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论文: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一、社会法概念的提出及其定位 关于法学分类方法,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以来,就长 期影响着大陆法系各国法律部门的定性。私法与公法之间的区分成为法律体系化的基础 .(注:[奥]凯尔森着:《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第226页。)作为制度的结果,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已形成了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结构,并 因此形成法学的体系。就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从法所保护的利益为标准,凡是有关公益 的法为公法;有关私益的法为私法。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标准,凡以国家或公同团体的 一方或双方为主体而规定法律关系的法为公法;规定私人相互关系的法为私法。从法律 关系的内容为标准,凡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与服从关系的法为公法;而规定公民 相互之间平等关系的法为私法。 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理念的变化,西 方国家的法学家明确提出了社会法的概念,并将社会法视为介于公法和私法之外的第三 法域。但对于什么是社会法,法律并未作明确规定,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从各国学者 对社会法的研究和理解看,社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法是指为了解决社会 性问题而制定的各种有关社会法规的总称。它是根据国家既定的社会政策,通过立法的 方式制定法律,以保护某些特别需要扶助人群的经济生活安全,或是用以普遍促进社会 大众的福利。将所有有关社会法规集合在一起,便被广泛地称作社会法或社会立法。( 注:陈国钧着:《社会政策与社会立法》,三民书局1984年版,第112页。)“以维持这 种社会经济弱者阶层的生存及其福利的增进为目的的诸法律在学术上按体系分类,称为 ‘社会法’,并被试图加以体系化。”(注:[日]星野英一着,王闯译:《私法中的人 》,《民商法论丛》第8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86页。)而狭义的社会法,通常 是专指社会保障法。 德国是较早提出社会法概念并制定了《社会法典》的国家。对社会法的概念采取了狭 义的理解。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兴起,德国试行了工业社会化 政策,并开始了社会法的研究。但对于什么是社会法,在德国同样存在着分歧。有人称 社会法是调整对收入(如工资)、个人待遇不足或其他特殊负担及损失进行平衡的社会支 出以及与之相关的预防和改正措施的法律部门。它还应包括对“社会弱者”提供机会的 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社会救济的基本保障法律。(注:《中德劳动立法合作项目成果概览 》1993—1996,第264页。)还有学者参照联合国宪章第22条的规定来定义社会法,该条 款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有权享受必要的经济、社会及文化 权利以符合其人格尊严和促进其个性发展。”因此,将社会法理解为消除社会不公平和 不平等待遇的法律。(注:《中德劳动立法合作项目成果概览》1993—1996,第264页。 )由于认为前者对社会法的描述不够精确并过于武断,后者对社会法的定义过于宽泛, 因此这两个定义在德国都未被普遍接受。更多的学者是从《社会法典》的规定来定义社 会法,该法典第1条第1款规定:社会法典为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保障应有效调整社会福 利支出(包括社会救济和教育性救助)。它应协助、保证符合人之尊严的生活;为性格之 自由发展创造平等的前提条件;保护家庭并促进和谐;保证自由选择就业方式以谋取生 活费用;消除或协调生活特殊负担。从社会福利支出的意义上去理解社会法,则社会法 包括社会保险、社会补偿、社会促进和社会救济。其他调整公民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定, 如劳动法和租房保护法,尽管它们的宗旨也是为了保护社会弱者,但也不包括在社会法 中。因此,在通说上,德国的社会法就是指社会保障法,两个概念是可以通用的。 在法国和日本,社会法的范围比德国要宽泛。法国一般认为社会法包括劳动法和社会 保障法。在日本,社会法的研究和发展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对于社会法究竟是一种法律 观念,还是根据这种观念制定的法律,都曾经引起过争论。最初,在学者的心目中,社 会法一词意味着:修正以个人的绝对所有权和契约自由等为基本原则的近代资本主义法 的新的法学理论;根据这个修正理论而制定的法律,不属于私法、公法等任何一个旧的 法律部门,而成了新的、第三个法律领域。劳动法是其中的典型并得到了发展。随着日 本进入战时体制,社会化思想迅速衰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法在日本重新得到发 展,现在,社会法一词,通常被学者非常实际地肯定为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总称, 或者指社会保险及有关社会事业的法。(注:参见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译:《 国外法学知识译丛?法学总论》,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41页。) 在英美国家,社会法通常作较为广义的理解。在英国,社会立法被解释为对具有普遍 社会意义的立法的统称,例如涉及教育、居住、租金的控制、健康福利设施、抚恤金以 及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工厂法属于社会立法。(注:参见《牛津法律大辞典》, 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833页。)美国学者海伦?克拉克在其所着的《Social leg islation》一书中对社会法的定义为许多学者所引用,他指出:“我们今天所称之‘社 会法’,这一名词的第一次被使用是与俾斯麦的贡献有关,他在1880年代曾立法规定社 会保障,以防疾病、灾害、残废、老年等意外事故。其立法意义一是为了保护在特别风 险下的人群的利益,另一方面是为了大众的利益,我们今天使用这一名词必须包括这两 方面的意义。”(注:Helen I.Clarke:Social Legislation,(1940),P117.)海伦?克 拉克实际上也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论述社会法。就狭义而言,社会法旨在为解决各 种社会问题,是为保护经济弱者而制定的各种社会安全立法,如工业革命以前的济贫法 ,工业革命以后的 工会法、工厂法、社会救济法、社会保险法等;就广义而言,除着眼 于解决社会问题外,还在于预防社会问题,凡以改善大众生活状况、促进社会一般福利 而制定的有关法律,都属社会立法范畴。 附:1999年企业人工成本预警表(略) 社会保障论文: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面对繁重的业务工作和重建任务,广元市旺苍县劳动保障局党组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业务工作为主线,以灾后恢复重建为重点,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抓手,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以争先创优为目标,深入推进“目标考核、队伍建设、基金监管、工作运行”四大体系建设,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快速协调发展,各项业务工作目标全面超额完成,灾后重建工作成效明显。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促进工作。城镇新增就业5069人,完成年度目标4600人的110.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98人,完成年度目标1800人的111%;就业困难对象就业391人,完成年度目标250人的156.4%;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2%,低于目标4.5%0.48个百分点;农民工在岗培训12292人,完成年度目标10975人的112%;品牌培训880人,完成年度目标800人的110%;组织农民技能培训19184人,完成年度目标17000人的112.9%;新型农民工培训1680人,完成年度目标1500人的112%;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21056人,完成年度目标11万人的110%;外派劳务输出203人,完成年度目标180人的112.8%;完成小额担保贷款53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40万元的222%;实现劳务收入7.161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6.5亿元的110.2%。 (二)社会保险工作。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3023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20271人的149.2%;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600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9227万元的173.5%;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达100%;机关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1599人,完成年度目标1.1万人的105.5%;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征缴650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4700万元的13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47620人,完成年度目标35825人的13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330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651万元的125%;提高医疗保险待遇10%;工伤保险覆盖人数23186人,完成年度目标19658万人的117.9%;其中农民工参保4485人,完成年度目标4076人的110%;工伤保险基金征缴38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67万元的143%;“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达96%;生育保险覆盖人数10080人,完成年度目标0.9万人的115%;生育保险基金征缴3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23万元的139%;失业保险覆盖人数18260人,完成年度目标1.66万人的110%;失业保险基金征缴516.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469万元的11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109760人,完成年度目标9.9万人的110%;其中纯居民参保49762人,完成年度目标38201人的130.3%;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工作。 (三)和谐劳动关系。建立1个和谐工业园区、4个和谐街道(社区)、4个和谐乡镇、12个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全年签订集体劳动合同195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46户;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开展主动监察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开展专项监察活动5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50户,受理举报案件49件,全部协商调解;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件,结案80件,结案率为100%。 (四)劳动保障综合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劳动保障方面的各类报表;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年接待信访361人次,信访办复率100%,全年未发生涉劳群体性上访事件;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综治、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涉劳不安全事件;全面完成劳动保障宣传任务。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四川工人日报》、《广元日报》等报刊上发表新闻通讯22篇;制作播出电视专题节目3期,其中省电视台一期、市电视台一期、县电视台一期;在县广播电台举办专栏节目2期,其中宣传劳动合同法一期、宣传居民医保政策一期;在《广元日报》刊发我县劳动保障工作专栏一期;日常信息工作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灾后恢复重建工作。8月1日,我县开始动工建设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投资920万元,占预算总投资2340万元的39.3%;全县38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已经开工建设,占全县38个乡镇中心的100%;目前已完成投资698万元,占预算总投资870万元的80%;基层公共 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5个、完成总数38个的67%,社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25个、完成总数26个的96%,119个行政村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完成总数210个的57%。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攻坚克难,逆势而上,社会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旺苍是传统的工业县,资源型企业多,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的发生,导致全县大部分企业停产歇业、经营困难,社保基金征缴陷入困境。面对严峻的征收形势,我局始终坚持落实政策与基金征缴两手抓、两不误,以超龄参保、社保扩面为基金征缴突破口,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有效促进了征缴工作的快速发展。 1、狠抓社保扩面征缴。面对基金征收困境,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下企业、进社区、上一线,一企一策挨家逐户做工作、抓入库,引导企业坚持恢复生产和参保缴费两手抓,积极主动缴纳社保费用。始终将基金征缴作为社保工作的主线,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结合监察、督查、审计等措施,强化基金征收入库,全年累计征收各类保险基金2674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7992万元的149%;采取政策驱动、宣传发动、服务拉动等办法,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失地农民积极参保,努力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拓宽保费征收渠道。全年养老保险扩面5019人。 2、全力抓好超龄参保。旺苍是老工业县,城镇小集体企业众多本文来源:文秘站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制和转型,小集体企业几乎全部关闭、改制,由于政策体制的原因,这些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为了彻底解决这个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我省关于超龄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我局迅速贯彻落实:首先是组织社保经办单位职工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其次是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最后是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超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办理程序,设立办理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抽调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档案的审定、工龄的认定、待遇的计算等事宜,完整、规范地整理超龄人员档案资料,经办单位领导全程跟踪作业。全县共办理超龄人员参保手续2019人。 3、严格基金监督管理。我县以“加强控制、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中心,以基金征收、管理、拨付三大环节为重点,全面实行基金票据“台帐化”、基金收支“无币化”、帐务结算“常态化”和内部审计“常年化”四化管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构建了“不能违、不敢违、不愿违”的基金管理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今年以来,我县共安全支付各项保险待遇21605万元,未发生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违纪违规事件。 4、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局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__〕43号)和《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函〔20__〕19号)文件出台后,及时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完善“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相关资料,并及时向市局申报。全年累计为20户企业向市局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3050万元,为22户企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311万元,为19户企业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103万元、生育保险20万元;为23户企业下浮了失业保险缴费率,为所有参保单位降低医保缴费率1个百分点、降低生育保险缴费率0.1个百分点;全县有16户企业符合困难企业申报条件,涉及职工3560名。通过扶持政策的落实,有效地缓解了受灾企业的经济压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企业的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 (二)广辟渠道,内转外输,全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今年以来,面对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对就业工作的双重打压,我县及时将促进灾后就业和帮助返乡民工就业作为今年就业民生工程的重点,紧紧抓住灾后重建契机,充分发挥旺苍工业优势,切实加强就业服务,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全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全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1、大力开展培训。及时将因灾失业劳动者和失业返乡农民工纳入免费培训范围,打捆安排扶贫培训、阳光培训、品牌培训等项目和资金,整合农业、教育、劳动以及社会培训力量,建立了“五统一”的公共职业培训新机制。加强职业培训与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用工需求的对口链接,大力开展建筑工、焊工、钢筋工以及烤烟生产、核桃种植、茶园养护等实用、高效的短期技能培训,促进因灾失业劳动者尽快就业。今年以来我县累计免费培训劳动者2万余人,落实培训补贴90万元。 2、加强就业援助。大力开展“灾后重建”、“就业援助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援助活动,累计用工信息600多条,举办返乡民工、灾后重建和地震一周年专场招聘活动7场,帮助3000余名劳动者在县内企业就业;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开发公益性岗位810个,安置就业困难对象458人,消除“零就业家庭”51户,实现了就业动态“消零”。全年落实社保补贴500万元,落实岗位补贴293万元。通过政府救助和政策扶持,先后帮助3000多名劳动者实现了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3、促进内转外输。一是以异地输出稳定就业。继续加强与黑龙江、吉林等传统劳务基地的联系,积极组织劳务输出专场招聘活动,稳定对口输出规模;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寻求劳务合作,开辟新的输出渠道;积极发挥打工能人的传、帮、带作用,引导当地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今年以来,我县异地输出劳动力累计达到12.1万人。二是以农村产业帮助就业。大力推进农业改种改制和特色农业的规模化发展,进一步壮大了畜牧、茶叶、林果等农业支柱产业,帮助6000多名农村劳动力在自己的土地上实现就业。三是以灾后重建引导就业。紧紧抓住交通、水利、 电力、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机构大规模重建契机,充分发挥农房重建配套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广大农村劳动力积极投身家园重建,共解决近万名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四是以项目建设扩大就业。去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工业项目86个,其中包括已开工建设的“攀成钢60万吨焦化、匡山100万吨水泥、广旺200万吨水泥”等多个投资亿元以上的大项目,累计解决4000多名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三)深入宣传,强化监察,劳动行政执法不断加强。 劳动执法是民生之盼、维稳之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实施,将劳动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到一个全新高度,搞好劳动行政执法既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切实加强劳动监察仲裁,着力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1、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搭建咨询平台、举办政策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劳动合同法》,共印发宣传资料2.6万多份,制作宣传标语150余幅,深入企业举办政策培训班14期,培训劳动者1922人。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出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监察举报案件不断增多。 2、扎实开展劳动监察。金融危机下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更显脆弱,灾后重建下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更加重要。面对全新形势下的劳动用工环境,我局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前置性”的宣传、巡查工作,及时将各类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规范用工秩序,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狠抓专项执法检查。牵头组织和协调人事、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先后开展了劳动力人才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春节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外派劳务市场整治、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五次专项执法检查,监察用人单位350户,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08人。二是加强举报案件专查。全年累计受理监察举报案件49件,大部分涉及工资拖欠问题。我局接到举报后,及时派劳动监察大队深入企业调查取证,积极协调,特别是多次深入广巴高速路各合同段进行多方协调,累计为32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41.2万元。三是妥善处理领导交办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对市委书记、市长批示的2件劳动监察举报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妥善处理。 3、积极推行“阶梯式”仲裁。深入贯彻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大案例调解力度,对实事清楚,情节简单的争议案件在进入仲裁审理程序之前,采取与当事人当面调解,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调解,发出书面调解意见等方式积极调解,使一些不必进入庭审程序的简易案件得到迅速解决。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的劳动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企业新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8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基层调解组织22个,初步开展了以县劳动仲裁院为中心、各有关部门全面配合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构建了先由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内部协商,再由工会,社区,主管部门外部沟通,后由劳动保障部门行政介入,最后由仲裁院调解、裁决的阶梯式工作体系,有效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劳动仲裁工作效率和满意率。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件,结案80件,其中调解结案26件,结案率和调解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创一流”活动扎实推进。 面对日益增强的劳动保障工作职能,以及广大群众不断高涨的劳动保障服务需求,我局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1、建一流班子。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按季度定期进行集中学习,按照县委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班子的科学决策水平;大力倡导勤政之风,切实解决了领导干部工作务实的问题、亲民的问题、开拓的问题,有效地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班子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强化廉洁自律,狠抓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筑牢了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慎独慎微,洁身端行,为干部职工树好了标杆、做好表率;切实加强“两观”教育,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思想剖析,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谋发展。通过狠抓班子建设,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统揽全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带一流队伍。结合我局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职工运动会、登山比赛、文艺表演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陶冶职工情操、激发奋勇争先、百折不回的拼搏精神;组织职工深入青川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开展感恩教育,教育干部职工常怀感恩之心,珍惜美好生活,加倍努力工作回报社会;继续落实鼓励措施支持年轻职工通过自学、函授等方式参加学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勤学、好学、善思、善 谋;深入推行目标管理,绩效挂钩,切实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严格机关日常管理,狠刹工作、生活、思想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培养职工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通过抓队伍建设,带出了一支困难面前不退缩、逆境当中顽强拼搏的干部职工队伍。 3、创一流业绩。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县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全面超额完成任务,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我县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全年实现收入2.6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9%;紧扣灾后重建和项目建设,强化职业培训,实现了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双赢”;灾后重建进展迅速、成效明显,得到市劳动保障局的充分肯定,为四县三区提供了样板和经验;灾后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严格,全部做到“实名制”管理;基金监管工作得到省劳动保障厅的充分肯定,12月5日,省电视台给予了专题报道。 4、树一流形象。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在全局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局树立了清风正气和务实敬业的良好氛围;狠抓公共管理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全局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综治、维稳、计生、安全、防邪、卫生、信息、调研、宣传、精神文明、档案管理、创“四好”班子、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公共目标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工作有了新认识,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地位有了新提升,办事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有了新提高。 (五)抢抓机遇,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成效。 20__年是灾后重建的关键年。面对繁重的重建任务,我局克服重重困难,抢抓机遇,科学规划,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1、统筹城乡,科学规划。为了实现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在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规划中,我局根据灾后重建项目和规模的调整情况,明确了重建总体规模为5203.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900万元:一是投资2340万元,在马家渡建设8000平方米的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0__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投资870万元,20__年底前完成全县38个乡镇保障所重建任务;三是投资1000万元,20__年底前完成劳动保障信息系统重建任务;四是投资210万元,明年6月底前完成县技工学校的原址扩建。 2、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为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我局及时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局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各二级经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做好本单位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工作。特别是省厅刘功勋副厅长到我县检查工作后,我局进一步增派力量,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工作条件,重建进度不断加快。 3、突出重点,快速推进。根据中央重建资金大幅缩水、县区资金打捆使用的实际情况,我县及时调整劳动保障系统重建思路,变“整体推进、全面重建”为“量力而行、重点突破”,将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确定为全县劳动保障系统灾后重建重点,整合人力、财力打造重建工作亮点,结合乡镇政权建设推进基层平台建设。一是机关办公大楼维修加固全面完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投资140万元,于2月中旬全面启动了劳动保障局机关办公大楼的整体维修加固工作,目前已全面完工,机关办公大楼重新投入使用。二是县级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开工建设。今年年初,我县已对综合服务中心的重建进行了选址,8月初,中心重建的前期立项、选址、环评、土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重建可研报告和初设方案等前期工作全面完成,8月中旬完成“三通一平”工程,11月15日挂网公开招标,12月中旬开始动工建设主体工程,目前已完成投资920万元,占预算总投资2340万元的39.3%。该中心建成后,其使用面积将达到8000平方米,我县劳动保障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将得到根本性优化。三是基层平台灾后重建稳步推进。根据全县灾后重建的总体布局,我县将乡镇保障所全部纳入了重建规划,分新建和维修改造两种方式实施重建,全县38个基层保障所分三类标准建设,即:东河、嘉川两镇按一类乡镇标准建设,三江、普济等11个乡镇按二类标准建设,金溪、九龙等25个乡镇按三类标准建设。目前,全县38个乡镇保障所已开工建设,嘉川、白水、张华、尚武等4个乡镇保障所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共完成投资698万元。基层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新招录用工作人员30名全部上岗工作,尚缺人员县上将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全部落实到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将按照社区专职、行政村兼职的模式,在“新农保”启动前全面配备到位。到明年底,我县劳动保障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组织体系和功能配套、设施完备、人员充裕、流程科学、管理规范的工作平台将会全面形成。四是县技工学校原址重建全面启动。由于县技工学校中央投资部分大幅缩水,我县将技工学校的异地重建及时变更为原址重建和维修加固,目前正在公开招标,即将动工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我县劳动保障工作虽连续两年领跑全市四县三区,从今年的工作运行情况来看,由于任务重、人手紧,许多业务工作常常处于完成任务这个低层次目标,没有创新、创优的意识和精力,没有对工作亮点和工作经验进行深入挖掘和理论总结,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2、企业保费征缴更难。虽然我县社保基金征收完成情况很好,但存在很多偶然因素,如超龄职工与失地农民的参保。由于受“5.12”地震和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保险基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参保企业的缴费能力明显下降,加之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的落实,导致一些企业的缴费主动性减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企业保费的征缴将更加困难。 3、劳动维权任务更重。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对劳动关系调整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将不断加大,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将不断凸显,劳动纠纷将不断增多,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灾后重建 大背景下的劳动执法工作,双边维权将面临很多棘手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不断增多,劳动监察的维权任务更加艰巨。 4、灾后重建进度不快。主要是下半年,由于县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前期工作程序复杂,县上需要重建的项目很多,重建重点又放在文教、卫生上,导致我局重建项目的方案设置、挂网招标等工作一拖再拖,主体工程迟迟不能开工。 四、20__工作打算 20__年,是我县劳动保障城乡统筹发展的全面开启之年,是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决战之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工作思路,紧扣重建大局,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1、以公共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力推进乡镇劳动保障所的标准化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劳动保障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以此为载体,全面启动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就业。立足我县实际,继续落实好灾后特殊就业政策,用好用活灾后重建就业再就业资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就业公共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稳定全县就业形势。 2、以新型农保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千方百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抓好企业缓缴费用的清缴,保证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的足额入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加强医保“两定点”监管,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险体系。深入调研,明确方案,下大力气解决我县广巴高速公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全力化解好各类社会矛盾,稳妥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3、以劳动监察为重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合同法》宣传,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劳动合同法》全面有效实施。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中相关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全年不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逐步建立企业依法用工、按照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水平。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和落实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 4、以自身建设为重点,提升劳动保障基础工作水平。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优化劳动保障工作环境。加强对城乡统筹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重大课题的研究,为上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政策依据。加强“两观”教育和“创一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队伍的综合素质。抓住灾后重建契机,全力以赴推进劳动保障系统的灾后重建,特别是要抓好县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的灾后重建,力争通过两年重建,在全县形成完善的县、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实现我县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大跨越,为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夯实组织基础。 社会保障论文:对社会保障水平研究述评 摘 要: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对目前国内学者关于社会保障水平的内涵、支出口径、测评方法及实证研究等四方面内容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述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研究展望。 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内涵;支出口径;实证研究 一、社会保障水平的内涵研究 辽宁大学穆怀中教授是国内较早进行相关研究的学者,他认为社会保障水平需要从量和质两个角度分析。从量上分析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有“高”和“低”之分,;从质上分析,根据社会保障支出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力是否相适应,有“适度”和“不适度”之分。 有学者提出了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CSS)这一概念,从社会保障支出增量与经济增长幅度的比值这一相对指标的角度,引入时间序列动态考察社会保障水平。 不同学者的相关研究丰富了我们对社会保障水平的内涵认识,对社会保障水平的考察不仅要关注量也要关注质,不仅要静态的考察也要动态的分析,不仅要从支付主体的宏观角度分析也要从享受待遇的微观主体的角度分析。 二、社会保障水平的支出口径研究 社会保障支出的统计口径主要有两种界定方法:一是按照社会保障体系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先统计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四个子项目支出,再进一步加总得出社会保障总支出。二是根据社会保障支出承担主体进行统计,这些主体包括国家财政、企事业单位、城乡社会集体、社会团体等。统计时先确定每一主体的支出中属于社会保障范畴的部分,再将其加总成为社会保障总支出。但由于各社会保障部门间统计口径或指标名称不一致,给研究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宋士云在研究中认为社会保障支出应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等,将其作为一个广义的口径。而柯卉兵的研究将将社会保障支出界定为狭义上的财政支出,即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三项的总和。 综合目前研究成果看,社会保障水平的支出统计中基本不包括农村社会保障支出,极大地限制了研究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三、社会保障水平测评方法研究 根据人口结构理论和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穆怀中教授归纳提炼出了社会保障适度水平测度模型。该模型根据总量绝对指标,建立指标体系对社会保障水平的“量”进行测定,并结合相关理论定性判断是否“适度”。 199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朱庆芳较早的提出了一套测定社会保障水平的指标体系,对全国各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从社会保障覆盖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养老保险水平、医疗保险水平、救济扶贫水平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和比较分析。李晓青在借鉴朱庆芳所提出的社会保障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选取13项评价指标构建了新的社会保障水平因子评价模型。 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社会保障水平测度的其他方法,如段婕、林伟根据灰色系统控制理论,建构社会保障结构空间水平评价模型,将各地区保障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空间层次评价分析,进而实现评价标准由主观向客观、定性向定量的变化。 四、社会保障水平的实证研究 1、适度水平实证研究 国内许多学者根据穆怀中教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不同省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了实证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高利平根据对山东省现有的社会保障水平进行了分析,对山东省社会保障水平的适度状况做出了判断和评价,进而对山东省未来10年的社会保障适度水平进行了预测。 2、经济学视角下的社会保障水平实证研究 一些学者并没有将研究局限在社会保障水平问题本身,而是将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杨翠迎根据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的相关理论,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增长与经济发展间的适应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并通过国际比较,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卫松采用弹性的分析方法分析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与相关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如何使得社会保障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相适应的对策;一些学者对省域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的相关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 五、研究结论和展望 虽然国内学者关于社会保障水平的相关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存在研究理论单一、测度指标体系设计不合理、指标选取不完整、指标统计口径不统一、指标权重的确定不科学的缺陷。此外针对特定区域的社会保障水平测定,还需要结合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人口结构等一系列特定条件,建立符合本地区特点的社会保障水平指标体系。 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成为目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重点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学者提出一条与我国目前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改革之路,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研究将会成为以后的研究重点和热点。 社会保障论文:武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析 【摘要】近几年,武汉城市化速度较快,出现了大批失地农民。为了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有更深入的了解,笔者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武汉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在解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及其原因的现实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和措施。 【关键词】失地农民 就业 社会保障 一、引言 随着武汉市快速推进城市化,大量耕地被征用,失地农民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据武汉市2006年统计年鉴,2001-2005年,武汉市耕地面积减少了8360公顷,造成近10万人失去土地,而且每年以2.5万人的速度增加。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普遍存在着生活无保障,征地补偿费低以及,就业难等问题,加上政府“低征高卖”和征地制度自身存在缺陷,这些问题都最终导致失地农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因此,如何合理妥善地安置失地农民,为其提供有效的有说服力的社会保障,不仅事关失地农民自身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立。所以,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社会意义,同样具有政治意义。 为了深入了解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研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而探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笔者于2007年1月对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江岸区、洪山区,江夏区四个区的16个村进行了实际调研,调研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以问卷和访谈为主。共发放问卷170份,其中有效问卷159份,问卷有效率为93%。问卷主要涉及失地农户的家庭劳动力情况、征地补偿情况、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等。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征地补偿费偏低 征地补偿是农民失去土地后,重建家园,参加社会保障制度和再就业或创业的基础。但是,在调查中发现,由于现在的征地补偿比相应的土地年产值要低,多数失地农民对征地不满意,不愿意土地被征用。按照湖北省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规定:全省分为6类地区,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计算,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被列为一类,最低年产值标准为1800元/亩,最低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8000元/人。东西湖区被列为二类,两个标准分别为1200元/亩、10000元/人。按照这一标准,征用1亩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也就是1.8万元(不含青苗补偿费)。但实际中征地补偿比这个标准还低,如前述江夏区大舒村、藏龙岛新村的土地补偿标准为8000元/亩,东湖技术开发区周店社区、汤逊湖社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分别为1.2万元/亩,1.3万元/亩。如果每个家庭平均占有4亩土地,那么每个家庭也只能得到4-5万元。失地农民已经失去基本的生产资料,不能再从土地上获得收益。按照武汉市目前的生活水平,这些土地补偿只能维持他们生活几年、根本没法抽出钱来参加社会保障。况且随着被城市化,他们的生活成本无疑将增多。 2、失地农民就业困难,没有就业保障 在调查中88.7%的失地农民表示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的难度较大。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失地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是就业难的首要原因,159户被调查户各种文化程度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30.7%,几乎占到了总人口的1/3,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73.3%,只有5.9%的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很明显,目前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不能适应工厂、企业的招工要求,而那些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的劳动力就更难找到工作,即使找到就业机会也只能从事耗体力、报酬低、稳定性差的简单劳动。 政府在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上缺位,是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另一个原因。调查结果表明,被征地农民基本上没有得到就业安排,也没有得到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基本上被村委会留用,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权益受到侵犯。即使安排了工作,也只是安排到社区做清洁工人、保安人员,而且工资低,数量有限。在安排这些人员就业时,也有很大的随意性。拥有足够的人际关系资源时,才能够得到安排。这对失地农民来说,又是很不公平的。 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层次低 第一,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现行农村的社会保障是以家庭保障为主,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保障。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对农民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即生活保障功效、提供就业功效、直接收益功效、子孙继承功效、土地增值功效等。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保障。失去最后保障手段的农民本应该拿着土地补偿金从一个保障体系进入到另一个保障体系之中。可是,目前的操作实践中,武汉市并没有将失地农民作为原城镇居民对待,将其纳入到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根据调查,失地农民参加最多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45.9%,其次是养老生活补贴,占15.1%,基本上没有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保障项目。既没有工作,又没有社会保障,种种问题和现实仍然使他们不安。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失地农民的问题会日趋尖锐,必然要求政府走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最前沿。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构,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扮演着执行主体的角色,政府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和运行规则,制定、调整社会保障政策,并对社会保障政策负有最后的责任。总之,政府在社会保障中扮演着分配、调节、保障和执行职能。 第二,保障水平低,难 以满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需求。除了部分家里子女条件不错的被调查者觉得无所谓外,大多数人反映保障水平跟不上物价的上涨。靠每月26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保障金解决基本生活都困难,如果生病或遇到灾害则无能为力,年纪轻点可以进企业赚钱贴补生活,缺乏劳动力的老人和找工作困难的人来说,只能节衣缩食,赖以度日。 4、农村养老保障功能弱化 土地是农民养老的本钱,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养老的本钱。农村另一种非正规保障模式是子女赡养保障,但自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农村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子女逐渐减少,“四二一”式的家庭逐渐增多,这意味着一个独生子女在成年后将不得不为4-6位老人养老。这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在时间和精力上都将难以承受。 现代价值观念对家庭内聚力造成一定的冲击,使家庭赡养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严重。人们更多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对“孝道”的理解似乎淡了许多,“崇老文化”失去其经济基础。而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小型化以及人们工作方式的不同又不断弱化农村家庭的实际养老保障能力。 另外,农民对“养儿防老”的观念也逐渐弱化。根据159户失地农民调查数据,只有15.7%的失地农民将来养老靠子女。除以上原因外,关键原因是18岁以下的被抚养人员没有生活保障,60岁以上老人的保障水平低,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失地劳动力基本上得到一次性货币安置,没有生活保障,而且这些人员一般面临着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沉重负担,再加上找工作困难,有些失地劳动力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自己的生活问题都解决不了,更不用说赡养父母,甚至还要靠父母的养老金生活。 三、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农民失去土地,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将不复存在,但从目前来看,土地征用制度还未彻底改变,只能用社会保障来缓解对失地农民的亏欠。 1、将失地农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实际上,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本身是“新市民”,和城市居民面临一样的市场风险。因此,我们应着力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一个包括失地农民在内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并且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举措,使失地农民在一定时期内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和有利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1)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内容。梁世盛认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要有区别、有重点地加以实施。遵循这一原则,建立武汉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失地农民迫切要求,建立符合失地农民现实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对武汉市159户失地农民的调查,失地农民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最低生活保障(30.2%)、养老保险(25.2%)、有一份工作(23.9%)、医疗保险(17%)。因此,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包括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和就业扶持四个方面。其中保障是基础,就业是关键。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失地农民保障基金应按照国家、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三方面合理分担的筹集原则。政府承担的部分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增值受益中列支以及安排专项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可视其具体经济状况在安置补助费中扣除。失地农民在各类企业就业后,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除了养老保险外,还应该以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为失地农民缴纳医疗保险金,解决他们的医疗问题,减少失地农民看不起病的困难。 (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主要考虑到社会统筹体现公平和社会供给性以及国家的基本保障义务,个人账户体现效率和保障水平以及个人缴费义务。社会统筹的水平应不低于耕种的收益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中的较高值,这是经济补偿政策的底线,也是建立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最低成本线;同时为每一位失地农民建立个人账户,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设计不同的缴费标准,根据集体和个人缴费的不同得到不同的保障,缴费水平可以较低但应有一个下限,并鼓励多缴费。 2、建立失地农民的就业扶持政策 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要想获得永续的社会保障就离不开自身的就业。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民由于缺乏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素质和知识技能较低,思想观念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市场中竞争力差,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增强失地农民的竞争力,政府对失地农民应采取就业扶持政策。 首先,采取措施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根据本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用工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发挥大专院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和各职能部门的培训能力,把劳动保障、农业、水利、科技、建设、社会团体等有关部门和行业现有的培训基地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竞争能力,开展以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通过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逐步向“技能型”、“智能型”转变,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和自身素质,增强就业本领,以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努力促进其上岗就业。 其次,为失地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待遇的同时,还要给予政策倾斜,如消除就业歧视,税收贷款优惠,失地农民就业优先安置,奖励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等政策。另外,县、镇、乡、村应通过兴办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村级企业,优先安置失地农民就业。 社会保障论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由于征地补偿费用较低,许多人成了“种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导致不少地方失地农民群体上访事件频繁发生,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巨大不稳定因素。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就为失地农民提供了15件(次)法律援助,从这些法律援助案件中,笔者深感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尤其是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国失地农民规模和社会保障现状 根据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18.27亿亩,全年耕地净减少460.2万亩。按照—全国平均减少耕地620万亩和全国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1.89亩计算,“十一五”规划期间将新增失地农民1640万,中国失地农民总量已超过4000万。—2030年的25年间全国占用耕地将突破6700万亩,新增失地农民将超过3545万[1]。失地农民的出现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在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除少数发达地区对失地农民建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障以外,大部分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就已经建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而言,由于大部分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就业安置不到位,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结合长寿区的情况,当前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到位 目前各地征用土地的补偿只是对失地农民的现象性补助。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一个失地农业人口的费用为上述标准的四至六倍,征地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土地征用补偿费在经过乡(镇)提留、村社留存后,剩余部分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到农户。我国东部地区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在2万—3万之间,中西部地区更少一些。这样的补偿标准显然没有考虑到土地的市场价值和土地的增值价值。对失地农民而言,补偿水平过低,在目前的物价水平下,这样的补偿标准只能够农民维持2—3年时间,之后生活难以为继。 (二)就业安置缺乏,就业问题突出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在国有企业为失地农民安排就业岗位,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国家通过行政手段为失地农民在国有企业安排就业岗位的渠道越来越狭窄甚至不可能,同时受城市下岗职工和外来打工者的冲击,城市中的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失地农民寻找就业岗位越来越难。加之失地农民整体素质偏低,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从农业向二、三产业的角色和技能的转化,择业渠道更为受限,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突出。 (三)社会保障缺乏,生活水平下降 在征用农民土地的过程中,我国各地政府普遍采取了一次性货币化安置。这样虽然极大地减轻了各级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压力,失地农民基于眼前利益也易于接受,但事实上,发给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根本无法解决大多数失地农民失地后的长远生计问题。土地是农民最稳定、最安全的就业岗位,失地后他们昔日所熟悉的农业生产技能都失去了用武之地,在寻找新的就业岗位过程中,又无法与城镇中其他就业群体竞争。待征地补偿费“坐吃山空”后,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人未被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水平较之以前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2942户失地农民所作的情况调查,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前人均年纯收入2765元,失去土地后人均年纯收入为2739元,约下降了1%。从各地的情况来看,43%的农户人均纯收入有所提高,11%的农户持平,46%的农户纯收入下降。[2]在重庆市长寿区,以前的征地中,由于补偿标准过低,也存在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的问题。 (四)医疗保障被边缘化 随着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近年来不少地方农民就医难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而失地农民在被转化为城市居民后,多数人不再享受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优惠政策,而城市中的医疗保险体系又大多未延伸到失地农民,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失地农民失地后又失医保,在医疗保障方面被严重边缘化。他们所得的数万元征地补偿费,除了维持基本生活,还要支付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往往由于一场大病就有可能让一位失地农民跨入城市贫民的行列。 (五)土地补偿费管理混乱 虽然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对征地补偿费做出了规定,但由于配套政策不到位,土地入股分红、养老保险以及留用地等操作性不强,矛盾多,难度大,因此政府部门和用地单位都较为倾向于一次性的货币安置。但有些地方政府和用地单位经济实力不足,资金落实到位难,不得已给农民“打白条”,造成对农民征地补偿费的长期拖欠,致使失地农民群体上访不断。同时,现行土地补偿费产权不明,管理混乱,许多村组领到征地补偿费后乱上项目,导致巨额集体财产流失,最终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利益。 (六)子女上学受影响 子女的未来是所有为人父母者最牵挂的大事,因此也成了失地农民最大的心头之痛。在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困境中,他们凭借所得的征地补偿费供子女上小学、初中尚可,但上高中和大学便力不从心了。过低的征地补偿费及社会保障机制的缺位,不仅影响了失地农民自身的发展,而且也严重影响到他们子女们的未来发展问题。 二、造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源分析 造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遗留因素形成的原因,也有现实中经济发展中一些体制性的 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一)城乡二元割据体制影响的延伸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割据体制使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不平等的待遇和严格的界限。由于这一体制的存在,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让农民付出了6000—8000亿元的代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又通过低价征地、高价出让的形式,从农民手中拿走了约2万亿元的资金,形成新时期更为严重的土地征用、出让价格“剪刀差”。[3]所以说,当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实际上是城乡二元割据体制下“三农问题”的延伸。 (二)是市场机制下不合理的产物 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是一种纯粹的补偿关系,这种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合理和适用的,也广泛地被农民和社会各界所接受,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却显得不合理。首先,城市土地(划拨除外)及其他所有的生产要素均已采用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并充分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换,而唯独农村集体土地还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配给征用和补偿。其次,农民在参与社会生产过程中,都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生产资料,但他们所拥有和使用的土地则被征地主体以较低价格拿走。第三,土地的财富价值没有得到体现。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特殊资源,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都是很高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镇化进程中,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活保障和发展的生产资料,更应该成为农民的一大财富,而实际上他们在土地被征用后却没有得到这些财富。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 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总体趋势是,中央和省级政府所占比重逐渐上升,而县乡政府所占比重却逐渐下降。仅有的几个大税种如消费税的100%、增值税的75%、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60%都归中央和省级政府,留归县乡政府大都是零星分散,征收成本高的小税种。县乡政府财权小了,而事权并没有减少,甚至更多。在这种特定环境下,不少地方,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方的县乡政府普遍成了“吃财政饭”,有的甚至成为“要饭财政”。为了在经济上打翻身仗,或确保重点财政支出,一些地方政府更通过低价征地、高价出让来充实其“钱袋子”,有的甚至把经营土地出让金收入作为“第二财政”,而对随之产生的大量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无力顾及,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失地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 (四)地方政府政绩观的扭曲 一些地方政府的管理者在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曲解了“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方针,急功近利,最求局部的、短期的经济利益,以发展城市为名,以低价征用农民土地大搞开发区、工业园,以非常优惠的条件甚至零地价把土地送给投资者,争相以最低廉的条件获得招商引资的成功。由于政府对干部政绩考核制度不科学,存在过分看重gdp的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忽视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大量农村土地被地方政府用来进行工业开发,从而导致了失地农民大量产生。 (五)征地监管机制的弱化 其表现在:一是违规征地屡禁不止。据媒体报道,元月至五月份,国土资源系统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5153起,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涉及的土地面积却比同期上升了近20%,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达50%,有的甚至达90%以上。[4]这些现状已对国家土地调控的有效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二是对违法批地占地行为查处不力。目前我国查处的大量违法批地占地案件,绝大多数是未批先征、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而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多是责成检讨、补办手续做善后手续,最终使违法征地“合法化”。过轻的处罚力度,不仅破坏了司法的权威性,对违法批地占地行为的责任者难以起到威慑作用,而且进一步加重了农村土地的流失和浪费。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村级组织在征地补偿费分配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等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这也直接导致了失地农民的大量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 (六)有关征用土地的法制不健全 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这里的土地是指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就意味着因建设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即使用土地的目的并非为“公共利益”,也必须申请使用政府统一征收为国有后的原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与《宪法》规定的精神相抵触。由于法律规定上的矛盾,在征用实践中就难免不出现土地征用权滥用问题,一些商业性质项目用地也必须由政府低价征用后再高价卖给开发商,对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七)失地农民整体素质上的弱势 对失地农民来说,充分就业是他们最积极、最稳妥的生存和发展保障。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在教学环境、师资力量、投入等方面与城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当农村一代的中小学生相继成长为青壮年农民时,和城镇同龄人相比,他们的整体素质无疑有相当大的差距,加上城镇中各类就业岗位劳动力素质要求是越来越高,以及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人、下岗工人等对就业岗位的强烈要求,最终使失地农民中的绝大部分在寻找就业岗位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弱势。 三、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思考 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千方百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居有住房、就业有岗、社保有份,真正成为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受益者,这不仅是实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针对当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形成的原因,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 在征地补偿内容上,除了补偿土地价值、劳动力安置、青苗损失及地面附着物外,还要增加农民在30年内土地正常收益损失、土地的潜在收益损失、相邻土地的损害、土地增值的价格损失,以及农民因失去土地的各项间接损失等项目[5]。即使按现行补偿内容进行补偿,也应参照城乡劳动力工资水平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标准,提高补偿标准。以笔者所在的重庆市长寿区为例,在最近两年的桃花新区征地补偿中,按征地人口每人60000---80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货币补偿。提高补偿标准,可以确保农民失去土地有能力再创业、再就业。 (二)建 立健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事实表明,低水平的一次性现金补偿方式容易导致失地农民今后生活无保障,容易在农村社会产生新的贫困阶层,不利于小康社会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因此,对于土地被全部或大部分征用的失地农民,应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应主要从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增值提成中列支。同时,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应坚持“分年龄、多层次、全覆盖”原则。比如杭州市规定,对征地时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对征地时在劳动年龄段内的失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给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满15年的,给予参加杭州市政府规定的“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简称“双低”)基本养老保险;对征地时年龄在50—60周岁的妇女或者又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双低”基本养老保险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对征地时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补助制度。[6]总之,长寿区应积极借鉴外地有益的经验,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将对社会稳定和促进失地农民自身的“可持续生计(sustain-ablelivelihoods)”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在我国农村,由于生产力普遍较低,经济水平整体较差,农民面临养老、疾病和贫困的巨大风险。医学的进步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居民健康的同时,医疗费用也大幅度攀升,致使农村医疗风险凸显,因病致贫已成为人们重返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医疗风险还对生活质量造成冲击。因此,医疗保障也应该成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一个基本方面。要建立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基金,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基金的来源以失地农民自愿缴纳为主,政府、征地主体、村集体三者也应该分担一部分。同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社区失地农民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总之,解决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多个部门的参与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四)重视失地农民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好失地农民的住房问题 房屋和土地是农民一生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财产。当失地农民在失地同时又失去房屋的情况下,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便成了穷的只剩下兜里“卖地钱”的无业游民了。有的地方虽然为失地农民建造了安居房,却因楼房价格偏高,远远地超出了失地农民的购买能力,少有人问津。在现阶段,比较切实可行的是修建针对失地农民的定向安置房,同时房价要控制在失地农民可承受的范围内。例如,重庆市长寿区为化工园区、晏家工业园区、新重钢工业园区三个园区被征地农民修建了定向安置房,—建成的定向安置房房价在500元∕平方米左右,同时在修房、分房的过程中邀请公证处介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受到了失地农民的欢迎。搞好失地农民的安居工程,不仅是保障失地又失房屋农民的合法权益,更是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民心工程。 (五)不断完善就业优惠政策,把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落到实处 实现失地农民的充分就业,促使他们由农村居民尽快转型为城镇居民,是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为此,各级政府应努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放宽失地农民就业扶持政策。对于因政府行为而失地的农民,应一律将其纳入城镇社区管理和就业范围;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在税收减免、贷款、场地等方面给予其与城镇职工同等的扶持政策。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安置失地农民就业。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开发准入门槛低、适合农民就业公益性或生产性岗位;加快市场建设步伐,为更多失地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创造条件;对吸纳失地农民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应给予贷款、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建立安排失地农民就业数量与用地单位用地规模相挂钩制度;对“零就业”的失地农户采取特别措施重点给予照顾。三是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机制。搞好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是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治本措施之一。在培训费用方面,应全部由当地财政列支;在具体技能培训方面,应通过订单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建立健全以职业教育为主,面向县、乡、村三级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的转岗就业能力,促使失地农民实现充分就业。四是完善失地农民基本情况信息库,开展求职意向调查,为失地农民及时提供有效价值的就业信息,免费为他们提供中介服务,在闲散劳动力较多的地方定期举办劳动力市场,免费为他们进行职业介绍,积极组织劳务输出;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热线和网络,为实现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六)对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失地农民与进城农民工、城镇下岗工人一样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经济能力有限,在征地过程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当他们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没有足够的能力支付因寻求司法救济所需要的成本(包括时间、金钱、精力等),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他们身上无法体现,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因此,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多种方式的法律援助,为其能够平等地享有司法救济的权利建立畅通的渠道。比如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年就为失地农民提供了15件(次)法律援助,[7]使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七)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机制,把党和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有关专家认为,当前失地农民问题的形成有三大诱因:一是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吃饭财政”,迫使他们不得不以地生财,再去搞城市建设;二是搞农业富不了,要想在有限的任期内发展经济,一些地方官员共同的选择就是牺牲农地搞工业;三是gdp等经济指标是各级官员考核的主要指标。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就是把维护失地农民权益与规范政府部门行为紧紧地捆绑在一起,把全面落实党对失地农民优惠政策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把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农民是否满意和拥护作为对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从而使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全面而稳妥的解决。 结束语 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提出:“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长期有保障。”这将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有了政策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城市化过程中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建立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既可以使他们获得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又可以促使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顺利进行。 社会保障论文: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研究综述 【摘要】本专题文献综述共涉及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将就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宏观关系进行文献研究综述;第二部分的综述内容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支出;第三部分的综述内容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收入;最后一部分的综述内容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的关系。 一、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宏观关系 ⒈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关系的基础 尽管有少数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属于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而非公共财政学的研究范畴赵志耘、郭庆旺,但目前学界大多将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社会保障,尤其是基本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产生联系的主要原因是基于社会保障纯的公共物品性质胡鞍钢。正因为如此,社会保障成为最大的政府开支方案,。虽然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并非纯的公共物品,而是介乎社会公共需要和私人个别需要之间的,在性质上难以严格区分的半公共物品,但仍然承认它常常要由政府部门给以提供高培勇。另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社会保障资金的一个固定的和主要的来源渠道,也是政府站在社会保障前台的标志郑功成。总而言之,社会保障的公共或半公共性质以及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产生联系的基础。 ⒉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关系 林治芬认为,从历史发展进程上看,随着經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方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财政体制从原来的国家财政转变为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方式从原来的企业保障转变为社会保障。因此,市场经济是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共同的来源。从时间顺序上看,社会保障则先于公共财政产生。在社会保障普遍发展成为一种制度时,就自然融入了公共财政之中林治芬。除了来源上的一致性之外,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共同点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林治芬: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的主体都是国家;分配对象都主要是剩余产品;分配特征都包括强制性和无偿性;两者的作用目标都是为了弥补完全市场的缺陷。因此,社会保障的本质是一种财政分配关系。相应地,公共财政理论也要求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有效的稳定机制而存在刘颖,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是政府转变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张左己。 此外,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的三大职能之间也联系密切:林治芬认为,从公共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方面分析,国家发行国债常常借助于社会保障基金,世界各国普遍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一定比例用来购买国债。公共财政分配职能中的福利性转移支出本身就是社会保障的内容。在公共财政稳定经济的职能中,社会保障税税率以及社会保障支出等可以自动调节经济波动林治芬。而张馨、袁东等人认为,通过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制度来平抑经济运行的萧条与过热,是公共财政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实现稳定经济职能的重要手段。因为,社会保障制度下的济贫支出和失业保险费支出与经济形势的反向运动具有促进经济回升或抑制经济衰退的作用张馨、袁东。 目前,学界已基本达成普遍共识,认为社会保障是公共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相关政府高层指出,要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方面李岚清。在学术界,有学者通过对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历史发展的研究,认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全,与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着直接的关联,社会保障是国家财政资金运用和现代公共财政的一个重要方面王家新、乔均。另有学者分析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结构尚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使整个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蔡社文。社会保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表示,各级财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目前的%左右逐步提高到%%。财政预算超收部分除法定支出外,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张左己。相应地,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也已是普遍的共识:有学者指出,目前我国财政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对社会保障事业投入力度不够张高峰,社会保障是目前财政收支项目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缺位”领域高培勇。而正是由于政府支出用于增加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很少,使得公共预算没有引起公众关注刘怡。除了资金上的支持之外.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还体现在:承担社会保障运行的费用和实行税收优惠两个方面郑功成。 当然,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林治芬认为,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主体而言,政府是财政分配的唯一主体,而社会保障中的分配主体除政府之外还包括其他类型的社会性团体;第二,社会保障的集中分配程度要低于财政分配,社会保障的分配是财政分配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财政资金的分配完全遵循无偿性的原则,而社会保障这里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的分配则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林治芬。 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相互影响主要体现在收入和支山两个方面林治芬:从收入方面看,社会保障基金实质上是财政资金的转移和让渡,如果不征收社会保障税费,那么这部分价值就会以利润或所得税的形式流入财政收入。同时,社会保障基金节余为政府举债提供可能,社会保障基金成为政府公债的重要筹资渠道,这必然会对财政分配产生很大影响。从支出方面看,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支付方式、范围和标准等的确定与调整,都会影响到国家财政支出。比如企业社会保险费税前列支会减少财政的所得税收入。至于由财政预算内支付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项目对财政支出的影响力就更为直接了。社会保障的资金收支数量直接、间接地影响财政收支分配的规模和结构。社会保障多收了,财政势必要少;社会保障支出增加,财政负担必然加重。 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不同组成部分性质有所区别,与公共财政的关系也因此有所不同:国家财政应当对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事业承担主要责任,而由于社会保险最终追求的是自我平衡,因此国家财政应当与社会保险保持适当距离,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也不宜盲目追求规模,应当适量郑功成。林治芬也认为,在社会保障的三个子系统中,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的财政性要强于社会保险。就社会保险而言,国家只承担一种组织管理职能而不应过多介入林治芬。但是面临目前社会保险资金紧缺,尤其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历史欠债问题,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政府有责任通过扩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来弥补历史欠账。 另有学者研究了预算外资金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研究认为,预算外资金也应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但它是各个部门、地方、单位、企业小金库的基础,由各个部门自行筹集和使用,除了用于公共支出外,很大一部分用于实物发放、职工福利和应付政府各个部门的集资摊派。这种做法与地方社会保险金社会化的统筹,存在利害冲突,违背了社会统筹同舟共济的原则,阻碍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中国城市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 社会保障论文: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百姓民生纪实 春 风 拂 侗 乡 ——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百姓民生纪实 “过去,减免了农业税、普及新农合、推行九年义务制教育;现在,享受新农保拿55元的养老金,我们农民享了天大的福,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这是农民代表何宗银老人在芷江杨公庙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首发仪式上,领到存折那一刻发自内心的感言。 芷江侗族自治县劳动保障部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民生、强化服务促和谐”主题,把解决百姓民生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实践特色,狠抓工作创新,真诚服务百姓民生,促进县域经济和谐发展。 搭建就业新平台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量外出劳动力返乡,为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芷江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通过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开展农民工返乡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返乡人员信息资源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就业岗位需求免费开设电脑、厨师、美容美发、电工电焊等10多个专业技能培训班,职业培训4450人,扶贫培训3103人,就业计划培训1650人,企业农民工提升培训1750人,提高返乡农民工市场适应能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6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000人。组织开展“真情相助渡难关”就业援助送岗位活动,深入到企业、乡镇和街道社区了解用工需求,大力挖掘针对性岗位,采集就业岗位5900多个,推荐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农民工到县域民营企业、大型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就业。举办 “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为返乡农民工及下岗失业人员举办了两次大型的“人才交流现场招聘会”,为各类求职者实行免费进场洽谈、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推荐就业的“五免”政策,达成意向就业2339人,实现城镇推荐就业1027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91人。“以前,做木工、开车,倒不如现在养牛,一年就能赚30多万元”这是罗旧乡养牛大户陈新桥在开创“西门塔尔”肉牛养殖场后通过自主创业后得到的收获。 新农保让农民养老不犯愁 芷江县作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该县劳动保障部门把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服务百姓解民忧的实事来抓,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局班子成员包乡镇联点,层层分解任务;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确保新农保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里,就将农民最关注、最得实惠的新农保养老金发放存折发送到每个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手里。截至目前,全县16-59周岁的适龄农民参保达13.4万人,参保率达到70%,收缴养老保险费达1300多万元,完成60周岁以上45500人的信息采集,60周岁以上的农民基础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金额达870万元。 社会保障体系显成效 芷江劳动保障部门以确保支付、扩面征缴、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重点,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保险齐头并进,推动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程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去年征缴基金达1.12亿元,发放各类待遇1.14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围绕保发放、抓征缴、促扩面这三个主要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底征缴养老保险费3570万元,参保人数7899人,新增参保1356人;全年应发养老金4737万元,实发养老金4737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继续调整提高,月人平增加养老金110元,调整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平养老金达1050元。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清欠和发放的同时,不断加强对稽核工作的探索,把工作中心转移到服务上来,整体工作稳中有进。全县参保206家,参保人数为8475人,去年共征缴基金6964万元,为3032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67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运行基本平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增参保2539人,基金征缴251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支出2029万元。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518人,征缴60万元,支出2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2235人,收缴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12万元。采取财政代扣、银行划帐、单位催缴、上门收缴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狠抓失业保险征缴,征缴率不断提高,共征缴189万元,基金支出101万余元。县内所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费缴纳实现财政代扣代缴,去年全县共有170家单位11758人参保;新增扩面参保人数20__人;共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26万元;共收到工伤事故快报62起,支付工伤待遇56万元。去年以来,该县劳动保障部门还积极深入用人单位开展执法监察活动,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农民工工资,全力保障、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共为30多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39万元。(芷江县委学习实践办) 社会保障论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相关问题研究 李海飞 谢颖 一、健全相关法制,保证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 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先天不足,除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权益等方面颁布了相应的法律以外,社会保障的主要领域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至今没有法律。因此,社会保险立法势在必行。完善的社会保障立法,是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基础,是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监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划分的依据,也是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监管的前提条件。 社会保障税的实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应建立社会保障法与社会保障税法。关于社会保障税的优惠政策问题,如税收减免、税收抵扣等制度必须规范化,做到全国基本统一,以利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对于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可以用专门条例做出特别规定。社会保障税的立法中还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管理体制问题。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短时间内社会保障不能达到全国统筹水平。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目标是努力达到省级统筹的水平,因而初期的社会保障税只能作为地方税种,待时机成熟后,由中央与地方共享,根据地区间差异确定中央收入比例,用于调节地区间的不平衡。 二、加强征收管理,以满足社会保障财源需要 可以预测,社会保障税税基为所得额,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问题。此外,工资制度的不规范,也加大了社会保障税征管的难度。要解决以上问题,首先必须深化工资制度的改革。在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同时对国家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作相应调整,原因是这部分人员原工资没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对企业类工资不必调整,因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企业的保障已全部由职工自己负担;由于目前社会中的分配差别主要体现在发放给职工的各种补贴上,宜将已固定化的补贴加入工资的基数,作为征收的税基,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其次,应实现工资性收入的货币化,建立实名制的个人工资性收入银行账户,用人单位通过银行支付工资,以利于税务部门的稽核。 三、完善预算制度,优化支出管理 社会保障税的开支,应当与社会保障预算制度的完善结合起来。社会保障税收入是一种基金性收入,与一般预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专门的用途,其收支应自成体系,单独管理。我国可以在目前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基础上,增加一项社会保障预算,将社会保障的收支全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运用,置于国家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更好地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会保障预算的内部,不同税目的收入也必须专门用于相应的支付项目。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社会保障税的税率不可能很高,这就限制了社会保障预算的资金来源数额。而社会保障支出又有较强的刚性,其中养老金支出规模和水平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而不断增长;医疗保险支出会随着医疗服务和药品中高技术含量的增大而提高;失业保险支出则会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周期变化而有起伏。因此,当社会保障税收不抵支时,一般预算收入应给予必要的支持,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也应留有一定空间,以发挥财政对经济的 “内在稳定器”作用。 四、建立事权明晰、责任明确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增强监督力度 第一,各级政府内部建立协作分工的行政管理体系。涉及社会保障管理的部门有: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财税部门、金融部门。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制定政策,税务机关征收,财政监督,银行发放。 第二,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间的事权。中央政府集中精力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基金管理原则、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等重大问题。对困难地区的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缺口,中央政府要根据地方政府财政经济状况,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帮助。地方政府承担筹资征管、支付标准制定、社会化发放等社会保障事权,立足于自身努力,力求足额筹措资金。 第三,建立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法律监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实施全面的监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行政监督包括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和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即通过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投资管理、预算审核等手段,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中的有关行为进行经常性审核和检查。开征社会保障税后,税务监督主要通过税法的执行和日常征收管理,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收支情况及纳税情况 实施监督。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制度,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及结果进行定期审核。以上几个方面的监督应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行政监督体系。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中介机构,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确保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信息质量,并向社会公布。 五、盘活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物价的上涨和社会老龄化的到来,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将不断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能否建立起一个合适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在不断积累扩大的前提下保值与增值,已成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一。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是广大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之后的最后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资金保证,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一定要避免风险,基金投资应当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已全面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举为防止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保障其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的基金基本上都存放于银行,由银行提供一定的优惠利率实现其保值增值。但在银行利率较低的情况下,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需要。建议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存入银行,以保证其流动性、随时支付的需要;基金结余部分宜由中央政府掌握投向,除按照规定投资于国家发行的债券外,应当积极探索更有利的投资方式,如投资于效益高、收益稳定的公共工程和公益设施的建设等,以求得最大利益。当然,结余部分增值或亏损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社会保障论文: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 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弱势群体的救助也是不容忽视的主要矛盾。针对大量弃婴、孤儿存在的事实,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来确认和保护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立法,尤其是儿童福利保障立法更是关乎弱势群体福祉的大事。 论文关键词 弱势群体 社会保障权 国家义务 儿童福利法 弱势群体在我国是确实存在的。由于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着重大的缺陷,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国家和社会目前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和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是不相符的。因此我们讨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问题就有其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弱势群体与社会保障权 我国宪法中并没有“弱势群体”这一概念,弱势群体第一次提出是在2002年朱镕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弱势群体说法提出后,学者们力图从各个角度对弱势群体下一个定义,以便明确界定这一群体的范围。无论是从法学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大致都指出了该群体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处于某种不利境地。从这种界定出发,我国目前存在的数量庞大的孤儿、弃婴群体无疑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在所有我们可以称之为“弱势群体”的群体中,孤儿、弃婴是处于最不利的境地的。这种最不利的境地,是生命存续的危险。因此,本文的“弱势群体”特指这些弃婴、孤儿群体。 讲到公民权利,我们强调更多的是政治权利,是平等权,是人身自由,是财产权利,是教育文化权利,等等,很少关注社会保障权,尤其对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权关注的不多。学者们的研究多集中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问题,但对于全国数量庞大的孤儿群体关注的较少。以2012年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以“农民工权益”为主的研究文章有215篇(通过学术期刊可检索到的),以“弱势群体保护”为主题的研究文章有24篇,但直接以孤儿、弃婴这一弱势群体为研究对象的,几乎没有。农民工至少还有自我生存的能力,而对于大量的弃婴、孤儿,尤其是身有残疾的孤儿而言,则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生下来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活下去。据民政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有60多万的孤儿。衣食无着、居无定所是庞大的孤儿、弃婴群体普遍面临的困境,他们才是最迫切需要救助、保障的对象。 (一)社会保障权概述 社会保障权理论最先从国外发展起来,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比较成熟。西方绝大多数国家先后通过立法确认社会保障权是人人享有的生存权利,明确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的一项责任和义务。基于此,欧美国家先后建立起了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是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的国家福利政策和制度。虽然经济危机时,这种福利政策对国家财政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但对于民众,尤其是生活困难、处于困境的民人来讲,则是“福音”。《世界人权宣言》第22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第2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应当指出的是,作为普遍的权利,尽管讲求权利平等,《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公民只有在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的情况下,才有权享受来自于国家的保障,以维持必要的生活。这说明,享受社会保障权并非是无条件的,社会保障权的保障对象是那些处于生存困境的人。 1985年9月党中央在制定《“七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我国要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这是“社会保障”作为官方概念首次提出。但直到2004年进行宪法修订的时候,我国才在《宪法》第14条增加了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同时《宪法》第33条、第44、45条对社会保障制度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虽然《宪法》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权的概念,我们也不能确定的说社会保障权已经成为明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第45条对公民的救助做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劳动、生活和教育。”《宪法》规定没有明确说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而是说公民在某种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我们就姑且从这一条规定来确认,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 对于社会保障权的定义,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权是一项体现人类理性的“自然权利”;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一定条件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满足或维持其一定生活水平或生活质量的权利;等等。无论是那种角度,学者们大都明确指出公民是在法律规定的某种条件出现的情况下,即在生存、生活处于不良境地的情况下,国家应当予以救助。 笔者认为,社会保障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条件下从国家获取物质帮助以维护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权利。 (二)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问题 有学者基于权利实现特征,把弱势群体分别区分为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民事权利、社会权利、法律程序权利等 权利实现中的弱势群体。这种区分明确指出,不同的社会弱势群体,其权利追求是不同的。对于全国数量庞大的弃婴、孤儿这样的弱势群体而言,他们追求的权利不会是政治权利,也不会是经济权利,因为生存下去才是他们最基本的也是最首要的追求。毕竟,“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无从谈起。”对于他们而言,生活保障权远比那些政治权利重要的多,实际的多。如果活不下去,再谈其他什么美好的权利也不过是“镜花水月”。 任何公民在特定的情况下都应当享有社会保障权,这种保障权最起码应当包括维护自身相当生活水准的权利,至少包括免于饥饿的权利。我们所强调的弱势群体,面临重重困境,之中最紧要的莫过于能吃饱饭,能活下去。但各种报道中关于少年儿童流浪、乞讨、盗窃等等新闻或许可以告诉我们,这一群体处于何种危险境地。他们为什么会处于这样一种境地?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应该从哪里来?既然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就应该由国家来提供救助,包括提供食物,提供居所,提供必要的教育,等等。也就是说,宪法所设定的规定情境已经出现,基于生存需要的自然属性,基于国家对公民保护的社会属性,国家就应当积极履行救助、提供物质帮助的义务。但从民政部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实现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民政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孤儿人数约有61万,其中政府收养的不到11万,另有50多万则“流落民间”。因此,要想让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不会成为空话、沦为“纸上的权利”,国家义务的问题就不容回避。 社会保障论文: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 摘要: 本文的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能力较弱的人群,比如目前城镇中有很多下岗、失业人员靠领取失业救济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或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来维持生活。这种状况不改变,会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本文从弱势群体的分类以及弱势群体和社会保障的关系谈起,结合实际,进而指出我国现阶段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从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关键词: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社会救助 1背景链接 国务院总理朱铭基在向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地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一学术语,表示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城镇弱势群体的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之一。如何让城镇弱势群体走出贫困,成为一个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以再分配为手段而达到社会安定目标的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及社会福利。这一制度涉及到国家的权利与义务问题,它是工业化的产物,所以我们称它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1]。 社会保障并不是只面向弱势群体的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社会制度体系,它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公民,但是社会保障制度与弱势群体社会保护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密联系。表现在社会弱势群体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具体对象,而社会保障制度又是以向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最基本的职责,进而以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免于沦为弱势群体的同时尽可能地过上平等幸福的生活为历史使命。社会保障制度是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保护的重要制度之一,在弱势群体社会保护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目前很多城镇和农村贫困人口靠领取失业救济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或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来维持生活,一些人甚至没有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住房、教育的待遇。这种情况不改变,会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阶段,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要顺利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就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使之真正成为一个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分层合理、衔接紧凑、保障缜密的社会安全网,从而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弱势群体问题研究 2.1社会保障制度涉及的弱势群体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来看,社会保障制度所涉及的弱势群体主要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对象群体。从理论上讲,社会救济制度作为人类生存权的经济保护制度,它的对象群体应该涵盖所有需要国家和社会帮助与支持的弱势群体,包括所有的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成员。但是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社会救济制度本身以及相关具体配套制度、法规的不完善,部分弱势群体实际上还没有被纳入到我国现有的社会救济制度保护范围之内。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聚敛财富能力较弱,力较差的人群[2]。具体来说,我国社会保障知道涉及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 一、城镇和农村贫困人口 城镇和农村贫困人口是“三无”人员。这部分人员无论是在改革前还是在改革后,始终都是城镇贫困人口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到20世纪末,他们占贫困人口总数的比重已经大大下降了。二是贫困的失业人员。20世纪末,这部分人员在城镇贫困人口的比重急剧上升,逐渐成为城镇贫困人口的主要来源。三是因病致贫的人员。在改革前,城镇的劳保医疗制度相当健全,很少出现因病致贫的现象。改革以后,旧的制度不能有效运转,新的制度一时又不能衔接上来,不少城镇劳动者由于健康原因导致收入急剧下降,因病致贫陷入生活困境。四是贫困的老年人口。由于一部分企业在破产之前没有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有一部分企业根本不在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统筹范围之列,其职工在年老退休之后就失去了固定的收入来源。还有一些人领取的退休金水平过低,由于其原来的生活处境就不大宽裕,这些居民也往往成为城镇贫困人口的一部分。 二、城镇新生贫困群体 除了原有的城镇“三无人员”以外,其主要包括城镇新的待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效益欠佳企业的职工及部分离退休职工和他们的赡养人口。在全球化趋势下,我国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尤其是传统的制造业和金融、贸易等服务性行业将被迫参与到全球性的竞争中去,这对长期以来习惯于在有限市场竞争中生存的中国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考验,许多企业由于经验不足和准备不够将陷入倒闭的危险。失业下岗人员的数量将会进一步上升,而传统行业的就业空间会进一步压缩,如何适应WTO和全球化的挑战,可能是每一个企业和城市居民今后不得不考虑的重点,尤其是那些长期生活在“单位”体制内的人群,生活随时都可能发生变故。与失业下岗相伴随的是,城镇部分居民的贫困问题日益突出,失业意味着失去全部的生活来源,加上城市相对较高的生活支出,其结果只能沦为新的贫困群体,其社会地位也将从一个原来比较高的层面急剧下降。为了生存下去,越来越多的失业者,将会被迫卷入各种犯罪和反社会活动,用非法手段获得经济制度拒绝提供给他们的东西。 三、农民工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李强教授在其多篇文章及讲话中都提出了数量较多的城市农民工是一个具有“城市人”与“农村人”双重身份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是农民向工人的“过渡人”,也是村民和市民的“中介人”,同时又是一个既难被传统农民认同,又难被城市居民接纳的“边缘人”。在他们身上最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他们主要分布在采矿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从事城市职工不愿干的那些又脏又累的工作,却享受不到或不能完全享受所在单位正式职工和城市居民应有的福利待遇和其它权益,所获报酬也比较低。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职业和生活缺乏制度化的保障,没有固定的居所,没有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他们在努力建设好一个个城市的同时,却不断地受到城市方方面面的排斥,并随时都有被解雇而流浪在街头的危险。到目前为止,这个群体已经达到上亿人的规模,事实上已构成了城市社会特有的“二元结构”中的“一元”,成为城市社会特别应当关注并加以保护的一个新生群体。[3]“城市农民工长期受户籍制度、劳保制度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虽然离开了土地,又不能融入城市,他们己成为一个与农民和市民均不同质的群体,构成我国目前社会结构的第三元”。截至目前,大多数农民工从事建筑业、制造加工业 和服务业[4]。四、残疾人 残疾人是指因先天或后天的原因,导致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并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的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等。残疾人作为一个群体,对社会保障有着较健康人更多、更迫切的需求,但不同的残疾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亦有着差异,如社会救助、就业保障、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等等。 2.2社会保障制度与弱势群体的关系 综合分析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障并不是只面向弱势群体的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社会制度体系,它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公民,但是社会弱势群体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具体对象。而且社会保障制度以向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最基本的职责,以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免于沦为弱势群体的同时尽可能地过上平等幸福的生活为历史使命。它是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保护的重要制度之一,在弱势群体社会保护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3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 在上一部分我们己提到,弱势群体是指那些依靠自身的力量或能力无法保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低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这里我们将国家和社会给予弱势群体的一切支持和帮助,统称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 针对弱势群体的不同需求,国家和社会给予弱势群体帮助和支持的措施有各种规模的扶贫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弱势群体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给予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以及就业支持等。其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弱势群体社会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主要为弱势群体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支持。 3.1社会保障制度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 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个基本制度在内的多层次综合保障体系。因此,当我们习惯地把社会保障制度比作社会安全网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它并不是单一层次的,而是一个由这三个层次复合而成的立体的社会安全网。其中第一个层次是社会救济,它面向全体公民,没有资格限定,任何公民在生活无以为继的时候都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取帮助与支持的权利,它主要满足救助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直接面向弱势群体,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灾害救济、城乡福利院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如医疗救助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解除因各种原因陷入生活困境难以自拔者的生活危机。第二个层次是社会保险,它的对象是有收入的劳动者及依赖其为生的家庭其他成员,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包括面向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在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的同时使其免于沦为社会弱势群体。第三个层次则是各种社会福利制度,其目的在于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社会福利以全社会的公民为保障对象,主要满足人们的发展和享受需要,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 可见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通过两方面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保护:一是社会救济制度为现有的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需求的经济保障;二是社会保险制度保护劳动者及其家庭免于沦为弱势群体成员。 3.2逐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当代全球化的发展历程来看,全球化进程绝非是一种自然发展过程的结果,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势必加速并强化国际间的交往,但全球化现象的形成则主要取决于现存国际力量的关系,并将在以后的进程中继续显示这种力量关系的特征。而这种力量关系对全球社会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不平等与非均衡现象的显现。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曾指出,全球化的真正挑战并非来自全球化本身,而是常常与全球化联系起来讨论的敏感问题。[5]WTO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对不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因此,检讨现实社会保障政策,应当成为推进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基础。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关于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1)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弱势群体 没有充裕的物质条件,是解决不好弱势群体的问题的,发展永远是硬道理,要继续推进经济的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缩小弱势群体的范围,就必须注重发展的实效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具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同时,还必须对弱势群体进行发展观教育,“先富带后富”到“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是时间早晚的事情。通过发展观的教育,坚定弱势群体对共同富裕的信念,逐渐使弱势群体由弱到强。 (2)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需要得到加强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和增长社会财富,因此,围绕着“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政策。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各种深层次的社会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再加上全球化的影响,全球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与调整,弱势群体的问题也就日益凸现出来了。针对这一变化,在宏观政策层面上对原来重点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和追求效率优先的原则,适当调整到以全体社会成员共生发展、共同富裕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政策上来,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在眉睫的大事。因为这些政策的调整从根本上可以防止社会两极分化的扩展和对弱势群体的扶助。 (3)国家的财政支持应到位 毫无疑问,政府承担着保护弱势群体和主导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当然责任,这种责任不仅体现在推动社会保障立法、监管社会保障运行等方面,尤其直接、具体地体现在政府承担的财政责任上。国家财政支持的到位,不应仅仅表现在国家加大对弱势群体保障资金的投入和不断扩张社会救济支出比重,而且应扩大公益性劳动事业,以工代赈,通过修路、架桥、建医院、学校、机场等吸纳更多的拥有劳动能力的社会弱势群体就业。还应该形成完善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并且在地方上摒弃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将有限的财政收入用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当中。 (4)重点落实个人所承担的责任,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更多地分担一些社会保障责任 目前需要落实的措施包括:一是规范工资统计范畴,根据实际工资收入征收各项应当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杜绝瞒报、漏报收入的现象,让受到救助的群体确实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年轻的劳动者分担起中老年职工的部分责任;三是在维护孤老残幼等极端弱势群体的生活权益的同时,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对相关社会福利收取服务费。 (5)推进和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忽略,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大失误。[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化和农村居民地位的相对弱势化,既体现了农村对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农村居民生活风险的累积与社会风险的累积。因此,我们认为,要真正保护农村居民中的弱势人口并促使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免于沦为弱势群体,就有必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国务院于20__年1月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并在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管理体制、补偿模式、监督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创新和突破。但在农村的低保还处于探索阶段,农村的养老保障还是一项 全新的工作,这也正暴露出我们社会保障这张安全网的漏洞所在。无论是建立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还是将农民工纳入低保当中,社会保障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势在必行。(6)要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仅靠政府单一的社会支持是远远难以满足弱势群体的需要的。因为就一个国家的政府支持系统而言,其主要是靠制度化的社会保障来进行的,而弱势群体中,相当一部分人是无法纳入到政府有限的社会保障系统的(如农村中的弱势群体)。虽然,各级政府经常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搞一些“送温暖”活动,扶助那些社会保障体制外的弱势群体,但说到底,这只是政府部门的一种“道德努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大面积的弱势群体问题。政府当然不是全能政府,我们也不可能要求政府样样具备,事事恭行。但政府完全有责任把各方面的社会力量都组织协调起来,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真正作用。这种非政府组织至少包括各种非政府团体、慈善机构、群体组织、社区组织、志愿团体以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家庭和个人。群体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些非政府组织的建立往往是单纯的政府社会保障无法替代的。 (7)加快社会保障立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救助弱势群体不是对弱势群体单纯的同情、施舍和恩赐。一个国家能否建立妥善解决弱势群体的制度性社会机制,是这个国家能否成熟的最重要的表现之一。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宗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政府的神圣使命。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应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法规。但总的来说,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还没有形成体系,立法层次较低,多数是以“规定”、“条例”、“办法”、“暂行条例”等形式,法律效用较弱,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金征缴以及违反规定处罚时,缺乏法律手段和强制力,削弱了社会保险的权威性和推动力。罗尔斯曾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美德一样。”[7]社会正义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但社会正义的实现需要法律的推动和支持,针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宜出台一系列完整的《社会救济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等,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典》。也可以制定《社会保障法》的同时,制定社会保障相关法律,以一法为主,多法并行方式运做。 4结束语 综上,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对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总之,只有充分研究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是当务之急。 社会保障论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 为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县将确定为“城镇建设年”。为推进工作,平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五项措施为推进“城镇建设年”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服务。 一是积极做好工伤保险及预防工作。深入施工现场大力开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简化工伤办理手续,及时开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进在建工程项目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二是积极探索和推进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调查摸底,努力探索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为推动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夯实基础。 三是积极开展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开展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宣传培训,利用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到(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的时机,整合县人力市场资源,积极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之间开展好用工推荐服务,提高就业率。 四是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施工现场劳动监察力度,杜绝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发生,为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五是依法开展劳动仲裁和劳动关系调解,维护合法的劳动用工关系。按照《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仲裁和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推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及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论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的汇报材料 人事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落实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的 汇报材料 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后,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具体要求,针对今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对20__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谋划,确立了“紧紧围绕“一产立县、二产强县、三产兴县”发展战略,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再就业、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件大事,抓住人才引进、干部队伍管理和劳动用工监察三项重点,充分发挥自身功能、不断强化服务,以争先分创优的意识,勤奋务实的精神,努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离退休人员的思想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的基本工作思路。今年,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开拓渠道,努力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今年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数量大、问题多、任务重。一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适龄劳动力人数进一步增加。二是再就业资金有存在一定缺口。为了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再就业各项指标任务,确保社会的稳定,我们准备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足额筹集再就业资金,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到今年年底,所有进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下岗职工,将全部出中心,转入失业。因此,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首先要保证再就业资金足额筹集到位。计划今年要实现筹资300万的目标,以确保下岗职工出中心时经济补偿金等项费用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同时还要确保出中心后的下岗职工按月领到生活费,从而确保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这部分人员的稳定。 2、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就业观念,确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75以上。 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下岗、失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具体要采取领导访谈、典型报道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要认清形势,正视现实,自己地转变就业观念。同时,要积极鼓励他们通过非国有制、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临时性、弹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 二是强化就业培训,努力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本领。今年计划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0期,培训下岗职工1000人,真正形成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渐进就业局面,确保再就业率逐年增加。 三是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计划联合街道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共青团、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通过采取在公共场所开设就业专场、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努力使那些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竞争力较弱的下岗、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再就业。 四是抓住我县项目建设大发展、大投入的有力契机,积极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宽他们的就业领域。 3、加大力度、落实对下岗职工的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再就业的有关精神,今年准备制定出台《关于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实施办法》,对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优惠。调动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利用政策,自我创业。同时,还要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以规范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管理,这项工作我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已起草了初步方案,准备再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四月底出台实施。此外,为使上级制定的各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我们还准备联合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导,确保上级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宽松环境。 二、以实现“两个确保”为重点、不断完善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今年的社会保险工作,我们准备紧紧围绕确保离退休费和失业保险金按期足额发放这个目标,努力做好五项工作: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在巩固现有参保人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抓宣传,重点是抓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参保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参保对象对参加社会保险重要意义的认识,逐步增强他们的参保意识。今年争取在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参保数量上,得到进一步扩大,为今后的扩面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抓规范管理,一是要抓好为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办理"接续卡"工作,为他们继续参保创造便利条件;二是要认真做好 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及时向地税局提供情况,为扩面征缴提供依据。今年,我们争取新纳入参保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覆盖率继续巩固在100;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要到96以上;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要达到市局规定指标;失业保险覆盖率巩固在100。 2、抓好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发放工作,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从工作程序上,我们要坚持做到年初搞好各月份养老金支付的预测,每月20日前做出当月的发放计划,25日资金到位,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认真做好对养老金发放的跟踪调查工作,坚决杜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3、认真做好征缴基数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努力实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与支出基本平衡。今年要继续把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当做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通过核定和稽核确定出准确的缴费基数,为地税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提供及时可先辈的依据,防止少缴、漏缴现象的发生,切实保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年内对参保单位的核定面要达到100,稽核面要达到35以上。努力争取实现全年社会保险金的征缴与支付达到大体平衡。 4、巩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总结上年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制,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我们还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年内,医疗保险基金征缴额要争取达到1200万元,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并为今后平衡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进一步扩大医保工作的覆盖范围,年内使参保的人数达到18000人,做到应保尽保。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还要在服务管理和降低开支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一是要抓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努力使他们提高服务质量,今后还要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改善服务,降低开支。二是要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稽核和严格外地转诊的管理。在严格管理程序,堵塞工作中的漏洞,把坚决防止不应有的医疗费"流失"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开支,保证治疗的目的。三是加强对享受公费医疗的离休人员、二等以上伤残荣军、省以上劳模医疗费的开支管理,认真做好烈属及带病还乡伤残军人医疗费减免工作,使两项费用的支出比上年度降低10和控制在15万元以内。 5、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征缴和管理工作,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今年在失业保险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登记制度,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做到"无障碍接收"。二是保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他们的生活。三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的愿望,有针对性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再就业竞争能力。四是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上半年准备对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进行一次跟踪调查,根据失业人员的实际需要,通过人才劳动力市场等各种渠道,定期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努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拓宽渠道,广开门路,努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匮乏与低层人才过剩的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在开发、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有针对性实施人才战略。今年,我们准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的《人才规划》,明确今后五年人才工作指导方针、目标规划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使人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循序渐进地开展,使其真正成为我县“人才战略”的基本规范,以保证现在人才与经济的发展大体相适应。 二是政策引导,努力培养和招拦有用人才。在高层次人才工作上,我们将坚持开发与培养为主、引进与吸纳为辅的原则。引进人才要紧紧围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本着“政策引导,引进急需,放眼未来”的原则,重点吸纳和引进教育、农业、工业和管理方面的本科以上的人才。培养人才,要着眼于各行业的未来需求,通过联合办学、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有一定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现有人才,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增长知识,成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县实际,近期内要把培养人才,作为解决我县人才匮乏问题的主要途径。 三是立足我县实际,大力开发乡土人才。作为农业大县,我县在今后一个时期,还将需要大量的基层实用型农业人才。因此,我们还要继续坚持开发乡土人才。在建立乡镇人才劳动力服务站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切实发挥其承上启下的作用,努力在我县建设一个以县为龙头、乡镇为枢纽、村为触角的三级乡土人才网络体系。同时,加大对乡土人才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家村经济快速发展。 2、在解决低层次人才和社会富余劳动力就业方面,努力做好以后工作: 一是强化就业服务功能,大力开展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努力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积极开展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和招聘洽谈活动,增加市场集日,由现在的每月8日、18日两次,增加到每月8日、18日、28日三次市场集日。尽可能多地为求职人员创造机会。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把合同签订、鉴证、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劳动人事等业务与市场用工、求职溶为一体,使人才劳动力市场成为“一站式”服务机构,以方便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办事。 三是加强对外联络,广辟就业门路,努力扩大劳务输出。在巩固现有国内外输出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渠道,争取年增输出量达到10以上,以缓解县内就业压力。 四是积极开展就业指导与培训。逐步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今年主要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实行免费就业培训,力争帮扶上岗率达到80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条例》、《干 部任用条例》和《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严格按程序做好股级干部任免、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通过严格考核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干部队伍。 2、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年内主要抓好四项培训:一是新任股级干部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二是公务员骨干培训,按上级需要完成培训任务;三是公务员英语培训,年底前,全面完成45周岁以下公务员的初级培训任务,并争取98以上通过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四是法律知识培训,与有关部门配合,争取全面完成市下达培训任务。 3、严格政策、程序,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与聘任工作。继续坚持两个回避的考核、评审原则,坚持量化考核与述职答辩相结合的考核、评审办法,确保考核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好各类职称的资格考试工作,使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人员尽快走上相应岗位。 五、加大以个体私营企业为重点的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 1、加强对非法中介组织的检查,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今年要对非法中介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对干扰市场秩序的非法中介组织,要给予行政处罚,对屡纠不改的要坚决给予取缔,确保我县良好的用工环境和秩序。 2、继续深入开展就业证、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项检查,全年检查各类企业不少于300家。努力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3、继续贯彻落实《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按省市要求力争实现全县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县各类企业的全覆盖。主动与工商部门搞好配合,努力使新增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继续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 4、充分发挥仲裁员队伍的作用,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建设,根据需要调整专兼职仲裁员,同时要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全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做好上述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按照“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强全局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作风的建设。一是以落实“十六大"精神为契机,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精神风貌。二是加强行风建设。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做诚信乐亭人”为主题的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员进一步树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人事劳动部门的应有的良好形象。三是继续坚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活动,通过抓业务训练、基本技能训练,相关知识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新形势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的宣传。今年,拟定在3月、5月、9月和11月,对《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条例》、《河北省劳动监察条例》、《河北省市场管理条例》、《河北省社会保险管理条例》五项法规,组织开展四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同时广泛利用集市咨询、进厂讲解、举办专门培训班等多种有效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事、劳动各项法规,逐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继续实行百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规范内部管理。在机关内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以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全范围内营造一个在全局营造一种比作风、比干劲、比能力、比贡献,有为有位、无为无位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社会保障论文:论当前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 一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模式选择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客观地要求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在推进中国的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必须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转轨。我在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经济转型等问题时,就开始注意到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对于整个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影响,如在1994年出版的《企业改革:模式选择与配套设计》(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中,我对于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职能、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均进行了相应的研究。 (一) 社会保障模式选择的理解 从世界范围内看,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模式有两种: 1 现收现付模式(pay-as-you-go system),这种模式以德国最为典型,故又称为“德国模式”。其基本特征是社会保障成本的代际转移是以收定支,即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一模式要求有较小的人口压力、年轻的人口结构、较强的国家实力、完备的税收体系等。但是,在这种模式下,社会保障负担随着支出的增长而逐年提高,而且资金完全没有积累。 2 个人帐户模式。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帐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这种模式以智利的模式为代表。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 在现收现付模式中,政府在事实上承担了巨大的社会保障债务,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这一债务是隐性的;这就对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政府在各种压力下被迫提高收费标准,这必然会抑制经济增长,干扰经济运行中的正常的激励(incentive)机制的运行。因此,不仅许多人口压力较大的发展中国家难以承担现收现付模式带来的债务压力,即便是一些经济实力强、人口压力小的发达国家也越来越意识到现收现付模式的负面影响。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这种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模式、以及由此体系支持的较高的社会福利水平,是形成欧洲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福利病”的重要原因。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行个人帐户模式。 (二)中国社会保障模式的演变 在50年代,中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企业为单位,基本上采取现收现付的模式,将社会保障成本进行代际转移。这一模式当时之所以是比较有效的,是由于当时的人口年龄结构年轻,同时这一模式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支持。随着中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人口年龄结构也逐步趋于老化,社会保障问题开始引起关注。1991年6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着手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其基本思路,是逐步建立职工的个人帐户,将企业与个人缴费的大部分积累于个人帐户,以试图缓解现收现付制度与人口老龄化的矛盾;与此同时,促使职工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成本,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在这一模式框架下,中国的社会保障部门正逐步着手扩大这一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如逐步将私营企业、部分地区的农民等纳入这一框架。 不过,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模式尽管从名义上是个人帐户制度,但是其实质依然是现收现付制度,因为现收的记入个人帐户的资金同时就用作社会保障的支出了,个人帐户中的资金只是帐面上的;与原来的现收现付模式相比,其差异就是将风险分散单位由企业转变为地方政府,同时中国当前实行的新制度不仅要负担上一代人的保障成本,还要为在职一代积累社会保障资金。因此,中国当前实行的这一模式是一个名义上、帐面上的个人帐户制,在实质上是一个高标准、高负担的pay-as-you-go模式。 (三)当前中国实施的社会保障模式不能适应当前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因此,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障部门为推行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了大量工作,但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模式及其运行状况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高效率的社会保障模式,应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1)社会安全网的建立;(2)社会进行储蓄与积累的重要手段;(3)维持对工作的积极的激励机制;(4)对所有权结构形成积极的影响;(5)建立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体制;(6)确定适宜的收入分配目标;(7)解决失业救济及劳动力流动问题,等等。从这几个角度出发,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首先,当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不能适应中国正在进行的显著的人口年龄结构变迁,不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中国当前的人口结构和独生子女政策,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将在不长的时期内进入老龄化社会。如果不在当前年轻人口较多的阶段及时建立以个人帐户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政府必然会难以承担越来越庞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并且会被迫在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并被迫投入更大的成本来解决这一问题。根据粗略的估算,中国社会的老龄化推进很快,2000年左右将进入老年型国家(即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7%),2003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9000万,相当于目前欧洲老年人口之和。据劳动部门测算,基于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从2025年起,中国政府将每年需要拿出5000亿――14000亿元用于维持城市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障 。显然,如果中国继续沿用当前这种以现收现付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保障模式,到下个世纪上半叶,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将受到威胁。 其次,当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在老龄化社会到来后,会扭曲经济运行中的积极的激励机制。在退休职工占人口较大比重时实施当前的现收现付模式,就会使在职职工的个人所得在纳税后,一方面要负担相当比例的退休职工,另一方面还需要承担自身的社会保障成本,最后所剩余的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实现有限。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在职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成本会相当高。如果按照目前的城市职工社会保险水平和标准,并采用现收现付模式,到2020年,工资的提取率将达到32.3%,到2040年将达到40.2%。 即便是在经济实力强大的德国,目前也遇到了社会保障负担过大、从而扭曲正常的激励机制的问题。1997年德国的失业人口达到439万,失业率也相应达到11.4%,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高社会保障降低了公众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德国联邦银行1996年公布的资料,如果将德国餐饮业就业者每个月的最低纯收入与社会救济 对象的收入状况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如果没有子女,前者比后者多收入276马克;如果有一个子女,前者比后者少收入41马克;如果有两个子女,前者比后者少收入573马克。高社会保障水平甚至造成了社会救济收入大于劳动收入的现象,直接导致了社会激励机制的紊乱。 与德国、荷兰等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扭曲积极的激励机制相比,新加坡的做法更值得借鉴,新加坡公积金中的自存自用、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有努力工作才能不断充实个人帐户的制度设计,就有效地实现了积极的激励机制与社会保障功能的兼容。 第三,当前的社会保障模式不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趋势。为了控制社会保障的成本,当前我国对于退休职工的消费、医疗等实施不同范围的控制,如限制特定的新药品的报销等。但是,当代科技进步主要体现在生物化工、医疗器械、信息技术等方面,这些领域的技术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为退休职工扩大消费、改善医疗等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即便政府限制退休职工对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在社会观念、家庭观念的影响下,退休职工所在的家庭、企业也可能会积极为退休职工创造条件运用这些成本较高的新技术,这就进一步扩大了事实上用于社会保障的成本。 第四,继续运用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所承担的巨大的社会保障职能必然会成为企业改革的重要障碍。正如我们在《企业改革:模式选择与配套设计》一书中指出的,企业运算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沉重负担,“本源的错误应该归结于退休金的现收现付制度”。现实地看,巨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已经成为不少国有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我们在企业改革的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不少类似的问题,在比较不同模式的基础上,我们开始尝试在一些打算上市的企业中划出一部分国有资产,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从而设法解决社会保障成本对于企业改革的制约。这一做法体现了我们对当前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些设想和设计,我们在后面还将继续讨论。 第五,继续运用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就会增大居民对于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增大其储蓄倾向,这对于当前扩大消费、刺激内需的宏观政策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制约。 第六,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利于全社会进行储蓄和积累。 二 当前中国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与方案设计 (一)建立以个人帐户为主导的分层次社会保障模式 1 我们所设计的社会保障模式的不同层次 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实施的以现收现付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保障模式,可以说是一种令各个阶层、各个方面都不满意的模式:政府承担了过大的社会保障成本;企业的负担过大,不利于企业改革的深入;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职职工需要承担过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因此,这一社会保障模式必须进行改革和完善。综合考虑中国的人口压力和财政的承担能力,以及中国国情的复杂性,我们认为,当前应该建立以个人帐户模式为主导的分层次的社会保障模式,即大幅度地建立强制型个人帐户,继续保留现收现付模式(pay-as-you-go)以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对于少数高收入阶层可以通过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社会保障水平。 首先,在在职职工中大幅度、大范围实施个人帐户模式,并将其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导性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强制缴款、政府免税、确定严格的比例要求、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程序和制度。 其次,保留现收现付模式以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这一方面可以保证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要求,同时,由于这一阶层的人口规模有限,政府用于这一阶层社会保障的财政负担也是有限的。 第三,对于一些高收入阶层,可以鼓励其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 但是,在这个分层次的体系中,个人帐户模式应该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商业保险和现收现付都只能发挥辅助性的职能。关于现收现付与个人帐户的利弊比较,学术界已经有了广泛的研究并已经有了共识,但是,在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设计中,还存在不少关于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关系的误解,我们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 2 要恰当处理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们之所以强调社会保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只能占据辅助性的地位,是由于社会保险与个人帐户模式相比存在许多内在的缺陷和弊端: 首先, 社会保险在资金运用方面,实质上是运用大多数投保人员的资金来支持少部分需要支持的投保人员,具有显著的平均主义和社会再分配的特点,只要支出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例就可以使用,没有明确、稳定、积极的激励(incentive)机制,过分强调安全感必然会相应减少努力工作赚钱的动力,从而不利于形成对个人进行社会保障积累的激励。 其次,商业保险对于职工没有强制性的约束,而是居民的一种自愿性的金融行为;而以个人帐户为基础的模式则能够通过确定强制性的缴款来保证社会保障体系获得稳定的资金供给。 第三,为了体现政府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扶持,政府一般对纳入个人帐户中的社会保障资金免税。但是,商业保险难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有许多保险品种的设计类似于银行储蓄,也可以说是银行储蓄的一种变种产品;如果对这些险种实行免税,就必然在商业银行储蓄和商业保险之间形成不平等的竞争格局。 第四,为了保证稳定、充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供给,各国政府一般对纳入个人帐户的社会保障资金规定严格的比例要求;但是,这一点在商业保险中是难以做到的。 第五,商业保险的险种设计不能够充分满足社会保障的要求,而只能规避特定领域的风险。这是由商业保险的运作特点和基本性质决定的。 第六,在比较成功地实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家中(如新加坡),其政府对于将保险形式引入社会保障体系始终持十分谨慎的态度。例如,直到新加坡逐步由中等收入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之后,新加坡政府才在社会保障中引入了少部分的保险形式,如“健保双全计划”对特定的大病和大手术给予保险,花销可以超出个人帐户中的储蓄等。但是,从总体上说,这些保险式的社会保障安排相对而言十分有限,项目也很少 。 因此,社会保险只是一种金融产品,社会保险中的一些产品可以在规避一些特定风险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只能发挥辅助性的职能。正如我在《企业改革:模式选择与配套设计》中所指出的:“象我国这样的低收入国家不宜于搞过多的、与经济实力不相称的社会型保险,而需要注意保障制度与维持激励及储蓄之间的关系”。 (二)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进个人帐户模式 1 当前由政府承担由旧体制向新的体制转轨中的成本的难度较大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中国社会保障模式应该是以个人帐户为主导的分层次的格局,那么,当前我们就面临一个从当前的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制向个人帐户制转轨的问题。 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制的转轨,首先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确认并补偿劳动者在原来体制下对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缴款并逐步积累形成的社会保障权益,这一权益事实上也就是政府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债务,只不过在原来的体制下,这些社会保障债务是隐性的。因为中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劳 动者在获得工资之前已经扣除了社会保障资金,但是,在原来现收现付的体制下,这些社会保障资金并没有以基金的形式积累起来,而是用于进一步的国有投资,并形成国有资产。中国当前进行的社会保障体制转轨,必然会使原来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隐性债务显性化。 在这个转轨的过程中,最为理想的方式就是由政府承担全部 的社会保障债务,从而为以个人帐户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的健康、平稳运行创造良好的启动环境。人们在总结智利成功实现由现收现付模式向个人帐户模式转轨的经验时,由智利政府承担全部社会保障成本、进而投入巨额资金支持新的模式的建立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据测算,智利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的总规模约占到其1981年的GDP的80%,债务的最高峰值为GDP的4·8%,随后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到2025年智利政府将全部清偿所有债务。考虑到中国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目前的人口年龄结构尚比较年轻等因素,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政府为了推进社会保障模式的转轨所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的规模会比智利要小 。 不过,尽管中国政府可能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规模要比智利小,但是考虑到当前的财政收支状况,由政府承担这一规模依然有相当的难度。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正是由于政府需要承担的隐性社会保障债务规模相对较大,才使得中国政府选择了目前这种名义上的个人帐户制、实质上的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障模式。 2 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进以个人帐户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模式 如前所述,庞大的、需要中国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直接制约了以个人帐户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模式的实施。那么,是不是我们就无所作为呢?经过我们的分析和实践探索,我们认为,从当前一些企业集团着手,我们可以逐步推广个人帐户制。 之所以选择一些大型的企业集团,是基于以下一些理由: (1)政府对于政府机关、不同形式的企业、城市和农村等不同单位的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承诺本来就是存在差别的。从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承诺强度看,可以说是从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依次减弱的。企业集团作为国有经济的主导性力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对企业集团的承诺是较强的;从企业集团着手推进个人帐户制,能够获得各个方面的认同。 (2)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将“减人增效”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在实施的“减人增效”的改革中,国有企业为安置下岗人员已经承担了不少成本,这些成本中可以说主要就是社会保障成本;从企业出发建立个人帐户制,可以说是对这些支出的规范化。 (3)目前一些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较好,还有相应的实力来承担推进社会保障改革的成本,可以考虑划出这些企业集团中的国有资产的5%-10%,来专门建立这些企业中的职工的社会保障个人帐户。 (4)我们在一些企业集团的公司制改造和上市工作中,已经就这一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尝试。 (5)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比较容易获得企业的支持和配合,进而在整个改革的推进中形成一种良好的示范效应。而在当前正在实施的所谓“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由于社会保险费率上升、负担不合理等,欠交、少交社会保障基金的企业明显增加;社会保障负担重的企业出于甩包袱的倾向,参加所谓社会保险的态度十分积极,而一些社会保障负担轻的企业则设法逃避责任。 (6)将再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职能继续留在企业,必然会对企业的经营形成巨大的压力,通过划出一部分国有资产来推进社会保障模式的转轨,能够将企业职工再就业、医疗、养老等基金社会化,相应的风险也就社会化了;企业此时可以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导向参与市场竞争,而可以较少考虑社会保障职能。 当然,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进个人帐户的方案也有一些缺点,这主要包括:(1)不同企业集团之间的经营状况参差不齐,推进的难度不一;(2)会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之间形成不平等格局;(3)企业集团通过股份化改组明确国有股权,并从中划出一部分国有股份作为个人帐户的社会保障基金,从总体上看,社会保障的风险并没有从企业分散出去,而是依然留在本企业中,这些国有股的售出需要等待适当的市场时机。 (三)建立高效率的、市场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机制 在初步建立了以个人帐户为主导的社会保障体系后,随之而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建立高效率的、市场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机制。显然,这一机制的建立,对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顺利运转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在设计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机制时,我们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在面对职工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和支出的环节,应该有一个准政府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对社会保障资金实施统一的强制性管理;在这个机构中,要统一管理职工的个人帐户的各种信息,如个人的工作经历、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状况等,因此可以说是一种信息密集型的管理,是数据收集、核查、处理量很大的管理,单独依靠准政府性质的管理机构恐难以胜任,所以还需要委托商业银行办理有关业务。 (2)由于商业银行在进行帐户管理、现金存取等方面具有特长和优势,因而准政府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可以将个人帐户的具体管理工作委托给商业银行办理,由商业银行对这些资金进行代管。 (3)组建多家竞争性的基金管理公司,在金融市场上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这些基金管理公司从商业银行获得公众的社会保障资金,而无需直接向公众吸收社会保障资金。 因此,我们设计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模式是:建立强制性的准政府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准政府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将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管理多家竞争性的管理公司专门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与比较典型的智利模式相比,我们的设计有以下几个优点: (1)充分发挥了不同机构的专长和优势,在社会保障资金的不同阶段通过合理分工来提高运行效率,如商业银行的帐户管理专长、基金管理公司的资金投资专长等; (2)能够显著节省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成本。在智利,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直接面向公众吸收社会保障资金,因而其平均花费了整个社会保障资金的29%来进行市场营销、吸引公众资金。而我们设计的方案使得基金管理公司能够以较低的成本从商业银行获得社会保障资金,促使其通过自身的投资业绩来吸引公众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的参与,必然会为金融市场培育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从而有力地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 (3)能够促使商业银行积极增加收费型收入(fee-based income),开拓理财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商业银行运用其广泛的分支机构网络和较高的电脑技术,通过资金管理业务,能够获得大量收费型收入。在吸收公众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同时,公众既可以自己选择不同的投资基金,也可以由商业银行来推荐,还可以由商业银行公众进行投资组合,这样 就会推动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的发展。 (4)整个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过程充分体现了市场化的竞争原则,有利于运作效率的提高。事实上,竞争原则体现在社会保障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如商业银行在吸收公众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环节、基金管理公司从商业银行吸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环节、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增值的环节等。 (5)整个运作环节体系了相互制约的原则,较之原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制,对于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更为严格、规范。 因此,基于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发展的现实,当前有必要逐步将社会保障模式从当前的现收现付制转向自存自用的个人帐户制,并从企业集团着手推进这一转轨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建立高效率的、市场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浅谈急救护理工作中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摘 要] 目的:探讨预防纠纷发生的方法,以减少急救护理纠纷的发生。方法:通过全面的学习参与,提高认识,制订先控措施,监督实施,定期总结考评。结果:防范措施实施一年后医疗纠纷发生率显著降低。结论:提高预防意识,强化先控措施是确保健全医疗安全,减少纠纷发生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 急救中心;医疗纠纷;防范 自2002年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后,各种医疗纠纷案件剧增。尤其急救病人起病急,病情危重,病人及家属渴望紧急救治,促使进入急救情境而产生恐惧、焦虑等一系列心理反应,从而造成机体的持续应激状态,若得不到及时诊治或诊治不当,极易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既可能加重患者病情,又有碍于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降低纠纷发生率,2008年起我科针对急救患儿的特点和工作性质,进行先控防范措施,经过三年的实施,证明效果显著。现介绍如下: 1.方法 1.1建立与健全护理质量保证和改进体系 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小组,用管理小组的管理模式,查找、评估安全管理的误区和盲点,根据安全需要依法重新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提高护理工作规范化、常规化的操作程序和防范护理纠纷的能力,在临床护理操作、用药安全、感染控制、器械设备安全和环境安全等诸多方面保证护理安全。【1】 1.2加强管理工作 1.2.1执行各种优先制度,如病情较重时先抢救后交费。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处理,并给予解释。 1.2.2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护士长在授权下属工作时应根据护士工作能力、职称、资历分层授权、护理人员在接受任务时也要仔细评估个人的专业能力,当病人要求超出自己所胜任工作的范围时,护士应主动寻求他人帮助;实行弹性排班,繁忙时段及时调配人手,协助各班尽快疏通病人,减少差错发生。 1.2.3加强岗位练兵工作 1.2.4加强抢救物品、药品的管理,护士长每天不定时进行急救物品、药品的抽查。 1.2.5了解病人信息,及时给予解释、解决。 1.2.6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目的是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使工作忙而不乱,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从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1.2.7定期做好总结考评工作落实奖罚制度。 1.3遵守卫生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法规和各项护理操作常规,避免医疗护理差错,经常开展法律法规规范化培训,进行纪律实例讲座,促使护理人员懂法、守法、依法执业,同事开展警示教育,同各国典型案例吸取教训,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个别患者及亲友的挑剔和不合理要求,甚至无理取闹,要耐心解释,理解患者的心情,宽容患者的责备,避免过激言行,以免发生医疗纠纷。一旦出现护患冲突,要本着关心患者,对患者负责,有利于患者康复的原则妥善解决。 1.4加强道德修养,提高自身品味 以护理人员的职业风范及形象为前提,从小事做起,重视细节,不断改正不良习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以提高个人修养。与患儿家属谈话时态度和蔼,语气平和,表示理解和同情。 1.5加强护患沟通工作 在护患关系中,应以情感沟通为纽带,以维持和增进亲情感为前提。院前急救的特点是时间短、任务重、人手少、条件差,所以急救人员在实施抢救的过程中,除雷厉风行抢救处理每位伤病员,与死神争时间外,还应随时积极与家属沟通,以减少因家属的误解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沟通不仅仅是谈话,护患沟通应是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总体,尤其急救时护理人员与患者的接触中,我们的语言、表情、动作姿态,无一不是向患者及家属传递着某种信息,传达着我们的感情和态度,这些恰恰是目前护患沟通中易于忽略的方面,因而在急救的过程中,我们应通过每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把急救人员对患者的同情和关爱传达给患者,已达到沟通的最佳效果。【2】 2.结果 在2008、2009、2010年抢救病人数、院前急救人数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次数显著降低。(表1) 3.讨论 急救护理工作由于它的特殊性,在言语、行为、接待、时间、环节等方面稍有疏忽,就会引发纠纷。在遵守大条例、制度规则、做好大环节质量前提下,更要注重那些被疏忽的细节。和谐护患关系是搞好护理工作的基础,在护理人员对患者服务的过程中,护患双方相互信任和关怀,对营造和谐亲切的服务氛围,促进患者康复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和谐的氛围同时能使护理人员心情舒畅,积极发挥更大的工作热情,提高护理质量。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基层产科工作中护患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摘要] 目的 探讨基层产科工作中护患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方法 回顾性分析我站自2003年开展产科以来,要求全体产科人员严格树立产妇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有针对性采取一系列避免护患纠纷的策略和措施。结果 通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了医疗纠纷的发生。结论 发生医疗纠纷很大一部分并非存在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是由于产科人员与产妇缺乏有效沟通,所以,良好的护患关系是避免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键词] 产科人员; 医疗纠纷; 防范措施 医疗纠纷是指病人或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了错误的诊断、操作,导致病人出现了不良后果而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发生争议[1]。如今患者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而产科的工作性质是病人多周转快,病情变化复杂,在所有入住医院的人群中惟有产妇是健康人群,同时,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往往是一个家庭关注的焦点,所以助产工作被社会及民众所关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起医疗纠纷,严重影响单位和个人的声誉。我站是基层医疗保健单位,自2003年开展产房以来,全体产科人员严格树立产妇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从根本上杜绝了医疗纠纷的发生,现将经验总结如下: 1 工作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1.1 缺乏有效的沟通 产妇经过9个多月艰苦的孕期过程,对做母亲的期望值非常高,而入院后得不到医护人员的重视,有时因工作忙,不能耐心、细致的解答产妇及家属的问题,随意敷衍几句,有些时候即使有误解,也难以改变产妇及家属的看法,心理会感到失望。 1.2 护理服务不到位 孕产妇在整个孕期一直受到家人的关爱和照顾,而医护人员有时对产妇的照顾并不能很周到,产妇会感到被医护人员冷漠了,往往会使患者的满意度下降,有时医护人员说话声音较大,产妇会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严重影响产妇和家属的心情,也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1.3 法律意识淡薄,文书书写不规范 医护人员对医护行为的法律意识缺乏足够的认识,同时对产程记录书写不切实际,随意造假、涂改等,缺乏真实性,对产程的处理方式不详细记录或医护记录不相符,一旦产妇及家属有疑问,必将给医护人员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1.4 专业水平偏低或技术操作不熟练 助产工作承担着一个家庭和整个社会的责任,如果不努力专研业务,提高操作水平,就难以处理产程中的瞬息万变,延误抢救时机,为家庭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2 避免护患医疗纠纷的措施 2.1 掌握沟通技巧,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据统计,医院80%的医患纠纷都是由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不良或沟通障碍所造成[2]。由此可见,发生医疗纠纷很大一部分并非存在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是由于产科人员与产妇缺乏有效沟通,所以,良好的护患关系是避免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产科人员要有真诚的态度,良好的方式,恰当的语言与产妇交流,尤其是在产妇有宫缩时,常常疼痛难忍,甚至对分娩有恐惧感,心里极度紧张,我们产科对每位产妇均选择有经验、技术精湛的助产士,采取“一对一”导乐式助产,配合分娩过程的健康宣教,用一颗同情心、爱心去关注产妇的感受,抚摸她的腰骶部,想办法分散注意力等,减轻宫缩痛,始终守护在她的身旁,认真回答产妇提出的问题,满足产妇的合理性要求,用微笑和实际行动去温暖产妇的心,真正做到心灵上的沟通,使她们信任产科人员,能够在产程中积极配合产科人员的工作,不仅使产妇及家属满意,减少母儿并发症,也避免了医疗纠纷。 2.2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制观念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颁布和实施,病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传统的护理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护理的需要,投诉和付诸于法律的纠纷不断上升,产科工作本身就牵扯到孕妇和新生儿两人的健康,风险较大,极易出现差错和纠纷。为了提高产科工作的有序性,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站要求每位产科人员必须加强法律学习,提高证据意识,改进传统的工作模式,从法律责任的高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懂得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从而减少医患纠纷[3]。 2.3 加强对助产人员的技能培训 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于产科人员除了加强对责任心的教育,更要注重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对产程的变化做到及时、准确判断,在产妇分娩的关键时刻做到有条不紊、思维清晰、动作敏捷,避免因产科人员自身的主观因素如专业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而错失对产妇及新生儿的最佳处理时间,导致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我科每月由护士长亲自督查每位助产士产程操作,出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与奖励机制挂钩,这样即提高了产科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规范了言行,又可以对新的助产士的快速成长起到促进作用。 2.4 详细交待病情,认真执行产房制度 产妇属于健康人群,产妇及其家属也相信当今医疗技术完全可以安全分娩,而他们并不知道产科的特殊性。产科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医疗纠纷都是在发生不良后果时,由于病人或家属的不理解而造成的,所以在入院时要详细、及时、客观地交待病情,让产妇及家属充分了解、全面认识产程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凶险,适当降低产妇及家属的期望值。产妇一旦出现问题尽快与家属联系,不要隐藏事情的真相,应该站在患者的角度理解他们,使病人家属了解病情和诊断过程,避免激化矛盾[4]。 产科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产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既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又要有慎独的工作态度。因产程因人而异,且易多变,这要求产科人员必要时打破习惯性思维,认真观察产程进展情况,结合产妇存在的实际问题准确、及时、客观的作出评估,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并详细记录。 2.5 严格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医疗护理文书是医护人员对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实施护理措施的原始文字记载,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科医疗纠纷,产程记录是很重要的法律依据,产程记录是对产妇整个产程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应,要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认真做好产程记录,对每一个细微变化都应详细记录,同时加强各科室间的交流与沟通,产妇需要转院、会诊时要详细书写转院与会诊记录单,妥善保管好病案文书等证据资料,病历文档详尽完整,值班人员与产科人员要注意信息沟通,做到产程记录与病程记录相一致,避免因科室工作人员交流欠缺及医护记录的差异而造成的医疗纠纷。 2.6 尊重病人权利,保守病人隐私 在产程观察中,产科人员必须尊重产妇的知情权、隐私权、身体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产妇均为女性,特别要重视隐私权,助产人员在做产检时,一定要注意隐蔽。有些产科人员,对未婚先孕、性病病人等带有歧视心理,言语中不自觉流露出来,病人难以接受,进而转化为对产科人员服务方面的不满意,产生纠纷[5]。任何产科人员在未征得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随便向他人甚至病人的亲属泄露病人的情况,如孕娩史、未婚先孕史、先天性生殖系统缺陷、性生活障碍等病人不希望他人知道的情况[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医务工作者的人生安全,但同时也保护了病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产科人员,面对的是两条生命和一个家庭的幸福,更应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要加强法律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的学习,认真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总之,要时刻牢记产妇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及防范措施 [摘要] 随着我国法律的日益健全及广大患者自身保护意识的增强,医患关系比较紧张,尤其是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名列前茅,为了减少和防范本院妇产科的医疗纠纷,保障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掌握医患沟通技巧十分必要,通过多年的行政管理,探讨妇产科医疗纠纷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防范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妇产科;医疗纠纷;医患沟通;防范 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对医学知识的了解越来越多,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医患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名列前茅,占近年来我国城镇医疗纠纷的17.2%~29.5%[1]。妇产科医护工作是高风险、高强度、高责任心与高负荷,很难得到休息,心身疲倦,易出现疏忽;医护人员还要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患者对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理解,当诊疗结果与期望值出现偏差时,易发生情绪激动而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医疗纠纷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社会风险已逐渐形成对医院冲击和对医务人员攻击的主要原因。本文探讨接待妇产科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使医疗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由此可见投诉接待对于医院来说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工作。笔者通过多年的行政管理,总结出以下医患沟通技巧: 1 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1.1 医院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落实不到位 医务人员不能严格地执行医疗核心制度,行为不规范,违反标准操作程序,不严格执行诊疗指南,医护人员缺乏责任心,接诊患者时不认真倾听病史,检查不够全面,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患者有可能是在不知情或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服从医生的建议或决定而进行某种特殊检查或处理,不能很好地履行告知义务,一旦患者不满意就投诉,随时随地可发生医疗纠纷。 1.2 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自己的健康意识增强,前来就诊的人数增加,其次是老百姓的法律观念增强,使更多人知道应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医院管理不善,法律意识淡薄,书写医疗文书不认真,没有及时准确地记录治疗情况和护理变化,患者对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提出更高要求,用法律来衡量医疗行为和后果的意识不断提升,他们便想方设法制造事端,从而产生医疗纠纷。 1.3 与患者缺乏有效的沟通 分析医患纠纷的发生原因,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和相互理解造成的。由于在诊疗过程中医患所处角度不同,知识水平不同,患者对任何诊疗措施追求完美性,使诊疗结果不能实现患者所期待的理想状态,医生对患者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医患沟通有障碍,妇产科床位周转率快,初产妇多,难产多,不注意说话方式易产生误解。另外,随着物价上涨,医疗收费解释不清,会让患者及家属产生疑虑,引起纠纷。 1.4 疾病状态导致诊疗结果的不确定性 近年来,虽然医疗技术新方法、新技术很多,但应用的同时也有很高的风险性,患者的遗传异质性、患病后就诊时间差异、各种诊断措施灵敏度和特异性的局限、临床表现的不同、各种治疗措施反应的差别,均导致了诊疗结果的不确定性[2]。患者常对慢性疾病发生的风险能理解接受,对短时间内发生的风险如手术风险、分娩期并发症发生风险多难以认同,这正是导致目前产科领域内纠纷的主要原因。多年工作的医生常局限于专科临床工作,遇到较重患者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延误治疗和抢救时机,导致患者不满,引起纠纷。 2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的信任度,减少医疗纠纷 2.1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妇产科对国家和各级政府指定的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必须执行,并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对医生的培训内容应该包括医疗风险的识别、预防、处理和医患沟通的技巧。医疗常规是医务人员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是医疗护理工作过程的行为准则,医务人员应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2 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 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疗纠纷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医患交流应当贯穿于诊疗活动的全过程,通过亲切的目光、真诚的表情、轻柔的手势来主动有意识地与患者进行感情交流[3],因此,医患交流时非语言性沟通方式十分重要,医护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还要注意不能一味地使用医学专业语言,以免患者听不懂,应使用准确、通俗和易懂的语言。 2.3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的信任度 人们普遍认为女人生孩子是一件正常而又简单的事情,当出现产科并发症时,大多数患者及家属都无法理解和接受,如果在这个时候不能进行良好的医患沟通,可能就会导致医患矛盾,甚至发生医疗纠纷。因此,必要和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让患者很好地配合医疗活动,还能使医生更全面地了解患者的病史,做出准确的诊治方案。从而使患者更满意,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过硬专业技术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改善医患关系的基础。沟通可通过医生在倾听时就表示出对患者的尊重,通过感受正确才能使沟通进行顺利,沟通中强调信息交换不是单向传递,信息交换对临床尤为重要。医生要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医疗环境,处理好医患关系主要从尊重患者的权利、积极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出发,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这样就可以得到患者的信任,患者的依从性就可以提高,对患者的康复有利,就能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4 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在当今医疗环境还不是很令人满意的年代,如果能让百姓放心就医,笔者的经验是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患者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的需求。对待妇产科的患者,医务人员要善于关心患者、理解患者,对患者有责任心。注意运用心理学知识, 根据不同年龄、性别的患者,随时随地注意察言观色,通过和患者的谈话,根据患者的不同反映,准确判断患者需要什么,想干什么,有什么要求,有什么顾虑,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及心理状态,以利于疾病的痊愈。 2.5 建立防范机制,树立医务人员法律意识 由于患者的维权意识与法律意识提高,医疗纠纷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医院从自身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上进行改进和提高,要懂法、守法。在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文化修养的基础上建立医患双方的互信机制,提高医患沟通,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除了具有过硬的医疗技术和良好的医德医风外,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及有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学法、懂法是利人利己的事,学好医学法律法规有其重要意义[4]。医务人员都应积极主动的学好法、用好法,这对于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意义重大。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及防范措施 【摘要】 目的 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过程及医护人员的行为中易造成医疗纠纷的各种因素,探讨减少和防范医疗纠纷的方法。方法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意识。结果 通过教育,增强了护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业务水平,有效地防范护理纠纷。 【关键词】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护理 近来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事件逐渐增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护士如何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更好地保障患者生命健康的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及防范现状做一介绍。 1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概念 1.1 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 举证责任倒置源于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在这一司法解释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1.2 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因患者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医院发生的争执,医疗纠纷按性质可分医疗过失纠纷与非医疗过失纠纷。 2 医疗纠纷的形成 医疗纠纷的形成是一个过程,经历潜伏期、显露期、暴发期、善后期等阶段。在潜伏期,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护理、服务、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满意或产生不信任感。如果问题未解决或出现新的矛盾,患者的不满情绪蓄积,不信任感增加,出现收集投诉材料,挑剔医院工作的不足或漏洞,传播不满言论等行为,此期为显露期。如果情况得不到改善,不信任加剧,可能会由一件事或一句不当的语言导致患者不满情绪的暴发,形成纠纷。最后是解决纠纷的善后期。从整个医疗纠纷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患者的不满意和不信任感的积累,是发生纠纷的隐患。医疗纠纷,特别是其中占大多数的非医疗过失性纠纷,虽然表现不一,理由不同,但其深层原因是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不信任。 3 与护理有关的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护士是治疗、护理计划的执行者,在患者的就医过程中,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拟定治疗方案以后,其治疗措施主要是通过护士落实到患者身上,各辅助诊疗科的检查需要护士协助做好准备工作;药房的药物通过护士送到患者的手中等等,可以说患者与医院各部门的关系都是通过护士建立起来的,护士与患者的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广泛。护理关系的直接性,广泛性决定了护士容易引发纠纷。 3.1 因护理行为不当引起的医疗纠纷,因护士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办事,引起医疗纠纷,具体表现有:①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致给患者打错针、发错药、输错液等;②交接班不清,遗忘医嘱,造成不良后果;③观察病情不及时,延误治疗和拯救时机;④急救器材性能失灵,延误危重患者抢救时机。 3.2 护患交流沟通欠缺 欠妥的语言往往是引发纠纷的导火索,如一些慢性病或癌症晚期的患者,因住院时间长、费用高、治疗效果不满意,本来就积怨满腹,此时护士的语言不慎,与患者发生争执,就会引发患者的不满情绪的发泄,引发投诉;再如患者对住院费用有疑问,护士解释不清引发费用纠纷;护士在给患者进行静脉穿刺时,如果不能一次穿刺成功,又不做解释且毫无歉意,也会引起患者的投诉。 3.3 护理记录缺陷 3.3.1 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不符,由于护士在询问病史和护理体检时不全面,患者提供病史时前后不符或不同家属提供的病史资料不一致,均可造成护理记录与医师记录不符。 3.3.2 护理记录与护理措施不相符,护理计划尤其是标准护理计划中制订的护理措施样本,而实施过程中由于病情不需要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落实,未能及时对计划中的措施进行修改,致使护理记录与护理措施不相符。有时根据患者需要,护理人员已实施了相应的护理措施,却未能详细记录。 3.3.3 护理文书记录不及时或随意记录,护理工作以执行医嘱为基础,护士在从事大量繁忙的护理活动中,普遍存在操作实践多,解释说明少,护理记录随意等情况。再者由于不同学历层次护士在知识水准,护理技能操作上的差别以及法律意识淡薄,对工作中的失误可能引发护理纠纷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使护理记录存在诸多隐患。例如因抢救治疗医嘱多,护士忘记皮试的记录和签名,患者病情稳定时随意编造血压体温等。 3.3.4 医疗收费,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费用的上涨,医疗收费已成为患者非常敏感和关注的问题,昂贵的药物使治疗费用增高,易造成患者的误解,特别是患者治疗效果不理想时,这种高额费用与患者预期疗效的巨大落差,更易造成患者及家属的强烈不满和不信任,个别医疗机构有乱收费现象也是引起患者不满和医疗纠纷的因素。 4 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 4.1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护理工作具有独立、直接、连续的特点,许多护理工作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或开放环境中进行,因此培养护士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到严谨自律尤为重要,也是避免护士过失行为发生的重要保证。 4.2 加强沟通改善服务,建立信任,加强护患沟通是建立信任的有效途径,护士应重视做好患者入院时、治疗时、出院时的服务,通过定期召开工休会、调查患者满意度等形式,加强护患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服务,完善医院管理,消除误解、减少纠纷。 4.3 规范文书书写,护理文书的书写是患者获得救治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的法律依据。所以护士必须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书写护理文书前要详细询问病史,严密观察病情,已做过的治疗、护理要及时准确记录,尤其是抢救患者和紧急处置后及时补记,同时要妥善保管医疗护理文件,以备举证。 4.4 完善收费管理,对患者医疗收费产生的误解应耐心解释,提供每日收费清单,对患者不明白的项目给予说明,对收费价格有疑问者,可指导他们查看公示的药品或医疗服务价格,消除患者疑问和误解。加强收费管理,避免错收费,杜绝乱收费。 防范医疗纠纷是医疗常抓不懈的工作,以于护理管理者而言,还需要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护理工作完全性及重视人力资源管理,降低护理工作风险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浅谈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医疗行为中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医疗纠纷;原因;防范措施 当今社会,医师是个高风险的职业,随着科学的发展,人民群众及广大患者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同时也对自己的正当权益实行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物质生活、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少数患者对医疗知识的不了解,辅以医疗科学本身的缺陷,注定在治疗服务过程不可能达到如患所愿,医疗纠纷不可避免地发生。 1 治疗工作中,引发纠纷原因分析 1.1 医患沟通欠缺 临床上约80%~90%的医疗纠纷都是由于医务人员没有与患者进行良好的沟通所引起,有时不仅是护患的沟通,重要的可能还是医患沟通。如:某些癌症晚期患者本身痛苦较大,住院时间长,费用高,若医护行为稍有不慎,便引发患者的怨愤,而医生又未能及时地与患者沟通。 1.2 医生责任心不够 医生在执行治疗活动过程中,不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给患者身心健康带来严重损害的行为:①不严格执行制度,术后将器械、纱块、针、线遗留于患者的腹腔等;②急、危、重的患者出诊忘带必需的抢救设施及药品;③值班医师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清楚危重患者病情,病情恶化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④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患者病情恶化未能及时抢救导致死亡等。 1.3 法制观念淡薄,忽视患者知情权 患者有权知道病情、治病方案及各种检查的目的、结果等。对病情的评估无远见、武断,尤其是疑难或不治之症,切忌乱下断言,“没问题、能治好、不危及生命”等。 1.4 诊疗记录缺陷 各种诊疗记录是涉及到医疗纠纷的原始依据,它也是公正评价医疗、医师、护士事实的关键证据。现在是循证医学的时代,如医嘱的涂改、签名的随意性,代签名、谈话,该签字未签字等都会导致举证困难、举证失败。 1.5 医生在执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 医生未经注册,单独值班,擅自做主开展诊疗活动。或实践经验不足,业务能力水平低,突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地向上级医师请示,或向科主任汇报,自拟诊疗方案,导致严重后果的。 2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2.1 加强服务意识,减少医患纠纷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是基础,也是有力的措施,临床上初步统计,医疗纠纷多因医疗技术水平、医疗作风、服务态度等主观因素构成,医护服务态度对患者的影响较直接,患者满意衡量标准。 2.2 注意学习和培训,逐步提高整体业务素质 当今新科学、新技术的发展,对患者带来无穷的希望,对治疗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迫使我们要不断地学习,汲取精华,开阔业务视野,扩展知识面,适应时代的潮流,才能具备合格的专业能力,高敏锐的观察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3 加强医疗文书的书写 病历是医疗活动的主要载体,是医务人员问诊、体检、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它也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正确、及时、有效、安全的主要证据。因此在病历记录时,必需及时、准确、真实、高效,诊断尽量全面,切勿忽视重要的体征及辅助诊断。 2.4 遵守纪律,规范操作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诊疗操作常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加强医师傅诊疗的责任心,增强对各种差错事故的防范意识,将医疗纠纷的风险降至最低。 2.5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诊疗行为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总之,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医患双方均不愿发生。只要我们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学习法律知识和规范服务意识,逐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
妇科检查是一项私密性、侵入性操作,受传统文化影响以及当下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产妇和家属对私密处检查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护理专业学生(护生)进入检查室观摩带教老师对病人进行妇科检查的机会变少[1]。显然,传统妇产科护理教学对男护生来说变得更加艰难。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在高仿真模型上示教,模型价格昂贵,数量有限,而且教学资源有限,教学安排时长受限,学生不能反复实践操作,也无法满足大规模学生个体化教学需求[2]。造成护生对妇产科中抽象的知识难以理解及对妇科护理技能操作练习不熟练,没有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打击其未来步入临床岗位的自信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间,妇产科护理课程大部分课时是教师网上传授理论知识,实践教学难以开展,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的开发以及应用符合时代需求且势在必行。基于上述问题,本研究运用虚拟结合互联网技术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发出新的软件并应用到妇产科护理教学中。虚拟仿真技术[3](virtualrealitytechnology,VR)是利用互联网构建出一个让用户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方面建立起的真实、生动的三维虚拟仿真环境,用户通过特定的设备能模拟现实中的操作。有研究表明,在产科中应用虚拟仿真教学可对学生参与新的学习方式发挥积极作用,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个人能力[4]。该系统可供学习者沉浸在特定、逼真的学习环境中感知抽象的学习内容,使学习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和性别差异,让学生在反复练习掌握阴道检查操作流程的基础上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有效地弥补了传统教学上的不足。现将该系统的开发及应用情况汇报如下。 1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的设计思路 基于建构主义理论指导,项目设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的理念,遵循自主学习—虚拟训练—考核评价的学习过程设计虚拟仿真教学系统[5]。该教学系统是桌面虚拟现实系统[6](desktopVRsystem),计算机显示器是其最通常的一种显示媒体,用户在计算机显示器上体验虚拟环境,在这一过程中使用者必须全程观看计算机屏幕。因此,虚拟教学系统设计了两种模式,即学习模式、考核模式,让学习者在高度逼真的环境中认识并熟悉阴道检查用物、操作要点及整体流程。结合阴道检查操作的三维虚拟仿真交互系统,通过VR/3D融合技术实现虚拟仿真的教学效果。计算机图形模拟技术可将传统模拟人无法展现的一些子宫内部器官以任何角度的三维透视和剖视动态实时地表现出来,学习者可多方位对护理操作过程进行观看和学习。围绕为学生构建一个虚拟的临床场景及操作环境,计算机虚拟仿真技术运用图片、文字、语音、三维交互动画等打造虚拟场景,再现临床产程阴道检查全过程,可有效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7]。为学生提供深度交互式学习环境,多维度呈现学习内容,使抽象的操作过程更加直观化、形象化,极大提升教学的趣味性,在根本上解决了学生在学习妇产科护理相关知识和操作中的难题,同时可通过在线考核了解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8]。 2系统的构成及功能 2.1虚拟场景构建 确定设计思路后,开始构建虚拟场景,实现该虚拟画面教学是核心技术。软件的开发过程如下:①组建由妇产科护理、助产教学队伍及计算机专业工程师组成的研发团队。专业教师根据教学目标设计虚拟仿真教学方案,包括设置题目、编写教学案例和设计场景中图片、动画等所涉及的知识点。②虚拟场景的实现主要依靠软件及设备,包括计算机、客户端应用程序(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等。在虚拟场景构建中,技术团队应用3D仿真、3D绘图标准(WebGL)等技术设计高度仿真的虚拟环境,呈现阴道检查的场景,由虚拟产科病房、虚拟产妇、虚拟仪器设备、虚拟检测设备、虚拟医疗器械(无菌包、无菌手套、0.5%碘伏纱布缸、一次性臀垫、无菌持物钳等)构成,目的是为了确保人物、环境、场景的逼真程度。 2.2学习模式 据上述设计思路,该系统将产程阴道检查的所有贯穿在情境模拟教学中,点击学习模式即显示以下3个模块,即窥器检查、骨盆内测量、阴道检查,每个模块内容均包含了理论学习、技能操作、案例分析、回答问题等步骤。学习模式允许学生多次反复、随时开展虚拟仿真学习,且允许试错,出现错误时系统会提供正确指引或答案,初步指导学生正确操作的意识,为后续的考核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 2.2.1窥器检查 学习模式中全程穿插理论知识内容,进入窥器检查模块后首先以选择题导入系统内供学生思考做出选择后了解窥镜检查的目的和注意事项,通过3D动态模拟进入阴道窥器检查操作流程。系统会语音提示学习者窥镜检查时的操作要点,此模块还可隐藏窥器使学生更直观地观察阴窥镜检查下所看到的宫颈口状况,可使学生对检查操作细节更注重,所需用物记忆更深刻。 2.2.2骨盆内测量 点击骨盆内测量模块时学习者可以查看并了解虚拟产妇的骶尾关节活动度、对角径、坐骨棘间径、坐骨切迹宽度、出口后矢状径等。虚拟操作者手指进入虚拟产妇阴道3~4cm时,系统能够实时标记手指伸入阴道长度,到一定程度后手指向上翻转,可以以透视、剖视、多视角局部放大观察、记录产妇骨盆各解剖平面大小情况。每次测量不同的骨盆间径都会以文字、线条连接长度结合语音提示骨盆间径的大小,直观、清晰的画面可使学生的印象加深。 2.2.3阴道检查 步骤1,进入产程阴道检查模块时学习者通过鼠标点击拖拽用物放在指定位置即可完成技能操作,但是操作步骤不能出现顺序上的错误,如学生点击顺序正确后,虚拟操作者会按顺序进行会阴消毒,其中消毒范围以碘伏消毒的痕迹保留在虚拟产妇身上,此处图像记忆使用让学生不拘泥于文字描述,教学方式更新颖。步骤2,点击手套图标进入下一检查步骤,检查宫颈扩张情况,以三维透视画面实时输出,此环节根据产程进展的不同阶段观察模拟产妇的宫口扩张程度,下拉选项判断宫颈管状态为未开、消失、展平至宫口开1~10cm等情况。检查胎先露下降情况时,模拟产妇的胎儿胎头自动下降到不同距离,若先露为头,判断胎先露下降情况,用“s”表示,负值代表胎先露在坐骨棘平面以上,正值代表胎儿先露部在坐骨棘平面以下。通过检查胎方位,学习者可以查看到虚拟产妇的胎头囟门及矢状缝的位置,确定胎方位。检查破膜情况时,学习者检查模拟产妇的羊膜囊是否完整,系统画面可以直观地观察到产妇破膜情况,辅助学生判断并记录。检查胎先露下降情况、胎方位、破膜情况和骨盆状况时,以透视图显示宫内胎儿、胎膜、骨盆的大小与位置。此步骤的问题集中于一个对话框,如3个问题有1个问题回答错误,则系统语音提示回答错误,回答正确则直接点击确定。步骤3,学习者在以上虚拟仿真场景学习完后点击胎心监测进入下一虚拟场景,分别点击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的标识观看4步触诊的完整操作流程,且每点击一步就会出现不同的规范操作手法以及文字、语音提示,结束4步触诊学习者需判断胎方位并做出选择。步骤4,按照系统提示点击用物为虚拟产妇上胎心监护仪监测胎心率,胎心监测环节设置了3个不同的案例以及不同的胎监图,学习者需逐一根据病例及胎监图分析并回答问题。步骤5,绘制产程图。 2.3考核模式 2.3.1学生端 学生点击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系统链接,输入学号和密码正确后即可进入初始页面,点击考核模式进行考试。进入考核模式没有试错和任何提示,本系统考核包括技能和理论两部分。教师设计考核比例,技能考核分为过程性考核(30%)和终结性考核(70%),通过虚拟系统的统计功能记录学生练习次数及正确性,完成过程性考核。终结性考核是通过虚拟系统考核模式中的窥镜检查、骨盆内测量、阴道检查三部分技能操作内容综合而成。理论考核是学习者随机抽取供选择的试卷套题进行考核。过程性考核中如有操作遗漏和错误,系统不予提示。考核结束系统会反馈考试者在每个步骤中出现的错误以及得分,系统按照学习者在考核中的理论知识回答和技能操作表现给出最终成绩,该模式巧妙地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2.3.2教师端 教学人员在考试或开课前将学生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设置完成并授权登录,教师根据各项妇科检查护理操作的重难点、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等在系统教师端里设置题库,筛选出合适的题目,以图文形式呈现。学生考核完毕,教师在系统内的项目管理界面即时获得学生的测评结果,查看学生的学习记录和考核成绩,整理数据并分析学生操作失败的原因,暴露学生操作中出错的细节问题。教师还可查看班级的整体情况,通过点击“导出用户”可把所有学生的姓名、学号、班级、成绩等导出到Excel表格。 3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的应用 3.1应用对象 选取我校2020级助产学专业三年级学生为应用对象,共53人,全部为女生,年龄18~22(22.51±0.75)岁。 3.2实施方法 将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应用于妇产科护理实践课程中。实践教学前学生已通过线下课堂或腾讯直播参与了理论学习,在此基础上教师通过班级QQ群将该系统的使用方法以文字结合截图形式制作成Word版文件发给学生。此外,教师还将系统的使用教程视频一起发布在班级QQ群并布置课前作业。课堂上,学生通过电脑端访问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进行实时学习,如有疑问可随时线上咨询老师帮助其解决。课后继续开放该系统,学生可在学校的虚拟仿真实验室电脑端或个人电脑端进入系统反复练习和自我考核,不断熟悉其操作流程。 3.3应用效果 该系统应用于妇产科实践教学后,通过问卷星对2020级助产学专业三年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其对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的主观评价。共发放问卷53份,回收53份,有效回收率为100%。结果见表1。 4讨论 4.1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开发及应用的优势 阴道检查是本学院虚拟仿真项目的试点,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个人能力,培养综合性人才,达到学生的知识学习目标,研发初期不断对设计方案进行改良,在应用阶段取得了良好的教学反馈,获得本校的大力支持。2017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通知,要求在高等院校进行示范虚拟仿真教学,促进其发展[9]。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促进各大高校建设示范性虚拟仿真教学项目,形成智能化、泛在化的实践教学模式及教学效果优良的高等教育教学示范体系[10]。虚拟仿真技术作为一种创新的护理教学手段,具有良好的技术优势[11]。在现代信息技术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虚拟仿真系统在国内护理院校实践教学中应用日益广泛,给我校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提供了经验性的借鉴。由于妇产科护理实践教学的特殊性,该教学系统的开发及应用符合教学需求。 4.2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的应用效果 对2020级助产学专业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学生(66.0%)认为应用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进行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64.2%的学生认为能提高自主学习、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与Kuszajewski等[12]的研究结果相似。该系统需要学生熟悉操作用物、流程,进行思考后用鼠标点击完成操作,使学生的实践能力有所提升。75.5%的学生认为该系统能培养临床思维能力,与李静等[13]的研究结果相似,究其原因为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呈现出的画面与临床场景相似,较易扩散学生们的思维。该系统包括产程阴道检查的多项技能操作及注意事项,理论知识覆盖面与实际贴切,高校学生对知识的需求得到了良好的解决。高达86.8%的学生认为该系统能增强对抽象知识的理解和拓展,与王兰等[14]的研究结果相似。69.8%的学生认为技能操作水平得到了提高。因此,将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融入整个教学过程,不但能有效提高学生的个人综合能力[15],而且对其理论知识水平的提高有积极影响,促进学生把理论知识转化为技能知识,最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合理使用新教学模式能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通过问卷调查中学习效果板块的调查可知,60.4%的学生认为该系统的操作方便,66.0%的学生喜欢虚拟仿真教学系统,67.9%的学生认为虚拟仿真教学系统能激发学习的兴趣。虚拟仿真教学是当前新兴的教学模式,拥有快捷便利的特点,只需要在网络环境下就可实现学习自由,这种体验增强了学习效果[16],使学生巩固知识的能力提升,也完成了现实教学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减轻教师的教学压力,符合现代教育发展观念[17]。尤其是该系统的考核模式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效率,在教学中减少人力和物力的投入[18],可按照系统反馈的结果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纠正和针对性辅导,在提高学生操作技能的同时,也增加了学生未来步入临床岗位的自信心[19]。71.7%的学生认为该系统的仿真程度逼真、可以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该系统能有效避免学生在实际技能操作不熟练的情况下产生的职业暴露,产生保护学生的效果,符合学生的安全需求。79.2%的学生认为该系统的学习形式更有趣,81.1%的学生认为该系统的学习形式更新颖。以形式创新为特点,虚拟仿真技术的推广有利于我国护理教育的改革,更有利于适应社会需求[20]。认为符合妇产科护理临床教学的学生人数占83.0%,认为能够辅助学习的学生人数占88.7%。该系统拥有学生理想的学习形式和教学功能,使学生产生积极的反馈。因此,应该加大对虚拟仿真教学平台的投入与使用,改革教学模式,让学生在与时俱进的学习过程中提高学习效果。 5小结 产程阴道检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为学生提供了自主学习平台,形成了理论教学与虚拟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以更新颖的学习形式理解妇产科护理中抽象的理论知识,能够规范学习者的技能操作手法和操作流程,有效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也减缓了教师的教学负担。将来可根据学生对学习的要求,采纳更多学生对虚拟仿真教学系统的建议,补足系统硬件难以保障、教学内容单一、仿真程度达不到学生预期效果的缺点。尽力完善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加强系统优化,开发出内容更丰富、方式更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块;注重为学生提供教学上的视觉、听觉真实感更强的系统,供广大师生学习使用,将虚拟仿真教学系统更广泛地应用于妇产科护理教学中。 参考文献: [1]姜小鹰,胡蓉芳,颜艺鹭,等.分娩护理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设计与应用[J].中华护理教育,2020,17(3):19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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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论文:最新教师职称论文 [摘要]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课堂小组合作探究逐渐显示出了它的优势,成为课堂建设的重点。小组合作学习,有利于学生实现优势互补,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学习氛围,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 [关键词]课堂学习 小组建设 课堂上的小组学习主要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孔子说过“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他告诉教育者,一定要等到学生经过独立思考以后,才给予启示,让学生在思考中完善自己,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学生的独立人格和思维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新课标强调新课程的实施与设计有利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学生主动学习,在多样化、开放式的学习环境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与参与性,培养学生探究问题的能力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天赋,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小组学习是新课改下催生出来的重要学习方式,是建设高效课堂的重要途径。它重点体现的是减少老师的干预,培养学生的主体地位。不仅在课堂上,在平时的自主学习和与人交往上,小组学习也会发挥重要作用。在小组建设上,我们要遵循学生的多样性、独特性,把学生按照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思维能力的强弱,平均分配到每一个小组,保证每一个小组的成员都能实现能力互补,平衡小组间的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竞争力,增强他们学习的信心。一般来讲,小组人数以六人为宜,包括组长、记录员、汇报员各一名,带领小组端正学习态度,随时向老师反映组内的学习状况,方便老师掌握学生的学习动向。组员要有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小组成员的作用与优势,保证合作学习活动顺利实施。 当小组建设初具雏形,我们要做的第二步便是对组内成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在小组讨论和交流上,能够真正有所收获,真正做到学习方式的革新和学习效率的提高。因此我们必须要培养学生“五会”:第一,学会倾听,不随便打断别人的发言,努力掌握别人发言的要点,对别人的发言给予公正的评价;第二,学会质疑,听不懂时,请求对方作进一步的解释;第三,积极发言,表明自己的意见,修正他人的观点;第四,善于接受他人的意见并修正自己的想法;第五,学会组织,组织小组学习,能根据他人的观点,做总结性发言。 小组学习的又一必要条件,就是导学案,老师在导学案的编写上,要十分注重探究性问题的设置。可以这样说,小组学习是否成功,导学案的问题设置起到关键性作用,问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而这样的问题一定是富有启发性的问题,使学生深入思考,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真正做到对思维的训练。从新课程目标来看,问题的设计一定要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目标。从课堂学习来看,问题是使课堂学习过程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通过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小组成员合作交流获得知识技能的发展。因此,问题是关键性的一步,在此环节上,一定要针对学生学习的重点、难点问题,源于教材但又要高于教材,真正达到能促进学生思考并取得进步的目的。 在一堂课四十分钟的时间中,课堂上应该有动也有静,动就是讨论和交流,静就是思考和消化。一堂课不可能随时都在讨论问题,不可能随时都在提出问题,老师在进行知识点讲解的时候,应该做到把握时机进行探究,这样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老师应该在怎样的情况下抛出问题,实现合作探究呢?第一,在学生个人探索有困难时,及时进行合作学习。由于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生活经验是有限的,所以当他们在学习新知识,需要新能力时,往往会遇到困难。这时通过小组同学合作讨论,说出各自的看法,发挥互补作用,达到共识的效果,使学生都能顺利学习新知识。第二,个人操作无法完成时进行合作学习。在教材中许多知识需要学生动手动脑,来发现、探究总结规律。有时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完成。这时就要组织合作学习明确分工,集思广益,挖掘集体潜能。第三,针对教材中的重点难点内容开展合作学习。在学生不易理解时,组织讨论,同学之间可以互相取长补短,在加上老师点拨,会使学生的思路茅塞顿开。第四,在课堂练习出现普遍性错误时,进行合作学习。课堂上,学生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是正常现象,只要善于抓住学生普遍性的错误,引导学生思考、讨论,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说明自己观点,互相启发补充修正,就能使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第五,解答“开放性”问题时合作学习。“开放性”问题其解题策略不唯一,答案不唯一,而一个人的思维能力毕竟有限,很难多角度的去思考,须群策群力才能展示各种策略和结论。 有了学习,就应该有评价,不能让小组学习的意义架空,学习的后期评价是合作学习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新课程标准倡导发展性评价,强调在学习评价中要让学生成为评价的参与者,突出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对此,我们可以针对评价机制给出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三个蓝本,而评价机制应该细化、量化,以达到真正对学生能力的反馈。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我们可以给出一个量化考核的标准,让每一个学生集思广益,对学生的每一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且有效的评价。教师评价可以分为课堂即时评价和阶段性评价。课堂上的即时评价,老师应该做到善于发现课堂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各种信息,并及时进行指导和点拨,给予补充或者启发性的建议,引起学生思维的碰撞,完善学生知识结构。阶段性评价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的一个重要过程,通常通过阶段性考试进行来进行评价,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过关,能否顺利进行下一阶段学习。 总而言之,小组合作学习是新课改下必须走的一条课堂探究之路,它还需要我们不断地完善,不断探索高效地学习方法,真正做到转变学习方式,真正把学生放到主体地位,促进学生和教师的共同发展。 教师职称论文:小学教师职称论文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单纯的培养学习的尖子而不及其余吗?教师的职责是教书,但怎样理解这教书的含义呢?是不是只要把书本上的知识传输给学生,就万事大吉了呢?常常有这样的学生,它是一个学习尖子,同时又是一个极端狭隘、自私自利的人,这样的学生能算是一个合格的人才吗?也常常听到有老师抱怨,现在的学生十三四岁就奇装异服,说话油里油气,一股社会小混混气,哪像学生?也更时常听到有家长抱怨,孩子无论怎么说好说坏,甚至打骂,就是不想学,真拿他没办法。 这些现象不得不使我们同时想到“品德素养”这四个字。其中固然有社会的影响,可最主要的责任在于谁呢?我认为在于教育上的忽视,或者说是不重视,再说社会的坏习气归根结底还不都在于教育的不足?因为每个人走上社会都要经过学校这道门。 一个国家品德高尚的人越多,社会秩序便越来越稳定,生产工作便越来越高,设想一下,我们各行各业的人如果都像雷锋,王进喜那样,那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很快成为世界第一流强国。遗憾的是我们具备这样品德的人不多,许多好人不得不消耗许多精力去抵御那些心术不正的人。 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十几年的教学经历,让我对这个“真”有了更多的理解。它不仅是知识领域的真知,更是社会生活领域的真品行,真情义。一个人,只有拥有了真品行,真情义他才能去探寻真知,才能把真知化为对社会人生有用的东西。因此我认为,教书必须育人。 教师如果只管教书不育人,这书是不可能教好的。儿童、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可塑期,他们的思想还没定型,极容易接受教育。如果我们的教师只管教书不管育人,让学生的思想像灌木丛似的随意成长、发展,一旦不良思想侵入,就会贻害终身。 我是个语文教师,十几年的语文教学经念告诉我,教书与育人是两个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方面。如在教学《搭石》时可以从文章质朴的语言,优美的意境中体会乡亲们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心为他人着想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就像“搭石”一样在默默无闻中凸现。这样既能让学生感受到看得见的具体的风景美,又能使学生感受到看不见的家乡人的心灵美。教学《只有一个地球》时,掌握事物的特征,文章的结构,说明的方法时,补充世界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料,开展讨论交流,使学生意识到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共同家园的重要性。 请看下面《将心比心》的一段教学实录: 师:同学们,从奶奶去商店买东西时遇到阿姨帮她开门的故事中你体会到了什么? 生1:我体会到阿姨是个助人为乐的人。 师:当时阿姨是怎么想的呢? 生2:阿姨希望她的妈妈在遇到同样的情况时,也有人为她开门。 师:是的,在我陪母亲去医院输液时遇到了什么事?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母亲又是怎么做的? 生3:年轻的护士不熟练,第三次才把针扎成功。 生4:我当时真的想抱怨几句。 生5:母亲没有怪护士,而是鼓励她,让她继续扎。 师:母亲为什么会这么做呢? 生6:母亲希望女儿在遇到同样的情况时,也有人这样鼓励她。 师:孩子们,面对他人的不满和误解的时候,我们更要进行将心比心地思考,用一种宽容的心去理解关爱他人。请同学们认真读课文,想象当时的情景,仔细品味其中蕴含的道理。 事实上经典的文章中,无不蕴含着做人的深刻道理。而我们教师的职责就是在传授经典的同时,让孩子们从中感受到文章中的人格魅力,在孩子们心里从小就种下善良的种子。 如果说在课堂上读懂课文的同时,传送对思想素质的教育是“纸上谈兵”的话,那么学生平时的“行”就是用实际行动,证实自己的“言”。学生在生活中进行道德实践有利于学生对道德的正确认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须躬行”。比如,从学生进校门那天开始我们就教育学生要热爱祖国,而国旗是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象征,人人都要养成对国旗的崇敬和热爱。教师可以利用学校每周一进行的升旗仪式来培养学生形成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在升国旗的过程中,要求学生满怀着热爱祖国心情,佩戴红领巾,庄严站立,敬好队礼,唱好国歌,把“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深深地铭刻在学生的心中。 我们还可以让学生走向社会,去孤寡老人家帮忙料理家务;写一份倡议书,宣传环保;同学之间一次真诚的相助;邻里之间和睦的相处;口语交际课时一次次友好、热情、文明的交流等。这些看似小事,可对于孩子们来说都是一次次心灵的净化。 除此之外,老师平日里的言行举止,也是学生关注模仿的对象。“为人师表”,教师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么首先教师自己的灵魂应该是纯净的。应淡化自己对名利的追求,应拂去自私的灰尘,应把自己的眼光放在孩子的未来。 一次复习课上,我对同学们说:“同学们,复习方法很重要,你们应该学习别人的好方法,并把自己的好方法告诉别人,也可以和兄弟班的同学相互探讨。”几天后,就有同学抱怨说:“老师,他们不愿和我交流,说是他们的老师说的,不要把复习资料给别班的同学看见了。”我听了有些愕然,在嘲笑自己太天真的同时,内心不免也感到悲哀。也许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衡量一个教师好坏的标准了吧。追名逐利的社会现实也许会让一些 人不得不去耍一些心计,可我们是老师呀。社会赋予我们这个神圣的使命,就促使我们不得不放下暂时的名利!殊不知,看似轻巧的一句话,看似维护班集体利益的一句话,会给学生造成什么影响!自私、狭隘、班派,一系列的恶劣品质就会从此诞生,会思想的学生会想到自己的好方法不能介绍给别人,或者会想到这个老师很自私,不值得尊重……是啊,我们为什么不把眼光看得远一些呢?从学校的角度看,我们在同一个乡,同一个县,同一个市……我们需要团结,而团结也是一种素质,一种我们教育者必须教给学生的一种素质!总之,作为教师,我觉得如果自己能为这个世界多教出一个好人,或者让矛盾的人多一点真善美的品质,那就是一种贡献,一种幸福,就算是不枉此生。如果能经过自己的努力,使国家少一个坏人,或让某人的思想少一点假、恶、丑的成分,同样也是一种幸福,一种贡献。当然一个人的力量再大,也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我们全国数百万的教师都能这样想,这样做,把教书育人融为一体,那么我们作用可就大了。教师不可能给学生以地位、名誉和金钱,但却可以给学生比这一切更宝贵的东西——一把通往知识大门的钥匙,和正确的人生观,给他们提供真善美的精神食粮,给他们指示“扬尧舜、抑桀纣”之路,这样学生们将来无论做什么工作,经受多少磨难,都能够正确对待,并且开朗乐观、问心无愧,幸福快乐。这才是符合学生利益的财富,这才是学生一辈子都需要的最可贵的财产。作为一个教育者,我们应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教师职称论文:双师型教师职称论文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机构的主体性质 根据《教育部职称评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高等学校职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应在各地职称改革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在本地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所属高等学校某些专业的特殊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可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高等学校的某些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这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的直接依据。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职称评定分为四级体制:第一,国家教委负责总体指导;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各地的评审政策;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专门的高等学校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地区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评审;第四,具备一定条件的高职院校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的相关职称评审工作。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中,第一步是由学院按一定名额比例,学校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校教师的职称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省职称评审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由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行政部门进行职称授予。这里先分析一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这一职称评审主体的问题,如果其权力来源是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那么其评审主体就是行政主体,其行使的就是行政权,职称评定就是行政职能的完全实施过程。由于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职院校的主体性质是自治团体组织,但实际上是直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的。这里的委托行为实际意义就是行政授权行为,正是中国的这种特殊性才是造成法律混乱运用的根源。但是从法律上认定这种评审委员会评审主体的权力来源,不难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是实际意义上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评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对“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更明确的就是行政行为。教师职称的评定实质就是明确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管理,它不是第三方组织或高校自治团体对教师资质的一种认定。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属性分析 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要根据职称评定行为的整个评审过程和这个过程中评审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鉴定。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属性 从各级职称名额的确定、评审申报条件,被评审“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学院行政人员对被评审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评审专家学科结构构成、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程序,学校中级评委、高级评委的民主投票权、最后院务会对选出人员的确定、合格人员上报省教育厅评定、职称授予和认定。这一系列流程都是严格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给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条例来操作的,其实质是高职院校行政部门代表省教育厅行使行政管理权,行使的是一种行政法规、规章授予的权力。有明确的授权机关、授权方式和授权范围,脱离了指导的属性。评审主体做出的是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双师型”教师,是一种国家统治层自上而下的管理行为,具有公共管理性,其性质是一种行政公务。行政主体依评审条例或省级会议精神将其行政意志通过语言、网站公告、文字、符号等具体的行动来告知相对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一旦取得相对应的职称,一旦授予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因此判定获取职称的这一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因此高职院校“双师型”职称评审的性质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属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结束后,评审结果都会按时地公示,授予相应的职称聘书,因而具有因教育部门授予而产生与此对应的授权、行为能力和与职称相对应的相关待遇。该教师在高职院校工作中其工作行为都与其职称的高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种因行政部门授予的职称具有证明力,是整个教师群体中明显的身份认知。如果教师在职称行为受侵害时受国家教育行政权力保护,同样职称一旦授予,该教师也承担义务,服从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部门对其与职称有关的行为的管理,职称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职称的变更或消灭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因此判定这获取职称的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 三、影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教师权利保障实现的因素 (一)法律受案范围的不明确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受案范围分析,那么哪些纠纷属于这类纠纷?在这里从“双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高职院校”三个关键词方向来界定。也就是只有同时符合这三方面的纠纷才是研究的受案范围。界定厘清哪些纠纷是属于“双师型”教师被侵权的行为类别可以节约法律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 法律适用方面上,宪法、教师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中都有涉及对教师权力的维护,但具体可依据的相应法条缺失,试用准则模糊、混乱。例如《教师法》和相关规定,教师权益遭到侵害后其法律救济途径只有申诉和仲裁两种,但《教师法》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构做出明确规定,教育部也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关—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明确规定,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申诉、仲裁、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等维权途径不畅通。 (三)现有维权的方式滞后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具有自身特殊性,这里包括“双师”身份的认同,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独特性,要求此类教师职称评定时要有专门的适用标准,既要在同专业“双师型”教师之间评定时有区别,又要在全校的各专业教师职称评定时有其合适的区分标准。“双师型”校企合作模式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创新与发展,属于新事物,教师职称评定中由于评定条例自身的落后、维权途径的单一滞后,都给“双师型”教师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维权设置了障碍,因此这些新问题需要救济途径、救济方法和评定规则能够与时俱进、协调发展。 (四)科学救济程序设计的缺失 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混乱。在横向程序上,由于对教师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具体权限的划定不清,具体法律适用不清等原因,造成申诉、仲裁、诉讼等救济程序设置的现行法律法规对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时的受理、调查、答辩等事项时,缺乏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实践中,教育行政系统内部救济仍然多采用行政方式,对事件的调查粗糙,不公开进行,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往往掺杂领导的个人感情和主观判断。另外,对提起申诉控告的缘由,受理机关、时限要求、处理结果的送达和执行等,具体事宜也仍未制定出明确的单项法规或相应的实施细则。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受理申诉或控告后,由于缺乏受理、审理、申诉、答辩、调查、处理的严格程序,势必存在随意性,难以保障教师的申辩权利。而且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过程中,教师和被申诉机构完全是“背靠背”。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受理纠纷,实施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救济的程序设计 (一)明确受案范围 在此要解决纠纷的类型是针对“双师型”教师这一主体的,所以要明确“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类型,也就是受案范围。 1.“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程序性类型纠纷 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对评审的资格审核程序不满;评审委员会组建的专家组成员构成制度不合理;利益相关评审专家、服务人员回避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和提出异议制度;评审程序中出现选票公布程序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对科研成果评判送审程序不透明、不科学;对“双师型”教师的评审条件与其他教师项目没有评审制度上的明确区分;不同学科评审程序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参与评审专家专业资质不够或不同学科专家比例不科学;公示时间没有按规定执行;选票制度不科学造成人为操作可能;对同等情况下教师的评审硬件提出特殊苛刻的要求,超出规定以外;变相限制教师的申报职称人数;不同学科之间的教师申报名额比例分配不科学;高职院校学院内部评审程序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直接由行政部门以发文形式确定等。 2.“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实体性类型纠纷 “双师型”教师发表的核心论文、非核心论文、论文影响因子等有关论文评价认定引起的纠纷;学校设置门槛限制“双师型”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双师型”教师培训进修机会分配的比例不科学;“双师型”教师年终考核、学期考核引起的纠纷;对不同国家机构组织的奖项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有关出版专著、合著、创作作品、专利、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等级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进企业做访问工程师时所产出成果的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院级教科研项目及课题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不同系部”双师型“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等级引起的纠纷;学术报告水平层次认定引起的纠纷;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级评定引起的纠纷;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和考核优秀评定中不公引起的纠纷;教师带学生参赛不同等级的成绩评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教师做访问工程师、指导社团数量的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 (二)程序设计 1.申诉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申诉制度。设置申诉救济渠道、申诉委员会的建立和制定申诉程序,并在学院的教代会上审议、通过,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这个通道常规化、合理化。当教师在职称评定中有纠纷存在,可以依程序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教师申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上,应明确各部分人员的比例,保证教师代表数量、由教师代表提名相关专业的异校“双师型”评审专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监督,确保纠纷解决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重视校内申诉制度的具体程序性规定,在有效的信息平台上明确申诉程序的详细步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细化各个程序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纠纷当事人向教育行政机构的申诉。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应该设立相对应的受理部门和处理机制,目前教育行政部门都设有这样的部门,但是不乏存在公正受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受理部门和人员与高职院校是否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领导和领导之间是否有默契,因为高职院校的管理和运行也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两者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受理程序科学设置,公开、透明和回避利益方就显得相当重要。因此建议现有的机构的人员设置应选择第三方辅助机构构成,应该从教育行政各部门抽掉各负责人与本地区或异地相关专业的教育专家共同组建,对纠纷进行民主合议,全程采用公开旁听制度。这里为了维持解决纠纷成本,纠纷提起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且将保证金制度化。 2.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复议法中的“行政机关”这一主体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高职院校是由国家和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高职院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带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高职院校享有授权执法主体资格,在法律上处于行政主体地位。因此,当“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权利受到学校有关行政裁定行为侵犯时,可依法向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裁定或重新裁定等,这也是解决纠纷的一条有效出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范围包括,教师的申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行政裁定不公正、行政程序有问题的纠纷和申诉机关已经进行了处理但教师仍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案件等。 3.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 作为最终救济方式的设计,采用了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的方式,即无论行政相对方采用了哪种方式都是对此最终的裁定。 第一,仲裁是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以第三者身份进行调解,做出判定或者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应该是解决职称评审类纠纷的首选,职称评审要求的专业比较强,涉及方面多,中国教育方面的法官也是稀缺资源,仲裁的优势在于其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能独立、公正、迅速地解决争议。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建议组建教育仲裁组织,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具有自主性、非营利性、非官方性质。其运营的方式通过供应政府教育行政机关教育仲裁服务、机构自身向高校等相关市场需要者提供服务以及通过社会或企业募捐、赞助等方式来维持运营。做到财务和服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双师型”教师在进行职称评定向该组织申请仲裁时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障金,防止发生乱申述、无理申诉等现象。在非营利性组织建立纠纷专家库制度,每次处理纠纷时都给予相应的经济费用和根据每次纠纷解决的情况建立解决纠纷专家信用等级制度,建立透明的监督体系,相关专家一经被举报,情况属实便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身不得采用。同时在这个仲裁委员会中要建立一个辅助机构,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中立的。人员构成应该由两部分人组成,第一部分是,同级别教育行政机关的代表,起到监督仲裁作用;第二部分,是各学科的同行专家组成。起到对相关专业性仲裁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的作用。仲裁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民主合议迅速处理纠纷;当教师未能或不愿通过申诉解决纠纷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进行选择,除非有法定的事由,本次仲裁是一裁终局。 第二,司法救济制度。 将调解制度作为司法救济的前置程序,如果调解无效就按案件的性质进入正常的诉讼程序。针对“双师型”教师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司法救济在法律层面上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依照《宪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教师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来作为纠纷适用法律法源提起维权诉讼。特别指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高校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如果只是不合理,而不违法的话”,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且还必须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对于抽象的行政行为,比如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其性质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法院也不予受理。 作者:温丙帅孙建波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军体部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 教师职称论文: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论文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与岗位设置有机融合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一)重点:盘活存量,制定规则,阳光评聘 1.盘活存量是指在深入调查摸底、情况明了的情况下,对现有岗位设置总量进行盘点,把岗位由相对充裕的区域、单位或学科向相对紧缺的地方倾斜,使之总量再平衡,起到自主调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之间的有机融合。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基础。 2.制定规则是指在吃透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规范、有效的并与岗位设置相辅相成的评聘规则,包括过去已取得职称但尚未得到相应聘岗人员的过渡办法和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合二为一的评聘实施方案。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核心。 3.阳光评聘是指中小学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评聘过程中必须做到“五坚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保障。 (二)难点:统一认识,稳步推进 1.统一认识。 无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还是岗位设置都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与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国家允许在政策大原则下,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因此结果会因地、因事、因人、因时而异,如果在评聘过程中两者没有做到宣传到位、规范有序、阳光操作,老师们要真正理解国家政策设计初衷、统一认识并非易事。统一认识是两者有机融合的前提。 2.稳步推进。 无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还是岗位设置,全国各地推进时间和力度因地而异,这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正是因为如此,既得利益群体和未得利益群体之间矛盾冲突在所难免。因此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何时推进、如何推进、力度多大等都直接影响到评聘工作的推进和教师队伍的稳定。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关键。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有机融合的思考 (一)必须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竞聘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从鼓励教师主动从教、专心从教、专业从教、终生从教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与岗位竞聘工作。 (二)必须摸清底数,盘活存量。 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摸清两个底数,一是本单位(系统、地区)专业技术岗位核准和使用情况,特别是岗位空缺情况;二是本单位(系统、地区)申报计划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原则上本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与申报职称人员通过情况要大体一致,也就是要做到评聘有机融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采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调整职称评审通过率等有效办法,最大限度用好、用足、用活现有岗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妥善解决职称评聘矛盾。 (三)必须吃透精神,制定规则。 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制定岗位竞聘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聘对象、具体竞聘岗位及数量、占空岗比例、竞聘条件、量化评价标准和方法程序、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等。 (四)必须先行试点,稳步推进。 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全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同时按程序报批。另外,在全面组织实施前,必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单位、系统进行试点,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稳步推进,切忌一刀切。 (五)必须阳光评聘,全程监督。 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做到阳光评聘、全程监督,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持中小学职称评审政策连续性,切实搞好评聘衔接,保证整个教师队伍的稳定、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必须强化监督,建立上下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机制,保证政策执行不变形走样,评聘结果权威公信。 作者:谢智福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教育局 教师职称论文:高职评审误区下的教师职称论文 1专业技术职称与专业技术职务的内涵比较 长期以来,有很多人混淆了“专业技术职称”与“专业技术职务”的概念。正确的理解是:“专业技术职称”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过去学识、能力、成就和贡献的等级标志。职称要通过专业评审组织评审或者考试取得,只能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的参考依据,只有聘任以后才能享受相应待遇。“专业技术职务”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职期限,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职称”是一种称谓,一旦授予,终身享有,属人才评价机制范畴;职务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而设定的职位,是要求一个人承担的责任,属人才使用机制范畴。 2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主要误区 2.1职称评审工作的误区 在我国,高职教育属于高中后教育,是以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职业教育,它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和职业教育的较高层次。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组织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政策导向方面,例如湖北省,到2013年为止高职院校教师在评审教授时仍然是依据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一刀切、一把尺子”的标准,并与普通高校教师混和评审;有的省份虽然也出台了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文件,但基本上还是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套用版,没有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具体实施方面,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也普遍存在“四重四轻”的误区。 2.1.1重科学研究,轻教育教学 目前,各省市组织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教师的论文数量、主持科研项目都有硬件指标要求,却对教学工作中讲授课程门数、总教学时数有下限要求,反而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服务育人等要素缺乏足够的科学考查和评价。因此,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最后被演变为以科研成果尤其是科研论文的多少来论英雄,这种评审机制往往导致对从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型人才因科研成果较弱而难以晋升职称,而那些无行业、企业工作背景的高校毕业生却凭着科研优势而顺利晋升职称。并且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对高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者大多没有相应的优先条件,反而一些教学质量不佳、育人成绩平平的老师,凭借较强的科研业绩顺利评上了职称。因此,许多教师为了达到评审的要求,主要精力用来报课题、写论文,而在教学上却敷衍了事,得过且过。长此下去,严重偏离了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1.2重理论提高,轻技能提升 在现行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中,过分强调学术理论的提高,而缺乏有针对性的实践操作与实际运用的定性定量考核评价。评审导向的偏差,使许多高职教师为了职称晋升,热衷于理论研究尤其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宏观理论研究,忽略甚至放弃了专业实践和动手能力的提升,这显然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不相适应。 2.1.3重成果数量,轻成果质量 目前职称评审体系侧重于科研成果的数量,主要考核教师的科研项目、论文和论著的数量等指标,而对这些成果的质量尤其是学术价值、应用效果则考虑得较少。这种片面注重成果数量的导向,使得教师的论文选题、科研立项远离教育教学改革所需,也与经济社会现实发展相去甚远。一些教师急功近利,尽管成果总量增多,但实际应用效果较少,且原创性成果较少,甚至还滋生了剽窃他人成果、花钱请人发论文等学术腐败现象,“为职称搞科研,为评审编论文”,这实际上已经背离了职称评审的初衷。 2.1.4重业务素质,轻师德修养 教师首先要“传道”,而后“授业、解惑”。高校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决定了高校教师应该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思想作风和高尚的道德修养。然而,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过分强调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业务素质,而对教师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及教书育人等师德考核没有硬性指标,缺乏对师德修养这一关键前提的科学合理评价,这种评价体系肯定有负一名合格高职院校教师的要求。 2.2职务聘任工作的误区 我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离岗位设置管理和聘任制改革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也不同程度存在以下“四重四轻”的误区。 2.2.1重评聘合一,轻评聘分开 由于受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影响,许多高职院校将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与职务聘任实际上合二为一,教师只要评上职称,不管岗位是否需要就可聘上职务,工资待遇及相应的福利就得到提升及兑现。职务、职称不分,评职称变成了评待遇。这种“评聘合一”的管理模式,教师往往重视职称评审,即评职称之前积极钻研,而一旦取得相应资格并被高校聘任、享受相应待遇后,则失去原有工作热情和动力,这不仅影响了择优用人竞争机制的形成,也影响进人用人的约束机制的实施。而实行“评聘分开”则有利于按职务职称的不同特点,从评价和使用两个不同方面对专业人才进行科学管理,实现人才评价社会化和单位聘用科学化,在聘用中推行竞争上岗,强化了竞争机制,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事实上的终身制和能上不能下的僵化局面。 2.2.2重初始聘任,轻聘后考核 大多数高职院校在教师职务初始聘任时还是比较慎重,能够按照核定的职数、规定的程序予以聘任,但实施职务聘任后却忽视对受聘人员的聘第1期郑柏松: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误区与对策期管理和聘后考核,有的高职院校虽然也制定了聘后考核办法,但多数只停留纸质文件里,考核流于形式,教师取得任职资格被聘任后是否完成了岗位职责任务,却很少问津。许多教师聘上高级职务后,便产生“高职到手,革命到头”的懈怠思想,安于现状吃老本,勉强应付教学科研工作,这种现象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2.2.3重资历身份,轻业绩贡献 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以前,甚至在2010年高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时,一些高职院校在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受聘人职称取得年限和工作年限,其次考虑受聘人的业绩贡献。这种机制使中青年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严重受挫,一些学有所长、工作能力强的教师,要么被同化为熬年头挨日子的平庸教师,要么感到没有前途、找不到事业的支点而离职跳槽。 2.2.4重一聘终身,轻动态管理 严格意义的职务聘任应该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聘任期限、严肃的履职考核,有高聘也有低聘,有续聘也有解聘,实行动态管理。由于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高职院校普遍存在“教师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的现象。教师聘上相应职务后,只要不犯大错误,很少有低聘和解聘的,一聘定终身,人为地造成教师“资格评审前拼命一时,职务聘任后消遣一世”,聘任合同书成了一纸空文,这些弊端从根本上背离了聘任制的初衷,无法实现择优而聘,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 3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对策 3.1构建符合高职院校特点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 3.1.1理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制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类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两类学校在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上有较大区别,高职院校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的应用人才,不是培养研究型和理论型的学术人才,高职院校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要求相对于普通高校教师也有较大差异。因此,要理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制,具体工作要把握“四性”:一是评审条件的科学性。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要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不能直接套用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的评价体系;二是评委组成的合理性。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要尽量邀请高职院校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参加,这样对高职院校教师的业绩评价更具有针对性;三是评审过程的透明性。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即“评审政策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对象公开、个人业绩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探讨“信息化评审、量化评价”等评审办法,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四是评审结果的公平性。严格条件、严肃程序、严密组织,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让参评教师心悦诚服。 3.1.2建立符合高职院校教师特色的职称评审标准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能是普通本科院校的“套用版”或“压缩版”,必须“量体裁衣”,具体制订中处理好四种关系,即“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的关系、理论提高与技能提升的关系、成果数量与成果质量的关系、业务素质与师德修养的关系”。评审标准中要增加能够反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的内容,尽量减少或淡化与高职院校办学定位不相符的学术论文等方面的科研要求。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综合评价指标应包括师德修养、职业资格、专业教学、实践技能、育人效果、社会服务、科技研发与应用等要素。能力及业绩评价要把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列为重要考核指标,一是以教育教学为主,以科学研究为辅,以体现高职院校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中心任务,回归教育本位,在教育教学能力评价中要着重评价教师的教学资源建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二是以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导向,评审标准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对职业技能水平高,教学效果佳的教师适当降低学历、外语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三是突出服务社会能力,体现高职教育应履行为区域经济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以确保体现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价体系的特色。 3.2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教师职务聘任机制 3.2.1科学地推进岗位设置工作 岗位设置是实行岗位管理的首要环节,是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其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精简高效”。岗位设置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建设规划进行科学分析,合理确定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结构比例,明确每一岗位的受聘条件、职责任务等,为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续聘解聘提供依据。在推进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教育部门规定高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与人社部门所限定的政策杠杆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师资队伍现状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不同院(系)、不同专业团队的均衡关系。通过岗位设置,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教师职务聘任“因人设岗”和“有岗无责”的弊端,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增强教师的岗位意识和竞争意识,有效配置高职院校人才资源。 3.2.2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聘任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在完善的考核评价基础之上,并发挥其监督和控制作用。在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中,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岗位的任务和特点,把握制定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与严格结果运用等工作环节。通过考核,明确教师所取得业绩贡献,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奖惩、晋升、调整、淘汰以及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克服过去“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有效地实现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3.2.3健全动态管理的用人机制和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 以岗位管理工作为依托,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淡化身份,强化岗位,签订聘任合同,破除职务终身,实行动态管理的用人机制。健全分配激励机制,打破以往“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通过对教师的履职考核,合理拉开薪酬档次,真正实现教师的薪酬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真正实现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激励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益。 作者:郑柏松工作单位: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职称论文:基于数学模型的教师职称论文 一、测算高校各学科教师晋升职称快慢程度的数学模型 (一)两个经典范例 在自然界,各种放射性元素的衰变速度千差万别,其半衰期(即放射性元素衰变掉一半所需要的时间)从几百万分之一秒到几十亿年不等,这些现象都可以通过数学模型描述其变化规律。铀原子由于不断地放射出微粒子而变成其他元素,从而铀的含量就不断减少,这种现象叫做放射性元素的衰变[1]。由原子物理学可知,铀的衰变速度与铀的现存量Mt成正比。 (二)各学科教师晋升职称的平均速度 放射性元素的衰变速度是放射性物质本身的固有特性,不会随外部因素而改变。人类社会远比自然界复杂,影响到各学科教师晋升职称速度的外因有上级政策、评审专家的评判、竞争对手的情况等,其内因是各学科自身的特点和教师个人的努力程度。如果假设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外因的影响是次要的,内因的影响是主要的,那么参考上述经典范例,我们认为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是可以预测的,于是我们引入各学科近几年教师晋升职称平均速度的概念。 (三)测算各学科教师晋升职称快慢程度的直观概念 从各学科教师晋升职称速度推测各学科半数教师晋升职称所需年限,既可直观反映各学科教师晋升职称的快慢程度,又可为制订未来各年教师引进和培养规划提供理论依据。为此,我们引入“半衰期”和“教师晋升职称周期”概念。反映放射性元素衰变快慢程度的最直观的概念是“半衰期”,即半数放射性元素衰变为其他元素所需要的时间[3]。类似地,中级职称教师晋升为副教授,副高级职称教师晋升为教授,都可理解为某一层级职称人数的衰减。仿照放射性元素“半衰期”和“衰变周期”的概念,我们把某学科半数中级职称教师(或副高级职称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所需要的时间,称为该学科“教师晋升职称周期”。 二、判定各学科教师晋升职称快慢程度的具体操作方法 1.计算各学科前三年中级职称教师晋升副教授的平均速度。设某学科2006+t年(0≤t≤2,即前三年)有中级职称教师Mt人,当年申报并且成功晋升副教授Nt人,则该学科当年中级职称教师晋升副教授的速度为vt=Nt/Mt;计算该学科前三年中级职称教师晋升副教授的平均速度(精确到0.001),即得v=∑vt/3。 2.计算各学科前三年副高级职称教师晋升教授的平均速度。设Pt为2006+t年(0≤t≤2)原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人数,Qt为当年申报并且成功晋升教授的人数,则该学科当年副高级职称教师晋升教授的速度为ut=Qt/Pt,计算该学科前三年副高级职称教师晋升教授的平均速度(精确到0.001),即得u=∑ut/3。 3.判定各学科教师晋升职称的快慢程度。根据教师晋升职称的速度v或u的计算结果,由表1可查得相应的教师晋升职称周期T的数值。根据T值的大小,可把各学科教师晋升职称的快慢程度分为不缓慢、缓慢、较缓慢、非常缓慢四类(表2)。 三、由某些学科教师晋升职称特别困难的现象引发的思考 上述数学模型反映的教师晋升职称快慢程度的规律,为新升本科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新升本科院校不但要鼓励教师晋升职称速度快的学科,更应关注教师晋升职称速度缓慢的学科。以某本科院校为例,该校数学学科2006年有10多名讲师。但因开展科学研究、撰写和难度大,2006—2008年的三年间竟无人申报晋升副教授。该学科有3名高级讲师,其中1人2008年转评副教授,1人2010年才能转评副教授,1人直到退休也不能转评副教授。若规定非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教师转评副教授每人折算为0.5人,按照第1步计算得v=0.0128,据公式(4)计算得T=53,理论上说明:这10多名讲师半数晋升副教授需要53年。这个现象反映了数学学科晋升职称难的现实状况。数学学科教师晋升职称非常缓慢,这是一般高校都很常见的现象。在不同的高校,同样会出现某些学科教师晋升职称非常缓慢的情况,必须引起关注。 四、改善教师职称结构的对策 教师晋升职称缓慢的学科,往往是因为教师科研业绩不多难以晋升职称。为了扭转某些学科教师晋升职称非常缓慢的颓势,要开拓新思路,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路径,寻求科研突破的新契机。以上述数学模型为依据,实施“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向晋升速度慢的学科倾斜,加大鼓励力度,鼓励科研能力强的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学和教学研究,鼓励青年教师获得更多科研业绩申报高级职称,尽快实现教师职称结构均衡合理。 1.审定导师资格。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人员或兼职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聘为“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的导师:(1)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近五年主持或作为前三名参与人从事国家级课题的研究,或主持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并且近五年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被四大索引收录1—3篇高水平论文或出版1部高水平专著。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者(国家级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四名、三等奖前三名;省部级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优先。 2.明确培养对象。培养对象必须是学校现有中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教辅、管理人员,并且自签约当年起五年内符合晋升职称的资历、学历条件。 3.确定预期目标。在预约期间(理工科为4—5年,其他学科为2—3年)内,培养对象必须晋升教授或副教授。 4.明确约定任务。约定任务不得少于培养对象晋升职称所需要的最基本的科研业绩成果。 5.确定各学科鼓励力度参数e。确定方法如表3所示。其中教师晋升职称的快慢程度,按照表2划分为非常缓慢、较缓慢、缓慢、不缓慢四个等级,鼓励力度参数e的赋值可根据学校投入高级职称教师培养资金总额确定。 6.确定单项经费m。每个培养项目的经费称为单项经费,其计算方法如表4所示。 7.商定单项经费分配办法。“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单项经费在导师和培养对象之间进行分配,首先要确定培养对象的业绩成果,然后按照培养对象和导师对培养对象申报晋升职称提供的业绩成果的贡献率进行分配。用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艺术作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以及科研获奖、教改获奖、体育获奖、艺术获奖等,这些成果,均可折算为一定的分值。可结合各类各级科研成果的特点、重要性、取得难度以及本校政策导向等因素,对各类各级科研成果赋予不同的权重。培养对象应分配的单项经费=“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协议签订的立项经费总额×(非帮扶业绩成果/培养对象申报晋升职称提供的业绩成果)导师应分配的单项经费=“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协议签订的立项经费总额×(帮扶业绩成果/培养对象申报晋升职称提供的业绩成果) 8.签订“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协议。培养对象、导师和学校签订“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协议。导师承诺在预约期间指导培养对象晋升职称;培养对象承诺在晋升职称后在校服务一定年限;学校承诺发放奖励金,并且按照各学科的鼓励力度参数计算“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的立项经费;导师和培养对象约定单项经费的分配方法。实践证明,按照上述思路制定的相关政策调动了导师和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效果。案例院校2009年实施“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以前的2006—2008年,通过正高级职称评审的教职工共有5名,通过副高级职称评审的教职工共有22名,实施“教授(副教授)培养工程”以后的2010—2012年,通过正高级职称评审的教职工共有11名,通过副高级职称评审的教职工共有62名,通过正、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数分别增长120%和182%。而且,案例院校晋升高级职称速度非常缓慢的数学学科,也一改2006—2008年三年间仅有1名教职工通过副教授评审的颓势,在2010—2012年三年间有2名教职工通过教授评审,实现了“零”的突破,增长率为100%,有2名教职工通过副教授评审,增长率为100%。 作者:李翠芬苏文龙工作单位:梧州学院 教师职称论文:完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论文 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体系的现状 目前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基本沿袭了普通高校的职称评审体系,大体有基本条件、业绩条件、科研成果等几个方面,能较为客观、全面的对教师进行评价;但论文、著作等一系列指标成为“硬性”指标是关注的重点,“双师素质”所应具备的专业实践技能这一“软性指标”没有被足够重视。从评价标准角度看,现行的评价标准在水平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态度的评价内容上相对笼统,注意点容易集中在“硬性”指标上,并容易造成论资排辈,这样的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束缚并且误导了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有学者认为,教学工作、科研业绩是教师最主要的贡献,思想政治表现、所获荣誉以及学历、学位等也将直接或间接地对学校的发展产生影响,也可视为贡献的体现,所以可采取贡献排序法,打破时间界限,将每个参评者综合打分进行累加,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晋升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开始评价。也有学者认为,量化管理己经成为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解决职称评审工作中一些弊端的唯一方法,以保证评审流程中的公正性。 二、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体系分析 以天津地区现在执行的职称评审政策而言,制定的比较科学、规范,有明确的引导性,能发掘教师工作潜力并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在评审条件和评审指标设计上,被明确关注的论文、著作等一系列“硬性”指标,充分激发了教师参与科研、撰写专业著作的积极性。然而,随着近十年来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迅猛发展,最初几所高职院校已发展到目前的26所,现执行的评审政策在近年执行的实践中,制定时设定条件的局限性逐步突显,需要对评定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 1.基础条件 即个人素质能力条件,既包括个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计算机外语合格证书等证书类条件,也包括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授课情况等履职类条件,是进行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前提条件。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例,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其中,大学本科需任中级五年、获得硕士学位需任中级四年、获博士学位需任中级两年。从这个条件中,可看出其对参评教师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导向(以提高学历学位为具体体现)。获得不同学历、学位的参评教师,其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然而,有个问题未得到明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均为六年的参评教师,其学历、学位的基础条件已然没有显著区别,条件设置导向的初衷无法良好实现。通过这个赋值分数可看出,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样是5年,获得硕士学位赋分分值为7分,获博士学位赋分分值为9分。进行基础条件的赋值量化,更好的体现了提升教师自身综合素质的导向性要求。同时,证书类条件与履职类条件的平衡赋值,也能兼顾现有“存量”教师和新引进教师在学历、资历的结构上倒挂的实际。 2.业务条件 即个人专业能力、技术条件。结合高职院校对教师岗位的需求,可以在现行体系中,构建“双师型”导向的业务条件,强调高职院校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和企业实践经历(如下企业实践、顶岗实习、职业资格认证等)。 3.科研条件 即个人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的条件。在科研成果中,需要规范明确各层次、等级的科研成果、奖励、论著等的价值。在现行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是基础性条件,以论文条件规定为例,描述中有“公开1篇”;在量化赋值的细化中可根据检索论文、国内核心期刊、一般刊物等大的类别对论文分别进行赋值,提倡论文著作的前沿性、学术性、专业性。在科研条件的量化中,要考虑科研成果的级别和研究水平,对成果的不同完成作者科学区分,一方面得分要向主要完成人倾斜,另一方面成果的挂名人数越多,得分越低,使量化的评价体系总体平衡。 4.补充条件 在高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有对“优秀教师”业绩表述的明确要求。然而,高职院校教师这一岗位特殊要求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品质,没有被提及。在进行量化赋值的评价体系内,可以综合考虑教师岗位的对不同类别、级别的荣誉,如:师德先进个人、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同时关注他们的职业品格形成。与此同时,可以在补充条件中,对出现诸如抄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要一票否决,以肃学术研究之风。 5.兼职教师 现行评审政策中,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政策区分体现在课时上。然而,就现实情况看,兼职教师承担了一定的综合管理工作,仅以课时量对专职、兼职教师进行区分,无法体现兼课教师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及综合评价。在评价体系中,可以对兼职教师承担的综合管理工作业绩,进行合理赋值,如:获得考核优秀的评价、积极参与单位重点工作等,通过合理引导保障兼课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及所承担综合管理工作的完成质量。 三、完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体系的对策 1.将辅导员岗位纳入教师范畴 随着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需求的提高,高职院校教师的岗位类型,已不仅局限于传统的“授课型专任教师”;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下,辅导员这一岗位承担了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的管理与教育职责,有着突出的“教书育人”岗位特点。建议将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岗位,纳入到高职教师的范畴,根据他们的工作特点、性质制定相应的评审条件,作为一个分支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为辅导员的职业生涯发展创建良好通道。 2.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增加中、高级职称结构比例 现行的职称申报已形成一套良性循环机制,对高职教师的专业提升、学术研究起到了强大的推进作用,然而,由于比例结构的限制,不能充分激发优秀人才的活力和创造力。建议可适当增加高职院校中、高级职称编制数,根据政府的整体规划、高职教育的实际发展需求,每年有序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定的结构比例(职称数量),让高职教师通过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充分体现其社会价值,让更多优秀的教师在完成教书育人职责的同时,也能得到相应的待遇,从而更好地运用人才。 3.逐步推行社会化评审 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实践中,有部分申报人由于各种荣誉较多(与专业、学术可能相关性不高),容易造成评委的主观性评价过高。另一个问题是,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由于评审条件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各系列之间的评审条件出现“难度系数”不平衡的现象。建议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社会化评审,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道德、知识、技能等要素构成的、总体要求较为均衡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消除学术委员会评审体系下的利益、人情因素弊端。逐步建立与职称认定制度相适应的社会评价机制,以加强职业能力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为依托,根据职业标准和岗位需求将职称评审向执业资格制转化,逐步完善科学多样的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 四、结论 在完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体系中,通过构建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组成的量化指标体系,避免了定性指标的模糊或模棱两可、因人而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唯学历、资历、业绩论,人情因素等问题。同时,将学校的发展目标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紧密结合,引导教师在专业领域发展上,注重多方面的探索,促进教师在个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学研究、职业素养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一票否决制,对教师在履行专业技术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严重问题(如考核不合格、师德不佳、学术不端等)建立预警机制,可进一步加强教师在各个方面的自律性,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的研究水平。 作者:齐颖楠工作单位: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职称论文:教师职称革新须谨慎实行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教育部拟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职称,这意味着在不远的将来,“教授”将出现在中小学甚至幼儿园。对于广大中小学教师来说,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可是,改革一旦真正推行,会遭遇什么困难?受到哪些制约?这却是人们缺乏深入思考的问题。因此,在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面启动之前,适当地泼点冷水,分析可能出现的阻碍与困难,显得极为必要。 一、中小学只有设立“教授”才能体现尊师重教吗 过去中小学教师职称到了副高级(中学高级教师)就到顶了,这不仅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终身从教,而且不利于激发那些评上副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奋斗的干劲,因此教师容易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职业倦怠。但是若在副高级职称之上设置正高级,那些不想继续努力的教师就会必然规避职业倦怠吗?笔者对此深表怀疑。其实,以往在副高级职称之上,中小学还有非常崇高、令人肃然起敬的特级教师。虽然是一种荣誉称号,但作为师德楷模、教学专家、育人标兵,特级教师是经过层层遴选、严格评定的,理应在中小学职称改革中占有相当权重,甚至应予以合理认定,而不应该出现倒挂。假如特级教师都没评上中小学“教授”,而评上的都是评选特级教师的落选者,那这就分明是对多年以来行之有效、广受尊重的特级教师的否定。相关部门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依托职称等级的不断提升,让教师远离职业倦怠只是一个美好的设想。靠职称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让教师永葆进取的激情,固然是可供选择的路径,但不应当是唯一路径,除此之外,似乎还应探寻更多提升教师幸福指数和专业激情的有效措施。 二、中小学“教授”与岗位聘用挂钩合理吗 从已公布的试点方案来看,此次中小学职称改革与目前正在进行的岗位聘用相结合,深究起来,这其实是有危险性和不确定性的,推行得不好,不仅不能调动教师积极性,反而会挫伤其积极性。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从岗位聘用制近几年的实践经验来看,由于过度放权、疏于监控,某些地方、某些单位出现了一些混乱,严重影响教师的积极性。职称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的一种外显、物化的标志,是对其教书育人能力的一种客观衡量。职称改革的本意是打造人尽其才的环境。然而,实际情况是,相当数量的教师对职称评定持怀疑和恐惧心理。只有当职称评定由客观公正的评审机制完成时,教师才会对其产生信任。如果职称由漏洞百出、徇私舞弊甚至逆向淘汰的机制完成,那么教师必将对之产生怀疑。而现在一些中小学的岗位聘用,固化了评审机制,缩小了参与范围,一成不变的几个评委成了围绕领导意志运转的工具和道具,一切都由颐指气使、为所欲为的领导说了算。这样的岗位聘用与职称挂钩,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三、中小学“教授”由谁来评,如何评 未来的中小学“教授”,强调同行评价的重要性,对于引导教师做好本职工作大有裨益。但这容易忽略另外一种情况,即很多教师能欣赏离自己很远的名师,如魏书生、于漪、窦桂梅等,但就是不能欣赏自己身边的名师,甚至会排斥和贬损,对与自己同处一个单位甚至一个办公室的名师更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嫉妒。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名师的成长过程遭遇坎坷。“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也好,“墙内开花墙外红”也罢,都与现行过多激发小圈子中教师竞争意识的不良机制有关。正是由于这种“名额有限,你上我下”的淘汰式评审太多,恶化乃至毒化了同事之间的关系。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任由小圈子高利害关系者自行评价了断,很可能出现“逆淘汰”,真正学有所长但书生气太足的优秀者会被那些水平有限、人脉无限、会走关系的平庸者一举击败。因此,在中小学“教授”评价中,引入第三方、客观性、中介性的评审机制势在必行。唯有如此,才可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审,才可让那些真正优秀的名师扬眉吐气,使他们在教书育人的本职岗位上尽显才华。 四、中小学“教授”如何能与大学教授等值 时下流行一种说法,即中小学教师只需要教好课就行了,根本不需要从事力所能及的教育科研,甚至不需要写文章。不少地方,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中基本上不看甚至少看其发表的论文。笔者对此实在不敢苟同。教书育人固然是中小学教师的天职,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如果一个字都未曾发表就想做一个有品位、有档次的优秀教师,那无论如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当教师为了博取职称都去拼凑文章的时候,大家口诛笔伐,最后走向极端,使得那些真正基于教学经验、基于教育感悟、有利于教师自身专业素养提升的教育写作也受到连累,成为不受人欢迎甚至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中小学教师如果仅仅满足于追求教学技术的进步,而根本不去思考教学的深层内涵与价值,缺乏必要的教学反省,那最终只能是离真正的教育艺术越来越远。这种危险的苗头已经殃及正在试点的中小学“教授”评定。没有任何学术含量、仅仅满足熟练技巧的“教授”,会与原来的“副教授”有区别吗?会与大学教授等值吗?对个人而言,充其量就是提提工资、改改待遇而已。一项原本应具有丰厚内涵、富有意义的重大改革举措,最终很可能沦为单一的经济行为。 五、中小学“教授”能解决“教育家千呼万唤不出来”的难题吗 时代呼唤新型教育家,但教育家的诞生必然依托复杂的背景,绝非技术手段“短平快”可制造出来的。为了“制造”教育家,各种各样所谓“名师工程”屡见不鲜,很多地方以行政命令方式凭空臆想出一些数字,立下大志,奢言以多少年的期限打造多少教育家或名师。每每听到此类新闻,笔者心头总会掠过一丝悲哀,这不是“”又是什么?教育家岂是发发狠、花点钱、下命令就可以像工厂车间流水线制造产品一样轻易制造出来的?在时下浮躁而功利的环境之中,笔者认为,应该慎提教育家、慎提名师,除非是响当当、经得起时间和科学检验真正的大师级人物。几十年如一日,辛勤耕耘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有自己骄人的教学成绩和科研成果,这样的佼佼者才配得上教育家、名师的金字招牌,才能在广大教师心中树立高山仰止的丰碑和标杆。 教师职称论文:教师职称评审的帕金森定律 在高等学校,职称是衡量教师学识和能力的一种标志,同时也是决定教师待遇与收入的基本参照标准。因此,科学、公平、公正的评审制度能够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是一项关系学校用人、留人以及开发人才潜能的大事。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大多数高校在职称评审方法上欠科学,评审标准也不完善,由此造成一些摩擦和冲突的情况非常普遍。特别是在一些地方院校,由于评审制度设计的漏洞以及监督机制的匮乏,导致职称评审中的不正之风愈演愈烈。这些不正之风,可谓职称评审中的顽疾。因此,分析当下高校职称评审中的不良现象,并寻求治理之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的 帕金森定律现象分析建立一个科学、公平、公正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各方面的意愿和诉求,然而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和制度惯性的束缚而迟迟未能有所改进。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的不良现象的分析,我们可以应用帕金森定律的相关原理。所谓帕金森定律是英国学者斯科特•帕金森于1957年在《帕金森定律———组织病态之研究》一书中提出来的。作者在书中对官僚组织机构、事业单位易于发生而又极难改进的近似病态的多种现象进行了描述,这些现象是组织的积垢,实在难以改变,所以作者冠之以“定律”[1]。公立高等学校属于典型的事业单位,在职称评审中同样存在着大家公知的而又积习难改的“诟病”,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现象: 1.裙带关系现象。如今的高校也具有了官场的氛围,行政化越发明显。行政领导不仅掌握着行政权力,而且还担任学科带头人,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于一身。职称评审是一次行使和维护并进一步巩固自身权威的大好机会,这种现象在基础单位的职称评审中尤为明显,因为评委和参评人基本属于同一个或相近学科,谁能为我所用,是否属于“自己人”就是评审中的重要考虑。这种顽疾的裙带关系现象,主要表现为选人唯亲,通过职称评审扶持与自己志同道合者,照顾与自己关系紧密者,提拔自己的弟子门生,从而进一步壮大并巩固自己的阵营和地位。 2.排除异己现象。高等学校职称评审中的排除异己现象与裙带关系现象并存,裙带关系现象是选人唯亲,排除异己现象则是打击对手,就是对不属于自己派系者、与自己学术观点相左者、与自己有矛盾者或者平时不“尊重”自己者在职称评审中进行压制,使他们难以进入更高职称层次。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高级职称评审中,教授职称一般由学校层面评审,副教授职称一般委托二级学院组织评审,由于在学校层面评委和大多数参评教师接触较少,相对来说,这种排除异己现象不是很明显,然而在二级学院由于大家都彼此熟知,同属于一个学科,接触较多,教学科研中的摩擦也较多,在这种情况下,排除异己的现象则更易发生。 3.嫉贤妒能现象。这种现象自组织产生就已然存在,高等学校也不例外。与官僚组织中的无能的嫉贤妒能者有所不同的是,高等学校的嫉贤妒能者一般是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也是靠着突出的业务能力取得行政和学术地位的,这些业务素质突出而又占据重要领导岗位的人在基层教学科研单位中享有绝对权威地位,这一地位是不容许别人撼动的。在这种状态下,此类嫉贤妒能者就会对新成长起来的业务精英,特别是对不属于自己阵营的具有较强实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成长异常敏感。职称是一个学者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对职称的压制是高校嫉贤妒能者惯用的伎俩和手段。 4.中间派决定现象。中间派决定是帕金森定律的精彩内容之一,在高校职称评审中也表现得淋漓尽致。所谓中间派决定,是指最终结果不是由支持方或反对方决定的,而是由游离于正反双方之间的中间派决定的,这些中间派专家没有独立的评价标准和评审原则,往往容易受到随机性因素的影响,他们的投票不是立足于参评人的业绩成果,而是容易受到他人的感染和临时性事件的影响,从而将选票投向自己不确定的参评者。他们所受的随机性影响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容易受到评审中导向性意见的影响,比如评审委员会的主任通常由学校或学院的主要领导担任,往往会代表学校或学院发表某些倾向性意见,没有独立评审标准和原则的评委就会受到这些倾向性意见的影响而投票;二是容易受到评审中其他评委以及参评人语言表达方式的情绪化影响。 5.黑箱操作现象。现行不记名投票的评选方式对于参评人来说实际上是一种黑箱操作。虽然大多数学校都是在评审工作开始的一两天前才通知谁是评委,试图保密,但在各学校总有一些评委是固定不变的,比如单位领导和参评人员所在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特别是评委人选一般由学校或二级学院领导拟定,如果学校或学院主要领导不想让某些人评上,可以推荐与该参评者关系有矛盾者作为评委,反之亦然。由于“不记名投票”这一原则为所有的偏差提供了庇护伞,有的评委便不顾学术尊严和道德约束,一方面受人之托而投票,另一方面看不惯谁就不投谁。 6.论资排辈现象。职称应该是贡献和影响的标志,而不是时间和届级的象征[2]。职称评审能够满足教师增加经济收入的生存需要、提高社会地位的受尊重的需要和事业上台阶的发展需要,因此,职称评审的导向性事关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事业稳定性,论资排辈现象必然导致工作懈怠和人才流失。然而,在一些高校职称评审中论资排辈现象非常普遍,当教学科研平平而年头足的人晋升了职称,教学科研优异者便产生了怨气,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力争上游、勤勉工作氛围的形成,论资排辈现象实际上也造成了一些业绩突出的青年教师由于屡评不过,而对教学科研工作丧失了信心,开始另谋他路,把精力投入到校外兼职赚钱上,还有一些学识突出者因对学校心灰意冷而愤然离去。长此以往,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学科的可持续发展。 二、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 帕金森定律现象的原因分析虽然上述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各有不同,但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一些共性要素,这就是配套制度供给的不足以及在评审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是导致这种诟病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另外参与评审各方以及学科间的利益差别则是导致帕金森现象的内在驱动力,同时,行政化和不良的组织文化也对评审的不正之风的蔓延起到助推和“掩饰”作用。 1.帕金森定律现象出现的制度因素。职称制度作为一项学术能力资格制度,是评判当事人学术水准的重要标准。由于职称制度涉及的对象比较庞大,因而各个地区或者单位的职称评审规定只是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作出了相对宽泛的规定,并没有针对各种不同对象严格细分,也没有提出具体的实施操作方案,这就给职称评审工作留下了较大的弹性空间,即涉及职称评审中的自由裁量问题。职称评审的组织者往往掌握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包括评审专家的选择、评审程序、评审指标分配等,由于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使得评审过程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或者监督流于形式,使得评审之中的不正之风得以存在并有蔓延之势。因此,制度供给的不足以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给上述帕金森定律现象的出现提供了生存空间。 2.帕金森定律现象出现的利益差别因素。制度供给和设计的不足只是提供了出现评审不良现象的可能,而使这种可能变成现实的动力,则是参与评审各方以及学科间的利益差别带来的。参加职称评审者、评委以及二者所依赖的学科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包括人情关系、矛盾冲突、共同利益等,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评审过程和投票结果。如果这种利益的差别在实践中发挥了作用,这种不良的导向便会产生强化效应,如果得不到及时遏制便会进一步加剧评审中不良风气的蔓延,使得帕金森现象成为一种常态,不仅使制度的公信力受到冲击,而且一旦形成一种得到大多数成员确认的组织文化,则会形成制度惯性,使这种不正之风长期稳定下来,进而形成组织的顽疾而难以改变,这必将对高校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毁灭性的冲击。 3.帕金森定律现象出现的组织文化因素。在前面关于职称评审中的帕金森现象的分析中,我们分析了高校领导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影响。在当下的高校,校院两级领导往往是行政、学术双肩挑,既是掌握行政权力的官员,也是行使学术权力的学者,两种权力集于一身,使得领导往往在职称评审中发挥着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这种现象被描述为高校的行政化现象。行政化的组织文化使得职称评审中出现了顺应“领导意图”的潜规则,表现为“中间派决定”、“黑箱操作”等现象。同时,在高校普遍存在着“学而优则仕”的组织文化,使作为学术评价标准的职称成为稀缺性资源,由于与行政化相对应的是学术资源的垄断化,即学术资源集中于少数人。掌握资源的既得利益者为了强化资源占有并排斥可能的竞争者,必然会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在职称评审中“扶持自己人、排挤竞争对手”,这就表现为“裙带关系”、“排除异己”、“嫉贤妒能”、“论资排辈”等现象。另外,我国长期存在的“长尊幼卑”的传统文化,也是“论资排辈”等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 三、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制度设计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制度的完善是克服帕金森现象的根本出路,也是在实践中规避利益差别的影响以及矫正不良组织文化的重要保障。本文主要从制度完善的角度,提出一些针对我国职称评审制度的改进设想,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评审标准和纪律规范的制度设计 1.制定教师职业能力分类评审制度。高校教师既是文化知识的传播者,也是新知识的创造者,因此教学和科研两种能力都是教师应该具备的,但根据个体特点的不同,采取统一的评审标准不利于人才的成长和积极性的发挥,因此,可以采取分类评审的方法,各高等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层次并同时考虑教师的个人素质特征来制定合理的类型划分。在实践中,教师根据业务能力特长主要可分为教学主导型、科研主导型以及复合型三类,但笔者只建议按照教学主导型和科研主导型两类组织职称评审,因为教学和科研两种能力之间难以做到可比性的客观量化,任何比例设置都是主观性的。(1)教学主导型教师。申报该类型的职称,在其科研业绩成果达到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主要考查其教学能力,承担教学的数量和质量是其主要评价标准,特别是对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在考评中给予偏重。(2)科研主导型教师。申报该类型的教师,在其完成主管部门或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要求的前提下,主要考查其科研能力,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社会经济效益应该是主要评价依据。(3)复合型教师。复合型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科研能力上处于平衡状态,一是二者都表现平平,二是二者都表现优异。对于后者是值得鼓励和提倡的,但毕竟属于少数人。对于复合型的教师不建议单独组织评审,可以选择申报教学主导型或科研主导型,但对于教学科研双优者在评审中可以给予适当照顾。 2.制定科学的评判教师能力的指标体系。之所以会出现上述帕金森现象,最为根本的就在于缺乏科学的可以量化的评判标准,特别是在黑箱操作的现象中,有的专家即使想公正地评判也不知道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是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指标设计应贯彻如下原则:(1)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定性考核主要表现在思想品德考核方面,思想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达标的就不具备参评资格。达到合格以上即可,建议不纳入量化评价指标。(2)教学考核坚持质与量相结合,以质为主。教学工作量是指纯粹的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不包括担任行政职务等其他方面的折合教学工作量,一方面要考察申报者担任教学的总量,另一方面要考察申报者的教学授课质量,比如学生网上评教等相关数据,为了避免教学本身之外因素的影响,对教学效果的评价以学生评价为主,领导和同行评价仅作为参考,不纳入量化指标。质与量的权重比例可以为2∶1,即评教为优秀的课程其在计分量化权重中的分值乘以系数2,这里没有采取加权计分的方法,主要考虑有些教师承担了较多的工作量而由于精力付出过多影响了教学效果,在坚持教学效果第一的原则下,又照顾了老师们所付出的辛苦劳动。(3)科研成果考核坚持学术水平优先,兼顾社会经济效益。在目前的职称评审标准中往往制定了对科研成果数量的要求,对学术水平的考查主要依赖于成果刊载刊物、出版社的级别,虽然刊物水平和出版社级别能够从一个侧面反映学术成果质量,但不能完全代表学术水平,因为其中可能存在一些人情稿问题。应该把成果的发表刊物和出版社级别同成果刊发后的社会影响结合起来考虑,赋予后者更高的权重,这些社会影响包括被转载、引用、获奖、采纳情况以及在实践中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等。 3.加强评审前和过程中的纪律规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出来以后,就要严格贯彻实施,而且不能一年一变,要保持稳定性,让各位教师都能对照指标提升自己,评审前和过程中单位领导的言论必须与评价指标相一致,不能为了扶持或打击某些人而有不当言论,在评审过程中应该有学校人事、纪检部门的人员参加,现场监督。评委会主任的角色在评审过程中尤为重要,评委会主任一般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在评审中的一些偏向性言论往往影响了评审结果。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出现,评委会主任最好聘请外单位知名专家担任,这在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人选的构成中已有采用,这里可以借鉴。评委会主任的职责是维持评审秩序,说明评审指标,强调评审纪律,保障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序。 (二)同体评审制度的改进方法时下职称评审采取的大多是同体评审制度,即由自己的本单位同事来评价自己的教学科研业绩,决定自己是否具有相应职称资格,采取的方法通常是无记名票决制。针对当前评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裙带关系、排除异己、黑箱操作等,我们可以进行一些制度改进。 1.评审回避制度。目前高校的职称评审往往由单位自行组织,评委主要由本单位领导和同事组成,如果评审不公,容易滋生参评人与领导、同事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因此,可以对现有评委成员的筛选进行一些改革,实施利益相关评委回避制度,这也是国家基金项目评审中采取的方法,我们完全可以加以应用,每个参评人都有权利提出需要回避的评委2人,将与自己有纠纷或者自己不认可的人员排除在评委会之外,从而消除参评人的顾虑。 2.黄金分割计票法。我们还可以对当前的职称评审计票方法进行改进,以尽量保证评审的客观性。黄金分割法在管理实践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华罗庚发明的“优选法”就是反复利用在给定的线段上取黄金比而得到的[3]。我们这里可以借鉴,即将所有参评者教学科研成绩进行量化降序排序,再从高到低将各个候选人的分数相加,一直加至达到总分的61.8%为止,该点为黄金分割点,最接近该点的参评人为黄金分割点参评人。能够处于黄金分割点以上的各个参评人相对较为优秀。对于处于优秀区间的候选人给予其最终评委得票数乘以一定系数的照顾,系数计算方法为:优秀区间参评人量化总分/黄金分割点参评人量化总分。不在优秀区间的候选人其得票数也乘以一定的系数,系数计算方法为:非优秀区间参评人量化总分/黄金分割点参评人量化总分。如果排序第一参评人与其他参评人量化分数差距很大导致黄金分割点参评人为第一候选人自身的特殊情况,则排序第一参评人自动当选。这种方法能够尽可能地规避评职中的人为因素,从而保障业绩突出者能够有更多机会通过评审,进而保障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3.记名投票制度。到底是记名投票制好,还是无记名投票制好,一直是个有争议和值得继续讨论的问题。目前各个高校的职称评审基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其目的是消除评委的顾虑,发扬评审中的民主,保障评审中的公平公正。但在实践中,这种无记名的投票方式,成了职称评审中腐败现象诞生的温床,使得黑箱操作成为可能。在无记名投票下,部分立场不坚定和缺乏原则的评委可以出于自己的私心,而不考虑申报人的实际水平,很随意地投出自己的一票,不用担心参评人和其他同行的态度。这种方式使得那些学术水平不高而善于攻关的参评人容易“脱颖而出”,严重影响了评审的公平性和职称评审制度的严肃性。无记名投票的问题已经引起学术界的反思,一些社会评奖中开始试行记名投票方式,比如2011年的茅盾文学奖的评审就采用投票实名制,谁投的票,投谁的票,一律公开,让公众监督投票的全过程[4]。实名制投票有利于评委增强责任感,保证评审的透明性与公正性。科协主席韩启德在第十三届中国科协年会上发言指出:“在重大成果和重大项目评定的时候,是否采用专家实名制为好,值得考虑。”[5]实名制已经赢得科技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不妨首先试行。记名投票制度既可以在同体评审中采纳,也可以在异体评审中应用,是在当前学风和学术诚信不佳情况下较好的制度设计。 (三)异体评审制度的推介从根本上来说,异体评审的学术同行评价制度是对学术评价最为公平、公正的制度,尽管目前还没有在较大范围内实施,但毕竟是一个保障职称评审科学、公平、公正的有效措施和发展趋势。笔者这里推介以下三种制度设计: 1.第三方评审制度。所谓第三方评审制度,就是将本单位的相关学科职称申报人员集中起来,聘请外单位专家担任评委,使得申报人和评委之间排除人情关系,进而能够完全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决定投票与否,这是一种客观公正的评审方式,但实施起来成本较大。第三方评审制度在国家基金项目的评审中已有实施,在科研奖励的评审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第三届湖南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就委托云南省社科规划办来组织专家进行异地评审,从而评选出高水平的成果,申报人和组织单位等各方面均避免了摩擦与怨言。这种制度应该是高校职称评审的一个发展趋势。 2.不拘一格选拔突出人才制度。对于特殊性人才应该采取特别的方法,就目前的职称评审制度来看,大多数的地方院校都按照所在省职改办制定的评审标准来组织评审,评审文件大多数有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条件,即破格条件。具备破格条件的青年教师虽然业绩突出,但由于受到职称评审中的“论资排辈”等帕金森定律的困扰,往往在职称评审中受到压制而未通过,严重打击了这些业绩突出的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因此,对这些青年教师的评审应该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来说可以由省教育厅或职改办统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达到破格条件的青年教师进行答辩评审,从而规避基层组织中复杂的人情网,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拔人才[6]。 3.同行专家匿名代表作评审制度。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指的是被评人提交的作品是匿名的,专家不知道作品的作者是谁。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在学术论文审稿、国家项目评审中被广泛使用,成为保障质量的重要措施,这一制度也完全可以引入职称评审中。同时,为了保证专家评审的严肃性,可以对现行匿名评审制度进行一些改进,即评审结束后,专家的姓名及评审意见可以向所有被评人公开,从而提高专家评审的责任感,专家以异地专家为主,避免本地专家的顾虑。每个参评人可以提交5篇代表作,每份代表作由学校邮寄给校外专家评审,校外专家的返回意见有三分之二认为达到教授或副教授水平才有资格参加校内的职称评审,从而把好职称评审第一关。当然这一方法可能对教学型教师不利,对于教学型教师可以减少外审论文数量,比如外审2—3份。外审数量的多少,达到什么标准等要求都应在职称评审前制定出明确的细则,让各个参评人做到心中有数。在客观的评审结果面前,申报人也就没有或者较少有怨言,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职称评审和教学科研氛围。 教师职称论文:深究高校教师职称改革趋向 职称是由职务名称演化而成的一种学术、技术以及各类专业职级称号的统称。高校教师职称既是对教师政治思想、学识水平、学术成就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一种荣誉和被社会承认与尊重的程度。 一、我国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演进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起源最早可以上溯至1862年创立的京师同文馆。 京师同文馆是清朝末期最早的“洋务学堂”,教师分别称为教习、副教习,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就是我国最早的高校教师职称。随着全国各地陆续创办新式学堂,高等学校教育正式在全国推开,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大学令》,规定大学教师设正教授、副教授、助教授,必要时可以延聘讲师,但这些教师职称大部分是根据主观印象任命的,在任职条件等方面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到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大学教员资格条例》,把大学教师划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级,对大学教师的任职条件、资格审查和评审程序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新中国成立初期,高校基本沿用并认可原有高等学校系统的教师职务制度,并称为学衔制度。从1954年初开始,国家高教部开始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授予暂行办法的草案》,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以后,停止了教师升职工作,制订教师学衔制度的工作也未能继续进行。 1960年,学衔制度改叫职称制度。为什么不叫学衔而叫职称,教育部的说明是,过去我们按其它国家的习惯,统称为学衔,而在其它国家中高等学校的教师一般是在取得某种学位后,在高等学校担任各级教师职务工作才授予相应的学衔。我国并未实行学位制度和学衔制度,过去高等学校教师的提升,实际上是职务的提升。因此,统称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更加名符其实,而且不会把它看成是教师在学术成就上的荣誉称号和教师本人终身不可剥夺的权利。 1960年2月,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至此,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条例已经形成,为我国现代教师职务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了“”时期,教师职务被取消,教师职务制度建设遭到破坏,职称评审处于停滞状态。 “”结束后,我国又恢复了高校教师职称的评定工作,开始重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制度,教育部规定对原来已确定提升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的一律有效,恢复职称,不须重新办理批报手续。由此,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开始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关于评与聘关系的论争任何工作都有其历史的继承性,通过以上对我国职称制度演进的简要回顾,使我们认识到职称制度及其实施效果与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背景和条件紧密相关,要解决职称制度问题,不仅要针对制度本身进行完善,而且还要考虑与经济、教育、科技体制的各项改革相适应,与社会其它各项制度改革进程配合与协调。 长期以来,在我国职称工作中,评与聘的关系一直是个争议不休的话题。主要有以下两种不同的观点或模式。 (一)评聘一致即主张单位根据需聘任岗位的需求,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先评后聘,因为要聘才去评,评是为了聘,两者是不可分离的,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这也是教育部一直强调并坚持的原则。评聘一致的做法在一定时期内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了办学效益。但重评轻聘、以评代聘的现象日益突出。在教师评聘的过程中很难严格地按照岗位进行聘任,岗位设置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摆设。教师在取得某职称的任职资格的同时,就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立即兑现相关的一切待遇,加上考核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没有实行严格的聘期目标管理,实际造成了职称待遇终身制。一些教师一旦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就放松了对岗位职责的履行。 因此,有许多人认为,评聘一致的做法在理i岔_/z膨可成立,实际操作困难重重,由于缺乏新的竞争激励机制,导致短期化行为的泛滥,本质上是一种“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根本没有达到职称评聘制度旨在建立优胜劣汰、竞争上岗的激励机制的初衷0(二)评聘分开即主张评价机制与用人机制分开,职称就是任职资格,可由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认定机构申请获得,职称与待遇可以分离,也就是说,教师通过评审取得任职资格的同时,并不一定立即被聘任,也不一定立即兑现工资待遇等。“评”的依据是业务能力与水平,“聘”的依据是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和经费承受力。这种观点的主要论据是,评聘分开能解决“评”的无限需求与“聘”的有限需求之间的矛盾,而且评聘分开允许用人单位聘任后再兑现教师的相关待遇,从而扩大了用人单位的自主权,提高了其用人主体地位。基于这种评聘分开的观点,一些地区和单位也作了些实践探索。然而社会评价以统一尺度去衡量,无法满足不同层次的用人部门对教师业务水平的不同要求。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毕竟不同于专业执业资格,对高层次教师尤其如此。评聘分开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从根本上确立起用人单位的用人主体地位,在聘任时容易出现按取得任职资格先后顺序聘任的问题,仍然会有“论资排辈”现象的出现,因此仍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竞争上岗的激励机制,依然存在用人问题上“能上不能下”的不合理现象,“评了就要聘”,“评了就要待遇”问题仍得不到很好地解决。 三、高校教师职务制度改革寻求新的突破口——直接聘任模式1998年启动的教育部特聘教授制度,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在国内外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项制度所产生的冲击波影响到整个高教界,其组织形态、聘用方法和薪酬力度等无疑是在多年传承的管理体制中开创了一个先例。 特聘教授制度的聘用模式与目前沿用的高校教师聘用的办法相比,更具有科学、规范的特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高层次教师岗位上的直接聘任模式。1999年下半年,中国科学院为了改变“重评审、轻聘任”的倾向,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从封闭的“职称评审”圈子中走出来,改变传统的职称评审方式,在创新工程试点单位全面实施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任”,不再进行每年一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单独评审。 继中科院实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清华、北大及上海部分高校也积极开展直接聘任模式的改革尝试。从初步的改革成效看,直接聘任模式无疑是今后高校深化教师职务制度改革的一个突破口。目前,许多高校十分关注中科院和部分院校的做法和经验,打算在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准备后适时跟进。 实行只聘不评的直接聘任模式,目前困难依然很多。改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搞好过渡工作,与现行的人事制度相衔接,避免失控,逐步摆脱专业技术职务与固定工资硬性挂钩的办法,加大自主分配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畅通人才交流的渠道,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有关管理制度及其监督机制,确保职称聘任公平、公正、高效进行;此外,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评价的研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 毫无疑问,只聘不评,聘任工作还是离不开对教师的评价问题。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仍是一个很艰巨的目标,艰巨性依然在于人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要适应改革趋势,高校各级的管理者和广大教师恐怕还要经历一场观念更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日益深人,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各行各业都将逐步与国际接轨,高校教师对只聘不评的做法有了一定的思想和心理准备,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已有了一定的社会环境条件。 我们相信,随着国家整体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保障机制、人才交流机制的逐步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运行模式和机制会进一步科学、规范、合理。 教师职称论文:高校教师职称机构优化论文 摘要: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使高校也正在向市场转化,高校教师的职称晋升还没有完全脱离计划管理体制,深化高校教师的职称改革,优化职称结构是被很多学者和人事管理人员经常提到的。但是要在改革和优化的基础上,防止出现高校教师盲目的粗放型“高职化”倾向。 关键词:职称改革;高职化;职务评聘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正在向市场转变,深化高校教师的职称改革,优化职称结构,已不是什么新话题。笔者认为,高校教师的职称改革依然成效有限,优化职称结构很多方面停留在纸面上。为什么职称改革会如此之难,结构为什么如此难以优化。关键问题何在?围绕这个问题,谈谈几点看法。 一、职称改革问题的起因 我国原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保持一种相适应的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必然要向以市场为基础的人力资源制度转变,作为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职称制度,也必然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职称一词,源出“职务的名称”,最初是表示一个人的职务,但并不一定代表其水平、能力和贡献等。 但职称作为一种制度,其内涵已远远超出“职务名称”所能表达了。按照《科技进步法》的规定,在今后一系列实际上将要实行的职称制度中,其思路和实际做法与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所期盼的所谓“没有指标限制,人人皆可拥有高级职称”的评聘分开制度相差甚远。因此,职称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在本质上职称本身具有这样一些特性,如:一旦拥有,终身享有;相同的职称,评定的标准相同,不应因地区、单位、民族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应该没有数额限制;与使用无关,人人可以参加职称评定等。然而,严格地说,我国的职称制度改革,无论是1983年的职称评定,还是1986年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都有很深的计划体制的烙印。 二、国家和高校在改革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 优化高校教师的职称结构的过程中,主体究竟应该是谁?从社会生产理论来看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晋升制度,在经济学上,衡量经济增长方式的标志是经济增长靠投入增加,这叫粗放型(或外延)增长;如果靠效率提高则称集约型(或内涵)增长。在高校职称制度也同样适用。衡量一所高校师资水平的标志,理论上都是看高校教师职称结构中高职比例的高低,如果师资队伍水平是靠不断增加高职比例而提高的话,我们就可以看作是高校职称的粗放型(或外延增长;如果高校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素质的提高是靠效率和产出提高的话,我们就说是集约型(或内涵)增长。毫无疑问,粗放型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着必然联系,而集约是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在宏观,国家在1986年恢复职称评聘以来,提出一系列的建议。首先是深化职称改革。其次是职称结构的优化,其中结构优化是关键。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职称改革已取得一些成效,高校各职称人员数量上有明显增加,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数量增加迅速。国家一直把高校的职称改革作为主线,鼓励教师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提法没错,这样可以对高校青年教师起到激励作用,提高效率,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还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优化教师结构。但是在经过几年的改革后,从宏观上,普遍认为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得多了,不够条件的多了,高级职称评得有些滥了。在微观,各具体单位争着要增加评聘数量,教师个人也争着要晋升。问题在于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由谁来控制,向什么方向进行控制。在计划经济中,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不管是宏观总量,还是微观结构,都是由政府计划来定;在市场经济中,应该是政府管宏观,市场管微观。在还没有完全走向市场的高校中,应该由高校本身来管微观。政府直接进行干预就是错位,政府只能通过完善职称制度来合理晋升职称,配置高校教师资源,间接发挥作用。 三、高校教师职称改革,职称结构优化的方向是什么 目前,从全国高校的师资情况看,职称的评定出现向粗放型“高职化”方向发展的倾向,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示。1986年恢复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以来,改革措施也是层出不穷,呼吁和鼓励年青教师评高级职称。提出现有高级职称平均年龄偏大,提倡晋升年轻的教师以鼓励青年多出科研成果。全国从中央政府到地方高校都在讲职称改革工作势在必行。高校教师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较低,因此,职称晋升政策在向粗放型“高职化”方向导向。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第一,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急需大批的高科技人员。高校是科技力量比较集中的场所之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突击队,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 “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要建立一整套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 “优化教育结构,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提高科技水平,普及科技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鼓励创造发明。”目前,全国高校中教授、副教授人数不断攀升,根据教育部统计资料,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教授5.07万人,副教授16.13万人;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教授6.02万人,副教授18.6293万人;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教授7.01万人,副教授21.616l万人。虽然从整体上看,我国高校中高级职称所占的比例还不算高,甚至可以说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比较低,但我国特殊国情告诉我们一切发展都要以实际国情为背景。我国高校教师高级职称人数上升的如此之快,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职教师比例过低的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但是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制度的痕迹,如教师队伍只能进,不能出,一旦进入教师队伍,人人都是“终身教师”,教师的“铁饭碗”使教师缺少压力,表现差的人员走不了,优秀的人员难进入;“近亲繁殖”无法解决,几代“师生同堂”。在教师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中,只在内部竞争,“矮子当中拔将军”,难免有人为情感因素,使教师缺少竞争的动力和淘汰的压力,最后导致不够条件,不够水平的也能评上高级职称。虽然我国高校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增多,但是不是每个高职教师都真正达到相应水平,是不是每个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都可以与国际上同一级职称的教师相比,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因此,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结构优化的方向不应只重职称的“名”,而不重职称的“实”。粗放型“高职化”倾向与我国目前的国情是不相符的。虽然,理论上认为一所大学师资素质水平的高低以职称结构而论。通常也认为高级职称的师资比重越大,师资的整体水平就越高。但理论所说的高级职称是指教师的水平真的达到相应的水平。因此,要提高大学师资水平和整体素质,不能片面地追求数量上的粗放型“高职化”。结合我国的实际背景,要想在短时期内,使大批教师在学术、科研和教学等方面在“质”上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是很难的。有些知识技能是靠时间的积累,阅历的丰富才能达到的,速成是不现实的。要使高校教师的职称结构优化,要达到“质”的优化,而不是“量”的优化。要形成“质”上的学术梯队,使教师的学术科研技能达到相应的水平。提高高校师资水平、科研能力,不是一朝一夕靠数量就能解决的,而应该循序渐进,从“质”的角度提高。美国高校中“终身教授”的晋升率不到20%,可是却拥有世界一流的师资队伍。因此,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要走集约路线,谨防高校教师职称出现粗放型“高职化”倾向。 四、要警惕高校用旧观念运行新政策 1986年,中共中央决定“改革职称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国务院在同年颁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中指出:“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时指出,要通过职称改革,“着手革除历史上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上的各种弊端,打破禁锢人才,一潭死水的局面,逐步建立起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995年在《关于加强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逐步提高高教、科研、工程、农业、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青年人员所占的比例,大胆选拔35岁左右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这是政策导向,使高校开始放手选拔青年教师担任教授职务,然而所谓“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尤其在高校,优秀与否是个定性的概念,难以量化,若青年教师科研水平高,而教学平平,是否优秀?还有教学能力强,科研一般,又怎样衡量,尤其是对教学水平。一般意义上讲,教学水平的高低是与一个教师的教学经验积累有一定关系的,经验的积累必然以时间积累为前提。 《意见》中还有“事业单位35岁以下人员聘任副高级职务,40岁以下人员聘任正高级职务,经各地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核准,可不受上级核定的基层单位职务数额或结构比例限制”。“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本部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专项管理办法,在国家每年下达本地、本部门的总职数内定出一定比例,设置专项职数,解决35岁以下人员聘任副高级职务,40岁以下人员聘任正高级职务需要的职务数额。人事部将视该专项职数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在来年下达年度职数微调计划时适当增拨专业技术职务数额。”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在职称作为我国目前评价高校师资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前提下,各高校努力扩大青年高职人员,一时间,高职人员数量迅速增加。同时期,关于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比例偏低,尤其是高级职称的教师比重与国际相比偏低的报道或文章也出现频繁。因此,在“响应”政策的掩盖下,高校纷纷争取高级职称名额,个人也都争上高级职称,使得我国高校教师在短期内高职比重不断上升。从理论上讲,一个教师从一个职称级别晋升到另一个更高的职称级别,是需要一段相当长时间积累和努力的,而且并非所有的低一级别的职称教师都能得到晋升,高级职称晋升的过快是与客观事实相悖的。客观地讲,不是高校教师中高职比重越大越好,人数越多层次越高,要谨防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中出现粗放的“高职化”倾向。 五、关于政府宏观控制的手段 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要尽量用总量手段,在需要用行政手段时,也要与各高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现在一种看法认为总量手段很可怕,政府一说高职人员数额偏少,比重偏低,在几年之内全国高校中高职教师就会迅速增多。其实,总量手段体现在高校教师职称晋升上,就是指利用评聘标准,如利用学历、年资等条件来控制高校教师职称的总体数量。 在宏观经济学上,总量手段的作用就是指要把需求总量调整到与资源支撑能力相适应。应用到高校教师的职称晋升上,其作用就在于把高校教师各级职称的需求总量调整与师资能力相适应。至于在微观结构上,不同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学科系列晋升多少,晋升的水平要求应由客观情况决定。然而,目前我国高校的职称评审中行政手段利用仍然很多,因为我们的教育还没有完全走向市场,尤其是在职称晋升这一块,仍遗留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公务员之家 当前,我国人事管理制度面临着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要求,既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又进行开发,职称制度作为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必须适应这个需要。国家对职称工作的宏观管理在思路上,应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坚持管少管好的原则。由国家宏观控制部门提出宏观的指导性意见,供各高校参照执行。如确定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范围,总体规划出哪些岗位,哪些专业实施职称制度,而高校依据国家的指导性意见,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具体量化标准条件,组织统一的考评,确定评价结果与使用的相互关系等。不要一味地追求量的增长,造成高校教师的粗放型“高职化”倾向。 教师职称论文:高校教师职称改革路径论文 摘要: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使高校教师职称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国高校能否构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职称制度,从根本上彻底地解决教师职称的性质、确定主体与方式、改革的导向等的选择问题,走出职称的误区,这是亟待政府和高校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只有选择从职称到职务、从评定到聘任、从社会到单位、从以行政计划为导向到以市场选择为导向的真正的教师职务聘任制模式,中国高校教师职称改革才有出路。 关键词:职称改革;职务评聘;职称评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高校教师职称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不管是评聘结合模式,还是评聘分开模式,其实质都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高校教师职称改革的模式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职务聘任制。为此,高校教师职称必须职务化,制度的重心必须聘任化,从人员的评价到职务的聘任必须组织化,模式的运作必须市场化。 一、职称改革问题的起因 我国不同时期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应该说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意识形态等在某种程度上都保持着一种相适应的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传统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要求,正在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转变。 在这个转变中,作为高校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职称制度已经成为改革的焦点问题摆在人们的面前。能否有效改革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这是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一。 1986年,我国高等教育系统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实施了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实践表明,这次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在提高高校教师待遇、发挥高校教师积极性、促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当时我国尚未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难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因而难以满足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再加之评聘制度本身管理机制尚不完善,运行模式尚不规范,致使职务评聘过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不足。当然,这么评价并不是要否定1986年的职称改革,而是要在肯定的基础上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接轨。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的一些具有评聘自主权的高校纷纷对本校的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大力度的改革,使教师职务聘任制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实现。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还有更多的学校,特别是那些不具有评定自主权的高校,仍然被现行的职称制度所困扰着。每年一度的职称运动,声势浩大,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而且还对教师们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把他们折磨得疲惫不堪。不仅如此,还造成了社会的攀比,不正之风也随之兴起。高校与教师个人择聘的单一性和封闭性,造成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配置刚化,效率低下;教师流动不畅通,人才紧缺与过剩同在;近亲繁殖,素质退化。这种职称制度不利于高校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和队伍建设。因此,改革现行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势在必行。 为要真正彻底地实现高校教师的职务聘任制,需从四个方面对高校教师职称改革模式进行选择。 一是在称谓上要把“职称”变为“职务”;二是在制度的重心上要从评定转向聘任;三是在评聘的主体上要从社会转向具体的高校单位;四是在运作的模式上要从行政计划转向市场选择。 二、称谓的抉择:从职称到职务 最早人们把职称称为学衔。比如我国早在1956年6月起草的《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条例》与《科学研究工作者学衔条例》就只有学衔的称谓,而没有职称的提法。这两个条例分别把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的学衔规定名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在此次起草的报告中把学衔明确定义为:“国家根据科学研究人员,高等学校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所达到的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所授予的学术职务称号。”也就是说,学衔是某种岗位的学术职务的称号。那么职称又是什么呢?据《辞海》的注释,学衔是“根据高校教师所担任的教学工作及其专业水平授予他们的职称”。也就是说,“学衔”就是“职称”。因此,现在人们常把“职称”理解为对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进行区别的等级称号,是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衔”或“称号”,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这样,“职称”与“职务”的关系就清楚了:对于高校教师来讲,“职称”就是一种岗位的学术职务的称号,而不是教师本人身份的称号。 但是,从“”结束后到1986年前,社会上对职称概念的理解十分宽泛,包括了职务、职位、学衔、称号、资格等多种意义。虽然到1986年后全国统一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但职称一词仍被人们习惯性地沿用着。不过此时职称的内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职称一词已被界定为区别专业技术或学识、水平、能力与成就的等级称号,是作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及过去成就的标志,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评价和承认。其实,无论是职务的名称还是学衔,职称都只是代表一种称号,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进行区别的称号。这种称号一旦获得,只要没有明文取消,就是一种终身称号。由此看来,这种意义的职称从逻辑上来讲应该具有这样一些特征:首先是不与工资待遇挂钩,没有数额限制,只要专业技术、学识、技能水平与成就达到一定的等级就给予相应的职称。 其次是一旦取得,终身享用。再次是有标准控制,相同等级的职称,评定的标准应该是相同的,不因地区、民族等原因而有所差异。最后是与使用无关,既然只是一种称谓,离退休人员也可以参加评定。其实,这个时候的职称已经异化了,既像是资格认证制度中的“资格”,又像是水平等级制度中的等级称号。 职务则是指具有明确职责和权利的工作岗位。早在1960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以及1978年3月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报告》中,对高校教师职务的内涵都有明确的界定,是与工资待遇挂钩的有一定职责要求的工作岗位。只是在当时,人们忽略了享受相应职务工资的同时还应履行相应的职责,忽略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从逻辑上来讲,既然是职务,首先就要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实现相应的职责。其次要与工资待遇挂钩,担任什么样的职务就应该同时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待遇。再次要有数额限制,职务不像职称只是一种等级称谓,而是具体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的需要而设置,因此应该有数额限制。最后要求任职者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相同的职务可因具体岗位不同,其任职条件也有所不同。具体职务具体要求,不可能有全国大一统的标准和要求。凡是不适合职务要求的就不能任职,即使原来适合的而现在不适合的也应退出该职务。职务既然是一种工作岗位,只有在其位,才具有相应的职务,退休教师也应退出相应职务,当然也就不能再申报担任职务。因此,就职务而言,教师能否被聘用,首先取决于岗位的需要,其次才是自身条件。考核教师是否具备任职条件,不仅要考察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而且还要看其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发展潜力、自身状况、年龄因素等多方面的情况,以便其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就高校教师而言,职称要么职业资格化,要么职务化,否则已经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职称的职业资格(即什么样的资格才可以从事高校教师职业)化要有根本性的转变,这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之内。职称的职务化也要有根本性的转变,这正是本文要探讨的。当然,什么职称应该职业资格化?什么职称应该职务化?这应该具体分析。但是,高校教师的职称职务化则是不争的大趋势。不论是什么高校,不管是教授、副教授,还是讲师、助教,都应摒弃现有社会流行的“职称”的概念,回归到教师“职务”的本位上来。 三、重心的抉择:从评定到聘任 我国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演进总是与其当时的社会背景、社会形势、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最初的任命制到职称评定制,再到职务聘任制,每个阶段都刻有时代的烙印。1986年我国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虽然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我国当时还没有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而在具体执行时难免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虽然几经改革完善,但现行的职务聘任制仍有其不足和弊端。我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以来,先后走过了三个阶段,经历了三种模式。 第一阶段是评聘结合模式,也叫评聘合一模式。所谓评聘结合模式指的是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在过程上合二为一的模式,也就是说教师申报的职称一旦通过评审,就必须在职务上给予聘任。在实施时,一般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高校下达各层次职称的指标或比例,若教师岗位出现空置时,除中级以下职称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自行评定聘任外,正副高级职称的申报,须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评委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所在高校即必须聘任。这种模式在过程上把岗位定编、资格审查、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用人好似符合因事择人的原则,管理好似符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当时条件下对于广大高校教师积极性的调动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我们很容易看到,虽然说评聘结合模式是以职务聘任制为核心,但实际上仍然是以职称评定为核心,职务聘任不过是职称评定的逻辑必然的结局而已。因而在这种模式下,教师只要评审通过,就肯定能被聘用,而且具有终身效应。 这样就会造成三个方面的弊端:一是教师普遍重视职称的评定而忽视职务的聘任;二是使教师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产生不思进取的懈怠心理;三是使聘任流于形式;四是制约了后续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教师以评职称为导向,对照评审条件找出自己的差距加以调整努力,而一旦评上却会忽略对职务职责的履行。这就使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与其实施的初衷有了很大偏差,也使聘后管理工作举步维艰。 第二阶段是评聘分开模式。所谓的评聘分开模式是把职称的评定和职务的聘任彻底分离开来,实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学校聘任的三段式管理。 个人自由申报,社会权威评审,学校自主聘任,申报、评审聘任三权分离。职称资格的申报权利在个人,只要个人想申报便可不受限制地申报,没有身份资格及其他条件的限制。职称资格的评审权利在社会,由行业、系统或地区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审查评定,确认申报人是否具有某一类别某一层次职称的资格。教师职务的聘任权在学校,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岗位的需要,对具有职称资格的教师给以聘任。也就是说,教师只有通过了社会评审后,才有资格参加学校的职务聘任,但并不是说只要具有了职称资格条件,学校就必须聘任。学校一般把社会评定的职称资格作为基本的聘任前提,再辅之以其他条件综合考虑是否聘任。 这种模式引进了激励和竞争机制,有利于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推动竞争上岗,从根本上克服论资排辈。同时,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打破单位的禁锢,使人才成为自由的社会人。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评聘分开模式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问题主要出在社会评审这一环节。高校的聘任过程以资格为前提条件,这样在无形中又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的评审。高校教师要想获得高校的某一职务(主要指高级职务),必须先通过社会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反过来,高校择人也必须是在经社会评定取得相应职称的那部分教师的范围内进行。然而每一所高校都是根据自己所设定的岗位职务需要来聘用教师人选,针对这些具体的岗位职务进行社会评价的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社会无法详细知道高校有哪些具体的岗位职务,这些岗位职务需要履行什么样的职责,什么样的人担任这些岗位职务合适。由此可见,社会评定的职称不一定就是适合高校岗位职务需要的。这种评聘分开模式很容易造成评聘的脱节,不是有悖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就是有悖岗位管理的规律和特点。 第三阶段是以聘代评模式。所谓的第三阶段,并不是说在经过了第二阶段之后才出现的一种模式。其实在第一阶段就有这种模式的雏形,少数具有职称评审权的高校早在80年代末就开始探索适合我国的高校教师职称模式。随着取得职称评审权高校的增多,这种模式在社会上的影响越来越大。以聘代评的最大特点,不是不要“评”这个环节,而是整个过程的重心从社会外部移到了组织内部,除了请有限的几个校外专家对高级职称申报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审外,其余的过程都在学校内部完成。也就是说,以聘代评不是不要评,而是取消了社会评审这个环节,以组织内的职务聘任过程完全取代了社会上的职称评定过程。这种模式围绕着聘任这个中心,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使职称的称号与职务的实际工作及职责一体化,不但有利于发掘人才、吸引人才和激活人才,而且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打造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有重大意义。 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最大特点是高校自主聘任教师,校内评价只是聘任过程的一个环节,聘任全过程的所有权利都由用人单位———高校行使。 高校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标准对教师进行评价,来判断其是否符合职务的要求,然后给以聘任。这种聘任制度有利于加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校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人才评价的目的性和准确性。 四、主体的抉择:从社会到单位 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大多数高校的教师职称制度都是采用社会评审、高校聘任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本质就是组织外评审、组织内用人,亦即现在通常所说的把申报权交给教师个人、评审权交给社会、聘任权交给学校的三权分立模式。很多人都以为,这种三权分立的模式是目前阶段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最优化模式。然而,在这里我们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在这三者中最后只有教师和用他的高校发生交易行为。也就是说,最后的交易发生在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高校选择适合校内职务的教师个体进行招聘,教师个人选择自己满意的高校为其提供服务,而作为社会评审的机构(并不是具有评价职能的法人机构)只能算是与交易无关的组织外的机构。这就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来质疑,由这种机构评审出来的人是否就是适合某高校的某职位所需要的人呢?只有一个具体的高校才有可能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教师配置校内相应的职务,才有可能了解这个职务的责权利,才有可能对自己用人的行为后果负责。而作为社会的评审机构,既无可能也无必要清楚了解某一具体高校对某一岗位职务的具体需求,更谈不上对用人的行为后果负责。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这种职称制度模式的合理性。 不可否认,在历史上把高校教师职称的评审权交给社会也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为了打破计划经济所形成的顽疾———人才单位所有制和部门所有制,促进人才的社会流动,高校教师职称社会评审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和途径。社会评审其实质是对高校教师队伍的一种普遍性选拔,在理论上具有面广路宽、相对公平的优点。这种普遍性可以使高校教师在整体层面上得到标准认可,有助于高校教师素质的提升。由于社会评审统一了社会标准,因而给人才的流动提供了基础。其实这种组织外评审的方式,在国际上也普遍存在。现在很多国际证书如项目管理(PMP)等就是通过组织外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的,由于标准统一,因而一旦通过,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就都通用。但是这种组织外的评审只是作为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参考条件,而且其参考程度也不一样,并非像职称制度那样作为一种准入制度、终身制度而存在。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社会评审对高校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社会评审的普遍性选拔与用人单位的目的往往相悖,某一高校一定岗位职务上所需要的教师,必须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和技能并能承担具体的职责的人。社会评审采用的是一种通用的、普遍的、统一的标准,从理论上来讲这种评价没有数额的限制,凡是够条件的人都应该评上某种职称。但由于从及格到优秀即通常所说的(60分到)100分差别太大,这样教师队伍就在同一标准下出现了一种人为的能力上的剪刀差。具体的高校正是要消除这种能力上的剪刀差,选择更为优秀的教师到合适的职务上工作,实现职务聘任的特殊性。任何组织内的职务设置都是根据组织的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的,不同学校的不同教师职务对具体教师在知识、技能、资格、经历、经验以及其他素质等方面的要求是不同的。如前所述,这些恰恰是社会评审机构所无法解决的。 不少人都担心,高校自己评定职称,能保证公平公正吗?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各个高校的校长、院长、处长等重要职务在任职前并不需要到社会上进行评价,为什么教师一定要经过社会上的评价取得资格才能被聘用。其实,将现行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中的这种社会评审模式转变为高校组织内聘任模式,正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把聘任教师的自主权回归高校,做到谁用人、谁管人、谁评价人,用管结合,评用结合。职称评审从社会转到组织内,有利于消除教师能力上的剪刀差,也有利于教师的合理流动。当然,高校教师的流动,也并非是越频繁越好,也需要相对的稳定,因为教师的频繁流动不利于学术氛围的形成和稳定。为了使教师队伍在流动的同时保持相对的稳定,根据美国高等教育在留人机制上比较成功的经验,我国的一些高校可以考虑建立终身教授制度。当然,这种终身教授的评审高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严格把握,从比例上看一般不应超过教师总数的20%。 五、运作模式的抉择:从行政计划到市场选择 正如前面所说,我国高校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定和聘任制度还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这对于我国已经实行多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从运作模式来看,我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根本导向出路,就是从传统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计划模式转变到现代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选择模式。市场可以提高高校师资配置的效率,优化教师结构。这就需要建立和培育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而这正是我国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的欠缺之项。 经过几年的改革,尽管人们普遍认为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得有些过滥,但各具体单位仍然还是争着要增加评聘指标,教师个人也争着要晋升。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到底应由谁来控制?向什么方向控制?在传统模式中,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不管是宏观总量,还是微观结构,都由政府的行政计划来定。而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无论是政府管宏观也好,还是具体高校管微观也好,都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高校根据职务的需要到市场上选聘合适的教师,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学术水平到市场上选择合适的高校职务;教师受聘于某一高校的某一职务后,根据聘任合同在这一职务上实行职务权利,实现职务职责,完成职务工作,作出职务绩效,领取职务报酬。也就是说,职称评聘工作再也不是一种政府行为了。在社会上,是一种市场行为;在高校里,是一种组织行为。不管是市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归根到底都是市场机制在起作用。各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提供一定的教师职务空缺,校内或校外的教师可以凭借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来竞聘这些职位,通过市场的双向选择来达到人职的优化配置。某教师在甲高校是教授,在乙高校就不一定是教授;某教师今年是教授,经过一个考核期,如果不合格也就不再是教授。这样,社会上长期存在的职称论资排辈和终身制也就被彻底打破。 在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上,运行的主体就是用人单位———高校和择校竞聘的教师个人。 高校真正的拥有自主聘用的权利,并把这种权力面向全社会行使。教师真正的拥有自由择业的权利,不必非在本校竞聘达到晋升职务的目的。这种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通过市场的供需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无形中促使各高校不断地提高自身吸引人才的能力,促使广大教师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从而使我国高校整个师资队伍水平得以提高。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的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还远没有建立起来,更谈不上成熟了。 建立和培育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明确政府在市场中的定位,完善和强化对高校教师资源的宏观调控;二是建设高水平高效率的市场体系,使高校教师资源的培养、配置和使用全面市场化;三是加速培养市场主体,尤其要使具体高校和教师个人在市场中成长和运行;四是高校教师的个人收入分配与业绩和市场接轨,由市场评价教师和高校的业绩,从而确定教师的个人收入分配;五是以市场的原则来构建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的建设,不仅要完善市场服务网络,而且还要大力推进市场信息化建设,合理利用市场价格调节功能,提高市场活力。同时还要健全完善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从而为高等教育人才(教师)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公务员之家 当前,我国人事工作面临着如何满足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一是在管理上要能适应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所进行的根本性转变,二是在发展上要能适应从粗放的增长方式向集约的增长方式所进行的根本性转变。职称工作作为人事工作的一部分,也必须满足这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应从根本上转变职能,坚持少管管好的原则,不要再搞什么一年一度的大呼隆的规模职称运动,使现行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真正转变为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 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不少高校已经实行了教师职务聘任制或正在探索适合本校的教师职务聘任制,取得了不少的经验和成果,这是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改革模式选择的基础。但是这还不够,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总之,高校教师队伍的发展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模式也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职称必须真正职务化:高校自主设置教师系列职务,自主聘任(包括自主评价)各个层次的教师;教师自主择校,凭能力和水平自主竞聘相应的教师职务。所有的高校都应该实行真正意义的教师职务聘任制。
药品质量安全论文:我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理论研究进展 药品安全涉及到人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早在20世纪初,就有国外学者关注健康问题。美国1906年无害产品和药品法案的推行,标志着社会性监管在美国的施行。但直到1960年,FDA才开始收集ADR报告。60年代,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促使政府开始高度关注药品安全监管问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国外药品安全管制的认识逐步深入,研究逐渐丰富[1]。 国内学者对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研究起步比较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才开始关注药品安全的政府监管并对其加以研究和探讨,但是都没有取得太大进展。直到2004年一系列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之后,关注程度逐步增加;2006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亮甲菌素事件(简称“齐二药”事件)、安徽华源欣弗牌克林霉素磷酸酷注射液(简称“欣弗事件”)之后研究明显增多,但是理论研究还是不够丰富[2],还停留在初级阶段。 尽管这些研究多种多样,但归纳综合后发现:宏观上,研究主要从经济学、管理学两个角度出发。具体研究内容,不外乎回答四个问题:为什么要监管?现在怎么监管的?监管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监管?鉴于论文的需要,该综述主要从管理角度出发书写,对经济学角度的研究不一一阐述。 1 对监管必要性的认识 这方面的研究与阐述较多,如黄志勇从社会性管制角度,对药品产业政府管制必要性进行了阐述[3];马乐新博士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外部性理论、市场势力、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以及非价值物品的有效供给五个方面,对政府监管的形成进行了理论分析[2];韩超、单双从新规制经济学的多重委托关系角度,分析了中国药品监管失灵的根本原因[4]。 总之,理论界基本已经达成共识: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不仅直接影响人类的生存、发展,而且其生产、研发、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存在自然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因此,药品质量安全需要实行政府监管。 2 监管存在问题与归因分析 较早关注我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学者是社科院研究员余晖。1997年,他在《中国药业政府管制制度形成障碍的分析》一文中,回顾了我国药品管制制度的历史演进,从而较系统地分析了我国药品管制存在的问题[5-6]。2006年,诸多药害事件发生后,关注我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人越来越多,如吕旭飞[7]指出:欣弗事件暴露出我国药品招标制度缺陷、监管漏洞、抗生素滥用、救济制度不完善、职业道德危机等问题,其产生原因是体制不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环境不成熟等;宋华琳[8]撰文指出中国药品规制机构是半垂直管理的规制体系,政企之间存在回旋之门,规制工具理念与实效相违等问题,而影响药品规制改革的不仅有药监部门自身,还有国务院、跨国公司、传媒、专家、公众;杨晶[9]提出我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一体化的全程监管体系、缺乏监管资源、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职责划分不清,其原因主要是起步晚、重视不够,借鉴国外、跨度太大。 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对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描述、汇总,而且总体上基本将国内药品安全监管中主要问题都罗列出来了。但是,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研究很分散、不成体系,没有一个系统理论框架作为支撑;二是大都没明确指出目前中国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根本问题,也没有系统分析问题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因而得出的结论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定片面性;三是在问题分析中,主要是定性描述,缺乏定量分析,因此结论是否可靠、准确值得商榷。 3 监管方法措施研究 监管方法措施的研究较多,其提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借鉴国外经验,提出适合我国特点的措施。比如杜钢建[10]从药品监管主体、机构与监管范围、药事咨询委员会制度、中介组织制度在医药监管中的作用以及行政检查、司法执法等方面,系统比较分析了国外药品监管体系与改革经验,提出我国应尽快建立集药品、食品、化妆品、农药、兽药、医疗器械等行业于一体的统一监管制度。宋华琳[11]从纵向事权划分、横向监管范围、组织体系设计、监管权与服务职能四个方面,对十七个国家监管体制进行了描述和比较分析,认为监管机构组织体系设计在纵向上可分为单轨制和双轨制,在横向上可分为一元制和多元制。 二是依据某个或某些经济、管理理论,提出监管措施。应用最多的就是利用管制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来研究药品管制问题。如刘鹏借助于对西方监管有关理论的分析说明,从建章立制、标准设立、奖惩机制的建立以及对执行系统的合理优化等角度对中国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过程进行阐述,并提出了“混合型监管”的药品安全监管模式[12];曹阳[13]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分析了我国药品安全有效社会性管制变迁的特征,提出以国家为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线、构建绩效导向型的独立高效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信息披露和沟通渠道、增加违规成本以提高监管效率等。 三是根据现状的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如刘文丽[8]针对农村药品安全现状,提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建立农村三级药品监督体系、完善监管联动协作机制等措施。杨晶[9]在分析药品流通监管问题与原因基础上,提出加强自身建设,理顺利益关系、调整监管思路,发挥行业协会在监管中作用,将监管关口前移,发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等措施。 总之,学术界对对中国政府药品监管的系统研究很多,从不同的角度,对药品安全监管的问题进行探讨。但是,这种研究基本是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分散探讨,没有对药品产业政府管制问题进行集中统一的研究,这说明我国在药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领域的研究还存在不足。 药品质量安全论文:加强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摘要] 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出发,结合等级医院评审要求和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实际,本研究探讨了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素,为科学、有序、有效、规范地实施医院药品质量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医疗业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物质保证和重要手段,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临床疗果,关系到人民的健康与生命安危[1]。药品质量管理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医院药事管理中常规的、永久性的中心工作。笔者从卫医政发〔2011〕11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出发,结合等级医院评审要求和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实际,认为在医院内部,要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就必须对药品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构建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应重点注重3大关键要素。 1 建全综合监管机制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包括购进药品、静脉配制、自制药品、加工炮制、调剂、煎药等多方面质量管理与控制,首先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机制,它是实现全面药品质量管理的先决条件。 1.1 团队建设 各级医院应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定期对临床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由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成立专门的药品质量验收小组,由分管质量的主任、质量验收员、采购员、保管员组成,聘请专家一同验收加以把关。 1.2 完善机制 随着《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法规的贯彻实施,应建立和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付诸实施,并定期考核和持续改进,不仅要制订医院药事综合管理、药品购销、加工炮制、制剂生产、处方用药等方面的质量管理制度,而且重点要完善各工作室组、各技术岗位、各技术单元的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医院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在科学分类、相关权限的控制、进销存管理、效期管理、处方审查等方面,加强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管理流程。 1.3 建立长效机制,实行质量考核,落实岗位与职责 药品从采购进医院至发到患者手中,要经过很多环节,坚持应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执行,全面落实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不搞一言堂,敦促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参与质量监督,人人有责,人人有权,保证质量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 2 加强环节质量管理[3-5] 药品质量体现在药品生产、流通、保管、使用的每个环节,环节质量是医院药品质量管理重中之重。 2.1 采购环节 中医医院用药有自己的特殊性,中药饮片的用量较大且政府未规定统一进货渠道,医院可自行采取招标采购,严格审核药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的资质材料,优质优价者优先,并请纪检监察、审计等对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及分标进行全过程监督。西药、中成药必须从政府网采购。 药品采购遵循“统筹规划、合理使用、加快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既要保证临床用药又要防止积压。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少量多批。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防人情关系、个人主观武断,盲目进货。坚持质量为首、疗效确切、使用安全、价格合理的原则,做到“七不购”,即资质不全的医药经营单位的药品不采购;出厂时间过长的药品不采购;接近有效期的药品不采购;有严重违章的生产厂家所生产的药品不采购;疗效不确切的药品不采购;资质不全进口药品不采购;与治疗无关的营养保健品不采购。 对于新药引进和品种淘汰,应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办公会批准,纳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后,方可采购。 2.2 入库环节 入库验收是对药品品名、数量、等级规格、品质高低、产地来源的确证与认同,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性环节。需入库的药品(包括销后退回药品)应经质量验收小组逐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如《生物制品进口批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双人按上述方法进行验收,并检查至最小包装单位。为了满足质量要求,可考察几家药品供应企业,做到宁缺勿滥。有疑问时送药检室或药检部门进行内在质量的检验,确证无质量问题后方准入库,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医院。 2.3 贮存环节 由于中药大多为天然物质,极易变异;西药、中成药药品均具有明确有效期规定,对贮存条件亦各有要求。一般来说,医院的药品库房品种多、数量少,药品周转或快或慢,储藏时间因时、因病、因医生用药习惯而不同,给药品的储藏、养护增加了难度,所以,药品在进入库房后的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第一要做到合理分区,定位存放,中药饮片按入药部位或其他方法实行划区和定位存放,并按药物特性选择不同贮存方法。西、成药根据剂型或功用并结合药品性质分库储存,定位存放,在库区内应设立醒目的货位牌并严格执行色标管理。第二要科学养护, 保管员定期检查药库内防虫、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是否完好,换气扇、冷柜、空调、除湿机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检查避光设施、防火设施是否完好;定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记录仓库的温度、湿度,如超标需进行温度、湿度调控。并根据药品的性质,确定好重点养护品种目录,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对常规品种,按月进行质量循环检查,并做好保管养护检查记录。严格按“近效期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报警”原则,作好效期药品管理。对因异常原因或库存时间较长可能引起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报请质量管理部门复查处理。对于特殊药品,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实行。 2.4 临方炮制环节[6] 医院中药房配方使用的饮片,大都由中药饮片生产厂家直接供应,但个别炮制品种由于用量太小,饮片厂没有供应。在实际工作中,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常需要一些特殊的炮制品,而大多数单位并没有遵方调配,而是有什么发什么,违背了医院的处方应付原则,降低了临床疗效,贻误了患者的康复,这种现象不仅在规模小的药房或药店有所出现,甚至大部分大医院也时有发生,因此,要求临时加工的品种,调剂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炮制,绝不能该制的不制、该捣碎的不捣碎或以此品代他品、以生品代熟品,造成“病准、方对、药不灵”的后果。 2.5 特色制剂生产环节 医院中药制剂是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结晶,是中医临床疗效的保证,是中医特色和优势的体现。按理论,产品质量是设计出来的,而不是生产和检验出来的。要保证自制制剂的质量,必须严把原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关,制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控制好每一个工序的质量,对中药制剂的生产工艺进行验证,严格按照工艺参数进行成分提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提高提取效率与质量,不仅要对生产过程进行动态监控,还要对批次之间进行动态监控,制订完善的质量标准保证各批次之间的稳定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6 调剂环节 药房是把住药品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调配中有错误或调配的药品质量本身有问题,除直接影响治疗效果外,尚会造成医疗事故。首先,必须严格执行调配操作规程,坚持“四查十对”,由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复核,严格双签名制度。同时,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以拒绝调配。其次,对进入各调剂室药品除药库验收入库和出库把关外,各调剂室则按柜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要求所有调剂人员调配操作过程中都要注意药品质量状况,还实行部门质量检查人员每日巡检和科室主任、药检室人员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变质或混用品种及时退回药库处理。 中药汤剂是中医临床应用最为广泛、使用率最高的剂型,煎药的器具、火候的大小、加水量、煎煮次数、煎煮时间、药物放入的先后等与与煎剂的质量有关,直接影响其疗效的发挥。质量再好的药品如果煎煮不合理,药效也难以体现,因此,煎药室应制订和执行煎药的操作规程,并配备专门的中药煎煮质检人员,负责浸泡时间、加水量、煎煮时间、煎出药汁等的控制,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等质量检查。同时,进行煎药知识的宣传,使更多患者掌握中药的正确煎煮方法,使其发挥最大的疗效。 2.7 病区使用环节 病区药品是药品流通中的最后一个环节。病区药品管理工作由病区护理人员执行操作,但许多临床科室在实际工作中对药品管理存在认识不足、管理不规范、管理不严等情况,药品未按要求储存保管、不同批号及不同规格的同一种药品混装、药品基数与实物不符、过期或变质失效药品未及时处理、药品未分类、对特殊药品未按规定管理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医院应组织由主管院长、药学部、医务部、护理部等科室组成的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对各病区的药品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协助病区药品保管、使用,使病区药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药品质量及医疗安全。 2.8 临床药学服务环节[7-8] 围绕国家医改政策,构建以患者为中心,合理用药为目的,临床用药为研究手段,解决临床用药问题为核心的临床研究队伍,并随时与临床联系,收集药品使用各种信息。各临床科室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卡”,一旦发现不良反应要如实填报,药剂部(科)协助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妥善处理,共同做好安全合理用药的工作,这样可使全院医护人员都直接参与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从而有力地保证了药品使用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同时,组织药学人员深入病区、社区,利用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用药知识小册子、讲座等,对患者开展中药及中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教育,更好地保证用药安全。 3 重视药学人员素质[9] 药剂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质量是药品质量的保证和基础,提高药剂人员的职业操守、业务素养、技术水平是提高药品质量的又一关键要素。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经常开展新知识、新技术讲座,使队伍始终保持进取意识和执行能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水平,不断强调职业道德教育和质量道德水准,增强质量管理的自觉性。 积极开展药学人才团队和梯队的培养。根据医院药学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从4个方面的进行团队培养,即药品采购供应与药品管理团队、药物临床应用研究团队、中药鉴定与质量控制研究团队、中药临方炮制与特色制剂研究团队,每个团队可有1~3个骨干力量。根据每个单位的特点和特色需要,制订培训、考核和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内在潜能,给其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形成学术团队或学术梯队,使多数人都能独当一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质量控制管理能力,也可造就成为某一领域、某一方面、某一类治疗药物应用的专家,以期为药剂工作质量的不断振兴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总之,药品质量管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动态过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深刻领会其精髓和实质,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用法律、法规约束行为、规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质量安全论文: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之药品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从全过程加强药品质量安全控制。 推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物GLP)认证。为了提高药物非临床研究的质量,确保实验资料真实、完整、可靠,1999 年国家颁布了《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并从2007年4月起实施药物GLP认证。目前共有27家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通过了药物GLP认证。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有效部位及其制剂,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以及中药注射剂的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都必须在通过药物GLP认证的实验室进行。 实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MP)认证。为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可控,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引进药品GMP的概念,1988年颁布了药品GMP并于1995年开始受理认证申请,现行药品GMP是1998年的修订版。结合国情,国家按药品剂型类别分步实施药品GMP。1998年完成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认证;2000年完成对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和基因工程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认证;2002年完成对小容量注射剂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认证。2004年实现化学原料药和全部药品制剂在符合药品GMP的条件下组织生产的目标,未通过认证的企业全部强制停产。从2006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现了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医用气体、中药饮片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的目标。通过全面实施药品GMP认证,淘汰了不达标的企业,促进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和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SP)认证。为了控制药品在流通环节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消除质量事故隐患,2000年国家颁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认证工作经过了2001年认证试点、2002年正式受理以及200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认证等三个阶段。通过实施药品GSP认证,中国药品经营企业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经营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一批不规范经营的企业被淘汰。 推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物GCP)资格认定。为了保障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权益和临床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1999年国家颁布了《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药物GCP资格认定。截至2007年底,通过药物GCP资格认定的临床试验机构共计178家。药物GCP资格认定工作推动了中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大幅度提高,越来越多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在中国开展。 药品质量安全论文:加强科室备用药品质量管理杜绝护理安全隐患 本文着重对备用药存在的质量问题和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总结,并从5个方面对备用药品的存放管理和质量安全进行阐述。 1 备用药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 1.1 药品存放时间过长,出现过期、失效、变质、结晶、破损等严重质量问题,有的药品安瓿上只有生产日期但无有效期,一旦离开药盒,无法核实,同时还存在不同批号的药品混放在一起的现象。 1.2 药盒名称与盒内实际存放的药品不相符,而且未在药盒上标明里面存放的药物名称,另外还存在安瓿药表面字迹模糊,使用时无法识别浓度、剂量、剂型。 1.3 备用药品基数紊乱,账目不清,存在多药或少药的现象,同时药品数量多、种类多,清理不及时,存在药品积压等问题,如有的药品(胰岛素、氯化钾、生理盐水等)存放量大大超出科室的实际使用量,造成极大的浪费。 1.4 药品存放的环境因素,例如,需避光、干燥、低温保存的药物,未按要求和条件贮存,加速了药物风化、潮解、变质、失效,促成了药物有效期限的缩短。 2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明确。管理者对药品质量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对其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缺乏预见性。 2.2 护理责任分工不明确,个别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淡漠,对安全隐患认识不足,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药品清理查对制度,未及时发现药品质量方面存在的隐患及缺陷。 3 加强药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3.1 加强备用药品的制度监管。(1)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建立安全管理预警机制,举办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药品安全管理法教育,重点培训、考核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安全管理的落实检查,按计划对护士进行药品使用、贮存、保管的安全教育,及时通报保管、贮存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医院药学部要经常下科室指导临床工作,帮助护士提高药品安全防范的能力,并督促落实到位。 (2)护士长不能只局限于日常事务性工作,应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要加强自身学习与提高,特别是多学科知识学习,提升管理水平,要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前瞻性的发现问题,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及管理上的不足,制定出可行性防范措施,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3)加强备用抢救药品管理,实行“五定”的管理措施,即定柜、定数、定位、定人、定期检查,禁止药品随意放置。建立备用药品专用登记本,做到班班交接,账目相符,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双签字制度,明确职责,并严格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管理规定。 3.2 加强备用药品的环节监管。科室指定专人管理,专人检查,专人整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尽量使用原包装盒和原包装瓶,药品摆放位置要求按用途分类摆放,也可以按使用频率的顺序摆放,力求准确、迅速、安全[1]。特殊药品根据所要求的温湿度、光照度选择适宜的存放处,如生物制品和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应放置在冰箱内,避光药要避免紫外线或强灯光照射,药事部门人员有责任定期到临床科室对药品的性能、质量进行抽查,指导临床规范管理;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督查,做到层层把关,全面监管,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链,保证药品质量。 3.3 加强备用药品的质量监管。所有的备用药,按管理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减少损耗,清查时,重点把握,药品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限,药品的外观质量、色、清晰度,有无变质、破损、混浊、结晶及标识要清晰,防止因监管不力而将不合格药品使用在病人身上,造成不良后果。 3.4 加强备用药品的数量监管。对科室所有药品实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无止境增加基数,病人自备药或剩余药要及时清理,及时退还,以减少浪费,减轻病人负担。 3.5 加强备用药的品种监管。完善并严格遵照药品管理法规,病人的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以及毒麻剧限药品严格实行专人专柜上锁保管,落实班班交接,确保账、物、卡一致,防止丢失。 4 讨论 4.1 重视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护士严谨工作作风,是回避风险,降低隐患的关键。备用药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非是技术性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护士责任心和工作态度问题,因此要保证备用药物的质量安全,护士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不断地加强护士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药品存放中的质量问题。 4.2 建立规范的药品存放管理制度,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方法和措施。很多教训告诉我们,没有强硬的管理措施往往会给安全埋下隐患和祸根,因此,要保证医疗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存放制度,才能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通过加强科室备用药物存放的监控与管理,明确护士岗位职责,不断增强护理人员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能有效的消除隐患,避开风险,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药品质量安全论文:爱创推出药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等 今年3月,北京爱创公司完成了“药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的软件产品化工作。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药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提供商,爱创科技凭借成熟的技术、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赢得了国家药监部门以及各大制药企业的肯定。 2006年,为了逐步实现对药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网上监管,爱创历时两年研发了药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并先后在“国家特殊药品监管”项目中的20家制药企业成功实施,为2008年完成软件产品化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该系统采用自动化技术、自动识别技术、信息加密技术,为每件产品建立唯一的“身份证条码”,通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产品赋码及对流通销售信息的监管,实现对每件产品的物流、信息流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系统结合我国医药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和管理要求,能够灵活处理多生产线、多包装工位、多包装规范等需求,具有强大的防伪防窜、全方位跟踪追溯功能。 unitech海峡两岸携手献爱心 5・12四川地震牵动千万人心。日前,由unitech集团董事长叶国荃先生发起,海峡两岸携手献爱心,共助四川地震灾区。叶国荃率先捐款50万新台币,并动员精技集团、精联电子及厦门精瑞全体同仁共同参与募捐善举,公司也将捐出对等的款项,为救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尽一份力,捐款所得款项将全数捐给“红十字会”为四川地震灾区专用。 浙江双友机电集团赴川支援灾区重建家园 5月15日,浙江首家捐赠救助四川地震灾区的民营企业集团浙江双友机电集团,通过四川省慈善总会向受灾地区捐赠100万元,用于灾区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其中包含灾区急需的起重吊装、捆绑固定、牵引等抗灾抢险器械。 浙江双友机电集团领导表示,希望通过捐赠行为抛砖引玉,倡导更多民营企业特别是浙江民营企业奉献爱心的热情,帮助灾区民众共渡难关,早日重建家园。 奥凯航空专门调配13737全货机专职执行救灾任务 5月12日汶川地震后,美国联邦快递公司的中国合作伙伴奥凯航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投入到救灾抢险的行动中。5月20日,奥凯航空有限公司专门调配B737全货机转场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以便随时执行救灾任务,保障救灾物资的快速运输。调配的全货机已于当日开始专职执行救灾任务。 奥凯航空调配B737全货机执行抗震救灾保障任务得到了联邦快递公司的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联邦快递公司密切配合奥凯航空调整航班计划,确保了抗震救灾任务的顺利实施。 奥凯航空总裁刘捷音表示,奥凯航空将继续与联邦快递保持密切合作,力争救灾与安全生产两不误,确保救灾物资的快捷运送以及快递业务的顺畅进行。 TNT携手东风汽车试运行中国首批电动快递轻卡 近日,TNT集团与国内汽车制造商东风汽车宣布,双方将合作在武汉市试运行中国首批两辆零碳排放电动快递轻卡。这一创举将为中国运输业通过运输工具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作出积极表率。作为TNT全球减排计划的一部分,此次创举是TNT立志成为全球首家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公路和航空运输公司的重要布局。 首批电动快递轻卡东风之星全部由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车设计、制造和装配,其驱动能源为一组蓄电池,而非传统的汽油燃料。这两辆穿梭于武汉街道的“绿色先锋”在TNT为客户提供快递服务的过程中,实现零碳排放。 斯堪尼亚打造可持续运输的“绿色通道” 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道路运输量持续攀升,运输业将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针对这一现象,斯堪尼亚就可持续运输提出新旧理念相结合的全面解决方案。 斯堪尼亚集团副总裁、负责产品研发的Hasse Johansson对这一方案进行了解释:第一,使用可再生燃料。第二,增加在混合动力技术上的研发投资。第三,驾驶员培训。经斯堪尼亚培训学院专业培训的驾驶员可以提高10%~15%的燃油效率。第四,校正轮胎压力。适当的胎压和轮胎尺寸能够优化滚动阻力。第五,优化运输系统,提高运输效率,尽量避免空载。第六,提高货运能力。加长整车拖挂并最大化货运空间。第七,降低空气阻力。第八,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燃油经济性。 研华举办2008年广州CEO管理读书会暨25周年庆典 5月9日,由研华科技主办的“全球化浪潮下的领导力”――2008年CEO管理读书会在广州举行。 研华创办至今已有25年,在这期间,研华成立了文教基金会,长期投入产学合作、创新教育,努力成为“值得信赖”的企业公民。 本次读书会推荐的图书是Intel公司创始人安迪・格鲁夫所著的《给经理人的第一课》。研华(中国)公司总经理何春盛先生结合“全球化环境下中国职业经理人面临的危机与困惑”这个热点话题与来宾进行了深度探讨。 为纪念研华成立25周年,还特别推出了“自行车车旅”活动。 MichaeI Kleimeyer出任耶路物流中国区道路运输公司副总经理 近日,耶路物流宣布任命Michael Kleimeyer先生为耶路物流中国区道路运输公司副总经理。Michael Kleimeyer上任后,将主要负责加强公司在中国地区的道路运输能力,并完成对上海佳宇物流公司的业务整合。 耶路物流对发展中国区道路运输业务的雄心可谓“路人皆知”,之前就开始着手收购上海佳宇物流公司。任命“老兵”MichaelKleimeyer先生掌管这部分业务,更是体现出公司对此项业务的重视。“我上任后首先将协助完成收购佳宇物流的整合计划,之后会正式接手佳宇物流,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进一步执行公司发展战略。”Kleimeyer表示。 药品质量安全论文:媒体监管对药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分析与策略研究 [摘要] 近年来药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其中大多是通过各类媒体曝光引发公众热议,进而形成较大社会影响力,督促相关事件的解决。因此,媒体监管已成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通过对2014年发生的媒体曝光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比研究,总结出媒体监管具有引起政府和公众重视、增强社会监督、监督政府行为等作用,同时也具有缺乏持续性、易受操纵、监管效果差异大等缺点。由此,本文建议从政府、企业、消费者等三个角度入手有效发挥媒体监管对药品质量安全的作用,从而减少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降低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对公众的危害。 [关键词] 媒体监管;药品安全;作用分析;策略研究 近年来,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公众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药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直接作用于人体并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其产生原因复杂,涉及群体大,属于复杂的公共问题,除了政府监管外,还需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社会责任,以达到社会共治,从而有效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1]。根据2007年首届“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的主题,促进互联网药品服务“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协调发展”格局尽快形成[2],我国药品服务监管正在形成包含法制管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几个方面在内的社会共治体系,其中媒体监管属于社会监督的一部分,以无时无处不在、成本低廉、社会参与度高等特点,与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相辅相成,共同推动药品安全监管的发展[3]。 随着媒体的发展以及人们对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视逐渐增强,新旧媒体互补,人们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能更直接地参与到舆论中心甚至影响舆论导向,媒体监管对于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地位日益增强,具有影响范围广、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比较强等特点。但媒体监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运用不当则可能出现散播虚假信息,夸大问题严重性造成争议和恐慌,以及恶性竞争炒作等弊端。本文以近年的几个热点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为例,分析了媒体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探讨媒体对于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作用和影响,讨论如何正确发挥媒体对于药品质量监管的的积极作用,形成媒体、政府、公众相结合的有效药品安全监督机制[4]。 1 药品质量安全媒体监管现状与特点 1.1 媒体发展现状 媒体一般分为传统媒体、新媒体两类。传统媒体一直是舆论的重要主导者。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媒体不断推进和影响人们的文化生活,新媒体已经成为了人们参与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国舆情指数报告(2013)》显示“人们非常信任或比较信任的媒体中,排名前两位的分别是电视(81.1%)和报纸(70.3%),只有50.4%的人选择比较信任或非常信任网络媒体。”,其中还指出“近年来,有关主要媒体接触率变化的趋势是:受众对网络媒体的接触率逐年上升,而对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接触率则相对下降。86.9%的受访者每周3次以上接触网络,而电视的这一数值为86.5%”[6-7]。数据显示出,新媒体的使用频率比传统媒体大,并且这一频率正在上升,但是相较于新媒体,人们更相信传统媒体的真实度[5-6]。 当前,政府的信息公开和新闻等通常是媒体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依据和主要信息来源,接着媒体针对事件进行采访等多种信息采集工作,最终报道呈现所搜集的信息。在突发事件的后续处理中,媒体会对事件进行跟进,这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件的发展,督促了政府部门的处理力度,并且由于突发事件关系每个个体的切身利益,民众急需了解事件的情况,媒体必须尽最大可能把最多的信息准确及时地递给民众,保障公众的知情权[7]。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更多群众参与到事件的舆论导向中来,对事件有着进一步的推动监督作用。 1.2 媒体监管的特点与作用 传统媒体在处理信息方面具有的良好的广度、深度、高度、权威度、真实性等。而新媒体以其即时性、互动性、便捷性、广泛性、低成本等特点,使每个参与者都有同样的话语权,并且参与后无需担心因揭发曝光而使自身健康受到威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不断发展融合,使得民众可以更好地参与到药品监督的环节中来。 在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中,媒体监管与其他监管方式互补并通常报道时间更早,影响范围更广泛。在民众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后,民众可以通过媒体及时地把投诉信息传达给监管者,在媒体与民众的监督和促进下,监管者会尽快地采取行动来处理该事件。而在监管者对质量问题举报的调查过程中,媒体通过走访等其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辅助调查,并且及时将事件及调查结果广而告之,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群众受到伤害。此外,若政府部门在监管的过程中有滥用职权、违规执法等问题时,媒体可以及时发现并揭发阻止这些违法行为。在监管者对事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由于群众对信息有着迫切的需求,因而能促使媒体不断跟进事件的发展情况,督促政府部门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加快治理的进程,对事发企业有着监督作用,对其他相似相关企业起到警示的作用。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因媒体具有更专业的信息分析处理的能力与基础,所以部分主流媒体能正确地引导民众对事件进行深入的反思与分析,探究监管存在的不足,对现有的法规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等的完善[8]。 2 2014年药品质量安全热点事件媒体监管作用分析 2.1 事件梗概及结果 本研究选取了2014年网络排名前三的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为主要研究对象,三个事件均由媒体曝光并造成较大影响,分别为“毒胶囊”、“茯苓山药片”、“不合格狂犬疫苗”事件。 本部分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9月15日。为探究公众对三个事件的关注度,对各事件进行了网页数量的统计。互联网网页数量统计是以事件关键词等设定搜索在百度所得的搜索数为标准。对事件所造成影响程度的大小取决于媒体新闻报道量以及事件在网络中的反馈信息的汇总,以下为三个事件的概况(按其受关注程度降序排列)[9]: 2014年9月曝光的“毒胶囊”事件中,可搜索到网页数量10 900 000页,新闻报道量4 660 000个。此次曝光起于2014年9月1日浙江宁海检察院通报的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的案件,来自新昌县儒岙镇的老板潘某雇用10名新昌老乡,短短5个月时间内,生产出售了多达9000万粒“毒胶囊”,销售流向不明。其后事件处理结果为涉案的11人被宁海检察院批准逮捕,剩余空心胶囊成品约44.2万粒以及半成品102.9 kg由宁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扣留。此类事件并非首次发生,早在2012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曾播出《胶囊里的秘密》,曝光河北一些企业将工业明胶卖至绍兴新昌制成药用胶囊售卖,这一报道在当时轰动全国,对胶囊企业打击惨重,而时隔两年,“毒胶囊”事件再次发生,药品不良事件死灰复燃。 2014年8月曝光的“茯苓山药片”事件中,可搜索到网页数量937 000页,新闻报道量266个。因辽宁一位糖尿病患者的投诉,央视曝光了一款名为“茯苓山药片”的药物,随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茯苓山药片是假药,而且可能致命。事件发生后,食药监部门已经对此进行了查处,并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康特牌茯苓山药片并罚款9000元。该品牌茯苓山药片早从2005年起便曾多次因涉及虚假宣传遭到查处,且其生产企业于2013年已到营业期限处于注销状态,市场已无该种药品销售,但其在网上的销售却依旧很火热,多家网店均有销售且有的销量已达千盒。根据相关规定,淘宝等网站只能作为药品的展示平台,并不具备售药资质,但时至今日淘宝网仍可搜到多家网店销售该种药品,并有消费者在陆续购买甚至给予好评[10]。 2014年8月曝光的“不合格狂犬疫苗”事件中,可搜索到网页数量133000页,新闻报道量318个。国家食药总局于2014年8月19日称,网上出现举报辽宁省沈阳市的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17批人用狂犬病疫苗批签发问题。检查发现,该企业的无菌保障关键环节存在严重问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介绍称,2013年2月以后,中检院在对辽宁依生公司申请的120批狂犬病疫苗批签发过程中,先后发现3批疫苗的多支样品无菌检验不合格,且多次复检都显示细菌污染阳性,提示其产品存在严重大面积细菌污染问题,其余同一生产周期的117批疫苗有可能存在被细菌污染风险。中检院依据检验结果、现场检查情况和专家论证意见,对与3批无菌检验不合格疫苗处于同一生产周期的117批疫苗做出了不予批签发的决定,并向辽宁依生公司下达了书面通知,吊销其GPM证书。这使该企业损失超过4亿元,事后,公司召回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疫苗。 2.2 药品质量媒体监管的作用 2.2.1 及时曝光引起政府和公众重视,避免恶性事件扩散 在“不合格狂犬疫苗”事件中,网上举报狂犬病疫苗批签发问题后,政府部门及时对疫苗做出了检验,并对不合格疫苗做出不予签发的决定,事后公司也召回了所有有安全隐患的疫苗,避免了不合格疫苗在市场上的流通,防止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和扩散,最大程度地降低药品安全事件的影响。 2.2.2 增强社会监督,扩大监管范围 药品监管贯彻于研制、生产、经营、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各类药品安全问题种类多且因人而异,仅依靠专业检测及行政监管难以完全杜绝,因此,加强社会监督,扩大监管范围,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品质量问题及时的投诉举报,再由专业检测机构及行政部门调查解决,才能更好地减少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影响,保证用药安全,而媒体作为社会监管的主要平台为社会监管提供了有效渠道。 2.2.3 监督政府行为,确保监管公正 当前行政监管仍存在多头监管、沟通不畅导致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少数地方政府存在为保证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实现,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甚而为保证支柱产业的信誉和经济收入对其有所包庇和保护。媒体曝光为政府监管施压,监督政府行为,确保政府监管的公平公正[11]。 2.3 药品质量媒体监管的局限性 2.3.1 监管缺乏持续性 媒体监管报道的都是当下发生的能够引发群众关注和讨论的热点事件,事件报道多为集中爆发式的曝光,引发一时热议,但很快就会被其他热点事件所替代,对于事件的后续发展和问题解决情况跟踪报道不足,导致许多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去而复返,药品质量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014年9月报道的毒胶囊事件便反映出媒体监管的持效性不足等问题。2012年曾有类似的胶囊质量问题报道并引起过热议,该报道在当时引发了群众的热议和争论,也使得胶囊的制作过程从幕后被曝光,但由于报道过后媒体及监管部门缺乏对该类问题及不法分子的持续性关注和监督,到2014年类似的胶囊问题再度出现,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正是2012年报道后被关闭药厂的人员换个地方重操旧业。 2.3.2 媒体报道易受操纵,引发错误言论导向 媒体监管的机制和相关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导致媒体机构在新闻的选择上把注意力更多放在了经济利益和公众关注度上,在报道药品安全问题时,为追求热点新闻,达到“爆炸性”效果,对于事件真实情况的调查取证不够,从而产生一些与事实相佐或夸大的离奇报道;更有甚者,某些新闻机构为增强经济利益,争夺关注度,人为地夸大事实、制造虚假新闻等,刻意对公众进行错误引导,使得缺乏真实性的报道流入社会并引发争议,给企业、政府部门等造成不恰当的压力,由于药品相对于其他领域具有其特殊性,能够直接对公众的健康产生影响,该类失真的报道可能导致的后果也更为严重[12-13]。 2.3.3 媒体监管效果受关注度影响大 媒体监管与官方监管不同,其途径是通过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及社会关注,从而使得该类问题引起公众重视,对企业及政府部门造成舆论压力致使问题得到解决。媒体监管主要是舆论压力的作用,与事件的受关注程度有很大关系,因而很多存在质量问题却不够“热点”的事件并不会被曝光,而曝光的事件中,受关注度高的事件的解决情况与受关注度相对较少的事件的解决情况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 3 药品质量媒体监管建议 3.1 政府角度 3.1.1 加强媒体监管重视度,完成监管责任对接 媒体监管集中于药品质量事件的发现和曝光,引起舆论导向,引发社会各阶层的重视,在后续对于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中由于权力、精力及利益等问题限制,并不能做到持续跟踪报道以督促药品质量事件得到圆满解决,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对媒体报道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视程度,做好责任的对接,在媒体报道后,及时进行查处,对导致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如制度不健全、法规有缺陷等深入调查研究并切实给出解决方案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反复发生,弥补媒体监管缺乏持效性的漏洞。 3.1.2 建立官方媒体举报监管平台 媒体报道多来自于群众举报或记者跟踪调查等途径,报道通常在事件发生、查证并具有较好的话题性之后,使得报道的时间不能真正做到实时报道。而政府介入监管则是在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后开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此外,媒体在向受众传播信息的同时,也应该及时接受受众的反馈,加强对媒体报道真实性的社会监管,同时也需要建立政府和公众以及政府和媒体的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让政府管理部门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发生的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并出面解决。 政府应从官方角度建立公众、媒体、政府的三方交流平台,公众在发现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可以实时在平台上进行举报,由政府人员收集并调查解决存在的或潜在的药品质量问题,媒体则从中选取热点和代表性事件进行报道;媒体接受到相关举报或记者暗访到的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可以及时地举报给政府,由政府官方采取强制措施出面解决,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体化,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14-15]。 3.2 企业角度 3.2.1 加强与媒体配合,生产经营透明化 媒体对公众舆论导向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医药企业应积极配合媒体监管,树立企业信誉和形象。企业可以通过安排媒体对药品生产销售过程进行实地访察拍摄,使得不涉及企业机密的药品生产过程透明化,通过媒体让消费者了解药品的具体产出过程,真正建立消费者对药品质量的信任。 3.2.2 正视媒体监管,重视公众评价 媒体监管作用日益增强,企业应加强对媒体监管的重视程度,注重公众评价,提供自身信誉和社会责任意识。在相关药品质量安全事件曝光后,其牵连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应及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及时对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进行召回和下架等处理,防止有问题药品对更多的人群造成危害;对存在质量争议的药品进行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和评审并公布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而非消极应对,逃避责任。 3.3 消费者角度 3.3.1 加强监管意识,发挥媒体监管作用 消费者作为药品的受众,是药品的直接接触者,对于使用药品后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其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最为了解,因此,消费者应加强维权和监管意识,在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或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时应积极采取维权和举报措施,通过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及电话信访检举等披露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媒体和政府的监管,实现社会共同监管。 3.3.2 提高判断力,不盲从盲信 媒体监管的过程中受利益及其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实报道、夸大报道时有发生,因而,公众应加强对媒体报道的辨别能力,不偏听偏信,采用科学严谨的态度分析问题,而非跟从媒体有意识的舆论引导采取偏激的评论和做法来加大企业和政府压力。辨识能力较强,对于事件有所判断的公众也应该积极承担起导正言论导向、澄清事实的责任,确保在公众的共同监督下实现媒体监管的透明化和真实性。 药品质量安全论文:试论药品包装材料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影响 摘 要:药品安全一直是人们重点关注的话题,药品包装材料对于药品质量和安全性有着重要的影响。药品包装材料是直接接触药品的物品,其主要材料包括玻璃材料、塑料材料与金属材料等,这些材质使用不当或者与药品发生反应,产生有害物品,就会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也为病患健康带来或大或小的威胁。所以在药品包装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来控制周围环境,同时还要根据不同的药品来选择适合的包装材料。 关键词:药品;包装材料;安全性 药品与人们的生活联系紧密,与人们的健康息息相关,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安全则更加直接地影响着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药品从生产到流通、存储与使用都离不开药品包装,所以包装材料的安全是药品安全的前提与保证。 1 药品包装材料的涵义与现状 1.1 药品包装材料的涵义 药品包装材料是指医院所配制的药剂与企业所生产的药品所使用的直接接触药品而用来包装药品的容器与包装材料[1]。药品包装材料的主要用途是保护药品,使其在运输、储存、传递以及使用过程中与周围环境隔开,不被周围环境影响,从而保证其药性不受影响。可想而知,药品的质量与人类的健康息息相关,由于药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所直接接触的就是包装材料,所以药品包装材料对药品的质量安全起着直接的影响作用。 1.2 药品包装材料的现状 随着药品市场的发展与竞争的加剧以及药品包装生产企业的水平提高,药品包装材料也更加丰富。市面上应用广泛的药品包装材料主要包括玻璃、塑料以及金属等材质。这几种材料本身都存在着不同的优势与缺憾,其中玻璃材料的优点是密封性与稳定性较强,对于保持药品药效有较大作用,缺点则是重量较重且易碎,不方便携带。塑料材质则与玻璃材质相反,优点是轻便、便于携带,缺点则是稳定性较差。由于塑料是新型合成材料,所以高温、压迫等恶劣环境对其影响较大。金属材料可以很好地综合以上两种材料的优点,但是成本却比玻璃与塑料材料高,而且金属材料易发生化学反应,所以在所盛装药品的化学成分选择上要注意。随着时代与科技的进步,药品包装材料也在不断创新发展中。 2 药品包装材料的分类与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影响 2.1 玻璃包装材料 玻璃材料主要被用于盛放液态用品,如输液、血液、口服液、生物制品等。玻璃包装自身材料美观、透明且稳定性强,所以运用相对比较广泛,但是玻璃包装材料由于工艺原因,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脱片等现象,混入药品中容易给药品带来污染,若是脱落的颗粒混入药品中再通过输液的方式进入人体内将会影响人体身体健康,轻则带来炎症或者是过敏反应,重则会发生缺氧反应从而致命。由于玻璃包装物中含有硼与硅元素,有些药物在接触到此类化学元素的时候会产生化学反应,从而变质,如像胰岛素、肾上腺素等对PH值较敏感的药物接触到玻璃可能会被吸附或者变质[2]。所以玻璃包装材料的使用过程要注意避免对PH值敏感的物质。 2.2 塑料包装材料 塑料包装材料主要成分为聚乙烯、聚丙烯等高分子材料,这些材料的成本比玻璃材料高,但是相比较玻璃材料,它更加轻便、易运输,缺点则是稳定性差,对高温、高压等环境的抵抗性差。塑料包装材料主要用于存放胶囊、片剂药丸以及颗粒剂,如今很多输液容器也逐渐从玻璃材料往高分子软袋转变,其主要成分为聚氯乙烯或者聚丙烯。这其中聚氯乙烯会对某些药物具有吸附性,从而溶出一些有害物质危害身体健康,如胰岛素产品若是采用聚氯乙烯存放便会发生吸附效应,因此便会降低其药效,所以近年来引进的非聚氯乙烯软包逐渐得到重用,可以有效避免吸附性与水蒸气渗透性。聚乙烯以及聚丙烯等包装材料一般不会与药品发生吸附作用,所以在使用过程中较为广泛。 2.3 金属包装材料 药品包装中金属材料使用较多的为铝制品,主要用于胶囊铝盖、气雾剂瓶身以及膏状药品等。金属包装不易生锈、无毒、使用方便,易被人们普遍接受,而其缺点首先是成本较塑料与玻璃要高,其次是其具有易氧化的化学特性,而且耐腐蚀性低。而包装材料一旦在使用过程中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会使得药品的化学成分发生变化,会引起变质,甚至产生有毒物质。比较明显的是发生在盛放液体药物的容器中,有的装气雾剂的瓶子若是与装在其中的药品发生反应,则会产生危害身体健康的物质,所以在金属材料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所存储物质的成分,以免药品与容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带来不必要的危险。 3 药品包装材料使用的注意事项 3.1 药品包装材料操作要流程符合规定 药品包装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的流程进行,从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到人员设置,再到设备配置都要严格按照规范的流程来进行。首先在操作车间内要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相关指标,防止药品因环境因素的影响而被污染从而发生变质等问题;其次在包装过程中对包装物自身的形态要进行严格监管,若是发生变形或者断裂等问题则会使得药品暴露在空气中,与空气接触后发生污染,所以这种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空气接触到药物而对药物产生影响。 3.2 药品包装材料选择要适宜 在药品包装材料的选择上要选择无毒且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包装材料[3]。对于合格的药品包装材料,首先要保证自身无毒,其次要保证在与药品接触的过程中不能发生化学反应,以免降低药效,甚至产生有害物质,危害健康。最后,要根据不同药品的特性来选择适合的包装材料属性,例如胶囊和片剂可以采用泡罩,一些避光的药品可以选择深色瓶子,液体一般采用玻璃瓶或者软塑料瓶等。这样使用起来也更加方便,同时保证药品的存放与运输不受影响。 结束语 药品质量安全对人的身体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药品包装则会直接影响到药品的质量与安全,因为药品包装材料是直接接触到药品表面的包装材料,其生产包装过程对药品质量产生直接作用。如今,主要的药品包装材料包括玻璃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以及金属包装材料等,这三种材料各有优劣,玻璃包装材料对药品最大影响是产生脱片带来污染,塑料包装材料则是具有吸附性,容易溶出有害物质,金属包装物则容易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所以,药品包装材料在选择和使用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的流程来进行,操作过程要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周围环境,避免药品发生变质,同时对于不同的药品要根据自身特性选择不同的药品包装材料,使得药品本身药性能得到很好的保存,同时也便于存储与使用,让药品包装材料与药品的使用更加安全。 药品质量安全论文:市政办药品质量安全提升方案 为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规范和提升我市药品流通和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保民生、促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创建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店,大力实施药品使用质量规范管理,着力解决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药品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药品经营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质量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疫苗生物制品、特殊药品、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建立完善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二)深化药品“两网”建设。乡镇监管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和监管手段,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激励调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监管、规范、提高”三位一体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广泛、监管有力、运转协调的市、乡、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提高网络运行效能。 (三)创建“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店”。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围绕提升药品安全水平,按照示范店创建条件和检查验收标准,从许可事项、人员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经营、广告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严格按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强化购进、验收、储存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药学服务,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按照《省药品使用条例》和《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各药品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药品管理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并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内容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推进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进程,提升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水平,使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都达到规范化要求。 (五)提升技术监管水平。加大药品抽验力度,扩大药品抽验覆盖面,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推进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化建设,落实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制度。 (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的原则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市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三、实施步骤 “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初)。召开会议,印发方案,明确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制定并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动员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积极参与“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规范提升(4月初-11月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和创建标准,认真部署各项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通过单位自查、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方法,以点带面,全面开展整治、规范、提升工作,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11月初-12月)。对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进行评估、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药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对达到标准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分别颁发《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店》、《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切实解决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药品市场监管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药监、公安、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进活动顺利实施。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宣传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诚信自律和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高中毕业生留学坚实的基础教育+国际先进的高等教育 在国外考察访问时,我走访了国外高校的校长和老师,在谈到中国高中生留学话题时他们非常兴奋,认为中国高中生的基础知识一般强过他们本国的学生,特别在数、理、化等方面。经过语言(外语)的提高和强化,不少学生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深受学校的欢迎。一位多次到中国考察教育的加拿大大学校长这样说道:“中国高中留学生基础好,学习刻苦肯钻研”。在国外学习干扰少、投入的时间多,经过系统的大学专业学习和训练,不仅掌握了严谨的专业知识,而且有更多的时间了解和熟悉西方文化,这方面,高中毕业到国外的留学生比起大学毕业后再到国外读研的留学生更具明显的优势。 在考察中,我分别接触了在国外完成学士学位读研的和在国内大学毕业后留学读研的中国留学生,对他们进行了比较,前者在语言和对西方文化的熟悉和了解以及学术方面的成果,较之后者可以说给人的感觉差距是不小的。 一位在加拿大完成学士和硕士的北京留学生告诉我,他的一位高中同学在国内大学毕业后由他帮助到加拿大读研,一年的语言强化,很难达到专业课题研究的要求,语言强化、专业学习、打工加在一起很吃力,这位同学很后悔当年未能和他一起来加拿大读大学。 在我的几次对到外国留学的高中生和大学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中,也同样是这样的情形,由于年龄上的差别,他们在外语的掌握、生活环境的适应性,以及所考虑的问题(不少大学生在国内外都有恋爱的朋友、或把朋友一起办到国外),为了生活等原因,在学习的效果和收获上便产生了较大的差异。 不少国外企业在用人上对留学生的国外学习、生活的经历比较看重(这当然和留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是有联系的)。 在工作中我有这样的感受,当今国际高等教育不仅有丰富和先进的教育资源,而且对中国留学生有很多优惠(如:入学申请、签证的办理、较高的打工收入、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等)。不少国家的留学总体费用(学费、生活费等)并不很高(3―5万元人民币/年)。特别是入世后的中国急切需要大量的海归派充实到与国际接轨的工作岗位上,他们应当成为当今时代的领军人物,应该有较高的收入和待遇,更能实现人生追求与梦想。 一位还在办理留学申请的高中生家长兴奋地说:我的孩子很爱学习,但考试成绩不理想,又希望孩子成才,我们全家商量后,亲朋好友总动员,连送带借集中了出国留学的费用,希望孩子有所成就。还有一位家长说,我们想通了,只要孩子肯学,将家里的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利息我们能承受。高投入、高回报是一个方面,关键是孩子的未来会更宽阔,前景会更美好。 这些朴素的语言和行动说明,正在有越来越多的家长和学子理智地、认真地选择和思考未来,正在尊重和善待自己的人生,正在为我们的国家兴旺发达和个人小家的幸福美满而奋斗和努力着。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浅议高等教育大众化后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与保护 【摘要】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伴之而来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受损的问题日益严重,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今,大学毕业生在目前的就业市场中被称为“弱势群体”。在就业竞争愈演愈烈的压力下,许多大学毕业生因为急于找到一份工作而忽视了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甚至对就业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默认和接受,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应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高校以及毕业生自身等三个方面做出努力。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与保护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益市场化,但就业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易受到侵害。这不仅会严重挫伤大学毕业生服务社会的积极性,还会扰乱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作,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大局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显得十分重要。 一、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权益 大学毕业生作为就业的一个重要主体,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多方面的权益。根据目前就业规范的有关规定,大学毕业生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在择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一是录用单位给予的权利。 (一)大学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获取信息权。毕业生有全面、真实获悉用人单位信息的权利。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和关键,只有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用人单位。 2、接受就业指导权。毕业生有权在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包括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生根据国家、社会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择业。使毕业生通过接受就业指导,准确定位,合理择业。 3、被推荐权。高等学校在就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享有的被推荐权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如实推荐,即高校在对毕业生进行推荐时,应实事求是,根据毕业生本人的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进行介绍、推荐。不能故意贬低或随意捧高对毕业生在校表现的评价。 二是公正推荐,学校对毕业生进行推荐应做到公平、公正,应给每一位毕业生就业推荐的机会,不能厚此薄彼。公正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也是毕业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权益。 三是择优推荐,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在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还应择优推荐,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也应坚持择优标准,真正体现优生优分,学以致用、人尽其才。这样才能调动广大毕业生和在校生学习的积极性。 4、自主择业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生并轨改革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因此,作为求职方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去选择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家长、学校和用人单位,可以为毕业生提供择业意向方面的建议,但不能强迫干涉。任何将个人意志强加给毕业生,强令毕业生到某单位工作的行为是侵犯毕业生自主择业权的行为。 5、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目前,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经常遭到侵犯,“就业歧视”现象屡见不鲜,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待于各项配套措施的完善,就目前来说,更重要的是毕业生自身维权意识的加强。 6、违约及求偿权。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约,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否则用人单位应对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1] 7、择业期内档案、户口在校保留利。毕业生如在毕业当年未能找到工作,或只是找到非正规就业单位,该生有权在毕业后两年内将档案、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期满后,学校无此义务。 8、毕业生享受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权利。 (二)录用单位给予大学毕业生的主要权利表现在三个方面 1、履行协议,并接收毕业生的权利。协议书是国家专用于毕业生就业的正式文本,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一旦签约就有义务严格履行协议,不得无故进行更改。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妥善安排毕业生的工作,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保证毕业生的正常工作。 2、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供毕业生各种劳动保障的权利。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追究用人单位违约责任的权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是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而达成的协议,双方均有遵守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一方不能履行协议的内容,毕业生有追究用人单位违约责任的权利。 [2]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受侵犯的原因分析 随着近十年的扩招,大学生的就业成为困绕社会的难题。面对社会和就业的巨大压力,当前,我国政府和许多高校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出台了一些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也在逐年提高。然而由于体制、观念、市场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非常普遍。 (一)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现象蔓延迅速 如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性别歧视;非本地生源受到地域性歧视;因某些实际并不影响就业的疾病而受到歧视,如招考公务员淘汰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有身材相貌歧视、经验歧视、学历歧视和血型歧视等。 (二)所在高校为提高就业率不顾学生利益 某些高校不为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保管其档案、户口,甚至违背毕业生意愿强迫其就业,出现“被就业”现象;学校没有及时、公开、公平地宣传就业信息等,都导致大学毕业生处于被动地位,其合法权益屡受侵害,就业质量不高。 (三)招聘单位和职业介绍中介的陷阱层出不穷 如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如利用大学毕业生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开银行账户进行非法勾当,将大学生当作“替罪羊”;招聘单位通过向应聘大学生收取风险抵押金、培训费、建档费等各种不合理费用骗取钱财,职业介绍机构提供虚假信息,假招聘,侵吞中介费及中介机构与用人单位联手坑骗求职者;以招聘之名诱人犯罪;招聘时以高薪为诱饵,进入单位后却违背承诺;试用期陷阱,通过延长试用期盘剥廉价劳动力;签订“一边倒合同”来侵害毕业生的权益等。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 构建有效的毕业生权益保护体系,切实维护多方主体利益,是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有序建设的当务之急。现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谈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 (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保护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确定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并对侵犯毕业生权益的行为利用行政或法律手段予以抵制和处理。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某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和试用毕业生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行为,以引起社会或上层领导人物的重视,使一些就业问题得到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遏制毕业生就业过程中不公正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高校的保护 学校对毕业生权益的保护最为直接。学校可通过制定各项措施来规范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从招聘渠道上防患未然,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对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学校应坚决予以抵制以维护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高等学校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应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协议进行阻止。 (三)毕业生的自我保护 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在强调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营造一个良好的背景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毕业生要有效地做到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法律意识。市场化的就业体制,要求毕业生就业要依靠市场来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毕业生就业也必须走法制化道路。因此,毕业生必须了解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并且在学习这些法律、政策、规定的过程中,逐步培养成一种用法律进行思维的意识,进而能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真正做到懂得法律、遵守法律、使用法律。[3] 2、树立维权意识。毕业生应具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在碰到问题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主张权利,是毕业生走出权益自我保护实质性的一步。 3、强化诚信意识。毕业生诚信意识的培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毕业生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必须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如果毕业生故意隐瞒自身情况、欺骗单位,可能导致就业协议无效,并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同时还要求毕业生要信守契约,要充分重视就业协议的重要性,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履行就业协议内容。二是要意识到用人单位是否诚信。这一点对毕业生的要求更高,因为要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诚信,必然要求毕业生有比较丰富的阅历和经验,并通过不同的方法和途径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4]然而一些毕业生在这方面做得欠佳,主要是因为严峻的就业形势,使得毕业生不敢向用人单位问太多的问题、提太多的要求,许多初涉职场的毕业生认为单位说的都是对的,单位要求的就应该去做,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权益已经遭受侵犯。因此必须强化毕业生的诚信意识,特别是锻炼其中的第二种能力,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不局限于此,还包括其他方面。比如自我心理调试,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心理的平衡,要端正求职心态,切忌浮躁和盲目求职。 总之,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应建立有效的毕业生就业保护体系,还需要相应的就业主管部门、高校以及毕业生自身的共同努力。只有如此,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多方主体的利益,保障毕业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从而建立和谐的就业关系,促进高校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中国舞蹈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现状分析 内容摘要:自20世纪末我国实行扩招政策以来,高校毕业生的人数逐年激增,导致“就业难”成为社会普遍现象。舞蹈专业毕业生同样跻身庞大的就业阵容中,与其他专业的毕业生共同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文章以问卷、访谈的方式,针对全国范围内的部分舞蹈院校进行了有关舞蹈专业学生就业现状的调查,从学生和用人单位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期望了解目前我国舞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现状,另一方面也从调查中归纳、分析其原因。 关键词:高等教育 舞蹈 毕业生 就业现状 自2003年至2008年,我国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已从212万人激增到532万人,随着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大学生的就业形式和择业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舞蹈专业毕业生跻身这庞大的就业阵容中,其就业状况愈来愈受到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面的关注。舞蹈类学生就业状况与我国舞蹈高等教育飞速发展关系密切,直接体现了舞蹈高等教育的成果。笔者以问卷的形式,针对全国范围内的部分舞蹈院校进行了有关舞蹈专业学生就业现状的调查,以期对舞蹈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作出分析和总结。 一、舞蹈类高校学生所期望的就业选择 根据调查,并将普通高校(含师范类)和舞蹈类专业院校(图1)数据进行比较,结果显示,普通高校中的舞蹈专业学生与专业院校的学生在所选择的职业方向上存在一些差别,针对不同类型院校的学生,各校会根据自己的办学标准来实施具体方案,不论是在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还是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上都会有其针对性,而这种针对性也是不同学生最初选择该校的原因之一,并导致其毕业后的择业方向与院校的培养目标之间存在差异。据图1数据显示,普通高校舞蹈学生(简称“普通高校学生”)和舞蹈专业院校学生(简称“专业院校学生”)在“专业院校老师”“中小学老师”“专业演员”3个选项上差异最明显,对于专业院校的学生来说,选择“专业舞蹈院校老师”“专业演员”是继“高校老师”之后第二选择方向,对比普通高校的学生超出15%的人选择“中小学老师”(遵循普通高校〈含师范类〉的人才培养目标,这类院校的舞蹈教育主要是培养基础教学人才),专业院校的学生在历经至少8-10年系统的专业培养后,不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都很难从已形成的高精尖意识形态中脱离出来,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放弃选择同自己长期以来已适应的培养模式相关的工作。 另一方面,由于近年高校的扩招政策同就业岗位的缩减所造成的就业紧张问题,造成在普通高校和专业院校不同背景下培养的人才却竞争同一岗位的局面,明显表现在两者对于高校教师岗位的竞争。国家专业团体和专业院校教师岗位的减少,使得大批从专业院校毕业的学生走向了普通高校,他们将多年专业院校的教学方式、意识常不假思索地传授或重述给即将走上舞蹈普及教育岗位的群体,而面向广大普通高校舞蹈学生的岗位同样有限,加上四年来被培养的专业院校教育意识却又无法真正拥有扎实的基本功,这种情况造成了择业错位。简言之,人才培养的趋同化始终是高等舞蹈教育事业的硬伤,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舞蹈高校学生首选的就业地点和所期望的薪值 针对择选率较高的区域,毕业生首选的原因有:50%认为“有较大的发展机会”;20%认为“生活条件好”;20%认为“薪水高”;10%认为“有良好的人才政策”。 根据“就业地点分布”(图2)显示,“北京、上海”“中部地区”“珠江三角洲沿海地区”是即将毕业的舞蹈专业学生最期望能够工作的地区(各专业学生普遍认为),不仅是因为上述3个区域对舞蹈教育事业的开发及重视,同样也因为这3个区域经济发展较快,大中商业城市几乎聚集在此,生活环境较好,物质条件更加优越。尽管也会出现另一种情况:毕业于西、北部地区的学生大部分选择就近择业,这样的选择比其去大城市闯荡也许更加有利。但根据调研了解,凡从上述3个地区毕业的学生却无一例愿意去外地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这种现象可以说是由传统的就业观念与快速发展的高等教育不相适应所造成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长期以来,高校毕业生在这种大众意识的支配下就业定位较高(图3),在就业目的地的选择上多选择首都、省会和东南部沿海城市等大中城市,而在对择业的认识上, 存在“一步到位,终生不变”的观念,认为发达的城市就会“有较大的发展机会”和“良好的人才政策”,不仅如此,生活条件好、薪水高也是其选择上述选项的重要原因。此外,根据对某师范类院校2005级舞蹈学方向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调查显示:该班级毕业人数29人,正式就业率为48%,毕业去向地点多集中于北京或籍贯所在地,东部地区及珠三角人数其次,仅有一人支援内蒙古。广大的西部等不发达地区不仅需要经济实力的提升,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也应该吸纳更多的人才。对此,政府和社会应对有意愿到西部地区就业的学生加大引导力度、提供优惠政策,以平衡专业学生的就业压力和部分地区特需人才缺乏的局面。 三、影响目前舞蹈类学生就业形势的首要原因 调查显示,影响舞蹈专业学生就业形势的原因大体分为4种(图4)。目前,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中还存在着难以在短期内解决的一些问题,对于高校舞蹈教育体制来说同样如此。学校的教育模式、专业设置与社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与学生的就业需求不相适应,大学生的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就业市场机制不健全等不利因素都是造成毕业生被工作单位拒之门外的原因。在这种状况下,舞蹈专业学生对求职形势的看法同样不算乐观,调查显示,10%认为“乐观”,40%认为“一般”,41%认为“不乐观”,8%认为“非常困难”。 在被问到“对自己将来所要从事的工作的态度是什么”时,不少学生表示既要“符合自己的兴趣,有发展空间”,又要具备“待遇好、稳定”这两项条件。毕业生对将来所要从事的工作的态度首先遵循自己的意志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在面临就业单位减少、就业岗位逐年饱和的情况下,上述两项条件也成为了学生顺利就业的绊脚石,导致尚未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忽略社会整体的现实形势,因为期望值过高、择业挑剔而错失了许多合适的机会。 四、学生认为培养和获得社会适应能力与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 “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兼职”“专业实习”(图5)都被选择,其中参与“社会兼职”“专业实习”以及“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对于能够找到较为理想的工作更是有效途径。由此可见,学生非常重视学校提供的各类就业前的实习形式,舞蹈类学生的就业能力在校期间应该得到足够的锻炼。 五、学生选择继续深造的原因 前些年扩招政策实行之后,考研和出国成了高校本科毕业生求职之外的两大热门选择,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城市和教育大省,学生选择考研或出国的几率高达80%―90%。对于考研热和出国热的骤然升温,相关人士分析其中原因认为,由于近年来本科生就业形势逐渐严峻,考研或出国于是成为了众多对择业前景感到悲观的学生的“缓冲地带”。大部分学生认为,找工作难度很大,不如考研或出国继续深造,在拥有高学历的同时还能避开严峻的就业形势,那么找份好工作自然就不是个奢望。对于高校舞蹈专业的毕业生来说,每年为该专业所设立的相对对口的岗位更是少之又少,致使许多学生毕业后除了选择考研、出国深造外,要不就干脆转行或是投奔到考公务员的大潮中。从图6可以看出,“能够有一个好出路”是莘莘学子在现实的生存环境中梦寐以求的事,认为研究生毕业后基本上都能留在条件较好的大城市里,而这成为了很多有“地域情结”的大学生继续深造的主要动机之一,然而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很多学生发现在继续深造之后依然面临就业难的困境;同时,激增的生源又刺激了我国舞蹈高校层次的盲目攀升,导致舞蹈专业学生更高学历层次的新一轮就业竞争。 在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紧张的形势下,舞蹈专业毕业生的处境更为艰难。一方面是大量的舞蹈专业学生及家长为找到一份工作而四处奔波,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需求趋于饱和。经过多年专业训练,家庭、社会、学校均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财力培养的舞蹈人才成为了闲置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且长此以往,势必对我国舞蹈艺术的长足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尽管当前国家、社会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一些政策性措施也开始实施,然而舞蹈专业毕业生似乎难以看到冰雪消融的景象。结合上述调查分析,笔者以为其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对舞蹈人才的需求同舞蹈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之间存在着矛盾。 随着高校扩招带来的生源激增,各地区涌现出大量的招收舞蹈类专业学生的院校。这些院校办学实力参差不齐,对本校培养的舞蹈专业学生定位不清,造成盲目办学的局面。培养的学生因为在校期间不能接受有针对性、符合市场需求的教育而面临就业难的困境已成为普遍现象。师范类院校的舞蹈专业学生除了要学习舞蹈专业课程外,音乐、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与教师素质相关的课程和活动应该被纳入师范类舞蹈专业学生的教学体系中;而以培养演员为主的专业类舞蹈院校在当今社会对文化艺术需求多样化的形势下,应该适当拓宽办学思路,设置艺术管理等与文化产业、市场接轨的课程,同时提升学生的文化素质,以使其更好地就业。 (二)毕业生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 除上述原因外,笔者认为舞蹈类毕业生个人的就业观念与用人单位之间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舞蹈类学生就业最需要具备的素质”图表中(图7),在专业水平、实践经验等方面学生和用人单位的选择差异悬殊。一方面是舞蹈专业学生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而对专业水平与就业力的正比关系产生怀疑;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依旧期望通过引进具有优秀专业素质和充足实践经验的人才,造成了学生学无所用、用人单位对舞蹈类院校教育质量质疑的局面。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下,“人才”在21世纪已不只被定义为专家型人,而是更注重“全面发展”在一个人身上的体现,即综合素质。毕业生只有具备了较高的综合素质才可能向多元化方向可持续地发展下去。对于这一点,从数据中可以看出,高校舞蹈专业的学生已从过去只埋头练功、攀比技术而走在象牙塔的时代中解放出来,现在的学生已熟知在自身专业能力的基础上综合素质是多么的重要。 此外,对综合素质的重视,从侧面却造成了学生与用人单位在薪值等方面所表现出的差异,学生希望自身能力在单位中有所体现和提升,强调的是个人的“领导力”,而用人单位则更在乎毕业生是否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踏实勤劳的精神品质。二者之间似乎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这不能不引起社会和学校的高度重视,而要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社会单位、院校和毕业生三方面的积极合作。 (三)舞蹈类院校应该建立健全学生就业指导机制。 就业指导是帮助择业期的学生依据个人的生理、心理特点选择适应的职业的一项工作,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尤其是要促进学生身心素质的健康发展和职业一般能力、特殊能力的发展,是一项专业化的工作,它依据心理学、医学生理学、职业社会学、教育学的原理,对个人的个性特征加以分析、判断、咨询,帮助学生实现自我认知。从笔者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针对舞蹈类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还处于不完善阶段,而对于面对严峻就业形势而无所适从的舞蹈类学生而言,校方的就业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某师范大学舞蹈专业的就业情况调查中,当被提及“您首选的获得就业信息的途径”的问题时,有超过63%的学生选择网络,其次是亲朋好友介绍、社会招聘、电视报刊媒体,而首选学校的就业信息的只占不到30%。