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电力市场中的服务营销:电力市场营销策略及优质服务的作用浅探 [摘 要]电力能源是生产生活中的重要部分,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近年来,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完善,使得电力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市场竞争刺激了电力企业的电力服务水平和质量,增大了电力用户的选择。使得电力企业在迎来挑战的同时也获得了发展的机遇。结合现今的电力市场情况,电力企业需要重视电力营销的功能性,发挥市场营销和电力优质服务的作用,推动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升,推动电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实际的发展电力营销过程中,需要重视市场营销和电力优质服务的作用,强化对二者的分析,保障电力企业的电力营销质量。 [关键词]市场营销 电力优质服务 营销 作用 前言 市场营销和电力优质服务是推动电力企业电力营销水平的关键因素,市场营销是电力企业的电力营销的有效途径,结合优质的电力服务,提高电力用户的满意度,并逐渐为电力企业营造客户群,并不断的扩展新的电力市场,进而推动电力企业的整体效益。以下本文就市场营销和电力优质服务在营销中的作用展开探讨,结合电力企业的基本情况分别对二者的功能进行讨论,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科学的对市场营销和电力优质服务进行应用,推动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实现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 一、电力市场的现状分析 市场竞争是推动企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动力,电力企业同样如此,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使得电力企业的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根据入金电力市场的基本情况,电力服务质量是影响电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通过优质的服务使得电力用户的各类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与解决,使得电力用户拥有良好的用电体验,进而提高电力用户的满意度,从而使得电力企业社会口碑日渐良好,并逐渐形成属于电力企业的品牌,推动电力企业的发展。电力企业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逐渐重视到市场营销的重要性,也采取一定的实践,切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推动了电力企业发展和进步。但是,受到电力市场的营销,使得电力企业的电力营销水平不够完善,其中主要表现在:①受到传统理念的营销,使得部分人员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得部分措施和制度没有有效的建成,制约电力企业的发展。②电力营销渠道的不够完善,市场扩宽不够及时,缺少良好的营销渠道,制约电力企业发展和进步。③电价的形成机制需要进一步的分析,与电力用户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禅意。 二、电力营销中市场营销分析 1.作用 在电力市场的营销过程中,应当遵循电网和技术为基础、电力管理和服务为保证的营销原则。通过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以及通信技术为改造电网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提供优质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由于买方在电力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所以应建立以买方需求为主的电力市场营销模式。在原有的营销理念基础上,顺应时代的变化,建立新的电力营销模式,使电力市场充满活力。 2.市场营销创新策略 针对电力市场的基本情况,重视的市场营销的功能性,重视市场营销的创新和完善,推动市场营销的质量,保障电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2.1 价格营销策略 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使得电力企业的发展意识到市场的竞争力逐渐加大, 而且价格因素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所以电力企业在实际的营销过程中,需要重视价格营销的策略,分析价格之间的差异,为电力市场的扩展提供参考,针对同网同质的情况,实施统一定价。并根据电力用户的用电性质和电量情况,合理的展开差别定价。以工业企业为例,采用阶梯收费的形式,推动电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2.2 服务型营销策略, 服务营销策略是推动电力企业发展和进步的有效途径,通过市场营销的转变,转变营销人员的营销理念,通过服务营销的实施,使得电力用户可以认识到的电力企业的优势,使得电力用户可以了解电力企业的服务营销理念,增加双方之间的联系,保障的电力企业的市场营销质量。 2.3 品牌营销策略 在实际的市场营销过程中,电力企业需要重视品牌的重要性,并逐渐形成符合电力企业特点的市场品牌,并制定适宜的宣传活动,电力企业要利用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电视媒体等对电力企业进行宣传,使得广大消费者认识企业的品牌,并认准企业的品牌,结合先进的企业文化,推动电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营销中的电力优质服务分析 1.作用 电力优质服务是电力营销的核心。开展优质服务是开拓营销市场的关键,随和电力企业垄断局面的打破,电网分离改革的深入,市场化竞争加剧,如果不开展优质服务就很难再市场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取得市场份额。另外,优质服务的开展也是电力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现在电力用户的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都在不断增强,电力企业必须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在提供基础服务的同时,必须充分挖掘客户需求,升级电力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心产品。最后,开展优质服务是电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客观要求,电力企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承担着社会重任,因此,电力企业在发展的同时更应该考虑其社会重任。 2.电力优质服务策略 结合电力企业的基本情况,制定有效电力优质服务,并坚持服务第一的理念,推动电力服务 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进而推动电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1 强化电网的运行质量 针对电网的基本情况,需要强化电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规范电网的相关操作行为,要将营业厅的服务程序规范化、明确化,规避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提高问题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电力客户的满意度。 2.2 制定完善的制度 根据电力优质服务基础要求,保障电力用户体验优质的服务,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控制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进而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此外,还应要建立客户投诉制度,规范投诉和举报的管理工作,对客户投诉 进行分析,一旦明确责任,要立即处理。与此同时,还应建立追踪责任制度,对用户该服务程序的后续进行跟踪服务。 2.3 重视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 人员素质是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关键部分,通过培训工作,使得相关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并切实的应用到电力服务中。并根据服务的基本内容,强化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对业绩较好以及用户反馈较好的企业营销职员,要给予其鼓励和经济奖励。进而优化的电力问题的控制和处理。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电力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多,所以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就必须改变原有的营销策略,要逐渐形成以市场变化为主导的发展模式,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增强用户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近而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市场份额,使得企业获得更好地发展。 探讨电力市场中的服务营销:论电力企业市场营销策略及优质服务 [摘 要]供电企业在新形势下不仅仅要着力做好电力营销工作,为自身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更要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社会人们的稳定生活,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安居乐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中,市场营销策略以及优质的服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探讨了电力企业市场营销的策略以及优质的服务措施。 [关键词]电力企业;市场营销;策略;优质服务 前言 电力营销作为电力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优质服务在电力营销中的应用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电力企业要重视市场营销的策略及优质服务。 1、电力企业市场营销的概述 在近几年中,电力的使用量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满足人们对于电力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强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才能让电力市场的发展更加顺利。电力市场的营销过程,实际上是通过集体或者个人的方式将产品价值最大化的一个过程。因此电力产品的价值取向是十分明显的,在当前的市场营销过程中,应该将价值取向作为首要前提,避免出现营销地点以及营销时间上的局限性,但是目前在这方面的发展还是存在一定的制约性的,因为这一概念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在一定程度上对营销力度造成了限制。 2、电力企业市场营销的策略 2.1 加强内部管理 一方面,电力企业要建立一套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量化、细化发展目标,并成立专门监管机构,认真考核其落实情况,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予以完善。同时,电力企业还需要完善考核制度,分析员工的日常表现情况,合理地引入竞争机制,给予表现优异的员工适当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以督促和激励他们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另一方面,电力企业要加强专业人才建设,电力企业可根据员工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及时更新他们的思想观念,树立其良好的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价值。新时期,电力企业还要注意利用好高校这块人才培育阵地,通过合作的形式,获取大量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人才资源,保证企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2.2 树立品牌形象 品牌形象是社会对某种产品或服务价值的隐性判断,为电力企业市场营销提供了有力支持。在此过程中,电力企业既需要重视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又要加大对自有品牌的宣传力度,精心制作宣传资料,并充分借助信息化多媒体进行传播,不断扩大客户群体,最大限度地博得他们的认可。另外,电力企业还要秉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定时定期就自身品牌形象进行市场调研,关注社会焦点问题,包括电价、用电及服务等问题,并站在客户的角度进行重新审视和有效解决,从而提升品牌形象影响力。 2.3 组织促销活动 促销在电力企业市场营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营销目标的宏观指导下,电力企业需要借助信息化媒体进行产品信息宣传,有意识地引导客户消费行为。在此过程中,电力企业宣传要注意自己服务理念、服务文化、营销宗旨等的渗透,可利用相关产品的经济性和安全性制作成公益广告,发挥自有社会效益,提高客户的认可度。同时,电力企业要着重注意做好客户关系管理工作,树立知名品牌形象,善于从客户的角度看待和分析问题,转变服务结构,维系现有客户关系的基础上,不断扩展潜在客户资源。 2.4 提升服务质量 电力企业应该逐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模式,注重服务理念在整个团队中的渗透。在此过程中,电力企业各级领导层应该深刻认识到市场经济的特性,重视服务建设与优化,并以此指导相关系列工作的实施。此外,电力企业还要定时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树立员工正确的营销意识、市场意识以及服务意识,重塑他们的专业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之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另外,电力企业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给予表现优异的员工适度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从而激励他们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本职工作上。 3、推动电力企业市场营销优质服务 3.1 科学建立客户服务中心 目前随着电力企业商业化运行,需要企业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电力企业的价值体现表现在电力营销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如何树立企业服务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是电力企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利用通信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建立客户服务中心,采用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以及互联网等途径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电力企业的优质服务水平。同时,电力客服中心不仅能够为用电客户提供详尽的人性化服务,还可以通过客户信息反馈整改服务漏洞,是电力企业塑造自身形象的最佳途径和方式。 3.2 建设高素质的营销队伍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应加强高素质营销队伍的建设,提高营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开展本职工作。在打造高素质营销队伍的过程中,公司应当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秉承优选人才的聘用理念,选拔责任心强、技术全面、服务意识好的人员,组成营销团队。同时,应对在职的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技能培训,通过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使营销人员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为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此外,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激励监督机制,做到奖罚分明,用规章制度确保优质服务目标的实现,这对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3 推广“互联网+电网”服务模式 供电公司要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打造“互联网+电网”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快速、多样化的服务,为创建优质服务提供技术支撑。该服务模式属于智慧能源领域,能够改变电力消费观念,促进供电公司、客户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在该服务模式下,供电公司可开通掌上营业厅、网上营业厅等服务平台,提供移动支付、一站式缴费、简单业务办理、小额贷款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全电子供电服务。同时,供电公司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与用户进行互动交流,深入了解客户对服务的需求和建议,及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用户体验的满意度。 3.4 建立优质服务评价体系 供电公司应当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服务评价体系,借此来提升用户服务质量。该评价体系可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企业评价、客户评价、社会评价。其中企业评价主要是指供电公司对相关营销人员的综合水平进行评价,具体的评价指标有员工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工作能力、服务效果等;客户评价则是指客户按照对供电公司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对其进行评价,主要包括以下评价内容:服务态度、服务时间、服务用语、服务环境、方式方法以及问题的处理效果等;社会评价是指由社会有关部门、公众、媒体等对供电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性评价,具体的评价内容如下:公司的口碑、形象、效益等,可采取的评价方法有回访、投诉、座谈会、回执单等等。 4、结语 总而言之,电力企业是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用电质量的关键企业,在电力企业市场营销中,要加强相应的营销策略,并全力做好优质的服务。 探讨电力市场中的服务营销:浅谈电力市场营销策略及优质服务的作用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场对各行业生产活动的指导性意义不断强化,市场已成为各行业生产活动的指向标。电力企业若想在新时期的电力市场中占得先机,就必须注重市场营销,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以客户需求为企业改革和市场营销策略的核心。电力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的核心决定着电力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地位,可以说是企业未来发展过程的关键性影响因素。鉴于此,笔者将在下文中对当前电力市场营销策略以及优质服务进行探究分析,希望对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电力市场营销;优质服务;策略 消费者的选择决定着电力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价值,而电力服务质量又是消费者决定最终消费选择的关键性指标,因此,电力企业若想赢得消费者那就必须做好相应服务机制。优质的电力服务能够为电力企业建立良好的口碑和信誉,赢得更多的消费者,占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所以,在市场经济的新时期,电力企业必须以服务质量为核心进行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策略规划工作,争取以更好的服务质量来赢得市场,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优质服务在电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1.1 电力企业服务的特点 (1)服务具有无形性服务是没有形状的。人们在选择服务时,为了提升选择的质量和降低选择的不确定性,往往是寻找服务质量的标识,对服务质量进行判断也主要通过能够看到的工作人员、基本的设备以及价格等。 (2)服务具有不可分割。服务的生产和服务的消费是同时进行的,人们能够直接观察到服务的产生的过程并对其进行消费。 (3)服务具有可变性。服务具有很强的可变性,因为服务对于提供服务的主体,提供服务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地点以及方式都有很强的依赖性。提供服务的主体在面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时心理状态和所用的精力也是不同的。因此,电力企业服务的消费者明确服务具有可变性,在进行消费之前会不断地进行讨论,以保证选择服务的质量。电力企业基本的服务框架: (4)服务具有容易消失性。服务是不能进行存储的。服务的价值在于及时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时刻。 1.2 优质服务的重要作用 服务质量是用户决定企业选择的重要依据,也是当前电力市场竞争的核心所在。优质的服务不仅能够为电力企业赢得用户,还能够建立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优质服务的具体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优质服务是电营销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要获得长远的发展,必须要对内进行严格地管理,对外树立良好的企业的形象。优质服务是企业最重要的形象,关系着电力企业营销的成果和效益。 其次,优质服务是电力企业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客观要求。 电力企业的发展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电力企业要维护好整个电网的稳定,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更要承担经济建设的责任。电力企业不能只是注重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电力企业要注重增加服务的的成本来改善社会的整体的竞争的环境。优质服务是电力企业所承担责任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这些责任的重要的保证。 最后,优质服务有利于保证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电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减少电网的事故,降低电力企业的成本。这些要通过优质的服务来实现。优势服务是实现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途径和方式。 2 提高电力服务营销和电力优质服务的策略 2.1 改变传统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服务质量已成为当前电力市场中企业竞争的核心所在,也是消费者选择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在这种大背景下,电力企业必须树立服务意识,强化企业人员的服务观念,调整好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争取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为其提供更为优质、全面的服务。服务意识的建立不是靠嘴上说说就能实现的,电力企业必须对企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服务培训,帮助其树立服务意识。这种服务意识的一旦成功建立将为电力企业带来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最终转化为企业未来发展的资源优势。 2.2 建立营销服务管理系统,完善电力企业优质服务 当前电力企业营销服务系统的建立工作已取得成果,最为典型的就是电力企业客户服务系统的建立,这一系统能够及时为客户进行问题解答,帮助企业了解客户意见。在营销服务管理系统建立以及电力服务提高时必须注意一下几点:第一,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了解客户需求和要求。采取针对性服务的方法来对需求和要求不同或者类似的客户进行服务,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提高其服务意识。第二,强化企业权责分配,建立电力项目问责制度,以此提高企业人员的责任心。第三,要主动去了解用户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的帮助用户解决问题,建立用户回访制度。第四,要站在用户角度进行产品推荐,帮助用户合理用电;要站在节能的立场上对用户进行电力节能设备推荐,让用户自主选择。 2.3 进行大力宣传,拓展服务承诺,公开电力服务内容 当前大部分社会大众对电力企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部不了解,因为不了解,所以无从选择。针对这种情况,电力企业要利用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电视媒体等对电力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信息进行公开,让大众监督和掌握电力企业的运转情况,扩展企业的电力服务承诺,在社会监督的公开环境下进行用电调度。当需要进行断电处理时,要及时通知,利用宣传窗口对停电具体信息和原因进行公布。电力企业营销窗口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开展营销策略,而且能够利用营销窗口的宣传和服务作用为用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2.4 电力企业要规范营业服务的程序和质量 供电营业厅是电力企业与用户直接接触的重要环节,用户对电力企业的评价和感官很多时候都是根据营业厅的服务进行的。所以,电力企业必须规范供电营业厅的服务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提高员工之间的合作默契度;其次要将营业厅的服务程序规范化、明确化;最后,为了避免已因为某一服务程序的终止而导致用户利益受损,要建立追踪责任制度,对用户该服务程序的后续进行跟踪服务。 2.5 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奖惩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建立完善有利于企业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的提高。奖惩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建立具体要通过以下几点实现:第一点,强化企业职员权责分配,实施岗位责任制度,让在职人员明确自身岗位的重要性;第二点,要提高电力企业营销职员的营销技能和服务意识,提高企业营销队伍的整体素质,帮助其掌握消费者心理和营销知识,以此提高电力企业在新环境下的营销成果;第三,要建立客户投诉制度,规范投诉和举报的管理工作,对客户投诉进行分析,一旦明确责任,要立即处理;第四,对业绩较好以及用户反馈较好的企业营销职员,要给予其鼓励和经济奖励。 2.6 加强电网建设,保障电网安全稳定 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电力企业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电力服务的基础。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必须具备质量过关的用电和输电设备以及可靠的电网检查维护工作人员。电网工程的建设属于技术难度较高的工程项目,为了保证其质量,在电网工程设计、电网建设初期、中期和竣工验收阶段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完成后还需要有一段调试期,只有调试期间合格才能将其正式投入整体电网运行系统中。 结语 不仅仅是电力企业,任何企业都是如此,想获得市场,想赢得消费者,那就必须提供更高的服务质量,这也是当前市场经济企业之间竞争的核心所在。电力企业是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用电质量的关键企业,消费者在进行选择时会更加慎重,服务质量的高低对消费者最终选择的影响力更重。所以,电力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提高企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完善相应的服务监督制度、客户投诉制度以及服务质量考核奖惩制度等,以此保证电力服务质量的提高,保证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探讨电力市场中的服务营销:浅析供电企业电力市场营销策略与优质服务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的价值越发显现,电力企业作为为全社会服务的特殊行业,其经营活动结果关系到社会的进步,且与全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息息相关,对电力行业来说,不仅肩负创造丰富的经济效益功能,同时也通过运营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电力企业承担着艰巨的社会发展任务与责任。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不断走向成熟,电力运行必须与市场同步,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在运行中科学营销才能形成市场导向,更好地服务民众,电力营销要把握好市场规律,以客户为中心形成独立的管理模式,才能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展现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在电力运行中,必须要把电力营销当成供电企业核心业务,不论是电力生产还是经营活动,均需要完全以电力营销需要为中心不断展开。文章主要通过对供电企业市场营销情况的分析,进一步提出企业营销策略与服务措施,以此提升企业营销水平。 关键词:供电企业现状;电力市场;优质服务 1 我国电力市场现状 我国长期受到计划经济影响,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计划经济时代影响较大的行业思维转变缓慢,行业进步不大,大大制约了行业的进步与发展,电力企业在我国是垄断性行业,独立发展自成体系,在长期发展中,不论是内部职工还是社会关注,均习惯了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可以说,我国的电力市场基本还保持着卖方市场的状态,但是,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电能越来越多,以往电厂发多少,用户就用多少的供电模式,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与运行,我国对电力管理非常严格,用电指标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不快,个别区域呈现缓慢状态,这又大大制约了电力的发展与供应,一些地区由于对用户用电严格限制,经常出现限电现象,严重影响到了区域经济持续发展,与我国大力发呢的招商引资环境不成比例,出现了不协调因素。越是高度发达的经济条件,对电能的消费量越多,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向前推进,电力基础设施投资也不断加大,电厂电网改扩建有了飞跃性的发展。随着竞争的加剧,国家市场经济逐步放开,一些经济发展的条条框框被打破,行业垄断格局不断消除,我国的电力市场也迎来了根本性转变,逐步由卖方市场转向了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电力的选择性增多,电力企业要想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就需要与市场接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只有全面快速的建立自己的市场,才能确保电力企业运行发呢,推动并促进电力市场环境良性建设。 2 现阶段电力市场特点 2.1 电力与国民经济紧密关联 电力关系着国民经济发展,可以说,从一个地区电力消费水平就能看到区域性经济能力,电力增长量体现了当地经济指数,电力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在一定时期内始终保持着一定比值,电力弹性系数表明了电力消费量的情况,电力增长与国民经济成一定的比例关系,地区电力用量不稳定,则表明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2.2 发供电潜力巨大 当前,我国电力需求不断增加,发供电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只有不断挖掘潜力需求,才是电力增长的关键。电力企业需要通过市场作用,不断进行调节与拓展,全面开拓电力市场空间,促进电力需求增长成为电力企业寻求发展的关键所在。 2.3 用户对供电服务质量要求提高 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社会进步,人们文化素质整体性的提高,使人们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得到快速增强,特别是《电力法》颁布实施后,用户对供用电双方的权力义务认识越来越清楚,加之电力市场的供需矛盾的转变,用户要求供电企业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用户法律意识的提高,也能在供电关系中寻求自我保护,对供电企业不规范的行为能够主动积极的进行投诉,通过投诉量的对比,可以看到人们维权意识的提升,这就需要供电企业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服务质量,全面体现营销价值,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3 电力企业营销策略与措施 3.1 增加客户对电力的了解,全面提高服务能力 电力作为特殊商品,是一种单向产品,一经出售,不退不换。电力好坏的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工作与生活密不可分,可以说,有人的地方就有电力供求,电力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们对电力的认识不多,仅仅停留在使用上,供电企业需要不断加强与群众的联络,通过丰富宣传、生动的图画和简单易懂的实验,不断吸引客户,让人们了解电力情况,让人们能够主动关心电力增长、电力知识,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增加客户对电力的认知了解,拉近与客户的关系,培养与客户的感情。 3.2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市场营销开展 电力企业要和其他行业一样,不断重视市场营销工作,要搞好企业市场营销活动,需要有多种方式方法。一是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工作组织和领导,全面建立电力市场营销工作组织机构,通过组建专业的队伍,落实岗位职责,用制度进行约束,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展开电力市场营销活动,创造有用的价值;二是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工作人才建设,通过对人才有培育,合理选拔配备电力市场营销人员,通过专业的业务培训,扩大知识面,提高整体素质,在营销工作中,需要通过稳定、科学的激励和考核,确保营销队伍适应市场发展,满足营销需求。 3.3 开拓电力市场促进电力增长 电力市场潜力巨大,电力企业应全面估好市场调研,通过对供需关系的掌握,全面控制好电力差距,通过适当的方式不断开拓电力市场,使电力市场用量不断得到增长。只有通过有效的主动营销,才能确保客户合理用电,实现客户与电力企业双赢。客户用电要合理、安全,同时也能节省费用,电力企业需要掌握客户心理,通过有效引导,增加电力供应,不断控制好负荷曲线,提高负荷率,只有这样,电力企业才能达到既开拓了市场,又增加了用电量的目标。 3.4 积极开拓农村电力市场 我国供电需求差距较大,在国家大力投入巨额资金对农网进行改造的同时,电力企业要把握好良好机遇,开拓农村电力市场,这对电力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增长点。供电企业要不断把握政策导向,加快农网建设进度,扩大农村电网覆盖面,提高农电科技含量,通过对农村供电质量的改善,全面提高对农村供电的服务水平与能力,实现开拓农村电力市场的总体目标。 3.5 合理利用价格策略扩大电力销售 我国电力企业的一家独大,使电力企业经营以老大自居,国家电网统一调度又了不良经营心理,电力企业只有改变这种传统思维,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才能保证企业持续发展,在客户最关心的话题中,电力价格则是焦点,那么电力企业就需要通过价值策略进行良好有效的电力促销,进一步扩大电力营销能力与水平。可以通过推行电价政策,实现分时电价,这样不但能够提高用电效率,同时也能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使发电机组能够在统一调节中实现更加科学、安全、稳定的运行,提高发电机组边际效益。适当取消用电的中间环节,减少用户负担,减少社会费用,达到直接降低电价的目的,促进电力整体销售。 3.6 技术支撑为电力市场营销创造条件 要不断加快电力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建设,通过与计算机联网形成管理、控制、查询、监督为一体的用电管理信息综合系统,强化电网科技含量,及时分析用电负荷结构,最大限度合理、有效、充分地利用好有限的电力资源。 4 结束语 电力企业走向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电力企业要想猎取市场,就需要不断引进营销理念,通过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以客户为中心,强化基础设施改造,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才能形成可持续创新发展,赢得市场竞争主动权。 探讨电力市场中的服务营销:供电公司电力市场营销优质服务提升途径探寻 摘要:随着电力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供电公司要树立“以顾客为主,服务顾客”的新理念,在市场营销中始终坚持尊重客户、信誉至上、保证质量、优质服务的原则,将以往被动应急型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构建起完善的服务体系,提高供电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文对供电公司电力市场营销优质服务的提升途径进行探讨。 关键词:供电公司;电力市场;市场营销;优质服务 1.提高电力产品质量 电能是供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电力产品,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客户对电力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对供电公司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了创建供电公司优质服务品牌,提高客户对电力产品的满意度,供电公司要从保证供电质量入手,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产品。 1.1加快一户一表改造 供电公司要尽快完成居民电表改造,通过智能电表的安装,实现抄表到户的目标,为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实现提供支撑。在具体改造的过程中,供电公司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预先做好规划设计,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用电的情况下,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所有新装用户均以智能型电表为主,这对于全国性用电峰谷分时电价的推广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1.2加大对电网的运维管理力度 一方面应对配网进行改造,根据城乡发展的用电需求,解决农村低电压等用电问题。同时,公司的技术部门应加强技术攻关,实现配网不停电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用户的停电次数和时间,借此来提升供电可靠性,发现故障隐患要及时进行排除,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另一方面要维护好供电秩序,引入先进的监控系统,对高科技窃电行为进行打击,加大反窃电宣传及窃电举报奖励,以此来确保正常供电。 1.3完善供电抢修机制 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运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电力故障抢修工作,这就要求95598、抢修班组、调度中心以及营销部门应加强沟通, 从而使营销与配电之间形成贯通,实现末端上的有效融合,争取做到抢修快速,并确保信息通畅、回访及时,以此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2.改进与创新营销服务方式 2.1强化窗口服务管理 供电公司的营业窗口是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公司应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树立公司良好的营销服务形象。具体做法如下: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简化业务办理流程,避免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推广“一柜通”服务,在营业窗口为客户提供省内信息查询、跨区域业务办理、异地电费缴纳等服务;针对弱势群体开展亲情服务,如提供上门服务、业务等;建立窗口服务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应对业务高峰时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2拓展服务渠道 信息时代到来的今天,给供电公司的营销服务带来全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此,公司应当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通过开展手机交费、网上咨询、微信提醒等智能化互动服务,从而使供电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灵活、开放,满足不同用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可在企业网站中的业务办理界面上,对相关的业务进行区分,如业务查询、办理、电价调整等,并在显眼的位置处区域停电计划,借助场景服务,为用户讲解业务办理流程,使客户能够在企业网站上快速找到所需的信息。 2.3建立客户经理服务方式 对于用电大客户或是一些比较重要的客户,供电公司应当为其配备专职的客户经理,全权为此类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对客户经理的职责权限加以明确,具体包括相关的制度标准、流程;负责为重要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协调处理好高端客户的故障抢修问题;积极开展信息收集工作,了解重要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及其对供电公司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在第一时间传达给公司领导;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沟通联系,维护好客户关系,通过上述工作获取此类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供电公司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客户经理考核指标,在实际考核中,要重视服务过程与服务结果的结合,并将考核结果与客户经理的工资绩效相挂钩,以此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为供电公司带来更大的效益。 3.健全营销服务保障机制 3.1完善客户投诉服务机制 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门应建立起客户投诉服务机制,制定投诉处理程序,根据规定处理客户投诉,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客户,不断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及时解决投诉反映的问题,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3.2建设电力营销服务管理系统 为提高电力营销业务处理效率和营销服务效率,供电公司应建设功能完备的电力营销服务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实现电力营销管理自动化、智能化。在电力营销服务管理系统中,应包括电费管理、合同管理、电网检修等功能,提高营销服务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给予用户便捷的服务体验。 3.3建立营销服务监督机制 为保障电力营销优质服务,供电公司应建立营销服务监督机制,对电力营销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对电力营销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实现对电力营销人员工作的跟踪监督。充分发挥“95598”电力服务热线的功能,受理客户对营销服务质量的投诉建议,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扩大营销服务监督渠道,形成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使供电公司电力营销服务始终保持高标准。 结论 总之,电力营销服务质量关系到供电公司电力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公司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为此,供电公司必须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电力产品,不断改进和创新市场营销服务方式,落实相应的服务保障措施,从而塑造优质的电力营销服务。
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和对策:妇产科护理的安全管理 [摘要]妇产科是护理工作较复杂的科室之一,发生医疗纠纷及安全隐患几率较高,如单纯依靠医疗护理技术,无法有效解决不安全问题,应当结合护理对象病情复杂性及特殊性,加强安全管理,减少护理差错及风险发生率。此文从妇产科护理不安全因素、管理措施等。对妇产科护理安全管理作出分析。 [关键词]妇产科;护理;安全管理 妇产科护理属于高风险、复杂服务性工作,护理对象为孕产妇和新生儿,人群比较特殊,较其他科室极易发生护理风险。护理安全指护理对象在护理干预过程中未出现身体、生理及心理上的损害或缺陷。妇产科安全隐患较多,直接危及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安全,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1妇产科护理不安全因素 1.1护士业务能力不强 妇产科护理对护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较高要求,很多护士缺乏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不强,护理服务无法满足医疗需求及患者要求,特别是高危产妇及新生儿,观察病情不及时,病情了解较少,给护理工作造成一定困难[1]。护士技术水平对母婴健康安全有直接影响,如接产技术、产程进展和难产判断、新生儿处理等,一有不慎便会导致母婴产伤和新生儿窒息等。护士在抢救高危产妇关键时刻,由于缺乏工作经验,技术不熟练,主次不分,应对能力差,对诊疗仪器设备性能不熟悉,慌忙中出现差错,无法准确、迅速的配合抢救,埋下安全隐患。除此之外,医学技术水平不断发展,各种新设备及新技术被应用在护理工作中,若护士知识不更新,如对新药物知识不了解、对药物不良反应认识不足、不会操作新设备等,都存在隐患。妇产科患者病情变化快,具有难预测特点。部分护士在护理时观察不细致,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找出问题,失去最佳处理时机,例如不仔细检查胎盘,胎盘残留,忘记取出填塞纱布等;产后未认真观察膀胱充盈和宫缩情况,引起大出血;未按各项制度执行,出现婴儿滑落、用错药、抱错新生儿、跌伤等,甚或危及母婴生命,直接影响两代人身心健康。 1.2护士缺乏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 在实际工作中,护士必须将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安全放在首位,而大多数缺乏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对知情权和告知权等重视不足,易导致隐私泄露及法律纠纷等。妇产科每日接诊量大,护士工作时易出现不耐烦、烦躁等,与服务意识不强有较大关系,当护士服务意识差,预见性差,患者易对其工作产生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加上护士此时态度生硬,沟通不够,极易发生矛盾和纠纷。 1.3药物损伤及机械性损伤 护士对所用药物知识掌握不全,不了解药物性质,导致用药错误,加上监管不严,造成药物损伤,患者出现用药不良反应,或者延误病情及治疗,因此,护士必须认真核对用药名称及剂量,按医嘱用药,一旦出现问题立即与医生沟通,避免药物损伤。机械性损伤主要为摔倒和摔伤,造成安全隐患[2]。护士应及时嘱咐患者注意安全,多巡视,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予以纠正。 1.4缺乏完善管理制度 很多医院现行安全护理制度已经满足不了当前需求,未及时修改、改进及补充,导致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能发挥管理作用。及时发现并找出护理制度漏洞,立即修改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能直接避免对患者造成的损伤。管理制度措施未落实到位,包括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等;护士在进行护理记录时内容不完善、不规范;查对仅流于形式;当出现突发状况时,不能及时掌握个体情况,延误最佳治疗时机,造成严重后果;交接班时过于简单,未按要求在床旁交接,导致接班护士不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发生特殊情况后容易造成意外。 1.5患者因素 孕产妇和新生儿属特殊群体,特别是高危产妇及产后虚弱产妇,由于医院医疗技术十分有限,加上个体生理及心理产生变化,直接影响病情发展及康复,埋下健康隐患。 2妇产科护理安全管理措施 2.1完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包括分工负责体制、风险预测制度及管理制度等,目的在于通过制度约束和规范护士日常工作,保证护理服务有章可循,减少纠纷及风险事故。风险预测及管理有极大预测作用,可直接针对风险制定措施,如检查、接诊及告知流程等。除了明确风险管理之外,也应加强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及执行。在护理记录方面,护理书写和记录必须详细、及时、准确,一旦出现纠纷,可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维护个人权益。强化护理管理监控工作,成立质控小组,每月检查妇产科护理管理质量,并总结评比。护理监控应狠抓关键患者、关键时间、关键人员和应急状态管理。关键患者如初产妇、缩宫素引产等;关键时间有夜班、节假日和周末等,增加科室初级护士人数,交接班和晨会时由固定护士负责巡视病房,在人员较少、工作量较大时,及时增加人员,确保工作能正常进行。关键人员有日常生活中干扰因素较大者、进修实习、新上岗人员、技术较差及责任心不强的护士,重点监控,科学、合理排班,保证工作安全、及时完成。应急状态管理包括由专人负责急救物品,定量、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仪器性能,保证物品仪器完好,随时备用;常备应急护士,由心理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出现紧急事故或大抢救时启动应急预案,增强援救,同时防止由于救治危重患者忽略对他人的护理。 2.2强化护士培训 为了保证护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护士必须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较强业务能力及专业素质。妇产科应加强对护士综合素质的培养,强化护士培训,定期组织技能操作比赛、小讲课及护理查房等活动,倡导护士不断更新知识,尽早接触掌握最新仪器操作及先进护理思想。通过有目的、有计划和有层次的培训方法,提高护士技能与素养,使其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质量较高的服务,增加安全系数,减少纠纷。作为妇产科护士,应不断拓展思维深度与广度,自觉积极参加培训,通过继续教育及课外培训,提高护理能力及水平[3]。当添置新设备时,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日常维护等培训,使其熟练操作设备。护理教学中,应将安全教育贯穿始终,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对于已经发生的行为差错,与护生一起分析原因,加以改正。根据妇产科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人员考核制度,评价急救药物准备质量,定期检查和抽查护理记录填写情况,细致检查病房护理质量,设计问卷,发放给患者作满意度调查,最终获得考核结果,将结果直接与护士酬劳挂钩,以此提高护士工作热情,增强护士优质护理及安全护理积极性。 2.3增强安全意识 培养妇产科护士慎独精神,定期开展法律培训,要求护士基本掌握和了解《刑法》《民法》和《母婴保健法》,积极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护理工作管理制度》等,增强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4]。管理部门应重点管理护理安全薄弱环节,加强改进,定期考核检查,确保法律培训落实到位。妇产科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充分尊重患者人格和隐私,避免纠纷;在护理工作中要善于总结教训和经验,强化安全护理理念。 2.4重视护患沟通 营造护患之间和谐、良好、融洽关系,有利于培养患者安全感及信任感。在入院护理及治疗护理中,不断进行护患沟通,向其介绍医院环境、科室制度、医护团队、精湛技术、治疗方法及目的等,使患者认识到护理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告知其有效、正确的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按医嘱用药。护患沟通有利于拉近护患双方距离,增强信任感,增强患者依从性,使其积极配合治疗及护理。当患者提出问题时,护士应耐心、详细地解答,如医疗费用收取等。进行各项检查和治疗前后,都要详细介绍检查治疗前后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观察患者心理变化,及时予以疏导、安慰等。定期组织护士进行人际交往培训,从语言交流到沟通技巧,从仪表面容到言谈举止,做到全方位提高,邀请资深人士来院授课,现场介绍《人际沟通》。 3结语 妇产科护理质量直接关系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关乎医院生存与发展,意义重大,加上该科室护理工作量大,产妇病情风险大、变化大,时间不规律,工作任务重,发生差错环节较多。作为妇产科护士,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潜在安全隐患的分析,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减少纠纷,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与效率。 作者:包国萍 单位:京山县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和对策:妇产科护理的安全隐患原因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人们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护理工作实为当代医疗工作领域当中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因医院护理质量不到位所引起的医患纠纷事件屡屡发生,全社会对护理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护理工作也由此成为了当代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所在。妇产科作为一个特殊科室,孕产妇都具有着其相应的特点,护理质量直接关乎着母婴安全,因此保证护理质量的意义重大。只有充分明确妇产科护理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制定并执行有针对性的临床护理措施,进而最大程度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保证母婴的安全。由此,需要妇产科室护理人员全面提高对护理安全隐患的重视程度,并通过实践研究不断积累更加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以切实提升妇产科护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患者,进而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临床护理措施;服务质量 在新时期,现代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由此开始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状况,从而也就对医疗服务水平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这样的要求,也就成为了现代医疗机构的竞争力所在。护理科室,是服务患者的一线科室,不仅要求护理人员具有着基本的专业技术能力,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实践护理能力[1]。妇产科患者具有着特殊性,尤其是孕妇,更是处于脆弱时期,通过改进临床护理措施提升临床护理质量进而保证妇产科患者安全隐患的最小化完全是医院妇产科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基于此展开研究,以期能够为进一步明晰妇产科护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以此来寻找更有效的临床护理措施,从而为提升院内患者满意度提供参考依据。 1妇产科护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1.1护理人员方面 1.1.1护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根据本院多年实践经验发现,很多妇产科临床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都是由护理人员专业水平不足所致,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护士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不够,护理经验不足、技能不达标等[2]。诸多护理人员自身因素的影响导致在护理过程中面对一些突发事件反应不及时,延误了患者最佳的治疗时间,从而提升了院方的治疗难度,诸多安全隐患也就因此生成。 1.1.2护理人员责任意识缺失:当前,各医疗机构收治的妇产科患者数量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大众对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各方面要求均越来越高,护理人员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大。尤其是妇产科护理人员,更需要每天面临繁重的工作任务,快节奏的工作使护理人员需要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身心俱疲也就成为事实[3]。护理人员具有着个体性差异,少数人员综合素质不强导致并不具备应有的责任意识。而妇产科患者又需要护理人员给予密切的关注和照顾,一些先兆性症状只有护理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才能被发现。因此一旦护理人员责任意识缺失则可能因为工作的疏忽大意而致使患者安全隐患增加。 1.2患者方面:妇产科所具有的特殊性毋庸置疑,母婴健康的维系涉及到诸多方面,诸多注意事项要想让患者充分悉知具有着极大难度,患者家属的重视程度也相对更高,因此对护理人员的关注度也就更高[4]。不同的患者具有着不同的情况,然而接受治疗和护理的目标却一致,都希望能够顺利分娩并确保母婴健康,然而不同的患者势必具有不同程度的复杂性和所需要面临的风险,一旦患者及家属方面对此认识不清,则医患纠纷也就难以化解。 2妇产科降低安全隐患的临床护理措施 针对以上方面的问题,本院进行了不断的反思,将解决问题的方式按照如下几方面开展,经实践证实,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1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专业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外部培训、内部带领”的岗位培训机制,将当前的妇产科护士队伍进行细分,根据护理人员的差异性寻找技能培训的侧重点,以此来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并通过岗位一对一带教模式的应用使护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更丰富的经验[5]。在此基础上,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贯彻到日常工作的培训当中,使护理人员充分悉知责任意识不到位的重要危害,从而由内而外提升责任感,为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的降低提供最基本的意识保障。 2.2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合理化安排:妇产科护理工作的复杂性无须赘述,护理人员一旦工作量巨大,则必然会导致其工作状态受到严重的不良影响,进而降低工作质量。对此,本院妇产科试行弹性工作制,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和护理人员的规模数量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安排,调整工作制度的灵活性,原则上应当尽最大可能使护理人员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开展工作,如此能够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3强化院方的管理:妇产科安全隐患的存在,直接因素固然出自于护理人员自身能力不够和责任意识的淡薄,但院方管理措施的不到位亦是一个不容卸责的深层次根源[6]。对此,本院妇产科管理层特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了相应的管理方案,将护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同患者满意度直接挂钩,对患者满意度高的护理人员给予适当的激励,包括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对患者满意度较低的护理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适度处罚。这样一来,能够有效调动起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对于患者满意度的提升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4加强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长期以来,医患关系纠纷始终都是社会热议的话题,诸多医患纠纷事件已经为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敲响了警钟。而总结既往医患纠纷的根源发现,很多纠纷产生的原因均是因医患双方沟通不畅所致[7]。对此,本研究认为护理人员作为医患关系的主体,具有着主导地位,因此应当从专业视角同患者及家属做好有效沟通。具体而言,应当提升服务热情,从主观意识上进一步加强对患者实际感受的关注,避免过于专业化的晦涩说教,切实贴近患者的生活,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通俗易懂的话语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必要的健康教育,讲解相关知识,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所有治疗方案的执行都需要在使患者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如此才能逐渐建立起彼此之间更高的信任。 3讨论 综上所述,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日益提高的新时期,医疗行业的竞争态势也在不断加剧,患者对护理要求的提高俨然成为了大势所趋。妇产科护理质量的提升直接作用于更好地保证母婴的安全和健康,在当前医疗行业技术水平相差无几的新时期,提升护理的人性化成为了提高患者满意度的有效举措。本研究基于新时期的新形势为出发点,结合本院妇产科多年实践对该科室护理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主要原因出自于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责任意识以及患者方面。对此,医院妇产科护理人员应当重新提升对护理质量的重视程度,对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进行追根溯源,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合理化安排、强化院方的管理、加强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从而通过有针对性的整改确保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杜绝。只有护理人员充分明确妇产科护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法律责任,才能不断提高对护理质量提升的重视程度,进而保证护理质量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妇产科工作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提升患者满意度。 作者:朱小秀 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 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和对策:妇产科护理中不安全隐患现状分析 摘要:妇产科护理工作涉及内容十分广泛,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整体性与实践性。近年来经济的腾飞以及医学模式转变对妇产科护理人员提出了更加严苛的要求。妇产科护理人员除了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之外,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秉承护理操作规则,提升实践操作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患者。本文对妇产科护理中常见的不安全隐患进行了阐述,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飨读者。 关键词: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分析;对策 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极大提升了妇产科患者的自保与维权意识,这对妇产科护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毋庸置疑,在具体的临床实践中,由于管理、服务、技术、态度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各类妇产科护理不安全隐患时有发生。这一方面降低了护理质量,极易引发多起护患纠纷,另一方面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健康,后果十分严重,故必须对这些不安全隐患进行管理与整治,提升护理质量。 1.妇产科护理中常见的几种不安全隐患 1.1护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差 妇产科护理人员服务态度差主要体现在:自身服务意识薄弱,未能尊重护理工作的要求,缺乏危机与应急意识,往往因小事发生户患纠纷;不能尊重妇产科患者的心理需求与个人情绪,对患者的基本权利不加重视,会常常触犯患者隐私,不能及时满足患者的各类合法服务需求;工作态度散漫、不谨慎,不能及时安抚患者的过激行为与病理情绪,常对病人大吵大叫,加重患者心理压力。 1.2护理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有待提升 很多护患纠纷直接根源于护理人员专业素质与技能不高。随着社会对护理人员要求的持续提高,很多护理人员并未做到与时俱进,强化自身业务素质与专业技能提升。故在临床实践中常因为技能不熟练出现操作失误的现象,为护患纠纷埋下隐患。护理人员只有有意识提升自身业务技能,并做好与患者及患者家长的沟通,才有可能顺利避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1.3护理人员未按照标准护理流程操作 不同科室有着自身独特的护理制度与工作操作流程,妇产科也不例外。但很多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诊疗实践中,并未严格遵守护理制度,认真执行操作流程,做好病情仔细观察与认真记录。这很有可能使护理人员因没能及时把控患者病情变化,从而贻误妇产科患者的病情治疗,这些不安全隐患也极易引发护患纠纷。 1.4医院缺乏有效的指导与监督 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应对护理人员工作状况实施排查与监督,督促护理人员高质高效完成护理工作,提升护理效率。对于妇产科管理部门来说,一些管理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未能严格实施监管工作,在问题处理上往往得过且过,不加追究。监管的缺失与无效,成为引发护患纠纷的又一不安全隐患,亟需解决。 1.5医院未能对护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随着医院对妇产科护理人员需求量的持续增长,护理人员的培训与培养成为棘手问题。由于医院的妇产科护理人员主要是来自中专院校的护理专业学生,很多学生护理专业知识掌握不牢,技能不高,如果不加以系统培训,在临床实践中一定会出现诸多问题。但一些医院对护理人员培训工作不加重视,要么缺失培训,要么进行粗糙培训,医院的失职也间接导致护患纠纷的产生。 2.解决妇产科护理不安全隐患的有效对策 2.1妇产科护理人员应提升服务意识 医学模式的转变,患者以及家属法律意识的提升,需要护理人员不断转变护理理念,优化护理行为,树立人性化的服务意识,做到“以患者为本,人文服务”。这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尊重患者心理需求,安抚好患者情绪,尊重并及时满足患者提出的一切合理要求。要以温声细语、亲和笑容化解患者心中疑虑,使患者始终保持乐观积极、青春向上的心理状态,并强化与患者心灵沟通,了解患者诉求,谨慎行事、优质服务。 2.2强化对护理人员的素质与技能培训 医院管理部门应强化对妇产科护理人员的素质与技能培训,首先,应强化对护理人员专业基本功的训练。通过系统的强化训练,可以促使护理人员夯实基本功,掌握丰富的妇产科知识,提升业务技能。其次,医院要对重点护理人才进行培养,督促其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掌握最新的护理技术,学会运用先进的护理设备,提升护理人员的护理质量,使其在护理治疗中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尽可能扫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3对护理人员进行岗位职能强化 医院要强化对妇产科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能培训,使各个护理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并按照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妇产科护理人员众多,包括护士长在内的所用护理人员都应明确自身职责,知晓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该做,以及做各项工作应该做好何种准备,秉承何种工作状态,最终达到何种工作目的。只有对这些有了详细系统的了解与学习,护理人员才能排除万难,在避免不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摆脱护患纠纷。 2.4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提升敬业精神 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树立如下护理理念:为患者生命健康负责、细心呵护、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范。严守操作规范,做好爱岗敬业,提升敬业精神是护理人员排除不安全隐患的重要途径。严谨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护理制度与常规操作是当下妇产科护理人员稳定患者情绪,提升服务质量,减少护患纠纷的基本前提。护理人员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提升工作效率,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安全。 2.5医院要强化对护理人员的监督与考核 强化对妇产科护理人员的监督与考核,是减少护理人员工作失误、消除不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医院要引进质量设备对护理质量进行全程监督与控制,做到逐级考核、层层把关。在护理人员工作质量考核体系中,将医疗安全纳入考核范围,如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且引起了严重的后果,不仅要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同时也要将其个人档案进行曝光,以此来警示其他人员照章行事,保持严谨作风,避免各类安全医疗事故的发生。当然,医院要做到将安全考核与职位晋升相联系,不断激励护理人员提升护理质量。 3.小结 确保妇产科患者安全接受治疗,降低一切可降低的护理风险是妇产科护理人员的任务与职责所在。诚然,在妇产科护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安全因素,这就需要护理人员应以身作则,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技能,增强服务意识,极可能顺利安抚患者以及家属情绪,为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医院也应恪尽职守,采取一切措施将不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做好与护理人员的连线,尽己所能确保患者安全。 作者:卫华 单位: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和对策:妇产科护理质量与患者安全管理分析 【摘要】 目的:分析妇产科护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以进一步改进服务环节的护理质量。方法:通过完善妇产科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妇产科管理标准,并围绕质量管理,不断改进各个环节中潜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护理措施,从根本上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消除护理隐患,确保护理安全。结果:由于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详细制定了护理工作考核标准,从而能够有效监督,检查,评价环节质量,切实解决护理问题。结论:通过临床实践找出存在的不足,在妇产科护理管理中持续进行质量该进,有效控制不良因素的发生,确保护理质量优质,安全。 【关键词】妇产科;护理质量;患者;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对于医疗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护理质量和安全管理越来越受到患者的重视。妇产科由于孕产妇具有病情变化快,风险大,个性化服务需求多,技术标准要求高等特点,已经成为医疗护理纠纷的高发区[1]。因此,在妇产科护理中如何提高护理质量,加强患者的安全管理,成为了广受关注的问题。本文选取我院2014年2月-2015年2月收治的50例妇产科住院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采用优质护理服务、实施安全管理模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现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4年2月-2015年2月收治的100例妇产科住院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50例)和对照组(50例)。年龄为22-32岁,平均年龄为(26.55±2.55)。观察组年龄为22-30岁,对照组年龄为24-32岁。两组在基本资料方面比较,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服务和传统管理模式,观察组采用优质的护理服务和安全管理模式:提升护理人员护理理念:护理人员在护理中注意护理细节,给每一位患者优质的护理服务避免护理风险。提高护理责任心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护理中一切以患者为中心,在完成一般护理的基础上给予患者优质的、人性化的护理,增强护患关系。完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护理中要以提高护理质量为目标有效的进行护理,建立相应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约束护理人员,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将妇产科护理服务更加专业化、制度化。加强患者心理护理:心理护理是优质护理和患者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内容,每一位患者的情况不同,护理人员需要根据患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心理护理。了解患者的心理变化,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帮助患者消除清理负担。让患者保持积极、开朗的态度接受护理和治疗。减少患者的心理障碍在安全管理中有重要的意义,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提高护理人员综合能力:安全管理中对于护理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只有掌握了专业知识,提高了护理能力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现。因此要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与时俱进,以患者为护理的中心,让护理人员学会不断地提升自己,端正自己,保证护理的安全与质量。 1.3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护理质量和护理满意度。护理质量考察标准为整体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调查,安全管理模式的应用为例,患者通过填写满意度测评量表来评估临床护理满意度:非常满意:评分≥90分;一般满意:80-89分;不满意:<80分。总满意率=(非常满意例数+一般满意例数)/总例数x100%。 1.4统计学方法 采取统计学软件SPSS13.0对上述数据进行汇总并作分析和处理,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值检验,P<0.05为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对比两组患者对整体护理的满意程度,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两组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妇产科是较为特殊的科室,服务对象是孕产妇,体质均较为特殊,给护理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要提高护理的质量,提升护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才能给患者全面的、优质的、安全的护理[2]。提高患者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每一项护理工作,确保护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本次研究中通过优质的整体护理和安全的管理模式在最大限度上降低了护理风险,减少了护理缺陷和护患矛盾情况的发生率,护理缺陷的发生率为6.00%,低于对照组的36.00%,护理满意度达到了98.00%,证实该方法的有效性。综上所述,采用优质护理服务、实施安全管理模式具有显著的效果,保障了护理工作的安全性,同时也提高了护理满意度,值得推广应用。 作者:高薇 单位:江苏省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妇科三病区 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和对策:医疗护理安全隐患下妇产科论文 1妇产科护理中现存安全隐患分析 1.1安全意识不强 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常存在侥幸心理,对不安全隐患因素认知不足,并对规章制度不认真执行,极易在疲劳状态超负荷工作下发生疏漏等,这都是护理人员在平常工作中最常犯的错误。另外,少数护理人员还存在缺少法律意识、思念观念陈旧、规范意识不强、对患者权益不够尊重,缺乏对患者心理及生理的感受与体验等,这就极易激发与患者或患者家属的矛盾与纠纷。 1.2护理制度及相关规范执行不严 少数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医嘱执行,违反常规操作、不严于职守。急救药品和护理单元药品的摆放和管理混乱,没有进行四查八对。对患者疼痛、发热、阴道出血等症状观察不够仔细;对病人疾病的判断、发展趋向和转归等都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甚至出现隐瞒或不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拒收危重病人等,这些都是引发医患纠纷的主要因素。 1.3医疗信息及专业技术素质不对称 有些护理中的安全隐患源自于护理工作技术上的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意见分歧。患者及家属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相对有限,不能正确认识相应医疗护理中出现的问题,对临床治疗技术及护理工作产生误解,往往就出现会对护理人员的职业态度和敬业精神产生不应有的质疑态度。如果护理人员在工作实践中与患者及其家属未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则无法进一步消除患方的不满情绪、疑虑等,就会导致矛盾激化,产生不必要的医患问题。因此,需加强对病患以及病患家属的相关专业知识科普和健康教育扫盲;提升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沟通技巧和防范差错意识,才能够有效避免护理中安全隐患、差错事故的发生,减少医患之间的矛盾纠纷,从而构建良好的护患关系。 2安全隐患具体防范措施 2.1加强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强化对护理人员进行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诊疗护理规范等各方面规章制度的教育工作;医院应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常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经常组织普法教育及医疗行政法规的专题讲座与坐谈交流,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当前,护理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通过自学相关专业知识,树立依法行医意识,规范自身护理工作行为。 2.2强化护理人员职业素养教育 全面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人文素养。规范行为举止,积极树立其敬业精神,如着装整齐、发型符合要求;表情谦和、面带微笑;佩戴胸牌;尊重患者的信仰、饮食习惯。对病人及其家属热情接待、礼貌待人、仔细倾听、耐心解答。并且要具备良好的交流技巧;言谈举止间体现出优秀、专业的护士形象。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的责任心以及护理工作的实效性,护理部还要客观的对不同岗位和不同工作性质的护理人员,制定出相对应的教育与培训计划;并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加以制定和完善。另外,为避免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如用药错误、压疮、药物外渗、非计划拔管、坠床等,还须制定相关的防范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护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还应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护理规范评价制度,最大程度地避免或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通过对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与教育,要求相关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态度积极主动;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之下,护理人员应主动询问、发现病患及其家属的要求,最大程度的帮助解决;同时,在尊重病人及家属的前提下,确保病人隐私。护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善于与其他科室医护人员进行沟通、合作;学会换位思考,积极为病人着想,遵循伦理法律原则,全面维护科室及医院的公众形象。护理人员还必须善于判断、发现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问题,积极做好预见性护理;秉承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规范化护理的原则,全面确保医护质量和医护安全。 2.3建立医院护理安全制度,健全质量管理机制 护理部门应加强在护理质量、技术及制度方面的管理;建立一整套合理、有效的质量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如护理例会制度;护士、护士长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护理管理制度;护理制度;护理质量检查及质量控制制度等等。同时,还应对护理会诊、抢救工作、护理单元药品管理、处理突发事件预案、标本采集、送检以及护理人员安全培训等工作均应健全其相应的管理制度。另外,还应加强对质量的控制,培养护理人员养成主动参与检查、监控以及管理的积极性以及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与此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妇产科危急重症患者的救护流程;建立有效的护理安全事件上报系统;建立护理部以及病区护理安全自查、自检制度等等。并对以上规章制度予以严格执行,彻底保证护理工作的质量。 2.4加强护患沟通,融洽护患关系 妇产科护理过程中,必须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全面增强护理人员自主服务意识以及工作态度,实现与患者之间的“无距离”沟通,为防范扩理纠纷奠定基础。由于,妇产科病患在住院期间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导致其产生一些负面情绪;此时,病患往往希望得到更多的心理安慰、人格上的尊重以及相关健康知识、疾病知识的了解。这就需要护理人员须以谦和、热情的工作态度,主动而耐心地做好病患的心理护理、健康护理、膳食护理、用药护理等工作,主动巡视、主动关心病患,视其为自己的姐妹,耐心帮助其解除忧虑、不安、疑虑等问题,避免与病患及其家属发生冲突。并通过理解、宽容的态度,谦和、理智地对待病患及其家属所表现出的疑虑、误会、不配合,甚至是一些不礼貌的行为,才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发生护患矛盾。 3结语 妇产科护理工作具有专业性强、任务多等特点,其护理安全隐患也相对较其他科室较高。这就需要相关的护理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运用专业的护理知识和较强的职业技能;在遵守护理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的前提之下来为患者进行全面的、细致的护理工作。但是,由于绝大多数医疗缺陷并非是孤立出现的,而是在诸多环节因素之中的一个或是几个发生改变而导致的。因此,我们在妇产科护理工作之中欲达到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就必须从客观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全面强化、提高相关护理人员的自主安全意识,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与爱岗、敬业精神的基础之上,方能促使妇产科的护理工作更为安全、有序地进行。 作者:张乃芬 单位:浙江省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妇产科
