服务方式转变的步伐,主动与企业发展对接,逐步实现网上互联审批、年检、查询和办照等功能,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每一个工商干部要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主动把服务要求、服务理念深入心中,把服务人民作为自己工作的根本。可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赋予各地工商所相应的权力,建立完善“经济户口”制度,更好地为当地企业服务。同时,县市监管部门与工商部门要上下联动,并运用现代手段,按照“落实辖区管理、实施主动巡查、加强动态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的思路,加快制度建设,推进市场巡查规范化等方式,加强企业监管。 3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 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讲究一个氛围,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按“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思路,工商行政队伍建设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打好基础,提升整体综合素质,提高队伍的整合力、战斗力和集体凝聚力,打造一支让企业满意、人民满意以及政府满意的高素质的工商行政队伍,用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再创新。 首先,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就要培养学习型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而这最关键的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创新用人的机制,加强干部的交流,让更多的干部在多岗位锻炼,施展自己的才干,同时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按照德、能、勤、绩等衡量标准,任人唯贤,用一套完善的奖惩机制,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有能者居之的用人机制,促使工商行政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提高队伍的整体合力。 其次,每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者必须摒弃陋习,不断充电,养成自我完善的学习氛围。这就需要每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采用多种的学习教育培训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以及很大程度上提升他们的综合业务水平。一种学习的方式,一种新的思维习惯,让他们都养成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努力打造法制型、服务型、和谐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工商”的高素质队伍。 最后,重视工商文化建设,还需要以人为本,坦诚相处,促进和谐互助的人文氛围,强化队伍的凝聚力量。尤其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队伍,除了过硬的硬件设施,还需要提供优质的文化建设,用实际行动学习和实践,严格教育、监督、保护、查处四个职能,确保全局干部的廉洁性。坚持不懈地开展“卫士行动”,加强对干部世界观的改造,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树立公仆观念,杜绝腐败的问题发生,强化爱岗敬业意识,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此外,“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因此,还要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最前沿的各个基层工商所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创新永无止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创新意识,主动为工作创新创造条件,努力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创新氛围,把创新成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主要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一,应当充分发挥好以下三个职能。 一、发挥登记注册和合同管理职能,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要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主动为企业登记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好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工作,落实联结企业制度。 其次,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在农村宣传合同法律知识的力度,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加强对农业经纪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农业经纪订单合同文本;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同时,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再次,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注意加强、改革和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大力扶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二、发挥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服好务 首先,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农资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专门的农资经营户台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公示制度,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诚信责任制,对农资交易市场和农资商品进行巡查。此外,还要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以及对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提高农资监管执法的震慑力。 其次,要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村流通。地方政府要改造提升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大力支持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村的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对分散在城乡接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力度。 再次,要进一步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根据郴州实际,加强对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 最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涉农案件,对农民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案件线索优先立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在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的同时,做好农村食品市场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三、发挥商标管理和市场主体临管职能,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围绕本地区优势农产品,利用注册商标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推广“公司 农户 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在提高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质量和运用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志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 其次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扩大农副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辖区农产品生产产量、结构、特色等情况和农产品流通状况,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提高农村经纪人的信誉;实施农村经纪人的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再次,要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 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全力推进对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方便农民就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 摘要: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分析了其职能履行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市场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指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和市场主体再认识之间的必然联系,分析了传统上对市场主体认识和分类的主要弊端,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实践提出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基础工作。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分类 工商行政管理30年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对市场经济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和探讨自然也围绕着这一改革进程中价值观念的冲突而进行,并由此引发了从法律精神到管理原则等重大问题的讨论甚至是争论。正是在这场长期的理论争论中,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认识在不断深入,推动着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应当看到,虽然市场主体的概念及内涵在不断地清晰和明确,但是,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远没有结束。因此,明确这种认识的必要性,剖析传统分类的弊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理论的发展,都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必要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任务。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许多从理论上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化的特点。但梳理这些理论问题时我们发现,解决问题的理论出发点却十分简单,那就是需要对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涉及的基本研究范畴——市场主体,进行理论界定和再认识。对市场主体进行再认识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理论需求。市场主体是市场环境中的活动者,是市场中的能动因素,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产业的壮大,都离不开市场主体功能的发挥。不能从理论上认识市场主体的核心特征,我们甚至不能理解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需要什么样的市场主体以及我们应当培养什么样的市场主体这一工商行政管理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二,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需要。可以说,离开了市场主体本身,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就难以成立。因此,研究市场主体的概念,考察其发展过程,对市场主体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予以描述,不单是基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自身改革问题研究的起点。从多年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中我们也能看到,对市场主体本质及特征的认识程度如何,对市场主体概念的认识是否存在偏差,都可能直接影响到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及基本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传统市场主体认识及分类的弊端市场主体概念的界定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研究出发,传统上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界定是狭义的概念。认为市场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及经营等活动的市场竞争主体,从范围上看,包括市场上一切从事经营活动各类市场主体。 传统市场主体的认识局限。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是不断演进的过程。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生活中市场概念本身的弱化自然导致了市场主体概念的缺失,微观经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被长期忽视所导致的。从市场主体的范畴来看,因为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经济细胞”被界定为企业,因此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也仅有企业的概念,鲜有提及其他经济单位。即使对于企业范畴,也只简单的归类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反映出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主体的业态形式非常单一,企业只是政府作为全民财产所有者的附属物,并非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 传统市场主体分类的弊端。我国企业的分类标准及其具体划分问题的讨论和演进,是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同步的。不同时期,不同的管理需要,产生了不同的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其中对市场主体按照其所有制性质、行业性质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曾在企业分类中占据较长时间且较为重要的地位。 强调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固然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但在市场主体分类中对所有制概念的强化导致的政策结果是:所有制结构中具有“公”之属性的市场主体更多的得到了政策扶持,而“非公”市场主体则在政策中受到排挤。从多年的政策结果分析,那种以突出公有为主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及其政策构成,不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所固有的多层级、不平衡的特点,必定从经济上阻碍多种经济形式市场主体实现共同发展的愿望。由于这种分类本身是带着“有色眼镜”区分对待不同企业和市场主体,这就事实上使得有些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开始就处在不利的地位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可以说,这是市场主体所有制分类根本弊端所在。同时,实践还证明,按所有制性质对不同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的做法影响时间越长,弊端也越突出。 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市场主体再认识是我们工作的基础。这种再认识涉及到一些核心问题,如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探究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我们职能发挥及作用对象的内在规律;市场主体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未来市场主体培育及登记过程中的重点;而对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明确则使我们未来的制度设计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 把握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特点表现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独立性、平等性和竞争性。作为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这些属性之间又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一个没有法律赋予的自主权的单位只能是某些组织的附属物,构不成市场主体,更无法在市场经济中独立自主地运行,因而就不会具有独立性。而市场主体的独立性与平等性又相互关联且是正常市场交易的客观要求。可见,市场主体的独立性是其平等法律地位的基础,存在依附关系的市场主体间不可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看,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原因在于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监督市场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功能,不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运行的特点,不清楚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过程中的运行特点反映着市场经济对于主体功能的内在要 求,我们就不可能创建尊重和反映这种要求的一系列制度,我们的政策就有可能不利于市场主体在运行中坚持这些属性的要求,自然会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运行效果。 对市场主体本质特征及界定的再认识。对市场主体的再认 识离不开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界定和描述。因为这种界定和描述不仅是理论概念上的探讨,更直接决定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来市场主体登记范围、登记对象以及登记标准的把握,因而成为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 目前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研究应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强调市场主体在法律上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合法地位。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市场主体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种民事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问题,不仅对市场主体自身,乃至对整个市场经济活动都发生着重大的影响作用。第二,把握市场主体的营利性本质特征。我们坚持营利性是进入市场的市场主体作为经营者的最本质的特征,意味着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获取利润,并将营利性作为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若离开了营利性,市场主体也就失去了作为经营者在市场中存在的资格。第三,强调市场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国家认可。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和必要的审查,既可以加强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宏观调控,保护市场经济中债权人的权益并实现市场秩序的稳定,也表明民事主体的资格需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或确认。 探寻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一般趋势。在现代市场经济监督管理体系中,按照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形式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是各国共同的趋势,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一系列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也是突出现代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以企业分类来看,突出法律地位的分类,明确的是企业与投资者的财产关系与责任关系,这有利于保护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投资主体。同时,从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的角度看,这种分类也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解决不同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及责任定位问题,因而符合市场经济和政府监管的一般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关于市场主体分类标准的理论探讨以及企业类型的划分问题上已经有了定论,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划分的双重标准问题,市场主体分类既有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的概念,也有所有制分类的影响,且这种划分所遗留的法律与政策的双轨运行等问题也长期存在。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出企业类型划分所具有的明显时代特征,同时也提示我们,未来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设计和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实践不应回避这一先天的缺陷,必须坚持突出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的法律类型和组织形式的分类标准,并以此作为法律和制度设计的基础。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现实的需要。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 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动全民创业,推进“353”战略,为我县提前跨入全省十五强作出更大贡献。 一、放宽企业设立登记条件,拓宽创业空间,鼓励全民投资办企业 1、允许公司不受行业限制,新开办的公司投资人可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即可登记注册。其余资本可在今后两年内缴足。 2、投资人可以用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管理技能、科技成果、采矿权、探矿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作为对企业出资,其出资比例在不超过70的情况下,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投资人用股权、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企业出资的,其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3、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涉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的,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4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无需经由省外资主管部门审批,可在本县城乡申办个体工商户。 5、开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远程登记,不收名称登记费。 6、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网吧、氧吧等)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残疾人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7、建立农村经纪人帮扶联系点,加快发展农村经纪人。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采用便于管理、利于发展的资本合作的组织形式设立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盈利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一年内免收登记费。 二、加强引导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8、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无照经营者以规范为先,最大限度地引导无照经营者申办营业执照,变“地下经营”为合法创业。 9、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和就业市场“黑中介”为重点,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强化对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行为的执法,协助政府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持久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0、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积极协助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战略梯队企业建设,继续组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和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工作。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倡导建立“公司 农户 商标”的新模式。 11、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分类监管,重点扶持守信者,教育、管理一般失信者,淘汰严重失信者。鼓励企业通过广告传递正确的生产与消费信息;积极帮助企业规范合同管理,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12、对市场竞争和交易中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教育为先的原则,实行教育引导和行政处罚并举,对过失案件、初犯案件、一般违法案件,以教育为主,规范为先,惩处为辅;对情节轻微,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属于自由裁量的罚款数额,一般取法定下限。对主观故意的案件、累犯的案件、危害人身健康和公共安全的案件、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坚决严惩不贷。 三、改进服务,文明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13、会同团县委联合组织青年创业讲师团在全县巡回演讲,用身边的典型影响身边的人,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14、从20__年7月开始,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方便企业市场准入。继续实行“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15、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以各种形式充分披露在县域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登记信息以及信用记录,鼓励人民群众加强信息利用,以信息引导创业。 16、免费向创业者发放《工商办事指南》,并在县工商局注册大厅设专门窗口,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咨询。 17、强化“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推进“12315”进 社区、进乡(镇)村、进市场、进商场工作;实行“12315”红盾护农工作在全县所有乡(镇)、村设工作站(点);及时方便农民投诉举报,保护农村创业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8、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六项禁令”,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和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酒后执法;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营业性场所消费。违者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禁令的行为不查不纠、包庇袒护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浅谈工商行政管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自1999年按省局要求开展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对离任的基层分局局长、协会秘书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在就如何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谈谈一些看法。 一、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 1、有利于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一般任职期间较长,这样能够发现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行为。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廉政建设。 2、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管,促进干部使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倡导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联系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通过对相关经济指标、任期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分析考核,能够达到客观、公正地确认领导干部经济业绩,全面评价其任期业绩的目的,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有利于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防止短期行为。 3.有利于划清经济责任,促进工作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立足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改变了“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状况,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目前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内审时间滞后,损害内审机构的权威性,挫伤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增加审计工作的难度。按规定,离任审计应当在领导干部离任前进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先任后审”、“先离后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给审计工作带来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是损害审计的权威性。这种审计给人们造成不过是“走过场”、“马后炮”的印象。二是挫伤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这种审计会导致审计目的模糊,审计作用弱化,使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受到影响。尤其是对已升任人员的审计,给审计人员带来无形的压力。三是增加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中,许多情况必须向当事人了解,但如果当事人已经离任,要做到这一点就比较困难,而且,因为当事人已经离任,继任者又不愿承担责任或触及矛盾,会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难以落实和解决。 2、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误认为是内审机构的事。《规定》中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小组,在局长领导下开展经济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小组由一名局领导任组长,监察、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因“先任后审”的原因,审计小组形同虚设,人教、监察等部门未组织召开好座谈会、未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办公室对单位和个人固定资产也未全面移交,最后把审计工作落在内审部门,使同志们误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内审部门的工作。 3、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当作任期内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合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务收支审计,但与财务收支审计又有明显区别。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除在财务预算执行、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资产增值保值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方面审计外,还要对个人往来款项清偿、个人保管的固定资产移交、在经济方面的个人廉政情况进行审计,从而形成两者在审计对象、目的、程序、内容、范围等方面的不同。 4、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在离任审计具体操作中,对被审计人评价什么,对被审计人怎样评价,需要哪些评价用语,怎样下评价结论,没有明确的要求;对被审计人评价必须量化的指标体系,没有统一的标准。 5、内审机构不独立性和内审人员素质不强。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是审计部门受本局局长和上级局内审部门的双重领导,内审部门负责人由本级任免,基层直属局未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和专门从事内审的人员,财务审计一担肩,这样的体制造成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工作能力不强,影响审计职能的发挥。在基层直属局,因内审人员一般是财务人员兼职的,也未接受真正的审计业务培训,工作中往往忽视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对问题不够敏感或把握不准,造成审计结论和评价出现偏差。机构不独立、人员混用以及业务水平不精,对经济责任审计有“应付”上级的现象。加之被审计对象作为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所以审计前就会将审计结果定下调子。审计中一旦查出了问题,上下左右的说情者或明说或暗示,或硬缠或软磨,或直接讲情或间接施压。凡此种种,对发现的问题难以充分披露、客观评价,造成审计的质量不高。 三、采取的对策 1、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较好。在局党组决定某领导干部离任之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由内审领导小组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 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内审机构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职责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较广,除内审机构外,还与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室的联系非常密切,这就要求审计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作用,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审计领导小组在每年初对党组确定的拟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将离任审计纳入审计计划;二是审计过程中各部门发挥其职能。人事、监察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掌握领导者个人廉政、领导能力等方面情况,办公室对部门及个人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和办理移交,内审机构对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进行评价等;三是审计小组要交流、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审计中遇到的责任不清、难以评价的问题,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取得支持,以此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3、注重离任审计和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相结合。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审计,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干部应在任期间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缩短离任审计的时间,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基建投资等专项审计的基础上考核干部在任期间实绩、收支的合法等情况。这样,既有利于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可降低离任审计时由于审计期间时间跨度过长形成的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质量。 4、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建立一套科学的、操作性较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应该对与责任人责任相匹配的工作给予评价,对诸如干部品德、素质、综合领导能力、作风等难以量化的事项,可用“优秀、良好、一般、差”等评价。对一些量化的指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5、建立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要将目前内审机构人员由同级领导任命的方式,改为上级审计机构派驻或由上级机构抽调其他局内审人员进行审计,真正发挥审计机构的职能。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审计人员集中学习政策时事和审计、会计业务,还组织专门的讲座,学习和研究离任审计;二是组织审计人员到先进的地区参观学习;三是安排审计人员自学;四是规定定期集中在一起总结离任审计的工作经验,另外每个离任审计项目结束,我们都要组织大家座谈,总结成绩找准不足,好的经验及时的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领导者在选拨、任用干部上提供一份有价值的审计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狭义的概念是指在开放的国际互联网及其它网络的环境下,通过服务器的运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运营模式。即电子商务=Web(服务器)+IT(信息技术)+企业业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即电子网络经济,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扩展: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 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 作者:未知文章来源:互联网更新时间:2006-9-88:51:45 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 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 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 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监管离不开电子网络手段。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均由信息部门的“红盾信息网”进行登记备案。其监督管理采用“不告不理”的做法,即电子商务“受害者”通过点击“红盾信息网”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才介入管理。换言之,电子商务的登记、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现等环节,离不开信息部门。但是,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应该依靠相关处室。北京市局有“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福建省局信息统计处本身就是行政处室。 就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并结合信息中心应该得到加强这一思路来考虑,我们认为:信息中心应承担我省电子商务登记工作,具体监管由直属分局承担。信息中心与直属分局之间应该有良好的配合,为搞好配合并留住技术人才,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监管,可以考虑信息中心的部分人员使用直属分局的编制 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村大集食品管理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村大集食品管理办法 为规范农村大集食品经营秩序,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农村大集负有管理责任者,在市场内要实行分行划市管理,尤其对食品经营摊位要按照生熟分开经营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 第二条 在农村大集内从事食品经营的,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三条 在农村大集内从事经营的经营者,要做到亮证、亮照经营。第四条 销售散装食品实行标牌公示制。每种食品前要张贴公示牌。第五条 公示牌要载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商等信息。 第六条 农村大集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本文来源:销售员不准涂指甲油、不准留长指甲。销售食品者,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口罩等。 第七条 农村大集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必须有清洁外罩覆盖。售货员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食品容器要做到无毒、无害、清洁、卫生。 第八条 农村大集内经营者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查验记录等要保留二年以上。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内,监督管理农村大集食品安全。 第十条 对农村大集内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要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具体监管人员及其职责,每个工商分局要对辖区大集至少每两周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工商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以下违法经营行为:(一)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三)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经营的食品;(四)虚假、夸大等内容食品广告行为。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在农村大集内销售食品的消费警示工作,对需召回和退市的食品应当全过程跟踪监督。 第十四条 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要立即向上级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工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原则与维度研究 一、引言 迄今为止,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一是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组织效能建设阶段,认为提高组织垂直管理效能,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垂直管理的有利作用,实现管理目标与管理质量、管理效率的最佳结合①。二是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行政行为阶段,认为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行政行为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工作全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大自身建设力度的需要②。三是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阶段,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括服务发展效能、市场监管效能、消费维权效能和依法行政效能;效能建设是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为目标,是能力目标与职能目标的统一③。经过这三个阶段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内容、目标和边界日益清晰。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以往研究成果较多,视角多维,内容丰富。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影响因素和实现途径两方面:一是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队伍素质、管理资源、体制机制、监管环境、工商文化和信息技术等因素④。二是实现途径,分为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和综合层面。宏观层面包括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⑤;在微观层面上,通过改进行政审批、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和建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等⑥;在综合层面上,通过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制度和能力等建设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本文以镇江市工商局为例,通过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理论,进而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水平的测量原则与维度。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理论分析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与工商行政管理功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等概念相互联系、相互区别,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这一体系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理论的分析框架。研究这个概念体系,首先应辨析“职能”、“功能”和“效能”等概念的含义及其关系。一是“职能”,一般说来,人们往往将“职能”简单地理解为“作用”,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也都有其作用,但只有当社会、组织和事物的“作用”融入人的主观能动因素且产生了应有的效果,“作用”才能理解为“职能”。二是“功能”,“功能”是一个系统科学概念,能反映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功能是由结构决定的,但结构相对不同的环境会表现为不同的功能。由于系统科学包括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因而社会系统有其“功能”,但不一定能将所有“功能”都称之为“职能”,只有当其所发挥的功能与该组织所要实现的目标,即推动社会进步相一致时,“功能”才表现为“职能”。三是“效能”,“效能”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发挥内在能力,促进事物发展的“有效功能”。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组织的内在能力在一定条件下的外部表现。行政效能与行政功能的区别在于:行政功能只是组织系统内部结构的外部表现,还没有对这种表现产生的结果作出评价,而行政效能则包含对其功能的评价。效能的“效”是指功能的效用,“效用”是指人们希望达到组织在实现预期目标中所起的作用,包含组织目标。功能导致目标实现,“目标实现”是功能转化为效能的关键⑦。通过对上述概念的辨析可以看出,当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发挥的功能与组织所要实现的目标一致,即工商行政管理功能表现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时,工商行政管理功能才转化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及其活动对实现国家赋予其行政目的所发挥的有效功能,是实现行政目标的保证。“功能”与“能力”对应,“能力”是“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能力”与“功能”成正比;“目标”与“有效”对应,“目标”与“能力”没有必然联系,只有“有效能力”才能促成“目标”实现,并实现功能向效能转变。工商行政管理“组织能力”(或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构成了测量效能的两大因素,测量的内容就是两者的正向契合程度。具体包括:1.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能力,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的主观条件和潜在能量,是组织资源、管理资源和环境资源及其相互结合的产物。组织资源包括队伍素质、财务资源、物质装备、信息技术、权力权威等;管理资源包括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文化、价值伦理等;环境资源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心态等。2.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履行职责所期望实现或达到的行政成果。不同于私营企业利润目标的单一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是政治目标与管理目标的统一,复杂且多维。层级不同、部门不同甚至阶段不同,行政目标也不同。3.“组织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的正向契合程度,也称组织能力或行政能力的有效性,是指能够发挥组织职能、促成组织目标实现、实现功能向效能转变的能力。组织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的正向契合程度越高,组织行政能力越有效,效能也就越高。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原则与维度 工商部门是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其行政目标是政治目标与管理目标的统一。为说明其行政目标与行政能力结构,我们以江苏省镇江市工商局为例进行分析。组织内,该局纵向可分为本级、县(区)级和基层工商所三个层级,横向可分为办公室、法规处、财务(审计)处、人教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信息中心等对内管理部门和公平交易处(经检支队)、消保处、市场 合同处、注册处、个企处、外资处、商标处、广告处、食品处等对外职能部门;组织外,纵向有省工商局直属领导,横向有市政府直属领导以及其他平行兄弟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在特定时期、层级和政治环境内,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职责的行政目标,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对内管理能力和对外资源动员能力是相对稳定的,但在具体任务环境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层层细化,逐级分解,最终形成行政目标和行政能力价值链体系。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特征 行政目标与行政能力的复杂性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复杂性。一是效能的复合性。一般来说,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括内部效能、外部效能和综合效能,具有动态性、多样性、整体性、统一性等特点。动态性是指其内容和标准随着政治制度、时间、空间和条件等变量的变化而变化;多样性是指其目标、因素和层次多样;整体性反映了其必然体现一个整体;统一性是其质和量、功能与价值、主观与客观的统一⑧。二是测量的间接性。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通过行政目标的实现程度来测量行政能力的有效程度。作为一种预期成果,抽象行政目标可以演绎、分解和转换成具体管理目标,而作为一种潜在的主观条件、素质和能量要求,行政能力只能依靠其相关载体来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行政能力一般是指履行职责的要求。要测量的实际上是行政能力载体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经济和政治特性⑨,是管理目标与能力载体之间的具体比较。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原则 为进一步说明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原则,我们将镇江市工商局组织内的工作任务,以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为两极的横坐标,组织可控制度低与组织可控制度高为两极的纵坐标,组成四个象限的坐标体系(如图1所示)。通过分析,可以找到若干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原则。1.职能原则。在纵坐标的左右两侧,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成从事资源汲取和与能力配置的组织内部管理工作和从事市场监管和与行政执法的组织外部履职工作。组织内部管理工作是组织外部履职能力的基础,组织外部履职能力是组织内部管理质量的体现。一般说来,组织内部管理工作的目标清晰、程序稳定、资源常规,如行政接待、政务公开、报表统计报送工作、信息化建设、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等工作,管理目标清晰,管理程序规范,适宜用“花较少钱,办更多的事或办同样事,花更少的钱”、“费较少时间,办更多的事或办同样事,花较少的时间”等经济性或效率性来测量;相反,组织外部履职工作目标抽象、程序性不强、资源变动大,如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査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市场监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有形市场监管、消费维权、12315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等工作,强调行政价值、行政伦理和社会价值取向,适宜用“最后结果是什么?”、“是否体现机会、结果公平?”等效果性或公平性指标来测量。2.过程原则。在横坐标的上下两端,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为强调过程的常规性工作和强调结果的灵活性工作。强调过程的常规性工作,目标清晰、程序稳定、结果可预期,如内部管理的财务流程,每个环节的标准都非常清晰;外部履职的市场主体准入,整个流程都非常稳定。这类工作比较适宜用经济性和效率性来测量其效能。而强调结果的灵活性工作,目标抽象、程序要求不高且相对不固定,结果变化数较大,如内部管理的行政效能监察、违纪人员的查办和信访处理等。外部履职的消费维权、传销案件查处和市场监管等要求工作人员或办案人员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应变能力以及依法行政能力,因而比较适宜用效果性和公平性来测量效能。3.目标原则。在横坐标和纵坐标的四极,根据组织可控性和内外部工作属性,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分解成管理目标的层次体系,上层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下层是具体管理目标。涉及行政目标,如商标发展目标,强调对知识产权保护、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每年新发展商标数以及查办商标侵权案件数等,环节管理要求相对不清晰,因而适宜用效果性与公平性指标去测量。涉及管理目标,如案件查办,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决定、执行、实施强制措施、暂扣罚没物品管理、案件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听证等工作,每一环节的管理要求都非常具体,因而适宜用经济性和效率性来测量。4.层级原则。在市、县(区)和基层工商分局(所)三个层级中,每个层级的工作重点不同。市级工商部门侧重宏观规则的制定、内部体系的高效运转、在公众前塑造公正高效形象;而县(区)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则更侧重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具体对外职能的执行。因此,市级工商部门适宜采用效果性、公平性等定性指标,而基层适宜采用经济性、效率性等定量指标来测量。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维度 能力载体主要涉及静态资源和动态管理。静态资源涉及物质装备、信息技术、财务资源、队伍结构等,动态管理涉及内部管理、外部协调、资源动员等。行政目标经过层层分解,最终形成具体管理目标。能力载体的多样性与行政目标的层次性决定了效能测量的多维性。行政效能包含着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等多维架构⑩。1.经济性。经济性是指在保证适当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等特性。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经济性测量是从获取资源的角度来评估行政职能的价值的,经济性评估强调的是节省程度,追求的是成本最小化。经济性测量的目的是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树立成本意识、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如测量特定会议、项目的成本与投入,具体层级行政开支与业务开支的比率,具体部门人均行政费用支出等。2.效率性。行政效率是指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活动所投入的行政资源与取得的行政成果之间的比例关系。行政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信息和时间等资源。行政成果包括有形的物质成果和无形的精神成果。行政效率类型包括决策效率、管理效率和执行效率。如工商行政管理费用测量法(衡量行政费用开支与使用是否合理,包括单位费用测量法、人均费用测量法、计件费用测量法等),行政职能测量法(衡量是否充分发挥其行政职能),要素评分测量法(衡量各种要素的贡献)等。在各种测量法的运用中,应采用既定标准进行衡量、评估。3.效果性。效果性测量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执行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实现程度如何,产生了哪些效果。效果强调的是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关系,通常指产出对最终目标实现所作贡献的大小,目标实现程度如何。如工商行政管理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市场监管质量、行政执法质量、消费维权质量,公众满意度和目标实现度等。4.公平性。公平性是一种政治诉求,主要是衡量监管对象、服务对象和普通公众对工商部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时是否滥用公权力,是否对监管对象、服务对象一视同仁,大家是否都受到公平待遇,弱势群体是否得到保护等的一些主观感受。如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程序、机会、依据、处罚结果是否平等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由世界杯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当西班牙斗牛士的利剑刺穿德国战车的铁甲时,全世界都为之屏息,本届世界杯已然尘埃落定,但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一场缤纷多彩的视觉盛宴,更留给世界一片无穷的回味与联想空间。作为一名新招录公务员和一名业余球迷,我更多的是从本职工作的角度去审视这场比赛,然后从过程中抽丝剥茧找出规律,指引我不断进步。 一、传统强队纷纷落马与构建学习型机关 本届世界杯先是法兰西坠马,随之英格兰、意大利、巴西纷纷出局。当传统强队遭遇滑铁卢时,巴拉圭、日本、加纳等一些新兴球队却令人眼前一亮。是前者落伍了,还是后者进步了,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但毋庸置疑“落后就要挨揍,落后就要错过世界杯,赶不上决战的时候”。一个踩着过去光环,因循守旧、无法创新的球队注定要被淘汰。同理,我们工商部门也要不断加强学习,尤其是在这转型之际,就更应该紧紧围绕职责任务的新变化、新要求,突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应知应会为基础,以知识更新为重点,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的组织学习和培训,从而打造一支攻坚克难、能战能用的智能型、专业型和能力型队伍,以担负监管重任。 二、裁判误判受关注与依法行政以及执法办案工具的更新换代 裁判误判是个由来已久的话题,而本届世界杯则格外受人们的关注与诟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摄影技术的日益进步。这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更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高科技办案工具在执法工作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以前受经费所困、器材所限,执法办案工作往往感觉力不从心,例如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试剂供应缺口大,很难保证监管效果;单凭留样备查、实行索证索票难以落实农资产品抽样工作等,全方位监管任重道远。世界杯让我们切实认识到,在“利其器”方面,或许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三、“单挑”南美失意、“团队”西欧扬眉与工商队伍建设,尤其是团队精神的培养 南美球队的个人英雄主义普遍较浓,动则一人单刀直入,扭转乾坤,退则全线纷纷溃散,漏洞百出,而本届世界杯大牌球星的“进球荒”让南美人从头凉到脚;反观西欧球队,团队精神普遍较佳,攻如行云流水,守如铁树盘根,攻防兼备,一气呵成。我们工商工作线长面广,“独角戏”似的工作很难达到预期的监管目的。因而,工商队伍的建设更应该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只有通过积极营造互学互动互帮互助的工作氛围,努力打造一支精诚团结,创业干事的精英队伍。才能在挑战日增的监管工作中游刃有余,战无不胜。 四、日韩朝的虽败犹荣与作风建设 世界杯上,朝鲜败了,日本败了,韩国也败了,但黄种人跑不死,拖不跨的硬朗作风,得到了全世界的肯定与赞扬。活儿干的漂亮不漂亮是技术问题,是能力问题,而能否全力以赴则是态度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是以市场为中心,涉及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细碎繁杂工作,系统干部职工只有真正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思民所想,解民所忧,不断细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技能,改进服务方法,改善服务态度,为地域经济建设添砖加瓦,才能无愧于公务员称号,无愧于肩上红盾! 五、黄牌满天飞与构建和谐市场 本届世界杯的巅峰对决也造就了出示黄牌的巅峰,当英式足球也上演中式“少林足球”的惊险时,秩序之紧要可见一般。而作为市场监管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肩负着立规矩、成方圆、维秩序、促文明的重任。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公平公正、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我辈责无旁贷。 总之,监管之路漫漫,工商人当上下求索之!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社会主义市场的职能定位;国务院批准自 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是工商部门又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新服务理念、改革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经济发展。通过继续解放思想“见行动”,着力在融入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格局上有新的突破,不断开拓工商行政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四个统一”,进一步提升工商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地位,在政府机关中的诚信地位,在监管对象中的服务地位,在百姓生活中的卫士地位。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工商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历史和时代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借鉴人类文明积极成果,认真应对严峻挑战而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和以同志、邓小平同志、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理论精髓,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省局党组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加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要切实强化六种观念。 一要强化服务意识。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任,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服务型工商。因此,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工商部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监督、管理、执法的最终目的。 二要强化发展的观念。邓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视发展为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实现民富国强都无从谈起。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企业活力,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 三要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基本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的政府部门,法律赋予了行政执法权,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生命线。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既要合法行政,又要合理行政,坚持行政合法与合理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克服监管执法的随意性、情绪性,片面性,防止为执法而执法,违背国家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初衷。 四要强化依法维权的观念。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商监管的职责所在。我们要通过我们监管和维权,规范经营行为,引导诚信经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下竞争,实现消费和谐,经营与消费良性互动,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公平和安定,实现和谐发展。 五要强化全局观念。“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作为担负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任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把本部门置于大局之下,一切工作都要服务大局。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坚持把全局利益放在首位,当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找准部门工作与当地党政工作部署的结合点,做到局部服从全局,服务全局。 六要强化创新意识。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创新是非常可贵的品质。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变化新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提升服务水平,要再上新的台阶,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制度要创新,工作方法要创新,工作手段要创新。而要创新,就要不局限于经验,善于驾驭经验并敢于突破经验;不拘泥于传统,善于正视传统又敢于走出传统。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复议范围问题 在我国,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诉讼相结合的行政救济制度。它运用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由上级机关纠正下级机关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对行政复议的范围、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有所区别。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自身特有的优势,能够有效地弥补行政诉讼制度在给予相对人权利救济时的某些局限性,能够使相对人权利得到更直接、及时、全面的保护。因此,行政复议是一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法律制度。1999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以下简称《复议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 众所周知,《复议法》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一个重要的成就就是充分地考虑到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了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这些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还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大,提高了对公民权利保护的水平,是法制进步的要求,更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公民权利救济制度的独特价值的体现。 作为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早在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件》颁布之前,就在一些法规中给予相对人行政复议权。现阶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相对人的复议范围与《复议法》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即凡是相对人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然而由于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县级工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之间的设置方式、权限划分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省级以下)之间的设置方式、权限划分是不同的,故而,县级工商机关与其上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也是不同的。那么,县级工商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到底有多大?即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时,县级工商机关对工商所作出的哪一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受理,哪一些不可以受理呢? 按照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所行使职权时有两种方式,一是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二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毫无疑问,对工商所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依法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即地区级工商机关。然而,当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时,县级工商机关可不可以受理其复议申请?可以受理哪一些复议申请?这在实践和理论中,是存在争议的。 一种意见认为,工商所(站、队、分局等)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工商所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县级工商机关只能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提出的复议申请。如果工商所不是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即使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也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局市场管理所在2000年1月20日,联合瑞安市城关镇城建监察中队管理无照经营的沙河底菜市场,拆除了部分摊位。沙河底居委会以我局市场管理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于2000年2月向我局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沙河底居委会又以我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将我局作为被告,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向法院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沙河底居委会既以市场管理所为复议被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又以同一理由在复议尚未终结期间将我局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无论是将我局或将市场所列为被告,诉讼结果可能相同,但沙河底居委会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滥用了诉权。瑞安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我局市场所不能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我局派出机构,其行政行为可以视为我局行政行为,因此我局受理沙河底居委会的复议申请本属错误,将我局列为被告没有什么不妥。应当指出,我局提出答辩理由后,瑞安市人民法院是相当重视的,经多次研究并经多方请示,才作出开庭审查的决定。因此,瑞安市人民法院的看法,代表了现阶段审判机关的普遍看法。 另一种意见认为,尽管工商所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尽管它行使的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权,但只要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县级工商机关都可以受理。理由是,我国建立和健全行政复议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越权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行政行为的一种,所以,无论工商所行使了何种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以其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机关理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当然,按照《复议法》的规定,相对人不服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也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阶段是实行垂直领导的,县级工商机关是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直属机构,因此,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只能向县级工商机关提出。这样才是《复议法》的本意,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以上述的沙河底居委会诉我局强制措施违法为例,尽管拆除摊拉不是我局市场管理所的权限范围,但既然市场所以自己的名义发出通告、并在市局未知的情况作出了拆除摊位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无论复议被申请人或者行政诉讼被告,都应该是市场所,而非我局。我局受理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完全体现了《复议法》的立法精神。很难想象,假设我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了国务院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将朱?基总理告上法庭是怎样的一番法律奇观。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做法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除直接规定工商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外,还有二种例外情形。一种如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所行政处罚职权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下列处罚种类和幅度,经县(市、区)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这种原则上可以由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但必须经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为谁,实践中也是有不同看法的。一些人认为,派出机构与设立它的政府工作部门同属一个系统,且在行政关系上和业务关系上均存在密切的领导关系,为了防止部门保护主义,对该种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应当向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首先,县级工商机关依法批准工商所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可以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时,往往采取抽象行政行为形式,即普遍授予下辖工商所都可以拥有这种权利。相对人不服此种行政处罚时,可以对县级工商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申请,但不能直接以县级工商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其次,即使县级工商机关直接参与到具体行政行为中去,批准工商所可以就某个案件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也并不等于说,这个行政处罚是由县级工商机关决定的。从法律上来说,"决定"和"批准"是由本质区别的。"决定"意味着工商所在该项具体行政行为中丧失了决定权,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作出。而在"批准"这种情况下,可以看出:第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仍是以工商所名义,而非工商局名义;第二,县级工商机关并没有对整个具体行政行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只不过起着许可工商所某种建议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是原则性的、有局限性的,它并不排除对工商所的指导和监督功能。因此,相对人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的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 另外一种情形比较复杂。如《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无照经营时,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决定",而第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决定。但罚款一千元以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如果某工商所在查处无照经营时,既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又只对相对人给予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复议机关到底为谁?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应分别而论:1、相对人只对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显然只能是县级工商机关。2、相对人既不服行政处罚,也不服查封、扣押措施,但直到处罚决定作出后才提起行政复议的,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因为,复议机关保护的是相对人的最终利益,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一旦被确认为违法或不当,那么,由查封、扣押措施造成的损失应当一并赔偿。如果查封、扣押措施没有违法或不当,而仅是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当的,显然,相对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查封、扣押时,其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侵害,无论向哪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都意义不大。同时按照我国《复议法》规定,相对人申请复议时,一不能越级申请,二不能同时向两个部门申请,更不能向二个有层级关系的部门申请,三从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完整性来说,也不应当将一个案子拆为两半。为充分体现《复议法》对相对人及时、便民、全面的保护原则,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是最适合的。3、如果相对人仅对查封、扣押措施不服,那么受理复议申请的机关应当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这与第二种情形中的查封、扣押措施应有所不同。尽管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实施查封、扣押措施都是为了实现工商所的行政处罚的目的,但相对人要求保护的标的显然不同。一种是相对人认为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一种是相对人认为查封、扣押的措施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两者具有明显区别。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时,不仅要充分掌握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还要充分考虑申请人的要求和目的。 行政复议是公民权利的一种救济手段,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的重大举措。理顺和明确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必将进一步发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制度及时、便民、成本低等优越性。我们认为,尽管在实践和理论中,对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议和分歧,但是,县级工商机关可以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是符合法律的宗旨和精神的。只有这样,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充分发挥其对下级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规范执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信息网络化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当务之急 中央决定国家工商局提升为正部级单位,中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监管地位的思路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在中央这个大思路的指导下,如何把握机遇,既担负起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历史重任又实现进一步的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工商干部面前的大课题。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尽快实现信息网络化建设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下面我想对此谈一点个人的想法。 一、信息网络化对整体工作的覆盖与统帅 我们在谈到信息网络化的时候,往往习惯于将它看作是局部的工作,只是关注它在局部、在技术层面上的作用。这种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是比较肤浅的。近10年来,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科技的出现,掀起了一场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性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并成为我们在新世纪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工作职能拓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以及队伍建设这些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未来方向的工作上,信息网络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息化与工作职能调整 前不久,江总书记就简化行政程序,促进经济发展,取消或减少各类审批的问题发表了讲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中央在提醒我们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以往的很多经济管理模式将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很多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管理职能,比如:查处超范围经营、防止抽逃注册资金、打击投机倒把、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等都会有所调整。同时对企业经营身份和信誉的管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会逐步地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过程,将逐步成为在更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职能更清晰、办事更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部门。 要完成这样的大规模的工作职能调整,必然需要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投入、立法准备、技术保证等各个方面协调推进。而其中技术保证———实现信息网络化,将起到统帅全局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实施精简机构和实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工商部门为强化职能所能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会非常有限。只有技术的投入,为我们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可以用技术上的首先突破,带动全局职能的扩张。具体的看这种职能的扩张,主要会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强化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较广的监管领域和监管权限。但在实际监管上,有限的管理力量在广泛的管理领域和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面前,无法进行有效深入的管理。比如,一个违法当事人可能被工商机关的五、六个部门都查处过,但由于各个部门互不通气,可能每次都会把这个当事人当作初犯,从轻处理。又如,监督部门正在立案侦察,登记部门却因为不知情给当事人办理了注销手续。类似的问题在我们的监管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这其中固然有工作方法、工作程序衔接上的问题,但更多的则是源于我们监管手段的不足,导致无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如果每个管理干部手中都有关于每个企业全面的管理资料,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可能会容易的多。以往可能由于建立这样一个纸制的档案库成本过高无法实现,但现在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可能。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在电脑上输入一个企业登记号,就可以了解这个企业几年的全部纪录,这对我们的监管力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第二,拓展监管领域。我们提出走进网络经济口号的目的就是要针对职能大力开展信息网络化建设。干部不会使用计算机,单位没有条件上网,如何能够介入网络经济的监管呢?要管理好网络,手段就是“以网治网”。这就要求工商部门要用高科技的信息化手段武装自己。工商部门要有自己的网站,要实现和当事人的网上交流,要有手段借助网络来发现、打击违法行为,这些哪一点也离不开信息化。现在我们全国工商系统正在开展针对保险、金融、电信等行业垄断行为的打击、查处。这些工作中我们所面对的管理对象和以往有很大的差距,他们的信息化水平都很高,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施的,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我们如果没有一个高效的管理网络,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么工商部门的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也就只能望洋兴叹,在原地打转转。 第三,增加管理手段。信息时代,信息和技术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资源。对它们的运用分析可能启发、派生我们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方向。比如说,实现企业监管信息的全面披露,对企业进行信誉管理,就是信息化工作对管理的深入促进。我们对企业的各种管理行为都是记载在公开信息中的,但是以往这些信息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披露渠道,只好躺在机关文件柜里睡大觉。现在,有了互联网,这些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出来,从而组成对企业信誉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而我们在公布企业信誉情况,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也就多了一种监管市场的内容和方法。更进一步地讲,我们可以建立高技术的平台对企业进行身份认证管理。以后对每个企业的经营身份我们都可以利用网络即时监管,而且可以一步到位,做到用点击鼠标来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检以及吊销。借助信息网络化的帮助,我们的管理将逐步成为信息快捷、监管严密的网络。 第四,扩大服务范围。我们工商部门正在努力改变“重监管,轻服务”的工作方式。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服务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方法。网络在这方面使我们的管理方法更加丰富了,比如:我们的网上年检、网上投诉,可以让企业足不出户地申请、办理有关政务。现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登记部门正在开发有关登记手续的咨询辞典和登记流程的公示程序。当事人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面地咨询所有登记业务,还可以及时了解《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在受理、审核、打照等环节的情况。再比如,我们利用网络给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服务,这不仅仅会方便企业,还对我们打击假冒、伪造《营业执照》有非常大的帮助,实际上这也就是在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软管理”。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新的监管领域。网络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对自身的管理思路、管理领域、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定位。这使我们各个政府部门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将来哪个部门在信息化工作上能脱颖而出,哪个部门的职能、地位就会加强,就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推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队伍素质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工商部门一直没少下力气,但是目前看,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上的方法比较单一。而信息网络化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新途径。 第一,提高干部知识水平。现代社会中,计算机水平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干部能够学习好、使用好计算机和互联网,他的知识水平必定会有一个很大的飞跃。信息网络化工作就是将日常的工作业务和计算机结合起来的最好途径,它会让每个干部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和计算机交上了朋友。我们在开发“业务办公系统”的时候,有6000人次的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参与。结果这个程序开发出来之后,我们就有了数千名能够熟练运用网络的骨干。而这些同志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起来的学习、思考、交流的方法,更是让他们受益无穷,不断推动他们学习、掌握其他的知识、技能。网络凝结了当今世界的知识精华,它同时也是最强大的学习工具。天天工作在网络环境中,自然会对人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在水中才能学会游泳,信息网络化建设就是为我们的干部提供的最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规范监管程序。应该说我们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是拥有很强的职能的。保证职能的依法履行,防止内部的各种暗箱操作,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网络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的。计算机程序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将尽可能多的管理流程转变为利用网络实现,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个人作弊行为。同时还利用网络的各种日志将每个人的工作详加纪录,这样不仅在有问题时容易追查,平时也会起到威慑和督促的作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是一个队伍发展的前提。从愿望上讲,我们希望每一名干部都自觉自愿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管理的角度上,我们必须防止个别害群之马进行破坏的可能。现在网络为我们提供了管理手段,可以从程序上减少各种违法的发生,这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第三,接受社会监督。江总书记提出要以德治国,落实在我们行政管理上,首先就是实行管理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这一点上,仅仅依靠橱窗、板报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是一个新途径。去年年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处室、各分局按月在“红盾315”网上公布本单位的工作信息,以促进办事制度的公开。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求每个处室和分局要在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将所有与办公有关的政务文件全部公开。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没有密级的文件都必须上网”。现在有同志担心,上网公开业务信息会束缚管理,甚至还有同志认为凡事都公开,不利维护我们的形象。这是一种讳疾忌医的想法,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首先向 人民讲老实话。过去没有互联网这种方便的技术手段,我们还在千方百计地建立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现在有了互联网,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所谓网络经济、信息革命也是一场对意识形态、思维方式的革命。通过互联网,世界空前紧密地联合了起来,我们必须适应世界性的游戏规则,努力向公开、透明、服务大众的现代政府的方向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就是所谓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挑战。而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工商局,服务百姓,就是我们面对这一挑战做出的回答。只要我们能够更多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我们的事业就永远不会停步。 监管职能的扩展,队伍素质提高必然会推动我们各个部门进入良性的工作循环,带来更多的其他效益,比如:队伍形象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支持。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信息技术的收益溢出”。中央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就是看到信息化这种龙头作用。信息网络化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使它能够肩负起带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任。 二、信息网络化的主要任务构成 信息网络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此我们应该心中有数。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个“三网一体”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格局。“三网”第一个是我们的内部办公网络———“金网”,它主要是提供无纸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工作平台———“红盾315”网站,它主要实现和管理对象的网上交流,开展电子政务。第三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平台———“中国红盾”网站,它主要是将工商信息社会化。在建设这三网的过程中,我们的信息网络化工作逐步集中到了: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网络监管等三个主要任务上。 (一)办公自动化 目前,许多单位或多或少的都在开展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动手比较早,现在以“金网”为核心,市局、分局、工商所的三级网络结构已经基本上建成。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三个问题最容易被忽略。 第一,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办公是现阶段办公系统程序开发所追求的较高境界,但是要真正实施无纸化办公,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能否有与程序相配合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办公中已经习惯了传递纸制的文件,并且有一套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保证。如果我们把办公自动化看成用计算机程序重新翻译一遍纸制文件管理制度,那就要出问题了。很有可能会因此出现网上数字文件、网下纸制公文同时流转的情况,那样网络的效率就无从谈起了。比较好的程序设计思路应该是在详细规定了无纸化办公的目标之后,让程序来优化管理。其中特别要注意:一是相信计算机。现在银行间巨额资金的转移都依赖网络,我们的公文流转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二是一定要坚持无纸化原则。除了必须由纸张传递的文件外,其他公文都应在网上运转。 第二,部门之间的相互通联。信息网络化后,每个部门都要有自己的业务办公程序。根据我们以往的办公习惯,一般各个业务部门之间是没有很多固定的业务联系的。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这种状况转移到网络程序的开发上,就会得到很多相互不能够共享的业务办公系统。这是与网络的原则相违背的。对于网络来说,它的使用者越多,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每个使用者的收益越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每一个业务系统之间尽可能地实现信息共享。这里要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只是将业务部门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共享的内容公开,现在网络中应该是除了明确规定不能够公开的以外,其他内容都要互连共享。这种公开可能对一些部门的某些权力有影响,但它是我们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试想如果我们连内部都做不到信息共享,又如何能够对外实施对企业身份信誉的管理呢。 第三,充分考虑程序的继续开发。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那么配合监管工作的程序开发势必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希望通过一次程序开发解决全部问题,是不现实的,我们在开发办公程序的时候必须为这个程序的持续开发留下空间。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预先思考。很多问题如果不能未雨绸缪,到时候会非常被动。比如,现在很多办公系统都要在每一个应用计算机上安装专门的辅助程序,这就会给进一步的技术升级留下隐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一个主程序往往同时要调整每个应用计算机的预装的辅助程序,这在应用计算机数量多、分布面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合算的。从我们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上看,对办公程序的改造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对此必须要有一个预先的、周密的考虑。 (二)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我们北京市各个政府机关今年工作的重点,对此刘淇市长,孟学农、林文漪副市长等领导都有过重要讲话。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尝试了网站备案、网上年检和网上投诉等电子政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第一,局域网和互联网的衔接。在无纸化办公的条件下,办公的内网实际上就是整个办公程序的神经系统,一旦被恶意入侵,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政府部门都被要求采取将内网和互联网物理隔断的方法。从安全的角度看,这种方法确实是达到了目的,但是这也给我们的电子政务的开展留下了非常大的难题。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要同企业、老百姓打交道,因此它必须借助外网。但同时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每一个电子政务的项目或多或少的都要有办公自动化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内、外网的衔接就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按照内网、外网实施物理隔断的原则,内、外网之间的信息传递只能依靠拷贝磁盘的办法。这种落后的方法是不能够适应网络上大规模信息交流的需要的。对此我们认为,网络时代共享和联通才是发展的方向,打开局域网是一个迟早的问题。总不能害怕有贼,就不在房子上开门。越是固步自封,就越会落后,只有知难而上,才能在工作中获得进步。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来。我们可以先将一部分内网上的工作转移到外网上去。我们刚刚开发完的“互连审批”程序就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我们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审批程序放在“红盾315”网站上。下一步我们要将12315直接搬到网上,各级消保干部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消保干部的工作纪录,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统计汇总也一律要在“红盾315”上完成。这样既直接向社会公布政务、办理政务,也同时接受监督。我们想如果这样一条路能够走得通,那么我们就会逐步将“金网”中的程序“复制”一份到互联网上,让一部分内网工作在外网上实现。同时只在“金网”中保留重要的数据库和文件以及必要的办公程序。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就能够比较稳妥地实现内、外网的衔接。 第二,投入、产出的协调。从现在的技术水平上看,我们工商部门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可以实现相当高的自动化程度。于是我们很多同志在开发中就热心于追求尽善尽美,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偏差的。因为一些锦上添花的功能会占用有限的信息化建设资源,影响整个信息网络化的产出。 在企业界有一个“80%定律”。它讲得是“一件工作80%的效果是由20%的投入完成的,而最后的20%的效果则需要另外80%的投入”。从这个观点看,每一项电子政务工作做到70%到80%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儿。比如,在电子政务中,我们与当事人的交流方式,可以是时时的,但这样成本会非常高。但如果我们是定期回复的(比如一天两次),那样成本就会成倍的降低。效果可能会相对差了一点,但是这也可以起到方便当事人,减少他们来回往返、排队等候的目的。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用来开发更多的程序,服务、方便更多的百姓。我们的信息化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工作还有空白。在这种情况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点上是不明智的,我们所应该追求的是在尽可能小的投入上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 第三,廉政与效率的问题。电子政务既可以增加办公的透明度,促进廉政,也可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有的时候,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比如在开发企业登记程序上,有的同志认为应该首先解决政务公开问题,让我们每一个《营业执照》的发放环节都向社会公开。也有的同志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应该首先开发那些实际操作用的程序。对此我们认为在电子政务的开发上必须坚持效率服从廉政的需要。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要驾驭好它,让它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就必须时刻以加强廉政监督为出发点。去年北京市的行风评比把政府各个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这个做法非常好,我们应该首先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待电子政务。只要我们能够利用网络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的办公环境,就是最大的成功。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只有廉政才能勤政。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应该贯彻在我们每一个电子政务程序设计的始终。 信息网络化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渗透到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果我们仅仅将这些表象看成是一个个片断的组合,那么我们可能会像盲人摸象一样不得要领。但如果把它看作是覆盖、统领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就会豁然开朗。这是我们面临新时代所要做出的一个何去何从的选择,把握好这个历史性的机遇,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时事小论文:中考时事政治的论文 一、多收集,多了解 近年来,思想品德学科的中考,时政性已是不可避免,并且这种趋势会越发凸显。因而要求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要对国内外大事格外关注,正所谓“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教师应积极主动地收集整理源于各大新闻、媒体、网络等的时政信息,如人民网、《华尔街日报》、《人民日报》、《半月谈》、《时事》等。并将这类素材凝练成短小的文字,引导学生对时事进行了解,并联系教材知识。同时,教师和学生都应加强对周围的人、事的关注,思考这些实践的真实意义及价值,并结合教材,利用正确的观点对事件进行分析,从而培养学生的时事意识,引导学生用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问题,同时用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激发其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的学生。 二、多比较,多筛选 初中思想品德学科的考查,针对的是大多数学生,因而偏难偏怪的现象几乎不会出现,这就给学生、教师备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恰当把握时政的命题重点,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因此,教师和学生在时政复习的过程中,要多比较历年考点,筛选出具备极大可能性的考点。比较近年来的中考时政考题时发现,在时政考查时间范围上,大概范围在上次中考结束到本次中考开始之前这一年时间;考查内容上,一般会以这一年来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为主,而且当地发生、并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事件也会作为中考时政的考查点。同时,在对时政考题的考点筛选上可以发现,一年的考题中,不可能出现所有范围的热点,同时三年之内几乎不会重复考查同一考点。因此,在时政复习中,可将三年内未出现或出现较少、并与时政有关的考点作为复习中的重点。但同时,也应注意热点问题,将相关考点作为次要重点进行复习。多比较、多筛选,从而在中考时事政治的复习中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多结合,多联系 中考的时事政治考查是建立在青少年的生活认知之上的,尽管时事政治在中考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其重要性也逐渐凸显。但是,纵观近年来的中考政治,其难度系数尚处在中低层,基础性的知识在试题的考查中尚占有重要地位。“万变不离其宗”,因此,在时事政治的复习中,应多结合课本,多联系实际生活。时事政治虽然表面上考查的是学生对时事的认知,实则还是考查学生对课本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对待那些新提法或者是需要深入的观点,在备考过程中需避免走弯路。如,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对于怎样促进国家安全”等问题,在备考过程中就应避免,而应该注重的是与课本的联系,只要了解到国家安全对国家主权的影响等与课本相关内容即可。同时,要联系实际生活,了解实际生活中与国家安全主题有关的事件,如斯诺登事件等。时事政治教育具备极强的社会性、现实性,是引导学生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方针路线的教育,其以社会热点的透视为基点,牢牢把握时代的发展特征,正确评估当前社会发展形式,将政治知识融入现实生活中的国内外大事,一方面能增强政治教育的教学效果,帮助学生理解政治,另一方面,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剖析能力,锻炼学生联系根源知识的能力。因此,在中考时事政治的复习过程中,应注意做到对时事政治资料多收集、多了解;对历年考点多比较、多筛选;对课本知识与实际生活多结合、多联系。通过这几种有效的复习方法,才能高效完成时事政治课程的教学任务,提高教学的时效,使得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在中考时政复习中得心应手,取得良好的成绩。 时事小论文:初中教学中时事政治的论文 (一)教师收集时政材料 要想加强时事政治教学,首要的就是收集最新鲜的时政材料。时事政治,讲究的就是“时”,就是最新的、具有学习意义的国内外新闻、时政热点,因此要排除不具备时效性的材料。当然,这些时政材料不仅要是最新的,还要是正确的,是经正规渠道(如新闻、报纸等)获取的。由于网上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所以教师对于来源于网上的信息要加以辨证,分辨其是否是准确的、可靠的。此外,这些时政材料除了时效性、准确性之外,还应具备正面性,要选择正能量的时事材料,切忌将一些反动的、带有负面影响的、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新闻带进课堂。 (二)鼓励学生收集材料举办“新闻会” 仅仅教师收集时政材料毕竟是片面的、不完整的,所以我们要鼓励学生自主收集、整理时政材料,将学生的目光从狭窄的学校和家庭转向社会,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来收集材料,关心国内外大事,关注社会发展,培养他们与社会接轨的能力。在学生收集完材料后,我们可以举办一些小小的“新闻会”,每节课开始前,让两三名学生进行新闻,要求他们表述清晰简明,突出热点、焦点,避免内容重复。在学生要闻后,教师应适时地进行点评,并引导学生谈感受、提问题,教师带着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问题进入正式课堂的学习。通过开展新闻会的形式,调动了学生自主参与的积极性,也使学生动手(搜集、整理材料)、动口(口头表达)、动脑(观察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 (三)结合新的时政资料,进行理论教育 以前,有许多学生只注重主料,只攻数理化,忽视了政治理论的学习,近年来,随着教学条件的改善,学校开始安排学生收看新闻,我们便决定利用这一手段,从学习邓小平理论入手,加强德育的渗透工作。我们抓住了一些学生能感受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组织学生结合时政内容进行探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初三学生政治理论的学习态度明显有了改观,一位学生说:“以前学政治理论虽然知道它是正确的,但感觉离我们太远了,没积极性,而今学习邓小平理论则有现实的、直观的材料让我们感受,使我们认识到了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性。”这种认识必然会化为动力,促使学生去学习邓小平理论,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 (四)丰富多彩的课外时事教育 1.举行时事知识大赛。一些学校会举办校中学生时政大赛。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先在班级内进行预赛,之后参加年级复赛,最后确定学生参加学校的决赛。通过广泛宣传,层层选拔,激发了学生的兴趣,也大大增强了他们的集体主义观念。 2.引导学生编写时事小报。时事小报的作用有以下几点:(1)巩固学生时事政治材料的记忆,加深了解。(2)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3)增强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因此,我们可以引导学生编写时事小报,可以是一周一期,也可以是一个月一期,让学生自由组合、分工合作,在学期末评比出做得最好的时事小报,对该组学生进行奖励。 3.引导学生撰写小论文。在时事政治的教学中,我们可以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让学生撰写小论文,结合自己所学过的政治观点,以及国内外的重要事件,对最近发生的时事进行一番评论,对自己比较关心的社会问题进行一番思考、探索,论文字数可以不限制,时间也可以放宽,给学生一定的自由,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全面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培养学生对于时事政治的评论能力,对于一些优秀的小论文,可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范读,也可以帮助学生投稿到报纸上,增强学生的信心和积极性。 以上,我们从教师收集时政材料、鼓励学生收集材料举办“新闻会”、结合新的时政资料,进行理论教育、丰富多彩的课外时事教育这四个方面对初中政治教学中的时事政治教学进行了分析,希望广大政治教师可以发挥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对于时事政治的学习热情,使学生都成为爱国、关心国家大事的新时代初中生。 时事小论文:时事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论文 一、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与时事政治进行结合的意义 (一)能够将学生的知识面拓宽,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 所谓的时事热点问题是当前社会上最近发生的,能够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在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中结合相应的时事政治问题,能够使得学生对知识有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能够使得学生自身的知识面得到进一步的拓宽,使得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以及主动性得到有效地激发和提升,继而能够营造良好的初中思想品德的教学与学习氛围。 (二)能够调动学生的思维,对学生的分析能力加以培养 对于初中思想品德教学,对当前社会上的时事政治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能够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教师应当将学生的思维积极调动起来,通过对时事政治信息的搜集以及分析等多过程,使得学生对整个时事政治背景以及过程有更为深入的了解,继而使得学生自身的综合分析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能够有效培养学生自身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 教师将初中思想品德教育和时事政治问题进行有效的结合,通过对这样一些时事热点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在掌握相关的思想品德教学目标的同时,还应当对学生进行及时的引导,使得学生能够逐步培养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 二、将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与时事政治进行有机结合的策略 总得来说,时事政治热点问题是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学习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通过对时事政治热点的分析以及结合,使得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效果以及目的得到有效的实现,将两者进行有效的结合应当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要专门设置时事热点教学专题 由于当前我国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所涉及的时事热点内容比较少,还不够完善,因此应当在以后的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过程中,专门设置相关的时事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性的教学,通过这样的专门性的学习能够使得学生对当前的时事热点问题的分析方式以及思考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培养,使得学生对问题综合分析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以后的学习以及生活的过程中能够对时事政治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解读。另外,对于学校而言,还应当积极成立专门性的时事热点问题的小组进行研究,要由专门的教师对时事热点问题进行选取以及做出具体的教学安排,因为这样的一种研究工作是当前时事热点问题教学得以实现的一大前提。 (二)依据教材的要求以及学生自身兴趣选取时事热点问题 如果要让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与时事政治问题进行有效地结合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就应当在实施热点问题的选择上应当要注意合理和科学,应当依据当前我国初中思想品德教学教材的内容要求,以及我国初中学生自身的学习状况尤其是学习兴趣进行选择,比如说在苏教版七年级下册的思想品德教学中如何更好地意识到追星现象的时候,教师应当选择当前社会上某些明星现象,哪些明星在做一些慈善的公益事业,哪些明星召开演唱会,有些歌迷竟然为了买一张票去卖肾等,通过这样鲜活的话题,能够将学生的兴趣调动起来,能够依据当前初中思想品德的教学内容,有效教育学生的思想,对学生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使得学生能够培养起正确的价值观以及人生观和世界观。 (三)要进一步增强学生自身的自主能动性以及参与性 教师在将思想品德教学和时事政治问题进行有效结合的时候,应当注意将学生自身的积极主动性以及参与性加以提升,要将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性调动起来,积极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将学生自身的思考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的能力进行充分的发挥,要对当前社会上时事政治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以及解读,比如说在苏教版七年级上册的思想品德教学中,关于集体的团结以及合作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对时事政治问题进行选择的时候应当注意选择全国人民团结一心的例子,比如说一起抗击地震或者是非典等典型的案例或者是话题,教师应当在教学的过程中将学生自身的参与性积极调动起来,教师可以积极引导学生对资料进行收集,并制作成幻灯片,并表达自己的看法,教师还应当和学生之间加强互动和交流,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使得学生自身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得学生对合作以及团结的概念有更好的理解和掌握,另外还能够进一步提升学生自身的荣誉感以及自身的爱国主义情操。 (四)要运用现代化的技术对教学的效果做进一步强化 当前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使得课堂教学改革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进一步促进了教学效果的有效改善,教师在结合时事热点问题进行思想品德教学的时候,可以将互联网以及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技术加入到课堂教学中来,使得教学内容得到进一步的丰富,使得教学手段更加具有多元化,比如说在八年级下册的思想品德教育中,关于科教兴国以及人才强国知识传授的时候,应当结合我国神九和天宫一号成功对接的例子,教师通过现代化的媒体对我国的航天事业所取得的成就进行展示,使得学生能够对我国的航天事业的发展历程有更好的了解,能够真正认识到科教兴国以及人才强国的重要意义,继而鼓励学生要奋发图强。 (五)引导学生进行日常生活的积累 对于初中思想品德的教学来说,与日常的生活是紧密相关的,教师应当对学生自身在日常生活中的学习能力进行培养,在日常的生活中要对时事热点问题进行分析以及累积,继而对自身的学习效果进行有效的巩固,对学生自身的学习能力进行培养,其实这样的一种方式与思想品德教学中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教学内容也是一致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能够将学生自身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得学生自身的视野得到拓宽,知识得到丰富,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 作者:王益龙 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时堰镇后港中学 时事小论文:时事政治高中政治教学论文 一、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 (一)设计时事板报 首先,教师应该对高中生进行组织和分配,利用班级黑板进行时事政治板报设计。设计的主要年内容包括近期国内外大型事件,例如: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的举行、朝核问题、MH370失联问题等等。通过这一方法和手段能有效让学生把握所学的时事政治内容,并较好的就教材展开系统全面的分析。另外,还可以通过举行时事政治竞赛和演讲比赛的形式,培养学生的时事政治学习和探究能力。 (二)导入时事新闻加深学习印象 根据以往教学经验可知,课堂中对时事政治的引入能积极调动学生的爱国情怀,也在主题教育中提高感情基础,这也在时效性上给予政治课充分的肯定。在针对时事政治的实际教学中,教师首要做到的是导入国内、国际大型事件,继而引入课堂内容,比如: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问题,使同学们利用政治、经济以及哲学等眼光和思路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由此,可以让同学们了解最新社会动态,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教材滞后、枯燥的缺点。 (三)作业与练习中引用时政材料 政治课堂作业或练习能够有效辅助学生巩固知识,但要注重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培养。在此情况下,教师应该在教中深入练习,合理带领学生在政治理论的基本前提下,进行对知识的分析和理解并充分挖掘政治内涵。由此,不但能巩固政治的基础性知识理论,而且还能引起学生对时事热点的关注,准确把握时代规律和特征。充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实现理性与感性的有机统一,更可实现学以致用的目标。 二、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激发高中生政治知识的兴趣 在实际教学中,吸引学生的最主要的方法就是激发他们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实现极佳的教学氛围和效果,一般而言,现今的会对新鲜事物产生兴趣以及好感,可以把新颖、新鲜的事物引入课堂,就会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能够够让学生会作出自己的分析,还能使学生相互间实现评论,进而准确、全面、系统的进行讨论和分析,实现良好的课堂氛围和课堂效果,这也对学会生的总结和归纳知识点最为有力。 (二)有助于转变高中传统政治教学观念 一般而言,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能对有效转变传统政治教学课堂模式,实现全新的政治教学极佳效果。新课改下的高中生不再是知识的接受、传递的主要对象,而已经演变为课堂教学的新主体,由此以来,就要教师在公平、平等、开放的政治教学环境下,充分关注学生的学习爱好和学习兴趣并予以激发,系统合理的引导学生体验和观察社会生活,从而不断提高中生在面对各项问题中的判断能力,积极把改变高中传统政治教学观念引向深入。 (三)有助于高中政治教学的时效性 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具体可表现为以下三点:第一,合理的引入时事政治能完善教材的内容,有助于学生在利用教材内容和方法解决对时事政治的基本问题,并使教材内容形象化、具体化和抽象化,更加便于学生理解。第二,将时事政治引入到实际教学课堂中,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引和帮助下作出思考和判断,能延伸课堂、丰富知识以及提高学生爱国情怀。第三,时事政治的引入和运用,能使学生在繁忙的学习过程中对社会事件进行关注,有效防止学脱离时代轨道。 三、结语 时事政治作为高中阶段教学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作用更是举足轻重的。实施新课改对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综合素质以及政治觉悟非常有利。本文就高中政治教育存在的现状、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与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重要性层面,进一步阐明了观点。基于此文,旨在提高高中政治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作者:林楠 单位:庄河市高级中学 时事小论文:高中时事政治教学论文 一、引入时政话题,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 枯燥的理论知识灌输使学生成为了学习机器,只能通过死记硬背应付习题和考试,可以说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仅仅是个被动接受者。而将时政话题引入课堂教学中,也就将发生在身边的时事热点和课本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学生可以主动地从听到的、看到的政治现象中把握课堂讲解的内容,并通过课堂理论知识的学习更深入地理解政治现象。与此同时,新课改也对高中政治教师提出了新要求,要想恰当地把时事政治与政治课本有机结合,教师必须丰富备课内容,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随时关注和了解热点时事,建立自己的时事政治库,丰富政治知识,提高政治专业水平。教师可以在一堂课开始的五分钟说出一件政治时事或者一个政治现象,让学生参与讨论,从而引出本堂课的教学内容;或者先说出本堂课的教学目标,然后让学生充分联系发生在身边的相关政治现象,使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者变为主动的参与者,从而达到深刻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的目的。比如在讲解“收入分配”一课时,教师可以先让学生统计父母或其他亲人的月收入、年收入和平均收入,比较不同职业和劳动强度下收入的差异,从而引出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并且在全班同学的讨论中更加直观地了解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这样的教学方式能够使原本单调的政治课堂气氛活跃起来,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自身能动性。 二、讨论社会热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现如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学生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能够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时事政治信息,但大多数都只是停留在了解的层面,并不能够真正理解其中的内涵,作为一名新课改环境下的政治教师,应该充分抓住学生的探索需求和求知欲望,将近期发生的社会政治热点问题引入政治课堂中,对大家普遍关注的时事政治进行讲解和分析,为学生答疑解惑,使学生在解决问题和深刻理解内涵的基础上激发继续探索学习的兴趣。比如北京APEC会议召开期间,很多学生都会关注大国领导人之间的会晤,而很少有人会深入了解各国的外交政策,教师就可以在政治课堂上引入这一话题,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畅所欲言描述国家主席同志和不同国家领导人会晤时的情景,进而通过引导和分析让学生自己总结出我国和其他世界主要国家的外交政策。再比如讲解“对外贸易”一课时,由于话题比较宽泛和不贴近生活,生硬的讲解往往无法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在课堂上用图片、视频等教学方式介绍在中国举办的南亚博览会、深交会等贸易活动,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对贸易活动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再层层递进地引入学习内容,这样学生接受起来比较容易,学习的过程也会充满乐趣。 三、创造政治情境,鼓励学生发散思维 高中政治课本理论较多,内容相对滞后,传统的教学又仅仅停留在应付考试的层面,不利于学生发散思维的形成和政治素养的培养,与当今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严重不符。将时事政治引入政治课堂中,教师可以通过创造不同的政治情景和设置相关的政治问题,将学生分成各个讨论小组,鼓励学生深入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新课改后的课堂教学不能拘泥于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听的传统形式,尤其政治课堂更要打破沉闷的课堂氛围和老旧的教学模式,教师可以通过创设不同的政治情景,让学生参与其中,提高主动思维的能力。比如讲解“中国领土主权”一课时,教师可以将“钓鱼岛事件”引入其中,让学生提前上网搜集有关钓鱼岛事件的素材和评论文章,形成自己的初步观点,课堂上分成若干个讨论小组,讨论面对日本将钓鱼岛国有化的问题上中国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最后可以每组派一名代表进行演讲,这样的方式既可以发散学生的思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而且能够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观点,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结语 总之,将时事政治引入高中政治课堂,引导学生将政治理论/方针政策与身边的政治事件和时事热点联系起来,可以打破课本的局限性,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开阔学生视野,学生不再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而是成为主动的知识探索者,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全面发展的综合人才。 作者:于静芳 单位:山西汾阳市第五高级中学 时事小论文:时事新闻高中政治论文 一、贴近课本,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 二十一世纪初期时事新闻多被列为高中政治考试中的必考内容,而当前高中政治必修课的基础知识中诸如认识论、辩证法、唯物论等均离不开现实生活中的各类时事新闻要素的有效融合。高中政治的日常学习相对而言更偏重于理论化,要求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思考能力以及理论联系现实的能力,对此,在对日常时事新闻的收集和整理的过程中,适当地以课本的专业知识加以引导,尤其是在逐步积累深厚的时事新闻之后,在课堂上无论学生还是教师在解读和讲解高中政治的知识点时,就更能有的放矢。同样,学生在接触了大量的时事新闻并将其与课本知识糅合起来进行理解之后,其新闻敏感性、政治敏感性以及将课本知识与社会现实融合的能力等必然会迅速提升。为了保障学生对时事新闻的研究能力,教师可以在课前设置新闻五分钟播报和讨论时间。将学生按照政治课值日生的方式进行分组,上课初期学生不但需要对当前国内外的新闻进行播报,还需要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与课本内容联系起来进行表达,其他学生可以作为点评方和辩论方。这种方式对学生知识、眼界、视野等都能有效扩展和提升,以及对学生注意力的吸引和对课堂气氛的有效调节等均有一定的促进效果。学生将理论和时事新闻之间进行融合之后,其思维能力、观察能力以及与其他学生进行辩论时的语言表达能力也同样可以得到系统地提升。 二、转变课堂学习观念,合理安排新闻运用时间 (一)逐步开展主题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探索 学政治并不是闭门造车,也不是单纯学习理论知识,相对而言,政治应该是高于生活但同时与生活有极大的联系性的基础学科。在对政治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将具体的学习与生活巧妙地联系起来,不但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有利于将学生的思维从书本中脱离出来,逐渐将自身的视角从理论学习转移到社会生活中来。以近期比较火热的“青奥会”为例,“青奥会”本身与青少年的成长紧密相关,因此,与“青奥会”紧密相关的各类时事新闻均可以在课上以主题讨论会的形式来进行。但是在针对新闻话题展开分析之前,建议教师不要采用传统的教师挑选题,学生被动参与的方式,而应由学生根据时事的变化自行选择与课上内容讲解相关的话题作为材料。此种教学模式,将原本以如何应对答题的知识点固有化和模式化所带给学生的压力,从根本上进行了缓解,枯燥无味的教学开始因为学生的积极主动性而变得更具有趣味性。 (二)巧妙设计课堂内容,融入时事新闻讨论 时事新闻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的融入同样需要巧妙构思,一般来说教师习惯性地在上课伊始的5分钟到10分钟内,或者在下课之前的5分钟到10分钟内,将时事新闻融入进来与学生们进行探讨。但是从教学实践效果来看,下课之前的5分钟到10分钟内学生的思维还可能在教师所讲解的课程内容中,这时候带入时事新闻对于学生思维的迅速转变自然无法起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建议教师将时事新闻作为课上讲解时重要的材料在课程中有选择性地进行融合。当学生带着疑问和新鲜感来面对课堂讲解的转变时,其对本课内容的总结、领悟和归纳等能力,自然会得到有效提升。 高中政治课程的单调性也在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热烈讨论时事的过程中逐步消解。综上所述,时事新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是极其必要的。时事新闻的引入对高中政治课堂教材的不足以及教材内容的相对滞后性可以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但是在时事新闻引入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对时间和使用方式的把控,尽量避免时事新闻在课堂引入之后所可能出现的喧宾夺主等问题,并在引用方式和穿插时间等方面需要加以注重。 作者:丁卫兵 单位: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 时事小论文:时事评论影响下语言艺术论文 一、语言艺术在时事评论把控公众情绪上的作用 1、意见领袖个性化表达完善了受众节目评价 对于时事评论,主持人、评论员充分利用意见领袖个性化表达对于节目推广和受众情绪塑成的作用。一方面,借助“生产性受众”与“社交网络”的传播模式有机结合,为节目推广提供了成本更低、到达率更高的优势。这种正向的节目传播路径在发挥文化的解码功能、促进节目转化等领域的作用可想而知。另一方面,专业精英因为自身知识的专业化而成为相关领域的重要支撑,这种影响也促进了圈子中个性化表达群体的崛起和巩固,将两者结合起来,即可实现节目品质与价值评价的有机统一。实际上,时事评论类节目与新兴传播方式的联姻也在推进节目发展中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这提示我们,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利用新型媒体的优势不仅能开拓时事评论类节目的渠道,也能够将两者有机融合为节目受众提供所需的重要触发点。 2、引导节目实现人际传播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一是节目制播的过程中,主持人、评论员通过自身最为直接的表达将电视节目的风格贴上了自身的情绪特征,实际上是在受众与节目之间搭建了人际交流情境,使得受众能够突破传统意义上媒体对于受众情绪的隔离。节目也因此有了人情味,受众也感受到了主持人的魅力,进而体验到沟通的快乐。换言之,节目的个性化传播让主持人的个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展示,同时赋予受众平等交流的可能性,极大提升了节目传播的正效应。二是引导受众情感便于展示个人人格魅力。节目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的情感流露是经过理性思考并进行相应地提炼和升华之后的情感表达,其中深深融入了作者的人生体验和生活智慧。在主持人通过节目对观众的情绪进行引导的过程中,上述情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展示,主持人的个人魅力也得以最大程度的展现。 二、电视时事评论把控公众情绪的路径选择 1、强化节目内容个性体验,完成受众情绪转换 感情是语言的基石,对于节目主持人而言尤甚。在电视时事评论过程中,主持人、评论员通过对于自身语调、音色与语气的把控,实现对于自身情感因素的展示,使之能够发挥出最佳的水平,以情感人,在主持人营造的浓郁的艺术氛围中实现对于受众情绪的引导和梳理。不同的节目内容和节目进行到不同的阶段,主持人应当通过声音的变化来控制自己的感情基调,进而感染到受众的情绪,提升受众的感情,更加有利于交际活动顺利进入到情感层面,让节目流程自然进入下一个环节。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是基于日常生活的经验,当我们被告知某个信息时,信息的发出者会随着内容的输出在表情上发生诸多细微的变化。对于身体语言较为丰富的主持人而言,这种内容传递过程中出现的情绪和表情的变化更为显著。由此,主持人应该在充分理解信息内容的基础上,积极调动个人的功能器官促成受众注意力的固化,进而实现信息和情绪的有效传达。二是在主持人、评论员情感中的喜怒哀乐都通过节目内容的展开而得以表达的时候,受众必然会受到影响。通过主持人的巧妙组合和拼接,将节目内容有机地串联或者并联,既体现出节目的匠心独具,也能够激发观众的参与兴趣。在对于时事节目的巧妙组合中,主持人或者深情或者调侃的演绎方式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对于观众情绪的把控。 2、用真情营造谈话场,唤醒受众情绪 电视时事评论节目制播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观众负面情绪被唤醒的时段,这种情绪出现对于节目整体效果有极大的破坏作用。这个时候,往往需要主持人能够因势利导,用坦率真诚的情感和语言来调动起观众的情绪,促成节目的顺利进行。在我们看来,扭转负面或不利情绪的关键就在于充分理解观众的反馈信息。在节目主持过程中,主持人应当设身处地地为公众着想,控制场上的气氛而不是被节目牵着走。值得注意的是,情绪控制涉及到谈话场的营造。谈话场指的是正常的谈话氛围。在谈话场的营造过程中,主持人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真诚来感染观众,实现对于其正面情绪的唤醒。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情绪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体验。情绪唤醒是生理或者心理上被外部事件引发的反应,是公众参与节目活动时的生理反应,对于完善我们对于外部事件判定以及公众节目参与情绪养成具有重要信息价值。新媒体社会传播性质让负面信息传播呈现病毒式传播的模式,公众节目参与的情绪经由上述模式能够导致其内心不安和焦虑,引起对于自我能力的怀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节目效能度。以社交网络关注度较大的郭美美事件的电视访谈为例。自郭美美2011年微博炫富到2014年郭美美涉嫌聚众赌博被捕的整个过程中,新媒体平台由“审丑”变为“逐丑”,公众的情绪也由负面转变为被引导出了正能量。因此,在培养受众的情绪过程中,要使公众对负面情绪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学会控制紧张、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这样才能提高其参与节目的水平,从而获取较高的节目参与情绪。 3、重视受众替代经验,健全经验转化机制 受众对于时事评论节目参与度的感知,通过其参与的既往经验得来。受众成功的节目参与经验能够提高节目参与情绪,而失败的节目参与经验则对其节目参与情绪的养成起到消极作用。由此,通过建立节目参与机制,健全受众节目参与途径,不断提高其节目参与信度与有效度,是完善青年公民节目参与情绪的重要路径之一,以某访谈节目中涉及微博网络问政节目为例。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在其微博上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活动。在其微博中,博主上传了七十多个乞讨儿童的照片,粉丝们立刻积极响应,当天粉丝即达到七千人。两天后,其微博又收到来自北京、广州、上海、石家庄、深圳、哈尔滨、厦门等十多个城市和地区的三十多名热心网友拍摄的三十多幅乞讨儿童照片。随着每一张照片和每一条微博关注度与转发量屡创新高,“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掀起了群体性的转发热潮,不少社会知名人士、慈善基金组织也加入到活动中去。据统计,参加上述活动的人群中,普通受众占到一半以上的比例。他们或者走上街头拍摄并上传照片,或者联系媒体或所在地警方,并积极转发微博,保障了活动开展的动力和社会基础。而关注到这一活动的电视主持人在节目进行过程中,也明确表态支持上述活动,号召公众动手打开自己的手机、拿起自己的摄像机,想法设法解决并妥善安置乞讨儿童。受众在参与微博互动的过程中获得的正向反馈,也为其节目参与情绪的确立提供了条件。另外,公众节目参与情绪也来自于替代经验。替代经验指公众通过观察知识、能力相仿的他人活动及其水平获得经验。比如众所周知的校车事故、地沟油等事件的过程中,就是通过节目的传播与发酵,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在此过程中,主持人鼓励受众经由媒体表达自己的观点,公众意识到参与到节目中能取得进步,使节目的参与情绪得以提升。 三、结语 总之,新媒体背景下,公众参与电视时事评论节目行为呈现出负面情绪唤醒的特征,公众对于节目信息的感知,通过情绪力量塑成特色鲜明的内容。我们认为,主持人应该通过强化节目内容个性体验、用真情营造谈话场、重视受众替代经验,实现节目把控和公众情绪的引导。 作者:赵红霞 单位:河北工程大学社科部 时事小论文:电视台时事政治新闻发展探析论文 摘要本文以《厦视新闻》栏目为例,对城市台在时政新闻的创新、探索作一番梳理,为电视的时政新闻的发展勾勒了一个轮廓。 关键词:时政新闻;城市台;“大新闻”平民视角 在各个传播媒介高速发展的今天,观众每天收看电视的时间越来越少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各个电视集团的竞争却是越发激烈。在中央和省级频道的夹击中,城市台的生存环境更加严峻。凭借地方新闻节目的地缘性和贴近感,城市台创造了央视、省级卫视所没有的、专属于城市台的独有资源与发展空间。 在所有新闻节目中,时政新闻一直都是“重头戏”,其承载大量的政策和信息,代表了党和政府对重大问题的看法、主张和-方针、政策,集重要性、时效性和广泛性于一身,因此,时政新闻是城市电视台成为主流媒体的一个重要标志。如何将时政新闻这一个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成为城市台抢得市场份额的有力武器?本文以厦门广电集团《厦视新闻》为例,对城市台在时政新闻的创新、探索作一番梳理。 《厦视新闻》是厦门电视台建台以后自办的第一个新闻栏目。在以往的操作中,《厦视新闻》以传统意义上的时政题材为主,包括会议、领导活动、部门动态等等,前几年《厦视新闻》的收视率与其他新闻栏目相比,始终未见优势。2008年3月31日,栏目进行改版,时长从15分钟增加到25分钟,并且对其标识、色系、标题条、字幕等全部重新设计,同时在报道领域、报道视角和报道方式均进行了调整。2009年在新闻栏目群的收视数据呈整体下滑趋势,《厦视新闻》却逆势大幅上扬。2009年的市场份额为8.63%。改版收效成绩不俗,笔者认为,《厦视新闻》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拓宽报道领域,树立“大新闻”意识 一直以来,城市台时政新闻报道容易出现领域固定、单一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活动报道、会议报道、成就报道、典型人物报道、重大节日报道。枯燥、乏味的报道不免使观众收视兴趣淡然。 《厦视新闻》在实践探索中发现,时政新闻关注点除了领导动态和会议报道,还可以是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社会发展各领域出现的新生事物、民主与法制的进步、思想观念的冲撞与突破、经济、文化建设中的新成就、新问题以及市民生活的新动态等等,特别是要抓住当地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结合点,为观众提供更有效更具可看性的新闻,并集中时间、力量、篇幅报道,形成声势,使之成为舆论热点和新闻亮点。在这样的节目理念下,《厦视新闻》既保持它原本的使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主要领导的活动、时政会议、重要部门动态的报道,同时也高度关注了社会民生,诸如应对金融危机、抗震救灾、社会热泌话题等等。2008年,厦门确定援建四川彭州四镇之后。新闻中心主动联系厦门前方指挥部和彭州电视台,组织精干队伍前往彭州采访,推出系列报道“挺起彭州”,这组报道延续至今,反响不俗。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厦视新闻》推出“东进新曲”大型组合报道,反映厦门环东海域开发的新成就。新闻、深度报道、评论、言论多种体裁并举,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应对金融危机的两大背景下。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振信心的力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主流媒体的地位得以彰显。 二、调整报道角度,体现时政新闻的权威价值 观众之所以对时政新闻提不起兴趣,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新闻报道的切人点没有选择好,这让本来关乎民众的新闻看起来只是政府在自说自话。只要调整报道角度,我们就可以从中找寻不少新闻点,也能得到观众的关注。 1、新闻报道中突出“贴近性”,实现平民化视角 时政报道在操作中需要认真考虑观众的需求和收视心理,在党委、政府要传达的内容和观众感兴趣两者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来处理。大体说来,时政报道切人的角度大致可以分为:由热点问题与本地的关注点切人;由新闻背后的故事切入;由事件引发的反思切入;由社会健全发展的关系切入……切人的角度很多,关键是要从民众的需求出发,为他们提供有价值的新闻。 在具体操作上,着力调整电视新闻的报道视角,重点选择“党委政府重视,民众关心”的事进行报道。比如,市政部门经常会举行各种新闻通气会,介绍本部门的工作进度或者工作重点,我们可以从中找到民众比较关注的兴趣点:旧城区改造、公共设施建设、新建道路等等,一个工作简报因此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比如,在厦门人民面对交通难、就医难、就学难的时候,《厦视新闻》推出系列报道“厦门模式再解读”,介绍厦门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和破解“就医难”方面的做法。分别以厦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一老一小”都有了基本医疗保险;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蔚然成形;社区医院“变身”,民众心态“转型”等为题目制成系列报道,通过这一系列报道给市民全方位地介绍厦门的医疗保障体系,方便市民得到厦门的医疗保障体系的救助。这一变化使新闻以一种更广阔的视野,一种以与人为善的姿态,建设性的思路出现在观众面前。 2.挖掘观众深层需求,体现主流媒体的权威价值 除了在选择新闻时要严格按照新闻价值来进行选择以外,时政新闻不能停留在仅仅满足观众需求的层次。很多重要问题,在它的初发阶段很难引起观众本身的主意。观众没有显示出强烈的需求,没有在社会上形成热点、难点、焦点,这些问题就形成了观众的隐性需求。所以,要保持时政新闻类栏目在电视新闻中的主导地位,就要高瞻远瞩,深入报道,发掘难点热点,担当起“社会守望者”的角色。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民众普遍对经济类新闻提升了关注度,厦门广电集团新闻中心将镜头对准我市上上下下应对金融危机、坚定信心促发展的生动实践,并在《厦视新闻》栏目中开辟“坚定信心促发展”专栏,从政策解读、行业逆势成长透析、以及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投资片区建设情况等多角度人手,为广大市民和企业了解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和厦门建设发展打开了一扇窗口。《厦视新闻》通过“98贸洽会”、教师节、中秋节、爱牙日、无车日等等节日为由头,制造了一系列有意义的新闻,通过爱牙日、无车日等纪念目的新闻来关心平时容易被忽视的话题,有益于促进社会的文明和对生命的关爱。 三、创新报道形式,提升时政新闻的活力 当前,城市电视台时政新闻报道模式固定、单一,其报道手法、切入角度、报道口径以及画面、语言的风格都非常雷同。这不但直接损害了时政新闻本身的传播价值,而且在观众当中也引发了或轻或重的逆反心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档节目的收视率。因此,不妨把时政新闻做“软”一点,在报道方式上尽量地人性化、趣味化、形象化,采用观众喜闻乐见的报道方式。超级秘书网 1、缩短新闻篇幅,将几条会议精炼出最主要的内容,缉合成一组,以“要闻快报”的形式集中播发。如此处理,既避免节目出现拖沓的现象,节目的信息量也得以增加。 2、采用新闻背景、特写、专访、花絮等新闻形式丰满新闻内容。如对某些有特点的、重要的会议和领导活动。对某些消息里面容纳不了的内容、不便容纳的信息,除了正常消息报道以外,就应该运用新闻背景、特写、专访、花絮等新闻形式予以锦上添花,从而形成多角度、多视点、多层次、立体的整体宣传效果。2008年中,厦门市委首次赴台湾参访,除了完成在台湾的报道之外,节目还主动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同行联系,请他们采访当地台商、专家、市民,收集他们对厦门市委参访活动的评价,并在节目中及时播出。这组报道极大拓展了空间,增加了新闻的辐射强度。 3、要充分发挥电视的优势和特点,适时使用现场声、同期声、字幕、图表等有机结合起来。在一些政策公告之时,均可以用最鲜活的方式让民众对政策有最直观的理解。为全面展示福建铁路(厦门段)建设的全貌,新闻中心精心策划福厦铁路建成通车的宣传报道,连续七天推出展示福厦铁路通车的系列报道《舞动厦门》。《厦视新闻》每天围绕一个主题进行报道,采取现场采访与电脑三维动画制作福厦铁路沿途各站全貌图等手段进行展示,生动地介绍了福厦铁路建设以及厦门铁路的发展历程。 作为电视传播架构下最基本单元的城市电视台,将长期在我国的传播体系当中发挥喉舌功能、舆论功能以及党和政府与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功能,和中央、省级媒体不同的是,城市电视台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它在地域和心理上的双重贴近性。时政新闻的创新与发展,要想有所作为,也应该在这两方面下工夫。因此。发挥其优势,扬长避短,勇于探索革新,才能强化城市台的主流地位,提高在民众中的公信力。 时事小论文:时事新闻著作权论文 一、时事新闻的表现形式和独创性 (一)时事新闻是一种表现形式 我国的著作权法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而从西方发达国家的著作权法中可以看出,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而不是客观事实。换言之,如果这种作品就是单纯的客观事实描述,它就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这种作品它是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经过了作者的加工,有了客观事实之外的表现形式,那么它就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对于究竟是客观事实,还是表现形式,是一种典型的思想和表达加以区分的情况,因此著作权法施用的重要原则就是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对于时事新闻而言,就新闻事件本身而言,它应该是一种典型的客观事实,这是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但是时事新闻必须经过各种媒体的报道,才能被广大公众所获知。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报纸、杂志,还是电视台、互联网,只要对原始的新闻事件进行了加工,它就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事实。可以说,正是时事新闻报道中的“报道”,使得时事新闻具备了超出新闻事件本身客观事实以外的表现形式,这时它就应该成为被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国内对于此问题的争论就在于此,很多媒体都认为自己的时事新闻报道没有施加任何主观因素,仍然是对新闻事件本身客观事实的自然描述。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时事新闻的报道,都会或多或少地融入新闻工作者的主观感受或者主观评价。因此,站在事实的角度上看,这种争论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说,时事新闻报道就是在时事新闻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至此,第一个争议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这还不能确定时事新闻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为,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保护还有第二个条件,就是作品的独创性,而且这种独创性是有标准的。如果时事新闻报道中,表现形式的独创性不足或者无法提炼出独创性,它也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要理清时事新闻报道到底受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还必须看它是否具有独创性。 (二)时事新闻具有独创性 在我国,时事新闻报道是否具有独创性,也是一个颇受争议的焦点问题,各派观点各执一端。将这些观点进行系统地归纳,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肯定观点,即认定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具有独创性,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类观点的依据是,时事新闻报道归根结底属于新闻作品,它是新闻工作者辛勤和智慧的结晶。换言之,既然时事新闻报道是新闻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它就应该具有自身的产权,它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第二类是否定观点,即认定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不具有独创性,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类观点的依据是,时事新闻报道就是对新闻事件这一客观事实的反映,反映客观事实的表达谈不到独创,用作品来描述时事新闻报道也不合适,因此不能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对于肯定派观点,否定派学者认为,时事新闻报道中新闻工作者付出的劳动是有限的,其劳动的创造性更是无从谈起。第三类是中庸观点,即认为时事新闻报道中,有些具有独创性,有些没有独创性。换言之,这里需要一个判断时事新闻报道是否具有独创性的标准。符合标准的就认为它具有独创性;不符合标准的就认为它不具有独创性。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庸观点或者更符合实际情况。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找不到对于时事新闻报道独创性的判断标准。本文从事实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从绝大多数时事新闻报道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时事新闻是对新闻事件本身的客观表达,但是中间的遣词造句都凝结了新闻工作者的辛勤汗水。而且,为了能够吸引观众注意力,新闻工作者都在时事新闻报道的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构思和设计,尽可能使得客观事实的描述引人入胜。不仅如此,很多时事新闻报道中都蕴含了新闻工作者的评论。所以,从事实的角度出发来讲,时事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工作者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时事新闻报道就是新闻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其中的独创性也是明显可寻的。综合以上两点,从事实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时事新闻报道是一种表现形式,也具有独创性,是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 二、时事新闻报道应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点合理性 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人类社会从精神层面也步入了一个理性的时期。对于一种事物、一种现象,其是否正确合理,可以将其是否合乎理性作为依据。为了进一步明确笔者的观点——时事新闻报道应该受到著作权保护,本文有必要对于时事新闻应该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加以分析,本文的视角从三个方面展开: (一)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保护的第一点原因 在从属范围上看,著作权应该明确归属于知识产权制度。知识成果虽然是一种无形的资产,但其形成的过程中凝结了作者辛勤劳动和智慧。按照洛克构建的财产权劳动理论体系,任何一个人对其自己付出的劳动都具有所有权,这也就构成了知识成果具备知识产权的理论依据。著作权的制定,就是尊重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上看,它将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都纳入其保护的范畴,这一点无疑是合理的。因为,每一件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都是作者辛勤和智慧的结晶。按照上述分析,将时事新闻报道纳入著作权的保护范畴,就具备了财产权劳动理论基础之上的合理性。下面,从时事新闻报道的过程来看,每一点都凝结着新闻工作者的辛勤汗水和思维智慧,是新闻工作者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当新闻事件发生后,记者为了获取有关此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必须赶到现场进行走访和核实。就算记者毫不加工地将时事新闻记录并报道出来,至少获取时事新闻的相关内容就要付出辛苦的劳动。获得了时事新闻素材以后,记者必须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将原始资料进行加工整理,以便能够被编辑采纳。编辑采纳以后,要进行进一步的文字修改、版面设计、视觉效果设计,才能将时事新闻呈现在广大观众面前。可以说,时事新闻报道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新闻工作者劳动成果的体现。付出如此艰辛劳动获得的新闻成果,难道不应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吗? (二)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保护的第二点原因 在弘扬知识产权合理性的过程中,黑格尔的人格理论被广泛使用。在黑格尔的人格理论框架下,财产这种外在形式实际上是内在人格的表象化。换言之,我们在衡量一个事物的价值属性时,往往会考虑其中人付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通常会忽视其中隐含的作者的人格魅力。所以,知识产权对于无形财产的保护,不仅仅是对作者付出劳动的保护,也是对作者人格价值的一种尊重。著作权既然要保护作者对于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也就囊括了对作者人格价值的尊重。换一个角度看,著作权对于作者权利的保护,是可以拆解为对于作者人身权和作者著作财产权保护这两个内容的。对于绝大多数时事新闻作品来讲,新闻工作者在新闻素材挖掘、新闻材料编辑加工、新闻事件报道的整个过程中,除了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以外,也将自己的思想、意识、观点融入其中,这本身就是一种人格价值的展现。从这个层面上看,保护时事新闻作品不受到别人的抄袭、剽窃和转载,是契合黑格尔的人格价值理论的。诚然,时事新闻事件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应该是人类社会所共享的资源,任何人都没有对它的专属权利。可是,时事新闻经过记者、编辑等新闻工作者的采访、编排、修饰,就在某种程度上自然而然地融入了主观成分。这种主观性,就是新闻工作者在时事新闻报道中的人格体现,它是应该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的。 (三)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保护的第三点原因 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之所以要制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措施,其根本目的不是单单为了保护这些无形财产的财产权,而是要激励国民注重创造、注重知识的应用。正如知识产权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使得发明专利的拥有者在专利被应用以后有了源源不断的经济收入。正是这种激励,使得西方的各类创新活动从未止歇。我国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很大程度上也是要鼓励国民的创新意识。通过保护国民的知识成果让国民获利,促进国民进一步去挖掘知识实现新的创造。著作权利属于知识产权体系,因此其相应保护法律的制定有着同样的出处。再转回到时事新闻报道这个议题上来,如果一直没有著作权或者其它法律为其保驾护航,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恐怕难以保证。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很多时事新闻都是来自危险领域的。就2014年以来的重大新闻来看,军事冲突和恐怖袭击的时事新闻最容易吸引观众眼球。很多新闻记者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搜集第一手资料,他们获得的新闻素材新鲜度是靠对新闻事业的热情来保鲜的。但是,如果这些报道得不到任何保护,在各大报纸上被反复抄袭、在各个电视台上随意播出、在各大门户网站社区论坛上随意转载,新闻报道的源头无处寻起,真正为这些新闻冒着生命危险去奋斗的新闻工作者会是一种什么心情呢?他们还会在日后的新闻工作中再冒险去挖掘第一手资料吗?这种情况长期存在的恶性后果是,新闻工作者都只会坐在电脑前,随意转载转发各种新闻报道,甚至没有新的新闻内容就胡编乱造,一个充斥着过时新闻、虚假消息的时代也就为期不远了。所以,从激励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来看,时事新闻报道太需要法律保护了。这种保护或许不能给新闻工作者带来额外的收益,但至少会给真正为新闻事业勤奋工作的人以肯定,给那些靠倒卖别人新闻成果的人以约束。 三、完善时事新闻法律保护的对策建议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绝大多数时事新闻报道是符合著作权中有关作品的规定的,其独创性也是明显的,对于时事新闻进行法律保护也在诸多层次上表现出了合理性。因此,笔者建议从以下角度完善有关时事新闻的法律保护工作,以推动时事新闻报道的良性健康发展。 (一)加入判断“时事新闻独创性”的标准 在分析时事新闻是否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时事新闻具有独创性。而有关此问题的观点表现出三大流派,并且每派都坚持自己的观点而为此争论不休。笔者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尊重事实和实事求是。从绝大多数的时事新闻作品来看,它们都凝结了作者的智慧和构思,因此应该看作具有独创性。而极少数时事新闻作品确实没有经过太多的编辑加工,原汁原味地呈现在了观众面前。对于法律工作而言,要准确把握这些差异性,就必须制定一个明确的“时事新闻独创性”的判断标准。符合了这个标准的时事新闻报道,就应该纳入著作权的保护范畴;不符合这个标准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排斥在著作权的保护范畴之外。当然,这一标准的制定应该在广泛征集新闻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之上。而具体到法律施行时,也应该充分听取新闻领域专家的意见。 (二)不具备“独创性”的时事新闻也要有所保护 在“时事新闻独创性”的判断标准之下,必然有一部分时事新闻被认定成不符合著作权的保护原则,但并不是说这类时事新闻报道就丝毫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可以看到,确实有些新闻就是客观事实的陈述,没有经过记者编辑的粉饰和加工。但这些新闻素材的挖掘,也凝结了新闻工作者的体力劳动,他们可能要跑好多路、花好多时间才能搜集到这些素材。所以,对不具备独创性的时事新闻也应该有所保护。例如,可以允许这类新闻被转载和转发,但前提是要表明新闻的原始出处,对获得第一手新闻材料的新闻工作者予以肯定。 (三)保护措施要动态调整并认真执行 我国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保护法律制定之初,时事新闻报道的侵权纠纷并不多见,这也是当时没有相关规定的重要原因。但随着这几年新闻媒体的资源开放,网络报道的大量出现,使得新闻版权纠纷变成了习以为常的问题。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任何一项法律都不应该一成不变,都应该跟随时代的变化去更新解决问题的方式。即便法律制定的当时是完备的、毫无缺陷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问题的出现,其中的内容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合理性。所以,对于时事新闻报道的法律保护要跟随时代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在纠纷出现时严格按照法律依据认真执行。总之,要通过各种手段保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摒弃现有新闻保护法律框架中的不足,使得对于新闻工作者和新闻领域的法律保护更加完善。 作者:李光霞 时事小论文:时事政治与法制教育论文 一、模拟情境体验,加深学生法制意识 教师为了更好地引起学生的共鸣,让学生获得一定的态度体验,进而能够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教材内容,要引入或建立具有符合教学目标、形象、生动的教学场景。情境教学能激发学生的内心情感,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得到发展。在美国,学校中常常会以模拟法庭的形式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收到了不错的效果。我们也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模拟情境体验,加深学生的法制意识。以《经济生活》“新时代的劳动者”一课为例,笔者在上课伊始,精心创建了一个微型的模拟招聘会,鼓励学生表演模拟招聘场景,投简历、面试一个环节不少,教师不时向学生讲解面试的技巧,让学生感受找工作的不易,通过模拟找工作了解现在的就业形式,这一有趣的教学活动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大家纷纷前来参与。在模拟招聘的过程中让学生学习相关法律常识,如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争议仲裁法等,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通过模拟情境体验,大大激发了学生的课堂参与意识,将学生的思想和情绪都集中在法制教育上,在浓郁的法制氛围之中,也能让学生对所学的法律内容记忆深刻。 二、改进时政演讲,突出法制主题 时事政治是思想政治课的一个亮点,具有鲜活的时代性。时政演讲通过了解关于跟我们息息相关的信息资源,充分展现了学生的时代感,是学生积累知识的主要方式,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因此,在课前让学生演讲时事政治,能使学生养成了解时事信息的良好习惯及严谨的学习态度,教师还可以在课上增加法律快报这一环节,为学生的时政演讲增添信息来源。如教师在宣传法制专题教育“珍惜生命,遵纪守法”时,可以列举震惊中外的“10•5”湄公河惨案,其中4名罪犯于2013年3月1日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自公安部颁布“醉驾入刑”刑法规定至2013年5月1日,已经有两年时间,在这段期间酒后开车、醉酒驾驶或因其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相比往年下降很多,教师可以利用此事例向学生讲述酒后开车造成的伤害性。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国家为此成立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至2013年6月28日已经有20年的时间,我们作为中国公民应进行传承和发扬光大这种精神。同时,可以指定法制教育相关的时政要闻作为学生演讲的题目,通过学生口述这些事件,不仅让学生更深入了解时政事件中的法律知识,而且锻炼了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的能力。 三、开辟第二课堂,提升学生法律素养 课堂教学时间毕竟有限,且纯粹的说教也缺乏足够的教育力度。为了使学生有更深刻的法制体验,我们还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探究活动来扩展法制教育。与课上的理论知识和模拟实践不同,课外的法制教育活动更重视生活体验,让学生实实在在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能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学以致用,懂得如何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一课为例,笔者从学生熟悉的生活事例出发,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去本地区商场打折销售商品的实例进行调查,并讨论分析,使学生对消费者购物的过程中清楚不合格的商品不实行“三包”,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商家对不合格商品进行退换,在引导学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能将教育转化成学生的自觉行为。通过这一次课外实践,不仅使学生了解到销售商会在哪些方面对消费者的权益实施侵犯,消费者又该如何理智地以合理合法的手法为自己的不公平待遇实施维权行为,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学生合作探究、资料整理等能力。在新课程背景下,课堂教学不再仅仅只是知识传授的地方,更是实现素质教育、塑造学生思维品质的圣地。我们教师应利用好时事政治的有利因素,把握时机,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在素质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双重影响下,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成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好公民。 作者:裔辉 单位:江苏省盐城市文峰中学 时事政治与高中政治论文 一、时事政治的学习 高中政治与时事政治之间密切相连、互通有无。时事政治的学习是帮助学生了解国内外大事的主要渠道和途径,能够扩充学生的知识面。但学生大多把它看作为是一种新的负担,由于国际上发生的大事很多,学生为了应对考试必须要把这些牢牢记住不是件容易的事,在这时,时政反而会给学生留下枯燥、无味又无用的坏印象。所以,在课堂内外,必须调动学生学习时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时政学习变得游刃有余,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目的。突围策略:优化教学方式与时俱进、日新月异是时政的显著特点,但大多与学生的实际生活联系甚少,让学生感到生疏、提不起兴趣也实属正常。但如果教师能优化教学方式,以一种新的方式代替死记硬背,来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就可以拉近时政与学生的距离。例如:2014年3月5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上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教师应提前让学生查找相关资料,并在课堂上首先让学生谈谈对此次会议的感受,做出简单点评,如在此次会议上明显少了官话套话,多了与群众间的联系,让人倍感亲切、真实,这就是学生在自主学习中所得到的收获和心得体会。这种做法的目的是让学生多关心国家大事。在课外了解在课内加以巩固,让时政在学生脑子里的印象更深,达到更好的记忆效果,并给学生创设活跃、宽松的课堂气氛,以便更好地提高课堂效率,更加游刃有余地学习时政。 二、教学内容无味 虽然政治课本与其他课本不同,它为了与时俱进,几乎每年都有修改,但主要内容变动不大。在多数学生眼中,政治教材内容不仅索然无味,而且大多是在讲套话、空话、大话,很难与实际生活接轨,也很少能在生活中得到应用。此外,政治书本上的文字大多生硬,语言过于官方,学生读起来反而觉得“如同嚼蜡”,出现了读不懂、不想读等情况。所以,教学方式多样、政治课堂“生活化”、应用多媒体教学等,都是提高学生对政治学习兴趣的合理方式。突围策略:催生学生学习兴趣传统的教育理念早已不适合当今“时髦”的学生,教师应及时转变教学理念,研究出多种教学方案,采用多媒体教学,在课堂中引入情境等方式来催生学生学习政治的激情。例如:在学习《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中,如何让学生分清并理解,价值决定价格与供求影响价格?此时,教师可以举一些生活实例,借此使教学内容更加易懂、教学对象更易接受。如以苏州为背景,在前几年,由于房屋需求量增大,房价一路飙升,紧接着“炒房”行为严重,国家决定严厉打击,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措施,包括加强国有土地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等,所以近年来房价得到控制,再加上人们的购买热度减弱,房价有所下降。试问:如果你是一位房地产开发商,会为了紧急出售房屋而将房价降到十年前的价格吗?此时,学生大多笑了,因为这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在这个事例中,学生可以体会到供求关系对于房价有影响,但真正决定房价的是房屋本身的价值,由于房屋建设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以它的价值基数很大,房价下降到十年前的价格是不可能的事。教师可以尽量为学生举出一些与生活联系紧密的事例,在学生的生活实际中融入所教的知识,让书本更加贴近生活,催生学生学习政治的热情。 三、课后练习如何选择? 新授知识的巩固离不开课后的练习,在课后习题中,学生可以逐步掌握解题技巧,发散思维,增加学习效率。但是,当今各大书店辅导资料浩如烟海,如何从中选择真正适合学生的?一直以来都是让学生及教师关心且头疼的问题。题海战术耗时耗力,还会让高中生宝贵的时间白白浪费在一些无价值的题目中。“一听全懂,一写不会”的情况也出现在大多数学生的身上,学生对刚接触的知识生疏,学习就像是走迷宫,而教师对于这个迷宫十分熟悉,课堂上教师带领着学生边走边记路,慢慢摸索着最佳通道,所以学生感到轻松,但是课后的练习需要学生独立完成,他们需要回忆课堂上所学到的,如果教师能够精心遴选习题,就像是给了迷宫中的学生一张地图,让他们能够快速走出迷宫。 四、突围策略:课后习题精心遴选 教师应先熟知考纲和课程标准,在布置作业前删去质量低劣的习题,多多选择有代表性、针对性、能力性和探索性的题目,采用科学的方式,达到巩固知识、发散思维的目的。引导学生合理有效地结合书本使用教辅,让题目充分发挥功效,使得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无限的收获是每个教师的愿望。除此以外,一些教师更愿意自己编题或是找相关练习给学生做,针对自己学生存在的问题尽可能采取更佳的方式进行有效解决。这种选择习题的方法也十分值得借鉴。总而言之,时代在发展,教师教育当今“时髦”的学生更应该选用“时尚”的教学方式,在实施新课程改革之初必然会遇到较多的问题,我们要做到直面困境,并整合、分析,让学生及家长重视政治学科,在课堂上教师改变理念,优化教学方式,催生学生学习兴趣,在课后精心遴选习题,研究策略走出困境。唯有如此,学习热情才会被点燃,以便今后更好地学习政治。 作者:陈春艳 单位:江苏省昆山市文峰高级中学 时事小论文:政治教学中的时事政治论文 一、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新时期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知识、道德的全面发展才能顺应社会潮流,新课改要求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中心,这也是现今高中政治教师探寻教学方式的主要原因,传统的课堂教学,教师占据主体地位,造成学生被动听讲,被动学习,长此以往,无法保证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造成学习中产生很多困难。用已有知识去解决未知问题,是诱导学生学习新知识的桥梁,而时事政治是这座桥梁的奠基石。例如,在进行“价格”这一章的讲解时,可以先给学生介绍一些市场水果上涨的现状,通过学生自主思考分析,得到水果价格为何上涨的原因,然后教师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验证自己的观点是否和大多数人的观点相符,通过时事政治引导,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显现出来。 二、结合时事政治教学的主要策略 高中课程较多,学生的学习任务繁重,还要承受高考带来的压力,所以,高中阶段的学生基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时事政治,他们对社会环境知之甚少,虽然政治课能够给他们带来一定的新鲜感,但是现今的政治教学也基本上是理论知识教学,变得越发枯燥无味,教师只会讲解教材上的知识,对学生很难产生吸引力。在高中政治课上结合时事政治进行教学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课堂穿插教学。社会上的时事热点思想性比较鲜明,时代感强烈。虽然教材中的知识较为稳定,但是教材内容不可能跟随现今社会形势及时更新,在教学中,用时事政治代替教材中滞后枯燥的内容,能够让课堂氛围更加活泼有趣,增加政治课的新鲜感。由于学生对时事政治了解并不多,所以教师的引导教学比较重要,合理的运用时事政治内容是很重要的一点,教师应该确保时事政治内容和教材关联紧密,这样学生才能够通过时事政治,对教材知识有更加充分和深入的了解。所以说,教师利用时事政治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找好和教材知识的结合点。 2.时事导入教学。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见提高学生对政治课的兴趣至关重要。教师可以利用时事政治,创建情境课堂,对学生良好的引导是保证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时事政治情境课堂能够让学生快速深入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了学习兴趣才能有学习主动性。在课堂教学开始前,教师应该仔细研究本堂课的教学重点和教学目标,选择合适的时事政治热点作为课堂教学的引入点,创建情境课堂,通过学生感兴趣的内容,保证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 三、应该注意的若干问题 虽然时事政治教学效果较好,但是课堂教学的重头戏仍然是教师的讲解,在教学中,教师应该注意几个问题,即首先是保证时事热点的针对性,社会瞬息万变,每时每刻都有重大事件发生,时事热点层面、内涵比较丰富,教师应该针对教学内容,有选择性的进行时事政治讲解,也就是保证时事政治的“针对性”,这样实际上是辅助课堂教学,让课堂教学效果事半功倍。例如,在讲解“环境保护的意义”这一章时,可以向学生介绍最近的热点问题“雾霾”,让学生了解破坏环境带来的危害,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所以,时事政治选择贵在精而不在多,结合教学内容针对性的进行时事热点讲解,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教材内容。其次,是保证时事政治的新颖、现实,顾名思义,时事政治要求的是新颖、符合当下,在选择时事政治内容时,应该尽量从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贴合学生的学习和现实生活。时事政治内容应该能够“以小见大”,通过发生在身边的事件,逐渐向国内和国外拓展。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材料,能够激发学生热情,让课堂教学效率更高。 四、结束语 综上,针对现今高中政治课堂教学枯燥乏味、效率低下的问题,教师应该认真分析教学内容和目标,有选择性地进行时事政治讲解,通过课堂穿插和课前引导的方式,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作者:黄小平单位: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实验中学 时事小论文:政治课中的时事政治论文 1.用时事内容导入理论教学。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等于成功的一半”。怎样使一门枯燥、死板的政治学科的课堂教学活跃起来,让学生能够以十分的注意力去开始学习,是所有思想政治教师值得去探究的问题。通常在每堂思想政治课的开始,学生都很难以最佳的精神状态进入到课堂学习当中,这时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当前课本理论知识所教授到的章节内容为主,以当前正在发生的或曾经发生的相关经典新闻话题作为这堂课的开始。例如,当教学“市场多变的价格”时,教师可以利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猪肉价格持续上涨这一经典现象,让学生对话题展开讨论,并分析猪肉价格为什么会持续上涨,持续上涨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等,充分调动学生的求知欲望,将学生的注意力引入到有效的课堂教学中。 教学“财政有何作用”这一内容时,如果直接按照课本上的内容讲授,学生就很难从根本上理解财政的作用,似懂非懂,这样很容易使学生丧失对学习的信心。授课教师可以通过我国财政部2012年在北京召开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内容为主要的切入点,介绍我国2012年在节能减排和再生能源方面投入资金979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加251亿元。然后继续延伸话题,介绍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在建设体育馆、奥运会举办活动、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资金共1045亿元人民币等。通过这些巨额数据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引发思考:投入的这么多钱都是哪里来的呢?教师可以先让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讨论,有的学生认为是通过集资而来,有的认为是国家投入资金,此时,教师要及时点拨:这是财政的巨大作用。这样就将学生对“财政的作用”的好奇心激发出来,接下来的教学效率必定是相当高的。 2.时事热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 在高中政治课堂教学中,授课教师可以根据本学期的教学目标,从当前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实际理解能力出发,选用一些学生感兴趣的新闻素材辅助课本理论知识的讲解,使学生对每一堂政治课都有新的发现、新的见解,从而让学生感觉自己在政治课堂上真正学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例如,教师在讲授商品的价格时,可以利用民间炒作农作物,导致农作物价格上涨的现象作为教学资料,要求学生利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价格上涨的原因是什么,并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教师对学生的观点进行评析,这样可以使学生对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商品价格的知识内容掌握得更加透彻,并通过延伸掌握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通过时事热点与理论知识的结合,充分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讲到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时候,授课教师应该特别注意避免学生受到负面观点的影响,导致学生对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产生误解。因此,教师应该正确利用与爱国主义有关的时事新闻和课本中爱国理论知识两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而有的教师一提到爱国,就只会想到岳飞、林则徐等与现实相距甚远的古代爱国英雄,殊不知,这些远离当今社会的话题已经很难让当代的高中学生产生共鸣。教师应该选择钓鱼岛归属问题、新疆暴恐事件等全国人民关注的话题作为素材,让学生积极参加到话题讨论中,这样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掌握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大意义,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率。 3.把握时事政治的及时性。 授课教师在选用时事政治话题作为授课素材时,选择的素材应具有一定的现实作用和及时性,多选取更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热点话题,结合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将时事热点话题所反映的与课本内容相关的问题运用到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例如,在讲授“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内容时,教师可以利用投影仪将2013年3月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过程图片展示给学生看,边展示边向学生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就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并通过师生互动,让学生了解人民代表大会所拥有的四项权利。其中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通过图片和教师讲解相结合,课堂教学形式更加多样化,学生能更好地理解课本理论知识,帮助学生及时了解时事新闻。 思想政治课教学方式多种多样,素材的来源渠道也非常广泛,但是素材的内容也是具有两面性的。选择怎样的时事素材运用到实际的思想政治教学中,才能使课堂教学更有效率是每个思想政治教师应该去探讨的课题。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政治课堂教学也必须要跟上时代的脚步,时事与理论相结合,把握时事的及时性,利用新颖、典型的时事素材结合理论的教学方式代替以往“背多分”的教学思想,提高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者:朱杰单位:江苏省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 时事小论文:政治课堂中的时事政治论文 1.将时事政治内容引入课堂,帮助学生理解课本内容 由于高中政治课本主要涉及经济、政治、哲学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大多数原理以及概念之类的内容对学生来说要进行充分地理解比较困难,主要是由于这些概念比较抽象,且离我们的日常生活比较远。在这时,如果适当的引入和知识点有关的时事政治,可以让学生更容易的理解所学的内容。例如,在人教版高中政治《政治生活》课本中“走进国际社会”这一课教学的时候,教师可以通过以利比亚问题为背景,其中“多国针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主要是争夺该地区的石油资源,从这一现象可以体现出多个国家具有共同的利益。 针对这一时事政治内容,可以充分让学生了解到关于国家利益方面的知识点。另外,针对“多国针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这一现象,可以看出当今社会仍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国际社会还不够稳定和安宁,世界和平还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和挑战。我国针对“多国针对利比亚采取军事行动”这一现象在联合国中投了弃权票,这说明我国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主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独立自主表明我国坚决捍卫本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对国际问题自主的决定有自己的态度;同时,也可以体现出我国的外交政策的宗旨,主要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的共同发展。另外,这也说明了我国对这种非人道主义的行为是强烈谴责和反对的。针对这一时事政治,可以让学生充分了解国家权益以及我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相关知识点。 2.对时事政治进行分析,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在进行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的时候,需要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其良好的学习方法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思维方法和思维习惯,可以有效地促进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有效地提高学习效率,从而达到学习的目的,能够更好更快地掌握知识点。同时,还需要教会学生将所学的知识点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以便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运用能力。例如,在人教版高中政治《政治生活》课本中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课教学的时候,教师可以列举我国每年三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大会开展的期间,国务院总理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针对我国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归纳总结。 通过这一时事政治的讲解,可以让学生分析我国政府的性质和职能。同时,学生也可以结合生活当中的实例,来思考各级政府在行使职权的时候是否是依法行政,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监督的必要性和如何进行监督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有效地培养学生形成分析问题的能力,将所学的知识点充分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对课本的知识点进行充分的理解和运用。 在高中政治课堂中,引入时事政治内容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严格执行新课改的要求,还能够在真正意义上体现出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的目的,从而让高中政治课堂教学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丰富课堂氛围和内容,有效地激发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并充分了解国际局势和经济发展状况,对我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理解,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和基础。 作者:薛井宜单位:江苏省建湖县第二中学 时事小论文:时事政治视域下高中政治论文 一、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时事政治的运用可以更好地适应学生的内心特点,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教学过程中,任何学科知识的学习,都需要学生良好的学习主动性作为支撑。在高中政治教学中,通过时事政治的运用,更好地提高了教学过程的时代感,让学生的学习欲望得到良好的激发。另外,时事政治的运用也弥补了教材资料中的一些不足,丰富了教师的教学内容。 二、时事政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 第一,课前评论。在政治课堂教学开始之前,教师要对于本体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并且结合学生的兴趣点,按照次序安排学生对于教师准备的材料进行阅读,并且提前组织学生进行分组交流与评论。政治教师本身要对于课前评论进行充分的重视,并且将时事政治的实时性进行深入的体现。例如,在高中政治,人教版教材《征税和纳税》一课的讲解中,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前,对于当今社会所得税调整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并且给予学生有关材料,让学生了解相关的问题。通过抓住教学中的契机,有效地将政治教学中时事政治的及时性进行体现,让学生更加主动地参与到课堂的学习过程中,并且在良好的沟通讨论气氛当中完成政治课程的学习。 第二,热点讲解。在进行热点讲解的时候,教师要结合实时发生的社会大事,来组织学生参与相应的专题讲座,针对于专题事件进行讲解。例如,在《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一课的讲解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入现阶段社会上少数暴乱分子组织的打、砸、抢事件。通过对于社会热点的打、砸、抢事件进行专题的讲解,让学生客观了解少数民族的生活状态和我国悠久的历史,并且明白当前其他分裂势力的险恶用心。开展时事专题讲座活动,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当今社会上的重大事件,并且运用政治知识进行合理的分析,更加提高对政治知识的理解水平。在开展教学热点讲解中,教师要充分准备,并且结合学生所学知识和教学要求,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思维水平和思维能力。 第三,教学活动拓展。合理地对教学活动进行拓展,对于提高政治课堂教学效果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在《实现人生的价值》一课教学当中,教师可以对于社会上一些出名的公众人物进行举例,并且阐述不同人物其本身的价值实现的过程。通过对于一些人物的成长历程的分析,让学生更好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与此同时,教师可以对于课堂的教学过程进行拓展和丰富,通过引入课堂演讲、辩论比赛的形式,让学生自主地探讨人生价值的相关问题,并且逐渐地将课堂教学内容拓展到课堂外,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让学生自主地运用所学知识来探索生活和世界。 综上所述,在高中政治教学过程中,应用时事政治教学是非常必要的,并且适应了现阶段高中政治教学的发展需求,可以更好地将教材内容中一些政治内容的滞后性进行改进,提高了学生对于政治知识的掌握能力和应用能力,更好地实现素质教育,对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目的,更好地提高了学生的责任心,让学生的价值观得到了更加全面的发展。教师本身要不断地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多关注时事,科学地运用教学理论,以敏锐的政治教学嗅觉来选择合适的时事材料。 作者:谈潇妤单位:江苏省邳州市第二中学 时事小论文:历史教课中的时事政治论文 一、应用时政热点深化认识,有效培养学生学科能力 根据初中生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引领学生掌握最基本的、主干的历史知识和技能。历史产生的原因与后果、意义与影响、联系与综合等概念还是比较抽象的,必须借助于形象化手段进行认识深化,时政热点就是一种很好的直观认识工具。运用时政热点对教学重点难点进行认识深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进行八年级下册14课《钢铁长城》的教学时,对于海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潜艇部队等海军多兵种作战,一些学生难以理解,这时我们可以运用我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来说明在远离陆地时海空立体作战的重要性;针对“和平年代要不要加强国防建设”的问题,可以使用我国首次设立“国安委”并由主席亲自挂帅的时政热点说明我国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性。在进行九年级下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一课教学时,一些学生难以理解“为什么德国对波兰发动突袭后英法两国再也无路可退”,这时我们使用朝鲜核问题六方会谈来加强学生对国际义务的认识。 历史教材里的知识分布主题是以时序为标准的“线”角度的呈现,缺乏“点”的呈现。这时,如果我们能以某时政热点作为专题,一下子就将教材里分散的“点”连接成一个体系了。如我们在教学八年级下册发现国家在农村的政策比较多,而且分散在几个不同的单元里,这时我们就可以以“三农问题”为主题,将“建国初期的、时期的‘化’运动、改革开放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知识归纳成一条线索,原本混乱的知识脉络一下子变得清晰了然,通过归纳,学生对不同时期的农村政策进一步深化了认识,避免了模糊不清,思维混乱,学科能力进一步提高。总之,经过我们使用时政热点这一形象化工具,学生认识如同由雾里看花立刻转变为拨云见日,恍然大悟般的感悟油然而生。 二、应用时政热点感悟心灵,深入内化学生健康情感 历史学科具有人文性和思想性,在培养学生情感方面本来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但从笔者所观察到的情感教育效果来看,由于情感渗透的手段单一、生硬,情感生成渠道缺乏足够的自主性,因此,学生的情感收获是表面的、被动的,不能很好地在实际生活中落实。笔者尝试利用时政热点这一创新手段让学生自主感悟心灵,真正培养主流价值观和人生观,收到的情感渗透效果要明显好于传统教育手段。如在进行八年级上册第15课《宁为战死鬼,不做亡国奴》一课有关“南京大屠杀”的教学时,笔者在呈现完相关史实后,没有按照常规的手段让学生谈感想,而是利用多媒体展台呈现了近期中央档案馆公布的《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和一段“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哭诉视频,让学生直接了解更权威、更直观的“历史真实”。随后文字呈现了我国自2014年开始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问题也随之抛出:“我国为什么要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问题具备开放性,能让学生充分进行心灵感悟,认识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野蛮、残暴,认识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认识到国家必须强大起来,警醒日本野蛮侵略的历史重演。在此基础上教师再点出“牢记历史,珍爱和平”的主题,学生情感认识瞬间升华。 综述,时政热点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本质上是对课外资源的有力开发,只要我们加强钻研,充分挖掘时政热点与历史教材的结合点,激发起学生学习兴趣,学生学习能力与学科素养一定会潜移默化地提高。 作者:陈建霞单位:江苏省如皋市港城实验学校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研究:试论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刻不容缓 摘 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员,从事监察工作多年,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现将我的一些工作经验和做法,提供给大家一起商讨研究。 关键词:反腐倡廉 指导思想 具体做法 反腐倡廉是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适应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在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理论建设、主要内容、方式手段、法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具备应有的先进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担负着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 一、要实现三个转变 特别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纲领、文件要及时消化吸收,思想上、行动上要与纲领、文件内容保持一致。例如在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不仅具体、明确地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反腐败任务,而且准确、完整地勾画了反腐败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性,体现了反腐倡廉适应先进性建设和推动先进性建设的特点。作为我们纪检部门来说,在落实《实施纲要》的同时必须对反腐倡廉基本思路作相应的调整,实现“三个转变”,体现先进性。从侧重遏制、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转变。在毫不放松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把注重预防、注重治本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防范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带动单项反腐向整体反腐转变。改变过去单方面突破的做法,注重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从惩防并举向惩防腐败与倡导廉洁并重转变。在抓好惩治、预防腐败的同时,注重抓好正面典型教育,文化扬廉、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监督护廉和惩处促廉,弘扬正气,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养廉、守廉、尚廉。 二、要深化三个创新 理论的活力源于创新,理论的先进性在于创新,理论的发展就是创新。构建先进的反腐倡廉理论,应该在三个方面坚持创新:一是总结党的反腐倡廉实践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我们要认真总结我党八十多年建党历史和反腐倡廉实践,对各个阶段和历史时期的经验、教训加以概括、提炼,上升为理论,形成完整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论体系。二是借鉴国际反腐倡廉经验丰富理论体系,认真研究当前国际上各个政党及团体反腐倡廉的作法,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丰富我们的反腐倡廉理论,构建开放的、与国际接轨的理论体系。三是研究趋势,探索规律创新理论体系,努力适应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构建具有指导性、实践性和规律性的理论体系。 三、做到三个拓展 反腐倡廉要突出全面性、开放性和实效性,在工作对象、领域、范围上不断拓展、延伸,构建广覆盖、全开放、高效率先进性工作格局。在工作对象上,从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拓展。腐败现象不仅表现在党员领导干部身上,也表现在普通党员身上,在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只有把每一个党员教育好、管理好,使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向上,我们党才能永远保持蓬勃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党的先进性才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四、实行三个改进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是全公司在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总结并确立的行之有效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必须按照先进性的要求,继续坚持和完善,着力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方面,各级党委在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责任,要突出领导职能,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责任内容,量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以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手段,促使各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名副其实地担当起反腐倡廉齐抓共管责任,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在“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方面,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不缺位,不越位,争取党委重视,整合反腐败资源,调动各方的力量,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任务分解,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它们按照各自的职能开展工作。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组织协调,主动牵头、善于协调,增强纪委组织协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必须坚持“立”、“行”并重,尤其要强化制度落实的措施,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些党员干部制度意识淡薄,缺乏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是影响制度执行效果的重要原因。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把制度的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要借鉴普法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真正用制度规范他们的行为。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要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认真做好制度调研和制度清理工作,对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并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严格执行;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 那么具体到我们纪委监察和审计部门,我们该怎么做呢?我觉得就是—认真履行监督机构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影子”作用。 首先、加大治理腐败的力度,惩前毖后。要重视职工意见,及时把握有用的线索,妥善处理,疏导矛盾。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办案件,重点查处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失职、渎职造成资产流失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对有案不查、有纪不依,甚至为违纪违法者说情开脱、袒护包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组织处理。 其次、加强执纪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队伍的建设,不仅关系到保驾护航作用的发挥,而且对党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非常重要。各级领导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人员,积极为我们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切实开展好“做党的忠诚卫士,当职工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加强监督是履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责任观念;按照“素质更好、水平更高、业务更棒”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做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模范,做刻苦学习、勤奋钻研的模范,做遵守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形象的模范,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强化具有信服力和威慑力的“影子”作用。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研究:关于供电企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探讨 摘要: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任务日趋繁重,仅仅依靠供电公司纪委监察部来完成这项工作,无论是力量上,还是效果上,都无法保证。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寻找一种新的反腐倡廉教育模式。淮安供电公司结合近几年在公司系统开展的“三廉”教育活动,将其特色工作和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 关键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握规律 2007年至2009年,淮安供电公司连续3年开展了“思廉、践廉、倡廉”主题教育活动。3年来,淮安供电公司在市纪委和公司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源头工程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企业文化、安全文化、管理文化、服务文化的建设之中。2007年,公司组织开展了民主生活会、集中廉政谈话、组织法庭旁听、法制讲座、警示教育、读书思廉、家庭助廉、开辟“思廉、倡廉、践廉”主题网页8项专题活动。2008年,组织开展了弘扬恩来精神、普法教育、制度建设、廉洁文化4个系列12项活动。2009年,组织开展了作风、诚信、制度、法制、廉洁5个系列19项活动。广大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了职工零违纪、干部零违法。2007年、2008年连续2年被省公司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2007、2008年公司纪委被表彰为全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公司系统已建成2个省级廉洁文化示范点、5个市级示范点,在全市各行业中位居前列。 为全面推进“三廉”教育工作常态化,提升常态化工作水平,特将淮安供电公司3年来开展“三廉”教育活动的特色工作和经验做法,进行了一定的总结。 一、在反腐倡廉宣教的格局上,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任务日趋繁重,仅仅依靠公司纪委监察部来完成这项工作,无论是力量上,还是效果上,都无法保证。因此,公司十分重视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健全责权明晰的领导体制 一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尽其职。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将其摆上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共同负责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二是纪委主动作为,党群各尽所能。党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年度计划,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宣教资源。党委办(思想政治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之中,纳入党课培训教育之中,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计划之中;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培养、考核、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之中;工会和团委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群团教育工作和活动之中。同时,公司纪委还注重对各县(区)供电公司的工作指导,定期督查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部门单位积极参与,各展所长。公司各部门单位,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各自业务工作之中,融入当前重点工作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氛围。 2.完善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定期通报机制。公司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反腐倡廉教育专题会议,对前一阶段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确保反腐倡廉教育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公司纪委协调各方力量,在主动牵头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相互支持、相互补台,齐心协力抓好各项任务的完成,形成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局面,较好地发挥了大宣教的优势。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按照宣教工作序时进度、各阶段要求,对未及时完成施教任务的单位进行考核,对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给予其展示的舞台和相应的鼓励;此外,公司每年还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此来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公司定期召开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的座谈会,通过总结交流,认真听取各部门(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找出不足加以改进,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赋予反腐倡廉教育新的教育内容。 二、在反腐倡廉宣教的内容上,紧扣主题,突出重点 n bsp; 以“三廉”教育主题活动为载体,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其中,初步构建“思廉”为先导,搭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平台;以“倡廉”为主导,搭建廉洁文化建设平台;以“践廉”为督导,搭建“干事、干净”的工作平台。 1.把握好核心,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一是通过组织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百名党员观看多媒体话剧《与故乡》、聆听《纪律制度与人生》廉政专题讲座等,教育党员干部如何为官、如何做人。二是通过组织广大员工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廉政动漫创作比赛、廉洁文化建设大家谈、廉洁文化书画摄影展等亲身参与创作的活动,引导教育他们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注重生活情趣的提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公司共有奖征集廉政格言警句729条,书画作品48件、摄影作品51件,收到廉政动漫创作作品36件,其中部分动漫作品现已被我们制作成碟片,发放到各县(区)公司党委和公司本部各党支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材料。其中,公司还有3个动漫作品在市纪委组织的“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大赛中获奖(《腐败的结局》二等奖、《蚊子喋血记》三等奖、《生之花》优秀作品奖)。 2.把握好源头,开展党纪条规教育 一是集体订购360本新《党章》,发放到每位党员手中,教育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民本意识,教育普通党员要履行党员义务、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围绕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作风优良、增强形象意识。三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四是开展好党纪条规和党风廉政知识测试。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充分理解和把握党风廉政各项纪律制度要求,提升履行“一岗双职”的能力和水平。公司组织120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对新提拔的1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党纪条规考试。 3.把握好时机,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一是2007年4月13日组织126名中层干部、部分重点岗位人员到洪泽湖农场,通过看、听、思、谈深入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进一步促进廉洁自律意识的养成,共收到心得体会文章72篇。二是2007年4月17日组织50名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到法庭旁听案件审理,分析违法违纪原因,真正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涉案人员违纪违法的教训,增强热爱供电企业、珍惜本职岗位的自觉性,共收到心得体会文章42篇。 4.把握好重点,开展廉洁文化景观建设 为使公司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常思“从业之德、贪欲之害、律己之心”的崇廉训诫,公司在办公区摆放廉政警句席卡220余块、张贴廉政警句牌36幅,在职工活动中心设立“廉政书屋”,在生产运行中心建立“旱莲”文化景观,在户外广场增设5个廉洁文化灯箱、8个廉洁文化宣传栏。洪泽公司以及公司本部等单位分别被授予省级、市级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 三、在反腐倡廉宣教的对象上,抓住关键,分层施教 1.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实施慎独教育 公司除了落实对县(区)公司“一把手”的廉政谈话制度外,还要求两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带头参加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共收到心得体会文章22篇);带头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带头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带头宣讲“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等的廉政党课,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2.抓住干部新提拔这个关键,实施慎初教育 公司2007年3月组织对新提拔任用的16名中层干部开展了集中任前廉政谈话,并在任前赠送廉政书籍、发放廉洁从业提醒卡,组织他们参加任前党纪条规考试,以此增强他们“一岗双责”的能力和意识,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3.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实施慎微教育 公司十分重视党员干部这一廉政教育的受众面,每年初组织他们进行廉洁从业承诺,广泛接受监督;邀请法律方面的专家给他们讲授法制课;组织他们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纪律制度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实现了参考率、应知应会率2个百分百;在200 8年新年来临之际,还给他们的家属发放了助廉提醒卡、廉政书籍、助廉手册、廉政笔筒等,让家属做好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 4.