这说明院校的就业指导机构在学生择业时所能提供的信息还不构成目前舞蹈类学生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这就大大增加了学生择业的盲目性。 而在回答“您需要学校就业指导机构提供哪方面指导”(图8)的问题时,66%的学生选择了职业供求信息,这也进一步说明学生对就业指导工作的急切需要。同时,还有42%的学生认为就业指导机构应该提供就业心理辅导服务,13%的学生需要了解就业政策法规相关内容,可见目前舞蹈类学生的就业指导需求是多元化的。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针对舞蹈类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应在以下方面尽快尽力健全,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就业。1.提供多元就业指导服务。学校的就业指导机构应该把就业能力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职业供求信息。就业指导机构应该在学生和社会之间搭建起有效沟通的桥梁。由于舞蹈专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学习舞蹈专业的学生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就业面窄、综合素质相对薄弱,这就需要针对舞蹈专业学生的就业服务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科学实施。通过系统的就业指导讲座、及时更新岗位信息、开展就业心理指导、宣讲就业政策法规等多样化的指导内容,为舞蹈专业学生有针对性地就业乃至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助力。2.就业指导工作在时间上要有延续性。本次调查的回收问卷结果显示(图9),大部分学生希望在大三(研二)时开始接受就业指导,也有一部分学生选择大一、大二。因此就业指导工作并非只在毕业时开始,而是要从学生一入学就开展,贯穿大学教育过程的始终,从而有效地帮助学生进行自我认知、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甚至在学生毕业后形成反馈机制,更好地为在校生服务。相信有科学的就业指导,舞蹈专业学生在就业时能够多些自信,少些盲目;舞蹈专业院校的办学特色和理念能够得到凸显;社会对舞蹈人才的需求也能朝着利好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高等教育大众化与毕业生就业心理分析及对策 摘要: 高等教育大众化与大学生就业问题是目前我国教育界普遍关注的两大热点问题。本文简要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情况,提出了当下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并就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心理特点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心理对策。 关键词: 高等教育大众化 就业心理 对策 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情况 从意大利的萨勒诺大学和波洛尼亚大学等中世纪大学的创立开始,历经近千年的发展,世界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二战前,欧美各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已经达到较高的程度,但高等学校的大门并非向全体民众而敞开,其高等教育仍然处于尖子教育阶段,或称精英教育阶段。二战后,世界进入了科技革命新时代,高等教育也随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这主要是因为战后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迫切需要大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而中等教育的普及化又为高等教育的扩张解决了生源问题,同时随着大众民主意识的提高,其要求受教育机会均等的呼声也日益强烈。这些因素的结合,决定了世界高等教育向大众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近几年的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总规模大幅度增加,创造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奇迹。美国从1901年开始用了约40年才进入大众化高等教育;日本大约在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完成了从精英阶段到大众化阶段的过渡。中国用短短几年的时间,就走完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完成的高等教育由精英到大众化的转变。 二、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大幅度增加。高校毕业生的大量增加,使得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现象:有岗无人和有人无岗现象并存;无业可就和有业不就现象并存;高级“蓝领”奇缺和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偏低现象并存。从1999年开始,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高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但每年公布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时间不同,统计数据所截至的时间也不同。有的年份是依据当年6月初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精确到每个毕业生具体情况的软盘及表格)的数据统计,有的是截止到当年9月份的数据。据统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从2003年的212万人增幅到2008年的559万人,与此同时全国普通高校平均就业率分别为:2003年70%、2004年73%、2005年72.6%、2006年71.9%、2007年70.9%,如果再对比1996年以来公布的数据来看,全国普通高校平均就业率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虽然稳定在70%左右,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待业人数却在逐年增加。(参见表一) 三、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心理特点分析 针对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所带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从心理学角度对大学生的就业心理进行分析,将有助于化解相关危机。纵观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笔者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存在以下的就业心理特点: 认知是人最基本的心理活动过程。部分大学生对就业环境和自我意识存在不正确认知,把社会环境看得过于复杂或过于简单,或者高估自己、低估环境,或者低估自己、高估环境,突出表现在自卑、自负、从众三个方面。自卑是指大学生认为自己的某些方面不如其他人的消极的主观体验。部分毕业生只看到社会的阴暗面和不良因素,面对激烈的竞争压力,悲观地认为自己不如其他同学,埋怨家庭和环境,在求职的时候一味地选择退缩性的自我防御,丧失了很多好的就业机会。在求职失败后,他们又以为找到了证明“我不行”的根据。当失败一次一次发生时,便加重了他们的沮丧感和不平衡感。自负指大学生对自己的评价高出自己的实际水平,具有不切实际的期望值。部分大学生的思想观念相对滞后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现状,认为考上大学就是找到好工作的保证,对就业的期望值较高。在择业时,只选择条件较好的单位,不从自身实际条件出发。在面试时,提出过分要求;求职失败后,又缺乏自知之明。自负的大学生在碰壁后,要么趋于理智,要么转而陷入自卑的泥沼。从众是指在群体的影响下,个体放弃自己的意志而采取与多数人相一致的行为。由于中国应试教育的特点,大学生较少进行自我探索,不清楚自己的兴趣所在,不明晰自己适合做何种工作,在就业过程中,“月亮走,我也走”,便出现了从众现象。 情绪是以个体的愿望和需要为中介的心理活动,对大学生就业影响最大的情绪是焦虑。焦虑是指机体对环境中某些即将来临或者需要做出努力去适应新情况时,在主观上引起紧张、不愉快乃至恐惧的期待情绪。对于寻找工作的大学生来说,适度的焦虑可以增加其就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加找到满意工作的成功率。但过度焦虑却会使人处于极度敏感的自我防卫状态,判断推理的能力下降,行为容易失控。毕业前,部分大学生由于对择业前景无法准确预期,对毕业后的前途感到失控和失助,往往产生焦虑情绪,具体表现为:情绪易激动,易产生过激行为;择业目标缺乏理性思考,行动上漫无目的;不能冷静、客观地分析问题,每日坐立不安、心神不宁。 能力是人顺利实现某种活动的心理条件,它是符合活动要求、影响活动效果的个性特征的总和。就业能力一般涵盖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个方面,包括思维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自主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应聘能力等。目前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一个原因,在于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就业能力缺乏。首先,部分大学生在校期间得过且过,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缺乏就业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学校育人方式单调、呆板,只负责知识的传授,而不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使部分学生缺乏适应能力、沟通能力,不能将自己推销出去。最后,大学生就业能力缺乏与我国应试教育紧密联系,大学生从小即以“考试”为指挥棒,缺乏综合素质的锻炼,而能力的培养是与人幼年所受的教育密切相关的。 四、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心理对策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大学生就业的心理素质呢? 1.改革教育模式结构,增强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应把就业指导课程列入大学教学计划,从低年级便开始相关能力的培养,灌输正确的就业意识,高年级学生则注重提高他们的职业成熟度。改变以“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广开渠道,注意知行统一,全面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 2.实施职业生涯规划,改变大学生的错误认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将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联系,对影响职业生涯的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并确定实施方案。职业生涯规划可以激发大学生自身内部的动力,促使他们不断地完善自己。一个成功的职业生涯规划不仅需要大学生通过自我反省、社会比较、心理测评等方式对自己的性格特点、兴趣特长等有清楚的了解,还需要对社会现实及发展趋势有清晰的认识,这可以帮助大学生重新审视自己,结合社会实际,给自己一个合理的定位。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调节大学生的情绪状态。针对毕业生普遍表现出来的心理问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可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等形式介绍一般知识,以缓解他们的负性情绪,提升其综合素质。针对个别因就业压力过大引起的严重心理问题,要及时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对其进行系统的指导。 4.加强素质教育实践,养成良好的就业心理素质。大学生优秀心理素质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不能将所有的工作、目光都集中在高等教育阶段,应当从中学,甚至是小学就开展就业教育、心理教育,培养他们的优秀品质。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向学生灌输“就业意识”,加深他们对自己的认识程度,引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探索。 5.推进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大学生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大学生与社会的脱节会造成他们不清楚自身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之间还有哪些差距,在校园内不能有针对性地锻炼培养自己。应积极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他们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创造条件、提供舞台,使他们对国情、民情、社情有清晰的了解,从而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缩小他们的认识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阻碍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个现实问题,成为一些对高等教育大众化持怀疑、反对态度者的重要理由,而且也会造成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因此,我们应具体分析造成这一困难的实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使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步伐迈得更为健康有力,也使我们的高校毕业生能够实现充分就业。我们应该坚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随着新的大学生就业制度、体系、理念的不断建立和完善,随着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我国高等教育在成功走向大众化的过程中一定也能解决好高等学校毕业生与市场之间的供需问题,使我国高等教育的人力资源得到更为有效的开发与利用,也使我国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之路越走越宽广。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陈万海万建(哈尔滨工程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人力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实现其充分就业,发挥好这部分人才的作用,是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整个社会人才资源中最充满活力、富于创造性的群体,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我国自1978年恢复高考招生考试制度以来已培养出数以千万计的高校毕业生。200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达280万人,比上年增加了68万人。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338万人,比2004年又增加了58万人,增幅达20.71%。今后每年都将有超过350万人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研究和探讨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还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而逐步改革和完善的。经过连续多年的扩招,各高校的在校生人数有了成倍的增长,同时也给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导致一些高校出现了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大学生择业的过程中,它更多的是一种心理感受,“就业难”的说法实际上应该是“择业难”。“就业难”是指就业经济形势不佳,毕业生过剩,社会不能提供充分的就业岗位,而这显然与我国的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目前,我国各类高层次人才总量的不足,人力资源总体素质偏低,依然是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量总体上还是呈现上升态势。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结构有所变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需求下降,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需求基本稳定,有少量增长,而主要分布于中小城市的私营、民营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旺盛。与此同时,应改善就业服务,并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丰富和改进教育教学的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全面推进“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构建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提高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力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首先要加快经济发展,拓展就业空间。据测算,通常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会为社会提供80万到100万个就业岗位,今后5年,我国经济如果继续保持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将达到800万以上,这给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其次要进一步深化机关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高校也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并根据社会需求和市场变化采取有力措施,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加强对学生创新开拓能力的培养,以增强毕业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此外高校还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因为毕业生的择业意识、就业观念问题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每个毕业生的就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这批宝贵的人才资源能否在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思想认识,认清形势,增强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另一方面是为了使大学生能够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己的专长来确定专业兴趣和今后工作目标。并通过认识自我条件和职业要求之间的关系来制定自己合理的求职计划,为自己确立职业目标,选择职业道路,从而为自己实现职业生涯目标而确定行动方向、行动时间和行动方案,提高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最终赢得就业的主动权。 人力资源作为生产力中最具有活力的要素,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必然要求通过人才市场进行配置。高校毕业生是人力资源中最富有创造力的群体,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键是要构建完善的人才市场网络,进一步完善就业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信息库。将学生个人简历、考试成绩、获奖情况、特长、求职意向等情况收集起来,有针对性地将毕业生推荐给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能够尽快地找到合适用人对象提供便捷的服务。大多数高校毕业生仍将就业目标定位在地理位置优越的大城市、待遇较高的外资、合资企业或知名的大公司,对就业的心理期望值过高。这种择业观念与对大学毕业生需求之间的矛盾是“择业难”产生的主要原因。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必须转变思想观念,解决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和政策性的障碍,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高校应积极拓展就业空间,建立相关专业的用人单位信息库。及时更新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在学校局域网向学生公开,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要求和兴趣爱好自愿联系。同时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各类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大学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既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作用,又有利于毕业生自由择业,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还是以学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信息还不能实现全面共享,专业人才市场还不成熟,没有建成统一的人才网络。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的“双向”信息库,在全国范围内为广大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求职和招聘的信息化平台,将从根本上改善高校毕业生的求职环境,为促进各类高校毕业生的顺利就业提供条件。此外,还要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统计监测预警系统和对就业市场的预测系统,及时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作出恰当的分析和预测,为制定就业政策和指导就业提供必要依据。建立以政府为指导、以学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实践,人才市场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连接高校和社会的纽带。因此,强化人才市场作用,构建人才网络,进一步强化人才市场的人力资源配置功能,构建统一、共享、实用的人才网络系统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效途径。研究和探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加大高等教育改革力度,改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 摘要: 高等教育结构与社会人才需求结构的矛盾,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导致人才供求的矛盾,大学生职业选择与社会需求的矛盾等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难。目前,大学生就业难,其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原因也多种多样。为使在任一形式下失业的大学生最大限度地就业,高等教育必须深化改革,因为它是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高等教育必须积极顺应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适时调整专业和学科结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关键词: 大学生 就业 高等教育 改革 随着高校的进一步扩招,大学生的数量成倍增加,其就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大学生就业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能否实现大学生充分就业直接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成长和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关系到国家的繁荣昌盛和和谐发展。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自身的问题。 1.职业素质低下。 大学生职业素质下降有多方面的原因。自身贪玩、缺乏长期学习计划和未来职业生涯规划等,是造成一部分大学生职业素质下降的主要原因,而缺乏实践经验成为职业素质低下的又一表现。 2.缺乏生存忧患意识。 一部分学生不思进取,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向往罗曼蒂克的爱情;没有生存的压力,很多人没有树立自食其力的观念。因而他们的自立意识和能力都很薄弱,对他们说,毕业只是一种形式。 3.缺乏社会责任意识。 当代大学生受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较深,个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一些学生不顾及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以经济利益为导向,他们满足的是优厚的待遇和舒适的工作环境。错误的精英意识使得他们对职业有过高的期望值,使他们虽然有较高学历,却总也找不到满意的岗位。 4.缺乏主动创新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在当前的教育形势下,很多大学生只埋头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不能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之中,学与用完全脱节,更不用说创新能力了。而今很多用人单位都改变了以往的只看学历的人才录用标准,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已经作为他们招聘人才的重要指标。 还有很多个人因素制约着大学生的就业前景,比如心态不正确,抗挫折能力差,对自己定位不准等,这里不加赘述。 (二)国家政策、社会形势的制约。 1.宏观形势的决定作用。 落后的教育体制使大学生就业难的局面成为必然。另外,我国经济连续多年保持了持续良好的发展势头,而整体就业形势并没有出现好转的迹象,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局面短期内无法改变。 2.学校主体功能缺失。 学校作为培养大学生的摇篮和主体,对当前大学生就业不乐观的形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目前的大学教育,计划体制形式比较明显,很多专业设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并且对学生的就业情况不够重视,很多大学没有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或者就业指导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对大学生就业有所帮助。 3.政府就业服务职能缺位。 政府服务职能缺位也是当前出现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一个原因。我国在进行各种体制改革和大学扩招的同时,没有做好配套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滞后、就业市场管理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政府服务职能的缺位,成为造成我国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深化高教改革,促进大学生更好地就业 (一)明确办学目标。 定位高校的办学方向和教育目标,是培养社会需要人才的关键。创办世界一流大学应该是少数几所顶尖大学努力的方向,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方向是把教育与科研紧紧结合在一起,建立一个开放式、综合型、研究型的高等教育组织模式。而普通大学应以培养实用技能教育的大众教育、通识教育为主,以培养各级各类专门人才为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确立以人才职业能力为重点的目标体系。 (二)提高教育质量。 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在于提高大学生质量。首先,注重学生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高校应给学生更多自由发展的空间,使他们在校期间获得一种继续学习的能力,即使以后失业,在人力资本积累的基础上也能重新就业。其次,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校期间,学生应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以锻炼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通过调查,大学生毕业一般要在企业工作一两年以后,才能真正融入到企业中发挥作用。 (三)完善配套措施。 高校专业结构及学科结构必须做大幅度调整。在专业结构调整上,应适当减少专业知识课程,扩大专业知识面和加大基础知识课程,以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吸取新知识的后劲。教材的编写要跟上时展,那种以不变教材应万变发展形势的做法,只能导致大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落后于时代。在学科结构方面,应诱导大学生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使其成为复合应用型人才。当今社会经济,一方面现代科技向高度分化发展,另一方面又向高度综合发展。所以,学校应广泛地开设文理交叉的选修课,同时也可以采用主辅修制的方法,让学有余力的学生攻读第二学位。 (四)控制扩招规模。 近年来,由于政策的鼓励,很多高校扩大了招生规模,这就意味着降低了入学门槛,意味着生源质量的下降,出现同一学历学生良莠不齐的现象。另一方面,有一些高校不顾自身的实际情况盲目扩招,投入的增长跟不上规模的增长,导致软硬件资源的配备跟不上办学规模的发展。生均经费的相对减少,使得不少高校不得不紧缩开支,减少必要的教学环节,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有的高校本来是理工科学校,却扩充为综合性大学,盲目增加社科专业,但是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师资力量却跟不上扩充的速度,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使大学生的质量受到影响。 可见,高等教育应怎样扩招,每年增加多大比例,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一般说来,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应与其经济发展相适应,高等教育的规模应与社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相适应。适当减缓扩招速度,一方面有利于社会缓解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高等学校整合资源,集中有限的资源改善办学质量。 此外,高等教育扩招还有一个结构性扩招的问题。一方面,国家应当重点扶持和鼓励名校扩招,从而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为社会培养和输送更多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国家要严格扩招门槛,对投入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高等学校要限制其招生的规模。另一个问题是哪些专业扩招?笔者认为,要从社会人才的需求出发来确定哪些专业可以扩招,哪些专业只能维持原有的规模,哪些专业应当调整、压缩,甚至停办、取消。 (五)更新教育观念。 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还有一个人才结构的问题,即大学生的专业知识结构与社会对大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需求不一致、不平衡,从而造成大学生人才短缺与人才浪费同时并存的现象。为了解决因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结构与社会对大学生专业知识结构需求的不一致而导致的大学生就业困难问题,高校要改变“我们有什么师资,就开设什么专业、提供什么课程”的传统做法,向“需求导向型教育”过渡,即将专业设置、课程设计与人才市场对大学生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的需求衔接起来,甚至面向社会需要实行订单式的培养。 (六)改革管理体制。 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当前高等教育管理基本上还是在计划体制的框架内运行,高等学校法人至今仍然是名誉性的,没有足够的自主地位,大学的招生、专业设置等控制权仍然掌握在主管部门和其它政府机构手中,这大大影响了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充分发挥――不是不想做,而是没有足够的权限去做! 可见,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就业中的教育问题,必须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政府应当放手,给高等学校“松绑”,切实赋予高等学校法人地位,扩大高等学校自主设置专业、自主招生的权利,这样才能使高校成为高等教育的竞争主体,才能使高校自主、自觉、自由地按照高等教育的规律,面向社会发展、面向人才市场、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办学,并且最终对自己的“产品”――大学毕业生负责。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中国高等教育会计专业毕业生实务能力不足问题的分析 【摘要】本文旨在通过对高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弱这一症结存在根源的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一个合理的认识基础。 会计作为企业及其他组织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承担。这些企业及其他组织管理系统所需要的会计人员,主要来自于高等学校培养的毕业生,因此,高等学校会计教育的状况直接影响着我国会计工作的水平。然而,很多企业家、经济学家和企业高层财务人员普遍认为:目前的高等学校会计专业毕业生很难直接满足各层次的会计工作需要。甚至有人认为,高等学校仅完成了学生的一般基本素质教育,会计专业教育仅仅是一个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介绍,学生实际会计技能的培养与实际工作需要相差甚远。 企业及其组织需要什么样的会计专业毕业生?这个问题已有很多学者做过调查研究,也得出了一些结论。新华网2004年2月24日的文章:“会计专业为何遭遇‘寒冬’?没有经验被拒之门外”,从很大程度上揭示了对会计专业毕业生的需求方向:动手能力要强。从有关招聘信息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比较喜欢那些具备一定实践经验、能够合理运用税务法规、财务技术、会计准则与制度的会计人才。就这种需求而言,我国目前的高校会计教育基本无法满足,因为我国的高校经济、管理类各专业普遍缺乏相应专业基本技能的实际训练。 对于这种需求与供给的差异和会计教育的缺陷,很多学者进行了较为深刻的自我批评,需求单位更是认为会计专业的高校教育失败。笔者对此深有同感,但也认为应当辩证地分析这种形成差异的根本原因,才有利于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主要有: 一、教师自身能力的限制 我国目前高校会计专业的教师,包括那些在国内国际上很有名气的专家级教师,很多人没有会计工作的实际经验,大部分是从高校到高校的“学院派”。他们对相关的会计理论非常娴熟和深厚,但其中很多人连起码的会计实务操作都不会,又怎么能教给学生实践经验呢?表1的调研结果就是很好的佐证: 资料来源:郭强华、邱云,《全国十四所重点大学会计教学现状评估及改革方向的调查报告》,2001.6.14。 调研数据表明,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方式、实务能力、责任心、专业知识等方面都存在很大意见。如果详细考证对教育方式呆板的判断,恐怕还有很多学生基于教师教学仅仅局限于教材知识,没有很好地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案例,来生动地讲解教学内容所致。因此,会计专业教师的实务能力和处理问题的水平是影响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实验教学环节薄弱 这是很多学者研究得出的一致意见,也反映了我国会计专业教育的实际状态。由于论述较多且比较全面,在此不再赘述。 三、培养体制的缺陷 看看现在和过去高校会计专业的培养规划和教学计划,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专业教育一般仅有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实习教学环节。由于某些原因,现在很少有企业或单位愿意接受毕业生实习,很多情况下要靠教师的私人关系和学生自身关系寻找实习单位。郭强华、邱云所作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见表2): 资料来源:郭强华、邱云,《全国十四所重点大学会计教学现状评估及改革方向的调查报告》,2001.6.14。 从资料中可以看出,有教学单位安排的实习仅占32.19%,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的则占34.08%,高出了由教学单位统一安排。在实习环节中,除了实习时间短、实习单位落实不易之外,还存在以下问题值得重视: (一)实习目的无法实现 主要表现在实习学生很难接触实习单位的实际会计操作。笔者是1986年毕业的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时被分配到所在行业的一个处级单位,时间为45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行业主管部门为了鼓励所属单位接收本部门院校学生实习,备有专门的拨款项目,名称为:学生实习经费。所以,很多行业内部单位大都愿意接受部属高校学生实习。在实际操作上,我们对会计凭证的取得、编制、审核、凭证流转、过账、对账、汇总、报表编制、文件归档等会计业务流程,都有较为完整的操作,且有经验丰富的实习师傅给予指导,因此,实习效果良好,基本可以满足毕业后工作的需要。与此相反,目前很多实习学生即使艰难地找到了实习单位,也很难接触到所在单位的实际意义上的整个会计流程,不要说实际执行记账、过账、报表编制等核心业务,就连填写正式凭证的机会都很少。2003年,笔者为某高校指导毕业生专业实习40人,能够亲手执行凭证填写、记账、过账、编制报表的学生不过5、6人,仅占参加实习学生总数的15%;能够查阅公司今年会计记录资料的有18人,占45%。目前,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已不再欢迎,也很少配备较强的指导队伍,即使是拿非正式凭证、账簿、报表的训练,也得不到丰富经验的会计师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更有甚者,部分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根本看不到所在单位的真实账册,仅仅是通过观察增加感性认识而已。如此实习,怎么能达到实习计划设定的目标与要求呢? (二)教师或教学单位对实习过程的掌握和控制不够 过去我们毕业实习时一般有指导教师随行指导,实习单位还选派较有经验的师傅给予随时点拨,能使学生学到现实的会计流程和业务处理要点;而现在多数实习很难有教师陪伴,因为现在会计专业的师生比严重失调,还有大量的教师承担非毕业生的会计教学工作,很多高校的专业实习学生是由专门的辅导员进行掌控的,学生得不到专业教师的合理指导。 (三)学生对实习的认识不足。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认识和被动的学习态度,很多学生对专业实习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部分学生仅仅是为了完成教学过程而实习,为了拿到必需的学分而实习,缺乏实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实习过程中,缺乏合理的沟通和学习的积极性,没有尽可能地参与实习单位相关会计业务或活动的欲望,为了度过实习时间而应付了事。 (四)实习单位的选择相对固定,可接触的业务类型单一 由于时间有限等原因外,一般地,实习单位基本贯彻“从一而终”的思想,不论实习单位规模大小、业务繁简、性质如何,仅在其确定的单位或会计部门完成实习。而在大型企业中,仅应收账款会计就有3至4人,如果仅在应收账款会计岗位上实习,其业务的单一程度就可想而知了。这样一来,即使学生能够接触到实习单位的核心业务及其流程,可能得到的经验和技能仍显单调、匮乏。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会计教学的实习环节效果不佳。这一点也可通过郭强华、邱云所作的调查分析得到合理的印证(如表3): 资料来源:郭强华、邱云,《全国十四所重点大学会计教学现状评估及改革方向的调查报告》,2001.6.14。 从中可以看出,认为实习效果很好或较好的学生,仅占调查对象总体的31.82%,认为效果一般的学生占39.93%,认为效果较差和很差的学生占28.25%。调查结果显示的状态虽然不是很差,但还是说明实习环节存在需要大力改进的方面。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作为调查对象的是我国在会计教育方面比较先进的重点大学,这些高校的会计教育基本上可以代表我国该专业发展的顶级水平。如果将全国所有会计专业教育均纳入考察范围,笔者相信,这一水平会有很大程度的下降。 四、实际需求和高校教育供给的矛盾 任何用人单位都希望能够从高等学校得到他们需要且能很快胜任岗位的人才,这完全可以理解,但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这种需求心理存在偏差,也不现实。从教育的角度来说,高等学校教育是素质教育的继续和提升,也是专业教育的基本环节。它所完成的专业教育到底应当达到什么样的程度?理论教育和实务技能训练如何协调?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要完全达到各种企业和组织的会计人才需求标准是很困难的 因为企业及其组织的类型和性质千差万别,各自的会计事项和财务规范以及组织目标也存在很大差距。就企业会计而言,尽管逐步建立起统一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但行业差别仍然存在。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要想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差异性需求是不现实的。 (二)高校会计教育,特别是我国专业教育仍然继续着素质教育的历程 不仅开展专业教学,还为学生的未来提升和全面适应社会教授知识和培养能力。不论是具体的财务管理、企业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金融会计专业,还是审计、注册会计专门化专业,都在素质教育、拓展教育、道德教育等方面做着不懈的努力,专业课程设计和教学时间比以前有一定程度的削减,专业方向教育受到冲击。 (三)笔者认为,虽然会计专业教育需要进一步强调实务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但绝不应该仅就会计技能而开展教学,还要考虑学生的未来发展和事业开拓能力的提高。表4显示的学生选择基本印证了笔者的观点。 资料来源:郭强华、邱云,《全国十四所重点大学会计教学现状评估及改革方向的调查报告》,2001.6.14。 从表4的选择结果来看,会计专业大学生对于自己的未来发展方向并不完全统一,个人期望存在较大差异。高校教育不可能完全满足学生的个性差异,也不可能完全满足需求方的个别需求,高校教育还是要根据基本的目标定位把握教育方向和教育理念。 五、新需求、新矛盾 高等学校会计教育实务能力培养必须面对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管理创新。随着时代的进步,信息技术在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管理理念与原则、技术与方法以及管理环境在不断地变化,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特别是网络技术应用、管理手段智能化、系统化程度的飞跃性提高,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高校会计教育实务能力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 由于企业资源计划(ERP)和网络资源的投入、应用范围及其水平不断提高,使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生成、财务信息传递等业务的处理介质、作业程序及关键控制环节与方式都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从而导致对会计人员需求的多方面变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要求组织成员的信息化水平必须跟上智能化系统的要求,在知识结构、实务技能等方面要求会计人员具备信息技术和应变能力。据调查,某公司由于建设ERP系统,导致包括会计人员在内的部分管理人员被迫离开原来的岗位。分析得知,造成会计人员被大量分离的主要原因无外乎两点: (一)由于系统的引入,计算机智能化系统部分代替了原来由人工完成的工作 对会计来说,会计凭证录入、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生成等繁重的手工工作,已经大部分由智能化系统自动完成,对一般会计人员的需求量大幅度减少。某公司实施ERP系统后,会计岗位人员数量下降到原来的40%,一半以上的会计人员不得不离开会计岗位。 (二)现有会计人员的软件应用水平无法达到智能化系统要求的程度 据我们了解,现在有部分高校会计教育增设了信息系统课程,少数高校的会计信息系统教育水平还很高,对会计软件、ERP等基本原理和技能也展开了教学程序。但是,大部分高校的会计教育还没有进行满足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统教育,有的仅仅是简单的会计电算化课程教育,连基本的实践环节都没有。这样的教育状况,如何能够满足现代管理的要求呢? 以上分析,是笔者根据有关调查和自己的工作体会,对我国高等学校会计专业教育实务能力培养缺陷的总结和归纳。希望有识之士合理把握我国高等会计教育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从根本上改变高等学校会计教育供给与需求的突出矛盾,提高高等学校会计教育水平。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新形势下提高高等教育工科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探索 摘要:针对当前高等教育工科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为例,结合作者多年来的教学实践与体会,就如何发挥指导教师在本科毕业论文中的指导作用,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途径与方法。指出加强毕业论文全过程指导,实现师生良性互动是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 关键词:高等教育;工科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 毕业论文是本科生大学期间最重要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对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综合素质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训练平台,其质量又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学生培养目标的综合体现。在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学质量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1-[4]。如何提高毕业论文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是当前高等学校面临的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指导教师的角度,结合自身在工作中的实际体会,就如何提高本科毕业论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指导教师应明确任务,端正态度,加强责任心 作为指导教师,首先要明确一点,本科毕业论文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能力的有效途径。在本科毕业论文中,学生是核心,而教师的作用是指导者和领路人,教师首先要重视本科毕业论文,在指导过程中既要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又要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从毕业论文开始的命题、选题、开题、实验、数据处理、结果分析、论文撰写到最后准备论文答辩,指导教师应参与毕业论文的全过程指导与监控。在整个过程中,要和学生多交流,对学生负起责任,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不是交给学生一个毕业题目,笼统地交代几句,就最后等着学生交论文了。 二、科学命题、合理选题 以材料类专业为例,工科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及其任务书是由指导教师命题和设计的,然后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为主加以实施。因此,一篇本科毕业论文的命题及任务书设计一定要科学适当,教师首先要论证所选题目的可行性和现实性,防止出现课题过难而使学生不能按期完成,影响毕业论文进度,或是课题过易而收获不大。命题要遵从两个原则:一是指导教师结合自己的科研方向或课题来进行毕业论文命题,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及挑战性;二是选题要针对现有实验科研条件和材料专业实际,难度适中,过难则难以完成,过易则得不到充分锻炼,都会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命题结束,指导教师应引导学生合理选题,结合学生研究兴趣、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去向选题。比如针对考研的毕业生,引导他们选择结合纵向科研课题研究探索性较强的命题;针对即将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引导他们选择结合横向科研课题具有开发性、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命题。要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合理引导他们选题,以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激发他们的兴趣,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 三、坚持并加强毕业论文全过程指导,实现师生良性互动 1.坚持例会制度。为对毕业论文全过程指导与监控,指导教师在论文开始前要制订例会制度,提出要求,并坚持执行。如例会定在每周末下午进行,要求每个学生例会时有书面的过去一周论文进展的总结和下一周的计划安排。通过例会,让学生们展开讨论,同时通过书面的总结与报告,让他们在平时对计算机文字处理与编辑以及数据处理与分析得到锻炼,并对论文的文字与数据不断积累,为将来完成毕业论文撰写打下基础。因此坚持例会制度,是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的全程指导与监控,对教师和学生都是一举多得,实现了师生良性互动的有效举措。 2.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毕业论文的意义及对他们的作用,并树立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学生选完题后,指导教师针对每个学生特点,结合所选命题,耐心讲解,让他们充分认识毕业论文对其知识能力的提高,对其将来进一步从事科学研究或参加工作都具有的重要作用。 3.引导学生充分调研,认真完成开题。题目选好后,结合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进行文献调研。尤其是关于文献中如何运用基本的材料专业知识点来解决科学研究中的问题,如何做到举一反三,对自己即将开展的课题有何借鉴。在充分进行文献调研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写出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绝不是记述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流水账,而是要求学生结合自己的课题,有所分析、有所评价、有所借鉴;开题报告,应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要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与研究内容相对应的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 4.提高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创造宽松的实验环境和学术氛围,确保实验过程顺利实施。正确的实验操作是得到科学实验结果的前提条件,因此提高学生基本的实验技能非常必要。在实验开始环节,教师要加以言传身教,认真纠正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操作错误,注重细节,以免在实验操作上浪费太多时间。通过例会,及时发现并解决实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5.加强毕业论文撰写指导,开展毕业论文预答辩交流汇报。一篇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建立在前期实验内容及取得数据结果的基础上,遵循学校制定的毕业论文撰写规范,仅是撰写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最重要的既要求内容丰富、新颖、科学性强,又要富有理论性和实践性,且文字通顺,层次清楚,逻辑性强。对材料类专业的毕业论文,切忌将毕业论文写成一篇大的实验报告,要引导学生对实验现象、实验结果进行合理科学得分析,要学会并善于总结。因此在学生开始撰写论文前,教师对如何撰写科研论文应给学生进行讲解,也可以找来一些例文供学生参考。写作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对论文进行认真批改,给学生讲解论文中出现的问题,最终使之成为一篇标准且高质量的科研论文。论文撰写完成后,在进行毕业答辩前,在本项目组教师范围内,组织学生预答辩,既是课题组内的学术交流,同时又为学生较好地完成毕业答辩做好了准备,不断强化了他们的语言表达及交流能力。总之,在高等教育工科专业教学资源相对紧张,毕业生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的今天,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是高等教育实现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输出至为重要的环节,很显然,它需要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努力。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问题研究 摘要:针对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现状,指出充分认识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指导的重要性,通过改进论文指导和答辩环节,使毕业论文工作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切实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 关键词:远程教育;毕业论文;指导;答辩 现代远程高等教育为适龄青年提供了难得的教育机会,为积极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远程高等教育中的毕业设计是完成教学计划,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对全面提高毕业生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远程高等教育实行宽进严出,学生入学门槛较低,又是在职学习,其工作和学习矛盾较为突出。随着我国远程高等教育毕业生数量的不断增加,毕业论文的质量指导把关和答辩审核,越来越受到重视。当前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答辩大都采取指导教师或答辩小组写评语的方法,由于远程教育的校外学习中心、指导教师、学生之间的相关限制因素,论文质量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一、目前毕业论文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参加远程高等教育学习的多为在职人员,多种因素导致他们主动学习意愿不强,学习目的基本上都是为了取得文凭。远程高等教育的学习方式和时间都较为松散,在这种状况下,如果简单比照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教学方式,只是将毕业论文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在师生沟通不便、时间紧迫等不利条件下,毕业论文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毕业论文的质量。 1.选题 一是学生主动性较差。虽然指导教师提供了论文题目方向,但是由于对学生的岗位和爱好不完全了解,所以提供的题目不能非常全面和具体。对此,一些学生不是根据职业特点或个人特长对教师提供的论文题目作调整,而是依赖老师给出的论文题目。究其原因是学生受传统观念的约束,盲目崇拜指导教师的权威性,或者因为工作繁忙,难于搜集资料等原因,其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撰写论文较为被动。 二是选题不规范,表现在选题超出规定的范围,不能结合自身职业背景选题,专业相关性较弱。很多毕业生来自中小学的教学岗位,常常忽略专业要求,而是以自己承担的课程为研究对象,选择教学改革类的题目。另外,大多数选题存在“泛、大、空”的问题。 三是选题重复程度高,没有新意,多数都是“老”话题。不仅是远程教育教学点间重复程度高,跨年度重复程度也很高。比如中国四大名著、“李”、“杜”等文学大家,已经成为每年毕业生的惯例首选,能反映中文学科热点或者新观点的选题却较少。 2.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包括文献检索和调查研究,是写好高质量论文的基础和依据。阅读文献是培养学生综合思维、逻辑推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但由于大部分学生没有写过文献综述,对文献综述的意义和基本要求知之甚少,对文献的辨析和综合能力差,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对多数学生来说,互联网变成“互贴网”,大量复制粘贴,写出来的文献综述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特别是古典文献,很多资料学生还没有读过,接受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在文献综述中还经常出现明显的事实错误。这些充分说明学生不重视文献综述对毕业论文的意义。 3.开题报告 它是毕业论文正文的框架,是开始进入论文写作的准备工作,起结构谋篇、纲举目张的作用。但大部分学生很少有写论文的经验,常常理不出头绪,不知道如何下笔,开题报告往往缺乏逻辑性,人云亦云,有不少是东拼西凑,没有新意,只能依赖指导教师的指点多次修改。 二、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途径 1.调查学生情况 为了更好地因材施教,使毕业论文的指导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的专业水平、工作岗位和学习兴趣,从而明确学生最需要的指导内容,以便采用有效的方法,因材施教,确定毕业论文的指导计划。为此需要对学生的基本情况作调查,了解学生在专科、本科学习阶段的成绩、工作环境、科研能力以及论文选题意向。 2.抓好论文指导环节 在毕业设计指导的过程中重点抓学生开题、中期检查、写作、定稿、答辩等关键环节。 “开题”工作是做好毕业设计工作的前提与基础。召集全体指导教师和学生召开视频或音频“毕业设计动员会”。这样使全体参加毕业设计工作的教师和学生能够了解毕业设计的过程与要求。在此基础上分组进行师生网络间的咨询辅导,改变以往直接给学生提供题目的做法,帮助学生确定并审核选题。一方面体现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另一方面也能激发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选题方向确定后,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双向选择,再正式确定题目名称,以利于学生个性化和独创精神的培养。 教师与每个学生交流,分析题目的研究价值、难易程度以及工作量的大小。鉴于大多数学生对学术论文的陌生,教师为他们介绍相关范文,指导学生借鉴、学习成熟的论文写作方法和格式要求。学生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对论文的规划和意见,最终形成评价报告,及时向老师陈述选择的题目、意义、写作计划等。指导教师逐一点评,明确学生论文的题目和内容,给出开题成绩。 做好“中期检查”,保证写作进度。随时调整教学指导形式,利用网络和视频会议,指导教师与学生交流,检查学生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学生的问题及时指导。 按计划审稿定稿。每一次交稿都是一次验收过程,教师会指出文中的不妥之处,给出中肯的修改意见,学生在拿到反馈回来的文稿后,也必须及时修改、充实论文,再次反馈给老师。改变以往“一锤定音”的做法,更好地检查了远程高等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成果,考察了学生的实际科研水平。这种系统的“修”、“改”,也有效地保证了论文的质量。 定稿装订后,按照统一标准,公平评判成绩。为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专门建立“评分标准”和“论文初评制度”、实行多位老师审稿制。指导教师给出自己所带学生的论文初评意见和成绩,并将意见、成绩和论文送交其他教师再次评审。明确学生论文的水平,给出能否参加答辩的通知。通过的学生,抽签进入以教师小组为单位的答辩组。答辩工作安排在期末进行。答辩工作要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匿名打分,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3.加强远程教育的网络资源建设 在毕业设计指导的全过程中,利用网络平台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辅导资料。包括:开题报告样例、关于毕业论文选题的点评报告稿、中期工作总结报告样例、论文写作格式与要求、写作指导、毕业论文样例、如何准备本科的毕业答辩、答辩注意事项以及毕业设计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 论文指导教师还在答疑界面给出推荐书目和网址链接,帮助学生在搜集材料的过程中,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学校的数字图书馆对远程教育的毕业生开放,为他们查阅文献提供便利。 4.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指导教师是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重中之重。指导教师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还必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具有技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以及高度的责任感等。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汇集各系(专业)精华,实行以老带青,重视不同专业方向的指导教师团队建设。目的在于将各系毕业设计指导的成功经验与远程教学方法相结合,应用于远程论文指导、探索,总结出适合远程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的教师组织模式。 5.加强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辅导学生写出有水平、有质量的毕业论文,是毕业设计的首要目标。毕业生一般都参加过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广泛调研、深入学习和严谨论述的写作过程中,着重训练、深化和提高学生在以下方面的能力:综合运用专业课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学习、自主学习和互动学习的能力;与同学老师协作的能力;写作学术论文等能力。学生今后学习和工作的路还漫长,“授之于鱼,不若授之于渔”,能培养他们的这些学习能力更有意义。 从几届毕业生的情况看,优秀的毕业论文,一般都和学生的职业密切相关。这是因为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由于题目相对具体,学生对论文的范围、深度较易把握,也较易体现创新性,较好地体现学生的个性,还为学生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学生在写作过程中,由于能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得到教师的指点,从而实现了优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个性化、探索性、协作性、终身化学习。 6.增加远程高等教育的辅助手段 实施一年两次的毕业论文指导、答辩以及存档工作,除了常规的在网上教学通知和教学辅导资料,指导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还可以通过E-MAIL交流及论坛互动,定期召开远程视频、音频会议。 高校图书馆作为现代远程高等教育的平台,在场所、技术和设备上都具有明显优势。高校都有成熟的数字图书馆,在学校网络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利用校园网的服务器,各个学习中心的每台电脑都可以作为远程高等教育的终端,帮助学生接受远程高等教育,他们可以通过浏览器访问西南科技大学的数字图书馆,获得良好的资料支持,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远程指导。 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全面质量管理研究 一、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 全面质量管理(TQM)原为企业管理中的专用概念。美国学者菲根鲍姆对全面质量管理概述如下:“全面质量管理(TQM,Total Quality Management)是一种能够在最经济的水平上,考虑到客户充分满意的情况,进行市场研究工作、设计、制造和售后服务,把企业各部门的质量开发、质量维持和质量提高的活动构成一体的有效体系。TQM概念是美国国防部1989年提出的,按照美国管理学家斯蒂芬.P.罗宾斯的观点:TQM是一个组织的战略武器。另外,香港著名的质量管理顾问谢家驹博士给全面质量管理的定义是:它在高层管理的领导及参与下,通过全体员工上下一心,群策群力,以具竞争力的成本,提供高质量且不断改进的产品及服务,在客户中建立优质及物有所值的良好声誉。他认为,全面质量管理的真谛是全面优质管理,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优质的,二是公司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包含生产、设计、采购、维修、人事、会计、行政等)是优质的。 二、成高毕业设计(论文)全面质量管理的新理念 美国高等教育界认为,学校可以通过仔细控制的管理改革来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他们相信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可以成功地移植到教育中来。 将教学和全面质量管理有机地结合,就会产生一个全新的理念――教学全面质量管理。笔者以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全面质量管理同样可以运用到成高毕业设计(论文)中,以期将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问题提升到成高教学发展战略层面上,以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为中心,借鉴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不断提高其教学质量。 三、成高毕业设计(论文)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 TQM是通过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来实施各项管理活动。成高毕业设计(论文)全面质量管理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来实施各项管理活动――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监控、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因此,该体系的构建主要包括质量体系策划、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结构、形成质量文件三个阶段。 (一)质量体系策划 1.明确成高毕业设计(论文)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 建设目标可分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三者相互衔接、逐步提高。 (1)近期目标,可定位在建立、健全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标准化运行程序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保证质量,确保其质量能顺利通过教育部授权的相关质量认证。 (2)中期目标,可定位在保证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标准化运行程序和质量认证标准,为实现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方针和目标作可靠保障。 (3)远期目标,可定位在参与创建我国成高标准化运行程序和质量评估体系,主持或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其相应的质量技术领域中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并能在质量评审、认证工作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确立在成人高教体系中的地位。 2.明确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原则 (1)系统性原则:指的是以系统的观点和方法,全面地考察质量保障活动的各要素和要素关系。 (2)目标性原则:指在建立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时,要围绕质量控制过程,合理选择要素,组织协调各种保障力量,来提高教学质量,形成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 (3)规范性原则:指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质量保障活动的进行要有依据,克服随意性,使教学和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4)持续性原则:指要从持续提高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发展管理观出发,持续地管理和不断地改进,从体系的组织制度上确保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结构要素的确定与分析 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是一个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系统。结合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精髓,笔者从教学的过程及多年工作经验来尝试构建成高毕业设计(论文)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始于学生,根据学生的需求,学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策划并做教学输入,进而开展全员性的教学过程,期间不断地进行教学质量的测量与控制,并进行教学质量的分析和提出改进的措施,最后输出教学结果,让学生得到满意,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得到提升。其中教学全过程(包括教学输入、教学过程和教学输出)和教学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包括教学质量策划、教学质量控制和教学质量改进)彼此相连,相互作用,共同运动,从而构成了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运动体系,使其教学质量在这个过程中得以保障和持续改进。 1.学生。学生连接着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管理过程的首末两端。学校管理者依据学生的需求确定教学质量管理策略,并通过教学质量管理作用于教学全过程。教学部门依据学生的需求和教学质量管理的要求确定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通过教学全过程提供教学服务和教学效果。 2.战略与领导。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战略主要包括学校需完成的任务、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战略对策四个方面,从抽象到具体,从视野宽到视野窄,从操作性低到操作性强,它们之间形成递进关系。领导主要指方针目标的制定者,在整个质量管理过程中,对各层次的教学质量活动起着指挥、组织和协调的作用,同时担负着教学资源的提供和保障作用。 3.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管理。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全面质量管理包括两个典型的动态过程,即教学全过程和教学质量管理过程。教学全过程包括教学输入、教学过程、教学输出。教学质量管理过程包括教学质量策划、教学质量控制和教学质量改进。教学质量管理过程的运行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决策基础上,这种决策强调以事实为依据。因此,必须加强对成高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的周密设计、监控和调适,以保证各个环节的质量,从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 4.持续改进。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是为了不断地满足学生的需求,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效率和效益。由于成人教学的每一个层面都有可能存在一些质量问题,所以每个人、每个层次、每个部门都有改进的职责。它具有前瞻性,计划性。 5.全员参与。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全员参与的意图在于承认并发挥每个人的积极作用,这里的全员包括教职工,也包括学生。具体地说,全员参与一般是通过授权和决策让教职工和学生为质量管理做贡献。 四、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戴明环(PDCA)运行 戴明环是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重要一部分,又称其为“PDCA循环”。PDCA循环是一项工作从头至尾有效进行的保证,是一种合乎逻辑的工作流程,在质量管理方面具有相当大的适用性,它分别代表Plan,Do,Check,Action四个英文字母的首字母,即代表着计划、执行、检查、行动(总结处理),四个阶段。 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戴明环(PDCA)运行是按照已经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结构和要素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其运行是按照预先制定的管理程序,不断循环,不断修正质量目标和完善质量管理的环节,也就是遵循PDCA循环的方式,从而不断提高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育教学质量。 (一)P阶段(教学质量体系策划) 由教务部门制定总体毕业设计(论文)的策划方案,规定详细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制订一系列管理文件,用于规范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订详细的质量检查评估标准,建立科学的、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来综合评价教学质量的评估体系,该评估体系是进行检查评估的依据,是指导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标准和达到的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制定、完善教学文件。 2.建立监管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3.动员布置。 4.确定毕业实习地点和指导教师。 5.落实选题和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二)D阶段(教学质量管理运行) 是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二部分。 1.毕业实习。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毕业实习计划进行文献检索、资料收集、调研、测试、分析汇总等工作,同时,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日志、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学生实习鉴定表和读书笔记等。 2.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对于大部分成人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可能是第一次,在学生眼里是不可及的东西。教学重点应侧重于让学生了解学术规范、论文写作程序,为以后开展相关工作打基础。同时,鼓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大胆提出自己的观点、认识和体会。在撰写阶段,指导教师着重指导学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到实际问题中,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撰写能力。指导教师从论文构思、拟定撰写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定稿、到打印成册等环节严格把关。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是否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保证按工作计划进行,是完成任务的前提。符合规范的毕业设计(论文)方能参加评审和答辩。因此该阶段是质量监控的重点。 (三)C阶段(教学质量评审) 包括两项工作:一是由成立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每个阶段的阶段性成果;二是将检查结果与原“计划”比较,没有达到计划要求,是什么原因?需要采取的措施;形成阶段性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 (四)A阶段(总结与持续改进) 针对各阶段检查出的问题,出现的执行与计划的偏差,采取积极的措施来纠偏,督促教师与学生在尽短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各阶段的工作。这一阶段是对毕业设计(论文)基本环节结束后的情况进行评价性监控,一般地,主要有以下工作:评审;答辩组织及成绩综合评定;工作总结和意见反馈;相关资料归档,提出质量整改措施等。 (作者单位:桂林工学院)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资源整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摘要: 自2007年国家实施煤矿资源整合战略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果。在“资源整合”战略路线中,煤矿如何继续实现安全、高效、稳健发展成为了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分析了煤炭行业处于资源整合战略中安全管理方法的重点,研究煤矿主动整合资源,适应《新安全法》的办法及政府监管的建议,提出自主保安意识、推进标准化管理、机械化技术革新、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及政府加强监管是实现煤矿跨越发展的重要办法。 关键词: 资源整合;煤矿安全;技术革新;政府监管 为切实提高对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2007年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点的通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浪费资源的16种煤矿进行关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近期,国家和省政府相继在煤矿资源整合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明确要求,为加快推动煤矿资源整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一、煤矿资源整合战略的特点 2015年既是煤矿资源整合开局以来最为关键的一年,也是煤矿面临生死存亡最为关键的阶段。如何确保煤矿资源整合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至关重要。因此,要进行煤矿整合必须坚持以优并劣、以大并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整合。另外,政府部门要预防对利用职权、官煤勾结、弄虚作假或暗箱操作,造成以劣并优、以小并大,影响煤矿整合进度的事件发生。深入推动煤炭资源整合,确保煤矿资源整合形势持续稳定,煤矿整合业主与业主要积极商谈、不能漫天要价或恶意杀价、或制造障碍造成煤矿不能进入一条龙办公程序,煤炭资源整合、高效开采与利用煤炭企业安全发展面临最为关键重大挑战。 二、煤炭资源整合期间安全管理的重点 1.煤矿对《新安全生产法》的适应和贯彻资源整合期间建议政府要加强监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防止条件优越的煤矿被取消整合资格,保证其他具有整合资格的煤矿的合法权益。做到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担当的联动机制,形同合力的原则,要以国家规定的资源整合专项行动为主要工作线,认真梳理分析煤矿资源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加大监管监察力度,巩固整顿关闭成果。严格依法实施煤矿关闭工作,确保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合法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认真对已经公告关闭的煤矿,所在县、乡人民政府要派出专门人员紧盯死守,防止关闭之前突击生产;对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列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矿井,要监督其遵守整合程序,不得边整合边生产;对技改矿井和新建矿井,必须遵守建设项目规定,不得边施工边开采;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定期复查、巡回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开采的煤矿,要发现一处、打击取缔一处。 2.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推进和建设煤炭资源整合期间,煤矿要把着力点放在井下一线、现场一线和各生产环节。唱响“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旋律,有力推动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回顾这些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难,深刻体会到,要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就必须及时扭转当前煤矿存在的思路不清晰,没有凝聚力,管理观念陈旧的办法。关键是要坚持做到“二个必须”:一是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煤矿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作为检验安全工作实效和安全管理成效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安全生产管理和煤矿企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与大家的思想同步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统一思想、团结一致。更加注重凝聚力量,理清企业主体责任和自身关系。 3.技术革新与安全文化建设加快煤矿机械化革新与管理,探索建立煤矿独特的安全文化,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开展煤矿自身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以铁的决心和措施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加快转变思维的有机统一。着力夯实安全基础、坚守安全“红线”。在责任体系、风险防控、安全保障、制度健全、领导能力、管理机制、应急管理能力等方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扎实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坚决确保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促进煤矿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三、资源整合战略中煤矿安全管理稳中求胜方法 第一,加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是确保现场管理到位,确保应急救援迅速。同时,加快资源整合期间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设根本途径,加快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的重要抓手,加快安全生产文化体系建设。第二,树立安全文化引领安全生产的思想,积极创建以安全发展、以落实责任、以防范事故为主的企业安全文化,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为主的员工安全文化,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的企业安全文化,搭建安全文化创作、展播平台,着力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企业。第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公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技能,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四、政府监管与协调建议 1.政府部门应建立更加协调的安全监管领导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统筹协调指挥安全生产工作的权威领导机构,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应围绕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牵头、定期召开安全监管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决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完善安全巡查、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协调配合、督促指导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上发挥强有力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各监管队伍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探索创新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制度和管理办法,促进煤矿规范生产、经营和建设。 2.政府部门应健全资源整合及监管工作体系一是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坚持把资源整合工作和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监管部门、科室及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考核期内,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其负责分管范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监管工作考核不合格。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在严格执行现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查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问题,并及时将事故查处情况在各级各部门进行通报,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结论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与煤炭企业之间协同作战、联合开展的综合作用。政府和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务必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认真落实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加强安全监管的信息在会议上共享和会后的联动协作。杜绝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监管有疏漏等问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第二,“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以“资源整合”为契机,更加积极主动地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努力建设安定繁荣、和谐幸福的美丽矿井,为煤矿面临的发展、后发赶超、共同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作者:王成庆 单位:遵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资源整合矿井煤矿开采的建议 开拓方案的提出状况 根据方案选择原则,结合井田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情况、水文地质条件、采空区分布等因素,结合神东矿区高产高效经验和资源整合文件精神,初步提出两个方案。1)方案一:改造利用火山煤矿现有主斜井和材料平峒,见图2。将原主斜井井筒刷大作为主斜井,净宽4.5m、倾角16°、斜长173m,担负煤炭提升任务,兼进风井及安全出口。 刷扩原有的材料平峒作为副平峒,净宽5.4m、长度634m,担负矿井主要辅助提升任务兼进风井及安全出口。利用原有的副平峒作为排水平峒,担负部分辅助运输任务。改造利用原大石沟煤矿工业场地的主斜井井筒作为回风斜井,净宽4.0m、倾角5°、斜长245m,担负全矿井的回风任务兼安全出口。据此,矿井初期布置四个井筒,并形成斜井-平峒开拓方式。主斜井落底后利用刷大原有的石门,并在与排水平峒的交接处起坡进入8号煤层后,沿煤层底板布置一条胶带运输巷,在其两侧的8号煤层中平行布置一条辅助运输巷及一条回风巷,巷间距为40m。 开采9号煤时,在9号煤层分别布置胶带运输巷、辅助运输巷、回风巷,并在开拓巷道两侧直接布置回采工作面。2)方案二:改造利用火山煤矿现有主斜井和副平峒,见图3。将原主斜井井筒刷大作为主斜井,净宽4.0m、倾角17°、斜长160m,担负煤炭提升任务,兼进风井及安全出口。刷扩原有的副平峒作为副平峒,净宽5.0m、长度1362m,担负矿井全部辅助提升任务兼进风井及安全出口。改造利用原大石沟煤矿工业场地的主斜井井筒作为回风斜井,净宽4.0m、倾角5°、斜长245.0m,担负全矿井的回风任务兼安全出口。据此,矿井初期布置三个井筒,并形成斜井-平峒开拓方式。 自主斜井井底沿8号煤层向东沿煤层倾斜方向布置一条胶带运输巷,在其两侧的8号煤层中平行布置一条辅助运输巷及一条回风巷,巷间距为40m。开采9号煤时,在9号煤层分别布置胶带运输巷、辅助运输巷、回风巷,并在开拓巷道两侧直接布置回采工作面。 方案的技术分析 1)方案一(改造利用火山煤矿现有主斜井和材料平峒)的优点是:(1)主斜井倾角小,设备运行可靠,对保证正常生产有利。(2)井筒数目多,井筒功能专一,矿井安全性好。(3)主斜井与胶带运输巷直线布置,采用一条胶带运输机,减少了运输环节。(4)增大了工作面推进长度,减少了工作面搬家次数,对矿井实现高产高效有利。其缺点是:(1)主斜井、大巷运输一条龙,设备运行工况复杂,设备投资高。(2)大巷在井田内斜交布置,大部分区段为单翼生产。(3)边角煤量大,需要配备回收边角煤的设备。 2)方案二(改造利用火山煤矿现有主斜井和副平峒)的优点是:(1)主斜井、大巷运输分选设备,设备运行可靠,设备投资低。(2)大巷沿井田中央布置,可以实现双翼生产。(3)边角煤量小,对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 其缺点是:(1)主斜井倾角处于普通胶带输送机运行的极限,设备运行可靠性差,对保证正常生产不利。(2)主斜井与胶带运输巷搭接布置,运输环节多。(3)工作面推进长度小,搬家次数多,对矿井实现高产高效不利。 方案的经济比较 从工程量看,方案一刷扩原材料平峒194m为岩巷、新掘440m为煤巷,新掘辅助运输大巷545m,可比工程投资为550.7万元。方案二主斜井工程量较小,原副平峒为料石砌碹且均为岩巷,刷扩岩巷1362m,新掘集中运输斜巷152m,可比工程投资为567.9万元。方案一投资略小于方案二,两个方案经济上的区别不明显。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方案一具有主斜井设备运行可靠、工作面推进长度长、不受客观因素影响等优点,故经综合比较推荐方案一作为井田开拓方式。本文阐述内容如下:(1)影响沙坪煤矿开拓方案选择的主要因素是采空区的分布及小煤窑原有巷道的布置,这些因素不仅开拓方案的布置,还影响了矿井后期的生产。(2)经过分析,提出了两个开拓方案:改造利用火山煤矿现有主斜井和材料平峒;改造利用火山煤矿现有主斜井和副平峒。并指出了两方案的优缺点。(3)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出了沙坪煤矿开拓最终方案:改造利用火山煤矿现有主斜井和材料平峒的方案。 作者:石增鸿单位:中煤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煤矿资源整合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重组主体资金供需分析 (一)重组主体的资金需求量大 以寿阳段王煤化为例,该主体重组整合段王、天泰、泰祥等7座煤矿,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至2011年6月,资源整合的补偿款和技改投资已实际投入17.7亿元,而其2008-2010年利润总额仅分别为3464、581、2431万元,资金压力较大。从筹资情况看,2009年10月段王煤化得到邢台建行和寿阳建行银团贷款2亿元,2010年4月获得中信银行1.9亿元的授信,2011年1-3月又获得中信银行1.4亿元的贷款,在不到两年时间内贷款5.3亿元,截至2011年6月末贷款余额3.9亿元。此外,段王煤化还得到了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通过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提供的委托贷款4.9亿元人民币。 (二)金融机构扎堆营销,整合后续资金供应充足 由于兼并主体大多有国企或上市公司背景,都被金融机构认为是优质大客户,因此出现了金融机构扎堆营销现象,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信贷资金投入充足。例如,寿阳段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落实了5.3亿的信用贷款,而且利率都在同档次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作为省政府特批单独保留民营矿的山西博大集团寿阳京鲁煤业有限公司也同样受到了金融机构的青睐,在2009年11月向寿阳县联社申请煤炭资源整合贷款1.3亿元仅获得5500万元社团贷款的情况下,2010年4月又获得了省内另一家股份制银行2亿元的信用贷款;2009年10月注册资本仅3亿元的潞阳公司在2010一年间就得到了两家国有银行9.5亿元的银团贷款。 (三)金融业潜在风险不容小视 目前,金融机构对煤矿企业贷款已经出现客户集中和期限中长期化的趋势,信贷资产集中度风险日益凸显。同时,“银团贷款”贷后管理亟待加强。以寿阳为例,在寿阳企业的资源整合贷款中,有4户企业是通过“银团贷款”方式获得,一个主办行牵头,多家行参与,共同支持。贷款额度最少也5000万元,最多达7亿元,虽“银团贷款”方式摊薄了贷款风险,从贷前调查到贷款审批发放,经过了诸多环节,但仍存在重贷前审批,轻贷后管理的现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主办行实施管理,参与行不可避免地存在从众思想和倚靠思想,甚至对贷款方情况不很了解下就盲从放贷,且受客观地域环境条件制约,又难以开展贷后实地检查,加之相互之间信息沟通较少,因而存在比较大的风险隐患。 煤炭资源整合对县域经济影响分析 从整合初期来看,受煤炭资源整合的影响,列入煤炭资源整合范围的煤矿基本处于关闭或改扩建状态,非正常生产影响销售收入实现。加之整合初期,资金需求量大,企业整合成本高,整合当年盈利增长有限,继而通过影响税收影响财政收入。 从长期看,煤炭资源整合后,煤炭行业实现规模化经营,煤炭行业产销量增加,企业盈利能力明显增强,税收也将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可为地方发展提供有力地财力保障。资源整合会有效延伸产业链,带动煤炭洗选加工、发运等下游产业发展。部分溢出资本会投资非煤行业,带动房地产、旅游、餐饮、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为财政收入提供新的财源。 此外,通过资源整合,煤炭行业规模化经营也促使一些涉煤项目落户当地,如寿阳段王煤化与中煤集团合作(协议已签订)投资300亿元建设煤—气—电—化能源化工园区,正式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16.04亿元,年利润可达28.56亿元;段王煤化与北方重工集团强强联合计划投资1.5亿元对段王煤机厂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全国高规格、上档次的装备制造业;潞阳集团、博大集团、阳煤集团分别计划投资5.2、35、70亿元的建材、坑口发电、煤矸石电厂等地面项目也达成了意向,建成后将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金融支持煤炭资源整合的对策建议 (一)规范和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有序流动,加快煤炭行业转型发展 走多元化融资的道路,引导民间资金有序进入能源行业。成立专门的民间融资管理和中间服务机构,一方面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管理和调查,密切关注民间融资动态;另一方面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有序流动,保证民间融资的合法、合理、合规,将其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确保辖区金融安全。抓住煤焦企业急于寻找投资出路的时机,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鼓励煤炭企业发展煤电、煤化工、煤焦化、煤气化等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形成规模化、集团化的上下游产业利益共同体,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金融机构应采取金融扶持和资产保全并重的措施 将煤炭与金融有效地结合起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运营。为了防范大户贷款风险,对优良客户要按照其资产净值确定贷款额度,达到既要支持中小煤炭企业发展,又要确保贷款按时正常收回的目的。银行要与贷款煤炭企业签订协议,将足额的货款结算权作为贷款的安全保证,收回货款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将银行贷款与企业货款结算挂钩,并将这作为发放新贷款的前提,增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主动性,解除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三)加强对“银团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防范集中度风险 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大客户授信风险分析监测制度,对贷款大户特别是关联企业更要关注其相互担保、套取银行授信的行为,加强对其所处的行业和实际经营能力等情况的掌握分析,设置大客户授信风险预警线,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中介机构对其进行审计和信用风险评估,准确度量风险,最大限度地规避信贷资金集中引发的风险。主办行要及时向参与行反馈借款企业及贷款相关信息,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控制社团贷款的集中度风险,进一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四)优化信用环境建设 人民银行要充分利用企业征信系统,对信贷投放结构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信贷风险,提示金融机构加强贷款适时监控,采取适当退出、追加抵押等措施,保证金融资金安全,防止风险蔓延和损失的扩大。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建立与授信业务管理特点相适应的贷款风险管理体制,控制贷款行业集中的风险。同时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对于恶意套取银行贷款的企业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遏制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全面开展创建信用企业活动,对恶意逃废债行为,金融机构、法院、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联手,采取强硬措施,依法给予制裁,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信用氛围和环境。 作者:常新建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中心支行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煤矿业资源整合中的投资风险评估 建立重大事项联签制度,严格付款比例和时点,最大限度地控制资金流失风险 为有效并可支付的制度。重大经济事项主要是指涉及公司重大资金支出、财务运作和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固定资产投资、股权集权投资、投资性资金贷款、提取坏账资金准备、资产处置、资产抵押、关联交易以及担保等事项)。 资源整合投资符合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款项的支付应严格按照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经相关上级部门审核后,实行领导班子联签制度,按规定比例支付价款,特殊事项的价款支付,必须经过董事会通过方可支付。企业接收后前期复工复产投入,企业应按《公司法》要求对方股东按股比出资,企业自行投入的材料、人工费等支出必须经对方股东认可。通过建立资金支付制度和重大事项联签制度,有力地制衡对方股东承担自己的资金支付义务。 树立成本效益原则,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评估分析,算好投入产出账,杜绝无效投入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的在于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资源整合的目标要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相结合,重点突出企业效益,树立成本效益观念。所谓成本效益原则就是要从“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分析来看待投入必要性、合理性,对项目进行效益分析与评估,通过分析显现效益的快慢程度来决定投入的轻重缓急,坚决杜绝无效投资。 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是资金风险管理的一条途径 加快符合条件矿井的投产速度,通过全面预算将企业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转化为详细的经营计划和财务计划,以数量化形式加以表达,通过全面预算进行事前筹划,评估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策略,控制和缓解风险,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目标确定后通过定期召开财务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分析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报告,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纠正财务预算执行的偏差。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也需要综合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及危机。 建立有效的资金风险管理预警系统,防患于未然 资金预警系统是企业内部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构,通过对国家政策的研究、判断,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评价资金风险状态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向决策层发出预警信号并提前采取预控对策,回避和防范资金风险。 建立健全资金风险预警系统就是把风险预警机制引入企业内部,使企业、管理者、员工共同承担风险,为使预警分析组织体系的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企业应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的组织机构,由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的管理人员组成,同时聘请金融机构专家进行指导,借助财务软件和模型,以信息化为平台,通过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分析,运用模型和专业指标分析,对资金的风险程度量化,并设定不同等级的资金预警状态,这个量化过程需要有资金预算作支撑。 完整的资金收支预算可以提供资金收入总量及来源构成、支出总量及支出构成等信息。同时制定本企业正常指标区间和风险预警指标区间,然后通过一系列指标控制,既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收益,又避免财务风险,使企业效益最大化。在建立了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后,企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资金风险管理策略,降低危害程度。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链是企业不断发展的源泉,企业只有建立有效的资金风险防范机制,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最大限度地促进煤炭资源整合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 作者:薛忠单位: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管理模式探讨 摘要:山西省煤炭行业2009年进行了煤炭资源整合,大批的小型煤矿被整合为中型或大型矿井后,其产权形式、开采方式、经营模式、机械化水平、管理理念等都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文章就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模式如何进行转变,以适应整合后建立现代化新型矿井的需要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矿井整合;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以改变煤炭生产“多、小、散、乱”状况,提高煤矿生产规模和集约化水平,实现煤炭工业安全、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大批的小型煤矿被整合为中型或大型矿井后,其产权形式、开采方式、经营模式、机械化水平、管理理念等都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相应的也要求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模式进行转变,以适应整合后,建立现代化新型矿井的需要。在整合主体接管工作逐步到位,矿井复工复产工作逐步开展的关键时刻,尽快建立起适合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模式,就成了每一座资源整合矿井需要面对的主要课题。 1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管理的难点 整合矿井整合前均为私营小煤矿或乡镇小煤矿,普遍存在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不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基础资料不实等问题。同时由于整合过程中资本形式多样,股权成份多元,给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多的困难。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1.1资本、股权多元化,安全主体责任人不明确 由于资源整合矿井多为数个小煤矿整合而来,整合形式多样,大体有几种:一种是原有的矿主没有全部撤股,或多或少都还持有一定的股份,由整合主体企业控股经营;一种是由整合主体企业全权收购,独立经营;一种是由整合主体企业全权收购,但受地理区域、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原有的煤矿管理人员转换身份后继续参与经营;一种是整合主体与整合对象签定了整合意向,整合主体派员进驻,参与管理,但股权分配、资产交割没有开展,属于过渡时期的矿井。以上不管是哪种形式,都说明整合矿井正在由家族式的、家长式的管理向股份制形式的现代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在这种转变过程中,由于原有企业主(股东或董事)对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认识含糊不清,甚至由于权力的失落,产生抵触情绪,给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经理层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反映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是安全主体责任人不明确,企业经理(矿长)在安全投入、人员安排、安全设施建设、安全装备配置、安全责任考核等方面没有实权,安全工作受到董事会、董事长的制约,工作难度大。 1.2接管人员安全文化多元化,管理理念不统一 整合矿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主体企业派驻接管的管理人员,特别是“六长”,大都来自不同的企业,来自不同的管理岗位。这些人来自不同的企业,就必然带来了不同的企业文化,带来了不同的安全文化。在具体工作和管理上会经常存在一些分歧,需要长时间的相互沟通和磨合,也给安全管理工作的快速开展和正常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3先天性隐患多是整合矿井安全管理的最大难题 资源整合矿井的先天性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矿井基础生产条件差。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低,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矿井没有长远规划,采掘工作随意布置,采煤工艺落后,支护方式简单,甚至还有私挖滥采的违法现象,存在严重的水、火、瓦斯等事故隐患,直接影响着矿井整合后的安全生产。二是矿井技术管理差。由于缺乏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造成矿井的各种技术资料不齐全、不真实,不能真实反映矿井井巷的实际情况,不能为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保证。三是矿井安全管理落后,质量标准化水平低下。主要反映在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低,工作责任心不强;以及井下工程质量不合格,安全防护设施不起作用等。特别是通风、防尘、监测、运输提升、防排水等系统的不完善。为矿井的安全生产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四是职工队伍不稳定。整合矿井往往由于主体企业职工队伍的不足,还需留用原有的职工队伍,这些人普遍素质低,流动性大,队伍很不稳定,很难进行系统的培训教育或岗位固定。“三违”严重,冒险蛮干是他们的共性,成为了必然的事故隐患。 2 资源整合矿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毫无疑问,开展煤炭资源整合的初衷之一,就是要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扭转煤矿生产水平低下,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实现煤炭生产的安全可持续发展。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之一。同志强调指出:“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就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任何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所谓“发展”,都是不健康、不道德、不和谐的,也都不是真正的发展。对煤矿生产而言,任何以牺牲矿工的生命安全为代价,视矿工的生命为儿戏的“发展”,都不是安全发展,都不是科学发展,都是与资源整合的基本目的相背离的。所以要求资源整合矿井必须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只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才能抓住安全生产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夺取工作的主动权;才能理清思路、周密部署,强化措施、不断推进,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明显成效。 3 现代企业经营方式下的资源整合矿井要建立现代安全管理模式 煤矿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近几年,一次次重大矿难的发生,都损失巨大,令人痛心,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事实证明,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迫切需要应用科学的现代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资源整合矿井时处历史变革的交点,其固有的安全工作难点之多,困难之大是其它初建和正规生产矿井所不能比拟的。要求我们必须从整合之初就站高位置,创新思路,创建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象的转变做贡献。 与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相比,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工作着眼点主要放在系统运行阶段,一般是事故发生了,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调查结果修正系统,这种模式称为“事后处理”模式。而现代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是预先对危险进行识别、分析和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先控制”,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现代安全管理的意义和特点在于变传统的纵向单因素安全管理为现代的横向综合安全管理;变传统的事故管理为现代的事件分析与隐患管理;变传统的静态安全管理为现代的安全动态管理;变传统的外迫型安全指标管理为内激型的安全目标管理。 4现代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4.1现代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实现“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失误―安全功能(误操作不会导致事故发生或自动阻止误操作)、故障―安全功能(设备、工艺发生故障时还能暂时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安全状态)。由此可见,本质安全就是通过追求生产流程中人、物、系统、制度等诸要素的安全可靠和谐统一,使各种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进而逐步趋近本质型、恒久型安全目标,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是安全管理工作追求的最高目标。 4.2把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应用到现代安全管理 安全系统工程的研究内容主要有危险的识别、分析与事故预测;消除、控制导致事故的危险;分析构成安全系统各单元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协调各单元之间的关系,取得系统安全的最佳设计等。目的是使生产条件安全化,使事故减少到可接受的水平。它的基本任务是预测、评价和控制危险。实际中常见的预测方法有: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故障模式及影响分析、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和安全评价。资源整合矿井从接管之初就积极主动的对原有系统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分析辨识整合生产过程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可以为矿井的整合生产提供积极主动的安全对策、措施,从而达到实现危险识别、事故预测、消除和控制危险,实现系统安全的目的,确保安全生产。 4.3安全目标管理是现代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法 目标管理应用于安全管理方面,称之为安全目标管理。它是生产企业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安全总目标,分解展开、落实措施、严格考核,通过组织内部自我控制达到安全目的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它以总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逐级向下分解,使各级安全目标明确、具体,各方面关系协调、一致,把全体成员都科学地组织在目标体系之内,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目标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每个人的积极努力来实现特定组织的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管理的三个环节是:科学制定目标;合理分析目标;精密实施目标措施。内容有: 4.3.1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采用科学的目标预测法,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可能,采取系统分析的方法,确定合适的目标值,并研究围绕达到目标应采取的措施。如:百万吨死亡率、千人伤亡率、人身伤亡事故、设备运转事故、设备完好程度、设备性能、职业安全卫生综合治理措施的项目完成率、职业病的发病率、因工伤造成的工作日损失、设备物资损失、经济损失等。 4.3.2根据安全决策和目标的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做到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明确的完成程序和时间、负责人,并签定有关合同。措施应力求定量化,以便于实施和考核。例如: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次数及事件有无保证,安全教育覆盖率,宣传阵地的内容是否及时更换等;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安全控制点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等。 4.3.3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领导干部、主管安全部门、安全专业干部、基层单位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考核标准不仅要规定目标值,而且要把目标值分解为若干具体要求加以考核。 4.3.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必须与企业经营责任制挂钩作为企业整体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目标管理实现第一责任人任期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实现与否所受到的奖励同他们的经济收入挂起钩来,完成增加奖励,未完成给予处罚。 4.4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 在现代管理哲学中,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目标还是人。在安全生产系统中,人的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作业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以人为本。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引入多种激励机制,成为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在负激励机制上我们可以采用违章罚款、责任追究等形式;在正激励机制上我们可以根据各级安全责任制,对完成情况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还可以评选安全标兵,满足个人的荣誉感,体现“全方位”管理。 4.5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模式 现代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这就要从某一组织的整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工作不是董事长、矿长、安全矿长或安监部门的事,是各个部门、全体职工共同的工作,哪一个部门、哪一个职工出了问题,发生了事故都会影响整个矿井。因此,煤矿安全工作是全员的。煤矿的安监、调度、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采掘区队、以及后勤服务共同维系着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强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这是一个科学的理念,它强调安全管理应该是全方位的。 系统安全的基本原则是,从一个新系统的规划、设计阶段起,就要开始安全工作,并且要一直贯穿于整个系统寿命期间内,直到报废为止。在特定组织实施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监测、识别、评价并控制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因此,安全工作是全过程的。作为煤炭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也是我们长期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中既要重视重点环节的管理,也要重视细节上的管理和薄弱环节的管理,真正实现管理精细化,才能从基础环节上消除事故隐患。煤矿生产特殊的工作环境、多变的地质条件、战线长、设备多、工种繁,人、机、物、环境等诸要素的每一个层面不可避免的都存在薄弱环节。关注安全管理中的“木桶效应”,我们既要努力取长,抓基础、重装备;更要在补短上下力气,认真查找隐患,及时拾遗补缺,实现过程安全。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不可断断续续、时紧时松。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说明安全工作是全天候的。特别是对整合矿井而言,从接管的哪天起,安全工作就开始粘附着我们,一刻也不可能分割。要求安全管理工作者必须树立长期作战、时刻作战的工作理念,严防死守,才能把工作做到位。 4.6整治隐患是整合矿井确保安全的一项主要工作 隐患是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或人机环境系统安全品质的缺陷。现代安全管理按危险程度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特别重大隐患;按危害类型分为:火灾隐患、瓦斯隐患、水灾隐患、运输隐患、提升隐患、坍塌和倒塌隐患、泄漏隐患、中毒隐患等;按表现形式分为:人的隐患(认识隐患、行为隐患)、状态隐患、环境隐患、管理隐患。前面讲过整合矿井安全管理的难点很多,与之对应的需要整改的隐患也很多,在隐患的整治上,一般根据隐患的评估分级对隐患按危险程度、危险等级、分级分类进行管理,一般隐患(轻度等级的)由矿级部门负责管理;重大隐患(严重等级的)由煤业公司负责管理;特别重大隐患(灾难等级的)由集团公司负责管理。 资源整合矿井在整治隐患上要注意使用好两个手段:一是加强教育,强化全员对隐患严重性的认识;明确责任,理顺隐患治理机制;坚持标准,提高隐患治理科学水平;广开渠道,保持合理的投入,保障隐患治理的资金;严格管理,坚持“三同时”原则,为隐患的彻底整治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在科技进步,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技术革新上下工夫,争创一流,实现用科技保安全。 4.7注重实效,强化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 现代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就是正确认识安全管理,正确的认识需要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来熏陶。这方面,安全教育宣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真正把安全教育摆到重点位置。通过安全培训、常规性安全教育、安全会议、安全讨论、安全活动、广播、黑板报等作用,全面强化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其次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要丰富多彩,推陈出新,使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广大职工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跃,并通过切合实际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 4.8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就是通过建立以安全部门为信息处理中心,各危险岗位和各专业部门为终端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实现由安全信息反馈来推进对隐患的不断检查、整改和监控,形成闭环管理,对企业向本质安全管理方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之,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工作,安全管理工作者必须发扬长期作战、艰苦作战、科学作战的作风,脚踏实地的沿着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整合矿井的安全生产才有保证,也才能实现煤炭资源整合的根本初衷。 作者简介:李溪枝,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工程师,研究方向:煤矿安全技术。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关于山西煤矿资源整合过程中的利益统筹 摘要:山西煤矿正在进行新一轮资源整合改革,其目标是通过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形成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在改革过程中,表现出国有资产和民营资产的冲突、资本和劳动的冲突,如何合理统筹各方利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山西;煤矿资源;整合;劳动价值论 1关于山西煤矿资源整合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分歧 2008 年9 月,山西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煤矿资源整合提上日程。2009年初,山西省出台了《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年8月,山西省政府颁布《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企兼并重组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重组规划,2010 年底,山西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由原来的2600座调整为1000座,煤矿企业由2200家减少至约100家,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同时要形成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国有、民营并存的办矿格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股份制企业办矿的比例为2:3:5。2010年1月5日,国家发改委和山西省政府联合举行的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情况新闻通气会上,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表示,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已经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山西全省重组整合煤矿正式协议签订率达到98%,兼并重组主体到位率达到94%,特别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采矿许可证变更已超过80%。” 1.1 争论焦点及利益分配分歧重组前,山西省煤炭行业存在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矿难频发和滋生腐败等问题,用提高产业集中度来改善生产效率、提高环保水平、降低死亡率和增加透明度,是山西省政府推进煤炭行业兼并重组的初衷。但是,此番改革,涉及众多利益群体,如各级政府、“煤老板”、入股官员、煤矿工人、外来投资商等等,使得改革过程中矛盾重重。对于此次山西的煤改,外界争论最多的有两点:一是山西省政府确立了本省五大国有煤矿①为重组的主体,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国进民退”。二是整合重组的路径采取了行政命令的方式,带有强制性色彩。 1.2 山西煤矿资源整合过程中表现出的深层矛盾 1.2.1 国资与民资之间的矛盾国资与民资之间的矛盾是本次山西煤改表现出来最直接的利益冲突。在这场改革中,争执的焦点从一开始民营企业是否退出煤炭市场,到重组后是否还能继续生产,到现在已经变成民营企业全力争取合理补偿。实际上,从山西省煤矿重组计划实施开始,煤老板们就联合采取游说和抗议行动,要求山西地方政府停止重组计划或补偿他们的私有财产损失。当前的结果是大量民资煤矿被关闭或者并入地方大型国有煤矿,许多媒体发表评论,认为“煤老板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从一定意义上说,曾经日进斗金的煤老板们是此次博弈的最大输家。此次山西煤改的方向就是要实现大集团、大公司办矿,提高煤炭集中度,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继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实际上,煤炭资源属于国有,回归国有本也在情理之中。 1.2.2 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山西“煤老板”是一个非常富有争议的群体,他们似乎已成为“一夜暴富”的代名词,更有甚者,成了“为富不仁”的代号。据统计,山西大中小煤矿之间的安全生产水平差距十分明显,地方国有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国有重点煤矿的3.8倍,而乡镇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则高达国有重点煤矿的11.3倍,小煤矿产一吨煤,要付出十倍于大矿的生命代价。“煤老板”的暴富是建立在“带血的煤炭”上的。2009年9月,吕梁市纪委课题调研组经过调研发现,有不少煤老板资产达到几十亿甚至数百亿元,而以吕梁为例,最发达的孝义市农民人均年收入仅6750元。[1]越来越大的贫富差距,导致群体性冲突事件时有发生。这里表现出来的是山西小煤矿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劳资矛盾。劳资关系是指劳动和资本的关系,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就是劳方与资方之间的关系,它是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主要涉及就业、薪酬、社会保障、职业安全与卫生等问题,[2]实质上就是经济利益关系。 2运用劳动价值论统筹各方利益 如此看来,在山西的煤炭资源领域推行结构调整是必要的,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调整必须要解决上述国资与民资、资本与劳动的矛盾,合理统筹各方利益。如何在整合中构建一个双赢、互利的格局,需要有统一的思路和指导思想,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 2.1 对劳动价值论科学内涵的进一步理解 2.1.1 价值创造与财富生产早在1875年4月,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在其《哥达纲领》中就提出了“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的观点,并以此作为价值分配的原则的前提。该命题的错误在于混淆了“价值”与“财富”。第一,来源不同。价值的创造与抽象劳动联系在一起,而财富的生产则与具体劳动相关联。“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3]可见,财富就是指使用价值本身。第二,所说明的问题不同。价值创造要说明的是其源泉在于劳动,说明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根源性,财富生产说明的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发展中各种生产要素的重要性。这是两个具有不同意义的问题。第三,所反映的关系不同。从根本上说,价值创造反映的是社会经济关系,或经济活动中的社会关系;财富生产体现的则是经济活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任何社会的经济活动都是社会关系和自然关系的统一体,二者虽是相互排斥的,但也不可混为一谈。 2.1.2 价值分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分配制度。这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合理性只在于:生产要素是劳动创造价值的物质条件,也是必要条件,是劳动创造的价值的物质载体。马克思指出:“固定资本的使用价值恰恰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必要劳动,增加相对剩余劳动,从而提高剩余价值。”[4]因此,由于生产要素参与了价值创造过程,劳动者就不能独占劳动创造的价值,而要将其中一部分让渡给生产要素所有者,作为生产要素所有者创造劳动条件的报酬,也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但始终要强调一点,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因此,劳动者从社会总分配中理应享有大部分比例,即必须坚持和加强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5]如果按生产要素分配比例过小,就会挫伤投资者和企业的积极性,影响市场稳定。按生产要素分配实质上是对劳动价值的分割和占有。如果按生产要素分配比例过大,就会加大贫富差距,是分配问题的矛盾尖锐化。 2.2 对“煤老板”收入的理解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界定是:“由雇佣工人剩余劳动时间创造、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意即,资本家的全部所获都是剥削所得。需要强调的是,在马克思的时代,管理、技术在商品生产、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并不明显,那时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产业工人是价值创造的主体。现实中的煤老板们并非完全是“寄生虫”,他们也在通过自己的劳动参与价值创造。因此,有必要发挥马克思的分析,细分煤老板们的收入构成。在煤老板的收入构成中,包括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其中劳动收入有技术管理收入、风险报酬、经营收入等,非劳动收入有要素回报和剥削收入。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其收入全部来自剥削,而要承认煤老板在价值创造中也贡献了他的劳动。但这并不是说明剥削不存在,虽然不能从量上具体界定剥削的比例、弄清剥削的绝对数量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煤老板们“作为资本家,他们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 因此,对于“煤老板”的收入,我们要一分为二,承认其劳动收入,同时也要接受、认可其中的剥削成分及其反映的阶级关系。 2.3 山西煤矿资源整合必须坚持劳动价值论 2.3.1 实现最广大劳动者根本利益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回答商品价值的实体或本源是什么,即价值是由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形成的。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不是对一部分劳动者的生产性劳动的抽象,而是对构成社会分工体系的所有有用劳动的抽象。这也就是说,不只是一部分人的劳动,如“精英”的劳动、“老板”的劳动创造价值,其他更多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主体。劳动价值论涵盖和代表的是包括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全体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并与经济发展的“共同富裕”的目标是联系在一起的。 2.3.2 构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价值规律,价值规律包括价值量的决定与价值量的实现两方面内容,即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商品经济的这一规律是用来衡量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是否公平公正的基本规律。山西煤矿资源整合活动从经济角度讲实际上就是一种商品交换行为,只是交换的主体所处的地位不同,一方是政府或实力雄厚的国企,另一方是个人、民企,在利益的博弈中,处在强势地位的政府或国企在这一过程更应遵守“等价交换”的原则, 尤其是不能借着“整合”的名义,对民营资本进行过度剥夺。同时,政府作为市场的管理者、经济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在进行与经济有关的活动时,应该自觉遵守价值规律,以大多数人民利益为重。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合理要求,从而保证改革过程顺利进行。 2.3.3 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此次山西煤炭资源重组整合是一次煤炭产业格局的重新调整,也是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众多利益主体矛盾纷纷。山西省政府秘书长王清宪说,我们充分考虑了各种利益关系,总的原则是让合法的资产和利益受到保护,资产权益如有流转让渡,要给予合理补偿;让原有的惠民政策得以延续;力求做到被兼并煤矿、当地群众、整合主体、地方政府“四方满意”。真正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容易,关键还在于坚持劳动价值论的指导,在整个资源整合过程中,山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上要真正做到“以民为本”,政府制定的政策不能代表富人与民争利,但也不能以权谋私。要切实有效地维护劳动者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劳动权利,及时解决劳资关系的冲突和矛盾。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导致收入分化并产生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背离了劳动价值论,煤老板们付出很少的劳动甚至不劳动却在资本的支持下获得更多的收入,这不仅从根本上背离了劳动价值论而且是加剧收入分化引发社会不满的主要因素。因此,只有以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才能根据劳动创造价值来完善制度,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也只有这样,才能化解利益冲突的矛盾。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煤矿资源整合中的风险和对策研究 【摘 要】我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是将科学发展观贯彻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尽可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和防范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文章立足于煤炭资源整合项目自身特点,分析了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风险;防范 煤炭资源整合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使整合的目标无法实现。明确资源整合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给出防范措施,是资源整合实施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一、煤矿资源整合内涵和特点 1.煤矿资源整合项目内涵 目前,我国的煤炭产能严重过剩,在进一步去产能的背景下,大量中小煤矿面临关停并转的局面,而大型煤炭企业迎来了并购重组的机遇。煤炭资源整合是指以现有合法煤矿为基础,对两座以上煤矿的井田合并和对已关闭煤矿的资源及其它零星边角的空白资源进行合并,实现统一规划,提升矿井生产、技术、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并对布局不合理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 2.煤矿资源整合项目特点 煤炭企业的并购以及并购之后的煤炭资源整合,顺应政府监管的要求,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具有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多重效应特点: (1)煤炭企业的资源整合,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带来规模经济效应。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一个谈判、收购(合并)、增加投资、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的过程。(2)煤炭企业的资源整合,便于政府的监督管理。在进行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后,有效地减少的了煤炭生产的主体,政府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3)煤炭企业的资源整合,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煤矿资源整合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我国“富煤、少气、贫油”的能源结构决定煤炭资源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战略地位。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政府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导向性的作用。国家政策的出现或调整,都会对企业的经济利益产生影响,从而导致政策风险。 2.资金风险 (1)资源整合的过程中,被整合矿井已缴纳采矿权价款需要整合主体对其进行补偿。整合主体并购了大量的小煤矿,故即使吨煤采矿权的价格不高,在采矿权价款方面,兼并主体开支很大。(2)煤炭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需要投入相当多的资金来进行矿产资源勘察,价款补偿与矿山建设等。在过去的煤炭行业“黄金十年”,煤炭价格大幅上升,进而煤炭资源价款“水涨船高”。所以企业资源取得成本提高,整合主体需要大量的资金来保障资源整合的顺利实施。 3.整合主体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1)在被资源整合的小煤矿中,管理差、效率低仍然是企业的通病。(2)为满足煤炭资源整合主体资格要求而设立的公司,公司股东多为各个小煤矿的矿主,股权多元,责任不明确。公司成立时间短,专业管理人员缺乏,集团化管控经验匮乏,规章制度不完善,人员不足等弊端都可能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4.矿群风险 矿山建设及生产会占用农村的土地;矿山生产会造成地陷等生态环境破坏,这些问题的协商与解决都需要与当地群众沟通。随着普通群众经济意识的加强,矿山建设时的征地问题就会显得十突出,后期煤炭运输及矿工招聘等事项都会不可避免得受到影响。所以,矿山的建设与生产需要良好的矿群关系做保障。 三、保障措施 1.政策风险防范 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省份资源整合的要求,应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新举措,及时调整并购重组的方案,做到与政策要求保持一致,尽量减少政策风险。 2.资金风险防范 (1)参与整合重组的两个煤矿企业,合理的成交底价成为双方合作成功的基础,在整合前应对煤矿进行详尽的审查和评价,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降低定价风险。(2)企业相关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根据规定由企业的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中的两人或者多人共同签署,才可认定为有效并付出款项。即建立重大经济事项联签制度以防资本损失,规避财务风险,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将财务活动合理化。(3)矿山并购需要资金,并购之后的资源整合也需要资金进行重新的勘探、补交价款、矿山开采设计和矿山建设。从并购,至并购后取得新的采矿证,这个期间的融资是最难的,但也是资金需求最紧迫的阶段。往往在此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会保持观望状态,未有相应的支持措施出台,所以需要有创造性思维来保障资金的需求,如信托融资和股权融资。(4)通过全面预算进行事前筹划,评估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策略,控制和缓解风险,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要进行资金风险管理必须要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3.运营风险防范 (1)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加快人才引进速度;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人力资源储备和开发。(2)文化整合措施:兼并主体要整合各矿井企业文化可以通过成立专门的企业文化部来进行。资源整合前期,资源整合主体需要透彻了解目标企业的文化,选择其优秀的部分吸收利用,直接整合与兼并主体相似或相同的企业文化,对于完全不同或者产生摩擦的部分可以暂时保留察看商议。经过阶段性的磨合期,子公司势必和母公司有一致的企业文化,进而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文化差异带来的人才流失等弊病。 4.安全风险防范 预先控制和防范重大事故,要坚持源头治理,从根源夯实企业的安全管理基础。把控源头安全的措施效率高并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矿产资源整合来说,必须要加强源头管理,做好事前预防。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置专职安全员,开发安全生产系统并制定相应制度,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设立预警系统,奠定企业技术改造后的生产运作基础。其次,要注重职工安全培训。 5.矿群风险防范 矿山建设征地初期,可由当地政府牵头,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方共同协商土地价格。这不仅可有效地避免村民的漫天要价,也能加快征地进度,为矿山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矿山建设期及生产期,可设立专门基金来预防矿山发生不利矿群关系事件的发生,多为村民做实事,比如修进村或进矿公路、资助办学、优惠煤价等措施都将有利于矿群关系的处理。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对资源整合煤矿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考 【摘 要】资源整合煤矿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技术员工数量不足;二是职工素质普遍较低;三是人员流动性较大。产生问题的原因包括传统因素和薪酬分配制约两个方面。本文提出了强化“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完善薪酬分配机制、营造良好用人环境、多渠道培养、引进人才等对策。 【关键词】资源整合煤矿;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人才;一线员工 为切实提高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炭企业争产生产,近年来国家通过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扩大了煤炭企业的产能,但随着企业产能的扩大,不少资源整合煤矿出现了基层技术人员短缺、职工素质较低、人员流失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如何提升资源整合煤矿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就成为资源整合煤矿企业需要认真研究的议题。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基层区队技术人员严重短缺 在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中大多数参与整合的煤矿大力推进产业升级改造,产能得到了大幅提高,甚至翻番,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员工数量尤其是基层区队技术骨干数量严重短缺。加之,资源整合煤矿近年来在机械化装备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综采、综掘设备的投用、六大系统建设完备,都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做支撑,但多数资源整合煤矿的人才培养工作尤其是生产管理人员和区队技术人员培养工作严重滞后,更进一步制约了资源整合煤矿的持续健康发展。 1.2部分资源整合煤矿一线员工流失严重 近年来,随着社会用工成本的整体提升,职工对薪资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加之2012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转型的双重影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多数煤炭企业微利甚至亏损,尤其是资源整合煤矿普遍存在人员多、包袱重、管理机构庞大、机械化程度低等问题,导致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企业生产经营不同程度地遭遇困境,已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去提高职工福利待遇,职工实际收入与心理预期收入差距不断增大,造成员工流失,尤其是井下一线职工大量流失。 2.产生问题的原因 2.1传统观念的影响 长期以来,资源整合煤矿开采工艺相对落后,企业对员工技术素质和文化素质要求也不高,导致员工整体素质相对低下,而管理部门对这种现象习以为常,多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把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来认识、管理、开发还没有被煤炭企业特别是资源整合煤矿所接受,绝大多数资源整合煤矿还停留在传统的人事管理阶段,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尚未形成,缺乏对员工素质和技能提升重要性的认识,造成技术人员特别是井下一线技术人员的短缺。 2.2薪酬分配的制约 资源整合煤矿井下一线岗位工作环境较为艰苦,虽然近几年在安全保障方面投入力度空前,但由于资源整合煤矿普遍存在机械化程度低、采煤工艺落后等现象,工作强度依然较大,井下一线职工应该得到较高的薪酬,企业管理层也在不断加大工资分配向井下苦、脏、累、险岗倾斜的力度,但由于资源整合煤矿地面辅助岗位职工绝大多数为正式职工,企业为了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又不得不为他们保留足够的岗位,虽然企业一再压减地面人员工资,但由于地面人员数目较大,占去了工资总额的相当大一部分,造成井下一线职工工资得不到较大幅度的提升,最终导致一线员工流失。 3.资源整合煤矿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3.1强化“以人为本”管理理念 资源整合煤矿应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的同时,在管理中注入更多人性化的东西,体现柔性的一面。但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不意味着管理制度的软化和随意性。要强化刚性管理,更多地体现对员工的关爱。特别是在工作、生活中,多帮助职工解决困难,体贴职工冷暖,大力倡树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浓厚氛围,为技术人才和一线职工的成长开辟更为宽阔的通道,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要以严格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将“人性”融入管理,使员工在有“人情味”的管理制度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尊重员工的本性,有的放矢的引导,塑造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营造员工认可的企业文化,使之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敬人者人恒敬之”。人不能管,而事情是要管的,要以管事来带动人心,另外,企业可以用一句鼓励的话语,一次有意义的活动,一次恰当的表扬,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使员工深切感受到企业的关怀,愿意与企业共奋进。 3.2完善薪酬分配机制 首先,积极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依据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劳动的复杂和工作量大小等不同情况,将管理、技术、责任要素一并纳入分配因素,拉开分配档次,向井下一线岗位和优秀技术人才倾斜,对于少数能力、水平、贡献均十分突出的技术与管理骨干,单位可以通过一定形式的评议,确定比较高的薪酬。允许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增加收入。 其次,大力压减非生产性用工和地面后勤辅助用工,在后勤辅助单位实行轮岗制,控制出勤人数、班数。推进后勤辅助单位由“福利型”向“经营型”转变,实施市场化经营改革,推进财务独立核算,打破“吃大锅饭”的模式,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后勤服务人员进入劳动力市场,自主创业,为他们发挥聪明才智、实现人生价值开辟通道。 3.3营造良好用人环境 (1)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及用人环境,在用优厚待遇留住人才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攻关、技术创新以及激发各类人员提高业绩的各项制度。 (2)用感情留人。企业要注重关心人才,营造和谐的企业氛围及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使人才有归属感,以得到心灵的愉悦。 (3)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制定具体可行的职务提升办法,将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学术报告,取得的效益等指标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提升前的考核内容,以利于量化评价,用职业发展留人。 (4)关心一线职工。制定出具体合理的工作目标,指导他们的行为,使个人的需求、期望与企业的目标挂钩,调动一线职工的积极性。要注意奖励综合效应,在职工获得物资激励时,增加一些精神激励因素以激起员工的荣誉感、成就感、自豪感。降低劳动强度、提高职工收入、完善福利待遇,使职工真正体验到视矿如家的感觉。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并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3.4多渠道培养、引进人才 (1)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主动和高等院校“联姻”,成为高等院校的实习基地,免费为这些院校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让高等院校毕业学生体验煤矿生活,为人才的交流、培养架起桥梁。积极主动参加各类人才交流会和高校毕业生推进会,扩大技术人才引进数量,优化人才结构。 (2)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从内部挖潜入手,从职工队伍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成立专门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安全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特殊工种培训等。每年初通过对职工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建立科学系统的培训体系,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培养“实用型”技术人才队伍。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浅谈资源整合煤矿的安全管理 最近几年,地方小煤矿事故频发,为彻底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国家下令关停小煤矿进行资源整合,使整合后的矿井达到一定生产规模,改善生产技术条件,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使其有能够进行科学管理的技术支撑,然后再进行有效的科学管理,使其成为现代化矿井。 1资源整合煤矿存在的问题 1.1资源整合煤矿大多设备陈旧,通风系统混乱,乱采滥挖现象严重,井下没有排水设备及管路,井下运输多采用蓄力运输,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双回路供电系统。 1.2井下安全设施落后甚至没有,安全隐患较多,不能保障安全生产。 1.3煤矿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并且操作技能较差。 2应对措施 2.1全面改造五大生产系统。 小煤矿改造前,淘汰设备多,提升、通风、排水、运输、供电五大系统均或多或少存在缺陷,这必然是煤矿安全生产最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技改开始后,必须先从地面开始,更换提升设备,更新地面主扇,改造供电系统,确保双回路供电等,只有在能够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开始进行井下技改工程,必须遵循先地面后井下,由外向里的原则。技改一段验收一段,达不到标准不得进行下一步技改工作。 2.2加快六大安全保障系统建设。 今年是“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关键期和攻坚期,特别是技改煤矿更应该将“六大系统”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否则可能会面临停产整顿甚至关井的处罚。这就要求单位行政一把手必须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并要多方位筹措建设资金,按照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把任务、措施和进度落实到部门、人员和岗位,确保工程进度,确保建设质量,确保使用效果。 2.3强化整合重组煤矿安全管理。 新整合煤矿管理体系不健全,生产系统有缺陷,装备不齐全,因此搞好安全生产的意义也显得更加重要。整合重组煤矿必须坚持:一是所有整合重组煤矿签订的合同或安全协议必须经本公司法律部门审核,具有法律效力。二是要针对整合重组煤矿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监管职责。三是矿井系统不完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产。四是要积极跑办各项审批手续和证照,对于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证照不齐的矿井不得进行技改。五是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提高装备水平,优化生产系统,开展标准化建设。六是整合重组煤矿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税费、经营四方面统一管理,只有加强四统一管理,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安全管理。 2.4强化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教育质量及操作技能。 重组整合煤矿职工文化水平偏低,并且他们的操作技能也远不如国有煤矿职工。因此,单位行政一把手必须要把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基础工作之一,并且要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培训机构要不断充实师资力量和培训教材,更新和丰富培训内容,根据职工的不同文化层次和不同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以提高他们的潜在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要大力推广班组长岗前应急培训救护队员化的做法,让现场每一位作业人员了解各类事故初期征兆,熟知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掌握并且能够运用应急抢险、紧急避灾、自救互救的方法,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和自救手段。 2.5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抓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是抓安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必要保证。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是企业达标的基础,因此重组整合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统筹谋划,从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入手把标准化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要注重从实际出发,贯穿技改或生产的全过程,把功夫下到更新工艺设备和技术细节管理上,把每一环节做细、做实,并要努力实现动态达标。 资源整合煤矿安全责任更为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技术规范,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资源整合煤矿技改任务的顺利完成。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试论加强煤炭资源整合煤矿的企业文化建设途径 摘 要: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是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企业文化建设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 关键词:加强;整合企业;文化建设 目前大同煤集团煤炭资源整合企业大多进入验收、投产新阶段,如何把企业文化融合作为加强内在联结、提升管理境界的基本途径和重要载体,坚定不移地通过建立共同价值观,进而采取共同行动,齐心协力推动安全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是摆在资源整合矿井各级管理者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同生公司作为大同煤炭资源整合煤矿投资主体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经验,笔者作为企业维护建设工作参与者,根据工作经历,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强化文化强企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发展合力 把资源整合煤矿企业文化做“实”,就是把企业的各项理念转化为相应的制度、流程和举手投足的态度、方法、行为,并形成习惯,长期地执行下去,从理念、制度、行为、形象上入手,增强文化强企意识,把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来认识、来加强、来推进。 1.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增强企业文化建设的责任感 要从提高广大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继续持之以恒、毫不放松地抓好企业文化理念的宣传灌输,切实让企业理念入耳、入脑、入心,促进员工对企业理念由认知到认同,由认同到自觉执行的转变,从而激发广大员工自觉投身企业文化建设,增强推进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坚持长远规划,增强企业文化建设的系统性 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企业文化建设纳入企业的整体发展规划,着眼于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整合企业内外力量,在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符合资源整合矿井特点特点的企业文化的近期、中期和长远规划,确立前后衔接、长短结合、上下协调、前后一致的目标体系,明确发展思路、方向和重点,使企业文化建设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3.做好结合文章,增强企业文化建设的针对性 工作中,要突出“四个结合”:与安全工作相结合,靠“深严细实”打造安全长效机制,做到治理求严,作风求深,检查求细,制度求全;与经营管理相结合,靠艰苦奋斗和精打细算创造效益,把节支降耗、小改小革、收旧利废等降低成本措施纳入员工考核体系,努力构建节约型企业;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搭建竞争创造、人才辈出的平台。完善激励制度,鼓励竞争创造,促进合理流动,激励全体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充分施展才华,推动企业不断发展;与矿区稳定相结合,积极维护员工权益,不断用振奋人心的愿景目标、改革发展的成果来激励人、鼓舞人、教育人,千方百计为员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从而激发主人翁责任感,尽职尽责、拼搏奉献。 二、强化文化融合意识,寻求合作共赢的最佳途径 建立共同的经营理念和融合各方之长的新型企业文化,从而使各方形成共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一是以战略导向促文化融合,以一个看得到、听得到的实实在在的目标,强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干部员工能够目标一致、步调一致;二是以安全生产促文化融合,不断引深安全文化的内涵,进一步建设好、使用好安全文化,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巨大作用;三是以思想认同促文化融合,要在思想融合中以“融情、融心、融力”为切入点,以情感的交流与沟通消除隔阂,达到相互了解、相互认同,实现情感相通与心灵的相通。要在坚持同煤大文化的背景下,兼容并蓄,广泛吸收原来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推进具有资源整合矿井特色的企业文化;四是以视觉统一促文化融合,要在企业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加强可视文化建设,注重对视觉识别系统建设的指导、管理和督促,形成整体和谐、规范整齐的企业文化可视格局,以此不断增强资源整合矿井对同煤视觉识别系统的认知感和熟悉度;五是以行为规范促文化融合,要注重把价值理念体系与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到干部员工的日常工作中,通过对制度和规范的有效操作、有效执行,不断规范干部员工的基本行为和企业管理行为。 三、强化文化认同意识,实现企业管理的良性对接 1.妥善处理母文化与子文化的关系 资源整合煤矿大多隶属于各大煤炭集团公司,其母文化具有概括力强、包容性强、原则性强、说服力强、可执行性强的特点。资源整合煤矿企业文化结合自身的实际,体现自身的特色,并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母文化,并使之发扬光大。 2.妥善处理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 资源整合矿井要理顺思路,注重方法,正确地处理好与股东、以及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正确地处理好与市县乡村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与大集团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团队之间的的关系。要从宏观上科学分析差异、处理差异,在扶植充满生机的新文化和消除差异中的落后成份的过程中,尊重自然成长法则,给新事物一个出土、发芽、成长的时间和空间,促成企业文化的自然融合。 3.妥善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 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愿景等企业文化的基本内容,都是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在企业深厚的文化底蕴之上的,也是应该被我们认真继承的。可以说,一个先进的企业文化,体现的必然是原则性的、规律性的精神传统,它不因时移世易而褪色,不因形势所迫而更改。要把这股力量凝聚在企业文化之中,大力营造用企业文化熏陶人才、打造品牌、推行有效管理、营造创业氛围上来。资源整合矿井普遍面临着“硬”和“软”两大主题,所谓“硬”就是指煤矿的技改和复产,所谓“软”,是指母子公司体制的完善和内部运营机制的理顺。要顺应这种挑战,不断创新、不断完善,要在继承中创新,使创新立于稳固的文化根基之下;同时,还要在创新中继承,使文化传统焕发出勃勃的生机与耀眼的光芒。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资源整合煤矿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 摘要:煤炭资源整合是践行可持续发展观、贯彻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重要举措。新形势给公司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因此,做好煤矿思想政治工作至关重要。要依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酌情而定、顺势而导、因地制宜的积极创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才能确保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建设健康发展。 关键词:煤矿企业;资源整合;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改进,不能忽视削弱。然而,随着煤炭资源整合重组、企业内部主辅分离、跨越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广大煤炭企业职工的思想状况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冲击,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煤炭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价值观念错位、重视程度不够、队伍建设薄弱等一系列问题逐渐显露。如何使煤炭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快速适应煤炭工业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其动力支撑作用,是我们当前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煤炭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 一是理想信念有待改进加强。部分干部、职工认为,在煤炭企业加快改制的情况下,只要自己具备过硬的业务技能,就能为企业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而对政治学习漠不关心,对党的理论知识更是漠然处之。二是形式主义现象有所抬头。当前,绝大部分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内容只注重“做了没有”,而没有要求“做的效果”如何,这样势必会导致形式主义。三是前紧后松现象屡见不鲜。思想政治工作在刚开始的时候,上下级对此项工作都抓得很紧,确实也收到了不小的成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数十条以不变应万变的标准变动不大,使得人员对待工作习惯了按部就班,也衍生了无所谓的情绪。四是工作本身存在诸多问题。诸如政工人员知识结构老化、思想观念陈旧、缺乏对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的了解,对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不能从理论的高度向职工群众做出合理的解释,政工人员的构成需更新充实。 二、煤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2.1 煤矿企业从组建大公司、大集团后,企业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广大职工经历了一场深层次的思想变革。众多煤矿企业毕竟是具有30多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发展历史,职工长期积淀的传统思想观念随着改制的深入推进、利益格局深层次大范围调整将逐渐显现,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思想困惑和心理压力,如不及时引导,必然会严重影响企业内部的稳定、和谐。 2.2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日益丰富的今天,职工对自己收入的期望越来越高,希望得到更多的实惠,过上更好的生活,也希望能通过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更好地发挥自我价值;但也有部分职工存在着既盼望又害怕的矛盾心理,在岗位分配上,他们既厌恶“大锅饭”,又怕打破“大锅饭”去承担风险;在管理体制改革中,他们既想参与竞争,又怕在竞争中被淘汰,因此职工会产生一些不稳定和不安全的思想。 2.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给个别职工思想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集体主义、奉献精神、行为准则的逐步淡化,贪图享乐、不思进取等不良现象的滋生,员工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趋利化日益明显,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控制了少数党员干部和群众头脑,给职工思想带来了消极影响,也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2.4 煤炭企业的特殊性,导致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临时观念、短期行为,习惯于粗放型管理,经常怀有凑合、应付、侥幸等心理。特别是煤矿职工普遍存在文化水平偏低,技能单一、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给矿井管理体制改革带来一定的困难,也给职工个人思想带来一定压力。 三、加强和改进煤炭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煤炭企业职工属于高危险、重体力劳动,工作场所和环境对每一名职工良好心理的要求很高。而职工良好的心理素质,就要靠我们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开职工心中的疙瘩和困惑。尤其是当前,各类思想观念的滋生蔓延,使做好煤炭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这要求我们每一位思想政治工作者都要用发展的眼光,审时度势,准确把握新时期煤炭企业职工的思想动态,认真思考、积极应对,运用各种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抓实。 3.1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建设发展的一项优良传统。在新时期企业发展过程中,只有继续发挥这一优良传统,努力创造适应新形势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企业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献身精神,把全体员工的力量凝聚到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上来,将思想政治工作放在与企业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频共振,才能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企业的政工人员只有树立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才能从思想和行动上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3.2建立健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网络。进一步强化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实现党组织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通过制定总体规划,确定方针目标,部署重大任务,建章立制等形式,加强宏观指导。要培养具有过硬能力的一支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通过采用各种方式对政工队伍进行系统知识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交任务、压担子、指路子、搭梯子,选拔出热爱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素质又比较高的政工干部,促进政工队伍的新陈代谢。 3.3建立煤炭企业思想道德体系。在企业发展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思想道德,引导职工把诚信为人、实在做事的矿魂和讲大局、讲协调、讲奉献的团队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让职工逐步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诚实守信的人际关系,规范职工的言行以不断提高职工的道德境界,逐步养成敬业奉献、助人为乐的思想道德品质,从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又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稳步进行,增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凝聚力。 3.4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与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企业文化理论是一种富有人情色彩的新型管理理念,这也为思想政治工作开辟了新的道路和手段。培育特色的企业文化,运用企业文化中“以人为本”的特定内涵,把理想、信念、价值观、自我实现注入其中,借助企业文化的整合和导向力,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成就感,营造和谐的思想政治工作环境。 3.5要对思想政治工作不断进行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时代不断发展变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只有不断创新开展工作,才能保证事物的健康永续发展。要树立思想政治工作服从大局的思想,努力把职工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矿区稳定发展的各项任务上来。继续加强员工先进理论和道德信仰的教育,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有效方法的基础上,探索新形式,开辟新途径,既要注重思想教育,又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到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要通过释疑解惑、清淤除障来疏通思想、化解矛盾,通过耐心说服、榜样示范,把工作对象的思想和行为引导到正确方向,引导到实现自身价值和企业科学发展上来。总之,煤矿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关系企业能否实现安全发展,能否全面提升经营质效的关键所在,每一位从事煤矿政工工作的同志都应该有所思、有所悟、有所为,切切实实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煤炭企业的“生命线” 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浅论资源整合煤矿井安全管理工作 一、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管理难点 矿务局、集团公司无论从管理理念还是技术装备上在当今中国采矿业中都是公认的一流水平,无可非议,加之国家大力推行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政策支持,给矿务局、集团公司接替资源或扩大生产带来发展契机,这里称之为“天时”;资源整合矿井最少也是两座合一座,多的三、四座合一座,资源整合的矿井大都是私营小煤矿或乡镇小煤矿,普遍存在生产工艺落后,“五大灾害”俱全,安全设施不全,技术人才缺乏,图纸资料不真实,地质情况不明,矿井通风、防排水、运输等系统不完善等情况,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这里称之为“地利”,是难点之一;资源整合矿井大多数管理层及员工在整合时由于种种原因也被一起整合过来,继续参与管理和劳动,受小煤矿传统经营模式影响,不少人对现代企业经营理念认识模糊,加之,整体素质不高,安全文化层差不齐,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人才奇缺。有的矿还存在原矿主参股,出现资本、股权多元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往往不能实现集中统一,安全工作难度大,这里称之为“人和”,是难点之二。 二、必须坚持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这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的最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是我们必须遵循的重要战略思想。而国家推行资源整合的目的就是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扭转煤矿生产水平低下,杜绝事故频发,实现煤矿生产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只有抓好矿井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失,才是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之一。 我们必须坚持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以党和国家政策为指导,把握安全工作方向,统一思想,周密部署,明确制度,强化措施,加强培训,切实把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抓在手中,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三、制定发展规划,树立安全理念,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 1.领导重视,打造两支专业队伍 建立瓦斯治理、防治水两支队伍,健全机构,配足人员和设备,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防治瓦斯原则及两个“四位一体”防治措施。在瓦斯治理上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坚持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点监控和瓦斯检查人员流动监控的互补作用,及早发现隐患进行处理,坚持瓦斯报警和断电值下调20%进行管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完善基层地质队伍建设,加强井下防治水工作,组织人员对周边矿井及井田内废弃关闭小窑进行走访调查确定范围。根据掌握资料及调查情况计算出井田内小窑积水水位水压情况,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基础地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为地质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支持。要配备配足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和一支技术过硬的井下钻探队伍。改变钻探队伍设备落后的状况,积极采用先进的新技术及工艺,完善各种地质图纸资料,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手段、新设备。 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基础地质工作的 “尖兵、眼睛”作用,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及时、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使得重要问题决策迅速、正确,方法对头,措施得力。让“地利”变得有利。 2.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目前,我们的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着精神懈怠、萎靡不振、工作漂浮、得过且过的现象;存在着讲关系不重原则、论亲疏不看是非、谋私利公私不分的问题;个别班子各自为政、各搞一套、拨弄是非、不讲团结,闹独立不讲协作、搞专断不讲民主、搞虚假不讲诚信,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团团伙伙。在群众眼里这样的班子没有威信、没有凝聚力、更没有战斗力和执行力。这样的班子根本谈不上带兵打仗,谈不上带领职工群众干实事、谋发展。因此,必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既要兢兢业业为官,更要勤勤恳恳干事,踏踏实实做人。要树立“官”为矿井转型跨越而做,“事”为矿井转型跨越而干的思想意识、工作过硬的领导班子。其次,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坚决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形成团结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全面优化班子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进一步配齐、配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年龄上做到梯次配备,专业知识上做到类型齐全,气质上做到求同存异,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让“人和”和谐安全发展。 3.加强培训学习工作,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多数技术人员没有对外交流的时间和机会,很少接触到外界的先进理论、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几乎成了“井底之蛙”,现场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很有必要对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引进来、送出去”的长效机制,加强矿与矿、局与局以及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交流,使现有的人员不断接受新技术、新理论、新理念,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判别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安全培训工作的原则,向提升职工技能要安全,精心组织专业技术培训, 制定全年职工培训管理办法,在每个区队明确培训管理人员,提高培训质量。将培训融入到每个工作环节,做到每班班前会都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到场并发言,对职工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意识敲警钟。在新设备的使用上,邀请厂家技术人员就设备理论系统地对职工进行讲解,在井下生产现场采用现场问、现场答、现场实践操作的模式让职工快速接受。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上,坚持执行教师学员双脱产培训方式,多媒体教学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手段,解决工学矛盾。强调培训及考试纪律,做到不培训不考试、不脱产不考试、违反考试纪律不通过,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技能素质。 四、结束语 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只有抓住有利的“天时”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理顺关系,明析产权,保障“地利”和“人和”得到有效改进,安全形势才会逐步好转, 矿井“五大灾害”才可以得以控制,安全管理水平才会明显提高。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如何在资源整合煤矿实现工会工作提升 【摘 要】随着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不断推进和企业工会工作的不断深化,资源整合煤矿的生产经营环境面临着更多不确定因素,也使得企业工会工作领域更加广泛,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内容更加繁重。面对资源整合煤矿这种新的形势,我们要切实把资源整合煤矿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维权到位、服务有力、作用明显,党委靠得住、行政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企业基层工会组织。全面提升工会组织整体工作,笔者就近几年在资源整合煤矿工会工作的经验进行粗浅探讨。 【关键词】资源整合煤矿;工会;工作提升 一、抓组建、促规范,完善工会组织机构 在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地方煤矿一开始,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担负着依法履行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能否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能否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否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首要条件就是有健全的工会组织。因此,要从高起点入手,从长远着想,在筹备新煤矿的同时,要同步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并按规定配齐专职工会干部。具体来说,应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从解决领导班子入手,工会组织建设取得源头突破。被整合的煤矿大多数工会组织不健全,既没有专职工会干部,也没有办公地点,几乎是形同虚设。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建立健全兼并重组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首先做好工会的组建工作,确保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二是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工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工会能否规范有序开展工作的保证。党委的高度重视,是工会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干部配备的重要保证。与此同时,还应逐步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委员会。三是实现工会会员稳定发展。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应及时制定发展工会会员实施意见,把与本企业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及时地吸纳加入到工会组织中来。会员人数应占职工总数的97%以上。四是理顺属地关系,赢得地方支持。要积极主动与地方工会、税务局沟通协商,按照山西省总工会、地方税务局《关于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的通知》,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提取工会经费,为开展工作奠定经济基础。五是工会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制定一整套与本企业情况相适应的工会工作机制、活动方式和保证措施,形成上下衔接、内外配合、合理推进的工作方案,使工会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抓维权、建机制,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资源整合煤矿,劳动关系比较复杂,需要尽快理顺。要督促企业行政按时召开了职工大会,及时解决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集体协商,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二是督促企业按照各岗位工资标准给职工足额发放工资;三是督促企业依法为所有职工足额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四是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职工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五是严格执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三、抓安全、重监督,发挥工会群监组织作用 安全生产是职工的最大福利,工会在开展群众安全活动中,要充分调动广大群监员的积极性,发挥群监员“抓三违,堵漏洞”的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要大力推行群监员“八字”工作法。即“提”就是提高群监员的岗位津贴和福利待遇;“压”就是给群监员压担子,下任务,保目标;“比”就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赛,推动群安工作;“训”就是不断强化群监员的培训,提高广大群监员的理论水平和责任感;“竞”就是群监员竞争上岗,让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群监员;“树”就是在工作中抓典型,树典型和表彰优秀群监员;“采”就是采纳群监员的合理化建议,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实”就是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抓竞赛、促发展,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一是围绕中心,找准难点。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参与,积极开展以“职工技能比赛、职工技术创新、职工节能减排、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员工”为内容的四项活动,在队组开展了以“创生产记录、创安全水平、创工程质量”的三创竞赛。并根据每年的不同情况,认真研究竞赛内容,反复修改完善考核细则。二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整合煤矿要成立以党政一把手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竞赛工作领导组,以加强对竞赛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和指导,在工会设立了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和考核等工作,使竞赛工作分工合理,责任到人。三是建立机制,全员参与。要采取绩效奖励、外出学习、表彰先进等各种激励办法,使广大职工参与竞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每年应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推动劳动竞赛活动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综上所述,资源整合煤矿工会只有提高自身组织能力、维权能力、服务能力和领导能力,才能进一步凝聚企业职工力量,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工会的重大使命,资源整合煤矿工会也才能不辱使命,大有作为,全面提升工会工作。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国有企业对资源整合煤矿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思考 摘要:对煤矿资源整合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员工流动性比较大、员工素质普遍较低;基层技术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存在明显不足。本文主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使薪酬分配机制更加完善,营造出良好的用人环境,多渠道对人才进行培养和引进。 关键词:资源整合 煤矿 人力资源管理 思考 随着企业产能的不断扩大,很多资源整合煤矿出现了员工流失问题、员工素质普遍偏低、技术工作人员缺乏的现象。怎样才能使资源整合煤矿的人力资源管理得到进一步提高,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有序进行,成为资源整合煤矿企业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煤矿资源整合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线员工严重流失。近几年来,我国社会用工成本全面整体提升,企业员工对工资期望值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2012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内经济转型和国际金融危机两方面的影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很多煤炭企业面临严重亏损经营、负债经营甚至破产。特别是对于资源整合煤矿企业来说,由于机械化程度低、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制度不全、历史包袱重、管理人员多等一些问题,造成了生产成本一直居高不下,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了很多困难,没有充足的资金提高职工的待遇和福利,职工心理预期收入和实际收入差距不断增大,员工流失,尤其是一线员工流失大量增加。 2.基层技术人员短缺。在一些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企业中,很多参与者都在大力推进产业的升级和改造,可以大幅度地提高产能,跟这种方式相比较和对应的就是员工的数量、特别是在基层区队中的一些技术骨干,存在严重短缺问题。在资源整合煤矿中,有的加大了机械化装备的投入力度,综掘和综采等一些设备的使用,建设完备的六大系统,都需要很多的技术人才进行管理和支撑。然而,很多资源整合煤矿在培养人才、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后续教育等培训工作,特别是区队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培养工作严重滞后,使资源整合煤矿健康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薪酬分配制约。在煤矿企业井下一线工作的员工,工作环境非常艰苦,最近几年井下技术改造、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方面虽然做了很大的投入,但由于资源整合煤矿的采矿工艺非常落后,机械化程度很低,员工的工作强度比较大。井下一线工作岗位员工所得到的薪酬应该与付出相匹配,企业管理层也在为苦、脏、累、险岗位加大工资收入倾斜力度,然而地面辅助岗位上的职工一般都是城镇合同制职工,企业考虑和谐稳定大局,就必须为他们保留充足的岗位,虽然很多企业已经将地面人员大幅减少,但由于地面工作人员数量基数很大,工资总额一大部分被辅助人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占去,导致了一线员工工资不能按员工要求提高,实际收入与员工心理预期差距很大,造成井下一线员工流失严重。 2.受传统观念影响。资源整合煤矿长期以来开采工艺落后,企业对于员工的文化和技术素质要求也不高,造成员工整体素质相对比较低。然而管理部门对于这种现象却习以为常,受多种因素影响,资源整合煤矿还没有将人力资源当成第一资源来进行管理、认识和开发,很多企业仍然保持传统的人事管理手段,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没有形成。员工技能和素质提升重要性认识不够,使一线技术人员短缺。 三、加强资源整合煤矿人力资源管理的途径 1.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行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在严格考核和强化制度建设的同时,在管理内容上应该加入更多人性化的东西,这并不代表管理放松以及管理制度随意性和软化,主要就是提倡在刚性管理的同时,管理层要更多地体现出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中,为职工解决一些实际的困难,尊重知识和人才,为一线员工开辟出更大的成长空间,将他们的工作热情充分激发出来。 2.进一步完善薪酬分配机制。应充分贯彻落实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到分配中来,根据劳动技术量和复杂程度以及责任来进行统一分配,拉开分配档次,向井下一线岗位以及优秀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方面倾斜。对于一些各方面都非常优异突出的生产技术骨干,企业应该进行评议,为他们确立合理的薪酬,鼓励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成果和技术工艺方面的转化。大力缩减后勤的工作人员,一些后勤辅助岗位可以实行轮岗制,将后勤管理人员的人数严格控制下来。 3.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企业应该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攻关、技术创新等提高员工业绩的制度,关心人才,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适当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或工资待遇问题,改善员工劳动条件,进一步加强他们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搞好劳动保护。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使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总之,为了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企业各级管理者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培训力度,使员工整体素质得到普遍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还要合理确定薪酬,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才能切实为企业留住人才。 煤矿资源整合论文:煤矿企业资源整合财务风险管控研究 【摘 要】 随着全国煤炭资源兼并重组的持续推进,河南省内大型煤炭企业根据省政府的政策指导,依托煤炭企业集团的管理和资金优势,也陆续开展煤矿资源整合工作。文章立足于永煤公司在区域资源整合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分析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的财务风险,提出了应对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 财务管理; 资源整合; 风险控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兼并重组已成为企业优化资产、扩大规模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许多跨国公司乃至政府的极大关注。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煤炭行业,在《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和《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0年)的政策支持下,煤炭行业紧跟时展步伐,在国家加快推进重组煤炭大集团方针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及地方政府的强力主导推动下,全国企业组建大集团的工作进展顺利,各地企业的兼并重组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着。 一、煤炭资源整合的背景 2007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煤炭开发思路由“新建为主,整合为辅”转变为“整合为主,新建为辅”。国家发改委在《规划》中称,将强化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打破区域界限,发展跨区域企业集团;打破行业界限,发展煤、电、化、路、港为一体的跨行业企业集团;打破所有制界限,发展各类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集团。其中,煤炭行业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和整合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捷径。 2008年4月,发改委煤炭行业兼并重组报告,对河北、河南和贵州三省的煤炭行业整合情况进行了介绍。河北省全省煤矿企业由“十一五”初期的917家减少到目前的532家,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河南省从2004年起开始以资源整合为突破口,以资产为纽带,强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河南省七家骨干煤炭企业的生产矿井数由整合前的65个增加到了151个,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到全省的90%以上,合计年生产能力已提高到1亿吨以上。贵州是我国南方煤炭资源大省,为加快推进煤矿整合重组工作,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贵州省煤炭企业集团重组方案》,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同时,贵州积极引进省外大型煤炭企业参与本省煤炭资源的开发。 2012年《煤炭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在山西、内蒙古、河南等重点产煤省区,未来要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体。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 000家以内,平均规模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在目前兼并重组取得一定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加速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 二、煤炭资源整合矿井的基本情况 在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调整的规划下,河南省政府为推进河南煤炭工业的进一步发展,调整区域煤炭产业结构,发挥省内国有煤炭企业优势,促进河南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在2010年连续出台豫政〔2010〕17号、豫政〔2010〕31号、豫政〔2010〕32号等文件,对省内煤炭资源积极进行整合。 作为河南省内的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根据省委、省政府划定的煤炭资源兼并区域,依照集团的发展战略部署,对所划定的58对煤矿按照地域分布,分别以永煤公司、焦煤公司、鹤煤公司为出资主体,在安阳市、新乡市、济源市、鹤壁市成立区域煤炭兼并公司。其中:新乡6对,安阳16对,鹤壁12对,济源17对,许昌(禹州)7对。本文针对永煤公司在安阳区域的16对矿井进行了调研,安阳矿区资源整合矿井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安阳矿区小煤矿多,产量小,效率低,效益差,后备资源和后备人才严重匮乏,多数小煤矿资源量严重不足,自然灾害严重,16对矿井生产能力合计295万吨,地质储量14 567.3万吨,可采储量 6 113.2万吨。 二是安阳矿区水大、瓦斯大,加之矿区已有很长开采历史,部分矿井资源枯竭已进入衰老报废时期,多数乡镇煤矿为复采矿井或不能进行大规模开采的矿井。 三是受开采技术和地质资源量条件的制约,开采煤层的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生产工艺落后,难以形成规模化开采。 四是煤炭企业多而散,组织困难,设备陈旧,产能不足,影响日后的日常工作、后续安全管理、资源配置及开发工作。 三、煤炭资源整合中面临的财务风险 (一)资产资源估算不准确,面临定价风险 参与整合重组的两个煤矿企业,合理的成交底价成为双方合作成功的基础。在定价过程中,主要涉及价值评估和价格谈判,价值评估主要通过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而价格谈判则主要通过双方企业合理力争。然而由于对被整合煤矿企业真实情况的不了解,尤其是其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直接影响着估价。永煤公司在安阳区域整合过程中,被整合煤矿大多是年产15万吨以下的小型煤矿,而且由于长期停产、停风、停电等原因无法下井,事务所无法进行实地核查。部分被整合煤矿会计资料不完整,账簿设置不规范,基础资料不能作为评估依据。原矿井采用的绝大部分采掘设备并不适应现在的安全生产需求。根据安全需要,部分巷道进行了封闭处理,这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往往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同时整合过程中,发现某些被整合煤矿的可采煤炭资源并没有采矿权许可证上列明的那么多,有高估现象。这些问题都会造成评估不准确,形成定价风险。 (二)财务支付及税务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在整合过程中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整合价格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事务所的评估、审计报告。整合公司在此价格基础上,如何合理筹措资金,如何进行支付,都是整合中要面临的问题。永煤公司在安阳地区整合过程中主要通过现金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然而,由于现金支付工具自身的缺陷,会给整合带来一定的风险。首先,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是一项巨大的即时现金负担,公司所承受的现金压力比较大。其次就是税务风险,尽管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加强煤炭资源整合中的税收管理和服务》,明确了资源整合过程中一些税务征收方面的规定,但是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原因,被整合煤矿资产转让应纳的营业税、原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等都存在谁负担、谁缴纳的问题。 (三)融资担保及后期投入风险 在小煤矿被整合后,新成立的合资公司随着国家安全政策的不断加强,技改扩能、安全投入、经营管理等原因需要股东进行融资担保增加投资,而往往由于民营股东不愿继续投资或者没有能力投资,这就会造成因后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矿井被迫停工停产的局面。 (四)对新成立合资公司的管控及经营风险 在实务中,被整合煤矿往往会占有新成立公司不少的股份,他们因此要派出各类管理人员,并借助自己的地域性优势和其他手段,虽然不控股,但在经营过程中有很大的话语权,甚至有时会左右新成立公司的经营方针。 四、资源整合财务风险的防范 (一)改善整合企业与被整合煤矿信息不对称状况,降低定价风险 整合企业与被整合煤矿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是定价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如何在实务操作中降低风险,是参与整合企业财务人员应该认真思考的。首先,整合企业要积极参与到对被整合煤矿的实地考察中,不仅财务人员要进驻到被整合煤矿,整合企业的技术、生产、安监人员也要积极进驻到被整合煤矿,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资产评估。其次,整合企业要与会计师事务所密切配合,对被整合煤矿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分析。最后,还要注意在被整合煤矿的资产盘点中,被整合煤矿代表、资源整合组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三方签字;对无法下井核实的资产,如果被整合煤矿可以提供翔实的原始资料,评估机构作出可以评估的决定后,方可评估,否则应推迟这部分资产的评估。 (二)规范资金支付流程,降低资金风险 永煤公司在安阳区域煤矿资源整合过程中,对于资金支付严格按照河南省煤炭兼并重组政策及永煤公司的管理规定,主要做到以下两方面:一是出资问题。安阳区域整合企业在新成立的合资企业中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1%,对于被整合煤矿的出资必须是约定的经评估的资产(不含债权债务)。二是被整合煤矿超出出资部分资产的支付问题。对于这部分资产,被作为新成立合资公司对被整合煤矿的负债,根据签订的合作合同规定,按达到的条件分期支付。 (三)要求股东对后期投资作出承诺和保证 为保证后期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区域公司在与被整合煤矿签订合作合同时明确了新成立的合资公司因技改扩能、安全投入、经营管理等原因对外融资需要股东提供担保时,各方应当按照自己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一方,应将其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质押给提供担保的一方。合资公司因技改扩能、安全投入、经营管理等原因需要股东追加出资时,各方应当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和法定或约定的程序适时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不能按股权比例增资的一方,同意相应调整其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 (四)规范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作出特别约定 为提高决策效率,区域公司在与被整合煤矿签订的合资合同中明确规定,合资公司的董事会5名董事中区域公司推荐3名,被整合煤矿推荐2名。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合资公司的董事长由区域公司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兼任总经理、矿长、法人代表等职务。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五职矿长由区域公司推荐,被整合煤矿可以推荐一名副总人选,并协助、参与监督合资公司财务部门和供销部门的管理。在合资公司的存续期间,应足额计提安全救护费用、环境治理保证金并缴纳矿井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合资公司的安全管理、煤炭销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都纳入区域公司的管理体系。 在国家煤炭资源整合重组的推动下,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纷纷加入到这项工程中,整合过程中呈现的财务风险也成为其不可不面对的问题。因此,参与整合重组的企业在整合重组中对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忽视,相关财务人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要严谨细密,对整个整合过程中的财务风险进行科学的分析和估计,对整个整合过程进行详尽的论证分析,并对可能的财务风险进行防范,积极促成整合的成功。
信息化论文:浅议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 摘要: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新媒体时代、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要求各级法院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谱写司法公开新篇章。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司法公开的必然选择。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对司法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技术手段比传统媒介更具有优势,为司法公开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极大拓宽了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了司法公开实现更透明更彻底,是司法公开的强力推手。同时信息化是司法公开的双刃剑,要用辩证的思维方式看待。通过分析基层法院应用信息化推动司法公开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经费保障不到位、专业人才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在其《法律与宗教》一书中如此断言道。院长也曾指出,“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树立公信的前提,公开是打消当事人疑虑的最好办法。”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法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讲,更是向社会广开司法大门、让群众接近司法、了解司法活动、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渐形成之后,法治将成为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而作为衡量法治发展的标尺,司法公开则是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这不仅是一项宪法原则和基本诉讼制度,更是促进司法民主、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的重要基础、保障和途径。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发生重大转变的大背景下,顺应民众需求和尊重司法规律,司法公开具有必然性。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主动呼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主动打破“司法神秘主义”,以一种开放的姿态和包容的胸怀,迎接司法公开春天的到来。 当司法公开成为全体法院干警的共识时,如何推进司法公开之路越走越好,离群众的期待越来越近,就成了一个现实的司法实践课题摆在了人民法院面前。新媒体时代、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指明了一条路径: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谱写司法公开新篇章。 当今世界,现代信息技术的充分应用和广泛普及对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引发了社会运行方式和人们思维行为模式的改变,有力地推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成为了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世界各国目前都在致力于信息化建设,并将其作为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二十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突飞猛进。据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截止2013年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6亿,其中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占80%;手机用户超过12亿,国内域名总数1844万个,网站近400万家。俨然,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已步入了信息化时代。 伴随着信息化时代到来,网络新媒体、“自媒体”异军突起。网络打破了传统媒体受时间、版面等种种限制,具有自由平等、即时互动等特征。网民可随时在线自由发表个人意见、互动传播交流信息。借助网络媒介,民众不再仅仅是信息传播的受众者,而且也是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评论者。一个事件,一旦引起网民的关注,很容易被炒作,形成一传千里、一呼百应的场面,在短时间内传遍整个网络。其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影响之大,远非传统媒体所能比。 同时网络也给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关注司法活动、维护自身权利的崭新平台,群众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的愿望更加迫切,对司法活动更加关注。司法案件中存在的任何问题捂不住、也盖不住,往往被网民们以各种方式披露出来。近年来,网民对司法活动,特别是重大、热点案件的审判活动更加关注。例如,近几年发生的彭宇案、许霆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等司法热点事件看,一些法院没有完善民意沟通渠道,处理个案时,缺乏对民意的综合考量,其裁判结果往往受到广泛质疑,降低了司法公信力,动摇了司法权威。在信息化时代,此类社会“误解”被不断加重,借助网络的发酵,法院陷于被动的不利境地。这就要求人民法院更自觉、更主动地开展司法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举措,拓宽公开渠道。(2) 信息技术手段具有传统媒介所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 如果说司法公开是法院的一场“自我革命”,那么信息化建设便是这场革命的“枪支弹药”。信息化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司法法公开,主要体现在: 信息化建设使法院、法官、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司法良性互动更加可能。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例如陕西全省三级法院从2013年12月开始已经普遍实行的网上办公和网上办案,使得法官之间、法官与法院之间的关系更加互动;例如2014年1月开通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案件审判流程和裁判文书,以及庭审录音录像。显然,信息化建设使得当事人和公众参与司法更加方便、更加经济,既降低了司法的社会成本,又提高了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 信息技术传输的即时性、便捷性和时空的蔓延性,能准确把握不同受众对司法公开需求的差异性,通过建设相应的平台,最大程度满足不同主体的司法需求。其中包括通过加强网络查询系统建设、开通法院微博等多种方式将案件审判流程及执行信息向当事人公开,方便当事人查询,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将案件开庭信息、庭审过程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查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实现司法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信息化建设使得法院能够突破了传统公开手段的容量限制,极大丰富了司法公开的内容。借助信息网络这一平台,不仅可以公开有关司法工作的文字、图像、声音,实现图文并茂,还可以使相关信息动态甚至互动式呈现,极大丰富了司法公开的内容。 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化应用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审判过程及方式走向更加透明,更加公信。信息化建设使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突破了传统司法公开的物理空间限制,拓宽了司法公开的展示空间;突破了传统司法公开的时间限制,扩大了司法公开的延续时间。例如:2013年8月,济南市中院对案进行微博直播,采用了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及时、充分、客观、准确地披露庭审重要信息。其详尽程度,有人称几乎是把庭审笔录直接贴上去,内容毫不避讳,让原本以为不过是场“形式审判”的民众,完全惊叹于司法公开的魄力。在这些个案中,人民法院借助微博和网络平台,以开放化的程序安排将人们原以为会静悄悄的宣判提前公布于众,还在判决的环节上下足了透明化的功夫。这种以透明、公开的方式为人民群众呈现了审判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3)实践证明,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审判工作的重要途径,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民法院在坚持司法为民的前提下,不断增强审判工 作和法院管理的科技含量,加快审判信息化步伐,规范审判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有利于人民法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同时个案在信息化系统内的公开,也有利于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接受审判监督。信息化时代给司法公开带来了新的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旦把握不好,信息网络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广泛应用也有可能影响到法院、法官的审判的独立性,并进而可能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信息技术的无孔不入,特别是当录音笔、摄像机在我们眼前时,互联网以非理性的海啸方式集聚意见时,我们变得更加谨慎,甚至噤若寒蝉……因为,信息网络技术被缺乏理性的人群使用时,不知情者的声音和唾沫甚至谩骂会令知情者根本无力表达真相,更不可能展开理性的批评,也使得理性的判断无法进行。这决不是耸人听闻,信息网络技术在司法领域若应用不当时,将变成非理性的狂欢和谩骂工具。(4)因此,我们应该对信息技术在司法公开领域的应用坚持欢迎而又谨慎的态度,既要切实加强但同时也要注意其界限。 目前,信息化建设在全国各基层法院正逐步推广。以陕西省107个基层法院为例,以审判、执行、政务为核心的法院信息化建设体系已然初步形成。信息化在审判执行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逐步深入,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相关受理、分案、审理等程序均在网上完成,实现了对案件流转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为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追究提供了准确和有利的依据,为推动司法公开奠定了良好的审判数据基础。当然,部分基层法院在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司法公开过程中也存在着以下常见问题: “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域,不谋长远不足以谋一时”。在基层法院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的背景下,审判工作难度日益增大,基层法院若不能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充分认识到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意义,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相对有限的审判资源之间矛盾的增加,定会无所适从,进而制约基层法院的发展。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一项必建工程,基层法院应着力在审判工作与网络应用的结合上下功夫,积极稳妥地推进办公、办案模式的转变,提高办公效率和办案质量,从而实现管理和决策和科学化。要将深化信息化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领导亲自抓信息化工作,带头网上传阅公文和签发裁判文书;将信息化应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将信息化运用程度记入干警业绩档案;实行信息化应用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庭室各部门信息化应用情况,以公开监督促普及应用。 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新时代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工具以及法院提供便民服务的有效平台,要摒弃作秀心态、流于形式之嫌,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和举措,要体现为推进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手段的要求,要体现司法为民、群众路线的思想和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信息服务的理念。同时要积极探索使用新媒体载体。当前,新媒体在我国发展异常迅速,要高度重视新媒体载体的运用,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法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形成互动连通机制,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更好地利用新媒体载体进行司法公开。(5)要加大信息化投入,运用信息化载体高效、灵活的特点,使用电子显示屏、便民查询电脑、触摸屏查询系统等,方便来访群众高效、轻松地查询到相关信息。 (三)强化辩证思维方式,统筹协调降低风险性 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举措,向人民群众展示了法院司法公开的诚意,无疑应该继续加强和深化。但要注意的是应以不被舆论绑架而被迫改变法官自己判断为限,如果屈从一时的非理性的舆论压力而对法律不够忠实,必将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权威。司法裁判的过程,是法官自由心证和理性判断的过程,越少干扰越好,法官要适度倾听民众声音,目的在于努力使个案的法律适用更加贴近时代现实和发展进步需要,这是一个主动和能动的过程,是一个令司法更加公正的过程。同时也要增强信息网络安全意识。针对本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切实需要及自身特点,制定与之相辅相成的法院网络安全标准,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干警的网络风险意识,使干警在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重要性的前提下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积极参与司法公开工作。(6) 诚然,信息化建设毕竟只是一种工具和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目的在于让法院的司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公开过程,让当事人更加及时地了解案件进展的过程,让社会民众更加真实地了解法官裁判说理和法院公正司法的过程。其应用核心在于促进司法的公开,进而提高司法的公正和公信。但司法公开不是终极目的,而是为了通过司法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关注司法公正的社会环境,以此保障司法公正,从而实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目标。 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认识并注重科技的力量,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法院实现司法公开的助推器、实现法院现代化管理,无疑将成为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必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各级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同时信息化建设又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如何使信息化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需求,使信息化能够真正为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和廉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和保障,仍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信息化照亮司法公开前进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信息化论文:财务公司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浅析 摘要: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业务与银行业务相比,在诸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主要是存款业务和信贷业务。但与银行相比有两个先天不足:一是没有现金业务,二是没有自己的清算号。这两个先天的不足决定了财务公司的部分业务必须和银行合作,因此财务公司的信息化建设不能照搬银行的信息化建设模式。 关键词:财务 信息化建设 研究。 实事求是地说,财务公司做存贷、结算、票据业务方面,优势可能不如银行;做租赁业务的优势可能不如金融租赁公司,做担保业务优势可能不如担保公司。如果与这些机构进行同质化竞争,不但业务做不大,形成不了核心竞争力,还有较大的政策风险。财务公司只能是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机构的夹缝中求生存谋发展,这也对财务公司的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特殊、更高的要求,要求信息化系统要来源于银行又要在某些方面,特别是在贴近企业、服务企业方面要优于银行、高于银行、快于银行。 现就财务公司信息化建设的相关问题谈几点体会: 1 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充实专业人才 ,形成对业务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带动。 这是最关键的问题,没有充足的专业人才,细节的事情都不易于操作,总体规划无法落实。当然财务公司也没有必要建立像大银行那样的庞大的开发中心,今后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还是应该与特定的 1- 2 家软件公司达成长期合作意向,主要工作还是要依靠软件公司来做,但基本的人员配置是必须的。必须建立高效精干的项目经理团队,这些项目经理应该具备银行 IT 系统建设经验,最好也对企业特点有一定的了解,他们一方面要对业务进行分析,一方面要对系统进行总体规划,同时还要组织监督项目的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将规划迅速落地,快速满足业务部门的需要,并且带动和促进业务的发展。 2 要全面部署,分步实施。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针对目前财务公司信息化的现状,充分考虑公司管理变革的承受力,制定分步实施计划,充分分析、研究业务需求,对项目实际目标做出切合实际的估计,明确阶段性目标,不断巩固、强化应用,不盲目追求高标准和期望一步到位,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秩序,用全面、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来巩固实施效果和规范公司基本业务处理行为,确保该管理模式符合公司管理需要,逐步实现财务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整体目标,保证项目整体实施效果。 3 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加快财务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 以点带面中的“点”是紧迫要建立的业务系统,“面”既包括基础架构建设,也包括与此“点”相关的决策支持系统。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对现有系统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各系统之间的关系,找出不足;其次必须参考银行信息化系统,对财务公司未来信息化系统的概貌有清楚的认识和定位;最后还需要在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要的同时,顺势开展基础架构建设,否则业务系统林立,底层难以融合,又步入了银行的老路。 财务公司信息化建设基础比较弱,这也是发展中难以避免的问题,银行也都曾经历过这个阶段。现在财务公司信息化部门的主要目标应该跨越式地经过这个阶段而不是照着银行走过的路再重新走一遍。有些步骤财务公司可以迅速跨越,而银行则无法迅速跨越。所以财务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理论上应该能够比银行快,也必须比银行快。要实现这个目标,困难是现实的,但这些困难也必须是要克服的,否则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始终处于落后地位。 4 要加强流程、环节控制,保障网络安全性。 在系统建设、运行等不同阶段应遵守不同的安全管理目标,对系统建设、规划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研究,对实施方案进行充分验证,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间通过合理的方式,循序渐进,逐步改善,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的完整和安全。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各单位还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策略,建立操作系统的安全机制,使用安全方式连接客户端与应用服务器,划分管理权限,实行身份认证,形成数据库系统、数据存放的安全机制和网络备份机制。信息安全与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对病毒和黑客的防范措施,确保财务管理业务不间断和财务信息高度安全。 5 厘清财务公司 IT 系统与集团的关系, 建立相对独立的 IT 运作机制。 首先,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上、IT 系统建设上都要接受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管,相应的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内容方面都有着特殊要求。从信息化建设角度来讲,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更困难。因为之前在此方面考虑的少,并且财务公司的信息化体系内置于集团整体信息化体系之中。今后随着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和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财务公司必须迅速厘清信息化体系与集团信息化体系的关系。必须从机房建设、网络建设、系统硬件、软件项目实施等各层面将信息化体系与集团的整体信息化体系进行相对的隔离,这样才能比较好地满足相应的监管要求,并适应自身的发展。 其次,财务公司是集团的下属单位,企业集团一般都有资金管理系统,以统一进行资金的调拨和集中使用。财务公司的信息化系统与集团的财务管理系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关联,必须明确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集团的财务管理系统定位于企业集团层面,重点放在资金流入 / 出预算、资金调拨 / 使用计划,它侧重于政策和指导层面,虽然也涉及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但不能经营财务公司项下的各项金融业务。在没有财务公司的情况下,集团的财务管理一般最终依赖银行作为资金收入和支付的渠道,同时可使用银行提供的现金管理功能进行投资理财。在有财务公司的情况下,财务公司可以依据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成员企业的存贷款、统一向银行申请授信等金融业务,并且有自己的独立金融账务核 算体系;同时也接管资金收入和支付渠道,集团财务与银行打交道。财务公司的信息化系统与集团的资金管理系统总的来说是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的实施的关系,集团财务侧重于集团内部,而财务公司侧重于外部的独立业务和性质。但由于财务公司成立时间晚、信息化建设定位不清等原因,目前有些具体工作的实施职责还保留在资金管理系统中进行,财务公司信息化系统还没有形成对相应业务的全面,工作界面相对模糊。从长远来看,这种状态对实际工作质效产生了不利影响,应该明确清晰区分出集团层面的工作和财务公司的工作。 总而言之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一分子,财务公司的发展与企业集团休戚相关,密不可分,建设以资金集中为核心的财务公司的信息化系统,目的是为了使全集团的资金高度集中,高效运营,从而为集团各成员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集团公司快速发展。因此,财务公司的信息化建设,绝不是简单的先进技术的堆砌,最大的困难将是如何得到各成员企业的支持。如果没有集团领导的支持、成员企业的配合,财务公司以资金集中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再好的模式也是没有用的。 信息化论文:对信息化会计管理研究 【摘 要】为了应对随之而来的机遇和挑战,会计组织和会计系统应迅速行动起来,从各个层面上进行反思、变革和完善。在会计变革的滚滚洪流中,借助信息化手段和相关理论丰富管理内涵、提升管理水平便是值得关注和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信息化会计管理 会计服务器 会计流程再造 会计知识管理系统 1、 引言 上世纪40年代现代信息技术的兴起,使会计领域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随着信息化投资黑洞、信息悖论、信息孤岛等陌生字眼的出现,以及对许多企业的信息化工程的影响,使包括会计在内的管理信息化前途遭受到莫大的质疑。究竟应该如何正确的看待管理信息化的现状和如何开展会计管理的信息化工作,成为了我们值得深刻思考的问题。 2、 会计管理的现代特征 2、1会计管理是系统性管理。在信息化环境下,会计管理的系统性尤为突出,会计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既相对独立有相互连接,形成一个流程完整的工作体系。从管理过程来看,无论是同属事前管理的怀集预测,决策和财务预算,还是事中进行的会计控制,以及事后的会计检查,考核和分析,都是属于全过程的系统管理,强调的是提高整体经济效益。[1] 2、2会计管理注重“以人为本”的管理。在市场竞争的经济体制下,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高低归根结底是对人才的需求和竞争。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培养的流向才是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强对员工的培养,充分激发员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是企业生命力的所在。会计管理也同样涉及人本管理,在企业中不仅要培养竞争性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也要关注会计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竞争性的会计人才。 2、3会计管理更重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知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发展知识经济就要加大对无形资产的投入,因此,知识的生产必须加以保护,而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也更为严谨。随着知识竞争时代的到来,企业管理的重心也在向着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倾斜。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是这些无形太投资,最主要的外在表现形式,由此看来,无形资产的管理,在实际表现上就是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和人力资源的管理。[2] 2、4会计管理正在向信息化管理发展。信息化管理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管理方式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会计管理工作中,采用网络信息等现代科技手段,使更多的信息在网络的平台上得以互动和共享。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会计管理迈入信息化,网络化的新时代。 3、信息化会计管理方法 在信息化环境下会计管理中的数据准备阶段由会计核算工作来完成,我国目前所使用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和核算软件等都是为数据准备服务的,但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优势,还需要综合各方面的经济信息,这样才能为企业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提供决策支持。常用的会计管理方法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大阶段中采用的方法。 在会计核算中,对于同样的经济业务可能存在着不同的备选会计方法,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手工会计条件下,对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除了要考虑信息提供的决策有用性原则外,成本效益原则也是必须要考虑的。手工会计条件下,成本效益原则主要是要考虑会计核算工作量不能太大,提供相关信息带来的管理效益不能低于处理信息的成本。因此,在会计核算时,常常需要由会计人员根据经验选择既能保证一定的信息质量,又比较简便的会计核算方法,但核算方法的选择离不开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这就很难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由于会计核算过程可由计算机来完成,因此成本效益原则已不再重要;另一方面,会计信息的开放性和动态化特征要求会计信息规范化,会计核算方法也应规范化。因此,会计信息化下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化原则。信息化条件下会计信息的开放性、智能化和实时化特征要求会计信息规范化,因此会计核算方法也应遵循规范化原则,其意义在于: 1.有助于真正实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会计信息系统与企业内外有关系统(如证监会、银行、税务、企业)的实时对接,进一步促进了会计系统之间的协作和相互监控。 2.可以促进会计核算软件研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快管理型软件的开发应用。 3. 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减少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准确性原则。在信息化条件下,最需要考虑的是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准确性将成为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的重要原则。会计信息化条件下,大部分核算业务交给计算机处理,因此在选择会计核算方法时,不必计较核算工作量的多少;而且,由于信息化环境下信息高度共享,会计数据较手工环境下更易取得,不必为了权衡结果的精确性和过程的复杂性而选择次优的方法。 (三)及时性原则。信息化环境下的一个显着特征是实时性,会计数据采集、处理,会计信息的、传输和利用能够实时化、动态化。会计数据处理的动态化要求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及时性原则。 (四)开拓性原则。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会计核算方法的质量在不断创新和发展,会计人员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选择会计发展过程中最现代化、最新颖也最具生命力的会计核算方法,实现会计方法的不断变革,与时俱进,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与质量。 4、 信息化会计管理体系研究 4、1 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会计管理的性质 网上支付、网上银行等结算方式的兴起,更加大了资金流控制的难度。由于网上开展得一系列商务活动无法像传统的结算方式一样得到有形的记录痕迹,同时由于信息处理的协同与集成,使得 对信息流的管理变得复杂繁琐,控制起来也变得异常困难。面对新的局面和新的信息化环境,传统的会计管理模式改革势在必行,新的会计管理方式呼之欲出。[3] 4、2 集成管理提出了会计管理的新内涵 集成管理概念的提出,给会计管理信息化带来了强大的机遇和挑战。首先,企业的各种商业信息,与企业有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是都由这个信息系统负责收集、整理和的,因此作为会计系统,财务数据要首先与其他信息形成集成管理;其次,集成管理要求会计系统不仅要成为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同时要兼顾一个管理系统的角色,充分发挥会计功能本身具有的预算、决策、资金控制等全面的管理功能;第三,“管理信息系统(MIS)由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AIS)等组合而成,但毕竟还没有从各个独立的分支有效的升华为一个整体,无法涵盖企业的所有方面,仅仅是信息化的雏形阶段。 4、3 供应链管理扩大了会计管理外延 随着供应链之间的竞争逐步取代传统的企业竞争,同时传统的职能部门管理也随同向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转型, 在新的竞争需求下,为企业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集成化管理,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各联结企业间的会计协调对于实现供应链管理中的“三流集成”的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基础,特别是资金管理问题。首先,各企业之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整体,而是具有各自不同组织结构和等级制度企业的联结,缺乏独立企业中绝对权威和强制规范的约束。其次,在供应链协议中,体现的是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为了所谓的整体战略目标而牺牲自身的利益。供应链是一个靠协议约束的虚拟组织,没有更高一级的管理和凌驾在各成员间的机构,其合作是松散的并带有鲜明的阶段性,他们既是合作伙伴又是暗中相互的竞争对手,在信息资源和管理协调方面都不可能完全实现共享和透明。同时由于资金管理无论在各个缔结企业还是在整条供应链中不可动摇的特殊地位,只有加大资金的监控力度,保障资金管理,才能带动其他环节同步协调发展。笔者认为与各个联结企业你饿不资金管理相比,整个供应链中资金流的协调管理系统更为复杂,庞大。因此,针对业务环节中的资金活动,要奉行“管控结合,以控为主”宗旨。在各联结企业享有独立决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协调功能,使资金流动信息透明化,在链条的决策过程中实现信息化会计管理,这是加强供应链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 5、 结语 传统会计理论体系虽然完备,但在信息化发展日益重要的企业管理领域,有些理论明显跟不上发展的脚步,甚至被淘汰,继续沿用可能对信息化会计管理工作的效果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为此,必须在继承优秀传统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时代性的特征,总结过去的缺陷,探讨信息化环境下用于指导和支撑会计管理体系发展的新思路。信息管理的未来是知识管理,会计管理应迅速捕捉这种发展趋势,借助管理平台将二者结合起来。通过建立专家系统、人工智能系统,利用神经元网络和决策树等技术,实现会计系统的高端应用。 信息化论文:电脑信息化管理在燃气行业中的应用 电脑信息化管理在燃气行业中的应用 摘要:本文介绍深圳市燃气集团电脑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思路、结构、工作原理及特点。 我公司现有十三个不同规模的区域气化站和近千多公里的燃气管线,具有75万户供气能力,现为深圳市42余万户管道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管道石油气供气服务。近几年来深圳市管道气事业发展较迅猛,用户正以6万户/年的速度向前发展,如何保证城市燃气供应系统安全稳定地供气,为广大深切沛民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深圳市管道燃气唯一经营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供气工作,加强燃气供应系统规范化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集团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十月成功地开发了一套具有现代化水平的电话调度管理系统,将电脑信息化管理贯穿于用户服务、燃气供应、事故抢修和生产调度的全过程之中。 1调度管理系统设计思路 管道供气业务涉及面广,除日常气站及管线巡查、维护保养、供气作业等工作外,每天还要接到500多个用户来电,来电内容有咨询、点火、户内燃气管道改装、燃气具维修、市政建设协调、泄漏抢修等,工作任务繁杂,专业分工细,工作站点多,通常我们只能靠电话及传呼机进行内部传递信息、生产调度,靠人工填单的方法完成作业记录及资料管理。由于每天信息传递量大且手段落后,信息往往得不到准确及时的传递,造成各生产部门之间配合失调,工作效率低,公司领导也只能靠听取各级基层汇报进行决策,管理难度十分大。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开发电脑信息化管理调度系统的设想,即通过建立一套信息采集、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反馈、决策参考、信息整理归档等功能的电脑化调度管理系统来协调指挥公司运作,以提高生产效率及服务水平。 2调度管理系统结构及工作原理 如图1所示,调度管理系统由三大系统(用户资料管理系统、地下管网管理系统、综合调度系统)及与之相配套的八个工作平台组成。该系统根据我公司的实际运作将各项工作纳人程序化、科学化管理,下面简要介绍该系统工作原理。 2.1用户资料管理系统 该系统将35万管道气用户使用管道气情况进行全面规范化的管理。当用户前来我公司办理开户手续时,用户的姓名、住址、编号、开户时间和联系电话等基本资料,通过营业中心工作平台输人到用户资料管理系统的数据库,然后对用户点火、维修、安全检查等服务等情况记录下来,通过反馈处理平台录人到用户资料数据库中,形成一个完整的用户资料数据库。 2.2地下管网管理系统 该系统在最新的深切沛电子地图地理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数据输人平台将市内地下燃气管线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和供气等详细资料录人到地下管网数据库中,同时根据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管线等级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因素编制了突发事故参考抢修方案程序,供发生意外事故时调用。 2.3综合调度系统 该系统在用户管理系统及地下管网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运作进行全面的科学化管理。当用户打我公司的服务电话要求服务时,我公司电话接听员在用户报上编号,或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其中之一后,就能通过电话班工作平台将从用户资料库中迅速调出用户资料,方便地解答用户所提出的问题。若用户提出点火、维修、改管、抢修等服务,接听员只要在键盘上按一下选择键就能将用户的需求自动记录下来并形成任务单,通过内部网络发送到各相应的生产部门(伴有提示音),各生产部门在几秒钟内就能收到各自的任务单,并打印出来派给工人进行上门服务。若电话接听员接到地下燃气管线抢险电话,在记录下事故地点基本信息后,立即将此信息传递给调度工程师,工程师通过调度系统快速地将事故地点的燃气管网图及预订的参考抢修方案,从地下管网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库调出,并传送到离事故地点最近的抢修队,抢修队员在打印出任务单及管网图后,可快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有效的处理。 此外,调度管理系统通过各数据采集平台将各气化站的重要工艺参数、各仓库的材料库存量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及时采集,随时供公司领导查看。 3调度管理系统的特点 3.1建立了完整的基本信息资料库文秘站版权所有 信息化管理系统最基本的要素是建立完整无缺的基本信息资料库,对我们燃气经营单位来说即建立用户资料、管网资料库。目前我公司管道用户已达42万户,如果用传统的手工记帐方式对用户进行管理,其后果不难想象的。我公司早在一九九三年就开始采用电脑管理用户基本资料,也就是在用户前来我公司办理开户手续时,将用户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开户时问和交费等情况录人电脑。但该资料库并没有将用户使用管道气的详细资料记录下来。为了建立完整的用户资料,加强用户安全使用管道气的管理,我公司在此次开发调度管理系统时将用户资料数据库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我们在保留了原有的用户资料的基础上,将用户家中的气表编号、燃气具规格型号、点火时问、维修记录、改管记录、抢修记录和用户来电语音记录等详细资料,对用户服务的过程中进行采集反馈并录人到用户资料数据库中。与此同时,我市地下燃气管网资料库也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开发完毕投入使用。这样,我们建成了一个完整的燃气企业基本信息资料库。 3.2信息采集高效化 我公司原设有咨询、维修、点火预约、户内燃气管道改装、泄漏抢修和用户投诉等八个号码十条线对外服务电话,通过这些电话采集各种服务生产信息,但由于服务电话号码太多且分工过细,用户常常分不清楚各个电话的用途,为了解决一点小问题用户需打几个电话;电话接听员在记录用户服务需求时,要从十几本记录本中找到相应记录本,然后一一记下用户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上门服务时间等信息,既费时又容易出差错。在采用调度系统后,我们对公司机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调度中心,调度中心对外设立了十条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一个电话号码),每个电话接听员都配有一部电脑,用户只要说出自己的用户编号(或姓名、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中的一个),接线员就能够快速调出完整的用户基本资料,确认无误后在电脑键盘上按一下选择键就能将用户的各种服务需求记录下来,并自动 生成工作任务单,既准确又迅速,同时所有用户来电都通过服务器中的光盘刻录机记录下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发来的各项生产指令信息,也统一由调度中心的调度员进行录入,确保了我公司各项服务、生产信息准确及时的采集。 3.3信息传递准确化、及时化 在记录了用户服务需求及有关生产指令后,要将这些信息形成工作任务单,传递到各生产部门并组织人员落实。以前我们传递信息只能靠电话及传呼机进行,由于用户服务站点多,通讯手段不够先进,信息难以准确及时传递,既影响了服务水平的提高,又容易造成各生产部门之问的纠纷。因此,我们在开发调度管理系统的同时,利用光纤将各级领导、调度中心和各生产部门的电脑连接起来形成了一个高效的局域网,有关领导及调度中心发出的生产指令,各生产部门在几秒钟之内就能准确无误收到,各部门之间也能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传递协调工作。所有的信息传递单上都有收发时间、操作员姓名记录,信息在传递过程出了差错,有关人员能够迅速地查出责任人。 3.4信息处理程序化 以前各生产部门在收到生产任务指令信息后,由班组长日头或写派工单,但分工是否及时、合理,工作完成情况如何,科室领导无从所道,也无法督促检查,尤其是跨部门的工作任务往往会因部门之间协调节不当而造成工作延误。采用调度管理系统后,各生产部门利用电脑进行派工,任务落实到人,各级领导及调度员能够在各自办公室的电脑上及时地了解到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如发现有些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企管员或调度员会通过催办平台向责任部门发出整改通知,责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否则公司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那些需多部门协调进行的生产作业如新区域供气作业,各生产部门能够通过电脑网络查询上一个工序的进展情况(如动火接管、地下管置换和楼宇管道置换等)并制定自己相应的工作计划,使各项生产有条不紊地进行。 3.5信息反馈及整理自动化 以前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通过填写作业单将完成任务情况记录下来交给统计员,统计员将作业记录单整理后存放在资料柜中。日常月久,资料柜内的资料越来越多,整理、查找都十分困难,特别是一些因过户、销户、迁户而拆换气表的表底数记录,一旦出错或没有送到各营业所及时修改用户资料,工作人员与用户之问将会造成争执,使用户或公司蒙受经济损失。使用调度管理系统后,电脑录人员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立即将作业记录单录入电脑,电脑将各类反馈信息自动归类及统计,并存入调度中心的服务器中,供各营业所及公司领导查询。 3.6决策合理化 在调度管理系统投入运行后,公司领导在办公室内通过电脑网络查询系统能够随时掌握公司所有运作情况,包括监听服务电话、各生产部门工作量及完成进度、用户投诉和处理情况等,并能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决策。如若遇到重大燃气事故报警,调度工程师可从地下燃气管线资料库中迅速调出事故地点的管线图及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通过网络发往离事故地点最近的抢修组及公司领导根据手中掌握的资料结合事故现场情况,作出最佳抢修方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信息化论文:企业信息化不是一次性消费 企业信息化的内容良多,在技术方面有CAD、CAPP、CAM、CAE、GT等,在管理方面有ERP、OA、EAM、TPM、WMS等,在自动节制以及数据采集方面有DCS,在质量管理方面有SPC等,这说明企业信息化选型是1件触及面很广,需要全面计划的系统工程。 企业的信息化战略是为企业经营战略服务的。信息化的内容无比广泛,不可能1下子全体实现,这就抉择了企业信息化建设是1种长时间性的投资,而不是1次性的消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对于信息化的需求是不同的,因而,必需依据每一个企业的经营战略需求做好信息化的长远计划,并以解决最迫切以及急需的问题作为企业信息化的切入点。 那末,如何将企业的经营战略转换为信息化战略,咱们无妨举1个简化的分析法子加以说明。通过“高标准定位(benchmarking)”分析,1个企业发现它的销售利润率与同行业中的排头兵或者竞争对于手相比,相距甚远,影响到企业的可延续发展;必需在短时间内扭转这类状况。首先要先做企业管理诊断,分析造成销售利润率低的缘由,通常可以采取“鱼刺法”,逐层剖析,找出最深层次的本源。 销售利润率低的缘由可以归纳为“销售量小”以及“本钱高”两大类,每一1类又可以进1步分解为各种缘由,其中有技术问题,也有管理问题。粗线条的方框是可以通过施行ERP系统解决的因素,但不是全体。这说明ERP尽管是不可少的,但不是万能的。要对于各种制约因素影响力的大小估量百分比,予以量化,分清轻重缓急。 下1步要树立企业的战略目标。如果战略目标是但愿在三年内把销售利润率提高三0%,就要在增添销售额以及降低本钱两方面采用措施,同时要缩短货款回收时间。 假设企业已经经施行了CAD以及PDM系统,然而,单靠企业本身的气力依然不能开发出高附加值的产品,这就要联合其他合作火伴弄合作开发,在这1方面需要协同产品商务(CPC)的支撑。为了缩短产品上市时间,还需要联合另外一些制造业的合作火伴,弄网络制造以及协同商务,这需要ERP乃至SCM的支撑。降低本钱是ERP的拿手好戏,但它需要ERP系统支撑。而缩短货款回收期请求掌握客户的信息,管理好客户瓜葛,需要CRM以及ERP。每一1种措施对于实现指望值的影响力是不同的,一样要估量百分数,予以量化。以上方方面面虽然需要ERP支撑的良多,然而同推出高附加值的产品研发相比,实现企业战略指望值却不必定占很高比例;这是决策时要注意的。 现在,需要CIO来决策了,是先上CPC,仍是CPC同ERP1起上。如果1起上,如何节制投资,进度又如何配合,CPC同ERP又如何集成和1系列的技术问题,都将成为选型时要斟酌的原则问题。在选型进程中,企业就是要通过这类实实在在的分析工作,把企业的战略决策转换到信息化战略,使信息化战略树立在牢固的企业战略基础上。 这里仅仅举了1个增添销售利润率的战略目标,如果企业的经营战略有多个目标,就要分清轻重缓急,排列各个目标的优先级。肯定优先级又有各种决策原则,例如以为企业带来效益的大小为准,或者以投资大小、施行的难易程度等为准。然后逐个分析各个目标需要甚么信息技术的支撑,再进1步制定信息化战略。 选型的核心指点思想是:信息化为管理现代化以及管理变革服务,为提高企业竞争力服务。绝对于不能是“为信息化而信息化”,仅仅是“搭建1个平台”,这是选型工作的大忌,会误入迷途,致使信息化无果而终。 这里仅仅探讨信息化管理的战略需求或者宏观需求。在软件选型前,作为战术或者微观分析,还必需进行业务流程分析以及信息流程分析。 咱们倡导选型的“知己知彼原则”,所谓“知己”,就是在理解信息技术(如ERP系统)的基础上明白企业的管理需求;所谓“知彼”,就是明白软件商以及咨询参谋公司的特长,能不能知足企业的管理需求。先知己,再知彼。遵循这个原则,即便不是百战不殆,也会极大幅度减少决策失误,为信息化的胜利创建优良基础。 信息化论文:信息化在当代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及分析 前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社会各界对于农业及农村地区发展问题更加关注 在新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农村经济管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点研究课题之一 与世界上很多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农村经济管理方面尚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信息化建设的相对滞后,导致部分管理工作无法持续和深入开展。因此,适时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对于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是十分重要的。 一、农业经济管理对于信息需求的特点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各行业 各领域对于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强,而且具有不同的特点。在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由于受到农村地区发展策略、管理机制的不同,而导致其对于信息需求的特点存在一定的差异。综合分析国内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现状,对于信息需求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时效性 农业经济管理中相关信息涉及到农产品的种植与销售,以及涉农企业的各项经济管理活动,是各级政府及经济管理机构加强对于农村地区经济管理工作指导的主要依据。与其特行业的信息需求相同,在农业经济管理中各种信息的获取一定要保证时效性,这就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各种信息的获取渠道,从而保障各种信息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二)实用性 从农业经济管理的角度进行信息,各种农业信息主要是以非物化形态展现出来,无法直接进入农村地区的市场管理,农业信息普遍具有较强的社会与公益性质,对于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却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由于农业经济管理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而广大农民群众没有广泛的信息获取渠道,从而导致各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存在严重的滞后性。 (三)综合性 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较为常见的行业有:农、林、牧、副、渔等,同时与电力、金融、环保、水力、运输、科研、农机、财政、气象等部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各种信息的获取时,一定要注意信息的综合性,即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业或部门的联系,促使信息获取渠道、方式的不断增加,在获取相关信息后,并不能直接应用,而是要在进行综合分析与全面考虑的基础上,才能判定各种信息的实际应用价值,以及是否适用于本地区的农业经济管理工作。 二、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信息化应用的创新途径 目前,我国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尚未构建完善的信息化系统,从而导致各项工作的开展长期停留于表面层次,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在我国全面推进信息化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从而实现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并且有效提升农业经济管理的实际效率和质量。 (一)完善农业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家,农业在国内经济的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若想建设完善的农业信息数据库,必须综合利用各种资源个条件,特别是要注意加强信息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针对国内农业地区的发展现状,农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应以县 乡等行政单位为基础,积极利用国家调配的各项农业管理专项资金,并且引入高素质信息化人才,加快农业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步伐。 (二)加速信息技术的应用 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中,为了进一步提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信息技术的应用是否得当是至关重要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对于促进各类农业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检索等流程的集成化 一体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必须借助信息技术的优势,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管理环境,从而实现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产业化、市场化与信息化,这也是符合现代经济社会基本发展需求的。同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还要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加快农村经济管理中信息技术的应用速度。 (三)实现多角度的农业信息服务 在新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内涵、目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但要利用宏观及微观经济手段指导农村地区各项经济活动的有序开展,而且要强化农村地区自主组织经济建设的实际能力。为了加强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实际工作能力,必须实现多角度的农业信息服务,即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逐步拓展各类农业信息的服务手段与空间。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农业经济管理在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目前,在国内的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由于受到各方民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限制,而导致管理手段、方法相对落后,严重限制了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提升。特别是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在发展中并没有认识到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的发展速度。因此,在我国农业高度发展的时期,必须加强信息化技术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从而在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管理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远目标。 信息化论文: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探讨 1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化建设规律的客观要求 “四化”同步为浙江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同时也对农业信息化适应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城镇化可持续新格局,加快建设与发展提出了内在要求。从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实践来看,现代农业迫切需要信息化的支撑和引领,农业现代化是农业信息化生存的土壤,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产物、不可或缺的内容、主要标志和重点体系保障。推进“四化”同步,就是要将信息化发展纳入农业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局之中,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农业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使之迎头赶上,促进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的协调发展、同步发展。 2农业信息化关键要把握战略机遇,确立发展意识 近年来,浙江农业信息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浙江农民信箱系统、浙江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全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亮点。但总体来说,浙江农业信息化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甚至滞后于现代农业建设。当前,浙江已进入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农业转变,构建有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关键时期。“四化”同步战略决策为农业信息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也为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带来重大战略机遇。发展农业信息化,必须紧紧抓住农业信息化发展新机遇,不断提升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实际应用水平。树立高度的机遇意识、危机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有为才有位的意识和创业精神,振奋精神,转变作风,真干事、干实事,积极探索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的新理念、新领域、新思路、新模式、新增长点,做大农业信息化产业,做强农业信息化地方特色,全面推进浙江农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农业信息化发展扶持政策调研,全面了解农业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调研农业物联网应用、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的切入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等重点难点,探讨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推进主体、发展机制、政府扶持等问题,为制定农业信息化发展政策、推进农业信息化提供依据。 3当前应重点突破的农业信息化建设领域 3.1拓展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领域 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是围绕推进现代农业的科学管理,全面建立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的目标而建成的系统[1]。3.1.1建设历程立项阶段。2010年1月7日提出建设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思路和工作任务。7月《关于建设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的请示》(浙农〔2010〕34号)得到浙江省政府的认可。在明确项目建设任务后,浙江省农业厅制定《浙江省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确定系统建设由厅产业处、农作局、土肥站和农业信息中心共同负责。试点应用阶段。浙江省农业厅组织浙江省农科院数农所等单位实施系统开发,并组织专家不断调整、完善系统的架构、功能。制定《浙江省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方案》,并根据农业区划、“两区一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标准农田)建设状况和农业信息化基础,确定长兴、平湖、海盐、诸暨、嵊州、衢江、龙泉、温岭、仙居等9个县(市、区)为系统建设试点。2011年8月8日—9日,专题部署系统建设试点工作。11月,浙江省农业厅组织以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潘德炉院士为组长,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国土厅、浙江省测绘局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对系统开发与应用进行评估。推广普及阶段。浙江省农业厅对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顶层设计。2012年6月26日,联合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浙江省水利厅统一部署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举办2期全省性的系统操作培训。在集中建设期间,建立《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涉农部分)建设进展动态报送制度》,全面、准确掌握系统进展动态,并于9月27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涉农部分)建设的通知》,督促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在系统验收期间,浙江省农业厅制定《浙江省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涉农部分)建设工作验收方案》,组织专家组逐地验收,抽查测量“两区一田”项目上图入库信息与实地相符性。结果“两区一田”上图入库准确率高,账、表、图、实一致。3.1.2建设现状系统总体建设情况。据统计,目前已有11个市、83个县(市、区)建成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并通过验收,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了信息系统基础平台,“两区一田”业务数据库,落实系统管护人员521人。“两区一田”上图入库情况。2010—2012年全省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22.307万hm2,上图23.899万hm2。现代农业综合区137个创建点全部上图入库;主导产业示范区169个创建点,上图82个,其中,已认定的25个全部上图入库;特色农业精品园473个创建点,上图276个,其中,已认定的94个全部上图入库。全省100.867万hm2标准农田全部上图入库,2009—2011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的,已上图11.857万hm2。“两区一田”项目信息化应用情况。指导各市、县在建设地理信息系统过程中,按照业务系统渠道、项目内容、工作流程“三不变”原则和实现项目申报、审核、立项、创建、验收、评价的一站式管理要求,开展上图入库,落实相关管护工作。同时,按照“分级、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由产业、农作、土肥、农业信息化等部门500余人组成的系统管护队伍,开展了2期全省性的系统建立、数据采集分析的操作培训。针对农民服务需求,组织开发并在吴兴区八里店镇、桐乡市石门镇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试点触摸屏信息化服务系统,全面系统、集成“两区一田”、测土配方施肥、园区智能监控、专家咨询诊断、万村联网工程[2]、农产品电子商务、浙江农民信箱等信息系统,实现涉农服务信息的即查即得 ,受到农业“两区”建设现场会、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现场会与会代表的好评。3.1.3建设成效保障各级政府科学决策。通过网络化、可视化、实时化方式,管理以耕地为主的农业生产要素,展示“两区一田”建设进度、建设信息和建设成效,为农业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建设奠定基础,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保障。提高现代农业建设水平。通过对“两区一田”实施信息化管理,以及建设面积比对、卫星影像比对和区域分布比对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现代农业建设的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测预警,提高现代农业建设水平。提升涉农部门服务能力。以方便、快捷的方式为各级农业部门提供现代农业建设进展情况,便于全面掌握农业主体的建设需求,为农业部门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支撑,有助于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实际服务效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降低各级行政运行维护成本。系统以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为支撑,改变了传统的农业业务管理模式,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大量节约人力、财力和物力,有助于降低行政运维成本。3.1.4主要经验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整合资源,协调推进”的原则,积极落实以用促建。一抓组织领导。将系统建设工作列入对市级农业部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做到人员、措施、工作、责任“四到位”。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将系统建设任务列为重点工程,列入相关科室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抓资源整合。遵循“三不变”原则,整合农业产业、农作粮油、土壤肥料和农业信息化等部门资源,组织市、县(市、区)农业部门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共同开展系统建设。同时,与国土、测绘、通信等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系统建设的工作机制。三抓建设质量。找准业务需求,制定建设方案,组织系统研发,采集业务数据和开展系统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把系统建设质量关,确保系统满足现代农业管理要求。特别是在“两区一田”数据采集上,组织各地落实省定技术方案要求,认真核查业务属性数据是否完整,地理信息数据是否准确。四抓长效管理。对“两区一田”项目进行综合运维,项目申报、审核、立项、验收和评价等活动,全部通过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不进入系统的不予立项或验收。同时,积极落实以用促建,通过开展数据采集分析、图件加工处理等培训,提高各级系统管护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系统建设的顺利推进。3.1.5发展设想拓展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领域。在建设“两区一田”业务应用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领域,研发测土配方施肥、农村土地流转、农业应急指挥、农机作业调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系统,建立全省农业系统“一张图”。推广应用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等设立触摸屏,普及园区智能监控、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业物联网等新型实用技术,加快系统建设成果转化,创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提高“智慧农业”发展水平。建立省、市、县现代农业数据中心。以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的业务数据库为核心,统一数据结构、数据标准和数据接口,统筹建立省、市、县三级分布式农业数据中心,实现农业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形成一站式服务、多部门联动、全覆盖应用的现代农业数据中心网络体系。 3.2强化浙江农民信箱运行绩效管理 浙江农民信箱是2005年创建的面向“三农”,集电子政务与商务、农技服务、办公交流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3,4]。3.2.1主要特点真名注册。所有用户都需凭身份证实名注册,信息可信、可靠、可追溯。手机邮箱捆绑。每个邮箱都与本人的手机实行捆绑式服务,达到即时性、现实性、高效性。网上门牌号码。就像街道门牌,每个注册用户拥有自己的位置,既方便了彼此间的查找和交流,又实现了农民与政府间的零距离沟通。农民坐等服务。通过对不同产业的农户进行合理分类,收集相关资料并精选加工,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各级共同管理。农民信箱建立了纵向为省、市、县、乡、村,横向为各部门的农民信箱联络体系。3.2.2主要做法党政推动。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信箱工程建设,建立农村信息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农民信箱管理办公室,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浙江省政府专门出台有关政策,先后召开全省农业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民信箱推广应用工作视频会议,对农民信箱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各地政府将农民信箱列入工作考核指标,通过各种推介活动,大力宣传农民信箱,为农民信箱工程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落实责任。农民信箱系统按照逐级授权、分级管理的要求,各级建立农民信箱管理员和信息员,完善目标考核机制,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负责农民信箱的管理、维护和培训,乡镇负责农民信箱的推广和应用。县级以上现已配有农民信箱管理员800多名,乡镇、村两级落实专、兼职信息员4.5万人,基本实现市、县、乡、村农民信箱服务站(点)全覆盖。政策扶持。为提升农民信箱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各地都出台了优惠扶持政策。省财政每年都对系统平台建设、管护、用户培训、短信发送、软件系统升级等予以专项补助。为缩小贫困地区与富裕地区农民信箱应用差距,2008年投入256万元为577个贫困村联络点提供了配机补助,2009年起连续3年投入292万元补助贫困村宽带上网费用。整合资源。农民信箱根据广大农民、企业对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对信息资源进行了科学的整合和分类,将注册用户按从事行业、主营品种建立了13大类、280个小类的用户数据库,有效提高了用户和接!收信息的针对性。2010年又开展了农民信箱农业主体分类集群建设,收录涉农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6大类主体用户16.26万户,成为浙江省最真实、最全面展现农业主体发展面貌的第一手信息资料。企业合作。在农民信箱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在农民信箱系统开发上,实施了公开招投标,确定信息化建设经验丰富的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农民信箱软件开发商,实施浙江农民信箱一、二期项目开发。浙江 移动公司一次性投入1000万元用于农民信箱的硬件平台建设。与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签订农村示范点建设、降低农民的短信费用等多项合作协议,合力为“三农”提供质优价廉的信息服务。3.2.3系统功能扎实推进农民信箱规范建设。农民信箱系统注册用户规范发展,建立系统管理日常监测和抽查制度,健全管护队伍,稳步推进农民信箱规范建设。据2012年12月统计结果,农民信箱已拥有实名注册用户257万户,用户规范率92.5%。2012年共发送信件5.8亿封,短信7.2亿条,政策、农情、市场等公共信息4万条。同时,综合运用信息大篷车、科技下乡、讲师团和专题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了对乡村、集团采购用户、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基层信息员和骨干用户的应用培训10万人次。全面建成农民信箱农机、粮油等专业平台。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合作共建”原则,全力打造集粮油资讯、粮油市场、粮油110、粮油主体等于一体的一站式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粮油平台现有注册用户29627户,其中收集录入粮油种植大户23600户,粮油市场行情、粮油咨询等各类粮油信息4000余条。3.2.4积极作用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农民信箱买卖信息栏目已累计农产品买卖信息144万多条,网上农博会有1.8万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展,展示展销农产品5.1万多种,通过网上信息和联系沟通达成农产品交易额66.5亿元,提升了农产品营销能力,促进了农产品有效对接。农民信箱在线交易商务平台已经试运行,有100多家企业入驻。2009年5月18日起开展的“每日一助”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农产品供求信息对接功能,至2012年7月,省、市、县三级累计发送“每日一助”信息4万多条,接到电话、邮件等反馈信息117万余次,达成农产品交易和意向约13.9亿元。推进了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解决。农民信箱将手机作为个人信息终端,实现用户实名制与手机短信充分结合,有效解决了信息进村入户问题和网上诚信难题。同时,结合绿色证书培训、农业学历教育、进村入户大服务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农民信箱应用培训,有效提高农民的信息意识,增强其信息应用能力。已累计培训用户118万人次,通过农民信箱考试达150万人次。拓展了农业信息应用范围。农民信箱在传递个人信件、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防灾防病虫害预警、农技咨询、政策等各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同时,系统汇集了1.3万多个农业技术和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站,按地区、按类别收集整理农技资料1.94万条,“三农”典型1.5万例,整理收录全省3.46万名涉农专家的资讯,开发、链接28个农产品供求专场,专项服务不断拓展,覆盖面不断拓宽。加快了农民网上社会建设。农民信箱是政策、农技、事例的主要信息平台,也是用户之间通过网络、手机短信进行交流联系的重要信息工具,8年来系统累计发送个人信件20亿封,发送短信19亿条,累计政策等公共信息34万条,建立万村联网新农村基层网站3.78万个。250万注册用户构建起浙江省最真实、最全面的“三农”面貌,初步建立国内最大的实名制网上社会。乡镇、村基层组织和农、林、渔相关涉农部门都将农民信箱作为指导农业生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信息工具,不少地方已将农民信箱作为办公自动化的载体,提高了管理效率。3.2.5发展设想作为浙江省农业信息化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下一步农民信箱应把握农业转型升级和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的战略机遇,共享利用农业、农村、农民相关信息资源,深化信息服务内涵,延伸服务产业链,全力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新平台;拓展农民信箱系统功能,推进万村联网工程,构建各个涉农部门直接为农服务的专业信息系统,统一架构公共信息服务新平台;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结合,服务“两区一中心”(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逐步建立集管理、组织、指导、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资源信息管理新平台,为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传统村落向现代社区转型、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型,全面构筑农民网上社会,开创新事业,作出新贡献。全面升级农民信箱系统软硬件,完善农民信箱系统平台。广泛征集服务需求,科学制定提出农民信箱系统硬件配置升级方案。系统升级后,用户承载量可达500万人,同时在线5万人,可支持10个二级平台并行运行,确保10年内能适应系统发展需要。同时,组织有关农民信箱运营商,在浙江移动公司建立系统“云平台”,并进一步优化系统网络环境,重新构建农民信箱短信平台,全面完成农民信箱系统硬件配置升级,构建起性能卓越、海量存储、维护便捷、升级快速、安全可靠、具有高负载高可用性的支撑运行体系,为未来5~10年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应用硬件基础。制定并启动农民信箱系统软件升级方案。开展全省需求调研,拟定浙江农民信箱软件系统“浙江农民信箱系统V3.0”版本升级方案,并做好开发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民信箱管理服务能力。一是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服务。做好“每日一助”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活动,全年全省保质发送服务信息1万条。加强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推广,扎实开展农民信箱供求专场活动。二是加强农民信箱系统规范管理。三是以农民信箱农机、粮油平台为样本,整合相关业务管理(服务)部门,组织农业主体和农技人员,近年内再建设5个农民信箱二级业务平台。全面深化万村联网工程建设。浙江省万村联网工程是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以用促建”原则建设的全省新农村信息网站集群。该工程2007年起步,由浙江省政府统一建设管理,市、县、乡、村分级维护,为有需要建立网站的行政村(社区)、乡镇、经济主体、农家乐等单位或专业大户提供免费的自助建站服务,目前网站总数超过27743家,已成为覆盖全省市、县、乡、村的农村基层综合网络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今后要抓好新农村示范网站创建。制定出台省级新农村示范网站创建程序、评定办法和评定标准,严把质量关,评选出余杭区丁山社区等200个新农村示范网站。开展万村联网工程宣传推广,组织各地总结了58个新农村示范网站建设经验,以专版、专题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拓展信息,指导基层网站根据当地实际,质量高、有特色,贴合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创信息。全年信息量达78万条,超额完成50万条的年度目标,其中年信息超过24条的网站达到15095个。采取措施,加快农村基层建站步伐,同时对行政区划调整的乡镇、行政村及长期没有信息的600多个空白网站,及时进行调整和清理,推进乡乡联网,村村建站和规范建站。规划实施万村联网工程的升级完善,实现信息逐级推送和分级显示。 3.3发展全 省农业电子政务 3.3.1主要成效建设全省农业电子政务内网基础网络。组织市县完善农业电子政务内网骨干光纤建设,开展局域内网端口布设[5]。现全省共布设农业电子政务内网端口3435个,实现省、市、县三级级联组网。保障全省农业应急指挥视频系统正常运行。完成与农业部、省政府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系统对接,实现部、省(厅)、市、县四级全面联网。组织各市、县保障农业应急指挥视频系统管护,做到系统运行正常,声音和图像效果稳定。2012年累计召开视频会议26次,参会人员2.93万人次,并实现全省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习进行全省全程高清直播的新突破。加强浙江省农业厅厅本级电子政务内网软件平台建设。一是正式启用厅本级办公自动化系统。2012年发文2058个,其中厅发文1634个,举办厅各单位工作人员系统操作轮训,受训390人次。二是试点建设厅本级移动办公自动化系统,现已实现厅领导和行政处室主要领导的移动办公。三是保障内网稳定运行,落实厅各单位内网管理员30人,并进行专题培训;协调软件开发商提供驻点服务。加强农业门户网站规范建设。一抓信息。2012年浙江农业信息网共各类农业政务、技术、政策等信息90790条,其中农业动态、省厅动态、产业资讯、各地信息等重点栏目自主编发信息共9150条。二抓重点宣传。紧贴“三农”热点、焦点,新增“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惠农、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科技促进年”、“农业两区建设”等12个热点专题栏目和信息。三抓网络宣传绩效。浙江农业信息网在省直属单位门户网站绩效每月排名均名列前茅。做好农技110咨询栏目管护工作。通过严把咨询审核关、紧抓催办环节,提升了咨询流转效率,据2012年12月20日统计结果,共受理咨询410条,答复402条,答复率超过98%,其中按时和提前答复的占86%,实现了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为农服务理念,树立了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深化农业门户网站运维绩效测评。根据农业门户网站运维绩效测评系统运行以来的问题,组织软件公司对省级农业门户网站绩效运维测评系统进行完善,使之更符合农业门户网站建设实际。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市级农业门户网站测评子系统试点建设,为全面推进农业门户网站建设夯实基础,据2012年12月20日统计,浙江省公用模块共各类农业信息22807条,同比增长71%。3.3.2发展设想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本级为主,兼顾系统”的原则,建立完善全省农业电子政务内网系统,提升全省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水平,为提高各级农业部门的办事效率、服务效能提供保障。一是健全厅本级农业电子政务内网系统。新建厅本级农业电子政务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提高信息运转效率。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流程和功能,保障厅本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稳定运行。二是根据提高厅本级办公办事效率的需要,逐步扩大移动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范围,及时配置、部署移动办公自动化系统终端。三是将厅本级自行开发、网络安全要求高、适宜在政务内网运行的信息化业务管理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内网运行、管护,推进厅农业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管、共用。四是建立面向市、县农业部门应用的电子政务内网门户网站,指导各地完善农业电子政务内网,推进全省农业系统办公自动化应用,切实提高全省电子政务水平。规范管理浙江农业门户网站,强化浙江农业信息网运维。以农业门户网站运维绩效测评与管理为抓手,提高农业网络信息及时性,增加信息总量。争取全年各类农业网络信息6万条以上,农技110咨询答复率95%以上,浙江农业信息网在省直属单位门户网站年度综合排名争取前3名。同时,根据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做好农业信息网络公开,全省公用模块平台搭建和技术支撑等建设工作。积极推介浙江农业信息。一是强化厅内联合维护、全省农业系统并联运行的模式,紧扣全省农业中心工作、农业热点和农事季节,开展系列化、专题化的信息和报送,努力形成统一宣传口径,上下一个调子的网络宣传格局。二是精心筛选,及时向农业部、省政府、农民信箱、浙江在线等网站推送一批成效好,典型性、代表性强的信息。三是积极与大型涉农网站、浙江在线等网站互链互通,扩大网站社会影响力。指导各地农业门户网站规范建设。重点加强对农业信息基础薄弱的市、县农业门户网站的建站指导和组织管理,扩大市级农业门户网站绩效测评机制试点范围,健全各级农业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和审核机制,推进全省农业门户网站集群建设。推进全省农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在组织对浙江省信息化建设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平台建设,统一规范标准,统一资源整合,统一安全监管的要求,研究提出全省农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设草案,逐步实现信息服务一网化、电子政务一站化、现代农业管理可视化。 3.4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应用 3.4.1农产品商务信息化农民信箱“每日一助”服务。“每日一助”服务指乡镇以上各级农民信箱管理人员通过农民信箱短信系统每天帮助一位农民一条农产品供销信息。“每日一助”主要为有农产品买卖需求的农民信箱注册用户服务,重点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供给信息,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购销专业大户、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宾馆等农产品需求信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农产品专业协会举办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务信息,各级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农产品保护价格、绿色通道等政策信息。“每日一助”服务特点明显,一是突出服务时效性,结合农时及时农产品供求信息和农事生产预警信息。如2012年台风“海葵”来临前,积极编发预警信息,及时提醒全省农业主体做好台风应对措施。二是提升服务影响力。在浙江省省政府主页醒目位置,开设农民信箱“每日一助”服务网络专题。三是促进服务规范化。加强信息采集、信息核实和信息3个环节,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服务职责,签订服务协议,保障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发展,用户投诉率接近于零。“每日一助”2012年共发送服务短信14161条,反馈信息37万余次,达成农产品交易和意向约9.24亿元,新发展农产品集团采购单位用户4999名。网上农展会。农民信箱于2007年推出了农民信箱网上农展会。农民信箱网上农展会以农民信箱的广大会员为基础,借助举办浙江省农展会的契机,将农民信箱会员企业信息及个人产品信息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按参展地区、参展摊位、参展产品类别等不同方式展示出来,为广大农民信箱用户创造了一个永不闭馆的网上农展会。通过农民信箱网上农展会,许多国内外客商可以直接查询农业企业和产品的情况,开展网上询价、报价、洽谈等商务交流和企业产品推广活动,也可以通过参与农民信箱网上农展会的竞拍功能参与优质产品的竞买活动。农民信箱网上农展会将实地农展会放大了10倍。农民信箱网上农展会吸引了许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销大户利用农民信箱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开店“吆喝”,使得农民信箱用户拥有一个永不落幕的展会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3.4.2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实现交流洽谈、网上订单、在线支付交易、客户管理等一系列电子商务功能。2012年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电子商务平台正式开通后,通过省、市、县农业部门联动,广泛征集各地优质农产品,并实地走访杭州、绍兴、湖州、金华、丽水等地涉农主体企业(合作社)400多家、登记产品1400多个,并选中117个企业的418个商品开展网络销售。同时选取遂昌嘉禾果蔬合作社生产的黑番茄,试点推广农产品团购活动,短短1个月成交订单1000多单,销售额近30万元。3.4.3发展设想围绕衔接农产品供需服务,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对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成效显着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主要包括营销信息渠道、供应链服务和成效的综合调研,系统掌握各地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情况,深入讨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地位、作用及应重点支持的环节,探索提出农产品电子商务下一步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 3.5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 围绕云计算、全球卫星定位、遥感、传感器、智能控制、二维码、电子标签等新一代 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成功应用的案例进行针对性调研,着力研究“两区一中心”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包括品种选育、农田质量管理、农作物栽培管理、病虫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畜禽饲养和农产品加工的各类农业专家系统的调研力度,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深入应用。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一要加强系统设计,切实做好规划,重点解决目前农业物联网发展项目零散、不成规模的问题。二要制定标准。三要采用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方式,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物联网建设。四要紧密结合现代农业生产实际,把物联网技术充分应用到农业领域中去,加快改造传统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农业生产最佳解决方案,合理使用农业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 信息化论文:浅谈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档案信息化管理是人类发展的必要条件。从人类发展的角度看,档案信息是一种资源,这种资源必须要建立好、管理好、才能发挥其档案信息的作用。档案管理现代化是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档案管理现代化过程中还存在着档案标准化程度低,缺乏高级管理专业人员,档案管理投入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加强档案管理标准化, 实现管理现代化,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 加大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投入等手段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关键词:档案;信息化;管理;数字化信息 档案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是历史的真实写照。“十五”期间,国家开始把档案工作列为重点发展的行业,明确指出各级档案部门要抓好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在政府上网,建立数字政府中的作用。2012年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令计划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一年。由此可见,档案信息作为公务和经济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信息资源,国家信息产业的发展与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息息相关。档案信息化管理是人类发展的必要条件。从人类发展的角度看,档案信息是一种资源,这种资源必须要建立好、管理好、才能发挥其档案信息的作用。 一、档案信息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档案管理手段的落后 现在许多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没有单独的计算机和专业的管理软件。在手段上,也是采用古老的手工查找的方法,存储的方式也一般都是卷柜的方式,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容易丢失,破损。 (2)档案管理中的非专业人员居多 档案管理领导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档案管理团队中的非专业人员占比较大的比例,这样,很多时候档案管理者就不能及时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技术,新知识。对档案管理和存放的基础知识也不够了解,秉承老一辈的古老档案管理方法。因此,不能对以后的管理工作有新的创新和突破。 二、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措施 (1)将纸质档案信息转化为数字化信息 打破原始的档案管理方式,首先要实现档案管理网络化,依靠网络,配备统一的管理设备,实现计算机在档案部门的全面覆盖。利用计算机,可以实现档案自动编目、检索,档案全文存储与检索,档案业务工作管理,计算机辅助立卷,档案自动标引,文档一体化管理等等。 在实现计算机全覆盖的同时,要保证计算机的高容量。随着各单位档案数量的增加,档案部门一定会面临沉重的备案压力,这就需要使用大容量的档案存载系统。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而且能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 (2)必须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在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建设中,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根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档案管理制度。不仅要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业务流程和技术规范,细化电子档案工作的环节和步骤,而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档案管理标准包括:档案整理标准、统计标准、服务标准、各项技术标准等等,它是衡量工作效率高低的尺度。 (3)树立档案工作的新观念 打破“档案管理理论不强,业务技术要求不高”的旧观念,使档案管理者树立正确的终生学习的观念,成为档案信息化管理建设成功的基本保证。档案管理人员还要尽快掌握新的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时代需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档案管理人才,面对多变的未来,档案管理人才应能抓住机遇,形成迅速应变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 三、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 档案信息化管理是人类发展的必要条件,从人类发展的角度来看,它是一种资源,这种资源必须建立好、管理好、才能发挥其档案信息的作用。 (1)是全社会最大的共享资源 档案是信息,信息是资源,档案管理使社会信息有序化,是全社会最大的共享资源,没有档案管理就谈不上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档案信息管理,保存中心和档案部门保存大量历史真实记录,是各类档案信息的集藏地,是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形成、工作考察、学术研究的重要来源地,档案信息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均有相当的利用价值,与公民权益息息相关。 (2)在现代化经济决策中起到关键作用 如今,在商品生产的激烈竞争中,档案信息能够在经济决策的正确与否,起到关键性作用。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在经济决策中,一个商家不仅掌握自己生产工艺技术中的档案信息,而且还要掌握市场及同行业的档案信息。而同行对档案信息通常是互相保密的。一条档案信息有时可以使一个企业起死回生,扭亏转盈。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档案部门逐步引进新的管理理论,引进高级档案人才。其工作范围也逐步的扩大,扭转以往那种传统的档案管理状况。要使得这一整体能高效率的运转起来,就必须把信息化管理利用起来,这样在管理的过程中,始终都要注意管理的方法。因为这种新管理方法运用的得当与否,关系着档案信息化的成败。 信息化论文:浅谈畜牧信息化的现状问题与发展形势 科学技术从来没有以今天这样的深度和广度,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随之而来的信息化浪潮又将人们推进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信息化时代。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对国际化的竞争,迫切地要求我们用高科技的手段改造现有的畜牧业,全面推进畜牧业信息化是提高畜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要通过计算机网络及通信技术,把畜牧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用户手中,实现畜牧生产、管理、畜产品营销网络化,加速传统畜牧业的改造和升级,大幅度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率、管理和经营决策水平。 什么是畜牧信息化 畜牧信息化,是指为全面提高畜牧业经济运行效率、畜牧业劳动生产率、畜牧企业竞争力,在畜牧生产、管理、经营各领域不断推广和应用电脑、通信、网络等信息技术和其他相关智能技术的动态发展过程。在整个畜牧信息化建设中,硬件(电脑、网络等设备)是基础,软件(办公软件、各种应用软件)是条件,信息资源(资料、消息的收集过程)则是重要的生产要素。 畜牧信息化的现状 我国目前畜牧信息化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畜牧业基础设施薄弱;畜牧信息资源缺乏,尤其是能提供给用户的有效资源严重不足;畜牧信息技术成果应用程度低,严重阻碍了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这也正是当前实施畜牧业信息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畜牧业网络建设存在的普遍问题是,重复建设、小而散,而真正能为用户提供有效信息、访问价值大的网站并不多。畜产品市场动荡不定,需求与供应之间,始终处于周期性的波动之中,经常出现“买难”、“卖难”的现象。 建立畜牧信息资源数据库,完善网络建设 数据库是指在计算机存储设备上的数据集合,内容丰富、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源是畜牧业信息技术的关键。根据不同用户对信息需求多样化的实际,加强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加工工作。保障建立一个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数据库。例如,美国建立了畜牧信息数据库系统,包括饲料、活畜和畜产品的价格、销售、库存、运输和进出口等很多动态信息,同时将信息及时地向网络传送,全国各地的政府、研究所、大学、企业、饲料厂等都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到这些数据,以进行市场预测和生产决策。转变了政府职能,避免了生产的盲目性。 同时加速推进畜牧信息网络工程的建设,加强标准和技术平台的建设,建立统一的网络平台,建立以各省畜牧信息中心为枢纽,上联农业部,下通至全省各地市县乡的畜牧信息网络体系,并使畜牧信息网络与畜牧业龙头企业、全国各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养殖大户及畜牧业科研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 完善畜牧信息网络建设,首先要加强畜牧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开展畜牧信息员培训,拓宽信息渠道,推广信息来源,搞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一支自上而下、高效灵活的畜牧信息采集、整理、队伍;其次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网站中的栏目,增加一些对用户具有指导意义的信息栏目,例如“供求信息”、“市场动态”等信息;最后,要加大网站的宣传、推广、普及,农民养殖户是畜牧信息使用的主体,必须使他们学会在网上获取信息、分析信息,使网站上的信息真正用于生产实际中,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这也是建立网站的最终目的。 畜牧信息化的发展趋势 积极推进畜牧信息化的发展,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采用信息技术可使饲养户了解市场信息,产销结合,使需求与供应之间保持平衡,避免出现“买难”、“卖难”的现象,同时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服务,必须采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引导生产,开拓市场,搞活流通。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只有依靠最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改造现有的产业,才能使之适应国际经济大环境,并融入其中参与竞争。 信息化论文:试论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和发展 论文摘要: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人口管理的工作关系着国家的各项工作的部署与安排。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各个领域的不断深入发展与应用,带动着我国各项工作信息化进程。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此对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希望能给我国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引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政治的建设都是朝着这个目标方向不断努力的。人口管理信息化作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各项工作不断改革、进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掀起了一股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热潮,无论是在资金、技术还是人力方面的投入,都实现了突破。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来讲,做好人口管理显得至关重要,那么实现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将会给计划生育部门带来很大的便利,但是同时也对有很大的挑战。因此,作为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理论、体制和策略等方面深化人口管理的改革与发展,以实现我国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概念 所谓的人口管理信息化,就是在人口管理的工作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人口资源,完善人口管理服务的职能,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人口管理现代化的实现的过程。 二、人口管理信息化的特征 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特征。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是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信息的创新而出现的,其本质特征是现代化,其是在现代化的理念的指导下,实现现代化的人口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挂历方法、手段等。 三、搭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从公安部门组建“金盾”工程以来,我国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认真的贯彻一系列的信息化建设的精神,坚持“抓创新、树亮点,强基础、建机制,高起点、快速度,重发展、促应用”的原则,进行周密的部署和组织,根据每个地区的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建立程度和水平评出优秀市、县,以积极的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建立能够为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很多的便利,例如能够准确的了解管理地区的常住人口的婚育状况,为人口计生管理和相关人口工作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从而不断的提高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可以召开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汇报会。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是以全部常住人口为管理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涵盖公民身份信息的大型人口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针对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等因素,市人口计生委专门成立领导机构,统一部署。各区县人口计生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和部署信息采集、审核和录入等三个环节工作。 四、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的过程 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是计划生育部门管理中对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的过程,其主要包括社会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双重推动。 1、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的社会过程 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中的信息化就是信息科学技术在社会中应用的普遍化,也就是信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发展紧密的结合,两者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的过程。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人口管理信息化实现了很大的进步与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各个地区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管理信息的综合应用水平还是很有限,其中主要是因为我国的发展处于不均衡的状态,有些地区缺乏足够的经费与人才保证。 2、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技术过程 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技术过程就是信息技术在人口管理信息化中的作用发挥,信息技术在人口管理信息中主要通过以下四个层面是实现: 第一,基础设施的建设。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需要一定的信息设备、信息资源和计生信息网络作为基础。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中最为基础的部分,因此,要实现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必须要在基础条件上下大功夫,保证这方面工作的完善性。 第二,人才和制度的保证。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技术实现,对现代技术信息要求的水平比较高,因此,要有一定的技术人才为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保证。在人口管理中要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可以通过培训、院校学生的培养和引进外来人才等来建设一支具有高技术、素质的人才队伍。 第三,信息技术的应用过程。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就是信息技术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信息技术的运用,将人口信息技术的工作与日常的工作进行整合,在各个环节中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信息技术功能的发挥。 结语: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在全国各级政府领导和支持下,我国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当前我们更应当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推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 信息化论文: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免疫系统功能建议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中国审计的根本出路在于信息化”,而要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无疑应该强力推进审计信息化,以审计信息化建设带动审计组织、管理方式和技术方法的转变,系统解决那些不适应、不符合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种种难题。通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gais),逐步承载起越来越多的审计业务和管理工作,夯实“免疫系统”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才能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为国家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信息化浪潮逐渐波及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也深入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生产、组织、管理方式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和变革,计算机信息系统逐步成为承载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同时,由于资金、技术、开发周期、管理、经验、知识产权等原因,这些信息系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诸多问题,成为威胁国家财政、金融、国有资产和资源、民生、生态环境及国家信息等系统安全的潜在爆发区。 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国家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实现审计事业的新发展,结合我国审计信息化发展的现状,该如何有效应对?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以数据审计为基础,以发现大要案线索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微观功能 我国审计机关自建立以来,计算机审计经历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和向计算机审计转变的两个阶段。通过多年的数据审计实践,我们积累了较多的经验,总结了比较成熟的技术方法,开发了一系列数据审计软件,成为审计人员开展数据审计的有效工具。在对银行、海关、电信等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审计中,这些经验、技术方法和审计软件对发现大要案线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迈出了由以手工审计为主逐步向计算机审计发展的关键步伐。应坚持以数据审计为基础,逐步使其成为审计人员普遍掌握的基础审计方法,加快完成由手工审计向计算机审计的跨越。通过开展数据审计,注意发现大要案线索,及时揭示国民经济各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微观功能。 二、以信息系统审计为高地,重点揭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宏观功能 随着整个社会信息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内部的信息系统将逐步整合,整个社会的信息系统也将逐步融合,“信息孤岛”的现象将逐步消除,审计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视角也必须逐步从转向一般特殊、从“细胞”转向组织和系统。只有站在系统思维的高度,通过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统筹兼顾相关信息系统的总体和具体情况,才能够充分扩展审计的视野,准确把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和控制环节,进而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点,并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背景下通盘考虑,才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好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宏观功能。 三、积极探索联网审计,建立预警机制,前移审计关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功能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广域网、城域网、局域网等基础网络逐步成为国民经济中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处理业务、从事管理的基础信息平台。借助网络建设和应用开发,以部门的预算跟踪及联网审计为试点,逐步探索各部门、各地方的预算执行及其他常规业务的联网审计工作,通过植入相应审计模块或软件,建立起预警机制,及时或实时发现违法违规事件,做到关口前移,逐步实现“三个转变”,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功能。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的信息化建设。结合信息化工作,改革机关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组织、管理水平,为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提供坚实的技术和组织保证 审计机关内部的信息化建设是制约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审计机关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审计机关内部的信息化建设搞不好,审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观念的转变和树立、信息化知识技能的掌握和提高必然收到限制,必然影响信息化环境下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是影响审计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因。因此,应站在审计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本着对事业和队伍负责的态度,首先应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的信息化建设,坚持不懈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资金和人力的投入,为顺畅开展数据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和联网审计提供良好的前提和奠定扎实的基础,从而保证国家审计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免疫系统”功能。 信息化论文:信息化在环境测量站中的实用性 选用成熟产品方式比较简单,即直接采购软件公司的功能稳定的产品,但是这种产品适用性差,不能兼顾到各基层站的实际情况。但是办公软件可以选择这种建设方式,而专业的环境监测业务软件尽量不要使用这种方式。自主开发模式能够实现需求方和实施方的完美结合,提升信息化建设效率,然而,目前多数基层站不具备自主开发的能力。当然,随着基层环境监测站信息化能力的提升,将来一些有能力的基层站可以考虑这种方式。委托开发模式由基层站提出需求,由相应软件公司实现功能的监测和技术难题的解决。由于目前许多基层环境监测站信息化基础较为薄弱,不具有自主开发的能力,那么选择委托开发方式较好,但一定要做好环境监测信息的保密与协调工作。遵循适用原则基层环境监测站不要盲目求大求全和求新,太过盲目要求人有我有,强行加入无用的不切实际的要求。这就要求基层环境监测站能认识到自身实际,考虑到项目建设时长和有限的资金投入,清楚定位建设项目要达到的目标,防止信息化建设需求不明确,这样能防止资金不足、需求的变化性导致的延长项目建设周期的情况发生。所以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适用原则,选择适宜的开发技术,适合的开发方式,能满足当下的建设需求即可。 注重用户体验信息化系统建设是给用户使用的,所以必须满足用户要求。但是许多基层站工作人员自身计算机水平有限,若软件功能过于复杂而让用户不愿使用,而没有数据积累,那么开发出来的环境监测软件就会失去利用价值。配备专业信息化人才进行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运行包括需求分析、调研、确定技术方案和推进计划,产品选型,软件开发,上线测试,运行维护等一系列环节。此外,信息项目运作需要基层站的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以及基层站和软件开发公司之间的协调工作。因此信息化项目建设是一个比较繁杂的系统工程,不管选择委托开发模式还是自主开发模式,都需要有信息化人才进行管理和运行。所以基层站首先必须在资源设备配置上给予保障,录用计算机专业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从系统建设开始就全程参与,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顺利完成,并且在项目验收后,能继续发挥作用。 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基层站信息化能力提升离不开专业信息化人才的参与和贡献,这就要求基层站能重视并积极录用信息化人才。基层站属于事业单位,职称对于基层站工作人员来说十分重要,而一些信息化专业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会面临较多阻碍。例如,计算机专业硕士在信息化行业只要工作一年就能申报工程师,但在基层环境监测站却需要5年才能申报,这就使一些经验丰富的信息化人才不愿在监测站工作。所以基层环境监测站对信息化人才则应该创新并完善人才使用机制,这样才能吸引和留住那些经验丰富的优秀的信息化人才到基层站工作,并服务于基层环境监测事业。 基层站的信息化能力提升仍存在许多难题,我们要加强信息化能力提升的意识,并吸引信息化人才长期进行信息化能力提升工作,当然,也需要加大对监测设备的投入,并且充分考虑到用户需求,这样基层站的信息化能力才会得到较大提升。 信息化论文:浅析信息化背景下高校工会宣传工作的创新 摘要:通过对信息化背景下工会宣传工作的内涵分析、必要性分析、可行性分析,提出创新工会宣传工作的必须从理念创新、渠道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创新、特色创新等方面入手,才能在创新中找到新的突破,在创新中谋求新的发展 关键词:信息化、高校工会、宣传工作、创新 快速发展的中国已经全面步入信息化时代,信息是知识,信息是商机,信息是财富,信息是成功的源泉。在这个信息爆炸、信息泛滥的社会,高校工会宣传工作的创新尤其显得重要,已经引起了高校工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一、高校工会宣传工作的内涵分析 (一)工会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和工会的性质决定了两者的紧密关系。从横向上看,工会是协调缓和教职工与党政领导班子矛盾冲突的“稳衡器”和“安全阀”;从纵向看,工会是党政领导班子与广大职工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与学校党政的宣传工作相比较,高校工会的宣传工作还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性。坚持为教职工群众办实事,把宣传工作同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是高校工会开展宣传工作的主要特色。坚持为教职工说实话,及时了解、表达和反映教职工的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是高校工会开展宣传工作的重要目标。 (二)工会宣传工作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高校的工会工作要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中心,增强各级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全校教职工的凝聚力,调动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会的宣传工作是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教育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教师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对学生具有重要的影响。而高校工会可以利用自己独特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职能,开展多种多样的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技能素养的活动,从而使工会成为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的“大学校”。树立教职工奋发向上的良好形象,打造学校品牌,扩大高校社会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工会宣传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阵地 宣传工作是高校工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高校工会整体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将宣传工作抓实了,工会工作就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富有成效的宣传工作,使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主力军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使工会代表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更好地实现。 二、信息化背景下创新高校工会宣传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从高校的改革、发展和建设等方面来考察,不难看出在信息化背景下拓展和创新高校工会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凝聚力。 加强工会宣传工作,目的就在于更好地发挥工会作为高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工会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高校工会要通过工会的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把党委和行政推进改革和建设的各项举措,向教职工进行通俗易懂的有说服力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也要旗帜鲜明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党委和行政反映会员的要求,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种双向沟通式的宣传工作,必然会提高党委、行政领导与广大教职工之间的亲和度,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凝聚力。 (二)有利于推进高校的全面改革发展。 现阶段,高校正在进行各项制度的改革, 特别是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必然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调整。加强高校工会的宣传工作,着力宣传高校改革的必要性,宣传高校工会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改革,尤其是涉及教职工劳动权利、经济利益等改革方案的制定;宣传工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反映广大教职工的呼声、建议和意见,促进改革方案的修订完善;有效化解各方矛盾,保持学校的稳定等。 (三) 有利于全面发挥工会的职能。 高校工会具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四项职能。加强工会宣传工作,就要全面宣传工会的四项职能,宣传工会发挥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情况;宣传工会适应新形势, 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工会四项职能的宣传,必然会改变高校工会只是“福利工会”、“娱乐工会”的旧形象,从而树立起适应时展需要的新形象。 三、信息化背景下创新高校工会宣传工作的可行性分析 (一)宣传理念创新 工会干部具有强烈的宣传意识是做好工会宣传工作的前提。如果缺乏强烈的宣传意识,自然会放松对宣传工作的研究与重视。因此,工会干部应当树立这样一种理念: 工会开展任何工作, 如果忽视了宣传环节, 就不可能正真做好这项工作。当然, 要增强宣传意识, 就必须与实践活动紧密 结合。要抓住每项活动的机会, 认真研究如何发挥宣传效益: 活动之前,多考虑如何充分宣传发动群众, 组织更多的人参与;活动之中,如何通过宣传来激发教职工的拼搏精神,促使参与者振奋精神,发挥最好的水平;活动之后,多研究如何吸取经验教训,让更多的人受到教益。工会干部养成这样的习惯,工会宣传工作就会生动活泼,就会内化为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宣传渠道创新 应大力拓展工会宣传渠道,使工会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党政牵头、师生共建、全员参与”。 1、党政牵头。学校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学校工会的宣传工作,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得宣传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调动工会宣传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学校的各项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宣传队伍配备必要的宣传工具,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确保工会宣传队伍的稳定性。 2、师生共建。要大力宣传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的所有师生活动,也应该让学生参与工会工作的宣传活动,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力。一是积极宣传师生文体联谊活动。如迎新晚会、毕业典礼、校运动会、师生篮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达到加强师生交流,融洽师生关系的目的。二是适度宣传师生学术联谊活动。校工会应关心大学生的学术研究活动,不仅开展师生之间的“结对子”活动,让学生的学术研究活动有专门的指导老师。三是宣传师生互助活动。教师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教师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搞好学习,学生也帮助退休教师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等。 3、全员参与。一是要大力宣传教代会源头参与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二是要以教代会为载体,坚持民主监督,促进校务公开,认真做好“校情民意”等信息反馈工作。三是要利用教代会的职权,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推进干部评议工作,形成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通过不断拓展和创新依法治校的形式和渠道,保证全体教职工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主体作用。 (三)宣传手段创新 要加大工会的宣传力度, 在建设工会自己的宣传阵地的同时,还必须采用多种手段,通过多种途径“借鸡下蛋”。例如,通过学校宣传部门的校报、广播、有线电视,通过党政主办的信息简报以及上级部门的报刊、杂志等各种媒体来宣传工会工作。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建设好工会网站应是重中之重,实现宣传手段的现代化和信息化。网络技术是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技术,它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学校工会可以通过网络及时宣传工会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传达职代会精神、公开校内信息及展示教职工在教科研等方面的成果。其它,校工会还可以通过微博、微信、QQ群、OA系统等多种手段加强宣传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努力适应教职工精神文化方面的多层次需求。 (四)运行机制创新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搞好工会宣传工作,不仅要解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问题,还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学校工会到分工会至少要有一名同志负责宣传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按照上级工会和本单位领导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计划完成宣传工作任务,要防止无领导、无计划、无分工的现象。 2、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具有一定素质并热心宣传工作的队伍。所以在竞聘该项岗位时,要选择有一定专长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要给他们提供培训机会,为他们创造条件提高业务水平; 3、建立工会宣传工作的激励机制。宣传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工会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之一。对宣传队伍必须要有一定的奖罚制度,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把宣传工作业绩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宣传特色创新 高效的工会宣传工作, 既要服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 又要具有自身特色, 不能雷同于党委宣传部门的宣传工作。应坚持以职工为本, 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新时期维权观。工会的宣传工作, 就要突出维护, 就要为工会担当的特殊使命摇旗呐喊。工会干部要敢于出面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敢于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同时也要善于正确处理这类问题, 从不同的角度支持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创新工会宣传工作,要在创新中寻求新的出路,在创新中找到新的突破,在创新中谋求新的发展。要从信息化社会的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工会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开展工会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要树立新观念,寻找新载体,增添新亮点,使我们的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新的实践中开创新的局面。 信息化论文:县统计信息化建设浅析 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统计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内容,统计信息化是为了实现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交换和共享,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提高统计效率,更好的为统计工作服务。 一、南县统计信息化的现状 县级统计局是政府统计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统计部门与企业、公民联系的纽带,是采集统计数据的第一线。因此,县级统计信息化是整个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前沿,也是信息建设的关健所在。 1、省、市、县重视统计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__]8号和《进一步加强工作意见》(湘政发[20__]8号精神,以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益政发[20__]15号),省、市两级政府明确指出要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加快统计专网建设,实现省、市、县网络线路开通,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逐步实现联网直报。乡镇微机配备经费按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原则负担。县人民政府对统计工作有关要求也进一步明确。 2、统计基层,基础情况 从县统计局看,县统计局在职人员16人,平均年龄42岁 ,统计师2人,懂统计与计算机复合型人员不超过一半,现有微机13台,笔记本1台,人平0.8台,针式打印机3台,激光打印机1台,局内全部联接internet网。 从乡镇看,全县12个乡镇,统计人员暂为经管系统编制,县政府、编委正就统计人员定编定员问题进行研讨中,就乡镇微机配备事情,经费由省、市、县按3千、2千、2千比例已经到位,对乡镇统计站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已进行政府采购中,5月底可以全部配备到基层。 从企业事业部门看,向统计局有报表报送任务的单位317家,其中规模企业41家,商业 37 家,房地产建筑22家,服务业17家,县部门95%都拥有电脑,八成接入宽带,统计人员基本由财务室或办公室兼,持有统计上岗证不足20%,企业单位统计人员由会计兼,电脑接宽带情况只有90%,但统计上岗证持有约有30%。 从信息化交换信息情况看,县对市基本实行电子化办公,通过市级内网“ftp”进行数据传输,企业部门中除规模工业企业德盛纺织、德兴纺织、汇源麻业、湖南拓普进行联网直报外,其他均进行电话、传真、报表等纸介进行传输。县统计局对县域经济数据及主要经济指标主要通过统计年鉴、南县经济数据月度卡、南县调研分析向外传送,在20__年底,县统计局建立了南县统计信息网,县局的有关工作及统计数据在网站上向外公布。 二、制约统计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因素 1、信息化意识不强 有不少的干部与公众对统计信息化建设认识不清,部分单位领导对统计信息产生、传递、服务、作用认识模糊,对计算机使用仅停留在文件打印上,认为信息化是高新技术,还不知如何着手来抓信息化,利用信息资源来提高工作效率。 2、资金投入有限 统计部门的本身业务经费就有限,如果从有限经费中挤的话,也是非常少的,所以在设备更新、网络升级、网站更新上都难以跟上社会发展。 3、统计软件更新较快 现在县级在处理统计数据使用sarp系统,有的使用的foxpoe系统,一套表制度的epras,普查版本的apras,再到抽样调查各类新程序,县统计局的统计专业人员使用起来尚需摸索中求发展,更别谈乡镇、部门、事业单位了。在对报表单位布置工作时,月季、年报基本上是自上而下布置,自下而上汇总,统计软件的快速更新使得报表单位也有些应接不暇。 4、统计信息网管理落后 南县统计信息网还处于起步阶段,内容少、更新慢、数据少、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少、版面也不美观,点击率十分低,网站还不能很好的发挥它的对外宣传,公布的作用。 5、专业人员缺乏 县统计人员年龄结构上看40岁以下有5人,特别是懂统计又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少。懂计算机的人员也只是停留在简单操作计算机、录入、汇总操作上,而网络技术的方面几乎空白,精通业务与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直接关系到统计网终化建设成败。 三、统计信息化建设与对策 对于我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应立足实际,充分挖掘有利条件,实行扬长避短,分步实施的策略,逐步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 1、要以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通知》文件出台为契机,大力宣传统计信息建设的重要意义 利用好各种宣传工具,特别是南县统计信息网普及统计信息化知识,宣传统计信息化建设重要意义,让公众了解统计信息化工作,支持统计信息化工作,参与到统计信息化工作来。 2、办好南县统计信息网,构建互动开发的信息平台 统计信息网是统计信息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发挥统计服务功能,展示统计工作成果的阵地和窗品,在丰富网站内容、美化网站版面的情况下,更好的考虑谁在观看我们的网站?用户需要了解哪些统计内容,可以尝试建立一种开放式服务格局,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服务。发掘和捕捉企业、部门和公众需求,推动统计业务的发展,另外还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3、大力度进行统计信息化硬件建设 统计局的电脑设备是最多、最好的,因为计算机就是工作人员的工具,报表录入计算汇 总都离不开,只有有了先进设备,先进系统,工作效率才能提上去,才能让统计工作者既“勤奋”又“聪明”地工作。 4、加强统计人员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水平 信息化建设,人是关健,有了设备和系统,还需要操作员,要利用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培训班,对在职工作者进行充电,针对网终技术空白,更要找时间找机会让操作者学习掌握计算机应用较深层次的知识。通过开展人才培养活动,造就一批精英统计员,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5、采用分步分块策略推行联网直报 统计联网直报是统计信息化过程的必然趋势,目前,市统计局对统计联网直报工作正紧锣密鼓的进行,我县的规模工业企业也已有4家,通过联网直报向国家统计局报表,对统计报表单位可以就水平、层次及状况进行分类,逐步实现统计资料联网直报。 统计信息化是社会发展必然,我们统计部门要抓住机遇,按高标准要求,通过统计信息化带动统计工作改革发展,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大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浅论 摘要: 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推广和普及,对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数据分析以及计算机功能都打破了传统地域上的限制。而大数据时代下大部分用户的机密信息大多储存在网络平台上,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作者希望通过文章来探究大数据时代下如何能够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 个人数据;大数据;信息安全 随着目前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更加完善,移动设备功能上的健全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更加便利。往往足不出户就能够购买到想要的东西。通过移动智能设备,人们也能够完成基本的水电费的交付、社交等。同时通过互联网,人们将大量的个人信息上传到各种社交软件上与他人进行分享,在分享信息的过程中可能就潜移默化的增加了信息被窃取的概率,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乘机提取有效的信息进而获得用户的核心数据,最终造成用户信息被盗取,影响到用户的正常生活。 1对大数据的看法 大数据的特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点就是数据信息量极大,类型较多并且运算效率高,能够产生一定的价值。就以一个最为常见的案例来说,当前大部分的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上限都由MB发展到了GB,再从GB发展到了TB,统计数据的信息量逐年上升。其次,大数据时代下,不仅数据信息的总量不断上升,数据的类型和样式也变的多样化。以前可能我们身边接触到的数据信息就以文字、图片为主要形式,但是当前视频、音频、电子邮件等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大数据信息的类别。同时在大数据时代下运算的效率速度也明显上升,各种现代化的搜索引擎以及数据挖掘技术都为数据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数据时代下人们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 前面我们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简单的分析和探究,大数据时代下人们的信息数据共享化,很容易在网络上泄露一些机密信息,从而影响到个人的生活。个人隐私的泄露:首先在跟前大数据时代下出现个人隐私的泄露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用户在进行一些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一般都会与自己的手机号或者电子邮件绑定,一方面通过绑定电子邮件与手机能够非常便捷的进行相关操作,另一方面有的人认为绑定手机或电子邮件能够降低账号被盗的概率。其实不然,一旦黑客通过非法途径入侵到用户的计算机内部,将用户的信息数据盗取,很容易连带效应将用户的大量数据信息泄露。比如说,常常有人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进入一些不安全网页,网页中存在木马,而这些木马会入侵到计算机内部潜伏一段时间,一旦木马爆发,在短时间内计算机不会出现故障,但是用户的个人数据信息会黑客盗取,这种现象对用户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损失。因此,目前来看,在大数据环境之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而必要的。 3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途径 目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控制程度远远不如过去,很多时候个人隐私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暴露在网络上,这些数据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有的人可能从其中找到一些非法的牟利手段,间接的影响到用户的财产安全。因此我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来提高用户对信息的重视思想。 3.1匿名保护 首先,目前大数据匿名技术应当得到更新和改善,在我看来,传统匿名技术根本无法有效的对用户的信息数据进行保护,用户在匿名发送相关信息数据的过程中依然会被黑客窃取。换句话说传统匿名技术往往无法有效的保护用户的信息来源,黑客能够通过发送的信息数据直接搜索到用户机上,再通过移植病毒和木马的方式对用户机进行入侵。因此,首要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就是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匿名保护装置的建立,使得匿名保护设施能够直接将用户发送数据的来源进行修改,使得黑客无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用户机的具体IP地址,从而实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 3.2个人提升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二点,现在很多人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互联网安全已经逐渐完善了,但是实际上其中的暗流涌动现象还是非常普遍,很多潜在的危险无法辨别就容易使个人信息遭到窃取。因此对于用户个人来说,我们首先应当从自我做起,提升对互联网的警惕心理,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在建立相关账号的过程中能够仔细辨认出网站的安全性,同时不浏览具有安全隐患的网络。计算机定期的进行木马、病毒的查杀工作,安装杀毒软件,保证计算机的安全,从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 3.3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第三,政府内部专门的网络监控部门应当实施对网络的有序监管,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信息的容量以及内容逐渐增加,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的网络监控措施能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专用网络实现对大部分公网、子网的监控和审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址予以严肃的处理,如果存在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人们的财产安全的则应当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最大化的保证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3.4国家构建全面的法律法规 第四,国家也应当逐渐重视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通过构建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来避免黑客钻法律的空子。很多情况下黑客之所以敢去窃取用户的信息一方面认为警察无法追捕到自己,所产生的影响不至于受到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非法分子认为即使被抓到,也只是简单的惩罚一些金钱,而不是负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应当严肃处理网络非法事件,对于非法入侵他人用户机的黑客予以严肃处理,不仅应当惩罚金钱,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在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黑客技术的不断上升以及互联网的不断推广和普及都影响到了人们的信息安全。个人应当逐渐提高对网络使用的警惕心理;政府有关部门则应当重视网络的监管,降低黑客入侵现象的发生;最后国家有关部门构建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黑客不敢如此猖獗。从这三面来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保证人们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发展。 作者:任凯 单位: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高级中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大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摘要: 步入大数据时代,如何从刑法角度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作出了相关修改与补充。立足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问题,分析现行刑法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并提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大数据;个人信息;犯罪主体;刑法体系 0引言 随着云计算技术等新兴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量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趋势,大数据逐渐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也意味着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因其数据量极大、速度较快、种类多样、价值密度低等特点,所含信息量较高,就个人信息保护而言,传统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已经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保护的需要。据《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网民个人身份信息及个人网上活动信息受侵害极为严重,高达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遭泄露,导致垃圾信息泛滥、非法诈骗猖獗等严重问题。大数据时代下,仅仅依靠民法、行政法对个人信息安全施以法律保护,已不足以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如何有效预防及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逐渐成为我国目前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问题 1.1受侵害风险增大 当今社会网络极为发达,日常生活中看似非常普遍的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每一次浏览网页,查询相关信息等都会在网络上留下“印记”,极易被其他个人或组织、机构获取。其他个人或相关机构对数据进行收集、筛选、分析、提炼,从中获取相关信息为自己所用,甚至会获知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如真实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并将这些以数据化的形式予以留存。无论这些信息是否在网络上公开,是否以非法方式加以使用,都已成为“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存在潜在的风险。 1.2受侵害途径增多 《2015年第一季度网络诈骗犯罪数据研究报告》显示,社交工具、电商网站、搜索引擎、分类信息及游戏网站是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所使用的主要途径。恶意程序、钓鱼网站、诈骗短信、诈骗电话等网络违法犯罪手段屡禁不止,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非常严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个人非法获取他人信息。黑客会使用一些新型的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息,最为常见的即为利用伪基站给手机用户发送诈骗短信,诱使其登录钓鱼网站,盗取他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有些犯罪人在实施诈骗犯罪时,在对受害者个人信息十分了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行为,令人难以防范。 2)商业机构泄露他人信息。较多公司及相关机构如快递公司、大型商场、教育培训机构、保险公司等,需要登记详细个人信息,以便于为用户提供服务。部分公司将用户信息予以出卖获取利润,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侵害客户的隐私权。 1.3受侵害后果加重 首先,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即使公民并未与这些商家有过接触,也会接收到大量推广、营销类的垃圾短信及邮件,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其次,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会导致公民的有些信息被用于实现电信诈骗、虚假交易、信用卡套现等,使公民财物遭到损失,甚至会诱发敲诈勒索、绑架等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犯罪分子在获知大量他人信息后,筛选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以此确定犯罪目标,并实施具体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一旦泄露,会被反复倒卖、反复使用,公民会受到多次骚扰,公民的个人权利不断被侵害,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只会不断加重,难以挽回。 2现行刑法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 刑法是我国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的基础性法律。由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事案件频频发生,如何控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成为刑法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首次构建起防范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基本框架,填补法律空白;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其进行了细致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其基本体系。本文将以《刑法修正案(九)》为重点,探讨我国现行刑法对个人信息犯罪的法律规制。 2.1《刑法修正案(九)》中针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规定 1)扩大犯罪主体范围,加重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两种罪名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金融、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即将其限定为特殊主体。这种限定虽然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法律上的漏洞仍然存在。事实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主体不应限于特殊主体,日常生活中的网络账号注册、网上购物、办理会员卡等行为均有可能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限定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使得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将其犯罪主体的范围进行了扩大,规定一般主体及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扩大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主体范围。此外,特殊主体较一般主体而言拥有更多的资源及资金,渠道多样,更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九)》对特殊主体犯罪规定了从重处罚情节,加重处罚力度,有利于对其产生威慑力,全面遏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预防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生。 2)扩大犯罪对象范围,完善法律体系。我国原刑法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限定在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而现实生活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不仅限于这些领域,其他领域也存在大量此类行为,也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刑法修正案(九)》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一词,不再将其限定于特定领域。《刑法修正案(九)》在扩大犯罪主体及犯罪对象的同时,相应增加了对非法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法律规定,弥补了法律空白,完善了规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法律体系。 2.2现行刑法规定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存在的瓶颈 1)相关条文设计有待修正。首先,《刑法修正案(九)》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犯罪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分别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附加刑予以规定。虽然这种刑罚设计正视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但存在过于重视之嫌疑。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刑罚设计有些甚至高于一些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比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拘禁罪等,刑罚配置过高,存在权利失衡的隐患。其次,《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设置较少,现如今新型犯罪频发,犯罪种类不断增多,已有的罪名不仅规定较为松散,而且不能涵盖需要被刑法所规制的犯罪行为,即使设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是对何为“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比较模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再次,虽然《刑法修正案(九)》的条文使用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一词,但是并未对何为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作出解释,法律适用时存在障碍。 2)刑事立法模式较为单一。国外个人信息犯罪立法模式主要有五种类型: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典与附属刑法相结合,特别刑法与附属刑法相结合。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刑法典的模式,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规定均存在于刑法典之中,方式较为单一,这种方式为司法适用提供了便利。此外,通过定期颁布刑法修正案对即存的刑法进行修改,可以使其符合时展的需要。但是,过于频繁地修改刑法典会损害刑法权威,降低刑法的公信力。虽说立法机关已经逐步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置于重要地位,但是新型犯罪层出不穷,频繁修改刑法典,颁布刑法修正案只能解一时之渴,难以适应时代变化,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仍需完善。 3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刑法保护的对策建议 3.1明确相关概念,细化量刑标准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求实现犯罪和刑罚的法定化和明确化,不论是定罪量刑,都应当在法律中作出详备的明文规定,以此为司法机关的定罪量刑构建一个合理合法的标准。在设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时,首先应对相关概念予以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等概念,均应当进行明确的界定。例如,对“公民”概念在进行界定时,应当区分其法律含义和社会含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不仅包括中国国民,还需要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等相关刑法的效力原则,具体界定此处“公民”的适用范围。“公民个人信息”等概念也同样如此,需要通过有关司法解释对其明确界定。其次,应当细化量刑标准,对“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进行明确规定,便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否则将会导致司法实践中问题频发。 3.2改革立法模式,完善刑法体系 我国目前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保护仍是以刑法典相关条文的方式来规定,条文设置较为松散,条文规定较为单一。因此,应当完善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采用附属刑法与刑法典相结合的方式,重视附属刑法的作用。如果不法分子实施了严重违反民商事法律、行政法的犯罪行为,立法机关可以在民商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规定相应的罪状及应当施行的刑罚。现如今犯罪日益复杂化,仅仅靠刑法典很难达到预防及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通过设立附属刑法,可以根据大数据时代瞬息万变的社会现状对个人信息犯罪进行及时地规制,对相关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进行详细的规定,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保证了刑法典的权威与公信力不会丧失。 作者:赵今 周阳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民法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作为一种资源越来越体现出其不可取代的价值,但是与此同时侵权现象也变得愈发严重,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我国法律目前对于这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文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个人信息权的产生、发展和现状几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现状分析 一、个人信息权的发展和现状 (一)个人信息权的概念 信息在我国古代的含义是音信、消息的意思。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传递的手段从原来的口头转述或文字表达转变为高新技术作为载体的传播。在这个过程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产生为信息传播创造了便捷条件,大大促进了个人信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进步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人信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相关行业的服务效率,降低了行业服务的成本,所以个人信息作为商业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在个人信息越来越受到追捧的同时,在利益的驱使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愈发缺失,个人信息被随意滥用,出现了个人信息贩卖产业,这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从法律上讲,个人信息权的主体属于自然条件诞生下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活人和死人在内。而人格利益则是个人信息权的客体。一般来说,个人信息权主要包括信息查询权、信息保密权、信息删除权,等等。 (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 近些年来,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和政府部门在活动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收集个人信息行为,但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又十分便捷,这就给恶意泄漏信息和篡改信息等行为提供了条件。具体来说,个人信息泄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政府的一些职能部门可以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它们具有这个权利,同时也具有这个能力。但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就会存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为。第二,一些商业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同时需要消费者提供个人的信息。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商业机构就可以顺利收集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并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有偿信息交易,使得个人信息泄漏范围不断扩大,消费者经常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垃圾邮件或垃圾短信的骚扰。第三,医疗方面的个人信息泄漏。在患者就诊的过程中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这些信息的准确度非常高。但医院在获得患者的个人信息以后却没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导致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 这种行为会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造成患者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第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金融行业、电信行业的依赖度变得越来越高。在办理金融业务或者电信业务时需要人们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但这些个人信息却会因金融企业、电信企业管理不善而出现严重的泄露现象。虽然,我国有相关的法律对金融行业和电信行业的保密工作进行限制,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行业和电信行业中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在公民信息泄漏如此严重的今天,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应当受到重视。因为,保护个人信息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对公民个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国家信息权的保护。大量的实践已经证明,保护个人信息权具有重要的价值。第一,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价值体现了保护基本人权的思想;第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促进信息共享;第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相关行业的发展;第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可以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侵害个人信息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法律中有关于侵害个人信息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即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信息权,并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种损失可以是财产损失也可以是非财产损失,那么行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不利后果。在法律上,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主要包括下述几种。第一,行为人非法收集他人的个人信息;第二,行为人对他人的个人信息采取了不合理的处理方式;第三,行为人非法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如果行为人侵害了他人的个人信息权,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侵权责任,另一种是违约责任。 (一)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 通常来说,侵权责任主要是由四部分构成,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地介绍。首先,是损害事实。即行为人的行为损害了信息主体的权益,给信息主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一般情况下,损害事实的认定是通过信息主体自身进行举证的,损害事实发生于信息财产方面还较易于认定,但是若损害发生于人格的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了信息主体遭受精神创伤则较难进行举证,所以一般来说将个人信息的损害事实认定为事实状态,而不要求具体表现出实在损害结果,即:只要认定存在损害事实,无论是机会利益、期待利益或者精神方面的利益都可将其认为是造成了个人信息权的侵权。其次,是侵权行为。当侵权主体不同时,侵权行为可以划分为公务机关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和非公务机关侵害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当采取方式不同时,侵权行为又可划分为自动化方式和检索式方式的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归结到一起,个人信息权的违反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侵害个人信息权的包括个人信息提供者和个人信息使用者在内的自然人侵权主体;第二种是包含各种机构的单位侵权主体,这里所说的机构包括金融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查询机构等。这两种侵权行为主体都是违反了具体法律规程的违法行为。 再次,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一直都是侵权行为中判断的难点,通常来讲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因与果的判断条件存在分歧。基于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对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首先,要判断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条件,然后在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经验对这些条件进行辨别。如果只是简单地对案件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那么很容易出现牵连过宽的问题。简单来说,在判断因果关系时只要判断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是否增大了被侵权人损害的概率即可。最后,是主观过错。所谓的主观过错就是指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权益。在这个情况下对于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认定一般只要满足下述条件即可:首先,当行为人推定自己无过错时,却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则可以认定过错成立。其次,在进行过错推定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作为支持则可以直接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当上述条件具备时,主观过错就变成认定责任时的不必要条件了。 (二)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违约责任和其他责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个人信息的认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个人信息的财产性权益,将其视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其内涵价值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所以个人信息在信息市场的受欢迎程度也逐渐增加。但我国现有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在处理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案件时大都参照的是侵权责任法。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侵害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也损害了公民其它的权利。例如将个人信息贩卖给收集人以获取某种利益,与当事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当当事人双方不遵守合同时,就形成了合同的违约行为。这种违约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规定行事,收集信息者不按合同的约束范围使用个人信息,此时就会构成违约责任。因此,在处理侵害个人信息权的案件时,应从两方面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分别为侵权责任和侵害人格利益。 三、我国个人信息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完善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侵害个人信息权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我国法律在相关方面发展的速度却是比较慢的,无法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持。而且,现代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在相关方面的建设可以促进我国信息化的发展。 (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立法现状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有关于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条款,但这些法律条款大多是分散在各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形成统一的整体。在民法方面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中,但《民法通则》中并没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明文条款,而是通过保护姓名权、名誉权等对个人信息权保护进行了规定,这种保护模式存在很大缺陷。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我国也要迈开脚步,向高水平法治国家迈进。 (二)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第一,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权保护法的制定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要求的,对于我国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各个法律体系还是分散的,民法中的各种保护手段并不能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保护。基于现在这种情况,在学界专家起草了个人信息权保护法建议稿,这部建议稿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立法上的空白,但是仍存在很多缺点,应当明确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中的归责原则,对信息主体和行为责任人进行法律上的平衡保护。所以侵害个人信息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是对信息主体的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民事责任,而非刑事和行政责任。另一方面,要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但该监督机构要和其它的机构独立开来,这样可以让该机构在受理侵权行为案件时能够公正公平的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为进行调查,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第二,完善个人信用征信法律制度。现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存在操作性不明确,协调性不好的问题,而且这些条款对于银行等机构的监管职责也不明确,所以最终导致法律制度无法顺利执行。基于此,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对于一些细微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规范;明确划分出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征信业务和征信管理职能,对银行机构的职能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处理工作也就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这些机构应当适时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的纰漏。 第三,建立和规范个人信息交易和共享的法律制度。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价值属性,但是与此同时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也让我们不得不引起重视,这些问题关系到了我国个人信用建设的进程和个人信息共享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所以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从法律层面保障个人信息实现共享,规范商业网站个人信息公开需要注意的问题。只有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定,才能规范个人信息共享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个人信息共享平台的顺利建立不能只依靠政府和法律的规定,还要有媒介机构的支持。例如,征信机构、金融平台等,这样既规范了信息共享制度又让个人信息管理操作变得更加便捷。 四、结语 总而言之,从民法角度出发来看,我国个人信息权的保护仍存在很多问题,但个人信息保护对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问题又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所以我们要对日益严重的侵权现象予以关注,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从法律方面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进行立法完善,尽力改变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缺失的现状。 作者:刘香月 单位:辽宁理工学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分析 【摘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互联网金融的受众比较广泛,规模也比较庞大,因此社会各个领域会对其产生重点关注。在较短的时间内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扩张速度比较快,使社会资金的运行效率得到了提高,同时也会有一些安全隐患,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面临的问题是交易欺诈,泄露隐私,资金被盗和账号被窃取等问题。互联网发展的现状是个人信息权缺乏法律保护。笔者根据相关工作经验,主要探究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1前言 信息时代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也使个人信息的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很不乐观,利用个人信息进行非法获利的地下产业链已渐渐成形,严重金融信息泄密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金融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可以激发个人金融信息包含的经济价值,商业市场价值比较大。面对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商业也能够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他人金融信息,使消费者的隐私得到侵犯,金融消费者的资金损失较大,影响着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因此保证金融的稳定性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非常必要。 2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技术基础,利用现代互联网资源实现融资、支付以及信用中介目的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包括的服务主要是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融资和互联网理财等。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互联网金融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交易成本,推动金融脱媒,有助于个人企业和小型微企业的融资。同时有助于将储蓄向投资方面转化,这样可以使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和快速,也会冲击传统金融机构,有助于金融市场的拓展。互联网金融对宏观调控会产生影响。互联网平台可能变为影子银行,出现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涉及投资者保护和合法性等问题,因此监管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使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加强对我国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金融是建立在数字载体上的,有信用也有风险,技术很容易改造表现形式,近些年出现的社交网络和移动支付等工具使金融的外在表现形式发生了改变。新的金融方式冲击着传统的金融机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金融业监管要加强对监管体系的更新和发展秩序的规范,预防金融风险的出现,推动金融行业平稳,较快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是金融互联网化和互联网金融化。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是记录和处理各种信息,可以使交易成本降低,超越间接融资的资源配置效率,这样经济增长也会更加持续和稳定。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推动金融脱媒。同时有助于个人和小型微企业融资。 3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概述 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在法律上还没有做出对金融信息的明确界定。但是理论界和务实界从不同角度界定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从信息来源的角度定义个人金融信息。1890年,美国法学家在《法学评论》上发表文章《论隐私权》,将“隐私权”的概念提出。以后经过了一百多年时间,各国通过立法程序加强了对隐私权的保护。我们一般认为隐私权指的是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和私人生活,私人不对个人信息产生侵扰,加强对人格权的收集,利用和公开,对他人来说,权利主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介入私生活,决定是否向别人公开隐私。按照相关理论,隐私权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自然人是隐私权的主体。其次,个人信息和个人活动是隐私权的客体。最后,公共利益会限制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在我国金融领域,个人信息包括以上三个方面的特征,其本质是具有财产和人格利益。所以隐私权应该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在经济发达程度较高的美国,隐私权包含个人金融信息。在隐私权中纳入个人金融信息有两方面的好处。首先是加强对隐私权内容的丰富。其次,人们对隐私权的敏感程度较高,在隐私权范畴纳入个人金融信息,可以强化人们重视个人金融信息,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从广义的角度来说,个人金融信息主要有银行机构掌握的信息,还有期货,证券和保险机构掌握的信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个人信息指的是证券业务机构,银行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等在业务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对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的获取和加工。个人信息包括的范围比较广,主要有个人财产信息,个人身份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等。 4保护我国金融领域个人信息的对策 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看,我国个人金融的信息保护立法工作可以从两方面完善。首先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在这个法律条文中通过专门章节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在法律条文的规范过程中要加强对立法原则和金融信息保护的明确,个人是金融信息的主体,加强对部门和职权的监督,采取相关救济措施强化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 (1)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是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促进金融业对自身经营状况的改善,保证金融行业具有较强的稳定性。金融机构掌握着大量的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并且两者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如果国家不能加强对金融机构行为的规范,那么金融机构很可能非法使用掌握的信息,这样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会被侵害。因此,在确定立法理念时,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设计制度过程中可以赋予金融消费者一定的权利,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内控制度,做好信息的保护工作,加强对监管,加强对管理机构职能的强化,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2)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维护。 维护个人信息可以保持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个人信息的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处于矛盾状态,对个人金融信息的强调很可能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失。对个人信息保护要明确界定,加强对执法和司法的规定,有权部门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规定,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金融信息的平衡。 (3)对个人信息主体权利要明确。 在建立个人金融信息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明确。同时,金融机构的义务也在于此。根据国际立法规定,个人金融信息享受的权利包括,本人信息的处理,使用和收集需要金融机构决定。对本人金融机构信息的处理情况进行修改和删除。如果信息主体被损害,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4)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机制的健全。 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并将信息的处理情况告诉当事人。金融机构要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和组织措施保密化处理信息,保证信息的安全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信息的监控。金融机构持有个人信息,金融机构要对个人金融信息保密。如果个人没有同意,不能将本人的金融信息公开。同时,站在我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如果金融机构可以免除保密义务,也要明确免除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授权同意法律明确规定和对犯罪的打击等。另外,面对国际化的金融趋势,个人金融信息传输于跨国集团内外部之间,其中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就是流动。管理层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管理。首先,管理层要和国家、地区签订多边协议,使境内个人信息流向境外。境内会出现跨国金融集团,通过法律程序审查个人金融信息,防止将个人境外信息向境外机构传输。 (5)加强对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明确。 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就是加强金融消费的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的搭建非常重要,可以保证顺利推进相关工作。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这也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的职责,包括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范的建立,现场检查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个人数据库的管理,避免出现滥用信息的现象。如果金融机构出现泄漏个人金融信息的情况,就会损失客户,需要加强监管。 (6)加强对侵权救济手段的完善。 加强对侵权救济手段的完善,可以保证法律责任的明确性。个人金融信息侵权行为是对信息主体的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的侵害。如果个人金融信息收到侵害,其包括两方面的赔偿责任,主要是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和财产方面的损害赔偿,可以从精神和经济方面赔偿,保证个人的合法权益。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但是有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取个人互联网金融信息,给个人带来巨大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文章首先概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再分析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最后提出保护我国金融信息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作者:黄伟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溧水支行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及保护措施 【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近些年来同样如火如荼地发展着,于2012年已实现8万亿元的交易金额。但获得巨额经济利益的同时,电子商务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其中消费者个人信息缺少完善的保护措施成为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结合当前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状态,分析了其到侵犯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为人们带来诸多利益,另一方面也有部分不法分子为谋求更多利益不惜泄露或出卖消费者的信息,或者存在各种黑客盗用消费者信息从事各种活动,总之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完善消费者信息的保护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1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内涵 国内外对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有不同的定义,笔者认为归纳起来有三种定义:一种是广义而泛泛的定义,美国Parent教授认为个人信息就是一种隐私;第二种是互联网电子商务中常用的信息,也就是我国学界普遍认为的个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不与他人重合的信息;第三种是指互联网上浏览过程中留下的浏览网页、交友等网络活动信息,以及电子邮箱、移动硬盘等网络空间储存信息。 2电子商务中侵犯个人信息的类型及原因分析 2.1不当的收集行为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受到威胁的一个关键因素是非法的搜集,换句话讲即是消费者个人信息在不当的信息采集过程中易存在风险。例如部分电子商务本身技术存在漏洞,消费者在下载相关软件的过程中需要根据要求填入个人信息,然而在填入信息的过程中即有可能受到木马软件的侵袭。使得消费者的信息在不知不觉中流失,出现消费者信息被盗用的现象。因此维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好消费者信息的搜集存入是十分重要的。 2.2不当的处理行为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电子商务的安全规范并不严谨,这也是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容易流失的因素之一。在当前的电子商务行业部分安全规则意识缺失的公司他们为谋取更多利益甚至会利用相关软件搜集消费者的信息,通过收集的信息更多的了解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从而服务于商业营销。为促进行业间的交流消费者的信息会在不同的商家之间尽心流转,然而流转的程序及规则并不完善,导致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转移过程中被泄露或盗用。因此必须对私自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私自转移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管控。 2.3不当的泄露行为 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往往是由于电子商务内部工作人员的盗窃、贩卖行为造成的。电子商务内部工作人员在管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程中“监守自盗”的现象非常严重,包括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和出售消费者重要信息。另外,个人信息也时常遭受黑客的盗窃。一旦遭受了黑客的入侵,电子商务系统中的消费者信息会面临巨大的漏泄威胁。当电脑感染病毒同样是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的因素之一。 3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3.1国外相关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与经验 欧美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比较成熟,因此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综合考察两个地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均颁布了相应的法令,如丹麦的《个人数据处理法》及美国的《消费者网上隐私权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国际形势。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3.2国外相关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3.2.1强化安全保护意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十分被动。但为避免因个人信息丢失而造成损失,作为消费者应该强化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在进行电子商务环境下,谨慎下载不明确的软件。而在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需要提高警惕,做好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一旦个人的信息出现丢失或泄露要及时找回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补救。总之消费者加强防范意识是保护好个人信息隐私的重要组成,安全消费,安全运营是构建健康电子商务环境的客观要求。 3.2.2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与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同步。因此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要做好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政府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是提高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有关规定比较形式化,对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效度并不高。因此我国政府有必要结合本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同时学习国外先进的有效的管理经验,尽快出台详尽的,可操作性较强的法规政策。一旦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受到威胁或被泄露、盗用,能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2.3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近年来为提高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电子商务行业在内部开始实施认证制度。电子商务公司对通过考核的公司发放认证的资格标志。获得通过的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应把认证资格的标识展示出来。如此一来有助于提高认证公司的可靠性以及自律性。同时也表明电子商务公司对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在做出努力。电子商务公司一方面在源头实施认证制度,严格电子商务公司运行的标准。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公司运行过程中完善网上监督制度。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及时发现运营的漏洞及威胁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隐患。总之认证制度的实施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4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信息的保护措施对于电子商务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当然做好电子商务消费者信息保护工作需要政府、电子商务内部本身以及消费者自身三方共同努力。政府需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而电子商务内部本身需要提高电子信息技术,明确行业道德修养,加强网路安全监督;作为消费者本身增强安全意识和隐私意识,并且当个人信息受到威胁时应及时维权。完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作者:郭明齐 单位:辽宁省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公民个人信息存在严重被泄露的风险,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无疑是我们必须直接面对并且要积极解决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更加完善了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但目前刑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将从我国目前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进行分析,系统阐述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在犯罪主体、客观方面、刑罚配置等方面的立法完善,指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权存在的个人信息界定不明确、“情节严重”标准模糊、罚金刑没有规定相应额度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从而提高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 关键词:公民的信息;出现问题;刑法保护 一、引言 近几年来,许多企业及个人乱用公民个人信息给公民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危及人身安全,这就要求各国政府在发展本国经济的过程当中加快刑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步伐,同时制定更加严厉的手段,防止不法企业或个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但是现在我国刑法对公民信息的保护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许多细节问题还存在不明晰的情况,例如,个人信息概念界定不明确,“情节严重”标准模糊等问题,因此司法实践的过程也存在着巨大的阻碍。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以便全面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犯罪的发生。 二、公民个人信息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属性 公民的个人信息是与公民的人格权、人身权相关,并且和公共生活没有相关联的客观信息。主要包括公民个人的自然信息,如姓名、电话、体重身高、既往病史、情感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公民个人的社会信息:如家庭住址、家庭关系、社会状况、工作单位、个人履历等信息。首先,我们要了解关于个人信息法律属性的学说。目前主要分为所有权说、人格权说、隐私权说等三种观点。以上的几种学说都是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地域而形成的。但是我国目前范围内关于个人信息权是刚刚兴起的,对于其主要的法律属性没有明确的定位,现在主要支持的是人格权说。其次,认清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以及财产属性。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向前发展,人格权的物质利益逐渐凸显出来,某些不法的组织为追求利益,就公然擅自开发人格利益的财产价值。因此在司法的过程之中我们要不断地进行实践,并且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权。 (二)明确与个人信息相关联的概念 首先,明确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联系。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我们要在刑法设置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障公民个人领域的平稳、安定并且必须保障公民个人的隐私不受到任何不合理的侵害。但是在目前情况下,每个人都依赖隐私权得到维护从而获得平稳的生活,同时隐私权又与人的尊严和性格相连接,因此对于公民信息权的保护要不断进行加强。其次,理清个人信息与个人资料、个人数据的关系。两者既相互关联也存在区别,两者所关注的重点不同,具体来说个人资料关注是具体的表现形式,具体的内容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关注。但是个人信息关注的重点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三)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的现状 在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主要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是手段十分多样化。比如:通过传播“木马”病毒窃取、通过设立虚假或假冒网站窃取、通过非法手段对用户的电子邮件进行跟踪等等;其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次数多。据公安部2012年到2013年开展的专项打击侵害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成果显示:破获案件4300余起,打掉团伙近1000个,查获公民信息高达50亿条。由此可见,犯罪程度之深。[1]再次,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的范围十分广。比如:通过网络购物、支付平台、社会交往、商业贸易等等。百姓在网上实名注册并提供个人详细信息的现象也越来越流行,使这些单位很容易地获得了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急需法律严格规定。 三、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 关于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1997年《刑法》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规定是由《刑法修正案(七)》开始的,《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了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由条文中规定可知:《刑法修正案(七)》对此罪所采取的是特殊的犯罪主体,即仅限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并且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只能采用在上述法条列举的几种情况。[2]但《刑法修正案(九)》第17条新规定删除了上述限制,将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及单位,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二)犯罪客观方面包涵所有的“提供”行为 在犯罪客观方面,《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前,刑法条文指出“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这三种本罪行为方式。一些笔者甚至一些从事法律的工作人员认为条文的规定是不完善的,其中所列举的太过于局限,并不能完全解决现实社会中所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过程之中,侵犯公民的信息权利的行为方式确实不只有这几种。最常见就是,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或者擅自披露个人的信息。这样的行为一样会是公民的信息权造成危害。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人肉搜索这种擅自披露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完全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内,并且自身的隐私权受到严重的危害,而且还会遭到辱骂,这样的行为,给公民带来严重的危害。《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出售或者违反规定提供,情节严重的都要追究。恰好弥补了这一空白点,体现出对个人信息有了更大边界的保护,目的就在于扩大了此类犯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加大了惩罚犯罪的范围,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三)刑罚配置相对完善,加大处罚力度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凡是构成此罪的最高刑期均为三,但是这样的规定也是不完全合理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罚配置方面做出了明确的完善,把最高刑期提高至七年,加大了惩罚力度,由此可见立法机关在刑罚上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打击方式。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对“253条之一”的修改,将会使得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情形相对减少,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我国个人信息权在刑法保护中的缺陷及对策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不明确 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做出明确的界定。我国首先是在《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一词,但目前刑法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还没有就什么才是公民个人信息做出更加准确的规范。因为没有权威的认定,导致现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之中出现诸多的困难,学术界也是存在着百家争鸣。但是最终关于哪些信息才是本罪的犯罪对象,才能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我们还是根据刑法之中的立法原意进行判断和界定。目前,在我国现在的司法实践之中还是普遍存在人为对刑法之中的模糊概念不加限定,这样虽然利于目前的司法实践,符合刑法增加此罪的目的。但是最好还是要对刑法进行完善,明确指出本罪的犯罪对象。首先,我国应该尽快正式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目前,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制定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刑法的强制性规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给予法律的规制。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已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国家和地区达到了50个。[3]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要加快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步伐。其次,明确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内容。法律应该明确:在某一范围内什么样的权利义务是允许个人信息使用的。一旦超出这样的领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次,个人信息保护的事前管理和事后救济制度都要完善。比如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事前进行管理宣传。事后完善我国的司法救济制度。 (二)“情节严重”具体标准模糊 我国《刑法》第253条第2款对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明文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某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就构成了违法犯罪,如果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达不到“情节严重”,则不构成犯罪,反之则构成犯罪。但是对于区分情节严重与不严重的标准却没有完整的阐述,这种没有完整的标准形式对司法实践是具有重大的阻碍。何为情节严重,对于大量的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来说,由于该问题尚无立法或者司法上的解释,司法实践在具体的工作中难以有书面的文件作为裁判的标准,从而影响审理效果,容易出现标准不一、出入人罪的情况。对于一些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形需要通过立法解释给予明确规定,从而为日后案件审理提供保证。因此,务必通过立法解释完善“情节严重”的具体界定。下列情形可以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第一,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的或者有恶劣的影响的视为情节严重。具体来说就是造成公民的人身权以及财产权的损害,对公民以后再社会上发展造成阻碍。第二,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以及非法获取公民大量的信息数量较大并且次数较多的视为构成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行为人在出售或者非法泄露公民的信息之后,取得较高的利润。此上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表现形式,也是明确情节严重的标准。拥有这些标准之后,可以使司法实践更加公正化,从而避免司法实践的过程之中出现不一致的现象,保证了司法公平。 (三)罚金刑没有规定相应额度 随着时代的不断地向前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不仅体现在精神属性而且体现在物质属性,因此刑法对侵犯公民信息的行为规定了罚金刑。在司法实践当中,由于没有规定具体的惩罚额度,法官会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扩大裁量权,在某种程度上有悖于刑法当中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单纯只是由法官进行判罚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性。因此,应该将无限额度罚金改为有限额度罚金,这样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平等的适用法律,对犯罪人进行更好地追究,同时也更加符合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五、结语 在信息化的时代,公民对于个人信息也越来越重视。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包括刑法的保护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所不可忽视的问题。只有每个人的信息得到保护,公民自身才能具有更大的安全感和满足感,法律才会更加进步,社会才会稳定发展。本文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阐述了目前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完善,并且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希望能够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有所帮助。 作者:杨芳 单位:渤海大学经法学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探讨 摘要:在现代制造环境下,传统成本计算系统的局限以及作业基础成本会计对此的改善已是不争的事实。作业基础成本法在精确成本信息,改善经营过程,为资源决策、产品定价及组合决策提供完善的信息等方面,都受到了广泛的赞誉。在中国,作业成本法在理论上的研究比较深入,然而在具体应用上尚处于探索阶段。为此,本文将对成本基础作业会计的理论、计算程序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 关键词:作业基础成本;会计;计算程序 1作业成本的核算 1.1划分作业中心 作业成本系统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不同的作业中心,在每个作业中心要汇集其发生的各种费用,从而计算出该项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最后分配给每种产品负担。这与传统的成本核算有很大的区别,传统的成本计算是将某一个生产部门作为一个成本中心,而作业成本法是将某一项作业作为一个成本中心。 1.2成本费用汇集和分配的程序 (1)设立作业中心。在进行作业成本核算时,首先应找出成本驱动因素,建立成本中心。由于企业的生产活动较多,发生的费用也较多,若将每一个作业活动的费用都作为作业成本进行分配,虽然比较准确,但却比较复杂。所以,可对作业活动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个作业中心。 (2)将间接费用按作业进行汇集,然后将作业成本分配到各种产品成本上。应正确确定作业成本与产品之间的关系,以便将作业成本分配于各种产品的成本上去。在进行成本的分配时,应注意其相关性原则,以某项作业与产品成本的关系为基础进行分配。 2作业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作业成本法可以比较好地解决间接费用的分配问题,使成本计算所提供的资料更加准确可靠。不是所有间接费用都可以归属于不同的作业,采用作业成本法进行分配。在一般情况下作业成本法只适用于由于生产作业所引起的成本费用,而与作业活动关系不大的间接费用则不能采用此方法。从成本的构成来看,在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不但制造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增大,而且它的构成也大大复杂化了。 作业成本计算的优点是能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间接费用的来源,提出新的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并且通过该系统,找出不能产生价值增值的作业,借以降低成本。 作业成本计算以作业为基础,其计算工作贯穿于作业管理的全过程。由此实现对所有作业活动追踪地进行动态反映,从而充分发挥其在决策、计划和控制中的作用,促进作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业成本计算不仅是先进的成本计算方法,同时它也实现了成本计算、成本管理相结合的全面成本管理制度。 3作业基础成本会计的运行基础 根据调查显示,能否成功实施ABC,关键取决于如下几方面:(1)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系统的目标决定着系统的设计及其运行结果,目标不同,系统的结构设计、实施方法及其运行结果均会不同。如果没有明确而一致的系统目标,必将导致不明确甚至混乱的设计和结果。(2)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ABC系统的运行涉及面广,并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与否,是ABC系统能否实施的前提。(3)与业绩评价和报酬计划对接:变革常常会遭遇抵制。通过提供必要的激励,引导员工支持并参与ABC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并保证依据他们的业绩进行恰当的评价和奖惩,将有助于系统的推进。(4)非会计所有:ABC系统是贯串公司的所有成员的实践运用,而不是仅仅针对并依赖于会计部门。(5)培训:对管理阶层及全员进行有关ABC设计、实施及系统有效性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明白其概念并正确评价其优势,有利于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摘要: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最初的隐私、尊严和自由的人格权要求到现在流行的财富积累保障的要求,很好地体现人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从而影响到人们对这些发展的保障要求。本文阐述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现状,并进一步提出个人信息立法的社会发展要求。 关键词: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隐私社会发展;要求 一、个人信息的概 个人信息,从字面上解释为有关个人一些状况的信息。更严格的定义是有着特定内涵的法律概念,他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的识别本人的信息。1首先,从个人信息的性质上看有个人私权利的属性。但是又并等同于私权利中的隐私权。现在讨论中的个人信息的滥用和非法使用不少人认为是隐私权的侵害。实际,这是一个错误的认同。混淆了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概念。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2隐私权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两种属性并存的个人性权利。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区别在于,个人信息是个人数据,隐私是个人活动。个人数据和个人活动的有重叠的内容。 二、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我国也不是一片空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民法上通过对个人人格权的保护表现出来。我国民法中对人格权的保护见于民法通则的各个章节。这些条款表明了对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有了立法上的体现。虽然人格,隐私、名誉、自由、信用等人格权的概念和范围各有不同。但是,对个人信息的非法使用侵害了以上或是更大范围的私权利。对这些权利的保护就是对个人信息的间接保护机制。在信息时代到来之前,个人信息的传播途径和方法比较原始和单一,个人信息的内容和保存的方法也比较单一。一般,个人信息只有个人的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住址、单位、电话、学历、信仰。保存的方法有保存于单位的和学校的档案或是家庭户口所在的街道及村组织中。信息发达以后,不仅通信、通讯这类信息交流的方式上飞速发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从20世纪60、70年代的一般信息扩展到个人金融信息、交友信息、商业信息等更广阔的领域。对这些信息的非法使用已不仅仅是侵害个人人格权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保护,个人信用的损害。在网络个人信息立法上已在不少规范电信活动和互联网活动上已经作了规定。例如: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九此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 比较个人信息的保护已不是间接和侧面的保护能够保护全面的,而是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加以详细的规定才能够实现法律的价值和达到法律的作用。目前,我国已将个人信息的立法纳入立法议程。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立法建议和立法议案每年不下10个,涉及代表或委员几百名。4通过获得某个人的个人信息对其隐私予以公布,对名誉进行侵害,对自由加以限制和影响,对信用予以损坏的行为不论是对个人信息的实际利用还是将个人信息作为一种达到不法目的的手段,都是对个人私权利的侵害。对要求个人信息保护法订立意愿反映出个人信息立法已经有一定的法律基础。 三、个人信息立法的社会发展要求 在西欧自由主义运动开始之前,自由主义不是非常盛行。虽然也有对自由的追求,但是积极的尊重私人生活的观念还没有形成。要求国家和政府及他人的行为不侵害和影响个人私人生活的愿望不是很强烈。温饱没有完全解决之前,精神和思想也没有存在的空间。古代人的自由是参与集体决定的自由。自由观念和思想没有市场和发展空间。经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在物质利益满足的情况下,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和个人自由权利的保护的要求也极大提高。从霍布斯、洛克到贡斯当和密尔的自由理论,最终确立了人们有不受干预的私人生活自由的隐私观念。贡斯当认为“制度必须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保障他们的独立、避免干扰他们的工作。”5对公私领域的划分和对人性尊严的尊重使得对个人权利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对公民个人而言的意义。对个人的信息的保护,可以维护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参与正常进行,维护社会民主和稳定,维护国家的正常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对公民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个人隐私、自由的保障。个人信息的内容中有不少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个人信息,按照我国有关专家起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规定的内容,个人的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可以与其他信息对找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信息可以归类于个人隐私的范围。6对个人医疗记录等信息的非法利用,侵害隐私权的言论,侵犯个人的私权利。另外,在侵害了个人的隐私权,还限制了个人的自由。通过获得他人信息的方式后通过该信息向他人干扰个人生活和交流、交往、选择的自由的信息的手段,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从通俗意义上,通过个人的信息向该人有关信息是扰乱个人的私人空间。从自由的论断,是对消极自由权的侵害。限制和影响了公民在社会中对自己个人事业和情感的追求。是对个人私人空间和时间的压制和侵害。制约了个人可以从社会生活中积极加入,也可以从喧闹繁杂的社会生活中消极的退出。制约了实现对个人生活整合的自由。7转二、个人尊严的实现。个人尊严没有权利的属性。从尊严性质的角度属于荣誉感的范围。对个人信息的非法利用,可能会产生对个人名誉权侵害的后果。也可能不构成对个人名誉权的侵害。但会造成对个人名誉感和荣誉感的损害。当他人利用某个个人的信息向公众传达了某种消息,在不确定多数的人群中造成了对某个个人的不好的印象。在对个人信息非法后,损害了个人的名誉和荣誉感。并对个人拥有这些私密资料产生的安全感和自我尊严和保护自我尊严的能力的侵害。尤其是在生命和生物科学发展的现代社会,以个人生物信息为代表的个人信息一但被非法侵害将是对个人尊严的严重侵害。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收集整理。 三、个人自由沟通的实现。个人信息中的电话、住址、邮箱是人际交往和沟通的工具。个人进行正常的交往和沟通,相互交换个人的电话和住址、邮箱是正常的社会和个人行为,并且是必须的行为。在信息化越来越重要的社会里,这些个人信息的交换也是重要的。但是,社会毕竟不会如天堂般纯洁和安宁。个人有规律的生活常常被一些“非常及时”,甚至紧逼、陌生的信息而打扰。使得个人正常的生活规律和价值判断受到干扰,作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在时间上和方式上和正常的沟通相冲突,影响了个人自由的交流和沟通。 四、个人财产的保护。个人信息的一些信息属于个人财产信息。这些信用信息本身就具有财产属性。在民法理论上,信用权是财产权,信用的财产属性可以从信用的内容、用途、作用上得出结论。信用作为一种经济能力的评价本身体现了一定的财产价值。8一方面,信用是对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能够使权利人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信息资源,可以给其本人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信用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其本身可以通过信用评估机构的评价折算出一定的财产价值,信用也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进行等级的量化和评价。9对信用信息的超出合法利用的范围,即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害。带来的后果是预期的损失。所以,在现代信息社会,对个人信息的非法和超限度利用已经不仅仅是对人格权的侵害,而是对财产权利的侵害。尤其在电子商务和网上贸易越来越发展的今天,对个人信息的利用尤其频繁。从一定的程度上,个人信息已是人际交往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和重要资源,对它的利用程度和利用频率已经是可以影响到商务和业务乃至个人的财富的一个重要因素。 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最初的隐私、尊严和自由的人格权要求到现在流行的财富积累保障的要求,很好地体现人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从而影响到人们对这些发展的保障要求。而且在越来越提倡民主、文明和交易规则的现代社会,对个人信息予以全面完整的保护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强烈。对订立一部个人信息立法也是应时之宜。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法律保护论文 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使个人信息的资源性日益彰显,个人信息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促进个人信息的合法运用,首先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准确的定位,是在传统民法体系内保护,还是以特别法的形式予以补充,目前还处于争议阶段。本文将从个人信息的性质,以及个人信息与相关权利的区别入手,来探讨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及其法律保护途径。 一、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 个人信息,有的学者将其称为个人资料;有的干脆将其称为隐私。其实,个人资料和隐私这两个概念都不够准确,均不能表达所要保护的对象。首先,信息和资料之间是有差别的,资料是代表人、事、时、地的一种符号序列(不以文字为限),是一种客观事实状态;信息是指资料经过处理后可以提供为人所用的内容,能够直接起到识别的功能[1](P13),是有价值的,只有具有一定价值的资料才能够作为资源,也才能够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范畴。正因为信息和资料所指称的对象有差别,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个人资料都能够成为保护的对象,只有具有价值的能够为人所用的资料,也就是信息,才能够成为被保护的客体。其次,隐私这个概念,来源于英文“Private”,对于这个词是否应该翻译为隐私,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但一般认为,隐私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不愿向外界透露的信息,而且这个信息一旦泄露则会给他人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隐私只是相当于个人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而不包括琐细信息(注:以个人信息是否涉及个人隐私为准,个人信息可以分为敏感个人信息和琐细个人信息。参见齐爱民主编:《个人资料保护法原理及其跨国流通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由此可见,资料和隐私,一个所指称的范围过宽,一个则过窄,均不如个人信息准确。个人信息这一概念准确地表达了所要保护对象的特点,具有识别效果和资源价值。因此,个人信息是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现代社会个人信息占有量往往与一个企业的竞争力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需要对个人信息的权利性质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才能够把握法律保护的方法和途径。对于个人信息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个人信息属于物的范畴,适用所有权的保护模式[2]。有的人认为个人信息属于隐私利益,应该适用隐私权来保护个人信息[3]。有的人则认为,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利用涉及该个人的人格尊严,个人信息所体现的利益是公民人格利益的一部分,这一利益是一种独立的、新型的法律利益,应该被赋予新的权利,这一权利就是资料权[4](P109)。资料权从权利归属来看,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是资料权的上位权利[4](P115)。笔者认为,个人信息的拥有者对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权利,在权利归属上并不是人格权的一种,而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权利。首先,从权利内容上看,人格权的典型特征就是不直接表现为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权的行使往往是为实现直接或者间接的财产利益。其次,从权利的表现方式来看,人格权一般都表现为消极的不受侵害的权利,相对人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负有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而个人信息权在很多情况下都表现为该个人对其信息予以自由支配和控制的积极性权利,该个人得以完全基于自己的意思自由地行使该权利,该权利表现为确认、了解个人信息的存储、利用与流通情况,并排除第三人对信息的不法侵害。再次,从权利的行使情况来看,人格权是与人身密不可分的,人格权不能转让,不能作为交易的客体,而个人信息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个人信息能够作为商业交易的对象,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将成为个人信息权的主要实现途径。最后,从救济方式来看,对人格权的保护通常采用事后救济的方式来实现,而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是采用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方式来达到的。显然,个人信息权与人格权是不同的权利类型,尽管隐私权也是保护个人信息的,但隐私权所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非常有限,仅限于一些可能对本人造成损害的敏感信息,而且隐私权的保护仅仅是从精神利益角度出发所作出的规定,所以,以隐私权来实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设想是行不通的。那么,个人信息能否通过所有权的模式来保护呢?也不行,因为个人信息权与所有权毕竟是不同性质的权利类型。首先,从权利的设立目的来看,所有权是为确保权利主体对物本身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本身就体现了所有权的价值,具有直接的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权的设立则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不受他人的侵害,个人信息的商业化运用虽然也表现一定的财产利益,但个人信息的立法宗旨仍然是以保护人格独立和人的尊严为终极目标,个人信息的价值也具有不确定性,其价值的实现有赖于不同的商业运作模式。其次,从权利客体来看,所有权的客体为物,而作为个人信息权客体的个人信息则不具备物的一般特性。再次,从权利行使方式来看,所有权人在正常情况下都能够以自己的意思来直接实现对物的支配,而个人信息权人在很多情况下,要实现对个人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则必须通过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如确认、了解个人信息的存储、利用和流通情况。最后,从侵害后的救济方式来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来恢复对物的支配,不受时效限制;而个人信息权人在受到侵害以后,只能够通过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不存在恢复原状的问题,而且受到时效的限制。 个人信息权之所以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不仅因为其与所有权、人格权都存在重大差异,更重要的是,个人信息权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权利内容。个人信息权的权利主要表现为:第一,个人信息决定权。指本人有权决定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与利用或者进行更新,以及个人信息在什么领域、基于何种目的、以何种方式被处理。第二,信息保密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保持信息隐秘性的权利。对个人信息的保密途径一般来说有两种,一是自律,一是他律。他律是指通过政策、法律等消极手段间接地约束信息处理主体的行为,解决信息内容被截取或者泄露的责任分担问题。自律则是由信息处理主体主动采取保密措施来防止信息内容被截取或者泄露,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提供了安全的环境,自律是个人信息保密权得以实现的基础和保障。第三,信息查询权。是指个人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告知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的相关情况,有的学者也将其称为请求告知权[5](P121)。信息查询权是个人信息权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个人要实现对信息的支配和控制,必须首先了解哪些个人信息被收集,这些信息又是如何被处理和利用的,才可能知道这些信息是否保持完整,是否准确适时。第四,信息更正权。是指本人在发现其个人信息错误、不完整或者过时时,可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更正和补充的权利。一般来说,行使更正权的事由有三类,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从新。我们此处的更正权包括了补充权。信息更正权中最有争议的就是个人信息中有关本人价值判断的内容,本人能否请求更正或者补充,从个人信息的客观性来看,有关个人价值判断的内容如果本人能够举出充分的相反证据,可以予以更正或者补充,但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时候,是不能够变更或者补充的。第五,信息封锁权。是指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主体以一定方式暂时停止信息处理的权利。第六,信息删除权。是指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信息封锁权与信息删除权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一般来说,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可以行使封锁权;而在个人信息收集目的实现的情况下,则可以行使删除权。第七,信息报酬请求权。是指本人在因其个人信息被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情况下的一项信息处理主体请求支付对价的权利。 综上所述,个人信息权不仅不能归入人格权,也不能够归入物权的范畴,个人信息权在权利属性上看,是一种独立的复合性权利,具有人格和财产的双重属性,而且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权利内容,应以民事特别法的形式对之予以保护。 二、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现状 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前提是个人信息的收集,个人信息的收集按照收集的主体,可以分为“公的部门”的收集即由国家机关为主体进行的信息收集,和“私的部门”的收集即由非国家机关为主体进行的信息收集。由国家机关进行的信息收集活动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依职权或者执行国家公共事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在此我们不作讨论(注:当然,对于国家机关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也存在如何合理使用的问题。2003年5月8日《南方周末》法治版刊载了一篇《建行贿人资料库供招标方遏腐败——宁波检察院悄砸行贿商饭碗》。在该篇报道中,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率先建立了建筑行业的行贿人员“黑名单”,“黑名单”中既包括已经被判行贿罪的行贿人,也包括虽未判刑,但行贿数额巨大的人员,甚至将那些检察机关已经掌握行贿事实,但本人还未交待或者拒不承认的人员也列入其中,这些对于行贿人来说都是保密的,也就是说这些个人信息是通过间接的方法获得的。北仑区检察院使用这些个人信息为社会提供“诚信咨询”,招标单位可以事先向其咨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的污点,检察院将审查结果予以反馈;对长期与该院合作的国家机关或者特大型国企提供部分行贿人名单;还对反贪部门以及有关的法纪部门的侦查行为提供必要的资料帮助。这种做法迅速在宁波市检察院系统推广,并将范围扩大到医药行业和政府采购领域。本来检察机关为了预防犯罪在其权限和工作必须的范围内收集、利用个人信息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其扩大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虽然在目的上是为了遏制腐败行为,但毕竟是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凭借公权力介入私法秩序,这种行为本身值得商榷,同时反映出我国个人信息合理运用的法律问题亟需解决。)。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主要发生在由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的场合。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一般都是出于营利目的,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的营利性就决定其可能在商业利润的驱使下肆意收集、传输个人信息而践踏个人信息权。为规范非国家机关的信息收集行为和信息利用行为,就需要对非国家机关的信息运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就目前几个典型的涉及个人信息收集和运用的非国家机关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情况予以介绍。 第一,网络商家对于网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无论是在线电子交易还是传统商务经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都学会一项关键的营销策略,即锁定顾客群体,提供个人导向服务,巩固消费者与商家自身之间的关系与忠诚度。网络空间给商家们提供了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收集顾客个人信息和挖掘潜在顾客群体的平台。经营者收集个人资料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是消费者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二是消费者并没有主动提供信息,是由网络商家利用信息技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消费者主动提供个人信息,通常是商务网站以登录网站、加入会员的例行程序或者提供优惠等方式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消费者一般有选择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注:这种方式从程序上看,虽然是尊重了消费者的意愿,属于个人信息的合理收集,但不排除有些网络商家在收集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一些隐蔽性的欺骗手段;或者虽然赋予消费者选择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商家有时候会通过文字游戏使得消费者忽略该项权利的行使,以默示推定或者行为认可的方式来视为其已经接受;或者收集的信息的使用超越事先承诺的范围,这都在事实上对个人信息权造成侵害。)。个人信息权遭受侵害的最大威胁就是商家未经消费者的同意而利用信息技术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此时的个人信息完全处于失控的状态。目前,网络商家经常通过“网络小甜饼”(cookies)及其他一些追踪软件,来追踪消费者的网上行为,收集其个人兴趣和偏好。利用cookies技术,网站的服务商能够在消费者访问网站时,在消费者的电脑中以文本文件的形式设置信息代码,该信息代码对于每一个上网的消费者来说都具有唯一性、识别性,而且只有网站服务商才能够识别。只要消费者随后再次访问该站点,就可以被识别出来。网站还可以通过隐藏的导航电子软件收集被访问网站的信息,包括哪些网站被访问,哪些信息被下载,哪种类型的浏览器被使用,以及消费者所上过的网站网址[6](P95)。通过网站所记录的这些信息,我们就能够知晓该消费者的e-mail、ID号码、消费习惯、阅读习惯等兴趣和爱好,甚至可以知晓其信用记录和通信记录,进一步核证其交际范围和能力。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是有价的,个人信息的交易也日渐成为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有些网络商家除了将这些信息作为自己广告宣传和营销的资源外,还可能将这些资源作为交易的对象。对商家来说,谁掌握的个人信息越多,谁就拥有越多的潜在消费者。因此,众多商家普遍存在“信息饥渴症”,不惜通过各种手段来窃取或者购买他人的个人信息。而通过网络可以低成本获得个人准确而详尽的信息。商家往往对个人信息进行仔细的分析,然后有的放矢,甚至有可能采取有差别的价格,把无差别的产品卖给不同的顾客,如果对这类现象不加以规范,低成本、高利润的引诱就会使越来越多的商家效仿,个人信息权就无法保障,我们就要遭受大量垃圾信息的干扰。由于个人信息的充分暴露,商家对你的消费情况了如指掌,有时还会使个人遭受网上歧视。当网上企业知道消费者的消费历史和习惯时,便可以选择性地服务某些消费者。比如,当网上销售商通过你的个人信息查知你并不是一个十分阔绰的消费者时,他们会先服务其他人,而要你在客户服务热线上久等,你甚至对这种不公平待遇全然不知。有的网络商家就根据他们所收集的客户信息,把客户分成不同等级,而最低等级的客户就只能最后得到服务。 第二,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了大量关于生理、疾病、生育等方面的个人信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如何处理和对待患者的个人信息缺乏系统完善的规范,仅一句概括式的宣传意义上的“为患者保密”,这是远不能适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的。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医疗技术日益发达,有些医疗技术的实施可能会影响人伦关系,如人工授精技术虽然解决了因生殖能力所带来的困扰,但同时也引发了人工授精子女日后可能因为寻找生理父亲所可能引发的一系列人伦和法律问题,如实施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应该如何记录和保存该信息,哪些相关人员可以查阅有关信息,由信息泄露所导致的损害应该向谁进行赔偿,由谁进行赔偿,如何赔偿,这些都需要进行规定。再如,现在许多人进行美容整形手术,还有的甚至进行变性手术,实施这些手术的机构是否应该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采取何种措施在多大范围内进行保密,都是亟需进行研究的问题。现在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医疗机构将患者的个人信息卖给药商、保险公司,有的医院将产妇的信息出售给婴儿用品公司、奶粉商等,获得这些信息的商家还可能将这些信息再次整理出售给各级教育培训机构以及与孩子成长各个阶段密切相关的各个商家,个人信息的价值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挖掘,而我们个人的正常生活将因此受到无穷的干扰。 第三,金融机构和电信机构也是个人信息的汇集地。为保护金融活动参与人的利益,《储蓄管理条例》、《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都对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保密义务作了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缺乏操作实效,这些义务的履行有赖于金融机构业务流程的规范,金融工作人员即使泄露信息,也无法查证,而且当事人也很少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是否侵犯其个人金融信息提出疑问。电信机构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电信服务项目,事关通信的机密性,如果电信机构对服务客户的通信进行收听、窃听、存储或者其他形式的监听或者监视,将会对客户的隐私构成巨大的威胁,有时甚至会被有些商家作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使用,比如,某些关键性的电话谈判,就可能被竞争对手通过监听的办法截取,从而先发制人。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规范,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构成巨大的威胁。 三、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 从目前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现状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 首先,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离不开专门法律的调整,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原则必须遵循信息社会发展的规律,在保证个人信息自由流通的前提下,对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加以合理的限制。很多国际组织认为,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核心内容(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理事会于1980年9月23日通过《关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跨国流通的指针》,以及联合国于1990年12月14日通过的《关于自动信息档案中个人信息的指南》中都持这种看法。)。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综观世界个人信息立法较为完善的美国、德国,个人信息的立法一般来说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直接原则。即个人信息的收集原则上应坚持向本人收集,间接获得的个人信息具有获得上的不正当性,不能够被利用和处理。第二,目的明确原则。指个人信息收集和利用时必须有明确目的,禁止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超出目的范围收集、储存和利用个人信息。第三,安全保护原则。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主体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可能发生的个人信息的泄漏、意外灭失和不当使用。第四,公开原则。指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一般应保持公开,本人有权利知悉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情况。第五,耕种原则。指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完整和正确,本人有权利对个人信息进行适时修正。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必须明确保护对象,如1990年德国资料法第3条第1项规定:“个人资料是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识别自然人的任何资料”。该条规定就将个人资料保护的主体限定于自然人范围,排除了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也应仅限于自然人(注:仅限于自然人的规定,从表面看起来非常简单,事实上有关自然人的问题还很多,比如,自然人是否包括死者,是否包括胎儿,以及以后可能出现的克隆人等。),有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可以通过商业秘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有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该区分琐细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并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规定不同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模式。个人信息法规范的重点应该在于信息收集人、处理人和利用人的权利义务、个人信息权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追究机制和赔偿标准以及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监督机制。 其次,加强业界自律。法律尽管可以规定个人信息应该如何被合法收集和运用,但法律只能够起到外部约束的作用,很多情况下,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仍然防不胜防。ISP业者、征信者、直销业者以及其他销售业者等涉及个人信息的行业可以通过订立行业成员应遵守的收集个人信息应该遵守的行为标准和同业惯例,鼓励行业成员与消费者个人达成信息处理的契约,根据行业惯例,行业成员应该措辞清楚地在网页或者明显的位置公开其信息收集的原则,或者张贴有关的隐私政策,并明确告知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目的,使消费者可以明确自己的信息将得到如何的保护和处理,再来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业界自律可以通过取消成员资格或者某种具有商标性质的认证来作为督促或者惩罚手段,来达到约束行业成员自觉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 再次,可以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来缓解商家和消费者在个人信息权上的激烈矛盾。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实行的是直接原则,未经消费者同意,商家是不能够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然而要直接取得消费者的同意是非常困难的,消费者没有义务来配合商家的任何商业目的的实现。例如,某全球性公司在一次直销活动中,消费者最高的回复率仅为52%,且是在以免费电影票吸引消费者回函的情形下才得以达成的(注:详见王郁琦:《“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与个人资料的商业利用》注释7,载《信息法务透析》1996年3月。)。所以,商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诱因,来吸引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如提供免费阅览、提供赠品等方式来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认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是有经济价值的,是否通过提供个人信息来换取利益,由自己衡量得失后作出决定。比如,欲出售订户名单给广告业者作邮寄名单的杂志社,就可以拟定两种不同的订阅费率供消费者选择:一种属于正常费率,适于要求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的订户;一种是较正常费率更为优惠的费率,适于同意将个人信息作商业利用的订户。如果订户觉得两种费率的差价利益大于因信息作为商业利用可能带来的不便,那他就会选择后一种优惠费率。相反,如果经验告诉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也就是说,信息收集主体没有严格按照承诺兑现隐私政策的话,那么,消费者就可能放弃这些优惠而选择保密个人信息,这样就不利于信息的自由流通。市场机制的采用一方面有助于克服信息收集的程序困难,同时也给商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执行严格的隐私政策,才能带给消费者实际利益并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最后,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自我保护教育。通过宣传和示范,让广大的消费者树立个人信息保护的观念。在购物时,商家时常要求我们填写一些有关个人信息的卡片,如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有的商家甚至要求登记信用卡号、银行账号等,并引诱你说是为了便于参加抽奖或者累积积分换奖。此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控制个人信息,要在详细了解该商家所执行的隐私政策,并确认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能否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再决定是否提供相关信息。尤其是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访问个人信息保护比较完善的站点,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尤其是信用卡号、银行账号以及手机号码,能够匿名的尽量匿名,能够设置密码的一定要加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个人信息的防护屏障。在发生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情况下,要积极主张权利,从而推动个人信息权保护的进程。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加快立法步伐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但对隐私而言,阳光却并非总代表着正义。”的确,对个人信息而言,需要的不是“阳光”,而是法律“保护伞”。 所谓个人信息,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课题组介绍,是指现实生活中“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一切信息”,其范围很广,有文档、视频音频文件、指纹、档案等,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等方面,即指有关个人的一切数据、资料。个人信息同我们个人生活密切相关。 然而,我国目前个人信息频繁受到侵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却很缓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令人担忧。 一、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我们来看几则报道: 《新京报》:一家名为“上海OK信息有限公司”的网站显示,该公司正在出售“*年最新全国股民资料”,资料系由证券公司内部获得,内容包括全国100万股民的姓名、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记者调查后发现,该份资料中的股民信息基本属实。 新华社合肥电:上网求职资料屡屡泄露,安徽省教育部门提醒学生对个人信息应加强自我保护。 《羊城晚报》:一个名为“Ucloo”的网站在网上叫卖9000万华人私人信息,而价钱仅仅是1元人民币!随后,《北京青年报》、《新闻晨报》等国内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进一步得知这些个人隐私信息可能来自中国第一大同学门户网站“中国同学录”。 《市场报》:“手机监听王”惊现京城威胁个人信息安全。 《新快报》:500中学生隐私泄露网上家长频遭电话诈骗。 …… “商业推销‘指名道姓’,陌生拜访铺天盖地”。个人信息越来越多地被别有用心地进行着种种操作。个人信息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现代人在享受信息社会带来的诸多便利、好处的同时,也开始品尝接踵而至的烦扰。 1、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 在今天这信息网络时代里,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繁多,在各行各业都有可能存在:如各电信运营商、银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航空公司、互联网公司、人才市场、中介公司、物业公司、房地产交易市场以及各类零售商等等登记有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2、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和途径。 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出于商业目的而被恶意套取,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一己私利而恶意泄露。 ②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还没引起我们一些机关、单位、企业的足够重视,对个人信息管理不善,信息安全工作还处于被动的状态,没有形成“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的意识,信息系统的整体防护能力低。 ③社会个体对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也给了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为日后信息泄露埋下隐患。 ④现有的法律规定显得比较滞后,不足以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现象。 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主要有利用关系网络帮忙收集、利用问卷调查、网络注册、会员登记等方式自行套取、利用金收买等等。 3、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信息泄露,将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个人信息泄露后将导致很多不良后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损、人们经常受到各种骚扰、安全感丧失、政府管理受干扰、为刑事犯罪提供了土壤。 特别是在信息社会里,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但会侵害个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导致人人自危,严重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专家称:“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基本人权问题,也极有可能成为某种新的贸易壁垒,一个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不健全的国家肯定会在国际贸易方面受到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打压。” 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 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由于个人信息泄露给当事人带来侵害或损失的案件屡屡发生,所以个人信息保护变得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对个人隐私的尊重与保护,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体现着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那我们要怎样来保护个人信息免遭侵害呢? 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事前保障,多管齐下,多方努力。 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的主要措施: 1、加强自我保护。 ①我们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 ②要多学习了解一些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强行业管理,增强行业自律性。 掌握了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象各电信运营商、银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物业公司、房地产交易市场等等这类掌握了较多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模范守法,提高行业对个人信息的管理技能和水平,制定相应的管理个人信息的制度、规范,增强行业对个人信息管理的自律性。 3、加强技术保护的研究,实施技术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相关行业、部门要增大投入,研究开发更先进的技术,如,数字签名技术、数字证书技术、身份鉴别技术、信息加密技术、反病毒技术等等技术,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4、制定、完善法律制度,撑起法律“保护伞”。 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照。在《民法通则》、《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一些经济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都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具体条款。 例如,《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又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又如,最高法院在《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然而,现有的法律规定仍然显得比较滞后,不足以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现象。“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侵犯他人名誉权只能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的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世界上已50多个国家建有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我国自*年以来,正在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但该项立法尚处研究阶段,无实质进展。 因此,我们要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尽早出台,以更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现在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个人信息保护已刻不容缓,让我们从多方面、多角度共同努力,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相信我们的社会也将会进入一个安全、高效、文明的新时代。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论大数据征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 摘要:大数据征信使个人信息安全处于空前的威胁与挑战,本文简述了大数据征信的概念与发展,探讨其在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为完善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征信;保护;个人信息 一、大数据征信的概念与发展 大数据征信是指对海量在线交易记录、社交网络数据等个人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运用大数据分析和刻画出信用主体的违约率和信用状况,进而控制金融信用风险。解决了传统征信因信息分散导致的采集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与传统征信天然互补。由于大数据采集的覆盖面广、信息维度丰富,评估个人信息的信用风险全面而广泛,成为互联网金融和众多相关行业的基石。 二、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互联网征信企业极度依赖于大数据技术的收集与分析,一切信息皆信用,使得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了空前挑战和威胁。近年来违法倒卖、泄露个人信息事件屡见不鲜,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个人信息在我国立法中仍处于薄弱环节,相关法规的制定存在较大的不足与滞后,商业化的大数据征信可能会成为侵害个人信息的工具,需用法律手段加以规制。 (一)立法保护滞后于现实需要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尽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断出现在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于分散且层次效力不一,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无法满足当前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高质量法规的需求。现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与大数据征信的发展不适配,对于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等环节缺乏明确的界定,条例规范范围过于狭窄,对于涉及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未作出合理规范。 (二)征信信息泄露严重监管缺乏 大数据征信涉及大量用户敏感信息,随着越来越多的数据被采集利用,用户面临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变得更加严峻。与普通个人信息相比,征信信息由于价值和敏感性,泄露的危害更为严重。当前信息泄露已经形成产业链,数据黑市犯罪成本低利润高。再加上互联网征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业务操作和人员道德双重风险,近年来许多互联网公司人员存在监守自盗的风险,例如京东泄露了12G的用户数据造成其严重后果。2016年的“5•26信息泄露案”,湖南银行行长非法出售个人信息257万余条,包括身份证号、征信记录、账户明细等众多敏感信息。而在国外全球第一大个人征信机构益博睿涉及2亿的身份信息泄露,涉案金额超过6500万美元。 (三)个人维权法律救济困难 随着未来信息开发和利用的日益成熟,个人信息尤其是信用信息具备相当的商业、社会和法律价值。大数据时代使个人信息的权利边界消失,给个人信用信息主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带来巨大的挑战。由于个人信息主体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与征信信息管理机构存在着信息和技术不对称,让受侵害的个人信息举证维权之路难上加难。在个人信息受到非法收集泄露等侵害时,由于通过法律救济途径解决纠纷可能产生的成本和风险过高,只好选择放弃诉讼维权,使得本应该成为最终保障的司法救济渠道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三、大数据征信中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个人信息立法保护 针对大数据征信的特点,以征信业规制和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现有成果出发,通过立法出台统一的个人信息国家技术标准,给已有的普遍分散立法以操作的指引,制定最低标准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个人隐私的信息、个人信息采集基本原则和使用目的,采集收集的负面清单制度,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通过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为征信体系安全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 加强数据安全体系和信息监管体系建设,防范非法入侵造成信息泄露,对于信息泄露问题完善危机应急预案和补救措施。加强信息安全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泄露、买卖信用数据的行为,加大对泄露个人信息企业的问责和处罚。对征信管理机构开展内部安全认证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征信行业协会其协调沟通征信机构与监管机构的作用,加强征信行业业务交流和制定技术标准,开展征信信息保护宣传提高民众意识。 (三)探索多元化个人信息保护救济方法 建立征信机构内部的纠纷处理机制,完善信息异议处理解决机制,缩短错误征信数据信息的更正时限,提高征信信息录入质量。完善个人对征信机构的投诉渠道,引入征信行业调解、仲裁和第三方纠纷非诉解决的法律机制。对于公民维护个人合法权益面临取证难、诉讼难等问题,完善互联网情景中个人信息侵权赔偿制度,并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和集体诉讼机制,优化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程序,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救济渠道。 作者:林周 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途径 摘要:本文首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与特征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分析了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最后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法上提出了几点具体途径。 关键词:公民个人信息;刑法;特征;必要性 在信息化时代下,各种信息成为了一种资源被广泛利用。但是随着互联网逐渐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中,个人信息的隐私问题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公民个人信息作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故,研究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有对公民个人的权力保护直观重要。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就公民个人信息来讲,从不同角度分析,其概念理解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讲,公民个人信息即是公民的隐私,社会学上,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的一种社会符号。而法律上公民个人信息,有直接法律条文对其进行了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公民个人信息是“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疗记录、认识记录、照片等单独或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公民个人信息特征大概包括以下社会属性、法律属性和价值属性三点。从公民个人信息概念不难看出,作为社会符号,公民个人信息本质与公民一样具有社会属性。而法律上又将公民个人信息划分到公民权利中,与公民人格利益直接相关,故具有法律属性。基于以上两个特点,公民个人信息在社会中就被视为一种隐私而受到法律保护,并且这种隐私在法律上是不可被侵犯的,可作为识别公民身份的一种标志。此外,由于利用公民信息可以获取一定经济利益,很多人通过非正常手段将公民出售给他们而获得利益,故,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价值特征。 二、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和途径 (一)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有现实的需要,也是刑法立法的要求,也关系到公民权利的保护。首先从社会现实角度考虑,目前社会上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存在较大的隐患,某些行业出于管理或业务上的便利,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这些行业被记录,因公民个人信息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在利益驱使下,并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反而将本应属于公民隐私的向公众出售,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利益,公民个人信息没有得到安全保证。其次,立法上,目前我国法律在公民个人信息立法逐渐严厉化。公民个人信息在社会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求法律发挥其调整作用,急需通过严格的立法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性。最后,从公民个人信息劝你保护上来说,公民个人能信息刑法的保护实际上就需要满足了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在法律的权利义务中,公民个人信息权利是其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故权利的行使就需要法律条文作出规范,并要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作为基础。总体上来说,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即对公民行使个人权利有了明确规范,且对侵犯公民信息的不法分子来说也有了相关的惩治办法。 (二)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途径 1.明确罪名 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有两个罪名,但在法律定规定上,只要是侵犯了公民信息的行为都可以定义侵犯公民信息罪,因此,为了使罪名更加明确没必要将公民信息本罪单独设为两项,而为了保证其独立性,可以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253条单独列为一条罪名。同时,为了保证公民信息本罪明确化,法律上首先要对公民个人信息全作出明确规定,法律制定才会有一定的前提条件。 2.突出情节严重的适用性 就危害结果来说,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之后,影响周期较长,侵害主体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呈现出不稳定情况,生活环境也会很容易被侵犯。故,公民个人信息最应设置为一项抽象性犯罪行为,而不是实害犯。虽然作出这样规定后提高了入罪门槛,但在认定犯罪情节时就可以将公民的危险状态纳入到定罪情节严重性的考量因素,而在考量危险状态的所造成的影响上来说就更为简单直接,正常成年人社会经验即可作出评判。 3.增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附属性立法 附属性立法可以从考虑以下两点。 第一点是双轨立法模式,法律在对行业管理上,刑法并不能照顾到各个方面,故,行业内部需要有相关制度与标准作为行业约束,则需要行业有一定的自律性。所谓自律性即自我控制,个体或者组织能够自觉将诚信等作为道德标准。故,如果要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权力的有效保护,除了需要刑法立法外,还需要行业制定相关的制度,这就是双规立法模式。 第二点,衔接好行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本质上,可以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行为定为行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越轨行为,加上针对处理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上,行政机关在处理方式与处理效果上有优势,故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行政处罚也可以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处理手段,且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上的行政与刑事处罚衔接更顺畅。 三、结语 公民个人信息具有社会性和法律性的特征,加上一些行业的需要,这些信息还具有一定的经济特性。但本质上来说,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私有部分,不应该作为一种产品用于商业用途。为了加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就有必要通过刑法的手段。 作者:王春霞 单位:河南豫润律师事务所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保护 一、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 从基本概念进行分析的话,首先,个人信息的主体是公民,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通过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个人信息的主体并不仅限于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还包括获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在这些人的个人信息权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一律享有我国刑法的保护。其次,关于个人信息的解读,各学派一直存在着争议,无论哪种观点,都没办法准确涵盖个人信息的全部。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个人所拥有的,能够直接或间接的识别本人的特定资料所反映出的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肖像、身份证号码、职业、教育状况、联系方式、家庭背景等等和本人人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还包括着隐私范畴内的如既往病史、财产收入等信息。与此同时,对于个人信息的定义,还需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在日后的立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 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中,其法律属性一直颇具争议,成为法学界研究的重点。就目前来说,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所有权学客体说,他们认为个人信息具有实际利用价值,所有者对其具有支配权,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出售,从而为信息的所有者带来经济上的收益,具备财产属性,因此被列入所有权范畴;二是以隐私权客体说,认为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个人隐私包含个人信息,在这方面美国是最早将个人信息纳入隐私范畴进行立法的国家,比如《隐私权法》和《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权法案》中对个人信息都有详尽的保护措施;三是人格权客体说,将个人信息划分到人格权中,认为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就是维护公民作为人最基本的尊严,体现的是公民个人的人格利益,因此应该受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严格保护。 (三)公民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公民的个人信息涉及内容较广,和很多专有名词的概念都有着相似之处,通过分析,笔者主要将目光集中在个人隐私上面。个人隐私指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比如我国在《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以及“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等行为,都属于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由此可见,个人隐私大多是公民不希望被外人所知的、敏感的信息,而个人信息不仅包括禁止他人干涉的敏感信息,还包括可以向大众公开的信息。因此,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是两个相互交叉,又在外延方面相互区别的名词概念。就对公民的立法保护工作来说,个人信息的保护比个人隐私的保护更加全面。 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现状 (一)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侵害的具体表现 当今社会,互联网的使用,让人们的生活被手机、电脑等各种电子产品包绕,在这种大环境下,人们在从事购物、交友、出行、入住宾馆等各种社会活动时,很多情况下都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告知与商家,进行登记,这就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和隐患。对于商家而言,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就是商机,那么利用信息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就应运而生了。一些机构疏于管理再加上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我国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大量兜售车主房主信息、大学毕业生应聘人员信息、商务人士信息、患者信息、电信用户信息的现象在社会上层出不穷,一些商家将自己搜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出售,甚至形成了一个新兴的“信息倒卖”产业。商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推销,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甚至通过“人肉搜索”对当事人进行名誉侵害,通过某些编程窃取网银密码盗取用户存款等等,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应当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二)现有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宪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是构建我国法律框架的四个关键部位,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该由这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个人尊严不容侵犯,任何侵犯公民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一规定虽然没有出现“个人信息”的字眼,但个人尊严与个人信息紧密相关,从此种意义上来讲,宪法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原则性的保护;其次是民法,对与公民的个人信息有关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和荣誉权做出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任何人如果侵害公民的这四项权益,都将受到民法的制裁;另外,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近些年才开始颁布施行,有《居民身份证法》、《物业管理法》、《电信条例》等等;直到《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才首次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定罪入刑,填充了我国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空白。 (三)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必要性 刑法作为法律的最底线,只有在其他法律都无效的前提下,才会实行刑事处罚,给予犯罪分子最沉重的打击。在我国现有阶段,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的制定还不到位,虽然宪法、民法以及行政法都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所涉及,但通过施行效果可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的法律条文尽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触及到根本,仅仅提供了一些原则性的间接性的保护;民法虽然明确提出了对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以及名誉权的保护,但公民的个人信息涉及的内容远远不止于此,过于零散的法律规定,削弱了民法的可操作性,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行政法对于破坏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实施主体限制范围相对狭小,主要针对行政机关人员,而且处罚力度较小,不能对公民的个人信息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因此,加强刑事立法,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着显著的现实意义。 三、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完善建议 (一)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犯罪主体范围 要解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事立法问题,首先要明确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和犯罪主体范围。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的刑事法律还不够完善,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指出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但同宪法、民法、行政法一样,没有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做出具体的解释,不管是公开信息还是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在量刑规定中没有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做出清晰的界定,以至于不法分子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同时,在条文规定中使用“等”字,也让犯罪主体模糊化。为了避免法律上的漏洞,给犯罪分子以严厉的打击,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以及犯罪主体的范围,是当前完善刑法的重中之重。 (二)根据犯罪的行为和情节细致刑罚 《刑法修正案(七)》中,第七条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区别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就是情节是否严重。而根据我国的立法情况来看,当前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对情节是否严重划分出明确的界定范围。因此,在裁判过程中,对于“罪与非罪”就存在争论,司法机关必须根据案情酌情评判情节的轻重,给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带来不小的难度。如果出台的法律能够将犯罪行为细致量化,司法机关审判案件的压力将会大大减小,比如立法机关可以根据公民个人信息被出售的份额,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所得利益对刑事处罚的幅度进行划分,份额由小到大对应犯罪情节由轻到重,相应的刑罚也会逐渐增加,尤其是给当事人带来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失时,犯罪行为更不可姑息。如此一来,犯罪主体都能够得到与之犯罪情节相对应的惩罚,不会出现钻法律漏洞的现象,实现司法的公平性。 (三)构建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工作一体化机制 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过程中,必须要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因此,首先从立法层面上讲,立法机关要深入社会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构建法律条文,尤其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刑法的完善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其次从执法层面而言,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侵害的犯罪分子,绝不姑息养奸,让犯罪分子有机会逃脱法网;从司法层面来说,法院及检察院在裁定犯罪结果的过程中,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立法、执法、司法机构要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才能有效打击此类犯罪。 (四)借鉴学习国外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经验 在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中,不仅要完善刑法,宪法、民法、行政法都要同时完善,只有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才能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坚实的堡垒。将来随着立法的逐步完善和条件的逐步成熟,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无疑是明智的选择。从立法模式上,笔者比较倾向于以德国为代表的统一交叉立法模式,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案,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整体归类,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避免了法律零散化带来的不便。 