养老保险论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为内容,加快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化、规范化进程,逐步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政府财政补贴计划;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投保面达到,全面消除空白村;新增投保人数万人以上;保费收缴万元以上。 三、操作办法。按年缴纳的,市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的给予补贴;以趸缴方式缴费的,将趸交总额按以后每年的最低缴费标准折合补贴年限,给予相应年缴的补贴。当领取养老金后,余下的折合年限不再给予补贴。 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村,投保人数达到适龄投保人数以上的给予的补贴,达到以上的给予的补贴。本文转载自网 四、工作措施 ⒈努力提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要深刻领会十六大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承担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依靠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尽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⒉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和全市四十多万农民群众的宏大工程。各镇(街道、区)、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电视专题讲座、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掀起宣传贯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热潮,各村要召开好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充分动员各种力量,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条款,把政府对农民养老问题的关怀宣传到每家每户和每个农民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投保积极性。 ⒊做好落实财政补贴的详细计划。市里以各镇(街道、区)农业人口数及××年农民人均收入数为依据,将财政补贴额分配到各镇(街道、区)。各镇(街道、区)也要以各村的相关数据为依据,结合其它工作条件,把本辖区财政补贴金额分配到村、落实到人。 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年全市农村工作重点之一。各镇(街道、区)要按照市里要求,建立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得力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做到上下贯通,形成网络。要列入年重要工作议程,列入机关干部、农村干部责任制考核,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核和奖惩,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⒌开展集中突击活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财政补贴核算年度为月日至月日,财政补贴时间主要集中在月份以前。各镇(街道、区)、各村都要利用这段农闲和农民手中资金相对宽裕的有利时机,突击性的开展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要开展领导、机关干部包区、包村,村干部、党员包户、包人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争取在月前,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基本筹集到位,记入投保人个人账户。 ⒍抓好规范村建设。各镇(街道、区)要把加强制度规范村建设,作为落实财政补贴的重要工作手段来运作。按照规范村的标准,做出年发展规划,采取必要措施,大力促进规范村投保人数的增加。要认真总结经验,扩大本镇(街道、区)规范村覆盖范围,使有条件的村逐步达到规范村的标准。 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分阶段进行督察、调度并通报情况,年底按责任制要求进行验收考核。 附件:二六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任务分配表 养老保险论文: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为县委和政府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局就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项目用地量越来越大,征地工作所带来的农民保障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征地任务重、面积大的主要集中在杨和、望远、望洪、胜利等乡镇。根据提供数据,各乡镇被征地涉农人口27855人。从征地用途上来看,杨和镇主要是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用地,望远镇、闽宁镇主要集中为工业园和企业用地,望洪镇、李俊镇主要为中心村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全县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应该说,县委、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征地工作所引发的矛盾。但总体看,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农民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心里发虚,担心被征地后没有退路,生活没有保障;二是有的农民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担心个人出资有去无回,对养老保险工作怀有抵触情绪。(二)财政压力过大。目前,____县所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都由____县社保局管理,到龄农民享受由社保局统筹发放的养老保险金。全县截止至今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909人,随着征地范围扩大以及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到龄农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补贴),财政供给将呈几何级数上升,给本不宽裕的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倘若因地方财政困难而难以维系养老保险金(补贴)的发放,将会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基本养老金过低。目前,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为每年1620元。有的农民说:一年1620元的养老保险金,我种一亩大棚不景气时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这样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四)就业培训滞后。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于财政紧张、农民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不健全,被征地农民一时难以找到较为合适的工作,尤其集中体现在“4050”人员和无一技之长的农民。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不可避免,被征地农民将越来越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为此建议:(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站在维护农民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场所和基础,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深入宣传和对比分析,使他们感受到县委、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是爱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体现,从而把被动征地农民的力量,转化为促进县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自觉行动。(二)出台统一政策。县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征农民地情况作统一安排。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根据我县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划分区域,不同使用类型定价不同,每一区域确定一个合理的基准地价,实施统一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统一地价、统一划扣、统一办理,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因农民之间互相攀比而引发的矛盾,又能体现征地和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要统一标准、统一计算口径,建议以村(组)为单位,将人均剩余不足0.5亩的农民列入办理对象。(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议设立独立科室,采取专人负责、定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以解决效率不高、办理时间长的矛盾。必要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广的征地项目,可采用集中办理的形式进行;对确实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农民解释清楚并承诺办结时间。(四)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问题,首要的是让农民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训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让农民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能。对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可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工业园区和技术型企业提供用工保障,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有意向自主创业的农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本县范围内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待遇。 养老保险论文:浅谈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规定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而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是人人都要面临的问题,所有单位都应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筹集养老保险基金,确保每一位劳动者都有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障。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进行了20余年,成就很大,但在打破计划经济旧体制的同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还不成熟,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网的残缺、政策的不稳定和社会保障待遇无法全部兑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企业开始,由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级统筹和省级统筹。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已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从改革试点十年来的情况看,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缺乏法律依据,至今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各省市区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有些省份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已运行,少数省还未启动。已经启动的省份,其各地市的政策也有未统一的。如湖南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政府于1996年颁布《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规定单位缴费比例为24%,个人缴费比例为3%,但各地市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的缴费比例,因此,各地市的缴费比例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地市各县的缴费比例也不相同,缴费基数和运作模式也存在差异,在征收基数上,有的县区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即“单基数”)征缴,有的是以在职人员工资总额与离退休费总额之和(“双基数”)征收。在运作模式上,有全收全付,有差额征收、差额拨付,其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仍由单位发放。在企业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后,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和运作模式造成经济效益差的单位拖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退休人员没有从改革中得出实惠,一些自收自支单位中的在职人员对此也在担心自己的将来。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相对滞后造成了事实上的“二元”制度并存,不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的省、市仍实行社会纯统筹制度,有些省、市虽然建立了个人帐户,但个人帐户建立时间也不尽一致,同一地市各县区的个人帐户建立时间也不统一。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同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内部的不统一,造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启动和未启动的地区以及启动时间不一致的地区间人员在跨行业、跨地区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衔接,阻碍了人才的正常流动。 三是缴费与待遇脱节、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养老保险待遇过高,养老金替代率过高。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虽然改变了过去由国家和单位统包职工养老保险的状况,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仍按国发(1978)104号文精神,根据参保人员的工作年限及其退休前上一个月的档案工资的一定比率来计算的。这种待遇计算办法与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中的职工个人缴费多少、时间长短不挂钩,多缴少缴与退休待遇没有本质联系,缴费与待遇出现脱节,不仅严重影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根本不能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同时也没有实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一些地市起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对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不论是否尽“义务”,一律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这个“大锅”里享受百分之百养老保险待遇权益。这样一来,为今后财政兜底,留下了一大笔“隐性债务”。而企业人员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是根据职工在职时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少和时间长短来决定的,其基本养老金按国发[1997]26号文规定,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所以在现实中,出现了相同工龄、学历及职位的人员退休时,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与劳动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退休待遇相差甚大,且不同单位彼止之间待遇也差距明显,高低悬殊较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但退休待遇高,而且养老金的替代率过高。由于制度不够完善造成缴费与待遇的脱节,并引起一些消极因素:一是部分参保人员对缴费的多少漠不关心,甚至希望缴费工资报得越少越好,个人既可以少出钱,又不影响退休待遇;二是造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心里上的不平衡,引起了强烈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三是由于待遇相差太大的原因,一些事业单位不愿改制为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给机构改革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四是分级统筹,抗风险能力差,无法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目前仍然实行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十年前的差额结算,掩盖了缴费单位经济效益不好,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的矛盾。虽然参加了养老保险,但并不能做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也就不能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领取。另外,由于地方各级财政“分灶吃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是通过市县试点逐步推广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的是省、市、县分级统筹。这种统筹级次过低的现状使社会保险的调剂功能难以发挥,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财政收低的地区,几乎无基金积累,根本谈不上抗风险能力。同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性,特别是行政机关受编制的制约,退休人数的增长速度远大于在职人员增长的速度,人员结构老化严重,部分地区出现基金收不抵支,基金积累逐年减少,无法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到来。 五是养老保险费征收困难,强制性手段少,难以形成部门间联动约束机制。由于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社保机构把大量的精力放在收缴上,仍不能杜绝参保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现象。 六、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大,基金积累小,个人帐户“空帐”运行。有些地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运行时,对在职和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一步到位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险范畴,离退休人员未尽“义务”就百分之百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政府没有为此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加之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长快,致使一些地市基金支付压力日趋沉重,部分地区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局面,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在职人员个人帐户积累的个人缴费基金,用于发放目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造成了个人帐户的“空帐”运行,给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带来很大的隐患。 以上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0年来,各地较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同时影响了其他社会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今年3月5日,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多次提到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在谈到今年要着重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时,温总理说: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进行说明、谈到“十一五”时期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时,温总理说: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从中我们可以读出社会保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社会保障面临着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改革、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要解决试点运行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依本人之浅见,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出台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互衔接的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其社会化、制度化,实现其强制性,当前社会保险费征缴难、管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法律的强制和约束力。因此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将社会保障的目的、原则、方针、权利、义务等加以明确。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建立多元化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单位附加养老保险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对养老保险的具体统筹项目、标准、对象、收缴、发放等用制度进行规范。 二、要统一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妥善解决新老制度的衔接和待遇的平稳过渡。既要充分考虑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既得利益,又要合理确定新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还要解决好中人的养老金平衡问题,消除有损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并分帐管理。 四、建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个人帐户与养老金待遇相挂钩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 五、要认真分析地区间财力差异,汲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一步到位地实行全国统筹,增强养老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从长过来看,这是大热所趋,要注意把提高统筹层次同调整财政体制结合起来,以平衡各级财政之间的利益。 六、要进一步规范社保机构设置。目前,许多地方存在着工作人员既是征缴人员,又是管理人员,还是发放人员的情况,我们要从进一步规范社保机构设置入手,成立专门的征缴、管理和发放机构,来进一步规范我们的工作。 七、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一是要依托于社区,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把大部分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社区自治来实现。二是要加大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力度,通过银行、邮局、社区把养老金直接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三是要采取有效的防范冒领养老金行为的措施,及时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调查。 八、制定合理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根据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离退休费和在职人员及工资总额多少测算一个全国性的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所有参保人员应统一,最高达到8,单位缴费比例根据替代率水平测算确定。实行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转换到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制,以抵御我国退休高峰期到来的风险。 九、要拓展筹资渠道,扩大和充实养老基金。为了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的养老金,减缓支付高峰期时的压力,必须研究拓展新的筹资渠道。逐步发展成为政府财政资助、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的格局。 十、要加强对合理推迟退休年龄问题的研究。目前,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已有后移的趋势,美国、西班牙男女退休年龄都是65岁,美国正把退休年龄向70岁推延,计划在25年内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7岁,日本也将退休年龄由60岁推迟到了65岁。如果我国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5岁,据测算,退休金支付总额将减少40—50。因此,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考虑出台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 只有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才有出路和生命力,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这一事业单位改革的“减震器”作用,以解分流下岗人员后顾之忧,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公保障制度,意义重大,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北京市关于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1998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将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企业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03年1月起,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二、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在被保险人达到养老条件的当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其办理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审批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于当月受理,当月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 被保险人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的,用人单位与超龄留用人员双方应签定相关合同或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书面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被保险人超龄留用期间,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人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按规定计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留用期结束时,按当期养老金计算办法计发。 因用人单位原因延误为被保险人办理审批手续及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延长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拒收超龄部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外,其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被保险人符合《规定》的养老条件时的办法进行核算,基本养老金自审批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不补发。由此使被保险人产生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以及在街道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时,本人应提前一个月提出退休申请。职介中心、人才中心、街道劳动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其符合规定的养老条件的当月予以审核批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退休日期的次月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延误审批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三、因用人单位原因使被保险人不能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险发[1998]69号)规定补缴间断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被保险人工作过的原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被保险人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有效证明及在该单位工作期间历年的原始工资收入凭证,以此作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无法提供有效工资收入凭证的,以相应缴费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经核准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与被保险人按《规定》的标准分别补缴,同时加收按照个人帐户记帐利率计算的利息,并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单位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发生在1999年1月22日以前的欠缴额,自1999年1月22日起加收滞纳金;发生在1999年1月22日以后的欠缴额,按实际欠缴时间加收滞纳金。 四、符合国家规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员,1992年9月30日前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至今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自2003年1月1日起参加,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或本市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与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1992年10月1日以后,因个人原因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再补缴。 养老保险论文:论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的政策走向 【摘要】“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是我国政府的一大创造,它充分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新旧保险制度的过渡。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日益暴露出来,特别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已影响到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笔者分析个人账户空账造成的原因,提出建立个人账户的政策建议,对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个人账户空账政策走向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征“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新制度运行八年来,存在着三个最突出问题: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依然较窄,其应有的保障功能远未实现;养老保险体系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民众对政府承诺的养老保障信心不足。社会统筹资金缺口问题日益严峻,隐性债务逐渐显现,特别是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 一、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的原因及危害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与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日益暴露出来。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其结果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从法律上来讲,个人账户是个人私有的”。所以做实个人账户对增进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什么原因造成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其一、养老金隐性债务。1997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模式,而现在执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模式的转换必然涉及一个巨大的养老金隐性债务。在没有外部资金注入的情况下,统筹基金的不足,用个人账户基金填补,造成个人账户空账。 其二、制度缺陷。“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理论上看,它吸收了国际上“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两种模式的优点。该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当期养老金支付,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必然会有统筹部分透支个人账户资金情况的发生。“如果当初统账结合模式是两个板块的话,这个制度就不会出现个人账户的空账。” 其三、提前退休因素。提前退休从收入与支出两方面蚕食着原本就不太宽裕的养老保险基金。它一方面减少了参保人数,使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它延长了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限,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又相应增加。加剧了个人账户空账化程度。 其四、人口老龄化。随着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赡养率不断提高。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和老龄人口比重增大,中国的养老金的支出总规模将呈上升趋势,造成养老基金入不敷出,客观上延缓了个人账户实账化的进程。 其五、《养老保险条例》执行不力。目前的《养老保险条例》是指导我国开展养老保险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本位主义和它自身的缺陷等原因,使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全,收缴率不高,缴费工资基数不实,直接导致统筹基金收支出现赤字,个人账户由部分空账变为完全空账。 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对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取信于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一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心存疑虑。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缴费的个人群体中,中青年人的贡献率最大,他们离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还有20-30年,或更长的时间。由于付出与回报不能在短期内实现,如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长期处于空账运行,他们会失去对政府养老保险政策的信赖,不愿意主动参加养老保险。 二是担心退休时的生活质量下降。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养老保险基金尚无有效的增值保值手段,人们愿意选择购买商业保险。 三是商业保险机构不惜余力地宣传自己产品的财富效应,某种程度也降低了民众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 二、做实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重要意义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制度模式,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具有里程碑价值。做实个人账户的是增强民众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信心的重要步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意义深远。 1、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填实个人账户,既是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体现,也是政府诚信和国民共担风险的体现,否则会最终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凝聚力。 2、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健康发展。它不仅可以避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局面,而且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制度结构,有助于现行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3、做实个人账户有利于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做实个人账户有助于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由于个人账户实账可以执行市场化运作,个人账户资金便可享受到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既维护了参保者的利益,又增强了参保者的信心,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 4、个人账户还可更加明确个人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进而有助于参保者加强对单位缴费的监督,有利于减少拒缴、少缴现象的发生。 三、现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建议 1、多渠道筹集资金,减少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明确政府的管理责任。在“现收现付制”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设计时,没有专门处理转制成本。政府应当承担责任,主动消化转制成本,由政府向离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扩大养老基金的资金筹措渠道,从政策的制定上,加大国有资产变现力度,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加大对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对养老保险事业的投入;发行特种国债;开征社会保障税等多种渠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问题。 2、在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之间找到平衡点,加大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力度。近几年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收益率只有2%左右。“个人账户的低收益率已经影响到受益人的利益和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养老保险基金自身的运营管理,在政策上支持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3、加强法制化建设,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和监管力度。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立法成为社会保障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上海“社保案”的教训再一次告诫我们,必须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违规动用,不仅影响到养老基金的支付, 同时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损害了政府的信誉与民众对社会保险制度的信心,更不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作与可持续性。我们认为,养老保险覆盖面不仅要扩大到城镇非国有经济即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还要扩大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逐步消除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政企分割、条块分割,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分割的不合理状况,实现公民平等。 4、建立个人基金专用账户,提高个人账户的运行效率。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走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个人投保激励机制。首先,实行分账管理。在管理方式上把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分两本账管理,杜绝相互之间挤占挪用,从根本上锁定政府的财务责任,建立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担机制。其次,建立个人基金账户。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充实的条件下,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从基本养老保险中分离出来,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合并,组成个人基金专用账户。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个人基金账户的合法权益,允许自由融通使用,保护投保者的个人利益。 养老保险论文: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筹集管理暂行办法 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与缴纳,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切实解决施工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的有关条例、决定和政策,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筹集原则、范围及资金来源 (一)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筹集,凡在自治区境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参加行业统筹的建筑施工企业除外)均属筹集管理范围。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按属地管理参加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依法开办的保险业务,为全体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并建立个人帐户和缴费申报。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劳动保险费(以下简称建安工程劳保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从建安劳保费中列支。 (三)建安工程劳保费实行全区统一标准,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保费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收取,向施工企业划转、调剂。企业仍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向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各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根据建设企业缴纳情况,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的保险费拨付。 二、建安工程劳保费取费标准和计取范围 (一)建安工程劳保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有关劳动保险费用的取费项目,它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其取费标准应考虑全区社会保险的平均费率水平,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离退休人员的数量及费用及建筑工程造价中工资的构成和基本建设的投资规模等。本着“以支定收,留有积累,以丰补欠”的原则确定。目前,只考虑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区统一按工程造价的3.5%计取。该项费用要随企业职工参加社保项目的增加、费率的变动等应适时调整。 (二)凡自治区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承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隶属关系、资质等级等,一律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安工程劳保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项目劳保费,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该项费用。建设单位也不得将该项费用转嫁给企业。 (三)建安工程劳保费实行统一计取后,仍进入工程总造价,列入标底、标价,不参与竞标。 三、劳保费的筹集方式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等手续前,凭工程项目中标书或固定资产投资证明,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项目的劳保费。 (二)工程项目劳保费实行开工前按中标价或合同价预交和竣工时结算的办法,多退少补。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实行一次性预缴,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需分期预缴的,建设单位应与劳保费管理办公室签订分期预缴协议书,但首次预缴额不得少于应缴总额的60%。 (三)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将审核的工程决算书报送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项目劳保费的结算手续,并出具工程项目劳保费的结算专用凭证。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要严把工程项目劳保费的收取和结算关,对没有办理建安工程劳保费的收取和结算手续,即预缴款凭证和结算凭证的项目,不得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四、劳保费的使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保费管理办公室)收取的劳保费,在留取15%作为全区调剂积累金后,其余的应分为划转、调配、补贴三部分,足额拨付给企业,作为企业参加社保的专用基金,必须专款专用。 (一)划转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工程项目劳保费一个月内,按照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成立年限、资质等级、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及离退休人员等情况核定的劳保费拨付标准,一次性将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劳保费按拨付标准直接划转到施工企业所在社保机构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其不足部分视为企业欠费。 (二)调配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劳保费节余情况,对因工程任务不足、负担较重的建筑施工企业,其承揽的工程项目劳保费收入不能满足企业职工参加社保交费要求的应给予适当调剂。调剂后,仍不能完成交费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差额部分应由施工企业从其它收入中补缴。 (三)补贴部分:各级劳保费管理机构除主要满足划转和调配外,还要根据劳保费中规定的由建筑施工企业支付6个月以上病伤假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异地安家补贴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其它支出项目对施工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 (四)对不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的建筑施工企业,原则上不对其进行劳保费的划转、调配工作。 五、劳保费的管理 (一)各级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均应在银行设立建安工程劳保费专门帐户,收缴时要严格使用专用收款票据,并纳入当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收到划转、调配、补贴的劳保费后,必须按照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规定的缴费数额,依法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严禁挪作他用。否则要追究企业领导的 直接责任。 (三)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个人负担的缴费金额,由企业负责代收后,直接交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四)劳保费是专门用于缴纳基本养老和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的,任何工程项目、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拖欠、拒缴、截留和非法挪用。否则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管理机构 为加强全区劳保费管理工作,自治区成立以政府牵头,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在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决策和监督检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自治区建筑职业介绍中心合署办公,暂不增加人员编制。 养老保险论文:劳动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做好就业培训各项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不低于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要将上述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落实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全面完成并轨任务,解决好并轨人员就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接续等问题。建立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以奖代补”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联合检查,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推进服务措施和政策的落实。 (三)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大力推行技能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推广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加强技能实训平台特别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提高技能鉴定质量。加强职业培训教材等基础建设和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和“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实现创业培训40万人,再就业培训400万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32万人。通过东部工程探索素质就业的路子。 (四)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工作。探索加强失业调控的新措施,推动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推动“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的实施,积极帮助更多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职工权益。 二、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20__年力争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3亿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2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7亿人。 (六)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巩固确保发放的成果。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巩固成果,不发生新的拖欠,努力创造条件补发历史拖欠养老金。全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提高基金征缴率,保持基金增长态势。 (七)继续做好国发〔20__〕38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实施意见。做好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相关政策,规范个人账户基金归集和管理流程,推动试点地区逐步提高个人账户做实比例,将既有基金支撑能力、又有试点积极性的省份纳入试点范围。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指导推动企业年金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养老保险精算工作,为完善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八)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指导试点省份在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好本地区的试点方案,及时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九)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提供再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有条件的中西部省份选择一些中心城市进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加强与就业服务工作的配合,健全完善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十)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精心组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建设。多渠道落实参保资金,着力解决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加强生育保险服务管理,规范生育保险给付和经办管理程序,推行生育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办法,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 (十一)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工伤保险工作。以建筑等高风险行 业和大中城市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基础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加强对各地工伤认定工作的指导,抓好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继续做好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试点工作。 (十二)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农保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十三)开展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制定经办业务标准。完善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加大联网数据整理力度,推进经办业务管理、数据采集、信息传递、查询服务的网上办理。逐步实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行标准,普遍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做好9个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管好用好试点资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和退休人员公寓建设试点。 三、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十四)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监督的法规,充分认识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十五)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和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六)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十七)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省级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八)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层层落实清欠任务,做好工资历史拖欠的认定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制订清欠计划和具体解决办法。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按月统计汇总各地清欠情况。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建立欠薪保障制度。狠抓最低工资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监管,完善并严格实行垄断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制度。 (十九)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继续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确保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宏观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继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二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各省会城市及其它中心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率先建立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在企业聚集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改进处理程序,改革办案方式。 (二十一)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进一步畅通咨询、投诉、举报和权利救济渠道。 (二十二)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进一步规范办信接访办法,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控。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认真分析,做出准确判断,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下大力气做好农民工工作 (二十三)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环境。继续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服务。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培训800万人。 (二十四)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劳务品牌推荐、评选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 化程度。 (二十五)做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实施“平安计划”,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积极促进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和经办业务规程。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800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600万人。 (二十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点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严重超时加班和劳动条件特别恶劣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十七)继续做好农民工办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协调各地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引导各地普遍在市一级建立农民工协调机构。组织开展农民工统计指标体系等基础性研究。继续做好涉及农民工的各种专题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__年工作要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基础工作,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八)加快劳动保障立法进程。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组织有关方面起草《企业工资条例》草案,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二十九)加大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查制度、和解制度、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三十)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制定和落实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强化目标责任制,做好“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的分解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重点工程投入等保障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20__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加强对各地执行年度计划情况的调研和检查,促进年度计划的落实。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劳动保障情况的统计直报,充分利用金保工程获取统计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力调查、农业普查、城乡统筹就业等统计工作,研究开展农民工调查工作。 (三十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办法和制度的落实,发挥政府网站、电话咨询中心和媒体的作用,提高政务公开的快捷性和有效性。 (三十三)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加强省市两级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完成示范城市的评估和验收。抓好全国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完成各省与所辖各地市的联网,实现部、省、市网络的三级贯通,推进联网应用,开展异地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和规范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三十四)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出版工作。拓展信息来源渠道,突出政务信息促进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工作网的使用效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新闻制度,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工作。做好劳动保障报刊和图书出版发行工作。 (三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科学研究工作。着重加强对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农民工问题等重大课题的研究,积极有效地发挥科研理论的重要作用,使科研课题在理论创新和指导实践两个方面有新的突破。按照国家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劳动保障科研项目库。 (三十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推动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针对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干部队伍状况,以劳动保障业务和公共管理为主要培训内容,加强对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厅局长和地市劳动保障部门新任局长的培训。 (三十七)巩固和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成果,全面提升交流合作水平。按照我国总体外交要求,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继续推动多双边高层互访,构建良,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好的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做好“亚洲就业论坛”的承办工作,扩大我在国际劳工事务上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民间和非政府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境外就业服务和管理,通过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实现境外就业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和行业自律。维护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国际劳动保障信息库。 养老保险论文: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符合农民的实际情况,所以综合考虑有以下几点建议。 2.1 建立农民养老保险的动态账户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农民的流动性也随之极具增长。针对农民工流动性较强这一特点,应该使农民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工作城市的转变而转移。因此,在设计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农民流动的特点,设立农民养老保险的动态个人账户,无论参保农民流入那里都会根据所在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接续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通过动态个人账户把流动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统一起来,使农民工在进入到新的工作地仍能连续缴费,保障其能够在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后根据个人账户的状况进行养老金发放。 2.2 根据农村人口的分化情况,进行分类实施政策 对不同类型的参保农民实施一个体系、两种制度,把纯农人员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把农村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和进入本地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们可以把农村人口分为纯农业人口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两大类别。一是为以经营土地为生的纯农业人口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在已经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与改革。最重要的是改变“个人缴纳为主、集体缴纳为辅、国家给与政策扶持”的原则,国家应该给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的财政投入,由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投入一部分纳入到社会统筹基金,农民个人缴费和部分国家投入划入个人账户,国家投入要偏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同时鼓励建立由集体补助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式的商业养老保险。二是为农民工建立类似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即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农民工个人缴费和企业部分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对于刚刚进入城市的农民工,鉴于他们的就业、收入不稳定的状况,最初仍把它们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当他们在城市工作超过一定年限,就业稳定后,就可转入到为农民工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为农民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协调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另外对于在城市从事个体工商业的自雇性农民工,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障,实行自愿原则。 2.3 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应与土地转让相结合 如果被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就不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因此,要对已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工的土地实现有偿转让,让纯农户对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纯农户的收入提高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的积极性自然就会提高。此外还应该建议农民运用“以土地换保障”的制度,对于通过出租、委托经营、经营土地的农民,可以由土地使用者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或双方约定代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对于出售土地的农民,可以一次性得到补偿并取得养老保险年金。对于无偿将土地赠与子女或他人的农民可视不同情况而定,对其中失去劳动能力者,应由土地的使用者代为缴纳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金。 2.4 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 这应该说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有一些文献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一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二是由于 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如果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就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 2.5 转变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依靠家庭养老,在短时间内大面积的推广养老保险制度有一定的阻力。即使在已经倡导使用农村养老制度的地方,由于基金监督不到位或者挪用现象的存在,造成农民对养老保险还不够信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向农民宣传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的宣传要到位,深入农民中讲道理,扩大宣传渠道,禁止硬性摊派、行政命令等抑制农民积极性的工作作风,要在潜移默化中使各项制度深入民心,使农民能主动接受并建立起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与信心。 2.6 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使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得以规范化。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保险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只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会影响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险的复杂性,应该本着“公平与效率兼顾、权利与义务和谐”的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初衷去建立保险法体系,通过立法提高各级政府和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重视和认识。 总之,根据农村养老的现状和随着农村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老来难”已经成为农村一个十分突出的现实问题,农村养老走上正轨已迫不及待,因此在实践中要进一步完善,它的完善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认真研究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养老保险论文:说养老保险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居民保档案工作是推广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鉴证,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参保人参保、享受待遇的重要凭证。档案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充分提高对居民保档案工作重要性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居民保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指定分管领导,做到“有领导管事”。如周宁县、乡(镇)两级均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做到一手抓参保工作,一手抓档案工作。 2.健全机构,完善网络 居民保业务档案数量大,环节多,归档难,必须建立健全村———乡(镇)———县三级档案收集服务网络,明确各级责任,健全各级机构,确保“有队伍做事”。2011年以来,周宁县政府每年与乡镇签订《居民保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力量,至少配备专职人员2名,并指定一名人员进行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委会依托村协理员,做好参保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加大投入,保证运转 要将居民保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投入,一方面需要投入经费购买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村协理员的待遇,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做到“有经费办事”。如周宁县居民保中心专门安排一间库房,配置了密集柜、除湿机、电脑、档案盒、灭火器等安全保管设施设备,达到防火、防潮湿、防尘、防虫等“十防”要求,改善了硬件条件,为各乡镇配备了办公桌、计算机、复印一体机、打印纸、铁皮柜(存放业务档案材料)、档案盒,为部分村还配备了传真机,并将居民保经办过程中需要的业务表格及时、充足的送至各乡镇。另外,周宁县在兑现村协理员每月100元工资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个居民的参保及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给予村协理员2元的补助,一定程度上提高协理员工作积极性。 4.创新方法,提升水平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业务档案培训班,加强各级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加强兄弟县市间互相观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取长补短,开阔视野,做到“有能力办成事”。自2011年以来,周宁县经办机构举办新农保、居民保动员会、政策业务培训会、座谈会20余场次。在县委组织部开设的“周宁县(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保参保和档案工作做了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乡镇、村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周宁县经办机构及时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村指导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手把手地教会经办人员收集整理材料,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进一步提高了周宁县居民保业务档案整理的规范水平。同时,大胆探索,力求创新,经过仔细研究,摸索出参保人员登记表的全新填写方式:在Excel表格中输入一个公式,然后在参保人员登记表中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从数据库中提取参保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并直接显示在参保登记表的对应的栏目中,这样大大缩短了办理居民保业务时间,减轻经办人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业务档案材料更加清晰、规范。 5.健全机制,及时归档 当前居民保业务档案工作量大,堆积的材料若未及时整理归档,可能会发生霉变或丢失,为此,县乡(镇)两级必须完善机制,及时规范整理业务档案材料,做到“能及时办好事”。如周宁县利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要求村协理员每月及时上报参保人员材料至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乡(镇)经办人员审核、录入系统后于次月上旬上交业务档案材料至县居民保中心,县经办机构及时将乡镇上交的业务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凡图像和字迹模糊、印章不清晰、残缺不全、衔接无序、潮湿霉变等不适合归档保存的业务材料,立即退给经手人整改或者补办,直至达到便于保存要求。最后要严格按组卷的要求及时进行组卷、立卷,并制定详细的索引目录、归档范围,再分门别类编号入库、入柜、入架,确保居民保档案工作有序推进。业务档案具有原始性、真实性等特点及其他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它需要我们档案工作者认真对待,严格规范居民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对参保人员“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的终极目标。 养老保险论文: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思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行十多年来,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后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区保障作为替代。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账户养老保险体系。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账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对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逊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王国军20__),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__),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20__);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__)。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元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 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2.山东模式。整个山东省的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为主,但它是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几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投保绝对人数最多的省区。在资金筹集方面,该地区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来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的比例很小,只占已交纳保险基金的约15%。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补助给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等“特殊职业”的人口。山东省农民的投保标准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来的养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广东模式。确切地说,这也是一种社区保障模式。它通过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中的年龄股和集体股来实现对农村老年人口的经济保障”“。所谓年龄股就是个人所拥有的股份数额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老人总能拥有较多的股份。集体股是属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所有者所有,集体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执行中出现的上述问题,许多文献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另外,王国军主张完全放弃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起炉灶,建立“从城乡‘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农业劳动者通过税收的方式,向全国统一社会养老保障机构交纳社会养老保障税,社会养老保障税率应按各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物价指数和人口预期寿命而分别制定;在补充保险中,如果农民受雇于人,超过一段时间后,雇主和雇工必须按雇工工资的法定比率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交纳社会补充保障费;在附加保障中,农民可以参加商业保险或个人储蓄的方式获得保障(刘书鹤等1998)。 五、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进行了10多年,也积累了相当多的研究文献,但由于为农民这类非雇佣的独立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障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而且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够发达,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总体而言还比较落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因此,王国军提出了“‘三维’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尝试,但其中有一些关键问题仍无法解决。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国家是否给予补贴?如果给,给多少比较合适?如果,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不给,较富裕的农民是否会感觉“吃亏”而不愿参加?因此关于这个方案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 养老保险论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运营及对策 摘 要:国外养老金运营的经验、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以及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的成功运营表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是一个可行的选择。根据国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模式的利弊分析,认为我国应采用全部信托型投资方式。但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运营还面临着若干问题,如法律缺位,转制成本需要化解,统筹层次太低等,因此我国应及时颁布《社会保险法》,抓紧起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多方筹集转制成本资金;提高统筹层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筹。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证券市场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2005〕3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国家制订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该规定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各地要做实个人账户,为我国人口老龄化进行资金积累。在东北三省做实个人账户的基础上,2006年1月19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对外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天津、上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为2006年进行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地区。 随着个人账户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将会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仅以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辽宁省为例,到2005年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即高达201亿元。世界银行曾经预测,到2030年我国的养老金市场规模将达到1.8万亿美元,当然这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内。即便如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规模到2030年也将不少于10万亿元人民币[1]。如此大规模的个人账户基金,由于要经过长达几十年的时间跨度才能支付给投保人,因此,考虑到职工工资增长率、通货膨胀因素、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形势,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运营已经成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后面临的巨大挑战。 我国目前对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金的投资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1997〕26号文件)明确规定: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这样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实际上限制了包括个人账户在内的基本养老金的入市投资,政策的天平偏向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忽视了其收益性。因为养老金是退休职工的“养命钱”,所以政府这样做无可厚非。但实际的运行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根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养老保险基金的名义收益率,除去通货膨胀率,在有些年度实际收益率甚至为负。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的保值尚且不能做到,增值就不可奢望了。 从2006年上半年查处的5起挪用社保基金案和下半年上海社保案的曝光,以及近期审计署审查出的71亿违规社保基金,我们可以看到,社保基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这其中,管理不善当然是主要原因,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巨大压力,导致了社保基金的管理机构有违规投资的冲动,这也是我国社保基金投资限制过死,投资渠道狭窄、单一造成的。所以,个人账户基金一定要突破旧的严格投资限制,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有益经验,在国债和银行存款之外进入证券市场投资,寻找一条有效投资之路,以应对未来的“银发浪潮”。本文将对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的可行性、入市投资的模式以及个人账户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投资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对策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 一、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 发达国家社会养老基金投资的成功经验给我国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西方国家,一直盛行着“养老金计划就是资本市场”的说法,尽管这个说法比较绝对,但它却体现了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休戚相关。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养老基金公司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它的崛起有力地促进了全球资本市场的繁荣。在世界市场资本总额中,大约有20%是养老金资产。2001年全球养老金规模已达13万亿美元[2]。美国养老基金的增长主要归功于证券价格,特别是股票市场价格的上涨,从1990年到1999年,美国股票的累计收益率达166.2%。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如智利、新加坡、阿根廷等,近年由于政府管制的放松,养老金也开始进入资本市场,并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以智利为例,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养老金改革,主张个人账户的私营化和投资证券市场,从1981年到1991年养老金年平均回报率达到了14.4%,有力地推动了本国的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繁荣,这已经成为智利出口的“国家名片”。大量的研究表明,养老基金入市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不矛盾,相反,甚至可以产生互动和双赢的结果。 (2) 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建设为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适当的时机。2004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一系列推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包括推动合规资金入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稳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大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完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如《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等等。尤其是2005年4月底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制度基础的完善,困扰市场多年的股权割裂问题得以逐步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框架开始逐步实现市场化和国际化。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近年来发展迅速,到2005年底,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达52家,证券投资基金超过220只,资产总规模维持在5 000亿份左右。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规范,股票市场应该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我国近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证券市场随着经济发展,资本总量正处于一个上升阶段,此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是颇具投资价值的。 资本中介组织发育良好,可以为个人账户基金提供各种服务。目前,我国可以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上百家,律师事务所有500家左右,评估机构和投资咨询机构发展也很迅速,这些中介机构将可以为个人账户基金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服务。 目前股市的健康快速发展,体现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建设带来的强大推动力。近来中国股市进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迎来了“黄金十年”。东方证券预测,到2016年,A股将从现在的不到7万亿元,达到30万亿至40万亿元市值。个人账户基金完全可以从蓬勃发展的股票市场中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做到真正的保值增值。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的成功投资运营给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于2000年的全国社保基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由社保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国社保基金市值约2 554亿元,2006年前9个月全国社保基金已实现收益121.36亿元,实现了成功运营[3]。中国企业年金发展也很迅速,到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到2.4万多家,参加职工900多万人,积累基金680亿元,资金量比2000年增长了256%。年金的投资也收到了很高的收益,以我国第一家规范运作的企业年金马钢年金为例,截至2006年11月,收益率已逼近10%,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成功运作经验[4]。 二、个人账户基金入市投资模式之选择 目前,我国应该采取何种入市模式,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和证券市场双赢的目标呢?笔者研究了其他国家的养老金入市的模式,应该说每个国家在特定的历史传统和管理体制下都产生了富有特色的模式,但是总的来看,以下模式比较有代表性。 (1) “私有化”的“零售”模式。以智利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参与养老金计划的每个职工都分别拥有各自的个人账户,每个职工可以从国家核准的基金管理公司中自由选择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其管理自己的个人账户。它引入了竞争机制,避免了许多非市场化操作,有力地提高了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2) 集中统一运作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它是通过集中管理养老基金,再进行集中投资运营的模式。即由中央公积金局或类似机构将集中起来的养老基金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优选若干家业绩好、费用低的商业机构来管理运作养老基金,个人不直接与基金公司打交道。 (3) 直接入市的模式。它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将所缴的养老保险费(税)投入到一家公共的中央基金公司,由它来集中投资运营。亦即由社保部门直接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5]。 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比如智利模式,虽然基金收益率较高,但是管理成本太高,对普通公民的投资理念和技术有一定的要求;新加坡模式要求基金管理机构高效廉洁,对我国的个人账户的管理机关不能不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直接入市的模式,要求社保部门有专业的投资技术,这个也不是很现实。 考虑以上因素,笔者认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应该采用全部信托型投资方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监管机构确认资格的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性投资机构,由其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由专业性投资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养老基金,既有利于保证市场的公平性,也有利于提高基金的投资效益。鉴于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存在挪用现象及保值增值困境,2006年12月20日,有9个省市个人账户基金的国家财政投入部分,已经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笔者认为这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的一个突破。但它不能代表一种制度的创新,在我国目前没有个人账户投资法律保障的背景之下,只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一个权宜之计,因为如果全国的个人账户基金全部委托给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投资运营,则会失去市场竞争机制,无法体现竞争下的投资收益最大化,风险也因为过于集中而不易控制。 三、个人账户基金入市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有一些因素必须加以考虑,它们关系到个人账户入市的效果,甚至决定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成败。 1. 法律缺位 与其他国家在制度运行程序上不同,我国是通过政策先实施某项制度,然后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应的规定,最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其他国家都是先立法,然后在法律的框架内去实施某项制度。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我们看到大量效力低下的规定,大部分是部门规章、行政性法规,但是由于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导致权威性不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法律缺位,存在养老保险费用收缴难,扩大征缴面难,对违法行为的打击难等,所以养老保险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这其中,《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等都要尽快出台。同时,还要修订相关的法律,以保证与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2. 转制成本需要化解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巨额的转制成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援引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显示:“在一定假设条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2001年到2075年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但是,国发〔1997〕26号文件没有明确转制成本的有效支付途径,国发〔2005〕38号文件对此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遗憾!由于在此问题上的回避,导致个人账户做实的目标难以实现,更不用说入市投资了。 3. 统筹层次太低 在养老保险领域实现全国统筹是最理想的状态,但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目前还无法达此目标,而只能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向全国统筹过渡。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目标是实现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已是比较低的层次,加上很多省份实际还未实现省级统筹,这使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单位过多,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实现对接,不利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也不利于劳动力按市场规律自由流动。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手段落后,操作不规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尚未实现全面通畅的信息联网,很多社保经办机构还在通过手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缴和管理,另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操作不规范,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格式不统一,有的没有历年缴费工资基数,有的没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的没有利息等等。 5. 相关的配套制度需要出台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一项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良好的运行环境,需要其他制度的同步推进。为了个人账户基金可以安全运行,取得较高的收益,一系列的配套制度要建立起来,比如个人账户基金投资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准入与退出制度,为促进投资收益而设立的税收优惠制度等。 四、个人账户基金入市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1. 法律制度建设 由于在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中有相当多的主体参与,涉及到众多的法律关系,所以,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范,从法律的角度保证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通性、盈利性,从而可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这也是世界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的经验总结。 (1) 及时颁布《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建立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社会保险法是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的法律基础。在《社会保险法》中应该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待遇给付;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的独立的法律地位,以及经办机构的设立、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的办法;确定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为社保基金运作提供法律支持。 (2) 抓紧起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 笔者认为,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于其对安全性的要求、保值增值的需要, 以实现基金积累的目标, 都要进行有效的投资运营。 因此在投资运营方面, 我国应该制定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法》, 这部法律将吸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年金管理办法》的内容。 在此法律中, 应该就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 专业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选择和监督, 进入和退出制度, 最低收益制度, 风险担保制度等方面作出统一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投资工具、多元化投资的比例等具体的投资技术方面的问题, 可以借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3) 及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规定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但是72条、74条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规定十分笼统,应该在修订中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作出规定,明确其法律地位和基本原则。