抓住退居二线或退休干部这个关键,实施慎终教育 公司坚持将各项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覆盖到退居二线或退休干部中去,特别是在组织实施宣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教育活动中,让他们全过程参与,组织他们观看宣传贯彻《规定》的专题节目、发放宣传贯彻《规定》手册和开展自查自纠。此外,还通过给他们发放廉政警句席位卡和廉政笔筒等,引导他们洁身自好,站好最后一班岗.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研究: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摘 要]如何借助信息化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已成为当前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本文提出,应发挥企业信息化平台在宣传教育、业务公开和沟通交流的作用,推进反腐倡廉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信息化 反腐倡廉 企业 随着网络信息化手段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如何借助信息化手段,构建符合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实际需求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已经成为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的重大课题。 一、建立信息化宣传平台,拓展教育空间,丰富教育内容,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 随着网络等传媒对职工群众的影响日益加深,各级党组织在坚持传统教育方法的同时,应更好的利用这一新的教育途径,把网络建成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阵地。 1.拓宽反腐倡廉教育空间,提高教育的受众面。反腐倡廉教育一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传统教育培训往往通过党课、培训、参观等形式来进行,常受到工作时间、参观场地等因素的限制,受教育人数也会打折扣。而信息化的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可以将教育资源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让党员干部随时随地查阅,没有时间、距离的约束接受教育。同时普通职工也可主动参与到教育活动中,从而扩大受教育人员的范围和规模。如胜利油田河口采油厂针对采油工上下班路途时间长的实际,开通了廉洁教育送班专线,利用网络技术定期将廉政警示专题片和廉政警句、廉政漫画、古训格言等内容上传到送班车上进行播放,使职工乘车过程成为廉洁从业的教育之旅,营造出“全员抓清廉”的良好氛围。 2.发挥科技优势,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随着各项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提高宣教工作的科技含量,转变传统教育模式,拓展教育途径,丰富教育内容。首先可以建立网络文化教育课堂,通过多媒体视频、漫画、诗歌、短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提升学习兴趣。如油田纪委在网络上设立的廉洁文化建设成果展,设立了廉洁文化画册、廉洁文化制度建设、先进典型、廉政党课等板块,丰富的教育资源不仅满足了党员干部学习的需求,同时节约了教育成本。其次可以建立网络考试体系。通过网络题库,有效解决油田党员干部分布广、集中考试难组织的问题。三是可以发挥速度优势,增强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通过网络能将党员干部职工最想看到的教育内容、最需要学习的政策法规尽快发送到党员干部。如在廉政教育剧《远山的红叶》以及管理局纪委组织编排的《血与火的嘱托》首映后,油田各级组织迅速把视频节目放在网上,受到党员干部的普遍欢迎。 二、建立公开化业务平台,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效能监察,完善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公权私用的重要原因,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从制度上消除信息盲区,借助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公开和共享程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1.建立科学化的业务公开平台。通过网络,建立业务公开平台,将业务流程的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保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环节有效公开,让职工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不仅可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覆盖面,也可以有效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还可以通过业务公开流程设置,明确每一个业务环节中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加强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制约,使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只能按照自己的权限进行操作,同时留下痕迹,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2.建立科学高效的效能监察体系。通过组织人员利用网络对权力运行进行实时监控,能及时发现不规范、不正常的行为,避免损失的发生和扩大。与传统的监察体系相比,网上监督可以实现监督与业务运行的同步,延伸了监督范围,有效提高监督效能。在网络信息的监督中,只要获得授权,就能借助终端设备就能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地对网上公开事项进行全程监控。而在传统监察中,受人力、物力限制,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有可能使部分不符合规定的业务流程漏查。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后,对上网的业务进行全程监控,可实现无空白监控。以胜利油田为例,该单位成立业务公开网上巡视组后,巡视组几个月时间先后查阅公开信息16000余条,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调查核实,有效避免了党员干部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建立便捷化交流平台,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网络监督的公开性,往往会产生一种其他监督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殊效应。现实情况表明,许多腐败行为一旦被网络披露后,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震动效应。因此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起纪检监察部门与职工群众快捷交流的网络平台,让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可以更好地开展预防腐败工作。 1.建立快速有效的沟通渠道。为追求轰动效应,许多网民在揭露腐败信息时往往选择论坛进行爆料,对这些爆料行为采取删帖、封闭ip,关网站等手段,经常引发网民的不满,酿成更大的网络事件。对此,应贯彻堵不如疏的原则,建立专门的网络举报平台,将信访举报法律法规、程序以及办事原则包括信访举报者的权利、义务等进行告知,将受理范围、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内容进行公布。同时,及时回复举报信息,才能防止网络举报无序化发展。 2.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机制。要充分发挥网络信息的正面效应,实现反腐倡廉与信息网络的良性互动。一是建立网络信访举报的排查机制。网络中的许多论坛、专栏等平台曝光的有关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言论,往往能够提供许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纪检监察部门应该注意排查这类信息,主动加强与各类论坛连接,注意收集相关信息。二是引导舆论导向。要定期有选择的将监察重点在网络上,让职工群众及时了解,为职工群众舆论监督提供依据,从而及时掌握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三是加强信息的管理。私下传播的流言蜚语、小道消息会对职工群众产生不小的影响。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在网络上公布本单位有影响、有代表性、有警示作用的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将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的调查结果及时公布,既可让职工感受反腐成果,也可消除小道消息的不良影响。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研究:电力企业反腐倡廉文化建设探讨 摘要:现阶段,我国面临着严重的腐败现象,进行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刻不容缓。文章对当前反腐倡廉文化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得出现阶段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最后提出合理的建议,希望对以后的反腐倡廉文化建设有所帮助。 关键词:反腐倡廉;文化建设;电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防腐败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腐败问题接踵而来,反腐倡廉文化建设任务日益加重,对反腐败斗争提出新的要求。改进和加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有利于反腐倡廉文化建设的有效性、科学性、规范性,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有利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新形势下,需要根据以往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的经验,总结创新出新时期科学有效的文化建设措施。 1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是构建防腐败体系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领导水平、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我们一定要在新时期进一步完善工作格局,充实教育内容。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党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做到务实、清廉,一定要重点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反腐败斗争的复杂长期性。努力在思想上重视,行动积极,把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完全落到实践中。反腐倡廉教育的重中之重就是党员干部,文化建设的内容重点是反腐倡廉建设,并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中心。开展的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有利于党员干部积极反腐,回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 2现阶段开展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2.1思想上不重视,认识职责上不正确 有很多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够重视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没有正确地理解文化建设工作,只注重抓经济建设、安全生产。在他们的思想里,抓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是软指标的党务工作,不像经济建设是硬性指标,要考核的,所以只要走走形式,简单地注意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就可以了,不用设机构、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开展这项工作,自觉的自己约束自己就可以了。另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章》就有严格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有权利和义务参加学习邓小平理论、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素养;而很多部门利用工作多、时间少、压力大,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更严重的是,有些党员干部去参加培训,却遭到部门领导干部的阻拦和有些领导的排斥,他们从思想上认为,党员干部大部分是不腐败的,没有那么多的腐败分子,如果经常性进行反腐倡廉文化建设,耽误工作也影响经济价值的创造,而且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做这些事情,所以在开展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中,只是简单地走走形式,敷衍一下。此外,很多单位部门或者个别领导片面的认为,开展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和其他部门无关,更不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来管。这种认识的片面性导致了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不能有效地开展,也导致了腐败现象的日益猖獗。 2.2反腐文化建设工作的资金没有保障 很多单位不重视反腐文化建设工作,认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是搞形式主义,不给足够的资金支持这项工作,导致反腐倡廉只是口头讲讲并没有落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2.3文化建设缺少创新,形式单一 目前反腐文化建设工作缺少创新,形式单一,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创新,还是利用原来的说教式和灌输式,贴近实际生活的内容少,利用电视、多媒体广播等手段宣传的力度不够,群众与党员干部参与性不高。很多党员干部来参加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就简单地敷衍,走一下形式,文化建设效果达不到目标、效果不显著。很多腐败者觉得政府搞的那些文化建设方式都是走形式,因此传统的反腐宣传工作达不到应有的警醒作用,所以在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行为相对比较多,也比较严重。此外,开展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纲要和工作计划,总是盲目开展,导致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2.4文化建设的范围不广泛,工作技术设备落后 现阶段开展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范围一般都在人民政府、公安检查司法机关、党政机关等进行,涉及的范围就比较小,效果不显著。此外,反腐文化建设工作技术还停留在以前比较落后,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适应不了现在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党员干部起不了应有的警告作用。 2.5反腐文化建设机制不完善,造成宣传力度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目前我国的反腐倡廉宣传机制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完善,加上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费及很多单位的领导又不重视,造成宣传工作力度大,但是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宣传工作不全面,导致党员干部经常做违法乱纪和腐败的事情。 3探索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创新措施,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1从思想上重视反腐文化建设 根据以往反腐文化建设工作的经验,各级党组织委员会、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检法等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并且建立专一负责的部门,组织有党委的负责人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反腐倡廉文化建设的全面全过程的工作。 3.2给予专项的资金支持反腐文化建设工作 为了支持反腐文化建设工作,还需要政府划拨一定的专项资金,加大文化建设的力度,并开展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进行反腐文化建设,扩大反腐教育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让腐败分子看到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让反腐文化建设工作真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3.3创新反腐文化建设的形式,并制定开展计划 新时期,必须创新反腐文化建设工作的活动形式,由过去单一的、没有生机和活力的形式改变为灵活的,能吸引人参加、又能增长人知识和防微杜渐能力的文化建设工作新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电脑、手机等新技术、新工具,并运用多媒体教学、远程教育、网上廉政课堂等把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开展得生动有趣,使宣传工作达到效果,预防各级领导干部犯错,使他们觉得利剑高悬,不敢越雷池一步。在开展工作时,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创新,才能使反腐取得良好的效果。此外,要提前制定反腐文化建设的规划,并有序开展,这样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否则将会导致反腐宣传工作的失败。各部门应制定一个适合本部门的短期、中期、长期的开展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计划,以促进各部门顺利开展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保证反腐倡廉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通过开展反腐倡廉文化建设活动,创新文化建设新方式,丰富反腐倡廉文化建设活动内容和有效载体,达到文化建设活动的目的,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腐抗变能力和产生“反腐败斗争”的健康机体,不断取得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的新成效,来全面推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进行。 3.4扩大反腐的范围和对象,针对对象,丰富内容 新时期,反腐文化建设应扩大范围,不能只局限在人民政府等部门,因为根据以往经验腐败现象出现在很多部门,所以要对所有单位进行反腐文化建设工作。此外,开展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不能按工作任务或者开展文化建设次数作为工作标准,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因材施教,具体的文化建设工作的内容和采用的文化建设形式视学员的具体情况而定,从而让不同层次的学员学以致用,达到预期的防范腐败的效果。 3.5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文化建设机制 在反腐文化建设工作中,要健全制度,完善教育机制,制度能保证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一定要进行相关制度设计,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并制定应对各种问题的措施,学会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机等现代化的媒体,研究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的动漫模式或者数字化模式,使文化建设工作更加适应现代化的社会发展。此外,要设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反腐倡廉教育评价考核机制,强化文化建设的绩效考核工作,从宣传形式、教育对象的心理感受、学习的成果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分析,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成效,使各单位部门的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开展得非常有趣,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4结语 综上所述,各级单位和部门要重视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并开拓创新,大胆研究,丰富创新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式,增加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内容,才能让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工作发挥最大化的成效,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罗燕 马杰 赵康康 钟鸣 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抚州供电分公司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研究:制造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思考 摘要: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在制造型企业中,关于反腐倡廉问题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本文就这些误区进行分析,以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制造企业;反腐倡廉;认识误区 反腐倡廉是我党长期以来坚持开展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力度更大,成效也更明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巨大成效[1]。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许多企业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不够,也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 一、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2-4]。可见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企业是现代社会中最主要的经济组织,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开展反腐倡廉活动,既是企业作为社会重要成员所承担的义务,也是企业内部加强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二、制造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中常见的认识误区 制造型企业的生产过程,主要是产品加工增值环节。与基建型企业、贸易型企业或其他类型企业相比,制造型企业在稳定生产期间,对外联系的渠道相对固定,多数人员在劳动过程不需要对外联系,内部联系也相对简单。正因为制造型企业的这些特点,使部分人员在对待反腐倡廉问题上产生了认识上的误区,甚至认为可有可无,以下是常见的认识误区。 1.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是公共权力机构,企业基层不掌握公共权力,因此没有这个必要 反腐倡廉包括反对腐败和倡导廉政两个方面的含义。查阅资料显示,“腐败”一词有三个层面的含义,在自然属性层面指有机质腐烂变质而失去价值的过程;在个人层面指个人的思想落后行为堕落;在组织层面指组织的制度混乱、管理失控、公平正义缺失等黑暗状态。反腐倡廉工作中所指的腐败是指组织层面的含义。由这个概念可以看出,只要是组织,如果在监督和控制环节不到位而又不能自律,都有出现腐败的风险,这种风险不因组织的属性而例外。企业是一个组织,其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内部资源分配是否合理有效,决定着该企业运行是否高效,决定着企业目标能否实现。假如一家企业管理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对待反腐倡廉问题,在工作中不能对产生腐败的根源实施控制,不能对已经产生的偏差实施纠正,不能在实践中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势必造成放任腐败现象和不廉洁行为的孳生和发展的后果,势必导致企业内部管理秩序失控,势必导致企业走向危险境地。由此可见,反腐倡廉是企业管理的内在需要。虽然企业不是公共权力机构,但企业是社会的重要成员。企业在社会中生存、运作、发展,与社会中的其他成员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企业的活动受环境规则的约束,同时又反作用于环境规则。一个肌体健康的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促进社会环境的有序与和谐;相反,一个内部腐败的企业,其不正当的活动必然对社会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会破坏秩序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2.企业反腐倡廉的对象在高层,而基层不会有腐败问题 从企业管理层面看,同其他组织一样,所处的层级越高,可资分配的资源越多;层级越高,如果出现腐败问题则对企业的伤害越深;层级越高,监督越困难,相应地越需要反腐倡廉,这是有道理的,但这并不说明基层不会有腐败问题。基层管理与其他层级的管理一样,在管理活动中对资源进行配置,只要这种资源配置能够与个人利益之间建立关联关系,就有产生腐败问题的风险。表面上看,制造型企业基层管理中可供分配的资源并不多,但管理中还是有人力调配、项目责任人选择、薪酬和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配、评先评优等内容,这些内容都与个人利益相关。优秀的基层管理者将这些管理资源用于激励员工奋发向上,为企业多做贡献,而庸俗的管理者则考虑如何将管理资源用于为自己谋利益,不同的出发点会产生不同的配置方式,不同的配置方式将产生不同的配置结果。基层是制造过程的实施者,是产品价值和产品质量的创造者,是制造成本的直接控制者,基层管理是否有序、是否有效、是否和谐,直接决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文明程度。基层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效益在我心中,成本在我手中”是基层管理的一种境界,当基础管理处于和谐状态的时候,更高层次的管理才具备了条件。 3.监督到位是根本,因此只要全力以赴搞好监督,就不会再有问题 “权力如果没有监督,就可能产生腐败”这个规律已经成为管理常识,实践也反复证明,权力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没有监督,或者监督不到位,就容易产生偏差,产生偏差之后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就会转化为新的规则,这种新的规则不是朝企业文明进步的方向上发展,而是朝非健康方向变异,这种结果对企业极其有害。因此,监督到位确实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环节,这个环节做不好,就意味着该项工作的失控。但是,监督决不是该项工作的全部。如果把监督当作仅有的任务而全力以赴,放弃相应的配套措施,则势必会发现问题越抓越多,最后力不从心。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另一重要环节。制度是组织内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实现特定组织目标或功能的规范体系。任何组织都应当有制度,在企业,制度与企业的诞生、成长、成熟相伴随,在企业不断发展过程中,各项制度总在不断完善。就某项特定制度而言,却有相对的稳定性,一项制度形成之后,在一段时间内需要严格执行而不会任意修改;执行制度的人则会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变化,当一项制度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执行制度的方式与初期相比,往往会有明显的变化,通常称之为“走样”.制度创新是个“大概念”,本指将一种新关系新体制或者新机制引入人类的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并且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但在企业基层实践中,对一些已经存在的制度进行修订,或针对新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制订新的制度,也应属于制度创新的范畴。制度创新是企业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其重要性与监督到位相当。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环节。每个人的成长和成熟都是在教育过程中实现的,教育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思想和言行。心理学理论认为,人的行为受动机支配,而人的动机受需要支配。对于企业基层而言,教育具有激励功能、警示功能和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导向功能,因而教育环节是不能忽视的。在教育内容上一要强化以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常规教育,二要强化以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基层是执行制度的单元,无论是国家的政策规章,还是本企业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都要通过基层的宣传贯彻加以落实,宣传贯彻的过程即为教育。就企业内部而言,规章制度是体现企业与职工在共同劳动、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规范运行的重要方式,规章制度教育是实现这些目的的途径;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既是对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又是职工在从业中对社会所负的道德义务。可见教育是“倡廉”的基本手段。 4.明哲保身,但求无过 基层职工中,一部分人常常将腐败现象等同于领导干部的贪污和受贿,因此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只是从经济角度完善制度和加强检查,而忽视了其他方面。如前所述,组织的制度混乱、管理失控、公平正义缺失等黑暗状态都属于腐败现象,如果干部追求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则必然少做事、少追求,甚至不做事、无追求,最终导致管理的低效率,使企业坐失发展良机,职工利益的保障程度下降,管理失控或公平正义缺失也就不可避免,因此干部“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应视为腐败现象中的一种表现。职位承载着相应的责任。在企业基层,职工常认为自己是打工者,个人的劳动收益受企业经营业绩的制约,而企业经营业绩受管理水平的制约,管理的低效率将降低职工的劳动收益。为了提高管理效率,需要建立目标激励机制和效能监督机制。目标激励机制主要是通过正面的目标导向,促使管理人员带领自己的下属,积极工作,努力实现目标,通过目标的达成来实现自己的个人收益;效能监督机制则是以监督为手段,通过督促来促进管理人员履行职责,防止管理目标落空。 三、总结 分析反腐倡廉工作常见认识误区,端正对企业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态度,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必要性和复杂性,从而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企业基层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思想基础,有了可靠的思想基础,加上必要的资源投入和持续不断的努力,就能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取得进展。 作者:占小明 单位: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加强诚信教育 构建和谐社会 论文关键词:重要性 学校诚信建设 家庭教育 诚信自觉 循序渐进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以加强诚信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谈了以下两个方面:一、从大处入手应加强学校诚信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培养诚信意识。二、落实到具体做法应讲究低起点、实内容、有针对性并能循序渐进。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这种美德的核心是真诚。诚则实,不会弄虚作假,吹牛奉承;诚则信,不会出尔反尔,撒谎骗人;诚则顺,为人真诚而办事顺利。中国人从古代便流传下来一个“狼来了”的故事,它告诫人们:一个不诚实爱撒谎骗人的人,最后会失去求援丧失生命。 一、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自古以来,诚信一直是取得他人信任的基础,是做人的根本和道德的要求,不管各行各业或是年幼老少,都应遵守“诚信”二字。事实证明,一个小学生不守诚信,他将养成不诚实的坏习惯。“诚信”二字非常重要,不得忽视,它几乎渗透到每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小到说实话不说谎,遵守时间,大到对祖国,对工作的忠诚。 “人无信不立”正如“自食其言”的故事,一个说话不算数、不守信用的人,必然会引起大家强烈的反感,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损害自己的声誉,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相反诚实守信的人,会使人对你产生敬意。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晏殊,因为他的诚实,而受到皇上的赏识重用;学者宋濂,虽然家境贫寒,但由于他的守信,人们都乐意资助他。 二、诚信教育的落实点 铸造诚信社会风尚,应从小学生做起。首先,孩子是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现在的孩子们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诚信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将来。第二,小学时期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不易蜕变。第三,对小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不仅重要而且紧迫。他们欺骗老师、欺骗家长、欺骗同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更可怕的是,某些同学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认为,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必须从长远着眼,从细处着手。 一是加强学校诚信建设。在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中,学校承担着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的诚信形象,直接影响着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因此,学校要树立以诚信为本的观念,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种种不诚信现象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学校诚信教育也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号,停留于课堂灌输,停留于形式,而应从学校管理、教师形象和领导形象上做起,以学校的诚信、教师的诚信和领导的诚信来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和引导学生。 二是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家庭道德教育薄弱是最不容忽视的问题,家长乃至家庭成员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孩子的成长、性格的养成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确立,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家长,应该为子女创立高尚的标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孩子的楷模,积极介入对孩子的品德教育,自觉抵制媒体的负面效应,协调学校做好教育工作。总之,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方力量协同工作,充分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合力,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三是培养学生的诚信自觉。学校应该从小做起,除了要在课堂上向学生教授书本上有关诚信的内容外,还应该把社会当作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大课堂,教育学生要用科学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去看待社会上出现的诚信缺失现象,让学生逐步树立起“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诚信教育,还不应把起点仅仅放在要不要诚信上,而应该让学生思考怎样建立诚信,使社会多些诚信。让学生从社会责任感的高度设计诚信社会,由此培养思想独立和精神自由,培养道德的自觉。 三、诚信教育的几点方法 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还应以《新课程标准》、《德育大纲》为依据,遵循学生认知发展的规律,科学、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是从简起点。小学生涉世不深,心地纯洁,没有复杂的生活经历和丰富的人生体验,一些"唯天下至诚,唯能尽其性"之类的道理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晦涩难懂。因此,教育时,应根据他们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比如,以"不说谎话,做个诚实的孩子"起点,使他们懂得这是诚信品格的最基本要求。不说谎话,就要说真话,说实话,如承认自己的错误、敢于说出事情的真相,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从小养成诚实的品质。 二是从实抓起。诚信教育要从小事抓起,抓点滴,才能知微见著,在我们的小学教材中所叙述的很多事例包括名人故事,都非常接近学生的生活经验,是他们喜闻乐见的。教师可以利用这些素材,通过形式多样的方法,丰富多彩的活动,适时地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当教师根据教材举征引申、补充事例时,也需要着眼于学生的生活实际,用学生看得见、想得出的事例来引发共鸣,以求认同,特别是用学生身边的鲜活事例来进行诚信教育,这样往往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从点落实。在实施诚信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针对学生道德实践中的错误认识和行为,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有些学生认为做错事情的时候,自己能够主动承认就是诚实的表现,帮别人隐瞒错误则是讲义气的表现,教师在教育时要深入挖掘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源,利用学生熟悉的身边的事例。通过学文明理,使学生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讲义气。其次,针对现在学生比较流行的享乐主义思想、虚荣心理、嫉妒心理等不良表现,教师应及时进行教育引导,让学生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真正让"诚信"成为时时、事事、人人的行为规范。 总之,诚信是小学生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道德基础。诚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要求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必须从多角度钻研小学生教育问题,研究加强小学生诚信意识的措施,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方略,以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为出发点,逐步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品质,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 诚信教育论文:谈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述评 论文关键词:诚信教育 述评 制度安排 环境建设 论文摘要:虽然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广泛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这集中表现在诚信教育的措施不力和有效性程度不高两方面,而其所以如此又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本文在分析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概况的基础上,指出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制度安排及评价和环境建设两方面作进一步研究。以期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科学性,增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 一、 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概述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的基本情况 其一,多领域、多视角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首先,研究者从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多学科角度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研究其次,结合教育对象不同的特点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包括依据各专业、各不同性质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大学生群体的特点开展诚信教育研究。再次,注重研究市场经济、时代特征与大学生诚信教育之间的关系。 其二,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及其原因。研究者普遍认为,部分大学生不同程度的诚信缺失表现在学习、经济、网络生活等各方面。而导致大学生缺乏诚信的原因亦是多方面的,集中表现为:学校诚信教育的弱化;家庭中诚信教育的失位;社会环境尤其是网络生活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即大学生自身缺乏必要诚信道德修养。 其三,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学理分析。研究者普遍认为,对大学生而言,诚信教育是大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它是大学生自我实现的必然途径,诚信教育对他们道德人格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高校而言,大学生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的基石,切实有效的大学生诚信教育能优化高校教学环境,推动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对社会而言,它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并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及主体内部和谐的内心环境,它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的重要手段。 其四,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则、方法、途径等做出理性设计。比较完整的论述大学生诚信教育原则和方法的是陈玉平,在《试论高校诚信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载《铸魂·艺术·魅力》)中提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则为:大教育原则、主体性原则、层次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实践性原则、与时俱进原则;方法为:灌输教育法、榜样启迪法、实践提升法、师德垂范法、环境熏陶法、生活渗透法。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缺乏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及其评价的系统研究。 大学生诚信教育是传承传统诚信美德的重要手段,但研究者对传统诚信的学理分析不全面,从而导致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及其评价的研究缺乏系统性。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传统诚信伦理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必须继承传统作为德性伦理的诚信美德;另一方面,也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传统诚信美德。传统诚信作为德性伦理应转向现代的规范伦理和制度伦理,依靠 自律实现其价值的诚信应转向依靠 自律和他律相统一的实现手段的诚信。虽然很多研究者认同大学生诚信教育必须依靠相应的制度保障,部分研究者亦初步提出了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但并没有明确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的内涵,亦没有着重指出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建设应遵循的理念及其所要实践之内容。 其二,缺乏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的系统研究。 很多研究者认识到要改变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这一状况,必须依靠大学生诚信教育本身的完善,包括教育方式方法的改革,教学内容的调整等。这种思路无疑是对的,但仅仅依靠教育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积极效果还面临社会不诚信环境的消解。基于教育和环境的辩证统一关系,如果环境影响与大学生诚信教育在方向上和性质上一致就能够强化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反之,就会消解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有研究者经过调查认为,环境与教育的影响比例是 8:2。诚信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关键的原因在于教育环境发生变化 ,环境影响力增强。因此,大学生诚信教育要高度重视环境的影响,直面社会开放和价值多元的现实。在多样化的教育环境中,帮助学生正视道德冲突,掌握道德智慧,锻炼道德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 以道德规范形式存在的诚信和大学生诚信教育采取的是规劝的形式,在“应当”层面上影响大学生诚信道德品质的养成,其作用究竟如何发挥全凭大学生的自觉性。伦理制度在肯定大学生自觉性的基础上,通过“必须”的命令形式“逼迫”大学生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保障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顺利实施。因此,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就是在遵循正义的制度伦理基础上安排相应的伦理制度,它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大学生诚信制度,另一个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 (一)大学生诚信制度 其一,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制度。诚信档案制度旨在探索一套完整的诚信监督机制。每份档案中的诚信奖惩条款涵盖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考勤、纪律、作业、考试、借贷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学校可根据学生以上具体表现考核,学生毕业时以学校和学院同时签章的形式对该档案进行公证。 其二,建立大学生信用制度。信用本来是道德层面上的规范,但是一旦道德难以维持信用的时候,就需要把信用建立在制度之上。在高校,要建立学生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定期、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信用状况,详细、及时地记录、反馈、监察、纠偏、指导。 其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目前,在人力资源市场供大于求的压力和切身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大学生择业时不惜伪造各种获奖证书、优秀的学习成绩单、丰富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虚假的学生干部头衔等。同时一些高校也为追求高就业率以期增加竞争资本,对学生择业上的失信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鉴于此,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即学校向用人单位公开学生的实际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奖惩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 其四,建立诚信激励机制。目前最重要的是要让大学生感受到说实话比不说实话好,按要求做比不按要求做好。激励机制的设立应达到这样的效果:学生因其行为选择而获得心理坦然和精神满足或心理不安和良心自责;学校对学生行为选择进行精神褒奖和物质奖励或道义批判和物质惩罚。大学生大部分是讲诚信的,对所有诚信学生进行物质奖励是做不到的,但必须进行精神荣誉奖励。另一方面对部分失信的学生必须进行惩罚,特别是道义上的批判。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 其一,针对学生的诚信管理制度。首先要确立管理就是为学生服务和促学生发展的理念。其次,确实让学生参与到管理制度的设计与评价中来,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年级设置相应的制度。 其二,教师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教师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诚信的管理制度 ,也就是师德管理制度,主要是建立相应的师德评价制度。另一个是诚信教育的教学及管理制度。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制定全面的具体的诚信教育目标,合理安排诚信教育的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将诚信教育纳入各部门各环节的活动中。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诚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后勤管理制度的诚信教育作用,建立相关诚信教育教学的管理制度,发掘各门课程的诚信教育功能,促使教师的诚信教育职责落到实处。 三、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总体上是健康与积极向上的,但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多元价值观的冲突,由。此而产生的不良环境严重阻碍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正常发展。 (一)市场经济的二重性与法制建设 目前,市场经济中存在诚信原则作用倒置的状况,失信不仅不付出交易成本,反而获利,而诚信反而要付出很大的交易成本,利益受损。在此环境中,人们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越来越倾向于“经济人”,其行为也逐渐的功利化。部分大学生受到影响,在“经济人”与“道德人”、趋利和趋义之间,很多大学生选择了趋利的“经济人”这一角色。从而导致欠款不还、随意毁约等诚信缺失现象的产生。如何建设诚信的经济环境,除了继续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外,还需要另一只“看的见的手”来调控,那就是法制。为此,首先是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下,使失信行为的交易成本远远高于其收益。同时,培育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用法律精神引导人们特别是大学生讲法、守法,把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统一起来。 (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与权力监督 作为现代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政府的诚信建设对整个社会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诚信建设过程中,政府直接左右诚信建设其他因素发挥作用,无论是诚信建设中的制度性约束还是非制度约束,最终都需要在政府引导下才能顺利的实施。一旦政府不守信用,它对社会信用的损害将是致命的。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说:“当社会暴露巨大的丑闻,一些伪善的把戏被戳穿,大家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这将导致社会道德水平的迅速降低。” 政府公信力下降及部分政府官员不诚信的状况无疑会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对象的思想产生重要的影响,造成部分大学生不相信诚信教育,更谈不上接受诚信教育。政治环境对大学生诚信教育产生影响最为直接,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性,有必要建设诚信的政治环境。首先,制定或完善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促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其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美国早期传媒业有影响的人物普利策曾把舆论监督形容为“第四种权力”。 (三)网络的诚信失守与多元对策 大学生属于最早接触网络的一批人,学习、生活、网络已经成为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活动的固有模式,网络环境对他们的影响是最迅速、最直接的。虽然网络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究其本质来说它是人类社会交往的一部分,但网络还具有很强的虚拟性,这种虚拟性使得本来应该在网络中确立的诚信原则缺位,网络成为社会诚信问题的 “深度受灾区”。对现实生活来说,网络中的诚信缺失影响青少年的社会化,进而影响当前和谐社会建设。建设诚信的网络环境,总体上说,首先要完善网络技术,用技术控制网络失信行为。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律,用制度、法律规范网络行为。第三,培育网络道德体系,促使网民诚信内化。第四,采取现代的教育方法,进行网络诚信教育。 诚信教育论文:浅谈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 诚信教育 建议 论文摘要:本文较系统地阐述了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出现不诚信的原因,同时亦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多,政策上又大力倾斜,很多大学的招生更趋向于宽进严出了。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我国教育事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高校大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作为培养大学生做“四有”人才的阵地,该如何抓住机遇、去迎接挑战?笔者仅就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中应该重视的有关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供同行参考。 一、大学生在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考试作弊,屡禁不止 尽管学校制定了严格的监考制度、考场纪律,而且对监考老师的职责也有严格的考核,但学生的作弊方式还是层出不穷,无奇不有,作弊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笔者曾在与学生座谈时听到这样的声音:过去作弊者被发现其自身感到羞愧,要承担很大的舆论压力,而现在周围人对作弊者的行为表示理解,甚至可以抱以同情,我不作弊人家作弊,对我不公平等。对学生而言,不断发展的通讯技术大大降低了作弊的“成本”,这个成本不仅是操作手段上的,周围学生的看法、舆论的宽容是一个更重要的方面。而当前大学生的作弊现象也由“个别”迅速发展成为“群体”或“团体”作弊。 2、抄袭成风,瞒天过海 抄袭他人的作业,文章从期刊、报纸摘录或网络上下载作为自己的论文,做实验把实际数据“调整”成自己所需理想状态的数据等。在学术诚信上,学生往往对于教师和他人的要求高,对自己的要求低。不少大学生并未确立严肃的学术观,未掌握做学问的方法与途径,“剪刀加浆糊”的学习方式被相当一部分学生认同。 3、求职履历,弄虚作假;就业签约,无故悔约 随着高校扩大招生,大学生毕业面临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有些学生在求职履历上大做文章,涂改成绩、夸大事实、制造假证件、虚构经历,绞尽脑汁玩手段。就业诚信调查资料显示,高达60%以上的学生认为求职过程中简历的适当修饰是可以理解的;而更有相当数量的学生认为就业签约后再找到自己更满意的单位然后违约是可以理解的。 二、大学生出现不诚信原因的剖析 大学生亦是社会中的群体,同样受社会各种思潮和现象的影响。大学生出现不诚信现象的原因在于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以及教育内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 1、社会上不良现象的影响 现实社会中的失信之风、不文明之事被有些大学生所接受和效仿。在日常生活中,眼花缭乱的虚假广告、随处可见的假冒伪劣产品;还有企业、经营者的拖欠赖帐等;在法制领域,目前我国还没有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没有失信惩罚机制,在公民诚信体制上国家在立法、司法、执法上没有达到很好的统一。这些社会中的不诚信现象,即使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也难免不受其影响。加之,大学生受到生活经验的“教育”,老实人总是吃亏,尤其是吃眼前亏,遵循诚信法则的人并不能得到太多的实惠,相反那些处处行事与诚信相悖的人常常能够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这些对于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极端不良的影响和诱惑。 2、重智育轻德育的影响 长期以来,家庭和学校教育中强调的是智育教育,灌输的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思想,即只要学习成绩好,不管道德、品质高不高。近些年,学校也在不断开展德育教育,但往往也只注重受教育者对社会的绝对服从,而不够重视学生道德认识、道德态度和道德行为的统一。对受教育者来讲,更多的是一味的讲大道理,而对大学生的生活细节和身边小事的教育不够。另外,教师台上红色旋律,台下失信作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如何培养出学生诚信的品格呢? 3、教育方式、方法及机制等方面的影响 众所周知,近几年不仅是高校,各类各级院校都十分重视学生的诚信教育,大有从娃娃抓起之势,然而收效不佳。笔者认为现有的诚信教育收效不佳的原因主要有:(1)学校不够重视教师的诚信素养、教育价值观、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在诚信教育中的作用。(2)教育方式、方法简单,大多以灌输、说教为主,将德育教育视为政治说教,或把德育教育当作知识“传输”,忽视情感教育。(3)学校在具体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未能引入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范畴,也使得学生诚信意识不强。 三、关于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领导 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之后,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道德文明建设出现了新的面貌。时任中央总书记同志“以德治国”政治思想的提出,中共中央《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的,给我国的道德建设提供了新的指导思想和新的实施方案,为今后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精神基础。 对此,高校各级领导一定要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德治国”的政治思想,从深层次去理解《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同时,提高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认识,自觉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武装领导干部头脑;强化公仆意识,教育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把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寓于到日常工作中去,并不断加大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力度,加强领导,善始善终。 2、解放思想,拓宽诚信教育工作的思路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思想上更要适应新发展、新观念,思想要解放些,眼界要开阔些,走出狭小意识,把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放在国家人才培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去进行,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拓宽诚信教育工作的路子,深化大学生诚信实践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校园氛围。 首先是应当充分利用学生课外活动,充分依靠全体教师,特别是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依靠学生的各种组织,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深入细致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诚信教育,一方面引导学生进行诚信道德修养,如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让同学们在深情款款的演讲朗诵中、在趣味横生的小品游戏中、在热烈参与的发言讨论中明白,只有诚信待人,才能融于班级、融于学校、融于社会、融于生活。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广播、板报、校报等正面舆论引导人,用诚实守信的榜样鼓舞人,用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的反面教材警示人。以形成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氛围,让学生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受到教益。 其次是积极与校外相关单位联系,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聘请企业知名人士到学校指导诚信教育,讲授一些诚信方面的正反案例;也可组织大学生到讲诚信、重信用的企业参观学习。现在社会上许多生产、经营者已经充分认识到诚信对于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向社会和消费者承诺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商品品牌。市场经济活动实践告诉人们,具体的商品是有价的财产,而诚信的声誉则是无价的财富、是未来的财富,使学生直接感受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本质和公民职业道德、企业诚信文化的氛围。 3、建立良好的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建立规范有序的诚信教育管理工作机制,是落实好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目标的必要保障。 一是要健全学校诚信教育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如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机构和责任部门和辅导员等组员的工作机构;研究制定诚信教育规划和诚信建设考核办法,并就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在学生中建立监督队等,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 二是要加强常规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一系列校园管理制度,如德育工作制度、班级管理制度、学生日常规管理制度、课外活动制度等。总之,要把诚信建设任务纳入分级目标管理体系,同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学校诚信教育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进行。 总之,“诚信教育”或者说“育人环境”是一个广泛的、多层次的系统工程,包括学校、社会和家庭的方方面面。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效果从大方面来看是事关国家的繁荣富强、民族的兴旺发达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的大事,站在学校、学生角度来讲是事关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学生的前途与命运的根本任务。对此,我们全体高校教育工作者都应该重视大学生诚信道德建设,并积极探索诚信教育的新方法、新举措,真正培养出新一代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共创新时期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大学生的诚信缺失与诚信教育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 诚信缺失 诚信教育 [论文摘要]诚信是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当前,大学生群体存在一定程度的诚信缺失。文章分析了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与原因,探索了诚信教育的途径。 诚信作为公民道德规范,其基本内涵是诚实、不欺骗、遵守诺言。在中国漫长的以儒学为主要指导思想的传统社会中,诚信曾发挥过积极有效的作用。现代社会,传统诚信道德得到了继承和进一步的发展,诚信不再只是一种道德义务,而是已经成为伦理、经济、法律等社会义务的综合规范,成为最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之一,是现代社会文明和社会秩序的必要条件。继承传统美德,规范道德行为,文明懂礼,诚实守信,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但是,面对社会上的造假和腐败等一些不良风气,被视为一方净土的大学校园也出现了诚信缺失的问题。因此,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探索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途径,已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当务之急。 一、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与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1.抄袭作业之风比较严重。在大学制订的教学计划中,给学生留有很多的自习时间用来预习、复习课程或涉猎课外知识。但现在,有很多学生把这些自习时间用来打牌下棋、上网聊天、外出游玩和打电子游戏等,等到要交作业时,这些学生便借其他人的作业,花上一二十分钟完全抄袭过来就算完事。这种行为在大学生中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 2.考试作弊之风屡禁不止。尽管各高校都制定了严格的监考制度,不仅对考场纪律有严格规定,而且对监考老师的职责也有严格的考核,但学生的作弊方式还是层出不穷,无奇不有,作弊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成为各高校十分头疼的事情。 3.在求职履历上弄虚作假。随着高校扩大招生和劳动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以及受到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学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有些学生为了在求职过程中增加成功几率,在求职履历上大做文章,涂改成绩,夸大事实,制造假证件,虚构经历,绞尽脑汁玩各种作假手段。 4.不如约归还助学贷款。为了保证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涉及面广、支持力度强、深受广大学生欢迎的重要举措。国家推行政府贴息助学贷款政策,无须抵押,是对贫困学生的一种关怀。如期还贷,靠的正是学生的诚信,以及学生应该拥有的一颗对社会的感恩之心。但不少贷款的学生却不如约还贷,结果往往让学校和银行处于尴尬境地,这是大学生诚信素质低劣的重要表现。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对大学生的诚信缺失,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大学生道德品质的下降,而应理性地分析深刻的社会背景和诸多的现实原因。 1.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当代大学生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在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同时,也深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新观念、新文化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趋势日趋明显;另外,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西方的文化、价值观念也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当中,使他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这些新变化使得大学生在认知中产生了一种错位,那就是不诚信已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甚至是获得更大利益回报的一个途径。这种负面效应的影响,对大学生心灵的腐蚀是不可低估的。 2.家庭教育对学生诚信品德形成的影响。中国的家庭教育长期以来所强调的是智育,只要得高分、进名校,其他方面都是次要的,甚至是可以忽略的。因此导致在对子女的教育过程中,有的家长只重视学习成绩的好坏,而忽略日常对他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对子女平时的不诚实行为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有的学生家长不能以自身的行为影响子女,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诚信缺陷也是导致部分学生诚信危机的原因之一。 3.学校教育制度的偏差。制度是一种无形的环境,公正的制度对于建设良好的学校道德风尚有着一种润物无声的力量。但是,许多高校的教育制度却长期存在着一些偏向,影响了学生诚信素质的培养和诚信品质的形成。第一,学校德育目标过于笼统,层次不清,序向不明,不能反映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可行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第二,学校为求生存和发展,重智育而轻德育,弱化学生的思想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格,德育工作流于形式。第三,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渠道单一,内容抽象,脱离实际,只重思想灌输,轻道德践行,使许多学生对德育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知性的层面上,而没有达到理性的理解,更没有形成内心信念和行为习惯,以至于出现学生“知其不善而为之”的现象。第四,学校德育评价制度不力,并且缺乏常规性的检查和监督。大学生诚信失范现象的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失信者预期失信成本小于守信成本,而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 二、探索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途径 (一)开展诚信教育,切实提高大学生诚信素质 由于大学教育长时期的封闭性,诚信教育显得较为抽象。但是近年来,随着信用贷款进入校园,随着学术腐败的不断发生,广大教师、学生的信用便受到来自银行、用人单位、科研单位、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种条件下,诚信教育则显得具体而紧迫。因此,必须尽快在高校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把诚实守信内化为大学生的行为准则。要提高大学生诚信素质,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培养大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平等竞争的意识、独立自主的人格和对规则的虔诚态度。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发优秀民族道德教育资源和优秀的道德教育资源,利用各地、各高校的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对大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从而打好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坚实基础。高校还应充分发挥校园网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开发健康积极的信息资源,使网络成为高校一个新的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 (二)建立诚信评估机制,为诚信建档 信用本来是道德层面上的规范,但是,一旦道德难以维持信用的时候,就需要把信用建立在制度之上。当前社会上之所以存在大量信用缺失现象,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而失信者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得到了不应得的收益。因此,制定和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规则体系,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惩罚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治,并对诚实守信者予以奖励,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同样,在高校,也要建立学生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定期、全面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信用状况,详细及时地记录、反馈、监察、纠偏,指导学生诚信行为,促进学生诚信习惯的养成。这样有助于在校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并且带动整个社会信用理念的提升与诚信氛围的营造。从现行的教育机制看,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因此,高校必须营造信用环境和信用机制,使它能够约束大学生的各种行为。要将大学生在校期间遵守纪律、契约等行为进行认真归纳分析,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并在每学年对大学生的信用指数进行评估,将其作为大学生评优、进行信用贷款等行为的主要依据。 (三)狠抓落实,持之以恒 对大一、大二学生进行基本的“诚信”教育,要让其清楚“诚信”的含义,“诚信”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潜心学习,诚实应考;对大三学生进行专业方面的“诚信”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诚信”教育;对大四学生,要着重进行面对社会的“诚信”教育。这既可使他们在进入社会之前接受扎实的“诚信”教育,又是对大一、大二、大三学生“诚信”教育的继续,要教育大学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去迎接社会对自己“诚信”意识的检验。 (四)加强实践,务求实效 要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和体验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与实践中体会明礼诚信的具体含义和做法,亲身体验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当今的大学生面对着就业竞争等种种压力,使他们把分数看得更重。因此,考试作弊、作业抄袭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已使校园这一片净土一度出现了“诚信”危机。市场经济竞争的残酷性,使校园里的部分大学生变得日益“现实”。功利主义的盛行容易使学生强调眼前的物质利益,强调自我发展,容易将自我价值的实现极端化,甚至不惜侵害他人利益。也使少部分人的学习动机、择业动机、入党动机等蒙上功利主义色彩,使人急功近利,有时甚至为了满足自己的当前利益,不惜以身试法。因此,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让学生深刻明白当自己作弊、抄袭时,早已经失去了人最宝贵的东西——“诚信”;同时,要结合节日和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明礼诚信”的意识教育,加强实践,务求实效。 (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创建良好的校园风气和育人环境 要加强宣传导向,在全社会开展诚信教育,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功能,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批判各种不诚信的行为和观念,最终在社会中形成健康的道德评价体系。高校应致力于建设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把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切入点,加深学生对诚信这一基本道德规范的理解,使学生能渐渐学会宽容和尊重,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高校自身要树立良好的形象,按章办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教师要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实事求是,保持良好的师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牢固树立“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观念,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诚信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诚信教育既是全世界的事情,也是全民族的事情。诚信教育迫在眉睫,但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已经进入信用时代,高等学校必须站在时代前列,培养具有信用素质、诚信精神的人。开展“诚信”教育是现代高校进行道德教育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个需要学校、社会、家庭相互合作、共同探索的新课题,要求我们每一位教育管理工作者、每一位公民都能够坚持以“诚信”要求自己,以“诚信”来对待别人,让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美德成为高校每一位大学生的自觉行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培养大学生“诚信”美德之目的。 诚信教育论文:构建我国高校会计诚信教育体系的设想 【摘要】会计诚信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会计教育界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应从源头进行会计诚信教育,构建高校会计诚信教育的体系,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会计队伍。 自从国内外频繁曝出会计造假丑闻之后,会计行业的“做假账”与“诚信”问题已成为人们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不禁要问会计行业为何不诚信,为何要做假账,从而引发了人们对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中国会计已面临诚信危机的严峻挑战。尽管会计诚信的失落有其经济、社会等诸多原因,但作为会计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反思在会计教育中会计诚信教育的缺失。高等学校会计专业担负着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会计人才的任务,高校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大部分将走向会计工作岗位,从事相关的会计工作,他们在高校所接受的专业教育、素质教育以及他们在校期间所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必将对他们今后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会计职业道德等产生深远的影响。高等学校作为会计人才的培养主阵地,作为教育源头,加大会计教学中诚信教育的培养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当前高校会计诚信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诚信教育缺乏应有的“土壤” 美国会计教育改革委员会一号公告中指出“会计教育的目的不在训练学生毕业时即已成为一个专业人员,而是培养他们未来成为一个专业人员应有的素质”。会计人员应有的素质应包括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近些年,社会不诚信现象比比皆是并广泛存在于各个领域,这些社会现象使得大学生在认知中产生了一种错位,那就是不诚信已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甚至是获得利益回报的一条途径。这种负面效应的影响,对大学生心灵的腐蚀是不可低估的,不少学生的人格缺陷越来越明显。他们当中相当一部分人走上社会、进人会计领域后,全无职业道德可言,反而运用其专业知识和现代操作技能,更加隐蔽地扮演着助纣为虐的不光彩角色。由此可见,高校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的缺失,不仅使培养出来的人才有一定的人格缺陷,而且破环了会计诚信教育应有的“土壤”。 (二)会计学历教育过于重视专业性,忽视对学生的诚信教育 我国许多大学在培养会计人才方面,往往只注重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开设了大量的会计专业课和其他相关课程,忽视对学生进行会计诚信素质和法制的教育,未把诚信素质教育摆在应有的位置,会计诚信教育不成体系。这样严重削弱了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诚信素质意识,从而大大影响了会计专业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修养,使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与职业诚信素质水平出现下降的趋势。只注意培养学生的会计业务能力,忽视会计诚信教育,其直接后果就是,这些学生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后,缺乏正义感和廉耻心,容易被社会不良风气所影响。过强的业务素质一旦被用到歪门邪道上,所产生的后果将更为恶劣。把会计职业诚信素质教育列入大学会计教学内容,加强会计学专业学生的诚信教育已迫在眉睫。 二、构建我国高校会计诚信教育体系的设想 高等学校是会计诚信教育的源头,高校会计类专业的诚信教育包含理论教学过程中诚信理念的灌输、实践教学中诚信行为的培育和校园环境诚信习惯的养成。开展会计诚信教育,目的是把诚信变成学生未来会计工作生涯中的自觉行为。诚信是道德之本,也是会计职业中最基本的问题,它没有高深的逻辑,只是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会计人员要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客观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换取另一方利益或个人利益;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应该把诚信的理念牢牢扎根于自己的心田。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以诚信教育为抓手 推进医学生廉洁教育 论文关键词:医学生;廉洁教育;诚信教育;诚信缺失 论文摘要:诚信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根本,只有加强诚信教育,才能夯实廉洁教育的道德基础,才能使医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继而培养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医学人才。本文列举了当前医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并结合笔者所在医学院校开展诚信教育情况,对如何加强医学生诚信教育进行了论述。 1.加强诚信教育对于推进医学生廉洁教育之重要意义 《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诚信教育是大学阶段廉洁教育的主要内容。这说明培养大学生的诚信人格,在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是实现廉洁教育目标的根基。而医学生作为大学生的一部分,以医学专业知识区别于普通大学生,他们要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对疾病束手无策的患者,如果他们诚信缺失、不负责任,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对医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医学生的诚信品格显得尤为必要。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儒家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立业之基"、"举政之要"、"进德之首",而廉洁被视为"国之大维"、"仕者之德"、"人生大纲"等。从道德教育和道德生长的规律来看,诚信是进德修业之本,廉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正如《大学》所说:"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诚信向来被视为一切道德规范的根本。正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人无信不立"。因此,开展医学生廉洁教育,必须要立足于诚信教育。 2.医学生诚信现状 目前医学生诚信状况不容乐观,虽说绝大多数医学生诚实守信,但由于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多方面原因,医学生的诚信危机日益突现,其诚信缺失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学习中有些学生迟到旷课、考试作弊、抄袭作业、伪造数据、论文剽窃;在实习中有些学生并没有仔细询问采集病史,也没有具体实施体检,书写病史时纯粹瞎编乱造,敷衍了事,还有个别学生在实习时就收取红包,拿药品回扣,帮药商宣传;在求职中简历掺假、伪造证书、伪造学习成绩、夸大自我介绍;在经济上恶意拖欠学费、不择手段争取助学金、恶意拖欠助学贷款。 3.加强医学生诚信教育的对策探讨 针对目前这些医学生诚信缺失现象,加强诚信教育刻不容缓。作为一所中医院校,我校主要通过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的方式将廉洁诚信教育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在第一课堂,通过"两课"和专业教育,将廉洁诚信教育"入耳"、"入心"、"入脑",还充分利用自身中医传统文化优势,通过中国传统文化、中医经典等特色课程,将"大医精诚"思想贯穿于中医教学的始末;在第二课堂借助党团主题活动开展了诚信考试、诚信还贷等签名活动及一系列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目前所进行的各项诚信教育活动,组织部门分散,没有形成体制,距离大学生廉洁教育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还需进一步探讨廉洁诚信教育的有效途径。 3.1 加强纪委协调作用,建立诚信教育体制。高校纪委应当充分利用自身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的专业优势,在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廉洁诚信教育的组织协调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医学生廉洁诚信教育任务分解机制,明确学校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团委、学工部、研修部、思想政治教育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以及学生会、各学生社团的职责任务,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大各部门合力,共同推进廉洁诚信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2 加强诚信道德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诚信道德教育应该贯穿于整个医学教育的始终。首先要从加强医学生入学教育入手,使其端正学习动机,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价值观;其次在校学习期间,要以"两课"为依托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并大力开展医学人文课程,在专业课上也应利用古今中外名医案例及一些反面典型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再次应注重临床实习阶段的诚信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如救死扶伤、拒绝收受红包等医德医风教育,让医学生为以后走向医疗岗位奠定良好的廉洁诚信基础。 3.3 营造校园诚信氛围,树立学生诚信观念。诚信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单靠灌输式的教育很难取得良好效果,高校应把诚信教育贯穿于医学生学习、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多样的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以讲座、辩论等形式为载体,使学生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理解和感悟诚信;也可以通过医疗扶贫、社区义诊等社会实践活动,让医学生在为社会服务中,体验诚信的意义和价值;还可以通过一系列诚信考试、诚信还贷、诚信科研、诚信就业等诚信签名承诺活动,让学生在实践自己承诺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激发和引导他们对诚信品德的追求,培养医学生诚信的自觉行为。 3.4 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完善诚信评价奖惩机制。高校要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从入校开始全程记录学生的个人资料、品行纪律、学习考试、贷款信用、临床实践等信息,并对学生的各方面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并要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诚信教育,同时还要依据评估结果,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将学生的诚信情况与奖学金评定、评优、入党、毕业推荐等挂钩,作为评选的重要标准。毕业时,建议诚信档案装入档案袋,跟随人事档案一并转交用人单位,从而将学生的信用记录延伸到社会。通过制度建设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促使学生把诚信意识与诚信行为有机统一起来。 诚信教育论文:关于美国大学的荣誉制度对我国高校诚信教育的启示 论文摘要:荣誉制度是美国大学诚信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维护学术诚信方面产生了很大影响。文章介绍了荣誉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列举了荣誉制度的主要内容,并以密歇根州立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工程系为例,说明了荣誉制度的具体实施,最后探讨了荣誉制度对我国高校诚信教育的一些启示。 论文关键词:荣誉制度;美国大学;学术诚信;诚信教育 一、美国大学的荣誉制度 荣誉制度(Honor System)是美国大学生对学校的一种承诺制度,也是一种独特的学生自治制度。其实质是信任学生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让学生在考试、课外作业、校园生活等方面进行自我管理。荣誉制度是美国大学诚信教育的重要手段,在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维护学术诚信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促进我国高校文化建设和学术诚信教育,具有借鉴意义。 1.荣誉制度的产生背景 荣誉制度源于美国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民主思想,19世纪中叶,最早产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时任校长的杰斐逊认为:“对于品格的自豪感、值得赞扬的抱负和道德气质是医治年轻人不良行为的良药。当这些手段反复运用,又经常迎合受助人的需要,其效力就得以强化”。1842年,学校推出一项决议,要求学生在考试时签署一份声明,声明自己“没有从他处得到帮助”,也“没有给予他人帮助”,这就是最初的荣誉制度。 荣誉制度发展至今,已从不成文的君子协定发展到条例化、组织化;从一项言而有信的信用制度延伸为以承诺为突破口的做人教育。 2.荣誉制度的主要内容 荣誉制度是学校制定的一系列维护学术诚信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对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学术失信行为,从定义、表现形式、处罚规则到申辩程序,都做了详尽的规定。荣誉制度一般包括荣誉规则、荣誉声明、负责机构、惩罚机制等几个部分。其中,荣誉规则是对荣誉制度的详细说明和解释。荣誉声明则体现了学生对荣誉制度的认可和支持。如弗吉尼亚大学的荣誉声明是:“我以我的荣誉起誓,在本次考试中,决不给予他人或接受他人任何帮助。” 二、荣誉制度的具体实施 美国研究人员在考察不诚信行为的产生原因时发现,如果人们事先不知道哪些行为构成学术失信,他们就更容易犯错误,反之,则会减少进行欺诈的心理冲动。 2010~2011年,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MSU)电气与计算机工程系(Electrical and Computer Engineering,ECE)访问期间,旁听了9门课程,与相关教师、学生进行了广泛交流,从中体会到美国大学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是通过渗透整个校园生活的、贯穿本科4年的一系列教育环节不断重复、强化得以实现的。MSU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之重视,使笔者感触颇深。在这里,诚信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品质,剽窃则是最可耻的欺骗行为。 1.新生入学教育 美国大学从新生入校就开始以各种形式进行诚信教育。以MSU为例,每学年开学初,学校都会把印有荣誉制度内容的学生手册(Student Handbook)发放给每位新生。手册中详细列举了欺骗、剽窃、抄袭等各种不诚信行为,逐一解释了每种行为的具体表现。此外,新生入学后收到的第一个来自校方的邮件也是关于诚信教育的。邮件在介绍MSU学术诚信优秀传统的同时,要求新生在MSU学习期间,考试等各种校园学术活动中,保证不剽窃、不作弊、不把从因特网上下载的资料据为己有。 2.开设道德教育正式课程 美国前总统布什曾指出,学校不能仅仅发展学生的智力,智力加品德才是教育的目标。目前,使美国年轻一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已成为美国教育界的共同追求。为此,绝大多数大学都开设了道德教育的正式课程。例如,MSU的ECE系开设了“职业道德规范与当前热点问题”(Ethics,Professionalism and Contemporary Issues)必修课,通过讲授道德理论(Ethical Theories)和道德规范(Code of Ethics),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敬业精神、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此外,MSU还开设了美国宪法、美国生活中的道德问题、政治与民主、宗教问题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选修课程,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 3.渗透性教育策略 MSU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贯穿本科4年,渗透在每门课程的教学中。诚信作为学术道德的核心,被列入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通常,在每门课第一次上课时,教师都会将包括诚信内容在内的教学大纲印发给每个学生,并详细阐明该课程对诚信的具体规定。例如,“微型处理器与数字系统”课程在其教学大纲中对欺骗行为及其处罚做了如下规定:“任何形式的欺骗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学生可以通过小组讨论完成作业,但直接抄袭他人的作业就是欺骗,由此,抄袭者与被抄袭者都将被处以零分。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实验报告。在各种单元测验和考试中,翻看笔记、窥视他人试卷等行为都视为欺骗,也将处以零分,并上报院长办公室备案。”而“模拟线路原理”课程则规定:“所有提交的作业都必须是独立完成的,不得与其他学生商量。任何与其他学生雷同的作业都将同时被处以零分的处罚,抄袭往届作业也将受到严厉惩罚。” 此外,MSU还规定凡因失信而不及格的学生,没有补考机会。因此,尽管一些考试根本就没有监考教师,学生也会诚信作答,谁也不愿意为蝇头小利损害自己的名誉。在MSU,学生把诚信看得比成绩更重要。 诚信教育、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在MSU无处不在。在学生守则中,将剽窃行为(Plagiarism)作为独立的一章进行阐述;在几乎所有课程中,都会涉及学术诚信问题的探讨;教师授课中的任何援引,小到PPT中使用的从网上下载的图片,都会清楚地标明网址;学生的报告(Report)、论文(Essay)等,尽管只作为学习训练,并不发表,但凡是引用他人的观点或研究成果,都必须详细注明出处。总之,诚信已经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三、荣誉制度的启示 美国大学荣誉制度的立足点不是如何惩治失信行为,而是怎样有效预防失信行为的发生,使学生生活在一个信任与被信任的校园文化氛围里,这对我国高校的诚信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构建诚信道德体系,是培养诚信精神的前提和保证。从制度上对学生实施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对有失信记录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罚。激励守信,惩治失信,提高失信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扼制失信行为,使未失信者引以为戒。 2.强化过程性诚信教育 将诚信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具体化,渗透到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将诚信教育的具体目标细化到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中,使学生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将诚信教育渗透到每门课程的教学中,通过不断重复和强化,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从而积淀形成诚信的校风和学风。 诚信教育论文:谈诚信教育与大学生主体人格塑造 〔论文关键词〕 诚信 主体人格 主体意识 主体能力 主体价值 〔论文摘要〕 现代社会需要塑造大学生主体人格,诚信教育在人格塑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诚信教育通过确立主体意识、发展主体能力,发挥主体价值,从而塑造大学生主体人格,以保证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诚信教育过程中,应着重教育理念以人为本、教育内容与时俱进、教育管理制度规范。 高校教育中影响大学生主体人格建构的因素很多,在此仅谈谈在诚信教育中建构学生主体人格的一点思考。 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和守信。诚实,就是动机在于传达真实信息的一种行为;《辞海》对“守信”的解释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前者是指人的内在道德品质修养,而后者却是着力于人际间的伦理关怀。诚信张扬了人性,弘扬了道德关怀,不仅是一种童叟无欺的商业精神,也是一种道德意境,因为它关注如何做人的问题,关注如何提升人生的境界,表现了人与人之间互视为目的而不是手段的人文关怀。诚信所蕴含的这种道德追求,在本质上完全契合于新时期大学生的主体精神,因为高校教育的总体目标固然是培养富有创造性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在道德意义上也正在于寻求和培育更为健全的人格,更为完善的人性。就此而言,诚信不啻是构建主体人格的一个新的道德楔入点。 一、诚信教育与主体意识的确立 主体意识的觉醒是主体人格得以确立的基础和前提。 所谓主体意识,是指作为认识和实践活动主体的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是主体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观念表现,它包括主体的自我意识(主要表现在人与自我关系上,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无可争辩地有权发展自己的才能”)和对象意识(主要表现在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上,意识到人能将外部世界变为有益于自身发展的“人化世界”)。就此而论,主体意识的真谛正是诚信的精神,它既包含对他人的尊重,又表现出对自己所承担义务与责任的体认与坚守,所以诚信教育对于培育学生的主体意识有重要影响。 首先,诚信教育有助于确立学生的自我意识。诚信是主体意识的道德基础。“诚信是处己的立身之道。没有至少一定程度的诚信,个人就站立不起来,说出话来没人信你,连你自己也会感到怀疑、感到绝望,你自己成了前后不一,言行不符的断片,而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更不要说谎言和不守诺将对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及他在道德上属于恶这样一种基本性质了。[1]”诚信本身就是真善美的统一,真是诚信的基础,《增韵·清韵》中指出:“诚,无伪也,真也,实也”。通过诚信教育,使学生发展了追求真善美尤其是求真的能力。这种能力使学生不仅能认识自己的直观环境,而且可以超越直观环境,放眼更广阔的世界;更加意识到个人是最真实最根本的主体,个人不断增长、变化的需要,使人充满了为之忙碌不已的欲望和激情,这些欲望和激情激动着人不断追求。这一切,使学生具有一系列主体的本质特征:自觉性、能动性、目的性、选择性、超越性,使其活动具有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学生的主体意识得以真正确立。 其次,诚信教育有助于确立学生的对象意识。“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人在活动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关系既是人活动的结果,也是人活动的条件。而对于个人来说,它首先是先于个人的条件。 这样,每个人在他的任何一项活动之前,都要首先面临着一个如何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问题,这一过程实质上就是主体的对象意识确立的过程。诚信原则对调节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起支配作用。诚信原则要求个人充分了解包括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应享有的的权利,并由此认识到自己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只有在对每一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个人才能对他人、集体、社会采取合乎道德的态度,即把尊重人的权利,履行对集体和社会的义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每个人都有权利充分发展自我,但是自我的发展必须与社会的发展相一致,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目标时不能把自己对他人、集体和社会应尽的义务以及自己的活动对他人、集体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弃置不顾。每个人都有权利而且也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自主性,但是每个人又需要具备必要的合作精神,使个人独立性、自主性的发挥不致成为破坏社会生存条件的不协调因素。诚信原则并不是一味要求个人自我克制或自我牺牲,它只要求个人的自我实现目标不有悖于义务和权利相一致原则,而鼓励人们发展更高尚的自我实现目标。 二、诚信教育与主体能力的培养 大学生主体人格形成的另一个基本方面是主体能力的形成。主体能力是潜在于主体内部、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并在主客体对象性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客观能动力量。主体能力是多种规定性的综合,它不仅包括主体的实践能力,而且包括以情感、意志为主要成分的非理性因素,因为非理性因素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是主体能力结构中的动力因素,是主体排除外界干扰、克服各种困难、争取目的实现的重要源泉所在。 首先,在现代社会,主体要想获取能力发展所需的各种物质、精神条件,就必须具有诚信品格,否则将无法立足于社会。人是社会的存在物,其发展完全依靠社会和他人,能否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认同和赞许,是人的一切利益中最基本的利益。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交往日益普遍和复杂,交往范围日益扩大。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不是建立在道德情感上,而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人们不再凭着自己的直觉,不再因为是熟人,而是根据实证,主要是对方的诚信度才信任对方。虽然是熟人,如果没有诚信的品格,没有偿付的能力,就不应该和他发生信用关系;即使是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如果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偿还的能力,就应该在信用上给予支持。而要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认同和赞许的关键,则在于一个人能否有美德,品德高尚的人会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赞誉,而品德败坏的人则会遭到社会和他人的谴责。诚信教育,是培养人的道德品质和美德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大学生主体能力发展的客观需要。 其次,从人的心理素质来说,诚信的品格对人的智力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成长也是大有益处的。因为具有诚信品格的人在内心忠实于自己,在外部则行其真心所欲行,他就不会去想歪门邪道,对一些事情的追求就会执着,他就会全心全意投入自己的力量去做好一件事,就会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向落后挑战,而不是逃避困难,一心想找捷径。他们凭借深层次的思考和高层次的理想追求,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从而成就一番事业。所以,一个讲诚信的人,会很厚实,很强大。 三、诚信教育与主体价值的实现 大学生确立了主体意识,发展了主体能力,便开始寻求主体价值。何谓价值?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这里指的外界物,是主体的人以外的东西,既包括自然界,也包括客体的人及其关系,还包括作为客体的某些意识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讲,主体的人对其他人或社会的需要的满足,就是主体价值。当代大学生既生活在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环境中,又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后备军。他们的价值发挥离不开这些客观环境,同时这些客观现实又是他们价值展现的舞台和实践的结果。这一客观事实决定大学生寻求主体价值,离不开诚信精神的支撑。 首先,人既是自然人,更是社会人。人要发挥价值一步也离不开社会之光的普照,大学生得以实现人生价值就是在与他人进行交往,与社会开展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等实践中实现的,诚信是保障这些实践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的资本。孔子认为,人不讲诚信是不行的,在他看来,“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难哉”[4]。从长远来说,必须自己诚信才能真正使人信任。微软中国研究院前任院长李开复回国前,写了一封公开信。在任中国研究院院长期间,他接触过很多中国学生,有很多感触。他在信中说的第一点就是:事业要成功,需要恪守一些原则,而这些原则是他所遇到的中国学生所最缺乏的,其中第一个原则就是要诚信、正直。一个人对社会来说,首先是诚实守信,第二才是才能,如果有才能,而不守信,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能力差的人造成的更大。大学生缺少诚信会使他们在社会上遇到更多危险,失去很多成功的机会。因为任何人都怕不诚实不守信用的人。一旦你做了不诚实不守信用的事情,就会在你的人生履历上留下痕迹,以后你在社会上就会失去很多成功的机会,也就谈不上体现主体价值。 其次,从社会角度看,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契约经济、诚信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有效运行的道德基础。恩格斯在考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后指出:“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的手段。……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水平。[5]”特别是在WTO的框架之中,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对诚信的要求更广、更高。在德国有一位中国留学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到各大小公司应聘都遭到拒绝的原因就是:在他个人信用卡上有3次公交车逃票纪录。正如康德所说:“由于说了一个谎,一个人抛弃了,甚至可以说彻底毁灭了作人的尊严。[6]”另外,目前我国在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推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这种建设方针本身内含诚信,它们也对贯彻的主体提出了诚信的要求。由此可见诚信不仅是人之为人的根本道德标准,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作为未来国家政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的当代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之本。 四、关于实践诚信教育的几点思考 要培养大学生主体人格,应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和健全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机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教育理念应以人为本。 诚信教育在理念上,必须注重以人为本。要树立大教育观,打破以往以教育论教育,以道德谈道德的难以取得实效的空洞说教的教育观念。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大学生是诚信教育的主体,诚信教育能否奏效,归根结底依赖于教育对象的“自我”作用。因此,在诚信教育中,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指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体性,培养学生对诚信道德的自我认识能力和感受能力。“教育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理智活动和实践,逐渐达到道德上的成熟”[7],使大学生自觉主动地践行诚信,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应把教育视点从原来的关注道德规范本身转移到“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容上来,着眼于人才的成长,以“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注入人文精神,使之培养出的人才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时展同步。 2.教育内容要与时俱进。 诚信教育在内容上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拓宽教育内涵。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进程要求我们在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上必须注入时代精神,使传统的本土化的诚信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国际化。尤其要注意两个结合:一是诚信意识要和规则意识结合起来。现代诚信观念不仅是一个处理个人之间关系的“私德”,更是一个处理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公德”。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人们在道德上的最大促进作用,就是规则意识的强化。规则和诚信是紧密联系的,规则意识淡薄,诚信意识必然失落。大学生的诚信方面的问题和社会上规则意识的薄弱紧密联系,有些已经渗入到学校内部。我们应当把诚信教育和规则教育结合起来,让学生从小懂得:规则的制定是按规则进行的;规则是必须遵守的,不能违反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诚信意识要和创新意识结合起来。诚信观念侧重实事求是、信守诺言,但在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需要创新、突破常规。诚信和创新的关系也就是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只有解放思想,才能真正达到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能真正解放思想。”诚信要求积极改造社会,包括使社会环境更有利于诚信的回归,这就需要创新、出新思路,诚信与创新的结合基础是社会责任感。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重新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进行审视,在理论的内涵与外延上要进一步深化、拓展、创新,以期大学生诚信之树常青,不断朝现代化、国际化迈进。 3.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 诚信教育在管理上,必须实现制度规范化,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和奖惩制度。诚信道德的形成必须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和相应的奖惩制度作后盾,不能只停留在道德认识的层面上。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化的关键在于人与制度之间必须建立一套良性的互动机制,使得每一个人在自律基础上,通过制度渠道达到自己的目的。若诚信不能得到利益保证,欺诈不能得到应有制裁,诚信将会遭人践踏,尽管它是道德的、正义的、崇高的。因此,我们必须在大学生中建立一套信用制度,把大学生在校的诚信表现用制度加以规范,建立相应的约束和惩罚机制。给每个学生建立诚信档案,详细记录个人基本情况、品行说明、学习成绩、信用记录以及奖罚状况,并依据个人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获奖、入党保研、升学就业、发放助学贷款的一个重要指标。对缺失诚信的学生要给以惩罚,如不能参与评先评优,不能担任学生干部,情节严重的要给以校纪处分。学校还要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如对考试作弊、违反毕业协议、借贷不还等问题的处理制度等,把这些制度纳入整个诚信约束和惩罚机制,让硬制度和软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加强诚信教育 构建和谐社会 论文关键词:重要性 学校诚信建设 家庭教育 诚信自觉 循序渐进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以加强诚信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谈了以下两个方面:一、从大处入手应加强学校诚信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培养诚信意识。二、落实到具体做法应讲究低起点、实内容、有针对性并能循序渐进。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这种美德的核心是真诚。诚则实,不会弄虚作假,吹牛奉承;诚则信,不会出尔反尔,撒谎骗人;诚则顺,为人真诚而办事顺利。中国人从古代便流传下来一个“狼来了”的故事,它告诫人们:一个不诚实爱撒谎骗人的人,最后会失去求援丧失生命。 一、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自古以来,诚信一直是取得他人信任的基础,是做人的根本和道德的要求,不管各行各业或是年幼老少,都应遵守“诚信”二字。事实证明,一个小学生不守诚信,他将养成不诚实的坏习惯。“诚信”二字非常重要,不得忽视,它几乎渗透到每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小到说实话不说谎,遵守时间,大到对祖国,对工作的忠诚。 “人无信不立”正如“自食其言”的故事,一个说话不算数、不守信用的人,必然会引起大家强烈的反感,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损害自己的声誉,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相反诚实守信的人,会使人对你产生敬意。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晏殊,因为他的诚实,而受到皇上的赏识重用;学者宋濂,虽然家境贫寒,但由于他的守信,人们都乐意资助他。 二、诚信教育的落实点 铸造诚信社会风尚,应从小学生做起。首先,孩子是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现在的孩子们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诚信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将来。第二,小学时期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不易蜕变。第三,对小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不仅重要而且紧迫。他们欺骗老师、欺骗家长、欺骗同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更可怕的是,某些同学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认为,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必须从长远着眼,从细处着手。 一是加强学校诚信建设。在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中,学校承担着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的诚信形象,直接影响着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因此,学校要树立以诚信为本的观念,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种种不诚信现象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学校诚信教育也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号,停留于课堂灌输,停留于形式,而应从学校管理、教师形象和领导形象上做起,以学校的诚信、教师的诚信和领导的诚信来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和引导学生。 二是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家庭道德教育薄弱是最不容忽视的问题,家长乃至家庭成员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孩子的成长、性格的养成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确立,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家长,应该为子女创立高尚的标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孩子的楷模,积极介入对孩子的品德教育,自觉抵制媒体的负面效应,协调学校做好教育工作。总之,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方力量协同工作,充分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合力,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三是培养学生的诚信自觉。学校应该从小做起,除了要在课堂上向学生教授书本上有关诚信的内容外,还应该把社会当作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大课堂,教育学生要用科学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去看待社会上出现的诚信缺失现象,让学生逐步树立起“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诚信教育,还不应把起点仅仅放在要不要诚信上,而应该让学生思考怎样建立诚信,使社会多些诚信。让学生从社会责任感的高度设计诚信社会,由此培养思想独立和精神自由,培养道德的自觉。 三、诚信教育的几点方法 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还应以《新课程标准》、《德育大纲》为依据,遵循学生认知发展的规律,科学、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是从简起点。小学生涉世不深,心地纯洁,没有复杂的生活经历和丰富的人生体验,一些"唯天下至诚,唯能尽其性"之类的道理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晦涩难懂。因此,教育时,应根据他们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比如,以"不说谎话,做个诚实的孩子"起点,使他们懂得这是诚信品格的最基本要求。不说谎话,就要说真话,说实话,如承认自己的错误、敢于说出事情的真相,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从小养成诚实的品质。 二是从实抓起。诚信教育要从小事抓起,抓点滴,才能知微见著,在我们的小学教材中所叙述的很多事例包括名人故事,都非常接近学生的生活经验,是他们喜闻乐见的。教师可以利用这些素材,通过形式多样的方法,丰富多彩的活动,适时地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当教师根据教材举征引申、补充事例时,也需要着眼于学生的生活实际,用学生看得见、想得出的事例来引发共鸣,以求认同,特别是用学生身边的鲜活事例来进行诚信教育,这样往往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从点落实。在实施诚信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针对学生道德实践中的错误认识和行为,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有些学生认为做错事情的时候,自己能够主动承认就是诚实的表现,帮别人隐瞒错误则是讲义气的表现,教师在教育时要深入挖掘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源,利用学生熟悉的身边的事例。通过学文明理,使学生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讲义气。其次,针对现在学生比较流行的享乐主义思想、虚荣心理、嫉妒心理等不良表现,教师应及时进行教育引导,让学生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真正让"诚信"成为时时、事事、人人的行为规范。 总之,诚信是小学生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道德基础。诚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要求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必须从多角度钻研小学生教育问题,研究加强小学生诚信意识的措施,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方略,以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为出发点,逐步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品质,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 诚信教育论文:谈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述评 论文关键词:诚信教育 述评 制度安排 环境建设 论文摘要:虽然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广泛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这集中表现在诚信教育的措施不力和有效性程度不高两方面,而其所以如此又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本文在分析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概况的基础上,指出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制度安排及评价和环境建设两方面作进一步研究。以期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科学性,增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 一、 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概述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的基本情况 其一,多领域、多视角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首先,研究者从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多学科角度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研究其次,结合教育对象不同的特点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包括依据各专业、各不同性质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大学生群体的特点开展诚信教育研究。再次,注重研究市场经济、时代特征与大学生诚信教育之间的关系。 其二,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及其原因。研究者普遍认为,部分大学生不同程度的诚信缺失表现在学习、经济、网络生活等各方面。而导致大学生缺乏诚信的原因亦是多方面的,集中表现为:学校诚信教育的弱化;家庭中诚信教育的失位;社会环境尤其是网络生活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即大学生自身缺乏必要诚信道德修养。 其三,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学理分析。研究者普遍认为,对大学生而言,诚信教育是大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它是大学生自我实现的必然途径,诚信教育对他们道德人格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高校而言,大学生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的基石,切实有效的大学生诚信教育能优化高校教学环境,推动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对社会而言,它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并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及主体内部和谐的内心环境,它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的重要手段。 其四,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则、方法、途径等做出理性设计。比较完整的论述大学生诚信教育原则和方法的是陈玉平,在《试论高校诚信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载《铸魂·艺术·魅力》)中提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则为:大教育原则、主体性原则、层次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实践性原则、与时俱进原则;方法为:灌输教育法、榜样启迪法、实践提升法、师德垂范法、环境熏陶法、生活渗透法。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缺乏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及其评价的系统研究。 大学生诚信教育是传承传统诚信美德的重要手段,但研究者对传统诚信的学理分析不全面,从而导致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及其评价的研究缺乏系统性。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传统诚信伦理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必须继承传统作为德性伦理的诚信美德;另一方面,也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传统诚信美德。传统诚信作为德性伦理应转向现代的规范伦理和制度伦理,依靠 自律实现其价值的诚信应转向依靠 自律和他律相统一的实现手段的诚信。虽然很多研究者认同大学生诚信教育必须依靠相应的制度保障,部分研究者亦初步提出了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但并没有明确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的内涵,亦没有着重指出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建设应遵循的理念及其所要实践之内容。 其二,缺乏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的系统研究。 很多研究者认识到要改变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这一状况,必须依靠大学生诚信教育本身的完善,包括教育方式方法的改革,教学内容的调整等。这种思路无疑是对的,但仅仅依靠教育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积极效果还面临社会不诚信环境的消解。基于教育和环境的辩证统一关系,如果环境影响与大学生诚信教育在方向上和性质上一致就能够强化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反之,就会消解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有研究者经过调查认为,环境与教育的影响比例是 8:2。诚信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关键的原因在于教育环境发生变化 ,环境影响力增强。因此,大学生诚信教育要高度重视环境的影响,直面社会开放和价值多元的现实。在多样化的教育环境中,帮助学生正视道德冲突,掌握道德智慧,锻炼道德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 以道德规范形式存在的诚信和大学生诚信教育采取的是规劝的形式,在“应当”层面上影响大学生诚信道德品质的养成,其作用究竟如何发挥全凭大学生的自觉性。伦理制度在肯定大学生自觉性的基础上,通过“必须”的命令形式“逼迫”大学生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保障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顺利实施。因此,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就是在遵循正义的制度伦理基础上安排相应的伦理制度,它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大学生诚信制度,另一个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 (一)大学生诚信制度 其一,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制度。诚信档案制度旨在探索一套完整的诚信监督机制。每份档案中的诚信奖惩条款涵盖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考勤、纪律、作业、考试、借贷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学校可根据学生以上具体表现考核,学生毕业时以学校和学院同时签章的形式对该档案进行公证。 其二,建立大学生信用制度。信用本来是道德层面上的规范,但是一旦道德难以维持信用的时候,就需要把信用建立在制度之上。在高校,要建立学生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定期、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信用状况,详细、及时地记录、反馈、监察、纠偏、指导。 其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目前,在人力资源市场供大于求的压力和切身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大学生择业时不惜伪造各种获奖证书、优秀的学习成绩单、丰富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虚假的学生干部头衔等。同时一些高校也为追求高就业率以期增加竞争资本,对学生择业上的失信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鉴于此,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即学校向用人单位公开学生的实际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奖惩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 其四,建立诚信激励机制。目前最重要的是要让大学生感受到说实话比不说实话好,按要求做比不按要求做好。激励机制的设立应达到这样的效果:学生因其行为选择而获得心理坦然和精神满足或心理不安和良心自责;学校对学生行为选择进行精神褒奖和物质奖励或道义批判和物质惩罚。大学生大部分是讲诚信的,对所有诚信学生进行物质奖励是做不到的,但必须进行精神荣誉奖励。另一方面对部分失信的学生必须进行惩罚,特别是道义上的批判。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 其一,针对学生的诚信管理制度。首先要确立管理就是为学生服务和促学生发展的理念。其次,确实让学生参与到管理制度的设计与评价中来,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年级设置相应的制度。 其二,教师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教师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诚信的管理制度 ,也就是师德管理制度,主要是建立相应的师德评价制度。另一个是诚信教育的教学及管理制度。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制定全面的具体的诚信教育目标,合理安排诚信教育的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将诚信教育纳入各部门各环节的活动中。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诚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后勤管理制度的诚信教育作用,建立相关诚信教育教学的管理制度,发掘各门课程的诚信教育功能,促使教师的诚信教育职责落到实处。 三、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总体上是健康与积极向上的,但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多元价值观的冲突,由。此而产生的不良环境严重阻碍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正常发展。 (一)市场经济的二重性与法制建设 目前,市场经济中存在诚信原则作用倒置的状况,失信不仅不付出交易成本,反而获利,而诚信反而要付出很大的交易成本,利益受损。在此环境中,人们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越来越倾向于“经济人”,其行为也逐渐的功利化。部分大学生受到影响,在“经济人”与“道德人”、趋利和趋义之间,很多大学生选择了趋利的“经济人”这一角色。从而导致欠款不还、随意毁约等诚信缺失现象的产生。如何建设诚信的经济环境,除了继续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外,还需要另一只“看的见的手”来调控,那就是法制。为此,首先是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下,使失信行为的交易成本远远高于其收益。同时,培育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用法律精神引导人们特别是大学生讲法、守法,把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统一起来。 (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与权力监督 作为现代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政府的诚信建设对整个社会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诚信建设过程中,政府直接左右诚信建设其他因素发挥作用,无论是诚信建设中的制度性约束还是非制度约束,最终都需要在政府引导下才能顺利的实施。一旦政府不守信用,它对社会信用的损害将是致命的。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说:“当社会暴露巨大的丑闻,一些伪善的把戏被戳穿,大家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这将导致社会道德水平的迅速降低。” 政府公信力下降及部分政府官员不诚信的状况无疑会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对象的思想产生重要的影响,造成部分大学生不相信诚信教育,更谈不上接受诚信教育。政治环境对大学生诚信教育产生影响最为直接,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性,有必要建设诚信的政治环境。首先,制定或完善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促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其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美国早期传媒业有影响的人物普利策曾把舆论监督形容为“第四种权力”。 (三)网络的诚信失守与多元对策 大学生属于最早接触网络的一批人,学习、生活、网络已经成为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活动的固有模式,网络环境对他们的影响是最迅速、最直接的。虽然网络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究其本质来说它是人类社会交往的一部分,但网络还具有很强的虚拟性,这种虚拟性使得本来应该在网络中确立的诚信原则缺位,网络成为社会诚信问题的 “深度受灾区”。对现实生活来说,网络中的诚信缺失影响青少年的社会化,进而影响当前和谐社会建设。建设诚信的网络环境,总体上说,首先要完善网络技术,用技术控制网络失信行为。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律,用制度、法律规范网络行为。第三,培育网络道德体系,促使网民诚信内化。第四,采取现代的教育方法,进行网络诚信教育。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诚信教育应以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为主导 论文关键词: 诚信集体主义 集体利益 个人利益 论文摘要:诚信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与经济交往中所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之一,是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石,然而当今社会日趋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了许多不良影响。本文从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角度对当今社会诚信缺失现象进行分析,进一步介绍了集体主义的科学内涵及在诚信教育中的意义,并制定相应对策以促进当今社会的诚信建设。 在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社会转轨变型的过程中,加强对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研究,尤其是通过解释其科学内容及相互关系,对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及诚信体系的有效建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内容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实质内容上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的层面。 第一,集体主义主张人总是生活在社会集体中,个人与集体不可分割,个人与集体互为手段和目的,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互结合、辩证统一。集体主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它本身就体现着集体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也包含着对个人利益的高度重视,二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第二,集体主义在强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强调个人对社会和集体的贡献重于对他们的索取,当二者发生冲突和矛盾时,提倡个人要服从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为先,甚至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第三,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同时,并不抹煞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也强调社会与集体必须充分关心和保护个人的正当利益,力求使每一集体成员的个性、才能和创造力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二、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诚信教育中的意义与作用 (一)通过集体主义道德教育能够普遍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遵循诚信原则。加强集体主义道德教育,使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深入人心,从而使人们能够在保证个人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从集体角度出发,诚实守信。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违背诚信原则,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甚至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能够牺牲个人利益来满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 (二)集体主义通过更好的维护个人正当利益,满足人们发展需要。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强调社会与集体必须充分关心和保护个人的正当利益。通过对个人正当利益和发展需要的满足,以创造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使人们无需通过违背诚信原则的途径,就可达到发展自己的目的。 (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可创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从而推动诚信教育进程。在一个“人人为集体,集体为人人”的社会环境中,多数个体都为了维护集体和他人利益遵守诚信原则,进而形成一个普遍的诚信氛围。良好的外部环境又会反过来对人们产生积极的影响,使人们一开始就树立“诚信光荣”的意识,继而养成良好的诚信习惯。一旦个体见利忘义的违背诚信原则,就回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这种压力可以有效的减少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这样就可大大推动诚信教育的进程。 三、在诚信教育中发挥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主导作用 (一)要在诚信教育中发挥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主导作用,必须要加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宣传教育,深化对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的认识。 1.整体与部分不可分割,二者辩证统一。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一方面意味着集体利益对个人利益来说并不是虚幻的,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的集体利益,而是个人的集体利益。另一方面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具有依赖性,即这种个人利益不是脱离集体的纯粹的个人利益,而是集体的个人利益。 2.整体高于部分,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从集体利益至上的涵义来看,它的出发点和归宿,既是集体又是个人;它强调集体利益,正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个人利益。因此,集体主义原则强调集体利益至上,丝毫没有无视个人正当利益的意思,丝毫没有把集体利益与个人正当利益绝对对立起来的意思;恰恰相反,强调集体利益至上,正是为了给个人正当利益能够最好的实现,开通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3.集体应最大限度地关心和满足个人正当需要。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是集体主义原则的应有之意和重要内容。我们既不能以集体利益来否定个人利益,也不能以个人利益来否定集体利益。重视个人正当利益,可以激发人的活力与创造性,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只要不损害他人、社会整体利益,不仅不应该限制,而且予以鼓励。鼓励人们对正当个人利益的追求,不仅可以调动个人活动的积极性,而且可以为整个社会带来生机和活力。通过对个人正当利益的引导和调控来更好地实现集体利益。 (二)要注意对集体主义宣传方法的改进。以往对集体主义的宣传与教育,大多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教上,虽也树立了一些典型形象,但大多数缺少现实基础和可信度。未能将大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与集体主义原则从内在关系上加以合理的解释;对违反集体主义原则的现象揭露与批判不够,以致于人们对什么属于集体主义和利己主义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只有通过对各种具体社会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讲清如何处理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种种矛盾,才能实实在在地让大众接受并信服集体主义,增加思辨是非的能力,有效地克服逆反心理。同时,要注意宣传媒体中对高消费等现代物质享受的过分宣传与张扬,尽量避免人们片面追求个人物质利益而有损集体主义原则的负面导向作用。 (三)贯彻集体主义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引导机制。一方面,运用利益鼓励手段,对那些在工作上大公无私、诚实劳动的人们及时、公正的给予物质奖励,使努力维护集体利益的人能够得到利益上的报酬,特别是当主动为维护集体利益而做出牺牲时,应当从集体和社会中得到相应的物质与精神补偿,使他感到集体的温暖,树立为集体服务的坚定信念,进而形成道德主体积极向上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运用经济制裁手段,对那些为片面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集体利益的人进行物质上的惩罚,使其不义不利受到损失。 诚信教育论文:浅谈现实语境下的高校诚信教育 论文关键词:社会环境 高校 诚信教育 原因 实现路径 论文摘要:诚信是立身之本、发展之道,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但当今社会,失信现象屡见不鲜。在此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其诚信意识不可避免地受到熏染。本文以高校为立足点,探讨现实环境下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现路径。 近年来,常闻有人对大学生的品德修养大为叹息,对其诚信度更为扼腕。的确,目前大学校园中考试作弊、“”事件时有发生,拖欠助学贷款、学费,手机欠费现象也呈上升趋势,至于就业应聘假包装等情况更不是新鲜事物。但仅此就可以对大学生群体冠以“诚信缺失”的帽子吗?即便可以,责任只该由大学生单独承担吗?高校、社会就可以隔岸观火,远离是非吗? 答案显然不是,但又一言难尽。 最近,我校举行了一项“大学生思想教育和公共理论课教学情况的调查,在诚信缺失责任的承担方面,大多学生认为,社会当负主要责任。例如,“认为当前影响学校诚信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调查统计结果显示 ,列在第一位的是“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社会现实生活中不诚实现象太多”,约 66%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诚信社会就没有诚信校园”,更有近 70%的被调查者认为“大学诚信状况好于社会”。 可见,在高校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上,不能轻视社会环境的推波助澜作用。那么,要想解决好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必须先搞清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造成了这种结果,又是什么因素致使这种社会环境的出现。 一、 诚信缺失的社会环境及其产生原因 对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情况,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用“一地鸡毛”来形容,概括而言,我们可以从个人、企业、政府三个层面来观察:首先,在个人生活方面,经常可以见到一部分人诚信道德退化现象。如求学进修上的文凭注水,人际交往上的坑蒙拐骗,工作劳动中的掺假造假、投机钻营,日常生活中的婚姻危机、邻里纠纷……其次,在企业层面,故意逃废银行债务、违约造假(去年震惊中外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可以说是一个不诚信的极端典型)等;再次,政府层面上,有些机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搞各类虚假浮夸风,违规谋利时常发生,“豆腐渣工程”是典型代表。 导致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现象的具体原因较为复杂,许多因素不仅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而且还盘根错节地交织在一起,而主要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 1、传统诚信观的历史局限。传统诚信观囿于熟人、朋友、亲人等狭小的范围内,具有封闭性。而现代社会是开放社会,人们之间的交际活动空间范围不断扩大,受传统诚信观影响,许多人讲诚信只对周围熟人负责,而在此圈之外,不讲诚信则习以为常。 2、社会转型的负面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失范现象严重。一些旧的体制仍存在或产生负面影响,而新的社会规范还没有及时形成,人们的信仰 、信念容易缺失或动摇。同时 ,社会信用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完备,法制不完善,难以对社会经济中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机制;另外,在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取向往往是一元化的,即以最少的成本去追逐利益的最大化。当人们发现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有更大的实际利益可图时,失信行为就会大量产生;再者,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 ,经济活动的趋利性特征表现明显,使得人们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注重短期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在给社会经济带来极大混乱和破坏的同时,对包括诚信在内的传统道德造成强烈冲击。 3、现实中失信成本偏低的误导。这有两方面的表现:一是社会对失信行为惩罚不严,二是守信的收益不明显。当失信成本少于失信收益,失信行为有利可图时,经济主体有可能选择甚至主动选择失信行为,失信现象就会大量发生;而当失信成本大于失信收益,失信行为无利可图,并可能给行为者带来损失和制裁时,经济主体就会尽量避免失信行为,从而促进诚信环境的好转。因此,一些经济主体或个人之所以敢弄虚作假、不守信用,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失信成本过低,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基于此,对于失信之风的盛行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面对社会失信。高校被动受制,处境尴尬 对于社会的诸多诚信缺失问题,现在的高校大多并没有引以为戒,适时应对,正如“影响学校诚信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学校对以诚信为主要内容 的思想品德教育 不够重视”排在第二位.权重较大。这应该是高校诚信缺失的一大动因。当然,对于大学生失信问题,也不排除学生个人素质的影响。本次调查表明,有较多学生认为“当前大学生的自我思想品德修养意识弱化”是“影响学校诚信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高校毕竟是育人之地,对于学生素质的下降,其责任亦不可推卸。可见 ,惟有高校切实尽起育人之责,才能避免学生诚信之失。但现在高校在诚信教育方面的表现如何呢?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l、现行的教育体制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首先是应试教育“阴魂不散”。长期以来 ,我国传统的教育体制都是强调应试教育,而对学生德育的评价要求不高 ,并往往简单化,结果容易忽视个人道德的完善,诚信教育也就相对弱化。而这种环境下的学生则一直将分数作为评价 自身优 良的标准,造成一味读书,忽略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最终导致教育和品德的分离。这就导致了目前教育上最大的问题,即教育者只管“教”,不管“育”。“教”只是传授知识,“育”则是要培养健全人格。由此在道德教育上引申出两种恶果:一是教育只管“知”,不管“行”;二是教育里只有知识教育,而无情感教育。没有情感教育,则培养不出善的情感,没有善的情感,诚信又缘何而来呢? 其次是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一般而言,高校对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表现缺乏详细的记录,学生德育考核的依据不够确定、全面,缺乏记载反映学生诚信状况的内容,更没有建立起学生诚信档案。在学生年度品德评语中,往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等几乎适用于所有学生的套话。从这些套话中根本无法看出其品质的优劣,更看不出其诚信度,从而造成学生在思想上对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不够重视,在遵守校纪校规及行为规范方面的表现不够令人满意。而学校对违反行为规范学生的约束措施也不够有力,这就从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学生的失信行为。 2、高校德育教育存有偏颇 由于近几年高校扩招 ,在校生的规模空前扩大,高校的生源素质参差不齐,这就给高校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以极大的挑战,一些社会不良风气乘虚而人。大学德育虽然有两课教育,但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 ,重共性 、轻个性的现象,例如 ,在本次关于“对思想品德课不感兴趣的主要原因”调查中,“课程内容空洞,不切实际”位列权重第一;虽然有心理咨询,但存在覆盖面不广、实效差的情况;虽然有网站等适应现代社会的德育工作手段,但存在缺乏直接的思想交流环节的情况;虽然有校园文化活动 ,但存在侧重学生的文体 、科技素质的提高,忽视大学生品德养成,包括诚信品德养成的德育工作的广泛开展等。 另外,高校德育工作在教育理念、力量投入、评价指标等方面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过分强调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强调思政工作人员与学生人数师生比的不断提高等,使得大学德育工作处于被动工作状态,缺乏系统、主动的教育机制,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导向、评价等问题上存在“盲区”。 三、高校应采取对策,以洁身自好。远离社会污点 时下社会诚信缺失的现象,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要解决社会失信问题,也不是一个决议、一项制度创设就可以一劳永逸的。在暂时无法解决好社会失信的前提下,高校只能期望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善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状况。否则,所谓的“象牙塔”将不得不面I临倾塌的危险。然而,于社会而言,高校的作用又举足轻重,实不能任其堕落。毕竟,高校在于固本,使人类优秀文化得以延续传承;又在于创新,引导社会前进改革;更是对青年一代的教化、培养,促其发展,使之具有适应社会与改造社会的本领,排除社会无序的影响因素,而施以定向的、规范的、正面的影响,使得学生能排除负面影响,健康成长。据此,针对社会诚信缺失的不良影响,高校应采取一系列举措,以洁身自好,守住社会一方净土。 (一)制度创设上 构建大学生信用机制 ,从制度上落实讲诚信。第一,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制定讲诚信的规章制度。在大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中,明确诚信要求,对诸如考试作弊、拖欠贷款等诚信缺失行为应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对其约束和惩处。第二,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此项措施权重位列第一,普遍为学生接受)。要引入社会个人信用联合诚信系统,设立学生的诚信档案,并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管理查询系统,结合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对其诚信品性作出定量记载和定性评价。记载的内容既有讲诚信的优秀表现(对此类学生要多给予表扬和首肯)也有不讲诚信的缺点记录(对此类学生,则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并将学生的诚信档案,如实反馈给将来的用人单位第三,对大学生的诚信情况,实施奖优惩劣。一是建立激励机制,褒奖诚信者。建议设立大学生诚信奖,同时,将大学生的诚信情况,作为评比优秀学生、推荐人党的重要标准。二是建立惩处机制。可视具体情况,通过不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形式,使不讲诚信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二 )环境营造上 1、创建优良的校园诚信文化(本次调查结果显承此项权重位居第二)。道德教育的落实离不开文化氛围的熏陶,通过培育校园的诚信道德文化,形成讲诚信光荣、不讲诚信可耻的观念,营造诚信者受尊重、失信者遭鄙视的文化氛罔。在培育校园诚信道德文化中,高校诚信制度的建设和个人诚信品质的修养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诚信制度建设是他律机制,诚信品质修养是自律机制,只有在两个机制的良性互动中,才能完善校园诚信文化系统。故,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尤其是校园文化建设,都应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这对学生的诚信品德的形成有持续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要使大学生讲诚信,教职工首先要讲诚信,如此,才能使学生真正置身于良好的诚信道德文化环境 中。 2、抓学风建设,培养大学生诚信品格。抓学风建设,首先应培养大学生认真求实的学习态度。即培养学生在学习中要有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谨的作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坚决反对不求甚解敷衍了事。其次,培养大学生虚心踏实的学习风格,使其在学习上永不知足,不断求取新知识。第三,狠抓考风考纪,培养大学生诚信品格。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方式,考试成绩也是衡量学生是否完成学业的主要标准。在一段时期内,高校各种考试作弊行为十分猖獗,“”林立,这给高等教育的信用带来了负效应,人们给大学生的学识质量,乃至大学文凭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也给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潜在的危害。2003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便是应对这一情况的产物。一个学校的考风,反映了其学校诚信品质的状况,也反映了其学生诚信品质状况。可见,在一定 程度上 ,抓考风是培养大学生诚信品格的着力点。 (三 )德育工作上 1、充分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使大学生充分认识诚信品质的重性。马列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是我们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主阵和主渠道,应通过它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树立科学、正确的道德观。中应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学习,让大学生了解优秀的中华民族道德传统和我党的优良道德传统,从历史的事实中明确诚信品质在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乃至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让“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大学生所熟悉、掌握,并自觉用指导自己的行为,践行诚信原则,培养诚信品质。大力宣扬“八荣八”,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但令人担忧的是,目前高校“两课”教育的处境也很困难。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对“两课”感兴趣的学生很是寥寥,这给“两课”教育带来很大挑战,“两课”教育亟需改革创新。 2、深化大学生诚信实践教育。这要从基本行为抓起,让他们在日常的同学交往、学习和考试过程中做到言行一致,如组织学生进行“无人售报”活动;组织学生存街头商场对社会人士进行诚信观的调查;建设校园网站,要求学生以实名身份进入论坛进行相关问题的讨论;开展以“诚信在我身边”为议题征文或演讲之类的'活动 ;加大助学贷款中对申请贷款学生的诚信度的考察等。每个大学生只有从自身做起,自觉地实践诚信行为,才能增强自身的诚信素养,并增进社会对大学生群体的信任。 3、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巾渗透诚信教育内容。违反诚信道德原则的同学往往存在因心理不成熟而具有人格二重性的现象:一方面他想遵守诚信原则,以维护自己的正面道德形象;另一方面当受到利益驱使或受到不正确的榜样示范影响时,又会不自觉地做出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因此,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应该反复向大学生们强调违反诚信原则的危害,要积极开展各种活动,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用。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则要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自觉遵守诚信规则。 4、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教育。传统诚信观的依据是道德、良心内心信念,整个体系依靠道德来支撑,而在市场经济氛围下,人们对 自己失信行为的社会后果,仅限于道德反省、良心自责就远远不够了,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因为在现代社会,诚信的基础和依据首先是法律,它是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教育,让大学生明白在法治社会中,信用意识既是道德问题,也是一种法律意识,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具备这两方面的基本修养。要计大学生了解《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诚信行为。 5、倡导“自律”精神,提高学生自身修养。如上所述,本次凋查中有较多学生认为,“影响学校诚信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是“当前大学生的自我思想品德修养意识弱化”。但针对大学生减信缺失的情况,也有些学生总会为自己辩护,并归罪于客观原因,而根本没有认识到这与其 自身的素质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因此,高校要积极倡导“自律”精神,让学生认识到,面对诚信缺失,不仪要看到客观环境,还要从自身找原因,并在这种基础上学会自律,坚守诚信立场。 四、小结 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中提fti,,“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诚”是君子自省修身之本 ,是将来“兼济天下”的基础和条件。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他们的诚信观将对中国社会未来的诚信度产生巨大的影响。阂此,高校应肩负起自身的重任,在社会环境不甚理想的情况下,使高校远离社会污点,洁身自好,培养出明礼诚信、能担当起社会主义建设重任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在市场经济中的诚信教育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 诚信教育 思考 论文摘要:当前市场经济交往活跃,物质财富日渐丰富的同时,人与人之间存在的互不信任、尔诈我虞、假冒伪劣、违约失信、欺下瞒上等现象也引起人们的深思。全面加强诚信教育是一项现实的重要任务,是整个道德体系确立的基石。怎样进行诚信教育,让诚信成为人的习惯和信念,自觉地履行,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一、目前市场经济社会中诚信的缺失 自古以来,我国是崇尚诚信的国家,儒家认为“诚”是“天之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信”是我国传统伦理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一。孔子的儒家思想核心“仁”,其延伸就是“信”。诚与信相比,诚带有根本的性质,其主要内容是真实不欺,是信的思想基础;信强调的是言行,言行要一致,守信是诚实的外在具体表现。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是为人处事的最重要的品德,“人无诚信,不可立于世”。 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从教育领域到经济领域不得不面对这些事件和现象:某学院应届毕业大学生中,有近百人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结果只有几个学生还贷;北京大学某博士生导师剽窃他人的学术论文;一些学校打着函授或继续教育的名义,学员只需交一千几百元即可买到一张文凭;百年老子号南京“冠生园”用陈年旧馅造月饼;上市公司造虚假财务报表;市场上,稍微不留神就会买到“瘦肉精”猪肉,“三聚氰氨”牛奶,“苏丹红”咸蛋,而找回的零钞很可能是仿真度极高的假钞……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面对这些诚实和信用的缺失,令人痛心疾首,国人的诚与信去哪里了?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失信行为既增加经济运行成本,又大大降低经济效率,扰乱整个经济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为此,中共中央一直高度重视诚信道德建设这一问题,制定并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20个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当中,诚信应看作是整个道德体系确立的基石,整个道德体系的大厦正是以诚信这个核心建立起来的。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迫切需要将诚信作为我们行为的根本规范。并自觉履行。 二、当前我们对诚信教育的思考 诚信教育是诚信道德建设中重要的一环,作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笔者深知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重要性,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教育学生诚实守信? 2001年全国语文高考作文题目是围绕诚信展开讨论:一个年轻人背着七个背囊,分别装的是——美貌、健康、金钱、名誉、才学、机遇和诚信,准备过渡,渡船梢公说,年轻人背的东西太多太重,必须丢弃其中一样,否则船会下沉。究竟丢弃哪样呢?让学生作出选择和分析。在传统教育下,相信大部分学生都选择留下诚信。放弃其它当中的一样。当然,也有少部分学生明确放弃诚信。而选择金钱、名誉、美貌等。因为他们知道,在当今现实社会中讲诚信会吃亏,不讲诚信会得到好处。从高考文章内容反映了一个问题,并引起我们的思考:选择了诚信的学生一定就是诚实守信的学生吗?而选择放弃诚信的学生一定就是道德品质低下的学生吗?事实上,有一部分选择了诚信的学生是为了迎合传统的价值观念、取得高考高分,他们知道讲诚信的人会吃亏,他们不想吃亏,所以不诚实地选择了诚信。而放弃诚信的学生恰恰真实地反映了他们内心的价值取向,但文章分数较低。这反映了不诚实的学生选择留下“诚信”得到好处,诚实的学生选择放弃“诚信”却吃亏这样一种怪现象。 一直以来,在传统的诚信道德施教中,我们只注重传授。讲解道德原则规范,单纯把诚信教育上升到精神层面,把教育理论化、简单化,忽视了每一个人要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负责。传统的诚信教育缺乏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中与时俱进的观念。中国传统伦理中的诚信是侧重对人的人格信任,它以道德为支撑,通过言传身教,重感情、讲情理,要求单方面主动实践,不求后果,哪怕对方既不诚实也不守信,自己也不能丢弃立人之本——诚信。其实,这是与中国长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有密切联系的,在封闭的小农经济中,经济交往范围狭小,缺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契约平等观念,传统上只重视整体利益,忽视个体利益,甚至否定个体利益。可见,“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经济状况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发展、改革深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个人或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来实现整个社会经济的运作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游戏规则,效益最大化就成为整个经济活动的最高目的。这样,社会观念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经济利益,特别是个人经济利益的取向逐渐成为社会和人们普遍认同的价值取向。但问题是:人们如何追求经济利益,追求私利,是以诚信,既利己又利人的方式,还是以坑蒙拐骗、损人利己的方式?让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人都以诚信的方式进行谋利活动,抛弃非诚信的方式,我们教育的惯用手法是道理说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侧重人格的塑造,认为只要加强道德说教,把人们的思想搞好了,就会使他们有诚实守信的行为。但是,唯物主义观点是:存在决定意识。假如不讲诚信的损人利己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或者不需付出成本;又或者不讲诚信的损人利己行为最终承担的风险很少,甚至没有风险,那么这种“社会存在”就会让人在利益诱惑面前逐渐放弃诚信,不择手段去营利。因为在现实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大多数人不是依道理的思想指导行为。而是按利益的思想指导行为。这就很容易理解:坑蒙拐骗者、制假售假者、偷逃税金者、贪污受贿者,他们明知自己的做法不对,有违道德情理,但都要为之,这是受利益魔鬼所驱动。学生不是不知道诚信的可贵和重要,但面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时,可能就会暂时牺牲诚信换回眼前利益。可见,人们往往不是依据道理判断行为的对错与否来行事,而是依据利益权衡行为的利弊大小来行事。 三、诚信教育要与法制建设和信用记录制度建立相结合。与时俱进 我们的诚信教育不能再简单地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纯道德说教,这种道德说教只能劝善,不能禁恶,更不能惩恶,指望它来消除社会中各种不合情理、不合法的损人利己行为是不切实际的。我们应借鉴西方法治国家,信奉诚信应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之上,重视法律,强调契约信任,双方平等自觉履约,对违约失信者给予记录和法律的严惩。可见,我们的诚信教育除传授讲解道德原则规范外,还要结合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与时俱进,要依靠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和完善,重视建立一个切实可行、可具体操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社会信用记录制度,对不诚实守信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毕生记录与法律惩罚,让他们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因欺诈所获得的利益,甚至让不诚信者无利可图。 尽管有人认为部分素质好的人群,他们文化高、思想觉悟好、自律性强,不会为了少许利益而抛弃诚信,这似乎说明诚信还要靠道德层面解决。但是,思想觉悟的提高、自律精神的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讲诚信的人总是吃亏,得不到利益,而不讲诚信的人总是获得利益,那么诚信的人自身的生存也成问题,更不要说发展。这种情况下,道德说教就很难被大家认同和接受,出现了好人既出力出汗,但又流血流泪的尴尬局面。 诚信是调节人们利益关系的道德行为规范,它由当前社会物质内容所决定,属于道德范畴,虽然是精神上的东西,但是它能为我们带来物质财富和成功。这种利益的存在,我们不能否认,而且在实践教育中正是这样教导学生的。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如果我们脱离现实存在的利益,教导学生不求后果,单方实践诚信,这样的教育往往是唯心主义教育,是徒劳无功的。试想,在语文高考作文中选择留下诚信的学生,当他进入社会中,就一定会自觉履行坚守诚信的诺言吗? 诚信教育只是引导学生自律,而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信用记录制度的建立才是实现自律的外在条件(他律)。只有把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我们的诚信教育才更有说服力,才有实际成效。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与诚信教育建设研究 论文关键词:特区;高校;大学生;考试违纪;诚信教育 论文摘要:在社会各类考试中考试违纪现象普遍存在,特区高校之中也非常突出。考试违纪不但影响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良好学风考风的建设,而且影响高校的诚信道德建设。本文阐述了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及其特点,分析了其形成的原因,并就如何扎实有效地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进行了探讨。 当前特区高职院校中考试违纪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大学生“铤而走险”“前仆后继”“屡出新招”“花样繁多”,这种屡禁不止的违纪现象成为影响特区高职院校诚信教育的主要原因,也使得整个学校诚信体系、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更为困难,应当引起高职院校教育者、管理者的重视与关注。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军。大学生诚信度要和社会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并能积极推动社会和时代的进步。大学生的诚信、守信行为,无论是对促进高校和谐发展还是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文拟从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浅析高校的诚信教育建设。 一、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和特点 1.现象。目前在特区高校中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就考试违纪结果而言,考试违纪可分为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学生的考试违纪行为表现有:学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等。 学生考试作弊的主要行为有: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2.特点。大学生违纪现象显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数量上呈上升趋势,如近三年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比例分别占全校违纪处分的32%、51.6%、55%。二是手段上越来越高明,越来越现代化。如近三年来使用高端通讯设备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达50%以上。三是性别差异减少,如近三年女生由原来的占20%左右比例上升到40%左右。四是文理科生差异减少,近三年来理科与文科学生违纪作弊的差距由原来的30%左右缩减到15%左右。五是科目上公共课与专业课平分秋色,专业课考试中违纪的比例逐年上升。 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已经成为学校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社会不正当竞争现象和行为在校园的折射,它已成为影响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严重障碍,严重败坏了学校和社会风气,是对诚信的践踏,是对学校和社会诚信教育的巨大挑战。诚信缺失的大学生走上社会,将对社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的原因分析 笔者通过调查问卷及与学生座谈,并结合时代特点,认为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诸多现实原因。 1.学生本身素质的影响。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及部分学生基础差,学习压力大是学生考试违纪的主观因素。有些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对自己不严格要求,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如获得奖助贷学金、不重修等;有些学生讲义气帮助朋友,从而考试违纪。考试违纪对个人心理健康成长极为不利,有的甚至为此受到处分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趋利性对大学生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社会上存在的许多不良社会风气、弄虚作假等现象不可避免地对学生带来负面影响,使部分大学生失去了对不当行为的耻辱感,表现在考试中便是不以考试违纪作弊为耻,反以获取分数为荣。此外社会、学校师长及家长的垂范作用失范,也对学生带来不利的影响。 3.直接因素的影响。在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的考场管理不严格,往往成为引发考试违纪的主要原因,有的学生认为,在以前的考试中,由于一些监考老师要求不严格,有些人违纪,没有被处理,自己就效仿,这样在学生中就形成“不抄就吃亏”的心理,影响极为恶劣。 三、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对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的态度分析 通过走访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调查他们对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的态度,分析主要表现有: 1.认为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是不正常的,是不诚信的表现,持反对态度,看到会坚决制止。持此类观点的学生认为用违纪获得分数的行为是对态度端正、认真学习的学生的不公平,倡议对违纪行为要严惩。 2.认为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是不正常的,是不诚信的表现,持否定态度,但是看到不会去管。持此类观点的学生认为考试违纪是学校教育中的一种现象,自己没有违纪就和自己没有关系,出现这种情况,学校按规则处理就可以了。 3.认为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是正常的,是一种学习过程中发生的一种行为,持同情态度。持此类观点的学生认为考试违纪不失为一种应试手段,出现这种情况,建议采用比较宽容的处理方式。 调查显示,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对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持反对和否定态度的占主流,说明大部分大学生是非观和诚信观是积极向上的,只要在社会各个方面的引导和规范下,考试违纪的现象和行为会逐渐减少的。 四、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诚信教育建设的几点思考 1.建立健全诚信体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中指出考试作弊实质上是一个诚信问题。学校要有针对性地为大学生建立“诚信档案”,以将学生在校的操行纪录作为其主要内容,成为学生进入各行各业的“通行证”。通过全社会诚信体制的建立与对接,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诚信是作人之根本,大学生要做到讲诚信。要在高校中形成一种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和谐氛围。 2.建立完善的引导宣传机制。首先要加强诚信道德正面教育,对于良好的诚信现象和行为给予宏扬宣传,对于不诚信的现象和行为给予坚决的惩处和批判;诚信教育宣传要结合学生特点及学习、生活实际,组织丰富多彩的诚信教育活动,让学生从活动中切实体会到诚信做人的益处,把学会如何做人与塑造完善人格结合起来,从自身做起,杜绝不诚信的行为,做文明大学生。 3.强化学生诚信教育的主体意识。学生本身是诚信教育的主体,不是被动的客体。诚信道德不仅仅是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也是大学生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要激发大学生对诚信教育参与的积极性与主体意识,提高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境界和发展水平,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主体意识,从而成为诚信道德的宣传队和示范者。 4.强化高校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学高为师,身高为范。教育者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高校要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教师的职业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修养水平,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知荣明耻、严于律己、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的教师队伍,以自身良好形象引导学生,成为学生的楷模。
会计失真论文: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作用的研究 有效的内部审计、强有力的政府审计和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和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也应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内部审计、政府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各自功能、具体审计目标和审计内容等方面存有差异,因而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也不一样。本文主要探讨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作用的理论分析 (一)直接作用 第一,内部审计可以通过自己的监督工作,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各位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客观的会计核算并及时地真实地披露会计信息,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第二,内部审计职能的全面实现,有利于降低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内部审计的职能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企业活动和管理水平变化而不断向前发展。现在,内部审计职能已发展为“保证和咨询服务”,即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其评价职能的作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通过咨询活动,为管理当局提供专业服务,为风险管理出谋划策,降低企业风险,从而在实质上促进财务报告内容的确定性和质量的提高。 (二)间接作用 l.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有效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1)根据国外有关上市公司的要求,一个公司若要上市必须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以便显示其内部治理机构的完善性;(2)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在会计信息披露责任规定方面要求企业CEO及CFO须以个人名义对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他们不得不利用内部审计实行日常的监督与控制,减少风险、保证会计信息加工、传递和揭示的可靠性。 2.内部审计是审计委员会功能实现的重要手段,它也借助于审计委员会发挥自己的职能,并发挥其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审计委员会具有多项职能,其中包括报告和监管职能,而这两项职能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内部审计的有效工作。因此,内部审计可以保证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完成,从而也就为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贡献力量。当然,有效的审计委员会也能强有力地保证内部审计有很高的地位和权威性,从而提高它的独立性,保证其审计结果能被高度重视。这样,内部审计更多的是借助于审计委员会实现自己的职能,并发挥其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3.为外部审计师打下良好的基础,降低他们的审计风险,从而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形成和披露的监督。不论是以制度为基础的审计,还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总是要考虑审计风险问题。有效的内部审计有利于减少控制风险,进而减少固定风险,从而使审计工作更有效率,其结果更有保障。 二、内部审计作用不佳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规定不明确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有关法律对企业会计信息会计责任的规定,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内容也不一致、不具体。同时,法律责任规定可操作性差,尤其是执行惩罚主体的规定形同虚设。正是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差,才使得企业管理人员并不在意内部控制是否严密有效,也不重视会计信息真实与否,甚至有时还有意识地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不力 内部审计作为一个对企业管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职业,至今除了审计署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内部审计进行规范外,其他财政等部门并未对之提出规范要求,内部审计实际上处于无人指导的境地,也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职业要求,使得内部审计未能得到应有的职业尊重。 (三)企业控制环境不理想 1.企业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企业管理者对内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决定了他们对内部审计的态度和内部审计在公司的实际地位和实际效果。而决定企业管理者对内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又涉及到他们自身的哲学观念、品德和对公众及其他信息使用者的态度,以及他们自身对遵纪守法的认识。如果企业管理者对股东利益、自身利益以及其他人的利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如果企业管理者能够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范披露会计信息,那么,他自然就会重视内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达到其应实现的目标。事实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计信息失真是企业最高管理者授意的结果。 2.企业文化。企业管理者自身的品德、哲学观念、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管理水平,都会影响企业文化的形成,从而影响企业其他人员对内部审计的看法。优秀的企业文化应包括正直的品格、良好的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和要求,从而内部审计就会得到广泛的支持。反之,内部审计的工作环境就会比较差,实际效果也很难让人满意。 3.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既要监督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和运行情况。同时,它又是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内部控制完善与否、有效与否都影响到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我国设置内部控制的企业很多,但由于对内部控制没有较高认识,内部控制没有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即便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也是采用了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内部控制概念而将内部控制分为会计控制和其他控制。此外,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缺乏指导和考核,实际运行中很难发挥应有的功效。 (四)内部审计地位不高严重影响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在我国,内部审计往往被认为是外部审计的补充,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往往不是企业自己在完善内部控制过程中自发的需求,而是政府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强制要求,甚至是下级单位为了与上级单位对口而成立的。因此,内部审计在企业、单位内部往往很被动。内部审计地位不高,决定了内部审计 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损。内部审计独立性虽不像外部审计独立性那样完全独立于企业和企业管理当局,但是,内部审计同样存在一个独立性问题。只不过内部审计独立性是相对独立性,它是相对于除内部审计之外的其他部门而言的。它代表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当局对其他部门、非内部计部门人员开展的业务活动及其成果、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效果进行监管。但是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实际上被大大削弱了。现在有一种趋势,许多单位将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合并在一起。这样做看起来似乎是增强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实际上内部审计已不再单独存在,这样情况又影响到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的地位决定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尽管国家审计署颁发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进行规定。但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地位不明确,独立性不强。这样,就会导致内部审计权威性不足,进而使得内部审计难以发挥其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应有的作用。 (五)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因为,内部审计人员能否完成其使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知识、技能和审计判断水平,是否熟悉企业经济活动,是否了解资本市场及其相关的投资、融资规则和惯例,是否具有与他人沟通的技巧等。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不仅学历偏低,而且知识更新较慢,基本技能不足,不能适应内部审计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 (一)加强理论研究 要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能、地位和性质。内部审计应具有“双向”职能,即监督和服务。其中,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是有限的,它有别于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它并不能代表国家或其他政府机构对企业和企业管理者进行监督,它是在企业内部代表企业管理者或董事会,对其他部门和人员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及其后果以及整个企业内部控制完善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因此,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作用的发挥,从其职能上看,应更重视其“服务”职能,内部审计并不能像外部审计一样对企业及其管理当局进行审计监督,其职能更应以提供信息服务为主。 (二)理顺关系 在界定内部审计作用的过程中,应理顺内部审计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尤其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及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当局的关系。 首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包括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的关系,尤其是与政府审计的关系。因为,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关系比较好处理,在日常工作中,社会审计一般并不过问企业内部审计的事,只是在开展审计过程中,因为与内部审计同属“审计”,故联系密切。内部审计如果把工作做好了,有利于降低社会审计风险,提高其效率,从而强化社会审计的监督作用。但仅靠这一点是不够的,社会审计在日常工作中,也应经常与内部审计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并对其业务进行交流指导。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关系比较复杂。审计署于1996年颁发了《审计署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的规定》,这也是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颁布的。但是,审计机关直接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效果不一定理想。这里,涉及到对内部审计性质及其地位的认识问题。事实上,审计机关对有些企业不可能直接管理,如私有企业,即使国有企业或国有股权占大部分的企业,审计机关所要管理的也应是强化企业最高领导人的责任,通过企业最高管理人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而不应直接对内部审计进行单独的指导监督。当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交流、人员交流等工作。 其次,要理顺企业内部关系。内部审计部门属于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它代表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当局对其他部门和人员进行审计,但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够有效地开展内审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内部审计应同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或说内部审计的服务应是双向的。 (三)优化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的环境因素是其他一切要素的核心。因此我们应促进企业环境的改进,提高董事会、企业管理当局的责任意识和加强其品德修养,提高全体员工的参与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内部审计高效工作提供良好的外在条件。优化控制环境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学习和再学习的过程而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独特特征的经营哲学、意识形态、道德规范、精神风貌和企业形象的总和。它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但它深深影响着企业员工的思维方式、习惯和行为方式,因此,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从董事会到每位员工都应有优秀文化意识,使得企业内部控制更加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 (四)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审计委员会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可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的地位,从而有利于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1.健全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能够保证企业有一个负责任的董事会,这样就能够使得董事会至少履行如下三方面的职责:(1)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有效防范财务风险;(2)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既保障股东和企业的财产,又保证企业公布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可靠性;(3)强化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2.从内部审计地位来看,内部审计属于不同的部门其效果是不一样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可以保证审计委员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委员会和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实行双向负责,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越过管理当局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那么这样就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和独立性,维护必要的内部审计权威,从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五)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 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地位的高低和作用发挥的程度。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首先,从责任上应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和公司最高领导人应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并在其年度报告中对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作出保证;其次,应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评价依据、程序、监督及其有效性等。 2.充分发挥外部注册会计师监督评价作用。有关规范应对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责任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监督其工作质量。 3.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提高市场的有效性,遏制“逆向选择”,鼓励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六)强化企业管理者的法律责任,促进内部审计职能的全面实现 1.从企业责任承担者来说,只有企业董事会和企业管理当局对外承担全部责任,自然也应包括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责任。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2001)110.01指出“内部审计师必须取得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因此,内部审计的内部属性决定了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就应强化最后责任承担者的责任; 2.从内部审计职能来看,内部审计的职能主要是服务。内部审计一方面代表企业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开展监督工作,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一方面,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财务报告披露真实可靠性和法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帮助企业管理当局进行决策和管理,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我国《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虽然已经注意到了领导内部审计责任者这 个问题,例如在规定的第六、八、九、十条中都规定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应当为内部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前提保证,应大力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但缺少了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定,即如果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不支持内部控制,应该采取什么对策?所以,我们应不断完善企业管理者的法律责任,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实行重罚,从而使他们意识到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促使其重视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七)加强教育培训,促进内外审人员交流和业务交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我国加入了WT0,跨国经营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大趋势;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并快速运用到经济、科教文化、政府管理、人们的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企业经济管理活动越来越复杂,内部审计外部环境更加具有不确定性;风险基础审计已成为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在这种背景下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至少应包括下面几个方面:(1)很高的道德修养。内部审计人员应有高尚的人格、品德,具有诚实、正直的人品。(2)丰富的知识。这种知识既包括理论方面的知识,比如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税务、资本市场等知识,也包括实践知识。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等实践经验。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由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实践经历的人员组成,形成团队,发扬团队精神。此外,在知识内容上,现代内部审计更应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了解业务活动内容、程序和方法,积极开展专业审计。(3)很强的相关技能。这些技能包括风险的识别、评价和控制,信息技术的运用,与他人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判断分析、总结报告以及多种语言的应用等技能。(4)不断学习,勇于创新的精神。现代企业本身就应是一个学习型组织,其成员应不断学习、共同学习,学习新的知识、技术,并在实践中,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创新。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自觉学习,不断开创内部审计的新领域,深化内部审计的范围,通过内部审计自身的工作,提高其权威性。(5)熟悉法律、法规制度。因为审计总是要进行监督。监督就要有标准,由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各种新的法律、新的准则和规范都会不断出现,原有的制度、法律、法规也会不断修订。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学习有关制度、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只有熟悉这些标准,才能有效地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评价,从而实现其目标。 会计失真论文:银行会计信息失真研究 一、银行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 (一)信贷资产信息失真 信贷资产信息失真首先表现在贷款分类不准确,这也是当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信息失真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贷款分类不准确将会带来拨备计提不准、利润不实等一系列影响。有的银行为了掩饰自身信贷资产质量不高,风险大的问题,或为完成上级行下达利润指标,不按规定分类标准来准确划分信贷资产,隐瞒信贷资产的真实风险状况。目前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此类问题,其中信贷资产分类比较准确,偏离度相对较小的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偏离度最大的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信贷资产不良比例比账面比例高出近50个百分点。信贷资产信息失真还表现在通过一些违规放贷行为掩饰资产质量。有的银行为完成考核任务,存在违规办理借新还旧、展期,或以贷还本、以贷收息等行为,故意隐瞒贷款真实风险状况。 (二)抵债资产信息失真 部分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经评估接收抵债资产的现象,其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抵债资产已毁损,但银行未做账务处理,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同时,账龄超过两年以上且处置困难和保管不善的抵债资产,处置难或处置收入与原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银行为不影响自身经营利润,长时间不处置该类资产。 (三)固定资产信息失真 一是历史形成的账外基建、“小金库”基建、无计划超计划基建等形成的账外固定资产,未完全消化处理,造成账实不符。二是乱用会计科目,在“在建工程”、“低值易耗品”科目列支固定资产,或钻“电子设备租赁费”、“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等科目的空子,采取以租代购、以租代建的方式,随意扩大自用固定资产核算,致使固定资产信息反映不实。 (四)负债业务信息失真 一是期末存款余额不实。特别是在月末、季末和年末的考核期限,各种目的性派生存款、搬家存款等导致存款基数虚增,存款信息反映不实。二是存款科目反映不实。有的银行将高息揽入的储蓄存款,通过“发行债券”科目核算,以逃避利率检查;有的银行将“活期存款”通过财政性存款科目核算,或转系统内核算,逃避存款准备金管理;还有的银行为达到特定目的,存在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现象。 (五)损益信息失真 有的银行为了完成上级银行下达的利润指标,或出于管理者的需要,不认真执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和账务处理手续,账面利润不实。一是拨备计提不实。主要是因贷款分类不准、隐形不良贷款的存在引起贷款损失专项准备计提不足,从而导致利润虚增。二是费用核算不实。如采取少提应付利息或将当年的基建等重大财务支出递延到以后年度的办法,虚增利润;有的银行通过年底虚列费用、支出,达到“藏利润”的目的;在营销费用中列支员工津补贴等薪酬支出,以逃避上级行指标控制。三是收入核算不实。目前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越来越丰富,其种类、收费标准繁多,结算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现金收入,也有银行转账,因对应关系不清,容易出现问题。四是窜用会计科目。如有的银行在超额完成上级行布置的利润目标的情况下,为了不给以后年度造成更大压力,年底通过下级行上存资金记支出,上级行不记收入记“在途资金”的做法来隐藏部分利润。 二、银行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 (一)管理层经营思路存在一定偏向 一方面,个别银行高管为了追求个人业绩,谋取单位或个人私利,急功近利,指使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进行粉饰,以突出其经营业绩;或利用失真的会计信息掩盖其截留收入,逃避税收等违章违纪行为。另一方面,目前商业银行管理层普遍存在“重前台操作会计信息,轻后台核算管理会计信息”的认识偏差,商业银行综合应用操作系统推广后,对前台会计操作人员要求严格,会计数据录入也比较准确规范,但对后台会计核算和管理却有所忽视,不少调账调表行为都是通过后台核算完成的,给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平台和机会。 (二)银行内部考核机制不合理 实行现代公司治理,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现阶段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但由于银行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指标仍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下达,基层行不能根据自身的资产负债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来自主确定业务经营计划,往往是上级行下达的高指标无法完成,而匹配的费用指标太少不能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一定程度上诱发了会计信息失真。最典型的实例是各行为了完成年底时点数考核需要,存款搬家、存款互存等现象屡见不鲜。 (三)新业务快速增长与相关管理制度不匹配 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和更加复杂多样的风险。有些基层银行受利益驱动,片面强调发展,抢占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忽视监督管理,单纯追求发展速度、经营业绩,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和经营风险的产生。如银行电子银行业务、个人理财产品、基金等新业务发展很快,但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往往滞后,而且在对新制度、流程的培训、贯彻执行上没有跟上步伐,存在一线员工对新流程理解不透,出现操作盲点的现象。 (四)会计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目前银行内控制度不尽完善,存在部分“真空”和“盲点”,如集中核算的综合操作系统不能覆盖所有的业务和操作流程,导致一些新业务的手续费不在系统内核算,这些核算环节的操作漏洞给会计信息造假提供了可趁之机;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计人员违规越权操作、有章不循、内部控制流于形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会计事后监督乏力,会计管理部门自律监管意识不强,不仅不能及时对所属单位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反而自身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单位领导要求,调表调账,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五)监督体系不健全 对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于机构和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往往流于形式,特别是当前银行普遍采取分级管理的分级会计核算模式,各级会计人员有时为了局部的利益,不能完全按银行一级法人的要求执行会计核算,总行的会计监督职能不能有效履行。外部监督目前主要是由银行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管和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而目前,银行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合规性、风险及操作层面监管较多,对会计核算监管较少;会计师事务所对银行的会计监管则主要体现在对银行会计报表及其他业务的审计上,尤以会计报表审计为主要方面,各自侧重点不同,难免存在疏漏,而二者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也给银行逃避外部会计监督带来可趁之机。 (六)会计法规不完善,问责不到位 作为约束银行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对惩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处罚标准不够统一规范,以致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很少追究责任,或根本无法追究责任。即使在实际执行中想查处,但常常因难以找到责任人的证据或受各种因素干扰,往往严查轻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助长了会计信息的虚假行为。 (七)银行工作人员主观职业判断偏差 目前,银行实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基础上的,信贷工作人员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这种方法虽然较以前的“一逾两呆”分类法更为科学,但也更依赖于信贷人员的主观职业判断,因此客观上造成贷款分类不准确。如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的认定由省级分行统一进行,有专人负责,其分类相对准确,而一些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对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把握、理解程度不一,造成分类不准,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 (八)某些历史政策因素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一是地方政府的摊派行为,迫使会计信息失真。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由于财力不足,实行强行摊派,银行无奈只能经过变通处理,其结果体现在会计核算中变成虚假信息。二是某些政策失误造成人为会计信息失真,如调研中发现,在央行票据集中兑付前夕,突然提高了兑付条件,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扣除呆滞贷款的40%,抵债资产的50%,导致资本充足率大幅下降,农村信用社为达到要求指标,不得不进行“倒贷”等不实行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隐藏了大量不良贷款。三是历史包袱过重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如目前基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执行不良资产由法人机构自行负担核销的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的法人机构因其历史包袱重、不生息资产比重较大、盈利能力较低等原因,无力核销;有的历史不良贷款因手续不全,不符合当前核销条件而无法核销,而迫于管理部门“达标升级”的需求,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三、提高银行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治理对策 (一)强化银行会计信息质量意识 首先,银行管理层应高度重视银行会计信息工作,充分认识银行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性,认真研究并切实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自觉维护银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发挥会计职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要加强银行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一方面要增强会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使其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维护会计信息真实性;另一方面要对会计人员开展企业新会计准则、新业务处理流程和核算的培训,使会计核算与金融创新相适应。再次,要加强对信贷人员贷款分类的相关培训,使其正确掌握分类标准、参考特征等,提高贷款分类准确性。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银行考核机制 银行的考核机制应立足于“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依法独立自主经营、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经营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基础上,建立自下而上的银行管理考核机制,扩大基层行的经营自主权力,允许下级行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地开展业务经营。在制定经营目标计划时,应把综合指标全盘考虑,既要考虑总量的变化,也要考虑比率的变化,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综合制定,而不能从上到下层层加码,硬性下达;精简一些硬性考核指标,选取更科学的指标考核基层行业绩,如部分银行已采取存款余额日均数替代过去的时点数,对基层行在考核期末突击增加存款,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 (三)加强会计内控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预算控制,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严格控制预算外不合理支出。二是强化授权批准控制,应明确规定涉及会计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银行内部的各级管理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三是实施职责分离管理,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四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度,使管理层及所有会计人员均有明确而具体的职权范围工作和责任。 (四)强化银行会计监督体系 对银行内部来说,可尝试会计主管委派制度,即由上级行对下级行层层委派会计主管,对下级行的业务经营活动和财务核算情况进行直接监督管理。委派会计主管在行政和待遇上都隶属于上级行管理,不与派驻行发生直接经济利益关系,以增强其独立性和超脱性。对外部监督来说,一是银监部门应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制度的健全性、科学性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二是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银行报表数据等会计数据实施独立审计,并与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加强立法,加大银行内外执法监督力度 进一步完善《会计法》等各项金融会计法律法规,增加确保银行会计信息真实性、惩治会计制假造假行为责任的补充条款,增强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银行要自身加大内部审计、监察执法力度,对各操作环节和对会计部门的管理及核算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银监部门对银行违反各项会计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也应严厉查处,并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提供政策扶持,帮助银行摆脱历史包袱 目前,不良资产占比高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制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瓶颈。因此,对于某些特定因素形成的历史包袱,地方政府应予以政策扶持,放低核销门槛,帮助其摆脱历史包袱,减少其会计信息造假的主观诱因,改善经营环境,使其走向健康良性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计失真论文:找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切入点 ——兼论“有限理性”理论在企业业绩评价中的运用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迭连出现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加之最近披露的美国“安然”公司造假丑闻,人们对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了更为深重的疑虑,从而引发了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危机。虽然近年来我们财会界乃至整个经济界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从各个层面作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多种应对措施,但就总体而言,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彻底解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那么是什么原因影响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呢?我们拟从经济学的角度,运用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教授赫泊特·亚·西蒙(HERBERT A.SIMON)倡导的“有限理性”理论,从会计信息失真与企业业绩评价的关系出发,对这一问题作一些分析并提出若干论点和建议,以图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对策。 