四、结语 综上所述,刑法作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它的完善对于公民个人权益的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刑法涉及到的“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对核心的工作人员做好监督工作。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只有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行为的产生。 作者:王晓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信息化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讲,信息化方式与社会管理具有紧密的联系,对其具有决定性作用。对于信息来讲,具有透明化的特点,最终导致公民信息受到了侵犯。对于个人信息而言,归属于财产利益。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是十分重要的。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受到侵犯这样的问题层出不穷,针对这样的情况应进行有效的解决,进而才能保证公民权益得到保障。 关键词:公民信息;刑法保护;具体分析 信息时代的带来,进而导致人们工作日常对信息运用逐渐增加,换言之,信息已经融入在人们生活之中。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其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从当前形势上看,一些人经常利用一些非法手段进而获得公民信息,这样的现象较为严重。信息泄露对公民正常生活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也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因此,加强公民信息刑法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但当前法律并没有明确性的法律法规,缺少一定的约束力。进而针对公民个人信息应进行有效的保护,采用相关的方式给予公民提供一定的保障。本文将针对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进行针对性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概述 在日常生活之中,个人信息具有较多的表现形式,同时与人们生活也具有着紧密的联系。当前我国并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存在着一定的薄弱性,公民个人信息滥用这样的情况十分严重。相对而言,各国对个人信息界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从总体上看,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是个人相应的资料以及数据。其中个人信息包含两方面内容,一种是公民自身产生的信息,而另一种是他人对个人信息进行评价。另外,个人信息涉及丰富的内容。因此,在新的形势下,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应受到广泛的关注,同时给予一定的重视。 二、当前公民信息保护面临的现状 (一)个人信息保护较为薄弱 对于公民而言,在其思想意识中,认为个人信息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与其它问题不存在关联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计算机应用不断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信息具有了新的内涵,归属于财产属性。从当前情况看,公民个人信息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其实际收集以及利用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另外,从信息保护安全角度为主要出发点来讲,公民意识极为薄弱,一些特殊方式能够将个人信息进行获得,其对信息保护没有受到一定的重视,进而导致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发生。针对这样的情况,大多数公民不知应怎样进行维护权益,最终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 (二)个人信息侵犯行为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侵犯公民行为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讲,收集信息具有全面化特点,进而具有向非法机构提供一些个人信息这样的条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是十分容易的,通过一些案例进行观察,这样的情况是经常存在的。另外,对于商业机构而言,一些商业机构通过一定的渠道,将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但这些机构对信息保护并没有给予一定的重视。还有一些机构将信息进行泄露,最终导致危害的发生。 三、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具体措施 (一)将公民个人信息范围进行有效确定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并没有有效的界定,之所以造成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刑法理论中没有对公民信息进行有效研究,同时缺乏相关经验。相对而言,个人信息缺乏明确的界定,在司法实践之中具有一定的困扰性。因此,针对个人信息进行刑法保护过程中,应参照一些立法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将公民信息类型进行有效的列举,进而才能将公民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 (二)积极完善刑罚体系 对于犯罪行为来讲,不仅对个人造成极大的危害,同时对社会也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对其行为主体应进行一定的刑罚。就整体而言,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因此,对社会危害也具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针对刑罚体系进行构建时,应具有轻重这样的区别,进而才能在公民信息保护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在刑罚体系中应将资格刑融入其中,例如:信息收集主体如果犯罪,将取消从事工作的资格。另外,作为信息保护主体,具有这保密这样的义务,假如出现泄露这样的情况,将承担相关的责任。 四、结语 总而言之,当前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信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在这样的情形下,应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保护,使其不被泄露。但当前刑法规定较为不足,同时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针对这样的情况,因应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强有效监管。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受到有效的保护,还能在真正意义上使公民利益得到保障。 作者:谢腾 单位: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民法规定如何针对个人信息保护 摘要:在数据化时代的发展中,个人信息是尤为重要的一项资源,同时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载体,其包括了个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教育水平、婚姻状况等重要信息。但是,在如今社会发展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激发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例如常见的电话电话诈骗,网络推销,骚扰短信等情况的发生,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从而使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陷入了危机因此,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凸显出其重要作用。就目前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而言,我国仍存有很多缺陷,至今为止也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主要实行的都是民法、宪法、刑法等保护机制,其保护范围不全面,没有双重性保护机制。本文基于民法的视角出发,对现今受害者在民事侵权行为中的民法规定保护方面作出了详细的研究,围绕个人信息在民法规定中的一些不足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个人信息权;民法规定;民法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指的就是个人隐私,自发展以来,个人信息就在整个资源系统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当下信息化的便捷发展中给人们经济上带来了推动性发展作用,因此,伴随着信息化快速发展,个人信息的利用和收集也变得异常便捷化,然而,在利益的熏陶下,个人信息侵害的问题也接连发生,给人们精神和财产上面带来了负面影响。许多国家依据国情也制定出了相对的个人隐私保护规定,但是我国对其制定的法律保护规定尚不明确。总而言之,目前学术界的讨论学者对此问题一直没得到一个统一的答案,许多学者也都是只停留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当中,对民法上的保护方面没有做出进一步研究,因此,在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时,民法规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彰显出了其重要作用。综上分析所述,基于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系统理论中,总结出了信息侵权的民法保护存在的意义。 一、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 个人信息的概念可大致分为隐私型、关联型、识别型,这三大类型。但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因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受各地语言习惯和法律传统差异的影响,所传递出的基本概念也不尽相同,就目前对个人信息的界定学术界也尚未统一,但是从主要发生问题上分析,主要还是基于这三大类型之上。隐私型的基本概念是,个人信息不愿意向社会群体透露,不想外界人知道有关自己的一切信息。关联型的基本概念是,个人基本资料和私下生活方面与参与社会活动相关联。识别型的概念是,个人的基本信息能直接或间接显现出该人的一切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籍贯等。 二、民法规定中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中没有实行统一立法,多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纵观当下,现有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群众的发展需要,因此,加大民法规定中对信息信息保护是当下势在必行的一种制约方式。 (一)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规定制度中不规范 目前,我国民法规定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是对隐私权的一种保护,但是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两者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对个人信息的概念也没有没明确的界定,因此民法规定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使用范围相对狭窄,不足以能够解决当下繁琐的信息侵权问题。站在社会实践的视角分析,个人信息涉及面要比个人隐私涉及面广,但是,对于明面上的个人信息不论怎么利用,保护隐私权的方式终究还是行不通,从而导致了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偏低。在民法规定制度中个人信息保护不规范具体可以划分为如下几大点:1.信息主体权力义务不明确;2.人身财产利益缺乏有力保护;3.侵权责任规定不健全。 (二)救济机制在民法规定中不完善 个人信息侵权事件在我国民法规定中属于小型事件,未达到刑法保护的层面,因此,民法救济机制是尤重要的。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短信骚扰和电话推销等问题,但是却道泄露渠道不知情,因此造成了信息主体举证困难的现象发生,其次,受到行政轻民救济的影响,导致了民事救济机制得不到空间发挥,在发生侵权问题之后,受害人在经济上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三、个人信息民法规定的完善建议 (一)制定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应尽力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此为基准,开展民事单行法,制定出更有力与保护信息主体的一项权力,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民法规定的整体建设。 (二)明确个人信息的权力范围 在民法规定中要尤为表现出信息主体的权限,以个人信息权力为中心建立合法权益。其次,还要明确保护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确立侵权责任制度。 四、结论 当下社会个人信息侵权问题频频发生,本文基于民法保护现状的分析,总结出了民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为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中提出了小小的宝贵意见。 作者:周宁 单位: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微博信息传播与个人信息保护 摘要:分析了微博信息传播中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微博;传播信息;个人信息保护 微博(MicroBlog),即微博客的简称,始源于美国的Twitter,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换工具,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创建个人社区,通过手机、计算机向微博客信息。与传统的博客相比,微博信息的传播速度、互动程度都得到了极大提高,满足了人们快餐式的文化消费需求,符合快节奏生活的时代特点。微博作为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一种新生事物得到了广泛使用,改变了已有的大众传播格局,并且在一些重大的突发事件报道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而受到越来越多行政部门、企业、公司等各行业以及个人的关注与应用,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分享信息的重要新媒体。 1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新问题 微博的广泛流行不仅导致个人信息呈爆炸式增长和信息潜在价值的惊人凸显,而且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1)信息传播广,难以控制。微博信息传播之快可以用秒来计算,用户只需按动一个按钮就可实现信息上传,其内容就即时出现在网络上。虽然一些微博经营者建立了网上个人隐私工具与平台,设置了全部限制、全部允许或者部分限制的选项,并由用户决定是否将信息公布于众,但是仍改变不了个人信息被公开的事实。其一,除了信息主体之外的第三方可以浏览、复制、、传播信息,不受信息主体的控制。其二,搜索引擎可以自动从网上收集信息,在对其进行组织和处理后编入索引,通过关键词就能快速检索到相关信息。其三,微博的优势在于公众参与感强、影响力大,但是这一优势极端化之后也可能变成劣势,导致事件的扩大化,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也很大。(2)个人信息易暴露,威胁信息安全。当用户使用微博时,商家可以毫不费力地收集用户信息,并且这些信息被商业化地交易、买卖后,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其一,窄告。窄告就是“窄而告之”,目的在于为用户提供与浏览内容相匹配的网络广告。为了实现精准化定向广告的投放,窄告服务商会检视用户的消费倾向、购买习惯、个人喜好、网络行为等信息。其二,网络跟踪软件。为了了解用户的活动,经营者会利用ElectronicFootprint、Cookies软件跟踪或检测用户的地理位置、操作系统,记录用户的登录、浏览、消费习惯及个人信息等,并可能引发第三方的介入。其三,调查工具。微博开发了投票模块,可做产品调查和企业市场调研。一些营销机构利用投票模块向用户发放产品的问卷调查或者数据统计,或者使用用户消费行为和贡献行为产生的数据进行商业调查。(3)信息容易、删除难。虽然微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容的多少,但它给了使用者将所想、所拍的信息第一时间发到微博上去的自由。然而,这往往存在着不客观、不完整,甚至误报、失实的可能。虽然信息主体可以请求把信息删除,但殊不知信息可能早就被复制匿名化了,无法实现真正的清除。当一件不公平事件得不到及时处理,不满、愤怒的情绪一经在微博中复制、转发后,就会迅速散播开来,个人就很容易陷入群体意见的漩涡,公众辩论一旦极化成情绪化的激愤,势必给社会或当事人带来伤害。当信息永久存储于网络空间之后,随时可能被人重新翻出以作为谴责的依据,那时再删除微博来平息事态发展,往往事与愿违。 2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概念 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体系并不完整,因此对个人信息、信息主体、信息控制者的法定概念界定不明确。探讨微博信息传播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首先要明确以下概念。 2.1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一个与个人数据、个人隐私、个人资料通用的概念。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为信息系统所处理、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单独或通过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该特定自然人的计算机数据”[1]。笔者认为,在微博上与个人或者他人身体特征或身份有关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均视为个人信息。从涵盖的内容上看,个人信息不只是家庭私人信息,也包括个人所参与的各种活动,如工作关系、经济、社会活动等;从表现形式看,个人信息不仅包括数字、文本,还可能是视频、音频、图像等信息;从信息内容的产生方式看,个人信息不仅包括原生信息,如信息主体发表的评论、使用服务的日志数据等,还包括衍生信息,即他人采集信息主体遗留下的信息痕迹经过算法加工、聚合而成的系统的、有使用价值的信息;从信息的准确性来看,个人信息不仅包括真实准确的信息,还包括尚未证实的或者错误的信息。 2.2信息主体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关于个人数据处理中个人权利保护及促进个人数据自由流通条例草案》中对数据主体定义为:数据主体是指其身份可以直接或间接,特别是通过身份证号码或者一个或多个与其身体、生理、精神、经济、文化或社会身份有关的特殊因素来确定的自然人[2]。在微博上的文字、图片等信息一旦能直接或间接识别信息的主体,该自然人即是信息主体。信息主体是个人信息的来源,法律应赋予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知悉权,知悉收集的主体以及利用等有关事项;同意权,对信息的收集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表示;更正、删除权,个人信息发生瑕疵或信息失效时,有权进行修改、更正、补充或删除;安全保障权,上述各项权益受到侵害时,信息主体有权向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管理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2.3信息控制者 信息控制者是指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决定个人数据的处理目的、条件和方法的自然人、法人、公共机构或其他实体[3]。在不同的环境中,与信息控制者相关的概念很多,比如信息持有者、收集者、经营者、处理者、使用者等。据此,微博经营者、用户都可以成为信息控制者。信息控制者可以拥有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中承担主要责任,直接对信息主体负责。对于具有资金与技术优势的经营者来说,他们当然地属于信息控制者。当他们开发了微博平台就意味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加工、传递、处理等服务,这样商家就可以利用用户的信息寻找潜在客户,从而有针对性地推销广告和营销业务。就用户而言,虽然一般都视为信息主体,但也有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可能被视为适合的信息控制者,例如:当用户被赋予了较大的自主权,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在微博上;当用户的行为超出个人或家庭之外,以单位名义信息;当用户使用这一平台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思表示”。 2.4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是针对大量的、可能是杂乱无章的、难以理解的个人信息,利用计算机或者人工对各类型的信息进行处理。其过程包括对信息的采集、整理、鉴别、加工、存储、检索和利用等,或者其他使个人信息可被他人利用的方式披露、排列或者组合、更正、删除等。微博上无论是经营者还是用户凡参与他人个人信息进行以上操作的都属于个人信息的处理范畴。 3微博信息传播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对策 基于上述个人信息相关概念的分析,为了用户更好地利用微博信息传播平台,应当采取符合微博特点的个人信息保护对策。 3.1立法保障 法律是保护个人信息最根本的手段。我国直接对个人信息加以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数量相当有限,有关打击泄露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散见在我国《宪法》《侵权责任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在微博环境下出现的许多具有全新特点的违法行为则无能为力,缺乏可操作性,已无法有效地保护信息主体的权利。显然,为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完善国家法律制度势在必行。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特别是欧盟等国家的法律准则、规则对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从民法、刑法上进行进一步的完善。2005年我国启动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理论界也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印证,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稿,较为有影响的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受国务院信息办委托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此为基础,相信我国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也会逐渐建立并愈加完善。 3.2用户自我保护 普通用户是微博的主要使用者,在其信息保护上是第一责任人。虽然微博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开放平台,但是提供个人信息时还是要持谨慎态度,要主动了解经营者及第三方是否有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声明和政策、收集信息的内容和种类、信息处理的机构、目的等核心要素。此外,要依靠技术手段加强个人信息的控制,如利用匿名软件、伪装软件、个人信息访问账号密码设置等防止非授权的跟踪。在每次浏览之后要及时清理上网痕迹、删除网站Cookie。再者,虽然微博服务大部分是免费的,但还是会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市场利益。经营者的盈利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关联广告、电子商务、产品销售分成等。因此,个人信息越频繁,经营者越是能够通过秘密跟踪技术监视和分析使用这些信息,从而帮助广告商更好地发现目标客户,定点推送相关广告。因此,为了用户自身的利益,上传个人信息时要有所节制,避免成为共享信息时同情况不同对待的情况发生。对于视为信息控制者的用户,虽然与经营者不同,但也应知晓未经授权人同意擅自将他人信息上传可能会造成对其隐私和个人信息权利的侵犯,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当然的信息控制者,在微博信息交流平台中,充当着把关人的角色,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是其应尽的义务。一是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可以用来规范对个人信息的管理与使用,但是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这项标准提出了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的八项基本原则:即目的明确、最少够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4]。这些都是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注意的。二是遵循“告知原则”。首先,经营者在用户注册过程中应告知用户所注册信息的安全性,并经过用户明确同意或认可,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其次,以适合的方式告诫用户过多地个人信息所存在的风险,未经信息主体许可、授权其有关微博内容时存在的利害关系,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侵权诉讼。三是建设高级别隐私权保护设置。用户在注册微博之后,很难从繁杂的默认选项设置中配置出最适合自己的安全选项。因此,经营者应该在没有明确提醒用户注意之前,预先安排好高级别的默认隐私设置和安全选项,由用户自主地选择是否让非联系人浏览自己的内容,降低第三方非法进行信息处理的风险。如果用户要求开放部分权限,那也应将此项操作有可能造成的后果予以告知。传统的隐私设置都是一维的,设置中的评论、私信、@功能、邀请等设置只关注浏览对象,如果再加上时间限制,设置为家人、朋友、同事不同的时间浏览,将大大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这样,既实现了微博的分享特性,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个人信息不被窥视、侵入。四是提供更新、删除服务。牛津大学网络学院互联网研究所治理与监管专业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博格说:数字技术已经让社会丧失了遗忘的能力,取而代之的则是完善记忆,这些被记忆的信息带来了诸多问题[5]。为此,欧盟委员会首先提出了“被遗忘权”,也被称为“删除的权利”。为了保证信息主体能够更好地控制在线信息风险,当信息主体不希望个人信息在互联网或其他领域再被使用、传播,或者这些信息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并且也没有保存这些信息的合法基础,信息主体有权要求信息控制者和使用者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包括技术性的手段,删除关于个人的任何信息。为此,当用户提出永久删除有关个人信息时,除非信息控制者具有充分保留的合法理由,否则应将其网上的个人信息删除干净,使其在网络世界中被切实消除至“被遗忘”。 作者:刘强 单位:济南大学图书馆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与对策探析 内容摘要:金融理财业务的迅猛增长给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带来诸多风险。研究首先阐述消费者隐私权的内涵及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意义;从法制体系问题、金融机构管理问题及消费者问题等角度揭示金融机构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所面临的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从健全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提升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完善消费者维权救济机制及强化金融行业自律能力等角度给出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可行策略。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 消费者权益 隐私权保护 我国宏观经济的蓬勃发展推动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人们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倍增。金融理财业务的迅猛增长在变革金融产品消费者的理财习惯的同时,也给金融机构的运营和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带来诸多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事关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安全和金融产业的稳健发展水平。 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问题分析 (一)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法制体系问题 法制体系不健全是导致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不力的根源之一。其一,当前法制体系对公民隐私权的规定模糊化处理,使得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司法实践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但在第三十八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第四十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从而间接确认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但是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的司法界定仍然存在模糊性问题(郑启福,2012)。这使得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在如何保护消费者隐私权问题上陷入无法可依的窘境中。其二,当前法制体系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不足,金融机构通常采取违规但不违法的应对策略来侵害消费者隐私信息(冯博等,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该法条所列罪名符合的条件下,刑法给予的惩处可谓严厉。但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取的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为难以达到刑法所列标准,从而造成金融机构违规但不违法的现实。 (二)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金融机构管理问题 在金融理财产品营销过程中,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失范亦将削弱消费者隐私信息的受保护程度。其一,金融机构对以获取的消费者隐私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水平较低,内部管理制度紊乱,为数据库管理员的道德风险暴露提供了契机。数据库管理员在个人私利的驱动下,易采取损害金融机构及消费者利益的行动,绕过系统监管获取高价值客户的理财产品购买信息并向金融机构竞争对手或非法机构兜售,以从中谋利。激发员工道德风险的因素主要是金融机构的内部企业文化缺乏对于员工的人性关怀,使得员工认为其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并不相符,从而采取损害企业利益以谋求其自身利益最优化的策略。再者,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设计存在漏洞的事实,也为员工采取兜售消费者隐私信息牟利的行为提供了制度便利(孔凯,2012)。其二,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救济制度设计缺位,使得个人消费隐私信息受侵害时,消费者缺乏解决该问题的有效制度途径。在与金融机构就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展开博弈的过程中,消费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由金融机构来获取、存储及调用分析,消费者难以获取金融机构侵害其隐私权的确切证据,从而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事关个人隐私权的切身利益。 (三)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信息失控的消费者问题 自身的安全意识薄弱和隐私权保护能力较弱的消费者,亦应当为消费者隐私信息泄漏风险的爆发承担相应责任。当前消费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日渐崛起,金融理财业务规模随之暴涨。部分消费者对于此类新兴金融业务的风险缺乏有效认知,易于忽视金融理财业务中所潜伏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维护问题。其一,消费者缺乏在购置金融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意识。消费者在接受金融理财服务时,随意处置填有个人隐私信息的单据,随意接受客服人员递交的单据进行填写,从而使得个人隐私信息被非法信息采集者获取以作非法之途,进而导致其本人正当隐私权受损。其二,消费者缺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基础性知识与技能。作为金融衍生品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结构日臻复杂,产品设计者对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获取也日趋丰富化。这对于缺乏专业金融理财知识的普通消费者而言,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专业知识要求对消费者形成难以逾越的知识障碍,从而限制了消费者利用传统经验来防范个人隐私信息暴露风险的能力。再者,金融机构通常采取将金融理财产品契约复杂化的方式,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暴露风险的责任归属消费者的条款隐匿在海量的金融理财产品合同中,从而降低消费者发现并审慎评估该条款的风险的几率。金融机构的这种形式合法但却属于实质性欺诈的行为,亦是导致消费者对其自身应承担的隐私信息保护责任产生误判的根源之一。 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可行策略 (一)健全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制体系 我国居民的消费隐私信息保护意识日渐提升的现实,与当前法制体系对于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益相关法条的相对滞后性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立法当局应当充分认知到消费者日渐觉醒的隐私权保护诉求,通过修订现行法律的方式来完善我国的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法制体系。其一,立法机关应当重视对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选择恰当的立法时机制定《消费者隐私权益保护法》。我国现行法制体系中对于消费者隐私权益的保护内容离散的分布于各部法律中,缺乏系统论述消费者隐私权益的法律,从而降低了消费者在现有司法体系中伸张其合理的隐私权益保护诉求。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性决定了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迫切需要借助法条相对明确的、对违法行为惩处相对有力的《消费者隐私权益保护法》来有效保障其个人隐私信息权。其二,立法机构应当从法条上明确个人隐私权属于其独立人格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法制体系中缺乏对于公民的隐私信息保护权的独立论述。而公民的隐私信息保护权是其个人独立人格得以实现的必要保障和有机构建,缺乏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任何公民个体无法全面获得其独立人格权。当前我国的《民法通则》的第四节之人身权中的第九十八条到第一百零二条分别将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纳入到公民的人格权中。为此,立法机构有必要在《民法通则》中增设对于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权的论述,以切实落实对于公民独立人格权的保障(丁素芳,2007)。 (二)提升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机构管理水平 其一,金融机构应重视建立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首长负责制。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经理层应直接负责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制度,并指定法律和金融领域的专门人才制定与金融机构当前理财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该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制度的执行人与监督人应当定期地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该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建立针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意外事件的不定期汇报制度,以确保该制度的执行能获得金融机构决策层的持续性支持。 其二,金融机构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对于机构内部客户个人隐私信息的泄漏风险进行周期性或不定期的评估,并且对于该客户个人隐私信息泄漏风险评估程序进行可靠性与可行性评估,以确保金融机构有充裕的控制措施和突发性风险事件的应对方案。 其三,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到本机构外购的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的可靠性。金融机构将部分业务外包的策略是其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的有效策略。但是考虑到金融机构内部信息的高敏感性特点,金融机构在外购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与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签署规范的保密协议,以明确该第三方金融服务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可以获取的金融机构所掌握的何种数据信息。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契约和管理程序两种手段杜绝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在未征得特定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获取消费者隐私数据信息的程序漏洞。 (三)完善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维权救济机制 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接洽并接受金融理财服务的过程中,需通过提交其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来确认其个人身份合法性,并据此来确保个人金融资产的安全性。金融机构亦通过获取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来印证该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否涉及金融犯罪,从而维护金融系统安全,杜绝借助金融理财的方式实施金融犯罪的行为发生。因此,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提供其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具有显著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但是,在接受金融机构的理财服务时,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难免会就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不力问题而产生纠纷,纠纷的解决措施及其效果成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其一,消费者协会应当与金融行业携手合作,共同组建金融仲裁委员会,针对金融理财产品营销中所暴露的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问题提供仲裁服务。围绕高复杂性和高风险性的金融理财产品的仲裁需要专业金融人员的协助。传统消协主持下的消费者维权机构缺乏解决此类金融专业仲裁案的能力。金融机构应当秉持公平立场参与仲裁机构的仲裁活动,并给出公正的仲裁结论,以有效化解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围绕金融理财产品的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问题所产生的纠葛,提升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和美誉度,确保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其二,立法机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司法救济渠道。考虑到消费者在于金融机构展开博弈的过程中的弱势地位,立法机构应当修改现行法律,以降低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消费隐私权的过程中的维权成本。立法机构应当将消费者就隐私权问题对金融机构提请的司法诉讼采取简便诉讼程序,从而降低消费者群体的诉讼成本。司法机构应当在消费者就隐私权问题对金融机构提请的司法诉讼中实施公益化诉讼程序,以激励消费者循着司法路径来解决其与金融机构的权益纠纷。 (四)强化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的金融行业自律能力 在我国法制体系相对不完善的局面下,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问题难以籍由司法途径获得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力度最终取决于金融机构自身的意志力。金融行业可从如下方面强化金融行业自律能力,以强化对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力度。 其一,金融行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性企业文化。我国的社会文化强调对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的培养。通过强化金融行业内部的自律文化建设,有助于提升金融从业者的自律文化素质,有利于金融机构以较低的制度成本提升企业客户的满意度水平。作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金融从业者,金融机构员工的自律文化素质修养的提升利于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在接受金融理财产品服务全流程中都得到有效保护。 其二,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针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规与监管的威慑机制。具有管理柔性的企业文化约束不能杜绝低道德员工的道德风险暴露,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基于法与规则的威慑系统,方可有效达成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效果。对于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不利的违规部门或者个人,金融机构的内部稽核部门应当采取强力措施,对该部门或个人实施行政制裁或经济制裁,以切实维护消费者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正当权益。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对我国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监管的思考 作者简介:陈涛(1987—),性别:男,民族:土家,籍贯:湖南常德,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摘要:近年来,金融理财产品发行火爆,不仅仅是拥有了巨大的资金规模,也拥有众多的机构参与且各机构之间的合作越加频繁。而我国当前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是实行的“机构监管”的方式,这不利于对具有混业经营趋向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应该引进“功能监管”,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促进他们之间的协作,完善监管机制。本文将对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分析“机构监管”在金融理财产品中的不适应性,提出构建“功能监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机构监管;功能监管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也不断扩展。个人财富不断积累的民众,早已不满足于将储蓄作为唯一的理财方式。根据人民银行的调查显示,在老百姓的财富结构在2002年至2012年的十年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储蓄在老百姓财富结构中的占比由七成降到了四成左右。在当前股市低迷、通货膨胀严重、居民投资渠道不多的情况下,金融理财产品成为了老百姓财富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普益财富公布的数据,为个人投资者提供的银行理财产品在2012年超过了2.8万款,并且有着接近25万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规模,如此大的发行数量和规模,还只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并不是全部的金融理财产品的数量及规模。据不完全统计,2007 年我国包括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管理的资产规模占当年我国GDP规模的四成左右,而同年的财政支出规模都还未到当年GDP规模的2成,可见金融理财产品规模之大。对如此大的资产规模的监管问题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二、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的问题 近来来,理财业务的投诉事件不断增多,特别是期限长的产品的投诉,投诉的最主要问题首先是收益低于预期,其次是对发生提前赎回事件的处理问题。2011年发生在中信银行办公场地的理财产品诈骗案中一百多名投资者的超4000万受到诈骗;2012年2月曝出的渣打银行的销售的一款QDII产品亏损比例超过了九成,降低了公众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热衷度;2012年12月发生的华夏银行中鼎违约事件及中信信托“三峡全通”的无法按期付息又再一次打击了公众对理财产品的热情;2013年招商银行的“证大金兔”账面近30%的亏损事件等等类似的案件相当之多,这些案件暴露出在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没有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专门监管的机构 目前针对不同的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的不同,拥有不同的监管当局即“机构监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2010年银监会曾电话叫停“银信合作”的金融理财产品,这对当时对规避监管的“银信合作”进行监管是达到了一定的效果的,但是这也是因为当时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是归属于同一监管部门监管的,才保证了对此类金融理财产品风险进行的有效的控制。一旦涉及到两个以上监管部门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问题,就需要多个监管部门的协调,但这远不如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有的放矢的监管,使得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趋向科学化,更加有力的促进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 2、部分金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风险揭示不合理 部分金融理财产品并没有对该理财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信息披露,尤其是期限较长的一些理财产品,如信托理财产品。在2012年吉林信托出现的1.5亿元骗贷案,首先发现吉林信托的“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信托理财产品存在骗贷行为的是公安机关而非吉林信托,这也暴露出监管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失职。如果监管部门对信托机构的监管不是只有只在产品发行上进行监管,而更多的考虑产品周期里的运行风险,那么类似于吉林信托这种不尽职的情况将减少很多,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也会少很多。 另一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在出售理财产品时,因其产品销售人员对奖励的追求,存在对客户进行风险揭示时存在不合理的情形,甚至造成有一部分客户把理财产品存款化,尤其是银行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并没有形成标准化的信息披露格式,即便是有些金融理财产品对其产品运行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披露但与同类的产品之间可比性较低,这隐性的增加了监管成本。“机构监管”的存在,也增加了各种交叉金融理财产品在不同的监管制度下进行监管套利的可能。 3、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 在金融理财产品中尤其是银行理财产品中,存在卖方市场的现象,其合约条款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而非投资者。如一些理财产品设置了当发生损失的时候金融机构并不承担损失,但金融理财产品的管理主要是金融机构,一些由于金融机构的不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也记在了投资者的账单上,这是不合理的。虽然近几年发生的理财产品违约的事件最后投资者都收回了本金,一些是行政规定的进行的偿付如华夏理财产品风波,一些是因为行业默许规则的存在如一些集合理财产品的违约都是信托公司进行了“兜底”,但这是因为小范围内爆发的风险时投资者能获得补偿,一旦发生大规模的兑付危机投资者本金将很难获得保证。“机构监管”下的法律制度中对投资者的保护规定被不多,尤其是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很快,许多法律制度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需要对各法律进行修订扩大其适用范围。我国虽然设立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但其仅局限于处理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专门处理金融理财产品中的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机构,这也造成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的情形。 三、 功能监管的实现 反观上述提到的问题,可见“机构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在混业经营趋势背景下,向“功能监管”转变是应对金融理财产品出现新的监管问题的重要举措。 “功能监管”理论由默顿教授首先提出,主要是实现对金融行业的跨多个产品、机构、市场之间的协调,主要是针对金融机构所经营的业务。金融理财产品中的“功能监管”是指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运作、退出在不同的阶段实行不同的监管,而不管是哪个机构主导的这一金融活动。 金融理财产品的“功能监管”的实现不仅是对不同的监管功能设立不同的监管机构(也可以是设立单一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对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护,对金融产品的各项信息制度不完善、风险揭示问题进行解决;也包括对金融理财产品中的法律关系问题进行规范,对金融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法可依,而不是随意的主观处置。当然通过立法程序解决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不足的问题是十分有效,但也得保持立法的前瞻性,对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也进行规范。目前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带有事后的成分,往往会增加问题解决的成本,不利于实现监管的最优。 次贷危机后,对具有系统性影响的私募基金、另类理财机构美国和欧盟等都将其纳入了宏观审慎性监管中,从宏观审慎性角度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进行监管也将是我国对金融理财产品监管的趋势。“功能监管”的实现,是实现宏观审慎(即大金融)监管的手段之一。“功能监管”在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的应用将有利于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有效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利于金融的稳定运行,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 四、 结论 本文对当前金融理财产品实行的“机构监管”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还针对“功能监管”的实现的可能路径及意义进行了论述,指出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将带来解决当前金融理财产品出现的各项问题的新思路。未来对“机构监管”未必需要取缔,但“功能监管”应该处于主要的地位,才能更好的促进金融业的发展,维持金融业的稳定。(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柳州金融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竞争力分析 【摘要】作为广西第一大工业城市,柳州工业已形成三大支柱产业和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带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格局。柳州居民的消费水平也随着经济发展逐步上升,在消费过程中更追求精神消费和服务消费。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在理财方面的需求也是不断上升。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秒杀销售、供不应求的现状相比,为争夺理财市场份额,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市场竞争力上的表现更为明显,更加积极的去开拓客户市场,因而本文仅研究柳州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竞争力。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竞争力 对策分析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多元化 柳州市场上开展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业务的商业银行现有三大类,共12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日常经营活动中大量的存贷业务客户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理财产品的自然客户或潜在客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其长期经营、品牌效应、市场规模等方面的优势,正在大量将自己的这部分存贷客户转化为理财产品客户,因而发行了相应规模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客户在理财市场方面的需求。 二、柳州金融市场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竞争力分析 与传统的有形商品市场竞争相同,作为无形商品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在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中同样重视对市场的占有率和盈利能力。不同的是银行理财产品自身所含有的风险,和以货币作为经营对象的特点,需要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长久地生存和稳定发展的综合性能力,以获得市场当中客户的信任。 本文从内部竞争力和外部竞争力两大方面8个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内部竞争力是银行理财产品自身的产品特点和结构决定的固有实力,具体表现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能力。外部竞争力主要指的是商业银行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能力。 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评价。依据行业惯例,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市场发行能力、收益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信息披露规范性四个方面。本文也将从这四个方面对银行理财产品内部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 (一)市场发行能力 银行为了实现满足投资者个性化投资需求的目的,其所设计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就应该考虑该产品覆盖各类投资者的范围。因此,考察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发行能力,应该从产品发行数量、产品类型的多样性、投资币种的丰富度及理财期限的多样性四个方面进行。. 据和讯网公布的银行理财产品发售信息,2011年1月至6月柳州市场上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柳州范围内共发售银行理财产品达1742支。从图1中可以看出,以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为代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别以20.84%、22.39%、29.16%,共同占据了该市场的半壁江山,发行规模相当可观。 目前,浦发银行在柳州市场上拥有汇理财稳利计划、债券盈添利计划等品牌,光大银行拥有T计划、理财套餐计划等品牌,招商银行拥有节节高升-安心回报系列、焦点联动系列等品牌,每期都有较大的发行量。 在投资币种方面,人民币和美元是主要的理财币种,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会适当地选择如澳大利亚元、欧元为代表的非传统货币进行投资,增加银行理财产品的丰富程度。 在投资期限上,1个月内的超短期理财产品以及1个月至3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是目前市场上的主导。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保证理财产品丰富程度,会保留少量1年及其以上期限的理财产品。 在投资标的方面,低风险、收益稳定的国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承兑汇票等债券、票据、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必备投资对象。 从柳州市场上的六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指标分布上来看,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表现出在市场发行能力方面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产品收益能力 部分客户容易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率当作实际利率,其实这两者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预期收益率是理财产品的理想收益率,是商业银行根据概率统计设计出来的,因为市场存在着不可预知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率之间将会发生偏差。预期收益率仅仅是发行时,商业银行对客户做出的预期承诺。而实际理财收益,则按照理财产品到期时的到期收益率决定。预期收益率不一定等于到期收益率。 (1)预期收益率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表现,消费者可以从预期收益率中可以预知理财产品的未来收益,以此来判断自身的理财收益。 (2)E/I值(到期收益率/同期限理论存款利率)是市场上评价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重要指标。根据和讯网提供的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期收益率数据计算,收益能力排名前三的是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2011年上半年6个月平均E/I值分别为1.18、1.15和1.08。到期产品收益波动较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这三家商业银行的理财收益能力。 因而在产品收益能力方面,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表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为客户带来相当不错的收益回报。 (三)风险控制能力 (1)招商银行对其理财产品实行风险评级制度,在产品设计阶段给予产品不同的风险评级,为其销售中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选择提供风险控制依据。 (2)兴业银行对其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分为基本无风险级别、低风险级别、较低风险级别、中等风险级别、较高风险级别。 (3)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在其理财产品说明书当中,对风险使用“较高、较低、低”等进行分级,区分度不高,不能对产品起到较好的风险控制作用。 (4)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仅针对理财产品进行常规的风险提示,对于理财产品自身的风险控制以及相关评级无详细资料描述,风险控制能力未知,会影响投资客户对于理财产品风险的认识,增加了客户购买产品的风险性,削弱产品竞争力。 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评估,除了产品说明书对于产品的风险评级外,还应看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实际市场风险,即“零负收益”理财产品的表现情况。 (四)信息披露规范性 笔者仔细研究了柳州市场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银行网站,对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整理,从银行客户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数据需求出发,对产品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产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及产品说明书的完整性三个方面,对各家银行进行考察。 (1)光大的银行网站,“阳光理财”项目出现在首页靠前位置。项目设置上不仅有相应的信息披露栏目,同时设置了关键字检索、查询、理财工具等特色栏目。对于理财产品的运行、到期情况也都有相应的板块披露,及时更新。唯一的缺憾就是理财产品介绍过于简单,没有完整的可以提供下载或者在线阅读的产品说明书。对于投资者,只有到银行柜台才可以看到产品的全貌。 (2)招行在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上,通过主页的金葵花理财可以快捷的进入理财产品相关界面。在理财产品检索上,设置了专门的筛选界面,从销售状态、产品系列、理财期限、风险等级等几个可以进行检索的项目。并且在查询中,提供了完整的PDF版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的风险管理、产品收益计算等信息,可供投资者方便的了解该产品各方面的具体情况。 (3)浦发银行网站在个人网银界面设置了“轻松理财”理财产品项目,投资者可以轻松地进入,进行理财产品信息查询。虽然没有设置检索查询系统,但浦发银行产品系列及具体产品相关特征信息查询便捷,一目了然,并且附有信息披露项目。产品名称点击后,显示出简化版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可以清楚地了解该产品的详细信息。不足之处是信息披露项目下显示信息过于简单,客户不能对产品的运营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4)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理财产品,虽然最终都能查询到理财产品说明书以及信息披露项目,但这三家银行理财产品板块均未设置检索项目,查询相对比较繁琐。同样表现出运营情况描述过于简单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发行频率加快、发行期限趋短、预期收益率走高”已经成为2011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关键词。面对金融危机的阴魂不散,国内通货膨胀严重,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持续萎靡不振,银行理财产品以其投资期限短、投资回报高的特点吸引各方投资者关注和热捧。这一切都在说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之激烈。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从一个方面反应了消费者对于理财的需求在不断提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更好地打理手中的资金,是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经过这几年宣传,现在理财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百姓不再局限于存款这一单一的方式。越来越多的百姓通过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研究 摘要: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对中国的宏观金融过程产生了重要影响。传统的宏观金融理论已经无法解释当前宏观金融数据的大幅波动。本文在研究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影响过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实证数据,解释了银行理财产品与宏观金融数据的关系。在宏观金融层面,存量角度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过去的间接融资还原为直接融资,增量角度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潜在的间接融资转变成现实的直接融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正在改变着中国的金融结构,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货币增速的下降,甚至是货币绝对量的下降。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宏观金融过程;货币金融监管 一、引言 回顾中国2005年以来的货币供应量数据M2其增长率上下起伏不定。但其绝对量一直保持一定的增长,与经济规模扩大带来的货币需求增长是一致的。然而,进入2011年,这一“常识性规律”出现了意外变化:2011年4月份和7月份M2绝对量分别比上月下降了746.32亿元与7897.20亿元,如图1所示。对于M2绝对量的意外下降,人们很容易将其归因于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央银行实施的偏紧的货币政策,认为是不断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直接结果。但是,从中国传统的宏观金融过程实际出发,如果不考虑其他的干扰因素。新增的货币供应量应该大致等于新增贷款加上新增外汇占款减去新增财政存款。图2是2009年以来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对比情况。从图2可以看出,2010年以来,尤其是2011年M2的实际增量与理论增量的差距明显增加,并且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3月份与6月份M2实际增量明显大于理论增量。而随后4月与7月M2实际增量反过来又明显小于理论增量。这说明中国当前的宏观金融过程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出现了新的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干扰因素。我们认为这一干扰因素就是近几年快速发展的银行理财产品,偏紧的货币政策仅仅是M2绝对量下降的宏观背景。银行理财产品才是M2绝对量下降的直接原因。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起始于2004年,经过2004年2005年的初创期,2006年至今是快速发展期,目前已形成保本性理财产品占比逐渐下降、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占比不断上升的格局。据光大证券统计,2011年1月7月,银行理财产品共发行12328款,募集资金达10.59万亿元,7月末余额估计有4.51万亿元。其中,保本性产品发行4897款,占比39.72%,非保本性产品7431款,占比60.27%。而7月末余额已经占到M2余额的5.83%,已经对宏观金融过程产生足够大的影响。 现有的相关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银行理财产品本身的各个方面,较少涉及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虽然胡明东、宗怿斌(2009)分析了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但也是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上。缺乏银行理财产品对货币政策影响机制分析以及宏观层面数据的实证支持。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了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影响宏观金融数据的途径。具体来说就是在分析非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相关数据,讨论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以及对货币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银行理财产品与宏观金融数据波动 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不同理财产品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对于保本类理财产品,不论是保本固定型,还是保本浮动型,都需要进入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通常体现为银行的金融资产,在负债方体现为存款。对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法律意义上,银行仅仅起到服务中介的角色。因此不进入资产负债表。但从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或收缩的角度来看,进入资产负债表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比较小,不进入资产负债表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反而比较大。从银行理财产品类型来看,2011年1月份-7月份发行的非保本型产品占到发行总量的60.27%。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重点分析非保本理财产品对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乃至宏观金融数据的影响,而不考虑保本型理财产品。 根据WIND资讯对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分类,不管是信贷资产类产品,还是票据资产类产品,它们的投资标的大致相同,均为债券、利率、信贷资产、票据等。在非保本理财产品的实际资金运用过程中,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直接购买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存量资产,一类是通过信托公司向企业发行新的贷款或购买新发行的企业债券。为方便分析问题,我们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将非保本类理财产品抽象为信贷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信贷资产)与债券资产类产品(完全投资于债券资产),并假定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来自居民银行存款,从存量与增量两个角度分别讨论这两类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 1、信贷类理财产品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存量的角度。 假定理财产品发行期间,居民用100单位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发行结束后,理财产品直接购买或通过认购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购买银行持有的企业贷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20%。理财产品发行前后银行体系简化的资产负债表如图3。 从图3可以看出,理财产品发行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变化是:(1)负债项居民存款减少100,总负债减少100;(2)资产项企业贷款减少100,法定存款准备金减少20,超额准备金增加20,总资产减少100。也就是说在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收缩(总资产与总负债均减少100)的同时,银行的可用资金(超额准备金)反而在增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也因为流动性较差的企业贷款减少而有所改善。 2、债券类理财产品与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存量的角度。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月报—5月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产品中心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下称:“中心”)统计,2012年5月份,全国89家商业银行共发行2291款零售理财产品,其中非结构类产品为2148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14%;结构类产品为143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22%。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数据,非结构类产品和结构类产品的发行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参见图1。(注:文中全部数据来源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数据整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数据存在误差,加总可能不为100%,特此标注,下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5月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设计有所变化,保本类产品的占比出现明显上升,保本、保息与非保本型产品的占比分别为21.9%、19.5%和58.5%。其中,保本类产品占比上升3.5%,而保息类与非保本类产品分别下降0.8%和2.8%。参见图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币种。5月份,商业银行共发行人民币类产品2115款,占比为92.3%,占比下降3.8%;外币类产品合计为176款,分别为美元类、澳元类、欧元类、港币类、英镑类、日元类、加元类以及新西兰元类,其占比分别为34.8%、21.3%、18.1%、16.7%、4.1%、3.6%、0.9%以及0.5%。可见,外币投资的理财产品主要以美元、澳元、港币以及欧元类为主,相比4月而言,加元类产品占比有所下降,美元类、港币类和澳元类产品占比较4月上升,平均升幅为1.0%,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变化甚微。参见图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限。3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占比最大为61.4%,较4月下降1.3%;而1年(不含)以上产品占比最小,为1.9%,较4月下降0.1%。3个月至6个月(含)和6个月至12个月(含)这两个投资区间所发产品的数量占比分别为17.8%和18.9%。从产品总体存续期限的统计上来看,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产品存续期限平均为3.98个月,较4月缩短0.02个月。参见图4。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类型。普通类理财产品涉及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及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前三大类型的占比分别为57.3%、32.0%与10.5%。债券货币市场类与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依然是普通类产品的主要投资类型,参见图5。结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涉及股票市场、利率市场、汇率市场及商品市场,产品数量占比分别为18.7%、21.5%、49.5%及10.3%。 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情况。1年期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高,为5.85%;3天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低,为3.03%。从环比表现来看,3天期限产品、7天期限产品、1个月期限产品和1年期限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水平较4月不同程度上升,其中1个月期限产品预期收益水平上升幅度最大,为33个BP(基点)。而2个月期限产品的预期收益水平下降幅度最为明显,为51个BP。从利差水平来看,期限为1个月产品的利差水平最高,为259个BP。5月产品的利差水平分化明显,其中3天、2周、1个月以及1年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200个BP以上,平均利差水平在244个BP左右。而7天、2个月和3个月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150BP~200BP之间,平均水平为182个BP,6个月期限产品的利差水平最低,仅为85个BP。参见图6。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 普通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2012年5月份普通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方向除了主要集中的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和外币债券货币市场三大类之外,还有固定收益权类和信贷资产类。债券货币市场类的发行数量仍居首位,除了组合资产管理和固定收益权类产品之外,其余各类产品数量较4月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占比方面,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占比较上月上升2.8%,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均有所下降,其中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占比下降较为明显,下降1.8%。主要投资类型的环比表现情况为: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843款,位居首位,环比上升0.8%,占比57.3%,下降0.5%;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发行489款,位居第二位,环比下降3.7%,占比32.0%,下降1.8%;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154款,环比上升38.7%,占比10.5%,上升2.8%。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发售3款,环比大幅下降72.7%,占比为0.2%,上升0.6%。此外,5月较4月增加1款信贷资产类产品。参见图5。 5月普通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为114天,较4月缩短2天,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49%,下降25个BP。从不同投资类型产品的期限收益结构来看,普通类理财产品中,信贷资产类产品的期限最长,固定收益权类产品预期收益率最高;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投资期限最短,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最低。从环比表现来看,除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之外,各类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同程度缩短。预期最高收益率方面,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均有所上升,其余各期限均有所下降。详细信息参见表1。 结构类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分析。2012年5月份结构类理财产品的资产类型比较丰富,资产主类涉及股票类、利率类、汇率类和商品类,占比分别为18.7%、21.5%、49.5%及10.3%;平均投资期限为1.78年、0.25年、0.31年和0.54年。5月没有出现混合类产品。与4月相比,利率类产品占比大幅下降,汇率类产品占比大幅上升,股票类与商品类产品占比微幅上涨。从发行银行的角度看,共有五家中资银行涉足结构类产品,分别是:北京银行、渤海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资产主类覆盖利率、汇率和商品,未涉及股票类产品。从股票类产品挂钩标的分布来看,境外指数及基金的占比依然较少,挂钩股票涉及能源、建筑、电信、金融、餐饮、汽车及消费七个行业。利率类产品的标的资产主要为美元LIBOR及SHIBOR。汇率挂钩结构类产品的标的资产涉及:澳元兑美元、美元兑港币、美元兑人民币、欧元兑美元、英镑兑美元及美元兑新西兰元汇率。商品类产品主要以黄金为挂钩标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兴银行发售两款商品类产品,挂钩标的为黄金、原油和玉米。详细信息参加见表2。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欠发达地区国债销售如何在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热销中突围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国人个人投资渠道日益增多,曾经备受追棒的凭证式国债渐渐被冷落。通过优化国债的期限和加大利率的弹性,有利于优化国债品种设计,确保投资有收益,促进欠发达地区国债的销售。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国债;个人金融理财 国债是以国家为主体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有偿信用形式。被人们誉为“金边债券”的凭证式国债兼具了储蓄和国债二者的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个人投资渠道日益增多,投资产品不断增加,投资多元化趋向已非常明显,曾备受公众追捧的凭证式国债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县,凭证式国债的销售与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销售可谓冷暖两重天,近三年来,辖内销售国债为263.63万元、销售理财产品为23872万元,两类产品销售额相差90多倍。为探其原因,本文就辖内两类产品的个人投资选择进行了调查。 一、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售情况 自2007年至2010年上半年,辖内各年度凭证式国债的销售分别为31.23万元、130.91万元、75.11万元、26.38万元;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分别为6400万元、2472万元、7000万元、8000万元。在此期间,我国经济因突遭金融危机而受到极大的影响。从辖内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销售情况的变化可见,该两类的个人投资品种的销售受经济状况的影响很大并且形成一种此起彼伏的现象。经济发展形势预期好的情况下,国债销售量下降,个人金融产品的购销旺;相反,则国债购买欲望增强,个人金融产品的需求锐减。但就辖内销售额的比较,凭证式国债与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额不可同日而语。 二、影响选择国债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因素 (一)金融机构及人员销售产品的积极性不同 受两类投资品种对金融机构效益高低的影响,金融机构及其人员对它们的销售积极性出现截然不同。作为基层金融机构,由于承销凭证式国债不是其主营业务,受国债网上统一销售的影响,任务分配不是很明确,在国债热销时抢购不到,滞销时却无人问津,并且国债发行和提前兑付手续费与柜台售债人员的效益不直接挂钩,这导致国债基层承销网点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对国债的发行、兑付和利率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具体操作细节也怠于说明。而对个人金融理财产品却是各金融机构主动承揽的业务,并将销售任务直接下达到每个人,对从业人员的销售量进行严格绩效考核,往往此类产品的奖励力度很大,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产品的宣传与销售力度,如2009年的一款信托产品的销售手续费为1.2‰,而国债的销售却是按办理一笔业务0.02元的业务量手续费的标准计价。 (二)承销机构网点覆盖率相差大 国债的发行实行的是金融机构承购包销,并且要进行资格审定,因此其承销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大的地方股份制银行,而农村信用社没有纳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经营方向转移到大中城市,农村基层网点已基本撤并,而股份制银行在农村则根本没有设网点,因此,国债在基层的销售网点仅限于县城内的一至三家,占全辖金融机构网点数的8.5%。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网对于各金融机构所争取的承销品种往往具有针对性,销售对象是涉及到自己所能触及的范围,不同种类网点数虽有所差异,但基本上是覆盖全辖的所有网点。 (三)投资收益预期值的差距大 随着资本市场地发展,针对个人的理财产品不断创新,以前相对于储蓄存款所具有的利率高、收益稳定等优势的国债也变得不再是投资焦点,在通货膨胀增长下,投资国债资金保值的安全性也受到危胁,收益更无从谈起。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投资预期收益远高于国债收益,即使风险相对更大,人们也更愿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以更大的风险投资于收益高的个人金融理财产品。从2007年以来凭证式国债的利率由2007年度三年期3.39%、五年期3.81%上升至2008年三年期5.74%、五年期6.34%,然后就急争速下跌至2009年自今的三年期3.73%、五年期4%、一年期2.60%,而目前的通货膨胀率已经是2.25%-3.31%,两相计算下了,收益为负,而与此相比,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预期收益率是平均为6%,最高的收益品种达到8%以上,特别是一些产品在发行时也有一定的保值承诺。 (四)品种设计灵活性不同 凭证式国债作为一种投资产品,在品种、期限与计息方式等设计上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但在投资的灵活性上差,不能适应多种类型的投资需求,目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的期限为1年、3年及5年三种,利率固定且利息为还本付息方式,逾期也不加计利息,对于中长期稳健性投资而言,由于利率缺乏弹性,投资还要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而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推出是紧跟着社会投资的理财需求和资产的收益价格进行及时调整,具有期限灵活、利率弹性大的特点,以此吸引广大的投资者,近三年来辖内共推出的个人金融理财产品达57种之多,收益率从3%-8%。 三、平衡国债与个人理财产品多元化投资结构的思考 (一)扩大国债承销机构的范围,多层次疏通销售渠道。 充分发挥全体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将投资产品的品种类型、销售时间、销售渠道等投资信息通过网点全面的公布,吸引人们更多的富余资金用于投资。凭证式国债发行要借鉴个人理财产品巧妙地利用金融资源的方式,实行金融机构包销方式,扩大承销范围,在审定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股份制银行承销资格的基础上,增加具有遍布基层网点的农村信用社承销资格,解决目前国债销售网点集中于大中城市,而更广大的基层无销售点的现状。同时,可重新利用起国债最初发行时通过政府部门实行销售的方式,增加一条销售渠道,实现多层次的销售,真正将国债销售点布及全国范围。 (二)采取鼓励措施,调动国债销售机构及员工积极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越来越融入于市场经济的规律,员工的收入与个人的业绩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通过制定适当的激励措施,将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国债及个人金融理财产品销售的压力转化为动力?熏更好地促进各产品的销售。一是提高国债销售的业绩奖励。通过调整国债销售的考核制度,从原来按业务笔数计价改为按销售额计价,并将标准提高到与理财产品相当,以此提高员工促售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常态化与突击化的宣传模式。一方面是借助每期国债发行时,中央电视台均会进行通告之优势,及时组织各金融机构发挥点多面广和员工众多的优势,集中时间统一行动,采取电视、广播、柜面、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是国债知识与国债投资理念的宣传、讲解的常态化,以制度的形式规定每个金融网点建立固定的国债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同时需长年摆放可供取阅的宣传小册,工作人员能及时对新客户传递国债投资的信息、及时解释有关国债问题的咨询。 (三)优化国债品种设计,确保国债投资有收益。 随着目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受国内、外多种复杂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通货膨胀变动的预期也越来越难把准,大众的投资方向随着收益预期不断进行主动或被动地调整。因此,需通过优化国债的期限和加大利率的弹性,解决现有国债品种结构难于适应投资需求的问题。一方面是合理地分配短期与长期国债比重,吸引更多的不同期限的投资资金,同时,在国债的发行时间上实行预算制,发行时间表提早让有购买意向者及时把握购买时间,使投资者更加灵活地调度自有资金;另一方面是采取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相结合的方式,在确定国债利率时,既要遵循银行基准利率,也要适应市场化的收益预期。短期国债可以采取固定利率,而在通货膨胀波动预期难以把握时,中、长期国债可以尝试浮动利率,增强国债利率的弹性,在通货膨胀率高的情况下,仍能保持国债保值增值的竞争优势,具有满足投资者对国债投资既有收益又有安全保障的需求。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论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摘 要]目前农村理财需求不断扩大,开发农村理财产品对农村理财市场健康发展和金融机构发展中间业务、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意义重大。然而当前农村理财市场并不活跃,具体表现为农民理财意识淡薄、理财产品少、金融机构重视与支持不够等。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努力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农村理财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理财产品;理财市场 一、发展农村理财产品的必要性 (一)满足农民收入提高后的理财需求 据统计,如今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由1991年的708.6元提高到2009年的5153.2元。随着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可支配收入也在增加,农村理财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应注意到农民理财市场的潜力,也应该助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经营战略转移,大力开发农村理财市场,满足农民的理财需求。 (二)有效应对通货膨胀下的资产管理 目前全球经济复苏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实现持续、全面复苏也将是缓慢而曲折的过程。而国内经济虽然回升向好的趋势不断稳固,但消费疲软现象仍没有从根本上好转,居民消费价格继续上涨,通货膨胀压力仍然很大。目前农村富余资金普遍存放在银行,但是面临严重的通货膨胀,实际存款利率为负数。2008年以来我国存款利率经历了9次变动,活期存款利率很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自2008年12月23日以来经历了几次比较集中的调高,截至2011年7月7日调整到3.50%,但是相对于同期的7.1%的通货膨胀率来说就是负利率。加上近一段时间股市低迷不振、楼市深陷调控,老百姓投资理财、抗通胀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三)降低农民参与非正规金融活动的风险 当前,民间借贷愈演愈烈,然而民间借贷的法制不完善,农民参与风险大。民间借贷利率从直接贷款的20%左右到通过中介贷款的超过40%不等,对投资者来说极具吸引力,但作为企业的可持续融资来说成本过高,一些企业没有将所融资金投入实体经济中,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老板资不抵债,跑路时有发生,许多农户血汗钱无法追还,近期温州和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风波就是实例。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期一项调查显示,温州近90%的家庭和60%的企业都参与民间借贷。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估算,温州市2011年仅有35%的民间借贷流入实体经济,较2004年超过90%的比例大为下降,其余的贷款或是进入房地产行业,或是在非正规的金融中介之间流转。农户对市场风险承受能力有限,难以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和收益的最佳时机。金融机构在应对市场风险上具有比较优势,应承担起满足农村理财需求的责任,向农民投资者提供合适的理财产品,减少农户投资理财风险。 (四)矫正农村金融领域“系统性负投资”现象 所谓“系统性负投资”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一个地区的居民中获得储蓄,而没有以相应比例向该地区发放贷款。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出现了这种“系统性负投资”现象。长期以来,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要么从农村撤离,要么把从农村吸收到的资金调度到城市使用,发放给发达地区一些大项目开发企业,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和缺位。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1)的测算,1997—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的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这些机构成为地道的资金“抽水机”。这种农村地区资金净流出的“虹吸”现象使得农村地区出现了融资的真空。尽管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逐年增加,但是由于其贷款余额的增加幅度小于存款余额的增加幅度,故而使信用社的负投资额呈逐年增大的趋势,到2009年全国已达15150.42亿元。农村金融机构表现出“非农化”特征,资金流向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发展农村理财产品有助于农民主动获取收益,矫正“系统性负投资”现象。 二、目前农村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理财产品在大中城市竞争趋于白热化,而在广大农村发展得却非常缓慢,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理财产品品种少、起点高 目前,储蓄产品依然是大多数农民理财的惟一选择。据统计,为“三农”服务的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对保守型客户比较有吸引力的产品有本利丰系列产品,推出数量占比14%,其他三个系列的产品属于非保本型产品,农民一般对其很少问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至今推出的产品数量只有104只,适合广大农民投资的理财产品很少;农村信用社一般只提供储蓄类理财产品。同时农民的收入带有较强的周期性和季节性,而已推出的理财产品以闲置资金增值为主要内容,普遍存在期限固定、周期较长等特征。而且目前金融机构设置的理财产品一般都是以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为认购起点,对农民来说投资门槛偏高。 2.金融机构对农村理财产品的开发重视不够 农民理财意识淡薄,缺乏理财知识,习惯于将富余资金存入银行。2001年全国农户人民币存款余额是13821.40亿元,到2009年达到49277.61亿元。而且在存款总额中定期存款占到近70%,这对银行来说是一项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银行偏向于在农村经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而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城市理财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上。这种现象也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导致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成长模式,农村同城市的差距使得金融机构开发农村理财产品获益要远远低于在城市销售理财产品,因此金融机构缺乏经营农村理财产品的动力。 3.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发售的理财产品危害农民利益 目前非正规金融市场对我国金融市场影响力很大,农民被非正规渠道发售的相对较高的收益水平产品所吸引,并且对风险缺乏足够了解。特别是民间借贷简便易行,在农村普遍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供求矛盾,但也带来一定的危害。民间金融目前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相应的规范,一些民间借贷活动成为孕育“地下经济”的温床。且民间借贷中普遍存在的高利贷现象,提高了资金使用者的生产经营成本,降低了市场竞争力,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使农户无力偿债,给农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并危及社会的稳定。 (二)形成的原因分析 1.农民缺乏理财知识,观念落后 由于没有金融机构的足够重视和指导,很少有销售人员到农村去推销和宣传理财产品,所以农户难以获取现代金融理财知识。农民理财保守化心理及陈旧观念不能尽快改变,缺乏主动参与理财产品的积极性。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储蓄存款金额已经高达22000亿元以上,这一庞大数字说明农民“除了把剩余的钱存在银行,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让钱生钱的好路子”。在城市“钱财需要打理,人生需要规划”、“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等理财广告语耳熟能详。然而,对于农民来说,如何理财、怎样使得富余资金保值、增值却成一大难题。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理财产品信息化趋势的矛盾 金融理财产品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理财产品的宣传和办理,都要依靠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理财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城市的理财硬件和软件条件都比较齐全,而农村基础设施差,计算机普及率较低,相当数量的理财产品很难在农村推广,此外商业银行撤销农村网点,直接导致农村金融设施普遍匮乏,制约了理财服务的推广。 3.政策上对农村理财市场的偏离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国金融领域改革重点一直放在城市,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尚不健全。利益驱动使银行机构网点向收益高的地区转移,这是近些年银行从农村减少网点甚至撤销机构的根本原因。农村金融机构与城市金融机构在资金投入、网点布局、业务发展、风险控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平衡。 三、发展农村理财市场的对策 (一)普及农村理财知识 做好金融知识的普及工作,改善农村理财传统观念是发展农村理财市场的前提。很多金融机构已经相继推出许多理财产品,但是广大农民却对此比较陌生,金融机构应加大在农村地区普及金融知识的力度,对广大农户进行金融扫盲,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理财环境。例如,金融机构可以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服务、印制一些金融基础知识读本重点介绍理财产品的特点、操作流程等。既要宣传理财产品的收益,也要强调理财产品的风险,让收益与风险意识深入人心。政府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下乡活动,广播或电视等主流媒体在各农林频道节目中,应定期以简明易懂的语言及图像向农户讲授股票、基金等金融工具知识和股票市场操作要点及方法等。 (二)金融机构要转变“重城轻农”思想 广大金融机构应该认识到,在农村开展理财业务可以改善自身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并带来管理、托管、佣金等多项中间业务收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交叉销售机会,全方位服务客户,降低客户的流失率。金融机构必须改变理财只面对大中城市“高端客户”、农村客户大多没有理财需求的片面认识,充分认识到抢占农村理财市场的战略意义和历史责任。一方面,金融机构应该重新定位农村市场,科学合理布局农村的营业网点,设立专业理财代办点,加大对农村市场调查和对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开发的投入,加快拓展农村理财业务。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具有“支农”作用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面向的客户都是以农民为主,所以在农村开展理财业务具有渠道和客户资源、信息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多了解农民对理财的需求,充分利用其在农村营业网点多的优势,继续拓宽服务的覆盖面。 (三)积极增加农村理财产品的供给 农村市场对理财产品有着特殊的需求,并不是把城市理财产品搬到农村市场就可以成为农村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要想得到农户的认可就必须遵循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开发出具有操作简单方便、投资起点低、风险较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等特点的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仍需稳字当头,特别是对于偏向保守理财、风险抵抗能力弱的农户投资者而言,金融机构应该以推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一般银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较低,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如投资于国债和基金产品等。在当前股市不景气,楼市观望的情况下,银行个人存款账户的“闲钱”开始增多,针对这种情况金融机构在理财市场上推出了不少针对短期、流动性强的新型金融产品,得到大中城市居民的追捧。这种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对农户投资者来说也是比较有吸引力的,金融机构可以向农户推介此类产品。 目前,投资类保险理财产品得到百姓的青睐,主要是因为保险有保障,并且有投资收益,能分散投资风险。虽然目前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保险机构在农村网点很少,许多保险客户经理由于入职条件低,技能有限,不能为农户提供好的咨询服务。保险公司应该多关注老百姓对保险产品的需求,针对农民目前关注的子女上学、养老、大病医疗等问题,应设计专门的投资理财产品。同时银行可以凭借农村的营业网点较多且在百姓心中信誉较高的优势,在农村设计销售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理财产品,农民可通过银行柜台购买保险,从而方便理财。 目前农村普遍存在青年劳动力流向大城市的现象,从而会出现大量土地闲置,这不仅使得靠土地为生的农民收入来源减少,还造成社会紧缺的耕地资源闲置浪费以及危及国家粮食生产安全。针对此现象,金融机构可以开发与之相关的农民土地信托的理财产品,土地信托是土地使用权人(委托人)为有效利用土地,将土地信托予受托人,由受托人利用其专业规划与管理,将开发经营的利润作为信托受益分配给受益人。农户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委托给银行,签订委托授权合同,由银行或银行委托其他专业信托机构对土地进行经营,期间农户获得收益分配。发展土地信托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土地资源重组效率,有利于提高土地规模效益,使农业发展走上集约化、规模化道路。由于土地生产经营周期较长,此种理财产品一般是较长期理财产品,农户在投资时需要权衡利弊。 (四)努力拓宽农村理财产品营销渠道 在营销手段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以传统手段为主、现代手段为辅。传统手段是指依靠金融机构的网点进行产品营销推广理财产品,现代手段是指电话、短信、传真、网络等工具。金融机构要加大资金投入,升级改造办公设备和网络信息系统等现代化办公通讯手段,建立电话服务中心和手机短信等业务平台。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村地区可以采用建立农村金融超市。金融超市既可以采用网上金融超市也可以采用网点式的金融超市,金融超市可以展示各种理财产品供农户选择,同时应该有理财专业人士免费向农户答疑解难,帮助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同时,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员工情况为每个村选一个对其情况比较了解的员工担任理财产品客户经纪人,有利于金融机构熟悉客户需求以及介绍理财产品,从而节约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各种成本。 (五)大力提高农村理财服务人员的素质 员工素质的提高能够为单位提供大量的人才储备,金融机构要积极鼓励员工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可邀请专业培训机构举办专题讲座。经过业务培训的员工,应重点充实到农村网点,以促进农村地区理财业务的发展。同时要加强个人客户经理、理财师队伍建设,要努力将业务精、能力强、善沟通的人员充实到理财客户经理队伍中,做到人尽其才。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研究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很多银行也将理财产品和金融理财业务作为了实施战略转型以及拓展非利息收入重要的切入点,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国际化程度以及创新力度也逐渐加大,其类型逐渐实现多元化,投资领域从低风险不断向高风险拓展,因此,本文关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并且十分迫切的。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研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不断研发和发展,但是,伴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不断加大和深化,国内那些发展迅速的理财产品市场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和打击,银行理财产品的提前终止、负收益以及零收益的情况常常发生,虽然经济危机已经不再发展,但是,金融危机对金融理财市场和产品的影响从未间断,因此,本文就对当前的市场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情况机型研究,对国内的商业银行应该怎么样进行规划进行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逐渐实现商业化 在2004年初,中国银行最先将个人客户的外币资金进行集合,将其在国际市场中运作,退出了个人外币的理财产品,这一产品的推出已经成为了我国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真正的开始,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的主导就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内的商业银行充分利用银行之间的债券市场利率比储蓄存款利率高这一个有利条件,纷纷将各自人民币的金融理财产品推出。详细观察并不难发现,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策略往往都具有产业和政治这双重的属性,但是,伴随着我国逐渐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业的属性也就日以彰显,增强网络经济这一个背景下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的经营收入,不断追求利润,这已经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管理人员最为重要的管理理念,将产业作为特质的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也就开始浮出了水面,在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的双重属性格局下面,有些银行或者集团都已经开始将播出机构以外的资产剥离直接进入到了市场之中,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模式来进行商业的运作,有些都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并且努力的按照市场的规律来进行运作,信息传媒业也正在逐渐日益产业化。传播媒介的机构极其容易成为一个独立生产信息的产品以及与其它相关产品综合产业的公司。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提升金融理财产品信息透明程度 面对变化多和难度大的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我们必须要对银行的信息真实性进行一定的监督,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的质量,对信息进行全面和真实的披露,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准则来对银行发展工作进行必要指导和监督,把银行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的监督相互结合,不断的对新会计准则所执行的问题以及银行的造假行为进行约束,不断的对信息市场进行净化,提升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信息透明度,最终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使用人员提供一个可靠和真实的信息。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促进金融理财产品信息化 对于我们来说,信息化社会并不陌生,为了对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进行适应,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也应该要加快自身信息化这一个步伐,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工作可以建立起业务和财务一体化信息处理的系统,实现银行的业务和财务相关信息的一次性处理以及实时的共享,大型的集团和企业也能够实行资源的优化,信息的共享,将成本大大降低,银行可以广泛的应用计算机,再加上当前形势下网络技术已经大范围的得到了普及,我们能够将人工管理的成本和人为的因素减少,加大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过程中计算的准确性。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保护各方的利益 我国资本市场其实是一个弱势有效的市场,所以,对于投资人员的保护具有很大的缺陷,特别是那些中小投资者并没有发言权,通常情况下都是不能够利用投票这一种方式方法来做出一定的选择,在我国商业银行投资者保护问题上面,长久以来都不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银行进行筹集以后的实收资本,必须要依法委托给法定的验资机构,使其进行验资并且要出具一个验资的报告,不管这些银行实收的资本以任何一种资产形式来进行筹集。银行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的各种资金,其来源不同,处理的情况不能相同。那些属于国家直接进行资本注入和投资的,按照我国相关的规定要增加我国国有资本或者国家的资本公积,那些属于专项经费补助和贷款贴息的资金,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来进行处理。我国的银行依法进行借款和发行债券以及融资租赁等等方式来进行债务资金运转的,必须要明确其运作的目的,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合理资金的需求以及债务风险,必须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优化的决策,并且要签订一个书面的合同,完善以及建立起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机制,建设起一支支高素质的银行理财队伍,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实施,将银行进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力度大大加强,银行进行各类财务活动进行了规定以及指导性的规范。 五、结语 本文中,笔者主要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逐渐实现商业化、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提升金融理财产品信息透明程度、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促进金融理财产品信息化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发展保护各方的利益这四个方面对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进行了研究,笔者认为,理论只有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才能够真正发挥其指导作用,因此,笔者主张将有关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研究这一个理论知识应用到银行理财实际操作中去。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中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概览 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金融理财市场已初具规模,并形成了多种理财机构并存、各类金融理财产品多元发展、理财市场法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居民理财观念逐步转变的新局面。 中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发展概览 中国居民理财需求呈现出鲜明的“高增长、高积累、高分化”的特征。 首先,个人财富呈现高速增长,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增长是其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据统计,从1995年―2002年我国人均居民财富实际年均增长为11.5%。 其次,财富构成呈现高积累的特点。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特别是上市或非上市股权成为中国居民财务积累的主要渠道和推动力量。 第三,金融理财市场的空间被打开。随着财富的增加,居民开始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对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更为关注。从中国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来看,银行存款是主体,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两项之和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高达近65%,而定期存款的占比近50%。股票和其他资产所占比重则相对比较低,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投资渠道有限的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居民强烈的高储蓄意愿及对银行高依赖度。 第四,居民财产分布具有高分化特征,提出了更高水平的理财服务的需求。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2006年公布的调查结果发现,不到0.5%的中国家庭拥有全国个人财富的60%以上。即使在富有客户群内部,也有大约70%的财富掌握在管理资产超过50万美金(约400万人民币)的家庭手中。财产在居民中的分布不均衡,高分化的特征对各类理财业务提出了定位目标客户群和差异化服务的要求。 中国理财市场的总体特征 首先,快速发展的理财市场凸现了监管上不一致的缺陷。 中国金融体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金融行业内各类机构都有自己的法律规范,明文规定分业经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除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资金信托业务。”然而,在实践中,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在从事理财业务。各金融机构从事的理财业务名称各异,相关法规有的并没有明确表明理财产品的确切属性。比如说商业银行将其集合理财业务称为人民币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称为集合理财计划:保险公司称为投资连接保险等,但没有一个部门法规明确表示这类产品的信托性质。这就导致各有各的监管主体与相应的法规,行为规范得不到统一,由此就滋生了很多问题。比如说监管不统一、不公平竞争等,对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形成了阻碍。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建立了信托公司,但是当时的信托公司并没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而是把主要精力都放在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上了,成为银行的补充金融机构。经过5次整顿以后,信托公司终于回归信托主业,开始从事信托理财业务。而这个时候,其他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理财产品,试图在潜力巨大的理财市场上分得一杯羹,然而由于中国理财业务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的,由此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一开始就存在制度上的缺陷。无论是理财的法律形式,理财机构的管理或是理财的配套法律设施都极不规范。 其次,理财产品的操作流程各不相同。中国的金融机构不少都在从事理财业务,但是操作流程各不相同。按照通常的做法,一般都是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这些资金,投资到证券市场或是具体的项目,投资的方向和具体项目都是在集合资金以后才确定。而在中国,除了基金产品,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运作流程基本上都是先有项目,然后再推出理财计划,集合投资者的资金,是采取典型的“项目评估+筹资+投资+分配”这种操作流程。 第三,理财的需求有待专业的挖掘。由于中国的文化、理财传统的关系,社会大众对现财概念的了解不够,过分依赖银行储蓄,不懂理财。并且这些年来财富积累已经相当可观,所以看似理财需求很大,但是理财市场的发展并没有分流太多的储蓄。 各类理财子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由于中国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理财市场主要由不同类型机构发行的理财类产品组成的。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在最近三年的时间内,从无到有,产品规模迅速壮大。 2006年以来,以外币为主的股票挂钩型产品大量出现,成为2006年理财市场的最大的亮点。这种产品,大部分挂钩海外某一类型股票,或某一指数,最终收益和股票市场的表现挂钩。为了迎合中国投资者的需要,这类产品大多同时通过一定的掉期期权,设计成保本产品,股票挂钩产品从前些年的挂钩汇率产品,逐渐过渡到挂钩恒生、国企指数,现在演变成各种概念下的挂钩产品,种类之丰富是前几年难以想见的景象。外币的固定收益产品,主要投资于海外以美元计息的债券、票据等产品,由于在2006年美联储(FED)连续17次调高联邦基金利率,目前美元的基准利率已达到5.25%,如此高的无风险利率,使得美元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水涨船高,从年初的3%左右逐渐上升到目前接近5%的收益率,产品的表现十分稳定,收益也颇高。 相比于外币产品的五花八门,由于受限于投资渠道的狭窄,人民币产品2006年无疑难以让人满意,流动性过剩在推动股市屡创新高的同时,也令货币市场利率每况愈下,一路走低。投资其中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最高时的3.5%左右,下降到目前在2%2.5%,与同期的基金等产品动辄100%以上收益率比较则相形见绌,也造成了下半年人民币理财市场的骤然变冷。 但人民币理财市场上还是出现一些让人欣喜的变化。首先是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产品自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率先推出,通过挂钩汇率产品,实现了人民币产品的一个小的突破。其次,银行信托类产品的突围。由于信托运作灵活,业务范围比较广,产品收益一直相对较高,而2006年下半年,银行推出的类信托产品,扩大了理财产品的种类。伴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转行,“打新股”产品成为顿为实用的人民币产品,工行和中信银行都先后推出。 QD产品是2006年最有希望给国内理财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的事件,但是,由于人民币每年高达3%的升值,QD在最重要的环节――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过程中首先损失了3%,造成了最终的收益率不尽人意。虽然各方对QD抱以厚望,而且监管层在政策上力挺QD,但依然无法摆脱认购惨淡的局面。 基金产品市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体系日益完善,基金创新持续不断。 基金是目前的理财市场上发展时间最长、市场规模最大、产业最为成熟、 业务最为规范的部分。从1997年进行试点以来,在政策扶持下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特别是在2001年开放式基金试点之后,开放式基金数量更是呈几何级数增长。截至2006年底,市场上共有基金公司58家,持有基金资产总份额6325亿份,基金资产总规模564.6亿元。2007年初,一举突破1万亿元,成为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行业得以超常规的发展除了获得管理层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外,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居民理财需求才是根本的推动力。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市场: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从2005年3月开始破冰,由创新类证券公司推出,在2006年,券商明显加快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速度,绝大多数创新类券商都推出了新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2006年以来,共有12只券商集合理财新品面市,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总数达到22只,募集资金近300亿,已成为资本市场上不容忽视的力量。 受益于股市的火爆行情,2006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偏股型单只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为97.8%,整体收益率近30%。虽然逊于开放式基金,但是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因而产品的知名度也极大提高,迎来了发行规模的大扩容。据统计,2006年新成立的集合理财产品的期初规模总和达175.58亿份,较2005年增长近41%。而且在2006年底前多个集合理财产品在开放期又获得较大数量的申购,如光大阳光仅一天的申购就达到35亿的目标规模上限,中信避险共赢也在年底接近了目标规模。未来随着创新类券商队伍的壮大和券商创新业务的升级,以及规范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加入,券商集合理财的总规模还将壮大;而股市、债市和货币等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将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美好前景提供良好契机。 保险理财产品市场:投资范围不断扩宽。 2006年的股市飘红带动了基金等主要投资于股市产品的热销狂潮,不仅引发了银行储蓄的分流,而且对于理财市场中的其他类产品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投资保守、追求长期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首当其冲,虽然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收益率也比2005年有所提高,达到4%-5%的水平,但是与2006年基金的投资业绩相比则无竞争力可言,市场吸引力下降的结果使得保费收入在上半年高速飙升之后,旋即归于平淡,全年增幅乏善可陈。而保险理财产品中比较激进的品种――投资连接险的收益则受到股市的影响而变得诱人,大量投连险产品的年内收益率高达50%-80%,如此高的收益率自然受人追捧,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投连险新品。 在股市行情走牛和政策放宽的双重推动下,保险公司对股市的热情高涨,2006年前10个月共拿出864.35亿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包括未上市股权)的保险资金也累计达683.26亿元,较年初增长330%。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集团还“得风气之先”启动了对未上市银行的股权投资,如平安49亿元收购深商行89.24%的股权,国寿56.7亿元认购广发行20%股权。 保险资金开始向产业投资进行渗透,中国人寿集团以350亿元入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成为南方电网第二大股东,并且试点投资天津渤海产业基金,还有部分保险公司对于风险创业投资项目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信托理财产品市场:凸现了信托公司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从2002年算起,信托投资公司经历了四年的大发展,经过行业内外的共同努力,信托业重新树立了自身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从2002年底第一批信托产品面世至今,经过四年的发展,信托产品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丰富,无论在产品数量还是产品类别上都比成立之初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凸现了信托公司的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印证了美国信托法专家斯考特的那句触及信托业本质的精辟评语“信托的运用范围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媲美”。 2006年全年共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45个,发行规模594.05亿元,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5.05%和13.61%,其中信托产品的平均规模为10900万元,平均信托期限为2.03年,平均预期年收益率为4.71%。2006年信托产品发行在经历了1-2月的调整后,便开始复苏,虽然产品数量只是略有增长,但发行规模增长明显。随着银监会53号、54号文的下发以及国家对房地产的进一步宏观调控,产品发行从九月份开始进入低迷状态,从而使整个年度的信托产品发行与上年相比处于停滞状态。 目前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产品总的来说都比较谨慎,在投资方式上,主要采用打新股、结构化设计和组合投资等方式以规避或降低风险。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试析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要点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和分析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和类别,比较了国内外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模式,认为我国应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在具体立法技术上可以参考日本的模式。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特点;类别;概念 根据不完全的粗略统计,国内包括商业银行、基金、保险、信托、证券等机构管理的金融理财产品规模总量约有人民币10万亿元左右,约占2007年我国GDP的42%,占国内居民存款的25%左右。 有鉴于金融理财产品对我国居民生活的影响与日俱增,有必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法律思考,探讨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制规范问题。而作为法律研究的起点,首先必须分析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概念。本文将从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出发,分析其类别和国际定义模式,最后建议我国可以采取的定义方法。 一、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和类别 与其他产品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限于金融市场工具。投资范围的确定使得金融理财产品不同于将投资目标限定于不动产、艺术品等的其他投资产品,并且使得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金融监管机关负责监管。由于现代金融技术的发展,金融市场工具范围日益扩大,只要是能够产生现金流并且具有一定流动性和交易性的产品都可以成为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内容,比如一些不动产经过证券化后可以成为REITs金融市场工具,而大宗商品、能源的期货和期权也被认为属于典型的金融市场工具。 第二,金融理财产品并不是有形的产品,而是一种无形的金融服务。金融理财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比如设计不合理,或者发生投资亏损,一般很难实行类似有形产品(比如汽车、药品等)的“召回”制度。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修正,特别是一些面向大众营销或者具有较大客户群体的产品修正十分困难,投资者一般只能通过赎回的方式来停止这种金融服务。很多国家的立法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的公法规范,而不将其认定为一个简单的商事合同,完全交由私法规范。 第三,金融理财产品的提供者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金融服务,需要有专门的服务机构提供理财等增值服务。金融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通过合伙、公司等组织形式进行的投资。在这些组织形式中,投资者并没有依靠其他服务机构进行投资管理,而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判断进行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同于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或公司中的股东。合伙人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各自的法律如《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等规范,对法律未明确的部分,合伙人和股东可以通过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等进行进一步约定。对面向公众或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司股权募集或者合伙人邀请,不应被视为是销售金融理财产品,因而不受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规则约束或管辖。。对于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合同)是否属于金融理财产品,国外目前还有争议,我国对此也未有明确规定。 第四,现代社会中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和经营可以跨越多个金融市场,或者多个金融机构共同为某个金融理财产品提供服务。比如,在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经常与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发行信托投资计划,其中,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负责信托计划的整体运营,而基金管理公司则负责信托投资计划中的投资部分。在国外,金融理财产品的跨机构性就更为普遍,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常联合开发金融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产品的跨市场性使得对其监管和立法需要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理解。 金融理财产品除具备有以上特点外,还有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目标客户数目,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单一客户金融理财产品和集合客户金融理财产品。或称为集合理财产品。如此分类的意义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监管规则。一般而言,集合性金融理财产品涉及的人数较多,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性。从保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相对于单一客户的金融理财产品而言,应给予更严格的监管和规范。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提供单位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和非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其中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可以再细分为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金融理财产品等等。这种分类方式在金融机构监管模式下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借此确定具体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机关。而对于非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如私募投资基金,则需要根据其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监管和规范。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客户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为个人(自然人)类金融理财产品和机构类金融理财产品。个人类金融理财产品针对自然人等个人类客户,机构类理财产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等机构客户。各国法律法规一般对面向自然人客户的理财产品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目的是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在合格投资者制度中,对自然人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往往也比较高。另外,还有趋势是将个人投资者确定为金融服务的消费者,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别关注,而机构类投资者则不属于金融服务消费者,一般不会得到特别保护。 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复杂程度不同,可以将金融理财产品分类为简单金融理财产品和复杂金融理财产品。其中复杂金融理财产品中又以结构化金融理财产品为主,并还可以再细分为信用结构化产品和非信用结构化产品等等。对于复杂金融理财产品,一般需要比简单金融理财产品更为详细的产品说明和风险提示,而且从目前各国的立法和监管实践来看,一般不建议将复杂金融理财产品向社会大众进行营销。 二、国外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模式 纵观主要金融发达国家的金融理财法律制度,可以发现很少有国家直接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法律定义。大多数国家将金融理财产品作为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一部分进行立法和监管。 (一)“金融产品(商品)”模式――以澳大利亚和日本为例 澳大利亚于2001年修改《公司法》,增加了法律对“金融产品”的定义。根据该法,除有特别例外情况,金融产品是指人们进行金融投资、管理金融风险或进行非现金支付的一种工具(facility)。・按照这个定义,金融产品包括证券,票据、股票或政府债券,部分衍生品,利率和货币互换,保险产品(包括具有投资功能的人寿保险产品),年金利益,退休存款账户,外汇。存款机构的产品,不动产或其他财产的抵押等等。 2006年日本废除了之前的《金融期货交易法》、《投资顾问法》等法律,将《证券交易法》改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扩大了“证券”的范围,并进而使得金融商品的范围也大大扩大,金融商品包括了有价证券、货币、基于存款合同的权利,其他证券及类似权证,政府规定的其他证券或衍生品(但不包括《商品交易法》中的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等,最大限度 地将具有投资性的金融商品、投资服务作为《金融商品交易法》的规制对象,构筑了从金融产品的销售、劝诱到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的横向的、全方位的行业规制和行为规制的基本框架。虽然日本的存款和保险等投资性质的金融产品仍由《银行法》和《保险事业法》管辖,但这些法律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所确定的原则,修改了各自的产品销售规则和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 澳大利亚、日本的法律没有直接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定义。从“金融产品”的定义来看,澳大利亚“金融产品”的外延已经包括了各类金融理财产品。日本的金融商品虽没有直接言明包括银行存款和保险产品,但十分明确地将“集合投资计划”列为金融商品,并且调整了相关银行业、保险业和信托业法律,使得对具有投资性质的银行存款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的规范与对金融商品的规范相一致。《金融商品交易法》在不对日本现有银行和保险法律“大动干戈”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包括了金融理财产品的范围,目的是将具有相同经济功能的金融商品置于同一法律规则之下,完善之前因分业立法而导致的不同业态间金融商品的规则不统一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金融服务”模式――以欧盟为例 欧盟《远程销售指引》将金融服务定义为:银行服务、信用服务、保险服务、个人年金服务、投资或支付性质的服务。此外,欧盟对具体的投资服务、人寿保险、金融工具市场、未监管的集合投资计划等还有单独的指引规定。从《远程销售指引》的定义来看,金融理财产品既有可能属于银行服务,也有可能属于现代保险服务,与投资也密切相关,因此无可置疑地是属于金融服务的范畴。 (三)“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模式――以英国为例 英国也没有从法律上直接定义金融理财产品,但英国通过对在“从事业务经营过程中”个人和机构的“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进行定义,将金融理财产品的规范囊括其中。根据《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受监管的“特定行为”不仅包括实际从事该行为,也包括提议或同意从事该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从事投资活动:即以本人或人的身份买卖、认购和承销某种“特定投资”:如果涉及的“特定投资”是保险合同,则包括履行该合同;(2)安排投资交易:即为他人买卖、认购和承销某种“特定投资”作出安排;(3)吸收存款;(4)保管与管理财产:即保管和管理属于他人的财产或作出该类安排(例如银行的保管箱业务);(5)投资管理:即管理属于他人的由投资组成的或包含投资的资产,例如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或养老基金:(6)提供投资建议;(7)设立共同投资基金;(8)利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发出投资指令:即用计算机系统为他人传递电子化的投资指令,以取代书面指令。 “特定投资”的种类则包括:股份或股权:创立或确认负债的证=陪(例如债券和存款证书);政府与公共证券;赋予投资权利的证=5(例如认股权证);代表证券的证明;共同投资计划中的单位份额;期权;远期;盘差合同:保险合同:参加劳埃德协会的保险业务:存款;以土地为担保的贷款;以及对符合上述规定的某类特定投资的权利和利益。金融服务局还可以在实践中将更多符合该定义的金融产品纳入“特定投资”的范同。从“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的范围可以发现它们涵盖的内容也相当广泛,基本包括了所有金融理财产品。 (四)“证券”模式――以美国为例 与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采取统一立法的做法不同,美国的立法者没有对金融产品做统一定义。这主要归因于美国的《证券法》将“证券”的定义设计得异常广泛,使得不少美国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或服务都属于“证券”,而归证券法律的管辖 美同1933年《证券法》第2节(a)(1)规定,证券是指各种票证、股票、国库券、债券、无抵押债券、利益证明或参与某种利润分配协议的证明、担保信托证、筹建经济组织证、可转让股权、投资合同、有投票权的信用证、证券证明、油矿、气矿或其他矿藏开采权未分配部分的权益;任何证券、存款证明或者组合证券和指数证券(包括根据价格而计算出来的利益)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选择权或者特权:任何在全国证券交易所上交易的有关外币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选择权或者特权:或者,从总体上任何被认为是“证券”的利益或工具。或者购买上述内容的临时的或中介性的收据、担保、保证等各种利益的证明。除例外或得到豁免,任何发行证券的行为必须遵守《证券法》的规定,并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 美国《证券法》对“证券”的定义是如此广泛,基本上只要是向公众发行的,即使不是公司的股权,比如说是可以自由转让的有限合伙合同(权利),也被认为属于“证券”。美国最高法院2004年在SEC v,Edwards一案中还判定:保证固定回报的投资安排属于投资合同,应归《证券法》管辖。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美国的“证券”还是不能完全涵盖所有金融理财产品的范围,比如对于投资“期货”的金融理财产品,就不属于“证券”,而受《投资公司法》、《期货交易法》、《银行法》等其他法律规范。造成美国金融理财立法分散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在金融市场早期,金融理财产品大部分具有“证券”性质,因而美国的有关立法机关将注意力大都集中在对“证券”的规范上: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则是作为普通法系国家的美国,在涉及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制度中,即使没有统一的金融理财规范,但投资者可以借助受信法律(Fiduciary Law)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三、结论:统一定义我国金融理财产品 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且与各国金融立法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对各类金融理财业务的监管和法律标准非常不统一,金融理财机构按各自行业的标准和习惯从事金融理财活动,监管机关也按各自的标准对这些活动进行监管。比如,对信托公司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来规范,对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均由银监会直接监督管理,前述两个办法也由银监会制定。对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定来规范,对证券公司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由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来规范。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上述各个办法和法律都有各自的管辖内容,立法层次也参差不齐,有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也有行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对金融理财也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标准。并且,国内的各个行业协会,如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信托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 等,也都没有联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操作规范进行统一自律。 鉴于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金融理财产品国际立法标准作为引导和参照,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技术。也很难判断哪种技术更胜一筹。但美国模式所显示出的过于倚靠证券法律,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和监管规则散乱的做法显然不是最优选择,因为这不仅造成了金融理财产品之间的概念不统一,而且也造成不同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适用产生不同。同样是不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直接定义,澳大利亚通过定义“金融产品”,欧盟通过定义“金融服务”,而英国则通过定义“特定行为”和“特定投资”的方式,将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销售、投资和经营业务囊括其中,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统一规范,在很大范围内规范了金融理财市场,避免在金融理财的法律规范方面出现立法真空或者立法交叉等问题。特别是日本通过修改现有证券法律,新设“金融商品”概念,取代之前过于倚重的“证券”概念,逐渐摆脱了美国立法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立法效果。我国的金融立法与日本一样,既具有大陆法系的基础,但又深受英美法系的影响。通过澳大利亚、日本、欧盟、英国、美国相关立法的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统一规范比分散规范的效果相对要好,特别是在出现金融危机时,统一的法律规范更能有效地规范和控制金融理财产品对金融体系的冲击。统一金融产品的立法目前已经在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盛行起来,我国对金融理财产品的法律规范也一直比较分散,而且法院也不可能如美国那样进行“造法”,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是我国应该选择的立法道路。除美国外,澳大利亚、日本、欧盟和英国的模式都可以为我国所采纳和借鉴。即使是采取“证券”模式的美国,其实其对“金融服务”也有专门的法律定义。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和现代化法》明确了银行、保险、共同基金、年金、投资服务等都属于金融服务的范围。”从这个角度出发,金融理财产品应当被认为内属于金融服务的一部分,可以由相关的金融服务或者金融商品(产品)法所一并规范。而且,由于金融产品(包括金融理财产品)的变化、创新较多,如不对其进行统一规范,就有可能会出现监管或者法律规范的真空。为尽量减少立法成本,我国可以采取日本的方法,通过大改一部基本法律,如《证券投资基金法》,小改其他相关法律的方法,对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统一定义和立法。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方式来统一定义金融理财产品:首先,明确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具有投资和风险双重特性的增值服务,其投资范围限于指定的金融工具市场;其次,通过不穷尽列举的方式,指出金融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集合理财计划、投资性寿险合同、企业年金基金等具体形式;最后,区分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和非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对其提出不同程度的监管要求。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必须由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提供,而非集合类金融理财产品则可以由其他机构提供。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对金融宏观调控效果影响分析 摘要: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各商业银行发售理财产品的主流。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采取银信合作主要方式,这一金融创新实现了多方共赢局面,笔者着重从金融宏观调控视角,分析了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能削弱金融宏观调控效果,并提出加强宏观调控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信托;金融宏观调控 一、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发展概况 近年来,各商业银行银行相继发行了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信贷类、票据类、货币市场类等理财产品。其中,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流。[1]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是企业通过银行向企业和个人投资人借钱,并在到期后向投资人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一种类似企业债券的产品。 2009年前11个月,全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7594亿元,相当于全国人民币贷款新增额的8%。以一年期(含一年)以内的短期信贷理财产品为主,初步估算占全部理财产品发行额的60%。[2]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3%-7%之间,高于同档次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发行主体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其的设计和发售均集中在商业银行总行,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主要是推介项目和售小部分理财产品。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借款人大多是中央或地方的能源企业或国有垄断企业,政府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该类借款人普遍具有信用等级较高的特点。 二、银信合作方式是信贷类理财产品采取的主要形式 当前,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以“银信合作”形式为主, [3]发行规模上占到所有理财类产品集资额的80%左右。 银信合作指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该形式主要通过三个环节完成:第一环节,由银行与投资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第二环节,商业银行以单一委托人的身份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协议;第三个环节,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信贷资产保管服务协议,委托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管理。通过以上三个环节,银行作为中间媒介实现了投资者与信托的成功对接。从产品设计来看,上述信托产品的设计是一个完全符合监管要求的完美逻辑。 银信合作并非那么简单。从表面看,在银行和信托的合作中,信托公司是发起人,而银行只是单个委托人,但实际上,真正的发起人并非信托公司,而是银行。特别是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的“信贷资产保管服务协议”,银行最终履行了自家贷款的管理工作。从产品的推出流程来说,是银行先与投资者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开始募集资金,如果完成了标的要求,信托计划才会成立,银行才会和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协议,一个完整的信托类理财计划才正式诞生。 三、银信合作信贷类理财产品在金融创新方面实现了共赢局面 通过银信合作使银行达到了金融创新∶从银行视角看,发放贷款不占用任何贷款指标,中间业务得以发展且收入增加,银行满足了个人和企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投资需求,银行后续的对公存款相应增加;从信托公司视角看,获得了中介费用收益,其收益额是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八至千分之一;从投资者视角看,相对于自行投资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降低了个人投资门槛,理财认购起点为5万元,满足了小投资者需求;相对于单纯信托产品,增加了银行的信用保障,降低了投资风险,增加了投资收益,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实现了银行、信托、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共赢。[4] 四、信贷类理财产品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信贷类理财产品主要是从以下两方面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1.信贷类理财产品是银行将“表内转表外”的重要通道 信贷类理财产品是银行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手段。银行通过信托平台,将银行资产池中的信贷资产设计成理财产品,发售给投资者,并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或向企业发放新贷款。这个过程就将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信贷资产业务转变成中间业务,转到资产负债表之外,成为贷款增加的一个漏斗。 2.银行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本质上是变相增加贷款规模 从金融宏观调控角度,银行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本质上是变相增加贷款规模。一方面,从紧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要将贷款“由小做大”。由于从紧的货币政策使银行信贷规模受到限制,银行采取理财形式可以规避信贷规模管理,使理财形式的贷款由小变大。全国信贷类理财产品自2008年开始不断增加。2009年11月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在信贷类产品的带动下发行达到了576款,创下了今年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发行的新高,同时,发行规模预计在3400亿左右,也创下了年内的新高(见表1)。[5]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用益信托工作室提供相关资料数据整理得出。 另一方面,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下银行要将贷款“由大做多”,突破资本充足率的约束。2009年上半年,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之下,商业银行出现了天量贷款,进入下半年,商业银行进一步发放贷款受到资本充足率的约束,而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以不受资本充足率限制,呈现爆发式增长。普益财富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三季度后在银行新增贷款逐月减少的情况下,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却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9月全国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1525亿元,10月受国庆长假因素影响有所回落为852.9亿元,11月达到了创纪录的1600亿元。2009年1-11月,全国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7594亿元。[6][7] 综上所述,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可能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根据经济形势,国家往往通过对贷款总量、信贷结构、融资条件等进行调整,增加或者减少某些行业的信贷支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目的。而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属于表外业务,不受信贷规模限制,银行的一些贷款项目就可通过信托来完成,使这部分资金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未能达到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从而可能降低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五、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1.将信贷类理财产品纳入宏观金融统计和征信系统。商业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不计入其资产负债表内,因而也不反映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金融统计的“各项贷款”项下。建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可参照“票据融资”项目,将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纳入信贷统计范围,更好地为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应将发行的信贷类理财产品及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集中统一信息管理,这样即有利于人民银行对理财产品的规模统计,又有利于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进行查询和风险控制,更有利于向银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2.银监部门应加强微观监管。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金融创新,可能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及风险防范,从宏观调控角度不容忽视。[8]虽然包括信贷类理财产品等在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审批,但是银监部门应针对理财产品进行监管和规范。目前,商业银行统一由其法人机构在发售理财计划(包括总行管理及总行授权分行管理的理财计划)向银监会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报送相关资料的报送时限是10日前, 银监部门应将报送时限提前到30日前或者60日前,使银监部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其拟发售的理财产品进行风险测度。银监部门还应对银行理财产品执行从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到营销手段等统一的监管标准,执行统一的监管尺度,使银行理财市场步入了“先规范,后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 3.商业银行应加强自身风险控制和投资者风险教育。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虽然信贷类理财产品业务是投资者直接融资给企业,银行只起到了中介的作用,但投资者多是银行的核心客户,银行应控制信用风险,待前做好审核、贷中做好尽职调查、贷后严格管理,严把审核关口,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信息透明度,利于投资者风险控制。[9]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银行信托理财产品中发挥着枢纽作用,应该对理财产品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在产品说明书中充分列示投资项目本身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府信用风险等,向投资者说明产品预期收益率不能等同于银行存款利率,并可能发生投资利益受损的情况,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教育。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信托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盈利比较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财富的快速积累,居民、机构投资理财需求逐步增强,金融机构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中国理财产品市场迅速发展,理财产品日益丰富,市场竞争日趋活跃。尽管有关负面现象不时发生,但理财产品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唤醒了社会公众的理财意识,催生了投资者风险偏好的清晰化和资产配置的个性化,理财市场正迈上快速发展的新台阶,并呈现产品类型多样、投资领域广泛、市场规模增长迅速等特点。 在目前分业经营的条件下,不同金融机构按照不同的监管规则开展理财业务,法律和监管成为推动理财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发行金融机构类型看,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信托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各类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的战略重点。 各类理财产品的盈利模式比较 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 信托报酬。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应该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应当依照信托文件约定以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方式收取报酬,并应向受益人公开,说明收费的具体标准。目前信托公司在设定信托报酬时,有固定信托报酬和浮动信托报酬的不同设计。浮动信托报酬将信托报酬与信托收益率联系起来,通过设立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临界值,如果到期实际收益率低于临界预期收益率,受托人不收取信托报酬;高于临界预期收益率,受托人采用收益分成或其他交易结构方式提取浮动信托报酬。 一般而言,单一信托信托报酬较低,为0.3%左右,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信托报酬较高,为1%~3%居多(个别产品例外)。 投资者收益率。《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当包含“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的内容。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一般都有预期收益率。从产品预期收益率设计看,有固定收益和浮动的区间收益率。相当多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都根据客户资金规模和期限进行差异化处理,设计了有浮动的区间收益率。越来越多的信托产品采取资金或期限阶梯型浮动区间收益率设计,预期收益率通常与投资资金规模挂钩,一般资金规模越大,预期收益率越高;产品期限越长,由于流动性溢价的作用,预期收益率越高。 从整体来看,由于受到发行信托公司的市场形象、发行地区、发行规模、存续期限、资金投向、风控方式的影响,不同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高低存在较大差别(见表1、图1)。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主要针对零售客户的中间业务。理财产品的管理费是银行理财业务最主要的收入,一般收取的方式是按照理财产品的规模收费,或者按照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收费,或者将两者结合收费。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的设计非常丰富,有固定收益率和浮动收益率、不区分投资额度的单一收益率和根据投资额大小划分的资金递进收益率,挂钩型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设计则根据挂钩对象的表现来选择。 从2010年1~10月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结构看,超过92%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都在5%以内(见图2)。 私人银行业务。全球私人银行盈利模式分为两种:一种为手续费型模式,即以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鼓励客户经理多销售产品,着眼于销售业绩提升,这种模式盛行于北美;另一种为管理费型模式,以管理费为主要收入来源,是全面的理财规划,致力于建立并维护长期客户关系,较多存在于西欧。 中资私人银行盈利模式单一,普遍不对客户收取管理费,手续费成为私人银行最主要的盈利点。随着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应在准确区分不同资产规模、不同财富管理需求的客户和定位的基础上,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实现私人银行盈利模式的优化。 基金公司理财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费用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金设立、销售、买卖发生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投资者直接承担,即持有人费用,如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一类是基金在运用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包括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大多在1%~1.5%左右,债券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不收取认购费。开放式基金现行申购费率水平在0.3%~2%之间,大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都是资金阶梯递减型,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率在0~1%之间,部分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的增加而递减。 开放式基金按照固定的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按日计提、按月收取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目前,我国股票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计提基金管理费,债券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低于1%,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率为0.33%。基金托管费收取的比例与基金规模、基金类型有一定关系,开放式基金托管费通常低于0.25%。 管理费收益是基金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基金提取的管理费主要取决于资金资产的规模,而不是基金的业绩。我国不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投资业绩和服务水平大相径庭,而基金管理公司无论业绩好坏都“旱涝保收”地提取固定费率(表2,见下页)。 专户理财产品。专户理财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最低可相当于同类公募基金费用的60%,和公募基金相比有一定的费率优势。 业绩报酬是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独有的费率结构,它允许当基金赎回时的收益高于一定基准时,产品管理人可以提取一部分业绩报酬。按照相关规定,在一个委托投资期间内,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固定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可以并行收取。 在公布了业绩基准的一对多产品中,绝大多数采用的是绝对收益基准,只有极少数产品沿袭了公募基金的风格,采用股票和债券的混合指数作为衡量业绩的准绳。具体来说,一对多产品绝对收益基准的设定有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在产品存续期内设置一个确定的年化目标收益率,二是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或在此利率基础上加上一个百分比,以此作为产品目标收益率。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费用一般包括参与费、退出费、托管费、管理费、业绩报酬。不同产品的各项费率不尽相同,但都具有一些共同特点。一般而言,申购、管理、托管、手续和销售服务费是以固定费率为主,但产品的认购费、业绩报酬和赎回(或退出费)则以阶梯型费率为主,固定费率为辅。 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实行与客户风险共担制度。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自购资金有限补偿法。证券公司通过投入部分自有资金,承担起一定的风险责任,并分享相应的产品收益。这类产品中,当投资收益出现损失时,证券公司将用自购资金对投资者的亏损进行有限补偿。二是收益锁定保障法。此条款类似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的“保息条款”,即在保本的基础上锁定投资者的部分收益。 定向理财。定向理财收取的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和其他税费,管理费和托管费分别为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收取,一般按日从委托资产中计提、按月或按季提取。业绩报酬是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每年末和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从委托资产中提取。 保险理财产品 保险理财产品费用。万能险收取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部分领取费用)、退保费用。各项费用的比例在《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中予以上限规定。 投资连结保险收取的费用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账户转换费、部分领取费用)、退保费用。各项费用的比例在《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中予以上限规定。 按监管部门规定,分红险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保险理财产品收益。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3%,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7%、4.5%、1%;用于利益演示的万能保险高、中、低三档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6%、4.5%和最低保证利率。其中,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用于计算分红保险红利分配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假设,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连结保险对应资产扣除资产管理费后的净投资回报率。 万能险的投资账户一般有2.5%保底收益,此外还可分享投资回报。根据监管层要求,保险公司每月需公布万能险的结算利率。2010年以来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如中国平安个人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已由1月的4.5%调整至7月的4%。 投资连结险没有保底收益,设有多个投资账户,分别投向股票、债市、货币市场等,投资连结险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 据《华夏时报》相关统计,从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1月15日,纳入观测的30多家寿险公司240个投资连结险账户收益中,只有9个账户的收益率超过10%,75个投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益为负,占比达到31%,有38个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入不到1%,45个投资连结险账户的投资收益没有达到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2.25%~2.5%。65%的投资连结险收益抵不上一年期存款利息。 分红险预定利率通常设计为1.5%~2.5%,分红率则根据当年公司可分配盈余的70%来分配。2009年,国内分红险的年度综合收益率在3%~5%之间。预计,中国人寿2010年分红险的综合回报率为4.8%,中国平安、新华保险等公司的分红险综合利率也会在4.5%左右甚至更高。分红险安全性好,具有保险功能,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但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收益=保底收益+不固定分红”)。所以一家保险公司的总体投资收益对其分红产品的分红状况至关重要。 因此,通过比较各种理财产品的特征可发现(表3),买卖费用、投资收益率是影响理财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从表3也可以看到投资者购买费用低、收益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卖点,也是信托产品重要的比较优势。 结语 分析比较其他理财产品的特征,总结其发展路径,对于正确认识信托产品的定位,促进信托市场的理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信托延绵数百年在世界各国经过普通法系和民法法系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结构变迁,其最大的功能是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巨大弹性空间的财产管理制度,已发展成为一项世界性的财产制度安排。 “十二五”时期,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理财产品与优质服务将是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重点之一。理财业务将是中国金融业最具成长性的业务,市场需求旺盛,中国的理财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中国信托理财市场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潜力。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的明晰化,财富的分散化和管理的社会化,信托财产和信托资源进一步丰富与拓宽,受托管理、运用信托理财方式的需求不断扩大。通过弘扬信托制度,将为促进财产的有效管理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广阔的空间。国际经验表明,金融信托业的繁荣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信托公司应在竞争、融合、创新、发展的理财市场发挥自身积极作用,以信托的制度优势促进中国理财市场发展,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跨行业合作,在为投资者提供丰富多彩的理财产品中显示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兼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少数民族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一、社管管理模式的调查分析 (一)社区管理人员的调查分析 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城市社区的建设以及管理体制的改革,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其管辖的地域范围与人口基数都在迅速扩张,妥善处理辖区内过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棘手问题使得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然而,街道办的精力毕竟有限,社区作为街道办的执行机构则承担着街道办大部分的日常工作。社区工作具体分工下来则是由具体的社区管理人员来执行。我们针对社区管理人员设计了单独的问卷来进行调查,其中包括对成都市浆洗街洗面桥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通过是我们对问卷的整理分析,发现在社区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近85%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日常的工作量巨大。 2.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认为在其工作中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并没有得到与其日常付出相对应的回报,这也招致了不少工作人员的抱怨。 3.城市社区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并不合理,绝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老龄化现象严重;其次社区管理人员非专业化现象严重,高中与大专学历的管理人员占了大部分。 (二)社区居民的调查分析 在发出的100份关于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中,少数民族居民的问卷共60份,汉族居民的问卷共40份。这里,我们着重从少数民族居民的视角来分析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并结合访谈法,我们总结如下: 1.在社区选举方面,少数民族的参与力度不够。通过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高达98%的少数民族居民没有参加过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2.少数民族居民日常了解社区情况的渠道主要是通过社区宣传栏,其次是通过媒体宣传及相关文件通知。这种传统的宣传方式对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来说已经愈发显得滞后与缓慢。 3.在社区提供的培训活动上,调查对象中绝大多数居民认为社区很少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通过我们的调查,少数民族居民认为对他们日常生活较重要的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培训、医疗保健培训、社区安全培训这三方面。 二、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社区管理职能不明确 1.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了社区居委会本应办理的事务。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错位、缺乏抑或是管理的不到位,不仅阻碍了社区自我治理的活力,同时也加重了政府的额外负担。 2.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群众和政府之间起着中介的作用织,本来是没有人事权及直接管理社会的权力。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街道办事处已越来越像一个综合性机构,同时兼具社区服务、市场主体、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 3.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色彩不断淡化,而行政色彩却在日益增强,使得社区居委会越来越倾向于“机关化”。 (二)社会中介力量薄弱具有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发展 的主导力量之一,行之有效的社会中介组织能够在市场和政府之外发挥极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往往直接包办社会事务,忽视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因此,社会中介组织的缺失直接导致了社区社会组织力量的不足、服务内容不全面等相关的问题的产生。考虑如何帮助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团体等非盈利性组织参与到社区日常的管理中来是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少数民族居民参与意识薄弱,社区参与机制有待健全 少数民族居民由于受语言、生活习俗等原因的影响,使他们在对社区参与上显得明显不足。这种参与不足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自身权益的维护,由于很少参与社区相关的活动,使得他们与社区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更有甚者,逐渐被社区边缘化。因此,改进社区的参与机制是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集的社区更需格外注意加强少数民族居民更多的融入到社区的日常生活中来。 (四)社区宣传方式单一,居民缺少便捷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宣传的方式时通过社区宣传栏,但这种传统的社区宣传信息的方式越来越无法适应当前社区居民的需求,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更是无法接受这种信细宣传方式。所以,改善社区相应的信息宣传渠道变得十分迫切。此外,据调查,在社区生活的少数民族居民对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知之甚少,这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让社区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了解更多的维权渠道也是十分重要的。 (五)社区举办的培训活动较少,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也由从前追求物质生活的提高转变为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上来,所以这也就要求社区从传统的管理型组织转变为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服务的服务型组织上来。但在社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却是社区提供的相关培训类服务较少,根本无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合理的社区组织结构,明确社区的职责定位 社区科学化管理的基础是发展具有差异化的基层自治组织,因此,社区居委会首先一定要明确好自身的职能定位与工作内容。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组织者,可以帮助居民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它的作用主要是协助政府处理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办理社区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居委会应该把目光集中在社区的事务上,并且要逐渐的明晰自己与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 (二)支持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1.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 将社区的相关服务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使其逐步承接从社区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各类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 2.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合理、有序地组织志愿者为社区提供相关服务可以有效缓解社区“人少事多”的困境。 3.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区组织的发展。 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为其发展提供法律、制度和物质支持,给予奖励措施或者减免税收的优惠待遇,搭建服务发展平台。 (三)健全社区参与机制,调动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日常事务的积极性 1.积极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鼓励少数民族居民切实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 首先,社区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办实事,重实效,使居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尤其是要更多地关注少数民族居民的一些特殊需要,是他们在社区得到更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其次,要把社区利益与居民利益挂钩起来,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并不断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动员更多的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治理。 2.加强社区相关的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居民更好地融入社区。 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证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约束;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听证会制度,切实保障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对社区的少数民族居民要给与更多的关注,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到社区的大环境中来,为和谐社区的构建创造有利的环境支持。 (四)改变社区传统的宣传方式,拓宽社区居民维权的渠道 传统式是社区宣传方法已无法适应现今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今天,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需要看到、听到的信息传播方式是便捷、快速、高效的。因此,社区的宣传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采用更多方便居民了解的途径来进行传播。比如,采用户外广告式的宣传方式就要比传统式的在社区张贴宣传单快捷、简单的多,并且也便于社区居民阅读。社区居民对自己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十分清楚,这一问题在少数民族居民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加强宣传对社区管理意见反馈就变得尤为重要。只有健全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社区居民才能更切实地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五)社区应增加培训活动的数量,并保证培训活动的质量,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社区的培训活动是丰富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培训活动甚至可以帮助一些居民学到一种谋生的技能。在我们调查中,大部分社区居民对许多培训活动是有一定的需求的,比如对就业培训、社区安全培训、医疗保健等这些与社区居民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培训活动。所以,在不断提倡建立“服务型”社区的今天,更应把这些群众呼声高的培训活动加入到社区日常的生活中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作者:李如意 谭晓玉 郎兆鹏 次旺桑珠 张馨宇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项目管理下的社区教育管理研究 一、项目制管理理论 (一)项目管理特点 与传统管理方法不同,项目管理有自己独特的管理对象、管理活动、管理方法和工具,并且对项目的工期、成本和质量进行集成管理。在管理机制上,项目管理团队紧密围绕项目而组成,是一种临时的动态组织形式,成员可以跨部门、跨组织,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在领导方式上,项目管理强调个人负责制,项目团队的领导者,同时也是是项目执行者,参与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选择、计划直至收尾的全过程,并在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在管理目标上,项目管理坚持效益最优原则,项目团队需准时、优质地完成全部工作,在不超出预算的情况下实现项目目标。在管理手段上,项目管理有比较完整的技术方法,可以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项目管理可以帮助组织机构处理需要跨领域解决的复杂问题,并实现更高的运行效率。 (二)项目管理过程及知识体系 为便于项目的有效管理与控制,项目团队大多把项目过程分为多个阶段。根据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编写《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指南)(第四版)》,项目管理过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五步。[1]1.启动:包括发起项目,授权启动项目,任命项目领导者,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利益相关者。2.规划:拟定、编制和修订一个项目的工作目标、计划方案,确定项目范围,配置项目人力资源,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表,制定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确定项目沟通计划等各方面的工作。3.执行:组织和协调人力资源和其它资源,组织和协调各项任务与工作,激励项目团队完成既定的工作计划,生成项目产出物等方面的工作。4.控制与纠偏:实施、跟踪与控制项目,制定标准、监督和测量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差异和问题、采取纠偏措施等管理工作和活动。这些都是保障项目目标得以实现,防止偏差积累而造成项目失败的管理工作与活动。5.结束:也叫收尾,制定一个项目的移交与接受条件,项目成果的移交,从而使项目顺利结束的管理工作和活动。包括项目移交评审、项目合同收尾、项目行政收尾。项目管理过程各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互。紧密围绕项目最终目标的实现,项目各个阶段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甚至在实践过程中,因为项目管理各阶段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必要对项目的最终目标做出权衡或优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结构概况为九大管理领域,即项目整体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1]项目管理知识领域非常系统全面地涵盖了从事一个具体项目所需涉及的各个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现状 模式,即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即在社区教育管理行为和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标准形式或具有极高借鉴价值,可在一定区域内推广运用的标准形式。目前,政府主导推进社区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三级管理模式”,并得到了社区教育实践工作者和业内专家认可。该管理模式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构成第一级管理,区社区教育学校(学院)管理、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构成第二级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具体推进构成第三级管理。即“一级规划、二级管理、三级推进———政府部门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组织推进、社区广泛参与”的模式。[2]当然,受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社区教育管理的模式也表现出了多样性,在“三级管理”的基础上衍生出“四级管理”、“三纵三横模式”等。[3]虽然管理模式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都是以各级政府机构的推动为核心。特别是在经费等各类资源的分配上,各级政府、教育行政机构在社区教育管理中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 (二)特点及优势 1.政府在社区教育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可以有效联合社区内各类资源成为一体,形成职能部门、社区学校、学习中心各司其职的社区教育管理网络。2.政府作为最大和最具权威性的公共组织,有坚实的权力作后盾,其行为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可以对社区教育规模和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整合,从而达到社区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3.政府通过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监督等方式开展社区教育管理工作,注重管理的效能和效率,能统筹兼顾,掌控大局,把握社区教育发展方向,达到社区教育应有的社会效果。 (三)面临问题 1.政府精力有限,社区教育管理力度不够政府主导型社区教育管理模式是一种比较传统的管理模式,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行政管理模式。随着社会发展,政府管理业务越来越多,承担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社区教育尚属于新兴事物,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处于边缘地带,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管理难以投入更大精力,从而表现出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发展重视不足,管理力度不够。2.政府统筹难度大,难于有的放矢社区政府成立专门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对全区社区教育进行统筹管理。这种临时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往往统而不筹。在资源、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极容易形成吃大锅饭局面,按居民户平均分配资源,难于有的放矢。社区内各街道、居委会放任自由开展五花八门的社区教育活动,各搞各的,难以形成社区特色、打造社区教育品牌。3.行政部门间协调困难,成本过高现行“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职能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运行模式中,教育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困难很大,成本过高。职能部门的配合也只保留在文件材料中,社区教育实践过程中,往往只有教育部门主管推进,职能部门的实际作用并不高。4.社区教育经费有限,投入不足虽然各地方均出台专门文件,按照人均标准,由政府财政专门划拨社区教育经费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但由于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没有形成有效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导致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总量有限。各社区教育学校开展工作均面临投入不足的问题,影响优秀社区教育活动的扩大覆盖和创新社区教育项目的正常启动开展。 三、社区教育项目制模式及运行机制 (一)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 结合各地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经验,现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与项目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将社区教育的工作具体化,转化为社区教育项目,并运用项目制管理理论,实施社区教育管理,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打破现行以政府行政层级为网络,层层通报的直上直下管理方式,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相关人员组建项目执行团队,围绕项目目标开展工作,项目团队直接向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的管理模式。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能保障政府在社区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其统筹管理的优势,又能有效避免现行管理模式下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社区教育的科学发展。对各级政府响应十八大精神,实施简政放权,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具有积极意义。另外,对推进重点社区教育项目,打造社区教育品牌,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切实实现社区教育的社会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教育项目管理的运行机制 1.职责划分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社区教育项目的启动立项、过程督促、项目结尾验收及评估,结合社区教育项目的大小、侧重,对社区教育财政经费进行分配。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联合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直接向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负责项目的具体推进,项目过程的控制,结合项目目标进行及时纠偏,项目结尾及经验推广,项目后续工作等。 2.项目实施流程结合项目制管理理论,及实施社区教育持续性、长期性的特点,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流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六步。 (1)项目规划与启动社区教育项目的规划与确定,要严格遵循社区发展的长期规划,服务于建设学习型社区的最终目标。区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通过自上而下的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和自下而上的自发组织、需求申报两个渠道,认真梳理,在听取专家意见和基层意见基础上,确立社区教育项目。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特色、创新性、对社区发展的贡献价值、可推广性等条件,将社区教育项目划分为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重点项目在政策、资源、经费支持上给予侧重。 (2)项目规划及目标项目目标应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措施得力,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最终成果要对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能够切实解决社区内居民的教育需求,对创建学习型社区建设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团队必须由各街道、区办事处主管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或从事各类相关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员、各项目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并且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真正起到承担、组织、指导作用。项目团队必须依托街道、区社区教育学校或培训机构等具有专业力量的机构,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保障条件。 (3)项目执行项目执行阶段由项目团队自行实施,应紧密围绕项目目标,协调好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按既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项目具体工作,并及时总结,形成项目阶段成果。 (4)项目控制及纠偏项目控制阶段由项目团队开展过程控制和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开展中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来实施。重点是项目团队在项目过程中实施的跟踪与控制,实时监测项目工作的进度,分析与项目最终目标实现存在的差异,及时查找问题,采取纠偏措施。领导小组的中期检查工作也应当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调控、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项目团队推进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必要干预,提出项目后期实施意见,对推进力度不够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项目可以给予警告或取缔。 (5)项目结尾总结项目结尾由项目团队向领导小组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和结题申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来完成。从项目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过程实施步骤及阶段成果、最终取得成果及表现、经费使用情况等几个方面开展总结与测评。对于完成情况优秀,最终成果丰富、效果突出、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给予额外奖励,并扩大范围推广。对于推进力度不够,没有完成项目目标或实施过程不当没有有效实施的项目,应当采取问责机制,并给与一定惩罚。 (6)项目经验总结推广开展社区教育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因此社区教育项目的结尾总结,并不是项目的终结,特别是对于取得优秀成果、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及时扩大范围推广,切实为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积极作用,只有这样,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才会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团队,要继续围绕项目开展工作,推广项目实施的经验。通过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协调与配合,在更大范围实施优秀社区教育项目。 3.经费投入社区教育项目的实施,要努力构建政府教育经费拨款、项目团队自筹、教育对象承担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经费的划拨分配,支持项目的开展,并针对重点项目、普通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实施不同的经费支持政策,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的有效开展。另外,经费应分阶段划拨,结合项目具体推进情况和阶段评估结果,分启动经费、后期经费等进行划拨。为保证经费的专款专用,结尾验收时,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要开展审计工作。项目团队可以争取依托单位的配套资金、社会募捐、吸引风险资金投入等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的推进。个别社区教育项目,例如成人学历教育培训等,可以对教育对象收取学费,由社区教育受益人承担部分成本的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推进。 作者:高建 梁艳萍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数字化社区管理方法研究 一、目标的设定与实现的思路 1.社区资料的数字化 数字化是实现管理与服务信息化与自动化的基础。这就要求对社区管理与服务所涉及的地理信息资料、三维模型资料、专题业务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使之成为能够被调用或入库的电子数据,包括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地理位置相关的各类数据。数据内容上包含描述区域地表形态、地表要素信息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表达社区专题业务及环境、资源等方面参考信息空间分布的专题数据,以及与专题业务相关的各类文本、照片资料;数据形式上有空间矢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文本数据等。 2.社区信息的可视化 可视化是社区管理的新要求,主要通过三维建模来实现。建模的内容包括:①地形的建模,采用DEM和遥感影像数据,使用Skyline软件家族中的TerraBuilder构成地表模型;②建筑单体的建模,在3dsMax中,通过创建建筑模型和建筑纹理贴图,创建出单体建筑模型;③环境小品的建模,主要用二维的模型结合透明贴图来创造出三维的环境小品模型效果。三维模型建好后,还要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 3.社区管理的信息化 信息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智能化管理工具,其通过智能化管理来实现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再生和信息利用。本项目主要通过对数字化处理资料的数据库建设来实现社区管理的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三方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将准备好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数据分层组织,并通过统一的坐标系统,实现数据空间位置的对应;基础地理数据采用国家系列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的分层组织规定并命名,整个区域范围内分层不分幅;专题地理数据按照专题内容分层组织。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是以商用软件(Skyline等)为主、3dsMax为辅的方法进行建模的。建模的内容包括地形的建模、建筑单体的建模、环境小品的建模等。模型建好后,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对社区管理和服务所需要的单位、住宅小区、人口、房屋、商业、服务业、超市等专题信息进行分析、组织和加工入库,形成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 4.社区服务的集成化 集成化是通过开发信息系统来实现信息的集成管理与应用。开发三维社区地理信息系统,将为用户提供强大快捷的各项功能,包括基础查询功能、空间定位功能、三维飞行功能、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维护功能等。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最终要将三方面的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专题业务数据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并利用Skyline平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系统的开发与集成。 二、项目实现关键技术 1.系统总体构成 (1)技术标准与规范 系统建设遵循有关的数据库建设和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为共享交换、后续扩展奠定基础。 (2)系统数据库 数据库是系统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本系统将收集社区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础地理数据、专题业务数据、各类业务资料,包括空间数据、文本与多媒体数据等不同形式;系统数据库建设将实现上述资料的一体化综合管理,为各项应用服务功能的实现打下基础。 (3)系统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是整个系统面向用户的应用层,各项功能的合理设计与实现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应用效果。本系统根据需求分析设计各项功能,以为用户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工具,真正实现“统一管理、便捷查询、辅助分析”的系统建设目标。 (4)软硬件环境 软硬件环境是数据处理、存储、应用、输出,以及软件功能开发、运行等全过程的软硬件设备的有机组合,是系统开发实现和运转的基础设施。 2.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的开发 (1)数据层 该系统基于SQLServer数据库平台,将电子地图数据、影像资料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业务数据进行加工和入库,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基础数据库、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数据库中,并在“空间属性数据库”与“业务数据库”之间建立绑定,如哪些业务要融入到GIS中,地图需要标注哪些对象,对象如何描述等。 (2)平台层 该系统主要基于Skyline平台予以实现,即以Skyline软件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和系统集成。平台层代码采用JavaScript脚本编写,开发环境为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在网页代码中添加<script>标签,引用JavaScript脚本程序,并在程序中引用Interop.TerraExplorerX.dll动态链接库,调用TerraExplorerPro接口函数。平台层也同时实现了数据管理的一些功能,如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等系统权限管理,以及信息查找、信息录入、信息导出等系统信息管理。 (3)组件层 该层将一个个的业务逻辑封装成易部署的中间层业务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在网页代码中嵌入<objectid="sgWorld"classid="CLSID:3a4f91b0-65a8-11d5-85c1-0001023952c1">控件,可实现TerraExplorerPro所有接口函数,通过sgWorld变量调用TerraExplorerPro中已封装好的属性(Properties)和方法(Methods)。 (4)应用层 应用层面向最终用户,并为其提供服务。系统在该层上规划专业应用,具体实现图形界面及用户所需求的各项功能。该层采用Dreamweaver8+CSS样式表构建,并在页面中添加ActiveX控件,以显示TerraExplorer3DWindow窗口和TerraExplorerInformationWindow窗口。 3.多源数据的整合 所有的模型建立好以后,通过Skyline软件放置于特定的交互的3D环境中。Skyline软件是根据专业需要而设计的既直观又易用的3D环境观察和交互接口,主要用于虚拟现实、实时视景仿真,以及其他可视化领域的应用软件环境。运用Skyline软件进行地形、模型数据的整合,就是将生产好的三维地形(包括影像)和3dsMax生产的模型数据进行整合和调整,具体过程如下:1)地形数据导入:将数据准备阶段生产的地形数据导入系统。2)模型数据导入:首先,将3dsMax中进行模型加工和纹理贴图处理而生产的格式为*.x文件的模型在Skyline软件中转换成*.xpl文件;后将转换的*.xpl文件加载入Skyline软件中,并调节属性。3)场景调整:各种模型都存在与DEM表面的衔接问题,即所在系统中对相应的模型图层进行矫正和调整,实现模型底部与对应位置的DEM紧密衔接。同时,对于道路、草地等场景,笔者选择Skyline软件自带场景纹理贴到地表,以展现其逼真的场景。4)数据调用:在客户端,运用TerraExplorerView对生产的二维、三维数据进行调用、访问和查询。 4.系统集成 作为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本系统最终将前面所提及的三方面的内容:三维建模、虚拟场景、GIS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之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利用上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了系统的集成。 三、结束语 本文应用上述技术方法,在昌吉市揽翠社区建成了昌吉市首个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并及时投入应用到了揽翠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该系统实现了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的数字化、可视化、集成化、自动化,实现了各类资料的高度集成和信息关联,使查询、检索、统计非常便捷;同时,提高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区民众提供了一个基础、全面、及时、准确、直观的三维可视化的科学工具,为推动社区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减少政府重复开资、减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开辟了新的技术途径和理念。 作者:王克峰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实训模式研究 一、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拓实训路径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拥有社区管理和运作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社区专业的学生接受了系统的社会工作方法学习,初步掌握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方法和技巧。学生社区虽是一个特殊的社区,但也具有社区的一般特征。学生作为同伴辅导,具有教师并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学生居委会若能够借助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力量,可以进行专业化运作。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而言,也可以借学校社区的平台,强化专业技能训练,提高专业服务与管理的能力。基于此,社区专业通过与公寓管理中心多次沟通,很快达成合作意向,学生公寓纳入社区专业实训基地,社区专业承担起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专业化管理和运作。 二、实训模式新探索:通过托管学生居委会,完成仿真社区管理实训 通过合作双方的协议,在原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基础上,建立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居委会),由社区专业托管,社区专业负责学生居委会的管理和运作,公寓管理中心将年度计划与任务传达给社区专业,由社区专业教师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实训课程的授课计划,将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的任务融入到实训课程的教学中来。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学生专业实训所需场地、设施、资金等,均是双方共同申报和申请。涉及管理问题,也由双方共同解决。 (一)建立并托管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在管理方式上,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后,对全校公寓进行了重新规划,将学生公寓分为楼层、单元(门栋)、幢、片区。模拟当前社区进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合理划分网格,明确责任,指定学生居委会的成员参与到公寓管理中去。社区专业大二、大三的学生共100余人全都加入到学生居委会,每个学生的服务期为一年。选拔社区专业优秀学生进入学生居委会管理层,其余学生分别入驻各个公寓楼相应的责任片区分组开展工作。在机构设置上,学生居委会借鉴现实社区居委会的部门和人员配置,结合高校特点,将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建立学生居委会,设社区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面再设秘书部、卫生安全部、公共服务部、文化生活部、心理健康部、公共关系部。各部均设部长,相当于各个社区委员,各部部长在社区主任的协调下各司其职。在人员分工上,学生居委会也是参照现实社区,具体分工如下:社区主任负责协调管理整个学生居委会的运作,副主任协助社区主任开展工作,并分管两个部门。秘书部负责居委会工作档案保管、文件起草、收发、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 公共服务部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分寝、入住登记、调寝、退寝、水电后勤服务协调等工作;卫生安全部负责寝室卫生创建、安全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教育、检查;心理健康部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人际关系、心理健康教育;文化生活部负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公共关系部负责宣传、外联,招募、管理学生志愿者。在工作方法上,学生居委会在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实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常规社区管理事务采用网格化管理,由居委会—片区负责人—楼长—门栋长/楼层负责人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任务。通过走访、座谈、检查等及时发现风险,评估学生服务需求,制订服务与管理的计划、实施计划、评估效果。例如走访居民、召开居民代表会、社区卫生创建、社区安全创建、社区邻居节、文体活动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心理咨询服务、纠纷调解、社区竞选、文档资料整理等,促使学生应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应对所遇到的问题和需求。 (二)开设对应实训课程,确保良好实训效果 1.针对学生居委会开设对应实训课程 社区专业学生入驻学生居委会后,为了保证教师的指导力度与学生的工作效果,专业专门开设一门实训课程:社区管理综合实训。本课程开设后,安排在第四、五两个学期,贯穿社区专业学生在学生居委会一年的实训期。这个阶段的学生已经基本修完专业基本的理论、实务课程,有着相对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居委会工作的效果。同时,连续一个学年的课程实训,既保证学生社区服务的延续性保证了实训的系统性和深入性,又确保学生实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 2.课程内容安排贴近现实社区 为了使学生的实训更贴近现实社区,更有效果,并使学生居委会的服务更全面更深入,课程根据现实社区的工作内容,结合学生社区的特点进行选取,主要有以下方面:①社区选举。模拟居委会选举,制定选举方案、选举规程,实施选举。②居民会议。选择一个主题召开居民会议,如学习问题、就餐问题、校园环境问题、校园住宿问题等,召集学生代表座谈,形成会议纪要,并提交公寓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要给出处理办法和意见。要求议题选择有现实意义并为广大学生关心,居民代表选择合理,居民会议流程设计合理。③社区人口管理。对宿舍人口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寝室名单与床位,调查学生性别、年龄、民族、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等并输入义乌工商学院社区管理系统。④社区文化管理。建立居民BBS及微博,策划实施“桂•竹”大学生“邻居节”活动。⑤社区服务管理。针对社区不同群体,设计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如贫困生服务、残疾学生服务、女生服务等。通过与公寓沟通,选择最优方案实施。⑥社区安全管理。对公寓“居民”进行安全防范的宣传、社区安全隐患排除。⑦社区环境管理。对公寓内部及周边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方案。⑧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实施。策划并实施社区志愿服务项目。⑨社区办公系统的应用及社区资料整理。在开展其他实训项目的同时,将局域网内仿真社区办公系统的资料添加完整,同时将社区相关书面材料根据不同工作内容整理归纳成册。以上这些内容基本囊括了现实社区的绝大部分工作内容,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实施,现实社区所需的管理与服务技能基本都可以涉及,保证了实训的深度、广度与系统性。 三、专业实训新模式的收效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一年以来,收到了较好的实习效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的实训困境,还为专业及教师的成长提供的平台。 1.有利于学生完成全面、深入、系统的实训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模拟现实社区进行长达一年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使学生零距离接触和处理各种社区事务,是社区专业学生是进入社会前的一次集中演练,不仅可以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操能力有一个质的提升,还可以进一步加深学生的专业认知和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于学生进入社会起到很好的提升和过度作用。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将学生社区作为实训场所,使专业在实训过程中拥有了独立性和自主性,可以根据实训需要,自主安排实训内容。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专业优势与特长,进行专业技能的实操和演练。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实训场所缺乏,实训内容不够深入、系统、全面的问题,为其他专业解决实训问题提供借鉴。学生居委会在实训的同时,社区专业的师生也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高校服务社会、专业服务社区的理念,体现了社区专业的社会价值。 2.有助于教师提升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 在以往社区实训中,由于缺乏自主性,校内指导教师很难实现对实习学生的有效指导,不利于教师自身实操能力及实训指导能力的提升。托管学生居委会后,指导教师在学生实训中的自主性大大提高,创造性大大增强,对于其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有较大推动作用。 作者:张鸣宇 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机制革新研究 本文作者:邱玉婷作者单位:广东金融学公共管理系 思路 综观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有的城市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如北京、深圳、长春等地区陆续在小范围内撤销街道办事处,实行“区直管社区”改革探索;有的城市对街道办事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与此同时,国内学者围绕着街道办事处的“虚”与“实”提出自己的观点,综合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变街道为一级政府 针对目前街道办事处存在着“名不副实”的现状,即其名义上不是一级政府,却承担着一级政府的各种繁重的职能,而各种职权和资金又不到位,导致街道办事处在实际的工作中行政效率低下,超负荷地运作。有的学者指出,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街道办事处建立成一级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形成“三级管理、三级落实”[3]的格局。但是,将街道变成一级政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首先,纵向的政府管理层级太多,不符合提高行政效率的客观要求。其次,如果要把街道转变成为一级政府,就必须要通过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条文,从法律上承认街道办事处一级政府的地位,并还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在街道设立一级人大。再次,在街道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公共管理职能,根据辖区内经济结构、社会事务结构的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工作机构,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一级财政,为街道政府的正常运行和职能的实现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转变街道为一级政府的改革操作难度太大,从根本上需要触及目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制度变革的成本过高。 (二)虚区实街 鉴于区政府所管辖的范围比较广,职能上与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联系比较少,有些学者指出把区政府变成派出机关,通过合并街道办事处,在扩大街道管辖范围的基础上,把街道办事处改为基层政府,构建成新的“两级政府”。[4]这种“虚区实街”的做法虽然可以减少行政管理的层级、集中行政权力,又可以实现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能下移,更贴近居民需求和社区发展,但是,和“三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一样,由于需要通过大量的法律修改和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整个过程相对比较复杂,因此,在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也是较小。 (三)两级政府、两级管理,撤销街道办事处 为了缓解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的权责配置上的矛盾,有的学者提出撤销街道办事处的设想,即实现区级直接指导社区建设,面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建立“两级政府、两级管理”[5]的体制。这种体制适当调整了政府的管理幅度,使区政府的专业部门得到恢复并强化了其专业职能,把政府的公共服务直接提供到社区。同时也通过减少管理层级,有效地提升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因此,笔者认为,撤销街道办事处这一思路是具有科学性的。但是,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如果不转变区政府的职能,只是在减少行政层级的基础上把部门职能转移到社区,不仅无助于降低行政成本,还会导致社区行政化。因此,要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就必须要立足街道办事处职能的“上承下接”,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并且还要制定一系列的保障配套制度。所以,撤销街道办事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放权并帮助整个社会实现自治才是最终的目的。要真正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并广泛的推广,在短期内也比较难以实现。 (四)多元管理体制 无论是将街道办事处变革为一级政府,还是把区政府定位为派出机关,撤销街道办事处,都存在着利弊得失。现阶段,可以尝试结合各城市、各区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推行渐进式改革,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实行多元化的城市管理体制,在试点成熟的情况下再逐步推广。随着社区建设试验在全国范围的展开,各地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创新,如出现了“上海模式”、“江汉模式”、“沈阳模式“和“青岛模式”等各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典型。对于全国不同的城市而言,多元化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将更为科学和合理,同时,也标志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方向 新时期社区管理体系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寻找社区建设的突破口,理清思路,摆脱社区建设的困境,把提高社区自治能力作为改革的立足点,探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重心下移,立足基层”,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 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使社区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定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现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重心下移就是将社区的管理职能下移至社区,增强社区自身的管理职能;其核心是政府向社区放权;其目的是解决在原有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政府管理的弊端。在建立社区管理新体制中,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原则,将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企业的经营职能、社区组织与社会团体的服务职能相分离,政府只承担宏观调控职能,进行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 (二)明确社区管理主体的权责体系,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所谓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是指在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中,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相结合,以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为主。首先,要明确条块之间的权责关系。具体要求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既要将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结合,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为主,又要统一协调,加强社区内各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其次,要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职责,理清它们之间的权责关系,使得彼此权责有分工,这样才能在城市管理、服务群众和稳定社会中各负其责,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最后,赋予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管理权。要求市、区政府权力下放,赋予街道更多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权力。只有赋予了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职权力,才能有利于改善目前因为条块分割而导致的基层工作难以落实的现状;才能有利于发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能力,促进社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加强法规政策配套,使社区各系统运作和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必须要使社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完善社区管理的立法。制定一系列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的社区管理法例,保障社区建设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目前亟待解决的就是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如重新对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地位、规模、功能和组织等作出原则性的修定,淡化社区的行政痕迹,明确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人翁的地位和应有的义务,允许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执法体制,实行不同形式的社区管理体制;其次,是使社区建设得到制度上的充分保障。目前,要以建立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并使其制度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把社区建设的规划纳入到城市发展的总规划体系当中。可以尝试在政府机构中建一个具有协调职能的法定性权威机构,承担社区建设的宏观指引和调控责任,并且由它来制定一个协调决策的程序运作制度。 (四)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强化居民的社区自治参与意识 社区自治组织和广大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社区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自治组织能客观、及时地反映居民诉求,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也使居民参与到社区自治中;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可以缓解街道办事处所面临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短缺的困境;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可以拓展社区服务,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稳定社会的发展。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政府首先要转变职能,将微观的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区福利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社区服务组织等社区自治组织,这不仅可以使得社区自治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发挥服务社区的作用,同时也促进我国基层社会民主建设的发展。只有提高了社区的自治水平,实现了自治主体多元化,政府才能从社区建设的掌舵者逐渐地转变为监督者、服务者、协调者的角色,还可以提高政府自身的宏观调控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协同论创新研究 协同学理论的核心内涵与运行机理 协同学(Synergetics)亦称协同论或协和学,来源于希腊文,意为共同工作。协同学理论由20世纪70年代初联邦德国物理学家哈肯创立。协同学发展与完善了系统论(SystemTheory)、控制论(CyberneticsTheory)、信息论(Infor-mationTheory)与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StructureTheory)等现代科学理论,采用系统动力学的综合思维方式,揭示了各种复杂系统与现象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更为有序转变的规律。哈肯认为,协同是指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和谐状态,即是研究一个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在外界环境的变化达到一定的阈值时,自身如何在内部的非线性作用下、自发由无序状态走向有序状态或由有序状态走向更为有序状态的途径问题。这种有序状态的形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开放系统。系统与外界环境有物质、能量与信息等的交换。第二,远离平衡态。系统处于非平衡态。第三,存在序参量。序参量起着支配子系统行为的主导作用,并对系统演变的最终状态或结构起主导作用。第四,竞争与合作。复杂系统内各子系统间的协同行为产生出的超越各要素自身的单独作用,从而形成整个系统的统一作用和联合作用。第五,控制参量。除了系统内部协同机制的作用外,还需要外部环境提供适当的控制参量,为系统自组织结构的形成与功能的发挥提供保障。第六,反馈机制。任何一个开放系统要维持一定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实现自身目标都离不开反馈,它是系统实现有序的重要保障。 国外社区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管理都经历了长期发展的过程,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根据政府行为和社区行为结合紧密程度的不同,目前国外的社区管理有以下三种模式,即自治型管理模式、行政主导型管理模式和混合型管理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有其特点,归纳起来,西方国家的社区实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第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明确。社区作为基层的管理单位一般都具有明确的地理界限,社区内建有自治性的委员会、社区董事局等组织机构,并且都订有自己的宪章或法规,对各机构的组成和权限做出明确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第二,依法治理。西方发达国家在实施社区管理时十分注重依法治理。第三,非营利组织高度发达,在社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欧美各国在实施社区发展计划过程中,社区发展的各项服务性工作一般是由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具体操作实施的。西方国家都比较注重对非营利性组织的扶持。一方面政府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给予积极的政策、资金上的支持。第四,市民积极参与社区志愿工作。 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区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改革的产物。从社区建设提出至今,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社区建设中都建立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模式。但由于理论上尚不成熟,实践上缺乏经验,因而这些模式其本身并不一定全面、完整和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未转变在基层社区的职能 受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区管理体制影响,我国社区大部分采取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政府仍然是社区管理的行政核心,通过社区居委会来传递信息,代替本来应该由企业、社区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务,其他管理主体不能发挥其积极性。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往往不能处理好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会出现城市基层政府组织的越位和缺位以及社区组织的功能错位。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仍充当“包办代替”的角色,掌握着过多的资源,这可能加剧社区成员原已养成的依赖心理和社区参与意识淡薄的状况。而其他社会组织均缺乏足够的资源和权威,他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代替政府部门组织居民管理公共事务,居民缺乏自组织的意识,社区参与度低。 (二)社区高度组织化而自治性不够 社区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如社区治安、园林绿化、社区党建、房屋维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文化、娱乐等方面,政府不能成为社区管理的单一主体,其主要承担宏观调控职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社区的具体管理工作要由相应的社会企业、社区自治组织等来进行,不是单一管理主体能够实现的,需要调动各个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建立社区居民自治为主的多元主体民主参与的管理体制。尽管我国政府已将相当部分的权力下放到社区,但行政权力在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资源上存在着内在的局限,社区自治组织甚至是居民都对政府存有较大的依赖性。 (三)社区管理相关法制不完善 我国目前的政府行政号召、行政协调与督促直接构成了社区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基础。但现行的有关社区管理和居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立法上的空白,法制还不完善。政府的政策没有变成相应的法规,对居民、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的约束力受到限制,导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致使居委会的工作经常处于两难的困窘境地。另外,也缺乏支持社区工作的法定措施。社区管理各主体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现象,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社区各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把社区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协同论视阈下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创新思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现出社会化、基层化、综合化、互动化的趋势下,政府、市场、社会都可以成为社会管理主体。因此,根据协同论的核心内涵以及国内外有关社区管理模式的特点,结合我国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地制宜地构建新型社区,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将是我国社区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因地制宜地构建富有特色的新型社区 新型社区是适应现代化的要求,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构建成的社区组织体系,居民的素质和整个社区文明程度高,社区内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新型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人居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社区服务实行网络化和产业化,做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当前,应努力建设的新型社区主要有学习型社区、自治型社区、服务型社区、“绿色”社区和“数字型”社区。学习型社区是指以学习型组织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基础,以学习者为中心,能保障和满足社区各年龄段成员的基本学习权利和积极主动的终身学习需求,从而促进社区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区。学习型社区的意义在于使学习成为社会的一种运行模式和发展方式。自治型社区是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社区自治的内容和宗旨是:通过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自治组织机构管理本社区事务。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从而增强社区组织的凝聚力,带领社区居民发展各项事业,努力创造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服务型社区即从整体社区区域功能上进行服务整合,形成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联动,使之成为一种社区功能的动态。服务型社区建设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绿色”社区是指具备了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有基本的绿色环保要求。“数字型”社区也称为“数字化”社区。“数字化社区”是指实现了信息数字化的社区,即应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尤其是因特网技术,构筑社区政务、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小区及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技术应用平台和通道,并与现实社区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与社区有关的各个成员在沟通信息时更加便捷,而且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共享和利用社区信息资源,最终达到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目的。 (二)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 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是指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安全的公共事务由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协作来推动,通过政府引导、协调、支持,由市场和社会共同来建设社区,从而达到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和谐共赢。具体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理顺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各不相同,因此,在发挥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时,又必须规定其各自作用的边界,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在三者之间建立起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以保证社区持续、健康、协调地发展。 2.提升居民社区民主意识。政府应积极探索如何利用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管理,从政治生活和社区事务两个方面为共同切入点,不断推动社区管理的有效性。社区建设的趋势是实现居民自治,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要坚持社区居民自治原则,其实质就是转变政府职能,社区管理重心下移,使得居民拥有自我管理社区事务的权利。此外,实行社区居民自治,也有利于改变许多社区存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主宰一切、居民被动适从的异常现象,确保社区居民(业主)的权益。社区居民自治主体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应当机构精简、办事高效。 3.加强社区多元管理法治建设。社区管理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无章可循或有章不依,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应该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法律法规,对于社区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约束,以法律条文形式规定社区管理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区管理工作都应该遵照法律程序进行,避免出现遇到纠纷事件时无法可依、无法可查,事情得不到有效解决,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其次,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保证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程序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使得社区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总之,要提高我国社区管理质量与效率,应当以协同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各具特色的适应不同环境条件的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把社区作为一个组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协调社区各管理和服务主体,为社区创造一种和谐的环境,为社区管理和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合作提供一个协调性空间,使得各主体为了共同的目标可以充分地相互理解、相互交流和配合,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能够有序和有效地进行,实现所有管理主体的协同效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实现社区和谐、文明。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考察与研究 xx作为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在迈向21世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快实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过程中,应当从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市容和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性,尽快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跨跃。从地域空间角度来看,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应成为环境卫生整治的战略重点地域。 城乡结合部,又称为“城乡边缘带”(urban-ruralfringe)、“城市边缘带”(urbanfringe)、“城乡连续区域”(urban-uralcontinnum)、“城市蔓延区”(theareaofurbansprawl)、“城市阴影区”(urbanshadowzone),“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的过渡地带,它位于城市连续建成区与外围几乎没有城市居民住宅和非农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兼有城市与乡村两方面的特征,人口刻度低于中心城市,但高于周围的农村地区。”。国内学者对城乡结合部的涵义和划分方法有不同的看法。规划学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成乡结合部认同为城市近郊区,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的拓展区域,在地域上表现为不边片、不完整的空间;地理学者认为城乡部是典型城市与传统乡村之间出现的城乡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事例,兼有城乡双重特征的独立地域实体;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区和郊区分管的接壤地带。从xx市的实际情况看,按不打破乡镇和街道的原则,则可将城乡分界线两侧的街道和乡镇划入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即xx的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环绕城区,连续的、宽窄不一的环地带。 由于受城市与乡村的双向辐射,城乡结合部社区人地系统具有明显的城乡过渡性特点:(1)受城乡之间特定的空间扩展因素与空间过程的影响其地域表现出一定的过渡性。城乡交错带内城市与乡村各要素,景观及功能的空间变化梯度大,是城市与乡村两类性质不同的区域之间的“急变带”,人地关系的空间差异远较城市城乡城域内部大:同时城乡结合部地区存在着频繁的能量与物质对流,分别来自城市与乡村的人口、物质、技术、信息等在这里相互作用与竞争互生;(2)城乡结合部是城市与乡村两种社区相互接触、混合及交融的地区,其人口与社会结构特征地过渡性也十分明显。在这里不仅有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相互混杂,而且还存在着本地常住人口与外地流动人口的异质反差,各种不同职业类型、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信仰、不同价值观念、不同需求以及不同心理文化素质的人群相互形成强烈的对比与共存;(3)由于同时受到城市与逐村经济的双向车射,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多样化特点,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依附性不断加强,城市性产业及城市需求导向产业在增加。正是上述过渡性特征使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具有特殊性,给这一地带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特别是社会管理带来了难度。 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户籍管理问题:鉴于城乡结合部与老城区在就业和子女教育方面的巨大反差,城里动迁户凡是牵涉到就业和子女教育的,多数保持人户分离;而农村劝迁户则鉴于经济利益的考试,也不愿意农转非,增加了户籍管理的难度。行政区划问题: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而导致土地管理分割,城乡单位犬牙交错,“一地两府”及“一地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带来较突出的跨区的管理矛盾。外来人口问题:在城乡部由于其优越的区位、廉价的租屋,加上管理较薄弱,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虽然给这一过渡带的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但同时带来环卫、治安、计划生育等许社会问题。农民的出路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多数被预征完毕,使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居住和撤队、撤村后集体资产的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土地开发问题:按现行法律,土地批租后,逾期完不成开发的坚决加收。然而,现实情况是,土地逾期完不成开发的较为普遍,有的竟长达10年左右。物业管理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房地产的大规模开发而出现了众多的住宅小区,由于一些牧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引发新迁居民的不满,增加了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复杂性。 上述管理问题的大量存在,使这一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特殊社区,土地开发支离破碎,原有的道路、水系等被打乱,垃圾成堆,排水不畅,违章搭建十分严重,环境卫生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无论是在社区景观或是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与市区形成强烈的把差,成为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和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老大难”地带。 显然,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上述诸多问题与矛盾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应当从机制、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充分认识这一地区包括环境卫生的内的各种问题的特点、规律与解决的难度,以便从战略高度,从机制、体制上研究解决的对策。 首先,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成市大规模建设改造并不断向边缘区推进,乡村――城市急剧转型过程中形成“都市村庄“这一特殊类型的社区所出现在的可避免的现象,有其客观必然性。 第二,城乡结合部地区特有的区位优势,一方面,引来大规模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使大量高新技术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向结合部集中;与些同时,由于外来人口的集聚,引发了某些原始的、并对城市市容有严重影响的城市产业――如城市垃圾回收业(闵行区虹桥镇虹四村)以及为外来人口的服务业在这里“见缝插针”地滋生与发展,再加上原有的乡镇和村办企业,各类性质不同,差别很大。难以事例的产业聚集在城乡结合部,是导致这一地区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十分复杂的产业因素。 第三,被城市乌黑的“都市村庄”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利用其自有多余的住房和“见缝插针”式的乱搭建,以较低廉的房租对外租赁,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从而形成包括导入的城市居民、原住农民和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混杂居住、十分复杂的社会空间。这是这一地区市容卫生、社会治安等问题十分突出的社会因素,也是一个直接的、主要的因素。 第四,城乡土地所有制的差别和“都市村庄”社区局部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是使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乡村城市化过程中,位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土地制度仍属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乡镇以下的村委会又是自治组织,因而在都市村未能完全融入城市、纳入城市管理的情况下,村民和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较少考虑限制某些影响环境卫生和容貌的产业的发展,如虹四村,外来人员在些经营了27家废品收购站,1996年的财政收入中,仅从包括乱搭建在内的各类房租收入即达210万元,占全村全部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第五,体制不顺,管理薄弱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变化的一个制度性因素。如果说前述三个方面带有客观规律因素的话,那么体制和管理则是一个主观性因素。在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管理中,普遍存在“一地两府”和“一地多主”的现象。“一地两府”指一片土地内由一个城市政府和一个乡村政府兼管,如虹桥镇虹四村的8个村民小组,其中3个在徐虹铁路支线以北的长宁区地盘上,5个在铁路以南的闵行区地盘上,早在10多年前,位处铁路以北的3个居民小组的土地即已被古北开发区所预征,从而形成较长时期的“一地两府三方”的格局,即长宁区、闵行区和古北集团,由此而产生管理上的一系列矛盾。所谓“一地多主”是指一片土地上有多个主人。如浦东新区的钦洋镇,已规划为大型居住区,随着土地不断开发,辖区范围越来越小,并被“多主”所分割。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有城区和郊区的政府部门,还包括开发区和众多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一地多主”的管理局面,在工商业行政、税务、卫等方面存在着交叉管理或管理空白。收费、罚款等有经济利益的事情争着办,而对治安工作、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外来人口的管理等要承担责任和尽义务的事情则相互扯皮、推诿、拖延不决。 第六,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力也是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一个制度因素。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许多与一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不同的特殊性,应有特殊的法规,特殊的执法机构采用特殊的手段实行管理。目前大多数采用与市区相同的行政手段整治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容貌,只能起到暂时的治表作用,无法实现现长产管理。 因此,正确处理城乡结合部城市规划建设、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环境卫生的相互关系,在社区规划建设与整治环境中求得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发展经济,加速城市形态建设的同时,实施社区卫生环境的综合整治。 首先要制定高起点的结合部社区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生态建设在内的综合规划,并将社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畴,使之与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相协调,与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第二,在结合部社区形态建设实现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同时注意实现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正确引导现有乡镇企业、低层次的城市产业、租赁业的规范经营和向高级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结合部社区的重要支柱产业。第三,要及时解决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转换问题。对于人均土地不足2分的村,及时撤销村建制,变农民为市民,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第四,帮助新市发和外来人口寻找新的就业门路。 另外,还得借鉴城区环卫管理改革试点的先进经验,从城乡结合部社区的具体条件出发,改革社区环卫管理体制。一是在市区广泛实行的由街道办事处挂帅、环卫所负责,居委会等部门配合的街道监察队的“环卫全覆盖”作业法,即小区保洁队日常管理由环卫所统一归口负责,进行“专业对口”管理,社区内实现“环卫全覆盖:。另一个是杨浦区殷行环卫所成建制划归街道的改革,即环卫所实行属地管理,在组织改革思路上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环卫部门的指导。这两种改革思路的共同点是实现社区内环卫工作的统一领导,前者将环卫管理集中于环卫部门,强调“专业对口”;后者则由街道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总之,我们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强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实现xx市21世纪城市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大意义。当前,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志业工作者与专家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深入结合部社区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可操作的对策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是一项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工作。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电子政务下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社区功能单一、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阻碍了社区的良好发展。提升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居民认同感,也有助于稳定社会。因此研究适应信息化社会的社区管理模式问题,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对宜城街道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最后就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政务;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完善,对社会生活的安定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时,社区所要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而当前一个良性的社区管理模式也必须要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我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指出,当前我国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颇多,很难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改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存在的街道办和居委会关系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尝试提出完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促进社区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宜兴市宜城街道社区基本情况概述 宜城街道是由2006年10月宜城镇撤镇建街而成。宜城街道地处沪、宁、杭交汇的三角地带,水陆交通便利,一直以来都是宜兴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现仍为宜兴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现辖荆东、岳堤、荆溪、新华等30个社区,4个行政村。辖区面积40平方公里,人口26万。宜城街道以建设新型现代化社区为目标,以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思路,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不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2010年,宜兴市宜城街道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2014年,城镇社区100%达到了扁平化管理示范社区标准。 二、电子政务环境下宜城街道社区管理的问题 1.政府对社区管理干涉较多经过对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抽查和访谈,了解到虽然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但上级政府部门仍然不太适应这种扁平化的管理模式,给社区派发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专为社区扁平化管理服务的社工站也是如此——作为街道办在社区的派出机构,常常被要求进行各种检查和考核。同时,社区活动及办公资金大部分来自于政府,需经街道办核发,其自主性受到影响。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人才的选用应由社区居民进行选举产生,但现实情况是由街道办来负责。2.社区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在调查过程中,可发现社工站是扁平化管理模式实施的主要载体,其工作人员也都做到了持证上岗,社工站工作人员的素质基本得到保证。但在社工站工作人员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工作岗位集中在社区居委会。这些人员中女性偏多,年龄较大,学历参差不齐。在社区扁平化管理改革之前,这些人员就已经在社区工作。他们对社区信息化接受起来比较困难。3.居民社区管理参与度不高经过调查,只有小部分居民愿意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归结起来有这几点原因:社区提供的平台有限、上班没有时间、社区管理活动只是走走过场等。从调查中可以发现,许多关心社区管理的老人不会使用电脑,而会用电脑的年轻人却不关心社区事务的管理。这就导致了宜兴社区服务网站、社区微博、社区公众号等新媒体技术所提供的服务无法有效展开。 三、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 1.政府要转变职能,理顺和社区的关系政府应减少对社区委员会的过度干涉。应借鉴美国社区自治模式,把行政导向转变为以服务、指导为导向。现阶段,社区委员会和第三方组织的发展还没有完全成熟,因此政府要对社区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社区事业的稳定良好运行。街道办作为基层政权组织,也应该分清与社区居委会的差别,应将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职权交由社区,真正做到各司其事。同时,政府也要对社区进行一定的监督,可从弱势群体扶持、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工作和社区就业服务等方面来评估社区是否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2.政府要完善社区培训制度,促进社区人才队伍的专业化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社区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素质的高低会影响到社区管理工作的效果,因此要提高社区管理效能,就必须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以增强他们的专业化水准。要通过各种培训学校或者培训机构,帮助他们提高信息技术能力和写作水平。同时要对社区领导或骨干进行专业化培训,为社区发展注入新能量。 3.社区应建立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为适应电子政务环境,国内许多社区已经建立了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信息服务平台,其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居民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方便快捷地搜索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以宜兴市社区服务网为例,该网站首页设社区动态、通知公告、快捷入口、个人办事、互动交流等模块,比较全面,达到了信息共享的目的。居民有什么问题要交流除了通过传统的渠道,还可以在网上进行留言,社区工作人员会及时快速地解决问题。 作者:蒋淑芳 何虹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社区管理现状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社区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本文先介绍了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又分析了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分析的问题来提出对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型城市社区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 社区管理这一概念内容很丰富,近些年来被使用的较多,较频繁。它是指社区里面的各个社区基层职能部门、团体(组织)和社区居民在在特定的社区地域范围内,对社区的正常秩序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等日常事务进行管理,目的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二)社区管理的特征 我们从社区管理的定义和具体内涵不难看出,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多样性和自治性的特征。 1、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 社区管理的内容和方式都是围绕一定范围内的社区进行的,从管理内容上看,管理范围局限在社区范围内;从管理方式上看,主要发动社区内的各种管理主体,让他们发挥自身优势进行自我组织、服务和管理。现在的城市管理主要是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为带头的社区管理,他们将工作中心放在本社区,调动社区内的积极力量和可利用资源对本社区内的环境、卫生、文化等给方面协调管理。通过开展各项社区活动来提高小区内居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同时,也要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来加强小区内居民的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2、社区管理具有多样性 这里说的社区管理的多样性指社区管理主体日益多样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内有街道办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也包含了政府职能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他们种类的多元性,共同构成了社区的多样化。他们每天在社区内活动,共同在本社区党工委和街道办主导下对社区进行管理,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 3、社区管具有自治性 自治性是社区管理的性质,它强调社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功能使他们进行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务。社区内居住的人群中绝大多数都是居民,社群各项活动的开展也离不开居民的参与,因此,社区管理具有自治性。 二、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区街道办事处内部结构不合理,自我认识不清晰导致职能定位模糊,社区内居委行政色彩比较浓厚 社区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内第三部门人员和居民。在社区管理中,政府一般不愿意下放权力,而且社区内的党支部建设处于失衡状态,政府往往自己独揽大权,不利于社区的管理。在行政与自治的管理中更多突出行政意志。总是以行政意志为主,自治意志为辅助地位。 2、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共同体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管理结构也比较单一 社区居民在社区中参加活动少,有的邻里之间还陌生,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强,进而对社区公共管理方面的事物的积极性也不高。好多居民由于工作没时间,自身维权意识也不够,每次参加活动都费事、费时和费力等原因,他们喜欢有问题直接找政府,这跟之前的管理模式分不开(之前政府是“管制型”),各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导致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意识淡薄。过去社区组织的运作及居民的参与大多 3、社区公共服务缺乏社区内公共服务开展缺乏,政府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投入力度不够 社区公共服务活动往往由政府承办,在开展活动时很少结合居民实际需要。之前,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把大量资金投入社区内的设施建设中去,对这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要求条件较高。居民较少参与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规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过程中。 三、构建城市新型社区的对策 1、完善社区结构体系 加强社区各主体协同管理社区,政府认清自己的能力和作用有时候也是有限的,社区建设不能单靠某一种力量去推动和实施。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为社区建设所用。发挥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作用,调动他们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2、加强社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自治管理效率 在社区管理中要想建立一支服务能力高的队伍,就要面向社会广泛吸纳人员。可以通过正规的考试招聘,也可以进行民主选举的办法从社区中选出优秀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对于新录用的人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对考试。 3、加强社区公共管理服务 在社区管理中应该区分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社区内部的公共管理。鼓励社区内开展公共管理服务,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和金钱的奖励。对于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可交由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来完成。 总结 城市社区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仅谈谈作者对社区管理的一点认识。社区管理离不开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共同参与,政府需要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引导居民进行自我管理。找准社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针对性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鲁翠翠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机构养老不堪重负,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安享晚年,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亿万百姓福祉。当前“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与既有住区老龄健康居住环境危机交织下,解决既有住区高龄、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的居住生活问题及其老龄宜居环境建设成为亟需破解的社会难题。本文试在行政管理视角下探讨社区养老模式的主要困境,提出对策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视角;居家养老;行政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国民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人均寿命延长,死亡率逐年下降,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与全球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养老问题在老年人群体中始终占据着较高的关注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家庭和社会机制为主的养老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人们比较认可社区养老模式。在当前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背景之下,如何构建一套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科学地摆脱“未富先老”的现状,对我国来说已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社区养老模式概述 在国内,通常以居委会或街道为单位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聚居着许多老年人的社区几乎承载了老年人全部的生活和日常活动。利用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具有其可行性和优越性。社区养老,是指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的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行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1.社区养老模式的优势 (1)社区养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家庭养老能力不足的困难,又解决了去机构养老所遇到的亲情淡薄、环境不适、习惯不同等问题。(2)区别于以往大型养老机构选址和规模特点,社区养老模式本身就更符合国人传统的养老不离家的观念,借助二次开发再利用城市既有建筑,通过介护型养老设施为城市中心区注入创新服务业态,对于塑造宜居养老居住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3)社区养老模式所呈现出来的特点包括小规模、社区型、多功能、广覆盖、低成本、高效能、专业化等,它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功能有机融合起来,把国家、市场、家庭、志愿者等多元主体都调动起来,分担压力,取长补短。因此,融合式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层次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社区周围的各种资源,最终可以实现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愿望。 2.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思路 (1)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政府的职责。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项新工作、新课题,面临着很多新问题,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应对其高度重视,有长期规划的目标,投入经费积极开展实施,给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及若干优惠政策。(2)开展社区养老模式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社区养老在我国还是一种比较新的养老模式的尝试。要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就需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固有机构养老及相关理念的基础上,率先转变观念,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为居家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里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3)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目前,政府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保健基金的补偿和投入不足,使社区养老难以巩固和形成规模,给发展社区养老模式带来很大困难。为促进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需要制定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相衔接的相应经济政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逐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基金的水准,另一方面,还需制定相应的收费和免费项目的标准政策。 二、我国社区养老的困境 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改革,社区养老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一系列新的困境。下面就几个主要方面作简要地分析。1.资源匮乏的困境。首先,资金方面存在不足。社会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对于我国来说,这部分资金主要是由社会集体进行筹款或者政府财政拨款的形式。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障事业由于存在比较大的资金缺口,这一事业的发展非常的落后,尤其是服务设施比较老化,更新速度非常慢;其次,还比较缺乏从事这一行业专业的服务与管理方面的人才。就社区服务行业来说,其经济效益与社会地位都比较低,很难吸引社会人员投入到该行业中。现阶段,社区或者街道的领导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的管理经验,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临时工或者下岗职工等。此外,社区还比较缺乏养老设施,在配置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对于一些新的社区,主要是为年轻人服务,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养老需求,也只能为老年人提供比较少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老年人实际的需求。2.参与社区养老的意识淡薄。在以往,人们对于养老的认识主要是靠自己的子女或者依赖单位进行养老,缺乏社区的概念。社区养老实际上是由政府主导的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项目。实际的调查发现,民众对此普遍缺乏认识,很多老人对此并不了解服务机构的具体性质。所以,民众对于这种形式的养老也都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3.政策法制保障不健全。目前,社区养老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该养老形式的法律等还不够完善。对于很多社区来说,其养老任务主要是由上级部门下达,在社区中再就这一问题进行展开。在具体的管理方面还缺乏科学性与有效性,也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种情况也使得许多工作很难进行开展。 三、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思路 就社区养老来说,我国的特色主要是却白社区服务的同时,比较重视政府职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区养老的落实与进一步发展。要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由政府进行推动,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能够充分利用养老资源的养老模式。通过对上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政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突破点。其中包括老年人的思想意识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对风险的应对能力等。对政府来说,要牢牢把握老年人参与居家养老的影响因素,及时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而提升行政的效率,最大限度的推进服务模式的创新。 1.在计划方面,政府要充分考虑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首先,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战略规划,并且据此制定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要确保组织的目标统一与力量统一以及资源统一等,进而确保在运作过程中组织的连续性。其次在赌气你规划方面,还要注意灵活使用政策,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2.组织是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 在国家发展体系中,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所以,政府应为此设立专门的机构,并且还要在各个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主要用来对居家养老的问题进行处理。在对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设置时,还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确保各个机构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事。此外,还要设置参谋机构,并聘请资深的专家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3.在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管理时,还要做好社会分工 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领导,以此来确保组织的协调和统一。要实现对其的领导,就需要各个部门加强组织上的配合,并且完善信息沟通的渠道,并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现象的出现。 4.控制。在进行控制时,要注意合理使用监督和评估的手段 在实施居家养老政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并加强对经济运作等行为的监督。此外,还需完善评估机制的建设,确保其具有科学性,并评估居家养老的政策。 四、结语 我国未来的养老模式将以居家形式为基础,并且依托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等,来对养老体系进行完善补充。在对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进行满足的同时,还要注意强调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所获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等,提倡采用文化的方式进行养老,并将其与物质供养有机结合,以满足当前时期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并挖掘老年人的潜能,从根本上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作者:杨林 单位:大连科技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研究分析 摘要:文化与旅游是不可分割的,社区是文化的主要源地,社区建设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物质资源保障及地区特色文化,生态旅游产业也为实现区域经济腾飞,解决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社会问题提供途径和方法。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现状入手,分析其运行机理,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使目的地社区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受益,并为加快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方法指导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社区建设;生态旅游产业;管理措施 根据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机理分析,解决现阶段各地区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系统间的矛盾与冲突,需要将两者的和谐统一与共同发展作为理论基础,将发展生态旅游、保护自然资源作为有效手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和生态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问题,不仅可以完善社区建设,还有利于实现生态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 1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概况 1.1社区建设要素 社区建设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社区居民、社区企业、社区团体。社区居民指在社区长久居住的居民,一些不具备这一特征的群体即不具备社区建设要素的属性。社区居民间的合作以及与旅游者、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协调是生态旅游产业社区建设的重点,决定着各项事业能否顺利开展。社区企业多指与居民密切相关的一些行业,如酒店等服务行业。社区企业、居民是生态旅游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只有保障其投资收益,才能确保社区建设的有效进行。社区团体是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组织团体,对于社区的各项事业有着直接的表决权,是影响社区建设的重要因素。生态旅游强调生态的保护和旅游地社会的发展,社区建设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项,社会团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2生态旅游产业系统分析 生态旅游是一种对资源环境影响不大、对旅游目的地负责的旅游模式。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投资机构,生态旅游规划与管理部门,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三大类。投资机构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等,以获得商业利益为目的参与到生态链才有产业中来,其提供的资金将作为生态链才有产业建设的流通成分,为资金回流系统运转提供动力。生态旅游和规划部门是对外沟通,对内协调的中间部门,同时承担着规划、开发、和管理生态景区的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获得税收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但也承担着构建合理的法律环境、信息环境以及人才供给环境的任务,在生态旅游产业中不可替代。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构成了旅游产业的服务主体,除了为顾客提供服务,还对于各种民俗产业的推广、地区文化软实力的提高起到媒介作用,是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重要组成。 1.3社区生态旅游产业运行机理 社区生态旅游系统需要将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两者相结合,通过其紧密互动实现产业复合和集中。社区群体间由于居住位置相近,有着共同利益,因此具备发展旅游社区的基础条件。生态旅游以景观、环境、特色文化为开发对象,与传统旅游相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间通过资金等要素连接起来,社区建设主体和生态旅游发展主体则通过利益追求、政府的作用联合起来,并为两者的协同发展提供动力。其中,利益追求是产业活动有效进行的关键因素。生态旅游产业作为投资回报率高的绿色产业,其本身的优势对于投资主体、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有效的推动作用。而政府作为协同方,通过直接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手段为产业建设进行引导和干预,为社区生态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2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措施 2.1法律与保障机制构建 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合作与竞争过程中的市场秩序对于保障系统主体的投资收益具有重要作用。政府需要在完善生态旅游立法的同时,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引导区生态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立法部门可以以国外生态旅游认证制度为参照,如澳大利亚《国家生态旅游促进计划》等,对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政府需要在建立完善的生态旅游立法体系的基础上,对相关监管作出明确要求。例如,补充诉讼程序的遗漏,使环境公益诉讼有法可循和环保行为有所保障,赋予普通居民提出符合自身诉求的权利和自信,从而推进社区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旅游应该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这就要求政府妥善处理经济活动中的关系,解决其中存在的矛盾。以土地补偿为例,对于征用社区和居民的土地,政府要引入相关的生态补偿机制并督促财政部门贯彻执行,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做出的利益牺牲进行补偿和调整,并为其今后的发展方向做出引导,以保障居民分享旅游收益成果的权益。 2.2培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 为了避免社区建设主体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内容陌生,以至于难以参与生态旅游发展项目,相关单位应注重生态理念和知识教育,培育社区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建立生态旅游环境教育基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通过粗放型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的分析和研究,将新型环保的生态发展模式进行普及,并以社区发展为载体,使其在动态发展中得到传播,给生态旅游发展树立良好的形象。只有居民意识到其经济收益与社区的环境意识的直接联系,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旅游产业,并作为引导者和参与者,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去。除了环境保护意识外,对于社区居民旅游技能的培训也至关重要。政府和旅游企业可以协商出资,邀请当地高校教授、旅游局专家等走进社区为居民授课,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并使其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 2.3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 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人才的引进。为了打造高水平的的员工队伍,社区生态旅游管理需要对人才结构比例、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提高高素质高业务能力人员的福利待遇,使其参与到日常旅游设施维护、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人员调配、利益协调等工作,为良好居民旅游服务体系打下基础。其次,发展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与地区的文化内涵相结合,鼓励居民开展农副产品经营、特色旅游活动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内容,加深居民的参与度,并使其真正获得效益。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服务性旅游志愿者协会来使社区居民参与到生态旅游发展中。借鉴其他先进的社区参与旅游的经验,可以发展有志愿者参与进来的民间组织,这些志愿组织由于与利益相关性小,因此更加客观、公正,有利于社区自治和共管的有序进行,同时,其良好的服务特性也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中提供了便捷和帮助。结束语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地社区的发展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社区是生态旅游的内涵之一,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主体,全面参与生态旅游发展的全过程。本文构建了社区保护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从法律保障、环保意识、服务体系构建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的措施,以真正实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的整体发展。 作者:杨柳 单位:海口经济学院 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视角下社区养老服务对策研究 摘要:当前,社区居家养老已经成为养老的一种新途径,但是,在其发展迅捷的背后也存在不少隐忧,法律风险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而产生这些风险的成因,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有着密切联系。研究其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营造良性宏观的法律环境,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完善社区养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这对促进我国城市养老体系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法律问题;对策 在当前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其发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掣肘,尤其是法律层面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亟待解决。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优势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在1999年已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人口基数大、增加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困难老人数量多、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先于工业化等基本特征,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养老服务体系也造成了极大冲击,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异军突起,其服务模式一方面能够减轻传统家庭养老的人力负担,又能解决养老机构数量不足,门槛较高,老人身处其中感觉亲情日渐淡漠的问题,获得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青睐。本文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两个层次的内涵,第一层次是老年人不需要离开家庭,而是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延续原有的社会网络,享受养老服务;第二层次是政府积极主导,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整合互联网+在内的各种资源,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队伍提供专业化和公益性服务,满足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其服务内容应包括日间护理、家务服务、医疗保健、应急救援、文体休闲等综合性服务。目前,我国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北京、上海、青岛、宁波、武汉等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服务形式方便多样化,服务内容丰富多元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据民政部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记载,截至2015年,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8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余家。①2016年10月,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情况,根据数据显示,老龄产业市场不断升温。一是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持续上升。2015年,我国城乡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15.3%,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个百分点。二是社区为老服务中上门看病需求居于首位。2015年,城乡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项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上门看病、上门做家务和康复护理②。这些调查和统计充分说明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既能应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又能缓解传统家庭养老的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系社会稳定,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社区居家养老其根本的目标在于通过良性的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在法理层面其归属于社会分配法律关系,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在于建立与运行实质公平价值,有效分配养老资源,促进社会养老资源成果的公平分享,其最主要的理论基础包括福利经济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与需求层次理论。首先,福利经济理论追求的重要的社会目标就是为了实现最高的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价值,这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法理层面构建其制度体系的本位思想。每个社会成员都期待幸福和安定的晚景生活,老年人的利益实现程度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有重大影响,不局限于个体单一受益,实现利益的普遍化才是根本,整体利益不是个体利益的机械叠加,而是个体利益相互博弈的结果,只有尽量逼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并在不能实现最优的情况下尽量促进最小受惠者利益,才是实现了个体利益向社会整体利益的初步进化。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现阶段,政府和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必然主体和主导,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才能理性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制度,实现最优的经济效益与资源分配效应。其次,社会保障理论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是社区居家养老制度体系设计的关键。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中,政府应维持与促进市场自治与国家干预间的平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产业的供需平衡,建立民间资本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市场运行与政府干预间的良好互动机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需求层次理论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石。依照需求层次理论,作为一种开放型、多元结构的服务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可以满足老年人对于家庭和社区的双重依赖,满足老年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个不同层面的需求。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现状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展社区服务,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建设规划,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该法包括了“社会保障”、“积极养老”、“法律援助”等主要内容,是我国社会在当前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相关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依据。近2年来,我国众多省市都先后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继北京市于2015年1月正式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来,江苏、河北、乌鲁木齐、合肥、苏州等省市相继于2016年制定了地方性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上述《条例》基本都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体现乡镇街道、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区的基础性和支撑性特点,规范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内容。还有在部分省市,如上海市、湖南的郴州市,天津市,已经由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先后制定了地区性的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此外,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面,民政部和财政部两部委于2016年7月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全国部分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将逐步推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如前所述,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起步较晚,处于初级阶段,法律制度还不完善,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有:1.从立法角度,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体现在立法较为滞后,数量不足,尚未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相互衔接的法律体系,且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不健全,缺乏统筹兼顾,各项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很多没有落到实处。从规范的层级而言,目前,在国家法律③一级,我国尚未存在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门立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社会服务、社会优待、法律责任中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有新增一定的内容,但不够具体,较为笼统,法律责任也不清晰,如其中第82条规定,“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没有明确规定给予何种处分,可操作性较差。在地方层面,各地区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地方性规范或条例起步较晚,为数较少。有的刚刚颁布,尚未实施,有的条文过于原则性,细化程度不高,缺乏制裁规定,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界定不清晰,法律风险较高,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待检验。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地方的社区对开展日托服务顾虑重重。在有关部门层面,曾经制定的一系列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方案等如今有些已经搁浅乃至出现荒废,如2001年6月,民政部在制定了名为“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工作方案后,在全国启动了这一计划,而如今这项历时3年耗资134个亿的资金建成的老年活动室,如今大部分已经难觅踪影,很多甚至已经“面目全非”④。此外,与社区居家养老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服务支撑体系还不完善。比如非营利性组织在提供公益性和专业性服务中占有较大比重,但是由其法律地位至今没有得到明确认可,扶持其发展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此外,国家现在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但其政策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最后,当前依托“互联网+”,以智能化手段为支撑,创新养老服务手段,搭建起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已经是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新趋势,而相关规范标准尚不明确,无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从执法角度,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很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徒法难以自行,有了好的立法,如何突破现实中的执法难关,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内的一大难题。当前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第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还不够,运营经费难以得到保障。将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已经是现行立法中居家养老经费保障的一般模式,传统的经费补助模式侧重于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而忽略了补助运营服务,造成部分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成后面临后续资金运营匮乏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严重挫伤基层积极性,也使养老服务无法真正落到实处。第二,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不完善。2013年7月30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在于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目前有些地区正在展开试点,制度化的评估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处在逐步的完善中。不少地区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的内容、工作体系建设、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设施的质量、满意度都还缺乏有效的评估与监督机制,管理的混乱和监督 评估体制的缺失已经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规模化发展造成很大影响,亟待完善。第三,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的支持力度不够。不少居家养老的地方性立法中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加入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养老服务专业团队,开展“智能化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设施建立,机构组建还基本处在政府推动主导的阶段,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针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扶持力度还不够。3.从司法角度,当前居家养老纠纷中老年人的权益难以得到妥善保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首先服务机构和老年人之间是一种特定的消费者和服务者的关系,服务组织应当与服务购买人、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人订立养老服务合同。但是由于当前养老服务合同尚缺乏统一规范,居家养老护工的职业标准和规范管理问题依然处于探索之中,再加之老年人自身属于弱势群体,普遍缺乏法律知识,经济能力也有限,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遭遇暴力护工事件,面临着举证难、诉讼维权难等一系列难题,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法律问题的建议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社区养老服务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重视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坚持福利性、社会保障性的指导原则,紧密结合我国老龄化的实际需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立法及相关配套制度 从国家层面,应做好顶层设计,避免制度碎片化,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就社区居家养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会的责任,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标准,资金来源、设施建设、专业人员培训等做出规定;从地方层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地方化色彩,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立法和规章。在地方性立法中应注意建立社区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细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明确监管制度。在有关部门层面,应整合政策,协调联动,改变目前有些部门在社区层面各成体系,缺乏整合,造成政策碎片化、资源和资金使用分散的情况,避免“星光计划”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应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制定扶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如改登记制为备案制,取消挂靠制,保持独立性,加强监督和引导非营利组织的结构转型,完善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投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税收、财政、信贷、土地、规划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第三,各地民政部门应就“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标准,明确提供服务的企业和机构的准入门槛、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采取多地区联合的方式,破解跨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和户籍壁垒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开展居家养老护工正规化制度建设,加强如养老服务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总之,应循序渐进,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项制度与配套措施衔接得当、统筹兼顾的社区居家养老法律体系。 (二)在执法层面,明确政府定位,加强政策 引导和政策落实在执法层面,政府应处于主导地位,从规划统筹、资金保障、设施配置、产业培育、政策支持、标准制定、市场监管、搭建交流平台、信息网络建设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具体开展居家养老执法的方式上,可采取综合运用议案督办、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等多种形式,依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以条例落实推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具体而言,主要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为避免养老相关设施建成后运转困难,挫伤基层积极性,一方面,政府应保证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兑现,另一方面,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一方面,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调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积极性,另一方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山区农村加大补助力度。第二,建立系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与监督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在评估内容上,首先是对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补贴。其次针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成效,具体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中的政府主导、基础设施、服务队伍、管理制度、服务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开展评估。在评估方式上可以采取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内部评估主要包括各地根据具体评估指标准备相关材料并开展自我评估和民政部门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建议各地区民政部门可以建立类似社区低保评定的服务监察和绩效评估机制,设立养老服务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被服务对象,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外部评估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评估,结合老年人的满意度调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星级评定,并与运营奖励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质量改进,提高老年群体的获得感。第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走向社会化、推行信息化、提高专业化、扩大规模化和鼓励竞争化”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协调指导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服务机构,支持其采用PPP、股份制等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扩大规模,形成品牌效应。第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政府应当做好配套制度建设,搭建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合作交流的平台,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养老社区、共同完善智能化养老服务内容,广泛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媒介,为老年人提供内容更丰富、更满足个性化需求,更方便的产品。 (三)加强司法保障与普法宣传 在司法层面,人民法院系统应当继续坚持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落实对特困老年人投诉案件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制度,对较复杂、易反复的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应加强针对老年人养老纠纷中的法律援助,开辟养老权诉讼的法援绿色通道,可以借鉴成立少年法庭的经验,设立老年法庭,专门审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使占比较重的涉及老年群体养老纠纷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在审理涉老案件时吸收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应鼓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和公益性的社工组织,创造条件举行以尊老敬老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期达到增加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法律知识,增强养老组织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护个人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结语 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尽管我国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积极主导、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下,相关法律、政策、制度正在不断成熟,各地实践也在不断深化,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一定能获得长足发展,成为缓解我国严峻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作者:彭进 单位: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下新公共管理理论研究 摘要: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相应的城市治理模式应运而生。本文选取城市管理中很小的一部分———社区管理进行探析,而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当前我国城市治理方面一个重要理论支撑。本文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观点、特征的介绍,以及当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的探析,从中揭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我国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启示。 关键词:城市治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社区管理;启示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导向,要求政府必须对社会公众作出回应。[1]。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府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积极与公众互动,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从而实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强调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即倡导企业型的领导者,从而提高管理的绩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认为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是政府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应当像企业界一样,将权力下放到各部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绩效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第六,新公共发挥管理重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以促进社会进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较明显的几个特征:(1)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次,新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体会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因此,政府部门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总离不开公共权力。公共管理的权共管理的过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会成员赋予的,其运用必须服从公共利益,否则将失去权力的合法性。(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强调逐步以公平正义与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传统行政理论那样过分注重效率。(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遵循宪法和法律。4)效能性。效能目标的确定应该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5)适应性。任何一个公共管理系统都需要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竞争性,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6)回应性。回应性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加强对公民或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要求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来;同时要求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办理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应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担的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社区居委会实际履行的职能很多都是与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对应设置的,其中包括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城管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党建等六大职能。 第二,社区建设工作投资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缺乏计划性,社区建设没有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自身发展的专项基金;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来自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外,社区在建设的过程中,经要自行筹集资金。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管理理念,我们认为做好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助性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作者:陈玲 罗杭春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高职院校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发挥独特资源优势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笔者以共青团志愿服务品牌工作为重点,以在社区创建“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为载体,组织和引导青年大学生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深入社区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贡献。 关键词:地方性高职院校;社区管理;志愿服务;培养人才 湖南永州正处在科学赶超的关键期、转型发展的加速期、开放崛起的机遇期,市委提出了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发展战略目标。笔者认为社区是构成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提高社区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社区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提高了,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满意了,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如何参与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的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行长才干,培养青年大学生要有社会担当和为国奉献,是笔者探索思考的主意。 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高校引导学生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有明确要求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基于此,高职院校应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及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发挥青年大学生自身的优势作用。 二、永州职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 高职院校要以培养社会应用型技术人才为重点,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上成为教育和培养高素质学生的重要载体,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引导和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让青年大学生接地气,长才干,作贡献。这也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坚持产、学、研、训、推“五位”一体化,实行学业、就业、创业、产业“四业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好一个学生、致富一个家庭、带动一方群众、繁荣一方经济”办学“四个目标”的体现。 三、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社区的现状和社区发展需要地方高校参与社区管理 根据笔者走访调查了解到零陵区城内共有徐家井、七里店、南津渡、朝阳4个办事处,27个社区,城区人口27.71万人。当前,每个社区有工作人员10名左右,其中青年人甚少,其余都是见习生。每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为43岁,平均学历为高中。社区设有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业务工作。目前,永州市正处于以创建国家级卫生成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工作总抓手,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关键时期,作为城市基本单元的社区最为关键,社区的工作变得更为繁重和重要。从社区工作人员结构现状看,社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工作中,涉及到社区工作内容有方方面面,反映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的现象更加明显。特别是在很多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工作中体现出对年轻工作人员的更多需求。例如日常办公、文件资料的处理和归档、社保医保养老等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方面的工作,年纪大的老同志虽然有工作经验,工作阅历也丰富,但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的今天,年纪大的老同志工作开展起来就有很大困难。另由于老同志年纪大了,在投入工作的精力上、创造创新上和接收新事物能力上都没有青年人易学熟用的优势,这给社区管理创新、长远发展和社区居民服务带来诸多的不利因素。社区急需一批能吃苦善学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青年人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业务工作中来,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的大力支持和青年大学生的积极参与。地方性高职院校组织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解决社区目前青年人力紧缺等诸多问题和困难的最好办法和途径。 四、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组织青年大学生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的探索与思考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精神,根据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27个社区的现状和发展情况,并结合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四业贯通”和“四个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学院共青团应在永州市零陵区的27个社区建立服务社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立“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将每一个社区成立的“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都作为学院共青团下属的一个组织机构,设立组织机构,要像学院学生会、共青团委员会一样进行换届,引导和管理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一届接着一届传帮带,让学院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一级接一级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学院学生干部兼职社区业务工作,全方位地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这为社区工作人员欠缺特别是年轻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提供了新的人力资源保障。更为重要的是对社区管理创新、社区综合服务、和谐发展以及对青年大学生深入基层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来服务社区,以所学专业知识奉献社区,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可充分利用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和学校资源参与社区的管理创新和发展。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区居民、服务社区弱势群体,通过青年大学生在社区内开展志愿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带动社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社区树立新风尚,增添和谐新活力。“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正处于信息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对信息化、网络化办公和新媒体的应用方面具有基本的素质和技能优势,能够很熟练地开展网络信息化业务咨询和综合业务办理工作。让“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兼职社区工作,从而大大提高社区居民来社区办事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也提高了社区的综合工作绩效效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来自学院12个系部34个不同学科专业,涵盖有医学、农学、经贸、理工、信息、建筑等方方面面的人才,可为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工作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二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参与服务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建设中,能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和兼职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更多更快地了解社会、了解基层,可以从社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实干家和能人的身上,学到为人处事的成功经验和扎实巧干工作的敬业精神,体验到做好基层工作所具备的人格魅力。社区的居民有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有临时暂住和长期居住务工的流动人口,社区人员关系非常复杂,社区的工作也涉及到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做兼职社区工作是青年大学生学习和锻炼能力的好平台。青年大学生服务和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笃实做人做事和勤奋好学,能增长自己的才干和社会的阅历;应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青年大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能更好地为创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奉献智慧,为永州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全面建成小康永州贡献青春力量。总之,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的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的精神指导下,深度结合永州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战略实际。作为地方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兼职社区工作的实践,既有服务学生培养人才的作用,又有服务永州科学发展的现实价值和意义,还能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张宜剑 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管理建设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变的核心。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中,却仍存在关系不顺、职能错乱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针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以此加快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 关键词:社区;行政管理;改革创新 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变革的今天,如何深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已经成为时展的主题之一。只有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社会管理模式,加强社区管理,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以实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 1.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健全 1.1社区办事处职能越界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社区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拥有对社区居民日常相关的公共行政事务的处理和管理权,对居委会工作行使指导职能,以及完成上级行政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但是,就国内目前社区办事处的实际情况而言,其与法律规定的机构性质大相径庭,其职能性远远超出了法律的范畴,职责范围扩大,接近于一级“准政府”,负责社区内大大小小事务,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治安管理、社区计划生育、社区民政福利、社区管理建设、社区经济管理、社区劳动就业等,远远超过了政府赋予社区办事处“有关居民工作”的范畴。 1.2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 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倪娜(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4)面存在严重的交集,造成了二者之间职能错位的现象。社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从事有关社区的建设与管理。但是,就目前而言,国内大部分社区办事处则额外承担了更多涉及经济方面的管理职责,如针对社区内部企业进行经济管理;对社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社区内部个体经营户进行经济管理等。社区办事处作为政府下属机构,则会通过社区办事处的职能干涉企业日常经营制度,如通过管理企业内部决策、经营模式等获得相应的经济利润。因此,随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社区办事处的自主权逐渐扩大,与企业保持较为紧密的利益关系,造成了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等现象。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不仅会使自身消耗更多精力处理其他事物,造成本职工作的疏忽,更会因为涉及企业经济问题造成内部经济的贪污腐败。 1.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不一 随着城市管理任务的加重,市政府、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增加,管理层次划分细致,各项工作任务都在社区办事处中进行派达。如市政府规定交通、环保、工商、公安、税务等职能都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为依托,设置了各类派出机构,对社区内部人员进行管理、宣传,但最终还是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完成职能的分配。政府规定的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职责有限,因此造成了各类派出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在社区管理过程中的权责不一现象。社区办事处由于不具备具体的执法职能,因此只能对社区内的基本生活秩序进行管理,而各政府派出机构具备行政执法权,但是却没有与社区居民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也不能够将法律政策等进行落实,经常会出现各类行政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出现胡乱推卸责任的现象。 1.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不明 就社区办事处而言,其与居委会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组织。居委会是社区内部群众自己推选的组织模式,居委会主任由每家每户派代表选举而成,不被政府认可,也没有行政经费给予补给。而社区办事处是由政府排除的行政组织机构,定期发放行政经费。所以,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调开展工作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但是,就国内目前的社区而言,居委会已经逐渐替代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的“代言人”。居委会相关管理人员也是由社区办事处进行指派,仅代表少数居民的利益,不能为居民提供生活上的基本服务。因此,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普遍缺乏认同感,对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缺乏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有甚者,很多社区居民生活在社区内部却不知道社区办事处的地址与管理人员,这种不明确的关系,也就造成了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在居民心目中的地位下降。 2.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是对旧体制的推翻,更是要从根本上进行创新,加快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解决社区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的各类矛盾与问题。 2.1社区办事处的性质和职能的科学界定 社区办事处应针对社会主义体制的改革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科学界定社区办事处的性质与职能,采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社区建设,使社区办事处成为整整意义上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心,对社区内部的精神文明状态、社区治安、社区服务与社区管理进行组织协调,落实监管职能,正确行使执法权。 2.2社区办事处职能的科学规划 社区办事处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加强社区文明建设,改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在居民心中的不良形象。社区办事处应根据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模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注重社区内部各组织之间的关联。如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过程中,注重社区党组织的建设,成立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令其成为政府派出机关的总部门。利用其行政管理权合理监管社区内部居民的生活秩序,建设社区精神文明、管理社区综合治安等。 2.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统一 社区办事处应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模式,调整社区办事处内部组织结构与权力的格局,针对社区办事处规模进行调整,真正落实社区的行政管理到实处。与此同时,社区行政管理的改革重点在于权力的下调,强化权限的处理,包括社区综合协调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规划参与权以及分级管理全等。创新推广多元化的组织模式,缓和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各自为政的矛盾点,使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行政管理的核心。与此同时,为了有效针对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还应成立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对社区办事处的各项事务处理进行公正、公开的监督。 2.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的统一 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应建立平等、和谐的互助关系,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模式,真正的放权于民,令社区成为居民自主管理的主体,居委会依法从事对社区的管理权,而社区办事处则是对社区行政任务进行有效治理。创新的社区行政制度体制改革就是需要将社区办事处从繁杂的社区事务中进行转移,积极落实社区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谐构建社区办事处与居民之间的关系。也正因为如此,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规模调整,令其可以对自身工作进行协助,共同服务于社区居民。创新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通过一种全新的居民自治方式替代传统的居民委员会,建立一整套全新的社区组织体系,使其加深居民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联性。 3.结论 就目前国内城市社区而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旧没有落实到实处,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尚未解决:如传统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与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更替;社区办事处、委员会与社区居民三者之间的管理关系;社区自治格局形成后政府下派部门的职责分配等,都是一种全新的突破与改变,需要通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完善与创新。只有社区内各类组织与居民和谐共处,才可以为使社区的发展更加和谐、稳定与繁荣。 作者:倪娜 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大学教师论文:基于知识管理理论的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管理的研究 1 知识管理的概念 “知识管理”一词正式出现于1989年。从1990年开始,美国、日本和欧洲数家有名的公司在特定业务领域开始实施知识管理项目。对知识管理的宣传和普及贡献最大的要数ikujiro nonaka和hirotakatakeuchi于1995年出版的名著《知识创造型公司:日本公司如何建立创新动力机制》,该书被认为是知识管理正式产生的标志。知识管理是以知识为核心的管理,是对各种知识的获取、加工、存储、传播、创造和应用的管理。按照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建立起开放的集团内外部交流环境,通过知识共享和应用集体的智慧提高集团应变和创新能力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1] 2 大学英语教师的隐性知识 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1891~1976)于1958 年出版的《个人知识》和1966 年出版的《隐性方面》是西方学术界最早对隐性知识进行较为系统地探讨的著作。他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和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显性知识是指用文字、图像、符号表述,以印刷或电子方式记载,可供人们交流的结构化知识。如事实、自然原理和科学的知识等。隐性知识不仅包括那些非正式且难以表达的技能、技巧、经验和诀窍等,还包括个人的直觉、灵感、洞察力、价值观和心智模式等。[2] 根据迈克尔·波兰尼的观点,我们把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分为两种,教学过程中的隐性知识和科研过程中的隐性知识。教学过程中的隐性知识,如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思路、教学方法、规律、教学心得、经验、特色、口碑等。科研过程中的隐性知识是指将隐含在科学技术中的知识编码化并发展成为公共知识,人们在研究开发中就可利用这些公共知识来促进经济增长。 如何提升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学科竞争力,改变英语教学“费事较多,收效低”的尴尬局面,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而知识管理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把利器。 3 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管理存在的障碍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子技术进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知识管理系统的不断涌现,为显性知识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教学工作带来了许多便利。但相对于显性知识而言,隐形知识的发展就不是那么的乐观,在它的管理方面的研究几乎属于未涉足的领域。 隐性知识管理中最为困难的部分,就是能够把教师的隐性知识都识别出来,无论是基于教学团队的知识管理方法还是知识地图,中国人都喜欢非正式的直接交流形式,而不喜欢书面的间接的交流方式,人们通常以口头交流来传播知识。这就使得大量的隐性知识没有被挖掘和表现为显性知识渐渐损失掉,而我国大学英语教师的显性知识都是很少的。我们都知道,隐性知识是最有价值的部分,也是知识管理的核心,这种现象,不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 其次,如何让教师心甘情愿地将他们的隐性知识贡献出来,与其他教师共享,成为一大难题。基于教学团队的知识管理需要这个团队的成员知识共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知识是一种资产,特别是个体的隐性知识更是体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因素。[4]因此,很多教师把知识共享看作个体优势的丧失,导致隐性知识的明示和传播受到很大影响。在中国高校内部,知识共享因缺乏激励机制而十分薄弱。知识传授者既得不到奖励又得不到应有的发展机会,最终阻碍了教学改革步伐和大学英语教师个人发展。 再者,构建知识地图,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知识挖掘系统和专家系统在中国还是起步阶段,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缺少有效的技术支持,隐性知识管理将成为空谈。[2]对隐性知识而言,无论是明示或是传播同样需要强大的技术工具和良好的交流平台。但由于受到隐性知识自身特点的限制,真正行之有效的技术支持可谓寥寥无几。 最后,中国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人际关系复杂,领导机制层级化鲜明,使得知识的交流和传播受阻。[1]另外,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很多人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教师为学校出谋划策提建议的很少。这样就导致很多隐性知识难以挖掘。 4 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管理的对策 4.1 提高英语教师的认识 多数高校教师不明白隐性知识是什么,不知道自身隐性知识的存在,也未必能清晰意识到自己隐性知识的重要性。[5]事实上,教师是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他们用一成不变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灌输,仅把自己作为显性知识的传授者,以自我为中心,教师应该是居于主动地位,不断反思、不断发展的人。教师若不能很好地意识到自己缄默知识的重要性,就容易循规蹈矩,其教学活动也会变得机械死板,容易墨守成规,陷入教学的习俗和惯例中不能自拔,没有生机,缺乏创新。一个教师理智地开展教学行为的前提,就是能意识到自己的缄默知识的存在。教师不仅要能明白学生由于不同背景而形成的不同的隐性知识,还要意识到自身隐性知识的存在,最终能够基于隐性知识对不同学生进行因材施教。 4.2 构建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交流氛围 在学习交流和协作过程中,有些现象是不利于隐性知识的交流和共享的,例如教师之间存在着知识垄断、互不信任及利己主义等劣性现象,要营造教师愿意与他人共享隐性知识的氛围。因此,必须有针对性的提供一些管理策略,为其创造氛围提供相应的条件:承认知识的来源,建立知识贡献评价体系,做好隐性知识交流的激励工作,建立知识共享奖励机制;打破教师个体、教师群体及教研组织之间的知识垄断壁垒,营造良好交流氛围,树立互惠观和整体观,鼓励隐性知识交流,修正教师学习评价指标,将教师与他人分享隐性知识的质和量纳入多元学习评价体系中等;对教研交流方式进行必要调整,构建隐性知识交流平台。 4.3 利用知识可视化技术,促进教师隐性知识的传播与创新 知识可视化技术是指应用视觉表征手段促进群体知识的传播与创新,其实质是将人们的个体知识以图解的手段表示出来。知识可视化的目标在于传递和表达见解、经验、态度、价值观、期望、观点、意见和预测等,并以这种方式帮助他人正确地重构、记忆和应用这些知识。这种技术结合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运用认知科学,把教师的那些通常难以想象和不易获取的经验以动态和直观的方式表现出来,其关键在于为教师隐形知识的转化提供切实可行的工具。这些常见的知识可视化工具有三类:概念地图、认知地图和思维导图。 4.4 建立教师网络研究共同体来促进教师隐性知识的转换 教师网络研究共同体是一种学习型组织,它是教师围绕共同的目标,进行协作、探究和讨论,主要进行于一定的网络活动空间中。建立教师网络研究共同体的优势在于规模效应,从传统研究的知识转化发生场所来看,主要的知识转化场所就是教研室,即在教研室环境中,教师们通过简单的交流实现个人的经验和知识转换。但是,在教师网络教研共同体中,我们将这一模式改变了,它同时扩展了隐性知识发生的场所,使人们具有更为广阔的交流空间。这样,可以促进知识共享,更为广泛的空间内为实现隐性知识转化创造条件。它真正实现了人与社会间,人与信息间的关系互动。在同一个教研共同体内聚集的教师越多,不但通过这个共同体交流和互动的频率增多,而且在共同体内所集聚的资源越多,有效挖掘的隐性知识也越多。所以,教师网络教研共同体的存在拓展了隐性知识的挖掘空间,真正实现隐性知识的显性化和隐性知识的共享与共用。 4.5 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 为了有效激发教师参与知识管理的积极性,在高校中,必须要有一套强有力的激励制度,无论是知识共享过程还是组织学习过程,都要使知识管理活动与教师的利益挂钩。例如规定隐性知识可作为教师的年终考核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奖励条件;教师的绩效考核与隐性知识分享挂钩。通过制定一系列激励制度,调动教师参与知识管理的积极性。 5 结语 知识管理研究的深入及其实践的丰富将会为知识进步扫除障碍,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管理运用将成为高校生存的决定因素,它可以最终使知识管理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大学教师论文:台湾地区大学教师权利保护的反思和借鉴 关键词: 申诉/特别权力关系/司法救济/双轨制 内容提要: 台湾虽然建立了大学教师权利保护的完备体系,但尚有许多值得反思之处,一是申诉和诉愿衔接不当,导致救济程序复杂化;二是由于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司法救济范围有限;三是公校和私校采用双轨制的救济模式。台湾的这些不足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大陆应该将申诉与行政复议、诉讼恰当衔接,建立大学教师系统的权利救济体系,扩大司法救济范围,并对公校和私校进行一体保护。 台湾地区在解严之前实行公教一体,将教师纳入公务人员管理体制之内,而特别权力关系观念使得教师权利保护受到极大限制,随着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教师权利保护制度逐渐完备,台湾教育会首采仲裁制度,受理教师与学校争议,后又建立教师申诉制度,并与诉愿和诉讼相配合,形成了完整的权利保护体系,同时在具体制度构建上一直秉持法治原则,比如教申会独立于校务会议和教评会,并受“行政程序法”约束等,可操作性极强,有效维护了大学教师权利。但是,台湾这种保护体系并非完美无缺,本文在对台湾实践进行反思的基础上,针对大陆高校教师权利保护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大学法治化建设提供借鉴。 一、叠床架屋的权利救济体系 台湾地区大学教师权利制度化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三种,即申诉、诉愿和诉讼。申诉是基于教师身份而特有的救济方式,教师对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有关个人的所有措施,认为违法或不当而损害自己权益的,皆可以提出申诉,不论是行政处分还是非行政处分,不论是公法关系还是私法关系,皆应纳入申诉范围。 大学教师的申诉分为校内申诉和“教育部”再申诉两级。诉愿针对的是行政处分行为,即行政机关就公法上具体事件所为之决定或其它公权力措施而对外直接发生法律效果之单方行政行为,诉愿只有一级。诉讼分为三种,刑事诉讼自不必说,行政诉讼与诉愿一样针对行政处分,而民事诉讼则解决私法争议,在行政和民事两分的诉讼机制下,大学教师提起诉讼必须要首先区分公私法关系。 表面上,多元化的救济方式为大学教师权利保护提供了顺畅通道,但因缺乏协调和衔接,多元化反而徒增繁复,违背保护教师权益的初衷。其症结在于申诉与诉愿、诉讼的协调,“教师法”第33条规定教师不愿申诉或不服申诉、再申诉决定者,得依法提起诉讼或依诉愿法或行政诉讼法或其它法律请求救济,但实际上并未给出简洁清晰的路线图,让当事人难以选择经济有效的路径,反而复杂化了。 以大华技术学院某教师解聘案为例,该教师因为行为不检有损师道,被学校解聘后,提起申诉、再申诉,先后经学校教申会和“教育部”“中央”教申会驳回其申诉及再申诉,后针对“中央”再申诉评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驳回,[1]其后,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同样也被驳回。 [2]嗣该教师又以不服再申诉评议决定为由向“行政院”提起诉愿,未获支持后,又针对诉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次裁定驳回, [3]提起抗告也被第二次驳回, [4]声请再审又被驳回, [5]最后又以不服两级法院的裁定为由向“司法院”提起诉愿,诉愿机关不予受理。 [6]从理论上讲,该教师的维权之路并未走到尽头,如果他愿意,依然可对“司法院”诉愿决定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次提起诉讼,甚至可以对法院的第三次裁判再次向“司法院”提起诉愿,形成诉愿和诉讼之间的推磨游戏。 当然,这是一个极端个案,特别是最后针对法院裁判向“司法院”提起的诉愿显无理由,因两级法院的裁判并非行政处分,当然不属于诉愿范畴,但在此之前的维权行为却并没有超出已有的制度框架。整理该教师的维权路径后我们发现,大学教师对来自学校的侵害,申诉、诉愿和诉讼三者的排列关系呈现以下几种方式:(1)申诉再申诉诉讼(行政或民事);(2)申诉再申诉诉愿(“行政院”)行政诉讼;(3)申诉诉愿(“教育部”)行政诉讼;(4)诉愿(“教育部”)行政诉讼;(5)诉讼(行政或民事)。 本案中,该教师选取了前两种维权途径。两次行政诉讼的标的并不相同,前者针对“教育部”的再申诉决定,后者则是“行政院”的诉愿决定,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但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同一个解聘问题。导致久拖不决的原因之一在于再申诉和诉愿的衔接,虽然司法实践中,再申诉在性质上被视为诉愿。 [7]但二者并不排斥,许可对再申诉提起诉愿,徒增诉累和司法成本。如果二者只能择其一,则前三种方式就可以合为一种,即首先向学校教申会申诉,对申诉决定不服,可向“教育部”再申诉或提起诉愿,但只能择其一,且对再申诉不得提起诉愿,如果对再申诉或诉愿不服,再提起诉讼,其过程为:申诉再申诉和诉愿择其一诉讼(民事或行政)。 对来自主管行政机关的侵害,那么三者的排列方式为:(1)申诉(“中央”教申会)诉愿(“行政院”)行政诉讼;(2)申诉(“中央”教申会)行政诉讼;(3)诉愿(“行政院”)行政诉讼;(4)行政诉讼。这其中也存在着申诉和诉愿的重复问题,如果二者只能择其一,则前三种方式也能合为一种,即可以向“中央”教申会申诉,或向“行政院”提起诉愿,但只能择其一,且对申诉不得提起诉愿,如果对申诉决定或诉愿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其过程为:申诉和诉愿择其一行政诉讼。 当然,正像下文所要讨论的,衔接好申诉和诉愿避免重复,还不能彻底解决问题。2009年4月,台湾“教育部”向“行政院”提交“教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意欲取消申诉制度以消除程序的繁杂, [8]但却遭到了教师会等团体的反对。 显然,废除申诉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三者的协调也只需一个简单的外科手术式的方法即可解决,而更为纠结的是,在二元诉讼机制下,需要区分公私法关系以实现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归类,而学校与教师之间无法进行清晰的公私法关系划分。进而甚者,在公教一体的传统背景之中,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幽灵还要求对学校的必要管理措施和行政处分措施进行识别,以决定能否纳入诉愿和行政诉讼的渠道。申诉可以简单化地予以废除,但诉愿和诉讼却无法抛弃,现存问题并非仅仅是申诉之过,也不能完全归咎于三者的协调不够,更深层次的问题是需要对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和公教一体传统进行深刻反思。 二、特别权力关系支配下的有限的权利救济范围 我国以吏为师的传统延续到台湾变成了公教一体,随着教育专业化的发展,教师逐渐形成了区别于公务员的任用、俸给及福利制度,不再适用公务人员的任用法、考试法、俸给法、考绩法、退休法、惩戒法等。但公教之间的界限并未完全划清,公校教师仍然被视为依法令从事公务之人员,归入最广义公务员。 [9] 实践中,法院认为公校教师的教学活动,系代表“国家”从事保育活动,属给付行政之一种,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属行使公权力之行为,倘有违背其应执行之职务,致生损害于学生的,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10]此外,公校编制内依法任用的职员,也受到“公务人员保障法”的保障;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就其兼职仍有“公务员服务法”之适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仍不得在外兼 职。 [11] 更重要的是,调整公务员勤务关系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依然影响着教师权利保护,特别是“司法院”第382号解释,认定公校系各级政府依法令设置实施教育之机构,具有机关之地位,使教师和学校关系易于落入特别权力关系的案臼。实践中一般认为,公校聘用教师从事学术研究、教育工作,具有公法性质,公校教师的法律地位等同公务人员,与公校具有公法上勤务关系,属特别权力关系范畴。 [12] 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极易导致专横而损害人民权利,随着法治的进步已经遭受众口一词的批判,但其存废问题却一直充满争议,主流观点坚持要在相对人权利保护和行政内部纪律二者之间寻求平衡,主张以修正代替废弃,许可有限度的司法审查。“大法官”释字第298号解释给出的判断标准是以行政措施足以改变公务人员身份,影响其服公职之权利,或对公务人员有重大影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最新的判决认为,公务人员可以依靠行政诉讼程序提起救济之权益者有三类:一是改变身份,如免职等,二是对于公法上财产之请求权受到影响者,三是对于公务人员有重大影响之惩戒处分。 [13] 这种修正的权力说实为基础关系理论和重要性理论的混合,同样适用于教师,“虽教师非‘公务人员服务法’所称之公务人员,惟教师之保障范围,与公务人员应无轩轾。” [14]大学教师对学校的管理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该管理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其教师身份,或是否对其有重大影响以为标准。当然,重要性是一个不确定概念,其外延的界定往往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到目前为止,许可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升等资格审查。台湾地区大学教师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和讲师四等,教师升等资格审查,由各学校设校、院、系(所)教评会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送“教育部”学审会审议决定。各学校教评会关于教师升等之评审,系属法律授权范围内公权力之行使,对教师资格等身份上之权益有重大影响,构成行政处分,受评审教师自得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5] 2.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公校与教师之间为聘任关系,教师是否接受聘任得自由决定,但这种聘任是以达成公法上教育学生的目的,属于行政契约。大学教师的聘任,分为初聘、续聘及长期聘任教师职务,静候调查,等待处理结果。公立大学教师的解聘、停聘、不续聘行为一直被视为学校基于行政契约而做出的意思通知,并不生具体法律效果,并非行政处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16]直到2009年7月“最高行政法院”第一次庭长法官联席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校教师聘任为行政契约,自不适用普通法院救济途径,解聘、停聘或不续聘,不仅影响教师个人权益,同时亦影响学术自由之发展与学生受教育之基本权利,乃涉及重大公益事项,因法定事由,经校教评会依法定组织及程序决议通过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并由该公校依法定程序通知当事人者,应系该公校依法律明文规定之要件、程序及法定方式,立于机关之地位,就公法上具体事件,所为得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之单方行政行为,具有行政处分之性质。自此以后,公校教师解聘、停聘或不续聘皆可提起行政诉讼。 [17] 3.资遣。依据“教师法”第15条,当教师出现不适任现职工作、现职已无工作又无其它适当工作可以调任、经公立医院证明身体衰弱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时,学校报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可以资遣,对于学校做出的资遣决定,当事教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8] 4.欠薪。依据“大法官”释字第312号解释,公务人员的公法上财产请求权,遭受损害时,得依诉愿或行政诉讼程序请求救济,大学教师的薪金请求权即属于公法上的财产请求权。在彰化师范大学扣薪案中,被告学校所属一教师带职带薪赴美进修,逾期未返校任职,原告为其连带保证人,被告依据合同直接按月扣缴原告薪津以偿还被保证人所欠债务,法院认为,承担保证责任固属私法上之争执,惟被告未依一般民事诉讼及强制执行程序,径以单方行政行为,扣缴原告薪津,属于侵害原告公法上财产请求权的行政处分,原告当然可以提起行政争讼。 [19]不过,扣薪虽被视为行政处分,但拒绝加薪却不构成对公法上请求权的侵犯,在台北艺术大学俸给案中,学校拒绝对原告予以年功加俸,法院认为教师年功加俸有如公务人员年终考绩,并不涉及教师身份变更,亦非属重大影响之惩戒处分,纯属相对人之内部管理行为而非行政处分,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20] 除了上述四类情形之外,学校的其他管理措施一般不被视为行政处分。比如工作评鉴、 [21]研究经费补助、 [22]年资起计、排课时数、调职等,法院认为此类措施既未影响教师公法上财产请求权,也不涉及教师身份变更,影响其任教之重大权益,不构成行政处分。但是,此类管理措施的高权性质会使得民事诉讼将其排除,教师如不服此类措施,就只剩下了申诉一条路,显然,如果不废除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扩大诉愿和行政诉讼范围,而轻率取消申诉,将会使教师面临投诉无门的困境,因此,简化申诉甚至取消申诉,必须与扩大诉愿和行政诉讼范围同步进行。同时,司法最终解决的法治原则也要求扩大行政诉讼的范围,以消除在权力说支配下形成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间的真空地带。 三、双轨制的权利救济模式 台湾将公校与教师之间的聘约归入公法关系,原因在于“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等法律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及公法性,且契约标的内容乃为实现“国家”教育高权任务,故学界通说向来系以行政契约之公法关系定其属性, [23]前述特别权力关系也仅适用于公校和教师之间。而私校是私法上的财团法人,与教师之间则是一种私法契约,法院认为二者之间的纠纷为契约履行的私法争议,虽然教师职务涉及公益,“国家”为确保教育质量予以适当规范,但“国家”介入仅属必要辅助,其私法关系并不因“教师法”及其“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的介入而有改变。 [24]因此,前述许可公校教师提起行政诉讼的解聘、停聘、不续聘、资遣、欠薪等事件,对私校教师来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在大陆法系,进行公私法划分以适应二元诉讼制度在逻辑上没有问题,对私校教师来说,这种双轨制的救济模式,更有利于避开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消除了教师司法保护上的盲点。比如工作评鉴在公校被视为内部管理行为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提起民事诉讼则又因其公法性质而被挡在门外,但对私校教师来说,教师评鉴影响薪资晋升,属于私法聘任契约报酬所生争议,苟有不当,作为私法关系上所生之争执,属于民事诉讼救济之范畴。 [25] 但是,私立大学并非仅具有财团法人的私法性质,截止目前,至少在两个方面确认了其公法地位: 一是在382号解释中,“大法官”们认为私校在实施教育范围内,有录取学生、确定学籍、奖惩学生、核发毕业或学位证书等权限,属于由法律在特定范围内授与行使公权力之教育机构,于处理上述事项时亦具有与机关相当之地位,当私校依有关学籍规则或惩处规定,对学生所为退学或类此之处分行为,足以改变其学生身份及损害其受教育之机会,并己对人民受教育之权利有重大影响时,此种处分行为应为行政处分,应许可学生对学校提起行政争讼,如学生所受处分系为维持学校秩序、实现教育目的所必要,且未侵害其受教育之权利,例如记过、申诫等,尚无许其提起行政争讼之余地。显然,在学生管理问题上,私校和学生之间构成公法关系,且受特别权力关系的支配,私校和公校之间没有区别。 二是462号解释中,“大法官”认为私校教师任用资格及其审查程序,准用“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的规定,私立大学教评会关于教师升等评审属于法律授权范围内为公权力之行使,对教师资格等身份上权益有重大影响,均为各该大学、院、校所为之行政处分,受评审教师自得依法对学校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升等是许可私立大学教师对学校提起行政诉讼的惟一事项。 显然,“大法官”们对公校和私校的双轨制也并未坚持一以贯之,在公私法融合的大趋势下,公校和私校的界限不再清晰,特别是私立大学在学生管理上已经完全和公立大学一样演变成公法关系,教师升等评审问题也成为私立大学和教师之间既有私法关系的突破点。推究这种演变,除了公私法融合的大背景之外,还在于“大法官”迎合台湾地区民主化和法治化推进需求,对人民权利保护逐渐发声,将私校归入享有公权力的公共机构,力求通过司法力量加以制衡,以免作为强者的私校利用私法自治的借口损害教师和学生权利。但是双轨合并也可能存在着教师权利救济堕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深渊的危险,私校学生已经笼罩在权力说的阴影之下,如果不剔除权力说而将私校教师也全部纳入公法保护范畴,反而不如私法救济更完备。 事实上,从大学自治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公校还是私校,自治权为大学本身所固有,是国家权力横向分权的一种,行使的直接后果是对他人的行为和利益产生强制性、权威性的约束效力,具有解决利益冲突的强势特征,而且依据制度保障说,大学自治乃是一种对教师、学生和大学自身的学术自由进行保护的宪政制度,自治权的行使涉及人民基本权利,涉及公益,进行司法审查,自然符合分权和制衡的法治原则,也没有超出大陆法系二元诉讼体制。 因此,消除双轨制,对私立大学教师采公法救济方式符合大学自治的内在逻辑,目前“大法官”仅将私校教师升等审查纳入行政诉讼,这与作为“释宪”机构的“大法官”会议依申请的个案解决机制有关,随着大学自治的制度完善和理念认同,期待“大法官”会议利用“释宪”机会在大学自治的框架内重新定位教师与私立大学之间的关系,但前提必须是要消除权力说:权力说涵盖了公务员与国家、军人与国家、囚犯与监狱、学生与学校等一系列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过于抽象的概括抹杀了各种类型之间的差异,将学生和学校、教师和学校的关系等同于公务员和国家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违背了教育的本质,权力说依靠单方面的命令,意在建立以威权为基础的管理秩序,也许契合以灌输和盲从为特征的传统教育,但现代教育强调知识传承不能以牺牲心灵自由为代价,命令和服从无助于学生权利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养成,也阻碍了学术的自由发展和繁荣。 四、对大陆的借鉴意义 大陆和台湾同属大陆法系,在教师权利保护上都建立了申诉、行政复议(诉愿)和诉讼制度,彼此有许多可借鉴之处,许多论者从吸收台湾申诉层级化、法治化等优点的角度提出了完善大陆教师申诉的建议,本文在此不赘,仅针对台湾的不足方面提出对大陆法治建设的警示意见。 (一)实现申诉与行政复议、诉讼的衔接 台湾虽然存在着申诉与诉愿叠床架屋的缺憾,但基本上实现了依据教育的专业性拓宽教师救济渠道的根本目的,而大陆的教师申诉由于没有与其他救济制度进行对接,形成了申诉的悬空和自闭,申诉本意在于拓宽救济途径,反而由于自己孤悬于救济体系之外,再加上通吃一切没有时效限制的信访制度的竞争,申诉逐渐被虚化,甚至成为排斥复议和诉讼的挡箭牌,落得个口惠而实不至。 要真正发挥申诉作用,就必须与行政复议和诉讼对接,既发挥申诉的过滤作用,又实现教师权利救济的体系化。 当然,将申诉与行政复议、诉讼衔接,还要避免台湾的繁复纷杂给当事人带来的无所适从。两岸的教师申诉虽然表述不同,但在申诉范围上却基本一致:一是行政主管部门行为;二是学校行为。对于行政部门行为,应许可教师申诉或提起行政复议,但只能择其一,如果对申诉或复议结果不服则可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学校行为,不论其行为性质如何,皆可以进行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服,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只能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以申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但诉讼方式则取决于学校行为性质,如果属私法争议是民事诉讼,公法争议则是行政诉讼。 (二)完善教师权利的司法救济渠道 台湾对公校教师采用公法保护方式,对私校教师则实行私法保护为主公法保护为辅,而大陆则一体采用类似劳动者的私法保护方式。 依据我国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学校与教师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并将人事争议仲裁作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 从聘用合同的角度来定义学校与教师之间的私法关系并非不可行,却无法涵盖学校和教师关系的全部,比如公校教师的开除公职乃是一种行政处分,法院当然将其排除在民事案件处理范围之外。 [26] 更为关键的并不是诉讼方式的选择,而是能否允许诉讼,比如职称评审,司法实践中往往将其视为学校行使自主权的范畴,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复议和诉讼,但这又难以归入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范畴,无法纳入劳动法的框架内解决。 就公立大学教师而言,大陆与台湾一样都面临着司法救济范围有限的难题。台湾的症结在于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行政诉讼排除的是不改变教师身份、对教师权益没有重大影响的管理行为,而在大陆即使是开除公职、职称评审等对教师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也不受司法审查,但这与权力说无关,因为接受法治国原则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只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即使是一般权力关系接受司法审查也是最近二十多年的事,更遑论特别权力关系。 就私立大学教师而言,大陆的司法救济远不如台湾完备,后者采用民事诉讼为主、行政诉讼为辅的救济方式,涵盖了学校与教师关系的全部,而大陆仅将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纳入民事诉讼范畴,职称评审等事项依然只能依靠申诉。 显然,海峡两岸都面临着教师法律定位问题,二者都试图在公务员法和劳动法这两种成熟的法律框架之内寻找位置:台湾采双轨制,私校教师推向劳动者,公校教师则靠近公务员;大陆则全部推向劳动者。 事实上,一方面,教师不同于公务员,后者以服从为定向,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和上司的命令开展工作,没有自由和自主的空间,而教师是专业工作者,不能以行政命令代替基于学术和真理的自主判断,不能以政府强制代替对知识权威的自发信服;另一方面,教师面对的不是机器而是人,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不能完全等同于其他劳动者,后者基于劳动权利之上的结社权、团体交涉权和争议权,对教师而言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因此,将教师归入公务员或劳动者都不免过于简单化,应建立适合专业特点的特殊保护体系,台湾为私校教师设计公私法并存的司法救济手段,实际上是在公务员和劳动者两种制度之外进行的新创造,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值得大陆借鉴,但更现实的问题是扩大司法救济范围,台湾公立大学教师如此大陆更是如此。 (三)建立单轨制的权利救济模式 台湾一直坚守公私法的二元化,公立大学虽没有法人资格,但近年来公法人化的呼声很高,而私立大学则一直是民法上的财团法人,虽然“大法官”偶尔在相关解释中以法律授权组织来赋予其公法地位,但毕竟是个案解释,并无统一定性,如将其定性为享有公共权力的公法人,在目前还无法逾越法理上的障碍,因此台湾采双轨制的救济模式也就不足为怪了。 大陆高教法中虽然赋予大学以法人地位,但由于没有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区分,高校的法人地位只具私法意义,同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公校和私校并无区别。显然,大学的公法地位在高教法上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大学被视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而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仅限于学生管理方面,学校和教师的公法关系尚未得到确认。 实际上大陆的公校和私校只是投资主体的不同,在公益性上二者没有差别,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条规定私校和公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第27条规定私校和公校的教师和学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无论将学校和教师之间定位于何种关系,公校和私校并无区别,完全没有台湾地区公法人和私法人之间的巨大差异,建立相同的权利救济模式也没有法理上的障碍。 大学教师论文:高校教师升等评审管制之司法审查——公法及大学自主性视野论之 【摘要】我国司法实务对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所作之升等与否之决定,仍停留于内部管理行为及非具体行政行为之阶段;唯从我国之 教育 之立法管制政策、相关法令规定及对大学自主权之规范结构并无意将此评审行为视为特别权力关系之一部分,而拒绝司法审查。行政法学理论与实务之落差,不能不谓之为司法缺位。如果理论与实务之落差可以缩减,而消除行政法可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合法权益但不可能得到行政诉讼法之全部保护之迷思,则我国迈入最高层之法治国境界不远矣。 【关键词】大学自主 立法裁量 司法审查 一、前言 我国对高校教师评聘制度之管制应否受司法审查,于实务上采否定见解。唯在学理上,将该高校教师之评聘制度摆脱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之呼声,及应为行政法所调整之行政行为之立法建议,却益显高涨。以行政主体不适格及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为由,欲将高校教师评聘制度独立于司法审查之外,也接受了许多挑战。本文将以现行代表案例等为基础,提出不同之看法与意见,并就其中衍生反应之问题,如大学自主与内部管理、公法契约、司法审查密度等予以比较说明,最后提出美国,德国及我国 台湾 地区,法理上之见解与实务上之作法,或者对健全我国现行高校教师之评聘制度有正面积极之意义。 兹将案情简述如下: 案例一:华中科技大学案:该校讲师王晓华(下以简称王讲师)经申请为副教授评聘资格,该校非但予以拒绝,反将不符合资格之第三人评审为副教授,经向大学及湖北省教育厅申诉未果后仍向教育部提起行政复议,教育部以华中科技大学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评审,仅系学校内部正常管理活动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驳回王讲师之复议申请。其不服教育部不予受理之决定,嗣以教育部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求其撤销教育部之决定,而令教育部另作出行政复议。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引用高等教育法之规定,认定对教师之评聘系高等学校之自主权,故评聘委员会之决定非具体行政行为,并据以维持教育部之行政复议不予受理之判决,并驳回原告其它诉讼之请求。王讲师不服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终审确定。[1] 案例二:同年四月,华中科技大学物理系副教授邹柳娟(以下简称邹副教授),亦因未被学校评为教授,而向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教育部下发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教师职务评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大学本身经依高等教育法第37条之规定,被授权组织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所作之决定,属高等学校自主权之范畴,亦为学校内部之正常管理活动。邹副教授不服,同年9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当事人之论点:由于两案雷同,故并予说明 (一)原告部分: 1.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评审行为”具有可诉性,被评定之教师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而获得正当救济。 2.为何系可诉性,而必须接受司法审查?因为该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系被学校授权,而代表学校为评审行为,效力直接归属于学校。故学校本身系以自己名义实施评审行为。 3.学校系合法行政主体,其审定行为产生行政 法律 效果,单方改变受评教师之权利义务,故为外部具体行为,自为可诉,而必须接受司法审查。 4.根据现行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政委、人事部还将对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认知资格评审权之高等学校行使权力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确行使权利,保证评审质量的高等学校,暂停前期评审工作直至收回其评审权。则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评审行为”为典型行政规章规范授权性之行政行为,自不能不认其为高校自主权之依据。 (二)被告部分 1.高等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所作之决定,系学校自主权之范围,故其审定行为非具体行政行为。 2.该审定行为系内部人士管理行为,被评的王讲师及邹副教授,对该管理行为不服,依法自应谋求内部申诉渠道寻求解决而不能诉诸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教师申诉案件的受理与处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因此,原告提起教师申诉的法定受理机关是华中科技大学所在地的湖北省教育厅,现在湖北省教育厅也正在处理中。显然教育部欲将王讲师及邹副教授之行政诉讼行为转化为一般申诉行为,而强调教育部并无行政诉讼之管辖权。 4.高校与教师间之聘任关系,是在平等自愿之基础上建立的,不是行政法律关系调整范围,而主张民事契约说。 三、案情环境及管制结构 (一)高校教师评聘制度之管制背景与目的: 按现行教师聘任制度,系依据国家政策之规划、社会之需要、学生之需求,予以设置特定岗位,并区别分类各岗位之特点,聘请有相对应之合格教师,从事教学,研究等活动,并提供一定职务之保障与待遇。[2]我国对教育之管制,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纲领性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之决定》于1985年出台,主要内容系规范学校办校自主权,实行校长负责制,高校设立“副部级”之行政级别,成为高校迈入行政化之重要指标。 2.《 (四)高校教师聘任契约之释疑 1.私法契约的迷思 高校教师之聘任系职务上之聘任,依通说系教师与学校间以合同之形式,在平等之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讨论所达成之双方民事 法律 行为,在我国仍认为其系私法上之契约;姑且不论该私法上之契约是否合乎法治国足以保护受聘教师之权益,该私法上之契约系与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决定息息相关;苟如前述,该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决定系具体行政行为,则系该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后,改变了事后职称聘任之民事行为,并非如法院判决文中所指:“聘任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不是行政法律关系调整范围”。 2.高校公法人地位宜再确立: 一般学理仍认为法人制度只有在民法中有所规定,仅属于民法领域之概念,不适用于公法领域。唯在行政法学上讨论公法,何必汲汲于民法之规定,大学有公法人之特色,即可体现在公立大学自主权之上;而公立大学之自主权根据我国 教育 法及高等教育法之规定,不外如下:招生、教育教学、 科学 研究、机构设置、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经费使用。[9]其中教师管理部分, 自然 含有职务升等之评审与工资薪津之调整。前述内容及有关自主权项目,自然会被纳入教师与高校间之聘用契约之内,其目的当然期望教师致力于学术研究、教学与服务、提升文化教育与水平,以符合国家之教育政策,自有强烈之公益色彩,且教师担任教育工作,依聘约内容履行对学生应提供之教育服务,及所得行使之公权力行政,以达成给付行政上之公法目的,性质上,自属行政契约。 既然该聘用契约有强烈的公共利益存在,何妨根据利益说,直接认定高校教师与学校见之聘用契约就是公法上之契约。退一步而言,我国高校大部分均属于公立大学或院校,其所订立之教师聘用契约,与行政机关参与契约当事人者毫无差别,无论有无法规依据,一律划为公法契约,亦非法所不禁止,其争议自得向行政法院请求救济。至于我国法规另有允许设立公办之民营之学校,自属私立大学或院校,其与教师间之聘用契约,应为私法上之契约关系,有关之评聘,故可提起教师申诉,惟后续之法律救济途径,应谋求民事法律关系解决。 五、教师升等应合乎正当法律程序: 就我国整体管制程序与背景而言,一方面系政府提拔人才之主要渠道,并提供学者教师学术研究空间,以实现大学之目的,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另一方面实现教师学术自由权,而产生衍生性给付请求,透过聘用契约及评审手段,让合格公民取得教育职业之途径。因此,如何维持评审之公平性,便成为教育行政中正当法律程序之重点。 由于教育行政中,教师升等评审之功能系透过客观标准,严密之参数与 计算 公式,对教师个人能力及学术水平加以评比,则在程序设计上,必然要求严格与秘密,以避免申请升等评审教师(具体行政行为之相对人)事先知悉(例如,升等著作提请校外人审查,该被评教师,自不得事先知悉而与之接触),方足以维护评审之公平性;于此,相关升等评审之作业程序当事人自无法事前参与,如无法事前参与,事实上依照片面接触禁止原则,当事人事前参与之情形几乎没有,则有赖事后救济之机制,谋求解决。在法治国之原则下,司法审查自然系为事后救济之最重要程序;如果事前无法参与,事后又未获得司法审查之救济,并非公民之福。 如前述,我国相关教育行政法令,并无意将教师职务评审之行为,导向特别权利义务关系所规范之事项,该评审行为,有明确之行政主体,并经合法授权,在大学自主条件下,自然视为具体行政行为;且公立大学与教师所签订之聘用契约,应为公法上之契约,系行政法所调整之对象,并不影响本于该契约在升等评审上谋求司法审查救济之途径。准此,教师升等之评审就如同学生退学处分一样,在不久将来,应会被划入司法审查之范畴内。因此,笔者所关心者除了事前参与之程序外,尚着重于事后之救济程序。因为该事后之救济程序,即为教师之权利救济,由于受制于教师职务评审中本身之特性,究竟,司法可介人之程度如何,确是一大考验。唯教师职务评审中,既然有许多争执,无妨让司法审查为最后公平正义之防线。兹另述如下: (一)法院对教师职务评审之审查密度: 在法治国依法行政之下,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或法律效果之选择,自应受到相关法律之拘束。鉴于行政本身之复杂性,立法者被迫在法律中制定有复数之法律效果,令行政机关就个案选择最适当之法律效果,此即行政裁量之最基本概念。[10]基于权利分立原则,法院对此行政裁量自不予介人;然除了对法律效果之选择外,在构成要件部分,由于教师评等之管制环境复杂,必须利用前述大量不确定法律概念,适用于具体事实关系上;学理上,该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应被允许有相当程度之自由判断,此即“判断余地”。其在教师之评审过程中,被引为对专家审查之专业判断与评量,法院自会予以尊重。 准此,教师职务评审之资格审查,通过与否自专属于该职务评审委员会之“判断余地”,法院仅能审查其是否遵守相关之程序,或该专业之判断评量有无违法或明显不当之处。由于该专业之判断与评量,有高度属人性的专业认知,亦有高度个人主观意见之成分,所以法院自难以洞察评审者之论证与做成心证之基础,则必然诉诸于客观之程序上判断,决定评审者之审查是否适法。所以,低密度审查为当然趋势,如无程序上重大瑕疵,或专业评量有明显不当之处,法院自会尊重该评审委员会评定之结果。 (二)仍应建构完善之高校审查机制: 就加强教师职务评审之时候救济程序而言,一方面可经由评审标准之客观化、公开化、及专业化,则有助于司法审查之进行。另一方面,可强化司法审查内部之自我审查程序,设立专责之评鉴机构或委员会,以弥补司法审查专业性之不足。惟后者,无疑加强了法院审查之密度,与前述法院宜采低密度审查而尊重原评审者(各校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或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决定之原则相违背,则不如回归前者所说的,加强评审标准之客观化、公开化及专业化,建构完善之高校审查机制,则有助于事后司法审查之进行。欲达到此目的,我们首须真诚面对,当前我国各高校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实施审查过程可能产生之问题与缺陷,兹胪列如下: 1.有些高校在其教师职务评审机构内,依法有权自行制定其学校职称评聘实施办法,却未依自行制定之办法审查教师升等或聘任,则属未依法行政。 2.未将申请升等教师之所有升等著作,科研资料,一并给校外或校内专家审查,导致该校外或校内专家审查其近年内之升等著作不理想,而给予不及格之评定。[11] 3.自行订立之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未规定外审,然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却决议再送外审,而未附专业评量之具体理由,显然剥夺原告教师应受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之权利。[12] 4.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显然未践行专业审查及评量之原则: (1)评审委员会,仅就教师升等送审之 论文 形式,与既定论文写作格式是否相符,进行评比而未为其它专业评量,显然违背专业审查之手续,自然违反行政法上禁止恣意原则。[13] (2)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同行评议中,非同行人员评审之比重过大,形成外行审内行之现象,特别系不同学科间之可合并评审,往往产生偏颇之情形。例如,在我国 台湾 地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诉字第3641号判决即认为:仅靠多数判决而不具备专业学术论据之方法,作为教授升等之审查方式,已违反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462号解释之精神,苟不足取。于我国上海某高校亦有类似情形,在教师职务评审中,有关部门将应用 经济 学与工商管 理学 两学科合并为一个评审组进行评议,其中9名评委中,工商管理学科之教授仅一人,其余均为应用经济学之教授,导致申请升等之工商管理学科教授5人中有4人被刷掉,而应用经济学教授之升等申请,全数过关。[14] (3)仅靠评审委员会内之多数决,而无专业判断之理由以及学术论据为支撑基础,例如,提供内审或外审之有关教师升等著作审查意见表内,仅有“特优”、“优”、“佳”、“普通”、“差”等项目,供评审委员勾选,而未明定具体客观标准,致评审委员无法本于专业评量之标准,做出客观可信与公平正确之决定,自会增加司法审查之密度。仅有“特优”、“优”、“佳”、“普通”、“差”等供评审委员勾选项目,而未具体明定专业评量之标准,自属恣意行为,司法审查自会予以介人。 (4)在我国许多大学,扩大相关法令之解释,将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设为三级三审制(例如,院、学、校),每一层及均设有其评审会,致最具有专家及学术水平的院级评审委员会成为校级之教师评审委员会之橡皮图章,势又造成外行审查内行之情形。 六、结论: 大学或高校教师升等资格之职务评审,自应保证能对升等申请人事业学术能力及成就作成客观、可信、公平正确之评量。综观王讲师及邹副教授申诉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即以非具体行政行为之理由,判决不受理,尚未进人实质审查程序,当事人自属不服。其实,综观我国教师法第39条第1、2款规定,以及1995年《国家教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八条之规定,已将教师申诉及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之程序,做了一定程度之规范与梳理。该《实施意见》第8条第1、4款分别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提出的申诉,由其所在区域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职能机构或专门人员,依法办理教师申诉案件;对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提出申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日内进行处理;其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它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者,申诉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足证立法之原意及教育政策,对教师升等申请之审查并无排除司法审查之取向,观诸高等教育法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尚规范高校应设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处理升等事宜,即可明了立法者之决心。而法院判决不受理,毋宁说是一种司法缺位。且观诸德国、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之立法例与实践,就该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所作之决定,已确立了以下几个原则: 其一,教师与学校间之法律关系自始系建立于聘任关系之上,而该聘任合同不仅系职务(岗位)之确立,亦为嗣后职称评等之基础,难谓非公法上之契约,仍受行政法所调整。 其二,教师升等之评审,改变教师由讲师—副教授—教授之身份关系,与公务员之升迁性质完全不同,自应为司法审查之行政行为。 其三,对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并不影响大学自主性。根据carl schmitte制度性保障理论,大学自治(或自主)系公民(教师)实现基本权之外围条件或前提;而教师职务之升等与保障,即为制度性之保障一种,因为其系基本权之一,故对教师职务升等评审列为司法审查之行为,自与大学自主不相违背。[15] 其四,对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行为,司法只进行低密度审查,原则上只重视程序,除非该评审委员会之委员,明显违反专业评量之原则。 我国已经进入法治国之境界,而行政诉讼法之实施与相关修改,已开创了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之新纪元,前述德国、美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之立法例与实践,虽不完全可取,却有我国可以借鉴师法之处。马怀德教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草案)》(专家建议稿)第108条建议如下:“高等学校设置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行使教师职称评定职权。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的组成和评审程序依据学校章程确定。教师对于高等学校职称评定结果不服的,有权向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申诉。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接到申请后,重新组织评议一次。教师对重新评议的结果仍然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6]就如同该实施意见第八款所规定者,对教师升等之评审不服者,可向主管行政教育部门申诉;而行政教育部所作处理申诉之决定,自然系行政行为,当然可以为司法审查之对象。 大学教师论文:浅析大学英语课堂中教师提问语及其对学生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英语课堂 提问语 影响 论文摘要:针对目前大学英语课堂提问的现状以及应注意的问题,通过对大学英语课堂教学提问语的研究,探讨如何有效地提高大学英语课堂教学效果及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 引言 提问是历史最悠久、最普遍也是最有效的教学方法。中国的教育家孔子、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曾提倡用“提问”来进行课堂教学。众所周知,无论是多么先进的教学理论,多么高深的语言知识,都必须以语言本身为载体,在日常课堂教学中予以贯彻和实现。而课堂提问是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也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有效的课堂提问可以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鼓励学生进行思考,提高他们的主动性和参与性,从而提高其交际能力。其实,外语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学生创造性地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活动的能力。要实现这一目的,外语教师应尽量使用目标语(target language)进行授课、提问,实现外语教学课程的交际化,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 一、存在的问题 而我国外语教学的现状是,大部分大学英语教师在运用英语作为媒介课堂组织课堂教学时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存在着如:给予学生的提问机会不平等、不能给学生充足的思考时间或问题设计不合理等。许多教师的口头表达方式有时也不得体,不是词不达意或是中式英语倾向严重,有时还会误导学生。 从学生角度来说,其一,学生缺少足够的信心。当教师用英语向学生提问时,学生往往会担心说错话或害怕受到教师的责备而一言不发。笔者的一个学生就曾说:“当您开始点名提问时,我害怕点到我的名字,就把头尽量低下,不引起您的注意。而当您点到我名字时,我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其实,大多数学生都希望展现自我,但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课堂教学往往不能达到使教学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多鼓励、多引导学生,熟悉并使用高效的提问方法。例如,每当学生回答对一个问题时,教师可使用下列赞扬语言:如 you did a good job. well done! how wonderful! your english is incredible. you are really?talented. 等语句来表扬学生。即使学生没有回答准确,教师也可以说些鼓励性语言。如: nobody will laugh at you. i am right behind you. you can succeed next time. don’t be sorry. i’m sure you will do better next time. 其二,学生口语能力弱。有的学生不愿意回答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的语言基础相对薄弱,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对很多人来说本身是一种奢望,因为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初高中的英语教学还是以读和写为主。有些学生还可以勉强用英语表达,但对有的特别是来自边疆的同学来说,汉语都是他们的难点之一,更不用说英语了。我原来有一个学生就是来自青海,对他来说,拼写都是问题,所以大家就可以想象出来他对开口说英语是多么恐惧了。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积极性就会受挫,就会有向后躲的心理。要想真正达到我们二语教学的目的,我们就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比如在有限的课时内尽量多设计活动让学生进行语言输出, 如group work、dialogue、retelling、role play等, 来提高对学生的听说能力, 克服他们害羞或害怕出错的心理。 二、解决思路 那么,如何设计有效的课堂提问呢?笔者认为,有效的课堂提问应有助于减轻学生的脑力负担和心理负担,不要让学生感到疲劳和有压力。相对有趣并有效的问题才能使学生大脑处于相对兴奋的状态,并尽快融入教师设定的教学情境中来,积极跟上教师的授课程序和思路。课前通过多媒体等的导入就是很好地引起学生兴趣的方法,如讲charlie chaplin时,通过他主演的电影片段来“先声夺人”,这样学生就会得到多方面感官的刺激,就会期待课文内容的学习。当然,在后续的教学中,让学生继续保持注意力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否则就是虎头蛇尾了。 有效的课堂提问应有助于学生知识的掌握。教师的课堂提问不能为了提问而提问,更不能为了学生能回答而设置过于简单或无关的问题。好的课堂教学行为是要帮助学生掌握并学会运用所学的知识,因此教师应对要提问的问题做出取舍,尽量多设计一些参考性问题(reference questions),少一些展示性问题(display questions)。有效的课堂提问应围绕教学的难点和重点,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解并掌握知识点。有效的课堂提问应有助于语言技能的形成。通过提问促进技能的形成,是指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应用性问题,促进学生对新知识的运用,提高其应用能力。因此,课堂上问题设置就要考虑到提高学生对新学知识的应用上,比如设置造句练习来巩固已学的句式,短语等。重复是获得任何一项技能最有效的方法,想想我们小时候学骑自行车、学游泳,就都明白了。正常造句之后,我们可以让学生变化句型,或找同义短语替换等,还可以开展一些小竞赛来促进学生的表现欲。有效的课堂提问应有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我们希望我们问出的问题有回应,但我们更希望学生能够在不需要教师启发的情况下就可以独立解答,发展自己思维,并形成创新能力。 具体来说,教师首先要把问题的难度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在当前大学英语大班授课的情况下,学生的英语基础和学习能力不可能在同一水平线上,有时甚至相差很远。但是,由于绝大多数题目都要通过英文来发问和回答,因此,教师不仅要对问题的选择和表达作好准备,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也要有充分的估计,事先尽量想好对策,以免出现影响课堂教学的局面。这对问题设置的难易程度提出了挑战,因为教师的教学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比如在《新视野》教材第一册中unit 4部分为《how to make a good impression》,如果直接进行提问,学生可能会觉得问题有难度,涉及的方面也不少。但是如果我们把问题拆解开来,如:is a good impression important? when you notice a person, you will look at his/her what? is clean hair vital? ... 然后,再让学生把上述问题的答案综合起来,给出我们期望的答案。要使绝大多数学生都积极思考问题,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不同能力和水平,设计不同难度的题目,通过主动回答和被动回答相结合的形式把答问的对象限制在相应水平的学生上,从而提高提问的质量。 问题排列的顺序也很重要,好的提问顺序能使知识点前后呼应,促进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但我们往往更多关注的是所设计的问题本身,而忽视了问题与问题之间的顺序关系,有时候甚至想到什么就问什么,这导致学生抓不到所学重点或者由于问题排列顺序不当而降低了课堂教学的效果。因此,对于所提出的问题,要尽可能地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实现问题编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讲授《新视野》第三册where principles come first一课时,鉴于文章较难,我们就可以按照下面的思路来展开: title:where principles come first q1:what are hd principles? answers to q1(para.1-2) q2:what are people’s attitude? answers to q2(para.3-11) q3 what are the detailed principles? answers to q3(para.12-16) q4:what are the results of the principles? answers to q4(para.17-19) 另外,教师提出问题后,应留出一定的时间给学生思考,这被称为等待时间(waiting time )。从作者亲身经历来看,教师一般只给学生一秒或几秒的时间思考,然后就会叫学生回答或者叫另外一个学生回答。实际上对于二语学习者来说, 他需要时间来理解问题和组织答案。一般情况下,发问时应给学生留数秒钟做答案的时间, 但最多不要超过20秒,否则场面就容易尴尬。 总之,提问是一门教学艺术, 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更是教学过程中师生间常用的一种交流方式。成功的课堂提问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因此, 大学外语教师要充分了解提问的功能, 精心设计课堂提问, 提高课堂提问的有效性。只有充分了解并掌握这门技巧,才会极大地提高英语教学效果, 促进学生交际能力的发展,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大学教师论文:探讨高校教师如何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 摘要: 培养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不仅是我国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培养我国21世纪新型体育人才的基本途径。对于高等院校来说,加强对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培养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力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入手,结合体育教学分析了培养高等院校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必要性,并对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 高校教师 提高 体育文化素养 1 体育文化素养的概念 体育文化素养就是指由人们平时所习得的体育知识、技能,藉此而形成的正确的体育认识、价值观,以及待人处事态度和方式等所构成的复合性整体。它包括体育知识、体育意识、体育技能、体育个性、体育品德和体育行为六个方面。 2 高校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要求 高校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要求是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关键,其包涵如下方面: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体育教师的职业素养。 第一,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热爱体育教师工作和热爱教育事业是每一位体育教师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职业道德。 第二,体育教学工作的复杂性和繁重性,决定了体育教师所从事的是一项十分辛苦的脑体综合性劳动。不怕辛苦,不计得失,积极从事体育教学工作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 第三,高校教师需要具有博学的知识结构是其工作的基本任务所决定的。理想的高校体育教师的知识结构应具有以下特征:广泛深厚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系统精深的体育学科方面知识;全面准确的教育科学及心理科学知识。这为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第四,体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因此必须具备以开拓创新竞争向上为鲜明特征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师是高等教育的主要实施者,教师的素质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质量及学生文化素养的真实体现。 第五,高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体育教师不仅要有现身精神,还要有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运用教育科学研究设计教学实验。进行教学改革的能力成为新时代的高校体育教师。 3 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一些思考 3.1 培养高等院校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必要性 提高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是适应现代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适应当前激烈的竞争和未来社会竞争必须具备的个人品质积淀。以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文化素养,这不仅是体育运动能健康有序的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培养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的建设人才的道德要求,更是实施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体育文化素养的各个方面是有机联系的相辅相成的整体。体育知识是基础,运动技能和技术是重点,是体育文化素养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在实际教学中,只有在体育知识的基础上灵活运动技能和技术,才能做到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 3.2 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一些思考 第一,在体育教学中采取各种措施,改进教学方法,运用丰富多彩、新颖多样的教学手段,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增强体育学习的兴趣。 第二,在体育教学中采用体育与爱国主义相结合从体育历史、现状、未来等方面引导学生建立体育文化认知体系。让学生了解体育的起源、发展、基础知识,以及体育伴随社会进步而发生的变革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第三,在体育教学中使学生了解体育不仅仅在学校教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在社会活动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体育不仅能满足人们对健康、娱乐的需求,还是人类挑战自我、挑战自然、挑战人体极限的不可缺少的载体,帮助学生增强信心,进一步挖掘自身潜力,勇敢地向困难挑战。 第四,在体育教学中施于广泛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基本技能的教学,以发现学生的个体特质,加以引导,培养兴趣,促其发挥特长,以提高个体的体育文化素养。 第五,在体育教学中把教学内容贯穿于有趣的教学形式,创设一定的教学情境,使他们在轻松、和谐、有趣的环境氛围中达到锻炼身体、掌握体育知识的目的。 4 结论 体育教师是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对学生的发展起主导作用。素质教育对学校体育提出的要求,即是对体育教师的要求,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取决于教师的素质。所以,作为体育教师,首先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责 任感。其次要端正教学思想,从适应社会需要,培养人才的素质出发,树立以育人为目标的现代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树立学校体育为健身、益智、育德、促美的观点。体育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和多项技能。提倡素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是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它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体制的变化,符合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需要。教师除对所任学科知识的融汇贯通之外,还要对相关学科有一定的造诣。同时还要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应变能力等。这样,教师在进行体育教学时就会得心应手,提高教学效果。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要从对教育负责、对国家负责的角度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体育理论,重视学生个性能力的培养,锻炼学生自我生存的能力,教育学生全面把握素质教育的科学内涵,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最终达到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目的。 大学教师论文:浅谈沟通是高校教师正确引导大学生的关键 [论文关键词] 沟通 高校教师 大学生 [论文摘要] 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沟通能力,以保证对学生的教育质量。因为通过沟通能捕捉学生的需求,能取得与学生的双向理解,能得到学生的充分信任。 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教师与大学生的关系已不再是线性的互动关系,而是开放的立体沟通关系。要想正确引导大学生的人生,我个人认为,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沟通能力,以保证对学生的教育质量。那么,如何更好地与学生沟通呢? 一、沟通——从转变教师角色开始 教师要想与学生更好地沟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转变角色,重新认识并建构师生关系。在我国古代社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具有绝对权威和至高无上的力量。儒家有着悠久的尊师传统。孟子曾引《尚书》中的话:“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把君和师并列起来。荀子也把教师纳入到天地君亲的行列。这些思想被秦汉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者所利用,并发展为“师道尊严”。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也指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讲授起主导作用,安排得当的讲授是学生顺利地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的主要条件”。要求学生必须服从和接受教师的教导。这些传统观念和做法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学生对老师言听计从,即使有自己的想法也不敢与老师交流,压抑了师生关系的拓展。 进入信息时代,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垄断者。教师的地位由权威者向平等者、由传播者向求知者转变。师生之间不仅仅是一种基于知识而产生的认识关系,更是一种人际交往关系,一种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的对话关系。如果教师仍然高高在上对学生耳提面命、粗暴说教,必然会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造成师生关系的疏远,甚至是抵触、敌对,沟通就无从实现。因此,教师必须积极转变沟通角色,与学生建立一种人格平等、互动密切、氛围和谐、亦师亦友的新型关系。惟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与学生沟通。 二、沟通——信任是前提 怎么才能让学生主动对老师倾吐心中的困惑或疑虑呢?我国古代最早的教育学著作《学记》中说:“夫然,故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是以虽离师辅而不反也。”可见,教师要想更好地与学生沟通,信任是前提。那么,教师怎么能够得到学生的信任呢? 首先,教师要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和较高的道德素养。 学高身正是树立教师权威、赢得学生信任的根本因素。所谓学高,是指教师的业务素质,包括教师精深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教师知识渊博,博古通今,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高,讲课生动,信息量大,课堂氛围活跃,学生喜欢听,自然愿意与老师交流;所谓身正,是指教师应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教师为人正派,处事公正,课内课外言行规范,知行统一,具有敬业精神,乐于向学生提供帮助,学生自然尊敬和信服老师。与此同时,教师的个人风格也影响学生沟通的意愿。开朗、幽默、个人魅力强的老师往往能吸引学生。而那些过于严肃、冷漠,爱摆架子的老师,学生不愿与其沟通。 因此,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做到学问精湛,品德端正,公正无私,人格高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无声的语言感染和带动学生,进而产生强大的感召力和亲和力,使学生信服,产生自愿与老师沟通的积极情感。 其次,教师应该热爱,尊敬学生,真诚地对待学生。 热爱学生是教师获得学生信任的情感基础。获得教师的爱是学生普遍的心理需要。教师的爱一旦注入学生的心田,师生之间情感相通,学生就会对老师产生依赖感。因此,教师只有关心、热爱学生,才能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才能真正地了解学生,对学生提出切合实际的要求,才能取得学生的信任。 尊重学生就是以平等的人格对待学生。不要把学生看作是年幼无知的人而以家长式的作风粗暴地强迫学生服从自己的意志、接受自己的权威。要允许学生在思想、感情和行为中表现出一定的独立性,给他们提供更大的独立的活动空间,把学生作为与自己平等的人来对待,尊重他们的意愿和情绪,善于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唯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教师还应该真诚地对待学生。对于师生沟通,教师往往将着眼点立足于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而自己的内心世界则无需与学生分享,造成沟通的不平等。因此,教师要放弃教师的权威地位和角色面具,主动将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所思所想、经历经验、情绪感受、观点态度等适时适度地、自然真实地与学生分享,让学生看到具有人格魅力的鲜活的教师,从而达到双方真正的心灵互动和平等沟通。 总之,具有人格魅力、尊重热爱学生的教师才能成为学生知识的传播者、思想的启迪者、人生的引路人,成为平易近人、和蔼可亲、有共同语言、无话不讲的可信赖的朋友。这样,学生才会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求得教师的帮助和指导,教师也能找到适合学生个性特点的教育途径和方法,从而更好地与学生沟通。 三、沟通——理解是基础 教师要想更好地与学生沟通,必须理解学生,必须进行换位思考。 这意味着教师要抛弃对学生的偏见与主观判断,站在学生的立场,将心比心。教师应尽可能地接触学生并且了解学生的兴趣热点,多渠道的丰富自己的知识体系,弥合师生之间的由于年龄、阅历、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差异所造成的代沟,增进对学生的精神世界的理解,力求达到与学生心灵的沟通。同时,教师应学会欣赏学生,宽容学生,真诚的赞美学生,帮助他们树立自信,提升他们自信的程度。而对于学生在行为上的错误,教师应理解、帮助他们,而不要挖苦打击。这样一来,师生的关系将得到质的飞跃,沟通将会更融洽。 四、沟通——方法是关键 教师要更好地与学生沟通,还应具备一定的沟通的方法与技巧。 首先,教师要善于倾听。沟通要善于耐心的聆听对方,了解他们心中的感受。倾听是师生关系融洽的基本方法。也在沟通中认识了解学生的第一步。倾听学生的表达等于尊敬他、欣赏他,给他信心和勇气。倾听还能增进对学生的了解,减少师生之间的误会和冲突,从而更好的沟通。 其次,教师应该创造沟通的渠道。例如,面对面的交谈,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qq或msn聊天,等等。教师应结合当代大学生的沟通特点,选择他们喜欢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沟通方法。 综上所述,高校教师作为大学生人生的导航员,在审视学生的同时,也要审视自己,实现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这一切的关键就是沟通。只有跟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才能捕捉学生的需求,才能取得与学生的双向理解,才能得到学生的充分信任,最终正确地引导学生走向人生的彼岸。 大学教师论文:试论大学音乐教师素质的提高 论文摘要:大学教师特别是音乐教师,往往只注重授课方法的研究和专业知识的积累,不太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文章指出,道德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等,是大学教师在教学能力之外应注重发展的方面,也是人才培养的需要。 论文关键词:大学 音乐教师 综合素质 提高 目前,基础教育改革已走向深入,中小学教师素质也逐步提高。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方向是:培养合格的、全面发展的、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音乐人才。生源素质要求提高了,大学音乐教师的素质更应该大大地提高,否则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的教师认为,上好专业课就行了,教育是教育管理系的任务,与自己无关,其他方面根本不去研究,这是不应该的。先抛开现代社会需要高素质人才不论,就培养大学生来讲,教师素质不高,不仅会误人子弟,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可能将学生引入歧途。从许多地方来看,在大学音乐教师中,教师“缺腿”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教师专业技术很扎实,理论素质和文化基础却较差。音乐教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融科学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只有遵循教学规律,依据教学原则,恰当运用语言、动作、表情及各种教学手段,才能更好地传授演奏或演唱技能、技巧。提高大学音乐教学质量,必须提高教师以下几方面的综合素质。 一、道德素质的提高 在古籍中,“道”指道路、道理,是实物运动变化的发展规律;“德”指正直善美的心性,修养内得于己、外施于人。现在的道德,指的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以善恶为评价标准的,依据社会舆论和习俗及人的信念来维系的,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德高为范,教师这个光荣称号总是和高尚的品德联系在一起的。有道是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优秀人才的成长离不开优秀教师的教育、指引和帮助。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过程中,应按照教师的道德规范自我锻炼、自我陶冶、自我改造、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觉抵制不良之风的侵蚀。18世纪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我不能不反复地指出,为了做孩子的老师,你自己就要严格地管束你自己。”大学音乐教师需要以身作则,这是培养新一代人才的需要。 二、思想素质的提高 教师的思想素质是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基本条件。大学音乐教师必须端正思想,学习马列主义最新中国化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的教育观,逐步提高政治思想品质、道德情操。人民教育家徐特立说:“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人,教育后代成为具有共产主义思想品质的人。因此,学师范,做人民教师的人,他的思想品质的好坏,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一名大学音乐教师,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素质。教师要想培养出专业技术演奏、演唱水平高,思想品德优秀的学生,首先自己就应是全面的人才。因此,教师平时在刻苦练习专业基本功的同时,应该努力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以适应培养高素质音乐人才的需要。 三、文化素质的提高 音乐教师往往以专业技术训练为主,忽视了自身文化素质的提高。一些教师毕业于音乐学院,入学前对文化课成绩的要求偏低,在校时对文化课的学习也不够重视。基于这种现状,大学音乐教师更应该继续学习,提高文化素质。虽然作为音乐教师涉及文化基础知识的地方不多,也不是直接的,但有时对教学的影响确实很大,要取得更好的教学成果,必须有深厚的文化修养作为基础。应在如下几方面提高: 1.口头语言。教师是课堂的参与者,也是课堂的调控者和导演者,更是一堂课的灵魂。上课首先涉及的就是说话,教师的语词不丰富,语调句式变化不大,听起来单调乏味,很难唤起学生的愉悦情绪。教师的语言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是最主要、最经常和最难使用的一种教学手段。用词准确、规范,符合逻辑性和科学性,是教学语言的基本要求。教师首先要善于巧妙地运用语言的艺术,讲究语调的高低强弱、抑扬顿挫,要学会幽默、风趣的语言表达方式,加强语言表达训练,才能更有利于传授音乐技能技巧。 2.普通话。一些教师存在着平翘舌不分的毛病,久而久之也会影响到学生。应该在引起注意的同时加强学习更正。吐字、语调是否与所教内容相适应,特别是声乐教师更应该注意歌词中每个字的发音。 3.板书。板书的字迹要工整流畅,好的板书对学生来说是一种美的享受。音乐专业课教师的板书不多,但更需要设计得好、写得好。 4.综合知识。乐理课中的和弦讲授、器乐演奏中的配器课,都能显现出教师的综合文化素质高低。 四、专业素质的提高 大学音乐专业教学,是一门复杂的劳动,也是一门高超的艺术。厚实、牢固、扎实的专业功底是搞好专业课堂教学的前提条件。教师的水平高才能教出高水平的学生。拥有广博的专业知识储备,才能在课堂上游刃有余。专业教师应对所教学科的专业、业务知识熟悉精通,唯有这样,才能使课程开展得轻松自如。作为大学音乐教师,自身的专业基本功必须过硬。因为大学音乐教师授课的主要方式是演示、示范,将唱法、拉法、弹奏法、吹法演示给学生看,使学生掌握要领。这一点,笔者体会颇深。在和中央音乐学院二胡演奏家于红梅老师学习期间,亲眼目睹了她拉二胡的力度以及快弓的干净利落,受益匪浅。专业素质的提高是大学音乐教师的命脉,有的教师因为工作忙,忽略了自身的专业基本功训练。“以其昏昏”怎能“使人昭昭”?教师必须掌握深厚坚实的专业知识,对自己所教的音乐专业有较深的造诣。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必须拥有一缸水、源源不断的长流水。 总之,大学音乐教师的素质必须尽快提高,教师要以雷锋的“钉子”精神挤时间学习。“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要养成刻苦学习的好习惯,在教好声乐或器乐专业课的同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针对实际工作的需要,找出自身不足之处,不断地充电,要有锐意进取和永不满足的态度,从而为祖国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音乐人才。 大学教师论文:浅析大学教师教学风格刍议 关键词:大学教师 教学风格 培养 摘要:教师教学风格不仅体现了教师个人高超的教学艺术,而且也体现了教师教学的独特性与规律性的统一、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稳定性与发展性统一教学规律。重视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大学教育培养目标、促进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和自我完善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教学这一重要研究领域中,关于教师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的研究成果已经很多,但主要集中在基础教育阶段,而对于大学教师教学方面的研究,学者们往往仅局限于教学内容的学术性和丰富性等方面,而对于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则很少有人关注,研究成果也很少。因此,探讨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无论对于教学实践还是教学理论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关于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一般理解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于教学风格的基本认识和理解可谓见仁见智,异彩纷呈。 (一)对教师教学风格定义的分析 虽然关于教师教学风格的定义纷繁复杂,众说纷纭,但相关定义的论述无不出自以下三个角度。 1.行为艺术性视角 这是将教师的教学风格看成一种高超的具有艺术性的个人行为。例如,“课堂教学的风格就是教育者在课堂教学中,通过教学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所体现出的独特的艺术特色……是他的思想境界、审美理想、艺术修养、性格特点等在教学活动中的综合体现”。还有人认为,“教学风格就是教学艺术家所特有的、在教学活动中重复出现的一种 ‘韵味’、‘格调’、‘风貌’表现形式”。 2.教学独特性视角 这是将教师的教学风格看成教师个体对于教学各个要素的独特把握,并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个人独特的教学风貌。例如,教学风格“是教师有意无意地在适合自己个性特征、思维方式和审美趣味的教学理论的指导下,经过反复实践而最终形成的一种独具个性魅力又具有稳定性的教学风貌” “是教师在长期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富有成效的、一贯的教学观点、教学技巧和教学作风的独特结合和表现,是教学工作个性化的稳定状态之标志”。 3.心理个性化视角 这是从个性心理的角度讨论教师的教学风格,它强调教学风格与教师个性心理之间的关系。例如,教学风格就是“在达到相同的教学目的的前提下,教师根据各自的特长,经常采用的教学方式、方法的特点”,是“教师的能力和性格多样性的反映”。还有人认为,“就教师个人而言,当他的教学是经常而稳定地表现出符合规律性和个性时,就会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教学风格”。 从以上观点来看,虽然各自探讨的角度不同,表述也存在颇多差异,但这些理论视角对于我们观察和研究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均具有启发作用。 二、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特征 1.独特性与规律性的统一 独特性是教师教学风格的本质特征。教学风格首先必然体现为一种教学特色。教师独特的社会经历、知识结构、个性特征、教育理念必然反映在其具体的教学行为上,从而形成并影响其教学风格。大学教师作为独立的社会个体,其丰富的学习经历、独到的社会观察视角、独特的学术空间等构成了大学教师独特的个性,同时,他们也是自己专业学术领域的研究者,对教育和教学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认识,这些都有利于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展示自己的学术个性。当然,大学教师在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和展示学术个性的同时,出于个人的自觉性和专业精神的使然,教师也必然会自觉地遵循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因而,其教学风格也必然符合一般教育教学规律的要求,体现为独特性和规律胜的统一。 2.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艺术性是对教学过程的要求,科学性是对教学内容的要求。教学风格应具有艺术性已成为大家的一种共识,因为高超的教学艺术会给人以美的享受,使人陶醉其中。就大学课堂而言,不管是对教学过程的控制和调节,还是对讲授内容的选择和取舍,大学教师比中小学教师具有更多的自主性,因而,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可以更多地体现出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3.稳定性与发展性的统一 稳定性和发展性的统一是所有教师教学风格都应具备的特征。一般而言,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教学风格一旦形成,一般会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并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表现出这种独特的个性特征。“由于个体的心理品质,包括认知风格、个性品质都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基于这些心理品质形成的教学风格也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教学风格又是发展变化的”。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和对事业的追求,真正具有高超教学风格的教师是不会浅尝辄止的,因此,教师的专业发展既是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因素,也是教学风格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特征。 (一)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大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需要 教学是社会完成人类知识文化传递和继承的中间环节,对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成长和培养目标的实现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术界不仅要关注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教学风格,而且应把研究和关注的领域集中在大学教师身上。而事实上,人们对大学教师的自我发展关注却很少,尤其是对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深层思考更少,再加之大学教师自身对教学风格不够重视,结果导致了大学教师的教学缺乏独特的个性和风格。1998年,北京市有关部门曾组织60位专家对北京市48所高校教师的课堂教学状况进行了调查,在实际听课1997节后,专家们对这48所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的基本评价是:“教师的教学态度普遍比较认真”,“但教学水平高的又较少,大多数人只做到了把课程的基本内容讲清楚或基本讲清楚” “在讲解中,能做到在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素质培养的较少”“总的来说,高质量的优秀课比例不大,很多教师不懂得教学设计,更不懂教学最优化设计,缺乏明确的课堂教学目标,其内容、手段和方法都未达到最优化”调查得出的结论是:部分大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性还不如中小学教师。现在的大学其教学质量与十几年前比不是在提高而是在下降。由此可见,要想提高大学的教学质量,不仅要研究大学教师的教学行为,还要关注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和发展。 (二)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是促进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和自我完善的需要 大学教师的自我完善和个人专业发展既是他们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正如教学风格问题研究的权威人物李如密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大学阶段的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大学生的心理、生理和年龄特征等直接制约着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特点的形成。特别是随着大学生经验水平和认知能力的提高、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的发展,其抽象理论思维逐渐占主导地位,这些都要求大学教师注意形成与此相适应的教学风格。他还明确指出,如果“像教中小学生那样教大学生是不会取得成功的”。然而,在如何规划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内容、评价其发展水平等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却不尽相同。很多大学教师囿于自我认知,往往只注重学历层次的提高、技术职称的晋升、科研水平的提升,却对其最基本的职责—教学行为不甚关注。而实际上,一个优秀的大学教师,不仅应具有较高的学历、广博的专业科学知识,而且还应该具有高超的教育教学艺术,并将其与人格、学术完美地结合起来,形成独具个性魅力又具稳定性的教学风格。因此,成为教育家或某一教育领域的专家应该是每个大学教师的自觉追求。 三、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和培养 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是个人自我完善的内驱力和环境约束的外驱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应从关注教师个人的自我努力和营造良好的学校内外部环境以及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等方面人手。 (一)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是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 1.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广博的教师专业知识是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基石。相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内容而言,大学的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一定的深度,其中既有定论的科学知识、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各种学术流派的学术观点,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前沿问题,对于这些并非一般性知识的教学和研讨,需要大学教师具备高深的专业知识,再加之大学的教学内容不是笼统的知识,而是分门别类的专业知识,这就要求大学教师在传授知识时,必须对生活世界、常识世界和经验世界的解读具有一定的反思性、革命性、否定性与批判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引领大学生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成长和发展。所以,大学教师自身的学科专业素养完全不同于中小学教师,他们必须具有渊博的专业知识。不仅如此,大学教师还必须学会对高深专业知识的选择、应用和创新。可以说,如果没有教师自身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作基石,教学风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构成教学风格的另一个基石是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高校教师应该像中小学教师那样系统地学习有关教育科学理论的相关知识,掌握广博的教学专业知识。虽然目前我国在教育实践中很少安排大学教师在职前、职中开展系统的学习,但是,对教师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应该成为大学教师的一种自觉行动。 2.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娴熟的专业能力是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催生剂”。大学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综合素质最突出的外在表现。在课堂上,主要表现为:设计教学的能力、课堂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课堂教学机智等,它们共同构成了课堂教学的“艺术之花”。一般而言,教师的专业能力越强,教学技巧的独特性就越明显,教学艺术的感染力就越强,个人教学风格的特征就越突出。当然,教师对于各种教学能力的运用,与其自身拥有的教育理念是密不可分的。在教学中,教师无论是感情和精力的主观投人,还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的理性选择,都要受其教育理念的支配,所以,从根本上看,教学风格就是教师教育理念的具体化和教学艺术外显化的体现。如果没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作指导,那么教师高超教学风格的形成是不可能的。因此,大学教师除了要学习具体的教育教学技巧和知识外,还应关注和学习那些具有引领作用的、前瞻性的教育理念。有效的大学课堂应是在先进教育理念支配下,教师娴熟运用各种教育教学技巧的舞台。 3.教师的人格、个性与其教学行为相协调的统一是教师教学风格真正形成的标志。教学风格的最高境界是教师的主观世界和教学要求这一客观世界的协调统一。如前所述,教学风格是教师思想境界、审美理想、艺术修养、性格特点等在教学活动中的综合体现。教学风格归纳起来就是教师志趣、能力、价值观念、个性与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内容的完美结合。所以,教师在自我成长以及锤炼教学风格的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的自觉性,要有正确的自我认识、自我判断和自我评价的能力,要对自己的知识水平、能力、兴趣和爱好等人格特征以及生理特征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并努力找到与自身人格形象、个性发展特征相吻合的教学行为方式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独特的、丰富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 (二)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从教育政策的角度引导学校管理部门和大学教师关注教学水平的提高、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的创造。学校要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有利于教师教学风格创造的外部环境。在评价标准上,不仅要注重学校的环境设施、资金投入、科研力量等方面,而且还应重视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和师资队伍的内涵建设。另一方面,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要鼓励大学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实践中去,既要改变大学在内部管理上过分重视行政权力的官本位现象,也要努力改变当前我国对大学教师只强调科研成果、论文数量和质量等片面的评价机制。此外,在对大学教师进行管理时,要反复强调教师教学风格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对于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性,同时,学校的管理部门还应考虑大学各个专业的特殊性,打破当前整齐划一的教师教学评价标准,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个性和特点,结合专业特长,真正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此外,学校还要在评优、评先、奖金、津贴等物资鼓励上,真正体现对教学质量、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和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视程度。 总之,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无论对子学校还是教师都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它既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又需要外部环境的促成,更有赖于大学教师的自我觉醒和努力。 大学教师论文:浅论大学英语教师发展问题 论文关键词:大学英语教师 继续教育 专业发展 教师教育机制 论文摘要: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与大学英语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而新一轮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也对大学英语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的发展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凸显了完善现有教师教育体系的紧迫性。本文根据我国大学英语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的现状.指出了提高大学英语教师素质的必要性,具体分析了大学英语教师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大学英语教师发展的多种途径。 一、引言 新一轮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对大学英语教师提出了诸多期待和挑战.对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的发展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素养的提高应该引起教育教学界管理者、研究者和教师本人等各方面的更多关注和思考。 我国目前有近6万名大学英语教师,是我国大学英语教学这一系列工程的操作主体和英语教学改革的先锋,但他们存在着知识结构单一、科研薄弱、理论素养不足等问题。相关大学英语教师素质调查表明。相当部分的大学英语教师在智能、经验和教学态度上都需发展或成长。…从全国范围来看,大学英语教学工作主要由中青年教师,特别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教师担任。这些低教龄和低年龄的教师只是具备了英语学科的知识,其教育专业知识(教学技术)还远未成熟。束定芳在《外语教学改革:问题与对策》中指出,师资状况调查表明目前许多教师没有经过专门系统的理论培训,教学缺乏理论研究的支持。 由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于2002年初对全国48所院校900多位大学英语教师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教师有很强的意愿来进一步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但对于应该在哪些方面得到提高却比较迷茫。l3这种状况将根本上阻碍了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改革的推进.因而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大学英语教师素质将是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二、大学英语教师发展的途径 只要经济条件许可,大学英语教学硬件环境可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有效的改善,而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却是缓慢的、隐性的、循序渐进的,但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又是至关重要的,是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前提和有力措施.可强有力地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我国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必须改革和发展教师教育,推进我国教师的发展进程。教师教育是对教师培养和培训的统称.在终身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教师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教师的职前培养、职后培训和在职研修等通盘考虑,总体设计。目前,教师教育已建立起包括教师的职前专业准备、人职专业辅导、在职专业提高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英语教师教育不应试图一步到位,一次性地培养出专业成熟的教师,而应扩大到教师专业发展的全过程,与教师继续教育相挂钩。是终身持续的过程。本文将着重讨论大学英语教师如何通过继续教育自我发展。 大学英语教师的继续教育不是传统意义的学历培训和简单的知识更新,而是指教师不断成长、不断接受新知识、提高专业能力的过程。是教师能力水平、知识结构从低级到高级、由旧到新的发展过程,是教师作为主体的人的一般发展到作为职业人的专业化发展。它不仅包括教师个体生活中知识、技能的获得与情感的发展,还涉及教师工作环境中的学校组织文化和结构。教师的发展需要集体和教师个体的共同努力。 由于主观和客观的种种原因.如教学任务繁重或自我缺乏科研意识等。不少大学英语教师对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投入不多.对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不关心.教育教学理论与课堂实践相脱节。因而,要通过继续教育促进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首先要强化大学英语教师的科研意识,加大科研投入。除去教学这一教师最重要的本职工作,科研同样是教师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它能反映出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教师的专业能力是受学科内容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的科学原理与技术所制约的.教学实践就是对学科内容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的合理运用.教师的专业程度就是凭借这些专业知识、原理、技术的熟练程度来保障的。因此。教师的专业能力发展应侧重于教学内容再处理、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教学课程调控、课堂管理、突发事件处理、师生互动中的技艺的追求。在继续教育中具体体现为要着重提高以下专业能力:(1)认知能力:包括归纳能力、演绎能力和分类等逻辑思维能力。(2)教学反思能力:主要包括对教学设计的反思、对教学过程的反思、对自身教学行为的反思、对课堂教学整体行为的反思、对教学评估的反思等。(3)设计创意能力:主要包括英语课程的构思和设计、教学的构思.教学整体设计,教学过程的调整,教学材料的编制、组织、调整和使用等。(4)执行能力:包括实施课程计划和整体教学计划、实施具体教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保持课程计划、整体教学计划和具体教学计划的一致性,教学过程的随机处理策略等。(5)观察能力:包括课堂现场观察,学生群体行为观察,学生个体行为观察、心理观察,观察信息的有效收集和分析等。(6)话语能力:主要包括询问方法、交谈方法、领悟技术、有效表达技术、母语和英语的使用策略、学生话语失误策略处理、课堂交际英语的系统掌握等。(7)互动能力:主要包括师生间的互动模式的养成、互动模式的转换和变化、真实交际中的互动技术等。(8)群体控制能力:主要包括班集体的建构、课堂的管理技术、课堂活动类型的运用、课堂活动类型的转换、群体学习行为的养成、教师对教学群体的领导方式等。(9)表现和操作能力:主要包括运用电脑进行教学的技能、形体技能、课堂表演技能、课堂造型技能、使用各种教学工具的技能等。(10)研究能力:主要包括设计并实施教学研究方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设计研究程序、撰写研究报告等。 教学研究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新的教育思想、课程要求、模式等新事物的出现要求教师不仅要更新知识结构.不断调适情感与技能,而且要具备分析、讨论、评估和改变其教育思想与教育实践的能力。教师自身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科研根据我国英语教学的改革形势,大学英语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研究课题,如变化研究、行为研究、角色研究、关系研究等。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途径也很多:(1)由大学英语教研室组织申报校级或省级课题,教研室全体成员参与开展大学英语教学研究活动,共同探讨、合作研究、积极总结、互相借鉴,总体推进改革步伐。(2)以培训、观摩和研讨等形式,相互学习、资源共享、经验共享、共同提高,积极开展教研活动。(3)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对各种教学行为、教学理论、教学模式进行案例实证研究,通过教学实验得出第一手资料,经过分析、总结,写成学术论文或实验报告。以目前流行的“反思教学”为例,“反思”是指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为思考对象.对自己的行为、决策与由此带来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反思性教学强调教师基于教学实践的自我意识、自我检察和自我评估的能力。行动研究着重教师善于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反思和探讨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在教学中加以实践[7]在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同时,还可以写出科研论文,提升科研能力。(4)当然还可以借鉴国外教师教育的理念,通过对自己教学实践进行批判性的反思,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和实践:借鉴国外教师教育的培训内容:教学理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交际技能、应变决策等;借鉴国外教师教育形式,开展行动研究。沟通理论与实践,强化专业能力。 三、结语 完善的教师教育机制的建立需要时间的积累。目前,我国的教师教育无论在研究方向还是在培训方法上都有很多不足之处。对教师培训的主要形式是请专家作报告或讲座,培训内容着重于语言学理论,而这些理论往往是机械的、固定的,缺乏灵活性,不能与时俱进,也没有与具体的课堂应用研究相挂钩,无法对教师如何教语言提供实用可行的技术指导。 教师教育的完善既需要教师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外部条件的支持。大学英语教师的自身努力受个人的时间、精力、经济、资源的局限,毕竟是有限的,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发展更需要管理层或学校在政策、资金、资源方面的支持,结合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的实际,借鉴国外外语教师发展的研究成果和培训体系,对国内教师教育形式进行创新.使之教学相长、教研相依.确实地推动课堂的教学研究和应用研究,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大学教师论文: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中教师角色的转变 摘要:从当前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总体形势出发,探讨了教师角色的含义,阐述了大学英语教师角色转变的理论基础和必然性,从而引出对大学英语教师角色转变的方向和相关问题的思考。本文认为,解决这一困境的根本在于大学英语教师自身意识的转变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同时,这种转变还需要高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教师;角色 大学英语教学是高等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大学英语课程是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大学英语教学在我国高校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也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对既懂得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外语的优秀人才的需求量与日俱增,更显迫切,大学英语教学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鉴于此,在国家教育部的关怀和指导下,新的《大学英语教学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于2004年1月出台了,也由此拉开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序幕。 1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新举措 1.1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目标 为了彻底改变现阶段大学英语的现状和提高大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提出了全新的改革举措,指明了当前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措施。与以前的《大纲》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它强调改变理念、提升能力和改变教学模式;强调贯彻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以适应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要。《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大学英语教学的性质和目标,不仅强调培养大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而且强调增强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1.2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核心——教学模式改革 教学模式的改变是这次教学改革的核心。《要求》指出:“教学模式的改变不仅是教学活动或教学手段的转变,而且是教学理念的转变,是实现以教师为中心、单纯传授语言知识和技能的教学模式,向以学生为中心、既传授一般的语言知识与技能,又更加注重培养语言运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教学模式的转变。”换言之,这里教学模式的转变就是指教学理念的根本转变:由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由注重传授知识转向注重培养能力;由注重教学目标为主转向注重学习过程为主。 《要求》在关于教学模式部分阐释道:“新的教学模式应以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为支撑,使英语教学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朝着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方向发展。新的教学模式应体现英语教学的实用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应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尤其要确立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并明确指出:“教学模式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生个性化学习方法的形成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这种模式要求英语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具备正确的角色定位以及配合不同的活动转换其角色,并正确地扮演好不同的角色。但是随着这种模式的推行,有很多的问题随之涌现,特别是有一部分教师对自己的职业价值和前景产生了怀疑。而且伴随着自主学习在多所大学的推广,英语教师的作用似乎削弱了很多,产生了“无用论”这样的观点。所以对新教学模式下的大学英语教师角色的探讨有必要继续深入。 2教师角色的含义 教师角色是指处在教育系统中的教师,所表现出来的由其特殊地位决定的符合社会对教师期望的行为模式。教师作为一个独立的行动者,要扮演多重角色,教师在教师角色的指导下所表现出的行为就是教师的角色行为。 现在的大学英语教师角色转变的过程中要着重强调“e”的含义。“e”有着以下含义:首先,“e”代表着电子和信息,这里是指能够掌握先进的电子和信息技术,充分适应网络和多媒体时代需求,具备良好的信息素质和能力的教师。其次,“e”也代表“english”,因为本文的着重点落在大学英语教师生新教学模式下的思考。同时,“e”意味着“educator”,教师不应该将自己只定位为“teacher”,而应该更注意身为教育者的定位。 3社会建构主义——教师角色转变的理论支点 社会建构主义是英国语言学家marion william与robert l. burden在分析和综合了建构主义、人本主义和社会互动论之后提出来的语言教学过程的理论。 认知心理学的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者将自身的经验带进学习过程,学生的学习过程就是把现有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相结合和平衡的过程。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者作为积极的意义建构者和问题解决者,也就是说,学生是积极地建构语言输入和任务的个人,教师在学生的建构过程中的任务就是帮助和促进这种建构过程。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过程中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的个人经验,但是也忽视了教师的作用,忽视了社会环境的作用。 人本主义的观点认为,人类具有天然的学习潜能,但是真正有意义的学习只有在所学内容具有个人相关性和学习者能主动参与时才发生。人本主义强调的是学习中的情感因素而不是认知因素。 社会互动论强调,儿童一出生就进入了人际交往的世界,学习和发展贯穿于他与他人的交往之中,强调教师、学生、任务和社会环境间的互动。 综合以上理论的观点,marion william与robert l. burden于2001年提出了社会建构主义的 理论。他们认为,语言的学习过程中有4个相互影响的因素:教师、学生、任务和环境。这4个因素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变化着的过程。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选择反映自己教学观点的任务;学生个体选择相对于自己而言有意义的方式并对任务进行理解;任务就是教师和学生的连接界面。而作为学习发生场合的环境,包括情感、物理环境、学校环境,甚至社会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影响着学习者的知识建构过程。四个因素之间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到其它因素,都会打破它们之间的平衡。 从marion william与robert l. burden的理论中可以看出,语言的学习过程是一个由教师、学生、任务和环境4个因素相互影响形成的一个动态平衡。单纯的语言教学并不是教育,应该教会学生学习和继续学习的能力和策略,从而促进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4教师角色的转变方向 综合各种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网络和多媒体模式下的大学英语教学,实质上就是在特设的环境中,以丰富的网络资源作为教学和师生交流的基础,以网络作为教学平台和师生媒介,由教师设定教学目标并根据教学过程的具体情况灵活地调整既定目标。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教学目标,以学生为中心,以自主学习为主,以培养现代大学生适合社会需要的英语素质为目标的英语语言教学过程。此次大学英语改革是否能够成功,关键在大学英语教师。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及教学内容的改革要求广大教师必须更新教育理念,实现传统教师角色的转变。笔者认为这种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4.1信息资源的收集、分析和提供者 长期以来,大学英语教学一直遵循“以教师、教材和课堂为中心”的原则。教材所提供的知识成为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许多教师往往只凭借一本教材、一本教参就可进行教学;在传统英语课堂上,教师讲解词义,学生却忙着在电子词典里查单词,或忙着解释更详细、例句更多的各类参考书。另一方面,由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的教学模式是以强大的网络资源作为后盾,学生可接触大量的信息资源,但他们却显得无所适从,不知道应该如何利用。因此,教师的职能应发生相应的变化,不应只是传统意义上知识的传授者和灌输者,而应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为其提供各种信息资源。教师要广泛地收集各种分散的学习资源、学习信息,把这些资源和信息加以分析和处理,然后以多媒体和网络的形式有选择性地提供给学生。 4.2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者和帮助者 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知识是由教师传授给学生的。教师的讲解占去了课堂的大部分时间,而学生则处于学习的被动地位,成为语言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实际上,学生才应是学习的主体,缺少了学生的“学”,外语学习就失去了它的意义。科德曾经说过:有效的语言教学不应该违背自然过程,而应该适应自然过程;不应阻碍学生,而应有助于学习并促进学习,不能让学生去适应教师和教材,而应让教师和教材去适应学生。因此,在新的教学模式下,教师不应只是单纯传递知识,而应该是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者和帮助者,是为了使学习者能够积极探究知识而进行有效帮助,帮助学习者根据自身的认知结构自主建构知识体系。 4.3学生合作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协调者 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教学模式下,对于给定的学科内容,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学习的主体是学生,但这并不意味着把课堂完全交给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扮演组织者、引导者和协调者的角色。教师应把握对应于各种学习课题的学习途径、学习资源,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计划和协调。教师要教给学生语言学习的规律和方法,要善于启发学生,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整个教学活动要始终以学生的语言活动为中心,鼓励学生勤学好问、积极思维、灵活掌握所学知识,有效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 4.4信息化学习环境的管理者和开发者 新的教学模式是以计算机、网络、教学软件、课堂综合应用为主的个性化和主动的教学模式,教师除了能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来选择合适、有用的媒体外,还必须担当起信息化学习环境的管理者和开发者的角色。在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的管理主要是控制和调节课堂教学,保证教学过程能够顺利进行。而在新的模式下,学生除了课堂学习外,还要利用多媒体和网络进行独立学习和协作学习。因此,教师不仅要掌握多媒体技术及与此相关的网络通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做好信息化学习环境的管理工作,还要设计开发先进的教学课件,并将它们融于教学活动中,为学生营造一个集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的学习环境。 4.5学生学习的评价者 信息时代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不同于传统的课堂教学的评价。学生除了在课堂上学习和参加考试外,还有大量的时间进行英语网络自主学习。因此,教师应具有综合评价能力,以问题为导向,整理学习者的各种数据,按照整理的结果,重点评价学习者解决问题的过程;教师还应确定评价的标准和评价的项目,结合收集的数据,直接提问学习者,从学习者的答案和评价的数据中进行评价。 4.6终身学习者和教学研究者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迫切要求教师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探索教育教学的新规律,这就要求大学英语教师还必须身负终身学习者和教学研究者的角色。一方面,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成为终身学习者。首先,教师应继续打好扎实的基础。对以英语为工具的大学英语教师而言,较高的英语水平和技能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可以通过因特网阅读原版的英语书籍、报刊杂志;可以通过撰写论文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还可以通过考研、考博、在职攻读研究生课程、派出进修等来获得重新学习的机会。其次,教师应注重自身知识结构的更新。在飞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中,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科学技术,教师要有意识地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结构,不断地学习各种最新的教育理论,保证自己职业能力的适应性。第三,教师要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新的教学模式充分运用了计算机、网络、教学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已成为英语教师的必备技能之一。另一方面,教师还要成为教学的研究者。大学英语教师要强化自己的科研意识,把教学研究作为教学工作的一个有机部分,充分认识到教学研究对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性。教师一旦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育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自己所进行的教育教学实践,就会更自觉地去思考教育教学理论,对新问题会更敏感,更有创见。 5存在的问题 现代信息技术正在改变大学英语教学的各个方面,为了适应这些变化,大学英语教师必须更新教学观念和方法,尽快转变角色。然而,外语教师要完成角色的转换仅靠个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学校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大学英语教师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首先,要帮助大学英语教师掌握相关的信息技术,帮助他们学会使用常用的多媒体手段和基本的网页编辑技能。其次,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得学生可以在第一时间接触到“活”的外语,这对教师的外语语言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学校应当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帮助教师更新语言知识和教学理论。 6结束语 笔者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总体形势入手,以对教师角色的理解和社会建构主义为基础,探讨了在以网络和多媒体为基础的新交互式模式下大学英语教师角色转变的必然性和发展方向。笔者认为:在大学教学改革的总体趋势下,一些教师对自身角色或价值的困惑和迷茫来源于对突如其来的教学模式转变的不适应,从而产生不知所措,自我贬低的情绪。在网络和多媒体时代,大学英语教学具有了新的特征,大学英语教师也必将走出僵化的角色继而适应教学模式的发展,扮演新的角色,成为具备良好素质的现代大学英语教师,进一步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实现教师角色的转换已成为时展的必然。 大学教师论文:浅析大学英语教师自主性形成的三个途径 论文关键词:教师自主性 教学对话 反思 英语教师教育 论文摘要:大学英语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自主的英语学习者,培养自主的英语学习者离不开英语教师的自主性。大学英语教师自主性可以通过教学对话、反思和英语教师教育三个途径形成。 英语教学是课堂上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上世纪90年代以来对大学英语(包括公共英语和英语专业)教学的研究在经历了学习者因素诸多探讨(包括学习者自主)之后开始了对教师课堂作用的研究。如果说大学英语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自主的英语学习者,那么大学英语教师(包括公共英语教师和英语专业教师)的自主性就成了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关键因素。 教师自主就是教师在教学中有效行使专业处理权,提高教学效能和追求专业发展的倾向,包括自主职业行为和自主职业发展。 1教师自主与学习者自主的关系 二语教育研究中,教师自主性被视为一种促进学习者自主性发展的教师专业特质和能力(professional attribute),涉及到教师如何帮助学生发展英语学习自主性的种种能力和态度,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学生。也就是说,学生要依靠教师提高英语学习的自主意识,获得教师对他们在英语学习的具体计划、实施和评估方面的指导,还要依赖教师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同时,教师自主的发展也离不开学习者自主。英语教师需要与学生成为合作伙伴,在课堂教学的具体计划、实施和评估方面,与学生展开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拓展能力和责任感,提高教学自主程度。 2.大学英语教师自主性形成的三个途径 鉴于英语学习者自主和英语教师自主之间的互动关系,所以发展大学生英语学习自主能力应该成为大学英语课堂教学的长期目标。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学者们更加关注英语教师的哪些专业特质有利于发展学生英语学习的自主性。英语教师的作用被明确置于“教师自主性”的框架下进行讨论。基于上述讨论,大学英语教师自主性的形成途径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条:(1)教学对话(2)反思性实践;(3)英语教师教育。 2. 1教学对话 crabbe(1995)指出,促进学习者自主性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每时每刻的课堂实践”是否真正鼓励学生决策,即学生对学习的自我计划、自我实施和自我评估。与crabbe一样,little (1995)认为发展英语学习者自主性的决定因素是“教学对话的本质”,即师生如何通过交流互动促进学习者的自主学习。根据英语学习的本质—英语不是教会的,而是学会的,有效的“教学对话’能促进学生发展英语学习的自主能力。因此,大学英语教师应该在课程教与学的计划、实施和评估方面与学生进行具体的协商以培养学生对具体课程学习内容的责任感和自主意识,指导学生对学习内容做自我计划、自我实施和自我评估,并对学生的学习实施过程进行密切的监督和介人。随着师生“对话”的持续和深人,学生的英语学习自主能力就能得以培养、发展并不断提高。在这种环境下,教师通过不断的师生协商和协作,最大限度地把握和利用课堂的自主空间,从而提高教学自主的程度。 以英语写作课为例,倡导自主的教师与学生协商,就某一单元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全班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的方式,如学习某种写作手法和范文,互评作文,课堂即席写作等活动,完成该单元学习任务。教师在其中起着引导、组织、协助和总结的作用,学生自主体验英语写作知识和写作能力的建构过程。在这样的课堂环境中,学生逐渐学会了对英语写作学习的具体计划、实施和评估,自主学习能力逐步构建起来。学生学会了具体学习内容的计划、实施和评估的初步能力之后,教师利用未学单元的写作知识和写作能力训练让学生展开自主学习实践,以强化并评估学生的自我计划、实施和评估的能力。教师自始至终在学生的自主学习实践中起着导师(facilitator )、顾问(counsellor)和资源(resource)的角色,培养学生自主能力的同时,不断提高着自身自主的程度。 2. 2反思性实践 因为每一个语言课堂都是动态和变化的个例,而且每一个英语教师都是孤立的工作者,所以,自主的英语教师应该对自己的课堂教学进行不断的反思,监控自己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学生的自主学习行为,反思自己在促进学生英语自主学习中的作用。重视培养学习者自主性的英语教师把学生看作探索型伙伴,平等地参与到他们的学习任务中,鼓励并协助他们自主地完成英语学习的建构过程。这样的教师观和学生观就是英语教师自觉地反思自己的教学,并在学生的反馈中不断地审视和修正自己的教学理念的结果。 教师的反思一般是通过写教学日志、回看课堂录像或听课堂录音、与同事交流、行动研究等手段进行。以英语写作课为例,结合stanley提出的教师反思的五个步骤做一个详细说明: (1)回顾; (2)记住教学过程和某些重要细节,如某种写作手法的学习和学生在写作实践中的使用; (3)思考所用的教学理论(如建构主义理论、交际理论)和方法(如小组合作学习或全班集体学习)对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发展的作用(包括学生课堂反应、反馈和自我评价),重点考察学生在写作实践中的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自我评估能力是否得以提高; (4)用不同的理论框架(翻译法或ppp理念)重新建构写作教学过程,思考其可能产生的结果,如师生会不会回到传统的课堂教与学的模式和结果: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能否真正学会自主计划、实施和评估每一单元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结果?传统教学理念下的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是否与学生自主模式下写作能力的提高有差异? (5)根据已发生的教学过程的分析结果决定下一个教学过程所要采取的措施。如果已采用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能够帮助学生发展英语写作的自主学习能力,那么,当时机成熟的时候,教师就可以在这种理论和方法框架下,采取力度更大、更多的措施推进学生自主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如组织任务难度更大的小组合作学习和讨论,指导学生对各单元写作模式和写作方法进行分析、对比和总结,训练学生对阶段学习效果进行自我评估等。 教师的反思流程如下: 研究外语教学和外语学习理论——形成个人理论观察、研究课鸳参——获取教学实践资料和数据——反思一行动研究一形成新的个人理念——实施新的课堂实践——新一轮反思 反思使英语教师把外语教学理论和课堂教学实践直接联系起来,推动教师思考自己的教学理论、课堂角色和具体的教学方法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教学自主性的要求,又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学生英语学习自主能力的发展,这对教师自主和学生自主的形成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2. 3英语教师教育 教学对话和反思性实践是在职英语教师实现自主性的两种主要途径,而英语教师教育则是培养职前英语教师自主性的最佳方式。 little认为真正成功的语言教师总是自主的,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教学有强烈的责任感,通过不断的反思和分析,最大限度地把握教学过程中的情感和认知。从这个角度看,英语教师自主对等于英语学习者自主,主要区别在于责任和控制的对象:英语学习者自主涉及对英语学习的责任和对学习过程的控制,英语教师自主则涉及对英语教学的责任和对教学过程的控制。因此英语教师自主性的形成可以通过类似于发展英语学习者自主性的教育手段来获得。这就是英语教师教育。师范大学里的英语教师教育课程,包括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应该把未来英语教师自主性的培养当做一个目标,未来英语教师需要通过教师教育过程增强自主能力,从而能够以有利于学生的方式行使专业处理权。little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如果语言教师本身的教育经历是鼓励自主的,那么成为教师后,他们在发展学生语言学习的自主性方面就更有可能取得成功。 目前,师范大学里的英语教师教育大纲和课程体系还没有把未来英语教师的自主性作为一个具体的培养目标,师范生培养的重点还是比较传统的知识和技能两个方面,这对于未来英语教师的职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要从改革现有师范大学里的英语教师教育大纲和课程体系人手,把未来英语教师自主性的培养和形成作为一个具体目标,列人到英语教师教育大纲里。在课程体系和具体课程设置方面,增加英语教师自主性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系列课程。在大的教学原则上,通过协商诸如教学目标、课程内容、学习任务和评估方法等领域,来达成培训者和未来英语教师之间的共识,培养未来英语教师的自主性意识。在具体课程教学方法上,训练未来英语教师对所学内容做自我计划、自我实施和自我评估,进而训练他们学会对未来的教学做自我计划、实施和评估,逐步形成自主教学的意识和能力。要特别突出对未来英语教师反思能力的培训,通过对学习过程的反思,提高其自主意识和能力。对该课程体系下培养出来的未来英语教师自主教学和自主发展能力要进行长期跟踪调查,做出综合评价,以检验该课程体系的有效性,并根据未来基础英语教育的发展趋势做出调整。 3结论 通过对教师自主的定义、教师自主与学习者自主的关系、大学英语教师实现自主性的三个途径的探讨,我们意识到大学英语教师自主的研究涉及教育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诸多方面,是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开展,它为英语教师教育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大学教师论文: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口语课堂中教师角色的转变 【摘要】本文探讨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口语课堂中教师角色的转变。通过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前后,新、旧教学模式的对比,对大学英语口语课堂中教师的角色进行了重新认识和定位。 【关键词】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口语课堂教学 教师角色 1 引言 教育部高教司颁布的04年1号文件《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要求(试行)》中提出:“大学英语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也明确指出: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听、说、读、写、译的能力,使他们能用英语交流信息。显然,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新的课程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教学理念,并将听说能力的培养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被作为体现应用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2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前口语课堂教师的角色 在传统的大学英语口语课堂上,如果我们将老师比喻为导演,那么课本就是剧本,学生就是演员,被动地听从导演的指挥,严格地按剧本进行听录音——讲解朗读——做口头句型练习——做语段练习等课堂活动。或者是老师找出一个学生喜欢的话题,由学生自由讨论,教师对话题挑选缺乏目的性、系统性,而且未提出任务的完成要求,在学生做各项活动时,老师象征性地在学生中走动。总之,在整个口语教学过程中,口语课成了“英语角”。学生是说了,做了,但说和做都没有方向、目的、反馈。在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口语课堂模式中,过分注重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教师在课堂上扮演着传输者、传授者、支配者等角色。而学生只是扮演一个被动的听众。这些都严重地妨碍了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学生语言技能的提高。 3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口语教师的角色 3.1 教师是口语课堂活动的设计者和组织者 作为一名口语教师,首先要对课堂精心设计,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的需求,以便事先对课堂进行构思、设计,然后引导学生实施教学计划。在课堂活动中,应以“学生为中心”,保证他们在课堂上有足够的口语实践机会。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必须对整个教学安排心中数,在不同的课堂活动中发挥不同的主导作用。在做专题演讲时,教师要提供丰富的语言材料及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使学生有话右说;在小组活动中,教师要做好示范,引导学生开展活动;在角色扮演时,教师要扮演好“导演”的角色,帮助学生选好剧本、安排角色、熟悉台词,还要在出现“冷场”时及时救场。 3.2 教师是口语课堂气氛的营造者。 长期以来,中国语言文化处于一种封闭状态,与外界的交流很少。中国人对英语这种外来语言文化是陌生的,所以人们在讲英语时,有一种谨慎、胆怯和保守的心态。作为一名口语教师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积极创造轻松、愉快、和谐的会话环境。比如,在学生结对讨论或小组讨论时,教师以平等的身份参加,以幽默大方的言行举止使学生充分感受宽松的气氛。了解不同学生的特点,从而给他们发挥自己长处的机会,发音好的学生可以作示范朗读;有幽默感的,让他们讲英语笑话;性格内向、不善表达的,安排他们与善表达的同学配对练习。在学生发言时,教师不是有错必纠,或是粗鲁打断,而是对学生的不足予以诱导、帮助。当学生有进步时,更要多加赞许,从而帮助学生克服语言弱势心态和性格弱势心理,进入口语输出最佳状态,使口语教学效果最大化。 3.3 口语教师应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地道的语言环境 有的老师对“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理念错误地理解为只要在课堂上让学生参加课堂活动,彼此交流就算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了,尽量让学生开口,自己少讲。况且在目前的大学英语口语教学中,由于教学时间有限,教师不可能花太多的时间来帮助学生正音。笔者认为,良好的语音是学好英语的基础,也是使用英语顺利沟通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老师在课内和余时间通过英语电影欣赏、英文歌曲欣赏等方式增加学生英语浸润的时间。 3.4 口语教师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化意识,避免中介语的语用错误。 要学好英语必须对英语语言文化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在与以英语为母语的外国人的交往过程中,不至于因为文化的无知而发生语用错误。针对口语中出现的与文化差异有关的中介语问题,老师们可以通过多媒体或视听媒体来实现:教师可以准备彼此有差异的中外两种语言的节目或短片,让学生观看后进行分析总结;老师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补充和点拨。同时,在词汇教学中,除了让学生学习词语的基本义、引申义以外,还要对词语的文化含义有所了解。 4 结语 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口语课堂教师角色的重新认识与定位,无疑会对我们今后的口语教学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对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有助于教师重新探索口语课堂教学的组织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的反应和动态联系。只有所有的教师都明确了自身在课堂内所担任的角色,才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才能有效地利用课堂来构建学生的语言知识和技能,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深化发展。 大学教师论文:浅谈教师个人魅力对大学外语教学的促进作用 【摘 要】作为高校教师,我们常常讨论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出符合社会要求的综合性人才。我们首先会想到教学方法、教材及配套练习,往往容易忽略教师本身也是学生学习的榜样和模范,也可以称为教师的个人魅力。 【关键词】人格魅力 知识魅力 情感魅力 促进作用 无论你是哪个专业的教师,都应该注重个人的魅力。因为教师的任务不仅是教书,更是育人,教师利用个人魅力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使学生通过喜欢这个老师转而喜欢他/她所教授的学科,最终达到完成教学任务、教书育人的目的。大学外语这门课程是全国高校大一和大二必修的一门基础公共课。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往往都集中在专业课上,再加上专业学习的压力和任务比较繁重,公共课往往被学生们轻视。所以公共课教师尤其应注重个人魅力的培养,本人作为大学外语教研部的一名老师,就教师的人格魅力、知识魅力、情感魅力以及仪态仪表、赞美艺术4 个方面阐述教师个人魅力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 一 教师的人格魅力及其对大学外语教学的促进作用 教师的人格魅力是指教师在性格、气质、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具有的能吸引人的力量。巴拉诺夫曾这样评价:“教师的人格对于年轻的心灵来说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有益于发展的阳光。”教师的人格魅力应具有诲人不倦的奉献精神、平易近人的气度、教学相长的谦虚品格;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是一种人格去塑造另一种人格的事业。教师人格魅力是一个巨大的教育资源,它可以发挥特有的教育功能,正如车尔尼夫斯基所说:“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我们在教育学生的同时,也是在塑造自己的品质。一个好老师,一个具有高尚人格的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受益终生的。在今天这个追求金钱、利益的社会里,我们呼吁人心的善良、真诚,渴望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我们教师先成为高尚的人,因为我们的行为会影响我们的学生,影响一代人。 作为高校的大学外语教师,我们应该注重个人的人格魅力,在教授知识的同时,不能忘了对学生的品质进行教育,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严格执行,对学生课堂上出现的一些品质问题要即时的、直接的指出来并令其改正。用自己好的品质去影响学生、感化学生。 二 教师的知识魅力及其对大学外语教学的促进作用 知识魅力是教师内在知识水平、知识运用能力和教育教学艺术的综合体现。知识就是力量,知识魅力是教书育人的坚实基础。学生学习的原动力来自于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教师的知识魅力对青年学生的学习动机具有诱导作用。 作为一名大学英语教师,应该做到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懂得一些相关学科的知识,让学生们感受到老师渊博的知识储备,深厚的基本功底。对学生要观察入微,入木三分。根据学生们的听课、学习情况,对教学做出实时的调整。这样,学生才会在佩服老师的同时认真讲课,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另一方面,老师可以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教学活动,将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精彩鲜活,引人入胜。作为老师,不是简单的把书本上语法、词汇从课文开始一直讲到结束,而是有重点、有目的的讲解,老师的课上讲解要有闪光点,要使每堂课都有闪光的地方,使学生在学习中有所收获。 三 教师的情感魅力及其对大学外语教学的促进作用 教师的情感魅力是指教师自身独特的气质、风度、审美情趣和精神状态,以对学生的尊重和热爱为中心,体现在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和执著,对教学工作的热情和投入,对学生的关爱和尊重等方面。教师的情感魅力是教师教书育人的直接动力。列宁指出:“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哲学家罗素说:“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或自由地发展。” 教师的情感魅力还包括教师对学生的爱。教师对学生学习兴趣或者困难的关注。作为高校的大学外语教师,我们应该让学生感受到我们的爱,让他们在爱的包围下学习、成长。这种关爱不仅仅体现在学习上,还可以是生活上的关爱。只有爱学生,放大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才能最好的发挥学生的潜能,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 四 教师的仪态仪表、赞美艺术等对教学的促进作用 除了人格魅力、知识魅力和情感魅力外,高校英语教师还要重视仪态仪表和赞美学生的艺术。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往往会给人留下第一印象,而且这个印象不会轻易磨灭。高校英语教师的着装一定要给人以清新大方、得体优雅的视觉效果,展现年轻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这样会给学生一种美的享受,让他们以饱满的精神参与课堂,也就会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而且英语教师往往会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可以在着装上加一些时尚的元素,这样会引起学生们的注意,因喜欢你的外表而先接受你,然后喜欢你的授课和你的内涵。 同时,作为高校教师,我们也不应忽视赞美的艺术。正如莎士比亚所说:“赞美是照在人心灵上的阳光,没有阳光,我们就不能生长。”学生尤其如此,当学生得到教师的赞美后,就会加倍努力,创造原来不可能取得的奇迹。每个学生都有优点,即使是学习最差的学生也有闪光点,教师要不失时机地发现他们身上的微小进步,及时给予表扬和肯定,哪怕是一个鼓励的眼神,学生们都会为此奋斗不已。所以教师要不失时机地赞美学生的进步,但是要注意用词和频率,且不可所有的赞赏都是“very good”,要力求准确。 教育工作者,这个天底下最神圣的职业(捍卫人类灵魂的工 程师),同时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每位教师能够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走进课堂,做到自尊自信,语言充满激情,面带微笑,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才不愧为一名好的老师。 大学教师论文:探析高校教师如何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 论文关键词 高校教师 提高 体育文化素养 论文摘 要 培养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不仅是我国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培养我国21世纪新型体育人才的基本途径。对于高等院校来说,加强对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培养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力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入手,结合体育教学分析了培养高等院校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必要性,并对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提出几点思考。 1 体育文化素养的概念 体育文化素养就是指由人们平时所习得的体育知识、技能,藉此而形成的正确的体育认识、价值观,以及待人处事态度和方式等所构成的复合性整体。它包括体育知识、体育意识、体育技能、体育个性、体育品德和体育行为六个方面。 2 高校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要求 高校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要求是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关键,其包涵如下方面: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体育教师的职业素养。 第一,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热爱体育教师工作和热爱教育事业是每一位体育教师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职业道德。 第二,体育教学工作的复杂性和繁重性,决定了体育教师所从事的是一项十分辛苦的脑体综合性劳动。不怕辛苦,不计得失,积极从事体育教学工作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 第三,高校教师需要具有博学的知识结构是其工作的基本任务所决定的。理想的高校体育教师的知识结构应具有以下特征:广泛深厚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系统精深的体育学科方面知识;全面准确的教育科学及心理科学知识。这为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第四,体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因此必须具备以开拓创新竞争向上为鲜明特征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师是高等教育的主要实施者,教师的素质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质量及学生文化素养的真实体现。 第五,高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体育教师不仅要有现身精神,还要有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运用教育科学研究设计教学实验。进行教学改革的能力成为新时代的高校体育教师。 3 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一些思考 3.1 培养高等院校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必要性 提高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是适应现代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适应当前激烈的竞争和未来社会竞争必须具备的个人品质积淀。以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文化素养,这不仅是体育运动能健康有序的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培养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的建设人才的道德要求,更是实施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体育文化素养的各个方面是有机联系的相辅相成的整体。体育知识是基础,运动技能和技术是重点,是体育文化素养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在实际教学中,只有在体育知识的基础上灵活运动技能和技术,才能做到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 3.2 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一些思考 第一,在体育教学中采取各种措施,改进教学方法,运用丰富多彩、新颖多样的教学手段,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增强体育学习的兴趣。 第二,在体育教学中采用体育与爱国主义相结合从体育历史、现状、未来等方面引导学生建立体育文化认知体系。让学生了解体育的起源、发展、基础知识,以及体育伴随社会进步而发生的变革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第三,在体育教学中使学生了解体育不仅仅在学校教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在社会活动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体育不仅能满足人们对健康、娱乐的需求,还是人类挑战自我、挑战自然、挑战人体极限的不可缺少的载体,帮助学生增强信心,进一步挖掘自身潜力,勇敢地向困难挑战。 第四,在体育教学中施于广泛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基本技能的教学,以发现学生的个体特质,加以引导,培养兴趣,促其发挥特长,以提高个体的体育文化素养。 第五,在体育教学中把教学内容贯穿于有趣的教学形式,创设一定的教学情境,使他们在轻松、和谐、有趣的环境氛围中达到锻炼身体、掌握体育知识的目的。 4 结论 体育教师是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对学生的发展起主导作用。素质教育对学校体育提出的要求,即是对体育教师的要求,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取决于教师的素质。所以,作为体育教师,首先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其次要端正教学思想,从适应社会需要,培养人才的素质出发,树立以育人为目标的现代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树立学校体育为健身、益智、育德、促美的观点。体育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和多项技能。提倡素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是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它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体制的变化,符合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需要。教师除对所任学科知识的融汇贯通之外,还要对相关学科有一定的造诣。同时还要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应变能力等。这样,教师在进行体育教学时就会得心应手,提高教学效果。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要从对教育负责、对国家负责的角度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体育理论,重视学生个性能力的培养,锻炼学生自我生存的能力,教育学生全面把握素质教育的科学内涵,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最终达到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目的。