同时,我国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分则中加上关于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责任,以使各相应监管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违者承担刑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借鉴我国香港强积金法规,对作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信托人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违反规定时应适用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例如,在香港,信托人可能因为失职而遭受罚款和监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失职也有相应的刑事追究的规定,而在我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章罚则第49—56条中只有严重失职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退出机制,没有刑事处罚的规定。鉴于养老保险所强调至高无上的安全性,应该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法》中对基金管理人在退出机制之外,增加适用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2. 多方筹集转制成本资金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开拓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划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与企业及个人的责任。根据上面提到的两个文件规定的方法,笔者认为,大体来说,转制成本筹集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 (1) 从国有资产中划拨一块来偿还一部分。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减持国有股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再次指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包括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2004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以国资委为牵头单位,包括财政部、证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内的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小组。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弥补转制成本的观点已经得到了学界和普通百姓的一致认可。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目前,我国政府为了社会保障的“两个确保”,每年都会拿出几百亿元的巨资弥补养老保险的资金缺口。2 005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44亿元,地方财政107亿元[6]。根据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今后的政府预算中,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养老保险的投入要明确化,加大支持力度。考虑到世界平均政府预算的20%甚至更多要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我国政府的资金投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3. 提高统筹层次,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筹 我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同省级统筹所要求的统一调度使用养老保险基金之间存在根本的矛盾,这成为我国实现省级统筹的最大障碍。笔者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内垂直管理,统一征收和使用基金,养老保险基金不再经过地方政府,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有几个省市已经在实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增加了省级统筹的权威性,是比较理想的基金运作模式。但采用这种模式要求该省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因为采用这种模式就意味着省政府是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第一责任人,免除了市、县政府弥补养老金发放缺口的责任,全省养老金的发放缺口全部依靠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来解决。这样就要求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也会逼迫社保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收益。在此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实现全国范围的自由的人才流动。 4. 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 鉴于我国的很多社保经办机构办公方式落后,效率低下,操作不统一规范带来的弊病,社会养老保险领域的计算机行政管理系统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当今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我们有必要也有可能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信息互通互联的、透明高效的社会保险计算机行政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应该有格式统一的个人账户信息、缴费金额、基金积累等。它应该随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可以为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记录等;还可以通过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向参保人提供相关的信息,以及基金运营的月报和年报。 5. 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 (1) 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所谓信息披露,是指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应当将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的选择,投资组合的比例、成本、效益等重大事项,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财务监督部门和参保人及受益人进行公布。当然还包括个人账户的投资管理机构要定期关于投资工具、投资比例、投资收益等信息。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将使社保基金管理者、投资者等各方获得充分的信息,增强投资的透明度,减少因不完全甚至虚假信息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完善的信息披露是建立安全有效运营机制的组成部分,也是其保障机制和检验机制。 (2) 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托管机构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在我国个人账户基金资本化运作的初期,应该建立对专业投资机构、托管机构严格的准入制度,包括注册资本金、内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经营业绩等方面,相对于一般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对专业投资机构和托管机构应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当然我国也要建立适当的退出机制,一旦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机构出现以下情形时:注册资本金不能满足最低要求,收益率低于法定最低收益率,自有资金不足,基金管理人出现违规操作行为等,就不宜再经营个人账户基金,应依法退出。 (3) 税收优惠制度。英国《1920年财政法》第一次给养老金计划提供了重要的税收优惠,极大地刺激了其发展。而激励作用最出色的当数美国的401(K)计划[7]。根据该计划,企业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在税前列支一定的保险缴费。该计划极大地刺激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在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中,也存在若干税收优惠的条款。因此,在我国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中,要求在税法中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4) 基金最低收益担保制度。考虑到基金入市后所面临的风险,《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40条规定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但是没有规定最低收益担保制度。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管机构要规定社保基金的最低实际投资收益率标准,如果投资管理人经营的养老基金,达不到最低标准,则由国家财政提供最低的收益担保。作为养老保障制度第一支柱的养老保险项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在其投资中,规定最低收益担保制度对其安全性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经济生活论文:体验式教学在高中《经济生活》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本文论述在高中《经济生活》教学中运用体验式教学,必须让学生课前充分预习,做好体验准备,然后在教学中让学生亲身经历,直接体验,并注意创设情境,让学生加深体验,最后在总结阶段让学生深入体验,让学生在体验中获得知识,发展能力。 【关键词】经济生活 体验式教学 创设情境 亲身经历 体验式教学强调突出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引导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实践,获得对相关事物、现象和知识理论的相应感受和认识,使认知世界、意义世界、情感世界得以建构。高中《经济生活》贴近生活,内容丰富,应当积极探讨应用体验式教学,使学生在亲身体验中获得知识、发展能力、认同课程价值观。 一、充分预习,准备体验 体验式教学强调在生活情境或者生活化情境中围绕相关知识理论进行体验,而一定的知识理论则是开展体验式教学的基础,这就使得体验式教学的体验要有针对性和实质性内容,而不是仅具有体验的“形”。 首先,合作预习教材。合作预习强调发挥合作学习小组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通过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分享,提高预习能力和有效性。笔者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围绕学习内容,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合作预习教材,发挥学习基础良好的同学的作用,带动学习基础较差的同学。如在第一课“神奇的货币”的教学中,笔者引导学生围绕“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这一学习内容,对“货币的本质”“货币的基本职能”“纸币”等模块的内容进行预习。为了提高预习效果,笔者要求学生在预习中了解货币、纸拧⒁话愕燃畚锏牧系与区别,了解价格与价值的关系等内容。学习基础较好的合作学习小组对这些内容形成较清晰、准确的认知,而学习基础相对较差的合作学习小组则相反。 其次,分享合作预习。为了提高学生的预习能力和强化预习意识,笔者引导学生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围绕学习难点、学习重点和学习优化策略,通过PPT展示、个人发言等方式分享预习经历。在教学实践中,学生分享了预习过程和预习结果,如预习分工、预习的疑惑之处、预习展示等方面。通过分享,学生对物物交换、一般等价物交换、货币交换等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对货币的基本职能,如价值尺度、流通手段价格、价值与价格等方面有了良好的认知。通过分享合作预习,各合作学习小组对教材的基本知识点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和认知,为开展体验式教学建立了基础。 二、亲身经历,直接体验 体验式教学强调学生亲身经历体验,借助视觉、触觉、嗅觉,调动情绪、情感,借助直观印象而交流、思考,形成感性认识,使他们的情感、价值观在亲身经历中得到新的元素。 首先,笔者带领学生亲身经历。笔者发挥自身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在深入分析教学知识理论的基础上,围绕一定的授课内容,带领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的学生亲身经历,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理论的体验。在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的教学中,笔者围绕“公司的经营与发展”这一教学内容,选取了本地最大的民营企业作为教学资源,并组织学生实地参观调查。通过实地参观、听取企业负责人的介绍,学生对民营企业、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生产成本、市场竞争、市场规则与经济伦理、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经营目的等方面有了更深的了解。通过参观,学生的见识得到丰富,使学生加深了对家乡的了解,激发了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强烈情感,不仅达到了帮助学生掌握知识理论的目的,而且也达到了情感、价值观教育的目的。 其次,笔者引导学生亲身经历。笔者坚持把教学与生活联系起来,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性作用,围绕教学任务引导学生亲身经历,以到达教育教学目标。笔者在第六课“投资理财的选择”的教学中,围绕“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这一学习内容引导学生亲身经历。一方面,笔者引导学生通过办理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对商业银行及其主要业务进行了解;另一方面,笔者引导学生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使其有储蓄存款、利息、利息率的直接体验。到了期末,学生通过查询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余额、提取现金等,对商业银行、储蓄等知识理论有了更清晰的体验经验。 再次,引导家长带领学生亲身体验。家长是教育学生的好帮手,对学生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笔者在第二课“多边的价格”的教学中,围绕“价格变动的影响”这一教学内容,引导家长带领学生亲身体验,帮助学生体验瓜果蔬菜、蛋奶禽肉类等价格的变动及其影响。为了更好地了解“价格变动的影响”这一主题,笔者特意延长了家长带领学生亲身体验的时间,到了期中,学生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形成了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里,学生区分了淡季和旺季,对影响商品价格的各因素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对物价变化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也有了新的认知。 三、创设情境,加深体验 体验式教学强调创设情境,让学生在接触实物、直观形象的生活场景中获得知识、培养情感,养成(下转第97页)(上接第91页)健康的价值观。 首先,笔者创设生活情境,加深学生的体验。如在第三课“多彩的消费”的教学中,笔者围绕“消费心理面面观”创设了生活情境小品。小品立足不同的消费心理,创设角色,通过编写剧本、表演排练、角色扮演、演后分享等环节,使学生对不同的消费心理有了新的认识,自然而然地认识到了应该做理智的消费者、践行正确的消费观。 其次,笔者创设实物情境,加深学生的体验。如在第一课“神奇的货币”的教学中,笔者围绕“纸币”这一内容,创设实物情境,引导学生了解不同的纸币,了解纸币与金属货币 、电子货币、纪念币等的关系。相关实物包括:人民币、美元、日元、越盾,等等。通过创设实物情境,学生初步掌握了不同纸币的真伪识别方法,对纸币的形成、发展、发行、使用等方面有了进一步了解。而在“信用工具和外汇”的教学中,围绕“信用工具”这一内容,笔者向学生展示了不同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展示了支票,同时,笔者还通过课堂演示信用卡消费让学生了解信用卡的功能,让学生对这些常见的信用工具形成直观认识,并以此为基础,引导学生区分信用卡和其他银行卡,丰富了学生的知识,也为他们进一步增加信用工具方面的体验提供了基础。 再次,笔者创设形象情境,加深学生的体验。利用视频、影像、音乐、图片等,增加学生的感官刺激,加深学生的体验。虽然学生并没有出现在这样的情境中,但由于它引起了学生视觉、听觉等感官的注意,激起学生认知、理解、体验课程知识的兴趣。笔者在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的教学中,围绕“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一教学内容,选取了农民工维权的视频、为农民工讨工资的新闻等视频、图片,引导学生了解劳动法、了解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知道如何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则要不断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创设这样的教学情境,学生对劳动法、劳动者权利、依法维权等有了体验,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 四、合作总结,深入体验 合作学习有利于发挥不同学生的长处,使知识、经验、体验得到分享,不仅有利于形成和谐的生生关系,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是高中《经济生活》的应有之义。笔者在教学中尝试引导学生合作总结所学所见所感,提升他们的体验。 首先,笔者引导学生合作总结课堂活动。如在第三课“多彩的消费”的教学中,围绕“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这一内容,引导学生以合作学习小组为单位总结课堂教学。他们总结了不同的消费心理、消费观,深化了对正确消费观的认识,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使他们不仅“知”,而且“行”,做到知行合一。 其次,笔者引导学生合作总结实践活动。笔者引导学生合作总结关于价格、消费、企业经营、储蓄等与课程知识相关的实践调查活动,使他们对这些知识有更深的认识,在日常生活中感知和体验这些知识,如卖东西应该明码标价、买东西需了解价格、消费需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水平、创业经营应当讲究诚信、需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等,为他们的日常生活提供指导。 (责编 卢建龙) 经济生活论文:高中政治经济生活课程中的生活化教学运用 摘 要:生活化教学旨在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和提升,强调经济生活课程的生活化教学,是符合教学目标、学生的思维和年龄特征以及教师实际情况的,贯彻了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 关键词:生活化教学;教学效果;教学理念;教学方法 陶行知先生说:“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合理整合课本内容,以高超的技巧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并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促使学生参与课堂,从而有效完成教学任务。 传统理念认为,课堂是教师的课堂,学生的一切活动均需围绕教师的要求展开,在这种情形下学生的创造性、自主性被完全忽视。政治课上的学生被看作是一个个接受知识的“容器”,是在“高考工厂”制造出来、符合考试挑选的“产品”。政治课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课堂上一潭死水,教师的教学不受学生的欢迎。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越来越重视把课堂还给学生,将教材中的经济现象和规律生活化,让政治课生动有趣,不再让学生感到空洞难懂,不再是教师曲高和寡。因此,高中政治经济生活课程的生活化教学理念显得越来越重要。在经济生活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策略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利用现实生活资源 进一步注重对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接受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以教育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方面转变等,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方向。在教授“多彩的消费”这一课时,笔者有意将两种不同的教学方法运用到两个班的教学中。其中一个班沿用传统的教学理念授课,下载课件,然后根据家乡的实际情况略做调整,理论讲解再加题目练习完成这节课;另一个班在上课之前就让学生自行分组进行家庭消费调查。在上课过程中,前者平淡无奇,后者热闹有趣;前者收效甚微,后者既能做出概括分类,又有了对父母辛劳认识的情感升华。 教师充当课本知识的留声机,过多理论知识的分析和讲解会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使学生丧失学习积极性,也会使学生逐渐失去自己学习的能力,更无从谈起潜能的开发。一堂高效、有质量的课在于能否激发学生的思考和内在的动力,否则就陷入了形式主义。例如,笔者在教授“货币的职能”一课时,首先让学生思考讨论,并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花钱意识;其次让学生归纳总结;最后引入课本理论知识进行小结。那一节课,学生思维活跃,课后学生记忆深刻、领会透彻,教师教得轻松。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运用贴近生活的内容和生活化的教学方法,化繁为简,一切从实际出发,从自己的教学特长出发,与学生的实际相结合,根据教学内容适时地调整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二、鼓励学生深入生活,提高课堂教学时间的有效利用率 “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传统的高中经济生活课基本上是教师“满堂灌”经济学理论和不断练习,脱离时代、脱离生活,完全以应试为目的,没有给学生主动学习的机会和消化的时间,只剩下一味地说教。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同时也是满足人类需要的一种实践活动。经济生活课程注重生活化教学的实践性,让高深的经济学知识从生活中来,回归到生活中去,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使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学习“投资理财的选择”这一课时,笔者让学生在课前深入银行、保险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业务内容和基本范畴、工作流程、存贷款利率、理财产品等;运用所学知识,结合家庭经济收入或个人零用钱制订一个理财方案。这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改变了许多家长和学生对政治课的看法,一致认为此类教学活动非常好。经济活动来源于现实生活,教师可以“化”经济生活课程的基本观点和原理于生活之中,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让学生学会从观察现象到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 三、活跃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 生活化教学要求教师必注重合理构建课堂氛围,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判断能力、灵活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这是经济生活教学不断改革、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不断创新的目标。总之,经济生活课程是高中政治课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教师创新应用生活化的教学方法、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等,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有益于学生的成长。 经济生活论文:在经济生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 课堂是学生素养发展的主要阵地,也是师生生命发展的必要场所。在政治课堂中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是我们每一位授课老师需要担负的使命。 理性思维作为核心素养的重要内容,主要依赖于学科的培养,集中表现为学生的学科思想和方法。学科思想和方法是“具有学科特点的关键成就,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最能够体现“带得走”的特征,具有让学生受益终身的意义。基于此,教师透过教学内容深究学科思想和方法,探寻学生掌握学科思想和方法的途径,就成了培养学生理性思维的重要话题。 《经济生活》作为高中政治的一大板块,涉及到数学和计量的有汇率、价格、价值、储蓄、比较优势中的商品交换等知识。在这些知识中,有的涉及到计算、有的涉及到图表,都是高考必考的内容,也都与理性思维密切相关。本文拟以《经济生活》模块为载体,以学科内容中蕴藏的逻辑思维、综合思维以及辩证思维和创新意识为抓手,谈谈如何涵养学生的理性思维。 一、培养逻辑思维 从一定意义上说,判断人的素养如何,不能只看他一时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而要看他面对问题时习惯用什么思维方法去分析解决。习惯的养成非一日之功,需要教师长期的引领和教化,更需要学生在反复练习中深层次领悟,历经“外部推动――内在自觉――自发首选”的过程。 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契合《经济生活》的学科目标。高中《经济生活》是大学经济学理论的普及版,逻辑推理是其最基本的学科思维。从理性思维对学生终身发展的意义看,掌握逻辑思维对学生发展具有全局性意义。高中逻辑教学的要求,主要是掌握基本的形式逻辑,集中表现在培养学生从概念、判断到推理的把握,帮助学生理清基本概念、重要原理背后的逻辑演进,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判断和推理。 我们以《揭开货币神秘的面纱》教学为例,在这一课中,学生对货币概念的理解是关键。教材编写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对经典定义进行了发展。现在的定义是“货币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它比旧定义多了“世界”两个字,从逻辑上讲,其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质的变化。如一般等价物,从原来的货币只能以金银为载体,发展到现在涵盖纸币及虚拟货币(少数国家已经确认其合法性)。 如何帮助学生从逻辑的视角掌握概念,科学地把握其内涵和外延呢?我的备课和上课是从补充“题外”的逻辑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等内容开始的。从经典的“人是两脚站立的没有羽毛的动物”这个关于人的错误定义出发,分析什么是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理解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然后将之运用于对货币定义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我展示与货币定义相关的判断题,让学生加深理解,推动学生进一步掌握定义的一般规则。当关于定义的思想方法为学生掌握后,我把对定义的思想的理解推广到对“商品”“使用价值”“价值”的理解,鼓励学生用逻辑去思考问题,并让学生掌握逻辑思维。 坚持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学生用逻辑的方法理解概念从自发变成了自觉,说明他们已经养成了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在一定意义上,当这种习惯外化为他们常态的行动,说明他们具有了逻辑思维的素养,也证明我们培养了学生的理性思维。 二、提高综合思维 一方面,信息时代的特征之一是知识的碎片化,多数学生因为不具备系统综合的能力,面对众多碎片,只有处于无休止的忙碌之中,这也成了教学活动面临的一大难题。另一方面,低层次的教学满足于拆分概念、原理来帮助学生理解,学生掌握许多各自独立的东西,表面上理解了,结果面对的仍然是“一盘散沙”。因此,无论从教学的要求,还是学生素养发展的要求来看,我们都要把如何“串起珍珠”的办法教给学生,即将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教给学生。 系统思想和方法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与部分关系衍生出来的重要的认识方法,也是《经济生活》教学内容重要的思想方法。运用系统思想和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把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对经济生活中许多实务,我们必须要用系统思想,进行优化取舍。 比如人作为投资者面临投资理财的选择,我们通俗地说“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多数学生从每种投资的特征出发理解为投资的多元化。其实这是不够的。如果学生真正领会了系统优化的思想,他们不仅会坚持多元化投资,更会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组合,争取收益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这才是系统论思想和方法的要义所在。 再如对待市场经济,用系统思想组织教学,我们就从市场经济的优点和不足两条线来认识。从优点看,市场经济能更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从而提高生产力。所以,我们要发展市场经济。从它的不足来看,由于它存在一些调节的盲区,加之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所以一方面要有健全的市场规则,另一方面要有科学的宏观调控。 2013年上海市高考政治试卷第36题,就是围绕市场经济来命题的,其评分要点是要求学生把市场经济、收入分配两方面的理论和知识系统地呈现,如果能达到把市场经济的知识系统化、综合化就可以获取较高等级的分数。其背后的考察要点就是要求学生掌握系统的思想和方法。我们现在流行的思维导图教学,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教学生掌握系统思维。 三、培育辩证思维和创新意识 我们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将目标之一定位于培养“合格公民”,表面上看降低了培养要求,其实,解放学生、培育学生的辩证思维和创新意识,才是真正的目标。因为创新才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资本所在。而创新是与辩证思维、批判思维联系在一起的。 矛盾无处不在,换言之,教育教学在一定意义上看是教师领着学生认识矛盾、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的过程。《经济生活》承载经济学道理,如果我们带着学生剖析经济现象背后的矛盾,并恰当地运用矛盾的方法去分析、解决,就会触发学生新的思考。从学生的生活看,他们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学习活动就是认识矛盾和解决学习中的矛盾的过程,处理人际关系的活动就是认识矛盾和解决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过程。因此,他们对理解和运用矛盾分析法有一定的生活基础。 在《经济生活》教学中,我重点帮助学生理解和运用“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两个重要思想。如讲到一般等价物的变迁,从早期的牲畜、布帛、贝壳,到后来的贵金属金银,再到金银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等等,这都是基于每一作为等价物商品自身的二重性,即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替代背后的动力就是矛盾。如果只是列举事例,学生很难理解。当我们带着学生发现一般等价物替代背后的矛盾时,学生解开了“整个链条”,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在教学中,有学生质疑,从牲畜到纸币都是以实物为载体的,假如有一天资源枯竭了,我们用什么来作交换的媒介?面对质疑,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组织学生讨论。讨论中他们互相批判、反诘,不断闪现智慧的光芒。其中,有个学生提出用电脑编程来解决,我便借此介绍了虚拟货币。学生兴趣高涨,课后,我建议学生去了解虚拟货币。 回顾这一过程,我认为这一讨论中就有创新的火花。其实,当学生用矛盾的观点去诠释经济现象时,当他们用批判性思维质疑某一观点时,他们不再延续初中阶段的机械思维,表明他们需要并正在运用辩证思维指导他们处理成长中的困惑。教学中,只要大胆尝,我们完全可以用矛盾的思想,帮助学生真正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奥秘。这种辩证思维不仅促进了学生学业水平的发展,更提升了学生的核心素养。 总之,学生理性思维的涵养一定要基于教学内容、学生现状、核心素养发展的需要。课堂是学生素养发展的主要阵地,也是师生生命发展的必要场所。在政治课堂中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是我们每一位授课老师需要担负的使命。 【周步兵,江苏省高邮市第二中学,教师】 经济生活论文: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思考 [摘 要]现行经济生活教材虽为佳品,但也有不如人意之处,如其对理论逻辑注意不够,对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的阐述不够清晰,讲述各种经济角色必须掌握的知识不够集中。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基本思路:将理论性相对较强的一部分经济学原理集中讲述;更加明确地揭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将各种经济角色的必备知识集中讲述。 [关键词]经济生活;理论逻辑;发展路径;经济角色 在所有的课程资源里,教师与教材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资源。教材是承载课程目标具体要求的文本资料,对学生学习本门课程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所有的文本资料都无法企及的。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系根据教育部在21世纪初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编写而成,已经使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其精粹所在与不足之处均已充分显露。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对教材进行适度整合,方可尽扬其长而力避其短,更好地做到物尽其用。 一、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的瑕疵所在 毫无疑问,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可谓佳品,但是,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十全十美之物毕竟不存在,教材也一样。笔者个人就觉得,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在以下几方面存在瑕疵。 1.教材内容的结构强调生活逻辑甚足,而对理论逻辑顾及不够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思想政治学科的课程模块要求将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地结合起来,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对生活逻辑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微观来看,几乎所有知识的问题情境都从学生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来设计;从宏观来看,教材的知识结构也高度地生活化了,纵观其内容,依次讲述的是:生活与消费,生产、劳动与经营,收入与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样的宏观安排,从生活逻辑的角度来看,确实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从理论逻辑的角度来看,则无疑是很大程度地碎片化了。这些碎片化的知识,尽管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会感觉轻松,但是,在学习完成之后,学生却不能建构完整的学科知识体系,会导致他们无法准确而灵活地运用知识。 有些专家认为,现行教材的内容本来就不是很多,即使不构成严密的体系,教师在复习时再做一定的梳理或者指导学生自己梳理来形成体系,也不是一件难事。这种想法实在是太脱离实际了!对教材内容的认识,从专家的视角来看与从学生的视角来看,绝然不是一样的。专家是对这一学科的内容极为熟悉且极有研究的行家,在这一行业中浸润了好些年,而学生是未成年人,且是这门学科的初学者,更何况,优秀的学生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的学生,学习能力很一般,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学习能力还很弱。在专家眼里极为容易的内容,在学生眼里,却犹如天书般难懂! 2.对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的阐述不够清晰 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是要实现国家富强。“富强”,排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之首。经济发展的路径,也就是通向富强的路径。对这一路径的充分理解,有助于学生增强制度自信与道路自信,从而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增强政治认同,这正是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B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生活重要的教育价值所在。 教材对这些内容也使用了一定的篇幅来论述。实质上,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正是经济发展极其重要的决定因素,教材在这些方面所费的篇幅不可谓不多,而且,在第四单元中,教材还专门设置了一课的内容来阐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与主线等问题。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这一课的内容只是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鳞半爪,且没有与相关内容联系起来并形成体系。 尽管教材的论述并不系统,但是高考命题在考查这些知识时却毫不含糊。历年高考的非选择题在涉及这些内容时,均有不低的要求,学生如果对这些内容没有深刻的理解,就根本拿不到高分。 3.讲述各种经济角色必须掌握的知识过于零散,不够集中 “切实提高参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是课程标准在界定思想政治学科这门课程性质的时候明确提出的要求。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对在社会上担任一定经济角色所必备的知识也有所论述,譬如作为消费者、劳动者、投资者、经营者等角色,在碰到某些常见的问题时应当怎样应对,也做了一些说明。但是,这些知识给学生的印象仍然比较零碎、散乱,需要重新梳理形成一定的体系后,学生才能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 既然教材存在上述瑕疵,我们就有必要对症下药,对教材内容予以重新整合,以提高其效用。 二、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基本思路 1.将理论性相对较强的一部分经济学原理集中讲述 现行经济生活教材文本中散布着许多经济学原理,但它们在教材中的地位各不相同:有的原理是服从于一定的主题的,比如市场机制的运作原理、政府干预的原理等;有的原理是直接与实践结合在一起的,比如金融投资的基本原理等。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将所有的原理全部抽离出来。但也还有一些原理理论性相对较强,在教材体系中,与实践的关系也不是十分紧密,例如:价格的含义、形成机制及其影响,关于分配的基本理论,关于全球化的基本理论等。把这些原理集中“打包”,学习效率可能更高。 2.更加明确地揭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具有极其重要的教育价值,需要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中的相关内容重新整合来使其体系化。 首先,我们要强调,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是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因此要将我国的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内容整合在一起。之后,将第十课的全部内容(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与第十一课最后一目的内容(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整合在一起,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让学生学习。第十一课最后一目的内容,其理论依据已经在集中学习部分经济学原理的时候学习过,这里的实践要求,与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主线等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整合在一起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其意义,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形成更加完整的认识。 3.将各种经济角色的必备知识集中讲述 关于公民作为消费者、劳动者、投资者、经营者必须掌握的知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已经讲了许多,将这些内容及其相关理论重新梳理、集中、整合,学生在学习时目标更加明确,学习结束后也能形成更加完整的印象。 综上所述,经济生活教材整合后的基本结构可以设置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讲述基本的经济理论,第二单元讲述我国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战略,第三单元讲述各种经济角色的相关知识。这样的整合,完全不会增加知识数量与难度,也基本保留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的生活逻辑,但整个教材的理论逻辑却更加清晰,学生在学习之后能够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有效地防止知识碎片化。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中的决策分析 摘 要:文章利用概率论的思想及应用方法,研究其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对企业决策、损失评估、最大经济利润、经济保险等问题的影响,从而帮助企业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关键词:概率论;市场预测;最大利润;经济生活 一、概率中的经济决策问题 由于市场存在不确定性,企业的决策者在经济决策之前,需要利用概率论的相关知识做出决策,来规避风险,以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小李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申请大学生贷款,得到了一笔创业资金。他选定三个投资项目:餐饮业、养殖业和种植业。要是小李的收入与其对市场开辟的水平有关,把此后的市场分为优、良、差三个品级,概率依次为P1=0.3,P2=0.5,P3=0.2,已知不同品级下投资的年收入(万元)如表1,问:小李如何投资? 分析:我们先看一下数学期望,就可以得知E(x)=4.3,E(y)=6,E(z)=5.6由上述的计算结果可以得知,投资养殖业的平均收入最大,它们的方差依次为:D(x)=14.98,D(y)=14.1,D(z)=17.44。因为方差越大,收入的波动就越大,既投资的风险就越大。从上述方差来看,投资养殖业的风险比其他的方差都小。若从收入与风险两个方面总体考虑,小李应投资养殖业,因为投资养殖业平均收入最大,风险最小。 二、概率中的经济损失估计问题 商人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会有相应的损失,有些无法避免。使用概率论来评估损失,可以规避一些风险。香蕉市场不景气,大量香蕉滞销。假设某蕉农的仓库里积压了大量香蕉,因为不可抗力很多香蕉腐烂,损失重大。要是损失的金额正好服从正态分布N=(μ,δ2),随机抽取10次货损资料,获得库存香蕉损失金额如表2: 可知平均估计值1400元,标准差估计值331.66元,这直接反应了损失情况和每两次损失之间的波动情况,这样的损失是否能够承受,哪些损失可以减少或消除,从而有利于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三、概率中的求解最大济利润问题 某地产公司房屋竣工后向外售卖,假设需求量(单位:套) 服从(100~300)上的平均分布,如果卖出1套房,获得10万元,积压1套,少得3万元,该公司应修建多少套房,才能使利润最大? 分析:设该公司建设经济实用房a套,则有100≤a≤300,设y为卖掉a套经济实用房所获得的利润,则利润为需求量的函数。 当x≥a时,则a套房都被卖出,得利润10a;当时,设卖出x套,利润为10x,还有a-x套积,利润为-3(a-x),最终获得利润为,由此得: 四、经济保险中的概率问题 购买保险是不少单位和个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一种方法,中心极限定理可以对保险收入进行预测。 五、结语 本文列举了四个概率论知识在经济中的实际应用,借助概率论的思想及相关的知识,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损失最小化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三维分析 [摘 要]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特殊形式,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在人们日常的社会生活、文化生活、政治生活以及经济生活中都得到了广泛的渗透,全面地融合在了人们的生活实践中,具有生活性和渗透性的特点。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在经济生活形态中开展的根本就是对其渗透性的掌握,同时将其利益属性也充分地反映出来,从而使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需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实现高度契合。文章基于历史维度、现实维度和理论维度这三方面分析了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希望能够为我国日后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值得借鉴的思路。 [关键词]经济生活形态;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三维分析 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有着有机融合、互相渗透的关系,它潜移默化地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人们通过在实际生活中耳濡目染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意识和政治素质,从而实现思想政治的教育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规避了显性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从而使显性与隐性之间可以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深入研究经济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于历史维度的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古往今来,经济生活形态中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一直都存在。古代的经济生活往往非常简单,这主要是因为生产水平低且生产力不够发达造成的,因此,缺乏典型的在经济生活形态下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案例。 当我国处于革命时期的时候,伟大领袖同志就强调过“所有的空话都毫无作用,只有创造更多实际的物质福利才是最真的”,他指出要充分地重视人民的生活问题及其切身利益,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也应该有效地结合人民的生活问题和利益问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可以帮助人民大众对自身利益有明确认识,只有团结一致才能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想要动员人民大众积极参与到革命战争中,毫无疑问必须要对其进行革命思想政治教育。正是因为有这些正确积极的思想政治理论指导,才推动了我国革命的进一步发展。 当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依然对思想政治教育非常的关注。邓小平同志曾经强调我国上层建筑与生产关系的改革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因为其非常广的涉及面导致其必然不会很顺利,肯定会有很多复杂的问题出现,一定需要经历很多的障碍。从群众的思想层面解决其实际困难,也就是在人民群众的经济工作和物质活动中逐渐渗透思想政治教育。 当我国处于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党重点强调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与群众的切身物质利益及其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志曾指出“应该把为人民解决实际问题和对群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不仅要讲道理而且还必须能解决实际问题,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到实际解决问题中去”。事实上,很多思想政治方面的问题都是通过人们的物质利益派生而来的,这两者之间是互相联系的。 2 基于现实维度的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究其本质,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实际上就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经济工作的“用”,将经济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体”。就其形式而言,思想政治教育这项实践活动具有唯一性,它是物质生产活动。但是从其实质和内容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具有二重性,它不仅是思想政治实践活动而且也是经济活动。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把经济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深度的融合。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与经济工作单独进行或者是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口号和标签贴在物质生产实践和经济工作中,像这种生硬的做法并非是在经济生活形态下真正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真正意义上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与经济生活实际上是有机统一的整体,这个整体的灵魂是思想政治教育,寓体是经济工作,前者比较“软”,而后者却比较“硬”。我们也可以将这两者形象地比喻为有血肉和骨骼,而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则是有血有肉具有生命的物体。 基于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切不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被利益物质所取代。在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物质利益为原则,它充分地考虑到了人们在生活中追求物质利益的需求,而非仅仅是单方面的重视物质利益。换言之,也就是在开展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保证有物质利益方面的关怀,但这并不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被物质利益所取代,切勿出现唯物质利益论。任何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物质利益,而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将别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抛开,而仅仅注重自身的物质利益。要不然群众在个人的经济工作中就会坚持实用主义原则,其人生观也奉行物质主义,这就使得很难提升群众的精神境界。如果是这样,人们的眼光就会被限制在那些细小利益或某个时间和事件中,计较狭隘的利益,从而导致其无法正确地处理和区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久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不可能被物质利益所取代,物质利益也不可能被包办。 3 基于理论维度的经济生活形态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把人们的道德规范、政治观念以及思想观念问题解决掉,经济生活则主要是把群众在物质需求和物质利益方面的问题解决掉,这两者之间具有彼此独立又互相区别的关系。因为物质利益问题是经济生活最核心的内容,因此,研究经济生活形态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探讨其如何成立的基础就是揭示思想政治教育与物质利益两者的关系。 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始终都会贯穿利益问题,人类发展和存在的动力和基础就在于对利益的满足、追求和需求。纵观国内外历史的发展,机械唯物论和唯心主义是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形成的,这两种利益观念是根本对立的。前者的利益观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进行割裂,它将个人利益无限夸大,强调个人利益的重要性,将唯物论庸俗化、教条化,而且它还否认或轻视道德和精神存在的作用,把个人利益视为唯一的利益。后者的利益观则是将精神的作用片面地夸大,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精神与物质对立起来,对物质利益存在的合理性置之不理,它坚持的是精神万能论。唯心主义认为能够支配人们日常生活行为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道德和精神,而非群众的物质利益。 利益在社会和个人生活中的现实作用和历史地位得到了马克思主义家的充分肯定,他们强调个人行为最根本的动力就是利益,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努力争取的都是围绕其切身利益展开的。著名的思想家恩格斯和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类生存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能够生活进而创造历史,而为了能够生活首先必须要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由此可见,作为思想方面的上层建筑,思想政治教育和物质利益这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它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它的主要内容涉及了意识、观念以及思想方面的精神问题,而它们产生伊始与群众的物质活动有直接的关系。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把我国统治阶级的思想反映出来,社会统治阶级的思想充分地体现了其利益观念。 4 结 论 综上所述,在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对精神万能论的观念持反对态度。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观点就是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但它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它的特征是具有能动性。诚然在经济生活中,思想政治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能动作用,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物质因素不可能被精神因素所代替,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并非是万能的。因此,作为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途径,经济生活形态下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很强的能动作用,但是切不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经济生活造成冲击,不可以将其能动作用片面夸大。 经济生活论文:发现教学法在高中“经济生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 由于受制于传统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当前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主要以灌输式教学为主,存在着过 于重视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政治课堂有了一定程度的开放性转 变,但学生在课堂中的角色仍然是配角,没有充分发挥自主、合作、探究等多方面的能力。发现教学法是当前新课 改理念中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能为传统的高中思想政治课堂带来更加有效的教学。 关键词: 发现教学法 经济生活 教学应用 1.发现教学法的简要概述 发现教学法最初是由美国的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在杜威的理论基础上形成发展而来的,其强调学生学习的过程即是对知识探索发现的过程,这就需要老师作为引导者,协助学生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自主观察和认识学科的知识结构,并结合老师所提供的资料进一步“发现”事物变化的因果关系及事物内在的相互联系,从而得出结论。这个过程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发现学习这种方式在学生学习知识中的作用。发现教学法最核心的理念是让学生从“被动学习”的状态转化发展到“主动发现”,让学生在这个阶段的好奇心等特点充分发挥出来,启发和指导学生,让学生积极参与到“发现”、“探索”知识的过程中,逐渐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 2.发现教学法在“经济生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意义 2.1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经济生活”教材编写内容方面,重点结合了当前高中生变化性极强的思想和可塑性的特点,这些内容通过情景内容的安排,再到问题的设置,然后得出观点和结论的结构引导学生学习知识。其中,问题的设置上都相应的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能有效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教材所涉及的材料类型非常丰富,以数字、表格或者漫画等多种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来,强化和突出重点和主题,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2.2在经济生活的基础上更为重视生活实践性 “经济生活”在教材编排方面与学生的日常生活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更加注重对学生周边生活实例的选取,然后把教材中相对抽象性的经济理论观念渗透到实际的日常生活场景中,并结合学生生活中的实例、日常用语的教学引导,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例如在“生活与消费”单元的编排设计,学生在完成学习后,掌握了基本的消费知识,同时懂得了如何在日常生活理性、正确地做一个消费者。 3.发现教学法在高中“经济生活”教学中的应用 3.1发现教学法的准备阶段 3.1.1强化探寻教材编写的意图,选择恰当的内容进行发现教学。政治老师应深入探究教材编写的意图,并确立教学的目标,选取适合运用发现教学法教学的章节。政治学科本身在知识方面更多的部分是体会和感悟,因此在应用发现教学法前应全面了解和熟悉教材,然后选择适合发现教学法的内容,如对“价格变动的影响”、“公司的经营”、“国家财政”及各单元后的综合探究,全面而客观地考虑这些章节的编写安排是否具备逻辑性和目的性,然后在教学应用中让学生发挥“发现”、“探索”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创设合理的问题情境,真正引导学生开展“发现式”学习。 3.1.2在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寻找学习知识的“发现点”。应用发现法教学,很大程度上对老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首先要求教师在问题的设计上要有合理的难度,使得这种难易程度能充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其次,善于抓住有利而恰当的时机,促使学生思维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在“经济生活”的学习中,其所得到的经济结论是经过自己努力思考和实践解决问题的过程得出的,而不是老师主导一切。因此,这就要求老师有效确立学生独立探究完成的“最近发展区”,而且应对学生学习的基本情况予以了解和熟悉,并结合学生已学到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安排教材,找到可发现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具体要求。 3.1.3积极搜集材料,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欲望。在学习“经济生活”时,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教学任务是积极搜集各类资料,这些资料包括理论性较强的时政材料及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材料。老师在搜集整理了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再创设问题情境,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为这些资料有效地把理论性知识与学生实际生活结合起来,能让学生根据这些与实际生活相关的材料锻炼有效解决实际生活中各种问题的能力。例如在《劳动与就业》这一部分内容的学习过程中,老师创设了下列问题情境:大学生就业问题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一方面大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存在很多招聘会的冷清,不少本科毕业生甚至研究生都在感叹如今的就业形势,同时给学生展示一些就业现场的图片、近年来的就业走势图及相关大学生找工作的体会短片等,然后请学生思考: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何在?这些现象说明了什么?如果是你,你该如何应对?高中生同样面临着高考和就业的选择与压力,选择相关资料设置问题能够很好地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 3.2组织实施发现教学法的阶段 3.2.1确立探究目标,倡导学生自主发现并合作探究解决问题。发现教学法不仅对老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学生的要求很高,只有相互配合协作,才能达到有效的教学效果。老师在实施这种发现教学前,在确立教学目标的同时,应把握好学生探究发现的方向和目标,以此保障学生发现的效率和质量。发现法更重视学生发现问题的主观能动性,但由于学生知识结构受限,因此更加提倡采用合作学习的方式解决问题,必要时教师可辅助式地补充,并鼓励学生大胆提出质疑。 3.2.2通过老师搜集的资料解答学生在“发现”中的疑问。教师在课堂提供的材料,也是为了引导学生对理论知识进行消化和分解。在学生对资料积累到了一定程度时,老师应帮助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体系与问题结合起来,让学生学会对材料中事物之间的比较,并从材料中找到疑点进行思考,逐渐让学生养成发现的好习惯。例如在学习《依法纳税》这一课时,让学生全面而透彻地理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含义,相对而言是有一定难度的,特别是对这句话的具体表现的理解更是相对抽象和困难,那么此时可以这样引导学生:县城的道路可以实现四通八达,这一建设工程主要是谁的功劳最大呢?政府还是民间?学生回答是政府。那政府的资金来自哪里呢?此时即可将这句话非常清晰而明确地解释完整。然后进行另外一个思考比较:税收的本质和我国税收的性质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通过创设这种有利于学生发现问题的情境,让学生利用已有的“经验”解决问题时产生矛盾和冲突,或者是让学生根据已有的知识结构无法解决现有的实际问题,就可以让学生主动发现问题,挖掘和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不断引导他们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发现的尝试。 3.2.3通过练习对知识予以深化巩固。发现教学法的应用,同样需要进行相应练习的巩固深化。学生只有在经过一定的练习训练后才能更加深入地理解刚学过的知识,进而渐渐学习如何学以致用,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作为教学工作者,教师只有通过练习,才能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从而不断改善和调整教学。课堂教学因为时间有限,练习作业的布置可将课上没来得及解决但又是重点的问题延续到n下,让学生的发现学习拓展延伸到课下。 通过反思,才能不断改善和校正优化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教师在结束一节课的教学后或者是一个阶段的课程教学后,最好对整个上课过程进行回顾、总结和评估,认真分析上课过程的成与败,这些反思内容包括:学生是否发挥了学习主体性?课堂组织氛围如何?教学能否有效地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学生的参与状态如何?然后在此基础上,不断寻求完善和优化教学的对策,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达到最佳效果。 经济生活论文:契约精神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摘要:契约精神是经济生活中契约关系的表现。从契约自身的角度来说,和谐经济生活的实现必须以契约精神作为铺垫。本文重点阐述契约精神在当今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关键词:契约精神;经济生活;作用 一、契约精神为经济生活和谐提供观念保障 契约精神的本质就是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每个人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压力、影响和制约,自由充分地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行为和制度。换句话说就是,缔结契约关系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都是相对独立的个体,即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的个体,而每个个体之间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每个个体都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每一个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都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同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又必须承担因享有某种权利而被赋予自身的某种义务,正是这种内心的自愿维持着契约精神的本质,即交往主体双方自身自由意志的表达。 如果说和谐经济生活的有序化运行需要多种要素来共同维持,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的运行过程中,如果用契约来管理、协调和维护这种经济生活的有序化运行,那么,这种契约就需要一种制度保障,即法律保障。我们不妨从这样一个角度来思考,为了实现或保障契约的有序化运作,同和谐经济生活的有序化运行一样,和谐的契约的有序化运行同样也需要诸多的要素来共同维护,法律作为现实公民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为约束力量之一,不论在人与人之间的简单的交往行为关系中,还是在复杂的商品交易过程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这种简单的或复杂的活动不论以什么方式出现,其基本前提必须是在双方或多方自愿基础上的合意,为实现这种自愿基础上的合意,首先需要实现的条件之一就是双方或多方有各自充分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必须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的自由,只有这样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这个合理的框架之内,才能以一种更加自由、自愿、平等协商的姿态来实现并维持这种交易关系的正常运行,即契约关系的有序化运行。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全民的契约道德精神建设,运用有效的措施或制度来保障契约精神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中的不断发展。如若在契约交往或缔结过程中不讲信用,不讲道德,不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没有尊重契约的精神,就不可能存在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由于契约范畴以特定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公平地分配权利和义务,并最大限度地反映人们的自由意志和利益追求,因而契约关系所蕴涵的自由平等、等价有偿、权利义务对等等一系列规则和精神,是符合人们的精神追求的,这些原则和精神内化为人们的契约观念和契约精神,并以此来规范自己的契约行为。因此,只有以法律作为交往主体双方缔结权利与义务为保障,同时以契约精神和契约道德自律作为双方缔结权利与义务的基础,在市场经济生活中交往主体双方才能维护有序化的利益交换关系的正常进行,市场经济生活建设才能有更加和谐的发展。 现代市场经济行为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而法律能做到的只能是提供一套评价、规范、约束市场经济行为的基本机制。因而必须在市场经济行为发生过程中树立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的理念,以保证起点平等与行为过程平等,同时在建立和谐的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过程中必须依赖并贯穿其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依赖契约精神所蕴含的自愿平等理念、制度规则和信用机制,以此来增强双方契约规则与契约意识的认同感,从而更有利于双方的和谐相处。这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秩序,意味着平等协商和相互尊重,预示一个社会的民主化和自由的进行程度。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紧跟着我国法制化的不断深入,公民维护契约权利的意识也正在不断增强,但履行契约义务的观念却没有相应跟上,导致契约权利与义务相互脱节。例如,有很多公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只强调待遇和福利的公平,却不能恪守职责、敬岗爱业,脱岗、离岗现象时常存在。我们可以这么说敬岗爱业精神的普遍缺乏就是未将契约精神内化为公民自身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而其他诸如闯红灯、偷税漏税、交易过程中的尔虞我诈等之类的现象在现今的经济社会中仍然比较普遍,这也是没有将契约精神内化为公民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从契约的成立到履行完成这一切的前提之一就是契约双方互相有人身信用关系。从伦理角度讲,契约的完成过程就已经潜在地把这种信用的要求浸入双方的意志之中,双方已经成为一个指向某个统一意志和任务的旨在实现彼此契约中所要求利益的合作共同体,在这些契约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合作精神比严密的契约条款起着更大的保障作用。在F代社会中,迫切要求全体公民不断强化契约、诚信意识,并使之成为公民自身职业道德的普遍要求。只有将守约、诚信的契约意识转化于公民的道德意识,转化为一种能在全社会得到认同,并将其引以自律的这样一种社会风尚,我们才有理由相信会打造出一个友爱和谐的经济生活环境。 二、契约精神为经济生活和谐提供制度保障 市场经济行为的正常运行,主要依靠的是在经济行为交往过程中利益需求主体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平等的、自由的心态经过充分的协商后所订立的契约(合同),而这种契约的订立或履行并不是简单的一种协议,需要的是利益交往主体之间都要具备一种契约观念意识、契约行为意识、契约道德自律意识,在双方合意的前提下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契约精神是一种平等、尚法、守信的精神品格,和谐社会需要契约精神。我们说和谐是一个安定有序的、理想的状态,那么和谐的经济生活则是一种有秩序的经济活动,即和谐的经济生活具有契约性。就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言,契约能公平、合理地化解和调解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冲突,通过契约能对缔结利益主体双方的利益需求进行合理的分配,从而实现主体双方自身利益的满足,因而在现今的市场经济生活中更能进一步维持这种交往双方利益关系的正常化;契约能进一步指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能使交往双方能正确认识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竞争和利益追求过中达到和谐相处。就人与政府的和谐而论,信用特别是政府的诚信极其重要,政府必须守信,防止权力失衡,才能不负民众对它的信任,从而才能使个人与政府和谐共处,为实现社会和谐创造条件。就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言,契约精神有助于规范人类的生产活动,合理地开发、利用、分配自然资源。 市场经济关系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向契约行为化,与在市场经济生活中作为评价和规范一种具体经济行为的基本准则的法律相互作用,共同维持着某种经济活动的发生,而法律在经济行为的发生过程中做到的只能是提供一种具体的评价和规范机制,它不能为利益主体双方制定某种具体的协议内容,这时就需要契约,通过契约对交往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做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以此作为双方经济利益活动发生的行为标准,这样,在契约依法订立后对利益主体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靠这种合法的经济契约来引导经济行为。 总之,契约精神及其制度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条件。,使之形成一种有序化的经济生活秩序,这对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状态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生活论文:浅析《经济生活》教材资源的重新整合 【关键词】 政治教学;教材资源;整合;优化;备课;探究活动 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教学最重要的责任不在于“教教材怎样”,而在于“怎样用教材教”;教师的最大价值体现不在于对教材本身的解读,而在于用课程改革理念来对待课程资源的使用,对待学生的学习状态。新课程要求政治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符合课改理念的教材观:立足于学生现实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发展要求,把理念观点的阐述寓于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中,将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相结合。下面就高一《经济生活》教材资源的重新整合与优化,谈几点笔者的粗浅认识。 如,《经济生活》第八课“财政与税收”,第一框国家财政,第二框征税和纳税,主要讲述国家的收入和支出,以及国家的收入从何而来,但是第一框国家财政的编写思路是,第一目财政及其作用,第二目财政收入与支出,在思路上不是很流畅,需要教师重新整合。 笔者在备课时,是这样处理的:让学生结合64页的材料,直观感受国家财政在生活中的重大作用,然后引出财政的含义,自然过渡到财政收入和支出概念,着重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国家的收入从何而来?第二,国家的收入花在哪里?第一个问题,解决财政收入的四个来源:税、利、债、费;第二个问题,弄清楚财政支出的几个方面:经济建设支出、科教文卫支出、国防行政管理支出、其他支出,然后提问学生:国家的收入和支出有什么作用?引出国家财政的重要作用。其一,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其二,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其三,国家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处理,学生很容易明白这一框题主要要掌握国家的钱怎么来的,花到什么地方,起到什么作用。 《经济生活》全书共有96个探究活动,这么多的探究活动,在课堂上该如何取舍、如何运用,同样需要教师对教材资源重新整合。 笔者在备课时,对探究活动的取舍、运用,有这样一些原则:第一,对每一框的探究活动进行归类整理,做到重点突出。例如,“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一框设计了8个探究活动,若全部选用,时间肯定不够用,只能选取重点的材料,做到详略得当,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我校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的实际情况,笔者有侧重地选用了33页和34页两个探究材料,学生比较熟悉,活动参与性高,探究效果好;第二,注重时效性,对于教材中过于陈旧的材料,则弃之不用,另外选用;第三,离学生生活太远的材料不用,选材要贴近学生生活实际。例如,对于农村学生,就要选用符合农村学生实际生活的材料,才有说服力和可信力;第四,探究活动注重“全体参与”,防止主体缺失,参与面窄。主体性是探究活动的核心。探究活动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主体参与度。在探究活动中,只有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防止“无业游民”的出现,才能切实避免高中政治课堂上的学生主体缺失,才能创设和谐的教学氛围。 《经济生活》全书在每个单元之后,都安排了综合探究课,这是帮助学生体验研究性学习的重要环节。这四框内容怎么处理,仍然需要教师对教材资源进行重新整合。笔者在备课时,是这样处理的:第一个综合探究“正确对待金钱”,学生感兴趣,问题不难,比较好掌握,查找资料也容易,可以让学生撰写一篇小论文――《怎样正确对待金钱》;第二个综合探究“做好就业与自主创业的准备”,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也是学生比较关注的话题之一,可以作为各班的研究性课题布置下去。当然,在研究过程中,仍然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最终课题成果可由学校进行汇总,各班出一次板报予以展示。第三个综合探究“提高效率 促进公平”,比较难掌握,可事先布置下去让学生查找相关资料,在课堂上由教师引导学生适度探究,让学生明白效率与公平是人类面临的两难选择,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又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第四个综合探究“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教师要引导学生掌握数字鸿沟、绿色壁垒、反倾销等概念,在搜集整理相关案例的过程中,体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知道如何应对挑战,按世贸组织规则办事。总之,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把课堂还给学生,让他们去体验,去感受,去搜集整理,去归纳组织,去分享。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在高考政治选择题中命题特点探析及应对策略 摘要:掌握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命题特点,对做好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具有重要的意义。纵观近五年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呈现出试题相对稳定,贴近生活,突出能力等特点,针对这些命题特点,我们可以有的放矢的采取策略。 关键词:高考;政治;经济生活 纵贯2012―2016年近五年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经济生活》选择题,高中思想政治《经济生活》在选择题命题上呈现出以下特点: 1.稳中有变,变中求稳 (1)从分值看,分值稳定的基础上有微调 高考政治选择题在全国二卷都是从12题――23题,共12道选择题,每题4分,共48分,《经济生活》选择题占16~20分,其中2012年20分,从2013――2016年均16分,分值在稳定中有微变。 (2)从考查知识点看,突出对重点难点知识稳定考查的基础上侧重点略有调整 从《经济生活》各章节知识点在高考政治新课标全国二卷选择题中的分布来情况看,教材第一单元和第四单元依然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所及,第一单元主要突出ι唐芳壑怠⒓鄹窦盎醣业认喙刂识的考查,第四单元集中在对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等内容的考查。此外,第二单元的企业经营和银行等理财产品和第四单元的收入分配公平及财政政策也是考查的重点所在。试题在保持对重点难点相关知识考查的基础上侧重点又略有调整。比如对价格的考查,2016年考查了供求曲线,2015年考查了影响价格的因素等。 (3)从难易度来看,试题在难度适中的基础上个别题目难度略有提升 纵观《经济生活》近五年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选择题,总体难度适中,保持稳定态势,但个别题目由于出题方式比较新和灵活,难度略有提升。比如:2016供求曲线,2015年的收益率计算,2014的信息传导,2013年的均衡价格等。这一部分题目由于比较新和灵活,对部分考生来说稍微偏难。 2.立足基础,贴近生活 (1)试题进一步加强与现实生活的对接 从2012-2016年近五年《经济生活》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选择题的命题内容看,高频命题点有:货币、价格、价值、供给需求、社会公平、市场经济、对外开放和小康社会等,试题突出对教材基础、重难点知识考查的同时也紧密结合实际生活。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供需矛盾、分配公平、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对外开放、小康社会建设都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所以试题突出了对这部分内容的考查。比如:2012、2014和2016年分别考查了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与合作等相关内容,2012、2014、2015和2016年分别考查了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等相关内容。 (2)紧密结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和考试大纲 试题突出与现实生活的对接的同时立足基础知识,围绕教材和考纲考查。以2014年新课标全国二卷第15题为例:经济活动中各产业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被称为产业关联,关联性强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如房地产业的发展向上可带动建筑业,向下可带动家电业,形成建筑业―房地产业―家电产业协同发展。下列选项中构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关系的是:①钢铁产业②信息产业③保险业④汽车产业。A.①-②-③B.①-④-③C.②-③-④D.④-③-①。此道题目选项似乎很难定位到教材某个知识点,但根据题目的意思可以和教材第二单元第四课《发展生产 满足消费》,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联系起来,“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所以只要考生基础知识扎实,理解教材内容,熟悉考纲要求,做起类似题目来还是得心应手的。 (3)试题考查不刻意追求热点,但也不回避热点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对于一些社会热点,试题不刻意为了热点而考热点,但是也会以社会热点为背景知识,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比如新课标全国二卷2016年考查了考生对人民币加入SDR的认识,2015年以政府简政放权为背景考查了考生对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认识,2014年以PM2.5为例考查了考生对政府宏观调控理解等。 3.考查能力,突出选拔 2009年新课标全国卷使用以来,试题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考查学生的能力。 (1)考查学生的理解能力 纵观新课标全国二卷高考政治近五年《经济生活》选择题,试题单纯考查学生记忆力的题目并不多,很难找到书中知识和选项完全对应的选项,干扰项排除难度也比较大。比如:2013年新课标全国二卷第15题:支持价格是指一国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而对粮食等农产品所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我国某农产品的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如图2-1所示。该产品的支持价格和供给数量分别为(横坐标从左到右依次是Q1 Q2 Q0 Q3 Q4,纵坐标从下到上依次是P2 P0 P1) A.P0,Q0 B.P1,Q2 C.P1,Q4 D.P2,Q1 这道题目是西方经济学最低价格的一个典型例子,学生要作答此题就需要在记住价格与供求相关知识点的基础上,深入理解其关系,并反思政府定价的目的,所以此道题目学生仅仅靠单纯记忆是很难做出的。题目中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是价格均衡点,这就意味着,在价格均衡点,商品的价格对于供给者和需求者来说都是最公平的,而题目中最低价格的定义是指政府为了扶持农业发展而设定的价格,所以其出发点是维护农产品供给者的利益,那么价格的制定就不应该低于均衡价格,否则就会损害供给者的利益,和最低价格的出发点也就违背了。这样正确选项必须在价格均衡点之上,定位为P1,而题目中主要指供给价格,所以就找P1对应的供给曲线上的供给量,正确答案便是C。在平时复习中,像此类题目师生不可能穷尽,题目不可能完全靠记忆去解答,所以关键在于对教材知识的深刻理解。 (2)考查学生的审题能力 在新课标全国卷《经济生活》选择题中,有的选择题选项都正确,很难排除干扰项,这种题目就突出了对考生审题能力,甚至是文W基本素养的考查。比如新课标全国二卷2013年14题:当前我国农业补贴的重心已由流通环节向生产环节、由消费者向生产者转变,初步形成了支持价格、直接补贴和一般服务支持相结合的农业补贴模式。我国农业补贴重心转变的目的在于:①增加农业生产者收入②优化农产品需求结构③缩小农产品供需缺口④稳定农产品市场供给。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单纯从选项看,题中①②③④四个选项均正确,不能直接判断出选项,这就需要答题者仔细审题,提取题目的核心思想,题目强调的是农业补贴向生产者、供给者的转变,所以与需求没有关系,这样正确答案就锁定在B.①④ 了。 (3)考查学生的运用能力 近几年高考政治加大了考试内容与社会实际的对接,考查学生运用教材相关原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比如新课标全国二卷2016年12题价格曲线的考查、2013年5题均衡价格的考查等,类似的题目都突出了学生能够运用教材相关知识去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 针对以上命题特点,笔者建议在应对新课标全国二卷《经济生活》选择题时,在牢固记忆知识点的基础上还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联系生活、准确理解 随着近年来新课标全国卷高考政治与现实生活的对接越来越紧密,这对教师和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教师在讲授新课时要有意识的培养学生运用教材解释和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迁移能力,尤其是对于一些与教材知识相关的社会热点要足够关注,并将时政热点引入课堂,让学生去理解。比如价值观、人生价值的实现可以和“工匠精神”联系起来,外汇可以和人民币加入SDR联系起来,供求和价格可以和“供给侧”改革联系起来等。另一方面,学生也要练习运用教材知识分析现实生活,根据现实生活联系教材的能力。 2.夯实基础、形成体系 由于高考政治要和地理、历史合考,题量便不能太大,新课标全国二卷选择题对经济生活的考查一般为4道,为了突出对学生知识点的考查,所以试题就会在一个题目中尽可能多的覆盖考点,这就要求考生要在夯实基础的同时形成知识体系,构建知识的脉络图。比如2016年新课标全国二卷14题,试题选项①市场调节存在滞后性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以盈利为经营目标③法律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有效手段④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需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涵盖了《经济生活》第四单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单元企业和劳动者,第三单元收入分配,选项跨度非常大,这就要求考生在基础扎实的基础上形成知识体系。 3.总结方法、形成技巧 (1)排错验证 排错验证是做选择题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最高效的方法,排错可以从两个维度来排,一种是选项本身知识点存在错误,比如2016年新课标全国二卷14题,试题选项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以盈利为经营目标,表述本身就错误,社会组织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另一种是对表述太过绝对的选项,诸如“必须”“完全”等以及表示完成时的“已经”等表述时要审慎对待,比如2012年高考政治16题②消除了收入再分配的差距,这种表述显然和现实不符,故应将其排除。为了确保题目正确率,建议采用此方法时一定将正确选项在带入题目中最后做出验证。 (2)问、题对应 遇到选项全部正确,难以采用排除法,尤其是材料很长时就应该注意问题和选项意思的对应了。比如2012年高考政治15题:2011年11月,美国发起了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2012年1月,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风力发电设备――应用级风塔发起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美国频频发起针对中国新能源产品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限制中国产品进口,主要是因为:A.美国欲以贸易保护措施扶持国内新能源产业发展B.新能源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美国需要其提供就业岗位C.美国需要通过减少中国新能源产品进口摩擦能缩小与中国的贸易逆差D.美国的新能源产业能过剩,不需要从中国大量进口相关产品。该题虽然材料很长,且比较乱,但是问题指向却十分明确,美国反对进口中国商品的原因,B、D突出新能源、C突出贸易逆差都不是问题所指,故选A。 (3)抓关键词,提主旨 此类方法主要适用于干扰选项很难排除,材料关系复杂,这时候就可以抓住题中关键词。如:2012年高考政治14题:2012年1月,中国混凝土机械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的S公司宣布,将斥资3.6亿欧元收购德国P公司100%股权,P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在全球混凝土泵车市场占有率曾高达40%左右,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S公司并购P公司的积极作用在于①形成行业垄断格局②开拓国际市场③加速资本周转④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题中主旨是P公司曾经技术领先如今经营困难,被S公司收购。所以与资本无关,③排除,问题关键词积极作用,所以①排出。故选②④。 (4)限定范围 当遇到材料比较简单,选项又完全正确这类题目时就可以采用此种方法。比如:2014年14题:近年来,我国多地多次出现了空气严重污染的雾霾天气,PM2.5(细颗粒物)是导致雾霾的重要因素。图5为某市PM2.5主要污染物来源的构成图。治理空气污染,该市政府可采取的经济措施是:A.提高燃煤企业排污标准B.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C.增加财政投入扶持清洁能源技术研发与推广D.限制企业和居民对机动车的购买和使用解答此题限定范围“经济措施”,就很容易对上选项C。 (5)选项代入 在做选择题时,通过以上方法都难以推出选项,这时候不妨试试逆向思维,将选项带入。比如2014年15题:经济活动中各产业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被称为产业关联,关联性强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如房地产业的发展向上可带动建筑业,向下可带动家电业,形成建筑业―房地产业―家电产业协同发展。下列选项中构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关系的是:①钢铁产业②信息产业③保险业④汽车产业A.①-②-③B.①-④-③C.②-③-④D.④-③-①通过题目直接对选项进行排序,难度比较大,这时候可以尝试将答案带进去,会很容易锁定B选项,汽车向上带动钢铁,向下带动保险。 总之做选择题的方法灵活多样,但切不可套用公式,需要平时做题时多总结形成自己一套做题方法,这样就能高效准确的作答,但前提条件是对教材基础知识准确的记忆,深入的理解,形成知识体系。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大调查:感知民生冷暖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c”五大主题,在经济生活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创业者希望能够站在风口,然后“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90后新手渴望一种“走在路上能被人认出”的全新生活方式;职场“老炮儿”希望能够升职加薪,工作越来越有劲儿;而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要不要再添一个孩子,也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目标”。 央视财经频道重磅推出120分钟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6―2017)数据之夜》,权威全球最大规模融媒体民生调查结果,用数据表达了10万中国家庭的心声和心愿,用数据呈现了7亿中国网民的选择和态度。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著名专栏财经作家吴晓波、资深媒体人张春蔚等诸多业界名人齐聚现场,分享了2016年他们的感受,并且都带来了自己2017年的“小目标”。 用大数据“测量”小康生活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由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发起,每年面向全国104个城市和300个县的10万中国家庭,进行明信片入户问卷调查。 本届大调查,中央电视台首次联手国家权威机构、顶级智库,十大互联网大数据研究院,进行联合调查、联合分析、联合――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超过57万,线下回收率超过90%,线上回收率超过30%,均创下了业界纪录。大调查还携手国内顶级科技实景演出团队,通过全息、激光、AR等前沿技术,为观众呈现一场数字和数据的视觉盛宴,让数据背后的故事和温度得到更加充分的呈现。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点”五大主题,在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今年特别联合《小康》杂志社对百姓的小康生活感受进行了调查。《小康》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舒富民受邀出席数据之夜,并为获得中国幸福城市殊荣的城市颁奖。 “大调查”显示,中国人的理财偏好、消费热点、民生焦点都有新变化,不变的是,人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始终密切相连。 2016年,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全年经济增速6.7%,位居全球第一。这给百姓未来一年收入预期平添了更多支撑,这在大调查数据中有直观的反映――55.28%的受访者预期2017年收入会提高,与过去10年的数据对比,处于中高位置。 从省份看,收入信心排名前十的是青海(67.77%)、西藏(64.89%)、海南(64.86%)、吉林(64.34%)、宁夏(64.00%)、安徽(62.79%)、山东(61.79%)、陕西(60.38%)、贵州(59.80%)和重庆(59.41%)。细心的人会发现,这十个省份大多属于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布数量多的省份。 那么哪些人的收入信心最高呢?大调查数据显示,90后年轻人和60岁以上老人在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中的占比最高,分别达到16.06%和13.37%;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收入信心更足,预期增长超过20%的占比超过17%;有创业意愿的受访者,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的占比则高达30.03%,大致3倍于没有创业意愿的人群占比(11.73%)。 大调查还发现,自2013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信心持续高于城市居民。本届大调查中,55.01%的农村受访者认为,2017年收入会提高,高于城镇受访者53.44%的比例。这证明,随着近年各项扶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续缩小,农民增收信心更强。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察消费者行为,精准预测市场热点和趋势。数据显示,旅游(45.52%)、电脑等数码产品(42.33%)、家电(40.42%),被受访者列在了2017年预期消费的前三位。这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发力领域相当吻合。 