一、“有限理性”的理论简介 众所周知,会计学理论是在经济学理论指导下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没有经济学理论也就没有会计学理论,研究会计学中的诸多重要问题必须从经济学理论与会计学理论的关系入手,舍此而求其他,就很难捕捉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本文所说的“经济学思考”指的是经济学家西蒙教授倡导的“有限理性”理论。 西蒙教授对于经济组织内的决策程序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有关决策问题的独特见解。西蒙教授有关决策程序的基本理论被公认为是关于公司企业实际决策的新观点。在其《管理行为》一书中,他认为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状态。此后,西蒙接着对“有限理性”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在他对人类认知系统的研究中深入论述和逐步完善了这一理论。西蒙在他的《人类的认知——思维的信息加工理论》一书中根据米勒(George Miller)等人发现的人类记忆的组织结构、过程,以及大脑加工所有任务的基本生理约束等的研究结果,认为有关决策的合理性理论必须考虑人的基本生理限制以及由此而引起的认知限制、动机限制及其相互影响。从而他认为,人们所探讨的应当是有限的理性,而不是全知全能的完全理性。 西蒙进一步指出人是不存在完全理性的,或者说,“人是有限理性的”。他还明确区分了程序理性和结果理性。所谓程序理性是指,行为是在适当考虑其结果的条件下进行的,或者说行为过程符合规范的标准,则该行为就是程序理性的,因此行为的程序理性取决于某项行为的过程是否合规;结果理性是指在一定的条件和限定范围内,当行为能够达到预定的目标时,它就是结果理性的,行为的结果理性取决于某项行为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或预定目标的完成状况,而不管其行为过程如何。西蒙教授的“有限理性”理论是在松动完全理性的假设前提之下产生出来的。 诚如上文所述,程序理性强调的是行为过程的理性,而不只是注重结果本身,结果总是一定行为过程的结果,世上没有无因之果,只要保证了行为程序的理性,结果自然是可以接受的;而结果理性则强调结果对预定目标的符合程度,而不在意产生这一结果的行为程序。西蒙教授认为,在不确定的环境下,人们由于无法准确地认识和预测未来,从而无法按照结果理性的方式采取行动,只能依靠某一理性的程序来减少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应该注重程序理性。所以,在人是“有限理性”的前提下,我们应当侧重程序理性,加强对行为过程的考核、控制。只要程序合理、过程规范,结果理性自是程序理性的必然结果,而不应刻意追求结果理性、倒置本末。 二.对会计信息失真的理论分析 在以往的会计理论研究中我们未能按照“有限理性”的理论分析问题。我们现在所说的会计信息失真,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会计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业绩评价指标不真实,虚报了企业实际情况。而我们的业绩评价指标又大多是针对特定目标完成状况的考核与衡量。我们认为,从某种意义讲,现行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诱因。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对企业业绩的考核评价局限于若干个主要指标,无论是过去考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曾用过的总产值、企业利润指标,还是现在我们所提倡的利润率、企业价值等指标,或者是1999年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和国家计委联合的由几大类指标组成的《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规则》,无一不是侧重于对企业一定期间经营结果的考核,而不问产生这种结果的程序或过程是否合理。对照西蒙教授的“有限理性”理论来看,我们在现实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过于重视“结果理性”,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利润、投资报酬率等财务性评价指标上,而较少运用和分析一些相关的非财务性评价指标;只强调企业“最后做的结果如何”、“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于过去和相关单位比,处于何种水平”等,而不问企业是通过什么程序或采取哪些过程来达到这种结果的。只有在发现考核结果的指标数据不真实、会计信息失真的时候,才回过头来去关注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过程。须知,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事物的结果往往是在其程序运作过程中就已经决定了它的必然趋势。 正是由于我们对于结果状态的过于偏爱,以及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有所忽视,从而促使了企业短期行为、会计造假、违规交易等一系列失态运作随之发生,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以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工作以及相应的监管都较为不错的上市公司为例,面对10%的配股生命线,由于监管部门把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一财务指标上,而并不十分重视达到这一生命线的程序或过程,这就使得不少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净资产收益率10%的“结果状态”,不得不以牺牲“程序理性”去尽力迎合评价者对“结果理性”的要求,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合理的关联方交易、非货币性交易以及“金蝉脱壳”、资产剥离等种种会计信息造假行为,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我们认为,会计信息失真之所以如此严重,固然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工作不规范以及监管工作不力有关,但是会计工作中的问题往往不仅仅是会计人员的问题。透视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缘由,由于会计职能的特殊性,即会计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所以当企业的此类“结果”受到特别关注、而会计信息产生的过程不为看重时,在单位负责人、以及来自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压力影响下,常常作为单位领导价值观取向和意志体现的、反映最终“结果”状态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必然大打折扣,会计信息失真也就有了产生的土壤。所以,查找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不仅要从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身上着手,还应该致力于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改变以往只重视考察“结果”状况而不考察形成结果的程序或过程的做法,要十分重视对整个程序的分析,重视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 细致性、明确性和规范性,引导人们从过程上严格控制,从源头上杜绝造假行为。 正是因为实际工作中评价者注重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结果”状态上的最终外在表象,即西蒙教授所说的“结果理性”,而无视、至少是忽视整个程序如何,这就必然使得本应注重按照生产经营活动规律、市场经济理论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合法、合理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得不牺牲“程序理性”,追求“结果理性”以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于是,在与企业业绩的评价者,即企业有关管理部门的相互博弈过程中,企业管理当局逐渐地偏向于企业业绩的评价者(企业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注重企业一定期间终结状态的结果指标,忽视对全过程的“程序理性”控制。在这种状况下,会计违背客观真实情况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为符合“结果理性”的标准而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也就在所难免。 此外,由于我们以往工作中对于会计工作程序监管的重视不够以及一些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会计工作中存在不少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甚至是无据可依、无人监管的情况,究其实质,也缘于人们对程序理性的不够重视。在会计工作和理论研究中我们经常见到的诸如“职业判断”、“依据经验”等词汇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我们的会计法规制度尚存在一些不够规范、明确的地方,相关的会计程序监管工作和执法力度亟待加强。 回顾点燃会计信息失真恐慌的导火线——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我们不难看到人们关注更多的是注册会计师最终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而不是其审计程序规范、合理与否。这种对于程序理性的漠视以及对审计结果意见类型的过分关注,大大削弱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会计工作和信息所应起的质量保证和监督作用。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 西蒙教授从生理学及心理学层面对人的“有限理性”进行了科学而细致的分析,有关对待信息处理的论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眼光远大,见解深刻,对我们认真思考分析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有着积极意义。尤其在信息时代到来之际,随着计算机网络等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我们面临着纷繁复杂、数量庞大的会计信息。在这种环境中,意识到“人的理性是有限的”的这一现实是十分重要的。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重心,用此理论将更好地指导我们在收集、生产和提供信息的会计工作中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原则,而不是盲目地、不切实际地求全、求大,应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身特点分出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的轻重缓急,确保对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最具相关性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根据西蒙教授的理论,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进一步思考探索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行之径。 1、我们要明确树立企业业绩评价实现的目标是引导人们去更多地关注“程序理性”,而不仅仅是“结果理性”的观点。在评价企业时应注重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科学性,并在相关的考核方案设计和业绩评价指标选择中注重加强对会计信息产生全过程的考核。积极探索、构建一个以“程序理性”目标为起点、适当考虑“结果理性”特征的、科学合理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以引导会计工作的运行,防止盲目追求“结果理性”的现象,以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2、我们要加快相关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要十分注重对实际会计工作人员和实际工作安排的理性分析,最大可能地细化、明确会计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的参照依据和考核标准,并严格进行控制,从每一个细微处入手,尽量减少实际会计工作中标准的模糊性或可选择性以及主观人为的不确定性给财务报告结果可能带来的不同影响,增强会计工作的客观性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建设,确保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程序规范、科学合理,真正起到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保障作用,当好“经济警察。” 只要我们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对会计工作的全过程都予以足够的重视,规范会计工作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把工作做得细致一些、认真一些、踏实一些,注重会计工作全过程的真实性、合理性控制,“结果理性”自然也就水到渠成。唯有如此,我们方能有效地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我们认为,运用西蒙教授“有限理性”的理论还有助于我们对会计全过程控制职能的深入研究。同时,用此理论对当前会计教育中的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进行分析可以使我们看清两种教育方式的利弊。如果将“理性”的划分标准进行适当改动,我们还可以在会计理论研究的许多领域得出一些有益结论。这提示我们进行会计理论研究不能就会计论会计,而应在把握会计基本属性的前提下,不囿于单纯的会计圈子,从大局着眼,从经济学理论与会计学理论的关系入手,积极借鉴吸收相关学科的成果和思维来开拓会计理论研究的新领域! 会计失真论文: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与盈余管理的思考 摘要:我国证监会把今年定为“监管年”。随着监管惩处力度的加大,会计造假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这是否可以说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基本解决了呢?笔者认为会计信息失真除了明目张胆的造假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 继银广夏会计造假事件后,又相继发生了令世界资本市场为之惊骇的安然、世通事件——这除了使会计业界尴尬外,更多的则是广泛引起了社会对会计业界的失望与会计造假的公愤。于是,在一片口诛笔伐声中,各国自律机构、监督机构、立法机构纷纷行动了起来。 一、盈余管理的含义及特征 所谓盈余管理Shipper(1989)指出它是披露管理,是当事人对财务报表过程的干涉。 Healy和Wahlan(1999)则认为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经理层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基于会计数据的契约的结果,运用职业判断,在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作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 笔者更倾向于后一种说法。因为盈余管理往往是与公众利益、中立原则相矛盾的,其本质是一种基于不良动机的利润操纵行为。管理层为追求自身利益,或迫于相关利益集团对其赢利预期的压力,在对外进行财务报告时,有选择地取舍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控制应计项目,进而控制会计数据,误导利害关系人的相关决策。其主要特征概括如下: (一)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企业的报告收益。一般而言,盈余管理通过会计原则、会计估计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以及通过控制交易发生时点、会计方法运用时点等手段对会计报表过程进行干涉,其作用对象是会计数据本身,是一种会计数字游戏而已。从足够长的时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的实际收益,只不过会改变会计收益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布和反映。此外应当注意的是,我国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除了利用上述方法干涉会计报表外,还常常利用关联交易等直接操控企业利润。 (二)盈余管理在我国具有双重实施主体的特征。因为无论是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或会计估计的变更、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还是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最终的决定权都在企业的经理层和董事会的手中,因而企业管理当局是盈余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同时,还应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完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控股股东常常通过控制董事会间接控制盈余管理,干涉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对外公布。 (三)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私利。在西方盈余管理中;获取私利较多的情景是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如经理人员的分红、认股权以及晋升机会等。而在我国,盈余管理的收益者不但包括上市公司的管理者,而且还包括其背后的控股股东。而盈余管理的受害者一般都是中小股东、债权人、低层雇员、甚至政府。 二、盈余管理的动因分析及其阻碍因素 盈余管理的动因是指导致企业管理当局及其控股股东进行盈余管理的基本因素。其主要有: (一)激励与负激励在现实社会中,盈余管理的诱因很多,既有分红和晋升的诱惑,也有被解职的压力;既有募股或配股成功的喜悦,也有被ST或摘牌的悲惨。在人力资源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盈余管理还可以被用作劳资双方讨价还价的工具。此外,还有政府管制的考虑、节税的考虑、公司股价的考虑等等。所有这些驱动因素的相互作用,很难使上市公司放弃利用盈余管理干涉财务报告的倾向。 (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局限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为企业留有许多盈余管理的机会,这在法制尚不完善的我国尤为明显。尽管刚刚修订的新会计制度对盈余管理有一定遏制作用,但其局限性和缺陷也是很值得关注的。如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重要性概念的运用、预计项目与摊销、会计政策、方法及会计估计的选择等,均允许并需要企业会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和以往经验作出职业判断,以选择符合企业经济情景的披露方式。而事实上,企业为节税的需要,可能滥用职业判断调低利润,相反也可能力保配股资格而无视谨慎性原则。 另外,我们更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的修订与完善常常滞后于日新月异的经济环境、滞后于金融创新、业务创新。因此,现实中的情景常常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确定的经济交易和会计事项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复杂,而会计准则或制度的规范空白或缺陷,不可避免地为盈余管理留下了空间。 (三)公司的治理结构缺陷笔者以为,无论在国内还是西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仍然是一个值得探究的课题——这从安然事件可见一斑。当然,在我国经济转型阶段,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更为严重。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与独立董事关系之间的制度规范等都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股东会形同虚设、独立董事只用来装点门面,这些都为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 当然,除了动因之外,盈余管理也存在阻碍因素,如证券机构的监管、财税部门的稽查、注册会计师审计、股东会、独立董事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盈余管理的滥用。 通过上述盈余管理的分析,显而易见,我们会发现盈余管理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尽管其主要是通过会计手段来实现。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盈余管理无论从其发生条件还是从其实施主体来看,都涉及到一系列更深层次的问题。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委托人与人契约及其信息不对称问题、绩效评估与报酬激励、股份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等等。此外,盈余管理的阻碍因素更涉及到 政府监管及市场经济环境的结构层面,因此,盈余管理还是一个法律和经济学问题。 三、盈余管理的基本手段 尽管盈余管理不仅仅是会计问题,但其对财务报表过程的干涉归根结底都是通过会计手段来实现的。以下就我国上市公司常用的盈余管理手段归纳如下: (一)滥用谨慎性原则资产减值准备似乎已成为上市公司操控盈亏的“利器”。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终时,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些上市公司滥用这一规定,在预计资产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时,无视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倾向性,从而达到操控利润的目的。 (二)滥用费用的确认、计量与分摊通过费用的确认、计量与分摊调节损益是企业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其主要有:费用资本化、递延当期费用和提前确认当期费用等。如不少上市公司滥用利息资本化的规定,对早已投入使用的竣工项目仍将其借款利息资本化,更有甚者利用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难以界定的事实,通过人为划定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将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利息予以资本化。 (三)收入的不当确认或虚假确认某些上市公司基于资本市场盈利预期的压力,或是基于再融资配股的压力,常常借助跨年度时点确认虚假收入,次年再以质量不合格等为由冲回。还有较高明的做法是借助于与第三方签定“买断收益权”的协议提前确认收入。此外,出于不同目的,也有递延确认收入的。但不管怎样,都是对财务会计信息的歪曲,从而误导相关利益人的决策。 (四)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按会计应计制的规定而暂时列作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等的科目。利用虚拟资产作为费用的“蓄水池”,随意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的时点,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五)关联交易与非经常损益关联交易是我国上市公司将“红色业绩”转变为“兰色业绩”的最有效、最常用的手段之一。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控股母公司“一股独大”,可任意左右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或者进行不等价的资产交换,所谓“垃圾换黄金或黄金换垃圾”;或者进行大大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购销活动;或者发生高息、低息或无息资全往来以调节财务费用;或者高额或无偿、收取或支付管理费用、共同费用和商标使用费用等等。其操控利润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触目惊心。 此外,常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非经常损益,也是我国上市公司用来“保利”的救命稻草。其方式无非是股权置换、债务重组、息税减免、政府补贴等,一般在年度即将结束之际,也正是上市公司忙于确认大额非经常损益之时。 (六)会计政策、方法的选择与变更企业一般倾向于选择最能体现其现实意图的会计政策和方法——这是不言而喻的。但会计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这是会计准则一贯性的要求。企业只要始终遵循这一要求,其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使用价值并不受到实质性的影响。而我国实际情况是,许多上市公司经常通过会计政策、方法的选择与变更获得“额外会计收益”,究其原因是其选择、变更成本太低,变更程序太易。这不仅会助长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方法上的随意性,客观上还会“鼓励”其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作为盈余管理的手段。 在此,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上市公司轻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尽管这不能说是企业盈余管理手段。但由于这种变更同样来得太容易,以致于注册会计师常常面对两难的选择——或坚持职业操守,或丢掉饭碗——这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及盈余管理的遏制作用可想而知。 四、对盈余管理的合理规范 毫无疑问,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来源除了会计造假,就是企业盈余管理。然而,会计造假,律法所不容,可盈余管理却披着一层似乎“合法”的外衣。以致美国一些有识之士指出:“安然事件中最令人震撼的并不是那些违规的事项,而易那些规定所允许的事项”。然而,事实上,会计准则的制定总是难于超前于经济环境的发展。此外,还由于政府的监管方式、监管力度,社会独立审计的制度安排,以及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等也常常是滞后于社会经济现实、滞后于业务创新、金融创新。鉴于此,笔者认为盈余管理是一个很难通过法律、规则、人力完全消除杜绝的问题。 当然,我们无法完全消除杜绝盈余管理这一现象,并不是说可以让其放任自流,而是要予以合理规范,尽可能使之对会计信息的影响降至最低。 首先,应从会计法、准则、制度的制定层面对盈余管理予以足够的重视。会计准则与制度的指定者应及时调查并关注盈余管理对会计信息的影响程度、盈余管理的动机、被用来进行盈余管理的具体应计项目和会计方法以及各种盈余管理手段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修订准则与制度,使之尽可能具有现实可操性、又有超前性,尽可能作到二者的统一。 其次,作为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证监会应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进行披露的上市公司应予严惩。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的格式与内容,充分披露除财务信息外的其他决策所需信息,尽可能传达出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与风险。 再次,要特别研究并解决注册会计师在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的制度安排问题。众所周知,独立审计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然而,注册会计师却要看上市公司“内部人”的脸色吃饭,内部人可以轻易选择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试问这样的制度安排,注册会计师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因此,笔者建议,除了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外,应提高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难度与成本,设置必要的申报批准程序,而不仅仅是“备案与公告”而已。最后,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人激励机制。公司治理结构与激励机制是盈余管理的主要动因,因此,如何通过合理科学的制度安排,来起到对内部人的监督制约,以及如何克服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弊端,无论如何,对遏制盈余管理都是至关重要的。此外,设计一套科学的考评指标与激励机制,以协调内部经理人的目标,使其与中小股东相一致,对遏制盈余管理也是意义深远的。 会计失真论文:如何界定会计信息失真 我们之所以要讨论会计信息失真这个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失真的会计信息会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造成危害。通常,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有以下四种:投资者(包括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经理人、税务机关。他们在使用息时,并不关注企业的会计信息是不是分毫无差.他们觉得存在很“小”差错的信息是可以用的。一旦差错大到足以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时.才会对他们造成危害,使用者方才认为信息失真了。 一、失真信息是否等同于“失去真实性的信息” 把会计信息失真定义为“丧失真实性”,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公允信息之中仍有可能包含着部分丧失真实性但不失公允的所谓“失真信息”。而只要不失公允的信息就不会对使用者造成危害。 其二便是如何找到失去真实性的信息。不少专家学者均提到了“真实性审计’。的确,真实性审计是比抽样审计更为可靠,然而面对当今业务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现实“真实性审计”根本不可能成为主流。现代审计的目标是对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发表意见,根据公允性定义可以看出,“真实”的要求是高于“公允”的。真实要求丝毫不差,现代审计只能检查出“低层次”的公允性,无法企及“高层次”的真实性。而现实的情况是,除了通过审计,我们没有其他方法来检查会计信息。也就是说,“丧失真实性”的失真信息是不能最终消灭而将永远可能存在的。既然这样,把失真信息界定为“丧失真实性”就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其三是真实性的含义是什么?强调真实是为了有用。对会计帅而言,在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时,以万元甚至亿元为计量单位就具备了真实性,而在计算股东的每股盈余时,只有精确到0.01元才具有真实性。可见真实性存在着一个在不同情况下取不同标准的问题。显然在不同层面上对其实的要求是不同的,真实性存在着多重标准,而唯一的标尺应该是有用,即所提供的信息要能够帮助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我们无法确切地说应该真实到什么程度才够得上是真实。真实是相对的,真实也并非会计的目的。单纯地罗列真实数据是毫无意义的。更何况,从国内生产总值与每股盈余采用不同的计量单位中不难看出,对真实性存在着一个主观判断与取合。我们依据判断决策时的需要,对它们各自的真实度作出了选择,显然经过这样的选择;并不能保证它们能如实精确地反映实际了。然而我们依旧认同它们的真实性。可见我们在判断真实性的时候,也下意识地把不影响决策的差错也包容了。既然是这样,所谓的失真信息显然不能定义为失去真实性。 其四在于会计中也有重要性原则,它与真实性、谨慎性并存。所谓重要性是指对于不影响决策者的不重要信息可不予以披露。如果把失真信息定义为失去真实性的话,那么符合会计重要性原则而提供的信息一定会“失真”,因为这样的会计信息已与真实有偏差了。对决策者来说是摆在他们面前一堆繁冗的真实会计信息重要,还是符合重要性原则且不影响他们正确判断的这样的“失真信息”有用?且不提能否依靠现代会计找到失真信息,即使找到又如何?在花费大量审计成本后决策者还是作出了相同的判断,这样追求真实性,是否违背了成本与收益的原理和会计重要性原则制定者的初衷呢? 因此失真并不能解释为失去真实性,而是应有其自身的内涵。对信息使用者来说,只要是公允的信息就不会有危害。这样,我们就可以对失真的信息进行重新界定:所谓失真的信息也就是会造成危害的信息即不公允的信息。简单用等式表示即为: 失真不等于失去真实性,失真=不公允。 二、会计信息失真与审计“重要性” 现代审计中的“重要性”是指会计信息漏报或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个程度在特定环境下足以改变或者影响任何一位理性决策者依赖这些信息所作的判断。 根据重要性的定义,可概括出其基本特征: (1)重要性概念的核心是不能遗漏或错报重要的会计信息。判断会计事项是否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若对使用者的决策来说无关紧要,则不是重要的,否则就不能遗漏或错报。 (2)重要性概念是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提出的。因为财务报告是为信息使用者而编制的。这个信息使用者应该是一个理性人,是对企业和经济活动具有合理程度的知识又愿意用合理的精力去研究信息的人。 (3)重要性的判断不能脱离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的企业所处环境不同,因此判断的标准也是不相同的。 评价重要性的时候,通常分两个层次,即财务报表层和账户余额层,而在讨论信息失真的时候也应分层次——整个报表层次的信息失真是属于显性的,而账户余额层次的失真则可能是隐性的,只有通过验证各个账户余额,才能得出整体结论。 假设财务报表中所含的错误,不论从单项考虑或综合考虑,其影响都很重要,也就是这份报表会引起任何一位理性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判断错误,那么该份财务报表存在重要的错报,即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失真的,但并非所有错报或漏报我们都认为是重要的,只要不会引起使用者发生判断差错,那么,该错报信息不属于重要的错报,也既并未失真。 从重要性的要求看,判断—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既取决于该经济业务的数量,也取决于起性质。虽然现行的会计准则或审计准则都还没有明确地规定重要性的量化标准,然而实务中经验积累所得也有一些数额可以用语判断重要性。如: (1)税前 净利5%─-10%(净利较小时用10%,较大时则用5%);(2)总资产的0.5%——1%; (3)权益的1%; (4)总收入的0.5%——1%; (5)根据总资产或总收入两项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百分比。 其次是根据错报的性质来判断其重要性。也就是说,即使某项错报的金额并不大,但由于它是舞弊或者违法行为造成的,那么仅就性质而言,该项错报也是重要的,这种错报也属于信息的失真。 根据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方法,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失真信息的特征,比如足以导致某项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动,或是足以导致某项财务指标发生质的改变,例如企业由盈利变为亏损,净资产由正数变成负数等;或是其性质比较严重或比较敏感,例如现金、有价证券盘亏等。对于频繁发生的单项额度较小的经济业务通常应根据总发生额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来判断是否会引起信息使用者判断错误,是否属于失真信息。 另外,会计信息的披露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对于重要事项除了在 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以外,还要通过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方式对其性质、原因、影响等作适当说明。 尽管我们认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失真信息的判断都带有主观性,但这并不妨碍其具有客观的一面。重要性是外部环境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其判断要受到会计系统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制约,它不以信息提供者的意志为转移。就此而言,重要性是客观的。此外,重要性的标准应该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并注意前后一致。也即在相同的环境下,对同样的业务所适用的重要性标准应一致;在不同的时期,对同一业务的重要性标准应相同。总之,应使不同的理性人在相同的情况下对同一会计信息进行判断时,结果相同或相近。 由此可看出,失真的信息也就是超过重要性水平的那些使得使用者的判断被误导的信息,两者密切相关。 失真=超过重要性水平临界点。 三、会计信息差错、虚假与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差错和虚假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两种主要表现,但却是两个性质根本不同的概念。所谓会计信息差错是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本意之间的出入。这种出入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无造成虚假的主观愿望; (2)差错在会计核算资料中暴露得比较明显; (3)差错责任人一般得不到经济及其他利益; (4)差错的纠正比教顺利。 会计信息虚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出于种种目的或虚构盈利,或隐瞒营业亏损,或者避免股东要求多分红利,或甚至逃避纳税等等;事前经过周密安排而故意造成的信息虚假。此种行为虽然都不是以个人的利益为目的,但显然会破坏会计信息真实性,歪曲财务报表内容,具有欺诈的意向以使利害关系人的判断和决策错误,损害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就会计信息差错的后果来看,信息差错未必会达到影响使用者判断的程度,凡差错超过重要性水平的才能算作信息失真。 而会计信息虚假则一定是有关人员出于种种原因故意弄虚作假,以达到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判断的目的。所以虚假信息一定是失真信息。 这样,我们可以看出: 失真信息=虚假信息 + 一部分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差错信息。 四、信息失真与认定 管理当局在财务报表时,其实对表中所有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收入、费用等都作出了认定。美国《审计准则证明书第31号——证据事项》确定了财务报表有以下五类认定: (1)存在或发生,即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权益的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在会计期间内是否确定生; (2)完整性,即在报表中应该列示的所有交易和项目是否都列入了: (3)权利和义务,即某一特定日期,各项资产是否属公司的权利,各项负债是否确属公司的义务; (4)估价或分摊,即各项资产、负债/,!/、业主权益、收入和费用等要素是否按适当的金额列入报表,这不仅取决于金额确定是否遵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而且还取决于数学上有无错误: (5)表达与披露,即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地加以分类、说明和披露。 这五大认定反映了管理当局在处理各项经济活动及经济事项时,遵循公认会计原则的范围、程度及其结果。但是我们也应明确失真信息与错误认定之间的差别,因为审计报告中将就报表整体而发表公允与否的意见,而公允即无重大错报;又由于财务报表本身就含有估计,并不是完全依据事实来编制,即便得出公允的结论,也不能排除其中仍含有某些小错误。正如前文中所提的“不影响使用者的正确判断”。从这五类认定中可以看出,错误认定中必然是含有差错或虚假,对于差错引起的错误认定而言,关键在于“度”。凡是超过重要性水平临界点的差错类错误认定属于失真。而虚假类错误认定不论金额大小均属于失真。 这样,我们可以认为:失真就一定是错误认定;反之,则不一定是失真。 会计失真论文:浅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及对策研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的微观决策及政府的宏观决策,严重危害了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本文从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状出发,分析会计信息失真对企业和社会经济所造成的种种危害及其形成的原因,并寻求合理恰当的对策。 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信息,企业为了自身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它,投资者为了投资的正确性和回报的保证需要它,政府为了掌握国民经济的整体状况制定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需要它。离开了会计信息,市场经济便无法正常的运转,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基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会计信息失真给企业本身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危害,已经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本文拟就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危害、原因及对策作一些探讨。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和危害: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应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情况。会计信息失真,是目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较普遍的现象,会计信息失真表现为多种形式:第一、从表面方式上来看,人为操纵会计信息使会计报表成为“万用表”。有的企业送给意向联营单位的是“如意表”、送给开户行的是“高兴表”,送给税务部门的是“叫苦表”,企业留存的是“如实表”。其根源是法制观念淡薄监督不利。第二、从会计处理来看,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有:会计凭证反应经济业务不实,会计帐户记录不实;会计报告失真,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一贯性的原则,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等。其中以会计凭证反映经济不实尤为严重。 由于以上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种表现,给社会企业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导致企业亏损。 第二、会造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缺乏依据,干扰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秩序,诱发经济犯罪。 第三、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国家或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出现方向性错误。 第四、会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使国家财政收入锐减。 第五、会给投资人、债权人、潜在信息使用者造成决策误导,难以发挥会计信息在市场经济中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影响经济发展。 第六、会促使一些单位和个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滋生腐败导致堕落,败坏社会风气。 纵观上述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特征和危害,会计信息失真已是目前经济活动中存在的较普遍的现象,所以我们有必要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背景进行探讨。 (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 会计信息失真从表面上看是管理问题,或是单位领导或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而深层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 1、企业改革的不完备性,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第一、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企业产权关系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在我国由于长期计划经济影响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步履艰难,即使是在已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企业,也只是从形式上、表面上进行了改革,与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相差甚远。由于权责不明确,企业经营者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隐瞒或虚报经营成果,对外提供信息各不相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第二、目前我国人事制度改革滞后,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之一。由于我国人事管理制度还未市场化,企业职工的流动困难重重,会计人员属于企业的职工,其业务工作开展要受企业领导的指挥,不少会计人员为了保全自己而放弃了监督权利,从而使会计信息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第三、收入分配制度和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不适应经济的发展,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会使生产经营者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事实求是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由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还未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企业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果与经营者收入联系的紧密度低,对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励不够,会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体利益铤而走险,违反财经法纪做假帐,设帐外帐,私设“小金库”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2、会计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又一重要原因。 现有的会计理论的发展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如会计期间的假设,是人为地划分时期,其结果必然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货币计量假设,假设币值不变,遇到通货膨胀时,货币计量假设基础上核算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如实反映客观、真实的情况;重要性原则,是将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对不重要的事项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谨慎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估计成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督机制不健全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会计核算,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基本上已与国际接轨。但任何完善的法规制度,都无法阻止一些利益主体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关键在于依法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之一。 4、企业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也是影响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次原因。会计人员本身的素质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有很大关系。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和计量生成的,因而免不了要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行估计、判断与推理。由于一些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的局限,即使遵循了会计规范,但由于其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不可避免的使计量出的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出现不实。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应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入手:从宏观方面讲,要真正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使企业、单位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营运;从微观角度看,应加强单位内部制度的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从宏观上来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从根本上讲,会计理论和会计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属于改革中的问题,有些是旧的体制向新体制转变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才能使企业自觉文秘站:遵守经济规律,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 (二)改革我国人事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企业用人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充分引入竞争机制,要建立起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业绩和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改革单独依靠未经核实的“数字”来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下,在收入分配上要实行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并借鉴国外的先进分配方式,如年薪制等。 (三)健全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监督,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使虚假的信息一产生便受到严厉的查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的生命。对于虚假的会计信息,在有关法律法规中要明确界定,同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把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同制售假冒商品一样,严惩不怠。 从微观上来分析。 (一)建立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的会计理论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定财务监察及内部稽核制度,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各种财产物资,财务收的审批,领报制,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一个良好的会计基础。 (二)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首先,会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其次,会计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并熟悉会计处理程序,精通会计法规,会计制度,能及时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这就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要经常性地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使其知识不断更新,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认真执行《会计法》,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建立健全稽查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为会计信息报告打下良好的基础,使会计信息失真在源头就实施有效预防与控制并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社会经济有效运行的需要。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会计信息的质量,想方设法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认真了解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认清危害。只有这样,才能将会计信息运用于决策过程,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会计失真论文:论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的成因及其改进措施 作者:张亚莲 摘要:笔者认为,会计信息失真包括规则性失真、违法性失真和技术性失真。本文对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的成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并提出了改进我国会计规则质量的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 会计规则指的景规范会计信息生产与披露的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各种相关的准则。我国会计规则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是一种合法会计信息失真,是按照会计规则要求生产并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该种不一致是由会计规则本身所造成的。世界能源巨星美国安然公司(Enron corp)于2001年12月2日正式申请破产,它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宗破产案。这一重大事件的发生在会计学界颇为轰动,引起了会计界的充分关注,因为安然事件所涉及的绝不仅仅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暴露出美国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所做出的准则规定和制度安排存在严重缺陷,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也需要检讨美国的会计准则是否适应日新月异的经济环境。由此可见,会计规则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是一个有待会计学界着重研究的重大课题。 二、引起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的原因。 会计准则及其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是导致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的主要原因,现行的各种准则和制度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在充分性方面尚存在不足,这种不充分性因素会导致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准则的起草研究报告并未得到充分的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没有相关内容的披露。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便于社会公众结合自己所处的环境,运用自己掌握的相关知识,更有效地参与会计准则的讨论和制定过程。 2、我国的利益相关者较少地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不够广泛;会计准则就可能出现偏向性。例如,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在某些方面不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信息需求,这就是我国利益相关者较少参与会计规则制定的一个必然结果。 (二)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美 当前,我国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赋予企业充分的自主权,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改革也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选择权,相应地这种选择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必然会造成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比如:或有事项未来事项的处理需要会计人员相当的职业判断和裁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等便有很多种,如果对同类或相似的经济业务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必然会造成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会计信息的不可比,计算口径的不一致。同时,由于我国会计改革的每一步都是从适应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起步的,一些制度仍然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痕迹,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例如,坏账准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提取,对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要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冲销,致使大量呆账长期挂账,妨碍了资金周转,导致企业的现金流量不足:某些不符合资产定义的财产,如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益等虚拟资产,仍然作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导致企业资产不实等。 (三)会计准则与制度中对于一些重要信息的披露没有做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合理恰当。 1、规定的披露时间及时性差,传播的时滞性又带来了内幕交易和非公平竞争,使得信息产品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2、规定的披露内容不完善,如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对表外业务的披露规范很少或根本没有,使投资者很难据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3、某些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不明确或缺乏可操作性。 以上各种情况都可能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 (四)新、旧会计法规及其相关法律的矛盾和不协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内外环境的变化以及核算标准的调整,使各种会计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另外,各会计法规之间也存在着不协调和不一致,如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具体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之间,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之间,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之间都存在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地方,这些都足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的防治措施。 (一)为了提高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加快制定的进程,必须改善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首先向社会公众公开更多的已有的相关知识,特别是世界各国和国际准则委员会的成熟经验,以便社会公众结合其所在环境,理解会计准则及其相应的利益关系;其次应扩大征求意见稿的对象与范围,使更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的、分散的中小投资者及其利益相关者能参与各准则的制定过程,并建立更加公开化、制度化的征求意见制度,以增加准则制定过程的透明度。目前就我国实际情况来说,能够采取的措施一方面在于严格会计准则的执行,以使利益相关者尽早体现到会计准则制定对他们经济利益的影响,另一方面,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采取措施提醒社会公众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可能的经济后果也是必要的,这也将有力地促进社会公众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 (二)制定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的模糊性。对于准则中的定义和释义给予更加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对各种可能有的理解一一给予详细的阐述,以防使用者产生误解。另外,应尽量减少对同类或相类似经济业务处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和多样性,尽可能减少会计人员人为估算。职业判断的范围。同时,应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经济警察”机制,及时地对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进行有效监督,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 (三)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内容也需不断地完善与改进。当前财务会计发展的一大趋势是:提倡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而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核心是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不能过分强调相关性忽略了信息的可靠性。缺乏可靠性的信息,也同样不具有相关性。信息公开或披露机制应遵循重要 性原则,注意表内信息与表外信息,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定量信息与定性信息,过去信息与未来信息,强制披露信息与自愿披露信息的有机结合,以满足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及时地了解到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效的披露作为对资产负债表上无法呈现的、又与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会计信息的有益补充,能更好地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四)制订和完善会计法规及其相关法律,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会计法》等相关法律需及时予以完善,以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着的各种情况,对一些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概念要尽量明确其判断标准,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以利于当事各方依法行事,创造一个良好、高效的法律环境。同时应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使会计人员诚信自律。目前试行的会计委派制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它对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四、结束语 应该说,随着世界经济走向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强,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新的市场工具不断涌现,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应尽可能沿着IASC准则的要求趋同,我国也不例外。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是客观存在的,一些客观因素导致了它的产生。因此,我们应从提高准则、制度自身的完美性和改善法律环境来着手防治,这也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作者单位:中南林学院旅管学院 会计失真论文:有关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和防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完善,政府管理部¨以及代表社会公众的立法机构、监督机构等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和会计质量更加关注。但由于市场运行机制还不成熟,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一些单位出现了虚报成绩,随意报假账编制假报表的现象,这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已严重地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会计管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各行各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贯彻实施《会计法》。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 《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其核心是从法律的角度遏止和解决当前一些单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作假和编制假报表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问题。依据《会计法》的规定,若单位出现违法乱纪的会计行为,首先应当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风险,明确单位负责人受托管理单位的责任,这将促使单位负责人知法守法,一方面促使他们自觉摒弃授意会计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促使他们更加注重单位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和控制,督促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严格把关,依法做好会计工作,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 会计工作是一项经济管理活动,会计资料是一种社会性经济资源。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特征,也是会计规则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各单位在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在全面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同时,不断规范会计行为,完善会计核算规则,对会计工作的主要环节和手段做出禁止规定,使会计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这将是有效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手段。《会计法》规定:因有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作假账、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要求确保会计工作质量并减少会计错漏及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宣告会计行为终身禁入制度的建立,这对减少会计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能起很大的威慑作用。 加强内部监督、社会审计、国家审计的有机结合。 加强内部监控,防范会计信息失真。通过设立监事会、内部审计等监督机构,对每项经济业务的核算依据及计算结果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严密审核。 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和防范,还要发挥社会审计的监督作用。作为中介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它独立于经营者和所有者之外,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这一独特的地位增强了其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使其在经济鉴证活动中发挥了其他审计组织所不能替代的作用。注册会计师必须以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为依据,客观公正地执行社会监督职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同时,还应加强政府审计的作用,依法对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 完善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机制失真及弄虚作假,都与会计职业道德、素质、专业能力有关,故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会计监督的力度,必须重视会计队伍的自身建设。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培养会计人员的敬业精神.全面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 会计失真论文:亦谈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 [摘要]尽管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然而会计信息失真情况仍然相当严重。而近两年的很广厦事件与纵横国际事件,更是让人触目惊心。作者就此谈点看法。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会计信息越来越重要。不管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内部经济管理部门,或者是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等有关各方,都需要通过会计信息了解企业,并作为相应决策的依据。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不仅无法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经营与财务情况的需要,而且将严重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1996年财政部对全国重点调查了83.9万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有16.3%的单位会计信息失真。1999年上半年财政部组织对110户酿酒企业会计信息情况进行了抽查,信息不实的达抽查总户数的92.7%。1999年末财政部组织各驻地财政监管专员办事处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共抽查了外贸、电信、汽车、机械等行业的159户企业,资产不实的有147户,所有者权益不实的有155户,利润总额不实的有157户。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 (一)单位领导指导思想不正。 单位领导本应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然而一些单位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正,为了小集团或个人的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甚至强令会计人员作假,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这种“产品”的“生产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却不高。一方面,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在一线从事财会工作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为数甚少,会计后续教育缺乏力度,许多会计师并不熟悉新的会计制度,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多。 (三)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陈旧。 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会计人员身份具有四重性:代表国家反映经济活动的运作,监督所有者和经营者合法经营;代表所有者和债权人维护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监督经营者合理使用生产经营权;代表经营者加强经济核算,维护法人的利益,督促员工爱护生产资料、节约物料消耗;代表员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监督所有者、经营者按劳付酬及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毫无疑问,这种体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两权”的分离、政企职责的分开,仍旧沿袭现行体制,继续让会计人员在同一事务中履行多种不同的职责,同时担任经济活动的主体与客体,这实际上是将会计人员置于左右为难的两难境地。当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作为企业员工的会计人员在企业领导权力压制下,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维护本单位利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 企业缺乏会计监督的自觉性。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削弱7会计监督。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各种经济监督之间监督标准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支持,也无法形成对企业会计监督的有效再监督机制。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软弱。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同时内部审计又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代表着单位利益。许多企业领导认为内部审计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国家实施的微观经济监督,其主要职能与国家审计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差别,只是审计范围大小的不同。迫于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这样内部审计机构在运行中不能被企业真正接纳,反而受企业排斥。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不能过多地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担心自己的工作被领导误解,采取明哲保身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处处小心翼翼,对企业违法违纪的财务活动视而不见。 (五)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 现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放权让利”改革,在围绕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没有从根本上革除传统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弊端。首先,在单一公有制条件下,国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亦即全体人民,但具体到每一个企业,产权主体实际上很不具体,人人所有,而人人都没有,这样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形成了事实上的缺位,国有企业没有真正的所有者,因而不能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当企业领导人员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不一致时领导者的权能急剧膨胀,加上他们拥有极强的国有资产操纵和控制权,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便产生短期行为,会计核算以领导者的利益为核心,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失真。其次,由于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自身又缺乏根本的 利益动力机制,加上不能干预企业的经营权,放对企业的监督十分低效。第三,国有企业的债权人大多是国有银行或国有企业,而这些债权入的所有者同样是国家,因此,债权人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关注并不很重视,企业会计信息对债权人的影响也不是很大,故企业的领导者便使会计转向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信息。 (六)企业业绩评价体系不合理。 长期以来,对企业业绩的考核评价侧重于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结果,而不关心产生这种结果的程序或过程是否合理。企业业绩评价体系把注意力集中在利润、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性评价指标上,而较少运用和分析一些相关的非财务性评价指标;只强调企业的经营结果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与过去和相关单位比处于何种水平等,而忽视企业是通过什么程序或采取哪些过程来达到这种结果的。正是由于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对于结果状态的过于偏爱,以及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有所忽视,从而促使了企业短期行为、会计造假及违规交易等一系列失态运作随之发生,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七)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 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由多方面原因所形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应当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主要包括: (-)提高单位领导的会计法规意识。 单位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正,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必须组织单位领导学习会计法规,使单位领导提高会计法规意识;端正指导思想,明确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二)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要通过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来实现。首先,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既要掌握会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又要能通过对会计核算资料的考核分析来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为企业的现代化经营与管理提供参考。其次,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做到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密守信,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 (三)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改变会计人员隶属关系,变企业单位所有为社会所有。将会计人员全面推向市场,实行社会化管理。逐步形成“社会招聘、工酬分离、风险执业、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全面规范”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四)强化会计监督。 首先,提高企业对会计监督的认识。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会计监督的目的是保证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其次,正确处理会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之间的关系。各经济监督部门既要明确各自监督职能的管理目标、职权、业务范畴,又要在各监督职能之间实行相互协调,保证各监督职能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协调、有机结合,从整体上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实现经济监督的总体目标。第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对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等会计监督内容进行的再监督。 (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各单位正确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重要基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汇总等过程和相关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可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经济管理活动。 (六)加快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网络建设。 实现会计电算化,使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和生成有了相对统一的规范,可有效克服因手工操作出现的失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七)明晰企业产权,强化约束机制。 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企业产权进行明确。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混乱,是因为许多管理者未能认识到所有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的差异,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经营责任不明,且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致使所有者的所有权得不到保护,同时又使经营者的经营权不能完全施展。只有产权明确,才能财务清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才能解决。 (八)改进企业业绩评价体系。 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应当注重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考核方案设计和业绩评价指标的选择中应加强对会计信息产生全过程的考核,避免对于结果状态的偏爱,以正确引导会计工作的运行,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九)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使之与政府、财政、银行、审计、税务、企业等经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再确认,对会计的再监督,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十)加大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 我国近年来先后制定并了一系列会计法规,尽管会计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只要严格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应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使后来者不敢重蹈覆辙。(作者:张彪 尹建中单位:湖南大学会计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 会计失真论文:会计信息失真监督体制建构 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反映,准确的会计信息可以为企业的重大决策提供数据信息,保证企业制定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很多企业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给企业的生产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社会的稳定。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1.会计信息失真扰乱了市场秩序 在当代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中信息瞬息万变,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要科学合理,但是如果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就会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阻碍,从市场环境中来看,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那么所反映出来的经济效益就是不真实的,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信息的不真实他们无法根据信息做出自己的判断,即使做出判断也是错误的,给整个市场的有序发展造成破坏。 2.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企业决策的失误 企业的会计信息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深入的分析,对各项资金的支出和收入情况做出统计,为企业决策者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依据。但是会计信息失真之后,会计提供给企业决策者地信息都是虚假的,企业决策者按照这些虚假的信息对公司的各项活动做出的决策就没有科学合理性,而且,企业会计信息的一个目标是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会计信息失真,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是虚假的,对于加强企业的管理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任何的帮助。 3.会计信息失真助长了整个会计行业的不良风气 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一句话就是“不会做假账的会计不是合格的会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很多企业为了寻求高的收益,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在账面上作假,这其中的执行者就是会计,而会计在进行假的会计信息过程中由于跟自己没有利益的牵扯,所以心安理得。这种现象的发生直接导致了会计行业中对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不重视,同时也造成会计职业道德泯灭。 4.会计信息失真给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带来干扰 企业是国家经济组成的一部分,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国家对于经济整体把握过程中出现失误,会计信息的失误会使国家的经济核算偏离,导致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手段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造成市场中资源配置不合理,国家调控政策流于形式,使得国家的整个经济发展蒙受损失,甚至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会计信息失真影响到社会稳定 企业进行虚假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夸大企业的经营利润,这种做法欲盖弥彰,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之后,不是积极进行解决,而是在会计核算方面进行掩盖,长此下去就会造成其中财务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最后导致企业的破产,使企业职工失去经济来源,失业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就相应的加强了。 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现代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领导者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但是对于整个财务管理尤其是会计工作的管理还不是很重视,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很多企业没有指定相应的会计管理制度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相应指导。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制度,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缺乏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加上企业管理者对会计制度执行的不重视,会计制度往往流于形式。 2.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直接的因素就是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素质低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现阶段很多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没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进行会计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会计操作方面的失误。另一方面,企业的会计人员没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往往是为了个人的私欲或者是执行企业领导者的错误指示,在会计工作中进行假账的制作,导致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从而造成整个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失误。 3.企业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会计法》,其中对于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中的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度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在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企业领导者权利的过于集中,对于管理中的法制意识薄弱,没有将《会计法》中的各项规定放在心上,在日常的管理中对会计工作随意指示,破坏会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4.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企业会计监督机制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内部审计部门,但是现实中由于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是由企业内部人员在企业领导的带领下进行的,其中牵涉到企业职工的利益,所以在行使内部审计权利的过程中不能做到很好的监督。另一方面是企业会计的外部监督机构一般是由各个相关部门进行的,但是由于各相关部门的监督指示对本领域的检查,没有建立全方位的整体监督体系,所以不能达到有效的监督效果,在企业的会计工作中就出现了漏洞,会计信息失真就是必然发生的。 5.企业对利益的过度追求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企业利润留存大一点,或者是为了应付检查,制造虚假的企业利润信息,还有一些企业纯粹是为了逃税,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指使会计采用各种办法隐藏收入,从而少缴税费。 三、如何有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 1.建立健全企业的会计制度 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基本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企业会计控制制度,以这个制度为基础进行企业的会计活动,在建立会计控制制度的过程中,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会计控制制度,保证各项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 2.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建设 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要从两方面做起,首先,在会计人员的任用过程中,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相应的考核,选择专业知识扎实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其次对于现有的企业会计人员要加强培训,使其专业知识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能有相应的提高,最后,对于所有企业的会计人员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鼓励他们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在工作的过程中用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 3.加强企业管理者的法制意识 现阶段《会计法》的颁布对于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有重要 的作用,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企业领导者的法制意识要不断加强,我国法制建设的进行加快,对于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企业的领导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合法经营。 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对于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的监督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要严格进行,对于企业内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企业经济活动中对于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在整个经济活动中都有一定的控制。另一方面就是加强企业外部的监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有效避免企业领导对会计工作的干预,可以找专门的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的经济信息进行核算,从而发现出现的问题,有效防止信息失真。 5.加大会计虚假信息的处罚力度 从国家方面来说,针对日益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国家要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企业做出一定的惩罚,使他们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可以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个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的竞争也日益激励,在企业的管理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给社会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都带来了很大的阻碍,所以企业和国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保证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会计失真论文: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其对策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没有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从而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了虚假的情况,给决策者们制定相关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我们现在所说的会计信息失真,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会计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业绩评价指标不真实,虚报了企业实际情况,而我们的业绩评价指标又大多是针对特定目标完成状况的考核与衡量。 一、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严重性及其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其核心就是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唯有真实完整才有可能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而决策的有用性也恰恰是会计生命所系。 但我国的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会计信息失真令人触目惊心。根据财政部200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显示,在被抽查的159家企业中,资产不实147户,虚增资产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利润不实157户,虚增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 同时国家审计署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质量抽查,在被抽查的32份审计报告中,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CPA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 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多达70多亿元。因而,一个先后在国企、私企和股份公司工作过的资深会计,竟然找不到一家不做假账的企业,于是发出了“社会需要假账”的感慨。由此可见,企业假账黑幕惊心。 频频发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以下巨大的危害。 (一)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改革开放的深化 会计信息失真对国家经济影响的严重程度可从下面一些事实中略见一斑:2000年财政部对全国110家酿酒企业的会计状况进行抽查,结果有102家企业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收入费用不实的金额共计25亿元,导致虚假利润1 388亿元。其中,企业会计报表利润与检查组核实利润金额相差1倍以上的达41家。 1998年在证券市场曝光的“红光实业”事件、震惊中外的“安然”事件都说明如果会计信息失真,财会监督可能失控,就会影响甚至破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使投资者无法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这与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二)传递错误信息,误导经济行为 从微现角度来看,会计信息的影响渗透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含投资、融资、利益分配的决策、计划或控制等。例如一项投资技术决策,要建立在过去经济业务数据的分析基础之上,若提供的会计资料虚增了投资额和成本,使利润减少,甚至亏损,必然会放弃这一项目,失去市场机会。反之,则会使一份实际不可行的论证分析报告在虚假会计信息的掩盖下通过立项。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所谓盲目建设,新建项目效益不佳等,与此不无关系。 从宏观角度来看,会计信息的失真可能引起错误的社会经济政策出台,并涉及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三)引发会计信息信任危机 由于企业经营者的舞弊和会计从业人员的假账造成企业破产倒闭,使得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人们对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更为深重的疑虑,从而引发了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危机。如证券市场上的“红光实业”、“琼民源”、“银广夏”到近期的“德隆系崩盘”,会计信息失真成为笼罩证券市场的浓重阴影,挥之不去。 上海财经大学曾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几乎所有被调查者都认为上市公司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18.75% 的调查对象认为,多数公司的多数项目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68.75%的调查对象认为多数公司的个别项目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两项合计,总计有88% 的调查对象认为多数上市公司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近段时期我国证券市场出现的股指不振现象,有机构就认为这是源于信任危机。德隆系事件像一颗重磅炸弹,把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不多的信任又炸得粉碎。现在投资者对上市企业及中介机构不信任感急剧上升,市场筹资功能受到严重挑战,大盘受到拖累便是必然。 (四)导致国家税收和国家资产的大量流失 在一些未将企业利润与个人收入挂钩的企业,逃避上缴企业所得税,人为增加成本、转移收入,从而虚减利润。在国有资产出售与转让过程中,企业负责人授意评估机构大幅压低企业资产评估价值,以从受让方获得差额利益或人为改变国有资产和个人资产的比例关系,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国家或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出现方向性错误。国家和地方财政收支预算都是在上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下一年预计的新增收支内容而确定的,所以会计信息失真将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五)虚假会计信息驱逐真实会计信息 某些企业的经营者为了避免他所经营的企业被兼并以至自身被淘汰而寻机粉饰财务报表,达到夸大经营业绩的效果。这样一来,会造成所有企业的平均业绩虚假上浮,从而使得会计信息质量下降。原本经营业绩良好且提供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企业经营者,其账面业绩很可能低于平均业绩而遭到“出局”;而经营业绩差但提供经过粉饰的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经营者,其表面业绩很可能会高于平均业绩而得以“生存”。这样,如果“机会收益”远大于“败露成本”时,便出现了虚假会计信息驱逐真实会计信息的现象。 (六)影响债权人利益,损害企业形象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往往会制定一些销售折扣政策,这种销售中的折扣,常依赖于顾客的财务状况及以往偿付货款的情况。像这些信息的获得,主要来源于已入账的会计信息。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必然会影响到企业销售款的 安全性,影响债权人利益,也有损企业形象。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会计工作秩序不佳,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从表面看是管理问题,或者是单位领导或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但目前会计信息普遍失真,必然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从逻辑上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都是“失真”的信息,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实际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宏观层面的也有微观方面的原因。 具体来说,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分析 会计信息的提供主要取决于人。在我国,一般会计人员学历层次偏低,知识结构老化且过于低浅,这使得许多理论上完善的会计方法,要么无法实施,要么在实施时大打折扣,不伦不类。因而,会计人员的素质历来被学术界指责为会计改革的最大障碍之一。形成这种状况既有制度方面的因素,又有文化观念的因素。长期以来,会计人员已习惯于照章办事,而很少运用个人的专业判断,致使他们对经济事项或会计准则的理解偏差而对经济事项做出错误分类。 在文化观念上,中国“尊上”的观念对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会计人员除按制度办事外,就是听从领导的旨意,缺少作为职业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独立能力,盲目操纵上市公司的利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致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1.单位领导指导思想不正。单位领导本应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然而一些单位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正,为了小集团或个人的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甚至强令会计人员作假,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2.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这种“产品”的“生产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却不高。在一线从事财会工作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为数甚少,会计后续教育缺乏力度,许多会计师并不熟悉新的会计制度,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 3.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陈旧。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两权”的分离、政企职责的分开,仍旧沿袭旧体制,继续让会计人员在同一事务中履行多种不同的职责,同时担任经济活动的主体与客体,这实际上是将会计人员置于左右为难的两难境地。当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作为企业员工的会计人员在企业领导权力压制下,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维护本单位利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4.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缺乏会计监督的自觉性。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各种经济监督之间监督标准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二)从有关制度方面进行分析 经过加工处理后的成为有用形式的会计信息,是对会计数据的综合和解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也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即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原则。但实际工作中,会计信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不能达到完全真实性的要求,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而会计信息即使以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并且进行合法合规的会计处理,同样也会产生会计信息失真。这是因为会计受本身特点和制度制约,在会计政策、规范和制度上存在一定的可选择性及缺陷,难以做到提供完全真实的信息;并且在实务工作中,会计处理更多地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为了不同的目的,在会计制度允许范围内,会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和方法,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的制度性失真。 1.会计准则的不完全性。会计准则的制定并不是纯技术的,而是各利益相关方相互间多次博弈的结果,具有不完全性。 一是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都想使准则对自己有利,如果在制定机构中代表多方利益的机构或关系人较少,会计准则就可能出现一定的偏向性; 二是会计准则定义和释义的不准确性,会计准则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措辞。在会计准则中使用最典型、最广泛的是“极少可能”、“有可能”和“很有可能”。由于对事件发生概率的主观判断因人而异,因此,什么情况算是“极少可能”,什么算是“有可能”或者是“很有可能”,便成为影响会计选择和会计处理方法的重要因素。如果一项会计准则的涵义可能有多种理解,甚至有歧义,必然会产生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 三是会计原则应用的不完全性,如果在会计计量中只遵循谨慎性原则,就会只强调预计可能损失而完全不确认利得,特别是这种利得有较大可能实现,将会违背充分披露和可靠性原则。 2.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由于各企业的具体情形不一,准则不可能制定得很完备,只能对企业会计工作提出基本原则和规范,留有一定余地。这就会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并成为会计政策选择的对象。此外,会计准则和会计实践还存在着一定的时滞,会计准则的规定常落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因而在实践中常会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现象,为会计准则选择提供了空间。这不属于违反会计准则的行为,因为会计准则根本就未对此做出规定。在由会计准则来作规定的领域,企业拥有更大的会计选择权。 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经营范围的扩大和社会、法律、金融环境的日趋复杂化,使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富,法定会计政策也趋向于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会计准则选择范围。对同一经济事项,往往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也给会计的“如实反映”带来难题。“真实”的涵义应是“跟客观事实相符合”,理应具有惟一性,不能说对同一事物的同一方面有多个不同的处理方法和结果却都是真实的反映。 3.会计法规之间的不协调。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具体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之间,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之间,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新的市场工具不断涌现,会计准则的缺位就使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有很大的弹性,都会使会计信息产生制度性失真的可能性。 4.产权制度不明晰,形成信息不对称。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企业中客观存在两个控制主体,即企业所有者和受托经营者。现代企业的特征之一是经营者和所有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财产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在契约中规定的责任,称之为受托经济责任”,由于两者间的利益不一致,从而形成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对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而信息的不对称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逆向选择,通常指在信息不对称状态下,接受合约的人一般拥有私人信息,并且利用另一方信息缺乏,而使对方不利,从而使市场交易 过程偏离信息缺乏方的愿望;二是道德风险,是指交易合同达成后,从事经济活动的一方为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的利益而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动。 企业所有者最关心的是其投入资本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即实现资本保值、增值目标,总希望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并据此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正确估计其财务状况以进行未来投资决策;另外,还希望能够控制会计政策使其向维护所有者利益方面倾斜,如贯彻谨慎性原则,足额并加速补偿固定资产成本等。 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反映企业管理当局(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是所有者用以解除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的依据。由于管理人员努力程度的不可测性,会计信息反映的相关指标就成为委托方评价受托方经营业绩的尺度。这使管理当局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左右会计信息的生成,可能不会关心企业长远发展,而采取与所有者相反的会计政策,会更看重短期经济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会利用手中“暂时的控制权”谋求“个人价值最大化”。这时会计信息就会成为手中的得力工具加以利用而产生会计信息失真。 5.会计事项的不确定性。会计的不确定性也称模糊性,其表现一是不确定的与事实有差异的计量结果,这与会计估计有关;二是不确定的计量方法,不确定会计事项是指一种状况或处境的最终结果是利得或损失,只有在发生或不发生一个或若干个不确定的未来事项时才能确认。这包括:①与信用有关的事项;②与时间有关的事项;③与风险有关的事项;④与社会经济变化的有关事项。 对这些会计事项,我国会计准则与制度对于这些重要信息的披露没有做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恰当,使得在会计核算中存在多种备选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由此引发的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变更,导致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从而也就难以精确计量。如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资产的物理寿命比较容易确定,但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资产的无形损耗却很难准确估计,因而作为固定资产折旧基础的折旧年限也就带有不确定性。在企业目前的资产负债表中,这些事项难以确定,通常采用不予确认或表外披露的方法,即使发生的可能性极大,也不予揭示出来。 (三)从道德方面进行分析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从道德角度来看,表现为部分会计行为者道德沦丧,有法不依,进而违法犯罪;相当一部分会计主体不能遵守真实客观的会计道德规范和制度并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这些行为扰乱了企业的正常运营,损害了债权人、投资者等相关利益团体的利益,造成了国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干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进一步败坏了社会风气,助长了虚浮之风和贪污腐化。 我国新《会计法》要求会计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可见真实可靠成为会计的最高原则,遵循此“道”,会计信息才值得人们信赖。然而在现实中存在大量的反其“道”而行之的行为,造成了会计职业道德下滑、缺失的现象。其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有: 1.外部因素 (1)社会伦理道德滑坡的影响。市场经济在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人们的价值观念产生了部分消极的影响,传统的价值观中应继承和发扬的那部分被抛弃。在追求自利的过程中出现了私欲膨胀的现象,引发了极端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倾向,在竞争时违背诚信的原则,虚伪欺诈的社会风气难免会对会计工作者产生了不良影响。作为经济信息提供部门的会计,为了单位或个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会丧失诚信原则,进行造假,会计信息失真具有了宏观背景环境。 (2)缺乏有力的道德规范引导。现代国人由于缺乏有力的道德规范的引导,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某些人已经形成了“言行不一”、“心口不一”的生存方式。因此,某些缺乏自制力的人成为了外在金钱规律的奴隶,道德规范则失去了约束力,导致虚伪产生,会计主体普遍也会在实务中遵循这一规律而放弃客观真实性的原则。 (3)不规范的政府行为促使企业追求短期化效应。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政府的介入,但是政府的经济职能及其行政职能相交叉的特性会产生政府经济行为的非市场依托,政府具有模糊性和非延续性,企业经营过程中难以追求长远利益。为适应不规范变化的政府行为,企业领导人进行短期化经营,进而放弃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在会计报告上弄虚作假。企业的市场价值判断与利益的体现时常被动地以政府行为调整,会计信息随之失真。 (4)中介机构监管不力。我国推行会计年度报表审计制度,但是企业报表的真实性仍值得怀疑。这是因为进行社会监督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为了稳定客户,拓宽业务,在相关法规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违背会计职业道德,丧失了其客观公正的立场,忽略了其社会责任,出具虚假的证明,为企业做假账提供便利,成为会计造假的保护伞,进一步造成了会计职业道德滑坡。 2.内部因素 (1)单位负责人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反映在会计上即为领导对会计工作要求不高,疏于管理,造成账务混乱、信息失真;与之相比,领导的逆向选择给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的影响是主要的,绝大多数信息失真来源于此。领导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指使会计工作者做假账,提供虚假的信息以蒙骗相关利益群体。 (2)会计人员陷入“囚徒困境”。会计人员在单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使得其职业道德从属于单位领导的权威,当二者发生摩擦或冲突时,会计人员陷入困境。如果不执行领导指示,会受到领导的打击报复,甚至失去工作;执行做假指令,违背道德,触犯规定,却可能从单位获益,会计人员陷入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 (3)治理结构不合理,企业丧失操行。我国在积极建立两权分离、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尽管如此还没有塑造出真正的企业法人主体,企业经营者的权责问题、政企分开问题还未彻底解决,监督机构不能真正发挥作用,企业改制流于形式。为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在外部条件都不健全的情况下,董事长控制下的企业便放弃其应遵守的基本道德原则,弄虚作假,企业丧失了其操守,反应在会计工作上即为会计职业道德缺失,会计信息失真。 三、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和具体措施 由多方面原因所形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应当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主要包括: (一)信息提供者主观因素所产生失真的治理对策 从会计信息提供者角度来看:会计信息提供者主要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包括出纳人员、财务核算人员、工资核算人员、成本费用核算人员、财务成果核算人员、资金核算人员、往来结算人员、总账报表人员、稽核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和电算化管理人员等一般从业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他们的非诚信思想行为要么是慑于会计主体负责人的威力而违心做假账;要么是其职业道德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为本会计主 体或本人之小利而主动为违法乱纪的领导出主意、想办法或自愿做出一些有损于会计行为规范、有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事情;要么是专业素质不足、无法满足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严要求;要么是岗位责任不清、内部控制不力、会计监督不细等使得有些职位和制度形同虚设,给有些存心不良图谋不轨的会计从业人员以可乘之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治理: 1.提高单位领导的会计法规意识 单位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正,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必须组织单位领导学习会计法规,使单位领导提高会计法规意识,端正指导思想,明确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2.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 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要通过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来实现。首先,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既要掌握会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又要能通过对会计核算资料的考核分析来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为企业的现代化经营与管理提供参考。 其次,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做到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密守信,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 3.强化会计、政府部门、注册会计师中介机构的监督 首先,提高企业对会计监督的认识。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其目的是保证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其次,正确处理会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之间的关系。各经济监督部门既要明确各自监督职能的管理目标、职权、业务范畴,又要在各监督职能之间相互协调,保证各监督职能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协调、有机结合,从整体上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实现经济监督的总体目标。 第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对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等会计监督内容进行的再监督。 最后建设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发挥其公证和监督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将许多权力下放给企业,企业内部财会管理成为企业一切管理的基础,也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基础。各级政府部门应组织力量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应强化《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全面贯彻执行,整顿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在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水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的专业性社会公证和监督作用。同时可规定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会计报表必然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才会有效,并逐步使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报告都要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二)信息提供者客观因素所产生失真的治理对策 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不少内部制度不完善,现在无论国有或非国有,大型或中小型企业的财务制度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缺陷。就此治理对策为: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各单位正确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重要基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汇总等过程和相关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可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经济管理活动。 2.加快会计信息化和会计网络建设 实现会计信息化,使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和生成有相对统一的规范,可有效克服因手工操做出,现的失误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3.改进企业业绩评价体系 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应当注重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在考核方案设计和业绩评价指标的选择中应加强对会计信息产生全过程的考核,避免对于结果状态的偏爱,以正确引导会计工作的运行,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4.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为会计信息报告打下良好的基础,使会计信息失真在源头上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并把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制度性缺陷所产生失真的治理对策 制度性会计信息失真是最近几年才提出来的,有人称之为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或合法的会计信息失真。针对我国存在的制度性缺陷提出以下治理对策: 1.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 应加紧具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出台步伐,以尽早形成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并体现中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可供选择的程序和方法,以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尽量减少对同类或相似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明确各种处理方法的场合和弹性区间。例如,对不同行业、不同业务做出,分类的规定;对不同行业或不同规模企业特有的业务做出分类的规定;某一个企业只能适用其中的一类情况,从而减少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判断的范围,使其估计判断也有章可循。 同时,也应与国际惯例接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准则中可供选择的方法分为“基准处理”、“允许备选的方案”、“应取消的处理方法”三类,同时也对“许可的替代方法”作了严格的限定。还应进一步加强会计的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来预防会计信息的失真。 2.尽量克服或减少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本身的不确定性 由于这种失真是一种技术性的失真,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正确认识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在定性的认识到不确定性普遍存在的前提下,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应该客观地看待会计信息对我们评价、决策的作用。从定量的角度来说,对于模糊性,我们可以采用模糊数学的方法进行处理。 要规范会计准则的制订,加强会计制度的建设。在制订会计准则时,应尽量规范不确定性措辞的使用,可以给出相对确定的概率数值范围,以利于减少主观判断上的差异,并协调国际会计差异。要加强会计理论研究,尽可能完善会计假设,规范会计基本概念,修正会计要素,根据新的社会经济条件,发展会计确认与计量理论。要拓展财务报告,充实会计信息,通过财务报表以外的其他报告形式,揭示更多的“分析性信息”,以更加客观充分地反映由于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引起的信息混淆。 首先,最终制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 其次,对于准则中的某些释义和定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和释义可能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均作详细的阐述,表明各种理解的适用情况,以免给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 再次,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准则制定者必须考虑管理者、政府及其他利益集团的正当利益,制定者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最后,针对会计的不确定性事项处理应做出具体或原则性规定:管理当局有责任根据目前情况估计未来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影响或做出未来事件影响无法合理估计的判断,并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注明会计师应当收集证据,以评估管理当局的分析和判断是否合理。 总之,应顺应经济及技术的发展,对经济生活中的新事物、新现 象如衍生金融工具、商誉、人力资源等尽快加以研究,制定确认的标准和方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3.大力贯彻《会计法》 《会计法》是以法律的方式明确规定要保护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其中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会计法》还将会计事务的每一步,包括从原始凭证的取得、记账凭证的填制、记账方法的运用到会计核算的内容和会计政策的变更、会计报表的产生,均纳入了立法范围,保证会计人员运用正确的会计方法,得出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对于未决诉讼、企业对外提供的担保等或有事项的会计信息,《会计法》第19条规定:“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予以说明。”充分预计到了会计或有事项对未来的会计信息的影响,以法律的形式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 大力贯彻《会计法》,可以减少会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把握尺度,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问题。 4.发挥产权制度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 产权的明晰界定,是企业开展会计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产权界定清楚,会计准则的运行和会计信息的生成才会有效率。产权明晰确定,对会计信息系统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1)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2)各种利益相关方与管理当局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合约关系。 针对这两个条件,要解决信息不对称:一是可通过有效的合约安排使委托人与人的利益一致,或促使人提供信息,以构建有效的委托关系和约束——激励机制,使人行为与股东目标一致,如股东可把会计报告的收益作为可执行的合同变量来激励管理者努力工作。并在国有企业中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以解决所有者缺位和所有权虚化问题,使各利益方有动力加强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督,便会计信息的披露尽可能反映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利益。 二是通过政府规章强制市场交易者提供信息,也即是政府利用强制手段直接命令市场交易方必须披露某些重要信息。包括:(1)规定经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劳动力市场的逆向选择;(2)强制企业披露会计信息并规定其应达到的质量标准;(3)通过会计法规,对违法者予以惩罚,降低经营者的预期风险收益。 (四)因道德缺失所产生失真的治理对策 所有的会计活动都是由"人"支配的,在会计信息失真的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即"人治"大于"法治"。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从"治人"开始;即从治理人的道德意识入手,从治德开始,因为社会道德缺失是会计信息失真之源在。 1.明确新的道德准则,建立新的市场道德体系 市场经济在没有了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外在保障情况下仅靠自利驱动,将会退化到无序状态,从而影响了经济发展。我们要审视原有的道德观,吸取真正的儒学精髓,构建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的道德体系。它应以诚信原则作为其核心,包括负责、敬业、诚信和尊重他人,承认在不影响社会上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人有追求物质的权利。 我国在构建市场道德的时候,须注意诚信的动态性和层次性,使其能够与经济发展互动。作为会计领域也应该修订新的、以保证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目标、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 2.严格执法和监督,缩小道德自由空间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基本道德强有力的保障手段。在会计造假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会计人员也知道会计造假违背职业道德和法规,但是行动上依然违规。这说明人们意识到价值规范,但是决定其行动的是真实行为规范,这两者之间存在一个选择的空间,它存在法律调整的范围与道德调整的范围之间。作为社会监督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也为会计造假提供方便,这也说明在监督上力度不够,处罚不严。因此,有必要加强事务所的管理,严肃执法,提高要求,加大对违规事务所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迫使其保持客观公正,做到诚信为本,从而促进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归位。 3.改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克服领导短期化行为 政府是市场经济中经济信息的需求者,同时也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政府对规则的遵循状况直接关系到道德建设的成败。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失衡和权责不明确造成的领导短期化行为,为解决此类问题,需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强化领导的责任意识。也有必要建立一个促使领导从内心不愿造假的机制,激发领导追求长远利益,而不是看中眼前利益,道德的缺失就是短期化行为的反映。 道德不仅是精神价值之道、伦理之道,它还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经济法律法则,能带来长远的经济利益。若想从根本上制止会计信息失真,需要建立一个让企业愿意讲诚信、关注长远利益的内在激励机制。在足够长的任期内,明确领导的权责,使其具有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和压力,从而使诚实守信重新回到会计领域。 4.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监督评价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主要靠会计人员内心道德感和职业良心,而不是受制于外力,其制定和颁布主要是自发形成的各会计职业组织。因此,会计职业道德在管制上,应实行行业自律与政府行为的统一、协调。 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是根据会计职业行为道德规范,会计组织或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对会计从业人员或企业的行为进行道德或不道德的评价,以达到扬善惩恶的目的。它对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来说,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和重要的行为约束方式,是促使道德力量发挥作用的必要环节。 我国可以对全国持证的会计人员建立道德档案,对在各类检查中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以采取相应措施;对企业建立起一套新评价体系,评价监督企业的诚信状况,并及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借助公众的舆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总之,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很多,各个方面都应该采取具体的针对性治理对策。找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当前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要从宏观方面真正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监督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使企业、单位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运营。也要从微观角度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加强单位内部制度的建设,强化内部监督,遵守国际规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仅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的生存之道。因此,解决治理好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的有效运行。 会计失真论文:会计信息失真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 1 会计信息失真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从广义上理解,是指会计信息没有达到质量特征的要求;从狭义上理解,是指会计信息反映得不真实、不完整、主观性太强,经不起严格的验证,也就是会计信息没有达到可靠性质量特征的要求。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会计信息失真大体可以分为3类:规范性失真、技术性失真和违法性失真。 (1)规范性失真。规范性失真是指由于会计规范不完善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2)技术性失真。技术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会计工作需要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技术性失真是否会发生依各国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3)违法性失真。违法性失真是指有关企业或个人故意违反法律规章制度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会计信息造假。此种行为虽然并不都是以个人利益为目的,但具有欺诈的倾向,以蒙蔽股东、债权人或政府部门等,最终会破坏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利益关系人的判断和决策错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安全。 从以上对3类会计信息失真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规范性和技术性失真主要是由客观因素造成的,是不可避免的,且这类信息失真由于没有明确的利益导向,所造成的危害也相对较小,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违法性失真即会计信息造假则主要是由会计信息披露者主观因素造成的,有着通过操纵会计信息以便从中牟利的明确利益导向,其舞弊手段很难被发现,结果往往误导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决策,所造成的危害极大,也是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最主要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已逐渐在企业中建立起来,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形成的诸多因素中,独立审计未发挥其应有作用不容忽视。市场经济发展强调适者生存,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将执业能力一再边缘化,不注重人员实践能力的培养,漠视后续教育,更不用说专业研究,甚至对一些业务敷衍了事,未能达到基本的专业要求。为了眼前利益不惜降低专业标准或是不加掩饰地进行交易,工作质量下降,所审单位会计信息质量隐患很多。对于企业提出的要求或是当地政府的指示,某些事务所更是“积极配合”,为求生存与发展,置职业道德而不顾。信用被一些会计师看作是利益的扭曲杠杆,借此大做为企业利益服务的文章,可谓“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信用准则的内涵被完全置换,会计师只看到了企业手中的钱,而忘记了广大报表使用者。共性约束被淡化,个性发展欠缺制约,“独立、客观、公正”成为空谈。 2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组织与社会、会计组织之间、会计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行为关系的总和。它以一种无形的力量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行为,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从一般意义上讲,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包括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所实际体现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等。良好的职业品德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的正直、诚实、客观和公正等品质和德行;良好的职业纪律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合理的行为约束;良好的职业责任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恰当地处理了与社会、客户和同业的关系。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做出恰当与准确的职业判断。 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的3个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因为注册会计师要以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公众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真实与公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主要依赖财务报表判断投资风险,在投资机会中做出选择。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能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客观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力求公正,不因成见或偏见、利益冲突和他人影响而损害其客观性。注册会计师在许多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在不同情况下均应表现其客观性。公正性是指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坦率、诚实,保证公平。公平不仅仅指诚实,还有公平交易和真实的含义。无论提供何种服务,担任何种职务,注册会计师都应维护其专业服务的公正性,并在判断中保持客观性。 以会计职业道德的学校教育为基础,学校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第一个阶段,也是对会计人员道德素质有决定性影响的阶段;以会计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为重点,会计职业道德后续教育是对在职会计人员进行的具有较强针对性与适应性的有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在全社会倡导终身教育的形势下,会计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也越来越受重视。 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最近几年,国际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大案不断,造成世界范围内的会计诚信危机。所以,会计诚信建设,是当前会计界的当务之急,所有的会计从业人员,所有的注册会计师,要清醒认识当前的紧迫形势,从自我做起,不断学习,戒骄戒躁,为会计事业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会计失真论文:会计信息失真形成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摘 要:文章揭示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及危害,深入剖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提出了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我国加入WTO以后,会计信息对现代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但由于受到传统行为的影响和个体利益的驱动,当前一些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某种意义上与世贸组织对企业的发展要求很不相称,甚至损害着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很有必要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危害、成因及治理对策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及危害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会计信息失真突出表现在: 1.原始凭证失真。有些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采取制作假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变通”,使一些非法的收支变成“合法”的收支。 2.原始凭证的要素填写不全,使收支的资金渠道不能明确地划分,混淆了成本和专项基金的界限。 3.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 4.会计报表虚假,具体表现在撇开账簿,人为地调整报表数字,甚至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一套对外提供,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失真。收入的失真主要表现是截留、转移、坐支收入;成本失真的表现是多列或少列成本,甚至通过人为方式调整损益, ! 二、会计信息失真形成的原因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法制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客观因素,也有企业管理制度不严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差、专业素质不高以及企业内部为追求自身利益,个别领导不懂《会计法》等诸多因素。 1.会计法规系统不健全。虽然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相继颁布实施,但随着新经济业务的不断出现以及建立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日益迫切,我国在会计立法上仍需加快步伐。 2.社会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能洞察事务本质的高素质人员较少,需要加大对这一机构人员的迅速培养,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企业内部监督不力。一些企业的领导由于不懂《会计法》,为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弄虚作假,逃避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的监督,而会计人员又受单位负责人的聘任和管理,在工作中很难坚持原则,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 4.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会计人员非专业化现象普遍存在,会计工作仅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的浅层次上,难以做到合理、合法;二是财务基础管理薄弱。如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等。 三是会计业务处理手段落后,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程度不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还在用手工做账,财务数据处理仍处在低效率阶段,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的要求。 三、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和执行新《会计法》。首先企业法人和单位领导要懂法和守法,只要他们能遵纪守法并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对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2.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力度。必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再监督工作。通过建立和健全注册会计师监督管理办法,逐步理顺委托关系,由企业直接委托改变为由信息使用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委托并支付费用,增强事务所具体工作的透明度。 3.加大处罚力度。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检查机关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应严格依法行政,改变以往工作中“重查轻罚”的作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4.实施会计核算委任制,加强企业内部的异体监督力度。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在委任财务总监的基础上,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委任制核算制度。成立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会计服务机构,负责对会计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培养,负责提供派出会计的应有待遇,使会计与用人单位不再具有人身依附关系。会计服务机构要求会计人员既要对外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又能向经营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失职的会计人员,会计服务机构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罚,这既能督促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能切实改变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 5.要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人员业务*作技能的熟练程度高、专业知识丰富扎实,就能为企业的所有者、主管经营者和债权人提供有用的信息;反之,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差,就难以处理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二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会计人员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廉洁奉公,不 论遇到何种情况,时刻坚持“以德治企”的原则,就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反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差,可能因图谋个人私欲,编造、篡改会计数据,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6.加强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要加强会计工作的理论研究,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提出会计信息形成与提供的规范或准则,克服会计信息失真。其次通过会计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会计工作紧跟社会时代的潮流,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 会计失真论文:浅论会计风险与会计信息失真 许新霞、潘峰 世界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无不论证了一国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离不开真实的会计信息。目前,我国尚未能从总体上遏制虚假信息的蔓延。笔者认为,会计信息失真是会计风险和审计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控制会计风险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不可或缺的途径。 一、现代社会的权责结构决定了会计风险的存在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井尻雄治在其所著《会计计量理论》中提出,会计不仅仅是记帐工具,而是社会经营责任系统中的一项客观活动。他认为现代社会是建立在一个责任网络上,会计人员是作为第三者加入到委托人与经管人的经营关系中去的。也就是说,会计人员应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负有向社会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责任。 然而在目前经济社会中,企业管理者对于个体利益的追求驱使其向会计人员施压;或因会计人员自身原因,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给社会带来损失。这种由于会计人员未能履行社会责任给社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即为会计风险。损失是信息使用者使用错误信息而产生,会计信息失真是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 二、影响会计风险的要素分析 首先,企业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时有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微观效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风险的产生,二者的偏差越大,会计风险也就越大。 其次,会计人员在企业中所处地位及会计法规对会计人员缺乏保护加大了会计风险。目前,我国企业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负责人操纵着会计人员的劳动雇用大权,这使得会计人员难以自觉控制风险。再加上会计法规中缺乏对会计人员控制风险行为的保护,会计人员常常“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修订后的《会计法》中,更多谈的是对违法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的处罚,至于对会计人员的保护,虽然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但笔者认为,在《会计法》已明确对授意、指使、强令做假帐的责任人员处罚的同时,可以采用其他法规的形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保护。用积极的保护措施辅以严厉的惩罚,将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再者,目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尚难承受其相应职务的抗风险的能力。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职业界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的薄弱增加了企业的会计风险。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我国大多数会计人员知识老化,其专业技能大大落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也使会计人员无意中加大了会计风险。 三、防范会计风险,能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为企业带来效益 会计人员身处企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方针政策、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等,比外部审计人员了解得更为深入,会计人员对会计风险的自觉抵御必然能大大地降低审计风险,从而可提高外部审计人员察觉风险的水平,减少相应的实质性测试程序,节省审计资源。审计资源的节约必然引起审计费用的下降,为企业带来效益。积极地采取措施降低会计风险,对目前质量不高、审计业务操作不规范、事务所承受风险能力较低的我国民间审计事业,显得十分重要。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失真是会计风险的外在表现,我们有必要转换视角,以会计风险为立足点,解决我国的虚假会计信息泛滥现象。鉴于会计风险有不同的类别,采取的防范措施应有差异。为追逐企业个体利益,减少国家在企业中的利益而提供虚假信息的现象,在我国最为普遍。其解决途径在于在会计法规中强调并加大管理当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对假帐授权行为的严厉制裁(这一点在修订后的《会计法》中已于详细规定),和对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的权力给予积极的保护(对此尚需利用补充法规进一步订定)。对于那种由于会计职业道德薄弱和会计知识技能不足造成的会计风险,应在切实加强大专院校素质教育的同时,注重对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 会计失真论文: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以及对策 摘要: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相当普遍,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必须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建设,完善契约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体系,加大监管惩治力度。 关健词:会计信息失真: 成因;对策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会计信息越来越重要。然而,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大量存在,会计信息的失真必然降低信息的质量和使用效率,而且严重干扰了正常社会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有必要探究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并寻求防治这种现象的对策与措施。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益驱使作假的动机 一些企业的管理层,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失去了理性,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图谋攫取不义之财,做假账,编假报表,串通作弊,虚报利润,制作虚幻的高速成长,来蒙蔽监管者,欺诈社会,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有关当事人出于贪污公款、窃取资财的目的,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等手段作假。另一方面,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导致了经理人只注重短期利益,国有控股公司经理人的选任与业绩无关,经理人不知道自己在位几日,因此只注重短期利益,铤而走险,急于套现,入袋为安。 (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会计信息的获取、整理、加工和分析都离不开其会计人员的劳动,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决定性因素。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中的会计人员道德素质不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强,抵御来自企业内外不正之风的意识和意志不强。同时,有些会计人员在业务方面没有接受过正规、系统的专业知识教育,完全凭有限的实践经验和主观臆断从事会计工作。另外,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知识也在不断地更新和丰富,有些会计人员对此往往忽视,因此难以正确处理有关问题,致使会计信息难以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三)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由于企业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了契约的双方,即作为委托人的资产所有者和作为人的资产使用者。委托人和人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都会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但委托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目标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是一致的,而人除了寻求以货币衡量的物质报酬以外,还追求一些非物质性因素以实现其效用最大化,如要求增加休闲时间,谋求政治资本等等,这一目标可能背离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经营者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为追求契约利益或契约外自身最大利益即为实现其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未必会提供所有者决策所需的全部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甚至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以欺骗所有者。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了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得到优异成绩,谋求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为了职务升迁,往往示意会计人员做假账或直接粉饰会计报表。 (四)会计工作监督机制不完善 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是由企业经营者直接聘任的,这就意味着企业的财务工作在某种意义上随着企业经营者的意志而改变,作为财务人员本身的内部财务监督职能就难以发挥。另外,我国虽然有国家财政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但由于管理体制不合理等原因,这些机构的权责缺乏约束,远远没有形成组织严密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争取客户往往采取降低收费标准的手法,在进行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时常常敷衍了事,对某些客户弄虚作假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但起不到监督作用,有时还起到掩护的作用。 二、防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防治虚假会计信息是一项系统工程,笔者认为要以事前预防为主,下大力气,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管理原始凭证 应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对发票等原始凭证进行科学管理。如利用计算机强大的运算、汇总功能,开发发票管理软件,用电子发票取代手工发票,并尽量实现全国性跨地区,跨部门联网,建立电子计算机发票全国交叉审核网络,使虚开、盗开发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会计信息质量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必须坚持会计人员的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与持证上岗制度,使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不断更新,而提高其业务素质。同时,还必须加强会计队伍的廉政建设,通过对会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从而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此外,提高会计信息处理工具的质量,加强其安全性。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企业自身的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得到资金、技术雄厚的计算机公司的支持和服务。这样,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才能得到有力保证。 (三)建立和完善契约激励约束机制 委托人应当充分论证考虑效用最大化的双方可接受底线,合理设置契约目标,并建立科学的契约约束及激励机制来保证契约目标的实现。首先,应在契约中明确责任目标,使经营者所得的利益和责任目标挂钩。对经营者实行责任目标约束时,应注意使责任目标建立在公司未来发展和收益的较准确的估计基础上;其次,应当建立基于经营者经营成果的有效契约激励机制,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委托人(所有者)趋于一致,从而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最后应在契约中规定违约责任,建立契约处罚条款,处罚条款的内容应能保证使经营者或方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远高于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从而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要建立以审计监督、 税务监督、银行监督、行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和内部审计为主的监督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要积极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经常的、独立的和负经济、法律责任的外部会计监督,再辅以内部审计监督、建立起科学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金融经济论文: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市场化研究 一、论文主题意义 选择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发展问题作为论文主题,是作者几年来的认真思考。之所以在市场化的背景下研究中国农村经济与金融问题,是因为经济发展市场化是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的主流选择。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具有世界性意义。可喜的是,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预见,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不断修正的发展理论,必将为世界发展经济学说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做出重要贡献。 始于1978年的我国农村改革,至今已有二十年了。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面貌、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G年均增长率达到9.8%。然而,重要的是这一增长率并不是一个小国(地区)仅靠某种或几种资源优势取得的。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级发展中大国来说,这种发展势头必将在世界范围内产生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实践打破了六、七十年代西方发展经济学界曾有过的一个论断:即任何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都不可能以超过7%的速度,持续地长期发展下去。但是,中国的改革打破了这一论断,特别是农村经济改革,不仅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良好借鉴,而且也为发展经济学提出了新的课题。 各种发展经济学理论或发展中国家的实践,都面临着一个不可逾越的,也是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问题,即如何正确解决国家发展与农业的关系问题。如果仅从一般意义上或以发达国家为背景来论述,已经远远不能说明和指导我国的改革实践和理论创新。改革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国民经济市场化发展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才能逐渐完成。在这个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中,在欠发达国家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部门和金融部门,以及两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它们的基本要素发育、内部结构变革及其对国民经济各产业、各部门的波动效应,始终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既使那些完成了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的发达国家,农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发展,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遗憾的是,在关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的种种理论中,专门论述农业经济发展与金融关系的论著并不多见。这也正是本课题从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广泛需求出发,侧重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研究此问题的原因。二战以后,西方经济学体系中产生了发展经济学这门分支,许多经济学家,如瑟·刘易斯、西奥多·舒尔茨等人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家,都对发展经济学有过重要贡献。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拉美经委会的一些专家,分别以货币主义和结构主义为理论根据,对发展经济学提出了一些有影响的理论和观点。从国内的研究情况看,许多理论工作者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及经济结构变动等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但是,忽视农业经济发展,过分强调工业化发展速度的倾向,仍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占主流。特别是还没有将农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发展置于重要地位加以研究。所以,本课题的选择至少是争取在这方面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与其它国家相比,中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发展,有一些不同点和独特之处,说明这些特征正是本课题的意义之所在。 第一,不同于拉美及亚洲的一般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个具有十二亿人曰,九亿农民的超级农业大国,无论是资源配置、农业结构、还是经济制度等方面,都同小国(区域)的经济发展模式截然不同。应该看到,中国经济发展无论是在启动期和起飞阶段,还是己经达到相当发达水平时,都要强调以农业为基础,都必须协调好工业与农业两大产业的关系。同时,在市场化改革中,要求金融部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是我国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客观要求。我国改革与发展的对策选择必须充分尊重这一状况,否则就要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惩罚。 第二,不同于印度、巴西等非社会主义发展中大国。中国经济经历了近三十年的集权式计划经济模式,而且在文化背景及价值观念方面也与这些国家有很大差异。这就使我国的农业经济和金融市场化的起点,不仅包括了自然经济落后的一面,还包含着传统计划经济僵化的一面。因此,这种双重过渡带来了更大的困难,虽然我国农村经济经过了二十年的改革并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必须承认,我国在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在解决双重过渡的困难中,必然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和代价。 第三,我国农村改革己有近二十年的经历。可以说,二十年来,这种改革,就是渐近的市场化过程。其中许多有意义的实践探索,不仅在外国的经典著作中难以找到,就是国内理论界也仍须深入研究总结。本课题研究的基础不仅以各种学术理论为支点,更重要的是建立在我国近二十年的农村改革实践之上,这将使研究更加贴近改革实践,更加有利于理论创新。 第四,西方发展经济学的许多假设,与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相差很大。而简单移植的作法,己被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实践证明是失败的。因此,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本课题的研究中,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紧紧围绕市场化这条主线,深入探讨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关系,可使研究成果能够较客观的反映和指导我国农村改革实践。 二、研究范围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在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中,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始终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研究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不从这个现实出发就会失去主题。在这样的社会和经济背景下,本课题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和宏观,其中大量的微观问题不是本课题所能说明的。而从货币、资金入手,进而从金融的角度研究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选择。为便于研究的深入,有必要对研究范围及基本概念进行必要的界定。 我们认为,农村经济所包含的内容,在一国不同发展阶段是有区别的。在传统落后的农业国家,农村手工业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不大,且基本上没有农村工业,农村经济的主体就是农业经济。在此发展阶段上,农村经济与农业经济的内涵基本是重合的。在由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农产品剩余和农业劳动力剩余现象的出现,农村工业和农村第三产业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和贡献越来越大,这就使得农村经济与农业经济重合的部分缩小,农村经济中有很大空间属于农村工业和农村第三产业。此时,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从结构上看不再是单一的农业经济,而是由下列几个部分组成:一是农业部分。其中包括狭义农业和广义农业。狭义农业即农作物种植业,而广义农业则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园艺业等。无论是狭义农业还是广义农业,均有一个基本特点,即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这是农业生产力的根本特点。二是农村非农业产业。其中包括农村工业和农村第三产业等。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工业亦称乡镇企业,与国家工业相比,其在企业性质、资金融通等方面是有区别的两个经济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工业化一般作为与城市经济密切相关的问题而存在,在更高层面上与农村经济相对构成国民经济整体。而农村工业则是农村经济的组成部分。农村工业的经济概念,通常可做两种解释:一种是指农村地域上(一般指县以下地域)的工业,亦即布局在农村地域上的所有工业。另一种是指农村乡镇办、村办、个体和其它私营形式工业的总称。本课题研究采用后者概念,因为这种融农村地域、农民身份和企业所有制于一体的农村工业概念,有助于我们深入考察二十年来我国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发展的过程,也有助于全面揭示农民的经济行为和农村经济的内在联系。进一步讲,虽然目前对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形式说法不一,但在本课题中则以农产品和非农产品的市场营销为基本区分标准。农产品的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是农业经济的延续和发展。非农产品的经营,则指城市工业品扩散、矿产资源开发等其它形式。总之,在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农村经济将在结构上趋向农业经济、农村工业和农村第三产业的多元组合。在以后各章节的研讨中,采用农村经济或农业经济的概念时,不再单独说明其内涵,只是根据当时研究的需要和课题所涉及的范围,有所侧重的使用相应的概念。 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是本课题研究的另一个主体部分。认识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而深入探讨中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在市场化改革中的互动效应,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金融是国家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和改革不仅与农村经济息息相关,而且还要与国家金融制度互相协调。所以,研究农村金融不可回避的要涉及到国家金融体制及金融政策。这就使得农村金融处于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关系中的纵横交叉点上。由于金融问题的复杂性,本课题所涉及的范围仅立足于农村经济货币化、农业投融资和农村微观金融组织行为上。在市场化进程中,本课题考察我国农村金融,主要是论述下列问题: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与农村金融的地位与作用;农村经济总量及结构性变革与资金的供求;农村经济市场化过程中的货币化与资金运行;农村金融中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市场化的关系;等等。 三、研究的基本方法 应该说明,本课题不是一个基础理论问题,而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问题。因为发展问题从来就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尤其是本课题所面对的不是单纯的发展理论,而是中国农村二十年的成功改革实践,这就更需要我们注重对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进行实证分析,从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出发,来深入探讨中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历史性变迁与发展。 从本课题研究的范围与重点来看,它既包括了农业经济学与金融学的一般理论,又涉及到了农业与金融两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体制背景等因素。因此,有必要采取比较分析方法,对改革前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及改革后的市场化过程进行理论实证分析与经验实证分析。同时,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与世界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正反两方面经验进行规范性研究。由于本课题主要研究农业部门与金融部门,以及两部门之间的改革发展问题,而这种研究又侧重于在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背景下进行,因此,分析方法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在经验实证分析方面,对归纳法与检验法则是交替使用。逻辑推理中要特别注意合成推理的谬误问题,努力减少研究中的片面性。本课题的研究将在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化这条主线,综合运用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等学科中科学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使研究更加具备理论创新与实践指导意义。同时,研究将主要以我国建国后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特征和改革开放后的市场化实践探索为基本题材,结合二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改革的主要步骤,循序渐近的逐步展开和深入。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相关理论与实践,也将加以介绍和比较,以便于更加深刻地认识我国的具体国情及发展道路。 四、课题主线与体系结构 农村经济与金融问题在国民经济中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它们各自又涵盖着丰富而复杂的内容。所以,本课题不可能对这些问题泛泛而论,只能选择一条主线,对其中相关的重要问题加以讨论。我们选择了市场化做为研究的主线是因为:1.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这一目标同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改革的方向具有一致性;2.市场化进程是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的普遍选择。农村经济改革在我国经济市场化过程中起到了先导性作用,而且市场化金融改革特别是农村金融改革,在这个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的配套和促进作用;3.市场化改革不仅反映着深刻的经济制度变革,而且包涵着极为丰富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在我国经济由计划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选择市场化这条主线贯穿全文就更加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4.市场化不是一个突变过程,而是一个渐近过程。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在这一渐近式改革中,虽然各自市场化的内容和进展不一致,但市场化的趋向始终是相同的。换句话说,市场化改革这条主线,一直潜在地发挥作用,制约或促进着农村经济与金融的改革方向和进程。只有抓住市场化改革这条主线,才能从一个较高的层面上说明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改革的深层次问题。 本课题的体系结构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共计七章。第一章和第二章可视为第一部分,主要讨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背景与理论背景,使本课题的研究一开始便置于一个较为宽广的背景与思路之中。第一章是重新认识西方若干发展理论,目的在于进一步考察西方发展经济学说及其主要流派,着重说明西方市场机制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探讨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其中,重点突出了制度变革和资本的作用。第二章阐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本章从讨论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主要发展思想入手,以实证分析为主,研究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发展的两大问题。一是传统体制下农村经济制度的非市场化问题,二是传统体制下农村资金运行的非市场化和农村金融的制度性压制问题。通过本章的讨论,反思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非市 场化的历史成因和诸多弊端。同时,也从反面揭示了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为以后各章的研讨做好必要的铺垫。 第三章和第四章可视为第二部分。这部分主要对市场化改革中的农村经济与农村资金问题进行基本分析。这种分析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说明农村经济与农村资金自身的市场化运行变革,而且也构成了专门讨论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前提和组成部分。第三章主要分析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市场化选择的必然性和改革进程。该章讨论了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理论前提、经济制度变革以及农业在市场化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通过这些讨论,将有助于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改革开放的基本层面上,认识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市场化问题,使本课题的研究基础不仅仅拘泥于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范围。第四章则从一般意义上讨论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货币化、资本投入及资金需求。本章还从分析农村经济货币化入手,研究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变化的基本状况与特点,探讨了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中的货币深化问题,进而深入考察改革以来我国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变化,并从这种变化中重新思考金融的地位与作用,重新判断资金的需求与供给。另外,对农业资本投入问题力求吸取前人的研究成果,说明农业资本投入与产出的基本关系及我国应该借鉴的发展理论。 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可视为第三部分。这部分将较为详尽地研究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中的金融问题。由于篇幅和课题所限,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商业金融、农村合作金融和农村政策性金融。应该说明,上述几种金融形式在农村金融的总体框架内,有交叉也有分离,但依据各自的性质和特征,在市场经济中它们的地位与作用是有差别的。通过对上述几类农村金融形式的研讨,本部分研究试图从金融角度考察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过程及趋势。同时,对农村金融如何适应和促进农村经济市场化,在理论上和政策上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第五章主要研究市场化改革与农业银行如何向商业银行转轨。一般而言,农村商业金融涵盖的内容比较多。鉴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农村商业金融的主要矛盾集中在我国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和这种改革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上。对此,本章做了一些粗浅的探讨。第六章研究市场化改革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重建问题。主要内容有:对合作金融基本理论的再认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变异及反思: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阶段性探索;市场化改革条件下的合作金融利率及信用创造分析;农村合作金融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地位,而且其改革的难度比较大,一些理论与政策问题,多年来一直难以取得各方共识。因此,本章以较大的篇幅对其中几个相关问题作些探讨。第七章研究市场化改革与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的确立。目前,在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还刚刚起步,许多问题尚待探索。对此,本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1.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历史回顾;2.我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初探及国外借鉴;3.关于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的思考。 五、研究结论与主要观点综述 本课题的基本内容是市场化改革中的农村经济与金融问题。笔者试图通过对这两部分发展及其联系的研究,努力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通过侧重于体制和政策分析,力争对课题研究有所创新。 1.概括地讲,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必须把金融同国家发展战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起来。否则,金融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渐近方式,不断地融入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转轨和转型: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重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6.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因为国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经济体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并对其它金融渠道产生示范效应;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同其它国有银行改革具有联动效应,但我们更要强调农行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以寻求改革的突破口;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要关注社会效益,现阶段主要是处理好这种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农村商业金融改革同农村经济改革协调配套。 7.我国需要在改革中重建农村合作金融,以巩固农村金融的基础。传统体制下我国合作金融被严重扭曲,改革应该与国际合作经济的一般惯例接轨,矫正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方向。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基金会要采取不同政策,以解决它们联系农民、发展业务和防范风险等问题;要注意合作金融的基本理论研究,特别要着力研究市场化改革中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利率及信用创造问题,以利于农村微观金融基础巩固和国家宏观调控。 8.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下的“市场失灵”将使农业这个弱质产业和基础产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其中利用政策性金融实施保护是重要举措,是其它方式和渠道不能替代的;建立农业发展银行,专门经营和管理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十分必要;现阶段要抓住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给和管理这个主要矛盾,同时要开展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业务。从长远上看,农发行要拓展、创新业务,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农村政策性金融 的发展要努力吸取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某些有益作法,深化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改革;我国农发行的改革要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坚持以金融运行为本,同时兼顾协调与财政、企业、商业等部门的关系。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经济对央行治安治理的影响 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确保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基层央行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所赋予的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加强与当地政法、公安及银监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和服从当地政法、综治部门和上级行综治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侵害银行安全金融案件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一要加大对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的协查、督办工作力度,通过对大额可疑资金进行监测、建立征信机制,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甄别、控制、冻结恐怖组织资金的国内、国际流动,防止金融系统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 二要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完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制定符合辖内实际的自然灾害、发行库守卫、发行基金调拨和供应、反恐怖、机关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三要结合本行实际,加强国家安全和保密教育,有效地杜绝内案、减少外案的发生。四要充分发挥综治成员行部门的作用,落实好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坚持“五不放过”的原则,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对组织、履职、协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安全稳定工作的严肃性。 加强综治宣传和调研工作 基层央行各支行要充分发挥金融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金融平安,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综治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综治意识。 一要坚持普及综治知识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黑板报等大众传播媒介在综合治理宣传中的作用,重点加大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公布的《企业事业行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文件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综治和安防意识; 二要对全行员工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把普法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全行员工的知法、守法、用法知识。坚持案件防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张旗鼓地宣传案件防范工作,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典型案件,组织职工进行了大讨论,使干部员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世界观。积极开展预防金融职务犯罪活动,组织员工走出去,开展“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以人为镜,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金融安全。 总结 基层央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每一个支行都应该认真、细心、谨慎的对待和处理。做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问题,已成为基层央行健康、平稳、有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笔者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五大建设性对策,鉴于笔者知识水平和能力的有限性,本文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望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得到学习和完善。 金融经济论文:泡沫过后的世界经济与金融 一、金融泡沫的破灭:历史与现在 在近现代世界经济史上,金融泡沫曾经多次出现过,比较著名的有17世纪的荷兰郁金香狂热(Dutch Tulip Mania)、1720年英国的南海公司泡沫(South Sea Bubble)、1929-1933年的全球经济大萧条(The Great Depression)等。尽管这些事件前后相差几百年,发生的地点也不同,但它们的成因、演变及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却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在20世纪末期,世界经济又经历了另一个巨大的金融泡沫。这个泡沫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日本的股票与房地产泡沫,它在1989年达到了顶点,日经指数曾达到38740点,到2002年年底则跌落至8579点,而现在的房地产价格只有高峰时的三分之一;另一部分是美欧的股票泡沫,美国道琼斯与纳斯达克指数分别从2000年初最高峰的11722.98点和5048.62点跌落到2002年底的8341点和1335点,7.5万亿美元的“财富”被蒸发了,而彭博欧洲50种蓝筹股票指数由最高峰的5405点跌到2002年底的2500点左右。 经济学家对历次金融泡沫有过详尽的研究,并总结出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纵观历次金融泡沫的演变过程,难免让人们得出历史在不断地重复自我的结论: 1、大多数人包括经济学家、中央银行官员均无法准确地预测股市暴跌。例如,作为20世纪美国最为著名的经济学家之一的欧文.费雪,在1929年股市暴跌之前14天还在预测股票会继续上涨。格林斯潘也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中央银行行长之一,当道琼斯指数在1996年达到6000点的时候,他曾经泼过冷水,认为投资者存在着“非理性的过分乐观”情绪,但在此后他改弦易辙,再也没有提出类似的警告,听任股票攀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2、在暴跌之前往往弥漫着过于乐观的情绪,投机盛行。市盈率是衡量股市是否偏离均衡价值的基本指标之一。从美国历史上看,市盈率一般在8-20之间,平均为15,而到了2000年初,美国标准普尔500股票的市盈率超过了40,即便在股市下跌40%的现在,市盈率仍然超过了20。此外,有人认为一个国家股票市场的市值不应超过GDP的70%,而美国股市在最高潮的时期达到了140%。这些传统的经验指标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警示作用。投资者变成了投机行家,尽管他知道股票价格已经过高,但仍然决定买进,因为他相信股价会继续上升,能够把股票卖给下手。经济学家把此时的投资者行为形象地比喻为“更大的傻瓜理论”(greater fool theory)。 3、股市暴跌发生时的私人部门(个人与企业)债务比率往往很高。举债意味着信心,而不切实际的信心意味着过度消费与不明智的投资。据经济学家统计,美国私人部门净储蓄额占GDP的比重在1960-1995年期间平均为1.4%,而2000年却降到-6%左右。 4、股市暴跌往往发生在宏观经济状况看起来很好的时候,这往往会让大多数投资者猝不及防。在2000年初股票开始下跌的时候,世界经济状况很好,而美国正在进行着其历史上最长的一次经济增长期,看不出任何走下坡路的迹象。谁也不会想到泡沫破灭就在眼前。统计表明,在被深度套牢的投资者之中,大多数是在1998年之后入市的。 二、中央银行的崭新使命:防范与治理通货紧缩 历史告诉我们,股市暴跌之后往往伴随着长期的经济萧条。道理很简单:泡沫状态是实体经济不均衡发展的集中体现,它的爆破,必将以极具破坏力的形式,对经济过程予以强制性的纠正,由此对宏观经济造成严重的负面效果。据历史统计,在1720年南海泡沫过后的20年里,英国工业产量年增长率不到0.5%,在随后的40年里,年增长率不到1%。1929年股市暴跌引发了20世纪最大的经济萧条,并为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一人类历史上极其惨烈的灾难埋下了祸根。日本股市泡沫的破灭导致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3年的经济停滞与巨额银行坏账,即便到现在仍然看不到复苏的前景。 面对这一严峻的宏观形势,世界各国政府应该审时度势,果断地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 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行长们可能没有想到:他们在过去20年间治理与防止通货膨胀取得巨大成功之后,面对通货紧缩却显得有些束手无策。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除了服务品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之外,其他物价水平呈整体下降趋势。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均是如此,而作为世界经济主要亮点的中国,物价水平也是连续下跌。面对这种情况,有些经济学家开始怀念那种以温和通货膨胀为特征的经济运行状态。 在通货紧缩期间,生产过剩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消费者持币待购心理严重,生产厂家失去了定价主动权,利润空间受到很大的挤压,进而影响其对未来投资的信心,裁员成为经常发生的事情。此外,物价下跌变相增加了借款的实际成本,加大了借款人的偿债负担。这一趋势如果得不到扭转的话,经济衰退将是必然的结果。日本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通货紧缩尽管表现为整体物价水平的持续下跌,但人们不能只从货币供给量乃至货币政策上寻找答案,也不能仅以放松银根为基本对策,这需要财政政策的配合与其他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但同样不容回避的是,货币政策在防止与治理通货紧缩上负有巨大的责任。而且从日本的经历来看,治理通货紧缩要比防止通货膨胀困难得多——这一教训对决策者尤其重要。 2002年11月6日,美国联储第12次下调联邦基金利率,达到了1.25%这个41年来的最低水平。这次大幅降息行动并没有在市场引起积极的反映,反而引发了人们的担忧——美国是否在重蹈日本的老路?美国经济现在的状态与10年前的日本有很多的相像之处。日本银行在2000年3月已把利率降到零的水平,而整体物价水平还是连年下降,经济萎靡不振,货币政策似乎失去了调控经济的作用,成为了凯恩斯“流动性陷阱”的典型案例——由于借款人对经济前景失去了信心,无论利率降到什么水平,都不愿意借款与投资。 人们难免要问:如果利率降到了无法再降的地步,中央银行还有什么 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为了打消人们的担心,美联储高层人士不断表示:即便是联邦基金利率降至零,它仍然有充足的工具来刺激经济。格林斯潘最近表示:中央银行可以购买政府债券,以此降低政府的融资成本及长期利率水平(在西方,中央银行所能够控制的只是短期利率,长期利率仍然由市场决定)。联储理事会理事Ben Bernanke走得更远,他在2002年11月下旬的一次公开谈话中,明确指出在1942至1951年期间,美国中央银行购买了大量债券,促使政府债券收益率水平保持在2.5%的水平(相当于现在的5%)。如果这一手段仍不奏效,中央银行可以接受商业票据为抵押,通过贴现窗口向银行贷款,以此降低借贷成本。Bernanke先生还提出了第二个备选方案,就是由联储购买外国政府债券,迫使美元贬值。但他同时注意到美元政策是财政部的职责范围,而且鉴于美国对外贸易占GDP的比例不是很高,美元贬值不能有效地解除通货紧缩压力。Bernanke先生提出的第三个方案更为极端,即联邦政府推行减税政策,以刺激经济,同时,联储购买联邦政府发行的债券,所筹集资金用来弥补减税造成的亏空。这一方案的实质是中央银行开动印钞机,发票子。 上述政策建议出于联储高层口里,多少有些让人震惊。在过去20年里,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一直把防止与治理通货膨胀当作自己最重要的职责之一,货币主义成为了它们的基本理论信条。中央银行通过调节货币供应量与利率水平,把物价控制在认可的范围之内。但到了现在,世界经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短期利率处于历史低位,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失去了正常的渠道,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表现了应有的胆量与勇气,探索非正统的政策工具,驶向了这段没有航标的里程。 日本银行已经率先这样做了。为了刺激经济,维持银行体系的流动性,日本银行从2000年3月开始在市场上大量买进政府债券,并于2002年11月20日决定把其银行体系往来账户余额的上限提高到20万亿日元(相当于1200亿美元),这意味着每月需要在市场上买入1.2-1.5万亿日元的债券,等于日本政府净融资额的三分之一。日本银行的主要目标是尽可能地把长短期利率控制在历史最低位上,由此减轻私人借款人及日本政府的融资成本(尽管日本政府债务余额达到了其GDP的140%,而其30年债券的收益率只有2%左右)。此外,日本银行在9月18日宣布:它准备从商业银行手中购买它们所持有的股票,并于12月初付诸实施,以此帮助商业银行清理包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11月份的日本年度报告中肯定了上述做法,并督促日本银行“在没有标尺的地方坚定地走下去”。 日本国内现在正酝酿着一个更具争议的货币政策——要求日本银行明确确定一个通货膨胀目标,比如说是3%,然后想方设法达到它。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进一步增发货币,扩大货币供应量,同时引导公众及企业的价格预期,以此解决通货紧缩问题。对于盯住具体通货膨胀率的货币目标,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也有这样做的,如英格兰银行,但它们的出发点是把通货膨胀率控制在既定目标之内,而不是像日本银行那样,设法把负通货膨胀率抬升到既定的目标。 笔者认为,国外中央银行的做法对我们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尽管我国经济增长保持着很高的水平,但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如通货紧缩压力、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财政可持续性等不容回避。回顾1998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笔者认为中央银行能够而且应该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 为此,笔者提出一项具体的政策建议:建议中央银行向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发放再贷款,用于收购四大国有独资银行遗留的各类政策性贷款。理由是:资产管理公司在1999年收购近1.4万亿元不良贷款之后,并没有完全解除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包袱,不良贷款率仍然高于国际水平,绝对额过大,无法自我消化。这些不良贷款中的很大部分仍然是《商业银行法》颁布之前形成的,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特征,如果不能较为彻底地剥离出去,则难以分清银行管理层的责任,不能充分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鉴于国有银行在银行体系中的地位与国有独资背景,这些不良贷款被看作是中央财政的隐性负债,迟早要由国家解决。实事求是地讲,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中央财政很难有力量解决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包袱问题——注资或者为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等做法,均超出中央财力。鉴于此,人民银行应该模仿国外同行的做法,试探以非正统的方法来解决这个困扰多年的问题。笔者认为,只要遵循正常的法律程序,审慎地设计分步实施方案,确定合理的再贷款金额,这个建议是可以操作的:既能促使中国银行体系的健康发展,为可持续的经济增长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又不至于引发无法控制的通货膨胀。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为我们解决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问题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外部环境,贻误时机将非常可惜。 三、泡沫过后的美、德、日银行体系 在经历过这次巨大的泡沫之后,人们惊奇地发现,这次股市暴跌尚没有在美国引发金融危机——这与1929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美国大银行尽管伤痕累累,但它们的资本充足水平仍然很高,信用等级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仍然具备对外支付能力。与此相比较,德国等银行体系蕴含着巨大的系统性风险,日本银行体系则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它们可以形象地比喻为:一个不错,一个不怎么样,一个是一塌糊涂(The good,the bad and the ugly)。人们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 1、美国银行体系经受了考验。上面已经提到,美国股市崩溃所造成的财富损失是史无前例的。在1929年之后的两年里,美国股市市值损失额相当于GDP的60%,而在2000年3月之后的两年里,市值损失额相当于GDP的90%。但在近两年里,美国只有11家规模很小的银行倒闭,而在1989-1991年期间将近有500家银行倒闭,在30年代初期更有几千家银行倒闭。我们可以大胆地作出这样的判断:假如此次股票泡沫没有引发严重的经济危机,主要是因为稳健运转的银行体系为宏观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我们认为美国银行体系的稳健源于以下几个因素:第一,随着美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直接融资的比例大幅度上升,银行贷款的重要性下降。据统计,在美国整个金融资产中,商业银行(包括储蓄贷款协会)所占的比例:1912年为79.3%,1948年为68.2%,1980年为56.2%,1997年为46.9%。在90年代通讯、信息科技、媒体等如火如荼的时候,风险投资提供的资金融通从1995年的50亿美元上升到2000年的1450亿美元,上市(IPO)融资从1995年的303亿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604亿美元。高收益债券市场也为大量的新电信企业提供了几千亿美元的资金融通。当股市崩溃的时候,损失惨重者并不是银行,而是那些保险公司(尤其是人寿保险公司,它们的股票投资最高可达其资产总额的60%)、共同基金、退休基金以及数以千万计的个人投资者。 第二,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大大增强了美国银行体系的资本实力以及消化损失、抵御风险的能力。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统计,截止到2 002年9月底,美国最大的25家银行持股公司的资本总额为3807.3亿美元,准备金余额为408.35亿美元,而不良资产余额仅为408.35亿美元。这些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平均为8.7%,总资本充足率为12.24%,远远超过巴寒尔协议4%、8%的最低要求。巴塞尔协议的实质在于以银行资本金限制其资产的盲目扩张,同时鼓励银行采取积极的风险管理措施,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个目标已经达到了。 第三,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市场与金融创新的长足发展,美国银行业能够对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积极的管理,把不愿意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其他投资者。例如,据2002年1月31日英国《金融时报》消息,美国证券化资产(Assetbacked securities)、信贷衍生工具(credit derivatives)分别从1995年的3150亿美元、1756亿美元增加到了2001年的10480亿美元、15810亿美元。此外,美国银行业在风险管理技术上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与创新,能够对风险给予更加准确的甄别、量化与定价,风险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德国银行体系处境不妙。二战以来,在严厉监管体系下的德国银行体系一直享有稳健经营的美誉。但在近期宏观经济表现不佳、公司破产处于历史高位等外部环境下,德国银行业的经营业绩十分糟糕,裕宝银行(HVB)、商业银行、德勒斯顿银行等德国大银行均出现了巨额亏损。2002年9、10月间,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恐慌性地抛售银行股票,银行系统性风险一触即发。为什么会是这样?除了上述宏观原因之外,我们认为还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全能银行模式暴露出弱点。在德国,大银行与大企业之间交叉持股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一方面可能导致银行放宽授信标准,关系贷款增加,造成信贷损失;另一方面,随着所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下跌,巨额未实现损失削弱了银行的资本基础。例如,2002年9月,德国商业银行未实现损失高达19亿欧元。 第二,过于拥挤的银行导致过度的竞争,而不平等的竞争格局产生了非理性的授信行为。德国共有2700多家银行,每百万人口就有515个银行分支机构,远高于英国(250个)与法国(420个)的水平,银行服务供给过剩。不仅如此,在德国银行体系三分天下的格局中,由州政府拥有的公共银行以其信用等级高、融资成本低的优势,与商业银行竞争贷款机会,导致贷款利差的不断收窄。商业银行被迫应战,不得不以薄利多销的方式争揽业务,无法根据贷款的实际风险程度制定合理的价格,而一旦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商业银行发现大量的不良贷款冒了出来,而微弱的盈利水平制约了自己核销坏账的能力。 第三,德国银行业的经营效率有待改善。德国是世界上劳工成本最高的国家,严厉的法律限制了银行节约成本支出的回旋余地。例如,2001年,德意志银行的费用率(efficiency ratio)高达123.21%,高出花旗集团一倍(花旗集团的费用率为63.58%)。 3、总也走不出危机怪圈的日本银行业。20世纪80年代是日本银行业风光无限的年代,而随着泡沫的破灭,日本银行跌进了自己怎样也爬不出来的深渊。据估计,日本银行业累计核销不良贷款折合1300多亿美元,而现在不良贷款余额仍然高达47万亿日元(约4000亿美元),贷款核销的速度总也赶不上新冒出的不良贷款。2002年11月下旬,日本七大银行预计本年度亏损3050亿日元(约25亿美元)。在短期利率接近为零的市场环境下,日本银行业很难依靠自我盈利解决自己的问题。 不少人把日本经济没有尽头的萎靡不振归结于银行体系中介功能的丧失。在过去6年里,日本银行体系的贷款余额连续下跌,银行不愿意也没有能力承担任何信贷风险,大量的存款被投资到收益率极低的国债市场上,或者投资到国外金融市场上,银行难以很好地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尽管日本政府连续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国债余额达到了GDP的140%,日本经济仍然看不到什么起色。 4、两种银行经营模式孰优孰劣?美国、德国、日本三国银行体系的不同表现不禁使人联想到学术界关于两种银行经营模式的争论。第一种模式称作“保持一定距离的银行经营模式”(keep at arm's length),它在美、英等国家最为典型。在这种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之下,银行总是与客户之间保持“一臂”的距离——不远也不近。第二种称作“以关系为本的银行模式”(relationship banking),以日本最为代表,在亚洲广泛流行。在这种模式之下,银行强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同舟共济。 我们可以以一个例子来说明两种模式的差别:假如银行对一个老客户的贷款余额为1亿元,现在,客户遇到了经营上的困难,授信风险开始显现。按照第一种模式,英美银行一般会采取以下行动:立即停止新增授信,采取资产保全措施,尽可能降低已有授信的风险;这样做的理由是,既然风险已经出现,银行不能新增授信,银行应把最大的损失控制在1亿元之内。按照第二种模式,亚洲国家的银行一般不会马上采取过急行动,而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考虑新增授信,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样做的理由是:如果不新增贷款的话,原来的1亿元贷款可能成为损失。但问题是,如果不成功的话,其损失可能会超过1亿元。 经济学界关于两种银行经营模式的争论由来已久。鉴于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在二战之后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成就,很多人认为“以关系为本的银行经营模式”优于“与客户保持一定距离的经营模式”,因为前者能够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资金,而且,银行愿意继续向遇到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贷款。但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及日本银行体系积重难返的现实面前,很多人转变了看法,认为亚洲模式在经济快速平稳增长的宏观环境下能够很好地运转,而一旦经济放慢或者步履蹒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这是因为银行继续向本应断绝资金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其结果是新的巨额资金又跟着损失掉了,致使银行坏账长期无法得到解决,影响经济增长。 5、应该吸取的教训。通过对三国银行体系的分析,笔者提出两个个人观点:第一,如果按照上述两种银行经营模式的划分,我国明显属于关系型经营模式,强调与客户同舟共济,共同发展,授信行为不够严格,贷款定价也反映不了银行所承担的内在风险。鉴于日本及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我国银行界值得深刻反思,以免重蹈覆辙。第二,我国正处于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之中,而政策性银行依靠政府赋予的优势(以发债特权筹集长期低成本资金、财政补贴等),与商业银行竞争商业性业务,致使价格战愈演愈烈,贷款利差一再收窄,其损害力是巨大与深远的。对于我国的决策者来讲,重要的不是一味地强调利率市场化的紧迫性,而是为利率市场化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比如说,如何解决市场参与者的公平待遇问题。德国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四、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与价值观的复兴 传奇式的投资家巴菲特有一个有名的论断:“只有当潮水退下的时候,你才能够看到谁在光着身子游泳”。在股票泡沫过后,金融行业流下了很多鲜活的素材值得研究。我们发现:很多当时看来十分新颖的观点、商业模式也不过尔尔,而一度被认为迂腐的传统商业银行模式重新焕发出风采。还有,“新经济”时期那些不拘一格、敢打敢冲的“企业家”思维只是昙花一现,而真正具有持久魅力的仍然是守信、节俭、审慎决策、避免利益冲突等价值观。这对于日益开放的中国金融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相融合的模式遭遇挫折,传统商业银行模式焕发光彩。鉴于1929-1933年金融危机的沉重教训,美国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割了开来。这个法律的初衷是防止银行以低标准的授信条件争揽投资银行业务。60多年过后,这个法律在1999年被取消了,旅行家集团与花旗银行合并、大通银行收购J.P.摩根银行等,建立了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与保险公司为一体的金融集团,并在市场上取得了第一、第二的位置。崭新的经营模式在世纪之交成为国际银行业发展的主流。但好景不长,在股市崩溃之后,这一经营模式遭遇了沉重打击。安然、世通公司等倒闭案件不仅让大通摩根、花旗集团等承受了巨大的贷款损失,而且纷至沓来的种种指控、司法调查(如指控银行帮助公司客户隐瞒债务、虚增盈利;指使分析师发表过分乐观的股评 报告,以此争揽投行业务,误导投资者;等等)及几亿美元的罚金严重地损害了它们信誉,致使它们的股票价格暴跌。摩根大通的股价在2002年10月9日为15.45美元,只有其黄金时期的23.5%(2000年3月23日为65.67美元),花旗集团在7月24日的股价为22.83美元,相当于五年来最高点的40%(2000年8月28日为54.9美元)。近期两只股票仍然在低价位徘徊。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汇丰集团、美洲银行等银行的股票表现要好得多。2002年,汇丰控股的股票价格基本徘徊在7-8英镑之间,与1998年以来的平均水平相差不多,与最高价格(2001年1月24日为10.92英镑)差别不大。在美国三大银行中,美洲银行是股价唯一上涨的银行。它目前的股价为68美元左右,高于5年来平均水平,与最高价格(1998年7月14日为87.93美元)相差不多。 为什么会是这样?我们可以从四家银行的盈利构成中明显地发现各自经营模式的差异。