环境保护论文: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工程作为人类发展史上实施最早的大范围工程,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影响深远。农业工程把地球生物及生物生存所需要的空气、水、土壤等作为研究和实施的对象。然而过去的农业工程研究常常集中在妨害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因素上,而很少深入研究涉及的诸多生物链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在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没有用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指导实践,导致地球上的物种急剧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更加严重,人类的生存环境也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1 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不当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1.1 农药喷洒不当,造成生态失衡 由于森林害虫繁衍快,危害大,人们往往会借助大规模的农药喷洒来消灭害虫。虽然农药杀虫效率高,但容易导致以这些害虫为食的鸟类误食害虫而亡;同样,以这些鸟类为食物的其他动物也容易中毒致死,害虫的天敌大规模死亡之后,害虫又将肆虐发展,进一步造成农药的持续、大量使用。同时,农药的喷洒也对土壤、水、空气等造成污染,严重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1.2 耕作方式不当,破坏土壤生态结构 不当的耕作方式容易破坏土壤结构,旋耕方式就是如此。从表面上看,旋耕实现了对土地的充分利用,实际上是破坏了土壤的结构,使土壤过于松散而不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同时,旋耕也使土壤有机物的分解能力大为减弱。由于旋耕破坏了土壤的生态结构,人们为了提高作物单产只能施用化肥等,长此以往,土壤肥力减弱,农作物产量会降低。 此外,有部分地区的土壤沙化和沙尘暴都是由人们的耕作不当造成。因此,在研究和实施农业工程的同时,应处理好农业工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2 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2.1 应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 随着现代农业耕作方式的变化,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面临严峻的威胁,动植物的种类不断减少。有许多药物都是从植物中提炼而成,人们的衣、食、住、行也脱离不了这个生态圈。在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践中,如果不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阻止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恶化趋势,人类发展必需的动植物将大大减少,由此影响自然界生态系统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2.2 要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 土壤、水和空气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由于土壤容易受到污染,且自身净化能力有限,因而不当的耕作方式和过多的化肥和农药会使土壤中的微生物受到影响,土壤质量下降,且容易导致沙化、沙尘暴等。此外,过多的农药和化肥也会造成水质污染,大面积的井灌则会导致地下水资源的过快枯竭,围湖造田会造成湿地生态失衡等。因此,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遵守自然规律,就很容易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要加深对农业工程研究实践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的认识,增强保护地球、保护生态的意识。 3 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研究实施生态工程 3.1 加强农业工程研究实施的立项和审批 农业工程对农业生产和发展、自然环境都有巨大影响,因此,对于农业工程研究与实践的立项和审查都应该慎之又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立项和审批的申请资格和程序。同时,要提高农业工程研究人员和相关领导的生态环保意识。 3.2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农业工程实施后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都有重要意义。许多农业工程实施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效果和影响,因而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十分必要,否则将很难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农业生产中在给瓜果蔬菜喷洒农药后,就应追踪这些果蔬是否有农药超标的问题,调查是否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只有建立农业工程实施后的动态评估机制,才能认清并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善于分析农业生产的问题,并预知这些可能会造成的后果,防微杜渐是农业工程研究与实施中应该存在的想法。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业工程生态预警系统,有利于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总之,要不断探索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改造自然。 环境保护论文:分析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 业工程作为人类发展史上实施最早的大范围工程,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影响深远。农业工程把地球生物及生物生存所需要的空气、水、土壤等作为研究和实施的对象。然而过去的农业工程研究常常集中在妨害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因素上,而很少深入研究涉及的诸多生物链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在研究和实施过程中,没有用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指导实践,导致地球上的物种急剧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更加严重,人类的生存环境也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1 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不当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1.1 农药喷洒不当,造成生态失衡 由于森林害虫繁衍快,危害大,人们往往会借助大规模的农药喷洒来消灭害虫。虽然农药杀虫效率高,但容易导致以这些害虫为食的鸟类误食害虫而亡;同样,以这些鸟类为食物的其他动物也容易中毒致死,害虫的天敌大规模死亡之后,害虫又将肆虐发展,进一步造成农药的持续、大量使用。同时,农药的喷洒也对土壤、水、空气等造成污染,严重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1.2 耕作方式不当,破坏土壤生态结构 不当的耕作方式容易破坏土壤结构,旋耕方式就是如此。从表面上看,旋耕实现了对土地的充分利用,实际上是破坏了土壤的结构,使土壤过于松散而不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同时,旋耕也使土壤有机物的分解能力大为减弱。由于旋耕破坏了土壤的生态结构,人们为了提高作物单产只能施用化肥等,长此以往,土壤肥力减弱,农作物产量会降低。 此外,有部分地区的土壤沙化和沙尘暴都是由人们的耕作不当造成。因此,在研究和实施农业工程的同时,应处理好农业工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 2 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2.1 应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 随着现代农业耕作方式的变化,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面临严峻的威胁,动植物的种类不断减少。有许多药物都是从植物中提炼而成,人们的衣、食、住、行也脱离不了这个生态圈。在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践中,如果不注重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阻止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恶化趋势,人类发展必需的动植物将大大减少,由此影响自然界生态系统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2.2 要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 土壤、水和空气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农业工程的研究与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由于土壤容易受到污染,且自身净化能力有限,因而不当的耕作方式和过多的化肥和农药会使土壤中的微生物受到影响,土壤质量下降,且容易导致沙化、沙尘暴等。此外,过多的农药和化肥也会造成水质污染,大面积的井灌则会导致地下水资源的过快枯竭,围湖造田会造成湿地生态失衡等。因此,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遵守自然规律,就很容易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要加深对农业工程研究实践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的认识,增强保护地球、保护生态的意识。 3 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研究实施生态工程 3.1 加强农业工程研究实施的立项和审批 农业工程对农业生产和发展、自然环境都有巨大影响,因此,对于农业工程研究与实践的立项和审查都应该慎之又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立项和审批的申请资格和程序。同时,要提高农业工程研究人员和相关领导的生态环保意识。 3.2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农业工程实施后的生态环境追踪评估机制和预警系统,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都有重要意义。许多农业工程实施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效果和影响,因而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十分必要,否则将很难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农业生产中在给瓜果蔬菜喷洒农药后,就应追踪这些果蔬是否有农药超标的问题,调查是否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只有建立农业工程实施后的动态评估机制,才能认清并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研究人员还要善于分析农业生产的问题,并预知这些可能会造成的后果,防微杜渐是农业工程研究与实施中应该存在的想法。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业工程生态预警系统,有利于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总之,要不断探索农业工程的研究实施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改造自然。 环境保护论文: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与世贸规则的协调 内容摘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在世界贸易规则体系中包含环境保护条款,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出现了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中与贸易有关的措施和贸易规则中环境保护条款不一致、甚至冲突时的法律适用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两者的协调所应遵循的原则是:世界自由贸易规则不应成为国际环境质量恶化的原因;环境保护措施的采取,不应对世界自由贸易构成妨碍。 关键词:国际环境措施世贸规则协调 一、环境保护:从gatt到wto 20世纪中叶,环境问题席卷全球,成为全人类面对的共同问题。人们认识到:不保护环境,人类可能会毁掉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于是各国在将环境保护作为国内立法重点的同时,也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途径保护环境,并将环境保护渗透于一切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领域。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绿化gatt(《关税贸易总协定》)或者说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就被提了出来。1971年,gatt专门设立了“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小组,反映了gatt开始将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联系起来,并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来对待。“东京回合”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表明,各国的环境保护措施已经对贸易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并形成贸易壁垒,因而,消除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成了gatt法律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以及wto的产生,使协调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乌拉圭回合”在“环境小组”和理事会工作的基础上,最后通过了《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根据该决定,wto设立了一个对所有成员国开放的“环境与贸易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工作宗旨就是在不违背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前提下,负责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贸易与环境两个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实现环境保护与贸易持续增长相互促进的目标。可见,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多个协定如《服务贸易总协定》、《农业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①都涉及到了环境保护问题。这表明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规则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之一。 环境保护对贸易的影响并不限于环境保护理念渗入世界贸易规则,国际社会早就开始缔结专门的国际公约对各种危害环境的自由贸易进行限制。如针对象牙贸易造成对大象的大量捕杀而使其濒危,硬木贸易导致东南亚地区森林面积的急剧减少,甚至对一些国家的生物资源和林木资源造成毁灭性的影响,危险废物贸易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巨大危害问题等。国际社会为此已经缔结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等环境保护公约,这些公约的宗旨就是通过限制贸易达到环保的目的,限制或禁止成员国的贸易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同自由贸易的冲突与解决 环境保护渗入国际贸易规则,现在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但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状况和经济实力上存在巨大差异,导致这两大阵营在对待贸易相关国际环境保护措施和世贸规则这两种不同的规则体系的态度上完全不同。发达国家鉴于自身环境优势和经济技术优势,一方面有意规避或者不遵守有关的限制贸易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企图进一步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向发展中国家倾倒废物;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用世贸规则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设置“绿色贸易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以求保护本国经济。而发展中国家则恰好相反,来自发达国家的生态侵略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怀有警惕的心理,他们特别重视这些发达国家是否能够遵守那些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规则。 由于发展中国家是“绿色贸易壁垒”的最大受害者,这就迫使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使用世贸自由贸易规则来抑制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长期一致努力,现有国际法和国际贸易规则体系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约定,已经包含着大量考虑发展中国家弱势地位的条款。但是,发达国家在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双重优势地位却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为此,国际环境法把“发达国家承担比发展中国家更大的保护全球环境的责任”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以求达到在环境保护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实质的平等。在世界贸易组织体系内,wto规则也十分注意防止环境保护措施成为世界自由贸易的障碍,特别是防止其成为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口实。然而,在国际交往特别是贸易活动中,发达国家往往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设置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也正是由于这些活动,常常引起国际讼争。所以,在当前国际贸易活动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讼争,往往表现为环境保护措施与自由贸易规则之间的冲突。这就使探索如何协调环境保护措施与贸易规则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重要。关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了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成员方制定、采用和实施技术性措施,除应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外,还应遵守以下几项原则: 1、必要性原则。成员方只能采取为实现合法目标所必需的技术性措施。这些合法目标包括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 2、采用国际标准原则。成员方如需制定技术法规,而有关国际标准已经存在或即将拟就,则各成员方应使用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作为其技术法规的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对达到其追求的合法目标无效或不适当。 3、协调与等效接受原则。各成员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化机构,就各自采用或准备采用的技术法规涵盖的产品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并鼓励各成员方积极考虑将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受。 4、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成员方不应期望发展中成员方采用不适合其发展、财政和贸易需要的国际标准作为发展中成员方制定技术性措施的依据。即使存在“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发展中成员方仍可按照特定的技术和社会经济条件,采用某些技术性措施,以保护与其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本国技术、生产方法和工艺。鼓励发达成员方对发展中成员方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性措施方面提供技术援助。 除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之外,《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简称sps)在避免成员方利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设置贸易壁垒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规定。根据sps,制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除了需要遵守tbt所规定的前述四项原则外,还需要遵守“以科学为依据”原则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则。 按照“以科学为依据”原则,成员方应确保任何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都以科学为依据,不能实施或停止实施没有充分科学依据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如果在科学依据 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某种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只能是临时性的,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科学评估。从美国与欧洲共同体之间有关牛肉激素问题的争端的解决来看,《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中的“以科学为依据”原则发挥了积极作用。欧洲共同体以在牛饲料中添加激素会危害人体健康为由,禁止从美国进口牛肉,而美国则认为欧洲共同体这样做没有科学依据,将欧洲共同体诉诸世界贸易组织,结果欧洲共同体败诉。②按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则,成员方在制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应以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为基础。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指进口方对进口产品可能带入的病虫害的定居、传播、危害和经济影响,或者对进口食品、饮料、饲料中可能存在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可能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做出的科学分析报告。③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与进口方确定“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④有直接关系。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认为风险比较高,进口方确定的“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就比较高,采取的保护措施就相对严格一些;如果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认为风险比较低,进口方确定的保护水平就比较低,采取的保护措施就相对宽松一些。但是,sps规定,无论进口方确定的措施是严还是松,都应考虑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对贸易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的目标。”⑤ 从tbt和sps的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环境,成员方可以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但是wto规则对于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规定了限制原则,即:一旦成员方采取的保护措施违背了不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等,就构成贸易歧视或贸易壁垒。在1990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金枪鱼案中,就可以看到这些原则的价值。美国以保护海豚为由禁止进口金枪鱼,世贸组织则认为,美国的做法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和自由贸易原则,结果美国败诉。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世界贸易组织并不是认为美国不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动物,而是美国保护动物的做法违反了wto的自由贸易原则。换言之,如果美国对本国渔民也采取相同的措施,那么美国的做法就是恰当的了。正因为美国采用了差别待遇的做法,可以看出美国的真实意图不在于保护动物,而是以保护动物之名行保护本国渔民利益之实。 三、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与世贸规则的适用与协调 由上述可见,wto一系列规则实际上在努力协调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关系,其具体表现在:它既明确规定为保护人类、动物、植物、自然资源,成员方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又规定这些措施不应成为歧视和变相限制自由贸易的手段。因此,wto既要扩大货物和服务的贸易,同时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寻求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的初衷在于通过控制乃至禁止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以及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的贸易来减轻对进口国的环境压力,本质上也是为了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wto规则与环境保护国际规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这种一致性丝毫也不能掩盖两者的明显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它所规范的贸易通常明显地影响环境与自然资源,而wto规则主要是以贸易自由为目的的,贸易所涉及的产品本身并不明显有害于环境。 其次,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是环境保护运动的产物,而wto规则是自由贸易全球化的产物。 再次,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是通过规范、限制贸易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实质是要对贸易可能给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直接控制,而wto虽然涉及环境保护的条款,允许为了保护环境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但是其本质上是消除各种贸易障碍。 由于存在着上述差异,当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所采取的环境措施与wto规则发生矛盾的时候,是遵守多边环境公约有关贸易的环境保护措施,还是遵守wto规则所坚持的实行贸易自由原则?笔者认为,总体而言,环境保护作为一种新的价值理念,在wto规则中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换句话说,wto的规则较少地考虑贸易对环境带来的损害,而多边性的环境保护条约却是专门针对贸易可能对环境带来的损害进行的限制性规定。因而,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应当优先适用。 环境保护论文:谈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和环境有着密切联系,如果环境遭到破坏,则必定会危及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在当今这个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为世界人民所关注。如何解决当前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1、环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应积极发挥环境保护的导向作用 当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弄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以便在实践中正确地加以处理。如果不能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做出明确回答,就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如果片面认为发展就是经济增长,以至于经济增长速度一时上去了,却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果找到发展与环境的平衡点,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发展规划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效果。 2、环境保护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体,他们既可能是个体农民,也可能是乡镇企业,还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他们之间在进行交易,在交易中得到自己的需求,而很少顾及第三人的利益。同时,环境被损害的过程是缓慢的,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后,环境损害才会急剧表现出来,但这时再补救已为时晚矣。因为环境损害具有不可逆性和不对称性。一旦损害发生,可能永久无法恢复,或者即使能恢复也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生态文明要求我们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时要实现发展与环保同步,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走科学发展之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保护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等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经济要发展,环境要保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处理好环境保护问题。环境问题不能通过停止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也不能在经济发展了以后再来解决,而是要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贯彻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来解决。我们追求的是经济和社会高度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极度高的状态下的碧海蓝天、青山绿水。因此,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而是要如何更好地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实现科学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 我国现实的环境状况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如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应在1074万吨以下,而2006年全国的排放总量为1428万吨。平均而言,几乎所有企业(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不能达二级标准。另外,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荒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2、对环境质量要求提高与环境质量改善程度低的矛盾日益突出 小康社会的环境质量至少是人民群众喝的水是干净的,呼吸的空气是清洁的,吃的食物是安全的,生产生活的环境是良好的。但现实是1/3的农村人口饮用不合格的水,2/5的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也就是大气环境对身体健康有损坏作用的),土壤污染不断加大,农产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噪声扰民现象十分普遍。全国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3、履行国际公约与国内环境压力增大矛盾日益突出 履行国际公约,要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臭氧层保护、持久有机污染物控制、核安全等。但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已居世界第二,与第一名的美国差距很小。虽没有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但面临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处理不好将对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产生严重影响。生物多样性减少,荒漠化不断扩大,湿地面积越来越小,核安全面临严峻考验。所有这些增大了履行国际公约的难度。 4、环境形势愈来愈严峻与环境管理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管理上存在严重的不适应,一是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十分突出;二是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低下,监管能力薄弱,而且监管错位、越位;三是对污染防治的规律性缺乏深入研究,污染治理效果差,如淮河、太湖、滇池治了这么多年,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污染仍很严重,而且局部有加重的趋势;四是缺乏预警、应急机制,太湖、松花江等特重大事 三、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对策 1.完善环保立法,加大执法力度 环境执法中要理顺部门职责,既要做到各司其职,又要加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和整体性,充分发动各部门积极配合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环境综合管理,统一环境规划,统一执法监督,及时向社会环境保护的信息,切实保障民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违法破坏环境的企业或者是个人要依法予以严惩,以儆效尤。环保部门还应当把环境政策评估当作一项常规工作,适时对环境政策实施的效果、效率、影响和综合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给决策部门以供参考。环境执法人员应从环保基本国策的角度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严格执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平衡,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利益。 2.强化公民的环保意识 要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以环保为宗旨,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让广大公民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之中,通过每个人加入到环境保护行列中的方式来改善环境质量,进行生态文明的建设。此外,针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应该把环境保护放在重要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之中进行统筹考虑,转变发展方式,进行低碳环保生产,从根本上来解决环境问题。 3. 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在地区经济发展、城市规划中必须配置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要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应适度超前,预留建设发展空间。环保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引入现代化的防治污染的技术手段,实现科学预 防。在现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基础上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城市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大气污染监控设施建设等,确保有效地应对、处理产业集群、经济发展的同时面临的环境污染威胁。 4.生物补救法 环境循环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这种循环维持着地球生命的延续。以大气中的碳循环为例,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被植物吸收后,通过光合作用形成能够供植物生长的养料,又通过夜间的呼吸作用产生二氧化碳,此外,微生物对动、植物体的尸体及排泄物等的分解,又将碳输送到大气层之中,或是经过长期的逐渐积累,成为煤或者石油等有机物质,对其分解也可释放出其他元素,如氮、硫及磷等,进行氮循环、硫循环以及磷循环等成为自然循环的一个组成部分,利用有机微生物分解的方式来处理环境问题,对环境实现了完全的零负担,无二次污染,经过分解之后,还可以成为有机肥,促进绿色农业的发展。而为了提高表层对微生物的适宜度,需增加些表面活性剂,这样有助于土壤乳化。生物补救的方法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5.植物工程 植物对于改善环境的质量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且可以对工业环境进行美化,增加绿化面积,如人们通常会在道路两侧栽种许多树木,这样有利于吸附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尘土,达到净化空气的效果。此外,如生活区的缓冲带,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的恢复,都需要用到植物工程。 结语 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和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解决环境问题不能单靠市场机制,应使用市场调节和政府规制等方法,以保证在明晰产权等市场机制运作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环境管理作用,促进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论文: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 第一章引言 1. 1选题背景 经过几十年众多学者的研究与讨论,环境问题依旧是当今国际社会最为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而且,这种关注度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全人类对高质量生活状态的追求愈加提高。环境保护这一常态问题,会更加频繁的被人们触及。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主要依赖,它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追求的基础之下,同样满足着人们对精神层面的追求。对我们而言,环境具有供应物质生活资源、自主净化废弃满足人们舒适生活、保障人类生存这四类主要功效。然而,随着国际交往的加深,全球贸易的不断扩大,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因此,人们不得不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深刻反思人类共同的环境问题。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趋势的影响,国际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国际贸易活动越来越常态化,这些因素使得人们在高速发展的全球经济背景下,忽略了环境保护问题。环境污染的跨地域性,环境污染范围的广阔性以及治理的复杂性,使得环境问题早已不是某个国家或者某个地区的内部问题,它已然成为全人类要共同面对的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就需要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相互扶持、相互协作、通力合作。国际贸易中,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成为新兴的三大贸易要求。世界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能源消耗的持续增多。而能源消耗的增多必然是以环境的支出为代价,这样一来,便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带来根本性的阻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从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早在几年之前,我国就已经成为全球出口量第一,进口量第二的贸易大国。面对这样的成就,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虽然我国近年来出口量排在世界前列,但以此带来的经济收益并非世界第一。因为,在国际贸易过程中,我国以低端产品和初级产品为主导,大量的出口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我们自身能源的大量消耗、环境支出不断增高。在这种发展趋势和背景影响之下,世界经济发展的模式已经转变为低碳节能的发展模式。 1. 2研究目的及意义 国际法层面上,随着新的环境问题的出现,针对该领域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也会随之而产生;国内法层面上,国家内部也从不同程度的开始完善和改进自己现有的相关法律制度。然而,国际条约、国内法律文件的增多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从法律角度上,要想彻底解决这一现状,我们要针对全球化的环境问题进行全球化的合作,这就是本文所要提倡的整合国际条约,协调国家内部法律制度。在新的国际形势下,贸易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应该如何妥善处理两者关系,如何减少国际贸易环节中所造成的环境问题,顺应国际环保事业的大趋势,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都需要我们深刻反思。因此,有必要从全球视角出发,对由国际贸易中所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从现有的国际环境条约、国际环境法律制度进行审视和研究。本文的目的就是从国际立法的角度出发,分析了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相互之间的影响,并从WTO规则与《能源宪章条约》国际法角度出发,重点分析了 WTO规则下的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及WTO规则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冲突,并提出在WTO规则下协调贸易与环境保护。由此及彼,分析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从提出完善这些问题的几点构想。 第二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2. 1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理论分析 平衡论,亦称“协调论”。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可以达成相对的平衡,两者之间不是对立存在的关系,环境问题产生并非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造成的,相反,国际贸易在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保护是有益而无害的。我们知道,不管是发展国际贸易还是提倡环境保护,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条件。前文中也已阐述,国际贸易在促进全球资源合理利用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各国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资源消耗,这样不仅减少了经济活动对于环境的危害,而且为环境的治理提供了资金上的支持和设备以及技术上的更新。此外,国际贸易活动带动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于人们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 对立论,或称“冲突论”,与上述“平衡论”观点正相反。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是相互对立、相互矛盾、难以调和的。正是由于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才导致了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国际贸易活动越是频繁,其对于环境的不利影响就越大。世界贸易活动的频繁,预示着全球生产和消费的增多,这样一来,经济活动对于自然资源的依存度就随之增高。生产者对自然资源不加节制的开发利用、对经济利益的片面追求以及污染商品的国际运输,必然造成“已有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的局面。部分环保主义者认为,以消耗环境和牺牲后代生存条件为代价促进的国际贸易往来是环境问题形成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环境作为国际贸易活动的基础,一旦受到严重的破坏必然会对人类经济生产活动产生影响,当一些国家开始出台严苟的环境法令来控制环境进一步恶化时,这些政策法令同样会限制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因此,综合以上分析,对立冲突,难以调和是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主要特性。 环境保护论文:城市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及防治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实现城市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协调同步发展。笔者就城市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谈一点看法。 环境保护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关系到人民和国家的长远利益,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础,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 (一)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城市建设带来了很好的契机,在城市规划建设的同时,应结合城市风貌特色,注重环境保护工作。近几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高层建筑拔地而起,缓解了住房问题,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同时也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大力加强城市建设,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比重相应提高,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保护环境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产物,是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环保重在管理 城建重在规划,规划和管理是确保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现代化建设不是单纯的发展经济,更不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以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它所追求的目标是要实施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城市环境建设的规划和布局就显得十分重要。搞好城市环境建设、规划和布局,目的就是要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环境是发展基础,环境也是生产力。良好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良好的环境必定带来经济良性发展,环境改善,整个城市就升值,就会真正成为各方投资的一方热土,经济发展就会获得持久的动力。相反,如果某个地方环保设施长期缺乏、功能不完善、垃圾遍地、污水横流,不仅投资者很难留住,而且经济质量也难以提高,经济发展必然受阻。因此,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总之,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密切,环境保护工作在城市发展建设中任重道远。 城市建设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是实现城市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在城市建设中应注重城市规划设计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建筑设计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城市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相配套,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相互发展的整体,真正成为一个现代化生态环保城市。从兰州市城市发展来看,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尤其是今年来,新城区建设、开发区建设、城市道路硬化、环境管理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城市建设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还不健全,管理机制的不少环节存在着某些弊端。尤其是城市规划、城市建筑设计还存在不少问题,在环保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整体规划设计与环境保护不衔接。城市规划起不高,随意性大。一是楼房与楼房之间密集,留余空间少、公共绿地少、绿化水平低、群众休闲娱乐场所少。还有遮光、通风不畅等不利因素;二是个别道路规划狭窄、硬化不及时,留金绿化空间小,整体布局不美观;三是城区排污管网不健全,排水、排污问题没有解决好;四是城市建设未突出环保特色。 (二)城市管理工作与环保资金投入跟不上。一方面是城市管理力度不够。城市建设中虽然注重了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不惜花重金对城市进行环境规划,城区内实施雨污分流等管网建设,对主要道路进行美化、硬化等在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最后因无人管理,加之部分居民素质较低,垃圾乱倒、污水横流,虽然实现了雨污分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疏忽管理,雨污混流。建设重在保护,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城市违章建筑、乱摆乱卖、占道为市以及户外违章广告等给良好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人民来信来访等接连不断。另一方面是环保资金投入比较缺乏。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财政部门很难抽出大笔资金投入到环保建设中。致使一些准备开工建设的环保工程,只能延期不能按计划如期完成,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处于被动状态。 防治对策: 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关系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只有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和组织落实工作到位,才能卓有成效地推进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群众越来越关注的一个热点。在推进城镇建设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上,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防止重经济、轻环境的现象。使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达到新的水平。 (一)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城市规划布局要合理,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要有长远眼光,要站在环保的高度上考虑问题。如:城中开发和旧城改造时,要请环保部门进行论证和验收,看是否符合环保有关要求。所建设的区域是否符合一个环保小区标准。总之,城市建设要走生态之路,让城市规划与环保紧密结合、城市与环境相协调,使整个城市建成一个生态园林城市。 2、要提高城市绿化率、硬化率。要积极动员各单位植树造林和铺装地面,在有限的地面上采用立体绿化方式,以增加绿化面积、能绿化的就不要硬化。一是城区建设和旧区改造都要留足绿化空间,实行绿化建设与土建工程同时规划 、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二是要抓街道、单位庭院和住宅绿化工作,要按照一区一路一树种的规划,提高绿化效果。三是要有计划分步骤做好绿化工作,增加种植美化风景树种。广泛发动干部群众人人动手种树种花种草,美化自己的家园。最大限度地提高绿化覆盖率,减少污染负荷,使之变成生态城市。 (二)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环保执法力度 l、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迁就姑息。 2、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形成在政府领导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坚持重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切实解决当前环境污染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3、要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力度。对居民区(楼下)建设的商业网点房,不准用于餐饮娱乐业、以及对楼上能造成影响的行业,工商和环保部门要严格把关,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的居民区(楼下)商业网点房建设的餐饮娱乐业要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防止新的污染源扰民。 (三)大力推行科技进步,加速开发环保技术市场。一是要建立环保科研机构。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根本的出路在于依靠科技进步,要积极研究开发环保高新科技,积极推广最佳的环保实用技术。二是要提供专项的环保开发经费。研究和开发具有节能降耗、污染少和社会效益好的高新技术。强化市场意识,畅通环境科研向技术开发转化,技术开发向商品市场转化的各种渠道,从政策上、资金上创造条件,大力培育环保科技市场,积极引进环保先进技术。 总之,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密不可分,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我们应抓住机遇,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城市建成一个现代化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环境保护论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环境保护经验材料 众所周知,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人类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环境要改善,经济要发展,都与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节约资源、保护资源是密不可分的。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如何加快发展、如何保护环境的战略和措施,我国更是如此。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之所以引起我的关注是因为它不仅关系着城市的文明程序和城市形象,也是城市环境建设的最基础的工作。现在很多城市为了提高城市的总体水平,提出“四化”目标,即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是绿化、亮化、美化的基础,首先城市要卫生整洁,在加上搞好园林绿化,提高艺术和文化品味,才能创造出优美宜人的人居环境。卫生整洁的城市离不开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的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是合理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途径,是城市环卫工作的一个重点。通过分类收集,最粗略的分类也应是分成可回收利用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和有害的三部分。对可回收利用的可以把它直接作为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垃圾的数量减少了,资源化也得到了实现,同时也为垃圾害化处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例如玻璃,它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东西,如果不分类,它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就很难以处理。另外,对有害的部分做特殊的处理,就能有效地减少对环境、对人类造成的危害。我们国家的垃圾处理在以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受到国情,生活方式,传统观念以及设施等方面的制约,它还涉及有关法规和政策的不健全等诸多方面。幸运的是,南京作为首先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的八大城市之一,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已经做出了一些成果,我把它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一)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南京市成立了以市政管委、市容委牵头,其他部门参加的综合性领导小组,加强了分类收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编印了60万封“致市民一封信”,召开三次全市性垃圾分类收集骨干动员会,逐级动员,分层培训。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媒体的大力宣传,在南京引起较大反响,社会的广泛支持,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奠定的基础。(二)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南京市市容委会同公安、工商、房产、环保、供销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意见》、《关于准予统一聘任垃圾资源回收员进入居民小区收集垃圾的资源通知》、《关于加强可再生垃圾资源管理的通告》《及垃圾资源回收员暂行管理办法》等,形成各方支持、齐抓共管的局面。(三)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再由环卫站或回收网点二次分拣。组建了一支150人的专职回收员队伍,隶属市供销社的物资回收公司管理,统一培训、统一持证、统一标识、统一量具、统一车辆、统一价目、统一中转,定人、定时、定街回收。同时立足社区,以物业管理人员、环卫职工、民办保洁员为兼职回收员,并对400多家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兼并联网,形成一个专兼结合、布点合理的回收网络。南京市的分类收集工作已基本上在6个城区、47个街道、900多个社区普遍推开,并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把垃圾分类收集推向市场。可见虽然分类收集工作在南京开展的时候不长,但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当然,在这短短的几十天的实践调查中,我也发现其中还有一些可以研究讨论的问题:(一)分类类别问题分类收集分成哪几类?怎样分类更科学?这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分类科学,是指符合国情,便于操作,容易推开。我在查看一些文件资料时发现,在全国的八大试点城市中,分类各有特点。如北京市把可回收利用的分为四类:废纸、塑料、废电池、金属;上海市将非焚烧区的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焚烧区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废玻璃、其他垃圾;厦门市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深圳市将公共场所与窗口地带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废纸、塑料橡胶、玻璃、金属)、不可回收垃圾,住宅区分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废电池和大件垃圾;广州市和南京市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再由环卫站或回收网点二次分拣。尽管各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各具特色,但从大的方面看,基本上是两种类型,一类是以北京市、广州市、厦门市、南京市等为代表,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一类是以上海市为代表,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我对此的看法是:第一,在收集体系或运行机制上,首先居民粗分;再运送到分拣中心细分;最后再根据各种垃圾的组成成分,分别进行再利用。这个方法我认为符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内在规模。 第二,在居民源头的粗分阶段,我们南京的做法有其可取之处,即居民、小区保洁员、物业管理公司和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的方法。结合以上两点,我认为“粗分”的做法,居民易于接受,如果直接让居民细分,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久而久之就会难以推行。日本在当初的时候,街道上也只是设三个垃圾桶,把垃圾分为三类:一类是可燃的;一类是不可燃的;再一类是危险品,当然大件的废品则另当别论。结合中国国情我认为,对于可利用的有机物可以在住宅小区通过微生物有机垃圾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绿化的原料就地“消纳”,这样就可以减少城市垃圾最后处理的量,即达到“减量化”的目的。(二)综合利用问题。分类收集的首要目标就是把可回收部分作为资源,直接利用起来,既增加社会财富,又减少垃圾生成。综合利用是分类收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现在有些废旧资源利用的好一些,有些废品利用的差一些甚至无法利用,如分类收集起来 的废电池要是只是贮存在那儿,越存越多,这就是一个问题,分类后如何利用,是分类收集成功与否的关键,我认为一些先进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积极稳妥地寻求国际合作,也给我们的深入发展和寻求国际合作带来新的机遇。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拣中心、资源循环利用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方面,在设备的研究与开发方面,都可以积极寻求多种方式的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和吸收新来的先进技术、管理方式、观念和经验,为我所用。终上所述,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艰巨的、光荣的,它不单单是一个城市卫生问题,它是一个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体现,是国人环保意识觉醒的标志。作为一个学化工的大学生,我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怎样把学到的知识和活生生的世界联系起来,让自己学有所用,将成为我以后学习的主要方向。这次实践活动,让我开阔的眼界,增长了见识,受益非浅! 环境保护论文:分析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建设问题 论文关键词:农村 环境保护 能源建设 问题 论文摘要:农村作为社会的结构,总是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的需要,以能源为动力作为物质基础的。因此,开展以农村为主的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特别是把农村节能工作列入到规划中,加强节能管理和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使万元产值能耗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农村能源的综合建设,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能源建设方针:“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开发与节约并重”。充分依靠科技进步,把农村能源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抓紧抓实,因为它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具有光辉的发展前景。 搞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一是建立建全组织机构;二是加强对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的领导;三是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的资金投入;四是充分依靠科技进步;五是加强农村能源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六是加大对科技、管理和服务人才的培训;七是不断地深化改革,端正指导思想,加强法制建设方向;八是抓点带面不断开拓新领域,使新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建设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1 农村能源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建设 农村环境问题,是当今农村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环境质量的恶化,对农业生物、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环境问题可分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两大类,农村地区能源的开发利用与这两类环境问题都有密切的关系。能源不但给农村提供了动力,而且带来了生活的文明和社会的进步,但也影响了农村的环境。如新柴的消耗量方面,19世纪以前,由于需求量不大,砍伐情况并不严重,保持了生态的平衡,没有产生污染现象。而在最近的百多年来,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使得生物质能源供不应求,使生态和污染方面都出现了问题。由于矿物能源的大量开发和使用,也为农村带来了严重的能源环境问题。由于能源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对农村和能源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的健康等都造成严重的危害和重大的损失。 2 矿物能源的开发利用对农村环境的重要影响 矿物能源的开发,包含了开采、贮运、加工、转换到消费。在这全过程中,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如煤在开采过程中,首先是开采占地,它破坏了地表的生态系统,影响了农业生产。另外井工开采易造成地表的沉降或裂缝并改变水体形态及渗漏而影响农田灌溉,同时也破坏了地下水资源。另一方面开采时的排污以液体、气体、固体同时存在,如酸性矿井水、泥浆、瓦斯、煤矸石等。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特别经数次堆放,会造成自燃、流失等大气污染,在煤炭的燃烧利用过程中,又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和灰渣,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等。又如水陆石油的开发会造成海水域的严重污染,影响水产业的发展和造成农田的污染。石油在燃烧时也会排放大量的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是:采伐对环境的影响,如导致资源的枯竭,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平衡;秸杆等大量燃烧,导致土壤肥力减退、农业减产等。如木柴在燃烧时会排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不充分时会排放大量尘烟和颗粒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2)自然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是:自然能源如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海洋能等。由于不同的能源各自的物理化学性质开发利用的方式不同,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影响,如水能在开发利用发电时造成的河川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变化的影响。库区大面积淹没及周围生态、自然环境、地表、土质、农业生物等影响。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在用地热发电时,由于开发利用过程中废热污染和排放的硫化氢、二氧化碳、甲烷、汞等。特别是其中的硫化氢在高浓度时会致人死亡。利用潮汐能发电时会造成海域的污染等。在太阳能大规模集中开发利用的地区,可能会造成太阳能的回流,影响局部环境的变化,如气候变化和生态失衡。太阳能电池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采用大量的有毒和可燃性气体,如三氢四磷、四硫化硅等。会对居民带来危害。开发利用风能发电时,会造成噪声的危害等。 因此,在开发利用自然能源时,必须充分考虑对局部环境的危害,并制订出预防措施。 4 几个重要的能源环境问题 (1)气候变化。近百年来,地球气候已发生明显变化,主要是全球变暖,其原因就是温室效应。而二氧化碳是引起温室效应的主要气体。温室效应带来的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极地冰雪的部分融化、海水变暖和膨胀,海平面上升使沿海居民的安全受到危协。另外带来的是干旱和沙漠化的扩大、旱涝频率上升和虫害增加等。 (2)酸雨的出现。 (3)主要是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造成的。酸雨的出现,造成土壤酸化,肥力减退,农作物减产,森林衰亡,植被枯死,水体酸化和水产的影响等。 (4)臭氧层破坏。主要原因是氟里昂的大量使用,矿物能源的消费和生产化肥产生的氧化氮造成的可导致过量辐射的影响。 (5)烟雾。烟雾是燃烧含碳量高的燃料造成的烟雾污染,主要是煤的矿物能源消费排放的影响污染物占百分之八十,烟雾能反射和吸收太阳辐射,严重时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减产,也直接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环境保护论文: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摘要】在中国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本文通过分析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困境,提出村民自治组织是管理农村环境事务的最佳选择。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村民自治组织应享有的环境管理权,指出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面临的困难,最后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环境;环境保护 【正文】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以上,即2/3以上的社会成员是农民。在GDP高奏凯歌的今天,环境污染已经伴随着经济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农村环境形势更加严峻,已经威胁到农民的日常生活。农村生产环境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等,构成了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特点。 一、农民参与农村环保的困境 农民是农村环境建设的主力军。农民的参与是环境权、市场经济和村民自治背景的必然反映。通过农民参与农村环境建设,能够实现环境正义和环境效益的双赢。然而现实中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却面临诸多困境,主要表现在: 第一,农民环境意识的薄弱和生活水平的制约。由于受现实条件的制约,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进而导致农民环境意识整体不高,对环境状况的理解有一定的差别。农民急于通过发展经济摆脱贫困因而现实中很难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之间做出理性选择。在农民的物质生活还未丰富的情况下,让其为保护环境而以维持贫困的现状为代价,这显然不太现实。 第二,农民在环境保护中的双重弱势群体地位。目前没有机构对农村环境状况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因而农民所能掌握的环境信息十分有限,导致农民在与排污者协商、谈判和抗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另一方面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工业污染的转移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环境权益。农民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且法律对其资源权益的保护不利。 第三,农民环境维权能力的薄弱与环境污染案件的复杂性和高成本的矛盾。社会转型使得大量青壮年农民入城务工,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弱群体,进而造成农村环境维权能力和改善能力都相应下降。环境维权由于其本身证据难以收集,因果关系证明困难,使得农民无法应对高成本和复杂性的环境污染案件。 第四,农村基层环境管理机构匮乏使得农民参与环境管理缺乏必要的指导。目前我国乡村环境管理队伍很薄弱,农村环境规划、宣传、保护、治理无从说起,致使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很多农村环境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 二、村民自治组织是管理农村环境事务的最佳选择 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种种困境表明,农民在环境参与过程中存在对组织的严重依赖,客观上需要存在一个贴近农民,能够代表农民利益,能够带领农民进行环境保护的农村基层环境管理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在管理农村环境事务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有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权力。这为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其次,目前根据我国具体国情,政府在近期内不可能建立更多的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因此更好的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更具有现实意义。村民自治组织贴近现实,对问题的解决切合实际。村民自治组织能够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保证自然资源风险最小化利用的各种规章制度,针对村内部资源滥用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地提出解决方案。再次, 在中国农村公德意识薄弱,长期的小农生活方式,造成对公共环境的漠视,造成农民的目光短浅和对公共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生活方式的落后、个人素质的低下、人性的冷漠化、对公共空间意识的丧失,是造成“环境陷落”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保护管理的根本,在于生活方式从“小我”向“公德”的转变,在于个人环境伦理的建立,在于整个社会形成爱护环境公德。人的生活方式的进步除了需要经济发展和基础环境的改善,需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社会控制力来为建设现代生活方式培养环境公德。最后,村民自治组织可以综合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投入环保治理,将村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共同构建于环保建设整体网络,使村内每个成员和单位处于该网络的密切监督之下。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比起大型的科层体系更加具有灵活性和创造性。 农村环境保护领域是一个公共性领域,农村环境保护领域的公共性决定了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运行机制应然层面上的多元性,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还是社会公民都应该有相等的表达机会,并可以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来。而且,基于农村环境问题很多地方法律保护乏力,引入村民自治组织参与环境管理,更有利于弥补法律普遍适用性之于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特殊性的落差与不足。 三、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管理权 村民自治组织是发挥农民的力量保护和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但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它这方面的权利。因此笔者认为村民自治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应当增加这方面的规定。村民自治组织环境管理权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管理章程制定权;指村民自治组织可以对国家和地方性环保法在本村的具体实施制定相关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还可以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授权,享有以自治章程的形式规定村民及在本村土地范围内的所有人的环保行为准则的权力。但是该权力的行使不得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2、环境事务处理权;指根据本村的环境规章规定,具体地为在本村地域范围内的相对人设立、变更和取消权利义务的权力。如对来本村建立 工厂的企业进行环保管理,订立合同确定企业与本村的环保权利义务,与对本村环境有侵害的主体订立环保协议,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本村环境管理规章的行为提出批评和改正意见等。 3、环境处罚权;指村民自治组织对在本村范围内违反国家和地方性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并且法律规定由村民组织进行处罚的、违反村环境管理规章的行为人实行制裁,对拒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行为人以经济强制执行的权力。如果涉及到人身制裁的,只能申请有关机关处理。 4、调解和监督权;监督国家及地方性环保法律法规在本村的执行情况,对拒不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或村环境管理规章的人进行批评教育,给本村或村民造成损失的,村民自治组织可以出面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追究其经济责任,必要时可以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机构或者有关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村民自治组织可以调解本村村民之间的环境纠纷,责令侵害环境的人停止侵害,要求其赔偿损失。 5、起诉和应诉权;对侵害本村环境权利并拒不改正的,或者需要赔偿损失的,村民自治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对本村村民或者在本村地域内建立企业、承包土地、工程的行为人,因认为本村的某一具体环境管理规章有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或者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明显违法的,可以以村民自治组织为被告提起诉讼,村民自治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 6、环境协调权;农民的土地不是孤立的,村与村或者村与企业、城市相连接,村民自治组织有权协调本村与这些环境主体之间的关系,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治理和保护好农村和城市生态环境。 7、批评教育权;村民自治组织有权教育村民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对于有侵害环境行为的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关于这一点,现有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也有相应规定。该法第五条规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机构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律赋予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在其组织内部就应当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规定制定村级环境保护章程的法定程序,非依该程序制定的规章不得产生法律效力,更没有强制执行力。农民作为环境权的享有者,具有“自始至终参与”环境管理决策过程的权利。另外,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管理权来自于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公民的环境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授权,故其性质是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结合体,是农村的基础性权力。按照现代民主与法治的要求,国家对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管理权力一般不能强制干预,但可以指导和监督。 四、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面临的困难及其解决对策 (一)村民自治组织管理环境事务面临的困境 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所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农村环境事务时缺乏相应的权力。目前的环境立法主要是城市环境立法,以城市为中心,部分制度和法规对农村环境问题的针对性不强。现行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章,都没有从专门的视角,对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予以特别的对待,无法体现农村环境保护特点的现实需要,使得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对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可操作性不强。村民自治组织行使环境管理权缺乏法律的明确肯定。 2、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村民提起诉讼的资格在法庭上常常受到质疑。由于我国未建立起公益诉讼制度,在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提起诉讼的案件中,法院常常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以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由,拒绝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村民提起民事诉讼。 3、村民自治组织行使管理环境的权利缺乏资金支持。我国的财税体制采用分税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政府财权与事权是分离的。由于政府层级较多,在中央与地方财权的划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模糊交叉、界定不明,特别是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本该由上级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却有相当数量通过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提供,甚至村民自治委员会还承担了较多的政务,供给主体错位现象严重。这样,形成了财权层层上收,而事权层层下放,乡镇以下政府财权和事权越来越不对称的局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村民自治组织资金的缺乏导致其不能发挥它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4、村民自治组织自治职能的异化。这主要是指村民自治组织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逐渐偏离其目标和精神实质,使村民自治变成少数人的自治, 使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职能变为其他职能。由于农民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选举中存在较为严重的派系性和宗族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尚未完全实现,再加上农民自身素质普遍较低,对村务的参与水平不高,而且还存在非制度化的不合法的程序参与村务。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农民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包括对于具有公共属性的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参与和监督。在农村,最大的财富就是土地。现在村民委员会对土地有非常大的权力。它决定土地使用权的分配、变更、管理以及土地收益的提取、使用等。这些权力非常大,又没有受到严格的监督,而且过程也不够公开,这就引起了比较多的经济纠纷。 5、村民自治组织成员自身环保意识不高,对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没有建立起来,对自治组织也不存在环境责任的追究。 (二)解决对策 首先,笔者认为在立法层面上确认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环境事务的权力,为其正名是首要任务。这样村民自治组织管理村内环境事务才是有法可依的。我们应打破坏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仅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常规”, 通过农村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授予它管辖其所属村域内的环保事务的权力。法律应该提供更多的支持给村民自治组织,减少它们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障碍。 第二,尽快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村民自治组织代表农民起诉和应诉的资格。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增设环境保护委员,具体负责本村的环保工作。对于村民自治组织成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补充他们的环境科学知识。明确村委会主任作为本村环保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加强村委会的环保责任考核制度建设。 第三,支持村民自治组织为采取维权行动而合理进行的筹集资金的活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当务之急在于资金的筹集,政府应当采取经济手段,通过税收政策和 财政转移支付,推进城乡之间的环境公平。一方面,在“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的指导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受益者的资金向环境受损者的流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环境公平的实现;另一方面,政府应建立保障农村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的环境保护投入。 第四,针对村民自治组织自治职能的异化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与此同时,完善对民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程序。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使农民对自治组织的环境管理行为形成有效监督。改善有利于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加强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服务和指导。因为乡镇政府是中国农村最基层的政府, 乡镇政府的行政行为与村民、村民委员有着密切联系。对村民的意愿和村干部的情况了解最多, 最清楚, 他们能及时发现村民自治中的异化苗头, 如果及早采取措施, 积极引导, 就能防止村民自治中各种异化现象的发生和发展。 第五,通过环境教育和环境信息的传播,培养村委会成员的环境意识,加强村委会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组织村委会对本村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熟悉并掌握本村环境状况,寻找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建立村委会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到对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考核中去。同时,对村委会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不作为进行追究。 总之,环境保护的基础学科是生态学( Ecology) ,其语源的Oikos 本为“家”的意思。地球是一个大家,环境管理为家庭管理的延伸,而家庭管理为人性管理的延伸。通过村民自治组织紧密联系整合农村内部力量,是推进农村环境建设最有效的机制选择。人类环境保护是“全球性思考,草根性行动”,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对千家万户农村居民教育化、组织化的过程,促进整个农村环保意识的形成,是解决中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 谈谈化学教育中的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我们涉及的主要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类生存的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是指非人类创造的物质所构成的地理空间。阳光、空气、水、土壤、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物质与一定的地理条件结合,就形成了一定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是指人类通过生产活动所建造的人为环境,如城市、农村、工矿区等。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这种人和环境的关系称为环境道德。在我国环保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于1990年9月成为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签约国。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和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环境污染有各种类型: 按环境要素分: 大气污染:尘粒、废气(SO2、NOX、CO2、CH4)、光化学烟雾(NOX和烃类在阳光照射下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产生具有刺激性的浅蓝色烟雾。)、甲醛(装修材料散发气)。 水体污染:酸雨、重金属、有机污染(水体富营养化)。 土壤污染:白色污染(塑料、几百年难分解,可降解塑料)、废旧电池污染。 食品污染:食品可绿色食品是无污染、安全、优质的营养类食品的统称,绝对不含有害物质,与食品颜色无必然联系。也有人把绿色食品定义为通过光合作用转化的食品。蓝色食品是由海洋提供的食品,如海带、海参、紫菜等。白色食品是通过生物发酵制得的食品,如食醋等。例如:“瘦肉精”能加速动物生长速度,瘦肉相对增加,但有很强烈的副作用,出现中毒性心悸,肌肉食颤动,手抖,头晕,乏力,心律失常,低血钾。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音、放射性、热、电磁波等)、能源污染、固体废物污染。 图片资料:震耳欲聋的马达声 通宵达旦的卡拉OK 污染源:是造成环境的污染物的发生源,通常是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的总称。 污染物:是指进入环境后能使环境的组成、结构、性质、状态乃至功能产生直接或间接有害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物质。可分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一次污染物指由污染源直接排入环境所引起的污染,如SO2、NOX、CO2、CO等,二次污染物指排入环境中的一次污染物在物理、化学或一物等因素作用下发生变化,或与环境中的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所形成的物理、化学性状与一次污染物不同的新物质,如XO3、H2SO4、HNO3等。 空气质量周报(或日报) 主要内容为:空气污染指数(是指将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值简化为单一的数值形式,并分级表示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级别和首要污染物。 污染指数的分级标准:①污染指数在50以下对应的空气质量级别为一级,即优:②50—100,二级,良③100—200,三级,轻度污染:④200—300,四级,中度污染;⑤300以上,五级,重度污染。 我国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项目:SO2、NOX和总悬浮颗粒物。 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 马斯河谷事件 1930年12月1日——12月5日,比利时马斯河谷工业区,该工业区处于狭窄的盆地中,12月1——5日发生气温逆转,工厂排出的有害气体在近地层积累,三天后有人发病,症状表现为胸痛、咳嗽、呼吸困难等。一周内有60多人死亡,心脏病、肺病患者死亡率最高。 多诺拉事件 1948年10月26日——10月31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该镇处于河谷,10月最后一个星期大部分地区受反报旋和逆温控制,加上26——30日持续有雾,使大氯污染物地近地层积累。SO2及其氧化物作用的产物与大氯中尘粒结合是致害因素,发病者5911人,占全镇人口43%,病状是眼痛,喉痛、流鼻涕、干咳、头痛、肢体酸乏、呕吐、腹泻、死亡17人。 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40年代初期美国洛杉矶市全市250多万辆汽车每天消耗汽油约1600万升,向大气排放大量碳氢化合物、NOX、CO。该市临海依山处于50公里长的盆地中,汽车排出的废气的日光作用下,形成以O3为主的光化学烟雾。 伦敦烟雾事件 1952年12月5日——8日英国伦敦市全镇为浓雾覆盖,4天中残废人数较常年同期约多40000人,45岁以上的死亡最多,约为平时的三倍;1岁以下约为平时的二倍,事件发生的一周中因支气管炎死亡是事件的前一周同期人数的9.3倍。 四日市哮喘事件 日本四日市,1955年以来,该市石油炼制和工业燃油产生的废气,严重污染空气。重金属微粒与SO2形成硫酸烟雾。1961年哮喘病发作,1967年一些患者不堪忍受而自杀。1972年该市确认哮喘病患者达817人,死亡十多人。 米糠油事件 1968年3月,日本北九州市爱知县一带生产米糠油用多氯联苯作脱臭工艺中的热载体,由于生产管理不善,混入米糠油,食用后中毒,患病者超过1400人,至7、8月份超过13000人,16人死亡。 水俣病事件 20世纪50年生地日本熊本县水俣市的水俣病,就是因水俣市一家化工厂排出的废水中含有甲基汞,废水排入港湾,经食物链富集到鱼、贝体中。人吃了鱼,贝而中毒。水俣病患者语言不清,走路不稳,四肢麻木,严重的眼睛失明,吞咽困难,甚至死亡,中毒283人,60人死亡。 1963年——1979年三月共有患者130人,其中死亡81人。 研究环境问题涉及地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学、医学、工程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美学、伦理学等多种学科。化学与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环境污染主要由化学污染物造成的,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很多环境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化学的方法。 生存与发展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主题。千百年来,在类 与环境不断地相互影响和作用中,环境问题一直是伴随着人类的活动而产生的。 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问题,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选用自然资源而造成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类则是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类的活动造成的污染,也就是环境污染的问题。 人类的生产活动是围绕着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进行的,矿藏的开采,各种金属的冶炼,都是取其中一部分加以利用,其余部分作为废物抛弃。在过去的几千年里,由于世界人口数量不多,生产规模不大,人类抛向自然界的废物毕竟数量较少,大自然有足够的时间和容量将其分解、稀释、净化。那时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不太大,在环境自净能力范围之内,即使发生污染问题也是局部性的。 但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由于科学技术飞跃进步,工农业生产迅猛发展,人类每年都有数以几十亿吨计的废物抛弃到环境中,日积月累,终于达到大自然再也消化吸收不了的程度(所谓的环境自净能力)。全世界每年消耗掉的化石燃料,20世纪初不足15亿吨,到70年代已增至70亿吨——80亿吨。人类每年都在实验室制造出成千上万种新化学品,并投入环境后,在环境中扩散、迁移、积累和转化。南极大陆冰原覆盖层、荒无人烟,但从处息在那里的企鹅体内也检测出滴滴涕;在北极附近格陵兰的冰盖层中,近几十年来,铅和汞的含量不断上升。因此可以说,污染无所有在,世界上几无净土。 由于原生环境的消失、人类的捕杀和环境污染,世界上植物和动物遗传资源急剧减少,成千上万的物种已经灭绝,将无法再生,无法弥补。 文字资料:1984年12月,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设在印度博帕尔市的农药厂的毒氯泄漏事件,造成2000人死亡,乌克兰基辅北部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4号反应堆爆炸起火,放射性物质大量外泄,造成31人死亡,237人受放射性伤害,13万居民紧急疏散。 一“酸雨”的危害与防治 文字资料:酸雨的成因主要是空气中SO2和氮的氧化物(NOX),它们主要来自于煤的燃烧,硫酸和硝酸工作未被处理的尾气,以及汽车尾气等。酸雨里含有许多无机酸和有机酸,绝大多数是硫酸和硝酸,通常以硫酸为主,90%来源于煤的燃烧。 文字资料:由于酸雨产生,以及温室效应、臭氧层的破坏,世界上面积最大热带雨林区亚马逊热带林近十年已有40万平方公里夷为平地。世界粮农组织估计到2000年,全球每年将流失土地240亿吨。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许多的生物种类将濒危和灭绝。 图片资料:2000年前雅典人创造的希腊巴台农神庙的建筑和价值连城的雕塑被严重侵蚀。 图片资料:我国故宫里的由花岗石和汉白玉雕刻成的盘龙柱受到酸雨的严重侵蚀,已面目全非,模糊不清。 在触目惊心的事实面前,同学们展开讨论,由感而发,畅所欲言,都认为整治酸雨保护环境势在必行,也立志要勤奋学习,要用自己的知识去改变污染的环境,去保护环境。 附表:我国工业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影响 二、臭氧层破坏 大气中离地面17—18km为对流层,22—27km为平流层,臭氧层处于大气平流层,O3能吸取太阳光线中大部分的紫外线。 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有制冷剂CF2XL2等氟氯为烃和NO等氮的氯化物。如CF2CL2的破坏机理为: cf2cl2+hr cl+cf2cl o3+cl clo+o2 o+clo cl+o2 总反应为:o+o3 o2+o2 活性氯(Cl)仍保留在环境中继续发生循环反应,起着催化剂的作用 大气在臭氧层的破坏或损害,将使到达地面的紫外线辐射大量增加,损害动植物的基本结构,降低宵作物的产量,危害海洋生命,使气候和生态环境发生变异强烈的紫外线辐射还能降低人体的免疫机能,诱发皮肤癌、白内障等疾病。 三、温室效应 CO2、O3、CX4等气体虽不影响太阳对地球表面的辐射,但能阻碍由地面反射回高空的红外辐射,这就像地球罩上一层保温膜,使地球表面的气温增加,产生“温室效应”。 温室效应给人类生活会带来很大影响。可能导致地球两极冰川融化,使海平面升高,淹没世界上许多城市。此外,地球表面气温升高,各地降水和干湿状况也会发生变化,导致土地沙漠化。在温室效应和臭氧层消耗的共同影响下,还会造成气候的反常,如厄尔尼诺现象等,导致动物反常迁移,植物反常生长,甚至动植物种类的消失等。 图片资料:①两极冰川融化 ②土地沙漠化 ③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图片资料:老人与孙子 人类在向自然界索取、创造富裕生活的同时,不能以牺牲人类自身生存环境作为代价。为了人类自身,为了了解后代的生存,通过许许多多的曲折和磨难,人类终于从环境与发展相对立的观念中醒悟过来,认识到两者协调统一的可能性,终于认识到“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必须爱护地球,共同关心和解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并开创了一条人类通向未来的新的发展之路——可持续发展之路。 20世纪80年代是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发生飞跃的阶段。1987年4月,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有所损害,足其需要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人类在与自然界进行漫长斗争的时候,虽然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然而,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到了今天,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越来越频繁,环境与生态的危机也越来越剧烈和深刻了。 图片资料:①土地沙漠化 ②洪涝灾害 ③沙尘暴 为了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依照下列原则来使用各种自然资源 1、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粮食、衣服、住房、就业等)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 2、人口发展要与生态系统变化着的生产潜力相协调; 3、像森林和鱼类这样的可再生资源,其利用率必须在再生和自然增长的限度内,使其不会耗竭; 4、像化石燃料和矿物这样不可再生资源,其消耗的速度应考虑资源的有限性,以确保在得到可接受的替代物之前,资源不会枯竭; 5、不应当危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如大气、水、土壤和生物,要把对大气质量、水和其他自然因素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6、物种的丧失会大大地限制后代人的选择机会,所以可持续发展要求保护好物种。 环境与发展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相互依存、密切相关。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已成为当代环境与发展关系中的主导潮流,作为一种新的观念和发展道路被人们广泛接受。 本地区固体废弃物的主要品种和回收价值 文字资料:研究表明,铝制易拉罐可在野外存200—500年不变,塑料制品可存留450年,玻璃可存留400年以上。 废旧电池、煤灰、建筑渣土、果皮、菜叶、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应首先分类回收其中可利用的废旧物资,如废纸、废金属、旧织物、玻璃等,然后再进行以下处理: 垃圾:①垃圾填埋:既可处置废弃物又可复土造地 ②垃圾焚化:原体积大大缩小,便于填埋,同时消灭了各种病原体 ③垃圾压缩处理:减小体积,便于运输和填埋。近年来,高压制成的垃圾块用作填海材料。 我国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订了一系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法律、 法规。并从计划生育、保护资源、合理规划建设、治理污染、加强科学研究、开展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相信,在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一定会把环境问题解决好,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使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同时提高。 我们深感世界和中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我们深感全社会有必要立即行动起来,拯救我们的地球,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此,我们特向全国的中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1、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学习和生活中每件小事做起。 2、节约用低,在校内外不乱扔纸张,包装袋,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拒绝使用一次性塑料泡沫饭盒和一次性木制筷。 4、爱护花木,关爱绿地,不攀折花木。 5、不抽烟,不燃放烟花爆竹。 6、节约用水,不浪费水资源。 7、拒吃野生动物。 8、关注社会、关注生活,向家人、亲戚宣传环保知识。 愿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加入环境保护者的行列,互相监督,齐创美好的未来。 环境保护论文:浅谈河口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务副主任,环保、发改、经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了《河口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紧紧锁定“产业兴区、工业强区、生态立区”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了该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__年河口区cod排放量为1495.09吨,与20__年相比削减了1010.6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91.67吨,与20__年相比削减了399.9吨。实施了“三网”绿化工程,林木覆盖率达到14.7%,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6.5%。 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绿色产业比重。绿色产业是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发展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更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为此,河口区结合当地实际,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发展壮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一是提升农产品质量。首先从生产工艺上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生长激素,改变传统的大量播撒氮肥的习惯,提倡施用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的小剂量复合肥;其次从生产组织上按标准化、无公害化培育更多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进行集约化生产。在技术指导下基地进行统一的播种施肥、除虫管理,保证农副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在最佳生态环境下进行。建设了无公害、绿色产品生产基地,绿色冬枣等多种产品被认证为无公害、绿色食品。再次是坚持农业开发与科技工程相结合,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引进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搞好良种繁育基础建设,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发展高科技农业和创汇农业。通过优良品种的大力推广,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按生态养殖要求调整水产品结构。兴建大面积的生态水产品养殖基地,按生态要求投放生态饲料,确保水产品无污染收入高。建设了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梭子蟹等多种产品被认证为无公害水产品。三是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旅游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旅游业,适应现代社会人们亲近自然的心理需求。突出湿地生态、绿色生态主题,实现致富农民、保护环境双赢。先后开发了新户乡百枣生态观光园、芦苇湿地、万亩槐花林等旅游景点。 (二)加强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土地盐碱、植被少是河口自然生态脆弱的主要原因,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是改善这一状况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河口区委、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全力推进林业建设。一是大力实施“三网”绿化工程。通过“上林下渔、路域林、水系林”模式,采取“先造地,后造林”、“先改碱,后植树”的工程造林方法,改善生态环境。“上林下渔”模式:主要是挖池筑台田,在台田上种植树木,在池塘里发展水产养殖。目前,按照这种模式,已建成城北生态防护林,构筑台面8000亩,开挖池塘7000亩,栽植速生杨、白蜡等60余万株,林地面积达到4000亩,形成了一道长12公里,宽1.25公里的绿色生态屏障。“路域林模式”:主要是挖沟筑台田,在骨干道路两侧实施工程造林,依据公路现状,借助工程措施,使路、沟、林协调统一。在林带外侧挖淋碱沟,沟沟相连,利于排水,林带四周打好土坝,蓄水压碱。利用这种方式,实施了以辛河路、滨孤路、神州路、义新路为主的等干线公路绿化。“水系林模式”:主要是挖河筑台田,在骨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同时,考虑沿岸绿化工作,整理好林带,积极推进水系绿化。先后完成了王庄二干一分干、沾利河、东水源和挑河等绿化工程,两岸建起了宽30-100米,总长度达120公里的绿色长廊,绿化面积达9300亩,形成了河通、岸绿、水清的生态景观带。二是大力开展村庄绿化。依据村庄实际,按照适地适树,乔灌结合的原则,启动了村镇园林式绿化工程。近年来,共投资万元,对160多个村庄进行了绿化,栽植各类树木87.3万株。三是围绕产业兴村,突出抓好以冬枣为主的经济林生产。我区部分区域处于黄河故道内,土体厚,矿物营养成份含量高,非常适宜冬枣树生长。为此,区委、区政府果断决策,做出了大力发展枣树生产的决定。出台了《关于冬枣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制定了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冬枣产业的发展。目前,建成冬枣园12万亩,建成30个冬枣专业村,1.2万户农户从事冬枣种植,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农民人均增收1300元,成为我区农民增收致富的“摇钱树”。 (三)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一是加大投入,加快农村“一池三改”新型农村能源建设工程。近年来,共投资500余万元,建设了20__余个户用沼气池。二是大力实施生态创建工程。近年来,公共 财政支出不断向农村倾斜,为进一步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委托东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河口区村庄布局规划》。目前,我区已有67个村创建成为“市级生态文明村”,2个镇成为“国家级环境优美镇”,2个乡镇成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设立畜禽禁养区,让污染物远离人群。并大力推广“畜-沼-果”、“草-畜-沼”、“畜-沼-鱼”、“畜-沼-特”等生态可循环发展模式,促进以农养畜、以畜促农、农牧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强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确保养殖场粪污的零排放。四是加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20__余万元先后规划建设了仙河镇、孤岛镇2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投资860万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50吨的孤岛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五是强化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近年来,加大了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取缔土(小)企业12家。同时,严格环境准入制,严格执行“四个不批、六个必须、八个严禁”的规定,杜绝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上马。20__年来拒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项目10个,总投资达4个亿。(四)加大投入,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河口区坚持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做为全区的大事来抓。组织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河口区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规划》、《河口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并投资3974.8万元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村庄覆盖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全区农村集中供水村村通。工程的成功实施,彻底解决了农村人民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同时标志着我区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农村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分离,以及生活用水的专线封闭输送,结束了农村群众吃坑塘水、水库水的历史。 (五)大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促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近年来,先后投资8000余万元实施了沾利河、神仙沟、挑河、草桥沟等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对河道进行了疏浚,在河道两岸实施了高标准、大面积、大宽度的绿化工程,生态林绿化面积达到1.4万余亩。在水系上形成了“水清、岸绿、景美、畅流”的新型水域景观,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促进了人水和谐。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质量脆弱,预防灾害能力不强。黄河三角洲因黄河淤积而成,陆地和草甸植被形成时间短,土壤盐碱含量高,地下水位高而易被海水渗透,国土整治历史欠帐多,海岸防护体系不健全,土地盐碱化程度较高,生态环境较脆弱,生物多样性减少和生态退化,自我恢复的能力很弱,难以承受开发过程中带来的破坏。 (二)工业、农业污染,使耕地资源质量下降。工业“三废”造成的土壤污染有蔓延趋势。有相当部分的土壤受到废水、固体废物等不同程度的污染。再者,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激素、抗生素、农药等,不仅污染农产品,还导致耕地污染。地膜等不可降解的“白色”污染,也严重影响耕地环境质量。按目前的技术能力,土壤污染很难治理,危害将长期持续。 (三)农村及城镇生活污染日益突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绝大部分乡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河道,成为农村内河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同时,由于受到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的限制,目前,除城区、仙河、孤岛外,其余乡镇还没有规范的垃圾处置场。在广大农村更没有任何环境基础设施,农村生产生活产生的各类污染源直接排放,农村的生活垃圾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不少垃圾堆积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水塘沟渠,严重影响着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 (四)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养殖业发展后,产生的大量畜禽粪便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环境污染加剧。畜禽养殖企业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导致大量污水外排,造成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畜禽粪便的随意排放导致有害病毒病菌扩散和传播,成为疾病增多和一些传染性疾病流行的重要根源之一,直接威胁广大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三、今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议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生态环境意识,培育生态文化。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观念的问题、环境意识的问题。围绕“生态立区”发展战略,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生态意识、绿色意识,树立环境就是“资源、资本、资产”的观念,使生态理念和生态经济相辅相成。进一步创新理念。摒弃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立的旧观念,树立抓生态环境就是抓经济发展的新理念。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等一系列生态创建工作。通过群众广泛参与,提高乡镇、村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培育生态文化。 (二)做好生态规划。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前提,要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社会发展年度规划。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适当超前的原则,有的暂时建设不了的,也要规划超前,不能建设什么,规划什么,我们要汲取城市建设中的教训,一条街道,翻来覆去的开挖,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二是综合全面的原则,既要考虑生产,又要考虑环保,不能重蹈破坏环境的覆辙。三是因地制宜原则,在规划时要考虑我市的特殊地理位置及各个乡镇的实际情况。 (三)明确责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管。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纳入政府的有关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机制,通过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推行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建设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保护基本农田,使全区农村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二是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彻底扭转有些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明确资源开发单位的保护责任,建立生态破坏限期恢复治理制度。三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要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破除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各种陋习,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四)增加投入,建立农村生态保护资金渠道。把农村污染控制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费纳入财政预算,广集社会资金,建立固定的环境保护资金渠道,解决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问题。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保护资金,对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必须坚持由开发单位或个人投资重建和恢复。按照“谁使用 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以资源开发补偿、流域补偿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五)切实抓好乡镇工业集中区的监督管理。一是提高工业集中区的准入门槛,严把环保审批关,坚决不搞“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末端环保。二是依法加强监管,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事件。三是加强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到位,使区内污水符合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要求。 (六)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村容村貌。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体现特色、村容整洁”的目标要求,以“四清四改”为主要内容,即“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垛;改路、改水、改灶、改厕。”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强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农民住宅等方面的规划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七)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广标准化生产,合理使用农用化学物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以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优势品种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推广标准化生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肥料和植物生产剂,引导生产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推广农业病虫害、鼠害、草害等生物综合防治技术,降低污染源,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为农产品质量提供根本保障。 (八)加强“三网”绿化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改善新突破。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努力打造农田林网、路域林网、水系林网系统网络,实现农田林网化、路域林荫化、村庄环翠化、水系风景化,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九)开展全民教育,增强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坚持不懈地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增强农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公德。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搞好生态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农民群众参与,揭露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完善举报奖励等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环境保护论文:公路及城市道路工程环境保护 近年来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在许多领域中出现许多新的问题,环境问题即是其中之一。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也有了阶段性的提升,无疑给自然环境增添了不少负担,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温室效应、生态破坏、物种减少等常见报端。所以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公路运输作为经济运输发展中的命脉之一,近年来高速建设,机动车迅猛增加,公路交通对环境的破坏已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因此加强攻略管理及环境保护措施迫在眉睫。 1.公路及城市道路环境工程——环境保护 1.1环境的定义及道路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其中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自然环境是指可以直接和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和。社会环境是指人类利用和改造中所建设的人工环境,及人类在生活和生产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体。可见环境并不是单纯被定义在自然环境的范畴,所以工程对我们所处环境中的影响不仅仅影响我们的自然周遭环境,也影响我们的生活生产环境。工程的建设中无可避免产生许多污染,如噪声、废气、废水废杂等也决定了公路的建设主要是对社会环境的影响、生态的影响、水土的影响、大气的影响。 1.2道路环境保护设计及景观设计 上述中道路的建设会对我们的周遭环境产生许多无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人们在公路道路建设中也不停的反思、创新,希望在以防治为主为原则,合理开发使用土地和周边环境,对工程将会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环境保护设计是人们在意识到应对环境作出一定的保护产生的,所以会采取经济合理,现实可行的有效方案对道路的建设作出合理的、具有指导性意义的一定程度上的约束,如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农田,避免滥挖滥填的现象,也如尽量避免拆迁,方便人们出行、保护利用人文景观,体现人们对道路设计的人性化、便捷化,再入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水土资源丰富地,这对保护物种,保持水土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道路交通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自然景观也对道路交通起作用。道路景观是指道路的立体线形、构筑物形式和色调,与沿线自然景观相协调所构成的风景。景观设计也是环境工程中的重要一环,这一环所保障的则是沿线的美观以及行车时的环境,及分为内部景观和外部景观。内部景观是指行驶在道路上的驾驶员看到的景观。外部景观着指道路和沿线的景观环境所构成的外部静景观,外部景观要求道路及沿线构筑物与环境融为一体,协调一致,成为环境的一部分。 2.高速公路环境及绿化 高速公路是大规模的人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所经过区域的地形地貌会产生重大影响,如路基的大规模挖填方,会使区域的地形地貌产生变化,如边坡的修筑,会使沿线的山体被剖开,破话山体植被和山体本身的完整性,导致水土大规模的流失,又如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生产性污染,使得土壤腐蚀,植被作物无法正常生长。大面积的挖填方,破坏土体原有结构和破坏植被生存环境导致气候干旱、土地沙化。工程中所产生的污染如水污染、土污染、噪音污染等对周边生态产生巨大的影响。 上述中反应了高速公路在施工及一些工程后的隐患问题,做足绿化工作、尽可能保持原始生态是当下解决和缓解环境和发展问题的唯一途径。 2.1边坡绿化,生态边坡 边坡的绿化和生态防护即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高速公路边坡绿化是保持公路边坡稳定、路基稳定,保障公路通畅的基础工程,其优点也符合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 (1)保持水土,稳定边坡 相比裸露的边坡,边坡绿化可以有效的抗击水蚀。水蚀包括击溅、面蚀和沟蚀,实质是降雨侵蚀能力大于土体抵抗能力的结果。边坡的水流在运动中,随着水流量增加和集中,搬运能力急剧增加。径流侵蚀表现在对土壤颗粒的推移、悬移、摩擦几个方面,上述侵蚀变现常常同时存在,加大了土壤的负担。而林草植被建设对引起土壤侵蚀的各种原因都起了积极的作用,降低了各种土壤侵蚀的危险性,同时也避免了边坡坍塌的危险性。 (2)美化公路,恢复生态景观 生态景观因地制宜,边坡美化即是最大程度上恢复生态原有景观,绿化同时也能改善大气空气质量,改善因行车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同时亦是对行车者创造轻松氛围,使行车者从长时间行车疲劳中改善视觉环境,行车环境。 2.2中央分隔带绿化 高速公路或在一些城市的主干道上,都会设置中央分隔带。中央分隔带定义为隔离带,在高速公路中也是绿化的重要的一环。中央分隔带第一功能则是防晕眩,防止夜间行车时车灯迎面所造成的晕眩。第二功能是绿化功能,为行车环境制造良好的视觉环境。第三功能有景观设计中美化环境的目的,使公路沿线形成静景观,让公路与沿线自然景观和谐,不显突兀,去除不自然感。 公路设计的时候不能总是过于追求外部景观,而忽视了内部景观。环境是一个广义上的概念,所以高速公路的设计上,对行车的环境也应着重考虑。高速公路作为长段运输型公路,如何消除行车者疲劳和视觉冲突的问题尤为关键,为行车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消除行车晕眩也提上了设计要求。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也是为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也是高速公路中环境保护工程中重要组成部分。 3.城市道路绿化 人们对环境保护的理解不仅仅存在自然环境的,同时也注重人们日常生活生产中,这就不得不提到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城市环境同样为人们所重视,越来越注重环保、健康生活的人们开始关注身边环境。城市道路的绿化则是体现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提升的重要体现之一。 城市道路作为城市的框架,其景观特征在城市景观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一次,道路绿化与景观设计首先与城市绿化和景观设计相结合。城市道路绿化主要是以道路绿化带和行道绿化带作为体现,和高速公路所不同的是,城市道路中,车流量的集中,使得交通环境恶劣,行车晕眩感也高速公路强。所以设置绿化带在消除严重的汽车尾气、噪声的同时,也极大程度的降低了光污染,令行车安全、舒适。 行道绿化带多数以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结合,以减少土壤裸露,也使得景观上有很好的美观作用。开放式通透绿带可以保证行人行车安全,同时通透感也会显得道路宽敞、明了、大方,不会过于压抑。行道绿化带也具有分隔道路和生活区,有着净化空气,保持错落分明的舒适生活生产节奏,极大程度的减少来自道路行车上的噪音污染、尾气污染以及明亮的路灯带来的光污染。 4.结语 环境保护是必要的,就如我们所谈论的生态和谐、生物多一样性一样。作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没有自然,就成就不了今天社会。而环境的意义,首先可以造福人类,有助于科学领域的发展,再者环境保护力度是作为当代对 下一代负责、对球上物种负责的一个重要指标。这是人类的责任感,也是保护环境的意义所在。 即是是环保意识提高的今天,我们所做的努力还远远不够。公路及城市道路环境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经济、人文不断发展的今天,是人们长久以来对自然改造的成果,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毫无顾忌的索取,所以人们应该统一思想,把环保的意识提升到更高的层次,珍惜我们赖以生存的周边环境,为保护环境,保护后代利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环境保护论文: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现状与对策初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更加和谐的生态家园,农村的发展任重道远。长期的二元结构模式,使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城市差了一大截,农村环境难尽人意。我区是老少边穷地区,虽然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我区的经济逐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区的农村涉及面广,一些边远小村依然非常落后。为了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作出初步研究和探讨。一、当前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现状 (一)当前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 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改革开放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加大了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使全区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主要表现在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水库加固、国土整治、矿山整顿、改水改厕、、改灶改路、能源建设等方面;重点区域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开始启动;建立了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生态农业试点示范、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稳步发展。近几年来,政府花了大力气,加大和环境治理力度,综合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推行无公害的农业种养方式,尤其是在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方面,“生态示范村(镇)创建工程”、“环境优美村镇创建工程”、“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等先后在全区铺开。 (二)当前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仍然存在的问题 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状况仍面临严峻形势。目前,我区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和农业面源污染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和面源污染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突出表现在:澧水流域永定段及其支流生态环境恶化呈加速趋势,辖区重要水库、湿地日趋萎缩,一些乡镇和区域河水断流、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加剧了干旱、洪涝灾害的危害和植被退化、山地石漠化;有林地、多林区的乱砍滥伐,致使林草植被遭到破坏,生态功能衰退,水土流失加剧;矿产资源的乱采滥挖,尤其是沿河、沿坡的开发不当,导致崩塌、滑波、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全区野生动植物物种丰富区的面积不断减少,栖息地环境恶化,珍贵药用野生植物数量锐减,生物资源总量下降;河(库)污染严重,渔业资源衰遏,河岸侵蚀问题严重;农药、化肥和农用薄膜的大量不合理使用,导致土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生活污水、垃圾的随意倾倒、堆放,导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下降。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将严重制约我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当前我区农业及农村污染加剧与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分析。 1、目前环境管理体系及农技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我区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逐渐发展,二是居民在空间分布上逐渐集中。这使我区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原本可以自然消纳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成害。不仅如此,近几年来,我区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这使得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因此存在着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排污源的现状。我区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另外,农业技术的选择缺乏环境政策制约机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几乎失效:以前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是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鼓励自我创收为特点的。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农技推广系统不得不从事与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获取收入,包括卖化肥和农药等。由于激励不相容,导致一些推广人员对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积极性,以致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情况一直在加剧。 2、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我区在环境保护建设中,严重存在着城乡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的不协调问题。长期以来,我区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另外,目前我区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等现象。例如,面源污染的治理资金分散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导致一个需要环环相扣才可能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变成各部门步调不一致的局部行动,自然效果不佳;由于采用“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在政治目标最大化的激励下,对于能增加政绩的公共服务,呈现出一种较高的供给热情。而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这样没有进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的公共服务,即便农民已经有了需求,也很难提到地方政府的操作层面上来。 3、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我区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 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4、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农村的三类环境污染,套用解决城市污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的主要手段——末端治理——都存在技术、经济障碍。除了面源污染难以收集污染物外,其它类污染用末端治理常会出现既治不起,也治不净的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由于其污染排放的集中性、污染物相对的单一性和企业经营相对的大规模等特点,末端治理方法在多数情况下是适用的甚至惟一的。而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采用末端治理则会因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最小经济规模限制以及高折旧率限制而不可行。 5.农村环保法制不健全,使我区环境保护缺乏有利保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农村环保立法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初步形成了一个以1989年12月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川,诸多环境法虽都涉及了农业环境保护,并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一法律法规体系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仅未能将农业环境与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协调起来。而且,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程序法方面的有关环境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农药使用造成环境污染法等。二、环境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足。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仍是按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执法管理体制,这样形成了执法主体势力割据的局面,致使权责不明,权力过于分散,从而使一些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变成了本地区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为了一味提高本地区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甚至乡、镇领导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自然一切就都会搞好的,而对环保法置之不理,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极为严重。三、农村干部和农民环保法律意识淡薄。我区大部分农村干部,政策性意识浓厚,法律性意识较淡薄,致使许多法律法规在农村实施过程中给以政策化,以政策的原则性`实践性、灵活性代替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造成农村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障碍重重。再由于农村环保法在我区大多农村干部群众头脑中仍是一个未知数。从而出现了一些农村干部为了本乡经济利益而置环保法不顾,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策略采发展经济。同时,一些农民缺乏接近环保法、了解环保法,认识不清环保法的内在经济动因,而为了自己一时的经济利益滥伐林木,大肆捕获珍稀动植物,过度放牧,加剧了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 二、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主要内容与目标任务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调整农村能源结构,推广使用电、水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十一五”期间,使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达到20以上。 2.结合生态区创建,大力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十一五”期间,使全区农村空气、水、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对严重缺水、无路、少田地等居住条件恶劣地区及生态环境敏感地区的农村居民实施搬迁,向集镇或农村居民点集中,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二)防治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向农业生产基地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城镇生活垃圾,控制工业、生活“三废”对农业环境的污染。 2.开展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全区推广农林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开展农业有机废物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的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大力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力争使全区农药使用强度控制在6.0公斤/公顷以下,化肥施用强度控制在260公斤/公顷以下,绿色有机农产品比重达到15以上。 (三)保护、合理利用与增殖自然资源 1.切实加强水、土地、森林、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2.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在河(库)源头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及生物多样性丰富典型地区,抓紧新建、扩建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我区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 1.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把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积极协调和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区直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部门应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应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与管理,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二)财政倾斜,市场化运作,为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投入保障 1.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建立政府引导资金,通过政府投入、股权收益适当让利、财政贴息、前期活动补助等,引导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公益事业的投入。探索水权转让、矿业权招标、水域有偿开发等,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2.积极争取上级环保部门的资金支持。一是争取本级排污费资金的征缴返回,保证每年拿出50万元用于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争取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要在污染源专项治理、区域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改水改厕、能源建设等方面有所作为。 (三)完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加强我区农村环保法的保障作用。(1)、扭转人治化,加强法治化,推动我区农村环保产业市场化进程。加强法治化是我区农村由以人治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法治为特征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客观需要,是我区 农村法治建设的关键,由此,转变农村环保法制建设中出现的以-人治”为核心,忽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而片面发展经济效益的思想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就显得尤为重要。(2)、完善农村环保法律体系,使之统一化、规范化和高效化。(3)、规范我区农村环保管理体制,促使此体系高效实施。为了在我区农村有效实施环保法,必须提供一套强有力的管理体制作保障:基于目前的管理体制,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外,还应建立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制度,农业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兽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4)、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不断提高我区基层执法队伍人员的政治觉悟,使其能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严格依法办事,作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五、在全区范围内,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提高干部和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2.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布局、工程立项,土地征用流转、生态移民、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四)加强舆论引导,重视科技创新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舆论阵地,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舆论推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要重视基础教育和科普教育,开展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创新,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科学技术支撑。 环境保护论文: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环境保护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包括“保护自然环境”与“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两个方面。这就是说,要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坏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多年的实践证明,人类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必须同时注意自然界的“报复”,注意发展生产给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所带来的影响,而不能超过某一个限度。环境保护工作就是要明确提出这一限度,通过宣传使大家认识这一限度,以政策、法律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并尽力实施这些规定,否则人类的生存环境就会遭到破坏。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农业的现代化,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成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走过的道路早就证明,没有一个清洁的环境也就没有现代化。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不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甚至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退化,则不只与我们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不相符合,而且也会危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本身。这是由于:(1)自然资源的退化和破坏将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2)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动人民对环境的要求愈来愈高,如果环境污染严重将会引起尖锐的矛盾,影响人的生产积极性;(3)现代化的生产装备(设备、仪表等)需要一个清洁的环境(精密的产品也是如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搞不好环境保护也就难于实现现代化生产。 环境污染的远期影响,是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威胁,不只是致癌,而且可能通过胎盘危及胎儿,以及引起遗传变异,染色体畸变和遗传基因退化。这不只是第二代、第三代的问题,严重时可能使人类的质量退化,贻害子孙后代,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自然资源的破坏,有的要几十年、上百年才能恢复,有的则难以逆转。如据近20__年来记录的统计,约有110多种兽类、130多种鸟类业已灭绝,其中有1/3是十九世纪以前灭绝的,1/3是十九世纪绝种的,1/3是近50年来被消灭掉的。目前全世界估计有25000种植物,1000多种脊椎动物,正处于灭绝的边缘。尽管人类正在采取许多局部性保护措施,但一些珍贵动植物还在继续走向灭绝,因为人类活动形成的全球性有害影响远远胜过局部保护性措施所产生的效果。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的情况也是相当严重的,非认真解决不可。例如,有的城市环境污染严重,由于大气污染使冬季人的死亡率显然增加(呼吸系统疾病)。据57个城市统计飘尘都超标,超标三倍以上的有28个;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已达1500万吨。从水体来看,地下水硬度增高,水位下降已成为大城市具有普遍性的现象。加之有些地方地表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紧张已成为影响生产发展的严重问题。此外,噪声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也很严重。如湖北江汉湖群,素有千湖之称,现在湖群已由原来的1000多个减少到300多个。长江上游因植被受到破坏,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每年冲入长江的泥沙达6亿多吨。 实践还证明,生产建设和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是经济建设中的战略性问题。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失调,花几年功夫可以调整过来。而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没有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是难以调整过来的。这样来分析问题,才能更深刻地认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性。 因此,一切环境保护工作者、生产部门的领导者和广大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都要既有生产观点,又要深刻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搞好环境保护,保护环境也要促进生产发展,作到环境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为人民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环境保护论文:浅议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政府政策 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市场制度为依托的发展。市场制度的有效性无疑已被近代 的经济奇迹所证明了。然而,经过数百年的现代化过程,人们逐渐发现,经济赖以发展的资源在逐渐耗竭,人类与其它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在不断恶化,这些都不能不和以市场制度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联系在一起。那么,在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市场出了什么错呢? 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经济主体,他们可能是个体农民,也可能是乡镇企业,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部门。他们之间在进行交易,通过多次的交易,逐渐形成了多个市场的均衡价格。在任何一对交易者看来,他们达成的价格,恰恰落在自己的需求函数(或供给函数)曲线上。由于卖者的产品是用多种要素生产出来的,其中一些要素需要向别人购买,所以该产品的成本也是由交易决定的。经济学证明,在没有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中的交易是有效率的。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两个人的交易所带来的成本或收益,对第二个或第三个人的成本或收益产生直接影响。或者说,一个人并没有承担或获得他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所有成本或收益。在社会层次上看,所谓外部性,是指这样一种情境,即因为成本和收益不能在个人或组织间恰当地分配,以至人们宁肯放弃他们本来应该获得的利益(盛洪,1996)。 导致外部性有很多原因。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产权制度。比如,在一条河边上的造纸厂的产权有明确的归属,但这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有名义上的归属,如归集体或国家,但产权的行使效率较低。当造纸厂将污水排入这条后,河里的鱼就无法生存。由于没有人拥有这条河(或不关心这条河),所以没有人因为鱼的损失而向造纸厂索赔。因此,造纸厂将不承担污染河导致的经济成本(这里暂时不考虑环境成本)。但河里没有了鱼,实实在在地就是社会的损失。因此,造纸厂的“个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它的成本曲线比真实成本向右下角移动了(如图1所示)。这导致造纸厂的均衡价格低于“真实价格”,而产量却高于“真实产量”。在极端情况下,从社会角度看,建立这个造纸厂也许是得不尝失。因为它给社会带来的“福利增量”(即比按真实成本生产多获得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大约是BEE’C所包括的面积),几乎就是它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也大约等于BEE’C所包括的面积,即因污染而无法生存的鱼的市场价值);况且由于成本低估导致资源过多地进入造纸业,使得社会失去了将这些资源配置到其它更有效的用途时所获得的利益。 一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可能是由于制度的或观念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在我国,前一种原因还是大量存在。因为我们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还刚刚开始,人们还不习惯将一条河想象为私人所有。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河不是在乡村中的小河,可以在技术上由某些个人所有,而是很大的河,如长江,有上游、中游、下游,拥有一整条河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分段拥有又不能互相不受影响。很大的湖,如太湖,滇池,等等,更进一步,海洋,以至说到极端,整个大气层,整个地球,就更不可能由私人拥有了。因此环境的不可分性,是外部性、从而是市场价格体系失灵的重要原因。 然而,即使是人们知道破坏环境的现时成本,也还是无法摆脱外部性问题。因为对环境的损害,从时间上看,往往不是均衡的。在相当长时间内,环境被损害的程度的增长是缓慢的,但当超过一定的阀值后,损害程度就会迅速增长,但这时再补救已为时晚矣。所谓为时晚矣,是指对环境和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有时具有不可逆性,或至少具有不对称性。不可逆,即是指不可恢复;如某种物种一旦灭绝,就不复存在;或一旦臭氧层的漏洞大过一程度,就永远无法修复。不对称,即是指很难恢复;如一旦将森林砍伐殆尽,虽然可以重新种植,却要经历很长时间、付出很大代价;又如由于过度捕捞,我国沿海的黄鱼曾一度绝迹,经过很多年以后才重新恢复过来。但是由于在达到临界点之前,人们不会将即将到来的供给的突然减少计算到与他人的讨价还价中,因而在市场中,没有一种价格信息会提醒人们节约使用该种资源。这是信息在时间上的不均匀导致的外部性问题。而这种时间上不均匀的信息,又会因为人们在空间上的分散,更不容易在灾难发生前知道。人们一般不会把以后的成本算在目前的账上,但一旦按以前的成本进行交易,就必然会将对环境或可再生资源的破坏推过阀值。 再退一步,即使所有的人都真切地知道他们的行为将给环境带来的损害程度,也仍然无法阻止外部性问题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这里讲的人既可以是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又可以是不同时期的人。在同一时期的人中,任何个人或集团若要考虑环境或资源问题而自觉地约束自己,将环境成本或资源成本加到自己的生产成本中去,他或它将会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败北。因为那些没有考虑环境和资源的企业将会由于成本较低而具有竞争优势。人们不得不破坏环境,不得不加快耗竭不可再生资源,不得不毁灭自然物种。即使在一些国家内部制定了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律,由于不存在一个世界政府,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很类似于上述的行为。美国人不会因为石油将要耗竭而减少对石油的消费,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他们节约了石油,也许只是给中国人多使石油创造了条件。在另一方面,国与国之间还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将一些局部性的污染和环境破坏“出口”到它国。由于有些穷国有较低的环境标准,一些富国通过进口或投资,使穷国生产更多的污染严重和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同时享受较便宜的(没有计算环境和资源成本的)产品。在不同代的人之间,由于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耗竭一般需要较长的、跨越世代的时间,又由于后代人既不能与当代人谈判,也不能抗议他们的所为,当代人就有可能将环境和资源的成本转嫁给后代人。而市场价格,以及代表对时间看法的市场利率,恰恰是由当代人对未来的看法形成的。就生物资源(如树木)而言,当代的价格低于保证树木生长的长期均衡价格,而市场利率则高于树木的自然生长率。这必然导致即使是私人所有者也会砍伐树木的结果。 因此,可持续发展问题,即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合理使用生物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外部性问题。而一旦存在着外部性问题,市场价格体系就会失灵。在这种囚徒困境中,政府管制和政策也许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一。 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则 既然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到外部性问题,而外部性就意味着市场制度的失灵,政府作为一种天生克服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就可以作为一种解决方案。 关于政府的起源,有很多说法。一种说法是,当社会中有关产权的保护和承认的制度不能通过个人之间的谈判建立起来时,政府就作为一种有暴力后盾的第三方加入进来,从而克服了在产权制度形成方面的囚徒困境。如果这个社会中只有两个人,他们可能通过长期的互动形成对对方产权的尊重,但如果这个社会的人很多,如有N个人,要达到他们彼此都互相尊重产权,就相当困难了。一旦有一个人不愿就尊重别人的产权作出承诺,甚至任意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整个社会的产权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在这时,政府的强制性的对产权的保护就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我们在上一节讨论时说到,外部性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相关,因而解决外 部性问题的方法,首先应该是政府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在人类历史中,产权制度也是不断进步的,从而不断地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例如,对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在很晚的时候才实现的。当知识产权确立以后,有关知识生产的外部性得到克服,从而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在今天我们讨论克服破坏环境和耗竭资源的问题时,首先也应该依赖于对产权制度的改进。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社会里,我们刚刚告别计划经济,产权制度还很不成熟,所以还有通过改进产权制度解决环境问题的大量空间。例如,在一些乡村中的较小的河流的污染问题。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河流没有明确的归属,或者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集体”没有有效行使产权的机制,河流被岸边的造纸厂污染了。在这时,如果将河流的所有权个人化,或者将河流在一定时间内的收益权拍卖给个人,就会给这条河带来一个人。拥有这条河的产权的个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与排污的造纸厂谈判或抗争,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来阻止污染的排放。在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这样做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将森林树木的产权个人化,也会改进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状态。因为一旦树木的产权由个人或组织拥有,产权拥有者就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去安排树木的砍伐和种值。当树木的自然生长率高于市场利率时,拥有者就会根据树木的市场现货价格与净现值之比,有计划地砍伐树木。在这时,木材的生产成本必然高于当树木没有明确归属时的成本,从而会部分解决砍伐森林的问题。 当然应该看到,产权制度的改进也是有边界的。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还无法将大环境分割开来、并且个人化。所以产权制度的改进还无法将环境成本纳入到个人成本中去。例如上述的森林产权个人化,虽然将砍伐生物资源的机会成本算入了个人成本,却还是没有考虑环境成本。所以由个人拥有森林,个人成本仍然会低于社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对森林的砍伐就会超过考虑环境成本时的均衡水平。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来补救。这个政策就是征税。即对砍伐的树木征收税赋,而对活木的买卖不征收税赋。其结果是,出售一定体积的活木比同等体积的木材要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是因为,对木材价格的需求具有弹性,当砍伐税加到木材交易中去的时候,价格会上升,需求者会因价格上升而减少其需求,这等同于木材产权拥有者支付一部分砍伐税。而进行活木交易则无需交纳砍伐税,从而价格会比木材交易为低。由于没有砍伐税,卖者可以获得较出售木材为高的收益,而买者则可以买到较木材便宜的活木。这就鼓励较多地进行活木的交易,而较少地进行木材的交易。当出售木材比出售活木收入更少时,砍伐树木所获得的市场现值就会较低,用价格计算的树木的自然生长率就会较高,就更有可能高于市场利率。当活木生长的预期收益率超过市场利率时,树木拥有者就更不愿意砍伐树木了。由于可以出售活木,森林拥有者就有一个变现的市场,也不会因为急于变现而砍伐森林。 说明:当政府不征木材砍伐税时,森林所有者的成本曲线为S,木材的均衡价格为P0,均衡砍伐量为Q0;而征砍伐税后,相当于成本曲线则为S’均衡价格上升为P1,而均衡砍伐量则减少到Q1;其中消费者承担的砍伐税为面积 P1 E’E’’ P0,森林所有者承担的砍伐税则为面积P0E’’HG,如A图所示。对于活木交易,政府不征任何税赋,但考虑到购买者未来仍以获取木材为主要目的,因此未来仍要交纳砍伐税,所以需求曲线移至D’;而出售者已经免去此次交易的税赋,则均衡价格应为P2,而均衡交易量则为Q2;显然比木材的均衡交易量为多。 只要政府对环境的价值有一个恰当的估价,征收环境税的办法就可以部分地避免信息在时间上分布的不均匀问题。无论是砍伐还是捕捞,都不会出现过度问题。这个恰当的估价,就是要通过相应的征税,使价格上升到使资源供给或环境水平保持在长期均衡的水平上。所谓长期均衡,是指资源存量不会减少,并且生长的速度与消耗的速度基本一致;也是指环境水平不会降低,对环境的损耗的速度与环境的自我修复的速度基本一致。这需要对生物资源和环境的长期成本,尤其对环境破坏的临界点有一个有远见的估计。 上面的讨论同时意味着,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存在着一个政府,因为只有政府才能收税,也才能把它的意志强加给交易双方。然而,当我们涉及全球问题时,这一条件不存在了。因为没有一个世界政府。世界上有二百多个国家,类似于一个无政府的社会。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之间不是不能就环境问题达成一致,但谈判成本会很高。在谈判者较少时,如只有两个国家谈判,涉及两个国家的局部环境时,谈判容易成功;但如果世界所有国家都参加谈判,讨论有关全球环境问题时,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在这时,就要依赖于一种起作用的世界政治结构。在其中,“大国”就要发挥作用。一方面,“大国”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动机,因为它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较高,它的利益更接近于全球利益;另一方面,“大国”有维持达成的环境秩序的实力。看来,中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大国”了。她既可以在双边谈判中抑制以邻为壑的行为,更应该在全球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努力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从投票制度今天的效率来看,我们恐怕不能指望,可以通过一个所有国家都同意的涉及全球问题的方案,如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方案。如果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哲学行事,也许人类永远不可能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人的基本行为规则和文化取向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如果人们更为关注后代的幸福,重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以及其它物种作为人类的共生物的延续,人们就会提高对未来的评价,从而降低市场利率。因为市场的自然利率是由人们对未来的判断形成的。当市场利率降低后,生物资源、环境资源的自然生长率和自然修复率就会相对较高,就会引导人们减少对这些资源的耗用。更一般地,如果人类社会都能够接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文化,即使没有一个全球政府,也会在全球问题上采取互相合作、而不是以邻为壑的行为,从而为最终解决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奠定基础。 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手段 尽管政府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但不意味着政府只是强制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改变几个经济变量,从而改变经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最后使他们自动地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事情来。强制只是政府的最后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如果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与政府对着干,钻政策的空子,政府政策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政府随时随刻都要提防别人,政府政策的成本就会太高,以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支持政策。因此,选择正确的政策手段,使政策“惠而不费”,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环节。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提到要通过改进产权制度,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我国的具体情境中,产权制度的改进需要许多政策上的艺术。例如,在我国现在的政治条件下,将一条河“私有化”显然是较难被接受的。因此,所谓产权制度的改革,还要在现有产权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比如遵循我国农业的土地承包制度,将小河在一个时期的使用权承包给个人或组织,都可以起到“改进产权制度”的作用。因为正如许多文献已经指出的那样,产权是可以分割的。使用权也是一种产权。只要拥有这种产权的时间足够长,就会激励人们去扞卫自己的利益,从而能够去与(比如)造纸厂去谈判或抗衡。利用一 些人去与另一些人抗衡,最后达到保护环境的均衡,就会不成比例地放大政府政策的作用,以较小的政策投入获得较大的结果。 类似的设想,就是成立一个“拥有”局部环境的公司。例如,成立一个“太湖环境公司”。当然,这是一家由政府特许的公司。它可以在最初由政府出一部分资金牵头建立,以后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改变资本结构,甚至(不一定非得)成为一家私人企业,更好的形式应该是变为一家上市公司,受到公众和传媒的关注。这家公司的业务,就是太湖可能产生的利益。粗略想来,应该包括在太湖中捕鱼捞虾、养殖水产,水上旅游,以及沿岸的旅游、渡假和一些房地产。它的最大利益,就是保证太湖的生态平衡和环境优美,合理地利用生物资源。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它就会主动地与太湖边上的那些排放污水的厂家去交涉,责令它们停止排污。在争执不下时,就可以借助于政府以及传媒的力量。这样,太湖就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它会日夜监视岸边的动静,而不会象现在那样,中央政府的检查组一走,工厂照样排污。它的存在,将使政府实现政策的成本大大降低。实际上,这家公司是在经营环境。它可以根本不去捕鱼或盖房,它只需要第一改善环境,第二控制对生物资源的捕捞量。它所做的事情,一方面是为改善环境而与排污者做斗争,一方面是根据长期均衡价格计算的最佳捕捞量,拍卖在太湖的捕鱼的特许权,出售或出租水面或沿岸地面。只要太湖的环境变好,水质改善,太湖的环境价值就会变为商业价值。这样,利用人们的逐利动机,通过政府政策的作用,就可以使人们努力地去改善环境,而无需政府再与排污企业进行“猫捉老鼠”的游戏。 上面通过改进产权制度以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其实质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将公共物品“改变为”私人物品。实际上,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重要区别,即可否排他地占有或消费,可以转换为是否可以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有些看来不可排他地消费的物品,经过巧妙地设计,可以单个地、或近乎单个地向消费者收费,从而“变为”私人物品。例如看电视。播放电视节目的电磁波在空中传播,任何人有一台电视接收机都可以看电视,电视台很难辨别是谁、在什么地方接收了电视节目,以及接收了多少;即电视节目似乎是无法排他地占有和消费的物品。然而,当电视台将一部分播放电视节目的时间卖给一些厂家,这些厂家利用这些时间播放广告,当消费者在看电视节目时就不可避免地要看到广告,而看广告一方面要占用消费者的时间,另一方面又能起到促销商品的作用,就等同于消费者为看电视付了费。他付费的多少,一般与他看电视的时间长短、以及电视节目的优劣成正比。类似的例子还很多。例如,科斯教授曾经提到过,原来人们普遍认为灯塔是公共物品,但他后来发现,在英国早期,灯塔多是私人拥有的。原来人们解决了灯塔收费问题,即在船只经过灯塔后到达的港口收费。因为经过特定灯塔的船只一定是要抵达附近特定的港口的(科斯,1994,第215-239 实际上,无论是改进产权制度,还是发现收费方式,都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成本和收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标。当上述办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最后就要用政府的看家本领,即征税了。实际上,征税的核心思想,也是要通过改变成本和收益,改变人们的行为,使之朝着政策目标的方向努力。例如,对于利用我国很稀缺的自然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调低或者免除进口同类产品的关税,使进口产品的价格降低,从而压低国内厂家的收益,迫使它们收缩规模以至停产。当然,进口国应该是该种资源丰裕的国家。这种政策,相当于将过剩的自然资源输出到资源贫瘠的国家。具体的例子,比如造纸业。当然,征税要注意不同物品的价格弹性。当某种资源弹性过小时,征税所导致的价格上涨不会引起消费量的显着下降,同时消耗资源的企业也不会减少收入,因为由于价格弹性很小,税收负担几乎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采用征税的方法,要选择在那些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或资源物品领域使用。 另一个经常使用的操作手段,就是数量控制。这包括对获取资源的数量(如砍伐树木或捕捞鱼虾)直接控制,也包括对进入某一行业的企业数量的限制。如果能够测算出来保证生物资源持续生长的最佳捕捞量或最佳砍伐量,按照这个数量进行拍卖,可以使价格从短期均衡价格上升为长期均衡价格,从而改变供给者与消费者的行为。如果企业的生产能力是基本不变和稳定的,也可以采取拍卖经营特许权的方式,控制进入的企业数量。这样可以直接避免具有拥挤性质的问题。 总之,只有不仅有政策目标和政策原则,而且有成本较低、切实可行的政策手段时,才能实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在这方面,不断地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将是走向可持续发展新世纪的重要一环。 环境保护论文:探析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高速发展,人均GDP保持着8%的增长速度,加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但在各大城市的建设中却蕴藏着十分严重的环境问题,即城市污染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已经渗进城市,严重危害城市居民的身心,本文对按照城市规划中的一些环境保护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并对城市规划中,治理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规划 环境保护 城市居民 城市污染 一、前言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各种城市建设不断增加,城市在不断的升级和更新,在城市变得越来越现代化的同时,城市污染正以与其相同或更快的速度扩展。过度的扩张已经引起了城市很多居住环境的不良反应,威胁到城市的发展与城市发展规划,因此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城市规划中不可缺少的问题之一。但我国主要负责各个县市城市规划的规划局在城市建设上面对环境的管理比较缺乏,城市规划局大都是从整个城市的整体规划上着手考虑,但是对城市建设而带来的各种环境的污染,水污染的不断产生,空气污染的增强、噪音污染的增加,对于这些造成的环境破坏的各种问题都没有详细进行考虑。都是带有当环境问题发生了恶化在去解决的态度进行规划城市的发展,但是等待环境已经恶化在解决的方法,需要花费比在建设初期就注意环境问题更多的成本与社会资源。因此,如何在城市规划初期就解决城市中的环境问题,成为了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 二、城市规划中受到的环境问题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中心,随着经济活动和人口的高度密集,它面临着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中国城市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并且长期以来延续的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这带来了污染物的高排放,使得城市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激增,人民生活水品平的提高和消费的升级,都给原本越紧的城市资源、环境供给带来更大的压力。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垃圾围城、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油污染、废热废气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随之出现,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支撑其可持续发展,特别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建设能力尤显不足。下面主要从环境要素和污染物的形态角度,介绍城市环境污染的有关问题。 (一)大气污染 城市中的空气污染源大致来自于以下方面:(1)工厂排放的大量粉尘和CO2、SO2等废气;(2)汽车尾气;(3)加油站,汽油泄露后蒸发形成的碳氢化合物是很强的致癌物质;(4)家庭中能源的消耗;(5)各种喷雾剂,如各种空气清新剂、杀虫剂,这些化学制品增加了空气中原来没有的成分,造成污染。 高速的城市化进程,工业、交通运输业的高速发展,甚至于石化燃料的大量使用,但是这些高速发展的代价就是让空气中多了很多污染物。大气的污染物包括了大量的废气、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这些物质一旦被排入大气中,就会让空气的质量严重恶化。严重的会让整个城市都被烟雾包围起来,让城市的居民被迫呼吸着受到污染的空气。且大气中的硫化物、氮氧化物在下雨的时候,随着雨水降临到地面,腐蚀到城市的生态环境,加剧建筑物、铁路、桥梁的腐蚀与破损,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二)废水污染 城市水污染主要有几个方面:(1)工厂排水;(2)生活用水。家庭排放量正在逐步增加,据统计,50%的污水量是从家庭排放的;(3)农业上大量使用的化肥、农药,经过雨水的冲刷排到河流中污染地表水。 据环境部门监测,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l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现有的数据已经很明显警告我们,如果我们在持续不关注水污染的发生,那么能够使用的水资源会越来越少,我国现在许多城市已经出现了供水危机。 (三)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按来源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此外,还有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废料及弃土。固体废物如不加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理处置将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危害人体健康。 固体废物具有两重性,也就是说,在一定时间、地点,某些物品对用户不再有用或暂不需要而被丢弃,成为废物;但对另些用户或者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废物可能成为有用的甚至是必要的原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力求使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那些不可避免地产生和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需要进行处理处置。在生活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非常多,主要有废电池(含有汞、镉、铅等有毒物质)、油漆、过期药物。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一旦渗入土壤就污染了土地,农民种的蔬菜、粮食中也就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最终会危及人体健康。 (四)噪声污染 噪声有高强度和低强度之分。低强度的噪声在一般情况下对人的身心健康没有什么害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高强度的噪声主要来自工业机器(如织布机、车床、空气压缩机、风镐、鼓风机等)、现代交通工具(如汽车、火车、摩托车、拖拉机、飞机等)、高音喇叭、建筑工地以及商场、体 育和文娱场所的喧闹声等。这些高强度的噪声危害着人们的机体,使人感到疲劳,产生消极情绪,甚至引起疾病。高强度的噪声,不仅损害人的听觉,而且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以及视觉、智力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噪音的恶性刺激,严重影响我们的睡眠质量,并会导致头晕、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和恶心、欲吐、胃痛、腹胀、食欲呆滞等消化道症状。 噪音污染已经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噪音污染已经成为城市污染。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来源。 三、我国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整治措施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个现代化的城市没有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一日都无法运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是指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是城市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如城市供气系统、集中供热、集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截留管网,垃圾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绿化等等。 在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作为城市的居民不能够因为需要享受当前的高科技带给我们的各种生活,而忘却了给子孙后代带来幸福的绿色天地。我国党和中央政府非常重视城市规划的环境与发展的问题。全国各地在20多年的城市发展以来,各大城市规划都将城市中污染严重的工业污染源,搬出城市的中心,集中分配到城市的郊区,并在郊区建设不少污水、污气、废品废料处理厂等等,并严格控制有污染的厂房所排出的各种污染物。 在城市生活的居民中,城市建设已经将城市的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规划之一,在新建的道路、住房、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里,城市规划都会种上大量的花草树木,防止各种污染的再次发生。 (一)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大气污染中城市规划的治理方法主要是: 1.工业合理布局:这是解决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工厂不宜过分集中,以减少一个地区内污染物的排放量。另外,还应把有原料供应关系的化工厂放在一起,通过对废气的综合利用,减少废气排放量。 2.减少交通废气的污染:减少汽车废气污染,关键在于改进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汽油的燃烧质量,使油得到充分的燃烧,从而减少有害废气。 3.绿化造林:茂密的林丛能降低风速,使空气中携带的大粒灰尘下降。树叶表面粗糙不平,有的有绒毛,有的能分泌粘液和油脂,因此能吸附大量飘尘。蒙尘的叶子经雨水冲洗后,能继续吸附飘尘。如此往复拦阻和吸附尘埃,能使空气得到净化。 (二)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截至2007年底,中国污水处理能力约为800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为58%。根据十一五规划,预计到2010年,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万吨/日,届时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污水处理主要分为生活污水的治理和工业污水治理。生活污水主要的污染物是有机物,工业污水主要的污染物则比较复杂。分为很多种,不同的工业污染物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水污染。根据各个城市水污染的严重程度,城市规划应该采用下列措施进行: 1.提倡节约用水,鼓励城市居民重复利用废水。并把不能在用的废水经过简单处理后在倒入排水管道。 2.划分区域用水,对于城市的每个重点区域都建设废水处理厂,利用各种自然净化手段,对污水进行处理,采用新的科技和方法将水净化,不能让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海中。 (三)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正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填埋场污染、加强填埋气体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处理主要适合于可燃垃圾,对于土地资源非常宝贵的东部沿海城市,焚烧处理会逐步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 (四)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技术进行治理,减少噪声污染。在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城市规划的时候可以适当的放松要求,即建设该处的城市绿化水平,减少城市噪声。 四、总结 城市环境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标志城市社会文明的象征。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各种污染上,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对城市污染中的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与解决。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着力民生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秉持社会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阶段,由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已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特别是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保等关系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民生问题,已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因此,着力民生建设已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 一、学有所教 教育是民生的基本需求,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合理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实现科学的“均衡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是大幅度提高义务教育的公平度、满意度和适合度,使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并向优质均衡方向发展。要注重学龄前教育,提升幼儿教育发展水平和层次,稳定和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普及率。巩固高中教育普及化成果,优化高中教育布局,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培养社会紧缺职业技能人才。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使学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明显提高,逐步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实现“学有所教”,一方面,要逐步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实行成、职、普三教沟通,学校、社会和家庭三方结合,向全社会、各行业、各层次的社会成员提供全方位、高品位、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服务。另一方面,要健全集群帮扶体系,加大对教育帮扶的经费投入,确保大中小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农民工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待遇”,确保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率100%,确保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00%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二、劳有所得 劳动是财富之源,就业是民生之本,只有充分就业,才能保障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收入。实现“劳有所得”,应当从就业、创业、维权三个方面入手破解难题。一是实施积极的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要注重培植和增加就业岗位。一方面,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完善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企业和中小企业。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就业工作。另一方面,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竞争力。通过制定各种优惠培训政策,形成就业前培训、在职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体系,实现从业人员终身职业培训的目标,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二是通过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在现行经济结构条件下,一个创业者一般可以带动五个劳动者就业。通过建立创业园区、创业示范户等形式,形成全社会支持和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重点指导和促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和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三是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当前资强劳弱的状况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难以维护。要依据法律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加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加强和转变工会的职能,使工会真正成为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组织。 三、病有所医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中华民族的兴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要按照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一是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逐步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餐饮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血液安全、卫生应急等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采供血服务体系。健全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病、精神病、职业病和地方病防治服务网络。改善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中医医疗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提供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快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基本做到“看得上、看得起”疾病。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逐步实现跨省、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四是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四、老有所养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是社会管理的当务之急,养老保障已成为民生建设中无法回避的挑战。要按照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切实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老有所养。探索建立困难老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给予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资助。向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老龄津(补)贴。要建立城乡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网络。突出政府职能,发挥保底作用,保障所有老人逐步享有基本的生活照料、护理康复、情感关怀、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市、县至少建成一所政府主办的示范性老年公寓或福利院。重点建设社区老年日间照料和养护类服务设施,切实保障优抚对象老人、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等获得基本服务。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发挥社会公益性组织、非营利机构的作用,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扶持,鼓励社会参与。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吸引企业集团进入养老服务市场,丰富养老服务市场产品,增强市场活力,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五、住有所居 居者有其屋是民生重要标志,安居乐业是民生建设的追求。“住房难,购房贵”长期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完善、发展住房市场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全民住房问题。要把市场供给与民生需求相结合,做到坚持保障生存性需要,支持自住性需要,引导改善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形成住房供给的良性循环。在城镇继续坚持住房市场化方向,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多层次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问题。以廉租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来保障“低保”、“特困”家庭的住房。以经济适用房实物供应、政策性购房补贴来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公共租赁住房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充分发挥企业、职工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在农村继续坚持按照规划对农民无偿划拨宅基地政策。重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合理确定补助对象与标准,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农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农村特困户危房“有一改一”。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和旧村改造。 六、弱有所保 弱势群体是由于个人生理和社会原因而导致自身处于劣势,依靠自身能力无法摆脱弱势地位,需要政府和社会提供支持的社会人群。解决好这部分人的生计问题是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危险、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公平正义的需要。一是关注弱势人群的就业。重点解决缺乏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失地农民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岗位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弱势人员,同时采用提供经济补偿或税收优惠的方式调动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的积极性。二是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总体目标,努力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救济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低保制度。三是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参保救助、医前救助、慢性病救助、即时救助、大病救助、按实救助等六大救助方式,建立加强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保、农村新农合的衔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比例,实行常见病药品资助政策。另外,要建立城乡一体的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重残救助制度,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大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推进流浪乞讨者救助制度与孤儿家庭寄养、五保供养及其它福利制度的衔接。 着力民生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以幸福为导向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注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相统一。就是最大可能地提高民生质态,让更多的人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生活质量得到提升。要通过多种方式,多个渠道,有效调整社会分配机制,调整利益关系,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消除由于利益分配不当造成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使人民生活普遍得到全面改善,全体民众共享发展和改革成果。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试析地方人大应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论文摘要 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行政、法律等各种形式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进行组织、指导、规划、服务、协调、控制、监督,以保证社会正常有序、安全地运行,实现社会和谐、全面进步。社会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 论文关键词 社会管理 政府 社会组织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特点和部门分工,原则上可以把社会管理部门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负责社会公平,主要手段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包括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劳动社保等;第二类负责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主要手段是行政和司法,包括公安、司法、安全、社团管理、安全生产等。 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是社会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和管理效果的参与者和检验者。人大代表,是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等各项职权,地方各级人大要从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高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行使法定职权,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那么,如何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值得认真研究。 一、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能力和素质 (一)塑造“专家型”的人大工作者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首先要从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自身能力和素质出发。这里的所谓“专家型”人大工作者就是要求在人大工作的同志精通人大的历史,精通人大工作的程序,精通人大具有的法定职权,基本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对口部门的业务工作,熟悉本岗位工作的基本内容。要成为“专家型”的人大工作者必须从学习入手,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水平。常委会机关应创造条件,在每个人自学为主的基础上,组织统一的学习、培训活动,并制定塑造专家型人大工作者中长期规划,按步骤推进, 使其更好的具备执行代表职务的知识能力和代表意识,优化代表的个体素质和整体结构,使人大代表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重视调研工作,提高调查研究能力 人大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好职能作用,首先必须开展好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与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比如文化教育、失业就业、食品卫生、医疗救助、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等社会民生问题,也是社会焦点问题,社会管理只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才能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通过深入社会调查研究,直面社会现实,要有针对性,求实性和灵活性地总结出调研报告,不仅能了解和掌握当前情况,及时准确地作出科学决策,而且还能对问题的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和判断,提出应对对策,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调查研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员参加,这对解决目前地方人大调查力量不足和调查程度不够深入的问题很有好处。调查方法要科学,应多进行专题性调查,针对改革开放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矛盾的焦点,开展专题调查,问题集中,针对性强,深入具体;在调查对象和调查方式上,多一些典型解剖,少一些走马观花式的表面调查,多一些个别走访和面谈,少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一起参加的座谈会,因为这种做法比较容易打消群众的重重顾虑,便于听到真实情况。 二、要深入群众为民谋利 (一)人大代表要融入群众,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群众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加强社会管理,就必须为群众服务,做好群众工作。一是要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开门立法、人民群众参与人大监督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民群众旁听人大会议,以及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有序政治参与的范围,使人大工作能够切实集中民智、反映民声、体现民愿、维护民利。二是要积极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善于利用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动态,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真实想法、愿望和要求,并为他们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和空间,比如网络平台、信访渠道、开展“民意开放日”、“代表议政日”等活动,及时做思想沟通和教育工作,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合理诉求,并最终化解矛盾。尤其是人大的信访工作,这是一项复杂的群众工作,除了在来访接待、登记、阅信、筛信、自查、交办、转班、催办、反馈、结案上报、立案归档等方面建立必要的制度外,接访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这取决于接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修养、工作责任感和工作态度方法等。对于来访的群众,要突出以人为本,把握接访技巧,热心接待、专心了解问题、公正督促处理问题,耐心做思想工作,并且也要讲究接访的语言艺术,语言要通俗,要有分寸。 (二)抓好基层的社会管理工作 社会管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的人大代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也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最为重要的组织基础。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精英,要充分发挥代表的职业优势。基层代表许多是来自生产一线,工业、农业生产的从事人员人数众多,问题繁杂,基层代表来自他们其中的一部分,能充分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和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基层的社会管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基层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和生产力的提高。各级的人大代表也应当积极发挥代表的职能作用,通过定期组织走访基层,交流民意,监督工作,联动基层各政府职能部门,为基层群众搭建民主、公开和高效的沟通平台。 三、提高探索创新的能力 (一)要有求真务实的创新思想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面对新形势的地方各级人大应大胆探索,人大工作必须勇于创新,这是适应时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大工作自身发展的要求。2009年,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全党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人大工作创新必须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创新,不能搞形式主义,创新要立足于自身职权行使到位的基础上,探求新的工作方式、方法,正确行使地方人大职权,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二)要创新地方人大的工作方法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必须要适应这一规律和特点,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要保持对公众社会的关注,扩大公民的社会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一个与群众交流的平台,切实反映群众呼声。 比如,今年的两会很多热点话题来自微博,“微博”成为今年两会亮点。有代表委员直接将议案、建议发上微博,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集体开设微博,众多鲜活的两会新闻受到追捧,多家报纸开设微博版面,搜集刊登源于微博的评论、跟帖记者、网民更是身兼创作者、阅读者、传播者于一身,一边看一边写。微博作为一种新媒体,让更多人享受到参与的乐趣。因此,“微博”也不失为在新时期下人大代表工作方法的网络工具。为此,政府要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中心,整合并利用网上各类相关资源,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网上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的决策机制和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府、网民的制度约束,加强网络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解决网民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以此实现广开言路,广纳良策,真正使网络成为连接政府和群众的纽带。 因此,地方人大应与时俱进,运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这一现代化科技手段创新人大工作方式,着力建设好人大网站,在社会管理工作中与人民分享和互动,增强人大社会管理工作的渗透性和影响力。与政府网站建设情况相比,人大网站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与人大的法律地位和工作需要都是极不相适应的,这种现代化的运行模式,成本低,方便快捷,阳光透明,覆盖面广,理应得到重视。因此,搞好人大的网络建设,健全人大网站的服务功能,如开设“批评建议、人民之声、法律咨询、民意测评”等各类栏目或电子邮箱,并及时整理、反馈、查办、全面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同时也必须建立起学习型的人大干部队伍,不断升级信息知识,与时俱进,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 其中,人大代表参与网络议政,应该善于把握全局,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有主人翁的参政热情和议政能力,增强代表的意识,上传民情,下达政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群众和政府的桥梁作用。又比如,积极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如有的地方组织代表开展“一二三”活动,即每个代表帮助一个贫困户,每年提出二条质量较高的建议,每年为选民办三件实事;有的地方组织在农村的人大代表开展带头致富奔小康,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双带”活动。通过这些途径发挥人大作用,人大代表也从中受到锻炼,自身素质和在群众中的威信得到了提高。 (三)创新宣传形式和群众监督,营造代表履职氛围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坚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代表履行职责情况,并且进行述职评议,增强人民代表的国家意识、公仆意识和法治意识。代表履职如何,选民说了算。围绕代表的的权利义务,以“监督、参政、为民、自律”为主要内容,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搭建代表与选民直接沟通、交流平台,让选民当面评价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代表向选民述职,是压力更是鞭策,能有力推动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对于优秀、先进的人大代表模范,国家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评议不称职的人大代表,国家相关部门应当给予相关的警戒和督促,情况严重者则应在查证落实之后,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罢免人大代表之职。通过这种奖惩制度,为代表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能极大地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 认真行使监督权开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只有认真行使监督权,才能保障法制的统一和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才能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得到实现,才能坚持任人为贤,正确任免。地方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充分运用审议、检查、视察、调查、等监督手段,对问题集中、评议等监督形式,又要根据监督事项适当选用质询、罢免、撤销、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强制性监督手段,通过对一些“热点”问题的监督所产生的轰动效应来增强监督力度。在坚持和完善现有的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地方人大应不断探索新的新的监督工具,比如代表评议、述职评议、个案监督,法律监督书等方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监督实效。 并且必须坚持跟踪监督促进整改,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作用。近些年来,群众所关心的农民工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学校乱收费,环境保护、抗灾救灾、腐败整治、社会治安等问题,地方人大可以围绕这些问题大力开展监督活动,比如,组织人大代表对基层所站进行执法监督、民主测评、专题调研、联合执法,开展争当法律政策宣传员、公正执法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民事纠纷调解员、为民办事服务员活动,组织代表结合所在选区的实际情况,尽其所能帮助选区群众办实事、好事。 总之,地方人大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创新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决策作用、监督协助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坚持“查民情、解民忧、促和谐,听民声、集民智、树形象”的工作路线,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风范,广采民意,积极反馈,调解纠纷,协调沟通“一府两院”,助推社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合理地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履行代表的职责,促进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和谐有序。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管理创新社会主体分析 【摘要】 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趋势,主要在于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有效满足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因此需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多种社会主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合理发挥不同社会主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能够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性、合理性。本文主要针对社会管理创新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社会管理创新中多种社会主体的作用及其发挥策略。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社会主体;作用 社会管理创新中多种社会主体具有不同的作用,而如何正确发挥不同社会主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热点事项,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找寻与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相符合的社会管理模式,使其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并在此基础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一、社会管理及其主体概述 (一)社会管理概述 社会管理,实质上就是社会组织与政府为了协调、运转社会系统,以此监督、控制、组织以及协调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与社会协调的各个环节的一种活动。社会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维护社会稳定、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公正、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规范社会行为以及协调社会关系等。从社会管理的本质上来看,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狭义的社会管理,另一种为广义的社会管理。狭义的社会管理主要为对思想文化、经济以及政治子系统并列的社会子系统进行管理,而广义的社会管理主要为对全社会的管理,主要包括对社会生活系统、思想文化系统、经济系统以及政治系统等包含在内的社会大系统进行管理。 (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社会主体分析 1.政府 社会管理创新中,政府不仅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社会主体,而且还居于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政府不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市场监管职能以及经济调节职能,其还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需要政府正确行政自身具备的市场监管职能与经济调节职能,确保社会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为社会发展奠定一个牢固的物质基础;还需要政府正确行使自身具备的社会管理职能与公共服务职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得以提升,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②政府需要在社会活力激发、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以及利益关系协调等一系列方面充分发挥自身具备的作用,虽然一些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也能够对以上职能予以承担,但是政府具有主导作用。 2.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参与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即:①一种参与方式为协同政府开展社会管理活动,一方面积极主动的接受、参与政府委托项目,另一方面对政府赋予的一些职能予以直接承担。通过进入政府即将退出的一部分具体的社会管理领域,将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与政府保持一个共同管理协调关系。②一种参与方式为社会组织内部共同协调管理,联合不同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出各自的特长,在社会管理中协同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3.公众 社会管理过程中,公众的参与能够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降低不稳定风险事件发生率。公众通过参与社会管理决策的制定中,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使公众能够进一步了解政府社会管理服务、政策,并予以更多的鼓励与支持;同时,公众参与到政府社会管理决策、实施的监督工作中,能够促进政府在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进一步改进,使公众与政府之间形成一个良性互动,还能够避免政府与公众在社会管理方面出现矛盾激化状况,加强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协调性,使政府能够在第一时间对公众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予以合理处理,在此基础上化解社会矛盾。除此之外,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还能够增强其对社会组织的信任、理解,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影响力、公信力。 二、社会管理创新中多种社会主体的作用及发挥策略分析 (一)重视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强化 1.强化社会管理职能 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应当明确自身的职权范围,了解什么事务应当予以管理,什么事务不属于自身的管辖范围。首先,政府应当避免越位。从以往来看,以经济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所以应当将管理模式向“社会管理为主”转变,对于一部分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的领域应当予以摒弃。其次,政府应当防止缺位。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予以进一步加强。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对于社会管理的所有事务无法完全承担,因此在一些领域的管理、服务方面极易出现“缺位”状况,因此应当对社会管理体制进行合理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解决社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缺位”状况。 2.重视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培育 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进一步完善,立足于制度对社会组织生存环境进行改善,在此基础上使具备社会管理作用的社会组织可以长期、稳定的发展。其次,政府应当加大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管理服务作用的支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委托相关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能够发挥自身作用的领域提供相应的服务,还要充分重视社会组织的合理培育、发展,这是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履行自身职能的主要体现。最后,对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予以合理引导。政府应当对科学合理的制度、法规予以制定,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创造并提供更多的条件,使公众的“主人翁”意识得到强化,同时使社会管理中公众参与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二)重视社会管理中社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 1.解放思想 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具有四项基本职能,即:表达诉求、社会监督、服务社会以及规范行为;其中,服务社会是最为重要的一项职能,其不仅能够使社会成员的一系列诉求得到有效满足,还能够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各取所需。 2.强化培育 不同的社会组织,涉及的类型、性质存在一定差异。专业性、行业性、公益性以及学术性的组织有其自身特点,因此应当按照不同社会组织的不同特点、类型,对相应的方针、方案予以制定,对其予以相应的合理指导。现阶段,社会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重视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服务类社会组织、公益类组织以及行业组织的快速发展。 3.模式创新 立足于全面评估,对评分细则、分类评估标准以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予以制定,同时建立一个健全的评估委员会与专家库,委托第三方机构分类分批评估社会组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职能的发挥。 4.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不同社会组织在社会、文化、政治以及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功能予以明确;同时,对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资产界定、政府扶持以及登记管理等一系列事项进行合理规范。 5.加大建设力度 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应当重视公信力的提升,只有提升公信力才能够获取公众、社会的认可与支持;通过服务社会功能的充分发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社会组织的知名度,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其专业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使社会组织能够更好的参与到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中。 (三)鼓励与支持公众参与社会管理 1.重视公众的诉求 社会管理过程中,制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方针政策时,不仅要对经济利益予以充分考虑,还应当对各方意见予以听取,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民意被倾听,使人民群众的诉求可以得到应有的回应,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社会管理的民主化,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 2.重视公众政治责任感的增强 通过加大人民群众的培训教育力度,逐渐提升人民群众的政治素养,使其了解与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管理相关程序有一个大概的认知,实现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化、合理化。 3.重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制度环境的进一步完善 基于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建立一个健全的相关制度,为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提供一个有力保障。目前,现有听证会制度中,听证会运作流程、公众参与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参与代表们的选择步骤等一系列方面还缺乏规范性,甚至有随意性存在,应当应当予以合理完善。 4.重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意识的培育 对于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意识的合理培育,能够使公民树立一个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办事以及坚持党的领导相统一的观念,还能够增强公众的主人翁意识,使公众认识到幸福生活的创造,美好家园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实现,最终需要公众自身的努力。同时,对于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意识的培育,除了必不可少的教育、宣传之外,还需要通过实践进行培育,公众只有在实践过程中才能够真切的感受到自身参与社会管理的价值;因此,党与政府应当对社会管理体制予以不断的创新,对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予以进一步扩展,从根本上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 三、结语 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热点,主要在于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息息相关。社会管理创新中,不同的社会主体具有不同的作用,正确发挥社会主体的作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程,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合理性;因此,应当根据不同社会主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选取合理的作用发挥策略,在此基础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作者:廖继超 单位:四川省委党校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创新社会管理体育行政管理建设 摘要: 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各个体育项目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在社会管理的大背景下,体育行政管理体系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体育思想落后、经费来源得不到保障、政府主导力量过强等,从而造成体育满足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结构组成形式及存在不足,同时分析了体系建设的动力和依据,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设策略。 关键词: 社会管理;体育行政;管理体系;体育运动 加强和落实社会管理工作是当前政府工作重点之一,国家针对如何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指示,其中针对体育行政管理体系建设的内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体育行政管理关系到我国体育事业的开展,直接影响人民的精神生活建设。 1当前我国体育行政管理的部门结构及其存在的问题 体育行政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中占据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体育事业蒸蒸日上,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建设的热情高涨,各地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精英体育建设的同时,也应当重视基层体育建设,保障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各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着以下的问题:①发展体育的思想落后,对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依然停留在基层体育活动开发,并没有引导社会体育氛围的建设,没有把体育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在一起;②体育经费的局限性,当前体育行政管理经费严重依赖于国家拨款,管理部门没有着重于建设当地体育品牌,政府投资导致体育行业市场化程度较低,无法形成畅通的融资渠道,体育事业发展动力不足;③政府主导力量过盛,我国体育事业开展由政府主导,地方体育行政管理结构的权限被进一步压缩,市区级别和街道级别的管理部门行动虚设,这导致基层体育建设工作掌控无力。 2构建服务型体育行政管理体系的动力和依据 随着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人们对体育精神的追求逐渐增大,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体育产业飞速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世界各国针对于体育事务的管理机制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对我国体育事业而言,也应当顺应体育市场化的趋势,逐步实现体育行业和政府主导的剥离,转变为政府和团体与社团共同管理的模式。政府和社团分工管理,有助于为体育事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氛围,并加强体育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强化政府部门对体育事业的监督和评估,改进管理工作方式,为体育事业发展注入一股新风。党中央重视体育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要体育管理工作应当从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入手,发挥体育的服务功能,整合体育内部资源,真正实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流动,坚持体育服务人民的发展原则,建设服务型的体育行政管理体系。 3创新社会管理方法,打造公共服务的体育行政管理体系 3.1积极转变观念,加强服务意识 体育行政管理体系的创新应当从转变工作观念入手,传统的体育发展思维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体育事业的发展,尤其是精英体育发展模式已经不合符人民群众的需求。因此政府要引导体育思维的转变,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生活为出发点,强调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性,以竞技体育为主体,开展全方面的群众体育,把工作触角深入到农村公共服务体育建设中,引导体育科技和体育文化的建设,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体育发展局面。再者,体育行政管理要逐渐摆脱其政府职能部门的功能,把市场需求和公众需求放在工作首位,同时要引导体育产业建设,将竞争机制引入到体育行业内,创造良性的体育环境,避免由于行政管理过度造成体育事业发展模式死板僵硬,维护人民群众的体育权利。 3.2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功能体现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体育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应当以社会公众和市场服务为导向,打造管理模式良好、资源配置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将体育作为造福百姓的服务手段,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同时,促使体育事业市场化的形成,保持体育发展和市场经济接轨。再者要完善行政管理部门的制度建设,保证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和公开,坦然接受人民群众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吸纳群众意见,针对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场地规划、体育元素设置、体育项目开展等都要进行民意调查,真正关注基层体育事业开展,发挥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功能。 3.3坚持优少小的机构建制原则 坚持优少小的构建原则是指在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时要尊重体育行业的发展规律,所谓的优是指优化体育资源配置,将最好的公共服务体系和体育产品呈现给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享受先进的体育成果;所谓的少是指行政管理部门要减少对体育市场的干预,体育行业有气独立的发展规律,人为进行干扰不但会损害其长远发展,同时会损害人民群众的需求。所谓的小是指管理机构要精简人员,调整工作人员结构体系,让懂体育的人来从事体育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外行人管内行人的现象。省级的行政机构要发挥其领导作用,直接对下级部门进行统领指挥,逐步消除同级的行政机构,减少行政管理体系的层次重合,从而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简化相应的工作流程。 3.4基层体育社团的扶持 基层体育是构成我国体育体系的基础,体育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应当重视基层体育社团的扶持,建立多元化的体育参与渠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和载体,保证其享受体育服务的权利。再者,政府要支持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群众性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以社会兴办为主,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培育体育市场,加强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此外,要着力提升体育社团的自我组织能力,引导体育社员的发展壮大,在其体育品牌产业化的道路上进行资金和政策扶植。 4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体育行政管理体系建设要坚持服务群众的主旨,逐步实现体育事业的市场化,为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主导,培养基层体育社团的发展,建设多元化的体育服务体系,让体育真正惠及全民。 作者:林辰 单位: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牧场创新社会管理探析 摘要: 牧场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中典型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是与日俱增,在过去的时间里,我国在很多大型牧场及社会的管理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制约性因素,为了进一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并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创新化社会管理的理念出现在人们面前。经济的高速发展促使了我国产业结构发生着转型,新的矛盾和问题逐渐的浮出水面,传统的社会管理必然要被创新的模式和管理方式而取代。 关键词: 富裕牧场;创新;社会管理;探析 以富裕牧场的发展为例,从该牧场组建成功至今,大大的改变了周边人们的生活,人们的经济水平和生活环境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经济的发展和牧场的壮大无不给周边的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价值。但是在时间不断推移的过程中,富裕牧场的管理工作也面临着很多问题,人员的集中化和矛盾的增多无不成为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难题,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合于当前的发展格局,想要实现富裕牧场的可持续发展就应该在社会管理工作上实现创新化管理。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背景 近些年来,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了当前时展中最热的话题,并受到了国家高度的重视,在2012年的人大会议中,第一份关于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文件正式出台,这代表着我国正向着创新的社会管理迈向新的一步。黑龙江占据着全国三大垦区之一,在黑龙江垦区当中,有着属于全国最大的农场群,这些农场的建设与发展为黑龙江实现城乡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农场长期经营的发展的过程中,也相继的出现了很多关于社会管理的问题,不但对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更影响到了各职工的幸福指数,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关于农场的社会管理面临着创新化的改革。富裕牧场位于齐齐哈尔市的富裕县境内中,伴随着时代的进步,牧场经济发展进程也在逐步的加快,牧场中的居民几乎都集中居住在场部,人员过度集中,再加上居住人口结构的复杂化,为牧场的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传统单一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和体系已经不能满足于当前时代和环境的发展,实现牧场创新的社会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富裕牧场面临的社会管理现状 富裕牧场是由三个牧场合并而成,由最初的贫困状态,在几年的发展和领导的带领下,富裕农场慢慢地得到了改观,富裕牧场的发展带动了周边经济的迅速提升,同时也促使了人口的大量增加,人员众多的地域必定会因人员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出现很多社会管理的难题,然而富裕牧场所处的社会管理模式并不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人们整体幸福感下降、社会矛盾增多是富裕牧场面临社会管理最为突出的问题。从人们幸福感的角度出发,这个词汇也是近些年被广泛提出的,根据相关的资料调查所知,导致人们幸福感不同的问题所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社会的保障制度、公平正义的社会、民生问题的合理化解决。总而言之,一个能够为人们创造出高度幸福感的社会,一定都合理的解决了以上出现的问题。新时期以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得到了良好的口碑,我国的社会和经济结构正处于转型的时期,和传统的时代相比,新时期中社会管理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转变,无论是从工作的内容上,还是从工作的对象以及要素之间都有了很大的不同,自然的让国营牧场的社会管理工作陷入了困境。国内研究人员王占龙曾针对某个大型牧场在管理的模式和体系上发表了看法,他认为影响牧场创新社会管理的因素在于:人们的责任意识淡薄;其次就是缺少专业化的素质团队;相关的领导及部门的工作模式过于独立;缺少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牧场的成立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企业和社会性质的统一体,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与制度的环境也在发生着变革,关于牧场的创新化社会管理问题也在不断的进行着试点研究和分析的过程中,众多研究人员在多年的实践的过程中达成了共识,牧场想要在当前的时代中实现稳定的发展,就必须达成与时俱进的、创新化的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理问题中出现的矛盾。 三、富裕牧场实现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路径 想要实现富裕牧场的创新社会管理,最重要的工作为管理模式的创新,而科学化的管理水平是完善管理社会管理模式的重点内容。所谓的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指的是在当前管理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融入新鲜的管理元素,例如创新化的管理观念、与时俱进的管理思想、人性化及创造性的管理手段等等,只有社会管理模式实现了创新,那么离构建全新的是社会管理体制就更近了一步。建设中国特色的创新化社会管理,不仅应该包含政府及领导的有效协调机制,更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主,实现公众的广泛参与,创新的社会管理更应该综合政治、文化和经济三大方面从而实现公共的服务。创新性管理模式的构建虽是解决牧场实现创新社会管理的首要问题,但是最为重点和困难的问题在于如何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刘中起(2011)为代表的研究人员曾经指出,在实现创新的社会管理过程中,相关的部门和领导应该将人们的基本利益放在首位,特别是在进行政策或改革决断的时候,应该积极听取人民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意见,并满足知情人和管理对象的基本权利,真正的做到一切为了人民。汪勇(2012)对创新的社会管理也提出了相关意见,他认为以人为本的创新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在管理的过程中合理的协调利益之间的关系,并维护好社会及生活中的公平和正义,进一步推行国家的民主及法治化建设,以此为人们的基本生活做到良好的保障,与此同时,还要积极主动的处理好社会之间的矛盾,消除两极分化制度,实现区域和城市的共同建设及发展,只有这样才会实现创新化的社会管理。实现牧场的创新管理更需要公众的共同参与,群众的智慧往往是社会资源中最为宝贵的财富,相关的管理单位应该拉动企业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激发出社会中的活力,在管理的过程中实现公众化的参与,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管理的公平性原则,设想一下,在当前牧场管理和发展的背景下,如果实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可以有效的解决掉人民群众与管理者之间出现的矛盾,原有存在的矛盾消失了,也就让人民群众得到了自给自足和满足的生活状态,那么这样的社会创新管理也就真正的达到了实际的管理效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基本权利的保障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社会活动就能完成的,应该围绕这个问题制定相关的法规及制度,特别是在政府及管理部门要采取透明化的管理体制,并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去执行,创新的社会管理是建立在法治化框架基础上而实现的,贾宇(2011)曾经说过,任何一种创新的社会管理只能建立在法治框架内才能实现,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这样的创新管理才具备长期有效的生命力。 四、结语 就目前的形势而言,创新的社会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课题,特别是在时代革新速度不断加快的今天,人们的生活环境以及对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增多,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合当前时展的需要。富裕牧场的创新化社会管理同样如此,面对着时下最为严峻的社会矛盾以及出现的各类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创新管理的一切准备,完善各项创新管理的制度,管理人员更要积极的吸取更多的创新化管理元素,时刻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主,促使社会及人民之间的协调发展。 作者:陈波 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创新社会管理法治建设 摘要: 2004年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lO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纲要》的,是国务院贯彻执行宪法的重大举措,充分表明国务院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用法学的方法深入系统地探讨了创新社会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 关键词: 创新社会管理;法治政府 一、绪论 (一)概念界定 1、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定义是指政府时刻受到法律约束和支配的法制建设状态。政府一旦拥有了权力,就有了产生权力张力和任性的可能,为了抑制这种张力和任性,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治规范来制约政府行为,才能有效遏制问题的产生。 2、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建立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建立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用法律制约权力;第二,用权力来制约权力。首先,依法行政的权力只能来自法律,即公民的授权。没有法律就没有行政。政府不能自行创设权力,即便由于行政需要创制行政规章,也必须依据《立法法》,遵循两个法律原则:一是法律保留(即有些事项的立法权只属于法律,其他立法形式的法律规范无权涉及);二是法律优先(即法律和规章对同一事项都有规定的,执法机关应当适用法律而不是规章)。为了降低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力和任意行使的可能性,必须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用以制约政府行为。 二、创新社会管理中法治政府的主要特点 l、政府职能有限非法治的政府其最为突出的特征往往表现为政府缺乏法律和社会的约束与制约,在组织规模、职能和权力运行等方面具有无限膨胀扩张的倾向,权力往往集中在领袖个人手中,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更不会去考虑权力的分工和制衡问题。反映到政府职能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统揽一切,包括本应由社会或市场来履行的职能,甚至还要触及私人领域。 2、政府行为规范非法治的政府其政府行为多是主观随意的,政府不受规则的约束,缺乏权力的合理规范,规则只是统治阶级用来统治黎民百姓的工具,无法约束统治者本身。而在法治政府下,政府行为方式必然由任意行政转变为规则行政。 3、政府政务公开在未实现法治的社会中,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是极不对等的,多表现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命令者与服从者的关系,政府不需要向人民负任何责任,人民也没有权力对政府行为进行评论和建议。 三、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建立什么样的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应当是职能有限的守法政府。 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所谓有限政府是权力有限的政府。政府权力的有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权力范围的有限性,即政府权力范围以宪法和法律的授权范围为限:二是政府权力行为行使方式的有限性,即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应当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宪法必须对一切授予政府的权力,以及这些权力的分配、取得和行使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并确保政府权力的行使是在服从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进行:政府的权力尽管强而有力,但必须限于公民权利范围之外:司法和专门机构必须有能力对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独立审核。 (二)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必须做到诚信和信赖保护。 政府行使权力不仅应当公正合法,而且应当惜守信用。为此,必须在行政法治领域确立政府守信和公民对政府的信赖保护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所依之“法”,应当具有稳定性与不可溯及性,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具有真实性、善意性和确定性,虚假、错误的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权益损害的,政府负有赔偿义务。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即具有确定性,非经法定的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更改和废止:政府应信守诺言,一言必行,行必果,做到言而有信,以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益。 (三)法治政府应当是阳光的透明的政府所谓阳光政府是指政府行政权的行使、行政管理的过程及其结果都应当公开,将行政活动的全过程都暴露在阳光之下。 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一项基木要求,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监督行政权、防止行政权滥用的有力武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政府最有利于防止行政权的腐败和滥用。阳光政府意味着行政权的依据公开、行政运作的过程公开和行政权运作的结果公开。 (四)法治政府应当是责任政府责任政府包含两层含义 其一是指,现代政府是依法具有法定职责、承担法定义务和责任的政府,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其二是指现代政府不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应当承担相应的道义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所谓道义责任是指政府出于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未能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应当承担在道义上的不利后果,应当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政治责任是指政府不能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应当承担不利的政治后果,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政府的更迭或者使执政党丧失国家执政权:法律责任是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违法行使职权应当承担的行政法上的责任。 四、结语 经济形态的改变以市场经济的建立为导向,制度形态的变革则是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其中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法治政府是推进、深化行政改革的有效方法,是民主政治实现的可靠保障,更是培育、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是不能改变的。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出路就是从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推进法律制度建设、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几个方面努力,形成一个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从而为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打好基础,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者:苏小城 吉光曜 王艳明 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刑罚前移创新社会管理浅析 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入,我国的社会发生着深刻变化,但较经济之外的其他领域的转型却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已导致许多新生问题,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当前的形势,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势在必行。而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又吹响了树立新时代刑罚观的号角,其中刑罚的前移对于创新社会管理意义深刻。 关键词: 刑罚;社会管理;刑罚前移 一、刑罚对于社会管理的意义 社会管理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所实施的各种管理活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社会管理的具体措施纷繁复杂,刑罚是其重要措施。刑罚如何创制及运行也会产生不同的社会管理效果。总体上看,刑罚通过对不同主体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从而间接地实现其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其对社会管理产生的积极意义大致如下:第一,刑罚通过对犯罪人的惩罚和改造以达到“净化”的功能。刑罚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改造,使其改过自新,能使成为合格公民后的他们顺利地回归社会,预防他们再犯罪;同时,通过刑罚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从而威慑、儆戒、教育了社会上的其他人,预防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如此一来,刑罚如同一台社会“净化机”,将犯罪人净化为合格公民,并有效的制约、引导其他公民行为,减少犯罪这种最不和谐的社会现象的发生,让我们的社会环境更加的清新、宜人。第二,刑罚通过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机能从而有效的防止不合法、不合理的私力报复,维护社会秩序。刑罚的适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被害人及其家属要求惩罚罪犯的强烈愿望,平息犯罪人给他们造成的激愤情绪,使他们的精神创伤得以抚慰,并从犯罪引起的深切痛楚中解脱出来,从而防止他们对罪犯的私力报复。私力复仇必然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这是一切国家都禁止的行为。但单存的禁止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特别是在我国当前人们自我约束力缺乏的情势下,那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借助于刑罚。通过对犯罪人施加刑罚,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灵得到慰藉,并借以体现社会公正,恢复为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心理秩序,达到平息止怒,管理秩序的功效。第三,刑罚对社会其他成员产生的积极影响。作为犯罪控制、社会防卫手段的刑罚对社会其他成员也发挥着积极的社会作用,一般认为,这主要表现为三种社会功能,即威慑功能,教育功能和鼓励功能。前两种功能在上文中有所提及也较好理解,在这里笔者主要介绍其鼓励功能。刑罚的鼓励功能是指通过对犯罪人裁量和执行刑罚,对广大人民群众所产生的鼓舞和激励作用。刑罚虽然只能对犯罪人适用,其影响却遍及整个社会。刑罚之于守法公民来说,就主要表现为一种鼓励作用,这是一种肯定的功能,其结果必然强化公民的守法意识,提高他们同犯罪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样亦能减少和抑制犯罪的发生。 二、何谓刑罚前移 笔者所说的刑罚前移,简单点说,是指在犯罪的既遂标准问题上,更多的引入行为犯,即在大多数犯罪中,只要发生了犯罪行为就够罪,就可以适用刑罚。而刑罚的轻重程度仍应当根据不同种类的犯罪进行划分,这在一定意义上将原来某些还未达到刑法调控范围的社会关系以及未视为需要以刑罚来作为惩戒手段的不法的行为归为刑法的调整对象,不仅以此向社会宣示着这些行为的严重违法性,也以此威慑着潜在的犯罪人,引导其不触碰、逾越这条红线。其本质就是通过对传统刑罚观的改造,使之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提倡刑罚功能的反思与重塑,树立新时代刑罚观,即是要重点突出刑罚的管理功能,预防功能,将刑罚由一种事后的惩戒手段向维持社会秩序的机制,管理社会的有效途径来转变,让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重要且独特的意义。这会是一个漫长而发展的过程,需要观点的转变,实践的配合。在提倡社会主义法治的大背景下,在不断探索社会管理方式创新的道路中,提倡刑罚前移,实际上就是在新形势下更加突出的发挥刑法预防犯罪,保障人权之目的,实现刑罚的预防功能,从而有效的规范人们的行为模式,为人们的行为做出正确指引,建立起一个充满预防机制的刑法体系,达到管理社会的效果。特点:为了更进一步的阐明自己的观点,并与可能产生的歧义相区分,笔者所说的刑罚前移有如下的特征: (一)它是针对刑罚的功能,作用,本质而提出的,前移二字则体现在刑罚要从事后惩戒向社会管理机制转变,即发挥功效的时间点的提前。 (二)它并不是可以施加刑罚时间的提前,要想对犯罪之人施加刑罚这一最严厉的惩罚手段仍然必须通过人民法院的依法审判。 (三)其并不是对传统刑罚观的完全否定,全部抛弃,而是强调传统刑罚观的转型,如何与时俱进,做出相应改变。 (四)刑罚观的前移是在当前形势下,探寻社会管理方式创新之路上的一盏明灯,通过它来促使刑法领域理论、实践的创新,推动刑法功能之重塑,助于构建社会主义新秩序,找到一个更符合当前和今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方向。 三、刑罚前移趋势的必要性及初步显现 刑罚,简言之,就是按照刑事法律规范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它是由国家创制的、对罪犯适用的一种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并能借此有效的改造罪犯、保护社会秩序、警醒世人和预防犯罪。刑罚的目的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也决定着与刑罚相关的法律规范的制定。而适用刑罚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并依法应受刑事处罚,那么,这就不得不谈到犯罪既遂的问题。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犯罪是否完成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以及刑罚功能的实现都是非常重要的。从我国的刑法典中不难发现,我国的犯罪既遂标准大多采用结果犯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分则中的大多数罪名从其条文规定看都体现了要求损害结果才构罪、才处罚的价值取向。但这种立法模式现今的不足在一步步凸显,如很多犯罪行为还得不到处罚,预防犯罪的功效不足,社会管理功能薄弱等。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的一步步发展,近些年刑法分则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以行为犯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酒驾入刑”的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凡醉酒驾驶,即便不发生严重后果,也可能会被判处刑罚。另外,刑法修正案(九)的高票通过及正在实施都备受关注,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就增加了不少新的规定,将以往一些可能受行政处罚的行为纳入到了刑法体系中,例如将在微信、微博上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私藏恐怖主义书籍,虐待老幼病残等9类常见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往后,如有以上行为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给行为人留下极不光彩的“案底”。这不得不说是我国刑法领域的一大进步,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我国在刑罚上的一种新发展,笔者认为,可将这种发展趋势理解为刑罚前移。 四、刑罚前移对创新社会管理的意义 刑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管理手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然而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中国社会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纷纷出现,新的社会阶层与传统社会阶层之间,新的社会阶层内部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加剧,传统的社会结构在改变。另外社会更加开放、信息量加剧、社会的流动性增强,也极易挑起冲突,引发社会问题。同时,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整个社会的诉求不断增多,维权意识更加强烈。群众对政府的意见也不断增多,群众与干部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凸显出来了,社会关系显得更紧张,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转型时期的社会易出现价值真空,社会失范的现象,引发一系列社会风险。随着社会的剧变,维系社会的既有价值观已经失去了共识,新的价值观又没有真正形成。而一个社会只有存在共同的价值观才可能产生一致的行动。当出现价值真空的时候,一切行为都将无所顾忌,都将不可预期。在这种现实的催促下,我国必须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并且也已经提出了这样的号召,社会管理创新必然要求作为社会管理手段的刑罚作出适当的回应,有所创新,与时俱进,更好的服务于我国当前社会。早在2011年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年会上,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曾指出:要充分发挥刑罚适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更加注重发挥刑罚的改造罪犯、预防犯罪功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他还进一步强调,要始终坚持刑事政策对刑罚适用的有力指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更好的改造和预防犯罪效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促进刑罚科学适用。在现阶段,笔者认为刑罚前移正是能够有效的预防上述社会问题,且是对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国家通过在犯罪既遂标准问题上的价值偏向,即通过对大多数犯罪确立行为犯的够罪准则,从而将对罪犯的处罚提前至当其有犯罪行为时,逐步确立起一种预防性目的为主的刑法,通过这种类型的刑法来加强对社会的管理。并且这种管理模式的好处就在于它能够起到提前预防的作用,通过其确定的一种行为准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其威慑预防作用更强,也能在犯罪行为产生严重危害后果前,有危害性之时就阻断犯罪,减少不利后果的发生。这也使得犯罪客体可以得到尽早的恢复,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其二,刑罚前移后,将使更多的行为被包含在刑事责任的范畴,而不是只能因其还没有严重地后果就只能追究行政或民事责任,可以更好的发挥威慑功能,并且将更多的行为收归刑法领域,减少了政府部门出门处理问题,解决纠纷的局面,缓和社会矛盾。特别是在当前社会共同价值观尚未形成,价值真空,道德缺失,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长的局面下,通过此种方式可以为人们的行为制定出一个准则,同时也是对整个社会价值观的一种重塑,这样的管理方式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也便于国家、政府在转型期的管理和服务。 综上所述,一个科学有效,符合时代要求的刑法价值取向和立法模式,现代的刑罚观和相关制度、规则的建立,对于现阶段我国社会问题及纠纷的解决有现实的积极意义。刑罚前移这种方式正是能够有效发挥预防犯罪功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条新路径,亦能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构建与蓬勃发展。 作者:严思艺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创新社会管理下开放式社区管理探究 一、开放式社区管理背景 (一)开放式社区管理 1.多中心治理与开放式社区管理 从多中心治理的角度看待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可以发现社区管理的主体并不单一,参与治理工作的机构既有私人也有公共;社区管理工作并不是单向进行,而是在相关机构实施管理的同时,鼓励所有的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和配合,从而形成有较强主观能动性的自组织网络;社区管理手段并不单一,应在传统公共行政式管理模式之上,发展志愿部门,建立有效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多方面实施管理工作。 2.公共服务与社区管理 现代化的公共服务已经由原先的单一控制模式转变为包括计划安排、协商推动、利益平衡与矛盾化解在内的多元化管理服务模式,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应建立在现代化公共服务理论之上,方能顺利开展;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共服务现代化理念,将公众利益视为主导利益,并与利益主体共同确立一直的战略性管理目标,更为民主地组织和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社会资本与开放式社区管理 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应当促进社区公民、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信任及互惠互助的关系网络,让全体社区成员与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成员资格与在社区管理工作中的角色特点以及自主地位,更加平等、和谐地让社区成员及工作人员真正形成正确的社区、团体、社会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二)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在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管理下完成职责划分、制度安排,并为不同领域及各项工作的规划、组织、推进、协调各方面进行管理与控制。在规范、有序的管理工作中,管理对象便能更好地实现资源配置、更有秩序地实现良性运转。当前的社会管理工作已经不单单在政府的领导与组织之下开展与推进,而是朝着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区及公民个体在内的多元化管理主体共同协作管理的模式改进。 二、开放式社区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带有早期城市化气息 开放式社区多兴建于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及单位大规模发展时期,这个阶段的城市化建设特点尽数体现在开放式社区之上。我国早期传统街坊社区、演替式城乡边缘社区最终都演变为开放式社区,传统街坊社区早期为世代居住繁衍的本地人居建筑在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逐渐拆迁而陆续进入专门的拆迁安置区域,最终发展成为开放式社区;演替式城乡边缘社区则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乡结合部,结合部居民原先的居住用地、耕地消失后进入安置社区。 (二)民居结构复杂 同一社区的居民多是由同一单位、同一区域人员组成,其中多为单位家属、城乡结合部农民、本次拆迁安置居民,且中老年群体居多,社区发展过程中,新一代人会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搬入现代化的成熟社区内,此类社区的成员就以中老年群体、外来务工租房人员为主,成员结构相对复杂,且由于此类社区工作层次、经济水平、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整体居民素质较低。 (三)公众参与度有待提升 开放式社区居民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度不足的原因有:开放式社区这个名称的由来便是因为此种社区不封闭,此种规划建设上的特点导致社区民众没有社区意识、缺乏归属感,因而社区建设、管理意识相对淡薄;社区工作人员本身参与意识与组织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宣传社区管理工作、调动民众参与积极性;社区民众日常生活中没有与社区管理组织及社区管理工作人员有深入接触,居民彼此之间沟通也不足,因而没有管理工作参与的积极性;缺乏相互了解的工作人员不了解社区民众的真正需求,因而管理方式不对、服务不够全面深入。 三、开放式社区管理建议 (一)构建全面社区治理结构 考虑到部分开放社区在建设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等方面会协同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共同开展,但社区委员会依然是组织关系、计生管理方面的首要管理主体,且开放社区普遍没有明确的管理机制,建议推行市场机制下社区管理模式,鼓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开放式社区日常管理与组织控制中的参与度,由业委会及居委会行使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权,三方明确划分职责、相互监督、竭诚合作。大力培养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更积极、更公正地处理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中的种种矛盾与问题,并维系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部门的关系,搭建民众及上述部门的沟通桥梁。鼓励民众自主参与。发挥社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向社区民众详细介绍社区现状及发展规划,让社区民众在良好、积极向上的氛围中正确认识社区现状,并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与管理之中。 (二)健全优质社区服务体系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下的社区管理已经不仅仅是传统的管理那么简单,新时期的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更像是为社区民众日常生活与活动提供全面、贴心的服务。开放式社区可通过上门交流、活动沟通、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了解社区民众生活中的各项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物品、专业服务,可借鉴成熟社区个管理制度,划分责任片区、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内容,指导工作人员更有目标、更有针对性地完成各项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社区管理质量。 (三)科学建立社区管理财政制度 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评估资金绩效,加大资金支持。开放式社区应当强化对各项资金的审批、拨款以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鼓励建立人大代表、党代表及政协委员的管理监督制度,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党代表及政协委员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另外,鼓励社区居民自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搭建社区居民财政监督、建议和反应平台,方便政府、社会、民众共同管理社区资金。在监督社区资金情况的同时,还应当监理完善的社区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分项进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所有资金用到实处。 (四)建立多元化专业社会组织 专业社会组织也就是活跃的第三部门,促进专业社会组织的发展便是推动开放式社区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及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当贴合开放式社区现状及发展方向,确立第三部门管理思路,引导社会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建设与发展。社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应当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提升开放式社区综合素养、提升社区文化层次为主要指导思想,开展帮扶困难家庭、关爱老人、园林维护、少儿托管教育等内容丰富、有实际意义的社区活动与服务。 (五)提升社区工作人员能力与素养 政府及社会都及其重视社区建设及管理中的社区成员参与情况,开放式社区相比其他社区的成员结构更复杂、综合素质相对低下,加之开放式社区本身在规划建设方面有“硬伤”,始终难以调动公众积极参与到管理工作中。这就要求开放式社区要培养一批有更高综合能力及更强的综合素质的工作人员,将所有工作人员视为社区的一份子,以人为本,在培训专业工作技能的同时,注重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的提升,并为所有工作人员提供合理的待遇,从根本上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善整体社区管理水平。 四、结语 开放式社区是我国经济转型、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代表性产物,在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个性化、合理化实施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是新时期社会管理成熟化的一大表现。尽管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存在管理权力划分不明、管理机制难抉择、管理资金来源单一、公众参与度不高、设施建设难度大等问题,依然可以通过构建全面社区治理结构、健全优质社区服务体系、科学建立社区管理财政制度、建立多元化专业社会组织、提升社区工作人员能力与素养来改善开放式社区管理,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马旭红 单位:贵州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农村社团创新社会管理作用 一、江门农村联谊会的实践理路 随后这一经验做法在江门市辖下七个市(区)推广试点。从联谊会的实践来看,联谊会一般由所在村威望较高、影响力大、号召性强的人员构成,总的来看,由以下六类人员构成:一是农村联谊会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二是非中共党员的大耕户、专业养殖户、农场场主;三是所在村的侨属、侨眷和侨领;四是在所在村兴办民营、私营企业主;五是在所在村具有群众基础的宗族代表;六是统战志愿者。这六类人员可谓是农村里的权威和典型,呈现出精英性、代表性等特点。这为联谊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每个村因其具体情况又各有不同。这些成员大都具有资源丰富、人脉良好、与村户(村民)个体联系更加密切等优势,同时也能弥补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人力资源不足,联系村户(村民)个体手段单一,工作力度难以深入等缺陷,因此能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从江门农村联谊会的成长过程和组织方式来看,它是一个非盈利的农村社团组织,旨在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管理本村事务,促进本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在《宅梧镇靖村联谊会章程》作了专门规定:“本会是一个非政治、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是一个对靖村有联系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是靖村与外界经济文化交流的桥梁和沟通的纽带。”其宗旨是:“团结互助,共同发展。在宅梧镇委、镇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开展工作,共同促进本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农村联谊会在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1、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广大的农村,过去的人情社会,熟人社会的影响还颇深。处理问题的标准可能不是法律,而更多的是约定俗成的道德和人情世故。并且发生在农村里的很多事情家长里短,如果都求助于政府,诉诸法律,成本太大,也比较难操作。而联谊会的成员基本上都是本村的精英,他们或德高望重,或见多识广,总之他们大都颇具威望,受到村民的信服。而他们在处理村民的纠纷时往往不受到体制的制约,在法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更能从当地习俗和村民能接受的情理灵活及时地处理矛盾和问题。而且这些联谊会的成员综合了各个利益群体的代表,因此,不论哪类人出现矛盾或困扰,都能找到“熟人”或“自己人”,向他们反映和咨询。因此,矛盾或问题能及时地被了解和掌握,及时化解,这样就能将一些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如果联谊会无法解决或答复的,可将相关意见和问题转交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或其他上级部门。因此,通过农村联谊会这一形式“把分散化的非法参与转化为组织化的有序参与;通过农民的组织化建设,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形成了桥梁和纽带,有利于缓解基层政府与社会之间由于政治参与所形成的压力。以鹤山市宅梧镇靖村的情况为例。该村过去一直是宅梧镇乃至鹤山市维稳工作的重点地方,多年以来群众矛盾严重影响了该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不同宗族和姓氏之间的打斗和纠纷。该村总共有14个姓氏,一些大的宗族甚至还常常与政府对着干。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编制有限,不可能吸纳每个姓氏的代表。而联谊会却能将这些代表和村里的有威望的人士组织在一起。从实践来看,当村民发生纠纷,即使是群体性的纠纷,各自姓氏、群体当事人也都愿意主动找联谊会成员反映,而通过联谊会这样一个组织形式,这些代表们能坐下来沟通了解,协商解决。使得矛盾的解决不再是诉诸武力,而是协商。由于这些成员都是大家较为信服的人士,因此,他们往往能在第一时间出面进行协商调解,使得农村打斗案件明显减少,因宗族、宗教问题的闹事基本消失,效果良好。可见,在农村联谊会的实践中,“农民通过各种社会组织进行利益的表达,释放了农民因利益实现要求而产生的冲动和能量,化解了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张力,成为农民与政府之间的‘过滤带’”。 2、促进农村民主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参与的能力。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体现,是农村民主建设的重要一环,但是在实际选举过程中,或者由于镇政府的派选或指选,或者农村宗族势力或黑恶势力的干涉,当然也由于在广大农村农民的文化水平和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农村的选举往往流于形式,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农民作为自治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贯彻。农村联谊会的出现将分散的农户或农民个体整合在一个组织里,为他们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一个组织平台,提高了他们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因此农村居民参与本村事务的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极大提高。这突出表现在农村的选举工作中。2012年,新会区天马村两委换届选举,联谊会密切注视选举动向,杜绝请选民吃饭、买选票贿选等现象,确保两委换届选举能依法依规顺利进行,使整个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选出该村众望所归的村两委,两委投票通过率最高97%,最低93%。选举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以及农民的参与积极性是农村民主建设的一个基本内容。通过选举,使得农村的民主管理落到了实际,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民主素质和民主热情。 3、推动农村公共事业和慈善事业的发展。 农村的公共基础事业和慈善事业投资较大而收益较小。单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收入,很难解决。农村联谊会成立后,多渠道募集资金,积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建立专项基金对村里的一些有困难的村民进行帮扶。靖村联谊会成立后,号召联谊会成员出资帮扶家乡建设,筹得善款120万,帮助修葺村主干道路和桥梁。古蚕村联谊会得知村委会为方便村民出行,准备扩宽村道后,组织会员募集经费,并安排3名有泥水经验的会员协助施工。2012年,该联谊会慰问困难群众36户,奖励资助优异学生11名。 4、营造农村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 改革开放,引进了资金和技术,同时各种思想文化也进入中国,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激烈碰撞。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树立农民积极向上的价值观非常重要。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形成一个积极健康的精神文化氛围,是与政治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大事。一个黄赌毒猖獗,封建迷信盛行的社会是难以持续发展的。联谊会成立后,对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非常重视。充分利用其自有资源,大力开展各种活动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一方面继承中华民族传统,弘扬传统文化,如在春节、端午等中国传统的节日举办节日庆典活动。如鹤山黄洞村联谊会2012年中秋国庆举办的舞火龙活动,吸引了近6000人前来观赏。另一方面,也紧跟时代潮流,将一些现代文化因素引入进来,并以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展开。如鹤山黄洞村联谊会筹建黄洞健康舞队,并购置统一服装、舞蹈鞋,大大激发了村民的热情,舞队办得有声有色,水平也逐渐提高。黄洞健康舞队还多次代表镇、市参加各类表演活动。 三、江门农村联谊会实践的经验 1、坚持党和政府的领导。 从江门农村联谊会的发展过程来看,其前身是鹤山市靖村村民自发成立的帮扶组织,其成员广泛而复杂,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村民解决问题,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管理村内事务,协调关系。在实践的过程中,农村联谊会也发挥了其积极的作用,成为所在村的一个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这样的一种社会力量需要保障它的正确方向,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积极力量。如果方向错了,不仅不能造福一方,反而可能成为社会动乱的因素,发展成为新的农村“黑恶”势力,危害社会稳定。“当前,一些境外组织和基金会对我国被称作‘公民社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特别感兴趣,也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因此,必须加强党对农村联谊会的领导和监督,引导其在正确的方向上运作,不偏离服务农村社会管理的正道。保证党和政府的领导,首先体现在联谊会的构成人员上:村党支部成员和其他党员加入担任农村联谊会的组成,如靖村联谊会的成员中中共党员14人,占成员总数的14.8%。其理事长由中共党员、靖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直接确保了村党支部在联谊会的领导地位。同时,在联谊会的起步阶段,党组织和政府帮助联谊会制定相关的章程,从制度上规范联谊会行动的方向。也使得联谊会的工作从自发转变为自觉,避免了因人事变动而带来的波动,使得工作具有一致性。联谊会的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使得农村中的各种力量和利益团体都有了代表,这样便于工作的开展。但同时也使得联谊会的成员构成非常的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甚至是相对立的。如何将这些力量统一起来,使得大家劲往一处使?这时候制度的建设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和关键。在靖村的实践中,我们看到当靖村的农民自发成立了帮扶组织之后,市委统战部很快就帮助该组织制定了相关的章程,完善了工作制度。通过《宅梧镇靖村联谊会章程》理顺了联谊会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以及镇委和镇政府的关系:党和政府对联谊会有着政治上的指导关系而非业务上的领导关系,因此,联谊会是独立运行的社团组织。但是其工作宗旨是要协助村委和村党支部做好农村的社会管理。 2、因地制宜,从本乡本土中寻找社会自我管理的力量。 农村联谊会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得益于其组成人员在本村中的威信,具有较大的说服力。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这些组成人员都是来自于本乡本土,这样的一个社团组织具有了草根性,与农民具有各种天然的联系,具有了更为广泛的基层社会空间。农村联谊会集合了各类先进人员,遇事找他们来处理评理,与中国农村传统相符合,农民在心理上和文化上接受起来较为容易,是传统文化迈向现代政治的发展过程。联谊会成员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他们的示范作用对于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的社会参与性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江门农村联谊会的出现,一方面,将农民组织起来,保护农民的权益,集中他们的诉求,调动他们了积极参与性。另一方面,这样的组织社团组织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培育公民社会,加强农村的民主自治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是现代政治中培育公民社会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实践中能较好地发挥协助村支部和村委会管理农村社会的作用。 作者:邹燕 单位:五邑大学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民办高校创新社会管理论文 一、彰显主流价值,形成德育合力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过程中,鲜明地彰显社会主流价值和社会主义道德行为规范,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逐步使民办高校的办学理念和目标、师生价值观、校风学风、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内化为全体师生自觉的道德行为,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条件和手段,成为充分发挥德育的整体教育功能、形成德育合力的有效举措。 二、实现治理效能、促进道德提升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充满活力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⑴民办高校师生群体结构的特殊性和办学环境的特殊性,给民办高校创建充满活力的校园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道德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民办高校的民营特殊性,致使办学者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权重比率显而易见的倾斜,必然影响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形成;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社会要求,民办高校片面追求规模发展,使民办高校的学生呈现整体文化素质的明显差异,必然会影响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善恶评价标准和价值取向抉择。强化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⑵民办高校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结合,普及法制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师生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守法的自觉性,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师生的思想,规范师生的行为,达到校园和谐师生平安的效果,使师生在法治规范的行为实践中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实现治理效能。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校园文化建设又为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造诸多有利条件。⑶在综合治理视阈下的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服务中师生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教师能遵守职业道德爱国敬业严谨笃学,学生能培养个人品德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师生的人格修养和德行养成等内在品质得到提升,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现治理效能也促进师生的道德提升。 三、民办高校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视阈下实现德育的功能 1、创新模式发,展师生道德认识 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配合发展师生道德认识是综合治理和德育模式的创新。把校园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一是能科学规划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细化道德标准,加强校纪校风建设,坚持贯彻师生日常行为规范,促使师生认识到执行道德规范在成人成才中的重要影响作用。二是能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加强中华传统美德核心价值观引导,把道德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在课堂教学中宣讲雷锋精神,在校园文化中讴歌时代楷模,在社会实践中倡导奉献服务。三是能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着眼于师生道德境界的升华,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既实现治理效能又促进道德提升,在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使师生的道德认识得到长足的发展。 2、创新载体,陶冶师生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对道德认识有一种激发作用,是构成道德信念必不可少的因素。民办高校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过程中积极创新载体,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能够培养学生健康、积极的道德情感。创新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强化载体的针对性。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做文明大学生”的道德实践活动,细化《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定班级文明公约,文明寝室管理公约等一系列制度来规制学生言行,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培育诚信友善的良好风尚,用良好的道德行为来培养和巩固道德情感。创新道德文化传承活动,注重载体的实效性。坚持传统道德文化传承主题教育活动,从传统道德文化中汲取营养,挖掘蕴藏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从子曰诗云明处世之道,从志士仁人学民族大义,从家风家训懂立身之要。开展国学经典晨诵和感悟系列活动,培养师生爱国勤学、孝老敬亲、友善待人、诚实守信的品德。利用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开展庆祝和纪念活动,在活动中明确使命与责任,增强对祖国、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道德情操。创新志愿服务活动,突显载体的时代性。开展志愿服务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美好的道德行为和重要的道德实践,是培育助人为乐、团结友善文明风尚的有效途径。⑷在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创建道德教育实践基地,赋予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新的时代内涵,标识和引领道德风尚,以此涵养和诠释师生核心价值观,激发师生道德情感。创新思政教育和道德教育活动,突出载体的互动性。网络发展、信息传播进入了一个“微时代”,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方式增强针对性和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⑸民办高校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要主动占领网络阵地,建立校园网站和畅通领导微博、微信对话渠道。通过网络畅通和规范师生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增进信任、化解矛盾、排除纠纷。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讨论专题网站和微博论坛,构筑民办高校网络思想教育重要阵地,使网络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和弘扬主旋律的阵地和全面服务师生的重要平台,有效地引导网上舆论,使师生通过网络在线得到全面的道德熏陶。 3、创新机制,培养师生道德行为习惯 3.1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把形成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任务融入师生的学习生活之中的导向机制。 运用道德理想激励师生的高尚行为,运用道德原则指导师生的正确行为,运用道德规则约束师生的不良行为。做到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并重,知行统一;统一要求与个性发展相结合,有的放矢,因才施教。让每个师生认识到个人的德行操守对社会道德风尚的影响,自觉担负起道德责任,引导学生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规范师生的言行举止。引导师生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从而自觉规制道德行为习惯。 3.2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创建师生道德评议和激励机制。 坚持定期对学生进行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学习,保持文明礼貌,理性豁达友爱向善,热心公益有社会责任感,恪守诚实守信,自省自律履约践诺,珍惜劳动成果,节俭平实,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升自身素质诸方面的评议考核,结合“推优”,(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评先、“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褒奖道德先进人物,惩戒不道德行为,增强师生的道德价值认同,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3.3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建立心理咨询疏导不良情绪机制。 民办高校的师生会不自觉地与公办高校的名气、地位、待遇、发展空间相比,产生自卑心理,影响他们的情绪宣泄,有时甚至会导致道德行为失范。民办高校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要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提高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健康心态,促进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以良好的心态保证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作者:漆小帝 单位:南昌理工学院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创新社会管理视角下我国经贸发展论文 一、创新社会管理对我国经贸发展的影响 (一)对汇率变动的影响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宏观经济环境、企业承受能力、国际贸易产生一定影响。人民币贬值使我国经济过度依赖出口,人民币升值可以控制外汇流入。但升值过快,会使国外的进口商选择价格便宜的原产地出口国。我国市场货币投放过多。往往和市场无关,和行政权力有关。如果某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让银行贷款,将会导致市场中的货币量过多,从而导致汇率贬值,经贸发展也将会受到冲击。因此,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的社会管理,会对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起到积极影响。 (二)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一个国家进出口贸易的总额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最常用的指标就是GDP。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与国外的交流日益密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GDP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与此同时,进出口贸易也在迅速发展。虽然进出口贸易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但有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数字的增加来应对业绩考评,甚至会陷入疯狂追求GDP的状态。盲目追求GDP会使政府对经贸发展的政策执行缺少创新性,以增加GDP项目的发展目标,但实际上会带来恶性竞争、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经济增长与人民生活幸福感受相背离等问题。政府宏观调控的社会管理,对创新GDP增长源泉,以绿色环保GDP来推动经贸发展起到积极影响。 (三)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合理的产业结构才能为我国的经贸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我国社会建设能否顺利进行,民生问题能否得到有效地解决,不能离开调整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社会稳定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对增强领导干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起到积极影响。 (四)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可以促进东道国的外贸出口额的增长,外资流入使一国或者地区资本积累增加,使经济中资本的相对数量增加而劳动力的相对数量减少,使生产厂商自发地向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但盲目引进外资不仅会冲击民族企业,占领一定市场份额,外商如果把利润汇回国,会导致我国外汇储备不足,进而使人民币贬值。而且,有些外商只是投资,限制我国拥有先进技术。政府的招商引资目标如果是这类企业的话,将会对我国的经贸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离不开合理的法制制度,民主法制的国家才能大量吸引外商投资,社会管理也会对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起到积极影响。 二、创新社会管理视角下我国经贸发展对策 (一)完善政府的管理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任务就是搞好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合法规范,建立并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通过社会管理创新来促进我国经贸发展,尤其要重视建立并完善参与型及自治型治理结构,加大培养经贸领域的优秀管理者、专业人才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等。并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社会管理领域,使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进行有效地引导,通过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和激励机制,形成创新社会管理化管理的新生态机制。 (二)建立合理的汇率形成机制 通过上述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进出口变化的影响十分显著,货币当局应该对人民币币值调整保持审慎态度。货币当局应当确立合理的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目标。在“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的改革目标条件下,不能仅仅只是在本国简单地“浮动”,而忽略了“管理”。所谓“创新”社会管理,必须要与时俱进。今后政府社会化管理的目标应在重点加强权利选择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应汇率制度的外部环境变化。 (三)确定经济增长的改革目标 长期来看,经济增长可以促进我国经贸发展。政府要大力发展国内经济,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发挥经济增长对经贸发展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应在最大限度上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为宏观经济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如建立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等。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理制定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等管理措施,使我国的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四)合理调整产业结构 在实行调整产业结构这一社会管理目标时,一方面,我国地域辽阔,不宜全国一刀切,都采取同一模式,应根据地方经济的不同特点区别对待,相互取长补短。应实行产业倾斜政策,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大力扶持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应采取务实的产业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变化对产业结构变化的作用不明显,提高出口商品中的技术产品比重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政府应在原有产业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在关乎到人民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力求达到产业结构的最优组合。具体来说,不但应该提高传统部分产品的附件值,而且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通过推行相关的优惠政策来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 (五)合理制定引资和利用外资计划 鉴于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贸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一方面,应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升级投资环境,合理制定引资和利用外资计划,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具体应以教育、培训、基础科技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以人力资本投资为核心,将“消极的福利国家”转变为“积极的福利国家”、“工作福利国家”或“社会投资型国家”。另一方面,应把吸引外资和社会建设联系起来,通过加强社会管理法制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给外商以制度上的保障。对于不合理的外商投资政策,应予以调整或撤销,杜绝对外资企业的一切不合理收费与打压,为外资企业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和法治氛围。 三、结语 总之,想要通过社会管理,来促进我国经贸发展,应在进一步加快政府转变职能的进程中,从宏观入手认真解决好经贸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既要做到各行业均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又要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在经贸发展中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另外,监督社会管理部门也要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社会管理从“管群众”向“群众管”转变并创新。 作者:吕佳 赵阳阳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今时展的必然要求 摘 要: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对我党三代领导集体社会管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当今社会新情况新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改变我国社会管理薄弱状况的迫切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 社会管理 加强 创新 所谓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和良性循环,对社会系统的全部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指挥、监督、调节和控制的过程,是优化社会成员关系、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增强社会合力的必要手段。[1]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社会管理已成为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到十七大以来,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党多次重申“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对我党三代领导集体社会管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在摸索社会主义建设和管理的实践经验过程中,以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建设和管理作了许多论述。特别是1956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1957年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其中包含着许多深刻的社会管理思想。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正确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二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是做到提倡艰苦奋斗与关心群众生活相结合;四是坚持中央统一领导与各地各方面独立自主相统一;五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六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七是自由和纪律相统一;八是克服官僚主义和教育好干部和群众;九是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的作用;十是提倡社会平等,克服平均主义。除此以外,还特别关注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这是社会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的领导下,新中国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社会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制。面对当时严重的失业问题,一方面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公职人员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另一方面实行政府介绍就业与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多形式、多渠道地安排就业,解决了当时的大问题,促进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 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思想,对社会建设和管理问题作过很多深刻的论述,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认为中国式的现代化要从中国特点出发;二是我们搞现代化建设要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并赋予“两手抓”丰富的内涵;三是提出要为实现小康社会而奋斗;四是反复强调要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消除两极分化;六是认为改革是全面的改革,自然也包括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七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时民主也要纳入法制轨道;八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要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九是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学习外国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 以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对社会建设和管理作过许多重要论述,大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认为现代化是个全面发展的概念,经济发展要和社会全面进步并行;二是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并且和人的全面发展相互促进;三是要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四是要总揽全局,保证经济和社会的顺利发展,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五是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六是收入分配领域要兼顾效率和公平。 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理论,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认识:首先,把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其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系统论述,并把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措施;最后,提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新情况,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改革创新,尽快形成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更加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005年2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虽然近些年来我们在和谐社会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这还远远不够: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的城乡结构、社会阶层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员的流动性大大增强,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各种各样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不断增多,人民内部矛盾处于多发时期,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深化改革的过程,也是利益不断调整的过程,当前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人们对改革发展的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近年来我国居民在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大幅度上升,公共安全领域也出现了严峻形势,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不解决,就难以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实施有序的社会管理,才能推动社会整合、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创新意识,保障社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从而实现社会和谐。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应对当今社会新情况新问题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用30多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走过的道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等人类社会的重大变革,在中国短时期同时展开。我国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发达国家在不同时期渐次出现的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在我国相对集中的较短时间里显现出来,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有些问题将会在较长时期内存在。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体制的变化、结构的转型,带来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层化,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要求,公众利益诉求呈现差异化、多样化的特征,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共识难以形成,社会利益纠纷和矛盾增多,社会整合的难度加大。这些矛盾和问题都迫切需要解决。 随着技术进步和信息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截止2010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人,手机网民规模达3.03亿[2],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也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现实社会很多违法犯罪及治安问题,已经向虚拟社会蔓延,如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谣言、网络恐怖事件等;一些群体性事件,也呈现出网上网下遥相呼应、互相放大的趋势;尤其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对我分化、西化,对现实社会安全构成了威胁。这更要求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应对社会中已经出现和即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改变我国社会管理薄弱状况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各级政府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一些地方和部门经济和社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社会管理工作滞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管理体制还没有形成。 在社会管理主体方面,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越位”和“缺位”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滞后,能力有待提高,制度供给不足,公众参与渠道不畅,积极性不高。在社会管理范围方面,还没有实现全社会覆盖,一些地方如城市商务楼宇、集体宿舍、城乡家庭出租屋及城乡结合部等还存在管理盲区。[3]在社会管理手段方面,一种完善的社会管理体制必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道德的手段。我国现行的社会管理依然延续了以往倚重行政手段的特点,而行政的力量在某些社会领域和管理事项上越来越难以奏效;法治的力度虽然明显加大,但社会管理领域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的问题还比较明显;道德的力量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经济手段虽然能在调节社会资源、激励社会参与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还不够完善。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不已适应现在社会的发展,必须加强和创新。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决定》同时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面对目前社会上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需要改变在党和政府中重经济发展轻社会问题的状况。因此我们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同时还要发扬人民民主,确保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才能使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弘扬宪法精神 创新社会管理 摘要:当前,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社会管理创新是党的十八大精神中一个鲜明的旗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义是实施宪法,任何制度的创新必须在宪法的统领下展开,以宪法为最高准则限定政府管治社会的权限,弃人治、从法治,坚守政府管治的法律之维和公民自治的制度空间。 关键词:宪法精神 社会管理 创新 当前,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社会管理创新是党的十八大精神中一个鲜明的旗帜。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群体性事件易发多发、利益格局调整的大背景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尤为重要。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无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包括社会管理创新,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一、弘扬宪法精神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 弘扬宪法精神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要想使社会管理创新的步伐迈得好,使社会管理创新符合时展的要求,必然是需要宪法这一根本大法做保障的。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求人民群众要有宪法意识,自觉践行宪法法律。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因此,社会管理创新不是想怎么创新就怎么创新,而是在现有宪法和法律的界限内实现变革和管理改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使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体现宪法精神和法律要求,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更不能破坏现行有效法律的明文规定。我们国家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全面改革的关键时期,我们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貌似与法律关系不大,其实恰恰相反,改革要顺利进行,创新社会管理要符合社会要求和人民期待,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让他们有做中国人的自豪感。因此,社会管理的创新,要求我们的管理者要有法律意识,树立法律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方法进行创新,改革社会管理的模式和管理手段。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吸收民智,全民参与,只有这样,创新才有活力,才能符合民意。要建设一个法治国家,创新的行为和举措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创新行为必须受法律约束。当然,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宪法的指导和监督。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开创新的社会管理模式,从而走向法治化,这一切都离不开宪法的保障。 二、宪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社会管理创新涉及政府管治和社会自治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的调整,必须以合宪合法的方式进行。当下,中国的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在中国法治秩序下展开和推进,必须将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纳入宪法的框架,扎扎实实地落实宪法确立的社会管理体制。 (一)以宪法统领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展开,这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但是目前各级领导机构普遍忽视宪法统领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只在涉及宪法修改、法律实施的时候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而在具体实施社会管理的时候,脱离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因此,必须改变这种不正确的思维定式,将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宪法框架加以设计和实施。只有将社会管理创新完全纳入宪法和法律体系内,才能符合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二)应以宪法确定政府管理社会的权限 宪法是政府管治与社会自治的界碑。任何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均必须在宪法限定的范围内进行。然而,我国很多行业的管理部门,都强调全面管理。所谓全面管理,其真实的法律含义是要求公权力的触手无处不在,可以从田野、街道一直延伸至村民的庭院和居民的楼道,这正是一系列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重大事件频发的真正原因。 在当代中国,公民的个人自由从法律上来讲很大,其实相对于国家整体来讲,公民个人的自由空间有待扩展。比如: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的自由,但公民要享受此项权利,限制很多,手续繁琐。国家、政府占有的社会管理空间远比个人、社会组织大得多。原本应该由社会组织占有的社会管理空间被公权力所主宰,这是不争的事实。全面管理的逆宪法思维,造成了超强政府,极容易危害或侵犯公民的个人自由和权利。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回归宪法,以宪法明确政府触手的长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公共权力的强度和干预空间,切实保障公民结社自由,培育自主自立的社会组织。 (三)应以宪法实施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宪法是法,自然应当实施,没有得到实施的法律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但是,在当今中国,宪法却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地位。一方面,现行宪法宣称自身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国家机关、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宪法;另一方面中国宪政建设最大的困境是宪法不被实施和适用,缺乏权威。主席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讲话中明确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所谓宪法的实施,便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团体、政党、社会组织和个人都依宪法和法律办事,维护宪法的权威。同时,宪法的实施要求既坚持形式法治,亦坚持实质法治,以规范国家机关和执政党的公权力为核心内容。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必然涉及宪法确立的基本管理体制,必须在宪法的统领下展开。在讲话中警告:“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显然,宪法实施同样事关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成败。若宪法得不到有效实施,违反宪法的行为得不到纠正,宪法未能树立权威,宪定社会管理体制便不可能得到良好的运行。 三、宪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功能 (一)社会管理创新立法必须以宪法的“保障人权”为根本出发点 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立法。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立法时,一定要坚持以宪法为统领,以立法法为遵循,这既是弘扬宪法精神的体现,也是保障法律一体化的体现。这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宪法要求,不得与宪法相冲突。在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主题鲜明,围绕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的主题展开,这是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一个总动员,也是各级立法机关在进行有关社会管理创新的立法和修法时的总要求。社会管理创新要坚持以人为本,不能偏离甚至损害人民的利益。社会管理创新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让人获得人应该有的人权,确保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在立法中得到落实。 (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加强违宪审查制度 没有监督,就没有保障。社会管理创新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障社会管理创新不偏离法治轨道,就必须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的监督。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就必须加大违宪审查的力度。社会管理的创新就是突破原有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式,但社会管理创新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和宪法原则,那么谁来监督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不能违背宪法原则,这项监督职能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行使,因此,全国人大应尽快启动违宪审查制度,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的行为符合宪法精神,不偏离正确的改革方向。 (三)依据宪法对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 宪法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的路径和方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监督和引导作用。在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中,行政机关在开展相关社会管理活动时,必须依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及其精神来理解、解释社会管理创新。社会在发展,创新就永无止境,人们对宪法的理解是有局限性的,宪法有关社会管理的规定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依据和前提,只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社会管理创新才能有生命力,这样的社会管理创新才有价值。宪法规范原则性强,通过宪法解释引导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才能够达到长治久安、持续发展进步的目标。严格依法办事实际上就是最大的也是最好的社会管理创新,因此,开展依宪解释,保障社会管理创新不与宪法相抵触,以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符合并充分贯彻宪法精神,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既不违宪又充分体现宪法精神的重要保障,也是当下中国宪法发挥作用的重要路径。 总之,在当代中国,对执政党来讲,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对人民而言,“宪法是一张写着权利的纸”;对国家来说,宪法是实现伟大民族复兴的法治保障。同时,社会管理创新也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内进行,切实保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创新社会管理论文:科学分析社会问题提高创新社会管理能力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就当前凸显的社会问题进行阐述和剖析;进而评述党中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重点从领导者的角度研究如何提高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 【关键词】 社会问题 战略部署 领导能力 2011年2月19日,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同志强调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只有敢于正视问题、直面现实,科学分析社会管理问题,才能有效提高创新社会管理能力。 一、当前凸显的社会问题 1. 食品安全态势十分严峻。从三聚氰氨严重超标的奶粉到瘦肉精,从染色馒头到地沟油,从福尔马林浸泡的海鲜到转基因食品。真正是所谓婴儿喝不到放心奶,大人吃不到放心菜,大家饮不到放心水。“民以食为天”的“天”大之事已经让国人发愁。 2. 物价上涨牵涉千家万户。国家的GDP虽然增长了,但许多人的钱袋子没有“鼓”,物价上涨的日常开支反而让相当多人的钱包“瘪”了,中小城市感受尤深。2011年7月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6.4%,创2008年7月以来的新高。 3. 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情况属实。药品从生产厂家经过多重环节才到达患者手中,层层加价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医患的供求关系不对称,关系难以和谐,“医闹”事件层出不穷,如北京一位喉科大夫被患者砍了21刀。 4.人口众多已经不是“人多力量大”的好事。男女性别比失衡,有的地方高达1:1.2;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在许多地方处于“两难”境地,绷紧难、放松也难;遗弃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的事件频见报端。 5. “问题少年”令人揪心。由于从小缺少父爱、母爱,他们的性格变得孤独怪僻;无心上学、不求上进、常驻网吧、最后变成小混混;坏人控制这些孩子之后,进而扰乱社会治安、充当赌场庄家、拦路抢包夺银,变成在派出所进进出出的“常客”。 6. 道德滑坡令人愕然。这种滑坡,突出表现为诚信缺失、人情冷漠、见义勇为者少。出国留学生为点学费引起母子争执进而弑母者有之,驾车撞伤了中学生却异地遗弃然后逃逸者有之;2011年10月13日在佛山市还发生了一名两岁女童遭两辆汽车碾压,18名路人见死不救的惨剧。 7. 分配不公造成两极分化趋势。贫富差距拉大是众所公认的事实。世界银行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之前的0.28上升到目前的0.48,而且1%的人口掌握了41.4%的财富,财富集中的程度畸高。笔者经过比较深入调查研究和比较广泛接触底层,以其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来划分,可以分为若干阶层,主要有超级富豪阶层、中产阶层、小康阶层、温饱阶层、贫困阶层、贫困线下阶层。 8. 腐败问题直接冲击社会公平正义。相继出现了陈同海、陈绍基等巨贪,出现了占有4处房产加4幢别墅、家中搜出现金和金条价值3800万元、总资产近亿元的重庆文强。 9. 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违规占地,并不稀奇,国务院下了“禁令”却屡禁不止;更甚者,有的官府压低地价出卖,有了土地收入之后又层层克扣;有的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征地,居然出动武装警察和公安干警“维持秩序”。从“生不起”到“病不起”,而今有的城市已经“死不起”。 10. “有理取闹”的事件不断。人民内部矛盾发酵、非利益相关冲突,它所导致的社会反应已经超出其本身的严重性。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11. 高速度扩张之后漏洞百出。暴雨之中的城市发生内涝已经十有七八;有的高速公路通行数月,就不得不封闭返修;高铁追尾相撞(如2011年7月23日发生在温州)、地铁追尾相撞,伤亡损失严重,让人失去了交通安全感。 12. 农民工的处境不容乐观。农民工进城务工,首先遇到的是工资待遇偏低、劳动时间偏长、没有劳动保护待遇、没有社会保险;居住条件较差,有时连遮风避雨取暖都做不到;在农民工当中法制意识薄弱,时有犯罪嫌疑,同时常被敲诈勒索;孩子上学虽然取消歧视条款,但实质上仍受一些限制;他们很难融入城市居民的群体,常常还是“老乡找老乡”、“穷亲攀穷亲”。 二、深刻认识党中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向全党、向全国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其重大意义和深刻意义呢? (一)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深入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之后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当前,我国确是处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课题;公共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信息网络建设的管理面临严峻挑战;境外非政府组织非法活动加剧。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总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必须搞好社会管理;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才能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同样道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要求,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是解决目前的社会管理中尚存在的自身薄弱环节的完善之措。党中央正是站在战略的高度和全局的视觉,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任务的新变化新特点,从党的崇高事业、国家的长治久安出发,确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任务。 (二)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坦诚、信心和勇气及提出解决社会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的有力有序有效 党中央的每一个战略部署都是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的。对目前社会问题的认识和了解绝不是空穴来风、若明若暗。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社会问题必然随之不断积累、矛盾不断加深,这是客观规律,也是实践的证明。党中央审时度势、准确判断,举行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的专题研讨班,目的就是向全党发出警号:社会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社会管理的加强和创新势在必行。这是在复杂形势面前、在关键时刻,向全党高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战斗任务,有的放矢地下达了新的指令;紧接着,各省市自治区、各市县层层贯彻落实。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是非常必要的,非常及时的,也是十分有效的。 (三)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善于及时、准确掌握国外动向的洞察力和他国覆辙的前因后果的判断力 在国外,特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自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之后,社会问题、社会矛盾表现更加尖锐、更加突出,以至出现了中东“革命”、北非乱局,总统“出走”、总统“交权”,许多国家发生了动荡。欧洲经济持续低迷,希腊、西班牙以及英国、德国、法国的政要都不得不向中国提出“请求”,希望中国这个“世界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拉一把”。拉美国家长期以来也积累了不少突出的社会问题,如治安恶化、产毒贩毒猖獗、冲突频生、下层民众贫困化加剧等等。暴力冲突惊现意大利的罗马街头,“反资本主义”运动震动全世界。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经济危机对美国造成了空前冲击,从“占领华尔街”到“占领华盛顿”,并扩散到芝加哥、洛杉矶等许多地区以至“全美开花”。其“病灶”是什么?是贫富悬殊,是99%的人对社会不公平的愤怒。国外的深层矛盾的搅动就是前车之鉴。实践证明,党中央对待这一系列社会问题半点也没有掉以轻心,而是把弦绷得很紧;并没有以取得一定的社会管理成效而得到自我安慰的理由,而是对社会凸显问题一抓到底、毫不松劲。 (四)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的精神 早在延安时代就提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同志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发出警告,中共正在面临“四大危险”,其中一、二就是“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这些危险当前“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为了避免“四大危险”,中共最需要什么?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最需要的是人民。实话说,任何政党要执政,就必须得到人民的接受和支持,得人心者得天下。要长期执政、长盛不衰,当然更需要人民。而今反复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切中时弊的重大决策,实质就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提高新形势下领导创新社会管理能力 同志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告戒全党面临着四大危险,其中就有“能力不足”的危险。这种能力不足,包括如何领导好创新社会管理的问题。当前,各级领导者主要要提高以下几种能力。 (一) 提高领导发展经济的能力 中国一切问题的解决,包括社会管理问题的解决,都必须以发展经济为前提。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在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的背景下,我们应该如何发展经济、如何取得新的突破?这就是一个新的课题、新的考验。困难总是有的,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善于不耻下问、求贤问计,充分发挥企业家队伍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农村经济能人的聪明才智,也敢于借助国外境外脑库的聪明才智;其次,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比如通过微博沟通市场、上网了解市场销路、借用媒体推销产品等。上下同心协力,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寻求开拓机遇,就一定能够把经济发展推上一个新水平,也就能够为创设更多就业机会提供有障。 (二) 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 反腐败斗争,直接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取信于民。腐败不除,难得民心、难服民心。这些年为了反腐倡廉,办法想了不少,措施订了不少,条例出了不少,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腐败现象受到有力遏制,然而反腐败斗争仍然任重道远。除了明目张胆的贪污受贿腐败之外,近些年还有什么“隐性腐败”、“非违纪性腐败”、“集体性腐败”、“期货性腐败”等等,党和政府的形象确是受到了严重的玷污。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否则人心不服、社会不公,则所谓社会管理就是一句难以服众的空话。反腐倡廉能力从何而来?说一千道一万,首先从自己做起,还是孔子那句老话:“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 (三) 提高实现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的能力 只有公平正义,才有社会和谐的可能。据闻,目前有些地方正在热烈争论一个问题:“先把蛋糕做大、还是先把蛋糕切好(分配公平)。”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笔者认为,第一,争论必须从实际出发。实际是什么?有的地方,主要矛盾是“蛋糕不够大”,有些地方却是“蛋糕切得不公平”,那么,从这种实际考虑就可以决定“先”和“后”,该“做大”的做大、该“切好”的切好;第二,就全国多数地方而言,应该是“做大”与“切好”同时进行,不应分先、分后;第三,即使是主张“做大”的地方,也应该反省一下,这种“公平公正”是否让所有外来务工人员都得到了呢?仅仅是对本地的人员 “公平公正”,而外来务工人员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公平公正”这又谈何社会和谐? 作为领导者就应该有这种分析判断能力,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志要求我们,必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个“格局”,关键还是领导。各级领导者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各级领导者能够承担起这个责任,各级领导者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能力、不断提高水平就一定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而承担起这个责任。
科学管理论文:应用科学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应用科学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摘要】: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势必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因而,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现代社会中各项事业都有了较大发展和进步,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我们需要研究、应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传统管理;弊端;科学;管理方式;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贯穿于各个行业和领域,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公众的重视。特别是现代化的生产性、经营性企业和高等院校、大型文化娱乐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问题,无论从其经济效益还是从社会影响力而言都尤其显得重要。如果做不好,势必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我国每年安全事故很多,特别是近年来在采矿、交通企业多次造成特大的安全事故,实在令人痛心。血的事实提醒我们,在当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往的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了,现在需要应用科学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推动和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用科学管理方式的必要性 管理是一门科学,科学的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理论作为基础,为实现安全生产,必须研究安全的科学理论,揭示安全的科学规律,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以往安全管理工作大多采用传统安全管理,与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相比存在明显不足。传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主要放在系统运行阶段,一般是事故发生了,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调查结果修正系统,这种模式称为“事后处理”模式。由于存在许多弊端,致使事故不断发生。而科学化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是预先对危险进行识别、分析和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先控制”,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防患与未然。因此,从社会发展趋势来看,现代科学化安全管理取代传统管理已是势在必行,现代社会要求必须从传统安全管理向科学化管理转变。 安全管理虽然是极其艰巨的一项工作,但是,只要坚持用唯物辩证法指导,不断研究探讨和把握安全管理的规律,就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科学是安全之母,愚昧无知往往是安全之祸,事故之源。许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们缺乏必要的教育训练和科学知识造成的。科学管理是安全之母,如触电、煤气中毒等事故,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对电、煤气性能的了解,盲目蛮干造成的。“科盲”是事故的“隐患”,许多事故往往是由于缺乏普通的科学常识所致。面对着不断更新的技术装备,如果我们没有一定的科学知识,别说驾驭它,使用它,就是完好的装备,也可能损坏。人要是掌握了科学文化知识,就会聪明起来,减少盲目性,再复杂的武器装备也能掌握。有的同志在多年从事危险的工作当中始终都安全无恙,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掌握了科学的方法。“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是安全管理的巨大力量,知识可以增加安全系数,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运用科学管理方式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二、传统安全管理方式的弊端 (一)宣传教育不到位。以往的传统教育对宣传教育没有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只是注重抓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够,观念上就没有加以重视。因而,基本上没有作宣传教育工作,即使有也是肤浅地谈谈,走过场,普通员工也只是听听而已,根本没有深入人心,也没有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造成员工的意识当中根本没有安全的概念。 (二)轻视事前管理,注重事后管理。一般在出现安全事故后,领导干部必须处理,然后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大有“亡羊补牢”的感觉,这样就容易埋下隐患,可能在短时间内会引起员工的注意,但事情过去后,依然故我,领导也不强调安全问题,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上没有人抓,所以产生下一次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三)不能调动每个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基本上是制定安全规章制度,领导讲一讲,然后挂在墙上。安全问题根本没有深入人心,广大员工认为,安全管理工作是领导的分内之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所以,从思想意识上人们就没把安全问题放在心上,更谈不上积极主动地配合领导,形成领导干部孤立地实行安全管理,收效很小。 (四)没有科学系统的管理方式,难以落实。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没有科学性,过于简单、形式化,操作起来很难见到实效,其实,安全管理是一门很重要的、值得深入研究的科学,与生产实践一样是有紧密、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的。以往的安全管理方式只是单个的制度,没有系统科学的标准,所以难以落实,很难起到相应的作用。 三、我国应采用的科学管理方式 (一)形式多样,注重效果,全面宣讲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往往在于认识不到位,认为安全管理增加了不必要的投入,这完全是错误的。现代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就是合理认识安全管理,首先要提高对安全教育的认识,真正把安全教育摆到重点位置;在教育途径上要多管齐下。既要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日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安全会议、厂报、有线电视、黑板报等多种途径的作用,强化宣传效果;在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要丰富多彩,推陈出新,使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广大职工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跃,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预防为主,先期治理,确保防范措施到位。 安全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人民财产生命安全,就从企业的最终目标—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就可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政府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采取降低资质等处罚,企业招投标受影响;2.一旦发生事故,牌子被砸,形象受损,市场减少;3.发生事故导致的经济赔偿、设备损伤。因此,安全管理不容忽视。从博奕论来看,安全管理与企业效益和理想状态是“双赢”,即随着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效益显著增长。 (二)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 在现代管理哲学中,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目标还是人。在安全生产系统中,人的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尊重人,关心人,以人为本,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的利益,使大家找到归属感,最终形成安全管理“命运共同体”,推动安全管理的改善和提高。 推行科学民主化的管理方式,人是最根本的,需要重视人、激励人,就要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民主化。虽然 一般的管理侧重点不同,但在管理中必须兼顾所有人的利益,一项决策做出之前,应把方案拿出来,由企业法人组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织一线施工人员逐层进行讨论,做出反馈意见,必要时可以跨级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决策正确和实施的顺利。(三)重视激励作用 伟大的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追求的一切,都同他们利益有关。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要求管理者深入理解职工的内在需求,并予以满足,从而刺激工作热情、激发创造力。因此,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引入多种激励机制,成为安全管理文化现代化所要求的重要方向。 目前,多数企业安全管理采取的是负激励即违章罚款,虽然有激励效用,但不免单一,且容易使人感觉安全生产很“冷”。因此,企业要注意多运用正激励,一方面可以在各层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完成情况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数额必须大;另一方面,可以评选安全标兵,从管理层到基层都要有代表,满足个人的荣誉感。 我国的企业管理研究中,很多人也对激励手段的作用和做法作了探讨,并提出了“形象激励”、“内在激励”、“荣誉激励”等方式和方法,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酌情选择。 (四)把情感融入安全管理 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精神力量起着极大的作用。其中,人的感情因素深深地渗透到行为中,影响着行为目标、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在企业内部,每一名职工都拥有自己的情感世界,安全管理者只有深入了解、沟通和激发职工的内心情感,才能在管理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日本企业在这方面很注重,常常采取“感情投资”的方法,解决职工的住房、子女入托以及汽车问题。我们也可以在节日和员工的生日时致以祝贺,亲自送礼品等,要“于细微处见真情”,这样才能感化人心,以便和谐一致,团结协作,促进安全管理,消除管理中的抵触情绪。 企业搞安全管理,不能图一时之快,逞一时之强,必须从根本出发,根据单位特点,循序渐进,逐步形成自己的安全管理文化,增强全体职工的凝聚力,使其劲往一处使,在和睦的氛围中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现代安全管理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应当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这就要从某一组织的整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安全宣传教育,使组织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五)把全员吸纳入安全管理 要保障安全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共识,切实做到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在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吸引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安全工作责任制为全员参加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还应当实行动员和组织广大员工参加安全管理的新形式,如安全目标管理等。 (六)把安全管理贯穿到始终 系统安全的基本原则是,从一个新系统的规划、设计阶段起,就要开始安全工作,并且要一直贯穿于整个系统寿命期间内,直到报废为止。在特定组织实施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监测、识别、评价并控制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七)实行全方位安全管理 任何有人的活动的地方,都会存在不安全因素,都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性。因此,人们在生产生活的同时,都要考虑其安全问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不仅是专业安全管理部门的事情,必须党、政、工、团等各部门齐抓共管。一丝不苟,严格要求,从而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随着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加速了安全管理信息的处理,使安全管理由定性逐渐走向定量,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得以迅速推广。各种安全监控,安全防范技术设备的使用成为现代安全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目标管理可以应用于安全管理方面,称之为安全目标管理。它是特定组织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安全总目标,分解展开、落实措施、严格考核,通过组织内部自我控制达到安全目的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它以特定组织总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逐级向下分解,使各级安全目标明确、具体,各方面关系协调、融洽,把全体成员都科学地组织在目标体系之内,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目标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每个人的积极努力来实现特定组织的安全目标。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要有广大员工参与,领导与群众共同商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安全目标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若干个,例如事故发生率指标,伤害严重度指标,事故损失指标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率等。但是,目标不宜太多,以免力量过于分散。应将重点工作首先列入目标,并将各项目标按其重要性分成等级或序列。各项目标应能数量化,以便考核和衡量。 安全目标管理可以发挥每个人的力量,提高整个组织的安全工作管理绩效;可以增强管理组织的应变能力;可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可以促进组织内成员素质的提高;可以促进组织自身的长远发展 (八)安全管理需要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因此要形成从厂、分场到班组的三级安全网络。运用好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对信息的收集、录入,信息的存贮,信息的传输,信息的加工和信息的输出(含信息的反馈)5种功能。它把现代化信息工具—电子计算机、数据通信设备及技术引进管理部门,通过通信网络把不同地域的信息处理中心联结起来,共享网络中的硬件、软件、数据和通信设备等资源,加速信息的周转,为管理者的决策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在实际生产中,每天获取的事故信息量非常大,这些信息都是需要及时处理和综合分析、判断,靠人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些工作的,这就需要应用计算机建立管理系统。因此,我们认为管理信息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具有现实意义,应用前景广阔。 用一句话表述,就是通过建立以安技部门为信息处理中心(中央处理机),各危险岗位和各专业部门为终端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从而由安全信息反馈来推进对隐患的不断检查、整改和监控,形成闭环管理。此系统解决了目前企业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关键问题——安全信息缺乏,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通,反馈不及时,危险信息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因而,对企业向本质安全管理方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企业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单凭科学的安全管理方式一方面发展是不够的。还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职工执行安全规章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这两方面都做到,才有可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科学管理论文:谈资源科学管理的必要性 1岷江上游水资源现状 1.1生态环境日趋脆弱 (1)地质灾害频繁。岷江上游位于龙门山地震带,是“5·12”汶川大地震的重灾区。震后山体松动,极易出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次生灾害,2010年龙池发生“8.13”泥石流灾害,2012年虹口发生“8.19”泥石流灾害,给当地生态环境及下游防洪、供水等造成极大地破坏。(2)植被破坏严重。岷江上游600年前约有森林120万hm2,覆盖率达50%左右,1950年森林面积约74万hm2,覆盖率降为30%。经建国后30余年的大规模采伐,到80年代森林面积降至46.7万hm2,覆盖率降至18.8%,森林蓄积量也低于1.05亿m3,近30余年,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减少了36.9%和47.5%。茂县、汶川一带受地形影响,降雨稀少,蒸发量大,两岸山体在植被遭到破坏后生态系统难以恢复,已出现荒漠化趋势。(3)人类活动影响加剧水环境污染。由于岷江上游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阿坝州工业发展的核心地区,现有水电、制革、造纸、化工、冶炼、机械、水泥、食品等行业。该区面积只有全州面积的27.7%,但人口却为全州的45.9%,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州国内生产总值的54.3%,工业产值则占到全州工业产值的90%。其中汶川县境内的七盘沟工业区和漩口工业区近7Okm的河段内,集中了阿坝州80%的工业企业,年排放工业废水650万t,工业废气10亿m3,工业废渣50万t。汶川县威州以下区域为两山夹一河地形,可利用土地资源稀少,大量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紧邻岷江河谷,下游即是成都水源地———紫坪铺水库,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废气及废渣直接排入库区,加剧了岷江上游水源地生态环境污染。 1.2水资源开发程度高 岷江上游水力资源丰富,开发条件好,已建成数十座水电站,主要以引水径流式电站为主,功能较为单一。其中狮子坪电站和毛尔盖电站具有年调节能力,干流上的天龙湖电站具有季以上调节能力,紫坪铺水库具有不完全年调节能力。对于整个岷江上游的水资源安全来说,大型水库的存在改变了流域原有水资源径流的时间空间分布,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表1可见,岷江上游的已建主要水库调节总库容达12.9亿m3,远期将达到17.1亿m3。目前所具有的现状是由于其上游大多数水库调度目标以单一发电为主,从而造成流域虽然具有了12.9亿m3的调节库容规模,但对于下游城市灌区水资源安全真正起作用的仅为紫坪铺水库的7.74亿m3库容。显然,无序的调度行为不仅仅是一种极大的浪费,更会对下游的水资源利用起到负面作用。 1.3水资源管理混乱 由于岷江上游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纵向涉及沿河各电站及地方的权益,横向涉及水利、电力、农业、建设和环保等部门的权益,重复建设、多重管理现象严重,责任不明,“政出多门”,不但增加了管理成本,减弱了各水利设施的使用效果,而且不利于水资源的有效管理、统筹兼顾、优化配置、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违背了水的自然规律。例如“8·19”特大泥石流发生期间,岷江支流白沙河发生了严重浊度超标,威胁到成都市的饮水安全;同时,下游金马河防洪河段发生超标洪水。作为岷江上游最重要一级屏障的紫坪铺水库同时接到供水部门要求加大泄量稀释河道水体浊度、防汛部门要求控制下泄流量避免下游洪峰叠加的指令,致使水库调度工作陷入两难境地,极易造成人为水资源灾害问题。 1.4信息沟通不畅 岷江上游建成的诸多水库分属不同业主单位,以发电为主要功能的水电站在水库调度过程中侧重多发电,水库的社会效益处在从属地位,各电站运行中逐渐形成了只顾上游、不管下游,看重发电效益、轻视社会效益的特点。往往是上一级水库调度动作完成后,造成的影响已经显现在坝前时,下一级水库方获得信息,缺乏必要的沟通往往导致水库调度缺少前瞻性和计划性,越靠近下游的水库越容易陷入被动境地。而信息不透明造成的影响在运行过程中往往如滚雪球一般造成逐级叠加增大的效应,给成都平原的防洪、供水及灌溉造成了不利影响。故虽已建成的水库可调库容达12.9亿m3,但在运行过程中未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下游急需供水,而上游电站停机蓄水,下游遭遇洪水,上游水库反而加大泄量,为追求发电效益挤占下游生态流量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年初供水期、主汛期防洪及汛末蓄水等关键节点上易引起混乱,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5管理手段单一 目前岷江上游水资源管理与调度手段单一,上游沿河相关单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大多以行政命令为主导,缺乏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仅依靠行政手段来协调和处理水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经济调节手段和水资源管理法规依据,极易造成水资源的极大浪费及水资源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何使上游水库在整个流域的防洪、供水、环保及发电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单位缺乏统一的认识以及可操作的办法,急需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以及水资源市场调控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的杠杆作用,提高上游水库在流域系统调度下的积极性。 2解决岷江上游水资源管理困境的几点建议 2.1转变水资源管理意识 对于水资源管理认识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水资源效益控制由单一目标向多目标综合统筹转变,水库调度由各水库各自为政的局面向流域同步调度转变,水资源利用由固定调度向科学动态调度转变,逐步做到依托流域主要控制性工程,充分利用工程现有规模,反复利用流域可调节库容,最大限度地发挥流域水资源效益。 2.2构建水资源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流域各水库及取水单位等与水资源相关因素纳入水资源市场交易体系,合理规划水价,建立反映水资源供求状况和紧缺程度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提高水利工程水价、城市供水水价,合理确定再生水水价。对不同水源和不同类型用水实行差别水价,使水价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流域具有调节能力的水库在增供水量部分进行量化,制定合理的补偿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上游水库在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积 极作用。 2.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建立和完善岷江上游水资源管理法规,为管理水资源提供法律依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河”、“依法管水”,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思想,逐步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由之前的单一行政管理手段向技术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及法律手段并举的综合管理方式转变。 2.4提高科技含量,实现信息化调度 将原有隶属各水库、水文系统、防汛系统及气象系统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整合为岷江上游水资源监控平台,建立、完善水利“三条红线”下的水文、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水文、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原有各单位单独运行的点连成线、结成网,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水资源信息,做到上下游信息互通,各水库调度步骤趋于一致。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将上游集水区、水源地库区及下游城市用水户等有机地联系起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对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5实现流域同步调度 通过转变管理理念,以水资源市场化为支撑,以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科技信息化共享为手段,实现流域同步调度目标。将由紫坪铺水库一个点作为成都平原水源保障的局面变为全流域立体保障体系,将原有的各阶段兴利目标转变为整个流域的兴利目标,视岷江上游水库群为一个整体,充分整合各水库可调节库容,以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使各水库调度步调趋于一致。再通过市场化规则确立目标实现过程中各水库贡献值大小,以此为依据进行整体利益分配。理论上可将紫坪铺水库原有的7.74亿m3库容提升至12.9亿m3,可极大地提升成都平原的灌溉、供水保证率,提高下游河道防洪等级,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各水库汛末争蓄的状况,增加流域枯期出力,一举扭转岷江现存的调度矛盾。 3结语 建立科学有效的流域水资源管理体系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流域内各单位高效的管理水平、先进的技术手段、各水库的协调配合缺一不可,现阶段岷江上游初步具备了这些条件。如何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市场体系以开创水资源管理的新篇章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面对当前岷江上游水资源的严峻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科学管理论文:人本管理在科学管理中的应用 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诞生于20世纪初,它的诞生是人类管理学科的一次飞跃和革命,它将人类的管理思想从抽象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具体科学的标准化管理,在近一个世纪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管理实践不断向纵深的延伸,标准化管理越来越多地暴露出种种弊端,昔日的“科学管理”显出其明显的不科学成份。与此同时,以人为本,解决人的系统问题成为21世纪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核心问题。本文拟以发展的观点阐述21世纪的科学管理中人本原理的运用。 一、管理的基础:人力资本的优先投 “人力资本”来自舒尔茨和贝克尔在本世纪60年代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它在理论上突破了传统理论中的资本只是物质资本的束缚,将资本划分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这样就可以从全新的视角来研究经济理论和实践,该理论认为物质资本指现有物质产品上的资本,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土地、货币和其他有价证券等,而人力资本则是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即对生产者进行普通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和其在接受教育的机会成本等价值在生产者身上的凝结,它表现在蕴含于人身中的各种生产知识、劳动与管理技能和健康素质的存量总和。然而管理总是要有人来参与,要管理者能出色地执行管理的职能,员工能很好地完成其工作,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培养出优秀的管理者和出色的员工,即对人力资本的优先投资,这也是21世纪“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人力资本同物质资本一样,也不是生来俱有的,而是通过投资得到的。不经投资的人只能是生理意义上的自然人,而不能称其为人力资本。因为他未受教育,不具备知识和相应劳动技能,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他只是个废物而毫无价值。只有经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才会具有一定的生产知识、劳动技能,从而才可称为人力资本。然而人在接受这一系列教育、培训和用于提高健康水平的支出与进行物质资本的投资支出一样,以减少现期消费来增加未来的知识与技能,从而渴望在未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与对物质资本的投资是一回事,只是投资的方向不同而已。 在经济社会,不管是哪一种投资,其目的就是要在一定的期间内获得利益回报。这使得投资主体的确定显得有些困难。因为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存在机会成本,故一般纯经济单位不愿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第一投资人。所以只好政府承担这一责任。强调人力资本的优先投资,是因为优先投资于人力资本可以为进行整个经济活动奠定人力基础,从而产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可能。以期达到: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生产率提高成本减少较高的产出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生产率提高……这一良性循环。而作为第一投资人的国家在完成了第一期的投资后,经济单位可作为第二投资人对单位内部人员进行再投资,从而获得比前期更丰厚的利益回报,从整个社会来讲,不管是第一投资还是再投资,都是对整个社会成员的投资,其结果是节约了社会资源,个人也得到了很多好处。难怪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十分重视对教育的投资,如日本1985年教育经费占政府开支的18.7%,韩国则达28.2%,香港为18.7%,而同期我国仅为8.1%。 二、优秀管理者的素质:情商 美国耶鲁大学心理学家彼得·萨络维在90年代初创造了“情绪智商”,这一述语,简称情商,基本含义为:1、认识自己的情绪。知道自己现在的情绪如何,处于什么样的程度。2、妥善控制情绪。在认识自己的情绪的情况下应善于控制情绪。3、自我激励,随时激励自己振作精神,乐观向上而不受其他因素影响。4、认知他人的情绪。即能够察颜观色,清楚地了解对方的情绪以及在这种情绪支配下可能做出的行为5、人际关系的管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和待人,以诚待人。 1995年,哈佛大学心理教授丹尼尔·戈尔曼出版了情商一书,顿时引起全球轰动,情商的提出是对优秀管理者的基本要求,也是优秀管理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在社会生活中,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人的情绪和感情的支配,什么样的情绪和感情则往往使人产生什么样的行为。管理活动既然是一种系统的行为,那么它必须受情绪和感情的影响。而要作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则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情商。 情商是人的性格的一种素质,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人的一种涵养。它包括了抑制冲动、延迟满足的克制力。如何调整自己的情绪以防产生对工作不利的影响;如何激励自己经得起各种挫折,在逆境中成长;如何发奋向上、积极进取;如何为他人着想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等。美国著名的成人教育学家戴尔·卡耐基认为,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要靠人际关系、处事技巧。所以他的哲学思想就是如何宽厚待人,如何培养人的自信心和如何进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它的核心是自控情绪,积极向上,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家研究表明:谁若能自控情绪、战胜情绪,则他具有特别的智慧,而这种智慧的获得不是生来俱有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后天的培养而具备的一种素质和修养。所以情商的训练已为发达国家的教育所接受,他们用不同的方式教学生决策能力、情感的管理、压力的处理、同情心、沟通能力、坦诚、领悟力、责任感、勇于表达、合群、冲突的解决等。 三、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 现代管理已逐渐重视组织内部的信息交流,而且它将成为未来21世纪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每个组织内部,都是由形形色色的人构成的一个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群体,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若不能进行正常的思想信息的交流,则会使组织信息链条中断,人员之间的关系疏远,组织内部就不可能有团队精神的产生。很难想象,一个人心涣散、人员之间互相猜疑的组织能在竞争激励的21世纪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分析如何建立组织内部良好的人际关系,如何在组织内部进行沟通,已成为当前和未来管理科学的重要内容。 管理通常被视为各个部属进行沟通的过程。它要求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地去找寻部属所需要的,以及探查部属对其本身工作与 公司所具有的看法,然后还要使部属人员知晓公司正在进行哪些活动,让部属参与管理的决策过程。在管理中强调沟通,主要包括两种方式: (一)正式沟通。正式沟通是随正式组织的产生而产生的,所谓正式组织指管理人员及员工之间由于授权和职责分配所建成的个人间的关系,由于这种较为固定的组织关系的存在,从而使这种沟通具有一定的模式性和规范性,习惯称之为正式沟通。它分为上行、下行和平行沟通三个方面:1、上行沟通。上行沟通指下级人员以报告或建议等方式,对上级反映情况,让上级了解和掌握下级人员当前的想法和意见,从而使上级管理人员能迅速采取措施来解决或改善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另外,员工直接坦白地向上级说出心中的想法,可以使他们在紧张的情绪和所受压力上获得一种解脱。2、下行沟通。下行沟通是依组织系统,由上级传至下级,通常是由主管阶层传到执行阶层的员工。这种沟通使员工能够了解、赞同并支持管理阶层所处的地位,这有助于管理阶层的决策和控制,并减少曲解和误传消息。3、平行沟通。平行沟通指平行阶层之间的沟通,例如: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中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基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这种沟通大多发生于不同命令系统间而地位相当的人员之中,这种沟通弥补了其他沟通的不足,减少了单位之间的事权冲突,使各单位之间、各员工之间在工作上能密切配合,并增进了友谊。 (二)非正式沟通。非正式沟通是非正式组织的副产品,它一方面满足了员工的需求,另一方面弥补了正式沟通的不足,它带有一种随意性和灵活性,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或方法,但它要求管理人员要在日常人际交往活动中,把握分寸,适时沟通,相互交流思想,减少心理上的隔阂,这则是管理人员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泰罗的“科学管理”有许多科学之处,但他忽略了人本思想的重要性,其研究的范围始终没有超出劳动作业的技术过程,最多只能是一套优秀的车间管理理论。而21世纪是人才的世纪,对人才的开发和利用以及如何对人进行有效的管理才是管理者的主要任务之一。人本管理的对象和重点在人身!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的知识进行研究,使人类的管理学从“硬管理”走向“软管理”,从而使管理真正称为“科学管理”。 作者: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科技服务处 桑瑞星 科学管理论文:论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 对于今天的以能力为本、弹性工作制、学习型组织等令人眼花缭乱的人本管理理论,中国企业不能实行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要结合中国企业实际,坚持走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发展道路,坚持岗位和业绩为主的人力资源管理,重视员工能力和素质建设。 人力资源管理发展及特点 综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历史,大致经历了经验管理、科学管理、人本管理三个阶段。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出现的社会化大生产,出现了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员工的生产进行监督和对与员工有关的事务进行管理。这一时期的管理主要依据管理者的经验来对员工管理,管理者认为员工的生产力是相同的,如果员工的生产力不能达到相同的标准,就会遭到解雇,企业管理员工的最有效方式通常认为就是不断地监督和以辞退员工来进行威胁。1911年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问世,标志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由漫长的经验管理阶段,迈进了划时代的科学管理阶段。科学管理理论首次运用了科学的工作分析方法并提出了以金钱为主要激励要素的激励理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开始进行时间和运动姿势及特征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工作分析;在员工招聘和选择中,开始考虑员工的体力、脑力和工作相匹配的问题,生理和心理测试逐渐成为员工招聘的一种辅助手段。20世纪60至70年代,随着西方主要工业国家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具有相当知识基础和技能的员工大量出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逐步成为企业战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针对科学管理对人力资源发展的种种束缚,人们提出了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人本管理坚持以人作为管理的主要对象,以合理满足企业员工的正当需要为出发点,注重开发、利用企业的人力资源,通过组织内全体人员的全面发展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人本管理虽然是科学管理的延伸,但是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上仍存在很大的区别。 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 历史的经验证明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是必由之路。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的发展历史来看,人本管理不是对科学管理的简单否定,而是对科学管理的继承和发展。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既是历史的必然,更是企业经济管理发展的客观要求。因为正是有了科学管理对员工劳动生产力差异化的提出,才有了更深入的组织行为学研究;正是有了科学管理对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的科学设置,才有了人本管理所提倡的扁平化组织;正是有了科学管理的以金钱为主要激励要素的激励机制,人本管理所提出对人更高层次的尊重需求的激励才有意义。可以说。没有科学管理奠定的坚实基础,就没有人本管理的蓬勃发展。 人本管理的本质属性决定了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是必由之路。人本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按照人性的发展规律进行管理,激励员工在实现个人发展的同时实现组织目标,提倡人本管理不能脱离组织的发展需要,不能脱离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能抛开“事”而谈人的发展。提倡人本管理必须坚持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的发展,任何脱离科学管理的基础而实践人本管理都是不切实际的,犹如空中楼阁。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历程决定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是必由之路。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历程来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工业革命出现的社会化大生产孕育了科学管理理论,后工业社会的知识经济时代繁荣了人本管理理论。西方人本管理之所以广泛运用且产生积极的效果,是由其后工业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而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正处在走向逐步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时期,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就业总体压力大和结构性人力资源短缺并存,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完备,社会保障能力较弱,下岗就业和社会保障仍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所有这些决定了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走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之路。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决定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是必由之路。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是不断发展的,我们要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办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过程就是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地进行管理创新和改进,实现管理的螺旋式发展的过程。根据《2004年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对我国企业岗位管理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来看,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转变还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 中国企业的人本管理之路 对于今天的以能力为本、弹性工作制、学习型组织等令人眼花缭乱的人本管理理论,中国企业不能实行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要结合中国企业实际。坚持走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发展道路,坚持岗位和业绩为主的人力资源管理,重视员工能力和素质建设。具体来说,中国企业从科学管理到人本管理的发展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组织机构管理坚持因事设岗为主,重视特殊人才培养。无论是传统的人事组织原则,还是现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已成为设计组织架构,确定岗位职责、明确用人标准的主线,这是企业发展的要求,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坚持因事设岗为主,就是要在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上,关注特殊战略性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在特定时期,对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特殊人才采取设岗管理。坚持因事设岗,是组织结构科学合理性的重要保证;重视特殊人才培养,构建用人的新机制,可以充分发挥战略性关键人才的智力作用。 绩效管理坚持业绩考核为主,重视员工发展。绩效管理发展到今天,已经从最初简单的考核,发展到对组织、对员工发展的全方位评价,从原来的关注考核结果转变为关注过程沟通,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劳来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水平。绩效管理不能丢掉业绩考核之本,而只注重绩效过程管理。根据《2004年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对我国企业绩效管理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来看,国有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实施人员绩效考核的面较广,但执行不力,考核实施效果一般,反而私营企业实施考核效 果好,这个现象值得我们注意。要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激励、护航、控制作用,使考核有较大的价值,首先必须使考核制度简明、清晰、易懂,使被考核者明白自己的努力方向和不作为成本或违规成本。 薪酬管理坚持以岗位工资为主,重视能力导向。从薪酬管理的长远发展来看,基于员工能力的薪酬方案可能会在以后得到迅速发展,但由于基于能力的薪酬方案给企业可能带来的培训需求不明确、投入产出不经济等风险,以及技术评价给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难题,决定了目前基于能力的薪酬方案只能在实力雄厚的部分高科技企业探索运行。虽然,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企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型组织结构中,岗位问的工作范围越来越模煳、宽泛的趋势,但无疑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企业薪酬管理仍必须坚持以岗位工资为主,这既是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要求,也是企业解决内部公平,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任何抛开企业实际管理情况盲目推行以能力为核心的薪酬管理制度的结构,都很容易走回论资排辈、大锅饭工资制度的误区。 培训要以坚持岗位培训为主,重视员工素质培养。企业培训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企业也越来越重视。但是,对许多的管理层来说,培训工作“既重要又茫然”,根本的问题在于企业培训缺乏针对性。虽然企业员工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企业的发展水平,但是培训成果转化为企业的实际生产力的提高才是企业培训的根本,企业培训不能离开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要提高企业的培训效果,就需要对员工的培训需求作科学、细致的分析,要将公司发展目标和员工的生涯设计相结合来仔细设计,要坚持以员工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围绕着岗位特点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着力对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工作方面的特殊技能及专门技术知识的培养,确保员工在担任更高级别或技术职务之前,能充分了解和掌握未来职位的职责、权利、知识和技能等,帮助员工尽快胜任工作要求。 科学管理论文:民族地方文献的科学管理及开发 民族地方文献作为祖国文化宝贵遗产,自1982年中央提出要恢复和重视古籍整理工作以来,各级各类民族地区图书馆都先后搜集到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地方文献,并且已经成为图书馆藏书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类型各异的民族地方文献,详细记载着各民族的起源和发展,以其独特的内容和鲜明的民族特点,为研究人员提供准确的资料。怎样才能充分发挥民族地方文献的作用,使这些灿烂的民族地方文献真正体现其价值?本文谨就民族地方文献的管理及开发利用几个方面提出些粗浅认识。 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社会、历史、风俗、文化等诸种原因的制约,民族地方文献以其多样性、分散性、地方性特点,形成一个民族地区图书馆的藏书特色,也正因为这种特有的藏书体系,使人们思想上容易产生自豪感和满足感,同时也导致了民族地方文献科学管理及开发利用方面相应衰退。其原因: 1、民族地区图书馆还没有摆脱个体孤立发展的束缚。“自我为中心”的思想突出,严重制约着民族地方文献管理的科学化发展,随着民族地方文献搜集范围的逐步扩大,其数量也在不断增多,文献的珍贵性,可靠性日趋突出,这样就造成许多民族地区图书馆思想上产生出一种“自豪感”,这种自豪感最后体现管理上就是“唯我独有”的“自我为中心”的思想。的确,民族地方文献受地区、民族、语言文学等因素的制约,其独特的内容是其它任何文献所无法比拟的。近年来许多民族地区图书馆对散落在民间的大量珍贵文献作了系统的搜集,整理,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地区部门都不可能独自将本民族、本地区的文献收全,必定要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加上民族地方性出版在不断增加以及民族地域分布广泛,更多的文献还流存于民间、寺庙、人们的口中,民族地方文献搜集、整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广泛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 2、民族地方文献被图书馆视为“镇库之宝”容易造成隔绝性,不利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对于民族地方文献来说:由于它记载着某一民族的历史、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在内容上有一定的特殊价值,多为本地人记本地事,范围也限于本地,所以一般来说可靠性比较高,也正是这种“源于本地、藏于本地”的原因,许多民族地区图书馆将这类文献视为珍品,一旦收入特藏室或民族文献参考室后,一般就作保存,造成绝大多数读者不可能直接利用。民族地方文献搜集、整理的目的是为了开发和利用,这种长期存于特藏室的做法、是管理上的弊病,严重影响了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 3、民族地方文献收藏中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互补观念。从各民族地区图书馆收藏的文献来看:搜集工作一直处于个体状况之中,各馆之间,系统,部门之间互不通气,互不往来,所搜集到的民族地方文献属个体所有,馆与馆之间缺乏统筹的调和资源共享的整体性思想,相互间存有戒备心理,特别是对于一些民族地方文献收藏丰富的馆来说,时时担心实行资源共享后失去“镇库之宝”的所有权。如有些家谱、族谱当地档案馆、博物馆、文物部门均不同程度的收藏,但是由于缺乏整体的观念,各馆都不愿将藏本复制后进行交换,更谈不上资源共享,使读者查阅深感不便,有时为了查个资料东奔西跑,结果事倍功半。 4、区域内民族地方文献资源均缺乏完整的揭示手段和联合目录。目前各民族地区图书馆对搜集后的民族地方文献科学管理上不够重视,普遍存在“只重搜集,忽视管理”。对民族地方文献的揭示、宣传、目录索引、专柜陈列等方面还不健全,检索手段不完善。民族地方文献是各个民族千百年发展史的记录,其内容十分广泛,种类繁多,包括许多学科。但是目前各民族地区文献收藏单位和部门,均无专题目录,联合目录更是空白。民族地方文献揭示宣传是为了满足读者从书名、分类等各个方面检索到所需资料,以便于全面反映文献的全貌,特别是一些专题性目录、联合目录更能够为读者提供准确的检索工具,供广泛的利用。由于这些揭示、宣传手段不完善,使区域内资源共享带来极大的不便,也无法做到互通有无,协作协调,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族地方文献的利用。 二、民族地方文献的科学管理 民族地方文献的科学管理是民族地区图书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因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严重妨碍了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和利用,从各民族地区图书馆目前的实际状况和条件来看,加强科学管理是民族地方文献开发利用的重要保证和当务之急。 1、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消除“自我为中心”的思想,组建一定的民族地方文献协调协作网络。地区性协作要以一个中心馆为基础对区域内民族地方文献情况作以认真分析研究,按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按学科、专题进行合理的分工,各个部门根据侧重点进行搜集、整理并编制出馆藏目录。还可以将搜集的文献采用复制的办法分送其它协作馆人藏,收取一定的费用。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图书馆先后搜集到该地区家谱、族谱十余种,其中一部分就是与有关部门合作后采用复制、抄写交换、调剂方式得到补充。对于现代民族地方文献,各部门可以根据各自的分工尽力收全,并且还可以根据区域内入藏需要加大复本数,再进行合理分配,这样便有了搜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建立区域性民族地方文献协作,大力开展馆际互借及区域内互借工作。目前我国图书情报部门,在管理体制上仍属分散多头的纵向型管理,各个单位、系统之间没有形成一种整体性的协作网,不利于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即使一些藏书实力雄厚的单位,由于受隶属体制的制约,工作也难以开展。目前切实可行的是建立馆际互惜及区域性互借网,以一个馆为核心,打破馆与馆系统与系统之间的界线,开展互借工作。 3、要重视民族地方文献目录的编制工作,有条件时还必须建立区域性联合目录和专题目录。对于民族地方文献本身,由于有其独特的内容和鲜明的民族特点,编制目录十分重要。要根据民族地方文献不同特点,运用科学的方法,有区别地增加附加和分析款目,对民族地方文献作多方面的充分揭示。同时还需要在一个区域内编制联合目录,让读者了解各馆入藏文献状况,必要时还应该编制一些专题目录,扩大读者检索途径,提高检索质量。 4.加强民族地方文献入藏管理。目前各类型民族地区图书馆都已经将搜集、整理后的民族地方文献集中入藏,有的馆组建了“民族文献室”或“本民族、本地区文化人著述资料档案库”。这种按文献类型以及以人入藏的方式,有利于系统、完整的检索。在管理入藏时,可以采 取发放“入藏证”的方法进行管理,其方法是对搜集的民族地方文献(特别是现代文献)根据作 者作品的数量、学科,按作者入藏作品的先后顺序加以编号并发给“入藏证”。凡获得“入藏证”的作者都能够根据入藏证号检索到该作者入藏的所有作品,该作者也属重点收藏对象,这样将有利于读者检索和科学管理。 三、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 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是其搜集、整理的真正目的和归属,如何使读者从这些内容博大、精深,形式多样的民族地方文献中尽快检索到所需要的资料,如何通过对民族地方文献的揭示、宣传和陈列,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和利用,这就需要各级图书馆必须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 做大量的工作,就目前来说,应加强以下几方面:1.加强对民族地方文献的宣传、陈列工作。作为读者及研究人员来说,一般对图书馆搜集的民族地方文献比较生疏,陈列工作能够将搜集、整理后的民族地方文献加以组合排列,通过一定的形式,展现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使读者直观地了解和认识民族地方文献入藏状况,以便进一步检索利用。陈列工作还能够完整地反映出一个地区、一个民族地方文献的全貌,能够充分体现一个地区图书馆的藏书特色。 2.注意民族地方文献整序。民族地方文献搜集后一般还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通过整理才 能利用。整理时必须要注意其不同的需要特点,编制出不同的检索工具,使其从无序转向有序。 3.开展必要的咨询辅导,提高读者开发利用民族地方文献资源的意识和能力。为使读者深入了解民族地方文献,应主动地开展咨询辅导,引导读者正确利用馆藏,工作人员应该主动地义不容辞地宣传介绍民族地方文献的内容形式、检索方法,使读者能够广泛掌握,以便利用。 4.加强横向联合,实现民族地方文献资源共享。开发利用民族地方文献时,要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打破不合理的管理体制,加强横向联合,冲破各自为政、自我封闭的旧框框,充分调动各馆人才资源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必要的联合服务项目,以便于弥补相互间资源人才之不足。 5.注意民族地方文献复制服务,以利于再生型开发利用。对某些读者需求量大的,同时也是研究某一民族历史必不可少的文献,可以采取复印、重新制版印刷的办法解决各种需求矛盾,以满足读者及社会的需要。总之,民族地方文献的科学管理及开发利用,必须具备科学管理手段、合理高效的检索工具以及整体性的协作协调才能实现。现阶段各类民族图书馆的分散性、单个布局状况,不利于民族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应尽快向全方位的整体性协作转化,使民族地方文献开发利用工作得到更大的改观。 科学管理论文:科学管理与生产力 [摘要]科学管理通过有效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设先进的制度文明,推动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因此,应该重视科学管理对生产力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科学管理;生产力;社会发展 一 从哲学的视角看管理,其本质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体系中的人,通过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方式,运用数学模型、计算机技术、系统科学等方法和手段,对自然资源、人、财、物、时间、空间、信息、社会关系等,进行规划、控制、协调等活动,使之从无序到有序,产生良好效益,实现人类活动目标的过程。 管理既然是这样一种活动过程,就不可避免会有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不恰当的错误的管理之分,因此,笼统地说“管理是生产力”是不科学的,应该说科学管理是生产力。 科学管理理论是基于泰罗科学管理基础之上更为深刻的认识,即按照客观世界内在规律和人性发展的客观需要进行管理活动,重视定量分析和战略规划,强调哲学思维和方法对管理的指导作用,把管理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发展需要统一起来,按照人类共同的道德价值观,坚持自然、社会、人本身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管理看成是一个不断和周围环境相适应的复杂的过程。 第一,管理是主体按照客观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律,通过自主性活动实现管理目标的过程。社会越发达,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复杂性呈现给我们的也越多,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认识和处理问题难以发现隐藏在事物内部的本质和规律。因此,成功的管理必然是在变化中寻找本质和规律并适应其发展。 第二,管理必须适合和满足人性发展的需要,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管理思想发展史表明:在从一种管理方式演变成另一种管理方式的过程中,生产力发展导致经济组织形式变化是根本原因,人性发展的新需要是重要条件。高等教育的普及提高了人的科学文化水平,网络空间构成的虚拟世界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以往群体劳动、集中生产基础上形成的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的要求,自然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时代开始了。 第三,整体性思维、复杂性思维、过程哲学思想是现代科学管理的哲学方法论基础。管理活动作为一项综合性活动,涉及许多方面内容,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理论、技术科学成果以及关于人的科学的新认识是科学管理赖以存在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没有这些学科的进步就没有管理学的发展。 第四,坚持自然、社会、人类可持续发展是科学管理的显着特征。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由于过多人口形成的物质需求压力,人类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方式,以及不合理的分配方式,使自然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出现了土壤沙化、资源短缺、森林面积减少、气候异常、各种污染加剧等一系列后果。这些结果的出现进一步加大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种族之间的利益纷争,导致国家、地区间矛盾冲突不断,影响人类和平发展。 第五,科学管理要以人类共同利益和价值观为最高准则。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许多问题的解决仅靠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是不行的,需要全球各国通力合作,从人类的共同利益出发加以解决。任何个人、组织、国家都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人类共同的幸福。 二 科学管理是生产力,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产力。传统的生产力概念是建立在牛顿力学机械观线性思维基础上的,认为“生产力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其不足之处在于:一是把人放在和自然界完全对立的基础上,忘记了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依赖自然,应当与自然界共繁荣,而不是征服自然。二是只看到了物质生产力,忽视了精神生产力和人自身的生产力。固然,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决定政治生活和其他生活的前提。但是,自从有人类以来,人们从来没有停止过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而且,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成为社会越来越重要的内容,成为推动物质生产进步,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核心。 用系统论观点和复杂性思维方式及过程哲学思想认识生产力。生产力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是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的统一体,是处在不同生产关系体系中的人,能动地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产资料,创造精神财富,促进人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统一体。其中社会生产力包含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人自身生产的能力。 自然生产力,“就是客观存在于生态自然界同时又与人类的生产活动密切相关,并直接、间接影响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的总和,是自然界的自然力和生产力的统称”。自然力就是自然界天然形成的与人的劳动无关,影响和作用于人们生活的力量。在人类早期,自然力对人们的生活和劳动起了根本性作用,决定了国家民族的富足程度。正如马克思所说:“由于自然条件的生产率不同,同量劳动会体现为较多或较少的产品或使用价值。”由于人类活动能力的提高,部分自然界成了打上人类烙印的“人化的自然”或称人的思想“物化的世界”,从而形成一种非天然的自然界的劳动生产力。这种非天然的自然界的生产力已经成为制约人们生存和发展的一种外在力量。 社会生产力是以实践着的人为主体和终极目标的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人本身生产力的复合体。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社会生产是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生命的生产的有机统一,社会生产力因此有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和人的生产力三个方面。“不应把社会活动的这三个方面看作是三个不同的阶段,而只应看作是三个方面……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三者就同时存在着,就是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 第一,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必须进行物质生产。物质生产力是人们利用工具,把自己的劳动作用于劳动对象,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包括生产工具、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具有实践能力的人。马克思曾经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分,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工具进行生产。生产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劳动对象的扩大,都离不开生产中人的力量。物质生产 力提供的物质财富数量和质量决定社会人口的数量和质量,也直接影响人类精神生产的能力。因此,在人类发展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追求物质生产力发展成为人们活动的最高目标,经济增长是实践活动的中心内容。 第二,当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积累了大量财富,精神劳动从物质劳动中分离出来,真正的精神生产便出现了。精神生产力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基础上,发展自己思维、情感、意志、审美、创造性等精神品质的能力,包括思想及其物化的技术形态和制度产品。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认为,“思想与意识的自由对生产力影响很大”;还说,艺术家通过他的作品,对人类精神意志,对社会生产力发生作用,但是要享受艺术事先必须具有购得它的物质手段,因此,艺术家对于物质生产,对于节约行为也具有提供诱因的作用。李斯特提出,生产力主要在于个人的智力和社会条件,一个国家通过改进其社会和智力条件,就能够运用现有的物质资本,使生产力提高十倍。精神生产力的成果表现为文学、艺术、政治、法律思想、科学、宗教,也表现为制度产品,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公共制度以及社会的公序良俗。精神生产力不仅是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还是促进物质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条件。进入知识经济社会后,知识和信息成为生产力的重要因素,机器代替人的劳动,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产业结构发生变化,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人将越来越少,从事精神生产的人会越来越多,精神生产力的提高以及由此推动人的发展,成为人类活动的价值追求。 第三,人自身的生产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终极目标。人是社会生活和实践的主体,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以及种的繁衍是人活动的内在原动力。人类的终极目标是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自身生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口的生产。“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人口的生产既是一种自然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行为。作为自然人繁衍后代,受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制约,每一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只能提供一定数量人口所必须的生活资料,只能提供一定社会条件下人最大的发展空间。第二,人的社会化。只有经过社会化的人才是社会实践和认识的主体,社会化的过程是人的另一种生产过程。这种生产过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现实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活动形成人的社会化需要和适应社会的各种劳动技能,以及作为有尊严的人的交往能力、认识能力、审美能力;另一方面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传授生产和生活知识、经验,培养适合特定社会要求的道德品质、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通过教育,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得以继承,新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体系获得广泛传播,新社会的实践主体经过社会化和良好的教育,实现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化。第三,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迄今为止的一切社会,由于生产本身不发达、分配制度不合理,导致人总是处在片面发展和异化中。表现为劳动者为社会生产出财富的同时,却为自己生产出贫困。劳动者的各种需求、劳动能力的提高、体力和脑力的恢复、甚至生育和抚养子女,都被看成资本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人被异化成机器的一部分,资本的奴隶,失去了人的尊严、自由和全面性。只有在社会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变革,真正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才能产生。 三 生产力是由各种自然要素和社会要素联接起来的有机整体。各种要素的结合方式、结合程度、结合效果反映了人的能动性力量,体现了科学管理的发展水平。如果把生产力的自然要素和社会要素比作鱼网的经纬线,那么科学管理就是使其成为具有捕鱼功能的鱼网的纽结。科学管理不是生产力的硬件——机器、厂房、设备,也不是生产力的软件——先进的科学思想、良好的职业道德,而是把生产力硬件、软件结合起来的组织件。科学管理是根据生产力总体变化规律,从整体出发协调生产力系统诸要素之间关系,使之达到优化状态的过程。科学管理是生产力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即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人作为生产力主体能动性的实现;有利于人全面发展的制度文明建设。 马克思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两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要素。凡是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只有在科学管理条件下,各种要素有效地结合,才能形成现实生产力。同样的道理,就像单个人不在自己头脑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界发生作用一样,没有生产的组织指挥,生产运动就不能有秩序地运作和运转。 人们常说科技是第_生产力,但科学、技术本身是人类精神劳动的成果,并不是现实生产力。因此,在诺斯看来,科学技术本身是制度创新和组织变迁的结果。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决定其正确发挥作用和效能的是科学管理。 科学管理是生产力主要是通过人的因素实现的。亚当·斯密在历史上第一次确定了人在财富创造中的主体地位,他指出:每个人改善自身境况的一致的、经常的、不断的努力是社会财富、国民财富以及私人财富所赖以产生的重大因素。李斯特则更加重视人的主体性地位,他说:不论何处,不论何时,国家的福利同人民的智力、道德与勤奋总是成正比例的,财富就随着这些因素而增进或减退。人的自由、智力与教化在国家力量上的影响,因此也就是在国家生产力与财富上的影响……国家每年的最大开支,是应该用于后一代的教育,应该用于国家未来生产力的促进和培养上的。李斯特还特别强调人的精神生产力的重要,他说,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那些养猪和制丸药的是生产者,教师也是生产者,前者生产的是物质产品。后者生产的是生产力。有些人能够使下一代成为生产者,有些人能促进这一代人的道德和宗教品质,有些人能够提高人的精神力量,有些人能使病人继续保持他的生产力,有些人能使人权和公道得到保障,有些人则由于他们的艺术给人们精神上的愉快享受,能够有助于人们生产情绪高涨。国家要发展生产力必须高度重视精神生产者的劳动,重视对以往文化历史遗产的继承和发展。 科学管理论文:口腔种植材料的科学管理 【摘要】 种植材料是口腔种植科开展日常种植医疗、护理工作的物质基础,其品种型号繁多,种植材料的消耗与应用量正在逐年大量增加。如医院对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不严格,并其计划、采购和使用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这将会给医院和科室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同时由于该类产品植入人体的特殊性,其安全性质已成为医疗界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因而对材料管理者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就医疗耗材中的种植材料如何进行科学管理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 口腔科;种植材料;管理 随着现代医疗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医院在引进先进医疗设备的同时也在进行对各种新产品的引进和各种新技术的开展,利用种植技术修复牙列缺失已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目前全球已有100余个种植体系统上市,由于口腔种植材料种类繁多,产地、规格各异,产品更新较快,且材料的价格较高,种植材料在种植科室的日常开支上占了极大的比重。同时由于该类产品植入人体的特殊性,其安全性质已成为医疗界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因而对材料管理者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口腔材料管理是调整人、财、物使其达到最佳状态的重要环节[1],为了提高种植科室材料的使用效益和保障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降低患者的负担,加强口腔科种植耗材的管理,使其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正规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种植材料管理人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肯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有愿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意识;能明确认识其工作的性质、任务、作用和自己在医院内所处的地位;能自觉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不断用新知识、新技术充实自己,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意识,并有“慎独”精神。 2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是质量的保证。根据医疗耗材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采购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种植材料库房管理制度、材料的报废制度、植入体使用登记存档制度,只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出高质量的服务。合格产品的购入需要有严格的材料采购标准保证,采购管理是医用耗材管理的重要一环,在采购工作中,工作人员用何种标准、原则来进行采购及采购的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价格。采购管理应根据医用耗材而进行定人定责的原则,这样既方便临床第一线,又能落实责任。种植材料的采购应本着以“服务临床,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为宗旨,统一招标,这样能够保证种植材料采购的科学性、严肃性,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增加透明度,从源头抓起可保证购入种植材料的质量。种植材料在资质合法的情况下必须先经科室试用,临床对耗材的实用性和质量最有发言权,医用耗材的采购既要尊重科室意见,又要有一定的制度加以约束,确保医疗耗材的质量安全,同一类种植材料尽可能做到多家比较以降低材料物品的价格。 3 种植耗材的零库存 我们知道近年来随着种植技术的日趋成熟,要求种植义齿修复的患者逐年增加,种植耗材费用也同步增长(见图1),医院如仍按以前的“采购-库存-发放”供应模式必将造成大量库存资金的挤占。医用耗材的供应模式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引入“零库存”的观念。零库存是利用最小的资金,库存达到或发挥最大效益的手段[2],既达到最低成本,又能满足临床诊疗需要。在零库存的基础下,随用随结账,实现“零库存”管理的最好的供应方式是进入科室的种植材料先由供应商贴上设备科认可的条形码,未经设备科验收入库的种植材料,种植科不能使用也无法记账收费。种植科根据临床需要制定材料需求计划,录入采购申请单,通过供应商发货,设备科核对经过种植科签名确认的收货清单后以“暂估”方式入库,然后转发至种植科二级库管理系统。种植科使用种植材料后向病人记账收费,每月根据实际使用量打印材料汇总清单交设备科正式记账,并向供应商结算。材料使用的汇总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日期、患者姓名、医生姓名,科室负责人签名确认。通过以上这种先使用后结算的方式,对节省医院的周转资金将起到很大的作用。图1 某院口腔种植科2000—2009年度医用耗材 4 入库材料的管理 4.1 严格执行库存保管制度 (1)按照种植耗材的功效,分类保管存放,定点、定位,标签醒目放置,其目的是便于发放和盘存;定期整理清点,保持整洁,防止受潮。(2)材料发放应按先进先出,发陈存新的原则,防止积压、过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3)实行库存盘点、定期盘点对现行库存种植耗材的品种、数量、价值进行汇总、列表,使库存现状一目了然;以最小的库存量,保证正常的医疗工作需要。(4)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禁止非管理人员直接随意拿取材料。 4.2 使用管理 种植材料下发到使用科室后,材料管理人员必须跟踪使用管理和有效期管理,及时了解种植材料的使用效果,听取科室和患者的意见。同时,为防止一次性耗材的重复使用和环境污染,应按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使用过后的一次性耗材,必须及时回收作为医用废弃物做统一的毁型处理或环保处理。 4.3 报废管理 对种植材料应过期不能继续使用或包装损坏及术中因各种原因已拆开包装未使用的产品,应填好报废单一式三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及报废原因等内容,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销账。 5 建立植入材料使用的登记存档制度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科技水平的迅速发展,各类新的植入材料不断涌现,为此国家也在不断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对生产及进口植入器材实行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登记制度,对医院使用植入材料也提出了长期跟踪监管的要求。我院在开展口腔种植义齿修复牙缺失建立了植入体植入登记存档制度,即为每一位接受种植体植入的患者建立一份档案病史,其中详细地记录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联系方式;种植体植入日期、部位、植入体的生产厂商、尺寸、数量、手术医生,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背面和门诊病历中贴上生产厂家提供的与每个产品相对应中英文标签,以及患者到医院检查就诊记录。通过对种植体植入患者材料的建档管理,能对患者有一个动态的观察,这样既维护了病人权利又有利于医院落实对植入耗材质量跟踪监管程序,从而一方面提高了医院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一旦植入材料出现医疗纠纷,植入材料的使用登记档案也不乏是一个很好的法律依据,对病人和医院的权益维护也是一个很好的保证。 科学管理论文:有关财务内部控制的科学管理问题分析 摘 要:财务内部控制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立足当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会计工作基础的进一步强化以及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科学管理机制、财务内部控制的信息机制的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是企业经济工作中的核心环节,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因此,确保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必须从问题出发,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推动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价值的发挥。本文从财务内部控制的问题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财务内控工作真正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价值。 关键词:财务内部控制;科学管理;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一、引言 市场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带动了社会和经济的巨大变革,从而也使企业的各项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包括财务管理工作。随着企业会计工作主体增加,难度增加,其涉及的范围变广,如果对于其不进行相应的科学管理极有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工作出现问题,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而这在这一个过程中,财务内部控制的科学管理发展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只有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才能够确保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地有效推进,从而发挥出相应的价值。 二、当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有着现实的价值,但应用于现实的实践过程,仍然存在着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情况,而当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尚未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也推动了企业新型财务制度的建立完善。但是中国的市场经济仍处于初级阶段,由于受到传统习惯和落后思维的影响,我国的财务管理体系尚未完善,这也是直接影响财务内部控制科学管理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市场经济发展脚步快,新时期下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类情况没有在财务管理体系中得到科学地阐释和解决,这也直接影响了财务的整体工作,进而影响财务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2.会计工作基础薄弱 财务内部控制的基础是会计工作,只有建立在科学合理的会计工作基础之上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价值。而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会计工作基础薄弱,这直接影响到财务内部控制价值的发挥。缺乏扎实的会计工作作为有效地支撑,财务内部控制就失去了组织体系的有效支撑,其直接的结果就是内控工作结构功能的混乱以及权利责任的混乱。这不仅仅影响到财务管理的工作价值发挥,也影响到企业整体的发展。因此,需要相关工作者认真重视此问题。 3.财务内控缺乏监督机制 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是建立在科学的体系和合理组织上的工作,而在其运作的过程中,也需要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发挥其价值。现有的财务内部控制缺乏高效的监督机制,直接影响了财务内部控制质量的发挥。在现实的情况之下,较多的企业把注意力放在财务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上,对于后续的监督评估工作没有进行足够的重视,这直接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失去有效的约束和控制,影响其作用的发挥。现实情况之下内部控制缺乏监督机制的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其一,财务内部体系没有监督机制;其二,监督机制过于笼统,直接失去了监督作用的发挥。 4.财务内控缺乏科学的管理 财务内部控制缺乏科学的管理也是财务内部控制过程中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结合财务内控缺乏监督机制的两种实际情况,财务内部控制缺乏科学的管理也有两种较为直接的体现,主要是:其一,在财务内部控制缺乏监督体系情况之下,很多的企业和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也不够完善,单纯从成本收益角度来阐释管理而忽视了整体财务体系的价值,导致整体财务体系中存在一定的漏洞,直接降低了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其二,对于财务内控工作监督体制过于笼统,这一种情况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不能实现有效的跟踪和完整的分析,即对于财务内部控制的质量失去了客观有效地评估。而对于进行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来说,缺乏对财务内部控制的考核和激励,直接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降低,进而也会影响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 5.财务内控的信息化进程落 立足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是一大标志。而在信息化的今天,只有创新地把信息应用在工作中,才能让相应的工作创造更理想的价值,财务内控工作也不例外。但是,现实情况之下,财务内控的信息化进程较为落后,直接影响了相关信息资源地获取,从而影响了财务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现有情况之下,相关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人员无法结合实际需要来创新信息的应用,同时在相应技术上也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这是财务内控的信息化进程落后的主要原因。 三、实现财务内控科学管理的措施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而针对上述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有效解决: 1.完善财务内控的组织结构 根据财务内控工作的主要内容来建立健全财务内控的组织结构,把握权责一致原则对于解决财务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着现实的重要性。而针对这一个措施,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着手: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财务内控的组织结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专业化的分工与合作,进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另一方面则应该完善检查和监督机制,使组织工作得到更为理想的监督和反馈,进而更好地改进整个财务内控工作,达到科学管理的效果。在现实的应用过程中,可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以责任制为落实点,把工作落实到个人就是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更好地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从而达到专业工作和科学管理的效果;其二,落实财务的奖惩机制,这是正激励和负激励结合的措施,从这两个方面来强化财务内部控制的行为;最后,在企业内部建立会计委派制度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提高和强化财务工作的独立性。这三者都在现实的情况之下有着一定的应用,也发挥了重要的价值。 2.规范财务内控行为 科学的财务内部控制需要从科学的管理和规范两个方面进行着手,而这一过程中的重点主要体现在清楚财务的审批程序,了解财务内控审批的权限,确保其得到有效地实施应用。因此,制定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相关会计工作有着重要的价值,其中包括会计凭证编制、报表编制和账簿登记等流程。同时,企业和单位要将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验收机制等作为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步骤,更好地规范会计的工作,提升会计工作的价值。 3.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 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有着现实的必要性,这也是提升财务内部控制工作质量的必要步骤。因此,定期对于会计工作人员进行新制度、新知识的培训越来越成为企业的必需。而相关的财务人员只有过硬的专业技能才能更好地胜任财务内部控制工作。而培训工作也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其二则是财务人员的专业化技能。 4.建立财务内控的评估机制 建立财务内控的评估机制有着重要的作用和价值。科学合理的财务内部控制评估机制是财务内部控制的基础,也能够更好地促进财务内部工作处于良性的循环。而针对这一个建议,首先,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工作评价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工作价值,增加工作透明度;其次,这也需要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性,更好地监督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是内部控制得到更好地控制,避免其流于形式;而最后,财务内控的评估要把握动态化,即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创新。 科学管理论文:实行科学管理 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 医院财经管理作为医院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医院发展中有重要作用。不仅能对医院的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等相关活动进行计划、协调和组织,也能为医院作出正确决策、实现效益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如何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已经成为医院管理的关键。 一、医院财经科学管理概况 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医疗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医院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其在保证医院功能的基础上,还要融进科学、和谐理念。这里的和谐就是医院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并能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和谐医院是以病人为中心的防病、治病场所,医院能够以最少成本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以保证人们的身体身体健康,提高人们身体健康水平。医院作为防病治病的场所,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也要将和谐理念融入医药市场经济中。毕竟医院的经济命运与医院市场经济是密切相关的,市场已经成为医疗资源基本配置的主体。医院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占有优势,就应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医疗资源进行合理化配置,这是新形势下市场对医院医疗管理提出的新的具有挑战性的问题。管理是财经的根本,医院在财经管理上出现问题,就会使医院的经济效益下降 。医院要想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加强财经管理,按照财经管理相关内容,进行有计划的财经管理计划,特别是制定和实施和医院自身发展相一致的成本核算制度。但是一些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常因监管力度不到位,对财经管理认识不够深入等一系列问题,而影响医院的正常管理。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环境下,医院的医疗管理水平在不断的提高,财经管理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药品收入已经实现了分开核算,分类管理的新形式。这种科学有效的管理,不仅能对医院医疗财经管理体制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也能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实现医院财经管理效益。 二、提高医院财经管理重要性 管理是财经的关键,要想使医院更好的发展,科学的财经管理手段是必不可少的。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原有的财经管理方法已经很难满足现实医疗市场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更好的医疗市场的需求,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医院就应该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医院进行相应的管理,特别是在财经管理上。随着医院各部门在经济、人事方面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医院必须注重理财工作并进行科学理财。对这医院与医院之间的合作及经济往来越来越多,对财经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新形势下,要想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就应该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医院的财经工作进行全面的控制,并认真贯彻集体理财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必要的财经风险,减少重大决策失误,以保证资金的合理分配及安全使用。加强医院资金科学管理,只有对医院资金进行科学管理,才能确保医院各项资金的正常使用。在重大资金使用上,医院相关领导部门应该对其进行把关,以避免因资金管理上的失误而影响医院作出有效的决策,同时也能避免财经违规现象的出现。医院在做重大的决策的时候,应该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可以利用医院例会或是以局域网的方式对相应内容进行公示,以实现资金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想实现医院财经管理的科学化,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就应该重视法律制度,将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并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办事,事实上这也是财经的根本依据,是财经管理的基本标准。一些医院已经先后制定了财务经管理制度、医疗设备及药材采购规定等,并实现了药品收入分类管理,这对医院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财经管理效益有重要作用;医院加强资金统一管理,不仅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能利用有限的资金实现最大化利益。对于医院来说,医院的资金管理是比较分散的,很多时候因为资金分散问题,而使大量的资金处在闲散状态。对医院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这一类现象发生,通过规模性、全局性的资金运作,统筹安排好各方的资金需求,以便更好的实现医院财金管理效益。 三、提高医院财经管理效益策略 1.加强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医院的经济效益。成本管理毕竟不是简单的成本核算,而是多方位对各种成本进行考察,实行全过程控制。这里全成本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控制支出、节能减耗,以便更好的降低运营成本及服务成本。成本管理在医院财经管理中有重要的作用,其成本核算不仅仅是计算资金,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一手段,为医院医疗服务及管理提供可靠、准确的成本信息。通过对相应信息的分析评价,对成本进行控制,以优化服务流程,构建最低成本优势,实现医院科学化管理;成本控制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根据额定的成本或标准对材料的消耗、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设备购置等进行提前控制,以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的目的,为开展项目成本核算和单病种成本核算提供相应的依据,为医院价格竞争及相应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此外,全成本管理还能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效率,是实现医院内部管理效率的有效方法,对医院财经管理职能的转变,也有重要的作用,能为其提供相应的依据。同时全成本管理也能为医院财经管理制定有效的成本核算方法和成本管理办法。其主要表现在核算组织和成本管理网络, 规范核算单位的收入费用项目和收支范围,建立成本考核指标上。这些内容的实现,不仅能提高医院的科学管理水平,同时也能同构对相应数据的分析、评价,实现医院财经管理效益,以促进医院的持续发展。 2.加强预算管理 要想实现医院财经管理效益,就要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在医院发展中有重要作用,不管是年度预算,还是各级部门的预算,其都是为了增强预算的可比性,实现不同部门之间各环节的有效衔接,以便更好的适应医疗市场的需求。合理的预算不仅能提高医院的科学管理水平,同时对财务监控及医院经济效益的实现,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医院通过预算编制,可以对医院潜在的困难进行预测,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潜在的医疗风险降至最低;在医疗市场激烈化的今天,预算管理作为衡量医院业绩标准,其管理效果如何,已经成为制约医院发展的关键。在现实生活中,医院的历史数据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使用预算可以使医院管理者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对医院可能产生的医疗收入、医疗成本及效益进行相应的掌握,同时也能为管理者作出正确决策提供相应依据,使管理者能更好的了解医院经营管理水平,以便更好的作出下一步部署。此外,预算管理还能加强医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预算管理的实现,使医院各部门及相应的人员对本部门有了明确的目标,使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时刻以医院的目标和部门目标为基础进行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各部门相互沟通及协调,在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实现了财经管理效益。 3.实现财经信息化管理 网络化的发展,为医院财经管理带来了方便。医院实行财经信息化管理,不仅能避免繁琐的手工核算工作,也能克服传统运行模式管理下的诸多弊端,相应的会计和统计人员不必为相应的工作奔走,也减少了信息统计不准确现象,实现了信息共享,能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为医院作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医院财经管理信息化,不仅是医疗改革的需要,也是现代化医院发展的必然趋势。医院财经管理信息化实现后,不仅实现了成本核算的合理化,也减少了财经工作人员的负担,对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开源节流有重要作用。同时财经管理信息化也促进了医院财经管理信息化模式的转变,提高了医院综合管理水平,医院也加强了对财经和资产调控监管能力,规范财经管理秩序,提高了医院管理的科学化,也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精确度。财经管理效率的提高,实时性的增强,避免了医院收入透支和财经漏洞。信息化预算管理的实现,使得财经人员为医院作出正确的决策提供有效依据。财经管理的信息化对成本控制也有重要的作用,能够使医院更好的利用医疗资源,实现财经管理效益。此外,财经管理信息化也给相关工作人员带来了方便,不仅节省了其工作时间,同时也提高了其工作效率,也提高了医院效益。 四、结束语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的竞争越来越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医院要想更好发展,就要实行科学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手段以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要想对医院进行科学管理,就应该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预算管理及信息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财经管理更好的进行,才能实现财经管理效益,才能促进医院科学化管理进程。 科学管理论文:科学管理,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性 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总体运行良好,有力保障了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计划的顺利开展。但是由于传统管理体制的固有缺陷,市场经济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价值观念的冲击,以及评价选拔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现在的行政管理工作还是产生了一些不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不足。因此,高校行政管理必须立足长远,防微杜渐,及时从思想上和制度上进行规范,实现科学管理,建立起管理和服务良性的互动关系,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功能。 一、培养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 高校行政工作的目标之一就是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追求和价值得到顺利的实现,不但要尊重他们的成果,更要尊重他们追求成果的过程。高校是尤其强调独立人格、批判意识和精神自由的地方,而行政管理工作所面对的老师和学生都是受过多年的教育和培养的,他们注重集体荣誉,同时也渴望实现个人价值。 行政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者”意识,整顿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态度。面对教师和学生,要主动询问,耐心处理。严格遵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公平公正地处理相似事项,工作过程要谨慎严密,注重细节,认真倾听,学会换位思考,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避免以绝对意义上的严格管理为理由而在实质意义上损害公平和效率。 二、完善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范围 高校的行政工作复杂多样,包括人事、教务、科研、思想政治教育、财务和后勤等,一件事情往往会涉及到多个部门。由于部门之间职责界限模糊,权力范围不明确,为争功诿过提供了可乘之机,既影响了工作效率,又损害了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 对此,首先要以改革促发展,从学校大局出发,通盘考虑,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分工,学科交叉,业务交汇,人员配置等情况,完善机构设置。改革垂直的、静止的管理结构,建立更为先进的扁平化、网格化的组织结构。学校在整体上总揽全局,发挥政策引导和监督纠正作用,将更多的权力下放到基层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提升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和针对性。其次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必须树立起依法治校的理念,以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职责和程序的明确可以有效杜绝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和争功诿过等不良现象,更是向实现建立规范化的内部秩序、达成自我管理的目标迈进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培训,提升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专业的业务能力是高质量的服务的基本保证,当代高校部门的职能分工日益精细,具体可以分为党务、科研、学生工作、教务、人事、财务、就业、招生和后勤等部门。一方面,分工的细化使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变得无法替代,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熟悉业务,爱岗敬业;另一方面,分工的细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妨碍了行政管理人员的流动性,进而抑制了工作积极性。 针对这种情况,要有计划地培训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全面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教育理论、行政管理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水平。培训的方式可以采取专家授课、典型教育、观摩学习和交流座谈等方式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思想素质过硬的行政管理队伍。 四、完善考评机制,注重基层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上贡献的汗水也非常多的,有些行政管理人员因为个人的热情或者是工作的需要,法定节假日甚至是寒暑长假都要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中,但是在现行的考评机制下,他们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却没有得到正确的评价。在事关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定、荣誉分配和经济收入上不但不能和教师相比,甚至还经常性地低于那些业务能力差但善于和领导拉关系的同事。在事关前途和理想实现的选拔任用上,任人唯贤原则无法得到有效贯彻,严重伤害了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心,导致部分行政管理人员缺乏脚踏实地、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助长了好大喜功、急于求成的浮躁态度。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首先必须要完善考评机制,注重选拔任用基层工作人员,肯定爱岗敬业,否定消极怠工。根据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服务管理的对象,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把工作实绩、服务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作为工作评价核心指标,并实现考核评估体系的规范化,透明化。其次要重视考评结果在选拔任用干部时的科学运用,不使考评成为一种过场。将考核结果与评奖评优、岗位聘任、绩效工资相挂钩,以个人价值的实现激励行政职能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不断努力突破。同时要建立带有反馈机制的动态考评模式,形成你争我赶、争创佳绩的良性竞争体系。 科学管理论文:公共图书馆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关系分析 一、科学管理的特点 19世纪末,美国人泰勒——科学管理之父在历史上第一次使管理从经验上升为科学,随后的几十年间,先后兴起的数理学派、决策学派和系统学派,使泰勒的科学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它要求遵循科学原则,运用科学方法对企业实行合理化和标准化管理。 首先,在管理目标的出发点上,其数量意识和精确性原则非常突出,具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一是一,二是二,非此即彼“不容许“大概、也许、差不多”等似是而非的模糊概念。其次,在方法论层次上,它充分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将管理目标层层分解、细化为各种量化指标,落实到各个最基本的工作环节上,必须遵守和完成,要求准确无误、一丝不苟,拒绝“亦此亦彼”的灵活性。其三,在管理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政策、规章、制度等“明文规定”,以及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强制手段,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控制。对于被管理者而言,它们是外在的硬性规定。因此,人们常常把传统的科学管理形象地称为“刚性管理”或“硬管理”。 这一理论体系的突出特点是:主张运用科学知识(科学原理)代替个人的判断、意见和经验;注重借助数学模型或计算机技术研究管理问题;强调通过高度集权、严密制度和物质激励手段来提高管理效率。尽管科学管理使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在社会各行业得到普遍应用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科学管理一个本质性弱点即:以物(技术、生产、财务)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严重忽视了人的作用和人的价值。 二、图书馆人文管理的内涵 管理是人类一项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基本活动,自古有之。管理是人共同劳动的基础。管理是一种社会现象,随着杜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美国女管理学家玛丽·相莱特认为,管理就是借他人之力把事情办好。当代著名管理学家赫尔伯恃·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协调一个团体的活动,以达到其共同的目标。给管理完整的定义是:管理是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指挥)、控制等基本功能,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基本要素,促进其相互密切配合,发挥最高效率,以期达到最佳的总体目标。 图书馆管理是促使图书馆能够为社会的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文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的,对人、财、物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目前,我国的图书馆事业取得了最大的成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也日趋科学化与合理化,许多图书馆采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方法,基本工作秩序得到了整顿及加强,工作效率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即便如此,未达到有效调动人们主观意识的能动作用,未能促使组织和个人潜在的积极因素得到充分发挥。 20世纪30年代,在对科学管理内在缺陷和功能局限批判反思的基础上,人文主义管理(简称人文管理)理念和实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它强调管理要“看重人”“满足人”的需要,重视被管理者“人的尊严”,为人提供更多的“自我实现”的机会,以提高人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管理的效率。 人文管理又可称为人文主义的管理,是站在人类利益的高度上,以人类的价值观系统为指导,以人类共同利益为指引的一种行为指导模式,是以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的管理理念。人文管理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把人类价值观和有关人的因素整合到计划、协调、组织、委派等行动之中,该过程涉及由为共同目标工作的个体组成的组织的结构和产品成果的控制。人文管理是一种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理论,是人类管理智慧的结晶,是科学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产生的一种更先进、更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它是建立在科学管理基础之上的,是对科学管理的修正和补充。它把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管理者最根本的使命。图书馆的人文管理是图书馆管理的一种新模式。这种新模式的内涵、实践与传统的图书馆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它并不是完全脱离传统的管理模式而凭空产生的,而是在传统的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吸收现代管理学理论并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实际情况和时代特征而生成的。图书馆的人文管理就是通过确立人在图书馆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把人作为管理活动的核心和组织的重要资源,把组织全体成员作为管理的主题,围绕着如何充分利用和开发组织人力资源,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实现组织目的和组织成员个人目标,并要求能最好发挥图书馆职能的一种管理理论和管理活动的总称。 三、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的关系 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根本区别主要是:首先,在管理理念上,人文管理以管理对象“人”为中心,重视人的本体价值及能动性和创造性。其次,在管理实践上它更注重目标宏观导向和调控,而过程管理则实行充分的民主化,为管理对象——活动主体提供更自由的选择空间和选择权利,由他们根据客观目标和主客观条件,自由选择、自主确定、灵活掌握具体的程序和方法。其三,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上,它更重视管理的服务观念,而管理的权力意识则相对弱化,“寓管理于服务”。其四,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它更注重教化、疏导和激励,用理性召唤和情感互动等柔性手段去影响、感召人的心理与行为,用非强制性的方法进行调节与控制,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群体意志和力量,从而实现管理目标。因此,人们常常又把它称为“模糊管理”、“柔性管理”或“软管理”。 人本管理的功能虽然不像科学管理那样具有“立竿见影”的显效性,但它却是战略性的和长效性的,与科学管理之间具有突出的互补性,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或弥补科学管理“用人不养人,养人不育人”的特殊政策短效性等内在缺陷和功能局限。 探讨图书馆人文管理基本特征有两个意义。一是为我们区分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文所使用的科学管理是就其经典意义而言,现代人们通常理解的科学管理因受到社会学、人类学及多种管理理论的影响, 已经克服了一些传统弊端,增添了一些人文色彩,以至于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无法对两者做出明确界分——有时你所说的科学管理(或人文管理)与他所理解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探讨人文管理的基本特征, 有助于避免理论和实践上的混乱。二是为图书馆实施人文管理提供了明确方向。人文管理不仅是图书馆管理的发展方向,而且也是二十一世纪整个管理理论发展的一个大方向,对人文管理实质性内涵的把握,有利于我们将人文管理理论上的“应然”优势转变为实践中的“实然”推动力, 进一步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科学管理论文:浅析加强物业科学管理推进宜居重庆建设——加快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科学发展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物管 宜居 思考 论文摘要:笔者针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改善人居环境,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提出“宜居重庆”建设的重大决策,如何加强重庆物业科学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区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再就业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根据重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如何加强物业管理的科学发展,助推“宜居重庆”建设提出个人的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重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独门独户自我管理形式已被迅猛发展的城市物业集中管理所取代。在这一物业管理的重要转型时期,p}需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来加以调整和规范。重庆市物业管理从90年代中期开始起步至今已有10多年了,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住宅商品化和产权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促进了物业管理快速发展,成为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和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及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住宅建设,实施再就业工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统筹城乡试验区、保税港区、“五个重庆”建设中对重庆物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拉动经济增长、吸纳优秀人才、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宜居重庆,已成为全市人民的迫切愿望。 一、重庆市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深刻认识“宜居重庆”内涵,推进物业管理科学发展。宜居城市建设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宜居城市是指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氛围浓郁,城市与自然环境协调共生,适合人类生活、工作、学习、创业的城市。狭义的宜居城市是指生态良好、景观优美、安全舒适,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上世纪90年代初至2003年是重庆物业的起步、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是规范、提升阶段。通过十多年的发展,重庆物管已初具规模,截至2008年末,重庆市具有资质物管服务企业1523户,其中国家一级资质企业30户,二级资质企业143户,三级资质企业1350户,其中暂定资质企业195户;全市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66%,其中主城区住宅物管覆盖率83%。重庆住宅物管覆盖率2009年末66%, 2012年末将达87%,市民对物管服务满意率达70%以上;2013~2017年将达93%,市民对物管满意率将达85%以上。 (二)加快推进《物权法》实施,规范重庆物管市场。2008年,重庆市强化对国家《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推动物管行业的发展。出台《重庆市物管条例(草案)》正在市人大审议中,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前期招投标管理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至2009年末,全市将有237个项目2800万平方米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当年新增90个项目近1100万平方米。各区县(自治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累计新增和代管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0亿元,累计47.8亿元。推行物管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物管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国土房管信用网,物管企业信用档案情况可通过信用网直接查询。 (三)加强物管人才培训,为重庆物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2009年,重庆开展物管培训工作,市房地产培训中心举力洛类物管人员培训28期,培训2750人。其中物管员岗位资格培训15期,培训1622人;物管部门经理(主任)岗位资格培训13期,培训1128人。同时,开展物管创优达标工作。当年全市有6个小区被建设部评为全国物管示范小区,27个小区(大厦)被评为重庆市物管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物管这一新兴行业在重庆市已逐渐被工厂、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宇和社区等各类物管所采用,管理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宽广,基本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小区保安、环境绿化、居民生活服务等综合服务的新体制,正趋向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深度方向发展。 二、当前重庆市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取物业管理费难度大,严重制约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一是业主缺乏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因物管工作缺乏信息交流平台,业主花钱买服务的观念尚未完全建立。因物管公司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存在差距,引发业主拒交物管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业主欠费法律诉讼繁琐,诉讼方式不宜多用,使收费难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二是业主与物管关系不够协调。因《物业服务合同》不够规范,业主与物管企业存在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认识上的差距,业主总是用低价格要求高服务标准,导致业主与物管公司不和谐。三是物业服务水平不高。小区出现脏、乱、差,水电气、绿化、安保、保洁等公共服务不够,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及物业管理纠纷时有发生,阻碍了物业企业的科学发展。 (二)业主委员会组建滞后,不能正常发挥其自治作用。一是业主维权意识偏差。业主关心物业的使用、安全、方便、舒适及收益等方面的多,关心物业企业成本的少,缺乏正确的维权意识。二是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业主对维权意识比较茫然,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不重视,对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也不太清楚,缺乏相应的物业维权、管理等知识。三是业主利益协调难度大。因各业主生活习惯、文化背景、消费层次、民族习惯等差异,业主代表各自代表不同群体的利益,对协调业主整体利益上难以形成共识。四是业主委员会缺乏群众基础。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漠不关心,也对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缺少正常的支持和监督。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缺乏关注度、信任度和参与意识,业主委员会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自治作用。 (三)物业缺乏建管街接和大修资金监管机制,困扰物业管理行业科学发展。一是物管企业与建设单位缺乏有效衔接。建设单位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未达标房屋入住等前期开发遗留问题直接转嫁给物管企业,导致物业企业成本刚性增加,业主与物管公司的矛盾,对物业管理带来不良影响。二是对大修资金收缴及监管不宜。部分社区存在部分业主未缴大修资金现象,损害已缴业主的利益和物业正常维修。因物业企业转制、破产等原因,导致企业维修资金的占用、流失,难以保证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缺乏对大修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管。三是对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社区管理难度大。对基础设施不完善社区,房屋长期得不到及时的维修,造成房屋完好率低,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绿化面积小、水电气设施老化,缺少停车位、物管用房及体育、卫生、金融、超市、文化设施等,增加了物业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物管企业进入缺乏市场机制,难以保证社区服务质量。一是业主对物管选择缺乏市场竞争机制。目前社区物管进人邀标、陪标现象严重,公平竞争流于形式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少企业不能坦然面对业主大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影响物业管理项目的顺利交接,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小区物业管理未真正纳人社区建设。社区的管理未形成有效整合,忽视了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基本的雇佣关系,小区内违章停车、私搭乱建、野蛮装修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企业在实际管理中存在诸多困难。三是商品房建设标准与物管服务缺乏有效衔接。因社区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开发商销售承诺不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公摊不合理、面积缩水、规划更改、延期交房等问题,导致业主把怨气全部发泄到物管企业身上,物业公司收费困难。 (五)物管企业与业主纠纷频繁,有碍物业企业的科学发展。一是业主财产损失、伤人赔偿纠纷。因小区内业主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丢失赔偿;物管企业对小区内道路、广告牌、管道等管理不善,导致业主财产损失赔偿及人身损害责任的纠纷时有发生。二是物管合同、公区营利分配及侵权纠纷。主要涉及未经业主同意物管公司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管合同,存在收费标准与服务的差距业主擅自乱搭乱建,物管公司又无行政执法权的制约物管公司擅自将小区物业的公用区域自用或出租等营利分配问题。三是小区内停车收费纠纷。主要因物管企业以维护小区管理秩序为由,向社区拥有私家车占用公区、道路的业主收取进门、占道等费用,收取标准、用途未经物价部门批准和业主的监督。虽有主委员会同意,但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为依据。 三、加快物业管理行业科学发展建议 (一)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强化业主自律意识。一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发挥业主自治作用。制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章程,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和行为,建立业主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业主委员会民主推荐、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民主决策机制,依法维护业主自身合法权益。强化业主的权利意识和自治意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行使对业主委员会和物管企业的监督权利,杜绝串通伤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二是强化业主的责任和自律意识。物管企业积极引导业主增强对物管有偿服务的消费意识,物业主管部门要规范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将业主履行交费义务和制约措施纳人物业服务合同约束,对无故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调解作用和依据国家《物权法》的诉讼作用,提高物管费收缴率,促进物业科学发展。三是分别办好重庆市、区(县、自治县)物业信息网站,加强对物管工作的交流和监督。由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牵头,办好物业信息网站,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物业政策法规、条例规章、办法经验等宣传交流,建立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平台,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全面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一是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推行物业企业持证上岗制度,抓好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及关键岗位的技能培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工资福利待遇。加强管理创新和量化考核竞争机制,提高物业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强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管理和物业管理员从业资格管理,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守道德的专业人员队伍,为物业行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二是增强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引导物业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为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街道、社区引导物业企业树立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开拓意识,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局面,以高质量的管理和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塑造物业企业形象。三是拓宽培养物业人才渠道。培养一支有知识、素质高、善创新、有经验和爱岗敬业的物管理专业化队伍;按照建设部有关要求,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根据企业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在职人员举办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技能;抓好学历教育,从在职管理人员中选拔有培养前途的员工,参加物管专业学历教育,为企业发展培养人才;在人员的选聘上实行“素质准入制”、“末尾淘汰制”及竞争上岗制,形成有为才有位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居住环境。一是严把城市规划控制关。城市规划部门要坚持“成片及规模开发”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规划管理,保证物业管理综合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时规划、同步设计、同期建设,真正从源头上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杜绝城市建设规划滞后于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发展需要的现象。同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规划实施的全过程,严禁建设单位擅自更改规划的现象。二是严把建筑工程质量关。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城市房屋质量的监督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健全工程质量监控体系,彻底消除渗漏、裂缝等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对未经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物业管理设施不完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同时,加强对装演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禁止无资质装修。推行持证上岗,完善行业规范,提高装修质量,及时调解处理建筑工程质量和装修纠纷。三是在城市扩张及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大社区”建设。在城市建设中,科学设计规划城市大社区辐射半径,发挥“大社区”的龙头带动作用,使周边小区分享“大社区”方便快捷舒适服务,整合城市大社区内银行、医院、学校、书店、商场、体育、娱乐及其他服务设施资源,使大社区辐射半径范围内的市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城市商业街区舒适的生活,助推社区服务产业化、降低物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城市形象、加强物管示范、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四)完善物业市场机制、提高物管覆盖率,助推宜居重庆建设。一是完善物业管理分类定级、定价机制。按照“分等定级、分类定价”的原则,由市、区县(自治县)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实行重庆市物业管理企业每年一评定资质、等级、价格标准,实行同质同价、质高价高的收费办法。根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坚持质价对应、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对称。细化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各个内容和环节相对应的价格标准,使物业企业与业主论价时有据可依,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二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在市场竞争中,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品牌的信誉度。地方政府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大规范对物管企业招投标制度、资质审查监管力度,为物业管理行业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三是提高社区物管覆盖率。对暂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街道办牵头组织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共治”,通过整合归并,拆除区域内违章建筑和不必要的围墙,统一规划建设综合配套设施,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管企业,形成“业主自治管理、政府监督管理、物管行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管理机制,改善居民人居环境。 (五)加大政府对物管企业的指导,推进物业管理科学发展。一是加强对物管企业的指导。各级政府物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服务者、指导者、监督者和管理者,更好地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服务,尽快完善重庆小区管理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严格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加强对业主养宠物花草、公共道德、安全常识、法规学习等正确引导,提高社区业主素质,为小区和谐氛围的形成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简化物业主管部门对申办物业企业、资质年检等工作的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培育物业市场,引导企业扩大经营,推进物业管理规模经营,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质量。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各级政府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在各社区由居委会成立社区纠纷调解组织,减少法律诉讼,争取矛盾化解在社区;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研究新时期社区业主的利益目标及现实需求,从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出发,积极帮助社区业主组建立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中依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积极协调物业管理纠纷和邻里纠纷,努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加大调处力度,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完善物业大修资金收缴、监管办法,为社区公共设施维修提供资金保障。完善制度,规范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清缴被挤占挪用的物业大修资金,追收未缴纳物业大修资金,形成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再投人的良性循环,合理使用维修资金,为社区居民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 四、重庆市物业产业的发展趋势 (一)社会对物业管理的价值认识将不断深化。一是物业管理的资产价值将充分体现。随着物管企业对社区管理、维护、服务等不断增强,可延长物业的寿命周期,将不断降低物管成本,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同时,物业管理在社区文化、社会治安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有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空间。二是物业管理费用将形成价值规律评价核心。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 会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费用与质量按价值规律全面体现,不再单纯以经济成本作为物管费用收取的评价基础。三是创新管理方式将成为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的重要途径。物业企业根据市场要求,树立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制定科学的经营策略,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扭转保本微利、亏损补贴的局面,促进物业可持续发展。 (二)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地位将逐步提高。一是物业管理得到社会的重视和认同。因政策导向、舆论宣传、企业形象等多方面的共同作用,社会对物业管理的重视与认同将逐步深化,从而扩大物业行业的影响力。二是物业管理成为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物业管理具有社区、环境建设和管理的独特功能,他将成为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三是物业管理与社会各界的关系更加协调。随着物业管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社区管理中的治安、水、电等事务管理将更加规范;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设备维修等日常事务将由社会专业化公司完成;物管与房地产企业将由传统“父子”关系向平等竞争的独立法人关系转变,物管企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三)物管企业将向增强队伍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扩大产业规模方向发展。一是物管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随着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推行和市场化发展,物管企业将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规模、效益型转变,规模化经营的资产重组向品牌化企业方向发展。企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行业叹寸队伍素质要求将日益提高,资源的配置将进一步优化。二是知识经济时代将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的技术要求。随着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高科技智能化系统在建筑领域的广泛应用,将给物管企业管理手段带来技术性的革命,物业管理从劳动密集型行业向技术密集型行业转变,将推进物管企业的科技水平与管理能力不断深化,将步人一个崭新的时代。三是物业管理需要高素质人才数量将逐步提高。随着物业对现代管理和科技知识的高素质人才需求量不断加大,物业管理产业的发展将给现有物业岗位职工提出了学习新知识的要求,也将为高校专业设置和大学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四)物管行业发展更加建康、规范、有序.一是物管行业政策体系将日趋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在国民经济、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政府将不断完善物业企业的融金、税收、价格等政策体系。二是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将日趋规范。加强物业管理立法研究,完善新形势下地方物业法制建设,逐渐形成科学、合理物管行业法规体系,促进物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人居环境更加和谐。三是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将逐步增强。随着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将日益弱化,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和指导逐步淡化,行业协会将会配合政府行使监督、管理企业的职能,行业的自我管理将会得到进一步增强,行规、行约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科学管理论文: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功能及科学管理措施探讨 摘 要: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建立,标志着图书馆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加强对电子阅览室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电子阅览室的多功能作用,才能促进图书馆事业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电子阅览室 功能 科学管理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推进和因特网的快速发展,电子阅览室以其新颖的服务方式、强大的功能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为广大读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文献信息服务已成为现实。它的出现,扩大了读者服务工作的内涵,提高了读者服务工作的质量。但对于图书馆管理人员来说,这不仅是一种服务习惯和观念的转变,更是一种新的挑战。为使图书馆管理人员迅速适应这一形势,更好地发挥阅览室的整体功能,现结合我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经验来谈些自己的看法。 一、电子阅览室的功能 1、情报、文献信息检索。电子阅览室不仅可以提供馆内各种电子数据库上的信息,又可通过因特网进行全球范围信息检索,为广大用户提供快速、方便、高质量的信息检索服务。 2、因特网服务。电子阅览室是上网的最好场所,读者可以通过google、sohu等网站的搜索引擎进行信息检索。在internet上读者可以进行e-mail收发、ftp文件传输、畅游bbs、接受远程教育、开展网络会话、听电子会议等,此时电子阅览室成为读者了解世界的一扇窗口。 3、培训功能。网络信息时代的读者要想更好地获取知识信息,适应时代的发展,就必须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基本知识和能力,这就要求图书馆承担起辅导、培训读者提高计算机知识的责任。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了计算机上机实习的机会,通过计算机教学软件和教师的指导培训,能使读者较快地掌握和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和能力,并能提高自我学习的能力。 4、文化娱乐服务。电子阅览室有完善的多媒体视听设备和软件,读者可以在学习之余,来此欣赏丰富多彩的电影、文学名著、音乐、美术、动画,从而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达到发展兴趣、陶冶情操、娱乐休息的目的。还可通过电子邮件给远方的亲朋好友一个问候,完全是一种全新的享受。 5、 其他服务功能。电子阅览室还能为读者提供诸如文件编辑打印、文献打印、电子载体文献下载及文件拷贝等多方面的文献信息服务。 二、建立规章制度,强化科学管理 电子阅览室以其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方式,吸引了大批的读者,成为图书馆读者服务的重地。然而,电子阅览室的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管理人员, 也直接影响着电子阅览室的服务效果。所以,需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科学管理的保障。 1、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制定工作人员职责。电子阅览室对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一个考验,既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还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即不仅要具备图书馆学知识、外语知识,还要通晓计算机知识和网络知识。还要根据其具体的设备、资源、人员及服务情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维护好电子阅览室的各种设施,为读者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 2、制定读者管理制度,加强读者教育工作。读者管理制度主要是用来规范读者行为的《读者须知》。电子阅览室里存放的都是计算机和各种辅助设备,因而对读者的要求不仅有一般的行为规范,还应有使用设备的规范,如未经允许读者不能擅自安装和使用自带光盘和软件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使读者都按章操作和管理。同时,要加强读者教育工作,一方面要加强读者的道德修养和安全意识,认识到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使他们能主动自觉地配合管理,养成正确操作的好习惯;另一方面,可通过日常辅导、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对读者进行网络知识和计算机检索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使读者掌握正确的检索技能和方法,减少因缺乏经验而导致的误操作。 3、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指定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制度。电子阅览室的硬件设备、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和电子文献分别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时有问题随时解决,是搞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的重要手段。需要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机房安全制度》、《防病毒的技术措施与制度》、《服务器管理制度》、《硬件与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软件的管理与维护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等。具体措施有:保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定时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及时更新数据、安装硬盘保护卡、升级应用程序等。 总之,电子图书馆是未来电子图书馆的缩影,是信息经济时代的知识信息库存和总咨询台,其信息优势是社会上任何一个机构都无法比拟的,电子图书馆的管理服务模式也终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不断完善和变化。但是宗旨不会变,那就是始终为用户提供主动服务。只有这样,图书馆才能跟上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科学管理论文:煤炭企业应收账款科学管理的思考 提要应收账款是企业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给企业发展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煤炭企业要制定应收账款策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煤炭企业;应收账款;资金效率 煤炭企业应收账款是指销售产品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收取的款项。它是企业采取信用销售而形成的债权性资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端正对应收账款的认识,针对问题,制定策略,强化管理,是煤炭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一、正确认识应收账款,端正态度强化管理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认为,应收账款在经营活动中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它作为一种信用手段和营销策略,能够吸引客户,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从而促进企业生存和发展。但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我们看问题要从多方面去看,不能从单方面去看,不但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到它的反面,否则就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要看到应收账款的存在是企业的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就能够为我谋利,用不好就会自讨苦吃。应收账款管理不好,超过了企业资金占用的“度”,就给企业带来了危害。所以,煤炭企业必须加强对应收账款科学管理,提高应收账款质量。 当今,有的企业忽略了市场的复杂性和对风险的防范,过分强调和追求销售收入和账面利润,放松了对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也有的认为,只要能够促进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资金早回来迟回来反正是咱的,谁也要不了,关系不大,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应收账款具有资产的属性,在它的持有时间内,会丧失部分时间价值。另外,它还可能因为债务人的突变、停产、破产、倒闭等原因而无法收回,形成坏账、死账、烂账,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的企业因应收账款膨胀,量的变化超出了一定的“度”,致使应收账款发生了质的变化,不但不能给企业带来利益,反而损失了企业资产,导致企业停产、甚至有的破产。应收账款膨胀,大量资金外流,必然挤占企业生产资金,降低流动资金周转速度。应收账款的膨胀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企业增值税、流转税是以销售收入为计算依据,按期以现金方式缴纳。应收账款膨胀,该收的钱没有收回来,反而需要用现金交纳税金和支付其他管理费用,无疑对企业资金是雪上加霜。因此,煤炭企业一定要端正对应收账款的态度,提高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二、科学制定信用政策,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就要制定信用政策,坚持信用评估制度。有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客户不是十分了解,就轻易地将产品赊销出去,结果坐了“没底轿”,栽了斤斗,吃了苦头。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是降低应收账款风险的重要策略。由此而言,煤炭企业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负责对客户信用的管理。信用管理部门要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科学制定客户的信用度,执行应收账款监督等。煤炭企业要对客户的信誉度做出认真分析。要通过评估机构、往来银行、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客户的会计报表等多种渠道,取得可利用的分析资料,对客户的品质、人气、信誉、支付货款的能力、财务运行状况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分析,恰如其分地为客户划分出信用等级。因为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煤炭企业要根据客户的信誉度,制定出有区别的信用政策,并在经营往来中认真执行。 建立制度规范行为,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制度不完善,监督失控,没有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也是应收账款日益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实践证明,凡是企业应收账款能够做到良性循环,都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以及自我约束机制在加以保障;凡是企业不能够做到应收账款良性循环,大多是没有制度或有制度而没有落实好,没有发挥好自我约束监督机制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应收账款科学管理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就是企业资金良性循环的保护神。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是煤炭企业经营活动须遵守的规定和准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系统性地制定应收账款的规定和准则,以便按照应收账款的规范与规则自我约束、统一行动。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不能强化自我约束机制,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上就会乱,就不可能正常运行。因此,煤炭企业一定要联系实际,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机制,规范财务会计、营销人员的行为,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行。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就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自觉维护合法权益。企业的经济活动受法律的约束,法律也会保护企业合法的经济活动。由此而言,科学管理应收账款,维护应收账款的完整,必须学会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一是依照法律规范销售合同。合同之所以成为控制经营风险的手段之一,就在于它依照合同法以文字的形式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受到法律的保护。煤炭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在营销活动中,要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使用规范文本。企业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签订重要合同,要请法律顾问审查把关,由领导集体拍板。销售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生产部门共同制定、完善合同的内容,明确责任和义务,尤其是违约条款的相关规定等,以避免日后纠纷或为依法公正处理确立依据;二是要依法对合同进行公证。在合同签订后,签订双方要及时到当地合法的公证机构进行合同公证,以进一步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及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对重要合同要进行合同保险。对企业签订的对企业生产经营战略有重大影响的销售合同有必要对合同进行投保,以保证合同的依法履行和应收款项的及时回收;四是依法记录应收账款法律文书。定期对账催账后,要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以便取得应收账款的依据。要注意收集、记录、整理、保存经济活动往来中的凭证,特别是在变更、解除合同时,一定要及时向对方索取书面凭证,做好法律防范的基础工作;五是依照法律及早进入法律程序。拖延时间,就可能处处被动,甚至失去法律效率。对于陷入债务危机的客户,要及早依照法律处理债务纠纷,保护企业利益。凡债务人没有诚意,以消极的态度对待还款,软磨硬抗,有意拖欠逾期货款,就要果断地诉诸法律进行追讨;对那些由于追缴不力,错过法律有效诉讼期造成损失的,要视情节和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提高法律意识,利用诉讼程序,解决债务纠纷,是重要的途径和手段,煤炭企业要很好地加以运用。 四、制定最佳清欠政策,促进应收账款回笼 加强应收账款科学管理,就要制定最佳清欠政策,促进应收账款回笼。同志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煤炭企业要学会利用政策和策略,促进应收账款及时回笼。按理说客户应按信用条件的规定到期及时付款,履行其责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客户自觉不自觉地拖欠货款。企业对于信用等级不同的客户,要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以便调动客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收回应收账款。对于信用质量高的客户,可以采用宽松的政策;对于信用质量差的客户,应采取积极的、严格的收账政策,做到板上钉钉,毫不含糊。 列宁说,对于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煤炭企业在制定收账政策时,对应收账款要作具体分析,应视账款逾期时间长短、欠款金额大小、不同的客户、不同的产品来制定政策,并且要灵活掌握。制定和实行收账政策,还要注意讲究收账技巧,把政策用活用好,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采取不同策略,既要把账收回又要和谐相处,不失去客户。对于无力偿付与故意拖欠以及欠款期不同的企业要采取不同的收账策略进行收账。 五、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建立客户动态管理 说:“大家明白,不论做什么事、如果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它的性质,它和它以外的事情的关联,就不知道那件事的规律,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不能做好那件事。”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要及时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较全面地获得客户的信息,减少应收账款的风险。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客户也是发展变化的,今天是富翁,明天可能就是穷人了。所以,及时掌握其的发展变化,是减少风险的良策。客户能够给企业带来财富,但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做好客户资信调查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工作,一定要抓好客户动态资源管理。由此言之,要用两只眼睛看客户,一只眼睛关切、爱护自己的客户,另一只眼睛紧紧地盯好客户,使客户的变化始终在自己的视线之中。要广泛收集客户信息,并对客户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企业信誉等进行客观、深入地调查分析,作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要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对客户进行风险管理,保证应收账款安全无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动态监督客户,尤其是核心客户,给客户建立资源档案,并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要摸清客户的品质、能力、资本。要定期检查清欠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防止坏账风险。 六、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应收账款 加强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要发挥财务会计的监督作用。古人云:“先谋后事者昌,先事后谋者亡。”煤炭企业的财务会计在监督应收账款过程中,一定要“先谋后事”,而不能“先事后谋”。怎样谋划和监督企业的应收账款呢?一是调查研究,下情上达。财会部门要经过查账,了解应收账款的时间、债务人名称、债权形成时间、应收账款余额、超过信用时间、债务人经营状况、应收账款总额与流动资产之比,及时向领导做出书面报告,以便于决策层掌握企业应收账款现状,有的放矢地做出应收账款的工作部署;二是摸清底数,进行分析。对尚未过期的应收账款,要做出账龄的统计和分析,通过账龄分析发现问题,并为评估、调整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提供依据;三是及时对账,清算催收。应收账款形成以后,财务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人定期与债务方对账,对有疑问的账款,要监督其及时核对,让债务方确认“应收账款”金额,做到万无一失;四是针对赊销,进行监督。赊销业务必须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查和同意。在严格赊销审批基础上,加强赊销的管理,以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和控制应收账款;五是坚持日报,及时反馈。财务部门要做好领导的耳目,每天要做出销售回款和欠款的日报表,列出详细清单,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分析研究,以便采取措施。 七、落实责任经手负责,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必须落实责任,经手负责,严格考核,有奖有惩。企业内部责任不明确,控制不严格,考核制度不健全,是应收账款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企业在业绩考核当中,只注重对销售额考核,而忽视对货款回收的考核;有的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宽大无边的赊销手段,使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有的对赊销这部分应收账款,既未要求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又未明确规定监督账款回收的部门,从而造成应收账款回笼缓慢现象;有的企业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明确,考核不到位,造成应收账款数额居高不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煤炭企业要制定严格的资金回款考核制度,以实际收到货款数作为销售部门的考核指标。要实行“一条龙式”的管理方式,对每个销售人员的每一项销售业务,从签订合同到回收资金过程负全责。做到谁卖货、谁要账、谁提成、谁拿奖,这样就可使销售人员明确风险意识,加强货款的回收。要实行货款回收与销售责任挂钩,经手负责,责任到人,严格考核。要把应收账款的回收率成为销售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把销售任务与收回账款以及个人收益捆绑起来,有奖有惩,奖罚分明。责任人要对应收账款中形成的坏账损失,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保证应收账款的完整和安全。 八、积极实行债务重组,放下包袱开动机器 加强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就要积极实行债务重组,放下包袱,开动机器。债务重组也是解决债务纠纷的一条重要策略。古人云:“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竞争不可避免,市场犹如战场,债务人随时都可能发生财务恶化,使偿还到期债务成为泡影。对于这类客户,煤炭企业除了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外,还要积极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一是采取贴现方式收回账款。贴现方式是指在企业资金严重缺乏而购货者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予债权人一定的折扣而收回逾期债权。这种方式不同于企业在销售中广泛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首先他是针对债务人资金相对紧张的逾期债权,往往伴随着修改债务条件,即债务人用现金清偿部分债权,剩余在约定日期偿还;二是债转股。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将应收账款作为股权投资,从而解决双方的债务纠纷;三是出售债权。出售债权是指应收账款持有人(出让方)将应收账款所有权让售给商或信贷机构,由他们直接向客户收账的交易行为。随着外资金融机构涌入我国,应收账款出售将成为企业处理逾期应收账款的主要手段之一。 综上所述,应收账款是企业与企业在产品交易中经常发生的、不可回避的客观现象。由此言之,煤炭企业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从实际出发,建立严密、有效、可操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控制,依法维护应收账款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回笼,保证企业健康的生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科学管理论文:关于加强军队科学管理的几点思考 【摘 要】学习领会胡主席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军队建设实际,不断加强科学管理应从把握规律、解决问题、提高战斗力三个方面下功夫,从而全面提高军队履行历史使命的能力。 【关键词】科学管理 把握规律 解决问题 战斗力 主席曾强调指出:“要加强科学管理,强化质量效益观念,向科学管理要效益,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贯彻落实胡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科学管理,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切实在讲科学、解难题上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高军队履行历史使命的能力。 一、加强科学管理必须在把握规律上下功夫 1.要把条令条例作为管理的基本遵循 加强科学管理,首先要不断强化依法治军意识,坚持依法办事,特别是领导机关和干部,要在学条令用条令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学深学透、学用一致,真正树立“条令就是法”的观念,自觉的以其指导工作和实践。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要求规范、统一、协调官兵的一切活动和部队建设的各项工作。 2.要把军事训练作为管理的主渠道 要充分认清管理工作如果离开军事训练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认清强化军事训练对部队的管理作用,从而摆正二者的关系,统筹兼顾,互为促进。要坚持管训结合、以训促管,通过严格正规的训练,强化官兵的组织纪律观念,增强部队秩序的规范性,把条令条例的要求变成官兵的自觉行动。 3.要把以人为本作为管理的根本出发点 以广大官兵的利益为本,是军队管理工作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端正对官兵的根本态度,尊重人、理解人、教育人、完善人。在严格要求中需要有与人为善的严肃批评,但反对简单粗暴的批评指责。要以条令条例为依据,把管理工作的目的和管理的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事事处处维护与考虑官兵的利益,不能为了达到一定的硬指标而置官兵利益于不顾,更不能为了图虚名搞形式主义而损害官兵的利益。 4.要把借鉴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原理作为军队管理工作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将现代管理科学的先进方法运用到军队管理中来,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系统原理,统筹军队全面建设;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人本原理,管好军队人力资源;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创新原理,增强军队管理能力;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效益原理,提高军队建设效益。同时把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与军队管理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增强管理的有效性。注重管理方法的正确运用,优化军队建设活动过程,努力将军队建设的投入转化为军队的战斗力。 二、加强科学管理必须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1.解决各级干部骨干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 当前部队出现的一些不科学问题,主要还是管理者不懂、不会所致。因此,必须把提高管理者的能力素质作为加强科学管理的主要措施来抓。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网上教授等方式,组织各级干部下功夫学习现代管理知识,掌握现代科学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特别要学习信息化知识,掌握信息化管理手段,更新管理观念,提高管理能力。 2.解决安全防范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各级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清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握安全工作的特点规律,处理好保安全与保战斗力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当前重点是要对车辆安全、官兵关系、涉密载体、小远散直单位进行集中治理,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措施坚决排除,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责任,提高素质,坚持综合治理,群管群防,确保每项工作、每一环节都有人管,确保万无一失。 3.解决信息网络不良影响的问题 良莠不齐的各类信息和各种自由化思潮,容易使官兵在不经意中淡化理想信念,引起思想波动,发生失泄密等违纪违规问题,等等。因此,我们既要积极顺应时展需要,利用网络为官兵成才提供方便,又要趋利避害,措施在前,工作在先,防止各种不良现象发生。要把军营局域网建设好,把全军信息网利用好,真正发挥好信息网络对管理教育工作的促进作用。对互联网的引进,既要积极,更要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加强科学管理必须在提高战斗力上下功夫 1.树立正确的效费比的思想 效益是管理的灵魂,科学管理是讲求效费比的。军队建设虽然不同于经济建设和企业经营,但同样存在投入与产出的效费比问题。今天要建设的信息化军队,是技术、人才、资金高度密集的武装集团,建设成本空前增大,即使像欧美发达国家也已感到财力难支。解决这一问题,固然需要合理增加军费供应,但这不是唯一办法,我们不能同发达国家比军费投入,要从自身的国情军情出发,在科学管理上做文章,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路子。但现实中,我军在成本投入上仍然存在着“空耗”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强化成本意识,克服高投入低产出、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的现象,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加强效费比分析,精打细算,减少浪费。 2.必须把管理的着力点放在有利于战斗力的提高上 打赢未来战争是军队建设的根本目的,衡量管理效益的成效,最终要见之于战斗力的提高。因此说,军队管理工作的最高目标就是为了确保军队打赢可能发生的任何战争,就是为了提高战斗力。必须牢固树立“管为战”的指导思想,强化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的观念,从赢得未来作战胜利的大局出发抓好管理工作,用“打赢”的标准来带动和促进管理工作的落实,力戒为“管”而“管”的偏差。要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按照作战需求抓管理,着力抓好主要方向、重点地区和应急机动作战部队及战略预备队的管理,加强“两成两力”的管理;要注重研究和探讨信息化战争条件下战时管理的有效办法,逐步形成一套适应未来战争要求的管理理论、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3.必须用战斗力标准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不切实提高军队战斗力,不仅浪费资源延误时机,而且到头来还会加倍付出安全代价。必须要用“打赢”的标准来检验和评估管理工作的效果,从治虚治假入手,根治管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抓经常、打基础、固根本、求长远上下功夫。要使“向科学管理要效益,向科学管理要战斗力”成为部队的实际行动,力戒“突击式”、“运动式”的做法,克服“练为演”、“管为看”的形式主义,克服那种以牺牲战斗力为代价的所谓“保安全”的不良做法,通过对部队实施严格正规的管理,使部队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严明的纪律和强劲的凝聚力。 科学管理论文:浅谈企业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法 摘 要: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基础,是企业信息资源宝库。本文就如何科学地对企业档案工作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价值,为企业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服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企业 档案工作 科学管理法 企业档案纵连企业诸多历史阶段,横贯企业各个领域,记述了企业各类活动的全过程,具有不可替代的凭证和史料参考作用,她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基础,是企业各项活动得以承前启后的保障,在企业做强做大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尤其需要不断强化档案管理。如何对企业档案工作进行科学管理,使档案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笔者认为应当做好如下几点: 一、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是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领导一定要重视支持档案工作,要以对历史高度负责、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做到对档案工作重视到位、投入到位,对档案工作人员关心到位。要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大对档案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必需的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关心、工作上关注、政治上关爱档案人员,重视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档案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真心实意帮助档案工作者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档案工作者感到有温暖、有希望、有奔头,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更好发挥。 二、收集收齐归档文件材料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是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基础。要做好收集工作,档案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收集工作的各种渠道和方法,处理好档案形成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关系,对档案形成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与检查,同时要不断提高全员档案意识,实现全方位的有效管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做好企业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查全率、查准率才有可能达到高标准。 三、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是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档案法律法规对企业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做好档案工作的前提和重要基础。集中统一管理有三层含义一是档案实体集中,企业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都要集中到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二是人员集中,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都要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管理;三是管理集中,各单位的档案、人员要在档案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档案工作,提供档案利用。 四、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包括建立档案工作机构,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建立健全专兼职档案管理网络,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办法、归档范围、分类方案、保管期限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及“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制度,“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是《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中明文规定企业必顺建立的制度。如果一个单位没有落实“三纳入”制度,就难以保证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健康发展,使档案工作无法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同步。如果不落实“四参加”“四同步”制度,就无法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所形成的重要档案全部保存下来,无法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五、搞好档案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档案工作信息化,是促进企业信息资源全面收集、整合、开发的重要基础,通过档案信息化建设,能够实现对企业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成千上万倍地提高利用效率,全方位地支持企业决策和各级信息服务,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难以估算。而档案信息化的基础是档案工作的标准化,没有经过标准化整理的档案不可能实现信息化,因此,企业档案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档案工作标准,研究档案工作业务规范,提高档案管理的标准化水平,为档案工作信息化创造条件。 六、强化档案保管条件及措施 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保护显得愈来愈重要,日前,国务院总理和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办主任王刚都对档案保护问题做出了重要指示。 加强档案保护,包括对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的保护:一是对纸质档案,要加强库房“八防”设施的配备,使档案库房做到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湿、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防尘的安全防护要求,杜绝档案霉变、褪色、污损、虫蛀、鼠咬现象及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对电子档案,一方面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电子档案的载体保护,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电子档案的信息保护。 七、深化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笔者通过对有关利用数据的分析与研究,认为可以采取如下3项措施,以档案利用来带动和推进档案业务建设:一是对历年来档案利用数据分析,着力了解档案利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分析,可以了解档案的自身价值和潜在的利用资源,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档案利用工作的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价值和作用;二是开展档案利用跟踪服务。档案工作只有“有为才能有位”,而地位的取得有赖于档案人员的自身努力,积极开展送档上门,及时掌握档案利用的新动态、新动向,及时做好跟踪服务。三是结合数据对比分析,紧紧抓住档案利用的热点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史料编撰工作。抓住档案的利用与信息开发工作,并根据归档材料编写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产品简介等编研成果,为各部门更好地利用档案服好务。 八、提高档案人员素质 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发展为档案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实现档案事业快速、协调发展,必须要有具有开拓创新和德才兼备的档案干部队伍。档案工作者要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企业管理知识、文秘写作知识、计算机知识,熟悉本企业基本情况,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文秘写作、规划组织协调能力,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要结合当前的中心工作,从档案中寻找有规律的东西,并把它升华为一种历史借鉴,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各级领导当参谋、提建议、献良策,成为为领导建言献策的高参。 九、引入科学管理理念,开展档案工作六步循环 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结合管理学上pdca工作法及现代过程管理,开展“档案六步循环工作法”。 p- plan:计划,无论你做什么,首先要制定工作计划;d - do:行动,有了计划就应该依据计划立即行动;c-check:检查,依据计划行动起来后,就要把行动的结果与计划进行比较,检查结果与计划之间是否有偏差,查找原因;a-action:修正,查找出原因,如果是行动偏离计划,就要修正自己的行动,如果是计划偏离了实际,就要修正计划,返回到第一步,重复以上四步,直到完成工作。 现代过程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过程监督和控制,它是一个四环节的人性化管理过程:有序化一目的化一自动化一一合理化,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地实现预期目标。 档案六步循环工作法,以每一季度为一个工作循环,每循环分为“目标、措施、执行、考核、总结、交流”6个步骤,这里重点强调的是总结和交流: 一是总结。各级档案人员要全面总结档案工作的目标、措施、执行、考核情况,认真撰写档案工作的总结材料,仔细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下步工作计划,提出相关工作建议。通过总结档案工作人员可以无形中提高写作水平,能在有意无意中谋取领导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同时也可为以后的工作材料提供素材。 二是交流。要通过单位内部专兼职档案员之间、本系统各单位之间及全国兄弟单位之间的广泛交流,达到互通有无、共同提高的目的。通过交流,及时选树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切实加强各级档案工作的沟通、交流与培训,强化监督指导与信息反馈,不断打造出档案工作亮点,以点带面,促进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 科学管理论文:加强基建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工作 随着医院改革的进行和深入,医疗业务不断的扩大,基建档案也越来越体现出它的重要性。当务之急是必须高度重视医院基建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不利于基建档案管理的因素,为子孙后代积累宝贵的历史财富,是我们每个基建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1 基建档案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1.1对推动医院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医院基建档案是医院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第一手材料,档案管理的最基本目的是记载基建在建设、改建、维修、使用过程和结果的技术状态记录。基建档案管理的关键是及时收集基建项目开工前到竣工交付使用后的各种报批文件、合同协议、洽商变更等各种类的资料,由于医院基建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内外协作关系复杂的特点,因而形成的档案有多种载体、档案数量多、保存价值高。这些档案既是医院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也是整个医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为医院的建设、维修、管理、改扩建服务,又为医院的经济建设和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服务。所以,做好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推动医院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为医院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现状和历史依据 基建档案涉及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主管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任何基本建设缺少基建档案,就缺少了使用和改造的依据。它不仅反映了该建筑物的变化和发展,为医院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现状和历史依据,也对医院发展和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地上地下交叉工程涉及提供周围相互关系相互要求的条件;为历史查找、产权查证、经济纠纷以及科学研究等提供素材,它不仅服务于今天,也有利于未来,所以越来越受到各级建设单位和医院管理者的重视。 1.3基建档案是一种特殊的、不可再生的宝贵的信息资源,是医院的财富 随着医院总体规划的逐步进行,近年来我院的基本建设可以说是接连不断,而且又都是在交叉进行,这就需要办理和查阅许多相关资料。档案是一种特殊的、不可再生的宝贵的信息资源,是医院和社会的财富。收集、管理和保护好这种资源是每个职工的义务和责无旁贷的职责。例如我院基建处的老处长张乃云,他在儿童医院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上对医院的每项建筑、下对全院地下的每一根管子都了如指掌,可以说闭着眼睛都能说出它们的位置。为了便于工作,张乃云在医院总平面图上仔细、认真地在每个建筑物旁都标注了建筑年代和面积,这张图纸是非常宝贵的资料,它包含了医院自1955年建院至今所有建筑的年代和面积,它减少了我们许多需要到档案室大量查阅资料的麻烦,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将原图保存起来,平时使用复印件,而且还将上面的数字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摘抄整理出来,这就更加便于查找、保存和计算了,特别是每年向卫生局做报表时,这一表格是我们最可靠的依据。 2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缺乏政策性指导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在投资、管理、建设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经历了改扩建、代建、改造装修、融资、拆迁征地等建设工程,每一次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次新的尝试、一次学习的过程,但最缺乏的是对工程政策、性质的了解和指导。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流向提出了新的问题。 2.2档案知识缺乏 由于历史的原因,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不一致,对档案的知识特别是对基建档案知识了解得不够,缺乏档案专业知识的学习。 2.3全员档案意识不强 基建档案资料应该力求完整、正确、真实、严谨,在工作中发现与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日期有的不明确或没有写;工程的名称前后不相吻合;施工单位来函有的编号较乱,有没有编号的、有重复编号的;请示报告之类的函件有的没有标题。这些不仅给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而且在接收上级审查时也很麻烦。 3对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3.1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是搞好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保证 基建档案的科学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维修、改造、扩建,健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系列制度。医院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进行多项改革,随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日益增多,边建设、边报批、边设计的事情常有发生。这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带来了诸多不便。所以应制定相应的基建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基建档案前期的收集工作,力求后期档案的完整、真实,使基建档案资料具有真实性,从而确保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和准确率。 3.2加强文件形成者、档案管理者的业务培训 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员档案意识是发挥档案价值作用的前提。一套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必须发挥全体参与人员的档案意识,一起参与档案收集,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初期,遵循项目建设和档案形成的规律,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树立科学的档案观,让科室内每个工作人员都知道、了解、重视基建档案管理这项工作,各负其责,大家尽量配合把好自己的关口。这是做好基建档案和医院档案工作的有力保证。 3.3提高业务素质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基建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随着基建档案管理向现代化、科学化、系统化方向迈进,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意学习新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基建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现代医院管理中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熟悉基建专业知识,掌握电子文档管理和网络技术、现代管理理论的技能。以业务素质的提高为着重点,可以争取各种机会参加有关基建政策文件、档案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能光让马儿跑,不让马儿吃草。