对比大调查历史数据发现,旅游、家电、数码产品、保健养生均已连续三年呈上升态势,其中,“旅游”持续三年被受访者列在消费意愿的首位选项。这些表明,百姓收入水平提高后,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追求,消费升级正注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携手十年数据,放眼未来十年 此次大调查设置了专门的问题――“消费者愿意为商品的哪些因素买单”,结果显示,受访者最看重的是质量和耐用性(71%)、安全可靠性(53.4%)、品质和质感(31%),“明星效应”排位最低。把握这些来自消费者的数据,有利于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精确的方向。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民生是为政之要,必须时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更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办能办的实事要竭力办好,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最近几年,国家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农村脱贫人口12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249万人。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困难群体,最关注的精准扶贫政策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异地扶贫搬迁/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贷款”。这为扶贫攻坚决胜阶段的精准施政,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数据与扶贫工作成效成明显正比,低收入人群(家庭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受访者)的幸福度上升,2016年感觉幸福的比例远高于2014年。 从衣食住行到信用环境,从民生期待到幸福感,大调查通过数据,寻找实现全面小康的抓手。大调查发现,“健康状况”已经在百姓心中成为影响幸福感的首要因素(54.19%),其他因素是:家庭关系(47.79%)、收入(43.81%)、婚姻或感情生活(41.86%)。 由此可见,“十三五”规划提出健康中国战略,或将成为提升小康满意度和幸福感的重要政策抓手。大调查细化对比发现,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工作压力(53.97%)、空气质量(43.79%)、情绪心态(41.82%)、食品安全(37.26%)、饮食习惯(35.54%),选择这五项的受访者均超过三分之一。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悉百姓财富观的变化,发现过去三年,百姓购房意愿持续下降,将近八成的年轻受访者表示,如果租房子品质足够好,或者租期足够稳定的话,愿意一直租房。这个结果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可以预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正在深入民心,中国房地产业租售并举的时代已来临。 经济的发展需要全面的分析,一方面是顶层的设计,另一方面则是群众的声音。 “真正对经济生活拥有评价权利的应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制片人姜诗明说,他经常看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到央视提供新闻素材,“我们的节目能够采用的数量是有限的,还有那么多的声音怎么办?”怀着这样的初衷,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姜诗明在2006年策划了“经济生活大调查”项目。而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个项目一做就是十一年。 从2006年到2016年,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已经连续进行了10年,完整跨越了“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建立了规模庞大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库,为政府绩效评估、企业市场决策、百姓消费投资,提供了大量标准化、可衡量的数据参考。 2017年,是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的第11个年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和起点。大调查将携10年民生数据积累,放眼未来10年,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民声和民意的数据坐标系。 经济生活论文:如何学好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 [摘 要]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这本教材最难教,也最难学。学生要学好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就必须注意区分经济学中的各种概念,弄清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构建经济生活的知识体系。 [关键词]经济生活;概念;关系;知识体系;答题技巧 在多年的高中政治教学生涯中,笔者发现高中政治必修一经济生活这本教材最难教,也最难学,成为教师和学生心目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而在每年的高考试卷中,经济生活所占的比重很大,因此学好经济生活显得很关键。笔者根据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一些体会,总结了学好经济生活要注意的问题,现概括如下。 一、区分经济学中的各种概念 经济生活中有很多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混淆,在考试过程中容易出错。比如商品、货币和一般等价物,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和价格,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个别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劳动生产率,替代品和互补品,从众消费心理和攀比消费心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和债券,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引进来”和“走出去”等。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把这些概念进行对比,找出它们的不同点和相同点,再结合具体的题例加以讲解,以使学生掌握和理解这些知识。 二、弄清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 经济生活中各种概念的关系错综复杂,有的是正相关,有的是负相关,有的是无关,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往往会迷失方向,在考试的过程中会错误百出。现将经济生活中常见的各种关系总结如下。 1.价格由价值决定,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不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更不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质量好的商品价格不一定高,物美也可以价廉。 2.单位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个别劳动生产率、个别劳动时间无关。 3.商品价值总量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无关。 4.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影响比较小,对高档耐用品的需求量影响比较大。 5.一种商品价格上涨,对其替代品的需求量会增加,对其互补品的需求量会减少。反之,一种商品价格下跌,对其替代品的需求量会减少,对其互补品的需求量会增加。 6.一般说来,一种商品的价格上涨,人们对它的需求量会减少。反之,会增加。(价格影响需求,价格与需求成反比。) 一般说来,一种商品价格上涨,有利可图,企业会扩大生产,增加供给。反之,会减少供给。(价格影响供给,价格与供给成正比。) 一般说来,某种商品的需求量增加,供不应求,价格会上涨。(需求影响价格,需求与价格成正比。) 一般说来,某种商品的供给量增加,供过于求,价格会下跌。(供给影响价格,供给与价格成反比。) 7.人民币升值,不利于出口,不利于吸引外资;有利于进口,有利于出国留学、旅游,有利于对外投资。反之,人民币贬值不利于进口,出国留学、旅游,对外投资;有利于出口,吸引外资。 8.人民币升值,国内商品价格下降;人民币贬值,国内商品价格上涨。 三、构建经济生活的知识体系 首先,要求学生一定要熟悉教材的目录,熟记单元标题、课题乃至框题,学会根据目录回忆教材的内容。这是因为在近几年的高考及各种模拟考试中,很多试题直接用单元标题、课题、框题作为考试范围,有很多学生因为不熟悉教材目录,而出现漏答、错答,甚至答非所问的现象。 其次,要求学生一定要把握教材的重难点。学生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要么粗枝大叶随便把书翻一遍,看完一点效果都没有;要么从头到尾把书背一遍,背得很累、很痛苦,效果却不好。榇耍笔者要求学生在每一单元学习结束之后,自己总结,画出该单元的知识网络构建图,然后按照网络构建图去回忆课本的内容,这样做比单纯的死记硬背效果要好很多。 最后,帮助学生总结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主观题,以提高学生的答题能力。例如:影响价格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企业如何才能走出困境,取得经营成功?怎样才能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如何规范市场秩序?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学生熟记这些主观题的答题提纲,在遇到和它们类似的题目时,能做到活学活用,举一反三。 总之,要想学好经济生活,高中生必须能做到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钻研。以上是笔者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的一点心得体会,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大调查:感知民生冷暖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点”五大主题,在经济生活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创业者希望能够站在风口,然后“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90后新手渴望一种“走在路上能被人认出”的全新生活方式;职场“老炮儿”希望能够升职加薪,工作越来越有劲儿;而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要不要再添一个孩子,也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目标”。 央视财经频道重磅推出120分钟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6―2017)数据之夜》,权威全球最大规模融媒体民生调查结果,用数据表达了10万中国家庭的心声和心愿,用数据呈现了7亿中国网民的选择和态度。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著名专栏财经作家吴晓波、资深媒体人张春蔚等诸多业界名人齐聚现场,分享了2016年他们的感受,并且都带来了自己2017年的“小目标”。 用大稻荨安饬俊毙】瞪活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由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发起,每年面向全国104个城市和300个县的10万中国家庭,进行明信片入户问卷调查。 本届大调查,中央电视台首次联手国家权威机构、顶级智库,十大互联网大数据研究院,进行联合调查、联合分析、联合――线上线下参与总人数超过57万,线下回收率超过90%,线上回收率超过30%,均创下了业界纪录。大调查还携手国内顶级科技实景演出团队,通过全息、激光、AR等前沿技术,为观众呈现一场数字和数据的视觉盛宴,让数据背后的故事和温度得到更加充分的呈现。 围绕“齐心奔小康”、“财富新发现”、“市场新发现”、“民生热话题”、“社会新焦点”五大主题,在大调查之夜,重磅推出50个核心数据发现,用独特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多维度透视老百姓心中最真实的小康图景。 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今年特别联合《小康》杂志社对百姓的小康生活感受进行了调查。《小康》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舒富民受邀出席数据之夜,并为获得中国幸福城市殊荣的城市颁奖。 “大调查”显示,中国人的理财偏好、消费热点、民生焦点都有新变化,不变的是,人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始终密切相连。 2016年,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全年经济增速6.7%,位居全球第一。这给百姓未来一年收入预期平添了更多支撑,这在大调查数据中有直观的反映――55.28%的受访者预期2017年收入会提高,与过去10年的数据对比,处于中高位置。 从省份看,收入信心排名前十的是青海(67.77%)、西藏(64.89%)、海南(64.86%)、吉林(64.34%)、宁夏(64.00%)、安徽(62.79%)、山东(61.79%)、陕西(60.38%)、贵州(59.80%)和重庆(59.41%)。细心的人会发现,这十个省份大多属于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布数量多的省份。 那么哪些人的收入信心最高呢?大调查数据显示,90后年轻人和60岁以上老人在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中的占比最高,分别达到16.06%和13.37%;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收入信心更足,预期增长超过20%的占比超过17%;有创业意愿的受访者,预期收入增长超过20%的占比则高达30.03%,大致3倍于没有创业意愿的人群占比(11.73%)。 大调查还发现,自2013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信心持续高于城市居民。本届大调查中,55.01%的农村受访者认为,2017年收入会提高,高于城镇受访者53.44%的比例。这证明,随着近年各项扶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续缩小,农民增收信心更强。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察消费者行为,精准预测市场热点和趋势。数据显示,旅游(45.52%)、电脑等数码产品(42.33%)、家电(40.42%),被受访者列在了2017年预期消费的前三位。这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发力领域相当吻合。 对比大调查历史数据发现,旅游、家电、数码产品、保健养生均已连续三年呈上升态势,其中,“旅游”持续三年被受访者列在消费意愿的首位选项。这些表明,百姓收入水平提高后,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追求,消费升级正注入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携手十年数据,放眼未来十年 此次大调查设置了专门的问题――“消费者愿意为商品的哪些因素买单”,结果显示,受访者最看重的是质量和耐用性(71%)、安全可靠性(53.4%)、品质和质感(31%),“明星效应”排位最低。把握这些来自消费者的数据,有利于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精确的方向。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民生是为政之要,必须时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更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办能办的实事要竭力办好,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最近几年,国家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农村脱贫人口12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249万人。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困难群体,最关注的精准扶贫政策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异地扶贫搬迁/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贷款”。这为扶贫攻坚决胜阶段的精准施政,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数据与扶贫工作成效成明显正比,低收入人群(家庭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受访者)的幸福度上升,2016年感觉幸福的比例远高于2014年。 从衣食住行到信用环境,从民生期待到幸福感,大调查通过数据,寻找实现全面小康的抓手。大调查发现,“健康状况”已经在百姓心中成为影响幸福感的首要因素(54.19%),其他因素是:家庭关系(47.79%)、收入(43.81%)、婚姻或感情生活(41.86%)。 由此可见,“十三五”规划提出健康中国战略,或将成为提升小康满意度和幸福感的重要政策抓手。大调查细化对比发现,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工作压力(53.97%)、空气质量(43.79%)、情绪心态(41.82%)、食品安全(37.26%)、饮食习惯(35.54%),选择这五项的受访者均超过三分之一。 大调查通过数据洞悉百姓财富观的变化,发现过去三年,百姓购房意愿持续下降,将近八成的年轻受访者表示,如果租房子品质足够好,或者租期足够稳定的话,愿意一直租房。这个结果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可以预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正在深入民心,中国房地产业租售并举的时代已来临。 经济的发展需要全面的分析,一方面是顶层的设计,另一方面则是群众的声音。 “真正对经济生活拥有评价权利的应该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制片人姜诗明说,他经常看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到央视提供新闻素材,“我们的节目能够采用的数量是有限的,还有那么多的声音怎么办?”怀着这样的初衷,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姜诗明在2006年策划了“经济生活大调查”项目。而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个项目一做就是十一年。 从2006年到2016年,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已经连续进行了10年,完整跨越了“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建立了规模庞大的民生感受型数据库,为政府绩效评估、企业市场决策、百姓消费投资,提供了大量标准化、可衡量的数据参考。 2017年,是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的第11个年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和起点。大调查将携10年民生数据积累,放眼未来10年,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民声和民意的数据坐标系。 经济生活论文:思想政治综合探究内容教学初探――以“经济生活”综合探究为例 摘 要:综合探究课的开设,能够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不仅学习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把所学知识加以运用,能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高考的实际也要求教师必须认真研究综合探究题,上好综合探究课,提高应对能力。 关键词:政治综合探究课;应对能力;实际问题 高中政治综合探究课的开设,能够解决目前政治课教学中存在的大量问题,而且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意愿,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让知识得到更好的应用。在江苏省高考考试说明中,明确把综合探究题作为高考的一种题型,分值18分,而高考的实际也要求我们上好综合探究课,提高应对能力。 从综合探究课本身看,一方面,它是该单元学习内容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本身就是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它贯穿或拓展本单元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有益于发展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参与实践的能力。 以下是本人在经济生活综合探究课中的一些做法。 “经济生活”第二单元设计了“走创业之路”的综合探究课,我运用了多媒体展示,社会调查、角色扮演等方法,先将学生分成4个小组,去收集岗位成才,创业成功人士的事例,同时,去自己所在的地方,根据地方实际,写一份模拟创业方案。 第一环节:先给学生展示我国目前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介绍在就业中应该懂得的一些求职知识与技巧。紧接着让各小组选出代表介绍自己组收集的岗位成才、创业成功人士的事例,结合教材中的“不具备自行创办企业素质的十种人”的介绍,由学生总结并由老师补充自行创办企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第二环节:创业模拟,学生表现得非常积极,在创业点子上,他们的表现给了我很大的惊喜,结合本地特色,“乡村旅游”“叠石桥家纺城”“海门山羊”“万年螃蟹”等等,都在他们所想之列,而且他们还能利用前面所学的相关知识谈到注重产品质量、诚信经营、推出新产品等措施做大做强企业。从他们所谈到的创业点子里可以看出他们是认真去做市场调查,并积极思考的,决不是随便应付了事,他们是真正融入角色中去。 “经济生活”第三单元“提高效率、促进公平”的综合探究课,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我采用了辩论赛的方式。所以,事先我把班级的同学整体划分成两个小队。然后又从中让学生推举出4名代表担任辩手,最后是选择各自的辩题。一方:维护公平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决条件;另一方:效率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决条件。老师为学生提供了辩论的相关方法和技巧,并让学生自己观看一些辩论赛视频,利用课余时间全组人搜集资料,提供辩论的论据。这样全都行动起来,提高了学习热情。 “经济生活”第四单元“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综合探究课,结合“上海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一热点问题,让学生做报告,“假如我是总理”,看看学生如何发展自贸区,利用目前的条件如何让自贸区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对我国的影响等。这样的话,学生对于课本的理解就更加深刻,同时学习的意愿就更加强烈,从而提高了学习效率。 综合探究课要充分发挥其优势,真正取得实效,还有赖于活动过程中周密的安排和合理的调控。在综合探究课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切实解决好下面几个问题。 首先,要调整课堂角色。探究式教学法一定要突出学生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然后教师要确保自己的引导职责。这样就能让探究课堂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课堂要达到老师搭台,学生唱戏的效果。老师为了课堂的成功,需要准备大量的工作,包括课程的设置,并在活动中担当领路者的角色,适当地给予学生帮助。这就是教师的教学方法上的体现,如何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控制课堂。 其次,学生全面参与问题。要切实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主动参与活动。因此,设计政治综合探究活动方案时,应注意使活动具有较广泛的适应性,能调动每一个学生的主动精神。在组织活动时,应按照分类要求、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探究的内容构成和学生的情况适当分工,适当轮换,从而既发挥各类学生的特长,又能促使全体学生得到学习发展的机会。 再次,学生要主动参与。探究式课堂不是老师的一言堂,而是全体同学的活动课。所以,我们在设置课程的时候,一定要让全体同学都参与到活动中来。这样才能让全体同学体会到这种教学方法的作用。老师要根据情感调整学生的分工,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体验各个环节,并且能够发掘学生的特长,这样才能让所有学生有发展的机会,能得到全面提高。 第四,教学应注意生动性和有效性。政治课如果是死板的内容,死记硬背,学生肯定无法提起兴趣。课堂一定要做到严谨的内容与活泼的形式相结合,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容易接受内容,课堂气氛活跃,学生的学习热情就高,学习效果就能得到保障,从而让学生摆脱沉闷的教学。 最后,实施可行性问题。要把政治综合探究课的开展纳入整个政治教学体系,要有全局观念,要有计划,必须根据教学目的、内容的实际需要和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设计具体可行、易于操作的方案。特别要考虑什么样的政治教学内容适宜采用什么样的活动形式,怎样的活动过程对提高学生政治素质有促进作用。 经济生活论文:浅谈经济生活教材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摘要]作为思想政治学科教材的使用者,政治教师首先应该对教材文本进行深度的研读和理解。以经济生活为例,对教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主要包括:把握教材的正文部分资源;拓展使用教材辅文资源;充分利用单元综合探究资源。 [关键词]经济生活 教材资源 正文 辅文 单元综合探究 作为思想政治学科教材的使用者,政治教师首先应该对教材文本进行深度的研读和理解。解读“教材编写了什么”“教材为什么这样编写”“教材这样编写对教学有什么样的启示”,从而明确要“教什么”;然后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对教学素材做出选择,才能进一步明确“怎么教”,最终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并运用学科知识。现以经济生活为例,谈谈教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一、把握教材的正文部分资源 教材是进行教学活动的蓝本,经济生活正文部分包括问题情境部分和经济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部分,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的依据。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对问题情境切不可简单处理,首先要引导学生阅读并吃透情境材料,其次要把问题层次化,根据学生已有知识、思维水平和固有能力逐步解决问题。教材中既有日常生活的场景,也有对某一现象的不同看法,还有以文字和图片为背景的素材,正是这些互动设计,使教材成为一个引领思考过程的平台。就基本概念、基本观点而言,也应当对其进行恰当的解读,特别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学生平时接触得少,可以通过演绎的方式或从学生既有的认知水平入手,使学生了解这些概念。 比如,在“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这一内容教学中,笔者以中学生着奇装异服为切入点来分析求异心理在消费中的表现。先让学生简述,然后引导学生得出以下观点:肯定张扬个性的必要,但又不能过分追求穿着打扮;肯定人们寻求差异的心理在推动新工艺和新产品出现上的作用。最后组织学生调查本校学生对穿校服的态度。这样刚学过的消费心理知识就派上了用场,学以致用,还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二、拓展使用教材辅文资源 经济生活中还设置了辅助教学的内容,辅助文是指经济生活中“专家点评”“名词点击”“相关链接”部分。辅助文对正文内容起到补充作用,利用好这部分内容,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基本经济知识。 例如,在经济生活“价格变动的影响”教学中,“相关链接”部分对互为替代品和互补品作了名词解释,在教学中就必须拓展这一内容。笔者引用了有关“广东液化气涨价”的视频并出示问题:该视频告诉我们什么内容?液化气价格上涨后,煤、电磁炉的需求量有怎样的变化?通过学生分析回答,教师得出结论:一种商品的价格上涨,该商品的需求量下降,另外相关的商品需求量上升,这种商品叫互为替代品。再引导学生看书本上互为替代品的概念。接着引用有关“汽油价格上涨”的视频,提出问题:汽油价格上涨对汽车销售有影响吗?汽油和汽车是什么关系?引领学生掌握互补品的概念。最后归纳:商品价格的变动不仅受商品本身价格的影响,也受相关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相关商品价格的变动会影响既定商品的需求。 三、充分利用单元综合探究资源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指出:“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为学生提供足够的选择空间与交流机会,能够从自己的特长和实际出发,主动经历观察、操作、讨论、质疑、探究的过程,富有个性地发表自己的见解。”这就要求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学方式,使学生积极进行探究式学习。经济生活每一单元后都设置了综合探究活动,明确了探究活动的目标、建议、路径和内容,并提供了与单元教学相匹配的情景材料及知识内容,为学生进行探究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素材。教师应当很好地加以利用,让学生主动求知和思考,使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开展综合探究活动主要有四个环节:一是设置问题情境,引领学生以问题探究的形式展开;二是以恰当的方式呈现学习目标,帮助学生明确本堂课的学习任务;三是以问题探究为载体,展开学习过程;四是组织学生进行自我小结、反思,及时巩固所学内容,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例如,在开展“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综合探究活动时,学生的学习热情很高,真正实现了全员参与、全程参与。在成果展示的那节课上,班上一位平时成绩并不是很突出的学生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他小论文中的精彩片段:“金钱可以买到房子,但买不到幸福;金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金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采;金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金钱可以买到谄媚,但买不到尊敬;金钱可以买到伙伴,但买不到朋友……”朗诵结束,全班学生发出雷鸣般的掌声。笔者相信,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对于树立怎样的金钱观,已经不需要用过多的语言去说教。在经济生活中运用探究式的教学方法,就要给学生充分的思考、讨论、交流的时间,培养学生深思熟虑的良好习惯;就要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敢想敢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总之,研读教材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快车道”。教师只有认真研读教材、感悟教材、领会教材,才能挖掘教材资源的深层价值。 经济生活论文:低碳经济生活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 摘 要:“低碳经济”近段时间在国内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呼声,这也一定会为中国掀起一场低碳风暴大潮。因此,在本研究当中,将主要针对低碳经济生活和园林景观设计之间的关系作出简要分析,希望所得结果能够激发大家的阅读兴趣,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 关键词:低碳经济生活;园林景观设计;影响 全球变暖的趋势正在不断加快,这也使得人们对环境的保护和对能源的节约意识不断提高,低碳概念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断提升的话题。在中国,也必将会掀起一场低碳风暴,而低碳这个话题也势必会渐渐和我们的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在人们正常生活当中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尽可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对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新能源的开发等都是进行提高低碳经济效益的有效方式,而低碳经济生活也和我们的园林设计存在一定的关系。 1 园林景观设计当中的低碳经济理念 1.1 园林植物景观设计当中的低碳理念 在对园林植物进行选择的时候,需要重视固碳能力更强的植物种类应用,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将园林绿地的固碳效益提升起来,从而为营造低碳园林绿地创造条件。而营造科学合理的低碳园林景观,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来进行合理搭配:①重视常绿灌木和落叶乔木的搭配,灌木的固碳释氧能力要比乔木更显著。②重视慢生树种和速生树种的搭配,速生树种的固碳能力要高于慢生树种。但是有些速生树种虽然有很强的固碳能力,但是固定后也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1]。③重视落叶植被和常绿植被的搭配,相比常绿植被,彩叶植物的固碳释氧能力更强。④重视高龄树木和低龄树木的搭配。年龄低的树木固碳能力要高于年龄高的树木固碳能力。⑤重视常规园林植物行业乡土植物的搭配,因为乡土植物是当地产物,这类植物经过漫长演化,其适应能力将会更强。 1.2 园林水体景观设计当中的低碳理念 水景也是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元素之一,现代的园林设计当中对水体景观的应用越来越多,因此,需要将地毯的理念和水体景观的设计融为一体,这需要考虑其景观效果,也需要注重生态性、亲和性和创造性。在选址上,需要依靠主要的地形和自然水源来对水体景观的设计进行考虑,就地取材能在很大程度上将能量的消耗降到最低。 1.3 园林景观材料选择当中的低碳理念 在园林景观的构建过程当中,无论是对园林的道路进行铺设,还是对碳排放量的降低,最为直接的办法就是选择低碳型材料,这样能够更为直接达到低碳发展的目的[2]。对于低碳材料来说,主要是新型材料的研发和木质材料的使用。而且采用木质材料还能够更好地固碳排放,有效提高低碳经济的效益。 1.4 园林景观施工和养护管理当中的低碳理念 将低碳理念引入园林的设计当中,最重要的除了上述需要考虑的以外,还需要对高水准的施工质量以及其长久有效的景观效果做出充分考虑。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最好能够尽量减少机械操作部分,以此来减少碳的排放量和能源的效果,也能够减少因为机器对周边生态景观所造成的破坏。 2 低碳经济生活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分析 在园林景观设计当中,将低碳理念注入其中是符合时展潮流的,也是时展的必然结果。设计师在园林景观的设计过程中为了达到低碳要求,急需要对碳的排放量做出充分考虑,因此,在计算和设计的时候,就需要对二氧化塔的排放量做出精密的计算和控制,只有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才能够有效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低碳理念对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也可以从4个方面说起:①低碳理念能够促进园林景观使用的持久化。因为园林设计当中需要对资源进行有效利用,更需要创造出最佳的园林景观,这才能够使各个方面的碳排放和能源消耗量减少到最低,可以延长园林景观的使用寿命,有效降低园林的成本,促进园林景观的持久化[3]。②低碳理念更有助于园林景观的维护。在对园林景观进行设计的时候,如果想要减少碳的排放量,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选择低碳型园林材料。采用这些材料对园林中所有涉及到的植物、水和石头等进行设置,能够更加有助于园林景观的维护。③低碳理念可以加大园林景观的绿地面积。在对园林景观进行设计之前,相关设计师就需要对设计的必要性和相关设计情况做出充分考虑。在设计的时候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动工程序,采用低碳理念,对园林原有植被进行养护和管理,再配合粗放型管理,便能够增加绿地面积,达到低碳的目的。④低碳理念对园林景观综合价值的影响。在园林景观低碳设计中,不仅需要考虑怎样才能够达到低碳的目的,还需要对园林景观的实用价值做出考虑和顾及。合理采用低碳理念能够更好地使园林景观的实用价值得以提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 3 结语 本研究主要针对低碳经济生活和园林景观设计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简要分析和探索。希望在当前这种低碳生活的背景之下,各个行业都能够做好低碳方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人类社会更好的发展。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做好电力企业客户服务管理之浅析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的客户服务理念的诠释、客户服务的科学规划、高素质员工队伍的培养、技术的强有力支撑和服务补救的快速响应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进而实现服务社会,服务客户的最佳目标。 关键词:客户服务;科学规划;员工培养;技术支撑;快速补救 目前,供电企业虽然自上而下地对用电客户优质服务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离电力客户的总体需求和部分电力客户多元化、个性化的需要始终还相距甚远。因此,工作人员有必要用客户的眼光观察服务,从客户的角度解读供电企业的客户服务。 一、新的客户服务理念的诠释 电力短缺时期,服务好坏对企业效益没有太大影响,供电企业只把服务问题归属于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的范畴,看成是企业对社会的一种无偿奉献,从而缺乏改善服务的内在动力。这时的服务理念是单纯奉献型服务理念。直到目前供电企业还深受这种服务理念的影响,对电力客户的服务基本上还是“坐等上门”式的,过多要求客户适应供电行业的特殊性,在方便供电企业工作的前提下进行的。 近几年来,随着电力消费需求变化加快,电力市场竞争加剧,从“满足客户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角度抓服务,已提到重要高度,“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成为全新的经济型的客户服务的理念。 新的客户服务的理念,关键是在树立“以客为尊,客户至上”的客户导向型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善于了解客户需求;从客户角度出发,以客户满意为目的,使服务质量达到或超过客户期望的程度;各部门围绕“客户满意”这个目标开展工作,提高水平。 客户服务需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客户对供电服务在可靠、规范和便捷上将会有更高的要求,供电企业应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手段,善于根据客户的偏好,对客户服务进行适当的定制化,以满足个性化的需求,通过融入新颖的、有差别的服务要素以延伸其基本服务表现,提升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只有将客户服务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来研究、实施,不断提升水平,才能适应市场竞争和时代的要求。 二、客户服务的科学规划 (一)确定明确的服务目标和方针。目前,供电企业客户服务的目标比较一致,可以概括为“优质、方便、规范、真诚”八个字。而服务方针作为企业的服务指南,可以因企业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只要定位准确,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即可。 (二)构建适应本企业运行的客户服务组织体系。目前纷纷组建的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要在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理念指导下进行其内部功能设计,做到信息服务顺畅,营销服务主动,调度服务科学,工程服务优质,服务监督快速响应。成为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全员参与的大服务体系。 (三)制定电力客户需求与企业自身保障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承诺标准。在深入调查分析客户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能力状况,推出切实可行的供电服务承诺标准。既切忌全面铺开、超越现实的服务标准,也切忌全国一刀切的服务标准。 (四)建立客户服务常态运行机制。要将客户服务偏重搞活动、抓“工程”,通过周期性“突击”的“运动式”管理方式转向尊重现实,通过制度、流程和规范的管理,建立上下联动的常态运行机制。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的责任体系。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供电服务的第一责任者,自上而下地一级抓一级,自下而上地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高素质员工队伍的培养 有形的服务设施容易控制,而服务员工的表现难以控制。营销专家断言:人员和技术是未来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供电企业对建立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已感知其重要性。但在改进选聘、培训、激励与保留服务员工的方法方面,行动依然迟缓。必须充分认识到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将依赖于招聘高素质的员工;依赖用新的服务理念和方法对他们进行全面的培训;依赖于通过采取内部管理手段激励他们出色的工作。 前台服务人员的表现,是影响客户服务感觉的关键。因此供电企业应在全公司扩大招聘范围,招聘最好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较高的报酬。对他们进行素质培训后,给予充分的授权,以达到前台服务流畅,效率提高,突发性事件处理及时。 客户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直接面向客户的几个窗口部门所能单独完成的,而是需要各个部门、每位员工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服务表现的许多方面是发生于后台,是存在于客户的视线之外。后台服务人员(即非窗口服务员工)也需经过足够的培训,使其具备“前台”意识,变客户服务由我“不知道”为“这也是我的职责”。要增进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的培养,将优质服务工作体现在全体员工的追求中。通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努力,通过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共同支撑起前台窗口的最佳服务形象,使客户感受到更快捷、更合理的“无缝隙”服务。 当前,供电企业普遍组建的电力客户服务中心,其人员的素质还比较单一,需要既懂客户服务又会市场营销的复合型人才,应加快调整营销队伍的知识结构,加强培训,不断更新营销人员知识,实行竞争上岗,形成“岗位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的竞争激励机制,以达到提高人员经营和服务水平的目的。 四、技术的强有力支撑 供电企业的优质服务是建立在安全、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基础上,这个基础,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要加强电网的科技含量,逐步建成满足供电能力的数字化电网,在此基础上,加速提高配电自动化水平,以提高配网可靠性,保证客户的用电可靠率。利用数据库技术,开发建设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为供电企业制定科学的客户服务和市场营销策略提供重要的依据。客户服务中心要开发完善用电管理信息系统、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远方自动抄表系统、银行代收费系统、配电地理信息系统和呼叫中心系统,使电力营销服务有一个技术现代化、信息电子化、管理规范流程化、各部门信息畅通共享的技术支持系统。 五、服务补救的快速响应 服务是一种现场表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人的行为,尤其是依赖电力客户与供电企业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交互作用。而人的行为表现会因人而异,因时间、环境而异,故始终如一地提供稳定、出色的服务是件极为困难的事情。毫无疑问,客户服务偶尔也会失误,甚至较严重的失误,尽管有些客户愿意原谅失误,但供电企业必须有快速响应的服务补救来弥补失误。 (一)真诚道歉。因服务质量欠缺,当客户对供电企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应有被授权的员工及时向其道歉。此举虽小,但却能令客户深切地感知他们对供电企业的价值,并为重新赢得客户好感的后续工作铺平道路。 (二)快速纠错。这是道歉的自然延伸,也是不满意的客户所期望的。如对一客户实施欠费停电,因工作差错却停错了另一客户的电,这就要实施紧急复电措施纠正错误。 (三)象征性补偿。如因供电服务给客户造成明显的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失,应以一种有形化的方式对客户进行补偿。如确因停错电,造成某居民客户冰箱内食品变质,可采用此办法取得客户的谅解:供电企业愿意为它的服务失误承担一定的损失,愿意为客户的失望承担责任。 (四)跟踪观察。为进一步缓解客户对服务失误的不满程度,在上述服务补救努力后,再进行跟踪观察。跟踪有多种形式,它可以是象征性补偿,几小时后的电话回访,也可以是几天后的一封带有再次道歉的慰问、征求意见的信函,采用什么方式,要因服务的类型和服务补救的情境而定。并非每一次客户不满都需要上述全部补救步骤,大多数情况只要成功地驾驭服务补救的前两个步骤即可。服务补救作为服务失误产生不利影响的缓冲器,应在客户服务中得以重视并得到推广运用。 六、结语 总之,供电企业只有牢固树立客户服务理念,制定有效的客户服务规划,把服务满意度列入经济指标,不断提升服务品味,追求更高目标,才能赢得客户满意,取得更好的效益。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铜陵燃气客户服务管理改进对策 摘 要:在现有的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下,铜陵燃气公司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客户服务质量亟待提高的发展压力。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析阐述了铜陵燃气公司客户服务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户服务管理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客户服务;服务管理;改进对策 一、铜陵燃气公司客户服务管理的现状 截至2012年底,铜陵燃气共拥有各类客户15.97万户,其中民用户157474户、工业户50户、商业户380户、CNG客户1902户,全年销售天然气1.22亿立方米。全年完成客户业务咨询接待26.28万次、客户回访2.65万次、IC卡充值收费5.67万次、维修3.52万次、入户安检12.84万户。公司客户服务主要业务包括:充值收费、维修安装、入户安检、客户咨询回访。 二、铜陵燃气客户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客户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客户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主要体现在:1.面向客户服务不规范。存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流程,工作操作中具有随意性。如在热线中心有35%的服务人员在接收客户电话时没有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主动报工号,服务不热情,态度不端正。2.服务管理人力资源缺乏。公司的客户管理队伍人员紧张,且没有服务管理专业人才。3.员工服务理念淡漠。员工尚没有真正形成服务质量的理念。 (二)客户服务流程有待重构优化 流程实施缺乏信息化支持,业务运转不畅,主要体现为:1.流程化意识淡薄。客户服务相关部门的业务环节职能意识较弱,流程化意识淡薄。2.业务流程不清晰。由于公司相应操作系统的缺乏或是系统的不完整,导致流程层次、分级不科学,部分流程设计繁琐,有时还加大了工作量,导致流程形同虚设。3.流程效率低下。虽部分信息化模块已上线,仍有部分业务流转仍依靠纸质表单,造成传递和流转不及时。4.流程优化延后。各部门负责各自流程,没有统一部门负责协调整个业务流程,缺乏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客户服务信息化需要全面推进 铜陵燃气目前使用的客户服务系统,属于九十年代中期的产品而未能配合公司发展的步伐,只能视为抄收管理系统,不能合理解决换表、调价、转换折算、收取滞纳金、以及预存管理等问题。因此,这系统并不符合全面客户关系管理的概念。客户资料不能共享,形成孤岛,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客户资料信息无法共享,导致信息资料不完整,查找麻烦,甚至令多部门重复工作,降低营运效率。 三、铜陵燃气客户服务管理改进的对策 (一)优化铜陵燃气公司客户服务流程 1.组织机构优化设计。为了确保全面客户服务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公司在原有的组织架构上予以优化,为原有单一的客户服务机构配备更多的人力和技术资源,并拆分成对外服务窗口和业务技能操作两块。2.流程重组优化。面对客户服务质量改进的研究课题,如何应对客户对燃气服务的投诉是必不可少的流程优化内容,经过优化,公司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设立投诉监督委员会,负责顾客投诉、意见和建议的受理、联络、转派、调查、回访及处理结果的反馈、分析汇总,以确保快速有效地分析和解决顾客投诉。 (二)统一铜陵燃气公司客户服务标准 客户满意度理论指出客户的满意会带动客户的购买行为,客户满意度体现了客户期望值与客户体验的吻合程度,瑞典客户满意度指数模型和美国客户满意度指数模型分别提出了衡量客户满意度的量化统计指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影响客户满意度的服务指标与范围,也为我们建立统一的客户服务标准提供了理论基础。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树立公司品牌,完成公司使命。通过建立高标准的客户中心和热线中心,从服务范围做起,制订并公开各项服务承诺,并对现场管理加以规范,以保障深入贯彻“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三)建立客户服务信息化系统 通过再造企业组织体系和优化业务流程,建立一套面向客户的服务信息化关系管理体系,其建议如下:1.客户服务信息化系统框架。铜陵燃气实现信息化服务管理体系的目标是:“一个中心,三个体系”,其中一个中心为数控中心,三个体系包括生产调度管理体系、营销管理体系、办公管理体系,实现客户管理的全面信息化。2.客户服务信息化系统要素。客户管理业务全面化、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统一及共享客户信息,全方位提升客户服务;全面整合复杂业务,具有广泛的代表性。3.企业要全面实行客户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基础数据建设体系和先进的员工培训理念,才能得以保障。 (四)实施客户服务量化评估 为了客观、真实地对顾客满意度信息进行监控,测量服务管理的有效性,不断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度,公司组织可委托第三方的客户服务量化评估。第三方是指除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员工及部门之外的其他人员或群体,包括内部第三方和外部第三方。内部第三方是指独立于提供客户服务部门的公司内部其他部门,如热线中心、企业事务部、公司考评小组等,内部第三方对业务流程、服务技术质量的熟悉了解程度比较高。外部第三方是指独立于公司的外部其他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媒体网络等,外部第三方较为独立与客观,收集的客户信息也更为广泛准确。由于对内部的监督控制体系,公司已基本已经建立并完善,接下来将把重点放在探讨外部第三方监督体系的建立以及与内部第三方监督体系及内部绩效考核体系的有机结合。 四、结论 随着天然气越来越广泛的使用和燃气服务市场化的趋势,铜陵燃气的销售和服务市场既蕴藏商机又充满挑战。铜陵燃气有必要以客户服务管理为着力点大力改进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增加公司销售和服务营销战略的精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形成燃气公司服务利润链等方式优化服务,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服务和经营利益。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服务管理 【摘要】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客户服务越来越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优质的客户服务管理源自科学管理。本文基于电子商务这样一个新的环境下阐述了客户服务管理的特点,以及客户服务管理的改进分析的研究意义。 【关键词】电子商务;客户关系;客户服务管理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市场的不断成熟,世界经济进入了电子商务时代,以生产为中心、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的市场战略逐渐被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目的的市场战略所取代。传统的客户管理注重营销,而对客户本身的关注程度不够。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从为产品找客户转向为客户找产品,大多数企业管理者已经认识到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是未来成功的关键,转变思维策略和方案,跳出过去100多年来沿袭下来的理论或经验,建立起现代客户服务管理的价值导向观念和宏观战略。因此在电子商务这个新的环境下研究客户服务管理是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的。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服务管理的特点 电子客户服务管理是指企业借助网络环境下信息获取和交流的便利,充分利用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等先进的智能化信息处理技术,把大量客户资料加工成信息和知识,用来辅助企业经营决策,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企业竞争的一种过程或系统解决方案。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服务管理是在传统商务环境下的客户服务管理的基础上,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平台的一种新兴的客户服务管理理念与模式,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服务主要有以下特点: (1)高效的信息沟通,互联网及时的沟通方式,有效支持客户随时、准确地访问企业信息 客户只要进入企业网站,就能了解企业的各种产品和服务信息,寻找决策依据及满足需求的可行途径。同时营销人员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及时、全面地把握企业的运行状况及变化趋势,以便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更为有效的信息,改善信息沟通效果。 (2)较低的客户服务管理成本,电子商务模式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能以低廉的费用从网上获取所需要的信息 在这样的条件下,客户服务管理系统不仅是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广大在线客户的要求。因此,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相互了解对方的价值追求和利益所在,以寻找双方最佳的合作方式,无论对企业或在线客户,都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3)技术的推动、员工计算机应用能力、企业信息化水平、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都有利于客户服务管理的实现 很难想象,在一个管理水平低下、员工意识落后、信息化水平很低的企业从技术上实现客户服务管理。现在,信息化、网络化的理念在我国很多企业已经深入人心,很多企业有了相当的信息化基础。电子商务正改变着企业做生意的方式,通过Internet,企业可开展营销活动,向客户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以很低的成本收集客户信息,给客户带来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4)管理理念的更新,互联网时代,仅凭传统的管理思想已经不够了 互联网带来的不仅是一种手段,它触发了企业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的重组以及整个社会管理思想的变革。在引入客户服务管理的理念和技术时,不可避免地要对企业原来的管理方式进行改变,变革、创新的思想将有利于企业员工接受变革,而业务流程重组则提供了具体的思路和方法。当前,一些先进企业的重点正在经历着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移。有人提出了客户联盟的概念,也就是与客户建立共同获胜的关系,达到“双赢”的结果,而不是千方百计地从客户身上谋取自身的利益。这也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存在的客户服务特点。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服务管理的改进分析 (1)客户服务管理与传统客户服务的区别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客户服务管理与传统的客户服务管理的存在的区别:主动性不同,对待客户的态度不同,营销的关系不同。因此在电子是商务环境下客户服务管理应该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特别是在客户服务呼叫中心应该得到最大的改进。才能发挥出电子商务新环境下客户服务管理的最大优势。客户服务呼叫中心在国内也叫做“客户服务中心”是一种基于CTI技术(计算机网、通信网集成技术)、充分利用通信网和计算机网的多项功能集成,并与企业连为一体的一个完整的新型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难而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并不完善,它还纯在功能方面的欠缺,因此在电子商务这个新环境下客户服务中心应该在功能上有所改进。电话呼叫中心、web呼叫中心、IP呼叫中心、多媒体呼叫中心、视频呼叫中心、统一消息处理中心等都应该成为新环境下的客户服务中心的新功能。 (2)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服务管理改进存在的误区 客户服务管理不是电子商务,实施客户服务管理的企业建立了网络系统,利用网络进行客户信息资源的整合,就会误认为客户服务管理就是电子商务。实际上,电子商务不仅包括网页设计、网上商城的建立,而且还包括数字化信息的存储与交换、无线通信、信息家电、互联网业务等商业行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企业客户关系管理有了一个基于电子商务的快速交流的面向客户的前端工具,为满足更多的客户个性化需要提供了机会,使企业增强竞争的能力。同时除了电子商务手段之外,客户许多需要的满足,还得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电子商务环境下还应该对这种错误的观念进行改进。 在变化迅速的e时代,竞争对手每分每秒都在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和对手的客户,因此一个企业如何能保持并加强本企业同客户的服务管理,为电子商务成功的关键。未来商务领域中的竞争,将是以服务为重点的比拼,因此只有尽快完善企业的客户服务系统,才能抓住市场竞争的先机,领先一步占领经营模式的制高点,从而保证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生存。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如何创新《客户服务管理》教学方法 《客户服务管理》课程重点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师生之间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教学过程。因为这个课程在学校中起步比较晚,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对于本课程的重要作用和要求还没有在根本上意识到。因此,本文针对《客户服务管理》教学方法进行分析和阐述。 基于内容导向式的教学 在《客户服务管理》课程教学中,通常情况下,任课老师主要针对课堂教学和课后训练,但是对于学生课前的自主预习的环节和课后的练习监督却没有引起足够大的重视。在此基础上,学生基本上不会进行课前预习和课后练习,并且即使学生进行了相关的课前预习和课后练习,教师也不能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帮助,也没有针对性地讲重点难点。 重于设疑讨论式的教学 《客户服务管理》是一门涉及的领域很宽、应用性很强、实用性很广的综合性学科,教学中的各项内容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各个知识点之间环环相适应,各个操作细节中所包含的各类问题也很多,因而,要求教师在进行传统教学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积极讨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些和教学内容密切联系的问题,并安排适当的时间组织学生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和提问,当学生的讨论出现错误时教师可以适当地进行提醒,确保讨论的正常进行。 乐于情景游戏式的教学 《客户服务管理》对于市场营销类而非本专业的学生来说是必须要全面掌握的课程,既容易领会,又不易掌握,一些概念不清楚,一些重要的内容不具体,在这样的情况下,教师应该将一些枯燥的模式、程序和概念采取游戏的方式具体化,在教学过程中组织一些游戏式的实训活动,通过游戏的方式能够让学生体会到本课程的趣味性和实用性,能够使学生从中感受到主客体交流与沟通所带给他们的快乐和收效,能够现场掌握学习内容的方法和操作的程序,并且能够加强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这种教学方法是一种集知识性、趣味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较好的授课方式,也是学生普遍比较喜欢的一种方式。 采用“体验式学习”的方法 教育部针对院校人才培养提出相应的内容,学校需要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刮泥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以及专业人才。尽管是将“一线”工作的专业人才培养出来,那么站在学校角度上来讲,最重要的就是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但是学生的职业能力不仅仅是靠“学习”获得的,而是应该在日常实践中不断练习获得的。 在学校的教学实践中,怎么样贯穿能力为本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当前流行的“体验式学习”,就是需要学生参与到实际场景中去感受、去学习。所以,我们要将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作为重点,让学生多与实际相接触,经常到生产服务一线去感受。 做好校企合作“引进来”和“走出去”十分重要 针对《客户服务管理》这门课程的教学实践,我们可以与一些公司合作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将学校的场所租用,通过现有的设备和合作企业提供的设备,与技术支持建立一个电话或者QQ客户服务中心,将一些企业的呼叫服务业务承包下来,这可以说是“引进来”。在“引进来”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很多企业在假期或者促销活动期间等时间提供出来的大量兼职机会,可以与一些规模、信用、待遇等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开展长期合作,让学生“走出去”,将更多的实践机会提供给学生,从而使学生的职业能力得到有效地提升。 总之,在共同的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实际上是一种相互探讨和共同学习、共同解决各种问题的探究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客户服务管理》课堂教学的全过程,是整体的、有机的、全面的、实践的,而不是只让学生听和记、学与练、回答问题等。这有利于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向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有利于使教师、学生的角色处于随时互换的动态变化中,促进学生的创新思维和技能掌握。良好的课堂教学应该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多边活动的有效合作过程。 (作者单位:广东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新形势下电力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策略 【摘 要】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电力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力营销领域的竞争变得更加的激烈。如何才能在新形势下,在电力营销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赢得先机,成为电力企业探索的新课题。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重视客户服务管理。本文将对电力企业在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分析加强电力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的重要性,探究新形势下电力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策略。 【关键词】新形势;电力营销领域;客户服务管理策略 新形势下,随着市场化体制的不断变革。创新企业发展理念,增强企业的服务水平,在企业发展和竞争中占据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必须大力加强电力企业营销领域的的客户服务管理,以人为本,重视提高每一个人的文化素质,重视他们的观念转变,加快电力企业的机制改革,创新本企业的文化和发展理念。提高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观念,加强对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切实满足客户的需求。确保在新形势下,增强电力企业的持续竞争力,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越来越有利的地位。 1 加强电力企业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的意义 1.1 有利于奠定电力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 加强客户服务管理意识是电力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他们发展的基石。电力企业的发展与客户紧密相连,只有维护好了客户资源,我们的服务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企业的长久发展动力。电力企业的服务理念和思维意识是电力企业的长远发展的思想核心,对电力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指导作用。如果电力企业没有客户服务管理意识,不仅对于电力企业的文化建设是一个损失,对于电力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1.2 有利于促进电力企业的与时俱进 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强调以人为本。这就决定了电力企业的发展必须合乎时代的发展需要,必须转变自身的发展理念。电力企业的长远发展必须加强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意识建设,不断的转变企业和员工的发展观念,提高对新形势下的国内、国际发展的认识,拓宽视野,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企业和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客户服务水平,在新形势下,不断重视人的发展,不断重视提高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水平。 1.3 有利于促进电力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电力企业的文化理念是电力企业长远发展的思想保障,对电力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强电力企业的文化理念建设和提高客户服务管理水平,是一个企业长远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不断提高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水平,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 电力企业营销领域客户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电力企业客户现代化的服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电力企业的营销领域也在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而进行不断的变革,改革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原有的营销模式。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负面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营销领域的改革并不彻底,尤其是在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方面,健全的客户服务管理体制并未建立,未能形成全面的有效的服务机制。 2.2 电力企业客户服务管理意识薄弱 电力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是基础产业,在社会生活中,电与我们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我们的生产和生活不能没有电。因此,电力企业从来都不会担忧电卖不出去。在电力企业营销领域普遍存在着服务意识落后甚至缺乏,服务态度恶劣,缺乏整体的客户服务规划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电力企业的营销领域的拓展。 2.3 电力企业的营销模式无法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 原有的营销模式守旧闭塞,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种守旧、落后的客户服务模式必将被社会的洪流所淘汰。随着社会的发展,用电需求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在市场的自发调节和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下,营销模式需要变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3 加强电力营销领域客户服管理的措施 3.1 树立高质量的客户服务管理意识 作为电力企业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人员,必须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想认识。树立金牌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品牌意识,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面对客户,我们要心怀感恩之心,深信客户是上帝,要积极与客户进行交流和沟通,为他们排忧解难,不断提升服务态度;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培训,提升他们的实际服务水平,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3.2 完善科学、合理的服务流程,提高客户服务效率 通过对电力营销工作中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以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本着为客户服务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一整套合理、有序的服务流程,优化流程环节,不断提高客户服务的效率和工作质量,让客户的问题能够更顺心、更快速的解决。 3.3 规划客户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差异化服务 每一个客户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对实际的工作进行总结,认真规划客户服务的内容,以人为本,真诚的面对客户,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细心揣摩客户的需求,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鼓励客户积极参与服务的规划和设计过程,不断调整和完善客户服务内容;同时,要尊重差异,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量身打造,制定个性化服务方式,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3.4 制定和完善客户服务制度 制度是保障,要想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水平,就必须制定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客户服务制度的建设必须要与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相适应,在市场化经济发展的今天,客户服务制度的建立应当立足国内,放眼国外,借鉴发达国家的有利经验,不断进行创新,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3.5 加强对客户服务的管理和控制,提升客户价值 要想提高客户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就必须对客户服务的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要借助先进科技,打造一个互动的平台,实现与客户的互动。同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和独特的增值服务,鼓励客户参与服务过程,听取他们的意见,整理他们的信息,针对他们的需求提出改进措施,切实解决客户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优化过程服务,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6 实施创新服务策略 虽然目前的客户服务基本上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但是在新形势下,市场环境瞬息万变,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变化,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保持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电力企业就要实施创新服务策略,不断研发新产品,实现产品的更新换代,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4 结语 在新形势下,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必须要加强客户服务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客户需求为本,重视提高每一个人的文化素质,重视他们的观念转变,加快电力企业的机制改革,创新本企业的文化和发展理念。提高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观念,加强对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确保在新的形势下,增强电力企业的持续竞争力,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越来越有利的位置。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浅谈电力行业客户服务管理 摘 要: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在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基础管理中,需要采取有效的管理策略,才能够进一步促进电力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本文针对于做细做实客户服务基础管理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做细做实;客户服务;基础管理 1 开拓创先,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1.1 机制的整合化 根据2012年对部分的电力企业进行盘点,我们了解到如何做好客户服务基础管理,如何有效的提高客户服务的管理水平。开拓创先是做好客户服务必不可少的因素,而在日常管理、工作、建设等的过程中更不能缺少开拓创先的因素。尤其是在营销基础管理、影响体制机制的创新、绩效的管理、营销信息化的建设、营销标准化的管理等都需与开拓创先相结合,这样才能不断找到不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积累经验,才能有效提高电力企业客户服务基础管理。 1.2 以客户为本的服务 在电力企业发展的进程中,客户服务管理需要不断创新,不断调整,“以客户为中心,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根本”为客户服务的基本方针。本着这样的方针,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不断调整,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并且,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客户的服务进行整合,电力企业的服务主要还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进行差异化服务,要对这样的客户多做了解客户需求。淘汰落后服务管理制度,把层次过多的传统管理机制,进行有机整合,优化整个服务管理系统,对营销以及客户服务要进行有机整合,做到反应快速以及整体互相运作的组织模式。加强对客户服务的监督力度,相对设立独立的“营销稽查中心”以作为对服务质量以及营销队伍监督。 1.3 有效的优化营销服务系统,提高客户满意度 供电可靠性、客户满意度、减少客户停电时间等是现今供电企业的工作指标、工作方向。为能为客户提供更可靠供电,电力企业要在服务上作为更好的突破口,优化线路扩展的工作,建立迅速有效的抢修队伍,设立电话端的合理科学有效的服务流程。除外,还应完善电力企业的营销工作,整个系统的优化不仅能为客户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在检修、维护、抢修的过程中更有效的降低了客户的停电作业时间,才能得到客户认可,提高客户满意度。 2 做好有序的供电和增供扩销工作 2.1 建立有序供电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用电需求不断增加,有些电力企业的发电量已不能满足社会供电需求。而且电力企业也根据自己企业电力供应的曲线图分析出,人们的用电量也在不断的增加,对此,电力企业各部门员工也在努力工作,尽量满足供电需求,同时根据政府供电政策,对电力供应效益和效率也进行平均衡量,以“添绿色、促和谐”为基本供电理念,也体现出电力企业对社会、经济、政治等用电的责任。但是有些特定时期,如灾情等较严重缺电情况,电力企业则需要按照政府的政策“抗大旱,保民生”的供电观念,进行有序的供电,以及绿色环保的为根基,相对开展绿色行动,启动新能源的运用,例如推荐使用更有效的光伏发电装置,对电能消耗较高,超负荷用电产品,电力企业采取不同方式,确保有更多电能去对抗灾情等缺乏电能的情况,以保证供应电能发挥到合理的用电地方。对此电力企业应严格控制非有效用电情况,加强计划用电管理制度,为社会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2.2 供电企业增供扩销的必要性 根据对市场的用电需求量分析,供电的需求在逐年的增加。为了能更好的满足客户的用电需求,电力企业应大力发展业扩建设,为能给新建的供电站更加可靠的供电保证,电力企业的业扩业务应本着内转外不转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确保新建业扩工程的安全可靠性,为更好完成业扩的项目,需要把一些重点工程、客户、施工管控以及设计方案等都并入到局督办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并投入使用。 3 夯实营销基础,提升客户服务的能力 3.1 用电客户信息数据的重要性 随着科技发展,电力企业管理也逐渐走向信息化。工作人员对客户的信息数据要进行合理的整合管理,并且,要保证每一个客户信息数据的准确可靠,如客户电话、地址以及用电类别等信息都需要准确无误的进行整合管理,这些数据对于今后对客户进行停复电的管理、新业务的推广、缴费等都是个依据。不仅如此,通过对客户信息进行信息化的数据管理之后,还为电力企业省去很多的麻烦,电力企业对客户信息掌握,也为配电工作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工作。除外,增加缴费方式也是电力企业走向信息化的表现,更是提高对客户服务的方式。为此电力企业应设立多种渠道收费,甚至建设独立的交费项目,也可以设立带收费点,如:在银行、超市等一些公共场所设立客户的缴费点,并且采用网络缴费、微信缴费、手机缴费等多元化缴费方式。对客户来说,缩短缴费时间,提高缴费方便性是提高客户用电服务满意度的最好表现。 3.2 积极开展科学用电的服务 用电客户不止正常生活的居民,还有一些大型工业场所用电,应对其进行用电的节能测试以及用电评估报告,提高这类大型工业场所节约用电的意识。加大节约用电的宣传力度,节省用电费用,也是提高客户服务基础管理的一种表现。 加强对电力企业呼叫中心的管理制度,提高该平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灌输对客户叙说的问题的准确性、及时性以及先进性的服务方针,可能部分客户说话态度不好,对此工作人员应倾听客户所遇到的问题以及需求,分析解决方案,第一时间为客户解决问题,有效提高电力企业的信誉度,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在出于某种原因下对客户停电时,尽量缩短对客户的停电时间,并且,在有可能不对客户停电情况下作业,就要组织工作人员带电作业,最大限度的减少客户的停电时间,提高对客户停电的管理水平,制定合理有效的客户停电时间的管理方案,是对客户用电的一种责任,更是提升客户服务基础管理的一种方式。 结语 本文针对于做细做实客户服务基础管理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研究,通过探讨我们了解到,在进行客户服务基础管理中,需要全面的了解客户的用电需求,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去满足客户的需求,才能够进一步促进供电企业的发展。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基于客户需求的大客户服务管理 【摘要】大客户具有用电量大、供电可靠性要求高、对电网威胁大的特点。针对客户资金投入不足和技术管理上的短板,枣庄供电公司进一步发挥营销管理部室专业技术力量优势,深化专家型彩虹共产党员服务队建设,创新构建供电企业与重要客户一对一“生产性”服务管理模式。深入所辖京沪高铁、煤矿化工等百余家高危和重要客户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提供安全管理、设备诊断治理、用电人员技术培训、节能服务等技术支持。指导客户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能效分析,帮助其合理避峰、错峰,降低用电成本,实现政府、客户与供电企业的共赢,让客户切身感受到公司“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新成效。 【关键词】生产性;大客户;差异化;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技术精湛、服务优质的服务团队,发挥班组成员在专业技术领域攻坚克难的技术力量优势,通过定期走访、技术支持、设备诊断治理、节能服务、电工培训等一对一的“生产性”特色供电服务,从而促进客户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方式更加合理,安全基础更加稳固,为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加有效的供电支撑,促进的全面提升,使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客户经济效益及供电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是丰富、完善和发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也是塑造“国家电网彩虹共产党员服务队”党员服务品牌重要途径。 一、大客户“生产性”服务管理实施背景 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本地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重要用户发生安全事故后,作为其电力的提供者,供电企业会不同程度地面临事故调查组围绕重要用户电力准入条件是否合规、是否连续供电、停送电计划通知是否规范、用电安全检查服务是否准确到位、政府相关指令是否正确执行等环节的问责问询,使得供电企业在对重要用户供用电管理上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风险。重要电力用户的管理关系到政府部门、安全主管部门、供电公司和重要电力用户,涉及的工作内容较多。 目前对重要用户的管理缺少规范化的流程,在平时,相关工作虽然有利于重要用户的安全,但在开展时却面临各种困难。因此,做好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成为政府电力主管部门、供电企业面前的重大课题。 二、大客户“生产性”服务管理主要做法 以安全管理为内涵的“生产性”服务是针对重要电力用户开展的一种个性化服务,主要通过专家技术人员定期走访、技术支持、设备诊断治理、节能服务、电工培训等无偿或有偿服务,逐步将用户设备纳入公司停电计划管理,从而促进用户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方式更加合理,安全基础更加稳固,为用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加有效的供电支撑,促进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它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彩虹服务队组建 构建“五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的组织领导、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徽记标志和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服务、规范化管理。队员主要由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专业技术骨干和专家顾问组成,在开展活动时遵守《国家电网员工守则》、新“三个十条”,以及基本礼仪规范。党支部对队员进行登记建档,建立完整的注册制度和组织协调机构,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组织机构是规范“生产性”服务的先决条件 建立了专家彩虹服务队,从专业技术人才配备上保证了“生产性”服务的全面推开。组织各技术组队员主动排要客户安全隐患,加强高危客户整治的过程监控,详细掌握其电气设备、人员管理以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建立重要客户的安全用电档案、基础信息台帐和隐患台帐。及时帮助客户解决用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从加强设备安全和日常管理两个方面入手,采取恶劣天气、供电形势紧张等特殊时期与日常管理并重,综合性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用电设备进行重点排查,切实做到设备缺陷查找到位、梳理到位和整改到位,形成电企合力消除安全隐患的浓厚氛围。 3.健全规章制度是保障“生产性”服务有序开展的有效方法 为保障“生产性”服务实施,制定了《“生产性”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以来联合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公布枣庄市2012年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的通知》、《2012年关于开展枣庄市重要电力客户供用电安全性评价提升活动的通知》、《枣庄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保障重要电力用户的政策支撑。这一系列文件是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定义和分类,对重要电力用户的安全用电提出要求,对监督检查机构及方式、法律责任和处罚进行明确。特别对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所属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及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严格要求,进一步提高客户所属设备装备和健康运行维护水平。 特别是《枣庄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是电力主管部门授权供电企业对重要电力用户履行用电检查和管理职责,自此,“生产性”服务有了政策性支撑。彩虹服务队依据《管理办法》按照“生产性”服务实施方案对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对电力客户安全用电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用电客户对缺陷、隐患整改,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促进供用双方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4.健全技术手段是持续提升“生产性”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持续提升“生产性”服务水平,规范重要电力客户安全用电管理,提高涉电人员的整体素质,规避安全风险,彩虹服务队主动赴“生产性”服务试点单位枣庄矿业集团开展“送技术、送服务、保安全、促和谐”为主题的“生产性”服务活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就客户的供电电源情况、高低压设备运行状况、自备应急电源、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通报、整理分析结果,出具“设备诊断书”。同时,为客户送去技术资料,与客户共享安全生产新政策、新规程、新技术。组织电力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帮扶,通过客户用电安全培训班、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分别就重要高危客户如何进行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管理、调度联系的标准方式等规定进行详细讲解。 5.健全沟通机制是解决“生产性”服务存在问题的迫切需要 建立横向、纵向协同机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专题调研、专业检查等方式,定期对彩虹服务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施重点工作周调度,对重点工作采取“定标、定人、定时跟踪制”,严格星级管理和业绩考核,队员的责任感、压力感进一步加强,争先进位氛围浓厚,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针对“生产性”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隐患治理落实难等问题,积极健全与政府职能部门和客户的党组织及专业化管理的多渠道沟通机制,抓好客户责任隐患治理;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用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书面汇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议政府予以干涉,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2012年以来,彩虹服务队已重点检查高危企业客户155户,常规检查300余户,排除治理一般隐患24项,为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三、大客户“生产性”服务管理实践效果 1.创新服务形式载体,精确把握服务定位,突出体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彩虹共产党员服务队员坚持兑现公开承诺,建立了95598服务热线联动机制,实行24小时全天候轮班待命,做到了有求必应、行动迅速。客户的紧急服务需求在10分钟进行回复、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解决用户一般服务不超过24小时,做到优质高效、取信于民。运行以来受理咨询2900多次,上门服务1000余人次,开展社会公益服务447次,志愿服务529次,通过定期回访用户,主动接受监督,客户满意率达到100%。彩虹共产党员服务队以专业和细致的服务彰显了国家电网品牌形象。 2.推动政府出台《枣庄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实现借助政府力量加强客户安全指导 为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推动政府出台《枣庄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了定义和分类,对重要电力用户的安全用电提出要求,对监督检查机构及方式、法律责任和处罚进行了明确。特别对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所属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及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严格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客户所属设备装备和健康运行维护水平。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是电力主管部门授权供电企业对直供区范围内履行用电检查和管理职责。公司依据管理办法对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对电力客户安全用电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用电客户对缺陷、隐患整改,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3.创新营销安全管理,为电网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一是深入分析当前线路通道及保护区内违章建筑隐患的治理现况,深挖营销服务在治理违章建筑隐患方面的优势。印发《关于下发的通知》,发挥各营业单位对客户的管理作用,督促线路通道及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的治理,有效增强了电力设施保护,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二是加强营销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现场工作安全措施、标准化作业、危险源辨识与预控。每月份下达查处违章指标,下发安全通知单督促整改,将营销现场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是超前策划,全面制定重要节日、重大经贸活动的保电方案,制定完善重要客户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完成“五一”、“十一”、“枣庄红荷节”等重要活动的保电任务。要求各营业管理单位增加特巡次数,发电车、现场值班人员提前到位并排查保电范围内用户设备低压脱扣装置投停情况,制定保电预案,出动各类保电车辆460次,现场值班290人次,各项保电任务圆满完成。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新形势下电力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策略 摘要:电力企业是关系到社会各行各业的基础性产业。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改善电力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质量,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理念,创建崭新的文化品牌,创新企业管理模式,构建全面发展的电力营销新体制势在必行。文章从客户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电力营销领域客户服务的措施和意义三个大方面入手阐述了在新形势下的电力领域的服务创新策略。 关键词:电力营销;客户服务;管理策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电力营销领域的体制改革突飞猛进,不断地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壁垒和垄断局面,在政府宏观指导和市场自主调节的双重作用下逐步形成了开放有序、不断成长的电力营销市场。生产力的提高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人们的消费需求。我国居民对电力的需要已不满足于单纯的“用上电”,而是要“用好电”如何获得客户、赢得机遇、占据市场?关键在于企业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质量。以质量谋服务,以服务促发展;通过客户满意,谋求自身发展;通过自身发展,促进客户满意是值得每位电力工作者尤其是客服中心工作人员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1 研究电力市场现状与不足 1.1 电力企业整体发展缓慢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电力营销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交流,致力于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引进,认真借鉴国外电力市场的营销策略,增强了对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新形势下,机遇与挑战并存,电力企业在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社会的用电需求和标准也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变化着。并且电力企业的发展速度远远跟不上社会需求的变化速度。此外,计划经济体制控制下的电力资源价格机制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消除和改进。落后的基础建设、守旧的电力体制、不被重视的企业品牌等一系列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象仍然明显存在。比如,可靠的电网建设异常缓慢,缺乏专业的电网建设规划,电网硬件设施投入不足等等。 1.2 电力企业客户服务体制改革缓慢 虽然从整体上看整个电力营销领域在改革体制,发展技术方面取得了长远进步。但由于单一守旧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的负面影响未能在电力领域得到彻底消除。良好的电力企业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规划,尤其是在客户服务方面,尽管一些企业针对客户提高了服务质量但并未从基本上形成行之有效的服务机制。 1.3 电力企业客户服务意识淡薄 电力企业在大众传统的观念中是生产电力资源,出售电力资源的国民基础性产业,客服服务和客户需求未曾认真地被纳入电力营销的环节中去。电力营销是不愁客户的买卖,客户的需要并不值得重视。传统模式下电力企业的职责是提高发电效率,扩大发电生产规模,提升发电量,获取更大的发电效益。电力企业营销管理经营模式守旧落后,无法与市场需要和客户需求相匹配;与发达国家相比电力企业客户服务缺乏整体规划、简单粗糙、服务落后达不到客户的最高要求;客服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淡薄,服务态度恶劣,缺乏相关职业培训等等都是电力营销企业在客户服务环节意识淡薄的表现。 毫无疑问的是这种守旧闭塞的营销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目前市场经济下激烈的竞争环境和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理念。固执守旧将被市场所淘汰。目前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和西方销售模式的传入,用电客户的用电需求、维权意识逐渐提高,市场的自发调节和政府的宏观指导也更好地发挥了作用。因此电力企业必须顺应时代潮流,改变营销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 意识。 