不难发现,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为美洲银行、汇丰银行带来了稳定的盈利,而对于花旗银行来讲,尽管其消费银行业务十分成功,占据半壁江山,但却受到了投资银行业务的拖累,摩根大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可谓是一塌糊涂,全靠零售业务支撑局面。 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公布的数字,2002年第三季度,美国三大银行净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1)花旗集团:全球消费银行占净收益总额的59%,全球公司及投资银行占32%,全球投资管理占11%,自营投资业务占-3%,公司业务占1%; (2)摩根大通银行:投资银行为净收益总额的-79%,零售银行及中小客户金融服务占248%,资金与证券业务占65%,投资管理与私人银行占30%,风险投资业务占-87%,公司业务为-78%。 (3)美洲银行:零售及商业银行占净收益总额的71%,全球公司及投资银行占19%;其他公司业务占14%,资产管理业务占3%,股权投资业务占-7%。 另据Bloomberg的专题文章,汇丰控股2001年的盈利构成为:公司金融业务占净收益总额的38.4%,个人金融业务占33.4%,商业银行业务占22.7%,私人银行业务占3.9%,其他占1.6%。 我们认为,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增长,以个人为对象的按揭贷款、信用卡、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盈利前景。而且,从亚洲金融危机乃至近两年欧美国家的实际来看,个人信用远比企业信用具备更强的抵御经济周期负面影响的能力。现在,世界各国的大银行纷纷把业务发展的重点转向以个人为对象的金融服务上,并已经形成了一股潮流。 2、传统价值观重放光彩。商业银行已经存在了好几百年,经历过无数次的政治动荡、军事冲突与经济起伏。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审慎、节俭、足智多谋(prudence,thrift and ingenuity)成为商业银行家的座右铭。但曾几何时,这些价值观被当作迂腐过时的东西而加以摒弃,取而代之的是片面强调以因特网取代砖瓦式的传统银行网络,突出能人(所谓能够争揽大笔业务的deal-maker)的作用而忽视普通岗位的默默奉献,刻意追求别出心裁而忽视整个组织的目标,等等。人们在经历了股市泡沫的洗礼之后,恍然发现传统价值观的持久魅力,国际银行界出现了返璞归真的趋势。 我们以瑞典最大的银行——SEB经营战略的转变为例:这家银行曾经追捧过网上银行,并因此而大力裁减分支机构;随后又展开收购活动,力求把业务范围扩展到整个北欧乃至欧洲地区。随着股市的上涨,它又把注意力放在了资产管理与收费业务上。经过接连不很成功的尝试之后,这家银行现在提出了颇受投资者欢迎的3C战略——Customer satisfaction、Cross-serving及Cost-efficiency,也就是说,最大程度地让客户满意;利用银行网络推销各类金融产品;努力控制成本,提高收益水平。 对于21世纪之初的金融泡沫,现在还不是盖棺定论的时候。我们不想充当先知先觉、或者马后炮式地指出事情本应如此或者本不应如此,我们也不敢推测更为悲观的世界经济与更加动荡的股票市场还在前头。但当我们回顾过去的时候,总是有历史在不断地自我重复的感觉。鉴于此,世界各国的决策者们应该保持高度的警觉,以果敢的政策措施,防止经济大衰退的出现,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这样一来,后人在研究这次泡沫破灭的后果时,将会发现与众不同之处。 金融经济论文:经济全球化与我国金融法制新理念 内容提要: 经济全球化为各国带来利益和风险,使国际经济活动内容日益丰富,对于国际金融体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全球化实际上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社会认识到各国自身金融体系的坚固性对世界金融稳定的影响,以及金融管制全球化协调与合作观念的重要性。全球化的金融市场要求规范完整的金融体系。确立适应我国根本经济利益的金融法制新理念,并依此建立健全金融法制,是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前提和必要措施。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金融法制;法律 所谓经济全球化是表明商品、服务、生产要素与信息的跨国流动,并在全球范围内改变资源配置,各国经济相互依赖日益加深的经济规模与形式。综观经济全球化的形成与发展, 深刻原因主要出于: 一,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科技推动经济,拓展了国际分工,扩大了国际市场范围,形成了跨国的生产与经营格局,这要求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跟进,保障大范围的跨国经济活动高速高效发展。这得益于信息技术降低了国际经济交流成本,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国际经济关系变革的要求。独立后的发展中国家中,一些外向型新兴工业化经济类型国家和地区,取得了经济实效,使多数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实行贸易、投资、金融等改革,并获得很大成就,无论从自身利益考虑,还是从打破贸易壁垒、投资垄断的要求出发,发展中国家为经济全球化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而发达国家一旦推行其自由化的经济策略,也指望在国际市场中获取更多的份额,打开关税壁垒等阻碍,推动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自由化。 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经济市场化,它对各国最明显的影响是: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的配置,全球资源和市场总体化可使一国经济发展在目前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摆脱资源、市场的束缚,尽量实现以有利条件生产并有利市场销售的经济良性循环。应该看到,经济全球化可能产生国际分工利益,也带来空前的竞争和风险,同时由于经济全球化试图弱化各国国家主权,国内经济会受到国际经济波动影响,国内产业和市场会受到冲击并可能产生金融风险甚至危机。尤其是目前国际金融资本体系的风险管理能力与国际金融市场变革有很大距离,增加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金融危机说明了这一点。 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对国际金融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使金融全球化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2000年举行的21世纪论坛上表示:金融全球化是世界各国或地区的金融活动趋向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突出表现为国际资本的大规模流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按同一规则运作及国际市场蓬勃发展。金融全球化以贸易自由化和生产国际化为基本前提,同时又对世界经济发展起推动作用。 金融全球化目前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四点:一是国际资本规模不断扩大。1996年始,国际金融出现兼并潮,加拿大皇家银行与蒙特利尔银行合并,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日本东京银行与三菱银行合并、德意志银行收购美国第八大银行信孚银行等等,这种并购行为使金融机构的业务规模空间增大。国际资本规模扩大化不仅表现在金融业务空间,而且表现为资本流动规模扩大。据统计,未来的工业化国家各种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将高速增长,至 2000年达到 13 7万亿美元,如此巨额资金会在全球范围内寻求高回报。 二是金融业务从传统方式向多元方式转变。如银行不仅提供各类存贷服务,还提供各种证券买卖、信托、保险等服务。如美国一向是“分业经营”,但近年开始走向混业经营的道路,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为“花旗集团”后,经营范围跨越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基金等业务。1999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金融现代化服务方案》,分业的时代到此终结。 三是电子化打破了金融交易的地域限制。计算机、现代通讯、网络等技术的普遍应用,使金融市场融合性大大加强,而金融电子化,如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电子资金转帐等,已涵括了金融业务的各个环节,市场一体化得以实现。数字金融利用网络展开后,金融机构的地域限制被打破,市场准入的界线变得十分模糊。 四是金融监督的国际合作水平有所提高。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使一些国家、地区开放了金融服务领域, WTO全球金融服务协议强调了金融市场准入和最惠国待遇,使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更重要的是这种金融全球化使许多国家认识到各国自身金融体系的坚固性对世界金融稳定和全球绿济的影响, 20世纪 90年代后期国际社会尤为重视各国金融系统的安全,如 1996年经济七国集体里昂会议呼吁加强金融监管, 1997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等。导致金融全球化的金融技术因素产生于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科技发展创造了新的金融产品,或是拓展了原有金融产品的特性,二是规避金融管制求得利益的无限延伸,三是金融的自由化运动。现在的欧元、全球债券、各种货币衍生物、利率股票衍生物,都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而金融自由化促使发达国家金融管制放松、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全球化的趋势导致国际金融的管理规范理念发生了变化,这主要表现为: l.放松管制的变化。放松管制是国际金融法律规范方式的总体趋势,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际金融市场的管理形式出现了很大的变革,如在证券市场,由于电子化的证券交易、清算、监管方式成为国际证券市场的基本模式,许多国家对其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等做了修订,对证券商的业务经营与竞争方式予以适当放松,并强调保护投资人的权益。 放松管制虽然是主流,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加快,国际金融市场法律规范除了鼓励创新理念之外,开始强调对金融业的管制观念,各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日益加强。仍以证券业为例,美英等国对证券市场的管制有所增强,英国 1997年布莱尔政府通过市场管制促成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场地交易方式改为全电子监管方式,并且许多国家都纷纷效仿,尽管管制方式各有不同。香港政府 1998年对股市的干预,日本政府对着名商业银行的注资,都得到国际社会认可。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规范金融市场基本上都是先以几十年时间建设其法律基础和法律体系,以后才逐步依法有规则地放松管制。 2.混业经营的变化。在全球化条件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混业经营非常明显。如美国长期坚持分业经营, 20世纪90年代后发生了改变,《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案》经国会通过后,美国开始以金融混业经营取代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督的方式。混业经营也使金融形式多样化,如保险基金入市,证券商进入银行的同业拆借市场融资等等。由于国际 金融市场混业经营,可以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分散一定风险,并贯通监管机制,所以,不仅原来奉行金融混业经营的国家,如德国,仍然发展和完善混业经营,而且分业经营的国家也开始动摇分业的基础。 这种经营方式改变了原有的金融法律关系,并使得金融关系已不再是只体现个别国家或地区的利益了,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在证券市场融资,或者一国的证券公司参股另国证券公司。金融市场的跨国、跨地区交易导致了国家地区间、市场间的依赖和互动,法律规范的思路已经不是各国自行制定金融法规保障和规范金融混业经营的单一问题,而是加全球协调、建立国际合作的有效调整规范体系。 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混业经营(包括它们的隔业兼并后形成的金融集团),直接促进了金融衍生物的广泛应用。但实际上金融的风险会明显扩大,各国、各地区的金融监管无法突破区域性限制,分散了金融市场监管的权力,使区域性或全球性金融风险监督失控。事实证明了这一点。能否再建立类似世界贸易组织那样的权威组织机构,实现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包括巴塞尔委员会监管,对国际金融市场有着重要影响。 如上所述。金融国际化的趋势使得国际金融法律规范方式出现了创新和变化。我国的金融市场要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树立起与国际金融法律规范方式变化相适应的金融法制新理念,并依此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法制机制,对此,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l.正确运用管制政策。应当结合改革的实践把握我国的金融法律规范环境。发达国家用相当长时间构造了宏观的法律框架,然后逐步依法实施放松管制,并适应国际金融法律规范方式的创新。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虽然金融业对外开放,但金融体制和金融制度变化不应盲目顺从自由化,也不应尾随金融市场开放时间表。 2.完善金融立法,这可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创立整体法律框架,确立一系列金融主体法律,利用国际条约保护我国金融业(如WTO中幼稚产业保护条款),参照国际惯例,制定《外资银行法》、《合资银行法》、《信托法》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金融市场准入、资产实力、资本金标准、业务范围、信息等具体内容,使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依托于稳定、全面的法律基础。 二是逐步依法放松管制。如在证券市场放宽准入条件,至少要体现证券法制的特殊性,对于管制方式的定位应当强调无所有制无行业歧视原则的市场准入,降低创业板上市门坎,准确确定证券的调查权、处罚权(证监会担当)。我国证券市场强调保护投资人权益,同时其基本目标之一是为国有企业融资,在这种前提下,对法律的要求是特殊的,就管制证券市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运作受国务院领导,其成立时就是事业单位,现在脱离了地方政府领导,可说是适应了金融全球化以及金融制度创新的需要。 3.适应行政干预与司法管制逐步分离的国际金融管理理念,证监委的法律地位应当加以调整。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不高,如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和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监督几乎无法实现,由于并不存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客观上无法制止外资银行的违规操作或不规范经营。因此,应当认为我国目前金融法制要解决的还不是尽快与国际接轨、快速放松的题,而是尽可能利用有效的时间构建自己的法律规范体制,形成自己的管制模式和规模,并逐渐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法律创新理念,正切入国际金融机制的循环。 4适应国际金融市场变化。我国金融现实的制度与金融创新己打破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与监管的模式,我国目前也允许证券商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融资、允许光大银行入主万国证券公司,进军保险业,建立了光大金融集团,允许国有银行间接进入企业,信达、华融、长城等资产经营公司参与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允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允许银行参与证券业直接合作(中国工商银行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999年 12月约定进行业务的全面合作)。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银行、证券、保险混业经营,对于金融创新、资本有效配置和经济增长都有推动力,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金融经营风险也会扩张,包括制度的风险, 1993年巴林银行倒闭就是在监管和运作都有明确规范的证券市场范围内发生的。所以,混业经营的直接表现应当是跨国运作的速度加快及跨国运作的规模扩大。随着跨国运作的法律规范形式的变化,应根据新形势改进监督能力和措施,建立稳健的金融结构和金融政策以及坚定的金融体系,勇敢面对跨国金融运作行为,并重点突出监督和管理。 2000年9月我国中央银行、证监委、保监委决定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可说是我国金融监管走向统一协调的关键举措。 5.规则必须统一化。统一化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针对行业的合营、管制方式应当统一,我国的管制机构、风险防范机制等都应协调一致。二是未来国际金融的合作趋势使各国金融政策协调,那时如果没有一个涵盖国际金融市场法律规范的组织形式,在单个金融市场中还可能发生巴林银行问题。 我国应当尽快运用金融立法加快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促进国内金融制度有机体制形成,统一规划金融市场业务的创新和国际化,以统一、平稳的立法理念指导金融法制建设。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 随着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日趋向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倾斜,金融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将大幅上升,未来服务贸易的竞争将主要集中于金融服务贸易。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也经历了迅猛的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77.4亿美元,10年来增长了近7.7倍。 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在理论上和实证上都有一定的进展,但大多数研究和文献都集中于金融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单向影响的分析,忽略了经济增长对于金融服务贸易的反向作用。然而,经济增长与金融服务贸易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的影响机制。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主要采用基于 VAR 模型的分析方法,利用 1997-2012年期间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和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等统计指标来考察我国经济增长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在之间的双向动态关系。 一、文献综述 国外较早开始研究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增长影响问题。Francois与Schuknecht(1999)等人评估了各国经济增长与服务部门自由化间的联系,证实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Mattoo、Rathindran与Subramanian(2001)的研究显示服务部门开放影响长期增长绩效,并且金融服务部门要强于基础电信部门。Eschenbach与Hoekman(2005)发现金融服务等部门的改革与服务业FDI流入呈显着正相关。Khoury与Savvides(2006)的研究表明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度上升对高收入国家的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对低收入国家没有明显作用。该研究意味着服务部门开放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依赖于经济发展水平。 最近几年关于金融服务贸易促进经济增长的问题逐渐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刘辉煌(2001)分析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整个世界经济和各国经济的发展产生的双面影响。詹艺丹(2007)认为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是通过提高金融体系效率来推动经济增长,发展中国家要抱着谨慎态度选择恰当模式、步骤与时机来实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阮明烽、沈颖(2011)发现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发展以及经济增长之间均呈显着的正相关关系。崔艳娟、赵琛、徐晓飞(2013)主要研究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发现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对经济增长具有正相关效应。 二、实证分析 1.数据选取与变量定义 本文在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参照同类文献模型的可行性,并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和经济意义,以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来度量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以国内生产总值来度量经济增长,直接建立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模型。令 GDP、EXPORT、IMPORT分别代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和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选取1997-2012年的数据作为样本数据。数据来源于联合国服务贸易数据库、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和世界银行WDI数据库。为消除汇率和通胀因素的影响,以上数据均折算成美元。笔者在分析时均采用各变量的对数值,记为[lngdp]、[lnexport]、[lnimport],上述变量的一阶差分用[dlngdp]、[dlnexport]、[dlnimport]来表示。 2.单位根检验 由于大多数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此时对这些数据进行回归,尽管有较高的回归系数,其结果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被称为虚假回归或者伪回归。针对这一问题,本文采用单位根检验来说明数据的平稳性,采用ADF检验法,模型的所有变量都通过了单位根检验。在选择了最佳的检验形式和滞后期进行检验后,结果显示[lngdp]、[lnexport]、[lnimport]在0.01的显着水平下是非平稳的,而[dlngdp]、[dlnexport]、[dlnimport]在0.01的显着水平下是平稳的。故该时间序列在1%的显着水平下均为一阶单整过程,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协整检验。 3.协整检验 一些时间序列虽然自身非平稳,但是其某种线性组合是平稳的,这个线性组合反映了变量之间长期稳定的比例关系,称为协整关系。协整检验就是用来说明变量之间是否在一种长期的均衡关系。各变量虽然具有各自的长期波动规律,但如果它们是协整的,则它们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比例关系。通过Johansen协整检验法对各变量之间进行协整回归可知,GDP与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金融服务贸易进口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方程的残差序列存在一阶自相关,需对残差进行序列平稳性检验。协整方程残差的ADF结果显示,残差为平稳序列,证明经济增长与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之间存在稳定的均衡关系。 4.VAR模型及方差分解 为了反映各个变量的单位变化通过其内在联系对整个系统产生的扰动以及各变量对这些扰动的综合反映,需要构建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把系统中每一个内生变量作为系统中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值的函数来构造模型,对[lngdp]、[lnexport]、[lnimport]之间的系统关系作进一步分析,找出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金融服务贸易进口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长期动态关系。 ⑴模型的构建。向量自回归[VARp]的一般表达式为: [yt=A1yt-1+...+Apyt-p+Bxt+εt t=1,2,...,T] (1) 式(1)中[yt]是[k]维内生变量向量;[xt]是[d]维外生变量向量;[A1...Ap]和[B]是待估计的系数矩阵;[εt]是随机扰动项,同期之间可以相关,但不能有自相关,也不能与模型右边的变量相关。 ⑵确定滞后阶数。本文根据LR检验统计量、最终预测误差(FPE)、AIC信息准则、SC信息准则和HQ信息准则的结果确定模型的阶数,有超过一半的准则选出来的滞后阶数为3阶,因此可以将模型设定为[VAR3]。对模型进行稳定性检验可知各特征方程无特征根在单位圆外,模型较稳定,整体拟合度较高,各扰动项也不与自己的滞后值相关。 ⑶方差分解。利用VAR模型进行方差分解,将系统中每个内生变量的波动按其成因分解为与各方程新息相关联的m个组成部分,从而了解新息对模型内生变量的相对重要性,即考察变量间相互影响的重要程度。结果显示: ①我国 GDP 在第1期只受其自身波动的影响,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即对预测误差的贡献度)在第2期才显现出来,并且冲击影响的强度很小,进口和出口分别为2.191%和0.756%,累计仅为2.947%。随后,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对GDP 的影响逐渐增强,在第10期达到最大,其中金融服务贸易进口的预测方差分解值为 46.517%,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预测方差分解值为26.635% , 二者之和为73.152%。从第4期开始直至末期,这种贡献趋于稳定并一直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由此可知,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增长有很大程度的促进作用,金融服务贸易进 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要大于出口的促进作用。 ②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预测方差受其自身的影响最大,其中第1期95.697%的冲击由其自身引起,直到第10期预测方差分解值也达到了50%以上。金融服务贸易进口对出口的预测方差影响相对比较小,而国内生产总值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在第6期之前一直维持比较低的水平,从第 6 期之后其影响逐渐上升,到第10期达到33.258%,可见经济增长对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促进作用具有一定的滞后期。 ③金融服务贸易进口起初受到其自身和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最大,分别为58.467%和 38.812%。随后两者的影响都有所衰减,其中金融服务贸易进口对其自身的影响从期初的 58.467%减至期末的39.603%,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对进口的影响也从期初的38.812%减至期末的24.784%。国内生产总值对金融服务贸易进口的影响在初始阶段很小,只有2.721%,,此后呈现逐渐上升的态势,到期末时增加为35.613%。与金融服务贸易进口相似,说明经济增长对金融服务贸易进口的促进作用也有一定的滞后期。 三、结论 本文利用我国1997 年到2012年的年度时间序列数据,运用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并基于VAR模型的方差分解法,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了动态考察。结果表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解释经济增长预测方差起着重要作用,其中金融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更加明显,而经济增长对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预测方差的贡献度则相对较小,且具有一定滞后期。一方面,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进口和出口均会促进经济的增长,但二者促进作用的程度不同。金融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要大于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的促进作用,这可能是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机制并未充分发挥出来。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将通过经济规模的扩大、产业结构的升级、科技水平的提高来推动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但这一机制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效应,即经济增长对于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反馈效应需要一定时间。 研究表明,在新一轮经济和金融全球化中,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加强。因此,我国应通过积极调整服务贸易政策和完善金融体制来推动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而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又将通过竞争压力、技术转移、制度创新、吸引外资和产业竞争力等来推动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国需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吸收科技进步成果,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建立二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反馈机制,以充分发挥经济增长对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 金融经济论文:对于金融时代下经济管控的思考 企业经济管理观念的创新企业经济管理观念对一个企业的管理及发展来说极为重要,尤其是在后金融时代下,更新企业管理者的经济管理观念、更新企业员工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氛围。在更新经济管理观念的过程中要适时地引入危机管理意识、战略意识等,促使企业管理者在制定企业经济管理目标及方针时能够站在全局的高度对企业的发展动向进行把握。企业经营策略的创新企业创新经营策略是企业经济管理创新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改变传统的企业组织结构、改变传统的经营观念,创新建立虚拟化、柔性化的企业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企业新型的经营组织结构。创新企业企业经营策略主要包括创新企业联盟、创新企业品牌。 创新企业经营联盟是本企业与其他相关企业在生产、销售、技术等多方位的联合,从而建立起一个固定性的企业经营联盟。创新企业品牌则是指企业通过改变传统的代人加工的低水平生产方式,创新建立属于企业自己的品牌,以此来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帮助企业产品赢得附加值,赢得市场。创新企业经营策略是一种有效地赢得市场、增加利润的方法,它可以较大幅度地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并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手段的信息化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电子信息化,对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企业来说,只有通过现代网络信息化的财务管理方法取代传统的桌面式财务管理方法才能进一步加强企业发展的信息化。采用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及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可以突破时间、空间限制,顺利完成远程处理工作,比如远程查账、远程报表、远程审计以及远程报账等,同时也可以强化企业管理层对其下属各机构进行实时的财务监控。企业通过先进的通讯技术可以实现网络财务的远程处理及协同业务,这促使了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转变。同时,企业内部建立专用财务管理数据库,一方面财务管理数据库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做出决策。另一方面财务管理数据库远离认为因素干扰,保证了财务管理的严密性,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财务管理随意性。上述先进的财务管理手段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智能化财务管理。 增加企业员工的稳定性,加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可,这样有助于企业创新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假设员工对企业产品、文化都不予以认同,这很容易造成企业员工团结力降低,容易造成企业人力资源的浪费,这样长久下去极易出现企业员工离职的现象,因此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及培训以此来增加员工对企业文化认同感,并使员工意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企业生产活动的创新企业生产活动是企业生存发展下去的重中之重,要实现企业经济管理创新,就必须对企业生产过程实施创新,其中包括企业生产流程创新和企业采购活动的创新。下面探讨一下企业生产流程的创新。企业生产流程的创新。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不可知的因素,而这些因素会导致企业生产之初制订的生产计划和目标发生改变,这时企业应通过评审来确定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因不可预知因素带来的生产计划和目标的改变。对企业内部经济管理体系中的生产过程、结果、测量及内部审核进行全程的监测,并对其中出现的问题、现象进行记录和评审,通过这种方法保证企业经济目标的实现。 金融经济论文:分析金融发展与地方经济 模型、变量与数据 为了检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环境下政府能力和金融发展之家的关系,变量的定义和与测定现有的研究中,一般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额或者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额来测度经济增长状况,但是单纯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额难以反映区域内生产效率的增长情况,因此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额来测度生产效率的更为合适,为了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用1978年作为基年的CPI数值进行调整,模型中用本年的GDP对数减去上年的GDP对数进行测量。区域金融发展指数的测度指标主要参考戈德史密斯提出的金融相关率测度方法,用各地区本年度的存贷款总量与本地区当年的GDP的比值加以衡量,政府干预经济能力的指数测定用各个地区当年的财政支出水平与当年的GDP的比值加以衡量。对于控制变量的选取主要参考柯布-道格拉斯生产方程,在人力资本总量和资本投入增加总量上进行测度。因为各个地区的人口具有流动性,特别是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所以用各个地区的教育投入来指代人力资本的增加额更为合适。另外在控制变量中还要加上区域劳动力人口的变动情况。在外部资本流入上,因为缺少各个地区利用国内外部资金的数据,因此只能用各个地区历年实际利用外资情况加以计量。数据来源本文重点考察区域金融因素和政府因素在不同区域发展阶段和不同类型经济体中所起作用,因此选择河南省18个直辖市的面板数据作为分析样本,考虑到区域经济的组团式发展,以2004-2010年数据作为时间节点。因为不同时间段的样本数据采集中存在着单位的不一致,所以本文统一了不同年度数据的单位值。外资投入以美元计价,为了能在分析中与人民币的计价方式一致,用各个年度美元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对外资投入量值进行换算。并且按照价格指数对历年的数据进行了换算,以保证比较的真实性。 实证结果与分析 随机效应估计是假设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效应不随个体和时间变化,无法观测到的地区效应构成的残差随机分布,与解释变量严格不相关,因此将模型看成有随机截距项的回归方程,使用广义最小二乘法解决误差项中的序列相关问题。是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则依赖hausman检验统计,如果统计结果在10%的置信水平下显着,则选择固定效应模型,否则选择随机效应模型。为了减少变量的内生性导致的估计误差,需要选取若干工具变量来减少随机扰动项和解释变量的相关性,所以采用的估计方法为两阶段最小二乘法(TSLS)。为了预防模型中可能存在异方差,需要用面板数据的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估计结果显示,添加工具变量后的估计结果与未添加工具变量之前估计结果差别不大,表明原估计结果较为稳健。通过对估计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根据方程1的估计结果表明,区域金融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短期推动作用为负值,长期作用可能为正值。这说明目前区域金融对经济的推动力作用不显着,也可以认为区域金融的发展不仅没有推动地方经济的增长,并且还引起了资金的外流,这与地方推动区域金融深化的目标背道而驰。金融发展和地方能力的交叉项指标为正值,但是估计的回归系数很小,这表明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但是这种影响力对区域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非常微弱。在控制变量中,虽然所有的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都显着,但是还是可以看出,劳动力变量对经济增长的推动更为重要,这也反映了区域经济增长还是依靠生产要素投入的粗放生产特征。在截距项中可以看出,中原城市群城市中,除了济源和开封,其余的截距项都为正值,表明此经济区的大部分城市区域金融的发展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增长,而且效果较为显着。豫北经济区城市中,截距项也为正值,但是回归系数较小,说明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不强。豫西和豫西南经济区中,三门峡的截距项为正值,但是南阳为负值,说明此经济区的内部差异较大,区域内部城市的经济联系不强。但是黄淮经济区的所有城市截距项均为负值,而且效果较为显着,说明此区域金融的发展不仅没有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而且造成了区域资金的流出,抑制了区域经济增长。(2)根据方程2的估计结果表明,总体上地方政府对区域经济的控制力增强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明显,回归的结果结果既不显着,回归系数的量值也很小,这说明区域经济增长总体上还是市场经济作用的结果,强势政府对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有限。但是政府能力和金融发展的交叉项为负值,而且检验结果显着,这表明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还是施加了一定的控制,而且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控制变量回归参数与方程1的结果相差不大,进一步表明区域经济增长的粗放性质和有限开放的特征。截距项中,中原城市群城市中,除了济源和开封,其余城市的截距项都为正值,而且系数较大,表明政府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力较强,而且政府掌控区域经济资源的能力也较强。豫北经济区所有城市的截距项都为正值,但是数值较小,表明政府在区域经济增长中所起作用较弱。豫西和豫西南经济区中两个城市的截距项差异较大,表明此经济区个体差异较大,内部联系不强。黄淮经济区中所有城市的截距项都为负值,说明此区域政府过于强势抑制了经济增长的动力。(3)根据方程3的回归结果表明,短期内金融发展水平和政府控制经济的能力都不能显着的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不仅如此,还有可能会抑制经济增长的潜力,这说明区域经济的增长会受到区域金融发展和政府干预经济能力的共同影响,结合方程1和方程2的回归结果,可以表明政府对区域金融的发展具有显着的影响,同时区域金融的发展对政府能力也有显着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是负面的。 结论与政策建议 如果要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不同的发展阶段应当采用不同的措施。(1)在地方经济发展滞后的阶段,盲目的推动地方金融水平的发展,不仅不能提高地方的经济增长,而且可能会引起区域资金的外流,因此经济发展落后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决定自己的金融发展政策,重点是提高本地区投融资水平,畅通本地区的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环境,而不是追求本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指标,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推动本地区的金融深化水平。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应当继续深化,因为区域经济的增长更多的依靠区域金融产品数量的增长。(2)政府干预经济的能力也要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经济发展滞后阶段,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将会影响经济的增长,此时的经济发展更对的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但随着经济的增长,地方政府应当逐渐提升自身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将会起到更大的作用。(3)应当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特别是对区域性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控制的融资平台严格控制,杜绝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政策的干预,同时也要控制区域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的胁迫和绑架。在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同方面,金融机构和政府起着不同作用,提供不同的产品,才能更好的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4)区域经济的增长要更多的依靠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及技术水平的提升,继续扩大外部资金的引入并由此形成技术的溢出,提升区域自身的技术创新水平。继续加大区域的教育投入,提高区域的人力资本水平,特别要注意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特点实施不同的教育投入方式。 金融经济论文:分析金融业与海洋经济发展措施 《金融规划》中“双中心”的打造,发挥金融资源集聚功能,侧重于资金的来源层面,而《海洋经济规划》预示着海洋经济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解决了资金的去向问题。两者合力对接,就是要构筑浙江大量资本,尤其是民间资金向海洋经济倾斜的渠道和路径。这种发展的举措上的交点为浙江金融业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切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浙江金融发展与海洋经济发展的时间相一致“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有望突破1万美元大关。届时,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将迎来全面转型和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金融规划》明确指出,其规划的时间范围是“十二五”期间,其总体目标、具体目标的节点都在“十二五”末,战略任务的时间范围也定格于“十二五”期间。而《海洋经济规划》指出,“规划期为2011—2020年,重点为“十二五”时期”,具体表现为在发展目标层面,重点规划的是到2015年主要发展目标,包括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港航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显着、海洋科教文化全国领先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等方面,涉及到具体量化指标多达11个,而2020年的量化指标仅为3个。 由此可见,两个规划总体上在时间维度是衔接一致的,而这一时间又与浙江经济总体上转型的关键时期相一致。这种时间上的一致性为浙江地方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在政策支持和引导以及金融业总量调控和结构优化在动态最优和统筹管理上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浙江金融发展与海洋经济发展的空间有叠合《金融规划》明确指出战略重点是“两个中心,三极空间,六大平台”,其中“三极空间”具体是指构建起以杭州、宁波、温州三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为增长极,打造台州、绍兴、嘉兴和义乌等若干金融特色城市为亮点,重点培育一批金融创新示范县(区)为支撑,推进其他地区加快发展的浙江省多层次金融空间布局。《海洋经济规划》明确指出要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格局。即要加快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的核心区建设,尽快提升环杭州湾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北翼和以温州、台州沿海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南翼的两翼发展水平,并做强杭州、宁波、温州这三大沿海都市圈。同时还将在整合提升现有沿海和海岛产业园区基础上,重点建设杭州、宁波、嘉兴、绍兴、舟山、台州、温州等九大产业集聚区,并重点推进舟山本岛、岱山、泗礁、玉环、洞头、梅山等重要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杭州、宁波、温州作为“三极空间”或“三大沿海都市圈”完全一致,嘉兴、绍兴、台州作为重要城市在两个规划里也都被提及。除了内部区域叠合,两个规划还在接轨“长三角”等外部对接区域也有共同的触点。可见,两个规划在空间布局上有相当比例的重合交汇,这就为浙江金融业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在金融资源的空间集聚层面提供了平台和基础。3五大举措、三大保障:护航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定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约束下,资金总量的投入并不是越大越好,尤其是信贷规模总量的投入需要有一个统观全局的规划。为此,要统筹规划,合理调控社会融资规模总量,支持浙江海洋经济持续科学发展。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结构要优化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间接融资规模大、效益好,直接融资相对弱势;银行业发展强势,非银行业,尤其是小金融机构、类金融结构发展相对滞后。因此,抓住海洋经济发展的契机,切合海洋经济的特点,鼓励发展直接融资和非银行尤其是创新型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优化浙江金融业整体的结构。为此,要加强研究,区分海洋金融与大陆金融的差异性,利用发展海洋经济的契机,优化浙江金融结构,提升金融发展水平。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业务要创新在发达经济体,与海洋经济相关的金融业务十分广泛,因此需要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发展船舶融资、航运融资、物流金融、海上保险、航运保险与再保险、航运资金汇兑与结算等航运金融服务。为此,要大胆创新,尤其是要创新非银行业务,构建海洋金融、航运金融和与临港大工业配套的口岸金融服务等现代海洋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风险要监控海洋经济的发展具有投资规模较大、不确定性高的特点。一方面资金投入量十分巨大,对区域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伴随着金融创新,资金集聚和流动方式、渠道可能较以往有较大程度的差异,可能会在特定试点和局部区域集聚金融风险,这对浙江区域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要协调监管,建立政府监管当局、行业自律和内部风控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同时也要创新监管方式,及时预警金融风险。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资源要整合在经典的经济金融互动关系中,金融的发展有两种基本动力,一种是需求拉动,一种是供给推动。一方面海洋经济的发展显然对浙江地方金融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体现了需求拉动,另一方面,在发展海洋经济战略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了积极引导和推动的角色,在金融支持领域也积极推动。因此,地方金融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需要需求拉动和供给推动两种力量合力的合力推动。 为此,要整合金融资源,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同时也要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合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浙江金融业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体系金融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需要政策大力支持一是在宏观层面的统筹发展上需要政府协调兼顾,在保证资金支持的同时,也要防止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二是在总体的优惠政策的制定、实施层面,通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建设要有倾斜;三是在具体的业务层面加大支持力度,例如对设立海洋经济产业基金、政策性海洋保险等予以积极的财政税收支持。金融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需要体制不断创新一是要创新金融准入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上的作用,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准入的条件,引导民间资本支持海洋经济建设;二是创新金融业务监管体制,监管部门对于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业务要密切跟踪,同时也要借鉴西方发达经济体的监管经验,三是创新金融运行体制,尤其是现代金融在业务多元化、国际化的趋势下,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金融与海洋经济协调发展需要人才培养引进一是要建立立体化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包括高端人才,一般管理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大力开展系统性、国际化的金融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健全金融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创新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和模式,大力引进各类金融高端人才服务于浙江金融业;三是搭建金融人才合作交流平台,尤其是要与海洋经济和海洋金融高端的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交流,培养和引进既懂金融、又懂海洋经济的复合型人才。 金融经济论文:国际经济金融形势预测及影响 美国经济已开始复苏,欧元区和日本正走出衰退的泥沼,表明世界经济正步入缓慢增长的后危机时代。中国最新出现的贸易逆差可能成为常态,出口未来难成经济增长的引擎,元气恢复的外资银行加快拓展中国市场,中资银行在中间业务领域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美国经济将保持缓慢复苏。美国经济先行指标PMI(经理人采购指数)今年3月份达到了59.60,已连续8个月超过50这一指数经济收缩与扩张的分水岭,这预示着美国经济将持续复苏。另外,美国3月新增非农就业人数为18万人,表明美国失业率开始下降,这也为经济复苏提供了动力。但是,自金融危机以来,美国非农失业人数累计高达800万人,失业率创下近30年来新高(3月份仍高达9.7%),即使美国非农就业人数保持目前增长势头,失业率要恢复到危机前的自然失业率4.6%的水平,大概需要两年时间,因此,美国经济短期内不可能出现快速增长。另外,美国房地产市场仍然低迷,房贷断供率屡创新高,银行不良率仍在上升,今年银行破产数量已高达50家,信贷市场流动性并不充足。尽管去年第四季度GDP增长率达到5.6%,由于经济刺激政策的逐步退出,今年第一季度美国GDP增长率将回落至3%左右。 欧元区经济将走出衰退实现低速增长。欧元区经理人采购指数(PMI)已连续6个月超过50,且保持升势,预示着欧元区经济将由收缩转入扩张,预计今年第一季度欧元区经济增长率转正。由于欧元区国家众多,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国政府间财政状况差异较大,缺乏统一、强有力的经济刺激方案,各国救市政策的力度都不同程度受到《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赤字比例限制条款的约束,因此,欧元区经济复苏速度已落后于美国。欧元区的领头羊德国、法国经济已率先复苏,但高达10%的失业率成为欧元区复苏的最大障碍,预计今年欧元经济增长率为1%左右。 日本经济将走出衰退,实现小幅增长。尽管日本PMI指数已连续9个月超过50,但去年第四季度GDP增长率下滑仍超过4%,作为出口导向型国家,欧美经济的复苏和中国经济强劲增长有利于日本经济复苏,但日本失业率仍在高位震荡,因此,预计今年第一季度日本GDP将实现小幅增长,增长率约在0.7%。 国际金融形势研判 美国短期仍将保持0.25%的联邦基金利率不变,但中长期加息可能性上升。虽然美国GDP去年第四季度创下危机以来的新高,但由于庞大的经济刺激计划已逐步退出,失业率仍高出危机前5%,加之美国房地产仍陷低迷之中,因此,短期美联储将继续维持联邦基金利率在0.25%的低位。但其CPI已突破2%,且有上升之势,随着美国经济复苏基础的稳固,美联储中期有可能小幅加息以控制通胀。 欧元区与日本央行短期仍将维持低利率的货币政策。欧元区与日本经济复苏速度目前落后于美国,欧元区失业率高于美国,老龄化、高失业及高福利政策的结合,使欧元区经济落后国家财政进一步恶化,加之欧元区CPI较低,短期并无通胀之忧,因此,欧元区将维持1%的基准利率不变。日本央行预计在截至2010年3月的财年里,核心CPI下降1.3%,经济仍面临通货紧缩的风险,因而,日本央行将维持0.1%的基准利率不变。 希腊债务危机有惊无险,欧元面临成员国主权债务危机挑战。由于2001年希腊为达到预算赤字不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3%和负债率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的加入欧盟的标准,而运用高盛的“金融创新”,掩盖其部分债务。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希腊经济的冲击,加之国内财政收支的恶化,2009年10月初,希腊政府突然宣布2009年政府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预计将分别达到12.7%和11.3%,远超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上限。鉴于希腊政府财政状况显着恶化,全球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相继调低希腊的主权信用评级,希腊国际金融市场融资成本大幅上升,年初发放的10年期国债利率为6.25%,是德国同期国债利率的两倍,同时希腊债券CDS价格大幅飙升,希腊政府面临违约风险。根据欧盟和IMF的救助计划,欧盟在必要情况下拿出首笔300亿欧元,和IMF一道为希腊提供资金支持,因此,希腊主权债务危机目前得以缓解。但与希腊情形相似的还有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这些欧元区成员国面临的主权债务危机将使欧元面临空前挑战,欧元兑美元汇率下降风险加大。 花旗第一季度盈利44亿美元,美国银行业业绩有望改善。花旗最新财务报告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盈利44亿美元,扭转了上季度亏损76亿美元的颓势,盈利来自:证券投资业务盈利大增37亿美元,净信贷损失减少84亿美元和费用减少116亿美元。花旗作为美国金融巨头之一,其净信贷损失大幅减少16%表明美国实体经济开始复苏,由于金融市场反弹明显领先于实体经济,花旗重视证券投资的努力获得了回报。由于美国的大型银行基本实行综合化经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在道琼斯指数屡创新高和资本市场持续走强的背景下,其投资银行收入将大幅提升,房价的企稳止跌有利于美国银行业贷款损失的减少,因此,美国银行业第一季度整体盈利有望大幅上升,也将有利美国实体经济的持续复苏。 国际油价开始从高位回落,未来将在70美元?85美元之间震荡。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50%,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对中国油价产生直接影响。图显示,近一年来国际原油价格涨幅近1倍,原因之一是投资者对世界经济复苏的信心,最直接的原因是随着国际金融机构元气的恢复,国际原油期货市场做多力量的增强。最近在国际商品期货市场呼风唤雨的金融巨头高盛遭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控,国际油价应声重挫。未来制约国际油价的因素有:发达国家居高不下的失业率对原油需求形成了制约;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阴影使美元有升值趋势;世界经济缓慢复苏使国际原油需求增加有限;从技术形态看,国际油价处于一年来的高位,多头获利回吐使油价回调概率加大,但在每桶70美元处将受到有力支撑。 对中国的可能影响 人民币升值压力暂时缓解,人民币汇率争端隐患未除。尽管美国、欧盟、日本经济出现缓慢复苏,但失业率仍处历史较高水平,各国政府面临着来自工会的较大压力。出于政治考虑, 发达国家政府会一定程度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除反倾销和惩罚性关税外,压迫人民币升值是减少对中国进口的重要措施。目前美国出于对中国增持其国债的需要暂时与中国就汇率问题达成妥协,人民币汇率维持当前汇率不变。但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远未实现市场化,加之中国对出口企业实行出口退税(增值税)政策,这都为发达国家、甚至像巴西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指责人民币汇率和贸易政策提供了口实,只要政治需要,中国的对外贸易伙伴随时可能拿人民币汇率问题向中国施压。 中国对外贸易保持少量逆差可能成常态,短期出口难成经济增长引擎。今年3月中国贸易项出现72亿美元的贸易逆差,令市场感到意外和费解,因为在国际金融危机中贸易项保持顺差,而在国际市场复苏的背景下出现了逆差。但研究发现,中国3月出口环比增长18%,并未恶化,但进口环比增长37%,增幅远超过进口导致逆差的出现。因此中国贸易项出现逆差具有偶然性,可能是中国出于应对人民币升值压力做出的策略选择。中国目前持有高达2.4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而欧元面临着成员国主权债务危机的风险,欧元资产也面临较高风险,因此,中国外汇储备保值升值压力巨大,明智的选择是降低外汇储备,实行适度贸易逆差政策。在欧美经济缓慢增长的后危机时代,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可能再出现8%以上的增长,因此中国经济增长未来应更多依赖内需。 恢复元气的外资银行加快在中国市场的拓展,中资银行未来在中间业务领域面临更激烈的竞争。本轮金融危机使主要国际银行均遭受重创,但在“大到不能倒”的潜规则的保护下,花旗等金融巨头终于挺过了“严冬”,等来了经济复苏的“春天”。尽管英国《银行家》的全球银行1000强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已成为全球最赚钱的银行,但中国银行业过度依赖利息收入的业务结构暴露出其明显的顺周期性,正在进行房地产价格深度调整使中国银行业面临严峻的考验,在证券投资、投资理财等中间业务领域,中国与国际活跃银行存在较大的差距。最近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恒生银行在宁波、惠州、中山等东部沿海城市相继开业,它们在中间业务和零售高端客户业务方面将对中国银行业形成冲击。如何有效控制外资银行综合化经营蕴含的高风险,应对其日益紧迫的竞争威胁,对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都是个考验。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经济增长方式探索 在现在的全球化经济环境中,这种虚拟的经济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的核心内容,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实际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经济最早出现在七八十年代,主要是通过银行这个中介机构将人们手中闲置的钱收集起来借贷给其他人,然后收取利息。这种生息的方法就是我国早期的金融经济形式,采用的是间接融资,而人们手上的各种证券就是虚拟的资本。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开拓以及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在九十年代我国许多发达的城市开始建立证券交易所,将具有价值的证券市场化。而在证券市场中,有价证券相当于货币一样可以在证券市场中自有交换,并且按照一定的比例换取货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优化企业资源的配置,加快了资金周转的效率。 而在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随后加入到WTO等一系列的措施都促进了我国金融经济走向国际市场,同时虚拟资本的跨国交易也加快了我国经济与世界挂钩,扩大了我国资金流通的范围,进而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泉。近几年我国政府正在逐渐转变现有的经济结构,完善我国的经济体制,这一目的主要是根据现在的国际经济情况而制定的。现在的金融市场的国际化使得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复杂,各国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也在下降。所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逐渐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主要潮流之一,并且也在不同方面影响着各国的经济政策。 金融经济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对策 1998年以后,我国对金融经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通过中央领导逐渐转变金融市场的被动状况,以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国金融经济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1我国金融经济存在的问题 第一,银行业的呆坏账率一直居高不下。如果呆坏账率过高将对银行业的发展起着阻碍的作用,并且不利于资金链的流通,进而不利于创建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近几年政府为了降低银行业的呆坏账率,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加强了对贷款方的考察。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加大了贷款的难度,一方面给中小企业的发展设置了高门槛,另一方面造成了银行资金的闲置,降低了资金利用率。 第二,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结构不合理。随着我国的开放以及受入世后的相关国际政策的限制,许多外资金融机构瓜分了我国的金融市场,并且给本土的金融机构带来了不小的竞争力。为了抵御外资金融机构的冲击,我国银行业在业务选择上更加倾向于大型企业,从而收缩了对中小企业、农村、小城镇等的信贷业务。因而,从整体上而言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结构是不完善的,不能满足更多行业的需求。 第三,金融市场中的资金流动性下降。由于现在银行业业务对象的转变,现在的信贷年限更长,占用的信用资金更久,从而使得金融市场中的资金流动性下降。而资金的流动性下降将会对银行业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势必会影响到银行业未来发展方向问题等。 2加快金融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缓解通货紧缩,促进经济发展 世界金融危机至今还在影响着许多国家,并且也让这些国家开始反思自己的经济体制。我国也不例外,针对此次的金融危机,我国在经济体制上的漏洞开始显现出来,并且影响着许多其他行业的发展。 第一,加快金融业对外资银行的开放步伐。外资银行的引入可以加大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我国银行业在管理上的水平以及在相关策略上的选择。同时,通过引入外资银行,可以为我国的金融市场注入新鲜的血液,通过注资、并购、合资等途径丰富我国金融市场,降低呆坏账率等。 第二,为了降低中场信贷的流动性问题,应该通过相关的改革政策转换现有的资产证券。可以将这些有价证券通过金融市场转换为抵押的债券,通过证券交易将其转换为流动的资产。同时政府应该鼓励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从而能够将金融活动的范围扩大,加快整个社会金融资金的快速灵活周转。 第三,结合现在的信息技术,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在网络世界的作用。现在的互联网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并影响着人们现在的行为。所以,充分利用现在的信息技术,将银行业的发展与电子市场联系起来是未来金融界发展趋势之一,这也加快了货币的流通范围,开拓银行业务渠道,降低了银行所承担的风险。 小结 金融经济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通过对虚拟资金的控制来宏观掌握经济的发展方向,从而提高经济体制对风险的抵御能力。但是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所以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经济体制是现在我国政府应该积极面对的难题之一。本文就目前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状况,分析了现在的金融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有赖于社会各个行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因而金融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为了解和掌握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现状,探求改进和加强金融服务的途径,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对南阳市农村金融部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发现,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还遇到一些问题,影响了其效能的充分发挥,从而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在对此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对策建议。 一、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金融部门支持种养业成本高,自身收益小,农业银行正从这一领域退出,农民贷款难问题突出。农户种养业贷款一般来说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农户种养业贷款的这种额度小、笔数多、贷款分散的特点,决定了农户贷款管理难、手续繁、成本高、收益小。农业银行出于商业化经营的考虑,对农业的新增贷款越来越少,正逐步从农户贷款业务上退出,农户贷款主要靠农村信用社发放。但由于目前农村资金分流严重,邮政储蓄挖走了一块,国有商业银行因“树根效应”从农村吸走了一块,过重的税费提留负担抽走了一块,使得农业“失血”过多,另外一半的资金从农村流入城市,“支援”了城市经济建设,农村金融部门新增贷款数量有限,根本无法满足农户贷款的需要,农户贷款难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业龙头企业效益差、信誉低,金融部门处于放贷难、收贷难的境地。目前,从总体上讲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效益差、信誉低,使金融部门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方面处于两难境地。一是放贷难。由于受大气候的影响,涉农企业经营普遍不景气,效益较差,达不到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条件。有的企业不能向银行提供有效的抵押或担保手续,使金融部门无法对其发放贷款。同时由于放款责任制的落实,一些信贷人员为了避免承担贷款损失的责任,不愿意发放贷款。二是收贷难。由于受市场变化的影响,农业龙头企业产品不能稳定占领市场,多数微利经营,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有的处于半停产状态,无力归还贷款;有的已厂倒人散,银行贷款已被悬空。 .由于政策不配套,金融部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目前,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收效慢,再加之政策不配套及其他原因,金融部门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二、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银行要加强指导,加强监管,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一是组织农村金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农业、农村政策,提高思想认识,扩大支农效能,适时投放支农资金。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当地农业经济状况和环境,了解货币信贷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三是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向、投量的监测,按照地方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合理规定其农业贷款最低投放比例,并督促考核落实。四是加大支农再贷款的力度,扩大再贷款的数量,延长再贷款的期限,真正使再贷款发挥其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五是通过再贴现手段,支持商业银行扩大对涉农企业的票据贴现,缓解企业的资金困难,支持涉农企业的发展。 .农姓“三金”要协调配合,勇于创新,支持服务好“三农”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三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农业银行要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益、有潜力的乡镇企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及时筹措调度资金,满足粮、棉、油收购的资金需要。农村信用社要坚持支农方向,大胆实施“一卡两村五户”和信贷放款“五大员”制度等信贷创新。“五大员”制度和“一卡两村五户”活动是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在信贷业务上的创新举措。信贷放款“五大员”制度,就是在信贷部门设立贷款调查员、贷款审查员、贷款法律监督员、贷款核批员、贷款运行监督员,做到责权利相结合,落实好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制度,使新增贷款到期回收率达%以上。“一卡两村五户”活动就是在广大农村发放信贷守信卡,扶持信用村中农业种植示范户、养殖户、庭院经济户和贫因村中脱贫示范户、脱贫发展户。 .要为农村信用社创造必备的经营环境,以切实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一是适当降低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其存贷款比例,使农村信用社有更多的可用资金用于发放贷款。二是国家要尽快弥补农村信用社因支付保值贴补而多支付的利息,以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三是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转存款利率,增大其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增加农村信用社的收入。四是国家要对农村信用社实行免税和降低征税标准,以体现对农村合作金融的扶持政策。但同时可强制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呆账准备金率,增强农村信用社的呆账核销能力。 .要切实解决农村资金分流问题。一是“返”。对于邮政储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可全额或按%以上的比例就地返还,由当地人民银行以再贷款的形式发放给农村信用社或农业银行,用于发放农业贷款。二是“堵”。对于农业银行的新增存款要求其按照-%的比例用于发放农业贷款,堵住农业银行资金非农化的口子。三是“增”。通过降低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和提高存贷比例来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放贷能力,通过增加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力度。四是“减”。主要就是减轻农民各项税费负担,使农民安居“乐”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五是“引”。就是引凤筑巢。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吸引非农组织、企业、个人携带资金和技术到广大农村承包荒山土地、投资办厂和进行高效农业开发等,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通过发放住房消费贷款,以拉动农村建材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通过向农民发放电视机、冰箱、摩托车等耐用消费品贷款,满足农民现阶段生活需要。通过发放农民外出务工路费贷款,支持农民外出务工,增加农民的劳务收入,优化农民的收入结构。通过发放助学贷款,提高新一代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为科学技术在农村的推广,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当然,在发放消费信贷时要注意搞好信用调查和评估,完善各项贷款手续,防范信贷风险,确保农村消费信贷的健康顺利开展 金融经济论文:网络经济下的金融创新 1、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在《财富》杂志上声称,未来一0年,微软将用自己的利用软件系统取代银行的清理系统承当起全世界的资金清理业务,并由此预言:在新世纪里,传统商业银行是将要灭绝的1群恐龙。的确,二0世纪九0年代,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革命发展迅猛,大大增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全世界经济1体化的过程。网络经济的发展将增进各国在更广、更深的程度上介入国际分工,为各国传统产业晋升以及改造开拓新的途径。对于于未来任何1个领域,互联网都将成为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对于于银行业来说,现在正面临着1个极其严峻的考验,即互联网产业迅速突起,并以其强大的信息以及服务功能,正在扭转以及影响着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传统银行面临着本身能否快速跟进新技术、推出新服务的挑战。 比尔·盖茨能够无视金融行业的上百年惨淡经营以及传统银行的业务壁垒,就在于他作为信息技术的领头人,深切地体会到了信息技术无坚不摧的气力,敏锐地发现了传统银行业墨守成规构成的可乘之机。如果银行业没有金融监管当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以及多年累积的固定资产以及商业信用,与那些高科技公司、工商企业和综合服务机构相比,将无更大优势可言。因而许多银行家都认为,在网络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传统银行竞争的胜负将取决于应变能力以及金融立异能力的高下。最近几年来,以美国的花旗银行等为代表的西方银行已经经跟进互联网时期,不断进行金融立异,提供斩新的金融产品,知足日趋发达的网络经济的需求,以期不被新对于手击溃。 为了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应答加入WTO的挑战,我国银行业必需扭转传统发展战略,从体制、机制、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以及服务手腕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金融立异,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2、金融立异的首要意义 金融立异,是指在外部环境前提下金融领域内部对于要素的从新组合以及创造性变革。金融立异贯穿于金融发展的全进程,其主体是各类金融机构,包含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立异不但是网络经济发展的外部请求,也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它不是人为制造的,而是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到必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1般而言,金融机构进行金融立异的内在动力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金融产品同其他产品1样,也存在产品的生命周期和市场饱以及问题,也有1个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转变。那末,依据不断变化的市场供求瓜葛,开发出新的金融业务品种,知足自己以及客户的需要, 就成为金融立异的首要因素之1。二因为金融机构比起其他行业来讲,面对于着1个限制性较强的管理法规,规避这些法规的限制便成为推进金融立异的又1首要因素,在市场经济前提下,构成了金融机构“管制—立异—管制—立异”的循环发展进程 。 3、金融立异的内容 网络经济的1个首要标志是人类出产经营流动以及社会流动的网络化。因而,金融机构必需顺应潮流,踊跃拓展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发行与交易、网上保险业务以及其他网上理财业务,展开与金融业务网络化相适应的技术立异、工具立异 、轨制立异、组织立异等1系列立异流动。 一.金融观念立异 跟着社会的发展、财富的累积、金融知识的普及以及同业竞争的加重,人们对于银行的请求更高,选择的余地更大。在网络经济时期,银行业为了更好的生存以及发展,必需扭转传统的经营理念以及服务方式,要树立起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营销理念,要将由客户引起的被动服务转变为为由银行引起的主动营销服务。银行服务的情势以及内容要由肯定的金融产品服务逐步演化为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百货商店以及金融服务中心。树立现代化客户服务营销中心(Call Center)是转变经营理念、晋升服务手腕的首要保证。Call Center的树立不但是银行优质服务的体现,也是银行拓展市场的有效渠道,更主要的是确立了1种新的服务以及营销体系,1种现代化银行所必须的经营方式以及服务手腕。建设新型Call Center是实现新的经营理念以及经营模式的首要基础以及手腕,也是原有Call Center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新型Call Center的建设中,服务以及营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服务增进营销,以营销拓展服务,这是Call Center能否从本钱中心发展为利润中心的症结。工作人员不能仅仅以回应客户需要为知足,首要的是培育营销文化,使每一1个人都是胜利的推销员,时刻不忘招揽业务,牢固建立本钱以及效益观念,加速实现Call Center由本钱中心向利润中心的战略转变,使新型Call Center成为现代化银行新的服务营销体系以及综合性的服务支撑平台。 二.金融技术立异 (一)努力建设银行数据仓库 银行因为其行业的特殊性,是1个拥有信息优势的部门,如何管理、应用、经营好这些信息,是摆在现代化银行建设中的1个重大课题。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提高我国银行现代化经营管理的水平,必需加紧银行数据仓库的建设。 目前国内银行对于客户的评判只停留在静止、片面、主观水平上,不能对于客户作出动态、全面、客观的评价以及准确、高效的选择。例如在银行卡业务方面,因为没有对于客户的贡献度的分析,1个拥有大量交易的优秀客户,被视同为1般客户来对于待,结果造成优秀客户的流失。在贷款定价方面,本钱的竞争日益激烈,某些大客户请求下浮利率,银行单从1笔贷款看乃至要蚀本,但又很难患上到这个客户的平均存款余额、本外币结算量、各种中间业务的手续费收入等数据,因此难下决策,常常贻误商机。尽人皆知,银行业存在1个“28定律”,发达国家的银行就是通过数据仓库找出自己这二0%的最优客户,并以各种方式提供VIP服务,留住他们,提高他们的虔诚度,进而发展自己,提高经济效益。而国内银行目前还很难做到这1点。数据仓库的树立将收场这1尴尬的局面,它使现有的扩散的无关联的信息变为集中的有关联的信息,通过数据分析以及处理,可直接用于客户瓜葛管理以及市场营销。 在金融立异与新产品开发方面应用数据仓库,通过业务系统的整合,银行新型业务产品可以更好地创造效益,例如通过数据仓库分析出特定客户群的盈利率,通过客户的消费分析来抉择活动资金贷款的对于象。此外,银行数据仓库的树立有助于转变传统经营理念,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拓展市场,发展业务。 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决策无比扩散,1个行从总行、分行到支行实际上有许多人在决策贷款怎样发放,这类信贷资源切块管理的传统模式有很大的弊端。虽然地区行是劣当选优,而从全行规模来讲,个别的局部的贷款优化,常常在全局来讲是不优化的,乃至是劣质的。尽管基层行对于当地客户信息比总行掌握患上充沛,但对于全局信息掌握患上无比不充沛,常常会致使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行业总体风险(这也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不良资产后不良资产率依然居高不下的缘由之1)。同时,我国银行业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其实是在规划经济以及手工处理业务的体制下构成的,计算机的利用也仅仅停留在摹拟手工处理、提高工作效力阶段,信息以及数据是扩散的、不关联的、不及时的,根本不可能解决统1授信问题,与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存在很大的反差。通过树立银行数据仓库,可以成立全行统1的授信中心,集中处理授信业务,从而节制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因为授信中心掌握着国内外大量的客户信息、行业信息以及决策辅助信息,这样从全行每一1个分支机构反应出来的某个行业以及客户,就能在全国规模内进行优化选择,优当选优。同时,对于跨国、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客户可以集中统1授信,防止多头授信的风险。这样就基本上与国外商业银行接轨,不会呈现目前这类层层授权、层层授信,授权馈链拉患上过长,造成决策行动最后扭曲的现象。 银行数据仓库应包括银行具有的、从不同的数据库以及文件系统中提取的各类数据,这些数据全面地反应了银行的实际经营情况,通过树立数据模型以及采取数据发掘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分析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为全行各级领导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工具,促使银行增添盈利以及提高总体经营管理水平。例如进行收益率分析,应用数据仓库的盈利管理在于将具体的盈利指标以及单位当功课务来处理,它可以设在银行的总帐1级,并对于触及银行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统计、应急项目的情况进行汇总。国外商业银行在盈利分析时,也采取新的核证预会计法子,如本钱收益法用来分析单独的组织机构对于银行总体的盈利影响。又如应用数据仓库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包含资本分析、资本召募、信贷提坏帐筹备、央行报表、资金到期分析、收入分析、利率敏感度分析、活动资金分析、边际利率变迁以及短时间资金管理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是银行最高层的业务透视图。它不但是最高层的业务汇总,也能够应用数据仓库进行资产负债平衡表变化的分析,如对于历史趋势、未来事件以及节制活动资金与利率结构的失衡进行评估决策。 (二)努力建设网上银行系统,增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网络银行是金融电子化最新发展的产物,作为网络上的虚拟银行,用户可以不受时空限制享受全天候的网上金融服务。首先,网络银行扭转了传统银行经营理念。其次,网络银行扭转了传统银行的营销方式以及经营战略。它能够充沛应用网络与客户进行沟通,能依据每一个客户不同的金融以及财务需求“量身定做”个人金融产品并提供银行业务服务。再次,网络银行使银行的竞争格局产生变化。网络银行的全世界化服务,使金融市场全世界开放,银行业的竞争再也不是传统的同业竞争、国内竞争、服务质量以及价格竞争,而将是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国内与国外、网上银行与网下银行等多元竞争格局。 发展网络银行,第1,要明确网络银行的发展模式,踊跃稳当地发展网络银行业务。从国外经验看,网络银行的模式有两种,发展新的单纯网络银行或者传统银行的网络化,两种模式各有益弊。我国商业银行应遵循凸起自己的服务特点及与网络技术公司合作的原则加以选择。第2,加强网络银行的立法工作。1方面要依据技术发展修改现行的法律规范与规则,另外一方面要制订有关规范电子货泉以及网上金融服务发展的1系列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网上电子商务、电子资金活动的安全标准以及程序,强化对于网络银行以及网上电子支付结算中心的资历认证,为网络银行发展以及网络化金融立异提供法律保障、安全保障。第3,中央银行在加强对于网络银行监管的同时,要从政策长进1步支撑商业银行的网络化金融立异。 三.金融工具立异 银行是经营货泉的特殊行业,因其特殊的经营对于象、广泛的社会联络以及深远的影响力,已经成为全社会风险会萃的焦点。追求最小风险下的最大盈利,始终是商业银行寻求的目标。因而,加强风险管理,包含风险辨认、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节制以及风险决策等的全进程管理是10分首要的。因而,要踊跃开发金融立异产品来吸引客户。当前在国际上发展很快的金融数学以及金融工程在这方面将施展凸起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工具以及手腕。西方同业在这1领域已经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已经卓有成效。相比之下,目前我国银行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对于风险的钻研分析不够,对于风险资源的开发应用更显乏力。 金融数学是金融以及数学的结合体,是利用数学的1个新的分支,在二0世纪后半叶有了迅速的发展。它的主要内容是钻研如何对于金融问题树立数学模型,如作甚金融的定量分析提供数学法子,和如何对于金融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等。 金融工程是二0世纪八0年代之后在西方构成的1门新兴利用学科,历史不长,发展迅猛,是现代金融领域的高新科技。金融工程主要阐述金融立异工具以及风险规避技术,和它们的钻研、开发、设计与利用。金融工程其实是借用工程的概念来形象地描写新兴的金融流动,创造性地解决金融问题。 金融工程与金融数学有着10分亲密的瓜葛,它们以金融理论以及数学工具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主要目标,采取定性以及定量相结合的法子钻研金融问题。金融工程的灵魂是它的创造性,请求创造性地应用远期利率协定、综合远期外汇协定、互换、期货、期权及其组合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强货泉、利率、商品与股票等风险管理,并将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灵便而奇妙的拼装组合,设计开发拥有不同功能的金融新产品,投放市场,获取回报。 四.金融轨制立异 跟着金融竞争的日趋全世界化以及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以及保险业等金融服务业务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强。金融服务的信息化以及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延伸和各种金融立异工具以及产品的呈现,使患上传统金融服务领域的界线逐步趋于隐约,证券、银行、保险3者之间的业务呈现互相渗入的趋势。金融轨制立异的主要表现就是轨制的融会化趋势,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始向全能型经营方向发展。一九九九年底美国政府废止了履行长达七0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标志着以新经济浪潮为违景的银行业变革的开始。二000年,国内银行、保险以及证券公司之间展开了1系列业务交叉以及合作,许多业内人士坦言,合作是中国金融业 由分业转向混业必需补上的1课。 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在促成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同时,也对于传统的金融监管轨制提出了严峻挑战,传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轨制势必被“全能经营、统1监管”轨制所替换。而且,网络经济前提下金融立异步伐的加快,网络金融发展的无国界化也请求扭转现有的金融监管模式,适应新的形势,在监管轨制长进行立异。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展开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引发国际社会的高度注重,愈来愈多的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加入这1行列,监管合作的规模由传统的银行业扩大到证券、保险、外汇、金融衍出产品等各个领域,监管国际化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又1趋势。这不但有益于实现各国之间监管信息的同享,而且可以通过合作以及交换提高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水祥和效力,并以此有效地防范以及禁止金融风险引发的区域性金融风暴。 五.金融组织立异 网络经济的发展也使患上金融服务领域在组织结构上出现出两大发展趋势:1是传统的金融服务领域呈现大范围的并购浪潮,通过并购不但可以扩展范围,增强竞争优势,而且可以低本钱地实现向混业经营的演化。金融业并购的1大特色是强强合作、混业联合,其目的都是为了适应网络经济时期的请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本钱,提高范围经济效益。2是非金融企业借助网络技术应用本钱优势向金融服务领域渗入。高新技术网络公司应用成熟的网络技术以及低廉的费用优势广泛吸收客户展开金融服务,触角已经触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其初始范围尽管较小,但凭仗网络利器正在与传统金融企业争取市场份额。目前,在国外已经经呈现了传统金融企业与新兴技术网络公司广泛合作、协同发展的趋势,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共同向社会提供高水平、低本钱的金融服务的时期已经经来临。 六.金融监管立异 金融监管的立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是金融管制的逐渐放松。金融管制尽管在必定程度上不乱了金融秩序,增进了经济的延续发展,但跟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以及金融环境的变迁,传统的金融管制体制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例如,电子货泉以及网络银行业务的展开对于中国金融监管的内容以及法子提出了挑战。网络银行以其利便、快捷、超时空等特色,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在瞬间将巨额资金从地球的1端传到另外一端,大量资金突发性的转移无疑会加重金融市场的波动,网络快速传递的特性,会使波动迅速蔓延。而网络银行的整个交易进程几近全体可以在网上完成,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银行业务失去了时间以及地域的限制,交易对于象变患上难以明确,进程更为不透明。这无疑加大了监测与管制的难度。 电子货泉在网络银行的业务传递中盘踞了主要的地位。电子货泉的发行使流通中的货泉需求减少,而电子货泉的活动性也一样影响电子货泉的发行范围以及余额,其发行的范围越大,可用于结算的余额就越多,但同时也请求有更多的传统货泉随时筹备赎回至关数量的电子货泉,这就请求中央银行有足够的货泉贮备。电子货泉的发行以及流通对于央行的货泉政策提出挑战,也对于货泉供给调控能力提出质疑。专家提出,第1,应由金融监管部门统1计划管理电子货泉与网络银行,并树立1套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商家、银行以及清理机构的权力以及义务;在发展电子货泉的同时树立起对于其发行、流量、统计的监控体系及认证中心;将网络银行业务正式列入金融机构管理规模,树立专门的网络银行准入轨制,制订网络安全标准,树立安全认证体系等。第2,金融监管应不断加强。跟着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体系的效力提高,金融立异活跃,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加大,因而,在行政式的直接金融管制放松的同时,以风险节制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监管应不断加强。 4、有关问题 针对于网络经济前提下金融立异的新特色,进行金融立异的进程中应注意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调剂观念 要充沛注重网络经济带来的影响,从对于金融立异的被动适应,转为主动进行金融立异,进而变成先导型金融立异,使信誉货泉可以在出产潜力允许的前提下先于出产而呈现并带动经济的发展。同时应充沛施展创造精神,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应国情的、知足市场需要的金融立异。 二.加强调研 当代金融学的钻研已经经获得丰硕成果。1方面,要加强对于新经济确当代金融成果的钻研,提高金融立异的知识含量。另外一方面,要加强对于国内现实市场的需求与潜伏市场需求的钻研。吸引已经有的成果,用理论联络实际的法子推动金融立异。 三.培育人材 人材是网络经济的灵魂,金融市场的发育以及完美、金融立异的推动、金融理论的钻研都离不开人材的首要作用。要加快金融人材队伍建设(包含管理人材、技术人材、经营人材),其中金融企业家又起了尤其首要的作用。 四.构成轨制 金融立异是推进金融业发展,以适应网络经济请求的首要手腕。因而,要在轨制上保证金融机构从事金融立异的踊跃性。1方面,通过对于产权的界定以及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加之立异收益机制的树立,使金融机构愿意踊跃从事金融立异。另外一方面,要降低金融立异的交易本钱,构成1个利于立异的优良环境。 金融经济论文:探索构筑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农村经济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农村的小型金融机构也将被允许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等,这些都将给农村金融发展带来全新的发展契机,给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更有利于农村经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逐步完善农村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深刻理解《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人民各民族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1,《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提出了推进农村改革的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大安排,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多种方式流转,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再明确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有利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充分实现农民对承包土地各项权益。对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具有正本归源的提导意义。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现,将有利于农村农民在资金融通活动中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意味着债权的保障程度得到提高,市场空间也得到拓展。 二、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缺陷的探索 当前,农村的金融体系主要是以农信社为主及几大专业银行的业务网点构成,其主要的业务是以简单存取贷的资金流转及不动产抵押业务为主,金融工具单一,农业保险面窄小。其次,是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着制度性缺陷,准入过严,现在金融机构网点至镇级居多,至社区和村相对比较少,要实现金融业务服务到社村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从主观上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社村一级经济总量相对较少,经济活动的形式相对单一,经济活动的频率也相对低。广东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情况相对比较好,内地及边远经济落后的地区的情况尤为明显,从现行的金融政策下,银行作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必然不愿意做“亏本”的买卖。 2,现在农村村民的投融资能力比较差。一方面受到政策及外部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农民可抵押融资的条件贫乏。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多种方式流转,但不包括抵押。即使法律上允许农地可以抵押,相当一部分的农民是不愿意抵押的,因为他们怕失去了土地,而金融机构也要看抵押物能否处置、变现,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只能用作农业,不能改变用途,目前还难于处理变现,金融机构也就不愿意接受农地作为抵押物。 从客观上分析,目前农村的金融体系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 1,农村经济和金融规模总量不足,金融工具单一,缺少必要的融资及相关的衍生产品和工具,农业的保险面狭窄。 2,国家对进入农村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过高,过严,不切合农村的实际。对照现代商业性金融机构监管模式要求偏高。 3,当前国家对农村经济特别是被流转土地的农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农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及农村资产定价的公式(准则)等相关的法律不健全。 4,国家对商业性的金融机构支持农村金融业发展缺少必要的规定。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必然以自身经济利益为于归,必然会影响对农村金融业的投入和农村金融业的发展。 5,目前国家对农村的保险业监管不足,存在一定的不规范行为,未能很好地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有效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而且保险的范围、涉及的面相对较窄。 6,国家对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扶持政策还不足够。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的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这些虽然都有助于农村金融改革获得实质性加快,但仍然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的支持。 三、构筑农村金融体系,建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机制 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我们必须要以创新的思维,结合农村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国家政策推动与市场力量相组合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要继续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业务限制和监管。调整现行法律法规,继续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如:农村项目发展基金等私人资本进入农业信贷领域,参与市场竟争。调整监管方式,按不同资本进入状态不同,分层次建立监管机制。 2,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把村级经济的闲置资金或资本与民间资本相结合,组建村级信贷机构或银行,按投资比较分享收益及承担风险,定向借贷给农民发展农业。这个机构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共同监管,按照商业金融机构模式进行营运,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村级经济资产的升值,免盲目投资,造成资产的流失。如:塘厦镇大坪社区,出售土地的收益,除按国家规定改善社区的人居环境外,在扩大集体和发展经济方面就存在一定的难度,市场经济风云变幻,投资经营性项目,风险较大,难以保证资产的增值和补值,只好建厂房搞租赁经济,在金融海啸下,也显得鲢危机重重。另一方面,同属区域内的农民发展项目,其经济实力,个人诚信等诸方面都会比较清楚,存在的风险也相对较低。同时也缓解农民发展项目融资难的矛盾。 3,通过发挥财政、税收的杠杆政策,把增大农村的金融供给,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与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发展土地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紧密结合起来,吸取美国早期圈印第安人土地的教训,防止出现政府过分动员“城市资本下农村”,让土地的流转遵循经济规律,让农民自已自然流转。 4,国家要尽快制定土地流转的规则,价格定制的准则,规范土地流转的行为,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持土地被流转农民的切身利益,防止出现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5,建立电子化农民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倡导诚信,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罚”的奖惩机制,为推进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和风险定价等发 挥作用,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健康发展。6, 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出台后,明确了提速农村金融业的发展,致力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从目前情况来看,政府还应在以下几方面增加配套的政策: (1),农村小企业贷款指导性意见; (2),农民小额贷款指导性意见或规定; (3),允许村镇银行、信贷机构及农村互助组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4),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对于构建农村主导产业项目给予资金上的补贴; (5),减免农村小额金融信贷机构的营业税; (6),扩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面。 (7),允许村镇经济合作组织对农业发展专项发行债券。 7,推动农业与金融业相结合,发展以农业为载体的金融衍生产品。改变过去村乡经济以“租赁”为主的单一经济模式,以市场的力量推动农业的发展,把我国是农业大国发展成为农业强国。 构筑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紧紧围绕着如何改变农村经济增长的方式,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增加农民的收入,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和贫富差距,积极开创转型发展新路。 金融经济论文:县域经济金融服务弱化及改进思路 当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县域金融服务呈现弱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县级经济金融的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予以解决。 一、县域金融服务弱化的主要表现 从机构现状来看,表现为金融机构大量撤并。到20__年9月末,全县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7个,比1998年减少了26个,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在战略调整过程中,大量撤并基层营业网点,不断减少人员,服务功能相应萎缩。现有机构10个,比1998年减少26个。 从信贷服务现状来看,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贷款总额增长缓慢,从20__年的45,304万元增长到20__年的63,641万元,年平均增长率为7.03%,而该县秘书网网址:同期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增长速度为11.40%,贷款的增长速度远远落后经济增长的速度。二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在静宁县县域经济中,中小企业占绝对优势,是区域经济的主力军。据统计,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型企业达5634家,其中工商业企业156家,从业人员达到4.35万人,注册资金2.5多亿元,产值和税收分别占全县的88和34。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贷款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县城经济发展的瓶颈。据统计,近三年(20__、20__、20__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年累计贷款额分别为30215万元、37218万元和30327万元,其中贷给中小企业分别为4373亿元、8171万元和7715万元,分别仅占14%、22%和25%,与中小企业为县域经济所做的贡献极不相称。中小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以更高的成本从民间融资,这进一步挤压了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据了解,目前90%的中小企业都存在从民间融资的现象,民间融资的平均月利率为10‰左右。三是农村信用社成为县域信贷服务的主力,贷款所占比重上升到第一位。农村信用社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由1998年的26%上升到20__年的45%,增长了十九个百分点。四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成为金融服务遗忘的角落。静宁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5.4%,农业、农村经济在全县占有重要地位。而农村金融服务严重弱化。一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在农村服务网点少、服务项目单一,农民难以享受到比较及时全面的金融服务。据统计,全县24个乡镇,仅有金融机构网点30个,其中农信社24个、邮政储蓄3个、国有商业银行3个,国有商业银行已从大部分乡镇退出。另一方面表现在信贷资金支持不力。据统计,至20__年底,全县各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为17301万元,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1%,其中农村信用社16665万元,国有商业银行仅636万元。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由于存在较高的支付风险,资金实力有限,近三年除在人民银行的支持下,除发放了8900万元支农再贷款外,正常的农业贷款也非常少。国有商业银行在乡镇和村一级的贷款基本停止,只靠信用社提供有限的信贷支持,显然是不能满足农牧业经济发展需要的。由于机构的撤并和上收使偏远乡镇的金融服务基本呈现空白。五是对县域重点企业和县域支柱产业扶持不够。目前,静宁县的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建筑、建材、化工、地毯等行业为主体的县域工业体系。主要工业产品有雷管、炸药、水泥、地毯、磷肥、白酒、农机具、印刷品、饲料等15类70多个品种。建成了化工公司、水泥集团、建筑集团、大红碗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和财政支柱企业,培育形成了毫秒延期电雷管、新4号炸药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和静宁烧鸡、鸿达磷肥、手工地毯、红富士果酒、鸿菲保健醋、大红碗方便面等地方名牌产品等。但是资金紧张这一关键性障碍延缓了这些企业升级换代的速度。现在,这些企业绝大部分仍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管理水平低,生产分散,规模小。由于得不到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处于各自为战、自生自灭的状态,至今没有一家上规模、上档次的重点企业。六是信贷种类少,而且向县城集中。目前静宁县仍以传统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经营格局为主,消费信贷余额为1.03亿元,占比仅为7%;而、租赁、投资咨询和票据贴现等中间业务基本上还是空白,代收、代付业务虽然有发展,但基本上是以促进其他业务发展为目的,根本不能为金融机构创收。 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要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从金融方面讲,要深化改革,调整市场定位和服务方向。从地方各部门来讲,要确定为金融服务的方针,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县域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县级地方政府对县域金融发展的管理与协调职能,统一规划和管理地方金融的改革与发展。目前,在县域金融中,政府职能“缺位”与“越位”现象并存,导致县域金融的发展成为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为了强化县级地方政府对县域金融发展的管理与协调职能,必须成立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具体职能包括: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个人和企业对金融服务需求的规模、特征以及增长趋势的分析预测,参照个人和 企业平均拥有的金融机构数量和结构及其全国和当地水平的比较,制订地方金融发展的总体规划;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中央驻地方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的关系;根据全国金融改革的精神和方向,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体制改革与发展方向的重大决策;负责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创建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等等。 (二)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县域金融服务平台。一是加大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力度,使之逐步承担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二是建立地方金融机构,完善县域金融体系。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利用本地的金融资源,建立地方金融机构,构建起地方金融体系,这是解决县域经济金融服务问题的关键所在。三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争取建立为县域企业服务的区域性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公司社会融资或自我融资,包括发行债券、股分制改造、募集资金、海外融资、设立共同投资基金等,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四是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将邮政储蓄资金转移到农村信用社中,切断邮政储蓄的资金外流渠道。 (三)适度增加贷款授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信贷投入环境。一是要适当下放贷款管理权限,给县级行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以便其争取优良客户,扩大贷款市场份额。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解除对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歧视。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信贷风险及其责任人员,调动基层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积极性。 (四)人民银行、银监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导基层商业银行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主要是: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基层商业银行增加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与商业银行搞好协商,合理确定上存资金比例,减少资金外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确保信贷政策全面落实。 (五)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营造县域经济和县域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二是要结合创建金融安全区,广泛开展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活动,加大对守信企业、村镇和个人的信贷倾斜;三是要建立适应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担保体系,规范担保行为,简化手续,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四是全力支持基层商业银行保全和维护债权,加大对欠、赖、逃债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调动基层行增加信贷投入的积极性本文来自517878秘书网。五是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资产评估、公证、转让中的收费过高、手续过繁问题,为基层行开办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创造条件。 (六)发展县域经济,为金融业的发展和信贷增长提供良性载体。政府要转变职能,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构建科学的县域经济框架。要立足地方特色,在市场、投融资、土地征用、技术人才招聘等方面,支持、鼓励、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在县域经济中建立起一批上档次、上规模,科技含量高,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同时,充分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以农业产业化为支点,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创新符合海丰县农业运行特点的组织形式和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内涵和平均利润率,为金融业的发展和信贷增长提供良性载体。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领域的虚拟经济综述 一、当代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发展状况 (一)当代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主要特征 新世纪以来,金融经济活动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重要的结构性变化,这些变化成为当代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显着特征:其一,金融证券化趋势迅猛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不仅增强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与安全性,提高了资本充足率,而且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来源,同时促进了金融领域的创新速度。其二,资本流动趋于全球化。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资本的流动速度更快、规模更大、范围更广。融资者可以在不同的金融市场间进行选择,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到新的资金来源;而投资者则可以在各个金融市场之间寻求获取高收益的机会,利用市场差异分散其投资组合的风险,或者对汇率和利率风险进行对冲。其三,交易产品衍生化势头明显。金融衍生工具是在全球金融自由化浪潮蓬勃兴起、金融业竞争加剧、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增加以及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衍生工具的有效运用,使得金融市场参与者可以迅速地在金融系统内转移和规避价格风险,配置资产、增强现货市场的流动性,使金融市场变得更有效率。但是衍生工具的增长也会带来许多问题: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使得定价技术日益复杂,加上现代化信息传输技术的迅猛发展,致使金融活动中人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信息的不完备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减弱了投资者对外部冲击的承受力。更重要的是,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使得跨市场的套利交易行为更为频繁,将原本分割的金融市场更加紧密地联结起来,传统的商品与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间产生了互动关系,因此巨额的交易损失不但会影响单个机构的稳定,还会引起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动荡。其四,投资主体机构化。随着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金融证券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推进以及交易品种和技术的日益复杂化,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投资基金等)在西方发达国家获得了迅猛发展,并且在金融市场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资产总额急剧增长的同时,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主导力量。近年来,出于分散投资风险和分享别国市场较高投资收益的双重目的,机构投资者的国际组合投资活动也日益增加,极大地推动了资本的跨国界流动。由于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投资管理业内部竞争的加剧,机构投资者的信息来源和投资策略趋于同一化,因此它们更趋于同时进出同一个市场,使金融资产的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巨幅波动,从而对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其五,运行环境高技术化。金融产业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大大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交易速度,降低了交易成本,拓宽了资本流动范围,极大地推进了国际金融市场的运作方式变革。电脑和通讯技术的进步大大提高了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和的能力,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便捷的分析工具,大幅度减少了金融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时间。同时新型的技术与设备和新兴的金融分析理论相结合,推动了大规模的金融产品以及交易策略创新。随着电子指令交易系统和清算方式的广泛运用,金融交易成本也大为降低,迸而促使金融交易的速度大为增长。国际互联网将全球各主要金融市场更紧密地链接了起来,金融交易开始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所有的货币和更广泛的金融资产在时时刻刻地相互迅速流动和交换着。信息技术革命虽然改善了金融市场运行环境的质量,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加速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和自由化进程,但同时也使价格调整和变动的频率增加、周期加快,使市场参与者面临更大的价格风险。 (二)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分离趋势 纸币等货币符号的出现,尤其作为其更高级符号的证券、金融衍生品的出现,使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对应关系出现了产生偏离的可能。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运行由生产过剩转化为资本过剩,金融工具和产品日益增多,交易方式不断复杂化,电子信息技术发展突飞猛,金融经济活动日益脱离物质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向是金融活动日渐趋于与实体经济活动相分离。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金融经济的规模急剧膨胀。相对于实体经济的扩张规模,金融经济的规模好比以一种爆炸性的速度飞速增长。彼得?德鲁克在《变化中的世界经济》一书中曾经做出这样的描述:“金融经济取代了实体经济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飞轮,这是本世纪末最为醒目而又最难理解的变化。”其二,金融易活动日益虚拟化。随着金融工具的符号化趋势日益明显,如今的金融活动正日益脱离物质的生产、消费和流通,资本在流动中的形态变化已经愈来愈演变为仅存于观念上的现象,流通的速度越来越快,因而资本的竞争已经不再是所代表的产业之间的竞争,而是异化为金融市场交易形式本身的竞争。其三,人类的财富价值体系构成与传统观念相比发生倒置。其形式恰如一个倒置的金字塔,在金字塔的底层是实体的物质产品,往上是商品、商业和服务贸易,再往上又有通货、债券、股票、商品期货等,最后在顶层是金融衍生产品和其他形式的虚拟金融交易。 二、金融领域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辩证关系 (一)正确认识金融领域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金融领域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辩证关系。首先,实体经济是金融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说到底,金融体系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要以相信金融资产最终转化为真实的社会财富为依托,倘若实体经济不再能向整个金融体系提供必需的经济增长水平作为支撑时,那么金融领域虚拟经济体系就有可能产生重大危机。其次,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发展必须与实体经济的发展水平维持协调关系。因为归根结底,金融领域内的虚拟经济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当金融领域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时,虚拟经济就将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和总体经济增长水平产生有力的促进作用。譬如有价证券市值增加所带来的“财富效应”和“资本效应”会促进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融资的增加,进而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国民经济的增长又会进一步带动证券市场资产价格的上升,从而形成经济运行的良性循环。当金融领域虚拟经济落后于实体经济发展时,便会产生“金融抑制”现象,导致资金的低效运用和市场分割,并进一步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而当金融领域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运行状况过度膨胀时,则会引发过度投机和金融泡沫,从而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和实体经济运行产生不利的影响。可见,经济发展的根本基础是实体经济,货币和金融工具只是媒介,是标不是本。它们确有必要发展,但不应脱离物质生产发展的需要过度膨胀。 (二)金融领域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 金融是实体经济运行的润滑剂和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金融经济的发展水平将影响一国的资本积累状况、技术创新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其一,促进资本形成和集中。为了便利资金盈余者与资金短缺者之间的资金融通,金融经济活动衍化出如下两种途径来解决资金融通问题:一是通过商业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的申介作用,即间接融资;另一种途径则是通过证券市场作为投资者和筹资者的媒介体,利用其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有效的运作程序,迅速地将资金剩余者的资金转移到资金短缺者手中。而筹资者在获得新的资本后,就可以迅速投入到经济技术开发或其他经营性项目上,使那些产出能力高的领域或部门得到迅速扩张,从而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正因为直接融资在动员社会储蓄,促进资本形成方面具有更大优势,所以导致了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证券化浪潮,为各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大的资本引擎。其二,促进信息聚集和扩散。金融经济的信息功能在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从宏观方面来看,由于金融资产价格反映了所有可以公开得到的经济信息, 如利率水平、货币供应量等指标,因而其波动常被视为宏观经济政治运行状况的“晴雨表”;而从微观角度来看,金融资产的现行价格准确地反映了实体经济的生产经营效率和发展的方向,因而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生产投资和经营决策的依据。其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金融市场信息功能完全有效的前提下,金融资产(如有价证券)的现行价格充分反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和经济发展的前景,以自由竞争形成的证券价格为导向,经济资源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其四,促进公司监控。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就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由此必然产生基于剩余财产权和管理权割裂而产生的成本问题。在这方面,金融市场、金融中介和金融契约可以通过降低信息收集和执行成本,来激励和约束经理人员,使其为股东利益尽心工作,从而尽可能地减少由于经理人员的败德行为所引发的成本。其五,促进资产合理有效地运用。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出现,使得各类经济主体(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可以方便地进行资产组合的即时调整,为投资者搞好风险管理开辟了新的渠道;另一方面,公众对金融经济的广泛参与可以提高他们对经济运行的关心程度和责任感,这对于经济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其六,强化风险管理。金融经济活动方便了家庭部门在生命周期内有效地配置风险,并使得为实物投资(机器(厂房和设备)提供流动资金的供给者和风险资本供给者(承受投资的金融风险)发生分离,由此能够促进生产活动的专业化和经济体系的有效运行。此外,通过复杂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以及私人部门和政府中介(包括社会保险系统)的作用,金融经济还为家庭部门和企业提供了风险分散、转移、降低和控制的有效途径。 (三)金融领域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 在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逐渐日益分离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和市场信心的变化对金融市场的冲击作用也日益巨大;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和互动性也不断增强,因此整个经济金融体系会变得愈来愈脆弱,并对现实经济运行带来巨大的冲击。其一,金融危机会阻滞一国经济增长。在金融领域虚拟经济日趋发达的今天,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及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力正在不断增强。当代经济运行的最大危机已不再是传统的生产周期性过剩带来的通货膨胀危机,而是转化为资本过剩条件下金融资产的“价格泡沫”风险,金融风险防范已经成为新的市场课题。其二,资产价格泡沫扭曲资源配置。金融交易活动和物质生产活动的日益分离使金融资产的价格决定具有了相对独立的供求关系。因此在―定的经济和制度环境下,有时会出现大量资金涌向金融市场的某个门类,出现过度投资现象,使金融资产的价格运动脱离基本经济因素运行的轨道。这时候就生成了“金融泡沫”。但是,金融资产的价格运动最终要受到其内含的基本经济因素的制约,当泡沫破裂时,会严重影响甚至摧毁一种本来可能合理生存和发展的经济体系。其三,国际游资冲击各国经济运行和世界金融秩序。近年来,巨额游资的活动与重大金融危机相伴而行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特征之一。这表明国际游资的跨国流动形成了独立于各主权国家金融监管范围之外的、新的国际金融运行体系,这种新的体系对传统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提出了挑战,也削弱了各国管理当局对金融市场的管理调控能力。 (四)克服金融领域虚拟经济负面影响的途径 建立良好的资本形成制度,发展金融经济是迈向成熟市场经济的必经之路。但在某些情形下,金融经济的过度膨胀也会对实体经济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在有效充分发挥其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的同时,尽量克服其负面作用和消极影响,实现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安全有序运作。其一,实施金融深化政策,完善金融体系。要加速金融市场培育,积极发展完善国内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形成稳健而有效率的金融、外汇管理机制。健全的货币市场是形成利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的存在前提。只有在利率成为调节资金供求、决定金融工具内在价值的基础时,中央银行间接调控的功能以及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才能得以形成和加强。另一方面,国内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可以为经济的中长期发展提供潜力巨大的资金来源,而且可以缓解企业对银行资金需求的强大压力,有助于银行的重新资本化。在此基础上,实现利率的市场化和融资活动的市场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金融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润滑剂”作用和“助推器”作用。其二,要循序渐进地开放金融市场。各国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过快开放一个未成熟的金融市场是非常危险的。在开放其金融市场以前,首先应完善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比如交易系统、清算系统、金融服务、信用评级等。其三,应当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金融安全在国家总体战略中的地位,建立健全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防御和应对机制。其四,完善市场微观运行机制。应当灵活地选择和运用市场干预工具,比如价格限制、保证金限制、暂停交易和其他形式的市场管理手段;维护公正、公开和公平的交易秩序,防止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稳定公众情绪;防止金融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 三、合理促进金融领域虚拟经济健康发展 (一)我国金融领域虚拟经济基础薄弱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金融领域里的虚拟经济还相对比较落后,尚难充分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滞后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实体经济的成长。具体讲,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发展还会面临这样一些制约:一是金融机构的发展还欠均衡,金融领域里的竞争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官办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还阻碍着金融市场效率的发挥;二是直接融资方式和资本市场的发育仍然不够充分;三是居民金融资产过度集中于储蓄,投资的多样性、多元化依然不够,这可能是因为在普通居民群众看来,缺乏可靠的投资方式;四是金融体系运行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银行坏账率高,商业银行还同时面临着“放贷”与“惜贷”的两难选择;五是过度的行政干预不仅制约了金融体系自身的健康发展,还导致了金融资源在实体经济部门分配的扭曲,使经济增长受到了阻碍。 (二)我国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发展方向 我国金融领域虚拟经济基本发展方向是要坚持两手抓:一方面继续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工具多样化和金融机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控,防止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发展出现泡沫和过度投机倾向。首先,要加大金融领域的市场调节力度。在宏观范畴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调控主体独立化;二是调控方式间接化;三是监管手段法制化。在微观范畴要注意的问题有:一是金融机构的分布要走向多元化和竞争化;二是金融机构的管理走向企业化和规范化;三是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走向现代化和系统化。其次,要加强金融监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是要尽快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二是金融体系运行要向国际规范靠近,采纳更多的国际准则;三是要按照市场原则完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四是对已有的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切实的措施予以逐步化解,特别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处理各大银行累积的不良资产。 (三)当前我国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发展重点是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金融领域虚拟经济的领头羊,因此发展金融领域虚拟经济必须重视发展完善证券市场。首先,应当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范围。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发展资本市场,更多地扩大直接融资,对金融领域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都有着多方面的益处:一是有利于分散和控制金融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可以提高经济结构调整的效率;三是利于推动企业改革。其次,应当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资产证券化是推进金融领域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紧密相连的一项金融工程,它可以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证券。推行资产证券化,可以起到刺激需求、增加资金供应和化解银行经营风险等多个目标。再者,应当重视发展高科技产业和风险投资。推动高科技企业发展和上市,不仅可以优化我国产业结构,而且可以提高整个实 体经济部门的生产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因此,加强金融领域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联,金融领域虚拟经济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一个重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氛围,支持高科技新兴产业的发展。最后,应当适时审慎地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虽然风险较大,但却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金融领域虚拟经济。只有金融衍生品市场发育完善了,金融领域虚拟经济才能算是真正比较完备。以上这些措施落实到位,就可以将我国的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领域里的虚拟经济不断引向成熟。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行政法与市场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 中国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年代,行政法很不发达,很不完善,甚至可以说,那时实质上没有行政法。诚然,在计划经济时代,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也很不发达,很不完善。但不管怎样,那时的法院还是设置着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依据着某些很不完善的法(主要是政策)审理着民、刑事案件;公民违法,要被追究相应的民、刑事责任。而行政法的情况就不是这样,不仅法院未设置行政审判庭,不受理公民控告政府机关违法、侵权行为的案件,就是在行政系统内部,也没有专门受理公民不服行政行为的复议机构和制度;政府机关行为违法,没有正式的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在那时,既没有法(或几乎没有法)规范政府的行为,也没有追究政府违法责任的机构和制度,因此可以认为在计划经济时代不存在行政法。 自八十年代起,中国开始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行政法才真正生长、发展起来。首先,国家开始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各行政领域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其次,或与此同时,国家也开始制定法律、法规规范政府机关的行为,包括以行政组织法规规范政府机关的组织、职权;以行政行为法规范政府机关的活动原则和活动程序;以行政监督和责任法规范政府机关违法、侵权行为责任的追究。进入九十年代,中国更是通过人大正式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由国务院了《行政复议条例》、《行政监察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应地建立起了行政监督、行政责任、行政救济等行政法制度,特别是“民告官”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中国行政法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内,走过了外国一些行政法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路程。 以上事实说明了什么问题呢?为什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法那样不发达,甚至不存在,而一旦步入市场经济,行政法就以如此决的速度生长和发展起来?这说明行政法与市场经济存在某种特殊的联系。 行政法就其实质而言,是规范和控制政府权力,调整政府与公民(公民个人与公民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在封建时代,君权至上,统治者的权力不受控制,从而不可能有行政法。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政府权力有限,其所介入的领域和所干预的事项有限,公民与政府打交道的场合不多,故社会对行政法的需要程度不大,因此,那时虽有行政法,但行政法很不发展。人类进入二十世纪以后,社会、经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进步有了迅猛的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高速发展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大量的财富,另一方面也给社会带来了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不正当竞争与垄断、通货膨胀、失业、吸毒等。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提出了加强政府权力的需要。行政权从而开始广泛介入人们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以至到后来人们从摇篮到坟墓都离不开政府,离不开行政权。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或缓解了社会矛盾,为社会各群体共同相处和经济活动的进行及发展提供了秩序,但行政权的加强又给人们带来了新的社会间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贪污腐败、以权谋私、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人们为解决社会问题、消除社会弊害,保护自己生存、发展而创立起来的控制机制(政府及其行政权)在消除社会弊害的同时却制造出新的社会弊害,给人们带来新的灾难。为此,人们不得不改造旧的机制,在旧的机制中增加新的控制系统,以使原控制机制既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对社会实施有效的调控,保障社会秩序,又使之不致或尽可能少地产生负作用,给公民个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这个新的控制系统就是行政法及其制度。 可见,社会经济发展所引发的各种.矛盾、问题导致了加强行政权的需要,行政权加强所引发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则导致了加强行政法的需要。行政法所确立的一系列原则、制度,保障行政权依授权者的目的、授权者规定的方式、程序行使;使行政权行使者难于滥用权力,一旦滥用即要受到责任追究。 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法为什么发展不起来呢?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权不可谓不强大,滥用行政权的情况不能说不存在,甚至不能说不严重,然而行政法却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可见行政法的发展还需要其他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行政权的相对一方一一公民和公民组织(包括企业组织、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要在法律一l具有完全独立的人格,在经济上有独立的财产利益,真正在法律权利义务上成为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一方主体。法律对于一方依附于另一方的关系是没有多少用武之地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民个人几乎均从属于一定的组织、单位,各组织、单位又均从属于一定的行政机关。那时不要说国营企、事业单位不具有真正独立的法人地位,就是当时的集体组织,也不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自主权。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不是独立享有法律权利义务的双方主体,而是一方从属于或依附于另一方。 对于从属、依附关系来说,其维系所依靠的是命令、服从,而不是法律。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当时作为被管理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绝大多数是国营或国有的,它们没有属于本身自己所有的财产,至于公民个人,其财产仅限于有限的生活资料和微薄的工资收入,这种经济状况自然不可能使行政相对人成为与行政机关平等争论法律是非(是否违法,是否侵权等)的一方法律主体,从而管理者也就不需要,被管理者也不会要求制定行政法来规范双方的关系。 市场经济体制则不同,在这种体制下,企业获得了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它们在市场竞争中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它们的生存和发展要求有法律保护它们免受行政权的任意支配和干预,它们不愿意听命于政府机关及其行政长官反复无常不断变化的命令、指令、指示,然而市场经济又需要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相对人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以法律规定政府和被管理者各自的权利、义务,以法律规范它们的相互关系。不仅政府可以依法制裁违法的相对人,相对人也可以依法对政府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承担违法责任。政府和被管理者均成为了独立的法律关系主体。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和其他组织有了自己的财产,公民个人也不仅拥有生产资料,甚至还举办私人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强大的经济实力使它们有信心作为与政府相对应的法律主体;同时,其所拥有的属于它们自己的大笔财富也深感到需要法律保护,以避免被政府以各种非法手段(如滥罚款、滥摊派、违法征收、没收等)拿走。这样,行政法就成了全社会的个人、组织,特别是拥有财产权、经营权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迫切需要。中国行政法正是在这种需要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由此可见,社会经济发展所引发的矛盾而导致的加强行政监控的需要以及行政权加强,行政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广泛干预所引发的新的矛盾(权力滥用和对被管理者权益的侵犯)而导致的对行政权控制的需要是行政法产生的社会基础。而行使行政权的政府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成为独立的法律权利义务主体(这就是首先要求政企分开,政府与其他行政相对人分开,使企业和其他行政相对人脱离与政府的依附关系)是行政法存在和运作的前提条件。此前提条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可能具备而只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才能成就,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市场经济是行政法生长和发展的土壤,行政法植根于市场经济体制之中。 行政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如此:行政法离不开市场经济,没有市场经济,行政法就不可能或者难以生长和发展。同样地,市场经济也离不开行政法,没有行政法对行政权的规范和控制,没有行政法对政府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关系的适当调整,市场经济不可能正常运行和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赋予政府权力,确定政府权力的界限 市场经济一方面需要政府权力的一定介入,以保障秩序;另一方面需要排除政府权力的过度干预,以保障市场主体的自由和活力。为此,就必须健全、完善行政组织法,明确规定各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行政组织法确定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的意义在于:第一,明确各行政机关有权干什么,它能够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什么行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哪些行为有服从的义务;第二,明确各行政机关应该干什么,它应该对社会实施哪些管理行为和为相对人提供哪些管理服务,行政机关不实施相应行为和提供相应服务,行政相对人可以以其“不作为”为由提起申诉、控告或向法院起诉相应行政机关;第三,明确各行政机关只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根据依法行政的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首先必须有法定职权、职责的依据,行政机关超越职权、职责对相对人实施的行为,相对人没有服从的义务,行政机关要求相对人服从,相对人可以以其“越权”为由提起申诉、控告或向法院起诉相应行政机关。由此可见,法定职权、职责既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实施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依据,也是行政相对人防止行政机关行为不确定而任意所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行政越权或行政不作为侵犯的武器。 二、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确定政府行为的方式 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制约。政府权力过大,什么都管,什么都干预,就会使市场失去生机,使经济失去活力,就可能走计划经济的回头路。但是要保障市场经济的运行,防止政府对市场主体权益的侵犯,光靠限制政府权力是不够的,甚至是很不够的。政府权力即使以法律明确界定了并且界定得较为合理、适当,但是政府如果在行使这些权力时随心所欲,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同样会使市场失去秩序,使市场主体失去对平等竞争的信心,从而把经济搞乱、搞垮。因此,还必须制定完善行政程序法,以法规范政府行为的方式,确定政府行使行政权的基本原则(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程序法的意义在于:第一,保障民主,防止专断。行政虽然不同于立法和司法,实行首长负责制,但现代行政同样要求一定的民主程序,如制定法规、规章、政策,必须保证行政相对人的一定参与,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为,事前要通知相对人,让相对人获得必要的情报,并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等等。第二,保障廉政,防止腐败。行政程序中最重要的程序有公开程序、听证程序、职能分离程序、不单方接触程序、说明理由程序等。“公开”包括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开,有关涉及相对人权益的信息、情报公开,有关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行为公开。凡对于公众保密,不能让公众了解、查阅、复制的文件、信息、材料,应该有法律、法规的根据。“听证”指行政机关作出与行政相对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申述、建议,接受其提供的证据和有关材料,并根据需要组织当事人辩论、质证,行政机关在充分考虑到各种相关因素和权衡各种意见后再作相应决定。“职能分离”是为了加强权力制约,防止某些机构、个人专权,滥用权力而将行政机关内某些相互联系的职能(如调查职能与裁决职能,执行职能与监督职能等)加以分离使之分属不同的机构和人员掌管。“不单方接触”是指行政机关就某一行政事项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人作出行政决定或裁决,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包括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宴请,在家接待一方当事人求见等)。“说明理由”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相对人权益的决定、裁决,特别是作出对相对人权益有不利影响的决定、裁决,必须在决定书、裁决书中说明法律、事实根据及相关理由。所有这些程序显然有利于促进廉政,防止腐败。三,保障相对人权益,防止侵权。行政程序包括事前程序,事中程序,事后程序。 所有这些程序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防止行政相对人权益被行政机关任意专断的行为侵犯。例如事前的告示、通知程序,事中的调查、听证程序,事后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无疑都有助于制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第四,保障行政效率,防止推诱拖拉的官僚主义。行政程序中的一个重要制度是行政行为的步骤、顺序、时限法定制度,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定步骤、顺序、时限,违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法定步骤、顺序、时限都应是经过认真的科学研究而选择的最合理,适当的路线、速度,因而行政机关依此步骤、顺序、时限行事无疑能提高行政效率和防止其相互推楼,相互扯皮,拖拉耽搁等而影响行政效率。 三、规定政府侵权行为的贵任,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 市场经济的生机活力源于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的组织和个人—的积极竞争精神,而市场主体的积极竞争精神则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对其合法权益(包括他们的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等)和自由的保护,使之免受各种不法行为的侵害,包括免受行政侵权行为的侵害。因此,要使市场经济体制正常运作,除了要有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以外,还必须健全和完善行政救济法,通过行政救济法规定行政相对人在受到或即将受到行政侵权行为侵害时请求排除侵害和恢复被侵害的权益,以及追究行政侵权机关和相应公务员违法责任的途径、制度。目前,我国行政救济的主要制度有行政申诉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赔偿制度。法律确定这些行政救济制度的意义在于:第一,增强公民个人、组织对政府的信任和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全感,营造市场经济的良好软环境。市场经济与责任政府是紧密联系的。政府如对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组织受到行政侵权如不能获得救济,人们就会失去创造财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市场经济就会难以正常运转,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第二,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法治与尊重人权,尊重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是紧密联系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政侵权行为受到法律追究后,就会使他们逐步懂得权力是不可滥用的,被管理者的权益是不可以随意侵犯的,从而使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逐步养成依法行政的习惯。逐步以法治代替人治。第三,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促进对外开放。外商进入一国投资,其目的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要赚钱。赚钱不能不考虑赚钱行为的安全和赚到的钱的安全。如果投资国的政府不能保证他们的此种安全,他们的权益受到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后不能获得适当的救济,他们就不会有投资的积极性。因为一个国家没有行政救济制度,就等于在该国没有可靠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大多数国外投资者可能不愿冒此种风险。第四,维护社会公正,保障社会稳定。一个国家.无论法律如何严密,制度如何健全,不公正和冤屈的事情总是难以避免的,一个国家的政府,无论如何廉政、勤政,个别的腐败行为,个别的官僚主义总是难以避免的,个别的政府机关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益的事情也总是难以避免的。社会的不公正现象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腐败、官僚主义、侵权行为等自然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此种因素必须限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以不致于造成大的社会动荡,这种限制机制的重要环节就是行政救济制度:公民个人或组织受到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侵害,有了气,法律为之提供一个途径给他出气消气,气出了消了,事情也就平息下来了。但是如果没有这种途径,怨气越积越大,有怨气的人越来越多,社会稳定性就要发生动摇了,没有稳定,发展市场经济,强国富民的希望就都只能是一句空话。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搞市场经济不能没有行政法。这种如同搞市场经济不能没有民商法一样。因此,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象重视民商法一样重视行政法,象健全完善民商法一样健全完善行政法。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论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运行机制的重构 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运行机制得以形成和建立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也对企业会计运行机制的完善提出了要求,要求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组成部分之一的会计运行机制,为其提供会计信息及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因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其他经济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的实施,加速现行会计体制和会计运行机制的改造,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运行机制的重构,已经成为当前会计改革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 会计体制即我国通常所说的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一国组织和管理会计事务的各种方式、形成以及各种制度的总和。从整体上来说,会计体制属于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经济体制的整体要求,对一定范围内的会计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式、方法所作出的具体制度安排。本文使用会计体制代替会计管理体制这一概念,主要是考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虽然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但政府首先必须是一个经济主体,政府的会计行为是在一定的会计体制下进行的,其会计行为方式、方法是一定会计体制的产物。会计管理体制往往是从政府角度来表述会计体制的内容的,从政府角度出发来对其他经济主体在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行为方式、方法作出制度安排。我国会计理论工作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这一概念的局限性,提出会计领导体制的概念,来概括我国目前不同层次的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行为方式、方法,明确其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职责权限。会计体制是会计运行机制得以形成和存在的基础,也是会计运行机制借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具体形式。会计运行机制是会计运行过程中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及其联系,是会计运行的目标和动力机制、调节与约束机制的耦合,是会计体制外在的作用形式。有什么样的会计体制,就必然形成什么样的会计运行机制;要形成什么样的会计运行机制,也就需要建立相应的会计体制。因此,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运行机制,首先就需要改革现行的会计体制,实现现行会计运行机制的重构。 一、确立以企业会计运行为立足点的会计体制 会计体制最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明确不同经济主体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关系,对各经济主体在会计运行过程中职责权限进行划分,使各经济主体在社会会计运行过程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以实现社会会计运行的协调有序进行。从三大经济主体理论来说,会计体制的关键是明确政府、企业和会计人员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权责关系,使政府、企业和企业人员在宏观会计运行和微观会计运行过程中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实现我国会计运行高效率与高效益,在会计职能发挥作用、会计运行目标实现的同时,促进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宏观经济运行的个体,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如何,直接制约着国民经济宏观运行状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其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整体的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要着力于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运行主体,成为充满活力和生机的市场主体。在会计运行方面,企业会计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如何,同样对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甚至决定着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同时,企业微观会计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也是宏观会计运行的基础,制约着宏观会计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可以说,没有企业微观会计运行的高效率与高效益,没有企业会计运行的合理有序,就不可能有宏观会计运行的高效率与高效益,宏观会计运行也难于达到甚至不可能达到有序运行的最佳状态。 企业经济主体作为联结个人经济主体与政府经济主体的中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情况下,个人经济主体一般都是借助于企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表现其经济行为的,借助企业经济运行过程参与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也就是说,个人经济主体处于企业经济主体的直接管理和管制下进行经济行为,个人经济主体的经济运行决定于其所处的企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由此个人经济主体在企业管理与控制下所进行的经济行为直接表现为企业经济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企业经济运行过程是由众多个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所构成的,但个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总是依附于企业的经济运行,服务于企业经济运行目标的实现。在会计运行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运行的微观性和企业会计人员的企业化,决定着会计人员经济行为和会计行为对企业经济运行和会计运行的依附,决定着企业会计人员总是借助于企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也就是说,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内化于企业会计行为之中,它是通过企业的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表现出来的,而会计人员在会计运行过程中与政府的联系则是通过企业会计行为表现出来的;反过来说,政府与会计人员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联系也是通过企业这一中介进行的。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政府对企业会计运行的要求,最终要形成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要求;对企业会计运行的过程的约束,最终也将形成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约束。但是,政府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和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约束,最基本的目的是对企业会计运行的要求以及对企业会计运行的约束,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和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约束只表现为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总是处于企业的直接管理和控制下进行会计行为。在其他条件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对会计人员能够实施有效的管理与控制,能够有效地组织其会计运行过程,一般情况下包含着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高效率与高效益。可以说,企业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高效率与高效益,企业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优化,是企业对其会计运行及其会计人员会计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结果。因此,没有企业会计行为和会计运行的合理化,很难实现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优化、高效率与高效益。当然,企业会计人员会计行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其会计行为可能起因于对自身的其他目标的追求,有时可能表现为与企业会计运行优化的非同一性,甚至与企业会计运行目标相偏离,但一般情况下,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总是服从和服务于企业会计运行目标,以实现企业会计运行目标,促进企业会计运行高效率与高效益而进行的。因此,会计体制明确会计运行过程中政府、企业和会计人员权责关系的中心环节,在于明确政府与企业的权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承担着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调的职能,在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中也同样承担着对会计运行过程的调控管理的职能,以促进宏观会计运行协调、有序。为了实现对会计运行的调控管理职能,政府作为一特殊的会计行为主体,通过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将宏观会计运行方向和目标,以及宏观经济运行对微观会计运行的要求体现于其中,一方面为企业微观经济主体的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提供基本规范、基本要求及其会计运行的基本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对企业会计运行进行约束,对其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不当会计行为进行调节,使各微观经济主体的会计运行符合宏观会计运行的要求。 政府作为宏观会计主体,其会计运行目标的实现是以企业会计运行目标的实现为基础和前提的。没有企业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的顺利进行及其会计运行目标的实现,就不可能有政府宏观会计运行目标的实现。政府会计行为的第一个方面,实质上是为企业微观会计主体的会计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二个方面则是对企业会计运行实施监督,对其会计行为进行调控,目的在于促使企业按照宏观会计运行的要求组织其会计运行,保证实现其自身的会计运行目标。政府会计行为两个方面的内容的具体实现,都依赖于企业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政府制定的有关会计法规,如果没有企业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的合理化,则无法发挥正常的约束作用,再好的法规也形同虚设;政府对企业会计运行实施监督和调控,如果企业不对其监督调控信号作出反应,不发生相应的会计行为,也就不可能达到其预期的监督调控目的。 要实现宏观会计运行目标,关键在于企业会计运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制和会计运行机制,关键也在于建立良好的和健全的企业会计运行机制。因此,造就良好的企业会计运行机制,实现企业会计运行机制的重塑,就成为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会计体制的基础。 二、重塑企业会计运行机制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运行机制的关键,在于企业会计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会计运行机制,首先就需要对现行企业会计运行机制进行重新塑造。 从整个会计体制来说,首先就要扩大企业在会计运行方面的自主权,保证企业会计运行过程的独立性。从现行会计体制来看,企业虽然在会计运行方面较传统经济体制下有较大的自主权,企业会计运行过程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企业会计运行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对政府会计行为的依附状况。因此,当前应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断扩大企业在会计运行方面的自主权,使企业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的会计主体。扩大企业会计运行方面的自主权,不仅是重塑企业会计运行机制的需要,更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有的内容。扩大企业会计运行的自主权,一方面为企业会计运行 的独立性创造了条件,有利于逐步形成其独立的会计运行过程;另一方面,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作为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促进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是宏观会计运行乃至于宏观经济运行实现高效率与高效益的基础。没有企业会计运行的自主权,就没有企业独立的会计运行过程,企业则缺乏自主地组织会计运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会计运行就不可能实现高效率与高效益,从而宏观会计运行的高效率与高效益也缺乏存在基础。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也是企业会计运行机制形成的前提和基础。从运行机制理论来说,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是企业会计运行目标确立的条件,是实现企业运行自我约束,以及接收政府会计运行调控信号并对其作出灵活反应的基础。因为企业只有在追求自身会计运行目标实现的导向下,才能能动地组织会计运行和进行会计行为,灵敏而自动地接收政府通过市场传导的信息,并按照宏观会计运行的要求对自身会计运行进行调节与约束,从而形成其会计运行的目标机制、动力机制、调节与约束机制。 企业会计运行方面的自主权包括会计核算、会计人员管理、内部会计管理、会计运行组织管理形式等方面的自主权。由此,在新会计体制中企业应当在会计核算、会计人员管理、内部会计管理等方面被赋予较现行会计体制以更大的自主权,赋予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所应具有会计运行方面的权力,以保障其能够独立自主地组织自身的会计运行,实现自身的会计运行目标。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作为经营自主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自主权的有效行使需要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给予提供条件和支持,因此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的扩大相结合、相配合。 其次,创造企业会计运行机制的形成与发挥作用的外部经济环境。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只是企业会计运行机制重建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其充分条件。要实现企业会计运行机制的重建,还必须提供其形成与发挥作用的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创造企业会计运行所必需的外部经济环境,一是要保障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落到实处,使企业在行使会计运行自主权的过程中不受侵害。为此,需要规范政府的会计行为,并对其会计行为进行约束,使其会计行为有利于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落实,而不是对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否定。政府对企业会计运行的调控,也必须建立在企业独立地进行会计运行的基础上,而不应是对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剥夺。 最后,建立对企业会计运行的约束机制。在扩大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同时,还必须对企业会计运行施加一定的约束,引导企业的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按照宏观会计运行的要求进行。约束机制的形成,首先要有较硬的预算约束,从财务和经济利益上对其会计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其次是会计法规约束。健全企业会计运行所应遵循的会计法规体系,对企业会计行为和会计运行过程提供基本的规范、发展方向和目标,使企业会计运行在会计法规约束和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合理界定政府在宏观会计运行中的职能 将企业会计运行确立为新会计体制的立足点和基础,只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体制的一方面的内容,为了保证和促进企业会计运行的合理有序,在社会会计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这一特殊的会计主体的职能作用,也是新会计体制建立和有效运行的重要的内容之一。 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职能作用,是由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者身份所决定的,是由于政府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在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中自然也应当担负起管理者的责任;同时,政府为了实现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职能,也需要其在会计运行过程中发挥相应的职能作用。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需要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而且要求其强化在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传统经济体制变革的产物,也要求政府改革其在会计运行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的方式和方法,调整政府会计行为的方式和方法。但是强化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并不是说政府可以直接干预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从当前的情况来说,政府由于其在经济运行中的特殊地位,在会计运行过程中也往往表现出超越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发生的会计行为。因此,对政府会计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政府与企业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权责关系来看,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职能主要应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宏观会计发展规划,明确宏观会计运行发展方向。制定宏观会计发展规划,是指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规划,提出宏观会计运行的发展方向,明确社会经济发展对微观会计运行的基本要求。宏观会计发展规划主要应当是长期性、指导性的,主要是为企业等微观主体的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明确方向。 2.建立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规建设包括会计核算法规、会计人员行为规范和会计管理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会计法规是政府会计行为法制化的载体,是政府对微观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宏观会计运行要求的具体化和条文化。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规,将宏观会计运行的发展方向、宏观会计管理的要求具体体现于其中,一方面为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具体方向;另一方面也对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提出基本约束。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会计法规,将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或会计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使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均处于统一会计法规体系的约束下进行,从而保证建立宏观会计运行所需要的正常的合理的会计运行秩序。 会计法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应当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以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为目标。目前的会计法规不仅存在着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而且由于历史的继承性,现行会计法规中残留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容,存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为此,当前应当对现行的会计法规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规律对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以期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法规体系。 3.实施对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会计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只是为会计运行秩序的建立提供了基本要求,要将这种要求变成现实,还必须强化对会计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从而保证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的健康发展。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而存在,在对其自身经济利益的追求,实现其经济运行目标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与宏观会计运行乃至于宏观经济运行要求不相协调的行为,进行与会计法规相违背的行为。为此,政府必须按照会计法规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一方面促使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严格按照会计法规的要求组织会计运行;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会计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会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保证企业会计运行的健康发展。 相对于建立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来说,当前强化对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监督和控制更为重要。因为只能通过强化对企业等的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的监督,才能使会计法规落到实处。否则,再好的会计法规也形同虚设。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应当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应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扩大注册会计师社会会计监督面;另一方面应强化税收监督,使税收监督与会计监督结合起来。从理论和现实来说,税收监督和会计监督虽然在目标和方法上存在一定差异,监督的依据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两者监督的对象是共同的,只是其侧重点不同则已。应当寓会计监督于税收监督之中。在实施税收监督的过程中实现对企业的会计监督,在实施会计监督中发挥税收监督的优势。我国自八十年代初期以来,开展了财务税收大检查,从原来设想的临时性监督演变成常规性的监督,但它并不能代替会计监督机制的重建。因为,财务税收大检查在开展之初带有明显的目的性,在其实施过程中难免影响其公正性。其次,要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使会计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使会计法规真正发挥规范会计行为的作用。 4.建立和完善会计服务体系。会计服务体系包括会计人才的培养,会计咨询服务业的发展。高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水平提高的基础,也是会计运行过程合理有序的保证。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有赖于会计人员的培养和会计人员教育。政府一方面应当大力发展会计专业教育,从会计人员源头保证会计人员质量;另一方面要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制,实现会计人员知识更新,形成一种会计人员自我提高的氛围;同时加大培训力度,使会计法规等内容为会计人员所掌握和了解,内化于其会计行为之中。 会计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是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外部条件,提供良好的会计咨询服务有助于引导企业和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合理化,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会计法规贯彻实施,并引导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的会计行为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使企业会计运行中的违规行为防患于未然。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构建计划市场经济体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中国成为世界上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这样的成果在某种程度上归功于现行的不完全市场经济体制,但我们更应该认真地思考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下,运行市场经济体制是否能够带领中国经济发展走向一条持续快速稳定的道路。基于对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发展进程中带来的诸多问题的探讨与分析,比较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模式,并结合我国实际,最终得出结论:构建计划市场经济体制才是符合中国特色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市场经济体制 (一)市场经济体制 以市场机制作为配置社会资源基本手段,是高度发达的、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大商品经济,其最基本的特征是经济资源商品化、经济关系货币化、市场价格自由化和经济系统开放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只能作为经济运行的调节者,对经济运行所起的作用只是宏观调控。 (二)计划市场经济体制 是在完善民主法治改造公有制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体制。它的内容,就是展开以改革了的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权利体系,在民主法治的保证下,体现并作用于总体经济生活。 (三)比较分析 1.制度层面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以私有资本制度即资本雇佣劳动制为基础,是私有制发展的阶段性经济体制。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是公有制改革的阶段性经济体制。 2.主客体层面 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人与物的关系上。前者虽强化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总体干预和调控,但并未改变制度的性质,资本仍是经济的主体,人仍从属于资本,是资本增值的手段。后者强化并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使货币成为人的劳动的价值表现,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以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为根本。 3.法制层面 市场经济体制虽然也强调法制建设,但其法制是资本为主的,是资本经济的一种方式,力求保证资本增值与发展秩序的法制化。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民主法制,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权利与利益,并促使经济社会活动在良好的秩序中运行。 二、市场经济所付出的代价 (一)通货膨胀与贫富差距拉大 1.通货膨胀 2010年初以来,居民消费指数价格连创新高,生活必需品价格足月攀升,相关调控措施密集出台。当欧美国家还在为通货紧缩,消费低迷而苦恼时,中国已蒙上了通货膨胀的阴影,内有多年货币超发压力的滔天巨浪,外有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和游资热钱的推波助澜,多种力量叠加共振之下,通胀问题已渐渐显露。但是,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政府却不断地放权,参与经济的活动逐渐减少,控制经济的能力也逐渐减弱。这种情况遭到了不少专家学者的质疑: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中,是否能有效地预见到通货膨胀的来临,并在一个短时期内就能实际控制住物价的上涨。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未爆发经济危机之前,商品的供应是不会过度积压的,因为卖方在不断刺激商品的消费,开拓消费的广度与深度。如果当消费刺激也不起效,商品严重积压之时,已经意味着经济危机来临了。那么在大量商品积压的同时,人们收入减少,只有削减消费,甚至是削减生活必需品的范围,转而维持最低的生存需要。但是,毕竟经过长时间财富的积累,社会的货币供应仍然是过量,而社会需求更集中在基本生存用品,由此导致基本生存用品的价格暴涨,进而引发通货膨胀。 2.贫富差距拉大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有一个根本的区别,实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结果应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实行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结果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根据2010年1月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部分群体隐性福利的存在,有专家认为,实际上这种收入差距还要更大。对于收入分配差距而言,人们抱怨的是由于政策和制度的缺失所导致的起点和过程的不公平,即每一个人进入市场的机会不平等、竞争环境不平等,尤其是受教育的机会和参加就业的机会不平等。消除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社会管理机构无法有效控制社会积累与社会分配的平衡,是以社会财富无节制地转化为社会投资,从而导致社会投资的产出缺少内部消费市场的支撑,只得拼命去争夺越来越有限的海外市场,继而使整体经济置于日益危险的境地。 (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 1.国有企业改革遭遇市场化瓶颈 国有企业改革三十多年来,企业运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商业化。但是,国有企业能否真正与市场经济相容,不但取决于企业运营的商业化,更取决于企业治理机制的商业化。如果不能实现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商业化,它们终究不能与市场经济相容,也就是说,即使物质资源实现了市场化配置,但人力资源特别是受托层和管理层仍然不能依照商业法律、商业规则和完备市场实现市场化配置,它们终究不能真正成为市场化的企业,它们在效率导向的市场体制中劣汰优胜和存活发展就会遇到困难。 2.民营企业利益优先 大部分施行市场经济的民营企业都追求个人利益和企业利润,获得利益最大化,对社会责任和国家责任意识逐渐淡化。这使得民营企业主使用各种方式减少职工人数,加大现有职工的工作量,并压低他们的工资,对社会稳定形成巨大压力。 3.社会逐步失去主动调整地区部门行业平衡的能力 市场经济体制使得社会公有经济占比日益降低,进而使得社会逐步失去调整地区部门行业平衡的能力。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投资行为又在不停地破坏这种平衡,公有经济的这种主动调整演变成低效投资。大型民营与外资资本享有足够的话语权,使公有经济部门没有能力对它作宏观调整,而中小民营资本的分散化与浩如云烟,也使政府没有精力对它进行严厉管制并调整。 三、计划市场经济体制才是符合中国特色的最佳选择 (一)“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的关键就在于对初级公有制的改革,在于中国的经济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现在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依然是国有企业,它的权利体系与经营管理,是不能脱离计划的,计划因公有制为主体而成为经济体制的主要性质。但改革后的公有制不再保留统治体制,而且越来越开放的对外经济交往,又要求在经济体制上表现出市场性。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应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计划市场经济体制。 (二)基本市场与非基本市场 具体来说,一般可以把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分成两个市场:基本市场和非基本市场。基本市场由基本生活用品构成,其他商品构成非基本市场。 在基本市场中,有老百姓吃穿住行所需要的商品,如粮食、布匹等商品,还可以包括经济适用房、基本医疗、公共教育等等。对于基本市场,政府是有计划的,对其中商品的价格是有控制的。无论经济如何波动,基本市场都是相对稳定的,老百姓的生活不会出现严重的问题。对于基本市场中的许多商品,政府都会在好年景中储备一些,这样即使在经济出现波动时,由于基本市场是相对稳定的,整个经济就不会出现大的起伏。 对于非基本市场,则在很大程度上依照市场规律运作。基本市场和非基本市场的商品是可以同时销售的,例如:市场上可以出售不同价格的食用油,其中至少有一种是低价的,属于基本市场的商品。石油价格上涨了,政府要号召节能和发展新技术,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消耗,同时采取灵活的宏观调控政策等。当然,政府也要有长期储备石油的计划,并投资建立石油或新能源的开发和生产基地。同时,要保证基本市场不受影响,必要时由政府补贴。可见,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中有自由竞争、宏观调控、计划等成分,比国家干预市场经济体制更加丰富和完善,更加有利于民生,更加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几点建议 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对基本市场实行计划和调控,对于非基本市场实行自由竞争和调控,形成了既有计划又有市场的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但应注意以下三点:第一,政府是通过市场手段达到计划的。对于不能达到计划指标的商品,政府可以提高收购价格。必要时,政府可投资,建设紧缺商品的生产基地。可以考虑用社会招聘和推荐方法,成立董事会,指导紧缺商品的生产。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可以是计划生产的组成部分。第二,在基本市场中,商品价格也不是不变的,但上涨幅度受到控制,比如,规定每年上涨幅度不超过2%。小幅价格上涨也会对市场有一定的刺激作用,要防止价格大幅度快速上涨。第三,要有辩证的想法,既要市场化,公平竞争,也要有计划性,合理布局。在市场中,有计划,在计划中,有市场。计划导引市场,市场制约计划,关键是为人民服务,利用市场规律达到社会主义的目的。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不断的理论探索 经济学的理论创新有力地推动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已经成为最富影响力的一门学科,成为时代的显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理论升华,这一崭新理论的确立使改革的目标模式得以明确,各项重大措施得以有序和顺理成章地推出。基于我国现阶段的新情况和发展新要求,在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应该总结当代的实践经验,深化对市场经济的理论认识,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理论探索 一、理论领域的新气象:经济学的繁荣 新中国60年来,中国经济学,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取得了巨大发展,大体说来:构建起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基础的新体系结构;拓宽了研究范围,更紧密联系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以及文化精神等等方面的状况和影响来揭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规律;特别是把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揭示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在方法上除了坚持马克思分析经济现象的科学抽象法,还适当引进了现代数量分析工具与方法。上述一系列的创新大大增强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与实践功能。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和发展,增强了经济学家服务社会的能力,人们不只是从事于抽象的学理研究,而且积极参与改革开放的重大实践和政策问题的研讨,不少理论成果获得采纳,转化为方针政策。 理论是实践的指南针。以科学理论来推动科学发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要求。在30年来的改革开放历程中,人们可以看到:经济学的理论创新有力地推动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已经成为最富有影响力的一门学科,成为时代的显学。 二、找到并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新中国60年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之一,是找到并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研究取得的最重大的成果。正是在这一理论指引下,中国成功实施了改革开放这一伟大的战略决策,带来了举世瞩目的中国经济起飞。我国50年代中期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提出过走中国工业化道路的主张,但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主要是师承前苏联的。 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苏联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可以称之为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论,其理论支柱是:(1)发展论上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速成论;(2)所有制上是单一公有制论;(3)交换上是主要产品调拨论。以上述理论为核心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成为我国上世纪50年代中叶以来发展、构建中央计划体制的理论依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传统经济体制的决策后,为启动和推进改革向前发展,大力破除传统经济理论对人们思维的束缚,进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就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 中国经济学家是积极响应时代呼唤的一支学术力量。1978年以来,在老一辈改革理论家孙冶方、薛暮桥等的引领和启发下,经济学界开展了一系列重大的学术讨论,包括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与价值规律,社会主义所有制,物质利益,物价体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与明晰产权,金融体制改革等等。经济学领域的活跃的学术争鸣成为上世纪80年代中国理论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人们可以看到,几乎在每一个讨论问题上,都存在不同观点的对立和争论,特别是在一些重大论题上还存在激烈的争论。由于党鼓励百花争鸣,倡导学术自由讨论,坚持用实践检验真理,更由于走在前面的改革实践对人们理论思维的启示,经济学人在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上形成了共识。例如:1.突破了社会主义实行产品经济论,形成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商品经济的理论;2.突破了社会主义实行单一公有制理论,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样所有制结构论;3.突破了国有国营、政企不分的企业论,形成了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理论;4.突破了支配权、收益权、处置权合一的国家财产权理论,形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财产权理论;5.突破了以指令指挥经济活动的政府统制理论,形成了依靠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政府职能理论等等。上述经济理论的变革和创新可以归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取代了传统的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论。特别要指出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理论的形成,既是我国众多经济学家的集体智慧,更有赖于改革设计师邓小平的睿智与政治魄力,他最早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命题,科学地阐述了它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1978年以来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理论升华,这一崭新理论的确立,使我国改革的目标模式得以明确,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得以有序和顺理成章地推出。这一有关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理论阐明和创新,也为众多经济学家参与和正在从事的富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编著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新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我国30年的改革实现了所有制多样化,放活了市场微观主体,形成了要素市场体系,产生了市场价格调节的经济机制,出现了立足于市场力量和主体积极性和创意的活跃的竞争经济。在体制活力焕发的基础上,我国实现了生产力的飞跃和财富的迅猛增长。但另一方面,经济生活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如:1.在经济运行中经济增长的不稳和时起时伏,2002年以后经济不断过热,2008年以来在世界金融危机发生后又经历了外生性经济下挫;2.在发展方式上,传统的数量扩张型发展趋势,依靠对环境、生态、资源等自然物质过度耗用的工业增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经济滞后等等;3.在分配上,收入差别不断扩大,基尼系数畸高,财富分配不公的矛盾凸出,等等。上述矛盾,从本质上看是转型期体制、机制缺损所造成的。针对新时期的新情况,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要求人们通过坚持改革和发展,来解决经济生活中的矛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基于我国现阶段的新情况和党中央提出的发展新要求,我认为,在当前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应该总结当代实践经验,深化对市场经济的理论认识,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全面认识市场的功能和更加自觉地利用市场的作用。市场体制拥有发展生产力的积极功能,也有其固有的缺陷。一方面应该认识:市场经济是一种富有活力的组织财富生产的形式和体制,它能有效调动主体的积极性;能依靠价格形成机制使产品适销对路;能依靠竞争推动技术创新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能依靠自我积累,实现自行发展。较之历史上出现过的自给自足经济、政府统治经济,传统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是一个更好的经济组织形式。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为了有效地利用市场调节的功能,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但我们也应看到:1.市场机制在分配中存在收入差距拉大效应,在体制转型期,甚至会导致严重分配不公;2.市场导向的经济运行中,各种经济失衡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甚至会出现剧烈的运行波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表现为周期性经济危机;3.市场经济的消极外部性和成本的向外转嫁,会引起环境、生态、资源等的过度耗用甚至破坏;4.盈利最大化的生产机制不能提供充分的公共产品(包括公用品、福利品与公益品),从而不能满足困难群体与低收入者的需要和社会公共需要;5.面向市场的竞争性生产与营销,总是激励过度消费,甚至导致浪费资源畸化的生活方式和非理性的物质文明。 完美无缺的体制从来不曾存在过,在认识和对待市场时,人们应该持有全面的观点,而在利用市场时,更要持兴利除弊的态度,关键是做好市场功能与政府作用相结合这篇大文章,自主地驾驭市场力量,充分发挥其积极功能。 第二,发展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与非公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能防止财富占有中的私人垄断,从根本上保障分配公正;能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加快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发展;富有竞争力的公有大企业是实现科技进步的带动力量;公有制经济具有启动快速和对国民经济实施强拉动的功能,特别是公有金融体系本身具有宏观调控手段的性质,而一个保有恰当的公有制的经济结构,则能成为强化宏观调控能力的体制保证。 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帮扶”,必须深化改革,着眼于搞好公有制具体形式的创新。公有企业要实行股份多元化的现代公司制度,还要搞好资本经营管理母公司的构建。在农村,要大力支持和发展多样新集体经济。总之,发展公有制经济,要使企业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充分适应于市场,要通过具有产权主体性质的公有企业的构建,确保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的活力,实现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增强,由此把公有企业做大做强。 第三,构建拥有强有力宏观调控能力的市场经济。市场自发调节的经济运行中,盲目扩张,结构失衡,发展过热或是沉滞不起等等现象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依靠市场调节不可能实现经济自我调适和实现宏观均衡。这就要求把发挥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和政府的有效宏观调控相结合。 上世纪30年代以来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实行将“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相结合的有调节的市场经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奉行新自由主义政策,削弱“国家干预”,听任大资本特别是金融垄断资本自由活动。此后,美国经济中更呈现出过度的经济金融化,虚拟经济快速膨胀而实体经济则出现萎缩。过度膨胀的金融信贷存在深刻的内在矛盾,而金融监管薄弱更使金融运行的风险大大增强。美国式金融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在生产能力与内生需求不足的矛盾和过度膨胀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矛盾的相交织中,特别是金融、信贷矛盾的激化,导致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进而演化为当前的世界性金融危机。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采取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下,经受住了世界金融、经济危机严重冲击的考验。但3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中,也出现了三次(1988-1989,1993-1996,2008-2009)经济大波动,呈现出经济增长不稳。 仍在发展中的国际金融危机和我国经济运行的势态给我们的启示是:经济体制越是市场化,越要求对宏观经济运行实行调控,而我国新时期经济进一步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形势,要求我们切实建设好宏观调控体系,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增强科学调控能力,也就是要着眼于建设拥有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能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四,发展拥有发达的公共产品生产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立足于和依靠盈利趋动的竞争性商品生产,也就是:产品生产与人们的需要的满足主要依靠受市场力量调节的“私人物品”的生产以及市场性的分配机制。但是市场存在失灵或缺陷。其一,一些物品在物质技术上具有消费和占有非排它性,依靠市场性生产会发生供给不足。其二,一些产品的生产具有自然垄断性质,需要有生产中的政府干预。其三,市场只承认有购买力的需求,而众多穷人,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需要不可能依靠市场机制获得满足。亚当·斯密因其对“看不见的手”的功能的过度推崇和“市场乐观主义”,使他忽视市场的诸多失灵和缺陷。他向世人推荐一个只会使财富与贫困相并行的主要依靠私人物品生产的市场经济模式。在20世纪30年代世界大萧条发展条件下,西方发达国家不再遵循斯密的市场经济模式,出现了向劳工和低收入者提供社会保障品的当代福利国家。在上世纪80年代兴起的环保运动的推动下,有关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等也被纳入公共物品生产的范围。因而当代世界发达的市场经济,超出了斯密模式,成为私人物品生产与公共物品生产共存的体制。当然,西方的公共物品生产被桎梏于资本主义的制度框架内,存在着许多局限性,特别是公共物品生产并未能根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固有的贫富对立。 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实行依靠市场决策性的竞争性生产和非市场决策性的公共产品生产并举,来实现财富的最大创造,特别是要重视和加强福利品的生产和提供,来充分有效地满足低收入者,以及遭遇困难者的需要。在我国当前正在大力从事的包括教育、医卫、文化在内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设,不仅是为了解决现阶段迫切的民生问题和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而且这一大规模福利公共品生产与提供计划的深层内涵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低收入者进行劳动报酬的补偿,由此弥补市场机制作用下按照要素市值贡献分配的缺陷,从而体现了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完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公共产品生产还包括用来改善社会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用来改善落后地区、领域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来进行当代尖端性、战略性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生产力跨越发展的公共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用来维护人类的自然生存条件的环境、生态公共设施建设,等等。可见,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公共产品生产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它意味着:人们通过市场决策性生产和公共产品生产两种机制,实现财富生产最大化;又通过市场性的产品分配和福利性产品分配来实现财富的人民共享和共同富裕。我国实践中的公共产品生产范围扩大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拥有发达的公共产品生产的市场经济。 综上所述,基于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建设新理念、新要求,以及基于我国当前改革的现实状况及其趋势,我们可以说,在新的历史时期,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拥有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能力的、具有发达公共产品生产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出现在我国大地上。而对这一崭新的经济体制结构及其运行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理论阐明,则是当前中国经济学的重大课题。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试谈我国体育产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作者:刘玉海 蔡继云 王晓蕊 随着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体育消费呈现出广阔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增长势头,体育产业因此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消费增长点和投资热点。体育产业在我国发展虽方兴未艾,但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体育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育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地域发展不平衡,呈现出城乡之间和东西部之间的差距。由于受经济、文化、思想观念和资源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我国的东部特别是沿海的大中城市如上海、广州等,体育消费水平较高,体育产业已成为本地区的投资热点。而西部地区如宁夏等,体育消费投入微乎其微。第二,运动项目产业开发不平衡,由于运动项目的竞技水平、观赏性、普及程度和在国际上取得成绩的含金量有较大差别等方面的原因,致使其产业资源价值、市场容量和效益有很大差别,如足球、篮球、乒乓球、网球和田径的个别项目等市场开发已有一定规模且带来一定效益,但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难以进入市场。 (二)相关产业潜能没有充分发挥,产业质量不高 目前的体育产业较注意有形资产的利用,如体育场馆的租借和经营,但对无形资产如对各赛事活动的会徽、会标、冠名权及指定产品,各协会、俱乐部自身标志、队名价值等重视开发不够。从体育用品市场上看,高档产品市场的大部分仍被国外著名的体育用品公司直接生产或合资生产,而国内体育用品行业中的一些明星企业高档产品在整体上仍有很大差距,许多体育用品企业没能开发新的名牌产品,普遍存在着款式品种陈旧、质量低劣的现象。产业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各类体育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管理水平较低、经营管理观念落后和市场竞争力较弱。大部分体育企业缺乏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经营方式落后,缺乏品牌意识。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体育用品企业能否创造出国际知名品牌将是我国体育产业所面临的严峻问题。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优惠政策的扶持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高层次的体育产业法规,没有一支有力的体育执法、监督队伍对我国的《体育法》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至今中国彩票市场仍未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彩票的发行销售体制,更别说引进竞争,建立起一个独立有效的公众监督体系。 政策倾斜往往是一个新兴产业必要的助推剂,体育产业迫切需要政策扶持以尽快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在体育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成功的经验,比如对体育场馆的投资可以享受土地征用的优惠政策和低息贷款、对体育比赛收入和体育组织接受的捐赠可减免税收等。而我国由于体育市场发育的不完善,缺少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明确政策,尤其在融资、赞助和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方面没有明确的、可操作的产业扶持政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产业的发展。 (四)体育产业的管理人才匮乏,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体育产业长时间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暴露出了体育产业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现有的体育管理人员多是退役的运动员、教练员,且具有高学历的体育管理人员很少。这些人中有的只熟悉运动过程,而对经营知识知之甚少,很难想象一批没有高学历、没有经营管理知识的非专业人员能经营出高效率、高产出的体育产业实体组织。 二、发展我国体育产业的对策 (一)调整体育产业结构,逐步实现平衡发展 为解决地域不平衡的问题,可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基金,启动和扶持地方龙头企业和培育骨干产业,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国家财政增投资金、体育部门自筹资金和利用社会资金建设一批既能举办比赛又能向社会开放的多功能场馆,作为体育产业的阵地。同时乘西部开发之风,发展西部体育产业,提高各运动项目的竞技水平,加大比赛和表演的观赏性,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体育产品,促进体育产业结构的平衡。 (二)加快体育产业化改革步伐,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业质量 国内体育用品企业必须不断开发研制新产品,并通过相应的营销手段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技术、管理和市场营销,使国内体育用品满足国内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的同时扩大出口量、占领国际市场。 应着力把健身娱乐和竞赛表演等作为重点,并带动体育技术培训市场、体育无形资产市场、体育用品市场和体育中介市场的良性发展。从企业投资来看,由于竞技体育项目具有娱乐性和观赏性,因此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可以创造市场,有了市场就会有投资者和生产者,而投资的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所投资项目的市场能力和经营效益,因此,那些具有市场潜力的竞技项目应当受到关注。 作为体育产业承担主体的体育企业应把重点放在无形资产的变现上,即品牌化经营。通过整合现存的体育企业,形成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模化的企业集团,打造出自己的品牌企业,尽而提高产业质量。 (三)建立健全体育产业法规体系,借助政策手段适度扶持 当今至关重要的是加快和完善体育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从战略的高度制定一个长远的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体育市场的立法管理,建立结构合理、层次衔接有序的体育法律法规体系,把体育产业的发展纳入法治的轨道。法制建设主要应从体育产业的主体组织、行为规范以及市场环境秩序的维护等几个方面进行。 国家在规划布点、发展项目和发展产品上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如简化管理程序、税收优惠、利率优惠和对投资者利益特殊保护等,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体育,加快体育产业的发展。 (四)培养体育产业人才,提高体育产业管理水平 必须彻底改革由体育工作者或行政干部管理的模式,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快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培养、培训、选拔既懂体育管理又懂市场营销的体育产业管理人员,是增强体育产业组织竞争力,适应多变的市场需求,实现体育产业高校发展的强有力的保证。 体育产业被誉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我国的“朝阳产业”已显示出了巨大的市场潜力。我国的体育产业尽管已有长足的发展,但其效应并没达到预想的目标。因此我们应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入手,分析问题的关键所在,并借鉴体育经济快速发展国家的经验,为我国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职能的定位 我国财政当前面临的问题:一是财政支出用于消费的比例过大;二是财政用于投资的部分少,而投资领域又过于分散。财政配置资源的领域过于宽泛,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发挥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配置资源的作用,关键是要解决我国财政职能定位问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是公共财政 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是公共财政,这是由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所决定的。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市场经济的共性决定,财政职能必然定位于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是指财政资金重点流入公共产品投资领域,也就是财政配置资源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公共产品领域的投资。这里我们需要说明的是,财政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主要承担三种职能:资源配置职能、调节分配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对于后两种职能,在任何经济体制下都是一样的,就是说,它们没有因经济体制的不同,其职能作用的范围受到限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起调节分配和调控总量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相同,而且都是对全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对于资源配置职能,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其作用的范围不同。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起着对全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而纯粹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起着对全社会资源的配置作用。纯粹的市场经济体制只是理论上的假设,在现实经济中,现代市场经济是政府调控的市场经济。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起着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政府也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而政府配置资源的职能也就是财政配置资源的职能。所以关于我国财政职能定位其重点是财政配置资源的职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主要是由于公共产品或劳务的存在。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在经济学文献中,公共产品的特征归纳起来可以有两点:一是非排他性或共同受益;二是非竞争性。由于公共产品的特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调节作用难以发挥作用,导致市场失灵,在这个领域资源配置缺乏效率,需要政府介入。就是说,公共产品需要财政支持是资源配置效率决定的。经济学中,关于资源配置效率含义最严谨的解释,也是最通常所使用的解释是“帕累托效率”准则,即如果社会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即任何重新调整都不可能在不使其他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而使任何一个人的境况更好,那么,这种资源配置的状况就是最佳的,也就是具有效率的。如果达不到这种状态,即可以通过资源配置的重新调整而使得某人的境况变好,而同时又不使任何一个的境况变坏,那就说明资源的配置状况不是最佳的,也是缺乏效率的。当然,“帕累托效率”准则,只是一个理想的状态,现实中难以实现。那么,我们如何衡量效率实现,效率的实现条件是配置在每一种物品或劳务上的资源的社会边际效益均等于其社会边际成本,即msb=msc. 用此来分析公共产品必需政府介入的原因。依据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一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使得增加一个人的消费所引起的边际成本为零,但是,新增加的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并不说明提供这一产品不需要成本,需要成本就需要费用来弥补成本,而收费就会阻止人们消费这种产品,由此,公共产品由市场提供时,就会导致公共产品闲置;二是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使得人们完全有可能在不付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享受通过其他人的捐献而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劳务的效益,即免费搭车。