探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浅谈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的不足及完善 摘 要 简易程序的理念就是要求效率优先的,但在公平的基础上。我国的简易程序在适用范围、以及规范性以及法律规范方面存在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来对简易程序进行分析,进而促进简易程序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 适用范围 转换 简化 一、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基本理念 关于“公正”和“效率”谁优先的问题现在已经公认,两者兼顾是民事诉讼法追求的目标。诉讼效率使诉讼公正变得更加可信和更加具有说服力。司法是非常重要的在追求诉讼效率面前,它不仅在保证公正的裁判,而且在保证公正的,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以此来提高诉讼的效率。总之,民事简易程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理论基础。简易程序的要求是合理的利用司法资源,迅速的解决纠纷,同时降低诉讼的成本,案件的简单化也是保证效率的前提,在此基础上来提高诉讼的效益。在效益的基础,也要把握好公正的程序。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可以把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和经济效益凸显的更加明显。 二、在我国诉讼简易程序出现的不足 (一)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规定的不足 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应范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规定》则补充罗列了五种除外情形,即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发回重审的;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这种对适用范围依然过于抽象和原则,确定性不足的问题。任何标准,无论多么合理和周密,如果本身不够确定,都不具有标准的资格。当事人的争议情形如何只有通过一定的审理才能得到了解,但是根据要求应作出怎么样的决定适用何种程序,也存在一定问题。 (二)司法实务中适用的简易程序也存在规范性不足的问题 首先是有些案件是需要延长,在审理过程中有些简易程序转换成普通程序有时候是为了规避法定的审限的,有些程序转换缺少 严格和必要的手续,转换后也没有通知当事人;在适用简易程序是,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左后,在审理时简易程序是很难掌握它的要求,难以控制程序,甚至又回到普通的程序中啦。以至于简易程序失去其应有的简洁和迅速,无法发挥其效益的功效。 (三)简易程序在法律规范层面的结构上存在不足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用五条来规定简易程序,内容有适用范围、起诉方式、受理程序、传唤方式、审理及其期限。从条文中并未对简易程序做更深一步的规定。这样在实践中有很多时候都没有法律的依据,产生了法律的盲区。 三、怎样对民事简易程序来进行发展和完善 (一)对于适用范围的界定,从其它地方的法律做一点借鉴 首先,可以适用法定类,即直接有法律明确列举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以法律性质来进行列举借贷案件、房屋租赁案件、赡养抚养费得案件等等;有些案件可以按照诉讼的金额来进行分类,根据一定的标准计算出一个标准值来进行规定,可以在这个标准来划分是属于简易程序或者是适用普通程序。由于我国地大区域多,各个地方的经济收入都差别很大,要实行这个标准必须具体地方居停情况具体分析。这样界定清楚地,操作起来会更加省时省力。其次,也可以适用当事人的合意类,对于不在上述法定范围内的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话,可以由此来启动简易程序。或者法院均无异议也可以启动简易程序。可悲的是在我国若要启动简易程序,都是由法院作出的,当事人并无真正的选择权。普通程序漫长的诉讼周期,由于当事人可能希望快点结案的需要。而且诉讼的成本也是非常的高,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负担的起的。最后,是除外类,在不适合以上两种之外,可将但书的否定标准进一步具体化。列举出那些民事案件是不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完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间的转换 首先,应该提高法官的驾驭能力,要提高法官对案件情况灵活的安排调查、辩论等庭审步骤,进一步大胆的省一些庭审不必要的不中,不要止步按部就班,一定不进行思考。其次,加强在适用简易程序时法律的支持,在送达、庭前准备法律文书制作和执行等许多诉讼程序仍然需要法律来加强,进行便利的规定,在“立案、审理案件、执行案件”这些方面还需要加强法律的立法进行完善。最后,法院内部也要增加工作规范和考核的严格要求,这样可以增加办案的效率及简易程序适用率。 (三)切实的简化各种简易程序 首先,裁判文书的简化式简易程序的重要环节,更快的出现一个处理结果也许是纠纷最需要的。大家对于法援的简化裁判文书,都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线性有关文书的格式固定,大多难以作出突破性的尝试。在繁简分流后,简化裁判文书可以使法官集中精力办理繁案,真正做到简案简审简写,繁案精审精写。其次,增设审理的期限的限制,这样法院就不能以任何借口来拖长案件的时间,有利于当事人及时进行诉讼。最后,把答辩期进行缩短,但是在相关立法中并未提出,但是我觉得可以根据简易程序的特点在礼法是直接写一个答辩期限,如七天以内。对于缺席判决和法庭调查等方面,可以再进一步的做简化。 四、结语 民事简易程序是为了提高审判的效率而为一些简单案件设置的,由于在适用仍然需要进行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的不足,不能更好发挥它的在公正的前提下的效率,进一步来进行更好的完善,使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更好的突出它的优势。切实做到简单,迅速,快捷。 探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我国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 摘 要 我国民事诉讼中存在着一些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情况,但我国现行的法律对此规范的并不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来填补我国立法上的空白,并且对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予以规范。 关键词 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 转换 一、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的现状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并没有作出规定,而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对程序的转换进行了规定,但仍然有些粗陋,导致程序的转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程序转换的滥用 我国立法只是规定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但是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滥用转换程序的情况的发生。有些案件可能由于法官的拖延,在三个月内不能审结,因此,法官自行的将案件转换成为普通程序。 (二)法官继续审理普通程序 法律对于转换程序后合议庭的主体并不明确,实践中往往是简易程序的法官继续担任案件的主审法官,这主要出于是我国目前法官的案件比较多,司法资源稀缺的考虑,并且简易程序的法官相对于其它的法官而言更了解案情,有利于案件的快速审理。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做法很容易出现法官对案件先入为主,导致在普通程序之后的诉讼活动流于形式。 (三)举证期限适用不合理 由于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法律规定不得少于30天,但是我国的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在简易程序中举证期限一般为15到20天,但是转为普通程序后,又重新指定了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这样有可能一个案件的举证期限突破两个月,给当事人增加了诉累,不利于效率的提高①。并且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失去的权利都将“复活”:如原告可以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提起反诉、失权的证据将变为有效、当事人可以重新举证甚至申请法院取证、申请鉴定等等,由此可能给少数法官恶意帮助一方当事人带来机会②。 (四)简易程序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效力不明确 在司法实践中,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之后,要进行重新开庭,但是对于简易程序已经确认的事实、争议是否还有必要再次审理,已经进行质证的证据是否可以直接使用,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是比较混乱的,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就很容易导致当事人对案件的公正产生质疑。 二、国外关于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的规定 关于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德国、日本都有规定。德国民事诉讼法第504条规定:“初级法院在事务管辖或土地管辖两方面都没有管辖权时,应在本案辩论前将此点向被告指出,并告以不责问而进行本案辩论的结果”。 日本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一款规定:“因移送而显著地拖延诉讼程序时,或者该申请是在简易法院向管辖其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申请移送以前被告对本案已经辩论或在辩论准备程序中已经陈述之后提出时,则不在此限”。其第二款规定:“对于简易法院管辖的有关不动产的诉讼,如果被告提出移送申请,简易法院应当向管辖其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移送③。”我们可以从日本民事诉讼法中看出,由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要受到三条限制,即:“显著地拖延诉讼”;“被告对本案已经辩论或在辩论准备程序中已经陈述”;“专属管辖”。 三、我国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的完善 (一)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的启动权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掌握了程序的启动权,笔者认为,法官在转换案件程序之前,要向双方当事人说明原因,并且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在向双方当事人说明转换程序的原因时,还要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不转换程序的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是否转换,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转换就不得转换程序,即把程序的启动权赋予当事人。 (二)另行指定法官审理案件 转换后的普通程序必须要经过开庭审理,如果法官审理案件流于形式,那么也会导致诉讼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必要另行指定法官审理案件,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相比于流于形式的浪费,重新指定法官审理案件要更加合理。当然,对于由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的案件,也可以采用独任制来审理,但是法官一定要重新指定,对于何时适用独任制,何时适用合议庭,按照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选择。 (三)举证期限的适用 由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另定举证期限的,法院应当允许。而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的或者协商不成的,那么应该分情况规定。如果法院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当事人在举证期间或法庭调查前对简易程序提出异议,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应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将举证期限延长,以不低于30日。而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才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除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之外,都不得另定举证期限④。 (四)简易程序中所进行的诉讼活动的效力 对于简易程序中的一些诉讼活动还是有效的,比如立案,在简易程序中已经立案了,当转换为普通程序之后就没有必要再进行立案。而对于是否应当重新进行答辩、证据调查,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双方当事人在简易程序中已经予以认可的事实、证据,就可以不再进行质证。对于双方之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者是在简易程序中没有查明的事实应当在重新开庭的时候予以举证、质证。当然,具体的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探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不足和完善 摘要:当前我国民事纠纷和诉讼的数量在与日俱增,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设有利于快速解决纠纷,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但是由于缺少一套独立的简易程序规则,简易程序在运行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认为可以从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审判程序等方面来进行完善。 关键词: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程序 裁判文书 当前,我国民事纠纷的案件数量增长给法院造成巨大的压力,如何提高诉讼效率,成为当下诉讼程序改革的一大热点。由于缺乏程序和制度的支持,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完善。 一、民事简易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独立的程序规则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虽然设立专门的章节对简易程序的运作做了一些规定,但是其规定过于概括和笼统,缺乏操作性和明确性,面对诉讼案件不断增长的形势,远远不能解决目前的审判需要。为了弥补应对诉讼纠纷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两个法律文件,但这两个文件并不能很好的解决诉讼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而且某些方面出现操作上的混乱,因此建立独立的简易程序规则已经迫在眉睫。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标准无明确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但这种标准显得有些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司法实践中相当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为单纯求得案结事了的效果,任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于好多事实不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不太明确的案件,通过强制调解来达到表面的结案,这种做法容易使当事人对法院审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明确简易程序的操作标准,才能体现公正性和效率性的统一。 (三)缺乏专门机构 我们简易程序现在是实行独任审判,并沒有专门的法官,实际审理中的的随意性很强。通常,当事人可以同时向基层法院和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法院和法庭审理受理案件后,应该会规定一定的审判日期,但事实上的情况往往不太理想,案件材料在受理几天后,才会转到法官手中,因此当事人往往会产生很多厌烦和焦急情绪,引发好多不该产生的矛盾。 二、完善我国简易程序的初步设想 (一)明确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 1、数额标准 这主要是针对经济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来考虑的,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虽然设专章对简易程序的立案数额标准做了规定,但规定过于广泛,远不能满足审判大量简单民事案件的要求。在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财产数额的标准时应考虑综合考虑。简易民事程序确定数额的标准应适度统一,标准过高,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标准太低,容易限制简易程序的范围。由于中国地区收入差距较大,可以授权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发达省份的具体数额标准,制定本地域内的数额标准。 2、以案件性质为标准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并沒有立法明确说明什么类型的案件可以适用,但在实践中,各地法院经常总结审理中的实践经验,结合本院实际,规定哪些类型的情况下直接适用简易程序,通常婚姻和家庭纠纷、经济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比例很高。 3、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标准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当事人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由法院决定是否同意。因此,简单的程序选择最终决定权仍在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充分尊重自主权,切实保障其合法权利,并不能限制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 (二)进一步简化运作程序 1、缩短审理期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区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但在实践中,由于立案庭工作繁忙,工作人员并沒有区分的案件提交的期限,当案例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才会集中审查案件并移交给每个审判过程,通常花费太多的时间。因此简单的登记程序时间应该缩短,可授权法官对当事人的起诉即时审查,即时决定是否立案验收等。《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简易程序中的被告的答辩期限和责任的规定的期间未作出特别规定,这也影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我们可以单独规定简易程序请求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从而更好的维护好当事人的权利。 2、简化审判程序 简易程序审判程序在以下方面进一步简化:(1)审判之前,不要像普通程序需要在规定的日期内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院可以即时的公告日期;(2)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不需要严格依照普通程序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官不应该局限于一个固定的程序,可以自行调整相应的顺序。(3)对于简单案件的审判程序,应该允许法官自由裁量,不一定要遵守程序法规定严格的证明过程。此外,一些轻微的案件的识别和判断,并不完全取决于实体法,法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由心证。当然,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将来取决于法官的素质的提高。 3、简化裁决文书的制作 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裁判文书的制作沒有特别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裁判文书制作过程,简化制作程序,由法院作出统一的判决书空白格式。使用时,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可以在判决书只记录当事人的姓名、所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双方的主要观点以及应支付的金额等。综上所述,完善简易程序应遵循程序公正的理念,尽可能提高诉讼效率这一原则,不要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诉讼的公正,牺牲整个诉讼的公正性和程序性。 总之,在法治社会中,民事简易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毫不夸张的说,法治社会的形成离不开受简易程序制度的建构与运作。民事简易程序解决民事纠纷,既快速,有能减少诉讼,因此法院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来处理其他的矛盾,这一制度值得我们去尝试与努力。 探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浅议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摘 要: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是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在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民事简易程序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解决机制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简易程序修改的法理基础出发,简要评析《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简易程序的修改,并就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法理基础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加之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极为广泛的应用,但因为立法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规定的不足,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近年来简易诉讼程序的修改也引起了学界的更多关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对简易程序部分进行了修改,虽然本次修改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仍有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要概念,但立法上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界对此也各有观点。章武生认为简易程序可从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简易程序三个方面理解: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包括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也称普通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它不仅排除了民事诉讼中的公示、催告等简易程序,也排除了小额诉讼简易程序。赵秀举认为,在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包括争讼简易程序和非讼简易程序(非讼程序多为简易程序)。通常所谓的简易程序,指争讼简易程序,包括通常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有时,简易程序仅指通常的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并列[1]。笔者更赞同章武生教授的观点,文章中所指的简易程序是狭义的民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这也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通常所谓的简易程序。 二、简易程序修改完善的法理基础 任何程序机制的发展及不断完善的过程都有其必要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简易程序也不例外,笔者认为简易程序修改完善的法理基础有以下三个基本方面: (一)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除了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以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以立法的形式赋予当事人民事诉讼程序选择权,是法律对双方当事人在处理纠纷事项中所达成合意的充分尊重。程序选择权与国际司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一脉相承,都是对当事人人权的尊重。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内法的修改日益向国际私法靠近之趋势,是立法不断进步,不断追求最大程度一致性的体现。 虽然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享有诉讼权,公民在其合法的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侵害时,享有通过诉讼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平等保护和救济的权利,但是如何使公民最大限度地行使诉讼权以获得更广泛的正义才是立法的根本目的。民诉修改之前当事人对于简单民事案件以外的案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程序选择权,如果对于某些纠纷当事人投入的诉讼成本大于其获得的诉讼收益,或者让大多理性的中低收入的普通民众投入超出其承受范围的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来获得可能的公正不仅是不合情理的,也会使他们极有可能放弃通过诉讼获得正义的权利,事实上就导致了当事人不能平等地行使诉讼权,获得平等的裁判。“司法不能亲近请求救济之人,使其有利用纷争解决制度(司法制度)之机会,宪法上所保障之财产权、诉讼权、平等权反而不能落实。”[2]程序设计的意义也就无从谈起。程序选择权给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更为广泛的自由空间,允许其选择符合自身经济条件、客观环境等要求的方式解决纠纷。其设置在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获得裁判,行使诉讼权,实现司法大众化上凸显了重要意义。 (二)体现效率与公平相适应的原则 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调解前置、一审终审、程序选择权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为了使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纠纷的合理解决,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相适应的原则。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法律必须追求效率,不追求效率的法律不是有利于社会的法律。从经济学的观点出发,法律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和反映,法律本身具有内在的经济属性、经济机制、经济逻辑。一部好的法律是以实用性和获得最大效益为基础的。效率和公平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社会价值,许多情况下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公平,因此效率和公平经常处于深层的张力之中,但是在良好的制度与机制之下,尽量扩大它们之间的适应性缩小它们之间的矛盾性是可以做到的:在良好的社会制度下,效率和公平本质上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效率属于经济范畴,公平属于伦理范畴,作为伦理范畴的公平自然应当来自于并服务于作为经济范畴的效率[3]。简易程序作为效率与公正的体现,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有观点认为,在适用简易程序时,当事人有时是以牺牲实体利益为代价换取程序利益的,违背了公平原则。其实持此观点的人通常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衡量效率与公平相适应的原则的。公平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以当事人的主观标准而定。当事人舍弃了较小的实体利益却收获了较大的程序利益,实际上总的利益价值仍是正的,实际上仍是公平原则之体现。有时当事人自愿舍弃一部分实体利益,使自己及时摆脱诉累,从而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创造更大的价值,对当事人而言简易程序正是效率与公平原则相适应的最佳体现。 三、简易程序修改内容之评析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本次修订中涉及简易程序的有以下方面: (一)简易程序修改之亮点 1.以立法的形式设置调解前置程序 调解作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种极为重要且极具中国特色的解决方式,具有程序简便、方式灵活、自觉履行率高等优点,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类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新法为进一步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增加了先行调解的规定。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至此调解制度在立法上确立了自己的法律地位。调解的设立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简易程序的层次设置;同时较简易程序而言,调解是一种更为简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如果有更多的纠纷能够通过调解解决,那么对于缓解基层法院办案压力,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将产生极为重要的意义。 2.设小额诉讼制度实行一审终审 近些年,随着我国公民日益增长的对司法的需求与司法服务难以应对之间矛盾的不断升级,再看到各国小额诉讼制度的逐步成熟对新时期法治社会的巨大贡献,理论界和实务届开始有愈来愈多的人呼吁借鉴并引进国外的小额诉讼制度,完善我国当前的诉讼制度。新《民事诉讼法》针对这一呼吁做出了回应,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增设了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设立小额诉讼程序,且标的额的设定依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是吸收借鉴外国先进制度与结合我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重要体现,也是谨慎修改完善法律制度的表现。对一定标的额内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在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防止当事人滥诉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一审终审,有观点认为这样侵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会危害当事人的实体利益。事实上,对于事情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加之其他诉讼制度的约束和法官职业素质、能力的不断提升,此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即使真的偶然出现也有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弥补。 3.赋予当事人实质意义上的程序选择权 意思自治原则中作为私法的基石,不可避免地延伸到诉讼领域,在诉讼法上体现意思自治原则不仅有助于维护司法秩序,使民法上的私权得到自始至终的贯彻和落实,也是对当事人人权的充分尊重与保障。《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该规定取消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2条中的当事人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还需法院审查同意的权利,使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不再是一纸空文。程序自由选择权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诉讼法领域的体现,它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符合我国当前司法需要,也使得纠纷可以更好地柔软化、弹性化地解决,对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二)简易程序修改之不足 1.立法结构失衡,对简易程序的规定不够系统 民事简易程序虽在立法上已经有自己的专章规定,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是目前各基层法院审理民事案件80%以上适用简易程序的事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普通民事案件占多数、简单和复杂案件占少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控制在20%左右的立法初衷已经相去甚远。《民事诉讼法》第13章对简易程序仅六条之规定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现在司法实践的需要。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相继颁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四部司法解释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程序转换、审限、开庭审理、宣判送达等各方面进行补充完善。虽然大量的司法解释在极大程度上丰富了简易程序的法律规范,弥补了立法的不足,但也有其不足之处:第一,司法解释过多,使得立法结构失衡;第二,司法解释与立法存在冲突,在司法实践中因其刚性较弱的不足,发生冲突时,使用何种法律规范则受法官主观意识左右,在法官素质仍亟待提高的我国,这样不利于严格执法,易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滋生腐败现象。但本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于简易程序存在缺少系统性法律规范、立法结构失衡的缺陷仍未涉及。因此,对于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其仍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2.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新《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当事人选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但毋庸置疑,其审级适用范围仍然局限在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事实上,在采用案件标的额作为划分级别管辖标准之一的我国中级、高级法院仍然存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另外,如果当事人依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和客观条件对在基层法院以外审理的民事案件自愿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就不应为追求可能的完美正义将当事人限制在对其意义不大的普通诉讼程序中。结合司法资源的稀缺性与当今社会大众对司法正义之需求的矛盾现实,简易程序在审级上的适用限制不仅给法院造成了办案压力,也使得部分当事人不能及时获得纠纷的解决,甚至因有限的司法被不合理地占用而导致一些民众不能通过司法寻求正义。 3.缺乏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简易程序已经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民事案件使用的主要程序,但我国仍未设立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因此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兼具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职能,其审判人员也是一身两职,审理案件时,很容易造成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混用,使普通程序不规范,简易程序不简易,危及程序的公正,最终可能危害当事人的实体利益。缺乏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的不足,导致司法资源不能合理地优化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是浪费了本就稀缺的司法资源。 4.审理期限过长 尽管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审限且不能延长与普通程序的审限相比已经足够短,但是不可忽略的前提是二者案件性质的差异性。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约定使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对于案件的审查、处理双方已经基本不存在很大争议,重要的是法律的适用问题,用三个月来办理这样的案件不能说是效率与公平原则的体现。《民事诉讼法》的立案规定:人民法院受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这里并未区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作为弥补,《民事诉讼法》在简易程序一章中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却以择日审理为普遍原则,以当即审理为例外。而简易程序仅有三个月审理期限,立案在司法实践中就占了七天,这显然不合理。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就审期间即送达诉状与言辞辩论期之间的一段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导致法院任意拖长诉讼时间的重要原因。 四、简易程序的进一步完善 (一)平衡立法结构,构建体系化的简易程序规范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是法学界永恒的辩题,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呈现的实际问题,其实发生的不少冤假错案,除了法官自身素质问题外,很大程度是因为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约束所致,即因为缺失了程序正义可以依赖的基础导致实体正义的丧失。如果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在立法层面已经有极详尽的处理方案作规定,那么法官就很难知法犯法了。因此,建立起一套独立系统化的法律规范是完善民事简易程序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根据目前司法实践对系统化的简易程序法律规范的现实需求以及我国当前的立法水平,立法部门可以针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专门制定一部单行性法规,将现有的立法条款与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统一起来。 (二)在审级上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在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不仅可以满足当事人及时获得裁判的需求,也可以使中级、高级法院有更多的精力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精审理,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事实上,从广义的简易程序看,我国上诉审程序中的迳行裁判也属简易程序范围,由此,简易程序的适用事实上已经延伸到了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之外,这也可窥视到我国在审级上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立法趋势。 (三)设立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借鉴世界范围内对适用简易程序机构设置的两种主要方式:一是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设置专门的简易法院,裁判机关的法官任用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二是在以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在普通法院内设立专门的简易庭。基于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状况复杂,交通不便,司法资源紧缺的实际情况,在普通法院内设立专门简易庭,配备专业的独任法官才是切实可行的方案。另外,近些年,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的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组,北京朝阳区和房山区法院的简易法庭,江苏连云港新浦区法院的简易纠纷诉裁处等率先实践取得的实效已经为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充分说明了设立适用简易程序的专门机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四)缩短审理期限 缩短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并不意味着牺牲审判质量,而是从立法上对简易程序的立案期限、就审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防止一些法官以立法对此规定不明作掩护,推延办案时间,超出办案时限又以超过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理期限为由将案件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不仅浪费了稀缺的司法资源,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违背了民事诉讼法“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方便法院办案”的基本原则。 为合理地缩短审理期间,方便当事人及时行使诉权,立法应当对此有明确规定。基于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的简单性及当事人的合意性,笔者认为将立案期限定为3天为宜,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5天;而就审期间,除当事人可以要求尽快审理外,至少应有5天,确有特殊情况的一般也不应超过10天。总的办案期限应以两个月为限比较合理。
药品安全论文:6S管理法在耳鼻喉科药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目的 探讨6S管理法在耳鼻喉科药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 对我院耳鼻喉科药品实施6S细节管理,包括整理、整顿、清洁、规范、素养、安全,要求人人遵守细节,养成良好的习惯。结果 应用6S管理模式后,提高了病区药品管理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同时提高了医护人员的职业素养。结论 6S管理法的实施,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用药安全性。 关键词:6S管理法;耳鼻喉科;药品管理 耳鼻喉科日工作量大,各种大中型手术台次多,每天用于患者的药品数量与种类繁多,药品使用数目较大[1]。药品是医院诊治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药物疗效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所以对其使用更有效的管理办法一直是护理管理者重点关注的课题。6S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人员安全意识,规范人员行为,以管理实施的制度化、标准化为重点,以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整洁[2],近年来成为现代医院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的有效管理理念和方法。为消除耳鼻喉科的药品安全隐患、提高药品管理质量,我院耳鼻喉科从2015年以来将6S管理法运用到药品安全管理中,并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做如下报道。 1 一般资料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耳鼻喉科是集临床、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一级科室,现开放床位34张,科室日门诊量150余人,年住院2190余人次、开展各种大中型手术1000多台次。在坚实的硬软件支持下科室先后开展了全喉、部分喉切除术、颈淋巴结清扫术、鼻侧切开术、耳显微手术、甲状舌管肿瘤手术、腮腺肿瘤手术等各种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手术。其中,以经鼻内窥镜鼻窦手术、鼻中隔成形术及等离子手术系统治疗鼾症为科室特色,为广大患者解除了多年的痛苦,在广大市民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对医院整体发展和医疗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科室工作任务繁重,现有护理人员13人,是药品管理的主要人员。 2 6S管理方法 2.1整理(Sort) 整理是耳鼻喉科药品安全管理实施的第一步,我院耳鼻喉科根据科室用药具有的特殊性:药品种类复杂,药品消耗量大,急诊用药多,且需适应急诊急救中取用便捷等特点。对药品管理制定了以下整理方案:①在耳鼻喉科中心区设置治疗室(药品房)。②将药品定点放置,并符合使用方便的原则。③对各药品使用率进行调查,根据使用情况制定各药品的基数,药品按基数领取。④对于使用率极低的药品采取现用现取的方式将其存放于中心大药房。⑤制定药品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其职能和工作指引。⑥利用不同颜色来区分各种药品的清晰标签。 2.2 整顿(Straighten) 整顿是把整理方案落到实处的基础,是整改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3],是提高耳鼻喉科药品使用安全的有效措施,我科从人、物、环境三方面来进行整顿。 2.2.1人人参与推行 结合6S管理法及耳鼻喉科药品使用的特点,制定一套大家都能共同自觉遵守的耳鼻喉科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人人遵守并按细节办事,使工作制度化、简单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个人。 2.2.2药品及环境共同整顿 ①制定药品种类和数量并制定表格。②每类药品定点定位放置。根据耳鼻喉科的病区布局,在耳鼻喉科中心区域合理的设置了药品柜、药品车,合理上锁,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耳鼻喉科的实际需要,将所有药品分为:静脉用药、口服制药、雾化用药、麻醉专用药、剧毒专用药五大类。设急救车并定位放置,按要求上封条;毒麻药设密码保险箱放置;生物制剂等需要冷冻保管的设冰箱保存。③明确清晰的标示,不同颜色的标志以示区别。④定期添加补充药品(每天早上由配液护士负责添加治疗室内药品柜的液体用药及外用消毒液;每天由当班的病区护理组长负责保险箱内的毒麻药的清点和领取,一日三交接;每天中午由药品护士负责添加治疗室内药品柜内的静脉用药及添加冰箱内生物制剂;每天下午由药品护士负责添加病区内药品柜内的常用药,主要是雾化用药和口服药)。⑤及时收费核对以便于药品的领取。⑥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质量和使用情况,并进行登记,杜绝过期、破损、空缺等事件的发生。 2.3清洁(Sweep) 清洁不仅仅是要保持工作区域内干净、整洁,还要保证各药品的及时添加[4]。护士长作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负责人,监督药品管理,指定有责任心、工作认真并经过培训的护士为药品护士,负责病区药品的管理和领取。我科现已是每天由药品护士在最后时间整理时,对药品柜进行清扫并补充药品柜内用药,这既保证了用药又减少了护士的人力支出,每天对各药品存放点进行清扫确保药品存放环境的质量,工作中如发现药品有破损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4规范(Standardize) 规范是整理、整顿、清扫三项工作的坚持与深入,是消除发生安全事故根源的措施[5]。为保证药品质量,实施三级管理体系,即护士长一组长一小组成员,药品三级管理制度的实施促使病区护理人员养成了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对病区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制定管理规范和奖惩制度,让制度成为习惯,每日专班护士对各负责区域进行清洁,责任人每周对药品进行检查,将整理、整顿、清扫之后的工作环境进行维护,以保持最佳状态。 2.5素养(Shitsuke) 素养是要求工作人员按规章制度标准化办事,则人人都参与管理,人人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6]。我科在施行6S管理法应用到耳鼻喉科的药品管理后,通过小讲课及现场讲解,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6S 管理法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对药品保管和使用的认识,增强其责任感,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使药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工作素养。 2.6安全(Safety) 病区药品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在的护理差错或纠纷,无论是过期药品,还是无效期或保管不当致效价下降的药品都属于伪劣药品,一旦用于人体,轻则侵害病人健康,重则危及生命[7]。因此,我们从工作环境、药品管理、人员培训监督等方面解决护理中的安全问题,降低药品管理缺陷,避免医疗事故,保证药品管理安全。加强耳鼻喉科护理安全宣传和教育,保证药品的安全管理和科室环境的治安管理,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减少护理过程中的药品管理差错,预防事故发生,使护理人员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率。 3 结果 通过6S 管理法对耳鼻喉科药品进行安全管理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见表1。由表1可见,施行6S管理后,减少了药品过期事件的发生,并减少了查找药品过期的时间和环境管理时间及来回取药时间。 4 结论 对耳鼻喉科施行6S管理法后,提高了耳鼻喉科药品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杜绝了过期药品事件的发生,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后,人人可按规章制度办事,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职业素养[8]。提高了工作环境的整洁度,使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心情,提高了对患者的服务质量。同时,减少了工作耗时,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利于工作质量的提高。 随着我院的不断发展和优质护理服务的实践要求,对耳鼻喉科药品施行6S管理法的科学管理方法,使耳鼻喉科药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耳鼻喉科药品的使用安全性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药品安全论文:当前我国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现状与对策 [摘 要] 药品安全,是如今人们生活中最重要最不可忽视的一种安全,从老年人到婴幼儿,人的一生各个阶段都有药的存在。所以,药品安全,不仅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人民需要关注的方面。本文主要研究当前我国药品安全监督的管理现状,以及针对此提出的对策。 [关键词] 安全;监督;对策 0 引 言 目前在我国,药品安全监督做得尚不全面,有许许多多的漏洞存在,随着各种医药安全问题的曝光,人们对药品有了一定程度上的恐慌与不信赖,这样对于整个社会和人们带来的广泛的不良影响。所以,保障药品安全,是药品监督管理各个部门的重中之重。 1 目前存在于我国的药品质量和监管问题 1.1 药品研发阶段 药品研发阶段,需经研发筛选、临床研究以及新药上市等系列过程,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很重要,当前,有些企业为了更快更直观的创造效益,在有些阶段就“投机取巧”,例如药品选材范围限制小、药品处方未到最优化、药品的验证不充分、部分药品实验只采用老鼠等动物实验,严重影响了药品对人类的适用程度,研究不充分。 1.2 药品生产阶段 有些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忽视了药品的药性和质量,粗制滥造。特别是一些私企,在生产过程中不遵照国家药监会的要求,在生产各个环节中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肉眼看不到的差异;没有给制药工人普及制药知识,工人擅自更改生产工艺,导致药性不一;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或者草草检查直接出厂,使药品出厂就存在着未知的安全隐患。 1.3 药品销售阶段 药品销售市场混乱,已是业内公认的事实。尤其在药品销售基层阶段,尤为突出,各种未经许可、未达到要求的私人药店络绎不绝,而且基层药店多以盈利为主,一些药店进货渠道混乱,更是黑药市、假药市的常客,药品质量不得而知,人民安全更没有了保障。有些无证药店更使用规定范围外的药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1.4 国家监管阶段 目前我国实行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是“一体、两级”垂直管理体制,这个体制目前来说存在较大的弊端,省与省的协调,省和下级市县的配合,都有许多突出的问题。由于各个省的药监部门相对独立,所以合作、协调等方面的问题一直存在并且得不到解决;省与下级市县,下级市县由于相对独立,有些药监部门并不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统筹,对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有了一定的限制,造成监管不严,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群众。另外我国目前颁布的药品监督法令并不完善,有些地方仍需提高警惕,使药监法更为完善。 1.5 群众认知阶段 俗话说得好,“是药三分毒”,但就目前我国基层群众来说,仍有较大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不清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极易造成滥用药品造成未知的损伤;不按照药品使用说明服用,常常自己根据自身病情判断用药,达不到药效,只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病情,治标不治本,更有甚者,因不按照要求服药造成死亡等。对群众用药知识的普及,是迫在眉睫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 对于存在于我国的药品质量和监管问题的解决方法 2.1 药品生产研发监管 由于我国药品自主研发型较低,所以目前我国药品仍以“仿制药”为主,所以也为药品监管提供了可参考的方面。随着国家对医药研究方面的资金不断投入,我国的药品自主研发也逐步取得成效,由此造成的安全问题也有了可预见性。所以,在生产研发阶段,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更为严格仔细的检查方式,确保药品研发阶段的各种安全问题,加强对制药企业的监管,完善各个程序的技术报告,进行整体评估。强化申报体系以及制药工人知识的普及,药监部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制药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未能达到要求者进行强制关闭。 2.2 药品销售阶段监管 由于当前对于销售阶段的监管不力,导致各种粗制滥造、假药等充斥市场,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药监部分应加大对基层药店的审视,严格推进零售药店GSP认证,对一些认证未通过的,予以强制性关闭措施。通过认证的零售企业,规范药品出入记录,严格遵守法律。对药品的运输、储存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控制,药监部门不定期抽查,使药品储存运输更规范合法。制定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合理管理药品销售市场,使整个市场不再混乱,更加可控,达到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 2.3 全民监管 对于目前我国药品监管的现有制度法令,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需要完善,所以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出台新的法律、政策等,健全药品监管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我国药品监管环境的监管条例,加大药监部门的使用权力,统筹好下级药监部门与上级药监部门的直接关系与地方联系;二是国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媒体方式,加大宣传基层群众对于药品的全面认识,减少因用药不当造成的各种损失。药监部门宣传常见假药的知识,使群众可以较为方便地自主辨识,从根本上打击假药流入市场。 3 结 语 药品安全是人们健康生活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对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现状,我们应齐心协力,完善药品监督管理,使药品市场得以绿色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保障,因此加强对药品安全的关注度,使国家和社会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药品安全论文:探析护士如何加强高危药品的安全使用 摘要:加强医院整体高危药品管理,提升护理质量,减少差错率。探讨病区高危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对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增强了用药安全意识,避免了临床用药差错。 关键词:高危药品;临床应用;护理人员 2009年我国了高危药品目录,都是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药物本身毒性大,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的药品,高危药品的管理涉及医疗领域多个环节从医生开处方、药师调剂、到护士给患者治疗等贯穿整个医疗过程[1-2],护理工作无疑是最后一道防线。目前如何提高护理队伍对高危药品的认识,保证护理工作中正确使用高危药品,避免日常工作差错事故的发生已成了关键问题。 1 制定高危药品目录 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建立由药剂科负责,医、药、护三方参与的高危药品管理小组,参考2012年3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制定的的高危药品目录,结合本院临床实际应用情况,组织制定出本院高危药品的品种目录。负责高危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及督导、检查;严格规定高危药品的使用规范、临床注意事项等。对病区高危药品进行规范化管理,显著提高临床用药的准确性。 2 发挥护士在高危药品中日常管理中的作用 2.1护士在高危药品用药中的关键作用 护士的工作贯穿整个用药过程,高危药品也不例外;从医嘱的核对到用药的整个过程都十分重要。据美国的一项研究统计,住院患者所受到的医疗伤害为3.5%,而用药疏忽或错误占到其中的7%,医生开医嘱与护士的核对,药品的包装与名称类似等[3]各环节环环相扣,每一环节疏忽都可能造成事故,而护士执行医嘱用药,又是最后一环。 2.2护士领取高危药品和保管中的隐患 大多数病区为护士轮班领取普通及高危药品,每天领用药品量大,品种多,无专人保管,加之治疗室面积小,分类、存放时,会因药名、剂型、包装外观等相似而会出现差错;其次内分泌专科,大多为糖尿病患者,稍不注意就能忽略需低温、避光等保存的药品,导致药物效价降低甚至变质;另外警示标识不规范、不醒目;“三查七对”交接流于形式等都是影响高危药品用药安全的隐患。 2.3护士核对、执行医嘱、使用中的隐患 一类是由于护士的知识结构,对高危药品认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再与医生沟通不彻底,加之医生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临时修改医嘱后未及时通知护士,极易造成护士盲目执行而酿成错误;第二类因药名、剂型、包装相似,患者住在同一间病房,液体摆放相邻或名字相似等,造成核对混淆;第三类治疗过程中“三查七对”不到位,对患者宣教不到位,滴速过快或过慢,护士工作过忙用药过程中巡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都能导致用药错误的发生。 3 护理团队安全使用高危药品的措施及制度 3.1狠抓继续教育关 要不断完善护士的知识结构,做好高危药品的培训工作,把高危药品宣传册发放到每个病区,组织护士专门学习,使每一个护士对高危药品的重要性都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提高防范用药安全的风险意识;请专家在全院举行高危药品知识讲座,让高危药品的概念深入人心;同时鼓励护士通过不同的途径自学,做好患者的用药宣教,使合理、安全用药的概念普及到每一例患者。鼓励患者参与治疗的全过程,把用药后的自身感觉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也要主动与患者交流,询问患者用药后的感受,以减少用药错误及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3.2规范使用关 医生开医嘱后,护士正确的执行医嘱把好最后一道关;因此护士的工作十分重要,关系到临床合理用药的每个环节,与每位患者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紧密相连[4]。因此高危药品使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是必须的。首先要认真核对医嘱,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双人复核签字制度,确保正确的药物、剂量用在正确的患者身上,同时对于药品的浓度、滴注时间,给药途径等应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疗效。细化管理流程,建立重点药物使用观察制度,给正在使用高危药品的患者红色警示标签,严格交接班制度,对特殊患者,特殊药物要做好用药交待,提醒家属不要随意调整液体的滴速,在使用过程中护士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终止治疗并及时报告。 3.3规范化的管理与自律 我院因病种不同,每个病区可制定自己的常用高危药品目录,固定基数,专人管理,每日核对,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高危药品按规定存放专柜,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尽量原包装存放,不得与它药混放,包装、名称相似的药必须分开定点放置,并设置橙黄色警示卡,提醒护士配药时注意;需低温的高危药品放入冰箱恒定的位置放置,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药物疗效。坚持每天“三查七对”,最终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使这种工作状态常态化。 3.4病区与药房紧密结合,实行对口服务 药师定期到病区检查药品情况,第一时间了解病区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病区管好药,用好药;药师及时把最新的药物信息传达到病区,开展用药咨询教育,特别是新药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使护士更好地做好临床观察[5]。 4 讨论 如今医疗市场竞争如火如荼,而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已成为大家关注甚至患者选择就医的重要因 素[5-6],护士始终处在医疗的第一线,从开始执行医嘱到药物治疗,到中间巡视观察,到最后结束治疗,联系着治疗的每一步,是把关者[7];因而全面提高医疗护理水平是当务之急,通过规范化的培训和管理,强化操作规程,普及高危药品的相关知识,改善护士的知识结构,增强安全用药意识;护士的责任心不断强化、使命感,环环相扣,使高危药品管理上了一个台阶,医药护三方密切合作,让患者及家属也积极参与其中,保障了高危药品用药的安全性,大大减少了护理质量差错率。 药品安全论文:基于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下对药品安全与监管的研究 【摘要】药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接二连三出现的药品安全问题为我国药品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如近期沸沸扬扬的山东“庞氏疫苗案”及疫苗“掉包”事件。本文将用博弈论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方法,分析引发药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其相关对策。 【关键词】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药品安全与监管 所谓药品安全,即通过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进行监管所表现出来的消除了外在威胁和内在隐患的综合状态,以及为达到这种状态所必要的供应保障和信息反馈,其内涵可以界定为质量符合标准、不良反应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临床无用药差错和可及性四个部分。与之对应的药品监管是宏观范畴的监督管理,国家通过制定颁布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标准,强制推行对药品质量和药事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监督管理。 药品安全与人们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息息相关,近年来频频发生的药品质量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日益关注。通常来说,疫苗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都有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依旧出现了问题,不仅仅是某一监管环节出现了问题,而是整个监管体系的集体沦丧所致,疫苗事件带来的恶性影响,给每个人敲响了警钟。 针对不断发生的药品质量问题,国内外学者对药品监管做了大量的研究,以寻求解决方案。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撰文表示,新一代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主要特征是从被动应急向主动防范转变,理想的食品药品管理应当是建立在风险分析基础上的预防性体系,对于药品监管,应建立多元、动态的立体治理体系;学者刘鹏在总结美国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应该支持和培育民间组织在推动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学者宋华琳则认为应当进行药品不良反应责任的分担以及引入不良反应救济基金制度。 以上研究大多是定性地对药品安全问题及其监管进行研究,缺乏必要的科学分析,下面将从定量的角度,运用博弈论的方法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监管制度的建议。 一、药品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 假设疫苗生产企业在生产问题疫苗的前提下,监管部门不进行监管,则企业的得益为V,此时监管部门由于监管不善而被处罚,得到负效用D,若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则疫苗生产企业被处罚,得到负效用为P;反之,假设在疫苗生产企业生产正规疫苗的前提下,监管部门不监管得益为S,若不监管,则监管部门无得失。疫苗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的得益矩阵如下: 图1 利用划线法可知,此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因为,假设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最好的策略是选择严格监管,这样就可以完成自己的职责避免被处罚,但是当监管部门监管时,对于疫苗生产企业来说,最好的策略是选择不生产问题疫苗,既然食品生产企业不生产劣质产品,那么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最好的策略是选择不监管……所以该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有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一)先讨论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与不生产问题疫苗两种策略的概率的确定。下图中横轴表示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策略的概率为P1,它分布在0~1之间,不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则为1P1;纵轴则反映对应于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的不同概率,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期望得益。下图中从S到D连线的纵坐标就是在横坐标对应的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下,监管部门不监管的期望得益。 由上图可知,S与D之间的连线与横轴的交点P1*是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的最佳水平,选择不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为1P1*。首先,S到D连线上每一点的纵坐标表示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P1时,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期望得益为S(1P1)+P1(D)。假设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大于P1*,此时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期望得益小于0,所以他肯定会选择监管,因此对于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来说,大于P1*的概率不可取;反之,如果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小于P1*,此时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期望得益大于0,因此选择不监管是合算的,此时,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提高一些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只要不大于P1*,监管部门都会选择不监管,因此生产疫苗的企业不用担心会被抓住。由于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在保证不被抓的前提下,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越大收益就越大,因此,它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倾向于P1*,均衡点是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以概率P1*和1P1*分别选择生产和不生产问题疫苗,此时监管部门的期望得益均为0,选择纯策略监管或不监管,或者选择混合策略的期望得益都是相同的。现实生活中,为了保证药品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特定概率分布的混合策略。 (二)同样地,监管部门采取监管和不监管的混合策略概率分布可以用同样的方法确定,如下图: 由图可知,P2*和1P2*是监管部门的最佳概率选择,V与P之间的连线与横轴的交点P2*就是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最佳水平,选择监管的概率为1P2*。在疫苗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的博弈中,疫苗生产企业分别以P1*和1P1*随机选择决定生产问题疫苗和正规疫苗,监管部门分别以P2*和1P2*随机选择决定监管或不监管时,双方都不能通过改变策略或概率来改善自己的得益,所以构成了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是该策略的惟一的纳什均衡。 为了防止企业生产问题疫苗,首先可以考虑加重对企业的惩罚力度会有什么后果。对疫苗生产企业的惩罚力度加重使P增大,图3中P移动至P’。若果监管部门混合策略的概率不变,则疫苗生产企业的期望得益变为负值将不再生产问题疫苗。同时,如果疫苗生产企业长期停止生产问题疫苗,监管部门将会减少监督,最终不监督的概率提高到P2*’,形成一个新的均衡,此时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期望得益又变为0进而会选择新的混合策略。因为疫苗生产企业的混合策略概率分布是由图2 决定,所以加重对生产问题疫苗企业的处罚力度并不能有效的防止其生产问题疫苗,它的主要作用是纵容了监管部门不进行有效监管。 另一方面,如果加重对监管部门渎职行为的处罚力度,那么D将增大到D’,此时如果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不变,那么监管部门不进行监管的期望得益为负值,因此他会选择进行监管,使得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由P1*降到P2*’,因此监管部门又将采取混合策略以达到新的平衡。因此,加重对监管部门渎职行为的处罚力度,在短期内会更有成效,但是在长期中并不能够使监管部门更尽职,监管部门的监管与否不是由 D 来决定的。加重对监管部门渎职的惩罚力度在长期中的真正作用, 恰恰是会降低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疫苗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所揭示的是目标和结果之间的意外关系,常被称为“激励的悖论”。 二、药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诸如疫苗等药品与人们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有极强的关联性,药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通过上述的分析,对药品监管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1.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存在缺陷,迄今为止,有关药品监管的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于药品监管方面存在许多空白和重复规定。因此,为了更好地完善药品市场,必须出台完备的法律加以约束和指导; 2.建立完善的药品安全标准体系。目前我国有关药品安全的标准存在许多模棱两可的地方,与英美等国相比更是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首先要制定严格明确的标准,让药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适应药品市场发展的形式不断进行更新; 3.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公民知情权被尊重是社会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要求,近年来我国重大的药品安全事故都会通过媒体进行实时报道,信息公开透明的程度不断增加,在此基础上也要规范相关媒体的行为,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以便民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采取应对措施。 (二)加强对药品安全的监督 1.企业内部加强监督。企业自身的监督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能,对本企业的相关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环节进行监督,发现并提出问题,督促企业生产研发部门解决问题,并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2.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建立明确的激励制度。为了防止有关监管部门出现徇私舞弊、渎职、与企业共谋等现象,必须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激发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药品安全; 3.社会公众加强监督。社会公众是药品消费的主体,药品的安全与否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此外,消费人群数量庞大,有利于弥补监管部门的疏漏之处。因此要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性,同时完善举报制度,对公众举报的内容严肃处理,并利用网络、媒体的作用,发挥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 药品安全论文: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管理、使用及回收的安全措施 化学实验危险药品是初中化学演示实验、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中不可缺少的实验药品之一,然而,它们又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管理、使用及回收中必须格外小心,做到安全第一。就初中化学危险药品的管理、使用及回收的一些安全措施进行了阐述,意在警示教师和学生必须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管理使用回收安全措施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使得各学校的化学实验室里配备了足额的化学药品,这为化学实验教师有效开展化学实验教学提供了极大的物质基础和便利。然而,以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危化品仓库爆炸造成85人遇难、700余人入院治疗为典型代表的特大事故,给我们这些从事初中化学危险实验药品管理以及实验教学的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 为了教师及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工作、学习安全,本人对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管理、使用以及回收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探索,探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一、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安全管理 1.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种类 在我们初中化学实验药品室里,存放的危险药品有如下几类:(1)易爆炸品。主要有高氯酸、硝化纤维素和硝化棉等。(2)易燃品。它包括易燃固体、易燃液体和自燃品。易燃固体主要有红磷、硫磺、镁粉、铝粉等;易燃液体主要有工业用酒精、汽油、甲醇、乙醇、丙酮等;自燃品主要有白磷等。(3)遇湿危险药品。主要有金属钾、钠、锌粉等。(4)氧化剂。主要有硝酸盐、亚硝酸盐、高氯酸盐、氯酸盐、高锰酸盐、过氧化物等。(5)有毒药品。主要有氯化钡等。(6)腐蚀性物品。主要有硝酸、硫酸、盐酸、磷酸、甲酸、氢氧化钠、氨水、生石灰、过氧化氢等。 2.化学实验教师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首先,化学实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化学药品室安全守则,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及时地将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各类账目要清晰无误。仪器及药品总账、明细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等账目必须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再次,对化学危险药品要本着“安全、科学”的原则进行合理摆放;对易燃易爆以及有毒药品,要摆放在独立的易燃易爆药品橱和有毒药品橱内,双人双锁管理。在此基础上,还要对各种化学危险药品的档案进行严格的管理,通过演示实验报告单、探究实验报告单、分组实验报告单,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管理,存档存册,查有实据。冬季对液态的危险化学药品适度保暖,防止冻裂或冻碎试剂瓶。 二、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安全使用 对于化学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进行的演示实验,其安全措施应注重如下几个方面: 1.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化学教师在充分熟悉实验内容和实验操作步骤的前提下,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有充分的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如何观察教师演示。并缺一不可地将实验所用的危险药品通过演示实验通知单一一表现出来,避免遗漏。 2.教师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范进行演示实验。在进行演示实验时,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所需的药品的用量取用药品,以免取用过量,造成浪费并引发安全事件;实验步骤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范进行。 化学实验教师带领学生进行的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其安全措施如下。 第一,化学实验教师必须事先组织安排学生预习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相关内容,提醒学生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实验的危险药品的使用的安全点重点预习,以免发生安全事件,伤及自身及他人。 第二,化学实验教师要对某一个或某几个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危险药品的使用的安全点进行不厌其烦地讲解,使学生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起来。在他们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这一问题时,化学实验教师要一一将危险药品的实验的安全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列举出来。比如,在利用试管给危险药品加热时,如何将试管倾斜,不要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另外,诸如“实验室利用高锰酸钾制取氧气的探究”等一些制取气体的探究,其安全要求更高,凡此种种,事无巨细,化学实验教师务必讲深讲透,安全第一。 第三,家庭趣味小实验,因能就地采取实验“药品”,利用家里的瓶瓶罐罐拼拼凑凑就能实验,这是动员学生进行创新实验的最佳机会,然而,正是因他们离开了教师的视线和监管而进行实验,所以,易发生安全事件的概率也就相当高。对这类实验,化学实验教师必须戴上“望远镜”对学生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化学实验教师可以利用周末或节假日的时间,来到学生家中,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实验指导;亦可动员有一定实验能力的学生家长监督学生安全实验。 三、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回收的安全管理 不论是化学教师的演示实验,还是化学实验教师的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其实验完毕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必须有化学实验教师丝毫不漏地予以回收,并将其妥善集中处理。在处理这些危险药品时,一要严格按规范操作处理,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给自己造成伤害;二要防止泄露,造成污染,伤及无辜。 药品安全论文:中国药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摘 要]随着人们对于药品安全的热切关注,我国政府已经加强对药品的监管力度,并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体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是确立我国药品安全的重要体系,它的存在使我国的药品安全具有更加规范的检查标准。文章主要研究了我国的药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笔者从药品安全的含义角度出发,进一步阐述如何选定评价体系的指标,以及评价体系的内容,期望通过对评价体系的指标整理,使更多的人了解到评价指标体系的作用,帮助医疗机构完成对药品的审查,推动药品的安全发展。 [关键词]药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 为了实现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目标,我国政府提倡加强对药品安全的监管,提高药品的质量以此来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实现政府管理药品安全的目标,我国建立了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该体系的建立为药品监察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成为药品监督的重要依据。“十二五”时期,我国已经确定了药品安全的目标,重点关注药品的研发与生产,明确只有将药品安全问题上升到国家问题,才能保障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促进医疗事业的进步,因此,综合评价体系的确立就是对“十二五”政策的支持和肯定。 1 药品安全释义 一般来说,药品是用来帮助人们恢复生理机能的物质,能够通过自身的效用保持患者的身体机能或者帮助其恢复身体健康。药品研究指出需要研究人员通过对少数病例的实验掌握药品的具体药效,促使药品上市以后减少对患者产生的副作用。尽管药品已经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对比,但由于个人体质不同,部分药品还是会在上市以后为人体带来安全隐患。[1]人们所理解的药品安全指的是药品的药性不足为人体带来危害或者药品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已经是同类药品当中最低的。药品的安全就是为了降低药品为人们带来的风险,检查药品安全的标准也是从其对人体作用的各项指标当中作为依据的。 2 药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指标选定 药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是一个复杂的项目,不仅涉及的内容较多,同时,还必须要侧重分析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医疗水平,另外,还要分析影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因素,明确在体系中各环节之间的联系,才能够发挥出药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指标的作用,才能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进步。笔者在研究药品安全问题的综合评价体系时,按照其所需要的资料从网络当中筛选了相关的数据信息。信息当中不仅包含了我国学者对药品安全评价指标的理解,还包含了一些英文数据信息。分别按照不同类别对其进行分类,一共可以总结出四个指标作为综合评价体系的组成部分。 2.1 药品研发指标 药品研发指标的选择是由于在药品研发阶段,研究人员会针对药品的药效在动物或者人体当中进行实验。如果在实验过程中,由于药品研发不成功或者研究人员实验操作失误,就会为临床实验的结果带来影响。一旦药品上市,就意味着该药品会随着消费者的购买大量扩散安全风险。因此,在构成药品安全的综合评价体系时,药品研发需要被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以供监管人员检查其研发数据,确定药品的安全系数。[2] 2.2 药品生产指标 药品的生产指标之所以也存在于综合评价体系当中,是因为在药品的生产环节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药品的生产风险源自于药品企业在生产药品的过程中存在着利益的纠葛。药品企业要想从药品生产中获利,最佳的办法就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售价格。而降低生产成本就意味着使用的生产原料的价格降低。一般的药品企业尽管需要降低原材料的成本,也会采取正当手段,保障原材料的质量,以此来确保药品的质量。但在不良药品企业当中,可能会采取使用劣质的生产材料作为药品的生产原料。药品生产出来质量达不到标准,如果监督部门由于失误而没有检查出来药品的安全隐患,药品一旦上市,就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3] 2.3 药品经营指标 药品的经营指标也是创建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依据。药品跨过研究阶段与生产阶段以后,在销售的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部分药品的保质周期较短,药品生产出来以后,被运送到销售地点,所需要的时间不定。一些药品因为运输受到阻碍而导致药品变质或者保质周期变短,销售过程中再浪费一些时间,当药品到达消费者手中时,很有可能已经出现变质。药品销售过程中还存在的是管理方面的风险。销售药品的商店需要大量囤积药品,药品在仓库当中接受管理人员的摆放。一旦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意识,摆放的过程中出现混乱,就有可能使药品标志模糊。药品在销售过程中被消费者购买,却在后期的使用当中使用混乱,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4] 2.4 药品使用指标 药品的使用指标也将作为一项指标被列入综合评价体系当中。药品的使用过程充满未知的风险。一般的药品都是经由医院为患者开服,在患者服用药品之前,医生都会叮嘱患者使用药品的相关事宜。但受到消费者需求的影响,医院无法满足患者购药的需求,越来越多的药店随之出现。药店当中的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的使用风险还相对较小,但非处方药品的使用全凭消费者自身对药品的了解。尽管药品的包装上已经表明了药品的含量和不良反应。但由于患者的个人体质不同,没有经过专业医师的查看,患者无法得知自己的具体病症,也无法真正地对症下药。[5]还有可能因为私下服药而为自己带来安全隐患。 其实,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很多,需要纳入到综合评价体系的指标也很多,需要研究人员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逐渐找出适合于评价体系的指标。研究人员需要不断地搜集和整理患者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相关数据,凭借对各项指标的了解,逐渐完善综合评价体系。 3 结 论 总而言之,我国虽然已经决定建立药品安全方面的综合评价体系,但在构建体系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有关部门需要根据监管部门对药品的抽查和检验数据做出分析和整理,收集医疗结构用药的相关数据资料,完成综合评价体系的完善和检验。[6]同时,要注重队伍的建设,充分激发出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在药品安全管理问题上不断实践,不断探索,另外,还要发挥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对医疗行业以及药品安全方面的监督力度,配合医疗部门的工作, 促进社会的安全与和谐,相信通过政府监督部门与医疗机构的相互合作,一定能够整理出最详细的数据信息,并找出药品安全使用的最佳指标。 药品安全论文:应用JCI医院评审标准落实病区高警讯药品的安全性管理及给药 摘要:《JCI医院评审标准》是全世界公认的医疗服务标准,代表了医院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最高水平,也是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评审模式。其核心价值是降低风险,保证安全和促进医疗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国际病人安全有六大目标。改善高警讯药品的安全性是六大安全目标之一。 关键词:JCI医院评审标准;高警讯药品;安全管理;给药 JCI即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国际部(JCI),JCI医院评审,是实施国际安全目标的目的,对高警示药品进行科学管理,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降低高警示药品用药差错的发生率[1-2]。我院引进《JCI医院评审标准》并顺利通过JCI医院评审。在改善高警讯药品的安全、科学管理、用药方面进行了持续改进。得到JCI医院评审小组的认可并顺利通过了JCI医院评审。 1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医院对药品的科学的、安全管理尤其是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十分重视。专门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授权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2高警示药品安全性管理 2.1高警讯药品包括:高危药品类、相似药品类 2.1.1.高危药品 是指药理作用显著、迅速,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我院的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全麻药、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物、胰岛素制剂、抗凝血药及其他特殊品种等。 2.1.2相似药品 包括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的药品;发音相似的药品;"一品二规"药品等。 2.2高危药品的储存、摆放、监管 2.2.1药品贮存地方 所有药品贮存场所均应光线明亮、环境整洁、环境无污染源,并有相应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远离汽车库、油库;用电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区域、药柜存放、定位、加锁管理,每个高危药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做到标识统一,执行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固定位置。并有专门的登记本。 2.2.2药品储存区温度湿度 药品储存区要有检测和调节温度、湿度的设施;温度:冷藏:2~10℃;阴凉处:不超过20℃;常温:10~30℃。湿度:相对湿度45~75%。 2.2.3药品冷藏 需冷藏的药品,用冰箱分类贮存,标识明显、严格控制温度。不得与其他药品、不同批号或不同厂家的药品混装。 2.2.4避光药品 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2.2.5相似药品 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的药品;发音相似的药品;"一品二规"药品,应分别放置,避免混淆。 2.2.6特殊管理 需特殊管理的药品须加锁保管,并有相应保管规定。并有专门的登记本。 2.2.7内、外药品管理 内服药品和外用药品应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2.2.8药品摆放 药品摆放应整齐、有序;标签应与药品相对应;按失效期远近顺序依次存放,以保证药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2.2.9高浓度电解质药品管理 在病区不得存放高浓度电解质药品。高浓度电解质注射液一般情况下要在静脉配置中心经药师调配稀释到安全浓度后再送至各病区。紧急情况下,高浓度电解质注射液由病区护士根据医嘱稀释到安全浓度后使用。 2.2.10其他高危药品管理 除高浓度电解质外,其他高危药品确需在临床科室常备的,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备案,经讨论同意后科室方可按种类、基数储备。 2.2.11抢救车内高警讯药品 存放抢救车内高警讯药品应相对分区存放,并每支都贴有警示标识。 2.2.12负责高危药品管理员 高危药品管理员应负责基数的请领、消耗药品的补充、药品的储存养护。应每周检查高危药品基数、效期,并记录在科室备药交接登记表上。 2.2.13药学部督查 药学部对病区高警讯药品存放、调配、使用、管理的人员进行日常用药指导与宣教。保证药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月检查全院各病区高警讯药品的存放、不良反应发生数等情况进行监测。依据其特性储存于适当的环境。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过期、变质、被污染;标签丢失或模糊不清、包装破损或按规定召回药品,应隔离存放,及时退回药房,并作书面记录。 2.2.14药品卫生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做好药品卫生工作,保证药品整洁有序。 3高警讯药品的安全给药 3.1药房发往临床科室的高危药品,会在药品盒子或最小包装(瓶、袋等)上粘贴"警示"标签,并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确保在各个使用环节都有警示。保证各个使用环节的安全。 3.2对患者的安全给药需由有资质护理人员执行。 3.3给药前,护理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进行用药宣教。给药前、中后检查核对、给药后应加强对使用高危药品患者的巡视、观察,询问患者用药后情况,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3.4给患者用药前,应先核对以下内容 询问患者姓名及核对病案号以确认患者身份、药品、剂量、溶度、给药时间、给药频率、给药途径是否与用药医嘱一致。 3.5给药应做好记录 住院患者的给药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病案号、床号、药品名称、药品溶度、给药时间、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要求每次给药均有记录,执行给药的人员签名并记录给药的日期和时间。 3.6给药后应观察药物疗效,并评估患者用药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对患者新用药物的首剂或初始反应应密切观察。如有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给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按处理程序执行。 3.7患者给药时间管理 3.7.1长期医嘱的给药应在规定时间前后1.5 h内完成,后一次给药时间按相应时间间隔。如特殊情况(手术、检查等)延误给药,待医生评估后,方可用药。1次/d给药(QD)给药时间为:8AM;2次/d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AM-4PM;3次/d给药(TID)给药时间为8AM-12N-4PM;4次/d给药(QID)给药时间为8AM-12N-4PM-8PM;每晚睡前给药(QN)给药时间为8PM。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3.7.2临时医嘱 (ONCE)医嘱:在医生开具以后2 h内完成给药;St医嘱:应30 min内给药。 3.7.3诊断用药等特殊用药遵具体医嘱执行。 4讨论 对高警示药品安全管理的严密程度及安全给药的严谨性,充分体现对高警示药品管理及安全给药的高度重视及重要性。高警示药品的安全性管理及安全给药,是体现一个医院的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条件之一。对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并落实到每个环节,是保障制度有良好的执行的前提。 药品安全论文:药品包装 安全至上 药品作为与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特殊商品,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人们对药品安全重视程度的逐渐提高,药品安全性得到了进一步保障,但药品安全事故依然屡屡发生,今年3月轰动全国的“山东疫苗事件”就是个案,这说明药品在销售、流通、使用等环节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国家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药品追溯体系的建设,而药品包装作为药品的“外衣”,也应严格把好安全关。 一方面,国家推出新政,保障药品安全。7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GSP新规”),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而且今年4月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如何建立追溯体系给出了明确说法,即“鼓励信息技术企业作为第三方,提供产品追溯专业服务”,这意味着药品追溯手段将更加多元化。因此,药包印刷企业需要与制药企业紧密联系,以便采取更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除此之外,在GSP新规中,关于疫苗流通的管理亦有收紧,加强了对疫苗冷链运输和疫苗配送管理工作的重视,更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便于药品的追溯与问责。 另一方面,从源头确保药品包装安全。首先,设计师应根据消费群体的特性,将安全元素融入药品包装设计中,设计出符合消费者心理和生理需求的包装。例如,针对儿童这一特殊消费群体,在药品包装设计时需要考虑儿童患者的感官体验,在避免儿童误服药物的同时,消除儿童患者对服药和病痛的恐惧心理。其次,由于假冒药品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伤害,药品包装防伪至关重要。为此,药包印刷企业也在积极采用更加经济、安全的防伪手段。例如,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将Seal Vector?防伪码应用于药品防伪包装中,具有安全、易实现、低碳环保的优势,值得在药品防伪包装中推广应用。 药品包装安全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作为药品包装生产商和供应商,药包印刷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主动关注制药企业的发展需求与动向,积极做出应对策略,为药品包装安全,全力以赴。 药品安全论文:媒体监管对药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分析与策略研究 [摘要] 近年来药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其中大多是通过各类媒体曝光引发公众热议,进而形成较大社会影响力,督促相关事件的解决。因此,媒体监管已成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通过对2014年发生的媒体曝光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比研究,总结出媒体监管具有引起政府和公众重视、增强社会监督、监督政府行为等作用,同时也具有缺乏持续性、易受操纵、监管效果差异大等缺点。由此,本文建议从政府、企业、消费者等三个角度入手有效发挥媒体监管对药品质量安全的作用,从而减少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降低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对公众的危害。 [关键词] 媒体监管;药品安全;作用分析;策略研究 近年来,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公众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药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直接作用于人体并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其产生原因复杂,涉及群体大,属于复杂的公共问题,除了政府监管外,还需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社会责任,以达到社会共治,从而有效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1]。根据2007年首届“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的主题,促进互联网药品服务“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协调发展”格局尽快形成[2],我国药品服务监管正在形成包含法制管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几个方面在内的社会共治体系,其中媒体监管属于社会监督的一部分,以无时无处不在、成本低廉、社会参与度高等特点,与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相辅相成,共同推动药品安全监管的发展[3]。 随着媒体的发展以及人们对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视逐渐增强,新旧媒体互补,人们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能更直接地参与到舆论中心甚至影响舆论导向,媒体监管对于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地位日益增强,具有影响范围广、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比较强等特点。但媒体监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运用不当则可能出现散播虚假信息,夸大问题严重性造成争议和恐慌,以及恶性竞争炒作等弊端。本文以近年的几个热点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为例,分析了媒体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探讨媒体对于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作用和影响,讨论如何正确发挥媒体对于药品质量监管的的积极作用,形成媒体、政府、公众相结合的有效药品安全监督机制[4]。 1 药品质量安全媒体监管现状与特点 1.1 媒体发展现状 媒体一般分为传统媒体、新媒体两类。传统媒体一直是舆论的重要主导者。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媒体不断推进和影响人们的文化生活,新媒体已经成为了人们参与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国舆情指数报告(2013)》显示“人们非常信任或比较信任的媒体中,排名前两位的分别是电视(81.1%)和报纸(70.3%),只有50.4%的人选择比较信任或非常信任网络媒体。”,其中还指出“近年来,有关主要媒体接触率变化的趋势是:受众对网络媒体的接触率逐年上升,而对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接触率则相对下降。86.9%的受访者每周3次以上接触网络,而电视的这一数值为86.5%”[6-7]。数据显示出,新媒体的使用频率比传统媒体大,并且这一频率正在上升,但是相较于新媒体,人们更相信传统媒体的真实度[5-6]。 当前,政府的信息公开和新闻等通常是媒体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依据和主要信息来源,接着媒体针对事件进行采访等多种信息采集工作,最终报道呈现所搜集的信息。在突发事件的后续处理中,媒体会对事件进行跟进,这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件的发展,督促了政府部门的处理力度,并且由于突发事件关系每个个体的切身利益,民众急需了解事件的情况,媒体必须尽最大可能把最多的信息准确及时地递给民众,保障公众的知情权[7]。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更多群众参与到事件的舆论导向中来,对事件有着进一步的推动监督作用。 1.2 媒体监管的特点与作用 传统媒体在处理信息方面具有的良好的广度、深度、高度、权威度、真实性等。而新媒体以其即时性、互动性、便捷性、广泛性、低成本等特点,使每个参与者都有同样的话语权,并且参与后无需担心因揭发曝光而使自身健康受到威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不断发展融合,使得民众可以更好地参与到药品监督的环节中来。 在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中,媒体监管与其他监管方式互补并通常报道时间更早,影响范围更广泛。在民众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后,民众可以通过媒体及时地把投诉信息传达给监管者,在媒体与民众的监督和促进下,监管者会尽快地采取行动来处理该事件。而在监管者对质量问题举报的调查过程中,媒体通过走访等其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辅助调查,并且及时将事件及调查结果广而告之,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群众受到伤害。此外,若政府部门在监管的过程中有滥用职权、违规执法等问题时,媒体可以及时发现并揭发阻止这些违法行为。在监管者对事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由于群众对信息有着迫切的需求,因而能促使媒体不断跟进事件的发展情况,督促政府部门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加快治理的进程,对事发企业有着监督作用,对其他相似相关企业起到警示的作用。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因媒体具有更专业的信息分析处理的能力与基础,所以部分主流媒体能正确地引导民众对事件进行深入的反思与分析,探究监管存在的不足,对现有的法规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等的完善[8]。 2 2014年药品质量安全热点事件媒体监管作用分析 2.1 事件梗概及结果 本研究选取了2014年网络排名前三的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为主要研究对象,三个事件均由媒体曝光并造成较大影响,分别为“毒胶囊”、“茯苓山药片”、“不合格狂犬疫苗”事件。 本部分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9月15日。为探究公众对三个事件的关注度,对各事件进行了网页数量的统计。互联网网页数量统计是以事件关键词等设定搜索在百度所得的搜索数为标准。对事件所造成影响程度的大小取决于媒体新闻报道量以及事件在网络中的反馈信息的汇总,以下为三个事件的概况(按其受关注程度降序排列)[9]: 2014年9月曝光的“毒胶囊”事件中,可搜索到网页数量10 900 000页,新闻报道量4 660 000个。此次曝光起于2014年9月1日浙江宁海检察院通报的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的案件,来自新昌县儒岙镇的老板潘某雇用10名新昌老乡,短短5个月时间内,生产出售了多达9000万粒“毒胶囊”,销售流向不明。其后事件处理结果为涉案的11人被宁海检察院批准逮捕,剩余空心胶囊成品约44.2万粒以及半成品102.9 kg由宁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扣留。此类事件并非首次发生,早在2012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曾播出《胶囊里的秘密》,曝光河北一些企业将工业明胶卖至绍兴新昌制成药用胶囊售卖,这一报道在当时轰动全国,对胶囊企业打击惨重,而时隔两年,“毒胶囊”事件再次发生,药品不良事件死灰复燃。 2014年8月曝光的“茯苓山药片”事件中,可搜索到网页数量937 000页,新闻报道量266个。因辽宁一位糖尿病患者的投诉,央视曝光了一款名为“茯苓山药片”的药物,随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茯苓山药片是假药,而且可能致命。事件发生后,食药监部门已经对此进行了查处,并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康特牌茯苓山药片并罚款9000元。该品牌茯苓山药片早从2005年起便曾多次因涉及虚假宣传遭到查处,且其生产企业于2013年已到营业期限处于注销状态,市场已无该种药品销售,但其在网上的销售却依旧很火热,多家网店均有销售且有的销量已达千盒。根据相关规定,淘宝等网站只能作为药品的展示平台,并不具备售药资质,但时至今日淘宝网仍可搜到多家网店销售该种药品,并有消费者在陆续购买甚至给予好评[10]。 2014年8月曝光的“不合格狂犬疫苗”事件中,可搜索到网页数量133000页,新闻报道量318个。国家食药总局于2014年8月19日称,网上出现举报辽宁省沈阳市的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17批人用狂犬病疫苗批签发问题。检查发现,该企业的无菌保障关键环节存在严重问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介绍称,2013年2月以后,中检院在对辽宁依生公司申请的120批狂犬病疫苗批签发过程中,先后发现3批疫苗的多支样品无菌检验不合格,且多次复检都显示细菌污染阳性,提示其产品存在严重大面积细菌污染问题,其余同一生产周期的117批疫苗有可能存在被细菌污染风险。中检院依据检验结果、现场检查情况和专家论证意见,对与3批无菌检验不合格疫苗处于同一生产周期的117批疫苗做出了不予批签发的决定,并向辽宁依生公司下达了书面通知,吊销其GPM证书。这使该企业损失超过4亿元,事后,公司召回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疫苗。 2.2 药品质量媒体监管的作用 2.2.1 及时曝光引起政府和公众重视,避免恶性事件扩散 在“不合格狂犬疫苗”事件中,网上举报狂犬病疫苗批签发问题后,政府部门及时对疫苗做出了检验,并对不合格疫苗做出不予签发的决定,事后公司也召回了所有有安全隐患的疫苗,避免了不合格疫苗在市场上的流通,防止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和扩散,最大程度地降低药品安全事件的影响。 2.2.2 增强社会监督,扩大监管范围 药品监管贯彻于研制、生产、经营、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各类药品安全问题种类多且因人而异,仅依靠专业检测及行政监管难以完全杜绝,因此,加强社会监督,扩大监管范围,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品质量问题及时的投诉举报,再由专业检测机构及行政部门调查解决,才能更好地减少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影响,保证用药安全,而媒体作为社会监管的主要平台为社会监管提供了有效渠道。 2.2.3 监督政府行为,确保监管公正 当前行政监管仍存在多头监管、沟通不畅导致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少数地方政府存在为保证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实现,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甚而为保证支柱产业的信誉和经济收入对其有所包庇和保护。媒体曝光为政府监管施压,监督政府行为,确保政府监管的公平公正[11]。 2.3 药品质量媒体监管的局限性 2.3.1 监管缺乏持续性 媒体监管报道的都是当下发生的能够引发群众关注和讨论的热点事件,事件报道多为集中爆发式的曝光,引发一时热议,但很快就会被其他热点事件所替代,对于事件的后续发展和问题解决情况跟踪报道不足,导致许多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去而复返,药品质量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014年9月报道的毒胶囊事件便反映出媒体监管的持效性不足等问题。2012年曾有类似的胶囊质量问题报道并引起过热议,该报道在当时引发了群众的热议和争论,也使得胶囊的制作过程从幕后被曝光,但由于报道过后媒体及监管部门缺乏对该类问题及不法分子的持续性关注和监督,到2014年类似的胶囊问题再度出现,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正是2012年报道后被关闭药厂的人员换个地方重操旧业。 2.3.2 媒体报道易受操纵,引发错误言论导向 媒体监管的机制和相关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导致媒体机构在新闻的选择上把注意力更多放在了经济利益和公众关注度上,在报道药品安全问题时,为追求热点新闻,达到“爆炸性”效果,对于事件真实情况的调查取证不够,从而产生一些与事实相佐或夸大的离奇报道;更有甚者,某些新闻机构为增强经济利益,争夺关注度,人为地夸大事实、制造虚假新闻等,刻意对公众进行错误引导,使得缺乏真实性的报道流入社会并引发争议,给企业、政府部门等造成不恰当的压力,由于药品相对于其他领域具有其特殊性,能够直接对公众的健康产生影响,该类失真的报道可能导致的后果也更为严重[12-13]。 2.3.3 媒体监管效果受关注度影响大 媒体监管与官方监管不同,其途径是通过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及社会关注,从而使得该类问题引起公众重视,对企业及政府部门造成舆论压力致使问题得到解决。媒体监管主要是舆论压力的作用,与事件的受关注程度有很大关系,因而很多存在质量问题却不够“热点”的事件并不会被曝光,而曝光的事件中,受关注度高的事件的解决情况与受关注度相对较少的事件的解决情况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 3 药品质量媒体监管建议 3.1 政府角度 3.1.1 加强媒体监管重视度,完成监管责任对接 媒体监管集中于药品质量事件的发现和曝光,引起舆论导向,引发社会各阶层的重视,在后续对于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中由于权力、精力及利益等问题限制,并不能做到持续跟踪报道以督促药品质量事件得到圆满解决,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对媒体报道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视程度,做好责任的对接,在媒体报道后,及时进行查处,对导致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如制度不健全、法规有缺陷等深入调查研究并切实给出解决方案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反复发生,弥补媒体监管缺乏持效性的漏洞。 3.1.2 建立官方媒体举报监管平台 媒体报道多来自于群众举报或记者跟踪调查等途径,报道通常在事件发生、查证并具有较好的话题性之后,使得报道的时间不能真正做到实时报道。而政府介入监管则是在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后开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此外,媒体在向受众传播信息的同时,也应该及时接受受众的反馈,加强对媒体报道真实性的社会监管,同时也需要建立政府和公众以及政府和媒体的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让政府管理部门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发生的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并出面解决。 政府应从官方角度建立公众、媒体、政府的三方交流平台,公众在发现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可以实时在平台上进行举报,由政府人员收集并调查解决存在的或潜在的药品质量问题,媒体则从中选取热点和代表性事件进行报道;媒体接受到相关举报或记者暗访到的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可以及时地举报给政府,由政府官方采取强制措施出面解决,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体化,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14-15]。 3.2 企业角度 3.2.1 加强与媒体配合,生产经营透明化 媒体对公众舆论导向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医药企业应积极配合媒体监管,树立企业信誉和形象。企业可以通过安排媒体对药品生产销售过程进行实地访察拍摄,使得不涉及企业机密的药品生产过程透明化,通过媒体让消费者了解药品的具体产出过程,真正建立消费者对药品质量的信任。 3.2.2 正视媒体监管,重视公众评价 媒体监管作用日益增强,企业应加强对媒体监管的重视程度,注重公众评价,提供自身信誉和社会责任意识。在相关药品质量安全事件曝光后,其牵连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应及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及时对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进行召回和下架等处理,防止有问题药品对更多的人群造成危害;对存在质量争议的药品进行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和评审并公布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而非消极应对,逃避责任。 3.3 消费者角度 3.3.1 加强监管意识,发挥媒体监管作用 消费者作为药品的受众,是药品的直接接触者,对于使用药品后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其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最为了解,因此,消费者应加强维权和监管意识,在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或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时应积极采取维权和举报措施,通过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及电话信访检举等披露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媒体和政府的监管,实现社会共同监管。 3.3.2 提高判断力,不盲从盲信 媒体监管的过程中受利益及其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实报道、夸大报道时有发生,因而,公众应加强对媒体报道的辨别能力,不偏听偏信,采用科学严谨的态度分析问题,而非跟从媒体有意识的舆论引导采取偏激的评论和做法来加大企业和政府压力。辨识能力较强,对于事件有所判断的公众也应该积极承担起导正言论导向、澄清事实的责任,确保在公众的共同监督下实现媒体监管的透明化和真实性。 药品安全论文:西药房易混淆药品的统计分析与安全应用 [摘要]目的 保障相似药品的用药安全,提醒药师对相似的药品加以重视,减少调配差错,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方法 将我院2016年1~6月门诊中成药和西药所有读音和外观相似的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其原因,总结易混淆药品发生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对差错的防范给出合理建议。结果 经分类整理得出51组外包装和读音或名称相近的药品,其中外包装相似的药品8组,读音或名称相似的药品43组。将我院读音和外观相似的药品归类整理并建立目录。结论 药师在工作中必须重视相似的药品,并采取防范措施以消除因药品相似而造成的处方调配差错隐患,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关键词]易混淆药品;读音相似;调配差错;用药安全 随着医药领域科学迅猛发展和患者需药量不断增加,新药品种大量进入医院临床,读名相近、外包装相似等易混淆药品不断增多[1]。为了避免或减少易混淆药品出现差错,本文对本院2016上半年度易混淆药品进行归类总结,对同一药品中存在2种及以上规格或剂型的品规进行梳理,同时将外观相似品种、读音或名称相似品种分别进行了总结整理和拍照。警示药师对外包装和读音相似的药品加以重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 1资料与方法 调查我院门诊药房2016年1~6月的中成药和西药,按药品药理作用进行分类整理,找出外包装相似、名称相近的药物,并对相似的药物进行标记、拍照,归纳分析,查找可能导致差错的各种混淆因素。 2结果 经分类整理,得出51组外包装和药品名称相近的药品,其中外包装相似的药品8组,读音或名称相似的药品共43组。现将我院读音和外观相似的药品归类整理并建立目录,详见表1、表2。 3讨论 3.1外包装相似的药品 2006年3月1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药品商品名的命名范围,如“不得使用与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等[3-4]。外观相似药品主要指药品外包装的形状、大小、颜色及相关图案相似。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常常是同一厂家生产的[5]。近年来,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凸显公司形象,将自己生产的大部分药品或同一药品的不同规格与剂型采用类似包装。此举虽然加强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却无形中增加了药剂人员的操作难度[6]。例如头孢氨苄胶囊(图1):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适应证为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诺氟沙星胶囊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具有广谱抗菌作用,为第二代喹诺酮类抗菌药,是治疗肠炎痢疾及泌尿系感染的常用药。服用此药宜空腹,并同时饮水250 ml,此药对未成年人骨骼形成有延缓作用,会影响发育,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7]。虽然两者均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但两药在年龄上是有明显区别的,若不小心混淆发出药给未成年人,会产生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和医疗事故,从而影响到医院的声誉。再如左氧氟沙星、氯霉素、妥布霉素滴眼液[8]等药品的外观也十分相似(图2)。 药品安全论文:药房高危药品的管理与用药安全分析 摘要:医院所有药品均存放于药房,高危药品临床使用风险较大,对人体有一定伤害性,一般用于高危患者,虽其使用率没有其他治疗性药物高,但若临床用药出现失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轻则影响治疗,重则影响患者生命。医院对高危药品管理系统的完善不仅可有效避免药物存放失误、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过期等严重影响药物治疗效果的问题,且提高药品管理人员以及医护人员关于用药方法、禁忌、给药途径、药物功能主治等专业知识的掌握了解。因此,药房对于高危药品的管理以及用药安全变得尤为重要,本文总结了西药房高危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提出相关管理措施以及安全用药对策。 关键词:安全性;高危药品;药房;管理;问题;方法 高危药品通常用于患者病情高危时刻,其使用具有一定风险且非为临床治疗常用药,因此与其他治疗性常用药相比其管理中出现用药不当的情况较少,但若出现用药失误其后果往往比常用药物不良反应严重的多[1]。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对药房高危药品管理以及临床应用制定了明确规定,医院药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药品的管理与运用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临床高危药品的用药安全性,为患者生命安全以及临床治疗效果提供保障。 1 药房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药品未分类管理 观察发现西药药房在对高危药品进行管理时,未设置专用药柜以及药架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部分需要冷藏等特殊条件存放的药品存放不达标准,对药品安全性、药效有影响。药房药品摆放空间不足无法满足日常需求且药品存放量少,有部分药品标签、条目缺失。 1.2药品标示有问题 高危药品对人体有一定伤害性,但药房在对药品进行存放时未摆放警示牌标示以及对用药禁忌等做出明确提示,造成临床有出现用药不当的可能性,其轻则影响治疗,重则影响患者生命,且影响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1.3医护人员专业知识欠缺 鉴于高危药品对人体伤害性大,国家相关部门对高危药品制定了严格用药规则,但临床工作中发现部分药品管理人员对于高危药品的药效药理、适用范围、用药禁忌等专业知识未完全掌握、了解,造成用药不当以及用药过量、过少等问题的出现[2]。其轻者可能对治疗效果造成一定影响,严重者对患者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例如剂量过大而导致恶心、呕吐以及过敏等不良反应[3]。 1.4其他问题 由于高危药品应用范围有限,观察发现在药品管理过程中存有药品过期的现象存在,药品过期其毒副作用会上升,若出现误服情况会对患者造成严重危害。 2 药房高危药品管理与用药安全策略 2.1用药安全 高危药品多有明显药理作用,其即能在极短时间内挽救生命也可在短时间内危害患者的生命,且在用药治疗中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因此临床高危药品的用量剂量以及临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在实际用药安全中尤为重要,但目前有部分药房药品管理人员对高危药品概念认识存在不足,医院需加强对药品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对药品适用范围、用药剂量、用药禁忌等专业知识的了解,加强高危药品概念学习,强化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对相关医疗应急处理水平。此措施不仅能增长医院人员的专业知识且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医院可以定期请有关专业人员定期讲授相关药品知识以及药品所出现的不良反应和问题应对方式,同时不定期对管理人员用药禁忌证、不良反应及其处理方法、安全用药剂量等专业知识了解程度进行抽查,避免因药品管理人员个人专业性问题所致用药安全问题[4-5]。药物配伍不当易增加肝肾毒性、抑制体机体蛋白质合成,有严重危害性。临床研究显示因药品配伍不当造成的不良反应约为7.6%,其临床常见表现为皮疹、呕吐、睡眠不佳、过敏性反应等,不仅影响治疗效果,且可致病情加重[6-7]。 2.2管理制度 用药管理制度的完善可有效影响临床用药安全,因此药房需不断完善用药管理制度,医院药房管理人员应根据国家对高危药品管理以及临床应用制定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药品管理制度[8]。 药品验收管理的完善可有效从源头避免出现药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相关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应按验收制度,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并仔细对比,一旦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将药品名称、供应商、厂家等信息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予以相应处理。对于药品批号、生产日期、存放时间、审批日期、有效期等不全或缺损药品以及检验报告、包装等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进行记录并向上级报告退返药品,对药品进行分类建档和统计管理,且进行建档时应仔细、详细核对药品信息,避免药品错发错用等问题的出现。且应在临床使用时对药品发放权限进行设定限制用药,且药房药品应根据高危药品种类、数量合理、科学规划存放位置并设置专门的空间以及足够区域进行存放。 管理人员应按存储规定对于需冷藏、避光等特殊保存的药品进行存放,将所有高危药品按对人体损害程度以及风险程度进行分级,严格控制如胰岛素等对患者有造成严重损害可能性的药品。所有药物从验收、处方使用到发放整个过程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且药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药品有效时间等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在使用期限内。将高危药品与普通药物隔开,专门为设立多层次药柜实行专药专柜政策,对于高危药品的取放、调配 、发放,应做到多次确认,避免错误发生,对于新引进的药品需严格检查药物规格、日期、有无检验报告,从根本上降低用药安全隐患,药品存放时设置黑色醒目标识牌并对用药禁忌等做出明确提示。医护人员由于工作压力较大,长期处于精神紧绷和身体疲劳状态,因此有受工作环境因素导致用药失误的可能性,因此医院需制度相关轮休制度,保证医护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身心健康。 3 总结 医院领导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高危药品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与体系,降低临床用药不当现象的发生率,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为患者安全用药提高保障。为有效避免药房高危药品用药不当以及管理问题,需对药品存放、警示牌摆放、标识的明确等问题高度重视,需加强药品管理人员以及医护人员对药品用法剂量、禁忌症等专业知识的了解掌握,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减少药品的不合格情况,从源头增加用药安全性。 药品安全论文:药品安全之刑法保护的分析与研究 摘 要:人们生活的健康安全离不开食品药品的安全,食品药品的安全对社会的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的药品安全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并且愈发严重,过去发生的毒胶囊问题给了我们惨痛的代价,人们对于药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担忧。目前,法律对于这些问题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本文从刑法的角度出发,首先对药品安全的概念进行了解析,并分析了我国在药品安全的刑法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随后对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了研究和探索,这对更好的实现药品安全十分有必要。 关键词:药品;安全;刑法;保护 俗话说的好,是药三分毒,药品安全问题从古至今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药品安全问题从古代开始就已经被人们所认识到了。现代药是从十九世纪开始产生的,其产生的标志是化学药的产生,在当时人们对药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并没有现在这么深刻,所以在二十世纪发生了很多药品不良事件。这对我们现在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我国的药品监自从建国以来有了一些成绩,过去那种医药欠缺的局面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在质量方面也有了显著的提高。这几年药品不良事件越来越多的发生并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中,这使得药品监管部门受到人们的拷问。现如今,我国的药品保护的法律形式有四种,即刑事法、民事法和行政法以及相关的国际规范。前三种法律形式特点和特色各不相同,然而目前我国对行政法律的研究精力所占比例较大,使得医药的刑法保护还存在一些缺陷,仍旧需要不断进行完善。下面将从刑法的角度对医药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 1.药品安全的概念 药品是医学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药品使用有两个重要部分,时效性和安全性。时效性就是指在有效时间内使用正确剂量的正确药物来有效的调整人体机能。安全性指人体摄入正确剂量的正确药物后是否会产生毒副作用。药品安全关系到众多方面,是病人安全和公用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和生命安全,所以确保药品安全就是确保民生。药品安全的主要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只要社会制定合适药品安全卫生管理政策,做好药品安全管理,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发展。 2.药品安全的重要性 与药品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就是人类的健康问题,药品可以预防、治疗疾病,可以有目的的调整人类身体的生理机能,从而保证人类有正常的身体机能。正确的药品使用是保障人类健康的关键。但是近些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很多药品错误使用从而威胁到患者生命的事件,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所以制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药品卫生成为了当前刻不容缓的事情。药品安全的问题涉及许多方面,不只在药品的使用上,还包括药品材料的选择、药品的制作、药品的运输等,因为涉及方面广,所以确保药品安全卫生就成了一个社会焦点。我国制定了许多管理药品安全卫生的法律,随着社会的进步,刑法保护也顺应我国的实际国情而不断进步与完善。但是在药品安全卫生方面,刑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我国药品安全的刑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刑法中对于药品安全保护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药品犯罪的罪名叫法不规范,在主观方面,故意犯罪存在刑罚,而过失犯罪不存在处罚,这明显存在漏洞,过失犯罪也应该给与相应的处罚。药品犯罪的行为种类太少,只包括生产和销售等,但是药品犯罪涉及方面更多,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应该包含。对于单位犯罪处罚存在漏洞,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刑法多为罚金,但是罚金的区间不确定,这对于单位犯罪并没有处于强有力的惩罚,其实在单位犯罪中更多的是单位负责人的过失造成的,所以在单位犯罪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不按照国家生产标准的药品出现在市场上,任何不按照国家生产标准的药品都具有不安全性,但是我国刑法在对于这些假药的安全卫生管理上并没有存在明确规定,而是依赖于药品管理法,所以刑法应该规范在假药、劣药的管理。 我国刑法目前不能有效的将药品犯罪的危害性体现出来,对药品犯罪的处罚力度也不强。要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刑法对于药品安全卫生的规定必须得进一步完善。 4.药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完善 4.1 对药品安全刑法保护的范围进行扩大 完善药品刑法保护首先就是对刑法保护的范围进行扩大。生产、销售、使用药品涉及到的环节十分多,涉及到的人员十分多,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犯罪行为,所以刑法应该扩宽入罪行为。同时对于犯罪罪过范围也要扩宽,在现行的刑法中,主要将犯罪心理归于故意,对于故意犯罪的实施刑罚,这显然是存在漏洞的,药品生产过程复杂,涉及人员多,对于过失犯罪也应该给予合适的处罚,对于产生严重后果的事件,所有的经手人和涉及人员都应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样才能加强药品卫生管理,只有强有力的法律和处罚措施才能提醒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 4.2 对违反药品安全相关法律行为加重处理 在现行的刑法中, 对于药品安全犯罪多采取罚金。就是通过剥夺犯罪者的一定量的财产来处罚。罚金刑相比于其他刑罚来说是比较轻的刑罚,同时它的威慑力也相对较轻,完善刑法可以根据犯罪程度加重处理措施。对于罚金,也应该完善相应的制度。比如设置罚金数量,提高犯罪成本,起到威慑作用;细化罚金幅度,罚金的幅度应该根据罪犯的主观意识、涉及钱财数量、药品的危害、事件的后果等等来制定;还可以设置不同的刑罚体系,分为个人犯罪和组织犯罪,明确划分个人和组织的责任,组织犯罪中可以包含个人犯罪,所以组织犯罪可以与个人犯罪同时进行处罚。相对于而言,组织犯罪的情节和后果更严重。 4.3 明星代言构成共犯 当今社会明星代言已经成为社会热,药品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大众消费群体在药品消费时也会不自觉的向公众人物看齐。明星代言某一药品,消费者会把对明星的仰慕和追捧加入到对药品产品的优劣判断中,所以明星代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判断。商家在这种现象下,将资金投入偏向于明星代言,从而导致药品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而明星出于利益考虑,又因为药品的特殊性,不能长期服用以确保其质量,就盲目代言,用自己的知名度来推销假药、劣药,从而造成严重后果。2009年我国出台明确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为其“提 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 共犯论处。所以,明星代言假药、劣药应该构成共犯,给予相应刑罚。 4.4 在药品安全犯罪的刑罚中增设资格刑 资格刑是指剥夺犯罪人员行使某种权利的资格,例如不能从事某方面的工作、不能参与某方面的活动等。资格刑相对于其他刑罚来说,其威慑力较强,起到了对犯罪行为的预防作用。而且资格刑能够避免犯罪者进行二次犯罪,体现了刑罚罪行相对应的原则。 在我国的刑法中,资格刑是一种附加刑,就是说在对罪犯处于其他刑罚时,同时处以资格刑罚,而且资格刑被大众理解为剥夺政治权利等,其实资格刑并不仅仅指剥夺政治权利。在现行的刑法中,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规定上存在漏洞,行政处罚的威慑力相对而言更高,所以刑法的职责并不能有力的体现出来。在有关药品安全问题中,只有《药品管理法》的行政处罚中包括处罚措施广且有力,这种行政处罚能多药品安全起到更有力的监管作用。但是行政法也有自己的缺点,就是法律效应有限,所以制定强有力的刑法才能更好的规范资格刑的使用,才能更好的加强药品安全管理。 4.5 调整药品安全犯罪在刑法典中的归属 药品安全犯罪侵害了许多方面的利益,包括人民大众的身体健康、社会的稳定发展、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等,但是与药品安全犯罪之间相关的就是人民大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所以药品安全犯罪是一种公共安全犯罪,所以应该 将药品安全犯罪调整 到“危害公共安全罪”中,以强调对人民大众生命健康的尊重。 4.6 加大药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宣传 药品安全卫生的监管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完善制定强有力的刑法是一方面,同时,作为社会大众,我们也应该加强自身的药品安全知识。政府应该加强药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宣传程度,不仅仅是面向有关药品的社会工作者,对于所有的社会大众都应该加强宣传程度,加大药品安全刑法保护措施有很多,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电视节目、明星宣传等,制造一种全民监督的氛围,使政府的药品安全监管变得更加轻松,保障人民大众的生命健康,使社会能够稳定发展。 5.结语 药品的安全性对人们的生活十分重要,这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民族的稳定。之前的发生的江苏狂犬病疫苗问题和湖南的“医用氧替代问题”足以使我们对药品安全问题提起足够的重视。我们要明白,健全的法律机制才能够保证药品的安全性,药品的安全不仅需要行政保护和民事保护,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的刑法保护,刑事保护更加严厉,在处罚方面还更加严格,震慑力更加强大。我们要更加善于运用刑法保护,使得刑法保护成为药品安全的保障以及最后一道防线。
网络销售论文:处方药品网络销售的前途和方向 一、处方药品网络销售存在的隐患 (一)执业医师的缺口将会增大 随着《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意做医药电商网上销售处方药品的人越来越多。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药品的网上销售总额仅占到药品整体销售规模的不到0.5%,这说明我国网上销售药品的市场发展空间很大。意见稿明确指出凡在网络上销售处方药品的,必须配有执业医师进行在线药事服务,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在线执业医师匮乏是处方药品开始网络销售后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药企和医生之间的不当利益会更加隐蔽 网上执业药师在工作过程中能否避免在处方药品中加入和自己利益有关的相关企业的药,产生不正当交易,是网络销售处方药品存在的问题。比如消费者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在网上买药时,网上的服务人员看到执业医师的签名时,会直接找执业医师本人,与其达成共识。为改善这一点,就需要保险的加入。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本人签约,保险公司根据处方药品目录划分出不同的险种。比如某种药品过了保护期价格依然很高,有的医生还会继续开给消费者,但遵照保险公司的险种不同,某个药品不在目录里,但其仿制药品有的话,执业医师就需要和消费者进行沟通,消费者采取自愿进行选择。 (三)网上售药O2O运营模式存疑 O2O模式,即将线下商务机会和互联网结合在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对于药企来说,怎样协调药品网上销售和线下实体经销商的利益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总体而言,处方药品在网络上的销售价格往往低于线下实体经销商的价位,网上销售处方药品的政策落实实施后,如何保持实体经销商的积极性是参与医药电商的药企老板必须面对的问题。要实现医药电商业的O2O,就要建立相关的功能体系,物流、服务、跟踪一定要到位,实现线上销售和线下配送的资源整合。但在目前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经营模式,这就需要经营者的进一步思考研究。 二、处方药品网络销售的前途和方向 (一)加强推广,降低网销对执业医师的需求量 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及使用,事实上医生成为了“第一消费者”,而在处方药网络销售的初期,执业医师的缺乏成为了限制其发展步伐的一大要素,为此,企业可与各医院或制药厂建立联合的网上咨询平台,开展网上会诊等活动来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与此同时,加强对医生的宣传推广,拓宽处方药网络销售的市场及影响。 (二)医药分家,减少医生和药企间的不当利益 开放处方药品网络销售,充分体现了“医药分家”的政策向导,对经营者和消费者来说是双赢的举动。网络销售的最大特点就是竞争透明,所以药品的价格相对应实体店会明显下降。处方药品网络销售政策一旦落地,处方药品网络上的需求就会得到大量释放,医院对处方药品多年来的垄断被破坏,消费者得到实惠,经营者也有了更多的销售机会,在破除多年形成的“以药养医”这个怪圈上起到了很大作用。 (三)降低成本,增加处方药品的网络销售 药品的成本有很大一部分都在于店面费用,有调查显示店面租金占到药品销售额的30%左右。网络销售可以大大减低成本,提高药品的销售效率。专业人士表示处方药品网络销售开始实施后,网上的价格最低会比传统渠道的便宜20%-40%。某些处方药品价格奇高的原因就在于出厂价和流通环节不透明,网络销售处方药品实现以后,出厂价、销售价等都将一目了然。处方药品网络销售大大方便了消费者,消费者既可以不用花费时间去医院排队购买,又可以低价买到自己需要的处方药品,更多人会越来越倾向于网上购买处方药品。 (四)建立自己的网上销售平台,实现O2O模式 各药企或线下实体经营店建立自己的网络销售平台,结合网络咨询,扩大自身发展,实现O2O模式。调查显示,沪深两市已有多家医药上市公司在积极备战医药网络销售市场。传统的制药企业进行网络销售都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才能在互联网上销售企业生产的药品。目前,O2O模式在九州通旗下的电商平台“好药师网”运行已初见成效。好药师网在之后又开启了微信购药平台,配合公司“药急送”项目进行探索,结果也是相当可观。 (五)接轨世界,增大我国医药行业的规模 国外医药行业数据显示,美国目前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已经占到整体规模的30%之多,欧洲为23%,相比之下,我国调查显示,2013年的药品网络销售占比还不到0.5%,还具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国外网上药店业务不断成熟,我国如果还不尽快发展,就会在医药电商领域失去大好时机。我国的药品网络销售还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而处方药品网络销售的实施将会大大促进我国医药电商领域的发展,力争与世界接轨,达到国际水准。 目前,我国《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管理办法》已正式定稿,预示着处方药品放开网售的时代即将到来,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优惠。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处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以保证处方药品网络销售保质保量的进行,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与优惠的同时,促进我国医药电商行业的发展。 作者:李拯 单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销售论文:网络销售服装产品设计论文 一、网络销售的发展特征 1.资讯绑定销售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信息全球化和透明化,网销、网购的电子交易平台日趋成熟,由原有的单一买卖置换到信息、交流、服务的白热化竞争。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根植于人们日常生活的点滴,从衣、食、住、行、用衍生出来的各个行业,都借助于发展迅猛的互联网咨询咨询拓展自己现有和潜在的消费群体,并推广各类电子化支付方式,二力并行将网络销售进行全民化普及。如:借助微博、微信等热点信息平台传递文化、知识信息和高品质生活方式的同时,寻找赞助和合作厂商将产品进行隐形推广;以返利的方式鼓励手机绑定支付;扫二维码和关注微信换取产品折扣等。在现今国内消费市场中,电子资讯传播已经逐渐取代传统的报刊、书籍、电视等传统模式,造就了网络交易繁荣发展的客观环境。 2.销售平台完善 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造就了无数商机,国内各大网络交易平台已经在兼并、竞争的发展过程中完成资金积累,并将国内的网络交易市场瓜分天下,各具特色。“淘宝网”从简单的电子交易平台发展到渗透各行各业产品的网商大鳄;“京东网”从书籍和电子产品入手,成为保证品牌质量,价格透明化的高品质品牌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当当网”和“卓越网”致力于书籍,成为文化产品的专业交易平台;“聚美优品”成为购买高级正品化妆品的适龄女性的主要采购选择。网络电子商务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购买空间,更加透明化的信息比较,更加专项的服务技术。中国国内网络交易市场已经多元化、特色化;从简单交易转变为产品品质、价格、购买方式、服务的细分定位,完成了网络交易平台发展的飞跃性质变。 3.网络市场低龄化以服装市场为例,网络销售市场以青年消费者居多,据统计:20岁—30岁的城市人群中,90%以上经常性网上购物;30岁——40岁的城市人群中,80%的人群有网络消费经验,约60%有长期网上购物的习惯;40岁—50岁的城市人群中,只有20%的人有网上购物经验。由此可见,网络销售市场中,低龄人群是消费主力军。年轻消费者是电子产品的主要消费人群,年轻人群总是新颖奇特事物的首批尝试者。电子信息的沟通和交流方式让信息传播模式变得日趋低龄化,时尚度高、款式新颖、价廉物美商品成为主要消费宗旨。 二、服装销售方式的比较 1.商品印象 传统市场和消费模式中,消费者能到商品店铺或商场中,通过视觉、触觉来直接接触商品,得到最直观的商品印象。网络销售中,通过消费者可以通过商品说明将同类型产品进行价格比较,将消费者评论和网络店铺信誉将商品品质做比较,缺点是无法触摸到商品实物的品质,无法试穿。网络销售中完善的退换货服务体系、便捷的物流都能弥补网络购物的商品印象缺憾。 2.价格比较 在传统消费模式中,消费者要货比三家需要消耗不少时间和精力,同样的产品在不同的销售场所,不同的折扣活动中具有较大的价格差异,如同样一件商品在批发市场和高端商场或者艺术区间里的零售价格完全不同,消费者往往无法购买到高性价比的商品;网络销售中的搜索引擎和同类型产品搜索能横向比较价格和品质,甚至部分电商平台有专门的BBS讨论专区会对同类型产品进行筛选。 3.卖场投入 传统商业模式中的卖场布置是商品零售终端的重要环节,商家和企业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成本对卖场进行更新和维护,如:商场店租、卖场装修、仓库管理、导购培训等。相对而言,网络销售在卖场上的投入要小很多,如:向网络店铺向网商缴纳一定额度搜索引擎优化服务费用,即可增大浏览量和搜索几率;向交易平台以年度为单位,支付少额管理费用或信誉抵押金;网络卖家自己设置或借助专业网页设计团队来装修虚拟的网络店铺等。成本的压缩使同样的商品在网络市场中占有较大价格优势。 4.消费品质 消费者在传统销售模式中能直接体验到商品外观,商品零售价格中的部分附加值也包含商家提供的服务,如:卖场环境、零售导购、商品讲解等内容。在消费方式多样化的同时,也会导致过度消费和盲目型冲动消费。网络销售提供的性价比比较和非即时消费环境,能让消费者在理性思考中避免以上消费误区,从而提高消费品质。 5.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是品牌服装销售中的重要环节,包括退换、维修、回访等。网络销售中的售后服务往往依赖于店铺的电子客服人员和第三方监控。网络店铺中的退换货服务随着物流业的发展日趋便利,一般由于服装货品质量或尺寸引发的退换货问题在一周之内就能解决。对于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有网络店铺预先支付的押金作为保证;网络店铺的信誉指数同比率能有效监控店铺交易行为;消费者的评价详情能如实反映商品质量;第三方支付平台能有效解决退款和退货问题;运费保险也能同期降低退换货附加的物流费用。可见,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第三方服务日趋完善,逐渐减少和改善了网络售后的不足。 三、针对网络销售的服装产品设计研发 1.适应低龄化市场 低龄化人群是服装网络销售中的主要消费者,年轻人注重自身外观形象、求新求变、勇于尝试新事物、消费观念超前、购买力不强导致偏好物美价廉的服装产品等。(1)快速反应时尚:服装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季节性强,消费快速。在经济条件允许的状况下,年轻消费者每年每季都会跟随最新的时尚潮流,添置衣物及装饰品。服装在年轻消费者心中是一种标注自我、强调个性的方式,服装和服饰能充分反映年轻消费者的生活哲学和理念。因此,针对网络销售的服装设计研发要在第一时间反映时尚潮流。(2)时尚偶像的社会效应:低龄化消费者的共性是倾向于追逐时尚偶像,应充分利用时尚名人、明星的社会效应和影响力,了解低龄消费者的审美偏好,增加名人明星同款和类似款式的开发。(3)降低运营成本:年轻人群多为在校大学生和刚踏入社会的青年,经济上尚未完全摆脱家庭资助,社会工作经验不多、薪资不高,导致他们在追求时尚的同时会倾向于购买物美价廉的服装服饰产品。这要求网络服装设计研发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来满足价格竞争的需要。款式新颖、时尚度高,在保证服装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零售价格定位,这需要减少服装产品的附加值,薄利多销,最大限度提高服装产品的性价比。 2.调整产品结构 (1)抓住季节性热销时尚单品:服装产品作为季节性快速消费品,每一季都有很强的时尚特征。在产品结构中加大季节性热销时尚单品的比重,要求设计研发中有目的的设计调整侧重点:抓单品款式,生产同款多色,以单品冲击销售额,如:连身裤、及膝小A字连衣裙、小西服外套、热裤、印花半裙等热销时尚单品。(2)产品的自由搭配:传统销售模式中的搭配方式会限制年轻消费者的个性审美和自我表达,网络销售的服装产品设计应给予年轻消费者多样化的搭配选择。如:雪纺连衣裙既可以搭配传统的小西服外套,也可以搭配朋克风格的皮夹克;衬衫裙既能单穿,又可以搭配小脚裤;小西装外套即可以搭配衬衫,又能搭配无袖连身裤…… 3.强化产品展示 (1)产品图片说明:产品图片说明应寻求专业摄影团队,进行多角度拍摄,在还原服装产品的现实视觉效果基础上,做适当的美化和修饰。尽可能从整体到局部将产品的整体廓形、裁剪细节、穿着效果反应出来,让消费者能更全面的了解产品外观信息。(2)产品文字说明:产品文字说明需要详尽地标注出产品的面料成分、辅料材质、服装不同号型的尺寸等必要信息。同时搭配符合产品风格和固定消费群体消费心理的感性文字描述,要求高水准的文案设计来打动消费者。 4.完善售后服务 (1)尽心解答:网络店铺的客服人员多半借助网商聊天工具和顾客消费者进行沟通,在文字沟通过程中注意字眼、字义的准确表达,礼貌沟通回复,详尽耐心解答顾客提问,使买卖双方在愉快的氛围中达成交易。(2)宽松退换:购买者退换商品有多重原因,因为质量和尺寸问题、电脑屏幕显示造成的色差、实物和顾客期望值不符、购买比质比价等因素造成的退换货问题都应予以积极的解决,在最大范围内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舍小利赢口碑。(3)统筹物流:为降低网络销售的仓储物流成本,尽量不要囤积大量货品,采取分流仓储、工厂代销、异地发货等模式来统筹物流和仓储。(4)跟踪回访:顾客跟踪回访和新品上柜通知是网络销售的隐形售后服务,能增强买卖双方的信任度,并能促进循环连带销售。 综上所述,网络销售中的服装产品设计应该针对网络销售特点,适应网络消费者的需求、用快速反应市场的时尚设计、合理利用生产和销售资源、降低成本、保质保量地提高设计研发效率,才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创造服装产品在网络销售中的经济价值。 作者:夏妍 单位:湖北美术学院服装设计系教师 网络销售论文: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发展论文 1生鲜农产品C2C网络销售的文化内涵 在对C2C网络销售进行阐述之前,首先要弄清楚生鲜农产品的涵义,根据刘沛对生鲜农产品的理解,即主要指由农业部门生产出来的,不含任何加工程序,在常温下不能够长期保存的初级产品,一般包括蔬菜、水果、肉类和水产品等。从定义可以看出,生鲜农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新鲜度很高,但是很容易出现腐蚀变质问题,不易保存,带有很强的季节性、周期性和区域性特点。从当前的销售方式来看,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生鲜农产品物流仍以传统物流模式为主,具体而言,也就是以批发商的需求为中心,进而依托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生鲜物流模式。C2C作为一种电子商务模式,是消费者对消费者的交易模式。其主要是为买卖双方建立一个在线交易平台,卖方能够把商品放在网上进行交易,而买者可以通过自己的需求自由选择商品,进而达成买卖双方的交易。将C2C电子商务模式运用到生鲜农产品的销售上,其具体的工作流程表现为:生鲜农产品供应者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注册一个网上店铺,随后将生鲜农产品的相关信息到网站上,包括生鲜农产品的生长状况,质量检测报告等。而消费者通过对网站生鲜农产品信息进行阅读和浏览,找到自己需要的商品,进而通过网上预订或者直接购买的方式将资金打入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而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将在第一时间联系物流把客户所需要的农产品送到客户的手上。 2生鲜农产品C2C网络销售得以发展的背景 传统的生鲜农产品销售主要以现场交易为主,这种销售模式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致使生鲜农产品销路狭窄。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开始关注到以电子商务模式为基础的网络销售对于生鲜农产品销售的巨大优势。因此,以网络零售为主要形式的C2C电子商务模式开始走进人们的生活,其得以发展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网络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农产品销售找到了新的途径,使生鲜农产品的信息能够及时地传递出去,进而买卖双方通过网上交流达成共识,完成农产品交易。另一方面由于生鲜农产品自身的特点给销售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而通过电子商务快捷的物流可以有效解决传统销售中的不足。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他们更愿意在网上进行购物,这样不仅能够节省时间,也具有更大的选择权,从而购买到令自己满意的商品。从当前网上购物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网络购物每年正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增长,这就为生鲜农产品的C2C网络销售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3)我国主要以小规模、分散性的农业生产为主。使用C2C的网络销售模式可以为小型农户提供全新的销售模式,通过消费者与生产者的直接网上交流,不仅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还可以降低市场风险,减少人为炒作行为,从而使消费者与生产者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保护。 3生鲜农产品C2C网络销售的发展现状 3.1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近几年,随着网络技术的逐渐普及,我国也加大了对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但是区域间存在很大差异,发展不平衡。农村网络设施比较好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而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很少具备上网条件,即使该地具有网络设施,其设备也相当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导致农户网络销售受损,大大降低他们的使用积极性。 3.2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缺乏专业人才 要想做好生鲜农产品的网络销售,农产品供应商除了要掌握必备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还需要有收集和分析农产品市场信息的能力,从而根据市场动态,制定有效的销售策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是从销售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农户对电子商务相关知识没有足够的认识,甚至一些农户根本没有听说过电子商务这个概念,更不用说去使用它进行网络销售。 3.3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在传统的生鲜农产品的交易中,买卖双方能够面对面地进行交流,消费者能够对农产品的质量有一个清晰的把握。而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在线交易,消费者无法掌控产品的质量,因而农产品的质量也是网上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此外,使用C2C电子商务模式进行网络销售的生鲜农产品大多是农户自产自销,造成产品质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一些商家还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也致使C2C网络销售发展缓慢。 3.4缺乏完善的物流体系 大多数生鲜农产品保质期短、易腐烂、不宜保存,这就大大提高了运输的难度和成本,也使生鲜农产品不宜进行远距离的流通,否则随着时间与距离的逐渐加长,将会给农产品物流带来巨大的损耗。此外,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生鲜农产品物流体系,这也严重制约了生鲜农产品的网络销售,其主要表现为配送时间过长,物流覆盖面较窄,质量也得不到有效保证等等。 3.5政府没有建立相关的保护制度 以B2B、B2C为基础的商务电子模式在中国已经得到了很长时间的发展,在实践过程中,政府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与制度来支持其发展。而对于当下比较热门的C2C网络销售模式,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对于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消费者以及销售者权益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保证,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受害者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对于生鲜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来说是极其不利的,久而久之就会给生鲜农产品的长远发展带来危害。 4提高生鲜农产品C2C网络销售的重要途径 4.1加强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网络基础设备落后是制约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了实现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良好发展,首先,要保证网络销售的硬件设施能够满足生鲜农产品销售的发展需要。所以,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网络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村网络的正常运行。同时,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农业信息网络服务站,为农民提供最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和信息,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力,以生产出高质量的生鲜农产品。此外,农民还可以利用农业信息网络服务站来掌握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态,从而把握最佳销售时机,更好地参与市场销售,创造最大的经济价值。 4.2加强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人才的培养 网络技术的操作对象是人,只有专业人才才能够把网络技术的功能发挥到最大,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加强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人才的培养是十分有必要的。首先,政府需要重视农村职业教育,尤其是对农民网络技术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网络技术运用水平以及C2C电子商务水平。其次,还要重视农民网络销售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与学习,使他们认识网络销售的重要性,从而积极参与网络销售,在不断地实践工作中,提高生鲜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水平。最后,政府还要及时主动地观察本地生鲜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情况,对于农民出现的困难要给予及时的帮助,同时还要定期举行交流会,加强网络销售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分享销售心得,同时共同讨论出解决网络销售问题的办法,以保证网络销售的稳定发展。 4.3提高网络销售生鲜农产品的质量 网络消费者在进行购物时,最关心的就是产品的质量,只有高质量的生鲜农产品,才能够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才能够保证网络销售步入正轨,并越走越远。首先,国家和政府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标准的产品质量准则和质量检测流程,同时有质检部门对其进行严格检测,以为网络销售提供产品认证服务,从而提高网络销售的信誉度。其次,生鲜农产品销售者要有品牌意识,在网络销售中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品牌效应,从而迎来大量的客源,为网络销售垫下坚实的基础。最后,C2C网站作为买卖双方的中间者,要建议相应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一定的保障制度,保证买卖双方都能够诚信办事。 4.4改进和完善物流体系 生鲜农产品的网上销售,离不开物流业的稳定发展,良好的物流体系能够为生鲜农产品的销售带来巨大的效益。因此,政府与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物流业的发展特点,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物流体系。同时,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者要与高水平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这样不仅能够减少物流损耗,同时还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而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以更好地促进生鲜农产品C2C网络销售的发展。 4.5政府要重视C2C网络销售相关制度的建立 生鲜农产品的C2C网络销售离不开政府相关制度的有力支持,只有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销售环境,才能够促进其更好地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一个比较完善和健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在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同时要做好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证他们的信息安全和网络维权工作,要有必要的执法监督手段,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网络行为要严惩不贷,从而为生鲜农产品销售做好制度上的保障工作。 5结语 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已经成为其未来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在促进销售上具有非常大的作用。因此,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者在网络销售实践过程中,要不断地提高销售质量和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从而为生鲜农产品的C2C网络销售带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作者:郭影 单位: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网络销售论文:刍议图书网络市场销售形式 一、利用个性化物品营销 网络的发展给人们提供了追求个性化的可能,我们可以考虑在图书正式发售之前先行制作一批精美的壁纸,放到各大壁纸资源站上供大家下载,或者制作一些具有提示宣传作用的铃声放到相应资源网站上供大家使用。这样,不仅使用这一壁纸或者铃声的读者能不断的受到冲击刺激其购买欲望,同时在其进行社交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把图书出版的信息带给了他人,而每个人的交往圈里均以同类人群为主,因此在无意识中增加了图书的知名度。另外,一些短小精彩的FLASH动画也往往起到了难以想象的营销效果,比如春风文艺出版社在出版《幻城》前,曾要求社内会FLASH动画的人员制作了一个长约1分钟的宣传动画,并将其以广告链接的形式到各大门户网站上,通过点击使读者感性的接触到《幻城》中所描绘的世界。在的第一天,在各大网站的点击率就达到了2000多次,并呈现出指数递增的趋势,被各大论坛转载,在图书未上市前就培育出一批忠实的“幻迷”。出版社敏锐地发现这一营销模式带来的商机,因此立刻在网络上聘请FLASH制作高手按照“幻迷”的意见重新制作了一个更为精良的FLASH动画,在新的FLASH动画中加入了交互模式,允许使用者选择相应的角色身临其境的体验《幻城》中的场景。同时,出版社在广泛收集读者反馈中发现其大量的受众主要是学生,因此在《幻城》首发及后续推广中主打了学生市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无论是壁纸、铃声还是FLASH动画,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传播速度快,而且扩散面非常广,如果营销渠道到位可以使图书未正式发售前跃上广大网民的屏幕,甚至可以使图书一日成名,笔者认为这种营销手段对于科普类图书特别适用。 二、利用搜索引擎营销 目前,国内各大搜索引擎(如:百度、搜狗、搜搜、谷歌等)均有自己的搜索机制,特别是搜索引擎将图书数字化后,允许读者通过搜索“关键词”直接匹配到相应的图书,甚至阅读部分相关片段。目前,国外允许搜索引擎通过向读者提供“翻阅”图书的方式收取版权费,该项费用由搜索引擎公司和出版社之间协商分成,但国内版权保护法律法规还有欠缺,目前看来短期内实现这一方式的可能性不大。通过搜索引擎提高销量的另一途径是利用其竞价排名机制,通过提高自身出版图书的质量,在通过搜索引擎公司审查的情况下,付出一部分宣传费用,使客户在搜索相关“关键词”或术语时更易链接到本出版社的图书中(如“百度推广”或“搜狗推广”等),这样势必会增加读者的关注度,通过反复的刺激进而诱导客户进行购买全书。笔者认为这一营销模式对专业图书较为适用,因为专业图书的受众一般均为专业内人士,该类人士使用搜索引擎进行专业“关键词”搜索时大部分时候是受困于某一专业问题而需要求解,如果链接到图书能很好地诠释客户的疑问,则会显著增加客户的好感,从而刺激客户去实体店购买全书。 三、利用即时通讯营销 目前国内常用的即时通讯软件主要有QQ、微信、SKYPE、MSN等,这些软件针对终端客户几乎都是免费的,客户可以非常方便地借助此类软件进行沟通交流,因此这类软件积累了大量的用户群,而且这个用户群里包括各种类型的受众。随着软件技术的不断成熟,通过分析用户平时联络的人群可以较为准确的分析出该用户的兴趣爱好和交际网络范围,同时通过开发“朋友圈”或“私密圈”等功能,可以使用户与自己兴趣相投的朋友进行更为密切的沟通,增加了客户的粘性。图书出版社完全可以利用这一庞大的潜在客户群。首先分析图书的市场定位,和软件公司合作寻找可能的目标客户,再有针对性地进行广告投入,使用户在无意间变为出版社的客户。如果某一客户购买图书后发现其特别实用,该客户也可通过简单的发帖方式将图书信息推广到他的“朋友圈”当中,从而增加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的关注度,拉动他们进行消费。笔者认为,这一营销模式对于科普类图书较为实用,但对于专业图书的推广是否实用还需要经过市场的考验。 四、结语 传媒大师麦克卢汉曾经说过:“水手自救的方法,是研究漩涡,并与之合作,从研究中得到乐趣同时给予他逃脱迷宫的线索。”网络的发展对于传统的图书出版业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漩涡,与之抗拒不如好好研究并与之合作,在网络的冲击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寻找自身优势的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不足,通过与网络资源进行完美的整合,才能创造出适应网络时代的营销方式,有利于出版业更好更快发展。出版网络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潮流,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非常长的一段时间内,网络出版和传统出版将会共存,因此只有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提高传统出版的销量,才能在这一冲击下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网络时代的大背景下如何更好的做好图书的营销工作,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探索过程。 作者:林强庆 单位: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网络销售论文:特产网络销售物流解决方案探索 丽水特色产品网络销售物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地区物流不统一,运输效率过低。而当前亟待解决的是电子商务这一瓶颈问题,丽水位于浙江省西南部,四面环山的地理位置,特色产品都分布在各个县市区,其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其他地区落后,交通不发达,不能形成规模,运量需求量有限。随着丽水特色产品网络销售的不断发展,其运输效率低,成本过高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2.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滞后。各种运输装备、装卸设备标准之间缺乏有效衔接,这就影响了整个物流行业工作效率。产品包装标准与物流设施标准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物流设施设备落后、老化,机械化程度不高,不符合客户特定需要,且管理水平低,仓储环境比较差,东西乱堆乱放,并没有考虑到货物的性质、条件、温度等,制约着丽水特色产品网络销售物流的发展。3.物流信息不顺畅,滞后现象严重。由于没有公共物流信息交流平台,以EDI互联网等为基础的物流信息系统难以得到实际应用。新型的物流技术,例如条形码、DEI技术等都没有涉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丽水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物流的发展。供应商和网店店主不能实时做到充分共享信息资源,没有结成相互依赖的伙伴关系,给供应商、网店店主和消费者三者带来了不少的损失。4.物流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不健全。丽水物流产业的发展涉及到基础设施、物流技术设备、产业政策、投资融资、税收、海关、服务、与运输标准等多个方面,而这些问题的管理分属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对现代物流认识不足和缺乏统一协调的战略思想,使丽水网络化物流服务企业的成长变得相当困难。5.物流人才匮乏。相应的培养体系不够成熟和健全,开设物流专业和课程的高等院校仅一家,具有一定的物流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物流专业人才及物流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短缺,物流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专业化程度不高,难以符合丽水现代物流发展的要求。 对于丽水特色产品网络销售物流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强运输整合,降低运输成本。优化运输资源的配置,发展社会化的运输体系,提高车辆的实载率,追求组织效益、规模效益。成立丽水网店服务中心这样一个公共交易平台,大家分工明确地做自己的事,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利润。丽水网店服务中心的模式值得推广,其利用网络平台将一定数量货物运至第三方物流公司储存,网店店主下订单发货,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负责物流、配送,统一将货物运至消费者手中。2.改善各种设施设备,引进先进的物流技术。形成和完善服务于丽水特色产品网络销售的物流技术体系,提高其机械化、自动化运作效率,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改善设施设备。对于生鲜货物配备专门冷链运输车辆,叉车提高装卸搬运的作业效率,托盘可以实现物品包装的单元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保护物品,方便物流和商流,货架充分利用仓库空间,存取方便,减少货物的损耗等。3.提高物流信息系统标准化的水平。建立流畅的物流信息网络,加强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扩大条码技术、EDI技术、射频识别技术、GIS和GPS技术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展物流信息技术在网络销售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网站布局技术、Wap网站平台应用技术和短信平台应用技术德国网络服务技术通过运输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等物流管理软件与网络销售平台对接,对信息、资源、行为、存货和分销运作进行更完美地管理,实现无缝集成。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物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现代物流基础研究和技术推广、行业企业的自律和协调等方面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行业协会组织要积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的观念,以自己的出色工作,增强凝聚力和权威性。各行业协会应打破门户之见,加强联合与合作,形成推动丽水特色产品物流发展的合力,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5.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对于丽水农产品网络销售物流的发展,人才的培养极为重要。在农产品物流中一定要注意物流人才的教育培训与知识普及以及专业性。充分利用当地高校资源,同他们进行校企合作,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强化职业技能教育,通过开展物流职业教育和相关的大型培训来传播物流知识;通过从业资格认证来激励人们投身于物流行业,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只有全面提高人才储备,才能从根本上加快丽水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加快电子商务物流在丽水农产品物流的应用。 作者:王灵红 刘建军 陈娟 单位: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销售论文:服饰网络销售的竞争释解 网络销售的劣势 网络销售的可信度有待提高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无形化的特征,网络营销的运作,如网上支付等,涉及多方面的安全问题,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等。目前网上安全技术及其认证机制尚不完善,这也是普通消费者对网络消费持观望态度的重要原因。此外,网络经济还涉及与金融相关的立法。比如:网上支付必须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有效性,还有税收监督、质量保证等。只有尽快制订和完善这些相关的网络经济法规,才能保障网络商务活动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监督环节不够完善,虚假的网络广告时有发生,实收商品与网络介绍不符,使得有些消费者对网际购物存在一定的偏见。所以网络营销还需要以法规来约束。产品展示形式、营销手段、物流形式等方面有所不同,其中电子商务技术起着决定性作用,能帮助在线零售商吸引广大的移动设备用户网购。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网络销售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间内进行复制并批量生产,这将导致S尸A的品牌形象和销售业绩受到严重影响,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网络消费者覆盖面不够广由于网络销售的高科技特性,网络消费者目前主要以受过高等教育的中青年阶层为主,尚不能完全覆盖其他层面的广大消费者。网上购物的操作环境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使用起来依然比较复杂,另外,相当多的消费者还无法接受采用电子在线方式购物的观念,在线方式无法提供逛商场所带给人们的真实享受。网上销售的商品展示存在局限性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特征和目前的技术局限,很多需要现场感知的商品,如服装、香水、工艺品等,消费者不能够完全领略商品的品质特征,不会完全信赖网络销售。特别是服装产品,需要消费者对产品的进一步接触才能了解货品的真实感。由于网络销售时,消费者看不到实物只能是看介绍和图片,其面料的色彩、质感、穿着效果、合体度及服装本身的质量都了解不到,这也制约了服装网络销售的发展。 网络销售的机会 市场环境的多变性随着消费观念的变化和需求日趋个性化,尤其是中低端市场对服饰的时尚化、品牌化需求不断提升,使得市场需求呈现多样化。同时,伴随国际各品牌的激励角逐,市场竞争环境越发激烈。此时,SPA品牌通过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增强品牌经营意识,通过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和品牌形象塑造,以市场为导向,紧跟时尚,不断迎合中、低端消费需求。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SpA品牌通过实体和网络店铺直击消费者,掌握最新市场需求动态,以快速反应迎合市场。3.2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SpA网络销售提供平台随着网络的普及、电子商务的发展突飞猛进,已经越来越多地被企业所重视。从企业内部的信息化管理到网络销售,电子商务已成为推动互联网发展的主动力。与传统零售相比,网络零售消费者订货方式、产品展示形式、营销手段、物流形式等方面有所不同,其中电子商务技术起着决定性作用,能帮助在线零售商吸引广大的移动设备用户网购。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网络销售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网民数量、网购投入的不断增加,为SpA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企业支付服务提供商WorldPay于2012年5月了对用户网购态度的全球性调查报告显示,平均而言,全球网购用户将可支配收入的22%用于网购,36%的用户表示会将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上用于网购。这意味着,互联网存在着庞大的消费群体,只要进行必要的引导,这些用户将为网购市场带来巨大的发展前景。同时,随着网民数量增多和对网络购物投入增加,也为S尸八品牌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充足的资金。图2为ZA只A中国官网页面截图。3.4网络人际关系加速品牌的销售推广网络社会是一个“虚拟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通过网络这样一个遍及全球的交往手段,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每次购物体验和对商品的评价进行传播,与世界各个角落的人分享,当然,所有信息也将被互联网记录在案。在虚拟社会中,消费者可以利用各种信息互动平台分享关于产品和品牌的信息,也可以发表自己对产品和品牌的评论。企业如果对其进行适当的引导将有利于品牌的快速推广和传播,能使品牌以较传统方式更快速、便捷传递给消费者;有利于促进消费群体对产品和品牌的认识,提高品牌美誉度。 网络销售的威胁 SPA产品容易被复制为了提升企业形象,扩大产品宣传,拓宽销售渠道,SpA公司往往会将产品制成图片在网上进行,这时产品的设计就容易被复制或者抄袭。此时,原创设计和畅销品都很容易成为仿冒者关注的对象,并能在短时间内进行复制并批量生产,这将导致S尸A的品牌形象和销售业绩受到严重影响,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网络销售进入门槛过低,同类商品竞争激烈互联网降低办公费用,减少了降低人工费用,减轻了降低企业管理等财务费用,使得网络销售入市成本较低,企业不论规模大小、资金能力强弱,都可以快速抢占网络市场,使得S户A在网络化过程中遭遇到来自同类商品的激烈竞争。这就需要S尸A品牌不断完善网络销售能力、提高网络营销水平,在产品和销售上具有独创性,以创新吸引消费者,角逐于激烈的“虚拟市场”。网络上负面信息的散播会使品牌遭受致命打击原始的“口口相传”其实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口碑传播”,人们总会下意识地受到它的影响,从而选择具有良好口碑的商品和服务。肯锡咨询公司的研究数据表明,高达90%的美国人认为,口碑营销的重要性比广告或编辑性宣传内容高出两倍;一项在英国进行的调查也发现,当消费者被问到哪些因素令他们在购买产品时更觉放心时,超过3/4的人回答“朋友推荐”。互联网销售中,口碑也显得异常重要,多数网民在买东西之前,都会查阅下这件商品的用户评价,还会主动去论坛发帖,征集更多网友的意见。这时,良好的品牌口碑自然能吸引到越多的消费者,同样,个别网民不好的评论也会影响到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这就需要S尸A企业在网络销售时注重良好口碑的传播,做到有效利用口碑传播和推广品牌。 结论 只有了解了SPA网络销售的优缺点和所面临的机会、威胁,才能知道SpA网络销售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何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需从几个方面入手:、尽快制订和完善相关的网络经济法规,保障网络商务活动的健康发展。2、让更多的消费者接受采用电子在线方式购物的观念。3、加强网络销售图片的真实性,让产品介绍更加详细。4、完善网络销售能力、提高网络营销水平,在产品和销售上具有独创性,以创新吸引消费者。5、注重良好口碑的传播,做到有效利用口碑传播和推广品牌。6、网购物流要跟得上销售速度。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完善S尸A网络销售的不足,让S尸A型服装品牌网络销售更好地发展下去。 作者:冒绮 网络销售论文:网络在煤业销售中的适用性 作者:葛瑞芳 米晋芳 单位:潞安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领导和调度室根据权限和进入系统的密码对销售结果进行浏览和查询,软件设计客户端软件基于BOS平台设计,具有业务配置灵活性、高效的集成开发等特点,可以对大宗产成品销售科学有效管理,软件自动从电子衡器仪表中采集车辆毛重、皮重数据,并自动计算出净重,自动打印过磅单。系统不允许司磅员修改计量数据,同时系统自动监控称量数据是否达到最大稳定值,如未达到最大值,系统禁止保存数据与打印过磅单,从而完全达到了对磅房精细化管理的目的。后期要实现的功能基于过磅称重中司机惯用的作弊手段为前后轮不完全上磅,解决办法:在磅体两端各安装一对红外对射仪,红外线设备通过信号线连接到磅房上位机。当光束被阻挡时,红外对射仪将信号发送到上位机,软件从开关量输入卡提取信号,当检测到报警信号后,系统禁止称重系统数据保存,称重流程终止。 铁路销售快速定量装车系统 可实现对输煤系统、液压系统、装车系统、称重系统的监测和控制,通过计算机网络能实现远程监测和控制,并安装了铁路车号识别接收天线。通过接收每节车皮底部预装的电子标签信息,自动生成车号等相关信息,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将接收的车皮信息上传至装车调度上位机,并将联入快速定量装车站的配煤系统,实现自动配煤,大幅提高装车效率,减少装车误差,杜绝亏、涨吨现象的发生。实时数据上传至公司调度及销售科办公室,更加便于及时了解掌握现场装车情况、长北交接场空车、品种煤流向等一系列重要信息,使该公司运销工作朝着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的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快速定量系统“斤斤计较”由于车皮在生产时标记自重的准确度要求不高,加上长期运行中零件丢失、更换、磨损等原因,绝大部分车皮自重误差较大,经实际检测,车皮实际自重较标记自重小0.5t左右,最大甚至达到2t左右,传统的轨道衡装车方式必须用煤来弥补自重误差,这样就会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但快速定量系统可以有效杜绝这一现象,采用定量装车,基于大型料斗秤的工作原理,预先在定量仓中按车皮标重装载,通过闸门和卸料溜槽控制,向行进中的车厢快速卸载,实现一次连续动态行进中快速准确装车,杜绝了车皮自重误差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单节误差-0.5t、每年外运200万品种煤、均价800元计算,直接避免自重误差损失达千万余元。 票据管理 基金票由于该公司自主开发的应用程序可以将公路销售磅房的数据实时读取至基金票系统,基金票工作人员只需认真核对数据信息后,打印出票据即可,这样既减轻了工作量,也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了错误,更提升了工作质效。该技术已得到集团范围内的推广。销售票由于基金票和销售票隶属不同的管理单位,暂时没有实现联网,但销售票也已摆脱了前期手工票的历史,全部实现了机制票,并且通过设置在销售科办公室的管理机对票控机进行管理和维护,该公司已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上级部门也高度重视,正在筹措基金票和销售票系统联网事宜。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与煤炭销售票的实行大大减少了煤炭在加工、购买、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中的损失、漏洞,因此必须做好管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与煤炭销售票的具体工作。所以计算机网络应用到票据管理工作中更是一项重大课题。计算机网络和自动化控制已普及到社会经济诸多领域,但要把先进的技术和传统的工艺完美结合,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学习,根据实际工作,大胆创新,从“为什么要这样做”,到“为什么不这样做”的转变,最大限度发挥计算机网络和自动化控制的潜能。 网络销售论文:电子邮件网络销售利弊 作者:黄兴 单位: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 电子邮件营销的缺点分析 第一,垃圾邮件监管缺失,致使垃圾邮件泛滥。由于许可电子邮件营销意识薄弱、电子邮件地址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产品宣传的市场定位不准确等原因,致使许多消费者收到太多的无价值商业性的电子邮件,往往给消费者一种滥寄垃圾邮件的印象,从而损坏了电子邮件营销的形象。大量垃圾邮件的存在,显然已经影响了用户的信心,人们对于正规的邮件广告同样产生拒绝心理,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危害了电子邮件营销的发展。第二,电子邮件的可信度低下。这是由于电子邮件的发送十分便利,只要有邮箱就能发送电子邮件,这种传播者多元化的状况导致了网上虚假广告越来越多,假新闻流传、色情泛滥、垃圾信息成灾,从而影响了网络媒体的可信度,降低了网络广告的促销效果。美国学者托马斯!约翰逊和邑邑拉!凯在《互联网与传统媒介信息可信度的比较》一文中指出:“多数分析家指出,互联网为任何人发表其意见开辟了一个无拘无束、不受限制的空间的事实可能会削弱已作为有信度的信源价值。第三,电子邮件营销的效果难以测量。尽管从理论上说可以对电子邮件的送达率、开信率、阅读率、转发率等给予详细跟踪记录,但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因为这种测量的基本原理需要在网页HTML代码中加入一段跟踪代码,但这些代码往往容易被邮件系统屏蔽,而对于纯文本格式的电子邮件,根本无法进行跟踪,因此实际上很难知道究竟有多少邮件被送达和被打开更不能确定有多少邮件接收者被营销邮件打动最终实施购买行为,从而也就很难准确地说明电子邮件营销的效果。 电子邮件营销的发展机遇分析 首先,庞大的用户规模为电子邮件营销带来来巨大的目标客户群。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2年1月16日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显示,我国网民规模目前已超过5亿,年新增网民5580万人。这为电子邮件营销提供了海量的客户群。其次,针对电子邮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也被提上议事日程,随着电子邮件法规的建立及各种监督机制的完善,电子邮件营销也将越来越规范,非法甚至违法的电子邮件营销者将会收到法律的惩罚,电子邮件营销市场将越来越成熟。这为电子邮件营销的广泛应用提供了发展机遇。 企业开展电子邮件营销面临的威胁 分析首先,用户需求越来越多样化。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用户需求多样化和个性化要求商家不可能一个营销邮件模版打天下,必须根据特定的用户制定特定的营销方案,这样才能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其次,垃圾邮件把有价值的邮件淹没。当个人邮箱每日都充斥这各种各样的垃圾邮件,而有价值的邮件混在其中,使你很难分辨出那些是有用的电子邮件的时候,用户早已厌倦了邮箱中出现的各种公司发来的邮件,往往看也不会看,轻易就将邮件删除。综上所述,通过对电子邮件营销的优缺点以及面临的形势分析,可知,电子邮件营销的应用具有诸多有点,但同时存在多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但从总体上来看,开展电子邮件营销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商业价值,虽然,国内电子邮件营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国内电子邮件营销的推广应用还处于尝试阶段,随着新的互联网应用和新技术的不断发现,电子邮件营销对于企业丰富营销策略和企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 网络销售论文:销售网络设计及信息安全综述 作者:刘浩 单位: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要与公司的内部系统实现集成,如公司的决策支持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进行集成,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处理和应用,实现公司的内部业务的的协同工作;要保证公司内部的各种销售信息能够得到良好的共享,让销售管理的相关人员根据各自的权限提取相关有用的数据;实现公司销售运营的快速度,高质量,低成本,优化公司的销售营运;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整个网络系统必须操作简便,能够满足各种计算机技能层次的人员对数据进行调用,从而保障整个系统的顺利实施。公司销售管理网络所需遵循的原则销售管理网络系统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满足销售管理的要求。公司销售管理网络必须标准化,整个系统的结构体系必须要要遵循行业标准;系统应当实行构件化,整个系统应该由构件库和构件模型作为支撑;采用多层框架和层次结构来实现系统可扩展性。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框架结构图根据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销售管理的实际要求,销售管理系统能够要求以及销售管理网络所遵循原则的要求建立一个完整的企业销售管理信息系统,其信息系统的框架结构图。整个框架结构图中表示层作为系统和用户之间的接口,系统的用户是整个销售供应中各个环节人员,如销售业务员、仓库管理员、配送业务员和财务人员等,通过Web浏览器对系统进行访问;业务模型层主要是针对业务处理过程进行建模工作;服务层是通过业务要求来对系统提出相关的服务请求,系统在收到请求后驱动相关的技术来实现服务,根据业务的具体要求来对系统进行一个动态配置,实现系统的业务功能;企业组件层是由销售管理要求的各个组件构成,组件和组件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而系统软件层是包括整个系统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以及商业智能、ERP等异构系统,这些系统是整个系统能够运行的基础,也是各种功能能够实现的前提;而安全性和监控等也是整个系统框架结构的组成部分,对于整个系统的信息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主要分为系统设计和数据库的的设计,系统的设计要根据信息管理的实际情况来建立相对应的模块,每一个模块来实现每一个模块的功能;而数据库设计则主要包括需求分析、概念设计、逻辑设计以及物理设计,每一个环节对于整个数据库的应用都有着重要意义。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设计销售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要建立各种模块,每一个模块都对应着系统相应的功能,系统设计也就是每一个模块的设计,通过每一个模块设计来满足销售过程对于销售管理系统的要求,系统功能模块图(图略)对于合同管理模块就是销售人员和客户达成合同协议,然后销售人员将合同录入、修改和进行业务审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同的变更、结案等操作,合同管理模块是销售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现实销售目的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于仓库管理模块主要就是对煤炭进行入库管理、移驳管理、销售出库管理和报表管理,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仓库管理是对11个销售点的煤炭进行统一管理,对管理的库存煤炭进行统一的运销调度,通过良好的仓库管理,了解公司煤炭的库存量公司的计划管理就是了解公司每天的运销情况以及公司每年的运销量,根据销售统计来制定日计划、月计划、年计划进行统一的管理,为公司长远的发展提供依据。计划管理是一个企业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价格变动的功能,如图8。结算管理模块就是对货款、运费等进行结算功能,并对货款和运费进行统计和查询。提单制作模块式根据合同和库存来制定相应的提货通知单,将图纸单下达到各个销售点,销售点根据提货单进行发货系统维护模块就是对系统中的所有的代码和数据进行维护,同时还要做好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统管理维护主要做到的就是对基础数据的修改、添加和删除等工作,如图11。销售管理系统设计就是将各个模块的功能细化,并对各个模块的功能进行设计,通过设计来实现功能的实现,达到销售信息管理的目的。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具有11个销售点,通过系统设计将各个销售点的各个环节进行统一的销售管理,实现库存的统一调度,使公司建立一个全方位的销售网络,对公司的财务和价格实施统一管理,使销售管理更加的统一化和系统化。公司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设计公司数据库的设计时公司信息系统功能实现的基础,公司信息系统各个功能都会涉及到相应的数据库,要根据各个功能模块的需求来制定相应的数据库,根据实际的需求来确定数据库的数据范围和各项数据的具体特征,要根据各个功能模块的实际要求来建立相应的E-R图,最后根据E-R图来建立来确定相应的记录组成、字段名称、类型以及宽度,建立索引关系,实现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进行数据库的设计的时候要注意数据库的设置能够满足公司的发展要求,信息的存储方式有利于对信息数据的实用和维护,要尽量做到数据库设计的的精炼化,避免不必要的数据库设计给管理系统的使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里我们以仓库管理类表为例,仓库管理类表主要包括的事就入库信息表、煤炭出库存表、出库信息表和移库信息表,而入库信息表主要记录的就是产品入库时间、入库批次、入库数量以及所在的仓库编号等信息,在对于仓库管理类表的设计的时候,要根据不同表的不同信息要求来制定表的名称、数据类型和数据宽度。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公司的销售管理设计到公司的销售量、上煤量、买价、售价、资金周转等商业秘密,所以在公司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的时候要注意安全系统的设计,因为系统设计有不同的模板,不同的模板所设计到的人员不同,所以在信息安全方面的设计主要就是依靠为每一个销售人员设定一个独立的账户,每一个销售人员依靠账户登录管理系统,每一个账户都有相应的权限,一个模块的程序功能只有对应权限的销售业务人员能够使用,其他的销售人员和外来人员无权限使用其模块的相应功能。这需要在数据库中建立一个用户组,用户组索引一个组任务表表,通过用户组的管理功能,可以对用户组进行增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 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对于整个公司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将各个地方的销售点进行联网管理,实现公司的整体控制,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管理,实现了公司内部的信息共享,能够将公司的销售量、上煤量、买价、售价和资金周转等问题进行统一管理,减少了销售管理中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消耗,同时通过安全系统的设计让公司的销售管理信息更加具有保密性,能够有效地进行商业保密。公司销售管理信息系统需要对公司各个方面进行具体了解,从而提出相应的功能设计和数据库建设,销售管理信息系统需要长时间的发展和改进,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网络销售论文:小众教辅资料网络销售趋向 近年来,教辅图书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发行的折扣不断下降,竞争的程度甚至可以用“惨烈”二字形容。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出版社毅然决然地采取“断腕”之策,缩减同步教辅而转向非同步教辅,或者采取合作的方式来降低风险。在教辅市场特别是非同步教辅中,有一类读者群规模较小、分布相对分散,如自主招生读物、奥赛读物,由于读者多为各重点中学中的优秀学生,人数较少,图书发行如果走常规的教辅通道,极易造成大规模退货。这类图书目前有不少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营销的探索。笔者认为,网络营销的核心是利用互联网信息传递的速度快这一特点,将产品信息快速传递给目标客户,并形成购买行为。其实不管是网络营销还是常用的营销手段,都要求读者需求定位准确、图书信息传递通畅、产品送达经济快速,只不过对小众类教辅图书而言,对信息传递的准确、快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准确的需求定位 对小众教辅图书来说,如何在众多学生中找出真正需要此类产品的那么几个或者那部分读者是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真实需求,既指有真实需求的读者,也指有真实需求读者的实际购买心理与购买的方法。哪些是有真实需求的读者,这是在图书策划阶段就需要确定好的,而购买心理与购买的方法,比如奥赛或自主招生,虽然针对的都是学业优秀的学生,但是自主招生辅导图书使用的时间段较奥赛更为局限,基本就在10月份到当年的年底,不少考生在7、8月份都还不太清楚自主招生是怎么会事儿,到9月、10月份就发现自己也可以参加,便到处寻求相关资料,到学校门口书店,没有;到新华书店,还是没有,怎么办?向出版社邮购,上当当网、卓越亚马逊,上淘宝网,甚至请身边的人利用出差的机会到出版社购买家长是决不会让孩子失去任何一次可能的机会的,这种需求在10月份前后呈现出明显的突发性。对这样的需求,需要策划编辑与营销人员通过出版社的邮购窗口、网购窗口、经销商反馈及时加以捕捉,并建立进一步优化的需求捕捉平台。如,对自主招生图书,由于现有品种较少,再加上一些地区经济欠发达导致文化产品销售市场开发不足,读者在当地很难便捷地寻找到这类图书,这时他们往往会到网络上进行搜索,这时如果能建立便捷平台或通道让读者可以方便地搜索到该书的信息,那么就可以通过这样的平台将读者的需求引向出版社或其经销商。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开发自主招生产品时,尝试建立了提供自主招生资讯的“中国自主招生网”,日浏览量达到1万IP,由于该网站只针对自主招生,也没有做过推广,因此这些浏览量基本真实有效,为自主招生图书信息及时传递给真正需要的读者、为后续购买行为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在这个网站上,有访问者的来源与地域显示,可以查看其兴趣关键词,还可以直接了解他们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信息对后续制定图书销售重点区域、经销商选择、图书加印数量与时间节点,乃至读者对内容质量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吸纳,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通畅的信息传递 宣传产品目前比较盛行搜索推广,但是对图书特别是小众教辅图书这样附加值不是太高的产品,成本比较高,在经济性上不一定适合。由于百度搜索在国内的龙头地位,有人利用“百度有啊”商城(目前已经停止服务)展示产品,取得在搜索结果中的靠前优势,但是由于百度的支付目前使用少,用起来不是太方便,于是在“有啊”展示页中添加引向其他支付页面的链接,以此减少宣传推广的投入,据部分卖家反映效果不错。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推广的技巧,也可以进行探索。有了这些网络平台,像自主招生这样的小众图书信息就可能做到一定程度地向最终读者及时传递。如果再配合一些针对有潜在购买行为对象的推广,将立体化地发挥效果。南师大社在开发自主招生图书过程中,了解到某专业委员会在南京召开了高中校长年会,到会人数也只有80多人,但是这些校长都来自重点高中,而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大部分来自这些重点高中,各重点高中也正开始重视自主招生,并将能通过自主招生预录取到名牌大学作为宣传学校的手段,我们向参会的每位校长随机发了一本样书,结果会后即有不少学校集体性地订购了该套图书。对小众教辅图书,如果按照常规销售渠道铺货,将难以精确击中真实需求,最后造成退货。对此,策划编辑前期需要和营销人员进行沟通,确定真实的购买人群及购买行为发生时机、方式;营销人员向经销商宣传该书内容、特色的同时,要向经销商介绍该书的购买群体,需求时间,销售高峰阶段,图书折扣这些信息将促使经销商在宣传图书、销售图书、图书补货过程中形成有效销售,减少图书退货。 三、快捷的送达服务 要让小众教辅图书得以快速地送达读者手中,特别是对新开发的产品,必须首先考虑渠道的效率。只有首先将一定数量的产品销售到终端读者,才能口耳相传,放大图书的影响,这在常规销售渠道还不能针对该书的特定群体进行选择优化时显得尤为必要。南师大社在开发自主招生图书过程中,为了让首批图书能迅速到达读者手里,邮购部不仅提供常规邮局挂号发书,还提供快递服务,并做到两日内发货。当时出版社还没有提供网购服务,我们便与有网购业务的经销商合作,在图书印刷前两个月进行宣传,接收预订,图书到货后做到当日下午5点前付款即日发货。这种高效的网络销售,使得首批图书在三天内到达读者手中。经销商反馈,后来约30%的该品种图书网购是首批购买者的再次购买。对出版社而言,网购是传统营销的补充,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使图书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消费者手中,既提高了服务效率,又使得“一传十”式临近宣传得以实现。出版社在网络销售中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网络销售的主要目的是宣传图书而非自己销售图书;二是销售的折扣不能影响经销商链的折扣体系;三是网络销售要有效率意识。前面两个问题一般在出版社设定网络销售职能及岗位时都会明确,并会注意避免,而第三个问题不太容易解决,因为在传统的出版社工作流程与节奏中,要做到5点前付款当天发货是很难的,但网购者除了看重价格外,最为考虑的就是发货的速度。所以出版社在设置网络销售职能时,应考虑到提高网络销售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可能对传统渠道造成的影响,对网络销售可以采取约束销售折扣、促销宣传事先申报、读者需求反馈纳入考核等办法。为了提高产品传递的经济性,在通过网店等模式形成第一波宣传性销售后,进行传统渠道优化,以扩大销量。传统渠道优化,主要是传统渠道中选择适合销售该图书的经销商,然后对遴选后的经销商进行销售指导,如图书内容、图书特色、销售时段、销售折扣建议等。为了更好地调动提高经销商的积极性,可以在通过网络宣传图书内容、特色时,附带出版社不同地区的经销商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读者可以就近购买,这种将终端读者直接导引给经销商的宣传,有利于以倒逼的方式提高经销商的积极性,促进后续发行。 网络营销小众教辅图书,其主要目的是利用网络这一高信息化手段,解决传统销售渠道终端读者定位不准、信息传递不够通畅问题,并通过渠道优化来提高销售的有效性。其他行业中网络营销的成功案例,也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与参考。本文点击的只是网络营销小众教辅图书中的几个点,希望能引来更多更为精彩的思想与做法,助推文化产业的发展。 网络销售论文:汽车网络销售策略探讨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的汽车行业网络销售的环境并结合我国汽车行业市场销售的现状及特点做一个由内而外的分析,从我国汽车市场的特点、汽车制造商网络销售的现状出发,论述了以社交网络销售为基础的汽车网络销售策略,除此之外,汽车企业通过互联网为顾客在售前、售中、售后的个个环节为客户提供一系列周到服务以及大量相关车辆的信息,这也使企业实现全程渠道销售管理成为可能。同时还提出了汽车行业基于社交网络的网络销售策略。 关键词:汽车销售;网络销售;策略研究 0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正在改变着消费者的行为模式,绝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都会选择网络搜索加进店了解的模式,而传统的实地考察已经被取代。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之后,会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对自己购买汽车的使用心得进行分享,而这些内容,将会影响下一个潜在的消费者。因此,汽车网络销售规模的扩大,会大大降低汽车销售渠道的成本,并且可以减少车辆库存,使得整个汽车行业的生产和销售效率大大提高。现在的汽车行业在网络方面的成绩已经引起整个行业的关注。所以,目前我国汽车行业的主要发展内容就是积极开拓汽车行业网络销售新方法,探寻汽车网络销售的新途径。国外的网络销售相较于国内的网络销售研究起步早,国外企业销售的方法与模式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得以取得长足的进步。随着人们步入网络时代,国外企业为了做好网络时代下的销售,对网络时代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新奇的看法,企业在它的帮助下找到了网络时代销售的定位。对于实施网络销售的企业来说,网站不仅仅是企业形象的象征,更是其对外进行信息交流和交易的平台。要想实现企业汽车网络销售和传统销售的有效整合,则企业在虚拟网络中的形象就应该和现实生活中的形象保持一致。现在,企业的汽车网络销售渠道中主要有网络广告和网站销售两种手段,以其他网络销售手段为辅。但是无论是哪种销售手段都有其独特的优点,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销售理念、经营模式等巧妙的组合起来,从而得到最理想的经营效果。例如现在汽车行业特别欢迎的社交网络销售和互动销售、视频销售、精准销售等形式结合起来,采取“拉战略”来吸引客户注意力,同时扩大影响范围,从而保持并且扩大市场份额。而网络广告是运用“推战略”先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再将企业产品推向市场,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1产品策略 互联网作为新型媒体,互联网的应用和普及会冲击传统的产品销售策略,因为就像不同的产品适合采用不同的销售渠道一样,网络销售也有其适用的产品范围和策略。 2价格策略 价格问题不论是对于汽车企业还是消费者甚至是中间商来说都是很敏感的问题,然而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上的信息将产品的价格信息事先进行比较充分的了解。 3促销策略 网络促销是指让客户参加汽车企业的网络销售活动,汽车企业就可以对网站的点击率进行分析,就能对消费者的需要了解的更加透彻,从而就可以有目的地实施销售。 4渠道策略 网络销售是隔时空进行销售的,是一对一的分销渠道,客户通可以过网络随时随地购买相关产品,所以方便客户就是汽车企业的产品分销的主要目的。具体策略有以下几点:①在网络上虚拟实体店的销售环境,使顾客有身临其境的感觉。②设立网络会员制,网络会员制是指在汽车企业建立虚拟组织的基础上形成的网络团体,增强消费者与汽车企业交流。③组织相关产业公司,共同在网络上展开互联网商业展览。 5销售集成策略 销售集成策略是对传统业务关系网络的整合。汽车企业根据顾客的需求来生产产品,使得汽车产品对于消费者更加方便适用。中国汽车企业应积极利用互联网进行汽车销售,扩大国内外客户的购买汽车的渠道。网络销售虽然有方便快捷的优势,但是网络销售运行良好、网络销售效果达到预期,是网络销售效果评价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参与网络部和销售部的销售效果评价,网络销售效果评价可以使企业充分掌握企业网络销售的推广平台,找到最适合企业网络销售的方法,这是一个后续的网络销售的过程,更是总结了推出一个广告之后的效应。网络具有消费者多样性和消费者多变性的特点,因此网络销售人员需要不定期对不同类型的广告、场地选择、调试和修改的销售工具,来全面了解获得的最佳网络销售效果。当前,企业更加注重广告宣传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并导致汽车行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当今社会,社会分工的细化,逐渐变得更加清晰。许多西方国家的汽车制造企业将物流外包,汽车的网络销售使我们能够降低成本,减少投资,这可以用来提高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新品牌的发展以及提高汽车产品质量的。相对而言,物流企业在我国作为第三方企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其中,很大比例是民营企业,由于受资金的限制而得不到发展,规模小、设施差,联网少,同时受到许多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第三方物流运输的发展步伐缓慢。 作者:冯莉;石文超 单位:沈阳工学院机械与运载学院 网络销售论文:网络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的问题及策略 摘要: 随着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方面对便捷消费、健康消费、放心消费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销售食品应运而生。网络食品销售是一种重要的电子商务模式。由于网络食品销售方式的特殊性,虽然我国修改并颁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法》,但在实践中自制食品、土特产、订餐平台等网络食品的安全认定、销售监管及责任承担存在复杂性,导致网络销售的食品在一定程度上威胁食品安全。要促进网络食品销售模式的发展,又要保障网络销售食品的安全,就要从法律制度和责任承担入手,探索完善网络食品销售行为规范法律,健全网络食品销售主体资格认定制度;实现销售者和消费者网络环境下共盈。 关键词: 网络经济;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社会责任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我国政府经济工作的重点。2015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互联网+”模式,提出解决发展要与移动互联网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以此破解国内经济下行与产业升级难题。为了规范和引导网络食品销售和消费行为的发展,为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我国在2015年10月1日修改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网络食品销售纳入了法律监管,明确了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办理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在第三方交易台实名登记,第三方平台负有审查经营许可证责任和义务。可是,根据调查,在淘宝网等多家网络交易平台上还有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等“三无”产品在销售,同时,随着互联网交流平台的不断开发和应用,利用交友平台(微信、微博)等在朋友圈推销食品或者网络食品的行为不断增多。 一、互联网经济背景下食品销售及监管的现状 笔者在某网上搜索有关“无添加”、“自制”、“纯天然”等食品的店铺就累计出现6万多个搜索结果,而且他们普 遍有较好的营业额。但是,某些排名靠前销售自制食品的网上卖家,根本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及厂名、厂址等信息。可以说,这些食品是典型的“三无”食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新的《食品安全法》对于网售食品的规定,要办证和实名登记,有些消费者表示,食品安全责任重大,支持有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从严处理的态度。新法已实施近半年,淘宝网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已针对食品类店铺发出了通知,要求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备案。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也要求经营者须上传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相关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审核备案,会对通过审核的商家予以认证标志,并对没有通过认证的食品商家在新商品时会予以限制,如长期不能通过验证,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从业的危机。2016年的“3•15晚会”上,“饿了么”订餐平台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在线经营多年的诸多商家没有经营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而“饿了么”不但不进行有效监管反而还帮助无证无照商家进行隐瞒,帮助这些商家虚构地址、上传虚假实体照片。该新闻播出不到一小时,其CEO张旭豪就发表了致歉信,表示一定严查此事,并且表达了愿意承担责任的态度。然而,消费者看到的最直接的效果和决心却是自己在“饿了么”的订单记录被清空,换言之,如果消费者因订餐食物出现身体问题已无证据可寻。 二、网络销售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食品质量安全无保证由于网购有别于传统的经销模式,无法和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沟通来鉴别和确认商品,消费者对食品过期变质、包装破损、图货不符等问题的出现承担较大的风险。另外,有些商家的自制食品或当地的土特产(如干果、地方时令水果、小杂粮等),图片上诱人的美食,可能是在居民区的家庭厨房、临时搭建的板房,甚至脏乱的环境中做出来的,而网购特产出现发霉变质的现象已屡见不鲜。商家为了彰显其产品质量和较高的信誉口碑,会在网络平台列出自己的销售记录和消费者的好评记录,尤其是一些自制食品的卖家,还会录制食品制作的视频,但是这种记录并不可信,卖家通过花钱雇人的方式“刷信誉”,“好评师”已在网络上形成产业,专门为卖家提供好评服务以蒙骗消费者。而在自制食品制作视频的掩盖下为一些不法商家偷工减料、违法添加提供了便利。消费者网购食品仅靠卖家提供的图片去“看图说话”风险太大,质量保障全凭卖家的道德水平。一旦出现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情况,卖家往往以“退款”了事。尤其以“饿了么”为首的订餐平台,出现问题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而是先删除客户的订餐信息以毁灭证据。与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须建立电子台账的规定背道而驰。 (二)假冒伪劣等欺诈行为客观存在有些网络食品商家通常会利用网络虚拟性的这一特点,在网上虚假宣传,如某些食品有药用功能、改善身体状况等,后经食药监部门调查发现,其食品中大量添加西药或激素,长期食用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添加剂的违法使用,目前仍是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障碍。消费者手中的食品往往出现“货不对版”、“三无产品”等。一些“海外购”食品的身份真假困扰了众多消费者,归根结底,这都是消费者在网络虚拟环境下对商品信息的不了解造成的。2014年至今,食品添加剂甜蜜素被大量违规添加在蜂蜜、酒类中,以价格低廉的工业胶代替食用胶更是屡禁不止,尤其是网络上的自制食品,如制作蛋糕、蜜饯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完全依据个人的掌控,没有任何标准可言。违法添加或过量添加都会对消费者身体造成损害。作为普通消费者,一旦出现问题,想要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成为不切实际的奢望。 (三)食品无标识或标识异常现象突出网上出售的零售散装食品及自制食品,除了可能会涉及添加剂的违法、过量使用外,为数不少的商家还涉及不具备的消毒卫生检测手段。这些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一般都无法达到卫生、环保部门要求的条件,自制程序简单、包装简易、无保存条件,缺乏基本的标签和注意事项介绍。尤其是进口食品大量的涌入,他们当中大多都没有相应的标签,绝大多数不具备合格的中文标识,没有任何关于检疫的相关标志。预包装食品网络销售问题日益突出,预包装食品普遍存在着标签不明确的情况,这与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规定背道而驰。在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中列出了八类致敏物质,要求厂家必须在标签上注明致敏物质,以方便消费者自主选择,因此这些食品不适于预包装形式。然而,八类致敏食品中鱼类、坚果类和甲壳纲类(如大虾、龙虾和蟹)在网络食品销量中的位置可谓举足轻重,但是这些网络食品商家普遍采用预包装形式。没有必要的安全卫生检疫,没有明确的标签标注,没有严格的程序监管,消费者的安全健康隐患可想而知。 (四)维权成本过大网络食品销售违法成本比较低,相关部门查处打击难度比较大。因准入门槛低,网上食品商家的销售多数以家庭厨房为“厂房”,没有实体店者居多数,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普遍,无法提供购物发票。一旦出现危害身体健康的纠纷,消费者举证困难,而虚拟、易篡改的电子数据使消费者的举证雪上加霜,因此承担了不必要的购物风险。网络商家遍布全国,因此食品网购多为异地购买,一旦发生纠纷,按照我国属地管辖的法律规定,工商部门没有异地处罚的权利,现实中,即便投诉到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寻找卖家也极其困难。就算能够找到,由于食品本身的特殊性,一些商家会以买家保存不当等理由拒绝赔偿。消费者维权费时费力。 三、网络食品销售安全监管解决对策 (一)严格的个人信息网上登记备案制度新食品安全法强调,负有监管责任的第三方平台须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许可证的审查,其个人信息必须详细,如: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地址、联系方式等等。如果消费者因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索赔的,平台如果不能提供致害食品经营者详细信息的,须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因此,自新法实施以来,平台方将商家实名认证等信息的审查工作当成首要工作。但是,新法对网络上销售食品的进货、仓储、制作、销售和运输等环节仍无法进行系统、有效的监管。没有明确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监督措施,虽然网络食品销售已纳入新法,但是网络对进口生鲜食品和自制食品的制作和销售监管仍属空白,须加强立法,对进口食品须提供检验检疫许可,提供进口食品证明;对于网络自制食品的销售者,笔者以为,必须取得当地的营业执照,且须提供消毒、检疫等卫生检测的证明,当地工商等部门除对其进行常规检查外,还应对其是否使用不当添加剂进行抽查化验。这些内容都应被囊括在详细的个人信息当中,实现食品制作、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全程可追溯。 (二)强化网上食品销售行为的行政许可在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前,根据《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除一些初级产品(如水果、蔬菜、海产品、粮油等)外,对于一般的食品生产和销售的网络商家,都需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笔者认为,新法中没有涉及关于行政许可的严格规定,这必然造成法律漏洞。网络食品买卖如果不能取得厂家的权或许可,消费者仅凭网络图片和个人经验很难鉴别,为消费者买到假货留下隐患。 (三)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技术水平笔者认为,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制定统一权威的技术法规。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标准,比起国外还有一定差距,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标准的实施起步较晚,食品安全标准都是通过行政部门的技术法规、指令等强制执行。要想实现食品市场的安全,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就必须与国际接轨,检测水平的提高就必须具备专业性较强的检测机构和素质较高的检测人员。而我国食品安全的技术、设施装备尚不能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基本需求,尤其是我国急需一批高素质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才,这与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明显滞后有很大的关系,我国尚无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管理方法。 (四)严查网络销售食品信息的新法全面禁止食品信息夸大、虚假宣传的,网络食品信息的必须合法,内容真实,杜绝虚假宣传行为,食品和保健品不得涉及治疗功能更不能涉及疾病预防的功能。另外,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尽量采用直供方式,并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予以核对,并在网络页面公示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位置应当醒目。如实记录食品的规格、数量、批号及保质期等。 (五)保障和扩大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权网络食品退货难问题目前较为普遍,尤其以生鲜农产品为甚。据了解,某知名作家曾从某大型电商平台入驻商家购买到已经发生腐烂变质的水果,其退货过程可谓坎坷。新法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如果没有根据所销售食品的特性,与消费者达成是否无理由退货的协议,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无理由退货。对于网络食品经营者以及第三方平台来说,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无疑会带来不少约束,但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这意味着网购食品时有了更多的保障。 四、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的方法与对策 (一)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引导为加强监管,首先应当强制网络食品商家必须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技术手段,建立网络电子监管台账;其次,对自制食品或散装的食品必须提供相关证照,不允许预包装食品的网上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购买渠道、使用剂量以及贮藏等环节必须在网页上予以公示必要的说明书和相关检测信息;再次,规范网络食品信息内容合法化;最后,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票据。在经营者所售食品的相关页面上,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如实标明:厂名、厂址、电话、保质期、许可证号等,食品标签标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对含有致敏物的食品也必须明示。散装的食品须提供许可证件、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检合格证明等质检证书,否则不予网上销售。赔付基金为网上食品消费纠纷的解决提供可能。笔者认为,可以试行网上食品消费纠纷先行赔付的赔偿程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上先行赔偿制度,即通过建立先行赔付基金,有效保障网络交易平台纠纷的及时解决,网站经营者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根据营业额向依托的网缴纳一定比例的先行赔偿金,并将赔偿金存入平台预先建立的专项赔付金账户。一旦网站平台的食品因质量等问题对消费者造成损害,而该平台食品的经营者又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由网站先行预支赔付,替商户履行应尽的赔偿义务,而平台预支的款项就是从先行赔偿专项账户中提取的。而后网站经营者可以向具体的侵权商家进行追偿,先行赔偿制度可以很好地解决消费者合法权益确实受损,但却无法通过调解解决问题的情况。这样一来可以降低消费者的诉讼成本,减小追索侵害商家的难度,很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与方法教育消费者在进行网购食品的同时,还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有意识地保留自己网购食品的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等。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建议消费者到具备经营资格、取得正规厂家经营许可权或代销权的网络商家购物,或者信誉度高的网上与实体相结合大型商场购买,如:屈臣氏等。即便购买自己熟悉或大众熟知的食品,也要留意食品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是否正常,与惯常购买食品是否一样,避免购买预包装食品和假冒食品。同时,消费者应当保留一切与网络食品交易过程有关的记录,如:聊天记录、订单信息等,纠纷一旦出现,消费者可及时举证,维护合法权益,寻求合理赔偿。 (三)加强诚信建设,完善自律机制经过连续五届的国际食品安全大会的经验交流和全民科普,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食品打假已成为食品安全议事日程重中之重。在国际上,食品的假冒伪劣行为早被明确定义为犯罪,在各国也会被处以较重的刑事处罚。重视打假是政府公信力的体现。网络食品经营者作为普通的市场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一种本能。发达国家能够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达到约束经营者行为的目的,在充分认识和利用生产经营者的经济理性的基础上,实现利益与约束的完美共存。如:提高违法违规行为被惩罚的成本;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等让经营者知道违法的成本巨大,不敢以身试法。食品网络经营者自愿地遵守规则,按照法律要求积极配合第三方平台的登记和认证工作。并且要联合众多部门,而不仅仅是相关部门,如:银行贷款、税务、许可证办理和更换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使网络食品经营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五、结语: 笔者以为,我国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有效全程监控。作为世界公认的最佳食品安全防控模式,已被诸多发达国家接受并实施。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起步较晚,还不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有良好的规范和全面的监控体制。但是我国也可以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对涉及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饲料等,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管,制定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贴近国际标准的食品卫生标准和具体行业操作规范。严格程序全程监管,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能够预先评估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对问题食品进行召回,对于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禁入食品行业这样的较轻的处罚。鼓励守信经营,严惩失信行为。“饿了么”订餐平台出现的问题并非个案,而至今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的相关信息。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处理机制还有缺陷,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的新食品安全法处罚力度不足。只有强化网上销售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大网上非法食品销售处罚责任,才能增强网络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感,维护网络食品销售的安全。 作者:钟晓玲 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网络销售论文: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 一、传统渠道与网络渠道中服务的重要性 (一)服务是吸引顾客的关键因素随着产品的日益多样化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关注产品的服务,越好的服务越能吸引顾客,从而提高产品的购买率,促进企业自身发展。网购消费顾客调查发现,服务质量对顾客的实际消费行为有正向影响,提高服务质量可以提高顾客的黏性;反过来,顾客的服务需求也不断推动着企业创新,实现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服务是提升需求的有力保障提升产品服务水平是挖掘顾客需求的一种有力手段,特别是针对于服务敏感性顾客。尽管服务水平的提高需要一定的成本作为保障,但由于提高了服务水平会增加实际需求,从而保证了一定的利润水平。海尔公司根据顾客需求,将服务质量作为家电产品的竞争策略,设计了七星服务,让消费者体验更加高效和便捷的服务,增加销量的同时收获了良好的口碑。 (三)服务是实现差异化竞争的重要手段随着产品同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服务将成为企业差异化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一方面,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比价网、一淘网等对比产品的价格,基于价格的差异化优势正在不断缩小,企业须在质量或服务等成本之外寻求盈利增长点;另一方面,基于服务的差异化战略能够以顾客为中心建立和发挥企业的自身优势,打造快速的市场占有通道,营造企业与顾客双赢的局面。 二、线上服务水平对引入网络销售渠道的策略分析 目前,网络营销已经成为一个企业成功的必然选择。然而,企业建立自营的网络零售渠道就必须考虑到服务对线上零售的影响,做到与传统的销售渠道服务“零距离”的优势互补,实现企业实体和虚拟商品销售的密切结合,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企业对网络销售渠道引入之后会获得关于产品销售的时间、地域和成本等优势,但是网上产品的销售无法通过与顾客一对一直接交流来实现,不能为顾客提供直观现实的产品介绍和咨询服务,从而增加顾客购买产品的搜寻成本,因此一旦企业不能为顾客提供合理产品信息,就会造成企业和顾客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交易扭曲。基于此,本文从制造商网络销售服务水平为依据来分析服务对制造商是否会引入网络销售渠道,假设网络销售渠道的服务水平低于传统渠道的服务水平,且为了便于分析服务对网络销售渠道引入策略的影响,设定网络销售渠道的服务水平为0,即网络销售渠道不提供相应的渠道服务。容易证明,当制造商处于主导地位时,加入网络销售渠道能够提高零售商的服务水平,有助于提高供应链的整体利润,但不意味着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都会有所上升,利润的变化情况以及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的选择策略如图1所示。图1中的t1、t2、t3表示网络销售渠道的服务水平处于0到1之间,与产品的价格、质量、生产信息、售前咨询、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年限等相关,区间左侧的或表示加入网络销售渠道之后,制造商与单一传统渠道下利润的增减变化,右侧则表示传统销售渠道下零售商的利润变化情况。 (一)Ⅰ区间的网络销售渠道选择策略制造商服务水平处于Ⅰ区间时,引入网络销售渠道后制造商利润会下降,传统销售渠道下零售商利润会上升,顾客对制造商的网络销售渠道的接受程度较低,也就是说企业能够为线上产品销售提供一些基础性服务,但是并没有为网上顾客提供多样化和差别化的产品服务,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提供的服务水平低于传统销售渠道提供的服务水平。对于传统销售渠道下的零售商而言,可以通过向顾客提供零距离的产品咨询和售后保障等服务来减缓网络渠道对传统渠道的冲击,提升零售商利润,从而间接提高制造商利润,此时制造商就不会引入网络销售渠道。比如蔬菜、水果、海鲜等生鲜类产品制造商开通网上渠道不能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此时就会选择传统销售渠道而放弃引入网络销售渠道。 (二)Ⅱ区间的网络销售渠道选择策略处于Ⅱ时,加入网络销售渠道之后,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都会有所上升。在此区间,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与传统销售渠道下零售商的服务水平较为接近,顾客对产品的购买需求由传统销售渠道和网络销售渠道共同满足,使得制造商和零售商都有利可图。因此,制造商的最优决策是选择引入网络销售渠道,使得企业能够获得线上和线下产品销售的利润,实现供应链渠道的整体优化,这种情况适用于家具、餐具、纸巾、清洁等家居用品。互联网与手机的普及极大提高了顾客的网购趋势,越来越多年轻顾客倾向于去网上购买这些产品,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还有更多的选择空间,此时仍有一些顾客忠诚于传统渠道购买,再加上传统渠道服务水平的提高,顾客更不愿意转移自己的购买渠道,最后导致制造商能够获得线上和线下产品销售利润的双赢局面。 (三)Ⅲ区间的网络销售渠道选择策略处于Ⅲ时,加入网络销售渠道之后,制造商的利润有所上升,而零售商的利润则下降。此区间内的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服务水平由于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和差异化的需求得到显著提升,使得制造商提供的网络销售服务比传统销售服务更为完善,此时顾客就倾向于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制造商开通网络销售渠道正好能够满足顾客对网络销售产品的购买。对于传统渠道下的零售商而言,尽管可以通过提升服务水平刺激顾客购买,但网络渠道的便利性占有优势地位,使得传统渠道的购买人数不断减少,从而降低了零售商的利润。因此,制造商的最优决策是选择加入网络销售渠道,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这种情况适用于个性化的服装产品,网络渠道的服装产品具有多样化的特点,能够满足需求日益个性化的顾客需求,使得顾客越来越倾向于在网上购买自己心仪的服装,也有助于提高制造商的利润。 (四)Ⅳ区间的网络销售渠道选择策略处于Ⅳ时,加入网络销售渠道之后,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都有所上升。在这个区间内的制造商往往通过提供一些专业化权威机构的产品检验结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等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细致化要求。因此,制造商开通网络销售渠道,提高了产品的普及率和覆盖率,方便顾客进行购买,增加了产品的需求量,而零售商的服务水平也有助于吸引客源、留住顾客,从而提升自身的利润。此时,制造商的最优决策是选择加入网络销售渠道,促进二者利润的提升,这种情况适用于书本、食品、饮料等用途明确、差异化较小的产品,顾客对这些产品的渠道偏好无显著差异,因此开通网络销售渠道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消费者购买,同时零售商可以为顾客提供产品退货、换货、咨询等服务,有利于提高顾客满意度,使得产品的整体需求有所上升,从而提升制造商与零售商的利润。 三、结论 服务对传统销售和网络销售渠道各有影响,然而网络销售会借助信息化优势不断结合传统销售渠道中产品直观的服务优势为顾客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针对不同行业中网络销售渠道服务水平的高低,制造商结合行业特点以企业能够提供给顾客的网络服务水平和传统服务水平为标准,从而确定线上销售产品的竞争力和企业利润,之后选择是否引入网络销售渠道。本文认为,第一,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服务水平较低时,加入网络销售渠道后,制造商的利润下降,零售商的利润有所提高;第二,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时,加入网络销售渠道后,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都有所上升;第三,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服务水平超过传统销售渠道时,加入网络销售渠道后,制造商的利润有所上升,而零售商的利润则下降;第四,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服务水平较高时,通过加强传统销售渠道的服务水平,实行更为多元化和差异化的产品策略,此时制造商加入网络销售渠道后,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都有所提高。因此,只有第一种情况下,即在制造商网络销售渠道提供的服务比传统服务水平低时,制造商的最优决策是选择单一渠道,即不加入网络销售渠道;其余情况下,制造商的最优决策是选择加入网络销售渠道。 作者:王玲 单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经贸教研室 网络销售论文:化工销售公司网络舆情论文 1化工销售企业易发生网络舆情的原因 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销公司)作为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是目前亚洲最大的化工品销售企业。由于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特性和贸易公司特点,其面临的舆情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流运输的风险性。化工产品销售运输过程中由于意外或责任事故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容易引发舆情风险。如“7.23中海集装箱坠落海”事件中,部分包装袋及颗粒被海潮冲到香港海域和离岛沙滩,引起舆论关注和民众担忧。在未确定货物权属的情况下,网络舆情汹涌,质疑、指责中国石化,甚至指向中资国有企业,指向香港特区政府。二是经营品种的特殊性。化销公司经营的产品主要包括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原料、合成纤维和聚合物、有机化工原料(苯、二甲苯等)、化肥、天然橡胶等,这些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稍有不慎就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进而引发舆情危机。三是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造就了巨大社会影响力,也带来了“明星”般的聚光效应。公司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社会公众和媒体放在“显微镜”下观察,风吹草动都会引起轩然大波,形成舆论的燎原之势。四是化工行业的敏感性。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加上一些媒体对化工行业的片面宣传误导,化工行业容易成为社会公众重点讨伐的对象。如果在化工产品销售运输、储存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或责任事故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将引发不可估量的社会负面影响。五是营销领域的高风险。由于目前国内的商业氛围,贸易经营领域是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高风险区。如果监管不到位,营销人员利用监管漏洞实施损害公司或客户利益的不当行为,容易成为网络舆情炒作的对象,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不良影响。 2化销公司应对网络舆情的现状 目前,化销公司建立了相关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应对网络舆情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快捷、准确、合理应对并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角度看,尚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舆情危机处置机制不完善。未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网络设施保障,对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性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突发性重大事件处置预案不完善,也未对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进行检验,一旦发生网络舆情危机,只能上报集团公司,等待母公司出面解决,难以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二是舆情危机收集和分析滞后。化销公司还没有建立由专人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追踪汇总、登记和总结的制度,这就很难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来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一旦发生舆情危机,难以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导致舆情处理滞后。三是舆情危机处理的方法滞后。在新媒体时代,微博、微信等新型社交媒体开始异军突起,我们主要还依靠传统的新闻管理办法,常常处于被动局面。 3完善化销公司网络舆情处置的对策 为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掌握舆情处置的话语权、主动权,正确引导舆论,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维护公司形象,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增强舆情观念。舆情是民意的综合反映,正确对待网络舆情,敢于接受、乐于接受民众的监督。积极应对和疏导网络舆情中的“民怨”,关注和引导网络舆情中的“民议”。要有正确的舆情观念,堵不如疏、盖不如开、被动不如主动、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防火。对于舆情危机事件,要更新观念,不能采用过激的方式解决问题,要争分夺秒抢发突发事件新闻稿,先上网、后见报,先简报、后详报,占领网上发言主动权和主导权,进行正面引导疏通。二是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重大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涉及的相应单位(部门)应服从指挥、积极配合。三是分级负责,依法处置。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各区域分公司分别成立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分级制定应急预案,分级负责应急处置。按照区域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系统级突发事件由公司组织应对;单位级突发事件由区域分公司组织应对,并向公司报告。四是及时应对,积极引导。当公司发生舆情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进入现场,掌握突发事件的最新情况。第一时间准确的权威信息,客观全面地通报突发公共事件动态及处置进程,把舆论引导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对于不准确的新闻报道或负面报道,要主动迅速了解实情,积极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疑,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五是正确引导,注重效果。按照“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党和政府的工作方针、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中国石化良好企业形象的维护、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的要求,及时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六是公开透明,开放有序。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企业重要商业机密外,对于舆情事件,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信息,并坚持开放有序的原则安排和接待媒体采访,切实做好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未经授权不得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与处置相关的工作信息。七是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处置与新闻披露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协调地方宣传主管部门和当地媒体,分享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应对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事件时密切配合信息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新的消息,正确引导舆论。八是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及时发现和掌握舆情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九是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危机发生。统筹内部通联队伍和外宣力量,发挥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队伍的作用,统筹培训资源和规划,做到战训结合。 作者:奚延虎单位: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网络销售论文:小议图书网络市场销售形式 一、利用个性化物品营销 网络的发展给人们提供了追求个性化的可能,我们可以考虑在图书正式发售之前先行制作一批精美的壁纸,放到各大壁纸资源站上供大家下载,或者制作一些具有提示宣传作用的铃声放到相应资源网站上供大家使用。这样,不仅使用这一壁纸或者铃声的读者能不断的受到冲击刺激其购买欲望,同时在其进行社交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把图书出版的信息带给了他人,而每个人的交往圈里均以同类人群为主,因此在无意识中增加了图书的知名度。另外,一些短小精彩的FLASH动画也往往起到了难以想象的营销效果,比如春风文艺出版社在出版《幻城》前,曾要求社内会FLASH动画的人员制作了一个长约1分钟的宣传动画,并将其以广告链接的形式到各大门户网站上,通过点击使读者感性的接触到《幻城》中所描绘的世界。在的第一天,在各大网站的点击率就达到了2000多次,并呈现出指数递增的趋势,被各大论坛转载,在图书未上市前就培育出一批忠实的“幻迷”。出版社敏锐地发现这一营销模式带来的商机,因此立刻在网络上聘请FLASH制作高手按照“幻迷”的意见重新制作了一个更为精良的FLASH动画,在新的FLASH动画中加入了交互模式,允许使用者选择相应的角色身临其境的体验《幻城》中的场景。同时,出版社在广泛收集读者反馈中发现其大量的受众主要是学生,因此在《幻城》首发及后续推广中主打了学生市场,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无论是壁纸、铃声还是FLASH动画,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传播速度快,而且扩散面非常广,如果营销渠道到位可以使图书未正式发售前跃上广大网民的屏幕,甚至可以使图书一日成名,笔者认为这种营销手段对于科普类图书特别适用。 二、利用搜索引擎营销 目前,国内各大搜索引擎(如:百度、搜狗、搜搜、谷歌等)均有自己的搜索机制,特别是搜索引擎将图书数字化后,允许读者通过搜索“关键词”直接匹配到相应的图书,甚至阅读部分相关片段。目前,国外允许搜索引擎通过向读者提供“翻阅”图书的方式收取版权费,该项费用由搜索引擎公司和出版社之间协商分成,但国内版权保护法律法规还有欠缺,目前看来短期内实现这一方式的可能性不大。通过搜索引擎提高销量的另一途径是利用其竞价排名机制,通过提高自身出版图书的质量,在通过搜索引擎公司审查的情况下,付出一部分宣传费用,使客户在搜索相关“关键词”或术语时更易链接到本出版社的图书中(如“百度推广”或“搜狗推广”等),这样势必会增加读者的关注度,通过反复的刺激进而诱导客户进行购买全书。笔者认为这一营销模式对专业图书较为适用,因为专业图书的受众一般均为专业内人士,该类人士使用搜索引擎进行专业“关键词”搜索时大部分时候是受困于某一专业问题而需要求解,如果链接到图书能很好地诠释客户的疑问,则会显著增加客户的好感,从而刺激客户去实体店购买全书。 三、利用即时通讯营销 目前国内常用的即时通讯软件主要有QQ、微信、SKYPE、MSN等,这些软件针对终端客户几乎都是免费的,客户可以非常方便地借助此类软件进行沟通交流,因此这类软件积累了大量的用户群,而且这个用户群里包括各种类型的受众。随着软件技术的不断成熟,通过分析用户平时联络的人群可以较为准确的分析出该用户的兴趣爱好和交际网络范围,同时通过开发“朋友圈”或“私密圈”等功能,可以使用户与自己兴趣相投的朋友进行更为密切的沟通,增加了客户的粘性。图书出版社完全可以利用这一庞大的潜在客户群。首先分析图书的市场定位,和软件公司合作寻找可能的目标客户,再有针对性地进行广告投入,使用户在无意间变为出版社的客户。如果某一客户购买图书后发现其特别实用,该客户也可通过简单的发帖方式将图书信息推广到他的“朋友圈”当中,从而增加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的关注度,拉动他们进行消费。笔者认为,这一营销模式对于科普类图书较为实用,但对于专业图书的推广是否实用还需要经过市场的考验。 四、结语 网络的发展对于传统的图书出版业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漩涡,与之抗拒不如好好研究并与之合作,在网络的冲击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寻找自身优势的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不足,通过与网络资源进行完美的整合,才能创造出适应网络时代的营销方式,有利于出版业更好更快发展。出版网络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潮流,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非常长的一段时间内,网络出版和传统出版将会共存,因此只有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提高传统出版的销量,才能在这一冲击下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网络时代的大背景下如何更好的做好图书的营销工作,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探索过程。 作者:林强庆单位: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网络销售论文:服装的网络销售与网络曝光 网络不只是巨大的“奶酪” 优衣库在2008年创造了财富神话,作为后来中国的外籍服装品牌,在定位上它睿智地选择了网络渠道来突破实体拓展的困局(优衣库在中国的传统营销模式和市场拓展一直不理想)。优衣库与淘宝合作短短10天,销售额就突破了50万元,2009年度优衣库的网上销售额已经超过亿元,远远领先于实体渠道的创造价值,在中国飞速成名,并奠定“江湖”地位。 2009年11月11日淘宝网与杰克琼斯联合推出的全场五折促销活动中,杰克琼斯淘宝商城店创造了单店单天522万元的销售业绩,相当于50家线下专卖店一天的销量。但是从运营成本来说,当天网络销售的运营成本不到线下运营成本的十分之一。 “今年3月8日面市的阿里巴巴1688批发商城,上架440款衣服,88秒内全部抢光。”阿里巴巴服装市场发展部资深经理陈智铭向记者介绍了两个案例:网上经营小小链钩、链锁的经销商李堂华一年可以做1000多万元。就像陈智铭经理说的那样,电子商务对于认知尚处于萌芽状态的鞋服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金矿”,低成本、永不休息的营业模式和超强的客层覆盖能力,是强悍的挖掘机。 不过,网络也像带刺的玫瑰,传统营销模式的鞋服企业、百货,乃至网络鞋服品牌PPG、VANCL等都出现过大小不同的水土不服,“是否能以产业高度和市场战略高度来规划网络市场,以企业变革和产业创新的心态来运营网络市场是企业涉足网络市场的关键,此外还有到位的产品定位、研发和价格体系等,不过,即使这些你都做到了还是不够的,因为这是内部的,是支撑企业发展的核能,而口碑是网络的主要传播渠道,也就是在顾客的感应和识别上我们能不能树立坚实的、领先的品质形象是货品流动的根本。” 陈智铭经理说。 VANCL的“产品升级关” 作为网络服装品牌的代表之一,近年来,我们在看到VANCL多元化触角快速伸展、服务逐步提升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VANCL在品牌升级上的艰于突破。如果把市场比喻成大饼,VANCL在抢了PPG的风头后,实现了金融危机以来的反增长,大饼在口,当下正处于意气风发之时,在团队建设、平台服务及多元化战略上卓有成效,但靠风投起家的不稳定、生产链条的平衡不力仍是VANCL的隐形炸弹,这是品牌的根基。今后,提升设计能力,提供差异化的产品,无疑将是企业竞争的重要筹码。VANCL已经实施通过“抄底”国际高端设计人才,来增强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提升自身品牌价值,这对其意义非凡,我们也期待着VANCL有实质突破。 在网上,“VANCL盗版”“VANCL质量差”“VANCL尺码不统一”……这些点评或为网友的一时泄愤,但并非空穴来风。 9月4日早上9点左右记者拨通了VANCL的全国客服电话:400-650-7099,目的是配合此次组稿测试一下VANCL的终端服务,有两点:一是终端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二是投诉的密集度。电话在第二次拨通后,服务人员报完工号,问记者需要哪方面帮助,记者假装气愤地说:“衣服有质量问题,线扎歪了,我想退货。”服务人员一副司空见惯的口吻说:“请把手机号或订单号报一下。”记者回答:“是我姐订的我还不知道号,要了再给你吧。”服务人员说:“好的。”然后就挂了电话。记者手握电话迟疑了良久,这是客服人员还是记录投诉电话的人员呢?既然与服务相关,考虑到品牌的影响力,也要细节了解一下原因,附带平复顾客的一些怨气以便为下次合作打基础吧! 之后记者连续拨了十通都没有打进去,至中午11点多,记者再次拨通电话,打进去后,接待的服务人员依然要手机号或订单号,没有问询原因和过多语言。 两通电话的背后隐含了什么?投诉的问题的确不少,服务的意识有待加强。据悉5月VANCL已经在14个城市实现到货试衣服务,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投诉需要处理,值得思考。 李宁的“投诉门” 李宁抢滩网上商城首月就实现了开门红,当日销售5万元。但接下来,就被投诉牵扯了精力。只要在网络上键入“李宁、网上、投诉”字样,投诉的信息有N多条,排在前面的都是登记在315网上的,这动静也着实太大了一点。 其中315热线网上有两条投诉信息这样写道:“我买了两双鞋,结果快递到后打开一看就一双,我怀疑被骗了,于是让快递员作证把鞋退了回去,结果卖家却拒绝签收,还拒绝退货(是快递公司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的),声称是没有收到货,我觉得这就是诈骗!我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公道,本来网上购物就是应该互相信任的,但是总是出现这样的骗局,怎么才能让消费者信任。不知道有没有相关部门能尽快给我一个答复,我已经等了将近20天了,实在是太无奈了。”面对着疑似的骗子嚣张跋扈,消费者的上帝形象灰飞烟灭! 朋友转给我的一条投诉信息是:“3月6日在李宁官方网上商城,网上银行支付购买3BDC635-1000李宁包类通用休闲LOGO肩背包,可是销售方取消了该订单,另外在7日重新开了一个订单,附送一个化妆品包,并确定了付款。可是过了几天,到3月11日在出库时间一栏他们一直什么都没填。打公布电话:4006760086,一直不接,要不就是无应答,要不就是正忙,我想了解货的信息也无法了解,退货也无法退,找一个解释也没地方。”顾客真是有苦难言! 李宁公司仅仅从线下覆盖到线上就突显了这样多的服务问题!业内专家对此认为,网络就像一个放大镜,在网络渠道这个直通车上一下把事物的本质放大了很多倍。如果我们是一个以服务为主导的企业,那么,在网络平台的建设中我们就会把服务建设得相对很完善;如果我们是一个营销策划能力和商品组合能力比较强的企业,我们就会最大限度避免活动流产给顾客造成的不便;如果我们是以顾客为导向的企业,我们就不会漠视消费者的需求和投诉。 网络成了“曝光台” 在采访中,记者记住一句话,网络是一面镜子。很经典。诚然,专业化的网络市场管理团队和货品流通、物流体系的安全建设是网络市场启动的基础,这些对于大多数经销商来说还比较陌生,需要磨合的时间。而轻公司化的运营并非朝夕之功,它需要企业逐步去塑造哑铃型的产业链架构,且在轻重之间做好平衡。但值得深思的是,在网络这样巨大的蛋糕前我们做好准备了吗?在渠道垂直、口碑一日千里的信息平台上我们想要获得的是交易额还是市场?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今年上半年全国消费投诉情况分析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00346件。其中,针对服装鞋帽商品的投诉超过2.5万件,居各类投诉首位,而互联网服务投诉量同比增长74.6%,居投诉增幅第四位。鞋服类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服装断丝、断线、破损、掉色、缩水;鞋类商品开胶、开线,断底、断面、脱色。其实,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质量和服务都已经成为制约鞋服品牌发展的绊脚石。 监管机制缺失 “网络投诉居高不下,主要是监管缺失,往往投诉了也会白投诉。”在北京朝阳建外SOHO上班的张女士说,8月5日,她在网上买了一款黑色的韩版晚礼裙,棉质的,售价180元,对方表示不缩水,结果过一遍水就短了一截,裙子本来就不太长,这一短裙子直接变成了中长款上衣,协调退换无果后,张女士在网上和博客上狂发一周的投诉信,结果石沉大海。“这样的事情很多,我的同事都碰到过,没办法,只能把眼睛擦亮了,要不就费时费力到实体店去买。” 据悉,淘宝、阿里巴巴正在加强平台监控自治,网络也正在酝酿推行实名制,这些或许能缓冲一下监管缺失带来的消费伤害。其实,网络市场的“大”是建立在良性发展情况下的预估,市场被破坏自然会萎缩,真正的大发展靠的是企业个体的自律自爱。 网络销售论文:“互联网+”时代下保险网络销售模式探析 【摘要】“互联网+”保险网络销售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新机遇,但目前要正视矛盾,整合资源,探索“互联网+”网络保险销售的有效途径,在改善网络营销环境、创建营销平台、打造网络保险品牌、开拓网络保险新产品、新旧模式相结合等方面下功夫。 【关键词】网络营销;保险;模式 随着社会经济和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互联网+”保险网络销售正在保险业内逐步拓展,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新机遇。一方面,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应用可以支持保险业细分风险,提供更精准的保险定价,提高行业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基于互联网技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可以准确预测消费者的需求,实现精准的“场景营销”,改变传统保险依靠人海战术、效率低下的现象。虽然互联网保险的兴起给保险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拓宽行业的发展空间,但保险业在“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会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我们必须要特别关注新业务带来的诸多问题,与时俱进,整合资源,顺势而上,促使“互联网+”适时融入保险业,迎来业务拓展的新飞跃,为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一、“互联网+”网络保险营销的优势 “互联网+”时代下保险网络销售是指保险企业利用计算机系统、在线网络和相互作用的数字媒介进行市场调查、产品推销等一系列经营活动,从而更有效地促成个人和组织交易活动的实现,以达到保险企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方式。 “互联网+”网络保险营销的优势主要是: (一)降低经营成本 保险公司通过“互网+”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去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方面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价等方面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具有大幅度降低的潜力。 (二)增添销售机会 由于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限制,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只能与部分客户接触,互联网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进行信息交换、交易,随时随地为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群提供24小时服务的特点,使得保险人不易联系到的一些崇尚快节奏高效率而又不喜欢经常被陌生人打扰的人群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为其服务。因此,网络保险营销使更多的人成为保险新客户,大大增添了保险新的销售机会。网络作为有效销售渠道拓宽了保险业务的时间和空间。互联网特点使得保险业务可以延伸至全球任何地区、任何一台上网电脑,实现全天候24小时作业,促使保险市场进一步向国际化、全球化方向发展。这种随时随地的、富有灵活性与应变能力的服务理念可以有效推动保险商品的销售。 (三)普及保险业务 在“互联网+”环境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球电子广告,向顾客有关保险动态、防灾防损咨询等信息,既能扩大保险宣传,又能提高服务水平,还能克服传统营销中借助报纸、印刷宣传小册子所固有的信息量小或成本高、时效差的不足。 (四)强化便捷服务 “互联网+”保险营销具有互动性,可以通过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由于网络的在线服务可以是全天候的,所以网络营销有即时与快捷的优势,能与客户保持长久、及时的信息沟通,网络成为了客户与保险公司双方双向沟通的最佳媒介。一方面,客户可以在网上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和报价,方便快捷地选取一个最适合的险种,保险经营者也能迅速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向:另一方面,客户们也能通过网络更直接地了解保险经营者的情况。同时,网络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许多相关内容的“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提高服务效率 在产品管理方面,对于保单变更、声明、批单及失效复效处理等事项,网络保险因其是一种“凝固服务”(frozen se rv ice)而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无纸化的保单为业务管理节省大量的空间:其次,客户提出保单变更、复效等要求时,可以通过网络向保险公司提出,双方在网上进行洽谈,并将最终结果在网上实现。对于客户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节省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双方都在网络营销中获益。另外,“互联网+”网络保险营销对于保险公司招募员工、与业务员之间的业务往来、加强业务员与客户及准客户的联系和加强母子公司的联系、数据传递等方面都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二、“互联网+”保险营销的现状 当前,全球“互联网+”保险营销方兴未艾,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 (一)欧美国家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网络保险营销最早出现在美国,随着产品、渠道和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美国和欧洲国家的保险公司在利用网络进行内部管理的同时,更着重发展网络保险营销,网络保险在西方国家已经普遍被人们所接受。2009年以来,美国有93%的保险公司至少设立了一个公司网站,其中,有一部分的保险公司甚至设立多达4个网址,并且网站的设立都比较规范和健全。超过43%的保险公司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有高达890万的消费者通过网络选购保险产品。欧洲各国的网络保险发展也很迅速。英国建立的“屏幕网站”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月以70%的速度递增。在英国,个人财产保险总保费中网络营销的比例从2000年的29%增加到目前的50%,法国安盛保险集团自1996年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10%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 (二)中国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2000年以来,各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网站,很多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出现,标志着中国进入网络保险历程。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保险、金盛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的电子商务网站先后正式开启:国内首家集证券、保险、银行及个人理财于一体的个人综合理财服务网站 平安公司的PA18在京正式向外界亮相,“网险”、“e家保险”、“买保险网”等第三方网上保险超市也陆续开始上线运营。 从各大保险公司近几年的信息化动作来看,网上保险直接渠道、网上保险间接渠道、手机保险均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财险的电子商务系统和手机投保系统,以及易保网、中国保险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均在近几年有较大投入:中科软、尚洋信德、新保软件等保险行业软件和服务厂商也纷纷推出相应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2015年以来我国互联网保险业经营主体大幅增加,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有110家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比2014年增加25家:2016年以来又有新的发展,全国保险行业已经有近八成保险公司通过自建网站、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不同的经营模式开展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目前,互联网保险已步入迅猛发展快车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的《2016年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整个“十二五”期间,互联网保费规模从2011年的32亿元飙升至2015年的2234亿元,增长了约69倍,在保险业总保费中的比重从0.2%攀升至9.2%。此外,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不断增多。目前中国市场上共有4家全国性互联网保险公司,分别是:保监会2013年批准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批准成立的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心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保险蓬勃发展,也引来了各路资本的积极参与。《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7月,已有35家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公司获得融资,在多元资本的参与下极大地丰富了保险行业生态。 三、当前“互联网+”网络营销面临的问题 “互联网+”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正在快速成长之中,众多保险企业已经从中受益,发展势头不减。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我国网络环境有待改善,网络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网络在我国的普及率还比较低,广大客户的网络投保意识不强。网络的普及与网络保险的发展息息相关,从我国网络的发展来看,只是在个别大中城市网络普及率较高,国民上网率较低,而且网络的硬、软环境不佳。诸如上网资费较高、网络信息传递速率极低等,业已成为网络经济的“瓶颈”,自然也是网络保险的制约因素:其次,网络的安全、“认证”问题。网络保险是在开放的网络上实现,网络交易及款项支付,最重要的无疑是安全问题。目前,关于网上支付有一系列可以遵从的安全标准。国际上大致有两种:SET和SSL。SSL协议使用方便,造价低,SET比SSL协议复杂,在理论上安全性也更高。安全和便捷,网上支付二者都要兼顾。当前网络安全尚未稳妥解决,网络安全协议亟待确立。实现安全的网络保险,重要的一点是要解决网上身份认证的问题。因此,实现交易各方身份的确认和不可否认,建立安全认证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二)网络保险的法律环境有待健全完善 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签订或变更,必须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这一规定虽可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但无法适应发展迅猛的网络经济要求。同时,就网络支付而言,涉及电子签单和电子支付等方面内容也相对滞后,需加以完善,确保支付安全。1999年10月,我国开始实施的新《合同法》也在合同中引入了数据电文形式,从而在法律上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但我国《合同法》关于电子合同的规定还只是粗线条的,并且缺乏具体而详细的内容,实际操作起来还比较困难,所以我国《合同法》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与国际立法趋势有相当大的差距。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签名法》,这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诞生,但仅此一部《电子签名法》是远远不够的,缺少其他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配套规定必将构成阻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法律障碍。对于保险业而言,它除了受常规法律的约束外,还受《保险法》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针对保险网络营销的相关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更为复杂与滞后,不仅牵涉到进一步完善问题,也牵涉到保险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与配套问题。 (三)保险业对发展网络保险的准备不足 网络经济刚刚起步、保险业发展尚不充分,发展网络保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周密计划和精心准备。但目前情况是,无论是保险企业,还是保险监管部门对发展网络保险都未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就保险企业而言,首先,公司的管理、组织结构和服务体系的调整不够。主要表现在保险企业对互联网缺乏深刻的认识,公司尚未按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行调整与转型。同时,公司服务及管理水平不完善,网络与保险的结合不仅不能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与形象,使得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得到全面升级,反而有可能放大公司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缺陷。其次,网上核保问题仍未解决。网上核保是制约我国网络保险的最为重要的因素。核保需要考虑的风险非常多,它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财务状况、家庭背景等等许多因素,在现行的社会信用体系下,通过网络实现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难度较大。不解决这个问题,网络保险经营的品种、范围就受到极大的限制。此外,我国保险业尚未做好网络保险与现有营销渠道如何接轨的方案及技术准备。就保险监管部门而言,网络保险的操作规则的制定、运作过程及结果的监控方法、手段和技术等问题尚未作充分的研究和规划。加强对网络保险运行机制的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管体系,防范网络保险人虚假信息、投保人的个人信息不实以及网上索赔欺诈等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的产生,是保险监管部门应当立即着手处理的问题。 (四)互联网+保险营销实践的不足 互联网保险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部分销售保险产品的第三方平台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弱化保险产品性质、缺少风险提示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此外,支撑互联网金融的大稻荨⒃萍扑愕刃录际醴⒄够共怀墒欤安全机制尚不完善,而互联网保险的业务数据和客户个人信息全部电子化,信息安全若得不到有效保障,将有可能酿成业务数据和客户信息丢失、泄露的重大风险。据CYBER-DIA LOGUE数据行销公司调查表明,在“互联网+”保险网络销售具体操作过程中,尽管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保险信息和报价,但是,在最终作出购买决定时,至少有80%的在线保险申请者需要有专门人员当面提供服务并协助整个购买过程。因此,合理的选择是将保险网络营销与传统展业模式有机联系,实现保险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 四、“互联网+”网络保险销售模式探析 “互联网+”网络保险销售前景广阔,机遇与挑战并存。正视矛盾、解决问题,适时拓展“互联网+”网络保险销售范围,积极探索“互联网+”网络保险销售的有效途径,是当前保险业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加快网络基础建设 要紧跟时代步伐,为开展“互联网+”网络营销奠定物质基础。政府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间接引导企业投资即为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及收等政策方面的扶持,扩大网络覆盖面,加快与计算机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善服务质量,调低收费标准,使网络消费在人们的承受能力之内,为网络营销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宏观环境。 (二)创建良好营销环境 由于保险产品的无形性、保险条款的繁杂性、保险服务的互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的网络营销。因此,需要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应机构制定有关网络保险的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办法、电子保险合同管理办法等,使网络保险的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有法可依,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三)打造网络保险品牌 保险公司网站是一扇保险公司与客户交流之门,要创建“互联网+”网站域名,网站包含了丰富的保险公司信息,它可引导客户上网,通过网络动态、及时、全面向顾客传递信息,方便客户浏览和及时沟通。 (四)提升网络服务质量 快速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是进行网上直销的保险公司战胜竞争对手的法宝。众所周知:服务贯穿于电子商务的全过程,保险本身是一种分散和转移风险的金融服务,把两者叠加在一起的保险电子商务,必然以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目标。保险客户服务根据其功能分为两个层次:基础服务,高附加值的服务。基础服务就是保险公司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的互动优势,为客户提供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的市场价值。保单售前,客户点击保险公司网站了解公司的背景、险种条款、投保流程、既往赔付案例等信息,之后可能向保险公司发出投保意向信息:保单售后,保险公司在线提供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报案和给付。 (五)开发网络保险产品 大力开展险种创新,开发适于网络的保险产品,既是对保险网络营销的要求,也是保险营销创新发展的契机。网上保险产品既要从技术上适合网上销售,又要从市场上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如果能取得这两者的交集,推出的网上专用保险产品必然会取得产品竞争优势。像戴尔计算机公司网上直销电脑一样,戴尔公司会按客户的电脑设计方案为其组装产品,电子商务时代的网上保险产品也可按保障范围拆散成一个个零件,由网上客户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即时将众多零件组合成客户所需要的整机。多元化、个性化的组合险种必将成为最受欢迎的网上产品。 (六)营造网络营销平台 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需要一个强大的网络平台作为技术支持。美国市场的保险网络营销中,仅有20%是通过保险公司专属网站进行的,而第三方网站却占到了80%,后一种模式往往是由独立的商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即中立的网上超市,提供来自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和价格,不受时间、空间和品牌的限制。相比之下国内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网络保险市场严重分割,造成了目前的网络营销一直难以形成合力,无法在总体上获得足够规模的客户群体。国内第三方网络平台基本上只扮演“二传手”的角色,接到业务还是转向保险公司传统渠道。因此,国内网络营销可以通过同业公会牵头的方式,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规则,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平台。 (七)提高保险员工素质 “互联网+”网络保险销售业务客观上要求保险业员工素质的整体提高,适应网络时代的新需求。一是对于老员工,要促使他们尽快更新知识,跟上新时代的步伐。要严格考核,进行网络知识考试,不及格者予以清退:二是对于新员工,要把好进入关。新员工至少应该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且熟练网络操作:三是要在员工中确立诚信观念,对于有意无意曲解保险条款造成公司和客户损失的业务员要严加处理:四是要结合网络营销,适时对员工进行网络知识培训,促使员工精通网络,在“互联网+”网络保险销售过程中做到游刃有余。 (八)探索营销互补模式 根据当今中外保险业发展的现实,保险业的整合营销思路应该是“两条腿”走路、“三种方式”并举。“两条腿”是指保险营销中,既要使用传统展业模式,也要利用现代网络推销保险商品。“三种方式”是指传统模式销售、网络销售以及传统与网络结合的保险销售方式。 第一,对于条款比较复杂、投保人难以理解的保险品种,宜采用传统模式销售。为降低保险传统营销模式存在的道德风险,必须改革保险服务交易的环境。在保险服务的社会环境中,除了要提高保险中介人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服务水平以及处理同顾客关系的技巧外,重点要通过培训与考核提高保险中介人对公司忠诚度以及对投保人的责任感。同时为保险服务交易提供一个适宜的自然环境,有利于提高投保人对保险服务的满意度。 第二,对于条款比较简单、投保人又需要快捷服务的保险品种,如航空险、旅游险等则直接在网上销售。这实际上是一种现代直销制模式。这种模式通过建立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完全电子化保单,业务实现全过程网络化。其提供的服务包括网上投保、保户服务、人天地、在线认证中心、互动式的个性化服务和保险知识库等。首先,在网上投保环节,通过实时认证、实时核保和在线支付,实现网上投保。投保人可以通过索引、客户向导及其他互动方式选定保险产品,然后直接通过In te rnet填写投保单并提交,提交后可进入网上界面,并通过互联网支付保费成功,即已完成了所有投保手续。可下载的保单表格方便、可靠、科学。其次,在保户服务方面,保险公司通过网络提供便捷的保单查询,自动生成的提醒通知书;网上变更保单信息;续缴保费;申请保单贷款:进行网上理赔和网上投诉等。保险公司为保户提供了完全电子化服务系统,实现真正的全天候服务。另外,在保险人天地,保险公司通过网站为公司人提供个性化主页,以增进人荣誉感和对公司的忠诚度,方便客户与明星人联系。同时为人提供其名下保险业务的智能查询、佣金结算,向人提供在线培训、核保要求、公司最新动态和通知通告,使人业务管理走向网络化。 第三,传统展业与网络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这种模式一般适合网上销售,但其条款又相对复杂、保额较大、需要现场核保、现场收费的险种。其一般步骤为:先通过网络获取准客户,然后公司分派业务人员拜访投保人,最后签订保险合同。具体为:1、保险公司进行网站宣传,发出投保信息。通过网站宣传公司的品牌形象,介绍险种、预估费率及服务,同时分险种设计投保意向书。通过投保意向书反映客户的信息,细分客户的需求,对客户进行分类,并转入相应系统。2、业务人员通过网上阅读邮件或通过相关服务电话或传真机接收邮件,了解投保人的资料,并尽快致电投保人,安排时间拜访投保人。3、业务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投保单、保险单等有关单证拜访投保人,在进入现场核保后,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业务人员用笔记本电脑进入本公司的网站,在业务员专区输入自己特有的密码后,登录公司的In te rnet完成本笔业务的录入。通过传统展业与网络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实现保险业务的新飞跃。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从快递倒卖信息的现象谈电子信息泛滥背景下如何提高个人信息安全 【摘要】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现代社会无疑成为一个“快递社会”,网购成为一种便捷的消费方式,也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特别是快递实名制以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时有发生。如何在信息泛滥的背景下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以快递倒卖信息的现象为切入点,从厘清个人信息的概念及保护现状、威胁个人信息安全的原因、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几个方面分析,旨在为信息泛滥背景下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快递 电子信息 个人信息安全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惠及千家万户,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和购物方式。网上购物方便快捷,节省了人们出门购物的时间和隐性成本,破除了地域限制,居民只要坐在电脑前就可以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网购的普及带动了快递行业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出去,给公民带来人身和财产上的威胁。快递实行实名制以来,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严重挫伤了居民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更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二、电子信息泛滥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以快递倒卖信息为切入点 2.1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 个人信息的说法已经耳熟能详,但是究竟何为“个人信息”?国内还没有统一的论断。与个人信息相近的概念有很多,比如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指个体对与自己相关的私人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仅限少数人知道的信息,如心理和生理信息,朋友之间的隐秘信息等。个人信息,通常是指与个体有关的各种信息,其范围要远远大于个人隐私。另一个容易与个人信息混淆的概念是“个人数据”,个人数据是个人信息的载体,通过数据可以识别和确认个体,个人数据通常与特定的人对应。 作为个人信息的主体,公民有权利保护其信息不被公众知晓,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都无权泄露、倒卖、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以快递为例,快递单上记载着公民的姓名、住所、电话、购买的商品等信息,一旦被倒卖或者泄露,都会给公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和威胁,甚至威胁财产和人身安全。 2.2快递行业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现状 早期的快递服务主要以邮政包裹为主,虽然上面也记载着公民的一些基本信息,但是由于早期电子商务欠缺,包裹多限于亲戚朋友往来走动,因此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并没有像现代社会这样凸显。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网上购物的兴起,快递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个人信息的泄露更加严重。一些快递服务行业甚至看准商机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还有一些商业群体通过快递单上记载的商品信息分析公民的购买力从而上门推销商品或者进行其他不法活动。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多散见于各法律条文中。由于个人信息的广泛复杂性,目前的保护条文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而且电子商务的灵活多变,给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尽管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但是在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仍有欠缺。因此在现阶段,提高个人信息安全,要依靠国家立法层面,行业协会、快递公司以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各界的力量。 三、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 由于个人信息带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一旦被利用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电子信息泛滥的现代社会,要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必须了解其泄露的原因,再有的放矢地采取对策。目前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立法缺失。上文已经提及,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散见于各个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法律适用凌乱复杂,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文,这使得公民权益被侵害后往往求助无门,甚至法院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也无法可依。而当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急需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相反地,不法分子倒卖、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谋取利益,反而不能及时得到应有惩罚,这导致不法分子更加猖獗,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 2、快递企业道德缺失。快递业务的发展催生了许多快递企业,很多小的快递企业没有完善的快递服务流程,达不到快递服务标准甚至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许多快递企业的员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经不住商业利益的诱惑,容易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三)公民的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电子商务活动中,网络上经常会有消费者调查等,通常需要填写相应的个人信息,有些消费者禁不住商家赠送小礼品的诱惑从而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还有一些公民在收到快递后随手乱扔快递包装,没有及时处理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个人信息收到侵犯后,有的人自认倒霉,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自己的损害得不到补偿,另一方面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治从而更猖獗。 四、电子信息背景下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 1、国家层面。一是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国家的倡导对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要积极引导相关企业遵纪守法,保护公民信息,还要鼓励公民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维权救济。二是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方面使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有法律救济手段,另一方面使不法分子在盗用、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时有所忌惮,同时让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有法可依,更加准确、公正地适用法律,树立司法权威。此外,还可以参考国外判例,给国内审理相关案件一定的借鉴。 2、行业层面。目前快递企业众多,电子信息泛滥,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需要国家立法的支持,还需要行业的补充和监管,尤其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甚完善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应该建立健全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电子信息行业在搜集公民的个人信息时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并给予保密,建立责任制度,信息从哪里泄露出去必须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另外,行业应该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子信息操作水平,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感。 3、个人层面。一是要增强防范意识,对于网络上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要提高警惕,不贪图便宜,落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二是要了解法律救济的手段,在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时要及时采取合法的手段救济,避免吃“哑巴亏”的情况;三是谨慎处理快递单,对于废弃的快递包装,应该及时销毁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要合理保管快递单便于侵权时举证。 4、媒体方面。广大媒体应该加强宣传,可以通过公益广告、网页、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救济手段。应该及时通报个人信息泄露的典型案件,增强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 5、技术层面。应该加强技术支持,对电子商务系统加大技术投入,防止黑客攻击、木马病毒等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及时更新电子信息设备,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发生问题后便于追踪。 五、结语 电子信息泛滥背景下如何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是目前我国发展电子商务必须面对的严肃而重大的问题,否则将严重威胁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必须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需要国家、社会、行业、媒体、个人等多方面的重视,有效地维护个人信息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电子商务环境。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浅析大数据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摘 要: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推广和普及,对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数据分析以及计算机功能都打破了传统地域上的限制。而大数据时代下大部分用户的机密信息大多储存在网络平台上,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作者希望通过文章来探究大数据时代下如何能够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个人数据;大数据;信息安全 随着目前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更加完善,移动设备功能上的健全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更加便利。往往足不出户就能够购买到想要的东西。通过移动智能设备,人们也能够完成基本的水电费的交付、社交等。同时通过互联网,人们将大量的个人信息上传到各种社交软件上与他人进行分享,在分享信息的过程中可能就潜移默化的增加了信息被窃取的概率,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乘机提取有效的信息进而获得用户的核心数据,最终造成用户信息被盗取,影响到用户的正常生活。 1 对大数据的看法 大数据的特点: 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点就是数据信息量极大,类型较多并且运算效率高,能够产生一定的价值。 就以一个最为常见的案例来说,当前大部分的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上限都由MB发展到了GB,再从GB发展到了TB,统计数据的信息量逐年上升。 其次,大数据时代下,不仅数据信息的总量不断上升,数据的类型和样式也变的多样化。以前可能我们身边接触到的数据信息就以文字、图片为主要形式,但是当前视频、音频、电子邮件等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大数据信息的类别。 同时在大数据时代下运算的效率速度也明显上升,各种现代化的搜索引擎以及数据挖掘技术都为数据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大数据时代下人们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 前面我们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简单的分析和探究,大数据时代下人们的信息数据共享化,很容易在网络上泄露一些机密信息,从而影响到个人的生活。 个人隐私的泄露: 首先在跟前大数据时代下出现个人隐私的泄露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用户在进行一些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一般都会与自己的手机号或者电子邮件绑定,一方面通过绑定电子邮件与手机能够非常便捷的进行相关操作,另一方面有的人认为绑定手机或电子邮件能够降低账号被盗的概率。其实不然,一旦黑客通过非法途径入侵到用户的计算机内部,将用户的信息数据盗取,很容易连带效应将用户的大量数据信息泄露。 比如说,常常有人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进入一些不安全网页,网页中存在木马,而这些木马会入侵到计算机内部潜伏一段时间,一旦木马爆发,在短时间内计算机不会出现故障,但是用户的个人数据信息会黑客盗取,这种现象对用户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损失。 因此,目前来看,在大数据环境之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而必要的。 3 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途径 目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控制程度远远不如过去,很多时候个人隐私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暴露在网络上,这些数据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有的人可能从其中找到一些非法的牟利手段,间接的影响到用户的财产安全。因此我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来提高用户对信息的重视思想。 3.1 匿名保护 首先,目前大数据匿名技术应当得到更新和改善,在我看来,传统匿名技术根本无法有效的对用户的信息数据进行保护,用户在匿名发送相关信息数据的过程中依然会被黑客窃取。换句话说传统匿名技术往往无法有效的保护用户的信息来源,黑客能够通过发送的信息数据直接搜索到用户机上,再通过移植病毒和木马的方式对用户机进行入侵。 因此,首要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就是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匿名保护装置的建立,使得匿名保护设施能够直接将用户发送数据的来源进行修改,使得黑客无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用户机的具体IP地址,从而实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 3.2 人提升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二点,现在很多人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互联网安全已经逐渐完善了,但是实际上其中的暗流涌动现象还是非常普遍,很多潜在的危险无法辨别就容易使个人信息遭到窃取。因此对于用户个人来说,我们首先应当从自我做起,提升对互联网的警惕心理,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在建立相关账号的过程中能够仔细辨认出网站的安全性,同时不浏览具有安全隐患的网络。计算机定期的进行木马、病毒的查杀工作,安装杀毒软件,保证计算机的安全,从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 3.3 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第三,政府内部专门的网络监控部门应当实施对网络的有序监管,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信息的容量以及内容逐渐增加,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的网络监控措施能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专用网络实现对大部分公网、子网的监控和审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址予以严肃的处理,如果存在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人们的财产安全的则应当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最大化的保证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3.4 国家构建全面的法律法规 第四,国家也应当逐渐重视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通过构建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来避免黑客钻法律的空子。很多情况下黑客之所以敢去窃取用户的信息一方面认为警察无法追捕到自己,所产生的影响不至于受到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非法分子认为即使被抓到,也只是简单的惩罚一些金钱,而不是负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应当严肃处理网络非法事件,对于非法入侵他人用户机的黑客予以严肃处理,不仅应当惩罚金钱,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在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黑客技术的不断上升以及互联网的不断推广和普及都影响到了人们的信息安全。个人应当逐渐提高对网络使用的警惕心理;政府有关部门则应当重视网络的监管,降低黑客入侵现象的发生;最后国家有关部门构建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黑客不敢如此猖獗。从这三面来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保证人们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发展。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与应对措施 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当今社会带来了极其快捷的资源共享,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各种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层出不穷,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所以,普及基本的计算机技术,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这些问题,是目前刻不容缓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信息窃取;“地下经济” 一、信息安全现状 (一)定义 信息安全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信息泄露、信息丢失、信息篡改、信息虚假、信息滞后、信息不完善等,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具体的表现有:窃取商业机密;泄漏商业机密;篡改交易信息,破坏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接收或发送虚假信息,破坏交易、盗取交易成果;伪造交易信息;非法删除交易信息;交易信息丢失;病毒破坏;黑客入侵等。 (二)现状 目前,一个突出问题是网络上个人信息的丢失和被非法窃取。2009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海量信息科技网盗窃个人信息的实录,给国人极大震惊。“海量信息科技网,全国各地的车主信息,各大银行用户数据,甚至股民信息等等,这个网站一应俱全,而且价格也极其低廉。我们仅仅花了100元就买到了1000条各种各样的信息,上面详细记录了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等,应有尽有。如果说上面这些信息你觉得还不够全面,接下来的这个木马程序一定会让你心惊肉跳,种了这种木马后,电脑会在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随意任人摆布。”这个事件典型的反映在信息化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上日程已是刻不容缓。 随着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信息网上流通日益频繁,加上“产业化的一个明显标志是病毒制造者从单纯的炫耀技术,转变为以获利为目的。前者希望病毒尽量被更多人知道,而后者希望最大限度地隐蔽以更多地获利”,而且,目前国内对于这方面并无专门的法律予以裁制,因此,网络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日益凸显。 二、应对措施 (一)法律措施 据了解,目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制造和传播病毒是违法的,但是对于木马、黑客程序等并没有清晰的界定,这也是木马程序制造者敢于利用网络公开叫卖的根本原因。此外,目前在打击新形式犯罪中还存在着立案难、取证难、定罪难等难题。黄澄清说,面对黑色病毒产业链,必须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来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网络安全国家应急体系,加大对网络安全领域犯罪的打击,完善立法。 从个人来说,很多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利益的驱动,但是另一个很重大的问题是法律真空的存在使侵犯个人信息安全对的行径得不到有效的制裁,并且被侵权者也不能够借助法律的武器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更加助长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我国经济发展趋势来说,经济发展和信息发展联系愈益紧密,必须加快法治建设水平,使之适应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在实践层面上:“一是要准确界定利用网络技术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这样有利于划清国家安全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职责,打击违法犯罪!二是针对当前利用网络技术犯罪的独特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如制定《国家网络安全法》等,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三是对各类利用电脑犯罪的立案标准,应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以便于基层安全、司法部门操作,保证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自我保护措施 防患于未然,自我保护是保护自己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手段。首先。当我们遇到一些必须输入个人信息才能登录的网址或完成操作时,我们输人的个人数据必须限于最小的范围,并且,妥善保管自己的口令、帐号密码,并不时修改。其次,谨慎注意该网站是否有针对个人数据保护的声明和措施,对那些可以匿名登录的网站要坚决匿名登录。最后,对于移动存储设备,因其传染病毒的可能性加大,因此,要选择相对比较保险的移动存储设备。如选用趋势维C片,它“价格更加便宜,更重要的趋势科技将独有的安全存储扫描引擎植入到u盘中,而不只是将杀毒软件向u盘简单复制。也正因为此,趋势维C片具备个人防火墙,防间谍软件防网络欺诈。漏洞检查、垃圾邮件过滤、家长控制、专用网络控制、无线网络安全等其它所谓杀毒u盘产品所不具备的功能。” (三)技术保护措施 1.网络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主要是用来隔离内部网和外部网,对内部网的应用系统加以保护。目前的防火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简单的包过滤技术,它是在网络层对数据包实施有选择的通过。依据系统内事先设定的过滤逻辑,检查数据流中每个数据包后,根据数据包的源地址、目的地址、所用的TCP端口和TCP链路状态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允许数据包通过。另一类是应用网管和服务器,可针对特别的网络应用服务协议及数据过滤协议,且能够对数据包分析并形成相关的报告。 2.采用安全通信措施,保障个人数据的传输安全 为保证数据传输线路的安全,可将集中器和调制解调器放在受监视的地方,定期检测是否有搭线窃听、外连或破坏行为。通过路由选择控制来限制某些不安全通路。也可采用鉴别技术来鉴别通信方的实体身份和特权,常用的方法有报文鉴别,数字签名和终端识别。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密算法来实现数据的加密,例如美国数据加密标准DES和因特网免费提供的PGP系统。 3.加强对用户的管理 在网上银行管理中,身份验证和访问授权是网上管理用户的基本措施。口令、安全账号和密码是最常用的验证,可以通过采用加长口令,使用较大字符集构造口令、限制用户键人口令次数及用户注册时间等方法来保证用户登录的安全性,或通过采用访问授权来控制或限制用户对资源的利用。 4.加强对病毒的测控 网络个人信息主要是由病毒和木马进行窃取,病毒对计算机系统的危害最大,为防止计算机病毒和木马的危害,可以通过限制软盘的拷贝进入;采用集中式防病毒管理模式,对整个局域网中所有节点实行集中管理和控制,通过各种检测方法(特征码扫描、完整性检查、变形分析、推断分析等)检测病毒,自动进行特征码更新,实时清除病毒。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探讨 [摘要]现阶段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构成,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保护人们的合法利益不受到网络侵害,人们尝试通过各种途径,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的途径展开研究,为提升我国网络安全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个人信息安全 重要性 前言: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互联网应用逐渐普及,在互联网应用的过程中,用户不论是进行导航服务还是进行搜索引擎等其他操作,都会在网络系统中自动生成相应的数据并被存储,而大量的存储数据汇集构成“大数据”,在此环境下,个人信息直接会受到网络安全威胁,所以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极其重要。 一、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1、保护个人的安全和权利。随着商业运作中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成熟,部分商家尝试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用户在使用网络中留下的痕迹进行搜集和整理,对用户的基本信息、爱好、需求等进行反向定位,在此过程中,虽然网络信息痕迹是用户提供的,但用户在留下此类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并不知道商家会对此部分信息进行二次加工,甚至部分用户并不了解在互联网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浏览、应用痕迹。所以在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是维护互联网用户知情权的一种体现,商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和利用,不仅侵犯用户的知情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威胁用户的人身安全,所以在大数据时代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2、保护个人安宁权。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在使用移动终端设备的过程中,接受垃圾短信、邮件、广告的概率大幅提升,此种现象的出现,并不是互联网用户主动扩大对网站、企业的授权范围,而是用户个人在利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痕迹,而网站等机构为迎合用户的需求,调动用户的购买欲望,从中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会结合用户的“痕迹”,在用户未同意的情况下向其发送一定的广告信息,这直接对用户的“安宁权”构成侵害,所以在大数据背景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实质上也是保护用户安宁权的具体体现。需要注意的是在移动互联网方面保护个人的安宁权,并不会完全的消除用户在网络交易中的痕迹,而是有意识的隐藏个人信息,具体的销售量等信息仍然存在,这是推动网络经营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3、降低网络犯罪案件发生的概率。据资料显示,1998年我国公安机关全年办理的网络案件数量为142件,2008年提升到3.5万件,2012年上升到12.5万件,而2015年高达17.9万件,结合近年来网络安全的数据可以发现,尽管我国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但我国网络犯罪仍呈快速增长势头,此现象的发生与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不理想具有密切的关系,因为要进行网络犯罪,首先要通过各种途径对个人信息进行获取,如现阶段较常见的用木马攻击互联网用户的计算机设备,对其网上银行信息进行窃取,然后通过欺骗等方式获取用户手中的验证码,盗取用户与互联网“挂钩”的银行卡资金的网络犯罪,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为基本前提。可见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可以有效的降低网络犯罪的概率,维护社会稳定,所以个人信息安全非常重要。 二、大数据时代下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途径 1、政府方面。政府在认识到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性的前提下,应极大相关的立法制度,对网站、搜索引擎等方面在维护用户信息方面的责任进行明确的说明,保证其必须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应用,如果网络机构在用户不知情或不允许的情况下,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利用,并对个人的权利、安全等方面构成影响或损害,互联网用户应该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2、技术方面。首先,我国应加大对信息保护软件的研发力度,以此提升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使不法分子对个人信息进行窃取和使用的难度加大;其次,我国应有意识的扩大匿名化信息的适用范围,使用户的性名、地址等个人信息在网络中自动隐藏,只留下对用户个人安全威胁性极低或并不存在威胁性的信息,以此保证商家可以对有效的网络数据进行利用的同时不威胁个人的合法权益。 3、加大对网络用户的安全宣传。在法律对不法分子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的过程中,虽然会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网络犯罪,所以用户个人应提高安全意识,在面对可能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提高警惕,这要求加大对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宣传力度。 三、结论 通过上述研究可以发现,现阶段人们不仅认识到大数据时代为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便利,而且对网络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威胁也产生了较系统的认识,并有意识的通过一定的措施,提升个人信息安全,这是互联网技术逐步完善的重要过程。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安全性分析 摘 要:物联网、云计算的发展为社交网络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时,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也成为众商家博弈的焦点。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信息生命周期理论为依据,对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各阶段的安全性进行分析,并剖析其生命周期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影响因素,以期为日后问题解决提供针对性参考。 关键词:社交网络;信息生命周期;个人信息;信息安全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以及智能终端、数字城市等信息体的普及,全球数据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我们已经迈进了大数据时代。社交网络在大数据的推动下,孕育出新的发展商机和新的发展模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6月,网民中即时通讯用户规模达6.06亿,较去年底增长了1850万人,占网民总体的90.8%;微博客用户规模为2.04亿,占网民总体的30.6%,社交网络已成为大数据解决和应用的引领者。同时,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也成为大数据时代商家博弈的焦点。在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事件频发,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我们亟待关注与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概念界定 (一)社交网络。社交网络即社交网络服务(Social Net working Service,SNS),是以一定社会关系或共同兴趣为纽带,通过各种形式,为在线聚合用户提供沟通、交互服务的互联网应用,这些互联网应用包括狭义的社交网站(如Facebook、QQ空间、人人网、豆瓣网)、微博、博客、即时通讯工具(如微信、易信、QQ)、论坛等。 (二)个人信息。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在其生产、生活过程中会产生各种信息,其中关于其自身的记录就是个人信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曾指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每个个体都与其他个体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因此,作为反映个体情况的个人信息不仅包括可以识别特定个体的基本信息,也包括个人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方面的信息。齐爱民在《拯救信息社会中的人格:个人信息保护法总论》中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与个人有关的,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本人的信息”。个人的姓名、性别、出身日期、身份证号、手机号、指纹、特征、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爱好、健康、病历、财务情况、社会活动等都属于个人信息。 社交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即反映在互联网上的上述所有信息。此外,还包括个人的电子邮件地址、账号及其对应密码、IP地址、域名、统一资源定位器、cookies等互联网特有信息。因此,社交网络中个人注册信息、个人分享信息、人际关系信息1、数据挖掘信息2都属于个人信息范畴。 (三)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即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认证性(或可靠性)、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认证性(Authenticity),是指用户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可靠的,信息是由可确认的主体的。认证性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障其他信息主体的权益,防止恶意用户盗取、假冒他人名义进行欺诈等;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即确保特定个人信息只能被特定的授权者看到或使用,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他人信息;完整性(Integrity),即保证个人信息及其处理方法的正确性和一致性,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不被非法删除、修改、伪造等;可用性(Availability),即用户本人及授权者可以按需获取、使用特定个人信息;可控性(Controllability),是指用户个人信息处于安全监控状态,未经用户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其个人信息。 二、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安全性分析 (一)信息产生阶段。个人信息的产生是一个持续、长久的过程,伴随用户网络行为的始终。信息产生阶段的安全性主要是指信息的认证性和保密性。 (1)认证性分析。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认证性,是指要保证个人信息内容的真实可靠和信息主体的可认证、可信任。内容的真实可靠和主体的可认证、可信任是防止网络假冒、网络欺骗的第一步。主体认证是保证个人信息真实性的关键,是社交网络环境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首要环节。目前,国内大多数社交网络注册时都要求实名认证,即用户要提交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才能完成注册。但是,用户出于隐私安全的考虑,会伪造自己的注册信息,网站对此并不能进行真实准确性的认证。据美国《消费者报告》调查显示,1/4的 Facebook用户在注册时会说谎,包括填写不真实个人资料,如伪造生日、所在地、身份等。2011年11月,新浪也被爆出“认证信息造假门事件”,相关人士称新浪微博“有漏洞”,只要有名片、邮件,就可以托熟人认证(微博加V)。这些都说明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安全认证仍存在问题,并亟待解决。 (2) 保密性分析。保密性即个人信息的私密、非公开性。信息产生阶段,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主要受用户个人和社交网络的功能影响,用户在注册、信息时产生的信息种类越多、开放性越高,其信息保密性就相对越小。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6月,网民中即时通讯用户规模达6.06亿,较去年底增长了1850万人,占网民总体的90.8%;微博客用户规模为2.04亿,占网民总体的30.6%,论坛/BBS用户规模达1.2万人,占网民总体的18%。总之,社交网络用户已成为网络的主要用户。社交网络中用户不仅会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学校、工作、联系方式、生日等信息,还会上传头像、照片、视频,生成状态、位置、标签等信息。社交网络中用户生成的信息不仅数量巨大而且种类繁多,是大数据时代重要的数据财富。根据2015年7月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包括网民的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被泄露,包括通话记录、软件使用痕迹、地理位置等。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保密性问题依然是信息安全的短板。 (二)信息收集阶段。信息收集主要针对非信息生产者的第三方个体或组织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搜索、收集行为。信息收集阶段的安全性主要是指信息的可控性,其安全性威胁主要是第三方在用户不知情的状况下过度收集其个人信息。 随着移动网络、云计算、云服务等的产生与发展,用户个人信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网络服务商、第三方团体在利益的驱动下,随意搜集用户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以微博、大众点评为代表的移动社交应用开始借助GPS定位技术广泛收集用户的实时位置信息,以米聊、微信、陌陌等为代表的即时通讯软件随时可能将用户的手机通讯录、邮件地址等存入云端,用户完全无法掌控自己信息的去向及使用范围。2012年3月,美国Facebook、Twitter、Yelp、苹果等十三家社交媒体被相继告上法庭,起诉方指控这些公司侵犯了用户隐私。2013年6月,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披露的美国“棱镜门事件”――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和联邦调查局(FBI)通过进入微软、谷歌、苹果、雅虎等九大网络巨头的服务器,监控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视频及照片等秘密资料。这些事件都暴露了社交网络用户个人信息被随意收集和过度使用的问题,但是我国依然没有相应的法律及行业规范来制约网络服务商或其他组织的不道德行为。 (三)信息组织阶段。社交网络个人信息组织就是将个人零散的、片段式的信息以某种特定的方式组织起来,实现分类序化管理的过程。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有序呈现就是信息组织的结果,主要包括用户主页信息的分类呈现和好友分类管理。社交网络中大部分的好友信息是公开的。信息组织阶段,个人信息安全性主要是指好友列表和关注/粉丝列表对用户人际关系信息的泄露,以及由此导致的数据挖掘、网络欺骗等行为。 社会化推荐系统、好友推荐算法库、好友亲密度模型、好友智能分组算法等都是基于用户生成的信息和好友关系信息产生的。大量研究已经证明利用用户好友关系以及群关系不仅可以推测出用户的其他基本信息还可以推测用户的隐私信息。因此,信息组织阶段增加对好友列表、关注/粉丝列表等用户关系信息的隐私保护及隐私设置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四)信息利用阶段。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利用是指用户信息被他人查看、获取并使用的过程,信息利用包含信息获取、信息提供、信息二次开发和交易等。利用阶段,个人信息安全主要是指个人信息的泄露与滥用问题,涉及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信息利用阶段,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有:网站的隐私功能,用户隐私保护意识,个人信息的可检索性。 (1)网站隐私功能。社交网络的隐私设置是控制用户信息传播范围、保证个人隐私的重要手段。网站有无隐私设置、隐私设置完备与否,都是判断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性的重要指标。笔者通过对国内社交网络的调查统计,发现大部分社交网络都设有访问限制、信息可见度设置等功能,但有些社交网络依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新浪微博没有主页访问权限设置;微博的@功能、关注/粉丝列表公开对所有人可见;微信默认可以让陌生人查看用户的十张照片等等。这些隐私功能的缺陷一定程度上都是导致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 (2 )用户隐私保护意识。用户个人的隐私保护意识和隐私保护行为是影响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另一重要因素。根据《洛杉矶时报》刊登的一份调查显示,超52%的人承认自己从未在下载软件之前读过隐私政策,35%的人则会从不受信任的来源下载软件。国外对Facebook的相关调查显示,大约有1300万用户表示从不设置、或者根本就不知道Facebook有隐私工具。用户对社交网络应用隐私设置的漠视是导致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原因。 (3)个人信息可检索性。目前,国外的OneRiot、Google、 Collecta和Scoopler等搜索引擎可以实现对Twitter、Facebook、 Digg等社交网络的实时检索,国内的有道可以实现对网易微博和新浪微博的实时搜索。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的融合,允许搜索引擎对社交网络信息的检索,实际上是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推向了公共领域,一定程度上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可控性产生了威胁。 (五)信息清理阶段。个人信息清理就是暂时或者永久地移除社交网络中保存的个人信息。有时用户并不希望网站保存他们的特定数据,希望退出登录后,网站将这部分数据删除(部分删除);或者是用户不想再继续使用网站,想删除所有数据(账户删除)。个人信息清理或销毁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内在要求,是社交网络应该提供的功能。 笔者通过对国内几家社交网络的调查,发现社交网络基本上都提供了如“停用账号”、“账号锁定”、“关闭微信”等功能。如人人网的“账号停用”,停用期间用户的个人信息不会被删除,账号激活后其信息依然显示在主页上,但是人人网并没有明确用户个人信息的永久删除问题。新浪微博的“账号锁定”功能可以防止账号被盗后的恶意登录和恶意操作等,锁定期限为15天,到期自动解锁,但是新浪微博没有提供任何账号注销功能,也没有明确个人信息的删除问题。因此,个人信息的清理依然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对个人信息安全性会产生一定威胁。 三、结论 通过对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安全性分析,可以看出,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有:①信息产生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是信息认证和信息保密问题,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网站的信息认证能力和认证水平以及网络用户个人的信息纰漏状况;②信息收集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是网络服务商及第三方组织对个人信息的过度、不合理收集问题,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相关法律政策及行业规范的缺失;③信息组织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是恶意用户对好友信息的恶意挖掘行为,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网络服务商的隐私设置及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④信息利用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是信息泄露与信息滥用问题,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包括网站隐私设置、用户隐私保护意识以及个人信息的可检索性等;⑤信息清理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个人信息永久删除问题,影响其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社交网络的功能设置。通过对上述各阶段信息安全问题的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期针对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浅析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 【摘要】互联网时代构建了新的人际关系网络,微博、数字报刊、手机短信、移动网络、SNS社区等新媒体的兴起正改变着人们接收信息的习惯。新媒体以其交互性、非强迫性、多元性、时空广泛性等特征弥补了传统媒体公益宣传存在的一部分缺陷,在一系列公益事件中发挥出强大的宣传功效,其与公益的结合已成为趋势,而更多更好的结合方式则需要各公益主体在实践中进行不断的探索。与此同时,相关制度与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技术手段的局限,使得新媒体公益传播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集结政府、公益组织、媒体等多方力量进行完善与解决。 【关键词】新媒体,公益传播,互联网,信息 媒体公益传播 公益传播是指具有公益成分、以谋求社会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关注、理解、支持、参与和推动公益行动、公益事业,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非营利传播活动。大众传媒作为公益传播的载体,在公益传播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 传统媒体公益传播。传统媒体公益传播往往是以公益广告、公益节目的形式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进行宣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传统媒体的公益传播占据了绝对的主流位置并取得了可观的社会效益,但网络技术的进步在悄然改变着大众的行为习惯以及舆论的传播方式,传统媒体的公益传播渐渐显露出较为明显的问题与局限。 以公益广告在报纸杂志的传播为例,报纸杂志的公益传播依托的是其作为历史较长的媒体所积淀起的公信力,好的报纸杂志具有强大的“品牌”价值,而公益广告的公益价值恰恰需要建立在海量的发行基础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之上。但是,平面的公益广告往往缺乏创意,由于创意不足,导致其所传达的理念不能深入人心,大众从“看到”到“参与”之间的转化率极低。另外,随着报纸杂志市场的细分化与专业化,许多媒体不再具有公益广告所需要的“量”的基础,广告投放效果甚微且成本增加,同时,公益广告也很难与专业媒体的定位和内容相融合。此外,由于报纸杂志有固定的发行周期,时效性相对较差,间断的、相对独立的公益广告、公益活动不能起到从根本上增强全社会公益理念的作用,针对社会事件的公益宣传有滞后性,同时缺乏反馈与互动。 新媒体公益传播。近年来,技术进步带动了新媒体指数化的成长,数字电视、数字报刊、网络、手机短信、触摸媒体等媒介成了更为广泛应用的传播手段,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而传播公益理念的公益广告、公益新闻、公益活动等发起者和受众都极其广泛,可以说公益尤需传播,而新媒体独具优势。 相较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的互动性与及时性极强,每个接收者同时也可以是传播者、监督者,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体的知情与传播“特权”被弱化,信息的监察权力也分散在受众之中,且传播者、接收者、监督者的身份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变换频繁,信息制造与传播在广泛的受众群体中随时随地都在发生,整个过程具有很强的互动性与及时性。此外,新媒体制造与传播信息的成本极其低廉,近乎为零,对受众多为免费,每个人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大众传播,大大提高了受众的主动性,同时,形式、内容多样的新媒体体现出小众化、个性化的特点,在某些特定人群中具有极高的关注热度和极强的影响力。 基于新媒体的特点与优势,结合传统媒体公益传播所遇到的问题,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能体现出以下特质: 1.交互性。新媒体传播是双向的,尤其是通过网络,在公益传播的过程中可以及时得到受众的反馈信息并引起主动的再传播,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是传播者,对信息具有再加工的权力,交互性极强。 2.非强迫性。基于新媒体的互动性特征,受众对信息具有选择权,在公益传播中,受众可以自由转换身份,其主动性对传播效果具有显著的影响。互联网环境下,受众并不是完全分散的,多以兴趣、行业等细分化标签为基础聚集起来,彼此之间有一定的信任度,对于信息的传播热情相对较高,同时,参与感能带来一定的愉悦,使传播的主动性更强。 3.时空广泛性。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覆盖的时空范围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基于公益传播的教育性、观念性、倡导性等特征,新媒体所提供的传播环境更适合进行公益传播,同时,新媒体环境大大降低了公益传播的成本。 4.多元性。新媒体环境有利于公益传播形式的创新,例如,视频、动画、短信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在公益广告中运用,微博、社区、主页等可以积极运用在公益组织和公益活动中,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可以进行有机结合,针对不同的群体、不同的事件进行差异化的包装宣传,使公益传播不仅仅停留在平面图文、电视广告的层面,更加生动、富有创意,进而深入人心,达到更佳的传播效果。 新媒体公益传播的功效 新媒体构建新的人际关系网络。公益活动往往通过“滚雪球”式的人际关系加之媒体宣传进行传播,而网络包括移动网络等媒介在更广泛的时空范围内构建出一种新的人际关系。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和互动性特征,在不断的分享与互动过程中很容易培养起人与人之间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而集体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吸引认同感的过程。 新媒体环境使以往的“大公益”碎片化,“微公益”渐渐成为趋势,公益活动的主导角色不再由政府、企业、公益组织所担当,每个网民都可以是公益活动的发起人、倡导者、参与者,公共意识代替传统的官方意识进行着公益引导和动员,公益传播的方向由传统的自上而下变成了自下而上。同时,即时的互动交流使公益活动的每一步过程透明化,使得更多的潜在参与者能够及时获取信息。微公益的参与方式多种多样,在不断的互动、分享、传播中,公益理念得到了可持续的传播,参与者也获得了精神上的快乐,由此激发出更多的参与倾向。 线上线下融合。目前,完全的在线公益活动往往规模较小、缺乏有力的组织,同时,在线集体活动因存在“搭便车”、公信力不足等问题,往往难以取得显著的成效,而利用新媒体优势,对公益活动进行造势宣传,融合线上线下渠道,则能进一步整合公益资源,扩大参与人群,传播公益理念。 2011年的“地球一小时”活动是新媒体公益传播的极好案例,该活动并未通过新闻会等传统模式进行前期宣传,而是录制了活动主题曲的视频放在活动主页上,同时转载到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并在人人网、新浪微博等SNS社区得到了广泛的分享和传播,许多明星以及其他公众人物也通过网络互动积极地进行了宣传,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地球一小时”官网与百度、优酷、人人网、新浪微博等20余个在线平台进行合作,依靠网络所得的主页点击率及活动影响力是传统媒体远远不能达到的。而活动规模通过新媒体扩大之后,具有权威性的传统媒体也对此进行了后期报道,进一步强化了传播效果。 助推公益事业发展。政府、公益组织、企业、传统媒体等是公益事业的有力组织者、引导者,也都是具有丰富线下资源的公益传播主体,在新媒体环境下,公益传播依然需要有力的组织与正确的引导,因此,线上宣传、线下运作的融合模式较适合当下的公益活动,而对各方公益传播主体来说,卓有成效的传播技术与公益热情同样不可或缺,必将强有力地推动公益事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问题与展望 新媒体公益传播的主要问题。根据霍夫兰的“可信度效果”研究,信源的可信度越高,其说服效果越大;信源的可信度越低,说服效果越小,而公益传播尤其需要可靠的信源,其公信力是影响公益活动最终效果的关键。然而,新媒体传播在公信力方面存在一定的劣势。以网络媒体为例,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平台,各主体之间没有直接的接触来往,在此平台建立起的人际关系、兴趣和感情不够牢靠,在牵涉注册、捐款等公益活动中常见的环节时,往往参与度不高,因为网络本身就带给很多人不信任感。另外,由于网络传播环境错综复杂,虚假信息、非法传播常常无孔不入,在微博中打着“献爱心”的名义私募善款骗取钱财、“网络乞丐”等现象偶有出现,而受众对于公益活动本身就很敏感,一旦有人产生质疑,负面情绪便会通过网络迅速扩散,导致人们对公益活动及公益组织的信任度大大降低。 新媒体的灵活性、交互性、低成本、广覆盖在使其能够便捷传播信息的同时,也导致监督管理难度增大,如身份认证体系不完善、信息审核体系不健全等重要问题都亟待解决。具体到公益事业上,网络上大大小小的公益组织成千上万,但大多并未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官方认证,且彼此之间缺乏合作与沟通,导致广大网民对网络公益组织普遍缺乏信任,公益活动难以真正推行。许多网络公益人士对公益事业满腔热忱,却没有法律法规赋予的合法“身份”,许多公益行为究其本质却是“非法”活动,不仅难以真正践行公益,反而受到网民的非议。在网络公益传播过程中,信源不唯一且难以确定,虽然透明度高,但信息往往真假难辨,容易导致善款去向不明、组织者身份不明等问题。追根溯源,新媒体公益传播的劣势主要是制度缺陷导致,然而目前,实体化的公益事业尚且难以推行,相关制度并不完善,网络等新媒体的公益传播管理自然需要更多的时间。 解决当前问题的思路。基于新媒体公益传播的发展趋势以及当下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新媒体传播技术培训,创新新媒体环境下公益传播方式以及完善相关制度。 公益传播过程牵涉的主体很多,在新媒体环境下,公益传播的各主体都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政府相关人员通过掌握新媒体传播技术,可以对公益传播进行有力的推进和正确的引导,同时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对于企业、各公益组织来说,掌握新媒体技术是传播公益、策划网络公益活动最关键的因素。而对于广告公司、媒体来说,技术是新媒体公益传播形式不断创新的保障。 新媒体的特征尽在一个“新”字,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也需要不断创新。公益传播应跳出以固定的“传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对广大受众的心理及差异化需求进行分析,利用新媒体环境下丰富的资源进行更为广泛的公益传播。网络群体的聚集往往基于兴趣、行业、地域等特征,针对不同的群体,公益传播应有对应的策划方案。另外,许多草根NGO及意见领袖对网民的影响极大,加强身份认证体系以及提高传播技巧将使得现实生活中的公益组织、媒体等在网络环境中获得强大的公信力,有力地引导公益传播方向以及受众的行为。 新媒体环境下用户众多、覆盖广泛、资源丰富,为公益的关联营销提供了有利的先决条件,使公益传播成本低廉且效果显著,并为未来公益传播方式的创新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如将公益与网游适当结合,将公益理念渗透到游戏设计当中,对网游的主要用户,即青少年群体起到积极引导的作用。新媒体环境下公益营销的创新方式不胜枚举,企业也可利用新媒体进行各式各样与公益相关的关联营销,但要将每一种思路都付诸实践还缺乏成熟的条件,各种创新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公益传播的各个主体长期的共同努力。 此外,制度是一切问题的根源,目前,针对实体公益事业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体系,在新媒体环境下对公益事业进行监督管理更加无法实现。此外,如公益组织的法律认定,组织公益活动的权利界定,善款筹集的监督责任等相关规定在实体公益中尚不能完全落实,且并不适用于错综复杂的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事业。因此,政府应建立与新媒体特征相适应的公益传播制度体系,以促进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使得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有法可依,秩序井然,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 编校:张红玲 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新媒体环境下公益广告的传播策略 【摘 要】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带来了传播观念和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建构着新的传播环境和传播格局,同时也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新媒体为主流媒体的公益广告传播提供了新途径、新平台,主流媒体公益广告传播与新媒体融合,能够让受众在互动中接受公益广告的人文观念,能够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带来优秀创意的不断突破。 【关键词】新媒体 公益广告 互动 创意 新媒体持续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改变了人与世界的关联方式,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大数据、微博、微信、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已渗透到各领域,成为中国新媒体发展的主要热点,并将更加广泛和深入地影响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公益广告能够引领社会风尚,凸显社会主流价值观,反映百姓心声,公益广告传播不仅是媒体的重要职能,更成为媒体公益为先的社会责任。运用新媒体传播信息成为社会趋势,各类新媒体、新渠道的不断扩展和延伸,建构着公益广告新的景观。 一、新媒体环境与《合肥日报》公益广告微点评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达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41%,手机网民数达4.64亿。网络、新媒体使得公益广告的传播与受众的深度沟通成为可能。在现今碎片化、多元化的新媒体环境下,大众传播已经转向小众、分众,由大宣传转到微传播、小传播,传统的宣传方式被蓬勃发展的新媒体解构。在这样的背景下,公益广告的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传播渠道也应顺势而变,寻求新的创意和诉求,进而发挥传递正能量、保护民族文化、弘扬爱国精神、引导舆论导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3年“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成为各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合肥日报》按照中央文明办和安徽省、合肥市文明办关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刊登要求,抓住当下新媒体浪潮发展的契机,高密度刊登公益广告,整版连续推出网友点评,推出公益广告微点评的创新尝试,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合肥日报》在广告量剧增,而版面容纳量又很有限的情况下,坚持做到每天至少刊登1/4版的公益广告,从而保证每个月刊登数量不少于8个整版。在重大节假日等广告高峰时段,版面紧张时,不惜将商业广告拒之门外,保证公益广告优先刊登;而在版面相对充裕时,还会将公益广告安排在3版或8版等重要版面刊登,真正做到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充分体现党报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合肥日报》公益广告微点评是主流媒体面临新时期传播环境新变化、受众形态多样化,变革宣传理念的创新尝试,丰富了宣传形式,强化了传播效果,在全国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认可,获得了中央文明办和安徽省委宣传部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合肥日报》公益广告微点评的传播亮点 《合肥日报》公益广告微点评用接地气、具有普遍感召力并直抵人心的创意感动受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主流媒体的责任和担当,将公益广告所倡导的时代价值与社会个体的体验、解读有机结合,体现出最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 1、互动性是《合肥日报》公益广告微点评的新面孔 微博作为当今热门的互联网应用之一,近年来发展迅速,成为公众进行舆论监督、表达意见的重要平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2012年,中国微博用户总覆盖人数在上半年即突破3亿户,达到3.031亿户,2012年下半年则达到3.096亿户。《合肥日报》公益广告的刊登特别是微点评的刊登就是多种传播方式共同作用的有益尝试,通过刊登微点评集中反映网友观点,通过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可以激发广大网民的热情,引导更多的网民关注公益广告,参与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当中,加强公益广告的宣传效果。同时微点评可以实现主流媒体舆论场与互联网民间舆论场的互动,打通两个舆论场,构建良好的沟通平台,缓解社会矛盾,更好地表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更好地引导舆论。 公益广告维系着人们与历史以及社会语境的关系,《合肥日报》公益广告微点评内容联系当下社会现实,体现出与社会实践、社会语境的互动,现实意义凸显,能让受众深层次地从身边感触中理解公益广告的内涵。比如《合肥日报》10月3日A03版公益广告:“中华儿女,手足亲情”,“助人为乐,人小德高”,“我们中国人,拧成一股劲”;10月4日A03版公益广告“美丽中国,青春无悔”、“传承节俭、传承福报”、“吃饭穿衣、辛苦得来”都是生动诠释“中国梦”等时代主题,与当下建设美丽中国、构建和谐社会、提倡节俭的社会语境的有效互动,能够融入受众的日常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百姓的言行举止,体现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正风正气、激扬民族精神的积极作用。 2、新闻报道联动公益广告微点评,进一步发挥了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 《合肥日报》作为合肥市委机关报,在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报道政府的重大决策、采访重大事件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条件。而报纸相对于其他媒体,最大优势在于权威性的解读,具有深度和公信力。《合肥日报》将公益广告传播与新闻报道联动起来,相辅相成,相互配合,使新闻内容资源得到了极大的开发,为公益广告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而《合肥日报》也借此机会发挥了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 为了使公益广告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合肥日报》不断创新载体,组织策划了与公益广告相匹配的一系列新闻报道,常年开设7个“讲文明树新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专栏,以形成宣传合力,为全市文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据统计,截至2013年9月底,专栏共刊登涉及“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的各类新闻报道500余篇,为提高市民文明道德素质,为合肥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3、注重策划和原创,寻求公益广告的创意元素 讲究独特创意,是公益广告的一直追求。《合肥日报》公益广告微点评在版式和设计上注重策划和原创,寻求创意元素,独具特色。在排版时,《合肥日报》注意公益广告与版面其他稿件有明显的区分,从而使公益广告能够突出、醒目。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2月至10月底,《合肥日报》已刊登公益广告90多个整版,平均每个月有10个整版。《合肥日报》将长时间的微点评系列呈现变为整版集纳式报道,并对文章进行分类分版块设计,图文并茂,版式新颖,方便阅读。如2013年10月2日至10月4日,《合肥日报》连续推出3个整版“网友热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引发受众的关注和热议,具有集聚效应。 广告部门积极配合设计部门,每天安排专人制定选题、写文案,交由设计人员设计、制作,增加原创公益广告,力争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通俗易懂,突出地方特色和元素。根据统计,《合肥日报》制作一批主题鲜明、思想深刻、风格独特、创意新颖的原创公益广告共50余篇,分别涉及交通安全、廉政、节能环保、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等主题,形式新颖又有地方特色。 三、新媒体环境下公益广告的传播诉求 1、诉诸互动 数字技术、互联网web2.0等各种层出不穷的新事物为受众角色的转变提供了技术支持。当下的受众不仅接收公益广告信息,也制造公益广告,传播公益主张。他们从受者变成传者,由被动变为主动,以往的单向传播转变为高效的双向传播。网络传播互动通过技术与工具创造一种传播中介的能力,达成个体、群体传播参与者之间同步或异步的信息交流与交换,实现交流感知对于人际传播、临场拟真感的提升。因此,公益广告要不断拓展传播渠道,在新媒体环境下要利用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与受众进行互动,直达受众的心理;采用形式多样、网上、网下联动的传播方式,不断探索发展新路径,以推动公益广告事业的发展。 2、诉诸情感 在传统媒介的世界,人们对于世界的体验更多的是单向度的,其中理性在其社会判断和社会决策中起着主导作用。而新媒体以全通道传播的方式让人们能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其感性判断得到了极大调动和激活,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认知和社会决策之中。如何作用于人们的情感和情绪,让人们的感官得到调动,成为传播营销革命的又一关键。而公益广告多以社会问题为创作主题,主题的严肃性会容易让公益公告类型单一,缺少多元化,也不易于为大众所接受。因此公益广告要有亲和力和接近性,要在社会转型背景下改变话语风格,通过诉诸情感增强表现力和感染力,引发受众的共鸣。 3、诉诸创意 公益广告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它的使命是说服受众、传播观念。在新媒介不断涌现的现实环境中,科技的进步带来创意表现的不断突破。新媒体环境下,公益广告创作依然要坚持优秀的创意原则,寻求创意内容的创新和表现形式的创新,找到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的最佳结合点。公益广告要借鉴商业广告的创意、表现策略,以受众为导向,用独树一帜、灵活多样的手法传播信息、传播观念,最大程度的发挥公益广告的传播价值和社会效益。 (作者单位:巫业林、黄显军,合肥日报社;张媛媛,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浅析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已经对我们的日常生活进行了深刻地影响。新媒体打破了过去Web 1.0模式那种自上而下传播、普通受众只能被动接受信息的单一模式,也让公益传播变得更加民主化和交互性。本文首先分析了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的特点,其次,就如何加强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新媒体 公益传播 价值舆论导向 1.前言 新媒体是一种由新技术来支撑的媒体形态,如触摸媒体、数字电影、数字杂志、数字电视、桌面视窗、网络、移动电视、数字报纸、手机短信、数字广播等。新媒体相对于电视、广播、户外、报刊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被称为“第五媒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已经对我们的日常生活进行了深刻地影响。本文就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进行探讨。 2.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的特点 2.1 多元性 公益传播能够通过新媒体环境来进行形式创新,例如能够在公益活动和公益组织中积极运用主页、社区、微博等,也可以在公益广告中运用多种表现形式,如短信、动画、视频等,可以有机结合多样化的表现形式来对不同的事件、不同的群体进行一系列的差异化包装宣传,使公益传播更加富有创意、更加生动、更加深入人心,而不单单只是在电视广告、平面图文的层面停留,进而取得更佳的传播效果。 2.2 时空广泛性 与传统媒体相比,手机、网络、微博、微信、飞信等新媒体所覆盖的时空范围大的多。基于公益传播的倡导性、观念性、教育性等特征,新媒体能够大幅度降低公益传播的成本,也能够更加利于公益传播的发展。 2.3非强迫性 新媒体具有广泛的参与性,以及开放、自由的信息交流方式,个体发表观点和意见的空间很大,这就造成原来统一的话语体系和意识形态日渐瓦解,过去那种依靠单一媒介就能够强势覆盖受众群体的时代早已逝去。随之而来的,就是碎片化时代。它的实质就是个体受众不用只受某一元价值观点的影响,而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价值取向来自由地选择媒体内容。因此,受众在选择信息的过程中,往往具有较强的参与感和信任感,能够让公益传播的主动性变得更强。 2.4民主化和交互性 新媒体打破了过去Web 1.0模式那种自上而下传播、普通受众只能被动接受信息的单一模式,强调“共同建设”、“创建”和“分享”,人人都可以通过爆料来成为“公民记者”,人人都可以通过跟贴来获得“大众麦克风”,也能够让公益传播变得更加民主化和交互性。 3.如何加强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 3.1确定准确的价值舆论导向 首先,强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务必要将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通过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来对其进行指导,从而营造出一种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舆论环境,突出核心价值观。 其次,利用新媒体来围绕公众目前所关注的热点话题开展讨论,同时对国家目前的思想路线进行大力宣传,及时解决问题、发现矛盾。同时要保持一定的“容忍”,若在传播过程中发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或者出现了一些偏差,那么应该对其原因进行认真分析,不能全面否定新媒体的作用,同时,坚决打击“虚假”公益。 3.2 不断创新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形式 在新媒体环境下,公益传播应该认真分析广大受众的差异化需求及心理状态,利用新媒体的丰富资源来对其进行公益传播,而不再是传统媒体下的那种“传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众所周知,往往基于地域、行业、兴趣等特征来形成各种网络群体,公益传播针对不同的群体,也应该有相应不同的策划方案。与此同时,一些网络意见领袖和草根NGO对于广大受众的影响较大,有关部门应该通过提高传播技巧、加强身份认证体系方式来让媒体、公益组织获得更大的公信力,让公益传播的行为和方向得到规范。 3.3 加强公益的关联营销 新媒体通常具有资源丰富、覆盖广泛、用户众多的特点,使公益传播效果显著且成本低廉,同时,还给公益的关联营销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先决条件。例如可以在网络游戏设计中适当地渗透公益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来正确地引导青少年群体。 公益营销基于新媒体环境有很多种全新的创新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公益关联营销,但是从创新思路的形成到具体的实施,还需要各个公益传播主体共同努力、不断摸索,进而再付诸于实践。 同时,由于公益传播牵涉到许多的主体,因此,公益传播的各主体组织应该针对新媒体环境来培训相关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还应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来正确地引导、有力地推进公益传播的进行,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网络媒体环境下的公益活动传播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国内主流网络媒体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己任,纷纷投入到组织举办网络公益活动的爱心热潮之中,推动了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和进步。网络媒体作为新兴媒体之一,在组织大型公益活动时,通常需要借助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以汉网发起的“2010手拉手圆梦行动”为例,从中可看出在网络媒体环境下开展公益活动的基本传播规律和网络公益活动的一些特点。 一、网络媒体公益活动的传播规律 有数据显示,近两年我国网络公益机构新增了近20%。这得益于国内主流网络媒体的进一步壮大和新兴网络媒体的风起云涌,以及网民对公益事业的日益关注。这一发展态势,为网络公益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其公益活动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广。 伴随网络媒体的运作方式逐渐成熟,其策划手段也日趋多元化。在网络媒体策划的公益活动中,并非只有网络媒体一个组织者。政府组织、慈善团体,以及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都是网络媒体策划的公益活动的参与者。因为在媒介融合时代,不管是公益活动还是商业营销,都已不再是一家媒体的事情。这些活动都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的传播优势,努力整合尽可能多的传媒资源,使活动和营销产生最大的效果和舆论影响。 汉网策划实施的“2010手拉手圆梦行动”,也遵循着上述网络媒体开展公益活动的传播规律,如下图所示: 此图展示了“2010手拉手圆梦行动”的主要流程。由图可知,该活动由汉网发起,共青团武汉市委、市少工委、武汉晚报、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武汉青年企业家协会等都参与其中,主要面向武汉市以及来凤县初中及以下贫困儿童、孤残儿童,征集新年心愿,并号召爱心人士和企业家认领他们许下的心愿。 在此过程中,汉网利用网络媒体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爱心中介的功能,为贫困儿童与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及时收集他们反馈的各种意见和需求,促进圆梦行动的顺利开展。圆梦行动开展以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推动了武汉慈善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圆梦行动”这一公益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二、网络媒体环境下的公益活动新闻生产分析 赫伯特・甘斯在《什么在决定新闻》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即新闻的考量(considerations)。考量是新闻从业者在生产新闻时所需做出的种种判断,新闻的专业性及时效性决定了考量本质上是直觉性的判断,这样才能使之轻易、迅速地被运用,并保证新闻生产有序高效地进行。 新闻作为媒介组织的产品,是社会过程的产物。在网络公益活动中,网络媒体通过公益策划,设置活动的主题、规则、阶段,并形成一个相对乐观的活动预期。为实现这一目标,网络媒体必须依托一个高效运转的新闻生产机制,快速发掘、筛选出最能打动受众的新闻,进而推动公益活动火热进行。 与此同时,网络媒体作为新兴媒体之一,在组织网络公益活动时,需要借助传统媒体巨大的影响力、公信力,通过与报纸、杂志、广播等媒体的互动,从而有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活动效果。 在“2010手拉手圆梦行动”筹备期间,汉网积极与武汉晚报取得联系,协商制订了《武汉晚报・汉网“手拉手圆梦行动”宣传报道执行方案》,建立起一个高效、畅通的新闻生产传播机制。由汉网负责整体新闻策划、稿件撰写等,并在论坛、微博上展开互动,文字、图片、视频并茂,将最新的报道立体式地呈现给网民,营造出浓厚的网络舆论氛围;武汉晚报全力配合宣传,引导读者从报纸转向网络,参与心愿报名、心愿认领等活动进程。二者分工明确,扬长避短,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共同打造“圆梦行动”这一公益品牌。 “2010手拉手圆梦行动”正式启动后,汉网将新闻宣传划分“活动启动期”、“典型推进期”、“爱心高潮期”、“活动收官期”四个阶段,根据不同阶段不断涌现出来的典型心愿、爱心大使、重大活动、活动进展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共发稿30余篇,平均每天发稿1篇,最多时一天发稿达3篇,一度成为“汉网独家”的主要新闻源,网易、凤凰网等国内主流网站转载达数百条,活动影响力大大增加。 同时,汉网还在027社区、官方微博上与网友展开互动,论坛贴《许下2011个愿望“手拉手圆梦行动”为你点亮》,吸引5万多网友访问,数百网友跟帖留言,祝福贫困小朋友新年快乐,并表示将认领他们的心愿。 网络专题“点亮2011个愿望 手拉手圆梦行动”点击量超过50万次,引起了网友们的火爆反响。 此外,由汉网采写的活动新闻稿件,每周平均见报三次(刊登于《武汉晚报》要闻版、扶助专版、社区新闻、社会新闻等版面),活动期间共见报10余次,对外发行600余万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纵观“2010手拉手圆梦行动”,可以发现,公益活动的新闻生产平台从报纸转向网络媒体,各个环节主要在互联网上展开,更加强调即时性和互动性,网络媒体逐渐成为这一新闻生产的主要推动力。这是由此次公益活动的特性所决定的。它是一次强调“亲身实践”的网络公益活动,是当前网络媒体运用最多的策划类型,网络传播的互动性、即时性和草根性,以及网络媒体不受版面限制、信息量丰富、互动形式多样的特点,都有利于亲身实践型公益活动策划的开展。这些特性促使“圆梦行动”有了很好的网民基础。 三、抓住推动网络媒体公益活动背后的那只“手” 网络媒体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比其他任何媒体、部门更了解社会的需要和诉求。网络论坛、社区、博客等产品,构成了各类社会信息的集散地,网站工作人员可以非常及时地了解社会动态,并能在职业敏感的驱使下对这些信息进行及时的发掘、归类以及较为科学的预测、评估。 比如,在当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社会大背景下,网民对家庭条件比较贫困的儿童的受教育条件急需改善的反映,对他们课余生活亟待丰富的呼吁,及时了解诸如此类的网上舆情动态,网络媒体才有可能拓展职能角色,走到社会事务的前台,直接进行公益策划活动。 网络媒体所拥有的数量庞大的网民群体,决定了它在网络公益活动中的地位――担当组织者、参与者的角色,无论是幕后还是台前,都能看到网络媒体的身影。 “2011手拉手圆梦行动”从2010年12月27日发起,到2011年1月31日圆梦结束,历时一个多月。共面向武汉市12个区,160所中小学,近2200余名贫困中小学生,以及来自恩施州来凤县的300余名少数民族孤儿,共征集心愿2300多个,最终完成认领2000余个,是“圆梦行动”自2008年开展以来,规模最大、认领数量最多的一次。 据统计,活动期间,汉网心愿认领后台共收到网友提交的心愿认领信息1200余个,平均每天40余个;“圆梦行动”爱心征集热线共接听来电近800个,平均每天20多个。2011年元旦节日期间,汉网还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值班,接听爱心电话,3天共接听来电100余个。这组数据背后,只有1个工作小组,4名成员。 由此可见,在网络媒体策划的公益活动中,受众的参与方式主要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因此网络专题、论坛、微博等都可以成为参与公益活动的渠道,网络媒体策划的公益活动的参与成本更低,活动的效率更高,而且没有严格的地域限制,受众只需连接互联网,就能查看相关的公益活动信息,及时参与其中。与传统公益活动的参与方式相比,网络媒体策划实施的公益活动具有以下优势。 1.网络平台发挥立体功效。“2011手拉手圆梦行动”是一个完全依托于网络平台的公益活动,从心愿征集、心愿认领到心愿完成,各个环节均在汉网上完成,用户操作便捷,相关信息实现适时上传更新。受众只需连接互联网,就能查看相关的活动信息,及时地参与其中。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汉网精心制作了网络专题――“点亮2011个愿望 手拉手圆梦行动”(省略/other/2011ym/2011ym_index.htm),作为本次圆梦行动的网络平台。 汉网将征集到的海量心愿全部在第一时间公布在这个网络平台,按区域进行划分并进行编号,每一个区对应一个大写英文字母,每一个学校按顺序对应一个数字,再按每个心愿的顺序进行排序。比如江汉区对应的字幕为A,该区西马路小学的顺序为第10,该校学生夏诗雨许下的心愿顺序为06,那么这个心愿的编号就是A1006。 这一编号方式有效避免了混乱、查找困难的弊端,既方便了网友认领心愿,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效率。 同时,圆梦行动工作小组还在这个网络平台上制作了在线提交的功能,方便更多网友于第一时间参与到活动中。不论是受助方,还是爱心人士,只需简单的点击和操作,就能自行提交表格,完成心愿提交或认领的步骤,比传统的公益活动更有效率。 此外,汉网还利用在新浪开通的官方微博,网络专题、活动新闻等相关链接,大大延伸了网络平台的覆盖范围,扩大了活动影响力。 2.网络媒体弱化媒体属性。网络公益活动中的主角以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和受众对象为主,而大型公益活动的受助面是非常广的,这与网络媒体在新闻报道中迎合受众口味无疑是相冲突的。在此情况下,网络媒体反而应该退居幕后,弱化作为媒体的属性,只作为衔接二者的桥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力量,对活动的进程起到良好的沟通协调和适度引导的作用。 在此次活动中,汉网将心愿名单详情通过网络专题展现给网友,网友可自行挑选自己愿意满足的心愿,通过网络平台或电话方式告知主办方,再由主办方将心愿受助人的联系方式告知于心愿认领者,真正做到受众直接对接受众,让网友与受助儿童实现点对点的联系。 汉网还开通了心愿转交服务,当网友因各种原因无法将新年礼物送达受助学生手中时,可委托汉网代为转交。 每当一个心愿认领完成,汉网就在第一时间将相关心愿在网络专题上刷红,避免网友重复认领,提高认领效率,使网络公益活动的效应最大化,动态地表现出“爱心传递不间断,温情涌动暖江城”的慈善氛围。 汉网还借助于功能强大的网络工具,实现了图文视频的在线传播,让网友更直观全面地了解、感受到公益活动的真实性,让网友的参与方式和手段更加丰富多彩,吸引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其中。 活动期间,汉网部分网友、版主自发组织捐款捐物,与武汉市爱心康复中心30名残障儿童共度元旦,汉网对此进行了全方位的新闻报道和活动支持。随后,汉网部分员工又为这些残障儿童送去了3000多元的物资,包括油、米、面、玩具、学习机等,聚集了相当的点击率和“人气”,形成了“滚雪球”式的集群效应,吸引了更多的网友参与到圆梦行动之中。 3.形成互补力量。网络媒体举办公益活动,能发挥重要的信息、资源整合作用。“2010手拉手圆梦行动”,就是在网络融合趋势下,汉网牵手政府组织、慈善机构和传统媒体联合举办大型公益活动的一次成功实践,有力地推动了“圆梦行动”的开展。 依托相关组织,提高活动权威性。活动筹备期间,汉网主动与共青团武汉市委、市少工委联系,邀请他们作为活动主办方之一参加此次活动。他们迅速做出积极回应,并向各个中小学发文,全面征集贫困儿童心愿。在此过程中,相关组织的权威性、引导性、公信力得以集中体现,最大程度地引导了全社会关注武汉公益事业的开展,为“圆梦行动”启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还保证了征集到的心愿全部符合活动标准(初中及以下贫困、孤残儿童),降低了网络媒体一一进行核实的难度,节省了活动成本,提升了活动效率。 报网融合提高网络正面引导力。传统媒体较之新兴网络媒体,公信力更强,覆盖面更广。本次“圆梦行动”,武汉晚报全程参与其中,发表新闻10余篇,心愿100余个,读者看报后纷纷登陆汉网认领心愿,见报当日心愿认领数量明显增多,体现了传统媒体对网络强大的正面引导作用。 慈善团体带动作用明显。武汉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作为本次“圆梦行动”主办方之一全程参与,不仅牵头筹备爱心款项,为武昌区候补街小学130名学生、江夏区105名学生集体圆梦,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还为恩施州来凤县的300多名孤儿提供公益账号,作为第三方慈善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的爱心捐款,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此外,一些民间的非正式慈善团体也积极投身本次“圆梦行动”之中,苏宁电器的部分员工自发组成了“阳光联盟”,为汉阳区多所中小学的贫困学生圆梦,还长期资助部分学生上学。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益事业日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网络媒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公益传播的载体。认真研究网络媒体公益传播规律,充分认识并发挥它的优势,对于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公益传播理论框架,推动媒体公益传播是极有益处的。 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公益传播:新媒体环境下我国NGO的公益传播 【摘 要】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民众对于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机制和政治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而以环保、慈善、维权、扶贫、性别平等、乡村建设等为使命的各种非政府组织(NGO)也迅速发展起来。探究NGO公益传播的发展机制和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新媒体;NGO;公益传播 NGO组织的宣传需求日益高涨。结合当下传统的官办的公益体制已经开始从理念到行动进入到一个反思和改良的通道中,中国的公益行业正处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节点上。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研究新媒体环境下公益组织如何跨界合作,新媒体传播如何有助于中国公益新秩序的形成,无疑是非常值得探讨的。 一、 我国新媒体公益传播的基本模式――以微博公益为例 (一) 传播主体 传统媒体中传播是信息从传播者到受众的过程,传播者拥有至高无上的话语权和媒介权力,受众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传受之间界限非常明显。微博公益发展则完全颠覆了这种不对称的传播权力,每个人都是公益传播链的主体,人人都能够通过自媒体工具将自己的公益爱心转化为实际的传播动力。 1. 舆论领袖主导议题发起和扩散 在传统权威逐渐消失的同时,微博公益传播重塑了一批兼具草根性、思想性和行动力的权威,这就是“舆论领袖”。首先由他们提出议题,再由他们传递给大众。他们主导着公益议题的发起和扩散,根据其微博的粉丝数和单条微博的浏览量和转发数都可以显示出舆论领袖的影响力。 2. 公众参与公益传播 虽然微博公益传播目前还更多依赖于舆论领袖的作用,但是在每一次的公益事件的成功解决无不依赖于公众的热情参与和热心帮助。由于整个公益过程的透明性,捐赠者可以根据组织者、受益者保持信息交流,得到直接的反馈,还能发表自己的观点或者是提出质疑,有效行使民众监督权。 (二) 传播内容 热门转发的微博公益信息主要以单纯的求助信息为主,多为“求转发”“求扩散”的字样。例如,免费午餐、爱心衣橱、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寻找失踪人士等。从整个传播内容来看,微博公益传播尤其强调透明公开和交流互动。 (三) 传播途径 综合分析微博公益传播活动的特点,可以总结出一下传播途径:公众微博引发议题――舆论领袖介入,优势意见形成――微博发力,公众自主参与,议题大规模扩散,形成微博公益事件――传统媒体跟进,社会主流形成,形成社会公共事件――社会总动员,政府部门及其他公益主体参与――公益问题解决。 二、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NGO公益传播的现状问题分析 (一) 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虽然大部分知名NGO已经在新媒体利用上走在前列,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国NGO在利用新媒体尤其是社会化媒体上仍然不活跃。拥有自己的视频和官方微博的组织少之甚少,应用Twitter的基金组织不超过10%。 (二) 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 NGO本身就有贴近社会基层、渗透性强等优点,比起传统的行政组织,非政府组织更熟悉和了解社会实际情况。一旦危机爆发,非政府组织可迅速聚集庞大的社会闲置力量。但是我国大多数NGO仍然缺乏自主性,大多数都是在政府的指挥和策划下进行公益活动。 (三) 新媒体利用程度尚浅 虽然我国本土NGO目前已经有了一定的新媒体意识,但是在综合利用新媒体的方面仍然程度尚浅。官方网站、微博、社会化网站之间应该是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而目前大多数NGO只是搭建了一个新媒体平台,并没有深入开发,导致了我国本土NGO品牌建设不足。 三、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NGO公益传播的发展方向与建议 (一) 建立全国性的专业透明的公益信息公示平台 信息公开透明是公益行业的发展方向,公益组织可以拥有自己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但是只在自由平台进行信息公示是不够的,在现有的新媒体环境中,第三方平台越来越重要;同时,必须保证第三方平台的公开透明,在新媒体环境下,公益组织必须要社会化。a (二) 整合互联网,实现公益传播平台的多元融合 公益信息在依托新媒体的传播过程中,正在促进多种传播方式以及传播平台的融合。博客、微博、QQ等多平台间的信息互通,有人际传播与组织传播形态的结合,也有传统媒体的大众传播形态的介入和助推,未来的公益传播应该是从单方的网络媒体平台发展成为多元化多平台。 (三) NGO不断建设自由的社会化媒体网络 NGO在积累了一定媒体资源和新媒体运作经验后,可以考虑建设自己的社会化媒体网络。中国的扶贫基金会已经筹备了善品网,目的在于用更专业的网站作为公益平台,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而这样类型的网站也必将是未来我国NGO公益传播努力的方向。 (四) 让公益传播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NGO的公益传播不再只是为了完成某个目标,而是更多地延伸公益活动的影响力,培养年轻人的公益挂念,让公益深入人心。通过新媒体的线上活动和线下活动获得了大量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NGO应该综合利用这些资源,继续和这些参与者保持联系,形成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群体。 四、 结语 中国的公益事业正处于一个转折点,尽管我国NGO利用新媒体进行公益传播存在一些不足,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让公民有了更多的途径参与其中。相信在新媒体环境下,中国NGO的公益传播会在公民的参与下实现真正的腾飞。
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革新:浅谈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情况分析 摘 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引起反思和重视,科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良性健康发展已是刻不容缓。 关键词:机关 事业 养老保险 论文联盟 一、“十一五”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基本情况 (一)在职参保人员人数近几年趋于稳定 1、从变化量上看,自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参保人数从19.7万人增长到20.09万人,增加3900人,年均约增780人,增速较为缓慢。 中国论文联盟 2、从变化形态上看,2006年至2009年参保人数平均每年增加0.35%,从2005年8月开始全市陆续改“单基数”征缴,离退休人员逐步退出缴费,参保人数在2006、2007年两年稍稍回调,2008年恢复增长。 3、从变化趋势上看,全市在职参保人员从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增长缓慢,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受编制限制,增人有限,而退休人员增速加快,新增退休人数增幅在一定时期超过了新增参保人数增幅。加之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这部分人员逐渐退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今后几年全市的参保人数会有一定的减少,减幅不大。 (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快速增加,职工负担系数逐年加大 1、从数量上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大幅增长。离退休人数近5年间增长迅猛,从2006年至2010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离退休人员人数快速增长,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从47591人增长到62169人,增长了30.63%。 2、从增速上看,连续多年处于高位。5年间增速都在5%以上: 2007年增幅7.64%;2008年增幅8.59%;2009年增幅5.86%;2010年增幅5.57%。 3、从职工负担系数上看,职工负担系数逐年递增,支付压力不堪重负。2006年负担系数为0.2416,而到了2010年,负担系数上升为0.3094,基金支付压力非常大。 (三)基金征缴和支付双双快速增长,但支付增幅远大于征缴增幅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现象日见加重,基金支付压力加大。受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形势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趋缓,离退休人员增加迅速;离退休人员工资逐步增加,在职工作人员增资部分不能及时纳入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能及时调整。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当期基金缺口逐渐扩大,基金结余日趋萎缩,支付危机日益凸显。 (二)地方财政部门扶持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参保职工的经济负担和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压力。财政部门虽然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兜底的责任,但是财政支持力度还远不够。这样,一方面财政部门对收不抵支带来的养老保险缺口支付的积极性不高,加重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难度;另一方面,近几年养老保险征缴比例的不断提高(有的达到了50%),的确给参保职工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影响了参保职工的积极性。 (三)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基金抗风险能力弱。目前,我市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各县市区因受经济发展状况、财政状况制约,在职职工工资水平悬殊、离退休职工待遇不均,致使这部分县区的社保统筹状况不佳,基金抗风险能力差,保障能力脆弱,不能很好地发挥社保应有的强大保障作用。 (四)机关事业保险政策不规范、不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改革探索、规范完善。做实个人账户、缴费与待遇挂钩、社保经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问题,还有一定差距,社保调研工作开展刻不容缓。 三、下一步做好机关事业保险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逐步规范调整养老保险政策。学习国外先进做法,提高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强调研,逐步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增强可操作性。 (二)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探索实行缴费与退休待遇挂钩,调动参保职工的积极性。 (三)要保证好基金良性循环,以支定收,略有结余。保证较高的基金征缴率,做到应缴尽缴;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缴费比例;强化对各参保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加强退休人员管理,杜绝冒领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基金支出,严格审核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四)加大协调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当期养老金收支缺口财政兜底和经费保障,完善财政支付环节。加大协调力度,力争财政逐年提高财政补贴绝对额,缓解参保职工经济压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 (五)科学设置机构,强化保障部门职能。建议单设社会保障部,实行垂直管理,省级统筹。 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革新:浅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基本思路 【论文摘要】试点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核心内容是要使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能够相互衔接。如何解决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提高统筹层次,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主要从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理念、原则、立法的价值及改革方向出发,着力研究制度建立的基本层面问题,为今后相关政策的出台奠定基础。 【论文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基本思路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在酝酿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不应与企业部分的制度相互分割,以促进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具体调研,改革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初步的框架思路,已经逐渐清晰起来。目前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遵循在制度设计上相互衔接而不是“另起炉灶”,保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等一些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 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是社会保险学自商业保险而升华为自身遵从的一项原则,按照此原则,任何投保人要想获得养老保险权益,即享受养老保险金,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就是先投保、且投保达到一定长度的时限,这就是养老保险历来遵循的权益与义务相对等原则的内涵。所以,要享受养老保险权益,必须尽投保的义务。而且,一般说,二者成正相关,即投保期越长,投保费越多,可享受的权益越多。如果公民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数额没有联系,那么公民就不会参加缴费,即使参保缴费,也会尽量少交保险费,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就缺乏应有的缴费激励机制。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仅涉及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问题,而且涉及地区间利益调整的问题。 2、公平与效率优化结合原则 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养老保险里面的一个特殊领域,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制度性工具。然而,单纯的公平并不现实,因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其本身就是要以效率和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基础为依托的。公平如果不能促进效率,甚至在某些层面牵制了效率的发展,成了经济发展的负担,那么这种公平也是难以为人所接受的。公平如果不将经济发展的效果考虑在内,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最终将不利于解决社会问题。因此,事业单位要建立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要在制度建立之时贯彻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动态过程中,不断的改进、调整并作出选择,摆正两个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发展目标,力求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达到动态平衡。 3、兼顾统一性和差别性原则 目前,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础上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而机关养老金却仍然受工龄、退休前工资、在职人员工资调动等相关因素的影响。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一部分参照于企业,还有一部分参照于机关单位。一些优秀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千方百计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或是在即将退休之际跳入事业单位,享受事业单位的优厚退休金。相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多不会进入比自己退休待遇差的企业。这种单向流动人员流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尤其制度间具有巨大的待遇差,难以为全国统一的人才大市场提供支持和保障。事业单位是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公益事业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部门,是整个社会的核心。事业单位的重要性决定了事业单位汇集了整个社会的栋梁和精英,他们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这些特点反映在社会保障领域,就是他们的保障待遇要普遍高于企业一般职工。在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既要相互衔接又要相互区别。这就是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要统一,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要有区别,即在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而且在替代率方面,职业年金的替代率要高于企业年金的替代率。 4、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社会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要求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特别是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变化而变化,同时兼顾财政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并且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大致持平、互相衔接。要本着既要保证经济发展,又要适当积累的原则,统筹安排养老保险基金。既要有利于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也要有利于职工在地区和部门之间的流动。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立法目标 1、逐步建立起公平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劳动者的、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仍是三套制度同时存在,制度间的兼容性差,不同对象享受的保险待遇差别悬殊,既不利于社会公平原则的体现,又不利于不同制度间劳动者的合理流动。我国大部分省份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各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原则,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来筹集、管理和支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各省的具体情况不同,导致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基金征缴、基金管理、基金运营以及待遇给付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2、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门立法 从我国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现状看,还没有一部统一的立法,尽管我国已经推出了《中华人们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临时性的决定多于法律、法规,即使是某一方面颁布了行政条例,也多因注重于局部而忽视了全局的协调和统一,内容上也有些地方不甚周全。因此,在对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建设之初,我们就应作出系统的计划,使事业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尽量从开始就迈入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的正轨。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立法相对滞后,并且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统一性和稳定性。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向全国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系统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可能孤立与其他保障制度进行,必须立足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统筹设计需要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整体出发来进行。 1、建立适应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人事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充分借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起以养老保险统筹为主、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为辅、以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为重要补充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发放办法。同时要将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充分的考虑进来,适时公布改革方案和推进时间表,消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攀比心理。要逐步实现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统筹发放上的一致,努力缩小彼此间的差距,差距部分可通过单位及个人支付部分来体现和解决。建立起权利和义务相约束机制,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和职工个人利益紧密挂钩。 2、处理好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国家和省、市对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已经出台了一些养老保险关系处理方面的政策规定,但这些政策规定很不系统,也缺乏可操作性。按现有政策已经转制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很多,影响到了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事业单位转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原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社会保险费。二是改为企业前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原办法计发,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企业办法执行。目前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解决事业单位与企业两类养老保险制度的接续问题,可分为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分步骤稳步推进,一方面要保证转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注意切实维护转制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 3、逐步融入城乡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享受改革成果,是党的关注民生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城乡统筹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最重要项目,是社会保障中最根本的制度安排。因此,如何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全体城乡居民,实现城乡统筹,是实现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目标的关键。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目标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社会经济结构的演变进程、城乡现行二元养老保障体制的发展走向以及国际经验的借鉴等因素。甚至在阐述发展目标使用的概念问题上都存很大的张力和争议。 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革新: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策研究 摘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进行改革。改革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项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既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和规律,又与企业、农村养老保险相协调的社会保险制度。从而增强机关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事制度改革和勤政廉政建设。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难度很大,很复杂的工程。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任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实行严格的考录制度,执行统一的工资标准,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有一套特定的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大致有三类,一类是全额拨款的,一类是差额拨款的,一类是自收自支的,但也有各自的特点。从这些实际情况出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项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既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和规律,又与企业、农村养老保险相协调的社会保险制度。从而增强机关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事制度改革和勤政廉政建设。 一、当前基本情况 我国当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多年,但目前还仍处于各自为战的“试点”阶段,国家至今没有出台统一的改革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滞后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发展的不平衡性,从全国来看,有的省已经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全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有的省实行了部分改革,个别省还未开展这项工作,就一个省来讲,基本情况也是如此,这就给人才的流动、待遇给付政策的制定以及养老保险金的转移带来了一定困难。 从我市情况来看,自1997年我市成为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我市下发了衡政[1997]14号文件《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八年多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基金收缴到位,养老金发放及时足额,管理严密,截止到2012年底,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8,794万元。改革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离退休人员因养老金问题的上访事件,不但维护了社会稳定,而且为财政节约了资金。不管是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立法不健全,缺乏强制力 现在,养老保险的许多工作,主要还是依靠党政领导的关注,依靠行政力量的引导和规范,依靠社保机构工作人员的辛苦工作。社会保险机构缺乏独立的执法权力,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难以发挥。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国家更没有专门的指导性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这就给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了难度。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法制建设。 (二)养老保险金的拖缴、欠缴问题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特征,基金收缴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也是经常性的工作。众所周知,社会保险基金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得以进行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没有足额的保险基金做保障,社会保障体系也就成为空中楼阁。保险基金收缴率直接关系到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能否正常运转,关系到社保机构的支付能力和社会信誉。从这几年的养老金收缴情况来看,尤其是近几年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更是加大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缴难度,欠费现象从无到有,欠费单位从少到多,欠费额度从小到大,欠费时间从短到长,已成为养老保险工作的难点。养老金的拖缴、欠缴现象,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和切身利益。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不良影响:一是降低抵御风险的能力,削弱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从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原则来看,大都采用“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来确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如果参保单位欠费数额过大,势必造成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局面,更难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积累,从而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影响人员的合理流动。如果参保单位长时间拖欠养老保险费,不仅会影响本单位职工队伍的不稳定性,更重要的是会造成调出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接转不畅,出现养老保险关系间断现象,使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影响人员的合理流动。因此,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来源,提高基金支撑能力,是社会保障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三)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呈减少趋势。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1、近几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控制进人,特别是机关公务员和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几年不进人,而退休人数则迅速增长。仅以我市为例,2012年,我市市直退休人员增加560人,而在职人员仅增加1,250人,这样下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势必入不敷出。2、部分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部分单位正在推进“事改企”这项制度的改革,从总的情况来看“事改企”单位类型大体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向社会提供市政公共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如市政工程处、集中供热管理处、园林处、环卫处等单位。二是一些与主管部门脱钩的房产、科研部门。如房地产公司、建筑设计院以及科研所等部门。三是以股份合作为组织形式,员工实行聘用制,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部门。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四是政府各部门具有附属性质的经营性单位。如市政府招待处、市委招待处、影院以及新华书店等部门。上述单位改制成企业后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呈减少趋势。3、一些民营事业参保缺乏法律依据。我市近几年来出现了一些民营事业,如私立学校、幼儿园和医院等,因为没有与之参保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这些单位参保不积极。(四)在养老金的待遇上存在着不公平现象 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待遇审核依旧是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办法,档案工资结合工龄,按照一定比例计发,而与养老金的缴纳尚无密切关系,这一旧的审批办法导致了诸多的不公。首先,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已进行了多年,单位对职工的工资支付自主性越来越大,同样在养老金的缴纳上,职工的差异也将会加大,但职工在退休时,却仍旧采用老办法,致使缴费上的差异在养老金上无法体现而导致不公,这也将影响在职职工们的缴费积极性。第二,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由于现在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日益成熟,其退休审核已是建立在其缴费基础上的较为完整的办法,与事业单位大相径庭,导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人员流动后在其退休时待遇上的差异。企业人员的多缴纳多享受在事业单位是得不到充分体现的。第三,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养老金,目前仍然随同在职职工进行调整,而在职职工的工资调整是在考核基础上进行,退休职工却采用一刀切的办法,这显然不公平,同时也将加大保险机构的负担。第四,由于老办法的存在导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龄认定、工资审核依旧由人事部门完成,致使审核与发放相脱钩。 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针对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对策: 三、对策研究 (一)加强社会保险立法,增强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社会保险立法是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正常、有效地运行并对社会生活产生积极作用的先决条件。为政府的强制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规范了政府行为,进而杜绝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使社会成员的权益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证,对侵犯被保障人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使政府、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有法可依。 目前存在养老保险基金收缴难,开展新项目难,保值增值难,保障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难等问题,这同无法可依,缺乏强制力手段有很大关系。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 行的制度。国家立法是保证其顺利实行的根本,过去我们靠政策,靠工作去推动多一些,常常力不从心。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立法。尽快使《社会保险法》出台,同时制定各项保险项目的法规和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社会保险充分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样才能更广泛地规范政府、单位、个人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行为,才能使社会保险进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且有序健康的发展。 (二)强化基金征缴,加大基金征缴力度 首先,要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影响。社会保险不是商业保险,它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福利;是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稳定的大事。要想办好此项事业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与支持。要着重加强宣传提高单位的投保意识,特别是要提高单位领导的保险意识,增强单位缴费的自觉性,改变以往人们对养老保险的传统认识,提高单位及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要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筹集养老保险金的意义、做法及不按时缴费的不良后果,以增强单位及个人积极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社会责任感,使养老保险工作深入人心。第二,要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社会保险的各个工作环节。要本着“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进行养老保险计发办法的探索,使养老金的多少与单位及个人的缴费金额直接挂钩,从根本上改变缴费与养老“两张皮”的现状,调动单位及职工的缴费积极性;同时要加快广大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化的进程,努力探索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新路子,逐步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第三,要建立通报制度。要定期将各单位的缴费情况报送政府,进行通报,对欠缴养老金的单位进行曝光,以达到督促落后的目的。第四,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整体优势,强化基金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编制部门、人事部门的计划及工资、财政部门的预算编审等有着内在联系,如果各职能部门和机关事业保险机构之间能够积极配合,将促进养老保险金的征缴。如保险机构将欠缴养老金的单位列出,针对这些单位欠缴养老金的情况,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上,人事部门在用人计划及工资审批方面,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方面都予以控制,直至缴齐养老保险金为止。第五,加大执法力度,社保部门联合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参保单位欠缴养老金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资金确实困难的单位,可先签定缓缴协议,明确补缴期限,到期仍无力补缴的,将采取更加进一步的措施;对有缴费能力而拒缴的单位,首先做好有关领导的思想工作,仍不补缴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扩面力度。机关事业单位的扩面工作主要从机关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和流动人员上下功夫,为此我市依据省的做法成立了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参保提供了保证,另外积极鼓励一些民营事业单位参保,也是我们扩面的重点。 (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 目前在个人帐户储存额积累还较少的情况下,完全按个人帐户计发养老金是不现实的,所以要考虑在暂时延用老办法的基础上,对有些政策做适当的修改,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也要考虑政策的前瞻性,使之更适合当前过渡时期的客观情况。随着个人帐户基金的积累,养老金的支付最终要打破现有计发办法,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原则,本着既不能降低离退休人员的现有生活水平,以不能过多地增加财政负担的指导思想,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的计发标准和办法,如机关和由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和退休津贴构成,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构成,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仍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等。同时,应当统一和完善各机构涉及退休及养老金的审核和有关增资审批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制定,要改变当前退休金支付标准和支付项目政出多门的现象。以便使保险机构能够获得更多自主权,管好用好社保基金。 (五)加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征缴力度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许多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了一些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早在2003年我省出 台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办法》的出台,为单位、聘用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提供了一个政策依据,填补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空白,但是由于一些单位参保意识不强,聘用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致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未参保,为了解除这些聘用人员后顾之忧,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使单位、聘用人员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走访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扭转一些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错误思想认识。通过宣传,使单位领导从思想上重视此项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对聘用人员要一视同仁,不能另眼相看。聘用人员本身也要重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我们的经办人员、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也要宣传相关政策,使聘用人员了解情况,确实给他们办点实事。 第二,聘用人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调查,一大部分聘用人员存在心理矛盾。如果要求单位给参加养老保险,又怕被单位辞退。聘用人员要了解相关政策,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应该在适当的时机提出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单位不同意参加养老保险,聘用人员要注意收集保护历史资料如劳动合同书、个人工作履历、工资条或者能证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资料。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单位,认为拖延缴费时间可以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这类处境的聘用人员仍有维权的机会,合同一旦终止,聘用人员就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去足额补缴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单位仍有义务缴纳这部分费用。 第三,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及时督促单位参加养老保险 部分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可以说是不敢怒,不敢言。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具体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委员会也可以将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提供给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有重点的监察那些用工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业务中,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监察。劳动监察不是目的,目的是切实保护聘用人员切身利益,使用人单位在用人方面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形成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 第四,会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共同监督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联合审计部门,在对用人单位进行审计时,对养老保险进行专项审计。收费部门、编制部门可以通过年检的形式,银行可以通过开户的形式,查看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欠缴、漏缴、不缴费用的,不予受理。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将此与评选先进、考核业绩相挂钩。当然这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也需要劳动部门协调此项工作,如果能够形成社会合力,这项工作就能更进一步推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滞后,造成了诸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势必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以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接轨,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革新:浅谈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情况分析 摘 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引起反思和重视,科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良性健康发展已是刻不容缓。 关键词:机关 事业 养老保险 论文联盟 一、“十一五”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基本情况 (一)在职参保人员人数近几年趋于稳定 1、从变化量上看,自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参保人数从19.7万人增长到20.09万人,增加3900人,年均约增780人,增速较为缓慢。 中国论文联盟 2、从变化形态上看,2006年至2009年参保人数平均每年增加0.35%,从2005年8月开始全市陆续改“单基数”征缴,离退休人员逐步退出缴费,参保人数在2006、2007年两年稍稍回调,2008年恢复增长。 3、从变化趋势上看,全市在职参保人员从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增长缓慢,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受编制限制,增人有限,而退休人员增速加快,新增退休人数增幅在一定时期超过了新增参保人数增幅。加之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这部分人员逐渐退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今后几年全市的参保人数会有一定的减少,减幅不大。 (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快速增加,职工负担系数逐年加大 1、从数量上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大幅增长。离退休人数近5年间增长迅猛,从2006年至2010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离退休人员人数快速增长,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从47591人增长到62169人,增长了30.63%。 2、从增速上看,连续多年处于高位。5年间增速都在5%以上: 2007年增幅7.64%;2008年增幅8.59%;2009年增幅5.86%;2010年增幅5.57%。 3、从职工负担系数上看,职工负担系数逐年递增,支付压力不堪重负。2006年负担系数为0.2416,而到了2010年,负担系数上升为0.3094,基金支付压力非常大。 (三)基金征缴和支付双双快速增长,但支付增幅远大于征缴增幅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现象日见加重,基金支付压力加大。受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形势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趋缓,离退休人员增加迅速;离退休人员工资逐步增加,在职工作人员增资部分不能及时纳入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能及时调整。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当期基金缺口逐渐扩大,基金结余日趋萎缩,支付危机日益凸显。 (二)地方财政部门扶持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参保职工的经济负担和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压力。财政部门虽然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兜底的责任,但是财政支持力度还远不够。这样,一方面财政部门对收不抵支带来的养老保险缺口支付的积极性不高,加重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难度;另一方面,近几年养老保险征缴比例的不断提高(有的达到了50%),的确给参保职工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影响了参保职工的积极性。 (三)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基金抗风险能力弱。目前,我市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各县市区因受经济发展状况、财政状况制约,在职职工工资水平悬殊、离退休职工待遇不均,致使这部分县区的社保统筹状况不佳,基金抗风险能力差,保障能力脆弱,不能很好地发挥社保应有的强大保障作用。 (四)机关事业保险政策不规范、不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改革探索、规范完善。做实个人账户、缴费与待遇挂钩、社保经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问题,还有一定差距,社保调研工作开展刻不容缓。 三、下一步做好机关事业保险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逐步规范调整养老保险政策。学习国外先进做法,提高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强调研,逐步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增强可操作性。 (二)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探索实行缴费与退休待遇挂钩,调动参保职工的积极性。 (三)要保证好基金良性循环,以支定收,略有结余。保证较高的基金征缴率,做到应缴尽缴;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缴费比例;强化对各参保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加强退休人员管理,杜绝冒领现象发生;严格控制基金支出,严格审核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四)加大协调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当期养老金收支缺口财政兜底和经费保障,完善财政支付环节。加大协调力度,力争财政逐年提高财政补贴绝对额,缓解参保职工经济压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 (五)科学设置机构,强化保障部门职能。建议单设社会保障部,实行垂直管理,省级统筹。 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革新:对企事业单位引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问题的探讨 原文作者:张海利 摘要:我国养老金的主要目的是对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有所保障,但若想让退休的老人们达到“丰衣足食”的状态还是有一定难度的。由于国力所限,加之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我国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地完善。本文对我国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解决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 养老保险 制度 一、前言 所谓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基金是国家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以社会、经济、政治等力量为保障,当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力后建立的一种对其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的专项基金。《中国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缴纳年费上限十五年以上者(年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纳到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 二、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形成原因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混淆,以及事业企业单位制度改革的步伐不一致,在保证社会公平这个领域内出现了失衡的情形。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形成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养老金制度不同 基本养老金主要有两部分构成,一是由基础养老金,另一种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而机关事业单位是与普通企业有所不同的,国家财政负担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个人则不需要缴费,其退休前工资是以后退休水平的依据,与每个人的工龄有着直接的关系。举例说明,对于国家机关公务员来说,他们退休后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与退休前是一致的,只是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会有一些变化,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发。工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工资有着直接的影响,其职务工资和津贴之和均受工龄的影响。养老金制度的不同,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拉开差距。 (二)企业年金制度未普遍建立 企业职工的养老金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方面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另一方面是企业年金。基本养老的目标替代率是58.5%,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则为20%。然而在实践中,企业职工养老金成为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主要部分,而作为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有力补充的企业年金所发挥的作用并不大,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三)企业内部原因 企业为了尽可能放大的自身的利益,会通过将职工的基本工资压低、而对绩效工资增加的方式,让职工感觉整体工资总额达到了自己理想的标准,而也有助于企业利益的放大。然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直接领财政工资,国家财政承担着其社会保险的全部费用,对于他们的工资来说会比较稳定,随着工龄的提高而逐年的上涨,使他们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更有保障。[论文网] 三、解决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思路 (一)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维系底线公平 “底线公平”理论是从社会公正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其理论的主要宗旨是很好地保障社会发展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强调“公平”是一种适度的公平。这对于政府及社会来说,是必须承担的责任底线。公共财政政策负责调节底线以下的部分,而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甚至由个人则承担底线以上的部分,这部分也成为了反映出差别的部分。这种理论在养老保险中的体现为各地区的“最低养老金标准”,这个标准可以保障退休人员的最低生活标准,由于近段时间物价在不断地上涨,有了最低养老金标准使退休人员有最低的生活保障。 (二)统一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实行全局平衡 待遇差距问题并非某一个地区存在的,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若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国家出台整体的协调政策,只有制定相关政策,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目前,退休金调整机制的不完善是造成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出现差距的主要原因。然而在现行的制度条件下,能由国家统筹安排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改变目前这两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将会对这种状况有一个明显的改善。一个完善的待遇调整机制要符合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第一,要合理选择基本养老金调整参数。这就需要两个因素的综合考虑:一是社会平均工资,另一点是物价指数。只有准确衡量出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保证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如不能很好地衡量,物价不断的上涨,工资却停滞不前,百姓必然会怨声不断。第二,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行高收入者低替代率、低收入者高替代率的政策,以做到低有保障、高有调节,避免产生较大的差距。第三,全国各地区的养老金水平是不能统一的,要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以及各地区的物价的差距,全面地衡量各方面因素从而合理地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扩大养老金收入来源,提高投资收益率 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的高低与否取决了两个因素:一是个人账户基金的缴费额,另一个因素是运营增值这个因素。而按照规定,养老基金的用途是十分有限的,仅仅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加上某些时候通货膨胀率较高,很多年份收益率都为负数。 (四)发展企业年金制度,扩大年金运用效应 目前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财政已经存在较大的负担,国家正着手各种措施如何缓解这种压力,对于一些改革措施,各界也提出了不同的异议。根据养老保险的改革目标,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也有所变化,几乎下降了25—30个百分点,近乎下降到60%以下,而企业年金的替代率提高到20%~30%。