2 探讨改进电力客户服务的积极措施和手段 首先我们以佛山供电局电力营销管理系统为具体案例进行简单分析。佛山供电局包括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共计5个辖区。佛山市在建立电力营销管理系统之初共有101个营业点,48个供电所和205万户用电客户。其中佛山供电局本部占用38万,南海供电局占用70万户,顺德供电局占用60万户,三水供电局有20万户,高明供电局占有17万户。面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客户群,佛山供电系统是怎样在全国电力系统中脱颖而出的呢?其关键在于客户服务管理上,建立了以用电客户为中心、以用电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的新型运营模式和标准化的营销服务支撑体系。该系统蕴含了佛山供电局“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打造电力营销现代化、打造供电数字化的创新理念,为佛山供电局营销管理创新和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力营销管理模式及业务流程发挥了积极意义。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借鉴佛山供电局客服管理经验,切实改进电力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水平呢? 2.1 树立为客户服务的意识 作为新形势下电力营销领域客户服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转换服务理念,增强品牌意识,提升服务态度,树立客户至上的意识和一切为客户服务的决心。面对不同的客户,我们应当心怀感恩之心,积极为客户排忧解难,定期与客户沟通交流。要深信客户是上帝,客户永远没有错,即便客户有错那也是因为我们的产品达不到客户需求、我们的服务不能让客户满足。此外企业要进行对客服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客服人员的实际服务水平,提升服务于客户的本领,在企业上下营造以优质服务打造优质品牌的氛围。 2.2 提高为客户服的水平 有了为客户服务的理念还要做出为客户服务的行动。客户服务中心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谨慎细致的客户服务流程和标准。对客户服务项目、客户服务时间、客户服务效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各环节要紧密相扣、层层切合并要认认真真贯彻实施,的的确确服务于客户。 积极鼓励支持客户主动走进客服中心,耐心为客户解释服务过程,依照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信息和符合客户需要的产品服务以及单独的目标性服务,巩固电力企业与广大客户群的合作关系,增强客户对本企业的满意程度和信赖感、依靠感。客服人员要充分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加强与客户群体间的密切联系,积极处理好企业与客户的依存关系。 2.3 完善客户服务制度建设 在电力企业的运营管理中客户服务制度体系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晚,发展的速度慢,没有现成的套路和模式供我们选择使用。我们必须借鉴西方电力企业营销客服管理策略结合现有的基本经验进行全新的探索和创新,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机制体制。必须要保证通过企业自我完善、电力客户评估、社会舆论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管解决当前客户服务制度不能有效为客户服务的问题。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要以服务性文化为基本理念支撑,服务性文化也必须是要为客户服务制度所准备的。各个窗口的开放要以客户为中心,其他窗口要做出全力辅助形成一个科技含量高、资源浪费少、各个部门嗅觉一致的客户服务机制体制。 目前全国各地在电力使用上仍存在着一些体系问题,比如说一些地区客户缴费难、业务扩充报装难、客户工程服务不规范等等。针对这些问题,电力企业有责任改善企业的营销方式通过与网上银行、电子转账等技术相结合使复杂问题简单化。代收电费点和自营收费网点的设置也是值得考虑的有效措施。另外,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电力举报热线电话、媒体关注曝光、社会舆论评价等彻底杜绝不规范的服务现象,保证优质的服务质量。 传统的电力企业机制体制是以安全生产、提高发电量为中心的。它的主要任务在于是保证电力企业能安全生产电、大量生产电,至于如何处理电的流向、客户如何使用电力资源以及客服后期跟踪服务并不关注、重视。因此电力行业有必要引入电力行业价格竞争机制,消除电力垄断,对现有的不合理成分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3 洞悉提升客户服务对电力营销行业的意义 (1)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集体观点越来越深入人心。电力营销领域倡导提升客户服务水准、创新企业思维模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体现,是电力行业与时俱进顺应时代潮流的体现。 这有利于电力行业更快地适应国际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和突破,促进新型发展策略的形成和企业品牌的树立,最终为电力行业充分开发利用市场资源、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赢得先机和主动权。 (2)世界政治一体化和国际经济全球化沟通加强了全世界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行业与行业间的紧密联系。客户服务文化与理念已经是多极化和一体化之下的必然趋势。电力行业提升客户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企业的未来发展态势。通过发展客户服务管理战略,融合企业环境,创新客户服务增长点对推动电力企业文化与经济发展,促进电力企业机制的改革创新有显著意义。 4 结语 电力资源是民生之本、民生之基,电力企业是民生企业。完善客户服务中心,提供高品质的供电服务事关人民百姓最直接、最现实、最关注的民生利益问题。为广大的电力客户提供及时高效、迅速便捷、安心放心、知足满意的服务既是我们电力领域客服人员的应有职责,也是人民群众和电力用户应该享受到的权力。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从而使服务能力和品质得到提升。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试论如何做好供电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 摘 要:电力企业的营销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客户服务。及时、准确地掌握用电客户信息,是供电企业更好地服务客户、销售电力的主要内容。本文主要从如何做好供电企业客户服务管理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以期不断提高用电服务质量。 关键词:供电企业;客户服务;95598;质量管理 前言 客户服务管理是电力企业中重要的一部分,良好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不仅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更会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使电力企业无论在怎样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都处于绝对的优势。 1、影响客户服务质量的主要问题分析 电力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针对客户服务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很大的进步,但是在市场经济形势下,电力服务水平中还是会出现一些问题,在电力营销工作中,这些问题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1.1 体制不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电力工业在政企的划分中并不是很重视,在供电企业中,垄断经营可以享受到,但是政府权力的行使也能体现出来,认为服务质量的好坏与企业的效益、员工利益根本没有太大的联系。也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供电企业员工的观念没有创新的机会,更没有对客户消费满意引起一定的重视,那么这样的话,客户需求也就得不到相应的重视。 1.2 观念落后。观念的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分方面:第一,没有对服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第二,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在客户所缴纳的电费中其实已经包含了一定的服务费用;第三,在企业效益、市场营销中,没有将服务的作用发挥出来。因为上述这几种观念的存在和影响,很多员工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并没有将服务作为其中的工作项目之一。 1.3 体系不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本来就应该是全面设计、全员参加、全程控制的,而且想要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站稳,就需要将这一体系中的各项服务功能进行健全和完善。客户服务在供电企业中也应该是这样的。但是在之前我们的水平还不够高,想要达到这一要求还是会有一定困难的。很多企业员工没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认为供电企业服务只是一些直接面向客户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能够联系其他部门的时候是很少或者没有的。但是,如果其他部门没有给予支持和配合,那么客户服务部门的服务功能就不会得到充分地发挥,在进行客户服务的时候,也会没有任何意义。 1.4 服务手段落后。高科技发展的时期就是21世纪,但是很多地方供电企业还不同程度存在客户交费难、报装接电时间长、紧急修理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要想将这样的现状改变,在服务中就要将技术创新作为重点,对于电力技术手段也要充分地利用起来,只有这样,我们的服务才会得以改善,客户的服务效率也就会有更好的提升。 2、做好95598的客户服务管理 2.1 实现95598客户服务系统深化客户服务系统在解决故障报修、电话咨询、用电查询等方面确实给老百姓提供了诸多便利条件,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客户需求也在不断变化,用户不再仅仅满足于以上服务要求,有些用户提出电话业扩报装、电话缴费、短信查询、网上营业厅等诸多功能。如何使客服中心变为信息中心,需要建立一个信息汇总的机制。客户要获取的信息主要是客户电量、电费和停送电信息。停送电信息比较复杂,分为计划停电、故障停电、临时抢修停电。计划停电的信息容易汇总,故障抢修停电的信息不容易汇总上来。因为管辖面积大,维修停电相对频繁,可以要求维修人员打电话通知客户中心,假若停电这个区域没有一个客户拨打95598问关于停电的事,那么维修人员就觉得这个电话打的有些多余,而且也会占用坐席人员的时间。 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所有维修人员配备PDA,无论到哪里进行维修,都需要打开PDA输入: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开始时间和预计完成时间。该PDA具有GPS和GPRS功能,输入完毕后,PDA自动上报信息到客户服务中心,坐席人员在需要时就能查询到这些信息。 2.2 实现95598实时监控负控终端,及时催缴预付电费 对于用电量比较大的客户,投入资金实现负控。以为这部分客户不是很多,并不需要投入太大资金。实现抄表、核算、收费日常化,不再确定固定核算日和收费日。选择成熟的软件和负控厂家。实现收费和负控装置联动。 收费工作在营业大厅进行,每天都可以进行收费,收费信息保存在营销MIS中,负控中心根据每小时抄回来的电表度示自动核算电费,并对于营销MIS中的收费信息判断该户是否欠费。并能按余额比例提前发送现场报警和催缴短信。若客户欠费能自动或者手动进行停电处理。 2.3 实现95598监督抄表轨迹对于广大的居民,抄表问题一直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能够实现集中抄表当然是最理想的了,但是因为户数比较多,投入资金很是巨大。对于资金充裕的供电企业,可以采用集中抄表,对于不想投入大量资金的企业,可以采用PDA实现移动抄表。抄表员手持PDA作为抄表器使用,该手机具备手机的GPRS功能和GPS卫星定位功能。当抄表员进行抄表时,手机屏幕上会自动弹出当前位置的客户,录入完毕后直接上报中心,中心可进行电费核算。并能准确记录抄表员的行进路线。 总之,依托95598系统,利用现代信息集成技术,全面采集面向客户的用电信息,可以极大地提高用电服务质量,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创造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局面。 3、供电企业客户服务的质量管理3.1 提高客户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质量客户服务中心是电力企业提高企业运营管理的核心,也是能使有价值客户产生对企业最大利益的关键所在。因此,客户服务质量是服务的本质和前提,也是客户最敏感的因素。目前大多数客户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只是简单的对服务质量进行监控管理,客户服务中心的质量监控和管理的途径主要是服务录音和对服务投诉的统计及其它的统计和管理方式。服务录音对解决冲突和用户投诉是很有效的。服务录音主要用于收集标准的或得到客户赞扬的服务呼叫,也可为其它服务人员提供培训样本及企业的其他部门提供反馈信息。服务录音为管理者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和公平的评价客户服务人员的手段,但仅此还远远不够。3.2 提高客户服务管理的内在质量如果说客户服务中心给客户提供的是外部质量,那么在提高外部服务质量之前应先提高电力企业内在服务质量。客户服务品牌靠企业内部服务和对员工工作的肯定,只有在员工和企业中的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才会创造出优秀的产品和服务。、培训等。此外,服务管理部门还需要开发适合内部的营销策略,如沟通策略、态度策略等。按服务利润链所揭示的规律,企业提高内在服务质量。 ①为客户代表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和培训空间,如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更系统、深人地进行培训,以挖掘其潜力;重新进行工作设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其各方面的能力等。 ②为客户代表的工作尽可能创造良好条件,以帮助他们高效地完成工作。 ③赋予客户代表适当的权力,如建立客户经理制。要使客户代表要能提供卓越的服务,必须被赋予权力,而权力范围的设计是否适当,会直接影响工作的质量,所以要针对每个人的特点和工作本身要求,适当地赋予权利。 ④倡导内部协作的文化。内部人际关系和谐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便是倡导团队精神和协作态度。 4、结束语 总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用电量也与日俱增,供电企业与电力客户交往日益密切。因此,树立供电企业“大营销、大服务”的工作意识,要尽快整合企业内部资源,畅通工作流程,完善供电客户服务管理,达到不断提高用电优质服务水平的目的。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基于JSP的汽车维护维修客户服务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不断开发,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生活节奏一天比一天快,汽车也成了人们生活中离不开的代步工具。而汽车作为一种高价位消费品,汽车维护维修在现代社会这一市场需求下应运而生。人们在越来越高要求汽车性能、舒适的同时,也相应提升了对汽车维护维修服务水平的要求。比如对汽车4S店的汽车维护、养护水平,汽车维修的水平质量的要求,客户的反馈意见等等都要求维护维修店的管理者做的更好、更加完善。那么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对汽车维护维修行业进行微观和宏观的精细管理,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计算机操作汽车维护维修系统来实现对其管理与服务。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维护维修产业的规模也在日益扩大,维护维修不断向网络化、规模化以及跨区域发展,维护维修的工作量也相应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为了适应这种形式,要求对汽车维护维修产业在不断提升其硬件的同时,还需要配备现代化的汽车维护维修客户服务管理系统。 目前网络技术迅速的普及和推广,为汽车服务产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网络化与智能化的管理服务在当前与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已成为汽车服务企业竞争制胜的关键筹码。面对现代化的需求,一个仍然使用传统管理技术与管理手段的汽车服务企业是不可能适应现代化汽车服务与现代人的管理服务要求的,了解和掌握汽车维护维修管理智能化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全方位管理、利用和监控汽车维护维修管理信息对汽车服务行业及时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管理技术以及促进整个行业的进步都十分重要。 本课题为了实现人性化、智能化的汽车维护维修管理与服务,根据目前市场上的汽车维护维修的管理业务流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汽车维护维修客户服务管理系统的软件需求,对该管理系统的系统架构和主要功能模块进行了设计。考虑到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它们带给人们工作模式的改变,对比目前多种网络开发技术,提出了采用先进的JSP开发平台、利用B/S模式Web应用程序的汽车维护维修客户服务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基于JSP平台构建汽车维护维修客户服务管理系统是综合应用了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及WEB开发技术等多个技术。如何有效地在汽车维护维修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中应用多个技术,如何使整个系统更加灵活与稳定,以适应在管理服务上汽车维护维修的业务扩展等多个问题都具有一定理论意义,都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 1.系统目标 汽车维护维修客户服务系统是一个涉及管理、服务和财务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现代汽车维护维修管理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全面化,满足汽车用户的需求以及工作人员的管理需求;二是数字化,实现数字化,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加速信息记录、检索;三是先进性,体现时代需要,使维护维修管理更细致、深入。作为现代汽车维护维修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该系统在其中应达到以下目标: 汽车用户能够预约,工作人员进行预约管理,并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在外界环境(如网络病毒、停电等)干扰本系统时,系统可自动保护原始数据的安全。 数据查询方便灵活。操作过程、方便、快速。 提供简洁、标准化的管理过程。 完善的权限管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能够快速得到业务相关的各种数据与报表。 操作界面统一,友好美观,具有可扩展性、易操作性和易维护性。 2.系统的功能需求分析 由于该系统是针对汽车维护维修公司内部使用的系统,所以系统建设前需要分析该系统的基本用户以及他们的需求,然后设计系统应具有的基本功能和应包含的信息内容,从系统用户的性质来看,该系统主要有系统管理人员、汽车维护维修公司管理人员这两类。经过仔细调查和分析该系统用户的需求,这两类用户对系统基本功能和信息内容呈现着不同的需求。 2.1系统管理人员的功能的需求 系统管理员有最大权限,可完成对系统的管理。内容包括对员工权限的设置、对汽车维护维修客户服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库进行备份和恢复等。 系统管理员对员工权限进行管理,如增加、修改、删除权限等,并将信息存入数据库中。 为了避免操作或者病毒感染而造成的数据损失,系统管理员应能够对数据库的备份和数据库的恢复进行操作。 2.2公司管理人员的功能需求 汽车维护维修公司管理人员主要完成公司日常的工作事项,包括客户信息管理、客户预约管理、配件信息管理、供应商管理、入库管理、库存报警管理及维修管理等。公司管理人员功能需求如下: 前台登记管理主要对客户信息、预约信息、维修管理信息进行管理,从而对公司客户的情况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 登记汽车用户的姓名、身份证、电话、地址、车牌、车型等信息,并对客户信息进行浏览、修改以及删除;当客户进行了提前预约,前台人员在每天的固定时间需进行预约查询,以确保及时为客户服务,并对预约记录进行浏览、修改、删除;及时浏览维修记录,以确保向用户反映正确的维修信息。 汽车维修人员主要对维修信息进行管理,做到及时反馈信息,让前台人员能够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同时也让库管人员对现有配件信息及时做出调整。登记用户姓名、车牌信息、车型、身份证、故障描述,以及使用的配件信息、数量等信息。 库管人员主要对配件信息、供销商、入库等进行管理。 登记配件类别,对配件信息进行登记、修改和删除;并对配件做入库管理,添加、修改、删除配件名称、入库数量以及供销商等信息;其中还对供销商进行管理,添加、修改、删除供销商公司名称、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以便于以后正常开展公司的管理工作,其中某些数据将为汽车维护维修公司在配件出现一些问题时提供重要依据。 3.性能需求分析 系统的性能需求一般是指正确分析协议、顺利传递相互消息,友好界面,运行时间能满足使用需求,安全性能得到保障。 在高网络宽带、高系统配置容易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最先考虑的性能需求就是系统安全性问题。本系统是针对公司内部使用,不涉及到联网操作,在非工作人员不当操作的情况下,该系统能够得到安全保障。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特质,先做出以下要求: (1)在操作成员输入一些不合理的数据的时候,能够进行一些合理的提示信息,不能因为输入错误而导致系统的错误,或者程序停止运行。 (2)程序运行时,对服务器和网络通信故障能够识别并提示,当故障排除后,程序恢复正常运行。 (3)数据库要求有灾难备份机制,以防止数据的全部丢失。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新形势下电力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策略 摘 要: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电力营销领域的全面服务发展战略理念创新已经成为电力企业全面发展中必不可少的服务建设和管理发展趋势,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的推动下、创新企业管理理念,发展营销领域的服务战略更加突显了重要性,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电力企业的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推动了现代企业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同时,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战略管理和发展更是电力企业文化创新落实工作的关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着关键作用,在此趋势下,加强电力企业客户服务创新理念与营销战略为主线的管理建设是企业健康发展和良好运行的关键,势在必行。 关键词:电力营销;客户服务;管理;策略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践行、构建和谐社会不断进步的社会工作环境中,倡导电力企业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文化理念的创新,发展企业创意营销产业更加凸显了其重要性。培育与时俱进的企业营销服务管理氛围,大力倡导企业服务文化理念的创新,加强企业员工的观念转变,使营销客户服务理念成为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的文化素质,结合具体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建设企业创新文化的水平。同时,为迎合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一方面应加快企业体制、机制上的改革,积极培植电力企业精品特色客户服务和创意管理策略,培养和吸引企业文化创意发展人才,加强企业所在的本土客户服务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大力推进电力企业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特色文化发展策略,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新经济的优势和特点,同时,注意加强对企业客户服务的管理,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增强电力企业持续竞争力。 一、服务营销的含义及特征 (一)服务营销的含义 服务营销是识别、建立、维护和巩固与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互动关系的活动,并通过互惠互利形成长期的相互依存关系,发展客户与企业及其产品之间的新的连接交往,以提高客户价值,开拓市场能量,培育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一个层次是研究服务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如何营销的问题;第二个层次是研究服务行业如何营销的问题;第三个层次是研究实体产品或无形产品营销过程中,如何把服务配合起来,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问题。第四个层次是服务营销的真谛所在,核心理念是顾客满意和顾客忠诚,通过取得顾客的满意和忠诚来促进相互有利的交换,最终实现营销绩效的改进和企业的长期成长。 (二)服务营销的特征 1有形展示是服务营销的重要工具。 2服务补救是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举措。 3客户直接参与服务过程。 4平衡服务能力与需求是服务营销的重要任务。 二、发展电力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的意义 经济全球化与服务产业的发展趋势,全球政治经济一体化加强了世界各国之间的客户服务文化交流与合作,营销领域的的多元化和一体化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在经济全球化推动下,电力营销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企业的未来发展态势,客户服务管理战略的的发展,通过企业内外部的融合与创新,寻找新的服务增长点,加强对客户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战略,推动电力企业文化与经济发展,并且通过在全社会针对客户营销服务型的创造性发展,来促进电力企业机制的改革创新,具备高服务性、高附加值、强融合性特征。 (一)加强客户服务管理意识是电力企业生存发展的立命之本 企业的客户服务理念的创新关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和思维意识是企业文化不断发展的重要部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前途和发展战略,是该企业文化建设发展的核心,如果企业没有服务改革和理念创新,那么企业也就失去时代性和进步性,所造成的企业文化损失也是难以估量的,更不利于企业今后的发展和建设,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 (二)增强客户服务管理水平是电力企业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基础 企业服务型客户管理战略建设要求企业工作人员在按照制度和规范进行工作的同时,遵循真诚为客户服务的原则,要不断的更新和发展自身观念的转变,与时俱进,发展创新性服务思维,提高对市场经济环境的认识,放眼国内外,拓宽视野,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客户服务水平,充分履行和展现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企业文化与人、社会和谐,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可持续的协调发展。因此,企业的客户服务建设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工作健康运行和发展。 (三)提高客户服务管理能力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电力企业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石 企业文化理念的创新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要求企业做到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因此,企业营销服务战略和创新服务产业的建设对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没有了服务创新,市场经济就无法健康运行;同时市场经济越发达,就越需要企业发展和建设客户服务型的企业管理和产业战略。企业服务管理理念建设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运行的客观要求,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 三、新形势下,加强电力营销领域的客户服务管理策略与措施 (一)规划客户服务内容方式,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客户服务要以人为本,要真诚地面对客户,用心揣摩客户需求,充分考虑客户利益,鼓励客户参与服务的规划与设计,针对不同类型客户量身提供服务品牌、服务模式、服务技术、服务概念、服务传播等方面的差异化服务。现代服务营销要求企业提供全程化的客户服务。 (二)设计科学合理的客户服务流程和标准,提供客户服务的效率,科学合理的设计客户服务各项目、各环节的流程是客户服务工作顺畅进行的保障。将企业的客户服务流程化,并切实认真长期执行全流程,才能优质、高效地服务客户。 (三)加强客户服务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客户满意度,大力提升客户价值。向客户提供独特和增值服务,鼓励和支持客户积极参与客户服务过程;应用新的技术方法管理客户关系。广泛应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先进的技术收集、整理客户信息,了解客户需求,系统化地分析和研究客户行为,寻找合适客户,为客户尤其是关键客户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维护与客户的长期稳定关系,提高电力企业的竞争力。 (四)实施创新服务策略,不断提高客户价值服务营销面对追求多样化、个性化 的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树立并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企业要以便利客户为原则,及时研究客户购买后的感受,不断开发客户最需要的新产品,更新和优化服务产品组合,最大限度地使客户满意。 结语 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客户服务是一个企业的灵魂发展所在。服务创新是电力企业创意产业的内核,而企业营销的创新又愈来愈需要客户服务产业的支撑。营销服务创意产业,乃是最具活力和魅力的朝阳产业。新形势下,电力企业要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都必须立足客户服务的创新,提升自己的软实力。建设创新型的企业服务文化,是实现电力企业健康协调发展,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立足于企业发展,创造营销领域新型服务的企业文化发展理念,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服务思维意识,充分履行和展现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社会道德责任,努力做到企业创意服务与人、社会和谐,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可持续的协调发展。使企业服务形象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电力客户服务管理的有关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总体用电量的增加,我国电力企业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这种情况下电力企业必须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实现更加优良的客户服务管理,才能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电力企业转型;客户服务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电力系统也实现了体制的转型和改革,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都面临着挑战,这种情况下,电力企业必须要转变服务理念,寻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增长点,抛弃传统的“垄断”观念带来了经营方式,要以全新的“服务”理念来从事企业的管理。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管理工作,电力客户服务中心就成立了。虽然从2002年至今,我国的地级市以上的电力企业都成立了电力客户服务中心,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上的成就,但是从实践中看,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目前的客户服务中心更加侧重的是技术和功能的管理,但是却忽略了服务这项核心内容,这是不利于客户服务中心的职能的有效发挥的。 一、电力营销供电服务概述 所谓电力营销供电服务,就是指电力企业为了更好的满足用户的需要,对用户进行电力和相关的服务的输出,也就是说电力企业所承担的供电以及相关服务。一般来说,根据具体的服务的类型的不同,可以将该项服务分以下几个部分,即服务支撑、业务服务、客户满意度以及服务质量。下面逐一进行分析:第一,服务支撑指的是电力企业的供电服务,以及相关的供电计量工作,这是整个电力企业的服务的基础;第二,业务服务指的是电力企业在供电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的其他服务,不仅包括故障的维修,还包括各种业务拓展;第三,客户满意度指的是电力企业在供电过程中,用户对其整体的服务的感受和感知;第四,服务质量指的是供电企业的整体的服务质量的体现,其中包括环境因素、功能因素、技术因素和感知因素。 电力营销供电服务同其他行业的服务相比较,具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无形性、以及不可存储性性上,另外,产品和服务的不可分离性。下面笔者逐一进行分析:首先,无形性指的是电力产品是一种无形状、颜色和重量的产品,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是看不见电能的,这是其他的产品所不具备的特点。其次,不可存储性,供电服务是无法持续存在的,是一种瞬时的动作,因此一旦服务产生,就无法改变。最后,不可分离性。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商品,产品的制造过程同产品的供应过程是相互分离的,而供电则不同,是无法将产品的制造和供应相互区分的。 电力企业营销服务的最终目的在于向用户提供电力产品和相关的服务,促进电力的生产和交易,实现更加优质的电能供应。因此,电力企业的相关管理部门就应该积极的推进对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并且合理的安排生产,此外还要加强对各种相关业务的重视。 二、电力营销中供电服务管理 (一)电力营销供电服务中的客户期望。所谓客户期望,就是用户基于自己的实际需要和对供电企业的相关业务和服务的了解,在供电交易发生前,对于产品的质量以及相关服务的一种期望。这种期待可以划分为理性期待和非理性期待,所谓理性期待就是用户对于供电产品和服务的客观的符合实际需求的期待,而非理性期待就是用户根据自己的主观感受来推测的不符合供电实际的期待。对于供电企业来说,在企业的宣传阶段,合理设定用户期待是非常重要的,这样不仅可以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也可以帮助用户做理性期待。一般情况下,用户对于电力企业的期待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基本期望。也就是说最基础的用户期待,在这个层次中用户对于供电企业的要求标准限定在供电的质量上,也即是供电企业所承诺或者应该承担的供电服务。这种基本期待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一旦没有实现或者达成,就会引发客户的不满。其次,价格关联期望。也就是说用户在消费的过程中,对于自身所花费的价格与接收到的服务之间的关系的期待,客户消费支出的高低决定了价格关联期望的高低,消费支出越高,客户的价格关联期望就会越高。第三,电力客户的超值满足期望。超值满足期望是指客户获得额外的满足和收获的期望。电网企业在供电服务中不提供此类服务,客户不会不满意;电网企业一旦提供此类服务,客户就会非常满意。客户超值期望的满足会显著地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如给予缴费迅速的客户一定的优惠,会明显地提高客户满意度。 电力客户期望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理性客户的消费决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心理过程,其中包括了消费决策信息的筛选与分析。通常消费决策信息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客户的个人需要、身心特点、消费能力、社会地位等个体因素;影响客户期望的临时性强化因素和持久性强化因素;电网企业的广告、宣传等营销活动中对客户做出的承诺;电网企业提供的暗示性承诺;电网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口碑信息;电力客户以往的购买经验等。这些信息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客户的期望。电网企业应当在充分考虑以上因素的基础上,采用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客户期望。首先,直接方式。电网企业采用广告、人员推销、公共宣传等直接的营销手段,宣传企业的服务理念和承诺,充分展示企业的服务水平,促进客户良好期望的形成。其次,间接方式。电网企业可以采用改善员工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法影响客户期望。电网企业提供给客户的预示企业服务质量的保证直接影响客户的期望水平,影响客户的购买行为。 (二)电力客户期望管理。电网企业在电力营销中,应当设澍菏足客户的合理期望,才能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提高企业竞争力。因此,在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引导客户合理设定期望,对客户期望进行有效的管理,使企业的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和客户期等同或高于客户期望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引导客户合理设定期望。电网企业应当告知客户企业所提供的供电服务,使客户了解能够获得哪些服务,不能享受哪些服务,避免客户设置过低或过高的期望。电网企业引导客户设定期望的参考标准应当是全国电网企业中的最优标准,而不能是企业自身的标准。其次,适当约束客户期望。电网企业不对客户期望进行适当的约束,就会导致企业的供电服务长期跟不上客户期望,从而引起客户不满。当客户期望过高时,电网企业难以有效地满足,就会导致客户满意度下降,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电网企业在引导客户设置合理的期望后,应当全力满足客户期望,提高客户满意度,培养忠诚客户。首先,在营销供电服务中明确“力所能及”的客户期望。其次,和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沟通交流既能够体现电网企业的责任感,让客户感受到企业的认真态度,又能够及时地了解客户的期望。第三,全力兑现供电服务承诺。电网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兑现已定的服务承诺。一旦无法兑现服务承诺,就将会导致客户的极度不满。第四,供电服务不断创新。通过不断地创新,带给客户超值服务,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应该顺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潮流,在管理中积极的引入客户期望管理理念,通过引导客户设置合理的期望,履行企业承诺的服务水平,加强供电服务管理,全力实现客户期望。电网企业必须从提供员工整体素质、完善供电服务机制、制定合理地供电服务管理策略等方面加强供电服务质量管理,不断地提高客户满意度。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论客户服务管理对保险公司的重要性 【摘 要】 客户服务是一个涉及公司员工素质、企业文化、工作流程等多方位的工作。客户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保险公司的兴衰存亡。为了更好地提升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就要更好地处理好客户与保险公司长期的合作关系。实时掌握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留住客户,提高续保率,是保险公司实施市场占有率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客户服务管理;客户忠诚度;客户满意度 当今社会,每个保险公司的管理者都面临着这样一个现实:产品差异性愈来愈小,营销手段竭尽全力,竞争对手愈来愈多,而客户的要求也愈来愈高。那么,保险公司如何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方法只有一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细分客户,细分服务,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实施品牌制胜战略。 如何细分客户、细分服务,如何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使经营模式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移,管理视角从“内视型”向“外视型”转换,实现经营和服务的差异化,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是提升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问题。 一、客户服务的重要性 保险客户服务是指保险人在与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接触的阶段,通过畅通有效的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品质保证、合同义务履行、客户保全、纠纷处理等项目的服务及基于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对客户的特别关注而提供的附加服务内容,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由于车险是我公司经营的主要险种之一,所以以我公司的车险为例来论证客户服务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提升我公司的竞争力,就要更好地提高客户服务意识和规范。对于车险业务来说售前服务是为潜在的消费者提供保险产品的信息、资讯及咨询。售中服务即保险买卖过程中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协助投保人填投保单、保险条款的准确解释、为客户办理交费手续等。售后服务即客户签单后为客户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包括免费咨询热线、客户回访、保险赔付、投诉处理等。 保险属于特殊服务行业,它较其他的行业其服务性更强。保险表面上买卖的是一纸合同,其实质交易的却是一种服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主要关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客户服务贯穿于整个保险活动中,是保险公司的生命。客户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我公司的兴衰存亡,决定着我公司的竞争力。 车险市场存在众多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没有差别的。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我们要不断的提升客户服务,让客户满意,只有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才能带来客户的忠诚度,形成客户对我公司的偏好,续保时优先考虑我公司的购买偏好,提高续保率。 二、提高客户服务的策略和方法 (一)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保险公司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现有的客户进行分析,准确地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家庭组成、经营情况、投保和赔付历史以及稳定程度等信息,清晰地了解每位客户的需求,更好地了解客户并为之服务。 面对保险业务多方面的需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设必须从多层次着手。第一,要以集成客户信息为突破点,自动甄别和生成优质客户和劣质客户名单,从而细分客户、细分服务,实现经营和服务的差异化。第二,全面建立“黑名单”制度,杜绝“黑名单”客户在系统内游动。建立“多次索赔客户”和“高赔付率客户”预警系统。第三,要能够集成数据,适时分析业务发展情况,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第四,要通过分析数据、指标和数学模型来加强风险控制;第五,要借助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系统,分析客户需求以开发新产品,提高保险公司的决策支持和商业智能水平。第六,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支持下,建立起科学的风险管理和防灾服务体系,把防灾服务作为稳定客户、吸引客户的重要措施。 (二)对现有的车险客户进行有效的分类 从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出发对客户进行分类。第一种是高满意度、低忠诚度的客户,这类客户主要是投保后多次出险,索赔后大多活动赔偿的客户。这类客户满意自己的投保公司,但是在索赔后只是获得部分赔偿,可能会尝试转投其他公司,这类客户对于我公司来说属于无差异客户,和其他保险公司来说没有太大的损失。第二类是高满意度、高忠诚度的客户,主要是驾驶技术好,多次投保,出险风险小,因此,应该采取相应的客户关怀政策来争取和留住客户。第三类客户是低满意度、低忠诚度的客户,我公司应该对此类客户从实际出发,进行适当的取舍。第四类是低满意、高忠诚度的客户,这类客户主要是索赔记录良好,续保次数较多的客户。此类客户是质量高、效益好的重要来源。 (三)对质量高、效益好的客户进行奖励,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 从我公司的实际出发,建立客户档案,对于那些在保险期间内无赔款、无损失的客户进行奖励。例如召集他们到我公司参观,体验我们的企业文化,或者进行一些优惠活动,建立会员制等等。用以进一步提升客户的忠诚度和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四)配备客户服务设备 在我公司建立客户休息室,比如上网体验区、棋牌室等减少客户等待的寂寞,增加对我公司客户服务的认可。 对客户进行售后回访,包括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对新客户和小客户主要以电话回访为主,对老客户和大客户在节假日进行上门服务,可以带一些小礼品,听取客户的意见并及时改进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以此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五)提高公司员工的个人素质 车险业务员是连接我公司和客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业务员的综合素质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第一印象。由于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操作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因此定期对业务人员和柜面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建立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 要建立一套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第一,明晰客户投诉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权限。目前,有的保险公司虽然设有客户服务中心,也有客户投诉管理制度,但严格、规范、高效的客户投诉管理系统并没有建立起来。大量对服务态度和业务问题的投诉,在服务专线或基层公司就自我消化、自行处理了,并没有规范的管理渠道,导致投诉处理质量不高、信息流失严重以及管理漏洞不能及时发现等问题。为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真正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应该建立一套贯穿总公司、省分公司、市分公司三级公司,由客户服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的责、权、利明确的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第二,规范投诉渠道。所有营业单位都必须在营业场所醒目的位置公告投诉电话,告知客户投诉渠道和投诉方式。第三,严格投诉的接受、核实、登记、转交、协调、处理、反馈等受理程序及有关规定,严格《客户投诉登记表》、《客户投诉情况核实表》、《客户投诉转接表》、《客户投诉处理表》的操作规范和时限要求。第四,健全投诉档案管理和分析工作。投诉事件处理完毕后,需要将投诉事件处理的全部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表格、记录等。同时要将客户投诉事件的相关资料录入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中,以便每月填写《客户投诉分析表》,对客户投诉进行研究、分析,并将《客户投诉分析表》和分析报告呈报公司经营决策层和有关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要针对客户的投诉,与有关部门和所属分支公司共同研究制定纠改措施,确保纠改措施有效地执行,以利于客户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服务质量持续地提高。 三、总结 在客户管理工作中,客户服务工作是常与客户来往,直接为客户服务的工作,它起到公司和客户之间缓解矛盾、增进感情、加深了解进而提高服务的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在服务上的功夫做好了,才有可能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客户服务工作的好坏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文化修养、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于企业利益直接挂钩;能否赢得价值客户,不仅是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标准,产品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客户服务也是一个关键环节。客服部的主要工作为对外服务、对内稽核,进行客诉处理,在接到投诉之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将损失减小到最低。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后划分责任,拿出整改方案,并且监督实施和跟踪整改结果进行备案。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使管理工作在投诉中日益完美。对公司来说,遇到客户投诉总是难免的,对于一个有责任感的客户服务人员应该做到理解客户。做好客户服务工作需要探索和完善的东西还有很多,需要我们不断积累、不断总结和不断提高,从细致的动作到规范的服务语言和整体表现,因为服务永远都没有止境的!综上所述,我公司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就应该更好地做好客户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客户和我公司的关系,把客户放在首要的位置,解决他们的诉求,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就会赢得更多客户的认可,提高我们的市场竞争力。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以患者为导向对医院客户服务管理的意义 【摘要】 目的 分析以患者为导向对医院客户服务管理的意义。方法 在医院服务过程中,利用以患者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实施增加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权利,提高医护人员素质等方法,以满足患者需求。结果 通过使用以患者为导向的客户服务管理方法,医院医患纠纷能够明显降低,服务质量提高,医疗事故发生率降低。结论 在医院客户服务管理中以患者为导向具有积极的意义,可以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患者;医院;客户服务管理 医疗服务是一家医院的主营业务,其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医院的自身发展,更关系到每一个患者的身体健康情况。如何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是每个医院长期追求的目标,对于医院而言,只有获得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满意认可,才能保证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提高医院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的竞争力。 1 增强了医患沟通,避免了医患纠纷 医患关系是医疗实践活动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的不断发展,以及一些新医疗法规的出台,我国医生和患者之间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医患关系处理的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医院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和谐。现阶段以患者为导向的医院客户服务管理,可以有效的调节医生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的关系。从现代营销学的角度分析,以满足客户需要,让客户满意为目标的营销方式被称为满意营销,医院的服务客户就是患者,为了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医院必须站在患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以患者为导向,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一定要不断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良好的医患沟通可以帮助医务人员按照患者的实际情况,调整自己或者患者的医学观念,帮助医患双方的相关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后有利于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另外,以患者为导向的医院客户服务管理还体现了医学的人文精神,医务人员的职责在于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而人道主义的核心在于尊重人的权利,实现人的价值,并给以人文关怀,以患者为导向加强医患沟通,体现了医疗活动中的人性化交流,有助于避免医患关系的功利化和简单化,同时可以满足患者的自主要求,增强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医务人员只有加强与患者的相互沟通交流,充分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利,赢得患者以及家属的信任支持,才能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医务工作人员具有较好的心态去从事医学事业。 2 尊重患者的医疗权利,提高了医院服务质量 以患者为导向的医院客户服务管理要求医院应该尊重患者对疾病的知情权和认知权,医生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应该向患者及其家属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或者病史情况,并做到以下五点:一要知道患者的病情详细情况;二要知道患者的病情发展情况;三要知道患者及其家属的苦恼;四要知道患者的家庭经济情况;五要听取患者的要求。在对患者进行诊治时,要向患者或者其亲属,介绍患者详细的病情、治疗手段、体检结果等,对于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手术并发症等意外情况及时向患者讲述,尊重患者的意见,悉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以增加患者以及家属对医院的信任,增强对医学技术局限性和风险性的了解,充分尊重患者的医疗权利,保证患者心中有数,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 3 提高了医务人员素质,营造了和谐的医院文化 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是医院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当医务人员与患者存在矛盾纠纷时,往往会影响到正常的治疗活动,进而不能为患者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但是,通过建立以患者为导向的医院客户服务管理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医务人员的工作,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强化患者服务意识。另外,在这一管理制度下,各科室医务人员之间加强了相互合作和相互了解,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也可以加强沟通了解,逐渐在医院内部形成一种工作认真负责,医务人员之间团结合作、医患之间关系融洽、服务周到的医院风气,营造了和谐的医院文化,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 4 降低了医疗事故频率,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 建立以患者为导向的医院客户服务管理,加强医疗服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医务人员通过及时详细了解患者病情,严格依照患者病情开展治疗活动,提高医疗工作的科学性,避免治疗活动的随意性;另外,不同科室医务人员的协作,增强了医疗队伍的整体质量,提高医院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遇到突发医疗事故时,各个科室可以及时作出应急措施,对患者进行抢救,医务人员内部合作能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疗事故的发生。 5 结语 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医院要想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就必须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使医院的发展战略中心由重视医疗保健工作本身向重视患者服务方向转变,不断满足患者需求,尊重患者权利,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 客户服务管理论文:关于电力企业客户服务管理的相关举措 摘要:本文从客户关系管理理论入手,提出了电力客户关系管理的概念,进而立足于保定市电力客户服务中心的基本状况,经过实地调研,结合客户服务中心存在的不足,针对过去对员工服务效果评价的片面性,首次建立了一套全面、科学的指标体系。深化应用,实现抄、核、收自动化管理,系统集成用户用电信息,达到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用电优质服务水平的目的。 关键词:计算机;客户;服务;客户关系管理;电力客户服务中心;服务效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用电量也与日俱增,供电企业与电力客户交往日益密切。一般供电企业少则管理15万户,多则能达到30万户,为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故障维修、现场抄表、录入核算、电费回收。在这四项任务中,每项都是费时费力。由于我们参与这些工作的人员有限,而且抄核收这三项工作是在短时间内(3-5天)内集中完成的,难免出现差错和服务不到位而引起客户的不满。而且还还很难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为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树立供电企业“大营销、大服务”的工作意识,要尽快整合企业内部资源,畅通工作流程,缩短内转时间,完善供电营业服务、建立快速反应的客户服务体系。对于客户的现场抄表、电费回收等环节,越来越成为我们的管理瓶颈,无形中制约了我们服务水平的提高。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让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变的简单起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改革传统的工作方式,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变烦为简的可能。下面简单从五个方面来说说。 一、实现95598客户服务系统深化 客户服务系统在解决故障报修、电话咨询、用电查询等方面确实给老百姓提供了诸多便利条件,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客户需求也在不断变化,用户不再仅仅满足于以上服务要求,有些用户提出电话业扩报装、电话缴费、短信查询、网上营业厅等诸多功能。 客户服务系统功能要更多更全面,要成为电力系统对内对外的中心。 客户服务中心应该知道所有关于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所有事情,是真正的“信息”中心,客户来电询问任何事情,原则上坐席人员就能直接给客户满意的答复,因为这里是“信息”中心,他这里的信息就是最新的最全面的,不能给客户回答:“您稍等,我等会回复你!”,即使你很及时的回复了客户,作为客户也不一定就很满意,因为这回复并没有直接回答更好。 如何使客服中心变为信息中心,这就需要建立一个信息汇总的机制。客户要获取的信息主要是客户电量、电费和停送电信息。停送电信息比较复杂,分为计划停电、故障停电、临时抢修停电。计划停电的信息容易汇总,故障抢修停电的信息不容易汇总上来。因为管辖面积大,台区维修停电相对频繁,当然可以要求维修人员打电话通知客户中心,假若停电这个台区没有一个客户拨打95598问关于停电的事,那么维修人员就觉得这个电话打的有些多余,而且也会占用坐席人员的时间。 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所有维修人员配备PDA,无论到哪里进行维修,都需要打开PDA输入: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开始时间和预计完成时间。该PDA具有GPS和GPRS功能,输入完毕后,PDA自动上报信息到客户服务中心,坐席人员在需要时就能查询到这些信息。 二、实现大客户抄表、核算、收费自动化(95598实时监控负控终端,及时催缴预付电费) 对于用电量比较大的客户,投入资金实现负控。以为这部分客户不是很多,并不需要投入太大资金。实现抄表、核算、收费日常化,不再确定固定核算日和收费日。选择成熟的软件和负控厂家。实现收费和负控装置联动。 收费工作在营业大厅进行,每天都可以进行收费,收费信息保存在营销MIS中,负控中心根据每小时抄回来的电表度示自动核算电费,并对于营销MIS中的收费信息判断该户是否欠费。并能按余额比例提前发送现场报警和催缴短信。若客户欠费能自动或者手动进行停电处理。 三、实现居民用电抄表智能化(95598监督抄表轨迹) 对于广大的居民,抄表问题一直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能够实现集中抄表当然是最理想的了,但是因为户数比较多,投入资金很是巨大。对于资金充裕的供电企业,可以采用集中抄表,对于不想投入大量资金的企业,可以采用PDA实现移动抄表。 抄表员手持PDA作为抄表器使用,该手机具备手机的GPRS功能和GPS卫星定位功能。当抄表员进行抄表时,手机屏幕上会自动弹出当前位置的客户,录入完毕后直接上报中心,中心可进行电费核算。并能准确记录抄表员的行进路线。 使用这套系统好处很多,首先开始抄表前不用到局中心去下载抄表数据,抄完表后也不用到局里上报数据,而且遍抄遍算,一次输入经确认后不能更改,能记录抄表的准确时间,有效的防止了抄表员估抄、漏抄,对工作人员的抄表质量能进行有效的监督。 四、完善服务激励机制 服务质量的提高,离不开管理体制的支持,也需要形成长效的运行机制。供电企业在创新服务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开展优质服务必须注重内部的激励性,一是改革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在优质服务中引入竞争制度,采取优胜劣汰的办法,使职工在供电服务问题上感受压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自觉性。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实行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举,要体现奖惩分明,因为它是经营服务的动力。其核心是岗位责任制,要责任到人,指标到人。通过开展“评星”、“评先”等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充分激发职工的服务热情,促进供电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综上所述依托95598系统,利用现代信息集成技术,全面采集面向客户的用电信息,可以极大地提高用电服务质量,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创造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局面,随着电力的市场体制不断深入改革,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不断推进,电力行业的服务逐渐成为其经济上新的增长点,为了使企业在电力市场的竞争中占据一定的优势地位,进而实现企业可持续的健康的发展,对于客户服务的探索研究则必不可缺。
教师师德师风篇1 青年教师群体为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作为学生的引导者、教育者和榜样,其思想道德品质即师德水平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思想行为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国家高度重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建设,提出持之以恒坚持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明确师德建设标准和要求,并为教师指明以德为先的教育理念。关于青年教师师德建设的研究不断丰富完善,取得了很多理论成果。随着师德建设新问题、新困难的出现,将师德建设与新时代要求紧密结合,不断提出新要求、新标准是促进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1新时代青年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性 新时代赋予国家教育大业新的使命,也赋予教师新的使命。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要从立师德、塑师魂出发,进而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教育工作者最基础、根本的道德修养。师德作为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促进和规范着教师的道德观念、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加强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师德建设的根基是教师,青年教师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教书与育人的责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品德直接影响着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落实,影响着无数青少年人格品质的形成及身心的健康成长。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政治教育工作也需要师德高尚的教师,因此师德建设是推动师生德育的核心,其关系着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落实,关系着教育强国的实现。我国青年教师群体不仅在数量上占优势,在质量上总体学历水平较高,综合素养较强,敬业爱岗,赢得了社会的尊重。但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师德建设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挑战,少数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有待提高和改善。新时代,对青年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新时代青年教师师德建设困境及原因 受经济、文化等多元因素的影响,师德建设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在抓住机遇、放大优点的同时所遇到的困境是不可忽视的,其反映着教师师德建设工作中的不足,这促使高校不断完善师德建设工作。教师师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等要素构成,影响教师职业道德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这些因素会从各个方面对教师的道德认识、情感、意志、行为产生影响,主要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 2.1青年教师师德建设困境的内部原因 青年教师作为我国广大教师队伍中年轻新鲜的血液,有着更为鲜明的特点。新时代人才济济,教育领域人才辈出,青年教师经过专业训练、考核与选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部分青年教师在教学中,将教书放在工作首位,造成“教而不育”现象。部分教师为了晋升职位,更注重科研成果和评价考核,忽视了师德建设,进而导致德育缺失。在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学习中,部分青年教师缺乏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岗前培训也不足以系统地学习师德知识,对于德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教书只是为了培养人才。“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一名优秀的青年教师在师德上的表现应该成为学生的典范,应正面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2.2青年教师师德建设困境的外部原因 教师的师德建设不能仅依靠个人实现,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量的网络信息资源对师德的建设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这个多元化的信息时代,百家争鸣,各路思想的碰撞,多元文化的交流,使得道德失范、享乐主义在社会中悄然滋生。受这一思想的影响,部分教师更注重职称晋升,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忽视了学生的德育工作。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教育资源变得触手可及,但同时教师的知识权威也受到了挑战,对青年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的培养。教师的师德建设工作离不开高校的管理和支持,应杜绝重业务、轻师德的风气,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平。建立和完善师德考核制度,不以工作量、研究成果等作为唯一评价标准,增加教师在教育作风、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等方面的评价,有效落实师德考核制度,不流于表面和形式。国家政策及相关教育文件对于师德的建设具有先导性,引领着教师师德的建设方向,但由于地理位置、经济水平的差异,导致各地区的教育理念和水平不同,进而对师德的建设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乡村教育虽然是我国教育事业建设的重要对象和重要内容,但一直以来乡村教育建设的很多方面都存在难点和短板,乡村教师队伍师德建设面临巨大困难和挑战。 3新时代青年教师师德建设策略 新时代,社会环境的变革导致教育环境也发生了巨大改变,因此青年教师应与时俱进加强师德建设。新时代出现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要求是针对当前青年教师在师德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境进一步分析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的路径与策略,不仅要从青年教师自身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出发,更要着眼于师德建设中的问题,不断发现新问题并在师德建设工作的观念和制度上进行调整,从而适应新局势。 3.1教书育人相统一,师德学习需加强 师德的建设首先离不开青年教师,教书而不育人的观念源于自身的德育意识与理论知识的淡薄。自古以来都强调教书与育人是统一并举的,青年教师更要传承这一思想。教书是传递知识,育人是促人向上,而教育最根本的目的是育人,当教书失去育人的功能,就不可称之为教育。教师教书更不能仅仅是为了一己私欲,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教师绝不能忘记育人的初心,不仅要肩负起传道受业解惑的责任,更要以育人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为重任,成为真正的教育者。强化师德的理论学习是必然的,教师作为终身学习者,不仅要增长自己的专业知识素养,也要在师德建设的学习上保有与时俱进的劲头。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青年教师师德建设的岗前培训,使得师德建设常态化、日常化。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青年教师线上线下师德师风教育平台,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识,提高自身师德建设水平。 3.2理想信念要坚定,课程德育应重视 理想信念作为思想的根基,是师德师风的根本。教育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党和人民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应该是好老师的理想信念基准。在这个信息多元的时代下,青年教师首先要坚定自身的理想信念,自觉学习正确的思想政治理念,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和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面对时代的复杂性,更要坚定自我,自觉抵制和反对社会不良思想或风气。每个学校和教师都应承担起德育教育的重大使命。课程德育是将智育与德育相融合的课程,课程德育要求教师以心育心,以言行时刻影响学生并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但课程德育是有别于线上课程而高于线上课程的,线上课程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是为了促进教育资源的分配并不是以取代真实课堂为目的的,因此作为青年教师更需要对真实课堂进行创新,提高真实课堂的吸引力,在课程中融入德育建设非常必要,在教学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是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3.3师德管理要强化,考核制度必严格 师德管理的第一步就在于严格把控教师职业的入门要求和标准。对于教师资格的认定以及招聘制度,把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作为新教师入职的进门坎是德育建设的开始。以师德建设为重要标准对学校及教师进行评估,抵制形式主义、只看表面的成绩。各学校各部门要落实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结合各校青年教师师德建设实际,强化师德管理。要重视师德管理就要从青年教师考核制度出发,将师德考核作为考核的首要指标,坚持多元主体以及多元评价的评价方式,评价标准从多维度出发,不仅要注重青年教师的专业素质更要将重心放在对其思想品质、教学作风、职业道德的评价上。将考核与青年教师的薪酬待遇、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了使评价具有公平性,应建设并完善评价监督机制。成立学校督查小组,专门针对青年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出防范措施。监督主体也应多元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形成横向与纵向的有机结合。拓展监督渠道,线上与线下监督相结合,保证监督的全面性。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师德高尚的青年教师给予奖励,为师德建设树立榜样。对于师德不正的教师也要给予其严厉的惩罚措施,以示警戒。有效的师德建设离不开高效有力的管理、监督、奖惩机制。 3.4乡村教育要振兴,国家政策需扶持 乡村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体现,更是推动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高质量的乡村师资队伍力量不足,青年教师作为教师队伍中的新鲜血液,乡村教育更需要他们的加入。国家对于乡村教师的“留住和引入”需要加大政策上的支持,并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特殊帮助,提升乡村教师职业的魅力和影响力。青年教师要给予乡村教育更多信心,高校应将师德建设纳入到乡村教育中,为国家培养有道德有修养的人才,进而使我国教师师德建设体系更加完善,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4结语 促进我国教育大业的发展要以落实师德建设为首要任务。新时代赋予青年教师新的使命和要求。立师德、固师魂,从培养教师思想道德意识、提高教师道德素养、关注教师行为道德表现出发,把好教师入门的师德之风,做到严格管理,重视乡村教师师德建设,促进整体师德素质的提升。要建设教育强国,师德师风建设是评判新时代青年教师素质的首要标准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教育为立国之本,教师为教育之根,师德为教师之魂。青年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主战力量,更应从思想政治、作风纪律、道德品质上对其提出师德师风建设的新要求。为实现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抓好师德建设,为新时代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者:金思妤 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教师师德师风篇2 一、新时代职业院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新要求 鉴于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新时代对于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如何跟紧新时代的人才需求,变成了职业院校的重要目标。作为人才培养中的关键因素,教师队伍的好坏对于培养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便显得尤为重要。 (一)新时代的内涵 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的社会发展迎来了新的转折点,新时代即是这个关键转折点,其主要特征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而新时代的内涵是我国站在新的历史条件和起点下,全国人民在党中央的带领下,继续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不懈努力的时代。新时代不仅仅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更是我国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 (二)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内涵 随着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职业院校的师德师风建设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有效加强职业院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关键在于把握好新时代的总体要求,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行重点学习,从而针对每个方向的特征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相应建设。 1.新时代师德师风的内涵。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内涵,主要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进一步的深入贯彻学习对于新时代教育的重要论述,把立德树人的思想和相关成效作为检验教育院校的工作的根本标准;同时将师风师德的践行作为评价教师队伍自身素质素养好坏的第一标准,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始终贯穿于我国师德师风的建设过程中。通过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制定,对日常教育活动进行持续监督,通过加大教师队伍权益的保障、在社会中兴起尊师重教之风的同时,进一步为我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的新型人才,进而为我国新时代的社会建设提供充足且高质量的人才保障。 2.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特征 (1)以德立身。自古以来,便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首要特征就是要以德立身,在进行师德师风建设进程中,要把握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基本原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同时,注重教师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从而保障师德师风建设中主体部分,即教师工作者的思想道德始终处于规范的范围中,保障师生的内生动力。 (2)以德立学。因此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二个特征便是以德立学,只有教师本身的人品端正才能够做到在进行教育工作时表里如一,在为人师表的过程中坚守正道,严格遵守新时代对于师德师风的新要求,爱岗敬业、严谨教学。 (3)以德施教。作为教师职业任务中的核心部分,职业道德在其中的作用极为关键,因此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三个特征便是以德施教。现代化的职业院校教育要求教师做到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的同时,热爱国家热爱党,从而在教育工作中正确引导学生在树立正确政治目标的同时勤奋学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当代新型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对于教师的要求不再仅仅停留在传授学生专业知识的层面上,更多的是要求教师工作者在这个国际形势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培养具有崇高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强烈的社会国家责任感的新青年,从而使得学生在掌握自己专业的知识技能的同时,具备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服务社会的民族责任感。 (4)以德育德。与职业院校学生思想道德培养课程接触最多的教师队伍,对于思想道德理论课程的相关理解也最为深刻。因此当教师工作者进行自身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也可以进一步促进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同时也就代表了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第四个特征,以德育德。在进行教育工作时,其对于教师的知识储备要求更为严格。因此,只有教师本身的思想道德水平良好的情况下,才可以更好地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从而为我国培养更多具备专业技能同时兼具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品质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为学生的道德修养提供正面的、积极的、向上的榜样。二、新时代下职业院校师风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一)新时代下师风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职业院校的教师队伍通常处于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在繁重的教学任务和其他事务的多重压力下,部分教师对于教学岗位缺乏一定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从而使得我国职业院校的师德师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1.思想上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部分的教师队伍都拥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青年教师始终坚守在一线的教职岗位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对于自己的教育工作充满热情,同时具备相当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修养。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际间的交流越来越多元化,社会迎来了新的转型,各种不同类型的思想潮流也随之出现,因此西方国家盛行的各种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等价值观开始在我国社会中广泛传播。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在刚进入教育行业时,很有可能在相关的社会经验和社会阅历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匮乏,教师自身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还处于较为稚嫩的程度,会很容易被这些西方主义的价值观所影响,使得原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移方向。同时,由于目前职业院校对于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还不够全面,使得一部分教师对于我国坚持的共产主义信仰的认知产生了一定的偏差,认为新时代的政治思想建设和理论学习并没有实际意义,从而使得其正确的政治意识开始逐渐淡薄,反而对西方的思想观念产生一定程度的信奉,个别教师还有可能在课堂上对于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和思想进行一定程度的美化,从而对学生教育产生了错误引导和示范,不利于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 2.科研中缺乏创新精神。职业院校作为专业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本身具备教学和科研的双重身份,因此职业院校的教师队伍在进行教育学生的同时也要进行相应的科研创新工作。但由于职业院校本身的基础和资金存在一定不足,导致职业院校的科研工作普遍起点比较低且学术创新的风气也不够浓厚。因此一些教师工作者对于科研的创新精神存在一定的匮乏,没有积极地进行相应的科研学术研究,学术建设也不够严谨,存在一定的学术不端现象。例如,购买专利、虚假填报科研经费等现象,这种现象严重阻碍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科研创新精神的发展,同时也严重阻碍了新时代职业院校师德师风建设。 3.课堂教学中缺乏严谨的态度。由于我国目前对于教育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目前很多职业院校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师资队伍建设,通常会加快引进外来的高质量人才,但是相应的会对本校现有教师队伍的培养存在一定程度的忽视,从而导致本校的教师工作者会对自己的教学工作缺乏严谨性。 4.工作实践中缺乏进取意识。由于现有职业院校的双重定位,教师在进行教学工作的过程中,既兼具辅导员和科研工作者的身份,又承担着沉重的工作任务。在诸多方面的压力下,教师工作者的整体工作,生活都会处于超负荷的状态,因此其对于现有的体系和知识就会产生一定懈怠,从而缺乏进取意识,长此以往,也会进一步阻碍我国职业院校在现代化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师德师风的建设。 (二)新时代下师风师德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的发展阶段。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的发展阶段,教育事业的现代化发展还需要很大程度的提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格局的不断变化,作为专业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其教育教学质量对于社会人才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市场经济带来的某些负面影响,导致我国的一些教育工作者把物质享受作为工作,生活好坏的唯一衡量标准,职业院校的部分老师也深受这种风气的影响,重视金钱收入,忽视学生教育,从而使得我国职业院校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2.教育理论还不够完善。由于我国对于职业院校的师德师风建设起步较晚,相应的教育理论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通常院校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较为充分,却忽视了更重要的教师队伍的思想教育,相关的理论体系还不够充分和完善,没有系统的对教师队伍进行相应思想教育课程安排和理论知识学习的布置,从而导致某些职业院校的教师队伍对于这方面的学习和思想认知存在一定的错误偏差,进一步阻碍了我国职业院校师德师风的建设。 3.教育体制改革还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尽管我国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新措施,但是由于社会认知的偏差,使得大部分有关职业院校的教育体制改革都是和普通高等院校相同,没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使得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改革无法适应社会对于职业院校人才的特殊需求。 三、新时代职业院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对策 新时代的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程,在进行师德师风建设的时候,要有长期意识,要认识到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一个巨大的工作体系。因此,在进行新时代职业院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时要对三个方面进行相应的对策安排: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使得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加强学校对于教师的系统培训;三是加强学校建设,从而为教师的教学以及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 (一)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领导风气从而带动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实际工作生活中,领导班子对于教师队伍的思想观念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职业院校的各级领导班子要做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的先锋,从而为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其次要加强教师中有关求真务实的精神建设,从而使得教师队伍可以始终保持廉洁奉公和勤于律己的工作精神,自觉端正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为教师队伍形象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同时有效推动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助力师德师风建设。 (二)加强对于教师的培训 首先,教育部门要进行合理规划,为职业院校的教师团队开设一定的思想教育课程培训,加强教师队伍的“育人”意识,使得教师工作者意识到教书育人不仅仅是一份谋生的职业,更是为我国的社会发展和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角色定位。通过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的培训,使其将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在加强学生相应的思想、政治、道德培养的同时,反过来促进教师工作者自身思想道德修养,使得教师在进行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的师德师风建设。 (三)为教师的教学以及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 作为社会的参与者,教师工作者自然也会受到社会层面的影响,尽管我国对于现有的教师待遇已经进行了一定的提升和规范,但是目前教师队伍的工作仍然面临着压力大、任务重、待遇低等问题,特别是职业院校的教师社会认同感更低。因此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就要进一步保障教师的待遇条件,使得教师工作者的工作得到良好的保证,也要综合的考虑各种主客观因素,从而深析问题背后的原因。通过站在教师工作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进一步切合实际的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他们做出最优化的安排,通过创造尽可能的有利条件来保障教师的教学和生活正常进行,有效地推动职业院校的师德师风建设。 (四)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奖惩机制,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对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监督机制,通过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向学生、社会公开监督方式;三是学校、教师和家长联动机制,通过问卷调查、邀请各界进校园评教师、评学校活动让社会和服务对象评价师德师风;四是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戒,深入推进职业院校的师德师风建设。 四、结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对于人才的多元需求也在逐年上升,我国职业院校规模也在稳定扩大,这也意味着教师队伍的同步壮大。作为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中坚力量,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教育工作者不仅仅在学生的专业课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学生的思想道德培养也起着引领作用。通过对新时代的内涵和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特征等相关概念进行相关深层的辨析,同时对目前职业院校中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现状分析可以得知,师德师风建设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亟待进一步的改善和提升。通过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为教师的教学以及生活创造必要条件、建立长效建设机制四个方面的措施对现有的不足之处进行相应改善,在推动职业院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职业教育提供更为专业且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人才储备。 作者:刘保翠 厉伟 王善坤 马启海 周桂玉 单位: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教师师德师风篇3 1引言 相关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幼儿园总数量达到了28.12万所,其中,民办幼儿园数量为17.85万所,占比达到了63.48%。由此可以看出,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发展体系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1]。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为276.31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教师人数达193.56万人,占比为70.05%[2]。由此可以看出,民办幼儿园教师也是学前教育教师资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教育部等五部委共同出台的《针对开展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3]:“重视学前教育,大力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落实公益普惠,不断倡导与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因此,新时代背景下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必然要紧密结合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主要为面向大众、收费不高、品质有保障的民办幼儿园[4]。教师是幼儿园不断发展的核心所在,既是幼儿成长的引路人与指导者,也是现代社会美好价值的坚守者与继承者。为了更好地推动《幼儿教师行为十项准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幼儿教师爱岗敬业的精神,改善幼儿教师的整体职业素养,开展幼儿教师师德建设十分有必要。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2.1国家与社会方面的问题 2.1.1未构建完善的法律体制 现代社会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我国教育部门先后出台了《民办幼儿园管理规定》《民办幼儿园工作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环境的不断转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面对的社会环境也发生了较大改变,现有的法规文件已无法满足当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育需求。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德方面的文件更是屈指可数,也没有制定相应的教师行为标准与考核体制。对幼儿教师的要求一般围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文件,但是这些法律范围较广,并不是专门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制定的法律法规[5]。当下,幼儿教师的教育对象是低龄幼儿,幼儿的认知水平、思想等均处于刚发展时期,而当下已有的法律法规针对性不强,不能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提供良好的指导,更不能有效管理教师的失范行为。因为没有构建相应的关于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的法律法规,所以当出现教育问题时,执法单位往往没有可依据的法律条文进行公正处理。 2.1.2幼儿教师社会地位不高 从幼儿教师发展过程来看,幼儿教师社会地位的起点不高。在我国古代时期,幼儿教育主要是通过“保姆”代为行使的,重点针对幼儿开展保育事项,教育内容相对不多[6]。在以往的社会中,幼儿教师不属于教育人员,对其考核标准也非常低,只需要掌握基础的育儿知识就行。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幼儿教师都被视为“保姆”。