由于免费搭车现象大量存在,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会大大增加,而导致公共产品供给量不足。由于公共产品特征所决定的,上述两个方面的效率损失意味着在公共产品领域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必须由政府直接提供,即通过财政投资来解决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在现实中,公共产品或劳务满足其两个特征的情况又是不同的。不是所有的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物品和劳务,都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例如,公路所提供的服务,无疑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它却不一定满足非排他性的条件,因为在实践中,完全可以通过收取养路费的方式将不愿为修路付款的人排除在公路使用范围之外。那么,公共产品根据其“公共”性质因表现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强弱不同,可分为,第一,纯粹的公共产品或劳务。只有同时满足公共产品两个特征的产品,即消费上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和劳务,就是纯粹的公共产品。纯粹公共产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国防。在任何国家要想排斥任何本国居民从中受益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第二,半公共产品或劳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纯粹的公共产品或劳务与纯粹的私人产品或劳务并不十分普遍,而更多的居于两个极端中的物品或劳务,即具有私人产品或劳务的特性。半公共产品或劳务又可分为,一是拥挤性的公共产品,是指随着消费者人数的增加而产生拥挤。它的特点是,具有非排他性或消费者共同受益,但消费上具有一定程度的竞争性。例如,公路,当行驶的车辆达到一定数量之后,追加的车辆便会阻碍交通,造成公路拥挤。二是,价格排他性的公共产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的产品。但它的排他性的特点,一方面是具有共同受益的特点,即谁都可以享用;另一方面,它在受益上是不完全的,可以排他,即谁花钱谁受益。如,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兴建的公园,名义上全社会的成员都可以到公园游览,享受公园提供的消费,而实际上由于公园收费,只有为此花钱的人才能进入公园。这就是价格排他的公共产品。 对于不同的公共产品,财政采取的支持方式是不同的。纯粹的公共产品由财政直接投资进行建设,而半公共产品即可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也可以由政府部门直接提供,或是由政府部门给予补助的办法通过市场提供。在半公共产品中,对于第一种拥挤性的公共产品,它只有在消费者达到一定数量之前,其消费才具有非竞争性。这可以通过对消费者收取一定费用去实现排他性。由此,既可以选择市场供给,也可以选择政府供给。世界各国情况不同,一般讲,公路、桥梁和类似的公共设施建设,通常是以政府投资,政府经营,而消费者向政府交纳一定的使用费。而电影院、剧院、体育设施等,则一般由私人部门出面提供,其投资,一方面来源于向使用者收取的费用,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政府补贴。在这里,市场和政府共同发挥作用。对于第二种价格排他性的公共产品。这些部门,市场和政府相互作用,即或是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由政府进行补贴;或是由政府直接出资经营,通过市场渠道销售,利用市场价格机制。如学校、医院、大型交通设施等。 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是由于公共产品的存在,以及资源配置效率在公共产品领域失灵,而要求政府干预所决定的,所以说,公共财政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我国财政职能定位于公共财政,除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需要外,还是我国财政现实的选择。自1978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逐年下降。1978年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1.2%,到1980 年降到25.7%,1990年降到15.8%,1996年国家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只有10.8%。财政收入是财政支出的前提。随着财政收入在经济总量中所占份额的减少,财政如何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就是目前财政运行的关键。由此,财政再像传统计划体制下,全方位、多领域地投资,已经不现实,也不可能,而且也难以使有限的财政资金起到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 应该说,我国建设性财政的现状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关,我国原有的统收统支和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决定国家是唯一的投资主体。计委制定基本建设计划,财政出钱投资建厂,形成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利润全部上交财政,再由财政进行再分配。在这种体制下,从基础设施到针头线脑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都属于财政投资的领域。可以说,我国国有企业囊括范围有多广,财政投资范围就有多大,但是规模不经济。 据统计,1996年我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有506445个,其中,国有经济为86982个,占17.2%。而在国有经济中,小型企业有71219个,占国有经济企业个数的81.9%。下表通过资本金、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净值三个指标来分析我国现在国有工业企业规模状况。 我国国有工业企业中,小型企业在资本金和固定资产总值方面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可企业数量大,由此,规模不经济。平均每个企业的资本金是287.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85.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83.9万元。这些小型国有企业遍布我国工业每个行业。当然, 我们不能说,这些小型企业现在的资本金全部都来自于财政拨款,但起码是通过财政投资形式建造的。因资料的原因,我们现在很难将财政资金剥离出来,得出量化的概念。即使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因为经济体制的变更,非国有经济的生长和财政本身财源的有限,财政在国民经济总投资的比重在缩小。199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家预算内资金投资占2.7%,但投资的范围并没有相应地缩小。 近几年国有工业企业的数量仍在增长。国有工业企业个数1995年比1994年增长15.5%, 1996 年比1995年下降3.6%,但比1994年增长11.4%。所以, 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再像撒胡椒面一样投资,已难以为继。财政收缩投资领域,由目前的吃饭财政和建设性财政转向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是我们财政现实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财政如何向公共财政过渡 我国财政从目前的吃饭财政和建设财政转到公共财政,必须进行两方面的改革: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财政自身的改革。 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讲,首先解决财政负担吃饭人口过多的问题。一是改革政府机构。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就是从减少政府办事机构入手,从根本上实现减员的目的。二是改革事业单位。财政负担的吃饭人口,还有一部分属于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也是机构改革的一部分。这就要将除基础研究和国家必需拨款的研究机构外的应用研究单位推向市场,使他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率,使它们适应市场需求,面向市场进行实用性研究,并将成熟科研成果逐步转化为生产力。三是提高政府机构成本意识。目前,我国政府机构运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讲成本。应该说,一个廉洁的政府同样是廉价的政府。所以树立成本意识,少花钱,高效率是建立廉价政府的关键。 从财政自身来讲,第一,确定财政配置资源的范围。公共财政与传统建设财政的不同在于,公共财政要求财政配置资源的范围是公共产品领域。我国财政由目前建设性财政转到公共财政,主要问题是解决财政投资范围。1996年我国财政收入是7408亿元,财政占gdp的比重为10. 8%。财政建设性支出192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24.2%,其中生产建设性基本建设支出61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8%。在我国财政收入有限,又不可能在短期内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用好现有的财政资金则是当务之急。好钢用在刀刃上。收缩财政投资范围,一是将有限的财政投资资金用在急需国家投资和国家应该投资的领域,即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二是财政投资于水、电、路、气、交通、通讯等行业。这些行业具有规模效益递增的特点,即经营规模越大,经济效益越好,独家经营效益优于多家竞争。由此,天然存在竞争失灵的可能性,需要政府介入。三是环境保护等领域。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与环境的不断恶化成正比,所以,如何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环境保护同时又是外部效应影响所致,它必须通过政府的非市场方式进行矫正或解决带有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这里财政不是以直接投资方式,而是以补贴方式来实现其职能。 第二,采取多种财政配置资源的方式,也就是说,改革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财政投资于公共产品的供给领域,不等于要财政投资,政府直接生产。财政投资于公共产品生产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就是说,公共产品政府供给和公共产品政府生产是两个概念。公共产品政府供给是指,公共产品所需资金是通过政府预算获得的,并且无偿使用,而公共产品政府生产是指公共产品所需的资金不仅来自于政府预算,而且其生产还在政府的直接管理下进行的。前者是资源利用的概念,后者是生产组织的概念,由此可见,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和公共产品的政府生产是两个概念。公共产品政府供给不是必须要求政府生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产品的生产可以采取公营和民营的两种生产形式。1981年美国公共产品中公营生产的比重约占49.6%,民营生产的比重约占50.4%,大约是一半对一半。所以,改革我国公共产品供给方式十分必要。 1、改革政府包揽全部公共产品生产的状况, 实现公共产品生产的民营化。政府干预公共产品(或半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的特征所决定的,但是政府供给和政府生产又是两个不同概念,政府供给的条件下,公共产品可以采取公营生产,也可以采取民营生产,这是由其效率决定。所以,政府转变职能收缩投资范围,改变直接经营私人产品生产状况,同时,也应该改革包揽全部公共产品生产的状况,逐步实行公共产品生产的民营化。从市场国家的经验看,一般民营生产比公营生产具有更高的效率,而且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已有的成熟做法,推进公共产品生产的民营化。 2、政府减少对公共产品的直接经营, 而转向对公共产品供给的管理方面。政府通过财政收支规模控制和影响资源在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的配置;政府通过对公营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使其提高效率,改进服务,同时,在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公共产品生产领域时,进行规划,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民营企业进入和公平竞争。改革我国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减少政府对公共产品的直接经营,目前,政府应采取逐步退出的方式。一是财政将原来拨改贷资金、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转为资本金,以企业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管理,退出直接生产经营。二是通过产权转让,将国有企业的资产转让出去,并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民营企业参股国有企业。三是对进入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民营企业,在加强管理的同时,采取优惠政策,以便引进竞争机制,搞活国有企业。 3、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公共产品供给领域。目前, 我国某些公共产品领域的民营化已经开始起步。比如,城市交通方面的民营承包小公共汽车和个人出租汽车等等的运营;通讯方面的bp机无线寻呼系统等等,这些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民营进入改变了原有公营企业一家垄断的局面,在适应社会需求、方便人们生活方面已经显示出一定的活力。 4、采取多种不同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 政府投资于公共产品生产只是为了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所以,只要达到目的,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可以是多样的。一是政府招标,与民营企业签订供给合同。这一般适用于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城市基础设施和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府提供招标项目,企业投标,在多方竞争后,政府选择最有利的企业,与其签订供给合同。二是政府授权经营。这一般适用于城市公共服务行业,如自来水公司、电话、供电等行业。在国外,影视、广播报纸出版行业也采取这种方式。当然,必须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制度。我国目前也出现民营的影视公司,为繁荣文化,活跃人民生活起到积极作用。三是政府采取补助津贴、优惠贷款、无偿赠款、减免税收、直接投资等形式,资助提供公共产品生产的民营企业。这一般适用于科技开发、教育、卫生保健、图书馆、博物馆、城市住宅建设等领域。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我国在改革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应该更加灵活地采取多种形式,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由此,通过改革,最终使我国财政由现在的吃饭财政、建设财政转变为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两大经济手段,二者都是从 价值上来影响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以实现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协调这两大经济手段,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经济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这些变化突出表现在:(一)社会财力结构和社会积累职能日趋复杂化。具体 表现为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下降,以企业资金为主体的预算外资金 的急剧增长;(二)在社会财力的运用上,出现了控资来源的多渠化,投资决 策的多极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三)社会财力的日趋流动化和社会资金融 通关系的广泛化、市场化。这些新变化,客观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与 货币政策的协调要求。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特征,要求财政和银行更多地使用经济手段调节经济的 运行。但财政杠杆较之金融杠杆作用的发挥,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互为条件, 相互补充的。财政杠杆较之金融杠杆具有更强的控制性和时滞性,而金融杠杆 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时效性,财政杠杆对调整产业结构更为有利,而金融杠 杆对调节企业行为更为有效;财政杠杆偏重于解决分配的公平问题,而金融杠 杆侧重于解决分配的效率问题。两种经济杠杆不能单打一,要综合运用,扬长 避短,以发挥交叉效应。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是由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所决定的 一方面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具有一致性。两者都要求达到货币币值 的稳定,经济稳定增长,劳动者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以推动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实现手段具有交叉性,财政 政策能否顺利实施并取得效果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 也是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客观基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需从以下几方面 入手: 1、坚持“量入为出”的财政政策和均衡性的货币政策,做到财政分配总规模 的大体平衡。 2、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包括:税收杠杆、补贴杠杆 、预算杠杆、公开市场业务和利率杠杆等。 3、加速包括金融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在内的市场建设,使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建立在市场行为之上。 现阶段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套模式 现阶段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套模式的最佳选择应是适度从紧的财政与货 币政策,即紧中略有松的财政政策和松中略紧的货币政策的组合。 (一)实行紧缩财政政策的依据是财政面临困难。当前财政所面临的困难主要 体现:(1)财政收支不平衡。1979—1995年,财政几乎年年出现赤 字2540亿元。据估计,这种收不抵支的财政状况今后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2)财力分散。由于在国家与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上处理不当,财政收入 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1994年约11.8%,是历史上的最低点。特 别应当指出的是,虽然实行了分税制,但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仍未理顺,中央 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依然很低,1994年,这一比例仅为33% ,而同期市场工业化国家这一比重多在70%—90%之间,相对而言,我国 属于“弱中央”的国家行列。(3)财政补贴过大。1993年财政的价格补 贴、亏损补贴分别为300亿元和400亿元,如此巨额的财政补贴已成为财 政的沉重负担。(4)债务规模大,依存度高。1995年,中央发行债务达 1350亿元,债务依存度为53%,1996年,中央已发行1950亿国 债,沉重的债务负担有可能导致中央财政陷入借新债还旧债的危机之中。(5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现在全国有三分之一以上国有企业亏损,这说明,财政 收入的来源基础受到动摇。上述五个方面均表明财政陷入困境,如果不实行较 紧的财政政策,巨额赤字和巨额债务将使人民丧失对将来经济增长的信心,从 而导致财政危机和信用危机,进而对经济造成破坏性影响。 总需求不平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供给方面,而供给方面则是由产业结构的不 合理造成的。紧中有松的财政政策可以对这种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进行灵活调节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财政政策对产业结构的调查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搞活是 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两大工具实现的。对于国家要优先发展的部门、行业或地 区,一方面,国家可以采取低税率、税收减免等措施来提高这些部门、行业或 地区的盈利水平或经济效益,引导人力、物力和财力流向这些部门、行业或地 区,从而增加相应产品的供给;反之,对于国家想要限制的部门、行业或不优 先发展的地区,可以采取高税率等措施来降低这些部门、行业或不优先发展的 地区,可以采取高税率等措施来降低这些部门、行业或地区的盈利水平或经济 效益,从而减少相应产品的供给,最终实现总供需平衡。另一方面,财政支出 本身就是社会总需求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财政资金在各部门、行政或地区的 倾斜投资或优化支出结构本身就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可见,财政支出在确保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上都具有 很强的调节作用。 (二)实行松中略紧的货币政策的主要依据包括如下几点: 一是促进经济高速发展和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需要。我国经济仍存在着资金 不足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即要靠社会内部积累,也要积极吸收利用外资。 据调查,当前企业资金短缺,产品积压情况严重,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在这种 情况下,必须适当放松货币政策,通过降低存款准备率、利率、增加再贷款等 措施来增加整个社会的货币供给量,从而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尽管财政政策 也是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的有效手段,但由于财政政策调节的力度太大且直接 ,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也力不从心。货币政策的应用则可以发挥较好作用,避 免经济出现急剧波动的运行情况。 二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主导。国有企业的状 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的速度和改革的步伐。因此,增强国有企业 的活力,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而货币政 策是搞活大中型企业外部配套措施的一个内容。这些年来,资金紧张,周转困 难,债务负担沉重,长期高负债经营一直是国有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在这种 情况下,如果实行紧的货币政策,企业占用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所需的流动资 金和固定资金就得不到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就难以维持,搞活国有企 业就无从谈起。总之,搞活国有企业需要松的货币政策。由于银行资金不同于 财政资金,是有偿的,可以周转使用,那些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将 因此而得不到贷款,并将被淘汰。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促进搞活国有企业上, 较松的货币政策是可取的。 三是发挥宏观调控和抑制通货膨胀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正进入高速度发展经济的新时期,银行只有实行较松而又略紧的货币政策,才能提供一个稳定的 金融环境,以期达到既高速度,又宏观协调(即防止比例失调与通货膨胀)的 预期目标。银行在实行松的货币政策,扩大货币发行与信贷规模时,必须同时 实行略紧的货币政策,适当控制过大的货币发行与信贷投放规模,尽量优化贷 款结构,做到松中有紧,并与财政政策密切配合,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 协调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对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平与效率关系分析 论文摘要: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发展中永恒的话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由此所反映出的公平让位于效率的不平等现象日益引发起人们的关注。人民群众对于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要求也日益强烈。党的十七大上中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主要分析市场经济微观机制下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公平;效率 1 公平与效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表现,从一个管理学定律谈起 管理学范畴有一个著名的80/20定律,即通常一个企业80%的利润来自它20%的项目。将这个概念延伸到企业的经营上,也可以解释为一个企业80%的利润来自它20%的客户。因此企业都会把更多的资源放在为这20%的客户服务上面,例如现在银行每年都要征收小额账户管理费。这些小额度账户的持有者大都是中、低阶层收入者。在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追求最大利润的企业本身就有一种摆脱掉自己所应负有的社会职责的冲动。由此可见,如果拥有资本数量不同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可能会享受到不同的待遇,富人会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待遇,而穷人则有可能被排除在这些服务以外。因此加强政府提供社会公共物品的力度,如加大对教育、医疗、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这种差距。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范围和种类也应该逐渐加大,特别是为穷人子女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如职业教育,创业贷款等,尽量缩短富人和穷人子女在竞争起点上的差距。 在这里私人机构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为富人提供各种个性化的服务就是追求效率的体现;而政府机构加大公共服务力度,就是注重社会公平的体现。 2 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矛盾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最易激化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消费者处于买方市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作出抉择,可以选择的余地是最大的,而且此时整个社会的福利是最高的。当这个市场是垄断市场时,市场上的需求大于供给,消费者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厂商则可以凭借垄断地位获得更多的利润,此时即是典型的效率优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厂商自身的理性行为肯定是逐利的,其原则也是以效率为先。下面以我国房地产市场为例进行说明,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且正处于快速的城市化进程阶段,有大量的农村人口需要转移到城市中来,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旺盛,房价居高不下。因此如果从社会公平争议的角度出发,政府不应该允许发展大型豪华别墅和豪华墓地。虽然开发豪华别墅和豪华公墓可以帮助开发商更快更多的创造利润,却以变相的减少了市场供给,推高了房价为代价,将大量的中低阶层收入者挡在了房地产市场大门外。当房价不断高涨时,商品房已经成为最有价值的投资产品,因此先富起来的人完全可以通过囤房、炒房来实现保值、增值。在此过程中,房价上涨的成本主要转嫁给了拥有刚性需求的中低阶层收入者。在房价不断高涨期间,资本获得了太多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先富不仅没有带动后富,反而是在剥削后富,而这个过程就是一个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过程。现在房价的歧高已经对我国经济的运行产生了严重的危害,持续攀高的房价很容易积累起大量的泡沫,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极大的危害。 房地产商对利润的追逐对应着效率,而提供符合中低收入者支付能力的房源则对应着公平。很显然,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中突出的显示了效率的含义,而忽略了公平。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市场都是由保障房或者廉租房市场和商品房市场共同构成的。只有在商品房市场,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遵循价高者得的市场经济规律。在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中,保障房和廉租房处于极度短缺的状态,使得大多数中低收入者也不得不进入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推高了房价。因此从公平角度出发,我们就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重新作出一个更加全面的规划,大力发展保障房和廉租房,使房地产市场成为一个多层次的市场。 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不论是计划经济体制还是市场经济体制,这都是最根本的出发点。但是仅仅依靠市场经济本身的机制并不能到达这样的效果,在不加以制度规范的前提下市场经济是“一切向钱看”的,一切以利润为导向的,一切以实现利润的多少为评价标准的。 3 现阶段如何处理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 我们在前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就是过于重视效率而忽略了公平,从而导致了社会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而且已经达到了社会所能容忍的极限。经济总量的急剧膨胀往往带来收入差距拉大和贫富分化,类似的情景在几乎所有经历过快速增长的国家的历史上都发生过,人们处置的方法不同,结果也不同。有一些国家成了当今世界上的“成功国家”,另一些要么坠入了动荡不宁的泥淖,要么重新回到了贫困的深渊。 我国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根据当前的社会形势与客观国情,作出了新的调整。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表明我国政府已将宏观管理与调控的操作重心从效率转向公平,为我国今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中,如何正确认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指明了方向。 注重效率是我国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关键所在。公平起着稳定社会情绪,为经济社会的后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地后续力量的作用。因此我们不应只看到效率和公平之间的矛盾关系还应该看到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相互依存的关系。我们不能只追求公平而牺牲了效率,这是我们早就丢弃了的“平均主义”;我们也不能只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这样只会引起社会贫富严重分化,整个社会动荡不安,一旦失去和谐安定的发展环境,更无效率可言。因此我们应该追求的是公平和效率的和谐共存。 效率将整个社会的发展引领到更高的层面上去,公平使得整个社会的发展更加健康,为社会的后续良性发展奠定一个稳固的基础。 4 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和谐共存 (1)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公平竞争和充分竞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以中国药品市场为例进行说明。中国目前药品市场上部分药品在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部分药企会因为利润微薄而逐渐停止生产这些药物。在市场经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机制下,药企做出上述决定是很正常的反应,但是对整个社会而言则是一种损失。利润微薄并不等于没有利润,仅就制药企业出现的这种情况,主要还是由于药品市场竞争的不充分所造成的。公平被迫让位于效率。为此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降低医药企业进入门槛,力促市场竞争,或者出台相应的强制性政策,对参与竞标的药企要求其必须信守承诺,并给予一定的优惠。但是从长远来看,最有效的仍然是成立以非盈利或微利为目的的国有大型药企,完善社会公共药品的供给体系。 (2)政府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是提供各种社会公共服务的最主要机构。提供像教育、医疗、养老等对社会稳定和进步意义重大的社会公共服务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是社会稳定和公平的保障。在这些最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应该最彻底的贯彻公平优先的原则,提倡无利和微利经营。虽然我们现在的一些公共服务领域,如教育和卫生领域鼓励私人投资,但是这些私人投资只能算作是有益的和有限的补充。像现在出现的入学难和看病贵的问题都应该属于政府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我们只有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和管理质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本身所应承担的社会职能将是越来越多的,并且对其社会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总之,在新的阶段我们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建设,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稳定的后勤保障。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加强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几点启示 【摘 要】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尽快解决“三农”问题,仍必须通过深化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经营体制改革,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多方面促进社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关键词】农村 市场经济 改革 党中央坚持把搞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不断加以强化和深化,这充分说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把农村的经济搞上去。推进市场化改革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我国农村的改革实践证明:没有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推动,就不会有中国农村经济的巨大发展和变化。同样,在新的发展阶段,仍必须通过深化农村市场化改革,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如何深化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值得我们探讨和实践的问题。 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市场经济体制,要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实践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 全面提高农村市场主体的素质,使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运行机制,应从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两个方面:在深化改革方面,通过深化农产品价格体制改革和大力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产品成本控制机制、市场供求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在依法治“市”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调整财政信贷分配格局,加大农村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程传兴强调,农业是弱质产业,客观上需要支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下,农业发展迫切需要国家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二、加强经营体制改革,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1.引导农户适应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市场经济调节范围的扩大,农户参与市场的程度也在提高,但总体上还是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主要是由于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生活,习惯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缺乏自主决策的经验和能力。而且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在掌握市场信息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运用农业科技也受到限制对外招商引主体。农业投入问题是长期困扰农业发展的“瓶颈”。可以通过很多方式来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启动境外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农业领域是招商引资的主要任务。 2.组建公司兴主体 主要是发展公司制农业,按照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培植一批加工型、流通型、生产型和复合型的农业企业。 3.鼓励干部转化为主体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鼓励机关干部、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兴办和领办农业经济实体。 三、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健全农村市场体系 1.发展成熟的生产要素市场 劳动力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我们应改革过去那种不合理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允许劳动力自由流动,鼓励富余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同时,还要加强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提高他们的素质,以增强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资金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缓慢很大一部分在于资金不足。因此,我们应着力解决农村的资金问题。我们的政府应转变职能,加快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 2.政府应加强对各种政策法规的调控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立法空白区制定相应的促进农村市场经济改革的政策法规,按照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要求去贯彻执行,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我国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所承载的权益是不一致的,这种城乡不统一的户籍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城乡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使户籍登记能够准确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职业状况。由于“二元结构”的限制,我国的“流动人口”已经达到2亿,流动人口已经从城市体系中占较少比例的群体成为具有举足轻重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的经济联系、社会联系日益密切化。同时,由于流动人口成为城市体系的边缘人,他们在城市中遭到的一系列社会排斥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公平和建设和谐社会,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因此,随着城乡迁移和人口流动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户籍制度引起越来越多的争议,迫切需要推进城乡户籍体制和相应的公共福利体制改革。 3.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 我国医疗、养老、住房、劳动保护等福利保障待遇基本上只施惠于市民。城乡不统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阻碍了城市对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吸收。因此,要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和医疗卫生制度,消除在城乡分割制度下农村劳动力在获得教育、技能培训、健康与营养等人力资本投资方面与城市劳动力存在的巨大差别。 四、兴办村办企业是实现农村发展的有效方式 农村的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经济问题。而如何搞好农村经济?最有效、最快速的方法是兴办村办企业,通过集资或引资等渠道在每个村庄内搞一个或两个这样的集体企业。这样的企业有很多好处,如,吸纳本村的劳动力。本来,在农村地区有许多农民到城市里打工,而现在不用出本村就可解决就业问题。由于企业有一部分赚的是城市的钱,这样资金因素便可以流通到农村来,进而加快实现村办企业的原始积累,加快了资本的流通速率。资本的生命在于流通,农民挣了钱而后又以各种方式用于消费,这实际上是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支配能力。 因此,加强和深化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基本途径。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经营体制改革,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农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在上述方面进行改革,促进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市场经济体制下降低成本的途径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降低成本的基本途径 市场经济体制下可以通过理念更新、生产经营管理创新、财务管理创新等方式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并且一般都要综合运用这些途径以取得最佳降低成本效果。 1、通过理念更新推动成本降低 从实践来看,几乎所有的成本发生都与人有关,因此,只有人树立了降低成本理念才能推动成本节约。这一过程中,首先,领导者要带头更新成本降低理念,要树立降低成本就是增加利润或者提高效益举措的基本理念,带头参与到各种有利于成本节约的行为当中去,通过领导的示范带动促进成本降低。其次,广大职工要树立积极参与降低成本理念,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以帮助所在单位节约成本就是为单位服务,就是立足岗位多做奉献的一种意识,利用这种理念指导自身行动,规范自身行为。 2、通过生产经营管理创新推动成本节约 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成本包括材料、人工等成本,还包括管理费用等,因此,必须强化生产经营管理降低成本。首先,生产经营准备阶段成本管理,这一过程中要加强对市场原材料供应商等的调研,通过谈判有效降低燃料、原材料等的成本。其次,生产经营过程中成本管理,要通过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边角废料利用水平等促进成本降低。再次,通过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控制成本,要完善物流配送、降低产品损耗,促进成本降低。此外,还可以利用技术创新、标准化等推动成本节约,特别是标准化工作既可以保障质量,又可以降低谈判等成本,对于成本节约意义重大。 3、通过财务管理创新推动成本节约 财务管理创新是成本节约的重要途径,首先,可以充分利用全面预算管理等推动成本节约,通过编制预算方案,推动预算执行与考核,可以有效的促进成本节约。其次,通过信息化财务管理软件促进成本节约,可以利用信息软件对单位内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监督,一旦成本超标则进行预警,以此推动成本节约。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推动成本降低的现实保障 降低成本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参与竞争、追求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管理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厉行节约的背景下推行降低成本方案更为易行。实践中,单位可以从完善降低成本方案、强化组织考核、强化监督等方面推动成本节约。 1、制定降低成本的细化方案 首先,要制定成本控制标准,单位要根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定位,年度业务工作量,明确部门经费支出或者说控制标准,以此作为成本控制目标。其次,要细化各部门成本支出细节,对于可预见的支出,要通过预算等方式在支出金额、时间节点上予以明确,特别是对于与往年比较成本节约达到一定比例的,要积极进行沟通和协调,明确成本降低的原因。再次,要明确成本控制的责任主体,一般而言,单位内部要形成以部门负责人为主体、全单位以主管财务的领导甚至一把手作为成本降低的责任主体推进成本节约。 2、强化降低成本的组织考核工作 首先,要强化对成本发生过程的管理,单位通过分析成本构成及发生的环节,科学的预测成本变化情况,以此为基础制定全过程成本管理体系,并动员相应岗位人员参与到成本降低活动中来,形成降低成本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充分调动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积极性,形成降低成本的组织力量。实践中要整合各部门力量,避免各自为战等导致成本控制不力。再次,要强化成本发生的考核工作,对于明确的成本控制目标,在年中和期末要组织目标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成本降低未达标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对于成本控制较好的,要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3、强化降低成本的监督工作 首先,要积极推行事前监督,要真正达到降低成本的目标,必须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前就跟进,全面了解即将发生经济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对事先编制的成本方案进行审查,将降低成本监督重心前移。其次,要进一步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督,在重大经济活动发生过程中,要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全过程跟进,在经济活动结束后积极组织相关审计活动,以此保障监督的时效性。 作者:张明 单位:山东矿业管理技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市场经济体制下医院财务管理方法 一、医院财务管理创新的重要性 首先,是顺应时展的产物。市场经济的发展,取代了计划经济的主体地位,对于企业和单位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必须对自身进行改进。而对于医院来说,财务管理是其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保证,加强对于财务管理的创新,可以有效节约医院的运营成本,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医院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医院的稳定发展。 其次,是提高医院知名度的有效方法。人们对于医院的认识,一是看医院的医疗水平,一是看医院的规模和管理。医疗水平的提高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因此,必须从医院的规模和管理出发,提高医院的知名度。而无论是提高医院的规模,对医院的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或扩建,还是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财务管理都是不可忽视的。加强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创新,可以提高医院获得的利润,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也可以带动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说是医院发展的重点和关键。 二、医院财务管理创新的方法 (一)加强预算管理 医院预算管理指根据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一段时间内医院的财务收支、结构以及资金主要来源渠道所进行的预测,将医院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以财务收支的方式表现出来,包含了医院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涉及人、财、物等各个方面,以责任和目标为表现形式,体现在预算管理体系中。 加强预算管理,首先必须强化意识,引导医院全员参与。医院预算管理关系医院全年的收支计划,是医院正常运营和发展的根本,管理人员和领导阶层必须充分重视,科学合理的进行管理。同时,医院预算管理关系着医院员工的切身利益员工应该理解其深刻含义,高度重视,并且积极参与进来,维护医院利益的同时维护自身利益。 其次,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提高管理质量。定制预算管理计划时,必须结合实际,不切实际的预算将直接导致医院预算系统效率的下降,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加高,必须由经验丰富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结合前年度的实际收支情况,使预算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立足医院的长期发展,为医院提供一个较为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最后,要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督。预算管理并非制定计划,而是实施计划。科学的计划制定后,要针对其审核和修改,组成预算管理小组,做到专人负责;以财务处为中心,各个部门齐心协力,建立起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去落实执行,在执行中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预算管理计划不会成为一纸空文。要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 (二)完善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医院通过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进而实现医院相应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说它是决定着医院发展的关键因素。绩效管理可以反映出医院的管理和文化理念,是医院立足社会的一大基础,对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就医环境,提高财政收入等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完善绩效管理,可以使员工感到压力,提高其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进而全面提高医院的整体素质和形象,提高医院的财务收入,促进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院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 三、结束语 在当今的社会形式下,医院的竞争日渐激烈,要想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脱颖而出,必须顺应时展潮流,对医院的财务管理进行创新,提高医院对于财政收支的管理水平,进而促进医院的长远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邵连平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企业会计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创新 一、企业会计管理创新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会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会计管理要对企业资金进行有效控制,然而如何从企业发展实际出发,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让资本在筹集、投放于使用、回收与分配的过程中最大化发挥资金的作用,找出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依据,只有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才能让企业走向正确的发展道路。然而这对一些企业来说,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的意义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企业开始依靠企业自身的经营实力,在市场中争取一席之地,但是有些企业的服务水平差,缺乏创新性,使企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因此,增强企业发展的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会计管理创新,不仅仅能够提升企业良好形象,而且还能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三)有利于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企业通过加强会计管理,使得企业能更好的处理企业的资金链,并且做出合理的安排,更好的运用资金,同时加大科技创新,尽快实现企业的优化升级,使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有利于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都需要会计进行核算,之后在进行分类和计量,而且还要将财务状况在帐薄上反映出来。实际上企业会计工作的本质就是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来源。企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会带来直接影响。如果会计在工作中提供的信息是错误的,那么就会使企业的经营决策出现错误,这样企业就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为了做好企业会计工作,那么就要求会计在工作中要认真收集和分析信息,这样在能增强对风险预见能力,才能及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五)有利于消除风险 由于有些企业性质比较特殊,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难免会产生一些风险。当企业存在风险时,应该及时运用会计分析手段分析产生风险的原因,同时根据先关的政策和法规加强企业会计管理,处理非法事件,从而解决风险问题。 二、我国企业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管理意识薄弱 可能诱发风险虽然在近几年来企业在加快会计工作的基础建设,其中包括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但是随着企业以及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很多新的问题、新情况给会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由此体现出来的企业会计管理意识薄弱,其中主要是因为企业内部管理不严格,财务支出工作不规范,会计监督的力度不够,会计人员素质低等方面,这些环节对会计职能的发挥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还会诱发企业风险。 1.会计管理风险。由于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够严格,人员自身职责不能与岗位工作相对应,这样就会出现会计管理风险。企业会计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从而诱发风险;二是制定了相对应的会计管理制度,但是却没有将制度真正的落实到位。例如,有些会计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不能按照会计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进行,有的会计违反了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有的会计泄露了企业财务状况,违反了会计保密制度,有的会计向他人泄露企业会计电脑操作指令。另外,有些会计只重视财务的核算工作,而忽略了财务核对工作等等,这些都能诱发企业会计风险的发生。 2.会计核算风险。会计核算工作是企业会计管理的基础,也是会计部门的关键工作。目前,一些企业中出现的经济案件多数都与会计核算环节有关,由于企业出现违规经营状况,例如,会计篡改帐表、在账目方面弄虚作假以及滥用贷款业务等等。所以,如果会计核算质量差,不能按照程序进行规范操作,这样就很容易出现风险。 3.结算风险。结算风险也就是指票据风险。在近几年来,在票据方面引发的诈骗事件,一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和不法分子通过使用高科技进行作案,作案手段较高,二是企业内部防范风险的意识过于薄弱。主要体现在会计人员没有责任意识,在工作中常常疏忽大意给不法分子创造了机会,有些人员借业务之便,不顾相关的法律法规,盗用资金等等。 (二)会计管理机制弱化 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会计基础工作做得好与坏直接影响企业会计的管理水平,由于企业基层领导为了完成上级交待的业务指标,常常忽略了会计内部管理,致使会计基础工作弱化。其中主要体现在账户设置不规范,乱用会计科目,不及时对账,会计报表虚假等问题。 2.管理权力涣散,很难发挥管理优势。由于会计管理体制、组织结构都是运用以往比较传统的管理模式,致使会计管理出现以下问题:一是管理的层次较多,一份业务文件要在每个层次中进行转发,基层经办人员却很难看到,一项业务的确立需要经过层层审核和把关,这样就很难找到新的商机,最后却无法追究责任;二是会计部门不能与业务部门协调,由于企业在业务变化发展中,不能对会计进行集中管理,业务管理部门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再加上制度无法统一,常常出现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抵触现象;三是会计人员的工作繁忙,没有时间顾及管理工作,有些会计缺乏工作经验,只能对日常的工作事物进行处理,无力进行会计管理。 3.财务管理手段落后。在会计工作中,会计必须具备的就是财务管理职能,会计工作应该及时对财务管理进行事前、事中控制,但是目前我国一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仍然停留在以往会计管理模式中,虽然有些企业已经在会计管理方面进行了创新,但是却没有形成规范的会计管理体系,这就使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的工作状态,只是在事后进行算账,缺少会计监督制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的会计考核指标不合理,有些企业受到利益的诱惑,在调整收支方面,其随意性过大,往往造成财务信息虚假。 4.缺少监督功能。会计的监督职能很难发挥作用,目前我国有些企业中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在一些企业中常常聘用兼职会计,这样就使得临时会计不能履行会计工作的全部责任,即使在工作中发现了问题,但是也没有处理问题的权力,这样就使得会计监督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同时,企业内部审核人员工作任务量大,不能对所有工作都能顾及到,加上他们的工作能力有限,只能运用一些简单的方式来进行检查,导致了会计自身只能不能充分发挥出来。此外,在企业内部有专业的审核人员,但是他们在工作中却缺乏独立性,在检查会计业务时,其检查的深度不够,这样就很难将会计的监督工作真正的落实下去。 5.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低。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主体,因此,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自身素质对会计管理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在我国很多企业中普遍存在着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现象,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带来影响。目前,我国一些企业中建立了会计学习培训制度,当会计人员掌握了基本的业务以后,就被调到其他部门中,虽然在培训过程中他们的业务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会计人员对某项业务的学习却不透彻,这样就给会计工作带来了风险,也增加了会计管理工作难度。随着企业会计工作量逐渐增多,会计业务工作开始变得极其复杂,对于业务素质较低的会计人员来说是很难满足会计工作需求,这些因素让企业会计管理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三)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 在企业内部,有制度但未执行,由于会计管理工作过于放松,加上内部管理制度尚未完善,使得一些会计为了一些利益,做出了有违职业道德的事情,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的运转,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 (四)企业发展中存在着不确定因素 从客观上来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知识经济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企业的发展会面临着挑战,因此,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会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此时,会计应该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管理创新策略 (一)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对以往的会计管理工作作出科学的评价,并且总结经验教训,结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采取适当的方法来指导新时期的会计管理工作。企业会计管理创新,需要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好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方向,才能为企业更好的服务。同时,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会计管理体系,将现代的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管理工作中,以加强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形成高效的管理体系。 (二)增强企业会计管理创新意识 在当今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创新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同时,创新是企业经营发展的灵魂,也是在市场中参与竞争的前提条件。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如果企业还停留在以往传统的管理模式中,那么在如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只能被淘汰。一个没有创新理念的企业会计,是不能帮助企业进行创新的。因此,企业会计只有树立创新理念,才能使企业做到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监督的力度 加大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会计工作职能,首先应该让会计人员不仅仅拥有提意见的权力,而且还要有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权力;其次,要做好企业会计核查和监督工作,并且在核查过程中体现核查人员所具有的权威性,将会计监督与会计核查工作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这样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会计监督力度。同时还要确定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内容,做到二者有机结合,如果在检查与监督过程中发现风险问题,应该及时上报;最后,落实责任,并且要求会计人员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各个部门沟通,以形成一个完善的综合管理体系。 (四)利用制度约束会计人员工作行为 制度约束是在会计工作环节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约束制度,它主要是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职责、业务处理方式进行约束,同时也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要做好企业会计管理工作,要求会计与时俱进,在工作中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并确立考核内容,在企业内部可以建立一支会计考核小组,负责对会计各个工作环节的内容进行考核,同时对于平时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适当的鼓励,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应该给予批评和教训,如果出现大量资金损失的情况,那么就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结: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只是依靠企业决策者的决策以及企业所有员工的自觉是不够的,还需要会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加强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虽然企业会计管理工作任务是非常艰巨的,但是只要会计管理人员加强创新,做到与时俱进,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感,就会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做好新时期的企业会计管理创新工作,才能保障企业更长远发展。 作者:李婧 钱莹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达尔凯(中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略谈地区垄断市场经济体制及改革思路 1地区垄断的原因及危害 1.1政府调控经济的尺度———市场经济下行政行为的边界 通过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以组织经济建设是政府的职责,然而行政主体究竟应介入经济生活的那些领域、参与市场管理的哪些范畴、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哪些作用,是随着社会现实不断变化的。经济转型的深化越来越要求政企分开。政府角色的转变一方面赋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要求政府收束行政权力,以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管理。然而,政企关系一直处于矛盾状态,处于国有资产与地方资产增值保值的考虑,政府依然以行政长官身份对企业实施正面或负面的干预,使得企业不能在独立自主状态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由发展。 1.2地区垄断的危害———类比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行为 地方政府过多介入经济领域,以强制性行政指令的方式导致地区垄断,从表面上看是对本地企业的保护和对外地经济的压制,在短期时间内一定程度上对本地企业和经济的有效保护却不利于其长远发展,是饮鸩止渴的行为,原因如下: 1.2.1地区经济与国家经济之间的关系,可类比加入WTO组织后中国经济与世界贸易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以行政行为,例如:提高税费、不合理地加大检测力度、设置贸易壁垒等手段人为地将开放流通的市场分割成彼此相对孤立的部分,大大阻碍了外来商品和企业的进入,必然导致其他地区经济正常流通渠道受阻而蒙受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其他地区政府往往会采取报复性的手段,致使该地区的商品、企业或其他经济体难以进入外来地区,进而导致本可以拥有的市场减少、发展空间减小、可获得利润减低,对于他方与自身而言都是有害无益的。 1.2.2地区垄断使得本地区商品或企业在本地市场内占绝对优势。然而这种优势并非在正当的市场竞争中胜出从而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而是通过地方政府家长性的保护采取一系列倾斜性的行政政策所致,自然也并不意味着该经济体的运行是健康的、良好的。短暂的胜利往往会致使该行业意识不到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在“良好保护”的环境下成长的经济体远离激烈的市场竞争、工艺的淘汰与更新,久而久之在“坐井观天”的心态下丧失了发展进步的动力。地区垄断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在政府无力承担保护的重任,抑或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调整使得垄断的条件不复存在之时,必然加速地方经济的衰败甚至消亡。 1.3地区垄断的根本原因———绩效机制、社会现实与民族性格: 1.3.1我国现行对执政者业绩的评价机制是否与现实相适应。绩效考核评价标准中将经济增长作为重要指标,且过度追求经济增长,标准定量化,例如人均纯收入、GDP等评价机制体现为数字上的增加,却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实质发展,也忽视了经济建设与民生问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自然环境的协调适应。这样的评价体制固然有很大合理性,且为利益平衡协调的结果,但这样的政策导向容易导致行政主体采取地区垄断的方式,为本地经济主体给予“家长式”的保护,屏蔽了正常市场竞争中本该面临的风险甚至不利益。虽然地区垄断的行为对于发展地方经济是相对便捷有效的方式,然而从长远角度却是饮鸩止渴式的危害。同时,我国作为发展起步较晚的国家,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存在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现状,即经济发展的动力并非源于社会、市场内部的需要———至少这种需求不够强烈,而是更多地来自本地区政府的行政行为、上级政府的要求、其他发达地区经济往来的带动。这样的现状导致地区经济走向与本应呈现的正常样态相比受人为主观因素支配较多,受客观因素决定作用较小,无论是在建国初的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当今,政府的角色始终是管理者、作用始终是决定性的。经济主体因实力不同,对政府抱有或是依赖保护、或是摆脱控制的心理。因此,经济体很大程度上脱离政府管理、完全独立自主发展,在现阶段的可能性较小。 1.3.2从民族性格及社会心理角度分析,我国千百年来的小农经济形成的封闭性、自私性特点,表现为每个个体、每个家庭、每个地区专注于自身产业,很大程度上割裂了与外界的交通联系。这种以自身发展为核心任务的思想观念,导致个体对外界社会的无知与冷漠,且忽略了自身与外界本存在着的联系。尽管当今社会时代已发生变化,开放、沟通、交流、分享已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然而狭隘自利的心理仍然长时间存在,且导向着不同人群的行为。从行政主体角度而言,只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而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甚至不惜损害外界利益的心态,对自身和外界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现实视而不见的弊病,导致地区垄断现象的存在。 2地区垄断的解决思路 笔者认为,在对地方政府业绩尤其是经济层面考察时,不宜将地方经济割裂开来、独立对待,而是将市场经济作为一个整体,将地方经济在整个经济体中发挥的作用纳入考量范围,以此促进地区间经济的相互流通,从而产生积极作用。例如,将本地区经济要素为其他地区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与本地区引进其他地区经济要素,对本地区与外地共同产生的积极作用纳入考察范围,以促使地区经济在分享中互利共赢,各取所需。任何对现有体制改革的举措,即使产生再多的积极效应,也会对社会造成难以预期的负担,甚至是无法弥补伤害;绝大多数变革都会引发利益的再分配,以“被牺牲的一代”的惨痛付出作为时代前进和发展的代价。社会制度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即使是细微的变动,都有可能对整体造成难以想象的影响。因此,面对现有体制的不完善之处,缺少深思熟虑、不经过考证而提出大刀阔斧的改革、颠覆性革命的建议,未免是成熟理性的做法。尝试转变观念,疏通、引导,巧妙解决问题或许会带来更多的成效与更少的伤害。 作者:张琪悦 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市场经济体制的电力企业经济管理创新 摘要:电力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冲突集中出现,电力企业经济发展正面临着新的形势。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电力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对策,以期为电力企业成功转型,不断提升经济效益提供借鉴。 关键词:电力企业;经济管理;创新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家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当下,受内外因素影响,电力企业在组织运营中,正面临着许多风险,其中,尤以经济管理模式最为突出。电力企业传统经济管理模式以计划经济为主导,在以往这种经济管理模式促进了电力企业经济发展,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传统经济管理模式的弊端愈发显现,电力企业经济发展遇到瓶颈,电力企业创新经济管理模式刻不容缓。 一、市场经济体制概述 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现代化经济体制,它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之下,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有本质区别。经济关系货币化、市场价格自由化、经济系统开放化、经济资源商品化是市场经济的重大特征[1]。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经济发展的调节者,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产和销售是以消费需求和市场需求为根据的,因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在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上,具有显著的社会主义特色,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市场经济体制是一把双刃剑,其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电力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企业,亦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形势。电力企业应积极创新经济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水平和能力,把握发展契机,努力发展壮大。 二、当前电力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管理理念滞后 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主导,计划经济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在当前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计划经济管理理念仍占有很大的影响,在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计划经济色彩还很显著,经营管理理念较为滞后。目前,许多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仍以粗放型为主,不能有效做到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统一。没有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形势的严峻性,缺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规划,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二)经营管理制度缺失 经营管理制度缺失是电力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在当前电力企业管理中,管理部门众多,如财务、设备等部门对企业均具有管理权。另外,还存在管理职能交叉的现象,“各管一段”局面屡见不鲜。 (三)管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一些管理者管理意识不强,导致其不重视管理工作。部分存在观念陈旧、管理知识层次和结构不合理、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特别是专业管理队伍的匮乏,导致电力企业财务、设备、后勤等部门的人员纷纷插足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工作混乱,这就造成资管理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电力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电力企业创新经济管理的建议 (一)经济管理理念的创新 创新经济管理理念是做好电力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前提。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电力企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事实上,许多电力企业都制定了经营管理细则,但是由于经营管理意识的滞后,这些细则大多流于形式,不能有效贯彻实施。创新经营管理理念,从思想上重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要求电力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积极转变思想,充分认识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理论知识,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二)健全经营管理制度 电力企业的正常运作需要根据其自身情况不断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实践中,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普遍存在“分段管理”的现象,这使得企业管理混乱不堪,管理效率低下。健全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使各管理部门之间有序、协调行使管理职权,显然有助于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这就要求电力企业必须重视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准确界定各部门职权,对整个管理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不断整合管理制度,实现各管理部门权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三)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电力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直接决定经营管理工作的成效[2]。因此,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对提高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至关重要。电力企业应努力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引进管理人才。市场经济下,电力企业面临着复杂的发展形势,电力企业经济管理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管理水平,才能真正实现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质量化、精细化、科学化。 四、结语 面对当下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我们应不断进行探索与发现,努力找出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结合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实事求是的科学客观的态度,来探寻未来的发展之路。提高电力企业经济管理效率对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创新电力企业经济管理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必须采取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措施,为电力企业顺利健康发展打下夯实的基础。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究 1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市场竞争平等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制度的形成 许多国有企业在我国处于垄断地位,致使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因此,这些企业将成为以后改革的重点.可以预见此项改革将面临很大的阻力和困难,只有在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并加强管理和监督,才能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减小众怒和民怨.另外,如今我们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需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预算制度,祛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表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能够使市场经济制度的优势得到发挥,是国有企业的效率不断提升,使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得到广泛认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另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体、私营中小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是增加就业岗位并提供人们需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的生力军,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应当坚定不移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未他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13年年底,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数量已经超过l000万户,个体工商户已经超过4000万户,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税收贡献率超过50%,就业贡献率超过80%,新增就业贡献率达90%.但是,非公有制在我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其受到我国体制的阻碍,许多行业个体工商户很难进入,有些看似入口畅通的行业,实际上根本不能进去,甚至不准进去,再一个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税负仍然沉重,对此党和政府虽然已经出台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但是落实情况不太如人意,需要加大落实力度冲破体制的阻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向前发展.根据十八大报告的指示,今后应努力促进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局面,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种种经验已经表明,在竞争性不太强的领域,个体私营企业的适应能力很强,灵活性很高,具有明显的优势,而在规模庞大,建设周期长,建设成本巨大,规模报酬递增的行业和领域,国有企业处于优势地位,因此以私企和国企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协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的职责就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各种经济成分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 2加快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 发展要素市场必须要与发展资本市场相结合,要规范创业板市场,规范场外交易市场,加速建设公司债券市场,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运行结构,降低融资的难度,增加直接融资在公司筹资中所占的比重,积极推进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同时加强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监控.另外,外汇市场与保险市场的发展也应当受到重视.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能够极大得优化我国的资源利用效率.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城镇和农村劳动者就业不平等的问题在我国依然严重存在,应该大力改善人力资源市场,使其进一步规范化,以保证来自各地的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平等,促使我国第一产业大量剩余的农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减少劳动力资源的浪费,提高劳动生产率.我国国土面积虽然广阔,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耕地面积严重不足,因此,必须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规范土地市场,减持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严厉打击非法的土地挪用,决不能轻易的把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要提倡节约土地资源,要减少行政划拨出让土地的比例,提高土地挂牌交易的比例,严厉打击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禁止开发商以“白菜”价拿地.其次,要大力推进价格改革,要把要素市场的价格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改变我国高投入、高排放、高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而经济发展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政府要放开生产要素价格的管制,政府认为的压低了许多资源的价格,使价格不能反映供求关系,不能反映稀缺程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生产者的铺张浪费.要努力建设发展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塑造节约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推进生产要素价格改革,使价格能够反映资源在市场上的稀缺程度,限制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发展,鼓励他们尽快转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对于那些不计环境与生态成本的企业要严厉管制,避免环境和生态遭受严重破坏,有效的利用价格杠杆,合理的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走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今后,要结合我国的国情,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使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价格上升到合理的位置,尤其是煤、天然气、石油、电力等能源的价格,可以采用征收燃油税的办法提高汽油的价格,生产与生活用水的价格也适当提高,使其价格能够补偿污水处理的成本,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费用,土地所有权的转让一定要经过公开的拍卖,杜绝腐败行为的出现,打击暗箱操作.另外,要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反映资金的价格,艺改变利率的偏低状态,对于低收入的群体可以适当加大对其补助力度,发放临时性补贴等等.加快现代商品市场的形成,还要促进商品市场的发展,转变营销方式,降低商品流通中的交易成本,增强竞争力,鼓励农民之间进行技术合作,太高他们的增收能力.另外,要整顿市场秩序,使其规范化,严格保证食品、药品的安全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强化全体公民的守信意识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市场环境. 3推进金融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2013年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达到5414美元,我们正处于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产品的供应严重不足,这与过去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人们思想保守有关,如今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理应加大公共产品的供应量,优化公共产品的配置结构.目前,我国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上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公共资源分配不合理,城乡差距较大,流动人口很难享受到类似于固定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东西部公共服务发展水平不平衡,在医疗卫生方面,80%的资源被城市人群所享有,农村人口仅能享受剩余的20%,农村的医疗保障体系进展缓慢,于是诞生了“看病贵,看病难”的问是题.同样,在教育领域也是如此,大量的教育资源被城市所占有,在西部,仍有很多地区的孩子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于公共服务与产品分配不平等的问题,政府应当适当调整财政支出,向欠发达地区更多的输入公共产品和服务,减轻西部贫困地区农民的负担,大力突进农村合作医疗的建设,提高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于在贫困地区广泛出现的饮水安全交通不便、电力供应不足等问题,政府应当着力解决,提升政府财税收入向贫困地区的转移力度,在转移支付上提高具有扶贫性质的支出的比例.另外,要加强对贫困地区人口素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率,保障贫困家庭的收入来源.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要与主体功能区的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各地区要结合自身的资源分布状况、经济发展潜力和生态承载能力对国土空间进行统筹规划,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类主体功能区,明确各主体功能区的职能,发挥各功能区的优势,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对相应的政策进行评估,长期坚持下去,将会形成各功能区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对于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与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大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推进各功能金融机构的建设,加快形成功能健全、运营高效、结构合理、安全有保障的现代金融体系.近些年,我国的国有银行的发展面临严峻的竞争与挑战,国有银行的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应当鼓励有实力的银行上市,增强抗风险的能力,积极促进政策性银行的发展.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使其能够为促进民生做出一定的贡献,服务于广大劳动人民,加强对地方银行、网上银行的监督和监管,通过全方位的改革,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继续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利率浮动的过度干预,争取早日实现金融机构服务收费的市场化,为实现各类金融产品的市场化打下坚实基础.改进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放宽对外汇持有的限制.加强对金融体系的监管,严厉打击金融系统运营中的腐败行为,全面评估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制定相应的预案化解风险,始终维持政府对大型商业银行的控股地位,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开放极大的促进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同时也为我国金融体系带来了更多的风险,我们必须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具有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要密切银行、证券、保险这三大金融产业之间的联系,紧跟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趋势,对办理不同业务的金融机构实施功能监管,规范各金融公司的市场业务,建立有效的能够维护金融系统平稳运行的应急机制,严厉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最后,完善国家的宏观调控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规划,同时要兼顾地方发展规划,二者不能脱离,要能够平稳衔接.长期以来我国总是地方发展规划出台以后,国家发展规划才出台,这种现状极不合理,政府部门必须统筹全局,改变这种不正常状况.优化我国的投资结构,改善投资体制,中央部门应将部分审批权下放,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过程,要依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据资源分配状况和环境承载能力,严格限制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进入,充分发挥国家的各项规划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指导作用和调节作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结合,不断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宏观调控应当具体化,防止政府过度干预行为打着宏观调控的名号,诏令天下.在宏观调控的方法上,要减少行政手段的运用,逐步过渡到以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要把握总量调控,努力维持供求均衡. 4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 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两个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能够更加促进民生事业建设,能够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能够保证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我们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按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要改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就必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拓宽低收入者获取收入来源的渠道,提高扶贫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的日常生活水平,适当调整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要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早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已经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无论是城市还是在农村都要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国家财政要加大对困难户的医疗补助,保障他们有病可医,把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作为公共服务向居民提供,并完善失业保障制度.建立失业保障体系工作的推进也能够减轻人民的生活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并有利于改变消费在我国GDP中所占比重过低的状况. 5深化政府改革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政府改革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必须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更具有效率.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速度,争分夺秒的制定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着力转变政府职能,遵循市场规律,行政管理体制要着力促进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其优势,同时要理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优化政府部门结构布置,努力形成政府公务人员各尽其责,各守其职、决策果断、分工明确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充分发挥各政府监督机构的作用,确保监督有力.毋庸置疑,政府改革的关键是转换政府职能,政府应当适当放权,事实证明:全能型政府已经不能适应时展的潮流,政府职能应当朝公共服务型转变.政府与企业不能保持过于亲密的关系,严厉打击官商勾结行为,保持政府独立性,规范政府行为.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速已经放缓,政府部门应当在经济复苏的过程中起到积极引导的作用,但要坚决避免过度干预,不能不惜代价的追求GDP高速增长,在这紧要关头,深化政府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在我国政府换届5年进行一次,而GDP的增长速度一直是考核政绩的最重要的标准,这种盲目追求GDP最大化的政策已经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比如环境加速恶化、贫富差距扩大、资源过度消耗等.在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仅仅追求短期GDP的增长,违背经济增长规律,牺牲经济发展潜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经济粗放型扩张,其后果则需要下一代人来承担.应当看到,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超过6000美元,我国的人均生活水平已经接近于中等发达国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居民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必然不断增加,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努力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努力改善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此外还要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继续推进农村改革,继续改善对外贸易等,对于这些专门的大问题本文不再详细叙述. 作者:朱赛君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市场经济体制下成本管理建筑经济论文 1建筑经济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理念落后 许多建筑企业在进行内部建筑经济成本的管理工作当中,缺乏先进的成本管理理念,使得管理意识落后而导致成本观念出现了一定的问题。首先,企业缺乏对风险的防御意识和前瞻性的成本管理理念,往往是在问题出现时才进行解决与处理,而不是具有前瞻性质的预防。滞后性使得企业不能够很好地控制问题的发生,陷入了成本管理的被动局面。此外,在进行经济成本的管理过程当中,企业管理者缺乏动态性变化性的管理意识,只是对建筑施工的具体阶段进行成本控制与管理,而对于全程性的成本管理却缺乏应当具有的意识,没有在建筑项目的整个过程当中进行成本管理理念的贯彻。同时,在进行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的工作中,往往只是局限于目前的现象进行具体的分析,缺乏对工程进度以及全局动态性变化因素的考虑,进而使得成本管理控制与工程发展状态不相适应。此外,建筑企业往往还会由于缺乏全面客观的经济成本管理意识而导致问题的出现,有些建筑企业对表面上的成本管理工作具有足够的意识,例如人员以及材料成本管理,而隐性存在的建筑成本问题却得不到有效的关注,例如设计的变更所导致的成本增加问题等。忽略建筑工程的全面管理却仅仅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会导致企业由于缺乏全面规划而导致成本管理存在问题,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理念的落后性将限制其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1.2建筑经济成本管理体系与制度不完善 首先,部分企业存在着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组织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问题。其并不进行专门成本管理部门的建立和建设,往往由财务部门进行兼职。而有些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成本管理控制的工作部门过多,导致分工不明以及职责划分不明确的问题出现,职能交叉与工作重叠都会使得其工作人员在进行成本管理时互相推诿,不能够进行责任的有效追究和落实。其次,部分建筑施工部门缺乏完善的奖惩制度,缺乏对奖励和处罚制度的重视和落实,不能够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以及激励,使其在工作时缺乏热情和动力,无法增强其责任心,进而导致成本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此外,还存在着经济成本核算监督机制并不健全和完善的问题,许多建筑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存在着例如核算方法错误、核算结果缺乏审查的问题。企业还缺乏对于成本管理的监督执行者,现有的监督机制缺乏主动性和有效性,不能够有超前性的对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影响了建筑企业的建筑经济成本核算与管理工作开展。 1.3工作人员素质建设有待加强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不仅仅包括建筑管理人员,还包括具体的施工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对于企业的项目建设和成本管理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需要企业进行关注和对其的素质建设培养。首先,素质不足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会导致对建筑的管理不到位。在建筑管理工作人员中,企业往往会缺乏既掌握建筑管理知识、又熟知成本管理内容的复合型人才,缺乏专业的建筑管理人员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成本管理,还有可能对建筑效果产生负面影响,不能与市场经济下的建筑行业发展现状相适应。同时,企业还存在着具体施工人员素质有待加强的现状和问题,在对建筑工程进行经济成本的控制与管理时,企业往往将这一项重要工作交由财务人员进行,没有将其与具体的施工人员利益进行有效的联系,使施工人员缺乏足够的责任意识。此外,施工水平参差不齐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出现偷工减料等重大问题,使企业的成本管理遭受巨大的挑战,影响企业的良好发展。 2加强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及时更新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理念 首先需要企业管理者树立起具有前瞻性的成本管理理念,意识到建筑企业加强经济成本管理控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尽早地进行问题的预防,并且对于成本的预算进行严格的监督与控制。同时,还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进行建筑经济成本的管理,使成本管理工作能够有完善的体制和制度作为依据。同时,还要树立起动态化全程化的经济成本管理理念,关注建筑工程的每一个具体的细节,从项目的投资与决策、设计一直到工程竣工以及复核审查,使经济成本管理工作能够渗透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的细节当中。建立动态化的成本管理意识需要企业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审查,进而有利于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此外,企业不仅要关注存在于表面的建筑经济成本管理项目,对于隐性的经济问题内容也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综合进行长远经济利益发展的策略制定,在树立统筹兼顾的管理意识同时,加强各个部门的工作配合,使成本管理能够科学有效,责任清楚明确。 2.2完善健全建筑经济成本管理体系与制度 企业首先要确保经济成本管理部门能够得到有效的组织保障,设置和建设专门进行建筑经济成本管理的职能部门,合理地进行责任的明确与具体工作的分工,避免出现工作重叠的现象,使各个工作部门都能够进行有效的配合与协调,完善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工作。其次,建筑企业务必要加强对成本管理的奖惩制度建设,激发和鼓励工作人员进行成本管理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与工作水平。此外还要进行成本核算制度的建设和完善,采取准确的成本核算方法,避免误差和问题的出现,强化经济成本的管理与控制。 2.3强化工作人员素质与队伍建设 企业务必要进行专业性人才的引进,采取招聘以及高校引进等方式不断的吸纳专业性建筑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的建筑经济管理水平,降低问题出现的可能性,确保企业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和保障。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技能的培训,综合多种专业培训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与工作技能,确保培训能够为企业的人才建设提供动力。建筑企业还应当以进行成本管理为主要任务进行人才的择优选拔,提高有能力者的待遇,促进其工作技能的发挥,推动建筑企业的建设和经济成本的管理。 3结论 总之,在我国建筑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有效地加强自身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是关系着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问题,企业想要快速地提升自身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建立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机制和体系,确保经济成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经济成本管理的相关观念,推动企业内部的经济成本管理发展速度,并且及时的发现和解决新经济体制下企业内部存在的建筑经济成本管理问题,以有效的策略和方法进行问题的完善和补充。确保企业能够顺利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增强自身的企业核心竞争力,进而更加顺利快速地发展。 作者:高冠才 单位: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诠释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以人为本 1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深刻总结我党长期执政和领导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吸收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成果和人类现代文明进步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形成了具有“以人为本”鲜明特征的崭新的“民本位”思想。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市场经济体制下以人为本的必要性和理论根源 由唯物主义理论可知,任何一种思想的贯彻落实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支撑。这是由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决定。因此,以人为本思想的落实必然是建立在我们国家当前经济制度之上的,而我国现行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由经典市场经济理论可知,在市场经济中,家庭或个人以自身的满足为动机,以市场价格为信息,自主决定每种产品的购买量;生产者以利润为动机,根据市场价格决定生产的方式以及购买投入的数量;家庭和生产者的相互作用决定商品的价格和生产数量。在大多数时候,市场能够使得资源最有效配置,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建立的分配制度必须能够促使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然而,这种分配制度并不一定符合以人为本的民本位原则,而且市场有时候并不能使得社会资源有效配置。 由于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存在,造成市场机制失灵。这种市场失灵会产生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后果。比如说,汽车运输必然会产生废气污染环境,而植树造林发展林业就会达到改善环境的效果。这就是经济的外部性。如果说前者是“负外部性”的话,后者就应该被称作是“正外部性”。外部性扭曲了市场主体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会导致市场无效率甚至失灵,而负外部性如果不能够得到遏制,经济发展所赖以存在的环境将持续恶化,最终将使经济失去发展的条件。而这恰恰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所不得不面对的残酷现实:我们生产了世界上最多的钢铁,消耗了世界上最多份额的原材料,被污染了的环境持续多年难以得到根本的改善,换来的却是仅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4%的份额。长此以往,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将难以为继。 市场经济也会产生垄断,垄断会损害社会的全体效应。在垄断市场上垄断企业完全可以把价格定到最有利自己的位置上,因而垄断企业在长期一般存在超额利润,垄断被认为是经济效率最低的一种市场结构,从资源配置的效率来看,垄断使产量不足,市场价格偏高,因而缺乏效率。 要解决以上我们提到的市场失灵造成的市场配置机制失效,垄断的低效率和市场经济唯生产力原则造成的危害,对市场配置机制进行调控和采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效率准则,就必须采用以人为本的思想。我们在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过程当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发挥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平。充分肯定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既要强调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又要强调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必须坚持尊重人、解放人和塑造人。 3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到以人为本 市场机制的引入,对我国经济和社会造成很大的冲击,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行业垄断,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全社会效应的损失,教育、医疗和养老保险资源配置失当,贫富差距加大,以及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凸显。我们拟在坚持市场经济前提下,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人为本的解决对策。 3.1加强对垄断行业进行管制,使其达到全社会效应的最大化 目前在某些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如电信、电力、能源等部门,这种垄断造成了全社会效应的损失。针对不同的垄断,政府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行业的重新组合和处罚等手段,而这些手段往往是根据反垄断法制订的。对行业进行重新组合。如果一个垄断的行业被重新组合成包含许多厂商的行业,那么,厂商之间的竞争就可以把市场价格降下来。被重新组合的行业竞争程度越高,市场价格就越接近于竞争性价格,政府采取的手段是分解原有的垄断厂商或扫除进入垄断行业的障碍并为进入厂商提供优惠条件。对垄断行为的制止重点在于清除进入障碍,鼓励更多的厂商进行竞争。对不执行反垄断规定的厂商或个人,政府可以对其实行经济制裁,包括对垄断行为受害者支付赔偿金和罚金。 行业的管制对垄断的采取的另一种可供选择的矫正手段是对垄断厂商实行管制,管制的措施主要包括价格控制或者价格和产量的双重控制,税收或补贴以及国家直接经营。 3.2矫正外部性,确保市场配置的有效性 外部性的存在使得私人部门用于决策的成本与社会实际付出的成本之间出现偏差,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问题,使得市场无法反映真实的社会成本。因此矫正外部性影响的指导思想是:外部经济影响内在化,为决策者提供衡量其决策的外部性的动机。主要措施有税收、补贴、企业合并以及明确产权。 税收和补贴是迫使厂商考虑外部成本或外部利益的手段之一,是政府采取税收和补贴政策,即向施加外部经济的厂商征收恰好等于外部边际成本的税收,而给予提供外部经济的厂商等于外部边际来收益的补贴,以便使得厂商的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相等,诱使厂商提供最优的产量。 企业合并将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经济单位合并是解决外部性的第二种手段,如果外部性的影响是小范围的,如一家小餐馆对一家洗衣店造成了污染,则由政府出面,则适合的价格把洗衣机卖给这家餐馆,通过合并,外部成本内部化。 明确产权流行于西方的产权理论提出了解决外部性的影响的市场化思路。科思定理认为,只要产权定是明确的,则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无论最初的产权赋于谁,最终效果都是有效率的。科思定理在解决外部经济影响问题上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无须对外部经济影响进行直接的调节,只要明确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当事人双方的产权,市场谈判可以解决问题。 3.3完善公共财政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针对教育、医疗和养老保险资源配置失当,贫富差距加大,以及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凸显等问题,可以通过均等化的公共财政政策进行有效解决: 一、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快财政支出体系的改革步伐,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从生产性和盈利性领域退出来,加大对公共事业的财政投入,尽快完成从投资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体制转变。有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把公共财力更多地向市场机制无法调节或不便调节的公共服务领域倾斜,更多地用于扶持社会发展领域中的薄弱环节。 二、加快改革和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 (1)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使一般性转移支付成为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 (2)规范与清理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由中央各部委转移到下级政府、带有指定用途、地方政府无权挪作他用的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的要求,应当逐步减少中央各部委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强化政策规划、指导和监督职能。 (3)调整转移支付的类型结构,增加均等化补助比重。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结构复杂、缺乏规范性和透明度。应逐步缩小直至取消激励地方政府追求经济总量的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的比重过大直接扩大了地方政府间财力上的差距,加剧了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差距和公共服务的差距。通过这样的结构调整,可以大大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使整个转移支付制度适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 3.4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消除城乡各种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为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第一,深化就业与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把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不合理的制度规定全部剥离出去,城乡都按照常住人口与暂住人口进行户籍登记。同时,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让农村劳动力平等的参与就业竞争。第二,加速财政与税收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加快财政与税收制度改革,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增加对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要根据需要,确定征税规模。适当降低中西部地区的税率以进一步吸引东部地区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开发。第三,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让农民和农村企业也能顺利地贷到款。 二、协调优化城乡空间,推进城乡空间一体化。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空间一体化,一方面要加强城乡空间布局的总体规划,另一方面,要建立快捷畅通的联系渠道和联建共享的基础设施。在城市空间布局的总体规划上,我们要把城市、乡镇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编制城乡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最终建立一个城乡相互配套、衔接,管理有序、落实到位的规划体系。在联系渠道和基础设施方面,我们要对城乡交通、通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建设,尽快形成城乡互通、方便快捷的交通通讯体系,以保证城乡生产生活联系的密切性和便利性。 三、加快城乡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城乡产业结构的一体化城乡产业的错位发展与相互融合,是城乡一体化格局的经济基础。我们应根据城乡不同的特点和发展优势,合理分工,互相促进。从分工角度解决城乡之间产业同构和过度竞争的问题,注重城乡产业的互补,使城乡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支撑的经济技术联系。 3.5加大对弱势人群扶持力度,改善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其一,优化制度安排、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因素形成机会。从根本上说,解决弱势群体的困难必须依赖一系列的公平、公正合理的制度安排,使得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能够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得到改善。通过一系列成熟有效的公平公正制度安排,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民工、城镇下岗再就业工人、贫困农民、贫困高校学生及灾害中需要救助人群等弱势群体的困难,从而减少不和谐因素的形成。 其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整合与矛盾疏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在不断强化“社会公平正义”核心价值信心的基础上,整合各阶层利益关系和疏导矛盾,尤其要通过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可以办得到的困难,逐步消弭社会阶层之间的“利差”,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厚实的社会基础。 其三,加强济世道德建设,努力倡导和发扬扶贫济困美德和传统。解决弱势群体的困难,除了依靠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各项社会机制、体制协调运转外,还要特别注意在全社会培育和谐文化。我国传统文化中富有许多尊老爱幼、扶贫济困、以和为贵、爱己及人、天下为公等优秀思想。新形势下,应该通过各种舆论传媒,积极倡导和发扬这些济世和人思想;同时还要充分汲取和借鉴西方文化中“团队精神”“公共精神”等优秀成果,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思想道德基础。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商管理 摘要: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经济体制在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也被治理的井井有条,这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有效的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其合理地运用可以极大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要认清工商管理的积极作用,将其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整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使我国的经济发展跟上世界的步伐。 关键词: 市场经济;工商管理,促进作用 一、引言 经济的发展与多种因素有关,比如国家的相关法律、政府的经济政策、国际经济发展环境、国际政治形势,等等。在当今时代,我国充分利用良好的国际国内局势全力发展经济,并且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成就,但是国际市场所带来的挑战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国若想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中再上新的台阶,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而这个提高的过程与工商管理有着很大的关系。从现实情况来看,工商管理作为现代化管理手段之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的作用。下面笔者就工商管理及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与探讨。 二、工商管理概述 工商管理的产生与经济行为的出现有关。无论是我国还是其他国家,出于维护政权的目的,统治阶层都会以一定的形式对经济行为加以管控,而这种管控行为就是工商管理最初的表现形式。我国封建社会有重农抑商的传统,而这种对商业发展的限制促使国家政权制定相关的政策并成立相应的管理部门。而到了现代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对商业发展表现出极高的重视,同时对商业的管理也逐渐向科学化和现代化靠拢。在这种形势下,工商管理就作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而被加以利用。在这个过程中,工商管理体现出以下几种职能:第一,工商管理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因而需要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对其加以改进与完善。工商管理就充当了这样一个角色,它为市场经济的规范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监督各行各业的经济行为,并对将要进入市场的主体进行严格的审核。第二,工商管理作为桥梁而积极沟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国家基础性建设。我国工商管理部门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部分,其下属的部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个部门通力合作沟通其他领域的建设。第三,工商管理为企业提供正确的发展方向。工商管理的职能发挥对象主要是企业,所以其职能也主要体现在企业管理中。当前形势下,各大小企业所面临着变幻莫测的经济环境,随时都会遭遇淘汰,而工商管理则给这些企业指出正确的发展方向,使企业不至于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迷失。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管理发挥的作用 1.工商管理能够引导经济发展方向 我国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经济制度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有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工商管理就是一种很重要的宏观调节手段。国家和市场的共同调控,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近些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市场对经济的调控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宏观调控最为必不可少的手段是不会因此消失。国家总的经济性质以及经济的发展方向等等都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来予以保证,而工商管理的主要作用就是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向进行引导。从过去我们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由于资本主义经济、文化、思想等以及政府给与企业自主权的增多,导致我国的很多企业都将经济效益放在企业发展的第一位,很少考虑人民的真正需求,从而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国家作为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力量,这时候必须发挥作用,通过工商管理的手段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使经济的发展迈入正确的轨道。当世界经济危机到来时,政府也要履行好其职能,通过工商管理的措施,将拉动内需为努力的方向,使经济危机的危害降到最低。工商管理的作用固然很重要,但是相关的监管部分需要注意到工商管理作为一种宏观调控的手段,其作用仅限于起到监管作用,企业的发展方向并不是工商管理能够解决的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经济的实际运作并不需要进行控制。在引导企业发展时还要注意使用恰当的方法,不能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而应该在规则允许的条件下,鼓励企业开发出符合其自身特点的方案,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2.工商管理能够维护经济的发展秩序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发生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其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市场的调节,这也是世界经济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市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无序性,这个特点也决定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无序和混乱,如果没有相应的调节机制进行调节,就会导致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体系的混乱,进而引发经济危机。纵观过去的发展来看,在每一次的经济危机中我国仍然能够比较好的发展,其重要原因就是国家合理的宏观调控,特别是工商管理的合理使用。把握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卡是工商管理的主要职能,这也直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有序性,一方面,它提高了企业入市的门槛,保障所有入市的企业都是合法的,也是合理诚信的,另外一方面,入市的企业都受到良好的约束和监管。一旦市场中出现不和谐的因素,工商管理还可以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来进行整治,以确保我国经济在一个公平、合理的环境中不断发展。除此之外,工商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沟通的桥梁,它始终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积极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为广大的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保证,积极的解决市场上出现的违法行为,坚决的打击伪劣、假冒产品。因此,工商管理部门在维护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同时,还能保障消费者能有一个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近些年来,相关的监管部门经常性的进行“打假”活动,这是工商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力措施。 3.工商管理能够促进经济体制改革 我国的经济体制是任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分配方式等方面也有着一定的改变,工商管理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体制的流通体制改革方面一直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企业主要是由国家掌握,从20世纪80年代之后,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渐的发展起来,我国的企业也从之前的主要由国家控制逐步发展为民营、私营以及跨国企业并存的形式,使我国的经济类型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同时也促使着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的发生。工商管理的主要职能不是一层不变的,而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进行革新,不断的促进我国分配制度和流通制度的多元化改革。从一方面来看,我国的经济主体仍然是社会主义,这就决定了工商管理在保障多种经济并存和发展的同时还要起到监管作用,各种经济形式的发展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才能进行。另外一方面,国家体制外企业的优秀发展经验和成果也需要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学习研究,并将其运用到我国的其他企业中去,保障我国企业的整体发展。但是需要工商管理部门注意的是,无论如何改革现有的经济体制,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不能够被动摇的,面对多元化的经济形势,不能够全都吸收,也不能全盘否定,要始终保持研究和学习的心态。对于企业的发展,要尽量的减少干预,让其自主经营和发展,减少他们的依赖性,增强它们的自主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4.工商管理能够控制经济发展的风险 竞争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因素,而竞争的出现必然会带来风险。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的企业结构发生着重大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驻我国,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我国的经济的发展,提高了我国的就业率,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外资企业的增加也带来了更加剧烈的市场竞争和更大的市场风险性。所以,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不断深化,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多机会,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工商管理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采取措施加强控制经济社会中的风险。在2008年的经济危机中,政府采取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减少经济危机对我国的伤害,使我国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而其中工商管理职能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帮助我国在这场经济危机中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对国内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 四、结语 从以上分析与探讨我们可以看到,工商管理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各种作用,对经济行为的主客体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应该对工商管理的监管给予支持,配合工商行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作者:白兴儒 单位:额济纳旗审计局
公共安全论文:学校公园等公共安全场所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人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平安校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学校由乡镇政府牵头,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牵头,教育、安监、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整治活动。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长(园长)直接负责,明确处、室人员岗位职责,确定重点整治内容,落实经费,坚决治理各种隐患。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责任制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二)对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幼儿园各类教学设施、供电、供水、运动场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在校园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存在的隐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问题。 (七)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周边饮食店管理中的问题。 (八)校园周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况。 (九)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秩序、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出租屋,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经营场所,以及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管理情况等。 (十)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情况。 五、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进行集中整治。 (二)教体局 :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学生宿舍、教学附属设施以及实验室安全等进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乱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对学校、幼儿园附近交通秩序进行整治。 (四)消防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及各类社会职业文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对校园周边经营的营业场所进行整治,职缔违法经营。 (六)交通局 :对接送学生的运营客车进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闻出版):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场所的监管工作。 (八)卫生局 :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及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强化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落实防控措施。 (九)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城管局: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十一)质监局:对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整治。 (十二)安监局:对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14日—16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组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二)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各乡镇及市教体局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及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市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做到责任、人员、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效果。 (三)加强督查。要采取全面督查、随时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收到实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集中解决。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期限,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公共安全论文:关于社会公共安全下的情感调控 当代社会正处于风险频发的时代,风险社会中的忧虑也无所不在。灾情可以激起群体成员的不安、忧心等情绪,甚至引起群体恐慌事件,从而构成对社会稳定有很大威胁的另一种“灾情”。在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中,安全情感的培养是重中之重;公共安全的塑造实际上就是安全情感人格的塑造。灾害和危机是对一个社会情感文明状况的最好检验。 一、情感安全是公共安全的底线 人在环境中,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温暖家园,但另一方面环境的风险却如影随形,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人类的最大问题。社会的公共安全是一个系统,有着不同的层次。可以把社会公共安全的一级层次分为主体因素和客体因素两大部分。在主体因素层次下,根据主体的二元构成模式,又可设主体的生理(身体)因素、心理(情感)因素两个二级层次,前者是主体的客观子系统,后者是主体的主观子系统;而在客体因素所构成的第一级子系统中,按照安全管理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自然环境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公共卫生状况,还包括职业稳定、家庭和睦、食品质量、诚实信用、人际关系等多个二级子系统,上述任何一个领域产生危害公众生命、公众利益或公众心理的问题,或爆发突如其来的危机,都是属于社会公共安全的问题或危机。可见,社会公共安全是客体系统发生破坏性的变化而引起主体系统失调的结果。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实质和意义,就在于它是通过社会的、权威的制度或者运用一定的政策法规及社会组织手段,利用社会公共权力和资源来保障公众的安全,或者帮助公众在危机时期能顺利地度过难关。随着“大国家、小社会”向“大社会、小国家”的转变,现代安全管理把关注点由国家军事安全转向社会民生安全,注重维护人的各种权利和公共利益,这种视角将主体人——社会公众纳入安全保护的绝对地位。 由此可见,安全的主体是人的安全;社会的危机,归根结底是人的危机。而人的危机则表现为人的物质生存危机和精神生存危机,更确切地说,表现为一种人的存在及发展要素在社会运行中的失调或失控。值得注意的是,在传统的安全管理中,主要关注的是主体人客观方面的安全,如生命的安全、人身的安全、财产的安全、生活的安全,等等,而对人的心理安全、情感安全关注不够,这是社会安全管理中的一个误区。对于人而言,所有安全都内在地包涵在主体的心灵和情感之中,安全从自我存在的角度看,更多地具有主观感受的意义,因此心理安全和情感安全应该是一种本体性安全,这体现了人的本质安全。人们也许最看重的是生存安全等人的物质生存之类的安全,但实际上,当人们生存安全受到威胁时,随之而来的人的情感所受到的煎熬是人们最难以忍受的,社会最难以控制的也是情感层面的安全。因为如果人心内部情感机制发展混乱或部分地受到抑制,就会导致人的本质安全化程度低下,就很难与外部系统达成协调匹配,实现人-物-社会-环境整个系统的本质安全。情感安全理念的提出使得社会安全管理从系统视角转向生态视角,而后者强调要超越个体的外在关系层面深入到他们的内在感受系统,以人对环境的情感价值评价为中心点,研究个体的有机性与环境之间的适应关系,把社会安全系统看作人们持续地适应于环境变化的生态过程。 我们认为,社会公共安全的理念应当从主体的客观安全扩展到主观安全领域,形成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完整安全。这种主观安全观的提出,不仅反映了安全事故、事件风险等对于公众的身体或生活伤害,而且也指出了灾害事故对公众的内在心灵伤害,从而引导安全管理从客观领域进入到公众的精神生活和情感生存领域,形成整合性安全文化。毫无疑问,对主观安全文化的重视会大大提升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质量。不过从本质上来讲,主观安全状况是对客观公共安全中问题的反映,这种反映,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却是超前的。在现代风险社会中,人们所面临的精神压力增大,焦虑感增强,这表明灾害事故(自然的或人为的)的影响已经不再局限于人的生活表面,而深入到人的内心深处,因此应对和解决的方法也必然超出原有安全管理的范畴。什托姆普指出,20世纪后半叶以来,社会学理论发生了一个重大转变——从重视“硬变量”的研究转向重视对“软变量”的研究,结果是,情感因素成为了社会学家研究社会和社会关系的聚焦点,忽略对诸如社会价值风险、社会道德风险、社会情感风险等主观性风险的调控,必将使社会的公共安全失去底线。 社会公共安全奠基于人们的情感安全,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社会公共安全最重要的评价指标是社会公民的安全情感;第二层含义是,社会公民的情感素质是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决定性因素。情感不仅连接人们以加强社会团结,承诺对社会的公共安全,而且情感也能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从而破坏社会的公共安全。 情感安全的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转。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对社会风险的探讨也进入我国社会学 的研究视野。但总的看,长期以来,社会学关注更多的是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发展中的风险问题,而对发生在人自身的心理风险、情感风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实际上,社会情感风险是客观普遍存在的,是涂尔干所界定的主观社会事实,社会现实中的许多问题都与情感有关。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损失性这两大特点(风险的不确定性会使人们焦虑不安;风险的损失性会使人们痛苦难担),因此,任何风险,都伴有情感风险。无论是海啸、飓风、地震、沙尘暴,还是禽流感、非典、爱滋病、金融风暴,都伴随着情感风险。2011年对于中国而言,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南方雪灾、西藏的暴力事件、抵制北京奥运的行为、山东火车相撞事件、洪涝灾害,还有撼动全国的四川大地震,每一个事件都让国人情感经历揪心的疼痛。情感安全感的丧失是对人类日常社会生活的解构,使得社会生活几乎成为不可能。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情感的期待中,情感状态确定着自我存在的状态,确定着人与环境的平衡状态。人的情感发生混乱,社会就会发生混乱。对人情感的冲击带来了人的孤独、人的焦虑、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乃至社会的恐慌,而这一切最终将会冲击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当代社会是高度关联、高度依赖以及极度脆弱和不稳定性的,因此情感风险的发生会传播着每一个失调的结果。地震发生在四川,但我们每个人都感到了地震的可怕。精神病人的肇事问题、青少年的心理卫生问题、老年痴呆、抑郁以及吸毒和药物滥用等精神心理卫生问题的明显增多,给社会和家庭的稳定带来诸多隐患。在这种公众心理状态下,面对战争、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时,公众的心理变化更趋复杂,心理承受能力更显脆弱。各种灾情不仅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而且也给人们的心理乃至情感造成极大的伤害,带来情殇。灾情可以激起群体成员的不安、忧心等消极情感体验,甚至引起群体恐慌事件,放大社会过激情绪,激化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对社会和谐稳定形成很大威胁。“现代性总是涉及风险”。现代性的风险具有新的特点,依据吉登斯的观点,现代性使得原来的自然风险、外部风险转化为人为风险、内部风险,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占主导地位。社会情感风险是一种典型的现代风险,是发生在人身上的主观风险,所有涉及到人的客观风险都会带来情感的风险。另一方面,社会情感风险的发生,反过来加深了社会的危机性,给危机的解决增加了障碍和新的风险。因此,情感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底线。 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中的情感问题 情感状况构成社会公共安全的要件和基础。情感安全,不只是重要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而且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人们对情感安全的认识。在社会的正常发展过程中,人们的情感问题在狭窄的社会圈子里和私生活中找到了宣泄的途径,情感的动荡不会波及社会的公共安全;但在社会一遇到危机时期,情感的风险便铺天盖地而来,形成另一种更可怕的“灾情”。 当一个社会处于危难时期,其社会成员的情感也是危难的。灾情期也往往是社会情感问题的凸显期,如XX年“非典”病疫的爆发引发了严重的民众恐慌,造成社会极度紧张和焦虑情绪,形成所谓“非典恐惧综合症”。因此,灾难固然可怕,但它带给人们的心理阴影却是更加的可怕。由于人们长时期大多是在一个相对平稳与平和的环境中生活,一旦遇到突如其来的危难,其情感就会处于一种大起大伏的状况,出现许多在平时未曾出现的情感问题。具体来看,有关社会公共安全的情感问题主要表现在: 其一,情感安全系数大大降低。安全感是人的基本情感需要,而灾难对人的最大威胁是安全感受到威胁,表现为人们对灾难所带来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的恐惧和担心。因为灾难总是破坏性的,使生命受威胁,灾难轻者造成伤害,重者致残,甚至死亡;因灾难造成房屋、农作物、工具、土地流失、贵重物品、现金损失等财产损失;灾难还会使家庭功能丧失,如地震造成很多人经历亲人之间的生离死别,辛辛苦苦的家业毁之一旦,流离失所,等等。安全感的丧失必然形成情绪性的过度反应,出现恐惧症、焦虑症等各种情感问题的概率会很高,悲伤、绝望也是最常见的感觉和情绪;人们没有了归属感和自信心,在应对处置外界环境和事务中感到无能为力和缺乏控制感。一般地说,卷入灾难事件的所有人都会带有心理创伤或负面情绪,区别只是在于程度的轻重。 其二,利己主义情感凸显,有可能危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危难见真情,在2011年5月发生的汶川地震中,有许许多多感人至深的人和事,让人们在灾难中看到希望,感受到人间美好的感情,让灾民们焦渴的心感到些许慰籍。但是,我们看到,在灾难中也表现出与雪中送炭的利他主义情感相反的另一种 “真情”:有些人对灾情表现出冷漠的态度,对灾难感觉无所谓、对生命变得无意识,而不愿意伸出援助之手;甚至有少数惟利是图的单位和个人,利用“赈灾”的机会谋取私利。他们的这种雪上加霜的行径令灾区人民寒心,形成另一种意义上的“次生灾害”,那危害程度远甚于灾害本身。因此,在社会危难事件中,既要防止出现道德情感危机,又要杜绝法律情感危机,在社会上弘扬相互关爱、团结一致、勇于奉献的精神。 其三,情感社会结构的解体。灾难发生前,人们的情感社会结构是稳定的,社会生活具有某种可预期的稳定框架,人们处于一个熟人生活空间,与亲朋好友保持“例行化”日常社会生活联系,家庭和社区之间的融合程度较高,角色之间不存在大的断裂。灾难作为最具有解构性的事件,不仅破碎了整体的社会结构,而且也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使得亲朋好友散去或离去,原先的社区环境受到破坏,从而导致情感社会结构有可能分崩离析,把人从与情感联系在一起的基本安全系统中“剥离”出来,受到威胁。灾难导致既有的情感社会结构解体带来的后果之一是,受灾人不得不面对角色丛的断裂与张力,人分裂成了碎片,失去了完满性,这会引发主体的高度焦虑。 其四,社会记忆的丧失。社会记忆是存在于家庭、亲属和地缘社群等不同层次的集体情感互动。一个具体的人类学社区不单是一个社会单元,而且是集体记忆的载体。社区人具有共同的历史,拥有共同的文化、道德、宗教、信仰、风俗等,这些历史传统在社区活动、家庭成员之间的社会互动中会经常重现,并构成成员之间的身份认同和共同的生命史。这种由共同记忆和历史构成的认同和情感会成为一种力量,使他们形成团结的纽带。灾难性的事件往往会摧毁社会记忆的历史空间,如城市古老的建筑物、文物古迹、山清水秀的乡村、古塔寺庙等,使得人生的发展链条断裂在有限的特定时空,没有了过去,也看不到未来。情感记忆可以分为愉快记忆与创伤记忆。灾难性的事件往往将渗进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愉快记忆化为乌有,或者封存在过去,进而强化了创伤记忆。人们把自己在灾难中所受的苦难,投射到未来的生活中;或者激活在过去生存境遇中的不幸与悲哀。 其五,集体情感的“乌合之众”心理突出,危害社会秩序。灾难事件导致混乱,它产生了乌合之众所特有的非理性和情感的爆发,恐慌、谣言、怨恨是几种典型表现。灾难时期往往出现由平日对社会不满、恐慌累积起来的“情绪症候群”,其集结起来的情感往往具有失范性、冲动性、无组织性、情绪化、低智商和破坏性等“乌合之众”特征。这种未经升华的情感能量的积聚,每时每刻都有摧毁社会生活整个结构的危险。集体的冲动能量和欲望具有一种爆发性的破坏性质,行动方式也经常突破法定的限度,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危害到社会公共秩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利用这股破坏性的情感力量来实现在平时难以实现的政治目的。因此,在灾难事件中大众心理的变幻莫测是社会控制所必须防御的危险,社会的安全情感管理也具有一定的情感政治学的意味。 最后,有的情感问题本身就属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危机事件。如“马路愤怒”就是现代常见的情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情绪情感问题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车祸”说到底还是“人祸”,大多数车祸都与人的不良心理因素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又如“情感失范”问题,走向极端则表现为一种情感犯罪。这有两种情形,一是情感问题本身引起的违法行为,如通奸**;另一种情形是犯罪行为的情感引发因素。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是为情感驱使的,几乎所有犯罪行为都是因为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缺乏正确情感控制能力的结果。在法律上有一种“感情冲动犯罪”。一般来说,情节愈严重的犯罪所包含的情感愈强烈,而刑罚的威胁在阻止这类犯罪方面效果甚微。情感犯罪给社会的带来的安全风险是沉重的。社会情感风险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可以从两个变量加以衡量:一是损失频率,即指在一定时期内,某种社会情感风险可能造成社会失调或利益损失的次数或概率。例如,以年为单位,一个社会中家庭情感矛盾所导致的家庭暴力发生的概率,概率越高,婚姻家庭的社会问题越严重,由此所导致的公共安全问题增大。一是损失程度,是指社会情感风险造成社会失调或利益损失的范围和大小。例如,社会因出现社会信任危机而同时发生经济信任危机、对政府信任危机、公共政策信用危机、人际信任危机、家庭信任危机,其范围涉及到经济、政治、乃至家庭等领域,影响范围大;又如,据调查,我国消费者对任何食品安全信任度均低于50%,这意味着由于购买欲望的下降会给社会经济利益带来一定损失。要注意的是,社会情感风险是动态的,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动而变化,因此,风险频率低、损失小的风险也可能会转化为风险频率高、损失大的风险,对此,我们要加以充分注意。对于社会公共安全的情感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是衡量社会情感风险对社会的影响,即确定社会情感风险所引起的后果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调适社会情感风险做好准备。 公共安全论文: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摘要:区域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本保证;公共安全科技与和应急管理科技体现了科技的公共性与公众性,是实现公共安全的基础保障。在分析我国对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重大需求的基础上,就加强我国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区域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 一、“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的内涵及其价值分析 所谓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就是针对一定区域与范围的、用以满足公众不断面临的公共安全需求的科学技术,它属于民生科技范畴,具有人为性、为人性、社会性、公共性等特征。其构成包括三个层面:器物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的器物层面主要指为提高公众安全、满足公众安全需要、实现公众科技权益而直接提供的公共科技产品与服务,在三层次中具有外显性特征;制度层面则指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导力量为保障公众公共安全需求和处置公共应急事件而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的总和;精神层面则是指公共安全科技服务过程中渗透公众与社会之中的科技意识、科技思想、科技精神和具有公益性、公共性和服务性的价值德行。 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体现科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公众对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公众理解科技的重要内容。公众对科学技术知识的掌握与使用将使我们的世界变成一个更加有趣并且更少威胁性的地方,因此,在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科技的发展不应把公民排除在外,科技只有在满足公众需求与参与的基础上,才具有政治上的合法性。在近些年所发生的如sars、圆明园防渗膜事件、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等事件中,一方面各有关部门以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对有关事件进行了处置,另一方面公众以利益相关人或关键人的角色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科学决策过程中。这些实践证明: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越来越多地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公众生活质量、提高国民素质和维护社会和谐紧密联系,体现了科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二、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当前,随着科技与社会的不断融合,科技的公共性与社会性日益凸现,加上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矛盾日渐突出,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十分必要。针对我国幅员辽阔以及各地公共安全的特殊性现状,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区域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显得尤为紧迫。应该说,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区域公共安全问题,2004年,主持会议,在听取公共安全科技问题研究专题汇报时指出:区域性公共安全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紧迫问题。《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也首次将区域公共安全科技列为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其中应急管理是公共安全的核心问题。我们认为,加强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至少在以下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1)有助于加强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形成机理的研究与科学预测,提高预测预警能力,从而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并完善多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和加强多目标多阶段的应急决策理论,做到未雨绸缪、科学决策;(2)有助于在处置公共安全与应急事件过程中做到临危不乱、科学处置,及时使救援力量得到优化调度、应急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尽量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3)有助于在公共安全事件处理后及时恢复社会秩序、舒缓民众心理、化解社会危机与矛盾,维护区域内的社会和谐稳定,满足与引导民众的公共需求。近年来,国内外的一些典型突发事件案例更是警示我们: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风险与社会风险,针对各地的具体情况,加快发展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并建立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应成为当前我国科技发展与应用的重中之重。 三、对我国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制、组织体系及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已具备一定基础,积累了许多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成功应对了一些专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项目经费和数量逐年增长;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所涉及的各个领域的科技得到快速良性发展,研究成果取得了很大进展。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比较仍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1)我国还没有从整体层面上进行系统的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研究,缺乏完善的区域性公共安全体系,各相关领域研究处于条块分割状态;(2)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安全体系的建立还刚刚起步,研究基础弱;(3)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服务的相关条件不足、设备相对落后;(4)区域内公共安全科技意识淡薄、专门人才不足、公众安全教育不够完善;(5)在公共安全科技经费投入方面不足,缺乏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支撑条件等。 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科技发展观,坚持“科技为了人民、科技成果为人民共享”的理念。要从理念、制度、服务能力、公民意识等角度加强体系建设。 (一)提高各级政府对区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认识,深化相关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各级政府对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国家、社会和公民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府在公共科技服务上的责任意识,注重对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理论建设;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中的职能定位和对公共服务的事权配置,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区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体系涉及政府诸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中涉及教育部门、科技部门、宣传部门,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要做好各部门间的事权配置,防止出现在履行公共科技服务中的模糊行为、责任承担时的相互推诿。 (二)鼓励供给主体社会化趋势发展,处理好责任主体政府与各供给主体的指导、协调、合作、监督的关系 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的供给主体涵盖了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公民个人,形成了党、政府、人民团体和科技单位密切配合、大联合、大协作的新的工作体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强有力的领导与协调,很容易滋生各方定位不清、职责模糊等问题,继而出现相互推委、互不负责的不作为现象。要避免此类问题,必须从制度上加以防范,加强对公共安全科技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实现有效协作,统筹部署,集成资源,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国科普事业的纵深发展。 (三)细化相关政策法规,持续增加区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务投入,实施绩效管理和评估机制,保证公共科技服务体系的效率 加大对现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使公众对保障自身权利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各级政府部门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实现法规政策的细则化和可操作性;持续增加对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财政投入,开拓多渠道鼓励社会投入。要加大各级政府在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上的财政投入和专项资金投入,并有倾向性地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贫困落后地区的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中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形成全社会积极投入公共科技服务的局面;要加强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中的监测评估,尽快建立评估机构和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监测评估体系;同时,要倡导由公众、社团、大众媒体在内的第三方评估,以保证评估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 (四)注重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能力建设,努力增加、提高公共科技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使公共科技服务与公众需求相适应 增加可视公共安全科学空间的数量,提高可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学空间的服务质量;充分调动科学共同体作用,提高公共科学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建立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网络信息平台,整合公共安全科技信息资源,加大大众媒体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中的作用。 (五)坚持公共科技服务以人为本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原则,重视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体系中公众的权利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机制 在建构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过程中,要重视公众对公共安全科学服务应享有的知情、获取、表达、接近、参与、监督等权利,针对诸如有关科学技术的突发性事件、热点事件、公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建立积极、快速、高效的响应互动机制。建议建立健全发现、回应、表达与参与的机制,建立重大公共科技项目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重大科技公共项目的公众听证会、协商制度,公益性科研项目报告公开、信息公开存取制度,实施“关键公众”接触,加强公民调查工作,鼓励公民科研行为等,创建全民参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的良好氛围和局面。 公共安全论文:公共安全问题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及对策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分析“非典”(sars)和禽流感(hpai)两个典型的公共安全事件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提出了旅游业应如何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的若干策略。 关键词:旅游业 公共安全 对策 旅游业是一个敏感型产业,易受经济、政治、自然以及社会因素等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特别是近期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使旅游业应如何面临公共安全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 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产业,超过了汽车、电子、钢铁和农业等传统产业。旅游业的发展不仅给许多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且还为它们带来丰厚的外汇收入。同时,在旅游经济的带动下,交通、建筑、通讯等相关产业及配套环境的建设也得到了发展。 我国的旅游业属于一个新兴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已形成一定的规模。2002年,全国的旅行社总数已经达到11552个。据国家旅游局的旅游业统计公报显示,2000年全年旅游业总收入达451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2.9%。2002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为5530亿元,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gdp)的5.4%。各类旅游人数及国际、国内旅游收入逐年上升,我国的旅游业处于平稳的发展阶段。然而,我国旅游业的收入仅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值的5%,还远远小于世界其它国家的旅游业在国民生产总值(gdp)中的比重。但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根据2010年的远景目标纲要:2010年我国旅游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8%。 公共安全问题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 公共安全事件的爆发,使我国旅游业直接或间接的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以下主要通过“非典”(sars)和禽流感疫情,这两个典型的公共安全事件来分析公共安全问题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 中国入境旅游人数下降 2003年初,肆虐的非典疫情使我国的旅游业受到了极大冲击。自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的多个省市属于重度非典型肺炎(sars)的疫区后,相继有100多个国家与中国取消了彼此间的出入境旅游业务。2003年下半年开始,旅游业才慢慢开始恢复,并在恢复中谋求发展,外国人旅华市场也渐渐出现快速恢复的态势。8月以后的各月,中国的入境人数以及外汇收入波动减小并趋于稳定。12月份,入境总人数和外国人入境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22%和1.14%,旅游业结束了4月份以来持续8个月负增长的局面。 2004年初始,受马来西亚、泰国、日本、新加坡、菲律宾等5个亚洲国家的禽流感影响,我国2004年初期的入境旅游人数开始出现大幅度下滑,2月,我国的入境人数已明显减少至753.3万人,达到自上年旅游业恢复发展后的最低点。 旅游消费及外汇收入的减少 两次疫情相继来袭,不仅导致旅游人数的下降,还使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恐惧心理,人均花费有所降低。根据近几年的旅游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国内游客和入境旅游者在餐饮、购物、娱乐及住宿方面的支出比重分别为45%和50%左右,而非典疫情导致人均支出下降了30%。全国旅游外汇收入比上年下降了14.61%,仅为174.06亿元。旅游总收入同比减少了2768亿元,使我国旅游业面临1989年以来第一次负增长的严峻形势。接踵而来的禽流感疫情,在短短一个月内席卷亚洲,造成我国2004年1月至2月的累计入境旅游人数为1562.0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下降1.82%,全国旅游外汇收入累计测算数为30.7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1%。 旅行社收入减少,旅游团队取消比例增大 面临突发的公共安全问题,由于旅游人数的减少,旅行社的营业收入也相应下降,一些旅游的团队甚至被迫取消。2003年肆虐的非典疫情,造成上百个国家对中国公民入境旅游提出限制,使中国公民的出境旅游受到严重的影响,与此同时,国外的旅行团也纷纷取消了来华的旅游计划,据报道,上海的国际旅行社营业收入比2002年同期下降了78.62%,北京的海外市场也迅速滑坡,4月份接待海外来京游客11.6万人次,同比下降59.9%。 相关行业的连带影响 旅游业的连带性特点使得它在面对公共安全问题受到冲击的同时,其它的相关产业也受到了影响。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所确定的行业,与旅游业相关程度较大的有运输业、零售业、餐饮业、娱乐服务业。2003年“非典”疫情使旅游业、餐饮业、水产品加工业、娱乐服务业、运输业等9个产业部门的gdp下降幅度超过10%,特别是旅游、餐饮业和娱乐服务业,其产出下降超过40%。其中,旅游业所受的直接影响为-62.17%,综合影响则达到了-78.45%。 2004年初,禽流感疫情的扩散使大部分游客“谈鸡色变”,餐饮业遭受重创。许多餐厅纷纷把鸡肉菜肴撤下菜单,或从未暴发禽流感的国家和地区进口鸡肉。以经营炸鸡和鸡肉汉堡为主的肯德基连锁店生意受到了较大影响,由于越南的严重疫情,肯德基于2004年1月27日被迫宣布暂时关闭越南境内所有9家分店。航空业作为运输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在2003年遭受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极大冲击,sars使民航客运自3月开始下降,直到5月份仍在下滑,累计班次同比下降61.1%,客运量同比下降81.2%。除此之外,类似旅游专卖店的零售业也由于旅客人数的减少受到波及。 中国旅游业面临公共安全问题的相应对策 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管理制度 加强危机意识 2003年上半年,sars的暴发给我们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敲响了警钟。综观中国针对历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采取的措施,不乏是促进旅游客源的多元化、调整旅游市场结构、调整旅游产品的产业结构等,基本上为事件爆发后的应对措施。虽然这些措施能使旅游业在危机事件爆发后得到恢复及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仅仅在危机爆发后采取措施是不够的,不足以抵挡下一次可能到来的危机。我们应当强化企业和个人的危机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危机事件对旅游业的冲击。 建立危机管理体系 2003年5月,世界旅游组织了《旅游业危机管理指南》(crisis guidelines for the tourism industry),指导成员的危机应对和管理工作。但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起危机管理体系,通过“9.11”事件,人们认识到,即便是富足、安全的美国也无法免受危机的伤害,加上蔓延全球的非典疫情,更让人们感受到了危机带来的冲击。目前,危机问题成了当代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挑战,我国旅游业要尽快的引入危机管理概念,借鉴国内外学者对危机与危机管理的研究成果,建立旅游业的危机管理体系。 及时更多的公共安全信息 我国是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许多旅游资源丰富的省区由于自然地理因素,是地质灾害的频发区,每年5-9月的旅游旺季更是呈现高发的特点,对旅游交通和安全都造成很大的影响。自2003年6月起,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了一项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公共安全信息——在每天的中央电视台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中“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随着预报区域划分、等级划分、标准的完善,这项工作的精确度将逐步提高到可对具体地点的居住者、旅游者、生产者等提出安全警示。诸如此类的公共安全信息的,不仅可以减少因地质灾害给旅游交通和安全带来的不便,同时还为旅游者的出行提供了参考,及时的公共安全信息将促进旅游者的旅游愿望和信心,从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根据旅游者旅游理念改变积极开发新的旅游资源 据世界旅游组织的统计资料表明,在各国旅游群体中,以消遣娱乐、健身休闲为目的旅游者所占比例最大。在欧洲和北美,旅游客源输出的70%以上是休闲度假。据美国专家预测,到2030年,旅游业将成为全世界80%以上人员的必需,而健康休闲则更具有广阔的国际市场。 据国内旅行社的盘点情况来看,我国的休闲游也逐渐成为旅游热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游将成为旅游者选择出游的主要方式。特别是“五一”和“十一”的黄金周,已形成观光和度假的两个市场。由于自然资源丰富,并且距离市区近,近郊地区日益受到旅游者的青睐。旅游业应积极开发相应的旅游资源来满足消费的需求。以北京市怀柔区为例,目前已开发景区26个(其中国家级“4a”级景区3个),宾馆饭店100多家,其中星级饭店53家,直接从业人员9860人。2002年旅游接待705万人次,旅游收入5.08亿元,旅游收入占gdp的15.9%。 增强服务意识和质量提高旅游业的综合竞争力 尽管国内旅游企业已经看到了市场的前景,然而,目前我国旅游企业的自身水平还远远落后于世界同行,旅游企业专业化水平还亟待提高,这就需要旅游业提高综合竞争力求得发展。 面对突发的公共安全事件,旅游业应当更新营销观念,加强与旅游者的沟通,让游客看到为防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所做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消费者的认同感。推动旅游企业重组,提升旅游企业素质。但重要的是,不能够一味的关注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服务的质量,只有提高了服务的意识和水平才能够更沉稳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来临。其中,酒店、宾馆是旅游者出行的重要部分,好的住宿、餐饮条件可使旅游者的出行更加愉悦。提高酒店、宾馆以及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是势在必行的。旅游者更新的消费观念,向旅游行业及相关产业,特别是在公共健康、饮食卫生、交通运输卫生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改革旅游企业传统的经营方式,全面落实星级饭店、宾馆的经常性防疫措施,执行公共卫生和健康的行业规范标准,建立旅游企业健康运行的市场秩序。除此之外,旅行社应当向规模化发展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在积极开发丰富的旅游资源时,要注重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世界各国在发展旅游经济的过程中,都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对旅游资源的可持续性开发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旅游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成为现代旅游发展的特点之一。 随着人们对旅游活动与自然界生态环境之间依存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明白了旅游活动的开展是以生态环境为依托的,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增强旅游景点的吸引力,虽然在经历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之后,根据消费者行为模式的变化,旅游业应当积极的开发新的旅游资源,但是必须在保持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否则无计划、无控制的开发旅游资源最终会使人类的生活质量遭到损害。 公共安全论文:试析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 论文摘要 危险驾驶罪是以采取措施避免具体危险状态和实害结果发生为前提实施的犯罪,一般情况下,该罪的客观危害性和主观恶性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完全不同,两罪不发生竞合。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相当严重,采取避让措施对阻止实害结果的发生没有意义或意义很小时,该危险驾驶行为才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具有相同的客观危害性;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且行为人对该实害结果具有故意时,危险驾驶行为人才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只有上述两方面同时具备,两罪才发生竞合,才能将危险驾驶行为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论文关键词 危险驾驶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竞合 危险驾驶罪刑法条文的第二款规定:有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款规定的是危险驾驶罪与其他罪发生竞合时的定罪原则。与危险驾驶罪发生竞合的犯罪有多个,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性质最为严重的一个。但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发生竞合?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从理论上正确阐明两罪的竞合关系,对于准确适用该条第二款至关重要。本文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不对之处,期望行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竞合的学术观点 目前公开发表的刑法学术论文,论述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竞合关系的文章不多,代表性的有两篇。 一篇是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的《危险驾驶罪及其与相关犯罪关系》。该文中,张教授特别强调,并不是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重大伤亡结果,且行为人对伤亡结果具有故意时,才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下三种危险驾驶行为,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危险驾驶行为具有具体的公共危险,造成了致人伤亡的实害结果,行为人对伤亡结果具有故意,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时属于故意的基本犯)。(2)危险驾驶行为具有具体的公共危险,行为人对该具体的公共危险具有故意。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时属于故意的危险犯)。(3)危险驾驶行为具有具体的公共危险,行为人对该具体的公共危险具有故意,客观上造成致人伤亡的实害结果,行为人对实害结果具有过失,仍然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时属于结果加重犯)。 另一篇是西南政法大学张健老师的《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分》。该文的观点与张明楷教授相似。 两位老师的论述,归纳起来,两罪的竞合关系可以具体地表述为: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只有侵害法益的抽象的危险,那么只构成危险驾驶罪,不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竞合;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具体的危险,并且行为人对具体的公共危险具有故意,那么,没有造成任何实害结果,两罪发生竞合;造成了致人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行为人对该实害结果是故意,两罪发生竞合,行为人对该实害结果是过失,两罪也发生竞合,最终都应以重罪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二、笔者观点 与张明楷教授特别强调的相反,笔者认为,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且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具有故意时,危险驾驶罪才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竞合。其他情况下,两罪不竞合。 三、理由 研究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发生竞合,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实际上就是研究何种情况下的危险驾驶行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相同的客观危害性和相同的主观故意及主观恶性。 (一)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相同的客观危害性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第114条和115条的兜底条款,该罪的客观行为具有两个特征。一是该罪的“危险方法”,是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危险方法。二是行为人通过实施危险方法,积极创造条件促成具体危险状态的出现和重大实害结果的发生,而不会采取措施避免。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行为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该罪的行为特征表现为,在实施危险驾驶的过程中,行为人会采取措施避免具体危险状态和实害结果的发生。 一个积极促成结果发生,一个积极避免结果发生,因此,一般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不具有相同的客观危害性。但某些严重的危险驾驶行为,如在醉酒并丧失驾驶能力的情况下驾车,或在城市道路上高速飙车等,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巨大威胁,且有转变为重大实际损害的现实可能,是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危险方法,而且行为人即使采取避免措施,阻止实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也很小,此时的避免措施没有意义,此时的危险驾驶行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具有相同的客观危害性,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 (二)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相同的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 与放火、爆炸等罪一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客观危害和主观恶性都很严重的犯罪。其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表现为,行为人不仅希望或放任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状态发生,更希望或放任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实害结果出现。也就是说,整个犯罪,不管是具体的危险状态还是加重的实害结果,行为人都是故意的,不可能出于过失心态。 目前主流的观点认为危险驾驶罪是抽象的危险犯,其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抽象危险,并且放任该抽象危险状态的出现。由于危险驾驶罪对抽象危险状态是间接故意,行为人对更严重的具体的危险状态和重大实害结果的心理态度不可能是直接故意,只可能是间接故意或者过失。这样,危险驾驶人对具体的危险状态和重大实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有三种可能。第一,对具体的危险状态和重大实害结果都是过失;第二,对具体的危险状态是间接故意,对重大实害结果是过失;第三,对具体危险状态和重大实害结果都是间接故意。 根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特征,只有在上述第三种情况下,危险驾驶人的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才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相同,两罪才有竞合的可能,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于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不一样,两罪不会发生竞合。 下面分情况讨论,什么情况下危险驾驶人对具体危险状态和重大实害结果都是间接故意。 如果行为人对具体的危险状态是过失,对重大实害结果必然是过失,因此,下文讨论的前提是危险驾驶行为具有相当的严重性,产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并且行为人对具体的危险状态具有间接故意时,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行为人对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也是间接故意? 1.当危险驾驶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害结果时,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放任重伤、死亡结果的间接故意。此时,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程度,认定行为产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并且推定行为人对该危险状态持间接故意的放任心态,但不能继续推断行为人放任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发生。因为事实上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并没有发生。没有发生的原因,或者是沿途压根没有碰到危险状况,或者碰到但被行为人化解了。在此情况下,行为人有足够的理由辩护自己不放任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而是轻信可以避免,事实上也避免了。因此,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行为人有放任重伤、死亡结果的间接故意,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能定危险驾驶罪。 2.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致人轻微伤或轻伤的实害结果时,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放任重伤、死亡结果的间接故意。对于致人轻微伤或轻伤的实害结果,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有两种可能。 (1)行为人对致人轻微伤或轻伤的实害结果是过失。此时,行为人既然对致人轻微伤或轻伤的实害结果是过失,行为人对更严重且没有实际发生的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显然也只能是过失心态,行为人不具有放任致人重伤、死亡实害结果的间接故意,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构成危险驾驶罪。 (2)行为人对致人轻微伤或轻伤的实害结果是故意。此时,我们虽然可以认定行为人对致人轻微伤或轻伤的实害结果是故意,但仍然不能就此推论出行为人对没有发生的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具有间接故意,因为重大结果完全可能是行为人采取措施避免的,认定为过失的理由更为充分。因此,这种情况下同样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放任重伤、死亡结果的间接故意,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轻微伤,只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是轻伤,构成危险驾驶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竞合。 3.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时,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放任重伤、死亡结果的间接故意。此时,由于危险驾驶行为具有相当的严重性,而且重大实害结果也已实际发生,认定行为人对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为间接故意的放任,有足够的理由支持,可以做出这种认定,两罪有发生竞合的可能。但结论不是唯一的,对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行为人还有过失的可能,如果认定为过失,发生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竞合。 总之,危险驾驶行为是以采取措施避免具体危险状态和实害结果发生为前提而实施的犯罪,主观上,行为人有避免实害结果发生的意图,客观上有避免实害结果发生的行为,因此,一般情况下,危险驾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和主观恶性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完全不同,两罪不发生竞合。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相当严重,采取措施避免对阻止实害结果的发生没有意义或意义很小时,才能认定该危险驾驶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相当严重,且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时,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放任重伤、死亡结果的间接故意;只有上述两方面同时具备时,两罪才发生竞合,才能将该危险驾驶行为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张明楷教授和张健老师只看到某些危险驾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不考虑危险驾驶人会采取措施避免重大实害结果发生的事实,并不考虑由此而形成的不同的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将某些没有造成实害结果的危险驾驶行为,或造成了重大实害结果但对该重大实害结果为过失的危险驾驶行为,也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不正确的。 公共安全论文:浅议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与危机管理机制建设 [论文关键词] 高校 公共安全教育 危机管理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及高校扩招,频发的高校危机事件突显出高校危机管理能力的不足,也反映出我国高校安全教育的不到位。笔者认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机制与危机管理计划是一种互补的关系,通过二者的有机结合,可以提高高校的危机管理能力,完善公共教育机制,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论述。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及高校扩招,一个学校多个校区、一个校区多个学校已成为普遍现象,学校规模不断扩大,但办学条件、教学及生活设施建设却远跟不上学校扩招的步伐,校园公共安全需求与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加上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体制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发生在高校校园内或以高校学生为主体的突发事件接连不断,影响着高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也考验着高校的危机管理能力。目前频发的高校危机事件突显出高校危机管理能力的不足,而危机事件中高校师生暴露出的安全意识淡漠、缺少自我保护技能等问题,又反映出我国高校安全教育的不到位。如何提高高校的危机管理能力,完善公共教育机制,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本文的论述也将就这一问题展开。 一、高校危机管理的概念及内容 高校危机通常指由于高校内外部自然或人为的因素影响,使高校正常的运行秩序被打破,从而不得不面对和处理这一紧张事件的状态。危机的形式多种多样,除了高校常规安全教育提到的火灾、地震、食物中毒等以外,还包括了安全事故、自杀自残、校园暴力、师生冲突、社会性事件影响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不平衡因素也会越来越多,校园环境会越来越复杂,新的不确定因素的增加也会使危机的形式发生新的变化。 高校危机管理就是高校调动各种可利用的资源,采取各种可能或可行的方法和方式,预防、限制和消除危机以及因危机而产生的消极影响,从而使危机得以解决的方法和行为。根据国际经验,当代的危机管理一般都是由危机预防、准备、应对、恢复四个阶段构成的。前两个阶段重在预防,减少危机发生的机率及降低危机产生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后两个阶段重在应对,采取措施消除危机及恢复因危机带来的声誉损失、重塑自身形象。 二、目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及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结合危机管理理论来审查高校实际情况,可以发现目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及危机管理存在以下的几个问题: 1.重视危机应对,轻视事前预防。目前我国高校危机管理理念和制度还存在很多空缺,主要表现为学校管理的危机意识淡薄。不仅学校的各种管理培训、安全教育中很少涉及危机管理的内容,就连日常工作制度中也缺少一套完整的危机管理计划。往往是危机发生时才动员一切力量去应对危机,使危机的应对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而且付出的代价很高。 2.危机的事前准备不足。最主要的体现是思想准备不足。长久以来,由于高校一直被称为“社会的一方净土”、“象牙塔”,认为人际关系简单、环境稳定,因而高校师生普遍缺少危机意识。再加上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不到位,存在着很多“走过场”的行为,师生普遍缺乏安全意识,缺少危机应对的常识与技能。事前准备的不足,使危机造成的损失加大。 3.危机发生时缺少统一的指挥、缺乏迅速及时的信息沟通。目前高校中普遍缺少一个独立和常设的危机管理部门。常规做法是,每次危机发生后,根据危机发生的原因、地点、性质等成立临时的危机处理小组来进行危机处理工作。这种做法的缺点是:临时小组成员分别是来自不同的部门,而且都是各部门主管,彼此之间没有上下级管理权限,因此每次都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去相互协调工作,此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也不够迅速及时,因而容易错过危机处理的黄金时间,致使危机升级。 4.不注意危机后期评估总结。由于高校危机处理的领导机构大多是临时成立的,危机结束后各部门就回归日常工作轨道,因此危机结束后各高校往往不注意危机损失的评估及经验的总结,也不注意利用危机事件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使危机处理后的经验不能有效保留,也无法建立起危机培训和教育的机制。 三、高校危机管理机制建设的途径 1.成立高校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高校应该认识危机管理的重要性,重视危机预防,成立危机管理的独立常设机构,从上至下的形成合力。危机管理机构中领导层的参与是保证危机统一管理、有效实施的关键,危机管理中十分强调领导层的作用,就像丘吉尔曾谈到的经验那样:“在危机中,人们希望目睹领袖的容颜,直接接受他的指挥。”学校领导层必须起到带头作用,成立以学校领导为首的危机管理小组,统一协调各部门主管,才能真正建立起强有力的合作关系,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 2. 制订并不断完善危机管理计划。危机管理的一个关键就是能够迅速从正常状态转变到紧急状态,这种转变的实现需要建立在危机管理计划的基础之上。制订危机管理计划不仅是为了处理危机,而是尽可能不要让危机发生。通过危机管理计划让危机不发生,才是危机管理的最高境界。通过危机管理计划,高校可以对各类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做出预测和评估,制订应对的策略并做好危机的预防工作,一旦危机发生,高校就可以按照事先制订的危机管理计划迅速转变为紧急状态,为处理危机取得主动权。此外,每次危机结束以后,及时评估危机造成的损失,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危机管理计划,就能让危机管理计划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保持时效性。 3.根据计划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危机意识。高校危机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预防,预防是应对危机的最好策略,因为预防可以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危机带来的损失,而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的基础。高校在制订危机管理计划时客观的评价分析自身的公共安全状况,分析各类危机发生的强度、频率、范围、特征及危害等,通过公共安全教育机制,将危机管理计划内容纳入公共安全教育环节。要加大宣传力度,设置课程及特定的危机训练,使校园中的每个人都熟悉自己在危机中的行为方式,培养师生的忧患意识,使师生在公共安全教育环节里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4.建立畅通公开的信息网络平台。危机的发生往往带有突发性、严重危害性等特点,因此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很重要,首先它能够让高校各部门第一时间了解危机发生的相关情况,彼此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应对危机。其次,危机的发生也伴随着舆论的高度关注,危机发生时通过畅通公开的信息网络,向事件相关人员、媒体通报事情的发生、处理的进展等情况,可以抢占舆论至高点,能减少不利于学校的消息、传闻、报道等的传播,同时争取有关方面的同情、支持,为高校顺利处理危机提供一个良好、轻松的环境。 综合来看,通过制订一套完整的危机管理计划,建立危机管理常设机构,可以使高校各部门形成合力应对危机,提高危机处理能力。而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机制与危机管理计划又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公共安全教育与危机管理计划的有机结合,可以使公共安全教育的目标更明确,内容更充实,更具有针对性。而通过公共安全教育的大力宣传,可以提高师生的危机意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从而有效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减小危机发生带来的损失,为高校正常、有序的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公共安全论文:公共管理加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摘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本文从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出发,分析了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观点。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论文: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创建问题研究 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社会转型的多元化,使得社会不安定因素日益增多,公众对公共安全治理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公共安全治理问题已成为国家、组织、个人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构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已成为政府实现公共安全治理目标的基础和保障。大学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成员,承担着为社会输送合格公民的重任。近年来,随着大学校园内部环境及周边环境的复杂变化,校园公共安全事件频发[1],这对高校公共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有效提高大学生公共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防范技能,已成为高校提高公共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和紧迫课题。 一、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内涵 鉴于法律条文的严谨性,从刑法的角度对公共安全的定义进行解读更具说服性。刑法界对于公共安全的定义主要有如下几种代表性观点:观点一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观点二认为,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包括不特定多数人和特定多数人,或者说不区分特定还是不特定[3];观点三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安全[4];观点四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安全[5]。以上四种观点一致认为,公共安全应包括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只是在是否包括特定人或不特定少数人上存在分歧。从司法实践上看,人们对公共安全的定义和理解,越来越倾向于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安全。从公共安全概念的界定不难看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如何保障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由此,可以将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定义为:通过专业公共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培养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保护和防范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和财产利益不受侵害,提高大学生面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自救自护应变能力的社会实践活动。那么,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至少应包括两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对大学生进行公共安全知识与技能的教育,使之不做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安全素养,强化大学生在公共安全事件中自我保护能力。针对第一层涵义,应该重点培养大学生公共安全意识与安全素质,通过公共安全知识理论的学习,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约束,防止大学生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发生。针对第二层涵义,应重点强化大学生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因此,对高校来讲,一方面,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内部日常管理,保障校园小环境的公共安全;另一方面,要结合时代的发展和外部社会环境的复杂变化,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培育其社会责任感。毕竟,高校承担着育人的重要职能,这也意味着,高校承担为社会输送合格公民的历史重任。 二、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学校园所处的内部、外部公共安全形势错综复杂,并且十分严峻,使得高校迫切需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实现公共安全治理。从国际上看,虽然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但国际社会并不太平,各种矛盾交织,错综复杂。局部战争,恐怖袭击,金融危机以及跨国性的重大疫情传播等不时出现,影响我国公共安全的外部因素不断增加,并且复杂多变。从国内来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利益格局产生了深刻调整,再加上民族宗教问题的影响,使得社会公共安全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尤其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网络化进程的加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互相影响、互相转化。水、电、气、通讯等生命线工程和信息网络一旦被破坏,轻则导致经济损失和生活不便,重则会使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陷入局部或暂时瘫痪,社会秩序失控。在上述大环境中,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打破传统办学模式,开放办学,逐步走向社会、走向市场。而开放型校园的发展,致使校园与社会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影响高校公共安全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也不断增加,高校公共安全治理任重道远。与此同时,大学生公共安全知识匮乏、意识淡薄,使得高校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迫在眉睫、任重道远。大学生是我国公民中的一个庞大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当代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影响社会和学校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本课题组以常州大学城6万余名大学为调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1000名在校大学生,发放问卷1000份,有效回收956份,回收率95.6%。本次问卷共有45道题,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安全意识、公共安全知识、公共安全技能三个方面。问卷调查结果通过EXCELPIVOTABLE统计分析,发现:(1)大学生公共安全意识较为薄弱。比如,75%的大学生认为“在校期间,重点是预防个人财物和人身的安全,公共安全对个人影响较小”,86%的大学生“在出入宾馆、影院、场馆等公共场所,不注意观察安全通道布局”。(2)大学生掌握公共安全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不尽人意。比如,31%的大学生错误地认为“在学校可以参与宗教活动”,23%的大学生错误地认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公共安全影响不大”。(3)大学生在发生公共安全时急救技能比较欠缺。比如,86%的大学生认为“火场逃生时,要用湿手巾捂住口鼻,匍匐前行”,65%的大学生认为“食物中毒时,可用手指刺激咽部催吐”。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尽管高校越来越重视公共安全教育,但是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仍然很薄弱,专业性公共安全知识仍然匮乏,突发事件自救自护技能仍然欠缺。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不健全,师资队伍短缺 目前,各高校或多或少制定了公共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处理办法,但是相对不够系统,不够全面,也缺乏长效机制。在平时工作中,没有认真研究有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没有很好地分析目前的教育与管理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也没有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和预警机制。即使有了预案,也没有进行全面的模拟演示,导致真正发生公共安全事件时,危机事件不能得到迅速有效的控制,生命财产等损失不能降至最低。这样一来,高校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治理能力大打折扣。据调查,大学生获取防灾减灾知识的主要途径依次是电视、网络、书本和报刊,学校教育排在最后一位。可以看出,高校在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中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优势[7]。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公共安全教育专业教师的匮乏。很多高校为节省教育教学资源,由辅导员或保卫处人员代为公共安全课的授课人员,而这些人员对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研究不够深入,难以保证教学效果。同时,辅导员、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这些与学生密切接触的教职工,并没有发挥其在公共安全教育过程中的优势,不能通过言传身教使学生警钟长鸣。所以,高校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注重提升管理人员公共安全素质,只有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素养,才能言传身教,形成全员育人的总体格局。 (二)教学手段单一,教学内容重理论轻实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专业教育及青年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节假日中适时进行。”然而,受到师资以及教学资源的制约,大部分高校在大学新生刚入校时,会采取讲座的形式开展公共安全教育。部分学校即便开设了公共安全教育课,但由于教学人员对公共安全研究不够深入,自身也缺乏实践经验,只能照本宣科,泛泛而谈。在教学中没有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能引入生动的案例,不能安排实践实战演习,知识与技能之间得不到转化,这样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公共安全教育只能流于形式,不能取得实质性的效果。总体上看,目前高校的公共安全教育过于强调安全理论知识及其重要性,而对于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应战能力训练,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技能则很少提及,这样的教学方式犹如纸上谈兵,知行不一,教学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三)教育课程体系不健全,缺乏系统规划 根据前文界定的公共安全概念,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进一步讲,应具体到国家安全(政治保卫、国家机密)、生命安全、心理安全、信息(网络)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八个方面。这些内容应成为公共安全课程设置的主要依据和核心教学内容。但是,高校在设置公共课程时,有关公共安全课程比重却较低,教学内容也难以得到保证。目前,高校开设公共课程主要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三门公共基础必修课及公共基础任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很少有高校单独开设专门的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课,或者结合高校自身的具体情况,开设切合实际的指导性强的安全教育课程。据杨耀、张峰对四川高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程的调查,“安全教育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高校仅占调查对象的50%;安全教育计入学分的高校仅占30%”[8],可见公共安全教育课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三、完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体系的措施及保障 针对目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高校应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以育人为根本,以加强公共安全教育体系建设为重点,系统有序地推进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有效提升高校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 (一)强化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 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国家有关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将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列入学校安全稳定发展规划之中。成立由主管公共安全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保卫处(部)、学工处(部)、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心理健康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核心成员的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保卫处(部);各学院亦成立公共安全教育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事务办公室[9]。各领导层要积极关注学生的最新动态,研究学生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把握新形势、发现新问题,在规划上要着眼全局,防患于未然。 2.制度保障 为了实现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高校需要建立完整的公共安全教育制度,一切工作的开展以既定的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有章可循。首先应制定本校《公共安全教育实施办法》,将公共安全教育作为教学计划的一部分,明确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监控者;明确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与方法;明确学校层面、学院层面在此工作中的分工与相应的职责。同时,还应制定本校《公共安全教育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责任事故,采用不同等级的处理办法。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 3.经费保障 高效公共安全教育费用涉及到研究费用、教学费用、教师培训费、教学演示室布置费、安全演练器材费、专家讲座费、教学器材购置费、宣传费等方面。这些费用可以从教学费用中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的部分支出,同时还可以尝试建立公共安全教育专项基金,可由保卫处(部)或教务处管理与协调,并做到专款专用。有了足够的经费保障,可加强安全教育软硬件建设,避免因经费短缺或不到位而影响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正常进行,实现公共安全教育正常化,促进高校长期安全稳定。 (二)整合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教学队伍 公共安全教育队伍建设是要对高校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教师进行系统的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形成全员育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而保障高校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1.建立一支公共安全专职教师队伍 高校应设有从事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专职任课教师,并鼓励他们加强理论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到其他学校交流学习,提高教学素质和教学技能。组织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课程》竞赛,提升教学水平。 2.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作用 辅导员要科学分析社会形势,准确把握大学生共性与个性的思想行为规律,对常见的大学生公共安全突发与频发事件给予防范教育,并做到在事中与事后给予及时、恰当的帮助与指导[10]。继续加强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对公共安全基础知识的积累,提升高校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处置能力。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与学生相处过程中进行言传身教,帮助大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3.形成全员育人的总体格局 “全员育人”,即指高校的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总体布局,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当然,“全员育人”中的“全员”不仅包括高校的全体教职员工,还应包括社会、家庭,甚至学生本人对自我的教育与提升。因此,对学校心理健康中心教师、保卫处保安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等与学生接触较多的教职工,均需要进行安全培训,以掌握基本的公共安全知识与技能,使其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不断地对学生施加影响[11]。此外,邀请消防支队的教官、派出所民警等专业人员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不断强化大学生对公共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强化公共安全意识。 (三)完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教学体系 1.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传授公共安全知识与技能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国家安全、生命安全、心理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治安安全等八个模块。开展高校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课或者选修课,通过课堂教学方式向学生直接传授公共安全的基础知识、技能。重点是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及法律法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公共安全事故”为要求,以“身心健康发展,强化社会责任感”为目标,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实践中,学校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 2.