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内涵及其哲学意蕴:论生态文明视阈下农民生态意识的培养 摘要:生态意识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新认识、新价值判断和新的社会实践。农民具备高度的生态意识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我国部分农民欠缺应有的生态意识是当前农村环境问题日趋严峻的重要原因。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国家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农民生态意识,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环境保护的事业中。 关键词:生态文明;农民生态意识;农村环境保护 生态意识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新的认识、新的价值评判与新的社会实践,是建立在对生态危机自觉反思基础之上建构和谐生态关系的文明意识。全国污染调查数据显示,农村污染已经占据了我国总体环境污染的“半壁江山”①。其中,农业面源污染是农村污染的重中之重。这一局面的形成,究其根源,和我国部分农民欠缺生态意识有关。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为了能够根本性地扭转农村污染发展的趋势,我国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增强农民的生态意识,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环境保护的事业中。 一、我国农民生态意识培养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要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这表明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生态意识对推动环境保护社会运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认知作用、交流作用与组织作用等方面②。生态意识可以在更高、更深层次上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和价值观,使人们更为深刻地认识到,人类依赖自然生态提供物质条件,而人类在减少对自然的剥夺时,也就减少了对其他人的剥夺,包括对他人劳动产品的剥夺与侵占,进而更加自觉地参与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去。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且农村人口几乎还占到全国人口的一半。生态意识除了上述的一般性意义外,当前,我国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还具有以下特殊的意义: (一)有利于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根据近年来我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的调查数据,我国农业生产造成了严峻的面源污染,如2010年,“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局部地区形势有所好转,但总体形势仍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农村生态退化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1]。农业面源污染是农民的生产方式不符合生态规律所造成的,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只能够依赖于农民转变旧的农业生产方式,实施生态化、绿色化的农业生产。这需要农民具备一定的生态科学知识与素养,养成一定的生态保护意识。 (二)有利于培养农民的文明素质。生态环境不仅仅具有物质价值,可以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质与能量。生态环境还具有精神价值,可以为人类提供丰富的精神养分。古代中国人在观察自身周遭的自然万物与了解动物品性的基础上体悟与领会了自然的寓意,用诗歌的形式把这些观察与体悟表达出来,从而表达出自己生活状态与情感。如通过作者的“托物言事”、“藉物抒情”,《诗经》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联想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通过《诗经》的传播与影响,中华民族逐渐培养出自强不息、生生不已的民族精神[2]。生态意识不仅包含了对生态环境物质性价值的认知,推动民众保护环境,还包含了对生态环境精神性价值的认知,培养民众对自然美的欣赏能力及对这种欣赏的表达能力。因此,培养农民生态意识,不仅培养了农民对生态环境物质性价值的认知能力,还培养了农民对生态环境的精神性价值的认知与鉴赏能力、对生态美的表达能力,提高了农民的文明素质。 (三)有利于培养农民的社会参与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目的在于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生态文明建设内在地要求每一社会成员具备公民美德,农民也不例外。没有任何社会成员天生就符合社会规范要求,这些社会美德都是培育、教化的结果。参与社会事务则是培育公民美德的重要途径。通过参与社会事务,公民了解到自己参与的社会事务所具有的重要社会价值和意义,熟悉社会事务决策的过程与方式,理解社会事务对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影响程度,就能够在分歧的公众意见和建议中寻找到存在的共识。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过程中,农民在生态意识的推动下,参与生态保护就是在培育自身的社会参与能力,在培养自身的社会美德。通过学习、了解并且践行生态意识,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态文明,懂得为了公共利益、为了长远利益可以舍弃自己个人的利益、短期利益。他们能够知晓自己个人微薄的生态保护行动也具有意想不到的社会效果,能够给他人以关怀、关爱,维护生态以换得健康。通过这种参与,锻炼了他们生态价值的表达与诉求能力,培训了自身生态利益的维护能力。这样,他们就能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生态环境事务做出相应的决策,体会到当家作主的成就感,从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树立民主与法治的观念和实践能力。 二、当前我国农民生态意识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部分农民欠缺生态意识的表现。尽管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生态意识在我国社会各阶层中已显著地树立起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但毋庸讳言,在我国农村中,部分农民还没有接受应有的生态教育,他们生态意识还相当欠缺,特别是在个别落后地区,由于生存的需要有的盲目进行农业生产,有的还处在刀耕火种的状态之下。其主要表现形式有: 1.未能深刻地认识到农村环境的恶化后果。我国农村环境问题虽已日趋严峻,但许多农民并没有认识到环境恶化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对后代人影响的严重性。由于没有认识到环境恶化后果的严重性,因而他们就不愿意采取有效行动改变自身非生态的行为方式。 2.未能了解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对土壤与水体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总是认为污染环境只是工业生产所造成的,农业生产对环境不会产生污染。因此,人们只是预防与治理工业生产的环境影响后果,忽视了对农业生产的环境影响后果的预防与治理工作。特别在我国农村,由于大部分农民缺乏农业科学知识,他们不知晓土壤中的营养成分与种植物需求之间的关系,也缺乏必要的检测土壤成分的仪器设备,为了获得较好的收成,他们抱持“宁多勿缺”的心态,根据经验施用肥料,结果形成超量施用;同时,部分农民也不能理解降水(灌溉)与农业面源污染之间的因果联系,施肥、喷药与降水(灌溉)近乎同时,加剧了有效成分的流失,形成化肥、农药的施用与严重污染之间的恶性循环。部分农民因为没有关注农地降水(灌溉)能够淋溶化肥与农药中的有效成分,降低化肥与农药的利用率,在施用农药与化肥时不合理的增加了农地中的降水,使得在水循环的作用下有效成分被淋溶与流失,形成农业污染后,不得不再次增加化肥与农药的施用量,形成新的农业污染。农民未能根据土壤营养成分和种植物的营养需求合理地施用肥料与农药,造成化肥与农药超量、不恰当地施用,形成了农业面源污染。 3.缺乏交流与沟通农业环境保护知识的能力,不易接受生态农业的理念与运作方式。多年以来,为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我国开展了大力推行生态农业生产的活动。一些农民具备相应的接受与理解能力,能够依照生态农业的理念与运行方式安排农业生产。但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民现代科学知识欠缺,他们不能够理解与接受生态农业的理念与运行方式,更无法按照生态农业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这些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固守传统农业生产的经验,总认为多施用农药与化肥就可以获得农业丰收。他们过量施用化肥与农药的行为造成了农业面源污染。 (二)部分农民欠缺生态意识的原因。部分农民欠缺生态意识的原因主要有: 1.农业生产传统习惯心理的影响。千百年来,我国农民养成了传统农业生产的习惯做法。在传统农耕时期,这些习惯做法由于没有使用农药与化肥,不会产生有毒化合物的残留问题,因而农民也就形成了“农业生产没有环境污染后果”的习惯思维定势,并影响到对当前的农业生产环境后果的认知,依旧认为农业生产不会产生环境污染后果。实际上,当前的农业生产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之间存在迥然的差异。当代农业生产广泛地施用农药与化肥,这些原本自然界所没有的人工化合物在超出自然的净化能力外,会形成残留物质滞留于土壤、水体与空气中,成为环境污染的源头。但是部分农民没有认识到当代农业生产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其心理依然保持于对传统农业生产所形成的认知中,没有关注当代农业生产方式对生态的负面影响,造成了他们生态意识的欠缺。 2.缺乏应有的科学教育。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教育投入远远不足,不能够满足农民对教育的需要。特别是科学素质教育,我国农村地区大大地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这样,使得大部分农民没有掌握到应有的科学知识,不能够理解农药、化肥的使用与一些环境要素变化之间的因果联系,如水体发黑、变臭,河流中某些鱼类的消失、某些藻类的疯长。农药与化肥的过量施用,不仅仅影响到施用地的环境,也会损害千里之遥的地方——河流下游的环境。如果缺乏相关的生态科学的知识,人们就无法将农药、化肥的施用行为与生态系统的健康与平衡的状况变化联结起来,在二者之间建立起因果关系,从而关注农药、化肥的施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后果,并进而形成生态保护的意识,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以保护生态环境。总之,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并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要理解这种影响后果的原因,就需要科学知识。我国农村地区科学教育的缺少使得部分农民无法理解农药、化肥的过度施用与生态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当然就不能够树立应有的生态保护意识。 另外,我国农民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也影响到科学教育的效果。由于农业生产的产出较低,许多接受知识能力强的年轻农民到城市就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之中,大部分是接受知识能力较低的年龄偏大的农民。这些农民囿于原先接受的教育层次不高,对现代科学知识缺乏应有的认知,因此,他们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容易固守习惯方式,不轻易改变以适应现代化的科学的农业生产,当然,也不太注重农业生产的生态负面影响。 3.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渠道不畅。生态意识需要通过参与到生态保护中、实践生态科学知识来加以培养与提高。生态意识的培养不仅仅限于对生态科学知识被动的接受,相反,更应该依靠这些知识的实践运用。通过生态科学知识的实践,不仅检验了知识的可靠性,还提高了实践者参与生态保护的能力,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参与愿望。同样,农民参与生态保护、实践生态科学知识也能够起到如此的作用。在生态意识的推动作用下,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事业中。毋庸讳言,我国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渠道还不够畅通,制约了农民生态意识的提高。其一,农民生态权益遭受漠视,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我国许多农村地区频频出现大规模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河流、空气和土壤遭受损害,农民身体健康也遭受损害。但是,农民的生态权益却无法通过相应的保障制度予以保护,导致了诸多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事件发生。这些事件的爆发本身就已经说明了农民生态权益遭受损害的事实。显然,农民自身权益不能够得到保护,他们就不会关注生态本身的健康问题。实际上民众生态事务参与能力的培养与生态意识的提高正是首先通过维护自身生态权益而取得的。农民生态权益保障机制的缺乏不利于农民维护自身的权益,也不利于通过这种维权、参与行动来培养生态意识;其二,农村环境决策参与机制不健全,农民还不能真正地参与到环境决策过程中。他们对涉及自身生态利益的事务还没有真正地参与到环境决策过程中,因而他们对生态保护的事务就不会产生相应的认知和激励,从而他们也不会主动地学习、了解生态科学知识,培育自身的生态意识。可以说,哪里的农民有畅通的渠道参与到生态保护事业中,哪里的农民就具备较强的生态意识,他们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就高。反之,农民不能够真正地参与到环境决策过程中,他们就无法真正地关心环境的状况,树立良好生态意识。 三、多元协同:培养农民生态意识的有效路径 为了提高农民的文明素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进而有效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我国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农民的生态意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与各种环境政策均有相关规则涉及到提高民众生态意识,如《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996年8月3日)第十部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国发〔2005〕39号)第三十二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环境宣传纲要》、2012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这些法律、法规与政策对于提高我国农民生态意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环境保护。但是,总体而言,农村环境问题的严峻性与大部分农业生产的非生态性说明农民的生态意识还有一定的缺陷,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性。具体而言,培养农民生态意识、提高他们生态素养的路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环境教育法》,专门章节设置农民环境教育制度。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中包含一些关于环境教育、培养公众生态意识的规则,但是这些规则存有一定的缺陷,表现为规则的刚性不强、不成体系。我国环境教育规则大多以环境政策的名义出现,基于政策本身的灵活性与弹性,环境教育规则的落实在地方层面大打折扣,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特别是对农民生态意识的培养,许多地方根本就没有认真地实施过,关于环境教育的规则仍然被搁置在书面上、文件中。另外,农民环境教育制度不完整,没有相应的公共财政支出、环境教育公共服务等配套措施的支持,不能够形成制度的合力。因此,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当务之急,就是要制定包括农民环境教育制度在内的环境教育法。用法律的刚性防范某些地方政府对环境教育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 同时,鉴于环境教育、生态意识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国家应该把学习与接受环境教育作为一种法律义务予以规定,强制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分阶段接受相应的学习与培训。 (二)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以有效地培育农民生态意识。我国环境教育规则的失灵除了制度本身不健全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肇因就是配套措施的不完善。环境教育制度的有效运行不仅仅需要制度本身的健全,还需要配套措施的完善,如教育经费和必要的设施的投入、师资力量的投入等。因此,在建立与健全环境教育制度的同时,国家还需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从而形成制度的合力。 (三)实施灵活多样的农民生态意识培养机制。一些地方政府在培养农民生态意识时,方式僵硬、呆板,不符合农民的接受模式,因而并没有取得好的效果。我们可以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传播方式,如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媒体,也可利用传统的方式,主动到农村的田间、炕头,乃至茶馆等农民休闲、娱乐的场所,用农民听得懂、看得明白、理解得了的方式传播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在传播生态科学知识与生态意识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传播的方式,不能高高在上,简单、粗暴地对待接受者。江苏省姜堰市首个农村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乡村家园协会在开展农村生态意识教育方式方面取得了不少经验。协会成员充分利用苏南地区农民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与文化形式宣传生态意识,培养农民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意愿 [3]。这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值得借鉴推广。 (四)健全生态保护农民参与制度。强化农民的生态意识。生态环境具有多重价值,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就是因为这些价值值得保护,需要保护。倘若我们感受不到、体会不到这些值得保护的生态价值,要我们去保护生态环境,肯定是困难重重。因此,强化民众生态意识的途径不仅仅是民众被动地接受环境教育,更应该让民众主动地走进大自然,亲身感受自然无穷的魅力,体悟它多样的价值。同时,社会还应该提供相应的条件保护民众生态环境相关权益,让民众在参与生态保护的过程中体会到人生的成功、成就。如果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很容易使他们形成生态环境和自己无关的心理。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完善相关的制度,消除农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障碍,使农民可以方便、顺畅地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不断增强他们的生态意识。 四、结论 农民生态意识的培养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农民生态意识有所欠缺。这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为了提高农民生态意识,我国需要建立多元协同的制度体系,共同发挥培养农民生态意识的作用,切实增强农民生态意识。 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内涵及其哲学意蕴:保定地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现状调查 【摘 要】通过对农民生态意识和行为的现状调查和调查结果分析,总结了只能在国家政策的知道下,大力宣传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行为成为社会的主流,得以促进生态文明意识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民;生态文明意识 面对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和污染日趋严重的生态背景,中国确立并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为必要和明智之举。可持续发展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涉及各行各业并有赖于社会各阶层的行动支持。要建立群众基础,农民是合适的切入点。首先,农民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潜在力量。因此,对他们进行生态教育并对生态行为给予制度和技术支持具有深远意义。 一、农民生态意识和行为的现状调查 根据问卷的设计以及调查结果能够有效的对生态意识的实践情况的认知度有准确的掌握。首先,问卷设计面相农民的不同层次,由此产生的调查结果各种各样。研究表明他们的节能意识水平处于一般的水平。其次,由于农民对生态知识了解比较少,有些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对于生态学的理论性知识没有系统。 二、生态意识调查结果分析 生态意识的总体调查结果表明生态意识状况并不乐观,分类研究提供了提高生态意识的途径。“生态环境常识”部分,农民最熟悉的是资源稀缺和盲目砍伐造成的后果,其次为可持续发展以及大气污染、沙尘暴和海洋赤潮的形成机理,大体在了解的水平。对发达国家历史上的八大公害、汽车处于什么状态尾气排放最多以及环保术语十分陌生。“日常生活中的生态意识”部分,农民最熟悉的是砍伐与纸张浪费的关系,结合“生态环境常识”可知,农民对于盲目砍伐的前因后果十分熟悉。他们很清楚汽车尾气危害,但是汽车在何种情况下尾气排放最严重,答案分歧很大。一次性物品的危害、吃野味的危害、水资源缺乏状况和垃圾分类好处,他们也是熟悉的。相比水资源,电力紧张的状况却不被熟悉。磷的危害和电子产品处理不当的危害,也只处于了解的认识程度。干洗溶剂的危害、吃野味的危害以及吃发菜的危害,农民还很陌生。 三、结论 本次问卷调查主要针对保定地区生态意识和行为的现状以及“知”和“行”的差距进行实证研究。“生态意识的总体数据特征”分为两大部分,“生态环境意识”方面被调查者对发达国家历史上的八大公害、汽车处于什么状态尾气排放最多以及环保术语十分陌生。“日常生活中的生态意识”方面,干洗溶剂的危害、吃野味的危害以及吃发菜的危害,农民还很陌生。“生态意识的分类数据特征”表明,男性的生态意识略强于女性,参加或曾参加过环保活动的农民的生态意识也普遍较高,除个别项目外,多数项目的均值高于总体均值。 “生态意识和行为的差距”研究的目的有二:一是分析日常生活中各代表性的项目生态意识与行为的匹配状况。二是说明生态意识强并不等于行为也有利于生态环境,若期望“知强行强”最佳组合中的人数最大化,我们应采取何种措施。数据表明被调查者的“知”与“行”每个项目的匹配程度不同。“知强行弱”的明知故犯者多集中于“水缺乏与节水行为”、“砍伐与纸张浪费状况”、“一次性物品使用”、“垃圾分类好处与行为”以及“电力紧张与节电行为”,研究其内在根源是有意义的,不仅为纠正明知故犯的行为提供指导,而且将有助于我们提供相应的引导以避免“知弱行弱”者进入“知强行弱”的行列。本文总结出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主要有从众心理、习惯、懒惰、没有奖惩措施、花费太大、我行我素、不具备客观条件等,这样的分析很显然是不够的. 还需深入到被调查者的心理、人生哲学以及生活环境等更深层的因素,这将成为更深入的研究方向。 重要的是要改善生态意识,如果巧合的作用是习惯的话,“知弱行强”的行为,应提高理性的指导,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生态意识教育。此外,生态意识调查的受访者,一些地区仍然知之甚少,这就需要更多的生态意识教育参与。在农村里提高生态意识的方法很多,利用电台、电视台以及阅报栏等公众媒体宣传生态常识。 虽然生态意识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势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但这不是生态意识教育的结果,是因为由于缺乏相应的机制。“知强行弱”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主观原因包括从众心理,习惯,懒惰,坚持一个人的老路子,在最后的分析中,可.以用外部性理论经济学解释。当然,从众心理,习惯和懒惰等道德水平的原因不能被忽略,但通过宣传和教育,在很短的一段时间无法改变的情况下,经济激励怕更迅速。其最终目的是改变经济奖励和惩罚的公共行为,从众心理和舆论的监督,建立了一种新的生活。节能减排税企业的政策逐步发挥作用,但具体的奖惩个体行为不具有普遍性。主要的客观原因是缺乏支持和资源合理分配的基础设施。例如,垃圾分类有很多好处,但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状况,垃圾分类和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基础设施和相应的激励措施,以配合对方,垃圾分类回收,如果不是的问题。此外,提倡公共交通出行方式,通过财政补贴方式,优化公共交通,使其成为一个更安全和更有效的选择,从而节约资源。 生态意识目前长期形成的主流行为是“知强行弱”,这种主流行为需要在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下,才有可能加快进程。通过公共媒体加强宣传和教育,支持环保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更重要的是生态意识转化为行为,经济激励可以改变个人的行为,在短期内,长期和培养新的习惯,也离不开基础设施。只能在国家政策的知道下,大力宣传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行为成为社会的主流,得以促进生态文明意识的持续发展。 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内涵及其哲学意蕴: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内涵及其哲学意蕴 【摘要】本文从生态文明与农民意识的关系入手,分析了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内涵及其哲学意蕴。 【关键词】生态文明 农民意识 新内涵 一、生态文明与农民意识的关系 1.生态文明的建设的基础是提高农民意识。一是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根本上改变农民意识。我国是农业大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需要国家经济政策的促进,更需要我国广大农民从意识上的支持,只有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了,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内部生态文明建设会随着提高。二是农民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长期健康的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因素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有一定的作用,但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依赖于国家利用经济因素不断刺激就可以有效的。 2.生态文明是农民意识建设的新内涵。 (1)在全社会环境道德达成共识,生态文化、生态意识成为大众的主导文化意识。人们对自然的价值有明确的认识,确立符合自然生态原则的价值需求、价值规范和价值目标,环境道德信念、环境道德态度和环境伦理规范内化为民众的社会心理、思想意识和思维方式并逐渐形成自觉的保护环境的行为习惯。 (2)社会产业结构发生根本变革,主导产业由原来以高能耗、高污染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群转变为以物质的封闭循环和能量梯级利用为特征的生态工业产业群。生产过程的生态化能够为产业结构形成物质循环架设“增链和补链环节”,并为生产生态条件装备废弃物回收和处理场。产业结构和生产过程的生态化转向需要在政府优惠政策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保证下才能良好地运转,也只有这样,生态工业产业群经济和生态效益才能达到双赢。 (3)生态化渗透到社会结构中,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环境决策成享:种社会建制。诸如在社会政策上考虑如何组织好经济,以便协调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国公民参与重大环境决策,既成为政府指导和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成为家喻户晓的公民应当和自觉行使的公共权力。 二、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内涵 1.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含义。当工业文明的烟雾覆盖了蓝色的天空,在经历了高速的经济发展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承认,他们是在道路上与自然异化。这种异化带来的不仅是经济增长放缓或停滞,也带来的焦虑和沮丧的人的快速增长。异化和焦虑,使得人们重新思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找到一个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维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是农民生态文明意识。 2.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内容。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是与传统的“社会教育”的不同,是一种新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它引导人们重新认识在生物圈中位置,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主张在追求健康生活、丰富的生产成果的同时,应努力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以教育人们对待自然,对待一切。人类社会生态学的发展趋势要求我们要加强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观念,特别是教育和社会环保意识的元素,这已成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和农民整体素质的基本知识结构,成为一种社会意识和社会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哲学意蕴 1.和谐发展的核心理念。在生态文明的基础上,生态环境自然的整体思想,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关系,共生意识。因此,对人性的改造有个限度,超过这个限额将导致生命支持系统的破坏,因此,需要在可以承受的生态系统在一定的历史时期限制人类活动的限制。 2.文明合理的价值观。生态文明的价值是人与自然,自己的行为、功能、效果和重要性的总体评价结果的性质和意义之间的关系。生态文明值是全面发展的人是一种更合理,更有益的思想从本质上指导,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价值判断,并引导一个人,一个社会组,甚至整个人类的行为对制定原则,标准的生态文明。 3.跨学科性的结构体系。 (1)提升人的思想境界和人格情操,自觉地把尊重人、尊重其他生命放在首位,这是人类文明发展到生态文明阶段的必然要求。 (2)转换对待自然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思维方式,尊重自然的内在价值,是生态文明赋予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所在。而要实现人的丰富的全面的发展从而成为符合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新人,就必须做到:一是使人摆脱对自然的贪欲,自觉地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幸福观,确立“最大的愉悦是合理的创新而不是无限的消费”以及“消费不该没有一个归宿”的信念;二是确立人与自然的平等原则。这种社会建构将激励新人的魍造,进而对社会新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且直接的推动作用。 总之,论在什么场合下,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调整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都应当以相对“弱”的一面为尺度,这是在人之外实现了的人的价值,是“以人为本”的生态表达式。 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内涵及其哲学意蕴: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民生态意识培养 [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 解决好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不仅能够保障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还有利于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建设生态文明, 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而生态文明建设则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指向标, 引领着新农村建设的方向, 促进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上的宗旨是提倡高度重视保护环境, 重视生态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着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使广大农民共享社会主义国家所创造的美好幸福生活。 ( 一) 有利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现代高效农业是以市场为导向,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 充分合理利用资源环境, 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 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最佳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特性。这与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即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不谋而合的,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是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途径, 而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现代高效农业的支撑, 二者相互作用, 提升农村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结构、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 二)有利于加强民生工程建设, 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是要惠及民生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完善排灌设施, 发展节水灌溉,消除水库隐患, 扩大防洪库容。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使农民生活更加便利更有保障, 精神文化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使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落实到满足农民需要、实现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上。这是农民的新期待, 党和政府工作的新目标, 也是国家发展建设的新希望。 ( 三)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目标 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高速发展, 城市和工业的污染向农村转移, 加之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耕地大量减少,灾害频发, 致使我国广大农村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环境恶化。广大农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严重有悖于以人为本和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 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关键所在。我们必须把弘扬生态文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大力搞好文明生态村建设, 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倡导新的生产与生活方式, 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农民生态意识现状 (一)生态主体意识淡薄 (1)经济发展水平不足以为生态保护提供资金支持。目前大多数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尚未达到富裕级别,处于温饱问题稍有解决,有一定文化教育经历,但是仍热衷如何快速致富,对于长远生态效益没有概念,对于经济处罚也不会像以往那样畏惧。或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有了教育经历,潜意识里可以接受环保教育。远远没有达到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乐于接受环保知识,主动参与生态投资阶段。 (2)教育水平与人口结构导致环保知识匮乏。农村居民缺乏环境保护知识,认识不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既是受教育程度低造成的,也是目前农村留守人口结构造成的。青壮年是农村中接受过教育的一小部分群体,他们与农村的脱离便将仅有的环保知识一同带离农村。 (3)受传统思想和道德习俗影响公共意识薄弱。受根深蒂固小农思想影响农民往往因循守旧、狭隘自私。不愿意接受新鲜事物,对于新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以为意。公共道德意识薄弱、大局意识空洞抽象,很少关注公共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当一些破坏环境行为与自身存在利益关系时就更容易听之任之。 (二)环保基础设施不健全 (1)执法不严监督不力。总体上环保法律法规在农村落实不到位,有关组织机构在审批农村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立项报告时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存在审批漏洞,加之环保部门监督不严,致使群众对环保事业的参与热情受到压抑。 (2)组织机构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生态保护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管理体制做后盾。然而目前农村的生态事业管理体制机制尚处萌芽状态,还需进一步完善,而且由于资金投入不够、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农村的民间环保组织有很大的缺失,村一级环保宣传组织机构缺乏资源匮乏,组织协调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致使农民接受环保教育机会进一步减少。 (3)环保知识获取渠道单一。在日常家庭生活中,村民获取生态知识的渠道十分单一,原有的村里的广播小喇叭等可以用来宣传的工具已由于种种原因销声匿迹,周围亲友邻居等的环保知识十分有限,电视网络上的宣传知识只是在被动的碰到时偶尔看一下,印象并不会深刻。城市里的环保知识普及活动辐射范围限于城市,乡村难覆盖。 (4)生态意识和环保行为脱节。一方面虽然有了一定生态意识,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顾环境代价或者是出于熟人道德而惯于忍耐,另一方面环保法律知识宣传不力,在面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时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现有土地产权制度缺乏生态保护激励作用 (1)所有权稳定性影响农地生态投入。我国目前的农地和林地的承包年限分别是30年和50年,但这对于满足改善农地生态状况来说仍然有些短,农民在有限的承包期限内会按照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进行生产,而不会考虑其所带来的长远生态后果。农民对土地收益的预期受到所有权稳定性的影响,如果农民预期土地所有权有不确定的转变就不会增加对土地的投入。 (2)环保行为具有公益性。环保行为比其他任何法律行为都更具有公共性,自己本身并不能在短期内享有生态行为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在潜意识中会阻碍农民生态行为,经济理性通常会超越生态道德伦理占据农民价值判断的主导层面。 三.新时期农民生态意识培养对策 1.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和激励机制作用强化农民生态意识。农民的生态环保知识亟待丰富,农村的生态经济发展势在必行。要培养有着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的农民,使农民掌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知识,让农民有看得见的经济利益,让农民从保护生态中获利。通过诸如公告栏、定期广播之类的开放信息平台公开村内环境事件,褒扬先进批评落后奖优罚劣,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村内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长期深入有效的开展生态知识宣传,就必须政府高度重视,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从上到下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体系,同时配备专业宣传人员,责任到人严格考核,保证宣传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2.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权益。要有针对性地对村民进行环保法律知识宣传,使其明确自身所享有的生态权利,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同身边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如何从熟人道德向公共道德转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和制度保障农民的长远利益。对农民实行农地生态补偿,明晰同权属投入和产出的生态补偿标准,并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将补贴落实到实处,使农民真正从农田生态保护中获益。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与监督。对于已经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要严惩不贷,重树群众对环保事业的信心,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生态发展环境 。 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环境保护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着力点, 结合当地资源优势, 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 改善生态环境, 培育生态文化, 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为根本目的, 不仅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而且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随着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在全国的铺开, 必将使得我国农村( 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 的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要我们坚持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理念, 并付诸于全国新农村生态文明体系的建设, 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实现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大跨步前进,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会计管理篇1 对于发展中的企业来说,会计工作为关键工作内容,直接关乎企业经济是否稳定以及企业未来经营是否顺利。目前阶段,大多企业在管理会计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财务管理及会计工作常常出现“分离”问题,两个计算系统间存在着一定差异,导致具体数据缺少关联性,难以有效共享相关数据及信息,阻碍会计工作进程。为此,企业内部应加强财务管理力度,加剧高效措施,协调财务工作及管理会计关系,促进二者长短互补,为企业持续发展积蓄能量。 一、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概述 (一)财务会计概念 在企业经营与发展时,财务会计为核心经济管理活动,具有核算及监督特定时期内企业资金运作情况的职能,可为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及投资人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促使其进一步了解企业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 (二)管理会计 管理会计即“内部会计”,其主要职能在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效率与质量,通过应用会计手段,分析研究企业管理时存在的问题,提出可靠建议,为企业后期经营活动带来有效依据。 (三)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练习 二者本是“一本同源”,在计算机技术并不发达的时期,会计主要承担烦琐的查账、记账、算账工作,很少有余力负责管理工作。财务会计属于对外管理活动,参照会计规章制度,针对企业经营时的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加以核算,严格监督企业具体运营状况,为企业提供经营策略。管理会计属于对内管理活动,以企业具体管理要求为核心依据,通过应用会计手段,展开预测,适当调节运营计划,掌控经济活动。为此,企业会计及管理会计在职能上是互补的关系,在目标、信息材料及基本操作方法上趋于一致。尤其是在日渐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里,财务会计从烦琐的算账、记账中得以解放,将更多精力用来负责其他管理工作,实现了管理会计及财务会计的融合,加强了二者间的联系。 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理由 (一)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必然性 融合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具有一定必然性。主要如下所示: 1.财务会计以及管理会计的融合,极其契合当今时代发展潮流,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结果、要求。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背景下,市场针对企业经济管理活动效率及质量提出了严格要求,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不存在简单的逻辑基础。若单独依靠财务会计或者管理会计,则难以达到企业实际经营管理要求。 2.融合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可切实减少企业管理成本,提高资源应用效率。众所周知,企业资源具有有限性特点,耗费越多的财力、人力、物力,在直接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应用到的资源就越来越少。融合管理会计及财务会计,将两个部门变为一个部门,可避免重复浪费资源现象的出现,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减少管理成本,增强资源应用效率,优化配置企业资源。 3.融合管理会计及财务会计,是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综合素养的必要途径,将二者融合,更利于具体人员深入交流与学习,不断完善专业拓展,充实知识结构,为企业培养更多复合型财务管理人才。 (二)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融合可行性 有关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融合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下面这三点:二者的融合具有一定理论基础,会计主要是为管理而服务的。在信息系统论不断发展背景下,会计被视为企业范围内的信息系统,可以提供具体信息,为决策“行方便”。而决策本身也属于构成管理活动的要素,所以在企业内部推动会计工作,融合管理会计,可切实形成经济信息系统。两者的融合具有技术基础,通过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切实反映分析对象的同一性,确保相关资料具有共享性,应用具体分析结果,为决策人员带来便利。二者的融合具有人才基础,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的教学内容,在高校相关专业教学时,就有不同程度的融合,未来高校可培养更多会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形成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确保相关人才具有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及管理专业经验。 三、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创新发展的必要意义 (一)融合创新的必要来自企业内外部需求 对于大多的企业来说,会计体系在财务会计中占据关键地位。管理会计是新生会计分支,即使被现如今的经济社会所需求,但是具体执行下来,依旧存在浅谈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有机融合与创新发展各种各样的问题。财务会计通常会为利益相关人员提供财务信息,管理会计可为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信息。会计本身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企业经营人员需要不断丰富自身知识基础及经验,这样才能推动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得以创新与融合。 (二)融合创新的必要来自内部结构 于企业财务会计来说,在编制利润表时,需要结合当期营业成本以及期间费用数据,但是无论是月末存在的半成品、库存品,或者是废品,仅依靠简单的记账凭证,均无法得到真实数据。 (三)融合创新的必要来自科学应用资源 企业通常希望高效应用资源提高附加价值,将管理会计及财务会计加以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重复工作,充分发挥两种会计工作优势。立足人力资源角度,以最低人力成本获得最大管理效益。另一方面,实现二者的融合,可形成综合报告,帮助管理者高效决策,分析资源投入在哪一环节能取得更多效益,进而助力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利润。 (四)融合创新的必要来自联系紧密 财务会计管理会计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二者源头、本质以及终极目标具有一致性特点,都以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实现效益最大化为核心内容。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在资金运营环境下得以实行,工作范围及工作区间具有一定交集,这些交集令二者间的差异相互弥补。在这种情况下,针对二者加以融合,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可从根源处提高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水平。 四、企业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融合现状分析 (一)规范性标准间差异 参照会计准则,发现管理会计以及财务会计在规范方面具有一定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者的有效融合。针对财务会计来说,以外部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且这些人员与企业间具有一定利益关系,并且国家为了切实监管信息真实性,颁布了相关政策及法律。但是,管理会计却以企业内部管控为核心工作内容,管理会计工作的关键,在于为企业决策提供服务,致力帮助企业创造更多价值。结合现有状况来看,我国并未形成完整的管理会计制度,但是凭借长期经验,足以发现管理会计及财务会计在内容及工作要求上具有显著差别。 (二)信息欠缺共享性 对企业会计来讲,以报表为主要表达形式。在报表中,可切实凸显企业多种经济活动,展示国家针对财务会计的具体要求,并且涵盖了报表格式和操作流程。相比来看,管理会计要求则并不严格,结合具体现状,工作人员针对报表形式做出适当调整,具有一定灵活性,且风格多元化。为此,两者在这一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性,无论是主体,或者精细核算方面,财务会计均无法追上管理财务步伐,最终形成了“各自为营”的局面。目前,针对工作成果来看,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难以实施共享,不能有效整合系统信息,导致二者针对企业发展的贡献值越来越低,影响企业稳定运行及健康发展。 (三)未曾协调两者工作人员素养 众所周知,会计人员工作素养直接关乎未来企业发展状态。因此,针对管理会计及财务会计进行融合式发展,具有非凡的意义。结合企业现状,财务人员无论是资历,或者是综合能力,均未达到企业的具体标准。如果促进二者融合,通过最佳方式,均可提高财务会计人员及管理会计人员综合能力。但是,由于部分管理人员并未充分认知财务会计人员及管理会计人员在认知方面的差异,缺少完善的工作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融合优势,凸显融合弱点,不利于增强资源共享效果。 五、企业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融合创新的策略分析 (一)高效应用计算机技术 在企业推进会计工作时,充分融入计算机技术,可促使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高效获取信息。通过数据技术及信息技术,促进信息共享使会计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并令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信息融合效率有所提升。为企业财务部门顺利落实工作奠定基础。通过应用通信技术及在线数据采集技术,可保障数据采集工作、传输工作有效落实,进而满足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对数据信息的高效性要求及时性要求。同时,通过应用在线管理和远程控制手段,可为企业财务管理营造开放式系统、完整性系统,为企业信息用户提供全面的财务报告,切实反映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经营情况,为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目标做好前期铺垫。 (二)有关业务部门紧密配合 以大数据时代为背景,数据源及需求间具有一定不同。会计凭证数据要得到财务部数据的支持,并且还要获得基础部门数据,组建完善的操作流程图及健全管理体系,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以保障业务工作落在实处,为及时采集信息、输入信息提供优良基础,令整个业务流程更稳定、更高效。为此,企业领导人员应注重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合力把握人际关系,提高辨别力、洞察力,如若出现突发事故,应及时给出反应。通过营造轻松愉快的内部组织环境及和谐人际关系,可有效结合企业合作需求,保障各部门成员良性沟通,在科学规章制度及完善的章程作用下,让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效率逐日提升。 (三)精细设计财务工作内容 企业应针对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目录清单加以创建与整理,参照管理会计具体需要,分类与编码各项目录清单,保障管理系统及数据库足够完善,并采集及合并处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基础数据,促进各数据兼容在分类栏目以及统计信息代码时添加原有会计科目,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可靠支持,并最大程度避免出现应用中重复筛选的问题。通过使用信息增设方法,有效记录企业管理会计发展时需要应用的各种信息,并把会计凭证输入界面变为“多窗口”。为此,会计凭证输入人员既可以是财会人员,也可以由其他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不断提高企业工作效率。此外,应注重结合企业具体发展需求,设置管理会计账簿以及会计账簿格式,形成最终会计凭证。 (四)会计工作理念须推陈出新 立足新时代新形势,企业会计职能有所改变,这就要求企业财会人员针对会计工作产生全新认知,摒弃传统的、单调的会计信息处理方式,高度重视会计管理职能。与此同时,要关注企业会计工作创新情况,展现企业财务价值及作用,为企业持续发展增添动力,改变传统财务管理理念,要求会计人员不断学习会计知识,丰富会计管理经验,以完善的知识系统,为企业会计决策工作带来知识。通过丰富的财务知识,为企业领导人员提供数据支持,进而提高企业整体决策水准,实现融合与创新发展企业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的美好愿景。 (五)在会计工作中融入信息化 随着信息化科技不断发展,其在会计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了。将信息化应用在会计管理中,已成为常见方式。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高,经济竞争性越来越激烈了,原本应用于财务结算、登记账簿等简单的会计职能,以不利于企业在激烈的经济竞争下占据发展先机。会计职能应侧重于促进企业进行高效的经济活动,切实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状况,了解企业资金运转状况、生产运营情况,令上层领导者及时了解企业实际经济态势,便于管理会计针对企业经济发展进行正确分析与判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促进财务会计、管理会计间的信息高效传递,令二者的资源能迅速共享。信息化在企业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可令企业针对会计的管理进行创新设计,为企业上层领导阶层了解各类经济信息带来支持。为此,企业应注重建设财务信息化平台,积极购进智能化设备及智能办公软件,并针对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及管理会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令其逐步提高自身知识层次及技能层次,促使其从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及管理人员向管理会计人才升级,进而提高整体财务工作效率,增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融合的可能性。 (六)树立会计融合发展观念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会计是企业管理时不可或缺的环节,在经济交易以及经济事项交流时均发挥了重大作用,应得到企业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然而,如今经济迅速发展,相关会计知识也出现了一定变化,习惯于应用传统会计知识的前辈不计其数,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会计经济工作的落实。在全新的发展背景下,所有财务会计人员及管理会计人员,应不断解放思想,提高创新思维能力。在解放思想过程中,应打破漫长历史进程中遗留下来的障碍问题,从条条框框中获得解放,用辩证法眼光看待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结合实际问题,提升整体创新水准,推动会计创新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所有会计人员均应不断更新自身知识体系,完善会计知识结构,以确保自己能跟随时代发展脚步。在企业具体管理会计工作落实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完善会计观念,主动提升业务水准,加强会计相关素养,端正会计工作态度。除此之外,会计工作者应及时关注国家具体部门有关的经济体制以及调整的政策,以确保自身会计知识能与政府政策相互呼应,进而高效推进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发展。 (七)通过循序渐进方式促进二者融合 参照具体概念,财务会计更关注日常生活,可为企业外部服务,而管理会计则更侧重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服务。受市场因素影响,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的融合存在着一定难题,比如管理会计系统并不完善,欠缺管理会计人才,均会为二者的融合制造一定困难。所以,就需要结合企业单位具体经济情况,从全局角度出发,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与发展。在这一过程之中,企业财务人员万万不可急于求成,要坚持事物循序渐进发展的规律,在循序渐进中促进二者融合与发展。企业领导人员要合理安排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工作细节,做好每一环节的准备工作,坚持统筹安排会计计划。 (八)全新设计财务资料格式 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所应用到的财务资料来源具有一致性特点,但是二者在操作时,又有一定的差别。财务资料格式缺少统一性,会增加二者的融合难度。因此,就要针对目前的财务资料格式加以调整与重新设计,财务资料格式设计要关注下面三点。首先,要注重分类编码,针对原始会计信息做出分类,并设置编码,以便切实提升会计信息处理效率,防止出现重复筛选问题。其次,设计备用信息栏,严格记录非货币信息。此外,结合实际需求设置财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账簿。关于财务资料格式的统一,并不要求报表统一、二者账簿统一,仅需要会计凭证的设计符合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对信息的实际要求即可。 六、结语 综上所述,如今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给很多企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这种形势,企业若想收获更可观的经济效益,则应选择创新型发展战略,转变企业内部发展模式,以便能进一步适应市场发展形势。如今,促进财务会计及管理会计有效融合,已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必要选择。因此,企业应针对管理会计及财务会计融合内容加以研究,探索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二者的融合开辟新道路。 作者:胡琴文 单位:中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八 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公司 会计管理篇2 众所周知,对于我国社会企业而言,在日常运营和管理过程中,通过科学方式,针对内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制度以及执行方案进行有效完善和健全,不仅可以科学反映出该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同时也能针对企业中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与控制,从而帮助企业加强对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认知和掌握,进而针对发展趋势做出正确的选择。此外,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同样也能起到相应的督促作用,推动企业的高层领导要秉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基础管理理念,不断学习并吸收先进的会计管理和发展知识,从而最大程度上避免因传统思想、传统理念给日常工作带来弊端和影响。本文正是基于以上详细论述背景,针对现代经济发展形势下的社会企业进行详细分析与探讨。并以此为基础,对管理会计在企业内部具体应用的“必要性、应用现状以及实践应用方案”展开综合论述。 一、目前,将管理会计有效应用于社会企业发展中的必要性研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与优化,近些年来我国对社会企业科学实施并设置了相应的“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制度,提出了更为全面且严格的要求。因此,为了能够确保我国经济市场中的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执行期间,要将管理和监督制度进行革新和优化,以满足经济市场以及企业内部的实际发展需求,并同时依照相应的规章条令,将管理会计有效应用其中。这是因为: (一)管理会计的有效融入和渗透,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之所以要将管理会计与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相融,是因为管理会计采用的是较为特殊的管理手段,来针对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进行管理和规划,促使整个管理效能得到充足发展和提升。此外,管理会计的体系制度,无论是对于推动企业内部的财务控制体系建设还是完善财务管理系统而言都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不仅能够更好地调动并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能逐渐加强企业高层领导对日常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整体重视度,从而给予企业财务管理部门更多的发展可能性。 (二)管理会计的有效应用和发展,有利于帮助企业降低日常运营管理成本 财务管理工作的严谨性与科学性,和企业的整体运营以及管理质量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而实现工作活动的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做的便是确保所有的员工乃至高层领导者都要形成正确的管理价值观,并塑造相应经营理念。管理会计活动在社会企业发展中的有效应用和拓展过程,通过科学方式帮助员工培育了先进且与时代相符的管理会计思想以及相关企业经营理念,在原有的管理体系制度上展开了进一步的规范和设计工作,并同时依照员工的实际发展要求,构建起完整的员工激励机制,以先进管理理念为纽带,实现了企业经营管理文化思想的形成与塑造。并将“人文价值精神、时间成本观念、风险管理和控制观念”等内容有效融入其中,最终目的是能够更好地帮助企业针对日常运营和管理成本进行有效控制,从而实现企业财务资源管理效益的不断提升与增强。 (三)管理会计的拓展和延伸,有利于帮助企业针对市场经济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 管理会计的拓展和延伸应用过程,是针对市场经济的未来发展趋势而展开的。管理会计中的监控和预测职能,通常情况下都是将现代经营与管理决策方案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相融合视为根本依据,从而在掌握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市场经济的未来发展条件及相关定律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将所收集到的数据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和归纳,最终借助这些数据信息资料,针对企业在未来发展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成本损耗和资金动态情况展开针对性地推测和分析,借此来保障现行管理和经营决策方针的正确性与可行性。 (四)管理会计的提出与落实,是企业完成绩效考核与评价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 管理会计正式提出与有效落实,其作用影响最为显著的便是帮助企业内部的各个责任部门进行绩效实况的考核与评价工作,并同时对责任企业的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在分析和研究过程中,及时发现所存在的问题,并将问题的归属责任进行明确,从而依照责任主体和问题详细情况来实施相应的绩效奖惩制度。此外,还要对企业内部各个不同部门利益分配关系之间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影响因素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以确保各部门经营和管理责任能够在奖惩制度下得到充分落实和发展。在此期间,管理会计通过科学且合理的方式,将企业的战略管理目标以及部门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进行有机结合,并借助“奖惩激励、监督管理、约束企业员工”等执行方式,来实现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与绩效考核管理活动之间的有效结合,从而在管理会计的全力推动下,真正意义上实现企业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发展。 二、现代化经济发展形势下,管理会计在我国社会企业中的应用现状 (一)基础理论发展与研究过程相对滞后 根据实际调查显示,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管理会计发展和应用活动虽然在社会经济体系的推动下得到了进步和提升,但是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其基础理论和实践理念的相关研究还是不足,欠缺实践操作部分的填充和优化。从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角度来说,管理会计工作职能的有效应用过程,通常情况下还是集中在企业的发展上,同时围绕着企业的经营以及财务管理活动而展开,尚未在企业中得到大范围推广。因此,这也就导致了我国对管理会计基础理论知识的研究工作相对滞后,在不同的社会发展行业中,所研究的进度和效果皆不同。尽管近些年来,为了紧随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步伐,有不少的社会企业,也逐渐针对管理会计的实践操作经验进行了积累,但是由于行业本身理论体系研究过程的滞后和缺失,无法真正满足当代社会所提出的全新发展要求,因而很多情况下所开展的研究活动基本半途而废。此外,由于我国企业和其他单位,对待管理会计在“项目服务、管理手段、运营方式、财务数据”等内容上的处理态度不同,导致企业在应用管理会计职能期间,出现了滞后性,致使企业的学习和研究动力不足,不足以支撑研究工作的创新性突破。 (二)管理会计工作的建设和应用方式较为单一 在具体的应用和实践过程中,我国有不少的社会企业,在内部财务会计工作执行期间,仍然坚持采用以往传统的“记账”落后方式,部门员工乃至高层领导者对管理会计应用工作的整体重视度并不高,甚至存在着一定的思想偏见和误差,习惯性地认为管理会计的存在多余又无用。例如,部分企业很多时候都是采用不定期的方式,来针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具有针对性地帮助和指导,借此来改进并优化会计管理的具体执行模式。而这种“不固定、被动”的改进策略,只能在短时间内起到效益,倘若长期进行,势必会阻碍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合理建设与应用,最终导致管理会计工作无法有序开展。 (三)整个应用过程缺乏专业化的高质量组织人才队伍 管理会计工作职能在社会企业中的有效构建和全面应用,主要还是需要依靠专业化的会计人才组织队伍来支撑。而由于管理会计在我国会计工作体系中的建设和应用时间较短,同时缺少必要的实践操作支撑,整个应用过程尚未形成完整且成熟的应用规律。外加上,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市场中人才资源的发展不平衡,导致与管理会计相关的专业化人才组织队伍并没有完全地建立起来,与企业运营和管理模式相符的管理会计人才更是少之又少。此外,与经济市场中的其他领域行业相比,企业在专业化管理会计人才资源选择和利用过程中的运行机制,显得更加“僵硬、固化”。由于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自我学习和提升意识不强、自主创新观念尚未形成”等影响因素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管理会计职能的应用和未来长效发展。(四)应用过程缺少完善且科学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国,部分企业由于“发展规模较小、基础信息建设较差、会计岗位员工的基础管理意识较弱以及会计工作执行方式电算化起步较晚”等问题存在。导致目前企业所开展的财务会计管理活动中,尚未依照实际发展需求,制订与运营和管理理念相符的“统一化、完整化”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而致使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化发展进度缓慢,财务数据信息的统计以及分析工作效率低下,员工之间无法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共有。正因如此,在很多不知情的情况下,社会企业所执行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中,由于缺少了财务信息系统的科学引导,所制定出的决策和引导方针始终存在着一定偏差,与事先所预计的最终结果不符。 三、现代化经济发展形势下,优化管理会计在我国社会企业应用过程中的对策和建议 (一)重投入,加强对管理会计基础理论知识的分析和研究 与国内相比,由于国外针对管理会计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与应用起步较早,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活动,已经逐渐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应用体系,可以作为权威内容让企业作为参考。而对于我国而言,虽然没有像国外一样,针对管理会计的研究那么深入,但是却可以在全面借鉴国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企业目前所开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进行不断提升和强化,从而更好、更快地增进管理会计在企业发展中的整体应用进度,以便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例如,一方面企业在日常运营和管理活动中,理当依照实际发展需求,逐渐加大对管理会计基础理论和实践策略的研究分析力度,通过“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必要因素的支持和保障,来为管理会计在社会企业中的科学建设以及有效应用提供完整的基础理论根据,从而为推动社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企业内部高层领导者管理意识的形成与培养,同样也是整个应用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因此,对于企业内部的高层领导者而言,为了能够全面深化对管理会计理论的研究,在企业决策制定和设置过程中,理当不断提高对管理会计应用的整体重视度,同时还要加大管理会计应用价值文化的宣传力度,在战略发展目标的推动下,营造浓厚氛围助力管理会计职能得到长久发展。 (二)强体系,科学构建相应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体系 倘若想实现管理会计在我国社会企业中的科学建设与有效应用,在依照企业实际运营和管理需求基础上,建立起完整且高效的财务控制体系是其中的必要执行基础。因此,在日常运营和管理活动正式开展期间,企业不仅要加强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整体重视度,同时也要将其视为实现管理会计在企业中有效应用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具体而言:首先,我国经济市场中的企业,理当从内部的财务管理和控制环境开始入手,通过科学且合理的方式建立起职责分工机制,并设置相应的公平奖惩制度,借此确保企业的财务会计员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能够各司其职,将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进行充分发挥。其次,要构建与企业战略发展政策相符的可行性监督和考核管理系统,通过定期针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自我评价与判定的方式,来将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反馈,从而进一步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在原有的基础上强化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三)育人才,全面提高企业内部专业化人才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我国社会企业若是想将管理会计有效应用其中,并取得相应的实质性效果,这整个执行和应用过程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会计岗位人才组织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息息相关,彼此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依存。因此,为了实现企业运营效益的不断提升,针对内部管理会计专业人才组织队伍进行建设和拓展势在必行。而对于企业如何有效加强专业人才的队伍组织建设工作,其中最为有效且合理的方式便是采用“培训学习”常态化方案,依照企业内部人才资源实际所需,来定期展开相应的会计岗位业务能力培训学习活动,并同时逐渐加大培训和教育工作的整体实践力度。通过“集中化训练、专家主题讲座、专题课程讲解、实践操作训练”等方式,在将先进的管理会计理念以及科学实践方案有效融入其中的同时,将具体的管理会计工作执行流程与内容交托给企业会计工作者,借此帮助员工进一步提高并强化业务工作能力。此外,企业为了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还应该从企业自身的专业化人才需求角度出发,来建立起与企业财务管理岗位相对应的人才招聘体系,通过“社会人才市场招聘、校园直招”等方式,积极探索并挖掘具有“专业职业素养、综合能力突出、品行端正、发展潜力较大”的专业人才,从企业的源头角度彻底解决人才稀缺的问题,并提高企业现有财会人才组织队伍的综合职业素养。 (四)提效能,针对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不断完善与建设 构建先进且完整的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系统,不仅能够为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发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行动技术保障,同时也是维护企业管理会计工作长效稳定开展的重要前行基础。具体来说,作为当代企业审时度势、从政策角度去掌握市场经济的未来信息化发展趋势,是推动财务会计和日常管理活动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行条件,同时也是将管理会计有效应用其中的首要执行任务。因此,社会企业在日常运营和管理过程中,理当积极借助自动化办公技术,并通过合理方式科学构建起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管理会计相关的“内部控制、财务预算控制、信息化管理体系”等工具与财务信息系统相融,从而帮助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者,进一步提高管理会计工作的整体执行效率,真正意义上将会计信息化发展落到实处。综上所述,实现管理会计在社会企业发展与应用中的信息化建设,不仅能够依照经济市场需求,构建起完整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同时也能为企业不同岗位部门之间的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提供“高品质、高效能、便捷性”的信息化服务,最终推动企业管理会计朝着高品质方向不断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现代化经济发展形势下,对于我国各地区中的社会企业而言,倘若想切实通过科学方式针对企业内部的财务成本管理效率进行不断提升和增强,就必须从财务部门角度出发,以会计岗位成员为核心,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大企业管理会计活动的“探究、分析、应用以及推广”整体力度,从而借助高质量的专业化会计管理人才,积极组织并执行相应的管理会计工作,最终实现企业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红杰 单位:德州职业 技术学院 会计管理篇3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大幕已经拉开,我国检测产业也面临重新洗牌。有些省份率先进行了试点。其中的一些省份改革思路,就是以区县为单位,相近职能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几家带有检测性质和色彩的事业单位合为一家。减少相近检测机构数量,核销了编制,整合了检测资源;另外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检测单位改制成为了企业,建立了适应检测行业特点的现代化企业机制,拓展了更为广阔的检测业务面,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经济效益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在检测产业的这次变革当中,为了更好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契机,特别需要提升检测产业的管理方式和内部治理机构。其中,管理会计在检测产业变革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管理会计的战略构建、管理会计的管理营运分析、管理会计的成本主体转变、内外因素准备、成本管控体系建设等视角,阐明新的形势下,转变管理会计管理思路,重塑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多维度提升检验检测单位的成本管控水平,最终实现检测单位整体战略目标。 一、全球检测产业市场发展综述 全球检验检测市场主要分布如下几个行业,零售消费品、食品及农产品、工业产品领域。从检验检测实施主体分析:政府举办和工业企业内部检测占比约六成,其他市场份额被第三方检测公司瓜分。从发展态势,第三方检测市场份额每年逐步增长。整体检验检测市场需求旺盛。 二、我国检测产业发展概述 当前,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4.9余万家(截至2020年末),营收规模近3600亿元,是世界范围最具潜力的检验检测市场,这得益于我国是全球最大制造大国背景。国家层面上,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的国家级检测院以科学试验和检验检测认证为举办目的,同时以科学研究性为主。同时存在一些检测认证大型集团公司,检测服务主要对象是对外贸易的出口产品;检测认证省级层面依托政府举办的检测机构,成立了专业检测中心或科学研究院,检测能力和专业性强,但检测单位分散,没有形成集群效益;在地方层面,也就是区县级层面上,检测项目单一,检测队伍力量薄弱,甚至跟不上地方特色的产品上市质检的节奏。 三、管理会计在检测产业管理中的定位及现状 检测行业直观的业务成果就是符合当时环境下的真实检测数据,以此来指导和应用生产、生活领域。管理会计通过自己内部核算和管理,来提升检测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进而促进和提升整体的检测业务对外服务水平。在检测产品的某些领域,管理会计在检测行业的成本管控方面,仍停留在零基预算模式的成本控制,没有结合检测作业下的标准成本法控制成本支出;管理会计在检测行业的战略构建方面,只建立了短期和合同管理模式的目标,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战略规划;管理会计在检测行业的经营分析方面,仍然是以传统财务指标和人力考核指标进行指导分析,其他视角下的分析是空白;管理会计在检测行业的主体仍然停留在检测单位个体上,在检测项目和检测单位自身部门没有充分展开。 四、管理会计中的决策主体转变 由于检测行业实施检测项目主体不同,决定其管理会计实施主体既可以是检测单位整体;也可以是内部的管理部门;还可以是列为重点检测的项目本身。管理会计的决策主体以检测业务不同进行转变,更能产生很好的精细化成本决策。管理会计主体转变考虑其他因素:必须结合各种检测业务开展情况,在检测个体单位自身的战略管理、预算管控、成本实施、绩效考核、风险管控等等。 五、管理会计转变的内外部因素准备 外部因素包括整体检测市场环境因素、有关检测产业法律法规法律环境因素、整体检测产品发展趋势等。内部因素包括:检测产业人员的管理理念与管理会计核心意识的结合情况、检测产业个体内部完善的内部组织管理会计集成体系、适合检测业务行业发展的管理会计报告、检测业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信息化系统。六、多视角营运指标分析管理会计转变当前,检测产业面临一个经营环境较为复杂,后续营收能力不确定性等风险。常规的营运分析基础上,更需要多视角营运目标分析,进而让决策者清楚,哪些是具有发展潜力前景的检测业务项目、哪些是长期具有潜力的检测合作伙伴、哪些是更为有效业务拓宽的渠道、哪些是最为合适的经营管理方式方法等等。以此来提高检测产业个体的营运管理水平,最终实现其自身的战略目标。第一,多视角可选择范围。可以从检测服务区域、检测部门、送检客户、检测服务、送检渠道等方面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那些盈利,那些亏损,建立数据模型,通过比对分析,推导出企业成本集约化的科学管理方法。第二,多视角的信息化环境。通过检测单位自身信息化支撑系统与会计软件的深度融合。通过分析,把主要的资源成本倾斜热点的检测业务。融合系统出具的数据更具有说服力。维度越多,数据支撑性越好。第三,多视角的内部管理环境。通过分析,逐步优化内部的组织构架,逐步重建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构建扁平化的检测受理流程,消除和减少冗余的组织构架。 七、检测产业管理会计转变中的成本管控体系 检测产业中个体的成本水平决定将来其在检测市场地位的强弱,控制检测成本、节约其个体的自身费用能耗,对于检测产业整体来说,意义非凡,决定其到底能走多远。从检测水平(检测报告)来说,应将检测技术与成本能耗和经济成果有效融合。 1.中远期规划目标约束检测成本 通过检测业务,形成检测报告,进而获得检测收入。同样也需要考虑具有竞争力的对外价格。将成本总括进检测业务整个过程。将消耗费用定位于每个检测环节、每个检测步骤。所以要将总计成本落实进每个检测环节,乃至细节。 2.检测业务规范与标准成本法 随着现代工业发展,工业品的制造遵循标准化方向,检测业务的操作同样,也要进行成本标准化的推行。每一个检测业务操作都要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执行。管理会计中的标准成本法,核心思想是以标准成本记录,然后与反映产品的成本形成整个过程,还有最终结果,从而用以实际对成本的控制。一个是工业操作,一个是管理执行。检测产业中的成本管控必须在整个检测业务过程中,严格执行检测规范,在规范指引下,通过标准成本法,计算出具体检测环节成本,以严格控制单位标准成本,进而把控整体的检测业务成本。 3.成本预想 检测个体在检测市场竞争,其核心力是检测业务的产品力。严格意义上,检测成本决定其竞争力。降低成本是其瓜分市场蛋糕重要手段。预想检测业务发展持续力,必须拓展自身业务和检测软实力和硬实力。预想人才和仪器的投资,都要纳入其战略定位提前预想设计。通过预想,演练今后竞争的场景,以此,储备足够的人才,储备新的检测生产操作线,储备潜在检测用户的渠道资源。预想法律等内外风险,以此建立考虑预警机制的成本体系。 八、战略愿景定位下的管理会计转变 1.财政支持模式下的战略愿景与管理会计转变 (1)应逐步取消财政全额模式的财政支持模式,建立新型财政差额体系,因地制宜确定国家和检测中心或院的差额配比原则,条件好的区县50%财政补助以内甚至可以降低至20%;条件差的欠发达地区至少保证70%以上财政支持力度。释放改革活力,激发检测单位个体内在活力。进一步规范使用国家强检系统后,国家和地方财政抓好检测项目业务底数,更要充分保障财政支撑能力,坚决避免地方行政单位占用和挪用强制检测财政资金。财政支持下的检测行业个体战略愿景应立足和强化强检业务,强化其内控的管理体系,努力提升检验检测业务水平,逐步开拓其他检测业务领域,打造一支面向局部区域、业务过硬的检测队伍。 (2)管理会计成本精细化。有检测业务必然产生收入与成本支出,需要有更为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会计管控收入与支出。检测业务需要考虑人工成本因素;需要考虑器材消耗与维护成本因素;需要考虑试剂、药品等低值易耗品成本等等因素。目前财政保障下的事业单位逐步实现财政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此种模式基本实现了人、财、物的成本管理与核算。对于检测类事业单位,急需与生产方面检测业务衔接与融合,更需要贯通。需要在财政一体化中嵌入一个数据模块,可以参考区块链的数据结构,使检测业务项目与费用发生同步,并产生数据。这样更能科学准确地核算。对今后工作指导更加便利,从容面对突发和剧增的检测业务。 2.企业法人模式下的愿景与管理会计转变 在成熟条件下,检测中心或院初步具有市场主体地位,财务核算上应积极采用企业会计独立核算,并向上市公司看齐,如检测收入的市场化,保证强检公益服务外,企业模式的收入应向公众开放和透明,积极寻求收入业务领域向当地工业、农业、服务业拓展。支出也应遵循配比原则,配比有效收入,减少不必要费用支出。 (1)事业单位转企的会计准备。第一,对本单位资产全方位清理和清查,清理往来款。如出现清理困难情况,如有必要,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安排下,成立存续单位。由存续单位承担往来债权债务,这样,转企的检测公司更能轻装上阵,专心投入新的生产经营当中。第二,全面盘活固定资产。继续发挥功效的固定资产确立好残存价值,转入新的公司体量。对长久闲置,和待报废资产,通过财政正常手续报废,处理难度大的,可以通过拍卖等第三方合作方式变卖,产生收益上交当地财政。第三,所有者权利确权。通过清理清查,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改革文件精神,通过确权后,以政府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给新公司所有者权利为准,当时时点的所有者权益为新检测公司所有者权益。 (2)新检测公司的会计核算的转变。第一,新公司会计核算将采用适宜市场经济发展的权责发生制,每笔会计业务是借贷记账法核算,科目记账回归到了借贷记账法本色的形态,即借贷的关系更加纯粹。今后的工作,摒弃原有的收付实现制。第二,月报、季报、年报将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代替原有的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明细报表等财务报表。报表阅读和分析,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通过息税前利润、单位人工成本、利息保障倍数、长期资本负债率、现金流量债务比等财务指标分析,科学指引新检测公司经营工作。 (3)检验检测内部治理管理模式的转变。第一,以往会计核算模式,根据前一年成本费用发生情况,上报下一年成本费用。新的检测公司预算会以检测业务项目为中心,保障民生的强检,通过国家受理平台业务取数,国家或地方财政给予财政支持;新检测公司将充分发掘和开拓当地业务市场,对业务增长迅猛,经济效益前景好的检测项目,将下大力气发展。并在成本方面给予倾斜。对前景不确定性大的,将逐步取消。第二,软件管理模式转变。原来单一会计核算软件将被集会计核算、内控管理、检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物料管理、生产调配的ERP取代,每一个业务发生,都会产生数据点对点的管控和跟踪。真正实现了会计核算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管控。第三,人员岗位转变。新检测公司管理下的员工的工作,将变得更加具体,员工的工作量和工作结果从新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充分体现,一人可以兼任数个岗位,会计可以考取注册检测师证,可以参与检测业务,如能力提升,更可以参加省级或国家实验室的工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每名员工将不满足一手活、一个岗位。充分激发每名员工的能力潜能。 (4)检验检测合作模式的战略模式构建。第一,新的检测公司建立后,应迅速提升新检测公司的检测业务水平,积极投身当地工农业务的经济建设上,以检带动测,以测拓展检,横向方面,检测业务面需要拓展;纵向方面,检测业务更需要高水平的提升。积极组建区域性检测单位联盟。如,区县范围检测公司与省会范围检测公司联盟,产能过剩的检测公司与产能不足的检测公司联盟或合作。通过联盟与合作,弥补自身短板,利用对方长项拓展自身业务,并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迅速提升自己检测业务能力。第二,与国家实验室的合作。国家实验室检测能力毋庸置疑,检测数据公信力在社会上得到充分认可,在检测公司成立后,应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检测实验,对经济效益好,当地工农业有帮助和前景的项目,在得到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合作前提下,在检测公司当地成立国家实验室的下分实验项目,在国家实验室指导下,充分操作检测实验,实验得到第一手实验数据与国家实验室比对认可。以此提升自己检测能力水平。 (5)检验检测自身业务渠道战略构建。目前,我国强检平台中计量器具、目录中的感应仪器的强制检定的经费保障由国家财政列支。未来新检测公司在这部分是可以获得稳定收益。说明这部分收入可以保证检测队伍的人员基本开支。但是,为了新检验检测公司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蓝海战略,必须寻求新的检验检测业务增长点。(第一,电商商品检验检测渠道构建。电商商品已经充斥整个流通市场,实体经济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电商产品的生产渠道多元。除工厂生产的产品外,甚至还有小作坊式家庭工厂生产的产品。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隐患。这给检测公司提供了巨大商机。新检验检测公司应根据国家质量安全体系指导商家质量管控,通过检验检测和技术咨询等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最终成为市场认可的产品。第二,二手车检验检测渠道构建。二手车的检验大部分市场被二手车平台垄断,检测费用高,其成本被转嫁给买家。部分平台的检测数据存在造假嫌疑,消费者的申诉维权举步维艰。新型检验检测公司应积极参与二手车的检验检测市场竞争,可以现场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依靠自己的人才优势、仪器优势,抢占二手车检验检测市场。第三,农产品质量检测渠道构建。目前,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市场存在真空地带,在某些地区,农民创立了粮食品牌和深加工基地,粮食制品的等级品质急需第三方检验鉴定。检验检测公司可以通过自身业务检验检测,出具粮食等农作物检测报告。第四,环境检验检测渠道构建。老百姓对自己生活品质有很大需要,尤其是新房装修后,需要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验检测公司可以通过自己的仪器对室内房间进行检测,排除污染源。 九、结语 管理会计在企事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就检验检测行业而言,通过加强管理会计的一系列化管理,重塑检测单位的战略定位和战略构建,结合自身的检测能力,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进一步融合检测业务和会计管理平台,分析和指引检测业务科学有效发展,从而进一步降低检测业务成本,有效管控检测业务风险。通过一系列的管控会计转变,进而提升检测行业的内部治理能力。 作者:丑大鹏 单位:洮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洮南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支持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摘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经济主体的形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在当今的社会,不但是国有大型企业对经济有贡献,小微企业同样也在经济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在促进经济增长、解决就业、科技创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受世界大的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恶劣的经济发展环境已经让小微企业的发展变得非常的艰难,同时,小微企业还可能遭遇人才流失、融资困难等问题,这些都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如何通过财政政策的调节来解决小微企业所面临的困境,是我们这篇文章重点要思考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小微企业;发展;财税政策 小微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一直拥有着不可小觑的地位,是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石,也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底层力量。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退化迹象,外部需求减少、成本上升、市场竞争激烈、融资难等一系列问题,阻碍经济增长和推动就业发展。因此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刻不容缓,国家应结合实际推出一系列适合的财税政策来帮助小微企业走出困境,发展壮大。 一、小微企业的含义及特征 (一)小微企业的含义 小微企业的含义在理论界一直没有一个公认的概念,在2011年,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了关于小微企业的一个概念,他认为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类型企业的总称。同年7月份,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统计局、财政部等及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把我国中小企业按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等指标分为了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见表1): (二)我国小微企业的特征 目前在我国的小型、微型企业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的特征:第一、我国小微企业的投资主体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但私营企业性质是主体,小微企业的企业所有制形式也具有多元化特点。第二、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和资金实力相对来说较弱,大多数小微企业聚集在劳动密集型的行业领域。第三、我国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还表现为区域差异的特征,经济发达地区小微企业比较集中,发展状况良好,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数量少,发展潜力不足。第四、我国小微企业根基薄弱,受外部环境影响很大,有些小微企业生命力比较顽强,有些小微企业不堪一击。当前我国的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在各行各业都存在大量的小微企业,尽管小微企业的生产规模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对比较单一,具有明显的地区的差异特征。 二、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现状及问题――以大连市为例 (一)大连市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大连作为东北经济发展的一个前沿城市,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大连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大连的经济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由于大连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身的特点,小微企业的发展起步较早,生存环境比较宽松,通过数据的调查我们发现,小微企业对大连的GDP的贡献平均达到近一半以上,小微企业的税收占大连市财政收入的30%左右,小微企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大连的失业问题。但近年来,受国际经济大形势的影响,大连的经济发展也遇到了瓶颈,东北整体的经济发展都比较低迷,GDP增速均排在倒数,在@样的情况下,大连的小微企业也收到了冲击,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众多的困境。 (二)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大连市为例 1.银行门槛高导致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近年来受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银行的银根缩进,银行的贷款规模被限制,商业银行不再像以往一样通过大量的放贷来追求由于规模大而产生的经济效益,经济的不景气、发展环境的恶化使得银行的呆坏账比例不断提高,为了规避风险,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上更加的谨慎,需要对贷款者进行严格的审核。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在融资问题上就存在着巨大的困难。由于融资难,导致小微企业的发展链条很容易就断掉,或者丧失一个较好的发展机遇。 2.小微企业的发展模式和方向缺乏个性,存在着互相模仿的情况 在我国,小微企业在经营、投资、发展规划等问题上缺乏个性,盲目的投资活动很多,或者相互模仿,当一个企业在某个领域取得了效益后,其他企业就会一哄而上,而不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理性的做出经营决策。这导致了某些行业竞争加强,利润很快被分割殆尽,大批小微企业纷纷倒闭死掉,而在其他的领域缺乏小微企业的进入,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数量又会出现不足的情况。 3.金融服务机构的缺失 为了缓解小微企业在融资、发展等方面的困难,大连市政府于2011年9月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如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大连市政府出台了《大连市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金融机构要全面做好小微企业发展的后盾工作等,大连市的金融机构纷纷开始行动,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政策实施我们发现,这些措施依然没有彻底解决我市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对融资主体的审核要求严格、审核程序复杂、融资期限过短等等问题仍然存在。 4.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人才短缺现象严重 小微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企业诚信缺失,同时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底子薄、利润低、环境艰苦、待遇不高、经营艰难、前景不明等原因,因此小微企业很难留住人才,管理的混乱和人才的缺失导致了小微企业在发展壮大、做大做强方面都存在着极大的困难。 三、我国现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的不足 (一)我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形成体系,政策缺乏联系性 自2002年6月份我国出台了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之后,又在2009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国家再次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这些财政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小微企业的投资发展环境,但纵观这些政策我们发现,其内容缺乏关联性,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缺乏政策的连续性。 (二)国家对小微企业支持的财政资金数额不足 为了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建立了小微企业的专项发展基金,这些基金解决了一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就全国范围来看,专项发展基金的数额还不足,难以保证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另外,专项基金的分配、运营也存在着不当之处,导致财政资金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效果总体并不明显,削弱了财政政策对于小微企业扶持的影响力。 (三)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和民间社会资本起的带动作用不明显 融资难、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这些因素都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小微企业专项发展基金、鼓励民间资本提供信用担保等等,然而政府的力量和资金毕竟有限,政府力图通过自己的行为带动民间资金的进入和参与,目前,政府的带动作用并不明显。 四、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一)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因为小微企业的自身特点,以及小微企业对我国经济的重要影响,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所有制结构中的一种重要的形式。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已经出台了很多的优惠政策,如对小微企业进行税费的减免,提高一些税的起征点,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等等,另外,国家还应根据小微企业的成长规律,建立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确保政策具有延续性。 (二)建立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改善融资环境 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于自身信用不足,因此很难在商业银行获得融资,针对这个情况,国家推进了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进程,积极鼓励社会中的民间资本进入到担保体系当中来,并对从事信用担保的机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 (三)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小微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 在制度建设上,政府应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将小微企业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妥善解决好小微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小微企业在人才上的弱势主要是因为小微企业风险性比较大,企业实力比较弱,员工的正当待遇难以的到保障,因此小微企业很难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即使有人才来到企业中,如果]有响应的保障措施,人才的流动性也不较大,很难留住人才。因此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国家要尽快将小微企业也纳入到社会保障的体系当中,和其他企业一样享受国家给予的福利待遇和优惠政策,让身在小微企业工作的员工无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四)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小微企业专项发展基金的融资体系 小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目前在政府的主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配合下,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基金,该基金的主要用途是支持那些处于创业期的小微企业,解决它们的融资困难的问题,另外,针对科技型的小微企业,国家还有一些特殊的专项基金给予扶持。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应该利用好这些支持政策,借资金带动的契机,加快自身的发展。 五、结语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作为国家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府部门也开始越来越关注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了,并适时的出台一些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等,但是无论如何,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依旧很严峻,除了政府的积极努力外,小微企业自身也要做出改变,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小微企业才能走上一条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财政政策研究 摘要:经济新常态下,随着银行控制风险,贷款条件更加严格,小微企业融资难度不断加大。文章结合江苏省南通市实际,分析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建议通过创新财政资源金融化配置、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发展多元化金融等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关健词:小微企业;融资难;财政金融政策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当前经济下行,小微企业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特别是“融资”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瓶颈”。南通是民营经济大市,研究财政金融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切实解决新常态下小微企业融资边缘化的问题显得十分重要。 一、南通市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一)银行融资喜中有忧 2016年9月底,南通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711亿元,同比增长13.6%;比年初增加151亿元,增长9.6%,但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1.5个百分点。其中,信用贷款仅占4.3%,银行还是更愿意为能提供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二)内部融资空间有限 小微企业内部融资主要来源于留存收益。目前,小微企业面临着原材料和用工成本上升的困境。南通市大部分小微企业为传统加工业,议价能力弱,无法向下游企业转移增加的成本,必然影响利润。 (三)直接融资门槛较高 我国债券、股票融资条件较高,一般小微企业很难具备资格达到要求。同时这两种方式融资金额往往较大,与大部分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不符。南通市的小微企业很少能通过发债、上市等方式获得资金。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信用建立难 一方面,小微企业财务不规范、财务报表缺乏可信性,银行无法对企业信用进行有效评估。另一方面,小微企业担保抵押物有限,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担保资产匮乏现象更明显。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金融机构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顾虑,即使信用状况好的企业有时也很难通过银行及资本市场融到足够的资金。同时,担保机构相对于小微企业发展,数量偏少,增信担保服务能力不强。 (三)金融体系层次建立不完善 应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邮储银行、农商行等,实际上更倾向于给国有、大中型企业放贷。小微企业使用资金频率高、单笔金额较小,评审成本相对高,加上银行考核机制,信贷员积极性不高。此外,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的其他融资方式,如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及各种产权交易市场等尚未成熟。 三、南通财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及效果 (一)支持创新小微企业融资产品 财政出资设立1.5亿元债权类融资基金,联合银行推出金融创新产品,通过基金增信,与银行共担风险,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从2013年起,先后开展了科技“资金池”贷款、小微企业“助保贷”、 “创业贷”、“苏微贷”等业务,累计为近千户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超40亿元,平均成本基准上浮不到20%。 (二)强化小微企业担保扶持服务 出台促进担保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3年来市财政兑现扶持资金近4000万元,支持担保公司低收费、扩规模。设立亿元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基金,通过基金增信担保,成功发行1.6亿元“区域集优”债,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开辟了有效途径。 (三)运用股权方式支持创业融资 通过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设立科技、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满足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资金需求。开展“投贷保”试点,由政府、银行、担保、创投联合运作,如企业不能按期还款,由科技创投公司将债权转化为股权。 四、财政撬动金融资源支持企业融资的建议 从南通实践看,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联动,财政资金与金融工具结合,是缓解小微企业融难的有效途径。针对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政策措施落地 1.整合资金政策,提高创新产品运作水平。整合专项资金,减少无偿补助,采用可持续的财政资金资本化运作模式,辅以风险补偿、担保、贴息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现有融资创新业务产品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办法,优化流程,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2.加大扶持力度,构建风险补偿新机制。支持商业银行拓展小微企业新客户,加大财政对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力度。改变风险补偿办法,不再对银行信用贷款损失逐笔进行补偿。根据各银行信用贷款发生额,由市财政按年度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如,全年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额度达5000万元以上的,按信用贷款总额3%的进行风险补偿。 (二)探索多种担保方式,弥补企业信用缺陷 1.政府政策性担保与再担保相结合。近期,上海市区两级财政和部分商业银行出资,设立了首期50亿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可借鉴上海做法,财政引导组建政策性再担保基金,利用市场机制放大担保基金,支持担保公司更好地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2.支持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和业务创新。通过财政注资、兼并重组等方式,增大国有担保机构资本规模,增强融资担保能力。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鼓励银行根据担保机构实力,实行差别化保证金缴纳比例,对优质担保机构免收保证金。支持国有担保公司牵头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市场化运作,建立转贷应急机制。 (三)引导多元化金融发展,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1.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积极鼓励农商行等降低门槛为小微企业服务,探索实行流转贷、循环贷,缓解小微企业“先还后贷”造成的资金周转压力。积极推动建立多层次地方金融体系,支持区域金融资产交易所、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等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 2.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热情。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民营资本创业投资。借鉴“西湖模式”,联合财政、银行、社会资金,设立“小企业集合债权信托基金”,通过银行向社会发行理财产品,做大基金规模。由政府、银行、信托等组成评定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债权融资。在此基础上,探索通过设置期权、增加赎回机制等方式,赋予企业灵活掌握融资规模自主权,激励企业改善经营状况,增强社会资本的投资兴趣。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服务小微企业财政政策研究 摘 要 当前,政府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方面所提供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为了小微企业更好地发展,必须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加快市场环境的改善,同时也使得小微企业摆脱不利的发展困境,实现健康发展。 关键词 小微企业 财政政策 一、服务小微企业财政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政策存在普适性 当前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承担税收负担和税外负担两种负担。根据税法的规定,小微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等多种税费,可以说税负繁重。同时,有的私营小微企业还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甚至有的作为企业法人的小微型的个体工商户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很多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除了税收负担以外,小微企业还要承担税外负担,主要是各种税外基金、行政费用以及税款和罚款等,在这些有强大的收费权部门面前,小微企业所能做的就是忍痛缴费,别无他法。不仅如此,社会保障费用近些年来也日益加重,社会工资水平也日益攀升,社会保障费用已经成为小微企业的巨大负担,使得企业的社会压力被无形加大。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即便是在资本运营效率低下甚至无效时,仍然需要清偿债务、支付贷款利息,并承担其他各种税费负担,导致小微企业利润收益持续走低。另外,小微企业不能上市,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导致资金投入偏低,缺乏技术创新活力,使得小微企业技术进步受到了很大的阻碍,也就很难获得快速发展。 (二)财政扶持力度不足 小微企业较之大中型企业,企业自有资产比较少,信用度偏低,可供融资的渠道比较少,即便是在沿海发达城市,小微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也存在很大困难,无奈只能向亲戚和朋友借款。小微企业经营规模有限,需要10万到100万不等的资金量,而进行银行贷款,手续过于繁琐,同时银行开出的抵押担保条件很高,导致小微企业宁向亲戚朋友拆借,也不愿意向银行贷款。对小微企业的困难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当前小微企业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上涨、劳动力成本也日益提升,相关能源价格以及融资成本都有不断提高的态势。但是在这些方面,政府将小微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并没有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相应的财政政策,即便有,扶持力度也不大,使小微企业生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三)政府保障机制欠缺 新形势下,小微企业所面临的政策环境依旧不公平,很多地区所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福利性减免政策都只是针对大中型企业,而小微企业则被排除在享受范围之外。要实施市场经济,崇尚的就是自由竞争,竞争又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其前提是必须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和有序性。而目前市场经济中存在较多的竞争无序和过度竞争,比如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条件不足会失去机会,使得小微企业生存的空间受到严重打压。同时,不少小微企业之间还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不少企业对质量和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往往倾向于通过“价格战”的方式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并将其作为提高市场份额的有效途径,而这种无序的过度竞争方式所取得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此外,很多小微企业还面临管理人才缺乏、管理思想和方法落后的问题,很多在小微企I任职的人员都来自农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进入小微企业后,企业方面也没有对其组织相对系统的培训,即便是有,也只是针对高层企业管理人员的。 二、政府财政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对策与建议 (一)不断完善现有的税收政策 如前所述,税收政策存在普适性导致小微企业处于一个尴尬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税收政策进行不断 完善,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制定并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在东部地区,为了让小微企业经营的负担不断降低,可以通过推动税费改革的方式来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一些,可以考虑专门针对这些小微企业通过降低税率或者减小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当前国家制定的给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过高,很多企业都因不达标而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相关部门应当立足于地区实际,适当降低税收政策的享受标准,从而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到西部地区小微企业数量较少,政府方面可以出面帮助其招商引资,从而吸引外部资金的注入。一方面,鼓励小微企业,让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将原始资本投入取得利润作为本金进行再次投资,允许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抵减额,也可以退还企业按照再投资额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另一方面,加强对外部资金的引导,注入小微企业中。针对这些外部资金向小微企业的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在征收税款时适当降低税率,这样可以鼓励外部资金投资。 (二)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方面,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中央及地方财政要对小微企业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划拨专项资金用于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用资金,并对分散的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起来用于建设小微企业服务体系。配上政府部门的引导能让聚拢的资金效用发挥最大化。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进行有效引导,让其在价值和潜力巨大的项目商加强投资。比如说,由下岗职工所创办的小微企业、西部不发达地区创办的企业,应当适当拨付其用于特定事项的资金;如果小微企业一直处于成长期,经营状况较好,但却受到经济形势的很大影响,或者由于发生突发事件,导致经济损失严重的企业,应给予其无偿经济援助。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微型金融。一是加快信贷管理机制改善,从而满足小微企业不断变化的经营模式的需要。鼓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继续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方面的有关服务。二是政府方面要灵活运用各种财政措施,为了帮助小微企业防范和化解所面临的金融风险,政府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向其直接补充资金或者通过发放债券的方式为小微企业融入资金。如果小微企业的技术改进项目、研发创新以及人才招聘等确需贷款,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承担。同时,近些年来兴起了众多城市商业银行,不仅具备较强的政策灵活性,而且贷款的利率也比较低,因此可以通过对其加以引导,从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支持。 (三)政府部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不断加快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完善。政府应注重自身主导作用的发挥,对政策服务环境进行优化,为小微企业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从而营造适当的创业环境氛围。一定要针对地域特色探索出相应的发展模式,持续不断地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结合小微企业实际需求,适时开展交易会或洽谈会,为小微企业创造相互交流合作的有利条件。还要加强各类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相互联合,共同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维权以及培训等相关服务,从而让小微企业间接受益。 其次,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行政部门首先要严格自律,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使政策法规透明度提高,重视行政监督,避免权力滥用,这样才能够确保专权专用。强化信息披露,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从而为小微企业自身权益维护提供便利,行政部门还可以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各级政府还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关于减免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以加强小微企业对收费优惠政策的了解,另外,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样不容忽视,如果相关部门和单位不按政策执行,就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对相关人员加以惩处。 (作者单位为沈阳工程学院财务处)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现阶段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越显突出,在这样的环境下,采取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就显得尤为必要。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情况,其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弱,若是不予以一定的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将面临较大的困难。本文在对该问题研究过程中,主要探讨了财政政策如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一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政政策 支持性政策 一、前言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自身规模较小,导致其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难题。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环境日益激烈,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中小企业处于夹缝中生存的状态。但从我国国情来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来说,作用越显突出。加强财政政策的有效支持,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议题。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财政政策优化措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 二、发展中小企业的必要性 (一)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小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在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越显突出。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全国企业的比重超过99%,创造GDP占全国GDP总数的60%以上,上缴国家税收为税收总额的50%以上。通过这一数据结果来看,中小企业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企业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缓解了近70%以上的乡镇就业力,为大量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这样一来,对于缓解我国就业压力,保证社会稳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来看,社会救济能力较差,这就需要更多的企业缓解就业压力,中小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1]。 (三)中小企业有利于推进改革深入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过程中,中小企业发展,逐渐朝着灵活性、成本性方向迈进。中小企业自身进行体制改革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对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综合中小企业发展现状,探究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有效参考和借鉴[2]。 三、现阶段中小企业政策支持存在的问题 目前,就我国中小企业财政政策支持现状来看,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中小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作用较小,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就2010~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来看,增速达到25%,个体商户数量大幅度上升,并且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原有政策滞后性逐渐突出,如何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事关中小企业长足发展和进步。 其次,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能力逐渐增强。目前,乡镇近70%以上的就业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就2014年调查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就业人数高达23145.12万人,个体就业人数达到8542.23万人,增速高达11%以上。 最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产业结构处于优化状态。中小企业的业务范围程序大幅度拓展状态,从原有的加工、运输、建筑,更多地朝着服务领域、高新技术领域迈进,实现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如何对这一问题进行解决,就需要采取更适合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3]。 四、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探讨 结合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地位在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越显突出,加强财政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予以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可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 (一)注重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对资金支持政策的转变,由原有的无偿投入朝着市场运作方式转变。在发展过程中,财政资金支持要以“杠杆性”、“引导性”为主要发展目标,这样一来,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持续性作用,从而实现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杠杆性和引导性发展,能够实现中小企业对资金的合理配置,并且增强企业竞争力,使中小企业在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更好地发展和进步[4]。 (二)注重对税费政策进行完善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加强税收政策立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收政策选择过程中,可以采取间接税收优惠,帮助中小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从而延长债务清偿期,允许设备加速折旧,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增强中小企业生存和竞争能力,以实现中小企业更好发展目标。 (三)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其自身规模较小,贷款抵押不完善,导致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想要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较为困难。这样一来,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是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对此,可设置政策性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小型贷款公司等多种融资发展模式,注重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在金融支持政策支持过程中,可注重对国外先进经验学习,并结合我国国情,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四)构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征信体系的构建,是中小企业解决风险识别问题的一个重要保障。对此,财政政策支持过程中,可建立专门机构,集中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体系问题。这样一来,采取征信系统管理模式,可以降低中小企业带来的信用风险问题,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现阶段中小企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原有的财政政策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这就需要对支持性的财政政策进行有效改进,能够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进步。对此,财政政策的支持,可从中小企业征信体系、融资体系、税费改革、支持方式变革等角度,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财政政策真正地发挥支持性作用。 企业财政政策研究: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研究 摘 要:企业自主创新基于企业战略利益与国家利益背景下,依据市场竞争需求走技术创新之路,充分结合国内先进经验突破技术难关,使创新成果逐步实现产业化与市场化,最终形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推动国家创新型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举措,深入研究企业自主创新财政政策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引导与激励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本文就如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做进一步研究,以期能为业内人士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自主创新;企业;财政政策;市场竞争 一、前言 近些年来,北上广深等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这与我国政府财政政策倾斜有密切联系,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辅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攀升。全世界自主创新产业日产值高达250亿美元左右,并在以百分之五左右的速度逐年递增,尤其是在西方创意发达国家。预计未来我国自主创新产业将会出现指数式增长状况,一大批跨行业,跨媒体的战略投资与品牌竞争力集团在我国扎根。因此,深入研究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自主创新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政策扶持重点不突出 近几年,政府屡屡出台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但各地区文化差异的存在使得政策倾向各有不同,企业自主创新范围界定存在模糊现象,政府政策扶持重点难以凸显。尤其是针对文化创意企业而言,有的企业有足够创意性却缺少文化内涵,有的具备文化内涵却缺乏一定创意性,这对我国企业发展造成严重阻碍。据相关调查资料表明: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房租压力较大,融资困难等问题是当下企业自主创新面临的首要问题。缺乏完善的企业自主创新保障体系,企业发展就无从谈起。融资难问题也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缺乏有效保障,盈利结果存在的不定因素较多。大城市房价问题让诸多试图从事自主创新的从业者望而却步,无论进行场地购买还是租赁,对中小企业而言都是一笔巨大开支。我国政府财政资金要找到问题症结所在,恰到好处的使用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与平衡作用的要求,可有效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部分问题。 2.财政政策针对性不强 当前各地区财政政策扶持自主创新企业的选取标准存在“一刀切”问题,符合标准的企业就可得到自主创新资金扶持,这种模式普遍起到的是锦上添花作用,而非雪中送炭。通过层层选拔,最终入围的自主创新企业一般都具有规模相对较大,运营模式相对成熟特点,而真正需要扶持的小型自主创新企业则被排除在外。前者很容易导致企业产生等靠要等不良思想,或是锦上添花效果,对企业未来自主创新能力的长足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而后者规模小,创新资金不足,很容易在激烈市场竞争中遭淘汰,应成为政策扶持重点所在。部分地区财政扶持政策缺乏有效针对性,其一是因为对自主创新企业内部结构认识不清有关,其二是政策对不同自主创新企业的区分不足。企业作为一个产业体系,包含了若个子行业作为,这些行业虽具备创新性,文化性与产业性,但在市场绩效,外部性强弱,组织方式与市场结构等方面还存在很大不同。比如电影制作与广告策划,就分别适合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织架构。又如新闻出版与建筑设计,两者外部性就存在明显差别。因此,财政扶持政策应依据各行业自主创新本质上存在的不同,体现足够区分度。 3.对财政补贴风险的认识不深入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干预是一把双刃剑,某些条件下政府干预可有效控制市场失灵,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政府干预就可能会干扰市场释放的资源配置信号,导致市场出现人为失灵状况。原创性高的行业需要政府资金支持,投资风险较大的行业需要政府资金进行担保,而对类似于印刷与广告业发展,带有明显市场化特征,市场调节在其中要完全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一般不必把其当做重点行业进行扶持,政府干预本身就存在两面性,这也决定了企业财政政策扶持必须经过仔细甄选,否则就容易产生负面效果,比如部分企业可能会在未形成有效盈利的前提下过度依靠政府财政扶持,出现层层外包与坐吃财政补贴现象;甚至有的企业不想着如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吸引客户扩大盈利,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如何获取政府财政支持上,违背了政府自主创新政策贯彻执行的初衷。 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具体财政政策 1.加强财政扶持政策的有效针对性 综合当地实际发展情况,并基于企业自主创新范畴,择选重点与优先发展行业,并从多方面予以政策扶持,以最快速度发展形成优势行业。可依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分别进行不同优惠政策扶持,比如企业在发展初期,资金与规模相对不足,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难度较大,融资渠道与方式受限,这类企业应以财政资金扶持为中心展开。中后期随着企业规模与资金不断雄厚,企业融资渠道得到很大改善,较少成本获取了较多自主创新资金支持。成长阶段的企业应把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当做主要资金来源,后期企业实力雄厚可考虑进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短期获取较大资金规模,在正确资金使用上又好又快发展企业。财政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应尽可能细化,企业主要分为核心产业,外围产业与边缘产业,分类支持是必经之路。 2.深化财政政策扶持范畴与重点所在 进一步对财政政策范围进行明确,并按照预期标准缩减政策覆盖面,从而正确区分自主创新企业范围。应始终围绕企业自主创新的特定属性展开讨论,不具备自主创新特征的企业应及时剔除,但这也并非完全忽视这部分产业群体,而是在自主创新政策上有所偏重。应始终遵循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要素市场供求机制,以此逐步壮大企业。企业自主创新融合了更多高科技元素,一般具有以下三个典型特征:文化性、创新性、产业性。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带有鲜明的创意文化特征,缺少文化底蕴的企业犹如无源之水,很难持续性发展。另外,自主创新性从根本上将传统企业与现代企业区分开来,缺少自主创新的企业即便拥有了文化特征,其未来发展也很难成为自主创新产业。因此,财政政策需把优惠重心放在文化与自主创新体现充分的行业上,并且具有较强发展潜力。财政政策支持应重视区域性特点,走比较化路线,重点扶持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政策扶持企业应突出区域特色,避免出现雷同现象,区域间的资源优势各异,产业发展侧重点自然有所不同。各区域要正确安排企业数量与质量,避免出现大而全现象,以免盲目推动导致持续亏损。应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准确把握社会大众形态,在对自主创新需求有一定了解的前提下做好企业园区的市场定位及未来发展规划,最终形成政策扶持重点。财政政策支持企业的发展目标应始终放在自主创新层面上,企业创意的形成与创意企业孵化体系是其中核心要点。其一应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等力度,引导企业对其进行资金投入,深化该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其二需营造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促进诸多创意产业发展平台出现,推动创新能力与产业集群能力大幅发展。例如依据企业的发展特征,把优惠政策进行延伸,创意研发与市场转化阶段得到重视,经济投入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研发设计力度。自主创新企业进口相应生产设备时,政府提供优惠政策进行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可依旧销售收入提取相应比例的创新开发资金,政府允许并不断完善研发准备金制度。 3.摸索更高效的财政扶持制度 应依据企业与自主创新产品实际发展情况,不断摸索更为高效的财政扶持制度,其一是对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滚动机制进行不断研发探索。众所周知,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的特殊使用容易出现市场不公平竞争现象,政府职能被逆转,部分企业产生等靠要思想。应加大对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滚动机制的探索,财政机制与企业发展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局面。其二是对阶梯式补贴模式的探索,当下扶持政策不免会带有“一刀切”等问题,应选择优方式配合专家评审,良性扶持申报且符合标准的自主创新企业。单一标准与主观性评价模式会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造成负面影响,应努力完善阶梯式补贴模式,多项标准齐下,对达到不一样标准的企业进行不同程度和方式扶持。其三是企业投融资能力与市场价值应成为财政扶持政策重点,由前期被动企业资金扶持到中后期主动性的研发销售活动扶持,自主创新企业交流平台的搭建是关键,自主创新成果应和市场紧密结合。财政资金对企业直接性补贴的方式应逐步得到转变,更多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应以市场化方式投入运作,譬如设置专业企业评审委员会,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建立基金企业项目。也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拓展自主创新企业多元化资金融合渠道。首先要努力争取国家财政支持,深化国家各部委合作,为重要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其次是进一步完善企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完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平台及环境整治等。最后是进一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自主创新事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通过融资担保补助,贷款贴息,奖励等途径展开。进一步深化税收优惠程度,推动自主创新企业质量与效益双丰收。首先可对自主创新企业示范区内的模范文化企业或相关从业者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等,运用税收返还制度,努力实现企业集聚区进一步发展。其次是鼓励个人或企业加大企业投资力度,依据个人或企业投资的展览馆,博物馆,电影电视等行业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然后是大力推行用科技手段来改善自主创新产业,针对企业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等获取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服务体系构造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其一是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等层面贯彻推行经营性自主创新企业;其二是深化投融资机制,加大企业相关贷款优惠政策力度,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运用,带动自主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与企业上市引导资金量进一步发展,当地优秀自主创新企业上市应得到政府优先考虑。其三是支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与高校教育合作培养懂管理,市场经营及文化的复合型人才。其四是努力建设多种自主创新产品交易平台,基于此背景逐步培育文化产品市场,培养文化消费意识,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用。投资重点要放在自主创新事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附加值含量高的产品上,从而促使企业进一步扩大。其二是统筹自主创新企业相关资金,不同类型资金支持重点要有明显区别,群众基础优良,前景发展态势良好的自主创新项目要进行重点扶持。其三是强化自主创新财政资金管理力度,项目申报立项与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等环节可设立全过程绩效考核与监督制度,财政扶持资金规范化与科学化是关键。 四、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全球经济贸易发展趋势来看还是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来看,一个新的自主创新点必然会带来周边产业发展与较大升值空间。科学与艺术的充分结合便会迸发出创意,中国自主创新产业同时面临历史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经济全球化时代,任何一种成功的工艺技术又或是商业模式,都极有可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被高度模仿出来,要始终领先和屹立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用源源不断的创造力进行支撑。
行政论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论文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平安 社会和谐平安是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基础。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系统和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三项基本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体系中既是保障力量,又是建设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南昌市正处在全面加速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时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南昌加速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使命任务。 坚持发挥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人民调解、劳教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律保障职能,在构筑社会和谐体系中兼具源头防范、社会防卫等多重功能,是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的重要基础。 注重源头治理,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人民调解被西方法学界誉为“东方一枝花”,在化解矛盾中具有独特优势,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减压阀”。南昌市人民调解工作突出“四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在夯实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调委会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型领域和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调解组织覆盖面,如建立了南昌市医疗、物业、环保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健全调解组织的同时,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制作,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二是着力推进“大调解” 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诉调、检调、警调对接工作,将人民调解纳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大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如成功推进了南昌市医患调处中心和高新区道路交通速裁机制建设。三是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按照专业化的要求配强调解队伍,狠抓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四是着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和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每年成功调处各类矛盾达2万余件,有效避免了各类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保障了社会和谐平安。 注重履行“第一责任”与坚持“首要标准”的有机统一,发挥好劳教戒毒在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功能作用。一是确保监所的安全。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劳教戒毒场所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了以“四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了无脱逃、无重大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四无”工作目标。二是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把更多的劳教戒毒人员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基础,对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具有治本作用。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以开展 “五好监所”竞赛、“教育质量年”和绩效管理活动等为载体,坚持把教育挽救劳教戒毒人员作为中心任务,探索建立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戒毒人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和强制戒毒工作效果。三是狠抓场所日常管理。科学严谨的场所日常管理关系监所安全和教育改造质量。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大监所日常管理、所情分析研判、矛盾排查化解、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应急演练,完善场所安防设施,始终牢牢把握场所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有效提升监所“四位一体”安防水平。 注重以人为本,发挥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平安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目前,南昌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已达2688 人,处于安置帮教期的刑释解教人员近 8000余人,扎实做好这类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关系社会和谐平安。南昌市从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特殊人群综合信息管理运用平台入手,于去年11月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市级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中心,全市录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2510人,录入比率达到95%以上,纳入gps定位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1262人,占全部应纳入监管人数的90%以上,基本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形成了有效监管、科学监管的良好局面,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南昌市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等“无缝对接”措施,突出做好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和就业指导等管理服务工作,全市共建设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6个,今年全市新出监所刑释解教人员539人,接送率100%,安置就业60人,其中“三无”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100%;在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1.56%,继续保持稳步下降趋势,新接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坚持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以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民生改善,是社会和谐平安的物质基础和民意基础;抓住发展和民生,就是抓住了社会和谐平安的关键。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律 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平安方面具有重要保障性作用。 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南昌市以律师、公证为代表的法律服务业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法企大联姻”、“法律体检”等活动,主动服务全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改革、千百亿产业及地铁等重大项目落地开工、重要工程征地拆迁、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切实履行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法律顾问职责,积极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战略制订、贸易争端解决、法律风险预警防范等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和效率、增强市场诚信、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如南昌市西湖区公证处围绕经济发展、旧城改造、房屋征收等工作,积极参与了吉莲高速公路招标现场监督、金融机构抽奖现场监督、楼盘选房现场监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银行保函公证,为地铁轨道1号线、洛阳路隧道工程动迁户提供各项公证,为轨道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抽签进行现场监督,为桃花镇观洲村、老洲村、大塉村农民公寓分户抽签及朝阳农场拆迁安置房分房抽签提供现场监督等法律服务。 规范行业管理,努力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既能反映社会诉求,又能规范社会行为,为此,南昌市强化规范行业管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观念,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服务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建设领域,为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协调利益关系、保障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提供规范化、法制化、机制化的渠道和途径。南昌市在不断完善律师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公证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于今年6月成立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委托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20__年,在全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评比中,南昌市共有4家公证处进入全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前十名;南昌市还进一步完善规范律师参与调解、信访工作机制和保障政策,每年律师参与接待来访案件都达300于起。全市律师业每年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万件,公证业每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近4万件。 ,! br / 促进社会公平,努力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法律援助使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平等获得法律保护,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从20__年起,南昌市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在构建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实现“一乡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工、青、妇、老、残社团组织和监所、农民工聚焦地等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逐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为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群众生产生活出现的新情况,南昌市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现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至2倍,实现了“能援尽援、应援尽援”。近年来,南昌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3000件,办理其他事项的法律援助2万余起,受援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窗口”和“南昌市十佳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维护社会和谐平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南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和市委《法治南昌建设纲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及青少年等五类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继续打造和完善了“春节上班第一天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千名领导干部讲千堂法制课”、“红铃铛法制快车进校园”等特色普法品牌;建立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考法、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考法等制度,每年都组织全市近1.5万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健全完善了“法制副校长”、“三官二员”(警官、检察官、法官、司法助理员、综治工作 信访员)进社区(乡村)等制度,全市100%的中小学都配备法制副校长,95%以上的社区(乡村)实现了“三官二员”进驻的常态化。 着力创新普法手段及载体,不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创办发行了以“传递高层法治声音、交流法治工作经验、展示法治建设亮点、记录法治南昌进程”为办刊宗旨的《法治南昌》杂志;组织了“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近二年有20多万干部职工及学生参加了网上答题;开通了“南昌市普法手机报”,通过手机彩信对市民进行法制宣传,至今累计发送160余万条手机彩信;8个县区建成了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此外,南昌市完成了市县级100米、乡镇(街道)50米,社区(村) 30米的全市法制宣传长廊工程建设,还编印了《南昌市家庭法律顾问手册》共计15万册免费发放到全市每户家庭;各县区创新开展了“巴士在线”、“农民工法制夜校”、“法治文艺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 着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在每年广泛宣传普及《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同时,市普法办还联合综治、公安、妇联、环保、消协等职能部门广泛利用“综治宣传月”、 “3·15”消费者权益日、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法律咨询、案例展示、法制文艺演出、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等多样的广场宣传形式,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 着力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实践。法律秩序是最稳定的秩序,一个地方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关系一方社会的和谐平安。南昌市把开展法治南昌创建活动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创新载体,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的市委法治南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机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法治南昌建设工作机制;把法治南昌创建工作纳入了全市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每年依据各自法治建设职责对全市13个县区和87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将重大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败诉、发生国家赔偿案等刚性指标列入考评细则;建立完善了《南昌市“法治县(区)”创建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南昌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南昌市“法治建设先进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等系列法治南昌创建考评体系,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夯实法治南昌建设基层基础。目前,全市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37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45个,市级376个,县区级610个,创建率达到61%。今年初,南昌市作为全省唯一设区市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 坚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努力为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较之先进地区南昌市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着普法实效不强、基层基础薄弱、创新推进不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瞄准问题、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努力为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一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法治南昌建设作为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新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南昌建设的意见》(洪发[2013]15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努力在基层法制宣传 “六有”、“四占领”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力和实效性。二是要继续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及青少年为主的五类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探索建立非选任制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诉法制度;继续加强法制宣传长廊、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公园(广场)等阵地建设,推进“一区一品”的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深入开展地方、行业、基层等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单位等系列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法治化基础,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和谐。一是切实保证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要积极应对劳教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保持劳教系统干警队伍的稳定;要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落实场所安全防控各项措施,认真总结监所多年“四无”目标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完善监所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及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监所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直接服务于全市社会和谐平安。二是切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创新。要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事前调查评估、定置监管、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全市一体化的特殊人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监管中心建设和运行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制度,落实必接必送等“无缝对接”措施,综合运用监管、教育、心理矫正、帮扶等手段,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安置帮教效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三是切实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社区、进企业、进行业;借鉴全市医患纠纷、 交通事故调解经验,积极推进在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疑难复杂领域健全完善专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四是切实发挥法律工作者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专业优势。要引导广大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依法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办事提供法律咨询,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健全完善律师参与调解、信访、法律援助及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政策,协助政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一是加快市级司法业务用房和市劳教戒毒场所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强对各县、区司法业务用房工作督导,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市、县司法行政技术和业务装备条件,提升保障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要以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机构级别、经费保障等为重点,通过争取中央政法专编、地方行政事业编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解决司法所人员短缺困难,把解决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作为“一把手”工程,配齐配强司法所力量。要坚持“建管并重”,全面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真正把司法所建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线指挥部”和综合服务平台。三是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案卷规范化建设,视办案质量和公信力为生命线,探索建立行业评价制约机制;要健全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要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干警素质和能力提升。一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健全完善干部任职竞岗选拔制度、干警绩效量化考核体系及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良性健康的用人机制和导向;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二是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要坚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把政治素养、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要扎实推进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法治树权威,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 行政论文:浅谈如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有资料表明,在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中,属行政执法范畴的占了八成以上。毫无疑问,要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就必须花大力气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群众抱怨过多,颇有微词的依然是行政执法问题。事实上,权大于法、情重于法、贪赃枉法的现象在行政执法中的确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而且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权力缺少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我认为,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抓好法制教育,构筑一道自我约束的思想防线 从历史上看,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史的国家,封建专制意识浓厚,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盛行。这些东西正是法治的大敌。可以说,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以权压法、以情轻法、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主要是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思想在作祟。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依法行政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为他们构筑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线。当前,我们应该将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点。通过开展深入的法制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解决了思想问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有可能做到自我约束,摒弃私心杂念,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袭,确保秉公执法,文明处事。也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二、防微杜渐,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 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关键要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抓起,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正本清源,防微杜渐。首先,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经费由财政部门核拨,行政部门在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全额上缴财政,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制度。彻查部门设置的小金库、小钱柜,以期从源头上堵塞乱收费、乱处罚。其次,要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将行政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内容确定实施的行政机关,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岗位,明确执法职责,促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把实施“两制”与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制度结合起来,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执法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对执法过错者予以坚决追究,对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调离、清除出执法队伍。第三,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要把好进人关。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执法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二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监督,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实行定期交流和轮换岗位制度。执法机关的负责人要定期交流,重要岗位执法人员要定期轮换。第四,要加强监察、审计监督。监察、审计部门同属政府行政机构序列。在建立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中,要充分发挥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作用。要通过监察、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三、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不少行政纠纷案件中,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就是某些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陈述行政收费、行政执罚的依据和标准,认为他们是在搞“暗箱作业”。这种行政执法缺少透明度的做法,说轻些是有关人员素质低下、态度生硬,说重点是执法人员剥夺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敢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的,也是与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我们必须高度正视这个问题。行政公开,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原则。实践也充分证明,政府行政部门只有无条件地全面地推行行政公开,将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有可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因此,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多种形式将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的主要客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政府为人民,人民政府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行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态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公之于众,并告知当事人不服执法决定的申诉方式,以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当事人向行政机关了解执法依据和程序时,行政机关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实行行政执法公示,一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监督,这是遏制行政执法“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一种有效措施。 四、务求实效,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我们要做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首先,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政府行政执法行为,除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外,许多时候是以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尚方宝剑的。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乱收费、乱处罚问题,往往根源就出在规范性文件上。因此,我们要抓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要建立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及时向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组织力量审查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要迅速向政府提出监督意见直至撤销该规范性文件,以便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行为。其次,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监督行政执法。一要抓好执法检查。有 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二要抓好个案监督。对在执法检查以及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违法或严重处置不公的行政执法案件,要及时进行个案监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三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是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错案、执法过错的监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行政。 五、敢于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舆论监督,是一种受之于众的社会性的监督形式。由于这种监督的公开性,往往会产生一种其他监督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殊效应。现实情况表明,某些违纪违法的行政执法事件,采取诸如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等内部处理形式,往往会触动不大,甚至对某些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来说,还会无动于衷,过后依然我行我素;而事件一旦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后,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震动效应:当事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组织的处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所在单位会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整改工作,以尽快消除负面影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会以此为鉴,开展教育活动,抓好防范工作,等等。因此,要搞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就要敢于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首先,新闻记者要勇于负起责任。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崇高职责。被誉为“无冕之王”的新闻记者,要不负众望,敢于为民请命,伸张正义,揭露行政执法中种种腐败现象,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其次,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做舆论监督的后盾。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单位行使监督权就是行使人民的民主权利的体现,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全社会的支持。因此,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从惩治腐败,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着眼,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怕露丑,做舆论监督的坚强后盾,大力支持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所进行的揭露和鞭挞,以警效尤,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综上所述,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应该是一个由多方面组合起来的系统工程。如果能够把这个在党委的领导下的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主体、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建立起来,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那么,行政执法活动就一定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行政论文:探讨强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 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是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和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向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迫切需要。本文结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四化”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推进“四化”建设,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否则,一切无从谈起。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和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策部署,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放在全局性、根本性和基础性位置抓紧抓好。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充分认识推进“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加强市场经济、经济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科技等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四化”建设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增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在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和业务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队伍的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监管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四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核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职能定位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工商机关推进法治化建设的依据,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了工商机关履行有关职责的方式、步骤、途径、时限等程序性要求。此外,法律、法规及规章是最高层次的制度,因此,依法行政成为连结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的纽带,是推进“四化”建设的核心。目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形势不容乐观,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整体偏低,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履行职责越位、错位和失位等问题时有发生,推进依法治市任务艰巨,需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和筑牢依法治国理念,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业务素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全面提高和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监督等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动力,树立和筑牢积极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有效行政理念,筑牢监管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全面深入总结分析目前的监管执法现状,找出找准监管执法薄弱环节和领域,全面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四化”建设整体推进。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关键 制度建设更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方式,要按照以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要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弥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不足或者通过制度建设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体化。通过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推进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和促进法治化进程。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着力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决策公开、重要决策监督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要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核心,加强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干部队伍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培养和交流、经费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车辆管理等制度;要以推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个体登记监管、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监督检查、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及经济违法案件查处等制度。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工商系统信息化 建设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进和规范了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监管、消费维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及系统内部事务管理。实践证明,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办公自动化、节约监管执法成本、整合监管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执法科技含量、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推进“四化”建设需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保障和促进“四化”建设。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网络平台;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大力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要大力加强业务软件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在着力加强技术与业务有力结合和统一上下功夫,加快信息化成果转化运用力度,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性,增强信息技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展信息技术运用领域,强化信息技术在提升职能效能方面的作用发挥。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必备条件 推进“四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来支撑和保障,否则,会造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管近十年,相应的物质基础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目前的经费供给只能确保日常办公正常运转,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差甚远,需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只有加大基层硬件建设投入,才能更好地解决好信息网络建设、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基本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面临的很多问题,为推进“四化”建设创造必备条件。内和还需要外顺,要建设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机制,加强对外汇报、请示、沟通、协调和配合,着力营造良好的监管执法外部环境,力求得到地方党委的理解、重视和支持,得到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配合。此外,在保障机制方面,建议抓紧健全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进一步解决好有法可依的问题,同时,需要国家进一步解决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问题,进一步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提供保障。 行政论文:需求层次理论在中国行政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它对于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及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国政府行政管理中运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结合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和有效激励体系,是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的科学选择。 关键词:需求层次理论;行政管理;激励;绩效 一、中国行政管理中的激励问题 1.约束不对称、重监督而轻激励 加强监督,对公职人员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必要的约束。但监督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通常具有滞后性和对公务员激励的被动性,激励成效有限。因此,除了加强监督以外,还应该强化内在激励机制,从积极方面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敬业务实,拒腐防贪,从源头上减少公务员的失职行为,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2.考核激励的作用难以得到体现 考核激励的作用机制主要通过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奖惩、职务升降、级别和工资的调整等挂起钩来,促使公务员积极工作,尽职尽责。而公务员考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稍不注意就易产生考核误差,影响对公务员德才表现的准确评定,影响考核对激励功能的发挥。我国目前对公务员只进行定性考核,如某乡镇机关2007年年终考核,有48名公务员参加考核,除了4名公务员为优秀外,其余44名公务员均为合格,“不合格”一档形同虚设。这种考核无疑有失全面和客观公正,甚至没有体现出考核的意义。 3.干部选拔机制中缺少激励 中国的干部选拔机制中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体现不够,科学的具体的操作规范也不够健全,干部选拔过程中缺少激励,缺乏活力,必然导致利益分配激励功能减弱。由于工资基本固定,收入与努力无关,与组织目标完成情况无关,其结果是玩忽职守、无所作为、消极怠工等“搭便车”现象反复出现。这从根本上说,不是某个人的过失和责任,而是在组织制度中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二、需要层次理论及其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1.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美国行为科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 H. Maslow)于1943年出版的《动机激发论》中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着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生理需要,另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据此,马斯洛把人类的需要按其重要性和产生次序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1] 。 行为学家们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将需要的层次、激励的因素以管理的策略对应成表,为管理的实践提供指南[1]:(1)生理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工资和奖金、福利、工作环境,管理策略可表现为完善的工资和奖金制度、贷款制度、医疗保健制度、工作时间(休息),创造健康工作环境,住宅和福利设施。(2)安全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职位保障,意外事故防止,管理策略为安全生产生活条件、危险工种的营养福利制度、合理的用工制度、离退休养老金制度、健康和意外保险制度、失业金制度等。(3)隶属与爱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良好人际关系、组织的认同,其管理策略为和谐工作小组和良好人际关系、协商和对话制度、互助金制度、工会及其他团体活动、娱乐制度、教育训练制度。(4)尊重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名誉、地位、权力与责任、被人尊重与自尊、与他人工资奖金之比较,管理策略为人事考核制度、工作职称晋升制度、选拔择优的进修制度、委员会参与制度与提合理化建设制度。(5)自我实现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有能发挥自己特长的组织环境、承担有挑战性的工作,管理策略为决策参与制度、建立攻关小组、提倡创造性工作、发动职工研究发展规划、交给职工挑战性工作和破格晋升制度。 2.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薪酬制度和灵活的福利机制 薪酬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中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薪酬因素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已经超出了物质激励的范围,成为兼具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的重要因素。美国管理学家孔茨曾指出:“金钱对那些抚养一个家庭的人来说要比那些已经功成名就、在金钱的需要方面已不再是那么迫切的人,就重要得多。”[2] 在中国公共部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公职人员的薪酬一直实行等级工资制,一般工资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实行高薪金的公务员制度,一位高级行政官员的年俸可以与首相相比。鉴于中国的国情,目前不可能实行高薪金公务员制,但近年来公务员待遇的提高体现了决策者们对薪酬因素的重视。目前,中国公务员薪酬提高的趋势使得公共部门在与企业及其他行业争夺人才的竞争中增加了优势。但是,要使金钱成为一种真正有效的激励因素,必须保证“在各种职位上的人们,即使级别相当,但给予他们的薪酬也必须能反映出他们个人的工作业绩”。也就是说,薪酬应当与绩效挂钩,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目前,在西方一些国家,以往刻板的工资报酬制度正逐渐被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所取代。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是基于这样的论点,即“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应该符合经济市场的工资水平,并且不论公务人员之间可能存在何种差异,他们工资报酬的多少应该取决于其工作成绩的好坏,工作成绩越好,所得到的报酬就应该越多。这一论点意味着传统的、强调统一的公务员制度应该被取代。尽管公务员无疑也会 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但在以前,公务员作为一个整体有着强烈的服务意识,并将为公众服务作为他们努力的目标。然而,金钱奖赏正逐渐取代这些无形的、但却是真实的价值观和激励因素而成为招聘人员和提高其积极性的主要手段。”[3] 3.权力激励——公务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国家公共部门的公职人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尽可能合理地配置,以实现公共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在公共部门这个庞大的机器不停地运转,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公共服务产品的过程中,权力始终都在对支配和使用公共资源的公职人员起着不容忽视的激励作用。 公职人员处于何种行政职位,就拥有相应的行政权限,职位越高,所享有的权力就越大。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满足对物和人的支配欲望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最高层级——自我实现的需要,使自己越来越成为受人瞩目和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建立并完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权力激励体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权力对于各级公务员的激励作用集中体现在,为了能够支配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必须在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勤奋工作,取得显着的成绩,得以受到提拔,从而能够行使更高职位上更大范围的权限。 在建立权力激励体制过程中,必须在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避免出现“为了掌权而掌权”的不良倾向。要明确公共权力是人们赋予的,是用来更好地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合理的运用权力激励,不仅能够激发公职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公共部门的行政效率,而且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权力腐化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丰富激励手段,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 1.拓宽激励渠道,注重加薪、休假等激励方式 有时将公务员晋升到一个其无法很好发挥才能的岗位,不仅不是奖励,反而使公务员无法很好发挥才能。在晋升中,并不一定是业绩最好的人得到晋升就是公平。业绩优秀者应该得到奖励与表彰,但是否晋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则更主要地取决于他们的工作能力与个性特点。这一点应在晋升标准与要求中明确说明,并在晋升人选决定之后加以解释。对未能晋升的优秀公务员应有足够的表彰与补偿,以体现他们应有的地位与价值。激励渠道多样化有利于公务员合理地自我定位,从而可以不必将职务晋升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找一个自己能游刃有余的岗位好好发挥自己的专长。 2.在工作设计方面,尽量丰富工作内容 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内容,采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等工作设计方法,尽量丰富工作内容。对公务员工作内容的改善及对其工作行为的认同和奖励,可以使公务员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满足感、成就感,从而促使工作不断创新。如因人而异地安排工作,由于每个公务员个性特征、兴趣爱好、职业生涯规划不同,对岗位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因而须建立岗位流动机制,使公务员能感到工作的乐趣。 3.打造和谐有序的行政组织文化 良好的行政文化凝聚了公务员行政智慧和行政实践经验。行政文化诸要素对于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手段的确定、激励机制的实施和激励结果的兑现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4]。健全激励机制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以良好的行政文化为基础,促进行政文化的建设,要鼓励公务员树立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意识,成为协调政府与民众关系的主体,促进公务员对政府工作的主动参与,有效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能做到公务员都相信:职位只是分工,薪酬体现贡献,那公务员就不会去追求层级的发展,而转向关注工作的内容,这样才会提高效率。随着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群众之间、干群之间沟通会更容易,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会为和谐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行政论文:论中国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环境的行政管理 中国环境行政管理在农村非常薄弱,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的环境行政管理更是几近缺失,导致民族地区农村环境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况。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环境行政管理失灵的表现:一是民族自治机关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二是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环境与发展兼顾的综合决策机制;三是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执法理念落后,手段单一,效率低下;四是民族自治政府权力介入时的各种扭曲现象,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五是中央政府设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民族地区农村很难得到完全的落实;六是对民族地区农民环境权益配置不公,导致引导性环境政策在农村失去市场。 一、民族自治机关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环境管理体制是环境保护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环境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是国家环境战略方针、政策、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保障。 中国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是按照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了环境保护部,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环境专门机构,工业集中的乡 (镇) 也大都设立了专门机构或者由有关部门监管,甚至较大的工矿企业也设有环保科 (室) 与环保专职人员。 但是,绝大多数乡(镇) 没有设立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为数不多的乡 (镇) 环保监督部门,也由于没有足够的人员和经费支付众多行政管理成本,环保职能基本没有履行。农村地域广阔,环境问题具有小、多、杂等特点,乡 (镇) 环保部门人力、物力、财力都很缺乏,难以胜任广阔农村面临环境污染防治的重任。如有条件,在村一级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在村民小组设立环保联络员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而中国农村离这一目标还相距甚远。 中国的环境管理一直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对于跨行政区和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缺乏管理机制和控制措施。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各区域和流域发展相互脱节,使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协调都相当困难。由于资源的多头管理,在相同地区同时存在多种规划,如土地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等,但没有统一的综合生态环境规划。区域和流域管理体制的缺陷,使得农村环境管理矛盾重重。 二、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环境与发展兼顾的综合决策机制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脱贫致富的压力还很大,所以,在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政府总是对发展格外偏好,因为庞大的政府队伍与公共部门需要解决开支与生存问题,要通过发展生产解决当地的下岗就业问题,缓解社会压力,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主要标准的政绩考评制度更促使各级政府急迫追求经济效益。如此一来,民族自治机关在决策的时候,自然更多考虑发展利益,而较少关注环境保护,尤其在两者相冲突的时候,最后往往是发展优先。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当地方私益与全社会公益相矛盾的时候,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不惜损害环境公益,这种行为可能发生在各级政府的身上,只要他们不考虑全球范围内的人类整体利益,他们那里的环境私益就永远不等于环境公益。在此前提下,地方政府在决策时可能就会无视自己地域内的污染现象,纵容或支持他们耗用当地资源,向更大的公共场所或其他地区排污,而不顾由此造成的更大范围内的环境与资源损害。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地方政府已经代表农村成为博弈的一方而存在了。比如,在云南省红豆杉森林遭受灭顶之灾时,一个本该有保护红豆衫责任的政府部门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居然承担起了收购树皮的业务。 市场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市场失灵”的一个因素。然而,以科层形式组织起来的政府也难以掌握充分的信息,政府掌握的信息不足,使政府很难做出正确决策,更危险的是,政府干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信息扭曲,每一级政府都是进行理性选择的,他们会对信息进行搜集、加工、处理、筛选,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往往采取报喜不报忧,或者是扩大成绩而隐瞒问题,使信息失真,并导致决策失误。 即使政府象一个超人拥有充分的信息,通过政治过程来在不同的方案中作选择仍然会很困难。政府的决策会影响到许多人,但真正参与决策的只是少数人,不管选举人怎样产生,他们在决策时都会不自觉地倾向自己所代表的阶层或集团的偏好与利益,即政治家和政府官员很难真正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即使选举人有代表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愿望,但由于政府不存在可以准确及时反映公众对公共物品偏好的有效机制,使得民选政府的决策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值得怀疑的。尤其在偏远的民族自治地区的农村,能代表农民心声的决策者少之又少,农民的环境权益自然在决策的时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行政论文:谈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局限及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行政案件的相继出现,使得受案范围也在实践中逐渐显现出了它的缺陷与不足,并对行政诉讼的有效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着一系列的局限,在实践也制约着行政诉讼的施行,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作用,应对其进行全面的认识,并找出相应的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措施,进而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关键词:受案范围 行政行为 主要局限 完善 一、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含义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也就是说法院对于哪些案件予以受理,哪些案件不予以受理。”【1】它既关系着行政相对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范围,也关系着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范围。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从总体上指明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判断标准,也即法院受理的是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行政诉讼法》第11条又明确规定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行为、涉及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作为的行为、发放抚恤金的行为和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等。” 二、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已经不再适应现实的需要,并且逐渐暴露出了它的不足。 行政诉讼法律明确规定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是涉及相对人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而把抽象行政行为的案件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是针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影响是针对个别的、具体的行政相对人而言的,而抽象的行政行为则是针对大众的、广泛的社会群体而言的;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是局部的、有限的,而不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则是大范围的、多层次的。如果法院不对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审查与监督,那么就很有可能因为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而造成大范围的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可以说,不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危害性更大。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管辖受理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了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外,法院不受理侵犯其他的权利的行政行为。”【2】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中的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在诉讼中,如果只对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予以规定,而忽视对其他权利的规定保护,则会造成公民的其他权利得不到保护。也即当公民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却不能寻求司法救济,得不到司法救济的保护,不利于更大限度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在审查行为上法院只审查外部行政行为,而不对内部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法在行为审查的规定上,同样的对行政行为的范围作了规定,即只审查外部的行政行为,而不对内部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内部行政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具有人事性质的,也即行政机关对内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业务、表现等情况下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还有一种是涉及工作性质上的行为,比如说上级公务员领导对下级公务员的批示、命令或是对下级的报告的审查、批准等。”【3】两类不同性质的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上也有差别。第一类具有人事性质的行为,虽然不直接涉及相对人的利害关系,但是却牵涉到了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第二类具有内部工作性质的行为,几乎完全不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我国司法领域完全排除了对内部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不利于保护由于其内部的决定而侵犯到的公民的利益,因为在实践中,在很多情况之下,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内部行政行为和其所做的外部行政行为并没有很大的差别,而且,有些内部行政行为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如果简单的把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内部行政行为排除,将可能会导致一些涉及内部行政行为的外部行政行为或是涉及外部行政行为的内部行政行为被排除,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完善我国的司法救济程序。比如说,2002年重庆邮电学校的两名同学因为偷吃禁果而导致怀孕,随后学校给予了勒令退学的处分,同年底,由于两名同学不服学校勒令退学的处分,便向该市南岸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学校的决定,但是这两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随后,两人便向该市一中院提起上诉,但是该市一中院经过审理之后,以重庆邮电学院对两名同学的处分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所授权的内部行政行为,而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为由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这个案件从实践说明了法院对有些内部行政行为不进行审查,就会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权利。因此,在实践中应该适当增加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范围。 没有对公益诉讼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对可以提起诉讼格的原告做了严格的限制,只有认为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涉及到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时,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当违法的行政行为侵害的利益主体是不特定的时候,则被侵害的不特定的相对人便没 有权利,也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救济自己的权益;或是当具体的行政行为侵害的相对人是特定的、具体的时候,但由于相对人诉权意识的薄弱或是不具有与行政机关相抗衡的能力时,这时的相对人没有提起诉讼,也没有使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国家或社会处于保护公众的权益或是保护社会弱者的利益,应该代替其提起诉讼,来保障相对人的权利。 三、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一些思考 逐步将抽象行政行为规定在受案范围之内 由于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相对人,所以它产生的实际影响远远大于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产生的实际影响,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的规定上,基本上排除了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受理的可能性,这样既不利于更大范围内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法院对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监督,因此,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逐步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理论与现实的需要。 扩大受案范围对权利的保护范围 “虽然法律赋予了我国公民的广泛的合法权利,但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却只规定审查、受理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忽视了对其他权利的救济,而行政诉讼又是行政法律体系中最主要的救济方式。”【4】如果在救济方面,行政诉讼只局限于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而对其他的合法权利不予保护,就不能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的司法作用,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有效的监督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 把内部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之内 国外的许多国家在审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时,并没有区分内部与外部行政行为,而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内容上却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法院只审查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而把行政机关涉及内部工作人员的内部行政行为加以排除。在对待内部行政行为时应该分情况来确定,对涉及工作性质的行为,如果完全没有涉及到侵犯相对人的权利时,可以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而对涉及到内部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上时,应承认侵害内部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事实。 适当增加公益诉讼 《行政诉讼法》对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严格限制忽略了我国的具体情况,使得当行政行为侵害不特定的当事人时,被侵害的不特定的相对人却没有权利提起诉讼,也无法通过司法的角度获得权利的保护,间接的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的能力问题或是经济状况而无法提起行政诉讼,以救济自己的受损的合法权益,其他有能力或有条件的人又没有权利提起诉讼,这样就损害了相对人权利救济的实现。因此,应该逐步扩大公益诉讼的可能性,以使得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更大范围的保护。 行政论文:分析工商管理行政指导效果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中,工商行政机关一般采取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手段来实现职能到位,因为此类刚性监管方式好似重拳出击,立马见效,立显权威。但实践中也易于出现摩擦,激化矛盾,引发行政管理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而与刚性监管方式相对应的是,近年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资助等柔性监管方式在工商行政管理实务中运用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广,并发挥出特殊的管理功能。 所谓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其行为依据是多元的(如软法),行政指导这一行为方式、管理机制乃至行政职能的出现和广泛运用具有特殊的社会背景。这是因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行政执法机关普遍面临着体制不畅、环境复杂、职能交叉、手段不足等问题,有必要通过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来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实效,而行政指导则是一个重要的选项。行政指导作为一种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柔性监管方式,注重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方式灵活多样,能有效弥补立法缺失,降低执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利益均衡,有利于形成行政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协调关系。 具体说,行政指导有着补充和替代、辅导和促进、协调和疏通、预防和抑制等特殊作用。推行行政指导不仅是行政管理改革的趋势,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一些基层工商部门确立新型服务理念,推行行政指导,采用指导、劝告、建议、提醒、说服、疏通等非强制性手段来弥补单一强制手段的不足,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任何事物的出现或某种行为方式的改变都具有一定的两面性,只重视其积极的一面而忽视其可能带来的消极一面,容易顾此失彼,反之,过分放大负面效应,又可能出现因噎废食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特点,在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实践中注重弘扬积极面,抑制消极面,切实发挥行政指导的应有功能和实际成效。弘扬行政指导的正面效应,首先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价值追求。以人为本突出了人的核心价值,彰显人是最根本的,也是最重要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行政指导应当把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而言之,就是工作行为和工作目标要体现企业和群众的要求,符合企业和群众的愿望,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指导所推崇的柔性管理方式,着实改变行政管理者与相对人之间的不对等地位,让被管理者与管理者“平起平坐”,有效架起沟通协商的桥梁,营造政企平等、政民互动的友好环境,让企业群众享有更多的话语权、选择权和决定权。比如,无锡工商系统率先推行的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就较好地改变了过去的“判决”式语调,把法、理、情融入其中,使行政处罚的标准从“合法”的基本要求上升到“合法、合情、合理”兼而有之的新高度,这种创新,不但没有削弱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而且使行政处罚相对人感受到了人本尊严,也使过去一些被处罚对象从“口服心不服”逐步变为现在的“口服心亦服”。其次,要把和谐稳定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工作主线。 和谐稳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和谐稳定的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失去了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构建并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对于刚性监管方式而言,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监管形式为工商部门维护和谐稳定大局找到了切入点。因此,工商部门在开展行政指导时,要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纳入题中,做好做足“柔”字文章。比如,当前各级工商部门都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心吊胆”,责任重、压力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从当前实践来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确十分复杂,仅靠“严管狠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辅之以强有力的行政指导,通过前期行政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劝导、行政奖励等柔性管理措施,促使食品经营者逐渐养成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职业道德习惯,从源头上着力营造放心安全、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第三要把民主行政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基本理念。柔性管理与刚性管理的结合,能够充分表达、实现和维护相对人的愿望和权益,这其中柔性管理应当体现更多的民主特征。 行政民主化的优点在于,一是具有广泛参与性。这些参与主体延及公民而不再是局限于行政管理相对人,作为行政主体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民主行政意识上要具有很强的为民服务意识、适度管理与社会自治意识、法制意识等,达到民主行政真正意义上的目的和要求。二是双边互动性。民主行政改变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不对称态势,行政指导的过程成为彼此发生作用或变化的过程,通过双边互动找到共同点、消除分歧点并形成默契,进而取得积极的结果。三是平等协商性。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 :请记住我站域名/ 行政指导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已经不言而喻,但在目前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情况下,运用不当亦可能产生负面效果。抑制行政指导可能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当把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要防止规避法律责任。行政指导作为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其法律关系尚未理顺,角色也不够明确。在工商部门具体工作实践中,哪些需要运用执法或监管手段基本能够明确,但哪些需要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并无明确规定。如果过度运用行政指导,弱化执法职能,对一些需要加以惩处的经济违法行为不动“真格”,有可能导致法律形同虚设,也有可能使一些违法行为以要求行政指导为名趁机规避法律责任。因此,行政指导也必须要用一定的行政程序来进行规范,明确行政指导的适用类型、工作对象、指导内容、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等,使之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刚柔并济、相得益彰。二要防止懈怠行政职责。所谓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其法律特征是义务性、法定性、强制性。也就是说,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按照一定要求履行法定的行政职责,势必要受到“问责”。而行政指导虽然是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但在法律层面上仍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至少目前还未上升到行政职责的范畴。基于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践中要适度并恰当运用行政指导手段,不仅要防止以行政指导来替代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同时还要防止因行政指导不当而懈怠行政职责。三要防止出现变相干预。由于行政指导涉及的内容比较丰富,方式方法比较灵活,因而决定其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也相对比较宽泛。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行政指导尚无明确规范的情况下,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因行政指导运用不当,从客观上给相对人带来不利影响,或个别人员借行政指导之名、行变相干预之实,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比如,在行政指导过程中,倘若缺乏民主协商,依旧“我说你听”、“我教你做”;忽视对等地位,依旧以管理者自居,行政指导就难免会变味为权力行为,继而也就失去了行政指导的作用和意义。四要防止滋生腐败行为。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管一样,需要很强的公正性来保障,否则就没有公信力。因此,要注意防止行政指导动机不尽纯正的现象发生,比如对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济违法行为滥用行政指导,甚至以适用行政指导还是适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来暗示或要挟相对人,从中牟取私利,发生腐败行为。对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在工作程序、审批手续、监督机制上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正确实施行政指导,避免因方法不当而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行政论文:当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高校行政管理,是指高校党政部门对学校事务的组织管理活动,是高校在设定了工作的目标之后,通过运用一定的行政方法和行政措施,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利用既有资源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的组织活动。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工作在于处理好教职工、学生与党政部门的关系;教学、科研与管理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以及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一、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意义 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集中体现高校管理与服务的水平,直接反映高校的对外形象。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认为学校的三要素为:行政管理、教育与研究。教育与研究是高校的基本社会功能,它们的实现需要由行政管理做基础,需要发挥好行政管理的服务功能。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高校行政管理水平在取得了长足进步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这对高校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许多高校在迎接新形势和新问题的过程中显得缓慢而被动。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正确认识和分析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提高效率的意义及面临的新问题,据此得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探求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方法和路径,是服务“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实现高校“培养人才、研究科学、服务社会”三大社会功能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说,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高校提高竞争力的必然途径 伴随着高等教育的飞速,高校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更是扩大到国际范围。但高校间竞争的层次反而有所降低,从原先高水平的学术竞争,演变成低级别的生源争夺竞争。例如当前香港高校和内地高校之间对优秀生源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内地高校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生源争夺竞争。高校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科研与教学水平、人文素养以及行政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的竞争。高校在竞争中的成败实际上取决于自身实现三大社会功能的优劣程度,高校如果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应通过提高自身的行政管理效率,来提升自身的科教水平和人文素养,最终以综合实力战胜对手。 (二)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项事业高速发展,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校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呼声。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有赖于高效率的行政管理能力。当前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机制转化、减员增效和精简机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成绩不够大,改革的速度比较缓慢。这就要求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以加快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速度。 (三)是高校社会形象的重要决定因素 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不仅限于从事高校日常的行政管理,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服务,而且还要充当高校与社会各界交流的纽带。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社会各界对高校的看法,直接关乎高校自身的形象。另外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从而影响高校三大社会功能的实现情况,这就间接地影响了高校自身在社会中的形象。因此,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是高校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由之路。 二、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制度落后制约管理效率提高 当前高校的行政管理制度比较机械、单一,主要依靠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各类规章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这虽然能够保证政令的畅通与落实,但却极大地压制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这种管理制度之下,管理人员容易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滋生思想惰性,办事循规蹈矩而又缺乏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这就严重地制约了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 (二)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管理框架存在不合理性 由于高校管理模式存在路径依赖的现象,长期实行的权力集中的管理模式得以沿袭至今,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岗位的级别被限制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由上到下层层节制,权力过分向上集中,形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管理框架。这种管理框架虽然便于保障管理工作运行的平稳,却容易滋生“官本位”的思想。在这种管理框架之下,领导具有极大的权威,民主氛围欠缺,管理人员唯上不唯下,为了向领导负责甚至牺牲工作效果。权力的过分集中容易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可能削弱科研和教学在高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容易形成管理人员的权力崇拜。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缺少科学性 高校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上模仿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导致了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臃肿、权责不清、令出多门、人员冗杂、人浮于事、决策和执行效率低下等问题。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的不科学导致部门和人员职责的重叠,同一件事情往往涉及到几个部门或几个管理人员。一旦出现问题,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增加了高校行政管理成本的同时,反而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在当前国家整合教育资源,高校合并频现和高校扩招的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的庞大带来了管理问题的进一步严重。 (四)管理方法和理念跟不上时代要求 当前是知识经济和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新的理论和技术层出不穷,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很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却并未跟上时代的步伐抓住社会发展带来的机遇,对新知识、新方法、新理念的认识和掌握不足。仍在凭过去的经验和方式从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甚至固步自封,抵制新知识、新方法和新理念。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有涉及面广、涉及对象复杂多样、工作量大和重复性相似性工作内容多等特点。实践证明传统的工作方法和理念已经跟不上时展的要求,难以满足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成为制约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的巨大障碍。 (五)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培养人才、研究科学、服务社会”是高校的三大社会功能,教学和科研工作理应处于高校工作的核心地位。但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以服务好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当前许多高校并未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只重视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增强师资力量,忽视了对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和投入。导致当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普遍 存在管理人员来源复杂,专业管理知识欠缺和业务素质不高等情况。这就严重制约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进而影响到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许多高校也并未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处于一种受忽视的氛围之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受到打击,缺乏职业使命感和归属感,更遑论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三、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措施 (一)完善行政管理工作绩效管理体系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是改善当前落后的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的现实措施。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首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通过科学地分析各个岗位的特点,明确岗位的职责内容、职责权限和职位要求。然后根据岗位特点和人员特点来安排合适的人员,实现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其次,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通过全面考虑各岗位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再次,制定科学的绩效考评办法。在制定了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之后,绩效的考评办法就成为保障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制定科学、合理、全面、可行的考评办法,对管理人员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评,以确定奖惩程度。最后,有效地利用考评结果。将考评结果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机会、职位晋升和薪酬调整等联系起来。同过考评结果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引导,激发他们提高工作效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改善行政管理体制并调整管理部门和精简人员 当前高校普遍建立起校、院两级行政管理体制,以应对办学规模的扩大。但这种管理体制下权力还是处于过于集中的状态,这不利于提高院系的运作灵活性,压制了基层组织创新的积极性。权力的过于集中还会使上层管理人员面临道德和法律风险,滋生“官本位”的思想。高校行政管理的权力分配格局应进一步下移,使基层管理组织具有更多的权力和自主性。同时调整行政管理部门和精简管理人员。通过合并和裁撤等方式使部门权责进一步清晰,部门间工作范围的界限进一步明确。依照部门职责精简管理人员,以杜绝部门或人员之间扯皮、推诿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三)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直接因素之一。综合素质包括:工作能力、道德修养、业务知识、政治思想以及工作观念等内容。通过培训和组织学习等方法使管理人员树立民主的管理理念,改变行政权力至上的思想,提高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身的道德修养,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注重现代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引入和学习,以此来提高在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另外,需要提高对人员聘用环节的重视,通过引入管理合约机制和岗位竞聘机制等先进方法,从源头上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做到人岗匹配。 行政论文:基于行政监察程序完善路径分析 行政监察应当是一种主动性的监督方式,但是由于某特特殊原因的存在,例如监察体制的问题,往往实践中表现出来是一种事后监督,一种“马后炮”式的行政监察。只有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时间,我们才进行严厉查处。这对国家和监察个人都是一种严重的损失。由于缺乏即时监察,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边腐败边提拔,甚至出现了腐败越多提拔越快的不正常的现象。例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大肆收受贿赂,保养情人,伪造学历和学位。还有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初步查处的“社保案”也是长期积累的结果[1]。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内查处,说明监察的方式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 透明就是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的运行程序、过程以及结果处于一种公开的状态,监察机构设在政府内部,这种体制的优势在于监察机构更有利于熟悉情况和收集情报。但实际上普通百姓对监察工作到底是如何运行的,运行的结果是什么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知,虽然我国一直在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根本不是法律和宪法规定,往往是考虑某些领导的个人意志。该级行政机关人为设置障碍以阻碍监察工作,不愿披露内部的违法乱纪行为,从而影响了监察活动所应有的透明度,导致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或建议难以执行。许多准备被查处的案件经常会被有关部门以注意社会影响为由搁置,或者内部消化处理,所以社会公众根本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监察运行过程及结果的公开化更是无从谈起。长期以往,必然影响行政监察机构的办事效率和行政权威。 被判处死刑的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有句“名言”:“官儿当到局级,就没人能监督了。”这话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客观现实[2]。例如,陈希同、王宝森在东窗事发之前,种种腐败行为已持续多年,而且愈来愈明目张胆,可是监察机关的基本的监督职能、罢免程序,甚至连质询这种起码的监督程序都没有进行?可见我国的行政监察程序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程序应体现便民性 行政监察程序应体现便民性。在信息化的时代影响下,行政监察机关应当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行政相对人的投诉和举报提供方便,不断地完善行政监察程序。增加公民的投诉渠道,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投诉。政务公开、便民原则是目前国务院反复强调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公开便民才能使人民群众了解到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才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便于社会监督。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监察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就是依法公开有关信息。比如说那些对于社会的广泛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专项检查,监察机关也有义务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使人民群众了解监察机关有关工作并且接受监督。在这方面,将政务公开的问题写入了行政监察法,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有重要的作用。 2.救济应秉承司法程序 一项制度是否完备,权利救济机制的建立是重要的标志之一。当公民权利受到政府或政府官员的侵害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我们通常采用的基本方式。可实践中,这些救济手段的弊端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公民权利救济的需要。一方面,行政诉讼受到诉讼成本和司法体制的制约。另一方面,由于公民对行政复议缺乏足够的认识,以及公民对行政复议这种救济方式信任度的逐渐下降,行政复议程序的广泛适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开辟和增加新的权利救济途径是必要的。行政监察就是一种弥补上述两种手段缺陷的最佳途径。行政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也完全有可能作出侵害监察对象以及其他公民合法人合法权益的行政监察行为,如何对行政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我国行政监察监督采用系统内部监督的方式,即:由作出监察决定的行政检察机关进行复审或者由上一级监察机关进行复核。完全交给行政监察系统内部处理,这与“自己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原则相违背,并且可能造成不公正或给人以不公正的印象。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将行政监察机关置于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之下,也就是说,只要相对人认为监察机关作出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职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均应允许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发展电子政务 把电子政务的发展作为重要的预防行政监察措施看待,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如下预防腐败的功能:一是可以通过网路实现政务的公开、透明;二是可以借助计算机程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防止公务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加大制度和规则的执行力度;三是可以对政务实施全程监察和实时监察。韩国利用电子网络系统提高了政府行政过程的透明度,报统计资料,大学生申请优惠贷款等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操作。韩国首都首尔在20世纪末开发“民愿处理在线公开系统”,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10个领域54项行政业务处理过程在互联网上公开。市民可以利用网络这一平台查看和确认与自己相关的民愿申请被怎样处理,提出处理有误的问题,实施全天候监察,从而防止公务员拖延业务或处理不当[3]。 4.设立举报制度 根据西方有关机构的数据统计,国家行政监察的案件其中超过50%的案件来自相对人的举报。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也应当设立举报制度。目的是 为了适应行政监察工作的发展需要。监察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因此应当信任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那些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工作人员,随时有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对实名或者匿名的举报,监察机关应依法受理并应当及时给予回复。对于举报人担心的自己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监察机构应对受理举报事项、举报情况以及相关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监察法规定:“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论文:试论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正处在完善阶段,尽管已经初步形成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监督体系,但仍存在着监督主体不明确、监督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论文关键词 依法行政 法治 公安依法行政 监督机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行政管理体制也经历着变革,21世纪以来,我国经历了加入WTO、举办奥运会等重大事件,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逐步提上重要议程。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之一,其依法行政的建设进程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行政建设进度。有资料显示,在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中,属行政执法范畴占八成以上,公安行政执法占行政执法实际工作量的一半以上,且公安行政执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都直接受到影响。毫无疑问,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一方面着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另一方面着力执法监督工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群众依然时有抱怨。事实上,权大于法、权重于法、贪张枉法等等现象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确实时有发生的,各种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也大多存在于公安机关,这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也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权力缺少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健全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使其符合时代的要求。 一、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宪法规定的各执法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包括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和公安刑事执法监督两个方面。公安执法监督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依法监督,依法监督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有一个统一、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法律体系可依。其基本特征为: 1.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目前,我国形成了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监督的主体主要有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人大、纪委、检察、监察、人民群众及社会媒体等,形成了广泛的监督体系。 2.监督对象的特定性。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其遵守党纪的情况。 3.监督过程的程序性。监督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督,不得随意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安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4.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各监督主体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公安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二、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及建议 (一)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目前,我国建立起了一套监督主体广泛性、监督形式多样性、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监督机制的确立与运行,对于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改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公安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监督力量的整合、监督队伍自身建设与肩负的使命、承担的责任相比很不适应。仍然存在各监督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工作配合与衔接不够,整体监督合力还未形成,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大,一些地方还不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等等问题。 (二)当前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及建议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应完善公安行政执法国家机关监督,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监督作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国家机关监督存在着监督部门过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督的实效。唯有通过精简机构,明确分工,清晰全责才能有效解决。具体来说,首先从监督主体上,规定监察、纪委、检察机关为法定的监督机关,确保监督到位。其次明确监察、纪委、检察机关的职责,对三监督机关以分工,监察机关主要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合理的行为予以监督纠正,纪委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正,检察机关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再次对三监督机关的监督程序予以明确规定,成立一个联合执法监督小组,对公安行政执法违法违纪行为统一受理,接受群众举报,进行初查,形成报告,然后根据分工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处理。最后,规定监督责任,对监督主体不作为,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加以规定,确保有权必有责,违法必究。 2.监督不力,惩处不严,监督主体独立性、权威性不强,影响监督实效。应理顺公安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主体地位,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监督机制应有一个主次之分,不仅靠某一方面的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各种监督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执法监督真正的实效。因此,公安机关内部应进一步研究内部监督机构的科学设置和职能分工,最大限度整合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力量,调整合并有关监督部门及职能,理顺内部监督体制,确保内部监督有效运转。 3.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应当进一步健全警务公开制度,增强公安行政执法权运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正视新闻媒体的特殊舆论监督功能。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公安行政执法全力而言,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安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警务工作直面群众,社会公众对公安行政执法最有发言权,“让群众来监督批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总而言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需要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有效遏制公安机关腐败的重 要手段,是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途径和保障,是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只有不断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公安行政执法违法乱纪行为;才能有力预防和打击人民警察贪污腐败现象;才能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才能早日实现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行政论文:浅谈新时期如何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建设法治化国家的目标推动下,司法行政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对于司法行政事业抢抓机遇,战胜挑战,实现创新与发展,将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主要作用 司法行政信息产生于司法行政工作,通过采写编写等信息组织工作,反作用于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新形势下,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等众多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更加自觉发展的历史时期,给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必将更加凸现信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宣传作用。在我国,由于法制建设的历史较短和特殊的司法体制,社会对司法行政的职能缺乏普遍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通过特定的载体,将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发挥的职能作用,以及以司法行政的眼光透视社会现象的建议与看法,及时反映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使其更多地了解司法行政,从而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更多地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二)协调作用。协调是事物发展的基本条件。司法行政在发挥职能和自身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自觉运用信息做好协调工作,有利于促进司法行政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的解决。信息的协调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便于解释问题。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往往与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等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主观上也有客观上的。司法行政部门往往不便于更多地进行正面解释,如果利用正面信息进行反映或利用问题类信息对原因进行剖析,能够起到较好的解释作用,使有关领导和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 二是便于同时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在工作中常常需要就某一个问题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运用信息,能较好地起到这种作用。 总之,运用得当,信息工作可以成为领导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使领导轻装工作。 (三)交流作用。目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载体,多数单位设定为简报和重要信息专报两种。一般来说,简报的发送范围比较广,重要信息专报作为上报信息的载体,往往也在系统内部作扩大发行,这就使信息工作的交流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来自司法行政各个业务条线和基层单位的做法、体会以及对问题的研究探讨,通过信息进行交流,能够起到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的作用,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整体发展。 (四)引导作用。简报、重要信息专报等信息载体作为机关准文件,对基层工作有着明显的引导作用。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接收司法行政信息,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全局情况,有利于正确分析和评估本单位、本条线工作形势,正确决策和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这类信息比较多,如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言论与指示,司法行政重要会议的精神,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以及对苗头性、倾向性事物的剖析和对具体问题的探讨研究,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第一是单一化。目前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都在办公室,这是对信息进行层级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因此,不能忽视或减轻各业务条线对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办公室在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方面,应注意发挥各业务部门做好信息工作的优势。信息工作的内在规律客观要求其责任必须是多元的,工作必须是全员的。因为信息工作具有整体性、全局性、渗透性和创新性。 第二是写法不清。常见的问题是将信息写法等同于新闻消息的写法。司法行政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和政法系统的组成部分,其工作信息属于政务信息,在写法上虽然具有新闻消息的某些特征,但二者毕竟有着严格的区分。一是服务对象不同。二是传递载体不同。三是使用的价值不同。 三、司法行政信息的主要内容 司法行政信息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司法行政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动态与理论探索,也有推进地方法治化进程的理论思想和实践活动,还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与建议。正确认识司法行政各类信息,是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重要前提。 司法行政信息从用途上大致可分为上报信息、交流信息、提示信息。上报信息是指为上级领导和机关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作出决策服务的信息。交流信息主要是指一定层级下的司法行政各单位进行工作情况沟通,为各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服务的信息。提示信息则是指信息制作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工作要求和希望。 笔者认为,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必须在充分认识信息工作意义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加强工作组织程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促进信息成果转化“三项措施”。 (一)落实措施,在加强信息工作组织程度上做文章。做好信息工作的关键在于组织、制度、技术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提高信息反馈的灵敏度。司法行政信息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导工作、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层面,有机地存在于司法行政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只有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的层级管理机构和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信息工作组织网络,才能及时捕捉和采编到大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是强化激励机制,提高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决定了信息工作的全员性。因此,必须强化激励机制,变一般要求为刚性任务。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年度信息工作的目标量化分解到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及信息直报点,纳入目标考核和评先条件,实行信息工作计分考核,落实定期通报和年终表彰等措施,做到单位有指村,个人有任务。同时,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紧急信息限时报送的有关规定,对漏报、迟报、瞒报重大信息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运用现代技术,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信息对时效有着特殊的要求,丧失时效往往导致信息价值的减少甚至灭失。做好信 息工作除信息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外,还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撑。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应注意加大对现代办公设施的投入,重视加强网络建设。信息工作人员也要注意学习现代化办公知识和技能,运用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素质,在提高信息质量上下功夫。信息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比较强的综合性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求信息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综合能力和良好的知识素养。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是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基础。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素质,除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外,信息工作人员自身应加强学习和锻炼。一要有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现时代党的政治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法律、金融、科技、文化等知识以及信息作业务的学习,努力扩大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二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握好信息工作的服务方向,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服务质量。三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高效的原则,认真采集、筛选和编辑信息,切实把好信息报送关,决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四要有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信息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特别处理一些反映司法行政全面工作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要从大局着想,齐心协力,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和上报。 (三)深度开发,在实现信息滚动增值上求实效。信息的作用在于运用,信息的价值在于开发。对静态的信息成果进行动态开发,促进信息成果转化,实现信息滚动增值,是信息工作服从并服务于中心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是注意对策研究,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从本质上说,信息是为决策服务的,但由于信息工作属于机关工作,而决策属于领导行为,信息成果并不能自然地成为决策成果。促进信息果转化为决策成果,是信息工作的最高目标。机关工作人员应针对信息成果中的问题和建议,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研究和论证,协助领导制定决策预案。 二是重视信息调研,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信息是实践的结晶,在提出问题和反映做法中,蕴含丰富的理论成份。由于时效的要求和篇幅的局限,信息往往只从某个侧面对工作进行浓缩化反映。机关工作人员获取信息成果后,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深度调研,进行一番“拓广度”和“掘深度”的理性思考,使信息成果中的理论成份更加完整和系统,形成理论成果,融入司法行政重要文稿,实现信息成果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上增值。 三是搞好信息指导,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信息源于实践,还必须回过头来指导实践。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要重视运用信息成果指导工作,通过信息来落实完善有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形成工作与信息的良性互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行政论文:烟草行政执法技巧探析 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存在着矛盾。处理得当,矛盾得以缓和、化解,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激化而向相反方面转化。因此,执法中要尽可能运用技巧取得管理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使执法过程平稳有序,取得成效。管理相对人一般可分为积极配合型、中间型、消极抵触型三种,后两种类型的人占大多数。执法中,即使是性质、情况类似的案件,同样的处罚对象,但如果我们不同的执法者,以不同语气态度及措辞,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效果往往是不一样的,社会上的群众反响也不一样,因此讲究执法技巧已是稽查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形象展示技巧烟草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来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减少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对抗,缩短管理过程,从而使执法工作顺利地开展。 1、外观形象展示。经过适当的打造、修饰和包装,并赋予一定内涵,使相对人透过这种“形象展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2、内在形象展示。这是烟草执法形象的灵魂。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出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内在素养,包括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科技业务素质。同时又要体现出大局意识,集体主义思想和奉献精神,同事间的互助精神及忠于职守、文明礼貌等执法形象。 二、规范文明的语言技巧 俗语说:一句话说得好惹人笑,说得不好惹人跳,在烟草执法中语言特别有讲究,不同的话在不同的情况与状态下对不同的人讲,有时就象催化剂一样,会促使矛盾向不同的方向转化。 1、规范管理,文明用语 烟草执法是烟草行政管理机关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并通过执法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本质,执法人员一言一行要文明有礼貌,严肃而庄重,说话有分寸,不能说脏话、粗话。作为受处罚者,在一般情况下,其心态是抵触的。当管理相对人内心感受到执法人员对其人格的尊重时,会唤起其理性的思考,促使其抵触情绪的弱化,乃至消除。 2、法律意识,规范用语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用语言体现法律意识,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在何时何地,面对任何被处罚者,都要始终保持法律意识,用规范的语言,对管理相对人讲清楚其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交待清楚其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本机关处理、处罚的决定情况等。 3、简明扼要,通俗用语 案件查处的过程,也是我们使管理相对人顺利完成从“接受?邛认同?邛自觉守法”的过程。因此办案中我们用通俗而便于沟通的语言把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道理简约成老百姓容易接受的通俗用语,传递给我们的管理相对人,使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化为管理相对人的内心守法需求,使他们迫切地感受到我要学法,我要守法,从而变成自觉的行动,从根本上保证烟草专卖及其相关法规的实施。 三、环环相扣的询问技巧 询问在执法办案中十分重要,询问得当,可使扑朔迷离的案情陡然真相大白,询问得不好,会使并不复杂的案情突然断链,结果造成案件的流失。 1、询问中平等待人、平常心待人 管理相对人既是我们的管理对象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为他们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驾护航是我们的职责。就公民权利而言都是平等的,在执法中平等相待是管理相对人很敏感的问题,如果我们自认为高高在上,以审问的口气来询问,结果常会招致管理相对人反感,反使我们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 2、询问中始终把握好案件主题 为确保立案和案件质量,询问中要紧紧把握住案件主题进行,提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层次清楚,观点鲜明,要求管理相对人回答明确,如对方回答偏离主题要及时巧妙地加以点拨与引导。 3、询问中增强与管理相对人的相容性与亲和力 诚恳真挚,认真耐心地听取对方的意见,让他们把话讲完,弄清事实真相,理顺案情中的各种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心平气和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对方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所在。 4、询问中灵活机动的形式 一件事百样做,一句话百样说,紧紧抓住主线条,针对不同的案件案情,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根据对方的个性特点,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采取不同的询问形式。同时打消当事人不必要的警觉与防备,使其讲出真话实情。 四、刚柔相济的进退技巧 执法办案没有任何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需要执法人员随机应变,灵活机动,因地制宜。有时案情不易一次弄清,不必强行,尽可能做好现有证据的取证工作,进行“冷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以利有针对性地再战;对一些不太复杂的案件,如在对销售假冒卷烟窝点的查处时,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把量大影响大、有利于立案的证据取实;而对一些量小,既耗人力又费时间的无关紧要,可取而又不可取的无举足轻重的证据可以适当地“放”,一来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二来有利于矛盾的缓解,三来避免时间拖延过久,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因为在某些执法活动中时效性尤其重要;但如遇有不明群众围攻,一触即发,有可能引起一定负面社会影响的案情时,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处理能力,沉着、冷静应对,注意防止矛盾激化,不能意气用事地“以牙还牙”,此时可以考虑暂缓,这种“缓”不意味着退缩,更不是害怕,而是审时度势,顾全大局的明智之举,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依法行政,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法中要把握住分寸,掌握能伸能曲的技巧,进退自如地依法行政,以维护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和执法人员的尊严,同时也为我们自身营造宽松的执法空间。 行政论文:对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思考 摘要: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行政管理结果的考察评估,促进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笔者在提出如何寻找行政管理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后,论述了经济学上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探讨了利用该方法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可行性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成本收益;机制 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否认真、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否降低了行政成本。具体内容包括,(1)是否依法依规办事。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事,是否执行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2)是否完成计划。计划既是行政管理的指南,又是行政管理的目标,也是行政机构之间的一种定约形式。定约的执行情况就成为评价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标准。(3)是否合理。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合理地、有效地使用了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条件,充分发挥了现有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了理想的行政管理效能。 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有效性 行政管理效能越来越多地成为考量行政机构行政能力的指标,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缺位,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效能评估不及时,不能有效发现行政管理中出现的低效问题,不能及时对管理方案进行纠正和完善;二是效能评估不到位,不能评估到行政管理中的每个环节。评估了面上的工作,不能深入到点。或者正相反,评估了个别点上的工作,忽视了整个面的工作。 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选择的不恰当,往往是由于不能选择成本一收益比最低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作用,就要提高行政机构科学决策的水平,就要设计更好的效能评估工作程序。以成本一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可以为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提供科学工具,有助于工作程序的科学化,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评估质量。通过成本一收益分析,一是对不同行政管理领域及相应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能选择具有最高净收益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目标;二是对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的成本一收益比较,能选择行政管理成本最低、净收益最高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 二、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 成本一收益分析是指以货币单位为基础对投入与产出进行估算和衡量的方法。它是一种计划方案,是预先做出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要考虑具体经济行为在经济价值上的得失,以便对投入与产出关系有一个尽可能科学的估计。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种量入为出的经济理念,它要求对未来行动有预期目标,并对预期目标的几率有所把握。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经济学可以用它来研究各种条件下的行为与效果的关系,探究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将成本和收益的概念推而广之,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其他社会科学也可运用它来分析人的行为。 行政管理行为是一种公共物品,是既无排它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是供整个社会共同享用的物品。事实证明,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不能完全由市场上的个人决策来解决,必须由行政机构提供,这就是行政机构行为的指向和价值。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分析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效率是可行的,对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工作同样也可以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考察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行政机构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项艰难的工作,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对象是庞大的社会成员,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分析所用的数据收集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是,不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估机制进行有效地评估,就可能因为无效的行政管理行为导致的行政成本提高,资源浪费更是难以计算。相对来说,建立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不失为一项正确的选择。 三、建立符合成本一收益原则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 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非常复杂的,其中的制约因素很多,有政治问题,涉及价值冲突、权力冲突;有法律问题,涉及评估机制的法律框架;有技术问题,涉及评估的适用范围、分析方法、以及质量控制和结构设计;还有行政文化传统等等。 借鉴经济领域有效评估的成功经验,在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中引入有效评估机制要做以下工作。 1.制定法规,确立行政管理效能的有效评估制度。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的必要内容,所以,此项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需要相应的法规规范。 2.确定行政效能评估有效评估的适用范围。要充分考虑到分析能力、资源有限性以及效率等,应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定行政效能评估中有效评估程序的适用范围,可集中在关键部门、关键领域,针对突出问题,从而增强行政管理有效评估的可信度和可用性,由点到面,不断摸索经验,稳步推进。 3.确定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责任,要具体落实到相应部门,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方法。 4.使用统一、灵活的分析方法。对所有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事件都运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可根据对可行性和成本分析的实际判断来确定。在选择分析方法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因为好的分析需要一定的专业判断,不能拘泥于一种方法,也不可能只用一种方式。 5.寻找有效的数据收集机制。数据收集是有效评估最困难的环节之一,有效的评估取决于有效的数据收集,有效的数据收集是做出正确评估的基础。数据收集的方法是:(1)直接征求公众意见,尤其是受行政管理行为影响的公众的意见,具体方法有公开问卷调查、接待来访、热线电话、网络收集等等,这种收集方法得到的数据要进行认真分析,去伪存真,要保证数据的真实;(2)相关学术机构的研究成果,对于政府工作,相关研究机构也在做一定的数据收集,其中的部分数据是有价值的。 6.相关信息的公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分析、资料及其数据收集过程要公开,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总之,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不仅涉及复杂的制度设计、技术操作,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可区分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具有普遍性或者是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实验,从而找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而且较为稳妥的评估方法。 行政论文: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行政处分(verwaltungsakt)与具体行政 摘要: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是中国行政法上作为进入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而德国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概念曾经也承担这一“角色”。本文从具体行政行为面临的问题着手,在法规范的语境中,对两者之间的法律特征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借助大陆法系的优势理论来完善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中的问题。文章认为,鉴于目前学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诸多歧义,有必要对这一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重新命名。 关键词:行政处分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法律特征 一、问题和方法 长期以来,行政处分(verwaltungsakt)概念一直是德国行政法上的中心课题,[1]从纯粹学理的角度,行政处分因其“设权性”而被视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更具重要意义的是,它是一个为适应行政诉讼实践的需要而设置的“功能创设性”概念,即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以行政处分的存在为前提。基于行政法控制行政权、保护人权的基本精神,德国学理界和司法实务界长期致力于对行政处分概念作扩张性的解释,以起到扩大人民诉权、加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之目的。晚近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趋向于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在受案范围上确立了“一切非宪法性质之公法争议”的标准。相应地,行政处分在救济法上的功能也将悄然改变,即从提请救济的前提要件功能转换为决定诉讼种类等功能。[2] 中国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最终确立于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该法亦将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因此,它与德国行政法上传统的行政处分概念的地位十分相似,也是中国行政法上的“功能性”的概念。2000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虽未直接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3],但通过对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奖惩、任免行为的排除,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作了扩大解释,从而使其涵盖的范围“不仅包括法律行为,而且包括事实行为;不仅包括单方行为,而且包括双方行为;不仅包括侵益性行为,而且包括赋权性行为;不仅包括刚性行为,而且包括柔性行为”。[4]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努力旨在扩大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虽然尚未达致“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的效果(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均未纳入受案范围),但在客观上反映了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以德国法为师的一贯立场。 由于理论研究的薄弱和司法审判经验的缺乏,中国的行政法学和司法实务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认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学界一般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因而属于行政法律行为,所谓法律效果,是指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5].依此推论,则行政法上的事实行为应当是不产生法律效果、不导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但学界同时又把诸如“行政主体或执法人员违法使用武力”[6]等对相对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视为行政事实行为,其间区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标准显然是模糊不清的,从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涵盖范围的不确定;再如,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这一直接决定具体行政行为功能范围的问题至今未能形成共识,仍然困扰着中国大陆的学者和法官;[7]等等。这些问题使得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困境,以至于有人主张废弃这一概念,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笔者认为,就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现状而言,保留一个作为进入诉讼程序“管道”的“功能性”概念仍然是必要的,受案范围的扩大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盲目地扩大受案范围将导致制度与社会政治环境相脱节,进而削弱行政诉讼制度的“实效性”(effectiveness)。“比较法有时能使我们超越比利牛斯山”[8],德国学界和实务界为扩大受案范围对行政处分概念所作的一些列扩张性解释对于我们完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或许是大有裨益的。在法律方法的意义上,对某一法律概念的界定关键在于以法规范为基本语境、把握概念的结构性要素或基本法律特征,对之进行法解释学层面上的操作,[9]而不是着重于其定义,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理解其内涵及外延。深谙法律学方法(Juristic Methode)的德国学者正是在这一路径上对行政处分概念进行了精致的锤炼。这一方法尤其值得中国学者效仿,一些中国学者倾向于将法律学操作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导入哲学等非规范研究的方法,人为地将问题复杂化,[10]从而使其研究结果缺乏可操作性。本文试图在一个法规范的语境中,以比较分析为基本思路,对行政处分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各项法律特征进行法解释学意义上的探讨,以期借助大陆法系的优势理论完善中国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这一分析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思考过程。 二、行政处分概念与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法律特征的比较分析 中国行政法上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创设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德国法中行政处分概念的借鉴。[11]因此,两个概念的法律特征基本相同,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行政处分概念具有“行政机关所发”、“公法(行政法)案件”、“单方行为”、“外部行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和“个别案件”等法律特征。[12]除了“单方行为”这点以外,[13]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与行政处分大致雷同。对于这些法律特征的解释,决定着其功能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大小以及在救济程序中的可操作性程度。以下拟就两个概念的各项法律特征作一比较性的探讨。 1、行政机关(或行政主体)的行为 行政处分首先必须是行政机关所为之行为,而具体行政行为则被认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它本身不能成为行政主体)。中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这一称谓盖受大陆法系行政主体概念的影响,但两者之间的涵义却有所不同。大陆法系传统行政法学将行政主体等义于公法人[14],是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及一定职权且 得设置机关,并藉此实现其行政上任务之组织体。行政主体的成立须有公法上的依据。但因公法人资格的取得非常不容易,随着行政法学的发展,行政主体的涵义逐渐趋向于广义,即不以具有公法人地位为条件,凡公法上之独立组织体,有特定职权得设立机关以达成其任务者,均属行政主体。广义的行政主体概念包括国家、省、县、乡镇、不同层次的市,不具公法人地位的机关、学校或其它营造物等,私法人及自然人如依法获得公权力之授权,亦可成为行政主体。[15]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所设置的独立组织体,它可在一定的职权范围内代表行政主体对外行使该权力,其效果则归属该行政主体。简言之,行政机关乃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机关,它是行为主体而非权利、义务主体,它的行为效果均由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行政主体承担。由于行政主体范围的广泛,行政机关已不能与宪法分权制度下的行政权组织相等同。[16]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对行政机关的确认应从实质意义的行政观点出发,如立法机关对其内部职员作出任免时,法院从事律师登录等行政事务及对院内职员作出任免时,公立或私立学校在录取学生、确定学籍、奖惩学生、核发毕业或学业证书时,公法团体在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时,乃至私人或私人团体在行使依法授予的公权力时,均被看作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机关。[17]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与广义的行政主体概念范围相吻合,这一理论极大地拓展了行政处分概念的范围,从而扩大了人民的诉权。 在中国的行政法学中,行政主体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法学概念,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代表国家以自已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受行为效果的组织。[18]与大陆法系行政主体概念不同的是,中国行政法学中的行政主体既是行为主体,又是权利义务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实施并承担行为效果;行政主体只能是组织而不能是个人。行政主体由组织法意义上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来充任。当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时,法律、法规授组织对外行使该职权时,即成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理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行政法在确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者这一问题上,已采用部分实质行政的标准而非仅限于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但对实质性标准的适用仍然是不彻底的,学界和实务界在认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时往往从法律条文的形式上判断,而没有从实质行政标准着手。按照目前的行政主体理论,相当一部分行使着实质意义行政权的组织(如垄断性的公用事业组织、某些执政党组织等)都不能被视为行政主体,其行为均不可能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在中国行政法的初创和发展阶段,行政主体理论的积极意义在于解决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认定标准,但从法学理论的角度而言,中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仍然是一个不成熟的概念,行政主体仅仅从形式意义上被界定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此可以和行政诉讼的被告认定标准相衔接,但《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将行政诉讼的被告扩大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这是否意味着行政主体理论有必要进行修正?倘若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在司法实务中不断地扩大,行政主体概念是否要随之进行无休止地修正?这反映了中国的行政主体概念过于依附于司法实务的功能而缺乏理论厚度。从长远来说,行政主体理论应当吸收大陆法系的实质行政标准,塑造自身的理论品格。 2、公法(行政法)上的行为 在大陆法系,公法通常仅指宪法与行政法,行政机关所为宪法或国际法上的行为,大多为统治行为,不属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因此,行政法是国内公法。确定行政处分的范围,首先要对公法与私法进行划分。这个问题向来是在陆法系行政法学中的重要课题,就行政法而言,其重要的功能在于法律救济途径的规范之上,即公法争议须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19]因此,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已不仅仅是纯理论上的问题,而且涉及行政处分概念在行政诉讼中的涵盖范围和可操作性程度。 公法与私法的二元论是大陆法系的传统理论,但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并无统一的学说,归纳起来,主要有利益理论和服从理论两种[20].前者依法律所要保障规范的利益是公益或是私益来区分公法及私法;后者以法律所规范对象的平等性与否来区别公私法。近来流行的“修正主体说”和“综合说”,其理论基础为修正服从理论,该理论认定实质意义上的权力服从关系为公法(行政法)关系,[21]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行政处分作为公法上的行为,具有如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第一,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处分,必须以行为的性质为基准。凡是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而行为对象处于权力服从关系的地位,则不论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或私人,则该行为是行政处分,这也正是行政处分的实施者既可能是组织法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也可能是法院、立法机关、营造物、私人等的原因。 第二,以行为性质作为确定行政处分的基准,从而将某些独占经营事业与营造物利用关系纳入公法关系,行政处分概念的涵盖的范围呈现出扩张的趋势。如,德国、台湾和日本将邮政业务、电信业务视为公法关系,理由是,邮政、电信等为国家独占经营之事业,人民除此别无选择余地,其利用关系具有强制性,且利用方法与价格完全由行政主体单方决定,使用人必须遵守;为了业务的推行,法律还赋予邮政、电信部门以公权力,因此,邮政、电信的利用关系应视为公法关系,其利用许可应看作行政处分。[22] 第三,“统治行为”向来为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所排除,如总统任免大法官、紧急命令或处分、授予荣典、行使特赦等,但德国近来倾向于承认总统的特赦乃至授与或撤销荣典的行为是行政处分,理由是这类行为仍受法律的拘束,尤其不能耐抵触平等与比例原则,自然成为为司法审查对象。 总之,在公、私法划分问题上,实质上标准的确立,极大地扩张了公法的调整范围和行政处分概念的范围。 中国正统的法学理论并不主张公、私法的划分,但对行政法律关系与其它部门法法律关系(尤其是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区分,仍然是中国的行政法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行政法的通说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的存在为前提,强调它的公权力性质,综观各种学术观点及行政立法的规定,中国行政法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位采取的是一种“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相统一”[23]的标准。一方面在论及行政法与民法的区别时,强调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力性、命令性和关系双方的不平等性”,[24]“不管主体是谁,只要是国家的事务管理或社会的公共管理,均属行政”,[25]这与大陆法系的权力服从理论相似;但另一方面,行政职权的承担者行政主体又仅限于形式意义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从而将大量行使着实质意义 上行政权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行为排除在行政法的范围之外。 总的来说,目前中国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小于大陆法系行政法,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上的行为其适用范围也十分有限。中国行政法应在目前的宪政体制和制度环境中,尽量采用实质行政的标准。扩大调整范围从而扩张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及司法审查的范围。 3、外部行为 将行政行为分为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是德国行政法的一贯做法。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指不发生外部效力的行政内部活动,如机关内部的职责分配、人员配置、公文流程等事项,以及行政内部的意见交换、请示与指示监督等。关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相对人不得提起行政争讼。所谓外部行政行为,系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行政命令或作成行政处分,对相对人发生一定效力的活动。行政处分是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属外部行政行为。如何划分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政行为,直接关系到行政处分概念范围的大小。 在德国,内部行政关系与外部行政关系的区别,一直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演变交织在一起。传统理论将行政法律关系分为“一般权力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一般权力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公权力的作用,对其所管辖的相对人行使管理的关系,例如警察权与征税权等。而“特别权力关系”是指国家或公共团体等行政主体,基于特别法律原因,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对人有概括的命令强制权力,而另一方面相对人负有服从义务者。[26]“特别权力关系”的范围包括:(1)公法上的勤务关系,如国家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部队与军人的关系等;(2)公法上的营造物利用关系,如学校与其学生的关系、监狱与其犯人的关系;(3)公法上特别监督关系,国家与公共团体(地方自治团体)、国家与特许企业等之间的关系。[27]“特别权力关系”因与机关内的指示有密切关系,因而是一种内部行政关系。传统理论将“特别权力关系”定位为“力”的关系而非“法”的关系,即特别权力人对行政相对人享有概括的下命权,相对人的义务具有不确定性,排除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有关相对人不得提起争讼,因此,特别权力人对相对人权利义务处置均不适用行政处分。二战以后民主、人权理念的盛行,要求法律大幅度、广泛地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遭到广泛的批判。70年代,德国行政法彻底扬弃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目前的通说认为,只要相关的措施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基础权利,足以影响个人地位,即视为行政处分允许提起争讼。“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改弦更张,大规模地缩小了内部行政行为范围。行政处分概念的“外部性”特征,逐渐失去了原先的重要意义,判断一个行政活动是否行政处分,以具体个案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无规制为准。换言之,行政活动是否对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才是问题的关键。 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和外部具体行政行为,是中国学者研究行政行为时常用的一种分类。内部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隶属于自身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一种管理;[28]外部行为亦称为公共行政行为,它是行政主体对“社会行政事物的一种法律管理”。[29]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与行政主体是否有行政隶属关系以及行为的效力是对内的还是对外的。发生对内效力的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即使对内部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构成侵害,亦不构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理由。中国行政法尽管没有提出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但亦将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任免、惩处行为划入内部行政的范围,免受司法审查。而部队与军人、监狱与受刑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未纳入中国行政法的调整研究范围之内。在这一方面,正如一位德国学者所言:在中国,“许多涉及国家与公民关系的重大问题并不在行政诉讼范围内,例如公务员与其所属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问题,军人与其所属部队的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等,”“本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行政法中所用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今支配中国行政法的实践”。[30] 如今,这一局面正逐步得以改变,1998年发生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案”似乎是一个转折点,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1条、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8条的规定,认定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受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从而将此案适用《行政诉讼法》予在解决。此案的意义在于,第一次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纳入行政诉讼的调整范围之内。[31]此后,发生了一系列学生起诉高等学校的案件,如“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拒绝颁发博士毕业证、学位案”等。 与德国法目前的状况相比,中国的内部行政行为之范围显得过于宽泛。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的划分,本来是基于权力分立和保持行政效能的考虑,使内部行政免受司法审查从而让行政权保有一定弹性、不受过份拘束。但过于强调这一点则有牺牲人权保护之嫌。在受案范围的确定上,不应过于强调具体行政行为的“外部性”特征,大陆法系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显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4、单方行为(或包括双方行为) 行政处分必须是行政机关的单方行为,这个特征使它与现代行政另一活动方式行政契约相区别。区别行政处分与行政契约的关键在于:前者仅由行政机关单方意思即可产生法律效果,毋须相对人的同意亦可生效;后者由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的合致才能成立。 但某些行政处分的作出,须相对人事先申请或事后同意(受领)或既须事先申请又须事后同意,这类行为被称为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它们在程序、规范内容及效力上,与行政契约颇有相似之处,容易使人混淆。德国法的理论认为,区分行政契约和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的标准主要在于考虑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是行政契约中的要约或是行政处分的意思,从客观上对这个意思表示加以评断。[32]在实务上,一般以行为最后形成的书面文件是由行政机关单方签署或由双方共同签署而定,即凡是仅有行政机关单方签署的,即推定为须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推定为行政契约。在中国的行政法中,“相对人参与”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依申请的行为”,如 行政许可。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出规定时,并未将双方行政行为排除,这可以视为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涵义所作的扩张性解释,从而使得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与行政处分概念发生了区别: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双方行为,而行政处分仅指单方行为;中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个囊括了行政契约的广义的概念。 行政处分、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所为公法上的就具体事件、针对确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为。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这两项特征使行政处分概念与行政命令[33]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与抽象行政行为概念相区别,在行政诉讼实务上具有重要意义。 从理论层面上说,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是行政处分与具体行政行为共同的特征,但就该特征而设置的技术性操作规则而言,两者之间的完善程度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行政处分概念形成了一套与行政命令相区别的、极具操作性的技术性规则。 一般来说,行政处分是规制个别事件的行政行为,这个特征构成了行政处分与行政命令的重要区别。行政活动的对象为不确定的多数人,其内容是一般(抽象)性规范的,是行政命令;若行政行为的对象为确定人,其内容是具体的事实关系,则此行政活动是典型的行政处分。从上述两者之间的基本特征的差异延伸,还能得出另一区别标准,即效力是否具有持续性:行政命令可反复适用,而行政处分通常只能一次完成。但这只不过是行政命令、行政处分的原型,行政事务的复杂性使得它们在具体个案中并不常常以这种典型的面目出现。德国的理论及实证法皆已承认行政处分的一项“变体”,即“一般处分”概念。“一般处分”又分为“与人有关的一般处分”和“物的一般处分”。前者是指相对人为确定或可确定之多数人,作为处分内容的事实关系具体而明确的行政处分。[34]如“警察下命某街道在固定时间内禁止通行”,在这个命令中,事件是具体、明确的,所针对的人似乎是不特定的,但在“固定时间内”行经特定街道的人实际上是可确定的;再如警察用于指挥交通的红绿灯装置所作的命令,红灯亮意味着禁止通行(事件具体),受红灯管制的相对人似乎是不特定的,但实际上受某一特定的红灯信号所约束的相对人是可确定的;后者是指内容具体,但所针对的人不确定的处分,如将某一建筑列入古迹保护、开放公共设施供公众使用等。“物的一般处分”被视为行政命令不得提起行政争讼;而“与人有关的一般处分”则相反。确立“一般处分”概念的意义在于,在介于典型的行政处分、行政命令之间难于区分的中间状态中,将事件具体相对人似乎不特定,但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可确定的个案划入行政处分的范围,从而扩大了司法救济的对象。依据事件是否具体、相对人是否确定两项标准对行政处分、行政命令所作之区别可用下列关系说明: 第一,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这是最典型最常见的行政处分。 第二,事件具体、相对人不确定(不特定多数对象)。这种情况属行政命令(包括物的一般处分),如某市政府下命在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事件具体明确(禁放烟花爆竹),但针对之相对人无法确定。 第三,事件具体相对人不特定,但在一定期间内可确定(依一般性标识可确定)。此种情况是“与人一般处分”,可提起行政争讼。如市政府下命在元旦期间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由于受“元旦”这一特定期间的限制,相对人是可确定的。 第四,事件不具体(抽象),相对人确定。此种情况亦属行政处分。如行政机关对一个工厂颁布的处分,命令该厂对一切妨害环境卫生的事项,如废气、废水、噪音都负有排除之义务。 第五,事件不具体(抽象),相对人亦不确定(不特定的多数人),这是典型的行政命令。 随着“一般处分”概念及其相关规则逐渐形成,[35]大陆法系的行政诉讼已不再为行政处分与行政命令的难以辩识所困扰。 在中国的行政法中,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任何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学理界对此问题虽有研讨,[36]但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最具说服力的观点为:以“能否反复适用”为标准区分两者,或者外加“是否有溯及力”、“行为适用的次数”等标准作综合判断。但仍未解决如何确定相对人这一技术性难题。一些学者则从哲学和逻辑学的角度对“具体”与“抽象”的分类方法进行批评与否定。 笔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是一个法律学操作方法(Juristic Methode)意义上的问题,从哲学本体论角度的研究已经超出了规范法学所能承载的范围,中国学者与其苦苦地“自寻出路”,倒不如直接引进德国法上较为成熟的规则和标准。 6、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处分、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也就是对相对人权利与义务产生规制的行为。这一特征使其成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已从最初的源自民法的“效果意思表示说”演变成现今通行之“客观意思说”。判断一个行政行为是否为法律行为,只以该行为是否直接发生法律效果,是否对行政相对的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拘束(规制)为断,而不管该法律效果是依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还是依法律规定而生。“客观意思说”扩张了行政法律行为的涵盖范围。与此相应,行政事实行为应该界定为对相对人不直接产生拘束(法律效果)的行为。 这个标准已使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了根本的区别。问题在于,学者们对这个标准的游离不定,时而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法效意思说”来诠释行政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时而又回归到这个标准上来,从而造成理论上的混乱。[37] 三、结语:重置行政诉讼“功能性概念” 行政处分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涵盖范围及其可操作性完全取决于对其法律特征的诠释,德国行政法上成熟的行政处分理论可以为解决具体行政行为概念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借鉴。需要明确的是,这两个概念完全是为适应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需要而设置的“功能性概念”,在其扩张解释(为了扩大受案范围)的过程中,必然会与学理的要求产生冲突,如,由于受到经典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的影响,学者总是不自觉地用民法上的“法效意思说”来理解具体行政行为,[38]从而导致学理与实践的冲突。 笔者认为,鉴于目前学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诸多歧义,有必要对这一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重新命名。其实,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用“行政行为”这一称谓取代具体行政行为已隐含了这种倾向,但在《行政诉讼法》作出相关的修改以前,我们尚不能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称谓已寿终正寝。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进行重新命名,并不意味着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将 “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象德国那样进入“任何非宪法性质的公法争议均可诉讼”的阶段。因此,本文的分析对于完善中国行政诉讼的“通道”仍然具有现实意义。笔者建议,中国行政法不妨用“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理行为”的称呼取代“具体行政行为”这一名称。“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理行为”隐含有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处置、规制之意,实属适宜之称谓。 行政论文: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关系及协调 摘要: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是大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明确界定了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概念,对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归纳了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现状。在明确了两者的关系之后,针对当前我国大学教育中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协调两者关系的一些具体的改革建议及途径。 关键词:大学管理;学术管理;行政管理;协调途径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邵鸿发言建议,淡化行政权力对高等院校的约束和干预,明确“取消高等院校的行政级别,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民主遴选大学校长”。随着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以及我国大学的扩招,大学的学术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显得与时代环境越来越不相适应,这一现象值得关注6。 一、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辨证关系 学术管理是指对高等教育中学术性事务和活动的管理,大学的学术管理是指对高校内部学术性事务和活动的管理。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区别于其他社会管理的重要特征,是高校管理的核心内容。大学行政管理,是指大学内部管理主体依据学校章程和某种民主程序及上级赋予的职权,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对学校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7。 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复杂,两者在功能上相互统一,相互支持,相互扶助,在实际运行中又相互交织,相互矛盾。它们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存在差异。 (一)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统一于大学管理的整体,是大学管理系统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学校的整体目标。从系统的角度来讲,要保持系统的有效性,就必须优化系统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和外部交换的畅通。在大学内部,通过大学行政管理来协调校、院、系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维持整个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又要协调好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如教育经费问题、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问题、资源配置等。换言之,大学行政系统是大学系统良性运转的保证体系和支撑平台。与此同时,一所大学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学科的发展和学术水平的提高,表现在学校不断追求新的学术目标,探索新的科学发展途径和技术方法,并且通过努力在学术上保持先进水平,这是高校的发展规律决定的。大学学术管理的作用在于规划发展方向,选择发展战略,激励学校创新,使学校达到一个更高级的状态,正是大学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共同作用,才能保证大学在整体稳定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发展和提高。 (二)学术是大学理念的精髓,行政管理为学术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 学术管理的目的在于求得学科发展,创造学术自由的氛围,提高大学的学术水平。大学学术管理必须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必须遵循高等学校学术活动的内在规律。学术事务的管理是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权威来完成的,他们用所拥有的知识和人格力量来影响他人。大学学术管理的重心在基层,由此形成的管理信息交流关系往往是横向的。这一点,与纵向以信息交流为主的行政管理结构有很大差别。激励学术系统有序和高效的运行是提升学科水平和推动学校发展的关键。以学术管理为主的大学管理结构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一些欧洲大陆国家,如德、法和意大利等国,以及日本的一些国立大学。 学术的发展事关大学的成败兴衰。立足于学术水平的提高和努力追求学术声誉己明显成为当代大学进行学校规划、运行、管理和评价的重要内容。《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周刊每年一度的最佳大学排行榜的评估指标中,“学术声誉”一项占总分分配的25%,足可见美国对大学学术的重视程度。大学处于整个学校教育体系的最上层,历来被称为传承、批判和探索高深学问的殿堂。大学的逻辑起点首先应该是学术,高水平的大学更不能例外。对此蔡元培先生认为“所谓大学者,非仅为多数学生授课,造就一毕业生之资格而已也,实也为研究学术之机关”。朱九思先生在谈及他的大学观时也指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培养高级人才的场所。大学的根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两个字:‘学术’”。没有学术,大学就失去了灵魂8。 我国的一些学者在对美、英、法、日、俄等国家着名大学深入研究后,提出了世界一流大学应具备的主要特征:人才培养出类拔萃;学科建设领先;师资队伍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成果新;办学层次高;面向世界;经费充足。不难发现,这些特征的“焦点”集中在“学术”上。因为大学是一个学术机构,是探求高深学问,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场所。大学区别于其他性质学校的标志是学术,而学术的成败得失则在于学术管理9。 大学学术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中心,行政管理为学术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如果行政管理偏离了这个中心,出现行政管理“越位”,进而导致学校泛行政化,那么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组织也就不存在了,大学也将不是大学。 (三)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相互交叉,学术管理的效能依赖于行政管理是否高效 学术目标与政策的形成是自上而下的,经过逐级论证和协商,最终集中在学校得出整体的学术管理的计划方案。然而,对学术管理的目标决策的认可,表现为将这一学术发展 目标列入学校的总体目标并予以实施,其实施过程即纳入了行政管理系统。于是,学术管理的某些因素和过程就转化为行政管理。人们判断学术管理决策是否正确,还必须看这一决策下的学科发展实际情况如何。显然,这一点又要受决策实施过程的影响。可见,行政系统是否高效,直接关系到学术管理的实效。此外,从行政管理角度制定的政策对学科发展会产生影响来看,大学的行政管理是着眼于完成大学的社会职能和提高办学效益。 (四)行政系统是大学管理与发展不可或缺的组织体系 大学行政管理的目的是使大学充分发挥作为教育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提高办学效益。行政管理首先必须对学校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和分配,以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行政管理主要执行上级的批示,权力结构由上而下逐级进行。大学行政系统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是实现学校整体目标的基本要求。面对信息时代的挑战,高校知识创新和自身发展壮大的任务十分艰巨,这涉及到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等各个方面。如何在这个关键时刻把握学校建设发展方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有限的人、财、物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这就要求行政管理工作发挥支柱作用,运用管理的手段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协调、控制和监督。优化的管理能充分发挥各行政部门的职能,会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协调的运作起来,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总之,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二者缺一不可。 二、当前我国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大学管理体制过分强调行政权力的作用,忽视或削弱了学术管理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学校的内涵发展。 (一)大学学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大学的事业单位性质、行政职能不断得到强化,而学术机构的性质日趋减弱,非常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在大学管理上主要沿袭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在大学的渗透,严格套用行政管理的科层化模式。导致了大学的核心职能——教学科研被涂上了严重的行政色彩,学术管理显现了严重的行政化倾向。 在学术管理上,相应的管理机构总是沿袭“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校部职能部门在学术发展方向、人员编制、课程编制、科研课题等学术问题上有较大的决定权,而最熟悉本院系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机构和广大教师没有发言权,只是处在一种执行命令的被管理地位。 高校学术活动的内在规律决定了教授治校及教授参与学术管理的必要性。教授更大程度上进入行政管理有利于倡导“学术自由”的氛围,提高管理的效率。但是由于目前高校教授介入管理活动有限,权力过于向上集中,形成倒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大学教授和研究人员常常感到被行政权力所左右,影响基层创造性的发挥,也影响了大学学术创新所要求的组织柔性化、灵活性。 (二)大学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大学本是知识、信息、人才荟萃的地方,其中不乏行政管理的理论家和实干家,但实际上,大学行政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决策缺乏民主等,导致整个管理水平不高。 长期以来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我国大部分高校形成了一种以党政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模式,使大学与政府机关一样,习惯于以行政管理模式来建立组织架构,大学的学术权力很大程度上被行政权力所取代。例如职称评定基本上是由行政系统确定的,在课题审批、论着评奖等本应是学术管理的事务中也掺杂了大量的行政管理,并且行政权力的作用有时超过了学术权力的力量。正是由于行政权力起主导作用,并用效率化的行政衡量尺度来要求教学与科研工作,从而造成了学术研究人员不是着重学术力量,而是唯行政权力是瞻,导致了学术的急功近利、泡沫化和以赢利为目的的学术欺骗。 同时,在行政管理系统中,存在行政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管理关系不清、政策法规不配套,如长期以来,由于观念的陈旧,对行政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最终导致工作失误;管理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如目前我国培养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院校很少,现有的管理人员大都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现代管理的知识贫乏,往往办事主观臆断,只是凭经验办事。 三、协调两种管理关系,提高我国大学管理效能的途径建议 完善大学的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协调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之对高校改革和发展发挥最大的功效。针对我国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协调途径: (一)淡化行政权力,打破大学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 行政干预权力太大,导致了官员的“寻租”行为,如大量的政府官员通过非正常途径去读学位,而大学的领导和教授也乐于接受他们,因为他们通过行政干预可给学校和教授本人带来实际利益。大学行政化改革,要打破大学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建立法治框架中的大学和政府的委托关系。需要制定有关立法,确定国立大学体制改革的思路、目标。从取消高等学校的行政级别开始,通过建立大学拨款委员会、实行校长遴选制度等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使部属高校成为首先落实自主权、自主办学的高等学校。 (二)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机构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 大学行政化,严重地挤压了平等自由的学术论辩空间。在官场,讲究的是服从,下级服从上级,行政系统才可能有效运转;在大学,追求的是自由平等的独立思考。两者方枘圆凿,不可混一。大学泛行政化,使学校处于严密的行政体系之下,那么,教学科研人员本该自由平等的学术论争首先就成了权力大小的较量。这和自由平等的学术精神背道而驰。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要处理好领导与负责、集体与个人、分工与合作等方面的关系。党委会作为大学中的最高决策机构,应该吸收相当比例的党员、教授和学术人员参加,使学术人员在党委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机构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当前最紧要的是要在体制上为学术权力参与管理定位,不能让学术组织和学术机构只是提意见和建议,而是应该让他们参与到咨询、决策、审议、监督、保证等主要环节中去,淡化大学的权力意识,还大学充足的自由民主的学术空间。 (三)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实行民主遴选 校长应该是一所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两大系统共同的灵魂,校长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对一所大学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目前在我国有的高校,校长作为大学的法人,其作用尚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如何在大学内部形成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管理系统和以教授为主的学术权力系统,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校长负有重要责任。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大学校长必须拥有现代的教育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这就要求大学的校长必须朝职业化方向转变。为此,有必要建立新型校长遴选机制,在大学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专门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按照校长任用要求选拔、任用校长。 (四)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提高学者专家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积极性,保证其权利的行使为了保证学术的改革发展,保证学术委员会站在学校整体大局和长远利益的立场上,对学术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大学校长及主管学术事项的副校长,教务、科研、研究生教育等 业务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或系主任等,应当是当然的委员人选。所有委员都应具备这一条件,他们必须是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有教授的头衔。但同样,为了发挥教授参与学术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并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影响和专业智慧治理学校,同时防止学术组织的行政化倾向,未担任行政职务且在学术上所建树的教授在学术委员会中的比例必须合理增加。 (五)应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 目前,高等教育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大学已经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大学将通过知识的创新更大地参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学术组织变化迅速,高等教育内部也在不断改革,学分制的全面实施,教学方式的现代化、网络化等等,使得大学内部的行政管理关系发生着十分重大的改变,过去比较稳定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受到重大的挑战。学术组织变迁的形势,使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注重整体战略规划与管理,为此有必要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包括战略发展方向、校长遴选、预算审批等决策。大学理事会组成成员可包括:人大代表、政府官员、大学教授、知名校友、学生代表、社会贤达。 (六)优化行政管理机制,营造学术氛围,充分发挥基层教师在大学发展中的作用 营造尊重教师和学术的良好环境。大学是知识密集和人才云集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必须从政策上、制度上制定有利于调动他们创新积极性的机制,使管理系统为知识创新服务。在学术上要保障他们自由探索的权力和学术研究的条件,在决策时应尊重教师们的意愿。要通过整合科研力量、培育科研群体、开辟科研阵地、形成拳头成果等措施,不断提升大学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通过采取各种激励手段,激发大学教师自愿地将隐性知识如教学技巧、科研手段通过隐喻、象征的方式表达出来,并通过以课题组、交叉学科团队等形式推动知识共享,让外部知识融入组织内部、个人知识上升为组织知识,从而不断增强大学的学术实力。 四、小结 在大学内部,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在功能上应是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在运行特点上又有一定差异甚至矛盾。两种管理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和分析对改革和优化大学管理框架、提高运行机制的效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这方面的研究有待更进一步深入。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今年初,区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了用十年时间建成北京新城区的战略目标,在城市发展中首次确立了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并重的原则;八月份在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对__区城市管理工作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区第三次党代会和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发展阶段。在加强推进建设北京新城区进程中,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和研究,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北京新城区战略目标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从重建轻管到建管并重的理性回归,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是一个涉及面极其广泛的领域。本文仅就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这两个方面的关系问题的产生背景、相关实践及对应措施作一些初步的探讨与思考,以期多年来形成的重建轻管、建管失衡的现状,能在体制改革上、机制运作上、实践操作上逐步回归建管并重良性循环、相辅相成的发展轨道。 一、重建轻管到建管并重原则产生的背景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运作模式发端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这两个不同的领域,事实上走的是一条建管合一的捆绑式发展之路,由于城市经济的需要,城市建设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为了缓解城市建设供需矛盾日趋紧张的状况,城市管理基本上处于依附式或从属于城市管理的次要地位,因此,无论从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上,还是两者的具体实践上,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更谈不上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加以重视和研究,基本上走的是一条有建无管、先建后管、重建轻管的非均衡发展之路,城市管理一直处于若有若无的境地。从具体实践看,城市建设优于城市管理的非均衡发展是显而易见的,所产生的诸多矛盾也是无法回避的。 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问题大致经历三个发展阶段,而城市管理始终在依附与从属于城市建设的大潮中蹒跚而行,未能形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规范体系而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第一个发展阶段出现在完全按计划经济运作的1978年以前,时间跨度达30年之久。由于长期受极左思想的影响与干扰,这个阶段的城市发展主要集中于大型城市和工业设施基础较好的城市;中小型城市主要是为了缓解市民住房紧张的矛盾,进行的是初始阶段的小规模扩张;由于当时的建设体制尚不完备,这个阶段的城市建设形态上基本上处于一种行政命令式的状态。尽管如此,相对于城市管理而言,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工作,从严格意义上说还未被列入议事日程,处于有建无管的状态。第二个阶段即改革开放之后到1996年之前,时间跨度近20年。这个时间的明显特征是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相对快速的规模扩充时期,从建设体制、运行机制到具体实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从立法的角度讲,逐步出台了城市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从这一阶段的城市建设具体实践看,其发展无论在总体规划上,还是在具体建设上,仍然是处于一种政府主导,市场垄断及企业运作的混合型发展阶段,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在城市规划上,缺乏前瞻性。由于为了最大限度地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缓和日趋严重的住房紧张矛盾,一时间圈地盖房、开办市场,兴建商场等成了这个阶段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其次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使城乡结合部地域大量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呈规模发展之势;加之农村旧城改造,一方面是新村高楼的拔地而起,另一方面是旧村平房的大量富余,因此出租房屋成为一些人的体制外灰色收入,给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同时城市建设中综合配套设施功能不完备,一定规模人口区域范围内的小区建设,在满足居民购物,学生上学,休闲娱乐,绿化美化,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设施上相对滞后,这也从一个侧面增加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本和管理难度。 上述问题的存在,相对客观反映了城市建设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间,螺旋式上升、曲折中前进、探索中发展的过程,就其总体而言,是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分不开的。 1997年我区撤县设区之后,__区的城市建设步入了正规化、目标化、法制化发展轨道。特别是区第三次党代会确立建设北京新城区总体目标以来,未来新城区的功能定位,城市布局、人文指数,环境目标给人以极大的振撼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从我区城市建设的三个阶段中,相对于城市建设的城市管理工作,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均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从其起始开始就处于一种先天不足的境况。1980年之前,城市管理工作长期处于依附和从属的地位,实际是一种有建无管的情况。当时的城市管理,呈三个特点:一是城市管理没有明确的界定,城市管理的概念处于一种混沌状态。所谓城市管理,首先是社会问题,其次是指一些组织群众进行卫生大扫除活动,使城市管理这个大系统的内涵极其空乏,外沿狭小有限。二是没有专职的城市管理人员,城市管理主要是通过开展"群众活动"来实现。三是城市管理没有相应的体制保障,其依附从属的特征明显,这是先天不足的具体表现。1980年之后,城市管理这个概念逐步被纳入视线,但基本上还是处于无序运作,主体不明的阶段,仍未从建管合一的依附从属地位中分离出来。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工作与城市建设相比,仍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虽然有城市管理工作,但没有明确的城市管理的具体内容;二是虽然有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但是条条管理,职能交叉的较多。往往是出台一个法规,就是成立一支队伍,北京市最多时行政执法队伍达到127支,人数达6万之多。从总数上看,行政执法队伍够庞大的了,但由于各自为战,条条分割,每个条条都覆盖全市,结果每支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都不足,行政执法难以到位,只能依靠突击执法,运动执法维持局面。同时部门之间行政执法职责重复交叉,行政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扯皮问题严重,甚至还有的执法部门把执法权当成争取本部门利益的手段,有利则争、无利则推,见易而上、遇难而退,致使行政执法形不成合力,执法效果不明显。三是在执法时间上虽然有要求,但很难形成全方位监察体系机制。由于各职能部门按条条进行分管,力量明显不足,且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身兼两职,管罚一体,对一般违法行为,往往是以罚代管,很难形成 宣传教育、规范管理、依法查处的规范管理机制,管理效果以罚款多少来衡量,走的是一条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循环之路,形不成长效管理。从1996年《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的颁布为标志,城市管理工作开始了从由依附从属、建管合一到相辅相成、建管并重的探索性转变。从全国及北京市的情况看,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据此,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北京市于1997年在宣武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进而于1998年和20__年先后在城八区和十个远郊区县普及推广。这是北京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5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明显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的探索,为改革现行行政管理模式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三是通过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合理配置政府部门的职能,精简行政机构初步探索了一些新路子。四是初步形成了新的行政执法机制,树立了城管队伍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从我区的情况看,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探索建管并重、相辅相成的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组建__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9年6月,区委、区政府根据北京市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率先在远郊区县组建了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从领导体制、管理机制、运行模式、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积累了初步的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二是20__年9月,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并报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__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正式成立,从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到城管监察大队,这个转变标志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城管大队成立四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面打基础,重点建队伍、严格抓管理、树立新形象的工作思路,逐步走出了一条在队伍建设上坚持政治建队、质量建队、制度管队、科技强队的新路子,在城管工作上走出了一条一年打基础、两年抓规范、三年上水平、四年创佳绩的循序渐进的新路子,使我区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提升,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基本形成。通过几年的实践,城市管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缩小了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与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差距。三是20__年年初区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和8月份区委、区政府召开的__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区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进入了建管并重、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发展阶段。北京新城区目标的确定,不仅表明我区的城市建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强有力的城市环境保障为基础,否则,再好的城市建设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作保障,不仅会严重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我区人与自然、人与经济、人与环境等方面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必须弄清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从建国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有建无管、重建轻管的非均衡发展之路到建管并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理性目标的探索实践,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未来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的必然趋势。 二、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区第三次党代会明确的在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上建管并重的指导原则,为我区未来的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但是建管并重方针的提出,并不等于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非均衡发展的现状已得到实质性改善,也不等于城市管理已经具备了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城市管理相对于城市建设而言,要真正实行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历史欠帐较多、投入不足、发展滞后,不仅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在政府投入、市场融资、私人资本参与上呈逐年上升趋势,使__区的城市建设持续保持了相当长时间的高速发展态势,城市规模已由改革前的不足20平方公里扩大为现在的80多平方公里;相对于城市管理来看其投入一直维持较低循环水平状态,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在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环卫保洁管理资金的投入上也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基本上处于寅吃卯粮的窘境。 2、城市管理在体制上尚未完全理顺,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市场化运作还未完全形成。城市建设从改革开放以来,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市场融资、开发建设等关键环节,已经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职能部门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分工细化、运作有序;而城市管理则相对滞后,至今仍处于改革和完善阶段,尚没有一部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在城市管理这个系统的研究上,目前国内没有一家权威机构专题对这一问题从理论的高度进行分析与研究,城市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原则等还没有一个权威定性统一的界定;在城市管理工作的市场化运作上进展缓慢,如环卫保洁、城乡结合部管理、市政道路维护、园林绿化的管护、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生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还存在一定的管理盲区。 3、城市管理前期管理工作各环节间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衔接有序、联系紧密的循环链,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阻塞,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运作不畅,管理效果也会大大折扣。从目前看,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前期管理到位欠缺,还没有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管网络,表现形式为管理主体与责任主体间没有形成有效沟通机制;二是在管理"堵"与"疏"的问题上,"堵"的措施较多、"疏"的功夫乏力。比如一些马路市场经常反弹的问题。以运河左堤花鸟市场为例,建奥体公园前,该处是建材市场,其东侧是花鸟市场,绵延5、6里之远,商摊20__余家;同时受惠于建材市场,东关大桥以东就成了小木匠揽活打工的主要聚集地。兴建奥体公园拆除建材市场时一并将该市场及小木匠聚集地取消。市场是没有了,但市场需求还有,于是又在运河左堤东侧形成了一个非法市场,20__年非典时,这一市场被依法取缔,可没多久又在潮白河堤上冒了出来,今年三月份再次被取缔。这个例子说明,光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既 要堵、又要疏,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三是各管理环节上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管理主体、责任主体、监管主体三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如例会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联合监察机制等还没有完全形成,实行的是分段式管理,分工非常明确,衔接协调不够,易造成整体系统间衔接环节的不畅。 4、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处,使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一定程序的影响。如非法小广告问题。城管执法查处非法小广告主要是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非法行为实施处罚,解决的是市容观瞻的问题;但涉及到一些公开通过小广告制假贩假及黄色反动违法行为,仅用罚款来处理,较之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无疑是不对等的。这个问题怎么查处,又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应该说是非法小广告不能彻底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再比如露天烧烤问题。《北京市取缔露天烧烤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对露天烧烤食品行为最高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实践中缺乏强制措施,加之从事烧烤的大都属于外地来京人员,流动性强,罚单开出后,一会就找不到人影,执行上存在很大难度,因此只有暂扣其烧烤工具了事。再者就是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处理非常棘手,难度很大。建队四年来,已发生大大小小近40起妨碍城管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于缺乏强制措施和现场取证难度大等因素,致使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客观上给城管执法增加了新的难度。 (二)推进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的几点思考 随着首都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举办一届历史上最出色奥运会两大历史性任务的整体推进和我区建设北京新城区战略的付诸实践及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城市管理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关键领域,正在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如何实现城市建设与管理并重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质量与水平,我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1、逐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在资金投入上,重点向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监控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配套设施、科学合理的市场布局等方面倾斜。在融资方式上,可采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及受益主体及受益人入股等方式,以缓解财政压力,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到位、使用到位、效果明显,确保城市管理硬件建设有个大的提高,为高效能管理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按照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建设北京新城区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一是强化街道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把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街道是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础,社区是城市肌体最具活力的细胞,大力推进街道和社区的深入改革,使街道在城市管理中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优势特点和统一领导、综合指挥、全面协调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进一步完善城管监察进社区工作,对四个办事处的38个社区已经落实一区一员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社区城管协管员制度,加强社区城管工作;同时在街道和社区的统一协调下,整合社区内工商、公安、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资源,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协调紧密、协作有力、协同攻坚的合力优势;三是进一步完善以"门前三包"为重点,以岗位责任为核心、以监督机制为保障、以奖惩措施为动力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单位、责任单位、监察单位、监督单位四位一体的综合优势,使城市管理在体制上更加顺畅,在运作上更加规范,在衔接上更加有序,在整体效果上更加明显。 3、加快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建设步伐,为推进北京新城区战略提供一流城市环境保障。城管监察大队组建四年来的实践表现,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守纪律、能战斗的高素质城管队伍。从目前看,我们这支队伍是能够胜任城市管理工作的,从发展看,我们这支队伍正处在一个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素质整合提高阶段。具体做到四抓:一是抓政治建队。第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第二,强化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队伍建设中方向性、导向性、动力源作用。第三,狠抓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城管队伍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公仆形象。在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和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我们这支队伍永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增强队伍在新形势下抵御各种复杂情况考验的能力。二是抓质量兴队。第一,要逐步建立经常化、正规化的培训体系。第二,建立和完善严进宽出、竞争上岗的淘汰机制。第三,要从制度上鼓励自学成才,建立学习型城管队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通过完善奖惩制度、人才选拔制度等,大力营造自学成才的良好环境,把学理论、学专业、学相关专业知识纳入素质考察内容;两年内,大专以上文化比率达到百分之百,会熟练讲解法规、会正确运用法规、会制作案件文书、会处置棘手问题的四会一线执法队员比例有一个大的提高。三是抓制度管队。我们将着眼于队伍的长远发展和城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不断修订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突出制度建设的思想性、规范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为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高标准履行城管工作职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抓科技强队。第一在城区主要大街、重点地域建立电子监控设施系统,强化对重点地域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力度;第二建设现代化的指挥中心,并为一线执法队员全部配备便捷畅通的现代化的执法通讯工具,形成全大队组织指挥无障碍调动网络,有效提升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第三是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努力,到20__年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网络化、指挥程控化、监控电子化目标要求。 4、要继续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一要严在制度上。要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要能够基本覆盖目前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规章制度这个源头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管理脱节的漏洞,减少扯皮,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二要严在落实上。法律法规贵在落实,再好的法规不能落实到位也等于一纸空文。城市管理就是对正常有序行为的服务,对违章违法行为的惩处。管理的作用就是遵法、守法、护法,有章必循,有法必依,管理出秩序,管理出成果,管理出效益,管理长正气。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权威,为城市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三要严在监督上。城市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过 程的复杂性。由于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不同环节地存在一些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如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工作衔接,必须靠强化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解决各种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到位、以罚代管和扯皮推诿的具体实施行为,保证管理的落实力度。 5、加强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研究,加强对实施这一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目前理论和实践看,对城管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笔者认为,需要从法理的角度,认真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根据,避免不必要的争论和误区,有效提升整体执法效绩。由于以往制定的诸多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往往规定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只能由某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导致一些同志对《行政处罚法》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这一规定不理解。从法律上讲,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严格按《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进行的,这样做都是在现行法律、法规范围内作出的必要调整。因此,在当前城市管理体制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理论的探索和研究,加快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地位、执法依据、职责权限等重大问题予以界定。 6、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强制措施,确保城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整体绩效显著。目前就执法环境来说,经过几年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执法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的调整,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多和大量外地人员的涌入,行政执法难,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又有了新的变化。因此对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制手段,必须加以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强化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城市管理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社会成员不仅有依法享有美好城市环境成果的权利,同时也应该有义务参与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和监管职责。要大力营造城市社会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良好氛围,让城市管理的根深扎社会,深入人心,为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交通支队协助配合城管监察组织开展城管工作的协调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可向城管大队派驻公安派出机构,以保证城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整体效果明显。三是加大城管执法工作科技含量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绩效和城管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时代风尚。城市管理的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市民,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其精神状态。要把市民的文明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文明活动,作为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绝非一朝一夕、短期内就能奏效的,必须坚持持之以恒的方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在教育中提高。要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培训制度,有步骤地对全体市民进行深入广泛、长期的文明行为、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二是在宣传中促进。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的先进事迹,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市民向先进看齐,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三是在环境中陶冶。要通过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氛围,使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春风化雨,点滴入土,逐步告别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四是在参与中养成。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使人们在参与中逐渐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增强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养成关心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自觉同不文明行为作斗争。五是在约束中强化。要通过加大各种法规的执法力度,查处不文明行为和违章行为,使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和行为,通过管理和约束得以规范、巩固和强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进步,城市管理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建管并重,管理适度超前的理念会越来越深入人心,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在建设北京新城区的征程中,我区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一定会像并蒂莲那样,双艳夺目、交相辉映,为我们的共同的家园,增添新的色彩。 城市建设论文:以先进性学习教育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提高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对全局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开局关系全程,起步务必扎实。所以,从活动一开始,我们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务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目前看,学习动员阶段进展良好,我们在大胆创新学习形式,突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特点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载体,分类施教,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 这次教育活动的时间长,参加人员覆盖面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活动吸引力,使学习教育卓有成效,其中有大量的文章可做。在这方面,我们结合建设管理局党员队伍现状和工作特点,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学习形式和教育载体上突出一个“活”字,相对提高了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抓住“一个点”,以组织好离退休老党员的学习带动全局的学习。离退休老党员大多是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年高德劭,虽然工作上不能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了,但他们较高的政治觉悟、饱满的学习热情依然能够影响在职和年轻的同志们。所以,我们局党委经过讨论认为,老党员们由于居住分散、身体状况较差,组织集中学习有一定难度,是一个“难点”,但如果组织好了,就可以成为一个“闪光点”,一个“带动点”。为此,除对个别确实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搞好“上门包帮”外,我们想方设法为老党员提供最大程度的方便,为他们制定专门的学习配档表,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场所,配发全套教材、书包、读书笔记本和笔,由专人全程进行组织协调。在这样的精心安排之下,离退休老党员们的学习热情十分高涨,集中学习时即使雪大路滑,他们也都能全部按时参加,用实际行动为在职党员树立了榜样、做出了表率,有效地带动起了全局党员的学习积极性。 (二)盘活“两条线”,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突出、思想不稳定”的问题。为确保这次教育活动不留任何“盲点”、“死角”,我们结合实际,努力盘活学习、工作两条线,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使全局党员学有成效、干有成果。一是盘活学习安排这条线。为不耽误正常工作,我们要求党员干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将工作任务完成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每天下班后的5点到7点为集中学习时间,没有特殊情况,雷打不动;对于在京参加全国“两会”保卫工作的党员,要求其随身携带学习教材坚持自学,并定期电话汇报学习情况。二是盘活体制调整这条线。当前建设管理局正处于质监上收、城管下放、房管分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重新理顺的特殊时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以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全体党员加强党性教育,使党员干棵窃诨票涓铩⑻逯谱鄣墓丶笨蹋岫ǖ承栽颍跎偎枷氩ǘ诰匆担ぬな凳档刈龊帽局肮ぷ鳌?o:gt; (三)铺开“三个面”,有效解决“学习内容单调、形式单一、效果难保证”的问题。海绵吸水多,是因为其吸水面大。学习教育也是如此,只有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地展开,才能收到更快更好的效果。为此,我们通过铺开“三个面”加以解决。一是铺开学习面。通过网络建立交流平台,以局域网为依托,制作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网页,开设了多个栏目,大家既可在这里及时了解活动的最新安排,又可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发送上网交流。学习教育期间,平均每个党员上网的心得体会都在5000字以上。二是铺开接触面。为拓宽学习视野,我们注意借鉴外地和其它单位的经验,巧借他们创造出来的学习方法和开展的各种活动方式,来活化我们自己的学习。如有的部门和单位开展的“骨干领学”、请身边的典型宣讲、“把服务送上门”等活动,我们感觉非常符合我们的特点,就马上加以学习利用和安排。三是铺开实践面。我们分批组织有关科室的部分机关干部,一方面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方面赴威海环翠区、蓬莱等地,学习人家的学习教育经验,考察他们在城市建设、管理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先进做法,活化学习形式,加强工学结合,把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二、着眼发展,强化服务,努力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 教育活动中,我们结合本职工作,边学边改,边干边改,任何一个方面的整改都突出一个“实”字,着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一)提高境界,高点定位,围绕“赶超发展”调整城建工作思路。目前,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正待理顺之际,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积极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城市管理模式,我们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有利契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深入基层摸情况、搞调研,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讨论研究,对我区今后的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目标,确定了“建设与管理并举,突出管理;发展与服务并重,强化服务”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城市建设赶威海市环翠区、城市管理学青岛市市南区、招商引资学蓬莱”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巡查街区、网格管理、综合执法、责任到人”的城市管理制度。具体 措施中,要确保城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争取在3—4年时间内将城区内所有乱搭乱建项目全部拆除,在城郊有效遏制住乱搭乱建势头,切实将我区建设成为一个整洁、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明城区。(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打造城市亮点,以高效率的城市建设检验教育活动的效果。先进性教育成果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从建设局的工作来说,就是要大力加强城市建设,让市民看到城市的新面貌、新气象,看到城市亮点一个个多起来。为此,我们确定今年为“项目建设年”,集中一切力量推进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城市亮点。主要是积极推进华信家园、万华小区、塔山南小区、芝新大厦等重点城建项目的建设,加快搞好滨海广场、小黄山等区片的开发和通伸、白石区片的环境综合整治,狠抓开元新村B区、福泰小区、大小东夼等区片的整体改造,全年力争完成旧城改造40万平方米,旧村改造60万平方米以上。 (三)以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为落脚点,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边学边改、边学边干中,我们既“眼光放远”,调整思路,又“眼睛向下”,注重脚踏实地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服好务。除按区委要求搞好“结穷亲、解民忧、受教育、促发展”活动外,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解决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把这一社会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解决作为重中之重来对待。针对春节前后农民工投诉比较集中的特点,提前动手,在《烟台晚报》上公布了投诉电话和办公地址,对全区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普查,向农民工发放《告芝罘区建筑施工农民工维权明白书》,全面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同时,抽调专人负责个案投诉处理工作,实行了工程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自1月份以来,累计处理投诉案件22起,为100多名建筑工人追讨工资近6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培训。为增强我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我们对全区建筑业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出台了培训意见,组织90多人参加业务培训班,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为规范企业的施工行为,开展了“把服务送上门”活动,组织人员到基层企业,从法律法规、质量规范、质量隐患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指导,提高区属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健全了环境卫生监督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坚持日督查、月考核。为改变人工清扫效果差、劳动强度大的问题,加大了机械化作业的投入,在部分路段推行了以机械化清扫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的人、机协调作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死角问题,开展了“把干净卫生送上门”活动,协调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等问题15起,清运垃圾近20吨,大大改善了城市整体形象。 经过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的学习,我们全局党员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工作热情、工作干劲有了明显提高,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下一阶段的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围绕“党员受教育、灵魂受触动、后进被警示、党性得提高”的要求,继续严肃认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活动质量,确保全局党员的先进性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全局的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动,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绩来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效。 城市建设论文:突出“三个重点”推动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加快推进城市化这一主题,以抓好乾州新区开发为主线,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市品味不断提升,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明显增强。目前,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已扩展到18平方公里,城区道路增加到109公里,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3平方米,城市化率达56。在城市建设上,我市主要作法是:一、突出规划龙头效应,用新规划推动发展。一是抓规划定位的前瞻性。为有效促进城镇第二、三产业的集聚,打造形成规模发展效应,我市围绕创建“区域经济龙头”、“教育文化中心”和“生态旅游城市”三大主体功能城市目标,多方筹资400多万元,高起点编制完成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城市绿地系统、乾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老城区控规、环城森林公园规划、城市道路网竖向控制性规划等,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我市创建成综合型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了新的定位。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打造建成中等城市。二是抓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在总体规划加以规划的大前提下,我市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的要求,将乾州新区规划为市级行政、经济、商贸中心,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绿色食品、新材料工业等高科技产业,并配套规划了中心商务区、南区、仓储区、小庄工业区、乾州古城工业区。新区发展规划的完善,为我市展开产业项目布局搭建了平台,确保了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协调发展。三是抓规划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控制“四线”,即城市建设红线、生态保护绿线、自然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紫线,坚持把好规划选址关。同时,坚持推行城市规划会审和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对临街建设项目、重要地段的建设工程、乾州新区新建项目以及规模较大的工程坚决进行规划会审,尽力避免规划审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规划在指导建起中真正发挥了作用。 二、突出城市扩容提质,用新机制推动发展。为加快城市扩容提质步伐,我市引入了市场运作机制,全方位推进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项目的实施。一是抓外引内联,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我市每年都精心筛选和申报了一批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政策性投资。20__年以来,全市先后有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供水二期工程、城市防洪工程等15个基础设施项目挤进了国家、省计划笼子,争取到位政策性资金近4亿元;城市供水管网、国道209我市绕城过境线建设、人民南道复线建设等4个项目获得了国家开行贷款;乾州农贸市场迁建、市医院异地扩建等3个项目争取到了日本的援助资金,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到德国政策贷款1000万美元。在吸引外资方面,充分发掘自身潜能,加强银企合作,采取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新区路网建设沿线土地的升值效应,以土地质押贷款的方式实行滚动开发,先后共从商业银行融资4亿多元用于城市道路工程等项目建设,使城市开发规模得以迅速扩大。与此同时,积极运用市场规则对城市资产进行盘活,将一些公共事业项目推向市场,争取社会投资。先后成功组织了城市出租车经营权竞标拍卖、公交灯箱广告经营权拍卖和城市弱电管线产权出让等一系列城市资产经营活动,累计实现经营收入20__多万元。城市建设走出了以城建城、以城养城、滚动发展的新路。二是抓工作重点,加快推进乾州新区开发。到目前为止,乾州新区建设已累计投入资金8亿多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投入5.5亿元,机关迁建、房地产开发建设等项目投入2.5亿多元。现乾州新区中心区“一纵五横”全长5.5公里的道路工程已竣工,南区“二纵三横”全长9.43公里和东区长10.8公里的道路工程进展顺利。原预计10年时间完成的新区道路工程可望在3年左右基本完工。随着城市道路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全面铺开,新区房地产开发及工业项目发展来势强劲,现已引进生物制药、绿色食品和新材料工业项目12个,投资总金额超过10亿元,其中正在开工建设的项目有6个。三是抓协调发展,稳步推进老城改造。近年来,已先后投资7500万元,全面实施了人民北路、团结路、武陵路、光明路和新桥路整体改造工程,重新整铺人行道和车行道;采取“民间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城区12条小街小巷的道路硬化改造工程;投资近200万元,在城区交通主干道及重要路口按国际标准设置了74套交通标志和标牌;投资850万元,完成人民北路、武陵路、团结路、西环路四条主干道沿线的路灯更换。目前,我市老城区的路网改造及亮化工程已完成80,城市的配套设施日益完善,服务功能日益健全。 三、突出城市综合 管理,用新理念推动发展。在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城市居住质量和城市品位,强化了城市资源的管理。一是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认真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工作,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同时积极推行“以地生财”的融资模式,使土地资源实现有效开发和利用。20__年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24亿元,今年1-9月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104亿元。二是强化城市交通管理。通过组织交通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狠抓了城区车辆的规范停靠和机动车辆的清理整顿,加强了城区人力板车的营运管理,强力维护了城市交通的安全秩序,城区车辆通行能力大为改善。三是强化城市卫生管理。大力推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城区主干道实行全天“两清两运两保洁”,城市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格建筑渣土运输和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了渣土污染,进一步规范了户外广告的行为。同时,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活动,城市卫生工作得到巩固提高。四是强化环境综合治理。狠抓以峒河污染治理为重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基本杜绝在城区水源保护区内洗澡、饲养家禽、野炊和乱倒垃圾等现象。在巩固大中型燃煤锅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城区0.5吨以下的小型燃煤锅炉分行业进行整治,确保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Ⅱ级良好以上。同时,狠抓生活噪音的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城区采石行为。20__年来,全市共关闭个体采石场38家,拆除石灰窑72座[!],对城区10余家违章采石业主实行了停业整顿。五是强化城市绿化管理。依托退耕还林、世行贷款造林等工程,狠抓城郊20万亩环城生态圈,以及德夯、镇溪、芙蓉岗、五龙、红枫、西郊、东郊“七个万亩”森林公园的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得到提升,现已达到40.2。同时,狠抓城区道路沿线、河流沿岸及其它重点地段的绿化和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城区绿化成效明显。目前,我市共有省、州、市级园林式单位128家,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达262.4公顷。 城市建设论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学习贯彻党章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我们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具体实际,紧紧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大力推进新普陀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重大工程集中建设的高峰年。市政建设要以轨道交通、道路排堵保畅和排水系统建设为重点,掀起新一轮市政建设的高潮,努力加快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进程;环境建设将突出公共绿地、景观道路、景观岸线项目建设为重点,努力彰显区域景观特色个性,积极提升环境质量及对外城市形象品位。城市建设和管理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建设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的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面推进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和生活保证。一、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增强履行城市建管职责的使命感。 学习贯彻党章,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与实践锻炼的结合,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当前,尤其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部署,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在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办好20__年上海世博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到20__年城市建设要改造40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400公里即“两个400”的工作目标。同样在区委七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普陀区关于制定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更进一步明确发未来五年普陀区建设和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基本确立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相匹配的亮丽“西大堂”城市形象的发展目标,必须全面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以轨道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快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生态景观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快提升城区整体形象;以实现网格化管理为目标,着力提升城区管理水平。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增强履行城市建管职责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认真学习党章,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党章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深入钻研,为可浅尝辄正,要独立思考,不少人云亦云,要系统连续,不可断章取义;认真学习党章,要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实践,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提高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新形势下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能力,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党章,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明辨是非,经受住各种考验,矢志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努力完成我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各项任务,在全面建设新普陀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自觉遵守党章,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性质遵守的基本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行为、组织行为、工作行为以及生活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建设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和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 一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勇于追求真理和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做到坚定不移决不含糊,切实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职责。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同时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严入口、疏通出口、严格中间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干部任用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集体决策,按程序办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心血肉联系,坚决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四是要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要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三、切实贯彻党章,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在城市建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务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基作都要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建设系 统的各级党组织都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紧紧围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普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有道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的做好事,争做贯彻党章,践行党章的模范。 当前在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要着力推进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要全力以赴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民心”工程。作为20__年上海世博会的配套项目,十一五期间,在我区将有轨道交通7号线、11号线13个站点要建设,13号线建设也将全面启动,从而将进一步加快我区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区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区功能和形象;同时,在这次7号线、11号线13个站点建设前期动迁工作中共需动迁近2700户居民,从这部分需要动迁的居民目前的居住状况和条件,绝大部分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农村老宅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为他们提供大大改善居住条件的契机,到20__年7号线、11号线建成通车后将大大方便13个站点周边地区和沿线居民的出行,大大改善目前普陀区域内的交通拥堵状况,到那时受益和便利的将是普陀区几十万户家庭和几十万普陀人民。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全力以赴,全以拼搏,勇于克服前期动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等不利因素,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真正把让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成利国利民“民心工程”。 二是要努力攻坚,争取突破,进一步推进旧城改造,并努力把动迁工作成为动迁居民满意的阳光工程。陈良宇书记最近就推进旧城改造加强动拆迁工作明确提出了“视发展机遇为生命,待动迁居民如亲人”的工作要求,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方面要以确保完成轨道交通站点、桃浦楔型绿地等一批重大市政、环境项目的前期动迁任务为契机,进一步带动和推进旧区改造,尤其要攻坚克难,力求突破,加大扫尾基地动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另一方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动迁政策,严格做到动迁制度“十公开”,严格遵守动迁纪律“六要六不准”规定,做到文明、高效、规范、透明开展动迁工作,真正把动迁工作成为动迁居民满意的阳光工程。 三是要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为重点,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努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上新水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市管理,提出了“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工作方针,目前已在卢湾、长宁两区率先试点,并在全市全面推行的网格化管理为“重在管理”探索出一条有效的路子,初步显现出城市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变定性为定量、变分散为系统、变重过程为重结果”等四方面变化。因此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为抓手,坚持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城市管理新体制;做到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坚持条块结合,以街道、社区为基础,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坚持资源优化整合,着力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实现市、区、专业处置部门和网格监督员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生产生活的暴露垃圾、道路破损、路面积水、占道无照经营和违章搭建等在城市管理难点和顽症,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是要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努力提升亮丽“西大堂”的城市形象。未来的几年,建设系统要紧紧围绕着全面建设新普陀和亮丽“西大堂”的奋斗目标,以全面推进第三轮环保三个行动计划为抓手,突出公共绿地、景观道路、景观岸线项目建设重点,积极做好“水”、“绿”两大特色文章,即进一步打造苏州河生态景观走廊,进一步完善“环、楔、廓、园”绿地系统,不断整合景观资源,形成景观体系,提高城区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提升对外城市形象品位。 四、坚持维护党章,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争双优”工作。 党的纪律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章权威的可靠手段。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前不久区委七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上海普陀区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生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意见》工作的领导,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党组织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要围绕构建惩防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实施意见》中关于规范有形市政涉及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动拆迁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力求实体内容宽严适度、繁简适当、程序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切实管用,从而为维护党章、反腐倡廉中发挥保障作用。 建设系统承担着全区城市建设和管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建设领域又是腐败案件易发、高发领域,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重大工程的“争双优”活动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遏制腐败的一项治本之策。当前进一步做好“争双优”工作也是学习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体现,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于进一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推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和推进保障作用。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深入抓好“争双优”工作的落实、聚焦、突破。抓落实,就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联系建设系统各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争双优”工作的计划、任务,按照节点抓推进,按照责任抓落实;抓聚焦,就是突出重点,把“争双优”工作重心和重点凝聚到以轨道交通建设动拆迁为重点的重大市政工程建设上来;抓突破,就是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攻坚无难,拓展“争双优”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争双优”工作的效能,要把“争双优”作为提高职工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建设系统的“争双优”工作既要在反腐倡廉上下功夫,更要在培育先进典型和丰富普陀精神、建设精神上有新的贡献。 城市建设论文:发挥日语翻译工作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一、利用语言人才搞活对外开发,推进北方中小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中国北方中小城市具有资源数量多,种类全的特点,包括“一油”、“二林”和“四煤”,资源不仅养育了3800万人口,也构成了独特的北方资源性省份。随着资源的不断开采,存在着城市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与国际国内市场不适应,区域性结构矛盾突出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由于经济的相对闭塞,没有形成良好的招商引资,对于整个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制约。除了资源的存在未能充分开发外,在城市经济发展中招商引资的大量工作就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分析得出北方中小城市经济发展整体存在着“三低两高”问题:居民人均收入低;居民受教育程度低;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城市持续发展水平低;下岗失业率高。这些问题如再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将会成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阻碍力量的同时,严重影响北方中小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因此扩大外商引资,利用有效资源和聘用大量语言人才来搞活对外开发的市场经济,从而使资源型城市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势在必行。 二、利用翻译工作推动城市发展建设 1.体现翻译工作跨文化、跨语言的沟通能力推动外向经济发展 随着国际交流的扩大,交流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家或跨国大公司。地方政府一面推进地方外交,利用我们语言人才的特色,通过正确的翻译机能实现使各种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加强同临国家的交流。通过语言人才、语言工具来建立更多的友好城市关系的缔结,扩大商贸的出口,利用齐齐哈尔市乃至中国这种廉价工厂这一极具特色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的投资,带动需求经济的发展和增加,从而实现扩大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在当今国际交流的普及和招商引资贸易的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日益增多,尤其对于一个地方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语言人才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国际政治、交通运输、通讯、广播、信息、银行、保险、不动产、贸易,旅游等国际社会经济活动领域无疑不和翻译人才服务有关系,翻译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开门户,扩大对外型经济贸易发展的必然途径和手段。 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翻译工作使发展较慢的齐齐哈尔市尽快融入世界发展大潮的过程中,跨越了语言和文化的障碍,翻译事业的发展见证了中国发达地区提前尽早的进入了发达国家国际标准的前列。中国的对外开放,对外型经济的蓬勃发展,大力需要翻译事业的支持。翻译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是一个地方城市乃至国家得以得到国际广泛关注和认同的最佳手段。翻译事业的发展也是对外宣传齐齐哈尔市的良好机遇。这样可以让齐齐哈尔的天时、地利和人和,以最快的速度展示给国内发达城市以及国际市场,提升齐齐哈尔在东北地区和全国乃至国际上的影响力,加强中外文文化交流,对外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翻译事业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客观要求。只有一个地方的知名度提高,让很多的投资者了解并注意到这个地方的那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传播。那么提高传播能力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翻译工作所体现的跨文化,跨语言的沟通能力,通过语言的传播,夸大国际知名度,让很多投资者来我们这里投资建厂,建立大量的私营企业和外商企业,让齐齐哈尔的农民能走出贫穷,跳出生活困难的窘境,让齐齐哈尔的优秀文化和优越资源走出县境,跳出县界,走南闯北,让齐齐哈市的生产领域和发展领域扩大,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通过招商引资使我们的城市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实现多面的、外向型的经济,从以前单纯引进资金技术型力争发展为输出资源产品型。现在很多发展落后的中小型城市中存在着语言人才遗失状况,造成跨地方跨国界线办厂或开办贸易公司或者在国际合作中的困难及丧失的机遇,但由于缺乏翻译人员,双方经营意图难以沟通、信息的传递也相对比较缓慢。 2.日语翻译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建设中的作用 当今世界各国不仅通过经济实力、科技势力等方面的竞争体现其综合国力的竞争,也从文化势力和民族精神上体现其国家民族特色的竞争。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必须高举自己的文化旗帜,利用翻译工作在世界文化交流竞争中市场实力的独特作用,对外大力宣传自己的精神特色,展示中国社会主义文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这里通过中国的北方城市齐齐哈尔市的对外经济的发展的调查为例,说明日语翻译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语言教育者,加强学科建设,壮大企业翻译研究队伍是我们齐齐哈尔市发展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达到外向型经济发展目标的唯一方法。为了促进企业外向型经济和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促进企业产品研究,推广应用及市场开拓,更好地为经济高速发展,促进我市走向国际化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也是为了使企业翻译研究人才辈出的关键一步。 为了加大国际间的交流,齐齐哈尔市的外事服务中心通过派遣研修生作为有效手段,进行友好城市的交流工作。与宇都宫市早在1984年就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为了促进两市的友好交流,并在齐齐哈尔市 与宇都宫市之间缔结签署了《齐齐哈尔市与宇都宫市友好交流协议》,并约定双方每年定期派遣研修人员进行国际友好交流。随着交流的深入和发展,2004年与日本石川县金泽市签订了相关交流协议,2006年8月与北海道东日本国际交流事业协会共同签订了国际交流派遣协议,2007年8月与北海道札幌南国际事业协同组合签订派遣畜牧业劳务工的派遣协议。此类每一项中日交流的重要活动的成功都体现了翻译工作的重要作用。日语翻译工作在中日两国的相互交流、相互了解、协调工作、交流思想、传递信息以及涉外交际等方面使用两种语言文字或文字的翻译及口译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日语翻译工作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通过齐齐哈尔市外事部及日语人才的国际化进程的努力发展外,提高我们市内部资源的国际化与外部资源的供给化相结合,把所有的力量集中于外事活动和人才陪养上,从而带动齐齐哈尔的外向型经济的跨步式发展。 从地理形势的分析而得,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位于东北亚中心地带,具有与俄日韩朝蒙五国邻近的区位优势。特别是黑龙江省与日本宇都宫市开展着经贸与学术交流等国际性活动,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运输便捷。在加上中国与日本北方地区联手建立便捷的水运新航路。通过黑龙江省的交通和口岸优势使大量日资企业进入黑龙江省的重要省市创造便利条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与日本宇都宫市在经贸往来、科技合作、人才交流及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随着中国有关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支持资源开采型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等政策的实施,日本企业也开始关注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及改造出现的商机,日资北上,日企北移成为日本对中国东北投资的一个新态势。截至2006年,日本在黑龙江省的直接投资项目已达170多个;黑龙江省合同利用日资累计近6亿美元,实际利用日资累计超过3亿元。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通过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等多种渠道,还加强了同政府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三、培养翻译人才,发挥语言交流的优势 随着这种国际交流和商贸关系的开展,大量的外语人才尤为重要。对于地处与日本北方地区邻近的优先位置,加上齐齐哈尔市与日本宇都宫市为友好伙伴城市,通过日本宇都宫市为引入窗口,扩大日本各个地区来齐齐哈尔市投资建立外资企业带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已迫在眉睫。但是,如何才能达到理想的国际交流和商贸关系带动齐齐哈尔市的外向型经济发展呢?除了上述所阐述到的地理的优越性,交通的便捷性和现有国际合作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还需通过大量优秀的日语人才,发挥其语言交流的优势将中国的现有机遇和机会告诉我们的邻国日本。通过他们的大量考察和投资及交流来解决我们现有齐齐哈尔市存在着“三低两高”问题。 齐齐哈尔市应通过培养大量日语人才,运用贸易促进手段引进大量日资企业,通过我们硬件的配备带入齐齐哈尔进入新时期新改革的里程中,通过日本企业的大量投资,通过日语人才所发挥的强力作用来振兴老工业基地。所以日语翻译在此时此刻改革的道路上扮演最重要的角色。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国际合作,在引资和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的压力,所以对高级日语翻译的需求量在日本企业中将会急剧并持续增加,齐齐哈尔市只有加大日资企业的进入才能搞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运用日语人才的翻译事业战略,即在生产,经营与管理中运用和学习外国先进的策略与手段,运用日语人才是日本企业在中日两国文化中直接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的最大优势,谋求最佳经济效益的法宝。 四、结语 总而言之,翻译事业是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是决定文化传播效果的直接因素和基本条件,也是一个城市乃至国家对外交流水平和人文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自古以来,国际交流是推动国家和城市发展的必要源动力,通过翻译事业达到有效文化传播的目的,得到广大知名度,寻求更广阔的搞活经济的道路。所以,翻译事业的发展是带动我们齐齐哈尔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大我们的文化宣传从而招引大量外资企业的投资机会,通过翻译人员的有效传播利用上我们齐齐哈尔市的有效资源在翻译人员的协助下,力争尽早打开各个国家的国外市场,为齐齐哈尔市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漯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的探讨 源汇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柳海摘要:城市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我们栖身生存的家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同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城市建设捷报频传的同时,也给人们留下了许多值得认真总结和反思的问题。本文从漯河市的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等方面出发,指出了城市建设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看法。 关键词:漯河市城市建设土地利用 河南省地处中原,经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郑州为中心,包括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济源在内的城市土地密集区。该区域土地和人口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和总人口的35.3和40.3。20__年,该区域GDP和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的53.9和48.7。为此,河南省将中原城市群经济隆起带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漯河市地处中原城市群的尖端,其区位和经济等因素对整个城市群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而,研究漯河市的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漯河市建市18年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近年来,城市建设的步伐还在不断加快。但目前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以及人口的急剧膨胀,用地紧张,城市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急待研究解决,以推动城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对此进行了初步探讨。 1.漯河市概况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南,豫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东部边缘,豫中中小城市群的中心。该市东西长约76千米,南北宽约65千米,总面积为2693平方千米,总体地势是西高东低,北距省会郑州128公里。沙颖河、汾阳河和洪汝河水系横贯全境,其中沙、澧河在市区交汇后的沙河属淮河较大支流。漯河市是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辖市,辖舞阳县、郾城县、临颖县和源汇区,是河南省中部中小城市群的中心,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为河南省内陆开放城市。经过18年的建设和发展,漯河市已经成为以食品加工为特色的中小城市。 2.存在的问题 2.1用地过多重视平面扩张,轻内部挖潜 “重平面扩张,轻内部挖潜”这是我国城市发展上易犯的共性错误。平面扩张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扩张到一定程度后,必须要注意内部挖潜。平面的过度扩张,直接导致两个不良后果:一是大量的耕地被占用,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忽视了旧城区的改造开发,存量土地难以盘活。在同一城市,形成了现代与落后相对应的一面:城区外围新楼房林立,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而内部旧城区却建筑密度大,街道狭窄,房屋年久失修,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当然,这种现象对漯河市来讲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改观,但该市的东大街、大新街等局部地区仍不乏有此类现象,旧城改造的力度仍需加大。 2.2人口压力巨大,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土地资源不足虽是我国当前资源状况的共同特点,但它在平原地区却更为突出和严峻。20__年底,漯河市人口248万人,总面积2693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67千公顷,平均人口密度906人/平方千米,高于河南省东部平原30%,约相当于河南省人口密度的1.8倍,全国人口密度的7倍;人均耕地0.067公顷。全市未利用土地266.67公顷,仅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实质上,此类土地是耕地中用于耕作活动的田坎,并非严格意义上可以再开发利用的空闲荒地。因此,漯河市土地开发利用率远高于河南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属于基本上“无地可开”的高强度开发地区。 2.3现代化进程加速,建没用地需求与农业用地保护矛盾尖锐 城市化任务艰巨,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旺盛。交通绿地等基础建设项目升级扩建用地迅速增加,不仅直接占用农业用地,而且拉动建材市场,造成砖瓦窑、挖沙不断增加,又毁坏耕地。最新的一轮规划调查显示,全市城镇建设用量48.53公顷,占全部土地面积的10.36,而居住在城镇的人口约46.67万人,占全部人口的19.04%,远低于河南省和全国城市化平均水平(30%)。全市工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53%,三产结构比为24:53:23,即基本上处于工业化加速上升阶段,农业比重较大,服务行业有待进一步发展。所以,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工业化、第三产业发展任重道远。这势必带来各项建设用地需求的大量增长,对农用地保护,特别是城镇周边耕地保护产生巨大压力。 2.4功能布局较混乱,空间结构不当 布局混杂必然造成相互功能的干扰,从而影响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也给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漯河市目前共有公园绿地24个,其中9个位于内环以内,为绿地总面积的30%,然而却要供全市市区总人口的80%的市民享用。另外中心城区工业布局也极不合理,工厂与居民区混杂分布.据统计,在中心城区7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约集中了全市45%的工厂.日前仍有20%的工业用地与居民住宅交错分布。由于工厂零星分布,缺乏集聚效应.并且又占据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不能充分利用城市土地的级差效益,导致了土地的低效率使用。由此而生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使人居环境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上。 2.5农村人口外移,“空心村”现象明显 农村居民点是几百年来农民长期自然会聚修建而成的固定居所。历史上,一般也都有没有经过系统规划。因而形成了居民点内宅院布局散乱,沟、塘、坑或空闲地穿插分布,而且面积形状差异显著。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民的居住要求提升,使老村外部边缘或沿干道新批宅院、新建住房增多原有宅院废弃闲置。大部分村庄逐步形成了“中心闲散地、边缘新房子”的“空心村”景象。个别村庄甚至整体拆迁新建,形成“村外村”。据漯河市三县调查,空心村整理可新增加有效土地面积2200多公顷。这是漯河市土地整理巨大的潜力,也是今后平原区新增有效土地利用面积的重要来源。 3.经验与举措 3.1科学规划城市,合理利用土地 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科学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总量,大力挖掘城市土地经济供给的潜力。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实现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龙头。在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体现供给能力对需求的制约和引导,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指导思想,合理确定各项用地规模,发挥城市的全局控制性作用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城市内其它专业规划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其用地规模和布局不得突破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规定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在规划布局上,近期行为要与远期目标相结合。在规划中要把近期项目用地纳入远期规划当中,严格控制年度用地计划。要注重土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坚决制止不按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乱占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实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2加快旧城改造,挖掘城市土地潜力 老城区往往基础设施欠缺较多,与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容易被人们所忽视。1990年以来,漯河市积极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不仅使城市凝聚力和辐射力得到加强,而且避免了城市建设再铺新摊子,节约了大量土地。放开市场,多方筹资,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一是全面放开建设市场,不分所有制性质和地域界限,凡遵守建设市场管理规定的,均可参与房地产开发业务和承揽建设任务。二是对重点开发地块和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平等竞争。三是积极招商引资,采取外引内联、独资或合资等形式推动旧城改造,加快房地产开发。四是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建设,谁拆迁”的原则,鼓励、支持单位参与旧城改造。 3.3以人为本,提高居民整体素质 发展的核心是经济实力与科技水平,经济能够促进科技的发展,科技进步反过来又能加快经济的发展,无论经济与科技的发展都又离不开人才。能否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是评价城市现代化的准则。因此,以人为本是推进漯河市城市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以人为本,必须要舍得在人的教育上花力气,努力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提高广大市民为投身漯河市城市建设的知识水平、工作积极性,以及维护好环境好秩序的自觉性。 3.4采取措施,提高城市竞争力 要提高城市竞争力:一是要塑造重点产业的竞争优势。就我市来讲,当前能够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仍是食品产业,因此,应采取倾斜政策,扶持其更快发展,保持并提升双汇、南街、奥的利等明牌企业,名牌产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占有位置,从而带动整个食品行业的更快发展。二是充分利用比较优势。根据我市的情况,更多是具有劳动力和农副产品资源方面的比较优势。要充分地应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同时要应用自身的比较优势,来积极地着力塑造、吸引、积累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不断提升其比较优势。三是应大力推进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市的信息化进程,塑造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工作环境。四是扩大对外开放,通过学习和交流不断实现创新。要重视与国内外地区间的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知名度,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7]。 3.5积极鼓励投资与消费,努力扩大需求 一是认真抓好市里已出台的各项鼓励投资与消费,扩大需求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城市经营力度,让更多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做到谁投资、谁受益。三是利用漯河的区位优势,吸引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工商企业,来漯建立批发市场及直销、连锁商店,使我市不仅是一般工业品与农业副产品集散地,也要成为高档工业品与优质农副产品的集散地,扩大城市的带动及辐射能力。四是落实社会保障方面的各项政策,增加就业岗位,搞好税费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购买能力。五是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搞活农村市场,活跃农村经济,提高县域经济占全市CDP的比重。六是努力增加经济总量,提高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我市在郑州以南、武汉以北城市群中的中心地位。增强吸引力,建设新漯河,实现新跨越,打造新形象。 4.结论 本文在了解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国一些城市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方面的经验,分析了当前漯河市城市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善漯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的建议,对漯河市城市建设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创新型城市建设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近年来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做出的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其必经之途。国务院明确提出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到 2020年是我国的 自主创新能力显着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着增强,这也同样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发展目标。而创新型城市的建立一方面有赖于知识或技术的创新,另~方面更离不开制度特别是法治的促进和保障,法治所蕴涵的 自由、权利、秩序为创新型城市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理念支持。 一、 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一个不断发展、丰富的概念。历史上最早揭示法治含义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到:“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 良好的法律。”从亚里士多德以来,不同的思想家、法学家对“法治”概念长期无休止的争论,对法治的理论和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困惑。为此,1959年在印度召开了“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这个宣言集中了各国法学家对于“法治”的一般看法 ,权威地总结了三条原则:一是根据“法治”原则 ,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 “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二是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够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三是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必不可少的条件。 “弘扬法治精神”是十七大报告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一个新提法,这是继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又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命题。“法治精神”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价值追求的总和,它的内涵十分丰富。所谓“法治”,是指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指导和调整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现代意义理念层面的法治主要是指一种治理国家与社会的价值和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包括了以下几方面: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和十五大的依法治国、十七大的法治精神,从实质上来看是一致的、有机统一的。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弘扬法治精神,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体现了法治的时代感——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 二、法治在构建创新型城市中的作用 法治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前,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上上下下、各行各业齐努力,到 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通过建设创新型城市一创新型国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来达成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最终目标,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经之途、当然选择。国家的创新需要法治来保障,城市的创新也必须依靠法治。法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根本保障,法治保障创新环境、创新制度。 (一)法治为构建创新型城市提供法律环境 法治的价值在于:自由、权利、秩序。把自由、权利、秩序等作为现代法治的基础价值,实行法治、建设现代法治国家这样中国的法治道路就有了理性的价值导向,从而在理念层次对法治精神进行了合理选择与恰当定位。 首先,自由的创新产生的源泉。从法学角度来看 ,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在于保障自由。“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律通常被看作是可以包括多种价值的综合体,但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则是在于保障“自由”。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只有这样使“个别公民服从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从而达到国家、法律与个人之间的真正统一,可以说,没有 自由,法律仅仅是一种限制性规则,无法真正体现出法律表征人的价值 ,维护人的尊严上的意义,从而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在社会生活中也就得不到实现,得不到实现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价值从创新的角度来看,自由是社会生命力、创造力的源泉。在全社会形成发扬不同思想,宽容不同意见,鼓励不同见解的氛围,有利于创新苗子的出现。这两个角度是有交叉的,创新中的自由必须依靠法律给予明确,法律以明确的规定告诉人们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鼓励人们开展科技创新;同时法律以加大激励的做法切实为人们提供条件。 其次,法治保障创新的权利。创新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困难的工作,需要人们通过长时间的持之以恒,不断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创新成果的产生十分不易,但创新成果却很容易被侵犯。因此,以法律的形式确认 、保护创新成果就十分重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肯定创新权利、保护创新权益,刺激创 新 ,促进创新 ,优化创新的资源和环境。知识产权从法律上确认创新成果的所有权,保护发明人的创新利益,使得发明人可以收回自己在创新的投入 ,获得应得的回报,从而激励个人和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活动,使技术创新进入良性循环。 最后,法治提供创新的秩序。秩序是人们正常生活的基本要求。创新需要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中进行。动荡不安、秩序混乱、社会矛盾激烈,人们忙于基本生活的维持,根本无瑕去从事创新活动。法治是维护社会民主政治安定团结、社会生活有条不紊的有效保障。通过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来调整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营造创新氛围,提供进行创新的规则,保护创新的机制。同时,法治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科技法律制度鼓励发明创造,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创新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法治为构建创新型城市架构制度安排 第一,立法方面:在法治状态下,完备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体系,为人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 良好的立法为人们严格依法办事创造了条件,为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制度化的根据。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宪法、知识产权和科技法、其他配套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等多层次的法律体系。首先 ,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第 47条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 ,给以鼓励和帮助。”其次,在鼓励科技创新方面的发挥主要作用的法律一知识产权法、科技法。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如:《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以及相关一系列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并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积极履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2007年 12月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以激励 自主创新为主线,在明确政府在科技进步中的责任和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整合科技资源制度、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均增加了不少重要的制度安排。最后,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健全了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门类齐全并注意适时更新,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执法方面:法治政府的建立对于鼓励创新、保障创新,促进并保障创新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增强科技创新活力。 法治作为一个与人治相对应的概念,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通过法律遏制政府权力。2004年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简称《法治政府纲要》),大力推行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必须在法律的控制下运行,这也就是法治政府与非法治政府的区别所在。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 、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来自法律的授权和接受法律的规范制约。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 自身的权力 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以防止权力被滥用。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出发点和前提就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它要求各级政府和和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明确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各个专业行政管理领域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提高行政执法的法制化水平。法治政府的建立,对于科技创新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法治政府能够很好的整合社会资源为创新活动创造条件,通过政策引导、法律实施等具体执法活动,保障创新经费的投入,为创新成果的转化提供配套条件。同时,法治政府在科技创新中更强调传统职能的转变,要转变成民主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防止国家权力对经济、科技的不当干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市场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司法方面:法治通过促进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司法功能转化、建立高素质司法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城市建设论文:论洛阳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摘要从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以及生态规划和园林植物配置的多样性出发,着重从城市园林的生态管理建设,尤其是搞好植保工作和自我保护园林绿地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生态城市,构建和谐洛阳,创造更加适宜人们居住和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关键词生态园林城市;构建;河南洛阳 洛阳市是我国着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地处黄河中游的南岸,东傍嵩岳,西依秦岭,南有伊阕耸立,北有邙山屏障,中有伊、洛、瀍、涧4条河流贯穿其中,拥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为增强洛阳市经济综合实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求,势必要求改善生存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工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要求发展和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用来维持环境的生态平衡。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的主体,是我国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绿色植物是21世纪城市的生命,人们对被污染城市人工环境的厌恶及重返大自然怀抱的渴望,必须靠发展城市生态园林来解决。 洛阳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 “以悠久历史文化为依托,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比较发达,现代化气息浓郁和适宜人类居住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作为城市建设的目标,动员全市居民广泛参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1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 所谓生态城市是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一个生态城市应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高效的投资创业环境和良好的人居环境[1]。在这样一个城市里,发展任何产业都必须以不破坏生态平衡为前提,所有的原材料和能源得到最合理、相对最高效率的利用,善待自然、保护环境成为社会公德和人民的自觉行为准则;到处是绿荫草地、青山绿水的城市景观,人的行为与大自然有机结合,相互协调。 要建设生态城市,就必/,!/须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园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要营造生态城市的绿色景观,就必须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地的覆盖率,同时丰富城市的园林景观,加大植树种草的力度。宏观层次上城市大环境绿化景观要精选树种,多种树,种好树,大力开展全民植树造林活动;中观层次上要大尺度开发道路绿化景观,对洛南新区道路绿化,东、西出入口绿化,老城区道路绿化带的改造都统一规划设计,突出各绿化带的主导树(花草)种和特色景观,营造色彩丰富和季节变化明显的复层混交林结构;微观层次上社区园林景观要强化精品意识,着重丰富园林绿化的文化内涵,特别是在公园和街头绿地中,营造“一园一特色,一路一景观,一街一景点”的绿化新格局,在这3个层次上建立起来的风景园林绿地系统不仅可以优化本系统在当地的生态防护、基础设施配套等功能,而且可以满足人对自然的需求,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关系,体现出文化休憩、景观形象的功能以及自然属情、审美情趣和精神文化内涵等。 2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绿化规划是龙头,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先导,是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为了避免绿化建设的随意性、盲目性,洛阳市园林局在20世纪90年代初首先制定了《1991~2000年洛阳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随后下发了《洛阳市大环境绿化规划》。1995年5月,洛阳市园林局又制定了《1994~2010年洛阳市园林绿化系统规划》。近几年,又先后完成了《王城公园总体规划及景区规划》《龙门东山风景区详细规划》《洛浦公园总体规划及景区规划》《城市出入口绿化规划》。 编制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以指导城市建设,使各项城市活动逐步纳入生态城市建设的轨道,并在规划指导下做到有效、有序地完善和提升现行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结构,改善城市的生态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各系统再生能力,促进现行的城市结构、城市功能、城市管理和城市运营向生态城市全面转变。建立强有力的生态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强化政府机构在政策导向、规划执行和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统一、高效、有序、协调的生态规划建设体制和综合管理机制。 3生态规划和园林植物配置的多样性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基础。传统城市规划设计往往是把绿地系统作为附属规划,其所关注的内容仅仅是城市产业的结构布局,导致园林绿化只能在不适于搞建筑的破碎空间中见缝插绿,绿地的布局往往缺乏生态指标的研究,至于绿地的功能、生产单位对绿地的要求,则都是在城市物质形体建设完成后才考虑到的,其结果往往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也破坏了城市人赖以生存的生态基础,而建成后的城市环境无论如何也不会考虑到现代人居住对生态绿地的合理要求,因此现代的城市规划设计必须以保护自然景观资源为基础,有景观规划师参与,从整体出发对整个规划区进行综合分析,使其景观结构、格局、自然特征和城市建设相适应,从而达到绿地系统的整体优化利用。 近年来,洛阳市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科学安排绿化布局,合理划定,切实保证绿化用地,做到片、线、点结合,通过调整和优化城市的用地结构,充分利用原有的人文和自然条件,扩大绿地比例,不断增加绿化面积,恢复生态功能和植物多样性。 园林植物配置就是将园林植物材料进行科学的、艺术的组合,以满足园林各种功能和审美的要求,创造出生机盎然的园林境域。“多样性导致稳定性”是一个最基本的生态原理。园林绿地结构越复杂,生物种类越多,园林绿地系统越稳定,植物群落的相对稳定是建立在生物多样性基础上,生态园林本身就意味着生物多样性。植物是生态园林的主体和基础,单调的植物种类建立起来的园林失去人类的维护是不稳定的;增加单位面积上的绿量,提高群落的生产力和生态效益,需要复层绿化,这一点没有植物的多样性是无法办到的;同时,应优先选用当地植树种类,以保证园林植物的成活率。 丰富城市景观也需要植物的多样性,再优美、再好看的植物和景观,如果一味地复制也会单调乏味。同样,城市环境状况的多样性,也需要植物的多样性。城市的环境状况复杂多样,夏季城市温度高,需要种植耐热的植物; 工厂有污染,需要种植抗污染的植物;缺水的城市需要种植耐旱的植物;盐碱地需要种植耐盐碱的植物;墙体和立交桥绿化需要种植丰富的爬藤植物。总之,要做到适地适树,才能保证植物的多样性。 4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品位 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的主体,对于调节气候、防风降尘、减少噪音、保护物种多样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园林绿化是城市的形象工程,也是一种生产力,一座美丽的园林城市,公园绿地就像一颗颗明珠,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最贴近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具有实用性,也最能反映城市绿化的功能性。洛阳市城市绿化建设紧紧围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这个目标,全面启动生态城市建设,突出抓好洛河两岸城市生态景观带建设,发挥洛河在洛阳市建设生态城市的独特优势。洛浦公园的景观形象已经得到市民和外地游客的称赞,生态优势突显,要继续完善提高,抓好植物的调整、更新和补植,增强丰富的植物群落,进行湿地保护,建设“情人岛”,进一步提高文化品位,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城市园林的生态管理 5.1搞好植保工作,逐步放弃化学农药的使用,利用生物和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 古代森林中,昆虫和植物是食物链的关系,保持着一种生态平衡,一般达不到危害的程度,这得益于生物的多样性和物种之间的相互制约。城市的园林植物种类相对比较单一,如果没有农药的保护,植物将彻底毁于病虫害。但近几十年,使用大量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造成环境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杀伤有益生物,逐渐引起了对病虫害生物防治的重视。目前生物防治已成为综合防治当中的重要内容。生物防治有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平衡的作用。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生物防治法主要包括:①微生物的利用。②鸟类、益虫等的利用。③生物农药的利用。生物农药就是利用昆虫的生育原理防治害虫和利用昆虫激素防治害虫的一种方法。通过保护和增加城市中天敌、鸟类、周氏啮小蜂、线虫、苏云金杆菌等,实际上也是增加生物的多样性,从而达到防治的效果。生态园林需要植物的多样性,还需要动物和微生物的多样性,需要鸟类、蛇、青蛙、昆虫、微生物等这些天敌,缺乏生物多样性,会导致病虫害的猖獗繁殖,给园林植物带来毁灭性的危害。 5.2自觉保护城市园林绿地 为了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应采取多种措施来保护园林绿化成果。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态园林的意义,不断教育市民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文明行为,倡导人们爱护绿地、保护绿化成果;同时保护鸟类和益虫,培养市民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伦理观,自觉地保护环境;二是开展各种活动来保护绿化成果,如开展“大树认养”、“爱绿护绿”、“老年林”等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增加广大市民爱绿护绿的自觉性;三是制订一些保护城市绿化和环境的条例和规章,以约束人们的行为,逐渐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绿地的社会氛围,营建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城市环境;四是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 从传统园林发展到生态园林是我国园林发展的总趋势,它要求我们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从环境保护学、行为科学、生态学的角度来研究城市大环境绿地规划,逐步实现园林建设在城市中到城市融于园林中的过渡。从指导思想上,应将园林环境效益放在园林综合效益的首位,以植物造景为主,进行大面积普通绿化,保护与发展自然风景区,大力发展城市外围生态园林绿地。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园林城市是城市发展的理性选择。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地做好工作,创造更加适宜人们居住和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机遇和挑战,洛阳市应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学习和吸收各国和各地区的先进经验,以期进一步加快洛阳市生态园林建设,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房产中介论文:房产中介管理系统的初步开发 摘要:房产中介管理系统是一个相对具有实时性的信息管理系统,它管理的信息数据量多,操作需要简便快捷,对计算机系统的处理能力,及软件系统的可靠性有很大的要求。根据实际设计需求,数据库使用SQL Server 2000,开发工具使用Visual Basic6.0。 关键词:需求分析;程序设计;数据库;ADO Data控件; DataGrid控件 现今,房屋中介公司大多仍然以手工登记管理为主,这种传统的以手工登记为主的房产中介信息管理方式,不仅工作效率低下、出错频率高,还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最主要的是在无形中增加了房产中介公司的运营成本,而且使宝贵的房产信息数据处于极其不稳定的状态,一旦信息数据丢失将给公司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此外,传统的管理方式进行查询繁杂,得难于快速查询到满足于客户需求的房源信息,无法保证能够提供高质量准确度的信息服务。特别是对于通过电话咨询房源信息的客户来说,更是无法快速有效的提供房源信息,从而在间接的在第一时里失去客户。 图1房产中介管理系统的总体图 计算机技术普及的今天,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房产中介管理,并结合各公司的实际应用情况做出适用于所有房产中介公司房产中介管理系统,内容涵盖房产出租、出售、求租、求购、代客收租等日常受理业务。达到方便快速的浏览、查询、统计、分析、打印等所需信息,彻底解决手工翻阅、抄写费时费力的问题,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对数据信息进行更新,缩短了交易时间,节约了中介成本,提升了公司效益。 一、开发环境 根据实际设计需求,数据库使用SQL Server 2000,这个关系型的数据库能进行多条件的数据查询,并避免数据冗余,可以最大限度的为客户保证数据库资料的完整性,以满足系统的可靠性、开放性和安全性。 使用Visual Basic6.0作为系统开发的开发环境,它作为一种现代的编程语言,提供完善的指令控制语句、类与对象的支持及丰富的数据类型,给开发高性能系统提供的保障为开发满足客户要求的系统,保证了代码的模块化要求,而代码模块化的提高,非常有利于以后对新系统的扩展与修改。 二、功能简介 房产中介管理系统主要根据房主的房源信息和求房者的需求信息进行查询等管理,使双方客户达成房产交易。因此,在开发系统前需要细致的需求分析来进行软件开发。 采用现有的资源,先进的管理系统开发方案,充分利用房产中介现有的资源,减少开发中的时间和财力、物力、提高系统开发的水平和应用效果。系统就满足房产中介的需求,例如房源信息的录入、查询、添加等。系统就具备数据库维护功能,及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数据添加、删除、修改等操作。 房产中介管理系统需要实现其以下功能: 1、基本信息管理模块: 查看,添加,修改,删除现代房屋的基本信息类别(地区,朝向,结构,属权,水气,光线,交易类型,把山,开间,房型结构,供暖方式,装修情况),方便于房源基本信息的类型选择。 2、业务信息管理模块: 可进行房源录入,房源修改,房源删除,客户信息,看房记录和交易记录管理。房源录入分为房主信息和房源信息两部分的输入。房源修改可对已有房源进行不同需要的更改。房源删除可删除当前显示数据表指针所指向的房源记录。客户信息对求房客户的基本信息进行增加,修改,删除,查看。 3、看房记录管理模块:对已看过合适房源的求房客户和房源编号进行记录,日后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删除,浏览。 4、交易记录管理模块:当房主和求房客户双方达到房屋交易时所必须做的交易记录。录入交易号,房源编号,客户基本信息和房主基本信息,注明交易类型(出租/出售)及中介费。可方便的进行修改,删除,查看。 5、用户模块:可进行用户管理和修改密码的操作,其中在用户管理中可进行用户信息的增加,修改,删除和权限操作。在用户中系统管理员的权限最大,系统管理员可以赋予其他用户权限,而其他用户只能行使被分配的使用权限。 6、帮助模块:显示该系统的版本信息。 三、Visual Basic与数据库的连接 Visual Basic在数据库应用程序的开发区领域,提供了多种方便、强大的技术,协助设计人员轻松地连接数据库,并访问数据库。 Visual Basic 6.0提供了与底层数据库系统紧密的连接。Visual Basic 6.0访问数据库的方式有: Microsoft可视化数据工具、中间层部件和Microsoft Transaction Server、ActiveX Data Objects(ADO)、数据源和数据控件。 在房产中介管理系统开发过程中使用的是数据控件访问数据库。常用的数据库访问控件包括:Data控件、ADO Data控件、DataList控件/DataCombo控件、DataGrid控件、MSChart控件。 房产中介管理系统中主要使用ADO Data控件和DataGrid控件来实现访问数据库。 1、ADO Data控件可以快速地创建一个到数据库的连接,因此在房产中介管理系统设计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ADO Data控件。 2、DataGrid控件提供了一个非常方便的“属性设置”窗口。 四、接口设计 设置接口要考虑一些有关的因素,首先要考虑的是软件的类型。房产中介管理系统是一个操作系统,可以使用字符型接口,使用功能菜单输入方式。 房产中介管理系统的用户属于应用领域用户,为他们设计的接口,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他们只须按屏幕显示的信息进行操作就可以完成特定的任务,不需要做太多的培训工作。 这些是一些主要的原则。其中第一项是最主要的。计算机屏幕接口形式有两种:字符形和图形方式。在图形接口方式中,屏幕显示是以窗口的形式出现的。人们对于窗口是熟悉的,在Windows中运行的所有程序的接口都是窗口形式的。房产中介管理系统采用图形方式的屏幕接口。 房产中介论文:中小房产中介企业的薪酬制度设计 [摘 要] 薪酬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高薪一直是房产中介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但是,高薪并不一定留得住人才。通过对中小房产中介企业薪酬制度的分析,提出中小房产中介企业要有全面薪酬的战略意识,要把薪酬激励与多种人力资源激励方法相结合,完善无“薪”激励,才有益于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 房产中介;薪酬制度;全面薪酬企业需要利用一切资源确保其生存和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对资源的消耗由物质资源转向了人力资源。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中小企业流失了核心员工就失去了灵魂和实质,影响企业的发展壮大。高薪手段一直是房产中介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管理人才的重要手段。据调查显示,房产经纪人(又称房产顾问、房产中介员)这个职业有“低门槛,高收入”的特点,收入水平多年居各行业之首。因此,薪酬管理系统是该类企业比较有实际操作可能性和应用价值的管理系统,薪酬管理的探讨也就比较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一、BJ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现状 浙江BJ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是一个从个体房产中介开始经营起来的,当时他的薪酬制度是没有底薪的,直接按提成率提成。与附近的个体中介比起来,他以45%的提成率吸引了一批员工,再借助当时房产业发展的红火趋势,公司的生意比较好,经营也比较成功。但随着公司的发展,企业人员多了,单一的薪酬结构就显得不利于吸引和管理员工,影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决定按自身的特点,对薪酬制度进行了改革。BJ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改革后的员工薪酬包括保底工资、提成、补贴等,具体算法如下: BJ员工总收入=基本工资+佣金提成+值班补贴+业绩奖金-经纪人保留金-纪律处罚 其中: (1)基本工资=保底工资×(实际上班天数/月天数)(旷工不计工资) (2)佣金提成=业务佣金×提成比率(提成比率见表1) (3)经纪人保留金=佣金提成×15% (4)值班补贴=值班次数×5元 (5)纪律处罚=迟到次数×5元+(事假天数-2)×5元+(病假天数-3)×5元 与原先的薪酬管理模式比较,BJ房产新的薪酬管理有了许多改进: 首先,该套薪资管理模式比原先的纯佣金模式有了一定进步。该模式是保底工资、佣金、奖金混合模式,它的工资提成法是在保底工资的基础上把工作业绩与工资报酬、奖金相联系、相挂钩的,兼顾了纯工资模式和纯佣金模式的优点,从而使经纪人的收入既有固定工资作保证,又与销售业绩挂钩;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给员工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基本收入,使员工不至于对未来收入产生恐慌。 其次,该模式还考虑到各个经纪人工作的独特性,就格外好的月业绩和年业绩而给予奖励,也收到了工作激励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效果。当然,保底工资、佣金、奖金混合模式的操作难度大,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问题,但对于中小房产中介企业来说是可行的,因为他们员工数量不是很多,操作管理起来还是一目了然的。 此外,员工工资清算表,除了注明工资的具体提成、该月该员工工资结算中的特殊内容,还附上该员工本月业绩汇总,这种让员工充分了解自己的工资结算方法,体现了企业管理中人本的思想,增加薪酬管理的透明度,能促进员工的自我激励和自我管理。 再次,根据业绩提升经纪人职位和薪酬的员工职位升级制度,事实上是一种以成就工资的形式激励人员的做法,即当经纪人工作卓有成效时,企业以提高保底工资、提成率和职位的形式肯定员工的成绩,该做法可以充分发挥薪酬在调动员工积极性方面的激励作用,使员工获得工作成就感和晋升的优越感。 最后,为了防范员工不顾公司利益,外带客户的风险,企业在薪酬管理时按提成佣金的15%预提了保留金,这也对员工起到了一定的约束管理作用。 二、BJ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的效果分析 从狭义薪酬的角度看,BJ公司的薪酬体系是比较健全合理、科学完善的,它保证了薪酬的公平和效率,促进了BJ公司管理的规范化,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然而“成也薪酬,败也薪酬”,企业人力资源流动率极高,这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员工年龄层次角度对BJ房产薪酬制度设计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薪酬制度的完善上就如何实现企业的“留人”提出建议。 一个企业的薪酬制度效果好坏,往往受到企业发展阶段、企业文化、企业性质以及企业中员工年龄层次等因素影响。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对总报酬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对于年轻人来说,他们有冲劲、缺经验、向往物质利益、职业前途的特点,更重视自我发展机会,因而公司的薪酬策略要以鼓励创新、开拓为策略,其薪酬组合也要以中等水平薪酬、与业绩挂钩的高奖金、低福利为特点;而45岁以上的员工则会更重视福利,在退休上给予更好的安排会更有效;对一些工作了一段时间,对企业有眷念的员工来说,提供一种更好的氛围、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让他到新工作岗位做事他们会更高兴。薪酬策略与员工年龄层次的关系具体如表2所示。因此,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不同年龄阶段设计灵活多样的总体报酬方案。 BJ房产营销有限公司90%左右的从业人员都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公司精心设计的薪酬制度,以业绩论英雄,注重个人成长,强调工作自主性,非常符合这部分人的要求,所以对他们是比较合理的。但也有一些员工,尤其是那10%的年龄在35岁左右的员工不满意现状。首先,提成制度让他们觉得公司会招过多的经纪人,虽然不增加公司的运作成本,但会减少自己的业务量,减少自己工资收入,特别在公司生意不好情况下,会影响自己的发展前景。其次,他们还认为,在浙江,房产投资发展热已进入成熟的阶段,他们对公司旁边个体中介林立表示忧心,认为分享中介服务这一杯羹的投资者越来越多,要在竞争中获取利润也就越来越难了,因而对公司的前景信心不足,从而流动意愿比较强。 在一次“房地产业员工的稳定性”调查中也证实BJ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高层人员的稳定状态普遍弱于中层和普通员工,他们对“薪酬满意”、“工作开心”和“个人能力提升”三个方面均表示不满。中层员工的不满主要集中在薪酬问题和工作不开心上,普通员工则表现出提升薪酬和自身能力的期望。另外,新员工体现出更大的稳定性;工作1年以上的老员工处于不稳定状态所占的比例更大。 从上面的分析可发现:薪酬虽然是决定房产人力资源稳定性的关键因素,但也是员工流动的最主要、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由于BJ房产的薪酬策略存在的不合理,造成年轻人员不断加入,关键员工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中年员工却不断流失,形成比较单一的员工年龄层次(90%左右的从业人员都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虽然新加入的青年有激情、有干劲,但是工作经验比较少、不够沉稳、决策不够理性化、职业化程度比较低、团队合作经验不足,很容易对公司未来管理变革造成伤害。相反,在公司工作时间较长的员工,特别是高、中层人员,是企业的中坚力量,由于他们不仅具有经验、技术,同时可能还掌握了企业的核心客户等的机密,他们的流出会使企业蒙受直接损失,还会增加企业人力资源的重置成本。因此,这样的薪酬制度就会造成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三、BJ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的改进 如何留住核心人才,避免“成也薪酬,败也薪酬”这一现象,关键是要能够正确分析出企业人才的需求,并将这些需求体现在薪酬制度中。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以及一般心理学原理,随着个人心理的发展,追求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高层次需要逐渐产生。吸引企业所需人才的方法,既要涉及人的基本的生存、安全需要,又要考虑能满足人们进行社交、获得尊重的需要,还需要有能够使人才的自我价值得到实现的机会。因此,薪酬制度的改进需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避免薪酬制度的单一性。在调查分析中,类似BJ公司这样的中小企业,都过分地关注和相信货币类薪酬的作用,而忽略了非货币类薪酬的激励因素。事实上,仅靠货币类的薪酬来满足员工需求是远远不够的,经纪人除了高薪酬的需求外,还有发展机会,管理、环境、休闲等方面的要求,所以要实施“全面薪酬”战略。“全面薪酬”是指公司给受聘者支付的薪酬分成“外在”的和“内在”的两大类。“外在”的薪酬主要是指为受聘者提供的可量化的货币性价值。比如:基本工资、奖金等薪酬,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等货币性的福利,以及公司支付的其他各种货币性的开支,如住房津贴、俱乐部成员卡、公司配车,等等。“内在”的薪酬则是指那些给员工提供的不能以量化的货币形式表现的各种奖励价值。比如,对工作的满意度、为完成工作而提供的各种顺手的工具(比如好的电脑)、培训的机会、提高个人名望的机会(比如为著名大公司工作)、吸引人的公司文化、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以及公司对个人的表彰、谢意,等等。 其次是避免薪酬制度的短期性。虽然BJ房产营销有限公司的薪酬制度在一步一步完善,但大多时候仍只考虑到企业眼前的发展状况,只考虑提升员工业绩,所以该模式是一种短期激励,是一个战术层次上的薪酬。企业老员工,特别是高、中层人员,他们的需求是追求成就感,实现个人价值。所以,除了给他们高薪酬和相应的中等水平的福利,以充分鼓励他们发挥经验和技能外,更要给他们提供发展机会、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薪酬,让他们认识到企业发展美好前景和个人发展前景是可以和谐发展的。只有这样,才能给这些员工信心,从而留住人才。 总之,一个合理的现代薪酬模式,不能简单采取物质刺激的手段,而应该是一个多维的系统化的激励体系,如优越的福利制度、良好的晋升机制、完备的培训体系和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内容以实现自我价值、自我抱负等等。同时,应该既考虑到短期薪酬的层次,也考虑到长期薪酬的层次,建立真正的“全面薪酬”体系。 房产中介论文:房产中介的合理规制浅析 摘要: 政府对房产中介的合理规制会直接作用于房产中介提供服务的费用。就房产中介滥用其垄断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做出一定研究,通过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手段,就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及其所起的特殊作用展开分析。由于房产中介往往会利用信息的垄断优势蓄意抬高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自身服务费用的上涨,起到一种“哄抬效应”。政府理应就房产中介分散度高、信息集中的特点,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制,正确引导房地产市场和居民的理性消费。 关键词:垄断;政府规制;哄抬效应;理性消费 房产中介作为房屋的卖主和买主之间的一个信息平台,在房产的交易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正是由于买卖信息的不完全性、不对称性,导致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给了房产中间商一个信息相对垄断的地位,房产中介并因此利用买卖双方所缺失的信息做为自己得利的“铁饭碗”。但是近年的房屋持续走火的态势,使得房屋交易市场显现出极其明显的“供不应求”态势。在房屋价格久涨居高的情况下,房产中介却利用手中的信息垄断特权跟房东一起谋取不当利益,损害了租房和买房一方的利益,让顾主苦不堪言。为了扭转这种不良态势,提高房产市场的交易公平,有必要对房产中介的这种信息特权做一定的政府规制,正确引导居民的消费,让房产中介市场在更加合理更加有效率的同时,保证整体的房产市场稳定和买卖双方交易的公平。 一、房产中介的相关概念及发展现状 (一)房产中介的相关概念 房产中介的信息垄断,是由于房屋交易双方信息缺失,而中介由于其中间特殊地位,占有该类信息,并对获有信息资源的一种独占行为。 房产中介的政府规制,是指就房产中介利用其自身信息垄断地位来谋取不当收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行为时,所采取的一种政府规制管理行为,使其在合理有效发展的前提下,让交易过程更加公平、公正。 国内外学者对于垄断的分类可以说是多种多样。马克思认为应为分为自然垄断、偶然垄断和人为垄断。还有学者认为应该分为自然垄断、行为垄断和法定垄断。但是笔者认为垄断的根本在于其进入的障碍,所以根据这点,将垄断分为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行政垄断(STATUTORY MONOPOLY)和垄断资源的垄断(RESOURCE MONOPOLY)更为贴切。(注:曲振涛,《规制经济学》,61页)所以,房产中介的信息垄断应该算作垄断资源的垄断,只不过其垄断资源是一种信息资源而已。 (二)国内房产中介的发展现状 房产中介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发展跟整体的房产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在过去,房屋的获取主要是通过单位分房解决,形式很不灵活,导致很多住户对分到的房屋不满意,甚至导致恶性的抢房事件。而现在,国家将福利分房的形式取消,改为货币分房以后(阳廷燕,重庆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影响因素研究,2009),中介市场便应运而生。换句话说,国家将集体购房的行为变成了个人购房的行为,这样的转变使得房产市场的交易变得灵活多样,而房产中介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系列自身的特点: 1.业务面广 房产中介现在不但承担着二手房的买卖和租凭业务,还涉及楼盘的、房屋的价值评估、住房销售策划、抵押担保等业务,是一个相对完整的产业。 2.信息集中 由于房产中介从事的是一种业务,使得其自身获有很多房产相关信息,从而牢牢地把握住房产市场的动向。 3.发展速度快 房产中介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房产市场的脚步,房产中介在国内的发展速度可谓是相当壮观,加之进入门槛相对偏低,才造就了这样一个“数量庞大,繁殖速度过快”的中介市场。 4.外部环境有利 由于房屋交易市场化的发展,使得房产中介这样机构的外部环境正在慢慢走向成熟,其中包括房地产产权管理的规范、土地制度的改革、住房抵押业务的发展以及户籍制度的放宽等等,都在为中介市场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房产中介存在的问题 1.信誉度不高 由于房产中介的认证资格制度相对不规范,使得进入这种市场显得相对容易,人员大多都不是科班出身,没有取得相关的从行资格(譬如房产评估师),加上道德水准的降低,欺诈销售的行为屡见不鲜,让房产中介在市民心中的形象极其低下,甚至让顾客坚决抵制。同时与多家签订口头合同赚中间差价、与熟人串通故意抬价、乘人多购房时机蓄意加价等等,让“失信”已经成为房产中介市场发展的一大隐患。 2.平均利润低 在房产中介的发展速度极其迅猛的同时,整个中介市场的平均利润下降。譬如,上海曾创下日诞8家中介的平均记录,让人无不为其感叹。可是,将这总数达1.2万家的中介公司去平均一下年2 000多万平方米的二手房成交面积的话,其实每家公司的年平均面积只有1 667平方米左右,月平均成交面积只不过是138平方米而已,所以,其实很多中介公司的利润并不高,甚至难以继续经营。 3.生存率低下 社会总体上虽然呈现出一种对房产交易需求过剩的态势,但是由于近期的中介发展速度明显快于这种趋势,使得实际上,中介的服务供给已经远远超过了顾客的消费需求。而在政府对中介市场的进出规制没有过多要求的情况下,房产中介之间的利润争夺异常激烈,就一些大城市而言,中介公司的生存率连30%也很难达到。加之住房制度和土地制度不断深化发展,房地产市场泡沫不断加重升重,中介看似丰厚利润,让很多后起之秀挤破肚皮往里面进,中介生存率低的问题却在所难免。 4.专业人才少 从事房产中介的人,应该精通房地产相关法律、房地产业务、现代化服务业及房产评估等专业知识,应该是一种综合性强、涉及知识面广的专有人才。而现在国内由于房产中介公司起步较晚,专业人才培训不够充分,市场规范的严重不足,导致从事房产中介的人是形形色色,非科班出身也没有关系。这种人才的放松管制使前面所提到过的中介职业道德水准明显下降,从而作用于整个中介市场,所以专业人才的培养应作为中介市场以后发展的主导方向。 5.国外竞争强 面对中国利润丰厚的市场,国外中介公司的强势竞争已经在沿海大城市中展现出来,凭借天然的大资本、特许化经营、科学规范的管理、相对偏低的手续费用、体贴周到的服务理念、责任明确的归咎制度,让国外大房产中介公司备受国人的青睐。如果不采取进一步行动来整治国内专业不精的中介公司,那么一旦国外大公司根基牢固以后,要想和其再并排竞争,恐怕是不太可能。 6.缺乏公开性 由于政府的规制力度不够,使得房地产很多业务的透明性差,很多外部消费者根本不知道业务具体涉及哪些方面,费用缴纳是否过高等等,而且由于业务公开性的缺乏,中介与房东之间能够轻易的形成利益集团,合力从消费者身上榨取更多利润,并且这样的业务不公开,让规制也难以进行,整个中介市场就形成一锅炖菜,难以分清彼此。 三、政府对房产中介规制原因 房产中介对于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收集远远超过交易的双方所能获得的信息,对于房屋的评估、抵押担保、房产策划等内容更是要经中介之手,中介实际已经成为很多房产交易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催化剂”,加速着交易的反应。而随着交易的不断增多,中介也同样发现其信息垄断可以成为提高利润的一种手段,为了追逐手头的利润,甚至不惜做一些有违房产中介职业道德水准的事情,包括口头协议、与房东合力抬价、乘机涨价等,所以政府有必要出面对这些不良社会风气加以合理规制。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中介提供的服务是有一定价格的,价格规律的作用也同样适用于中介佣金。因为房屋本身的价值(包括建筑材料,人力成本,土地价值等)随着市场在不断的波动,而且常人由于信息不全面很难计算其成本,所以在信息不完全的非理性顾客面前,中介业务价格即使高出其服务自身市场价值很多,也会有顾客前来购买,而顾客越是疯狂的购买服务,中介就越是有机可乘,这就形成了一种“哄抢效应”的恶性循环,政府如果不出面管理,那么最终房产市场的泡沫就会越来越多,到时候局面更难收拾。 自古以来,房产中介就是靠信息谋生,正是由于这种信息资源的垄断,才产生了房产中介赖以生存的环境基础,房产中介也因此成了房屋交易过程中,名副其实的“立交桥”,而买卖双方付给中介的就是“过路费”,但是针对中介“收费站乱收费”,“漫天要价”的不合理现象,政府必须进行规制管理。 四、房产中介的政府规制手段及注意事项 (一)政府规制手段 1.中介进入规制 房产中介的进入规制,是从源头上开始整顿整个中介市场。因为中介市场近期由于过多的数量、激烈的竞争、非专业化的管理、缺乏相应的市场监督等特点,所以采取政府的进入规制打造国内一流品牌的中介公司刻不容缓,政府特定允许少数几家大的,具有市场竞争力及具有现代专业化管理的公司进入市场,从而相对减少过多的竞争,加大服务的质量。 2.服务质量规制 房产中介自身属于是第三产业行列,其产品就是为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但是由于道德水准下降、监管力度不够、业务公开性差,让中介对自身提供的服务有很大的可选择性,价格扭曲、服务不到家、甚至发生欺诈的口头协议等,让中介的信誉变的越来越差。服务规制是从中介自身来进行的一种规制行为,即通过监督,让中介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诚信度大为提高。 3.行业激励规制 行业激励规制是相对于传统服务成本规制的一种规制手段,传统服务成本规制是以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确保企业内部效率,避免收入在分配及保证经营财务的稳定为目标,并以收费水平及收费体系的制定为基本任务的规制方式(曲振涛,《规制经济学》,119页)。而行业激励规制,其实是一种对房产中介的成本补偿机制,也即通过一些政策手段或者返还一定税收来弥补中介的成本费用。这种行政规制一般适合于规模比较大,管理比较先进,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公司,是一种转被动管制,为主动进取的手段。由于管理方法的不断进步,国际上已经开始从被动管制转向主动激励,通过研究表明,激励的效果往往会比被动管制优异,更加让人接受,将政府监督的分内工作交由公司自己处理。 4.价格规制 政府对房产中介的价格规制,是政府就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费用给出一个指导性价格或要求房产中介在一个价格范围内定价。如果政府认为房产中介提供服务的费用偏高,那么政府对房产中介的价格规制就会倾向于拟定一个最高价格;如果政府认为房产中介行业内部存在过度竞争而进行相互杀价,政府则会根据市场信息给予房产中介一个指导性的最低限价。鉴于目前的房产中介市场过度竞争和部分中介欺压消费者乱抬价的情况,政府的价格规制应该拟定在一定的范围内比较合适,即定价既有上限又有下限。(潘俊,实现我国房地产业政府合理规制的思考,2010年) (二)规制注意事项 1.规制对象不明确 就中介市场规制问题这一块,因为规制对象不明确,往往会导致政府规制失败,对房产中介规制,必须要分清其规制对象。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房产中介的垄断地位本身并不构成违法行为,立法不会对其本身垄断地位进行政府规制。之所以要对房产中介进行规制管理,是因为房产中介利用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的特殊垄断地位,对实情隐瞒、对价格进行操纵,造成房屋交易市场的“价格哄抬效应”,“欺骗消费者”的一系列行为,并利用这些追逐不正当利益,使得房屋价格远远高于其自身的市场价值,也同样使得房屋的租金出现过快过猛的涨幅,甚至让房屋评估活动等业务难以让人监督。在这样的前提下,对房产中介的政府规制才成为一种必然。 2.防止地方政府寻租行为 地方政府在规制过程中,很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利,像房产中介所要费用,从而让中介不合理的行为继续。这便产生了,政府所谓的“寻租”行为,这种寻租现象让地方政府和房产中介形成利益集团,共同来分摊利润,而利益集团的建立,肯定会给政府的规制活动产生影响,导致“上有政策,下有政策”,不依法办事,甚至严重的还会导致“空头任务”,地方政府表面上遵从,实际上对政策完全不加以理会。地方政府内部人员的行为如果不加以约束,那么对房产中介的规制就是一句空话,没有人会理会。所以上文才会有行业激励规制一说,让政府和企业尽量分开。 3.规定房屋持有人及中介双方责任 房产中介不但容易和政府形成利益集团,和房屋持有人也容易形成利益集团,特别是在二手房价值评估,二手房销售二手房出租上面,很容易和房屋持有人形成密切的关系,通过私下定立的利润协议,合理瓜分“超额利润”。因为这种协议很难被人察觉,又不利于监控,消费者很是老火,所以价格规制方法在这个时候还是比较管用,对那些价格严重失衡的地区,采取强制性而非指导性的价格定价,会在一定时期调节并重新整顿好市场秩序,而且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有利监督,则会进一步为政府定价做出一定的判断标准。 房产中介论文:房产中介收购农户拆迁面积后倒卖安置房问题之探讨 摘 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必然出现许多新的法律问题,而农村房屋拆迁中问题更是层出不穷。比如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虚加建筑面积进而增加拆迁补偿款的手段,侵吞、骗取国家财产。更有中介借机购买拆迁户面积,然后将安置房进行倒卖等行为。本文就拆迁中出现的中介机构购买拆迁面积再倒卖安置房问题向村干部送钱物是否构成行贿罪进行探讨。 关键词 房产中介 拆迁面积 倒卖安置房 一、房产中介公司购买面积的对象 市场经济离不开中介服务。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正在蓬勃发展,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中介得以发挥。房地产中介为消费市场提供了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等服务。这对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中介服务已成为房地产业不可缺少的部分。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产中介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将眼光瞄向了农村拆迁这块市场。 在实践中,房产中介公司常会采取以下做法,首先中介公司相关人员到列入政府拆迁规划范围的村民家里,挨家挨户询问村民是否有房屋出售,从而要求村民提前拆迁。提前拆迁是指,村民的房屋在拆迁的整体规划范围内,但不在本期的拆迁中,中介为了做倒卖房屋生意,要求村民把房屋面积出售给中介而进行提前拆迁。在实践中,房产中介公司主要从以下两类人群下手: 一是城市买房或急需用钱。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在城市买房已司空见惯。而城市商品房均价在每平方米7000元左右,急需用钱的村民会考虑将年老父母接到自己家中住,将父母的房屋面积买掉。一般而言,农村一户人家面积在60平方左右。而中介公司出价在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所以农村一套60平方左右的房子能卖到24万左右人民币,而且一旦达成协议,中介公司会在一个星期内将现金汇入村民账户。这对村民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 二是父母留下的遗产房。在农村,父母过世后,子女一般将父母留下的房屋进行修葺,在里面堆放柴木、农具或饲养家禽等。中介公司一方面利用村民不懂拆迁政策,通过欺骗村民,鼓吹拆迁政策时常变换,以后遗产房政府不再补偿的说法。另一方面装好人给村民支招,即使遗产房给拆掉了,等拆迁队撤退之后,依然可以重建,政府不会管这些琐事,而且下次正常拆迁时,仍然可以得到一定补偿。实践中,提前拆迁的村民几乎无一例外的在原址上重新修建了房屋,而且房屋修建的相比以前的还要好。 三是利益驱使。中介和村民签订的协议中含货币置价、建安价、区位价、附属设施价、宅基地补差价及各种奖励等所含政府货币安置的各种项目,并将政府货币置价标准进行提高,村民见有利可图,就愿意提前拆迁了。 二、房产中介公司购买拆迁面积的程序 房产中介公司和村民谈妥之后,和村民会签订一份协议,内容主要是,甲方(村民)自愿将位于某地多少面积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中介中某人),选定的安置房全部由乙方出资,以甲方名义办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进行选房、出售。也就是说这份协议签订好之后,名义上手续全部是由甲方去办,但实际上所有的权益全部由乙方享受。在实践操作中,甲方只需向村里提出提前拆迁申请,村里审核通过之后,甲方只需等着拿钱即可,一切手续都由乙方去操作。中介通过和城建指挥部售房部人员打交道,很快可以拿到现房,拿到现房后,就将该套房子挂牌在自己中介进行销售,等有人愿意购买该套房屋后,房产中介就把甲方办产权证和土地证,拿到产权证和土地证后立即帮购买户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产中介购买拆迁面积的原因 一方面,中介购买拆迁户面积后,虽然村民实际上拿到了钱,但村民和中介公司协议上村民是产权置换,而且也是以村民名义办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进行选房,有较多优惠政策,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汇编中对遗产房的规定:有单独产权证的遗产房,可按一户补偿和安置。产权调换面积原则上不大于合法建筑面积加32平方(高层和小高层不大于合法建筑面积加48平方)。另外对非遗产房的规定:被补偿人选购安置房总面积一般不得大于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或人口安置面积加32平方,(高层或小高层为48平方);如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或人口安置面积小于50平方米,可以选择一套多层面积不大于82平方米或高层、小高层面积不大于98平方米的安置房;在上述规定的安置面积内,安置房结算价格按原规定执行。确因套型限制需突破上述标准的,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由市物价局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另外,选择高层(小高层)安置的,安置房面积超合法产权面积部分享受18平方米优惠商品价及30平方米的商品价等。这样,政府拆迁中本该村民享受的优惠政策转为由中介公司享受,给中介公司带来了巨额利益。 另一方面,中介通过关系,不仅能够拿到现房,而且拿到的现房层次、面积都比较好,这样有利于中介公司将该房子出售。 综合上面两方面的因素,实践中,中介收购村民一套50平方的面积,经过产权置换,将安置房进行倒卖后,去除给村民的成本,所赚颇丰。 四、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构成行贿犯罪 提前拆迁需要经过村干部主要是村支部书记的同意,所以房产中介在收购拆迁面积时,一般先和村支部书记打好关系,等得到村支部书记允诺后,他们才向村民去收购,收购过程中,有时还会请村干部出来和村民进行协调等。在收购到的拆迁面积进行产权置换后,等挑选好的安置房出售之后,再给村支部书记巨额回扣。村支部书记在协助政府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毫无疑问。那么房产中介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犯罪,关键在于房产中介公司谋取的利益是否属于不正当利益? 2008年11月20日“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九条规定:“在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此规定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界定为两类:一是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二是行贿人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在上述案列中,村民申请提前拆迁,村干部进行审核,因为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提前拆迁没有相关规定,政府拆迁政策中也没有涉及提前拆迁这个概念。因此从‘行贿人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这条规定无从下手;如果要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只能从‘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这一规定下手。 那么房产中介有无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呢?笔者认为房产中介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 首先,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因此,我国对房产中介主要角色的定义为“居间人”,指促成合约成立之后即视为居间服务完成。在本案例中,房产中介人员出售的房屋名义上是拆迁村民和购买人签订的合同,但实际上是房产中介出售的房子是自己作为自己的委托人,这是法律所禁止的。 其次,《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在实践中,从房产中介和拆迁户签订的协议来看,都是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这也是违反管理办法的。 第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在本案例中,房产中介向购买人隐瞒其已和拆迁户达成购买协议的事实,使购买人误以为和拆迁村民交易,另外,房产中介收购拆迁面积支付的成本和最后的利益也是相差甚远,应属于低收进高价卖赚取差价的行为。 综上,房产中介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构成行贿罪。 (作者单位:江苏海门市人民检察院) 房产中介论文:大众传媒建构北京公众对房产中介负面刻板印象浅析 【摘 要】本研究在以前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内容分析法和文本分析法对近一年内的媒体对“房产中介”的相关报道进行统计与分析,发现媒体的基本报道内容和方向,重点是对房产中介的形象定位。研究发现,大众传媒建构了北京公众对房产中介的负面刻板印象。 【关键词】房产中介;负面刻板印象;大众传媒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意义 房产中介作为一个年轻又蓬勃发展的组织在市场经济下起到了巨大作用。在北京这个购房需求极大的城市,房产中介组织尤为百姓熟知。然而,通过对北京公众的调查,笔者发现北京公众对房产中介多持怀疑和负面的态度,信任度较低。这严重影响了中介组织的形象,对整个房产中介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构成较为严重的威胁,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的正常秩序。 北京公众可以分为两类,与房产中介打过交道的称为顾客,其余为非顾客。调查显示,顾客对房产中介的印象明显好于非顾客,分析原因发现两者对房产中介看法的来源不同,非顾客的印象来源主要是大众传媒的影响。笔者初步得出结论,即大众传媒是北京公众形成对房产中介负面印象的主要途径。此结论是否可靠?在本研究中,笔者通过对有关“房产中介”的新闻报道进行内容和文本分析,探索大众传媒在引导北京公众对房产中介印象上的所作所为,以发现大众传媒在对公众印象上的建构,检验之前研究的初步结论,进而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还房产中介一个健康公正的舆论环境,从而促进房产中介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房产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继而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笔者发现前人几乎没有从此角度出发的研究,因此,本研究试图通过内容分析和文本分析等专业的社会学研究方法,深入分析讨论,弥补这一领域的空白,给其后的相关研究提供案例和分析框架以及一些基础性参照因素,同时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发大家的深入思考。因此,本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为了解大众传媒对房产中介全面真实的报道,本研究采用内容分析法与文本分析法,从对具体新闻文本的解读入手。研究文本全部来自对中国新闻网的新闻搜索。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中国新闻网上的新闻大多来自国内主流报纸、网站或地方较有影响力的都市报,受众接受度高,且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媒体关于“房产中介”形象报道的总体情况,从而较有效地解决了因资源和能力限制不能拿到国内所有媒体报道资料的问题,又避免了因单独分析几家媒体报道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本文的搜索时间跨度为一年(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以每篇新闻报道为一个样本,最终得到有效分析样本231个。笔者首先从多方面分别设计分析维度,对所得样本进行分类统计,以定量的方式确定房产中介的媒介定型;其次采用文本分析方法,对媒体眼中的“房产中介”的特征词进行分析,其中结合对具体的报道案例作定性分析,挖掘并解读文本背后的深层意义,以达到对房产中介媒体形象的更深层理解。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调查是以北京市为例的调查,但笔者进行内容分析的报道并不局限在北京市,是因为传媒的宣传面和影响力是扩及全国的。 三、研究结果呈现 (一)对传媒再现“房产中介”形象的内容分析 笔者通过内容分析的方法,对231个有效分析样本进行归纳整理,从版面位置、事件类型、形象定位以及时间空间分布四个维度出发考察了传媒对房产中介形象的再现情况。 1、以“房产中介”为主题报道的版面位置 中国新闻网将所有新闻归纳为21个频道,笔者选取了报道该主题相对较多的房产频道、法治频道、IT频道和社会新闻频道,其他版面位置的报道归为其他频道。 从如上数据可以发现,除可报道包含“房产中介”全部方面的房产频道外,报道内容最多的则是与法治有关的信息。从中可以看出媒体更倾向于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房产中介与法律相关的问题上。 2、以“房产中介”为主题报道的事件类型 笔者总结了以“房产中介”为主角的新闻报道中的事件类型如下: 由表2中数据可见,“违法犯罪”类的报道所占比重最大。同时,若将报道类型分为“负面消息”、“正面消息”和“其他类”三大类别的话,可发现高达76.6%的新闻都倾向于“负面消息”报道,并且我们并未发现有明显倾向于“正面消息”的报道。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的房产中介作为一个进行房屋交易的中介组织,中介工作应是其常态,然而与工作相关的报道只占十分之一,媒体却连篇累牍地报道与房产中介有关的负面事件,尤其是违法犯罪类事件,这说明媒体的关注点与现实是存在偏差的。 3、以“房产中介”为主题报道的形象定位 与如上的事件类型相适应,对媒体所呈现的房产中介形象的研究发现,房产中介在事件中形象定位为“消极形象”的69.7%,“中立形象”的为30.3%,并且没有明确呈现积极形象的报道。这充分说明,媒体将房产中介呈现为一个不良组织,“消极形象”成为房产中介的媒介定型。 媒体所呈现的房产中介的消极形象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①违法犯罪形象,如《中介未经户主许可撬门带人看房,因非法入户获罪》、《中介员工卷款潜逃,大学毕业生买房被骗14万》等;②互争互斗形象,如《房产中介抢客户群殴,经理获刑20名员工被劳教》、《海口房产中介互挖墙角,提成80%诱员工做“卧底”》;③制造噱头形象,如《京城未现公务员房抛售迹象,均为中介卖房噱头》、《部分房产中介谎称经适房政策变化,京住建委辟谣》等;④关门歇业形象,如《年末租房遇寒冬,有房产中介成交量为零》、《二手房成交量锐减,中介员工纷纷跳槽》等。 在所有消极形象报道中,以“违法犯罪”形象居首,共81篇,占“消极形象”的45.8%。 “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媒体所塑造的“房产中介”形象的主体。 4、以“房产中介”为主题报道的时间空间特点 从如上两幅图可以发现,在时间上,一年内每个月份都有以“房产中介”为主题的报道,且每月报道篇数相差不多;在空间上,媒体所报道的相关房产中介的地域分布基本上是覆盖全国范围的,即使是港澳台也有涉及。因此,媒体对房产中介的报道是有时间上的连续性、持久性以及空间上的广泛性的。 (二)对媒体眼中的“房产中介”特征词的文本分析 笔者从新闻文本表层的特征词入手,通过这种给人直观印象和深刻记忆的特征词来深入分析媒体所建构的房产中介形象。 1、特征词一—不诚信:诈骗、噱头、隐瞒 传媒再现了不诚信的房产中介形象。在这种再现中,房产中介以诈骗、制造噱头、隐瞒信息的面目存在。 对于“诈骗”的再现以法治频道为典型。比如如下的新闻标题: “黑中介”假卖房骗款50多万元逃跑被抓(《广西新闻网》,2013年1月14日) 中介员工卷款潜逃,大学毕业生买房被骗14万(《海南特区报》,2012年3月5日) 黑中介把代售二手房抵押骗钱3人被控合同诈骗(《羊城晚报》,2012年3月14日) 房产中介扣除租金未交房主,数十租户遇骗局(《京华时报》,2012年10月14日) 标题是一个新闻主题的概括,也是留给人第一印象的关键部分。如上新闻标题中的着眼点是一个“骗”字,它直接反映出房产中介欺诈、诈骗的形象特点,给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另外,媒体对“黑中介”、卷款逃跑等的渲染,更加突出和强化了这一印象。 关于房产中介“制造噱头”的形象,以《新京报》2012年9月24日的新闻“部分房产中介谎称经适房政策变化,京住建委辟谣”为例。首先从标题看,公信力很强的行政主体京住建委辟谣的噱头强调了其突出性和严重性,部分房产中介又强调了范围和数量的广度。笔者摘录了该新闻中的部分文本,如下: “近期,不少经适房主接到房产中介人员类似这样的电话,劝说经适房主们赶紧将手中的经适房卖掉或转成商品房。” “老经适房主不必听信中介的忽悠。” “这些中介忽悠的‘依据’,是市住建委近日征求意见的《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此‘撺掇’经适房主赶紧将经适房转成商品房,从中赚取服务费。” 从这些新闻文本中可以发现:第一,媒体使用了“不少”这类虚指数量概念,受众易在想象中将数量尽可能放大,因而容易给人留下群体化甚至整体化的印象;第二,“不必”等羁束性概念给人确定性和严重性的感觉;第三,“忽悠”、“撺掇”等欺骗性语言加重了人们的厌恶感;第四,“依据”写出了房产中介造谣的过程,突出了真实性,留给受众的印象也更深刻。 对房产中介“隐瞒”的形象,相关新闻文本较少且并非都是直接报道,但4篇搜索到的报道也是从不同方面入手进行了媒体再现,如《首付21万,买了套被查封房》是对房屋背景的隐瞒;《交完房租才发觉,房子只能住一半》是对房屋实际租用面积的隐瞒;《所购二手房被查封,拒付中介费被追讨》体现了对房产证真实性的隐瞒;《北京:中介违规打隔断群租将被严查》则体现出对房屋以被隔断导致居住空间减小的隐瞒。尽管数量较少,但这些对房产中介隐瞒信息的具体案例以及细致的描写和打击的语气却让受众感同身受,印象深刻。 总之,“诈骗”、“噱头”、“隐瞒”等形象经过媒体的重复、渲染、强调,“不诚信”的特征成为牢牢贴在房产中介组织上的标签。 2、特征词二——混乱:电话短信骚扰、收费无标准、擅自做主 “混乱”这一特征词主要是对房产中介经营状况的描述。“短信骚扰”、“收费无标准”、“擅自做主”等媒体报道中频繁出现的主题和形象都可以归入该特征中。 关于“电话短信骚扰”,搜集到的报道一般是从如下两个视角出发。第一,以数据说话,这类新闻多见于IT频道。如《重庆半年人均收垃圾短信52条》(重庆晚报,2012年9月10日),单从标题上看,精确的数据凸显出新闻的真实性,提高了认可度。报道中指出,“昨天,360了《2012年上半年中国垃圾短信状况报告》。”且“垃圾短信中,主要内容为欺诈类、广告类、违法类。其中,欺诈类和违法类短信分别占37%和29%。房产中介、冒充亲友诈骗以及中奖钓鱼诈骗成为发送量前三的垃圾短信。”,这两段文本,前者360报告的专业性,后者对短信内容以及房产中介在发送垃圾短信中地位的突出都极易让受众产生共鸣。随后,报道中举了一个案例,即“30万抵60万起!‘某某楼盘’不见不散!”,这类明显带有欺骗性质的短信内容也是用于吸引受众注意并增强受众认同和接受程度的一个工具。 第二,从受众视角出发。该类新闻形式为对公众抱怨的报道,如《网络作家不堪中介骚扰微博维权,买卖信息成潜规则》(中国广播网,2012年12月29日),《不堪链家电话骚扰,王小山千元悬赏左晖电话号》(北京晨报,2012年12月28日),《骚扰电话被指每月20次以上,链家老总手机被公布》(新京报,2012年12月28日),等等。在新闻文本中,也较多地描写了公众的不满和无法容忍的态度甚至更进一步采取的维权措施。该种报道形式易让受众感同身受,进而强化其对房产中介该种形象的认知。 其实,电话、短信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交流平台,在快节奏的今天,骚扰电话、骚扰短信被人们所深恶痛绝。因此,新闻媒体把握了受众心理,对房产中介骚扰的报道就易于得到大家的赞同,并且可以达到这样一个效果,即公众对发骚扰短信的房产中介产生或者强化负面印象。 关于“收费无标准”,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报道: 通过中介租一套房要交多少中介费用?答案是从免费到上千元不等。记者连日暗访发现,中介的收费标准竟然五花八门,各种猫腻也暗藏其中。而对于8年前制定行业收费标准,有业内人士认为在租金猛涨的今天,房产中介还要沿用8年前的“标准”难免有失偏颇,相关部门有必要建立新的行业收费标准。(摘自《中介收费混乱且标准已过时,业内建议建立新标准》,滨海时报,2012年7月26日) 其实,这篇报道以提问式的形式切入,并且自问自答。这样容易吊起受众的胃口。但从其答案中我们发现既然房产中介收费从免费到上千元不等,可记者为什么只将眼光锁定在那些不符合收费标准的黑暗处?况且标准过时并不完全甚至不是中介的责任,媒体为何又要责备中介的有失偏颇呢?在这种再现中,房产中介的权利和无奈都被淡化甚至隐匿了,被放大的却是它的混乱、不负责任。这种有选择的报道以及批判式的语言在受众负面印象形成上产生很大影响,这对房产中介是公平的吗? 对房产中介“擅自做主”的形象,相关报道较少,且主题基本是中介擅自带客撬门看房,如文汇报于2013年1月23日的报道《中介带客撬门看房获刑》,其主要内容为房产中介杨某为带客户看房,在租户不在家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叫来开锁人员强行撬开房门进入。就这件事情而言,笔者认为尽管房产中介有责任,但主要是个别中介从业者的工作失误,将其描述为中介的擅自做主和不负责任有夸大的成分。 总之,与房产中介“电话短信骚扰”、“收费无标准”以及“擅自做主”有关的报道都毫无例外地将问题的矛头指向房产中介,并过分强调中介的不负责任和混乱形象。“混乱”已然成为媒体所建构出的房产中介的特征词。 3、特征词三——紧张:行情差、业内斗争 传媒再现了紧张的房产中介特征,这主要是从中介经营效果角度出发的报道。关于相关新闻报道,笔者特别关注了“行情差”和“业内斗争”两个题材。 关于房产中介“行情差”的报道,笔者发现主要描写成交量低和歇业改行以及员工跳槽三个方面。当然我们不可否认这些报道的价值与真实性,但我们也应该发现这种“真实”是片面性的真实。如银川晚报2012年3月1日的一篇报道《银川二手房市场持续低迷,小中介公司另谋出路》,该报道主要描述了当时银川二手房市场处于低迷状态,从而房产中介受到影响,成交量下降。那相应的,为什么没有房产市场景气,中介公司经营效果乐观的报道呢?这种有意识、有倾向性的选择报道,忽视了实际情况中的复杂性,让受众无法形成对房产中介“行情”的全面把握。对负面情况的重复报道,又让这种单一印象不断强化直至定型化。 同样,媒体也截取了房产中介间为抢客户互挖墙角、聚众斗殴等“丑行”片段,进行放大处理。房产中介因其不雅行为被指责,因违法犯罪被公诉,但媒体并没有深入思考房产中介为什么会发生此类事件,房产中介是否有苦衷?而仅是用它丑陋的一面来强烈冲击着我们的视觉神经。如《部分房产中介高提成诱员工做卧底,租房必知妙招》(中国经济网2012年11月6日)的报道,在描写房产中介用员工做卧底互挖墙角的事件后,还给受众提了醒,为受众与房产中介打交道如何躲避风险提出了建议。从该报道的逻辑思路看,中介做错的这件事已经影响到了受众租房,并且要求受众“记住六招避风险”似乎在暗示“业内斗争”已经成为房产中介的一个常态。这种片面刻画负面情节进而试图以偏概全的逻辑对受众印象形成产生了不良导向,是不应该被接受的。 总之,媒体单一化、片面化的报道方向让受众眼中的房产中介处于一种危机和危险的状态中,从而建构了其“紧张”的媒介形象,“紧张”成为房产中介的又一个特征词。 通过这些特征词和如上的分析,笔者发现,特征词似乎已经被媒体作为一种规定或属性加于房产中介之上,相关的报道主题和报道题材出现了一种模式化倾向,从而媒介自然自觉地将自己对房产中介的理解和解读呈现在新闻文本中,进而引导公众认知。并且多个特征词所蕴含的负面意义相互融合,这种混合再现又极大地强化了大众传媒的社会效应,成为受众形成刻板印象的重要因由。 “不诚信”、“混乱”、“紧张”这三个特征词都是媒体的负面再现,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功能即为引导北京公众对房产中介持负面刻板印象。这与问卷调查的结论是相呼应的。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如上的研究结果,我们发现,大众传媒是公众获取有关房产中介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公众认知和负面刻板印象的建构者。这成为信息时代房产中介跨越阻碍获得发展的瓶颈所在。因此欲改变这种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大众传媒和外在支持两部分出发,提出解决建议。从大众传媒角度,其首先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公平公正的报道原则;其次,“把关人”的个体再社会化,加强媒介制度建设,采取多元立体式媒介传播方式等都是需努力的方面,此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深入。在外在支持方面,无论从政府职能角度的制度支持,还是从媒体管理角度的组织支持,亦或是从北京公众角度的社会支持,我们可以给大众传媒客观积极建构公众印象创造一个公共支持的氛围,具体的解决路径及其有效性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房产中介论文:关于房产中介欺诈行为分析 摘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由于房产中介行业进入门槛相对不高,因此也就良莠不齐,大多数中介机构奉公守法、诚实经营、在帮助消费者购置产业提供了优质服务。但也有不少不良中介机构存在了欺诈行为,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房产,中介,欺诈行为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据不完全统计约有50%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90%的二手房买卖是要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来实现的。 一、房产中介市场现实存在的欺诈行为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委托人一般分两种:房产开发企业和私有房产权人(自然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2.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有些房产中介不申领营业执照就开展业务,所发的名片、所的广告宣传,只有所留的电话可以联络到其人,如同打游击战一般。遇到问题,则无音无讯了。 还有些房产中介为了税收或注册等问题,在经济园区注册而在市区进行营业。按照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非注册地营业必须在营业地工商部门再进行注册登记并备案。但不少公司未按此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却又在正常营业。 3.