从幼儿教师实际工作状况来看,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不高,同时,由于幼儿的心理与思想特征,导致幼儿教师在实际工作中付出的劳动往往较多,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使得部分幼儿教师心理压力大,职业责任感越来越低,导致难以有效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德建设水平。 2.2幼儿园方面的问题 2.2.1幼儿教师选拔标准较低 从上文中可以得知,民办幼儿园在我国幼儿园中占比很大。尤其是在近几年,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给政府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也难以进行有效的市场调控,许多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没有经历过系统学前教育培训的人员也进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导致教师整体水平不高。此外,由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普惠为宗旨,收费不高,为了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只能降低日常运营成本,在教师招聘的过程中会降低教师考核要求,一些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人员也能顺利进入幼儿园任教。 2.2.2缺乏合理的师德管理体系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思维决定了幼儿园今后的发展高度,合理的师德培训、评估体制是强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师德水平的有效途径。现阶段,大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没有针对新入职教师进行系统的师德培训,这不利于幼儿教师今后的职业发展。即便一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了师德培训,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也存在各种问题,比如培训人员占比不合理、培训模式固定、培训内容枯燥且不贴合实际等。此外,许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没有建立相应的师德管理体制,没有明确各自的责任,考核评估体制不科学、不合理,师德建设工作开展得并不好。 2.3教师自身方面的问题 2.3.1价值取向过于功利化,法律意识不强 在新时代背景下,要想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的综合素养,必须从强化教师思想政治觉悟以及职业道德水平两个方面进行。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少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心理产生较强的不平衡感,在工作过程中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各项工作的开展也是围绕升职加薪、评优等进行[7]。幼儿教师没有从思想上正视幼儿的发展,职业道德水平较低,不能清晰地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伟大社会责任。在出现问题时,这些教师一般先维护自身的利益,难以按照规定要求管理自身的行为、摆正自身的心态,极易在工作过程中产生错误言行。 2.3.2职业倦怠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作范围较为广泛,一方面要开展幼儿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还需要担负起幼儿保育的任务,还要进行节目编排、手工制作等许多烦琐的工作。每逢传统节日以及重大表演活动时,幼儿教师往往处于长时间加班状态,长此以往,会导致幼儿教师的心理压力日益增大,逐步丧失对生活与工作的积极性,产生职业倦怠感。教师在这样的心境下,会逐渐丧失耐心,情绪失控时甚至对孩子大声吼叫,这不仅会对幼儿成长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也会出现师德失范问题。 3新时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德建设路径 3.1国家与社会方面要采取的措施 3.1.1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工作开展,健全教师资格认证体制 法律法规不仅能够对大众行为产生良好的引导作用,同时还能为其提供外在的“硬约束力”,因此,在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德建设的过程中,也要充分发挥法律与制度的引导与约束作用。在开展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幼儿教师的师德培养,通过相应的法律与制度来进一步明确教师的师德行为,并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具体指明不符合师德的行为。与此同时,国家与社会在构建法律与制度时,还要积极向国外学习经验,全面了解和掌握成熟的立法方法,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构建出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为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德建设不断发展提供保障。 3.1.2改善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提升福利待遇水平 国家与社会要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依托于“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途径不断强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福利待遇水平,确保幼儿教师的收入水平与工作强度相匹配,解决幼儿教师经济上的困扰。此外,国家也要对工作细致耐心、责任心强、教学能力优秀以及师德水平高的幼儿教师给予必要的奖励,对愿意到经济欠发达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职的教师给予一定的补贴,从而有效强化幼儿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促使更多高素质、高水平人员投身幼儿教育事业。针对一些违背师德的幼儿教师,在对其给予严厉处置的同时,也要广泛宣扬幼儿教师积极向上的形象,对优秀师德个例进行传播,依托于学前教育宣传主题活动等,加大整个社会的学前教育宣传水平,让社会大众都能够充分意识到学前教育在幼儿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明白幼儿教师工作职责以及工作过程的艰辛,从而给予幼儿教师更多的理解和关爱,维护幼儿教师的职业尊严[8]。 3.2幼儿园方面要采取的措施 3.2.1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审核标准 早在2012年,我国教育部出台的《针对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建议》就具体阐述了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而获得教师资格证是必须达到的要求。如果教师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与幼儿教育学段不相符,在正式入职前,还要参与教育部门组织的系统化学前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上岗的幼儿教师都能满足教学需求。在第三个学前教学工作规划中,指出要在2020年保证我国从事幼儿工作的教师都具备教师资格证。未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其专业水平、教学能力以及思想道德素养等无法得到准确的评估,师德水平也难以全面掌握。为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招聘幼儿教师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所有应聘人员都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在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的过程中,要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道德素养、思想状况等,对达不到师德标准的应聘人员,即使能力再出众,也坚决不予录用。 3.2.2完善幼儿教师师德培养及评估体制 通常情况下,通过道德就能体现出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教师的职业道德既是幼儿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中要特别重视的内容,也是幼儿教师开展学习培训的重要目的之一。为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定期举办幼儿教师师德培训主题活动,构建合理的幼儿教师师德培训与交流互动体制。当下,尽管已有一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了师德培训活动,但是存在培训内容单一枯燥、培训方式固定等问题,导致培训效果较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逐步改变传统幼儿教师师德建设现状,不再进行单一的理论知识传授,在师德培训过程中尽量融入一些真实案例。全体教师都要参加培训,要特别关注每一位幼儿教师的学习状况,认真倾听和获取幼儿教师的学习状况与反馈,并以此为基础对今后的师德培训内容与模式进行调整和优化,将教师师德评估融入教师平时工作的全过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设定幼儿教师师德考核内容时,要保证内容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使得每一位教师都能清晰地了解自身岗位考核指标与内容,促使教师师德考核持续化、规范化。对于一些不能实现量化的考核项目,需要依托调查、访问等方式进行。基于道德考核评估结果,奖励具有榜样行为的幼儿教师,同时惩罚道德失范的幼儿教师,引导幼儿教师实现道德自觉。 3.3幼儿教师方面要采取的措施 3.3.1开展自我教育,坚持依法从教 在新时代社会环境下,应倡导教师拥有良好的责任感与事业心,并在教学过程中、自身学习发展中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思既是教师发展历程中对自身所作所为的审视,又是形成师德意识、强化自身师德水平的重要方式,能够促进教师对职业道德产生更加深刻的领悟。依托于反思,教师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哪些行为有利于师德养成,哪些行为有助于幼儿健康成长,哪些行为还能够进一步完善,哪些行为会伤害到幼儿的心理。幼儿教师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通过自主学习和参加培训等,明白教师职业道德以及幼儿的合法权益,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在出现问题时能够从自身做起,管理自身的言行举止,维护幼儿的正当权益,从而更好地符合新时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需求。 3.3.2提高专业认同,树立职业信念 对幼儿教师的师德建设要从正式入职前开始,幼儿教师要主动学习和领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能够采用科学合理的眼光看待当下的教育事业,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充分感受自身的职业使命,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构建科学合理的职业理想。在工作中出现职业倦怠等问题时,要积极请教综合素养高的老教师或者向心理咨询人员请求帮助,在第一时间消除负面心理,将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展现给幼儿,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 4结语 综上所述,民办幼儿园在我国幼儿园教育体系中占据了非常大的比例,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德建设十分重要。国家与社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要全面认知与理解当下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师德水平。 参考文献 [1]易凌云.幼儿园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的定义、内容与生成[J].学前教育研究,2012(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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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技术的不断革新,网络已成为当今社会运作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当今的大学生中,网络的使用便利了学习和生活,但也产生了一定的危害。本文以宁波地区高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围绕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进行调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社会、学校以及家庭和个人三个层面提出相关的教育对策。 关键词: 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对策 1997年以来,互联网在我国迅速得到发展,统计显示,2014年国内互联网用户数已超过1000万。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大学生群体已经实现互联网使用全覆盖。在强势的互联网环境中,传统的安全问题也开始转移向网络,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一、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选取宁波部分高校进行,涵盖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共计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5份,男生占48%,女生占52%。问卷主要涉及大学生网络的使用范围、遭遇的网络安全问题、遇到问题时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发现当前大学生网络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 据数据分析,当前大学生存在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的情况,分析原因主要有:(1)大学生存在惰性心理和猎奇心理。一方面,大学生自身的惰性心理。在网络使用过程中,往往选择“记住密码”、“一键登录”等形式进行操作。虽然简便了操作,但在某种程度上,计算机中毒后,就极易出现个人财产、隐私等信息被盗取而产生伤害。调查中有24.67%的大学生表示遭遇盗窃和侵权等问题,而其中绝大多数学生都存在使用便捷登录信息的情况。另一方面,大学生自身的猎奇心理,也为不法分子提供有利条件。他们往往会通过一些无厘头的链接,吸引大学生的眼球,进而跳入不法分子设计的“圈套”之中。(2)大学生自身的社会经验不足。在“遭遇过何种安全隐患”问题中,58%的大学生表示自身遭遇过网络诈骗,其中,金钱损失占据比重最大,少则几十,多则上万;另外,针对“网购安全措施”问题,90%的大学生会选择快捷支付的方式,仅不到1/5的大学生会选择使用U盾等安全性高的支付网银支付方式。而在遇到网络安全问题时采取的应对措施中,竟有43.33%的宁波高校大学生选择不了了之。在铺天盖地、花里胡哨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大学生受众群体,缺乏社会经验,对事实真相的辨识度相对较低。 2.大学生主动意识不足,关于网络及相关设备操作知识匮乏 调查显示,病毒成为重大安全隐患,70%的大学生表示曾在使用网络及相关设备过程中为病毒问题所困扰。从众心理驱使大部分大学生在选择网络安全维护软件时不加判断,同时对于电脑最基本的维护知识概念模糊,关于网络及相关设备的操作知识匮乏。尤其是与计算机专业关联性较低的大学生,他们主动学习意识往往不强:每当遇到开机慢、卡机或黑屏等问题时,普遍选择电脑公司解决;在安装软件时选择一键安装,更对附带插件不加判断进行安装;对于难度稍高的安全技术知识更是浑然不知。网络及相关设备操作知识的匮乏提高设备的中病毒概率,由此成为黑客的囊中之物,引起财产乃至人身安全等问题。 3.社会、高校及家庭对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认识不足 在与大学生的访谈中发现,不少大学生认为当前社会、高校提供的网络安全教育存在系统性、实用性不足的情况。学校往往是在觉察到近期网络事件发生过多后或由辅导员组织学习,或通过信息群发的方式告知大学生注意安全。但对于其中具体的如何注意,怎样提升网络安全素养涉猎的并不多。此外,网络安全相关法律的普及度不足,社会及家庭对网络安全教育重视度不够,也致使大学生群体网络安全事件易多发。 4.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对策 (1)提高社会群体对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认识,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健全网络平台审核机制,提高网络信息监察力度。在社会层面,需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健全网络平台审核机制,提高网络监察力度。首先,健全网络平台的信息审核机制,从信息传播的根源进行遏制,有效降低受众的权益侵害,尤其是大学生群体,保障其隐私等权益。其次,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好受害者权益,及时有效的惩戒犯罪分子,维持社会公信力。第三,在网络媒介信息传播过程中,不断提高网络信息的监察力度。根据公众利益进行全民监督,实现全民教育,通过公众的社会影响力潜移默化影响大学生对网络安全重要性的认知。(2)提高学校对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视度,构建并完善系统的高校网络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在学校层面,需提高度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视度,构建并完善系统化的高校网络安全教育体系。高校可以针对本校学生自身特点,选择大部分学生容易接受的形式,构建针对性较强的网络安全教育体系;注重师资力量培养,提高教师层面对网络安全防护的认识,通过讲座、研讨、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提高网络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引导大学生们合理安排用网时间,走出网络,为大学生提供一个更为健康美好的校园文化环境,保护其身心健康。 5.加强家庭环境及大学生自身网络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 在信息爆炸的社会大环境中,大学生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传播者”。因此,除了加强对传播源和传播者的建设外,也要从家庭和大学生个人层面加强大学生群体网络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通过系统的教育环境的打造,能实现大学生主观上对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的认识,让大学生意识到了解基础的网络媒介知识以及如何使用媒介,学习判断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价值。 二、结语 技术的不断革新,网络的快速普及,在为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风险,这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经之路和必然结果。其利弊轻重的份量无法权衡,但是,我们能做的,是在时代的大环境和大背景下,在挑战面前乘风破浪。 作者:郑钰 邵霞琳 单位:宁波大红鹰学院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及对策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许多高校都通过采用校园宣传栏、开安全教育知识讲座等途径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大学生通过学习,掌握了防火、防电等基本知识,安全防范意识也有所增强,但是依然存在不完善之处。 1.重管理轻教育 当前,安全事件频发,高校各部门都把安全问题作为日常性工作来抓。但也一直存在着一种错误观念,即把安全教育当作管理问题,注重安全控制,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要求学生在此框架内活动,约束学生的行为。不可否认,这种通过规则来预防安全问题的发生可以取得一定的短期效果,但是从长远看,这种方式具有强制性,不能被大学生认同,不能内化为自身的行动,所以安全隐患一直存在。部分高校虽然设置了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课程,但是只是作为辅助教育,被放在次要的位置。学校没有把大学生安全教育贯穿于日常教学之中,认为只要学校太平无事,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就可有可无。只有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才会抓一抓,管一管,当风波过去之后,又把安全教育忽略了,安全教育并没有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这种重管理轻教育、通过突击的方式来进行的大学生安全教育,缺乏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安全教育缺乏实效性 首先,安全教育手段落后。与专业课“点、线、面”相结合的教育方式相比,安全教育更多地强调“面”的教育,局限于开展一般性讲座,局限于交通、消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当前许多高校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校园宣传栏、黑板报和辅导员说教等形式。这种传统的教育手段过于陈旧落后,缺乏吸引力,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加上传统的教育手段更多地侧重安全知识的灌输,很少涉及安全防范技能的实践,使安全教育收效甚微。因此,笔者认为,安全教育的手段也要与时俱进,顺应自媒体时代的发展,积极采取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微信、新浪微博、QQ等新型媒体平台进行安全教育,以引发学生的关注和兴趣。其次,安全教育内容陈旧。当前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依然停留在防火、防电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内容枯燥和重复,严重影响安全教育的效果。高校常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将此作为安全教育的内容,没有提及新型的犯罪方式和犯罪行为,更忽略了安全防范技能和能力的培养,使得安全教育缺乏实效性。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犯罪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方式,所以网络安全教育应该作为重点的教学内容。要教会学生文明上网,遵守网络制度,同时警惕各种网络陷阱,尤其是网络交友陷阱。但是目前学校在安全手册和安全须知等方面很少涉及网络安全问题,相反,传统的安全教育在内容上占据了很大篇幅。因此,笔者认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紧跟时展,安全教育要具有时代性,少进行道理的说教,多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进行安全演练和实践操作的学习,使得安全教育的内容具体贴切,这样才能使学生警觉和重视。 3.安全教育不够系统 首先,安全教育教学体系不健全。目前,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未能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第一,大学生手中没有专门讲解安全教育的课本,大学生不能系统完整地学习安全知识理论及实践操作技能,只能从网络上学习安全教育的零星知识,以至于在遇到危险时不知所措。第二,高校普遍把专业课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这一点无可非议。但是,许多高校仅仅把安全教育停留在宣传阶段,没有开设安全教育专业课,没有把安全教育真正纳入日常教学体系,没有达到规范化和系统化的教育层次。其次,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当前许多高校没有安全教育课的专任教师,安全教育课主要是由辅导员、学校保卫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简单的讲解,师资素质有待提高。我们知道,辅导员和大学生接触最多,对学生了解最深,是目前高校进行安全教育的中坚力量。但是由于辅导员的工作过于琐碎,整天忙于应付繁杂的日常事务,很少有时间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学习。从辅导员自身看,他们对安全教育的认识不深,而其他任课老师对安全教育只停留在了解层次,课堂上主要讲解自己擅长的专业课知识,不能将安全教育穿插其中。负责安全教育实践层次的专任教师更是缺乏,好多大学生从来没有进行过安全教育实践演练。因此,高校应该配备具有扎实的安全知识和具有丰富的安全演练经验的师资担任安全课教师,以提高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质量。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要实行“六课并举”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应该从大一新生入学开始,直至毕业,始终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使安全知识得到普及,安全意识得到增强,安全技能得到锻炼,从而为平安校园的构建奠定基础。 1.开设安全教育专业课 首先,学校要建立一支既懂安全知识又具有安全防范技能的师资队伍,并定期聘请公安、消防和卫生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任课教师,用他们的丰富经验和学识来提高大学生的安全知识水平,使学生对当前坏人的骗术和伎俩有全面的认识。同时,高校应该加强与这些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学生到公安消防部门观看专业的安全演练,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让他们对学生进行训练。第二,将安全教育纳入到教学管理中,列入教学计划,保证授课课时。同时,教务部门要对这门课程规定一定的学分,真正将安全教育落到实处。第三,在努力增强大学生安全知识的同时,要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可以通过谈话和走访等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并对他们提供帮助,及时对其进行心理干预,解决他们心理上的困惑,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上好大一新生安全教育第一课 上好大一新生安全教育第一课,使大学生从迈入大学校门的第一天起就对安全教育有全面认识,以增强防范意识。要改进教学形式,不要采用以往的把全体新生集中在一起进行讲座的方式,而应该以专业或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小班化专业授课。作为入学的第一堂课,可以通过多媒体放映的形式,让新生了解交通、消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还要让他们了解网络安全、网络交友安全、防诈骗传销等新型的安全知识。大一新生安全教育取得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从高中到大学的适应期长短,也将对以后的大学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3.强化安全演练实践课 以2008年上海商学院宿舍火灾为例。火灾发生后,4名女大学生相继从六楼跳下,均不幸身亡,其后几分钟消防官兵就破门而入。试想如果这4名大学生能掌握基本的安全技能,多争取几分钟,结果或许是另外一种情形。另外,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紧邻震中心汶川的四川安县桑枣中学,全校2200多名师生,在地震发生后像平常演练一样秩序井然,以最快的速度冲到操场,最后无一人身亡。通过两则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强化安全演练实践课的重要性。首先,可以联系当地的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演练,进行火灾现场演示,并教会学生如何使用灭火器,知道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在不同情况下的逃生技巧,等等。其次,应该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武警官兵教会学生一些必备的防护技能,尤其是教会女大学生基本的保护技巧,并进行现场演练。再次,应以学院为单位,根据情况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在演练的过程中不断总结规律和方法,丰富逃生的本领,以便在遇到危机时增加生存的可能性。 4.开设案例分析课 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也包括新形势下的网络安全和心理健康安全等,可以选取每个方面的典型案例来进行分析,以案例现身说法,进行警示教育。在案例课的内容设计上,应根据授课的内容,制作不同的课件,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充分发挥PPT的多种功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授课的环节上,可以采用提问的方式,增强互动性,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此外,也可以选取网络平台进行警示教育。目前,QQ、微信和微博等新型的社交媒体已成为大学生日常交流的一部分,高校可以利用这些沟通工具,定期在校园网上社会近期的违法犯罪案例,并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把网络建成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新阵地。 5.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可以夯实大学生的安全知识,增强其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江苏省从2012年开始,连续三年举办了由省教育厅主办、省高教保卫学会承办的全省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取得了圆满成功。举办这样的活动,大学生可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可减少和避免一些安全事故。高校的宣传、学工、团委和保卫等部门可以以各学院为单位,举行校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设置相应的奖项,做到全员参与,保证每位学生都能将安全知识熟记于心,从而在校园里形成一种“人人学习安全知识、人人重视安全”的文化氛围。 6.开好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课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每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持续增加,就业竞争压力日趋激烈,毕业班学生的就业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毕业班大部分学生即将踏入社会,成为社会的一员,但是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于就业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心理上还不成熟,加上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在求职过程中很茫然,有的陷入就业陷阱,造成情绪失常,甚至出现过激的行为,严重影响大学生就业安全。加强大学生的就业安全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咨询教会他们首先要保持平和稳定的心态,对自己进行客观公正的定位和评价,正确认识自我。其次在大学生就业受挫时,应及时予以心理干预,教育引导他们不要气馁,不要怀疑自己,更不要有偏激的举动。另一方面,要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充分发挥就业指导中心这个平台的作用,通过举办就业专题讲座和就业问题现场答疑等,帮助毕业生避免陷入就业陷阱。 作者:朱卫国 潘彬 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论文 一、高校信息安全现状 (一)学生信息安全意识缺乏 高校大学生是使用网络和通讯手段较为频繁的一个群体,但对信息安全的界定和措施认识模糊。多数学生认为信息安全就是网络病毒,忽略了对个人网络信息资料的保护。大学生忽略信息安全习惯的养成,在各类密码设置时用个人电话或生日设置,在网上过度公开个人基本信息,给黑客提供了破解的机会。 (二)信息安全管理不够完善 一方面,从管理制度上缺乏重视,没有形成健全的信息安全防护机制,即使有制度但执行不严,造成旧的管理体制和方法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从技术上缺乏支撑,一些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不能安全地配制和管理网络,不重视经费投入,造成设备陈旧引发安全隐患。 (三)信息安全教育缺乏创新 许多高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只停留在口头宣传或讲座,学生听过之后只能引起暂时的重视,并不能引导形成长期的意识和习惯。一些高校尝试将信息安全教育纳入教学,但课程开设、教材充实和教学效果缺乏研讨与完善,造成教学流于理论灌输,达不到启发实践的目的。 (四)犯罪分子手法不断翻新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被骗金额巨大。此类犯罪在原有作案手法的基础上手段翻新,作案者冒充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电话等技术,对受害人进行恫吓威胁,或以网购、亲属遭绑架等理由骗取受害人钱财。 二、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信息安全法律教育 加强大学生对信息安全法律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认清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和相关犯罪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培养他们的法律观念,从而自觉规范思想和行为,以免违犯或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二)信息安全意识教育 通过开设课程和案例教育,使学生了解信息系统和黑客可能对其进行的攻击与破坏,提高防范意识,培养良好的日常操作习惯,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加以识别和解决,避免因认知匮乏或行为失范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三)信息安全技能教育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地教育方式,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防范技能,如安全工具和软件的使用等,以及一旦遭受侵害应及时采取的措施,提高学生自身的应对能力,抵御和防范信息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建立和完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对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投入,选拔和聘用既有技术又懂管理的网络信息安全专职人员,落实信息安全责任,明确信息资源安全等级,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硬件建设及日常维护升级。在学生中发展和建立一支专门的信息安全员队伍加以监控,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从各方面完善信息安全防范体系,为教育教学创造安全的网络环境。 (二)加强信息安全的宣传与培训 通过安全知识讲座、研讨会、安全周活动等形式,会同公安部门向大学生广泛普及信息安全知识,以案例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大学生自觉抵制信息诈骗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校园微博、微信的新媒体作用,加强日常安全提示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在新生开学、毕业生就业等重要节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信息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将信息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 开设信息安全教育课程,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的实际特点,融入不同侧重和有针对性的授课内容,如单设课程或将其纳入形势政策课等。加强信息安全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既掌握相关科学知识又了解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课堂授课水平和效果。 (四)加强大学生信息安全防范实践 加强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从网络实验室建设到实践基地建设,为大学生提供多渠道的实践机会。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信息安全教育活动,如知识竞赛、征文、漫画创作比赛等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地传授和宣传安全知识,让大学生设身处地地感受和思考信息安全,提升自身的信息安全道德修养、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作者:于磊 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 1高校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1高校安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 安全教育关系到学生的未来,所以,高校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同时也要注重学生健康人格和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将安全教育作为一门教学必修课。实际上人的肢体行为由人的意识、价值观控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道德的约束,而且与个人的成长环境有关联,它取决于个人文化素质的高低,从侧面反映出人的行为品质。如果大学生没有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修养,那么他们就会在人格上或多或少产生缺陷,产生不健全的人格。目前高校的主要任务是要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文化素养,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教学的首要任务,也是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要要求。 1.2高校安全教育是维护学校稳定的现实需要 由于高校教育观念、办学理念的改变,使得全国高校的招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跟着扩展,形成多层次、多结构的办学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说,高校的安全会对教师员工的生命安全、科研和周边生存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直接决定了学校教学的好坏,关系到其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在高等教育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只有不断发展才能凸显自己的地位,而发展则需要有稳定的教学环境。所以,高校必须加大安全教育教学力度,提高师生的防患意识,做到有保护自己的能力,避免发生某些意外事故对人员的伤害,进而为师生提供安全的教学环境,有助于高校更好更快地发展。 2当前我国高校安全教育的问题分析 2.1高校普遍忽视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一方面,在现阶段安全教育并未真正受到高校的重视,对安全教育主要采用传统的专业知识讲授,高校的安全教育意识还不够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具体体现在安全设备投入量少,例如照明灯、应急设备的缺乏等,高校的保卫工作只是走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教师和学生没有接受安全教育,使得整体人员都缺乏安全意识,目前国内大学校园意外事故时有发生,这说明高校的安全工作没有做好,对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很不利。 2.2现有安全教育的可操作性不足 由于大部分高校忽视了安全健康教育的严重性,使得校园事件屡屡发生,既不利于校园构建良好的学习环境,也不利于学生个人的综合素质发展。外加当前安全教育的实践性不够强,导致有不少女大学生认为,学校现在开展的安全教育课程不够用,很多课程都缺乏实际应用时的具体操作。 2.3高校安全教育内容跟不上社会的发展 最近几年我国在计算机网络方面取得巨大进步,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潜在的安全隐患。其一是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电脑传播病毒,窃取他人的聊天记录进行网络诈骗;其二是某些思想偏激的人通过网络宣传一些不健康、邪恶的消息,无形中对人们的思想产生一种伤害。传统的安全教育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代社会的安全教育要求,不适合现代安全教育的教学,无法达到安全教育应有的效果。 3加强我国高校安全教育的对策措施 3.1高校要提高对安全教育的重视力度 第一点,高校首先要重视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工作加入教学计划当中,增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提供更多的必要安全设施(消防器、监控摄像等),同时还要提高学校保卫处的防患意识,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校园生活环境。第二点是要增加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安全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并聘请专业的教职人员辅助教学,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将安全教育列为本校的必修课程,开展多种教学方式,积极鼓励学生们的参与,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患意识。 3.2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 层出不穷的校园安全事件给高校敲醒了警钟,学生的心理出现问题不仅不利于自身发展,还危及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不利于安全舒适校园的构建。社会的快速发展给年轻人带来各种各样的压力,不堪重负的学生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走入生活误区。所以,高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 3.3高校的安全教育内容和方式要满足时代的发展和要求 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无线网络已经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学校和家庭逐渐被网络覆盖,极大便利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高校应该紧跟时代步伐,在不同阶段开展不同的安全教育,例如在上述情况中则应该对学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多宣传网络安全知识,让学生有较高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4结语 衡量一所高校的教学水平与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分不开,只有当大学生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时,才能更好的开展思想教学教育。所以高校必须增大安全教育力度,将安全教育作为本校的教学课程纳入到教学大纲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患意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让他们能够以更好地状态迎接未来的挑战。 作者:王晓利 段静 褚丽红 单位: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辽宁医学院畜牧兽医学院 辽宁医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微信公众平台下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 1微信公众平台的优势 微信作为一款手机软件与个人信息紧密相关,新媒体的智能手机能够随时随地上网,这是个人电脑不能做到的。微信公众平台相比于其他网络平台在传播方面也具有明显的优势。 1.1操作的便捷性 注册微信公众平台是无门槛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没有注册的QQ号进行登录注册。平台管理员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智能手机推送简单信息,消息发送之后会在终端通过微信平台通知用户;大学生受众群体在浏览信息的时候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网络就可以实现对信息的阅读。 1.2信息的高到达率 微信公众平台的传播方式是一对多的传播,直接将信息推送到用户手机上,实现用户对信息的强制阅读,而且信息的到达率几乎是100%。 1.3富媒体传播形式 微信公众平台通过手机终端可以随时随地浏览资讯传递消息,碎片化的时间得以充分利用,同时使得社交不再限于文本传输,而是图片、文字、声音、视频的富媒体传播形式,这一特点迎合了“有图有真相”的社交圈倡导的理念,更加符合大学生对信息多样化的要求。 1.4一对一的沟通机制 虽然微信公众平台是以广播的形式开始,但一旦用户回应,互动又转回一对一的形态,而这种一对一,并非像微博一样是公开的。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互动更像是双方互相递送“小纸条”,这样有针对性的交流,不仅更容易获得对方的信任和支持,而且用户回复的质量更高,往往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2应用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2.1微信公众平台在大学生群体中受关注度高 根据腾讯官方公布的信息,仅仅发展了1年8个月的微信,用户已经突破2亿。在这庞大的群体中大学生成为微信的重要用户,而目前,微信用户数量已经超过6亿,每日活跃用户超过1亿。根据艾媒咨询所做的关于“2013年中国微信公众平台用户研究报告”,近九成的用户近半年内使用过微信,占比达到88.30%,其中经常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的用户占比达24.10%,偶尔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的用户最多,占比达42.50%。这说明微信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已经获得了用户的青睐,微信公众平台也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这为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2.2传统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不足 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现状总体来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高校缺乏健全的安全教育机制,安全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当前高校尚未形成专业化的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多数高校承担安全教育的仅仅是保卫部门的管理人员,由于高校对保卫干部缺乏安全教育的系统培养,导致高校安全教育的内容停留在传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问题上,教育内容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很难吸引大学生的关注。二是高校安全教育还采用开设安全讲座、学习安全知识手册等传统的教育模式,虽然这种教育方式针对性强,内容贴近实际,但这种方式让大学生感到枯燥,形式化严重,缺乏互动性,得不到大学生群体的认可,往往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三是大学生对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安全教育采取一种漠视的态度,主动接受安全教育的意识不强。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和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这促使高校安全管理者必须要寻求新的教育平台,构建新的教育模式,以确保安全教育的效果。 2.3大学生青睐新型教育模式 传统高校安全教育的弊端使得大学生对新型安全教育的模式比较向往。一份针对高校700名大学生的关于安全教育形式的调查报告显示,46%的被调查者表示非常愿意接受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的安全教育;对于学校开设网络安全教育平台,60%的被调查者表示一定会或者可能会参与;对于借助何种网络开展安全教育更易接受的调查报告显示,学生更愿意选择微信、微博的形式。这为高校安全管理者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安全教育提供了基础。 3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的载体作用 3.1突出信息推送,做到“内容为王” 面对众多相似的公众平台,用户往往容易出现审美疲劳,只有将公众平台的信息推送功能做出特色才能吸引大学生的目光。在内容上要符合学生的安全需求,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根据高校案件特点,适时发送有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知识,增加心理健康、社交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等新型的安全问题;在信息编辑上,要图文并茂,突出人文关怀,使学生在心理上更易接受;把握好信息推送的最佳时间,不要让推送的信息影响用户的学习,一般以17时至18时为宜。微信公众平台在信息的选择上也要做到因人制宜。对不同群体的大学生所侧重的信息要有所区别,注重学生个体的独特性与差异性,使安全教育更具有针对性。如针对新生应以适应新环境教育为重,对安全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针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要以心理健康教育为重,使他们学会面对和调节突如其来的各种压力;针对女生要以人身安全教育为重,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3.2借助平台,实现“以案讲案” 高校常发案件在作案时间、地点、手法上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微信公众平台所推送的消息可根据当天社会或校内所发生的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分为“警情播报”、“法制专栏”、“微警讲堂”等版块,以案讲案。将案件的作案时间、作案空间、案件相关人、案件相关行为、案件相关物等要素进行重点分析,教育大学生如何正确有效地预防类似案件,达到“吃别人的堑,长自己的智”的效果。 3.3引导大学生参与平台建设 高校的安全教育不能只是往下灌输,而要讲实效,让更多的大学生直接参与学校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成为安全教育的主角。高校应充分发挥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将微信公众平台开辟成大学生共同参与建设的安全教育新阵地。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可以由大学生提供,将供稿人的信息在所推送的信息中展现;可以将大学生在平台内的精彩评论进行汇集,以信息的形式进行推送;也可以利用平台将以安全为主题的社团活动、团日活动、宿舍活动等进行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动学生营造成一个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安全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4应用中需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 4.1转变传统的安全教育观念 一是高校管理层要转变对安全教育的认识,安全教育应是学生素质教育和德育教育的必修课,应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在时间上、内容上和效果上得到保证。二是高校安全教育者要转变对安全教育模式的认识,安全教育不能仅仅通过集中讲座、宣传展板、学习安全教育手册等平面媒体传统方式进行,新媒体应该在安全教育中得到充分的利用。三是高校大学生群体要转变对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安全重于泰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轻视安全教育。 4.2微信公众平台需要开发信息反馈功能 当账号管理者将一条信息推送出去后,无法得知信息被多少人有效阅读,又有多少人在朋友圈上加以分享和评论。这导致后台运营者无法准确地根据大学生实际学习情况进行信息的筛选和分析。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开发评分功能,用户对推送的信息进行点赞支持或者反对;或者在每条信息推送之后,当用户阅读或传播该条信息时,系统直接向微信平台管理员反馈信息,然后管理员对推送的信息反馈情况加以汇总和分析,使管理员对内容产品与受众需求的契合度有更清晰的认识,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 4.3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需要优秀的编辑人员 在安全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的整体运营中,编辑人员是串联运行后台和大学生用户的纽带,他将各种安全教育的信息通过运行后台源源不断的输送给大学生用户群体。因此编辑作为一个把关人,不仅需要拥有新闻的敏锐性、知识的丰富性和视野的广阔性,还要拥有对受众足够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对各方面信息的整合和分配能力,所以作为微信运营后台的安全教育管理者要具有良好的媒体素养,不断地学习和研究安全知识,才能成为真正的校园意见领袖,才能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的作用。 5结束语 随着手机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进一步推广,便携式媒体的前景越来越值得期待。以微信为代表的信息传播模式将是未来社交平台发展的方向。高校安全管理者将其作为高校安全教育的工作平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前瞻性。随着微信公众平台的日益完善,高校安全管理者的大胆实践,它将在高校安全教育领域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作者:王瑞成 单位:苏州大学保卫处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建构主义理论下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要求及现状 首先,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课程化陷入困境。很显然,教育主管部门希望将大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到课程体系,要求有条件的高校可单独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或选修课,落实相应学分。但实际上,由于缺乏专业支撑,从课程设计、教材到师资队伍都非常匮乏。目前,一般高校都由保卫干部或辅导员来承担安全教育课程,但这支队伍离高素质、专业化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几乎没有高校能够单独开设安全教育课程,而要落实学分就更不容易。 其次,大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和手段落后。目前,高校开展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新生入学教育、军训、主题班会、班团重大活动,或者将安全教育安排在实习动员、毕业设计等环节开展。由于大学生对这些传统的教育形式接受度不高,因此无法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在教育手段上,高校保卫干部或辅导员主要以讲座、培训、灭火演练、’应急疏散为主,手段单一,无法激起大学生参与安全教育的兴趣,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动性极低。 最后,高校对大学生安全教育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教育部、省市教委三令五申,大力推动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但另一方面,高校在落实安全教育经费、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培养安全教育师资等方面的政策无法及时落地。如黄迎乒老师通过对河南省高等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情况、学生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高校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中,存在着重管理轻教育的现象。学校领导对大学生安全教育重视不够,管理层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认识滞后。 二、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大学生安全教育探究 建构主义教育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重视情境式教学模式,更提出在教育程中应充分意识到学习环境的重要性,要让学生利用各种工具和信息资源,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这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努力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建构主义强调学生是认知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所以是把学生对知识的意义建构作为整个学习过程的最终目的。高校安全教育的目是帮助大学生确立正确的安全观,提升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说到底安全教育是了大学生自身,学生是安全教育的主体。因此安全教育课程不能以教师为主导,不能简单的说教、听教或灌输,而是要让学生成为教育的主角,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育过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课堂上,更多地应以讨论、案例体验为主,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自我教育和教育他人的活动中。 充分重视情境教育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的用。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的知识是在一定的境下,借助他人的帮助,如人与人之间的协作、交流、利用必要的信息等等,通过意义的建构获得的。因此,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创设有利学习者建构意义的情境是最重要的环节或方面;而相互协作(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可以穿于整个教育活动过程中。具体,在安全教育中,开展诸如榜样学习、游戏教学、角色扮演、诗歌朗诵、绘画、音乐欣赏、参观考察等等,都是寓安全教育于具体形象的情境之中,也就必然能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要注意的是,情境教育中的协作、交流,是至关重要的教育手段,可以解决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因此在实际运用中,也要充分让学生在安全教育活动中进行协作、交流。 大学生安全教育过程中有效应用各种工具和信息资源。建构主义认为,学习环境是学习者可以在其中进行自由探索和自主学习的场所。在此环境中学生可以利用各种工具和信息资源来达到自己的学习目标。在这里,利用这些媒体和资料并非用于辅助教师的讲解和演示,而是用于支持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协作式探索。在多媒体和互联网如此发达、网络资源如此丰富的今天,安全教育更积极应用各种工具和各种资源,特别是网络资源,如建立安全教育网站或BBS,让学生充分互动,参与案例讨论;或者分类设置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网络测评试卷,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测评;制作安全课程视频或者课程PPT,供所有学生下载、学习、分享。 三、总结 建构主义教育理论已经在国内外的教育教学中得到充分运用,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在建构主义教育理论的指导下,高校应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充分重视情境教育在安全教育中的运用,并在教育过程中积极建设良好的教育学习环境,有效应用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和资源,实现安全教育的最终目标,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作者:张阳勇 单位:复旦大学保卫处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及方法 一、大学生的安全现状及其安全教育现状 (一)大学生安全现状分析 由于校园更加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大量扩招、在校生人数大幅度增加,大量社会人员进入高校从事服务产业,高校周边环境日益复杂。就高校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纠纷而报复、跳楼、自杀等案例并不鲜见。高校大学生独立面对社会生活、独立学习知识以增长技能,其前提是大学生须健康、平安。高校多采取的开放式管理,校园内部,可能充斥一些不良人员。高校四通八达的环境容易滋生一些偷盗等违法事件。而大学生多是从“象牙塔”里走出来,其思想单纯,有时容易受他人蛊惑做一些不良的事或损失自己的利益。如新生进校时,经常有些人以赚钱为诱饵,造成一些学生财产损失;学生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一些意外伤害事故。同时,大学生心理没有完全成熟,因学业、情感而引发恶性行为等。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现状分析 目前许多高校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开设了大学生安全教育课。但一些高校仍然采取以教师为主的单向传统教学,这容易使学生对教学内容反感、厌恶,难以取得教学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讲授人员专职少,多为没有教学经验的高校保卫、后勤干部或职工,其教学能力水平差距大。而有的高校甚至将该课程与思政课合并共授。一些高校邀请社区民警或经验丰富的保卫工作人员在新生入学时开展安全教育。但因课时少,以讲座的形式面对大多学生。这只能是泛泛而谈安全知识,无法保证数千学生都能听进去,其安全教学效果和质量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是该课程极强的实践性决定了讲授该课须有特殊方法:即多实践,少理论。要合理分配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两个环节的比率,提高讲授人员的授课技巧、教学水平,特别是要掌握现代教学的各项方法和技能,从而保证教学效果。因一些高校缺乏的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安全教育多是课堂教学而少实践教学,其教学效果难以保证。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及方法 在深入开展高校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安全教育是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在高校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新时期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应重视其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 (一)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是校内校外的安全。高校内外的安全环境是大学生安全学习生活的基础。在校内须教育大学生严格遵守校园及宿舍“安全用电”的相关制度,注意用电安全。教育大学生谨防火灾,当发生火灾后,须头脑冷静,理性逃生。平时谨防扒窃、入室盗窃、网络盗窃等。在校外应提高安全意识,注重安全。如公交车上注意安全、夜间行路注意安全、如晚上按时回宿舍等,确保大学生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心理的安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良好基础。中国教育网的研究报告表明,近年来大学生出现心理障碍率达到1/3。33%的人认为引起的大学生心理障碍是由于学习、生活与就业的压力。而35%的人认为应试教育致使家长、学校的过度呵护,学生缺乏应对学习生活困难与挫折的心理承受力等原因引起大学生心理障碍。新形势下高校应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建立科学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体系。通过开设心理教育课程、专家讲座、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以及创造和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以及融洽的人际关系,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同时要求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合理饮食和加强身体锻炼,陶冶自己的情操,开阔自己的心胸,避免长时间处于紧张情绪之中。 三是大学生网络学习的安全。网络是当今大学生了解社会信息、学习知识的重要工具和途径,当代大学生的教育离不开网络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也关系到高校大学生学习的安全考。为此,为防止不良的破坏性的网络行为发生,高校须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感,引导高校大学生提高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同时要把安全知识、法规知识、有关法律等在网上公开宣传,进行网上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优越性以保障学生的网络学习的安全。 四是恋爱的安全。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青的话题,爱情像一件高超的艺术作品,无论怎么研究也难穷尽其奥秘。处于青春期的高校大学生,其性生理、性心理日渐成熟。对于大学生而言,须树立科学的无产阶级的恋爱观,端正恋爱动机,发展适当的恋爱关系。具体有以下内容:建立志同道合的爱情;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懂得爱情是一种责任和奉献。由于校园里恋爱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大学生难免遇到如单恋、失恋、爱情挫折等,其中失恋是极严重的一种挫折。为此,应培养大学生一定的承受能力,使其受到挫折能够合理疏导情绪,将对自己伤害降到最低。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一是建立、完善相应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大学生安全教育须结合大学生身心特点,从教学大纲、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评价考核等方面构建完整课程体系,使大学生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教学大纲要遵循现代高等教育的规律和要求,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教育计划要考虑不同年级不同时段完成的教育内容及大学生整个在校期间应接受的安全知识。对于课堂教学,让安全教育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须针对不同时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安排课程实践活动。 在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上,根据有限的教学资源、教学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选择。在考核上,安全教育课在期末应同其他非专业课的考核一样,进行考试考评并将结果纳入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系统。高校应在科学设备等方面加大财力投入,针对不同时期大学生特点及高校内发现的一些心理不安全的个体建立心理安全防控机制。进行早发现、合理调控,合理干预并进行相应的心理救助,如做好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为大学生的心理安全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学效果。在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中,须打造专职队伍团队。通过提高专职队伍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正确对待国际国内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通过定期对安全教育队伍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文化安全教育,网络技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防火防盗防身等知识。在大学生安全教育过程中,应让安全教育知识进网络、进社团、进宿舍。适当加大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的科技化、网络化。立足影响大学生安全的不同因素,通过制定不同的安全教育途径、方式、方法,科学引导大学生安全教育学习。 三是建立并完善安全教育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障,是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高校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及自我服务的作用。完善校园秩序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以及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等,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制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让人人关心安全问题。让学生直接参加学校安全管理,使学生切实感受安全的重要。 在具体安全教育管理过程中,应依据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发展,通过张贴标语或海报,警示学生,使学生警醒,提高安全意识。为了帮助学生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可应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可举办校园安全月等活动,积极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创办与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有关的刊物,定期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向大学生宣传防范技能等安全知识,从而调动他们自觉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作者:张容 单位:遵义师范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运动安全教育体制的构建 一、运动安全教育的实现途径 (一)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特点及辩证关系 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是按照教育形式划分的。隐性教育是指在宏观主导下通过隐目的、无计划、间接、内隐的社会活动使受教育者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的教育过程。隐性教育有其局限性:由于不能对教育过程进行直接的指导和调控,教学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很难对教学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估。显性教育的特点为:目标的明确化与外显化、主体的主次化与固定化、形式的公开化与强制化、内容的整体化与系统化和行为的快捷化与直接化。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都是实现教育目标的有效途径,两者为同时存在,彼此渗透,相互影响,相互转换,彼此支持,互为补充的辩证关系。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将隐性教育与显性教育等同起来和割裂开来都是不正确的,两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也不能片面地夸大其中一种作用。 (二)显性运动安全教育的实施途径 1.课堂教育 课堂教育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最直接、最有效、最系统的方法。在课堂上对大学生进行运动安全教育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以体育课堂为载体的运动技能传授老子《子路》篇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可见教师的“典范作用”不容忽视,教师正确的技术动作讲解是杜绝学生运动损伤的最基本要素。这就要求每一位教师努力提高自己的专项业务水平,深刻了解自己所讲授运动专项的特点、规律、禁忌、力学原理及正确的技术动作方法,并且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一以贯之,以自己良好的运动行为影响学生,不仅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更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2)以体育理论课为载体的运动安全常识的讲授目前,多数高校的体育教学计划中均拨出了一定的教学时数进行理论的讲授,这是实施运动安全教育的一个很好的平台。利用理论课时间,讲授运动锻炼常识、运动损伤的预防、损伤的自救与互救、运动损伤的心理、生理康复等等知识,培养学生运动安全意识,使学生从理性认识上对这些知识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3)以体育实践课为载体的运动损伤自救与互救的实践操作结合体育专项,在实践课堂上以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运动损伤的自救与互救实践操作,对于预防大学生运动损伤、提高大学生应急能力、损伤的处理能力,有着深远的意义。 (4)教师科学的教学组织管理 有很多运动安全问题是由于教师的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教师应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适当安排难易程度、科学分配各部分时间、安排好练习密度、负荷强度,拉开学生练习间距防止碰伤、刮伤,杜绝打闹等危险行为的发生。 2.专题讲座与报告会学校可组织运动安全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如:溺水急救、外伤包扎法、心肺复苏术等等,可以与学生近距离地交流与互动,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处理危险的能力。 3.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建立运动安全网站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成为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渠道。建立运动安全网站,将科学锻炼方法、锻炼常识、救生知识等以生动、形象、直观的方式呈现出来,成为学生课堂之外学习的有益补充。设置教师博客、交流论坛等板块,学生可以就自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运动安全、运动损伤问题在线提问,切实发挥网络的开放性与交互性功能。 (三)隐性运动安全教育的实施途径 1.大力发展学校的软硬件配套设施目前,我国高校大都采取体育必修选项课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学习项目,高校陆续开发了许多课程资源,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师资水平、硬件设施不配套,教师素质良莠不齐,有的教师缺乏必要的责任心,导致运动损伤事故的频发。为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必须大力发展体育运动配套设施,与此同时提高教师整体水平和责任心,软件硬件共同发展。 2.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引入风险管理制度,使教师明确自身的教学能力、教学作风、管理方式等可能产生的教学风险,也使学生了解自身的技术水平、运动能力、心理状况等等因素影响而可能产生的运动风险,通过对运动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的应用,提高学生在进行体育教学、课余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时的运动安全性,减小教师教学安全事故的发生。 3.以校园文化为载体进行运动安全隐性教育校园文化反映了学校的历史传统、精神风貌和学校的个性特征与自由意志,它是学校成员共同的目标追求、价值体系、道德情感和行为模式的集中体现,要培养学生的运动安全意识,首先要在学校范围内形成一个珍爱生命、健康第一的文化氛围,如安全标语、科学锻炼宣传画、入学教育、运动急救小画册、体育馆的警示标语等等,以校园文化为传播载体,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影响和塑造学生的认知情感和行为习惯。 4.建立配套的医务监督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医务监督保障体系,与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挂钩,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学生对自己身体状况有所了解、明白禁忌,有特异性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做到及早发现,科学选择锻炼项目、制定锻炼计划,从根源上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甚至猝死事件的发生。 5.教师科学锻炼理念的日常渗透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科学锻炼理念的渗透,会在潜意识里给予学生积极的影响。例如:教师每堂课认真带领学生做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并时刻强调准备活动及放松活动的重要性,学生也会在自己独立运动时做适当的准备活动和放松运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反复强调遵守体育道德,如:公平竞争、不骄不躁、尊重对手、尊重裁判、语言纯净等等,学生也会自觉地遵守体育道德与规范,减少体育暴力事件的发生。 6.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相关的社会活动与社区、老年人大学、中小学等联合举办运动损伤急救处理、心肺复苏术等主题的社会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一方面加深了学生对于该方面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另一方面,能够起到高校的带头示范作用,服务社会、服务公众,做到了运动安全知识的辐射与传播。 二、显性与隐性相结合的安全教育模式构建 构建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大学生运动安全教育模式,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渐进的过程,需要以学校管理层为主导、体育教师为主体,医疗、教务等教辅人员协助而精心设计的一个由理论到实践、由课内到课外、从校园到社会的庞大体系,以直接传授、有意引导、心理暗示、实践操作、技能内化、物质保障等等一系列手段唤起受教育者的心理反应。 三、结论与建议 构建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需要学校、教师、学生及教辅人员共同努力,发挥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优势与合力,使之互为补充、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和谐发展,从而使学生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健康第一、规避损伤、科学健身,真正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作者:马冬秋 甄子会 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管窥 一、大学生的安全现状及其安全教育现状 国家对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高度重视,保护大学生安全是高校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早在上世纪末国家出台政策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把大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针对在校大学生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多次发出通知,就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提出指示和措施,要求重视高校大学生的安全问题。 (一)大学生安全现状分析 由于校园更加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大量扩招、在校生人数大幅度增加,大量社会人员进入高校从事服务产业,高校周边环境日益复杂。就高校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纠纷而报复、跳楼、自杀等案例并不鲜见。高校大学生独立面对社会生活、独立学习知识以增长技能,其前提是大学生须健康、平安。高校多采取的开放式管理,校园内部,可能充斥一些不良人员。高校四通八达的环境容易滋生一些偷盗等违法事件。而大学生多是从“象牙塔”里走出来,其思想单纯,有时容易受他人蛊惑做一些不良的事或损失自己的利益。如新生进校时,经常有些人以赚钱为诱饵,造成一些学生财产损失;学生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一些意外伤害事故。同时,大学生心理没有完全成熟,因学业、情感而引发恶性行为等。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现状分析 目前许多高校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开设了大学生安全教育课。但一些高校仍然采取以教师为主的单向传统教学,这容易使学生对教学内容反感、厌恶,难以取得教学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讲授人员专职少,多为没有教学经验的高校保卫、后勤干部或职工,其教学能力水平差距大。而有的高校甚至将该课程与思政课合并共授。一些高校邀请社区民警或经验丰富的保卫工作人员在新生入学时开展安全教育。但因课时少,以讲座的形式面对大多学生。这只能是泛泛而谈安全知识,无法保证数千学生都能听进去,其安全教学效果和质量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是该课程极强的实践性决定了讲授该课须有特殊方法:即多实践,少理论。要合理分配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两个环节的比率,提高讲授人员的授课技巧、教学水平,特别是要掌握现代教学的各项方法和技能,从而保证教学效果。因一些高校缺乏的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安全教育多是课堂教学而少实践教学,其教学效果难以保证。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及方法 在深入开展高校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安全教育是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在高校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新时期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应重视其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 (一)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是校内校外的安全。高校内外的安全环境是大学生安全学习生活的基础。在校内须教育大学生严格遵守校园及宿舍“安全用电”的相关制度,注意用电安全。教育大学生谨防火灾,当发生火灾后,须头脑冷静,理性逃生。平时谨防扒窃、入室盗窃、网络盗窃等。在校外应提高安全意识,注重安全。如公交车上注意安全、夜间行路注意安全、如晚上按时回宿舍等,确保大学生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心理的安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良好基础。中国教育网的研究报告表明,近年来大学生出现心理障碍率达到1/3。33%的人认为引起的大学生心理障碍是由于学习、生活与就业的压力。而35%的人认为应试教育致使家长、学校的过度呵护,学生缺乏应对学习生活困难与挫折的心理承受力等原因引起大学生心理障碍。新形势下高校应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建立科学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体系。通过开设心理教育课程、专家讲座、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以及创造和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以及融洽的人际关系,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同时要求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合理饮食和加强身体锻炼,陶冶自己的情操,开阔自己的心胸,避免长时间处于紧张情绪之中。 三是大学生网络学习的安全。网络是当今大学生了解社会信息、学习知识的重要工具和途径,当代大学生的教育离不开网络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也关系到高校大学生学习的安全考。为此,为防止不良的破坏性的网络行为发生,高校须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感,引导高校大学生提高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同时要把安全知识、法规知识、有关法律等在网上公开宣传,进行网上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优越性以保障学生的网络学习的安全。四是恋爱的安全。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青的话题,爱情像一件高超的艺术作品,无论怎么研究也难穷尽其奥秘。 处于青春期的高校大学生,其性生理、性心理日渐成熟。对于大学生而言,须树立科学的无产阶级的恋爱观,端正恋爱动机,发展适当的恋爱关系。具体有以下内容:建立志同道合的爱情;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懂得爱情是一种责任和奉献。由于校园里恋爱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大学生难免遇到如单恋、失恋、爱情挫折等,其中失恋是极严重的一种挫折。为此,应培养大学生一定的承受能力,使其受到挫折能够合理疏导情绪,将对自己伤害降到最低。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一是建立、完善相应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大学生安全教育须结合大学生身心特点,从教学大纲、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评价考核等方面构建完整课程体系,使大学生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教学大纲要遵循现代高等教育的规律和要求,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教育计划要考虑不同年级不同时段完成的教育内容及大学生整个在校期间应接受的安全知识。对于课堂教学,让安全教育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须针对不同时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安排课程实践活动。在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上,根据有限的教学资源、教学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选择。在考核上,安全教育课在期末应同其他非专业课的考核一样,进行考试考评并将结果纳入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系统。高校应在科学设备等方面加大财力投入,针对不同时期大学生特点及高校内发现的一些心理不安全的个体建立心理安全防控机制。进行早发现、合理调控,合理干预并进行相应的心理救助,如做好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为大学生的心理安全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学效果。在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中,须打造专职队伍团队。通过提高专职队伍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正确对待国际国内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通过定期对安全教育队伍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文化安全教育,网络技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防火防盗防身等知识。在大学生安全教育过程中,应让安全教育知识进网络、进社团、进宿舍。适当加大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的科技化、网络化。立足影响大学生安全的不同因素,通过制定不同的安全教育途径、方式、方法,科学引导大学生安全教育学习。 三是建立并完善安全教育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障,是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高校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及自我服务的作用。完善校园秩序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以及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等,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制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让人人关心安全问题。 让学生直接参加学校安全管理,使学生切实感受安全的重要。在具体安全教育管理过程中,应依据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发展,通过张贴标语或海报,警示学生,使学生警醒,提高安全意识。为了帮助学生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可应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可举办校园安全月等活动,积极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创办与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有关的刊物,定期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向大学生宣传防范技能等安全知识,从而调动他们自觉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作者:张容 单位:遵义师范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探微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完善措施 一、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一)社会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 随着不断完善的社会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随之而来的就是国家出台一系列有关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不仅对大学生安全教育进行了清楚定位,明确了学校在安全教育中的职责,也规定了大学生在安全教育中应具有的权利及必须履行的义务。社会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高素质、高技能的各种专业人才。 (二)大学环境的要求 大学校园是学生步入社会的最后一道约束力较小的围墙,虽然看似封闭,但其实是一个开放的缩小型社会,因此社会上各种安全问题,这里都有可能发生,例如暴力事件、偷盗事件、火灾、离校出走、甚至是心理障碍而导致的自杀等等问题。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以及各种大量不安全因素的存在警示我们,大学校园的治安防范及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在这种环境状况下,必须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从而为高素质、高技能型社会人才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 (一)安全意识教育 受社会经济背景影响,现阶段的大学生具有一个极其明显的特征:生理发育成熟,心理发育滞后;社会需求强烈,但人生观不明确,阅历浅,经验少,承受能力弱;自我意识强,自我保护意识弱;自尊意识强,自我调节能力差,法制观念薄弱,社会认知与判断力较低,安全意识低。安全意识教育是大学生教育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让学生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危险,以此防范、避免各种危险,从而将安全教育由被动转变成主动。安全意识教育决定着安全教育的成功与否。大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公民意识;对各类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遵纪守法和法律维权意识;心理健康意识等。 (二)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涉及面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法律知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是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二是人身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是有效避免个人生命、健康、行动不受威胁的重要途径。三是财产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包括防抢夺、防盗窃、防骗、防误入一些非法组织等。四是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包括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教育指引学生正确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教育学生了解交通规则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五是消防安全教育。火灾是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巨大威胁的重要灾害,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能让学生正确掌握用电、用火安全知识及火灾发生正确的逃生知识。六是网络安全教育。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络已经全面深入人们日常生活中,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心。有助于让学生明确了解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并提高学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七是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当前的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弱,情绪容易失控,而面对社会、学校、家庭的多重压力就极易出现心理问题。因此,在大学安全教育中增添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并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利用宣传教育及时消除学生内心不健康、不安稳因素。 (三)安全防范能力培养 首先,加强培养学生防火、防骗、防抢夺、防偷盗等常见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其次,加强培养学生突发性事件的应变和处理能力;然后加强培养学生野外生存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例如地震、塌方、洪水等,培养学生在面对这类情况时应具有机智、果断、勇敢的能力,从而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认识滞后,重视程度不足 第一,一些高校没有建立健全的领导机制,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认识相对滞后,重视程度不足,对其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一些学校对于安全教育没有明确的认识,因而对于安全教育该采取何种形式的机制仍是处于模糊状态,对自身该担负的职责也没有清楚了解。第二,一些学校忽视安全教育,没有将其纳入进学校正常教育工作中,导致安全教育和其他教学专业的关系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对于安全教育只有一个片面、客观的认识,一些学校认为安全教育主要就是学校保卫部门的工作,一些学校甚至认为可有可无。 (二)安全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 大学安全教育受影响因素较多,许多学校在处理安全教育问题上,仍只是针对传统的安全隐患,安全教育内容没有与时俱进,同时专业安全教育效果的检测手段也极为缺乏。对于安全教育往往是出事之后,才采取一些措施,且就只重视发生事故方面的安全;还有就是上级部门强调一方面的安全,学校就注重这方面安全教育,学校的安全教育内容系统性极为缺乏。 (三)重宣传,轻防范技能培养 现阶段,虽然各大学院校已经逐渐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但都是以安全常识的宣传说教居多,形式上也仍较传统没有新意,主要的形式有:采用墙报、广播、讲座、事故实例图片展示等,不仅无法引起学生的注意,也没有提高学生积极性,还耽误或是忽略了学生安全防范技能的培养和锻炼。