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强化公共安全实践技能训练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不是简单的走过场,不是纸上谈兵,而是一项系统、复杂、需要长期坚持的实践工作,需要真刀实枪地模拟演练。通过对校园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进行实战模拟演练,模块化教学,与学生探讨应急措施,告诉学生正确的处理办法,让学生知道面对危险该怎么做,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最大程度地避免伤害。要充分利用班、团、年级大会、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 3.利用信息化平台,强化公共安全意识 培养大学生公共安全的意识,在于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不安全;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如何防范不安全事件的发生;遇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该如何去应对;如何最大程度地避免自己及他人受到伤害。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高校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发挥网络媒体容量大、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通过设立网络安全宣传主页、校园微博、微信、校园安全论坛等方式,及时公共安全信息、安全防范小贴士、公共安全案例,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时效性,提高安全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校园安全。 作者:陆锦冲 单位:常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公共安全论文:危害公共安全的法律教育论文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内涵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或者是过失的施行危害不特定多人的健康、生命或者是公私财产安全的一种犯罪行为。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了两个主要方面: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其中单位也能够成为其中一部分犯罪的的主体。 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指的是危害公共安全。关于公共安全的问题,在下面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特征时,将进行详细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特征 第一,目前学术界对公共安全的观点争议目前学术界对公共安全的观点主要有四种,分别是:①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②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或大多数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③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身体安全、健康安全、重大的公司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活安全。④公共安全指的是特定或者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第二,公共安全的实质特征公共安全的实质特征是其危害客体不特定性。第三,公共安全的基本范围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保护的权益是不特定的或者是大多数人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或者是财产安全。这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将公众的健康、生命或者是财产来作为犯罪的主要内容的犯罪,所以应该加强行为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犯;在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目的是将身体、生命和财产等个人的基本法益进一步抽象成是社会利益所保护的对象的,所以应该充分重视起社会性。也可以说是公众和社会性要求必须重视量的多数。公共安全的核心是“多数”而需要将“少数”排斥在外。但是假如是“不特定的”,那么可以这样认为“不特定的”便时刻都有像“多数”发展的可能性,会给社会上的公众感到危险,很有可能给多数人受到很大的侵害。所以公共安全基本范围为:不特定多数和特定的多数,而不特定的少数和特定的少数则不属于公共安全的范围。 2.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方面的特征 第一,过失和犯罪对象的不确定性过失分为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两种。主观上对犯罪对象是不可以进行选择的,这体现出了犯罪对象不特定性质。第二,故意和犯罪对象的不确定性故意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行为人在故意的情形之下,对将要发生的结果存在希望与放任的态度,在主观上对所要侵害的对象不能够加以选择,不管是谁,都有可能处于侵害之中。 3.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的可选择特征 第一,犯罪手段的不可控制性犯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手段也可以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比如爆炸、放火等本身就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危害。第二,行为人本身不可控制性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难以加以控制,再加上对自身所控制的对象也难以控制,在客观上造成的伤害就出现了难以预料性,进而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威胁。第三,犯罪行为作用的特定对象不可控制性在某些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对象一经实施,便不可控制或者是难以控制,进而造成危害。 三、案例分析 第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分析第二,以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核材料管理的犯罪为例分析 公共安全论文:公共安全教育模式的思考 一、我国高校安全教育模式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高校安全教育在国家重视及自身努力下取得一定的成果,然而,类似陈某溺水等频频发生的高校安全事故却一再从反面角度印证了我国高校安全教育还存在明显不足。首先,以理论教育为主的教育模式,教育内容缺少对现实案例的关照,学生感觉与自身无关,缺少自觉学习的意识。这就很难引起学生对安全的重视,达不到教育的效果。其次,教育内容单一,对自救技能的培养缺乏实践演练。当前的安全教育多是对一些发生概率小、损失比较大的灾害的教育,对于防盗、防抢、食品卫生安全这类发生概率较大,危机面相对较小的个人人身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广度、频度都不够。最后,演练教育专业程度不高。安全教育如安全防患技能、防身术、中毒自救、遇火灾逃生等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甚至需要专业人员的现场指导。目前我国高校安全教育主要信赖学校教师,而教师自身都缺少相关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以致演练教育往往流于形式,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二、当代大学生对安全教育缺少兴趣的原因分析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需要层次论”,指出个体成长发展的内在力量是动机。而动机是由多种不同性质的需要所组成。当某种需要成为迫切需要,就会转化为动机,从而激励个体表现出某种行为的积极性。各种需要之间,有先后顺序与高低层次之分。它们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根据马斯洛的理论,安全需要是继生理需要(如空气、水、吃饭、穿衣等)之后的第二个层级,属基本需要。当代大学生大多数家境稳定,不愁吃穿,在校求学期间正处于安全需要层次,即会产生安全感的欲望、自由的欲望、防御实力的欲望。在安全需要的推动下,学生本该重视安全教育,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及技能,满足自身安全保护的需要才对。然而通过对陈某溺水事件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出,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一种普遍的现实。这看似矛盾的理论与现实其实并不矛盾。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从理论的角度说明了“需要—动机—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当代高校安全教育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原因并不在于学生没有安全需要,而是当前教育模式没能让学生感觉到的安全需要的迫切性,因而无法转化为学习动机,也就无法表现出学习的积极性。具体来说就是,当前以理论教育为主的安全教育模式,理论性强、教育内容及教学形式单一,缺少对现实的关照。即使是对学生身边发生的事件,要么讳莫如深对具体情况避而不谈,要么仅仅是一纸通报,发由班主任或相关学生管理人员进行案情通报了事。在整个过程中,缺少对案例的讲解,学生对案例的前因后果不明,也不了解事件的严重性,觉得只是一件已经发生的事而已,感觉与自己无关,没有提高防范意识的需要,自然也就不会转化为动机及行为。这样的安全教育模式下,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是可以预见的。 三、利益驱动下的成本教育模式 在这里,我们引入管理学、经济学中的两个概念,提出改善当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存在之不足的一些对策。利益驱动是利用人趋利避害的生理特性,使用个人利益引导或驱使他去从事不愿或者不能主动从事的工作。而成本是商品经济的价值范畴,是为达到一定目的而付出或应付出资源的价值牺牲。所谓利益驱动下的成本教育模式,即通过各种个性化方式激发学生的安全需要,驱使学生主动参与安全教育,掌握和了解为了满足自身安全需要必须具备的安全知识、技能以及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学生安全素质水平的安全教育模式。具体来说可以表现为: 第一,由“与我无关”向“如果是我”的主体意识转变。我们提倡改变当前安全教育案例通报式的教育方法。因为案例通报式的方法容易让学生感觉即使是发生在身边的事,也不过是一件已经发生的“与我无关”的事而已。在成本教育模式中,应当引导学生进入案例事件的场景,通过对案例的解析,让学生清楚了解事件当事人“如果是我”,那么“我”会为此事件付出什么样的“成本”,在将“成本”与自身安全需要相比中自我反思,从而主动拒绝危险行为,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将理论条文变为“如果是我”的行为事实教育。当前频发的校园安全事件中有一类现象值得我们深思,那就是来自于学生群体内部的盗窃、抢劫、伤人等事件,不懂法、不了解行为代价往往是学生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这并不是说事发的学校没有进行法律知识普及,而是法律条文的一纸文书让学生觉得“与我无关”。在教学中我们发现,学生大都偏爱影像性的安全教育形式,因为影像性的东西比讲授式的理论来得真实、生动,容易让学生产生“如果是我”的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因而更具感染力。因此,我们倡导的成本教育模式中,对于像法律法规这类知识教育,全文灌输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多采用生动教学手段,通过模拟场景或影像教学更容易达到教学目的。在这方面,近几年中央及一些地方政府部的一些教学资源,如央视宣传新交通法的“文明天下系列报道”节目、厦门公安局制作的系列Flash教育宣传短片等,内容丰富,形式新颖,都可以直接引入高校安全教育课堂来丰富教学内容。 四、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现在高校安全教育中学生学习不积极、不主动,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的现象,引入利益驱动下的成本教育模式,让行为与之需要付出的代价进行挂钩,更容易让学生明确知道自己主观行为的后果及代价,从而从动机及需要层次上激发学生自觉性,让学生愿意主动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而让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作者:蓝翀 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公共安全论文: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解决路径 〔摘要〕公共安全是关系到公民现实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发展中人权保障的核心内容。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公共安全危机越来越多发,引发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鼓励广大居民学习应急知识和技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充分使用新型科学技术,逐步形成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和科学的应对措施,确保公民及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一、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快速发展。城市是一个巨大的综合运行系统,如果某个事件的发生危害到公共安全,往往会迅速造成系统性的影响,给城市和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伤害。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我国城市应急管理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中,应急管理主要经历了新中国成立至2003年以单灾种管理为主、2003—2007年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2008年至今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2003年以前):以单灾种管理为主1976年唐山7.8级强烈地震、1998年百年未遇特大洪灾等罕见自然灾害发生后,党和政府第一时间对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整合,自上而下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抢险救灾机构,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应对灾害的斗争中。政府和社会都被紧急动员起来,形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尚,有限地控制了灾情,成功地进行了灾后重建工作。2.第二阶段(2003—2007年):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2002年年底至2003年上半年,在广东省首先被发现、后来在全球扩散传播的“非典”疫情,是对我国传统的分部门、单灾种应急管理体系的一次重大考验。我国传统的应急管理模式在2003年上半年开始受到严峻挑战,随后政府对其进行了相应改革。“非典”疫情成为我国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起点。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标志着全国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形成。随后国务院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由此,我国以“一案三制”(“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指应急管理体制、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法制)为基本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3.第三阶段(2008年至今):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践证明,我国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需要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法制等各个方面全面深化和加强。例如,在预案体系方面,要实现向完备性、预见性、可操作性和无缝衔接的战略转移;在应急管理体制方面,要理顺各种关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在应急管理机制方面,要真正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机制;在应急法制方面,要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和适时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并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我国部分城市应急管理现状 我国城市发展速度很快,无论是超级城市还是普通地级市,在城市管理尤其是应急管理方面都面临着一定的困境。造成目前困境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居民素质良莠不齐等。下面结合部分案例,对我国几个城市应急管理现状加以分析,以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1.北京市北京市作为首都,一直是我国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北京市作为一个有2000多万人口的城市,在面临巨大人员压力的情况下,需要时时刻刻确保城市安全和人员安全。北京市成立了市长担任主任的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具有行政管理核心领导挂帅的应急管理队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相对健全。比如2014年,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所指突发事件信息包括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应对全过程工作信息。该《办法》对北京市突发事件信息做了详细规定,规范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报送和等管理活动。信息的流程化和法制化,对于终止谣言传播、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具有积极的意义。北京市城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较好,建设有北京应急网等多级别互联网络。尤其是顺应互联网发展潮流,北京市应急办于2016年12月正式上线了“应急知事”微信公众号,这个新媒介旨在传播应急减灾信息、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提升应急避险技能、弘扬应急管理文化。北京市正在努力把“应急知事”建设发展成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权威宣传渠道。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知识手册》等材料,对城市居民和来京游客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北京典型应急管理案例有“7.21”北京特大暴雨。2012年7月21日,北京暴雨肆虐,雨量历史罕见。北京全市79人遇难,受灾人口达190万人,经济损失近百亿元。2.上海市上海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和世界著名经济中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自然和人为灾害事故的侵袭。上海市历来重视城市民众应对突发灾害事故防护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城市防灾减灾的基础性工作。上海市政府以门户网站“上海应急管理”、上海民防网站“防灾减灾”窗口以及上海民防微博、微信作为主要平台,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作用,以文字、视频、课件、动画等形式,及时向城市民众介绍更加详细、丰富的延伸知识和信息。近年来上海典型应急管理案例有“12•31”外滩广场拥挤踩踏事件。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广场东南角通往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3.大连市大连是东北改革开放的窗口。作为国家旅游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方面具有较为成功的经验。大连市社会治安良好,具备国内公共安全管理和社会防控的先进理念,逐步形成了职能部门高效运转、热心市民积极参与、管理效能稳步提升的良性循环。 二、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发展具有一些国外城市不具备的特点:城市发展迅速;人员流动大,尤其是农村转移人口多;城市居民和外来人口素质整体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薄弱,在恶劣条件下容易造成连锁反应。概括起来,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理念落后,危机意识不强 虽然大部分城市都按照上级要求,逐步设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及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机构,但是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很多城市的相关机构人员数量不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相关工作人员乃至机构管理人员缺乏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造成很多城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仅仅是参考国内其他城市或者照搬国外城市做法,理论与实际严重脱节,缺乏针对性。对于预防、处置城市公共安全危机,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二)基础设施落后,基础保障不力 城市的顺利运转必须依靠完备的基础设施,城市的应急处置更是迫切需要基础设施的可靠和高效运行。基础设施的投入和维护已经成为多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的重点。即便如此,现实情况仍不容乐观。在冬季,很多北方城市因为气温骤降,经常发生地下供水、供气管线破裂的情况,一方面影响企业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同时可能造成冰冻路面,导致严重的交通堵塞,甚至造成连环车祸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与管理的落后,给城市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关键时刻的基础设施失效,可能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在我国很多城市都出现过发生火灾时,消防力量抵达火场之后,因为消火栓严重损坏无法使用或者打开阀门没有水,影响火灾扑救效率,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严重损失。 (三)规定相对滞后,群众漠不关心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大部分城市普遍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很多城市的应急预案相对滞后,没有充分考虑到目前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具体威胁。更为严重的是,即使城市管理者在千方百计地宣传应急知识和技能,仍然有很多居民对此不重视、不关心,总存在灾难和麻烦与自己相距千里,残酷的天灾人祸会绕道而行的心理,加之规则意识淡漠,往往因突发灾难造成生命和财产的严重损失。一方面,很多居民遇到风险事件时,不知所措、贻误战机,这是平时不学习、不演练的后果;另一方面,很多居民漠视法律法规,给整个城市的管理,尤其是应急响应设置了重重障碍。很多城市发生过消防通道被违停车辆占用,影响救火从而导致人员伤亡的惨案;每个城市也时时发生车辆占用应急道路、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行为,导致救护车、消防车不能及时抵达现场。这些貌似微小的错误,严重地影响着我国城市应急响应的实施;也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不足,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害的后果。血的教训值得我们记取。 三、解决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存在问题的路径 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既需要宏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也需要细化到每一个城市运行的参与者。首先,城市管理者要尽职尽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发现任何可能造成城市运行不规范甚至威胁安全的隐患,都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及时科学处置。如果运行机制存在漏洞,要根据自己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进一步修正、完善管理机制,填补管理漏洞。其次,城市参与者要严格遵守城市运行的管理规则,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城市,从一言一行的点滴小事做起,捍卫城市的安全与祥和。城市居民不但要自己恪守行为准则,还要敢于同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破坏城市运行秩序的人和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和反映安全隐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市管理。 (一)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危机信息 欧美很多发达国家的城市危机信息普遍采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应急广播、Facebook等方式。我国目前智能手机已经全面普及,在通讯发达的情况下,使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或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等方式,可以迅速、广泛危机提醒信息,传播应急知识技能等有利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信息。我国很多城市已经开始建设和使用自己的“城市应急”公众号。 (二)专业求助信息,提高群众应急反应能力 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我国城市交通高峰时段不断延长,高峰时段的平均车速不断降低,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应急响应的效率。城市中需要快速反应的事情很多:消防车需要用最短的时间抵达火场;救护车需要用最短的时间抵达患者所在地并尽快抵达就近医院。专职部门使用的应急车辆紧急奔赴现场,大部分情况下会得到公众的配合。但是由于急救资源有限,交通状况恶劣,延长了救护车的路途时间,更多的时候普通市民需要自行驾车送伤病的亲朋好友甚至陌生市民到医院。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和城市广播电台的帮助和配合。在大连市,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危重病人绿色通道求助热线。市民、急救机构(120)可以通过电话求助,市民还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向现场交警求助。交警在接到求助后,立刻报告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值班长将警情利用无线电台传达给线路涉及到的县区大队指挥调度室,同时利用视频摄像机追踪目标车辆,将车辆位置随时通报相关大队,并与车上人员保持通讯,及时指导车辆选择最优路线。当市民向现场交警求助时,交警可以驾驶警车为车辆做前导,通过无线电台随时得到指挥中心的科学引领。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视信号岗关注车辆行驶,选择最优路线。特别紧急情况下,经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主任同意,可以给予绿波保障,确保送医过程更加顺畅。通过这些努力,可以大幅提高通行速度,确保伤病员救助等紧急情况得到特殊的照顾。 (三)不断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和演练 加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只有城市居民都具备了相关知识,才能快速反应、积极面对突发事件。我国很多城市充分发挥“5•12”防灾减灾日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作用,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同时扎实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学校”,鼓励城市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乡村)组织的防灾宣传活动;督促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大中小学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推动城市居民参与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共同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安全防范知识和危机意识,提高整个城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作者:李富超 单位:辽宁警察学院 公共安全论文: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体系分析 [摘要]高校是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重视对公共安全教育管理、人才、课程、考评与自我教育等体系的构建,充分发挥整体效能,是实现高校健康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体系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安全以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故、社会安全事故等事件,涵盖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多个领域。高校是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场所和载体,需要充分发挥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功能,健全和完善高校安全教育体系。 一、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体系架构的重要性 公共安全教育向大众普及公共安全知识,以提升公共安全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群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高校作为培养人才、发展科技、传承文化、服务社会的高地,是公共安全建设的重要板块。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高校公共安全事故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公共安全形势,使公共安全教育越发成为高校教育中必不可少的“规定动作”。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在构建平安校园,实现学校有序发展,保证大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作用突出。就目前情况来看,在我国对民众的公共安全教育仍处于零散、不正常、低水平、不健全的大背景下,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整体水平虽明显高于其他板块,但仍未达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评价及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程度。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路径是将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视为系统工程,加强内外沟通,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体系,以实现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全员、全程、全方位、整体性覆盖。 二、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体系架构 (一)构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教育应该在高校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统一开展,实现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强势推进,才能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规范制度,使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科学化、体系化、规范化、长效化。领导小组应该由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宣传工作、安全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直接领导和统筹协调“公共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包括教务、宣传、科研、人事、财务、学生处、保卫、团委、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积极支持和参与全校公共安全教育工作,为搞好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立项、教育实践、经费支持等方面提供组织领导上的坚强保障。 (二)构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对外联接体系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并不能脱离校外世界而独立存在。不仅教育的内容、目标、环境、对象等深受外界影响,教育本身也需要形成内外合力。学校应主动了解和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各项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格参照标准进行建设,主动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安全教育的建议指导、考核评估等。高校应主动与公安、教育、民政、建设、工商、安监、广电、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形成公共安全教育外部联动机制甚至组建交流平台,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本校公共安全舆情及安全教育实施状况。根据国家和地区安全形势制定高校安全教育要点,参与地区安全教育专项研究,参与地区性的安全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高校要注意与周边社区配合,将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到区域安全工作体系之中,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集群效能,形成公共安全教育齐抓共管的局面[1]。学校在做好公共安全教育的同时,应与家长联系沟通,配合学校安全教育方针的具体落实。双方进行信息交流、积极搜集典型安全教育案例、开展安全教育经验交流与科学研究等,为“集成化公共安全教育[2]”做出重要贡献。 (三)构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人才体系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队伍虽无必要强行实行“专职化”,但也应制定公共安全课教师任职资格标准(要求),只有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养高、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才能担任公共安全课教师。为此,校领导要带头讲公共安全课,发挥示范效应。鼓励班主任、保卫处骨干等承担公共安全课程,鼓励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公共安全课程教学。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课特聘教师巡讲机制,从卫生、交通、消防队、公安、国安、文化等部门遴选聘用社会贤达人士加盟公共安全教育队伍,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趣味性、知识性、实践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为提高师资水平,还要把公共安全教育列入全体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逐步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交流学习制度,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①,使全体教师每年至少培训一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构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 1.完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高校应将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培养计划,构建起包括公共安全类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课程体系,并重视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积极拓展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注意公共安全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大学生就业指导、国防教育课等课程的交叉与整合,注重发挥所有课程的渗透教育功能。2.以思政课为主阵地突出公共安全教育公共安全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教育部“05意见”)。目前,高校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无论是选修课程还是必修课程,在内容上都会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这是利用思政课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的“先天条件”。在这些课程中,公共安全问题零散分布在部分章节之中,思政教师须运用教学智慧,把握“教育时机”,碰到公共安全方面的内容可以“借题发挥”、精讲细讲。3.在专业课教学活动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为了培养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高校人才培养计划中专业课程在课程体系中占据了很大比例。目前全国高校所开设的各类专业(从本科专业一级门类来看,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来源于某些具体的行业领域,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没有任何一门专业课程与公共安全毫无关联。就这一点而言,公共安全教育不仅仅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专职”,其他公共必(选)修课程、专业课程任课教师都应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渗透公共安全教育。例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大专业包括:预防医学专业、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妇幼保健医学专业、卫生监督专业和全球健康学等小专业。这些专业都和卫生公共安全有关,有必要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增设安全教育课程,在专业课教育教学中进行渗透教育。这种看似零散的点滴教育,恰恰体现了“全员参与,系统孕育”的教育策略。4.开展公共安全专题教育班会、团日活动、青年论坛、讲座、党课等都是公共安全教育的有效载体。如依托“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率先在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中开设“人的生死观”“如何科学对待我们的人生环境”“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什么是国家安全”等内容的专题讲座,能够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帮助大学生切实提升公共安全意识。5.在实践教学中安排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实践教学是深化公共安全课堂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消化和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如组织大学生对特定区域进行调研和评估,鼓励学生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在公共安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公共安全方面的演习演练、技能训练;组织大学生利用各种便捷的交流平台对公共安全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评判;组织大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很好地融入公共生活,自觉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6.在多种平台中营造综合教育氛围高校要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和大学生的特征需求,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报刊、网站、QQ群(包括班级群、社团群、共青团群、党员群等)、宣传栏等平台,利用现代媒体的视频和影像优势,提高公共安全教育的便捷性和生动性。将公共安全教育融入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海报、校园网络宣传、保卫部门官方微博、安全教育周等多种安全教育活动中,融入小电影、话剧、相声、摄影、绘画、文学等作品中,共同营造公共安全教育情境化、大众化、常态化的良好氛围。 (五)构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考评体系 构建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考评体系旨在总结公共安全教育经验教训,促进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方面,高校对本校公共安全教育情况要做好大数据分析,通过建立若干个教学质量观测点,构建起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质量测评工作体系,即时动态地掌握公共安全教育状况,并据此完善教学质量测评机制和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公共安全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影响力人物、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优秀团队、先进事迹要进行适当的宣传和激励。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学生安全意识的建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以及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必要的资源配置、实施情况以及实际效果[3]”等评价标准指标对高校和校长进行督导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构建高校公共安全自我教育体系 “教是为了不教”。高校应引导和鼓励学生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方式拓展公共安全教育成果,让大学生“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3]。通过党团组织、班级、社团等组织载体,引导大学生认真学习公共安全理论与应急知识,围绕公共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会,让学生围绕一些模糊认识在讨论中增进价值认同,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学生自发建立学生治保会、自律会、安全协会等安全教育组织,积极开展实践演练、加强安全防卫指导,进行安全巡查,与有关部门配合排查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置大学生中的矛盾纠纷[4]。同时,对在维护校园治安和稳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或组织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作者:陈志峰 单位:泰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共安全论文:互联网技术对公共安全影响分析 0引言 在当今社会,互联网技术发展已经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随之而来的各种病毒和有害信息的传播,则为人们的网络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网络安全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同时也对国家的经济建设造成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为了提高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网络安全高度重视。 1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公共安全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网络安全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这同时也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前,网络犯罪主要分为3个阶段,每个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而且由于不同阶段之间的犯罪活动涉及的范围和内容不同,导致其在案发比例和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对网络犯罪进行定义时,首先需要对其有一个客观的认识,然后根据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将其划分为不同阶段的网络犯罪。另外,随着网络犯罪案件的增多,其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国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措施,解决当前存在的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问题。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发现,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中,网络系统安全就是公共安全,网络安全问题就是公共安全问题,只有很好地解决了网络安全,才能保证我国的公共安全正常发展。具体的表现为以下几种:首先,网络安全的危害越来越大,特别是对一些重要的研究领域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其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的相关司法机关已经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解释,像2004年通过的关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相关法律,其对日常生活中故意破坏火警和救灾等通信设施的行为,并因此产生了最大的损失,该行为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然后是其具有较大的波及范围,对于网络安全来说,其对于公共安全问题的影响是逐渐使其向着不特定性的犯罪方向发展,网络完全出现问题后,往往会迅速进行扩散,大范围的影响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 我国对网络安全的定义是其对国家的重要通信功能进行影响,且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的就被定义为公共安全。除此之外还在《系统安全解释》等法律法规中对网络安全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对于这些内容,其已经上升到了公共安全问题的高度,需要国家对其进行严厉的打击和约束。像近些年以来的一些软件开发商,其在进行软件开发和推广时,以保护开发商的利益为名义对用户进行技术惩罚,这严重影响了网络空间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公共安全实体伤害。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其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等影响越来越大,社会的发展也越来越依赖网络技术的进步,在这种环境下,网络安全的发展已经越来越成为公共安全的一部分,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必须将网络安全纳入到公共安全管理中。而在网络运行的过程中,尽管行为人的目的可能仅仅是对某些特定的目标进行攻击,但由于网络的范围性,往往会使其他人也受到严重的损失,这种情况对行为人来说是很难预料到的,因此,在信息时代的公共安全问题上,必须将网络安全作为其发展的一部分,提高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度,促进我国的信息网络正常发展。 2网络安全中常见的安全问题 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网络犯罪形式层出不断,为了能够更好的预防网络犯罪,保证网络运行的安全性,提高我国社会发展的公共安全,本文对当前比较常见的网络安全问题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具体内容为以下几种: 2.1网络黑客 对于网络黑客来说,其最早来源于英文单词Hacker,原来的含义指的是一些具有高端计算机技术的网络人才,其对电脑知识具有较为全面的掌握,且能够根据现有的网络条件进行某些软件的编辑,并从某些电脑软件中寻找一些漏洞。而随着网络黑客的发展,其逐渐脱离了原来的网络含义,逐渐演变成一种通过攻击其他电脑的漏洞非法获得他人信息或者破坏他人电脑的一类人,其能够利用电脑病毒的传播实现自身的目的。随着网络黑客的发展,其对电脑知识的掌握越来越全面,能够在短时间对大范围的电脑进行破坏,影响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行。伴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攻击逐渐呈现一种集体化和组织化的发展形势,严重的国家甚至出现了国家行为化的趋势。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危害人们生命安全的非法组织或者极端组织,其通过黑客的攻击方式对某一地区进行范围性的黑客攻击,导致人们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的威胁。随着黑客危害的增加,人们对其关注也越来越多,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国家公共安全,需要将网络安全尽快纳入到公共安全中。 2.2网络恐怖主义 所谓的网络恐怖主义,指的是和现实版的恐怖主义相似的恐怖式袭击,其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严重的危害。自从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世界各国人民对恐怖主义的袭击越来越担心,且网络恐怖主义以其良好的隐蔽性和较大范围的扩散性,导致其危害更大,且严重的会对公共安全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的危害,甚至能够引起各国之间的实际战争,危害世界和平。 2.3网络暴力 对于网络暴力来说,其和传统的行为暴力不同,主要是通过一些不健康的信息传播来对接收者进行精神上的危害,主要表现形式为一些不健康的语言或者一些失去理智的网络行为,对于这些行为,其往往会对受害人的名誉等造成严重的损害,同时,还会使其生活受到较大的影响。除此之外,在当前的许多网络游戏中,开发商为了能够使自身的产品不同于其他的同款产品,在设计游戏画面时往往将一些攻击或者血腥的画面加入到游戏界面中,这对青少年来说是具有非常大的危害的,青少年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的辨别是非的能力,长久的网络游戏影响,往往会使其性格受到严重的影响,逐渐向着血腥化和暴力化转变。对于这些青少年,其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这些不良信息的影响,在进入社会后更加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影响国家的社会安定。 2.4网络犯罪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其对人类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其在带来巨大经济市场的同时,也为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于传统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发展时间较长,因此,无论是在市场运行机制上,还是在国家法律的约束上,都已经比较成熟,但网络市场的开发,则对原有的法律规范体系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一些网络犯罪分子为了能够使自身获得更多的利益,往往会采用网络攻击手段对某些目标进行非法伤害,除此之外,各种网络犯罪工具的开发更是使网络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近些年以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逐渐涌现了一批将网络犯罪和现实犯罪相结合的犯罪手段,其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为了应对各种各样的网络犯罪,我国逐渐成立了网络警察,其主要的职责是对网络犯罪进行治理和预防,包括网络盗窃和网络诈骗以及网络恐怖攻击事件等,但由于网络较高的开放性,在对其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往往很难对犯罪分子进行及时有效的惩治,且随着网络犯罪手段的增多,我国在进行网络犯罪治理时的困难越来越多。 2.5网络侵权 随着网络信息系统的发展,其为人们的信息上传和下载等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这大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但随之而来的则是各种知识产权的侵害,在传统的知识产权中,其往往能够通过有关侵权管理部门进行版权管理,且国家的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区分,而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这一方面的知识侵权案件处理产生了新的挑战。在信息网络空间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侵权行为,且由于网络管理的不健全,导致这些侵权案件往往无法处理,这对网络市场的正常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随着网络侵权案件的发展,其对网络市场的正常运行和管理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同时,由于网络侵权行为不易被发现,往往使人们更加容易受到诱惑,长此以往将对民族的创新能力造成严重的影响,损害公共利益。 3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的提供 为了能够为用户提供一个健康的网络公共安全服务,我国的政府部门需要尽快改变传统的治理观念,将网络安全纳入到公共安全管理中,认识到网络安全对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然后,在政府观念发生转变的基础上,还需要尽快制定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制度,从整体上对网络安全问题进行解决。在本文中对政府如何实施提供网络安全公共服务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3.1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并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我国对网络安全的公共政策是:由于网络公共安全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免费搭车现象,导致整个网络公共市场的公共产品存在着严重的生产量不足,这时,政府为了维护网络市场的正常运行,需要大量投入公共产品,使其能够保证正常的供应。在实际运行情况中,主要有两种运行方式,一种是政府为公共网络安全提供必要的服务,从而实现网络安全水平的最佳运行状态,保证网络市场的正常发展。另一个则是对网络的公共安全运行设定专门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对私人节点进行准确的成本收益调整,对于这一种运行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建设:首先是建立信息安全法制体系,另一个则是以政府管理体系为主体,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还有一种则是通过政府的强制性手段推行一些安全保护技术,其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强制性管理权力,能够保证安全技术保护体系的有效开展,最后一种则是政府为网络安全建设支付必要的费用,但网络安全平台的建设则委托给其他的机构去建设,这样能够避免政府技术方面的不足问题,提高网络安全平台的建设水平。因此,政府在进行网络安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尽快建设完善的法律体制,通过有效的法律规范对网络安全平台的建设提供完善的管理,然后,国家统一对网络安全平台建设进行管理,防止出现重复建设的问题,造成资源的浪费。对于建设的网络安全平台,其需要能够为用户提供公共预警和公共数据提供等服务。 3.2建设应急体系,提供应急服务 对于这种应急体系的建设和应急服务的提供,主要是由国家的政府部门进行提供和支持,其在进行应急体系的建立时,需要对其职能进行准确的定位,且还需要指派专业的人士帮助建设应急体系,在出现问题后及时进行纠正,帮助应急体系正常发展,同时号召全员参与。然后,国家还需要通过资金的支持以及政策的支持尽快创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应急安全公共服务队伍,在出现严重的网络安全事故时,能够在政府的指导下迅速做出反应,将损失降到最低。而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和组织,也需要将其组织起来,在发生重大的事件时帮助小型企业或者个人,为其提供一定的免费应急服务,帮助其度过难关。对于应急服务体系的建设,其不应该仅仅是政府的工作,而是一个全员参与的全民性工程,通过全民参与才能将重大事件发生后的损失降到最低,且能够使应急服务更好的服务于人民,帮助我国的网络安全市场正常运行,保证人民的财产安全。 3.3公共安全意识的培养 为了实现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需要提供适当的资金建设有效的培训机构,并通过各项宣传手段将网络安全的相关预防措施告诉用户,像电视和报纸以及网站等,通过这些方法能够对网络安全知识进行有效的普及。另外,还需要对各种网络犯罪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治理,像黑客等,通过打击黑客程序的制作和传播,净化网络安全市场。此外,对于一些新兴的网络犯罪手段,政府需要尽快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像对于以网络安全培训为噱头的黑客培养机构,需要对其进行严厉的打击,从根源上杜绝黑客的产生,并对黑客的生存环境进行有效的压制,提高整个网络安全市场的建设水平,帮助网络安全市场正常有序的运行。 4总结 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网络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其正在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国家需要尽快制定有效的管理手段,打击网络安全犯罪,保证网络市场的正常运行。网络安全正在逐渐危害着公共安全,因此,其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促进我国的网络安全发展。 作者:吴尚 单位: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安全论文:公共安全技术系学分银行简析 作为一名职业院校的大学生,职业技能的获得是必不可少的,学分银行制的实施较有效的鼓励了学生参与技能大赛的热情、同时也引导了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社团活动、丰富大学生活,使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建立个人学分银行,了解并管理自己的学分,对于后进生而言,他们可以根据自己学分所获得的情况,较早的做出学分安排,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 一、学分种类 学分的种类主要有必修实习实训类学分、学院奖励类学分、自主社会实践类学分、社团和社会公益类学分等。 二、学分分值设置 (一)必修实习实训学分 主要包括专业入学教育和专业认知见习、专项定岗实习、毕业实习,其所对应的奖励学分值标准为:1学分、1学分/周、1学分/周。 (二)奖励学分 1、常规学年度奖励学学分。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学学分、国家励志奖学金6学分、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5学分、方冰奖学金4学分、学院一等奖学金3学分、学院二等奖学金2学分、学院三等奖学金1学分、三好学生2学分、优秀学生干部1学分。其中三好学生从获得学院奖学金1、2等奖的学生中择优授予。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三种奖励不重叠;学生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以学学分值最高的奖励计学学分,不予累计。2、非常规奖励学学分(1)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获奖者,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学分。具体奖励标准如下:国家级一等奖12学分、国家级二等奖9学分、国家级三等奖7学分、国家级优秀奖3学分、省部级一等奖6学分、省部级二等奖5学分、省部级三等奖4学分、省部级优秀奖2学分、院级一等奖3学分、院级二等奖2学分、院级三等奖1学分。说明:团体项目按主要参与者或主力队员计,不同排名以第一排名得学分为基点,依次递减1学学分计算,不学分名次顺序的均以主要参与者标准计学学分;所获奖项以相关证明、证书为准。(2)优秀事迹获得政府、媒体公开表彰的,可获得相应奖励学学分:国家公开表彰8学分、省级部门公开表彰4学分、学院公开表彰2学分。说明:其他参加者的学分,以第一负责人得分为基点,依次递减0.5学分计算。以相关证明、证书为准。(3)学生自主进行科学研究取得相应成果的(公开发表作品需冠名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可获得相应奖励学分:国家级科研成果10学分、省级科研成果6学分、院级科研成果2学分。说明:排名不分先后,原则上不超过三人。(4)在校期间,学生有发明创造成果的,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国家级发明创造成果8学分、省部级发明创造成果6学分、地市级发明创造成果4学分、院级发明创造成果2学分。说明:其他参加者的学分,以第一负责人得分为基点,依次递减0.5学分计算;以相关证明、证书为准。(5)在平面媒体或电视、广播媒体公开发表的文艺创作成果或通讯作品,按发表的媒体级别给予奖励学分:国家级成果4学分、省部级成果2学分、地市级成果1学分、院级成果0.5学分。说明:其他参加者的学分,以第一负责人得分为基点,依次递减0.5学分计算;以相关证明、证书为准。(6)学生获得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职业或技能证书,奖励2学分。(7)学生有学习成果,包括读书成果、项目策划、创作作品以及其他能反映其素质发展情况的显著成果,奖励1学分,但每学期此类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8)同一项成果或事迹符合上述多种奖励学分标准的,按最高标准计算。 (三)自主社会实践学分 1、社会实践学分社会实践学分主要包括社会专题调研、自主实习和参与办案实践。标准为:社会专题调研2学分/专题、自主实习1学分/周——1学分/两周、参与办案实践1学分/案件。2、社团活动和社会公益学分标准为:院级学生社团0.2学分/学期、地市级社团0.5学分/学期、省级社团0.1学分/学期、国家级社团0.2学分/学期、社会公益活动1学分/10小时公益活动、有重大影响的特殊社会公益行为1学分/项目、图书馆义务馆员公益活动1学分/40小时。 三、学分申请流程 目前,学分管理系统在试运行阶段,学生可登录CRP系统,选取学分管理模块进行申请,该模块在学期末最后一个教学周内进行开放,学生在申请过程中一定要提供情况确认的凭据。由专业负责人审核心专业相关学分、辅导员审核心非专业相关学分。审核通过后再由系部领导审核后生效。 四、待解决的问题 公共安全技术系学分银行是学校办学的试点工程,在实施的一年多来,即碰到了师生的不解与困惑,也碰到了一些操作上的难题,主要集中以下两点:1、学生申请积极性有待提高对于我系专科学生来讲,学生对自身的能力提高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对自己三年的学习规划还是不擅把握,故而需要系部教师对学生做好学习思想及专业规划指导等工作,是学生在三年的职业学习生活中,顺利毕业,学到一技之长。2、院校学分互认问题一方面,学分银行的推行是为了使更多的学生通过证书获得或专业岗位实习实训等方式获得专业能力,继而让学生有更多学习机会,帮助学生顺利毕业。另一方面,学分制的推行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学习人员对所学内容的不同要求。随着微课、慕课等新型授课模式的出现,院校办学的传统界限必然会被打破,开放办学是学校生存的必然趋势。在这个大的问题上,还需要各级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推动。 作者:孙敏 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公共安全论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法制度研究 一、引言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范围比较广,类似于汶川地震、非典等,都是给我国带来巨大灾难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这些灾难不仅会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还会产生人身损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应当归属多部分法律调整范围,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从民商法部门的角度,对其体系进行分析。 二、民商法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调整 当前我国广泛使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调整过程中所使用的法律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律属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上法位,其中按钮概括了比较全面的突发事件行政应对方式,行政色彩比较浓郁,但是民商事立法的内容却比较少[1]。其余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相关的调整法律也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与经济法特性,导致民商事立法的内容趋近于空白。对民商法来说,民商事法律是主要调整对象,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与特定意义民商事法律状态是其主要构成部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否可以成为民商事法律调整对象,尚未明确,也没有科学化的体系支撑[2]。 (二)主要问题 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方面的立法上,虽然行政应对法内容是比较完善的,但是民商事救济法内容并不够全面,需要完善。导致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影响社会环境与社会治安,导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从前些年的偶然出现变为大量出现[3]。虽然问题日益严重,但是民商事应对立法制度的缺陷已然明显。必须抓紧时间完善。民商事立法可以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当如何去应对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方面出发,构建清晰化的法律体系,提升问题解决质量。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民商事法律进行清理,构建系统化的立法体系,进而最大化的保护民事主体私权利。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法律制度构建 (一)公共补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旦产生,必然会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需要的援助资金数量也比较多,如果单一凭借国家的财政补贴来解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针对该情况,可以构建应对资金商事运作制度,让民事赠与制度发挥长效化机制,在社会和谐发展的时间段内不断的聚拢资金,通过基金会等形式来筹集资金,构建运作机制。公共补偿制度属于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努力的补偿制度。但是当前我国民商事立法还没有成立针对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资金商事运作模式以及科学化、体系化的公共补偿制度,在立法方面也是呈现空白状态的,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不断完善。 (二)征用补偿相关赔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会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的行为,在突发的状况下,为了公共安全价值目标可以正常体现,工作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针对事件本身拟定对策,有事还需要征用个人财产。征用私人财产是政府强制性影响民事主体物权的一种行为,必须得到补偿。如果被征用财产遭受损失,会涉及到补偿问题,但是这部分财产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偿依据,目前国内上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物权法虽然对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尽心了规定,而且个各省市也有相应的法律支撑,但是在落实上存在问题。在出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需要无条件遵循及时、充分补偿就及原则,构建科学化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事补偿制度,提升满意度。 (三)责任保险制度 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向第三人承担的以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员提供一定量的保险费,而保险人需要承认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时候按照保约合同给与一定的补偿金。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但是其中大部分事件都是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决事件归属类型的,所以只要是加害方在客观事实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就必须强制性承担相关责任。将责任保险制度纳入到公共安全事件中,可以转变传统模式下的纯转移损失模式,使其变成分散损失转化模式,保证收到损害的人可以正常生活。我国在保险制度方面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经常性与规模性都在朝着负面方向发展,所以保险制度也应当借鉴一些和我国有类似情况的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构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保险制度。 四、结语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对社会治安、相关人员声明财产造成巨大影响的一种不良事件。上文从当前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法制度发展情况入手,阐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结合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旨在提升民法制度的科学性,使其更加完善,为社会稳定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作者:尹凤山 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盈余管理与上市公司会计造假 摘要:盈余管理是当代实证会计研究的重点之一。盈余管理不同于会计造假。盈余管理的产生主要是基于企业契约成本最小化、节税、政治成本、规避经营风险等因素。适度的盈余管理说明企业有关利益主体采用合法手段来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而会计造假则是蓄意违法违规,是会计的劣行。应当在理论上厘清盈余管理与会计造假的界限,实践中探索对企业盈余管理和会计造假的管理制约制度。 关键词:会计盈余管理;会计造假;上市公司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财务会计界致力于盈余管理问题的研究,盈余管理成为当代实证会计研究的重点之一。在我国,随着股份制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盈余管理问题也浮出水面,亟待进行探索和研究。 盈余管理的涵义和特征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有选择会计政策的自由时,选择使其自身效用最大化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行为。盈余管理是借助于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完成的,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多计或少计收益,少计或多计费用与成本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盈余管理不同于会计造假。 一、盈余管理是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是以会计政策的选择为手段来实现的,是合规合法的。而会计造假是指企业管理当局为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蓄意粉饰会计报表,弄虚作假,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实,是一种非法行为。 二、从长时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余,但会影响实际盈余在不同的会计期内的反映和分布。它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报表中的盈余,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余。会计造假是一种短期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歪曲企业的财务状况。无中生有,随意改变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断章取义,取其所需是会计造假的典型手段。 三、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最终决定权无非是企业的董事长、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说,企业管理当局对盈余管理负责。会计造假的主体可能是企业管理当局,但是很多情况下是个别高级管理人员所为,其目的是非法占有挪用公共财产。 四、盈余管理的受益者通常是企业管理当局,有时还会使股东、公司员工受益。但受害者通常是政府,如少交税款或递延税款的缴纳。受益者的利益表现,有的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如经理人员工薪的增加,有的是间接的利益,如职位晋升、股票价格上升。会计造假的受益者通常是造假者本身,受益者多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和其他不可告人之目的。 盈余管理的主要动因及手段 一、契约成本最小化。企业可以看成是一个契约的集合,也就是说,它的组织形式可以由它所涉及的一系列契约来描述。与雇员(包括经理)、供应商及出资者的契约构成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核心内容。与各种契约相关的契约成本有:谈判成本,契约履行监督成本、重新谈判的潜在成本以及因各种原因而未履行契约的预期成本等。公司的目的是力求契约成本最小化。这些契约大多数都与会计变量有关。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为了达到公司有效管理的目标,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是契约成本最小化的问题的扩展和延续。因此,管理当局可以通过控制和采用适当的会计方法,使盈余数字有利于自己。 二、节税的考虑。这是盈余管理最明显的一个动因。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国家更是如此。然而,由于税务部门是采用税务会计的规定来计算应纳税款,就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企业可操作的空间。 三、政治成本因素。这是指企业由于政治原因而负担的支出。很多公司由于自身的特点会受到明显的政治关注,包括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巨型企业、战略性生产行业(如石油、天然气)和那些垄断或接近垄断的企业(如电信、煤气公司),当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强时,就会受到公众和政府的过多关注,政府部门可能会对其征收高额税收或对其进行其他限制。因此,这些公司希望通过盈余管理降低所受到的关注程度,也使得利用会计程序和方法来使净收益最小化成为企业的手段。 四、规避经营风险。有的企业盈余变化很大,给人以不稳健的感觉。由于人对风险的内在恐惧感和厌恶,使得此类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缺乏吸引力。而管理当局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往往会进行盈余管理,使利润平滑,让人有收益稳定且稳中有升的感觉,让投资者以为企业经营发展很稳健。 五、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并没有一个已确定的市场价格。可以断定,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是确定股票价格的重要信息来源。一个即将上市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其经营者很可能对招股说明书或发行债券说明书中披露的盈利进行操纵,以使公司的股票或债券有一个理想的价位。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在主要高级管理人员(CEO)发生变动的时期,盈余管理各种动因会纷纷出现。例如,主要高级管理人员(CEO)即将退休时,会特别愿意采取使会计报告收益最大化的策略,以增加他们的奖金。同样,效益差的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CEO)也会使盈利最大化,以防止或推迟被解雇的情况。 部分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 一、通过关联企业的交易。我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也是严格的,规定连续3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就会被摘牌,失去在证券市场上筹资的权利,同时规定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下的企业不能获得配股资格。当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发生困难时,上市公司为了维持或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就会采用从其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办法,使上市公司利润虚增,人为提高获利水平和信用等级。 二、利用资产管理、债务重组调节利润。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或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然而近年来,在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中,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确实被广泛用于粉饰会计报表。其典型作法是:借助关联交易,由非上市的国有企业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或由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将盈利能力较高的下属企业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或由上市公司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的国有企业。 三、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潜亏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损益表(利润表)予以体现。然而,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往往在股份制改组、对外投资、租赁、抵押时,通过资产评估,将坏账、滞销和毁损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以及递延资产等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抵“资本公积”,从而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四、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科目,利用虚拟资产科目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销或者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是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的惯用手法。 五、利用利息资本化调节利润。不少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滥用利息资本化的规定,蓄意调节利润。更隐秘的作法是,利用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难以界定的事实,通过人为划定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将用于非资本支出的利息资本化。 六、利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调节利润。在正常情况下,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期末余额不应过大。然而,许多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巨大,往往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余额不相上下,甚至超过这些科目的余额。之所以出现这些异常现象,主要是因为许多上市公司利用这两个科目调节利润。 七、利用时间差调节利润。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在年度结束后能给股东一份“满意”答卷,往往借助时间差调节利润。传统的做法是在12月份虚开发票,次年再以质量不合格等理由冲回。较为高明的做法是借助第三方,签定“卖断”收益权的协议,提前确认收入。 八、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不少上市公司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除借助资产重组之机,利用关联交易将不良股权投资以高价与关联公司置换股权获取“暴利”外,还有不少上市公司利用成本法和权益法粉饰会计报表,调节利润。 适度的盈余管理说明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会采用合法手段来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而会计造假则是蓄意违法违规违纪,是会计的劣行。在刚刚发展起来的中国股市上已经出现了许多造假的案例,对于力图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的中国股市来说,“会计造假”所带来的伤害将是巨大的。因此,应该在理论上厘清盈余管理与会计造假的界限,实践中探索对企业盈余管理和会计造假的管理制约制度,是盈余管理问题研究的当务之急。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原因及对策 摘 要: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相当普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的成熟,随着影响上市公司的社会环境的彻底改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问题将会基本解决。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 会计造假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造假强调的是出现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它与会计错误有相同或相近的形式,但却有本质上的不同。造假是见不得人的,是不敢公之于众的,需要伴有一定形式的伪装和掩饰,通过虚列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做假,一般很难以让人发现。会计造假是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发展较快,但起步较晚,在会计信息管理体制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而这又成为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动因 1.利益驱动是会计造假诱因。由于会计造假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作为动力,因此,在利益的驱动下,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上市公司的负责人作为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他们又能力和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 2.公司制度缺陷是会计造假根源。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大部分向国有股或法人股集中,在这种股权结构下,有的董事会顺理成章地被操纵,有的监事会形同虚设,由于存在较为普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一些公司的管理层在会计信息造假方面蠢蠢欲动,他们往往通过虚假会计信息,来解决首次募集发行时的盈利压力,或现实圈钱以增加经理层可控资产或达到个人升迁的目的。同时,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配套,导致不少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责任和诚信义务的意识淡薄,甚至在管理与经营上存在过失行为。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方法 1.虚构经营行为。通过伪造经济合同、银行账单、税务发票、海关报关单等一系列法律凭证来增加销售收入或其他收益,同时虚增资产,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税务法、合同法等重要经济法规. 2.关联交易方式。作假公司除了虚构经济行为,更多的是通过关联方式进行特殊交易,比如债务重组、资产置换、非货币交易等方式来达到操纵业绩的目的。处于正常交易需要的关联交易本来无可厚非,早先法规对此无过多限制,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借交易之名,行操纵之实。例如:安然公司创建子公司和合伙公司数量超过3000个,之所以创建这么多而复杂的公司体系,拉长控制链条,是为了通过关联交易自上而下传递风险,自下而上传递报酬,在信息的披露上把水搅混。 三、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特点 1.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的缺失,随着经济的发展,股东通过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这是对其实现所有权约束机制的重要途径之一。这种运作的前提是注册会计师应超然独立,然而我国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上市公司审计的委托人不是资产所有者,而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并支付审计费用,因而审计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注册会计师的聘用问题,从而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甚至会引起注册会计师合伙造假的现象。 2.监督力度不足,近年来我国上市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却不能满足上市企业的增加,导致,我国审计监督体系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的发展的需要。政府审计的重点已经位移,企业的审计监督只能依靠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来进行。但内部审计无论在隶属关系上还是在利益关系上,都始终未能解决其真正的独立性问题,因而这种审计监督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现象。 四、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防范及治理措施 1.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对于像蓝田公司这样虚增收入与利润,内部审计不独立,反而对会计造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虚增存货价值等做法。光靠外部审计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加强内部治理,更好的完善企业的内部制度。 (1)培育完全意义上的股东。首先应考虑调整现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降低国有股的比重,或将部分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转为优先股,以降低大股东的持股权,也可采用公司回购国有股的方法,减少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同时发展有效的私人投资者(具有直接制约管理者行为能力的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并积极引进外资,使得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能够相互制衡,从而使大股东操纵会计信息的行为受到制约。 (2)重构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制度。具体而言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监事会人数应保持一定数量。这是监督机制发挥效力的前提,我国仍可延用现行法规的规定,即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同时可借鉴德国公司的做法,即以公司规模大小来决定监事会成员的人数,以保证监事会有必要的人力去实行监督。第二,建立独立监事制度。独立监事除享有普通监事的职权外,还应有独立的特殊权力。 (3)加强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它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要真正发挥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就必须使内部审计向由独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或独立监事负责并报告。同时,为了促使上市公司积极进行信息披露,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辅导、培训,建立任职资格的考核制度,使他们明确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有效的处罚机制 首先,要及时处罚。提高处罚的时效性,对于造假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上市公司,要从重从快处罚,增强处罚的惩戒效果。其次,要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摒弃“内部清理门户”和过分强调“市场稳定”的做法,严格将造假者绳之以法,以法律的严格执行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第三,公开透明。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它所有的信息都应该向公众公开透明,执法情况也不例外。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发表公告、公报等形式,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造假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公开曝光其违规事实和对其处罚情况,使“造假者”无处藏身,提高法律约束力。 3.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的输出结果。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这样才能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其次是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用行为规范来自我约束,遵守公共道德,保持良好的信誉。这样的会计人员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再次,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的高低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所以要注意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继续提高,提供机会给他们进行继续教育。最后会计人员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用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相当普遍,已经引起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证监会正采取以下措施,为上市公司会计质量的提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建设,积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信用制度和诚信问责机制;积极贯彻公司治理的理念,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引导其完善内部控制,充分履行职责,提高专业水平,树立诚信和自律意识,并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培育市场自身约束机制。随着这些措施的逐步落实,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现状将会有所改观,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都将得到提高。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从绿大地案看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与防范 摘要:在资本市场中,远至相对较为成熟的美国,近至近二十年才快速发展起来的中国,会计造假案例屡现。由于受到利益诱导等多方因素影响,会计造假日益泛滥,进而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也挫伤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本文旨在从2011年爆发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的案例中,分析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并探讨如何建立诚信机制,防范会计造假。 关键词:会计造假 绿大地 会计诚信机制 一、案例:绿大地会计造假欺诈上市 会计造假,本文中主要是指通过人为有意干涉,使披露的会计信息和数据违背客观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纵观中外,会计造假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2011年我国证券市场最轰动的事件之一,莫过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一案。该公司主营绿化苗木种植销售及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于2007年12月21日登陆深市中小板。然而,2011年伴随着公司董事长何学葵的被捕,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案也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和有关单据、凭证,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2004年至2007年,绿大地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采用阴阳合同等方式虚增资产;以虚构银行回款方式虚增收入;以虚增资产、虚假采购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公司将资金转回方式虚增销售收入。调减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在招股说明书中,绿大地虚增2006年末银行存款,虚增金额占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一半以上。上市后,绿大地继续采取上述做法影响公司利润。 二、会计造假成因分析 目前会计造假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造成了较大程度的危害。要想从多方面遏制上述行为,就必须追根溯源,找到其成因。从上述绿大地一案中不难看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有着多重因素的驱动。 1、公司治理结构主体单一是“温床” 纵观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难看出大多数上市公司均存在着主体单一化的弊病。大多数股权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也使得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主体较为单一。诚然,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决策权的集中,但其也有不合理之处。一方面,代表不同群体的相关利益者无法直接有效参与监督管理,使得内部治理“一枝独大”,实际上无法做到管理公开和财务透明。另一方面,我国的股市有着独特的炒新风气,这使得公司一上市,股票市值出现翻番甚至翻几番的情形,不少大股东为图短期效益,轻管理而重股价,乃至通过会计造假等方式虚增利润,维持股价的高增长,一些上市公司也就此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 公司治理结构主体单一的问题,影响了治理的有效性,也成为会计造假的“温床”。 2、监管薄弱、处罚力度有限助长造假之风 除了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外部的监管体系也较为薄弱。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二十余年来,虽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不断增多、新鲜事物不断涌现,但不可否认的是,监管手段仍存在短板。相关法律缺失,处罚力度与会计造假所得利益相比更是不值一提。例如,在绿大地欺诈发行案公之于众后,该股股价在2011年暴跌近60%,但法院一审判决,仅对绿大地公司处罚40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和赵海艳被判处3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均为缓刑。这一明显过轻的判决结果公布后,受到市场多方质疑。造假成本如此低廉,使得监管机制也形同虚设。 3、利益驱动是本因 其实,不论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单一,还是处罚力度不足,都离不开“利益”二字,在会计造假带来的巨大利益面前,不少人铤而走险,趋之若鹜。例如绿大地公司,其在2007年上市之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募集资金净额3.29亿元,其董事长何学葵身家过亿,摇身一变成为云南女首富。绿大地每股发行价为16.49元,在市场的爆炒下,上市首日收盘价即冲至45.82元。绿大地也一跃成为绿化苗木种植业的龙头企业。一方面是公司股价的暴涨,另一方面是个人利益的增长,如此诱人的美景,使得会计造假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在某些人眼中被无限缩小。 另外,公司上市的利益链条中,不仅包含公司本身,中介机构、地方政府均牵涉其中。作为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从IPO中获得不菲的中介费用,为自身利益能够得到保证,这些既具备专业素养、又熟知企业情况的中介机构,也选择了对会计造假的无视,甚至主动出谋划策,为造假企业上市“护航”。而地方政府也可从中得到一定好处,企业上市带来政绩的积累、税收的提高、地方特色行业的发展,使得地方保护主义横行,不惜将法律法规抛诸脑后。 三、会计造假治理对策分析 综上,由于会计造假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原因,因此,可以从加大惩处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均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逐渐减低会计造假发生频率。 1、多手段强化会计监管 绿大地案暴露出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和重大审计职业质量问题有所抬头,而投资者和媒体也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这需要相关部门多管齐下,从多个方面强化会计监管。 (1)加大惩处力度 会计造假之所以频繁发生,与其低廉的造假成本不无关系。因此亟需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处罚的力度,使造假的公司及个人得不偿失。如果出现会计造假,相关机构及负责人面临的是巨额罚金甚至牢狱之灾,如此高昂的代价,企图造假者也会思量再三。这要求证券监管机构应全面履行会计监管职能,坚决查处会计及审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2)完善法律法规 科学的会计法律法规适度准则,可有效防范并遏制会计造假。因此,还需不断完善对会计造假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这其中,一方面要及时制定出与惩处范围、方式方法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使会计造假的处罚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虽然启动了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例如,在绿大地案中,不少股民损失惨重,但却无法及时有效保护自身利益,索赔之路较为困难。因此,也亟待为因会计造假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2、中介机构需各担其责 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改革与发展,这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会计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落实到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需坚持诚信自律、客观公正的态度与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不能为贪图小利而造假,企图蒙混过关。这也要求各中介机构强化内控机制、完善质量控制制度。责任到人,实施“连坐”处罚,一旦发现造假行为,相关当事人及机构内部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均需承担责任。 3、切实构建会计诚信制度 虽然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披露需要监管部门的监督,各个中介机构的认真负责,及上市公司本身的严于律己,但更离不开会计诚信制度的建立。诚信是资本市场的立市之本,也是维护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的保障。目前,证监会等方面已经建立起资本市场诚信档案,用以记录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受到处罚行为的信息,也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但仍需要其他主体如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业组织等大力配合。 此外,上市公司内部需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切实学习会计理论及相关法规,尽量做到主观上自觉守法。公司内部也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稽查制度,明确权责互相监督,促进会计诚信水平的提高。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浅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与对策 【摘 要】 本文阐述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并以万福生科为例,分析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环境与动机,提出了防范与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对策。要加快立法进度,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环境;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与独立第三方的审计监管力度,确保审计的独立性;证监会要加强监管力度及处罚力度,确保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危害;对策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 会计信息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在会计财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编造会计事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往往是一个利益体较为明显的集体行为,它对投资者的伤害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形成重大障碍,其不仅仅伤害了投资者,同时对整个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公平竞争等都有着极大的破坏作用。其危害表现是:第一,对于投资者的影响可以说是最直接最明显的。会计信息造假不能真实的反映经济事项的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不能真实了解单位实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投资者往往是通过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赚取差价来获得投资收益。由于市场资金对于创业板公司的业绩波动尤为敏感,从目前的情况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一旦被曝出,公司股票价格必定会大跌,这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必定是灾难性的损失。第二,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法规的执行力度,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的健康快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造假行为是对相关财政法规的蔑视,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第三,扰乱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到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是企业诚信严重缺失的表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严重损害。企业最终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以及经济上的严厉惩罚。 二、案例分析 万福生科是一家以收购、仓储、销售粮食;加工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为主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并于2010年上市。然而好景不长,由于财务信息存在严重漏洞,企业已无法掩盖自己的谎言。2012年9月19日起公司停牌,并于一个月之后表示,经公司初步自查,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根据万福生科多次公告,自2008年至2012年上半年累计虚增收入9.2亿元,虚增净利润2亿元左右。其中,造假最为严重的是2011年,也就是上市当年,万福生科虚增收入2.8亿元,虚增净利润5913万元。2012年半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虚增营业成本1.46亿、虚增利润4023.16万元。万福生科不仅通过财务造假骗取了发行核准,成功上市。而且上市后,2011年年报、2012年半年报都是虚假的,可谓撒下了一个弥天大谎。从万福生科披露的更正公告来看,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余额它没有作假,而对发生额造假了。企业一切业务最终目的是赚钱,赚钱在报表上体现为损益表的净利润和现金流量表的经营现金净流入。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主要手段是:通过虚构客户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利润所产生的增量现金流,通过虚增在建工程转出。这样转一圈的结果是,利润表收入、成本和利润都增加,相应地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增加,资产表项目预付账款和在建工程增加。万福生科上市不到一年,还没有度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就被爆出财务造假的丑闻,其产生的影响无论对于整个行业还是整个社会而言都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其造假行为在给投资者,甚至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性影响的同时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万福生科面临史上最大罚单。最大单笔赔偿金额预计超420万,总赔偿金额超三亿。上市公司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一切看起来万福生科案已经划上了句号。 三、从万福生科来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环境 1、内部条件 首先,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松散是导致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万福生科的谎言持续四年之久都没有被拆穿,这说明企业背后有一群人在集体造假,企业内部管理及其薄弱。一个没有完善内部管理的公司,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失去了方向,很容易走错方向,万福生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次,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财务总监形同虚设。“内部控制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采用短期化、非规范化的会计行为。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内部控制人实际就是企业的领导人,而相关工作人员处于被牵制地位,在不想丢掉工作的条件下,只有选择听从领导者的意见。第三,我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会计人员不应一味听从领导者的意见,应当坚持原则,遵守职业准则。万福生科之所以出现此种局面,必然有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不足的因素。如果有相关人员在知情后能够及时向相关机构揭发检举,如此恶劣的造假行为也不会出现。 2、外部动机 第一,投资者缺乏防范意识,带有很强的投机性。投资者主要依靠证券市场的股票差价来获得投资收益,因此投资者很少关心企业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企业的发展前景。这为上市公司造假提供了很好的社会环境。第二,经济利益的推动。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上市股的公司必须具备连续赢利的经营业绩。由于这些规定,企业要想在资本市场上享有更大收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必须具备连续盈利的能力。当达不到该条件时,企业迫于无奈往往会选择造假。第三,政治动机。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工作,经济发展指标已成为评价个人政绩的主要指标。企业领导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顾企业长远利益。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万福生科作为一个农业公司,其造假有着天然因素。一是为了迎合资本市场神话,诱逼传统农业人制造高增长的假象。二是农业公司上下游比较分散,尤其是下游分散且多为个体户,信息不易收集,容易逃过中介眼睛。这也是为什么万福生科的谎言可以持续四年之久的原因。 四、防范与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对策 第一,加快立法进度,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环境。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会计法律体系。随着改革发展不断推进,我国的法律体系有了长足发展,但与西方国家相比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法律可以通过允许主要债权人担任公司监事,对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使债权人的权益免遭侵害。 第二,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引进机构投资者作为第三方。机构投资者具备中小投资者所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有利于改变股权过于集中和流通股过于分散的局面。避免出现“用脚投资”的现象发生。使投资者有条件主动地参与公司治理,监督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状况。 第三,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与独立第三方的审计监管力度,确保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离开独立性,审计质量将是一纸空谈。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和办理业务时要将独立性放在首要位置。一旦审计力度不够或者相关工作脱离了独立性就会导致会计信息造假现象的发生。例如震惊世界的美国安然公司的财务造假案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审计缺乏独立性导致的。 第四,证监会要加强监管力度及处罚力度,以确保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加大司法处罚力度。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导着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万福生科以及相关单位的处罚力度与西方国家相比还远远不够。在美国,不仅仅是造假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有关的会计师、审计师、公司高管都有可能遭到民事和刑事诉讼。在安然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中,安然公司前CEO斯基林被重判24年零4个月;以及此前的电信巨擘世通公司前CEO埃贝斯因公司造假被判处25年徒刑。面对如此严酷的处罚力度以及巨大的造假成本,上市公司自然会对于会计信息造假望而却步。 总之,提高董事会治理公司的水平,维护市场诚信,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审查监督都势在必行。会计发展史其实是一个案件史。只要我们正视问题,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事先控制,加强监管。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就会有质的飞跃。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及对策 摘 要:近年来,上市公司资本操纵、信息批露违规、财务造假等行为屡见不鲜。本文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成因,提出了在当前的证券市场条件下如何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 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仅严重地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破坏了证券市场健康运营的秩序,更使会计执业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的任务非常艰巨,同时对上市公司、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媒体等各方面的治理,直接关系到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有操纵会计信息的要求。第一,上市前为取得上市资格和较好的发行价格。第二,上市后为取得增资扩股资格。第三,为免于特别处理或摘牌。(二)中介机构协助上市公司造假。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商、律师等,他们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介机构为争客户、抢市场对拟上市公司及己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审计《检查结果》批露的十个主要问题中,包括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掩盖违规担保损失虚增利润一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逃避税收一例和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掩盖担保事项一例,都属于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已经查明上述问题,但其注册会计师未予以指明。(三)国家税务部门纵容上市公司造假。各级税务部门的经济收入直接与其任务的完成情况相关,由于利益的驱动,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为完成征税任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应上交税收的资金,对虚假的会计信息听之任之。 (四)中小股东的投机性。在“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需要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掩盖其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非法活动,借以转移上市公司利润或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产。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成本,减少会计造假收益。上市公司进行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关系,这与我国当前会计收益与会计造假成本配备不合理有直接的关系,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的低成本高收益让数不清的上市企业高层前仆后继、挺而走险。如何提高上市企业会计造假的成本呢?首先提高会计造假的直接成本。法院和证监会密切配合,形成严厉的处罚机,对于己发现的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立刻给予严厉的道德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严;然后应提升会计造假行为的预期成本。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如此猖狂,过轻的处罚就是导致会计造假行为的直接动因,因此提高证劵法、会计法等对会计造假行为主体的处罚力度,让会计造假成为上市公司的禁区,轻易不敢涉足,就成为控制会计造假的直接手段。(二)尽快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1.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加强政府对会计造假的监管力度。建立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会计、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使我国上市公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如此,还应对还应该修订那些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法规条例,特别是那些入世以来,不符合国际会计条例,不能和国际接轨的准则,让我们国家在经济方面真正的成为法制社会。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让会计人员在来会计工作中树立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要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能够依法行使。 2.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一项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一项高品质的会计准则主要是由会计准则产品质量、会计准则制定质量和会计准则执行质量这三个方面组成的,其中产品质量是核心,制定质量是前提,执行质量是保证,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作为借鉴,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信息质量。(三)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虽然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很多年,但政府对证劵市场的监管仍然残留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身影,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应尽快转变其职能,下放其权利,集中精力,搞好调控和维护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经营企业,使市场的自律管理体系真正发挥作用,重拾投资者信心;由于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本地经济的发展,提高政绩,往往提倡、甚至采用行政手段保护本地上市公司的“包装”行为,这更加使地方上市公司肆无忌惮,因此中央政府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如此非理性的财政行为加以约束,以帮助地方政府克服“本位思想”。同时国家应制定更为完善、科学的政府监管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执法,以加强政府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四)完善独立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自律建设。会计师事务所是从社会层面对会计行为进行监管的独立性机构,同时也是拦截会计造假信息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雇佣、业务上的保密等依赖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很难公平、公正的行使其权利,因此淡薄的风险意识、不强的责任心就成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特征,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作用,就必须加快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改革,使其真正的变成我国独立的监管机构。同时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越来越差,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作用,在完善外部体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内在道德的培养。(五)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提升其职业缺失成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我们会计人员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厉,能否适应新形式下的会计工作,以关系到我国上市公司能够长远发展、能否加入到世界竞争的重要问题。让我国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活动时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是我们进行诚信教育的目标,是控制我国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因此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要真正的做到操守为重,诚信为本,遵循原则,坚决不做假账的职业准则,让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强化服务、参与管理、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成为会计行业的主流思想、文化。一定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及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要对那些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物质甚至精神的奖励,让那些在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付出比取得造假收益更大的代价,以直接的手段让会计人员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六)建立股东损失赔偿制度。一是凡因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而导致股东受到损失的,应由该公司及其董事会负赔偿责任;二是凡注册会计师有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等法规的行为,为公司出具虚假的审计意见,从而导致股东受到损失的,应由该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赔偿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失信行为的处罚,应由目前的行政处罚为主,逐步过渡到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并重,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对失信行为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和震慑作用。 (七)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会计行为的严肃性靠会计法规来保证。国家要根据新的经济情况及时地调整会计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以新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为核心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及时调整和解决新旧法规之间的矛盾和不协调之处,避免执法时出现漏洞。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制度,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会计造假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通过加强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大行政、刑事处罚力度,完整的会计信息时代必将到来。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研究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危害性 会计造假的危害性很大,具体表现在:会计造假所制造的错误信息将严重误导各类决策者,从而导致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被误导而制订出错误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就整个社会而言,会计资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会计资料的质量直接影响资料使用者。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是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宏观调控、改善经济管理、评价财务状况、防范经营风险、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造假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的失误,还会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甚至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最终扰乱社会的经济关系、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会计造假严重败坏了会计行业的诚信。诚实守信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的最基本道德规范,而作为经常与钱财打交道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更应诚信第一,真实客观地反映经济活动事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诚信是一个企业的生命,如果没有诚信,企业要想能在市场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简直是痴人说梦,其最终的结局就是破产关门。而会计造假者弄虚作假、见利弃义,违背基本的职业道德,导致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被误导而制订出错误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形式和手段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主要是通过虚增资产、收入、虚减负债和费用等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总结来说,其主要手法包括虚增交易事实、利用关联交易、不当运用会计政策和利用非经常性收益等四种。 1.虚增交易事实是上市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对象,虚构销售业务,通过伪造经济合同,税务发票等法律凭证,不仅违反会计法规且违反合同法和税法等经济法规。其主要表现为:虚增交易收入,就是企业对并不存在的销售业务按正常的销售程序进行模拟运转,是企业为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而人为制造经济业务以增加收入的行为;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是把商品未来将要实现的收入作为当年的收入处理,把根本还没收到的未来收入列为应收账款。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就是利润伴随着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而产生;记录含有不确定因素的销售收入产品本身有存在瑕疵的可能性,企业故意忽略这一情况,私自与买方约定,将付款期建立在该产品能够消除瑕疵的与其上,由于企业无法确保该预期实现,因此,这种收入完全处于虚置的状态下,形成了财务欺诈。 2.利用关联交易造假,我国上市公司基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上市公司、母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公司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不涉及资本市场的条件下,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节省费用,有助于激励和对集团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然而当涉及到资本市场时,关联交易又成为部分上市公司掩饰企业内部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形式包括:商品销售和劳务提供,此类交易通常不是企业正常运营必需的,特点在于交易价格不符合市场原则;托管经营,上市公司通过将不良资产委托给母公司或关联方经营,收取固定回报,不仅回避了资产的亏损和贬值,还可以从中赚取利润,从而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通过转嫁费用,上市公司通过转嫁费用的方式转移利润,母公司通过调低上市公司应该缴纳的管理费用,或者承担上市公司的各项费用,已达到提高上市公司利润的目的。 3.运用不当的会计政策,不当会计政策运用包括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差错更正、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用,采用虚假债务重组,随意变更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利用虚假或不实资料交本应费用化的开发阶段支出进行资本化,随意变更合并报表范围,或对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做充分抵消等进行人为利润调节。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使用不当的收入确认方法,完工百分比法不当运用,提前开具销售发票等,错误适用会计原则虚增销售收入;通过不恰当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递延当期费用等方法,已达到少计当期费用,虚增当期利润的目的;随意变更会计政策,现行会计制度允许会计人员在进行某些核算是,使用不同的会计政策,但根据一致性原则,会计方法一旦选定后,各期应该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化,而实际中,某些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变更会计方法的办法来达到调控利润的目的。 4.利用非经常性收益达到虚增利润目的,对于正常运营的企业来说,非经常收益再总利润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收益弥补主营业务带来的亏损较为普遍,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收益和公司关联交易密切相关,其主要方式包括:出售、转让和置换资产,企业通过以上方式在不按照市场规则的方式运作以后,成为操控企业利润最为简单和有效的方法,也成为企业造假的常用方法之一;通过债务重组,债务人在财务发生困难是,通过债务重组来产生大量的重组收益,对于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来说,债务重组是企业操控利润的另一主要手段;企业通过地方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或者税收返还等政策,已达到上市公司改善经营业绩的方法。 三、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科学、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适度准则,是防范遏制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并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要制定出合理科学的会计规范体系,才可能杜绝造假者的造假行为。目前我国对企业会计信息监管的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部门均按一定的权限划定了监管范围。各部门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又不同,造成了监管部门之间不能有力的协调,造成监管方面不合理不到位。因此国家应该从成本效益原则出发,设立或指定单独的一个部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一经发现企业会计舞弊现象,要坚决制止并进行行政处罚。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职责,并互相有效制衡。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补偿;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三)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这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做好内部控制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做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我们在强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赋予它一定的地位,树立其足够的权威,保证它的独立性,并尽一切可能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和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能力,使内部控制真正的落实到位 (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仅严重地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破坏了证券市场健康运营的秩序,更使会计执业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的任务非常艰巨,同时对上市公司、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媒体等各方面的治理,直接关系到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有操纵会计信息的要求。第一,上市前为取得上市资格和较好的发行价格。第二,上市后为取得增资扩股资格。第三,为免于特别处理或摘牌。 (二)中介机构协助上市公司造假。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商、律师等,他们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介机构为争客户、抢市场对拟上市公司及己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审计《检查结果》批露的十个主要问题中,包括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掩盖违规担保损失虚增利润一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逃避税收一例和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掩盖担保事项一例,都属于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已经查明上述问题,但其注册会计师未予以指明。 (三)国家税务部门纵容上市公司造假。各级税务部门的经济收入直接与其任务的完成情况相关,由于利益的驱动,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为完成征税任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应上交税收的资金,对虚假的会计信息听之任之。 (四)中小股东的投机性。在“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需要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掩盖其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非法活动,借以转移上市公司利润或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中小股东投机性过强,往往只注重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而不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能形成合法组织或相关利益代表维护自身权益。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成本,减少会计造假收益。上市公司进行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关系,这与我国当前会计收益与会计造假成本配备不合理有直接的关系,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的低成本高收益让数不清的上市企业高层前仆后继、挺而走险。 如何提高上市企业会计造假的成本呢?首先提高会计造假的直接成本。法院和证监会密切配合,形成严厉的处罚机,对于己发现的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立刻给予严厉的道德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严;然后应提升会计造假行为的预期成本。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如此猖狂,过轻的处罚就是导致会计造假行为的直接动因,因此提高证劵法、会计法等对会计造假行为主体的处罚力度,让会计造假成为上市公司的禁区,轻易不敢涉足,就成为控制会计造假的直接手段。最后提升会计造假的间接成本,我们应该树立会计造假不仅仅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观念。 (二)尽快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1、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加强政府对会计造假的监管力度。建立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会计、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使我国上市公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如此,还应对还应该修订那些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法规条例,特别是那些入世以来,不符合国际会计条例,不能和国际接轨的准则,让我们国家在经济方面真正的成为法制社会。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让会计人员在来会计工作中树立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要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能够依法行使。 2、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一项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一项高品质的会计准则主要是由会计准则产品质量、会计准则制定质量和会计准则执行质量这三个方面组成的,其中产品质量是核心,制定质量是前提,执行质量是保证,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作为借鉴,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信息质量。 (三)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虽然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很多年,但政府对证劵市场的监管仍然残留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身影,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应尽快转变其职能,下放其权利,集中精力,搞好调控和维护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经营企业,使市场的自律管理体系真正发挥作用,重拾投资者信心;由于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本地经济的发展,提高政绩,往往提倡、甚至采用行政手段保护本地上市公司的“包装”行为,这更加使地方上市公司肆无忌惮,因此中央政府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如此非理性的财政行为加以约束,以帮助地方政府克服“本位思想”。同时国家应制定更为完善、科学的政府监管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执法,以加强政府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独立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自律建设。会计师事务所是从社会层面对会计行为进行监管的独立性机构,同时也是拦截会计造假信息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雇佣、业务上的保密等依赖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很难公平、公正的行使其权利,因此淡薄的风险意识、不强的责任心就成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特征,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作用,就必须加快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改革,使其真正的变成我国独立的监管机构。同时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越来越差,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作用,在完善外部体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内在道德的培养。 (五)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提升其职业缺失成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我们会计人员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厉,能否适应新形式下的会计工作,以关系到我国上市公司能够长远发展、能否加入到世界竞争的重要问题。让我国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活动时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是我们进行诚信教育的目标,是控制我国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因此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要真正的做到操守为重,诚信为本,遵循原则,坚决不做假账的职业准则,让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强化服务、参与管理、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成为会计行业的主流思想、文化。一定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及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要对那些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物质甚至精神的奖励,让那些在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付出比取得造假收益更大的代价,以直接的手段让会计人员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有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问题的浅议 摘要: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丑闻频于曝光,并有不断扩大之势。失真的会计信息给广大的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也造成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大量的流失。随着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公告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其中虚假信息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可以说查不胜查,被揭露的概率也很小。本文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性及产生的原因,提出有效的建议及对策来防范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 关键词:会计造假 审计 内部控制 诚信体系 所谓会计信息造假即会计活动中行为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在会计财务中进行虚假糊弄,伪造编造会计事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性分析 (一)虚增利润、隐瞒亏损,给扩大的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有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通常都把其在职的公司效益吹嘘的特别好,来实现其高薪水平或者是往上高升的机会。这些吹嘘的内容主要有虚拟收入,建立虚假的销售合同,这其中的资金到制造花费增加假的库存,账面上所记载的大部分资金都是外欠的,同时使用不符合实际的资本化支出,投资中的盈余利润随意编造,虚假作弄,资金的增加不符合法律确认等等。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上市公司表面利润虚增,实际亏损严重,给扩大的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虚加成本、隐瞒利润,直接造成国家税务收入的减少 有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偏重用虚加成本、隐瞒利润的策略来延误或者减少缴纳税金,隐藏企业实际效益而达到当期损益平滑的目的,一直到第二年利润可能缺少。此种策略含有推迟确认收入,资本性支出费用化,多计折旧及摊销,预先结转成本,用不合法律的手段确认资金的增值等。最终导致公司的成本虚增、利润减少,给国家的税收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虚列资产、低估负债,严重损害了关联方的经济利益 使用虚列资产、低估负债的这种策略通常是上市公司在为自身进行信用评价,想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时,实现降低资金亏损程度,增加流动和速动比率,使其公司账面盈余充足,经营良好的目的。然而换一个视角来思考,企业做的假账在增加虚假利润的同时也会使账面上的资产增加。另外,上市公司为了不让外界了解实际盈余亏欠,从而使用有业务往来方进行交易,资产负债表外融资项目等掩盖。这样最终导致虚假的会计信息危害与之关联的各方经济利益。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根本原因 有伟人曾说过,在有合适的利润时,资本就会活跃壮大起来,有一半的利润时,人们就会非常积极争取,有一倍利润时,便会驱使人们不顾及其他道德舆论,而当有三倍以上利润时人们甚至宁可犯罪,冒着死刑的危险。因此不论是何种类型的企业,也不论是以什么方式的会计造假,都是为了得到利润最大化这一目的。在现在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司中的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其利润并不存在直接关系,会计信息的不真实大体上是由于相关操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和既得利益的驱使导致。在相关经济法律、法规不健全时,在追求满足自己私欲和国家共有利益不和谐时,许多企业的相关人员便会置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利用手中的权利来蒙骗糊弄以满足自己直接相关的切实钱财和名望等。在公司经营状况不好甚至有可能破产清算之时,他们会通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来调节损失,虚增利润,避免让大众对公司产生不良的印象,同时也方便为他们自己捞取各种好处,但最终就使公司严重虚空,没有真实经济实力水平,极大的危害了祖国和人民大众的公共利益,让信息失真成为了那一部分有贪欲人的最佳行驶工具。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在于利益的诱惑。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 地方保护主义往往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管的很松,通常都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一些区域或部门也存在着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他们为了自己区域或部门的好处,对上市公司进行一些虚假的门面打扮以骗取上市资格。为了扭转企业现状,不合实际的修改账目,挤摊成本,以各种理由借口修改企业收入等弄虚作假行为,迁就的过头,疲倦管理,甚至一起策划,导致诸多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频繁发生,毫无疑问便是这里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为上市公司造假营造了一个方便的大背景。同时缺乏诚实信用、道德法律的中介机构,也是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同盟者。中介机构本应以诚实守信为准则,但是在会计造假的洪流中一旦有中介机构为了自己的各种好处,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大开方便之门,一些有知识有水平的职称人员更是积极献策,直接参与其中。这些无疑都是造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 (三)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内在原因 由于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期,很多企业都存在行业业绩评价体系不合理的问题,一方面,各种企业规章制度的逐渐完善,钱财拥有权与日常的使用的不统一而发展出找人的关系。上市公司有说话权的人员从各股东获取好处为起始点进行生产经营裁断,为了让公司实现创造更多价值采取经营业绩考评的方式。现在上市公司大股份持有人对运转公司管理人主要测试评价为公司年终所获利润指标或股价的涨落。因此,运营公司经营人会不顾道德法律,充分调动一切可帮助自己的信息。开始教唆会计人员做假账,做假的会计报表,让人们以为此公司运转良好,以达到自己的各种目的。另一方面,我国某些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检查主要是对公司的会计指标,这无异于是在暗处对那些效绩不好的公司充当了一个有力的协助。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形成了会计信息造假的内在原因。 三、防范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可行建议及对策 (一)完善审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政府部门审计监督的职能 为了能充分发挥国家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减轻企业内部审计负担,同时也考虑我国当前的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管部门的实际情况,应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避免做无用功重复审计。尽快建立和完善会计、审计法规体系,明确各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协调好财政、审计、税务等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迅速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使产权责任明晰化,确保国有资产产值增值,企业审计牢靠。所以在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国家政府部门审计监督的职能,两方面的共同强化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可能性。 (二)建立有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会计监管体系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方便审计监督;加大会计的社会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会计监管体系,应加大推进深化企业改革的步伐,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让企业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按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处理经济利益关系。 (三)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成本 虽然我国出现了许多公司会计造假事件,但是对受害者收到赔偿的案件还没有一起。也就是说还没有受害者从违规公司拿到实际的好处。因此,只要造假事件中受到牵扯的人员,无论是投资经营者还是监管部门的律师会计师,都要为利益收到损害的公民有个交代,接受受害人的起诉,得到应有的处罚。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甚至不惜倾家荡产,声名狼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受到严厉的行事处罚。 (四)重塑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逐步建立与我国国情相符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立与我国当前阶段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对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市场经济中参与各方对于会计信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不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教育不但要加强业务方面的技术传授和学习,而且要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地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觉悟,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达到规范会计人员行业行为的目的。 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与建立舆论评论机制。针对以往会计造假事件的情况,我们能够看出在老的会计造假结束后就会有新的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必须建立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从业管理相结合的考评与奖惩机制,对有会计造假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量化考评,在会计年检时根据档案记录,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全面倡导会计人格道德教育。会计人格道德亦称会计人道德品质,是社会道德在会计人个体上的表现,是会计人通过长期的会计道德实践所形成的稳定的、整体的个人心理和行为品质上的倾向与状态,一般由忠直、诚信、智慧、坚毅、积极、廉洁几个道德品质范畴构成。 四、结束语 本文首先综合性的描述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性分析然后进一步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从各种视角提出了防范会计信息造假的可行建议及对策。 企业产生不良会计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于有关利益主体利益引导的失控和会计人员伦理道德观念的缺失,从合理利益导向和审计制衡双角度进行会计行为规范的研究分析,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从其效力来看,利益导向是对会计行为人规范的经济本性约束,是原始的制约,而审计则是对会计行为人规范的社会本性约束,是更高级的动力制约。屡禁不止的会计造假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持续,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众利益,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希望本文的可行建议及对策对于防范会计信息造假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探析 摘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决定着经济体制的公平性和经济运行的效率,本文在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进行探悉,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造假 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会计信息造假问题严重,影响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以及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当前如何有效防范和治理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是灾难性的,危及到整个社会行业诚信以及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导致决策失误,危害社会经济秩序。 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灵,不但会导致国家宏观调控的紊乱,还会造成国家投资受损。国家统计局每年各地上报的经营数字都掺有水分,这些虚假资料,会导致经济预测和决策的不准确,使国家宏观调控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威胁着市场经济秩序。 (二)导致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企业会计信息造假的手段是多样化的,但最终的目的总是将原本属于国家或企业的资产据为小集体或个人所有。如一些企业虚增会计报表支出项,多列费用,少列收入,以此隐瞒利润,用以逃避税收;还有些经营者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不实估价,压低国有资产价值,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三)削弱了投资者的信任度 当前投资者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分析报告》显示:近年来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只有8.5%的个投资者认为可信,绝大多数的投资者都认为是不可信或者不完信的。会计报表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比如安然公司破产案让公司员工和股票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与之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也付出了几十亿美元的代价。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成因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主要原因是会计监管体系缺陷和上市公司不规范的市场行为。 (一)利益驱动 我国资本市场投机行为多于投资,成为不少公司圈钱的渠道,这些公司为了从资本市场上合法“圈”到更多的资金,获取超额利益,往往会编造虚假会计信息,以骗取股东的信任与支持。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收益很高,而成本过低。会计信息造假缺乏健全的发现机制,违法违规行为难以被发现。同时当前对信息造假的惩罚力度又远远不够。目前我国《会计法》中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是10万元,对具体责任人的最高处罚是5万元,远远低于预期的违法收益。由于会计造假的风险收益大大高于风险成本,致使公告的虚假会计信息越来越多。 (二)内部监督评价机制不合理 我国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形成,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多由国家委派,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董事会或经理人手中,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权最终便落到了管理当局的手中,管理当局不愿看到有损自己利益的审计报告,他们会通过审计机构的选聘权以及审计费用的支付权来干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使会计报表的审计缺乏独立性。 (三)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我国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职业意识淡薄、缺乏职业道德,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无视会计法律法规的存在,利用职务的便利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坏会计资料从中谋取私利,造成会计信息造假泛滥。 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完善 根据上面对会计造假原因的分析,我们将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以及进行有效监管的关键因素,探讨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立足于建立一个素质优良的独立董事队伍和一个健全、有效、开放、按市场机制运作的独立董事人才市场,以市场配置资源作为建立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宗旨;其次,要建立有效的选聘机制,加大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最后,要完善独立财务董事制度,改善董事会成员构成。 (二)建立股东损失赔偿制度 建立有效的赔偿制度,对凡因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而导致股东受到损失的,应由该公司及其董事会负赔偿责任;凡注册会计师有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等法规的行为,为公司出具虚假的审计意见,从而导致股东受到损失的,应由该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赔偿责任。违法违规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失信行为的处罚,应由目前的行政处罚为主,逐步过渡到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并重,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对失信行为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和震慑作用。 (三)完善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科学、规范化的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客观地、全方位地反映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绩效,满足企业各方面信息使用者评价和了解经营者经营能力与企业经济效益的要求。其次,逐渐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阶层的声誉档案,建立防止经营者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内在激励机制。 随着会计实务的飞速发展,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的日益发达,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也随之不断变化,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监管体系也要随着宏观与微观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做到与时俱进。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探悉 [摘要] 会计信息是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不实的会计信息必将引起投资者决策失误和社会资源的无效配置,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目前会计监管结构体系的现状及会计造假的原因进行研究旨在加强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会计造假 监管体系 会计信息是利益分配、财富转移的基础,具有协调利益分配的功能,它的可靠性直接决定着经济体制的公平性和经济运行的效率,本文在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进行探悉,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现状与特征 会计监管是会计监管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会计监管客体的会计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的再监督和再管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现状与特征如下: 1.内部会计监控体系的现状与特征。(1)内部控制是以过程控制为主;(2)内部监督是多层次的相互交叉;(3)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更多的是经营者的一种自我约束。 2.政府会计监管体系的现状与特征。政府监管主要是一种外部的间接监督管理,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只通过有关的法律对上市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政府监管主要是从宏观层面制定具有普遍性、整体性的法律规则来约束市场主体行为。 3.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和自律体系的现状与特征。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体系实际上属于政府监管,在这一监管体系中会计事务所完全接受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名义上是民间审计组织而实质上是政府延伸的一个职能机构;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因上市公司既是被审计对象也是付费者的双重身份而缺失。 4.投资者监管体系的现状与特征。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者行为,股东行为具有分散性。由于信息交流和时间、地域上的限制,分散于各地的众多中小投资者难以集中一致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成因分析 我国会计造假监管体系存在的缺陷是会计造假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成因如下: 1.股权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原有的国有企业经过改制、资产重组后上市的,无论从上市公司的数量上还是从国有股的比例上,国有资本都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由于行政机关并不享有剩余索取权,因而缺乏足够的经济利益驱动去有效地监督和评价经营者。 2.内部激励机制不健全。虽然上市公司被推入资本市场,在总体上其经营管理有所改进,但公司的内部激励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原来国有企业的模式,偏重非经济激励,经营者激励机制不健全。 3.内部监督评价机制不合理。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大多是由国家委派,公司的控制权实际掌握在董事会或经理人手中,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会选出的监事基本上代表董事会或经理人的意志,因此,由股东会选出的监事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效果是很差的。 4.市场约束无力。市场约束的有效性取决于市场本身的完整性、竞争性,以及市场信息的真实性。从我国情况来看,由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发育日趋成熟和规范,市场对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约束作用明显增强,但下面几个因素的存在影响了这一作用的充分发挥:(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突出,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值得怀疑,通过账面业绩很难观察到经营者的真实工作水平。(2)股票市场投机性太强,股价与公司经营业绩背离,难以正确反映公司价值的高低。(3)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仍由党政部门选拔任用,竞争性的经理人市场难以建立。 5.民事法律责任弱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还不算很成熟,仍处于改革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目前的法律责任体系之中,是以行政责任为主,辅之以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其中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最为薄弱。即重在惩罚,而不是对投资者的赔偿。在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实践中,也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在财产责任方面,处罚后果往往只是表现为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全部由国家罚没,而没有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 6.会计制度不完善。会计制度不完备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准则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关系契约。但是它们不可能把会计实务中的所有情况都包括在内,且会计实务变化之快是难以预料的,会计法规、准则的制定总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7.审计独立性缺失。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作为国家股代表的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当局都由行政任命而来,有时甚至是统一的,他们之间存在联合舞弊来获取自身利益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本来由董事会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选聘权最终便落到了管理当局的手中,管理当局不愿看到有损自己利益的审计报告,他们会通过审计机构的选聘权和审计费用的支付权来干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而注册会计师迫于生存压力,有时不得不放弃独立性。 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完善 通过对会计造假原因的分析,我们将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以及进行有效监管的关键因素,探讨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1.明晰产权。产权的明晰界定,是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要产权界定清楚,会计规范的运行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就会是有效率的。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界定,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要以市场配置资源作为建立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宗旨,立足于建立一个素质优良的独立董事队伍和一个健全、有效、开放、完全按市场机制运作的独立董事人才市场。(2)建立有效的选聘机制,加大独立董事的独立性。(3)改善董事会成员构成,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并超过半数。最后,完善独立财务董事制度。 3.保证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完善监事会的职权,除了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外,还应明确监事会的其他应有的职权。对监事会成员的构成、来源、素质以及产生办法、报酬和解聘程序予以明确规定,此外还应细化监事的责任制度权。 4.完善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管理层的物质报酬与经营业绩相联系的同时,适当考虑增加对管理者社会价值的鼓励,从一个侧面增强受激励人的道德感和责任感。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科学、规范化的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客观地、全方位地反映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绩效,满足企业各方面信息使用者评价和了解经营者经营能力与企业经济效益的要求。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从而使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激励和约束公正、合理。其次,逐渐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阶层的声誉档案,建立防止经营者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内在激励机制。 5.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监控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财务、会计、审计法制体系,使得有法可依。应在原有的基础上,对目前那些己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尤其是在我国入世以来,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那些与国际会计惯例不相符的准则、会计制度应重新修订、完善,加强会计法制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的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使会计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并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职权,充分认识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带来的危害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6.完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一项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在理论上应当运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那些为国际会计界所认可并形成共识的概念。原则上应当符合高质量的要求,要便于理解,具有可操作性,力求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在制定过程中要严格实行专家与群众相结合,力求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公开化、民主化,增强透明度。 7.改变上市公司审计聘任制度。促使股东大会真正履行其具有的权力和义务,强化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规定审计委托人是企业的股东大会而非管理当局,通过改善审计委托制度,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控制管理当局的权力,防止注册会计师受企业管理当局的左右。 总之,会计造假的监管是非常重要的,在寻找治理对策、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时,应当综合全面的考虑各种因素。随着会计实务的发展,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的日益发达,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也随之不断变化,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宏观与微观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同时,有效会计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监管 摘要: 会计监管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目前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及会计造假的原因进行研究,旨在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 关键词: 会计监管 会计造假 对策 在我国,重视会计监管或者说对会计实行监管必要性的认识,直接来自于人们对这几年会计信息失真尤其是上市公司会计作假案件的关注。改革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管体系已经成为一件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目前我国会计监管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迅速发展,上市公司的会计丑闻时有曝光。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会使广大公众的投资信心遭受到巨大的打击,降低社会公众对业界及资本市场的信任,造成信任危机。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势必对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进行有效的会计监管。 就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的现状而言,首先,政府监管主要是一种外部的间接监督管理,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只通过有关的法律对上市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政府监管主要是从宏观层面制定具有普遍性、整体性的法律规则来约束市场主体行为。上市公司可能面临市场投资者的监督,以及市场参与者出于各种目的广泛监督的压力。其次,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体系实际上属于政府监管,在这一监管体系中会计事务所完全接受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名义上是民间审计组织,而实质上是政府延伸的一个职能机构;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因上市公司既是被审计对象也是付费者的双重身份而缺失。 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 二、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从上市公司的一般性来看。 1.我国至今尚未出台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与相关法规。因此,现行的会计准则与相关法规不能消除信息的不可比与不透明性,不能够产生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而且我国现有的会计监管法律突出表现为偏重对违法、违规者行政、刑事责任的追究,忽视对遭受损害的投资者的民事赔偿,使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造假的成本很低,而利润很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损害了投资者对证券投资的信心。 2.利益的驱动是会计造假的源动力。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通过造假旨在得到直接的或间接的、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突出地表现为他们对暴富的渴望,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对保官升官平步青云的企盼,对出人头地的向往。 3.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单位的会计业务是由会计人员承担的,少数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利用职务之便编造、篡改会计数据,进行贪污等违法活动。另外,会计人员大都受制于人,会计工作缺乏独立性,有些工作须按照领导人的意图去做。 4.政府监管不力。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对单位财务的监督与检查不够严格,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制止。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检查与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往往只是进行沟通、教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从针对上市公司的特殊性来看。 1.股权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原有的国有企业经过改制、资产重组后上市的,无论从上市公司的数量上还是从国有股的比例上,国有资本都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由于行政机关并不享有剩余索取权,因而缺乏足够的经济利益驱动去有效地监督和评价经营者。 2.内部监督评价机制不合理。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大多是由国家委派,公司的控制权实际掌握在董事会或经理人手中,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会选出的监事基本上代表董事会或经理人的意志,因此,由股东会选出的监事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效果是很差的。 三、会计监管体系改革完善的主要对策 通过对会计造假原因的分析,在此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以及进行有效监管的关键因素,探讨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加快相关法律的制定,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法可依”。 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是一切会计工作的指南针,是衡量会计操作是否正确、得当的标准。我们必须进一步充实、完善它,为企业会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保障。 加强民事责任追究是治理造假的有力措施。健全的会计监管法律体系应是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并重,三者不可或缺的。因此,应借鉴《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抓紧修订、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及与行业监管有关的会计、证券、司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管。 一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我国,对财务报告的批评是很普遍的现象,认为现行会计报表的局限性很大,如重结果、轻过程,可比性、可靠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较差等。因此,改进财务报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积极全面总结实践经验,加强理论研究;借鉴国际惯例,完善、丰富现有财务报告内容,在改进主要会计报表内容的同时,丰富报表附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的内容;大力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适当增加不同计量属性的会计信息资料,如在报表附注中或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增加公允价值或市场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等。 二是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监管。随着经济管理的发展和企业会计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企业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念,才能胜任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要求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智能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劳动素质、交往素质和综合运用能力。 (三)我国应根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基本监督思路,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行业自律管理为补充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监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依附关系和利益关系,地位独立,并且有法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具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应该由它们承担会计监管的主要职能。 (四)“会计监管”和“公司治理”已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乃至公众所关注的焦点。 在企业内部建设方面,应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重构企业内部监控体系,堵塞管理漏洞,使公司内部的监管机制切实有效地发挥作用,而不是形同虚设。 (五)加强外部审计监督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外部会计监管―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政府审计已转为主要审计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内部审计由于受制于企业经营者而缺乏独立性,使其对会计监督难见成效;社会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就成为企业监督的中坚力量。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密切关注公司会计造假现象,积极进行反造假训练,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诚信理念的塑造,提高执业能力,防范会计造假。 总之,会计造假的监管是非常重要的,在寻找治理对策、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时,应当综合全面的考虑各种因素。随着会计实务的发展,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及资本市场的日益发达,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将随之不断变化,有效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对保护投者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者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成因及防治 【摘要】文章从分析非法的会计信息失真即会计造假的原因、表现形式和危害入手,逐一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进行会计造假的动机,找出产生会计造假的真正根源,并通过吸取和借鉴国外在防范和治理会计造假方面的经验,提出我国防范和治理会计造假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 (一)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 1.虚构经营行为。 上市公司最常见的会计造假手段,即通过虚构交易,增加销售收入或其他收益,同时虚增资产。这类方式往往需要伪造经济合同、应付账单、税务发票、海关报关等一系列法律凭证,它不仅违反了会计法规更是对合同法、税法等重要经济法规的公然蔑视和挑衅,是性质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 2.关联交易方式操纵。 作假公司除了虚构经济行为,更多的是通过关联方式进行特殊交易,比如债务重组、资产置换、非货币交易等方式来达到操纵业绩的目的。处于正常交易需要的关联交易本来无可厚非,早先法规对此无过多限制,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借交易之名,行操纵之实。 3.会计手段歪曲。 相比较前两种类型,利用一些特殊的会计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操纵会计信息的造假行为在国外会计舞弊案件中更为多见。 (二)会计造假的危害 愈演愈烈的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已给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1.各类部门接受失真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宏观决策的失控,严重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削弱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2.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投资信心,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投资环境。 3.造成了国家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影响管理当局做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破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5.会计造假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据统计,我国由于造假与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估计每年在9785亿到12 570亿元人民币之间,约占我国GDP的13.6%~16.8%左右。 以上种种,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稳步、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会计造假原因分析 (一)产权不明晰 我国目前会计造假之所以成为普遍现象,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在企业制度转型期的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界定不清楚,导致原有监督机构的职能受到削弱,而代表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监督机构又尚未建立。因此,会计造假问题也就比较突出。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由于我国股市的先天性股权结构缺陷,使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呈现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进而造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互制衡关系的扭曲。 (三)会计立法不健全 我国自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起,陆续颁布并完善了《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从实际执行的效果来看,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陷。一是法规出台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立法似乎更多地是被动、消极地“堵窟窿”,缺乏预见性。二是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且执行不力,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对注册会计师违法人员的打击制裁不力上,违法者往往以接受行政处分代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缴纳少量罚款代替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及附加高额罚款,《会计法》规定行政处罚金额个人最高是5万元,单位最高是10万元,这种对造假者微不足道的处罚措施很难对其他违法者产生以儆效尤的作用。 (四)注册会计师管理水平低下 9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尤其是适应证券市场扩张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我国会计师行业发展至今毕竟只有二十多年历史,同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执业水平低;(2)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3)注册会计师缺乏“独立性”。 三、防范和治理会计造假的对策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公司对经理层的激励机制落后,大多数仍停留在传统的工薪制上,经理层及员工收入与公司效益结合的程度不高,应从法律角度明确允许和鼓励公司将股份作为激励手段,并允许管理层在达到经营目标后增加其持有股份。 2.保护中小股东权利。要彻底改变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现象,监督大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必须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因此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中小股东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如建立征集投票权,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决策的参与表决权;完善赔偿机制等。 3.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重,在董事会下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专门委员会,以有效的约束控股股东和经理的行为;完善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对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做明确的划分,使其权责利保持一致;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为独立董事提供合理的薪酬,使其追求长期利益,关心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 (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上市公司应重新确立内部审计的地位,设立内部委员会,发挥其对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内部审计向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使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与内部审计三者之间应有独立交流和信息沟通的渠道;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信息披露等机制,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上减少会计造假的风险;在制衡方和大股东在会计信息上的权利方面,实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 (三)完善会计立法 1.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萨班斯法案》的经验,强制要求公司负责人就其出具的公司会计信息做出"个人书面认证"把会计信息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在法律上,这种法律制度的实施可以为广大股民“民事赔偿诉讼”提供证据,从而调动有关利益人起诉的积极性和提高对造假者的威慑力。 2.提高对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萨班斯法案》对会计造假者做出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规定,如相关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如果涉嫌会计造假,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的罚款或者20年的监禁。而我国的相关会计法规对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远不如美国.因此,我国应建立严格的上市公司高层经理人员的经济处罚制度;加大对会计造假人员个人的刑事处罚力度,使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四)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 1.提高和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收费标准,减少会计师事务所降价竞争的空间,全面推行有限责任合伙制(LLP),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违法成本。 2.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委托受理制度,实行审计业务由证监会、中注协同意招标委派制。 3.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三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过于亲密而丧失独立性。 4.建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串通舞弊或重大过失而未能发现上市公司重大会计造假,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诚信、规范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对中国的上市公司发展壮大乃至成为国际型的大企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研究,同样会对我国的会计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从而更好的创建和谐的发展的社会。 (作者单位:宜春市审计局)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与财务总监职责分析 【摘要】本文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探讨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并分析了会计造假中财务总监扮演的角色,指出良好的伦理素养及相当的管理才能是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对遏制会计造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计造假问题由来已久。自2000年全球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安然公司破产案以来,会计诚信危机已成为世界性的、重要的社会问题。美国世通公司高达38亿美元的财务欺诈案、施乐公司的财务虚报案,更使得公众与投资者对会计诚信的信任度跌至冰点,对股市的投资信心大大受挫。而后,意大利帕玛拉特公司的会计丑闻再一次震惊世人,公司CFO索尔达托竟是这宗丑闻的始作俑者,他和老板坦齐串通一气欺骗投资者。在我国,从“农凯”系到“德隆”系,从棱光实业到ST达曼,这一系列给投资者带来数亿元甚至上百亿元损失的事件表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已成为财经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调查得知,这一系列的财务丑闻都跟企业的财务总监(CFO)密切相关。 一、上市公司造假成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造假的动机及内在条件 1.保护上市主体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将被作为ST 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暂停上市,实施特别转让处理。上市公司一旦戴上ST、PT的帽子,则意味着该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诸多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在资本市场上无法与其他上市公司拥有同等的权利,尤其是丧失了再融资的权利;上市公司一旦退市,意味着一种稀缺资源的白白浪费。所以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保留其上市主体资格常常采取多种方法粉饰报表,力求“扭亏为盈”,防止退市。 2.上市公司资金的需求 资金短缺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司面临的主要财务困境,而从资本市场和信用市场融资和再融资是解决其困境的极好办法。为了筹措资金,一些经营业绩欠佳的企业采用了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方式或采用高评资产的途径来增加资产和净资产的方法,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包装”,以期获得有关方面批准其上市。而上市后,为了获取配股和增发新股的政策,又在经营业绩上大作文章,提高发行和配股价格,以求再次募集到低成本的资金。 3.勾结、操纵流通市场股价 股票价格的升降直接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往往通过虚假的会计信息,与庄家、股评机构联手对公司的股票进行炒作,从而抬高股价,从中牟利。 4.大股东独揽公司大权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流通股过于分散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内部人或控股股东大权独揽,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公司运作实质上呈现为关键人控制。关键人往往利用其地位优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通过抬高新股发行价格、转移利润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 5.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个人利益驱使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是企业高管人员政绩的体现,同时也与高管人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如工资、奖金等密切相关,这就使得管理人员利用自身拥有的“信息不对称”优势,通过虚增收入、利润等行为,直接增加其个人利益。 (二)会计造假的外部环境 1.外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善 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国家监督、市场和社会监督等。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制体系尚不健全,证监会力量薄弱,在监管的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以及查处力度上都亟待改进和加强。同时,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欠缺,加之社会媒体以及证券专业人士缺乏相应的勇气揭露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以及法制建设相对于经济建设的明显滞后,使得我国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力度比较薄弱。 2.会计准则、制度不够完善 会计准则、制度在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一定的灵活性,在指导实际工作中,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专业理解,这客观上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目标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在会计造假中的角色 现代企业中的财务总监,正在逐步实现角色的转变。他们已渐渐走出会计与控制,从传统的“账房先生”转变为企业的战略伙伴,他们花在日常财务会计工作处理和管理部门内员工上的时间将越来越少,而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如何使企业战略转化成切实可行的具体财务政策上来,并且更注重处理好与企业内部经营者以及企业外部投资者的关系,更加关注企业战略目标的达成和企业价值增值的实现。 作为管理者,财务总监在会计造假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管理层作为会计信息的控制者,对会计信息失真负有最大的责任,公司的造假初衷也往往源于管理层的要求。按照国外流行的观点――缔约观,投资者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管理层接受投资者委托负责企业的经营,努力为股东创造财富,并以会计信息的形式向股东报告经营状况与履行责任的情况。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往往决定管理层报酬的高低、股东的信心等,如果管理层为了粉饰公司的不良财务信息,且违背道德的成本趋于零时,其选择造假就很自然了。 财务总监作为虚假财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同时又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二道防线,在道德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两难境地下,能否守住道德底线,往往是虚假会计信息流向外界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因此,财务总监的选择就变得非常有意义。 我国上市公司虽然设置了财务总监,国有企业和其他一些企业当中设置了总会计师,承担了与美国CFO相类似的职责,但其职能却有很大区别。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中传统的管理流程仍占据主导地位,一般来说,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占据决策的主导地位,财务部门的职能基本不被重视,往往处于从属地位;另一方面由于部分财务总监自身素质偏低,还不足以担当“战略家”的角色。正如近日普华永道在对亚太区400名CFO调查之后,对外界宣称的:“在中国,除了一些著名跨国公司外,大多数中国企业的财务职能仍停留在传统的记账阶段,CFO更像是账房先生。”在这种情形下,财务总监迫于来自高层的压力,只能按照管理层的意图做好“账房先生”,在利益与道德的博奕中,往往很难守住自身的道德底线,从而卷入造假之中。 三、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如何避免会计造假 要使上市公司摆脱会计信息造假的局面,财务总监的作用不可或缺。而一名合格的财务总监必须具备相当的管理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才能起到遏制造假的作用。 (一)要具备相当的管理能力,从“账房先生”向战略家转型 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研究,一个合格的CFO,他不仅应具有战略眼光,而且是高明的领航员和敏锐的分析家;他不仅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温和的指导者,还应是实施经理和监督官;他不仅要擅长风险管理,还应该为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并作为评价其业绩的重要标准;他应该善于资本运作,并对会计、税务和管理咨询极为擅长。要做到这一切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他的一切工作都应该向董事会负责,并取得董事会的支持。也就是说,一名合格的CFO应该具备相当的知识和能力,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定公司财务战略中,用自己的知识及战略眼光为老板出谋划策,把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而不必用作假来饮鸩止渴。因此,合格的财务总监需要熟练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包括微观与宏观经济学知识、会计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要了解企业各方面的全盘知识,还能根据企业策略,设计和规划经营、管理策略,并对集团经营产生直接影响,或能对本部门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又是经理决策的参谋与助手。 (二)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会计职业道德素质表现在忠直、诚信、智慧、坚毅、积极、廉洁等方面。可见,一名合格的财务总监,要做到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仅仅表现在诚信、操守方面,还表现在有进取心,从知识能力方面提高自己等。也就是说,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就意味着其有能力、有正义感、诚信客观,能够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也能够抵制来自管理层的造假压力。如果每一名财务总监都能坚守自己的道德,为自己的职业范围画一条底线,那么公司会计信息造假将会大大减少,企业诚信指日可待。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中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制度建设是根本 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造假者的成本,是治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欺诈的根本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通过会计造假操纵利润,损害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已经成为我国财经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财政部2007年11月7日公布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SST天海、ST花炮、航天通信三家上市公司过去几年中均有会计造假存在。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购置的价值7.2亿元的船舶长期挂往来账,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其下属子公司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伪造银行存款1.5亿元,以隐瞒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为避免2003年、2004年连续亏损,将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1859万元及欠缴税款786万元推迟计入2005年度。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5年划出资金通过其他单位进行周转,虚增利润3110万元。此波还未平息,一波又起。2007年11月10日,内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睿富房地产(0625-HK)在上市时对旗下北京佳诚广场的租金收益,竟然较实际高估近3亿元,成为首家涉嫌上市欺诈的内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日前,睿富已向香港联交所、证监会及警方报告该事件,其将要面临的处罚我们尚不得而知,但资产价值虚假消息的公布本身已经给睿富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会计违法动机。理性经济人对会计违法与会计守法行为的选择,主要取决于会计违法与会计守法之间的成本和收益的差异以及经济人对风险的偏好的态度。如果会计违法的预期效用大于会计守法的预期效用时,理性的经济人便会从事会计违法行为。面对严重的会计造假问题,我们或许有理由怀疑我国会计制度中的存在缺陷使得会计违法的预期效用过大,从而使得众多的上市公司铤而走险。因此,如何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会计制度的建设已成为重要课题。 美国会计造假治理:乱世用重典 安然事件的爆发是美国重典治理会计造假的导火索。在政府监管部门、媒体和市场的强大压力下,2001年11月8日,安然向美国证监会递交文件,承认其从1997年到2001年间共虚报利润5.86亿美元,并未将巨额债务入账。如果说安然事件的爆发还有可能会被怀疑为偶然事件,而随着环球电信、世通、施乐等一批“经济巨人”会计造假案的纷纷曝光,人们开始怀疑暴露出来的假账问题只是冰山一角。频频曝光的公司造假案给美国的经济蒙上阴影的同时严重打击了公众信心。在一连串的会计造假丑闻曝光后,美国的立法、司法、监管部门就如何杜绝与治理会计造假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 1.立法部门积极响应。2002年7月2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未来企业运作、证券市场、审计体制设置了严格的规定。其主要内容有5项:(1)创立上市公司审计监督委员会,对承担大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进行监管,对违法的会计事务所及审计人员拥有调查、执法和惩罚权;(2)创立有关证券欺诈的重罪,最高徒刑可判25年;(3)对企业高层主管欺诈罪行的惩罚从原来的5年徒刑提高到了20年;(4)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5)禁止会计事务所向提供审计服务的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2.司法部门加大惩罚力度。美国参众两院组成专门委员会,调查安然和世通两公司的财务欺诈案,对多位高管人员相继发出逮捕令并提交诉讼。 3.监管部门强化监控职能。“安然事件”爆发后, SEC提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修改建议》,修改内部人买卖股票报告制度与各种公告的披露要求,并规定重要会计政策需披露。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现状存在严重缺陷 如前所述,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造假者的成本,是治理会计欺诈的根本。目前,我国有关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相关法律责任认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严重缺陷。 1.行政责任虽较为丰富,但处罚力度偏轻,威慑作用不足。尽管我国《会计法》、《证券法》等均对会计造假行为的行政处罚进行了规定,但从以往处罚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看,处罚力度总体偏轻。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有权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不够。 2.刑事责任相对较轻。我国《刑法》、《公司法》和《会计法》都对公司由于欺诈上市和财务造假而承担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较明确规定。然而,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尚比较少见,而且即使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量刑也较轻。 3.民事责任的追偿受一系列前置条件的限制。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为法院受理和审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市场上民事侵权赔偿案件设置了一系列前置条件,如只受理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已经生效的案件;不接受集团诉讼等――这极大增加了小股东的诉讼成本,限制了赔偿责任。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前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治理会计信息造假的过程是一个产权制度、公司制度、会计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1)国有股减持。这将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在股东间形成制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2)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中外上市公司财务丑闻案件处理结果表明,大多数公司会计造假行为都有董事、高管人员参与。因此,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显得至关重要。举措有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监事会功能、完善公司内部会计审计体系等。 2.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加强法制建设。首先,完善民事责任追偿程序,扩大法院受理的民事索赔案件的范围,同时取消一系列前置性条件的限制,减少小股东的诉讼成本。其次,适当增加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提高对会计违法者及其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额度等,增加法律的威慑力。同时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造假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可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发表公告等形式,公开曝光其违规事实和对其处罚情况,提高法律的约束力。 3.加强外部监督,特别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强化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对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实施实时监督和过程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健全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体系,改革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格局,成立会计监督机构,负责对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和调查,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严厉处罚,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与审计质量。同时还应当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管理,实行无限责任,提高违规风险成本。