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001年3月14日建设部第3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同样法律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事实上有很多房产中介公司在申请注册成立时所提供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都有借用他人的证书来充数现象。 4.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和前面规定的,视为格式条款。 实际上很多房产中介机构,往往利用消费者不熟悉有关交易细节和法律法规,任意修改并且以格式条款形式规避自己应尽的义务,限制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企图以合同条款形式玩文字游戏,一旦消费者发现问题,据此百般抵赖逃避责任。夸大了合同行为的“合意”,将不平等的条件强加于人。 5.房地产经纪组织未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修正)(1996年1月8日建设部令第50号 2001年8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7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而有不少中介组织根本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以为只要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业,根本没有把备案手续放在心上。 6.违规广告信息,将期房、无证房、司法查封房产,甚至“小产权房”信息对外公开。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而很多房产中介机构在其店堂或者在一些媒体上广告信息,如对所谓“特价房产”,注重说该房产或是地段繁华、或是全新装修、或是价格优惠等其他吸引消费者的地方,而没有将该房产真实情况进行核实。甚至将期房、无证房、司法查封房产 ,还有“小产权房”信息对外公开,等到消费者交付款项准备办理手续时才明白过来。而且也有不少如被抵押等房产依然在上市流通,造成消费者受骗上当。 三、 关于依法规范、稳定发展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建议。 由于上述欺诈行为的存在,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存在着极大的危害性。“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房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违规广告信息,将期房、无证房、司法查封房产,甚至‘小产权房’信息对外公开”。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组织未办理备案手续”。这些行为阻碍了相应的国家机关对房地产中介组织正常的管理和监督,因而又影响到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上述行为存在的危害性,如何才能依法规范、稳定发展房地产中介市场呢?笔者提供下面几个建议: 1. 在房产交易中心免费发放有关房产交易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的宣传单,以特别提醒消费者引起注意。 2. 提醒消费者在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了解这两种行为的区别。居间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居间人进行订约中介活动的合同。居间人不是订约的当事人,也不是当事人的人,是为当事人订立合同而穿针引线的人。行纪合同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财产交易等事务并直接对第三人承受权利义务的合同。 3. 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应当取得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必要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要求验证; 4. 对于产权不清析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如果中介方拒绝该条款,则对该房产的产权性质怀疑,避免上当; 5. 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料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 6. 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不要怕麻烦,因为只有到了房产登记部门过户时,其房产权潜在的风险就会凸现,才能便于及时解决。 房产中介论文:从房产中介转战商业地产 在全国数以千万计的房产投资大军中,林琦两夫妇所赚取的投资利润确实不能算是个中拔尖的,但作为房产投资大军中的沧海一粟,置身广东这处甚至可以代表全国楼市未来发展趋势的东部沿海省份,林琦夫妇看似波澜不惊的投资线路,却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中国式”投资最为生动的注脚。 2000年,大学毕业时,林琦和丈夫缺钱买婚房,只好找父母帮忙,买了房没钱搞装修,只好住进未铺地板的“清水房”。5年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他们买了中信凯旋城一套166平方米改善居住环境。2006年,林琦开始涉足房产投资, 2007年看见买房好赚,她辞去了国际贸易的老本行,加入房产中介行列。得益于职务便利,2007年6月,她买了一套45万元的房子,尽管属于第4次买房,但由于贷款政策宽松,她依然贷到了七成房款,她买下之后立马放盘,只半年时间便净赚好几万元。 不过,近3年由于三套房停贷,已经5次贷款买房的她无法继续按揭购买住宅,只好转战商业地产领域。现在,她手握200万元在挑选商铺和写字楼。 大学毕业 曾无钱买婚房 林琦,湖南人,1977年生,大学学贸易专业,大学毕业后追随丈夫来到东莞嫁作人妇。 2000年,尽管房价每平方米只有两三千元,但是对于积蓄不多的林琦小两口来说,房子仍是难以承担之重。虽然不情愿,当时的条件下他们也只得求助父母,当起了 “啃老族”。当年,他们在东泰花园买了一套85平方米两居室“清水房”,3400元 /平方米。 交房时,房子的洗手间、厨房和墙壁已经简单装修,但是地板没有铺地砖,由于经济紧张,林琦两人没有再搞装修,直接就住进去了。林琦说:“当时日子过得很拮据,我们没有钱买家具,真是家徒四壁啊。我们节衣缩食,一边还房贷,一边存钱买家具,一件、一件地买。” 工作5年 贷款换大宅 为了尽快改善生活环境,林琦夫妻俩工作格外卖力,林琦在一个贸易公司上班,当时经济环境比较好,工资收入也比较高。丈夫吴先生做些生意,慢慢也兴隆起来。于是,这个小家庭的日子越来越宽裕了。他们觉得两居室制约相当之大,小孩子出生了,父母过来带小孩,房间住满了,杂物根本没地方放,书房也被迫与卧室合并。 “当时,我们就想,住两居室不是长久之计,小孩子稍大一些,需要自己独立的空间。”她说,2005年,他们在中信凯旋城买了一套166平方米的大宅子,毛坯房单价接近5000元/平方米,总价80余万元。当时按照政策,他们可以贷款七成,但是由于存了一笔钱了,不想背负太多利息,所以就只按揭了五成。东泰花园与凯旋城相邻,他们现在两套房子都是自住。林琦说,这套房子现在市值已经涨到200多万元了。 加入中介 打开炒房局面 2006年,房价开始明显上升,当年5月,林琦贷款七成买了第3套房用于投资。 这套房子是东泰花园一套100余平方米的带装修二手房,总价23万元。次年,她卖出,收回50万元。仅一年时间,这套房子市值已经翻番。 眼见房价步步上升,再加上经济运行不稳定,贸易工作越来越难做,林琦觉得还是做房地产收入高,同时方便自己买房投资。于是,她在2007年3月加入城区一家品牌房产中介,转型当了一名房产经纪人。不用多久,林琦便深切体会到了房产中介这份其他职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炒房先知”。 2007年6月,她看见东泰花园一套108平方米的带装修三居室二手房放盘,总价为45万元,觉得物美价廉,于是当机立断就贷款拿下了,并立马在公司放盘,结果在年底便以55万元出售,除开税费,她净赚好几万元。 下一步:转战商业地产 2009年,西平板块大热。当年三四月,林琦在热销的景湖春晓贷款七成买了一套158平方米的4房,毛坯价8700多元/平方米,总价138万元。之后,林琦花了20来万元对新房进行了装修,现在房子的市值带装修为165万元。 “4年时间过去了,这套房子表面上涨了7万元,算上装修人工和利息,其实是没有怎么涨。房子在高位买的,没有赚钱。”林琦说,“不过现在房子正在出租,月租4500元,比月供4000元多一些,还是可以支撑。对于这套房子,我的心理价位是1.3万元/平方米,等地铁一通,房子肯定涨价。反正,钱放在手上也会贬值,屯个房还可以抵抗通货膨胀,房价又不会跌。如果买房,价格不涨个10%,等于没涨。” 如今,林琦手上的现金加上一些基金产品,合计有200万元可以拿来投资。林琦说:“我已经买过5套房,这三年时间,按照政策,我们家贷不了款,所以只好看看商铺、写字楼了。看了第一国际和台商大厦的写字楼、西平的商铺等,一平方米都要四五万元,觉得有点贵,一直没有出手。” 林琦说,她买写字楼或商铺,要求有5%的租金回报率,并且升值前景要看好。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她和老公一直在四处打探,“只不过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项目下手就是了。” 房产中介论文:基于B/S的房产中介管理系统 摘要: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触动了社会的各个方面,房产中介也积极跻身于网络洪潮。网络时代房产中介公司最重要的资源是信息。网络信息平台的安全性、数据更新速度、信息检索方式以及网页制作是否精良直接决定了网络房产中介公司的命运。基于教学上的需要,使用简单的技术和Microsoft SQL SERVER2000数据库作为开发工具,构建一个满足现在房产中介需求的小型动态房产中介管理系统。 该文介绍了房产中介管理系统的项目背景和意义,着重阐述了该系统开发实现过程,从系统的总体设计思路、系统业务流程图、数据流程图几个环节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描述。 关键词:B/S;数据库;流程图 1 概述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国各行各业经济迅速崛起,房地产业就是其中之一。3月15日,国务院总理两提“互联网+”,让这一概念的热度几近沸点,面对互联网的冲击,房地产的互联网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传统房地产业由商家主导的市场已变成由消费者强势主导,消费者主权意识迅速觉醒。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房价的不断上涨,加上饱受互联网洗礼,90后的心态越来越开放,消费也越来越趋于理性,对于房子的需求和期待可能会更趋向于租房,运用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思想来提高房地产行业的租赁、销售管理,可以更好地提高房地产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最终提升房地产销售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 项目背景 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社会上方方面面都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房地产中介也积极跻身于网络洪潮。网络时代房产中介公司最重要的资源是信息。网络信息平台的安全性、数据更新速度、信息检索方式以及网页制作是否精良直接决定了网络房产中介公司的命运。 如何快速利用网络有效资源,建构基于网络的现代数据库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而进行网络数据库模式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就是网络数据库的设计与建立。因此,进行网络数据库的设计与评价的探索和实践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房地产中介信息数据庞大,信息输入的工作量很大,实行手工操作的话,需要填制大量的表格,这样不止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出错率也比较高,另外传统房地产中介用户对于房产的信息来源仅依靠于房产的中介介绍,对房产缺少全面的认知与了解,利用计算机来进行住房信息输入工作,不仅能够保证准确无误,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用户可以更加全面的了解住房的条件与评价,还可以利用计算机对有关信息进行有效的统计,服务于购房,租房的广大用户。同时计算机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例如:快速检索、方便查找、可靠性高、存储量大、保密性好、寿命长、成本低等等。这些优点能够极大地提高房产管理的效率,也是房地产中介的科学化、正规化管理,是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条件。 网站设计是技工院校计算机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作为该课程的授课老师,需要将现实中的需求与学生的课堂学习紧密关联起来。如何通过网站设计课程开发出功能较全,费用低廉,通用性较强的网站,使学生掌握网站进阶技术,是计算机专业教师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结合技工院校计算机专业学生的特点,该设计采用简单的技术和Microsoft SQL SERVER2000数据库作为开发工具,构建一个满足现在房产中介需求的小型动态房产中介管理系统。 3 房产中介管理系统的设计 3.1 总体设计思路 为了能够极大适应房产中介的迅猛发展,满足房产中介的需求,房产中介管理系统应具有如下功能: 3.1.1 信息管理 通过后台对数据进行管理,包括对房屋信息进行筛选,客户信息进行核对,提供房屋信息的功能。 3.1.2 数据管理 对用户数据、房源数据进行增加、删除、修改。 3.1.3 查询 通过直观、灵活、方便地查询形式对房产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把查询和检索的结果直观地显示出来。 3.1.3 WEB应用功能 网站上,能提供客户注册的功能,并提供房产信息的查询,房产信息的登记。客户可以在网上直接对房产信息进行预定。 3.1.4 系统管理 对员工进行管理,包括增加、删除、修改以及考勤管理。 其系统功能模块如下图1所示: 3.2 系统业务流程图 系统采用B/S架构,用户可通过浏览器访问该网页。对于一般游客不必注册即可看到出租、出售房屋信息。客户如果想要在该网站预定出租、出售信息,就得先在网站上注册,成功注册后即可在网站上预定出租、出售信息。职工登录后可进入自己工作平台,可以对房源信息、委托信息、客户信息及成交信息进行维护,包括增加、修改、删除;另外还可以进行个人资料的查询与修改,可以登记出访记录,签到或者请假。系统管理员对于该系统具有最高权限,除了一般职工的权限外,还可对职工信息进行维护,包括职工个人基本信息,还有考勤情况。其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4 结论 为了适应时代的变化,房产中介管理系统需具备几个特点:一是有强大的查询功能,支持对房源信息、委托信息、客户信息和职工信息的查询。当然,在查询时对于不同的人的权限是不同的,客人只可查到自己的信息,而员工能看到的是自己与客人的信息,管理员对于整个房产中介管理系统都有其特权。完善、快速的信息查询功能,可以全面查询和统计房源的各种信息和模糊查询功能,并及时反馈统计资料。同时,有个网络的技术,结束了手工报表的历史,严格的数据检查可避免手工操作的疏忽而造成的错误,减轻员工的工作压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自动计算中介费用的功能,实现了中介费用的合理化,同时也减轻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房产中介管理系统适用于多种平台,适用于各个操作系统。 房产中介论文:基于ASP.NET的房产中介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摘要:针对某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现状,系统设计总体上采用以Bowser/Server(简称B/S)的三层结构模型,选择Visual Studio 2005的开发环境,使用 2.0的开发技术,首先采用UML统一建模语言,根据系统需求进行总体设计,得出该系统需要实现房源信息管理、客户信息管理、加盟店信息管理、员工信息管理、新闻公告、收集反馈意见、对用户权限进行划分、密码修改找回等功能,然后使用C#语言编写业务代码,SQL Server 2005开发系统数据库,实现房产中介信息管理系统。 关键词:房产中介;浏览器/服务器;;数据库开发;统一建模语言 近几年,在我国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产中介行业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国内房地产中介企业已经从小规模、作坊式的个体运营模式向规模化、品牌化的大型现代企业方向发展。发达地区出现了一些拥有上百家分店的巨型房地产中介企业,而国外的大牌房地产经纪公司也开始纷纷抢滩中国市场。但是与国外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相比,我国的房产中介行业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本系统主要源自于江西某中介公司,该公司为江西南昌本土企业,该公司几年前是一个私人小作坊式的房产中介公司,只有几个工作人员,每月的业务量也只有几套房,在初期,用一些原始的手工操作,还基本可以满足需要。但是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房产中介行业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由于房改政策的出台,购房、售房、租房的居民越来越多,该公司也向规模化、品牌化的大型现代企业模式方向发展,在南昌已经有了12家分店,员工人数上升到了50多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管理不健全、政策咨询信息方面层次低、技术含量不足、经济活动不规范,原始的手工操作方式导致数据的重复率、出错率升高,效率低下,各种数据查询不便,等等不利因素逐渐显现。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的管理者意识到信息化管理的必然趋势,信息化不仅是效率上的提高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1 系统需求分析 房产中介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一个分支,企业主要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房屋的买卖,以及租赁业务。具体来说,当用户有买或卖房的需求,可到各加盟店和总店进行登记。有卖房需求的,可以将自己的房产资料详细的登记,把预期交易的价格标明,并登记下客户的具体资料和相关数据,以便业务的跟进;有买房需求的,首先根据客户的需求,在已登记房源中查找,如果没有合适房源,同样也记录下该客户的需求及详细个人资料,当有合适的房源出现,将继续联系。当出现了买卖交易,公司员工(中介)可继续跟进,帮助客户完成过户、贷款等手续,收取适当费用。这是企业对外的业务状况。 内部管理来说,企业管理者需要对各个加盟店的业务状况和经济状况,有及时的了解;对每个员工的工作进度和工作业绩都要有记录,包括在该员工在完成一整套业务的时候进展到哪一步,收取费用多少,客户反馈意见如何,都是管理者必须掌握的数据。这些都是帮助企业能够公平公正的分配奖励制度等管理手段的重要依据。管理者需要可以即时发出通知和新闻,同时各加盟店和员工都可以及时的反馈意见,企业内部友好的沟通机制是企业和谐发展的必备工具。 综上所述,分析得出实现本系统需要有六个功能模块,如图1所示。 1)房源信息模块:按租赁和买、卖的不同记录了普宅、公寓、别墅、写字楼等物业类型的房源信息。在房源信息描述中可加入外景图、室内格局图等信息。 2)客户信息模块:记录了客户个人信息、客户需求信息以及客户投诉、咨询等信息。 3)加盟店管理模块:管理记录了加盟店基本信息、对其信息进行增,删,改,查操作;记录本加盟店的运营情况,记录每个员工的工作状态。 4)员工(中介)管理模块:员工管理记录了员工的基本信息,并对用户信息进行增、删、改、查操作,记录员工的工作考核和绩效。 5)新闻、公告、信息反馈管理模块:管理员即时新闻公告,并对该信息进行增、删、改、查操作;各加盟店可即时反馈意见。 6)基础信息管理模块:对用户权限进行管理,增、删、改新角色;密码修改、找回等。 本系统的中的登陆用户,有严格的权限划分,本系统用例如图2所示。 2系统设计 2.1系统总体架构设计 软件是基于.NET的Web应用系统,采用B/S的结构模型。其开发、维护和升级方便,管理成本较低。用户界面简单一致友好,能够满足不同的人员,从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接入方式访问和操作。本项目中,客户机都只需要采用操作系统自带浏览器就可以直接操作。 系统在设计上采用的是B/S扩充的三层架构设计,即表示层,业务逻辑层,数据层,本系统采用的三层结构如图3所示。 1)表示层,即给用户提供操作界面及功能。以windows操作系统自带的IE(Interner explorer)浏览器为web登录工具,采用技术开发操作界面,使用母页、服务器控件、用户控件、Web页及css样式表来控制及实现。 2)业务逻辑层。提供完成业务所需功能的操作,包括从数据库返回数据集,向数据库更新数据,及承担部分数据验证的功能。 3)数据层,即数据访问层和数据库的集合,给系统提供数据管理,提供数据存储及查询功能,并需承担部分数据验证的功能。中访问数据库的技术是。 图3 三层架构设计 2.2房产中介系统数据库设计 房产中介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采用的是SQL Server 2005的数据库开发环境。数据库设计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系统分析得出的数据流,根据范式理论,建立系统数据库的逻辑关系模型如图4所示。 2.3 房源管理模块详细设计 房产中介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房源信息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因为此功能模块是3种权限的用户都可以使用的模块。该模块主要实现对房源信息的增、删、查、改的操作。其实现业务用例如图5所示。 此模块中需要实现四个功能,其都是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的方法。具体在设计上的方法类似,此处就针对其中的新增房源和查找房源功能进行详细设计。 在新增房源信息功能设计中,从系统登陆页开始,首先用户在页面上输入的账号、密码、验证码,交给后台系统(包括业务层和数据层)进行判断,只有当输入账号、密码正确,并且验证码比对无误时,才允许用户进入“主页面”,否则提示错误;然后在“主页面”中选择“房源管理”,再进入“添加房源”页面输入新增房源数据,数据传送到后台系统中先判断数据是否完整有效,有问题则“提示错误”,没问题则把记录传到数据库中保存;最后把输入的新记录在页面上显示出来,并且提示“添加成功”。具体活动图如图6所示。 3 系统部分功能的实现 3.1数据库访问 本系统中采用的是Data Access Application Block组件实现为自己.NET应用程序的数据访问层。 它是微软推出的一个通用的访问数据库的.NET组件。它包含优化的数据访问代码,帮助用户调用存储过程或向SQL SERVER数据库发送SQL文本命令,返回sqldatareader、dataset和XMLReader对象。SQLHleper为主要使用类。 3.2用户登录实现 编程过程中,系统中关于显示或修改数据的地方,都是使用GridView控件来完成的。在GridView控件中将它的DataSourecID属性指定到数据源控件ObjectDataSource,使用GridView控件内置的分页、排序和更新功能来实现。由于GridView控件功能内置,所以在描述业务的序列图中就不再具体标示了。 系统登录界面(Login.aspx)是实现系统功能的基础。登录的主要活动人是USER,主要实现了验证用户名和密码,判断用户权限,比对输入验证码的功能。主要用到的数据库的数据表有:权限表、用户表、基本信息表。 登录业务的序列图如图7所示。 验证码的实现:用户登录界面中的验证码,是使用函数Random()产生一组1000―9999的随机数,然后再调用ValidateImage.aspx,使用绘图函数画出60*20大小的数字图形。 3.3 房源管理模块的实现 此模块中的各业务功能主要都是对数据库的操作,实现方法类似,由于篇幅所限,在此就举“新增房源”为例。 在“新增房源”中,系统设计一个新的页面(EditFYXX)来显示需要输入的内容完成功能。业务消息发送的过程如图8所示。 3.4 系统测试系统完成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软件测试 软件测试对于一个软件的生命周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且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技术,但它对软件的可靠性保证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系统在设计和开发的过程中, 由于人为的疏忽和错误,无可避免的在系统中留下漏洞,这些错误在开发初期不会被察觉,所以在系统投入运营之前,要整体的对系统进行一系列的测试工作,尽量多的找出错误,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 4 总结 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中,需要充分掌握了企业的业务流程和管理需要,应用合理的开发平台和熟练的开发语言,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开发的计划和步骤,才能开发出适合企业、对企业有价值的管理信息系统。 房产中介论文:关于房产中介机构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摘 要】随着固原市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本市约46%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81%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实现的。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详细了解,对房产中介机构发展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中介机构 经营行为 分析 一、目前房产中介发展现状 随着固原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房产中介企业已迅速发展到了10余家,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 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进行了定义:房地产中介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包括了以下内容:①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②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③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业务的经营活动。 尤其在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中(即二手房转让),由于很多买方与卖方互相不认识、不了解,可以说信用无从谈起:买方担心给了钱,拿不到房;卖方担心买方不是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如要办理银行贷款),分几次支付,会不会拖泥带水拖延付款等等。这时,房产中介机构出现,中介方是以单位的名义出现,并且经过国家行政部门的审批,具备经营资格。买卖双方就可以将中介方作为第三方来沟通信息,调停买卖双方之间的争执;而且买卖双方需要办理产权转让等手续,更需要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办理。因此房产中介的产生与发展正是我们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 二、房产中介市场现实存在的欺诈行为 由于房产中介行业进入门槛相对不高,因此也就良莠不齐,大多数中介机构奉公守法、诚实经营,在帮助消费者购置产业提供了优质服务。但也有不少不良中介机构存在欺诈行为,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笔者所知道的中介欺诈行为进行具体分析: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 三、关于依法规范、稳定发展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建议 由于上述欺诈行为的存在,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存在着极大的危害性。如何才能依法规范、稳定发展房地产中介市场呢?笔者提供下面几个建议: 1.在房产交易中心免费发放有关房产交易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的宣传单,以特别提醒消费者引起注意。 2.提醒消费者在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了解这两种行为的区别。居间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居间人进行订约中介活动的合同。居间人不是订约的当事人,也不是当事人的人,是为当事人订立合同而穿针引线的人。行纪合同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财产交易等事务并直接对第三人承受权利义务的合同。 3.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应当取得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必要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要求验证。 4.对于所谓的“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是否属于规定的可转换的“使用权”与“产权”。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如果中介方拒绝该条款,则对该房产的“可转产权”性质怀疑,避免上当。 5.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料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 6.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不要怕麻烦,因为只有到了房产登记部门过户时,其房产权潜在的风险就会凸现,才能便于及时解决。 房产中介论文:关于房产中介欺诈行为分析 摘要: 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上海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本市约50%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90%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实现的。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详细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诈行为有: 1. 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 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 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 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 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 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如何防范并解决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些建议: 在房产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为要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以避免产权无法过户风险等 一、目前房产中介发展现状 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上海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上海市房产中介企业已迅速发展到了8万余家,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 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进行了定义:房地产中介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包括了以下—— 1. 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2. 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 3. 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业务的经营活动。 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本市约50%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90%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实现的。可以说大部分的房产交易行为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沟通买卖双方起到了一个桥梁的重要作用。 尤其在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中(即二手房转让),由于很多买方与卖方互相不认识、不了解,可以说信用无从谈起:买方担心给了钱,拿不到房;卖方担心买方不是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如要办理银行贷款),分几次支付,会不会拖泥带水拖延付款等等。这时,房产中介机构出现,中介方是以单位的名义出现,并且经过国家行政部门的审批,具备经营资格。买卖双方就可以将中介方作为第三方来沟通信息,调停买卖双方之间的争执;而且买卖双方需要办理产权转让等手续,更需要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办理。因此房产中介的产生与发展正是我们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但是,由于房产中介行业进入门槛相对不高,因此也就良莠不齐,大多数中介机构奉公守法、诚实经营、在帮助消费者购置产业提供了优质服务。但也有不少不良中介机构存在了欺诈行为,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所在所知道的中介欺诈行为进行具体分析。 二、房产中介市场现实存在的欺诈行为 1. 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委托人一般分两种:房产开发企业和私有房产权人(自然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同样,自然人委托房产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的也应当参照上面开发企业委托的方法办理。同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001年3月14日建设部第3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01年6月 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从法理上说,房产中介机构主要是房产经纪人,对委托购房和销售的客户之间是一种居间合同行为,而不是表面上的行纪行为。经纪人应当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房源信息、销售价格外,表明收取佣金,即按房产成交价格的3%~5%之间提取佣金。 而现实上,很多房产经纪向购房者提出“包销”,即所销售的房产统一报价,说价格已经包括佣金,或者误导购房者“免佣金”。实际上购房者与售房者之间很难了解到真实的出售价格。其中的差价由房产经纪赚得,也就 是所谓的“赚差价”,这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2. 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禁止成套独用住房使用权买卖的通知》沪房地交(1999)0786号规定:“三、各类经纪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从事成套独用住房使用权买卖的居间介绍、和提供咨询等业务;不得挂牌、展示、提供或利用房地产网站、刊物等信息载体登载成套独用住房使用权买卖信息。” 目前,上海可进入市场买卖交易的房屋既有产权性质的房屋,也在使用权性质的房屋,这里的使用权房屋是指“不可售公房”也就是指不能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房。由于权属性质不同,其市场价格及法定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区别。 区分拟购房屋的权属性质,应以验看凭证为准。有房地产权利证书(或房屋权利证书)的即为产权性质房屋,凭证为公有房屋租赁凭证的即为使用权性质。可售公房是上海市房改售房政策引出地房屋属性概念。是指:上海的房改政策规定,职工(原承租人)可按房改售房的价格及优惠政策出资购买的产权的房屋。是指“成套独用”的原公有住房。 现行法规不允许可售公房以使用权的性质进入市场买卖,可售公房买卖必须按照先由承租人按房改售房政策办理完毕买房手续后,再以产权的性质卖给购房人的程序操作。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二步并一步走”的政策。 按照《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9号 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二OOO年四月二十七日颁发的《公有住房出售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对关于公有住房出售的范围界定为: (1) 由部队或其他系统单位职工免租使用的房管部门所有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2) 产权已转移地方的原部队的住房,可以出售。 (3) 同幢住房内有独用、有合用的,凡厨房间和卫生间由一户使用的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4) 被拆迁安置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该被拆迁户户口迁入后才能予以出售。 (5) 因规划、配套等原因未申请房地产权证的住房不予出售。 由于房改售房政策涉及工龄及超面积等方面的因素,同一房屋,不同的人购买价格差异很大。因此对购买可售公房的购房人须特别注意双方所约定房屋成交价的含义。成交价的含义为产权性质,则无纠纷可言。成交价的含义如为对方“到手价”,则差异很大。 3. 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有些房产中介不申领营业执照就开展业务,所发的名片、所的广告宣传,只有所留的电话可以联络到其人,如同打游击战一般。遇到问题,则无音无讯了。 还有些房产中介为了税收或注册等问题,在经济园区注册而在市区进行营业。按照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非注册地营业必须在营业地工商部门再进行注册登记并备案。但不少公司未按此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却又在正常营业。 根据工商部门所发放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咨询与房地产经纪有很大的区别。房地产咨询是无权进行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而房地产经纪则可根据其注册资金及申请的范围从事房地产咨询、租赁、买卖等交易。但是在现实交易中,人们往往忽略或不了解这个区别,而某些房产中介机构为了获取利益又故意进行隐瞒。 4.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001年3月14日建设部第3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同样法律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事实上有很多房产中介公司在申请注册成立时所提供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都有借用他人的证书来充数现象。 5. 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和前面规定的,视为格式条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实际上很多房产中介机构,往往利用消费者不熟悉有关交易细节和法律法规,任意修改并且以格式条款形式规避自己应尽的义务,限制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企图以合同条款形式玩文字游戏,一旦消费者发现问题,据此百般抵赖逃避责任。夸大了合同行为的“合意”,将不平等的条件强加于人。 6. 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修正)(1996年1月8日建设部令第50号 2001年8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 7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而有不少中介组织根本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以为只要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业,根本没有把备案手续放在心上。 7. 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而很多房产中介机构在其店堂或者在一些媒体上广告信息,如对所谓 “特价房产”,注重说该房产或是地段繁华、或是全新装修、或是价格优惠等其他吸引消费者的地方,而没有将该房产真实情况进行核实。甚至对上面所说的“使用权房产交易”没有去标注其产权特点,等到消费者交付款项准备办理手续时才明白过来。而且也有不少如被抵押等房产依然在上市流通,造成消费者受骗上当。 三、 关于依法规范、稳定发展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建议 由于上述欺诈行为的存在,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存在着极大的危害性。 “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房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这些行为阻碍了相应的国家机关对房地产中介组织正常的管理和监督,因而又影响到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上述行为存在的危害性,如何才能依法规范、稳定发展房地产中介市场呢?笔者提供下面几个建议: 1. 在房产交易中心免费发放有关房产交易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的宣传单,以特别提醒消费者引起注意。 2. 提醒消费者在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了解这两种行为的区别。居间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居间人进行订约中介活动的合同。居间人不是订约的当事人,也不是当事人的人,是为当事人订立合同而穿针引线的人。行纪合同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财产交易等事务并直接对第三人承受权利义务的合同。 3. 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应当取得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必要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要求验证; 4. 对于所谓的“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是否属于规定的可转换的“使用权”与“产权”。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如果中介方拒绝该条款,则对该房产的“可转产权”性质怀疑,避免上当; 5. 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料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 6. 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不要怕麻烦,因为只有到了房产登记部门过户时,其房产权潜在的风险就会凸现,才能便于及时解决。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应用案例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对战略管理会计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企业应用战略管理会计相对很少,本文通过对海尔集团成功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得到的“启示”来推广与发展战略管理会计,以期对加快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应用进程有所帮助。 关键词:战略管理会计;应用;海尔 一、战略管理会计的概念 战略管理会计一词,由英国学者西蒙(Simmonds)在1981年首先提出。自20世纪80年代,战略管理会计的思想被引入中国。国内外的学者们对战略管理会计的定义多种多样,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都认为战略管理会计是以协助企业高层领导制定竟争战略,实施战略规划,从而促使企业良性循环并不断发展为目的,能够从战略的高度进行分析和思考,既提供顾客和竟争对手具有战略相关性的外向型信息,也提供本企业与战略相关的内部信息,服务于企业战略管理的一个会计分支。战略管理会计是管理会计的发展,是战略管理和管理会计的结合,对企业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三十多年来的应用中,产生了一些成功的案例,如海尔集团、联想集团、青岛啤酒等。下文将对较早采用战略管理会计,而且运用比较成功的海尔集团进行分析。 二、企业的应用背景及具体情况 1984年10月,青岛电冰箱总厂和德国利勃海尔公司签约引进当时亚洲第一条四星级电冰箱生产线。时隔两个月,海尔创始人张瑞敏带领新的领导班子来到小白干路上的青岛电冰箱总厂,当时的冰箱厂亏空147万元,产品滞销,人心涣散,张瑞敏到农村大队借钱,才使全厂工人过了一个年。1985年,张瑞敏分析了当时电冰箱市场品种繁多,竞争激烈的形势,提出了“起步晚、起点高”的原则,制定了海尔发展的“名牌战略”。 三、战略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 1.战略定位分析 从1984年开始,海尔不断战略定位,经过了名牌战略、多元化战略、国际化战略、全球化品牌战略、网络化战略等五个阶段,并通过不断对市场进行分析,提出大品牌、大科研、大市场、资本活的“三大一活”战略定位,并不断采取行动以达到目标。为做到“大品牌”,海尔不断进行并购,进行资本扩张,进行产品出口,提升服务质量;为做到“大科技”,海尔鼓励科技创新,每年开发并投放市场的品种占同行业前列;为做到大市场,海尔注重家电下乡工程,开辟农村市场;为实现“资本活”,海尔制定与资本有关的经济指标考核体制,注重运营资本的管理,实现高效率、高效益、低风险的完美组合。 2.控制成本策略 海尔实行JIT(just in time)策略,将JIT采购、JIT生产、JIT配送相结合,节约了成本,有效的减少了库存,从而减少了产品库存资金的占用,更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另外,海尔成本管理的重点从孤立的降低成本转向成本与效益的最优组合,尽可能消除低投入回报率的作业,同时,对可增加价值的作业,尽可能提高其运作效率,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3.人力资源政策 人作为企业的一项资源,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因素,而这一因素所产生的成本比重也越来越大,如何达到人力资源的收益和成本相配比是企业解决的首要问题。一方面,海尔选择员工的条件是看其是否有发展潜力,并不断进行专业知识、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同时给员工充分实现自我价值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提出“斜坡球理论”,要求员工克服惰性,日事日清,提出员工的收入由市场决定策略,以用户为中心、以市场为中心,每个人的利益都与市场挂钩,以此来激励员工。 4.注重增值服务 海尔公司非常重视产品销售中和售后的服务,先后提出“先卖信誉后卖产品,质量是产品的生命,信誉是企业的根本,产品合格不是标准,用户满意才是目的”,“真诚到永远”等服务观念。通过各种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保证服务质量。通过优质的产品和贴心的服务创造顾客价值,使海尔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性。 5.价值链分析 海尔公司不但注重本身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提高,同时通过对客户价值链分析,海尔集团和客户建立起了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稳定的销售渠道,拓展海尔品牌产品在市场上的份额,同时增强了海尔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对行业价值链进行分析,海尔提出吃“休克鱼”的理念,与青岛红星电器、日本三洋公司等十余公司进行并购,走上以企业的低成本运作为基础进行资本扩张的道路。 四、企业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的成果分析 通过对战略管理会计的灵活运用,海尔集团发展迅速,集团规模不断扩大,职工素质越来越高,服务质量越来越好,产品成本越来越低,逐渐成为全球大型家电第一品牌,在中国、亚洲、美洲、欧洲、澳洲拥有全球五大研发中心,在美国、欧洲、中东等地设立了21个工业园,在全球建立了61个贸易公司、143330个销售网点,全球员工超过8万人。名列2012年“亚洲上市公司50强”,连续11年蝉联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排行榜。 综上所述,在信息全球化和管理现代化的今天,现代企业不仅需要科学精细的日常管理,更需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战略思想,为适应管理理念从“职能管理”向“战略管理”的转变,战略管理会计以其显著的战略性特点更加适应经济的发展要求,并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给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因而,我国企业应结合现实情况,大力加强战略管理会计的研究,认真总结战略管理会计应用成功案例经验,加快战略管理会计应用步伐,并使其随着经济管理环境的变化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七匹狼会计信息化提升案例分析 【摘 要】 七匹狼在早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系统进行持续的更新、升级,使企业内部的信息共享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市场响应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该案例可为我国企业实施会计信息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 会计信息化; ERP; 七匹狼 随着我国会计信息化的持续推进,现代企业已经不再过多关注IT投资悖论问题,转而将会计信息化视为支持企业适应信息化大发展趋势的必要手段,进而引发企业经营管理的深入变革。七匹狼作为我国一家知名上市公司,其会计信息化发展过程极具代表性。本文通过对该公司会计信息化提升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梳理,分析其实施效益及相应的启示。 一、七匹狼会计信息化提升项目背景 七匹狼,创立于1990年,是我国服装行业中的知名企业。目前,七匹狼在全国已经拥有了2 000多家加盟商,并且拥有超过3 000家的终端网点。七匹狼公司还在全国设立了以福建、北京、上海为核心的三大物流与信息中心,并在二十多个省设立了物流与信息分部,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国各销售网点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跟踪,真正实现了财流、物流、信息流的统一。多年的信息化建设使七匹狼公司拥有完善的销售、管理系统,其ERP的实施走在了同类型企业的前列。 服装业不同于传统的制造业,它虽然也涉及到生产、设计、加工等制造环节,但作为服装企业,最重要的还是对商品的流通渠道和对市场流行趋势的把握,这就要求企业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分销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与国内多数企业一样,七匹狼早期的会计信息化建设并没有很好地进行总体规划和统一建设,而是各自为政,有的分公司甚至拥有独立的信息系统,导致公司内部各部门,以及总公司与商之间信息很难进行沟通,进而形成信息孤岛。由于系统间缺乏衔接,信息难以流通、传递,从而导致许多数据需要员工重复导出、导入。 其次,七匹狼内部的数据不能及时共享和反馈,其销售部门往往不能及时掌握商品的库存信息,这样就很难及时了解销售订单的处理情况,使得他们无法及时知道产品价格变化情况。仓储部门也很难掌握商品在市场的销售情况及库存情况,使之无法确定一个合理的库存量。同时,七匹狼总部也很难及时了解分公司和商的经营状况,不能对企业资金流转状况进行很好的监督和控制,最终可能导致科学的决策无法形成。 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七匹狼开始着手从总体上提升企业的会计信息化水平。 二、七匹狼会计信息化提升项目实施过程 相比国内其他企业而言,七匹狼较早就引入了通用型ERP系统来满足企业管理信息化的需求,这种通用型的ERP系统虽然可以满足不同行业的普遍性需求,但在分销流程方面做得不够细致,而这恰好是服装行业体现竞争优势的必要手段,随着企业的发展这种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矛盾日渐凸显。为此,七匹狼公司决定推翻原来的系统重铸新的ERP分销系统。 2004年底,新的信息系统规划以及需求调研工作正式开始。2005年,七匹狼总部分销系统开始正式实施,施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先是总公司、直营店及分公司实施,而后才对商实施。在分公司系统实施过程中,七匹狼公司决定设立一个“模板”,以防止分公司和商在实施时出现偏差,影响实施效果。七匹狼公司最终选择福建的分公司作为“样板”公司,这个决定主要考虑了三个因素:第一,该分公司领导、员工的计算机基础较好;第二,内部架构也相对清晰;第三,离福建总公司相对较近,方便总公司提供技术帮助及前往视察实施情况。 2006年,OA系统引入,公司实现无纸化办公管理,实现了企业内部各部门信息的快速传递,连接了企业内部闭塞的信息。2007年,供应链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实现了厂家和客户的交流,通过发行股票为ERP的升级、更新募集资金。2008年,七匹狼公司正式与Oracle合作,并花费重金购入该公司的零售规划软件,从而实现了企业零售分销以及供应链和财务的一体化。 2009年,七匹狼公司销售网络升级项目建设完成,零售ERP项目计划系统成功上线,实现了对企业库存的控制。2011年8月,ERP系统项目升级成功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升级的模块包含零售模块和财务管理模块。各模块的成功升级,整合了公司的批发及零售业务平台,业务流程得到了优化。 2011年底,全国分销系统正式上线,七匹狼公司要求全国的商和加盟商都使用这个系统,这一举动将商们全都整合到了一起,很好地解决了企业原本对销售信息收集不够准确、不够及时的问题。商和合作伙伴也能通过数据分析平台,增强自身对销售数据、库存分析的能力,从而提高销售商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七匹狼总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水平。 七匹狼会计信息化提升项目实施过程详见图1。 四、七匹狼会计信息化提升项目的实施效果 七匹狼会计信息化提升项目的成功实施,为公司成功搭建了零售和批发业务管理平台,并且还建立了七匹狼公司资源协同平台。企业通过强化垂直一体化管理,提高了企业管理控制能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升了企业内部信息共享能力。七匹狼公司通过实施ERP整理、统一了自身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架构,建立起了统一、规范的商品基础档案管理及其维护流程,在不同系统中商品类别、门店、仓库、供应商、客户等都有统一的编码,使七匹狼的总、分公司和商的信息能及时共享,摆脱了原来通过手工管理订单信息时信息不流通、不准确的问题,实现了信息流转高度自动化,提高了效率,大大的减少了人为出错的可能。 2.提升了企业的供应链管理能力。(1)采购管理方面。通过实施该项目,实现了订货单从订货系统到生产管理系统——MOM系统一体化流程,摆脱了原来手工管理订单时信息不通畅、不准确的缺点。(2)售管理方面。公司批发销售通过订货系统到MOM系统能自动按客户类别进行整理、分类,然后形成销售订单,大大提高了信息流转的自动化,效率得到显著的提升,大大减少了人为制单发生的错误。(3)仓存管理方面。通过实施该项目,加快了供应链上信息传递的实效性,使信息能及时在公司内部与供应商之间进行快速的传递。系统信息能在各部门间及时、快速的传递,无疑加强了总部对商品管理和控制的力度,使商品出库和入库的过程更加规范,并且能及时了解商品库存状态。此外,七匹狼实施的Oracle零售规划软件,实现企业零售分销及供应链财务一体化,将以往各自为政的加盟商统一起来。该系统可以让七匹狼公司随时掌握公司全国门店的零售数据,以及门店的销售与库存情况。这样,供货商和七匹狼的信息共享程度高,信息流通速度快,各环节决策的速度也大大提高了,让原来30多天的加单周期减少到10多天,也降低了库存过高所带来的风险。 3.提升了企业的市场响应能力。新的信息系统有助于七匹狼对商及公司直营销售终端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从而真正了解顾客当时的需求,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七匹狼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对企业内部各部门业务流程的监控和管理,保证了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更重要的是,通过实施该项目,七匹狼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服装开发理念,推动了公司产品研发能力的提升。 4.提升了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通过实施该项目,公司实现了对企业内部各业务管理环节都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的目标,保证了企业信息的准确和一致。信息在不同模块间的链接,为企业提供了完整的从业务到财务的信息视图。系统内部对各模块之间采用的是直通式的处理方法,这种方法减少了业务环节间信息的重复录入麻烦,使企业运营的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有效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五、七匹狼会计信息化提升的几点启示 1.审慎选择会计信息化合作伙伴。在选择所需软件产品或者系统解决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各个软件的特点。七匹狼就是充分认识到了自身经营的业务非常广泛,再加上业务还在持续的增长,因此在众多的信息系统产品中选择了Oracle零售行业管理软件。之所以选择它,其一是因为七匹狼看中了该软件拥有强大的零售业务和批发业务相结合的能力;其二是Oracle公司在全球的零售行业有着丰富而广泛的实践经验,Oracle为七匹狼提供的零售业务解决方案是众多方案中最完整和伸展性最强的解决方案,这能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增长和业务目标。 2.要做好会计信息化提升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会计信息化实施及提升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为此,七匹狼于2007年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ERP的建设和升级。其次,要得到治理层的支持。七匹狼董事长周少雄挂帅启动了该项目,并花费了两年时间与董事会成员进行沟通,并获得了他们的一致同意,这中间虽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但周少雄认为这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没有他们一致同意,该项目很难实施。 3.会计信息化提升是一个长久的过程。七匹狼从2004年决定推倒原有的信息系统,重新建立一个与自身“适配”,能将公司以及商进行完全统一的分销管理系统,到对该系统项目的升级,再到推出、上线供应链管理系统,最后直2011年底上线了全国分销系统,整合、统一了全国商、加盟商的信息系统,这个过程整整花费了七年的时间,并且将来还有可能继续对该项目进行提升。 4.会计信息化提升不只是系统软件的实施、更新,更需要有高级专门人才来对这些系统进行操作和管理。为此,七匹狼在实施该项目时,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培训,让他们能熟悉、适应新的系统,并使用新的系统。不过,由于相关专业人才对于实施会计信息化的企业来说,都是紧缺人才,一些经过培训后的人才,很容易被其他企业高薪挖走,这对企业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损失。为此,软件的开发应当立足于管理者和业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现状,不同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适合企业内外需要的会计信息化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信息化的作用。 5.会计信息化提升实施不能一蹴而就,需由点带面,逐步铺开。七匹狼是分两个阶段来实施该项目的,而且,为了保证系统实施时不会“走样”,七匹狼还专门在福州分公司设立“样板”,这样有助于规避项目失败的风险。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结合案例分析商业银行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的会计处理 [摘 要] 同城票据交换与清算是指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的,对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银行开户的收、付款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由其开户银行(必须发有同城交换行号)按统一的时间,到规定的场所交换结算凭证进行资金清算的结算方式。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的开展既可以加速有关银行间的凭证传递、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结算效率,还可以简化商业银行间的往来核算手续,及时清算银行间的往来占款,极大地方便了商业银行之间的同城往来结算。但是,同城票据交换清算业务实践性很强,对学生而言,由于接受实际业务的机会很少,所以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基于此情况,笔者结合一个具体案例来分析该项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希望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该项业务。 [关键词] 案例分析;同城票据;交换;会计处理 1 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的操作方法 不同国家的票据交换所运作方式有所不同,有国家是各银行联合举办的,有的国家是中央银行直接主办的,但无论如何,票据交换之后的应收款、应付款总额最终都必须通过中央银行集中清算交换才能实现轧差。 同城票据交换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同城商业银行间本系统内票据交换,由同城商业银行的主管行牵头,对辖内各营业机构代收、代付本系统的票据组织交换,通过同城行处的往来科目划转,当日或定期通过联行往来科目进行清算。(2)同城商业银行间跨系统票据交换,根据各商业银行机构设置和在央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情况,采取3种不同的票据交换额。①当时清算的办法;②如果各商业银行的所属机构都直接通过在央行的存款账户进行资金清算的办法;③对业务量不大的地区的跨系统票据交换,采取直接交换、当时清算资金的办法。 2 案例分析 2.1 案例资料 (1)资料1:某市内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3家商业银行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同城票据交换,3家银行均在市人行开立存款户,且有足够的余额清算往来资金。2012年9月22日3家银行票据交换中无退票情况发生。 (2)资料2:假定2012年9月22日3家商业银行发生如下业务: ①市工商银行开户单位A企业提交由市建设银行开户单位A公司为其签开的转账支票1张,金额1 000 000元;由市中国银行开户单位B工厂为其签开的转账支票1张,金额1 500 000元。开户单位B企业提交由市中国银行开户A工厂为其签开的转账支票1张,金额250 000元;由市建设银行开户单位B公司为其签开的转账支票2张,金额计350 000元。委托工商银行收取票款。②市建设银行开户单位A公司提交由市工商银行开户单位B企业为其签开的转账支票2张,金额计3 600 000元。委托建设银行收取票款。③市中国银行开户单位A工厂签开转账支票2张,分别支付建设银行开户单位A公司货款350 000元和B公司货款650 000元。委托中国银行支付票款。 2.2 会计核算要求 ①编制3家商业银行票据交换报告表;②分别编制3家商业银行提出、提入交换票据的会计分录;③结计3家商业银行参加票据交换的应收、应付款差额,编制3家商业银行及市人民银行结清票据交换差额的会计分录。 2.3 会计处理过程 (1)编制3家商业银行票据交换报告表。如表1~表3。 编报行:市工商银行 编报行:市建设银行 编报行:市中国银行 (2)分别编制3家商业银行提出、提入交换票据的会计分录。 ①市工商银行的处理。 (a)提出票据的会计分录。借:同城票据清算3 100 000,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企业存款户2 500 000。吸收存款——活期存款——B企业存款户600 000。 (b)提入票据的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B企业存款户3 600 000,贷:同城票据清算3 600 000。 ②市建设银行的处理。 (a)提出票据的会计分录。借:同城票据清算3 600 000,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公司存款户3 600 000。 (b)提入票据的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公司存款户1 000 000,吸收存款——活期存款——B公司存款户350 000。贷:同城票据清算1 350 000,借:同城票据清算1 000 000。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公司存款户350 000,吸收存款——活期存款——B公司存款户650 000。 ③市中国银行的处理。 (a)提出票据的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工厂存款户1 000 000,贷:同城票据清算1 000 000。 (b)提入票据的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工厂存款户250 000,吸收存款——活期存款——B工厂存款户1 500 000。贷:同城票据清算1 750 000。 (3)结计3家商业银行参加票据交换的应收、应付款差额,编制3家商业银行结清票据交换差额的会计分录。 ①市工商银行的处理。市工商银行“同城票据清算”科目2012年9月22日是贷方差额500 000元,清算交换差额的会计分录为:借:同城票据清算500 000,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500 000。 ②市建设银行的处理。市建设银行“同城票据清算”科目2012年9月22日是贷方差额2 750 000元,清算交换差额的会计分录为:借:同城票据清算2 750 000,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 750 000。 ③市中国银行的处理。市中国银行“同城票据清算”科目2012年9月22日是借方差额3 250 000元,清算交换差额的会计分录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 250 000,贷:同城票据清算3 250 000。 3 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的技巧总结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总结出掌握该项业务的技巧如下: (1)分清每笔业务的“提出行”和“提入行”。提出行是提出应由他行受理的各种票据和凭证的银行,提入行是通过交换提回属于本行受理的票据和凭证的银行。一般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既是提出行,又是提入行,但就一笔业务而言,它要么是提出行,要么是提入行。比如,在案例中,我们可以从表1~表3看出:3家商业银行在2012年9月22日既发生了提出业务,又发生了提入业务。 (2)分清“借方票据”和“贷方票据”。提出交换的票据分借方票据和贷方票据2种。借方票据是指提出行借记“同城票据清算”的票据;贷方票据是指提出行贷记“同城票据清算”的票据。提出的借方票据和提入的贷方票据是指付款单位在他行开户,收款单位在本行开户的票据,该类票据属于本行的应收款票据。提出的贷方票据和提入的借方票据是指收款单位在他行开户,付款单位在本行开户,该类票据属于本行的应付款票据。例如,在表1~表3,市工商银行和市建设银行提出的“他行支票”就属于借方票据,市建设银行提入的“进账单”也属于借方票据;3家银行提入的“本行支票”属于贷方票据,市中国银行提出的“进账单”也属于贷方票据。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财务目标、会计政策与审计风险:案例分析的视角 【摘 要】 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实现其财务目标,以会计政策为工具,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管理”,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文章基于上述问题的案例分析,结合利益相关者的观点,提出注册会计师在分析会计政策变更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时,应当综合考虑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是否恰当列报等因素。同时指出,由于上市公司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当上市公司有再融资或者其他特殊目的的财务目标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被审计单位不合理变更会计政策的行为。 【关键词】 财务目标; 会计政策; 审计风险; 利益相关者 一、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案例分析 2003年,上市公司西宁特钢派发高额现金股利,调整净资产收益率,进而达到监管部门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监管要求。从该事件后,证券市场开始关注上市公司财务目标与分红政策的关系。2012年9月,上市公司太钢不锈公告称其公开增发股票事项已经获得国资委原则上同意,在2010年及2011年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均同比减少的基础上,公司仍然在2012年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此提高其净利润,以达到公开增发的监管要求。这再次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上市公司财务目标及会计政策关系的探讨。除了上述上市公司为了拟再融资而改变会计政策外,上市公司还存在着其他不同财务目标与会计政策之间的关系: 第一,上市公司为了扭亏为盈而改变会计政策。上市公司岳阳林纸2012年9月公告,其于2011年10月分别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以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做了调整。这两项调整使得岳阳林纸2012年上半年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实现净利润1 354.41万元,如果剔除该项调整和所得税的影响,则公司上半年亏损2 010万元。除了岳阳林纸,上市公司一汽轿车因为降低固定资产年折旧率,京山轻机由于下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预计对公司2012年净利润的“贡献”超过50%。 第二,上市公司为了粉饰财务报表而改变会计政策。上市公司中海海盛将运输船的使用寿命从8—22年变更为8—25年,新造船舶预计使用寿命从22年变更到25年,船舶净残值从180美元/轻吨变更为470美元/轻吨,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将增加中海海盛2012年净利润约2 200万元。在机械制造行业疲软的市场形势下,上市公司三一重工在2012年10月调整会计政策,将1年以内的计提比例从5%调整到1%,使得公司2012年前三季度就能增加净利润约4.7亿元。受电力需求萎缩的影响,上市公司华能国际参考行业平均水平对12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残值和年折旧率做了一系列的调整,使得华能国际预计2012年度折旧费用减少约人民币7亿元,虽然未使得上市公司扭亏为盈,但这种仅仅根据行业水平而非根据企业自身资产预期经济利益的变化而改变会计政策的行为,也部分起到了粉饰财务报表的效果。 第三,上市公司因为特殊目的财务目标而改变会计政策。上市公司*ST中钨、ST秦岭、*ST甘化和*ST能山选择使用更为严格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这使得*ST中钨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15万元,ST秦岭增加折旧额425万元,*ST甘化净利润减少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ST能山减少公司净利润约1 220万元。这么多家ST上市公司改变会计政策,不能确保均是为了资产重组做准备,但特殊目的的财务目标也成为了上市公司改变会计政策的原因。 二、上市公司财务目标与会计政策的关系 为了更加如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企业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对会计政策更大的选择权利,但是这也为企业平滑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提供了工具。以固定资产折旧为例,如果企业在机器设备折旧期限超过后继续使用,则公司延长折旧年限就比较合理;而如果机器设备被公司提前处置,有些甚至产生处置亏损,则公司延长折旧年限就显得不合理。仅仅参考行业标准是上市公司运用较多的折旧年限选择方法,但是未考虑机器设备具体状况而改变该项会计政策,则会使得企业未能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 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调整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比例是上市公司调整利润最主要的方法。从企业财务目标的角度出发,企业为了实现其财务目标在《企业会计准则》的范围内调整会计政策是有迹可循的。企业以会计政策为工具,在企业生产经营之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目标。但是从解决信息不对称、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的角度出发,企业通过会计政策调整会计利润的行为不仅不能实现公司的价值增值,反而打破了有序的财务信息反馈渠道,使得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可靠性。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通过会计政策调整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不仅会使其利益相关者不能获取真实的财务信息以作出经济决策,还会影响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信心。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使得利益相关者能够获取可靠的财务信息以有利于其经济决策,成为当前学术界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三、会计政策变更下的审计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责无旁贷,应当特别关注上市公司不同财务目标下的会计政策变更,设计审计程序应对其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当上市公司维持持续经营时,其会计政策的选择较为稳健;当上市公司具有特殊目的的财务目标或者再融资需求时,其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其财务状况以满足监管要求的诉求将更加强烈。随着创业板的推出,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其经营状况有更严格的监管,为了维持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注册会计师要假设上市公司具有通过改变会计政策而“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 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战略、财务目标的角度审视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这将更具有针对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 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提到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时指出:1.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并关注下列重要事项:(1)重要项目的会计政策和行业惯例;(2)重大和异常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3)在新领域和缺乏权威性标准或共识的领域,采用重要会计政策产生的影响;(4)会计政策的变更;(5)被审计单位何时采用以及如何采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2.如果被审计单位变更了重要的会计政策,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变更的原因及其适当性,并考虑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3.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列报,并披露了重要事项。 注册会计师要求上市公司就调整会计政策的行为进行恰当列报,但仅仅通过列报依然未能达到投资者对于可靠性会计信息的要求。由于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不具备全面的投资知识,更关注于上市公司披露的账面利润和财务指标,所以从投资者保护和会计信息可比性的角度看待该问题,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调整会计政策应该区别性地对待,综合考虑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出具审计报告。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计对策:利益相关者的观点 首先,注册会计师在了解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基础上,询问被审计单位改变会计政策的原因;其次,可根据上述案例分析中遇到的不同情形设计审计对策: 第一,如果被审计单位改变会计政策的理由是合理的,并且被审计单位在附注中披露改变会计政策的原因及其他重要事项,则被审计单位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将不会对审计意见产生影响,应当出具标准的审计意见;如果被审计单位改变会计政策的理由是合理的,但被审计单位在附注中拒绝披露改变会计政策事项,则注册会计师需要重新测试该理由是否充分,并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或者保留意见。 第二,当被审计单位改变会计政策的理由是不合理的或者没有对会计政策变更提供合理解释时,比如当机器设备未实现更新换代或者没有充分理由说明机器设备能够延长使用年限时,被审计单位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当企业应收账款方财务状况未得到改善时,企业降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则需要根据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和企业利润总额、重要性水平等来确定审计意见。如果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政策变更有异议并且该变更导致被审计单位扭亏为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出示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或者保留意见;如果在此基础上,企业不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则应当出具否定意见。 第三,当被审计单位改变会计政策的理由是不合理的或者没有对会计政策变更提供合理解释,但是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较小,未达到重要性水平,则需要提请被审计单位披露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当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较大,超过重要性水平,但是被审计单位未因此达到扭亏为盈的结果,则应根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综合影响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 由于我国审计市场是买方市场,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话语权,当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较大,超过重要性水平,未因此实现扭亏为盈时,注册会计师会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特别是当被审计单位改变会计政策是按照行业水平或者被审计单位提供了部分理由且愿意列报时,注册会计师往往会在与上市公司的博弈后出具标准的审计意见。但是由于上市公司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如果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该事项,可能会引起信息使用者的误解,所以笔者认为应当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提示审计报告信息使用者。 五、结论与建议 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其必须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所以上市公司为了符合信息披露监管的要求愿意披露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但是审计准则并未就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提出结论式意见。上述我国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一是上市公司为了实现其财务目标,以会计政策为工具,在企业生产经营之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目标,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二是注册会计师在分析会计政策变更对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时,需要依靠自己的职业判断。由于上市公司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特别是众多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时需要综合考虑其财务目标和会计政策变更的关系及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三是当上市公司有再融资或者其他特殊目的的财务目标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被审计单位不合理变更会计政策的行为。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绿大地股份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例分析 摘 要:本文在对绿大地股份公司事件详细研究的基础上,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进行了反思,以期对实务界提供借鉴。 关键词:绿大地公司 ; 会计信息 一、引言 证券市场在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以及一些企业经营者的诚信缺失和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缺陷,致使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得不到保证,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前有银广夏、琼民源等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件,而今上市公司绿大地又爆出财务造假丑闻。绿大地于2001年3月28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3196万元,主营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2010年3月,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利润、虚增收入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绿大地恶性财务造假案不仅误导经营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而且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危害。 二、会计造假行为 绿大地主要通过伪造合同、伪造单据和销售退回等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而达到虚增利润和收入的目的。 1、伪造合同,虚构交易 首先绿大地公司注册了一些由其实际控制或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这些公司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拥有各种不同的公章,而拥有这些公章就可以制造各种合同、发票。财务背景出身的何学葵对此更是驾轻就熟。有了这些公章后,绿大地再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通过伪造合同的手段虚构交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苗木,绿大地通过伪造的合同虚构受控公司之间的苗木交易,资金在各个受控公司之间周转,最终又回到了绿大地,进出之间虚增了营业收入2.96亿元。 2、伪造银行单据虚构银行交易 2004年,绿大地对五家供应商发生了数千万元的采购和支付。但在其提供的会计凭证中,通过支票付款的只附有支票存根,无银行转账回单,且有一半支票存根上填写的收款方与银行实际资金去向不明。其目的是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的五家关联公司将资金转回,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 3、通过销售退回虚构经济业务 在绿大地成功上市后,大客户陆续退回其购买的苗木,而这些销售合同是其在上市前所签,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体现在上市前的财务报表中,上市后无故发生销售退回,绿大地难逃"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的嫌疑。因此,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绿大地2008年、2009年的销售退回出具了保留意见。绿大地2010年在接受监管层调查中承认,2008年苗木销售退回2348万元,并由此追溯调减2008年2348万元营业收入和1153万元净利润;而2009年苗木销售退回金额更高达1.58亿元净利润。由此可以看出绿大地通过虚构经济业务虚增收入。 此外,绿大地还通过购买土地的方式虚增资产,并把"60块树苗估成300块"的手段高估存货,与中介机构串通,隐瞒企业问题,使得绿大地通过财务造假手段顺利上市。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诚信缺失 对企业以及大股东来说,上市与不上市有着天壤之别。一旦上市成功,不仅可以通过高价发行股票获得大量募资,控股股东和大股东也可以实现个人资本的扩张。绿大地财务造假是专业人士所为,可以说有着很高的知识素养,但是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诚信不守,知识成了犯罪的帮凶,再加之上市公司违规成本与惩罚力度低,促使他们铤而走险,为了一己私利给广大股民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2、内部治理机构混乱 原则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理应分别履行其权力机构职能、决策职能、监督职能和执行董事会决策的经营职能,形成权责分明、协调运转、有效遏制的治理机构。而绿大地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够,过半董事均已辞职无法进行决策;监事会成员频繁调动,成员职务的变动几乎涉及到了各类职务; 2009年之前绿大地公司一直没有实现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的分离,自己监督自己,其监督效果可想而知了;从2010年4月起,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担任,这样董事长在董事会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其权利无法得到有效制衡。此外董事会成员与财务总监不应由一人担任,但王跃光身兼公司董事、常务副总和财务总监,打破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制衡关系,不可能有效监督管理层的不法行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于监督管理层的日常行为,防范公司发生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然而独立董事郑光亚就任董事长一职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其结果是独立董事无法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如此种种,都违背了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原则。 3、中介机构渎职 虽然绿大地公司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其所采用的欺诈手法并非高深莫测,何学葵只是简单地篡改了一些数据促成了公司上市和实现个人资本增富。但是这些手段却接连"瞒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等道道关卡。只是由于方方面面的渎职和纵容,绿大地最终达到欺诈上市的目的。绿大地大股东还与券商、证券公司、保荐人联合操控,三者以不正当的手段操纵会计信息来进行对他们有利的决策,最终使小投资者受害。 从这个意义上说,绿大地案也突显了目前新股发行中重重审批环节的结构性缺陷,每个审核环节以为其他审核环节能够堵住漏洞自己不必来"作恶人",甚至因利益关系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使大规模的造假行为一路通行。 4、地方保护主义纵容造假 绿大地的总经理由具有政治背景的王光中担任,笔者不得不质疑公司在遭遇资金瓶颈时,是否有意利用具有政治背景的人为其融资提供便利。特别是在2009年绿大地因绿化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存在5.5亿的巨额缺口,面临严峻的融资压力,原昆明市商务局局长王光中担任总经理变成了很好的选择。 证监会对绿大地案调查之后,为了保护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分管这个工作的云南省副省长两次赴京,省副秘书长至少10次赴京,从中斡旋。证券犯罪中,一般涉及的上市公司,在当地都是明星企业、就业大户、利税大户,所涉及的企业高管都是"经济能人",因此当地政府往往授意当地司法机关将外地行政执法机关拒之门外。甚至默许企业勾结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联手制作虚假报表。地方保护主义纵容了证券犯罪行为的发生,虽然能在短期内稳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但从长远而言,滋生更多的无规则运行并毁坏当地企业成长与发展的土壤,损害亿万投资者的利益。 四、启示 绿大地会计信息失真案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但从中可以看到我国在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方面的监管存在很多问题:(1)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手段主要表现在操纵利润上,如虚构业绩,通过关联方转移利润,伪造合同虚构经济业务等。(2)内部治理结构混乱、人力资源制度不完善、诚信缺失、中介机构渎职、地方保护主义等是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一些相关措施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国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保荐人考核制度等是基本措施;赋予中小股民更多权利,建立公平的利益博弈平台和投资者保护机制;建立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数据库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等。任何理论都需要在不断地实践探索中去完善,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并非一朝一夕,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摘 要】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在Edward公司的案例中,讨论了目的论(Teleological)与道义论(Deontology)道德准则的选择问题,并涉及到的APES110会计道德准则。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目的论道德规范(Teleological Ethic);道义论道德规范(Deontology Ethic);APES110会计道德准则。 一、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必须要在会计工作中始终以会计职业道德作为行为的根本依据,处事公私分清楚、为人诚实守信用,时刻坚持廉洁、诚信的工作原则。无论任何情况、任何时候,始终将集体利益置于首位,并时刻牢记心为人民、心为公司的原则性目标,绝不做出因为私利或短期利益而有损于集体利益的事情或行为,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本论文将就下面叙述的案例对会计道德理论做出解释和分析。 二、案例 Edward公司是一家做建筑的公司,正在积极寻求合作以开拓新的商业领域,目前正考虑与一家叫Computer Assistance的职业培训学校合作。Computer Assistance公司是墨尔本地区最大的计算机培训学校,专门为商务和政府部门培养计算机程序员,并且已经在悉尼的北部城区新购入一块一万平米的地皮兴建学校。 Edward公司是一家家庭所有的公司,成立于1978年,公司老板Gibson Kate聘任Michael Rolman为公司董事长。公司成立之初,所经营的供暖设备承包业务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而后直到2008年遭遇金融危机等经济萧条时期,经营业绩不断下降,利润减半,不得不寻求开发新的业务领域,准备在电力承包业务上一展宏图。 2009年3月,Edward公司成功竞标取得Computer Assistance的电力承包项目。合作之初,由于新到预算项目进展顺利,但随着项目进度的推进,预算额度不断提升,并且与预期收益相差很大,截止到2009年底时资金将不足以支撑剩余项目完成。 Eric Farfaros是Edward公司的财务总监,他很清楚现在的情况,由于进度缓慢远低于预期,导致资金回收遇到问题,并且与Computer Assistance公司的合作关系变得愈发紧张。 此时,董事长Rolman找到Eric商谈此项目,公司外部审计于2009年12月31日开始对公司进行为期两周的审计工作,Rolman不希望出现任何问题。Eric解释项目预算最初被严重低估,项目进度比预期缓慢,导致现在还需要比原始预算额至少多一倍,项目经理John Pesten表示认同Eric所述属实。Rolman对此表示非常惊讶,公司一直保持盈利,并且从来没有与客户发生过不愉快,无法理解如今竟落入如此困境。而雪上加霜的是,澳大利亚国家银行需要公司外审提供的财务说明以决定是否继续发放贷款。 Rolman首先解雇了Pesten,然后强调公司必须尽快做出必要的财务数据调整,以期得到银行新的贷款,而且有时间重新思考公司发展战略。但Farfaros感到非常犹豫,那样会过分高估2009年度的利润、大大低估所耗成本,并且外审会产生质疑。Rolman固执己见对Farfaros表示很不满,表示如果不进行调整,银行很有可能会取消贷款,审计从来都不是问题,尤其是现在经济萧条,审计行业竞争又如此激烈。同时,Rolman答应给Farfaros涨薪5%如果Farfaros不再持有异议。 其他信息:Edward公司的外审由Rexco审计公司负责。Carol是其中一位年轻的审计助理,拥有CA,负责根据长期建筑合同对完成进度结算的评估工作。她发现了Edward公司利用少报成本以求获得新的贷款的意图。Jimmy是Carol的主管领导,由于惧怕客户在工作反馈中给出不满评价,影响其职业生涯,故授意Carol修改报告,并答应给她加倍薪水。Carol因此感到非常犹豫不知如何是好。 三、分析 根据上述实例,首先通过分析Eric Farfaros的选择与观点,讨论其中涉及到的一些会计道德原则。Eric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同意领导Rolman的建议,调整财务数据,少报成本预算,可以得到5%的加薪,另一个选择是拒绝领导的示意,同时无法得到加薪,甚至面临被辞退的可能。假设选择了第一种情况,此时涉及到目的论道德规范(Teleological Ethic),即个体只关心最后的结果而不在乎是用什么途径获取的。Eric会暂时保住工作并获得加薪,Edward公司会得到新的贷款并有时间解决公司困境。但是,公司将面临各方利益相关者比如老板、投资人、银行、审计、乃至社会的强大压力,一旦公司无法及时进行调整,无法按期交工获得预期利润,无法填补之前的损失,这些利益相关者将被处于极高的风险之中,此外,Eric也可能会由于非法收受贿赂而面临牢狱之灾,在职业生涯中被冠以不诚信的恶劣名声。而且即使最终公司因此得以维继,该做法仍是本质上错误的。以违背诚信、违法乱纪换得的结果,将会面临更严酷的惩罚。 假设选择了第二种情况,此时涉及到道义论道德规范(Deontology Ethic),即做正确的事比取得什么样的结果更重要。Eric得罪了领导面临失业的可能更不会有加薪,公司可能将无法得到期望的银行贷款,不理想的财务报告老板看到会非常不满,与合作伙伴的关系会更加紧张甚至破裂,社会上的投资人会放弃可能的投资。Eric的做法表面上牺牲了自我利益,但指出了公司出现的真实存在的问题,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保护,同时维护了自己的职业道德操守。另外,他可以向董事会直接提出Rolman的错误做法,获得高层支持。因此,第一种选择是完全自私利己的行为,Eric应选择第二种拒绝他人的指使,坚持道德准则。 假设Carol选择加薪而修改报告,那么她将违反APES110会计道德准则的多条基本原则。APES110会计道德准则的内容包括:诚实、客观、具备专业资格、有责任心、保守秘密、有专业素养。首先,Carol选择作假帐即选择了违背诚信的原则,鉴于她已经发现了Edward公司财务数据瞒报利润的问题,其他利益相关者可能会因此未被揭穿而蒙受损失。其次,Carol选择作假帐即选择了违背客观的原则,多重利益诱惑譬如获得加薪、维系良好客户关系、保住工作,影响了Carol专业上客观的判断力。最后,Carol选择作假帐即选择了违背会计人员须具有专业素养的原则,此原则要求所有的会计专业人员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可能造成专业名誉损失的行为都应避免发生。 四、总结 综上所述,首先,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在不会有损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不属于非法获取利益的前提下,允许为个人或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其次,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必须做到廉政、公平和诚实,不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不私自泄露机密信息,这也是会计职业的普遍要求。最后,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与否会影响整个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会计信息的质量高低会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因为会计的对象是面向整个社会,会计的内容属于社会公共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关注度。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绩效管理应用案例分析 摘要:管理会计融合了商业银行内部资产转移、全成本管理、风险资产计量等多个精细化管理工具,它即是传统会计实务的延伸,又融合了现代财务管理中较全的手段和工具,那么管理会计是怎样通过多种工具和手段的组合来实现多层面绩效评价的,针对这个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中绩效管理应用案例的研究,以说明管理会计在提高银行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价值创造方面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管理会计 绩效管理 案例分析 管理会计在19世纪早期从成本会计核算制度起步,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会计实务体系,既有本量利分析、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等基础管理工具,又有谋划企业发展全局的价值链分析、战略管理会计等高级管理理念。 从管理会计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来说,主要有六大功能:全局谋划、财务预测、财务决策、成本控制、绩效管理和财务分析。目前商业银行的热点是绩效管理,主要原因是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在平衡风险与收益、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强盈利能力方面监管要求在不断提高,将于明年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了银行的资本压力,同时,也是商业银行积极参与行业竞争、不断提高综合运营能力、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银行管理体系的内在要求。 一、商业银行绩效管理工具 绩效管理工具主要应用于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传导和绩效考评,包括责任会计、内部资产转移定价(Funds Transfer Pricing,FTP)、资本管理、平衡记分卡、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EVA)与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等。 (一)目前商业银行考核体系多数都使用了平衡记分卡管理理念,平衡记分卡包括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评价二大块内容,而EVA和RAROC是财务指标中的主要评价指标,非财务指标包括客户、学习与成长和内部流程等。 (二)责任会计、FTP和资本管理的结合运用,准确计量了EVA和RAROC这两个绩效考核中的关键财务指标,同时EVA和RAROC也成为评价FTP和资本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2.1责任会计涉及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成本和费用,并通过即定的规划分配到各个责任中心,产品和客户,从而建立起完善的银行全成本管理体系,同时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关键要素——考核的主体。 2.2 FTP是指商业银行内部向资金提供的单元确定提供资金的收购价格、向资金使用单元确定使用资金的成本价格的一种定价机制,这里所指的单元可以是经营结构和业务条线等责任中心,也可以是产品、客户等,明确了考核主体的收购价格或成本要求(廖继全,2009)。 3.资本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优化资本结构,将有限的资本合理地配置到各项业务中,建立合适的资本管理操作平台和政策目标传导机制,运用限额管理、组合管理、绩效指标目标管理等手段,将资本在各个责任中心、产品、客户等各个层面进行配置(陈小宪,2004)。明确了考核主体的资本占用情况。 二、商业银行绩效管理案例分析 (一) EVA和RAROC的定义与公式 1.1 EVA的定义与公式 EVA是指经营所得在支付所有成本(含机会成本)之后的剩余部分。在银行实务中,EVA的计算通常是用银行的FTP税后净利润经过一定的项目调整后的结果。其计算公式如下: EVA= FTP税后利润-经济资本成本 = FTP税后利润-经济资本╳资本期望回报率 其中: ①FTP税后利润=资产FTP利差损益+负债FTP利差损益+中间业务净收入+营业外收支-费用-资产减值准备-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 ②经济资本=表内(外)风险资产╳资本转换系数 表内风险资产=(表内资产余额-风险缓释物金额)╳资产对应的内部风险权重+风险缓释物金额╳风险缓释物对应的内部风险权重 表外风险资产=(表外资产余额-风险缓释物金额)╳信用转换系数╳资产对应的内部风险权重+风险缓释物金额╳风险缓释物对应的内部风险权重 1.2RAROC的定义与公式 RAROC即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是国内外先进商业银行用于经营管理的核心技术手段,其计算公式如下: RAROC=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经济资本 =(FTP税后利润-经济资本成本)÷经济资本 (二) 从产品和客户层面进行的实例分析 2.1产品层面实例分析 下表是某商业银行最近成交三笔业务情况: 在业务开展之前,我们必须对计算要素做出说明或做好假设: (1)转贴现对应的FTP成本价为3%,对公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对应的FTP成本价为3.6%。 (2)营业税为5%,其中:转贴现业务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城市建设税附加为营业税基础上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基础上3%。 (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4)费用率为营业净收入的10%。 (5)假定资产减值准备为正常类各项贷款余额的1% (6)计算表内(外)风险资产时,仅考虑信用风险资产占用因素,上述转入贴现、对公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的内部风险权重分别为20%、100%和50%,表外业务如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和开立信用证的信用转换系数分别为100%、100%和20%,此外,银行存单为合格的风险缓释物。 (7)假定资本转换系数和资本期望回报率均为10%。 下面我们看下具体的测算结果: 从账面收益角度,转入贴现业务收益最低;而从RAROC角度来评价,从高到低分别是转入贴现、个人按揭贷款和对公贷款,分别达到8%、6%和-2%;从EVA角度来讲,个人按揭贷款最优,但EVA在评价过程中有未能考虑时间因素的缺点,如转贴现业务能考虑一年期限内连续做二次的话,在上述三项业务期限一致的情况下,无疑转贴现业务是最优的。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反向购买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摘 要】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完善,反向购买已成为企业上市中越来越重要的方法,但是相关的制度规定尚未完善,还需进一步研讨。文章以ST东源为例,针对我国经济环境下反向购买的日渐频繁与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不完善的问题,就反向购买的动机、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借鉴了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希望能为其他企业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 反向购买; 会计处理; ST东源 一、反向购买概述 (一)反向购买的概念 反向购买对于我国会计界来说是一个较新的名词,在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中还未做出明确定义,在之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指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通常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为购买方。但某些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实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该类企业合并通常称为“反向购买”,这一定义至今仍在沿用。 (二)反向购买的特点 反向购买的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它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双方不应存在控制关系,应是两个不相干的企业之间的交易。第二,它是采用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交易方式,一个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或其他权益性证券来购买另一公司的资产或股权,从而形成权益性交易,交易一定要涉及权益性项目。第三,权益性交易之后,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法律上母公司)丧失生产经营决策权,企业控制权发生转移,转移到法律上的子公司。 (三)研究反向购买的意义 会计与经济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发展,会计也要随之发展,反向购买就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从国内第一个反向购买的案例开始,类似案例不断涌现,反向购买作为企业合并的一种,可以说是合并中的创新。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完善,反向购买已成为企业上市中越来越重要的方法,但是相关的制度规定尚未完善,实务中没有相关规定来规范这一方法,给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作为为经济服务的会计,当出现以前不能解决的问题之后,必须要仔细研究,找出合适的办法,尽可能的发挥会计核算监督的职能。 现代会计在我国起步跟发展都次于国际,但就近些年的情况来看,我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了很大的努力,加入WTO之后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规范也加大了力度调整,做到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还体现了中国特色。反向购买的研究重点是分析以前发生过的案例,找出其中的不完善之处,分析原因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国外已存在的方法加以利用,找出能得到国际认可又必须适合我国的最佳处理方法。所以研究反向购买的意义就是为了找出合适的处理方法,规范其运用,为经济建设打下基础。 二、案例简述 ST东源是中国股票市场上最饱经磨难的股票之一,在之前不断上演的股东内斗中只剩下一个伤痕累累的外壳了。公司2004、2005年连续两年亏损,2006年5月9日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告特别处理,2007年6月7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近5年来一直没有明确的主业,是一家持股型公司,近2年虽然保持微利状态,但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数。为彻底改变公司目前的经营困境,公司必须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ST东源重组的心思异常坚决,继前两次功败垂成的重组之后,开始了第三次重组方案,重组方为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科的上市计划早在2007年便开始筹谋,根据当时的预想,金科在A股直接通过IPO上市,同时金科估计在2008年或2009年将完成IPO工作。然而,随着2008年大环境的急转直下,国内关闭IPO市场,金科在A股直接上市的计划就此落空。在此时,一个巧妙的机会让金科选择了借壳上市,ST东源通过向金科集团全体股东新增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金科集团,从而实现金科集团的上市。 在2009年3月23日,公司股东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金科集团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奇峰集团和宏信置业将其合计持有的限售流通股33 564 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转让给金科集团。为了有利于金科集团实现整体上市,推动公司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3月29日,奇峰集团、宏信置业与金科集团和金科投资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约定《股份转让》之受让主体由金科集团变更为金科投资。2009年4月7日,股份转让完成过户。2009年6月3日,东源与金科集团及其全体股东签订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拟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金科集团,合并完成后,金科集团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金科集团100%的权益折为公司的股本,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继续存续,金科集团的法人资格将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与负债转由东源公司承继,公司将申请承接金科集团相关经营资质。 经过以上一系列的动作,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次转让完成后,金科投资持有公司33 564 314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已经成为了ST东源的第二大持股股东,仅次于重庆渝富。2009年7月13日,公司与金科集团及其全体股东签订了《吸收合并协议》。并于2009年7月29日召开了2009年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金科集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审批。2009年11月26日起停牌,重组委于2009年11月30日审核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ST东源公告获证监会审核通过,股票复牌。2010年7月,经股东大会通过重组有效期延期一年。 经过三年多的运筹,房企川军金科上市梦圆。2011年5月27日,金科深A股借壳东源重组上市成功获批,深A股证券代码:000656。2011年8月23日,金科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更名“金科股份”,并同时公布了未来10年的发展计划,多年的上市梦想终于成功。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案例分析ABC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 摘 要:ABC会计师事务所系国内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是由一批我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投资创办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2010年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排序,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五。现有从业人员2200余人,注册会计师924人,公司注册地和总部设在杭州,并在北京、上海、湖南、深圳、广东、山东、安徽、云南、湖北、重庆等地设有执业机构。本文将通过案例研究的方式讨论ABC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指出其不足,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案例;内部质量控制 一、业务承接阶段的审计质量控制 1.了解被审计单位过程的控制 (1)通过完成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以达到对了解本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质量控制。其中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性质、行业状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 (2)完成对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经理层诚信度调查表,以达到考虑客户的诚信的质量控制,表明客户未缺乏诚信。同时项目负责人将对此进行复核修改后签字。 2.项目组成员委派的控制 ABC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控制主要通过进行对所有项目组成员的调查以及书面签字确认来实现。 (1)确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项目负责人由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从业经验丰富的高级项目经理级别以上的人员担任。其他项目成员应以项目经理和高级审计员为主。 (2)调查评价项目组成员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组委派项目经理以上级别的项目组成员负责对项目组成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的调查并给予评价意见,从而达到对此方面的质量控制目标。调查主要通过对项目组成员专业业务水平、经验;是否针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了解行业性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时间资源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 (3)项目组所有成员在完成对相关调查后将在保持独立性的确认书中签字确认,从而达到在本项业务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质量控制。其中调查主要从经济利益、项目组成员自我评价、关联方关系、外界压力来评价对独立性的影响;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向项目组成员强调保密,以及不得利用在审计过程中获得信息来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业务审批的控制 在确认拟承接业务后,项目负责人将会申请业务承接审批。ABC会计师事务所对业务的承接审批采用业务承接审批表逐级呈报的控制方法。 (1)完成拟承接项目的概况描述。在项目组成员对了解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工作落实以后,将由项目经理级别以上的项目组成员完成拟承接项目的概况。 (2)项目组意见。由该项目负责人发表对该项目是否承接的初步意见并签字确认。 (3)部门意见。由该部门负责人发表对该项目是否承接的意见并签字确认。 (4)分管所领导意见。由该部门分管领导发表对该项目是否承接的意见并签字确认。 (5)最后由发展战略委员会决定是否承接该项业务。不过对连续承接业务的,分管所领导可以最终决定是否承接,如果分管所领导认为有必要提交发展战略委员会讨论,可由发展战略委员会决定是否承接。通过逐级呈报会签的程序,可以较好的对承接业务阶段质量控制进行最后的把关。 4.签订业务约定书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约定书明确且具体完整等规定了各注意事项。ABC事务所将由项目负责人或更高一级的部门负责人与公司授权代表进行签订前的交流,在双方确认无误后盖上公司的公章,同时授权代表也要签名盖章已保证具有法律效益。 二、审计计划阶段的审计质量控制 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计划阶段主要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进一步了解,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对审前报表的分析;完成识别的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和认定层次的错报风险水平完成识别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完成审计计划。 1.进一步了解被审计单位过程的控制 进一步了解包括对被审计内外部环境和内部控制的了解。对该步骤的控制ABC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以委派项目经理级别以上项目组成员完成相关调查表来实现。 (1)委派项目组成员完成所需要了解的风险评估程序包括内部企业状况和外部行业状况和宏观经济、法律的等状况。 (2)项目负责人分别分派项目组中高级审计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完成了解和评价整体层面的内部控制,同时具体分工对还对业务流程层面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评价,包括货币资金业务,采购与付款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成产与仓储循环,工薪与人事循环,筹资与投资循环,固定资产循环。 2.审前报表分析的控制 主要由项目负责人完成评价,对本期审前报表进行分析包括各个报表项目变动、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方面对比上期审定数进行比较,对其中差异较大,或者有明显变化的予以重点关注,并进行认定层次的错报风险的汇总。 3.重大错报风险认定的控制 对识别的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和认定层次的错报风险水平完成识别的控制。同样主要以委派项目经理级别以上项目组成员完成相关汇总表来实现控制,在汇总表中,要求对具体风险进行详细描述并标明对应科目,同时认定关于完整性、准确性、存在和分摊、权利和义务,判断是否为特别风险,是否在进一步审计程序时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风险。从而决定是否采用综合方案实施控制测试。 4.完成审计计划的控制 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来进行编制。 (1)总体审计策略的编制。内容包括审计工作的范围;报告目标、时间安排及所需沟通;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对专家或有关人士工作的利用。 (2)总体审计策略的编制。内容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了解内部控制;对审计前财务报表实施分析程序;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事项;对舞弊的考虑;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对计划的修改。 三、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质量控制 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其他特殊项目审计。其中对该阶段的控制主要包括: 1.审计权限控制 在即将开始审计实施前,项目负责人将根据项目组成员的业务水平及从业经验分派具体工作,这一工作的实施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审计软件的权限控制来约束。项目负责人完成工作分派后,软件将自动形成对应的权限,通过这个方式,每个项目组成员将会很明确自己本次审计项目的工作。 2.审计底稿的控制 (1)审计底稿制作的规范。通过对权限的控制,项目组成员在明确本职工作后便开展审计工作,在项目组成员开始做底稿时,审计软件将自动形成编制人、编制时间等信息,而且不能做修改,这样便可以明确该审计人员对此科目底稿的责任。在审计说明中也加强了控制,对审计说明步骤的要求:要完整包括审计说明和审计结论;对索引的要求:按“科目编号+说明类型(7,8为电子文档说明,9以后为纸质审计证据+序号)”;对调整分录的填写的要求:在专门的页面填写并完整得进行说明。这些都使得审计底稿的制作更加完整规范。 (2)审计方法的运用。每个审计程序都有所需要关注的关键点,审计人员应选择正确的审计方法来完成审计程序。对于连续承接业务的,可以参照上期审计方法,把持连续年度审计的口吻一致;对于新承接业务的,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自己的执业经验或者同类型行业的审计做法来完成该审计程序。 3.审计证据的控制 审计证据在审计业务中无疑是很关键的部分。ABC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也有较严格的控制确保其来源的真实性。 (1)对询证函的确认。对于由审计人员陪同企业人员亲自前往银行、企业或政府机关获取的询证函,审计人员将在询证函上明确标明“事务所XXX与公司XXX于某时间一同前往函证”并有双方签字确认;对于邮寄获取的询证函,对应科目负责人必须将邮寄的信封或者快递单与询证函一起装订入审计底稿。 (2)对关键文件、合同等复印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的取得,审计人员必须在获取复印件后对比原件,在确认相符后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字和标明时间。对审计证据的控制,ABC会计师事务所更多的是采取人为控制方法。这便很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行和项目复核人的监督检查。 4.底稿完成时的控制 在审计底稿完成后,只能由项目负责人对各个项目组的成员的审计底稿进行汇集,而且在对权限的控制把握后,不会出现工作重复或者在汇集时信息覆盖的情况。同时,项目组负责人还将在结束外勤之际汇集待补资料并标明对应科目和科目负责人,交与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 四、业务完成阶段审计质量控制 ABC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完成阶段包括后期数据工作以三级复核以及完成全部的审计工作底稿和最终出具报告。对这三方面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三级复核的控制 ABC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报告签发人三级复核制度和项目质量控制(技术部)复核。 (1)对复核时间的控制:一级复核要求是在外勤结束前便完成,以便在项目组成员较齐的情况下,回答问题;二级复核则是在后期数据工作以前完成;三级复核和技术部复核在底稿、后期数据、报告及附注都完成的情况下做复核。 (2)对复核人员的控制: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同样有权限的限制,只有获得权限的该复核人员才能对本次底稿进行复核。 (3)对复核意见的控制:一二级复核意见都是以软件文件格式,清楚地标明了复核人员、复核意见、对应科目等信息,也只有相对应科目的人员才能回答,并将回答好的复核意见与修改过的底稿再汇总项目负责人进行再检查;三级复核和技术部复核则直接将复核意见通过书面标记形式给予该业务后期负责人,有后期负责人来解决,同时技术部复核人也同样关注复核意见是否确实解决。 2.后期数据编制的控制 后期数据工作主要包括调整分录、重分类分录、未更正错报汇总表、TB和审计总结等一系列的工作。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关系到出具的报告完成、正确。因此ABC事务所对这项工作的控制也是很关注。一般由高级审计员以上级别且参与过审计实施阶段的项目组成员作总体负责,对每一笔调整分录进行说明汇总,并且在会在底稿复核中重点关注,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所有汇总表以及TB编制完成后都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复核签字确认。 3.审计报告文件流转的控制 由于后期审计报告文件将经过撰稿、审核、签发等多个步骤,因此对文件流转的控制也是重中之重。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文件流转记录表对这些步骤进行控制。文件流转记录表附于报告文件最上方,随文件一起流动。在标注被审计单位,文件标题等基本信息后。每一次的流转完后,该步骤的负责人将签上名字和日期,从而证明该文件已确实通过该步骤。整个的流转包括: (1)撰稿,由负责的项目组成员撰稿完成后签字; (2)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复核修改后,签字通过; (3)会签,由技术部负责人复核修改后,签字通过; (4)签发,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部门领导复核修改后,签字通过。其中修改工作都由撰稿人根据各级审核的反馈意见修改,各级审核修改通过后才签字确认; (5)报告的装印,完成前4项步骤后就可以进行装印、加盖公章的工作,同样需要文印室和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完成后进行签字确认。通过层层的流转签字确认,每一份文件的每一项步骤都有专人负责,权责明确,控制也比较到位。 五、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的不足之处 1.调查和计划工作落实的不足 ABC会计师事务所,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完成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经理层诚信度调查表完成中,并没有完全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填写,尤其是非首次承接业务,审计人员大都以上年为依据或以自己的印象填写。ABC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承接阶段工作中有一项对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调查表,以及项目组成员保持独立性的确认书,这项程序的实施是为了确保项目组成员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但这些方面都经常被忽略或者不重视。 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计划阶段工作中。对审计计划的编制会有一定程度的延期。可能是因为时间的紧迫或是工作的繁忙,会有在审计实施阶段或者是业务完成阶段补审计计划的做法。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它不单单是个书面的计划。 2.项目组成员委派的不足 ABC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要的项目组组长都会定期近期审计时间与人员的安排。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具体执行业务的人员会经常临时变动,对一项审计业务的外勤时期内偶尔会出现项目组成员分批前往的现象,这不仅给项目负责人分配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也不方便被审计单位接待等工作;与此同时对项目组成员的选择也并未完全是按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虑,这同样会影响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从而影响本次审计的审计质量;另外由于ABC事务所的人员流动较为频繁使对项目组成员的委派更加难上加难。作者曾在实习过程中遇到过某部门应在短时间内离职多名核心项目组成员,导致该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继续进行审计业务的尴尬情况。 3.复核意见落实的不足 在复核人复核方面,由于复核人的不同,不同复核人有其自己的复核习惯,这便对复核意见的表述以及复核的质量产生了影响。同时存在二级复核早于一级复核的情况,使得二级复核对于一级复核进行再监督控制未能切实履行。 在复核落实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1)复核意见不回答。这种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仍然存在。原因一般是项目结束后部分成员派往其他项目或做这个科目的人不在、公司资料不提供无法回答等;(2)复核意见不完整或没能确切解决。这种情况目前最多,主要系问题回答人员无法胜任回答问题的能力,或者避重就轻的予以回答以应付各级复核;(3)复核意见回答的不规范。可能仅仅就两个字,已改之类的话,无法让复核人员能直接查看问题回答的情况。(4)接手做后期的同事无法较好的理解之前的回答复核意见,对后期数据的制作带来影响。 六、对上述不足之处的建议 1.设立调查和计划工作的复核程序 针对调查和计划工作落实不足的问题,确实落实这些程序变成了关键的解决措施。会计师事务所同样可以对调查计划工作进行严格的三级复核制度。 上述被忽略或不重视的工作并非不够重要,他们都是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的关键控制程序,可能是由于时间的紧迫或者是工作的繁多而对此的忽略,同时我认为,对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这类的工作,每个项目组成员在外勤阶段都有所接触,项目负责人更是了然于胸。而只是没有落实与正确的程序中。没有清楚的记录或者填写相关的表格。在审计完成阶段有严格的三级复核制度对审计底稿进行复核并对复核意见进行回复。同样在业务承接阶段最后一步逐级提交业务审批表时,对这些关键步骤、调查问卷、汇总表进行复核并对复核意见的反馈进行再监督。督促这些关键控制点的落实。同时在整个审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以不定期的与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沟通,更加熟悉了解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 2.落实项目组成员的选择控制和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 针对项目组成员的委派的不足之处应从两方面来进行解决。包括切实落实项目组成员的选择控制,以及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 (1)规范对项目组成员的选择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中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下列事项已评价针对业务特性时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①是否熟悉相关行业或业务对象;②是否具有执行类似业务的经验,是否具备有效获得必要技能和知识的能力;③是否有足够的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成员;④是否能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独立性。ABC会计师事务所同样在业务承接阶段规定了明确的程序评价项目组成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性情况来确保了本事务所确实具备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因此确实落实则成了解决这个问题的重中之重。 (2)加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保证有足够的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在考虑雇用阶段,制订严格的雇用程序,以选择正直的、通过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必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取措施持续保持和加强从业人员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包括加强职业教育、职业发展、培训,有经验丰富的老员工指导新员工等,从而避免因人员流失带来的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 3.落实完善三级复核制度 针对复核意见落实不足的问题,重视项目质量复核,保证三级复核的落实是重中之重,这便需要所有复核人员以及项目组成员的重视与实行。 针对复核人的问题,不同的复核人有自己的复核习惯这无可厚非。但是针对具体科目的复核要点应完全复核落实,充分考虑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对复核的要求。包括:(1)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2)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3)进行恰当的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4)已执行的工作是否需要改变性质、时间、范围;(5)已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恰当记录;(6)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7)审计业务目标是否实现。并详细描述所需回答的复核意见,并持续保持关注复核的落实情况和对项目组成员给予指导。同时在项目实施中,一级复核人员、外勤主管应将复核时间尽量提前,以便在项目组成员较齐全的情况下,回答问题。同时也避免二级复核早于一级的现象。 针对项目组的复核落实。所有项目组应重视复核意见的落实,理解各级复核意见的所提出的问题的本质,若有不理解的方面应及时的与复核人进行沟通;彻底杜绝复核意见不回答的情况,对某些项目组成员刻意的逃避回答问题给予一定的处罚;回答问题应切中题意,项目组成员回答完的问题应要求一级复核人员、外勤主管再复核一遍,确定是否准确的把复核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清楚的解决了。如果未打到要求,可以再做修改等;同时还应做到复核意见回答的完整,不仅要在工作底稿中做出修改,对复核意见的回答也要详细描述或加注索引号说明。(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 杭州 310018)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浅谈“案例分析”教学法引入会计课堂 [内容摘要]职业学校是培养动手型人才的基地,学校设立会计专业的目标是培养适合市场需要,有实际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会计专业的学生将来的就业趋向为一线会计工作人员如出纳、银行、往来账、分类账等,在会计学原理课程教学中必须大量嵌入案例,把案例教学法引入课堂,进行教学改革的探索。 [关键词]会计 教学 案例 实践 随着近年来各层次会计教育的大幅度扩张,会计专业的毕业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就业压力。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用人单位很重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会计工作经验和安全性。所以我就现在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初浅的见解,以备大家共同探讨。 一、目前会计学原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教学与实践相脱节,课堂模拟度不够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不是理论研究,而是岗位胜任能力强、具有较好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而在现在的会计学原理教学中课堂教学讲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基本方法,而后专门安排一至两周的模拟实习,这种教与训相脱节的课程设置方法,使学生在“学”时难理解,不能很好掌握就理解掌握的内容,在“训”时初步接触大量原始凭证,不知所以。 在学的过程中学生没有实物比照,在实习过程中学生没有理论依据,这正是我们教师应该改进教学方法的关键。 (二)课堂教学中为了分章讲解,小型案例引入较多,学生无整体感 在会计学原理课堂讲授中为了配合各章内容,所举实例多为小例子,非常零散,没有一个连贯性,而且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让学生无整体感。如:讲成本核算时,原材料领用分录为: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贷记原材料;而在讲管理费用时,领用材料为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原材料;在讲解销售费用,领用材料分录为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原材料,其实在实际工作中这是同一笔业务,在月末我们应根据领料汇总表做一笔分录就可以,这样人为分解的讲授法使学生头脑中无整体感。 (三)课程体系性不强,使学生学完后对做账全过程体会不深 会计学原理教学中分章节介绍各部分知识,而对流程性内容介绍较少,学生的直观性接触差。比如在讲解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介绍了未达账项的四种类型,讲解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调节原理,但恰恰就是如何查找未达账项这一块,因实例不典型使学生在拿到银行的对账单时不知从何查起,也不能找到相应的技巧。 (四)会计师资在实践能力上普遍存在欠缺 有不少会计学原理的老师从校门到校门,缺少实际工作经验,所以只能就书本讲解,老师机械地教,学生被动地学,最后考试就是机械地记忆,有些学生学完会计学原理课程后只晓得借贷,为什么借贷,如何正确的借贷,期末如何主动进行账项调整,都不得而知。 二、会计学原理课堂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会计学原理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其主要内容是介绍会计人员如何对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最终如何对外传递会计信息也即形成财务报告的过程。学生在初接触这门课程时普遍感到有些“晕”,主要原因就是会计的思想概念还未形成。会计案例是根据会计目的和要求,对各种类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重现,并加以综合整理,选择出生动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实例,编写出的具有典型性的会计实例。把这些会计实例应用到会计教学中去,它可以让学生以会计人员的身份考虑问题,加强学生对会计工作的感性认识,了解会计的方法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使学生熟练掌握进行会计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操作技能。案例教学就象一座联系社会生活和会计学课堂的桥梁,它能使鲜活的社会生活、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迅速反映到课堂上来,从而使课堂教学发生较大的变化。 三、会计学原理引入案例教学法的关键步骤 (一)树立以老师这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在教学活动中,应强调“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以主休的身份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在会计教学过程中,老师应按照不同的课程内容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内容的真实感和灵活性,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形象思维和参与意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打破传统的“一本教材,一块黑板,一支粉笔”的教学方式。 (二)循序渐进引入案例教学法 为达到培养动手型人才的教学目标,职校会计学原理教学中应对教学内容应进行调整。在简要讲授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复式记账的方法后,建议引入全套某企业的模拟账务资料,采用真正的账证资料,按照实际会计工作的工作步骤,讲述会计期初的各种建账建制工作、日常业务发生后的处理方法、期末账项调整工作及后期结账方法,将各类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融入各操作过程中,在每一过程中插入介绍基本概念和方法。 1、高效的教学组织 由于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学习通常是在师生热烈的相互讨论和正反方激烈的争辩的气氛中进行的,所以,有必要对师生在课堂上的角色进行准确的定位。鉴于此时的任课教师只能定位于引导者、备用信息库等角色,所以应该将参加该项活动的学生定位于活动的中心。使其感官更加清晰、思维更加深刻、记忆更加牢固,从而,能够最佳地接受任课教师通过网络所传输教学信息。 2、注重对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会计学原理课程所涉及的会计案例无论是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在会计实践里通常只有同一趋向的近似答案,而不具有绝对统一的标准答案。教师在组织每次课堂的案例教学时,应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课堂讨论,特别应注重对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教师应该充分地考虑到学生认识问题可能存在的差异,巧妙地提示:学生应关注各单位财务活动具有差异性,如运输劳务收入的取得,对一个制造类企业而言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一个物流公司来说则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3、典型案例的科学开发 会计学原理课程案例教学改革的实践表明,任课教师能否将其科学开发出的典型案例提供于课堂进行研讨,是“案例教学改革”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典型案例的科学开发是任课教师将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出现的那些具有一定影响性或代表性的政治、经济事件或法律案件,通过科学地删减、加工、整合成事实清晰、逻辑清楚、行文简洁、是非分明的文本,使之可用于课堂介绍、分析、研讨的过程。开发典型案例最忌粗制滥造,因为粗制滥造的案例不仅会导致课堂研讨的混乱,而且会引起参加案例教学活动的学生的厌学、抵触或反感。 4、改革考核方法,实行过程式考核 传统会计学原理教学中一般对学生的考核主要是一张试卷,很少将学生的参与过程纳入考核中,所以学生主观上参与实践的热情不高,认为这是可有可无的,反正又不打分。所以,如何使案例教学引起学生的关注,加强考核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保障手段。 可以将学生的成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理论成绩,一部分课程实验成绩,这样既提高了学生的认识程度,又提高了教学质量。 总之,如何上好每一堂会计学原理课程是广大职业学校老师需要长期研讨的问题,引入案例型教学模式不啻为一种有效尝试,而如何组织案例的编写、如何引导学生进行有效的课堂讨论以及如何进行科学的总结和评价更是一堂案例课成功与否的关键。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新准则下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界定与案例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企业并购活动日益频繁。而如何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并购过程和结果,这对合并会计报表理论与实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会计准则对我国合并会计报表问题进行了规范。本文就新会计准则下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规定进行了分析,并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合并范围变动进行了探讨,最后结合案例说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界定。 【关键词】控制权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案例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的规定 控制是确定合并范围的关键,新会计准则进一步强调了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基本理念,这种控制是实际意义上的控制,而不是仅仅法律形式的控制。即在某种情况下,虽然某一方没有控股权,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投资对象具有实际的控制权且能取得相应的控制利益,这时也应该列入合并范围。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的具体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改进: (一)以表决权作为是否控制的判断依据 由“权益性资本”为判断依据改为以“表决权”为判断依据,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二)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 强调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新准则确定各子公司是否应纳入合并范围,应以“控制”作为判断标准。同时,这条规定也弥补了原规定中对虽然拥有过半数权益性资本但并不实质控制的情况的缺失。新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新会计准则也规定“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这与国际会计准则中“母公司直接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控制一个企业过半数的表决数,即可认为存在控制权,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能清楚地表明这种所有权并不构成控制”的规定如出一辙。 (三)新会计准则考虑了潜在的表决权因素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四)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范围 新会计准则要求,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扩大了合并范围。也就是说小规模子公司、特殊行业子公司、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破产子公司等也要纳入合并范围。这样就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的子公司债务,并会使隐藏的债务暴露,这可以防止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同时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集团的真实业绩。 (五)把子公司分为两种:纳入和不纳入 不再像以前那样把子公司分为“纳入”和“可以不纳入”,新规定更加明确,赋予了合并主体更少的判断空间,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合并范围变动的几点思考 (一)合并范围实务中注意的事项和问题 1.在判断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时,除了暂行规定所给出的情形外,是否还需要对股权比例有一定的最低要求,例如40%,才能将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范围。处理原则:股权关系是判断合并的先决条件,但不必设最低持股比例,应重视控制的判断条件而非持股比例。 2.对于母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但认为对其不具有控制权的被投资单位,是否应当纳入合并范围。处理原则:为避免利润操纵,应纳入合并范围。 3.资不抵债但仍持续经营的子公司应当纳入合并范围。 4.母公司虽然对其子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但已将此子公司委托给其他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由其他企业承包。这类子公司是否应当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是否还需要按权益法核算该子公司,如果母公司受托经营管理或承包经营管理其他企业,这类企业是否应当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若受托方需要合并被委托经营的单位,是在合并会计报表层面先采用权益法进行调整再进行合并,还是在受托方报表先采用权益法核算再进行合并。处理原则: (1)委托方的处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考虑的因素包括有无委托性质、控制与否、期限长短、获利方式、风险报酬是否转移等。无条件的不合并,有条件的应当进行合并。 (2)受托方的处理。考虑控制与获利方式,有股权的应当合并,无股权的则无需合并,同时考虑风险报酬的转移。 (二)规范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措施 合并范围的变动,必然会对整个合并会计报表的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净利润、现金流量等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合并会计信息的一贯性、可比性和质量。所以,对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的操作空间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则加以限制,否则,如果合并范围随意变动、变更操作被滥用,将会加剧已经非常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此,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规范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动: 1.尽快从理论上研究合并范围变动时如何界定其中存在的会计操纵和会计造假,怎样对合并会计信息进行修正,制定相应的规范以确保各期合并会计信息符合一贯性和可比性的质量要求。 2.对各种允许合并范围变更的条件需要作出明确的定性和定量界定,并在实际实施时严格把关。 3.增加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的披露内容,笔者认为应该披露所有符合现行规定新纳入或退出的子公司的相关经营和财务资料,并披露范围变动影响合并利润的绝对数和相对数,以便报表使用者能对变动的影响作出自己的判断。 4.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笔者认为应该将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作为一个重要的审计项目和风险点加以控制,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对合并范围变动进行整体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而且还需要完善专门针对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审计的操作规范。 5.修订和完善有关合并报表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对滥用合并范围变更的行为采用追溯调整法。 6.虽然ST类公司利用合并范围变动来操纵利润的比例与普通公司并无很大差异,但是相对来说其影响程度更为严重,因此,对ST类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的披露应有更明确的规定。 三、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案例分析 例1:有一家外贸企业A公司,主业是服装出口,但近几年受到国内外宏观政策影响,效益一直不佳,为扭转现有局面,开始进军房地产市场,与其他企业合作新设了一家房地产B公司,股本1个亿,其中A公司是B公司的参股公司,参股30%,且不具有实质的控制权。但A公司并不是直接持有B公司的股权,而是通过A公司的另一参股20%的C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公司直接持有B公司的股权,D公司其他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但A公司对C公司有实质的控制权,因为A、C、D公司法人代表均为同一个人。在2007年末财务决算时,A公司没有合并C公司的报表,也就是C公司属于表外公司,A公司将C公司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来反映。C公司也没有将D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C公司对D公司,D公司对B公司均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来反映。 分析:根据新准则规定,2007年合并财务报表时,A公司、C公司处理不妥。正确处理应该是: (一)A公司应当按照控制原则将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二)C公司毫无疑问应当合并D公司报表,因为D公司即是C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C公司对其有实质的控制权。 例2:续例1,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也随着A公司对房地产市场的把握程度不断增强。A公司又与其他企业合并注册一家房地产公司E公司,拥有E公司60%的股权;股权仍由C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公司持有,因A公司没有合并C公司的报表,自然E公司的资产、营业收入也无法在合并报表中体现。对此,A公司是这么处理的,将E公司的60%股权转由A公司的另一控股公司F公司持有,这样解决了E公司资产、营业收入无法合并进来的问题。 分析:A公司这种做法的本身,就证明了A公司对C公司有实质的控制力,否则怎么能将C公司对E公司60%的股权,转由F公司持有。企业期末不如将C公司直接纳入合并范围,C公司将D公司纳入合并范围,D公司合并E公司报表,对B公司的股权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反映,这样就很清晰了,也完全符合新准则就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界定。新准则2008年在所有大中企业都开始执行了,但对于新准则的理解,还需随具体会计业务的展开而不断加深,会计核算才能真实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财务管理才能真正地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当好参谋。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国内商誉会计实务合理性案例分析 摘要:商誉问题在现今的经济环境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原因是由于商誉对于企业的影响以及意义越来越凸显。金融危机的到来席卷了全球大部分国家,有的企业在危急中丧生,但有的企业虽然在萧条经济的环境下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是很多企业由于商誉的存在坚强的活了下来,可见商誉的重要意义不容小觑。我国作为一个正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对于经济的指导不仅需要与国际接轨更需要稳准,虽然我国的会计准则多次对于商誉问题进行修改,但是仍旧存在问题,本文通过案例进行分析说明说明商誉的账务处理在我国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企业合并 商誉 合理性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采用的是购买法,即实施合并的企业以现金或其它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支付代价,购买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而实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购买法下,实施合并的企业在合并日,将购买的被合并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记入实施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合并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合并商誉。我国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的合并报表是以数值列示商誉的,然而,对于合并日的会计处理,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此核算法下,购买成本大于被合并方净资产的部分不确认商誉。我国会计权威认为,购买时超出净资产的部分认为是合理的购买行为,所以不确认为商誉。 虽然没有学者明确提出我国会计在处理商誉时应当将其入账,但是有学者曾经提到商誉是以组织为载体的一种重要资产,现行会计准则仅仅确认了这种资产的一部分,导致了相当规模的企业资产没有在帐面上得到反映,掩盖了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不仅如此,在现行会计准则下,商誉问题并不被会计准则所关注,导致了,我国关于商誉的确认计量入账都没有一至的规范和要求。多位学者也曾经提出过这个问题,认为我国商誉确认相互矛盾以及不规范。 目前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数量大量增长,商誉的会计实务的合理性对于我国的企业不仅仅是会计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要求,更是对我国企业成功合并有力支持的基础,本文研究的主要意义是对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提供一个有利的会计环境,促使会计准则相互统一。企业合并中商誉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而是与企业资产整体一起确认转让,它表现为一家企业的盈利能力超过了本行业平均水平或正常的投资回报率。商誉就犹如一个人的人格魅力,商誉也可以被称为企业的“魅力”,由于商誉的抽象和无法衡量,因此在企业合并中是一个热门的话题。随着企业合并浪潮的高涨,企业合并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已成为会计实务和理论界所关注的焦点。多年来对于企业合并的商誉问题,各国会计对于商誉会计处理都有不同之处,各国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差异,合理的处理商誉能为合并方带来潜在的利益能说明企业合并中反常的现象,对于企业合并中商誉入账问题我国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吉利控股收购沃尔沃汽车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我们以这个案例为基础分析商誉入账的价值以及意义。 吉利汽车在瑞典与福特正式签约,收购瑞典沃尔沃轿车100%股权,在收购之前就有国内有媒体习惯性猜测吉利收购纯属“作秀”、“炒作”,而后质疑“吉利钱从哪里来?”、“福特都经营不好,吉利能玩得转吗?”,甚至还有臆想者断言“沃尔沃的高成本将拖垮吉利”、“吉利的低端品牌形象将毁了沃尔沃”等等。吉利此次的收购活动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这不仅仅是一次收购活动,还是具有其划时代的意义。 沃尔沃的软肋是盈利能力不足,原因是在金融危机后高企运营成本遭遇销量下滑。而吉利的核心能力在于领先业界的成本控制能力,以及对中国汽车市场独到而深刻的理解。 从以上财务数据可以提出一个很显而易见的问题,沃尔沃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拥有大量的负债,如果不是福特公司对沃尔沃的资金支持,沃尔沃汽车就已经面临了破产的困境,吉利控股集团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去购买这么一个“包袱”?然而总裁李书福还说十八亿美元很便宜。但是这么“便宜”的沃尔沃却需要吉利进行大规模的融资,使吉利在短期内负载累累:大庆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吉利万源账户注入5亿元资金,之后另注入了25亿元;国内银行提供4.39亿美元:国家开发银行和成都银行各提供20亿元和10亿元低息贷款,三年内吉利仅需付约三分之一的利息,三年后酌情偿还。 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消息一放出来,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各家媒体各持己见,有的认为吉利是蛇吞象,有的则认为这是大受笔。追其原因是由于吉利集团冒着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去收购一个并不被看好收购后在中国市场能够带来利益的一个庞大的品牌。 沃尔沃虽然然拥有价值15亿美元的净资产而且还是老字号,它的安全性能无车能敌,是很多消费者信赖的汽车品牌,为什么此次收购不被看好呢?从沃尔沃方面来讲,首先,沃尔沃在福特集团旗下处于多年的亏损状态,已经给福特集团非常大的财务压力,其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其次,净资产中包含了大量的固定资产,例如厂房,生产线,这些固定资产的变现能力很差,对于企业提高盈利能力起辅助作用,净资产中还包含了大量的存货,存货如果不及时销售出去,那么其账面价值必然大于可变现净值,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要从净资产中减除,这样一来,沃尔沃潜在流失的净资产不可小视。从沃尔沃吉利角度来讲作为一个民营企业,举借大量外债购买沃尔沃会造成巨大财务压力,而且还面临消化不良的问题,排除资产以及技术的整合问题,吉利自己本身背负了很多负债,再加上沃尔沃的负债,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的盈利,一旦资金链断裂出现资不抵债,后果不堪设想。 这么多的问题,难道吉利就没有考虑到?当然不可能,但是为什么沃尔沃处于连年亏损和大量负债之中却能够卖给中国市场十八亿这么高的价格?主要原因是因为商誉的存在,这也是其一项资产,然而这项资产却被忽略了。沃尔沃的净资产是十五亿美元,吉利花了十八亿美元把沃尔沃娶回家,那么多出来的这三亿美元就是商誉。 商誉=合并对价-被合并方净资产=18亿美元-15亿美元=3亿美元 总裁李书福正是看到了商誉带来的巨大潜在利益所以会在此时沃尔沃糟糕的财务状况下花了巨额资产不惜借大量外债来购买沃尔沃。事实也证明了沃尔沃并没有让吉利控股失望。从08~10年的股票走势图中可以清晰的得到结果,虽然大盘的走势低迷,但是并购的消息一出来吉利控股的股价就一枝独秀不断攀升。 商誉在此次收购过程中的重大意义在于,商誉是此次收购活动的动机,这项资产解释了之前诸多问题,而且用直观的数据说明了吉利收购沃尔沃的获利依据。 根据我国对于商誉入账以及合并报表的规定,商誉科目只入表不入帐,合并后的分录却有区别,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差额产生的商誉不作调整。也就是说吉利收购沃尔沃做的账务处理是双份的,这样的结果第一是耗费了大量的财务资源,同一件事有双重的标准,第二,商誉没有在账面的到反映,也就是无形中忽略了企业的一项资产,也是最重要的一项资产。沃尔沃的商誉是吉利控股收购的主要目的,而却没有在账面上体现,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有用性、重要性。 合并商誉产生于企业合并,国外一些成功的企业合并表明,合并商誉占收购价格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应正确地确认合并商誉,否则将有悖于被并购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我国企业的控股比例主要以国有为主,有时在企业进行合并中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部分的投资部分不能充分表示为商誉,即此部分并不是由于企业的管理以及其他方面使企业的价值增加,例如,我国国内的企业合并时归于国有,国家会用高于企业净资产的资金以及其他购买手段合并一些企业,以达到整顿分散企业的目的,例如合并山西的煤矿,虽然这些企业价值并不一定符合国家收购的价格,但是由于国家要实现的一些问题,例如更加有序和便于管理等原因,被购买方以较低的净资产实现了企业合并,所以超出净资产部分的成本不能有效的合理的确认为商誉。我国会计界权威认为,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净资产的部分是正常的购买行为。所以为了统一我国的会计政策,在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产生的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不入账。 我国的企业寿命偏短,规模虽然很大但是相对于国外同等规模的企业所创造的经济价值目前还是处于劣势。国内的企业过分的追求短期利益导致了企业目标的偏差,不是拥有最大的规模的企业就是盈利最高寿命最长的企业。商誉的确认从狭义来讲是会计处理的问题,但是广义上他有他独特的创造利益的魅力。核心商誉论:被收购企业存续业务“持续经营”要素的公允价值;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和业务结合的预期协同效应的公允价值;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把其称为核心商誉。“持续经营”相信是每个企业梦寐以求的,商誉是衡量这种持续经营的能力标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着装邋遢形象一般的人和穿着正装形象大方得体两个人一同去推销东西,一定是后者的业绩高。对于商誉也是一样,拥有了商誉即使有相同质量品质,相同价格的竞争者加入同行业,由于商誉的存在对于企业在短时间内也不会有太大的冲击。 国家整合企业为了便于管理,有效合理的利用资源最终达到规模经济的目的。国家实施的任何措施都是为了企业以及经济的发展,那么如何衡量决策的准确性以及企业合并后带来的效益呢?商誉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标尺,超出企业净资产那部分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商誉并入账以后,按照有效的方法予以摊销,剩余的价值才是企业真实的利润。 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尤其是我国的企业兼并国外的企业时,除去资产总值还有一大笔的合并成本,即商誉,这部分价值有时会相当于其他资产的总值,所以在日渐发展的我国企业不可小视商誉的存在。 吉利控股收购沃尔沃的案例比较具有代表性,我国会计准则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部分形成的商誉只入表不入账的的规定的解释是,此行为属于购买的正常行为,所形成的商誉属于购买行为所付出的正常代价。但是按照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以及说法并不能解释吉利控股收购行为,也无法解释在收购的风声刚传出,吉利控股的股票价格在熊市独树一帜。从吉利的案例可以看出商誉的重大意义不将商誉入账无疑是一项损失。多位经济学家分析此案例,都是用文字来进行分析,不仅不直观,而且也无法在账面上得到体现,也对财务报表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能将商誉在账面上得到体现,就不需要做一些抽象的分析,而且更直观的反应收购的目的,这也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有用性。商誉在合并报表中充当了一个平衡报表的“备抵账户”的角色商誉失去了本身的价值和意义。 商誉的会计处理表明了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商誉的态度。由于商誉的重要性,商誉应该引起我国会计准则足够的重视,我国的会计处理应当与国际会计处理相同,向发达国家靠拢,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中不仅在合并报表中体现商誉,还应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入账。体现出企业商誉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帮助校正企业的价值目标,促使我国企业拥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向长寿命高效益发展。 会计案例分析论文:会计基本假设的别样内涵及其案例分析 会计基本假设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遵循会计基本假设,为企业正常开展会计核算提供了基础。不容忽视的是,有的企业保持了会计基本假设在形式上的合理性,其经济业务事项却超出了会计基本假设之下的业务实质的合理程度,人为地赋予四项会计基本假设以“新”的解释:突破会计主体利益、创造持续经营条件、假借会计分期和虚拟实物计量,设计和安排了与会计基本假设所涉及的概念迥然不同的业务,虽然这样的业务没有打破会计基本假设的平衡,但本文案例的列举和相关企业问题的发生,描绘出企业会计基本假设的别样内涵,也提醒有类似问题的企业引以为戒,不要触碰会计基本假设的底线。 会计主体是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反映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明确会计主体,既要强调会计处理的立场,也要站在会计主体利益的立场,避免会计主体空间范围在利益纬度上的失调。 某房地产开发商A公司异地投资开发商业地产,因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建立沟通协作关系,遂委托项目所在地的某建设承包单位B公司办理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B公司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比较熟悉,要求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B公司的名义办理,A公司授权以B公司名义办理相关的建设手续。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建设项目的实际产权人为A公司,待项目完工出售后,转让收益由A公司获得。虽然项目进展顺利,但纠纷随着楼盘的售出而发生,资产处置所得流入B公司,而B公司并不按照协议约定将收益交还A公司,俨然以项目的实际产权人自居,项目建设过程中,A公司缺乏对项目的动态管理,B公司随意列支开发成本,转移截留开发收入,使A公司难以主张权利。A公司不得已将B公司告上法庭,并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了尚未出售房产的财产保全,A公司从此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考虑到协议约定以及B公司的暗箱操作,A公司维权的可能性小而成本巨大。案例列举的当事人企业,因工作失误或谈判处于劣势等原因,将原本应由企业确权的经济业务事项,拱手送予对方当事人,使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与交易结果发生偏离,造成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损失。 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企业的生存条件和经营状况,停业的可能性和大规模削减业务的事实,是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充分必要条件。 某医药生产企业C公司在国内多个城市出资设立医药经销公司,其设立在某城市的法人医药经销企业D公司,受当地市场竞争的影响,业务规模萎缩,市场占有率不足,C公司决策暂时退出该区域市场,并将D公司工作人员召回或解除劳动合同,租赁的经营场所到期后也不再续租。为保持企业的药品经营资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C公司配合不再持续经营的D公司虚构采购销售业务,借助关联方关系,为D公司虚构营业收入300万元,制造了公司依然维持较高业务规模的假象。D公司前员工不满公司的解聘,将公司不再持续经营的事实分别向当地工商、税务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了书面反映,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组织工作人员查实情况,D公司没有满足药品经营所需的场所,也不能提供证明货物流动的运费发票、入库单和出库单等证据,事实面前,D公司不得不接受处罚。虚增营业收入,没有真实贸易背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不以牟利为目的,但虚开发票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用会计舞弊掩盖大规模削减业务的事实,以期保留相关经营资质,是以一种违法行为掩盖另一种违法行为,违法成本高,得不偿失。 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向各方面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某主营仓储租赁业务的E公司,提供货物保管和场地租赁等服务。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组织年审,审计人员在查阅E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仓储合同时发现,E公司的固定客户较多,但合同履行期限很少有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E公司财务人员解释说,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通常是一年一签。从仓储租赁业的惯例分析,长期客户为了限定仓储企业收费涨价,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通常要求与仓储企业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仓储企业为了稳定客源,也会选择信用好、知名度高的客户签订长期合同。E公司的长期客户F公司正巧是审计人员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审计人员通过其他审计组的工作人员查询E公司和F公司之间的仓储合同,发现合同期限是五年,费用标准也不同――竟然存在两个版本的阴阳合同。原来E公司与客户签订五年期的仓储合同(阴合同)后,又要求对方逐年签订一次合同(阳合同),但合同金额和履行期限空栏不填,阳合同也不交给客户。如果当年营业收入等业绩考核指标预计能够完成,就要求客户少交部分仓储费,通过人为操纵的会计分期来实现业绩考核目标。审计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E公司还存在将部分仓储收入转入私设的银行账户中的违法行为。 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过程中,以物物交换为代表的“非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原始的交换媒介――在一定范围内、少部分行业中仍然扮演着货币计量的角色。 某民营钢厂G公司欠供应商H公司的货款,债务到期但G公司无理由拒绝支付,在H公司反复催要的情况下,G公司承诺给予对方以钢厂副产品水渣、焦油等充抵货款,水渣、焦油等钢厂副产品虽然具有经济价值,但对于处于供应链上游的H公司而言,因为没有下游市场客户,无法对外销售,短期内也不可能变现。H公司只能再次协商G公司,请求钢厂将所谓的抵账货物转卖给其他有真正需求的客户。在这一过程中,钢厂达到了延期支付货款的目的,钢厂个别人员也实现了个人利益,而供应商虽然在抵账、转卖无法用货币计量的中间物过程中,产生了部分应收账款的损失,但最终收回了大多数的货款。似乎,钢厂和供应商都实现了双赢。事实上,这样的非货币计量行为中,钢厂赚取了别人的信用却失掉了自己的信用这是钢厂在供应商选择上具有较多话语权的行为表现,也是一种以损害供应商利益为代价的潜规则。
会计论文范文:科研项目管理会计论文 一、科研项目管理的特点 (一)政策性 来源于各级政府或部门的财政性资金拨款,资金使用需要遵从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政策要求,也需要遵守各拨款单位的具体经费管理规定。属于国家拨款支持的科研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例如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的通知等。国家拨款项目经费管理的违规行为将受到政府部门不同程度的惩戒,构成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而体现了指令刚性、执行强制的政策性特征。 (二)综合性和长期性 一个大型研发项目,可以分解为多个子课题,需多单位、多部门、跨专业合作才能完成,甚至需要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由于其项目研发的前瞻性和创新性,且基本无历史经验数据借鉴,因而更加复杂。大型研发项目的研发周期普遍超过一年以上,有的甚至持续数年。项目管理活动中,对成本归集的技术要求高,研发成果与研发成本配比难度大。 (三)盈利性与非盈利性并存 企业作为经济组织,首先要以盈利为目标,科研企业也不例外,科研项目的立项需建立在研发成果的盈利性目的基础之上。科研项目在研发过程中,大多数不能够在短期内创造利润,研发支出资本化,研发成果将来为企业或其所属的集团带来长期效益。科研企业往往在同一时间内,一方面开展项目研发,是非盈利性业务;另一方面开展经营活动,以盈利为目标。因此无论从科研项目或是从企业角度来看,实施项目研发,盈利性与非盈利性并存。 (四)不确定性 科研项目创新性强、过程复杂、时间跨度大,因此研发投入的构成与投入量不确定,研发成果有可能会偏离预期目标,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研发成果不确定性具体表现为:项目研发不成功,研发支出费用化;研发成功,研发过程中,会形成固定资产、存货(产品、样机)和无形资产,但项目研发初期,难以准确对成果进行界定。 (五)经济技术复杂性 科研项目研发对象一般都是行业、领域和整个社会中具有前瞻性和尚未知晓的事物。科研项目实施的探索性,研发成果的不确定性,以及没有可以参照的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水平缺乏等因素,可能导致研发项目在经济技术方面变得错综复杂,也使得科学合理地对科研项目进行评价更加困难。 二、管理会计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受公司治理结构制约 要让管理会计发挥作用,首先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但在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比如科研企业存在定位不准确、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问责机制等问题;决策层对管理会计的作用了解不足、认识不深,在管理实践中难以有效利用;企业管理者一般以完成利润指标为考核导向,追求短期利益。上述情况的存在,可能会直接导致研发项目决策不当,研发成本控制不严,研发成本核算范围扩大,研发费用资本化不当,造成潜亏挂账等问题。 (二)技术方法运用不系统 技术方法运用不系统主要表现是在运用上的自发性、偶然性、以及运用范围的局限性。首先,管理会计易受主观态度影响,导致管理会计优先满足公司内部管理者的主观需要,当所有者与管理者的目标不一致,管理者有可能主观上倾向于回避于己不利的管理会计信息;其次,技术方法不成熟,缺乏相关规范,管理会计研究成果在理论上较多,应用技术方法较少;最后,管理会计运用尚无相关评价标准,在企业中运用也缺乏应有的法规制度依据,难以判断应用水平的高低、优劣。 (三)信息系统不健全 管理会计信息系统,是指在公司一切财务会计及与其相关的信息系统,应用范围主要包括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评估与管控、绩效评价等。管理会计信息系统需要迅速对财务数据及与管理相关的非财务数据进行收集、分析、整理,将其转化为满足管理决策需要的信息。经过多年的发展,大多数企业仍停留在财会信息化建设阶段,部分建设完成了ERP信息系统的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的管理系统流程整合任务未完成而形成信息孤岛。 (四)缺乏管理会计专业人才 管理会计师并非等同于普通会计师,管理会计师的专业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具备财务管理专业知识,还要有更好的项目管理才能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储备。许多会计人员接触过管理会计知识和培训,但是这些知识主要是理论知识,并没有系统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另外,科研企业的管理会计比较特殊,有着很高的专业性和应用性,普通会计人员还不能很好地将管理会计知识与科研项目管理相结合。 三、促进管理会计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应用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1.建立授权管理制度 建立授权管理制度是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实现上级在向下级委派任务的同时授予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实现权责对等。在科研企业授权管理制度建立应包含项目决策层面授权和日常项目管理层面授权: (1)项目决策授权 为避免项目立项及决策风险,应依据科研企业特点建立科研项目决策授权制度,对科研项目申报立项、验收进行论证与审批。科研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必须由专业人员依据专业知识与经验进行评估、论证,而不能由无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审核。重大项目,坚持专家评审和集体决策相结合。针对科研企业的特殊性,可设立由不同领域的技术专家及技经人员构成的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科研项目的立项和验收进行多维度的评估和论证,提出项目执行风险点,提前审核把关,评审意见为项目审批决策的依据。 (2)项目管理授权 项目管理授权主要是日常工作授权,即公司管理权利与责任在公司内部和项目管理团队的分解与传递。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科技管理部门及财务部等职能管理部门人员、项目负责人及科研人员等在明确的授权范围内各行其责、相互牵制,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依据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政策,在科研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商务管理、物资管理、会计核算等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明确责任机制,避免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降低政策性风险。内审部门针对项目执行、进度管理、经费管理等风险点定期进行科研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项目进度滞后、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度不匹配、经费使用不合理、不合规等情况重点进行审查,提前预警。 3.进行统筹协调管理 科研企业是科研项目第一责任主体,项目课题组具体承担执行责任。企业应统筹协调科研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应从项目申报开始就介入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在项目预算申报、项目执行实施、项目验收结题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指导与协调,及时纠偏。在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可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由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课题组共同组成的“科研项目管理协调小组”,深入到科研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及项目结题验收各环节,提前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二)实行“计划、预算、考核”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在科研项目管理中通过建立“计划、预算、考核”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保障企业战略实施,实现计划与企业战略紧密结合,企业财务预算与研发项目计划协同运转,以考核促进项目研发目标的实现。 1.明确科研企业的定位 科研企业的定位需予以明确,企业的核心任务之一应是完成研究开发任务,形成可持续的发展动力,确立企业的发展目标。 2.明确科研项目的考核导向 对于科研企业的业务,按照技术成熟度划分为研发阶段和产业化阶段。对于研发阶段的业务,考核重点为科研成果,关注的重点应为科研任务的完成,只要完成课题就可以得到相应激励,不应与整个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由此,通过区分经营与研发考核指标设置,研发阶段的科研机构和人员可将工作重点放在科研上,而对于产业化的考核重点则向经济指标倾斜。 3.建立“计划、预算、考核”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企业总体研发目标和战略焦点分解至各个项目部,“计划、预算、考核”三位一体,形成以计划落实目标、以预算保障计划、以考核督促计划、以奖惩兑现绩效的管理机制。将战略性科研项目列为公司战略焦点,集全公司之力,集中突破,各部门、各承接单位层层承接与分解,将各项目成员绩效与项目进展完整地结合起来,各司其职,保证科研计划的有效执行。在此基础上绩效评价和激励深度一致,做到奖励与鞭策并行,激发创新精神。 (三)运用财务预算与项目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在“计划、预算、考核”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下,将科研项目研发任务分解至各个年度,而相应的项目总预算也按照计划分解至各个年度,以确保项目计划得以顺利执行。 1.项目预算是基础 项目预算的编制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满足项目研发的合理需要。项目预算可依据经费来源细分为若干子项目,并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编制,以及对照项目研发计划,将项目预算分解至各年度,以确保项目计划与预算保障相匹配。 2.企业预算是统筹 项目预算分年度预算编制完成后,汇集成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根据企业的年度战略计划,对各项目的预算之间进行平衡,统筹资源,保证完成企业战略目标所需的资源,保障项目计划执行所需的预算。 3.项目预算与企业财务预算相结合 在年度的预算执行中,每一笔项目支出既受年度财务预算控制,又受项目预算控制。项目预算把握研发进度,财务预算反映企业战略计划,两者相辅相成。 (四)建设管理会计信息化系统 科研项目管理离不开管理会计信息化系统这样的“硬件”来实施和控制,并且贯穿于科研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会计信息系统需要通过诸如SAP等ERP软件平台来实现。系统建设一般需要经过两个阶段,一是ERP实施阶段,二是优化项目阶段。 1.ERP实施阶段 建立ERP管理平台,同时集成工作流程。在核心系统中实现项目管理、采购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档管理等核心业务的对接。通过ERP管理平台的实施,对项目管理信息进行分析与处理,为各级管理人员及时提供管理决策信息。 2.优化阶段 ERP系统的优化应用主要是通过内部工作审批流程的精简与优化、功能报表开发等手段,实现企业财务及相关数据的共享和分析,可以主要通过如下优化措施提升系统功能: (1)项目进度管理与数据维护,建立项目结构、进度计划和进度监控,开发项目进度报表,对科研项目进度进行实时展现与跟踪。 (2)项目人工费与项目间接费用全范围分摊,企业制定一定的项目成本分摊原则,如以科研项目的各作业成本为基础,通过开发ERP系统报表来实现全范围成本自动分配至具体科研项目,尤其是科研项目中不便于直接统计的人工成本与间接性费用分摊,可以通过ERP系统开发来实现和优化。 (五)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个性化财务数据体系 1.构建多层次、多维度财务数据体系 科研项目在计划审批、预算批复、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各阶段,均需将相关管理数据输入系统。系统中上、下游数据层层关联,上游环节,自动对下一环节实施控制,比如:预算指标不得超出项目计划指标。在资金支付、项目成本实际发生环节,如何将项目管理体系与会计核算体系充分融合,是数据输入的难点。项目预算与会计核算科目并不相同,尤其是国家拨款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科目开支范围具有法规强制性,不得随意列支。首先,将预算科目拆解,对预算科目的明细项目进行重新定义并与会计科目(成本要素)相关联,实现预算科目与会计科目的对应。以国拨经费预算中的燃料动力费科目为例,该预算科目拆解为电费、水费、气费等会计明细科目。将预算科目拆解为一般会计科目后,预算科目已与一般会计科目建立起对应关系,突破了项目预算与会计核算两套体系的障碍。其次,根据项目预算科目分解对应的会计核目(成本要素),创建WBS,对项目各层级成本要素进行结构化编码,形成WBS节点。最后,在日常预算管理中,对项目各WBS节点赋予预算指标值。合同签订或支付发生时,受此成本要素预算金额控制。会计核算时,从该成本要素中列支,财务数据同时归集至会计科目和科研项目节点,形成项目预算与会计核算相统一的数据管理体系。 2.财务数据的个性化 在数据输出方面,通过加强财务数据的多层级和多维度建设,可在系统中开发满足各级管理需要的报表,除生成普通会计报表外,还可以生成与预算科目相一致的科研项目进度分析报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合同执行情况报表和项目经费决算报表等,使项目报表个性化,以满足项目管理需求。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企业必须要通过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改善人员结构,建立科研项目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工作中,加大培训力度,进行岗位练兵,加强懂技术、会管理、掌握管理会计理论和方法的人才队伍培养。 四、结束语 科研企业应积极研究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充分认识科研项目管理的复杂性及其风险,加快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本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实际,系统运用管理会计方法,最终达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目的。 作者:赵贤文 王斌 王洪峰 单位: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会计论文范文: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会计论文 一、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中会计监管的现状与缺点 依据目前来说,一部分的企业管理者对国有资产管理缺乏重视,导致了他们在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中任意地调动和运用,没有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也没有预先设置好的工作安排。由于他们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不重视使得会计监管工作的不足日益突出,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层面: (一)会计监管标准不够合理 在会计监管工作中,由于我国新制度的制定导致一些企业在监管工作中仍然会有新制度与旧制度并用的现象。这种现象使得企业在监管中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从而进一步降低了会计信息效率。结果往往会使得会计监管工作不能有效地进行,企业在国有资产使用时不能得到约束,阻碍了企业整体发展。 (二)国家政府监管有待加强 这几年来,企业对于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工作不重视,从而导致会计监管存在不足不能得到完善,从企业整体型上来看,第一,由于我国会计监管工作属于分散性管理,一些相关的会计监管只能存在交叉管理,所以导致会计监管没有做到有效统一监管;第二,是由于在监管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目标,监管工作没有目的性,各部门各行其是,致使监管工作减弱的严重问题。第三,相关监管人员缺乏法制观念,职员素质低下。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我国政府监管职能需要不断加强,这样才能使得企业会计监管工作更好地实行。 (三)企业内部会计监管过于表面 企业的内部管理是我国进行国有资产会计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企业内部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相关的企业内部会计监管制度不健全或没落到实处审计委员和监事会这两种方式是企业内部监管的重要形式。目前来说,大多企业的内部相关的会计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即使有的企业内部会计监管制度已经形成但是并没有发挥其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与监事会的作用没有发挥,对于企业内部会计监管来说就是行有虚无。 2、会计监管工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会计监管人员是国有资产会计监管工作的重要力量,由于企业没有充分运用好内部会计人员引起会计监管工作在国有资产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具体为:第一,在企业监管部门中会计监管在企业监管中做的是售后工作,这是由于大多数企业并没有正真理解会计监管的意义,他们把会计监管工作与审计监管工作并为其谈;第二,由于大多数企业会计部门并没有认清自身的关键,往往在企业中出现一些造假行为,所以企业在面对会计部门这种造假行为的时候并没有严惩;第三,在企业中会计部门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在面对一些工作的时候他们不懂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不能做到会计信息真实性,使之不能保障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 (四)社会会计监管较薄弱 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不仅包括了政府和企业的监督,还有社会的监督。而在社会监督中,因本身监督意识较薄弱,使监督作用无法发挥,监管力度也不大,社会监管弥补了政府监管工作的不足,但是这并不属于政府的会计监管机制,因此政府也无权执行,政府只能做到中介监管。此外因为会计师的道德素质不够。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了社会监管力量不足。 二、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监管的措施 (一)强化国家会计监管力度 建立关于国家国有资产会计和审计机制是加强国家会计监管的力量。国家的审计机关是依据特定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审计监督的,具有独立性。强化国家会计监管力度的首要条件是要保证审计部门对其实施相关的责任,全面落实会计监管工作科学有效的进行。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要明确分工到审计部门,这也是达到审计部门履行监督权。因此,为了能够是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的目的,就要设立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 (二)落实社会监管职能 社会中介监督是属于外部监督的形式,根据相关规定,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核心对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检验审查,进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与财务会计资料等进行公正、合理评价的一种监督方式。社会中介监督具有较强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社会中介监督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定和法律的认可。除此之外,为了使社会中介监管能够具备更强的价值,所以国有企业各部门以及各机关要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因此,针对社会监管面临的问题,首先要对注册会计师队伍进行全面建设,提高队伍成员的的道德素质水平,通过相关规定增加社会监督的作用和效果。 (三)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1、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会计监管是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的基础,对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可以使企业会计监管达到较好的效果和作用。与此同时,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用时也是企业进行管理的基础条件。所以,我们应该利用各机构的相关职能提升企业治理结构,从而避免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做出错误抉择和违背道德的事情。 2、健全与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管制度 加强内部环境监管工作。由于企业资产具备所有权以及控制权的分开,因此我们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设立是为了防止企业经营人为了私利将自身的利益高于企业的利益。监事会是企业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管理的基础。监事会主要是由企业股东、政府职员、以及企业职员组成的,依据企业相关规定,监事会有权监管财务部门的一切情况,并且可以对企业财务部门进行严查,监事会的成立能够有效地对会计部门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监事会能够及时反映。 三、结束语 根据上述所分析得可以看出,目前一些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工作仍然有些漏洞,为了保障企业利益与社会经济能够逐渐发展起来。企业必须要重点关注会计监管工作,努力完善会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还关系到国家的利益。 作者:陈建华 单位:建德市财政局 会计论文范文:高职教育管理会计论文 1管理会计在会计高职教育中的现状及原因 1)当前会计类高职教育课程体系主要以基础会计和财务会计为主,管理会计在专业课程教育中占比较低,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开设管理会计课程。 高职院校开展会计和财务类的职业教育,主要还是以基础会计和财务会计类知识为主,注重学生的记账、做账等财务技能的培养,忽略了管理会计的教育。以我校为例,之前开设了管理会计的课程,但是管理会计不属于核心课程,后来因为开设课程的压缩,导致取消了管理会计这门课程。究其原因,在于会计职业教育者对管理会计重视不够,对管理会计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还停留在传统的财务会计的思维中。 2)高职类管理会计教材缺乏,专业管理会计教师等教学资源不够。 高职类学生的基础较差,学生普遍对纯理论的知识存在一定的反感,管理会计的教材很多都是理论化的东西较多,没有针对高职类学生的经典教材,相关教学资料缺乏。很多高职管理会计教师并不是研究管理会计的老师,专业师资不够。 3)高职类管理会计教学方法枯燥,单纯照搬本科理论式教学,学生学习兴趣较差,教学效果不好。 很多高职老师没有一线企业工作经验,都是毕业就进入职业教育,对管理会计的实际经验不多,教学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上,没有形成适合高职学生现状的教学方法。同时,高职教学方法较乱,各种新教学方法和思想层出不穷,但真正适合各自学校的方法不一,大家纯粹为了模仿形式的方法,而忽略了教学方法的效果。 4)教学内容实用性较差。因为企业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学校与企业脱节,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管理会计是一门应用性学科,每个企业有不同的应用方法和路径,因为学校与企业脱节较为严重,导致学校的教学内容实用性较差,教学方法枯燥。在很多高职院校,一直在推广校企合作,但因为会计类教育涉及到企业的核心信息,很多企业参与学生培养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只停留在表面阶段。大量管理会计方法尚未运用到职业化教育中,如作业成本法、企业价值链管理、品质成本管理、战略成本分析、目标成本法、平衡计分卡和EVA指标分析等方法的运用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5)管理会计职业化教育的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相应专门组织进行管理会计的推广,也没有企业有专门的管理会计岗位,导致管理会计高职教育的缺乏。 在职业管理机构设置方面,我国财务会计工作在企业有正式的机构设置,而管理会计工作却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设置,我国大部分企业没有专门从事管理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管理会计的重要性并设置相应的岗位,管理会计职业教育才会真正繁荣。 2促进我国管理会计职业教育发展的策略 1)国家应建立管理会计的专业组织,推进管理会计的发展,推出管理会计资格证书,开展管理会计师资格考试。 为推进管理会计的发展和应用,我国应建立专门的管理会计组织,不断丰富和完善管理会计知识,组织大家进行资格证书考试,推广管理会计,促进管理会计的发展。 2)根据市场需求,明确管理会计职业化教育目标。 随着经济的发展转型,企业越来越注重内涵建设,企业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作为培养管理会计一线人才的高职院校应依据市场需求,随之转变教学思维,重新确立管理会计教育目标。会计教育目标不应该仅限于培养财务会计人员,更应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培养大量 管理会计人员。管理会计学科的发展日益完善,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有管理会计师资格考试,管理会计相关人才的社会需求日益增多,继续以传统的观念将管理会计课程作为会计专业教育的辅助部分已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3)改进和完善管理会计高职教学方式和教育内容。 高职教育侧重学生技能的训练,管理会计高职教育中的教育内容需要紧跟市场需求,教育方法应该注重工作实际,侧重学生管理会计技能的训练。管理会计的技能学习强调理论联系实际,要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但目前理论脱离实际的问题在许多高职院校管理会计教育中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有的学校进行了一些管理会计的实践培训,但基本上还处于仿效模拟阶段,并没有对企业内部的预测决策起到指导作用。所以,一方面要加强校企合作,引入企业到学校,也让学生有机会到企业参加实习,如果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立模拟实训室,模拟企业实际环境,加强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引入企业实际工作人员参与到管理会计职业化教育中。可以聘请校外职业界导师来校任教、指导,培养出符合职业界需要的管理会计新型人才。 4)改变管理会计现有的考核方式,更加注重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技能考核。 在当今的中国,评价学生学习管理会计成绩好坏的传统方式就是考试,而且试卷均有标准答案。管理会计实践性很强,需要根据具体企业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对企业预算和决策提供信息。在这种考核方式的影响下,培养出的学生会出现高分低能、眼高手低、一到实际工作时就束手无策等现象。因此在进行教学内容和教育方式改革的同时,也要改变现有的考核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如案例分析、实地调查、方案讲解,由学生现场进行分析等等;而对于实训部分,则由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在管理会计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按照学校课程考核标准要求打分,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作者:谢喻江 蒋智 单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论文范文:基层工会规范化财务会计论文 一、基层工会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情况 (一)机构岗位方面 大部分基层工会都能做到配备专、兼职的会计人员,明确会计主管、出纳等财务人员的分工及职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二)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不规范,使用科目不正确。如工会干部差旅费在“业务支出—外事活动费”列支,探望病人和职工活动费用在“其他支出”列支,帮困捐款计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工会经费入“会费收入”,会议费、购入固定资产在“职工活动费”列支,备用金和工会工作人员借款计入“借出款”等。 2.报销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要求。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如,职工活动支出只有发票作为原始凭证,没有详细活动内容和参加人员等,大额活动支出没有活动请示报告、预算及参加人员名单,慰问购食品、订报等无发放清单。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有的单位“其他应付款”记载款项近十年未发生收支;有的大额历史遗留款项长期挂在“代管经费”;有的在往来款里核算投资及投资收益等。 4.预算管理不规范。有的基层工会本级的年度预决算没有编制或未经报批,有的基层工会预算管理流于形式,没有按预算对支出进行有效控制,超预算支出,未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有的基层工会未开展活动,年底经费结余数额较大。有的基层工会超预算、有的仅完成预算的百分之二十多,未按要求进行预算追加或调整。 5.内控和监督不规范。不相容职务未按规定要求分离,如,收据的购买、保管、使用均由同一人操作,缺少内控制约;出纳人员作为收款人或报销人;个别单位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兼任出纳岗位等。有的单位经费支出不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而是由行政领导审批。 二、加强基层工会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一)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规范化模板建设 上海市总工会在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制定了《上海市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模板》,并列示在“上海市总工会”网站上供各级工会下载。模板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决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内部会计稽核、货币资金管理、工会票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往来款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第二部分:基层工会财务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了机构岗位、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开设银行账户、账务处理实务、会计基础规范化标准说明和会计监督。第三部分:附件,包括工会的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目录、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往来款项明细表、经费收支决算表和经费收支预算调整表等,要求基层工会从实际出发,抓落实,针对会计工作中存在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二)强调全过程的预算管理 全总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这是加强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很好的途径和方法。 1.要根据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单位收支情况,确定预算目标,科学编制预算,合理预算经费支出结构,报本级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上级工会审批后执行。 2.在预算执行中,要对预算项目执行进行实时监控,规范经费使用标准和手续。每年10月底,根据市总工会财务部相关规定,凡是总支出超出预算的,均应按预算报批程序办理预算追加手续。总支出在预算内、科目间调整的,分两种情况:如果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调增,其他科目调减,则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和经审会讨论通过即可,不必报批;反之,如果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调减,其他科目调增,则需报上级工会审批。 3.预算年度后,要认真完成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和分析,做到查漏补缺,以更好的完成下一年度的预算管理工作。 (三)完善投资事项决策程序 投资作为基层工会“三重一大”项目之一,必须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时基层工会投资必须在有经费结余的前提下,遵守国家有关投资规定,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效益优先。并按以下流程办理:投资前可行性论证,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工会审批后,列入预算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投入资金或实物,取得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投资后跟踪管理,取得投资收益。投资以后也不是万事大吉,应该及时关注投资损益情况,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 (四)加强基层工会财务人员业务学习 由于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大多是兼职,他们由于本职工作忙,很难照顾到工会会计业务,加之有些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不熟悉,导致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薄弱,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基层工会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上级工会要加强检查指导,要针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完善制度,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切实推进基层工会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作者:陆娟 单位:上海市总工会 会计论文范文:企业经济新常态管理会计论文 一、中央企业是中国管理会计实践的开拓者 2012年,国资委号召中央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并确定了13个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提升,其中投资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等专题均属于或者涉及管理会计的范畴。近几年来,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交流研讨、编写案例、制定提升标准等措施,中央企业的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尤其是全面预算管理得到深入发展。各中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预算制度与组织体系,优化预算编制流程与方法,加强预算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事前算赢的预算管理模式,加强执行监督与考核,取得明显成效。全面预算对企业战略实施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有效地促进了资源配置与运行效率的提升,对企业KPI指标的管控作用进一步提升,全面预算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持续提高。再以经济增加值(EVA)为例。2009年国资委决定对中央企业进行EVA考核。EVA是指企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超过资本成本的盈利能力,即税后净营业利润大于资本成本的净值。EVA是全面考核企业经营者有效使用资本和为股东创造价值能力的重要工具,也是企业价值管理的基础。多数中央企业EVA考核的权重达到或超过50%,很多企业在集团内部也实施EVA考核。企业通过建立价值诊断体系,即以财务报表为基础,以资本成本为基准,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层级和不同环节,将EVA的构成要素从财务指标向管理和操作层面逐级分解,绘制出要素全、可计量、易识别的价值树,揭示价值形成的途径。同时,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从纷繁复杂的价值树指标中,识别出反应灵敏、影响重大的关键价值驱动因素。从关键价值驱动因素出发,选取国内外优秀企业作为标杆,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明晰价值管理的薄弱环节,从而完善企业战略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甚至业务流程的管理,完善价值提升策略。比如某石油企业将EVA分析与评价引入油气产品的产、炼、销、储,以及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某汽车企业深入挖掘价值增值的关键要素,从生产制造延伸到售后服务与衍生业务,促进了全价值链创效;某机械制造企业要求各成员单位按月编制EVA驱动路径表,并将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某钢铁企业将EVA改善程度与年度、任期考核密切、全面挂钩。可以说,EVA考核方式的引入,有效地促进了中央企业的价值管理与价值提升。在2013年的中央企业财务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向企业提出了开展“精益财务管理”的要求。精益制造是有名的管理会计工具,它通过优化生产与业务流程,以最低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与功用。精益财务管理就是要求中央企业通过精细化的财务管理方法与制度流程设计,降低成本,提升价值,防范风险,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与优化配置、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积极开展成本管理、深度参与投资管理、完善财务信息化系统、加强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撑等,使传统的核算型财务管理向价值管理转型。实践证明,各中央企业在财务转型过程中,充分利用全面预算、价值管理、成本管理、绩效工具、流程管理等管理会计工具,持续推进财务与业务融合,创造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管理会计方法与实践案例,比如兵器装备的全面预算管理、新兴际华集团的商业计划书、宝钢金属的价值管理、鞍钢武钢的成本控制、中航集团与中国商飞的项目型号总会计师制度,等等。 二、管理会计是企业应对“新常态”的重要工具 当前,实体经济成本费用持续提高,利润率不断下降,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人工成本高企;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上行,能源原材料价格总体上升;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成本上升。在传统行业续期不足、产能过剩、价格下降的情况下,企业毛利空间不断压缩,实体经济尤其是传统行业的低毛利也已成为一种“新常态”。企业要持续发展、保持盈利增长,除了调整结构与技术进步以外,最根本的还是成本竞争,即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费用。而成本费用控制正是管理会计最基础的研究领域,其标准成本管理与差异分析方法、作业成本管理与责任中心会计等,是企业最为传统的成本控制工具方法。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会计是企业应对“新常态”的重要工具。与此同时,管理会计也是促进企业财务管理转型的重要工具。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企业财务管理必须从传统的核算型、管控型向价值型、决策型转变。价值型财务管理指财务要做价值的维护者、管理者、创造者;决策型财务管理指财务要做决策的支撑者、参与者、评估者。而管理会计正是促进价值创造与提供决策支持的一门学问,是实现财务管理转型的桥梁和工具。战略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与平衡计分卡、价值导向的价值链分析与供应链物流、风险导向的全面风险管理与财务预警方法等,都对企业财务管理转型具有促进作用。另外,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也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加快转型。比如企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或会计服务外包模式的普及,既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将大大解放和减少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现有的出纳、会计、报表等岗位上解放出来的人员或者冗员需要转到管理会计岗做数据分析、做业务伙伴、做决策支持。 三、商业模式创新需要管理会计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正面临艰难转型,首先是产业结构升级,其次是经营机制转换,再次是商业模式创新。对于前两者已有较多论述,这里谈谈国有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问题。什么是商业模式创新?就是发现和组织独特的资源交易,为企业带来正现金流。总结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商业模式:工业企业是投资建厂、招聘工人、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销售产品、回收货款,然后再投入、再生产,没有整合供应链,没有打通价值链,价格下降、成本高企、毛利下滑;商贸企业是先采购后销售,或者先销售再采购,或者采购销售,其中融资性贸易、大宗商品融资有一些创新,而一些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还把“经”念歪了,导致出现重大经营损失。在互联网时代,这种传统的商业模式是没有竞争力的,必须进行改造和创新,我认为最基本的创新就是“产业、金融和互联网”三个要素的组合。作为一家传统白色家电企业,海尔成为全球白色家电第一品牌,靠的就是创新。它新的需求从市场来、从用户来,产品设计从互联网来,设计在全球招标,生产在全球进行,既降低了人工成本,又保持了创新活力。这就是传统行业在互联网环境下新的商业模式。管理会计与商业模式创新有很大关系。商业模式创新是为了创造更多的价值,在商业模式创新与构建中,管理会计要提供决策支撑、流程设计、成本管控、风险控制、绩效管理等服务,所以在商业模式创新中要大力引入管理会计。当前,企业引进和推广管理会计亟需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加大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企业要加强管理会计工具的应用,从企业战略高度推进管理会计实践;三是加强管理会计案例的总结、提炼与交流,加强管理会计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广,以推动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作者:廖家生 单位: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会计论文范文:企业资源消耗成本会计论文 一、企业的成本改革 1.企业成本的区分。 企业的成本是对于商品基础价值和收益的指标,是企业对经济产业和物料的控制和管理。企业的成本会计是保证企业市场经济发展的成本价值的标准,在强烈的市场机制的发展中,加深企业的市场经济最大利益的有效获取,保证对于企业的产品物料成本的有效控制,降低企业的物料成本,保证企业可以在源头完成成本控制,保证企业在市场的竞争机制下的有效化最大利润,精打细算完成企业成本会计的有效发展。企业成本的会计预算是对于企业产品的相关投入,成本估测,产品销量等各个方面进行系统的收益分析,从而确定企业的整体估算范围,尽快减小企业的投入成本,加深对于企业的设备的有效配置,实现企业整体的利润收益的最大化。将完全化企业成本与变动的企业成本进行相关分析,是企业的各类成本进行有效管理,完成企业成本核算的相关功能,建立合理的企业成本会计管理过程。 2.企业资源消耗会计和企业成本会计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 随着企业成本会计的快速发展,在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关模式喜爱,加深对于企业的成本会计的改革,传统的企业成本会计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市场生产发展的基本需求,很难满足企业资源缺乏的问题。传统的企业会计成本需要加深企业的资源的整体控制,对企业的资源消耗控制需要以企业的资源和相关成本为依托,建立合理的资源和成本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加深企业的成本会计的发展和管理,深化企业的成本会计改革,以新型的企业成本应用模式,完成企业的有效化管理,从而适应企业的资源消耗,保证企业的会计发展,使企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控制。企业成本的进度增幅,推进了企业资源消耗,而资源的消耗会计又进一步地加深了企业成本会计的发展。 二、企业的资源消耗成本会计管理 1.企业的资源消耗会计。 企业的资源消耗会计师一种具有新型的会计管理模式,加深企业整体的快速发展,建立合理的企业会计创新管理机制,保证企业整体的系统构成,加深企业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对企业资源合理的管理,保证企业资源消耗成本的战略系统可以更好地发展,构建成资源消耗会计管理。企业的资源消耗会计师对于企业成本内部的资产改善,对外部资源进行成本管理方式的提升,宝恒企业管理模式的快速发展,各种成本会计管理以企业的资源方式进行有效的设定,加深的整体经济市场发展,提升企业技术的成本会计,完成企业的资源消耗成本会计控制和管理。 2.企业的资源消耗会计的基本特点。 对于不同的成本会计中,资源消耗会计师对于企业的整体服务的资源消耗,保证企业的资源整体数据统计和管理,实现企业的资源消耗可以更好地进行有效管理,保证企业成本会计的有效实现,从而更好地满足资源消耗成本的有效控制。 三、企业的资源会计优点 1.企业的资源消耗会计发展优势。 在企业的资源消耗会计的管理和市场经济调控下,企业将资源的有效调整和控制作为优质手段加深企业的会计管理。企业的消耗会计的管理可以有效地加深企业对于市场经营下,成本的有效精细化分析,对企业的多个成本配置问题进行资源调控,完成企业成本的管理和分配。 2.企业的资源消耗会计的管理条件。 在企业的资源消耗会计管理中,对于企业的资消耗以足够的资源费用进行支持,加深企业内部的管控,对于企业内部严重的资源浪费进行合理的统计和控制,保证资源消耗的成本会计管理。但是,企业的资源消耗成本会计在实际的发展中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对于分组的企业管理者模块的物资优化有一定的优势,对于整体企业的优化没有关系。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企业经营的市场经济管理体制下,对企业的商品经营发展进行成本会计管理和控制,加深企业的成本会计创新,保证企业的成本会计方式的有效改革,使企业在新的市场发展管理机制下,形式适合企业成本会计发展的价值管理。针对企业资源中的管理问题,对企业的资源会计管理模式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寻求更加适合的新型的企业成本发展管理模式。 作者:鞠文举 牛胜芹 单位: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会计论文范文:作业成本会计论文 一、作业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财务人员未能对作业成本管理形成科学、全面的认识,作业成本管理意识薄弱。大部分企业管理人员错误地认为,成本管理属于财务人员的工作范围,与他们没有多大关系。部分财务人员对于作业成本法的认识不够深入,认为这种管理方法过于复杂和繁琐,相对于传统成本计算手段而言,作业成本法的成本计算过程十分繁复,导致财务人员引入该成本核算方法的积极性很低,造成作业成本法无法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其二,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有利于应用作业成本法的良好条件。要运用作业成本法,企业就必须要将产品视作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心,重视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各个生产经营环节,针对各个环节给予科学的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各个阶段的工作,然而,现阶段大部分企业没能成功构建完善的生产销售控制体系,无法为作业成本法的有效运用创造有利环境。其三,缺乏强大的技术支持。企业要运用作业成本法,就必须要不断引进各种高科技信心技术,虽然近年来我国的信息科学技术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会计电算化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得已经很广泛,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的应用也越来越普遍和成熟,但是目前还没有研发出专门服务于企业成本控制的科技信息技术,无法为作业成本法的应用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二、加强作业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的策略 (一)提高企业作业成本核算意识 企业要在目前实施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加强作业成本核算意识,首先要根据“成本对象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对成本发生的动因加以分析,选择“作业”为成本计算对象,重新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费用。其次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采用全员成本管理方法,企业所有员工均应明确自己的具体作业成本中心的责任,积极主动地在工作过程中加强作业成本管理,养成良好的作业成本控制意识。最后企业必须要针对生产制造各作业环节所消耗的资源包括材料、动力、设备等各项工作制定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形成科学的管理规范,重视对企业资源、能源等消耗的控制。 (二)重视人才培养 作业成本法是一种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法,企业领导必须要高度重视该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同时引导企业财务人员积极配合成本管理工作,提高作业成本法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企业必须不断强化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其掌握与作业成本法相关的各种基础知识,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作业成本法的核算方法,明白实施该管理方法的积极作用,鼓励其积极参与到作业成本法的学习中。在引入作业成本法的初始阶段,企业应该对国内外应用作业成本法的成功案例进行分析和借鉴,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实际状况,稳定推进作业成本法应用。 (三)加强部门联系,重视政府支持 企业财务人员应综合分析具体的产品成本状况,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及领导,不同部门针对企业成本实施深入分析及有效整合,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将非增值作业终止,减少相应部门成本。所以,企业必须要调动全体员工的力量,为作业成本核算体系的制定和完善以及成本归集改善工作提供有效支持,作业成本法应用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事,同时也是整个企业的事。另外,企业要积极寻求政府的支持和投入,例如争取政府在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经济支持,推动企业作业成本法的技术研究开发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不但能够实现对作业成本法的推广应用,还能够促进技术创新。 (四)加强作业成本差异分析 企业成本控制的最终环节是要实施事后分析以及总结。针对作业成本,事后分析值得是针对实际发生的不同作业法以及预先制定完成的成本标准,开展有效对比和分析,将存在的差异计算出来,同时,再此前提下对引发差异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具体责任进行科学落实,从而推动成本责任考核工作,并为新标准以及新方法的制定提供参考。成本差异分析指的是企业形成成本后,针对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差异进行总结归纳,全面分析和研究,挖掘引发成本变动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进一步明确具体经济责任,为下一个成本控制环节的目标成本确定提供有效依据,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促进企业成本的减少,提升总体经济效益。针对作业成本控制工作,建议采用定期报告制度,全面了解不同成本资料的控制状况,明确实际成本以及目标成本之间存在的差异,研究引发差异的原因,制定科学措施进行偏差纠正,为企业奖惩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通常,成本控制中的事中控制在综合性以及全面性上相对比较缺乏,所以,这些缺陷必须要通过加强事后控制进行有效弥补。作业成本的时候分析实际上是事中控制的延续,同时也可以看作是对企业成本控制的监督以及总结,通过这种方式提高新标准以及新方法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作业成本法要求在成本事后控制中,针对传统标准成本制度以及传统预算制度的具体运行方式进行归纳和改进,实施作业实行差异分析。研究事前控制以及事中控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对成本控制标准进行补充和完善,为下一环节的成本控制提供有效指导,这同时也是事后控制的主要目标。所以,企业必须要编制科学的作业成本报表,并在实践过程中对报表进行补充完善。 (五)促进作业成本法和传统成本法的有效结合 作业成本法在可控成本中具有很大的优势,而其它可控性差的成本因素依然可以采用传统成本法。比如,一个科技密集型企业通常需要经过数个生产作业步骤,且重视非财务变量,如产品的设计、零件数量、运输距离等,就应该应用作业成本法,能够最大限度的控制成本因素,达到优化生产过程,降低成本的目的,并考虑企业中其它不可控成本因素采用传统成本法;而其它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作业过程若步骤简单,耗时又不长时,可以考虑继续采用传统成本法,而对于生产过程中所需消耗的多种材料则使用作业成本法,最大程度的消除人为因素带来的损失。这样将两种成本法进行有机的结合,充分发挥出两者的优势,互相弥补,既可以提高企业成本计算过程中的准确性,为企业决策层提供更多的真实成本信息,又成功的降低了成本消耗。 (六)科学开展作业成本核算,发挥其对于企业的积极作用 一方面,作业成本核算属于企业业务流程重组的关键工具。作业成本管理一般由作业分析、成本动因分析以及业绩评价与改进这三大步骤构成。作业分析要求企业对全部作业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其是否具备增值性,综合分析作业项目是否能够促进企业价值发生增加,是否有利于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成本动因分析要求企业实施成本动因分析的过程中,对可以促进企业成本减少的动因进行有效保留,而针对可能引发企业成本增加的动因,建议对其作业必要性实施重点分析,同时制定有效的方案将企业成本降低。之后,开展科学的业绩考核,通过调查客户的满意程度,分析企业不同财务指标来实现有效考核,针对企业生产周期以及利润增长率等进行具体分析。另一方面,企业开展作业成本核算,能够发现影响企业成本状况的真正原因,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企业成本进行优化。与传统的成本核算模式相比,作业成本核算可以针对企业间接费用进行准确分摊,针对企业作业实施全面分析,将管理引入更高层次。作业成本核算能够满足现代科技发展的需求,有效促进企业管理走向成熟化。 作者:王珊珊 单位: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论文范文:企业内部控制财务会计论文 1企业财务会计中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创新思维能力缺乏 由于财务会计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多数企业对财务会计的开展都十分重视。虽然企业对财会工作有较高的重视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的观念科学、客观、合理。从现状来看,很多企业往往只重眼前利益和利润,忽略了长久的效益发展趋势,缺乏创新思维能力,只一味应用传统方式,对财务会计中内部控制工作严格、生硬管理,不懂变通,未能随着外部环境变化而时刻创新管理策略、方式。长此以往,不仅会加重财会人员的工作量,还会导致内部控制不合理,影响企业发展。 1.2内控制度落实度不够 企业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与政策,但没有将重点放在内部控制方面,且很多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全面贯彻落实,导致财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由于企业财会制度落实度不够、相应制度不健全,从而影响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3外部监控不全面 很多企业虽已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但对外部环境的对企业财会工作的影响还未有足够的重视,这就导致企业缺乏完善、健全的外部监督机制,使得外部监控漏洞过多,甚至是导致企业内部财务人员与外部监督沆瀣一气、私相授受,对企业经济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1.4岗位设置不合理 岗位设置不合理,也是企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一类问题,不合理之处主要是指一人多岗的现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量大、内容杂,但却未能设置相匹配、相符合的岗位,导致工作人员较少,不得已而一人身兼数职,难免会因压力太大而在工作中常出差错,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质量。 2企业财务会计中内部控制的加强策略 2.1提高创新思维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对企业经营发展起着尤为关键的作用,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也能使内控工作越做越好,因此,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创新思维能力十分重要。首先,企业不应该固步自封,在内部控制工作中以提高竞争竞争力、降低成本等目标,不断引进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与手段,持续质量改进,促进内部控制的效果。其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企业产品技术与服务中不断创新、优化,能够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利润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同时还需注意,企业在内部控制工作中发散思维,创新途径的过程中,需结合企业实情出发,不能盲目地效仿、推崇或照搬其他企业的手段,以免出现管理与实际不符、脱轨的问题。 2.2完善并落实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企业领导层人员应该充分意识到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内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及时完善与优化,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严谨、详细,使其能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适当的约束,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其次,以财会制度、内控制度作为参考,并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对内部控制工作加强监督与管理,保证会计工作能够做到钱账分离、账实相符。再次,以内部控制制并作为主导,在此基础上,企业根据自身经营与发展特点,制定年度会计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制度、利润分配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等,由专人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使财会人员能够严重按照计划与制度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内控效果。 2.3细化管理流程以加强内外监督 外部监督有较多漏洞,也是导致企业内部控制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总结认为,企业可通过细化管理流程,来加强内外监督,使内外监控能够互相牵制,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企业应该将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细化,并随着企业的发展趋势与外部变化不断调整优化,力求管理的精细化。同时加强内外部监控,通过内部多人负责,外部定期调整岗位等措施,完善优化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使其能够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引的作用,以规避内外部人员同流合污的不良问题出现。 2.4合理分配员工岗位 财会工作中一人多岗的现象对企业长效发展极为不利,因此,合理分配员工岗位与责任也是目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企业应该根据整体的管理情况与业务需求,对职位进行分配,尽量做到一人一岗制,以保证工作质量,减轻员工压力。若存在特殊情况,也可允许设置一人双岗、一人多岗,但要保证员工工作量合理,同时还需注意,一些岗位不可同时兼任,以免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例如,某人员岗位设置为出纳,同时不能兼任档案保管、收费等工作,以防范工作中失误。此外,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促进岗位分配合的途径之一,企业除了要引进专业人员外,还应该给现有工作人员提供进修机会,使其能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个人能力,从而胜任并做好内控工作。 3结语 现阶段发展中,我国各企业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相关企业应该提高重视,利用各种手段策略,持续质量改进与优化,提高内部控制质量,促进企业的长期盈利与长效发展。 作者:薛国红 单位:南宁学院 会计论文范文:企业准则接轨新旧财务会计论文 一、企业新旧财务会计准则接轨的现状 1.新财务会计准则在推广的过程中,大多沿用原则性的定性规定 没有过多考虑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了准则的操作性能。譬如关于企业的资产组合、权益法核算、商誉减值测试、折现率选取等规定以大中企业为模板,并不适用于小企业的操作,在中小型国企中,会计准则操作性不足的客观现状,主因除了推广经验欠缺,而且很有可能过于依赖旧财务会计准则的实施习惯,但也并非旧财务会计准则需要予以全盘否定,在新财务会计准则操作时,依然有必要承接旧财务会计准则科学之处,做好两者的协调平衡。 2.企业在应用新财务会计准则的时候,发现新准则的对旧准则的补充规定不够明确 仅限于个别具体事项,影响实务操作的有效把握。譬如企业在合并报表的时候,资金流通权管理难度大,不利于资金流入与流出的平衡控制。这种规定的盲点,主要是因为新财务会计准则的实施经验不足,尚未在实践当中检验出具体的良莠,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推广实践中,结合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开展需求和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准则规定内容。 3.不同企业的规模和层级各不相同,其体制与行政因素的适应程度 直接影响新财务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譬如企业的财务会计考核,随着利润的增长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的改变,企业更为重视利润的上报,对于职工薪酬、升迁等个人利益未能兼顾,使得新会计准则的执行掺杂太多的主观因素,不利于新旧财务会计准则的接轨。 4.在特殊经济形势下的适应性有待提高,譬如金融危机 由于新财务会计准则没有综合考虑会计的变动因素,而仅仅考虑业绩的考核,丧失了企业会计转型的主动性,尤其是新旧财务会计准则接轨的关键性阶段,如果企业在会计管理的主动性不足,对企业准则的理解和把握不深刻,会影响企业相关工作的稳定性和适应性。这种情况尽管发生的概率比较低,但一旦出现,很有可能导致企业在生存和发展中覆灭,尤其是中小型国企,将造成致命的打击,为此对于新财务会计准则是否能够适用于特殊经济形势下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详细情况,通过接轨磨合进行确定。 二、企业新旧财务会计准则接轨的建议 鉴于企业新会计准则在应用时存在的弊端性问题,在此针对中小型国企的会计管理工作,要求我们掌握企业在接轨准则时的基本情况,对企业管理结构进行改善,提高新会计准则执行的适应性水平,以及充分考虑新会计准则的前瞻性等,实现新旧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 1.企业管理结构的改善。 企业管理机构是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制度环境的营造主体。很多中小型企业在应用新财务会计准则的时候,由于受到政策因素的影响,历史的包袱会影响企业执行新财务会计准则的效果。但由于很多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譬如业务资金不足等,要求进一步改善企业的管理结构。企业管理机构的完善,正面要求建立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的基础上,协调好监督经营和日常经营两者的角色,同时还要紧密联系企业经营者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致力于企业的成本科学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笔者认为,新财务会计准则的执行,需要对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机制予以完善,提出企业管理机构改善的新思路,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开辟新途径。 2.会计准则执行的强化。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财务会计准则执行的适应性,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对新财务会计准则的认识水平,加强企业一把手的财务会计业务培训工作,尤其是董事会和总经理等管理人员,要提高他们对新财务会计准则的重视程度,以便从战略高度上重视财务会计工作,确保新财务会计准则能够得以强制执行。 2.2增强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财务会计从业人员对新财务会计准则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使得财务会计准则能够得以尽快融入到企业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实践当中,从而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确认和计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另外还要主动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联系,建立新的培训学习渠道,由专家牵头指导相关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更快适应新财务会计准则。 2.3企业资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主要针对企业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尤其是关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业务工作,其中包括标准、程序、方法等方面的内容,为提高企业维持资金流入和流出平衡的管理水平,以及减少企业资金闲置现象,企业应积极参照相关指引政策监督检查企业对新财务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将新旧财务会计准则接轨落实到位。 2.4企业还需要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有效结合企业内部确认制度、中介机构评估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提升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可靠性,以及降低新财务会计准则执行时导致的财务数据失真风险。 2.5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强化,譬如没有确认的财务资金流入,应结合可抵扣的资金亏损金额差异,在出现坏账损失时,将损失从坏账准备中分离出来,避免财务会计人员的主观估计,增强资金流入风险的控制。 3.实现新财务会计准则的前瞻性。 新财务会计准则与旧财务会计准则的衔接,要体现出新财务会计准则的前瞻性,以便更好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譬如新财务会计准则对成本核算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某些企业的会计科目成本类科目不明确,而且成本范围和口径不统一,以及产品的收支核算不配比,而新财务会计准则不仅要求以固定的时间测算商品的服务成本,在成本科目之下,归集了明细科目,并且通过对商品服务效率的科学考评,按照经济类别设置企业会计支出科目,以确保财政核算指标口径的统一。除此之外,新财务会计准则还加强了成本核算和控制,配比了收入与费用的因果关系和时间的一致性,这对于企业商品的收支核算不配比情况来说,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为此,新财务会计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的核算,另外我们不需要续提报废的固定资产,并将固定资产历史的财务会计信息登记在备查簿中,可作为企业日后购置固定资产的参考借鉴依据。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在应用新财务会计准则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新财务会计准则的适应性问题,了解新旧财务会计准则在接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掌握新财务会计准则应用的难点。新旧财务会计准则在接轨的工程中,我们一方面要完善企业的治理机构,为新财务会计准则的应用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另一方面是通过提高企业管理层对新财务会计准则的认识水平,同时加强新财务会计准则相关的培训工作和规范公允价值核算等,实现新财务会计准则的前瞻性。 作者:杨雪梅 单位: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会计论文范文:税务会计及计量属性财务会计论文 一、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计量属性的异同 1.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计量属性不同之处。 财务会计是从业的利益出发,为企业利益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相关信息,在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在公司的资金经济利益方面进行核算时,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提供的有效信息进行一些正确有效的经济决策。税务会计是和公司相关于税务问题有紧密的联系,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对公司的纳税活动引起的相关的资金方面进行一些准确的记录和报告。它在处理这些事项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很大一部分资料和信息都是来源于财务会计的,但它的主要对象就是公司关于税务方面的问题进行准确计量。因此,它们主要的不同就是它们的计量对象和计量目标的不同。 1.1关于历史应用方面它们之间的差异。 历史成本对于税务会计来说所占的地位比例比较明显,因为历史成本准确可靠的一些特性,这比较符合税务会计中税法对计税基础的要求,所以历史成本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占了很大一份优势。然而对于财务会计来说,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虽然对于财务会计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在现在经济发展的趋势下,衍生出了许多新生的金融工具,这使得历史成本在财务税收的地位减弱,而财务税收则以公允价值作为它的主要的计量属性。因此,相对于历史成本来说,它在财务会计中的地位明显要低于在税务会计中的地位。企业的资产一般都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的,在企业的税务会计中,因为历史成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税收会计从头到尾基本上都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依据的,而在财务会计中,最初的计量是采用一定的历史成本计量,但在后续工作中会运用到很多其他不同的计量属性。这就是历史成本在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所采用的程度上的差异。 1.2关于公允价值应用方面它们之间的差异。 税务会计最主要的计量属性是历史成本,在采用历史成本的时候,要满足的条件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这样一来,就需要拥有相应的交易记录。而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只有在历史成本和市场价格等相关的信息不够准确可靠时,税务会计在这种情况下才会退一步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因此,公允价值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只是作为补充,而不是首要的。但相对于财务会计来说,公允价值则是它最重要的计量属性,它在财务会计方面的使用范围很广,在所有符合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的计量。这是两者在适用范围方面的一些差异。税务会计在进行计量时尽量回排除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和一些市场风险,这样它在税法的依据下,使用历史成本的计量,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税务会计下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财务会计在计量中,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在现代财务会计的迅速发展中又衍生出许多金融工具,但这类业务的核算,更多的都需要用到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公允价值只是一种市场价格,它只是为了税务会计计税服务的,那么公允价值相对于财务会计来说就是一种预期价值。这是它们在采用目的方面的一些差异。在税务会计中,对于公允价值的估价方法是有一定的限定的,它仅仅是限于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及资产的不确定使,它才会采用公允价值的估价方法,但主动权和决策权不是在自己手中掌控的,这要取决于相关的税务机关。而在财务会计中,在三种不同情况下,资产在市场上的一个参照性的报价,或者无法取得相关的报价,可用相关类似的报价进行适当的调整,再者,但都无法确定时,就可以采用多种估价技术来估计公允值。因此,对于估价方法来说,财务会计的估价方法层次比较多样。这是它们在估价方法上的一些差异。 2.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计量属性相同之处。 历史成本对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重要的计量属性。在企业的相关税收方面的资金活动中,税务会计要用历史成本进行准确的、真实有效的计量。在财务会计包含一些税务会计事项时,税务会计都要进行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历史成本的可稽查性、可靠性和真实性这决定了在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中,二者都要以历史成本作为最初的计量。当然,相对于税务会计,历史成本是作为它的首要计量属性。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以重置成本作为补充的计量属性。在财务会计中,除了历史成本计量这一计量属性外,还需要运用其他的计量属性最为补充,因而重置成本也只是作为它的补充计量属性,多应用于财务会计的盘盈固定资产方面的计量。在税务会计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它是在两个地方可以运用到重置计量。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适度的采用公允价值属性。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时候都是要以适度恰当的原则,有时候也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的。如果对引入公允价值的环节不加太多限制,很可能会出现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可靠,甚至会引起一些企业的财务状况。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都是在双方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公允价值的运用的,他们都是根据一定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其金额,我国在金融资产交易初步形成市场的时候引入了公允价值,在税务会计中,企业应以公允价值计量来确定企业以非货币形式获得的各种收入来源的金额。 二、结语 就目前来看,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落后于税务会计的实务,而不论在会计的计量属性还是理论研究上,财务会计体系都已经日趋成熟。我国在财务会计计量属性的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准则,而税务会计计量属性并没有明显的存在于我国的一些税法法规中,但是它却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财务会计和税收会计都是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两者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也存在着异同之处,但它们在企业的发展和运营中担当者重要角色,因此,在理解和有效运用它们的同时,两者在计量属性方面的差异有待于我们更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作者:糜迎桃 单位:南开大学 会计论文范文:教学改革下财务会计论文 1改革意义 (1)有助于优化该课程的教学组织。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强化考核的灵活性与实用性,增强教学的实践性。(2)有助于全方位提升专业教师能力。(3)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新能力。(4)能促进我校培养符合市场要求、满足社会需要的、具有后续学习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整体提高我校高职会计类人才培养水平。(5)还可以为会计专业其他相关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经验,为推进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学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 2现状分析 “财务会计”课程是会计学专业的主干课程,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既是“会计基础”课程的拓展,又是后续课程如“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会计电算化”“会计报表分析”“税务会计”等课程学习的基础。同时财务会计还是会计从业资格、助理会计师、会计师、经济师、注册税务师及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也是这些资格考试中难度最大的考试科目。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掌握从事财务各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会计理论知识、会计操作技能。对学生会计职业能力培养、专业素养形成起支撑和促进作用。但是,目前我国财务会计教学仍存在很多问题。 2.1教学内容多且难度大 目前,“财务会计”课程知识点相对孤立,内容详尽琐碎,注重介绍理论方面的条款,内容设计也相对枯燥。这就要求授课对象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而高职学生多喜欢形象、具体思维,在学习财务会计课程之前缺少会计行业实践认知,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不熟悉,很难掌握好财务会计知识。尤其是难度较大的知识点,如金融资产和减值准备等,对学生来说就是天方夜谭。 2.2知识更新快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正处于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的阶段,是变革时期,修改很频繁。2014年上半年刚讲过利润变和长期股权投资,结果2014年7月份这两项准则就变动了,这些实际的变革都要求“财务会计”课程内容要与时俱进,体现了知识更新的特点。 2.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 目前我国理论教学是文字性的,看着课本和文字来练习业务的处理,而实践教学也好,实际工作也好,每笔业务都没有文字,都是看着原始凭证对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而如何看懂原始凭证,学生在课堂上并没有学会。 2.4教学方法、手段单一 大多学校财务会计的教学一般是老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下面听,并认真记笔记,然后课下做大量的练习题来巩固已学知识。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对单一。 2.5能力考核上的不足 大多数财务会计课程理论教学采用传统的书面闭卷考试方法,考试内容也是理论知识及会计的账务处理。大多数学生平时不学习,到考试前两周,通宵达旦地复习书中的知识,翻着上课的笔记。这种考核方式不利于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更不利于培养他们的可持续学习能力。 3改革内容 (1)立足高职教育的特点,正确定位“财务会计”课程的人才培养目标。(2)转变教学理念,进行开放式教学,定期把学生带到校外实训基地,如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由实训指导教师或企业师傅进行现场教学。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在会计教育中的应用。(3)为了锻炼学生的思考表达及创新能力,将财务会计课程按工作技能要求,分解成一个一个的知识点,目的性强地进行讲解,要求学生课堂随身携带笔记本,每一个知识点开始前,教师会提问,让学生先想出自己所知道的与该知识点有关的实际案例,然后教师再列举情景,教师不再板书。因为教师板书学生只听的话,印象不深刻,所以教师讲,让学生自己写下来,这样学生可以边写边消化、边理解。有些知识点教师认为学生预习能看懂的,教师让学生自愿上来讲,然后教师补充说明。课内实训中,教师会在课堂中留有时间让他们练习,然后让他们上讲台说答案并讲出原因,教师再纠正补充。(4)把教学内容中的难点、不常见的业务从必修课中剔除,转变为选修课。由于该门课程是初级会计师考试必考科目之一,为了响应“岗、证、课、赛融通”课程体系的总体要求,备课时还要参考初级会计实务考证大纲的要求。(5)教材与岗位、业务一体化。(6)教学方法、手段多元化。采用比较分析教学法、任务驱动法、案例分析法、知识串联法、教学岗位化流程化等方法;建立企业仿真模拟实训室,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场所一体化。(7)加强实践教学,深度校介企合作,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争取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同步进行,并且实训环节要组团队、分岗位进行。(8)改变考核方式,以考核理论为主变考核职业能力为主。(9)全方位提升教师能够为社会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能力。 4改革目标 本文以国务院、国家教育部出台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市场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通过转变教学理念,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变考核方式,加强实践教学,创新校介企合作模式,深化校介企合作,形成校介企3方共同育人这种新的卓越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强化学生的岗位胜任能力和职业综合能力,形成“岗、证、课、赛融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既满足学生的就业要求,又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和持续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满足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所需的大批量会计专业人才,还可以为学校知名度的远播和未来发展做出贡献。 5可行性分析 (1)国务院、国家教育部及学校未来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对教学改革的支持。(2)项目组成员、教学团队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项目组成员中有2名副教授,6名硕士,已经完成多项省、厅级教研、科研课题,发表多篇教育教学改革论文。已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精品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并积极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教师敬业负责,在研究能力、时间上以及实施上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开展。(3)12年以来对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多方位的探索,逐渐总结出了适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4)理实一体化教材开始出现。(5)多年的教学使课题组成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项目的研究奠定了基础。(6)从2007年开始,我们重点加强了学生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建立了ERP和会计分岗实验室,为本项目提供了实验条件。(7)有校企合作的基础,能够实现“行业与专业对接”“职业标准与课程内容对接”。 6实施方案 (1)到企业进行实地调研。(2)和往届毕业生进行座谈或其他形式的沟通。(3)内容与岗位及业务流程一体化教材的选取。(4)带领学生去企业或者事务所参观,为他们选聘校外老师。(5)规范并强化实训教学,且实训教学参照企业财务部门进行。(6)一边进行理论研究,一边在卓越人才班中进行试点教学。对教学单元修改完善后再进行大面积的试点,并与其他同类院校进行交流。(7)让学生在假期到企业挂职,真正让理论作用于实践,反过来再理解理论。(8)排课时,积极配合想在企业挂职或者兼职的专业老师。 作者:孙玲玲 单位: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会计论文范文:公立医院改革中管理会计论文 一、在医药价格改革中的应用 目前,公立医院改革探索之一是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并配套实施价格补偿、财政补偿机制改革。之前,我国公立医院的收入主要由财政补助、服务收费和药品加成收入三部分组成,“以药养医”现象比较突出。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后,医院结余来源由原来的三项缩减为医疗服务与财政补助两项,恰当应用价格补偿机制、合理设置医疗服务价格是确保补偿机制改革成功的关键。管理会计中的定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导向、竞争导向和顾客导向三种类型。以公益性为本质体现的公立医院,其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导向定价法,常见的有总成本加成定价法、目标收益定价法、边际成本定价法和盈亏平衡定价法等,经常运用到管理会计中多元化成本概念、本量利分析、变动成本法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关键应用公式有: 1.成本利润率加成法:产品单价=单位制造成本×(1+成本利润率)。 2.资金利润率加成法:产品单价=单位成本+(资金占用额×资金利润率/产品数量)。 3.贡献毛益率法:贡献毛益率=单位贡献毛益/单价=(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单价=1-(单位变动成本/单价);产品单价=单位变动成本/(1-贡献毛益率)。 二、在医保支付改革中的应用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的要求。医保供方付费方式按具体实施办法,可分为按服务项目、按服务人头、按服务人次、按住院床日、按病种、总额预付、按工资标准、按绩效、混合支付制等支付方式。之前,我国医保供方付费方式以按服务项目支付为主。按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DRGs)是目前国际上最为理想并且科学的病例组合模式,是目前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我们应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以满足医保支付改革的需要。管理会计中的作业成本法(ABC法)是以医疗活动为中心,通过对成本发生消耗的原因即成本动因的确认和计量,以此作为标准来分配成本,是从资源到作业,再由作业到医疗服务的一种成本计算和管理方法,是上述成本核算的核心方式。作业成本法的关键应用公式有:医疗服务项目单位成本=直接成本+∑成本动因成本。其中:成本动因包括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资源动因是将卫生资源耗费归集到作业的依据,反映作业中心对资源的耗费情况,是将卫生资源成本分配到作业的依据和标准;作业动因是将归集到作业成本的费用分配至成本对象的依据,反映成本对象对作业成本的耗费情况,是将作业成本分配到成本对象的标准。 三、在改革绩效评价中的应用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玲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公立医院改革议题中最大的亮点是首次提出“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说明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制度已经引起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的特殊导向性和推动力,将对公立医院改革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构建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合理评价公立医院改革的得失;实现“以评促建”的目的;及时纠正改革过程中的偏颇;促进形成改革基本路径;确保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常见的评价方法有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方法,有以行为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方法,也有以特质性为对象的绩效评价方法。比较推崇的有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绩效评价体系。管理会计中的平衡记分卡由四个部分组成:财务(Finance)、客户(Customer)、内部流程(Internalbusinessprocess)、学习与成长(Learningandgrowth),分别由外部评价指标和内部评价指标、成果评价指标和导致成果出现的驱动因素评价指标、客观评价指标和主观评价指标、短期评价指标和长期评价指标四个方面的平衡组成。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评价可以根据平衡计分卡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财务、患者、服务流程、学习成长四个维度确定一级评价指标,采用德尔菲法(Delphi法)确定二级、三级评价指标,结合层次分析法(AHP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其中:二级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患者负担、患者信任、缺陷管理、服务效率、医疗质量、科学研究、职工成长8个指标;三级指标包括成本结余率、人均创收、药品比例、均次费用、病人满意度、纠纷发生率、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治愈好转率、医疗质量、科研能力、学历职称等12个指标。 四、在完善内部管理中的应用 目前,国家大力扶持社会资本办医,目的是引进竞争机制,发挥“鲶鱼效应”,促进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提升。为此,公立医院应从自身特点出发,实现内部精细化管理,积极采取成本领先战略,抓住预算、投资、采购等方面的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提升其在医疗市场的竞争能力;充分运用管理会计中的成本控制、预算管理、投资决策、存货控制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完善医院内部管理。 1.标准对照的差异化分析。 将核算对象如某一科室确定为成本中心,建立成本控制目标即标准成本,将实际发生数与设定标准进行比较与差异分析,以找出成本控制的着力点;为进一步约束易受主观性影响的变动成本,需拟定各核算单元的定额消耗考核目标,定期考核并找寻原因,以实现公立医院的成本领先优势。 2.实现全口径透明化预算。 公立医院应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这一主题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8月31日财政部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充分运用管理会计中有关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实行全面预算,注重预算管理的公开化,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3.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应用管理会计中货币时间价值、现金流量、投资回收期、净现值(NPV)、净现值率(NPVR)、获利指数(PI)、内部收益率(IRR)的计算方法,对基建项目、设备购置等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经济角度可行性论证,计算比较决策方案,以提升公立医院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4.库房物资采购保管管理。 公立医院应当运用管理会计中有关存货管理的ABC分析法,将存货划分为A、B、C三类,实行分品种重点管理、分类别一般控制和按总额灵活掌握的存货控制办法,以提高存货管理效率。公立医院还可以运用管理会计中经济订货批量的理论,注重库存物资成本控制,提高物资管理效率。 作者:李乐波 单位:绍兴市人民医院 会计论文范文:基本理论下环境管理会计论文 1现有会计体系的缺陷及环境管理会计的产生 1.1现有会计体系的缺陷 面对企业实施环境管理战略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传统管理会计的缺陷逐渐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系统过于注重财务信息,而环境战略所关注的环境绩效,有许多是不能表现为财务信息的,一般只适宜表现为非财务的定量信息,有的甚至无法量化,而只能作定性说明。即使是那些能够以财务信息表现的绩效,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得到全面的反映,同时会计的控制职能也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环境管理的需求和会计系统的局限迫使人们寻求管理会计系统的改进,以使其能够反映和控制环境绩效,为企业管理的新要求服务。 1.2环境管理会计的产生 对环境问题的关注,首先引发的是人们关注环境负债及其在财务报告的披露。Peace(1990)首次提出环境核算的概念,Gray(1990)研究了环境问题对会计的启示和会计界可能对环境保护所作的贡献,从而掀起了人们对企业环境会计问题的重视。环境会计研究,也因此从社会会计研究中以单独的名称独立出来。20世纪90年代开始,环境会计研究迅猛发展,出现了与各个相关学科和研究领域交叉互补的趋势,形成了不同的研究视角。在宏观层面上,联合国1992年提出了建立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系统(SystemofIntegratedEnvironmentalandEconomicAccounting,SEEA)的研究,中国也开展了如何建立中国的资源经济环境综合核算体系研究。在微观层面上,环境会计的研究,主要包括对环境信息披露、环境审计和管理会计等方面的研究。1999年,联合国成立了“改进政府在推动环境管理会计中的作用”专家工作组,并召开了第一会议,统一了各国实践的名称,首次提出了环境管理会计的概念,同时号召各国政府积极促进推行环境管理会计。 2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现状 Schahegger等(1996)首先提出了环境会计的框架,认为环境会计主要涉及记录、分析和报告由环境问题导致的财务影响和既定经济系统(如企业、工厂、地区、国家等)所产生的生态影响的各种作业、方法和体系,并将其细分为环境差别会计和生态会计两大类。Schaltegger和Burrit(t2000)在上述专著基础上发表了新作,正式使用了环境管理会计的名称。加拿大管理会计师协会(SMA,1996)指出环境会计是“对环境成本进行确认、计量和分配,将环境成本融入企业的经营决策,并在嗣后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过程”。该定义基本上从传统管理会计衍生出来,突出其信息加工的本质,并侧重于为决策者服务。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1998)认为,环境管理会计是“通过设计和实施适当的与环境相关的会计系统,对环境绩效和经济绩效进行管理”。该定义将环境管理会计的本质定位于管理,这与其对管理会计的定义是一致的。Bennet(t2001)认为与环境有关的管理会计利用会计和相关信息为内部管理提供支持,是“生成、分析并利用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以优化企业环境和经济绩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该定义将环境绩效置于经济绩效之前,是为了突出其环境倾向,并表明社会目标和企业目标同等重要。1999年联合国统一定名环境管理会计,认为环境会计可以是国家会计,也可以是企业会计,涉及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包括内部和能够货币化的外部成本。联合国采纳了ECOMAC定义:“环境管理会计是对财务和相关的非财务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和使用,从而将环境和经济政策综合起来,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企业。”(ECOMAC,1996)同时指出,环境管理会计可以帮助企业经理作出资本投资决策、确定成本、进行产品或流程的设计决策、绩效评价以及一系列的面向未来的决策。环境管理会计可以看作是决策支持工具,同时也是信息系统,为企业管理者用来将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和经济信息综合起来以便作出更好的经营和环境决策。在联合国2001年的报告中,又将环境管理会计广义地定义为“为满足组织内部进行传统和环境决策的需要,而对实物流信息(如材料、水和能源流量等)、环境成本信息和其他货币信息进行的确认、收集、估计,编制内部报告以利用”。(UN,2001)尽管提法不尽相同,但环境管理会计要为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面向未来的信息(包括财像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则是共同的。综上所述,环境管理会计的定义基本上在管理会计的基础上加以扩展,都是为了区别以服务于外部使用者为主的财务会计而提出的。多数定义仍在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认识环境管理会计,但对信息处理类型,有的则只强调成本信息,或内部化的财务信息,有的则同时强调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而内涵最广的当属联合国的提法,要求包括外部成本和外部性的信息。 3环境管理会计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通过文献梳理可以看出,目前环境管理会计研究已经取得初步的成效,各国也都将其作为管理会计的一个热门发展方向开展研究。这其中美国的相关研究更为丰富,相对而言,美国的环境法规更加严厉,因此企业可能会导致的环境负债风险也就更为突出,因此对环境管理会计的关注度也更高。由于与美国的地缘关系,加拿大的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也较为热门。而在欧洲,其关注点着重集中于能源、原料和废物等物质流动的管理,其目的在于通过环境管理会计寻求降低耗费、提高效率的方法。在中国,由于管理会计的实践有待进一步拓展,源于实践的环境管理会计技术方法几乎为零。更多的研究导源于研究者的环境保护意识,走的是一条理论促进实践的道路。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各国外部环境的影响。不过,由于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各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企业环境管理对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联合国为此专门成立了“改进政府在推动环境管理会计中的作用”的专家工作组,积极促进政府推动企业实施环境管理会计。可以预见,政府的参与将大大推进中国企业实施环境管理会计。由于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很大程度是为了改善企业经营决策质量,使企业的决策行为符合环境法规要求,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环境管理会计研究的务实性很强,纯理论性研究较少。从相关研究文献看,各研究认同环境管理会计为信息系统,通过对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加工整理服务企业决策。因此,对于环境管理会计技术方法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可以视为现代先进的管理会计技术方法在环境管理领域的应用。环境成本虽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是,美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分类,以及内部成本和外部成本的区分等,还是为多数人所接受。环境管理会计研究者需要加强与环境管理研究者的合作,借鉴环境经济学计量环境影响的工具,才能在这个领域的研究有所突破。目前在内部环境成本的确认与计量上也存在不少问题,对于无形环境成本如何计量,其范畴应当包括哪些,也还值得进一步探讨。而从应用的角度看,主要研究文献基本集中于短期决策,一般都是探讨可能如何应用。但是,对于一些考虑环境因素的长期投资决策工具,战略规划和控制如何应用环境成本信息,如何有效地控制环境成本,如何构建财务绩效与环境绩效和谐统一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使改善环境绩效成为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何实现企业环境管理战略,乃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问题,以及企业如何实施环境管理会计,实施环境管理会计对企业信息系统的要求,如何将环境会计信息系统与企业的生态信息系统加以整合,如何将环境管理会计与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等众多问题,都有待研究者进一步的研究。 作者:王玉勤 单位: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会计论文范文:会计分权下会计信息管理会计论文 一、会计分权下的会计信息管理 (一)会计分权 企业要长期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从资源配置、管理层设置、重大决策程序、关系部门关系组织模式构建等方面进行综合提升。尽管企业的组织变革会根据企业具体所面对的环境差异各有侧重,但是很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的组织变革呈现出一种共同趋势,即从传统的事业部制向扁平化的网络组织或N型组织(N-FormOrganization)演变。这种以减少企业管理层级,强调分权管理的组织形式被统称为组织分权。会计分权,是下属业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在会计决策上享有自主权限,能够自主设计内部会计信息系统,以及选择会计政策的权利,从而有效地提升管理效率。 (二)会计分权下信息系统的特点 在集权会计信息系统下,要求下级业务单元提交的财务报告要标注规范,并且上、下部门采用完全统一的会计制度、政策,会计信息上交之后,上级根据会计信息对下级进行各个方面的工作安排和指示。而分权会计信息系统是在原则上使用相同的会计制度、政策和操作方法,但下级业务单元可以相对灵活地选择具体的制度、政策,并且下属单位能够参与资产评估、定价、成本摊销等决策过程。总的来说,集权意味着上级对大小会计事物是全部处理,各业务单元没有自治权利,而分权则表示下级业务单元在会计决策上享有相机处理财务问题的权利与自由,甚至包括即使最基层的单元经理与会计人员也是如此。对于企业而言,具体选择集权还是分权,还需要根据企业的规模、产业类型、市场环境、内部人员素质等内外因要素具体分析,且分权程度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三)会计分权的管理优势 会计分权模式的优势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是由于各业务单元的会计业务与经济业务本身有直接接触,更了解市场环境与工作的具体细节,单元会计具有绝对的信息优势,分权的会计信息系统可以有效协助经理人做出决策。另一方面,分权可以有效地降低信息传递成本。集权模式中传递会计信息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尤其是传递过程中会损耗一定的时间,这些时间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机会成本。 二、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分析 会计信息如果能够全面体现在财务报告中,并且能够被管理者和信息使用者适用于决策和评价,则可以认定会计信息具有决策有效性。在此前提之下,管理者可以使用会计信息财务报表对外部市场环境和企业内部发展情况进行整体把握,以会计信息为依据进行投资、信贷和其他经济决策的。从理论角度出发,可以把会计信息本质属性定义为相关性和可靠性。下文将针对这两个本质属性说明会计信息对决策的有用性。 (一)会计信息对于决策的相关性 在决策有用性下,相关性的定义是:会计信息能够帮助决策者把握整个经济区间内经济活动的结果,让决策者能够根据信息进行未来经济活动结果的预测,亦或纠正先前预期错误。相关性的理论基础是会计信息具有反馈价值,这是因为会计信息对过去的经济活动进行了具体的记录,而相关记录能够反映市场和企业发展动态,所以信息同时也有预测价值。除此之外,会计信息也可以在决策之后、生效之前,对可能发生的变动进行及时的提示,对于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及时性起到重大的影响。决策本身就是总结过去、预测未来而做出经济计划的过程。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回答的是“信息内容的选择”和“报信时间的把握”的两个问题,一是核心的实体内容,二是时间的限制条件,对于企业决策而言,都是重要的依据。 (二)会计信息对于决策的可靠性 可靠性是决策有用性的另一属性。可靠性的定义是保证会计信息合理抛出错误和偏见造成的影响,本质地反映它需要反映的经济活动的信息属性特征。简而言之,就是会计信息对于决策而言应具备准确、忠诚的特点。由于会计信息是以数据表现经济现象,本身应具有客观性、中立性,会计信息使用者只有依靠准确的数据,才能进行投资、信贷等经济决策。对于相关性而言,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解决的是“如何报”的问题,包括选择与经济评价结果最相关性最强的经济事项,保证会计信息尽可能完整、真实地反映所需求研究的经济现象,避免可能出现的偏见和错误。 三、会计分权下管理会计师的角色转变 从会计信息有用性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使用会计报表信息辅助领导决策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也为企业转变管理会计师角色,利用会计信息参与决策、实行分权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分权模式激发了下级单位管理会计师建立会计信息系统和提升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积极性,使管理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扮演的角色发生转变。 (一)基于提升企业价值的管理会计师角色定位 1.辅助CEO的“智多星” 在过去,管理会计师在决策中的角色一直被视为单纯的信息资源提供者。当前管理会计师的角色已然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管理会计被赋予了履行决策、制定规划、控制考核的职能。管理会计师应是CEO的“智多星”,成为企业战略决策者最有力的军师。在工作中不仅要把握现有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也要控制未来各种经济活动。 2.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的“诸葛亮”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会计分权促使管理会计师的角色超越了传统的简单成本管控,很大程度上拓宽了他们在企业中工作范围,尤其是在确定企业经济活动、资源配置和产品发展设计、物质采购、产品分销、营销或售后服务等的产业资源分配上,扮演的角色越来越突出。管理会计师的职能基本上已经从传统的单一成本核算职能进一步发展为战略决策、业务合作参与者。身为管理会计师,必须有强烈的规划意识,要为企业谋算、预估未来发展路线,不断完善企业会计工作,而且要能独立设计核算规程,帮助企业衡量未来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提供应对风险的实际策略。在企业管理中,因企业资源有限,很有可能面临巨大的资源分配压力,管理会计师还可以帮助企业管理层更有效地完成决策中的资源组织工作。同时,以管理为导向的管理会计师可以帮助企业监督资源运用的效果。 (二)进一步推动管理会计师角色转变的发展策略 1.从外部环境出发 (1)对会计管理师的决策参与环境进行优化。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离不开好的制度环境,我国虽然已经有了与国际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意见,但是目前企业的实施情况良莠不齐,所以必须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力度。(2)设置独立的管理会计部门。我国多数企业,才刚刚认识到管理会计的重要性,很多管理会计工作仍包涵在财务会计工作中,虽然有部分企业成立了诸如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部等管理会计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会计师与管理会计师的分工却并不明确。因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会计部门,明确管理会计师的权力、职责和权责范围。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会计师和管理会计员工管理和监督,促使管理会计部门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管理会计信息。(3)配合相应的监督机制。因于会计师或者管理层本身也可能出于一定的动机,而没有严肃执行会计准则,因此要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通过审计准则、监管制度、会计人员评价机制等,保证会计师与管理层都能够遵守制度,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 2.从管理会计师的个人内在发展出发 公司要加强管理会计师人才队伍建设,随着经济发展、会计制度变迁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加上企业发展也出现多元化的特点,都意味着管理会计师的责任日益增加。然而不同管理会计的职业经验、知识水平、经济背景等都会直接影响决策判断的准确性,因此企业还需要加大对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对其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培养能与国际接轨的、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判断能力、职业知识全面、操作能力强的综合型管理会计师,实现角色的转变。 四、结语 在会计分权管理模式下,业务单元管理会计师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作为管理会计信息的出具者和业务单元经营决策的谋划者之一,应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以便提高管理会计信息对于业务单元管理层的决策有用性。 作者:陈思语 单位:重庆理工大学 会计论文范文:企业实际应用管理会计论文 一、管理会计的相关概念 管理会计也称内部报告会计,是企业会计的重要分支,旨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通过专门的方法和措施,结合财务会计的相关资料,整理成相应的报告,为企业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指导。在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管理会计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是企业实现战略、业务、财务一体化的最为有效的工具。管理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象:管理会计的对象是以使用价值为基础的价值管理,即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2)目标:管理会计的最终目标,是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具体目标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二是为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提供相应的信息参考;(3)职能:管理会计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对财务会计工作的预测、规划、控制和评价等;(4)工作程序:一是将企业的经济活动作为管理会计的业务对象,予以确认;二是以货币或者其他度量单位,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经营活动的数量进行明确;三是结合实际情况,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整理和归集,进行统一的记录和分类;四是对经济活动发生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以及相关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分析和评估;五是结合评估结果,对信息进行整理和编报;六是将整理好的信息提供给相应的信息需求者。 二、我国管理会计应用现状 在我国,对于管理会计的研究和应用起步相对较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从目前来看,已经逐步从数量、定额管理过渡到了成本、价值管理,由原本的项目和部门管理演变为全面管理和战略管理,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效。但是,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国在管理会计的应用方面同样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问题,影响其功能的有效发挥,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管理会计意识有待加强。 对于企业而言,管理会计应该是一种管理行为而非核算行为。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受传统财务管理观念的影响,管理会计意识相对薄弱。一方面,管理会计人员缺乏独立的地位,受其他管理人员的制约,影响了管理会计的有效进行;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对于管理会计不够重视,认为会计工作的关键在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知识附加成分,可有可无,同样影响了管理会计的有效应用。 2.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保证管理会计合理应用的重要前提,而在实际应用中,影响管理会计作用发挥的外部环境,一是缺乏健全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当前,我国并没有形成独具特色的系统性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使得管理会计的应用缺乏相应的方向性指导;二是缺乏相应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管理会计要想真正发挥作用,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就必须处于相对平等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中。 三、强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有效对策 针对当前管理会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充分重视起来,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对管理会计的应用进行强化,确保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1.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管理会计在实际应用中,很容易受到应用环境的限制。因此,要想保证其功能真正发挥,就必须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解除环境因素对于管理会计的制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充分重视,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同时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健全和完善,为管理会计的有效应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撑;另一方面,应该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结合市场发展需求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环境进行改革,为管理会计的应用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2.强化管理队伍建设。管理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着管理会计的实施效果,因此,强化管理队伍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更新观念,充分重视管理会计,确保管理会计的有效应用;另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于管理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引导其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提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3.强化信息化建设。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管理会计的有效应用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支撑,通过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效简化管理会计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企业而言,应该积极引进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软件技术,提升管理会计的电算化水平,结合企业自身特色,开发适应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的管理会计软件,同时加强对于管理会计人员计算机知识的培训,促进管理会计向着电算化的方向发展,确保其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就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管理会计的应用,能够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应该得到企业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确保管理会计应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推动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陈剑锋 单位:河南同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人员管理论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新视角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呈多元化格局。然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又凸现出各自会计管理的特点。本文立足于这些特点对当前会计人员管理创新模式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结合法国的先进经验,提出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建立适应当前所有制结构与有效制约“内部人控制”并重的分类管理机制。 [关键词]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会计委派制 财务总监制 集中会计核算制 村帐乡管 一、 问题的提出 会计工作自从产生起,就天然地成为社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一点早已被国内外政界、会计界及社会各界所共识。大家普遍认为,会计工作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应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基本上采用由国家和企业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各单位(特别是企业)均是国家行政部门的附属物,而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经济关系比较简单,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矛盾以及会计造假问题并不突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新形势下,会计信息的生产者与其单位领导者的合谋现象虽不十分普遍却已不是个别。尽管某些会计人员试图依据《会计法》、代表国家利益进行核算和监督,但由于其自身的福利待遇、工资、政治前途均受制于“内部人”,因而让其代表国家对企业经营者的经济活动实施监督似乎勉为其难。尽管国家一再强调会计监督的重要性,但会计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容忍视的问题。如偷税漏税、知法犯法、会计信息失真等。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中,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便逐渐出现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及“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从而最终引发了会计人员管理问题的讨论与改革。关于会计人员管理问题,目前的主要观点有“会计委派制”、“集中会计核算制”、“财务总监委派制”、“会计人员独立论”等。但是,上述创新模式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行政机关、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而对非国有经济单位会计人员管理的研究则明显滞后。笔者认为,这种格局的形成显然与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要求不相适应。众所皆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不再是单纯的国有经济,许多非国有企业,如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均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现有的所有制结构还将进一步变迁。有鉴于此,本文试图结合现有的所有制结构,将会计人员的管理层面的改革覆盖到各种类型的单位中,并借鉴法国的经验,建立一个既符合国家利益要求,又适合企业管理特点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以丰富我国有关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方面的基本理论。另外,如何结合会计人员管理全方位地制约并克服“内部人控制”所带来的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二、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及其评价:法国的启示 受私有制经济基础的决定,西方国家对会计人员大多是企业自己管理。作为会计人员一旦应聘从业,便标志着资格的确认,不存在统一的资格考试。从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等级的认可,会计主管的任免完全取决于聘用者。而受聘的会计人员的工作职权、职业道德也完全立足于为聘用者服务这一点。但是,西方国家的做法也并非完全一致,尤其是对公有单位的会计人员,有些国家的管理甚至比我们还严格。比如,法国的会计分为两大系统,即公共会计和企业会计,所有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实行公共会计制度,全国有60000多名公共会计人员,直接由财政部派到国有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会计核算业务由公共会计员承担,派驻单位不另设会计进行会计业务核算;对国有企业,由另设会计机构进行经营业务核算,公共会计员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只监督其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负责税款和其他应交国家收入的征收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当然,向国有单位派驻公共会计员,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由财政部任命或认可的方式:即中央政府的直属单位一般由财政部直接任命;特殊单位,如军队、外交等部门,由财政部和该单位共同任命;地方机构的公共会计员由地方选拔任命,报财政部认可。如果财政部不同意该人的任命,由宪法委员会下属的一个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机构组织听证会,然后投票表决其任命是否有效。在听证会期间,其任命仍然有效。为避免从业人员贪污、舞弊,法国规定:(1)公共会计工作必须实行轮换制度,即任何一个公共会计员在一个单位工作不得超过7年。无论何种方式离职都要提前6个月通知;(2)对担任公共会计员的人提出了特殊要求,一是要缴纳保证金。根据担任职务高低和服务单位大小,保证金不一样,平均每人需百万法郎。如果个人交不起,可由公共会计协会代缴。二是 司法假设。从公共会计员上任开始,财政部就要控制其本人和配偶的财产(主要是房地产)。公共会计员一旦被起诉,其房地产立即被冻结,待事实查清之后再按规定处理。三是公共会计员有规避条款要求,主要是:不得担任财政稽核检查员和一般公务员,此条款对其配偶也适用;不得担任市长或市长助理;在其服务的部门不得担任其他监督方面的职务。在法国,公共会计员尽管不是国家公务员,但只要在职即享受公务员待遇,其工资按公务员标准由财政部核定,由派驻单位支付。公共会计员退休后由财政部按公务员待遇发放养老金。 法国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收支项目的决策人与收、拨款的经办人必须在两个机构。决策人无权经手钱款。收、拨款业务必须委托公共会计员经手办理。当公共会计员在工作中出现错误时,除按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要负责经济赔偿。 与西方相比,我国现行会计人员管理是一种“双重管理”模式。即由单位自行任免本单位的会计人员,负担会计人员工薪待遇,并决定其职务晋升与否;财政部门负责会计资格评定审查及会计工作的考核,从客观上保证会计人员的从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会计人员必须至少取得会计证资格认定,同时符合财政部门的职业道德标准才有可能被单位聘任。各单位会计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财政部门从任职资格审核方面加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监督是这一模式的特征。 纵观法国的会计人员管理模式,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是我们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所必须借鉴的:(1)不同单位采取不同的派驻方式。法国的公共会计员派驻不搞统一模式,而是根据不同经济性质、不同规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前所述,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由公共会计员来承担,不设重复机构和人员,而企业则必须设立单独的会计机构负责日常经营业务核算。根据企业规模,有的只派一名公共会计员,有的则派几名;有的子公司不派,有的子公司也派,这要视具体情况确定。但无论何种情形,法国均要求公共会计员一律不干涉企业的经营业务,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2)权力的高度分散与制约。西方人普遍认为,“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为此,西方国家特别是法国处处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上限制权力、制约权力。如要求公共会计员必须实行轮换制、个人财产申报制、保证金缴纳制、决策和执行分离制、签票和收拨款分离以及有关的规避条款等,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公共会计员的权力,形成会计工作中”没有人不受监督,没有人不受制约“的格局,进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3)完善的职业保障机制与奖惩机制。在法国,公共会计员是财政部派出的国有资产代表,具有工作独立、监督权力大的优势。并且所有公共会计员均享受公务员待遇,退休后领全额工资,但同时他们的责任又是重大的,如公共会计员若在工作中出现错误,要受严厉惩处,不仅需承担刑事和行政责任,还要负经济赔偿责任,有时还涉及本人及配偶的财产。 反观我国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笔者认为,根据〈会计法〉规定,由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无疑加大了单位领导的会计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另一方面,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严格的会计从业资格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中级以下)考试制度、总会计师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等一系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将进一步丰富会计管理的内容,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这是我们所必须予以肯定的。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我国会计群体的独立性差、不能有效抑制财务上的乱收乱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现象仍十分普遍。造成目前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本人认为,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管理模式自身的缺陷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通过控制经营者的任免和报酬来控制企业,达到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目的。经营者通过控制企业的经营权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以完成受托责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虽然是一种委托—被委托关系,实际是企业的共同控制主体。会计信息是他们的沟通工具。所有者通过会计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并对经营者实施必要的干预。经营者为完成受托责任,利用会计信息进行控制、决策,最终又利用会计信息报告其行为结果。无容置疑,由于客观存在着“人风险”,理论和实践中又无法设计出一种完美的契约来消除。因此,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在目标、利益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会计信息成为决定双方切身利益的关键。谁控制了会计信息,也即控制了会计信息的加工制作人——会计人员,谁也就实现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中,经营者成了现实的会计控制主体。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则主要是通过由经营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来实现的。为了粉饰自身经营业绩,各种虚假会计信息便应运而生。 三、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创新模式及其可行性透视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十分庞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现行经济模式及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寻找管理会计人员的最佳模式。比较可喜的是,近几年来,我国会计界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目前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及做法: 1.“会计人员独立论”及其评价 所谓会计独立是指会计人员独立于委托者和受托者等利益主体,不受其中任何一方管理,只受会计准则约束。该观点认为,由于委托者的多样化,各个委托者之间往往存在着利害冲突,为了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客观与中立,会计人员不能归属于多元利益主体(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劳动者等)任何一方,只能处于多元利益的边缘。会计人员只能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他们只能受会计法律、法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社会中介机构(会计民间社团)管理全国的会计人员。概括地说,会计人员独立论的实质是把会计人员看作是信息需求者的共同人。然而,笔者认为,这种“独立论”强调的“独立”却存在理论上的严重反差。 在典型的现代公司中,管理权与所有权相互分离,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处于公司之外,并不直接履行管理的权利,管理 的权利被授予公司经理。而公司经理分布在公司内部各个层次,且上一层级对下一层级同样有授权问题,使得每一个层级上的经理既是委托人又是人。如此一来,尽管公司内部各位委托人(经理)管理的权利来自于资本提供者,且人的工作归根到底是替代资本提供者履行特定权利和义务,但由于主人与人在空间上相互分离,公司层级上诸位经理具有双重身份,因而委托人对人的监督方式和调控方式不可能是“直接的”或“面对面“的形式,而只能是通过“契约”的手段。按照经济学人说的观点,公司是契约关系的综合。着名学者费玛指出“资本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也是契约关系的综合”。契约的实质是信息,并且经济学人说与会计在一定范围内是相互交叉的,原因是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其产出是会计信息。无论在公司中,还是在资本市场上,相关当事人介入的各种契约总是与会计信息交织在一起。作为会计信息的生产者——会计人员,在委托关系中只能居于第三层次或内部层次,如果将其独立出来,会导致出资者、经理人员和会计人员三个角色的严重错位,这显然不符合委托理论的要求。 2、财务总监制模式及其评价 从本质上讲,财务总监制度代表所有者利益,体现的是一种来自于产权约束的监督关系。目前,该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由财政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除派驻稽查特派员以外)、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四种企业类型委派财务总监。二是由产权单位向其下属企业委派财务总监。 笔者认为,由政府部门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固然能对企业经济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寓监督于管理和服务之中,以解决国有产权代表缺位问题。但此种形式违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规定,难以实现政企分离,更不利于消除政府对企业的不正当干预。所以,我们主张财务总监应由产权管理部门委派,经过一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对企业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监督的职责,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不作为财务负责人,以符合当前的改革精神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规定。 3、集中会计核算制模式及其评价 所谓集中会计核算是指在基层区、县、乡(镇)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主要包括湖北宜昌地区实行的“零户统管”和湖北仙桃市“村账站(乡镇经管站)管”两种模式。 在基层地区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制,既消除了各基层单位的会计机构及违纪的便利条件,又能有效地制约“内部人控制”,保证财务收支的合理合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增强财务透明度,为从源头上制止铺张浪费、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提供可能,是一种应当予以肯定且有必要推广的合理模式。 4、会计委派制模式及其评价 从财政部近年来对一些试点地区和单位的调查看,各地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四类: (1)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即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在这种形式下,委派对象大多是单位的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委派部门为地方政府(有些地方为财政部门)。 (2)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委派。这一形式的委派对象主要是财会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委派部门大多为财政部门,也有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委派。管理体制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励、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但工资福利等的负担形式各地有所不同,大多按照“谁用人、谁负担”的原则,由委派单位向用人单位收取服务费。目前向中、小型国有企业委派会计人员主要是在中小城市进行试点。 (3)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即由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向下属企业或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对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一般由集团进行直接管理(包括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工资福利等)。 (4)由乡镇政府对乡镇企业委派会计主管人员。其主要做法与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人员委派制的做法基本相同。 必须指出,并非所有的会计委派制模式均是理想、完善的模式。应当肯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委派制,不属《企业法》、《公司法》约束的范围,而且由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所以由政府部门通过会计委派,以加强资金管理,这是天经地义的,并且符合国际惯例。由集团总公司向下属企业委派会计人员,这是基于强化集团自我约束机制与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水平的需要,是一种既符合投资者利益要求、又不与《企业法》和《公司法》相矛盾的理想管理模式。但对国有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委派会计,我们则持否定态度。无容讳言,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必须根据企业外部信息和内部会计信息迅速决策,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为此客观上要求会计应站在企业角度为自身经济利益服务。向国有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委派会计,片面强调了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监督,弱化了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的职能,实质是传统会计管理体制的变形。这不仅会导致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再现,而且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相悖。其次,不利于搞活企业。现代企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系统,具有独特的运行机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为求得生存和发展,还应当具有为实现其经营目标和经济利益所必需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对于企业来说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丧失均将意味着企业运行机制的被破坏。由政府部门对国有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会计进行委派,并由被委派人员代表国家行使资金支配和运用权,最终只能导致企业的自主权难以全面落实,降低企业的活力。 四、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理想模式选择:建立适应当前所有制结构与有效制约“内部人控制”并重的分类管理机制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其实是一种制度变迁。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制度变迁必然要考虑其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否则就会影响甚至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意味着,我们只有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创新及其选择,置于特定的会计环境中来加以研究,才能更好地衡量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先进性和效益性。 我国在经过十几年成功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目前的工作重点已转移到企业和相关领域。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经济成份已突破单一的国有经济成分,并呈现出经济成份日趋多元化的格局。考虑到当前会计所处的外部环境,我们在对带有传 统计划经济色彩的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扬弃的同时,必须使新的体制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要求。过去的那种只重国有经济会计管理、忽略非国有企业会计管理的理念,最终只能使某些部门形成会计管理上的真空,导致会计秩序的紊乱。因此,在微观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选择上,我们不能盲目地追求整齐划一的管理模式,而应根据当前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成份的特点及政企分离原则,适当借鉴法国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选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据此,我们不妨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理想目标模式定位为“分类管理”模式: 1、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设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公司委派,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的财务总监由产权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代表股/,!/东对企业经营者所从事的财务活动及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与决策。为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作用,一方面,应保证财务总监地位的独立性,即财务总监的工资、福利及党团关系应由委派单位负责,另一方面应要求企业对重大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实行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合会签的制度。所有企业(这里指国有、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会计人员(除财务总监外)的调动、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完全由本企业单位负责管理;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均由本单位负担,工资调整根据本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确定;会计人员入党入团、进修深造及其奖惩由本单位党团组织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办理;会计人员具有单一身份,即只代表本单位行使有关权利。至于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制订,均由企业在《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约束下自行安排。 2、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制度。对条件适宜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并取消各单位的银行账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融会计服务与监督为一体。具体说来,在一个地方,可以设一个会计核算中心,也可以本着精简、效能、方便的原则,设立若干个。对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取消其单位的账户,实行“零户统管”,其各项收支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3、向不适宜实行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重要岗位上的会计人员。由各级财政部门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他重要岗位上的会计人员。委派单位对象主要是人数或所属单位较多、业务量较大、不便于实行集中核算制度的市(地区)及市(地区)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委派的会计人员主要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其工资、奖金、福利及人事档案由委派机构负责管理。 4、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账乡(镇)管制度。在保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一级政府代管村级账务。在实施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村级财务记账(集中核算)和村级会计乡(镇)委派两种具体形式。 5、实行单位内部会计委派制。内部委派是指业务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为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而实行的一种内部会计委派形式。具体实施时可采取对所属企业、单位会计帐务统一核算,集中管理;也可向所属企业、单位委派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负责记载和核算所属企业、单位的会计业务,被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人事档案一律由派出机构负责。 6、对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制度。必须指出,相对于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而言,由于其产权方面的因素,则不具有外部单位对其委派会计的理论依据,这些企业对会计人员的任用完全由其自主决定。但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及会计检查等仍应由同级财政机关负责。 当然,我们同样要清楚地认识到,目前会计秩序紊乱的源头主要在于“内部人控制”(笔者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这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已基本形成共识。前面所述的对企业、有关单位委派财务总监或会计人员,都是基于制约“内部人控制”的需要,这也是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初衷。为充分发挥财务总监及被委派会计人员的作用,首先必须对财务总监以及被委派会计人员实施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定期轮换制度、业绩考核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全方位强化对“内部人控制”的适时监管;其次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监督及独立审计的作用。在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时,最为忌讳的恐怕就是“被委派人员与内部人的合谋”。在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尚欠规范的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加快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步伐。另一方面应通过财政部门,定期对国有企业经理层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年度检查,强化执法力度,尤其是惩罚的力度。让承担责任的违法者受到真正的重罚,使之及时退出内部人的角色。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监督,前述检查可结合经理(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或将“内部人”的会计责任纳入其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对非国有企业“内部人”的监控,不妨引进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内部人”操纵的会计信息进行再监督。但上述制约行为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确认。 五、结束语 我们在明确了新型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之后,不能忽略体制本身所隐含的局限性,有些问题必须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结合研究, 似乎才有利于会计秩序的全面优化。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上岗审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等。笔者相信,伴随着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必将还有新的契机。 人员管理论文: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建构 摘要: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工作绩效如何,直接影响着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影响着高校综合实力的高低。因此,怎样从战略全局的高度,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对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问题的研究,构建符合高校中层管理干部实际的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高校中层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绩效,是值得每一位高校管理者认真思索并勇于承担的重大课题和长期任务。 关键词: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在高校的领导体系中,中层管理人员是一批具有一定的组织、决策、指挥和管理权的人,是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开展工作、做好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学校领导与广大教职员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一、高校中层管理人员职务绩效考核制度的必要性 (一)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效率,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 近年来,高校的持续扩招和“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使高校的办学经费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中国高校普遍存在着机构臃肿、冗员过多、浪费现象严重、基础管理薄弱、效益不高等问题。这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包括人事体制特别是考核机制创新不够有关。其中,管理人员的考核流于形式、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是症结所在。如果不在高校管理人员特别是校级和中层领导职务绩效考核上取得突破,即使实行岗位聘任制、教育职员制,也无法解决目前高校存在的管理效率和水平不高、资源浪费、人浮于事等“老大难”问题。 (二)适应高校体制改革的需要 中国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为各高校关注的重点。在高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绩效考核不是要不要实行的问题而是如何科学设计并有效实施的问题。具体说,对教师工作的绩效考核应当遵循育人和学术规律,引入同行评价,推进考核的柔性化;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创新思路,大胆借鉴企业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成功经验。 (三)促进高校领导人员梯队建设的需要 高校应强化学术权力,形成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格局,使教师的学术权力落到实处;另外,要在初中级管理人员中积极推进专业化进程,强化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职务的绩效考核,通过发挥高校领导岗位绩效考核的示范作用,尽快建立起“能力本位”、凭实绩用人的良好机制。 二、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 (一)制订完善绩效计划 绩效计划是一个确定组织对员工的绩效期望并得到员工认可的过程[1]。绩效计划的核心是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定是一个自下而上的目标确定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将组织目标与个人的目标结合起来。 设定绩效目标的步骤如下: 1.明确学校的战略方向。在制定高校中层管理干部绩效计划时,就要围绕学校的战略方向而进行,使中层管理干部个人的目标设定与学校的战略方向相符合,学校的战略意图能够通过中层管理干部绩效目标的设定而得以清晰体现,让每一位中层管理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能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朝着共同的方向和目标努力。 2.明确中层管理干部的工作职责。为了更好地进行绩效管理,使绩效管理工作成功有序地进行,必须对中层管理干部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职责分析、界定和说明,使考评双方在工作目标、要求与职责上达成一致,从而实现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理性,也使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对每一岗位的工作职责、考评指标、任职资格等作出具体描述,使它真正成为绩效考评的依据。 3.制定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目标。从部门职能出发,依据职位职责,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个中层管理干部的具体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起点。(1)制定绩效目标应强调严肃性,维护其权威性。中层管理干部必须在充分了解学校战略规划的基础之上,再分析本部门的分目标和分战略,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为什么做和实现目标的具体计划,按照学校确定的整体目标制定各自的管理工作目标。(2)在制定自己的绩效目标后,要和分管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进行双向沟通,通过沟通将学校和部门的规划目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目标来进行衡量。(3)目标的难度要适当,既要有挑战性,要根据合理加压的要求,每次制定目标的时候,适当提高难度也要符合实际情况。(4)长期的规划性目标,有年度的计划性目标,也有分阶段的具体性目标。 (二)重视开展绩效辅导机制 高校中层管理干部绩效辅导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绩效沟通,对中层管理干部提供支持与帮助,共同致力于绩效目标的实现。二是收集绩效数据,为下一步对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首先,绩效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始终,在绩效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美国学者罗伯特·巴克沃说:“绩效管理是一个持续的交流过程”[2]。良好的互动沟通,能使中层管理干部正确理解绩效管理工作,达到认识上的统一能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成能提高中层管理干部对绩效考核结果的认可度能增进中层管理干部的情感交流,同时又是一个素质提升的过程能对中层管理干部提供适时而持续的支持与帮助,使其更加明白自己努力的方向,共同致力于绩效目标的实现,共同提高绩效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战略方向和部门目标。其次,收集绩效资料。在绩效辅导阶段还要持续地进行绩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绩效资料的收集不像绩效管理的其他过程一样有时间上的顺承关系,而是贯穿整个绩效管理期间,渗透到每一个绩效管理过程当中。绩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可以通过与中层管理干部本人、上级、下级、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联络,采取360度评分法,以尽量客观的方式收集绩效资料,记录绩效表现,并尽量做到图表化、例行化和信息化。 建立绩效 档案。记录中层管理干部平时的绩效信息、建立中层管理干部绩效档案,不仅为绩效评估、绩效改进提供事实依据,而且帮助绩效管理主管部门发现绩效问题和优秀绩效原因,还有利于中层管理干部在绩效申诉时争取利益保护。 (三)构建、完善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执行的激励、约束机制 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执行的激励机制,就是有关单位和部门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按照特定的标准和程序激发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主体和客体(考核对象)的动机,引导他们努力实现绩效考核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3]。其核心功能在于调动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主体和客体(考核对象)进行绩效考核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使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由“要我考核”变为“我要考核”,成为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主体和客体的一种自觉行为。 (四)建立健全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制度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是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目的所在、动力之源。如果只强调考核,不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束后就把考核结果束之高阁,为考核而考核,不仅考核会变得毫无意义,而且考核也难以进行下去。要保证考核机制的经久不衰,必须重视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把绩效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的利益挂钩,增强了考核主体和考核客体贯彻执行考核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因此,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制度,是绩效考核价值实现、行为推动的根本保障。 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在下列三个方面运用: 1.检验高校中层干部绩效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要明确高校组织的发展战略,至上而下逐层分解组织目标,上下级共同确定各层级绩效目标,上下级就绩效指标和标准及考核的方法达成共识。因此,绩效考核结果可以直接运用于检验高校中层干部绩效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分析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成功的经验、存在的差距及其原因是什么,应采取什么具体对策和措施。根据高校的发展战略和绩效考核结果,调整绩效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为下一轮绩效考核循环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 2.推进高校绩效预算管理。绩效预算亦称为效益预算,它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由美国联邦高校首先提出并应用于高校支出管理的预算模式。绩效预算是一种预算方法,同时是一种以追求效益为目的的公共支出预算模式。绩效预算作为一种公共支出预算模式,要求高校的每一项支出都必须满足绩、预算、效三要素的要求。绩是指业绩指标,表明申请财政拨款是为了达到某一具体目标或计划;预算是指达到这一业绩所需要的拨款额;效是指业绩的考核及业绩与预算挂钩的方式。 3.支持看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党的十六大提出“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绩效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中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第33条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干部任用条例》把注重实绩列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原则加以强调,落实这些要求,必须科学运用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大胆提拔和使用那些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的干部。 人员管理论文:在当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下如何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摘 要] 现代全国各个高校院校的人事管理正在由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如何适应管理模式的转变,需要切实提高人事管理人员的素质,文章就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希望对日后的管理工作有些帮助。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 素质提高 引言 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部门正在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当代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将发生变化,将从过去的依靠指令计划、行政命令等行政手段转变为主要借助于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间接管理,科学管人,依法管人。人事管理行为由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由经验型、依靠政策型转变为依靠法律管理的科学型、现代化管理型。人力资源管理越来越注重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以及管理体制的合理化,注重人才竞争机制运行的活力和人事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开发部门的效率。新的管理模式,需要有新的管理者,或者说作为人事部门需要更新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本文结合笔者在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就如何适应人力资源管理转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人事管理者)素质进行探讨。 一、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的总体要求 1.人力资源管理的总趋势是以人为本,本着认识人、尊重人、开发人、激励人的观念,把人看成是一种重要资源来管理,当作一种资本来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是选人、育人、用人、留人,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是调动各类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必须运用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协调处理单位的劳资纠纷,从而求得人与事相适应,达到事得其人,人适其事,人尽其才,事竟其功的目的。 2.人力资源管理的这种变化与角色的扮演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我们必须有过硬的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我们要适应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就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提高自身的素质。 二、要求人力管理者要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其人格品质应包括政治修养与职业道德两方面的内容。 1.政治修养一般包括: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精神,时刻以单位的利益为重,不为个人或小团队谋私利;有先进的理论素养和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敢于同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事业心强,有朝气、有胆识,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优良的思想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谦虚谨慎,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平易近人。 2.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爱岗敬业,热爱自己职业。关爱员工、敬重领导;责任心强,认真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事无巨细,事事重要,事事都是责任;业务精益求精,时时、事事寻求合理化;具有探索、创新、团结、协调、服从、自律、健康等现代意识;树立诚信观念。诚信乃做人做事之本。 三、人力资源管理要有广博的知识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其知识结构应是具有基础知识、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三个组成部分。哲学、伦理学、逻辑学、数学、心理学、社会学、医学、历史学等知识属于基础知识。这些基础知识,从人力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中,显示不出有多大作用,但是在管理理念的更新和管理方式的使用方面,却是自觉不自觉地可以应用到工作中去,这些基础知识需要了解。劳动法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以及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属于专业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的突出特点就是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因此,对经济法学、劳动法学需要精通,而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以及国家的相关文件政策是我们人力资源管理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的知识,是我们需要熟练掌握的,工作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我们掌握和运用的专业知识多少。 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需要体现在各个不同的企事业单位之中,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专业分工,要切实把工作做好,我们需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单位的专业知识,熟悉生产流程,进行岗位科学分析。因此,单位的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属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另外,现在计算机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计算机知识属于相关知识,我们必须熟练应用。 四、人力资源管理观念主要是“管理观念”和“价值观念”的转变 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强调提高员工的素质与能力,管理观念的转变。指导思想的转变:由“对工作负责”,“对上级负责”到“对工作的人负责”;管理方法的转变: 由“教你如何”,到“叫你如何”,再到“引导你如何”;管理手段的转变:由管理者的“中心指挥”变为“中心导向”;管理组织的转变:由下属的“参与管理”到“共同肩负责任”;管理职能的转变:由“组织、控制、指挥、协调”到“育才为中心,提高人的素质为目的”;管理环境的转变:由“简单”、“缓慢”到“复杂”、“多变”;管理者自我意识的转变:由“上级比下级高明”到“下级的具体专长和具体能力应高于上级”;管理内容的转变:由“简单的任务完成”到“建设高情感的管理场所”;管理目标的转变:由追求“一般”到追求“卓越”。 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是现代的价值观的核心,在人才使用中就要用其所长:用人所长,容其所短,把人才放在最能充分显示其才能的岗位上,智者尽其谋,勇者尽其力;用其所愿:在服从工作需要和服从分配的前提下,尽可能与个人的意愿、兴趣、特长结合,力求个人自身价值的实现和企业的发展目标相统一;用当其时:珍惜人才的使用年限和最佳年龄。打破论资排辈、求全、平衡、照顾的束缚,大胆破格破例录用辈分小、资质好的青年人才。 五、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 仅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对一个人力资源管理者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是否能胜任此工作,还必须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工作能力要包括写作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应变能力、交际能力。 1.写作是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任务,人力资源部门的规章制度、文书通告等大多出自人力资源管理者之手。所以写作能力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基本功。符合人力资源工作要求的文字写作本身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2.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组织能力是指人力资源管理者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过程中计划、组织、安排、协调等方面的活动能力。日常工作要有计划性、周密性、协调性。 3.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表达能力是指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善于与人交流永远都是人事主管必备的素质。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观察能力是人力资源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对周围的人和事从人力资源管理者角度予以审视、分析、判断的能力。 4.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有时是多变,因而对于人力资源管理者来说,要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也成为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人力资源管理者在遇到突发性的问题并着手解决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具有一定的交际能力。 六、结束语 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变革,我们需要按照上述的要求,在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以便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 人员管理论文: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对策 【摘要】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矿区的工作当中有很重要的作用,能够影响构建稳定的职工队伍,并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来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过程当中煤炭企业要以人为本,要从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考虑,把握好煤炭企业离退休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质量。 【关键词】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对策。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就是实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煤炭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在企业建设的初期,奉献了他们的青春,等到他们退休之后,应该得到社会的保障。企业要对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的管理方式来解决这些职工的后顾之忧,从而为他们养老。在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当中,煤炭企业还有很多问题等待解决。煤炭企业离退休管理工作涉及到的范围很广,管理的对象的特点相当显着:这些职工居住的地点很分散,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很多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回到家乡生活,这给管理离退休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离退休人员的体力很差,也不会很积极地参加各种活动,很容易就会产生孤独的感觉,从而引发多种疾病。还面临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的负担,离退休职工住院治疗的费用很高,很多职工都不能承受这么重的经济压力。 一、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面临的问题。 1、社区的发展不平衡。 由于社区的发展情况不同,这就阻碍了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社区的建设才属于开始的阶段,多数社区的工作人员很少,而且社区活动的经费严重不足。所以,在这种没有专门的场地和工作人员,没有老人们活动的场所。还有一些社区聘用了一些管理服务的人员,但是他们没有发挥他们的作用,忽视了为退休职工的服务工作,而把精力放到了社会医疗保险上面。所有的社区都是属于城区办事处,没有专人来服务这些离退休职工,所以很多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2、管理经费的提留有很大的难度。 社区管理经费的问题制约了管理工作的落实。要想做好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落实经费的问题。本身企业应该把经费都上交给管理部门,但是一次性上交的难度却很大。煤炭企业给离退休人员的资金很有限,而且企业资产的分割有很大的难度,这使得资金很难去兑现。由于社区管理的经费比较紧张,社区的退休老人如果想开展各种活动,就没有资金的支持,导致活动不能顺利开展。 3、社区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不同。 由于社区的不同的福利,影响了离退休人员对社区管理的看法。效益好与效益不好的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在医疗待遇等方面会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一些待遇好的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不愿意接受社区的社会化管理,而一些待遇很一般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希望尽快能够把社区的管理社会化。 二、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对策。 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应该根据企业和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切实加强管理工作的水平。 1、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煤炭企业要完善相关的制度,保障社区管理工作能够稳定。 可以先把破产或者是重组的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纳入到社区管理,如果职工的档案移交工作不是很方便,就可以先不做这项工作。职工的档案要由专人来统一管理;在职工的保险方面也要能够制定相关的政策,来解决这些离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还要能够解除社区管理的离退休职工的各种问题,还要能够提高那些还没有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职工的积极性。社区管理要制定合理的制度,为社区的社会化管理的工作奠定基础。各级地方政府要把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提上日程,帮助这些职工解决问题,制度有效的方案。比如可以确定社区管理的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的制作,落实管理的经费问题。还要一步步把所有的离退休职工都纳入到社区的管理当中,办理社保的机构要能够引导离退休职工办理相关的手续。 2、为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提高生活上的保障。 要完善职工的养老保险的制度,落实好他们的生活待遇。要确认好职工的出生年月和缴费的年限,把离退休职工的档案移交的工作做好,要及时办理手续。为了能够准确技术职工的待遇,切实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审核手续的时候,认真把参保人员的各项信息核对准确,各个数据之间没有逻辑方面的错误,要保障养老金的准确。为了使得离退休人员的理解,可以先把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然后请本人来签字。如果由于没有得到个人账户对账单而无法办理退休的手续的时候,企业按照规定不支付职工的工资,而且这些职工的养老金还没有批下来,给退休职工造成了生活方面的困难,企业要为他们每月发放生活费,等到养老金发到单位之后,再扣除发放过的生活费,这不仅为退休职工提供了生活的保障,还保证了企业的利益。 3、筹集资金。 煤炭企业要筹集资金,从而能够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所以说要想做好退休职工的社区管理工作,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经济问题。所以,要从各个方向来筹集资金。要按照文件的规定,来解决服务工作的经费。还要向企业来收取服务费,对于改制或者是破产的企业要把管理费提留出来,企业如果不能一次性缴纳,就可以分几次缴纳。 4、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在已建立健全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的基础上,一是按退休人员党员的居住方位,建立退休夫员竟小组。对于原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在其他社区的党员应与所在社区党组织联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居住地社区,就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社区党组织应采取不同形式,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退休人员党员年龄结构、身体状况有计划地安排组织活动。凡重大节假日都应有组织地安排活动。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启发全体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党员先进性。三是社区和党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离退休人员的体质,陶冶离退休人员的情操。 5、采取多种形式使离退休职工老有所学。 学习是许多离退休职工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重大政治活动,采取征订报刊、发放资料、办班辅导等形式,建立以政治时事为主要内容的常规学习体系,并做到对体弱多病、行动困难的离退休职工实行送学到家,对远涉外地、不能参学的离退休干部实行函学到人,对文化偏低、视力不行的退休干部实行帮学到位,切实做到党中央有重要会议、中央领导有重要讲话、报纸杂志有重要社论等相关内容,都要及时组织离退休职工学习。 总之,离退休管理工作做好了,既能更好地安抚离退休职工,又能间接地做好在职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使他们安度晚年生活,还能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巩固和发展煤炭企业 的建设成果。 人员管理论文:流动人员管理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通过创新理念、强化保障、完善制度等来改进和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关键词】城市化;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对策措施。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将变得越来越频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是促进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人口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并加强社会管理问题的研究,并将流动人口的管理作为常态化的日常重要议程。 1、前流动人口的基本现状和特征。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必然带来人口的频繁流动,而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肯定存在人口流动增加。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阶段,经济运行中的市场配置必然要求不同产业和地区间的生产要素的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流动人口发生了许多新变化: 1.1 流动人口总量剧增,绝对比例增加。 经济社会的告诉发展必然会导致人口的频繁流动,是社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产物。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10 年居民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不一样的人口高达2亿6000 多万人,相比2000 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增加了80%。并且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比例正在高速增加,2010 年占到了近20%。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外来人口大大超过了本地常住人口,如广东省深圳市流动人口高达80%多;二、以青年为主,流向趋于广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我国流动人口分布已形成了以东部沿海地区重心,内陆较发达城市为中轴,西部中心城市为聚集点的格局,并且流动人口以80 后、90后青壮年为主;三、流动频率增强,管理难度加大。由于我国人口随着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遍及每一个角落。劳动着在选择工作地点时会综合考虑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时间、交通等,以及对家人的照顾方面等因素,导致人口流动频率明显加快,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四、教育素质偏低,责任意识薄弱。虽然我国随着九年义务教育开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重视,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和年限不断提高,但高中文化和初中文化仍是流动人员的主体素质。教育素质偏低使得他们只能从事那些重体力、低收入,甚至高危险、低保障的活。加之缺乏亲和力、认同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五、刑事涉案面广。流动人口进城后,由于原有的生存社会支持保障网的断裂以及自身低就业竞争力,价值缺乏一定的心理辅导和有效法律包括,导致全国各地区很多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侵害对象中大部分涉及到了外来流动人口。 2、国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管理的问题和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都很重视人口管理工作,但社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必然会导致人口管理领域的问题产生,特别是流动人员管理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观念的排斥性。 虽然流动人口给城市建设个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但一些政府受传统狭隘思想的影响,流动人口被错误地看作是城市发展中的“敏感群体”、“边缘群体”、“流浪群体”等。 而且一些本地居民受“高人一等”的心理驱动,认识还停留在感性,有意地造成外来人员生活和工作的障碍;二、制度的二元性。传统的社会管理制度是人口流动的最大阻力。其中的户籍制度最大的弊端是将户籍与人们的享有的社会福利、社会地位、其子女接受教育等方面直接挂钩。 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存在着相对流动人口来说不公平的附加功能;三、资源的分割性。由于流动人口管理涉及的部门和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虽然在各行政系统间建立部门合作机制,但规划不统一,公共资源不能充分共享,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现象,增加了人员管理的负担,导致人口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四、政策的自利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往往是依据地方政府的政策规章,而不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最大限度地保障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当本地利益和流动人口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地方政府会牺牲流动人口的利益来保护当地的利益;五、法制的滞后性。对流动人口管理的依据法规以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和规章为主,其内容大多是规范约束流入本地的人口,而没有本地人口外流到其他地方居住或工作相应的管理依据,导致了流出和流入管理的严重脱节,增加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困难。 3、和加强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对策措施。 3.1 创新理念。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和服务优先的理念。相关部部门应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服务中完成管理,管理中充满服务。二是树立公平对待和开放包容的理念。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本着包容开放的政治态度,努力使流行人口享受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三是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加强流动人口法制理念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3.2 完善机制。 一是健全劳动力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以及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二是建立多层次的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包括不同部门、系统、机构间的合作。构建我国市、县、乡、村四级流动人口信息互享工作网络。三是建立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机制。 构建区域网络互动平台,加强协作,及时动态掌握人员的流动情况。 3.3 改进方法。 一是以证管人。采用“旅店式”管理办法,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二是以房管人。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东和租房者之间的责任。三是以业管理。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员工信息报送制,加强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四是以网管人。充分利用计 算机技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工作平台,加强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录入、更新等工作。 3.4 强化服务。 一是提供均等化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实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保障他们的权利。二是实行吸纳型服务。培养服务理念,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公共福利和服务,包括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三是开展奖励性服务。对那些给本地社会、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流动人口给予相应的入户奖励。四是推广自治式服务。 引导外来人员建立自治组织,加强该组织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关爱工作。 3.5 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建立流动人口专门服务管理机构除了市县镇三级建立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管理人员外,社区或村要设立协管员或户管员,负责登记、管理、检查流动人口的工作。其次,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将流动人口管理经费纳入到社会建设经费,考虑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中。最后,法制保障。借鉴国外管理流动人口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法规。 人员管理论文:刍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记得五年前,德国一位著名的刑事法学专家,马克斯普兰卡刑事法学研究所的所长阿尔布莱西特教授第一次到我国一基层检察院访问时,曾参观该院一可容纳二三百人的大会议室,问及用途,得知是检察官们学习开会之所在,颇为疑惑。遂问及该院共有多少名检察官,答曰:近二百名。更为不解。五年前的事虽有翻译未能正确区分检察官及检察人员而造成的误解。但国外的专家学者及检察官同行们确实无法理解,在中国,至少在当时,检察人员等于检察官或者说约等于检察官,工作在检察机关每个岗位上的人员都希望并有可能成为检察官。虽然,1995年制定的检察官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但事实上,在现实的检察机关中,开车的司机可能是检察官、看门的门卫也可能是检察官,而且由于资历、年龄、工龄等“硬件”上的优势,这些检察官往往较之从事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检察人员的职级更高。这一问题的产生固然有历史的原因,但不容忽视的是检察人员管理机制改革的滞后造成的,而且直接影响着检察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法治需求的增加,司法公正作为社会正义的核心内容和保障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包括检察人员在内的所有司法官员的素质已成为制约司法公正的一大瓶颈。从总体上看,检察机关现行的队伍管理办法,基本上还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党政干部管理模式,存在着录用人员标准单一、干部考核“千人一面”以及责、权、利不相宜等现象,影响了检察机关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制约了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为解决这一问题,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各地一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的检察院从检察人事制度改革入手,研究探讨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问题,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0年制定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调整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实行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将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六项改革之一。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素质,加强对检察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全国人大提议根据宪法,对检察官法进行了修改,从而在法律层面上,为检察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创造了一定条件。 通过几年的改革实践,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意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即:自觉改革与检察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依法治国相适应、符合司法规律、具有检察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体制,是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检察官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包括检察人员在内的司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即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公正执法的客观需要,也是从根本上改革现行检察队伍管理模式,完善检察制度的重要途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有利于调动广大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防范、遏制司法腐败和用人腐败,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推进检察改革和检察事业跨世纪发展的必要保证。 根据部分检察院的试点和专项课题研究表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作为人员管理模式的改革,其关键在于建立以“职位”(Position)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以改变检察机关普遍存在的“因人设位”,以人为中心,人浮于事的问题,尽快建立“以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注重工作实效,改进检察机关工作效率,逐步建立由职位决定待遇,按职位规范用人和考核奖罚的管理模式,使报酬与现时的实际责任和效益密切挂钩。而所谓职位指组织在确定了其组织结构后,为每一个成员规定的任务与相应的职责。职位是任务与责任的集合,是人与事有机结合的基本单位。职位的设定组织结构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组织运作的基本细胞。作为检察机关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相对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确定的职责,设置明确的职位并确定其职责是现实可行的。这里的“职位”可以是由一个人或多个人承担的一个或多个岗位的工作的综合。经过多年的检察工作的实践,各部门在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过程中,反复调整、实践,形成了目前的若干人从事某一项工作,或者一人从事多个岗位工作,这是符合“满负荷工作”原则的。 建立以职位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首先是进行职位分类。所谓职位分类,就是把检察院中常任的所有干警的职位,经过详细调查和评价,按照其工作种类和业务性质的不同,横向划分为若干类别和职级;再对各类别的职位按照其工作难易、责任轻重、所需干警资格和条件等因素,纵向划分出若干个高低不等的职级;在对各类别的职位分 级的基础上,再将各类别的职级加以比较,划分各个类别的统一职等;最后,制订出“职位说明书”,以此作为干警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培训等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虽然,各地在试行分类管理时,模式不尽相同,但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大体可将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如下类别划分: 1.检察官类:包括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主要由受过高等法律专业教育,有较高文化(大学本科)和专业知识水平及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精通检察业务,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的符合检察官条件、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职业检察官组成。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主要通过他们来履行。检察官的一切权利义务由检察官法调整规范。 2.书记员类:书记员应可分为不同等级,由文化水平较高(一般要有大学专科以上),熟悉检察业务及诉讼规则,受过专门训练的政治强、业务精的专业人员组成。他们根据检察官的指令和检察工作需要,在检察长统一领导下协助检察官办理司法文书,管理诉讼档案、文书档案,处理诉讼杂务,负责办案记录等。书记官的权利义务由书记官条例来规范。 3.司法警察类:此类人员应由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受过警察业务专门训练的司法警官组成。他们根据办案需要担负司法文书送达、现场勘验保卫、协助搜查、押解、看管暂留嫌疑人等任务。这部分人员的权利义务受警察法和司法警察条例调整规范,享受警官职级待遇,按警官警衔序列任命和罢免。 4.检察技术人员序列:这类人员不授检察官职衔,应按国家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对待,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序列,享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经济待遇,职称由国家人事部门考试、考核、评定。 5.检察行政类:此类人员还可以细分为行政领导类、行政管理类和行政事务类。这部分人员任职条件和权利义务受国家公务员法和劳动法调整规范,他们不行使检察权,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中的国家公务员。 除此五分法外,也有依据检察人员所在职位的性质,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检察行政官三大类别。此种划分方式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人员调整,建立检察事务官职务序列;将在检察机关中从事人事、财务装备和检察行政事务管理的人员归类为检察行政官,按照行政公务员模式进行管理。 无论是五分法,亦或是三分法。建立以职位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都应当制作《职位说明书》,作为检察人员的录用、选拔、奖惩、培训提供依据。 职位说明书(job description)是关于工作执行者实际在做什么、如何做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做的一种书面文件。职位说明书使每个职位的职责得以清晰的界定,并且提供了该职位多方面的信息,这就为考核、培训、人员选拔、奖酬等人事工作提供了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它使得我们能够提出一些更为深化、明晰的任职资格,尤其在素质和能力方面。职位说明书的编写尚没有一个标准化的模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认查调研论证,组织编写了较为系统的《职位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标识。说明工作的基本信息,如职位名称、代码、直接主管、下级职位、所属部门等。 2.职位设置的目的。用一句话简单地概括工作的主要功能。 3.工作关系。主要用该职位在组织结构图中的位置来形象地表明该职位在组织中的位置。 4.工作职责和职责细分。将工作分解为若干职责由主到次排列,并将每一职责分解为若干任务。这是工作说明书中最主要的内容。由于海淀检察院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每个职位上的任职者都会从事职责之外的一些工作,如统计员偶尔也要负责律师接待工作,一些上级部署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也必须由领导指派下属完成。因此,由于对职责的描述中最后多有“其它事务”一项,这一项职责出现在大多数职位说明书中。 5.工作关联与工作地点。每个职位的担任者与检察院内部、外部人员的接触和联系也是职位说明书的一项内容,籍此可以看到每个职位与内外部的联系,使竞争上岗者了解职位信息。工作地点则说明职位工作场所的物理环境,和所具有的一些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出差时间、加班时间)特点。重要的是,有一些职位所在的工作场所与其他职位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比如说法警要接触通风、照明低于正常标准的物理环境,监所处的干警接触的物理环境也比较差,在职位说明书中将其做出明确的刻画,这样使每个任职者对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 6.衡量标准。在职位说明书的制定过程当中增加了对于每一项职责的衡量标准,这些衡量标准主要有两个部分,一是对工作结果的衡量,二是对工作过程,也就是说职位的担任者在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过程当中的一些情况进行衡量,与原有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量化管理不同,它既从工作的结果,也从工作的过程来加以权衡,由此比较容易抽取出准确一些的考核指标。检察人员的许多业绩既可以用量化指标的形式来表示,例如完成调研文章的份数,这样的业绩我们称之为指标性业绩,还有一些是无法量化的工作业绩,例如文件的归档,接待律师来访,出纳要做到帐实相符,等等,这样的一些活动可以使用及时性、准确性、满意度这样一些非业绩性 的指标。 7.工作的任职资格,又称为工作规范。已有的任职资格提得相对的宽泛,比如说都是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拥护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纪等等这样一些说明。在此基础上,应对职位提出一些如品德、原则性、廉洁性、学习能力、进取心、责任心等增政治和业务上应具备的共同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根据人员分类的思路,对类别的差异提取出来一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等相对详尽的素质和能力,为人员的录用提供了一个相对准确的参照。例如,对于检察官提出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这样一些任职资格。 在任职资格最后的“其它”一栏中,任职者还可以提出诸如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能够遵守各项纪律等等这样的一些描述,或提出一些为该职位的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并且为日后加入其它信息提供了空间。 《职位说明书》对于人员的录用提供了更加准确的标准,而这些素质和能力可以通过人员素质测评来提高录用的正确率,把好干警的“入口”。在着眼于人员能力提高的考核中,还可以将此列入考核范围。同时也可以对不同的干警进行内容和方式不同的培训和考试,比如说,对法警的培训和考试应当侧重于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及基本技能方面的训练和考试;而对于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和考试侧重于一定的管理学知识、法律知识,这样就避免了所有的干警都去参加同一类型的考试,获取得晋升资格,所学非所用的弊端。使培训和考试的针对性更强。 建立以职位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还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位考核评价机制。职位评价,又叫职位评估,是在职位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职位分类因素的比较,对职位进行差序化的过程。它是检察院确立奖酬制度的一个重要依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在设计职能评价体系时,参照了目前国际通行的职位评价标准,即日内瓦国际劳动组织确立的“日内瓦范本”。其基本思想是:通过选择确定职位评价的通用要素来建立职位评价的统一体系。按照日内瓦范本,认为对一切职位的相对价值都可以从四个方面去测量,即:工作责任、工作负荷、任职资格和工作环境。根据检察业务的实际,该院参考国内相关领域的实践,选取了17项评价子要素,主要包括:1.工作责任:包括6个要素;职权、责任轻重、指导监督的责任、工作复杂性、工作方法、工作关联的直接目的;2.任职资格:包括7个要素:最低学历要求、知识范围、专业难度、工作经验、公文写作、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3.工作负荷:包括2个要素:工作时间特征、工作压力;4.工作条件:包括2个要素:环境舒适性、危险性。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的设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协作的系统工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讲,该项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新世纪检察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检察机关能否实现十六大提出的改革目标。虽然检察机关在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通过部分试点单位探索分类管理的实践表明,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是一次重大的检察制度改革,它涉及到机构设置、编制、职务和级别等许多方面,不是某个检察院能单独完成的。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分类管理试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为例。被破例允许检察官的任免根据检察业务需要进行,只有从事检察业务的干部才能被任命为检察员或助理检察员职称改变了过去能上不能下,检察官的发展受指标限制的问题。因此在落实分类管理的过程中,该院首先将近30名检察行政人员的检察职称免去,但保留其任职资格。这就为检察官系列的人员让出了检察员、助检员的职称空缺,从而拓展了检察官的发展和提升空间,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但职级的限制又使这项工作难以推进和推广。因此,为更好地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在总结各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与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编委等职能部门充分协商,依照相关法律,连同配套措施以规范性文件共同发文,在全国统一实施。 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编委等职能部门充分协商,依照相关法律,连同配套措施以规范性文件共同发文,在全国统一实施。 人员管理论文: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与管理办法的研究对策 关键词:财政供养总量控制管理 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一直以来成为镇级经济发展的瓶颈,很多乡镇目前只是维持着吃饭财政的尴尬局面。因而,如何有效地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规模,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迫在眉睫、积极求解的课题。为此,本文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就建立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行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以及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地研究与探析。 一、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底,调查地区乡(镇)级行政事业编制总数为11503人,占辖区编制总数的49.7。实有财政供给单位人员总数17341人,占辖区财政供给总数的55.5,其中:在职10124人,离休317人,退休6900人。按结构分,公务员972人,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24人,事业管理人员1169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6987人,技术工人509人,普通工人263人。按部门分,乡镇机关914名,财政所180名,司法所42名,镇事业单位1007名(其中在编在岗774名,落聘待岗、学历培训233名),国土资源所102名,卫生院1093名,乡镇卫生所109名,农村中小学5837名,乡镇各类离退休人员7217名,其他各类人员840名。 在乡镇的编制方面,调查统计资料显示,各镇在职全额供给人员和公用经费单位的人员编制平均为318.1名,其中各乡镇的行政编制平均为56.6名。实有财政供给单位人数各乡镇平均数为440.2名(含离退休人员为754名)。 二、控制和调整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过多的管理对策与思路 出于机构编制是配备人员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的“阀门”的考虑,实施总量控制与精减机构,是管理和压减财政供养人员的源头之举。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商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调整和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协调运作的调控机制,最终实现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零增长,甚至负增长。 (一)明确职责,规范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各级党政群机关不再增设机构。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和人员,通过部门内部调剂和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加以解决。事业单位不再增加机构编制,确需调整的,要按照“撤一建一”和人员编制内部调剂的原则办理。 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编制员额内安排新增人员计划。满编和超编单位不得增加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按计划增加职工,须凭人事部门核发的增人计划单办理有关手续。凡无增人计划增加职工的,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不予办理录(聘)用、调配、毕业生就业、工资核定、社会保障、退役士兵安置等手续。 财政部门要把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作为编审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和拟定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不列入政府部门预算范围;对超编人员和擅自增加的人员,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二)建立机制,有序协调 一是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管理动态监管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要统一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数据库,将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经费管理形式及人员基本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实行动态监管。人事编制部门负责组织数据维护和审核,财政部门根据数据库中核定的数据安排相关经费预算,实现人事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共用一套数据,从根本上解决编制、人员和财政预算的同步衔接的问题。 二是建立鼓励分流人员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激励机制。县(市)级财政部门在财政体制调整、对下资金分配和财力结算时,应使之直接与乡镇减人、减支相挂钩,把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减纳入激励性转移支付计算因素中。另外,县(市)级党委、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具体措施,鼓励支持乡镇机关事业单 位人员到企业、社区工作或自主创业。必要时可积极推行节编奖励制度,对空编单位给予适当经费奖励,切实鼓励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减少用人数量,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人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 三是建立和执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三核一代”制度。即,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及人员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部门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工资银行才能开设帐户并发放工资。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按照当前公共财政“乡财县管”的要求,在实行乡镇公教人员编制实名制的基础上,实现工资由县(市)级统发。对具备条件的其他乡镇事业单位,也要及时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管理。 四是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供养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内容,认真开展和贯彻好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和供养系数的控制工作。县(市)级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财政、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负起责任,在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上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加大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三)措施配套,有效约束 一是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确定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目标,理论上讲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职能工作需要,即所确定的人员要能够满足正常开展工作、实施公共管理与服务的需要;二是政府财力允许,即所确定的人员财政要有钱养得起。根据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际,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应分类采取不同方法: ——行政政法编制数。20__年机构改革后,中央对地方行政、政法编制实施总量控制,并已经核定下达各地行政、政法编制。由于中央对行政、政法编制掌握较紧,各地为满足工作需要,核增了部分地方政法编制。鉴于行政、政法编制已经固化,因此核定机构编制总量中,行政机构编制按现有各级行政、政法编制数核定。 ——教育部门机构编制。按照中央和省制定的分类师生比例核编办法加以核定。 ——其他事业机构编制,综合考虑人口数、财政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地域面积、行政区划数等指标,采取回归分析等数学方法科学核定。 考虑到财政供养人员问题的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总量控制目标可分步实施,逐步到位。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职位需求,组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与此同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科学合理地调整乡镇规模和布局,撤并个别人口少的乡镇,并防止出现改革后新旧机构交叉运行、新机构有名无实、分流人员难确定、富余人员分流难等现象,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三个一”的审批管理制度。即机构编制工作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对未经县(市)编委会集体研究并经过“一支笔”审批,擅自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随意进人的,除其结果一律视为无效外,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五不准”和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按政策办事,按规则办事,按规范办事,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三是在实施总量控制过程中,除有权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外,严禁增加其他新的机构编制,也不得批准机构升格。对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在现有机构编制内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但整个始终过程要严格执行核定的行政编制数和现有事业编制数,不得突破。行政机关一律不准使用事业编制和变相扩大行政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超编进人;缺编单位进人原则上在同级同类单位调剂;满编单位进人必须坚持“减一增一”;杜绝无编进人。 四是实施“阳光编制”,实行“一人一编一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需要,以及推进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综合考虑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地域面积、区划设置、财政供养能力等多种因素,机构编制部门应积极采取科学的数学计量方法,合理核定县乡党政机构领导职数和编制员额,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总量,全面落实编制实名制的“阳光管理”,实行“一人一编一卡”。对行政、事业、工勤编制以及其他专项编制做到全部实行严格分类管理,定编定岗到人,杜绝超编、超职数和混编混岗现象。具体执行中,要切实严把人员配备的“进口”关,疏通人员“出口”,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盲目增加,在全面清理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临时人员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凡进必考”的考试录用制度,确保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杜绝“考不进来调进来”的现象。 五是实行“用预算管编制,用资金管人头”的办法,强化人员的经费约束。编制部门、人事部门核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确定新增人员计划,要与财政部门做好事前协调沟通,坚持“有钱才有编,无钱就无编;有钱才进人,无钱不进人”的原则,扎实推行新增人员由财政、编制、人事三部门联合审批制,做到经费供应计划、编制使用计划、增人计划的“三级联防”。“用预算管编制,用资金管人头”,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对所有财政预算内未满编的单位进人,必须取得编制部门的“编制使用计划”、人事部门的“增人计划”和工资审批表、财政部门的“经费供应计划”。在实施中,对行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的人员增减,可执行“减人不减经费、增人不增经费”;对事业单位可实施分类过渡性激励政策:一是对已经清理规范机构编制的空编事业单位,财政部门除按其实有在编人员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核编经费外,可另将空缺员额经费的50%奖励给该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减人不减经费”的激励办法;空缺员额的奖励和减少人员的经费,可用于在编人员的奖金和福利;二是对满编的事业单位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财政部门不核减其经费,减少人员的经费全 额留作在编人员的奖金和福利。三是超编的事业单位都要在3年过渡期内把实有人员精简调整到编制定员以内,或将超编的财政供养人员转为经费自理人员,在精减调整期间财政部门可逐年按比例核减超编人员经费,3年期满后财政部门不再核拨超编人员经费。而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通过非正当途径挤进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财政在单位部门预算编审和调整时,除不安排相关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外,还应同比例扣减单位的公用支出,进而从经费管理的源头有效杜绝人员无序挤编现象的发生。 六是加速推进事业机构改革步伐。根据十六大提出的“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能够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的目标,积极从三个方面来加速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步伐,从总体上收缩事业单位的规模。一是对凡具有企业化经营条件的事业机构,坚持市场导向原则,积极推向市场,使其成为独立的经济或服务实体,财政不再供养;二是对于职能萎缩、名存实亡和长期不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三是对于职能相同或相近,业务相似的事业单位,积极进行合并,交由一个部门承担,从而把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减少到最必要的程度。 七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俗话说,“先修渠,后放水”,对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等切身社会保障问题,财政可通过政策配套完善等适当形式给予支持,降低分流转岗人员的后期生活和社会风险,切实维护稳定与和谐,使“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的古训在现实版中真正得以演绎。 人员管理论文:对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 为了深入研究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笔者试图弄清到底什么叫公共资金?为此,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但是始终没有发现一个关于公共资金的明确的、统一的定义。虽然如此,还是有收获,笔者发现了几个省市的关于加强公共资金管理的“办法”或“意见”,基本弄清了公共资金的范围,公共资金是相对于财政资金而言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的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等非税收入;各缴税缴款缴费义务人依法缴纳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支出;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那么公共资金主要包括: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资金以及缴款缴费义务人的缴款缴费收入和支出;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依法收缴的住房公积金、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资金以及缴款缴费义务人的缴款缴费收入和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等收支;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资金。 通过公共资金的范围,我们可以看出公共资金涉及千家万户,造福全体国民。因此,保证公共资金安全高效廉洁运行,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社会基础性作用。但是,当前公共资金领域贪污、挪用、私分等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全国典型案例,精要分析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从监督角度概要提出预防措施,供同行或同仁参考。 一、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要发生在三大领域。从前文公共资金的范围看,公共资金有十数项,但从目前暴露的或检察机关查处的案件来讲,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犯罪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一是医疗保险领域。二是住房公积金领域。三是农村养老保险领域。如上海社保基金案、原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案被称为“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云南省红河州民政局挪用6000万农村养老金建豪华“民政社区”案,就是发生在上述三个领域的典型案件。 (二)犯罪的手段主要是贪污和挪用,而挪用又占绝大比例。从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犯罪的手段上看,往往是贪污行为和挪用行为相伴随,但是如果从单一作案手段角度讲,贪污案大概占三分之一,而挪用案大概占三分之二。 (三)犯罪的主体大都是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官员、财务人员和受委托管理公共资金的金融单位的人员。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犯罪的主要集中在“三类人员”身上。首先是各种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上级管理部门的官员,包括社保局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等等,这些人是易发职务犯罪的高危人群。其次是各种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财务人员,主要是指会计。如,原广西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川管理部副主任兼会计廖某(女),在先后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房改办会计和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川管理部副主任兼会计期间,伙同先后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房改办出纳、会计的唐某(女)多次以支付业务费、经费款项为名,开具现金支票从中国工商银行富川县支行住房公积金专户中领取现金不入单位财务帐并占为己有,后通过涂改银行对帐单并依据假的银行对帐单来记帐,从而隐瞒她们在住房公积金专户提取现金的事实。最后,廖某被判无期徒刑,唐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要忽视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小人物,小人物也能做大案。三是受委托管理公共资金的金融单位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有的地方政府将公共资金委托某个金融机构进行管理,所以这些受委托的金融机构的公共资金管理人员也会发生贪污、挪用公共资金的职务犯罪。如 ,原中国农业银行宁阳县支行营业部客户经理靳恩河,利用担任客户经理和经办社保基金的职务之便,采用销毁转帐支票、 偷盖公章、私刻公章、伪造虚假现金缴款回单和虚假进账单、对帐单等手段,先后31次骗取、窃取宁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宁阳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宁阳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等单位公款共计1160万元。 (四)犯罪的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一个个触目惊心,涉案的数额一般都比较巨大,几十万、上百万、超千万,甚至是过亿元,而且涉案资金绝大部分被挥霍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严重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利益,撞击了社会保障的根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二、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或是人性的贪婪所致,或是制度的缺失使然,或是监度不力引发,或是发案率较低怂使,抑或、抑或等等。在本文中,笔者重点探讨两个方面: 从主观方面讲,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是因为人性的贪婪所致。诺贝尔奖得主弗里德曼曾精辟论述过花钱的4种模式:“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我非常赞成这一观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的确是洞悉人性本能和体制弱点的至理名言。问题恰恰是,公共资金的管理者们正是“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为典型不过的代表,因此,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当局者,还是普通民众,根本不用相信,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这些“花别人钱为别人办事的人”会管理好、善待好、呵护好这笔钱。而大量的案件事实正好从相反方向证明了这一点,这些管理者中的部分利益熏心者会把公共资金当成“唐僧肉”,恣意蚕食,甚至鲸吞。所以,当前,在公共资金领域,有这么多大小“老鼠”或“硕鼠”被查处,就不足为怪了。而让我们胆战心惊的是,现在正有多少“蛀虫”钻在“公共资金的身体里”在美滋滋的“汲取营养”,而且即将或已经就是“肥猪”,但是他们不用怎么担心“被捉”或“被杀”,所以他们中的胆大者,终将会成为“老虎”,我不再“蚕食”你,而是直接“吃掉你”。 从客观方面讲,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是因为监督疲软导致。 “我是‘新生儿’,你要管我,得摸着石头过河。”无论是社保制度,还是住房制度,抑或是其他制度,这些都是我们党和国家保民生、抚民心、安社稷的重要的国家保障和福利制度。但是这些举措和制度也是近年来才被越来越重视,越来越被关注,越来越被强化。在我们国家,社会保障显然还是初始阶段,其保障体系、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仍处于摸索阶段。所以,一些“精明”的公共资金管理者会很清楚的看到这一点,所以就趁着制度不健全“赶快捞吧”。 “我是‘混血儿’,你要管我,有那份闲心吗”。目前,公共资金的来源大概有几部分组成,包括国家拨付、单位配给和个人缴纳,当然还有其他情况,这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笔者研究的重点是,既然是这点钱(比如住房公积金)是来自不同部分,我们就要研究一下各自的心理。首先,分析个人缴纳者的心理,或许是“我出的是对我来说是小钱,所以就懒得关心或经由”,或许是“我想管,可是我太渺小了,还是让别人去管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下,民众对公共资金的监督或弱化、或经不起风霜、或虚无缥缈。其次,在分析一下缴存单位的心理。一种是怠于管理,有的单位,特别是企业,本来就“躲着缴”、“懒得缴”,就根本谈不上去管了。另一种是疏于管理。反正是职工自己的事,既然有管理部门去管了,自己图省心,一般情况下不会去过问“养老金”、“保险金”、“公积金”的事。在这种情况下,缴存单位对公共资金的监督就抛到九霄云外了。最后,我们再看一下各级政府的心理,相比个人和单位,政府是最为“操心”和“精心”,让我们很感动。但是也存在问题:一是“过于相信自己的孩子”,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相对于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孩子”,可是如果放松管理或是不闻不问,孩子就会“出轨”,干出胆大包天的事来。二是政府太大、太忙、太累,就你那么一个小事,随便管管,应付应付得了,是有心无力啊。所以,有时,在公共资金领域,政府监管就显得很松,监督只涉及皮毛,伤及不到筋骨。“我是‘乖巧儿’,你要管我,我就蒙住你的眼睛”。我们可以想一想,公共资金的管理部门,要么是级别、编制比较小的“二级局”,那么就是什么管理中心或是什么管理部,更小的就是某职能局的下属处科室,可以说都是“小庙”,不会有“大佛”来拜。可是,“庙宇虽小,却能养大和尚”、“池塘虽小,却能养大鱼”。所以,在公共资金领域的贪污挪用行为,作案跨度时间长,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但往往不容易被发现或暴露, 查处率较低。 三、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从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要想遏制、减少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最根本、最管用的措施就是完善和强化监督。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就如何强化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的监督谈自己几点看法,供深入探讨。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内部监督,保证公共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一是健全完善各类公共资金预算管理机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完善预算定额体系,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调整,严格决算审核,加快推进预决算内容的公开,以利于更好地规范资金运行、接受各方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对资金管理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方面,要将各类社会公共资金的管理情况纳入部门领导考核的范围,将资金管理运行的结果与部门领导的考核升迁挂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财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制度,并加强财务人员诚信建设,通过实施诚信记录、完善诚信档案,并与职业资格年检、职位聘用和年终奖惩相挂钩,促使财务人员恪守诚信、遵纪守法。三是加强内部稽核审计机构对资金运行过程的监督,监察、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要突破部门限制,从对单一资金管理部门的监督延伸到对资金征收归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运行的全程监督,从事后监督延伸到事前、事中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作用,实现对社会公共资金的动态、全程监控。建议各类社会公共资金管理部门及相关经办机构新设银行账户时,应由相应的资金监督协调机构参照招标方式审慎选择商业银行,通过与商业银行依法签署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异常拨款支付报告制度和资金运行风险提示报告制度,以实现对资金运行过程的动态、全程监控。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公开监督,完善、搭建、整合信息公开平台。一是政府要对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资金,要建立定期制度,依法公开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二是各资金管理部门要统一数据和技术标准,必须建立资金网上监管平台,将资金管理主体、审批情况、资金的总量和使用方向等信息即时集中反映在统一平台上,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实现资金管理全过程信息的公开透明、交换共享、集中处理和动态监控。三是在平台建设中,应当为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预留端口,便于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在此基础上,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统一的资金监管平台。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宏观层面的社会公共资金监督协调机构。建议对各类重点社会公共资金应分别组建和完善由 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资金管理单位代表,行业专家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的资金监督协调机构,履行综合监管职能,负责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审查资金收支预算等重大决策,以增强资金管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统筹性,实现资金运行安全和效率目标的统一。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检察监督,威慑犯罪。一是检察机关必须要准确把握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制度、规定,深入研究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二是利用好预防调查这一手段,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以加强对公共资金的法律监督 人员管理论文:对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改善路径分析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在工作中的表现 1.缺乏专研上级文件的精神 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大改革,国家不断出台新文件、新政策,这要求高校管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执行性文件或者根据上级变化了的新政策处理学校事务。从而势必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知悉文件规定,对上向领导汇报,明确政策边界及要求,对下向全体职工予以解释说明、宣传政策。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部分同志不能积极接受上级政策文件的变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上报材料、程序方法依然沿用过去一套。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上级文件根本进不了校门,因为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接受领会文件精神;二是上级文件进了校门,进了机关却进不了学校下设的学院,因为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理会机关颁布的文件。 2.不去努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 本职工作业务是做好工作的基石,不了解本职工作涉及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知识,任何文件、命令都难以落到实处。如作为管理教学的工作人员,对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有哪些任课教师,都不熟悉;作为学院的人事干事,对本学院有多少教授、副教授及讲师,对本学院的重点专业及优势学科也都不清楚,等等。 3.缺乏责任心 工作人员在做具体工作时,能躲就躲、能推给别人就推给别人,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处理具体事务时,不能静下心来全面考虑事情始末,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提出优良的解决方案;而是浅尝辄止,草草交稿,事后也不能认真总结处置本事件的工作成效与得失。此外,工作粗糙、不够细致,也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等等。 4.职业道德危机 感觉前途迷茫,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领导在时装模作样,工作努力;领导不在,要么身在岗而磨洋功,要么是人也开溜。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成了寻常事,人心涣散。不满意现状,成就感低。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成因 1.工作重复性高、琐碎 与教学科研相比,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是重复性高、琐碎,较大部分的工作就是简单的重复。比如,招生工作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一位工作人员在数小时内就要邮寄上百份的录取通知书,且不允许出任何差错,这个过程是简单的机械重复,容易给工作人员造成厌倦感。近年来有不少博士、硕士被招聘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去,虽然显着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层次,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因而对自身的期望值也较高,繁琐枯燥、重复性高的行政管理工作与他们的能力、期望值都会有差距,为此影响了其工作热情的发挥。 2.晋升道路狭窄 随着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的颁布实施,各高校大都依事设岗,按岗管理。为此,很多高校取消了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而在高校的中层干部竞聘中,如教学、科研、研究生、学院等部门的岗位都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或者研究员专技职务作为参与竞聘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无疑阻碍了大部分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将本就缺少的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置于更加稀少的境地。有的高校即使保留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评审资格,也是不兑现待遇。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无法出科研成果,很难达到高级职称评定要求的工作业绩,很多人也就是守着中级职称退休。即使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硕士生,虽然具备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但因不是专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每日困于细致、琐碎的行政工作,久而久之,心思涣散,难以集中精力做科学研究,因此这些高学历的人员一旦进入行政岗位,虽然工作多年,但是评定职称时无业绩、无成果。基于此,导致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无目标、无动力、无热情、无希望,或者消极怠工,或者进入“得过且过”的低效工作状态。 3.收入偏低 据统计,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对于市属高校的科员而言,工资要低于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个收入水平与进入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博士、硕士的教育投入和综合素质等是不相匹配的。而且首都的物价水平(尤其是房价)较一般地区高出许多,这更从绝对值上降低了高校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由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是主体,工资福利向教师与科研一线倾斜,同样学历进入学校的 毕业生,因进入的岗位不同,就会享受不同的支持政策,如教师与科研人才有项目启动基金等。毋庸置疑,工资水平是一个劳动者的价值体现,也是培养职业认同感的重要因素,对于同样毕业于名校的硕博来说,因岗位不同而收入不同,很容易引起职业倦怠。 4.考核不体现工作业绩 目前,高校考核从人员类别上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两类。对于管理人员的考核,在现行岗位聘任制下,虽然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要求,但是由于工作分析不到位,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此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绩效指标不合实际,也缺乏有效管控,导致难以进行真正地以《聘任合同书》为内容的考核。现状基本是由领导综合考虑年龄资历等因素进行平衡协调,使年度考核评优“轮流坐庄”。这严重打消了优秀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是职业倦怠的重要诱因。 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改进职业倦怠的措施 1.领导要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着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目标、办学思路的实现和办学效率与办学能力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决策能力、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资源及政策只可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充分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这就要求领导在做决策时,要综合考量管理队伍现状,在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培训发展、内外交流等方面切实考虑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双重重视。 2.加强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 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常规手段,通过它可以发现优秀的员工、合格的员工与不称职的员工,最终达到“促进、改善、提高”之目的。目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发〔2005〕103号)规定,北京高校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分为“品德、能力、知识、业绩”四个方面,考核程序一般概括为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决定三个步骤完成部门推荐。由于是在部门全体人员共同参加下的群众评议,导致职工根本无法表达自己对同事的真实评价,一般简单以投票了事。鉴于管理工作难量化及工作效益滞后性的特点,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含努力专研业务而制订的政策、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勤勉尽责带来服务对象对部门的优良评价等)很难在此种考评形式下得以体现。为此,要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相关理论,使用“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日常沟通部门评价”和“本部门员工评价”等四个维度全面评价员工,达到比较客观、真实地反应员工一年工作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运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奖励,激励员工。 3.适度岗位交流,加强培训 研究表明,岗位交流可消除员工的职业倦怠。一方面,员工新到一个部门,接触新环境、新的工作,势必要投入身心,努力掌握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新的领导与新领导的风格,新的日常沟通协调部门及工作关系,都有助于消除员工的疲惫感,激发工作热情。为此,对于政策性弱、历史牵连性低的岗位(高校大多管理岗位属于此类),在满1至2个聘期后,可以考虑岗位交流,这也有助于培养锻炼员工,提升员工能力水平。而对于历史牵连性高、政策性强的岗位,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比如采取校际交流、外出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等,开拓他们的视野,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也有利于缓解身心、恢复工作热情。 4.营造和谐办公室文化,创建积极宽松的工作环境 办公室文化及工作环境对人的身心的影响巨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不只是事业,情感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如能达到信任、理解与支持,自然就会产生一种互相眷恋的感觉,就会产生互相配合、共克艰难、共承压力之心。因此,作为领导要了解下属、关心下属、信任下属;作为下属要体谅领导、相信领导、配合领导;作为同事,要相互支持、理解与帮衬,由此凝聚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室生态,这也是消除职业倦怠的一剂良方。 人员管理论文: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之路 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之路: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 摘要: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构成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目标体系。监狱管理人员“三化”目标符合监狱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发展战略,是有中国特色的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监狱;现代化;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现代化建设时期,各项事业突飞猛进。尽管监狱现代化进程滞后于国家的现代化总进程,但监狱现代化作为国家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要求,不可阻挡地向前推进。监狱管理人员队伍是监狱工作的主体,是决定监狱事业发展和改革成败的关键。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是监狱现代化的组织保证,也是监狱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之路。 一、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考量因素 1.政治制度。我国监狱难以摆脱的政治烙印,使得政治制度过去是而且未来仍将是影响监狱制度的关键因素。政治制度的演变直接影响监狱的性质、任务与实现形式,也直接影响监狱管理人员的属性、结构与要求。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逐渐完善,法治精神得以确立,民主意识日益提高,民本理念深入人心,监狱工具主义被摒弃,监狱的政治色彩逐步褪色,监狱的性质、物质形态和管理模式也会改变,社会对监狱工作的回应增强,监狱管理人员会被赋予新的定位、使命与要求。 2.社会制度。监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监狱制度变迁必然相随社会制度变迁。在一定程度讲,监狱现代化就是监狱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制度转型最深刻的表现莫过于社会治理结构的改变,公民社会的兴起使这种改变成为现实。在公民社会中,监狱!治理结构会发生深刻变化,一元管理体制必将向“国家—刑罚、社会—矫正、市场—经济”的三元管理体制演变。监狱理应适应监狱管理体制变化,重新调整监狱管理人员结构,更好地教育和改造服刑人员。 3.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带来的不仅是经济变革,还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经济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不可避免地对监狱生产产生影响,社会企业参与监狱生产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监狱生产的市场化催生新型监狱生产管理人员,改变了监狱管理人员的结构与性质。 4.法律制度。监狱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依法治监精神深入贯彻。监狱执法独立性增强,职业自治权显现,对监狱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 5.监狱制度。监狱制度是影响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根本因素。近年,司法部提出了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民警队伍的战略目标。这是适应新时期监狱发展的一大举措。但是,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应该根据监狱制度的变化,合理调适目标要求,以适应监狱发展。现代监狱是国家和社会力量依据社会契约,有效管理行刑事务,惩罚与矫正服刑人员,维护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公共组织。监狱现代化与其说在于硬件设施,倒不如说是监狱管理理念、监狱价值追求、行刑手段、行刑主体的现代化。按照监狱“三化”建设要求,监狱应该积极探索符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发展的新规律,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全面提高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的能力与素质。 二、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一)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 1.职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的价值需求。职业化不是固定的工作状态,也不是单一的专业知识背景。一个有职业的人不一定都是职业人。职业化的精髓在于职业态度、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真正职业人应该具有执著的职业态度、独特的职业精神和优秀的道德品质,以及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价值观。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要义就在于真正坚持监狱工作方针,树立依法治监的法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监狱工作的行为规范,履行法定义务,保障社会自由和公平正义。传承自由、平等、民主、博爱、人权等普世价值观,注重人文教育、人性教育,做实践现代价值观的表率。因此,职业化的首要表征就是监狱管理人员的内在价值需求。 2.职业化是监狱法治化的客观要求。监狱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着预防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任。依法治监是监狱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举措。监狱管理人员要充分理解监狱的性质、任务、目的与要求,牢固树立现代法治意识。贯彻现代法治理念,不能因人而异,不能随心所欲,而要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固化在监狱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之中。为此,监狱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职业化建设,用职业化的思维来思考法治,用职业化的态度来落实法治,用职业化的精神来推进法治,用职业化的道德来捍卫法治。 3.职业化是革命化的发展趋向。革命化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以往我们习惯于强调监狱的政治性,而相对忽视了监狱的普世价值及其内在规律。对监狱管理人员要求主要是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身体素质好,而相对忽视人文情怀和人文精神。职业化建设就是要从传统的经验主义中解脱出来,从简单粗暴的行为方式中解脱出来,从单一的思想政治路线中解脱出来,用现代职业精神来武装头脑,占领思想阵地。 4.职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自身发展的需要。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利于维护自身利益,保持职业发展。通过职业准入、职业培训、职业报酬、职业保障等措施,为监狱管理人员创造宽松、稳定、和谐的从业环境。 (二)监狱管理人员专业化 1.专业化是监狱科学化的必然要求。现代监狱进步主要依赖于对行刑事务的科学管理。我国台湾监狱学专家黄徵男指出:“事实上在监狱管理哲学上也无所谓‘单一管理模式或最佳管理理论’,因为管理成效的发挥与否,系端赖管理者如何因人、事、时、地制宜加以综合弹性运用。”监狱提升自身管理效能,激励 和组织各方成员努力实现其终极目标,共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需要依靠现代科学科技和管理理论,创新监狱管理方法,需要一系列科学的制度设计,创新监狱管理模式。监狱科学化要求监狱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用科学的专业精神履行职责,有效管理监狱各项事务。 2.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必然要求。专业化分工协作是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方法。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社会分工日益精细。监狱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必须依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监狱管理人员既要能概览社会潮流,又要能精通监狱管理的专业知识技能。这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3.专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分工的必然要求。监狱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刑罚执行、看守管理、教育改造、生产经营、医务后勤、心理矫治等各项工作。这些工作之间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从而形成明确的分工体系。各个领域都应该有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当前,监狱基层管理人员都是看守、管教、生产一肩挑,忙忙碌碌,难有作为,缺少专业化分工与专业型的“专家”,极不适应监狱工作要求。监狱体制改革后,逐步实现监企分开、监社分开,监狱职能分工将更加清晰,为监狱管理人员专业化提供了组织保证。 4.专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自身进步的必然要求。面对监狱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民警的知识恐慌、能力恐慌日益凸现。对于诸多专业领域的监狱工作,任何人都难以做到样样精通,面面俱到。专业化建设重在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培训,通过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和专业管理训练,使监狱管理人员掌握最基本的刑罚执行法律知识,同时精通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 (三)监狱管理人员社会化 1.社会化是监狱社会化的需要。监狱社会化最根本的要素在于执法权的社会化配置。公民社会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公民社会立基于国家、社会和市场三元互动,鼓励发展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的公民社会,实现公共管理权力的社会化和多元化。在公民社会中,监狱的权力来源不应是国家的强制力,而是社会成员共同达致的社会契约。监狱不再是政治统治的工具,而是一种社会自我修复的治理结构、一种特殊的公共组织。监狱权力配置由国家一元主体转向国家与社会、市场组织互动的多元主体。监狱管理人员构成相应变化,扩大为监狱警察、相关社会组织与监狱企业从业人员。 2.社会化是改造服刑人员的需要。监狱社会化已成为学界热论的课题,政府也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尝试。监狱社会化以服刑人员再社会化为根本价值取向,建立社会互动和互信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监狱行刑事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程度。社会组织以其与生俱来的开放性、中立性、慈善性,更适合担当教育矫正服刑人员的重任,更利于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社会组织终将成为监狱的管理主体之一,其从业人员也应是监狱管理人员的组成部分。 3.社会化是职能分工的需要。由于监管、改造、生产三者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单一的管理主体无法均衡实现各个目标。在有限理性的作用下,监狱管理人员会做出监管第一、生产第二、改造第三的选择,有悖于监狱宗旨。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进行合理的分工,将三种不同性质的职能分别赋予不同的主体,每一个主体完成一项任务,实现一种目标。这样既不会自相矛盾,又可以相互监督,有利于监管、改造、生产的共同发展。公民社会的兴起为这种职能分工提供了制度基础。因此,监狱管理人员社会化是监狱管理职能分工的需要。 4.社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自我完善的需要。在长期封闭的工作环境下,监狱管理人员也容易出现“监狱化”倾向,突出表现为思想保守僵化。一个思想僵化的人,不可能突破原有的制度和体系框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此,监狱管理人员也需要进行再社会化。有学者用警察社会化的概念提出:警察社会化的内容包括警察基本生存方式和技能社会化、政治社会化、行为社会化、个性和生活目标社会化以及角色社会化等。概括地讲,警察社会化就是要行为、思想、价值观的全面社会化。这些观点对于监狱管理人员也是适用的。监狱管理人员要成为一名称职的职业人,首先就要表现为一个完整的社会人。 (四)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一个有机的整体 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不可或缺,共同构成现代化的目标体系。职业化是三化建设的基础。只有按照职业化的要求,才能实现专业化。只有实现了职业化,社会化才能规范推进。专业化是三化建设的核心。实现专业化可以更好地管理监狱事务,赢得公众的信任与参与,促进社会化与职业化。社会化是三化建设的落脚点。社会化是监狱核心价值的回归,监狱管理人员的社会化也是监狱管理主体的理性回归。监狱管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都要通过社会化来实现。 三、实现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路径 围绕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目标,打造一支思想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监狱管理人员队伍,要大力加强相关法律、组织、文化、制度等建设。 1.完善监狱立法。顺应监狱工作发展形势,特别是监狱社会化趋势,进一步完善监狱立法。按照科学分类、专业发展、规范管理、适应社会的原则,从社会职能分工入手,实行职位分类,将监狱管理人员职位划分为看守类、狱政管理类、教育改造类、心理矫治类、狱内侦查类、生产管理类、日常事务类等类别。明确监狱管理人员的性质、定位、职责与构成,明确各类人员之间的协同配合。 2.加强职业培训。一是加强职业精神培训,培育职业文化,形成积极向上的从业环境。二是实施精英教育。改变监狱管理人员现有的选拔模式,实行统一公开录用考试。改进当前警校学生的培养模式,切实把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起来,实行高层次的精英教育。三是实施分类教育。建立和完善多级教育培训体系,根据监狱管理人员岗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专业教育培训。根据监狱工作的变化,及时更新知识技能,实现终身教育。 3.实行专业人员聘任制。现阶段,应大力培养监狱管理专业人员,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打破监狱内部繁衍的培养模式,形成合理的队伍结构。建立监狱公务员聘任制度,对监狱紧缺的专业人员,如心理咨询师、 教师、经理人等实行聘任制,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开向社会招聘。 4.培育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政府应在推行改造手段、行刑场所、改造形式社会化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服刑人员教育,并逐渐使之成为服刑人员教育的主体,实现服刑人员教育主体的社会化。由于历史与制度原因,我国的社会组织尚未具备完全的自治性,社会组织的发展还依靠外部政策环境的支持。根据这一特点,现实的途径可采取先行政府主导后放权的推行方式,坚持民间主导与政府主导相结合,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现阶段,应积极推动社会联合教育,扩大监狱与社会交流,增进社会共识,为社会组织参与监狱事务创造条件。改革监狱企业运行体制,积极推动社会企业参与监狱生产,实现监狱企业资源与管理人员的市场化,培育一批监狱企业职业经理人。 5.健全分类管理体制。在“国家—刑罚、社会—矫正、市场—经济”的三元体制下,监狱、社会组织、企业分别管理相关人员,但是不能因多头管理造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要加强监狱、社会组织、企业的正规化建设,推行监狱管理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保持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健康发展。 人员管理论文: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 摘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是城市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氛围,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体系,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基础,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管理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户籍和家庭住所地在农村而工作在城市的非长期务工人员。现阶段,中国的进城务工人员有上亿人,他们是中国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进城务工人员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不高,流动性大,又居无定所,生活和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保障,在就业、工资待遇、子女上学、医疗救治等方面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难度大,权益受侵害维权难,已经对城市文明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作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群体,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对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氛围 进城务工人员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却因为种种原因,他们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肯定,反而受歧视,成了城市生活中缺少关爱、权益经常受侵害的弱势群体。这本身是一种社会不公平现象,也必然会延滞城市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首先要从思想舆论上把进城务工人员真正纳入城市生活中来。要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和谐氛围,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进城务工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明确他们的重要性、社会地位和作用。要表彰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典型,在人格上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在生活上关心进城务工人员,在道义上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对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歧视进城务工人员等现象予以曝光和抨击。要改变对进城务工人员经济接纳,社会排斥的现象。消除部分城市居民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歧视心理,营造城市居民与进城务工人员和谐生活的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强大声势与良好氛围。 二、实现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的平等权 长期以来,中国采用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级户籍管理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在许多方面的待遇如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福利政策享受、就业和住房等都和城市居民因户籍身份的不同而受到歧视。在许多城市都有控制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的地方政策。虽然在中国法律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所有劳动者的经济、政治地位是平等的,进城务工人员也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劳动者权利,然而,因为户籍的不同,进城务工人员天然就带有外地人的色彩而不容易被接受。因此需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努力从制度和法规上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在工作和劳动保护上的平等权。具体做法有:一是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的要求,改变现有户籍管理制度,降低城市户籍的含金量,使户籍制度在人员的市场流动性面前更具灵活性,使不同户籍的人在同一地区工作和生活享有更广泛的平等性;二是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督查力度,使进城务工人员在劳动保护、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护;三是进一步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在城市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都应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述求。如在政府的福利政策上和社会救济上,增加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关注和投入;在子女教育上,适当调整现行的中小学按学区就学的教育政策,开办农民工子弟学校,采取措施方便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 三、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组织 政府是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和权益保护的主体。政府应逐步把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等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的范围。首先,设立相应的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与服务机构,具体指导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提供社会服务等,统筹考虑较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做好与进城务工人员流出地的沟通与协调,做到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协调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其次,政府有责任组织和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与企事业事务管理,安排进城务工人员代表进入党代会、人代会以及企业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建立起他们反映意愿的渠道。在入党、入团、评选劳动模范方面,要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视野,逐步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 第三,组建进城务工人员工会或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有关法律制度规定,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何劳动者,都有权利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也有义务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工会组织应把进城务工人员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围绕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待遇、劳动安全等问题,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在与侵权者进行较量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申诉和要求,工会组织要较真,要积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工会组织应成为进城务工人员的依靠力量。 第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受自身文化基础、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局限,又身处异地,工作和生活区域流动性大,在权益受侵害时,一般不会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诉求,也很少请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自身权益问题。也有的去寻求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只有监督权而无处罚 权,且只针对侵权极其恶劣的个案。多数情况下,进城务工人员只好委曲求全,与对方谈判私了。进城务工人员本身是弱势群体,在谈判私了中,谈判的主体地位很难得到体现,结果自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受损。对于进城务工人员保护的主要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相比,其监察力量不足,劳动监察事后监察多,处罚权限有限。因此,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各级政府要改变劳动监察部门人员缺少,装备落后,执法力度欠缺的局面,加大对劳动监察部门的投入,保证劳动监察部门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方面的配备。同时,劳动监察队伍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在履行劳动监察职能过程中,重心要往前移,坚持事后监督和事前监督相结合,劳动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用工、随意延长工时、克扣工资等行为,以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提起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难问题,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在立案和审理上要给予重视,遵循从快原则,缩短立案、审理、裁决和执行的时间,切实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之路开方便之门。 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 教育向来是管理的一个环节,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必然要和进城务工人员思想文化教育相结合。进城务工人员来自于农村,大都没有受过系统的职业培训,思想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多数只能从事一些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的简单劳动,岗位性质多为较短期、临时性的。目前,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明显滞后。在市场化条件下,社会培训机构一般都是收费培训,许多成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都有一定的文化技能基础要求。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工作岗位临时性质的多,所在企业一般不愿意把培训经费花在他们身上。专门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免费培训渠道还没有。即便进城务工人员有职业技能培训的欲望和要求,但由于工作岗位的临时性和短期性,或因经济上的困境,往往舍不得投入培训成本。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进城务工人员也是城市中的一分子,接受文化教育和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他们人身的权利的体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和技能素质,提高他们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等,引导其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工人发展,获益的不仅仅是用工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自身,进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对整个社会和城市的发展是有利的,政府也是进城务工人员素质提高的受益主体。同时,通过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还可以成为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服务于城市,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打下文化技术基础。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素质,是城市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能流于形式,政府应研究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诉求,制定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规划,设立专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经费和培训项目。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上,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开展针对或包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扩大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政府主办的培训机构,如人事培训中心、培训学校等,要督促他们把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一些针对(或包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三是民营培训机构的培训,允许民营培训机构向政府申请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经费资助和项目立项,以开展一些专门的技能培训;四是鼓励用工单位多开展一些本单位员工(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现代企业的劳动用工身份日趋模糊,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凝聚力是企业发展的保证。加强对本企业内部各类员工的培训,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在具体培训方式上,可以采取就业前上岗培训、免费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工人夜校和成人学历教育等。在城市文化设施上,在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进城务工人员夜校、工地学校、图书室、文化体育活动室等,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技术技能,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人员管理论文: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改善路径分析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在工作中的表现 1.缺乏专研上级文件的精神 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大改革,国家不断出台新文件、新政策,这要求高校管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执行性文件或者根据上级变化了的新政策处理学校事务。从而势必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知悉文件规定,对上向领导汇报,明确政策边界及要求,对下向全体职工予以解释说明、宣传政策。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部分同志不能积极接受上级政策文件的变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上报材料、程序方法依然沿用过去一套。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上级文件根本进不了校门,因为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接受领会文件精神;二是上级文件进了校门,进了机关却进不了学校下设的学院,因为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理会机关颁布的文件。 2.不去努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 本职工作业务是做好工作的基石,不了解本职工作涉及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知识,任何文件、命令都难以落到实处。如作为管理教学的工作人员,对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有哪些任课教师,都不熟悉;作为学院的人事干事,对本学院有多少教授、副教授及讲师,对本学院的重点专业及优势学科也都不清楚,等等。 3.缺乏责任心 工作人员在做具体工作时,能躲就躲、能推给别人就推给别人,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处理具体事务时,不能静下心来全面考虑事情始末,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提出优良的解决方案;而是浅尝辄止,草草交稿,事后也不能认真总结处置本事件的工作成效与得失。此外,工作粗糙、不够细致,也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等等。 4.职业道德危机 感觉前途迷茫,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领导在时装模作样,工作努力;领导不在,要么身在岗而磨洋功,要么是人也开溜。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成了寻常事,人心涣散。不满意现状,成就感低。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成因 1.工作重复性高、琐碎 与教学科研相比,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是重复性高、琐碎,较大部分的工作就是简单的重复。比如,招生工作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一位工作人员在数小时内就要邮寄上百份的录取通知书,且不允许出任何差错,这个过程是简单的机械重复,容易给工作人员造成厌倦感。近年来有不少博士、硕士被招聘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去,虽然显着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层次,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因而对自身的期望值也较高,繁琐枯燥、重复性高的行政管理工作与他们的能力、期望值都会有差距,为此影响了其工作热情的发挥。 2.晋升道路狭窄 随着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的颁布实施,各高校大都依事设岗,按岗管理。为此,很多高校取消了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而在高校的中层干部竞聘中,如教学、科研、研究生、学院等部门的岗位都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或者研究员专技职务作为参与竞聘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无疑阻碍了大部分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将本就缺少的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置于更加稀少的境地。有的高校即使保留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评审资格,也是不兑现待遇。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无法出科研成果,很难达到高级职称评定要求的工作业绩,很多人也就是守着中级职称退休。即使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硕士生,虽然具备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但因不是专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每日困于细致、琐碎的行政工作,久而久之,心思涣散,难以集中精力做科学研究,因此这些高学历的人员一旦进入行政岗位,虽然工作多年,但是评定职称时无业绩、无成果。基于此,导致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无目标、无动力、无热情、无希望,或者消极怠工,或者进入“得过且过”的低效工作状态。 3.收入偏低 据统计,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对于市属高校的科员而言,工资要低于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个收入水平与进入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博士、硕士的教育投入和综合素质等是不相匹配的。而且首都的物价水平(尤其是房价)较一般地区高出许多,这更从绝对值上降低了高校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由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是主体,工资福利向教师与科研一线倾斜,同样学历进入学校的 毕业生,因进入的岗位不同,就会享受不同的支持政策,如教师与科研人才有项目启动基金等。毋庸置疑,工资水平是一个劳动者的价值体现,也是培养职业认同感的重要因素,对于同样毕业于名校的硕博来说,因岗位不同而收入不同,很容易引起职业倦怠。 4.考核不体现工作业绩 目前,高校考核从人员类别上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两类。对于管理人员的考核,在现行岗位聘任制下,虽然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要求,但是由于工作分析不到位,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此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绩效指标不合实际,也缺乏有效管控,导致难以进行真正地以《聘任合同书》为内容的考核。现状基本是由领导综合考虑年龄资历等因素进行平衡协调,使年度考核评优“轮流坐庄”。这严重打消了优秀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是职业倦怠的重要诱因。 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改进职业倦怠的措施 1.领导要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着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目标、办学思路的实现和办学效率与办学能力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决策能力、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资源及政策只可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充分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这就要求领导在做决策时,要综合考量管理队伍现状,在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培训发展、内外交流等方面切实考虑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双重重视。 2.加强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 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常规手段,通过它可以发现优秀的员工、合格的员工与不称职的员工,最终达到“促进、改善、提高”之目的。目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发〔2005〕103号)规定,北京高校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分为“品德、能力、知识、业绩”四个方面,考核程序一般概括为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决定三个步骤完成部门推荐。由于是在部门全体人员共同参加下的群众评议,导致职工根本无法表达自己对同事的真实评价,一般简单以投票了事。鉴于管理工作难量化及工作效益滞后性的特点,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含努力专研业务而制订的政策、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勤勉尽责带来服务对象对部门的优良评价等)很难在此种考评形式下得以体现。为此,要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相关理论,使用“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日常沟通部门评价”和“本部门员工评价”等四个维度全面评价员工,达到比较客观、真实地反应员工一年工作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运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奖励,激励员工。 3.适度岗位交流,加强培训 研究表明,岗位交流可消除员工的职业倦怠。一方面,员工新到一个部门,接触新环境、新的工作,势必要投入身心,努力掌握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新的领导与新领导的风格,新的日常沟通协调部门及工作关系,都有助于消除员工的疲惫感,激发工作热情。为此,对于政策性弱、历史牵连性低的岗位(高校大多管理岗位属于此类),在满1至2个聘期后,可以考虑岗位交流,这也有助于培养锻炼员工,提升员工能力水平。而对于历史牵连性高、政策性强的岗位,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比如采取校际交流、外出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等,开拓他们的视野,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也有利于缓解身心、恢复工作热情。 4.营造和谐办公室文化,创建积极宽松的工作环境 办公室文化及工作环境对人的身心的影响巨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不只是事业,情感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如能达到信任、理解与支持,自然就会产生一种互相眷恋的感觉,就会产生互相配合、共克艰难、共承压力之心。因此,作为领导要了解下属、关心下属、信任下属;作为下属要体谅领导、相信领导、配合领导;作为同事,要相互支持、理解与帮衬,由此凝聚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室生态,这也是消除职业倦怠的一剂良方。 人员管理论文: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在用人制度上逐步多元化,编外人员成为事业单位用工的主体之一。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编外人员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问题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在用人制度上逐步多元化,编外人员成为其用工的主体之一。但是,编外人员队伍不稳定,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待遇普遍偏低。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问题已不容忽视,这需要劳资双方的共同努力,转变观念,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一些事业单位中,由于编制的控制,招收录用在编工作人员速度放缓,随着老同志退休,空岗现象越来越突出,一些特殊岗位如保洁、厨师等,编内人员不愿意干,或者有情绪。 相对而言,编外人员好用,“听话”,工资又低,可谓一举多得。但是事业单位对编外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仅仅限于发发工资,编外人员的考勤、奖惩以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并未落实,劳资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你付出劳动,我付工资,仅此而已。编外人员大都是亲戚朋友介绍来的,未履行正常的招聘程序,有的甚至只是口头协议;有的编~'I-A员是年龄偏大,已达到退休年龄,在用工方面双方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工伤等事故,编外人员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单位也喊冤叫屈。另一方面,单位对编外人员用工随意性大,有的基层单位不具备用工资格,但由于工作需耍,不与主管部门汇报或沟通,自行招用临时工,而且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他们认为临时工是我用的,是通过节约经费用来支付工资,与上级单位无关。但是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工主体就发生了变化,主管部门陷入被动局面。 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办法。 1.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其实,有的单位编内人员数量充足,完全可以通过转岗培训达到要求,但是由于管理者及编内人员的观念问题,不愿意安排编内人员或者编内人员不愿意在某些岗位工作;确需用工的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 2.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和招聘方式。不具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不得随意自行招用编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向上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用工原因、数量、岗位、期限、经费来源、月工资额等。由主管部门会同人事劳动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收。 3.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事业单位可以将编外人员的招聘及管理工作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全权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存档、工资福利发放、办理社会保险、处理劳动争议等业务,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非常值得尝试的一种用工手段。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管人不用 ’,用人单位“用人不管 ‘。它的优点:一是降低了管理成本。由于事业单位不与派遣人员发生直接的人事管理关系,不必增加专门的管理人员或机构,所以管理费用大大降低。二是用人机动灵活。 采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用人进出灵活,不受编制限制,人员进出手续及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由派遣公司进行专业化地办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人员,用工方式十分机动灵活。三是减少劳动纠纷。由于事业单位和派遣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它没有与被派遣人员发生劳务或劳动关系,这样,事业单位就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纠纷的发生,从而省却事业单位的管理精力,编外人员的相关利益也得到了应有的保障,达到了”双赢“。 4.将编外人员一同纳入职工队伍建设。把编Z]hA员视为职工队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充分尊重他们的权利,鼓励他们为单位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加强了解、关心爱护编外人员,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对一些年纪较轻、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前途的职工,要积极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鼓励和推荐他们参加学历升级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5.在编外人员中渗透单位文化。文化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理念。文化的价值在于融合硬的组织结构与软的人力资源,整合组织资源,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服务于单位战略目标。加强文化建设,既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也是单位事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应把树立共同的价值观纳入人力资源管理,把单位文化渗透到编外人员中去,让编外人员感觉到组织的温暖,增强成为单位成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单位的利益和形象。不断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每一个编外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进一步促进备项单位事业的全面发展。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司法局干部教育行政管理汇报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情况 1、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十七大报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的要求,我们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这不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方面。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把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精心谋划,全力推进。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按照《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县2009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要求,扎实全面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终总评制度,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规范和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法治建设。二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实效。通过广泛与新闻媒体协作,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态势,构筑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平台,开拓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宣传教育新途径和新领域。三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务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四是坚持以考促学,切实抓好对全县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考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文件要求,适时认真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参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面检查验收活动,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2、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基础,是群众利益的根本所在,更是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可以说,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位任务,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国家专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定地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和预防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调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民不转刑”的原则,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大厦的基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拓宽安置途径,预防和控制“两劳”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做好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争取成为全市、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排头兵。要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保护功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对社会弱势群体、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扩大救济制度的惠及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年以来共为各类群众办理151件的法律援助,真正注重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助弱、伸张正义、维护稳定的功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3、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践证明,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创新则是更大的发展。按照十七大报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拓展经济类公证业务,对符合我县县情的经济类公证项目,争取政府支持,为开展经济类公证奠定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司法行政业务软件和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科技化、数字化、信息化,提高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工作,由零星突击检查向常规检查转变。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做好〈*县推进乡镇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将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及一般简易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去,拓宽了广大群众申请法援的渠道。积极开展全县律师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4、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警队伍为目标,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树立依法治警、依法治所、公正执法、科学管理的理念,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活动,树立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有计划地采取措施,提高五个方面的素质。一是在提高政治素质方面,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和支部党日活动的中心内容,组织党员干 部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吃透报告的精髓。二是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以学历提升、统一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为内容的综合培训。同时,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公务员法》、《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提高理论素质。严格学习日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侧重学习哲学理论,进一步提高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四是提高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日常鼓励开展读几本好书,唱几首好歌,培养几个好兴趣,做几件好事,交几个好朋友活动。五是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熟练掌握微机操作、*写作等方面的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此外,特别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及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出关系证、人情证,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纪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不断提高全县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在理论学习方面,不够系统深入地学习,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多。平时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去调查研究不多,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不够。3、加强业务交流学习做得不够。平常缺乏沟通联系,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公众知晓率较低。4、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不注重全面学习理论知识。分析局领导班子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未能把学到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导致在制定发展规划中缺乏战略高度,工作出现片面性、盲目性;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不靠理论上的成熟指导实践工作,就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当前我们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实际上就是学习不深不透,理论功底不厚,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不强的表现。 2、深入调查研究意识不强。未能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长期困扰的工作难题,未能更好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手段和方法,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发挥,未能更进一步为民办好事和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3、没有全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没有完全掌握好司法行政工作要勇于面对改革开放,适应学会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改变传统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新观点,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更新,没有科学把握时代的脉搏,缺乏敢为人先,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政治思想素质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4、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不够扎实。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够得力,导致个别人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做为评判自己工作优劣的标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没有根深蒂固,服务工作不是十分到位,质量不是很高。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抓得不牢固,甚至存在有认为工作做好了,任务完成了,就完成了队伍建设的思想,忽视了从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抓队伍建设,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 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 1、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坚持学习。在学习内容上,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科学知识和领导艺术的学习。在学习形式上,针对班子成员日常工作繁重的实际,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争取做到每月班子集中学习一次,每天个人自学。二要学以致用。要学以致用,不能停留在对理论、方法的简单了解上,要把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工作中去,要成为本行业、本专业的行家里手,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水平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要与思考相结合,学习要与工作实践联系起来,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改变思维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手段,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2、以民为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民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我们要在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上做文章,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民服务。一是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要加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主权利、民主程序的教育。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符合法律的要求,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要以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10年底,各镇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要达到100%。每个乡镇要创建4至5个高标准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争取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建立法律服务室。在全县行政村内分批次建立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室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选拔1名“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责成2名以上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的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村民维权意识。目前,我局已在全县8个乡镇全部建起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下一步,准备以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辐射点,在各村全部建起法律服务室,并加强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对“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培训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逐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要村村设立普法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行业服务。一要以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理念追求真诚,服务内容追求规范,服务形象追求品牌,服务品质追求一流;还要抓好窗口优质服务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律师公证人员的教育管理,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为载体,使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严肃司法行政队伍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的管理和考核,有序推进公务员轮岗,充分调动司法行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努力建设 和谐型机关,营造风清气正、奋发进取的工作环境,打造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塑造务实高效、司法为民的司法行政形象。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摘要]本文在对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进行详细论述的基础上,对如何转变教育管理行政职能这一课题给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教育行政管理职能与领导艺术 摘要: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在传统模式下运行与发展,陈旧的思想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使教育行政管理面临机遇,面对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教育行政管理职能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依据实际的发展情况探索出人性化的现代管理模式则成为重中之重。主要分析了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策略,并针对领导艺术提出了相应的策略与建议。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综合素养;艺术领导 教育行政管理是关系到学校有效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一直以来教育行政管理受到传统模式的禁锢,导致教育行政管理水平不容乐观,甚至传统的理念与方法逐渐成为管理改革中的禁区,在开展教育行政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其管理职能加以分析与探究,并针对当前的发展趋势积极转变职能,只有真正做到这几点,才能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有序发展。 一、确立正确的教育督导督政制度 在教育行政部门所的文件中,教育督导主要是指按照国家所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进行检查。其中我国教育督导的任务包括两种,其一是督政,其二是督学,无论哪一种类型,均是当前教育行政监督的主要手段,并且也是顺应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实际发展需求的主要手段。一直以来,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主要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该模式下监督与调控得到淡化,积极看待督政工作,可以避免在决策、指挥以及管理中出现误差。换言之,督政同样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缺陷的主要问题,因为在传统模式下,经常会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可以密切上下级部门行政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能够使政府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构建高素养教育行政管理团队 依据相关文件内容可知,在新形势下学校应积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实施依法治教,构建教育行政管理团队。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政府部门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对教育采取宏观管理,比如立法、拨款、规划、评估、政策指导等。另外,作为主导部门,政府部门的职责是为教育的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教育方针的有效实施,并且要从根本上保证每一所学校办学方向的明确,对学校的办学条件以及办学行为加以规范,从根本上实现教育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实现对教师以及学生自身权益的维护。除此之外,还需要积极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探究,不断增强教育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民主化,不断培养新的人才,构建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团队,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如此一来,才能不断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者需具备综合素养 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在时代的不断发展下,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得到了创新发展,并且面临机遇与挑战,要想真正实现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序性,就需要保证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素养,尤其是相关领导者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以及政策水平,还要对工作方法有所了解,要对行政策略有所认识,具备沟通协调的能力。除此之外,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在调整人事制度之后集体领导备受关注,集体领导需要做到刚柔并济与协调互补,比如集体领导均为性格比较急躁之人,那么则会出现针尖对麦芒的不良局面,如果集体领导中稳重型领导者比较多,那么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左顾右盼现象的出现,甚至还会出现举棋不定的不良局面。所以在此发展趋势下,需要不断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者的综合素养,加强专业技能,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四、教育行政管理的领导艺术 领导艺术是希望领导者能够保持良好的形态,并且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提高其管理效率。此外,领导艺术是教育行政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因素,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在理论结合实践的基础上做到有的放矢。除此之外,领导艺术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因篇幅有限笔者仅从以下三点出发:(1)在处理上下级关系的时候,需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2)在积极贯彻民主参与理念中,不可固执己见,需要听取与采纳不同的意见。(3)需要积极调动全体成员的热情和积极性,并且还需要做到宽容,对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平等对待,要做到泾渭分明,实现团队的团结。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便是要弄清楚工作的范围,要制定相关的内容,还要不断强调领导艺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保证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笔者相信,只有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促使教育行政管理取得良好的成绩,才能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创新发展与可持续进步。 作者:万雅君 单位: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城关小学校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小学教育行政管理的创新思考 行政管理是小学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地开展对学校整体的办学水平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小学要立足自身的发展,需要认真地发现并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问题,创新性的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实现对学校的人性化管理,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一、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 现阶段小学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学校的管理体系过于呆板,这对学校的管理效率有严重的影响,还进一步使得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职工教学的积极性得不到有效地提升。因此,学校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每个部门的职责,做到权责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进而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要结合实际不断的完善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激发管理人员的潜力和责任意识,推动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进行人性化的管理 学校的管理工作是为学生更好地发展服务的,因此,在开展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为学生服务。这就要求在开展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够只是注重学生的分数,切忌一切的管理工作都是为提升学生的分数开展的误区。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要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尊重教学规律,适当开展相关的活动,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更多新的活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环境氛围,通过开展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进而在轻松愉快的学习管理氛围中,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达到“不治而治”的管理目标。 三、全面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养 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要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和人文性,就需要建设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行政管理队伍。