导致学生安全常识丰富,实际应变能力与安全防范技能极为缺乏,从而碰到突发事件,往往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 四、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发展策略 (一)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发展策略应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严格要求各大学院校贯彻落实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的领导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育计划中;科学合理设置教学内容,并针对性的、多方面、多学科的开展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学生总体成绩中。 (二)建立专业大学安全教育教师队伍 大部分大学院校在安全建议的形式上都是传统的、零敲碎打的,常常将安全教育职责落实在辅导员身上,但是由于辅导员的能力素质与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的原因,导致安全教育很难有效得到落实和更好发展。在新时期背景下,各大学院校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大学安全教育教师队伍,要求教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素质能力、熟悉并能有效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安全保护实践经验,以便从根源上保证安全教育质量。 (三)安全教育内容朝着多样化发展 一是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以此教育大学生学法、懂法、知法并依法办事。二是提高安全意识,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基本思想,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以此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安全感。三是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心理安全教育,加大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积极倡导网络文明、文明上网的教育宣传活动,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以此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四是加强安全模拟演习,提高学生安全技能;加强与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紧密合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应对策略进行处理;模拟抢夺、盗窃、诈骗情境,让学生近距离真实的了解,从而学习防抢夺、防盗窃、防诈骗技能;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安全教育管理,通过实际进行安全教育管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安全防范技能等等。 五、结语 总之,对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问题及发展策略进行分析与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社会前进发展的需求,也是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进步的需要,更是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前提。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不仅有助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提供良好的保障,也能进一步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的治安稳定,还能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苏群 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物理系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安全教育免疫防范教育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以国内已有的安全教育研究成果为基础,结合当前存在的新型的、以往研究较少涉及的大学生社会化过程中所遇的特殊问题,本着预防为主,灵活应用的理念,提出基于预植入型免疫机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设想,以期为我国高校安全教育提供理论依据。 二、核心概念与理论体系构建 (一)核心概念解析 1.大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征 一方面,许多大学生思想比较单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对社会上的不良事件不能作理性认识。另一方面,大学生在遇到感情、人际、学业、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时,由于心理认知能力不高,常常会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加之,大学生群体个性可塑性较大,所以应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以增强其对不良言论的甄别能力。 2.预植入型安全免疫防范教育 生理学中的免疫是指机体系统为保护自身而对一切异物或抗原性物质进行非特异或特异性识别和排斥清除的一种生理学功能。而预植入型安全免疫防范教育即指,针对高校内外的安全问题、大学生容易陷入的安全事件等,结合大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以未雨绸缪、提前认知的理念在学校内采用多种形式对大学生开展思想和心理教育,使大学生在必要时能够自我保护,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安全防范。 (二)基于预植入型免疫防范机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理论体系的构建 如前所述,预植入型免疫防范机理要求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能够提前知会各类安全问题,以便学生对不良事件能够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和免疫能力,因此,要求安全教育要全面有效。笔者认为,校内安全教育理论体系应当包括教育内容及教育手段两大方面。 1.安全教育内容 (1)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根据调查研究分析,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比较淡薄,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大多仅限于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学生很少能将其所学知识与社会现象联系起来,更不用说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了。因此,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让学生了解法律的价值、意义,能科学合理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2)各类安全免疫防范知识教育。作为安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客观内容部分,各类安全免疫防范知识教育至关重要。高校需知会学生各类传统安全常识,引导他们随时关注社会发展变化,随时在其教育中加入新的有关人为事故、自然事故等安全问题的教育内容。传统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各类交通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对知识,偷盗、抢劫等恶性事件应对知识,各类身体受伤救护及危险救助常识。而新型安全教育则要引导学生从四方面加强辨别能力与防范意识:一是非法传销人员利用大学生希望经济自主的迫切愿望,采用各种隐蔽的手段欺诈大学生加入传销团体等;二是邪教组织利用大学生防范心理薄弱、思想辨析力不强的弱点,采用各种欺骗言论诱骗大学生加入邪教组织;三是黄赌毒危害时刻潜伏于校园周边,打着游戏厅、歌舞厅的旗号诱使大学生陷入犯罪陷阱;四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散布谣言,实施欺诈,使得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的影响。 (3)心理健康安全免疫防范教育。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稳定成熟,很容易被外界言论思想所左右,做出非理性行为。目前仍有许多大学生对于心理健康存在误解,对于自己的心理问题不敢求助他人,以至于发展出极端行为伤人伤己。因此,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应注意大学生健康人格、情绪调节、抗挫折能力等的培养。 2.安全教育途径 (1)传统课堂传授。此种方法适用于普及型教育,可对全体大学生进行大规模的全面覆盖性安全教育。目前,国内大多数高校都开设了大量公共基础课,如“法律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课”等,而在今后的课程设置中应考虑开设社会实用安全防范等课程,以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 (2)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讲座虽然没有课程传授的安全知识广泛,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例如针对面临就业的大四学生,可开设安全教育的知识讲座,侧重讲人身安全、传销、辨识网络信息、辨识工作信息等方面内容。此外,还可邀请各方面专家,针对校园安全或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等举办讲座。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此种方式涵盖面及知识深度不如课堂传授和举办讲座,但它灵活多变、内容丰富,容易吸引大学生的关注与参与,能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内理解接受安全知识。高校应努力建设优秀的校园文化来引导大学生,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来感召大学生的心灵,教育广大大学生。 (4)设立各类校内安全帮扶机构。此种方式主要针对学生个体,当学生个体遇到身体伤害时,可迅速前往校医院求助;遇到人身财产危害时,应及时联系校内安保人员;遇到心理问题及伤害时,可前往校内心理咨询室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综上所述,在基于预植入型免疫防范机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理论体系内,授课教师首先要提前知会学生各类安全问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其次,做到教育内容尽量全面,时新时进;再次,综合各种教育方式的优点与缺点,互相补充,全面推进,将学校和个人均纳入体系关注范围之内,建成系统化、科学化、全面化的安全教育体系,为大学生的安全成长做出努力。 三、实践初探 理论构建初步完成后,笔者为了解理论内容的有效程度以及可操作性,进行了小范围的探索性实验测试。抽取兰州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和土木学院2011级全体学生657人作为安全教育样本,采用课堂教育、主题讲座、校园活动、个体咨询等交叉结合的安全教育方式,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点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抗挫折教育,传统安全常识,社会新型不良现象、思想观念、恶性组织、犯罪事件等的宣传讲解,以及案例剖析等。在安全教育开始前,采取问卷方式调查大学生的基本情况,研究问卷包括:“大学生安全常识测试”、“大学生风险认知状况调查”、“SCL-90心理健康测验”、“大学生应激能力问卷”、“应对方式问卷”等。教育结束后,仍采取问卷法调查两个学院学生的安全常识掌握状况、危机处理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研究问卷同教育开始前。结果如下:(1)在进入大学校园的第一年时,仅有32.6%的大学生具备基本意义的安全常识,有近30%的学生安全常识问卷的得分低于40分,整体安全意识水平偏低;接受安全教育后,大学生的安全常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平均得分为78分。(2)在风险认知状况方面,大学生对于诸如消防问题、传销问题、邪教、黄、毒、赌博、网络欺诈等安全问题认知低于中等水平;参加心理培训及讲座后,这些方面的风险认知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能够意识到事件危险性并远离风险源。(3)在心理健康测验方面,前后变化程度较小,90%以上的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达到正常及以上,原因可能是他们刚从高中毕业,未接触过多挫折及社会阴暗面,心态普遍比较积极健康。(4)在应对方式方面,57.8%的大学生不能够理性处理问题,多采取消极方式应对生活不良事件,不能主动利用社会支持来减缓心理及现实压力;在接受心理帮扶及教育后,人数比例降低至23.3%。(5)在应激能力方面,有将近37%的学生平时未接触过应激情境,对于各类灾害不具备处理能力,很容易从众及恐慌;在接受安全教育之后,大部分学生能够了解如何应对灾害,易恐慌人数比例降至6.8%。由此可见,预植入型免疫防范安全教育理论在实践中能够有效运行,大大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应对水平及心理抗挫折能力。 四、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基于预植入型免疫防范机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理论之要义,是帮助学生提前了解各类安全问题,并通过多种途径的教育方法,帮助学生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各类不安全信息和事件的“防火墙”,提高学生的甄别、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对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尽量减少和杜绝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此外,本研究经过小范围实验测试,证实该理论是可行的,并且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2.建议 (1)提高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的教育层次,还不能完全适应高校安全形势的要求。为此,高校要对当前安全教育工作重新审视,寻找差距,切实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2)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如对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如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相结合。在高校大学生安全这个问题上,教育与管理的关系是:高校安全=制度管理+安全教育。如果片面强调安全教育,而不重视管理的作用,则会犯“教育万能论”的错误。 (4)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的统一能够让大学生真真切切地去体会社会现实,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发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以有效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大学生中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积极的时代意义。如何真正使安全教育成为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学校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发挥更大的作用,还有待我们作进一步探索。 本文作者:马军党 单位:兰州交通大学党委办公室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路径分析 一、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履行学校法定义务的重要体现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要求高校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有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为高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同时规定,高校对在校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大学生安全素质,是保护大学生免受非法侵害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履行学校法定义务的重要体现。 (二)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新时期,成为一名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大学生必须具备相对完善的知识结构和较高的综合素质。以法律法规教育、人身财物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安全教育为核心的高校安全教育对于提升大学生安全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安全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综合竞争力,为大学生走出校园更好地工作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新时期高校面临的社会环境特点 1.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的物质财富和精神生活显著改善和提升,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首先,市场经济对利益价值的偏重,使得无论高校内的师生员工还是高校外的社会人员都把个人利益最大化视为个人价值实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不断深化,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节奏加快,来自家庭、学业、工作的压力增大,容易导致社会经验和生活常识特别是安全知识和技能匮乏。 2.高校开放办学和后勤社会化 高校开放外在表现为高校趋于“泛社会化”,即高校逐渐与社会融合,高校在人员、科研成果、资金等诸多方面与社会交流密切;在深层次上则表现为高校在办学理念、办学思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与社会的互动增强。后勤社会化是高校开放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也是对高校影响较大的一种趋势。高校的开放和后勤社会化,在给高校带来更多发展机遇和资源、减轻高校管理负担的同时,也加大了学校安全管理的难度,对高校开展安全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新时期大学生的特点 1.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不足 现在的大学生大都在家庭的溺爱中长大,生活自理和独立能力差。在进入大学之前,与社会接触很少,对社会上存在的安全风险没有正确认识,无法恰当处理与规避可能对自己造成侵害的人和事。 2.法律维权意识普遍增强 大学生群体思维活跃,在大学期间接受过相对比较系统的法律基础教育,这使得他们具有较强的法律维权意识。然而,由于对法律内容理解的偏差,部分学生在维权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应尽的义务,这样可能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定麻烦,同时也为他们走入社会埋下了一定安全隐患。 3.心理压力大和心理承受力差 青年时期的大学生,大都刚刚开始独立生活,心理也处在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期。由于心理承受能力差,缺乏正确的调节方法,在面对外界压力和挫折时,常常会选择用极端方式处理。近年来,大学生心理问题日愈突出,因学习压力、就业竞争、经济困难、精神疾病、情感挫折导致心理障碍而自杀自残的案例增多。 4.情商与智商发展不均衡 目前,大学生情商和智商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大学生中普遍存在高分低能,人际关系紧张和心理调适能力差的现象。造成这种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校园之前因缺乏与人相处和沟通交流的机会,不懂得分享、谦让和包容;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国教育体制长期存在的问题所致,即从小学至高中,学校往往只片面的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学生水平的唯一标准,导致学生素质发展不均衡。 三、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对策 基于新时期高校所面临的社会环境特点和大学生所呈现出的新特点,高校在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贴近大学生校园和社会生活的实际,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现在的大学生学业和就业压力大,除了学习,很多学生更愿意把业余时间用在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上。而安全教育所能提升的安全素质虽然贯穿于人的一生,但由于一直以来都不是学校教育的重点,没有引起学生的足够重视,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在这样的尴尬处境下,把安全教育与学生校园和社会生活实际结合起来,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成为新形势下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然选择。另外,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应注重案例教学和案例分析。案例的特点是生动、形象,易于被大学生理解和接受,特别是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往往能对他们产生深深地触动,引发对某一安全问题的思考,便于吸取经验和教训,达到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的目的。传统的安全教育常常采用集中授课、举办专题讲座、展板宣传等方式,这些方式方法由于各有局限,宣传教育的效果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安全知识属于应急知识范畴,是一种人们在非紧急情况下通常不会主动学习的知识。因此,一直以来,学生对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被动接受较多,主动学习较少,这也使得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因此,为了改变安全教育的这一现状,需要调动大学生自己学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二)在大学生中推广并深入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 传统的安全教育主体是高校的安全保卫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主要采取集中性说教的形式。这种教育模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曾发挥过很大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越来越无法适应高校安全教育的需要,呈现出诸多与高校实际和大学生特点脱节的问题。传统安全教育模式已趋于形式化,教育效果也越来越不明显。新时期,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应将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积极引导和组织大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上面来。这一方面符合新时期大学生要求自主和参与的时代精神,也顺应了高校民主改革的趋势,体现了高等教育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价值目标。通过探索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工作模式,调动他们参与学校安全管理、服务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达到教育自己和他人的目的,以点带面,从根本上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素质,减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维护好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这也利于从根本上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随着教育和管理效果的逐步显现,也利于化解学生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误解,将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引入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 (三)着力构建大学生安全教育体系,探索建立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安全教育内容涵盖面很广,包括治安、交通、消防、保密、法律法规、国家形势政策、心理健康等诸多方面。可以说,凡是与安全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都是安全教育的内容。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对于大学生个人而言,如果说学科专业教育是掌握一门知识和技能、成就事业的基础,那么安全教育则是学业和事业成功的前提,是每位大学生受用终生的财富;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而言,安全教育是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学生安全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密不可分。安全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安全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水平和效果。然而,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安全教育普遍受重视不够,没有建立起系统、完整的教材体系和专业、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学内容和形式与实际脱节等问题突出。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要任务是构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体系,并将其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之中统一规划和实施,从根本上保证教育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总之,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无论对国家、社会、学校,还是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应该受到各级教育部门的足够重视并予以加强。另外,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应该从实际从发,改进和完善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着力构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体系,以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作者:赵红、黄学永 单位:清华大学保卫处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安全教育综合性的提炼 作者:曹嫣然 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两个原则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遵循两个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方针,也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原则。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大学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也是大学生适应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的现实需要,又是在校大学生安全的迫切需要,作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体,高校各级领导、各位辅导员要树立以学生为本、全面安全和预防为主的科学安全观,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并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他们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教管结合,教育优先。此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又是近几年大学生安全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大学生安全教育离不开安全管理,两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彼此不可分割。“教管结合,教育优先”所指并不是安全教育第一,安全管理第二,也不是安全教育占据大量的时间和空间,而是安全教育为主,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并举。根据这一原则,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以安全教育为主,多做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从制度层面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 三个关系以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为主题进行大学生安全教育,须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大学生成才的关系。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除受到教育普遍规律的约束外,还有自身特殊规律。大学生安全教育可以丰富大学生的安全知识,可以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技能,这种作用是其它教育所无法替代的。 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大学生成人的关系。大学生安全教育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成部分,对大学生的成人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不能代替大学生安全教育,因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育人功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它可为大学生成人提供特有的理论支持、思想引导和安全保证。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成部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必须重视发挥自身所具有的这种特殊的育人功能。 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大学生自我发展的关系。促进大学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是高等教育的最后归宿,也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最终目标。高等教育和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高等教育的最后归宿自然也就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落脚点。同时,高等教育与大学生安全教育又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作为相对独立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又在发挥自身特有的作用。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目的,就是促使大学生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这就要求大学生安全教育必须重视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四个因素大学生安全问题均事出有因。这个“因”就是影响大学生安全问题的四个主要因素。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须积极应对这四个因素带来的挑战。 社会因素。影响大学生安全的社会因素涉及不同内容,不仅包括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日渐增多的社会安全隐患、日趋严重的校园周边环境,还包括敌对势力的破坏和社会不健康因素的影响。因此,大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应对存在于校内的各种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又要回应存在于校外的各种社会因素带来的挑战。 学校因素。影响大学生安全的学校因素,突出表现为存在于校内的安全隐患。常见的主要有学校电线线路老化,教学楼疏散通道不畅,实验室设备陈旧,消防设施设备缺乏,食堂饭菜价格不稳,学校门卫管理不严,师生违规使用交通工具,体育器材管理松散等。此外,学校建设、教学改革、后勤社会化等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 家庭因素。影响大学生安全的家庭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家庭不完整,如父母早亡、父母离异、家庭成员关系紧张等;二是家族遗传疾病,如精神疾病、躯体疾病等。有关研究成果表明,大学生安全问题,不完整家庭高于完整家庭。有关大学生安全问题的案例也表明,当前大学生安全问题存在家族遗传倾向。所以,大学生安全教育既要注重减轻不完整家庭给学生带来的心理创伤,又要注重对家族遗传疾病患者的疾病预测与预防。 自身因素。现存大学生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有很多是由大学生自身的因素而来,特别是部分大学生素质底下、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防范技巧缺乏,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主要体现为不良习惯性问题、违法违纪性问题、疏于防范性问题、生活经验缺乏性问题。五项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不仅包括人身财产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还包括网络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教育。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也就须同时加强这五个方面的教育。 人身财产安全教育。人身财产安全包含两种安全,一种是人身安全,一种是财产安全。由此也就有了两种安全防范知识和技巧,一种是人身安全防范技巧,一种是财产安全防范技巧。两种安全知识和技巧都很重要,都应该同时具备。但不同的学生重视的方面却有所不同。有的重视安全知识的学习,却不重视安全技巧的训练;有的重视安全技巧的训练,却不重视安全知识的学习。有的既不重视安全知识的学习,也不重视安全技巧的训练。结果,在校大学生有的安全技巧缺乏,有的安全知识缺乏,有的既无防范技巧又无防护知识,致使不少大学生安全问题在校内外发生成为可能。加强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也就不是可有可无。消防安全教育。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互相渗透,互为补充,形成了完整的“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为了提高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一是为了提高大学生逃生、自救、互救的本领。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因而特别重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网络安全教育。计算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促进了社会的巨大变革与发展,又给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高校面对的网络安全形势因之也日趋严重。这种严重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校园网络受到外来非法侵入现象(如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等)日益突出;二是在校大学生受到网络的危害(如沉迷于网络、危害社会安全的恐怖信息、传黄贩黄、进行网络犯罪等)日渐突出。高校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也就显得越发重要。 心理健康教育。当代大学生心理负担较重,心理问题日趋突出,因大学生心理问题造成的安全问题也日渐增多。如近几年自杀的大学生,有调查表明,精神疾病方面患者高达39.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心理健康教育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心理疾病防治教育,二是心理卫生知识教育,三是环境适应教育,四是健康人格教育,五是性教育,六是挫折应对教育,七是人际关系和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是否有利于大学生心理疾病预防,是否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应对挫折的能力,是否有利于增强大学生处理性问题的能力,是否有利于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能否促进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和谐,能否满足大学生对心理卫生知识的需求,都应该是判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的依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知识教育。不可否认,高校始终关注和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作为这一行为的重要标志,高校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将《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有关校规校纪教育也作为制度在高校长期推行。绝大多数同学的法律观念和校规校纪意识都从中得到增强。但要彻底解决少数同学不知法、不守法、不了解校规校纪、不遵守校规校纪的问题却不是一门课程和开展几个活动就能解决的。而事实也证明过去高校所推行的各种有关措施并不都尽如人意,突出表现是少数同学违纪违法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有蔓延的趋势。比如,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仍屡禁屡现。加强大学生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仍然是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之必需。 六个防范近几年大学生安全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大致可分为六种类型,即人身伤害事件、财产受损事件、交通事故、违法犯罪、火灾事故和集体性闹事事件。防止控制这六类问题的发生,自然是进行大学生安全教育所要重点考虑的,也就是当前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迫切需要做到“六防”:一防人身伤害,二防财产受损,三防交通事故,四防违法犯罪,五防火灾发生,六防群体事件。 防人身伤害。防人身伤害,主要是防自杀、杀人与性侵害。近几年发生的在校大学生杀人、自杀和遭受性侵害等事件有增无减,比较典型的案例已有很多。这些问题都是国家、社会、家庭、高校十分担心的事情。而对这些问题的防范与处治,没有一个不与大学生安全教育紧密相关。 防财产受损。防财产受损,主要是防盗、防骗、防抢劫。近几年在校大学生被骗、被抢劫、所在宿舍被盗等案件时有发生,已使家长、学生对学校安全感随之下降。所有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大学生财产受损,为大学生安全教育所关注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防交通事故。近几年发生的在校大学生交通事故表现出逐年增多的特点,致使各高校都极其关注大学生交通安全问题,也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同仁注意到加强大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各高校采取的措施、有关研究成果随之也越来越多。喜的是促进了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给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持,忧的是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比例并没有因之降低。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防违法犯罪。近几年在大学生中发生的违法犯罪问题也比较严重,突出表现是大学生网络犯罪时有发生,大学生群殴事件逐年增多,大学生违法经商屡禁不止,大学生贩黄、传黄、制黄有禁不止,大学生内盗问题日趋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大学生法律法规教育的重要性就尤为重要。可以说,加强大学生法律法规教育,是防止大学生违法犯罪极为重要的途径。 防火灾发生。高校历来重视防火,尤其注重通过大学生安全教育来防止火灾的发生。此与高校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有关,也与高校发生的火灾对大学生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有关。据有关资料显示,高校里发生的火灾造成的损失比被盗、被骗要高出十几倍。这种损失不仅指学校、个人财产的损失,还包括大学生受到的身体伤害直至生命。鉴于此,各高校坚持不懈地普及防火知识、演练防火技巧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当然也是必须的。 防集体性闹事。在校大学生参与集体闹事是高校常见的突发性事件,大致可分三种类型,分别是对政治事件的反应所进行的游行示威;因某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集体性打架斗殴;因不满学校食堂饭菜质量、价格或国家、学校某项政策而组织的抗议或闹事。在大学生中发生的集体性闹事件极具危害性,轻则危害班级稳定,中则危害学校稳定,重则危害社会稳定。可见,防止大学生集体闹事事关班级、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迄今为止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彻底、不完整,缺乏针对性、系统性,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需要我们理清这些难题,做到因内容而异、因问题而异、因年级而异、因学校而异、因班级而异、因学生而异,抓住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问题,不断提高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成效。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谈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及实施策略 【摘要】随着高等院校的开放和其社会功能的愈加复杂,保证大学生的安全已经成为一个日渐重要的课题。而大学生的各类违法活动也是层出不穷,需要社会、高校、家长和学生的共同配合才能把安全工作做好。在这个过程中,高校的教育责任关系重大,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关键词】大学生;安全教育; 高校大学生活的开始,往往是学生第一次相对独立地进入一个陌生的社会环境。其交往人群、社交规律、交往空间与中学阶段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带来新鲜感的同时,所面临的情况也更加复杂。纵观现行的高校教育体系,安全常识相关课程相当匮乏,师生重视程度都难以达到应有的水平。在现在社会化环境复杂、大学生群体基数大、相对弱势的情况下,各类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强化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广泛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势在必行。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大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当代大学生的出生环境大多伴随着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的政策,他们大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就被悉心呵护。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涉世未深,缺乏独立应对危险的能力,这就需要高校培养,加强安全教育。 (二)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 现在的高校以开放为主,校园与社会重叠度较高,校园的治安形势较为严峻。在此大环境下,不能完全依赖学校和社会的治安系统,大学生也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安全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环境,构建和谐校园。(三)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需要大学生群体是未来建设社会的中坚力量,也是祖国的希望。确保大学生人身安全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当代大学生群体,身处和平年代,安全意识较为淡薄,而又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反而是一些反动分子重点攻击的对象。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安全教育的实施策略 (一)通过案例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 涉世未深,把书本和电视中的世界当作现实世界是大学生的通病之一。为了解决大学生的这种心理,案例的收集应分两个方面:一是全国范围内的大学生安全事件,把常见的问题进行通识教育,如传销、诈骗、防火、校园贷等问题,让学生形成正确的认识;二是多收集学生身边的例子,重点放在同城、同校乃至同院系的安全事件上,让学生意识到安全事故就在自己身边发生过,离自己仅有一步之遥。通过这样远近结合的举例,让学生加强戒备心理。 (二)安全教育专业化 大学生是一个知识水平相对较高的群体,也是一个求知欲较强的群体,仅仅有案例是不足以把他们的安全心理提高到最高水平的,他们往往自信自己不会被骗或陷入其他困境。因此,针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强知识性、专业性。 (三)进一步强化体育教育在高校中的作用 体育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不可或缺的一环,但中考后的体育教育以辅助课程为主,已经没有了应试的压力,也就没有了教学的压力。而相对的,来自高考的升学压力又加重了文化课负担,教学上自然会弱化体育课。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的教学应补足中学体育课程的偏差,加强体育教育,把考核作为强制性标准之一来进行,增强学生体质,以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四)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 高等院校作为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一定要与高中这类管理相对严格的教育做好衔接工作,让学生的自由度有序放开,避免因突然失去管理带来各种意外情况。这个过程就需要高校和家长进行沟通,建立起高效的沟通网络,让家长通过一定的时间把学生“交”到辅导员手里,而非直接“放出去”,对于这个过程,家长要有所了解和掌控。 三、结语 大学生群体作为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在提升知识的重要阶段,也是建立起人生观的重要阶段,如果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且未得到妥善解决,则会对大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对大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其不能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应有的正能量。一定要让高校人才的产出率得到保障,为我国进一步建设现代化提供充分的人才资源。 作者:杜巧婷 单位:河南中医药大学 大学安全教育论文:军训期间大学生安全教育探析 摘要:大学生军训能够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更是每一位大学生走入大学校园所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在军训期间,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十分重要,不仅可以强化学生体质,还可以锻炼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学生组织纪律意识和国防意识。 关键词:军训;大学生;安全教育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栋梁,近年来,尽管大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得到了一定提高,但是整体而言,基础仍然薄弱。军训是大学生提升“三观”的重要途径,肩负着时代任务和历史背景,为大学生日后的综合素质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1大学生军训现状分析 1.1部分学生体质较弱 一般而言,我国新入学的大学生体质普遍偏弱,面临着陌生的训练基地和教官的苛刻要求,非常容易出现生理、心理不适应的状况,如果不能有效调节,很容易适得其反,导致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 1.2教师缺乏对学生军训的关注 教师需要了解学生的实际训练情况和思想状况,并且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一旦忽视,很容易导致学生军训期间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进而发生不安全事件。 1.3学生保障设施不完善 军训期间,应当为大学生配备良好的应急药品、训练场地以及救治工具等,构建安全保障体系,一旦保障设置疏漏,则不能够采取措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学生安全得不到保证。 2影响军训期间大学生安全的因素 2.1安全制度不完善 一个完善与否的军训安全制度,将会直接影响学生军训质量,为此,构建学生军训安全制度十分必要,构建良好的军训安全制度有利于军训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锻炼学生之间的凝聚力、合作力与团结力。因此,高校各级领导阶层均要重视起来,而绝非将安全工作落实在口头强调和会议部署中,可操作性的指导匮乏,导致安全监督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不完善。 2.2安全管理人员不重视 一般来说,军训安全管理人员涵盖班主任、辅导员、学校领导、教官、首长等,学生军训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然而,如果安全管理人员不重视,将会体现在安全预防工作不过关、不够了解学生身心状况、责任心不强、安全问题关注度不高、安全意识差等。 2.3军训机制不明确 若想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则必须协调好大学生物质保障、安全防范事故、军训思想政治工作、训练时间和内容、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工作。然而目前诸多高校依然停留在“纸上谈兵”,未曾落实到实处。 3军训期间大学生安全教育措施 3.1构建安全保障体系 进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前提是构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环境保障体系、安全物资保障体系、安全监督和检查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等,确保大学生军训期间全方位的安全,各体系相互配合,发挥安全保障价值。 3.2开展安全教育课程 在大学生军训期间,可以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课堂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将自卫防身理论和安全教育理论作为基础,结合当前大学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例如爆炸事故、重大刑事案件、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安全等,融入特殊格斗、擒拿、摔法、解脱、临场脱身、事先犯罪预防等内容,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提升学生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3.3情景模拟 基于案例、事件资料中汲取相关素材,模拟危险场景,让学生“身临其境”,并在情境模拟中运用所掌握的安全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身体素质,降低学生未来面对危险场景的恐惧,减少事故危害,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情境模拟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挑战性,满足学生“冒险”心理,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事半功倍。 3.4革新军训方式和内容 目前诸多高校所采取的军训方式和内容较为传统,已经不满足新时代军训的需求,为此,国家教育部门应当合理出台相关条例、法规,对大学生军训工作予以规范,革新学生军训内容,这不仅是提高军训质量的保证,更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需基础。大学生的思维活跃,有着极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将安全教育和军训方式、内容有效结合,真正实现大学生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 3.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军训开始时,大学生的心理状态依然十分波动,为此,应当抓住这个时机,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节,提高自我管理和适应能力。心理健康教育有多重方式,例如展开心理辅导、专题讲座等,稳定学生的不安情绪,提高学生生活信心,更快的融入到和谐的校园环境中来,在打开学生“心门”的同时,隐性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知识掌握能力,与此同时,通过文艺汇演、拔河比赛、体育比赛等途径,宣传军训工作,开阔学生视野,在军训期间展现自我青春朝气,以饱满的精神和热情接受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4结束语 军训是大学生活的伊始,对于学生有着提高综合素质、磨练意志品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的作用,在此过程中,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军训育人价值,为大学生的日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杨毅 单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互联网金融下的发展 摘要: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依托出现,使得部分传统金融业务在脱离金融媒介条件下,为用户提供操作便捷、服务效率高、信息透明度高、交易成本较低的金融服务。这些优势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商业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时要找到发展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新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概述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是基于客户当前所拥有的存款、有价证券等各项财产,综合考虑客户的财务目标,借助自身拥有的专业人才、信息数据以及投资经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等专业化服务。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较晚且缓慢,在起步及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理财业务都是以储蓄为主。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理财观念也随之改变,对理财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对商业银行来讲,在理财业务中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首先,客户资源广且稳定。商业银行在过去的传统存贷业务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而这些资源为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其次,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社会公信力较高。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本着安全性原则为首的经营原则下,使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较高。再次,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财能力。商业银行对理财人员有严格的从业资格要求,同时在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完善了对金融、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人才扩充,保障了银行理财业务的专业性。最后,商业银行在对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中也具有较大的优势。从外部来说,有相关的监管政策来保证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有序运行;从内部来说,商业银行拥有较为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二、互联网金融比较下传统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几年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做起了"互联网+"业务,使得传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第一,运营成本较高。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互联网平台即可开展金融业务,相比而言商业银行则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才能够开展理财业务,营运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开支明显高于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业务。第二,商业银理财服务范围相对较窄。银行的理财业务一般针对的是在本行开户持卡的客户,不利于开发潜在客户。而通过互联网金融,客户可以采用不同的银行账户办理理财业务。第三,技术支持落后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将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处理后得到的结果,解决了银行由于繁杂的机构设置而出现的客户信息分散、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运营效率低的问题,提高了数据的运用。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新机遇 商业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时,应当转变传统观念,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建立和完善客户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及服务水平,拓展多元化业务,降低运营成本。 1、理财产品惠普化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惠普金融,它将客户尽可能的全面化,以小、散客户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弥补了银行对理财客户的局限化。随着互联网用户的逐年递增,一些中小客户群体被互联网金融理财激活,传统商业银行在过去主要以大客户为目标群体的理财业务基础上,以惠普的精神扩大理财客户群体,为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领域。 2、互联网金融思维下的理财创新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如支付宝)将投资理财业务的纳入,为个人客户的小额存款提供了相较于银行传统理财产品门槛较低、操作简捷且收益较高的新理财产品,由此才出现了2013年由于余额宝的出现而导致银行大量存款流失的现象。商业银行创新个人理财产品时,应考虑为不同的客户需求如期限、资金等方面提供针对性产品,同时要产品结构化,将资金分流投资于不同风险的产品,均衡风险和收益。 3、现有技术的更新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市场交易额日趋增加,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作用被逐渐弱化,消费者的支付习惯逐渐倾向于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运用互联网金融模式,商业银行在传统理财业务基础上应拓展新服务模式。将线下模式转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一方面可降低银行的运营成本,一方面运用手机银行开发新的理财产品,满足客户运用手机理财的需求。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我国传统的金融格局,商业银行作为传统金融市场上的主导力量,在这种新模式的冲击下,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的是一种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关系。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虽然影响到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垄断性地位,但是互联网金融不会完全地替代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促使商业银行开始转变思维,以以新的发展模式来应对这种改变。最终会使得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金融环境同时,还能够将金融业的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最终使得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为优质的理财服务。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与互联网金融创新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融合,与传统金融行业对比可以发现,整个行业呈现出不同媒介的发展需求。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逐渐退出了自主转账、第三方支付以及金融电子商务等网络服务平台,从而为整个互联网行业的优化及发展奠定了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理财风险 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了资金融通、第三方支付等新兴的金融业务形式。以余额宝、理财通为代表,使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2014年2月,余额宝用户达到了8100万,为客户累计实现了75亿元的收益。但是,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其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主要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在运行的过程中继承了传统金融市场风险,而且互联网法律内容并不健全,导致其制度的构建出现了很多限制因素。但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不能只注重其风险性,所以应该在风险因素控制的同时,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从而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性分析 (一)系统风险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通过计算机以及移动设备的运用,为网上银行的运用带来了系统性的风险。首先,外部支持中的风险,主要是指在外部技术支持的基础上有效的降低运营成本,但是,如果在外部技术支持的过程中遇到了财政问题,违背了互联网运行的职业道德,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中网络服务基础设施无法运行,因此,会使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出现伪造电子货币的风险。其次,由于互联网环境具有一定的高风险性。在互联网金融机构支付平台构建的过程中,会出现多边信用的网络环境,如果在运行的过程中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会使金融机构出现网络瘫痪的现象。在网络平台构建的过程中若不能充分保证交易的真实性,第三方平台的支付,其交易的真实性难以甄别。因此,在整个互联网金融理财环境构建的过程中 ,应该认识到系统风险存在的现象,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理财环境风险的控制提供系统依据。 (二)市场选择风险 互联网金融中选择风险主要是由于信息存在一定的不对称性,导致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出现了一些逆向选择的风险,而在市场选择风险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分为以下几点:首先,在金融服务以及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中,供应商的信息服务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并在整个商业活动之中呈现出信息的不对称现象。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用户可以使用隐藏的信息,从而导致互联网金融交易中不能体现信息的真实性,很难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信用平等。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是一个相对虚拟的环境,而中国的网络银行正处于初步的发展阶段,很多用户对于互联网金融理财并不是十分理解,这种现象的出现会导致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逐渐降低自己的服务水平,通过维持较低成本的商品进行市场竞争。与此同时,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金融理财的服务质量相对较低,并不能满足用户的基本需求,但是对于一些高品质的理财机构而言,会受到市场运行的限制,通过对格雷欣法则中“劣币驱逐良币”内容的分析,如果上述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性的解决,会为整个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造成制约性的影响。例如,P2P理财产品中的“拍拍贷”、“分分贷”等,其项目的构建主要面对的客户群是小型公司以及个人客户,但是,由于信用度等问题的出现,导致这些客户很难在银行中获取贷款,从而限制了P2P寻找优质客户的资源,造成了坏贷率一直居高不下。 (三)立法滞后 在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将其风险分为内在风险以及外在风险。首先,内在风险主要是指互联网金融主体,例如,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企业不能有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理财的过程中会出现内部人员泄漏客户有价值信息的现象;故意隐瞒理财产品风险等现象。其次,外在风险主要是指,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中的法律制度相对空白,其中有关借贷、安全支付的法律制度相对滞后,虽然相关部门出台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但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中的准入门槛、用户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不健全,并不能充分满足整个行业的需求。例如,在新兴理财行业中P2P、众筹等理财服务平台会利用法律中的漏洞,投资者的资产受到损失时其整个平台不会得到相应的惩罚。而且,现阶段P2P平台出现了一系列的道德风险问题,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理财公司的运营风险,同时也加重了用户的信任危机,并且由于互联网平台管理过程中其制度不健全,导致风险出现时部分 P2P 网络出现崩溃现象。 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 (一)投融资方式的创新 投融资创新方式的本质就是在互联网金融机构优化的过程中,部分或是全部取代传统金融机构的中介职能,有效降低借贷双方平台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例如,P2P借贷平台直接以互联网的方式代替传统金融投资中的投资中介机构,2013年底,P2P在全国范围内所构建的平台达到了800家,而全年的交易量达到一千余亿元,而且其用户的投资数量正以成倍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众筹融资也是通过社交网络来获取用户的关注及支持,由于我国的众筹融资平台发展相对较晚,整体规模相对较小,但是爆发的方式呈现出了迅速增长的形式,融资模式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凭证式、会籍式以及天使式,这种金融理财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可持续小额贷款的服务。因此,通过互联网金融机构投资方式的创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并逐渐推动国家普惠金融的综合性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的经济化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逐渐提高用户的满意度 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运行及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实现项目的创新,应该在产品设计以及服务中注重用户的基本需求,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依据。第一,注重大数据的有效运用,银行应该与互联网金融进行数据的交流及合作,充分利用双方数据优势,进行数据的搜集及处理,对于很多传统金融机构而言,他们拥有很多客户资源,通过与互联网的有效融合,可以不断推动金融企业的产品设计及创新。第二,合理关注用户的基本需求。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应该重视用户的基本需求,但是,在很多金融企业运行的过程中,会将自身的利益以及风险的管理作为基础,缺少对用户的关注,所以,在服务的过程中会大大降低用户的满意度。因此,在项目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用户的基本需求,将用户的需求作为首要考虑的内容。最后,有效完善业务的运作方式,提高用户的满意程度。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逐渐发展,其服务平台的构建要求实现创新化以及高效性的服务理念,用户信息处理的过程中应该避免信息泄露现象的出现。例如,通过对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以及众筹融资等互联网机构运行的过程中,应该逐渐完善个人信息的应用,对第三方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有效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的健康运行。 (二)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互联网风险监管制度在其运行的过程中应该将互联网金融模式分化管理,将多业态风险结构作为基本结构,强化风险的监督及管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制度主要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公共产品,在其平台运行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发展,通过公共福利以及市场效益的有效分析,为其监督管理制度的构建提供有效的依据。因此,在现阶段监管框架构建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因素,对于频发的理财现象进行严格监管,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运行提供依据;第二,应该构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风险监管运行机制,其主要的监管内容包括进入退出、监管协调、风险预测等内容;最后,在监管制度构建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分业监管以及混业监管的有效协调,从而为整个网络环境的运行提供科学化的依据。例如,阿里金融中的“支付宝”以及“余额宝”,其中的“支付宝”是第三方支付的身份,会受到央行的时刻关注,而“余额宝”主要是通过与天弘基金的合作进行的运行,会受到证监会的监督及管理,而在两者产品归类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定的限制性,导致其经济的安全受到影响。因此,应该逐渐强化项目的监督及管理,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有效依据。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构建及发展的过程中,大众化以及普及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因此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应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使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逐渐贴近大众,并在最终程度上充分满足大众的基本需求。与此同时,在行业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合理规避风险,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鼓励及支持,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减少企业运行中法律制度不健全现象的出现。所以,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运行的过程中,国家应该在支持及鼓励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强化风险控制,从而实现行业的经济化运行。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安全和规范成互联网金融行业主旋律 状元理财COO邓建平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核心是风控。合规化发展立体式风控是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唯一出路。 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金融再次成为讨论热点。作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互联网金融不仅能调动小散资金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还有助于将民间借贷部分阳光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影子银行”监管难度。在报告中,总理特别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由以前的“促进”到这次的“规范发展”,表述的变化代表着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与监管思路正在发生转变。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金融属性将进一步凸显,合规发展、强化风控将成为今年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创新风控理念再获殊荣 中国经济正在经历转型的阵痛。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与深化,阵痛仍将持续。中国宏观经济呈现“L型”前行态势,实体经济整体疲软,发展驱动力严重不足,进而导致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金融企业面临巨大挑战。以往掩盖于泡沫之中的违规从业机构在去年末纷纷倒下,对投资者权益和信心均造成了极大影响。 凛冬之际,犹有寒梅。3月15日,由中国消费经济高层论坛组委会、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支持,消费日报社主办的以“企业发展与线上线下营销”为研讨主题的2016年“3・15中国消费市场行业影响力品牌”推荐研讨活动暨颁奖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状元理财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凭借先进的风控理念和完备的产品设计,荣获大会“互联网金融十大创新平台”奖。新华社等30 余家媒体对大会及获奖企业做了报道。 状元理财COO邓建平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核心是风控。合规化发展、立体式风控是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唯一出路。“随着行业去芜存菁,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越来越积极,行业竞争将主要集中在细分领域的风控能力和产品设计。”他说道。据了解,状元理财隶属于海子金融集团旗下,凭借严格的风险把控创造了稳健业绩,曾获得金融界颁发的“2015杰出互联网金融平台奖”、《投资者报》评选的“2015互联网金融公司投资者保护杰出贡献奖”,以及第五届中国公益节“2015年互联网金融责任品牌”奖等诸多业内大奖,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 小额分散类资产成为首选 邓建平认为,从风控角度来说,现阶段无论哪家互联网金融平台,风控的强度都无法超越银行,其唯一的出路是在资产端通过场景化与分散化,进而实现差异化。 “我们与校园消费分期类机构合作,覆盖了全国30多个城市几百所高校,积极扩充消费金融类债权项目。”邓建平说。据调查,现在的大学生每月平均生活费在1200到1500元,主要消费方向是电子产品。一个最高5000元左右的电子产品给予12-18个月的分期贷款,每月偿还不超过400元左右的贷款对于这个群体来说相对压力并不大。校园分期合作机构与大学周围的门店合作,在大学生购买电子产品时,向他推荐分期业务。“现在这个业务只针对指定区域、指定学校、指定年级的学生,同时设立线下审核、催贷机制,确保能在毕业前还清贷款,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邓建平说。 状元理财的另外一个资产端方向是汽车消费贷款。“我们按车辆评估价值的较低成数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借款人完成购车梦想。同时,车辆抵押在平台名下并具有良好的车辆快速处置通道,确保覆盖违约风险。借款人每月定期还款,还清后再将车解除抵押,这样的债权项目风险还是很低的。”邓建平解释说。 最后一个方向是“圈子”,也是比较特殊的资产端。“圈子借贷”模式,是通过商圈等熟人圈子充分了解情况,由圈子中的会长、副会长等权威人士作为担保人,借款人录制宣誓视频,全部符合条件后方可在平台上申请借贷。这种形式的好处是,除了常规的风控手段外,还具备软风控手段,即借款人一旦失信将失去商圈的各种资源,且造成个人信用破产,失信成本非常高。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对借款人起到了良好的约束作用。 完善合作机制保障资产安全 除了从资产端控制风险,状元理财还陆续与安融征信、好贷网云风控、博时融资担保公司等签订了合作协议,从风控准入、贷后跟踪、资金运用、风险处置等各个环节全面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细化形成了八大流程、40个环节的立体式风控体系。“我们正在与几家保险公司谈合作的问题,争取进一步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邓建平告诉我们。 “在宏观经济形势尚未回暖及行业监管政策日趋细化的背景下,类似于状元理财这种中小体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资产端质量把控与合规改造相对容易,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邓建平说道。2016年,状元理财及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主旋律将是安全和规范,按照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和国家监管政策要求进行合规化改造,打造稳定发展、规范发展的良好势头。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就余额宝与支付宝窥视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理财异军突起,尤其是以余额宝与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正改变着金融发展的格局。本文以余额宝与支付宝为切入点,分析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肯定了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积极意义,也对其风险和对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威胁提出质疑。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金融发展;余额宝;支付宝 伴随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渗透,互联网与金融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互联网理财应运而生并不断成长,受到了许多用户的青睐,这不仅给传统金融带来了很大压力,也左右着金融业的发展。因此,如何看待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余额宝与支付宝是互联网理财中的佼佼者,对余额宝和支付宝的分析有助于准确地为金融发展把脉。 一、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扩大货币基金规模 余额宝在网络上有“储蓄罐”之称,究其原因,主要有门槛低、收益率高、利息按天结算等优势,这些优势是银行存款所不具备的,尤其是收益率一度能够达到6%以上,这是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近20倍,这很好地符合了大量社会散户的收益高、周期短的要求。余额宝自2013年起进入高速发展期,从2013年7月到次年2月,其货币基金规模超过4000亿元,货币基金规模在8个月内由3038亿元增长至10000亿元左右,这占到了全国货币基金总额的34%左右。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于促进货币基金规模的扩大和速度的加快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货币基金企业融资难度大、利率高、时间长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二)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化进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货币市场是市场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货币市场也不例外。通过利率的市场化,货币基金在货币基金市场上能使资金得到合理配置,这能够促进货币基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众所周知,相对于传统金融业,融资成本低、收益率高、灵活性和流动性较强等是余额宝所具有的巨大优势,且余额宝、支付宝往往与用户的银行卡绑定,这样全方位的利益和便捷使许多用户直接将自己银行活期存款转账到支付宝和与之绑定的余额宝,货币基金的流动性获得了极大的增强,同时由于大量货币基金滞存于银行而造成的资金浪费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此外,还金融机构垄断社会大部分资金的现象也有所改观。余额宝、支付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崛起很快构成了对传统金融机构的挑战,使其不得不应对行业竞争,而正是这一竞争性能够对利率市场化有所贡献。所以,可以说余额宝、支付宝等互联网理财的崛起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此外,从长远来看,倘若利率市场化的目标最终得以完成,那么余额宝套利空间的缩小甚至消失是不可避免的,即余额宝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率差值会越来越小,然而,套利空间的消失并不会一成不变地保持下去,为争夺货币基金的市场份额,余额宝与金融机构不可避免地将进行又一轮的利率博弈,若这一趋势能够持续下去,那么最终收益的将会是货币基金市场,货币基金会进一步实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三)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借助科技发展的东风,各类新型理财产品层出不穷,而余额宝、支付宝只是其典型代表。如今,上到国家政策下到各行各业,都把创新放在了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位置,整个市场都在努力以创新思维开发新产品,而金融行业是最具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行业之一。因而,互联网理财金融必将呈现出多样、多变的发展态势,这无疑增大金融监管的压力,使其面临着更多的任务和要求。事实上,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与相关制度并不完善,甚至在一些方面存在空白,互联网理财将会促使金融监管机构重新看待金融监管形势,分析互联网理财对其造成的影响,以及自身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进行对比、思考和审视,并采取对策确保二者能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以最大限度上推进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因此,以余额宝、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将激发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的进一步发挥,使其充分发挥自身监管作用,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并确保金融业健康发展。 二、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消极作用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较大不利于金融发展的稳定 首先,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和支付宝自身存有系统性风险。就余额宝、支付宝的本质而言,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金融机构发售的基金产品类似,其高收益的背后潜藏着高风险,这与许多用户所持有的只赚不赔印象是相悖的,它并非完美、最佳的理财产品。 其次,互联网金融存有金融监管上的政策性风险。证监会在监管上有自身的局限性,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整个货币基金链条中,余额宝和支付宝不能代销基金,而只可以扮演支付的角色,天弘基金则是其货币基金直销者。因此,在货币基金销售方面,余额宝与支付宝打的是擦边球,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余额宝和支付宝虽不违法,但也不合法,位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中,这一位置使得其随时面临着被叫停的可能,即当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有所改变,便可能辐射到这一灰色地带。 最后,余额宝面临着银行的竞争性风险,原因是其与银行进行货币基金市场份额的争夺。支付宝的支付体系的建立决定了其位于银行体系之上,一旦余额宝的吸金规模过大,极大地威胁到了银行,那么银行必然会予以反击,其联合起来攻击余额宝的可能性很大。对比银行的吸收存款业务和余额宝的吸金特征就会发现,二者具有很大的相似度,一旦竞争升级,各大银行便可以控制各自平台的方式威胁余额宝根基,余额宝和支付宝将因此而面临着巨大风险。 (二)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对金融业健康发展造成不利 余额宝、支付宝等互联网理财有货币基金流动性快的特点,这无疑对大量小额散户是有利的,但这一有利只能在短期内得以保证。在货币基金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按照费雪方程式可以得出,当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时,会出现物价水平上涨的状况,而实际货币供给量会随之减少,这使利率上升必可避免,这时候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二者间的矛盾会进一步激化,金融发展面临内部矛盾升级的危险,假如此时金融监管不到位或不及时,那么金融发展就会面临困境。 (三)互联网理财推升传统金融贷款利率 余额宝平均收益率通常保持在较高水平上,比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高出很多倍,且面对期整存整取利率也体现着巨大优势,二者收益率有较大差距的状况十分明显。与之相对应的是吸金能力上的差距,对于传统金融来说,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一个很大的竞争对手。倘若央行对此进行有效干预,在不转型且不影响其利润率的前提下,传统金融业只能上调存款利率,货币贷款额会因此而有大幅度下降,货币滞存会随之加剧,且货币市场流通受到影响,这无疑会增大新一轮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金融业的发展将面临巨大威胁。 结束语 以余额宝与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传统金融业构成了挑战,改变着金融发展的格局。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对金融发展既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也造成着相当程度的消极影响,应对此有客观认识,并采取积极措施引导互联网理财的运行,以维护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的影响 [提要] 本文以蚌埠市三所高校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研究方法,针对互联网金融如何影响大学生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大学生的网络消费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大学生;消费;理财;调查分析;建议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为目标,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科技与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在国外起步较早,以美国为例,经历了金融体系的长期发展和变革,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1999年美国推出了美版支付宝paypal。在日本、德国、英国等其他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行业也颇为发达。日本的电子商务平台乐天几乎涵盖日本大半金融行业,德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尤为发达,英国则是P2P借贷的起源地。 相比于国外,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步较晚。2003年5月阿里巴巴公司投资建成淘宝,同年10月推出支付宝。2013年6月余额宝的上市,使各家电商纷纷推出“类余额宝”产品,如理财宝、活期宝等。2014年余额宝资金规模超过了2,500亿元。余额宝的标志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进入了新的阶段,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受到人们的关注,也使得其他竞争对手纷纷效仿,互联网金融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其发展可谓欣欣向荣。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大学生这一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庞大群体被互联网金融的业务灵活多变、操作简单便捷以及市场服务面广等优点所吸引。互联网金融产品不仅改变了大学生的生活消费习惯,也改变了大学生的理财投资方式。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互联网金融产品虽然种类齐全为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它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各种监管制度并不完善,仍存在安全隐患。 二、文献综述 国外较早就有学者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进行研究,而对于大学生互联网理财观念的研究较少。国外学者针对大学生进行互联网消费的原因、差异性等方面展开了研究。Donna Mccloskey(2002)指出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的原因是感知有用和感知易用。Yoo-KyoungSeock、Lauren R.Bailey(2013)指出购物乐趣、时尚意识、价格意识、购物信心、方便意识及品牌忠诚度是大学生网络购物的主要原因。 国内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和理财的研究尚不完善。主要研究成果包括:王春晓(2009)认为性别、网龄和上网时间使用影响大学生网络消费的因素。钦国巍、顾若愚(2012)等指出便捷、自由和价廉是影响大学生网络消费的主要因素。 纵观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对于区域性尤其是皖北地区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的研究少之又少,而不同区域之间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存在差异。因此,本文就互联网金融对皖北地区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理财观念进行研究,可以对大学生消费理财观念的影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区域性文献进行补充和发展,以及指导大学生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影响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十分广泛,为了准确地把握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消费和理财的影响,本文仅围绕互联网金融消费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这两方面对蚌埠市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医学院和蚌埠学院三所高校的大学生进行调查,本次调查以实地问卷调查方式进行,设计了《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与理财情况调查问卷》。调查者随机抽查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整理出500份有效问卷。在受调查者的性别分布上,男生占42.15%,女生占57.85%;在年级分布上,大一占16.12%,大二占23.14%,大三占34.17%,大四占26.03%。 (一)大学生互联网金融消费统计分析。在500名受调查的大学生中,参加过网购消费的占98.76%,未参加过网购消费的占1.24%。受调查者去市区消费的频率分布上,经常去的占6.3%,一般占29.34%,不经常去的占37.19%,很少去的占27.27%。 由受调查大学生月均网络消费和月均生活费图可得知,大多数大学生的月均生活费为1,200元以下,少部分大学生月均生活费超出1,200元。近乎95%的大学生网购消费为5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消费极为稀少。由此可知,网络消费深受大学生的喜爱,大学生会拿出月均生活费的10~30%来进行网络消费购物。又由于受调查大学生去市区消费的不频繁可以得知,网络消费已经成为蚌埠三所高校大多数大学生的主要消费途径之一。(图1、图2) 由统计数据可知,上网时间越长、网购软件数量越多的大学生网络消费越多,在上网时间为3~5小时的大学生中,电子设备中的网购软件数量集中分布在2~5个之间,并且月均网络消费金额较多。据分析得知,网购软件数量与月均网络消费金额呈现正相关。(表1、表2) (二)影响大学生互联网金融消费的因素。通过以上调查数据的统计,我们针对影响蚌埠大学生互联网消费的因素进行分析。由于蚌埠市三所高校地理位置相近,所以校区与市区距离的因素并不在此次分析之中。 1、性别。性别与消费是有着一定的联系,例如女性对于消费偏爱的天性也决定了她们对于网络消费的喜爱。在网络消费中,女性总是处于主体地位。本次调查中,57.85%的女性,占据了网络消费的78.23%。由此可见大学生的网络消费因性别不同而存在差异。 2、年级。年级不同,学生对于消费的需求也不同,据统计调查发现,大一与大四学生进行网络消费较为稀少且月均消费额度较低,大二与大三的学生进行的网络消费较为频繁且月均消费额度较高。统计者认为,大一新生刚踏进大学校园,处于适应大学生活中对于网络消费相知甚少,而大四学生进行过的网络消费较多,加之实习等原因对于网络消费需求较低,大二、大三学生正处于对网络消费的活跃期,相对而言热衷于网络消费。 3、大学生月均生活费。大学生的月均生活费用是大学生进行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月均生活费用高的大学生生活宽裕,进行的网络消费也相对较多,月均生活费用低的大学生则较少的将钱财花费在网络消费之中。大学生月均生活费用与网络消费金额呈现正相关。 4、大学生使用网购app软件的数量。大学生使用网购软件数量的多少对于其网购消费具有一定的影响。网购软件数量较多的学生更愿意在闲暇时间进行“逛淘宝”、“逛天猫”等行为,从而有更多的消费机会,进行了更多的网络消费。网购软件较少的大学生,所占网络消费的份额较少。网购软件数量与大学生网络消费金额呈正相关。 5、大学校园的快递种类数量。网络消费依靠着快递实现买卖双方的交易,因此快递种类是否齐全对于该校学生进行网络消费至关重要。统计中,93.39%的大学生学校的快递种类齐全,92.98%的大学生取快递都较为方便。因此快递对于网络消费影响颇大。快递种类的不齐全,会影响买卖双方能否达成交易,而领取快递是否方便则影响了消费者继续进行消费的意愿。 (三)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影响 1、互联网金融使大学生的消费更为便捷。互联网金融工具作为新时代的新技术,在社会中应用广泛。逐渐出现的网银、支付宝、百度钱包等使得网络消费有了相对可靠的支付平台。京东、淘宝商城的出现令大学生可以更为方便快捷的找到自己需要的产品,不必到市区进行寻找。