社区管理论文:社区党员管理教育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党组织必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必须严格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而加强对社区党员的管理教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步推行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实行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人员由街道和社区管理。加上大批下岗职工等纳入街道管理,使得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增多,管理难度增大。在众多的管理对象中,对社区党员的管理教育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如何教育引导党员努力践行“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今天这堂课,我和大家就社区党员管理教育问题从三方面共同探讨一下,一是社区党员管理教育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二是社区党员管理教育的特点及对策;三是适应形势,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一、社区党员管理教育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近几年,我们在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中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经济成份、社会活动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就业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给整个社会的运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和城市的各项管理工作都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对社区党建特别是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新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迅速发展,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相对滞后。近几年来,民营、私营企业以及各种混合经济组织大量产生,这些经济组织一般在业务上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很难划归某一行业进行管理。在党的建设上一般没有党组织,也不能依附行政隶属关系设置党组织。与此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转移到社会上,新的社会组织应运而生。而随着群众利益的多样化和人们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种社会组织不断出现,群众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也不断高涨,除居委会外,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体育等活动群体也逐年增多。这些以“三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为主要特征的新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社团组织,人员组成复杂,素质不一,对这些组织中的党员很难按照传统方式进行教育管理。调查表明,在新经济组织中,有的没建党组织;有的党组织不健全,党建工作瘫痪;有的组织甚至游离于党建工作视野之外,党组织对其党员情况难以了解,对其活动难以掌握,形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空白点。而在一些社团组织中,成员活动的随意性、流动性较强,有些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参加社团活动的情况难以掌握,而按隶属关系,社区又无权对其教育管理。总体看,在体制转轨、城市建设、“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组织在地域上都生活于一定的城市社区中,对社区的依赖性、渗透性都很强,因而对这些组织中党员的管理教育,迫切需要通过阵地化管理,由社区党组织负责。 2、党员队伍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进入社区的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不断增加,使党员管理教育难度增大。随着形势的发展,党员队伍的构成也正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突出表现在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退伍军人党员数量不断增多,参与社区管理服务活动的在职党员日益增多。他们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年龄、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年龄上看,有90多岁高龄的老党员,也有20几岁的青年党员;文化程度上看,有大学毕业生,也有文盲。这些差异,客观上使得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在内容上、时间上、形式上也有着不同的需求。而目前我们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形式往往是“一刀切、一锅煮”,比如,临江新市街道接收了16名退伍军人党员,单独建党支部有一定客观困难,他们就将这16名党员安排到一个居民委支部共同过组织生活,这个支部中的党员大多是退休党员,年龄最大的73岁,而退伍军人党员大多是20几岁,老的、小的在一起,缺少共同语言,组织生活质量就不高。而平时各街道党组织的活动方式一般也局限于开会读报,组织参观等活动,缺乏对党员进行个性化教育和面对面的交流,很难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思想动态,管理有效性程度较低。拿流动党员来说,我们白山市街道管理的流动党员共有89人,其中党组织能联系上的有52人;能正常过组织生活的仅有10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11.2%;能按时交纳党费的有63人,但多数需要党组织催交。在不能正常过组织生活的79名流动党员中,短的几个月,长的达几 年。这些党员在管理上出现了“四难”,即参加组织生活难、交纳党费难、保持联系难、掌握其表现难。此外,有一些外地来我地打工的流动党员,既脱离于原单位党组织的管理,又不接受所在地党组织的领导,不想暴露党员身份,不填写“流动党员证”,不按要求转临时组织关系。此外,一部分退伍军人党员,把组织关系转到所居住的街道后,就外出打工,或再也不与党组织联系,而到了转正期满时才找党组织要求转正。比如临江市街道接收的45名退伍军人党员中,能联系上的有37人,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仅12人。上述情况已成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3、随着经济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对党员在社区中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新的考验。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党员提供了更大的发挥才华和展示先进性的舞台。但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四个“多样化”,带来了社会成员价值取向多元化,社会活动分散化和行为方式实用化。面对这些新变化,置身于这一大背景中,作为同样是“人”的党员,自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且,有少数党员在其中“迷了路”,部分党员的党性观念发生弱化,部分党员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受到某种利益驱动而发生急剧变化,甚至对共产主义信仰产生动摇。如有的党员不辨是非,政治鉴别力不强,参与到“__功”组织中去;有的党员在工作单位表现较好,但在单位外的表现不尽人意,甚至不如普通的居民群众;还有一些党员思想认识适应不了新的形势,仍停留在计划经济“吃大锅饭”上,尤其是部分效益较差企业的职工党员、下岗职工党员以及离退休党员,由于经济收入低等因素造成心理失衡,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不理解,对党组织的教育存在抵触情绪,对改革的举措不赞同、不配合、不支持;对我们党惩治腐败持悲观态度,甚至对党的领导失去信心。如临江浴池破产时,将3名退休党员交到建国街道管理。街道党组织挨家挨户查找到这3名党员后,其中1人愣是不承认自己是党员。临江新市街道去年接收了临江食品公司一名下岗职工党员,党组织找他催交党费时,这名党员居然称:“你们给我一万元钱,我就交党费”。类似这样的党员,还能指望他们发挥什么作用呢?那么,如何教育引导“问题党员”,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实是当前社区党员管理教育的一个不小的难题。 4、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状况远远不适应于党员大量增加的新形势。当前,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数量猛增,管理难度加大。但与此同时,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却明显滞后,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硬件建设方面,我们白山市41个居民委党支部中,单独有办公场所的仅6个,且面积狭小;合用办公的有9个;没有办公场所的有26个。这些没有场所的支部搞活动时,天热的时候在树下,天冷的时候到支委成员家。随着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人数日益增多,居民委党支部活动场所问题日益显得迫在眉睫。很难想象,连场所都没有,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如何有效开展。二是居民委党支部人员配备不强,工作热情低落。这些年,居民委支部成员的配备一直过于老化,我市居民委支部书记平均年龄为53.6岁。而由于这些年来居民委支部成员一直处于义务工作状态,相应的福利待遇等未纳入财政预算,致使支部成员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尤其是支部书记难选。白山市41个居民委支部中,支部书记由委主任一肩挑的有18个委,委主任与支部书记分设的有23个委。年轻的和有能力的不愿干,认为白出力没啥意思。临江市兴隆街道的一个居民委选出一名叫徐英超的下岗职工党员担任委支部书记,但他干了三年就不干了,原因是徐英超开车行,当支部书记白出力还影响自家买卖。后来这个委又选了一名离休党员任支部书记,但干了没多久,又因有病不干了。上述情况已严重影响了居民委组织生活的有效开展,给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如何加强居民委党支部自身建设,可以说是今后街道党建工作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 二、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特点及对策 社区不同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地域相对狭小,人员比较集中,人员的层次也比较相近,而社区管辖的地域相对广泛,管理对象居住分散,成份复杂,因而社区在党员管理教育方面就要比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难得多,具体可概括为四个特点,即广泛性、复杂性、流动性、交叉性。 1、广泛性。广泛性主要是指社区管理的党员分布广泛,居住分散。我们白山市街道管理的1016名党员中,机关党员166人,街委企业党员12人,接收的出售、破产等企业党员20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53人,离退休党员336人,下岗职工党员44人,居民党员186人,外出流动党员89人,退伍军人党员110人。以上是总的分布情况。而具体到每一类,情况又各不相同。比如在机关党员中,既有街道本级的党员,又有驻街的派出所、法庭等单位的党员。从居住范围上看,大多比较分散,如八道江区通沟街道有的党员居住在市郊乡的车道岭村,平时到街道过组织生活需走十几里路。临江市新市街道6个居民委的58名党员组成1个联合支部,分布在1.5平方公里内。居民委党支部的设置情况也比较复杂,白山市共有156个居民委,但仅设了41个居民委党支部,其中,独立支部仅12个,而联合支部有29个。街道管理的党员所在单位的广泛性和居住的分散性,客观上会造成党内生活难以组织的状况。尤其是居民委联合支部开展党内活动时,居住偏僻的党员仅在路上就要耗费大量时间。而遇有临时性的传达文件等活动,通知都很困难。这种情况要求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设置居民委党支部,在加强居民委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转变组织生活方式,在时间、内容等方面做好事先安排。尤其对居民委联合党支部,集中过组织生活的次数可相对少一些,但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必须帮助其安排好组织生活的时间与内容,并强化党小组活动和党员自学,以保证在组织生活次数相对减少的情况下,质量不降低。与此同时,要教育引导党员克服客观方面的困难,增强主观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党性原则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2、复杂性。复杂性主要是指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年龄不一、文化不同、职业不一、境界不等。从年龄方面看,白山市街道管理的1016名党员中,80岁以上的有18人,70岁至80岁的有137人,60岁到70岁的有157人,30岁以下的仅有122人。而60岁以上的312名老党员,应该属于体弱多病的一个群体,有人把这个群体概括为“老了没劲的,下床拄棍的,走道喘不上气的,不识几个大字的,活动下不了地的,吃饭掉饭粒的”。从文化层次看,学历最高的为大学,共有16人;学历最低的是文盲,有20人。从职业看,有机关干部党员,有企业党员,有个体户党员,有居民党员;有本街道辖区内的党员,也有外来流 动党员,等等。从思想境界看,更是良莠不齐,有的党员甘于奉献,如居民委支部成员多数没有报酬,但他们依然兢兢业业,认真组织党员活动;而有的党员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甚至连一般群众都不如,如一些下岗职工党员牢骚满腹,到处发怨气,对党的改革政策不理解,下岗后不过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有的甚至“失踪”几年,组织上也找不到。也有一部分离退休党员,不愿意被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认为街道和社区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真正解决问题的还是原单位,因此不愿参加街道和社区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个别的为了不交党费,甚至提出退党。上述四个方面的复杂性,会给街道和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如年龄大的党员过组织生活比较困难,除客观上的年老体弱因素外,主观上“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容忽视,一些老党员认为自己岁数大了,在家颐养天年足矣,过不过组织生活无所谓,丧失了年轻时奋发向上的劲头。上述复杂性要求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必须因类施教,绝不能搞“一刀切”。在年龄方面,要考虑到老党员的客观困难,必要时可“送文上门、送课上门”;在文化方面,要针对不同文化层次开展不同内容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该深则深,该浅则浅,对文盲党员要以口头传达学习为主;在职业方面,要针对不同职业特点,围绕不同行业开展活动;在境界方面,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重点围绕党员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先进性教育,对重点对象实施重点教育。 3、流动性。流动性主要是指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中有一部分外出流动,也有一部分为外入流动。这些流动党员的流动时间和地点往往不固定。我们白山市街道有89名外出流动的党员。而在老党员中,有一部分流动情况复杂,有的投奔子女,有的到发达地区打工。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很困难,在第一部分中我已讲过,其中多数党员不能正常过组织生活。而在流动的老党员中,有的到子女家中居住了好几年,组织关系也不转。如临江市三公里街道184名党员中,有25名老党员长期不在家,外出打工或投奔子女,尽管按时交党费,但不过组织生活,这些老党员外出时间均为一年以上,时间最长的达4年之久。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客观原因,那就是有的老党员到一些发达城市投奔子女时,因落户困难,而不落户就不给转接组织关系。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以后会向上级反映一下,争取尽快协调解决。那么对流动党员管理教育问题,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应引起高度重视,作为当前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建立流动档案的基础上,想方设法与他们取得联系,可通过邮寄学习资料、利用回家探亲补课等方式加强管理教育。在管理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想方设法为流动党员及其家人解决一些生活困难,否则,口头说教效果不会太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我们要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尽量保证每一个党员都不掉队。当然,对那些确实无视党性原则,长期不交纳党费、长期不过组织生活,而党组织反复教育无效的党员,该给党纪处理的还是要给。 4、交叉性。交叉性是指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中,有工作单位的除主要由街道和社区管理教育外,这部分党员同时与本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同时还要受本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除接受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管理教育外,还要接受工商等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外出流动持有党员活动证的党员,除接受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管理教育外,还要接受流动所在地党组织的管理教育;有劣迹但尚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除接受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帮教外,还要接受公安等部门的帮教。这些交叉关系客观上把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同相关单位党组织联系起来,使被管理对象具备了双重管理性。这种交叉性某种程度上会造成互相推诿等现象。如临江林业局将130名退休工人党员划归三公里街道管理后,对这些党员的活动不再支持。有一次这些党员搞文艺活动时,需要接林业局的电源,但林业局不同意,街道多次找林业局协调,依然没办成,林业局让街道自行解决。还有一些单位特别是困难企业,纳入街道管理的职工党员生活有困难时,这些企业推到街道,让街道解决,而街道又无力解决。针对这种交叉性所带来的问题,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应密切同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中应增强主动性,主动沟通,主动联系,主动协调,同这些单位建立起一种融合、信任、平等、友好的关系,共同把党员管理教育好。 根据上述特点,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特别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同志“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具体讲,应着重做好4项工作。 1、实行分类管理。 就是按党员的从业性质和生活特点,分出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如在职党员的管理、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流动党员的管理、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管理、企业党员管理等等。应根据不同性质和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 一是加强对在职党员的管理。在职党员是指居民区内住户中的在职党员。这些党员分布在各行各业,掌握各行各业的知识和技能,是社区中最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他们受单位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大多都有一定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吸引他们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工作,将有利于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因此,应对辖区内的在职党员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了解其特长。然后在居民区或楼洞中,按党章规定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利用节假日开展一些有益活动,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居民排忧解难。如,聘请在职党员中的专家学者,为居民区的党员和居民讲课,作报告等,提高居民区党员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是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改革开放使人员的流动日趋频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交流必将更加广泛而深刻。“口袋档案”、应聘的外地离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农民打工人员等必将越来越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党员。这些流动党员有的不愿表露身份,有的工作不固定,有的时间较短,特别是大部分对原来的单位、地域有着难以割断的联系和感情,形成人走关系在的局面。对这部分党员,应建立党员流动管理站。街道党工委将辖区内的流动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起流动党员档案。要经常与流动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同时,向他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便于组织掌握和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思想汇报等党内活动,并认真听取他们对社区党建工作的建议。 三是加强对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合并、改组使一部分企业职工党员下岗,这些下岗职工党员全部流入社区,给社区党建带来了新的问题。加强对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是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对这部分党员,主要是组织培训,学习专业技能,并根据其特长推荐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实现再就业。再就是鼓励他们自谋职业,从事个体工商业。党组织要尽力为下岗职工党员提供场所和资金,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四是强化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离退休党员是社区宝贵的财富。这些党员,从事党的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果社区党组织忽视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将会给社区 党建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社区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居民区离退休党员集中的地方可建独立支部;较为分散的建立联合支部。要把这些党员编在党的组织中,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舞台和场所,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余热。 五是加强对社区内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党员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使党员“有家可归”;开展适应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有益活动,增强使命感,消除雇佣观念。 2、实行组织管理 应适应城市社区发展的新形势,努力提高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地位,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赋予街道和社区应有的职能和权力。 一是成立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隶属于市(区)委,在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根据市(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实行领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促进街道和社区工作的有效开展。要选准配强街道党工委领导干部。市(区)委要严格把关,确实将能力强、水平高、群众基础好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改变过去在人们的观念中,街道是“养老”和干杂事的地方、有几个人干就行的观念,并不断改善街道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 二是打基础,配强居委会领导班子。街道居委会领导班子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应尽快改变。首先是组织选派。由市(区)委组织部门在本市(区)范围内的青年后备干部中,重点选拔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任书记或主任。其次是面向社会招聘。近几年,有一些大中专毕业生闲置在家,要通过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把其中德才兼备的选拔到社区干部队伍中来。再次是从辖区内的离退休党员中选拔居委会支部书记。这些离退休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他们思想觉悟高,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党的事业,更重要的是熟悉党务工作。选派到领导岗位上以后,工作得心应手,劲头足,能打开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街道和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街道居民委干部处在社区党建工作第一线,是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力量。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成效。因此,加强街道和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尤为重要。要重点加强对街道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利用区、街党校和干部学校,每两三年对现职街道和居委会干部进行一次轮训,使他们不断充实政治理论、现代科技知识和现代化城市管理知识,同时加强对新任领导的岗前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另外还要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干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党风和廉政建设力度,改进干部作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实行制度管理 制度建设是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目前,要在健全必要的市(区)级领导包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员议事、党建工作联系点,及完善、思想汇报、学习等制度基础上,重点加强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建立务实的保障机制。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尽可能为下岗职工党员尤其是有困难的党员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再就业和克服困难,使他们能全身心地参加社区服务活动。 二是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街道党组织要把党员参与社区活动作为评价党员的一项基本内容,增强党员的社区意识,引导党员主动参与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并将参与情况进行反馈,形成互相依赖、互相监督的有效机制,促进“大社区”党员管理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社区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捕捉党员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工作的先进典型,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并辅以相应的表彰措施,通过“文明市民”、“五好家庭”、“优秀党员”等评选活动的开展,提高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达到良性循环的目的。 4、实行活动管理 要寓教育管理于各项有激励性的活动之中,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将党员凝聚在一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活动主要应以社区服务为主线,开展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党员志愿者服务日”、“我为社区出把力”等活动。还要针对不同行业党员特点,开展独具特色的活动。如,在在职党员中开展奉献爱心活动,引导他们根据自身的专业和特长,热心为社区服务。在离退休党员中开展“夕阳增光彩”活动,引导他们成立治安巡逻小组,自觉维持小区的治安。社区党组织要为他们提供活动场所,举办书法比赛,陶冶情操,使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在青年党员中开展“三争一比”活动,即:争先锋、争排头、争一流,比贡献。使广大青年党员在社区党建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总之,要通过活动管理有效地将社区党员组织起来,切实发挥不同层面党员的作用,促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关于社区党员教育,是与管理密不可分的。应寓教育于管理之中,通过管理实现教育的目的。比如坚持学习制度本身就是制度管理的范畴;时事政策报告也是学习制度的内在内容;一些纪念会、座谈会、交流会也是活动的方式。至于谈心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也是管理的手段。总之,要把党员教育与管理很好地结合起来。党员教育问题在这不多讲。 三、适应形势,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进入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三大考验:第一,能否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在同第三轮经济全球化相联系而不是相脱离的条件下,抓住机遇,乘势而起,独立自主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并且实现祖国统一。第二,能否领导中国把实现工业化同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结合起来,把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起来,胜利地担当起这样两个层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双重历史使命。第三,党本身能否在进入整体性的新老交替的新条件下,在国际国内新环境中,保持先进性和不断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三个代表”是中国共产党党性要求的根本之点,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迎接新的考验、把自己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一条大思路。“三个代表”重要论述的一个最鲜明特点,就是集中论述了党的先进性。而要想保持党的先进性,就必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社区党员,他们处于最基层,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广泛,他们能否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直接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来看,社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居民成份复杂,社区内单位多,各种组织多,党员所在行业以及从事的职业复杂。因此,要真正发挥党员作用,就必须根据社区自身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发挥作用。当前,主要应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 1、点─一人一岗。一人一岗主要是针对离退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减退、革命意志衰退等不良倾向而开展的有针对性的活动。具体工作中,一是充分征询意见,合理设置岗位。岗位设置要根据本居民区的实际,本着切实可行的原则,依照党员人数的多少,居民区范围的大小,居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设置岗位。一般以15个方面的岗位为宜,主要有:党的政策宣传、民事调解、便民服务、治安巡逻、帮教帮困、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墙门 组长、青少年教育、计生监督、科普推广、文化体育、外来人口管理、护楼、门卫。二是坚持自愿申报,组织审批上岗。岗位确定后,在党员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居民委党支部进行集体研究,根据每个党员的特长、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对党员申报的岗位逐一审批。三是注重建章立制,规范岗位行为。要建立五项制度:第一,党员岗位活动卡制度。每个上岗党员都持有一本记录卡,详细记载岗位活动情况,以便支部检查;第二,汇报交流制度。每月党支部活动日,上岗党员要汇报一个月来的岗位活动情况;第三,交接岗制度。党员临时脱岗,要及时向支部说明并交回岗位,由支部另行安排人员上岗;第四,评比表彰制度。开展“红旗岗”评比活动,表彰活动分层次进行,区委、街道、居民委党支部每年分别表彰一次;第五,建档制度。建立“一人一岗”活动档案,做到党员岗位清,目标明,对党员受表彰情况及时归入档案。通过上述制度,规范“一人一岗”活动的有效开展。我市八道江区街道离退休党员每年受到区委表彰的就达5%以上。 2、线─党员责任区。把居民委划分成责任区后,安排党员包保来发挥党员作用。一是合理划分责任区。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街道会同居民委根据居民委大小,党员多少、责任大小等情况共同划分出责任区,党员多的,可将责任区划得小一些;党员少的,则将责任区划得大一些。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可按居民委划,也可按居民小组划,还可按小区划。但在划分过程中,要把区域大小与问题多少有机结合起来,问题少的,区域可大些,问题多的,区域可小些。二是确立出责任区包保内容。大体包括四大类:第一是社区服务,包括帮扶军烈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和贫困户,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和街道公益事业等;第二是计划生育,包括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各类人口(流动人口、暂寄住人口、常住人口)的监督,协助计生人员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第三是精神文明建设,包括环境保护、卫生清洁、绿化美化以及全民健身运动等;第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治安巡逻,暂、寄住人口及流动人员的排查,“两劳”释放及劣迹青年的帮教,家庭内部居民之间纠纷的调解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等。以上是四大类内容。但在具体划分各责任区包括内容时,还必须根据不同实际,哪些问题多,哪些责任大,就把哪些确立为包保重点,考核时作为重点。三是落实包保人。在划分出责任区、确立出亿保内容基础上,可先让党员根据自身不同情况进行自愿申报,街道和居民委再进行集体研究,确立出包保人。四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指导。要完善五项制度:第一,报告制度。包保人每月向居民委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第二,征求居民意见制度。居民委党支部定期或不定期征求居民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三,联系制度。对重点包保对象,居民委支部成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及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对街道内的重点包保对象,由街道党委成员联系;第四,检查制度。街道和居民委每半年对党员包保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随时督查;第五,评比制度。街道和居民委年终对党员包保情况进行总评,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3、面─街企、街事、街军、街警共建。街道内各类单位多,这就要求街道党组织必须主动沟通,协调驻街单位,积极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建设“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成效同得”的工作机制。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组织和发动驻街道单位共建时,应以“精神文明共创、社会事务共管、社会稳定共保”为纽带,以“共驻共建、共同发展”为前提,以“资源共享、成效同得”为目的,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民心工程”活动、“凝聚力工程”活动等。具体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把组织行为落实为个人行动。街道与驻街单位联合开展某项活动时,目标、形式、方法确定后,最后要落实到党员身上,变成个人行为。这就要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使党员人人肩上有指标,将压力变成动力。二是要结成对子,开展竞赛。在共建活动中,将参加单位结成若干对子,展开竞赛,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激励党员创先争优。东兴街道八委有一个小区,居民中,有街道的,也有浑江铁路的,小区建设成为一个难点,铁路不想投资,地方又缺少资金。后来,东兴街道主动与浑江铁路协商,最后达成由铁路和街道购买原材料,街道和居住在该小区的铁路离退休党员共同建设小区的协议。经双方党组织部署和发动,双方党员亲自搜集花种、移植树苗、取土、修花池、铺地砖、搭设休闲石台等,干了一个多月,终于将小区建设得美丽、优雅。 社区管理论文:对社区综合管理方式探讨 海南岛由于长期处于边远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步晚,起点低,但由于把海南设定为“国际旅游岛”后,海南省在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过程中,牢牢把握以促进海南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宗旨。在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人均消费性支出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人们的居住条件得到大幅度的改善,居民社区综合管理逐步建立起来。本课题正是基于上述现象,就如何改进和创新社区综合管理制度、推进社区管理建设进程、落实和保障以人为本、服务社区、为国际旅游岛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也是践行总书记科学发展观和加快社会主义城市居民社区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本文主要是阐述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展示和分析社区基层调查的内容两个方面,其他相关问题的研究将在以后的系列中继续探讨。 研究方法是一种重要的工具,通过不同的方法来回答问题。研究是广泛地使用日常语言来描述和形容多种活动和多样性为,例如大量信息的收集,探寻深奥的理论,并产生奇妙的新成果。研究也是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回答不同问题的重要工具之一。人们使用研究来发现问题和寻找答案,并以此来影响他们自己。研究是一个把经验和推理结合在一起,并通过这种最成功的方法去发现真理。本课题重点使用到经济和社会研究方法,比如,实证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调查问卷和现场访谈、案例分析和实地研究、内容分析与二手资料分析等等。由于篇幅所限,只论及前三者的研究方法,案例分析和实地研究、内容分析与二手资料分析等不在本文探讨之列。 实证分析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实证分析仅仅是一种研究方法,需要其他方法的支持,与其他方法协调使用。而规范分析与价值相关,重点关注应该是什么。这种价值判断与应该是什么,不应该是什么,好或坏,令人满意或令人不满意相关。塞缪尔认为:“规范判断:(1)观测者的个人道德;(2)规范原则;(3)政策观点。”在这次海南新农村基层民主调研过程当中,研究和分析问题要具有客观性,得出的结论也要通过经验事实来加以验证。笔者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基于正义和人性的判断标准,始终站在正义和历史的一面,也即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边。在对海南农村的民主政治进行研究时,笔者始终把村民到底能有哪些权利和福祉作为价值判断的唯一标准,而不是义务、灾难和痛苦。 米勒认为,“社会科学的一般研究方法有两种:定量研究方法和定性研究方法。”“所有的研究都是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结合。”定性研究是对事物的质量进行评估,定量研究通常是在数量上对事物进行测量。社会学研究中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者的区别本质上是资料的数据化与非数据化的区别。通常而言,一篇由定性分析开始的论文,包括一些定量分析,定量分析以初步分析得出的想法为基础,最终考察定量分析结果与进一步的定性研究的相关情况。有两种不同的研究风格,其一是严密的科学方法(代表了定量分析法),另一种相对不太严密且采用更具灵活性的调查工具(定性分析法)。“社会科学定性研究的实质在于:承认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把客观与主管、实事与意义、认知与评价、说明与理解辩证地统一起来,遵循实践论思维方式和科学认知方式,力求达到对社会事物的客观的、合理的认识”,“定量分析是指对一个事物或者事物之间的关系可用数学方式测量的特征所进行的分析。顾名思义,定量分析是通过对事物可量化的属性进行描述、分析,从而指出这个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关系。” “问卷调查是一种效用卓着、灵活变通、用途广泛的研究方法。”问卷调查获取资料的速度快、花费低,是收集一手信息最实用的方法之一。问卷一般包含开放性问题和多组封闭性问题。开放性问题的答案不局限于“是”与“否”,或是一定范围内的固定选择。这类问题的答案较难收集和分析。问卷调查是这次课题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研究设计了大量的问卷调查表,对海南农村村民在民主选举制度的理解、实践和满意度等第一手信息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问卷调查表格包括:《海南省**市(县)**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状况表》、《海南省社区综合管理建设居民调查问卷表》、《海南省**市(县)**社区竞选状况表》、《海南省**市(县)**社区经济支出状况统计表》、《海南省**市(县)**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选举投票情况统计表》、《海南省**市(县)**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等一系列问卷调查表格。为了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平等性,本课题通过大量三亚学院海南籍各地学生利用本地语言、地域熟悉以及不同民族的优势,完成此次课题调查。鉴于现实情况,为了保护居民也为了让居民能更多的说出实话和消除他们的担忧,这次问卷采用匿名的形式。同时为消除被访者的顾虑,这次课题的问卷中含有相关内容承诺受访者的信息不会被识别。 本课题研究还将采用现场访谈的方式补充问卷调查收集的数据。现场访谈有以下作用:使研究方法多样化,并扩大定性数据的范围供分析之用。布勒格斯特指出:访谈是数据收集过程中一项非常有用的技术。对于观察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可能无法收集的数据,可以通过访谈收集。本次研究所做的现场访谈,具有同样的作用。选中的现场访谈的对象———海南乡村村民均未参加过问卷调查。通过接触受访者,我们对于研究对象整体的理解进一步加深。而对于我们正在分析的问卷数据,这个方法也可以为其中显现的结构提供一个全局性的视野。也就是说,它能提供一些额外的关于结构性性质的数据,以补充通过问卷调查获得的实证数据。本论文中的现场“访谈”指的是定性访谈。定性访谈资料以非数据化的形式呈现,因而不能形成以统计推论为基础的结论。 研究问题不要求任何统计方面的假设检验。在定性研究中,最常见的现场访谈包括半结构式访谈和非结构式访谈以及其他更为常见的遵从定性研究标准和原则的访谈形式。定性研究是访谈者和被访谈者之间的互动,其设计具有灵活性、重复性和持续性。访谈者有一个大体的方案,而不是提前做好准备且完全依照方案,或者访谈者有特定的言语和顺序构成的一组问题。 从图表1可以看出,居民对于比较满意以上的比例为了30.5%。说明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路还有很长一段要走,从调查当中可以归结不满意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上级部门跳过选举程序直接任命,导致居民不满,对选举不认同; (2)由于上级部门行政干预太多导致选举走过场; (3)选举程序不规范,让居民觉得被欺骗的感觉; (4)认为选举是上级部门的事,公民意识淡薄,居民对此类事情漠不关心。 从上述几点可以看出,正是由于行政权力的作用使公正、公平、公开的选举程序显得更为突出,政府必须运用象征手段帮助居民进款进入选民角色,行使选民权利,并对不规范选举予以及时纠正,使选举回归正途,实际上这些情况表明这恰恰是民主的缺失造成的,正如美国哲学大师杜威指出,“当民主有病时,加重民主成分便药到病除。”表2清楚的说明,社区居民对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有极大的认同感。表明民众对生老病死和人身安全最为关心。其次的老年人服务、幼少儿服务、残疾人服务三方面的比例都在90%。说明以人为本的理念已深入人心。而对婚丧嫁娶服务方面仅为5%,表明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些涉及个人隐私的事情无需成为公共关注的问题。表3表明,居民在财政公开方面几乎怀有同一个想法,就是社区的经济状况应该向居民公开,财政支出要公示,要让居民了解到钱到底花在哪里去了。在选举制度和公民参与,居民似乎也很热衷,比例均达到70%以上。表明大家的公民参与意识和运用民主选举方式得到居民认同。这也和居民对自治即自己管理自己持同一态度,对政府在社区治理方面逐步退出并以服务为宗旨也抱有同样心理。表4显示居民对上级部门干预选举持有很高的比例,达到85.5%,居民对选角的关注度也大大提高,说明大家的公民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同时认为选举程序规范的不多,这与上级部门干预有很大关系。从这些数据上能看到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使大家认同公民权利和公民意识,认同政府的服务职能和居民自身的自治,这是大势所趋。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发展民主的现实道路,人民民主是最终目标。现在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社区综合管理来来切实保障居民的切身权利,表明我党的主动性、灵活性、积极性、开拓性、创造性,也彰显了党的领导能力、执政水平、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和政治凝聚力的与时俱进,并为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社区管理论文:社区管理和服务交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的功能从政府剥离到社区,社区已成为社会管理的最前沿。以信息技术推进社区建设,已成为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发展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缘由和意义 当今,人类社会正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迈进。社区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信息化是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广泛参与下,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综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国家信息产业不断发展的宏观背景下,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内在动因是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质量之需求;社区信息化在客观上成为由传统社区向现代社区转型的推进器。社区信息化的价值在于同传统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方式比较,实现了多方面的革命性变革,如管理和服务理念、手段、方式、运行机制、绩效等。 (一)社区信息化促进了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 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是伴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科技的每一次大的变革,都会实现人们生活方式上的一次大的跨越。蒸汽机、电灯、汽车、电视机等,无不如此,互联网的诞生,更是全方位的改变了人们生活方式。互联网使市场变大了,商品更丰富了,网上缴费、网上购物已经变为现实。进一步提升了人们消费需求层次,加快了消费节奏,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因为有了互联网,人们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网上聊天、网上下棋、网上阅读、数字影院等都可以在网上得以实现。 (二)社区信息化促进了人们工作方式的转变 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实现了自动化,文书的传送,文件的审批都可以在网上得以实现。通过网络平台举行的视频会议,也使开会成本大大的降低。广州市69%的党政机关采用网格化的公文流程,电子政府实现了政府办公手段上的一次革命。实践证明,电子政府不是孤立的,必须与社区信息化相衔接。因为政府需要的各种社会信息数据来源于社区,由政府负责提供的教育、文化、卫生、治安等公共服务需要落实到社区等等。同时社区办公自动化,也极大地减轻了社区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社区信息化促进了人们交往方式转变 从全国的统计看,2000——2005年,我国电话用户总数由2.3亿增加到7.4亿,平均每年新增1亿户。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由12部/百人,提高到27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由7部/百人,提高到30部/百人。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由93.7%提高到95.29%。因特网上网人数从2250万上升1.11亿,上网计算机从892万台上升到4950万台。青岛的统计情况看,网民比例达30%,家庭电话和手机普及率达98%。在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及时准确获得和传递各种信息,成为现代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社区信息化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和事务搭建了新的平台、拓宽了参与渠道,成为扩大居民参与的有力手段。社区论坛、社区博客、网上结社等成为人们新的交往方式。据不完全统计青岛市网上结社已达到近千家。在2007年青岛市第九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前夕,为了引导广大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力,弘扬社会正气,青岛市举行了“我心目中好社区居委会主任”大讨论,全市有30多万居民参与了这项活动,其中社区信息化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青岛市委市政府每年举办的“市民月”活动中,有60%的参与者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为城市发展出谋划策。为居民参与民主事务和社会管理搭建了平台。 (四)社区信息化提升了现代社区建设水平 伴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实现,社区建设也将逐步实现现代化,社区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全面实现社区信息化。社区信息化是由社区政务信息化、社区管理信息化、社区服务信息化、社区家庭信息化组成的。社区信息化将从社区管理和服务手段上实现变革,满足各类群体不同层次的社区服务需求将得以实现,居民的各种利益维护和诉求的表达将会得到及时地传递,社区的各种信息资源将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社区工作人员的办公摆脱了繁重的手工劳作实现自动化,大大地减轻了社区人员的工作量,为现代化社区建设插上腾飞的翅膀。 二、全国社区信息化建设取得的主要进展 我国的社区信息化建设从上个世纪九十年末开始起步,到现在已走过了十余年的历程,在信息化发展进程中各地较好的坚持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发展社区”的工作原则,坚持了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发展、以民为本促进创新发展、整合资源推动集约发展、建章立制实现规范发展的工作方针,社区信息化从局域网到城域网,从单机版到网络版,从单项服务系统到信息集成,逐步实现了社区信息化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从少数城市到全国范围推进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国有40余个城市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社区信息化发展与城市信息化和社区建设发展水平是联系在一起的,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也决定了各地社区信息化发展不可能是同一个模式和同一个水平。我国社区信息化建设大体呈现出四个发展梯次。 第一个梯次,走在社区信息化最前列的中心城市。主要是以上海、北京、广州等中心城市为代表,这些城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往往具有起步早、起点高、规模大等特点,代表着我们国家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整体发展水平。 上海市于1997年成立社区服务中心,26个事业编,负责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拉开了市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序幕;1998年配合市信息港建设“上海社区公共服务网”开通,覆盖全市13个区、80余家街道及400个电脑服务亭;1999年开通市社区服务热线,50个座席,与15个区服务热线、115个街道服务热线联网;2000年完成“社区公共服务网”与“慈善捐赠网”、“婚姻网”、“老龄网”、“健康用品网”、“福利彩票网”、“殡葬网”、“儿童网”等于民政有关的网络整合,实现了资源共享;2001年社区服务信息网推广工程被列为市政府办实事项目,并加快推进信息管理系统;2003年为了推进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启动上海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工程——“东方社区信息苑”,“东方社区信息苑”实行标准化建设,场所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由平均50台电脑终端组成网络服务、多媒体培训教室、和多功能高清数字电影播放厅组成,每2—3万居民建一处,网络平台设置26个频道、175个栏目,由社区文化非营利组织——上海市社区文化社区服务中心运作,列入2005年国家发改委专项扶持项目。 北京市于2001年开通运行的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网,承担和参与国家“863”计划“城市信息化框架”项目,该信息平台作为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首都信息化建设重点应用系统工程。建有覆盖市、区、街道175个社区服务中心和2400个社区居委会的网站群,建设全市统一的“96156”社区服务热线,设置150个接听坐席,日接听能力达1万个,开设家政服务、配送服务、综合修理、租赁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等6大类200余项。与此同时开发的社区信息管理应用系统,该系统由两个部分:一是社区信息管理平台,在各级网站上设置街道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服务、民主票决、义工在线、我的社区等10个栏目;二是社区信息资源库,设置社区基本信息、社区组织、社区民主自治、居民参与、社区党建、居委管理、社区服务7大类1500多个信息,已在全市2300个社区广泛应用。实现了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自动化。 广州市于2000年启动社区信息化建设,在60多个街道推广实施电子政务社区应用系统,该系统由社区管理软件、社区综合业务系统和社分区综合应用平台,形成了市、区、街、居四级电子政务网络,建成全市互通互联的1100万自然人数据库、30万法人的基础数据库和共享交换台,政府在线数据库达380多个,形成了以市民电子邮件、数据证书、社保卡、羊城通为核心的便民信息服务体系。“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整合40个政府部门和12个区共115个行政单位约1893项网上办事服务,初步实现网上“一站式”电子服务,综合水平连续5年位居全国评比前列。 第二梯次,沿海开放城市和内陆中心城市。主要是以杭州、武汉、宁波、深圳等城市为代表,这些城市社区信息化往往具有发展快、功能全、实效好等特点,对我国社区信息化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杭州市社区信息化建设从2002年起步,2004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杭州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对全市社区信息化建设进行了规划和部署。经过探索、试点、和以区为单位整体推进三个发展阶段,实现了2化、4个网络、8个平台的社区信息化体系。2化是社区管理信息化和社区服务信息化;4个网络是e家人社区事务管理网、电脑服务网、电视服务网、电话服务网;8个平台是搭建社区事务管理平台、居民互动平台、服务信息平台、支援服务平台、医疗相应系统平台、“号码百事通”服务平台、为民服务加盟平台、公共服务平台。 武汉市社区信息化是从2003年起步的,开始建设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并与随后建设的社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集成,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平台、两个集成、三套系统、四级联动”的社区信息网络系统总体框架,开创性地将由网站、96596呼叫中心和管理系统组成的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和社区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在一个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内,形成了集社区服务和管理为一体,覆盖市、区、街、社区的四级联动体系,被评为“第七届中国改革十大创新案例奖”。 宁波市海曙区于2001年建起的便民呼叫中心,即“拨一拨就灵(81890)”由政府搭建信息平台,为居民搭建起了与家政服务企业及公共服务部门供需的桥梁,实现了为社区居民服务“全天候”、“有求必应”。加盟企业已达700余家,电话访问量达500多万次,居民满意率达99%以上,取得了居民、企业、政府三赢的社会效果。 深圳市2004年在罗湖区、福田区进行社区信息化试点,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社区服务与综合管理信息化技术规范》并经过专家评审,该标准结合深圳市社区信息化实际,提出了社区服务与综合管理信息化的详细技术要求,具有较强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为推进社区信息化提供了可靠的技术规范。2006年原信息产业部与福田区政府共建“数字福田”取得重大进展。 第三个梯次,内陆的一些省会城市。主要是以郑州、长沙等城市为代表,这些城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往往具有机制好、步子稳、见效快等特点,其做法和经验很有借鉴意义。 郑州市依托市计算机中心信息技术和网络,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种资源,对社区居民和公共服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建立了全市人口、医疗、计生、社保、企事业单位等数据资源信息库,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和社区办公实现自动化创造了条件,并通过建设社区服务呼叫中心和社区服务网站,把社区居民和公共服务资源联系起来,提高服务效能。 长沙市依托具有IT产业和社区服务实体的“万众和”民营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实现全省婚姻登记机构联网、建立社区服务网站和便民呼叫系统,该企业整合社会有关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养老、就业、家政等社区服务,走完全市场化的发展道路,取得了政府投入少,社会效益产出大的良好效果。 第四个梯次,西部欠发达城市。主要是以内蒙古呼和浩特等城市为代表,这些城市社区信息化建设伴随着西部大开发进行的,虽然起步较晚,但存在着后发优势,由于借鉴全国各地社区信息化建设各方面成功经验,可以做到少走弯路,后来居上。 呼和浩特市依托政府的信息平台,统一将网络延伸到社区,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库,聘请了60个网格员,通过手机与信息化系统联网,对社区数据库的信息进行及时修改和更新,提高了社区信息库数据的准确度。实现了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及办公信息化,现已经完成试点工作,正在向全市推广。 三、青岛社区信息化建设模式 (一)青岛市社区信息化发展取得的进展 青岛市社区信息化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积极探索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成果是:数字电视在全国率先启动,普及率达98%以上;市民政局与档案局共同开发了“一点通”数据库和办公软件,在市内四区广泛应用;市民政系统依托114查询号码开通的便民呼叫中心试运营;以有三分之一的社区安装并使用银行系统开发的缴费机;“和谐通”老年人应急呼叫系统在市北区安装应用2346家,应急使用169次,使有危难的老人得到及时救助;有20%以上的社区按装使用数字监控系统;有两个区的街道办事处建起了局域网;公安、计生、党建、低保、劳动、统计六条网络系统延伸到社区。社区信息化建设在社区得到了广泛应用,推进了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并为全面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个阶段是全面升级阶段。针对社区信息化分散建设、低层次开发、整体推进缓慢等问题,青岛市委、市政府决定走全市统一开发的“大一统”社区信息化建设的路子,实施“政府主导、全市统一、集中共享、分级负责”的社区信息化建设模式。去年在四方区进行试点,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和民政部对试点工作给予较高评价,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于今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建设全市统一的社区网络和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的通知》,在全市部署社区信息化工作,青岛市社区信息化建设进入了全面、快速的发展时期。目前,全市统一的社区网络平台已基本形成;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按照全市集中统一部署模式已经投入运行;社区基础数据库初步建成,并已经在部门专有业务系统的数据采集应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网络和应用系统正在整合;各区市、各部门基于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的各项应用正在推进,各具特色的系统建设正在全面展开;各种便民服务事项、各项公益服务依托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办理;电子商务应用正在集成;基于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的村务管理系统已经开始研发。 (二)青岛“大一统”的社区信息化建设模式主要特点 一是统一规划。用两年时间,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全市统一、高效畅通、满足社区管理和服务需要、功能完善的社区网络和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形成统一完整、规范准确、动态更新的基层信息资源库,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整合各级各类服务资源,形成面向社区居民的全市统一而又各具特色的网上服务体系。 二是统一搭建技术平台。社区信息化系统为市、区、街和社区四级提供服务,由统一部署在市计算机中心的高效能的服务器群集承担,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应用服务器群集和数据库群集实现社区网站群和社区数据采集功能,通过电子政务专网部署两组应用服务器群集和数据库群集实现社区基础数据库、社区信息管理系统、辅助决策系统和其它数据利用系统。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已集成计生、组织、民政、档案、统计、房产等各个部门的120多类信息,可以为部门的专有应用服务;利用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3000多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是统一网络建设。经过十年努力,青岛市建成了政务内网、专网、外网三套宽带高速网络。其中内网用于传输和处理涉密信息,与其它所有网络物理隔离。专网为非涉密内部办公业务网,全市三级机关全面互联,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承载着全市机关的各类业务。外网为社区信息网,承载着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的传递。专网与外网物理隔离,但可通过专门的摆渡技术与外网交换信息,从而实现内部办公流程与公共服务的衔接;外网与国际互联网逻辑隔离,用于全市机关访问国际互联网,提供网上公共服务。社区网络平台全面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通过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专用光纤,以现有市级网络为核心,将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到所有区市,并以各区、市党委政府现有网络为核心,将政务外网延伸到社区。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专网和外网实现与社区及其工作人员的通信和数据传递。各区、市直各部门面向社区的应用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社区网络和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把市直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6条网络线整合为一条线,未经批准各区和市直各部门不得单独建设社区网络和社区应用系统。 四是统一开发软件。以往各部门推广到社区的软件,功能单一,并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市场上各软件开发公司软件开发能力不一、信誉不等,很难保证软件的开发水平和长期效应,为此市里明确由给市里开发电子政务软件的大品牌软件公司承担社区信息化软件开发工作。统一开发建设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社区信息资源库和网上服务系统。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涵盖范围内的应用和数据资源,要全部通过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实现,需要转入部门专有业务系统的数据,由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提供接口,满足各部门社区信息化需求。 五是建设统一的社区管理服务系统和社区基础资源数据库。青岛市社区基础数据库参照国家《社区信息化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制定了人口、房屋、法人等基础数据库标准,在此基础上开发社区建设、社区文化、社区档案、社区计生、社区党建等100余项基础数据管理模块,并作为全市统一的数据标准为各部门业务系统服务,保证了社区基础信息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为政府各部门的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社区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来自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和各部门社区相关业务数据,经过数据对比、重新组织整理,按主体分类存放,形成社区基础数据库。以社区基础数据库为基准,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开发决策支持系统,进行数据再利用。社区管理服务系统主要为社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平台,包括日常办公、信息管理、业务处理等150多类功能模块,基本涵盖了社区基层工作人员的所有工作领域。依托市电子政务平台,能够实现四级公文信息的相互传递、社区内部事务的网络化管理和社区基础信息的数字化应用。 六是统一开发建设社区服务网站群。建立市、区、街、居四级网站,下级网站信息可以汇集上级网站;各级网站可以拥有各自特色的信息栏目;通过嵌入政府网站门户成为政府网站的一部分。一是建立“114”社区便民热线开始试运行,该系统以网络、电话的形式,整合社区网站、社区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并形成了一个相互联动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二是通过布置在居民小区等人流相对集中区域的信息网络终端,协助居民购物、订票、进行水、电、煤气、手机、固话、小灵通等项目缴费,并提供社保、医保、气象、物价等信息查询;三是建立区域电子商务平台,为居民提供了安全快捷的商务活动环境,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和通信往来费用,为企业及时掌握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了有用信息,推动了区域商贸服务业的深入发展;四是建成全市居民文化资源共享系统。开通影视文化网上观看、网上数字图书馆、网上数字档案资源等功能,丰富社区居民的网上业余文化生活;五是利用有线电视,开通社区服务栏目,为社区居民服务到家。 (三)青岛市社区信息化建设效益分析 青岛市统一建设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统一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1、经济效益分析。青岛市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公用平台、采用集中统一建设模式为各个社区、各个部门、各级政府虚拟社区信息化应用,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和各社区无须再投资建设专有机房、网络,无须配备服务器、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等,即可实现与全市机关与社区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社区居民提供网上服务。以青岛市四方区为例,全区92个社区,可以直接利用全市统一部署的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日常基础业务应用,区政府每年花费在社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费用只为网络租用费33万元,与以往相比区政府可节省一次性基础建设费用约150万元,通过网络整合每年节省线路租用费约70万元,每年节省网络管理维护费约30万元,每年可节省办公经费46万元,共计近300万元。青岛市共有12个区市,城乡村居6684,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全面应用后,将节省一次性投资约1800万,每年节省管理维护费、线路租用费约1200万元,公文信息传递费用约3324万元,共节约6300余万元。而软件的开发、技术升级、网络扩充、人员成本、交通成本等其他各类成本等均不在统计范围。推而广之,全国各个城市按照与电子政务平台紧密结合、集中统一建设模式进行社区信息化建设,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将是非常可观的。 2、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一是显著提高政府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利用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和社区综合电子政务系统,通过四级网络、两级系统联动,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信息可以在几分钟内传递到所有的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及时了解政府的最新信息。二是最大限度地整合社区资源。通过统一、高速、便捷的信息平台,将政府、企业、社区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社区居民联系在一起,整合各种信息资源、服务资源、人力资源、管理资源,不仅大幅降低管理成本,而且可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与社区便民服务紧密结合。三是提高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社区内部事务的全面电子化,不仅使得社区工作效率大幅提高,而且能够更大程度地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保证村(居)务公开。四是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可以及时掌握基层较为完整准确的信息和发展动态,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促进社区建设。五是更大范围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社区综合电子政务平台使得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社区的工作实绩以更为直接的方式展现给社区居民,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向各级政府、社区阐述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建议、监督权力的运行,从而加强社会沟通、消除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四、当前社区信息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建议 尽管社区信息化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我国社区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不高,尚处于起步阶段,暴露出很多共性问题。 (一)社区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信息化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导致大量的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现象出现,资源浪费严重,基层工作量大。 2、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制订相对滞后,制约更大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利用。 3、社区网站信息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缺乏与居民需求紧密结合的应用,能提供的高层次服务不多,导致居民对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4、与社会信息化的集成还需进一步扩展。网络、便民呼叫系统、有线电视服务频道等媒介之间的缺乏信息共享机制。 5、社区工作人员少,工作重,年龄老化,计算机基础知识匮乏,设施陈旧,人员、资金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影响了社区信息化推进。 (二)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的对策建议 1、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政府在社区信息化的规划设计、标准制定、统一平台等方面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区信息化发展格局,规避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经济上的“资金黑洞”、技术上的“信息孤岛”、管理上的“诸侯割据”等高成本、高风险,实现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与社区广泛的互联互通。 2、坚持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格式、统一的服务规范和统一的技术规范,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实现各类社区信息化成果和资源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 3、加强社区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社区信息是政府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做好基层管理和服务基础,也是社会公共信息的基础。应基于统一的社区信息资源推动应用联动,进而推动公共信息社会共享。 4、推进社区干部年轻化和知识化。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已经成为社区干部的基本能力,现代化社区管理和服务的要求社区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实现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对现有社区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二是加快社区社工者队伍建设;三是引导居民将素质高、能力强的人选进社区两委。 5、大力推行中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从青岛使用该系统的情况看,效果非常明显,从长远看,意义更是巨大。建议从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将其列入国家重大基础性工程尽快推广和普及。可以采用减免、缓交和上级财政补贴的方式,解决困难地区的系统维护和运行费用,确保全国每个县(市、区)都能尽快加入该系统。 6、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的资源整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区信息化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强力推进社区信息化整合工作,降低社区信息化建设成本,提高社区工作效益。 社区管理论文:社区新管理体制方案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面临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建立小政府、大社会、服务型的新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街道办事处合署办公和新管理体制试点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模式,打造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本着推进政府各部门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提升社区功能、营造社区自治环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政治文明;培育非政府非赢利组织、完善社区服务网络的原则,在江苏路区域构建大社区自治框架,建立政府主导、自治组织和社区居民以及社区单位参与的新型社区公共管理平台。即政府公共服务、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和志愿者公益服务相配套的综合服务平台。从而在大社区框架内形成治理结构多元化、社区服务社会化、民主自治规范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逐步为行政机构淡出社区,实现完全意义上的社区居民自治创造条件。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一)设立市南区江苏路社区公共服务委员会(简称江苏路社区委)。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人;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各居委会主任和社区单位推荐的代表组成。 公共服务委员会内设1个中心:即公共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另设城管助理、民政助理、计生助理、司法助理、综合治理助理各1名;干事若干。 (二)设立中共市南区委江苏路社区公共服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简称江苏路社区党工委)。书记由公共服务委员会主任兼任,另设副书记1名;党工委其他组成人员包括社区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等。 党工委内设党群工作部,部长由副书记兼任;另设政工助理2名;干事若干。 (三)健全自治机构。在江苏路大社区的理念下,调整社区规模,将合署后的9个居委会调整合并为6个,名称为“江苏路社区第一、第二、第三等居民委员会”。在公共服务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社区自治章程》开展自治活动,创建“精品社区”。政府职能部门在居委会设立的工作站、聘任的“协管员”,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协助居委会开展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 在各居委会辖设立党的支部(总支)委员会,隶属社区党工委领导。党支部书记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 建立社区服务站,根据居民需求开展行政、家政服务、综合修理、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咨询、购物、餐饮等便民利民服务。 三、各机构性质、职能 (一)江苏路社区公共服务委员会。是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主体。由政府派出人员和社区自治组织负责人、社区单位代表组成。 该委员会的职能: 1.公共服务职能。接受区政府的委托,对辖区的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项目实施管理;作为公共服务项目的“发包人”,对涉及居民利益的社会性事务实施项目式管理运作。 2.组织协调职能:发挥政府主导、自治组织和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优势,协调政府部门、社会及社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组织地区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指导居委会的工作,促进社区自治;动员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协调社会服务组织承接政府下移的社会事务工作,组织社工、义工队伍,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为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力管理所、税务所等)、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做好服务工作。 3.监督检查职能:依法监督、评估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驻社区的站、所等机构的工作,对社会服务组织承接政府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是政府公共服务与社区服务的窗口和平台,由党群事务、救助与福利、家政与公益、就业与保障、人口与健康、市容与环境、安全与司法和税源与税收等8个方面的项目组成。该中心实行“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二)江苏路社区党工委。区委派出机构,是江苏路社区各种社会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负全面责任。 党群工作部为社区党工委的内设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社区党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人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等方面的工作。 四、社区组织体系及相互关系 在江苏路社区实施的体制创新、组织再造,简单地概括为“一个核心三大体系”,即以党工委为领导核心的,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服务体系、居委会主导下的居民自治体系、市场主导下的社区服务体系。相互关系如下: (一)社区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接受区委领导,完成区委下达的工作任务;对社区所辖的社区党支部实施统一领导;在社区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领导,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二是政治领导,研究提出社区建设的目标、规划,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三是组织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对政府派驻社区的干部实施有效的管理监督;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社区党工委要加强与社区各界的联系,特别是与公共服务委员会成员的沟通,善于把党组织的意图变成公共服务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自觉行动。同时,党工委要尊重公共服务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地位与职权,真正发挥核心领导和保证作用。 (二)社区公共服务委员会是在社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单位参与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它不再作为一级行政主体直接承接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具体任务并接受考核,只协助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相关的行政和社会事务工作。主要是:(1)政府直接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工作,如低保救助、司法调解、就业指导、开具证明等,由公共服务委员会作为领导和组织者,通过公共服务中心受理完成;(2)政府在社区兴办的公共设施、社会福利项目,如星光老年之家、健身路径等,授权公共服务委员会作为责任人,组织社会力量实行项目式运营和管理;(3)政府职能部门延伸到社区的行政管理事务,如市政、环卫、绿化管理,计划生育检查、居民动迁等,由政府职能部门自己或职能部门垂直领导的协管人员负责完成,公共服务委员会协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4)政府职能部门自身无力完成需由社区配合完成的社会事务,委托公共服务委员会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协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自治组织或其他中介组织、民间组织协助完成。 公共服务委员会是地区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的发起、组织和协调者,对社区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负有指导和协调的责任。 公共服务中心在社区党工委和公共服务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核定的职能开展工作,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三)居民委员会在党的领导下、在公共服务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自治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四)社区服务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在政府指导和市场引导下开展活动。与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是指导和被指导、协调和配合关系;与公共服务中心是相互配合关系;与其他社区服务组织是协作关系。 五、相关措施 (一)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延伸到江苏路社区,不得向公共服务委员会摊派和组织对公共服务委员会的考评。 (二)进一步梳理政府下移社区的行政和社会事务,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划分其归属。属于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的职能,收归政府职能部门,统一由政府职能部门或者隶属于它的派出站、所和协管员完成;属于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交由公共服务委员会及其领导下的公共服务中心完成;属于公共管理、社会事务方面的工作,通过协商、协调,由公共服务委员会协助政府部门完成,或者政府部门委托公共服务委员会运用项目管理运作的方式,“发包”给社区服务中心和其他社区组织完成。 (三)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筹备成立江苏路社区公益慈善救助会,整合社区公益资源,完善社区义工、社区志愿者队伍,为居民群众提供帮扶、救助和低偿服务。 社区管理论文:社会管理和谐社区建设 摘要:社区工作目前正进入和谐社区建设的新阶段。和谐社区建设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而且对基层社会管理的合理化变革也将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催生基层社会管理运行的新模式、拓展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载体、成为基层社会管理整合的新抓手、提供基层行政机构改革的新视角。为此,应当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以公共服务来构建服务社区、以政社分离来构建自治社区、以民间组织来构建民主社区、以社工队伍来构建人才社区,使和谐社区建设在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中,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和谐社区基层社会管理社区建设 社区工作在历经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两个具有里程碑的阶段以后,目前正进入和谐社区建设的新阶段。虽然对和谐社区有不同的表述,但总体衡量就是“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保障有力、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特色明显”、使社区“成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幸福家园”。和谐社区建设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新的分水岭、独立成为一个新的阶段,根本在于三个“凸显”:一是和谐社区建设更凸显了社区的重要地位,即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要从和谐社区抓起,这是提出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前提;二是和谐社区建设更凸显了社区工作的目标,即社区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和谐为依归,这是对以往社区建设目标在境界上的提升;三是和谐社区建设更凸显了社区建设的丰富内涵,致力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社区工作,必须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拓展新的视野、增加新的内容、强化新的功能、发挥新的作用,从而使社区建设的系统性特征更加明确,使社区的各个要素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成为新的诉求。因此,较之于以往的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既是一种境界上的提升,也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仅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而且对基层社会管理的合理化变革也将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其特有的优势与作用体现在以下四个“新”: 一、和谐社区建设催生基层社会管理运行的新模式 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这在当前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多元、矛盾复杂、风险加大,社会整合和社会控制的任务非常繁重,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适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新体制,确实十分迫切。但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于新的运行机制的探索与创造。之所以说难点在基层,是因为社区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重心。据统计,我国现有5亿多人生活在城镇社区,包括4400万65岁以上的老年人、2600万已经移交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职工、2200万城市贫困人口和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随着我国经济成分、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就业形式的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进入社区,越来越多的征地拆迁人员进入社区、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进入社区。社区居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的趋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群众的多方面需要,给基层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之所以说难点在于新的运行机制的探索与创造,是因为现在社会管理的基础已不是计划体制,而是市场经济,那么,在经济领域成功的实行了市场化改革之后,社会管理是否可以市场化?实践证明,市场机制在社会领域作用的范围是有限的。在某些社会领域,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正面的,而在另一些领域则是负面的,无节制的在社会领域尤其是在公益事业领域实行“市场化”“产业化”,难免走偏方向。社会生活比经济生活复杂的多,在社会生活中起作用的不仅有市场机制,还有法律的、伦理的、心理的、文化的机制,让这些机制各得其所,各展其能,而又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就必须创造综合的机制系统。如果说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是自由竟争,那么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协同”:协商意见、协调利益、协作配合。而这些也正是和谐社区建设的主旨和基本的价值取向,通过和谐社区对这些基本原则的不断的演练、试验和实践,酝酿成熟的做法,催生基层社会管理运行机制的新模式。 二、和谐社区建设拓展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载体 政治民主化的发展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一般的政治原理来看,一个比较成熟的社会管理,都会努力寻求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国家权力并不试图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相反,容许社会自治因素的存在和发展,并有意识的与之衔接成为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尤其在当前市场化、法制化、多元化的时代,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以及民主政治的内在发展逻辑,使得行政权力更不可能完全、直接的渗透到社会的最基层、渗透到最基本的社会组成单位之中,社会各种形式的自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实践证明,有效的社会治理并不是通过的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来完成,而是通过合理范围内的国家权力运作、社会自治的有效展开以及这两者的相互合作来实现。社会自治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自治的发展中,社区的自治发展最具战略意义,因为在这种自治中,社区能够比较有效的聚集各种自治要素和自治资源,成为社会与国家合作治理的重要载体。因此,从根本上讲,民主自治决不仅仅是政治范畴的问题,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元素。特别是面对基层社会管理所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社区民主自治的发展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以“居民自治”作为首要目标指向和核心的和谐社区建设,确实为基层社会的治理拓展了新的载体,并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区是社会的基层,能够进行有效的民主实践,使民主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生长性,培育社会自治、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二是通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民主自治的学习与实践,提升社会自治、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三是社区各类民间组织和社区代表大会、议事会、协商会等多种自治的形式,拓展了社会自治和居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和空间。 三、和谐社区建设成为基层社会管理整合的新抓手 “整合”是一个与“分化”相对应的概念。社会发展既是一个分化的过程,也是一个整合的过程。而分化后的整合,即找到新的方法和新的途径,以便协调那些新分化了的子结构,使这些子结构相互协调,恰恰正是社会管理的难点和关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以来,随着各方面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和变化,单位组织的结构和功能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突出表现为“三个明显弱化”,即单位对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和依赖性日益弱化,职工对单位的利益依附日益弱化,单位对职工的利益关系的整合功能日益弱化。尤其是随着福利分房政策的终止、货币买房政策的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单位中的居民除了在单位取得基本收入外,其他的利益关系已逐渐从单位中剥离出来,融入社区。这说明,以单位组织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开始分化,组织化的社会生活逐渐向个体化的社会生活转化,人们自我发展的空间从单位组织转向空间更为广阔的社会。伴随着人的生活空间的位移,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调控中心也逐渐转移出单位,向社会积聚。以人们的生活和居住空间为核心的社区逐渐上升为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而伴随着这样一个进程的演变,社区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就成员的构成来看,出现了“四个增多”,即:老年人口增多、退休人员增多、暂住人口增多、无传统单位归属的人员增多,并且不同的人群在社区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关系;就这些利益关系的结构来看,呈现出复杂性的特点,如社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社区居民与社区单位的矛盾以及社区居民与政府管理部门的矛盾,在农村还有农民与开发商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已远远超出了过去社区内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范围;就社区承接社会改革的事务来看,社区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加,社会化管理、就业、保障的任务越来越多,大量社会事务性的工作和政府的工作也正在进入社区,社区与居民利益的联系不断密切。所以,居民通过行使民主权利调整利益关系的空间,必然突破“单位体制”而走向社区,使以和谐为指向的社区成为取代传统的“单位”而对基层社会进行有效整合的新抓手。 四、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基层行政机构改革的新视角 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看,政府机构改革仍然是要不断推进。现在,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起,乡镇机构改革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配套改革工程,已经在逐步付诸实施,中央明确要求,要积极稳妥地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富余人员,把不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这说明,中央对农村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这就是减员、增效、转职能。城市基层行政机构的改革虽然没有同步启动,但面对城市基层管理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如果仍然不断扩大街道办事处的职权,把街道办事处变成一级政府,则不仅解决不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而且沿着原有的惯性发展下去,很可能把街道办事处变成新的“全能政府”,这显然有背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所以,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既然不能扩大基层行政机构,那么社区以其特有的功能自然成为人们思考的一个新思路。实践也已经表明,社区不仅能有效的承接行政机构部分富余人员的分流,使他们在社区这个舞台上获得展示才能的更大空间,而且更能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剥离的事务,解决好政府解决不了也解决不好的问题。赋予社区更多的权力和更大的自治空间,不能不说是今后基层行政机构改革值得思考的一个方向。西方国家如欧美等,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到现代大多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这些国家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清晰。社区内建有自治性的社区委员会、社区董事局、社区服务顾问等组织机构。许多城市都订有自己的“宪章”或相应的法规,对各种社区组织机构的组成及权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具有法律保证。在实施社区治理的过程中,社区治理的各项服务性工作一般是由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具体操作实施。以美国为例,由于最高法院根据宪法修正案裁定,只要不影响区域或国家的整体发展,每个社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特色。因此,在这些国家没有最基层一级的行政机构,社区实际上就是基层社会管理单位。当然,由于文化差异和发展背景的不同,我们基层社会的管理有自己发展的规律和内在规定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和谐社区致力于建立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整合机制和自我发展的机制,确实为基层行政机构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总之,和谐社区建设的兴起有其必然性,应当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同时,从基层社会管理的角度来审视,和谐社区建设又有着更高的要求,当前,尤其要加大力度以公共服务来构建服务社区、以政社分离来构建自治社区、以民间组织来构建民主社区、以社工队伍来构建人才社区,使和谐社区建设在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中,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 社区管理论文:提高社区城市管理水平论文 多中心制度安排为城管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提供了新思路。从前的以行政执法机关为唯一主体的城管执法模式剥夺了其他主体如非政府组织、市民以及私营企业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使得执法者和执法对象直接对立,缺乏一定的矛盾缓冲机制。因而,其他主体尤其是以社区为代表的群众组织加入到城管执法中,实现社区的城市管理的“自治”,应是今后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多中心制度安排强调自发性,降低了城管执法的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依照多中心的制度安排,在城管执法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社区等群众组织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一些较小的城市管理事件中,社区更了解事件的对象和情况,能够更准确、及时地获取有关信息。 多中心制度安排有利于促进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对象的相互认同。社区可以作为联系公共权力与社会公众的重要纽带:一方面,通过如实地向城管反映和表达其服务对象的利益诉求,提高执法决策的质量和执法行为的人性化;另一方面,通过其有效渠道,对执法对象进行宣传教育,使之理解并支持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 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参加审议时说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要深入调研治理体制问题,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针对当前社会城市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境,__x区各级领导集思广益、开拓创新,多举措并举开展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听音问政,广听名义,通过网络建起群众参与和表达机制,打造一个“不下班”的城市管理部门。去年起,通过网络问效平台,招宝山中队解决168个群众信访督办案件,其中涉及城东社区的20余件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得到第一时间妥善解决。 二是第三方介入,通过手机执法通将巡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智慧城管中心平台,然后反馈至(网格)路段管理队员,要求到现场处理,真正实现智慧型城市管理。年初至今,通过智慧城管中心平台,共计1525个,日均约16个在城东社区范围内涉及城市管理问题的案件得到解决。 经过近半年的试点推进工作,城东社区的社区城市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城管工作室不仅可以实现更多群众在网上“参政议政”,还可以走进“现实政府”,成为政府群众工作的推手。 第一,社区作用得以发挥。开展“城管进社区”试点工作的主旨在于激发社区内在动力,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最终实现“自己家园自己管”、“建设核心宜居城市”的目标。 一是社区在提升市容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社区居民的意见反馈,以中山路沿街增设路灯工作为代表,多处社区市容环境得到整治更新,显著提升了社区市容市貌和生活环境质量。 二是社区在缓解执法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社区在解决城市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社区在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以南大街朝宗坊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为例,在社区的组织协调下,城管部门联合其它职能单位先后召开3次协调会议,通过“和平友善”的方式温和的解决问题。 五是社区在“自己家园自己管”和规范居民行为自律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城东社区通过自主管理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决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治理流动摊贩以及餐饮店跨门占道问题上的尴尬。 第二,居民公共意识正在得到提升。 一方面,在“城管进社区”过程中,城市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知识信息、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输送进社区,在居民中大力倡导“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的理念,通过恰当的激励机制和治理模式,调动了居民和其他社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社区环境秩序和城市品质的提升,相应地提升了社区居民对于城市管理的满意度,促使群众更新传统思想观念,摈弃“社区管理是政府的事”的懒惰意识和等靠要的陈旧观念,树立起“我的社区我要管”的家园意识。 第三,城管形象得到整体转变。 通过试点工作,居民切身感受到城管人的辛劳付出是在扼制违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确切的说就是为广大市民服务。从而使居民切身体会到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对城管的认知趋于普遍、深入、全面,城管部门日益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城东社区城管工作室的成功运作,也为社会城管如何开展工作提供了蓝本。 然而,在目前的社区城市管理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最为关键的就是城管工作室刚刚起步,尚未深入人心,无法和社区警务室一样成为社区内部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照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为这几点: 一是社区城管工作室仍处于成立初期阶段,有待进一步合理化建设。 二是社区城管工作室未真正融入社区,仍然是在社区与政府之间充当着一个传话筒的角色,没有“话语权”。 三是街道等上级部门欠缺高对于社区城管工作开展的重视程度。 四是仍然有大部分的社区内部居民无法亲自参与到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中。 三,关于提高社区城市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多中心理论下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设想) 一是深入对劲社区城管工作室合理化建设:1.转变观念,主动服务代替被动管理,积极参与社区各类“小事”纠纷的调解,提高居民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2.提 升能力,加强城管队员素质培养。社区城管除了具备一个人民城管应该具备基本素质基础万,还应该具有与社区城管工作中特定性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一管多能,成为多面手,即“人民群众帮手”、“城市管理能手”、“安全防范强手”、“信息宣传高手”。3.领导重视。组建合理的社区城市管理队伍,社区城管工作是否可以顺利开展,主要取决于城管部门以及市、区各级领导是否支持这种新形势的城管工作形态。领导应当认识到社区城管的重要性,建立完善和完善相应考核机制。二是定期参加社区党组例会,通过参加社区党组例会,可以更为直接的将政府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各类要求及意见及时的传达到社区,同时居民对于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意见及建议也可以第一时间传达到城管部门。 三是建议街道等上级部门完善对于社区的考核机制。如同社区警务室,街道等上级部门应该在对于社区城市管理方面加大考核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是社区城管工作室真正的扎根社区,成为其必不可分的一部分。 四是大力发展城管执法志愿者组织。发展城管执法志愿者队伍(这种志愿者队伍可来自于第三部门,也可社区自主组织),参与城管事务管理,以缓解城管工作任务繁重、经费紧张、人力不足的压力, 今后应按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城管执法志愿者组织,可以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志愿者服务组织的引导和支持,扩大志愿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确保志愿活动的长效化和有序化。同时在政策上支持和鼓励民众对城管执法的志愿者服务,并对志愿者参与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这不仅节省了城管执法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延伸了执法部门的服务范围,同时公民在参与过程中也激发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使有关城管执法的理念和知识潜移默化,融入公众的生活方式。 社区管理论文:对油田社区物业管理改革的思考 社区 物业管理是油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油田改革的不断深化,上市与存续部分实现了分开分立和独立核算,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社区改革的指导意见,社区物业走什么样的发展路子,文秘站网如何实现社会化、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成为油田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拟结合油田社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根据石化集团公司关于社区改革的指导意见,就今后社区物业管理的发展模式作一初步探讨。一、油田现行社区物业管理模式的基本特点 胜利油田地处盐碱荒滩,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建设,已成为我国东部地区一个重要的石油工业基地。由于油田生产的分散性和艰苦性,在油田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逐步形成了散布于百里油区的工业和物业布局。在原来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油田职工住房都是企业自建、自管,并配套建设了包括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生活服务在内的企业办社会体系。1997年,胜利油田在借鉴国内外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将企业办社会部分整体剥离,在全油田范围内按区域划分先后成立了10个社区管理中心,油田物业管理在社区层面上实现了专业化。从近几年的运转情况看,社区成立以后,油田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走上了正确的发展轨道,目前已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从整体来说,现行社区物业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1、以专业化为基本取向的管理体制改革,使物业管理作为一个系统占有了重要地位。原来油田的职工住房建设与管理以及教育卫生等,分散于各个二、三级单位,是作为生活后勤来对待的,只是生产的后勤保障,其地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发展基本处于一种被动性的自发状态。在许多人眼里,生活后勤是“养老院”,是“包袱”,是难以解脱的沉重负担。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随着职工住宅建设的迅猛发展,住房管理越来越成为油田各单位不得不认真重视的一个迫切问题。尤其是有些办社会负担重的单位,非经营性支出越来越高,严重影响到生存和发展。社区成立以后,把原来分散于各个单位的办社会部分集中起来,实行条块结合的矩阵式专业化管理模式,并在全局平衡的基础上保证社区运转的基本投入,一方面使主营单位能够轻装上阵,集中精力办好主营业务,另一方面,从社区本身来说,也第一次有了自己明确的管理范围、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原来分散于各单位的“副业”成为集中于社区的“主业”,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工作的发展。在社区的努力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油田物业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物业管理从规模到内容都成为油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经济也成为油田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板块。 2、按区域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规划,促进了油田物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原来,由于各单位相互独立,各自为政,分片建设,自成系统,所以油田物业资源的浪费十分严重。尤其是各单位之间的重复建设,不仅浪费了大量资金,而且造成大量人员隐性闲置。譬如:每个小区都建设独立的供热、供水、供电系统,不仅加大了投资,而且由于规划混乱,造成系统配套不完备,管理难度大,居民的水、电、气、暖供应得不到充分保障。社区成立后,能够从区域范围内统一考虑规划居民区内物业资源的配置,有利于减少重复建设和各种浪费。 3、社区物业基本形成了“建、管、修一体化”的格局,加快了油田住宅建设步伐。多年来,由于受“先生产、后生活”观念的影响,加上各单位对住宅建设投入不足、管理不善,油田职工住宅紧张的局面始终没能得到根本改变。由于受体制和机制的影响,有的单位住宅虽然建起来了,但在管理上不到位,水不通、灯不明、外排堵塞、路不平的现象时常发生,职工群众的意见很大。社区成立以后,住宅建、管、修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加上近几年房改政策的贯彻实施,油田住宅建设速度明显加快,而且建成一片、配套一片、使用一片,大大提高了住宅的使用效率。在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各社区还加大了对老区配套系统更新改造的力度,目前1990年以前住宅楼内的水、电、暖系统已基本改造完毕,老区其他生活配套基础设施也得到了比较彻底的改造,旧区呈现出了新的容颜。由于实行“建、管、修”一体化,近几年油田住宅小区建设和改造已逐步引入了小区规划的理念,更加讲求建筑形式的多样性,建筑布局的合理性,小区绿化工作也得到加强,使广大居民享受到了现代化的建筑气息。 4、社区物业管理的专业化,使社区管理和服务质量有了很大提高。胜利油田的物业管理由于工矿企业的特殊性质,从一开始就是把提高对居民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放在第一位的。社区成立以后,各物业公司以“居民是亲人,服务是天职”为宗旨,狠抓了小区绿化、环卫保洁、治安巡逻等各项工作,并深入推行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HSE管理体系,物业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狠抓了“440”服务承诺落实,从接听用户报修电话开始,对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经过、记录、收费情况等进行了规范,充分体现了“440”的“事事灵”和“时时灵”的特点,得到了居民的广泛好评。由于对社区物业管理的考核办法是将居民满意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并将这一指标 文秘站: 5、服务与创收相结合,使物业管理成为油田经济中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油田社区是企 业社区,最终要走向社会独立生存,而且这种改革步伐正在显著加快,因此必须坚持优质服务开拓市场增加创收,增加创收补贴管理服务经费不足。目前,社区物业管理的经济运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节支。积极推进小区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进程,在社区与物业公司之间、物业公司与物业站之间、物业站与各专业队之间形成了明确的甲乙方关系,依靠市场机制促进内部挖潜,降本增效,辅之以其他方面的挖潜增效措施,物业管理费用大幅度降低。二是创收。随着油田职工福利逐步货币化,社区物业公司充分发挥贴近职工、贴近生活和自己拥有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商点优势,普遍加大了创收力度,在拓宽创收渠道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有些物业公司在转变思想观念上先人一步,积极开拓外部市场,取得了比较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市场化发展积蓄了后劲。 二、油田社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油田社区物业管理虽然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进步,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尤其是油田是一个独立的工矿企业,物业管理长期带有行政计划的色彩,在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油田社区点多面广,布局分散,很难形成规模优势。油田社区是围绕资源开发而相应发展起来的,普遍存在“先有矿区、后有社区”的状况,布局分散,规划落后,生活基础设施与生产设施混在一起,加上多数区域没有城市作为依托,管理难度很大,发展前景不好。目前油田10个社区分布于山东省的东营、滨州、济南、德州、淄博五个市地,居住小区更是七零八落。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从不足25万平方米到250万平方米,大小不一,实力很不均衡。部分居民小区偏离城市或乡镇,随着资源的日益消耗,发展前途十分渺茫。点多面广、布局分散,带来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投入大,效果差。虽然总体投入比较高,但分散到各个点上又明显不足。各居民区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老化,功能不配套的问题,影响到物业管理的商品化。二是用人多,人工成本高。同外部物业管理公司相比,用工成本高出1倍以上。在物业管理的初期发展阶段,很难实现物业管理公司的自立生存。 2、物业管理起步晚,许多方面还不完善。胜利油田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末期才开始引入物业管理,至今只有五年的时间。虽然物业管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但从总体上讲还刚刚起步,物业管理多是低标准收费、低水平服务,规模小,效益差,物业公司的亏损面比较大。同时,由于法规制度不健全,市场竞争不规范,也使物业管理难度大、水平低,与居民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但由于油田作为一个独立的工矿区情况比较特殊,所以如何执行国家关于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和实践。 3、物业管理中还没有形成全面的竞争机制。各社区物业公司都是从原来主营单位后勤服务系统中分离出来重组改造而成的,主要任务仍然是为内部职工家属和企业生产服务,服务的内容、对象和运行机制并没发生很大变化。油田重组改制后,社区系统由存续公司管理,作为一种转型过程中的过渡体制,目前行政计划依然留有很大的比重。从总体上看,油田社区物业管理依然停留在行政福利型阶段,没有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物业公司既缺乏业务开拓的积极性,又没有多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社区与社区之间,物业公司之间,从根本上说吃的还是“大锅饭”。物业公司之间相对封闭,没有产生真正的竞争,管理上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很大。 4、职工家属的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油田职工的住房、生活服务等基本上是由企业负担,职工很少交钱或不交钱。受此影响,职工思想上形成了很强的福利观念,对物业管理中的收费行为不理解,甚至采取抵制态度。有些职工虽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优越性已基本认同,但对“花钱买服务,花钱买享受”,还是不能像购买其他商品一样以平静的态度来对待。客观地说,这既是一个观念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策问题。如果不能适当提高职工工资,变福利型的“暗补”为消费型的“明补”,使职工能够在不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承受物业消费,那么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就难以实现。 5、物业建设和管理没有形成有效的投入产出机制。目前社区物业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靠油田的补贴,补贴总额比较大。今后油田给予物业管理的补贴会越来越少,投入不足将成为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矛盾。现在物业管理除单位交费外,基本上实行的是对居民低收费,且收费到位率比较低,物业管理收费连基本的损耗都抵消不了,更难说有什么利润了。另外,从油田物业总体状况看,普遍存在着建成时间长、设施不完善、配套不完备的问题,必须边修补、边管理、边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资金渠道来保证。如何实现物业建设管理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是今后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6、油田内部物业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造成了物业管理单位的效益流失。目前油田内部的水、电、气、暖设施布局,是从全油田整体效益角度出发形成的。尤其是在物业管理方面,通过社区成立后几年来的调整改造,物业资源的配置已经比较优化。但受局部利益的驱动,有些内部单位从缓解本单位减员压力等问题考虑,又在社区的水、电、气、暖系统之外,自办供水、供暖系统,其他物业管理项目也排斥社区,使社区的工作量和服务市场萎缩,社区物业运行效率降低,物业管理的范围缩小,造成了显著的效益流失。今后随着上市和存续部分的彻底分开,这种现象恐怕会进一步加剧。 7、油地关系中一些磨擦和问题制约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油田职工住宅小区和地方城乡杂处,工农杂居,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油地关系不时出现一些磨擦和问题,这种现象在社区表现尤甚。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和有些人员对社区施工、收费等提出各种条件和限制,给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很大影响。如社区为改变环境面貌,在居民小区内搞一些维修工程,往往会遭到周边地方势力的无端干扰和阻挠。整个油区建筑市场秩序极不规范,强要工程、漫天要价、强行装运沙石料等现象十分普遍。 8、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由于历史原因,油田物业管理人员大都是从原来各单位分离出来的后勤服务人员,职工年龄偏大,专业不对口,技术水平低,缺少应有的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目前物业管理队伍一是人员多,各物业公司普遍存在着超员现象;二是高素质的人才少,引进和培养的途径也很窄;三是隐性闲置的人员多,一方面有些岗位用了外雇工,一方面自己的职工却顶不上去。今后随着物业管理逐步走上正轨,如何提高物业管理队伍素质,并切实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三、油田社区物业管理发展的基本思路 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油田近几年实行社区物业管理的实践充分证明,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路子是走对了。目前的主要任务,是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根据油田实际情况和物业管理自身的发展规律,油田社区物业管理发展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以产业化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物业价值和改善居住环境为根本出发点,努力促进物业管理方式由职工福利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经费来源由以单位支付为主向以住户缴纳为主转变;服务方式由内部封闭型向社会开放型转变,实现物业管理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协调发展。 1、坚持企业化经营,服务与创收并重。物业管理是社区经济的主体。胜利油田的社区经济目前有两项基本任务:一是加强内部管理,搞好服务创收,努力减少油田的补贴;二是在零补贴后,通过管理和创收实现自立生存和发展。两个方面的核心都是创收,通过创收不断扩大经济规模,提高自立生存能力。多年来,油田物业管理一直是以服务为主体的,创收不是一个硬性的任务指标,社区基本上是靠油田的补贴来维持。随着油田补贴逐年减少和零补贴的即将到来,社区要自立生存,必须在创收上多做文章。除了在油田政策范围内提高收费水平、扩大收费范围以外,今后社区经营的重心要放在服务创收上。从形势发展看,现在已到了对油田物业管理实行企业化经营的时候了。明确这一点,一方面可以促使物业管理公司以企业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的经营行为,把服务创收与追求利润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二是可以引导各单位和广大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使其切实把物业管理作为一种商品来对待。当然,服务是创收的前提,物业管理公司的创收必须建立在为居民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基础之上。服务与创收并重,在搞好服务的前提下增加创收,不仅可以增强物业公司作为企业的自立生存能力,而且有 利于全油田物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坚持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机制。市场化运作就是在培育建立内部物业管理市场的基础上,物业公司要通过招投标来取得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权。从物业管理发展的规律和趋势看,只有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上激烈的角逐和较量,将企业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内在要求转化为外部压力,并将这种压力变成动力,才能激励各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和素质。这也是提高物业管理企业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因为在市场竞争之中,企业面临着优胜劣汰的抉择,企业内有追求经济效益的动力,外有搞不好就会被淘汰的压力,必将在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从油田实际情况看,实行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机制,也是物业管理发展到现阶段的一个必然结果,未来3—5年,油田物业管理将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重新“洗牌”。现在各物业公司虽然都在搞服务、搞创收,但都封闭在各个区域,服务水平的高低、质量的好坏与其生存并没有多大关系,所以有的物业公司无形当中形成了一种惰性。只有引入竞争机制,才能给其以压力和动力,才能把那些经营不善、管理服务不到位的企业被淘汰出局。同时,各物业公司内部也要引入竞争机制,在物业管理公司与各专业队伍之间形成明确的甲乙方关系,明晰利益分配的程序和格局,形成优胜劣汰的局面。 3、坚持社会化服务,实现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协调发展。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一个经营性的公司,当然要强调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以及为业主提供各类有效服务的管理活动。但是,物业公司是一个以密集的人群(居民)及其相关建筑物业为管理对象的企业,其工作目标不能仅仅锁定在为业主提供服务、为自己营利上。尤其是油田的物业管理,本身就是社区下属的一项主要业务,更应把自身发展与社区思想、文化、环境、治安建设结合起来,在社会化服务上多做文章。这也是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知名度、树立过硬品牌的一条途径。物业管理集经营与管理于一体,也应当成为社区建设的主导思想。因为社区的职能是制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强化管理职能等,主要是着力于宣传组织、协调管理层面上的,而物业管理公司则拥有更多的资源来从事计划的实施。所以,社区建设要把物业公司作为主体骨干力量,物业公司要把社区建设作为主要内容、主要目标,两者携手共建,共同开创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新局面。 4、在政策扶持下,实现物业建设管理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物业管理是国家扶持发展的新兴行业,提高物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也是今后油田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油田物业管理目前还处于起步状态,作为一个独立的工矿区,物业管理又不得不承担大量的企业办社会职能,所以自立生存的能力很差。目前城市的物业管理发展很不平衡,相当一部分物业管理处于亏损状态。相比而言,油田的物业管理基础更差、难度更大,离开油田的政策支持,很难得到进一步发展。就油田物业管理承担的职能来说,大部分属于企业办社会的范畴,原来是作为一个包袱和负担来看的。所以,油田应尊重现实,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的政策扶持,使其尽快走上自立生存、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油田对社区物业管理的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①规划方面的政策扶持。油田新上建设项目和进行住宅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尽量以现有社区为依托,把新上项目与社区基础设施改造结合起来统筹考虑。这样既可以节省建设投资,又可以加快对社区现有基础设施的整治改造。②资金方面的政策扶持。一是保证社区物业管理的基础设施投入,如社区道路建设、主干管线更新改造等,必须由油田承担资金费用;二是承担企业办社会部分的资金费用,如社区治安管理、道路管理等,本身应是城市政府的职能,其费用需由油田来承担;三是给予社区以必要的费用补贴,在社区物业管理不可能短期内自立生存的情况下,油田给予费用补贴是必要的必须的,这样也有利于增强社区自身的造血功能。另外,油田社区物业管理还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主要有三个方面:①资金方面的扶持。油田社区是地方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多年来,油田每年上缴地方的上亿元城市建设维护费却很少用于油田社区建设。油田应争取地方政府对油田社区给予城建维护费返还政策,返还资金用于对油田社区进行整治改造,这样不仅有利于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②税收方面的政策扶持。油田物业管理应充分利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搞好税务策划,争取地方政策对物业管理企业在税费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③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油田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协调好与地方政府土地、规划、城建、城管、环卫、司法等部门的关系,使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尽可能多的政策倾斜,同时规范社区经济秩序,给物业管理造就一个比较宽松的外部环境。 四、油田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取向 根据上述思路和模式构想,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油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取向应该是: 1、在坚持区域化物业管理的基础上,对物业管理资源进行重新整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油田社区是类似于地方政府行政区划的组织机构,在管理局管辖范围大,住宅区相对分散的情况下,这种管理体制是可行的。实践表明,实行区域化物业管理,可以提高油田住宅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可以使物业管理企业实现规模效益,可以减轻主营单位和用户的经济负担,可以加速创建文明示范小区活动的开展,可以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实现油田的最大效益。所以,区域化管理的基本框架不能改变,而应将其作为油田社区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加以坚持。但是,由于社区内部是由互不相属的行业组合而成的,而每个行业又都有各自的运行规律,实践证明把几个行业硬性合在一起运行效果也并不好,所以应对社区的物业管理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基本设想是物业管理系统可以组建多个独立的模拟法人企业,并使其具备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和能力,同时加大专业化重组的步伐,形成内部维修、绿化、环卫、治安等专业化队伍。物业管理公司和专业化队伍形成甲乙方关系,使社区物业管理在市场机制下,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供热系统要从社区当中分离出来,打破社区界限实行专业化管理,具体经济运行模式可以比照供水、供电系统来确定。另外,在社区内部整合的过程中,要坚持集中规划、集中建设、集中管理的原则,对一些边远的住宅小区逐步进行整体搬迁。 2、走“建管修一体化”之路,形成以建养业、以业促建的良性发展机制。随着油田取消实物性分房、实行货币化分配,住宅建设必须按房地产开发的模式运作。将商品房开发与物业管理相结合,实行“建管修一体化”,是油田物业管理今后发展的必经之路。所谓“建管修一体化”,就是油田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职工住房需求集中进行商品住宅开发,按市场价格出售给职工,然后进行全面的物业收费管理。实行“建管修一体化”,一是有利于社区对住房建设和物业管理进行 综合考虑,从效益最大化目标出发,对住宅建设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在减少建设投资、提高建筑质量的同时,为以后顺利开展物业管理、减少成本支出打下基础。二是有利于加强物业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促进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业的健康发展,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优秀的物业建设是管理的基础,良好的物业管理是建设的延续。今后随着住房分配的货币化,居民对住房将有越来越高的需求,原来住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重建轻管的思想以及谁建谁管权责不清、物业建设不利于管理、配套不完善、设施不齐全、接管验收把关不严等现象,将会越来越引起居民的不满。所以,实行“建管修一体化”,从根本上解决物业建管的衔接问题十分必要。三是可以通过商品性住宅开发,为物业管理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物业建设和管理是同一产业链上的两个环节,从全国情况看,房地产开发的利润率是比较高的,而物业管理却很容易形成亏损。油田作为一个独立的工矿区,实行“建管修一体化”,可以将房地产开发的利润转移到物业管理来使用,这样才能确保整个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3、走“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之路,拓宽收入渠道,弥补经费不足。胜利油田的社区物业管理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服务市场发育不成熟,物业管理收入不足,将是各物业管理公司生存发展的最大障碍。所以,各物业管理公司在搞好服务创收的同时,必须坚持“一业为主,多元经营”,全方位地开辟创收渠道,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从社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看,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多元化经营具有广阔的市场,明显的优势,特别是油田物业大多数是职工住宅小区,开展以多种形式社区服务为主的多元经营大有可为。今后物业管理公司的多元经营应立足于培育发展主导产业,重点向以下行业拓展:①房地产开发业。在根据职工需求进行商品房建设同时,要充分利用社区的土地、市场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性房地产开发。②家庭装饰服务业。这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和发展前景,可成立一批小型装饰服务队伍,为居民提供服务。③家政服务业。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业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服务到家庭,也是物业管理水平提高一个表现。现在有的社区家政服务业已经起步,今后的重点在于引导居民的消费需求,真正组织起来。④养老服务业。目前油田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在加快,而各方面都缺乏应有的准备。开展养老服务业即可以成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创收手段,又能满足油田人口老龄化的需求。⑤商业餐饮服务业。围绕衣食住行开展商业和餐饮服务,既有可靠持久的市场,又能避免大的经营风险。⑥园林绿化施工。这方面除油田以外,社会上也有很大市场,且利润水平比较高。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搞好内部施工和管理的同时,积极走出去开展创收。⑦建筑建材业。社区建设每年都需要大量的建筑建材,物业管理公司应深挖内部挖潜力,新上一些有规模、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建筑建材项目,改变目前所有建材都依赖于外部的局面。⑧其他社会通用性比较强的行业,如交通运输等,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单位也可以新上一些高附加值的品项目。总的看,社区物业管理开展多元化经营,不能求高求大,而应立足于拾遗补缺,这样既可以方便居民生活,又能增加收入来源,并能形成一些人员安置的渠道。 4、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之路,努力实现社区物业管理的高水平服务、高效益发展。目前油田社区物业管理是以自我服务为主,技术含量不高,基本上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如何提高行业的市场竞争力是今后面临的重要课题。进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是社区物业管理发展的唯一出路。首先要进行管理创新,在物业管理中引进现代化管理理念和手段。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在物业管理中全面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对于促进物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起到了巨大作用。这一标准以质量为核心,以标准化为手段,对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指南和要求,今后应将其作为管理创新的主体全面推行,真正实现岗位有专责,事事有人管,办事有标准,考核有奖惩,在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一个职责明确、覆盖全面、纵横交错、层次分明的管理体系。第二是进行技术创新。一方面要用信息技术提升物业管理手段,实现精干高效;另一方面要适应物业建设中家庭网络化系统、通讯自动化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水电暖气自动控制系统等现代智能化系统的推广应用,及时为用户提供高科技含量的服务。另外,还要加大对物业基础设施、设备技术改造的力度,尤其是对水电暖供给系统进行优化和提升,努力减少系统损耗和流失,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物业管理成本。第三是进行服务创新。服务是占领市场的法宝。物业管理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从根本说是一种服务竞争。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创新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从拓展服务方式入手,满足居民群众不同的需求。人们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要求精神生活水平和居住文化水平的提高,而住户的要求多种多样,大到住行,小到衣食,都有潜在的巨大市场空间。物业管理公司应围绕市场需求确定好自己的服务定位,根据居民的基本需求和承受力,选择好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如积极开展家政服务等。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的服务,应坚持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不能给人以一味收钱的印象。二是从提高服务水平入手,增强市场竞争力。只要在服务上下功夫,在提高上求成效,物业管理就能做实做优、做大做强,就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五、积极推进社区物业管理的配套改革 油田社区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牵扯到油田和社会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孤军突进的改革措施都不可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所以,在改革物业管理模式的过程中,一定要把上级要求和油田实际结合起来,把改革进程与单位和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经济承受能力结合起来,坚持循序渐进,配套联动。尤其要在配套改革上加大力度,以此促进物业管理模式的顺利转变。 1、配套推进油田福利制度改革,实现职工福利的完全货币化,为物业管理转向以向居民收费为主创造条件。一般来说,居民物业消费主要包括购买、租赁房屋的支出;房屋及其他物业基础设施的维修、管理和养护方面的支出;水、电、暖、气及其他能源费用的支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治安保卫及家政服务方面的费用支出。这些费用,原来都是由油田来承担的,近几年进行房改和福利制度改革,有些方面已开始货币化,但许多改革很不彻底。今后的改革重点是:①在坚持现行房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同时对职工住房实行完全商品化销售,计算完全成本,保持适当利润。房屋产权应完全归职工个人所有。②将物业管理方面的费用,完全计入职工工资,同时切断单位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渠道,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项目向居民直接收取费用。③要改水、电、气的条块管理为系统管理,水、电、气管理单位收费到用户,物业公司专职搞物业管理和服务。物业公司代收水、电、气费,应实行有偿代收。当然,实现职工福利的完全货币化,必然会带来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如水、电、气费货币化后,一些特殊人群根据有关政策可以得到适当的照顾,造成的矛盾并不大。就油田总的费用支出来说,单位支付和发给职工个人支付,进的都是企业成本,只是成本渠道不同而已。从短期看,油田可能在局部增加一些负担,但从长远看,职工福利完全货币化利大于弊。 2、配套推进物业管理单位的三项制度改革,大幅度降低物业管理成本消耗,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目前,胜利油田物业管理的成本与外部相比是比较高的,采取的基本上是总额控制、以支定收、不足部分由油田来补的办法。收费以住户为主以后,如果采取高于市场很多的收费标准,必将受到居民的抵制。所以,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努力控制收费标准,是今后物业管理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除强化管理措施以外,在内部 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大力度进行三项制度改革。①精减管理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大幅度压缩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单位的机构设置要少而精,要真正管用,不能在机关养一批隐性闲置人员。管理人员要精干,能上能下。②建立与效益和市场接轨的分配机制。物业管理单位的分配要完全与油田脱轨,实现“自己挣钱吃饭”。分配上要拉开档次,市场上通用的作业人员的收入要与市场接轨。如果不能与市场接轨,按现在油田职工的收入水平,居民难以承受。③提高队伍素质,大力实施减员增效。根据目前社区物业管理人员过多、素质较差、用人成本过高的实际情况,减员是实现自立生存的一个重要措施。要精干管理层,放开作业层,对岗位以外的剩余人员必须采取坚决的减员措施。这方面,要充分利用油田的减员增效政策。减下来的人员,可以顶替现在由外雇工占据的岗位,同时降低工资水平。要对在岗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使其具有专业水平和技能。另外,还要加快人才培养的步伐,积极引进外部专业人才,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素质优良的物业管理人才队伍。 3、引导居民的物业消费观念和消费需求,增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服务、竞争意识,开展社区物业企业文化建设,在全油田形成有利于搞好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搞好物业管理离不开从业人员、广大居民、业主单位等各方面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对广大居民来说,要在心理上实现由“油田人”向“城市人”的转变;在思想上认识到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是城市生活的基本标志;在行为上要从对油田福利的严重依赖转变为对物业商品的自觉消费,从而对物业管理的收费服务有一个平静的心态。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知识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宣传,使职工关心物业、支持物业,真正形成“花钱买服务,花钱买享受”的自觉性;同时要引导居民的消费需求,找准服务的切入点,提高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来说,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形势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尽快克服“依靠大树好乘凉”的心理定势,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树立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从而在服务和创收上想办法、尽全力。物业管理还要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利用自身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的优势,努力使自己的经营行为、服务行为、管理行为,成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风景。特别是直接与职工群众打交道的场所和岗位,应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和窗口。物业管理公司还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树形象,树品牌。要树立“服务求卓越,效益争一流”的企业精神,并将其贯穿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油田各单位也要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物业管理工作。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油田社区物业管理一定会越办越好。 社区管理论文:社区物业管理如何走好市场路 随着管理局对油田社区的费用补贴的逐年减少,社区赖以生存的费用补贴也即将走到尽头,到20__年费用补贴将为零。费用的大幅缩减,使原本存在的矛盾更加突出,文秘站网其中物业管理方面费用缺口最大,受冲击最大,压力也最大。面对严峻的现实,作为社区主业的物业管理今后如何生存、发展,如何真正走向市场,实现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带着这一问题,我们对玉山物业公司的9个四级单位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一、油田社区物业管理的基本定位 1997年管理局推行社区改革,把原来各二级单位分散管理社会部分分离出来,实行区域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因此,社区是在分离主业办社会职能、分流企业富余人员的大背景下成立的。作为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物业管理公司一直是在计划经济中定位的,靠的是吃福利,吃“皇粮”维持管理和服务,随着这种变形的运作模式的不断循环,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也在不断扩大,项目不断增多,但经济效益却在逐步下降。这主要是由于当初对水、电、气、暖、住房、环卫、绿化等方面物业的有效投入,逐步变成主业单位甩包袱,安置老弱病残的福利性管理,造成了管理成本的上涨,导致经济效益下降。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能定位主要有两部分:一是管理职能,二是服务职能。这些职能的确定现在看来带有很大的计划性,还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许多痕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公司。与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运作相比,油田物业公司在很多方面都有较大差别,主要是在自身定位上产生了概念模糊,存在偏差,认为自己是管理局和社区成立的物业管理单位,专门负责管辖各小区的物业管理,住户理应接受管理。而真正市场化运作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与业主的需求之间应是不断更替、互动的过程,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服务的提供者与享受者的关系。因此,物业管理既是一种物业上的管理行为,同时,它也是一种物业上的服务行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为油田物业管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决定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必须建立在市场竞争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把握竞争优势,找准市场定位,树立品牌形象,逐步走出一条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 二、玉山物业公司在市场化道路上所取得的成绩 玉山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油田物业行业的一条巨龙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物业管理市场开拓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和经验。 1、增强了品牌感召力。品牌是公司综合管理、经营服务、公众信誉等多种因素在广大业主以至社会公众心中的综合反映。良好的品牌不仅可以直接得到居民的认可,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作为物业公司长远发展和规模效益的坚强后盾。因此,公司决策层以“达标、创优、争强、夺牌”活动为载体,着力夯实所属9个基层单位的基本功,努力强化自身的造血功能,大力实施了品牌战略,先后培育了一个名牌物业站,一个行业一强队,2个管理局优秀基层队,提高了基层的管理服务水平,树立全新的品牌形象,使居民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舒适和心理的满足,增强了服务品牌感召力。 2、增强了综合管理能力。胜中社区机构整合以后,新的玉山物业公司将服务方法、操作规程、经营理念、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等进行了系统、规范的管理,并平衡了公司内部的各种关系,将管理意图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变多方面的压力为协调一致的动力。结合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切实加强了公司的基础规范管理,靠系统化的制度培育了职业管理层,淡化了个人管理色彩,减少管理随意性,通过管理流程的整合和优化,提高了管理的程序化和标准化水平,实现了最佳管理目标。 3、增强了参与竞争能力。物业管理行业的竞争在比管理水平、比资金实力、比管理规模的同时,已经上升为真正市场化运作基础上的持续竞争。企业要在竞争中取胜,必须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锤炼队伍驾驭市场的能力,公司建立了以物业站为甲方、专业队为乙方的内部模拟市场运行机制,使物业站和专业队都增添了无形的压力。在薪金的分配激励机制上,公司制定了系统、全面的考核标准,采取了岗位系数与日常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发挥了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积极的营造了有序的竞争氛围,增强了公司各单位的竞争能力。目前,公司依靠过硬的技术,优质的服务,在外部市场赢得了良好的信誉。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公司先后成功地承揽了东营区人民政府、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东营区地税局等地方政府和油田明珠广场、胜利日报社、大明油气公司等十多个单位的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管理业务。仅20__年上半年,公司便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了130万元的市场份额。 三、所存在的问题 1、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不规范。 由于社区改革不够彻底,原属主营单位的经营场所没有完全移交社区,形成了主营单位与社区抢占市场的局面,市场秩序有待规范。而且部分主营单位在分离绿化、维修等后勤人员后,又出现了重上机构、自建自管的现象。另一方面,受地域管理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局范围内的跨区域物业市场竞争格局还没有完全开展。目前油田物业管理市场发育缓慢,绝大多数物业管理仍由主管部门按区域委派或指定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既无压力、又无动力,更难以形成由于竞争带来的危机感,阻碍了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2、管理和专业人才匮乏。 油田社区是后勤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分离富余人员的集合体。从其它行业转行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在目前的物业管理企业中占据大多数,真正懂经营、能经营、会经营、善经营的人才缺乏,而且由于油田物业管理发展时间较短,尚未建立统一的行业管理标准和行为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加之一些管理人员观念转变不够,对自己正从事的职业没有清楚的认识,甚至摆不正自己的位置,缺乏对市场的理性认识,看不到物业管理市场的广阔前景,影响了对物业管理市场的开发。 3、人工成本高,负担过重。 近几年 来,油田物业管理企业已经成为前线单位甩包袱、安置老弱病残以及子女就业的一个后勤服务单位,人工成本过高、负担过重是油田物业单位的一个普遍现象。目前玉山物业公司现有员工351人,况且今年总费用较往年有大幅的减少,在一些小规模市场的开发上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现象,人工成本的过高使公司的产业化经营道路举步维艰。 四、寻求自我发展的实施对策 1、准确地选择市场定位。 物业管理企业同其他企业一样,也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的,因此,物业企业应以自己获取最大经济效益为原则。了解自己的竞争方向、竞争重点、竞争对手和竞争强度等内容,要准确地确定自己的市场定位,来占有和发挥优势,远离价格竞争的圈子。物业企业在确定市场定位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科技含量较高、社会信誉度较好,成规模、上档次的高层大厦或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对于基础设施不健全、社会信誉较差、不适合实施物业管理及物业市场不完善地区的项目应远离,防止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增加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 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智能化管理系统,增加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通过实施网上信息服务和智能化管理等高技术附加值,实现高经济回报,创造和巩固物业管理企业新的效益增长点。 3、完善物业管理的商务功能。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分工专业的深入,物业管理应从大局出发,在稳定地占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在商务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拓展思路,与社会各专业服务机构联合,以全面、优质、快捷的服务来满足广大业主的多方面需求,掌握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商机。 目前,油田物业管理行业正处于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由经验管理向理性管理,由人制管理向法制管理的方向发展的重要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主动的参与市场竞争,才能够开拓出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社区管理论文: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随着城市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工作重心下移,原先由企事业单位承担的部分社会职能正逐步分离给社区。传统的“单位人”正在向“社会人”转变,社区已成为开放性很大的“小社会”,社区工作再也不是传统的街道、居委会模式。因此,加强社区党建,特别是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已成为新时期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只有充分调动社区内各类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展示党员的先进性,用党员的旗帜带动群众,靠党的形象凝聚人心,才能加强和巩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目前,大量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失业和待业的职工党员正逐步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给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要求。 一、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困扰及成因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组织的不断涌现,社区党员的构成和分布状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进入社区的改制企业党员、下岗分流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外来经商务工流动党员、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和复退军人党员逐年增多。在深入到不同社区党组织和部分群众走访座谈中,社区党组织普遍反映,由于社区党员构成的复杂性、层次的多样性、思想的差异性和经济状况的不平衡性,给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带来了较大困难,主要体现在“五难”,即:召集党员召开支部大会难、组织党员开展活动难、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管理难、党员党费收缴难、部署落实任务难。这些困难已经成为社区党建工作有效开展的制约因素: 一是从社区党员的构成看,党员来源广、层次多、成分杂。目前,社区党员大致可划分为六种类型。一是社区原有党员。这部分党员人数较少,与党组织关系较为紧密,各项工作能够带头落实,且大多数是社区建设的骨干。二是离退休党员。这些党员对党组织的感情深厚,参加组织生活比较主动。但由于社区组建较晚,党的活动开展得少,离退休党员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三是企业下岗党员。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和部分企业的关停破产,大量下岗党员进入社区,这部分党员面广量大,层次不一,既有普通工人,又有企业生产技术骨干,他们由于生活方面的原因,有的不愿接触党组织,有的则不愿暴露党员身份,思想波动较大,普遍在心理上有失落感,这部分党员是社区党员管理的难点。四是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这部分党员把组织关系落到社区后就外出应聘打工,常年联系不上。五是外出务工党员。有的党员常年在外打工,与组织长时间失去联系,对这些党员组织很难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不了解。六是外来务工党员。这部分党员不愿暴露身份,不主动靠近党组织。在当前的这种经济制度下,要按照传统的工作方式,把这些党员都召集起来统一活动,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二是从社区党员的经济状况来看,生活水平差异较大。从整体上看,除离退休党员有较为稳定的收入和少部分党员家庭生活基础比较好外,其他党员尤其是大部分下岗党员生活水平较低,没有稳定经济来源,这部分党员可以说是当前社会阶层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每天为生活奔波,为吃饭问题操劳,对参加组织活动劲头不高,也有极个别贫困党员因此心理失衡,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 三是从社区党员的思想状况来看,党性观念强弱不一。从整体而言,大部分社区党员的党性观念仍然很强,期盼参加组织生活。但受经济利益多元化的驱使,由单位转入社区的党员,相当部分心态较为复杂,对管理模式的变化一时难以适应。特别是下岗、失业和内退的职工党员存在有抱怨情绪和失落感。个别党员因工作无着落,生活困难,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党性观念、理想信念、纪律意识出现滑坡。考虑现实困难多,考虑履行党员义务少,党员意识下降,个别党员开始由理想信念转向经济利益,信念淡漠,思想退化,与党组织疏远。 二、加强社区各类党员管理,提高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对策及思考 党员是党组织的基本细胞,党员素质的高低,对党员管理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党组织能否保持先进性和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发挥。因此,只有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得到切实巩固和加强。 (一)加强教育,以思想素质的提高增强社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保持社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面对社区党员层次复杂,思想状况差异较大的实际,必须采取不同的教育引导措施,切实改进党员教育方法,从政治理论教育入手,辅之以其他现代科技知识的学习,做到“两个结合”,把坚持正面灌输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与请专家学者授课相结合,真正解决社区党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在党员教育上,一是要坚持思想性。把重点放在净化心灵、塑造人品、增强党性上,着力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使党员的思想认识紧跟时代脉搏,体现与时俱进以求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强针对性。教育活动必须联系实际,抓住社区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教育形式应不拘一格,可以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参观、先进人物现身说法等活动,丰富党员生活,统一党员思想,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三是要突出特殊性。针对思想滑坡党员的实际,采取党组织和身边优秀党员实行结对帮教的措施,在思想上关心、生活上扶持,从而为其重新树立坚定的党性信念和积极进取的心态,尽可能地使每一名后进党员通过教育转化回到党组织的大家庭中。 (二)创新机制,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向心力 社区党员成分比较复杂,职业分散,各类党员的特点也各不相同,对社区党员的管理也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结合社区实际,区别不同类型,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增强社区党员的先进性,扩大党组织的吸引力。 一是实行党员分类管理制度。对在社区居住,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通过开展丰富的活动,使之在开展社区服务、建设文明社区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对在职党员实行“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的管理方式,引导和督促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参与社区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对下岗党员采取家访、交办任务、重点帮扶、定期听取汇报,注重与劳动部门联系,收集和提供就业信息等措施,组织下岗党员开展自强创业,帮助他们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对离退休老党员引导他们老有所为,发挥余热,在社区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对流动党员实行联系卡制度,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到不管党员流动到哪里,联系卡就要发放到哪里,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是实行党员联系制度。即,生活条件较好、参加活动正常的党员至少联系1名贫困党员或流动党员。建立党员 ,!联系卡,定期与被联系的党员沟通和反馈情况。 三是实行检查监督制度。通过发放监督表、设立意见箱,实行党员行为公示,发动居民对党员在社区中的表现进行监督,作为党员民主评议以及评选优秀党员的依据。 (三)培育载体,以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增强社区党支部的凝聚力 “一个党员一面旗”。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党员的作用是社区党组织是否能够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具体体现。只有每个党员都成为旗帜,社区党组织才能形成巨大合力。因此,结合社区实际,精心设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便于党员群众参与的活动载体,把社区内各类党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是当前社区党建的重要任务。 第一,开展“双向服务”活动。社区党组织在开展好支部活动,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同时,要转变工作方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多为党员解决困难、消除思想顾虑,而广大党员、特别是在职党员,在行使好党员权利的同时,也要积极履行义务,在服从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服务社区居民,达到“资源共享、共建共驻”的目的。 第二,开展“老年人发挥余热”工程。充分利用社区内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同志,根据这些老同志工作经验丰富、工作经历复杂、兴趣爱好广泛、从事岗位多样的特殊优势,组织老年人组成“科技宣传组”、“法制宣传组”、“理论宣传组”、“卫生监督组”、“文艺演出组”,利用双休天、节假日义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反对邪教及封建迷信,通过这些有益活动的开展,既发挥了老同志的余热、教育了广大社区居民;又是老年人参与了社区的建设,体现出了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用、老有所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第三,开展“党员示范户”活动。根据党员作用发挥的不同,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前提下,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党员户作为“党员示范户”,并由上级党组织为其授牌。对“党员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考核,凡是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党员示范户”资格,以此来带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其先进性。 通过加强社区党员教育,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将社区创建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风气良好、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管理有序、服务优质、观念先进的新型社会。 社区管理论文:社区党员管理教育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党组织必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必须严格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而加强对社区党员的管理教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步推行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实行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人员由街道和社区管理。加上大批下岗职工等纳入街道管理,使得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增多,管理难度增大。在众多的管理对象中,对社区党员的管理教育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如何教育引导党员努力践行“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今天这堂课,我和大家就社区党员管理教育问题从三方面共同探讨一下,一是社区党员管理教育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二是社区党员管理教育的特点及对策;三是适应形势,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一、社区党员管理教育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近几年,我们在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中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经济成份、社会活动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就业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给整个社会的运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和城市的各项管理工作都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对社区党建特别是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新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迅速发展,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相对滞后。近几年来,民营、私营企业以及各种混合经济组织大量产生,这些经济组织一般在业务上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很难划归某一行业进行管理。在党的建设上一般没有党组织,也不能依附行政隶属关系设置党组织。与此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转移到社会上,新的社会组织应运而生。而随着群众利益的多样化和人们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种社会组织不断出现,群众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也不断高涨,除居委会外,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体育等活动群体也逐年增多。这些以“三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为主要特征的新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社团组织,人员组成复杂,素质不一,对这些组织中的党员很难按照传统方式进行教育管理。调查表明,在新经济组织中,有的没建党组织;有的党组织不健全,党建工作瘫痪;有的组织甚至游离于党建工作视野之外,党组织对其党员情况难以了解,对其活动难以掌握,形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空白点。而在一些社团组织中,成员活动的随意性、流动性较强,有些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参加社团活动的情况难以掌握,而按隶属关系,社区又无权对其教育管理。总体看,在体制转轨、城市建设、“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组织在地域上都生活于一定的城市社区中,对社区的依赖性、渗透性都很强,因而对这些组织中党员的管理教育,迫切需要通过阵地化管理,由社区党组织负责。 2、党员队伍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进入社区的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不断增加,使党员管理教育难度增大。随着形势的发展,党员队伍的构成也正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突出表现在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退伍军人党员数量不断增多,参与社区管理服务活动的在职党员日益增多。他们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年龄、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年龄上看,有90多岁高龄的老党员,也有20几岁的青年党员;文化程度上看,有大学毕业生,也有文盲。这些差异,客观上使得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在内容上、时间上、形式上也有着不同的需求。而目前我们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形式往往是“一刀切、一锅煮”,比如,临江新市街道接收了16名退伍军人党员,单独建党支部有一定客观困难,他们就将这16名党员安排到一个居民委支部共同过组织生活,这个支部中的党员大多是退休党员,年龄最大的73岁,而退伍军人党员大多是20几岁,老的、小的在一起,缺少共同语言,组织生活质量就不高。而平时各街道党组织的活动方式一般也局限于开会读报,组织参观等活动,缺乏对党员进行个性化教育和面对面的交流,很难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思想动态,管理有效性程度较低。拿流动党员来说,我们白山市街道管理的流动党员共有89人,其中党组织能联系上的有52人;能正常过组织生活的仅有10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11.2%;能按时交纳党费的有63人,但多数需要党组织催交。在不能正常过组织生活的79名流动党员中,短的几个月,长的达几年。这些党员在管理上出现了“四难”,即参加组织生活难、交纳党费难、保持联系难、掌握其表现难。此外,有一些外地来我地打工的流动党员,既脱离于原单位党组织的管理,又不接受所在地党组织的领导,不想暴露党员身份,不填写“流动党员证”,不按要求转临时组织关系。此外,一部分退伍军人党员,把组织关系转到所居住的街道后,就外出打工,或再也不与党组织联系,而到了转正期满时才找党组织要求转正。比如临江市街道接收的45名退伍军人党员中,能联系上的有37人,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仅12人。上述情况已成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3、随着经济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对党员在社区中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新的考验。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党员提供了更大的发挥才华和展示先进性的舞台。但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四个“多样化”,带来了社会成员价值取向多元化,社会活动分散化和行为方式实用化。面对这些新变化,置身于这一大背景中,作为同样是“人”的党员,自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且,有少数党员在其中“迷了路”,部分党员的党性观念发生弱化,部分党员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受到某种利益驱动而发生急剧变化,甚至对共产主义信仰产生动摇。如有的党员不辨是非,政治鉴别力不强,参与到“”组织中去;有的党员在工作单位表现较好,但在单位外的表现不尽人意,甚至不如普通的居民群众;还有一些党员思想认识适应不了新的形势,仍停留在计划经济“吃大锅饭”上,尤其是部分效益较差企业的职工党员、下岗职工党员以及离退休党员,由于经济收入低等因素造成心理失衡,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不理解,对党组织的教育存在抵触情绪,对改革的举措不赞同、不配合、不支持;对我们党惩治腐败持悲观态度,甚至对党的领导失去信心。如临江浴池破产时,将3名退休党员交到建国街道管理。街道党组织挨家挨户查找到这3名党员后,其中1人愣是不承认自己是党员。临江新市街道去年接收了临江食品公司一名下岗职工党员,党组织找他催交党费时,这名党员居然称:“你们给我一万元钱,我就交党费”。类似这样的党员,还能指望他们发挥什么作用呢?那么,如何教育引导“问题党员”,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实是当前社区党员管理教育的一个不小的难题。 4、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状况远远不适应于党员大量增加的新形势。当前,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数量猛增,管理难度加大。但与此同时,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却明显滞后,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硬件建设方面,我们白山市41个居民委党支部中,单独有办公场所的仅6个,且面积狭小;合用办公的有9个;没有办公场所的有26个。这些没有场所的支部搞活动时,天热的时候在树下,天冷的时候到支委成员家。随着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人数日益增多,居民委党支部活动场所问题日益显得迫在眉睫。很难想象,连场所都没有,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如何有效开展。二是居民委党支部人员配备不强,工作热情低落。这些年,居民委支部成员的配备一直过于老化,我市居民委支部书记平均年龄为53.6岁。而由于这些年来居民委支部成员一直处于义务工作状态,相应的福利待遇等未纳入财政预算,致使支部成员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尤其是支部书记难选。白山市41个居民委支部中,支部书记由委主任一肩挑的有18个委,委主任与支部书记分设的有23个委。年轻的和有能力的不愿干,认为白出力没啥意思。临江市兴隆街道的一个居民委选出一名叫徐英超的下岗职工党员担任委支部书记,但他干了三年就不干了,原因是徐英超开车行,当支部书记白出力还影响自家买卖。后来这个委又选了一名离休党员任支部书记,但干了没多久,又因有病不干了。上述情况已严重影响了居民委组织生活的有效开展,给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如何加强居民委党支部自身建设,可以说是今后街道党建工作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 二、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特点及对策 社区不同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地域相对狭小,人员比较集中,人员的层次也比较相近,而社区管辖的地域相对广泛,管理对象居住分散,成份复杂,因而社区在党员管理教育方面就要比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难得多,具体可概括为四个特点,即广泛性、复杂性、流动性、交叉性。 1、广泛性。广泛性主要是指社区管理的党员分布广泛,居住分散。我们白山市街道管理的1016名党员中,机关党员166人,街委企业党员12人,接收的出售、破产等企业党员20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53人,离退休党员336人,下岗职工党员44人,居民党员186人,外出流动党员89人,退伍军人党员110人。以上是总的分布情况。而具体到每一类,情况又各不相同。比如在机关党员中,既有街道本级的党员,又有驻街的派出所、法庭等单位的党员。从居住范围上看,大多比较分散,如八道江区通沟街道有的党员居住在市郊乡的车道岭村,平时到街道过组织生活需走十几里路。临江市新市街道6个居民委的58名党员组成1个联合支部,分布在1.5平方公里内。居民委党支部的设置情况也比较复杂,白山市共有156个居民委,但仅设了41个居民委党支部,其中,独立支部仅12个,而联合支部有29个。街道管理的党员所在单位的广泛性和居住的分散性,客观上会造成党内生活难以组织的状况。尤其是居民委联合支部开展党内活动时,居住偏僻的党员仅在路上就要耗费大量时间。而遇有临时性的传达文件等活动,通知都很困难。这种情况要求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设置居民委党支部,在加强居民委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转变组织生活方式,在时间、内容等方面做好事先安排。尤其对居民委联合党支部,集中过组织生活的次数可相对少一些,但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必须帮助其安排好组织生活的时间与内容,并强化党小组活动和党员自学,以保证在组织生活次数相对减少的情况下,质量不降低。与此同时,要教育引导党员克服客观方面的困难,增强主观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党性原则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2、复杂性。复杂性主要是指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年龄不一、文化不同、职业不一、境界不等。从年龄方面看,白山市街道管理的1016名党员中,80岁以上的有18人,70岁至80岁的有137人,60岁到70岁的有157人,30岁以下的仅有122人。而60岁以上的312名老党员,应该属于体弱多病的一个群体,有人把这个群体概括为“老了没劲的,下床拄棍的,走道喘不上气的,不识几个大字的,活动下不了地的,吃饭掉饭粒的”。从文化层次看,学历最高的为大学,共有16人;学历最低的是文盲,有20人。从职业看,有机关干部党员,有企业党员,有个体户党员,有居民党员;有本街道辖区内的党员,也有外来流动党员,等等。从思想境界看,更是良莠不齐,有的党员甘于奉献,如居民委支部成员多数没有报酬,但他们依然兢兢业业,认真组织党员活动;而有的党员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甚至连一般群众都不如,如一些下岗职工党员牢骚满腹,到处发怨气,对党的改革政策不理解,下岗后不过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有的甚至“失踪”几年,组织上也找不到。也有一部分离退休党员,不愿意被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认为街道和社区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真正解决问题的还是原单位,因此不愿参加街道和社区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个别的为了不交党费,甚至提出退党。上述四个方面的复杂性,会给街道和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如年龄大的党员过组织生活比较困难,除客观上的年老体弱因素外,主观上“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容忽视,一些老党员认为自己岁数大了,在家颐养天年足矣,过不过组织生活无所谓,丧失了年轻时奋发向上的劲头。上述复杂性要求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必须因类施教,绝不能搞“一刀切”。在年龄方面,要考虑到老党员的客观困难,必要时可“送文上门、送课上门”;在文化方面,要针对不同文化层次开展不同内容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该深则深,该浅则浅,对文盲党员要以口头传达学习为主;在职业方面,要针对不同职业特点,围绕不同行业开展活动;在境界方面,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重点围绕党员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先进性教育,对重点对象实施重点教育。 3、流动性。流动性主要是指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中有一部分外出流动,也有一部分为外入流动。这些流动党员的流动时间和地点往往不固定。我们白山市街道有89名外出流动的党员。而在老党员中,有一部分流动情况复杂,有的投奔子女,有的到发达地区打工。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很困难,在第一部分中我已讲过,其中多数党员不能正常过组织生活。而在流动的老党员中,有的到子女家中居住了好几年,组织关系也不转。如临江市三公里街道184名党员中,有25名老党员长期不在家,外出打工或投奔子女,尽管按时交党费,但不过组织生活,这些老党员外出时间均为一年以上,时间最长的达4年之久。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客观原因,那就是有的老党员到一些发达城市投奔子女时,因落户困难,而不落户就不给转接组织关系。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以后会向上级反映一下,争取尽快协调解决。那么对流动党员管理教育问题,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应引起高度重视,作为当前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建立流动档案的基础上,想方设法与他们取得联系,可通过邮寄学习资料、利用回家探亲补课等方式加强管理教育。在管理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想方设法为流动党员及其家人解决一些生活困难,否则,口头说教效果不会太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我们要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尽量保证每一个党员都不掉队。当然,对那些确实无视党性原则,长期不交纳党费、长期不过组织生活,而党组织反复教育无效的党员,该给党纪处理的还是要给。 4、交叉性。交叉性是指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党员中,有工作单位的除主要由街道和社区管理教育外,这部分党员同时与本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同时还要受本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除接受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管理教育外,还要接受工商等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外出流动持有党员活动证的党员,除接受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管理教育外,还要接受流动所在地党组织的管理教育;有劣迹但尚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除接受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帮教外,还要接受公安等部门的帮教。这些交叉关系客观上把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同相关单位党组织联系起来,使被管理对象具备了双重管理性。这种交叉性某种程度上会造成互相推诿等现象。如临江林业局将130名退休工人党员划归三公里街道管理后,对这些党员的活动不再支持。有一次这些党员搞文艺活动时,需要接林业局的电源,但林业局不同意,街道多次找林业局协调,依然没办成,林业局让街道自行解决。还有一些单位特别是困难企业,纳入街道管理的职工党员生活有困难时,这些企业推到街道,让街道解决,而街道又无力解决。针对这种交叉性所带来的问题,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应密切同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中应增强主动性,主动沟通,主动联系,主动协调,同这些单位建立起一种融合、信任、平等、友好的关系,共同把党员管理教育好。 根据上述特点,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特别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同志“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具体讲,应着重做好4项工作。 1、实行分类管理。 就是按党员的从业性质和生活特点,分出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如在职党员的管理、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流动党员的管理、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管理、企业党员管理等等。应根据不同性质和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 一是加强对在职党员的管理。在职党员是指居民区内住户中的在职党员。这些党员分布在各行各业,掌握各行各业的知识和技能,是社区中最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他们受单位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大多都有一定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吸引他们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工作,将有利于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因此,应对辖区内的在职党员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了解其特长。然后在居民区或楼洞中,按党章规定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利用节假日开展一些有益活动,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居民排忧解难。如,聘请在职党员中的专家学者,为居民区的党员和居民讲课,作报告等,提高居民区党员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是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改革开放使人员的流动日趋频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交流必将更加广泛而深刻。“口袋档案”、应聘的外地离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农民打工人员等必将越来越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党员。这些流动党员有的不愿表露身份,有的工作不固定,有的时间较短,特别是大部分对原来的单位、地域有着难以割断的联系和感情,形成人走关系在的局面。对这部分党员,应建立党员流动管理站。街道党工委将辖区内的流动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起流动党员档案。要经常与流动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同时,向他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便于组织掌握和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思想汇报等党内活动,并认真听取他们对社区党建工作的建议。 三是加强对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合并、改组使一部分企业职工党员下岗,这些下岗职工党员全部流入社区,给社区党建带来了新的问题。加强对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是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对这部分党员,主要是组织培训,学习专业技能,并根据其特长推荐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实现再就业。再就是鼓励他们自谋职业,从事个体工商业。党组织要尽力为下岗职工党员提供场所和资金,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四是强化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离退休党员是社区宝贵的财富。这些党员,从事党的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果社区党组织忽视对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将会给社区党建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社区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居民区离退休党员集中的地方可建独立支部;较为分散的建立联合支部。要把这些党员编在党的组织中,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舞台和场所,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余热。 五是加强对社区内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党员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使党员“有家可归”;开展适应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有益活动,增强使命感,消除雇佣观念。 2、实行组织管理 应适应城市社区发展的新形势,努力提高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地位,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赋予街道和社区应有的职能和权力。 一是成立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隶属于市(区)委,在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根据市(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实行领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促进街道和社区工作的有效开展。要选准配强街道党工委领导干部。市(区)委要严格把关,确实将能力强、水平高、群众基础好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改变过去在人们的观念中,街道是“养老”和干杂事的地方、有几个人干就行的观念,并不断改善街道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 二是打基础,配强居委会领导班子。街道居委会领导班子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应尽快改变。首先是组织选派。由市(区)委组织部门在本市(区)范围内的青年后备干部中,重点选拔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任书记或主任。其次是面向社会招聘。近几年,有一些大中专毕业生闲置在家,要通过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把其中德才兼备的选拔到社区干部队伍中来。再次是从辖区内的离退休党员中选拔居委会支部书记。这些离退休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他们思想觉悟高,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党的事业,更重要的是熟悉党务工作。选派到领导岗位上以后,工作得心应手,劲头足,能打开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街道和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街道居民委干部处在社区党建工作第一线,是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力量。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成效。因此,加强街道和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尤为重要。要重点加强对街道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利用区、街党校和干部学校,每两三年对现职街道和居委会干部进行一次轮训,使他们不断充实政治理论、现代科技知识和现代化城市管理知识,同时加强对新任领导的岗前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另外还要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干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党风和廉政建设力度,改进干部作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实行制度管理 制度建设是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目前,要在健全必要的市(区)级领导包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员议事、党建工作联系点,及完善、思想汇报、学习等制度基础上,重点加强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建立务实的保障机制。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尽可能为下岗职工党员尤其是有困难的党员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再就业和克服困难,使他们能全身心地参加社区服务活动。 二是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街道党组织要把党员参与社区活动作为评价党员的一项基本内容,增强党员的社区意识,引导党员主动参与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并将参与情况进行反馈,形成互相依赖、互相监督的有效机制,促进“大社区”党员管理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社区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捕捉党员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工作的先进典型,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并辅以相应的表彰措施,通过“文明市民”、“五好家庭”、“优秀党员”等评选活动的开展,提高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达到良性循环的目的。 4、实行活动管理 要寓教育管理于各项有激励性的活动之中,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将党员凝聚在一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活动主要应以社区服务为主线,开展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党员志愿者服务日”、“我为社区出把力”等活动。还要针对不同行业党员特点,开展独具特色的活动。如,在在职党员中开展奉献爱心活动,引导他们根据自身的专业和特长,热心为社区服务。在离退休党员中开展“夕阳增光彩”活动,引导他们成立治安巡逻小组,自觉维持小区的治安。社区党组织要为他们提供活动场所,举办书法比赛,陶冶情操,使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在青年党员中开展“三争一比”活动,即:争先锋、争排头、争一流,比贡献。使广大青年党员在社区党建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总之,要通过活动管理有效地将社区党员组织起来,切实发挥不同层面党员的作用,促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关于社区党员教育,是与管理密不可分的。应寓教育于管理之中,通过管理实现教育的目的。比如坚持学习制度本身就是制度管理的范畴;时事政策报告也是学习制度的内在内容;一些纪念会、座谈会、交流会也是活动的方式。至于谈心等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也是管理的手段。总之,要把党员教育与管理很好地结合起来。党员教育问题在这不多讲。 三、适应形势,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进入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着三大考验:第一,能否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在同第三轮经济全球化相联系而不是相脱离的条件下,抓住机遇,乘势而起,独立自主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并且实现祖国统一。第二,能否领导中国把实现工业化同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结合起来,把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起来,胜利地担当起这样两个层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双重历史使命。第三,党本身能否在进入整体性的新老交替的新条件下,在国际国内新环境中,保持先进性和不断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三个代表”是中国共产党党性要求的根本之点,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迎接新的考验、把自己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一条大思路。“三个代表”重要论述的一个最鲜明特点,就是集中论述了党的先进性。而要想保持党的先进性,就必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社区党员,他们处于最基层,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广泛,他们能否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直接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来看,社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居民成份复杂,社区内单位多,各种组织多,党员所在行业以及从事的职业复杂。因此,要真正发挥党员作用,就必须根据社区自身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发挥作用。当前,主要应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 1、点─ 一人一岗。一人一岗主要是针对离退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减退、革命意志衰退等不良倾向而开展的有针对性的活动。具体工作中,一是充分征询意见,合理设置岗位。岗位设置要根据本居民区的实际,本着切实可行的原则,依照党员人数的多少,居民区范围的大小,居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设置岗位。一般以15个方面的岗位为宜,主要有:党的政策宣传、民事调解、便民服务、治安巡逻、帮教帮困、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墙门组长、青少年教育、计生监督、科普推广、文化体育、外来人口管理、护楼、门卫。二是坚持自愿申报,组织审批上岗。岗位确定后,在党员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居民委党支部进行集体研究,根据每个党员的特长、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对党员申报的岗位逐一审批。三是注重建章立制,规范岗位行为。要建立五项制度:第一,党员岗位活动卡制度。每个上岗党员都持有一本记录卡,详细记载岗位活动情况,以便支部检查;第二,汇报交流制度。每月党支部活动日,上岗党员要汇报一个月来的岗位活动情况;第三,交接岗制度。党员临时脱岗,要及时向支部说明并交回岗位,由支部另行安排人员上岗;第四,评比表彰制度。开展“红旗岗”评比活动,表彰活动分层次进行,区委、街道、居民委党支部每年分别表彰一次;第五,建档制度。建立“一人一岗”活动档案,做到党员岗位清,目标明,对党员受表彰情况及时归入档案。通过上述制度,规范“一人一岗”活动的有效开展。我市八道江区街道离退休党员每年受到区委表彰的就达5%以上。 2、线─党员责任区。把居民委划分成责任区后,安排党员包保来发挥党员作用。一是合理划分责任区。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街道会同居民委根据居民委大小,党员多少、责任大小等情况共同划分出责任区,党员多的,可将责任区划得小一些;党员少的,则将责任区划得大一些。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可按居民委划,也可按居民小组划,还可按小区划。但在划分过程中,要把区域大小与问题多少有机结合起来,问题少的,区域可大些,问题多的,区域可小些。二是确立出责任区包保内容。大体包括四大类:第一是社区服务,包括帮扶军烈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和贫困户,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和街道公益事业等;第二是计划生育,包括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各类人口(流动人口、暂寄住人口、常住人口)的监督,协助计生人员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第三是精神文明建设,包括环境保护、卫生清洁、绿化美化以及全民健身运动等;第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治安巡逻,暂、寄住人口及流动人员的排查,“两劳”释放及劣迹青年的帮教,家庭内部居民之间纠纷的调解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等。以上是四大类内容。但在具体划分各责任区包括内容时,还必须根据不同实际,哪些问题多,哪些责任大,就把哪些确立为包保重点,考核时作为重点。三是落实包保人。在划分出责任区、确立出亿保内容基础上,可先让党员根据自身不同情况进行自愿申报,街道和居民委再进行集体研究,确立出包保人。四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指导。要完善五项制度:第一,报告制度。包保人每月向居民委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第二,征求居民意见制度。居民委党支部定期或不定期征求居民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三,联系制度。对重点包保对象,居民委支部成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及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对街道内的重点包保对象,由街道党委成员联系;第四,检查制度。街道和居民委每半年对党员包保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随时督查;第五,评比制度。街道和居民委年终对党员包保情况进行总评,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3、面─街企、街事、街军、街警共建。街道内各类单位多,这就要求街道党组织必须主动沟通,协调驻街单位,积极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建设“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成效同得”的工作机制。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组织和发动驻街道单位共建时,应以“精神文明共创、社会事务共管、社会稳定共保”为纽带,以“共驻共建、共同发展”为前提,以“资源共享、成效同得”为目的,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民心工程”活动、“凝聚力工程”活动等。具体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把组织行为落实为个人行动。街道与驻街单位联合开展某项活动时,目标、形式、方法确定后,最后要落实到党员身上,变成个人行为。这就要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使党员人人肩上有指标,将压力变成动力。二是要结成对子,开展竞赛。在共建活动中,将参加单位结成若干对子,展开竞赛,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激励党员创先争优。东兴街道八委有一个小区,居民中,有街道的,也有浑江铁路的,小区建设成为一个难点,铁路不想投资,地方又缺少资金。后来,东兴街道主动与浑江铁路协商,最后达成由铁路和街道购买原材料,街道和居住在该小区的铁路离退休党员共同建设小区的协议。经双方党组织部署和发动,双方党员亲自搜集花种、移植树苗、取土、修花池、铺地砖、搭设休闲石台等,干了一个多月,终于将小区建设得美丽、优雅。 社区管理论文:关于农村社会管理与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建设 论文摘要:新时期,农村社区建设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打破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构建城乡社区一体化管理体制已是时代的要求。因此,本文提出要以农村社区重建为平台,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优化农村社会管理,以实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和谐。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管理;社区治理;社区建设 一、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推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 (一)新时期农村社会转型不断加快 随着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自由流动性不断加强,随之,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及就业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多样性、选择性、独立性不断加强。农民的思想更开放,生活也不再只是围着自家几亩田地转,外出务工、创立农村企业的人急剧增多;衣食住行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不再只是追求吃饱,还讲究营养均衡;农民异质性的加强也使其对利益、公共产品及服务等需求趋于多元化。农民希望有更多的赚钱渠道,更好的水利、村级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的主体意识民主权利意识也日益增强,日益要求多渠道的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大家不仅追求经济利益,而且也越加追求精神利益、政治利益,官本位思想得到改变,越加要求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实现和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会结构也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组织也由此不断增多,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文化性组织等。迁入城镇的人增多,年轻的务工人员的大量流动,使得农村老龄化加剧等等。总之,转型中的农村社会中,农民思想意识、生产方式以至于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多元化、多样化的变化,这种深刻的社会变化必然要求得到农村社会管理的相应回应。 (二)现行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滞后于农村社会的新变化 农民思想、行为的不断解放,主体、民主意识的不断加强。社会结构的分化。也加快了社会权力绪构的变化。村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体现了自下而上的权力结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机制和自下而上的民主自治管理机制在农村基层社会的交汇。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得到了提高,农民可以以村委会为制度平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是,由于压力型体制环境尚未改变,村民自治走向困境,以至于存在着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尚不普遍、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农民多元化利益诉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等问题。 首先,从政府治理角度看,在压力型体制下,农村乡镇政府处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最后一级,它不仅有管理、促进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任务,而且兼有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指标。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税改等一些原因,政府财权上移,以使乡镇政府责大而权小,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乡镇政府为了应付上级繁多的任务指标,就很容易忽视对本辖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其为农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并不一定能真正满足农民多元化利益诉求的需求。 其次,从村民自治角度看,村民自治体制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也搞活了农村社会管理。但是,由于村民委员会的成长过程始终还是受制于政府:它的合法性是由政府政策法律规定,其组织运行也往往受限于政府。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在现实中并不如此,“乡村关系”突出地反映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很多时候都是隶属的上下级关系。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没有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范围,致使村民自治制度这一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平台运行出现一定的偏差,农村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村民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农民急切要求建设更合理的社会管理体制。 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要求加快农村社区建设 (一)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治理的载体 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民主、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要求。由于一些原因,特别是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影响,城乡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城乡差距日益增大,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滞后,社会矛盾突出,不和谐现象El益增多。而中国乃一个乡土社会,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农业是否健康发展、农村是否安定祥和会影响到我国整个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打破城乡二元化管理体制,建设农村和城市社区一体化管理体制,有利于城乡资源的整合。也有利于以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促进各种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从而为构建和谐农村开辟道路、创造基础条件。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也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和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一号文件又明确提出要协调推进五个方面的建设,即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建设。可见,党和政府对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如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人,如何推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当前农村面临的重要课题。 而农村社区重建为此提供了有效途径。我们可以通过建设农村社区体制,为农民提供更合理有效的民主表达、民主参与的制度平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农村建设的有效的外部机制,从而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可以说,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基础工程和推进平台。 (二)农村社区是建设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平台 总的来说,中国农村社会长期处于行政化管理体制当中。“一生产大队一生产队”形式的行政化农村三级管理体制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改革而瓦解。 从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到如今,村民自治在农民实践和国家法律制度共同推进下不断成长,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也从“正社合一”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发展到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半行政化管理体制。 从这个发展过程我们应该看到,以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村委会为组织平台,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加强,中国农村社会管理民主化程度得到了提高。当今中国的农村治理呈现出了一种三元权威结构: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政府和村民组织,从当今突出的“两委矛盾”(通常是指村党委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之间因权力的分配和使用产生的矛盾)和“乡村关系”(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所反映出的现实情况来看,虽然存在着村委会过度自治化的情况,但绝大多数村委会是处于附属行政化的倾向地位。可以说,村民自治走到了一个瓶颈时期。如何打破农村社会的这种治理困境,如何让农村民主政治再次泛发出生机,如何才能优化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区治理为此提供了一条可行性途径。通过重建农村社区,进行组织重构,走一条多元主体组织化、制度化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道路,从而激发农民主体意识,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形成一种利于农村发展、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机制。 三、建立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要求建立多元合作治理体制 政治家把民间组织独立从事的公共管理,以及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合作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称作治理。治理理论认为,对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有不同合法性来源的权威组织相互认同、相互合作,协商管理。俞可平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可见,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而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善治,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是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的还政于民的过程。¨治理理论对新兴农村社区治理体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重要价值在于主张打破单中心的政府治理模式,构建政府、市场和社区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机制,指导建设多元主体相互认同合作的治理模式。 (一)分清职责,培育多元治理主体 1.明确党与政府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指导地位。“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国家构建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人口多数的农民的吸纳。谁能吸纳农民,谁就能拥有国家稳定的基础和国家发展的动力。”可是,传统单一主体的社会管理已力不从心,我们必须明确党和政府的任务在于指导各方面的发展,在于充分培育、调动、发挥好个人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努力追求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强调:“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监督和保障职能才应是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依据村民自治的有关法律规定,社区党支部应该承担监督村民自治的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保障村民自治依法推进的职能。 