首先,在学校内部要建立相对完善的管理人才培育机制,定期对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通过培训的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素质;其次,要鼓励管理人员积极的开展自我教育,通过制定一些激励政策,鼓励管理人员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只要是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通过创新管理方式的方法提升管理效率。此外,还要通过实践活动的方式,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综合考察,对于职业道德低的工作人员可以考虑开除,要保证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进而更好地开展工作。总之,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日益凸显,小学要做好行政管理工作,通过完善相关的管理体制,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对学校进行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促进学校更好地发展。 作者:康钦宪 单位: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小拱桥小学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高职院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构建 进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高职院校的发展脚步迅速加快,并已经形成了较大的规模,得到良好的建设与推广。当前,我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已遍布全国。基于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对人才的缺口也在逐渐增大,对人才的要求更是逐渐升高。针对上述情况,我国高职院校的整体行政管理水平急需不断完善与加强,如何充分提升行政管理执行力成为关键性问题之一。 一、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概述 所谓“执行力”,主要是指人们对相关政策与策略的实际执行能力。执行力属于一个动态实现过程,它包含了策略的构思与设计、工作方法的延伸与开展、全程的有效管理以及整体的测评等多个环节。著名管理学家余世维还曾对“执行力”给出过这样的定义:执行力就是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该定义简明扼要地诠释了“执行力”一词。目前,执行力作为一个现代管理理念中的重要概念,关于它的研究已经渗透到各类管理组织当中。近年来对于有效构建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思考也在日益受到关注,其中包含高校决策执行力、教学管理执行力以及后勤管理执行力等等。综合关于执行力的种种研究,我们可以做出总结,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就是指高校各行政部门,依据学校既定的战略发展目标,结合本部门的核心业务,采用合理高效的手段,将学校略与规划转化和落实为本部门具体行政工作目标的整体能力。 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行政化趋势过于显著 我国当下的高职院校多以公办行政管理机构的形式存在。一般的整体构成依次包含学院、系部、教研室等许多组成部分。严格意义讲,这被认为成一种教学行政管理的标准组织形式。另外有一些高职院校还将这种行政安排不断进行了强化。对于行政管理而言,其主要形式是以行政管理为导向,另外加上相关部门的有效合作。尽管其中融入了诸多力量以及合理措施的配合,但是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并没有发挥出其最大作用。 (二)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如果将政府机构的行政管理模式作为标准拿来参照对比,那么我国的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模式长期以来都可以说是处于落后水平。高职院校当前的行政管理机构机制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急需进一步加强改革与完善。高职院校的制度体系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督机制、责任机制与激励机制。其导致的最终结果势必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如若长此以往,甚至也会影响到院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运转。这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极其不利,不仅阻碍了高职院校的特色建设,还会制约着高职院校的多样化全面发展,而且最终难免会对院校的长远发展造成威胁。 (三)考核标准缺乏实效性 在我国各地高校在对于不同等级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大都遵循“德能勤绩”的考核标准。但是,这样的标准被分散到具体项目时却不存在对应的完善体系,更没有针对每一个工作人员制定妥帖的考核体系,最终使得绩效目标较为笼统、缺乏实效性。在绩效考核过程中,保证拥有准确可靠的具体依据是很重要的。但在高职院校中,常用的评价方法是以奖励性为主的,并且多数只运用总结的方式方法来考核评价,这样的考核方式是更加注重结果的,但是却是忽略了评价过程,导致评价过程缺乏完整性和连贯性。如果高职院校一直沿用这种传统的考核制度,将难以对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地调配,甚至会使他们慢慢对工作失去积极能动性,造成工作过效率严重降低,影响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的执行力构建,必将长期制约高职院校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团队合作意识薄弱,团队效率低下 在当下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团队之中,各个成员之间能力不均衡,工作人员缺乏团队作战意识,影响团队协调性,容易造成管理梗塞的局面。另外,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并且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进行合理规划管理,最终导致整个团队没有中心归属感,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发挥。 三、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方法 (一)完善管理体制 要想保证我国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措施能够高效实施,必须从我国高职院校的现行行政管理模式着手研究。不断提升改革行政管理水平,科学合理构建行政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进而有力改善教育水平。管理体制的具体完善可以依照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首先,我们应该消除管理上的行政级别限制,进而可以促进实施集体负责制度。从此,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决策就要听取全民的意见,发挥民主效应,加强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促使最终决策确保公平公正。其次,我们应该从各个高职院校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考虑,有针对性地对行政管理体系进行改革优化,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提高行政管理执行力的行政制度。此外,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整个体系的合理性。我们可以精简管理机构,对管理部门加强优化。精简过后的管理部门能帮助工作人员确立更加明确的工作目标,对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具有不可小觑的意义。 (二)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 新时期,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是具备高素质的、专业的现代化管理人才。所以,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提高现有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素养,让每个工作人员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和谐的管理环境。首先,应该定期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丰富他们的专业管理知识,同时鼓励行政管理人要学会活学活用,能够将理论知识转化到实际工作当中,最终具备先进的管理技能。其次,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强化他们的责任心与团队协作精神等优良素养,让他们了解正确的价值观,并鼓励每个工作人员到工作中充分实现自身价值。只有在工作中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才能保证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进而提高行政管理执行力。最后,要建立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与派遣制度,为他们提供工作实践的机会,并适当的实行轮岗制度,最终实现“优中选优、人尽其才”。 (三)建立制度,完善体系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合理的规章制度在行政管理中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有效的保证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明确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让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并能约束每个人自主履行自身责任。如果发生有人违反规定的情况,则要严肃制止并追究责任。只有这样,行政管理执行力才能得到高度提升。论到管理制度的落实,首先必须严格做好每个细节,这样才能够充分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此外,管理制度还要坚持“执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其次,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定期考核也很重要,在考核部门制定考核标准与考核办法的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做出准确科学的考核定位,并且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只有公平公正、真实完整的考核才真正有意义。例如:在进行年度考核的时候,要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列为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通过这样才能强化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行政管理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推动人性化管理 一些高职院校在行政管理方面不能推陈创新,依旧保持传统的管理理念,应用传统的管理模式,根本无法满足时展的需求,严重阻碍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发挥与提升。为了追赶现代经济与知识的发展脚步,必须不断提出创新管理模式。当今社会追求“以人为本”,所以,我们应该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过程中推行人性化管理。所谓“人性化”管理,就是要求我们打破“死教条”,追求科学的、创新的管理模式,将制度化与人性化相结合展开管理,这已成为当代社会的必要突破。首先,新的管理模式能够重新激发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热忱,使他们对工作不再感到倦怠无趣,并能鼓励他们不断提升自身价值,最终使得行政管理执行力增强。另一方面,推行人性化管理给予行政工作人员更多尊重,这能够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他们的自信,激发他们的发展潜力。同时,人性化管理也是提升行政工作人员责任感的一种有效手段,进而达到提高工作执行力的目的。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也是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能的一种有效手段,值得在高职院校中推广和应用。 结束语 行政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高职院校的正常运转,执行力作为促进行政管理高效性的一种重要因素,高职院校有必要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法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执行力。通过本文所述,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提升要依靠合理、精简的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体系,出色的管理人才和健全的规章制度。高职院校的管理团队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致力于提高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院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作者:张炎 单位: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影响 1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探讨 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是为了有效调配高校人力、物力、财力,整合学校资源、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与科研任务的专业化管理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将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培养目标的实现、关系到高校的发展。按照现代高校组成可以将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分为校级行政管理以及院系级行政管理两部分。校级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是统筹高校的各项行政工作,指导院系级行政管理的开展。其中还包括高校的基础建设以及后勤管理等工作。院系级的行政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对院校教学工作的开展以及相关科研工作的管理。了解各部分刑侦管理的内容能够使我们更好的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对高等教育工作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论述。 2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对高等教育的影响分析 2.1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总务管理职能对高等教育的影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后勤管理是对高校整体后勤工作的规划、实施、指导以及监督的过程。其对后勤工作的开展、校园基础设施的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现代高校的经营与发展中,后勤工作对高等教育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其中,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在现代高校扩招的今天显得极为重要。这一工作将影响高校学生的住宿与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影响到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扩招后造成的学生人数快速增加使得现代高校必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教学、住宿的需求。这就凸显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后勤管理职能对高等教育的影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采购监督职能对高等教育实践课程的开展、科研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高校的院系实验课程、科研项目的开展中,相关器材与试剂等材料的采购权多划归为院系采购。而在进行院系采购中更多的是依据实验室教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所提出的采购清单以及供应单位进行采购。由于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教师虽然能够按照具体需求进行采购质量与需求的控制,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员缺乏足够的市场经验,常会造成预算资金的超支,影响到后续工作的开展。针对这样的情况,现代高校所采用的采购管理与监督方式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开展。通过负责人提出品牌、型号、数量、详细要求等清单后,由高校行政采购部门进行统一谈判、采购,极大的降低了采购成本,为教学与科研活动经费的有效使用、教学活动的科学开展奠定基础。 2.2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职能对高等教育的影响。高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保障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的重要工作,对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现代高校扩招扩建的过程中,高校的开放向进一步增加。这也造成了高校校园内外部人员的增多。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下加强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职能将直接影响了校园的安定与学生的人身安全。因此,在现代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设,以此促进高校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安定的校园环境,为实现高等教育目标奠定基础。 2.3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人事管理职能对高等教育的影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人事管理职能对高等教育工作的开展、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人事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师资力量的构建与调配更关系到高校师资力量的合理理论、关系到高校教学工作的开展。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能够促进高等教育工作人力资源的整合优化、促进教学工作的开展,实现高等教育的教学目标。 3新时期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重点 新时期下的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重要性体现了高校发展的重要需求。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应针对学校的发展战略进行相应的体系建设,为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促进高校的发展奠定基础。积极借鉴企业管理模式进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以此有效避免传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机构膨胀、人员臃肿的现象;避免高校各部门间缺乏密切配合影响教学工作的开展;避免由于缺乏体系内竞争造成的工作惰性。通过借鉴企业行政管理方式,实现高效的行政管理效率、实现高校行政管理的目标。 4结论 综上所述,在现代经济环境下,传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也应针对新时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改革。通过完善高校行政管理体系、加快行政管理体系的调整、加快管理方式的改革,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与时俱进。通过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保障校园的安定、保障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通过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工作目标的实现。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高中教育行政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高中教育是整个教育系统里面的关键阶段,是进入高等教育的重要的过渡期,不可忽视。随着新课改的实施,高中教育在自身发展的情况下对新课改的适应也呈现一定的差异。因此在高中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就会暴露出相当部分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高中教育中行政管理出现的问题,并提供一定的对策,旨在让高中行政管理更加合理,和文化教育更加契合,一起推进我国高中教育在新课改的引领下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高中教育;行政管理;课程改革;解决办法 教育不只是针对学生的文化教育以及德育等教育方面的内容,学校的行政管理也很重要,行政管理是教育的领头羊,只有行政管理到位得当,教育才能在这一平静的大背景下顺利向前,行政管理在高中教育阶段尤其如此。高中是学生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转折阶段,关系着学生的未来,因此对高中教育中行政管理出现的问题要予以重视并及时提出对策解决这些问题,方能让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一、高中教育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新课改在尽力实施,目的是解决高中教育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引导教育平稳发展,利于学生,利于政府,利于社会。随着新课改的深入,部分老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那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并且新的问题不断浮现。其中主要面临的行政管理的问题有:盲目扩大规模,忽略了特色;资金短缺导致的教育质量下降;高中教育所处在的复杂而敏感的社会位置。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受教育的条件也相对增加,对于教育环境和教育设施的要求也不断拔高。因此目前很多高中学校盲目的扩大办学规模,增加校区,扩大校区面积,大力招聘教师,合并学校。这样一来,学校的特色被稀释或者消失不见了,生源杂乱,管理方式回溯到传统的模式,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这样的做法从反面削减了教育质量,失去了本来引以为傲的教学特色。还有一种情况便是教育模式的多元化趋进,很多高中现在都合民办,综合高中为一体,从目前的情况看,这样的合并让学生在毕业时有了更多的选择,既可以选择继续深造,也可以选择就业。但是这种相对中庸的做法让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教育资源分配方式不合理,衍生了高中教育中各种新的问题。另一个方面是学校的办学资金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国高中教育的资金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社会资金的注入;二是学生学费;三是政府拨款。这其中政府拨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由于政府拨款并不是不竭之源,因此在高中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特别是资金管理方面就会出现问题,教育质量随之下降。同时也由于资金的不足导致很多民办高中学生的家庭的负担增加,整个教育链出现问题。最后一个问题是目前高中教育在国民社会中所处的复杂而敏感的位置。高中阶段,学生的生理开始成熟,心智处于羞涩懵懂的青春期,从而决定了这个时期受教育学生的复杂性,管理成本增加,教育成本增加。同时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受教育意识得到空前解放,家长和社会各方对高中教育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因此高中教育像被放在放大镜下面一样,所有的不好和问题都被放大,所处的这样的位置给高中教育的行政管理带来的压力也与日俱增,管理难度空前上升。此外就是高中教育处在初中教育和大学教育之间,大学属于高等教育,初中属于义务教育,这就给夹在中间的高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高中教育起到承上启下、完美衔接的作用。因此高中教育便不知不觉被放到了一个及其敏感的位置上,所带来的行政管理难度可想而知。 二、高中教育行政管理的对策 针对高中教育所处的位置,社会大环境所决定的发展方向,出现的各种问题,在行政管理方面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尽快得出相应的措施,出台相关政策,在保证高中教育行政管理良好运行的情况下平稳地发展文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不辜负社会和各界人士的希望。本文提出的对策主要有:优化高中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建设高质量的管理队伍;科学合理地利用各方教学资源。行政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便是管理体制,也就是各个管理阶层的职能规划,明晰每个管理部门的职能,各个部门各执其事,做到管理中的清晰明了。在每一个方案实施之前都应该有相关部门经过一定的流程,提出方案,讨论方案,评估方案的可行性,表决、执行、反馈是这一流程的主要步骤。优化职能之后,从内部看来,管理人员的素质便是决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为行政管理提供一个优良的人文环境是行政管理良好向前的保障,国家或是政府部门通过有效的措施对高中教育中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问答,考核,对管理成果进行评估。建立一个高素质、高质量的行政管理队伍,是提高行政管理质量的关键一步。最后就是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地利用各方资源,提高管理的效率。在新课改的大环境下,作为适应性的第一人,教师便成为了管理中的重点,科学的培训会让教师在适应新课改的过程发挥重要的带头作用,保障高中教育的顺利向前发展。 三、结语 高中教育阶段是一个敏感而多变的阶段,处在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中间,处在一个复杂的位置上,因此对于高中教育的行政管理要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一同打造一个良好的高中教育的环境。 作者:更求夏 单位:玉树藏族自治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当代教育行政管理与道德失范问题 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带来的多种思想观念激荡所导致的社会观念变化、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的不断变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改革及行政管理人员个人素质等原因,管理者在教育行政管理中对于教育目标的把握往往只注重效率问题而忽视了道德层面的问题,最终导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道德失范事件屡屡发生。 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道德失范表现 (一)管理目标过于注重功利,忽视育人 首先高校教师的晋升第一以教师的学位为标准,其次主要以专业性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发表以及科研成果来衡量,且进行科研项目的研究是高校教师收入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当代高校里出现了这样一个古怪现象———高校教师专注于学术著作的写作及专业科研项目的研究而无暇反思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从而导致高校教学质量的下滑。其次就业率是影响高等院校知名度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几年随着高校扩招、大学生人数增多,待就业人数在2015年已达到了高峰期。各高校在比拼就业率的时候往往无法对学生进行正确的职业生涯指导,盲目追求就业率而忽视了学生的长远发展。这不仅是高校教育行政管理的问题也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 (二)管理方法过于注重物质奖励,忽视精神激励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掌握大量教育资源的同时更是拥有巨大的权力。教师晋级、学科和教学评审、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本科教学评审等都过于物质化。一旦评审中标,教师和学校的等级就会提升。经济上,教师的工资和学校的教育经费也随着上升,对教师和学校来说都是名利双赢的事情。大多数评审都通过教师会议评审或者各个高校之间的专家学者进行评比,公平公正,实际上却是行政主导,公关开路造假成风,彼此照顾。近几年,随着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高校的教师们多把精力放在了教育教学评审、学术研究方面,专注于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发表而无暇顾及教学,形成多数高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很强但教学能力薄弱的局面。 (三)管理制度注重严格管理,忽视人文关怀 现阶段我国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注重制度化、规章化。无论是对教师的管理还是对学生的管理都严格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忽视了人文关怀。如现在高校对教师有着严格的管:不许迟到早退,不许无故请假,教师评职称有着年龄限制。这些规章制度有利于对教师的管理但同时也体现出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对教师身体健康的关注以及心里健康的关心。现代教师不同于七八十年代的教育工作者,我们对待教育事业更开放、独立、个性,我们对精神层面的要求不断提高,由于我们面对着来自学校、生活、社会、时代多方面的压力,因此学校应根据我们这一代新生教师的特点,转变教育行政管理理念,制订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建立具有人文关怀的校园文化。做到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兼顾。 二、解决行政管理中道德问题的对策 (一)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市场经济带来好处的同时也有其自身的弱点,反应到人们精神生活中表现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不免受其价值观的影响,滋生权钱交易、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等现象。这要求国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个人素质 教育行政管理作为一种专门的教育管理活动,与一般的行政管理不同,有其自己的特点。这也说明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行政管理者,不仅要掌握教育类的专业知识,也要拥有良好的行政管理技能。一名成功的教育行政管理者必须同时符合现代管理及现代教育的双重要求,这也体现教育行政管理行业的特殊性、专业性。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学校教育以及教师的素质。相比之下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及专业素养则鲜有人注意。但教育行政人员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个人素养和职业素质,才能做出对学校对教育有意义的决策与管理。因此,不仅应建立新的干部人事制度,还应该定期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以保证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跟得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 (三)完善民主管理机制 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实践中,首先要健全教育行政管理组织。为使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要建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时进行定期换届选举,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按正确程序进行管理,避免部分管理者钻了空子发生违法交易。其次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对学校的制度、决议的审议权和询问权以及对领导的评议监督与选举权。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民主管理监督,建立民主管理监督网络从而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监督工作。这包括来自上级的监督、教师的监督、来自学生的监督以及来自教育系统外社会群众的监督,形成自上而下、自内而外的监督工作体系。只有不断完善各方面的机制体制,才能解决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的道德失范问题。 作者:董莉莉 单位:吉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大学网络教育行政管理调查分析 [摘要]教学是一个教师和学习者互动的双向过程,只有对学习者进行充分了解,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工作。文章对开放教育和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者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的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学习效果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分析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对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开放教育;网络教育;问卷调查 开放教育和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作为两种成人教育模式,多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了成千上万的人才。为了更好地满足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需求,为学习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对所在学校的开放教育和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者做了一次问卷调查。 一、调查的总体情况 我们对我校开放教育2012秋行政管理专业本专科学员和东北财经大学(以下简称东财)网络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专科201303期学生进行了调查分析。该调查表总共设计了17个问题,主要关于学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学员的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我们总共发出问卷130张,收回117张,回收率为90%;有效表117张,有效率100%。 二、调查数据分析 (一)学员基本情况的调查主要调查了学员的性别、年龄、职业和学习层次,具体调查数据如下:1.在学习者的性别方面,回收的117张调查表里显示28.9%为男性,71.1%为女性。这个调查结果比较容易理解,行政管理专业属于文科专业,历来就集中了较多的女性学员。2.在年龄段分布方面,本调查问卷共设计了5个年龄段,分别是25岁以下、26-30岁、31-35岁、36-40岁和41岁以上。调查结果如下:25岁以下的学员占到48.1%,几乎是被调查人总数的一半,其次是26~30岁之间,占总人数的26.5%,31-35岁占10.8%,36-40岁占7.4%,41岁以上占7.2%。25岁以下的学员精力比较充沛,想趁着年轻学点知识,拿个文凭,因此占比例较大。3.在工作单位方面,6.0%的学员选择党政机关,14.5%的学员选择了事业单位,28.9%的学员选择了国企,31.3%的学员选择了私企,14.5%的学员选择了其他社会组织,还有4.8%的学员没有做任何选择。行政管理专业的学员分布较广,而如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对于新进人员的学历大多有了要求,所以到电大学习拿文凭的学员大部分还是来自于国企和私企。4.在学习层次方面,年轻人进入全日制高校就读已不再是难事。待他们工作后,大部分学生认为自己的专科学历已经能够应付工作,只有少数学生会追求更高的本科学历。如何争取青年人继续在电大攻读本科学历是电大招生宣传工作的一个重大挑战。 (二)关于学员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的调查1.在学习动机方面,50.6%的学习者选择了使自己生活更加充实,32.5%的学习者选择了想换更好的工作和评职称的需要,7.2%的学员是因为对学习感兴趣,剩下的9.7%的学员想通过学习获得他人的认可。我们原本以为大多数学员的学习动机是为了换更好的工作和评职称,但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学员为了使自己生活更加充实而来参加成人教育,对于这些学员而言,拿到学历也将有利于他们以后换工作和评职称。2.在学习态度方面,又分为以下五个调查项目:对于面授课的态度,56.6%的学习者表示上课时始终能够集中注意力,24.1%的学习者选择了不能始终集中注意力,19.3%的学习者表示如有外界干扰就放弃面授课的学习。平时的教学中我们发现很少学生能做到始终集中注意力听老师讲课,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数据结果是因为学生选择了一个比较理想的选项,反映了他们内心想要的理想结果,这也是问卷调查中常见的失真现象。在向他人表露自身的态度倾向时,个体出于自我保护和期望获得他人对自己积极评价的心理作用,往往会把自己与社会一致性的方面加以放大,而将自己与社会不一致的部分予以隐藏,以管理自我给他人的印象。对面授课老师的评价方面,40.9%选择很满意,38.6%的学习者选择了基本满意,20.5%选择了有的满意,有的不满意。这说明大部分学生对面授课教师还是满意的。在对待学习成绩方面,43.4%的学习者表示很注重学习成绩,36.1%选择了一般,18.1%的学习者认为及格就行。看来学员既然来学习,还是比较注重学习成绩,这就为下一步考虑如何更好地激励成人学习者提供了现实基础。对网上学习资源的评价方面,67.5%的人认为“过得去”,19.3%的学习者选择了资源少,且枯燥,13.2%的学习者认为网上资源是教材的翻版,这反映了一个现实就是网上学习资源急待更新和创新,当然也需要老师对于学生学习网上资源的引导。对于学校布置的作业,77.1%的学习者选择直接复制加修改,只有22.9%的选择“按照自己的思路完成”。是因为学生对于作业中的知识点不知道如何去解答,直接复制网上的答案了事。3.在学习效果方面的调查,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项目:①在学习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方面,68.7%认为时间不足,7.2%的学习者认为课程太难,2.4%学习内容不适合,4.8%费用太高,16.9%其他。这说明工学矛盾还是困扰学生学习的一个重大因素。②在学到的知识与平时工作生活中的关系方面,10.8%非常符合,44.6%符合,34.9%的学生选择“不确定”,9.7%不符合。这说明被调查的一半学生认为行政管理专业的知识可以应用于平时的工作中,事实上行政管理专业中的《办公室管理》等课程还是有比较大的实用性。③在学习行政管理专业对自己是否有用这个问题上,只有8.4%的学生反映基本上没用,其余学生选择了非常有用、比较有用和有用。 (三)关于征求学生对于开放教育的意见和建议方面的调查被调查者的建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面授课方面,希望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不希望被“满堂灌”;希望安排少而精的面授课;增加PPT等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2.关于作业方面,希望形考册的作业量小一些,减轻学员的作业负担。3.关于考试方面,很多学生建议考试可以安排在周末,方便学员考试。4.在网上学习方面,有学生建议加大网上课程的学习,并且增加网上的学习资源。 三、问卷调查结果对开放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建议 基于上述调查问卷结果,我们对开放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适当删减一些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增加一些实用性强的课程。开放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校主要培养理论功底扎实的人才不同,开放教育学习者的目标实用性比较强,他们希望所学到的知识能够迅速付诸实践。目前的开放教育专业规则与全日制高校类似,集中在政治学类、管理类、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课程较多。我们建议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规则里适当增加一些应用型较强的课程,如指导毕业生论文写作的论文写作指导课程、提高学习者写作技能的公文写作课程、提高办公人员工作技能的秘书学与秘书工作课程等。对于面授课而言,应提高每次面授课的质量,增加教师与学生的互动。 (二)适当增加和更新网上学习资源。由于工学矛盾突出以及基础知识薄弱等原因,目前我校开放教育面授课到课率比较低,我们应减少对面授教学的依赖,将教师的角色定位在导学上,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帮助学生获取教学资源,教给学生学习方法,适当减少面授课课时,解决学员的工学矛盾。在这方面,东财网络教育可以对开放教育起到一点启示作用。东财网络教育所有的学习资源都在网上,各教学点的辅导员从学生入学初始就对学生进行较为完备的网上学习资源导学工作,让学生知道如何在网上选课、学习课程资源、完成作业以及做毕业论文等。 (三)建议增加一些微课程资源放在电大在线平台或者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上,方便学生快捷的学习。根据问卷调查可知,成人学习者的一个很大的学习困难就是时间不足,碎片化学习比较适合成人学习者。而微课程以其短小、精干的内容,适合于多种移动终端而逐渐流行开来。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主任单从凯教授在大量的实践基础上,将微课程的特点总结为三点:泛在性,表现在小粒度、跨媒性、普适性;可视性,表现在知识图形化、知识图像化;关联性,表现在跨学科、易组合。以行政管理本科的《行政领导学》课程为例,教材里第六章“领导的类型和功能”就可以制作成一个长度为5-10分钟左右的微课程,在短短几分钟时间里讲清楚这个知识点,让学生随时随地进行碎片化的学习。 (四)建议增加一些“知行合一”的教学实践活动。目前开放教育面授课到课率低的一个原因就在于学生认为面授课上老师讲授的知识比较理论化和空洞。我们建议可以开展一些实地的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在这种知行合一的活动中增加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在这方面,安徽黄山电大行政管理专业已经开展了一些教学实践活动,例如为了强化《办公室实务》中档案实务这个知识点的学习,2014年12月黄山电大行政管理专业《办公室实务》课程辅导教师带领2013秋行政管理专科全体学员赴安徽省档案管理创优单位黄山市珠塘社区学习档案管理。本次教学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学员的一致认可。 作者:吴萍萍 邱天伟 程国华 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教学处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网络教育处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探析 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以及行政管理工作体制改革的推进,“服务型政府”等词语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教育行政管理是公共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不仅是广大师生及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公共行政的必然趋势。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国民的生活要求已不仅仅只是停留在物质生活层面,他们还需要精神生活的提高,这就是教育。关于教育,学生和家长关注的不仅仅是老师和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他们还对我们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人们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除了公立的学校的教学机构外,社会上出现了其他的非政府教育机构及教育中介,教育市场出现多元化的格局。这就需要构建一个完善的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这对于多元化教育市场的规范和正确引导具有重要意义。 一、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的含义 服务型教育行政是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思想理念下形成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是与传统的管制型教育行政截然相反的、以服务思想为核心的。具体说,服务型教育行政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上的教育实体(民办学校、教育中介组织等)。要求学校、家长、学生、社会教育实体等参与到教育管理工作中,教育管理实现透明化、公平化,学校、家长、学生、社会教育实体完全可以提出自己对教育管理工作的看法,这实现了教育管理权力主体的多元化。 二、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的现状 (一)行政管理仍然以管制型为主,缺乏服务意识受传统的管制命令理念影响,目前我国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仍然是以管制型为主。教育行政部门习惯用检查、发通知文件、行政命令等模式来管理学校。造成一切向上级负责,以命令为主的状况,应付上级的检查监督大于教学工作的进行。例如,某学校为了迎接上级的卫生检查,要求学校全体师生停止教学,利用上课时间打扫卫生。学校领导将自己的工作本末倒置,忽视了抓教学质量,严重违背教育理念。(二)教育缺乏公平性,学校教学差距大当前,在每个城市,哪怕县城都存在所谓的重点小学、重点中学。虽然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水平及教育资源越来越好,但是还存在教育不公平现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缺乏减小或缩短各个学校教育资源差距的措施,反而给予重点学校更多的倾斜和关注,最终拉大教育资源的差距。当今社会,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下,家长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用最好的教育资源。因此,出现家长花钱为孩子选择重点学校的现象,使得重点学校的教育资源变得更好,薄弱学校变得更薄弱,学校的差距被拉得更大。(三)垄断管理,缺乏竞争虽然当前除了公办的学校外,也有很多民办学校等教育机构。但是由于政府垄断政策的保护,社会力量办学所占比例仍然很少。政府办学的单一格局没有被打破,造成学校缺乏竞争意识,缺乏忧患意识,缺乏创新,安于现状,不能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这已经无法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同时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四)管理职能不清,缺乏针对性服务针对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根据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及社会教育团体的需求,教育管理部门对其需求了解不清,而且分工不明,没有设立针对某种需求的部门和人员,无法实现其服务职能。这就造成一些教育管理体制的漏洞,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同时,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缺乏也是导致漏洞的重要原因。 三、构建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的策略 针对以上在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对如何构建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构建多元化权力主体构建服务型行政管理工作体制,需要改变原有的行政部门的单一管理、发号施令的格局。学校、家长、学生、教师及社会教育团体作为被服务对象,也应该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到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来,他们长期在教育一线,更加具有发言权,可以更好地根据需求进行反馈,形成有效的反馈系统,使得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具体化。(二)明确管理职能,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不是随便设立的,各个管理部门不是凭空而来的,它们都是根据需求设立的,是为教育工作的顺利发展服务的。教育行政管理职能一定要明确,要从现实需要出发,建立在充分了解一线教育的基础上。同时必须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专业水平,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推行公开竞聘制度。教育行政管理者必须从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出发,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实现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三)加强教育资源的公平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以更强的服务态度和恰当的服务政策去增强薄弱学校的实力,缩短普通学校与重点学校的差距。虽然一些现实条件限制了教育资源的公平性,但是通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一定会缩短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的差距。家长也不必为了孩子上重点学校,耗费巨大精力和财力为孩子择校。(四)教育引入竞争机制俗话说:“有竞争才会有进步。”这句话被应用到教育领域恰到好处。这里所说的竞争,一方面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民营机构的竞争,即他们所提供服务的竞争。在垄断式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中,所有的服务都是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而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中,使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服务提供者参与其中,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的质量。竞争的另一方面,是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竞争,同样竞争机制的引入不仅促进学校进行教学改革创新,而且提高教学质量。受益的是学生,同时也促进整个国家的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四、小结 综上所述,构建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不仅是学校、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会教育团体的要求,同样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自身也是一种自我强化、自我提高的方法,更是我国发展教育事业的趋势。但无论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自身还是学校及学生家长,都在教育管理和认识上存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构建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的几项方法和措施,包括多元化权力主体、明确管理职能并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加强教育资源公平性、教育引入竞争机制,并对这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充分体现了在当前的多元化的教育市场条件下,构建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的迫切需求。教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议题,教育行政管理是保证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支撑。服务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制的构建刻不容缓! 作者:闫文兴 单位:松原市油区教育处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作用 进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高职院校的发展脚步迅速加快,并已经形成了较大的规模,得到良好的建设与推广。当前,我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已遍布全国。基于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对人才的缺口也在逐渐增大,对人才的要求更是逐渐升高。针对上述情况,我国高职院校的整体行政管理水平急需不断完善与加强,如何充分提升行政管理执行力成为关键性问题之一。 一、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概述 所谓“执行力”,主要是指人们对相关政策与策略的实际执行能力。执行力属于一个动态实现过程,它包含了策略的构思与设计、工作方法的延伸与开展、全程的有效管理以及整体的测评等多个环节。著名管理学家余世维还曾对“执行力”给出过这样的定义:执行力就是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该定义简明扼要地诠释了“执行力”一词。目前,执行力作为一个现代管理理念中的重要概念,关于它的研究已经渗透到各类管理组织当中。近年来对于有效构建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思考也在日益受到关注,其中包含高校决策执行力、教学管理执行力以及后勤管理执行力等等。综合关于执行力的种种研究,我们可以做出总结,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就是指高校各行政部门,依据学校既定的战略发展目标,结合本部门的核心业务,采用合理高效的手段,将学校略与规划转化和落实为本部门具体行政工作目标的整体能力。 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行政化趋势过于显著 我国当下的高职院校多以公办行政管理机构的形式存在。一般的整体构成依次包含学院、系部、教研室等许多组成部分。严格意义讲,这被认为成一种教学行政管理的标准组织形式。另外有一些高职院校还将这种行政安排不断进行了强化。对于行政管理而言,其主要形式是以行政管理为导向,另外加上相关部门的有效合作。尽管其中融入了诸多力量以及合理措施的配合,但是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并没有发挥出其最大作用。 (二)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如果将政府机构的行政管理模式作为标准拿来参照对比,那么我国的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模式长期以来都可以说是处于落后水平。高职院校当前的行政管理机构机制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急需进一步加强改革与完善。高职院校的制度体系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督机制、责任机制与激励机制。其导致的最终结果势必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如若长此以往,甚至也会影响到院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运转。这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极其不利,不仅阻碍了高职院校的特色建设,还会制约着高职院校的多样化全面发展,而且最终难免会对院校的长远发展造成威胁。 (三)考核标准缺乏实效性 在我国各地高校在对于不同等级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大都遵循“德能勤绩”的考核标准。但是,这样的标准被分散到具体项目时却不存在对应的完善体系,更没有针对每一个工作人员制定妥帖的考核体系,最终使得绩效目标较为笼统、缺乏实效性。在绩效考核过程中,保证拥有准确可靠的具体依据是很重要的。但在高职院校中,常用的评价方法是以奖励性为主的,并且多数只运用总结的方式方法来考核评价,这样的考核方式是更加注重结果的,但是却是忽略了评价过程,导致评价过程缺乏完整性和连贯性。如果高职院校一直沿用这种传统的考核制度,将难以对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地调配,甚至会使他们慢慢对工作失去积极能动性,造成工作过效率严重降低,影响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的执行力构建,必将长期制约高职院校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团队合作意识薄弱,团队效率低下 在当下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团队之中,各个成员之间能力不均衡,工作人员缺乏团队作战意识,影响团队协调性,容易造成管理梗塞的局面。另外,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并且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进行合理规划管理,最终导致整个团队没有中心归属感,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发挥。 三、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方法 (一)完善管理体制 要想保证我国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措施能够高效实施,必须从我国高职院校的现行行政管理模式着手研究。不断提升改革行政管理水平,科学合理构建行政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执行力,进而有力改善教育水平。管理体制的具体完善可以依照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首先,我们应该消除管理上的行政级别限制,进而可以促进实施集体负责制度。从此,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决策就要听取全民的意见,发挥民主效应,加强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促使最终决策确保公平公正。其次,我们应该从各个高职院校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考虑,有针对性地对行政管理体系进行改革优化,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提高行政管理执行力的行政制度。此外,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整个体系的合理性。我们可以精简管理机构,对管理部门加强优化。精简过后的管理部门能帮助工作人员确立更加明确的工作目标,对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具有不可小觑的意义。 (二)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 新时期,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是具备高素质的、专业的现代化管理人才。所以,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提高现有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素养,让每个工作人员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和谐的管理环境。首先,应该定期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丰富他们的专业管理知识,同时鼓励行政管理人要学会活学活用,能够将理论知识转化到实际工作当中,最终具备先进的管理技能。其次,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强化他们的责任心与团队协作精神等优良素养,让他们了解正确的价值观,并鼓励每个工作人员到工作中充分实现自身价值。只有在工作中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才能保证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进而提高行政管理执行力。最后,要建立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与派遣制度,为他们提供工作实践的机会,并适当的实行轮岗制度,最终实现“优中选优、人尽其才”。 (三)建立制度,完善体系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合理的规章制度在行政管理中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有效的保证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明确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让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并能约束每个人自主履行自身责任。如果发生有人违反规定的情况,则要严肃制止并追究责任。只有这样,行政管理执行力才能得到高度提升。论到管理制度的落实,首先必须严格做好每个细节,这样才能够充分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此外,管理制度还要坚持“执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其次,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定期考核也很重要,在考核部门制定考核标准与考核办法的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做出准确科学的考核定位,并且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只有公平公正、真实完整的考核才真正有意义。例如:在进行年度考核的时候,要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列为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通过这样才能强化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行政管理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推动人性化管理 一些高职院校在行政管理方面不能推陈创新,依旧保持传统的管理理念,应用传统的管理模式,根本无法满足时展的需求,严重阻碍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发挥与提升。为了追赶现代经济与知识的发展脚步,必须不断提出创新管理模式。当今社会追求“以人为本”,所以,我们应该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过程中推行人性化管理。所谓“人性化”管理,就是要求我们打破“死教条”,追求科学的、创新的管理模式,将制度化与人性化相结合展开管理,这已成为当代社会的必要突破。首先,新的管理模式能够重新激发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热忱,使他们对工作不再感到倦怠无趣,并能鼓励他们不断提升自身价值,最终使得行政管理执行力增强。另一方面,推行人性化管理给予行政工作人员更多尊重,这能够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他们的自信,激发他们的发展潜力。同时,人性化管理也是提升行政工作人员责任感的一种有效手段,进而达到提高工作执行力的目的。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也是提高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效能的一种有效手段,值得在高职院校中推广和应用。 四、结束语 行政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高职院校的正常运转,执行力作为促进行政管理高效性的一种重要因素,高职院校有必要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法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执行力。通过本文所述,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提升要依靠合理、精简的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体系,出色的管理人才和健全的规章制度。高职院校的管理团队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致力于提高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院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作者:张炎 单位: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计算机网络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论文 1计算机网络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现状 其一,资源浪费较严重。在高校教育中,根据部门职责不同,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员大都被安排在教辅工作岗位,职能管理部门岗位的专业要求更多的需要具有文科专业背景的人员,但这些人员往往缺乏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知识,在运用计算机网络的过程中,比较倾向于对网络硬件的需求,片面认为价格高其功能就越强,操作就越简单,从而导致了网络资源的浪费,过多的购买硬件设备,出现设备闲置的现象。例如打印机可以通过资源共享实现几台计算机同时使用而不影响相互之间的工作,不仅可以节省开支,还可以节省空间;但大多数高校的打印机过多,造成资源的浪费。根据相关教育行业网络化建设趋势预测显示,2011年教育行业网络化投资达到了近570亿元,比上年增长9%左右;2012年教育行业网络化投资达到了723亿元,比上年增长13%左右,2013年达到760亿元,增长14%左右,如图1所示。过多的资金投资在硬件方面,使得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图1教育行业网络化投资增长比例其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较少。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应用计算机网络的核心是信息资源,包括学校教学、管理、科研等内部信息和利用网络获取信息。但大多数高校在计算机网络应用的初期,对硬件投资较大,忽略了信息资源的建设。高校管理、监测工作量化程度较低,在管理和决策中,通过客观数据进行分析的判断比较少。高校信息管理档案不够规范,没有进行数据化管理,或者数据化更新速度较慢,数据库维护和信息服务工作没有落实好,为教师和学生以及社会提供的网络服务不够完善。高校各部门间的数据无法共享,信息资源的利用率较低。 2计算机网络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意义作用 其一,高校行政管理的任务是充分运用一切有效的资源为教学、科研、管理提供服务。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能够将教育管理资源进行共享,高校教育机构内部在研发和管理本单位的信息数据库时,要从通过级别、用途等角度将部分数据分配给各部门使用和维护,从而有效避免同类资料的重复收集。其二,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加强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具有重要意义。在重要数据安全管理、系统运行故障处理、网络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作用,能够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和技术上的支持。极大地降低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时效。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改变了高校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模式,使得行政管理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以优良作风为高校的各种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3计算机网络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3.1构建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平台 其一,完善网络平台。计算机网络平台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随着信息技术和信息理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和升级。它也是一个规范化的体系,在共同的数字化标准、信息化标准、信息资源共享标准上运行。不同的学校在不同的时期,网络平台构建理念也不同。因此,高校应该根据当前的发展趋势和学校的实际需求,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平台,为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其二,完善管理平台。管理平台首先需要构建网络技术应用于各项活动的管理信息系统,即构建管理平台的基础。其主要包括学生管理系统、教学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公共服务体系管理系统、后勤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等。其三,完善资源平台。资源平台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中数字化的各种资源,其核心是各种数据库。学校的信息库一般有学生信息库、教学信息库、科研信息库等,详情如图2所示。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就需要将资源平台进行完善,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图2高校教育行政管理计算机网络体系架构 3.2增强管理人员运用网络技术的意识 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体系是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的载体,运用网络技术来改变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方式,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问题。首先需要人们转变思想观念,将管理和网络技术联合起来,将总结出来的管理思想和模式转移到管理应用系统中。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过程中,需要提高自身的思想意识,将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和行为程序固化到计算机网络技术当中,并根据当今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技术进行改进和创新。计算机网络化办公体系对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事物,由于管理人员更加熟悉原有的人工传递信息的方式,有的人员会对计算机网络技术产生抵触情绪,适应新型的办公方式还需要较长的时间。这就需要学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使得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手法,提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利用率。 3.3提高管理人员操作网络技术的能力 高校行政管理部门较多,这些部门的工作大致为教学、科研、财务、学生、人事、设备、生产、后勤等方面。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可以根据学校的管理职能进行划分,将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相互协调和统一,更加有效地控制和管理资源配置。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的研发过程中,需要与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沟通,避免在应用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错误。高校需要根据学校的各种需求,对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得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推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不断完善。 4总结 当今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网络在各领域中的应用前景比较广阔,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的应用范围正不断扩大,但目前在使用计算机网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高校需要顺应时展的潮流,制定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措施,使得行政管理工作朝着电子化、集成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作者:吴永祥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卫处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漫谈教育行政管理效率提高途径 1学生 学生是高校内接受教育的对象,且接受过不同教育学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研究生、本科生与专科生等),但学生都有一定的共性,即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强,世界观与价值观较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心理不够成熟等。对于学生群体的管理应当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与生理特点,针对其特点进行管理,如此才能够使管理的工作的开展。 2行政干部 行政干部在高校内部数量较少,行政干部通常拥有双重身份,面对学生时是管理干部,是教育行政的决策人,同时又需要接受上级领导与部门的管理。上述这些人员构成了不同的管理层析,形成了高校行政管理的连接结构。 3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传递信息的方式较为落后 高校行政管理中较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接收上级文件,下达任务最后落实任务。虽然我国互联网技术发展较为迅速,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多数情况下还是依靠校园内网页进行宣传公布的,如此便减轻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压力,提升了行政工作的效率[2]。但在日常工作中,多数较为琐碎的事务还是依靠纸质文件或者会议传达的,在高校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尤其是校级党政机关与各个学院的沟通,多数情况下是通过校内网通知或是下发纸质文件进行沟通,较容易导致各个院校的负责人对于文件内容理解不透彻,出现一个问题多个理解的问题,增加工作负担。此外,上报的数据以及文件的格式也会出现一定的错误,影响行政人员的日常工作。 3.2岗位配置不合理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经常出现岗位人员配置不合理的现象,一些部门长期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而其他一些部门则是超负荷的工作,长此以往,造成了工作不对等的情况,影响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阻碍了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出现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行政岗位设置不合理造成的,目前各大院校对于行政岗位人员的确定主要是按照定编定岗的制度,只考虑到了部门设置与工作的分类,并未考虑到实际工作量的情况,因此就出现了工作不对等的情况。 4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的方式 4.1健全高校内部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是提升教育行政管理效率的主要途径。目前高校还存在内部管理体制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等问题,针对此种情况,各大高校应当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聘任制度。按照目前高校的改革情况来看,首先应当改变用人制度,转变“终身制”,实行“岗位管理”,建立与市场竞争机制相吻合的观念,遵循“合约管理、公开招聘”等原则,强化岗位聘任制度。 4.2增强行政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培养 高校教育行政管理应当以人为本,行政管理水平的高低,取决于管理人水平的高低,因此,各大高校应当将努力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充分的发挥行政管理人员的作用,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此外,还应当对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与业务素质进行培养,提升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途径。行政管理干部应当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尤其是“三个代表”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加强职业道德的培训,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此外,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培养,业务素质包括行政管理理论与专业知识等,按照管理对象的不同的特点与层次,提升办事效率。 5结束语 提升教育行政效率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点,虽然目前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效率较低,但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行政管理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更好的为高校服务。 作者:赵晖 单位: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教育行政管理中的道德问题分析 摘要: 文章简要指出一些我国当代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道德问题,浅析产生这些道德问题的原因,并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 教育行政管理;道德问题;对策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道德是指在高等教育学校系统中,学校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学校公共权利,管理学校内外公共事务,提供全校师生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但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社会观念的变化、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的不断变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改革及行政管理人员个人素质等原因,管理者在教育行政管理中通常着眼于教育目标,往往只注重效率问题而忽视了道德层面的问题,最终导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道德失范事件屡屡发生。 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道德失范的表现 1.管理目标忽视育人高校教师的晋升首先以教师的学位为标准;其次以专业性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发表以及科研成果来衡量,且进行科研项目的研究是高校教师收入重要部分。因此当代高校里出现了这样一个古怪现象—高校教师专注于学术著作的写作及专业科研项目的研究而无暇反思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等问题从而导致高校教学质量的下降。其次就业率是影响高等院校知名度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几年随着高校扩招大学生人数的增多,待就业人数在2015年已达到了就业高峰期。各高校在比拼就业率的时候往往无法对学生进行正确的职业生涯的指导,盲目追求就业率而忽视了学生职业生涯的长远发展。这不仅是高校教育行政管理的问题也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 2.组织机构科层化忽视民主化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教育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及其管理注重科层化。近年来随着高校管理的细化导致部门、科室的不断增加,一方面这会使管理更加细致化有利于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由于较低一级的部门需要服从上级的指令因此会导致较低一级部门服从的机构增加,工作效率反而降低。组织机构的科层化也会导致院级部门的所有决策要服务服从于校级行政管理部门,从而致使校级行政管理部门权力的集中,不利于发挥各院系的行政管理作用,忽视了管理的民主化。且组织机构科层化使学术活动、教师教学受制于行政管理,教师的教学权利、学术活动都无法发挥民主化。 3.管理制度忽视人文关怀现阶段我国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注重制度化、规章化。无论是对教师的管理还是对学生的管理都严格依据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强化了规章制度,忽视了人文关怀。如现在高校对教师有着严格的管理。不许迟到早退、不许无故请假、教师评职称有着年龄限制。这些规章制度有利于对教师的管理但同时也忽视了对教师身体健康的关注以及心里健康的关心。现代的教师不同于七八十年代的教育工作者。他们更富有开放、独立、个性,对精神层面的要求不断提高,由于教师面对着来自学校、生活、社会、时代多方面的压力,因此,学校应根据这一代新生教师的特点,转变教育行政管理理念,制订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做到兼顾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 4.民主管理制度的缺失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校管理体制借鉴了西方经验,管理方式不断进行调整与修改,先后实行过校务委员会制、校长责任制、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当地党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革命委员会制以及今天运行的校长负责制。可以说在管理体制方面我们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然是一种集权式的管理模式,民主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形式。首先是学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制度以及学生听证会制度形同虚设,致使许多教育决策在落实时存在诸多问题;其次,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教师是一个有较高民主意识的群体,他们渴望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但我国教育管理多以领导及教育行政人员为中心,一线教师缺少表达意见和利益的途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周期性的,即使召开了会议,很多教师也不敢在会上提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和建议,即使提出建议,这些建议是否真的会被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管理者接纳并落实也是一个未知数。 二、解决行政管理中道德问题的对策 1.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市场经济带来好处的同时也有其自身的弱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在不断侵袭着教育行政管理者,难免滋生权钱交易、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等现象。这要求学校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管理者的思想道德素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个人素质教育行政管理作为一种专门的教育管理活动,与一般的行政管理不同,有其自己的特点。这也说明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行政管理者,不仅要掌握教育类的专业知识也要拥有良好的行政管理技能。一名成功的教育行政管理者必须同时符合现代管理及现代教育的双重要求,这也了体现教育行政管理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专业性。教育行政人员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只有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个人素养以及职业素质才能做出对学校、对教育有意义的决策与管理。因此学校应该定期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以保证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跟得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3.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在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实践中,首先要健全教育行政管理组织。为使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要建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时进行定期换届选举,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按正确程序进行管理,避免部分领导管理者钻了空子进行违法交易。其次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对学校制度、决议的审议权和询问权及对领导的选举、评议监督权。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民主管理监督,建立民主管理监督网络从而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监督工作。这包括来自上级的监督、教师的监督、来自学生的监督以及来自教育系统外的社会群众的监督。形成自上而下、自内而外的监督工作体系。只有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不足与弊端才能解决教育行政管理中的道德问题。 作者:陈鲲 孙利平 单位:吉林师范大学 通化钢铁集团公司第二中学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当前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人民法院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本文以“彭宇案”为引子,阐述了该案的前世、今生与反响,并在此基础上,从若干个方面,探讨了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彭宇案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总结社会主义司法规律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人民法院自身职责所在;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而公正廉洁执法是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保障。社会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以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是结合时展的要求,与时俱进,提出更符合现代社会管理需要的创新手段以达到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使社会成员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的一个分支,本质上具有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当前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人民法院又处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其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过程中处在焦点位置,如何更好地运用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本文试从南京“彭宇案”这一社会热点案件出发来展开讨论。 一、关于“彭宇案”的前世、今生与反响 2006年岁末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上升到了全民道德论的高度,甚至将该案视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在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而矛头均指向了当时的判决法院。然而事隔五年之后,南京官方对外公布表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彭宇确实撞了老太,彭宇对此也予以承认。虽然当事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且需对此进行了保密的约定,但是事实终归是事实。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有委员表示“这个真相公布得太迟了,在公众心目当中,彭宇案被不断演绎和发酵,已经成了好人被冤枉的典型案件,让公众感到司法不公,感到失望,我们应该从这些事情吸取经验教训”。为何一份依据经过质证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且最终事实也证明了该裁判是正确的却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讨论?当前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排头兵,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是我们应予以关注的。 二、关于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案件证据所反映的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中的事实应当理解为法律事实,通俗地说是指有证据证明的事实。笔者在执行实务中常遇到被执行人对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表示不服,而其理由正是其所认为的事实与法院所查明的事实不符,而其认为其所述事实才是正确的客观事实,因此认为法院判决不公。笔者常常对当事人进行一番法律解释以消除其心中的顾虑。虽然从理论上说法官裁判案件要最大限度地追求客观事实,但是“一切皆流,无物常住”,客观事实很难原原本本地再现。试想一下,若当时彭宇与老太旁边有一台跟随的摄相机随时可以记录他们的相关形踪,则该案甚至不需要到法庭即可解决。然而现代社会的经济理性告诉我们,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类似摄像机的东西时刻尾随于我们。而作为法官其更不可能知道当时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即便其在场也涉及到回避审理的问题。因此其对事实的判断所依据的正是经过质证的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在彭宇案中,法官正是基于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事实推断而得出“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的结论,且根据此结论而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分担。 在当前国人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司法浪漫主义情形下,将客观事实原原本本地再现,即使刑事侦查也无法做到,何况是普通的主张高度概然性的民事案件。司法经济理性告诉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过分对“实事求是”的迷恋是导致司法成本渐长的重要原因;而社会公众对“实事求是”的过分迷恋是其司法浪漫主义的根源。在司法领域内,合法性才是首选;将司法之外诸如道德、同情弱者之类的原则一并加于司法内,司法有承受不能之痛。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更应坚持理性断案,理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的功能并不仅仅在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更在于通过个案的裁判维护法律的秩序,提供纠纷解决的思路和解决的方法,从而为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提供思路和参考。通过司法审判对某种行为在法律上做出肯定或否定性评价,有助于强化社会的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引导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彭宇案”发生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其中最主要的讨论是担心由于该案的判决而使人们“不敢做好事”。得出这样的结论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也是社会所不认可的。导致这样的讨论有多种多样的原因。南京官方评论认为至所以引发这样的大讨论,是因为该判决中“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前文已述,裁判的作用具有引导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当前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仍然是本质的从善如流,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笔者认为,至所以引发这样的大讨论,乃是由于当前社会仍然存在着利用公人“做好事”的心态而讹诈做好事人的不良社会风气的存在(如钓鱼执法),而公众担心这种社会风气影响到自身。公众希望通过个案来消除这样的现象,使社会处于一个良性的循环发展。“彭宇案”若按照此种逻辑进行裁判,则必会引起社会的认同,也会对全社会的这种不良风气有所警示。然而,这样的“公正”却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就本案事实最后也证明,彭宇确实撞了老太,因而人们选错了“典型案例”。就从该案来看,笔者认为应让全社会形成证据意识而非一味地从情感、道德、有利于自我的角度出发看问题。 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人民法院的裁判不仅仅是结论,更为重要的是裁判的过程即裁判的理由。裁判的理由要最能够说服社会上正义的、与法律合作的善良人的理由。“彭宇案”判决理由中有多处提到了“常理分析”“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这些字眼的出现其实也正是反映了民事案件审判追求高度的概然性,法官可从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出发,依照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推定案件中各方的责任。然而也正是这些字眼的出现,使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判决产生了质疑,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在当前矛盾突出、纠纷纷繁的情形下,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裁判的要求越来越高,“在 判决书中恰当的表述裁判的标准,让公众了解到法官自由裁量的标准和规则,通过这种明确的责任承担和证明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众对裁判的怀疑”。 (三)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注重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 能动司法的理念告诉我们,人民法院在解决案件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时应注重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彭宇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大讨论,南京官方从中吸取教训认为“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应重视舆论引导,积极与媒体沟通,确保报道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就是要注重保障热点案件的公众知情权,妥善处置当事人保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关系,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笔者认为,社会舆论所基于的观念和所依据的信息与人民法院所基于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有所不同。社会舆论大多从道德层面或者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而其所依据的信息往往也是根据自己所需而有所删选,而其获得信息的来源主要是媒介的报道,如果人民法院适时向社会公布一些事实,则有利于引导社会的舆论。公众只有对案件信息有了较为充分的掌握,才能准确地认定事实。舆论对司法审判会造成一定的道德压力,这是国人仍然存在的司法浪漫主义所造成的,将外界的道德标准施加于司法审判是不符合司法规律的。因此,人民法院在面对舆论压力时应注重回应与独立审判相结合,一味地回避与一味的迎合舆论都不可取。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应适时地与社会舆论进行良性的互动,适时告知公众相关信息。尤其是针对社会热点案件,更应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也要适时引导公众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 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培养公众的法律与规则意识上起着巨大作用,而通过与社会公众舆论的良性互动,更能积极促使社会公众回归理性,也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公开以及能动理念的发展。 三、结语 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期,社会赋予人民法院更多的职责,然而人民法院并不能“包打天下”,社会管理创新还应从各个社会组织、群体乃至社会个人出发,理性地对待社会所出现的各类问题。人民法院由“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逐渐演变成“矛盾化解第一防线”,这一转变无疑对人民法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更应坚持理性断案,能动司法,积极与社会舆论进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基层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 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分化与组合, 同时, 对统一战线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问题, 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统战工作积极服从、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责无旁贷。在具体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各项任务中,基层统战工作应当适应新期待,肩负新责任,做出新贡献。 一、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基层统战发展的必然要求 1、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是根本因素 进入新世纪以来, 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社会的生产方式、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 生产领域社会分工更加专业化, 社会消费分层及收入分层现象不断加剧, 不同群体的利益和矛盾分化也更加明显, 使当前社会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结构, 从而推动了基层统战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延伸。以往主要着眼于单一领域的统战工作开始逐步扩大到经济、社会等领域, 经济结构的变化决定了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趋势。 2、统战成员范围的扩大是直接因素 随着社会的转型, 社会成员间的分化与组合不断加剧, 阶层、职业、身份、地域等方面的流动变化逐渐加大, 统战成员更加社会化和复杂化, 尤其是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阶层的出现对基层统战工作提出新要求。总书记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对新的社会阶层的20字工作方针, 即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 新的社会阶层成为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统战成员的高度社会化必然要求统战工作的布局社会化, 由此推动统战工作由上层延伸到基层, 由大城市延伸到乡镇、社区、村(居), 由机关单位延伸到各类社会团体、非公企业等多个领域。 3、统战组织基础的变化是推动因素 随着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变, 统战工作更趋向于基层,而“上热、中温、下凉”的组织基础现象依然存在,新形势下的统一战线方式方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分化, 大量社会成员已由单位人成为社会人, 单位体系的社会动员力量明显下降, 相对地弱化统战工作原来赖以开展的组织基础。而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的不断增多, 规模不断扩大, 层次不断提高, 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各类社会组织日益成为公民尤其是新阶层人士参与社会发展、实行民主监督、维护权益的重要组织形式,这为统一战线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 二、基层统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思路 一是搭建履职平台,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稳压器”作用。 抓住各级高度重视群众工作、推进社会建设的新机遇,面对当前社会结构和统战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以畅通参与和服务通道为着眼点,积极推进统战工作不断向基层农村和社区延伸、向新的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组织延伸、向特殊的社会群体延伸、向网络信息平台延伸、向思想道德领域延伸,不断扩大统战工作的社会开放度,提高统战工作的社会参与面,拓宽统战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打造以上这些工作平台,延伸工作触角,积极地组织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地参政议政,充分尊重并保护好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更好更多的发展机会,从而推动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打造独特优势,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粘合剂”作用。 统战工作本身就是党的群众工作,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统一战线的广大成员就是各个界别中的代表人士,直接来自于人民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同时,统一战线渠道畅通、上通下达,统战工作对象分布范围宽广,社会联系面十分广泛,能够接触到社会各个方面的群众。所以要利用好、发挥好自身的优势,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参观视察、座谈交流、联谊交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界群众的联系,与他们进行零距离地接触,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积极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中的非公经济人士在创造财富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大力开展扶贫开发、救急助弱、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尽可能地帮助困难群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困难群体渡难关,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创造良好环境,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器”作用。 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汇聚力量。所以从本质上讲,统一战线工作就是联系人、团结人的工作。高度重视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群众、各阶层人士的思想动态,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客观地看待形势,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眼前和长远的关系,更好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促进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联系,真心实意地打交道、交朋友,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利益表达、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要与广大统战成员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在体谅包容中求同存异,在交流沟通中加深理解,不断地扩大团结面,把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士都紧紧地团结在统一战线这个和谐的大家庭里,为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推进基层统战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统战工作服从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是其发展的必然,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基层统战工作机制, 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三大作用” 首先是选准角度,发挥优势,强化服务经济作用。要充分发挥统战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积极支持和帮助代表人士通过多种方式参政议政,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其次是协调关系,加强联络,强化凝聚人心作用。要积极主动协调统一战线五大关系,注意发现、培养、选拔党外代表性人士,为派、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创造更多的平台和机会。再次是严格管理,加强引导,强化维护稳定作用。针对辖区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较多的情况,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各宗教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培养爱国爱教的新一代代表人士,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健康开展,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创新工作内容,实现“三大延伸” 首先是统战工作领域从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延伸。动员和组织统战成员按照 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如东”的要求,重点在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和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参政议政、出谋献策,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是统战工作范围从本区域向海外延伸。加强与港澳台、海外社团和代表人士的联络联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凝心聚力促发展。三是统战工作中心从镇级层面向社区层面延伸。要深入社区调查了解社区统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手把做好社区统战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三大转变” 首先是从坐等领导支持向主动争取领导重视转变。加大统战工作的宣传力度,勤思考,常汇报,积极争取对统战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改善统战部门的工作条件。其次是从统战部门独自开展工作向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转变。要积极探索,努力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参与的区(县)统战工作新机制。再次是从以统战部门为中心开展工作向形成镇、村(居)两级网络转变。加强村(居)统战干部的培训,调动村居统战干部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健全基层统战工作网络,确保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深入细致的贯彻落实。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社会管理创新的伦理路径的创新分析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伦理;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导致了不平衡、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已成为当代中国重要而紧迫的实践课题。而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一、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实践的必然选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三十余年的发展,一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但经过三十余年连续经济高速发展之后,社会矛盾和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开始凸显,变得复杂。这需要我们转变社会发展理念,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专项社会发展转向社会整体的或综合性的科学发展。这是我国社会发展方式的一次重大转变。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转变的关键时刻,发挥道德、法制、文化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探究并构建社会伦理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体系,便具有了十分关键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说,社会管理的主题和根本目的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秩序,而和谐的社会伦理关系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从这个角度说,伦理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伦理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约束力量,它是人的一种内在的软约束。和谐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靠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很多,如法律、章程、守则、命令、公约、民俗等,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律规范、行政组织规范和伦理规范。法律规范和行政组织规范都是以某种强制力为后盾的,都体现为制度。与它们相比,伦理依靠的是非强制性的力量,如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因而,在社会管理中有着自己的特殊作用。 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人及其各种关系的自我规范和调理(管理),因为人的理想信念、责任感、荣辱观、价值观都会直接影响到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管理不能只靠法律和行政组织规范的硬约束,还要有伦理道德的软约束,这种软约束往往更普遍、更持久、更具亲和力,因而更贴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政治宗旨;不仅要有制度的外在约束,更需要人的内在自觉。伦理规范和法律规范及行政组织规范相互依托、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合力攀援,才能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从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现实来看,一些伦理的理念、伦理的方式已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作用,需要我们加以总结、提炼、推广和强化。比如,石家庄建南社区的志愿者服务队,主动承担着夜间巡逻、上门服务等社会职能;石家庄藁城市上岗村“公德录”,村民做了好事都刻在“公德墙”上,从而使上岗村不仅村风良好,村办企业效益也好,村民生活富裕。这些都是社会“善治”的典型。 二、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伦理具有教育的功能、调节的功能、沟通的功能、导向的功能和激励的功能。发挥好伦理的这些功能,有助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从而实现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 从社会管理的领域来看,社会管理主要划分为职业生活领域、公共生活领域和家庭生活领域。在职业生活领域,发挥伦理的管理作用,能够促进决策更加以人为本、更科学、更民主,能使决策者在多重利益关系及其矛盾中正确理解和把握自身的伦理责任,能使决策的实施者忠实地贯彻执行。在公共生活领域,伦理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加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和塑造,确立正确的公共生活准则,改善社会风气,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在家庭生活领域,伦理可以协调家庭成员关系及其社会关系,促进和谐家庭建设,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伦理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实现途径,要构建社会伦理管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第一,在管理层面,即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职人员层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社会精神力量,巩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确定职业伦理准则,促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过程中,既以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又恪守社会对每个人的道德准则要求;推进伦理的制度化建设;设立伦理委员会,以伦理的方式调解和处理社会管理中的矛盾与纠纷。第二,在社会层面,发挥好基层组织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即依靠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组织的志愿服务组织,发挥社会管理作用。第三,在个人层面,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提升个体道德素质;发挥好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作用,如林秀贞义务抚养孤寡老人,高淑珍建立爱心小院,主动承担起对残疾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三、在社会管理中伦理要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 现代社会管理中,只有伦理和制度不断完善,相互作用,才能促进协调好人民内部各种关系,促进社会团结友爱和相互尊重的公共性社会伦理的达成。对伦理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的理解,应该从伦理和制度的不同视域来把握和诠释。 第一,从伦理视角来看,任何制度都是以一般伦理规范预设为其前提的,伦理之于制度的先在性和基础性不言而喻。制度的制订与实施,脱离不了相应时代的道德背景和道德动机,任何制度的内涵表达,都是受一定道德支配的,因为规范系统的建构总是以价值的确认为前提,应当之事必须是善的才具有价值意义和实践根据。伦理是衡量与评价制度是否具备正义性要求,评价社会结构和制度运行的价值尺度。伦理之于制度的作用,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任何法律制度欲发挥规范效力,必须具备伦理上的正当性,即必须符合正义性的要求。因此,制度是以一定的伦理道德为基础的。 第二,制度本身应蕴涵着伦理精神,为伦理在社会中进一步发挥其效力提供保障和制度性支持。只有从制度视角来关照伦理,才能切实保障“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的落实,才能使社会管理促进人民群众利益,发挥好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同 时我们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近年来发生的诸多道德公共事件说明了伦理的发展、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持续和建设,必须要有制度的保驾护航,从制度层面来真正保障诚信、责任感、信任、助人为乐等美德的发扬和传承,为伦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重要内在约束性作用提供制度力量支持。 第三,伦理与制度在社会管理中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表现在二者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凭借,在内容上相互吸收。同时,可借鉴国外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比如,志愿者制度、义工制度等,形成一种制度约束。这样既为政府节省了大量财政开支,又培养了人们的爱心和公益心,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双赢。 四、社会管理创新中伦理与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伦理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在社会管理中对任何一方的忽视与偏废,都将无法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必须将伦理和制度的功能加以整合,形成有效运行机制和路径,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我们知道,当代社会管理主要是通过社会规章制度运行并保障实施的,而制度实质上就是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技术性层面,它是管理活动得以开展的物质载体。而从制度的发轫和设计以及实施的有效性问题上,伦理是重要的精神基础。从现代社会管理理念来看,制度就是规范与管理人的行为及人与人关系的规则系统,由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规则实施机制所组成,其中伦理观念和规范就包含在非正式规则之中,甚至是其核心构成。伦理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只有和制度功能结合,才能促进社会秩序走向良性循环。 具体来讲,从社会管理创新的格局和任务来分,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伦理和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的探索:(1)社会管理主体创新方面,在由一元化主体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管理方向努力中,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2)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方面,从单向度的管治行为,转向政府提供以公共服务为主,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商决策、合作管理、透明化管理、法治化管理,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3)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方面,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伦理手段、法律手段,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互动等多种手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4)社会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方面,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管理理念和公共协商的伦理精神,明确各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在制度建设中始终贯彻公正的伦理观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5)社会管理秩序创新方面,从纯强制性秩序转为强制性秩序与伦理的自治自律性秩序并重,让制度充分发挥其保障职能,形成自律、自强和自尊的公共性精神,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6)社会政策制定的创新方面,加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探索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积极调动和发挥伦理力量,通过公民伦理教育,使公民树立公共道德精神以及公共意识和政治参与精神,通过制度和伦理的相互支持,探索公民责任意识,监督共管,探索社会管理新途径以及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总之,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庞大复杂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伦理和制度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现代社会管理日益趋向政府管理、社会多方参与的共同治理模式,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公民自治、自律的积极性,促使各种社会力量协同、协调,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合力。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出现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职能。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和检察机关定位的分析,总结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出现的还有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而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针对我国存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6月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2009年底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不仅是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层面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则要求把人当作社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侧重发挥个体的独立性和潜能,以激发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正是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主动权,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社会背景 1.社会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分层较多,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质增强,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为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的保障,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的摩擦和冲动。所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中的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更是成为了社会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 2.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四亿多人,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许多的新闻和信息通过网络的方式传播,缩小了世界的距离,使地球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可是网络的弊端也渐渐体现出来,离开了政府的监管,容易出现假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就会产生为谣言。网络为了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 3.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将简单的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对抗的地步。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是利益的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以唤起政府的关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而政府的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现状,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 1.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重要的主体。“检察机关虽然不直接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却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创新,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的利益诉求都是要达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的效果,所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应在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水平,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指导,以法治程序和规范为行动的支撑,才能真正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这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检举犯罪,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层检察院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诉求,明确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确的化解矛盾,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避免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时期,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食品安全问题等现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仅败坏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深层次的会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加大社会管理的难度。“我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渎职犯罪监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性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也是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 4.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各种权益和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决。检察权随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变迁已经不仅仅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公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还原的内在机制,而是成为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主导性变量和动力资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实际进程和方式。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 1.检察机关应立足于自身基本职能,维护 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坚持依法办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监督警察的活动,以保障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制约法官的审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正如林珏雄所说:“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官作为法律守护人,既要保护被告于法官之擅断,也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依法监督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的行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对政风、行风的管理;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社会管理主体、妨碍社会管理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2.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成为刑事案件多发地点,治安混乱。在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与当地的街道办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应当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准确、及时和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还应当密切的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3.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呈现了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开始绽放光彩,就已经踏入了铁门。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贫穷、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在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多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法律救济途径的作用,防止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阶段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基于群众的权益被侵害,却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从而只能通过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访等形式得到关注。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了解群众的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将诉求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辖区警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探讨 维护城市的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可以断言,每一个警察都会尽其所能做好辖区的警务工作,但做好辖区警务工作的前提是什么? 它就是一种意识、一种效能、一种精神、一种模式。首先,要有一种危机意识。要具有客观的、系统的治安危机感受,从而在警务工作中形成正确的治安防范思维,警务工作就能克服被动式的状况。第二,要有一种职业能力。警务工作的核心是实施社会治安的服务与管理,如果没有一种必备的职业能力,就不能对治安辖区内的人口与犯罪属性关系具备完整的认识,因此,就不能胜任警务工作。第三,要有一种学习精神。只有具备从工作中学习、从实践中认识的精神才能克服警务工作的盲目性。第四,要有一种可拓模式。警务工作具备社会性服务与管理的特点,这种社会性体现为管理目标的多属性,管理对象的多层次性,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对于这样的服务与管理必须要具备可拓的模式。本文从危机意识、信息效能和可拓警务管理角度,对如何优化城市治安防范体系、创新警务管理模式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树立危机意识、构建警务综合效能 (一)基于人民群众的危机感受,树立治安防范的危机意识 城市治安问题是一个具有不确定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系统问题。因此,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群众在治安问题的认识上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危机感受。从社会管理的最直接角度看,不同的治安管理区域这种感受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城市治安系统具有不同的治安结构问题。比如,如果从社会犯罪所衍生的危机感受程度来看,犯罪案件会从财产性犯罪演变为暴力性犯罪,再趋于一致;如果从犯罪聚集的角度来看,居住在不同区域的市民对犯罪类型所造成的冲击感受,可以反映出不同的治安结构。犯罪类型属性与治安危机等级结构间,不是单纯的因人口密度、土地面积和城市化程度而有所差异,而是每一个行政区域有属于自己的犯罪类型属性和治安结构。因此,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的制定上应以行政区域的治安结构特点为基础。我们对此问题的研究方法是,采用多准则分析法对大连市各个行政区域治安危机感受、犯罪类型属性和治安结构进行合理的定位,从而提出面向不同区域的治安防范策略。 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对大连市按照经济、人口密度、城市化度划分为中心区、次中心区、普通区、结合区和偏远区五种类型。同时,将大连市治安结构分成高危机区域、较高危机区域、一般危机区域、较低危机区域和低危机区域。危机认识方面,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危机意识,例如,对于偏远区来说大都属农业区县,民风纯朴,且犯罪率低,但容易直接或间接地受近期内重大治安事件的发生或媒体大肆报导的影响,故当犯罪案件发生时,对一般市民将造成强大震撼,故而具有较高的危机意识、威胁程度。而越靠近中心区,市民与警察的危机意识、构成威胁程度反而相对较低。 对于中心区而言,警察对于犯罪案件的处理优先级是基于治安威胁度和现有警力状况来确定的,群众则是以案件发生时所引起的危机感受来确定的,并不考虑案件的威胁性。次中心区的群众对于犯罪类型在三个因变项上的认知,是高于警察的。显见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和犯罪预防的拟订方面,以及现阶段警务目标与群众的感受上具有较大差异,应该作为警务改革方面的内容,消除这种差异。城乡结合区警察对于犯罪类型的处理优先级,并不因群众的危机感受及构成威胁度而有所改变。 整体观察,发现大连市各个行政区域在犯罪类型对于危机意识、构成威胁度及案件处理优先级上,并未因城市化程度的高低而变化,每一个行政区域虽有各自的犯罪特性及危机感受程度,但是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犯罪预防模式。因此,在警务工作改革中,要针对行政区域特点,通过对治安结构的比较分析,研拟出一套符合当地群众感受,符合本地区犯罪类型的有效预防策略。 本研究针对不同犯罪类型对群众、警察的危机感受及冲击程度两方面,经实证分析发现,大连市在犯罪类型对于危机意识、构成威胁和案件处理优先级三个要素上,并未因城市化程度的高低而变化。而每一个地区有自己的犯罪特性和危机感受程度,因而每个地区应有属于自己的犯罪预防模式,由于地区间存在差异,因而不应采用统一的警务模式,必须经过比较分析,方能研拟出一套符合当地人民群众感受,并且针对特定犯罪类型执行暨有效预防的策略。在城市化的过程当中,犯罪案件所衍生的危机感受程度,会从财产性犯罪演变为暴力性犯罪,再趋于一致。本研究所使用的跨层次分析的概念,可以避免犯罪防治研究议题上有关区域跨层级的问题,犯罪防治知识的累积不会受到层次谬误的干扰,确保理论思维与实证策略的一致。并以多准则分析定位出各地区治安结构及犯罪类型的属性,有助于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拟订时的参考。研究结果显示,从犯罪聚集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区域群众对犯罪类型所造成的危机感受知觉,显示出各区域间的治安结构是截然不同的。犯罪类型属性与治安结构间,不因人口密度、土地面积及都市化程度而有所差异,每一地区有属于自己的犯罪类型属性,且犯罪类型属性对治安结构所造成的影响,应以区域为单位分别探讨及拟订治安防范策略。 (二)警务综合效能与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 什么是警务效能?它是一种获取信息的能力,是一种发现问题的能力,是一种善于协作的能力,是一种基于目标行动的能力。四者有机的结合就是公安机关的警务综合效能。警务工作的目标是辖区治安防范与控制,防范与控制的基本内容是:对辖区人口行为特征的获取与分析,对辖区治安结构的认知,对辖区群众危机感受的掌握,对辖区犯罪案件的空间感知、时间感知和状态感知。 在对治安辖区影响犯罪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警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是完全取决于警力数量,也不是完全依靠监控设施。我们认同向科技要警力这一战略思想,但是,单一的科技水平以及信息化手段是一种固定化的、被动式的防控模式。目前,在行为分析和不确定空间研究上,警用信息化的推广与应用还必须依靠人的理解和协同。因此,提升警察职业的人、域、态感知能力是警务管理创新的前提。我们基于传统的犯罪空间理论[3],提出了“人-域-境”感知协同空间理论,作为治安管理创新的理论依据。 1.所谓“人”的感知空间是指有关人的行为 活动感知空间,称为第一感知空间。这种感知空间是由两方面构成:一是人与事的行为感知,包括常态与异态两种特征,由于人的行为正常与异常没有确定的概念界定,所以行为感知是模糊感知,因此所表达的空间是一个模糊空间。在辖区警务管理中提高人的行为感知模糊识别能力,是警察职业能力训练的重要内容。二是人与事的活动感知,包括两方面的特征,即在某类事物中的熟练活动与生疏活动,临时性活动和重复性活动。如图1所示: 图1 人的治安感知空间人的治安感知理论若结合在犯罪分析上,可以清楚地发现防范策略。例如,人的模糊感知空间强调日常生活的惯性特征,与犯罪被害理论强调人们日常生活的特性相联系,会使得某些重复同样生活模式的人,具备较高的被害性。同时还能 够发现哪些人以及行为是异常的,以及是否具有犯罪的可能性。2.所谓“域”的感知空间是指犯罪案件的可 能性空间。这里所说的“域”反映了地理区位和时间范围,即可称为“时空域”。我们知道,时间地理学强调犯罪事件发生顺序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而由于事件的发生具备一定的时空条件,事件的结果因而受到其地域化的影响。这一观点可在一定程度上连结到有关犯罪者理性选择的分析,若应用在犯罪学理论分析上,可以清楚地发现防范策略。时空径路是人类为了特定目的所作的计划结果,与犯罪区位学理论强调认同某些行为模式并归纳出一套系统性防制措施的概念相符合。另外,“时空域”是观察人类的实际行为所绘制而成,与犯罪社会学强调由人类群体活动的实际经验去观察犯罪的特定模式这一观点,可以相呼应。简单地说,“时空域”的概念,尤其是我们所提出的“时空态图”的应用,可帮助人们在进行犯罪调查时,从对犯罪人或被害人活动时程的观察,推导出有助犯罪预防的策略。 3.环境空间(或境空间)是指所有犯罪发生 的环境空间。所谓犯罪发生的环境理论研究是近年来犯罪学的热点问题,许多结论在实际应用当中还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不论是警方还是犯罪人都应该注意到,把握环境机会就是问题解决的一半。实际上,犯罪防控系统的最前沿问题的研究是警方与犯罪者在“人-域-境”空间上的博弈过程。 二、创新警务运行机制、优化警务模式 (一)基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 警务工作的综合效能决定了一个城市治安管理的水平。调查表明,大连市警务管理的运行机制还依附于传统管理的模式,并且,许多警察虽然具有现代信息与管理的意识,但由于缺少一种自发的职业精神,没有运用现代的思维方式去有效地继承传统警务工作的经验,合理地认识当前信息化社会人口与犯罪的关系,合理地认识城市化发展对警务工作的需求。因此,必须建立一个适应大连市社会治安需要的警务管理机制,这种机制必须来源于对人口与犯罪特征的系统分析。 社会治安的状态决定于人口与犯罪的相互动态关系,警务管理模式来源于人口与犯罪的动态演化关系,同时,治安防范水平决定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接受程度(治安危机感受度),通过这一系列的因果关系就能明确警务管理运行机制。 (二)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系统 文献[3]分析表明,大连市人口与犯罪的特征和规模属于正常态势并且是平稳增长的(较大的政策与经济波动期除外),本地区自然人口增长周期犯罪率的变化验证了这一点。近十年来,随着大连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迁入数量连续多年在大连市人口增长规模中占据较大的比重,从而使得城市治安系统打破了完全地区性的平衡态,演变成具有人口与犯罪动态特征的非平衡开放系统。 根据大连市20年来人口与犯罪特征的统计分析结果,大连市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的开放系统,这种非平衡开放和演化特征,向传统的、行政干预的、经验与习惯式的警务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厉的挑战。如何认识非平衡开放系统的特征呢?根据系统科学、人口学和犯罪学的相关理论,一个稳定的、封闭的人口社会系统,其犯罪人的规模、犯罪行为类型是可观察的、可预测的和可控的,具有这种特征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平衡系统,面对这种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是一个平衡的管理机制。相反,一个不稳定的、开放的人口社会系统,其犯罪人的规模、犯罪行为类型是不可观察的、不可预测的和不可控的,具有图2 社会治安系统耗散结构这种特征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系统。可以看出,面对这种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管理机制。因此,根据非平衡开放系统的优化原则,要实现非平衡治安系统的优化,就必须促使警务管理机制具有自适应、自组织和自学习功能,从而使社会治安系统形成一种耗散结构,才能达到对社会犯罪防范与控制的目的。如图2所示。 (三)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的不相容问题 由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复杂性演化,体现出治安系统的非平衡状态,从而使警务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与治安系统之间不断产生不相容问题(矛盾问题),可以总结如下几方面: 1.人口与犯罪的增长与警察数量之间的不相 容问题对实际人口与犯罪特征进行分析发现,本地自然人口犯罪数量变化平稳,并且增长率与自然人口增长率相适应,迁入人口犯罪数量波动较大,这种不确定性体现在不同时期迁入人口质量的反差,因此造成了警务管理模式与现实中人口与犯罪特征的不相容现象。当犯罪案件不断增长,治安形势恶化时,总是有人抱怨警力不足。 实际上,传统的警力配置是基于人口的相对比例,同时依据地区治安等级进行数量方面的调整。但是在非平衡的治安环境下就不是这种管理原则了,所以,这个问题一直是警务管理中的不相容问题。 2.人口的流动性与人口管理模式之间的不相 容问题城市规模与格局的改变会出现两种人口的流动性。例如,城市的经济规模产生了流动人口的数量增加,其居住的地点、时间以及活动规律具有不规则性,由于各种条件的形成会发生突变的犯罪案件;再如,城市居住格局和区域模式的变化造成了本市人口流动的不规则性,使得人口管理信息不完备、不可靠,特别是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存在着信息滞后和被动性,出现了犯罪防控方面的漏洞,从而使犯罪态势与警务管理预期出现不相容性。 3.信息化犯罪特征与警务工作模式间的不相 容问题信息化社会最主要的冲击不仅仅是提升了人类信息获取与交流的质量和效率,更为突出的是改变了人们的意识、改变了人们的认识,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工作的方式,形成了多元的人口社会行为特征。这种现象体现了新的生活方式、新型的人际关系和多层次的经济活动的出现,从而出现了各种引发犯罪动机的行为,会产生多种不确定的犯罪案件,因此,造成了警务管理模式在信息化环境下,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不相容现象。另外,在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存在着许多不相容问题,例如,警力资源配置与人口犯罪动态特征之间的不相容问题,警务工作考核指标与实际群众需要之间的不相容问题,等等,在此就不详细论述了。 三、建立可拓犯罪防控模式,促进警 务管理优化大连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向城市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指出大连市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存在着不相容性,只有将这些不相容问题转化为相容,才能提高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给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不相容问题与可拓思维 所谓不相容性乃事物的矛盾性,它存在于人们生活与工作的每时每刻。公安机关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其行业特征是通过警务工作的过程实现社会管理的目标。由于警务工作面向社会的各个方面,所以具有多属性、多目标的系统特征,如果警务系统没有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提高本身的自适应、自组织能力,就会产生各个方面的不相容问题,就不能有效发挥警务工作的效能。在一个存在不相容属性的系统中,如果系统具有将不相容转换为相容的功能,则称系统具有可拓性。由于大连市的警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相容属性,并且治安防范系统也是一个不相容的系统,要实现系统有序和优化的目的, 就必须引入可拓性的警务管理机制。 如何构建一个具有可拓性的警务管理机制呢?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实际例子得到启发:“香港的汽车靠左行驶,内地的汽车靠右行驶”,如果简单地把这两个不同运行规则的交通系统连接成一个大系统,则必然会撞车。因此,在深圳的皇岗建了这样一座桥,靠左行驶的香港来车经过它,自动变成为靠右行驶进入内地;靠右行驶的内地来车经过它,自动变成为靠左行驶进入香港。我们把这种处理不相容问题的方法称为转换桥方法。 对古今中外和各个领域的实例分析和研究表明:解决不相容为相容问题必须设置转换桥[4]。(二)建立警务转换桥运行机制 警务转换桥是一种解决治安防范系统中不相容问题的系统管理原则,其核心思想是在警务管理中导入有效的思想、方法和过程,使得系统的不相容转变为相容。在实际警务管理中,要达到社会治安防范系统的有序性,就必须做到人口日常社会活动与行为的可观察性、可测性、可预防性和可控性。但是,在当前城市人口特征多元性、人口生活与社会活动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的状况下,形式化、机械式的警务模式与实际治安状况存在着不相容性。要提高警务效率就必须实现警务效用,而实现警务效用的前提是警务工作模式与实际治安状况的相容。为此在警务工作中,导入符合本辖区实际人口特征并且能够解决不相容问题的警务思想、警务方法和警务过程,即称为可拓警务思想、可拓警务方法和可拓警务过程。通过这些思想、方法和过程来实现真正的警务效用,综合三方面所构成的模式称为警务转换桥模式。警务转换桥就是要构建警务模式与治安状态相容的一座桥梁。以下从警务工作的角度来分析警务转换桥。 1.可拓警务信息思想 在对城市治安危机感受的调查中,群众与民警对本辖区的治安危机感受有所差异,存在着治安状态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就是说,群众是从自身和对环境安全的角度来认识治安危机程度的,而警察是从自身岗位工作的角度认识治安危机程度。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会产生警务工作的被动性、盲目性和无效性,并且无法实现既定的警务目标,因此,要解决警务管理中的不相容性,缩小群众与警察对治安危机感受与认识上的偏差,必须消除信息不对称。可以建立一种信息沟通的桥梁,通过治安状态信息的互补,达到治安危机感受上的相容,这种警务模式称为可拓警务信息。实践方法:在实际警务工作中,社区居民的走访是一种信息沟通的方式,是实现可拓信息的转换桥。必须强调,这项警务工作不是单纯的人口信息了解,最重要的是了解群众对治安现状的认识。因此,要设计走访信息交流的内容,能够正确判断在信息认识上的差别,以及产生差别的原因,这就是有效的可拓警务管理模式之一。如图3所示: 图3 城市治安系统的警务转换桥 2.可拓警务方法 在平衡警务管理的环境下,辖区人口的动态特征是可观察的,但是在非平衡辖区治安系统的情形下,人口流动的不规则性,产生犯罪条件的不确定性,造成警务工作的被动性。因此,警务工作不能是机械的,每个警察必须明确他每天做什么,他应该如何去做,这样就会出现警务工作的内容与结果的不相容。为了解决这种被动警务模式问题,建议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建立动态犯罪图,可以用犯罪图标记犯罪,协助警察分析潜在的犯罪行为。动态犯罪图并不是终点,它是帮助人们了解犯罪者的真正动机和适当机会,以及预防犯罪于发生之前的最初方法。例如,辨明特定地区内的犯罪根源,提出问题导向的警务策略,以有效降低犯罪。根据上述原理,本研究建议发展简式社区联防。所谓“简式”社区联防,重点在于运用最少人力达到最实际的犯罪防制效果。 实际上,这种方法解决了警力资源不足的不相容问题,称为可拓警务方法。在实践中,主动式警务体现在警务工作的可实现性,例如就大连市而言,从“管理易犯罪区域”、“强化标的物防盗功能”、“加强累犯监控与销赃管道的防堵”三方面着手,就是主动式警务管理。在管理易犯罪区域部分,依据情境犯罪预防观点,加强大量停放汽、机车的犯罪产生地、标的物的保护,减少犯罪吸引地的吸引力以阻止潜在犯罪者入侵;在强化标的物的防盗功能部分,对于监控力弱的犯罪促进地强化防卫、监督或地区管理;在加强累犯监控方面,针对汽、机车盗窃累犯进行电子监控或加强查察以降低其犯罪动因,并且累犯多具熟悉的销赃渠道,因此藉由对累犯的控管与查察控制销赃渠道,防堵销赃。 3.可拓警务过程 所谓可拓警务过程是指在警务执行过程中,不断地调整警务目标、警务工作方式,以利于解决出现的矛盾。例如,强调高质量服务的协同式治安管理模式,将事前的防范和优质的服务作为警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以人、事、时、地、物为基准,分析存在着何种状态或因素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警务工作,研究警察在执行前、执行中与执行后的情境与心境变化,所产生的治安效果与其间的关联性,将这些作为警务工作评价的内容。下面以警务巡逻模式为例来分析可拓警务过程的实现。目前大连市警务巡逻模式基本上实行的是传统的“随意预防巡逻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今预防与控制犯罪的要求,因此应该采用“指导制止的巡逻方式”,即通过正确的指导,增加“巡逻警察的辨识能力”。巡逻不仅仅是形式化的震慑,最重要的是观察辖区治安状态,获取空间与时间信息。为了解决警务巡逻中的不相容问题,建立巡逻过程转换桥以达到应有的警务巡逻效果。 警务巡逻转换桥的基本模式不是单纯地增加警务工作的内容,关键的环节是建立犯罪分析工作机制,即在集中警力抑制犯罪的同时,要广泛地收集辖区犯罪数据,将以往的犯罪数据与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模式、时间与区域的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拟定书面计划,详细说明需要巡逻的问题区域与采取的巡逻方式。之后随时更正最新犯罪数据,逐一比对犯罪资料,修正目前的巡逻模式,确定有针对性的巡逻警务模式。由此,我们提出可拓警务过程的基本原则,即警务工作要运用迅速、机动的原则,具体意义是:所谓迅速原则亦可称为时间原理,即反应时间越短则现场防控的机会相对越大。考核指标:可分为三个不同的时程;1.获知时间,亦即从犯罪发生时至为人所得知该犯罪的时间;2.报案时间,即从犯罪为人所获知、向警方报案到警方受理该案的时间;3.警察反应时间,即从警方受理报案到派人前往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所谓机动原则是指在警察的动态警务执行过程中,应以主动发掘问题为主,逐渐运用动态警务工作模式替代以往的静态警务工作方式。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人民团体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人民团体要认清形势,明确思路,大胆探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认清形势,发挥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优势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不仅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也给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群众工作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人们对单位的归属感和对公共领域的信任感下降,如在拆迁、拆围工作中,一些群众出现过激行为,一些公众与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对峙;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传统群众工作方式也遇到挑战,如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村干部想面对面做工作非常困难。二是群众工作也L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当前,社会矛盾高度集中在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地方,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难点问题相互交织,合理诉求和无理取闹相互叠加,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相互纠集。三是新形势对人民团体提出了新要求。群众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总体上追求发展、追求幸福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人民团体必须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共创伟业、共谋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使群众得实惠、普受惠。 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具有天然优势。政治上,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各界别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助手,党对人民团体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造了良好条件。实践证明,在党委的领导下,群众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仅大有可为,而且能够大有作为。组织上,各人民团体已经形成了覆盖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农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与各界群众保持着广泛接触和密切联系,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和号召力。 工作上,人民团体扎根于群众之中,熟悉基层情况,清楚群众意愿,了解群众的疾苦和心声,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开创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明确思路,确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 人民团体要确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科学发展,增强人民幸福感”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与部门积极协同,广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维护群众权益、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基层基础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实践。要在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团体所能的结合点上把握定位,真正把人民团体建设成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群众信赖与热爱的温暖之家。 转变工作思路。一是实现工作重点由服务经济增长为主向服务科学发展转变,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团结民心、凝聚民力、反映民愿、服务民事,引导群众在推进科学发展过程中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实现工作内容由组织群众参与建没为主向推进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转变,代表和维护好群众利益,积极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三是实现工作方式南开展活动为主向开展活动与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并举转变,既要通过开展活动来号召和动员群众,又要推动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构建群众工作社会化格局,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依托党政资源、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而的力量为群众服务,以情感人,与群众推心置腹、坦诚相见,以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方式做好群众工作。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运用先进典型的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增强说服力、感染力,让群众听得进、信得过。 注重服务基层。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成效体现在“五个基层”上:一是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把情况掌握在基层。二是反映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推动群众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把发展的任务落实在基层。五是组织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把工作活跃在基层。 参与社会监督。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影响社会政策的制定,督促社会制度的执行。要聚集群众的资源和能量,将群众零散的呼声和要求通过整合转化为团体的利益诉求,在政府决策、立法听证等工作中代表群众的集体意愿提出主张。要真正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社会特别是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好群众利益。 三、大胆探索,建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 源头参与机制。形成人民团体参与制定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度性保障,使人民团体能够参与社会政策制定,把群众利益体现在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努力解决群体性、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工人、青年、妇女等各界群众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体现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呼声。探索建立政府与人民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发挥好各人民团体信访室、维权站等机构的作用,完善人民团体代表、委员联系制度,使群众投诉有门、信访有路,保证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方式表达意愿。探索建立了解群众需求的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使之形成制度,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向党和政府反映群众合理诉求。充分用好人民团体的话语权、建议权、监督权,围绕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力争在政策层面解决问题。 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几乎所有社会矛盾的焦点和本质都是利益问题。人民团体要在代表各自所代表的群众利益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动态平衡,既要维护所代表的群体利益,也要注重维护个体利益,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 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大力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加强社会力量的整合与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政府应对与处置危机事件中的缓冲、中介和协同作用,减少直接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调处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 维权服务保障机制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首要宗旨,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基本准绳,当好群众权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一二是建好自身组织,努力扩大对群众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哪里的群众权益受到侵害,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出面维权。三是加强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维护群众权益、服务群众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考察 摘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在对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所衍生的“刚性稳定”思维、嵌入监管效果弱、非正式制度运用匮乏、社工队伍建设系统提升以及社会组织的限制性困境与适应性创新等问题剖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应寻求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的转化,探索从分类控制向嵌入监管的转化,发挥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协同效能,强化制度系统功能耦合及后续发展能力,以社会政策来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以及培育公共精神来缝合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 关键词:刚性稳定;内卷化;非正式制度;公共精神。 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如何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以及拓宽社会服务领域对实现社会关系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运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过程中,虽然国家也非常注重社会控制,但并未针对社会领域的变化做出重大管理布局,这使得社会经济领域的一些新问题仍沿用旧有的思维框架进行处理。新时期党和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就在于:联合社会力量,通过社会政策、社会服务、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来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社会能够进行自我管理与自我治理,培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最终实现社会系统良序运行与协调发展。 一、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偏差的剖析。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就是实现社会管理制度、体制、结构、运行、过程与方略的多元性、公共性、动态性、科学性、艺术性、创造性以及经济性等特性。关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总结,学界已有一定数量的归纳与分析。本文主要聚焦于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偏差剖析,并提出相宜的“纠偏”之道。 (一)社会管理中“刚性稳定”思维导致组织“内卷化” 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人类从古至今的共同愿望。一方面,社会管理创新的最终效果就是达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社会矛盾也是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原动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解决社会矛盾之中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虽然我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但此种稳定却是一种静态的“刚性稳定”。“刚性稳定”是指单纯地以僵硬的方式压制矛盾,缺乏韧性、延展性和缓冲地带,使得管理者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企图运用一切资源来维系其所谓的“理想稳定”,最终可能因不能承担不断递增的巨大社会政治成本而导致政治统治的断裂与社会管治秩序的失范。“刚性稳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体表征为:组织的“内卷化”,它是指一个组织既没有突变式的发展,也没有渐进式的增长,而是处于一种不断内卷、自我复制与精细化的状态。“内卷化”其实是简单复制旧有机制,营造出社会管理表面稳定的假象,致使社会管理创新停滞不前,且更进一步积聚社会风险。虽然“内卷化”是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社会管理不可回避的一个发展阶段,但是政府可以在既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降低通过管、控、压、罚等行政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程度,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以及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对话、沟通、协商与协调等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的转变,这样才能使社会的“刚性稳定”转变为开放的、动态的、和平有序的以及具有强大自我修复功能的“韧性稳定”。 (二)社会管理中嵌入监管缺位影响管理效能。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组织是由多个社会行动者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组成的集合。社会网络理论将组织的结构理解为由其中的行动者通过某一特殊类型的纽带联系起来的一张网,并主张行动者之间联系的类型、范围、强度以及网络位势能对组织效能的发挥产生重要影响。社会网络理论从经验层面论证了所有行为都是嵌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组织也是嵌入到具体的关系网络中的。嵌入之所以能对组织效能产生影响,是因为它能提供信任、传递有效的信息以及促进问题的解决三个方面的独特功能。因此,嵌入监管能使社会管理主体培育良好的认同权威,这种权威不同于刚性化的权力运作,它来自于社会管理主体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下与社会管理客体互动的产物。一方面嵌入监管有助于社会整合的实现,另一方面社会整合实现过程也是社会管理主体在社会层面汲取资源和权威不断拓展的双向互动与彼此支持的过程。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外在于社会的“类别化”管理特性。随着改革的深化与社会的变迁,传统的单位认同式微,新的集体认同缺位,民众的社会预期处于不稳定与质疑的状态,民众的社会互信度呈现出较低的水平已经成为常见现象,这些因素势必会影响这种“类别化”社会管理效能的有效发挥。别外,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过于注重“硬”体制机制整合,在挖掘新集体认同的“软”文化层面却动力不足。 (三)社会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供给匮乏削弱管理效度。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作用的制度其实包括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地对社会行为确定的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制度刚性对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价值道德规范、风俗文化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内在行为规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非正式制度不可缺失,即使在正式制度非常完备的现代国家,也不可能把人们行为的一切都置于正式制度控制之下,仍然存在由非正式制度进行调整的空间或领域。一些转型国家的制度化过程经验也表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不均衡和不相容,整体制度变迁则不可能成功。如果说正式制度供给是社会演进“函数关系式”的一个常量,那么非正式制度影响则是此函数式的一个重要变量。两种制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发挥的效能和作用的力度可能存在差异,但有效的整合可使社会管理效能更为显着。我国地方政府往往重视正式制度对行为的规约而忽略了非正式制度对行为的影响。现实也表明,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两者都可以影响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及效能。社会管理创新应更加注意区域治理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持续互动过程。社会管理依赖于区域精神、参与精神以及治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支撑,社会管理正式制度的创设要以非正式制度为基础,这样才能将正式制度内化为非正式制度,以达到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 (四)社会管理中社会组织的限制性困境与适应性创新问题。 学界对社会组织的理论渊源、定义、功能、其与国家的关系、自身能力的建设以及成长的动力困境等作了较为详细的研究,也论证了其具有紧密联系民众、维护民众利益、整合民间资源、积累社会资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提升管理效能等积极特性,因此社会组织被赋予在我国社会管理中发挥“准”主体性作用。我们在肯定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由于文化氛围的缺失、资源汲取的困境以及制度认同的处境,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在我国当前的政治生态下很大程度上是处于一种“应然”状态。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所培育的社会组织的功能能否得到有效发挥是有疑问的。这种社会组织所履行的职能其实是属于传统的社区服务,其对社会管理客体的服务属于政府规定的程序性任务。由于受到权力资源依赖、自身能力建设以及公众的信任度等因素的制约,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协同和培育自我发展的社区组织等方面的功能必定是较弱的。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摆脱社会组织这种限制性困境以达到适应性创新,笔者认为目前切实可行的办法是:①社会组织的他律,涉及 到法律环境、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监督等,为社会组织的创设、发展与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②社会组织的自律,由部门、联盟或组织内部的成员共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内部的自我监管,保护自身的利益;③提升社会组织的责信度,包括强化自主性、增强公信力、弱化行政性、提升运作能力以及内化组织集体认同等。 (五)社会管理中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应系统提升。 随着对我国当前社会问题的性质、结构与原因认识的加深以及对人本理念的认同内化,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越来越强调平等协同式管理。平等协同式管理认为要想使民众真正地认同,就要尊重民众,讲道理释规范。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社会工作可以从制度与功能两个维度对社会管理发挥协同作用。与其他工作方法相比,社会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与其他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相比,社会工作人才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具有独特的优势;与传统社工相比,专业社工是专业人员的行为活动,其任务都具有特定的诸如社会公平、社会团结、社会整合、社会分配、社会福利、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以及社会秩序等社会性目标,它的基本社会功能是通过帮助弱势人群、劣势人群与灾民等“有需要”的人群来“解决问题和需求满足”以发挥社会公平、社会团结及社会福利等作用。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社工队伍建设问题在于:社工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低;社工人才的教育、使用、评价、激励等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社工社会认可支持程度弱;社工运作独立自主性低等。各地社会管理创新中需要大力发展的不是以往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而是以专业为基础、以助人为宗旨的社会工作,是以民间组织与职业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社会工作。这种专业化的社工模式既要适应本区域社会文化环境,又要对开展社会工作所在社区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体制进行嵌入,更要主动与所在地行政机关协调与沟通,最终实现其社会服务、社会支持以及助人自助的目标和功能。 二、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与政策的思考。 通过对各地社会管理创新的文献搜集、实地调研、经验总结以及模式对比,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在今后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切入。 (一)寻求社会管理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的转化。 “刚性化”稳定思维必定会产生“刚性社会管理”。刚性社会管理奉行以规章制度为本,以一种机械的非人性化的凭借体制约束、奖惩规则等手段进行的社会管理,它无法发挥社会管理实施主体的能动性。在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不管是“大综管模式”、“网格化管理模式”、“大调解机制”还是“精细化管理模式”等,其实都呈现出一种刚性化特征。而柔性化社会管理则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它采用的是以理解和把握社会管理客体的心性与行为规律而施以的非强制性管理方式。这种社会管理方式如果适用恰当,既可以激发社会管理实施主体的效能感并引发其对管理目标的内化,也可以增强社会管理客体对社会管理主体行为的信任度并提升其权威。因此,地方政府在寻求社会管理创新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转变的过程中,除了继续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与整合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以外,还应该更加注重社会发展、社会融合以及加强文化建设等,真正地形成“安全、稳定、有序、活力”的社会氛围。 (二)探索社会管理从分类控制向嵌入监管的转化。 社会管理系统并不是一个封闭固化的结构体系,而是一个不断发展与演化的开放性系统,它会依据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作出调整。学界在理解我国当代国家-社会关系上所运用的公民社会、法团主义、公民社会制衡国家以及总体制度等理论范式,由于其浓厚的欧美色彩而不能有效地解释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康晓光等通过考察国家对多种社会组织的实际控制而提出了“分类控制体系”理论范式,并通过与其他范式的比照,认为它是理解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想类型”。“分类控制体系”是指政府为了自身利益,根据社会组织的挑战能力和提供的公共物品,对不同的社会组织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1]。在“分类控制体系”理论范式的基础上,康晓光等又提出了“行政吸纳社会”的理论范式,其核心机制是控制与功能替代[2]。在上述理论范式的基础上,唐文玉提出了“行政吸纳服务”的理论范式,其核心互动机制是“支持”与“配合”,主要价值目标是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3]。事实上,我国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的社会管理模式已呈现出“体制吸纳”的鲜明特征:第一阶段表现为组织吸纳(单位制);第二阶段表现为政策吸纳(社会精英介入公共权力领域);第三阶段表现为体制吸纳的扩展与转向[4]。我国地方政府可在“行政吸纳服务”基础上引入“嵌入监管”的社会管理模式。与公民社会等强调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理论范式相比,“行政吸纳+嵌入监管”的社会管理模式更适宜于我国的现实状况。因为政府的职能改革、执政成本与社会风险控制、社会结构与社会需求的多元化以及社会组织的自利逻辑等因素为社会管理客体适应与接受这种模式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三)发挥社会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协同效能。 虽说“非正式制度”在概念上是个“泊来品”,但在我国社会管理实践史中却早已成为一种实效的管理理念。民众所特有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都会影响社会管理的体制构成、效能以及创新。我国体制改革以及“单位制”解体后,从政府分化出的大量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以及社会保障实际上部分是由具有非正式制度特性的社区来承担的。大量的社区治理经验研究也表明,社区治理的实现不仅需要正式制度的介入,更需要非正式制度的支撑。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为例,地方政府在推行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建设、类别化监管以及组团式走访机制等正式制度建设的同时,更应在区域内厘清流动人口与城市安全的复杂关系,包括流动人口群体内部异质性、社会排斥与社区区隔、社区参与与社区治安以及社区支持与社区融合等问题,大力提倡公民融合政策。在制度供给方面,逐渐打破各种身份区隔,树立个体及群体间的理性沟通行为;在文化氛围方面大力倡导民众的宽容度,增强流动人口的城市认同感;在社会协同方面,结合社会组织的力量,政府制定协助流动人口更顺利地适应城市生活的各种免费项目,等等。只有通过正式制度的嵌入与非正式制度的支撑才能达成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制度协同的“累积效应”。 (四)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功能耦合及后续发展能力。 系统论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系统。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以及相互作用的元素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与功能的整体。社会管理制度也是一个由不同要素构成的系统,它绝不仅仅是一些规则的集成与组合。制度的经验研究表明,基础制度越高的制度稳定性越强,因为它能使社会管理处于合理有效的信息调节之下。社会管理的有效性是由该项制度系统的耦合性质与程度、耦合方式与层次、外部环境以及信息沟通等相关的自变量及其相互间关系决定的。从功能上看,社会管理制度系统应包含强制机制、汲取机制、共识机制、监管机制、协调机制、表达机制、整合机制以及再分配机制等八大机制。我国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各功能机制的耦合度,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的效能。因为社会管理制度系统这八大机制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表达机制能保证获取社会信息的真实性而有利于社会管理决策;共识机制能保证信息的有效性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协调机制能保证社会管理决策的执行力度;监管机制能影响从行动到反馈再到协调的社会管理执行过程;再分配机制能为社会管理奠定合法性基础;汲取机制能为社会管理增添多元力量;整合机制可以实现社会管理从条块分割到整体协调管理;强制机制能保证社会管理的有效执行。因此,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可以这八大机制为切入点,统筹兼顾,逐渐从局部到整体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的功能耦合以提高其后续发展能力。 (五)以社会政策来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 现代社会中对公民福祉和社会正义的关注使社会政策不仅成为政府实施社会治理的一项核心制度,也成为构建社会关系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机制。社会政策清晰地表明了政府透过制度化行动机制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智慧以及管理社会风险的策略。作为现代社会权利结构与功能实施的部分要素,社会政策就是要针对社会变迁过程中有显着影响的社会问题,通过策略性的行动实现既定的价值观,从而建立社会团结的基础。社会政策通过一系列行动者(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及民众等)、资源(物质、经费及人力等)、技术与信息等构成的有机体系,在微观(个人与家庭)与宏观(社区、组织与社会)两个层面上实施社会控制、社会变革以及社会发展的策略和目标[5]。 地方政府应加强探索如何融合传统福利理念、政党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政策推行原则三者形成可操作的政策原则与实践伦理。在社会政策制定与推行中应遵循秩序与稳定、民生与权利、民主与参与以及正义与团结等价值观。针对社会问题与目标群体,地方政府应着力倡导“发展型社会政策”。 因为传统社会政策的受益者或对象可能会产生被动性与依赖性,但发展型社会政策却认为,福利接受者或参与者都有自身的能动性与积极性,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来调动政策受益对象或政策参与者的就业积极性。由于发展型社会政策强调社会福利服务的全面性与持久性,它促使传统的社会工作专业由注重剩余性的和治疗性的服务取向转向制度性的和发展性的服务取向。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管理方式,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不再是简单地回应和解决受助对象的物质匮乏等基本问题,而是要通过专业方法帮助受助者改善社会适应和生存发展的知识与技巧,并满足与受助者物质需求相关的情感及社会需求。总之,社会政策作为调节社会关系、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制度设置,是保证社会稳定与实现有效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六)以培育公共精神来缝合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 和谐社会是一切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调动的社会,是一个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和谐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不是哪一群人、哪一部分人的事,它涉及全体社会成员,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因此,倡导“公共精神”将有助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公共话语氛围。现代公共精神源于社会公共领域的道德和理想。公共精神不仅包括社会公德意识、自制自律的行为与善待生命社会的胸怀,而且体现于规则制定与执行的公正性以及自觉性,更是以一定形式的行为为媒介来传达公共社会领域活动中的各种意向、价值观念以及行为规范等。 和谐社会所强调的公共精神的基本向度是民众在公共生活中对彰显和谐社会基本理念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主观认可,并体现于客观行动上的遵守与执行,是力求在具有社会理性与道德理想的民众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民众与部门之间,彰显民众与组织所应持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公平的承诺,对宽容的尊重,对正义的信仰。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应从两个层面着力培育公共精神:一是进一步弘扬政府公共精神。政府的公共精神表现为对公共利益的理解与对公众利益的关注,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服务认同角色意识,超越个人视野对公共行政过程的深刻理解,在公共事务活动中的积极参与以及对公共规范的维护。它要求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过程中以公共精神为主导,密切关注并回应民众需求,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扩大民主参与的渠道,形成民主参与机制。二是增强民众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也是存在于公民社会之中的一种关心公共事物,并愿意致力于公共生活的改善、公共秩序的建构,以营造适于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伦理规范、政治价值与社会制度。公共精神更是指在公共善治的共识基础上所产生的自尊、互惠、信任等基本伦理规范,体现为社会交往中在自尊的基础上赢得他尊,以互惠作为根本的交往准则,在不断的博弈中积累彼此的信任资本,并遵循于最基本的公共道德基础。 引导和鼓励民众参与公共生活,通过这样一种平台的催生与搭建为民众交流倾诉提供一种解决的话语机制,使民众都能意识到自我角色的存在、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自我权利的赋予,也使民众认识到自己与社会各群体的彼此共融与平等,让他们既感觉不到特权等级又意识到走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既意识到个体利益的尊贵又感受到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既意识到社会秩序感又使得其主客观需求得以回应。构筑主流公共文化价值观,以利益为基本动力,以权利为基本支撑,以新伦理精神为软驱,以创新精神为基本景观来确立对于民众公共行为和思想的疏导以及公共精神的生成。 公共精神不是抽象的修辞,它是一种微观的、鲜活的、流动的、可识别的生活内容和底层修辞。在城市底层话语视野里,培育公共精神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完成精英话语与底层话语的积极对接,完成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的有效“缝合”,也就是要将抽象宏大的话语信息转化为普通民众能够理解的表述方式,使其进入民众的日常生活领域,成为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进而在日常生活领域完成对公共精神内涵的识别与认同[6]。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既有的社会情境与制度环境中,以决策精英和普通民众这两种基本角色来重构政治社会公共领域,塑造公民共同体。变维稳思维为创稳思维,从制度的配套和程序的可行两个层面推进公民资格权利结构的完善,使公民权利内容与保护落到实处;推进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精细化;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开放制度和精英心态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信息充分交流的社会公共领域并以显着的互惠和利益妥协增进社会合作,存量社会资本,涵养丰厚的公共精神;探索国家-民众之间协商合作的模式,使利益相关的民众或关心公共事务的民众参与到真实的协商程序中;通过社会组织、社区以及网络来设置公共议题,使民众在对相关公共事务的探讨中辨清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边界及其关系的处理。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治安承包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治安承包制度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具体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在当代城镇化发展的新背景下,如何将这项制度更好地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新特点,更好地规范化引导治安承包制度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亟需解决的社会治安问题。本文通过一系列实证调研与研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具体分析了治安承包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该发挥的治安保障作用以及最优的发展方式,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我国治安形势的发展需要。 论文关键词 治安承包 城镇化 社会管理创新 一、治安承包的概念及特征 (一)治安承包的概念 治安承包,是指将某一特定区域的治安防范任务和一部分治安管理任务有偿承包给某个人或某一组织,承包人组织人员开展巡防工作等,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区域内的刑事案发数量和承包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等指标对承包者进行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新模式。豍 (二)治安承包的特征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绩效评估,提高治安管理效力 治安承包最早出现时,是由个人对村镇的治安进行承包。由于人力资源和相关配置的限制,面对日益增长的破坏治安案件,传统的治安承包体制逐渐显现出弊病。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保安公司为例的创新型治安管理方法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成为了公共权力私营化的典型。市场竞争之下,小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具有灵活性和可调节性,而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名誉也在驱使各承包单位和组织着扩大承包范围和承包项目内容,有效地推动了行业发展和治安管理效力。 2.引入社会力量,减轻政府压力 现有的治安管理单位多是在政府号召下主动参与承包竞争,在工作过程中以治安承包保险金制度为起点,启动县乡村三级或其他形式的多级联动制度,保障充足的资金来源后积极引入相关的高科技监控仪器和必要的安全配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将部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治安承包制度在弥补警力不足的同时,也成功地为政府的财政支出减压。 3.多元化管理,提高公众参与度 治安承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成功吸收了广大群众力量,在“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有关行业的职业岗位化、绩效化工资又在不断地增加该行业吸引力,促使多元化管理模式不断发展。此外,在队伍建设上,农村的治安承包人员多以本地居民为主,对地区的治安形势较为了解,助于治安防控在村民间的有效落实。 二、城镇化过程中发展治安承包的必要性与适用性 (一)缓解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治安形势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促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流,青壮年常年在外使得农村内部的年龄层分布和性别结构失衡,村民生活安全系数下降。而老人、妇女以及儿童法制意识薄弱,可防性案件数量陡增。由于警力资源有限,农村基层组织所承担的责任增大,但由于近年来机构内部屡现腐败,其治安管理作用弱化甚至机构本身形同虚设。 (二)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此形势下,各地纷纷推广警力队伍的素质教育和体制改革以缓解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但是,公权力内部改革往往存在着“新壶装旧酒”、上下级包庇等不良风气,改革效果不如人意。相比较而言,部分地区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兼备灵活性和区域性保安公司进行治安管理承包不仅节省了大量财政支出,还获得了良好的治安效果和社会评价。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公共服务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市场的灵活性和先进性提高工作绩效,节约使用在某些领域不必要或者低效能的公权力。推广治安管理承包不仅可以解决公权力机关无法遍及的农村治安防控问题,还可以帮助节约警力资源,初现雏形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绩效机制以及发展较为长久的保安公司形式为治安承包管理展现了一个正确的发展趋向。 (四)治安承包针对城镇化发展的适用性 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显着问题,即社会保障福利的明显倾斜,农民的卫生、社保、安全等福利难以得到保障造成了不健康的社会心理和舆论导向,不利于城镇化的顺利发展。建立完整的治安承包制度,充实社会治安保险制度,既可以拓宽资金来源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又可以使得老百姓“买个安心”。 三、城镇化过程中规范化治安承包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城镇化发展发包机制 1.以村委会为发包主体 “治安承包”发包方可能是公安机关、村 !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中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治安管理权;村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物业管理公司行使业主授予的权利。正如上文所言,公安机关、乡 综治办作为发包方的实践则引起广泛的争议,而争议的焦点在于其法律依据上,在此就不再赘述。基于此种现状,我们认为在相关法律不完善,认识不统一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适宜作发包方。而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享有自治权,村级社会治安理应是自治权的一部分,村委会作为发包方不存在权利来源及对外委托的合法性问题。 2.明确承包事项 对于承包事项,目前的混乱在于治安管理事务的发包问题。如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关村承包事项为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人口管理、协助调查案件、调处本村内部纠纷等,承包范围明显包括了不属于自己职责的治安管理事务,这种做法明显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因此,在发包过程中,还要明确承包人的承包事项。以基层自治组织为发包主体,则承包事项应仅限于治安防范事务,而对于具有强制性的治安管理事务如搜查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处罚等,则应专属于公安机关,无论发包主体为谁,均不得发包。 (二)完善城镇化发展承包机制 1.以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 就个人作为承包方而言,存在诸多不足:首先,个人专业素养较差。众所周知,巡逻、调解等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性,若想胜任,基本的法律知识及业务能力必不可少。个人很难获得这样的培训机会,若由政府或公安机关组织培训,又会增加额外的成本。其次,个人经济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差。当履行违约责任时,可能会出现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总之,对发包方而言,个人承包方并不是最经济、理想的选择。就机构承包方来讲,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治安承包方的情况比较少。因为安保服务只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之一,并非主业,且安保服务一般与其他服务同时提供。只有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乡村社区享有物业服务时,这一承包方式才能实现。显然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是不具备此条件的。总之,其他承包方具有先天的不足与劣势,而这些正是保安服务公司优势所在。 2.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的实践借鉴 通过对公开资料的收集与梳理,可以发现,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治安承包”大体有这么几种模式:(1)温州瓯海模式:由娄桥街道三个村委会出资并与保安公司签订“治安承包协议”,根据协议,若保安公司表现较好,可以拿到全额承包费并有额外奖金;若没有完成协议规定,则从承包费中扣去相应款项。治安承包的绩效考核由派出所负责。巡防队员每抓到一名违法犯罪分子会受到派出所相应奖励。(2)湖南邵东模式:邵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城区夜间治安巡逻任务承包给邵东保安公司,每月支付承包费用75000元。协议规定,双方签订协议期间,城区夜间可防性刑事案件(“两抢一盗”)发案数与上月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奖励100元,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除承包费100元。(3)河南内黄模式:河南内黄县保安公司与郑州某公司联合运营一套联网报警监控平台。商户交纳部分资金后,保安公司便在其门店内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一旦有警情,联网报警监控平台就会提示,保安巡逻队员便立即出动,从而能够保证在较短时间内控制住犯罪分子。并且保安公司会免费送商户一份治安保单。 3.明确承包责任 事实上,治安承包制度只能从威慑和防范的角度来尽可能的降低犯罪发案数量和发生率,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治安承包制度的实施并非意味着绝对安全,更非有人能为此承担绝对责任。因此笔者建议,承包方应当对发包方直接负责。而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虽有经济实力对人身财产安全进行保障并对损失进行赔偿,但从法理和治安承包发展的长远角度考虑,承包方不应负有赔偿责任。 4.细划承包区域 为了避免因政府与承包方管理区域划分不清晰而导致的“一地多管”和“管理盲区”现象,需要当地政府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防止政府与承包人所协商的管辖区域出现承包地区与相邻地区的管辖范围或者部分地区无人管辖的尴尬现象出现。 (三)推广治安承包的创新措施 1.公安机关主导统筹协调 保安公司通过“治安承包”的方式参与农村治安治理并非解决农村治安问题的灵丹妙药,不能代替其他社会力量,更不可能替代公安机关的地位。在农村治安防控主体结构中,公安机关依然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而不是缺位做所谓“甩手掌柜”。具体而言,农村公安机关在推广保安服务时,应发挥以下作用:其一,积极指导村委会的发包行为。驻村民警应根据每村的治安情况,指导村委会分析其治安需求并转换成对保安公司的要求。其二,帮助村委会对保安服务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其三,建立与保安公司合作机制。积极引导驻村民警、治安员、驻村保安员、巡逻队等在巡逻、调解、信息收集等具体事项上开展合作,以形成治安防控合力。需要强调的是,公安机关既不能缺位,比如利用保安巡逻替代公安巡逻;更不能越位,如利用公安机关权威对村委会选择、考核保安服务公司施加不正当影响等。丰 2.发挥当地党员干部作用 不能否认的是,尽管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其熟人社会的特征未有根本性改变。比如在农村中,许多纠纷可以通过有威望的族长或一些农村老党员、退休干部调解解决。这或许是“治安承包”的承包人多为村民私人的重要原因之一。保安服务公司在农村地区推广保安服务时,在符合《条例》有关保安员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将老党员、退休干部发展成驻村的治安顾问。 3.积极引入农村治安保险 农村治安保险,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组织协调,由保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贯彻合法自愿的原则,以村为单位,以村委会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约定治安联防和保险责任,形成以治安承包为基础,以出险理赔为补充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浅析公证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的重要功能。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对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证工作的主要职能作用 公证制度在促进改革开放,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维护正常的民事、经济流转秩序,引导公民、法人依法进行经济、民事活动。公证机构是参与社会民事、经济活动,为公民、法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服务机构。公证机构通过公证活动,帮助、指导公民、法人依法设立、变更法律行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剔除纠纷隐患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因素,制止违法行为,促进法律行为的履行。 (二)预防功能。公证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具有防微杜渐、完善法律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第一道防线。 (三)保障功能。公证机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公证活动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制止不法行为,帮助公民、法人解决经济、民事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教育公民遵守国家法律,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公证是经济交往和国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公证书具有真实、合法的特点,不受人员、语言、地域、行政隶属关系等左右,是国际通行的可靠的法律文书,是增进民事主体之间相互了解,消除障碍、隔阂,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的重要工具。 二、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积极作用 (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组织引导公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是充分发挥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职能作用的前提。近年来,大关县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五大基本类型。一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作为农村的主要矛盾纠纷,主要产生在家庭生活、邻里生产生活中,存在一定的突发性,难以及时处置,极易导致不良后果。二是土地承包纠纷。这类纠纷是当前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因近年来小城镇建设、“村村通”道路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拆迁、征地补偿、工程承建等问题产生。三是交通事故纠纷。随着各类车辆社会拥有量急剧增多,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及纠纷日益增加。四是经济债务纠纷、劳资纠纷。这类纠纷近年来总量在不断上升,主要因年终劳务工资发放、民间债务偿还等问题引发。五是退伍军人安置纠纷。因部分退伍军人安置问题不落实,生活无来源,往往形成上访及群体性矛盾纠纷。这些社会矛盾纠纷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和群体化。公证处通过依法介入民商事法律行为,办理财产赠与、分割协议、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保全证据公证以及遗嘱等业务,服务民生。常年对全县应征入伍青年、退役士兵与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签订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协议》、《退役士兵自愿自谋职业协议》进行公证,为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办证工作中,针对特殊情况,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预防化解突发社会矛盾纠纷。自20__年以来,公证处每年约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00余件,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组织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公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是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公证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为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标的达1.06亿元的75个工程、廉租房标的达1.2亿元的9个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和合同公证,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为当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创新法律服务活动载体,推进平安大关建设。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是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公证处以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为载体,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三进” (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选定1至2个社区、乡村或校园建立公证服务联系点,签订公证服务协议,定期举办法制宣传讲座,编写法律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公证处适时组织人员在各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活动,普及公证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大关建设。 三、加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公证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和提升公证队伍形象的有效途径。必须充分认识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省、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二)建立完善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公证机构应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公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不断建立完善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范围、程序、方式,确保 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需求,协调相关机构,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良好环境。 (三)扩大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覆盖面。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结合公证业务涉及的社会管理领域,积极开展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引资、土地承包、农村山林权属争议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管理依法有序进行。 公证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规划,牢牢把握公证工作正确导向,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依法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按照“发挥传统、坚定信念、执政为民”的要求,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加强公证自身建设,强化公证全面发展,进一步激发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活力,确保公证职能优势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得到彰显和发挥。(编辑:琛哥)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从实名制看社会管理创新 摘要实名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对推行实名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对完善实名制的经验进行科学的总结,提出完善实名制应当遵循的法治化原则、科学化原则、人本化原则、集约化原则,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样本和参考。 关键词实名制社会管理创新基本原则 一、实名制及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实名制是要求人们在从事某些民事活动之前出示相应的身份资料证明真实身份并可能加以一定的限制的活动。近年来,实名制的广泛推行取得了比较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储蓄实名制、网吧上网实名制、以及最为人所知的火车票实名制。其关键在于准入限制和数量限制两个方面,有效遏制个人自由的滥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了社会秩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实名制作为新生事物也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在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障碍和挫折,受到了种种质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依据问题 推行实名制实质在于对个人行为进行准入或数量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以维护公共利益,有实质上的正当性,这点是毫无疑问。但是仅以此为理由而实行实名制恐怕还不能取得广泛的认同和信服,还得有法律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知,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要实行实名制须有法律或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活动实行实名制并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依据,因此,其合法性受到质疑,也影响居民身份证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 (二)成本效益问题 一些领域的要求实行实名制往往实行的效果并不好,实行不彻底,或实行过程中就遇到很多障碍,到最后不得已不了了之。往往是因为实行的成本太高,消耗太多的人力和物力、财力,而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却十分有限,如火车票实名制实施过程中曾因为设备、设施、人力等原因使得检票时间太长,造成旅客滞留,从而仅实施数天便夭折,手机实名制也曾因为办卡耗时太久导致效率低下而受到电信部门、运营商、消费者的抵制,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三)适用范围问题 实践中,实名制存在适用不当的问题。主要是适用的泛化,例如在菜刀、医疗、购买避孕套等方面都要求实行实名制,或许其都有实行的良好初衷,但是这些方面实行实名制能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就值得怀疑和商榷。其实质是实名制的依赖和对实名制功能认识不足。 (四)个人信息安全问题 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就是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身份证号码与其他信息组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一个人的隐私,公民有权对其保密,,也有权要求接触这些信息的人进行保密。每一位公民除非自愿,否则他人就不应当将其相关信息泄露,使其受到不当的干扰。实名制的推行,很可能会对公民的隐私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实名制的推行,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便是如何保证不侵扰公民的隐私权,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① 二、完善实名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对于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障碍,使实名制制度实施不彻底或者半途而废,并不能说明实名制本身是不可行的。任何一种事物不可能出生时就尽善尽美,实名制也一样。它同样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逐渐与社会生活、人民期待相适应,与主导体制相融洽。对于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障碍,实践中也在不断解决和克服。对于推行实名制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予以完善: (一)法治化原则 实名制具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这点毫无疑问。但是,目前很多方面的实名制并没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与法律规范相冲突。实名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创新往往就意味着改革。改革的关键就是给予实践中合理的做法以法律地位,使其与当今的主导体制相融洽。②一是要做到有法律依据,及时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使实名制有法可依。二是要对实行范围和时间、程序有详细的规定,合理分配各方权利义务,详细规定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三是要完善监管制度,严防个人信息泄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二)科学化原则 一是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广泛吸纳民意,决策科学化,做好论证,二是把握好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实名制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切忌为了实名制而实名制。三是对功能有正确的认识实名制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功能有限,很多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如诚信问题,道德失范问题,信仰缺失问题,供求关系问题。不迷信实名制,不因此而怠于管理。 (三)人本化原则 实行实名制要以人为本,要体现为关心人,解决现实问题。一是要体现为对社会活力的促进而不是限制,在实施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对人们正常活动的限制,二是用实名制尽可能为人们提供便利,以实名制保护人们合法权益。比如实名制火车票让车票遗失补票成为可能。 (四)集约化原则 在 实名制推广过程中曾经效果一般,其一方面的原因在于耗费的成本高,如火车票实名制和手机实名制。因此在推行实名制过程中要结合科技手段的运用,如今二代证的普及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最大限度减少成本增加效益。要考虑的不仅仅是管理部门的便利,而是整体的社会效益,同时要考虑有没有更好的替代性措施。 三、推行实名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实名制是社会管理的具体运行机制和手段,推行实名制是社会管理手段创新的具体表现。社会管理始终存在于社会当中,只要有人类社会存在就需要有社会管理。社会形态、社会结构、成员素质与诉求的不同,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模式也不尽相同。社会管理创新自2007年出现在十七大报告当中,2009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又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三项重点工作。最近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一直存在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实名制就是这么一种具体的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在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点工作被官方确认之前就已经存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科学的基础就是经验主义,要从经验出发,③人们在进行活动的时候总期望寻求经验做参考和借鉴。对实名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的分析,对推行实名制的经验进行科学的经验总结,可以为政府和其他社会管理主体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推出新的管理手段提供样本。完善实名制应当坚持的科学化、法治化、人本化、集约化原则值得其他社会管理创新手段推出前参考。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试析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摘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分析社会管理创新的现状入手,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角色定位,指出了基层检察院应当遵循的原则,进而提出基层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四项措施,以期对基层检察院有效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有所裨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 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核心理念,努力使各项创新举措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关注和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新途径。 (四)坚持有限参与 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决杜绝为了求新、求快、求亮点而擅自突破法定界限,更不能代替其他部门行使职能,越俎代庖。采取的方法手段既要考虑可行性、创新性,也要考虑合法性,决不能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乱作为。 (五)坚持长效原则 检察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拥有大局意识和长远规划,注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进检察改革和自身建设等长远发展思路有机结合,创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 四、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大局 一是立足中心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二是立足社会稳定大局。将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通过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打击职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等体系,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相关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自身职责所在,亦是党领导下能动司法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的此项工作不是新的职能创设,而是一种发现,在原有的职能中发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内容,或是根据原有的职能进行合乎正义的延伸,以实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的功能目的。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社会管理 工作机制 内部管理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开始被纳入党和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体系性框架当中。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司法机关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2010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内容和方向。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夜人”,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自身职责所在亦是党领导下能动司法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观念上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挖掘检察职能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范围和实现途径,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 当前,就检察机关是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基层检察人员存在观念上的偏见: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司法被动性、独立性属性,检察工作的要求只需依据诉讼法律规定,在诉讼进程如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刑事抗诉、民行检察监督、刑事执行等程序中,履行法定职责便可,检察工作内容并未要求检察人员参与社会管理,或就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意见。即便检察人员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或检察函,这也是一种自主选择行为并非义务职责。这种程序被动主义观念的存在,笔者认为除了刑事司法固有属性原因之外,主要是缘于检察人员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功能目的的认识不够明确,对自身职能定位发生曲解导致。 若要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需要明确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概念。社会管理主要是政治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不局限于政府组织,他是社会、经济、政治运行中的所有团体性组织包括司法机关和权力机关。 社会管理创新是在现有社会管理的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对现行社会管理理念、方法和机制进行改造、改进、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及一系列活动的过程。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中为了更好的实现社会、经济、法律效益,对原本落后的管理方法进行改进的过程,对检察机关而言,是其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发现刑事犯罪背后存在的社会管理漏洞以及刑法实现过程中的就刑罚处置方式进行合乎法律法规、社情民意的创新改革。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检察机关在检察权实行过程中,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正当合法利益诉求,运用法定手段,主动参与或建议有权机关对各项社会制度进行合理有序安排,来实现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如果需要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目的功能再设置普遍适用的标准,即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追诉犯罪或法律监督检察职能要求,处理具体个案中,要注重个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范围内容,具体体现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之中,在未提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内容之前,检察机关早已在自身职能履行中触及了相关的内容范围,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的此项工作不是新的职能创设,而是一种发现,在原有的职能中发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内容,或是根据原有的职能进行合乎正义的延伸,以实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的功能目的。 最高检《实施意见》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内容如下:(1)参加社区矫正工作。(2)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3)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4)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5)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6)加强检察网络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 最高检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采取的是列举式的方法,这种列举式的不足之处在于无法随着经济社会环境变迁,或社会管理重心的转移,检察机关参与的方向不能灵活改变,创新工作变成了保守制度。例如时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新刑法修正案将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修订后,检察机关参与该领域深度和广度得到了极大拓展,而实施意见内容却并未就该内容给司法人员提供指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给予能动性的概括性,使该内容实现稳定性、变动性的统一。这其中变动性是司法能动的体现,即司法应当具备服务公民、社会、国家各种利益的功能,主动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概言之即为:其他检察机关在职能履行中,为维护公民、社会、国家利益而对原有社会管理方式进行合法、合理、高效的改进或建议。 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现途径 当我们已了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那又该通过怎样的方式途径完成从内容到现实的转变,笔者认为需要从检察工作机制和检察机关内部管理两方面来完成。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其本质而言是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衔接的一种机制创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检察工作机制具有如下特征:首先,检察工作机制是一种能动性的工作机制。检察工作因为工作对象、社会形势,不同时空条件的变化,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检察机关对自身工作做出符合时代特征的调整。例如经济建设发展时期,检察工作围绕的中心是经济建设全局,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民生保障可能代替成为检察工作服务的重心。其次,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受制于刑事立法或诉讼立法的制约。换言之,受制于法定检察职能的约束。再次,检察工作创新机制在一定期限内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制度安排。例如被害人救助制度、刑事和解制度、暂缓起诉制度等,这些检察工作机制都可能是一项长期的检察工作运行制度。结合检察工作机制如上特征,笔者对现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例举如下(该机制系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范围内容的制度化落实):(1)服务大局机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阶段性的特征,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检察机关工作机制的重心也要随之发生变化;(2)突出检察职能机制。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改革,促进执法办案效果的最优化;外来人员同城待遇和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机制,深化刑法适用的公正性;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等;(3)完善社区矫正型对象监外执行社会管理机制。例如检察量刑建议改革扩大社区矫正型适用范围;推动完善交付执行机制;完善矫正环节检察内容和操作程序机制;(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 检察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离不开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内部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检察机关应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职权和资源配置,统筹形成合力,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具体要求如下:一要加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强化检察官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提升检察官的独立地位,增强检察官保障机制,增强检察官的责任伦理,这些均有利于提高检察官参与社会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优化科室职能配置,因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性特点,需要多个科室配合和协作,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例如预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一般由检察院预防部门牵头,检察院各相关部门参与,这就需要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查办工作相结合,统筹部署以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和完善。三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建立快速、高效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效能。四要延伸检察职能,使检察工作向社区、企业、农村和校园及社会各界延伸,扩展检察服务的范围。
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经济影响:货币政策农村经济中有效实施原因 农村经济的发展如同其它经济发展一样,需要三个基本要素的支持,即资金、技术及市场管理制度。与财政政策不同,货币政策的作用并不是资金的直接投入,而是通过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经济,从而达到既定政策的目标。在我国的农村建设中,货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根本问题就是其传导机制受阻,从而导致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不畅,传导力度减弱,使其有效性受到严重影响,而货币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加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对于促进我国新农村的建设意义非常重大。 一、影响货币政策在农村经济中有效实施的原因 造成货币政策在农村传导机制受阻而不能有效实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很低,自身就远比城市复杂,因此,货币政策在农村的实施会遇到比在城市更多和更复杂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导致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不畅? 目前,在农村起主导作用的金融机构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但由于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非常有限,如北京市农业发展银行的年贷款余额仅有六、七十亿元,。而农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中基层网点大量撤并,贷款权限上收,农业贷款的比重不断下降,也无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如1999年—2001年北京市农业银行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余额中的比重分别为46.63%、38.42%、29.03%。大部分农户和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只能依靠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也远远满足不了巨大的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据抽样调查显示,2000年至2003年,农民每人每年从银行和信用社借入资金65元,而通过民间借贷借入达190元。因此,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金融主体弱化不仅满足不了多样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也导致了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不畅。 2.传导工具的缺乏导致货币政策的传导力度减弱 在货币政策的实际操作中,基层央行仅有名义上的再贷款、再贴现和窗口指导等调控手段,但是再贷款的调控作用仅限于支农再贷款、紧急性再贷款和经营性再贷款,而且都需要经过上级银行的严格审批,再贴现指标被控制得较紧,也很难发挥作用。因此,窗口指导成为基层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主体。过多依靠窗口指导和道义劝说的办法,缺少其它必要的辅助手段加以保证,对商业银行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都不强,货币政策操作手段的匮乏客观上制约了央行货币政策职能的发挥。同时,商业银行进一步强化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基层商业银行在执行政策时,会以其上级行的政策取向作为执行标准,央行的指导意见显得苍白无力。传导工具的缺乏直接影响了货币政策在农村经济中的有效性。 3.商业银行经营策略的调整直接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实施“大城市、大企业”的战略目标,其在农村的经营状况开始收缩,大量的农村资金被吸收上存。例如农业银行在信贷管理权限上大多采取上收一级的管理办法,县级以下机构基本上仅有发放5万元以下本行存单质押贷款权。目前市级国有商业信贷审批自主权被削弱,组织资金30%左右上存,而县级支行的主要任务则是组织存款,除小额质押贷款外,基本上没有放款权。 同时欠发达地区受到经济结构调整迟缓、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就使得其社会有效信贷需求相对不足,信贷失去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基本上成为总行派出的专门负责吸收存款的大储蓄所。资金的过度集中背离了正常的经济运行规律,农村经济中自然也就失去了货币政策传导的渠道与资金基础。4.农村社会信用环境的欠佳导致货币政策难以发挥传导实效 由于农民信用意识淡薄,再加上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农信社贷款的收回。近几年,虽然各级政府加大了信用环境治理力度,但金融维权难,农户、村组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等问题对金融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导致了支农贷款难以持续快速增长的后果,而且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对“三农”投入的积极性。 而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使逐步市场化的利率机制失去效应,过高的负债成本逼迫各基层行贷款利率的刚性上浮,使央行的最高浮动利率演变为实际执行利率;与此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中介机构,贷款抵押难、抵押物资处置难、担保难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信贷资金正常运行。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需要一个良好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欠佳不仅导致货币政策难以有效传导,而且也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新农村建设中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对策与建议 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渠道,因此必须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改革,形成多层次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以适应农村多层次金融需求。首先,创新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转变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模式。将原来按机构划定业务为主的模式转变为按机构划定业务与业务招投标并存的发展模式,可以考虑将原来按机构划定业务为主的模式转变为按机构划定业务与业务招投标并存的发展模式,以改善政策性金融的运作方式和效率。其次,农村信用社要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要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第三,农业银行要结合股份制改革工作,通过机制和体制的转换,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优势,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第四,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目前,国务院已批准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还应尽快组建县级邮政储蓄银行,以改变县级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资金外流的现状,应充分发挥邮政储蓄机构农村网点多的优势,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血液”。最后,要引导和扶持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随着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农村经济已经呈现出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民间金融恰恰可以满足这样的要求,因此注定要成为农村金融主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从法律、制度、政策上规范民间金融的行为,既要肯定扶持,又要改造规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依靠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及实行风险责任自负,引导和鼓励民营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持续地发展,纳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灵活性,从而更加有效地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2.适当增加农村货币供应量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普遍落后,尚且存在极大的发展空间,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农村货币供应量增加幅度可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留在地方作为支农贷款资金;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可以按照合理比例以央行再贷款的形式返还给农村金融机构使用。还可以适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比例和备付金比例,增加可用资金规模。 3.人民银行应加强“窗口指导”,用活支农再贷款 应积极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三农”和特色农业的信贷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适时向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以缓解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紧张的矛盾,同时,人民银行应修改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延长贷款上限,以尽量满足农户对资金不同档次的需要。4.合理运用再贴现以及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 大力发展农村票据市场,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在再贴现利率政策上对农村信用社以一定程度的倾斜,调动农村信用社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积极性,对涉农已贴现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通过票据市场扩大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和总量。利率是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如果将利率杠杆运用好,可以以单倍的投入创造出多倍的产出。我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且普遍滞后,制定与利率相关的货币政策时必须有所差别,应当考虑到政策在各地的操作和效果。虽然央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设定了一定的浮动区间,但农信社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并没有区别对待,导致在经济金融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信用社在利率执行中“就高不就低”,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民和企业无法承受贷款利息负担。因此央行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不同的贷款利率上限;农村金融机构也应按照不同贷款者的实际情况,对其实行不同的贷款利率政策。 5.创新适应农村经济融资要求的金融产品体系 目前在我国,农民享受到的金融服务非常缺乏,绝大多数农民与金融机构的接触仅仅限于存款、汇款而已,金融产品的匮乏直接导致了货币政策传导受阻。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经济的特点,积极开发新产品,形成特色化、差别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同时,加大中间业务产品创新与开拓,除了对现有的中间业务品种进行认真整合外,还应加大对高附加值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与营销,特别是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业务、信用证、贷款承诺业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保险、金融机构委托等业务的创新与营销,通过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在满足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的同时提高货币供给的效率。 6.注重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 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则表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都是引导和配置经济资源的“原动力”。两大政策的均衡配置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反之则制约经济发展。因而,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套安排和联动。财政政策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发挥能动作用:(1)继续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财政支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为农业发展提供广泛的资金支持。(2)为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适当剥离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3)制定税收、利息补贴等优惠政策来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 7.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离开信用,任何新的经济模式都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也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一个有效途径。一是建立农村诚信获益失信受损机制和农民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加大对逃废债的制裁力度;二是加强对农村企业和农民的诚信教育,提升农民诚信意识,不断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状况;三是加强与农村政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农民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合,形成完善的诚信体系;四是各级人民银行应积极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引导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将各自的信贷政策、诉讼结案率和执行率与农村信用建设挂钩;五是对农村企业和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别给予不同的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期限放宽等优惠政策。 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经济影响:货币政策操作下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研究 摘要: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受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影响愈加明显,流动性风险加大,保持适度流动性与实现盈利最大化是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农村金融机构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效性,合理控制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水平,对维护金融机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货币政策调控的角度研究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 关键词:货币政策;流动性;金融机构 流动性是金融机构经营发展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国内外金融市场众多因素的影响,金融机构流动性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出现流动性风险,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出现时影响单个金融机构或者整个金融业的的发展,甚至威胁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加速以及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外部因素的影响愈加明显,金融机构流动性问题更为凸显。因此提高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对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对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具有直接的影响,从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出发,分析当前货币政策的实施和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现状出发,选择有效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来合理调控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对金融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货币政策视域下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理论 1.货币政策操作相关理论。农村金融机构货币政策理论主要包括货币政策操作工具、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以及货币政策操作传导机制等相关理论,货币政策理论的研究和分析是如何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操作职能,稳定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的基础。 1.1货币政策操作工具。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货币政策工具以其调节的重点不同分为一般性工具和选择性工具。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存款准备金和率、再贴现。央行通过调节整个金融机构的准备金与货币乘数来影响货币总供给量,从而改变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贷款规模控制、特种存款、窗口指导等。本文从调控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出发,侧重于对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研究。第一、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存款准备金率是指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中央银行一般通过改变货币乘数来调整金融机构信用创造水平,或者通过调整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来收缩或扩张金融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第二、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以此调节货币供应量进行流动性管理。公开市场业务是能够直接调控银行储备变化的主动性工具。中央银行通过长期性和临时性的储备来调节金融机构准备金,来影响货币的供给量以及利率水平,从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第三、再贴现政策。再贴现政策,是中央银行通过制订或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应和需求,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一种金融政策。主要通过调节再贴现率与规定再贴现票据影响金融机构再贴现额与超额准备金,央行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职能来调节银行体系的储备供给来控制金融机构信用总量。 1.2货币政策操作目标。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是指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某项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特定的经济目标,货币政策的目标一般定义为实现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保持金融稳定。由于其目标之间具有矛盾复杂的关系,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选择在实际中有两种主张,一种是单一目标,以稳定币值作为基本目标;另一种是双重目标,就是稳定货币和发展经济兼顾。而在实际经济调控中,无论是单一目标、双重目标都不能脱离当时的经济社会环境以及当时所面临的最突出的基本矛盾。 1.3货币政策操作传导机制理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影响中介指标,进而最终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传导途径与作用机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最早凯恩斯派的利率渠道传导理论,随着研究的深入和理论的演进,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和货币政策汇率传导渠道理论作用凸显。货币政策传导途径一般为:从中央银行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到企业、居民等非金融部门的各类经济行为主体,从非金融部门经济行为主体到社会各经济变量,包括总支出量、物价、就业等三个基本环节。 2.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理论。金融机构流动性理论主要包括资产流动性管理理论、负债流动性管理理论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流动性理论,这三种理论相互补充,促进了金融机构业务的不断发展。资产管理理论在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金融危机爆发时资产管理从商业贷款理论转换为资产管理理论。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利率管制导致资产收益下降,金融机构面临了较大的流动性压力,为了缓解压力金融机构开始主动负债,负债理论开始指导金融机构进行流动性管理。20世纪七十年代后期,浮动汇率制度使得金融自由化不断推进促使利率市场化,利率频繁的波动导致银行负债面临了巨大的不稳定性,金融机构为了适应新的变化对流动性指导理论进行更新,形成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 二、货币政策操作对农村金融结构流动性的影响 1.通过对法定存款准备金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是通过影响法定准备的储备量来影响银行超额准备金对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进行调控。当人民银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在央行存放法定准备金数量增大,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支配的资金减少,流动性减弱,作用机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金融机构存放央行资金增加金融机构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减少流动性下降。当央行降低法定准备金率,减少法定准备金数量,则农村金融机构可支配货币资金增加,流动性增强,作用机理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存放央行准备金减少农村金融机构可支配资金增加货币创造能力增强、流动性增强。公开市场业务主要是指央行进行央行票据的发行或购买来调节金融市场货币流通量。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进行公开市场购买,开展逆回购、到期收回央行票据,银行超额准备金增加,达到回笼银行体系的货币资金的目标,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反之,央行发行央行票据、卖出政府债券,从而减少银行超额准备金,进而释放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再贴现是通过调节再贴现率作用于超额准备金来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央行下调再贴现率,金融机构向向央行再贴现贷款增加,使得超额准备金增加扩充了金融体系的流动性。作用机理是:央行下调再贴现率金融进行再贴现收到再贴现贷款,超额准备金增加可支配资金增加流动性增强。反之,央行上调再贴现率,金融机构流动性则会减弱。 2.通过利率渠道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法定准备金率通过利率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是以微观市场主体传递信号,由货币市场过渡到资本市场,最终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获取成本。作用机理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央行发出紧缩信号市场主体预期货币供给将减少货币市场、市场利率上升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成本增加流动性降低。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时,就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增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主要指央行通过影响利率和改变超额准备金两方面来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央行直接影响市场利率来调节金融机构流动性,作用机理是:一方面央行直接调整公开市场业务的债券回购利率,引导银行间拆借利率市场的变动基准利率得到调整市场利率变动;另一方面通过改变银行超额准备金来影响资金市场的供求状况,间接影响市场利率,进而对银行的资金成本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水平。作用机理是:央行进行逆回购货币市场资金供给增加货币市场利率下降商行货币资金成本降低贷款利率下降流动性上升。再贴现率政策是中央行调节再贴现率来影响利率水平,再贴现率有效应用必须有以下几个条件:央行能随时按规定利率自由提供贷款,调节农村金融机构的放款规模;农村金融机构在央行进行再贴现贷款;市场利率高于再贴现率的利差能弥补承担的风险及农村金融机构放款管理费用。再贴现率通过市场利率调节金融机构流动性的过程为:央行上调再贴现率金融机构获得再贴现贷款的成本增加金融机构再贴现意愿降低货币市场资金供给下降市场利率上升金融机构资金获取成本提高可用资金减少,流动性减弱。反之,若央行下调再贴现率,则流动性会增强。3.通过信贷结构影响农村金融结构流动性。央行对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控制能力决定了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渠道的有效性,控制能力强弱取决于金融机构存款来源与其他资金来源的替代程度。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比较缓慢,尤其是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因为金融监管较为严格使得存款来源与其他资金来源的替代能力较弱,因此农村金融机构资金运用主要以贷款为主,所以央行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控制能力较强。目前货币政策在我国是有效的,信贷传导渠道可以有效发挥其作用,使得货币政策工具能有效地对信贷供给产生影响。当央行上调法定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下降,使得金融机构流动性供给下降。其作用机理是:央行上调法定准备金超额准备金下降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能力降低流动性供给下降。如果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比较充足时法定准备金率的上调可能难以引起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缩减,从而对金融机构信贷供给产生的影响不明显。由于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中灵活性与弹性较高,央行可运用其对信贷供给进行局部的微调。央行主要是通过影响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从而影响信贷供给,工作机理是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农村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产生变化引起信贷供给量变动使得流动性供给产生变动。再贴现率政策中,央行通过调整再贴现率影响金融机构向央行的借款成本,进而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产生影响,一般来说,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性质和特点决定再贴现率操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非常不明显。 三、完善货币政策操作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了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在经济金融快速发展中能提高流动性管理,稳定健康的经营,本文通过对货币政策操作理论和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理论的分析,以及货币政策是如何来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了完善货币政策操作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对策建议。 1.完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和手段。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具有重要的影响,在优化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中,改进与完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和手段,使之更具有灵活性与可操作性、更加多样化与规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定准备金率是当前我国较为常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调控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因其效果强烈,影响明显成为央行进行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首选工具。此外,我国金融机构资金主要来源是大量的存款,存款准备金率调控的存款涵盖了金融机构大部分存款,使得该工具操作容易,但是由于当前许多国家货币政策目标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过渡,加之该工具本身具有一定的缺陷与不足,当今央行在该工具的使用上非常慎重,尽量避免频繁使用。 2.完善货币操作目标体系。目前,我国货币政策操作主要以基础货币为操作目标,因为当前我国货币市场结构单一,利率市场化改革没有完全实现,银行体系资产结构非常单一,贷款占资产总量较大,因此央行只能选择基础货币作为操作目标来实现调整金融机构流动性的目标。基于我国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货币市场特别是金融机构间拆借市场的不断发展,利率风险控制手段改进,我国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应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实行以基础货币与货币供应量为主要操作目标和中间变量,同时将货币市场短期利率与债券市场长期利率作为辅助操作目标与中间变量纳入我国目标体系,以丰富我国货币操作目标体系。 3.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为农村金融机构更好的发展提供宏观环境上的支持,在推进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货币操作目标转型过程中,完备的金融市场是有必要的。根据交易期限的长短金融市场可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是融通短期资金的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协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短期政府债券市场、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在货币市场建设中,首先丰富货币市场投资工具,大力推广货币市场基金,以满足市场主体多投资需求。大力发展票据市场,使得货币市场拥有丰富的替代性金融工具,增强货币办操作工具的实用性。其次,扩大货币市场交易主体,实现交易主体的多元化与开放性。最后,加快货币市场制度、组织体系、清算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构建市场利率体系,消除利率倒挂和利率失真现象。 4.优化存贷比率。存贷款比率是衡量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指标之一,适当的存贷比率是农村金融机构实现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的重要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性是由流动性和盈利性共同决定的,在金融机构资产和加权风险资产资本充足率达到了规定比例的约束条件下存贷款比率低于最优值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贷款利率,能够有效地补偿不良贷款风险并将道德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可以有效削减超额存款准备金数量,更大程度地减少金融机构闲置资金的机会成本,因此优化存贷比率既可以保持农村金融机构合理的流动性又可以实现盈利性。目前,受国内外金融经济变化的影响,金融机构的发展随时面临风险和挑战,合理控制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提高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是农村金融机构更好的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本文从货币政策操作理论以及农村金融机构流动相理论着手,分析了货币政策错做工具如何影响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从而提出了完善货币政策操作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对策建议,为高农村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实现农村机构盈利性和安全性目标奠定了基础。 作者:王延妮 单位:陕西吴起农村合作银行 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经济影响:紧货币政策对农村金融经济影响思考 去年以来,央行启动紧缩货币政策,多次对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进行上调,这一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以后,对基层支农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此,我们深入**县支农金融机构和部分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了解。 一、宏观调控对基层金融经济的影响 (一)压缩了中小企业利润空间 从紧货币政策实施后,对纺织业和房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突出 (三)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县内某支农金融部门存放央行款项由去年年底的2.5亿元,增加到今年6月底的3.6亿元,可用资金减少0.9亿元,县内可用资金约5000万元,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一是利润倒挂。央行连续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形成信用社利润倒挂。按央行存款准备金率计算,2007年该单位利率倒挂557万元,到今年上半年已经倒挂366万元。二是准备金上调,有资金不能用于发放贷款。去年底该单位存放央行存款准备金余额为2.2亿元,到今年6月增加到3.1亿元,增加了0.9亿元。三是贷款风险有所增加。受纺织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利润空间减少和生产成本增加的影响,企业还贷能力有所弱化,从而增加了信贷资金风险。四是对农产品收购影响较大。由于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快,相应扩大了农产品收购资金的规模,而从紧货币政策又限制了农产品收购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二、几点建议 (一)实行特殊的存贷款利率政策。中央银行应当根据基层金融支持“三农”的特点,对存贷款利率应根据不同情况而实行特殊的政策。存款利率:将存入中央银行款项实行优惠利率,可以采用特殊存款,或发行优惠利率的债券等方式,从而改变利率倒挂现象。贷款利率:支农金融机构的核心工作是支持地方经济特别是支持地方三农经济的发展,应树立“大支农”概念,中央银行可以采用差别贷款利率,有效解决县域经济在“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信贷资金的支持问题。 (二)加强窗口指导。应该对支农单位实行特别的窗口指导,改变从紧货币政策“一刀切”的做法,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特点,实行从紧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大支持地方农产品的产出,达到增加农民收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目的。 (三)对产业施行差别管理。就**县来说,主要是房地产行业。目前**县房价较为合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对投资性买房进行限制,对消费性买房应遵循市场规律,采取“一定、两控”措施。所谓“一定”,即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地价成本泡沫“临界点”。“两控”,一是指根据地价成本泡沫“临界点”差别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二是根据房产价格泡沫“临界点”区别对待房地产消费贷款比例,引导房价理性回归。
浅谈干线公路的养护与管理:浅谈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险灾害路段养护管理 【摘要】公路危险灾害路段多指因降雨、冰雪、不良地质及公路技术指标、路侧条件限制等易引发公路中断、阻塞、交通事故的路段。危险灾害路段的种类以及形成原因较多,本文对危险灾害路段的常见类型及日常养护的具体措施做简单探讨。 【关键词】危险灾害路段;类型;养护管理 一、国省干线公路的定义 国家干线公路是在国家公路网中,具有全国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经确定为国家级干线的公路,又称国道。 在省公路网中,具有全省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经确定为省级干线的公路,称为省道。省道通常包括:(1)由省会连接各地(市、自治州)首府的、以及各地(市、自治州)首府之间连通的干线公路;(2)由省会、地(市、自治州)首府连接重要厂矿、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机场、旅游胜地的干线公路;(3)省际之间地(市、自治州)首府连通的干线公路。省级干线公路在省公路网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其技术等级和技术标准一般不小于二级公路标准。当混合交通量较大时,可由双车道加两侧慢车道组成,但总宽度不宜大于15m。 二、危险灾害路段的定义 一般所说的公路危险灾害路段多指因降雨、冰雪、不良地质及公路技术指标、路侧条件限制等易引发公路中断、阻塞、交通事故的路段,通常具体分为地质灾害路段、危险路段。其中常见的地质灾害路段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路基沉陷,常见的危险路段包括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事故多发、易水毁路段、易积冰雪路段等路段。 危险路段中急弯路段、陡坡路段、连续下坡路段、视距不良路段、路侧险要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可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规定。灾害路段中崩塌类多指在重力和其他外力共同作用下,岩土体从较陡的边坡上顺坡向下以垂直或翻滚运动形式为主的破坏。落石是单个或多个岩块在重力或其他外力作用下脱离母体或离开原位,突然从陡坡以坠落、滑动、弹跳、滚动或它们的某种组合方式,顺坡向下剧烈快速运动的动力地质灾害现象。滑坡类多指滑坡、滑塌、坍塌、路基滑移等以路基剪切破坏为主要形式的破坏。泥石流根据固体物质多指泥流、泥石流、水石流、碎屑流等。路基沉陷的变形破坏是以垂直位移为主,包括新近堆积土沉陷、软土路基沉陷、黄土路基沉陷都是因自重、外部荷载、浸水等作用产生固结变形,变形量超过了允许值,固结沉降使变形体与周边土体之间形成了裂缝。 三、危险灾害路段日常养护对策 (一)地质灾害路段 1、监测:严重地质灾害路段应每月监测一次,一般灾害路段以日常巡查和检查为主。监测应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现场进行,路基沉陷灾害主要监测路基顶面沉降量、沉降范围,滑坡类灾害主要监测裂缝发生发展、地表位移、地下水渗出等变形破坏现象,崩塌类灾害主要监测裂缝、孤危石情况。 2、日常养护:做好地质灾害路段的公路绿化工作,及时清理上边坡危石,保持截排水设施完好通畅,挂网防护的及时清放防护网中风化物及落石。易落石、崩塌、滑坡路等地质灾害路段,应设立警示标志。 3、不良天气时养护:在雨雪害天气时,增加巡查及监测频次,疏通截排水设施,发现地质灾害路段有异常情况时,及时增设临时警示标志,必要时多部门合作封闭交通。 4、抢险保畅:发生地质灾害后,应逐级启动响应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做好查灾工作,制定抢修方案,绕行线路,及时排险,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危险路段养护管理要求: 1、日常养护:保持危险路段公路标志和路面标线完整、醒目,安保设施的完整、齐全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坏应及时警示并修复,尤其应加强夜间警示。临时警示标志距离应根据交通流量和行车速度确定,保证有足够的停车距离。 2、抢修保畅:安保设施损坏应按原防护等级修复,对于反复发生事故引起设施损坏的地点,应分析原因,采取提高护栏等级、增设视线诱导标识、警示标志等措施综合治理。 (三)易水毁路路段 1、日常养护:易水毁路段路基边坡应保持平顺、坚实,如有缺口、坍塌、防护基础淘空等病害,应及时修复;保持涵洞进出口清洁无杂物,洞内排水畅通,涵底铺砌完好;及时清理排水设施内的淤泥、垃圾、杂物等,确保排水设施完整、畅通;对暗沟、渗沟等隐蔽性排水设施应加强检查,防止淤塞;排水设施如有冲刷和损坏应及时修复或加固。 2、不良天气时养护:雨季坚持上路巡查,疏通排水,当气象部门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更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易水毁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当气象部门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要做好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物资、设备、抢险队伍四落实。 3、抢险保畅:水毁发生后,要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现场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及时上报信息,绕行线路,做好查灾工作;抢险工作应坚持先通后畅的原则制定方案,及时清理塌方、抢通便道。 (四)易积冰雪路段养护管理要求: 1、日常养护:每年四季度开始各级单位要落实专职保畅抢险队伍,防滑物资及除冰雪机械设备,储备公路防滑料。冰雪消融后,及时回收防滑料。 2、不良天气时养护:当气象部门结冰、雪灾橙色预警信号时,各级部门都要调试除雪机械设备,核查融雪防滑物资;当气象部门结冰、雪灾红色预警信号时,各级部门要做好防滑保畅应急预案启动准备工作。 3、抢险保畅:冰雪灾害发生时,各级单位要及时破冰除雪。结冰路段应先撒融雪剂,根据冰雪融化情况及时配合机械设备破冰除雪。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异常迅猛,传统的、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验型养护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其发展要求,目前暴露出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五、结语 公路的作用及特点决定了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公路危险灾害路段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理念,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如何搞好养护管理工作,是摆在公路管理部门及经营企业面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确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更为重要的发展”的观点,是我们从事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随着人民群众对出行服务的更高要求公路养护管理理念也随之提升,尤其对危险灾害路段的管理要更加细致、更加有效,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合格的公路产品,确保安全出行。研究现代化公路养护管理对策,深化改革现行公路养护体制与运行机制,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公路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新路。 浅谈干线公路的养护与管理:云南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初探 摘要:公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公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上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当前,云南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采取事业体制下的垂直管理,本文以三级垂直管理体制中的中间链条,楚雄公路管理总段为代表,分析探讨干线公路管理部门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在当前事业体制下如何有效地发挥好公路的公益属性,为社会提供畅、通、美、绿、安的道理运输条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作一定的探析。 关键词:干线公路;养护;管理 一、养护管理面临的压力与困难 (1)养护管理任务加重,养护投入加大 首先是公路养护管理任务随养护里程的增加及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而在量上明显加重。仅“十一五”期间,云南交通建设投资年均408亿元;公路总里程从“十五”期末的16.8万公里,增加到“十一五”末的20.9万公里,养护里程增加;“十一五”期,全省公路运输完成客运量15.8亿人、货运量19.8亿吨,完成旅客周转量1404.4亿人公里、货运周转量2219.7亿吨公里,导致公路损毁加大,运输和服务保障压力增大,公路养护管理任务日渐加重。其次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公路养护等级的提高,养护管Ng,养护质量要求和标准上提高。社会公众对公路基础设施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公路路况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尤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众维权意识明显加强,对公路路况要求更高,而且随着公路建设等级的进一步提升,尤其是2009年以来全省实施的52条二级公路建设任务相继完成后,增加二级公路4848公里,原以管养三级以下公路为主的云南省公路局养护管理二级以上的公路数量大幅增加,养护的标准及要求而随之提高。如楚雄公路管理总段,2011年以前共管养公路1268.952km。其中,二级公路50.681km,占管养里程的4%;三级546.15km,占管养里程的43.04%;四级672.151km,占管养里程的52.96%。2013年,全省重新理顺公路养护关系后,管养总里程为845.678km,但二级以上公路为175.917km,占管养里程的20.8%.三、四级公路为669.761km,占管养里程的79.2%。管着公路等级明显提高,要求提升。第三,养护管理范围扩大、难度增加。近几年来,公路养护管理范围呈逐渐扩大趋势,随着绿色通道的建设,公路养护管理范围已经从公路用地范围内向外扩展。随着社会车辆保有量的飞速增长,公路交通流量明显加大,公路路况变化快,公路养护作业必须避开车流高峰期,养护作业要求高,与公安交警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加重,既要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又要能保证养护质量,养护管理难度加大。 (2)财政预算管理与现行养路费计划存在矛盾 自2009年国家实行费改税政策后,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来源于省财政,基本支出财政全额保障,按月按均衡进度支出,项目支出按批复的项目按项目建设的进度上报计划拨款。一直以来,云南省经济基础薄弱,对公路养护投入严重不足,公路养护经费投入比例在全国属于倒数行列,甚至不及西部的贵州、四川等省份。加之,近几年沥青、石料等原材料价格增长提高了养护成本,较早修建的公路设计技术等级低,公路超龄服役较多,不适应当前及今后道路运输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公路桥梁设计荷载基本上是10吨,根本无法承受大吨位货运汽车通行,危桥大量增加,需投入巨额养护改造资金,公路养护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同时,由于云南特殊的自然气候特点,自然灾害频繁,公路路况质量处于经常性的发展变化中,导致项目预算经费很难准确计划,一方面养护项目经费财政预算远远达不到公路养护的需求,往往是杯水车薪;另一方面仅有的项目经费还迟迟不能及时到位,时常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尤其是2012年以来,云南省政府为偿还二级公路建设债务,全省干线公路养护项目经费一直到年底才通过贷款方式来解决,直接影响到干线公路养护生产无法按季节性特点进行正常组织和管理。 (3)人员结构不合理,养护职工思想观念滞后 由于公路养护行业工作的特殊性,养护职工的人员组成存在二种形式:一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人员;二是顶替父母到公路部门的人员。从人员的知识结构看,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比重不大,整体素质不高,导致公路养护行业中具有较高养护知识水平和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较小,公路养护工作人员的理论与技术方面的知识水平较低,从而阻碍了公路养护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从另一个方面看,由于现养护管理系统为事业型单位,机制缺乏活力,激励约束机制不强,非生产人员膨胀,直接从事生产的一线养护人员比重不足,与养护生产单位的实际需求不符,非生产性人员及一线养护生产人员收入与付出不匹配,直接影响着积极性的发挥。 (4)公路养护管理手段还较为落后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公路养护管理与技术方面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在公路养护管理方面不断完善基于网络技术的信息化、自动化和科学化管理体系。其中主要标志为应用完善的路面管理信息系统并配备了路况数据自动采集评价等先进的仪器设备实现了路况的实时监测与评价,在公路养护技术方面实现了较高水平的作业机械化。养护机械装备种类繁多规格齐全各种养护机械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先进的技术性能。对养护材料和养护工艺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养护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涌现,大大节省了路面维修材料降低了养护成本;而相比之下,目前云南的公路养护由于缺乏资金,公路养护作业中一方面是配备的机械设备规格品种较少,另一方面是养护机械配套率不足,养护科技含量较低。管理方法与科学化的要求还相差甚远,经验管理的模式还较为流行,与公路交通在我省经济中的地位和信息化的现代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二、养护管理转变观念 (1)立足养护主业,转变服务理念 搞好干线公路养护,是摆在公路养护管理部门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观念转变非常重要。从管理层面来说,首先要对行业正确定位,牢固树立搞好公路养护工作是我们的“正业”的理念,确保公路“通、平、美、绿、安”是我们公路管养单位的唯一、神圣和不可推卸的职责,是公路养护行业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公路养护行业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明确履行职能的目标。二是必须从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研究养护管理对策和思路,选择正确的公路养护管理模式,深化改革现行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而提高公路养护的质量,保证道路的畅通,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探索适合云南省情的推进干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之路。三是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要求,分清省公路局、公路总段、管理段的职责,各自承担好自己的职能;通过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实现特定目标的管理过程,并随着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公路应急管理、公众服务等领域承担更大的责任。从执行层面来看,公路养护新旧体制的更替给现有的养护机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新旧观念的冲突必然会引起养护职工思想上的波动起伏,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等消极因素的存在不但不能适应当前改革的需要,还可能会阻碍养护改革的进程。因此转变职工的观念,在困难与危机中,把等、靠、要的被动思想转变为主动适应的思想观念上来,大兴改革创新之风,树立创新意识、在思想观念、养护生产管理、组织模式、生产工艺、争取项目等方面,通过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努力适应当前形势的变化和要求。 (2)走公路养护现代化的发展之路 当前全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离公路养护现代化尚有不小距离,养护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要提高养护机械化程度。养护机械化是现代公路养护的必由之路,是保障干线公路使用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的关键,干线公路的养护特点是追求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这就要求养护机械要具有操作性能好、自动化程度高、作业能力大、速度快、污染小的特点,实现养护机械化,除了引进国外先进的大型综合养护机械外,还需从节约机械购置成本考虑,有规划地装备一些高效、低噪音、低污染、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国产养护机械设备,全面提高机械养护水平。二是加大养护技术的应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使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实现规范、高效、科学的管理必须具备强大的技术支撑,树立向科技要效益的观念,走以科技兴路的发展道路。利用地理交通信息系统促进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由于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将空间信息数字化,并使这些信息可视化,通过功能强大的软件,使公路沿线三围空间分析直观简明,数据管理便捷高效,为公路管理和劳动提供大量、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为公路交通的发展、管理和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服务;利用高科技检测技术促进工程质量监测和公路养护智能化。努力寻找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来降低成本。如大量推广应用稀浆封层、土工布、同步碎石封层,旧料再生、热拌冷补等新材料新技术,改善公路和桥梁等建筑的耐久性和稳定性,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实现公路可持续发展。 (3)努力适应财政预算管理 针对财政预算与养护资金需求的矛盾,随着财政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入,必须要适应当前的财政预算改革形式、主动而积极的去应对。针对当前的情况,应立足于公路行业的发展,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是全面执行好财政预算,对政策进行研究,对管理的干线公路路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认真的做好项目计划,力争项目预算编报科学合理适用,在确保人员经费基本支出的条件下,争取符合管养路况实际的项目支出即养路费预算支出,尽量保证养护生产的实际需要。二是建立节约型管理,减少经费开支,合理控制,把有限的资金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如云南省公路局通过多年的摸索和总结,推行有利于节约养护资金又有利于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的预防性养护方法,自2008年起在全省各总段之间召开了以“六防六加强”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性养护劳动竞赛,充分发挥有限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再有各公路管理总段在执行项目预算经费的过程中,加强了宏观调控,使经费开支尽量得到合理控制。如楚雄总段在2012年管理中,在项目资金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加强了养护项目资金的宏观控制,将有限的小修保养计划资金分为段自行安排使用资金、专项养护资金、预留资金,对三部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进行严格管理控制,总段履行对段项目支出使用进行监督、考核和计量的职责;管理段履行对核定的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的使用用途进行使用,发挥成本控制的管理职能,确保科学合理支付,不超支、不挂帐。三是强化治超工作减少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公路造成的损害,这样既可以减少路况的损坏也可以适当弥补养护经费的不足。四是发展辅业弥补经费的不足,通过抓住云南公路建设的机遇和发挥公路养护施工队伍和施工设备的优势,积极发展辅业,通过发展对外服务经营,根据利润收入,按4:3:3进行分成,将其中的30%用于弥补养护经费的不足,30%用于单位的发展,可以有力地缓解养护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五是加强财务制度的完善与控制。建立完善的财务计划管理制度,树立培养保守、节俭、量入为出、量出收效的理财观念,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财务开支计划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和物资采购招标制度,严格资金开支审计监督,以减少投资损失和堵塞资金开支漏洞。 (4)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员素质的提高、人员结构的合理配置才有利于各项工作的不断进步,才有利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才有利于提高干线公路的管养水平。当前全省公路养护队伍普遍存在的人员又多又少的情况,是养护工作开展的瓶颈。要解决好这一问题。一是要解决好引进人才的认识问题。自2009年以来,陆续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引进了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补充了一部分新鲜的后备力量。但是在进人问题上,必须把握好从行业的长远发展角度来进人,既不能完全的关闭大门,更不能盲目的引进,更不能以机制改革的名义折腾,防止一段时间大量的裁减人员,一段时间又大量的进人。二是合理的搭配人员结构,优化配置。在当前事业单位体制下,应该坚持人的应用和引进与解决养护组织模式问题及公路养护的特点有机结合,结合公路养护应实行的三个转变(即从劳动密集型向管理效益型转变;从手工操作型向机械化、规范化及预防性养护型转变;从粗放生产型向节约科学型转变),重点引进专业对口、会干事、能干事,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和从事一线养护生产的多技能工勤人员。三是要加强职工培训,加强岗位培训,有针对性的将需要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四是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打破职工缺少竞争意识和危机感,被动地完成本职工作,对于自身的工作创新、工作质量以及群众满意度不太重视的现象,在事业单位内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将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与岗位成绩相挂钩。甚至可以通过单位辅业的发展,加大奖惩力度,重奖重罚,提高工作积极性,建立竞争激励机制。 经济要发展,交通需先行。作为公路养护部门,促进云南经济腾飞,要不断的探索和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将任重而道远。 浅谈干线公路的养护与管理:我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措施探究 摘要:近些年,随着我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日趋发展,其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和管理不仅可以确保公路运营安全,增强交通服务功能,而且也能够提高公路运营单位效益。基于此,本文就我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养护 引言 在公路的养护过程中,其任务目标的完成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予以保证,管理方法需要合理科学,应用技术应当保证与时俱进,通过对养护资金的合理利用,保证公路在维修养护后能够达到使用寿命的要求,使其能够始终满足最佳的使用状态,并有效的通过技术指标予以改善,从而提高公路服务的整体质量,体现更多的运输价值。 一、公路养护的概念和意义 在交通运输产业中,公路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在交通运营的过程中,公路养护会出现种种问题,公路衰老的速率也会随之增大。只有通过向国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大力宣传日常养护和管理等知识,引起社会的关注,增强责任意识,才能保证公路运行顺利,减缓公路衰退率。公路养护的定义十分简单、明确,即保养、维护公路。然而保养与维护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和区别。保养重点是整个过程中的养护,维护则是针对部分路段而言的。在公路建成通车后,会遭受到一些内力和各种外力的影响,在使用的过程中,公路的质量会不断地下降,直到不能使用。为了保证公路的正常运行,就必须改变现有的公路养护措施。只有及时发现问题,对出现损坏的部分及时修护,并且进行紧急服务和抢修,才能使公路长期为人们服务。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需要科学发展观的引导,因此,在公路建设的工程中,必须遵循“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这样公路运输才能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促进经济的发展。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它能够提高公路建设的质量,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总而言之,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有利于实现交通的迅速发展,降低公路运输的成本,有利于交通运输走向绿色发展。 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目的 所谓的养护是在公路的正常使用的基础之上对公路进行维修养护,并对经常性病害进行防治和修复,从而有效提高公路质量,增加服务适应性,对公路使用予以改善。 (一)保证公路设施始终处于最佳性能,以此提高公路的使用舒适度,对损害部位及时的予以修复,从而保证公路的畅通,提高行车安全性。 (二)通过合理科学的技术措施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通过高质量的养护工作发挥公路的最大效益。 (三)同预防相互结合,对病害以及隐形病害予以防治,从根本上将公路的抗灾能力进行提高。 (四)若是原公路以及构造物的技术指标较低,可以通过分期增建或者分期改善的方式予以提高,针对沿线设施也可以通过该种措施有效提高其服务质量。 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问题很多,相关部门缺乏竞争和活力机制,工作效率低下,公路组织部门体制不健全,管理操作过程也与新的规定断层脱节等。在新的管理规定条件下,某些地方公路出现附属设备被侵占等情况,某些绿化带人为因素破坏;另外,一些基础比较好的路段,被破坏之后没有得到及时的修补等等,这些现象层出不穷,直接造成了公路养护和管理的恶化,修复难度加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养护管理工作人员认识不足 公路建设的养护和管理,离不开相关公路部门的协作和支持。目前,国内的相关部门对公路养护缺乏认识,直接导致企业对其完善和改进的重视程度不够,这将直接与公路养护管理的不断发展产生冲突。 (二)公路养护机械设备不完善 公路养护和管理需要机械设备,但是目前国内相关公路部门的养护资金短缺,造成其养护设备极度的缺乏,严重影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养护质量。重点是相关公路部门缺少一些技术含量高、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 (三)养护管理方法落后,体制不健全 目前,国内的很多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采用的是事业管理体制,养护和管理的费用需要上级拨款,这种养护和管理的模式,对公路建设的养护、翻新以及管理等造成巨大的障碍,给相关部门的工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措施 由上文可知,由于公路养护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开展公路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路养护管理的措施可以从很多方面来开展,以下结合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介绍了以下几种措施,目的是为了提高公路养护的质量。 (一)提高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权责分明 这是我国公路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提高公路养护管理的整体质量。为了满足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一些专业的培训,对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上以及思想上的指导,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这样,就可以创造出一个优秀的队伍,形成一个团结的集体。同时,对公路养护管理必须管养分离,权责清晰。养护与管理分开进行,不能够放在一起,这样会混淆概念,导致各级人员滥用职权,只有将两者分离开来,才能杜绝一些不合理的管理现象,组建起一个合理、高效的养护管理机构。 (二)提高养护机械的工作效率,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要想提高公路的价值,增强其服务的水平与期限,必须把握公路建设的一个关键,即公路的养护与管理。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机械作业是未来公路养护的主流。这样看来,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在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公路的质量监测和养护智能化的实现等等。所以,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应不断挖掘新技术、新材料,革新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提高养护机械工作的水平。 (三)建立完善的公路管理制度 完善的公路管理制度是公路建设发展、养护等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是规范公路建设中工作人员的法律尺度,保证相关工作人员工作顺利,井然有序。公路管理制度需要包括各个环节,相关环节之间要管理得当,立足实际,根据需要制定完善的日常原始记录等。 (四)加强政府部门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严格管制 在进行养护管理的同时,必要的监督措施是不可缺少的,政府部门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是改进公路养护管理措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既要加强内部监督,也要实行外部监督,这样有利于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提高。目前,一些政府只注重公路的完工,而忽视了养护管理这一环节,缺乏管护的现象十分普遍。由此可见,政府应转变态度,重视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要摒弃以往的重建轻养的作风,应该把思想转变为两者同为重要的态度。 (五)要加强日常养护管理考核 在多年的养护管理实践中,要加强和提高日常养护管理水平,完善和加强日常养护管理考核是关键。按照当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考核办法,对养护作业可根据作业项目、内容,实行定额考核、计量考核。同时根据公路养护管理行业中作业危险性高、超强劳动力大,社会公益性服务等特点,逐步提高管养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充分调动管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六)合理布置公路养护施工控制区 对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作业而言,如果养护作业能在当天同一位置完工,例如:边沟维修、护栏板更换以及交通标志维修和更换等,则根据临时定点养护作业的要求进行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如果养护作业会随作业地点产生变化,例如绿化浇水、路面清扫和检测以及路面灌缝等,则要根据移动养护维修作业的要求进行作业控制区的布置。 结束语 在进行养护时需要注重维修养护工作的原理,首先应当对公路损坏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功能性和结构性损害进行有效区分。此外,损害属于发展性损害还是非发展性损害也需要予以区分,只有这样才能够有针对性的施行养护。 浅谈干线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创新实践 摘要:随着我国干线公路的发展,干线公路运营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交通运输业,而养护干线公路最大的一项职责就是提供良好的路况。本文通过对我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具有创新型的管理策略来强化养护管理。 关键词:干线公路;养护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公路建设作为基础建设的一部分也越来越重要。公路功能得以有效的发挥就必须对其进行养护和管理。目前我国公路建设趋势越来越快,在公路建设的同时,对于公路后期的维护和管理也越来越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既要保证公路畅通无阻,又要加强力度关注社会环境的绿色发展。 一、我国干线公路养护的概念和特征 (一)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概念 作为干线公路管理的重要内容,干线公路养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通过运用数据库和预测系统等各种技术和工艺对道路及桥梁进行养护和管理,从而使得道路顺畅平整、经久耐用,并确保各附属设施性能完好,最终提高干线公路服务能力。 (二)干线公路养护的特征 我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强制性。即国家法律法规强制保证对干线公路进行养护。因为干线公路是重要的基础设施,与人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保证干线公路的使用性能是养护管理的重要目的,属于国家强制实施。第二,养护对象是广泛和全面的。养护管理的对象不仅涵盖了道路、桥涵、隧道及其沿线附属设施,交通工程设施,监控、通信、照明设施,绿化、环保、园林设施,棚亭建筑设施,还有各种生活服务设施等也包括在养护范围内。养护和管理的内容十分广泛丰富,形成一个综合养护体系。第三,养护成本较高。其成本包括养护的仪器、材料及人工等成本,由于干线公路的特殊性,其养护成本也比一般公路要高,对养护人员的技能也有较高要求。第四,养护技术科技含量较高。干线公路养护对技术要求专业并要不断更新运用新技术、新材料等。 二、当前我国干线公路进行养护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的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为了能够在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以及抗灾的能力和承载能力等方面得到有效的提高,就要对其进行合理科学的养护管理,从而增强干线公路交通的安全性以及舒适性,这已经成了对于我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的必要措施。首先对于我国的干线公路进行养护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地位,想建设一个有着质量保障的干线公路就必须要对其养护管理的工作得到重视,把建设和养护得到兼顾,对于一些传统的只看重建设不重视养护的观念要给摈除,树立良好的新观念;同时这样也能够对于干线公路的相关法律以及标准等能够起到促进其完善的作用;这也有利于我国的干线公路在这一方面的管理体制的改革,从而促进其养护管理更加的科学化、合理化。这些方面促使了我国干线公路在养护管理方面的必要性。 三、提高我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措施 (一)科学规范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 随着我国干线公路的不断发展,相应的管理机制及制度设置也应该有所变革和创新才能适应新的要求。当前,我国干线公路管理局下面设立了线路管理处和专职养护处等部门,虽然对于处理一些突发事件有较好的灵活性,不过这种机构设置存在责任分化及高成本养护等方面的不足。要变革机构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责任到人、考核有据的工作机制才能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根源处提高养护水平。 (二)提高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权责分明”这是我国公路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提高公路养护的整体质量。为了满足公路养护工作的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一些专业的培训,对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上以及思想上的指导,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这样,就可以创造出一个优秀的队伍,形成一个团结的集体。同时,进行公路养护工作必须管养分离,权责清晰。养护与管理分开进行,不能够放在一起,这样会混淆概念,导致各级人员滥用职权,只有将两者分离开来,才能杜绝一些不合理的管理现象,组建起一个合理、高效的养护管理机构。 (三)加强政府部门对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严格管制 在进行养护的同时,必要的监督措施是不可缺少的,政府部门对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是改进公路养护管理措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既要加强内部监督,也要实行外部监督,这样有利于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提高。目前,一些政府只注重公路的完工,而忽视了养护管理这一环节,缺乏管护的现象十分普遍。由此可见,政府应转变态度,重视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要摒弃以往的重建轻养的作风,应该把思想转变为两者同为重要的态度。 (四)坚持机械化养护 如果公路遭到毁坏未及时修复,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必须要及时对毁坏的路段进行修补。公路养护和管理部门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及时的路况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职责之一,因此,在队伍建设中要招纳和培养一支反应快、技术熟练和道德素质高的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路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明确,制度严明,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保障体系。 (六)集中完善防排水工程 早期建成的干线公路,防排水设施,如护面墙,拱形骨架,锥坡,急流槽,排水沟,边沟等使用年限长,维修量逐年增大,砌体结构的勾缝抹面大量脱落,特别是硬路肩,排水沟槽底部发生翘曲,破损等现象较普遍,难以抵御雨雪水的下渗,为了提高防排水系统和桥涵隧附属设施抵御水损害的能力,建议开展“干线公路防排水设施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大范围,大面积彻底消除干线公路防排水和桥涵隧附属设施的病害,从根本上解决构造物水损害不断扩大的问题。 (七)施工放样技术管理 在公路施工的过程中,放样工作的技术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公路定线的问题和路基施工小样以及小桥小样等都需要放样工作的到位,就整个公路施工的定线问题而言,放样技术就要对中心线的位置进行控制和测量,对整个公路的路线高度进行水准点测试,在原有的线路基础上不断更改除错,将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加以记录等,都体现了施工放样技术的重要性。在放样工作进行时一定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技术管理,包括放样工作中的路基放样技术,这个技术在整个公路施工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良好的路基放样工作可以有效的减少后期养护工作量。在施工放样技术的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一定要把握细节,因为放样技术不同于正式施工,细节上的失误很可能对整个施工造成巨大的损失。 结束语 当前我国公路的预防性养护工作落实不够彻底,对公路养护作用重视不够。因此,要加强对公路养护人员的预防性养护的宣传和教育,对结构状况完好的路面实施有针对性,有计划性的养护措施,延缓路面病害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做好关键路段的预防和养护,努力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实现养护效果和养护质量的双达标,减少养护成本和费用。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改革 【摘要】 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既是通识教育课程,又是必修的专业基础课。面临着课程内容多,课时少,学生基础法律知识薄弱,专业教师培养难度大等问题,文章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案例教学现存问题与教学目标的冲突问题切入,分析现存问题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的影响,进而在教学目标确定的基础上提出教学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 经济法;会计学专业;教学改革;案例教学法 一、案例教学在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内容涉及面广,教学容量大。经济法课程的内容大多是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制度,包括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秩序法、社会保障法等,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可以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经济法律现象、了解经济法律关系,也能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生产中。那么,在我们经济法的教学中,如何有效实现教学效果就成为教学的重中之重。案例教学法的意义在于,较之于法律专业,会计学专业学生法律理论基础较差,用案例教学法能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知识,学以致用。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在会计学专业教学中现存的问题 1、教材选用不符标准,教材内容不统一,能为案例教学服务的教材偏少 教材选用标准上存在着重教材口碑轻教材内容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经济法律现象不断复杂,经济法律不断制定和修订。这就要求经济法教材要能适应教学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但是有一些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或者是专用教材长时间不修订,内容编写水平虽高,但不能满足教学的需求;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材到底应该编写那些内容?市场上各种版本教材无法相对统一。很多高校只能根据自己专业课程学时数来选用适合自己的教材;能为案例教学服务的《经济法》教材就更为罕见,大多教材都是理论讲授,或者有一些案例也是历年司法考试或者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专业案例,实际操作和认知性都比较差,没法帮助教师和学生完成案例教学任务。 2、相关教师缺乏培养,专业性缺失,缺乏案例教学的素养 授课教师是法律专业还是会计专业更适合?这决定着这所高校的师资。经济法开设在会计学专业,配备的师资都是会计学或者财务管理专业教师,为了避免借调老师的麻烦,往往就那么顺理成章的讲授了经济法。这些教师如果没有系统学习法律或者经济法课程,很难把握经济法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很难驾驭其中的理论知识,因为经济法所涉内容繁杂、复杂和深厚。如果要讲好和分析好案例那就是更难的事情。 3、实践教学环节不鲜明,不突出,案例教学无法体现 会计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大都集中在会计学专业方向的实训或实践上,大多数学校根本无暇开展有效的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就使得经济法教学的效果大大缩水,也让很多对经济法有点兴趣的学生失去兴趣。目前,大多民办高校或者独立学院会计学专业都强调实用性,开展有效的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无疑将增加这种实用性的说理。因为没有实践环节,案例教学环节的内容就无从体现,价值也就无法实现。 4、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落后,案例教学推行困难 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方式基本采用传统教授方法,教学方法单一。加上法律、法规本身的抽象和枯燥,使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只满足于理解和记忆教师讲授的教学内容,把精力投放到记录、整理和背诵课堂笔记,很少深人思考,脱离实践。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使该课程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力。教学手段落后表现在很多教师仍未摆脱传统的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教学设备没能充分运用,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使得经济法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学生走向社会后难以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有些教师觉得案例教学比较麻烦,学生参与会延误课程的学时,课前需要大量的备课工作量,需要学生提前预习相关知识等因素而抵触案例教学的开展。 三、改革的思路和构想 1、培养方案改革,体现案例教学的思路 统筹把握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体现案例教学的教学方法和思路。应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考虑经济法课程在法律基础和财经应用文写作中承上启下的作用;二是考虑经济法课程需要会计的基础知识,所以要先行开设基础会计课程;三是考虑学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需要。完善学习效果评价机制。鉴于经济法的实践性较强,可以适当放大平时成绩的分值比例,如占总成绩的40%—60%,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综合测评学生的实际案例分析处理能力。对于需要学生记忆的知识可以统一闭卷考核,仅作为考核的其中一个小方面,最终以考试成绩和学生的平时实际案例分析处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效果。 2、教材改革,为案例教学找对支撑点 近年来会计学专业教材很多,教材的选用要把握几个重要的原则:首先经济法教材必须属于经济管理专业,坚决杜绝错误的将用于法律专业的教材用在会计学专业学生;其次教材内容能及时修订,教材在其他高校反复使用评价较高;再次就是教材所涉内容。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要体现实用性,所以教学内容应有逻辑性。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企业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等),破产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管理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证券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经济纠纷的解决。需要说明的是,以往教学没有安排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但是考虑学生考核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及在今后工作中的需要,有必要增加这一内容;最后就是尽量选用或者编写适合案例教学的教材,这些教材可以组织双师型教师编写,也可以组织校企共建教材,都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3、教师培养改革,让案例教学方法得以推广 纯粹的法律科班教师担任会计学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还需一定时间的培养和适应。他们具有法律专业基本的理论素养,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熟悉经济法律现象,但是缺乏认识会计学专业学生无法律基础的现状、缺乏理解经济法课程和会计学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缺乏了解会计学专业学生的学习习惯和方法。所以针对会计学专业学生讲授经济法知识,更需要教师具备会计学专业和法律专业两方面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这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进教师时考虑双师型教师的作用,他们既有法律专业素养也有实践案例的操作实务,将自己实际案例带进课堂能有效激发学生分析问题的热情,培养学生分析法律现象的能力。 4、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是对案例教学的检验 对于会计学专业学生就不能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宣传这样专业性太强的实践项目。但是组织观看经济法律方面的审判案例实况、参加经济法律审判庭审、开展经济法律文书写作实训、组织一些涉及经济法律内容的沙龙、要求完成一项经济法律调研报告等都是不错的选择。这些环节可以使课内实践环节、也可以是校外实践环节,都能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律的热情,也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5、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理念改革,助推案例教学不断探索 推行案例教学法。《经济法》涉及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教师只有运用有效灵活的教学方法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案例式教学是启发式教学的一部分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本着“新颖、典型、综合”的原则,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来阐述经济法理念、本质、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具体制度。选择的案例既不能太简单,也不能故意编造,这样会降低学生的认真度。其次要正确合理的运用案例。要求列举的案例要能准确诠释相应理论知识,比如一个关于合同法的案例,却在上公司法的课程中运用,可想而知,这种运用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四、结语 进行经济法课程改革,涉及诸多方面因素,改革路程艰辛和曲折。专业教研室形成科学的改革思路,制定有效的改革措施,明确责任、步骤鲜明、保持计划、齐心合力,才能实现经济法教学改革目标的实现。案例教学法教学方法的推行,从培养方案的制定或者修改、师资引进或者培养、实践环节的开设、案例教学法的推行与实施是一个完整的教学链条,需要逐步推行和实施。 作者:赵联果 袁显朋 单位:西京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商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考 摘要: 贵州商学院是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在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学校以管理学为主体,经济学、工学、人文学科互相支撑、互为依托,重点打造了面向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商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核心专业群,形成了结构布局合理、行业特色鲜明、品牌优势明显、全面覆盖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体系。 关键词: 商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考 经济法基础是商贸类专业的一门必修课,贵州商学院也非常重视经济法在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会计等专业中的地位,但由于贵州商学院的前身是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一所高职高专院校),在经济法这门课程使用的教材体系、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本文以贵州商学院为例,对该校商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进行了探讨。贵州商学院(原名“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组建于1952年,前身为创建于1947年的“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1987年升建为贵州省商业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1月通过高等学校设置委员会投票,升格为全日制本科学校,并更名为贵州商学院。截止目前学校设有财政金融系、工商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会计系、旅游系、贸易经济系、设计艺术系、艺术教育系、传媒系以及社科部、基础部、体育部、职教部、继续教育部等13个系部。现有4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市场营销(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市场营销、酒店管理(2个),省级示范专业市场营销、会计、酒店管理(3个),省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1个),首批本科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4个)。学校目前正处于由专科职业技术学校转变为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的特殊阶段,基于此,笔者认为学校对商贸类专业学生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贵州商学院商贸类专业目 前使用的经济法教材体系不合理。现大多数经济法教材均是以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材体系为模板的,难免有将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简单罗列的嫌疑。当前,学校只有4个本科专业,其余41个专业仍属于专科专业,在学生的知识背景、学习能力以及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如使用相同的经济法教材来构建所有商贸类专业学生的体系,势必缺乏经济法在商贸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对象、职业素养等方面差异性的深入研究。与此同时,这样欠缺逻辑性的教材体系,也将增加商贸类学生在理解上的难度,无法满足该类专业学生的特殊需求。 二、贵州商学院商贸类 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多、涉及面广、与学校各商贸类专业的融合度不高。商贸类学生从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虽然学校已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设为公共基础课,但由于此门课程侧重思想道德修养,对学生法律基础的构建作用甚微。致使经济法老师在授课时,常常需补充大量的法律基础理论及民事相关制度等基本知识,使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雷同,教学内容的专业实用性不强。 三、实践教学环节,理论与实践 相脱节。贵州商学院作为贵州省一所有着近30年专科办学历史和近70年行业办学特色的商科院校,作为商贸类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于贵州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创新基地,学校对商贸类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的人才培养目标应以应用型、创新型为主,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而学校搬迁至新校区,缺乏进行实践教学的条件,导致法律宣传、实地调研、参加庭审旁听等实践教学方式很难开展。 根据以上观点,笔者鉴于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与社会实际生活联系的紧密性,在充分研究学校实际情况的前提下,针对学校目前经济法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思考。首先,选用的教材应具备以下特点:1、定位准确,针对性强。针对应用技术型商科类本科院校应以岗位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理论必需、实用为度”的原则,突破传统经济法教材以完整性、系统系、学术性、理论性见长的框架,同时在知识体系的编排上还应注意与商贸类职业资格考试相结合;2、结构合理,实践性强。使用的教材除高度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将基础知识与实务有机结合起来外,还应配有讨论案例及同步课后思考,突出教学做一体化。其次,针对学校商贸类专业学生的不同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特点,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老师对授课内容要有所区别。贵州商学院目前的商贸类专业包含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和物流管理等专业。对于上述专业,劳动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度直接涉及到学生实习、就业、日常生活消费等问题,为更好地帮助学生维护自己的权利,学以致用,这类法律知识在商贸类所有专业中均需加以介绍。而对于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税务等专业时还需分别着重介绍民事制度、合同法、法人制度、知识产权法、税法等法律制度。最后,经济法授课教师在讲到不同法律制度时,应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快速地融入到工作、生活中。例如:讲到企业法律制度时,可以让学生到企业去调查,了解实际情况,也可安排学生参加相关案件的法庭庭审;涉及税法时可以聘请税务部门的相关业务人员向学生介绍税收立法、执法等有关问题。 作者:蔡艳 单位:贵州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 摘要: 经济法是高校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之一,但教学实践中却普遍存在师生缺乏互动、学生学习参与度低等问题,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混合式教学模式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在教学实践中贯彻新型的混合式教学,包括利用信息技术打造随时随地的线上教学、灵活设计翻转课堂增加参与互动、在实践中引入模拟法庭等,即改变单一的固化的教学模式,构建实体课堂、网络课堂、实践课堂等多重课堂来组成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 经济法;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互动参与 在高校经管类本科专业课程中,经济法几乎都被设置为专业必修课,但是目前在许多高校的教学实践中,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却不理想,普遍存在教学模式单一、学生“临时抱佛脚”应付考试、学习参与性低等问题,课程“鸡肋”性质凸显。随着教育技术信息化和互联网工具的普及,大学生是率先接受并积极应用的群体,针对于他们的教学活动更是亟待改变以教师单向讲授为传统的授课模式,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多元互动、自主学习、依托技术成为当前高教中理论与实践探索的热点,其中“混合式教学”便代表了目前教学发展的趋势之一,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混合式教学的理念 混合式教学最早于2002年由美国学者斯密斯•J和艾勒特•马西埃提出,将E-Learning的纯技术环境与传统的学习理念相结合,北京师范大学何克抗教授在国内首次正式倡导混合式教学,给出了更通俗的定义:即把传统学习方式的优势和e-Learning(即数字化或网络化学习)的优势结合起来,既要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1]。体现在教学实践中,既包括教师在课堂上的讲授形式、互动讨论形式,也有学生课前课后的网络自主学习和集体实践环节等,既有教材书本知识的学习,也有网络资源的搜集,这种教学方式要求老师在课程设计和知识传递中,将课堂教学与信息技术进行融合,使教学过程“线下”与“线上”有机结合。最终能让学生达到深层次的泛在学习状态,即随时随地、无处不在的普适学习[2]。混合式教学强调在教学设计中要变传统的“以教师教为中心”为“以学生学为中心”,既体现教师的教学主导性,不忽视传统教学的功能,又要构建新的课堂平台,用多元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参与互动,激励学生主动学习。 二、混合式教学应用在经济法课程中的优越性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面向经管类专业学生的经济法课程在教学侧重点和培养目标上都不同于法学专业,但至今普遍的教学方式还是教师“灌输说课”,虽然加入多媒体、案例教学等,学生参与、师生互动仍然欠缺,经济法课程性质与授课对象等决定了混合式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有良好的适用性和优越性。 (一)有助于解决教学中学时紧张的普遍问题 在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中,经济法是唯一的法律课程,因此被赋予了过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学生的法律教育都被寄托于此课程,经济法内容本就繁杂,涉及多个领域的部门法,而为了向这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目前几乎所有面向经管专业的经济法教材都又加入本不属于经济法范畴的内容,诸如合同法、诉讼仲裁法、甚至民法总论的内容,教学章节“臃肿不堪”,教学时间却只有50左右课时甚至更少,面对完全没有法律基础的经管专业学生来说,学完所有章节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引入混合式教学,则可以把一部分教学内容转移到“线上”进行,或者让学生提前预习,节省课堂讲授时间,或者直接让学生课下自学,只需在线提交接受教师的网络评价检测,这种多重课堂的同时学习,可以缓解捉襟见肘的教学时量,同样学时下可以达到更多的教学容量,节约教学时间,提高效率。 (二)有助于解决教学中教材内容滞后的问题 法律课程尤其是经济法都会面对制度更新的问题,我国目前快速的市场经济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决定了相当长的时间里经济法的相关制度内容(比如公司、证券、社会保障等方面)会更新较快,而教材往往有一定滞后性,在教学中经常会出现某些章节不能依赖教材、内容需要修正的现象,而开放在线学习则无须顾虑这个问题,教师可以让学生自己从网络中获得最新的法条、资讯,充分利用网络数据库的及时更新为教学所用,能有效减少教材内容的滞后单一,海量的网络资源可以给予学生更大的信息量和最新的知识视野,对学生来说时效性与生动性兼具。 (三)有助于解决法律课堂中案例教学事倍功半的问题 案例教学已经成为法律课堂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案例的选择、问题的提出、环节的设计、时间的把控等都是需要教师考虑的因素。传统教学中,案例及问题一般选自教材或参考书籍,课堂上对于案例的陈述和熟悉就要花去一定时间,且案例往往老旧。而加入互联网工具,则教师可以事先从经济法的案例数据库或直接网络搜索最新的热点案例,按章节师生共享,上课时教师甚至无需事先准备,随机调取,或者要求学生课前了解数据库中某案例,课堂时间直接开展讨论,完成问题。教师可以及时更新补充案例数据,可以将社会热点、最新典型案件纳入其中,改变传统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耗时耗力事倍功半的局面。 三、构建经济法教学中的新混合式教学 混合式教学模式虽然是目前高教研究中的热点,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其适用仍应因课而异、因人而异。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更强调的是应用性和启发性,避免过多抽象的法律原理的研究,针对目前经济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教学模式单一、实践性教学欠缺、课程内容设置不当等问题,引入新型的混合式教学,即改变单一的固化的教学模式,构建实体课堂、网络课堂、实践课堂等多重课堂来组成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既不能忽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和监控作用,又注重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参与热情,增加教与学各种形式的互动。 1.利用网络工具,传统课堂与网络课堂并重。 混合式教学的亮点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互联网+,教师在实施课堂传统授课的同时可以开拓另一阵地,利用手机APP应用、网络教学平台,实现学生课下的自主学习,随时学习。如今已有不少高校购买网络平台产品供教师登陆使用,教师把经济法中的热点案例、重要原理、可以由学生自学的内容,用文字或微课的形式放在平台上,或者把教学内容分章节和知识点录制成微课程,要求学生课下点击学习,教师布置作业和任务,学生要及时完成作业并提交到平台上,教师应对学生上传提交的作业进行评价与反馈,通过监控学生登陆时长、点击次数、提交作业等进行评测和排名,作为教学评价的依据之一。另外,教师可以通过设立个人微信公众号或APP应用的方式,打造互动平台,把所需讲授的知识点或者是与经济法有关的案例视频、法律动态、学术研究做成专题,推送到手机客户端,学生只要关注该公众号,即可随时随地学习查询,并且可以和老师实时语音或文字沟通,便于提问和答疑,师生互动相较于传统更为便利和频繁,对于教与学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加学生平时的碎片化学习,也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更深层次的作用,可以模糊传统课堂界限,打破时间和空间的桎梏,构建课上课下随时随地学习———即泛在学习理念。 2.实施翻转课堂,增加互动参与。 翻转课堂的理念最早由美国科罗拉多州林地公园高中的两位教师提出:即把传统的学习过程翻转过来,让学习者在课外时间完成自主学习,课堂则变成师生解答疑惑、汇报讨论的过程,即形成了一种“学习知识在课外、内化知识在课堂”的新型教学结构[3],也是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一种典型体现。经济法课程自学性较强,又可以进行案例教学、分组讨论,因此比较适合尝试翻转课堂。首先,教师把本次授课的知识点讲解通过各种形式制作,或者让学生自行搜索下载相关资料,让学生提前在线学习,这些学习资料可以是教师自己的课件、录制的微课,也可以是网络开放搜索的教学资源、案例视频,对于抽象枯燥的法律原理通过各种形式更加生动、通俗的传达,保证学生学习兴趣和接受能力。进入到课堂教学阶段,教师不必再重复理论,提出本课要解决的任务即实践案例,可以让学生对照理论尝试适用法律进行分析,教师可以设置不同的难度层次,案例先易后难,学生可以分组也可以单独陈述自己的判断和理由,教师在课堂上更多的是扮演旁听者和节奏的掌控者,必要时给予启发或者发起辩论,在知识的反复陈述和观点的反复碰撞中,尽量由学生自行得出接近正确的结论,最终教师回答疑问,强调教学的重点并布置下次翻转课堂的资料。当然这样的翻转课堂效果如何,关键还是教师应有充分的课前准备,对于课堂讨论中题目的设计、讨论模式的选择都应事先考虑,并预想整个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问题。 3.在实践课堂中引入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常见模式,在许多法学专业里普遍设置,但在非法学专业中应用较少,在此加入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度都是很好的途径,也能够间接督促学生掌握相应实体与程序法,提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是能够达到教学效果的生动方式。在经管类专业学生中开设模拟法庭需要注意面对几个问题:首先,要求教师要有较强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法律原理知识,从模拟审判的案例选择、诉讼流程、法律适用、分组讨论、评析总结,都需要教师事先作出周密安排和精心设计,教师是模拟法庭活动背后的主导,把控好节奏和时间,在庭审中如果学生出现错误、卡壳等问题时,可就地分析纠正。其次,给学生充分的庭前准备。因为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应提前熟悉诉讼流程,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去法庭旁听或者播放庭审视频,也可以布置学生事先从网络平台自行查找学习,在案例选择上可以选择经管类学生较为熟悉的公司企业、合同类的典型案例,若有教师本人经历或者的案件则更合适,对于案例涉及到的理论和法条,学生应理解熟悉。第三,角色分配的问题。鉴于模拟法庭参与人员毕竟有限,在角色分配上尽量做到全员参与,避免一部分学生只能旁听的局面,可以设置调解程序、一审、二审程序,每段程序换不同的同学[4],增加第三人、证人、鉴定机构、律师助理等出庭人次。最后,教师应注意庭审结束后的总结评价环节。从程序操作、司法文书、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点评和纠错,并给学生打分评级,作为课程考核评价依据之一。 四、结语即反思 总之,在经济法教学中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可以大大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兴趣,教与学和谐互动,提高教学效率。其具体的教学方法还可继续探索尝试,但是显然不管如何这种教学活动的成功,都需要教师精心的课前准备和设计,也需要依靠互联网软件技术,这对于教师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味着教师不光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还要与时俱进的学习教育技术,更新教学理念,实际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另外值得思考的是,针对于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其混合式教学模式中的“混合”应该并不仅仅是线上和线下两种学习形式的结合,即便线下,实践中也可以拓展不同类型的课堂和手段;而对于互联网,不管何时网络资源和各种平台之于教学只是工具之一,依赖或是拒绝都不是明智之举。当前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备受推崇告诉我们,教学者应该在尊重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在教学环节、培养目标、实践应用等各方面,打破过去孤立、固化、单向的形态,构建更加开放、更加注重学生个性、更加有利实际应用的教学模式。 作者:王一帆 单位:阜阳师范学院 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会计经济法课程教学思考 摘要: 《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应被忽视;任课教师应当在《经济法》课程第一堂课上对学生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有清晰的认识。《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会计各类资格考试的内容为基础,并与其他的课程如《税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等相衔接。 关键词: 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 一、《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性被忽视 《经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其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首先,《经济法》课程是会计专业各类考试的必考课程之一。从学生选择会计专业开始,就注定了与《经济法》课程一生相伴;《经济法》课程贯穿会计专业学生会计职业生涯的始终,《经济法》课程能决定会计专业学生会计职业生涯的高度。会计专业的资格考试,从低到高,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这五个层次中,目前有四个层次需要考试《经济法》课程,即: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经济法》课程是必考科目,只是在不同层次的考试中,名称不一样而已。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名称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在初级会计师考试中,名称为《经济法基础》;在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名称为《经济法》。由此可见,《经济法》课程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经济法》课程能决定会计职业人员的执业质量。会计职业的特点决定了会计职业是“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会计岗位是社会上所有单位不可或缺的工作岗位,会计人员每天在与数字、金钱打交道。很多单位存在的违法乱纪现象,均需要通过会计岗位进行账面上的“合法化处理”。众多会计从业人员,或者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或者出于法律观念淡薄,或提供虚假的会计证明、或疏于履行该有的监督之责,使得违法乱纪行为屡屡得逞。因此,会计岗位的特殊性要求会计专业的学生不仅具有娴熟的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有较强的法律观念。从某种程度上讲,经济法律知识能决定会计职业人员的执业质量和职业生涯。与《经济法》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重要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情形是:《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却被实实在在地忽视了。《经济法》课程重要性被忽视的体现就是课时的缩减。笔者曾在多个三本院校做过调研,《经济法》课程的课时被缩减是众多三本院校会计专业共存的现象。 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一)任课教师须在《经济法》课程的第一堂课上对学生强调该课程的重要性 虽然每所三本院校均会在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专业教育,但是入学专业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众多三本院校将《经济法》课程开设在第三学期或者第四学期。经过一年多的大学生活,学生已经开始思考自己的专业出路、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很多学生也已经参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甚至有的学生已经开始筹划初级会计师以及中级会计师的备考事宜。此时再对学生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相信学生会有切身的体会。更有甚者,不用任课教师强调,学生自己也会明白哪些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笔者从事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已经5年有余。在笔者的《经济法》课堂上经常有学生带着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复习资料,并在课间休息时间向任课教师咨询不懂的题目或者知识点。因此,任课教师在第一堂课上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要比在入学专业教育时强调《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其效果更加明显。 (二)任课教师须注重培养和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对该课程没有兴趣,学习效果会大打折扣。笔者曾经在武昌工学院和武汉工商学院做过问卷调查,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看法惊人的一致:《经济法》课程理论高深、内容枯燥,没有学习的兴趣。学生对《经济法》课程产生如此误解,责任在于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讲授的内容空洞,如何让学生产生兴趣?任课教师单一的教学方法,如何激发学生的兴趣?有的任课教师自己没有理解知识,又如何让学生理解知识?又如何向学生传授法律条文如何应用?有的任课教师上课就是念PPT,以至于学生戏言:《经济法》老师就是念经,《经济法》课程就是催眠。其实不然,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经济法亦然。社会生活丰富多彩,经济法也应该很精彩才对。因此,作为《经济法》课程的任课教师,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专业技能是第一要务;运用自己的知识魅力、人格魅力吸引学生,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产生兴趣则是《经济法》课程任课教师的迫切现实。 三、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内容需要厘清 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经济法》课程的考试内容各有不同、各有侧重。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等。在初级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基础》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经济法概述;劳动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等。在中级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课程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经济法概述;公司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其他法律制度,如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等。在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课程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有:经济法概述;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与支付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三本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会计资格考试的内容为基础,与其保持一定的衔接。鉴于会计专业已经专门开设有《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税法》等课程,《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内容就无需再涉及财经法规、税法的内容;《经济法》课程应以经济法概述、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等为主要内容,适当兼顾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以及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内容,以培养初级会计师为主要目标。 作者:张荣健 单位:武昌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案例教学经济法课程优化 摘要: 案例教学法,以案例教材的具体事实与经验作为讨论的依据。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协助学生进行问题回答、倾听、回应挑战、鼓励学生发言、问题解决的引导、预定假状况,最后并能归纳与总结,是多重角色扮演者。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经济法;高职院校 1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1)提高经济法的教学质量。 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气氛枯燥无味,难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很多教师会选择使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辅助教学,但也只是通过多媒体设备向学生传授教材中的知识内容,容易造成学生视觉疲劳,不能调动学生对学习的兴趣,降低了课堂教学效率。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可以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不再迫使学生依靠记忆力记住枯燥的法律条例,通过真实案例使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切身体会案例分析的过程,由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经济法教学内容中的重点知识,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课堂教学质量。 (2)贯彻经济法的教学理念。 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主要是将枯燥无味的理论知识与真实生动的经济案例结合,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经济法相关的知识内容,改变了传统枯燥无味的课堂氛围,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学生可以在真实的情境中学习经济法课程的理论知识,同时有利于教师深入贯彻主动思考、积极探究的教学理念,促进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改革,从根本上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3)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 目前,大部分高校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知识的学习只是依靠强行记忆的模式,不会重视理论知识的本质和内涵,不能透彻分析和理解经济问题,无法将经济法理论知识很好地运用于实践中,只是为了通过考试而勉强学习,这些问题都导致了学生在进入工作阶段之后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不足,制约了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可持续发展。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学生主动思考的积极性,在对真实经济案例进行剖析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形成发散性思维方式,转变传统落后的教学理念,使学生能够表达个人对案例的想法。由此,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专业人才。 2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实施过程 (1)案例选择。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合理应用的前提是正确选择教学案例。教师获取经济案例的渠道较多,包括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教师在看书看报的过程中要注意摘录与经济法相关的案例,在收看与经济法相关的电视节目时也要注意记录有利于实施课堂教学的案例,例如《今日说法》、《法制进行时》和《经济与法》等。教师在收集案例的过程中可以将能够应用于课堂教学的案例筛选出来,为教学准备积累案例资源。 (2)案例展示。 教师在课堂上将精心选择的经济案例向学生展示,可以有效吸引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注意力,激发学生主动思考的积极性,使学生能够带着疑问深入分析案例内容,为学生的理论知识学习拓展思路。同时,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的支持,将案例以视频、音频、图像、文字和动画的形式展示给学生,改变传统枯燥无味的灌输式教学模式,提高案例展示的真实性与生动性。视频、音频等教学素材能够为学生创建真实的案例情境,从根本上提高案例的趣味性。教师还可以将学生在业余时间喜欢观看的经济法电视节目引入到课堂教学中,作为课堂案例辅助教学活动的实施。 (3)问题设计。 问题设计是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重要环节,在该教学过程中不但可以使学生回顾和理解已经学过的相关知识,又能够使学生运用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是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实践的过程。当学生面对教师精心准备的教学案例时,第一反应是被案例吸引,紧接着提出各式各样的开放式问题。教师通过将学生问题的整合、分类,与教学案例中的经济法知识进行有机结合,激发学生提出更深层次的问题,总结出案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再组织学生开展分组讨论。 (4)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关键部分,更是学生参与程度最高的教学环节。课堂讨论可以包括全班共同讨论和分组讨论两种模式。在课堂讨论中,教师作为引导者和评价者,一是要注意观察学生分组讨论的情况,对于偏离案例的讨论要及时引回主题;二是在小组代表发言时要适当点拨,引导学生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思考问题,提高学生判断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反思 在案例选择方面,由于目前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教材并没有完善的案例配套,即使教材中有些经济案例,也仅仅限于文字描述案例,甚至案例已经过时,不在适用于课堂教学。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仍然存在案例明显不足的问题,因此,教师要积极准备科学合理的教学案例,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在学生学习方面,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进行沟通,提高学生的主体地位,使教师与学生处在相互平等的位置上进行交流,及时改变学生传统的学习观念,防止学生为了应付考试而被动学习,从根本上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同时,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可以帮助学生在剖析案例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创新思维意识,为学生顺利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在教师教学方面,高校要注重教师自身的实践经验,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或者以轮岗方式增加教师的实践经验,使教师能够充分适应教学改革背景下的创新型教学模式。尤其是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注重的是案例分析的实践技能提高,理论知识教学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培养了学生运用已经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效解决了传统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瓶颈问题。 4结语 基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能够从根本上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创新思维意识,激发学生主动学习、深入探究的兴趣,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由此,高校要加强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视程度,教师也要积极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精心准备科学合理的教学案例,确保案例的真实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情境,使学生在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 作者:李菁 单位: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摘要: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面向学生专业广泛,课程内容涉及面宽,与法学专业相比,教学目标具有差异。当前,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基础薄弱,对课程认识不足,教师教学方法传统、陈旧。因此,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经济类专业学生的需求,合理设置经济法教学内容,不断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关键词: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特点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上。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之间存在多方面的联系,如两门课程在名称上相同,在内容上也存在一致性和共通之处,而且往往都是由法学专业的教师教授。但是,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相比,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学生所涉专业广泛,课程内容涉及面较宽 应用型本科高校吻合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财务会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及电子商务等经济类专业都开设了经济法课程,开设该门课程的专业非常广泛。经济法课程体系本身比较庞杂,涉及到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商法、行政法、诉讼法等知识,虽然从理论深度上讲要求不高,但其所涉及到的内容甚至超过了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 (二)与法学专业相比教学目标具有差异性 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主要是将学生培养成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能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而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学生从事法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决定了两个专业的教学目标具有较大的差异性。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首先要培养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经济法律意识,在具体的经济实务工作中增强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理念;其次,在课程内容上,要注重增加知识面的宽度,降低理论深度,将课程目标定位为使学生“懂”法“、用”法而不是“精于”法“、研究”法。 (三)要求教师具有法学和经济学专业的复合型知识体系 授课教师应在扎实法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基础上,熟悉经济、管理等经济学领域的知识,将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融入经济类专业学生所熟悉的经济专业知识体系内,既可以解决学生学习经济法入门难、缺乏学习兴趣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经济类专业培养通经济懂法律的应用型人才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生对课程认识不足 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时存在着一些问题:从客观层面来看,经济类专业学生欠缺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背景,在学习过程中有些内容理解起来相当吃力,结果使部分学生逐渐失去了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从主观方面来看,有些经济类专业学生并没有把经济法当作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看待,缺乏学习热情和动力。 (二)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 不同的经济专业对经济法知识的内容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应该各有侧重。如市场营销专业,除了要重点学习市场规制法方面的重点内容外,还需要着重介绍民事制度、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制度;财务管理或会计专业,则应当着重介绍财政法、税法、会计审计法、票据法等法律制度。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学校及教师却忽视了不同经济类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知识需求的差异性。 (三)传统的教学方法缺乏实效性 理论传授是传统经济法课程的主要教学方法,教师往往只注重对现行法律规定的解释和阐述,只注重教材上的理论内容,不能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教师的“满堂灌”使得教学过程沉闷乏味,即使偶尔组织一些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也是教师分析为主,经济类专业学生因为缺乏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法律思维而无法参与,不能形成良性互动,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正确引导,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要使经济类专业学生在通晓经济法律的基础上,具有分析和处理经济活动中法律事务的能力,仅仅依靠课堂上教师对经济法知识的讲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要在经济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首先要“教”“学”并重,改变“教师讲、学生听”的单向教学模式,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其次,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是经济类专业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的落脚点。培养学生的自主分析思考能力和探索实践能力,最具实效的途径是案例教学法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教师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案例素材的选择,同时考虑到经济类专业学生贫于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要对案例的内容和难易程度作一定的处理,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展开讨论,寓理论于案例之中,通过讨论让学生积极地参与进来,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二)根据专业特点恰当选取和处理教材,合理设置教学内容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教材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的选择,选择教材的时侯,要考虑到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同时,要根据专业特点合理构建课程教学内容。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有选择、有重点地设置教学内容,关注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授课教师要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学内容。这样的课程设计与专业结合紧密,能够在有限的课时里将最需要的、最实用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从而达到增加教学的有效性。 (三)契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不断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在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常用到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讲授教学法中,教师应善于置疑设问,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掌握知识。除此之外,教师还应在掌握学生学习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难点进行针对性的讲授,为学生系统地获取知识提供保障。教师在教学中应使用多媒体设备,将有关经济法的新知识、新信息直观地传递给学生。在经济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使用多媒体,要合理安排内容,科学把握每节课的课程容量,给学生留出思考和接受知识的时间。生动的案例对学生更具吸引力,可以增强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在案例教学法中,选择恰当的案例是很重要的。教师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案例选择,围绕专业特点尽可能选取贴近学生实际的案例,同时要对案例材料的内容和难易度作必要的处理,循序渐进地对案例展开分析和讨论,教会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组织课堂讨论可以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在讨论过程中深化对知识的理解。讨论教学法由教师给予启发性的提问,以引导学生的思路为主。但是讨论法的运用除了需要提前布置学生预习之外,还需要充裕的课时,并处理好学时过少和教学进度的问题。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注重组织和引导对问题的分析,及时总结学生讨论的核心和重点,使学生的讨论有始有终。 作者:王艳 单位: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分析 [摘要] 经济法概论作为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的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内容极其繁杂,且难以掌握,相应地,授课难度就比较大。因此,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好地学习和掌握这门课程的相关知识,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教学中的首要问题。案例教学法无疑是一种有效措施,本文将通过分析该课程目前的教学现状,分析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必要性,提出该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创新探索。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经济法;教学方法 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多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在课堂上,教师以经济法教材作为授课的唯一基础,注重对学生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灌输,追求将教材中的全部内容都无遗漏地讲到。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缺乏师生在课堂上的有效交流和互动,不能全面启发学生的思维,同时,导致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不能灵活运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中。笔者认为:在经济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它可以激发学生的潜能,有助于提高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 一、目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 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必修课,必须认真对待。但面对如此枯燥的课程,学生往往不知从何入手,学习效果较差。就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来看,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学生基础薄弱,教学手段陈旧,教学效果欠佳 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基础普遍较差,知识基础薄弱,学习主动性、积极性较差,让他们学习单纯的理论知识和一些法律条文有相当大的难度。经济法概论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多,但教学学时较少,有限的课时无法容纳经济法浩瀚的内容,任课教师因学时过少和教学进度的压力,往往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在讲台上一个人滔滔不绝地讲,但学生基础弱,听不懂,就会觉得这些法律条文枯燥无味,抽象无趣,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学习效果必然无法令人满意。 (二)传统学习效果评价方式阻碍了对学生素质的提高 传统的应试教育观念一直影响着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体制,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围绕着考试这个中心而展开,学生的任务主要在于积累与考试有关的知识、应试技能,考取高分,让分数来作为测评师生成绩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传统学习环境中,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考高分,这样就使得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无法得到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得比较紧密的课程,它对教学要求比较严格,离开具体实践,理论会显得抽象、空洞、枯燥,无法将理论阐述得透彻、准确到位。所以,教师的教学活动要始终围绕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自身业务能力提高而进行。特别是针对高职学校的学生,更应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如果能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激发出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的意识,就可以更好地实践互动式的教学理念,形成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养成正确的职业观念。例如,在讲完了企业法和公司法这两章后,结合学生就业的情况,让学生思考:如果自主创业的话,你会选择哪一种企业形式?大学毕业以后参加工作,很多学生会选择租房子,那么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因此,在讲授合同法这一章的时候,所选取的案例不光要让学生有兴趣,更主要的是使他们重点了解合同的订立、解除和发生纠纷时的解决途径,建立起自身的维权意识,掌握好维权的方法。因此,真实的并相对容易理解的案例可以增加他们对现实生活中风险的了解,使他们运用已有的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更好地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组织实施 (一)精心设计组织案例 案例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效果,结合高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特点,教师在选取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案例必须来源于真实的事件,源于实践。教学案例必须源于现实的社会实践,在编写和选择案例时,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规律,使教学案例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最终使学生能够把在案例教学中所学到的理论运用于实践。 2.案例内容要跟教学知识点相吻合。这一点就要求教师做好充分的备课,要根据所选案例的主题,将案例的内容和理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两者相辅相成,方能起到预想的效果。 (二)引导学生分析案例 在确定了教学使用的案例之后,就要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有关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可分小组讨论,也可以大班讨论;可以先合后分,也可以先分后合。通过大家的群体智慧力量,将案例分析得多样化、透明化、观点全面化以及方法周全化。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这种方式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一种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教学模式。案例的选择应重视符合“三实”(实战、实用、实务)带动“三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要求,尤其要重视一个“实”字,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所学的知识是可以有实际作用的,这样学生的积极性及探究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常见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种: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 1.列举案例法。是指在授课中,教师为了更具体形象地阐述重点难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典型案例,列举的案例可以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比如,在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时,我会让学生关注一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这个节目里面的案例都值得大家去深思,而且通过电视把整个案例形象逼真地表现出来,特别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讲评案例法。是指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一教学内容而对某一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内涵,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在进行这样的教学时,可以使用电化教学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边看边讲评。 3.讨论案例法。为了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巩固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在某一主要章节讲授完后,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教师需要事先准备有针对性和难度的案例。可以采用分组研讨、课堂上辩论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从各自的角度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见解。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当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分析学生的讨论思路是否正确,分析解决问题的途径、手段是否得当,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四、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要想充分实现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作用,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案例教学法既注重理论教学环节,又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就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而言,理论教学为案例教学提供了分析问题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解决。在教学过程中,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法从头讲到尾,也不宜将整个课程全部都使用案例教学。 (二)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环节的关系 案例教学固然重要,但不能替代其他的教学环节,也不能与其他教学环节以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环节重复,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互补充,互相促进,以提高会计专业整体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三)在案例教学中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组织案例讨论过程。在课堂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主动参与性与积极性,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并阐述自己的观点。要尽力营造一种让学生身临其境、积极参与讨论以及乐于表达自己的判断和看法的氛围,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思维潜能。 作者:方英 单位: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反思 摘要: 经济法是我校非法学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必修课。从任课教师及学生的反映来看,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通过问卷调查,考察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从教材、教师、学生、教学方法等几个方面分析目前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 经济法教学;问题反思;解决路径 经济法是高校经管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经济法无论是作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开设的目的均为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掌握市场经济运行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能够在将来本专业的实际工作中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这种培养目标的设置符合目前高校提出跨专业培养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所以很多高校普遍重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工作,也积累了很多教学经验。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由政法学院教师担任,虽然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成果,如进行经济法精品课程建设、出版了两本经济法教材,但由于学生法律基础、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的限制,目前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是我们今后经济法教学工作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为了更好掌握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笔者对13级和14级的会计、工商、财管、物流等专业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4份。同时针对个别问题对学生和授课教师进行访谈。问卷和访谈的内容涉及教材、学生、教师、教学方法等课堂教学要素。 一、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基本情况 目前,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中开设经济法课程的有工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等共计6个管理类专业。从这些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来看,经济法课程较受重视,均被设为专业必修课,总课时为48学时。近三年来,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教材均采用政法学院老师编写的教材并由该学院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经调查,经济法课程普遍受到非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视。2014级和2013级的管理类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有89.44%的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对自己重要,只有10%的学生认为不重要。对学习经济法的目的,绝大部分学生也形成了积极正面的认识。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有90.22%的学生认为学习经济法有利于将来的就业及自身权益的保护,只有9.78%的学生认为学习经济法是“学校规定必须上”的事情。笔者于2014年参加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经济法学教学研讨会,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嘉庚学院等12所省内高校的教师代表进行了经济法教学情况的交流。相比其他高校,仰恩大学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自身特色:一是使用自编教材。当其他与会高校代表还在讨论计划出版适用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时,我校政法学院已出版了两本适用于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材,《通用经济法》和《实用经济法》,分别于2010年和2013年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而后者是在完善前者的基础上,为我校非法学专业本科生“量身定做”的经济法教材。二是重视经济法教学。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均把经济法放在专业必修课里,而与会的绝大部分高校的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性质定为选修课。三是经济法的教学契合非法学专业的专业课教学。例如管理专业的“三创精英班”的经济法教学,紧跟“三创精英班”专业课的教学,强调经济法的教学也要为管理专业的创新、创优和创业人才培养服务。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特色,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 (一)教材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教材是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的依据,一本好的教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使用的教材是学院老师编写的专为经管类专业使用的经济法教材。这本教材虽然注意到了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在学生的法律基础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注重实用性,但在内容上仍有不足:一是只考虑了一般教学需要,而没有具体的专业针对性,即没有跟授课学生的专业紧密联系起来。二是落后于现实生活。由于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国家在进行调控经济时出台了大量的经济政策,而且随着国家发展方针的调整,经济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但这些经济政策及其变化不能及时反馈到教材中。 (二)教学内容没有专业针对性 正如上述所讲,我校非法学专业使用的经济法教材充分考虑了非法学专业的一般教学需要,在内容安排上不限于部门经济法,还包括民法、商法的一些内容,体系庞大而丰富。那么我们授课教师在具体教学中是如何选择教学知识体系的?笔者收集查阅了学院担任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师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案,发现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按教材编写教学大纲,把教材所有内容都列入教学大纲内,不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原则———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要求;二是不同专业,包括经济、工商、市销、会计等专业使用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案,而没有注意到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和对本专业领域法律知识需求的不同;三是同一教师在不同时期担任不同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仍然使用同一教案、教学大纲,完全忽视了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以及法律、国家政策的变化。上述问题归为一点就是教学内容没有针对性,即没有根据授课学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在专业领域对法律知识需求来确立教学知识体系,而这一问题所带来的后果有二:一是难以在有限时间(54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二是难以实现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所承担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性课程的任务。 (三)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此次问卷调查显示,教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使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和案例分析法,分别占到100%和74.46%。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访谈得知,讲授法主要是针对理论基础知识的讲授,注重法律概念、原则的讲解。这不容易引起没有法理、民法等先修课程基础的学生的注意和兴趣,容易变成满堂灌,最终使学生失去兴趣,影响教学效果。而案例教学是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教学法。从调查结果来看,老师们也注重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但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却不尽人意。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教师对于案例教学认识不足,所选取的案例有的比较简单,主要用来说明概念、分类等简单的知识,使案例教学变成了举例说明;有的案例过时没有时效性,远离学生生活;而有的案例涉及问题简单,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难以达到通过案例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目的。 (四)授课教师缺乏相关经管专业知识背景 经济法课程具有“经济性、政策性”,内容丰富,且涉及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多学科知识,授课教师不仅要有法学专业知识,还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目前我院担任经济法教学任务的老师都不是经济法专业的,同时也无经济、金融、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在知识结构上显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经调查,这些任课教师均反映,当讲授涉及其他专业领域的法律制度,如税法、金融法、财政法等时普遍感到困难重重。如果老师上课都讲得吃力,可想而知,学生也会听得吃力,既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能实现应有的学习效果。任课教师对经济、金融、会计等其他专业知识的学习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五)学生欠缺经济法先修课程知识,普遍缺乏学习兴趣 此次问卷调查表明,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兴趣还不够高,只有27.17%的学生喜欢上经济法课,63.04%的学生对经济法课兴趣一般,还有7.07%的学生不喜欢经济法课。授课教师在学院教学座谈会上对经济法教学情况的反映(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注意力不集中、教学活动参与度低等)也印证了问卷调查结果。从学生角度,分析学习兴趣不高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缺乏经济法先修课程知识。虽然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该门课程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较少,只对我国法律体系作简单介绍,内容上远比经济法课程的先修课程———法理、宪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粗略。所以思修课中的法律基础的教学仅为一般的普法教育,而不是经济法课程的先修课程的学习;二是对经济法课程性质及其在专业人才培养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否认经济法专业必修课性质,把经济法的学习当成了普法教育,忽视了经济法课程已成为非法学专业学习的一部分,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起着基础性课程的作用;三是学习方法不当。经调查,41.18%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基本只有课堂的听课,21.57%有预习,28.10%有复习和17.65%有看辅导书。即使对老师布置的作业也有79.89%的学生承认只能完成部分。上述原因造成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有畏难情绪,进一步降低了对学习经济法的学习兴趣。 三、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构建教学知识体系 正如前述所讲,我们目前使用的教材存在不足,不能完全按照教材来授课,同时经济法课程的课时不超过54课时,要在有限的课时内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需要确定合理的教学知识体系。在确定教学知识体系,需要从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根据授课学生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经济法教学目标。我校办学定位是教学应用型本科高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都立足于培养本专业领域内的应用型人才,要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经济法基础理论和法律知识,并能运用这些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的法律问题的实务能力作为经济法课程目标。其次,要根据具体专业的经济法教学目标选取教学内容,构建教学知识体系。如对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可以重点讲授与工商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同法等。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财政法、金融法应重点讲授,而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应当作为重点章节等等。再次,需要考虑教学内容体系的完整性。经济法基本理论部分要保留。最后,还需要处理好经济政策与经济法规之间的关系。国家在管理社会经济生活过程中会不断出台相关经济政策,如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等。这些经济政策有些是贯彻执行经济法规的,有些则与现有的经济法规相矛盾,这需要授课教师作出解释,以免使学生产生混乱。对相关法律的立、改、废情况也要关注,及时补充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教学。 (二)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 目前教师在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正如前述所分析,这两种教学方法均有不足的地方,其实“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可以采用讨论法、参观法、实践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任何一种单一的教学方法都不能满足教学需要,而是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选择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多种教学方法要相互协调和配合运用。在上述多种教学方法中,笔者认为要加强实践教学。早在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21世纪高校教育也提出了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高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由此可见,实践教学是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这也与我校的应用教学型的办学定位和各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同时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也需要在该课程的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不仅是一种教学方法,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按照现代教学理论和有效教学模式,有效教学是学生高度参与的教学①,而实践教学能使学生最大程度参与到教学活动过程中来。如何进行实践教学呢?授课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做好案例教学。 正如调查显示,案例教学是我们在经济法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做好案例教学,要做好三个环节。首先要精选案例。在选择案例时:一是尽量选择综合性案例,内容能涉及到某章或某几章的主要知识点。案例如果过于简单仅涉及某个法律概念而没有难度,难以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兴趣。二是选用法院公开的与授课学生专业有关的案例。这种已经法院判决的案例有三点优势:(1)真实又与专业有关,学生有熟悉感,能引起兴趣;(2)附有判决,通过判决可以帮助学生发现实务中法院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以及法律原理的运用(如泸州二奶继承案);(3)引发学生的思考。通过司法案例,若发现判决与原理不同时,启发学生思考这种不一致究竟是理解的错误还是原理本身的问题。三是在选择案例时,还要注意案例的时效性。由于法律的修改,有的旧判决已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了,这种司法判案就不能再使用。其次,导入案例。案例既可以在新知识讲授前引入,由此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听课,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在新知识讲完后引入,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过的知识,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此外,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可以结合讨论法。让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在讨论过程中可以进行角色转换,让学生站在不同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有效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只作指导,不给答案。最后,教师结合授课内容及法律规定点评案例。 2.采用模拟法庭教学。 选用典型的经济法案件,对学生进行角色分配,在法庭上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问题。这种实践教学方法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是比较新颖的,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可以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多措并举,完善教师背景知识结构 教师的教学素质直接影响课堂教学质量。教师的教学素质包括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能力素质。在专业素质提高方面,作为担任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师,除了要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外,还需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作为法学专业教师,往往缺乏的是经济、管理类的专业知识。法学专业教师如何提高这方面的知识?笔者建议,授课教师可以通过看书或网络教学视频学习,如MOOC等。还可以去经济学院或管理学院旁听相关经济管理类课程,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关心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了解当前经济生活热点问题,敏锐捕捉经济热点事件所包含的经济法律制度问题,把涉及相关经济法律制度的经济热点事件引入教学中。 (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 兴趣是学习的第一动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心理学研究表明,如果学生对所学的学科本身感到兴趣,他就会深入地、兴致勃勃地去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否则,学生就可能只是形式地、勉强地去掌握所学的知识。①所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做好经济法教学很重要。学习兴趣既可以是学习的原因也可以是学习的结果。对于授课教师而言,授课教师可以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产生对经济法学习的兴趣:首先要让学生明白学习经济法的意义,明确经济法的教学目的就是学习有关经济的法律知识用以解决经济管理领域的法律问题,这有助于将来的就业工作;其次,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授课,仅采用传统的讲授法,很难让欠缺经济法先修课程基础的学生产生学习兴趣;最后,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使用图片、表格、动画等技术展示教学内容。能让学生更容易理解授课内容,容易有成就感,自然就会有学习的兴趣和信心。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效果的提高,除了要解决上述主要问题外,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经济法课程的考核。单纯依靠期中、期末考试来评定学生的成绩,过于简单,也不科学。应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全面评价学生成绩,注重平时考核,包括出席、回答问题、作业、课堂讨论等,既要考核理论能力也要考核实践能力。二是合理安排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时间。目前我校非法学专业经济法的课程排在大二上学期,这种安排不尽合理。因为经济法的教学内容要与授课学生的专业相结合,而这时候授课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基本还没开始,既无本专业知识又没有专业意识,这必然会影响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所以,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最好安排在本专业课基本学完之后。 四、结语 随着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积极有效地解决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文对我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从课堂教学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等四个方面分析了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从构建合理的经济法教学知识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完善教师知识结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路径来解决。上述路径的采用,要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来进行,使经济法课程真正为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发挥基础课程的作用。 作者:王晓丽 鲍莹玉 单位:仰恩大学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一、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现实意义 《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财务会计等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本领,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而“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是高职教育应当遵循的基本理念,对高职院校学生而言,经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职业性。经济管理类学生就业于营销类岗位上需要掌握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知识,在工商管理就业岗位上需要掌握企业法、合同法、劳动保障等法律知识,大学生自主创业需要重点掌握公司法、工业产权法、合同法等。因此,培养高职学生“职业相关能力”和实践能力应当成为《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点目标,同时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一名担任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与课程组的其他教师一起,希望通过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适应将来就业岗位对学生的要求,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经济法课程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二、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 (一)教学目标的定位 坚持“以能力为本位”,针对高职经济管理类学生将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必需的知法、守法、用法的本领和基本的法律意识,以及从事企业相关法律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的经济法律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内容的设计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突出实用、够用的原则。教学内容涵盖了学生将来的就业岗位中需要具备的经济法知识,每个教学内容的内容设计,都是根据学生专业培养目标和岗位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培养学生在企业经营、合同交易、市场竞争等方面相关法律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能够运用相关法律解决工作岗位上的有关问题。在有针对性的同时,还注重法律内容的普适性,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基本素质。 (三)教学方法的运用 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授课内容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学边练;方法上采用多种教学模式,既有理论教学也有案例教学、案例讨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学生参与性的教学。通过合理选取教学内容开展理论教学,推行与职业能力相结合的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既能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又能真实感受到经济法在提升职业技能以及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三、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一)课程内容改革 经济法课程涵盖的内容多、涉及面广,加上课时有限,应当根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定位与作用构建课程体系。围绕课程目标细化课程各单元教学内容,科学合理布局课程知识点、重难点与能力点,并规划教学资源。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依据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和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二)教学方法改革 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任务驱动、课堂与实训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实物展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 1.加强互动式、参与性案例教学,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是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要手段,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教师通过选取典型、适合的案例,或用于导入学习任务,或在课堂讲授中举例,或以课后作业的形式留给学生。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代表性和现实性。最终教师应组织学生并和学生一起,相互交流,分组讨论,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思路。案例教学能够使学生在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发挥团队合作作用,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现学现用。 2.以学生为主体,丰富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应用的能力。 有针对性地设计情景和工作任务,让学生进入角色,利用所学的知识开展技能训练。例如让学生模拟创业过程中的企业形态选择,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或者签订合伙企业协议。在商务谈判中或者经济生活中起草合同,修改合同条款等。起草在经济诉讼活动中的起诉书、答辩状;以及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这样的课程实训环节设计,相比于理论知识的讲解学生会更感兴趣,既让学生熟悉和掌握了经济法律知识,又锻炼了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达到活学活用。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教学效率。 运用集文字、声音、动画、图片于一体的多媒体教学,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感官刺激,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运用微课、视频录像等形式的课程资源,提高学习效率。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将教学课件、案例资料、习题集等共享在平台上,启发和诱导学生进行课堂内外的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三)考核方法改革 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的,决定了经济法课程考核的目的是检验学生是否具备基本的经济法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因此,传统的重理论知识考核、单一的闭卷试卷不应当成为考核方式的首选,而应当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加强对过程的控制。例如,评价学生在平时的课堂案例分析和讨论中的参与力度以及实践环节的参与度;各单元练习题和课后作业的完成情况。期末还可以采用开闭卷相结合、小论文、课程报告、口头答辩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运用能力。将学生的课堂表现、小组讨论、作业、完成实训环节情况等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注重教学过程考核的权重,降低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例。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教育目标对经济法课程提出了实践性、职业性的要求。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当坚持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核心,探索新的模式和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作者:刘艳 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论文 一、经济法课程的内容 一直以来,经济法被学界戏称为“大杂烩”。法学部门的划分,一个主流的标准就是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而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和其他学科存在一定承担的交叉,比如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经营主体、消费主体和社会中间层,其中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涉及行政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公司涉及商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合伙企业涉及民法内容。而作为经济法重要内容的劳动法又与社会保障相重合。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整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其内容十分庞杂,包括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则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且不像民法、商法那样法规集中,仅作为土地、水、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土地部分就包括《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于经济法课程本身的特性,不同专业的教师应当对经济法的课程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做到与专业相呼应,有的放矢。以笔者为例,笔者在给法律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时,必须做到紧扣司法考试,面面俱到。由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有一定的民法和商法基础,所以经济主体法重点讲授社会中间层,社会保障部分重点讲授劳动法,其他内容简单介绍一带而过,市场规则法重点讲授,宏观调控法选择讲授。而笔者给会计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时,往往围绕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主要集中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等内容。 二、会计专业学习经济法课程的问题 笔者作为专职老师长期活动在教学第一线,为我校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笔者曾受邀给其他院校的专业比如会计专业教授过经济法,在讲授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对于一个专业来说,其所有的课堂设置都应当围绕着专业本身来建设。这个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什么,要为社会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个专业设置了什么课程,课程在不同学期具体安排,所设课程对这个专业有什么意义,这门课程要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教学效果,都应当是学校预设好的。所以,在讲授前首先应当明确专业的培养目标,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应当根据其培养目标设计合理的授课内容。而一些高职院校培养目标并不明确,笔者在受到一次民营学院的教学邀请时,为进行合理的教学安排,向其教务部门详细询问授课专业、授课学时、相关课程,而其教务部门觉得奇怪,他们认为只要是同一课程内容应该是一样的。 2.法律基础欠缺 笔者受邀给其他院校的会计专业教授经济法时发现,学生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十分陌生。过去高等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是分别设置的,《法律基础》在高等院校中的时间安排一般是30-40学时,而2006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大高等院校将这两门课合二为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据统计授课时间还是30-40学时,以我校为例,总学时48学时,但理论课时仅有32学时,而法律基础部分一般是8-10学时,类似基本的普法教育,所以学生大都只了解一些皮毛,对专业法律知识所知甚少,没有积累法律语言,更没有形成法律思维。笔者在讲授经济法时发现,学生对课堂上老师所提到的法律名词十分陌生,光介绍一些基本的法律名词就占用了大量的教学时间,教学时间十分紧张。 三、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安排 笔者认为,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基于专业的特殊性,在经济法课程的讲授过程中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教学安排。 1.确定教学内容 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经济法是工具,学生应当灵活掌握未来职业过程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了解基本的规范,处理相关的问题。与此同时,经济法是开启未来职业资格的“敲门砖”。我国对会计职业资格有一定的要求,无论是初级会计职称还是中级会计职称,甚至高级会计职称、高标准的注册会计师等,经济法都是其中必考科目之一,不容回避。比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要考两门,其中一门就是经济法基础。由于学时有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安排较为紧张,整个课程围绕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以在章节中介绍重要知识点的形式进行,通过真题和练习题的辅助加深记忆。在教授中按照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大纲安排章节内容,今天包括总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反垄断等内容。 2.明确教学目标 针对相应的授课对象,应当明确本课程的讲授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目标。首先,要求学生理解基本的法律条文。针对大量陌生的法律词汇,了解其基本含义。对复杂的法律条文,不要求学生理解为什么这么规定,只要知道是什么即可。其次,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在讲授过程中,要注意加强案例教学,要求学生面对具体的案件,有独立的分析和解答能力。最后,有基本的实践能力。例如:能够制作简单的合同,懂得基本的劳动权利和维权路径。 作者:连婷 单位:辽宁医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初探 1经济法实践课程教学改革的依据 经济法作为独立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所有工程类专业的选修课,是高校中开设最广泛的法学课程。为了能保证完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经过若干年的教学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法课程体系,形成以日常实务性教学内容为主,将真实案例纳入课程教学,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讨论和演练,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有效配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新教学模式。在实践中,在独立学院已经开始的“3+1”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背景下,首先根据教育部关于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规定,针对不同课程模块,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的前后续课程,修改、制定适合不同专业使用的《经济法学教学大纲》,根据不同的专业在教学内容上不仅要保证经济法整体内容的完整性,又要力求理论和实践充分结合,体现出广泛性、开拓性和前瞻性。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部门,具有较强的时势性、开放性及回应性,理论体系包含了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和原理。与传统的法律部门相比较,经济法体系化程度与规范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2经济法实践课程改革前期工作 2.1根据“3+1”模式修订经济法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方案 所谓的“3+1”人才培养模式即将传统的三年半理论课程和半年的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模式,改成三年时间完成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等课程的教学,一年的毕业实习及论文提前到第七学期开始,七八学期主要是实践教学环节。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结构决定着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具有特殊性,既要保证理论知识的系统全面,又要保证实践环节切实可行,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七学期增加了法学类课程的实践环节,其中经济法课程实践环节占有大部分比重。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把实践环节作为一个独立的模块,是一个单独授课、单独考察、相对独立的实践体系。同时要求学生结合本校的实践条件,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实践调研报告;聘请法律实务专家担任校外兼职导师,邀请他们实质性地参与学生培养方案制订、课程设置和日常教学工作等培养工作。 2.2重构课程体系,制定新的实践教学大纲 新的培养方案的修订必然要重新修改教学大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当侧重于实务能力的培养,既要掌握扎实的法学知识,更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经验。在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实务的理念,将法学原理与法律实践密切结合,将学生对法律实践的零散认知升华为系统的法律实务能力训练,成为实务课程教学的重要任务。 2.3编排合理的、实践性强的指导教材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指导性很强的法律类课程,要重新选定配套教材,并且编写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经济法实务实训规范》,一同作为同步配套教材。教材内容要注意设计合理,实用性强。实践指导的内容要与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材结构对应设置,每章都有突出重点及难点、实训和实践项目、实务操作和实际判例。教材框架上要便于学生了解总体内容结构,重点、难点是对理论教材重点、难点内容的浓缩,便于学生在学习时抓住重点。 3经济法实践性课程改革具体措施 3.1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 在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种阻碍,不少问题不是在校内凭借学校和教师的努力就能够解决的,并且实践教学往往也是管理类、法律类、工程类课程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因此可以采取各种方式来争取校外更多的支持和资助。 3.2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模式 社会实践是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模式,通过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把经济法课程内相关章节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问题,在实践中去进行检验、验证,从经济法的实践教学模式中深化课程内容的学习。这就要求增强普法宣传,让学生学会运用已学到的经济法律知识去解决实践问题,提升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深入企业、法院进行实践性学习,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使学生具备灵活应变的实践应用能力。近年来,以法律援助为核心的实践模式在一些专业类法律院校中较为流行,以专业实习和模拟法庭模式成为实践教学探索的主要内容。工程类院校在学习完经济法理论课程后,可以到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做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把培养服务社会的观念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目的。实践性教学应当重视和支持法律援助活动的主导作用,并以此推进经济法实践性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同时要努力获取国家、社会和学校的有力支持。然而,重视社会实践的实践教学模式并不是无章可循的,需要遵循一定的章程,并配备必要的机构和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帮助。 3.3建立实践教学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 传统的对于学生的教学评估体系一般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但是由于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评估体系中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对实践教学的评估体系没有详细的评估标准,因此,以往的实践教学评估常常流于形式,表面化现象严重,无法发现教学问题所在,也就不能有效促进实践教学的发展与进步。实践教学从锻炼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出发,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面对实践问题时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学习,使法律知识得到升华,应用能力得到培养,这是实践教学的优势所在,也是其与众不同之处。实践教学与传统的实习课程相对比而言,不仅增加了实践性,还加强了教师对学生实践活动的监督和指导,能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实践性教学模式的关键在于形成自身优势,追求卓越的教学效果,促进课程教学模式的深化改革。为此,在给学生评分的问题上,要建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套独立平行的教学评估体系。传统的对于教师的包括职称评定在内的评估和评价体系主要是看教师、出版专著的数量和级别,至于教师的教学效果仅是参考项目。而专职于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而且应当花费大量的经历与时间于学生和教学之上。因此,对于专职实践教学的教师在学科定位、考评制度方面也应设立与理论教学独立平行的评价体制。另外,为了提高指导实践类课程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应当将实践教学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学的总工作量中,并针对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及指导学生改革创新的情况设立一定的奖励基金,从而建立一套实践教学激励机制。 作者:刘晓旭 单位: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中药营销经济法课程教学应用 一、《经济法概论》传统教学模式 长期以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总在不断地探索、尝试、改进教学方法,但由于经济法课程的诸多特性,很多方法仍在尝试阶段,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 (1)实践教学欠缺。 经济法课程实践性强,然而,学生未能走出校门,对法律实际应用没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只靠死记硬背。即使学校有实践教学设备,比如模拟法庭,专业性强,不适合中药营销专业的学生。 (2)理论知识枯燥。 经济法课程有大量的法律法规,很枯燥,如果采用填鸭式灌输,结局就是教师一个人在讲台唱独角戏,学生在下面睡觉、玩手机、耗流量,精力不集中。 (3)缺乏学习交流。 上课时,教师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下课后,教师乘坐校车回家。学生课上课下很少看书理解,很少交流、讨论,更谈不上将这些经济法知识进行运用。由于存在这些弊端,传统的教学方法远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对营销专业学生的要求。因此,必须尝试转变教学模式,使学生通过学习经济法的知识,将理论与实际很好地结合,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为此,我们可以考虑将CBL与PBL教学模式运用到经济法教学过程中。 二、CBL与PBL教学模式 CBL模式即案例教学。这种模式可在章节知识点讲解完成后,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教师选取一个能够把控的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给学生提供一个类似真实的虚拟场景,让学生利用已经学习过的知识,认真思考讨论,并发表观点,进行自主分析决策。PBL模式是问题引导学习的模式。这种方法的核心是强调以学生为主导,教师提供辅助服务。具体来说,就是在章节课程开始之前,教师先抛出一个问题,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带着问题去自学相关章节的知识,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去发现知识点,并解决这一章节遇到的问题,最后学生自我评价、教师点评,再引出知识点。两种方式目标一致,注重学生课程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运用多种方法锻炼学生,通过经济法的学习达到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切身利益。 三、CBL与PBL模式在《经济法概论》课程设置中的实现 《经济法概论》内容概括起来为三个部分,第一,理论部分,主要是基本概念、发展历史、现状等;第二,专业基础部分,主要是对经济运行过程中可以遇到的相关法律的介绍;第三,专业方向部分,比如,税法、金融法、劳动法、会计法与审计法、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等。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我们可以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 (1)基本理论部分,可以采用PBL模式进行教学设计。 比如,第一章,认识经济法,教师作了简单介绍之后,可先设计问题,然后把学生分为若干组,让学生利用互联网、图书馆、教科书等下去认真查资料,第二次上课时学生分组上来讲述,每一组都可以进行补充直至知识点理解清楚。各组陈述完后小组派出代表进行总结评价,然后由小组交叉点评。最后教师总结,并再次给学生强调本章的重要知识点。 (2)专业基础和专业方向部分。 这部分内容较多,章节相互独立但又相互联系。每一章节内容都与现实经济运行密切相关,为了能更好地理论与实际结合,这一部分内容可采用CBL模式与PBL模式的灵活组合,通过案例、问题教学的方式让学生更深刻地学习并掌握各章节知识。比如,在合同法这一章,教师讲完课程内容之后,可以提供一个案例场景,然后让学生分组分别扮演订立合同的双方,双方要分别安排合同制定人、合同谈判人等,谈判人要运用商务谈判的知识进行报价、讨价还价、签约等,将商务谈判与经济法进行很好地交叉。 四、CBL与PBL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CBL与PBL教学模式确实能通过角色的转换,增加课堂互动,提高学生兴趣,但在运用的过程中还有一些注意事项。 (1)教师的理论与实践知识需要全面提高。 运用案例教学或者问题教学对教师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案例或问题教学后,学生会认真学习各章节内容,积极思考,会引发出很多问题,包括相关学科的其它知识点,需要教师一一解答,所以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多看书,增加理论知识,同时,也要能融入到企业等实践中去,扩大自己的内存,才能解答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和进行知识点的详细精准的讲解。 (2)案例的选择或者设计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开放度。 案例时间上要新,关注度高,而且一定是与本章节联系比较紧密且没有明确答案的,学生可以从多角度进行讨论、认真思考,最后由教师点评,和学生一起选择出一个最接近合理的答案。 (3)案例、讨论课程上时间的把握。 一个案例有时会讨论很长时间,教师对时间要有很好地控制,不偏离课程教学大纲,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学生对相关知识点有很深入地理解。 (4)课程气氛的控制及学生能力的培养相结合。 在选取表演案例的学生时,虽然是随机的,但也要考虑学生能把握节奏,控制教学进程。作为营销班的学生,每个学生都应该培养自己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演讲能力等综合素质,针对较内向的学生,需要教师在上课的过程中多鼓励他们锻炼,培养他们的自信心。 作者:胡期丽 刘维蓉 胡奇志 曾振兴 单位:贵阳中医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 一、我院《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特点 《经济法》课程是面向我院药学院中药学(营销方向)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作为非法学专业开设的课程,《经济法概论》课程具有其特别之处:第一,教学定位与培养目标特殊。我院营销方向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的教学目标定位于提高中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追求交易稳定,确保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其对中药学营销方向学生经济法教学课程的要求要低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教学要求。第二,前期理论基础知识较为薄弱。我院营销方向的学生前期开设的课程仅有法律基础一门。要使学生在无太多法学基础、课业负担沉重的情况下尽可能掌握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可操作和实用的经济法知识,要求就更高。第三,内容多、课时少。《经济法概论》课程中,需要把握的法律知识涵盖了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多个领域的内容,仅单行法就有二十个左右,而课时数仅72学时,呈现出内容多、课时少的局面。 二、我院《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现状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员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在高等教育中,实践教学的地位正愈显重要。从我院目前的专业计划来看,《经济法概论》课程总课时为72学时,其中,理论课68学时,实践课4学时,课程设置中理论课与实践课的分配比例悬殊过大,基本上是纯理论课程。由于实践学时的单薄,使得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过于单调。在教学模式上,多采用传授—接受式、探究式、现象分析式、合作学习式等较为简单的教学模式,没有切实地做到以学生为教学中心、教学模式多样化的要求;在教学方法上,多是案例讨论或给学生播放庭审录像等,不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 三、对我院《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的探索 (一)以实际应用为切入点,加大实践教学课程比例 目前的教学大纲中,我院《经济法概论》的实践教学环节仅涉及两个章节,即合同法2学时,诉讼与仲裁2学时,共计4个学时。合同法是本门课程教学的一个重点,也是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广泛接触到的。诉讼与仲裁是程序法,实践的目的主要是要求学生把握庭审的程序及相关环节。从近年来营销方向毕业学生的反馈情况来看,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大学一毕业就面临着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需。由于创业的需要,大学生创业之初还会涉及到合伙企业的设立、公司的设立,可能需要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借贷,会涉及到抵押等担保问题。可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实际运用到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复杂,对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践要求也越高。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网络的兴起,学生在营销工作中涉及的票据关系量并不大。因此,以实际应用为切入点,对教学大纲的整体结构应及时作出修订,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及课时比例。具体修订为,除原4个实践学时外,企业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各增加1学时,共计10学时。 (二)切合实践教学内容,做到以学生为教学中心 如今,网络信息资源丰富,在实践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可适当互换,学生要变为课堂的中心角色,以突出学习的主体性和必要的主动性。在《经济法概论》实践课中,对于部分知识,可由学生下去广泛查阅资料自学,而老师布置实践作业穿插其中。如合伙企业法中对于合伙企业协议的签订,即可采用课下查、课中做的方法,让学生分组演示协议的磋商及签订过程,最后由老师进行点评。 (三)切合实践教学内容,做到实践教学方法多样化 在《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的课堂设计中,不仅要运用好传统的案例教学,更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来保证教学的有效性。对于学生毕业后在工作中最有可能接触到的相关内容,如合伙企业协议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可采用分组角色扮演的方法来进行,让学生切身体会,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对于程序性的知识,如庭审过程,可运用视频或外出观摩先把握后再设计相关案例让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让学生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再到切身体会,更符合学习的渐进性。此外,在教学中,还可采用小型社会调查等形式让学生融入社会经济生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经济问题。 作者:刘维蓉 胡期丽 胡奇志 曾振兴 单位:贵阳中医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高校法律经济法课程教学 一、《经济法》的教学思路 高职教学的特色在于侧重实务性,认为理论知识“够用”就好,职业技能更为重要。何为“够用”呢?学生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足以支撑其将来所对应的职业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就可以了。而学生需要掌握哪些理论和职业技能技能,取决于市场对该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的要求。因此,要探讨法律文秘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思路,必须先观察法律文秘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法律文秘专业的设置,是立足社会对既懂法律又懂文秘的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但法律文秘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又不一样。法律文秘专业所要培养的是面对基层的初级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其所面对的岗位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低层次的律师助理,要求从业人员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懂得帮助律师准备简单的诉讼或非诉讼的法律文件,处理各种辅助性的事务;第二类是中小民营企业的法务人员或者懂得处理简单法律事务的文秘人员,一般来说,企业遇到法律纠纷的时候都会考虑找法律顾问来处理,所以企业中的相关法务人员其实还是起到辅助的作用;第三类是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辅助人员,高职毕业生在这类岗位上主要是负责整理文件、速录等,尤其是速录工作,法院检察院的速录岗位要求速录人员要懂得各个部门法的术语和基本规则,目的是提高记录的速度和避免出错。从上述三类岗位来看,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从事的都是与法律相关的辅助性工作,这些岗位对学生的理论水平要求不高,只要求懂得基本的规则,懂得简单的实务操作技能即可。因此,在法律文秘专业的法律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没有必要要求学生掌握太多太深奥的理论,只要掌握与相适应的岗位会遇到的法律实务相关的一些基本理论即可。根据这种职业岗位的要求,我们确立的《经济法》教学思路就是,以法律文秘专业适应的职业岗位为核心,根据职业岗位业务活动范围来确定《经济法》教学内容,根据职业岗位要求的技能来设置实操训练,使学生不但知法、守法,还懂得在工作中用法。 二、《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取舍 目前市面上很多经济法的教材在内容体系上都倾向于,先花大篇幅讲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经济法的产生、概念、特征、调整范围、作用、地位、基本原则、体系、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责任等,再讲各个部门法。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讲,教师完全没有必要在课堂上讲述各种学术争议,只需要掌握通说即可。在总则部分,教师需要给学生简明地讲述经济法的概念、特征、调整范围、作用、基本原则、渊源、总的体系、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法律责任的性质,其他的内容没有必要赘述。因为作为经济法学习的基础,上述内容已经足以支撑学生进入分则的学习。在分则的教学内容选择上,我们需要考量职业岗位业务活动的需要。以企业中的法律文秘人员为例,作为企业中的法务人员或者准法务人员,从业人员需要掌握如何设立企业,需要掌握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运行规则,需要掌握企业破产的基本流程,需要掌握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底线、经营者在与消费者交易中的义务和责任、法律对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法律对于产品价格的规定、财务税收制度以及政府采购的规定等,根据这种岗位的需求,教学内容可以这样安排:在市场主体法的部分,企业法是必须讲述的内容,尤其是企业登记制度和企业组织法的内容,还需要讲《企业破产法》;在市场规则法的部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责任法》都必然是教学的重点内容,尤其需要理论结合实训;《价格法》、《会计法》、《审计法》也需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规则;在宏观调控法方面,大专层次的法律文秘学生进入政府部门管理层的可能性较小,进入广东地区的金融机构法律相关岗位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宏观调控法、金融法等内容可以略讲或者不讲,由学生根据兴趣选择自学,但税法、政府采购法等内容与企业关系密切,应当把基本规则纳入教学内容;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领域,《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学生自身以及将来面对的工作岗位都有密切联系,也应当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另外,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广告法律规范和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也可以纳入教学内容。总的来说,在《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应当根据职业岗位要求来设置,并且根据社会生活的发展弹性安排教学内容。 三、《经济法》课程的实训安排 高职院校普遍要求在教学中安排相当大比例的实训课时。《经济法》课程的实训课安排应当尽可能模拟学生将来走上职业岗位的工作状态。以律师助理岗位为例,假设律师要求律师助理帮忙给客户准备设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的文件,向客户解释设立企业的流程,如果学生在学校就曾经模拟设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体验过相关的流程,就能够比较好地完成这个任务。因此,教师应当根据法律文秘专业所适应的岗位要求来安排实训。在市场主体法的部分,可以设置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实训项目,要求学生模拟设立企业,也可以设置企业破产申请的项目,要求学生绘制破产流程图等;在市场规制法部分,可以要求学生模拟模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断定与投诉、模拟质量侵权的申诉与处理、模拟撰写投诉书、模拟为企业被消费者投诉做法律风险分析、模拟撰写律师函、模拟法庭等;在宏观调控法部分,可以要求学生模拟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咨询等;在社会保障法方部分,可以要求学生撰写劳动合同或者模拟处理简单的劳动合同纠纷等。这些课堂实训项目虽然和学生日后遇到的实际工作任务内容不完全一致,但在方法和要求上是一致的,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能获得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日后参加实际工作可以尽快上手。需要说明的是,《经济法》教学中的实训项目并不是单纯为了让学生学会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还要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所需要的职业素养。 四、《经济法》教学方法的优化 法律规则的学习和理解往往需要生活经验的积累。而在校学生恰恰缺乏生活经验。《经济法》课程的很多内容,在学生看来是比较遥远和无趣的,例如企业组织法,学生往往觉得枯燥无味,认为不如民法和刑法贴近生活又生动有趣。然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应当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配合度,师生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是非常广的。可以在一个新的知识点讲述之前,以真实案例来引发学生的讨论,共同总结出法律原理;可以在一个知识点讲述过程中,举例帮助学生理解;可以在一个知识点讲述完之后,设置案例分析题来帮助学生检验和巩固知识。从教学实践的效果来看,教师在采用案例教学法的时候,要注意三点,一是挑选案例要与时俱进,要尽可能采用最新的真实的典型案例,毕竟如今的授课对象是在发达的信息网络环境中成长的一代人,最好避免用陈旧的案例;二是讲述案例的时候注意设置一系列小问题,引发学生进行阶梯式的思考,避免教师一直讲,学生不动脑筋等答案;三是在案例讨论完毕之后,应当有总结和深化的环节,引导学生举一反三,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实质上是要求学生带着任务去学习。对于《经济法》教学来讲,就是给学生布置相应的职业岗位中真实具体的工作任务,围绕这个工作任务,师生共同学习与这个任务相关的知识点和原理,共同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执行方案,最后检查和评价工作过程以及工作结果。使用项目教学法的时候要注意三点:第一,项目的挑选既要符合职业岗位的实际,也要难度适中,避免太难的项目打击学生效能感或者太容易的项目无法引发学生的好奇心;第二,项目的设置要突出培养的能力目标,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第三,项目教学法不能承载《经济法》的全部教学内容,因为法律课程毕竟还是文科的课程,需要法学理念和人文素养作为基础,不能把所有的教学内容当成机器零件,只做简单的拼接,这是不符合法律学科的特点和实际的。 (三)实物展示法 由于学生的生活经验很有限,对于经济法所涉及的某些概念理解上会存在困难,如果教师能够给学生尽可能提供实物或者进行直观的演示,既能帮助学生理解,也能增加课堂的趣味性。例如,讲述企业登记制度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展示真实的企业营业执照图片;讲述非现场购物的无理由退货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展示淘宝的“卖家秀”和“买家秀”的图片;讲述不正当竞争的时候,可以向学生展示侵权产品的图片或者实物等。除此之外,还有多种教学方法可以灵活穿插运用于《经济法》的课堂教学中去,有助于营造生动活泼、师生互动良好的课堂氛围,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达到课程教学目标。 五、《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方式有学生学习的指挥棒的作用。如果按照传统的考核方法,重理论而轻实践,学生只要期末背背书考过笔试就可以,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往往难以被调动起来,多半是平时不学习,考试前突击。因此,《经济法》课程的考核也可以灵活设计,可以把学生平时参加实训的成绩作为考核指标,并加重平时的实训成绩在期末总评成绩中的比重,可以达到50%以上,迫使学生必须保证平时要积极参加实训项目;同时,还可以以小组协作完成的项目作为考核内容,培养学生在工作中团结协作的能力,通过这些灵活的考核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职业技能,培养学生职业素养,达到教学的目的。近几年来,《经济法》项下的子部门法修改幅度比较大,社会岗位对法律文秘人才的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职业岗位的需要就是高职院校课程教学的指挥棒,教师应当关注法律和现实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立足于培养应用型法律文秘人才的培养目标,对《经济法》教学做更多的思考和改革。 作者:庞静 单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探讨 一、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作用 案例教学法受到老师和学生的普遍欢迎,据统计,超过八成学生认为案例教学非常有必要,可以说案例教学在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寓教于乐 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来说,基础相对较差,且很多学校都是入学第二学期开设经济法课程,其他的财经类专业课程尚未学习,要理解抽象的法律术语和专业性极强的法律条文,确实存在一定难度。而案例教学通过一个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迅速理解并掌握,使繁琐无味的经济法更加易懂。同时,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让他们愿意去学习。以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为例,讲授纯理论章节时,学生大多低头玩手机、睡觉或者干脆翘课,学生兴趣不高,参与度不强;而一谈到案例分析时,学生举手发言活跃,兴致高涨,互动性很强。 (二)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活学活用 以往的经济法教学中,大部分时间都是老师在讲理论知识,与学生的交流较少。而案例教学则将填鸭式的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很好地调动学生的参与,改变他们被动学习的状况。与此同时,案例教学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分析推理、表达和社交等各方面能力,使其全面发展成为应用型学生。 二、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现状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教学方法,上世纪80年代,它从英美法系国家介绍到中国。现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逐渐被越来越多的老师使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更强。但是,对于案例教学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效果,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案例教学形式缺乏新意,很多老师的案例教学仍局限于口头讲授;选取的案例质量较低,据统计,68.8%的学生认为老师在经济法课程中选取的案例一般,实践性和时效性都不够强;教师参与度、学生主动参与度不足,使得课程气氛不是过于沉闷,就是泛泛而谈。 三、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完善 完善和改进案例教学是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新要求,不能在以往填鸭式灌输教学的基础上加几个案例就是案例教学,也不能过于简单化理解案例教学,而是应当在教学理念上有所转变,以学生为主体,着重培养学生自主参与学习意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一)案例教学要与讲授教学相结合进行 运用案例教学法开展教学活动,是在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之上的,因而,案例教学还要与讲授教学相结合进行才可以。否则,学生还没有完全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就进行案例教学的话,难以对案例中的知识点作出准确判断,对于案例的理解也仅局限于表面,也不能很好的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或原理解决实际问题,更无法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结构。 (二)案例选取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实践性 在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引用案例的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分析案例能更好的掌握知识点,因而,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针对性,否则不仅没有起到应有效果,反而让学生更加疑惑。同时,民办高职高专开设经济法课程不仅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如,合同法一章学习时,可以选取跟高职高专学生自身相关的案例,毕业后如何签订、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如何维权等。选取这些时效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案例能让学生更好的投入学习,增强他们对现实生活的风险防范和运用已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活学活用。 (三)案例教学形式可多样化 从案例总向实践,是民办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必然结果。因而,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案例呈现到我们的现实实践中。除课堂讲授案例、案例讨论等形式外,还可以通过情景模拟建立模拟法庭的形式,组织学生扮演不用身份的当事人模拟案件,让学生在真实的体验中学会分析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与当地法院联系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也不失为一种案例教学的好方法,通过组织学生旁听庭审,让学生在现实的案件中了解如何分析案件,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实践分析能力。 作者:李平 单位: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浅谈市场营销管理:有关电力市场营销管理改进措施 1、电力营销是指在电力市场中,供电企业以电力用户的需求为中心,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调整服务,使电力用户获得可靠、持续、安全达标的电力产品和满意的服务。 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电力。电力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何重新认识自身价值,摆正自身的位置,对电力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这就促使电力企业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入市场营销的观念,来满足社会生活中日益增长的民用电和工业用电,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2、国外电力市场营销现状 国外的电力市场营销理论较为成熟,可为我国的电力营销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 (1)实施承诺机制。法国电力公司向社会公开九项用电承诺:接到客户抢修电话,4小时内完成:搬家需用电,2天内完成接电;终止供电。2天内办完合同手续:上门服务,保证1小时内完成:煤气抢修保证4小时内完成;新建办完合同手续;上门服务,保证1小时内完成:煤气抢修保证4小时内完成;新建筑接线施工,8天内完成工程报价;客户同意报价后,15天内完成施工;客户来信8天内答复;如违背上述任一条,自愿赔偿150法郎。 (2)以价格来引导用户。法国电力公司的运作方式是让客户自觉参与其中以获得最低廉的电力。他们实行了分时、分压等多种措施,每天分48时段的电价,并提出了备选电价方案,使客户努力响应电价信号,改变用电方式,减少电力费平均费用。一些大型企业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调整生产计划来对市场电价做出响应。 (3)营销策略多样化。美国电力供应市场已基本饱和,并展开了天然气等能源争夺战,美国田纳西流域管理局针对这种状况,采取了进一步开拓电力市场,以较低成本为客户提供可靠的输电系统的策略,同时与设备制造商一起推广节能设备,并提供免费咨询和安装的服务,对采用节能设备的客户在电价上予以适当的优惠。 (4)积极开展需求侧管理。丹麦全国共配有150多名节电人员,其职责是帮助工业客户进行节电计划。1995年,由于实施了需求侧管理,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及其所属客户减少了近12亿加元的成本;德国在实行需求侧管理后,其电力公司及客户都大大减少了成本费用,同时德国还通过其它辅助措施以避免电力需求急剧地变化。 3、我国电力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意识较为淡薄,竞争意识不够强。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电力营销是电力企业的核心业务,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根据市场营销的需求来变化,进而由以生产管理为主转变为以市场营销为主,其一切行为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效益为中心。并主动去研究市场、努力开拓市场,从而树立强烈的竞争意识。 (2)电力市场的发展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我们都明白电力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经济要想发展,电力必须先行,没有电力就无从谈经济发展。但不可否认在我国电力的销售则严重依赖于整个社会经济。 (3)在选择目标市场上进入误区。要想有效地促进电力销售,首先应该对各类的用电市场进行细分,然后在其基础上,及时捕捉市场商机,从而正确选择与确定目标市场。但现实中一些供电企业目光往往过于浅显,不经过科学分析,只抓住一些显而易见的目标市场,导致忽视了许多不易发现的潜在的市场。 (4)我国很多地区存在严重的电费拖欠的问题,而电费的拖欠会对供电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构成一定的影响。供电企业营销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电费足额回收,而欠费停电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电费拖欠会导致限电、停电,而限电、停电的最终结果是销售电力的剧减,电力市场的萎缩。 (5)对优质服务与有偿服务的区分过于模糊,我们有责任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来获得客户的认可,这也是我们赢得市场的一种手段。但必须明白优质服务并不等同于无偿服务。 (6)法律意识不强,社会上对“电是商品”的这个概念的认识不够。电就是一种商品,你买商品得付费,那么用电也必须缴费,窃电是不道德的,是违法的,必须依法于以处理,这个通俗的道理许多用户并不是不知道,但就是不去执行,这就是由于对电就是商品的意识不强,电力企业在这方面的宣传力度也不够。 (7)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的营销队伍。在我国电力营销管理上,首先缺乏的就是这方面的理论指导以及在市场上实践经验,但相比之下更缺乏这方面的管理人才,整体队伍的素质都比较低。 4、对于营销管理问题的解决策略 (1)建立新型的营销管理体系。要将重心转向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通过建立新型的营销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既经济又安全可靠的电力以及快捷优质的服务,全年开展售前、售中、售后的一条龙服务,做好市场调查、策划与开发,需求分析与企业管理,制定市场策略以及收取电费等工作。 (2)建立完善的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首选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当前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各个环节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然后进行风险判别,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具体落实到各个部门和人员,要对安全进行不间断的跟踪与监控,以便及时发现风险。平时也可进行实事模拟,来提高应变能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提供优质供电服务。一加强需求侧管理,现在的大趋势是提倡“低碳、绿色、节能”,我们要认清供电区域的经济走向,从而准确预测电力需求状况;二要规范化工作流程,提供多层次的、专业的、优质的服务,例如用户报装可以选择上门包装,也可选择电话包装或网上包装;三建立多种渠道的缴纳电费方式,为客户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这也有利于供电企业电费的收取。例如可大力提倡 银行代收、电费储蓄、网上支付等;四建立一支专业的营销队伍,提高业务技能,提供一流的管理。 (4)协调好市场营销中的内外关系。电力企业要想发展的好,离不开与政府、客户之间的协作,也离不开电力企业内部员工的通力合作,这就要求电力企业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电力企业需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及时的与客户进行沟通,关心员工的生活,用自已的优质服务来征服客户,并努力去积极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协助征服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来增加自己客户心中的地位。同时还可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舆论宣传,为电力营销营造强有力的社会氛围,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5、结束语 总之,电力企业目前面临着新的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要想营造出一个充满活力的、不断发展壮大的电力市场,我们只有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强化市场营销管理,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才能带动和刺激电力消费的增长,从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浅谈市场营销管理:企业市场营销管理状况与革新策略 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脚步的加快,国外的好多集团在中国市场上建立了分公司,或者投资在中国兴建企业,这样就使得原本就竞争激烈的中国市场显得更加的拥挤,也使竞争的力度有所增加,给中国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那么中国的企业要想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上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还想有一定的发展空间的话,就要想方设法的提高自身的实力,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新的机遇。 企业在进行经营的时候,市场营销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通过企业的市场营销可以使企业增加效益,从而在实力上有所增强,那么在市场中就会增加竞争力。但是企业的市场营销在企业的应用过程中,是需要不断的进行创新的,不能总是应用过去的传统的营销方式,这样的话,不仅对企业的发展没有益处,相反还会对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阻碍。所以要加强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和创新,在营销模式上有所创新,只有使企业的营销发展好了,才能增加企业的实力,企业的市场营销是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筹码和有利武器。 1当前企业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1.1营销观念狭隘守旧 市场的变化是日新月异的,所以企业的市场营销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那么在营销观念上就要有所更新,但是现阶段我国企业的营销观念比较狭隘守旧。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1.1营销是一门科学,它有着比较系统的机构关系,其中的环节环环相扣,每一个步骤的实施都是紧密相连的,但是目前的国内市场企业在营销方面,只是注重对于产品的销售,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却忘记了企业赖以生存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在一个企业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一件产品销售出去了,那么你赢得了一份利益,但是如果将这个客户的售后服务做好了,赢得的将是无数个潜在的客户,这是无形中的效益生成。 1.1.2在营销管理上,企业中的营销团队应该是一个整体,集体的力量是庞大的,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如果脱离了团队,那么个人在如此巨大的市场环境中,将是孤军奋战,很难发挥出真正的实力和水平,那么在现在的企业中这种现象很常见,员工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团队管理上不协调,因此发挥不出来团队应有的效应。 1.1.3营销部门在进行业务处理上,应该与其他的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沟通,在信息上实行共享,在渠道上畅通,因为销售不仅是关系到一个部门的事情,和其他的部门也有着一定的利益关系,所以要充分的发挥多方的优势,但是现在的企业营销部门往往是孤军奋战,在信息上比较闭塞,所以很多时候会比较吃力,因为承受不了压力而影响了业绩。 1.1.4在营销观念上应该不断的进行更新,不能总是固守以前的传统模式,但是现在好多企业的营销管理人员在观念上比较守旧,没有及时的进行更新,导致了营销管理工作发挥不出应用的作用,所以在营销观念上要与时俱进,这样才能将营销工作做好。 1.2企业高层营销管理缺位现象严重 虽然大多数企业对待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都十分重视,但是整个企业的市场营销的重担完全压在了企业的销售部门,在企业的高级管理层没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对市场营销进行专业的管理,造成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缺乏协调性、十分片面。 1.3缺乏创新能力 当前传统的工业经济逐步被知识经济所取代,知识经济逐步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作为创新型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知识经济认为不断的创新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在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企业创新能力将直接决定着企业竞争能力的强弱。企业的创新能力是由多方面组成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营销创新能力。面对知识经济带来的挑战,企业只有强化营销创新,才能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 2企业市场营销创新策略 2.1营造以服务质量为主,价格竞争为辅的现代营销理念 随着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广发使用,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企业的营销方法以及营销策略也应该随之发生变化。在企业市场营销的过程中广泛的引入高科技的营销手段,营销信息快速的传播,产品的种类、质量以及标准的逐步趋同,这一切都使得同种产品的价格在市场之中大致相近,利润变得十分有限和透明化,价格竞争达到极限。在这种大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开始转向特色、品牌、包装等非价格因素。谁能在吸引顾客购买意愿的方面领先,谁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 2.2尽快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科学、高效的营销网络 商品可以通过畅通的营销网络进行合理的流通。随着社会经济的告诉发展以及企业对营销的重视的加深,很多企业纷纷建立起自己的营销网络。这就要求企业的各个部门以及所有的员工都要有营销意识,使顾客第一、服从市场的营销理念深入人心。企业在设置各个职能部门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企业市场营销的需求,然后对企业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要对流通渠道进行定期的梳理,保障渠道的畅通,不断的扩大顾客的范围,形成不同层次,相互交叉的营销网络。通过行销模式的创新以及营销网点的拓展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2.3强化营销管理、创新营销组织 虽然大多数企业都十分重视企业的营销工作,但是很多企业的营销都是由销售部门一力承担,企业高层地市场营销的管理存在缺位。使得各个部门在营销的时候缺乏协调性,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营销效果。企业高级管理层对营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企业要根据市场特点,建立起自己的专门的市场营销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可以使企业在开展营销工作时的各个层级的责任、职能以及分工变得十分的明确。使得管理人员、业务员等从事直接和间接市场营销工作的人员与经销商、市场信息以最优的方式联系起来,使企业的各个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可以进行目标明确的相互协作,充分发挥企业营销中的整体优势,吸引大量顾客,完成企业的营销目标。 浅谈市场营销管理:企业市场营销管理对策 伴随经济全球化网络化的逐步形成,大众的购买行为和消费越加个性化,面临这种严峻形势,对于企业来说,如果要适应生产,确保发展,那么就必须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完善和创新营销渠道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实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市场营销渠道管理指的是企业为了渠道成员和公司、渠道成员之间实现协调密切合作,促使公司分销目标的顺利完成,对已有渠道进行合理优化管理。市场营销渠道如何才能实现科学有效管理,事关企业能否实现营销目的和增加企业经济利润。当同一品牌的分销商的价格出现差异,作为企业来讲,更应该有效加强市场营销渠道的优化管理,科学分析这种冲突出现的根源,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努力解决渠道冲突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一、企业市场营销渠道管理的意义 1、有效保障企业的再生产顺利完成。作为生产和经营商品的基本单位,企业要确保产品符合社会的发展需求,只有切实管理营销渠道,才能实现现出企业产品的使用价值,提高企业的利润目标,实施企业的发展规划。企业产品能否及时销售出去,这就与销售渠道密切相关了。销售渠道的畅通,就能让企业提高产品价值,提升企业再生产能力。 2、营销渠道影响产品决策,和产品决策密不可分。营销渠道的有效管理能够满足时间、空间、质量和数量等的市场需要,和企业产品策略能否成功实现密切相关。借助营销渠道建设,实现产品的促销和定位,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能够加快企业产品的流通运转速度。借助科学合理的营销渠道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随之提高。企业产品的销售状况和企业营销渠道状况和数量的多少密切相关。所以,科学管理营销渠道,能够促进企业各项管理职能的顺利完成,对新渠道的开拓和产品的流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良好的市场营销渠道能够提高企业资金的运作效率,确保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企业市场营销渠道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市场营销渠道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制约着企业市场的开拓和长远发展,制约着企业市场空间的扩大和利润的增加。这些问题中,首先表现在市场营销渠道的不统一上面。目前企业市场营销的渠道模式日趋复杂,对渠道模式的选择性,生产商的需求越来越大。企业之间应该主动解决因为市场狭小造成的企业和运营商之间的各种管理和利益冲突,通过建立统一的企业渠道计划,确保各种服务标准规范化,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因为有些企业妄图迅速占领市场份额,所以在产品营销初期,往往选择两家以上的总。两家总之间很容易产生恶性的价格竞争。这样虽然有利于品牌知名度的提高,但是对于市场拓展却没什么好处。市场营销渠道如果出现覆盖范围过广过大和冗长的问题,对于企业来说,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也就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市场利润提升空间,同时会增加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渠道的难度,不利于企业市场营销渠道的管理效率提升。 三、企业市场营销渠道的管理策略 1、努力拓宽企业的市场营销通路,提高营销水平。伴随信息技术的飞速进步,环境的不确定性特点更加突出。而互联网等媒体的应用也是层出不穷,打破了市场上的空间界限。所以,技术改革的加速和信息爆炸的到来,必然带来环境要素联系更加复杂和多变。这样一来,就加大了拓宽销售通路的难度。如何开发营销渠道,是企业市场开发的一大问题。通过拓宽营销渠道,加大力度修正和创新原有市场营销的问题和不足。充分调研市场实际需求情况,促进营销渠道的开发和优化。事实上,拓宽通路已经是大势所趋,作为一个能够不断创造财富的方法,将会成为未来企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加快成立分销联盟。分析传统的市场营销渠道,主要是以生产商家为起点,然后确定一级分销商,继而逐级确定次级分销商,最终实现产品流到终端零售商的手里。通过这种层层下放的营销模式中间,企业仅仅选择了一级经销商,但是对于后续的营销渠道的开发缺乏足够的控制权。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企业必须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制定零售终端计划,综合评估各方利益分配。根据中间商的实力、信誉和中间商与零售终端的利益关系,继而决定中间商,企业直接参与与企业联系的一级经销商,逐步把整条渠道纳入企业的营销体系中,最终建立统一的分销战略联盟。如果这种合作关系最终建成,将会消除厂家和商家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营销手段的稳定发展。 3、建立统一稳定的企业营销渠道政策,确保服务质量。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营销渠道的管理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借助营销渠道最终到达广大消费者手中,才能实现企业的生产目的,获取利润。企业市场营销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因此对于企业市场营销管理者而言必须制定正确的运作政策,确保企业实现产品所有权的顺利转接,实现产品运转过程的顺利完成,最终获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企业需要统一培训销售商,确立有效的奖惩手段,努力避免企业和中间商以及经销商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协调好不同厂商的利益关系,确保企业渠道管理的制度化和人性化,实现共赢。 浅谈市场营销管理: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移动 通信 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市场营销组织管理的目的在于市场营销人员为了共同开发市场这个目标而有效工作,企业要设计并维持某种合理的市场组织结构,其中每一位营销人员自主权的大小、沟通程度、相互依赖性都要依据有利于开发市场这个目标而认真考虑。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组织设计时,要从市场营销组织环境分析、组织内部工作流程确定、组织职位建立、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等几个方面努力。市场营销组织不论是采取职能型组织、产品型组织、市场型组织、地理型组织等专业化形式,还是采取金字塔、矩阵型等结构型组织形式都要从效率和效果两方面考虑。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移动通信是一个投资巨大的行业,市场发展有一定的周期性,在市场启动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都要变化相应的组织形式,以达到“一切围绕市场转,一切围绕市场干”的目的。 移动通信市场组织管理就是从市场需求到市场营销网络,从市场环境到市场推动的全面管理,是从业务代表、市场调查员、市场企主管、广告监理、市场行政管理员到区域经理、产品经理、品牌经理、市场总监的有效传递,就具体操作而言,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必须掌握两点,一要加强计划性,二要不断进行检测反馈,形成市场营销管理良性循环。 例如:一个现场促销活动,从企划到批准实施,时间、地点、广告宣传、道具、运输、传单、价格、礼品、人员、现金收入、场地选择以及有关费用预算都要认真的落实,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3市场营销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个科学有效的工作流程才能保证真正的目标实现,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体系要真正达到创造市场的营销目的,就必须事先根据自己当地的实际情况设计好,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制定科学的市场营销管理工作流程,科学规范运作,以达到目的。 从市场调研到市场信息分析,从市场信息分析到市场企划方案,从企划方案到批准实施,从批准实施到现场组织管理,市场分析员、企划主管、广告宣传、业务代表、销售经理、市场行政管理员等岗位都要行动起来,以实现向市场推销产品到向市场推销需求的转变。 在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上还应注意几个方面:)1)市场营销审计,要加强费用、职有、赢利能力、环境的审计,并实现从投资看效果的审计。(2)管理控制,要从年度计划、效率、成本等方面加以控制。(3)培训提高,开阔市场营销人员的视野,拓宽市场营销人员的思路,提高市场营销人员的素质,不断适应市场的新变化,理想的营销人员都是培训出来的,在这方面,企业要舍得投入。(4)市场营销信息处理,信息资料为公司所有,需要的是建立信息资料档案,便于收集查询,有条件者,可以建立市场信息处理系统。 放眼全球市场,经济一体化已成为未来市场发展的大趋势,企业在未来市场多边发展的过程中自我生存发展的能力更加重要,从移动通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前景来看,加强和完善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体系,树立行业品牌服务的新标准,提高自我抗风险的能力,是移动通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应做出的明智选择。面对无情和严酷市场,移动通信商要以全新的营销模式和管理方式推动行业的稳步快速发展。只有如此,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工作才能更上一层楼,移动通信的未来市场才会更加广阔。 化不断,移动通信运营商也要依据市场的变化不断变化营销管理思路。从手机市场上我们可以看到,手机从当初的组织消费购买到如今的私人消费购买为主,目标市场的变化也引起供应商的努力,摩托罗拉从当初以行政机关领导为主到现在形色多样的各种层次手机,正是目标市场使然。移动通信商要在研究目前目标市场的综合情况时,不断把目光投向市场的新变化,进行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新选择,准确把握和预测市场需求的发展动态,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2)市场目标 那些收入稳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地位的人群,固然是市场目标,但这些人早已是手机的拥有者,移动通信商关注的是新增长的消费层和高消费层新的消费变化。市场永远在变化,所有稳定都是暂时的,移动通信市场也不例外。不同的消费者有不同的变化,从行政机关 公务员、企业老板到小业主、企业白领阶层、打工仔,不同年龄不同性别,需求不同,变化也不同,兴趣爱好各异,审美观点有别,需要市场开拓者仔细研究,区别对待,进行准确市场定位。这一点我们从外企的情况可以看出,摩托罗拉手机以厚重大方为主,为行政机关人员和高级管理者所看重;诺基亚以专业公司著称,倡导科技以人为本,平均不到一周时间推出新款,其先进的形象对新潮时尚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具有较强吸引力,而在全国各大媒体统一推出的《专业、全面、关怀》系列宣传篇,更是把诺基亚推向大众化市场;爱立信则以灵巧方便为高级商务人士所青睐;飞利浦更是以外形美观色彩明快吸引着广大青年消费者。我国的科键、波导、康佳则以工薪阶层大众化为主。可以说,这些市场定位都是企业对市场的适应和创造的结果,是企业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科学组合所迸发出的光辉。 2.2市场营销网络管理细分 网络营销已成为当今企业进行市场营销运作的共识,通过建立市场网络这个市场销售的高速公路,大大加快了市场运作周期,从而也加快了企业资金运转的周期。 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网络从过去单一的营业厅到如今的分销商、商场、超市、量贩、专卖店等销售渠道形式,从而连成一个高速高效的市场运作网络,这是移动通信行业从窄渠道策略到宽渠道策略的转变,也是市场不断发展要求的结果。市场营销网络管理就是要对市场营销网络进行有效地发展、引导、维护、控制,要从分销商选择、号源配置、产品价格、货款结算、返款比率、宣传方式、服务公约等方面统一管理。 移动通信商对各自的营销网络都有一整套自己的管理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加强分销商的附加值开发和培训。作为经销商,也应该增加自身环节上的附加值,而这种附加值来自产品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移动通信商今后应把相当多的精力用于培训分销商的这种增值的能力上,让它们拥有自己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方式,最终拥有自我增值的能力,这也是网络管理的发展方向。 2.3市场环境管理细分 像一个人离不开周围环境因素一样,企业进行市场营销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很难想象一个整日因顾客投诉而被媒体曝光的企业能在市场上运作得好。 一个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对一个企业来说很重要。移动通信企业作为服务行业更要注意酿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但要注意人员、经济、自然、技术、政治、法律、社会、文化等市场宏观环境管理,而且要注意公众、竞争者、市场、供商、分销商、自身等微观环境管理,移动通信市场环境管理要从广告宣传方式、公共活动、现场服务、企业形象、顾客投诉、售后服务、维修服务、行业公约等方面入手,注意处理好与行管、工商、税务、劳动监察、新闻、金融、同盟者、供应商、分销商等单位的关系,要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分析,做出相应的对策。 目前移动通信商内部设立的投诉台、客户服务中心、维修点等部门其实都是处理好市场环境的体现。 2.4市场推动管理细分 市场的起伏往往不以企业的意愿为转移,市场的大海永远也不可能风平浪静,如何保持市场高弹性的理想状态,是商家很感兴趣的事,这其中市场推动管理就显得很重要了。推动市场的方法很多,就其中常用的方法探讨如下。 (1)广告推动 广告是推动市场的试金石,有时一则成功的广告就是一个广阔的市场,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和人们的消费意识提高,人们对广告理智看待成份占多了。从营销学角度讲,攻破市场格局,要么向市场提供变革性的产品式服务,要么创造一种裂变式广告,而裂变式广告要以情突破,要富有冲击力,鼓动性,能够唤起消费者的购买兴趣,同时要注意广告媒体的选择和广告效果的分析,绝不可泛泛而作。 (2)促销推动 促销是推动区域市场的一把利剑,推动市场屡试不爽,促销的关键在于创意和计划,成功于现场组织和管理。 促销在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帮助企业达到以下目的:清理积压产品,维持市场占有率,新产品上市,增加产品销量,抵抗竞争产品。目前移动通信市场上业主在局部市场猛打促销战,从优惠降价到赠送礼品等形式,都免不了价格战的痕迹,缺乏惊人的创意和举措,现场的结果往往是礼品全部发放,购买者寥若星辰,如何做好手机这种高档消费品的促销工作,值得深思。近来市场上推出的手机亲情卡延续优惠使运营商们大获其利,这种促销组合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比较适合市场。从国外的经验看,移动通信业作为一个高档消费市场,对公共关系促销和巡回展览等大型会议的特殊促销组合应多加研究。 (3)整合推动 整合推动其实是广告推动和促销推动的综合运用,比较适合新产品上市和新服务的推出,也是目前企业推动市场的最主要和最有效方式,其中有许多的细分措施值得移动通信商认真揣摩。 广州宝洁的农村市场推广计划是印刷广告和运动促销及现场演示等方式的综合应用,也是宝洁公司产品多品牌、沟通大行动、广告高层次、促销妙推进营销策略的具体体现。美国巨片《坦泰尼克号》用的也是先铺广告——营造市场——产品投入的市场整合营销模式,从而获得市场成功。 2.5市场组织管理细分 管理的过程其实是计划、执行、控制的过程,市场组织管理的过程就是对市场营销行为的计划、执行、控制的过程。 市场营销组织管理的目的在于市场营销人员为了共同开发市场这个目标而有效工作,企业要设计并维持某种合理的市场组织结构,其中每一位营销人员自主权的大小、沟通程度、相互依赖性都要依据有利于开发市场这个目标而认真考虑。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组织设计时,要从市场营销组织环境分析、组织内部工作流程确定、组织职位建立、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等几个方面努力。市场营销组织不论是采取职能型组织、产品型组织、市场型组织、地理型组织等专业化形式,还是采取金字塔、矩阵型等结构型组织形式都要从效率和效果两方面考虑。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移动通信是一个投资巨大的行业,市场发展有一定的周期性,在市场启动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都要变化相应的组织形式,以达到“一切围绕市场转,一切围绕市场干”的目的。 移动通信市场组织管理就是从市场需求到市场营销网络,从市场环境到市场推动的全面管理,是从业务代表、市场调查员、市场企主管、广告监理、市场行政管理员到区域经理、产品经理、品牌经理、市场总监的有效传递,就具体操作而言,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必须掌握两点,一要加强计划性,二要不断进行检测反馈,形成市场营销管理良性循环。 例如:一个现场促销活动,从企划到批准实施,时间、地点、广告宣传、道具、运输、传单、价格、礼品、人员、现金收入、场地选择以及有关费用预算都要认真的落实,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3市场营销管理体系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个科学有效的工作流程才能保证真正的目标实现,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体系要真正达到创造市场的营销目的,就必须事先根据自己当地的实际情况设计好,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制定科学的市场营销管理工作流程,科学规范运作,以达到目的。 从市场调研到市场信息分析 ,从市场信息分析到市场企划方案,从企划方案到批准实施,从批准实施到现场组织管理,市场分析员、企划主管、广告宣传、业务代表、销售经理、市场行政管理员等岗位都要行动起来,以实现向市场推销产品到向市场推销需求的转变。 在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上还应注意几个方面:)1)市场营销审计,要加强费用、职有、赢利能力、环境的审计,并实现从投资看效果的审计。(2)管理控制,要从年度计划、效率、成本等方面加以控制。(3)培训提高,开阔市场营销人员的视野,拓宽市场营销人员的思路,提高市场营销人员的素质,不断适应市场的新变化,理想的营销人员都是培训出来的,在这方面,企业要舍得投入。(4)市场营销信息处理,信息资料为公司所有,需要的是建立信息资料档案,便于收集查询,有条件者,可以建立市场信息处理系统。 放眼全球市场,经济一体化已成为未来市场发展的大趋势,企业在未来市场多边发展的过程中自我生存发展的能力更加重要,从移动通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前景来看,加强和完善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体系,树立行业品牌服务的新标准,提高自我抗风险的能力,是移动通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应做出的明智选择。面对无情和严酷市场,移动通信商要以全新的营销模式和管理方式推动行业的稳步快速发展。只有如此,移动通信市场营销管理工作才能更上一层楼,移动通信的未来市场才会更加广阔。 浅谈市场营销管理:试论企业市场营销管理的对策 在现代市场营销观念指导下,企业的营销活动要与复杂多变的营销环境相适应,全方位地满足顾客的意愿,并通过满足需要来实现企业的营销目标。因此,要正确分析市场机会,选择目标市场,设计相适应的营销策略,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计划,建立合理、高效的营销组织,对营销计划的执行实施有效控制。由于我国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地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应该对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法。 一、树立正确的市场营销观念 市场营销观念是营销的一种基本思想,一种企业思维方式,是企业家经营依据的经营原则,它是随着市场营销的变迁而不断演变的。市场营销观念的演变大致经历了生产观念,推销观念,市场营销观念,营销战略观念等四个阶段。 1.生产观念 生产观念是指“企业生产什么,就卖什么”的“以产定销”的观念,它是社会产品供不应求即短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营销观念。由于产品供不应求,销售不成问题,企业获利的唯一途径是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和降低,以物美价廉的商品供应市场。 2.推销观念 推销观念是指企业在集中一部分精力于生产的同时,加强力量进行产品推销的一种观念。加强推销的方法是建立大量分销系统,进行广告宣传,来适应生产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日益扩大。 3.市场营销观念 市场营销观念是“消费者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以销定产”的观念,是社会产品进一步供过于求,社会由短缺经济转为过剩经济,整个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条件下的一种营销理论。 4.营销战略观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念 企业在注重市场调研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两手抓:一抓人才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建立员工使用、培训的综合机制。二抓产品开发,提高市场占有率。把“以顾客需求为中心”转变为“着眼于潜在市场的需求”。 二、强化市场开拓能力 1.强化市场营销调研 v强化市场营销调研,就是强化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企业经营者与决策者首先务必要端正思想,充分认识市场营销调研的重要性;其次,根据自身实际,努力完善组织结构,成立市场营销调研部门并使其真正地发挥它应有的功能与作用;最后,还要建立企业信息内部的传递、储存与共享机制,将有益信息的效用最大化。 2.实施集中化营销战略 所谓集中化战略是指企业将目标集中于某一特定的顾客群体,产品系列的一个细分市场或某一区域的市场,即在行业内很小的竞争领域内建立起独特的竞争优势。任何企业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企业的人力、财力与物力资源就更加有限,在这种约束条件下,集中化战略可以使得企业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准特定的目标顾客群体,扬长避短,集中有限资源,专注于某一局部领域,从而开辟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3.规范市场营销管理 根据存在的问题,企业规范市场营销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规范组织结构,各司其职。对企业已存在的组织结构进行检查,进行归口管理,权责明确。第二,立足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包括短期的各项营销计划和长期的营销战略。第三,加强控制与监督。营销计划一旦制定就要强化执行力,在组织执行过程中,最终使得整个营销管理过程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和系统化。 三、提高营销人员素质及增强品牌竞争力 1.塑造优秀营销团队 要塑造优秀的营销团队,需要做好很多配套性工作。第一,企业自上而下都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第二,把好入门关,人才的甄别、使用应不拘一格。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用事业留人,尽力维持人力资本的稳定性,还要搞好薪酬管理和健全激励机制。 2.提高市场营销人员的道德水准 企业依附于社会而存在,企业不仅仅为了追求利润,还要肩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的各种行为必须有良心,不得违背市场营销道德规范。企业还应该按照规范的从业要求营销人员自检自查,加强自律行为,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3.加强品牌建设 首先,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必须首先树立品牌和名牌意识,同时强化法律意识,注重商标的注册与保护,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处理纠纷和维权。第二,企业的重心可以放在深挖品牌内涵和突出品牌特色上。第三,应该灵活运用多种媒介,学会造势,加强品牌的宣传,努力扩大影响力,进而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4.加大营销创新力度 企业欲营销创新就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多动脑子,多想新点子,尤其是要创新营销手段。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企业还应该大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等,改变传统营销手段,引入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等先进手段,尝试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四、结论 市场营销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重视市场营销才能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需要,提高市场效益。企业看到市场营销中的问题,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使企业永远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