行政部门独立承担的相应的行政性事务不应该转嫁给村委会。也就是说,乡镇政府应该在理顺自身职能的前提下,将少数必须的政府部门如税收部门、公安部门、计生部门等下沉到社区,与村委会建立合作机制,而不是简单地将这些事务转嫁给社区组织。党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从各个层面上去努力,在层级行政体制下,不仅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更需要党员、政府干部队伍自身在体制内的努力和大胆创新。 2.以村委会、居民委员会为核心推进社区自治。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村民自治作为一项制度被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它规定,村民委员会属于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自主管理农村公共事务。长期以来,村委会在推进民主自治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行政倾向让村委会作用的发挥受限,村委会必须从与政府部门、党组织的“纠缠不清”的关系中摆脱出来,主要负责社区内的公共事务。不断自我优化运行机制,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使之适应本社区的实际。 3.培育各种农村社区组织。现代治理理论强调,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共的认可,就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以治理与善治理为指导,有必要加强农村社区非政府组织的培育。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组织为依据,才能更好地整合农民多样的利益诉求,才能更好地实现利益表达。所以,促进农民政治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等的成立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时期,我们不仅应重视组织的成立,更应不断完善组织的功能、运行方式,从而使农民利益表达得到更好的保障、政治参与渠道更畅通。 (二)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制度化参与 本文认为,一种良好的社区管理体制必须明确权力主体职权和责任范围,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组织重构,也在于各组织之间相互认同、合作协商机制的建构,实现组织制度化参与管理公共事务。 1.建立健全社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比如,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社区各类专项工作制度等,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 2.构建社区内的民主协商机制。政府要通过“社区外政府立法机构”强制性输人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区外政府指导机构”的强有力指导和协调,逐步建立社区内政府机构、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村企、村民之间的民主协商机制,合作治理社区公共事务,有效满足村民需求,从而构建社区内的民主协商机制。 3.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在社区公开栏上定期公开社区相关信息,组织成立专门的监督委员会,采取设立党员干部监督意见箱等具体措施来完善社区监督机制,形成各部门、组织、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局面。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历史过程,也是一个各方面协调作战的过程。一个好的管理体制机制,也需要有一个好的机制运行环境,需要有经济建设、政治文化建设等的支持。只有各方面协调发展,才能为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社区管理论文:企业及城市社区在应急管理中地位作用探讨建议 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企业和城市社区是非常重要的应急执行机构.本文总结了作者在现场参与救援与震后对工业企业调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了企业和城市社区在此次救灾活动中的尚存在的一些不足.出了在部分企业建立国家、地方、企业三重管辖与保障的应急反应体系以及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在城市社区中建立应急管理机构以及建立政府、企业、社区三 位一体信息与信息传输机制的建议并论证了其必要性,为发挥他们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给出了可行建议. 1 引 言 首先,对于一个城市,企业和城市社区是它的基层组织,应该是城市应急管理的基层执行机构,它们本应在灾难中起到应有的重要作用.但是,本文作者自5月17日开始在此次地震重灾区之一的绵竹市参加房屋应急评估工作中了解到情况并非如此,随后对四jif省工业企业受损与企业应急管理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情况. 综合多次调研结果发现,虽然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以及救援人员的反应速度非常快,但是受灾地区的不同企业、不同社区对灾害的反应差别很大,所发挥的作用差别也很大.企业表现出了比较好的应急能力,一些企业在奋力自救的同时,快速开展了社会救援,让人们看到了企业应对巨灾考验的勇气、力量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城市社区基本处于自发组织的状态,面对灾害基本发挥不了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更好地将它们纳入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使它们在抗灾防灾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地震过后,很多专家就如何建立我国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进行了探讨,但结合本次地震灾害,如何发挥企业和城市社区在抗灾防灾中的作用,还未见研究报道.因此,本文基于灾区现场调研与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对该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些研究与探讨. 2 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概况 对于企业和城市社区在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国家也将其提升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2006年,国家重点抓了应急管理“进企业”工作,在南京召开了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暨预案编制工作现场会,对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2007年,在浙江诸暨召开的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对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基层单位”进行了安排部署.可见,国家相当重视企业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在国家应急体系中的作用. 3 企业与城市社区在地震灾害中的应急管理情况调查 3.1 企业应急管理情况调查 地震过后,作者所在的调研小组针对四川省主要灾区的52个工业企业进行了重点调研访谈.在本次调研中了解到,灾区工业企业已有的防灾措施主要包括火灾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洪涝灾害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部分)、雨雪灾害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部分)、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电力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只有不超过6个企业有零星的针对地震的不完整的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在调研的企业中,在应急预案的实施中不足5o%的企业做到了不定期的更新应急设备以及改造基础设施,20 左右的企业做到了实施应急演练. 在本次地震灾害中,企业中防灾措施和应急预案虽然不是专门针对地震灾害,但它们具有一定的参照价值,在企业减灾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如某大型企业在大地震1小时后,立即成立了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响应速度极快,全部领导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另 一大型企业对重点要害部位采取了一些应急保护措施,将配电系统已做成双系统,对灾后快速恢复生产起到了关键作用.另一大型企业地震后也迅速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当天就派出了社会救援队伍奔赴极重灾区进行救援,但是救援中却受到无专业救援工具的困惑.在所调查的一些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均有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等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与预案,这些措施在防止危化品泄露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也有部分中小企业防灾意识淡薄,连火灾、电力事故等这类常见易发的灾害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都未制定或极不完善,导致本次地震灾害中受损严重并且迟迟难以恢复生产.在调研中发现,最为遗憾的是,无论是大型还是中小型企 业,几乎没有企业有防震抗震方面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在个别企业虽然设立了防震管理机构,但由于多年没有出现地震灾害,部门早已经形同虚设,在本次大地震中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所以,从本次对灾区工业企业的调研情况中可以看出,一是企业自身的应急管理存在着一定的缺失,在地震灾害来临时,都在不同程度上遭受了损失;二是企业对社会的援助是非常有限的,多数企业无能力也无装备实施社会救援,因此无法发挥其城市应急管理的基层执行机构的作用. 3.2 城市社区应急管理情况调研 作者还发现,社区中除了一些防火设施外,几乎没有任何救灾工具.灾区民众的自救互救和徒步进入的救援队伍,只能靠简单原始的方式进行救援,救援效率极低.再有,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居民的防范意识也是相当薄弱,很多明显的震损建筑碎块悬挂在空中,余震来时随时都可能坠落,但是却被居民忽略.对于应急演练,几乎所有的居民回答是没有听说过.可见,在城市社区的灾害应急工作中有很多空白,很难看到”一案三制”的痕迹. 4 相关改进的措施建议 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自身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也属于国家应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发挥其社会防灾救灾职能也显得非常突出.对于城市社区,本身就是实施社会救助的区域,自身的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是国家应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对灾区企业与城市社区的调研,下面就该方面的应急建设给出几点建议: 第一、应充分发挥企业在专业救助中的作用.从近几年发生的重大灾害救助中可以看到,政府虽然可以快速组织,但是无专业救助队伍支持,军队虽然有人员,但是无专业救助工具支持.在灾害第一现场可以提供专业救助人员与专业救助工具的最直接单位应该是企业.因此,按照企业的类型、空间分布国家可以在部分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在选定的企业中,建立国家、地方、企业三重管辖和保障的应急反应体系,在企业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建立专门的应急管理队伍,进行专业救援知识培训,全体人员平时纳入所在企业进行管理,灾时统一调配.这样既提高了企业的灾害应急管理与救助能力,也提高了国家的应急救助能力,同时借助企业也大大减低了管理成本. (2)很多灾害的发生往往给社会带来较大的冲击,特别是破坏性地震的发生,波及范围及对社会的影响很大.在地震应急管理中,政府在构建组织体系、获取应急信息,提供救灾物资和人员等方面,通常会由于在人员、物资等资源方面的限制,出现不能满足应急管理需要的情况.因此,可依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和区域分布,在一些定点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交由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确保灾害发生的第一现场有必备的救援物资和工具. 第二、在城市社区应急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社区应急管理机构,促使民间力量的广泛参与.组建以志愿者为主体的社区应急管理队伍,根据所在地区编成若干小组,一旦灾难发生,即可转为全职的民救助人员.同时在社区应储备必要的专业救援设备.应急管理机构在平时做好社区防灾减灾的宣传和检查工作,灾时开展自救或统一服从上级调配. (2)以社区活动范围为中心,建设和指定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建设非常关键,能够为居民在灾后提供必要生存给养和空间. 第三、从此次地震灾害的救助中可以看出,企业与社区的应急医疗救助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国家应在企业与社区中设立一定的应急医疗救助储备. 第四、建立政府、企业、社区三位一体信息与信息传输机制,并配备专业应急设备,对灾害发生前后的社会稳定与信息及时传送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在灾前,该机制可以深入企业和社区宣传防灾救灾的知识和进行非正式教育,在民众中建立良好的防在减灾意识,从而在破坏性灾害发生后,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顺利解决救灾等应急问题. (2)在灾害应急期,该机制可以有效的快速传播信息,做到信息通畅时有信息发送、信息不通畅时有区域消息发送、信息与交通都不通畅时有人喊话组织. (3)在灾后应急期,该机制确保政府与社会民众的沟通,以利于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社会负面影响,保持信息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此外,该机制中的部分人员是灾害发生后的直接目击人,他们对灾害事件本身掌握较为及时,也较为准确,这对于政府了解灾情、及时引导民众也十分有益. 5 结 论 通过归纳地震灾害现场的调研结果并结合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分析了一个城市中的企业和城市社区对整体应急管理体系的影响,给出了如何将二者更好纳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议,确保它们在区域防灾减灾中发挥最大的作用的一些措施建议。 社区管理论文:“政府主导”与“村民自主”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探析 一、农村社区产生的背景及建设动力 (一)农村社区产生的背景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2011年,城镇化人口率达到了51%。农村社区建设问题成为国家重点关注的工作之一。众所周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中央自2004年以来连续9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的,并明确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6年11月,回良玉在国务院召开的第12次全国民政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进一步挖掘整合社区资源,加强对农村的志愿服务,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 发展的社会理念证明,人们不必刻意用“城市化”去消灭农村或村庄,因为在新型农村社区中,农村享有同城市一样的生活、福利和服务条件;不必刻意用“城市化”去改变乡村景观,而可以在城市景观、乡村景观互相交融的空间上,实现城乡之间分工互利和共同繁荣。将城市的生活条件与乡村的优越环境相融合,这就是后工业化阶段理想的“城乡一体化”。[1] (二)建设农村社区的动力 农村社区是一个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的概念,一般是指在农村地域中结合而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农村社区往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往以某一行政村附近的地域为范围,组成主体为农民,并以多种社会、经济关系相联系。新型农村社区是中国实现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经之路。 从社区发展所需要素来看,农村社区建设动力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或其他组织以物质或资金的形式支持农村社区发展,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模式;另一方面是农村社区居民或组织自力更生,充分发挥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社区中树立“自立、互助、合作”的精神,从而实现增强社区自治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主要表现为村民自治模式。[3]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一方面离不开政府的推动,特别在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缩小城市和农村收入差距,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需要政府作为。另一方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也离不开村民自主。所谓村民自主,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4]政府不是万能的,农村社区的许多问题比如乡规民约、道德习俗、文明风尚等的形成政府不能越俎代庖,许多事务的管理要依靠村民自主解决。 二、政府主导模式与村民自主模式现状分析 (一)以政府为主导模式的现状 这种模式是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扮演了积极的引领者和行动主体的角色,在教育、规划和推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5]从政府的惠农政策对农业的补贴来看:2004年国家对农业的补贴是145亿元,到2011年这项补贴达到了1406亿元,增加了87倍;在新农合医疗、新农保制度及扶贫补贴等方面政府对新农村的建设均做出了巨大支持与贡献。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12月第28卷第6期辛璐璐,等:“政府主导”与“村民自主”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探析从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与机制来看,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积极担当了建设主体的角色,充分发挥了动员、组织、引导、规划等一系列重要作用。首先,为更加有效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各级地方政府都成立了负责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小组,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层层负责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其次,在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投入方面,政府在增加财政支农、惠农扶持力度的同时,还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建设经费预算,从而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投入的科学化、可持续化和制度化。再次,为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目标的实现,一些地方政府还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民心工程。此外,地方政府还充分动员、鼓励、引导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并吸收引进高科技人才来支持农村社区建设。 从实践来看,目前中国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主要是以政府为主。政府主导模式有利于农村社区集中有限资源搞建设,有效凝聚全社会的发展意识,形成推进社区发展的合力,从而实现社区建设的各项目标。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组织,在配置社会资源上具有权威性和主导性。因此,政府主导模式的社区建设机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相对于目前中国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来说,政府主导模式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一是受地方政府和部门利益影响,农民群众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着利益受损现象。在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着重有形建设而轻无形建设的倾向,一些地方政府假借社区开发的名义“圈地”,侵害农民土地利益及合法权利,从而在实践中激起新的社会矛盾,不利于农村社区的发展和稳定。二是村民参与不足,社区居民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得不到发挥,不利于社区长效机制的建立及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村民自主模式现状 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村民自治依然存在政府主导痕迹。虽然农村社区在开始时就被赋予了自治性质,但由于社区建设是在社会体制改革基础上进行的,村民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缺乏自主性,自治权利难以落到实处,社区发展条件不成熟,村民参与度不高,这就使农村社区建设不得不带上行政化色彩。 村民自主管理模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从村民自身来看,农民自身素质较低。如“民为”意识不高、教育水平落后、文化及技能水平较低、人才数量相对匮乏等等。从体制机制上来看,农村非政府组织正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不仅数量少、种类缺且内部管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在很多方面存在着缺陷。上述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自主管理组织的创新和发展,不利于形成自主管理模式。 虽然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但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是涌现出一些村民自主管理模式成功的案例。以河北青县探索的村民民主管理的“青县模式”为例,他们在村治结构、工作方法、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都探索出了新思路、新方法。 河北青县农村民主治理新模式的运行机制是:党支部领导、村代会做主、村委会办事。其基本做法是把村民代表会议建成常设议事机构。在治理结构方面,代表会议设立主席,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代表会议是决策、监督机构,而村委会负责村务管理,落实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这样就把村民代表会议变成了实权机构,党支部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就有精力考虑大事了,由过去管财、管物的事务型领导转变到谋全局、把方向、管民心上来。在保障支撑方面,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委会具有监督职能,村民代表会议对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罢免建议,依法罢免。由此看来,这种村民自治模式已经进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河北青县的这种模式为村民自主管理提供了参考,积累了宝贵经验。从青县模式中可以发现,农村社区是农民自己的家园,如何建设,村民作为社区的主人最有发言权。作为一种制度的创新和实践,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应由政府主导本位逐步转变为村民自主本位。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政府主导模式体现“为民”、“权为民所用”,在建设初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及合理性,而从长远来看,村民自主管理是“民为”,体现的是社区的村民民主管理,在更大程度和层面上实现村民自主管理社区的事务,是社区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尊重农民在家园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政府理性与农民理性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最终实现更多更大层面上的村民自主管理。[6] 三、完善两种管理模式有机结合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村民自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现阶段有关农村社区建设的法规制度对政府与村民之间行为关系的规定过于宏观,具体操作起来有困难。如浙江省温州市某村,村民提出罢免某村委会成员,提案到了村委会,可是村委会却拒不召开罢免大会进行表决,不仅如此,该村所属的乡政府也拒绝帮助召集村民会议,并且宣布村民自行组织的罢免活动无效。这种做法脱离了村民自治的轨道,使村民的民主权利得不到落实。按照浙江省以及很多省市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帮助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现实是多数省市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此却没有任何规定。村民自治在新的形势下必然会有新的内容,城镇化进程中的许多关系也与传统的乡村关系不同,在制度设计以及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肯定会存在一些缺失或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因此,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深入,随着认识的不断提高,非常有必要修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增补新的法律法规条款,以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乡村治理法律法规。 (二)加大对村民自主管理内容与主旨的宣传力度 由于村民对社区的自主管理是一个全新的事物,要想深入发展下去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持续不断地对村民自主管理的内容、主要想法做法等进行宣传。但前期的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社区村民管理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上了(这样的宣传当然是必要的),而对村民主体或者说自身管理中的民主自觉性以及村民在自己社区所具有的尊严、拥有公共事务的主权地位、作为利益主体的不可侵犯性等宣传不够。社区的一切权力都是村民的,社区管理者的权力来源于村民的委托授予。现行的宣传在这方面做得显然不够,仍然存在传统的做法和习惯。这种宣传对于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于启发村民自身的民主自觉意识显然是不利的。提高村民的民主自治素质,任重而道远,因此,必须从更高、更深、更远的战略视角来认识和加强对村民自主管理内容及精神的宣传和教育。 (三)实现管理民主是村民自主管理的根本保障 在农村社区管理建设中,管理民主是根本保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村民自主管理模式最基本的两个方面,党中央对此十分重视。201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17号”文件,同年12月份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又推出了全国各地村务公开所取得的在全国能够站得住脚的14条宝贵经验,如江苏省太仓市推行的村务公开“三项制度”,福建省推广的村务民主听证会制度,以及重庆市开县推行的“八步工作法”等。推进村民民主管理,需要重点抓两项工作:一是要改革村级组织体制,充分尊重基层创新,大胆突破。在这方面,可以借鉴 “青县模式”中设立的村民代表会议主席机制,或者借鉴浙江武义县探索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新型村级组织构架,形成一种权力制衡机制。二是要创新民主管理的机制,不仅要学习借鉴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最重要的是要把成功的经验制度化,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的制度框架。[7] (四)实现农民组织化是推进村民自主管理的内源基础 解决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农村社区发展,根本途径来自农村社区内部。农民组织化是农民为了更好地实现、保护和促进 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联合起来形成各种经济和政治组织的行动和过程。[8]农民组织化将成为推进社区发展的、政府和市场之外的主要依靠力量。[9]首先,农民组织化能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增强社区发展的经济基础。其次,农民组织化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再次,农民组织化能够增强农民的归属感,有效促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最后,农民组织化能够兼顾村民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有利于实现“政府主导”和“村民自治”两种模式的有机结合。 (五)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实现村民的有效参与 社区村民自主管理程度的高低往往是一个社区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目标要求社区村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广大的社区村民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主体,同时农村居民也将直接从新型社区的建设中受益。因此,必须充分调动社区村民的积极性,使广大村民参与到新型社区的建设和社区管理中来,形成参与管理的自愿与自觉。社区建设要尊重村民的意愿,禁止任何强迫村民意志的行为。要拓宽村民参与渠道。组建社区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参与社区管理的一条主要渠道,要为各种村民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六)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担任社区管理干部 目前中国农村社区干部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大学生“村官”,二是乡村自己培养的干部。村官比例很小且很多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不懂管理业务,需要一个培养过程。乡村自己培养的干部存在的问题是文化素养和政治素质不高。多数农村基层干部有按照村民自治的要求处理乡村关系的意愿,但是却受限于自身的文化素养和民主政治素质。因此,培养高素质的农村社区管理干部变得极为迫切。除此之外,还要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严格的民主推选机制和罢免机制,既要保证推选的是高素质的人才,同时也要使社区保持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 (七)建立社区村民管理与基层政府管理的互动机制 农村社区管理与乡镇街道管理存在着事实上的互动关系。从中国城镇化发展道路上看,实现社区村民自主管理是中国农村基层社区管理不可逾越的一个变革,要想实现这种变革并取得成功,政府要有所作为。尽管社区村民自主管理实践与认识之间还存在一定距离,尽管政府与村民自主管理中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也必须看到,加强农村村民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重要任务,应当尽全力去实现。对此,必须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政府体制,处理好农村基层政府与农村社区之间的关系,建立起农村社区村民自治与基层政府管理的良性互动关系。城镇化所产生的数量巨大的农村新型社区的运行必然给政府带来许多新问题、新课题,而政府主导与社区村民自主管理之间的有效互动永远是解决问题的途径选择。 社区管理论文:试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村庄社区化管理之法治视角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大批人口涌进城市,处于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些都市村庄由于基础比较薄弱,一直存在各种管理问题。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传统的村庄管理模式明显已经不能再适应现实的管理需要。为此,一些都市村庄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新的建设道路,社区化管理。社区化管理因为正处在发展阶段初期,给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村庄建设带来重大贡献的同时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主要就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方面展开论证,结合当下实例阐述村庄社区化管理中法治建设的意义,不足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 社区化管理 法治 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的一个新的任务和阶段,是指把城市和乡村,把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当成一个整体,综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并在进程中通过体制调整和政策管理等方式,促进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改变长期以来农村基数大,发展长期落后于城市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乡村各方面与城市的一致发展,让农村居民也能在这一进程中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方便与文明的生活方式。但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乡村管理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面对这些,村庄社区化管理应运而生。为了解决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欠缺问题,很多城市在农村全面展开了村庄社区化建设。最早的一批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如山东诸城市,把原来的二十三个乡镇合并为十三个,并且通过实地考察把全市1249个村庄按照地域之间的邻近距离,习俗是否相近的原则整合成208个村庄社区。每个社区大致分配为涵盖五个左右村庄,服务范围将近1500户。这种管理方式大大推进了诸城市的城镇一体化进程,优化了农村存在的各种管理问题。 一、当前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方面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欠缺 2009年底,北京京郊大兴区北五镇社区连续发生了3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牵涉死亡人数达到13个,大兴区公安部门人员表示,城乡结合部村庄社区由于人员复杂,法律认知度不高,法治管理不完善,很多简单的居民矛盾也会形成重大社会案件,有关部门向大兴区社区居委会政府提出“法治管理”的要求,以杜绝这种社会惨案的发生。这起连环惨案一方面反映了社区管理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的欠缺。面对村庄社区居民普遍普法程度不高的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是社区普法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解决社区纠纷的直接有效方式。目前,城市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已经是法治建设最基本和最常规的方式,但在村庄社区管理中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明显存在欠缺。首先,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足,系统内容存在大量缺失。村庄社区里的居民家庭背景各不相同,接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性质也无法一概而论,因此对法律的了解和需求也各不相同。但村庄社区建设对这方面法治教育和宣传针对性较差,考虑的也不够全面。最常见的问题是对村庄社区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的等方面普法的专门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宣传力度,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的特殊保障要求严重被忽视。此外,极度欠缺对一些社区从业人员的劳动普法宣传,使得这些人员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除了这些常见缺失,对很多各类身份的迥异需求法制教育宣传也尚无法一一达到满足,导致居民对社区法治管理一知半解,无法引起村庄居民的重视。 其次,村庄社区法治宣传不仅不到位,而且基本都流于形式,管理的制度性不够明确。国家宣传部分对法治的宣传一直都是专门选定在一些特定日子,比如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特殊意义的时间,本身已经带有形式主义。不过,这些普法日虽然是面向全国,但真正关注这些的的还是一些城市居民,而城市居民普法程度已经基本达到要求,所以也就无可厚非。但刚刚踏进城乡一体化的村庄社区也只在这些特定日子进行法治宣传就明显很不符合村庄社区的实际情况。村庄社区大部分人的法律认知程度并不高,这种形式主义,偶尔出现的短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完全无法做到法律深入人心,也很难满足村庄社区居民的日常法律需要,更不能真正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也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村庄社区法治管理的初衷。所以,社区法治管理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居民在简单的邻里关系处理上只追求个人利益,不兼顾他人的纠纷问题。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去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有极个别的人因为不懂法而践踏了法律尊严,给法治管理工作者带来了不便的同时也将村庄社区的管理推向了不和谐的局面。因此,村庄社区要想搞好法治管理,普法工作真的非常重要,是社区法治管理的先决条件。 (二)政府在法治管理方面投入力度不够 村庄社区由于其新兴性决定了其工作任务的繁杂,虽然看起来可能很简单,但实际管理中则需要面面俱到,很难理清头绪问题。村庄社区需要承担的管理任务在短时间内过多过繁,而国家在管理各方面尤其是法治方面的投入和配备力度远远不能满足社区法治管理需求。比如法治管理人员配置方面,懂专业,有责任心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很少,而且由于条件较低,社区又无法提供好的发展前景,大多数人都不愿入住村庄社区工作。所以,法治管理人才的难引进给社区法治管理带来了很多麻烦和挑战。社区法治管理不仅承担着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调解、信访等各方面工作,还要承担民政、再就业等各项工作,反而各项工作效率都达不到要求。出现这种问题,最主要还是基层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在现在这个经济就是一切的社会,政府部门把大部分的资金都投入到村庄社区经济建设和管理上,致使法制管理资金不足,不仅无法调动法治管理的积极性,而且妨碍了社区法治建设的发展,不利于化解村庄社区居民各种纠纷矛盾。 除此之外,投入力度的不够还表现在社会各界力量对村庄社区化法治建设的关注度不多。这些时间以来,村庄社区法治管理建设都是在各自的社区内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主要以自身的社区环境做依托,因此法制管理效果并不明显。解决的办法就是急需社会各界法律等人才进行辅助宣传,但由于国家在这方面投入力度小,重视度不够,导致社会各界力量对村庄社区法治管理了解不够,没有关注度。这些,对社区法治管理建设的完善是很不利的。 二、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问题解决策略 (一)加大对村庄社区法治的教育宣传力度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中国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种建设都离不开法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等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多的遇到社会、经济和法律问题,社区也渐渐成为纠纷矛盾的聚集地,所以,法治管理也是村庄社区化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融入进每一个居民的日常生活,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社区法治管理直接关系着城市基层政权的稳固与否,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保障。社区治安、环境、物业、人口、生活等等都需要法治管理,只有做好法治管理,才能真正保证社区稳定和谐发展。 要做好村庄社区的法治管理工作,首先需要村庄居民要有法律意识。而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最主要是能在充分考虑社区居民不同法治需求的基础上,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全方位地推进村庄社区法治建设。首先,社区的普法宣传教育要以人为根本,考虑不同居民不同时期和层次的需求,展开有重点多角度的的法律教育宣传。与此同时,法治宣传人员可在实际普及过程中对居民的传输慢慢从教育型方式往服务性方式转变,争取能够做到不只是一个人单向宣传教育形式,而是双方互动的积极参与形式。结合居民实际和工作实践,开展不同层次的法律培训班,尤其是对社区内的青少年们进行加强教育,展开宪法和犯罪预防等各项法律教育,这样做不仅是为青少年们健康成长做铺垫,也是从根源上推进社区法治管理的进度。对从业人员则中劳动法等各项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实用性和权威性。对妇女和老人们则要多进行婚姻法和继承法等各个方向的法律教育,既突出了普法宣传的目的,又能真正促进社区法治管理。 (二)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倡导社会各界关注村庄社区法治建设 最先,要建立一支专业的法律队伍。村庄社区法治管理离不开法律素质高的专业人员,政府一定要加大社区法治建设的投入力度,只有有了充足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社区法治管理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途径,吸引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法律人士进入村庄社区服务。也可以利用社区已经存在的资源,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自己不断提高法律知识积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此外,社区政府也要投资自己的法律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重点和指向性培训,争取社区在自己内部培养出一批高素养和高能力的法律人员。针对村庄社区管理任务繁杂的问题,在法治管理建设上的资金筹措一定要把握重点所在,明确资金合法利用渠道,对法治建设的资金分配对居民实行公开化方式,一方面能使人们看到政府的作为,另一方面也能增加社区居民与法治管理建设的重视。 其后,还要大力倡导社会各界力量和团体加入村庄社区法治建设中来,要相信除了政府的投入,民间力量拥有更大的潜力,吸引社会力量是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建设的重要一部分。比如,北京去年开始开展的的“律师进社区”活动。2011年,北京和平里街道举行了名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进社区”启动仪式,司法局表示,今后每个村庄社区都将配备一名律师,提供定向的专业化公益性的法治问题服务。律师事务所表示要定期接受居民法律咨询,并且定期在社区举办法制宣传专门讲座,协助解决社区内各种法治管理问题。长安公证处也发表声明表示愿意为村郊社区公正事项与建议提供法律服务。费用方面,对律师来说,主要是公益性服务,政府也会提供保障,不会让社区老百姓花钱。在未来几年内,“法律服务进社区”将会全面覆盖北京市3900多个村庄社区,据悉,通过这项活动,集中在城八区的80%律师资源将会被更合理配置,全面平衡了城区与郊区法律服务资源,对整个北京京郊社区法治管理方面问题的解决率有极大提高,也有效缓解了政府的压力。 村庄社区化管理,有利于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城镇化,有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种有效的新模式。而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不仅是对我国当前依法治国方针的践行,也是构建平安中国,平安社区的必然要求。目前虽然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方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但相信,通过对问题的解决,中国乡村社区化管理将会走向全新的局面,同时对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进程的加快也有重要意义。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少数民族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一、社管管理模式的调查分析 (一)社区管理人员的调查分析 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城市社区的建设以及管理体制的改革,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其管辖的地域范围与人口基数都在迅速扩张,妥善处理辖区内过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棘手问题使得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然而,街道办的精力毕竟有限,社区作为街道办的执行机构则承担着街道办大部分的日常工作。社区工作具体分工下来则是由具体的社区管理人员来执行。我们针对社区管理人员设计了单独的问卷来进行调查,其中包括对成都市浆洗街洗面桥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通过是我们对问卷的整理分析,发现在社区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近85%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日常的工作量巨大。 2.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认为在其工作中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并没有得到与其日常付出相对应的回报,这也招致了不少工作人员的抱怨。 3.城市社区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并不合理,绝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老龄化现象严重;其次社区管理人员非专业化现象严重,高中与大专学历的管理人员占了大部分。 (二)社区居民的调查分析 在发出的100份关于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中,少数民族居民的问卷共60份,汉族居民的问卷共40份。这里,我们着重从少数民族居民的视角来分析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并结合访谈法,我们总结如下: 1.在社区选举方面,少数民族的参与力度不够。通过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高达98%的少数民族居民没有参加过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2.少数民族居民日常了解社区情况的渠道主要是通过社区宣传栏,其次是通过媒体宣传及相关文件通知。这种传统的宣传方式对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来说已经愈发显得滞后与缓慢。 3.在社区提供的培训活动上,调查对象中绝大多数居民认为社区很少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通过我们的调查,少数民族居民认为对他们日常生活较重要的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培训、医疗保健培训、社区安全培训这三方面。 二、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社区管理职能不明确 1.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了社区居委会本应办理的事务。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错位、缺乏抑或是管理的不到位,不仅阻碍了社区自我治理的活力,同时也加重了政府的额外负担。 2.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群众和政府之间起着中介的作用织,本来是没有人事权及直接管理社会的权力。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街道办事处已越来越像一个综合性机构,同时兼具社区服务、市场主体、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 3.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色彩不断淡化,而行政色彩却在日益增强,使得社区居委会越来越倾向于“机关化”。 (二)社会中介力量薄弱具有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发展 的主导力量之一,行之有效的社会中介组织能够在市场和政府之外发挥极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往往直接包办社会事务,忽视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因此,社会中介组织的缺失直接导致了社区社会组织力量的不足、服务内容不全面等相关的问题的产生。考虑如何帮助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团体等非盈利性组织参与到社区日常的管理中来是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少数民族居民参与意识薄弱,社区参与机制有待健全 少数民族居民由于受语言、生活习俗等原因的影响,使他们在对社区参与上显得明显不足。这种参与不足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自身权益的维护,由于很少参与社区相关的活动,使得他们与社区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更有甚者,逐渐被社区边缘化。因此,改进社区的参与机制是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集的社区更需格外注意加强少数民族居民更多的融入到社区的日常生活中来。 (四)社区宣传方式单一,居民缺少便捷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宣传的方式时通过社区宣传栏,但这种传统的社区宣传信息的方式越来越无法适应当前社区居民的需求,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更是无法接受这种信细宣传方式。所以,改善社区相应的信息宣传渠道变得十分迫切。此外,据调查,在社区生活的少数民族居民对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知之甚少,这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让社区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了解更多的维权渠道也是十分重要的。 (五)社区举办的培训活动较少,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也由从前追求物质生活的提高转变为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上来,所以这也就要求社区从传统的管理型组织转变为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服务的服务型组织上来。但在社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却是社区提供的相关培训类服务较少,根本无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合理的社区组织结构,明确社区的职责定位 社区科学化管理的基础是发展具有差异化的基层自治组织,因此,社区居委会首先一定要明确好自身的职能定位与工作内容。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组织者,可以帮助居民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它的作用主要是协助政府处理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办理社区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居委会应该把目光集中在社区的事务上,并且要逐渐的明晰自己与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 (二)支持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1.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 将社区的相关服务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使其逐步承接从社区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各类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 2.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合理、有序地组织志愿者为社区提供相关服务可以有效缓解社区“人少事多”的困境。 3.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区组织的发展。 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为其发展提供法律、制度和物质支持,给予奖励措施或者减免税收的优惠待遇,搭建服务发展平台。 (三)健全社区参与机制,调动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日常事务的积极性 1.积极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鼓励少数民族居民切实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 首先,社区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办实事,重实效,使居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尤其是要更多地关注少数民族居民的一些特殊需要,是他们在社区得到更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其次,要把社区利益与居民利益挂钩起来,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并不断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动员更多的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治理。 2.加强社区相关的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居民更好地融入社区。 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证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约束;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听证会制度,切实保障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对社区的少数民族居民要给与更多的关注,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到社区的大环境中来,为和谐社区的构建创造有利的环境支持。 (四)改变社区传统的宣传方式,拓宽社区居民维权的渠道 传统式是社区宣传方法已无法适应现今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今天,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需要看到、听到的信息传播方式是便捷、快速、高效的。因此,社区的宣传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采用更多方便居民了解的途径来进行传播。比如,采用户外广告式的宣传方式就要比传统式的在社区张贴宣传单快捷、简单的多,并且也便于社区居民阅读。社区居民对自己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十分清楚,这一问题在少数民族居民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加强宣传对社区管理意见反馈就变得尤为重要。只有健全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社区居民才能更切实地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五)社区应增加培训活动的数量,并保证培训活动的质量,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社区的培训活动是丰富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培训活动甚至可以帮助一些居民学到一种谋生的技能。在我们调查中,大部分社区居民对许多培训活动是有一定的需求的,比如对就业培训、社区安全培训、医疗保健等这些与社区居民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培训活动。所以,在不断提倡建立“服务型”社区的今天,更应把这些群众呼声高的培训活动加入到社区日常的生活中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作者:李如意 谭晓玉 郎兆鹏 次旺桑珠 张馨宇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项目管理下的社区教育管理研究 一、项目制管理理论 (一)项目管理特点 与传统管理方法不同,项目管理有自己独特的管理对象、管理活动、管理方法和工具,并且对项目的工期、成本和质量进行集成管理。在管理机制上,项目管理团队紧密围绕项目而组成,是一种临时的动态组织形式,成员可以跨部门、跨组织,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在领导方式上,项目管理强调个人负责制,项目团队的领导者,同时也是是项目执行者,参与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选择、计划直至收尾的全过程,并在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在管理目标上,项目管理坚持效益最优原则,项目团队需准时、优质地完成全部工作,在不超出预算的情况下实现项目目标。在管理手段上,项目管理有比较完整的技术方法,可以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项目管理可以帮助组织机构处理需要跨领域解决的复杂问题,并实现更高的运行效率。 (二)项目管理过程及知识体系 为便于项目的有效管理与控制,项目团队大多把项目过程分为多个阶段。根据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编写《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指南)(第四版)》,项目管理过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五步。[1]1.启动:包括发起项目,授权启动项目,任命项目领导者,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利益相关者。2.规划:拟定、编制和修订一个项目的工作目标、计划方案,确定项目范围,配置项目人力资源,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表,制定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确定项目沟通计划等各方面的工作。3.执行:组织和协调人力资源和其它资源,组织和协调各项任务与工作,激励项目团队完成既定的工作计划,生成项目产出物等方面的工作。4.控制与纠偏:实施、跟踪与控制项目,制定标准、监督和测量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差异和问题、采取纠偏措施等管理工作和活动。这些都是保障项目目标得以实现,防止偏差积累而造成项目失败的管理工作与活动。5.结束:也叫收尾,制定一个项目的移交与接受条件,项目成果的移交,从而使项目顺利结束的管理工作和活动。包括项目移交评审、项目合同收尾、项目行政收尾。项目管理过程各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互。紧密围绕项目最终目标的实现,项目各个阶段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甚至在实践过程中,因为项目管理各阶段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必要对项目的最终目标做出权衡或优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结构概况为九大管理领域,即项目整体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1]项目管理知识领域非常系统全面地涵盖了从事一个具体项目所需涉及的各个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现状 模式,即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即在社区教育管理行为和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标准形式或具有极高借鉴价值,可在一定区域内推广运用的标准形式。目前,政府主导推进社区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三级管理模式”,并得到了社区教育实践工作者和业内专家认可。该管理模式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构成第一级管理,区社区教育学校(学院)管理、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构成第二级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具体推进构成第三级管理。即“一级规划、二级管理、三级推进———政府部门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组织推进、社区广泛参与”的模式。[2]当然,受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社区教育管理的模式也表现出了多样性,在“三级管理”的基础上衍生出“四级管理”、“三纵三横模式”等。[3]虽然管理模式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都是以各级政府机构的推动为核心。特别是在经费等各类资源的分配上,各级政府、教育行政机构在社区教育管理中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 (二)特点及优势 1.政府在社区教育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可以有效联合社区内各类资源成为一体,形成职能部门、社区学校、学习中心各司其职的社区教育管理网络。2.政府作为最大和最具权威性的公共组织,有坚实的权力作后盾,其行为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可以对社区教育规模和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整合,从而达到社区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3.政府通过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监督等方式开展社区教育管理工作,注重管理的效能和效率,能统筹兼顾,掌控大局,把握社区教育发展方向,达到社区教育应有的社会效果。 (三)面临问题 1.政府精力有限,社区教育管理力度不够政府主导型社区教育管理模式是一种比较传统的管理模式,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行政管理模式。随着社会发展,政府管理业务越来越多,承担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社区教育尚属于新兴事物,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处于边缘地带,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管理难以投入更大精力,从而表现出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发展重视不足,管理力度不够。2.政府统筹难度大,难于有的放矢社区政府成立专门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对全区社区教育进行统筹管理。这种临时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往往统而不筹。在资源、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极容易形成吃大锅饭局面,按居民户平均分配资源,难于有的放矢。社区内各街道、居委会放任自由开展五花八门的社区教育活动,各搞各的,难以形成社区特色、打造社区教育品牌。3.行政部门间协调困难,成本过高现行“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职能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运行模式中,教育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困难很大,成本过高。职能部门的配合也只保留在文件材料中,社区教育实践过程中,往往只有教育部门主管推进,职能部门的实际作用并不高。4.社区教育经费有限,投入不足虽然各地方均出台专门文件,按照人均标准,由政府财政专门划拨社区教育经费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但由于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没有形成有效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导致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总量有限。各社区教育学校开展工作均面临投入不足的问题,影响优秀社区教育活动的扩大覆盖和创新社区教育项目的正常启动开展。 三、社区教育项目制模式及运行机制 (一)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 结合各地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经验,现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与项目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将社区教育的工作具体化,转化为社区教育项目,并运用项目制管理理论,实施社区教育管理,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打破现行以政府行政层级为网络,层层通报的直上直下管理方式,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相关人员组建项目执行团队,围绕项目目标开展工作,项目团队直接向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的管理模式。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能保障政府在社区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其统筹管理的优势,又能有效避免现行管理模式下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社区教育的科学发展。对各级政府响应十八大精神,实施简政放权,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具有积极意义。另外,对推进重点社区教育项目,打造社区教育品牌,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切实实现社区教育的社会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教育项目管理的运行机制 1.职责划分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社区教育项目的启动立项、过程督促、项目结尾验收及评估,结合社区教育项目的大小、侧重,对社区教育财政经费进行分配。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联合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直接向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负责项目的具体推进,项目过程的控制,结合项目目标进行及时纠偏,项目结尾及经验推广,项目后续工作等。 2.项目实施流程结合项目制管理理论,及实施社区教育持续性、长期性的特点,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流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六步。 (1)项目规划与启动社区教育项目的规划与确定,要严格遵循社区发展的长期规划,服务于建设学习型社区的最终目标。区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通过自上而下的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和自下而上的自发组织、需求申报两个渠道,认真梳理,在听取专家意见和基层意见基础上,确立社区教育项目。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特色、创新性、对社区发展的贡献价值、可推广性等条件,将社区教育项目划分为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重点项目在政策、资源、经费支持上给予侧重。 (2)项目规划及目标项目目标应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措施得力,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最终成果要对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能够切实解决社区内居民的教育需求,对创建学习型社区建设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团队必须由各街道、区办事处主管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或从事各类相关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员、各项目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并且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真正起到承担、组织、指导作用。项目团队必须依托街道、区社区教育学校或培训机构等具有专业力量的机构,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保障条件。 (3)项目执行项目执行阶段由项目团队自行实施,应紧密围绕项目目标,协调好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按既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项目具体工作,并及时总结,形成项目阶段成果。 (4)项目控制及纠偏项目控制阶段由项目团队开展过程控制和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开展中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来实施。重点是项目团队在项目过程中实施的跟踪与控制,实时监测项目工作的进度,分析与项目最终目标实现存在的差异,及时查找问题,采取纠偏措施。领导小组的中期检查工作也应当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调控、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项目团队推进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必要干预,提出项目后期实施意见,对推进力度不够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项目可以给予警告或取缔。 (5)项目结尾总结项目结尾由项目团队向领导小组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和结题申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来完成。从项目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过程实施步骤及阶段成果、最终取得成果及表现、经费使用情况等几个方面开展总结与测评。对于完成情况优秀,最终成果丰富、效果突出、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给予额外奖励,并扩大范围推广。对于推进力度不够,没有完成项目目标或实施过程不当没有有效实施的项目,应当采取问责机制,并给与一定惩罚。 (6)项目经验总结推广开展社区教育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因此社区教育项目的结尾总结,并不是项目的终结,特别是对于取得优秀成果、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及时扩大范围推广,切实为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积极作用,只有这样,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才会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团队,要继续围绕项目开展工作,推广项目实施的经验。通过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协调与配合,在更大范围实施优秀社区教育项目。 3.经费投入社区教育项目的实施,要努力构建政府教育经费拨款、项目团队自筹、教育对象承担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经费的划拨分配,支持项目的开展,并针对重点项目、普通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实施不同的经费支持政策,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的有效开展。另外,经费应分阶段划拨,结合项目具体推进情况和阶段评估结果,分启动经费、后期经费等进行划拨。为保证经费的专款专用,结尾验收时,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要开展审计工作。项目团队可以争取依托单位的配套资金、社会募捐、吸引风险资金投入等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的推进。个别社区教育项目,例如成人学历教育培训等,可以对教育对象收取学费,由社区教育受益人承担部分成本的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推进。 作者:高建 梁艳萍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数字化社区管理方法研究 一、目标的设定与实现的思路 1.社区资料的数字化 数字化是实现管理与服务信息化与自动化的基础。这就要求对社区管理与服务所涉及的地理信息资料、三维模型资料、专题业务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使之成为能够被调用或入库的电子数据,包括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地理位置相关的各类数据。数据内容上包含描述区域地表形态、地表要素信息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表达社区专题业务及环境、资源等方面参考信息空间分布的专题数据,以及与专题业务相关的各类文本、照片资料;数据形式上有空间矢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文本数据等。 2.社区信息的可视化 可视化是社区管理的新要求,主要通过三维建模来实现。建模的内容包括:①地形的建模,采用DEM和遥感影像数据,使用Skyline软件家族中的TerraBuilder构成地表模型;②建筑单体的建模,在3dsMax中,通过创建建筑模型和建筑纹理贴图,创建出单体建筑模型;③环境小品的建模,主要用二维的模型结合透明贴图来创造出三维的环境小品模型效果。三维模型建好后,还要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 3.社区管理的信息化 信息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智能化管理工具,其通过智能化管理来实现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再生和信息利用。本项目主要通过对数字化处理资料的数据库建设来实现社区管理的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三方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将准备好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数据分层组织,并通过统一的坐标系统,实现数据空间位置的对应;基础地理数据采用国家系列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的分层组织规定并命名,整个区域范围内分层不分幅;专题地理数据按照专题内容分层组织。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是以商用软件(Skyline等)为主、3dsMax为辅的方法进行建模的。建模的内容包括地形的建模、建筑单体的建模、环境小品的建模等。模型建好后,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对社区管理和服务所需要的单位、住宅小区、人口、房屋、商业、服务业、超市等专题信息进行分析、组织和加工入库,形成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 4.社区服务的集成化 集成化是通过开发信息系统来实现信息的集成管理与应用。开发三维社区地理信息系统,将为用户提供强大快捷的各项功能,包括基础查询功能、空间定位功能、三维飞行功能、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维护功能等。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最终要将三方面的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专题业务数据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并利用Skyline平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系统的开发与集成。 二、项目实现关键技术 1.系统总体构成 (1)技术标准与规范 系统建设遵循有关的数据库建设和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为共享交换、后续扩展奠定基础。 (2)系统数据库 数据库是系统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本系统将收集社区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础地理数据、专题业务数据、各类业务资料,包括空间数据、文本与多媒体数据等不同形式;系统数据库建设将实现上述资料的一体化综合管理,为各项应用服务功能的实现打下基础。 (3)系统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是整个系统面向用户的应用层,各项功能的合理设计与实现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应用效果。本系统根据需求分析设计各项功能,以为用户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工具,真正实现“统一管理、便捷查询、辅助分析”的系统建设目标。 (4)软硬件环境 软硬件环境是数据处理、存储、应用、输出,以及软件功能开发、运行等全过程的软硬件设备的有机组合,是系统开发实现和运转的基础设施。 2.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的开发 (1)数据层 该系统基于SQLServer数据库平台,将电子地图数据、影像资料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业务数据进行加工和入库,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基础数据库、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数据库中,并在“空间属性数据库”与“业务数据库”之间建立绑定,如哪些业务要融入到GIS中,地图需要标注哪些对象,对象如何描述等。 (2)平台层 该系统主要基于Skyline平台予以实现,即以Skyline软件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和系统集成。平台层代码采用JavaScript脚本编写,开发环境为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在网页代码中添加<script>标签,引用JavaScript脚本程序,并在程序中引用Interop.TerraExplorerX.dll动态链接库,调用TerraExplorerPro接口函数。平台层也同时实现了数据管理的一些功能,如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等系统权限管理,以及信息查找、信息录入、信息导出等系统信息管理。 (3)组件层 该层将一个个的业务逻辑封装成易部署的中间层业务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在网页代码中嵌入<objectid="sgWorld"classid="CLSID:3a4f91b0-65a8-11d5-85c1-0001023952c1">控件,可实现TerraExplorerPro所有接口函数,通过sgWorld变量调用TerraExplorerPro中已封装好的属性(Properties)和方法(Methods)。 (4)应用层 应用层面向最终用户,并为其提供服务。系统在该层上规划专业应用,具体实现图形界面及用户所需求的各项功能。该层采用Dreamweaver8+CSS样式表构建,并在页面中添加ActiveX控件,以显示TerraExplorer3DWindow窗口和TerraExplorerInformationWindow窗口。 3.多源数据的整合 所有的模型建立好以后,通过Skyline软件放置于特定的交互的3D环境中。Skyline软件是根据专业需要而设计的既直观又易用的3D环境观察和交互接口,主要用于虚拟现实、实时视景仿真,以及其他可视化领域的应用软件环境。运用Skyline软件进行地形、模型数据的整合,就是将生产好的三维地形(包括影像)和3dsMax生产的模型数据进行整合和调整,具体过程如下:1)地形数据导入:将数据准备阶段生产的地形数据导入系统。2)模型数据导入:首先,将3dsMax中进行模型加工和纹理贴图处理而生产的格式为*.x文件的模型在Skyline软件中转换成*.xpl文件;后将转换的*.xpl文件加载入Skyline软件中,并调节属性。3)场景调整:各种模型都存在与DEM表面的衔接问题,即所在系统中对相应的模型图层进行矫正和调整,实现模型底部与对应位置的DEM紧密衔接。同时,对于道路、草地等场景,笔者选择Skyline软件自带场景纹理贴到地表,以展现其逼真的场景。4)数据调用:在客户端,运用TerraExplorerView对生产的二维、三维数据进行调用、访问和查询。 4.系统集成 作为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本系统最终将前面所提及的三方面的内容:三维建模、虚拟场景、GIS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之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利用上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了系统的集成。 三、结束语 本文应用上述技术方法,在昌吉市揽翠社区建成了昌吉市首个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并及时投入应用到了揽翠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该系统实现了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的数字化、可视化、集成化、自动化,实现了各类资料的高度集成和信息关联,使查询、检索、统计非常便捷;同时,提高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区民众提供了一个基础、全面、及时、准确、直观的三维可视化的科学工具,为推动社区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减少政府重复开资、减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开辟了新的技术途径和理念。 作者:王克峰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实训模式研究 一、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拓实训路径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拥有社区管理和运作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社区专业的学生接受了系统的社会工作方法学习,初步掌握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方法和技巧。学生社区虽是一个特殊的社区,但也具有社区的一般特征。学生作为同伴辅导,具有教师并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学生居委会若能够借助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力量,可以进行专业化运作。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而言,也可以借学校社区的平台,强化专业技能训练,提高专业服务与管理的能力。基于此,社区专业通过与公寓管理中心多次沟通,很快达成合作意向,学生公寓纳入社区专业实训基地,社区专业承担起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专业化管理和运作。 二、实训模式新探索:通过托管学生居委会,完成仿真社区管理实训 通过合作双方的协议,在原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基础上,建立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居委会),由社区专业托管,社区专业负责学生居委会的管理和运作,公寓管理中心将年度计划与任务传达给社区专业,由社区专业教师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实训课程的授课计划,将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的任务融入到实训课程的教学中来。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学生专业实训所需场地、设施、资金等,均是双方共同申报和申请。涉及管理问题,也由双方共同解决。 (一)建立并托管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在管理方式上,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后,对全校公寓进行了重新规划,将学生公寓分为楼层、单元(门栋)、幢、片区。模拟当前社区进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合理划分网格,明确责任,指定学生居委会的成员参与到公寓管理中去。社区专业大二、大三的学生共100余人全都加入到学生居委会,每个学生的服务期为一年。选拔社区专业优秀学生进入学生居委会管理层,其余学生分别入驻各个公寓楼相应的责任片区分组开展工作。在机构设置上,学生居委会借鉴现实社区居委会的部门和人员配置,结合高校特点,将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建立学生居委会,设社区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面再设秘书部、卫生安全部、公共服务部、文化生活部、心理健康部、公共关系部。各部均设部长,相当于各个社区委员,各部部长在社区主任的协调下各司其职。在人员分工上,学生居委会也是参照现实社区,具体分工如下:社区主任负责协调管理整个学生居委会的运作,副主任协助社区主任开展工作,并分管两个部门。秘书部负责居委会工作档案保管、文件起草、收发、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 公共服务部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分寝、入住登记、调寝、退寝、水电后勤服务协调等工作;卫生安全部负责寝室卫生创建、安全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教育、检查;心理健康部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人际关系、心理健康教育;文化生活部负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公共关系部负责宣传、外联,招募、管理学生志愿者。在工作方法上,学生居委会在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实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常规社区管理事务采用网格化管理,由居委会—片区负责人—楼长—门栋长/楼层负责人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任务。通过走访、座谈、检查等及时发现风险,评估学生服务需求,制订服务与管理的计划、实施计划、评估效果。例如走访居民、召开居民代表会、社区卫生创建、社区安全创建、社区邻居节、文体活动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心理咨询服务、纠纷调解、社区竞选、文档资料整理等,促使学生应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应对所遇到的问题和需求。 (二)开设对应实训课程,确保良好实训效果 1.针对学生居委会开设对应实训课程 社区专业学生入驻学生居委会后,为了保证教师的指导力度与学生的工作效果,专业专门开设一门实训课程:社区管理综合实训。本课程开设后,安排在第四、五两个学期,贯穿社区专业学生在学生居委会一年的实训期。这个阶段的学生已经基本修完专业基本的理论、实务课程,有着相对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居委会工作的效果。同时,连续一个学年的课程实训,既保证学生社区服务的延续性保证了实训的系统性和深入性,又确保学生实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 2.课程内容安排贴近现实社区 为了使学生的实训更贴近现实社区,更有效果,并使学生居委会的服务更全面更深入,课程根据现实社区的工作内容,结合学生社区的特点进行选取,主要有以下方面:①社区选举。模拟居委会选举,制定选举方案、选举规程,实施选举。②居民会议。选择一个主题召开居民会议,如学习问题、就餐问题、校园环境问题、校园住宿问题等,召集学生代表座谈,形成会议纪要,并提交公寓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要给出处理办法和意见。要求议题选择有现实意义并为广大学生关心,居民代表选择合理,居民会议流程设计合理。③社区人口管理。对宿舍人口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寝室名单与床位,调查学生性别、年龄、民族、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等并输入义乌工商学院社区管理系统。④社区文化管理。建立居民BBS及微博,策划实施“桂•竹”大学生“邻居节”活动。⑤社区服务管理。针对社区不同群体,设计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如贫困生服务、残疾学生服务、女生服务等。通过与公寓沟通,选择最优方案实施。⑥社区安全管理。对公寓“居民”进行安全防范的宣传、社区安全隐患排除。⑦社区环境管理。对公寓内部及周边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方案。⑧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实施。策划并实施社区志愿服务项目。⑨社区办公系统的应用及社区资料整理。在开展其他实训项目的同时,将局域网内仿真社区办公系统的资料添加完整,同时将社区相关书面材料根据不同工作内容整理归纳成册。以上这些内容基本囊括了现实社区的绝大部分工作内容,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实施,现实社区所需的管理与服务技能基本都可以涉及,保证了实训的深度、广度与系统性。 三、专业实训新模式的收效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一年以来,收到了较好的实习效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的实训困境,还为专业及教师的成长提供的平台。 1.有利于学生完成全面、深入、系统的实训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模拟现实社区进行长达一年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使学生零距离接触和处理各种社区事务,是社区专业学生是进入社会前的一次集中演练,不仅可以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操能力有一个质的提升,还可以进一步加深学生的专业认知和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于学生进入社会起到很好的提升和过度作用。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将学生社区作为实训场所,使专业在实训过程中拥有了独立性和自主性,可以根据实训需要,自主安排实训内容。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专业优势与特长,进行专业技能的实操和演练。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实训场所缺乏,实训内容不够深入、系统、全面的问题,为其他专业解决实训问题提供借鉴。学生居委会在实训的同时,社区专业的师生也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高校服务社会、专业服务社区的理念,体现了社区专业的社会价值。 2.有助于教师提升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 在以往社区实训中,由于缺乏自主性,校内指导教师很难实现对实习学生的有效指导,不利于教师自身实操能力及实训指导能力的提升。托管学生居委会后,指导教师在学生实训中的自主性大大提高,创造性大大增强,对于其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有较大推动作用。 作者:张鸣宇 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机制革新研究 本文作者:邱玉婷作者单位:广东金融学公共管理系 思路 综观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有的城市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如北京、深圳、长春等地区陆续在小范围内撤销街道办事处,实行“区直管社区”改革探索;有的城市对街道办事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与此同时,国内学者围绕着街道办事处的“虚”与“实”提出自己的观点,综合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变街道为一级政府 针对目前街道办事处存在着“名不副实”的现状,即其名义上不是一级政府,却承担着一级政府的各种繁重的职能,而各种职权和资金又不到位,导致街道办事处在实际的工作中行政效率低下,超负荷地运作。有的学者指出,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街道办事处建立成一级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形成“三级管理、三级落实”[3]的格局。但是,将街道变成一级政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首先,纵向的政府管理层级太多,不符合提高行政效率的客观要求。其次,如果要把街道转变成为一级政府,就必须要通过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条文,从法律上承认街道办事处一级政府的地位,并还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在街道设立一级人大。再次,在街道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公共管理职能,根据辖区内经济结构、社会事务结构的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工作机构,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一级财政,为街道政府的正常运行和职能的实现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转变街道为一级政府的改革操作难度太大,从根本上需要触及目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制度变革的成本过高。 (二)虚区实街 鉴于区政府所管辖的范围比较广,职能上与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联系比较少,有些学者指出把区政府变成派出机关,通过合并街道办事处,在扩大街道管辖范围的基础上,把街道办事处改为基层政府,构建成新的“两级政府”。[4]这种“虚区实街”的做法虽然可以减少行政管理的层级、集中行政权力,又可以实现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能下移,更贴近居民需求和社区发展,但是,和“三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一样,由于需要通过大量的法律修改和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整个过程相对比较复杂,因此,在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也是较小。 (三)两级政府、两级管理,撤销街道办事处 为了缓解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的权责配置上的矛盾,有的学者提出撤销街道办事处的设想,即实现区级直接指导社区建设,面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建立“两级政府、两级管理”[5]的体制。这种体制适当调整了政府的管理幅度,使区政府的专业部门得到恢复并强化了其专业职能,把政府的公共服务直接提供到社区。同时也通过减少管理层级,有效地提升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因此,笔者认为,撤销街道办事处这一思路是具有科学性的。但是,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如果不转变区政府的职能,只是在减少行政层级的基础上把部门职能转移到社区,不仅无助于降低行政成本,还会导致社区行政化。因此,要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就必须要立足街道办事处职能的“上承下接”,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并且还要制定一系列的保障配套制度。所以,撤销街道办事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放权并帮助整个社会实现自治才是最终的目的。要真正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并广泛的推广,在短期内也比较难以实现。 (四)多元管理体制 无论是将街道办事处变革为一级政府,还是把区政府定位为派出机关,撤销街道办事处,都存在着利弊得失。现阶段,可以尝试结合各城市、各区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推行渐进式改革,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实行多元化的城市管理体制,在试点成熟的情况下再逐步推广。随着社区建设试验在全国范围的展开,各地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创新,如出现了“上海模式”、“江汉模式”、“沈阳模式“和“青岛模式”等各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典型。对于全国不同的城市而言,多元化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将更为科学和合理,同时,也标志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方向 新时期社区管理体系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寻找社区建设的突破口,理清思路,摆脱社区建设的困境,把提高社区自治能力作为改革的立足点,探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重心下移,立足基层”,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 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使社区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定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现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重心下移就是将社区的管理职能下移至社区,增强社区自身的管理职能;其核心是政府向社区放权;其目的是解决在原有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政府管理的弊端。在建立社区管理新体制中,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原则,将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企业的经营职能、社区组织与社会团体的服务职能相分离,政府只承担宏观调控职能,进行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 (二)明确社区管理主体的权责体系,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所谓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是指在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中,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相结合,以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为主。首先,要明确条块之间的权责关系。具体要求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既要将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结合,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为主,又要统一协调,加强社区内各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其次,要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职责,理清它们之间的权责关系,使得彼此权责有分工,这样才能在城市管理、服务群众和稳定社会中各负其责,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最后,赋予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管理权。要求市、区政府权力下放,赋予街道更多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权力。只有赋予了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职权力,才能有利于改善目前因为条块分割而导致的基层工作难以落实的现状;才能有利于发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能力,促进社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加强法规政策配套,使社区各系统运作和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必须要使社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完善社区管理的立法。制定一系列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的社区管理法例,保障社区建设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目前亟待解决的就是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如重新对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地位、规模、功能和组织等作出原则性的修定,淡化社区的行政痕迹,明确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人翁的地位和应有的义务,允许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执法体制,实行不同形式的社区管理体制;其次,是使社区建设得到制度上的充分保障。目前,要以建立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并使其制度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把社区建设的规划纳入到城市发展的总规划体系当中。可以尝试在政府机构中建一个具有协调职能的法定性权威机构,承担社区建设的宏观指引和调控责任,并且由它来制定一个协调决策的程序运作制度。 (四)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强化居民的社区自治参与意识 社区自治组织和广大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社区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自治组织能客观、及时地反映居民诉求,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也使居民参与到社区自治中;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可以缓解街道办事处所面临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短缺的困境;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可以拓展社区服务,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稳定社会的发展。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政府首先要转变职能,将微观的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区福利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社区服务组织等社区自治组织,这不仅可以使得社区自治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发挥服务社区的作用,同时也促进我国基层社会民主建设的发展。只有提高了社区的自治水平,实现了自治主体多元化,政府才能从社区建设的掌舵者逐渐地转变为监督者、服务者、协调者的角色,还可以提高政府自身的宏观调控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协同论创新研究 协同学理论的核心内涵与运行机理 协同学(Synergetics)亦称协同论或协和学,来源于希腊文,意为共同工作。协同学理论由20世纪70年代初联邦德国物理学家哈肯创立。协同学发展与完善了系统论(SystemTheory)、控制论(CyberneticsTheory)、信息论(Infor-mationTheory)与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StructureTheory)等现代科学理论,采用系统动力学的综合思维方式,揭示了各种复杂系统与现象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更为有序转变的规律。哈肯认为,协同是指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和谐状态,即是研究一个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在外界环境的变化达到一定的阈值时,自身如何在内部的非线性作用下、自发由无序状态走向有序状态或由有序状态走向更为有序状态的途径问题。这种有序状态的形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开放系统。系统与外界环境有物质、能量与信息等的交换。第二,远离平衡态。系统处于非平衡态。第三,存在序参量。序参量起着支配子系统行为的主导作用,并对系统演变的最终状态或结构起主导作用。第四,竞争与合作。复杂系统内各子系统间的协同行为产生出的超越各要素自身的单独作用,从而形成整个系统的统一作用和联合作用。第五,控制参量。除了系统内部协同机制的作用外,还需要外部环境提供适当的控制参量,为系统自组织结构的形成与功能的发挥提供保障。第六,反馈机制。任何一个开放系统要维持一定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实现自身目标都离不开反馈,它是系统实现有序的重要保障。 国外社区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管理都经历了长期发展的过程,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根据政府行为和社区行为结合紧密程度的不同,目前国外的社区管理有以下三种模式,即自治型管理模式、行政主导型管理模式和混合型管理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有其特点,归纳起来,西方国家的社区实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第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明确。社区作为基层的管理单位一般都具有明确的地理界限,社区内建有自治性的委员会、社区董事局等组织机构,并且都订有自己的宪章或法规,对各机构的组成和权限做出明确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第二,依法治理。西方发达国家在实施社区管理时十分注重依法治理。第三,非营利组织高度发达,在社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欧美各国在实施社区发展计划过程中,社区发展的各项服务性工作一般是由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具体操作实施的。西方国家都比较注重对非营利性组织的扶持。一方面政府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给予积极的政策、资金上的支持。第四,市民积极参与社区志愿工作。 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区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改革的产物。从社区建设提出至今,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社区建设中都建立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模式。但由于理论上尚不成熟,实践上缺乏经验,因而这些模式其本身并不一定全面、完整和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未转变在基层社区的职能 受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区管理体制影响,我国社区大部分采取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政府仍然是社区管理的行政核心,通过社区居委会来传递信息,代替本来应该由企业、社区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务,其他管理主体不能发挥其积极性。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往往不能处理好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会出现城市基层政府组织的越位和缺位以及社区组织的功能错位。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仍充当“包办代替”的角色,掌握着过多的资源,这可能加剧社区成员原已养成的依赖心理和社区参与意识淡薄的状况。而其他社会组织均缺乏足够的资源和权威,他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代替政府部门组织居民管理公共事务,居民缺乏自组织的意识,社区参与度低。 (二)社区高度组织化而自治性不够 社区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如社区治安、园林绿化、社区党建、房屋维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文化、娱乐等方面,政府不能成为社区管理的单一主体,其主要承担宏观调控职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社区的具体管理工作要由相应的社会企业、社区自治组织等来进行,不是单一管理主体能够实现的,需要调动各个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建立社区居民自治为主的多元主体民主参与的管理体制。尽管我国政府已将相当部分的权力下放到社区,但行政权力在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资源上存在着内在的局限,社区自治组织甚至是居民都对政府存有较大的依赖性。 (三)社区管理相关法制不完善 我国目前的政府行政号召、行政协调与督促直接构成了社区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基础。但现行的有关社区管理和居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立法上的空白,法制还不完善。政府的政策没有变成相应的法规,对居民、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的约束力受到限制,导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致使居委会的工作经常处于两难的困窘境地。另外,也缺乏支持社区工作的法定措施。社区管理各主体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现象,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社区各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把社区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协同论视阈下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创新思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现出社会化、基层化、综合化、互动化的趋势下,政府、市场、社会都可以成为社会管理主体。因此,根据协同论的核心内涵以及国内外有关社区管理模式的特点,结合我国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地制宜地构建新型社区,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将是我国社区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因地制宜地构建富有特色的新型社区 新型社区是适应现代化的要求,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构建成的社区组织体系,居民的素质和整个社区文明程度高,社区内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新型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人居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社区服务实行网络化和产业化,做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当前,应努力建设的新型社区主要有学习型社区、自治型社区、服务型社区、“绿色”社区和“数字型”社区。学习型社区是指以学习型组织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基础,以学习者为中心,能保障和满足社区各年龄段成员的基本学习权利和积极主动的终身学习需求,从而促进社区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区。学习型社区的意义在于使学习成为社会的一种运行模式和发展方式。自治型社区是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社区自治的内容和宗旨是:通过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自治组织机构管理本社区事务。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从而增强社区组织的凝聚力,带领社区居民发展各项事业,努力创造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服务型社区即从整体社区区域功能上进行服务整合,形成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联动,使之成为一种社区功能的动态。服务型社区建设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绿色”社区是指具备了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有基本的绿色环保要求。“数字型”社区也称为“数字化”社区。“数字化社区”是指实现了信息数字化的社区,即应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尤其是因特网技术,构筑社区政务、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小区及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技术应用平台和通道,并与现实社区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与社区有关的各个成员在沟通信息时更加便捷,而且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共享和利用社区信息资源,最终达到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目的。 (二)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 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是指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安全的公共事务由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协作来推动,通过政府引导、协调、支持,由市场和社会共同来建设社区,从而达到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和谐共赢。具体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理顺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各不相同,因此,在发挥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时,又必须规定其各自作用的边界,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在三者之间建立起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以保证社区持续、健康、协调地发展。 2.提升居民社区民主意识。政府应积极探索如何利用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管理,从政治生活和社区事务两个方面为共同切入点,不断推动社区管理的有效性。社区建设的趋势是实现居民自治,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要坚持社区居民自治原则,其实质就是转变政府职能,社区管理重心下移,使得居民拥有自我管理社区事务的权利。此外,实行社区居民自治,也有利于改变许多社区存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主宰一切、居民被动适从的异常现象,确保社区居民(业主)的权益。社区居民自治主体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应当机构精简、办事高效。 3.加强社区多元管理法治建设。社区管理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无章可循或有章不依,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应该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法律法规,对于社区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约束,以法律条文形式规定社区管理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区管理工作都应该遵照法律程序进行,避免出现遇到纠纷事件时无法可依、无法可查,事情得不到有效解决,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其次,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保证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程序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使得社区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总之,要提高我国社区管理质量与效率,应当以协同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各具特色的适应不同环境条件的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把社区作为一个组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协调社区各管理和服务主体,为社区创造一种和谐的环境,为社区管理和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合作提供一个协调性空间,使得各主体为了共同的目标可以充分地相互理解、相互交流和配合,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能够有序和有效地进行,实现所有管理主体的协同效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实现社区和谐、文明。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考察与研究 xx作为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在迈向21世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快实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过程中,应当从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市容和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性,尽快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跨跃。从地域空间角度来看,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应成为环境卫生整治的战略重点地域。 城乡结合部,又称为“城乡边缘带”(urban-ruralfringe)、“城市边缘带”(urbanfringe)、“城乡连续区域”(urban-uralcontinnum)、“城市蔓延区”(theareaofurbansprawl)、“城市阴影区”(urbanshadowzone),“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的过渡地带,它位于城市连续建成区与外围几乎没有城市居民住宅和非农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兼有城市与乡村两方面的特征,人口刻度低于中心城市,但高于周围的农村地区。”。国内学者对城乡结合部的涵义和划分方法有不同的看法。规划学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成乡结合部认同为城市近郊区,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的拓展区域,在地域上表现为不边片、不完整的空间;地理学者认为城乡部是典型城市与传统乡村之间出现的城乡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事例,兼有城乡双重特征的独立地域实体;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区和郊区分管的接壤地带。从xx市的实际情况看,按不打破乡镇和街道的原则,则可将城乡分界线两侧的街道和乡镇划入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即xx的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环绕城区,连续的、宽窄不一的环地带。 由于受城市与乡村的双向辐射,城乡结合部社区人地系统具有明显的城乡过渡性特点:(1)受城乡之间特定的空间扩展因素与空间过程的影响其地域表现出一定的过渡性。城乡交错带内城市与乡村各要素,景观及功能的空间变化梯度大,是城市与乡村两类性质不同的区域之间的“急变带”,人地关系的空间差异远较城市城乡城域内部大:同时城乡结合部地区存在着频繁的能量与物质对流,分别来自城市与乡村的人口、物质、技术、信息等在这里相互作用与竞争互生;(2)城乡结合部是城市与乡村两种社区相互接触、混合及交融的地区,其人口与社会结构特征地过渡性也十分明显。在这里不仅有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相互混杂,而且还存在着本地常住人口与外地流动人口的异质反差,各种不同职业类型、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信仰、不同价值观念、不同需求以及不同心理文化素质的人群相互形成强烈的对比与共存;(3)由于同时受到城市与逐村经济的双向车射,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多样化特点,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依附性不断加强,城市性产业及城市需求导向产业在增加。正是上述过渡性特征使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具有特殊性,给这一地带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特别是社会管理带来了难度。 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户籍管理问题:鉴于城乡结合部与老城区在就业和子女教育方面的巨大反差,城里动迁户凡是牵涉到就业和子女教育的,多数保持人户分离;而农村劝迁户则鉴于经济利益的考试,也不愿意农转非,增加了户籍管理的难度。行政区划问题: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而导致土地管理分割,城乡单位犬牙交错,“一地两府”及“一地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带来较突出的跨区的管理矛盾。外来人口问题:在城乡部由于其优越的区位、廉价的租屋,加上管理较薄弱,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虽然给这一过渡带的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但同时带来环卫、治安、计划生育等许社会问题。农民的出路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多数被预征完毕,使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居住和撤队、撤村后集体资产的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土地开发问题:按现行法律,土地批租后,逾期完不成开发的坚决加收。然而,现实情况是,土地逾期完不成开发的较为普遍,有的竟长达10年左右。物业管理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房地产的大规模开发而出现了众多的住宅小区,由于一些牧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引发新迁居民的不满,增加了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复杂性。 上述管理问题的大量存在,使这一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特殊社区,土地开发支离破碎,原有的道路、水系等被打乱,垃圾成堆,排水不畅,违章搭建十分严重,环境卫生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无论是在社区景观或是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与市区形成强烈的把差,成为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和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老大难”地带。 显然,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上述诸多问题与矛盾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应当从机制、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充分认识这一地区包括环境卫生的内的各种问题的特点、规律与解决的难度,以便从战略高度,从机制、体制上研究解决的对策。 首先,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成市大规模建设改造并不断向边缘区推进,乡村――城市急剧转型过程中形成“都市村庄“这一特殊类型的社区所出现在的可避免的现象,有其客观必然性。 第二,城乡结合部地区特有的区位优势,一方面,引来大规模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使大量高新技术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向结合部集中;与些同时,由于外来人口的集聚,引发了某些原始的、并对城市市容有严重影响的城市产业――如城市垃圾回收业(闵行区虹桥镇虹四村)以及为外来人口的服务业在这里“见缝插针”地滋生与发展,再加上原有的乡镇和村办企业,各类性质不同,差别很大。难以事例的产业聚集在城乡结合部,是导致这一地区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十分复杂的产业因素。 第三,被城市乌黑的“都市村庄”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利用其自有多余的住房和“见缝插针”式的乱搭建,以较低廉的房租对外租赁,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从而形成包括导入的城市居民、原住农民和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混杂居住、十分复杂的社会空间。这是这一地区市容卫生、社会治安等问题十分突出的社会因素,也是一个直接的、主要的因素。 第四,城乡土地所有制的差别和“都市村庄”社区局部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是使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乡村城市化过程中,位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土地制度仍属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乡镇以下的村委会又是自治组织,因而在都市村未能完全融入城市、纳入城市管理的情况下,村民和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较少考虑限制某些影响环境卫生和容貌的产业的发展,如虹四村,外来人员在些经营了27家废品收购站,1996年的财政收入中,仅从包括乱搭建在内的各类房租收入即达210万元,占全村全部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第五,体制不顺,管理薄弱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变化的一个制度性因素。如果说前述三个方面带有客观规律因素的话,那么体制和管理则是一个主观性因素。在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管理中,普遍存在“一地两府”和“一地多主”的现象。“一地两府”指一片土地内由一个城市政府和一个乡村政府兼管,如虹桥镇虹四村的8个村民小组,其中3个在徐虹铁路支线以北的长宁区地盘上,5个在铁路以南的闵行区地盘上,早在10多年前,位处铁路以北的3个居民小组的土地即已被古北开发区所预征,从而形成较长时期的“一地两府三方”的格局,即长宁区、闵行区和古北集团,由此而产生管理上的一系列矛盾。所谓“一地多主”是指一片土地上有多个主人。如浦东新区的钦洋镇,已规划为大型居住区,随着土地不断开发,辖区范围越来越小,并被“多主”所分割。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有城区和郊区的政府部门,还包括开发区和众多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一地多主”的管理局面,在工商业行政、税务、卫等方面存在着交叉管理或管理空白。收费、罚款等有经济利益的事情争着办,而对治安工作、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外来人口的管理等要承担责任和尽义务的事情则相互扯皮、推诿、拖延不决。 第六,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力也是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一个制度因素。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许多与一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不同的特殊性,应有特殊的法规,特殊的执法机构采用特殊的手段实行管理。目前大多数采用与市区相同的行政手段整治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容貌,只能起到暂时的治表作用,无法实现现长产管理。 因此,正确处理城乡结合部城市规划建设、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环境卫生的相互关系,在社区规划建设与整治环境中求得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发展经济,加速城市形态建设的同时,实施社区卫生环境的综合整治。 首先要制定高起点的结合部社区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生态建设在内的综合规划,并将社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畴,使之与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相协调,与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第二,在结合部社区形态建设实现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同时注意实现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正确引导现有乡镇企业、低层次的城市产业、租赁业的规范经营和向高级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结合部社区的重要支柱产业。第三,要及时解决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转换问题。对于人均土地不足2分的村,及时撤销村建制,变农民为市民,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第四,帮助新市发和外来人口寻找新的就业门路。 另外,还得借鉴城区环卫管理改革试点的先进经验,从城乡结合部社区的具体条件出发,改革社区环卫管理体制。一是在市区广泛实行的由街道办事处挂帅、环卫所负责,居委会等部门配合的街道监察队的“环卫全覆盖”作业法,即小区保洁队日常管理由环卫所统一归口负责,进行“专业对口”管理,社区内实现“环卫全覆盖:。另一个是杨浦区殷行环卫所成建制划归街道的改革,即环卫所实行属地管理,在组织改革思路上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环卫部门的指导。这两种改革思路的共同点是实现社区内环卫工作的统一领导,前者将环卫管理集中于环卫部门,强调“专业对口”;后者则由街道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总之,我们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强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实现xx市21世纪城市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大意义。当前,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志业工作者与专家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深入结合部社区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可操作的对策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是一项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工作。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电子政务下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社区功能单一、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阻碍了社区的良好发展。提升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居民认同感,也有助于稳定社会。因此研究适应信息化社会的社区管理模式问题,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对宜城街道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最后就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政务;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完善,对社会生活的安定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时,社区所要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而当前一个良性的社区管理模式也必须要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我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指出,当前我国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颇多,很难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改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存在的街道办和居委会关系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尝试提出完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促进社区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宜兴市宜城街道社区基本情况概述 宜城街道是由2006年10月宜城镇撤镇建街而成。宜城街道地处沪、宁、杭交汇的三角地带,水陆交通便利,一直以来都是宜兴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现仍为宜兴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现辖荆东、岳堤、荆溪、新华等30个社区,4个行政村。辖区面积40平方公里,人口26万。宜城街道以建设新型现代化社区为目标,以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思路,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不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2010年,宜兴市宜城街道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2014年,城镇社区100%达到了扁平化管理示范社区标准。 二、电子政务环境下宜城街道社区管理的问题 1.政府对社区管理干涉较多经过对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抽查和访谈,了解到虽然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但上级政府部门仍然不太适应这种扁平化的管理模式,给社区派发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专为社区扁平化管理服务的社工站也是如此——作为街道办在社区的派出机构,常常被要求进行各种检查和考核。同时,社区活动及办公资金大部分来自于政府,需经街道办核发,其自主性受到影响。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人才的选用应由社区居民进行选举产生,但现实情况是由街道办来负责。2.社区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在调查过程中,可发现社工站是扁平化管理模式实施的主要载体,其工作人员也都做到了持证上岗,社工站工作人员的素质基本得到保证。但在社工站工作人员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工作岗位集中在社区居委会。这些人员中女性偏多,年龄较大,学历参差不齐。在社区扁平化管理改革之前,这些人员就已经在社区工作。他们对社区信息化接受起来比较困难。3.居民社区管理参与度不高经过调查,只有小部分居民愿意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归结起来有这几点原因:社区提供的平台有限、上班没有时间、社区管理活动只是走走过场等。从调查中可以发现,许多关心社区管理的老人不会使用电脑,而会用电脑的年轻人却不关心社区事务的管理。这就导致了宜兴社区服务网站、社区微博、社区公众号等新媒体技术所提供的服务无法有效展开。 三、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 1.政府要转变职能,理顺和社区的关系政府应减少对社区委员会的过度干涉。应借鉴美国社区自治模式,把行政导向转变为以服务、指导为导向。现阶段,社区委员会和第三方组织的发展还没有完全成熟,因此政府要对社区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社区事业的稳定良好运行。街道办作为基层政权组织,也应该分清与社区居委会的差别,应将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职权交由社区,真正做到各司其事。同时,政府也要对社区进行一定的监督,可从弱势群体扶持、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工作和社区就业服务等方面来评估社区是否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2.政府要完善社区培训制度,促进社区人才队伍的专业化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社区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素质的高低会影响到社区管理工作的效果,因此要提高社区管理效能,就必须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以增强他们的专业化水准。要通过各种培训学校或者培训机构,帮助他们提高信息技术能力和写作水平。同时要对社区领导或骨干进行专业化培训,为社区发展注入新能量。 3.社区应建立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为适应电子政务环境,国内许多社区已经建立了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信息服务平台,其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居民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方便快捷地搜索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以宜兴市社区服务网为例,该网站首页设社区动态、通知公告、快捷入口、个人办事、互动交流等模块,比较全面,达到了信息共享的目的。居民有什么问题要交流除了通过传统的渠道,还可以在网上进行留言,社区工作人员会及时快速地解决问题。 作者:蒋淑芳 何虹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社区管理现状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社区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本文先介绍了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又分析了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分析的问题来提出对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型城市社区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 社区管理这一概念内容很丰富,近些年来被使用的较多,较频繁。它是指社区里面的各个社区基层职能部门、团体(组织)和社区居民在在特定的社区地域范围内,对社区的正常秩序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等日常事务进行管理,目的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二)社区管理的特征 我们从社区管理的定义和具体内涵不难看出,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多样性和自治性的特征。 1、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 社区管理的内容和方式都是围绕一定范围内的社区进行的,从管理内容上看,管理范围局限在社区范围内;从管理方式上看,主要发动社区内的各种管理主体,让他们发挥自身优势进行自我组织、服务和管理。现在的城市管理主要是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为带头的社区管理,他们将工作中心放在本社区,调动社区内的积极力量和可利用资源对本社区内的环境、卫生、文化等给方面协调管理。通过开展各项社区活动来提高小区内居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同时,也要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来加强小区内居民的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2、社区管理具有多样性 这里说的社区管理的多样性指社区管理主体日益多样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内有街道办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也包含了政府职能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他们种类的多元性,共同构成了社区的多样化。他们每天在社区内活动,共同在本社区党工委和街道办主导下对社区进行管理,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 3、社区管具有自治性 自治性是社区管理的性质,它强调社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功能使他们进行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务。社区内居住的人群中绝大多数都是居民,社群各项活动的开展也离不开居民的参与,因此,社区管理具有自治性。 二、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区街道办事处内部结构不合理,自我认识不清晰导致职能定位模糊,社区内居委行政色彩比较浓厚 社区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内第三部门人员和居民。在社区管理中,政府一般不愿意下放权力,而且社区内的党支部建设处于失衡状态,政府往往自己独揽大权,不利于社区的管理。在行政与自治的管理中更多突出行政意志。总是以行政意志为主,自治意志为辅助地位。 2、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共同体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管理结构也比较单一 社区居民在社区中参加活动少,有的邻里之间还陌生,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强,进而对社区公共管理方面的事物的积极性也不高。好多居民由于工作没时间,自身维权意识也不够,每次参加活动都费事、费时和费力等原因,他们喜欢有问题直接找政府,这跟之前的管理模式分不开(之前政府是“管制型”),各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导致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意识淡薄。过去社区组织的运作及居民的参与大多 3、社区公共服务缺乏社区内公共服务开展缺乏,政府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投入力度不够 社区公共服务活动往往由政府承办,在开展活动时很少结合居民实际需要。之前,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把大量资金投入社区内的设施建设中去,对这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要求条件较高。居民较少参与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规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过程中。 三、构建城市新型社区的对策 1、完善社区结构体系 加强社区各主体协同管理社区,政府认清自己的能力和作用有时候也是有限的,社区建设不能单靠某一种力量去推动和实施。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为社区建设所用。发挥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作用,调动他们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2、加强社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自治管理效率 在社区管理中要想建立一支服务能力高的队伍,就要面向社会广泛吸纳人员。可以通过正规的考试招聘,也可以进行民主选举的办法从社区中选出优秀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对于新录用的人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对考试。 3、加强社区公共管理服务 在社区管理中应该区分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社区内部的公共管理。鼓励社区内开展公共管理服务,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和金钱的奖励。对于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可交由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来完成。 总结 城市社区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仅谈谈作者对社区管理的一点认识。社区管理离不开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共同参与,政府需要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引导居民进行自我管理。找准社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针对性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鲁翠翠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机构养老不堪重负,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安享晚年,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亿万百姓福祉。当前“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与既有住区老龄健康居住环境危机交织下,解决既有住区高龄、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的居住生活问题及其老龄宜居环境建设成为亟需破解的社会难题。本文试在行政管理视角下探讨社区养老模式的主要困境,提出对策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视角;居家养老;行政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国民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人均寿命延长,死亡率逐年下降,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与全球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养老问题在老年人群体中始终占据着较高的关注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家庭和社会机制为主的养老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人们比较认可社区养老模式。在当前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背景之下,如何构建一套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科学地摆脱“未富先老”的现状,对我国来说已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社区养老模式概述 在国内,通常以居委会或街道为单位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聚居着许多老年人的社区几乎承载了老年人全部的生活和日常活动。利用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具有其可行性和优越性。社区养老,是指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的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行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1.社区养老模式的优势 (1)社区养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家庭养老能力不足的困难,又解决了去机构养老所遇到的亲情淡薄、环境不适、习惯不同等问题。(2)区别于以往大型养老机构选址和规模特点,社区养老模式本身就更符合国人传统的养老不离家的观念,借助二次开发再利用城市既有建筑,通过介护型养老设施为城市中心区注入创新服务业态,对于塑造宜居养老居住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3)社区养老模式所呈现出来的特点包括小规模、社区型、多功能、广覆盖、低成本、高效能、专业化等,它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功能有机融合起来,把国家、市场、家庭、志愿者等多元主体都调动起来,分担压力,取长补短。因此,融合式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层次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社区周围的各种资源,最终可以实现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愿望。 2.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思路 (1)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政府的职责。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项新工作、新课题,面临着很多新问题,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应对其高度重视,有长期规划的目标,投入经费积极开展实施,给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及若干优惠政策。(2)开展社区养老模式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社区养老在我国还是一种比较新的养老模式的尝试。要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就需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固有机构养老及相关理念的基础上,率先转变观念,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为居家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里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3)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目前,政府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保健基金的补偿和投入不足,使社区养老难以巩固和形成规模,给发展社区养老模式带来很大困难。为促进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需要制定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相衔接的相应经济政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逐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基金的水准,另一方面,还需制定相应的收费和免费项目的标准政策。 二、我国社区养老的困境 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改革,社区养老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一系列新的困境。下面就几个主要方面作简要地分析。1.资源匮乏的困境。首先,资金方面存在不足。社会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对于我国来说,这部分资金主要是由社会集体进行筹款或者政府财政拨款的形式。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障事业由于存在比较大的资金缺口,这一事业的发展非常的落后,尤其是服务设施比较老化,更新速度非常慢;其次,还比较缺乏从事这一行业专业的服务与管理方面的人才。就社区服务行业来说,其经济效益与社会地位都比较低,很难吸引社会人员投入到该行业中。现阶段,社区或者街道的领导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的管理经验,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临时工或者下岗职工等。此外,社区还比较缺乏养老设施,在配置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对于一些新的社区,主要是为年轻人服务,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养老需求,也只能为老年人提供比较少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老年人实际的需求。2.参与社区养老的意识淡薄。在以往,人们对于养老的认识主要是靠自己的子女或者依赖单位进行养老,缺乏社区的概念。社区养老实际上是由政府主导的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项目。实际的调查发现,民众对此普遍缺乏认识,很多老人对此并不了解服务机构的具体性质。所以,民众对于这种形式的养老也都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3.政策法制保障不健全。目前,社区养老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该养老形式的法律等还不够完善。对于很多社区来说,其养老任务主要是由上级部门下达,在社区中再就这一问题进行展开。在具体的管理方面还缺乏科学性与有效性,也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种情况也使得许多工作很难进行开展。 三、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思路 就社区养老来说,我国的特色主要是却白社区服务的同时,比较重视政府职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区养老的落实与进一步发展。要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由政府进行推动,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能够充分利用养老资源的养老模式。通过对上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政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突破点。其中包括老年人的思想意识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对风险的应对能力等。对政府来说,要牢牢把握老年人参与居家养老的影响因素,及时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而提升行政的效率,最大限度的推进服务模式的创新。 1.在计划方面,政府要充分考虑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首先,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战略规划,并且据此制定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要确保组织的目标统一与力量统一以及资源统一等,进而确保在运作过程中组织的连续性。其次在赌气你规划方面,还要注意灵活使用政策,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2.组织是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 在国家发展体系中,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所以,政府应为此设立专门的机构,并且还要在各个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主要用来对居家养老的问题进行处理。在对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设置时,还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确保各个机构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事。此外,还要设置参谋机构,并聘请资深的专家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3.在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管理时,还要做好社会分工 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领导,以此来确保组织的协调和统一。要实现对其的领导,就需要各个部门加强组织上的配合,并且完善信息沟通的渠道,并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现象的出现。 4.控制。在进行控制时,要注意合理使用监督和评估的手段 在实施居家养老政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并加强对经济运作等行为的监督。此外,还需完善评估机制的建设,确保其具有科学性,并评估居家养老的政策。 四、结语 我国未来的养老模式将以居家形式为基础,并且依托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等,来对养老体系进行完善补充。在对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进行满足的同时,还要注意强调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所获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等,提倡采用文化的方式进行养老,并将其与物质供养有机结合,以满足当前时期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并挖掘老年人的潜能,从根本上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作者:杨林 单位:大连科技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研究分析 摘要:文化与旅游是不可分割的,社区是文化的主要源地,社区建设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物质资源保障及地区特色文化,生态旅游产业也为实现区域经济腾飞,解决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社会问题提供途径和方法。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现状入手,分析其运行机理,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使目的地社区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受益,并为加快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方法指导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社区建设;生态旅游产业;管理措施 根据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机理分析,解决现阶段各地区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系统间的矛盾与冲突,需要将两者的和谐统一与共同发展作为理论基础,将发展生态旅游、保护自然资源作为有效手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和生态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问题,不仅可以完善社区建设,还有利于实现生态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 1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概况 1.1社区建设要素 社区建设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社区居民、社区企业、社区团体。社区居民指在社区长久居住的居民,一些不具备这一特征的群体即不具备社区建设要素的属性。社区居民间的合作以及与旅游者、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协调是生态旅游产业社区建设的重点,决定着各项事业能否顺利开展。社区企业多指与居民密切相关的一些行业,如酒店等服务行业。社区企业、居民是生态旅游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只有保障其投资收益,才能确保社区建设的有效进行。社区团体是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组织团体,对于社区的各项事业有着直接的表决权,是影响社区建设的重要因素。生态旅游强调生态的保护和旅游地社会的发展,社区建设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项,社会团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2生态旅游产业系统分析 生态旅游是一种对资源环境影响不大、对旅游目的地负责的旅游模式。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投资机构,生态旅游规划与管理部门,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三大类。投资机构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等,以获得商业利益为目的参与到生态链才有产业中来,其提供的资金将作为生态链才有产业建设的流通成分,为资金回流系统运转提供动力。生态旅游和规划部门是对外沟通,对内协调的中间部门,同时承担着规划、开发、和管理生态景区的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获得税收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但也承担着构建合理的法律环境、信息环境以及人才供给环境的任务,在生态旅游产业中不可替代。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构成了旅游产业的服务主体,除了为顾客提供服务,还对于各种民俗产业的推广、地区文化软实力的提高起到媒介作用,是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重要组成。 1.3社区生态旅游产业运行机理 社区生态旅游系统需要将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两者相结合,通过其紧密互动实现产业复合和集中。社区群体间由于居住位置相近,有着共同利益,因此具备发展旅游社区的基础条件。生态旅游以景观、环境、特色文化为开发对象,与传统旅游相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间通过资金等要素连接起来,社区建设主体和生态旅游发展主体则通过利益追求、政府的作用联合起来,并为两者的协同发展提供动力。其中,利益追求是产业活动有效进行的关键因素。生态旅游产业作为投资回报率高的绿色产业,其本身的优势对于投资主体、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有效的推动作用。而政府作为协同方,通过直接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手段为产业建设进行引导和干预,为社区生态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2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措施 2.1法律与保障机制构建 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合作与竞争过程中的市场秩序对于保障系统主体的投资收益具有重要作用。政府需要在完善生态旅游立法的同时,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引导区生态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立法部门可以以国外生态旅游认证制度为参照,如澳大利亚《国家生态旅游促进计划》等,对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政府需要在建立完善的生态旅游立法体系的基础上,对相关监管作出明确要求。例如,补充诉讼程序的遗漏,使环境公益诉讼有法可循和环保行为有所保障,赋予普通居民提出符合自身诉求的权利和自信,从而推进社区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旅游应该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这就要求政府妥善处理经济活动中的关系,解决其中存在的矛盾。以土地补偿为例,对于征用社区和居民的土地,政府要引入相关的生态补偿机制并督促财政部门贯彻执行,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做出的利益牺牲进行补偿和调整,并为其今后的发展方向做出引导,以保障居民分享旅游收益成果的权益。 2.2培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 为了避免社区建设主体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内容陌生,以至于难以参与生态旅游发展项目,相关单位应注重生态理念和知识教育,培育社区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建立生态旅游环境教育基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通过粗放型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的分析和研究,将新型环保的生态发展模式进行普及,并以社区发展为载体,使其在动态发展中得到传播,给生态旅游发展树立良好的形象。只有居民意识到其经济收益与社区的环境意识的直接联系,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旅游产业,并作为引导者和参与者,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去。除了环境保护意识外,对于社区居民旅游技能的培训也至关重要。政府和旅游企业可以协商出资,邀请当地高校教授、旅游局专家等走进社区为居民授课,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并使其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 2.3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 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人才的引进。为了打造高水平的的员工队伍,社区生态旅游管理需要对人才结构比例、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提高高素质高业务能力人员的福利待遇,使其参与到日常旅游设施维护、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人员调配、利益协调等工作,为良好居民旅游服务体系打下基础。其次,发展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与地区的文化内涵相结合,鼓励居民开展农副产品经营、特色旅游活动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内容,加深居民的参与度,并使其真正获得效益。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服务性旅游志愿者协会来使社区居民参与到生态旅游发展中。借鉴其他先进的社区参与旅游的经验,可以发展有志愿者参与进来的民间组织,这些志愿组织由于与利益相关性小,因此更加客观、公正,有利于社区自治和共管的有序进行,同时,其良好的服务特性也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中提供了便捷和帮助。结束语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地社区的发展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社区是生态旅游的内涵之一,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主体,全面参与生态旅游发展的全过程。本文构建了社区保护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从法律保障、环保意识、服务体系构建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的措施,以真正实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的整体发展。 作者:杨柳 单位:海口经济学院 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视角下社区养老服务对策研究 摘要:当前,社区居家养老已经成为养老的一种新途径,但是,在其发展迅捷的背后也存在不少隐忧,法律风险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而产生这些风险的成因,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有着密切联系。研究其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营造良性宏观的法律环境,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完善社区养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这对促进我国城市养老体系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法律问题;对策 在当前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其发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掣肘,尤其是法律层面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亟待解决。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优势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在1999年已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人口基数大、增加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困难老人数量多、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先于工业化等基本特征,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养老服务体系也造成了极大冲击,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异军突起,其服务模式一方面能够减轻传统家庭养老的人力负担,又能解决养老机构数量不足,门槛较高,老人身处其中感觉亲情日渐淡漠的问题,获得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青睐。本文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两个层次的内涵,第一层次是老年人不需要离开家庭,而是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延续原有的社会网络,享受养老服务;第二层次是政府积极主导,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整合互联网+在内的各种资源,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队伍提供专业化和公益性服务,满足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其服务内容应包括日间护理、家务服务、医疗保健、应急救援、文体休闲等综合性服务。目前,我国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北京、上海、青岛、宁波、武汉等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服务形式方便多样化,服务内容丰富多元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据民政部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记载,截至2015年,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8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余家。①2016年10月,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情况,根据数据显示,老龄产业市场不断升温。一是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持续上升。2015年,我国城乡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15.3%,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个百分点。二是社区为老服务中上门看病需求居于首位。2015年,城乡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项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上门看病、上门做家务和康复护理②。这些调查和统计充分说明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既能应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又能缓解传统家庭养老的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系社会稳定,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社区居家养老其根本的目标在于通过良性的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在法理层面其归属于社会分配法律关系,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在于建立与运行实质公平价值,有效分配养老资源,促进社会养老资源成果的公平分享,其最主要的理论基础包括福利经济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与需求层次理论。首先,福利经济理论追求的重要的社会目标就是为了实现最高的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价值,这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法理层面构建其制度体系的本位思想。每个社会成员都期待幸福和安定的晚景生活,老年人的利益实现程度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有重大影响,不局限于个体单一受益,实现利益的普遍化才是根本,整体利益不是个体利益的机械叠加,而是个体利益相互博弈的结果,只有尽量逼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并在不能实现最优的情况下尽量促进最小受惠者利益,才是实现了个体利益向社会整体利益的初步进化。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现阶段,政府和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必然主体和主导,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才能理性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制度,实现最优的经济效益与资源分配效应。其次,社会保障理论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是社区居家养老制度体系设计的关键。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中,政府应维持与促进市场自治与国家干预间的平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产业的供需平衡,建立民间资本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市场运行与政府干预间的良好互动机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需求层次理论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石。依照需求层次理论,作为一种开放型、多元结构的服务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可以满足老年人对于家庭和社区的双重依赖,满足老年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个不同层面的需求。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现状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展社区服务,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建设规划,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该法包括了“社会保障”、“积极养老”、“法律援助”等主要内容,是我国社会在当前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相关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依据。近2年来,我国众多省市都先后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继北京市于2015年1月正式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来,江苏、河北、乌鲁木齐、合肥、苏州等省市相继于2016年制定了地方性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上述《条例》基本都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体现乡镇街道、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区的基础性和支撑性特点,规范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内容。还有在部分省市,如上海市、湖南的郴州市,天津市,已经由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先后制定了地区性的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此外,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面,民政部和财政部两部委于2016年7月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全国部分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将逐步推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如前所述,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起步较晚,处于初级阶段,法律制度还不完善,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有:1.从立法角度,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体现在立法较为滞后,数量不足,尚未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相互衔接的法律体系,且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不健全,缺乏统筹兼顾,各项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很多没有落到实处。从规范的层级而言,目前,在国家法律③一级,我国尚未存在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门立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社会服务、社会优待、法律责任中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有新增一定的内容,但不够具体,较为笼统,法律责任也不清晰,如其中第82条规定,“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没有明确规定给予何种处分,可操作性较差。在地方层面,各地区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地方性规范或条例起步较晚,为数较少。有的刚刚颁布,尚未实施,有的条文过于原则性,细化程度不高,缺乏制裁规定,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界定不清晰,法律风险较高,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待检验。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地方的社区对开展日托服务顾虑重重。在有关部门层面,曾经制定的一系列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方案等如今有些已经搁浅乃至出现荒废,如2001年6月,民政部在制定了名为“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工作方案后,在全国启动了这一计划,而如今这项历时3年耗资134个亿的资金建成的老年活动室,如今大部分已经难觅踪影,很多甚至已经“面目全非”④。此外,与社区居家养老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服务支撑体系还不完善。比如非营利性组织在提供公益性和专业性服务中占有较大比重,但是由其法律地位至今没有得到明确认可,扶持其发展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此外,国家现在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但其政策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最后,当前依托“互联网+”,以智能化手段为支撑,创新养老服务手段,搭建起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已经是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新趋势,而相关规范标准尚不明确,无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从执法角度,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很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徒法难以自行,有了好的立法,如何突破现实中的执法难关,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内的一大难题。当前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第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还不够,运营经费难以得到保障。将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已经是现行立法中居家养老经费保障的一般模式,传统的经费补助模式侧重于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而忽略了补助运营服务,造成部分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成后面临后续资金运营匮乏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严重挫伤基层积极性,也使养老服务无法真正落到实处。第二,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不完善。2013年7月30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在于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目前有些地区正在展开试点,制度化的评估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处在逐步的完善中。不少地区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的内容、工作体系建设、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设施的质量、满意度都还缺乏有效的评估与监督机制,管理的混乱和监督 评估体制的缺失已经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规模化发展造成很大影响,亟待完善。第三,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的支持力度不够。不少居家养老的地方性立法中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加入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养老服务专业团队,开展“智能化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设施建立,机构组建还基本处在政府推动主导的阶段,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针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扶持力度还不够。3.从司法角度,当前居家养老纠纷中老年人的权益难以得到妥善保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首先服务机构和老年人之间是一种特定的消费者和服务者的关系,服务组织应当与服务购买人、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人订立养老服务合同。但是由于当前养老服务合同尚缺乏统一规范,居家养老护工的职业标准和规范管理问题依然处于探索之中,再加之老年人自身属于弱势群体,普遍缺乏法律知识,经济能力也有限,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遭遇暴力护工事件,面临着举证难、诉讼维权难等一系列难题,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法律问题的建议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社区养老服务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重视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坚持福利性、社会保障性的指导原则,紧密结合我国老龄化的实际需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立法及相关配套制度 从国家层面,应做好顶层设计,避免制度碎片化,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就社区居家养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会的责任,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标准,资金来源、设施建设、专业人员培训等做出规定;从地方层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地方化色彩,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立法和规章。在地方性立法中应注意建立社区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细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明确监管制度。在有关部门层面,应整合政策,协调联动,改变目前有些部门在社区层面各成体系,缺乏整合,造成政策碎片化、资源和资金使用分散的情况,避免“星光计划”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应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制定扶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如改登记制为备案制,取消挂靠制,保持独立性,加强监督和引导非营利组织的结构转型,完善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投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税收、财政、信贷、土地、规划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第三,各地民政部门应就“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标准,明确提供服务的企业和机构的准入门槛、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采取多地区联合的方式,破解跨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和户籍壁垒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开展居家养老护工正规化制度建设,加强如养老服务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总之,应循序渐进,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项制度与配套措施衔接得当、统筹兼顾的社区居家养老法律体系。 (二)在执法层面,明确政府定位,加强政策 引导和政策落实在执法层面,政府应处于主导地位,从规划统筹、资金保障、设施配置、产业培育、政策支持、标准制定、市场监管、搭建交流平台、信息网络建设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具体开展居家养老执法的方式上,可采取综合运用议案督办、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等多种形式,依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以条例落实推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具体而言,主要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为避免养老相关设施建成后运转困难,挫伤基层积极性,一方面,政府应保证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兑现,另一方面,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一方面,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调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积极性,另一方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山区农村加大补助力度。第二,建立系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与监督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在评估内容上,首先是对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补贴。其次针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成效,具体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中的政府主导、基础设施、服务队伍、管理制度、服务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开展评估。在评估方式上可以采取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内部评估主要包括各地根据具体评估指标准备相关材料并开展自我评估和民政部门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建议各地区民政部门可以建立类似社区低保评定的服务监察和绩效评估机制,设立养老服务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被服务对象,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外部评估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评估,结合老年人的满意度调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星级评定,并与运营奖励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质量改进,提高老年群体的获得感。第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走向社会化、推行信息化、提高专业化、扩大规模化和鼓励竞争化”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协调指导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服务机构,支持其采用PPP、股份制等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扩大规模,形成品牌效应。第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政府应当做好配套制度建设,搭建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合作交流的平台,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养老社区、共同完善智能化养老服务内容,广泛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媒介,为老年人提供内容更丰富、更满足个性化需求,更方便的产品。 (三)加强司法保障与普法宣传 在司法层面,人民法院系统应当继续坚持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落实对特困老年人投诉案件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制度,对较复杂、易反复的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应加强针对老年人养老纠纷中的法律援助,开辟养老权诉讼的法援绿色通道,可以借鉴成立少年法庭的经验,设立老年法庭,专门审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使占比较重的涉及老年群体养老纠纷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在审理涉老案件时吸收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应鼓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和公益性的社工组织,创造条件举行以尊老敬老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期达到增加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法律知识,增强养老组织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护个人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结语 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尽管我国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积极主导、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下,相关法律、政策、制度正在不断成熟,各地实践也在不断深化,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一定能获得长足发展,成为缓解我国严峻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作者:彭进 单位: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下新公共管理理论研究 摘要: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相应的城市治理模式应运而生。本文选取城市管理中很小的一部分———社区管理进行探析,而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当前我国城市治理方面一个重要理论支撑。本文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观点、特征的介绍,以及当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的探析,从中揭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我国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启示。 关键词:城市治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社区管理;启示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导向,要求政府必须对社会公众作出回应。[1]。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府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积极与公众互动,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从而实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强调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即倡导企业型的领导者,从而提高管理的绩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认为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是政府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应当像企业界一样,将权力下放到各部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绩效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第六,新公共发挥管理重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以促进社会进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较明显的几个特征:(1)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次,新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体会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因此,政府部门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总离不开公共权力。公共管理的权共管理的过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会成员赋予的,其运用必须服从公共利益,否则将失去权力的合法性。(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强调逐步以公平正义与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传统行政理论那样过分注重效率。(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遵循宪法和法律。4)效能性。效能目标的确定应该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5)适应性。任何一个公共管理系统都需要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竞争性,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6)回应性。回应性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加强对公民或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要求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来;同时要求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办理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应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担的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社区居委会实际履行的职能很多都是与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对应设置的,其中包括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城管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党建等六大职能。 第二,社区建设工作投资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缺乏计划性,社区建设没有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自身发展的专项基金;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来自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外,社区在建设的过程中,经要自行筹集资金。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管理理念,我们认为做好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助性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作者:陈玲 罗杭春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高职院校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发挥独特资源优势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笔者以共青团志愿服务品牌工作为重点,以在社区创建“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为载体,组织和引导青年大学生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深入社区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贡献。 关键词:地方性高职院校;社区管理;志愿服务;培养人才 湖南永州正处在科学赶超的关键期、转型发展的加速期、开放崛起的机遇期,市委提出了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发展战略目标。笔者认为社区是构成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提高社区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社区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提高了,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满意了,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如何参与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的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行长才干,培养青年大学生要有社会担当和为国奉献,是笔者探索思考的主意。 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高校引导学生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有明确要求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基于此,高职院校应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及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发挥青年大学生自身的优势作用。 二、永州职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 高职院校要以培养社会应用型技术人才为重点,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上成为教育和培养高素质学生的重要载体,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引导和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让青年大学生接地气,长才干,作贡献。这也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坚持产、学、研、训、推“五位”一体化,实行学业、就业、创业、产业“四业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好一个学生、致富一个家庭、带动一方群众、繁荣一方经济”办学“四个目标”的体现。 三、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社区的现状和社区发展需要地方高校参与社区管理 根据笔者走访调查了解到零陵区城内共有徐家井、七里店、南津渡、朝阳4个办事处,27个社区,城区人口27.71万人。当前,每个社区有工作人员10名左右,其中青年人甚少,其余都是见习生。每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为43岁,平均学历为高中。社区设有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业务工作。目前,永州市正处于以创建国家级卫生成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工作总抓手,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关键时期,作为城市基本单元的社区最为关键,社区的工作变得更为繁重和重要。从社区工作人员结构现状看,社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工作中,涉及到社区工作内容有方方面面,反映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的现象更加明显。特别是在很多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工作中体现出对年轻工作人员的更多需求。例如日常办公、文件资料的处理和归档、社保医保养老等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方面的工作,年纪大的老同志虽然有工作经验,工作阅历也丰富,但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的今天,年纪大的老同志工作开展起来就有很大困难。另由于老同志年纪大了,在投入工作的精力上、创造创新上和接收新事物能力上都没有青年人易学熟用的优势,这给社区管理创新、长远发展和社区居民服务带来诸多的不利因素。社区急需一批能吃苦善学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青年人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业务工作中来,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的大力支持和青年大学生的积极参与。地方性高职院校组织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解决社区目前青年人力紧缺等诸多问题和困难的最好办法和途径。 四、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组织青年大学生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的探索与思考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精神,根据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27个社区的现状和发展情况,并结合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四业贯通”和“四个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学院共青团应在永州市零陵区的27个社区建立服务社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立“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将每一个社区成立的“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都作为学院共青团下属的一个组织机构,设立组织机构,要像学院学生会、共青团委员会一样进行换届,引导和管理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一届接着一届传帮带,让学院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一级接一级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学院学生干部兼职社区业务工作,全方位地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这为社区工作人员欠缺特别是年轻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提供了新的人力资源保障。更为重要的是对社区管理创新、社区综合服务、和谐发展以及对青年大学生深入基层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来服务社区,以所学专业知识奉献社区,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可充分利用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和学校资源参与社区的管理创新和发展。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区居民、服务社区弱势群体,通过青年大学生在社区内开展志愿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带动社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社区树立新风尚,增添和谐新活力。“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正处于信息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对信息化、网络化办公和新媒体的应用方面具有基本的素质和技能优势,能够很熟练地开展网络信息化业务咨询和综合业务办理工作。让“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兼职社区工作,从而大大提高社区居民来社区办事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也提高了社区的综合工作绩效效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来自学院12个系部34个不同学科专业,涵盖有医学、农学、经贸、理工、信息、建筑等方方面面的人才,可为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工作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二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参与服务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建设中,能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和兼职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更多更快地了解社会、了解基层,可以从社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实干家和能人的身上,学到为人处事的成功经验和扎实巧干工作的敬业精神,体验到做好基层工作所具备的人格魅力。社区的居民有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有临时暂住和长期居住务工的流动人口,社区人员关系非常复杂,社区的工作也涉及到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做兼职社区工作是青年大学生学习和锻炼能力的好平台。青年大学生服务和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笃实做人做事和勤奋好学,能增长自己的才干和社会的阅历;应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青年大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能更好地为创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奉献智慧,为永州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全面建成小康永州贡献青春力量。总之,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的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的精神指导下,深度结合永州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战略实际。作为地方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兼职社区工作的实践,既有服务学生培养人才的作用,又有服务永州科学发展的现实价值和意义,还能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张宜剑 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管理建设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变的核心。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中,却仍存在关系不顺、职能错乱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针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以此加快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 关键词:社区;行政管理;改革创新 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变革的今天,如何深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已经成为时展的主题之一。只有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社会管理模式,加强社区管理,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以实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 1.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健全 1.1社区办事处职能越界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社区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拥有对社区居民日常相关的公共行政事务的处理和管理权,对居委会工作行使指导职能,以及完成上级行政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但是,就国内目前社区办事处的实际情况而言,其与法律规定的机构性质大相径庭,其职能性远远超出了法律的范畴,职责范围扩大,接近于一级“准政府”,负责社区内大大小小事务,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治安管理、社区计划生育、社区民政福利、社区管理建设、社区经济管理、社区劳动就业等,远远超过了政府赋予社区办事处“有关居民工作”的范畴。 1.2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 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倪娜(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4)面存在严重的交集,造成了二者之间职能错位的现象。社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从事有关社区的建设与管理。但是,就目前而言,国内大部分社区办事处则额外承担了更多涉及经济方面的管理职责,如针对社区内部企业进行经济管理;对社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社区内部个体经营户进行经济管理等。社区办事处作为政府下属机构,则会通过社区办事处的职能干涉企业日常经营制度,如通过管理企业内部决策、经营模式等获得相应的经济利润。因此,随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社区办事处的自主权逐渐扩大,与企业保持较为紧密的利益关系,造成了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等现象。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不仅会使自身消耗更多精力处理其他事物,造成本职工作的疏忽,更会因为涉及企业经济问题造成内部经济的贪污腐败。 1.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不一 随着城市管理任务的加重,市政府、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增加,管理层次划分细致,各项工作任务都在社区办事处中进行派达。如市政府规定交通、环保、工商、公安、税务等职能都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为依托,设置了各类派出机构,对社区内部人员进行管理、宣传,但最终还是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完成职能的分配。政府规定的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职责有限,因此造成了各类派出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在社区管理过程中的权责不一现象。社区办事处由于不具备具体的执法职能,因此只能对社区内的基本生活秩序进行管理,而各政府派出机构具备行政执法权,但是却没有与社区居民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也不能够将法律政策等进行落实,经常会出现各类行政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出现胡乱推卸责任的现象。 1.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不明 就社区办事处而言,其与居委会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组织。居委会是社区内部群众自己推选的组织模式,居委会主任由每家每户派代表选举而成,不被政府认可,也没有行政经费给予补给。而社区办事处是由政府排除的行政组织机构,定期发放行政经费。所以,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调开展工作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但是,就国内目前的社区而言,居委会已经逐渐替代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的“代言人”。居委会相关管理人员也是由社区办事处进行指派,仅代表少数居民的利益,不能为居民提供生活上的基本服务。因此,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普遍缺乏认同感,对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缺乏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有甚者,很多社区居民生活在社区内部却不知道社区办事处的地址与管理人员,这种不明确的关系,也就造成了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在居民心目中的地位下降。 2.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是对旧体制的推翻,更是要从根本上进行创新,加快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解决社区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的各类矛盾与问题。 2.1社区办事处的性质和职能的科学界定 社区办事处应针对社会主义体制的改革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科学界定社区办事处的性质与职能,采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社区建设,使社区办事处成为整整意义上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心,对社区内部的精神文明状态、社区治安、社区服务与社区管理进行组织协调,落实监管职能,正确行使执法权。 2.2社区办事处职能的科学规划 社区办事处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加强社区文明建设,改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在居民心中的不良形象。社区办事处应根据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模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注重社区内部各组织之间的关联。如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过程中,注重社区党组织的建设,成立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令其成为政府派出机关的总部门。利用其行政管理权合理监管社区内部居民的生活秩序,建设社区精神文明、管理社区综合治安等。 2.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统一 社区办事处应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模式,调整社区办事处内部组织结构与权力的格局,针对社区办事处规模进行调整,真正落实社区的行政管理到实处。与此同时,社区行政管理的改革重点在于权力的下调,强化权限的处理,包括社区综合协调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规划参与权以及分级管理全等。创新推广多元化的组织模式,缓和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各自为政的矛盾点,使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行政管理的核心。与此同时,为了有效针对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还应成立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对社区办事处的各项事务处理进行公正、公开的监督。 2.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的统一 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应建立平等、和谐的互助关系,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模式,真正的放权于民,令社区成为居民自主管理的主体,居委会依法从事对社区的管理权,而社区办事处则是对社区行政任务进行有效治理。创新的社区行政制度体制改革就是需要将社区办事处从繁杂的社区事务中进行转移,积极落实社区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谐构建社区办事处与居民之间的关系。也正因为如此,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规模调整,令其可以对自身工作进行协助,共同服务于社区居民。创新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通过一种全新的居民自治方式替代传统的居民委员会,建立一整套全新的社区组织体系,使其加深居民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联性。 3.结论 就目前国内城市社区而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旧没有落实到实处,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尚未解决:如传统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与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更替;社区办事处、委员会与社区居民三者之间的管理关系;社区自治格局形成后政府下派部门的职责分配等,都是一种全新的突破与改变,需要通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完善与创新。只有社区内各类组织与居民和谐共处,才可以为使社区的发展更加和谐、稳定与繁荣。 作者:倪娜 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