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也使得大学生的网络消费更为便捷。 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银行对于分期付款支持力度较低,小宗消费银行并不支持分期付款,而大学生对于大宗商品的消费能力颇弱。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分期付款产品如趣分期、名校贷、学生贷等层出不穷,大学生在消费中就可以直接进行分期付款,不需要到银行办理复杂的贷款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大学生的信用消费,促使更多的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 2、互联网金融激发了大学生的消费欲望。互联网金融消费的便捷极大地激发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天猫淘宝商城的立即购买,支付宝的快捷支付,各种快捷方便的消费通道,使得离市区较远、消费不方便的大学生获得了新的消费渠道。 网络购物平台的产品种类繁多,使大学生可以买到在附近买不到的东西,而低廉的价格也使得消费更为实惠,这些都大大刺激了大学生的消费欲望。 四、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理财观念的影响 (一)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统计分析。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发现:74.79%的大学生生活费用有结余,25.21%的大学生生活费用无结余,54.96%的大学生知道有理财产品但并未使用过,29.34%的大学生使用过理财产品,剩下15.7%的大学生并不知道理财产品。(图3) 由统计数据可知,蚌埠市三所高校的大多数大学生理财观念较为薄弱,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知之甚少,只有少数大学生进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理财,且理财方式相对单一,近半数的大学生选择余额宝等理财产品,仅有不到8%的大学生选择股票、基金和P2P平台。(表3) 据图表可知,大学生选择互联网理财的最主要原因是其操作的方便快捷,而非理财收益。 (二)影响大学生理财的因素 1、月末结余生活费。是否有月末结余生活费是能否进行理财的前提,而月末结余生活费的多少则决定了理财的方式,月末结余生活费较多可以进行的选择也多,月末结余生活费较少则理财选择也相应较少。 2、理财最低金额。大学生月生活费有限,相应的其月末的结余生活费也有限,理财最低金额则决定了大学生所掌握的流动资金能否进行理财行为。 3、理财收益。财帛动人心,收益是影响大学生理财的重要因素之一。高收益往往能吸引大学生进行理财,较低的收益则不能有效地激发理财的欲望。 4、理财方式的方便快捷。大学生都喜爱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处理问题,理财方式是否方便快捷也是吸引大学生进行理财的重要因素之一。快捷的理财方式能使大学生更方便的管理自己的钱财。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就是因为其方便快捷的特性吸引着广大的大学生们。 5、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理财产品的风险大小决定了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使得他们大多喜爱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理财观念的影响 1、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使得大学生理财意识增强。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关注互联网理财,他们将闲置资金投入其中,获取收益,锻炼了理财能力。理财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大学生规划生活,提高了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利于大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掌握理财知识,形成良好的理财习惯也可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2、互联网金融让大学生敢于尝试其他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随着大学生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广泛使用,他们对于理财产品的理解也逐步加深,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敢于购买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从赚取微薄的利息变为投资理财高收益,大学生的理财观念在改变,不再局限于银行利息,而是放眼于广大的金融市场,依靠自己的判断进行理财。 五、大学生进行互联网金融消费和理财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飞速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法制的不完善,监管力度的不足。因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问题较多,如今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而大学生社会阅历较少,轻易相信别人,正是骗子的重要目标群体之一。据本次调查问卷统计,其中就有24.38%的大学生遭遇过网络诈骗,因此大学生在进行网络消费和理财时需要更加理智和谨慎。 (一)加强大学生的消费理财教育,网络消费需谨慎有度。首先,学校应当重视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同时开展防范网络诈骗教育,防止大学生网络受骗,降低大学生受骗风险;其次,大学生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做到消费有度,不攀比,不盲目,培养自己良好的消费习惯。在进行网络消费时要谨防上当受骗,在进行交易付款时看清楚交易金额、网站信息等。此外,家长也要做好对大学生的消费理财教育,与孩子保持密切联络,了解孩子的消费支出,避免不恰当、不合理的额外消费。 (二)加强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网络消费中要仔细辨别商品真伪,使用第三方支付软件,不要与商家直接交易,购买商品时要向商家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当权益受到损害时,主动与商家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问题,再向网站服务平台投诉,对于仍旧未解决的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反映。总之,大学生应当提高维权意识,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建设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三)谨慎理财,接受理财教育,积极了解理财知识。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人才,掌握理财的基本知识是必要的。不应盲目从众,而是应该建立在理财知识的基础上,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了解,进而选择购买。盲目的购买理财产品是对自己的不负责,而合理的理财方式则能够降低理财风险,增加理财收益。因此,掌握理财知识至关重要。 (四)投资理财组合要多样化,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投资理财皆有风险,不应只关注收益而忽视风险,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大学生应该进行多样的投资理财,在降低风险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提高收益,进而培养自己的理财思维和意识。 六、结语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深入发展,蚌埠市三所高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行为比较普遍,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理财方面却知之甚少。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无疑是光明的,它将成为大学生消费投资理财的重要渠道。互联网金融在刺激着大学生消费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引导着大学生进行理财。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飞速发展,虽然方便了人们生活,但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大学生正处于心智发展和成熟期,不应盲目跟风,而应多学习消费和理财相关知识,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提高自身的判断能力,运用我们所学的消费理财知识,为自己服务,为大众服务。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监管的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更加健康繁荣。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下大学生理财发展 摘 要: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解释有关概念和定义。第二部分,分析互联网金融下的大学生理财现状。第三部分,探究造成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大学生理财的原因。第四部分,给出相关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大学生理财行为 一、定义与研究意义阐述 (一)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数据挖掘、云计算、移动支付和社交网络等)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是现代信息科技与传统金融业相结合产生的新兴领域。近几年来,互联网科技不断发展,给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助力,也带来了竞争。 (二)互联网金融下的大学生理财 大学生这个群体在理财方面存有着独特的特点,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发展,当代大学生理财在观念和方式上都发生了显著的改变。虽然从个体看,当个大学生资金少,理财意识不强,但通过互联网金融能将众多大学生的闲散资金聚集起来,这就是一股庞大的资金。而且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大学生会成为经济生活的主要参与者,大学阶段所养成的理财习惯,将会对其未来整个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三)研究的意义 长期以来,大学生理财理念的教育并不被人重视,对其理财行为特征的研究有诸多不足,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研究比存在许多空白之处。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和理财知识都有一定的了解,许多大学生也亲身参与其中。通过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为的研究,我们可以帮助大学生的理财行为更加科学合理;还可以找出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对大学生这一群体而言,存在的不足之处。当代大学生的理财和互联网金融有密切的联系,大学生现在的理财行为对其进入社会之后理财也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对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研究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二、互联网金融下大学生理财现状 为深入了解互联网金融下大学生理财现状,笔者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在湖南省内高校,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实地抽样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98份,有效回收率99.8%。调查问卷的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基本信息、互联网金融下理财行为,互联网金融下理财观念。下文将对此次调查结果以及其深层原因进行研究阐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参与度有待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多数大学生除了关注传统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外,普遍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有所关注。虽然大学生群体对互联网金融都有一定了了解,但是在自身理财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在调查的998名大学生中,只有其中446名使用过互联网金融。而且在使用过互联网金融的大学生中,8成是在两年以内使用互联网金融的,其中近半数是在一年以内才开始接触互联网金融。大学生在对互联网金融的使用上,主要是进行投资理财,新兴的互联网借贷、学生贷款、分期付款网购等参与度不到2成。 从研究结果看,近半数大学生是在近两年才参与互联网金融的。这表明这两年以来,当代大学生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参与人数增长迅速。当代大学生是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一代,对互联网比较熟悉,乐于尝试新生事物,喜欢追求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对互联网金融理财有很高的接受力。大学生有一定闲散资金可以用于理财投资,市场潜力大。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投入水平低 由于大学生每月可支配资金有限、理财意识不强,大学生理财投资整体还是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许多大学生认为只需要打理好每天的生活就好,并不需要专门划分出一些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还认为理财投资收益较少,手续又比较麻烦,没有进行理财投资的必要。 而且因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较短,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整体上保持着谨慎的态度,更多是停留在观望和尝试的阶段,理财投入维持在较低水平。在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大学生中,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金额占月可支配资金的比例主要集中在10%和10%到30%两个区间,占被调查人数的总体比例分别为44.44%和21.21%。这表明互联网金融理财主要是吸收了大学生部分剩余的流动资金。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占资金的份额不大,但通过调查发现,也有少数大学生理财投资金额大、投资金额占比高,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所进行投资。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高度相同 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大学生在互联网金融理财过程中,对理财产品的选择呈现出高度相同的情况。在理财投资方面,主要选择是余额宝和微信理财通,9成以上大学生使用以上两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其中选择余额宝人数是微信理财通人数的3倍左右。在互联网金融借贷方面,主要选择是人人贷和陆金所,4成多的人选择这两种方式进行网络贷款。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大学生群体的特点,在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和借贷产品上呈现出高度相同的情形,这是我们需要深入分析的。只有深入研究分析当代大学生在互联网金融时财方面有哪些特点,才能更好地对大学生理财策略选择提出合适的建议。 三、深层原因分析 (一)理财观念落后 当前,中国大学生理财意识比较落后。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理财意识。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的是重义轻利、耻于谈钱,所以大多数中国家庭传统教育在理财方面都比较淡泊,大学生从小接触的理财知识就比较少。而且中学时期以来长期应试教育,使得家长们教育重点主要集中在考试内容和书本知识上。家庭教育普遍认为,“只要考上好大学,就有光明的前途。”而忽略了对孩子理财观等其他世界观的教育。在这种成长环境下,最终导致了家长对孩子各种开支一手包办的现状,也导致了大学生们理财意识缺乏的现实。现实中,有的大学生花钱没有计划,甚至有奢侈浪费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不具备应有的理财观。二是虽然有的大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财意识,但对理财的理解上存在误区。有的大学生认为理财是富人的事情,普通学生钱少没有理财的必要;有的大学生认为,理财就是把每月剩下的生活费存在余额宝;还有些学生认为理财就是省钱,节约就是理财。这些混乱的理财意识使得在校大学生无法形成一个正确合理的理财观,这是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过程中主观意识上的不足。 (二)自身特点限制 然而,大学生这个群体在互联网金融理财过程中,其自身特点也导致了在理财方面客观上的局限性。主要特点有以下三个:一是资金规模小。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每月剩余的生活费,如上表格所示,大学生每月生活费数额主要集中在1000至2000元这个区间,而理财投资的份额更是主要集中在10%以下。 所以这就决定了大学生理财,只能选择投资门槛较低的投资渠道和理财产品。二是流动性要求高。大学生选择互联网金融理财,除了收益率和风险方面的考虑,存取是否方便也是重要的因素。便捷地进行资金存取,可以方便大学生网上购物和生活支出,这也是为什么大学生互联网金融理财,基本集中在支付宝余额宝和微信理财通这两个平台上的原因。三是风险承受能力低。大学生理财所得主要用于生活支出,加上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有限。一旦遭受风险,大学生可能会遭遇正常生活难以为继的情况,对大学生和其父母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理财教育 一、学校方面高校的理财教育课程应当做好理财知识的广泛普及,可以通过讲座、开设理财选修课程等方式向各专业学生提供接触理财、了解理财的机会。另外,各高校在开展理财课程的同时,应注重于学生之间的广泛交流,真正了解学生对理财知识的需求在哪些方面,同时多提供一些实践的机会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二、教育方式老师和家长应改变教育方式,鼓励学生去体验一下适当的理财方式,为学生明确理财意识和理财的重要意义,让学生重视理财,教导学生如何让正确的理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三、大学生自身。大学生自身必须要学会理性的消费,要有计划有目的花钱。与此同时,也要多阅读一些专业理财方面的书,主动的提升一下自身的理财意识,学习理财的专业知识。大学生可以去体验一下适宜的理财产品。 (二)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目前互联网上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货币基金、网上销售的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类理财产品、P2P网贷、网络销售的其他基金产品、比特币。我们通过分析这些产品的优缺点,就可以找出哪些产品是适合大学生进行投资的。 其实很多大学生第一个接触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余额宝,就是货币基金。余额宝依托银行卡的快捷支付和支付宝,以看得见的收益率和快捷的操作吸引了大量大学生进行投资。而且余额宝手机客户端的操作也很简洁,和支付宝一同为大学生网上购物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这对很多喜欢网购的大学生有强烈的吸引力。 银行理财产品虽然预期收益率高,但是投资门槛通常也很高,不是普通大学生有能力购买的。而较低门槛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和同期宝宝类产品收益率差不多,甚至低于同期宝宝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再加上这种理财产品交易手续比较繁琐,需要几天资金才能到账,实在难以满足大学生群体存取方面的要求。 保险类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比较相似。保险类理财产品的投保和退保比较方便的,但是和银行理财产品有同样的问题:高门槛,高收益;低门槛,低收益。资金到账期限比价长,可赎回期限通常在三个月以上。还有同学反映自从买了保险类理财产品后,总是会接到保险推销电话,这让他们感到很烦恼。 P2P网贷这种理财方式比较新颖,但是各种P2P理财产品风险较高,手续也很繁琐。P2P网贷审核担保还分线上审核担保和线下审核担保,其中线上平台审核担保风险很高,有借款人违约的新闻。P2P网贷的高风险,让很多大学生在选择理财产品的时候望而却步。 网络销售的其他基金产品,其实就是通过网上的各种销售平台购买基金。相比于线下购买,网上购买有手续费方面的优惠,而且操作方便,哪怕通过手机客户端也可以交易。但这类产品有一定的风险,有时候也会出现亏损。 比特币,严格来说不算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只能说是投机。比特币这类网络投机的产物,价格波动巨大、还存在交易平台信用风险和政策法律上的风险,因此不太建议大学生购买。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试论互联网金融理财 摘要: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迅速,和传统的理财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具有的优越性十分明显,本文主要就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优缺点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优点;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优点 (一)投资者受到的时空限制比较少 和传统的理财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受到的限制比较少。采用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者只要具有良好的网络环境,就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网络中断设备进行随时随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同时这种理财方式还可以全天不中断的进行理财投资。通过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者能够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对金融的投资理财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在互联网这个平台上,任何金融市场的信息都十分广泛,比较便于投资者对信息进行研读和分析,从而准确的判断投资的方向。互联网金融理财还具有高效性、及时性和信息量大的特点,这样投资者通过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析以及云计算等技术服务,能够更为准确地对自己所做的投资策略和决策进行分析和判断。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一些提供互联网金融理财服务的结业还可以获取大量的有关信息,根据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如信用情况、投资习惯、风险偏好等各个方面,提供给投资者个性化的服务,使其更好地利用互联网进行理财。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更好地做到零散理财 传统的金融投资理财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关注重点机构的客户以及个人优质的客户等一些资金实力比较强的群体而设立的,该种理财方式对投资者的要求比较高,需要投资者投资的数量较大,这一要求无疑是限制了许多中小型的投资者的需求。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较好的解决该种弊端,互联网金融理财通能够采用零散理财的方式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门槛。单就余额宝来说,2014年6月,余额宝的规模已经达到5741.60亿元,和上季度末的金额相比,其规模不断提高,稳居我国内最大的全球第四的大货币资金。余额宝的用户也突破了一个亿。采用余额宝进行投资的客户的稳定性很强,客户的资金具有很强烈的零散化,这样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将资金进行聚集,然后通过对各种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及运作,从而保证客户的零散资金也能够增值。 (三)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种类繁多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产品多种多样,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不断地进行创新,从而保证客户的利益,达到金融理财的目的。如今网上的理财产品十分众多比如百度理财中的百发、阿里的余额宝以及P2P忘带平台等一系列的理财投资产品。这些理财产品能够在短时间内对产品进行设计和面市,产品的创新效率比较好。特别是在如今云技术应用较为广泛,信息数据比较大的社会背景中,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将资金的需求和资金的供给者想联系,然和根据双方的不同需求对产品的收益率、规模和期限等各种要求,解决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之间的信息不畅通的问题,从而提高产品的购买数量。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产品设计不但要符合顾客的性需求,还应该具有便捷的服务。我们对百度理财百发进行分析,百度理财百发,顾客只需要通过简单的网上开户流程进行开户之后就能够随时随地的进行银行卡账户和理财账户的资金转移,并且还能够实时的查看自己的投资收入。这种理财方式相对于传统的理财方式,其投资的起点比较低,投资的期限相对较短,流动性较好。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投资起点低、收益率高 互联网金融理财能够直接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进行,十分方便,同时还节省了实体平台的成本,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的投资和实体平台的运作费用,让众多的投资者快速关注和使用。如今互联网金融理财企业不但能够具有较好的金融业务的收入,还能够让客户获得更多的利益,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理财企业还可以通过在投资平台上吸引企业对其进行广告投放等,能够更好地降低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运营成本,提高投资者的收益利润。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缺点 (一)信用风险问题 虽然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比较快,但是其存在的缺点也很多,尤其是信用问题,在互联网上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金融理财,在进行交易和投资的过程中无法得到双方的信用水平,这样就有可能会导致投资的双方所具有的信息不准确,信息要求不对称等问题。这样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存在违约风险和欺诈的情况。 (二)虚拟性较强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所用手续都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依靠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的投资理财,然而互联网所具有的虚拟特征十分明显,受到技术水平的影响,互联网这个平台很容易出现一些网络故障,如服务器被供给,从而造成一系列系统风险,导致客户的资料被泄露、数据丢失等,这样就会顾客带来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三)理财创新程度不够 如今,虽然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其创新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大多数的理财产品就是通过传统的理财产品的观念和方式,将之移植到互联网这个平台上进行,并没有属于自己的专属产品,缺乏一定的网络金融理财的专业人才。 (四)存在着一定的外部威胁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不断发展,其自身受到的威胁也十分广泛,一方面,我国的征信体系还不是很健全,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比较大的道德风险。同时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中还具有一定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国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引进的时间还比较短,但是其发展速度有十分迅速,我国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市场进行控制和监管,这样就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中容易出现监管的盲区,即便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增长快速,这种增长也是属于盲目增长的,在增长的过程中很容易涉及一些法律法规,从而出现更大的风险。 三、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建议 (一)提高管理和监控的力度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到发展,我国应该就互联网金融理财所具有的自身特点以及发展规律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确保互联网金融市场中既不缺乏监管力度,也不过度监管,更好地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在法律法规中还应该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在运作过程中的各种操作的行为都是符合法律和规定的,明确各种相关机构的职能,在法律层面上明确理财产品的分类,界定理财产品的种类,从而实现理财产品投资合同统一的文本规范。 (二)更好的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 如今,我国的信用体制还不是很健全,人们的信用情况只能够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系统进行查询,同时在进行查询的过程中查询的权利还受到很多限制和制约,而且通过这种信息查询的方式,在信息查询体系内存在的信息也只是片面的信息,不是全面,只是一些和经济活动有关的信用记录,并没有联系人其他方面的信用记录,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将用户的全部诚信记录都记录在客户的信用报告中来,之后再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和信息技术的分析等,建立一个完善的信用系统。 (三)严格的控制个人理财的产品经济以及技术风险 现如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还只是初级阶段,各种产品和技术都还不是很成熟,产品的经济和技术等方面都存在着违约的风险,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中就应该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技术等多个方面进行控制,不断地完善信息制度以及收益透明制度。收益透明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都能够更好地分配资源,保证资源配置合理,更好地引导投资者进行资金投资,从而实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便于客户对理财产品的筛选。互联网金融理财中存在着一定的网络技术的风险,因此在进行互联网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提高网络技术的水平,从而降低受到技术因素影响的风险。 (四)提高风险教育的力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收入也越来越高,人们的理财意识也变得更为强烈,但是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人们的理财知识还比较匮乏,对理财的风险认识也比较薄弱,知识单纯的关心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忽视了产品的风险性,这样人们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过程中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的力度,更好地提高投资者的素质,同时也降低了投资者在理财过程中的风险,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理财变得越来越普遍。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简单快捷方便的特征,但是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应该对风险有明确的认识,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谈“余额宝”引发的互联网金融理财 摘 要:2013年夏天,“余额宝”的上线,为互联网金融吸引了大量的关注和资金注入。从本质上来讲,“余额宝”是由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打造的一项全新的余额增值服务。收益高、流动性强、门槛低、简单快速、实时赎回等特性,让“余额宝”受到广泛接纳。然而目前,阿里巴巴已不再将主要精力放在余额宝本身的发展上,但由余额宝开拓出来的一系列线上理财产品却依旧活力十足。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余额宝;线上理财;银行 一、“余额宝”成为互联网金融先行者的原因分析 1.收益高,风险低,成本低。作为一款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最高达到7%以上,同时低门槛的特征也成为资金流入的一个重要条件,用户只需要将支付宝账户中的资金转入“余额宝”,用于购买一种货币基金,收益稳定,风险极低。而零手续费更是成为“余额宝”如此炙手可热的原因之一。 2.操作灵活,流动性高。“余额宝”采用的是T+0赎回,没有资金冻结的硬性要求,这相对于银行的定期存款极大地提升了资金流动性,相对于活期存款又在收益率上有较大的优势。 3.时代革新性。不同于传统的银行存款,线上理财恰好地适应了当前互联网发展潮流,更好地迎合了广大消费者零散闲置资金的理财需求。摆脱了银行单一渠道的束缚,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了基金的无中介状态销售。 二、继“余额宝”后,各类线上理财涌现 “余额宝”的横空出世和优良表现,让不少基金公司看到了市场的广阔,多以货币基金的销售来吸纳资金。包括银行在内,也不得不模仿余额宝打造类似的货币市场基金,留住客户。“宝宝大战”的火热,正说明了各方机构对这块市场的争取。 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主要分为四个类别:集收益、资金周转和支付功能于一身,推出的在线理财项目,如阿里巴巴(余额宝)、苏宁(零钱宝);基金公司在自己的直销平台上销售的产品,如汇添富基金推出的场内货币基金添富收益快钱;基金公司和知名互联网公司联合开发的理财产品,如微信理财通、百度理财计划B;银行自己发行银行端现金管理工具,如平安银行的平安盈。 互联网理财从无到有,业务规模飞速膨胀,投资者希望从线上理财得到更高的收益,而各方机构则希望在这场角逐中抢占市场。这块庞大的资金市场已经成为各大机构争夺的焦点。 三、互联网理财与传统理财的对比分析 纵观银行理财产品,不难发现其最大的缺点便是起点高,很多理财产品的起购金额都在万元以上。其次,周期长、流动性差也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板。这对于广大的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不愿意让将这笔资金承担风险。而对于大投资者,银行的理财收益率又不及基金、股票高,因此这部分资金也无法被吸引到传统理财上来。当越来越多的储户把存款转入“余额宝”这类理财账户后,这部分资金的支配权就从银行转向互联网企业。虽然银行也向互联网企业迎战,但由数据不难发现,资金已不再是银行间的储户资源转移。当前互联网理财吸金规模累积不过几千亿元,但由于客户黏性的不断增加,互联网企业对银行资金目前已形成了撬动趋势,吸金规模和比例都将继续上升。 四、未来线上理财的可行性分析和发展建议 1.风险评估。(1)货币基金本身的风险。余额宝本质就是货币基金在支付宝平台上买卖,而后推出各项线上理财项目,大多投资于较低风险的品种,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现金等。(2)互联网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在线购买理财产品其实暗藏信息泄露风险,因此保障用户的账户安全和资金安全,成为了各大机构开拓线上理财的前提。而对于用户而言,不要点击不明链接,不要上钓鱼网站,降低自己的风险。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3)监管空白地带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未来资本货币市场的潮流,正处于发展过程中,而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尚处起步阶段,未形成系统的监管制度体系。监管机构应该尽快构建起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4)大数据技术风险和操作性风险。数据安全在技术方面主要体现在,一是后台数据库安全要解决核心数据资源面临的“越权使用、权限滥用、权限盗用”等安全威胁;二是数据传输安全可以通过结合数字证书等安全认证机制和传输加密机制来保障数据传输安全。要解决安全问题,必须充分借鉴银行业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参考互联网信息安全体系,强化网络完全管理。 2.关于未来线上理财的发展建议。未来,线上理财已成为一个必然趋势,究竟是谁会主导或者分享这个市场,那就由市场作出抉择。一直以来,银行以垄断者的身份控制着货币资金的利率,互联网金融不仅让人们看到了利率市场化的希望,还推动了银行的创新。在互联网理财发展的过程中,防范线上理财的风险,保证安全性成为当前最重要的前提,必须通过多方的努力,确保线上理财这一时代创新产品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苏宁818“掌上理财”赚不停 互联网金融再送“发烧大礼包” 2015年的“818”理财节,苏宁理财将在投资者心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公开数据显示,苏宁掌上理财的份额占整个销售额的比例正在不断上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818”发烧节的临近,苏宁理财迅速推出了一系列高收益、低风险的定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只需在手机上轻松一指即可购买,并且还有黄金、现金券等好礼相送。 掌上理财 一键畅享高收益 目前,苏宁易付宝已具备较为完善的移动互联网理财功能,苏宁理财网页上的零钱宝、定期理财、基金理财等理财产品均可在易付宝上完成申购与提现。据介绍,用户只要打开苏宁易付宝APP,进入理财功能页面,苏宁定期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收益率等内容就能一目了然,并且轻松一键即可购买。 据了解,根据移动端用户的投资特点,苏宁理财还定期推出APP专享活动,为投资者准备了一系列财富增值“福利”。据介绍,苏宁理财平台定期理财产品的常规年化收益率为7.8%,但通过参与易付宝移动端理财活动,投资者申购同类产品可享受高达8.18%的年化收益。 相关统计显示,2015年上半年,苏宁理财产品的移动端销售增速迅猛。截至2015年6月底,苏宁定期理财产品的移动端申购占比接近80%。此外,苏宁零钱宝移动端申购笔数6月份环比增长44.6%,申购总额环比增长31.8%,苏宁零钱宝销售PC端和移动端占比已接近3:7。 多重好礼 黄金、现金券送不停 苏宁定期理财产品的特征在于其高收益、低风险。据了解,目前苏宁理财提供的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在8%以上。并且根据不同用户特点,还推出了一些特色理财产品定制服务,年化收益率从8.18%到10%不等。 据介绍,苏宁理财低风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苏宁定期理财产品由保险公司承保,银行、大型公司等机构担保,实现了对用户100%承兑。其次,苏宁定期理财后台依托完备的大数据计算、专业的风控系统、优质的IT系统平台,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安全保障。 凭借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苏宁理财成了用户投资的“香饽饽“,呈现供不应求的趋势。据了解,“818发烧节”期间,苏宁理财将推出最高收益10.8%的定期理财产品,并发放超过10亿元的理财现金券,理财的用户还会有机会获得黄金,力度空前。 “818”发烧节 苏宁金融好戏连台 除了互联网理财之外,苏宁易付宝、苏宁众筹、苏宁企业信贷、苏宁消费金融、苏宁保险上演了一台互联网金融“818”促销大戏。 据了解,苏宁易付宝发起了“超级星期六”活动,每周六全国数万家商户使用苏宁易付宝扫码付款可享受满20元减5元的优惠;苏宁众筹推出10元筹宝马车的项目;苏宁企业信贷在“818”期间推出账速融、信速融首笔贷款8.18折的优惠融资活动;任性付三零分期,“零首付、零手续费、零利息”让消费者任性购物;苏宁保险推出“乳制品召回损失险”,奶粉因质量问题被责令召回和下架,消费者可获得每罐2000元的赔偿。 一位接近苏宁理财的人士称,在“818”发烧节期间,苏宁互联网金融将继续整合支付、理财、众筹、企业信贷、消费金融、保险等资源,为广大消费者打造一个“人人发烧”的狂欢节。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基于余额宝和支付宝分析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催生了大量以“余额宝和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对于金融业具有扩大货币基金规模、推动金融市场化、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和培育新型金融业态等积极影响,同时也具有金融风险增大、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金融监管空白、抬高了传统金融的贷款利率等消极影响。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余额宝;支付宝;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 一、引言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与金融经济的相互碰撞,产生了新兴且便捷的支付产品,它们改善了人们的消费和生活方式,例如余额宝和支付宝。余额宝是支付宝和天弘基金合作的产物,它的吸金规模之大与速度之快,给传统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货币基金。然而,自2014年3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文件叫停二维码、虚拟信用卡等各种网络支付业务,《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在网络上的广泛传播,以及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均下调了支付宝的快捷支付业务的额度且还规定每月最高限额等,这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都将矛头指向了余额宝和支付宝,于是在金融甚至经济领域关于是否应该取缔余额宝和支付宝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而且正朝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辩论演进。 二、互联网理财对金融业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扩大货币基金规模 余额宝号称网上的“储蓄罐”,主要原因是它的门槛低(以一元起),利息日结算,收益率高达676%,是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193倍,这样满足了社会大量散户周期短、收益高的需求。因此,自从2013年7月开始至2014年2月截止,余额宝货币基金规模达4000亿元,在短短的8个月内,货币基金规模从3038亿元增加到约10000亿元,大约占中国货币基金总额的34%,可见,互联网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货币基金的规模和速度,解决了货币基金企业融资“时间长、利率高且难度大”的难题。 2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化进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意味着货币市场也不例外,在货币基金市场上,货币基金通过利率的市场化使资金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充分的利用,有利于提高货币基金的使用效率。由于余额宝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具有融资成本低、收益率高、流动性和灵活性较强等优势,使得大量用户将自己的银行活期存款提取出并转移到自己的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中,提高了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缓解了货币基金过多的滞存于金融机构而造成的资金浪费,同时也打破了金融机构独家垄断全社会大部分资金的格局,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使得传统金融机构面临着竞争风险,由于竞争促进了利率市场化,因此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推动了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利率的市场化真正实现,最终的结果是余额宝的套利空间会消失即金融机构与余额宝的利率相等,但是这种消失只是暂时性的,两者为了抢占货币基金的市场份额,必然展开新一轮的利率之战,如此循环下去,最终会促进货币基金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3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借助于互联网而产生的各种新型理财产品不断出现,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便是典型例证之一,在当今这个创新的年代,各行各业都在尽最大努力进行研发和创新,当然金融业也不例外,金融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这种互联网理财金融的发展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传统的金融监管法规原则及条例有些空白或不完善,需要金融监管机构重新思考和审视目前互联网理财给金融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找到传统金融的优势和劣势以及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和劣势,保证二者求同存异,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是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重要作用,达到其为金融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 4有利于培育新型金融业态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互联网理财产品不是洪水猛兽,而是新的技术平台和新的理念和策略,互联网理财不可能颠覆根深蒂固的传统金融业,但是会倒逼传统金融业进行改造、优化和升级,培育新的金融经营业态。传统金融业应吸收和借鉴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与自身特有的优势相结合,形成更优的金融发展业态,促进现代金融业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保证金融业快速、健康和稳定发展。 (二)消极影响 1互联网金融风险越来越大 (1)余额宝作为货币基金,自身就存在系统性风险。余额宝的本质是帮助用户进行基金支付的第三方平台,它与金融机构发售的基金产品一样,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并不是大多数用户认为的只赚不赔的最佳理财产品,因此提醒用户一定要警惕货币基金的收益风险。 (2)余额宝存在潜在的金融监管上的政策性风险。由于证监会监管方面的限制,余额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公司不能代销基金,作为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在整个货币基金链条上只能充当支付的角色,而真正的货币基金直销者是天弘基金,可见,余额宝在货币基金销售方面实际上是在打擦边球,从监管法规来看,余额宝既不违法也不合法,属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一旦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辐射到灰色地带,余额宝必然面临着被叫停的风险。 (3)余额宝抢占了银行的货币基金市场份额,面临着银行的竞争性风险。由于支付宝的支付体系构建于各大银行体系之上,当余额宝的吸金规模和能力对银行构成威胁时,银行必然联合起来一起攻击余额宝,目前,余额宝的吸金特征与银行的吸收存款业务相类似,二者已经形成了竞争关系,各大银行必然通过控制自己的平台来摧毁余额宝的根基,达到彻底封杀余额宝的目的,使余额宝面临着灾难性风险。 2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不利于金融业健康发展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以其特有的货币基金流动性快为特征,满足了大量资金少的散户一方面追求高额的利息,另一方面货币基金使用便捷灵活的愿望,这对于大量小额散户短期内是有利的,但是在货币基金总额不变条件下,依据费雪方程式可知,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必然会导致物价水平上升,实际货币供给量减少,进而导致利率上升,进一步加剧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矛盾,造成金融业内部矛盾不断升级,在金融监管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情况下,金融业很难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3互联网理财金融监管尚处于空白 互联网理财作为一种新型金融经营业态,它与传统金融业的最大不同是不成熟,最重要的是在目前金融监管条例中没有对其专门进行监管的法律规定,且互联网理财发展又非常迅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它的发展对传统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造成巨大冲击,形成理财产品一边倒的格局,不利于理财产品在金融业内平衡稳定发展,最终必然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金融业的发展道路上必然会受到更多更大的障碍或阻力。 4互联网理财提升了传统金融的贷款利率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保持在5%以上,而传统金融中的老大即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仅为035%,五年期整存整取的利率才为475%,可见,两者收益率的差距相当显著。这也意味着在吸金竞争力方面的相差悬殊,互联网金融理财给传统金融带来了巨大压力与挑战,在央行不干预的条件下,传统金融业若不转型且不影响其利润率的条件下的唯一办法就是上调存款利率,这样会造成货币贷款额需求量显著下降,传统金融机构货币滞存增加,货币市场流通不畅,极易引发新一轮的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不利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这一点一定要引起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启示 (一)对于传统金融业的启示 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刚刚起步,短期来看其对传统金融业的发展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长期来看,如果按照目前速度发展下去,可以预见它对传统金融业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以“余额宝”为例来分析互联网理财对传统金融业的启示。应警惕互联网理财的“长尾效应”。长尾效应认为所有非主流的市场累加起来就会形成一个比主流市场还大的市场。由于传统金融业,尤其银行业以其活期存款利率低,贷款利率高而闻名,加上传 统金融坚持“二八定律”原则,认为80%的利润是由20%的大客户带来的,不愿意为小微客户提供服务,这就给互联网理财企业“吸存”大量小额散户资金创造了条件,近期各大商业银行也意识到了竞争压力,正在转变传统垄断经营的观念,开始重视互联网金融的“长尾效应”,例如广发银行与易方达基金公司合作推出“智能金账户”和“快溢通”业务,智能金账户的利率高于活期利率。在未来,传统金融业一定要和优秀的基金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更安全便利且收益率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将自己的优势与基金公司的优势相结合,取长补短,共同开展业务才是正确的发展道路。 (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启示 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互联网理财也不例外,这就提醒理财用户要提高对互联网理财的警惕性,与此同时也要求互联网金融公司加强自身诚信建设,最好实现资金运行信息公开透明化,不要忽悠广大用户,虽然互联网理财收益率较高,但是一旦诚信问题受到质疑,那么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这一点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要注意防范网络风险,由于互联网理财的一切手续或程序都是使用互联网按照指定命令借助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进行传输和转换数据信息,这些数据信息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因为通过掌握这些信息可以把握一国经济情报,这直接关系到国家金融信息的安全与金融业的稳定运行。 (三)对于金融监管部门的启示 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是保证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就要求一方面面对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金融监管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监管的法规条例,重点完善监管体系,守住风险底线,对其进行适当的引导与监管。规范有时也是一种保护,是为了其更好更快的成长,保证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对传统金融业的经营理念进行改革或转型升级引导,意识到竞争压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当二者竞争矛盾升级时,金融监管部门要成为它们矛盾消除的调节器,达到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双重效果,实现他们之间求同存异,相互融合,互惠共生,共同推进金融业整体科学、健康、稳定的发展。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及对策刍议 摘要:近年来,随着货币市场的蓬勃发展,各种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其中最为典型和突出的是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出现,最具影响力的包括移动支付功能的支付宝、易支付、微信支付等现代信息科技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物。这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金融理财模式的出现,对于目前我国金融理财的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问题。文章主要通过探讨在当下互联网与金融紧密结合所带来的金融市场所带来的理财风险及如何对应这种风险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安全对策;支付宝、余额宝 这几年来,我国互联网与金融市场火热的结合发展起来,尤其是以支付宝、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出现,其使用人群已经超过八千万以上,随之而涌现的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服务、不同方式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纷纷面世,并取得了较好成绩的发展和运用。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的出现和火爆趋势,也对理财带来了一定风险,为此,本文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理财进行详细的叙述分析,从而找出应对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的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和传统金融理财的对比 互联网金融理财在逐步的颠覆传统的金融理财。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与货币市场基金紧密相连,并主要是对同业存款、短期国债和央行票据进行投资,这使得其所获得利息明显高于传统存款的利率,在一定程度上那个推动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形成;而传统金融理财通过银行办理业务,并进行储蓄理财来对资金进行管理,但互联网理财一方面为老百姓带来了方便也更丰富的提供了理财的种类,但在一定程度上传统金融理财在老百姓的心中占有根深蒂固的选择地位。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全新的富有现代化金融理财的时代特性的金融产品,对此,传统所具备的金融监管管理制度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内容已经不能与之相适应,其中以互联网普遍使用的阿里巴巴开发的余额宝,天弘基金通过支付宝设立了账户的余额,而支付宝销售结算专户和天弘基金通过在支付宝平台所形成的基金直销都是在证监会的监管下,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的还包括备付金的账户和基金结算账户的资金监管。根据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是可以购买协议存款,但对是否可以直接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根本上而言,支付宝具有违规的嫌疑,其存在着一些不能被监管的风险。 (二)货币市场风险 对于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虽表面上看起来名目多而杂,但实际上仍是属于货币基金,只是通过电商平台与基金公司相互合作,为客户通过借助理财产品来做增值服务。其所形成的收益会受到利率政策以及货币市场的双重影响,但由于利率政策和货币市场所产生的变化会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最直接的影响,一旦具有较高的收益,也就意味着同时具有较高的风险,同时由于目前所存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多数具有收益浮动和不保本的因素,货币市场表现不景气,就会出现货币性基金的收益会相应的下降,最终就有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 (三)系统性的风险 我国目前已经出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准入门的门槛条件低,出现很多不同的网络公司和金融机构通过推出各种高收益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有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就以最为火热的余额宝来说,它在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就突破了5000亿,这个比例占据了全国总储蓄的百分之一。作为货币市场基金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在如此庞大的规模之下的资金因为缺乏一有效的监管,如果出现市场波动或者投资失误等风险问题,就会减损资金或者破产危机,最终容易形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四)纠纷风险 虽然互联网理财产品作为投资理财的产品,在进行对外宣传的时候让理财客户忽略了这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产品规模、运作模式、风险提示等信息情况都只是进行了模糊不清的说明有些信息内容甚至是只字未提。因此在运用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时候,在注重其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需要对其可能出现的亏损做出相应的知悉了解,尤其是当下互联网模式下,账户安全容易出现各种金融消费的纠纷问题,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遭到侵害。 三、应对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的对策 (一)加快对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并完善互联网的金融法律法规 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市场能够得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加强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建设。具体做法:应加快我国针对互联网的立法进程,通过法律形式将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都按照一定的规范法律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应该对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进行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补充,并在原来已有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补充适应当下互联网金融的新兴发展形式和需要。最后,给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建立一个公平、平等的交易平台,形成有序的交易规则,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交易在识别数字签名、保护消费者个人消息、保存电子交易凭证、明确交易主体的责任等多方面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 随着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蓬勃快速发展,对于这种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也随指有着很高的热情,但由于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速度快,人们对其金融知识的相关学习相对浅薄,缺乏一定的理财风险判断力,因此对于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成为当前重点关注内容之一。具体保护措施首先是国家应该颁布保护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法,对于这种互联网的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责任承担、消费者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机构的信息披露等问题作出明确而合理的法律规定,让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参与者可以在统一而规范的流程中进行业务的办理,这样也有利于相关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另外,为消费者建立可以通过咨询而得到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更好的了解的模式,对产品的特点、购买可能出现的风险存在问题的了解,尽量避免因为随意乱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现象。 (三)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存在着主体和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的问题。在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激烈发展的时期,如果出现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不明的情况,极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或者监管主体通过钻空子导致的滥用监管权的问题,这种现象的发生是非常不利于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严格规范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主题监管地位,并明确具体人员的监管职责的分配,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相关的具体操作要求来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可持续发展。 (四)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管理 对于正在如火如荼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其发展也是变化不可控制和估量,由于针对互联网的金融理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着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监管体系有着严重的监管力度不够和不能与这种互联网发展的变化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就成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正常运转和发展的重要管理形式。首先必须建立关于互联网的行业协会,并通过自律管理的充分作用发挥,来维护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共同利益与竞争秩序,并加强互联网理财行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尽量避免因为恶性竞争带来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努力为互联网金融系统提供一个稳定又规范的管理标准,并通过定期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深入的培训学习,增强其业务操作能力和工作责任感。 (五)构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 互联网本身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扩大,就不断出现着各种安全隐患,包括被病毒入侵或者安全协议密钥不够稳定等问题的出现,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建立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才能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首先,必须建立安全又稳定的数据库,并通过对资金投入的增加来提高硬件设备的防攻击、抗病毒的能力,为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建立一个可靠健康的外部环境;其次,通过加大对信息保密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建设更为安全的监管制度体系,从而更好的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的安全进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今高速发展的经济时代,互联网和金融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由于门槛低、效率高等优势在目前对金融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此出现的金融风险也层出不穷,必须建立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下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创新对策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入发展,银行业的全面放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其运作、支付、低门槛等对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具有挑战性,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产生冲击和压力。探讨理财业务的创新、营销模式、风险等问题,提出定位、创新、研发、改变等对策。 理财业务作为银行带来额外非利息收入的新的利润增长点,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理财业务对国有商业银行有着举足轻重作用。但目前互联网金融,新兴银行等影响着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互联网的理财业务虽然是新兴业务,才刚刚起步,但却是风生水起,得到迅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面临冲击日益显现:理财业务出现大面积低收益、转变业务等现象。下面就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状存在的不足及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此更好促 进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进行讨论。 一、现状及不足点 互联网中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不断涌现,互联网充分利用其互联技术信息传播迅速,运营成本低,客户参与度高,就其高效率便捷等特点迅速占领了网络。国有商业银行面临业务发展和业务流程,产品创新研发、客户宣传、支付结算,服务等许多不足,下面就几点不足展开分析: 创新能力不足 研发方面忽视了对投资者理财需求,难以很好地针对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和新的业务流程和支付系统。例如一些理财产品操作程序繁琐,客户需要取号排队到柜台办理,花费手续费和大量时间;理财业务产品创新能力方面略有欠缺;产品缺乏流动性,变现能力较差;购买门槛高等。各商业银行对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品开发较少,许多产品开发相互模仿,产品内容相似,不能够形成竞争优势,对市场变化不够敏锐,知识含量较高的对外投资和投资管理量,来源不广,对某一类业务依赖性较大,没有认真和充分考虑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适用性。对银行来说如果不对理财业务产品进行更新发展,客户可能就被其他新发行的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所占领。 理财业务市场营销缺乏力度 营销观念不强,服务不到位,缺乏主动营销意识,坐、等、靠现象比较突出,认为客户自己会找上门来要求进行个人理财。现实中尽管几年来理财产品大量出现,但大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也是初步认识,真正了解的并不多;产品推介、产品宣传、理财规划咨询、推广没有很好策划,难以激发投资者购买欲望;个人理财业务推销倾向比较追求量指标,忽视质指标方面比较明显,给人造成负面印象,造成客户的厌倦心理。 对产品风险提示不够。理财业务风险具有隐蔽性且难予预测性,对潜在的风险提示不足,在销售理财产品时,一味强调预期收益率、高收益率,一旦达不到预期,客户就有被骗的感觉,容易造成客户对银行的失信和流失。 发展模式不健全。受分业经营管理体制约束,极大地限制了理财业务拓展空间,一些理财产品多数都是以代销的形式进入金融银行。 二、创新发展对策 互联网金融虽具有低门槛,流动性好,但风险高,一旦平台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实情况下,投资者很难追回自己的利益。而 一方面“有钱存银行”这种惯性行为在我国已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经过长期的发展,已建立了强有力的信用与资金安全保障和风险控制体系,积累了资本实力、市场地位和客户信任。是互联网等第三方机构无可比拟。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应综合竞争对手的劣势以及自身的优势,根据客户及客户需求量身定做,尤其要重视中小客户特别是中老年人及无暇打理资产的这一群体投资者。针对这一现状,具体提出一下几点对策: 抓住改革的政策环境。对即将推出的银行混业经营、利率市场化、保险和证券投资的业务作为银行自营业务、亚投行、银行与电商之间业务等政策环境,发展潜力巨大。银行可以开发捆绑式产品,通过向客户提供个性的综合理财计划(资产管理)来带动银行产品销售,可以预见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等闸门一旦放开,理财业务将迎来新一轮加速发展期。 定制多元化。通过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发掘和整合,形成更准确的客户定位。既要定位高端客户,也要满足中低端客户,既要满足风险偏好性客户,也要满足风险厌恶行客户。整合营销产品如证券、保险、基金、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等产品;大力营销新股申购型理财产品、超短期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风险度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加快形成寿险与财险、理财与保险类产品合理配比的,个人保险产品线如结构性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代客境外理财信贷类理财产品。结合区域经济金融条件把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的业务作为战略性业务来抓。以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 引进具有研发创新专业人员,加强理财产品模式创新。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更新以及多元化发展的原则,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的优势,深度挖掘和创新研发大数据,第三方支付信息等技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理财业务涉及到税收、财务、会计、计算机信息、法律、投资、银行、保险等各面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这就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需不断招纳、选拔、引进、和激励一批复合型金融理财人才。不断开发更新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发掘和整合,从研发到销售提供客户满意的理财业务产品。开发新产品要注入新的活力元素,形成更准确的客户定位。如开发理财业务程序简便易操作的程序,注重客户体验的系统,开发相应的分销渠道以及服务平台营销网络。开发适合高、中、低端客户群体需求的产品。同时要降低购买理财产品的门槛,以及利率、费率限制,取消一些不必要的障碍。在创新上要紧贴市场,防止出现产品与需求脱节现象。结合其他业务进行交叉营销,循环营销,也促进其他业务的发展。这些都需要相关的技术和人才,才能吸引投资者,才能实现利润和市场份额的扩大。 细分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银行应关注对投资者群体的细分,个性化服务是理财的重中之重。理财产品千差万别,正确评估客户,选择最适合的产品推销:按收入、年龄、学历、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按照客户的预期收益和具体需求,为客户分析和规划人生不同阶段,如青年期、成熟期、退休期等时期的财务状况。针对高端客户,可提供高档、全面的产品如证券、外币代客境外理财信贷类理财产品。对低端客户可提供风险度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储蓄组合、基金买卖等。并制定长远理财规划方案,提高客户忠诚度。提供并有高质量的动态跟踪服务。 改变服务理念,改变营销策略,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商业银行在发展客户管理与营销活动中,要把金融产品的市场营销与金融服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系统地分析研究。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向顾客传递产品形象,通过引导、介绍、劝导、说服来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充分利用媒体如网络、手机、微信微博等传播工具,全方位提升与客户的联系,提升影响力,通过移动客户端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有力地推进理财业务市场。营销过程中不仅仅只追求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率,要真正确立“以顾客需求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制定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产品组合,贯穿始终。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应做好投资者风险教育和评估,同时向理财客户提供市场和银行风险控制系统。包括日常监测、电脑信息与决策系统,及时计算银行的资产组合以及各种的价格、波动幅度、市场风险等,分析出现各种情况的概率及对策,帮助其分析市场趋势,决定资本额、风险敞口额、止亏限额和流动性限额等。使投资者真正感受到国有商业银行强有力的信用与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体系。使国有商业银行同互联网金融企业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力的位置。 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金融业已不再是以前的传统发展形式,其他行业的竞争也相当激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势在必行。一方面,改革创新能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给客户创造一个多元化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也为银行业甚至是金融行业提供发展动力,甚至提高国家金融市场在国际上的地位及影响力。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2015 互联网金融改变我们的理财生活《投资与理财》主办论坛场面火爆 1月17日,国内发行量最大的理财杂志《投资与理财》联合监管层、学术界、从业者代表和媒体等,在北京成功举办“2015 互联网金融改变的理财生活高峰论坛”,深入研究讨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投资者的教育和保护问题,以期对行业良性发展有所帮助。大会共有200多人参与,场面火爆。著名演员、Star VC联合创始人任泉到场助阵,并发表“Star VC对互联网金融的思考”的演讲(详见P48)。 2014年,全民理财风生水起的一年。各种理财工具竞相推出,互联网金融百舸竞流。如何更好地管好钱袋子,也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热议话题。 不仅理财渠道不断拓宽,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用支付宝钱包可以在琳琅满目的商场购买商品,打车不用现金,而改用微信理财通支付,抢微信红包已经成为节日期间小小的期待。去众筹平台上当一次股东,在P2P平台上体验数倍于银行的超高收益,甚至每天看余额宝收益都成为一种不自觉的习惯。如此种种,已经体现出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理财习惯。 在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的当下,曾经保守的银行家们也开始学着用互联网思维审视行业的未来发展。而在余额宝们和银行存款规模的此消彼长中,利率市场化也在不断推进。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在余额宝的影响下,货币基金已经成为老百姓不可或缺的理财“底层账户”。 过去的一年,虽然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但同时出现的事故也不在少数,P2P跑路、众筹平台倒闭、电子白银期货诈骗等等,因此对于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也是行业发展中很重要的一环。 对于很多人来讲,安全性依然是重中之重。大家对互联网金融从怀疑到认知,经历了很长的时间,现在互联网金融依然处于初级阶段,未来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但对于大众来说,互联网金融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理财习惯,更带来了无限选择和可能。 有监管层领导曾提出,互联网金融要以更严格的标准,强化投资者保护、风险意识培养和金融教育等功能。同时,要保护客户的合法知情权、个人信息等,任何机构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擅自动用客户资产或泄露客户信息。 下面我们来看看论坛现场嘉宾的精彩观点。 张磊 天弘基金副总经理 互联网技术革命性降低的成本 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革命性的降低成本,我们会看到以前只有中产阶级才能申请信用卡,现在大学生如果在一个电商的网站上多次交易买东西,也可以打网络白条了。这就是信用卡门槛降低了。正是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才使货币基金从以前的1000块钱的门槛降低到现在的一块钱。大家知道,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是千分之三,一块钱的管理费是三厘钱。我们要投资管理,还要为客户服务,正是因为我们有了互联网,所以可以大幅的降低成本,使我们在校的学生,使我们的“丝”,使处于底层的劳动者,他们在收入微薄的情况下也可以理财了,门槛降低了。 窦云红 华夏银行总行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 银行不会落后于互联网金融时代 银行的创新能力我们不担忧,但是我们还是比较担忧在座的各位的第三方机构,你们给金融市场带来的巨大的触动,真的是把老百姓的投资习惯给改变了。 虽然银行现在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风控体系,但任何金融背后都是服务,银行和在座的机构一样,要不断的跟着时代变化,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现在的需求是足不出户,可以体验到多种想要的产品,所以,银行照样不会落后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时代,我们华夏银行从2013年开始,也一直在倡导我们要打造第二银行,也就是我们以互联网时代为主流做的相关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其它媒介的功能银行的革命。 周治翰 开鑫贷副总经理 互联网金融一定会让理财变得简单 理财领域在生活中,相对以前来说,是非常不方便的领域,无论买什么理财产品,都需要到柜台排队,有时候买一些相对高收益的信托的话,还要有大量的资金要进行面签,对一般的客户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行为。但是互联网金融兴起以后,这种理财变得越来越简单,越来越方便,越来越透明。 回想我们一开始设计开鑫贷这个产品的时候,也没有预料到在金融服务领域会做那么多的创新。现在有那么多层出不穷的,令人耳目一新的场景,我们非常有信心。在不远的将来,互联网领域一定会让理财变得简单,希望大家能够开心理财,开心生活。 何彬 宜信投米网总经理 希望2015年看到更多的P2P公司不兜底 我们希望在2015年会看到更多的公司是不兜底的,我们希望2015年信托公司也不兜底。我们都在教育市场,教育客户,教育小白投资者,理财也会有风险。 在2015和2016年,我相信P2P会有很大的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对每一个从业的公司来讲,如何平衡高速发展和风险控制是有很大的挑战。在创新方面,我不认为在底层的金融属性上可以做得很快,很大的革命性的创新,这是很难的。一般的平台也不会轻易尝试,更多的是利用互联网的手段和技术在运营,在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方面做更多的尝试。 蒋轩 搜易贷coo P2P平台还是保障一定的投资安全性 我们自己也思考这个问题,每个平台都不希望出现兜底这样的事情,这不仅仅是对自身平台有伤害。 我们感觉互联网有效率,让大家把比较复杂的交易简单化。如果还是线下的面签,风险测试在网上做,是不是更有效。我感觉应该是更简单的方式,限制一些投资额度,强制分散它的投资资产的种类,或者说自身的平台,通过更好的保障机构,起码在某一个额度内保障资金的安全,这是平台发展的方向。举个例子,好比说我去一个市场买东西,如果我买到了假货,我对这个东西判断不专业,我看不出来是假货,这就要求这个市场是否有足够多的措施,防范假货的发生。 袁成龙 向上金服 兜底是目前很多平台不得已的选择 兜底可以说是在早期阶段,大家为了获得客户的信任,为了在这个市场上,在业务上生存下来,做了一个不得已的选择。我们在这个行业里也看到,在早期阶段,有极个别的公司是不能提供这种担保,或者是不提供兜底的,但是发展得确实不是特别好。那么这个现象的存在,不是我们任何一家公司问题,而是现在所处的金融环境的问题。 对于投资者来说,2015年更应该培养自己的风险意识,用审慎的态度挑选平台吧。我觉得2014年已经发生的大量“跑路”事件,应该让投资人在2015年在选择平台上更慎重一些。 张巍微 中瑞财富CEO 平台要做自己能控制的事情 我们要尊重客观现实,现在的监管环境是怎么样的,老百姓的思路是怎么样的,平台显示的状况又是怎么样的,要尊重这三个现实,作出自己的选择。要知道自己的能力在哪里,界定好自己能力的边界,做自己能控制的事情,我觉得很多事情看似矛盾,实际上不是矛盾。 主要是做供应链金融这块。首先我们选择一条可以做供应链金融的供应链,比如说像煤炭供应链,这是非常好的供应链,市场空间非常大,在供应链金融方面的需求大概有5000亿左右的规模,所以它是非常值得做的。第二个是这条供应链非常稳定,因为下游最终的还款方,我们可以界定为国有五大电厂,在目前的情况下,国有五大电厂倒闭的可能性五年到十年未必能够看得到,这是非常好的供应链。 张志威 抱财网联合创始人 P2P本来就是高收益高风险 我认为是投资者教育的问题。在P2P行业,我个人认为一直有一个理解上的误区,很多平台讲的是高收益,低风险,但P2P本来就是高收益,高风险。我个人认为P2P就是风险高的产品,所以收益高。大家炒股不会闹事儿,P2P将来也会这样的,随着投资者越来越理性,越来越客观,他投的时候会认识到有可能会有风险。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这些产品依托传统银行的框架,来做改善就可以了。传统的银行受制于体制的约束,或者是监管的约束,现在很多产品在银行内部都已经设计出来了,但是推出的时候受制于规则监管,推不开,我们拿过来直接用就可以了。这是我们的大的思路,就是贴近银行。 叶大清 融360CEO 未来垂直细分领域的机会较大 我认为学生分期这种细分市场是比较好的资产。你把钱借给学生,虽然他的收入能力没到这个层次,但是我们看好大学生有钱还,以后会很成功的,而你要借给一个企业,企业如果关门了,他就没有第二次生命。 我觉得深入细分垂直是很好的,像房子的抵押、汽车的抵押,这个市场规模还是比较大的,需求比较大。银行没有很好的服务这些企业,像众筹、P2P的模式,可以用好的风控手段,解决这些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尽可能的规避监管风险,我觉得还是很有机会的。 高竞 挖财信用服务事业部总经理 互联网金融和辛亥革命意义一样 1911年的辛亥革命,让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从此帝制不再。2014年互联网金融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也让很多原先自己与投资理财无缘的用户也可以理财,让大家知道自己也有理财的权利。但之前投资理财门槛多么高,大家比我还清楚。2014年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元年,这一年可以媲美辛亥革命的作用。更多的不是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多少便利,更多的是2014年互联网金融让很多人知道原来我也有理财的权利,我可以理财,我应该理财,我能够理财。这样是把权利的赋予深入人心,这才是互联网起到的最大的作用,而不仅仅是在效益上、渠道上、成本上的经营发挥的影响。 李爱君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互联网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很重要 如果互联网金融创新没有流动性,没有安全性,没有效益性,这个社会是不需要的。还有行为监管里的知情权,私人的隐私权的保护,还有知悉权,在这上面进行行为监管,重要的一条就是关注信息披露制度,并不是传统金融机构主体的信息披露,一定要进行产品的信息披露。在众筹平台上,它的产品已经非常复杂了,如果产品不进行信息披露,投资者不了解产品,是无法投资的。用其它的方式做宣传来吸引投资者,这是不负责任的,也是背道而驰的,所以首先要做产品的信息披露。 张兵 中投产业基金负责人 对互联网金融宣传不能过度包装 我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解读要回归常识,特别是媒体和从业者的宣传不要过度的夸大和包装,这样会让投资人忽略风险。比如像“宝宝”的产品,比如是预期类的收益率,但是更多宣传的是保本,那么这是一种误导。我认为线下资产都不会因为搬到线上来有变革,所以在宣传高收益的情况下,必须要披露有高风险,有责任的从业企业要承担起这个义务来。类货币基金产品一定要注意流动性风险,如果我们发行了一款产品,如果投资人集中要求回赎,那么管理人很难兑现。还有杠杆的风险,有的公司做的几十万、几百万风险不大,但是几十亿、几百亿,完全覆盖不了。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理财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互联网理财业务的迅速发展,互联网理财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问题日益凸显。本文对我国互联网理财的发展现状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互联网理财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 金融消费者 权益保护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业正由单纯的支付业务拓展到融资、理财等传统金融业务领域。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推出的“余额宝”自2013年6月13日上线以来,其规模和客户数均呈现了爆发式增长,仅数月就抢占了华夏基金雄踞七年之久的公募基金头把交椅。随后,现金宝、活期宝、微信理财通等各种货币基金型互联网理财产品纷纷面市,同样受到热捧。互联网理财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云计算等高新技术,以高效便捷、成本低廉为竞争优势,成为普惠金融的一支新军。然而,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特殊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我国在互联网理财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一、互联网理财发展现状 2013年号称“互联网金融元年”。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理财和互联网保险等新业态以意想不到的惊人速度迅猛发展。互联网的元素使得金融操作变得更为灵活多样,最新颖的金融投资消费理念不断被国民所认识和接受。 国内银行、保险、投资等金融控股集团很早之前就已借助互联网向用户提供金融理财服务,但与传统的理财服务无本质区别,因而并未受到太多关注。2013年横空出世的余额宝等新兴互联网理财产品既有和活期存款一样的灵活性,又具有“操作简单”、“支付便捷”、“收益较高”、“无资金限制门槛”等特点,正逐渐改变原来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业务模式,备受年轻人追捧。据现代国际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对互联网理财产品使用情况的调研结果显示:受访者中超过85%使用过互联网理财产品,仅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受访者年龄小于25岁的占比为47.9%,这一年轻群体乐于接受新事物,但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对较弱、风险承受能力也较低。 互联网理财拓宽了社会公众的投资理财渠道,提高了中小投资者闲散资金的收益,实践着惠普金融的理念。余额宝得到市场充分认可后,更多的电商、银行、证券及基金公司之间加强了合作,陆续推出了多款类似“余额宝”的互联网理财工具(详见下表),并拓展了余额宝的部分理财功能,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理财需求。 国内部分互联网理财工具一览表 资料来源:基金公司网站和媒体材料。 二、互联网理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风险。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的法律盲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诸多问题。互联网理财业务本身也没有一个成熟的模式,其过度扩张将引发一定的法律风险。如互联网理财与影子银行、与非法集资的界限还不是特别清晰;销售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公司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近期发生的理财平台用户资金被盗案中,某互联网企业要求客户先举证“不能归责于客户自身原因”方可“全额赔付”,导致客户索赔无门。 2.过度宣传风险。新发售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往往采用过度宣传手段,对此需保持谨慎态度,尤其是有些宣传放大产品收益性,而对亏损等风险提示不足,很容易对金融消费者产生误导。如某些互联网理财产品公开宣传其“7日年化收益率”能达到多少,是银行活期存款的多少倍,但那其实只是动态时点数,投资者很难获得那么高的收益率。夸大宣传不利于树立互联网理财产品良好的公众形象。 3.网络安全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多通过外包模式实现科技保障,而自身对系统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的资源投入相对不足,与银行、直销等渠道相比,其抵御黑客攻击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较弱。就互联网理财而言,一旦用户信息泄漏或窃贼利用技术手段导致用户资金被盗,不仅举证困难,还存在侵权人难以找到的维权困境。因此,在缺乏严格有效技术标准的环境中,一味追求简洁、便利,忽视技术安全必然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4.收益兑付和流动性风险。投资理财类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原有的客户保证金转换成货币基金等投资理财产品,是今年我国互联网金融中出现的新业务模式。互联网直销基金大多提供7×24小时交易服务,而货币市场基金有固定交易时间,有的产品为保证流动性需要垫付自有资金。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收益兑付风险和垫付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二)原因分析 1.立法处于空白。目前,我国包括互联网理财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属于典型的“监管空白”,涉及金融理财方面的基本法律主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以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部门规章,但对于互联网理财的监管机构、法律主体资格、业务范围、内控风险及法律责任等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需尽快予以完善。目前针对互联网理财的金融监管规范规定,很少涉及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有关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的规定更是空白,对不当销售行为仅有原则性且抽象的规定,难以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有效救济。 2.监管机构缺位。我国目前对于互联网理财的监管主体和创新行为均没有明确规定。以“余额宝”为例,该产品涉及基金销售及支付结算,应属证监会监管;同时它又是支付宝旗下的产品,而支付宝是由人民银行监管的。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主体不明确,往往导致被动的事后监管或无从监管。此外,对于互联网理财,还缺乏严禁变相吸收存款、资金来源及应用的要求及监管、产品宣传未充分揭示风险、禁止夸大收益等方面的监管规定。 3.行业自律亟待加强。目前,我国已成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较为分散,参与机构和类型不多,行业纪律尚不明确,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其发挥实质性自律作用仍然有限,特别是缺乏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内部约束机制,缺少行业公认的示范合同文本以平衡金融消费者与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行业诚信积分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还有待建立。 三、加强互联网理财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促进互联网理财健康发展 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对互联网理财进行规范,是实现互联网理财健康发展的基础。为适应互联网理财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要,尽快填补法制空白,在密切关注信息技术、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等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出台风险预警提示,适时修订完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票据法》等金融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建议增加说明义务、适当性原则、禁止投资劝诱行为等规定,同时引入金融交易举证责任倒置及损害金额推算机制等,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二)明确监管机构和原则,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 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对互联网理财实施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的功能监管,严格规范资金运用、杜绝虚假宣传、遵守合规销售、风险揭示、信息披露等规定。建议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际协调机制,形成以“一行三会”为主,商务部、工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为辅的既专业分工又统一协调的监管制度。同时,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协商机制,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加强相互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与交流制度,资源共享,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给予金融消费者更为全面的保护。 (三)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起着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由自律组织制定自律公约和行业标准,实现对会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约束,有利于营造合法合规经营的行业氛围,强化整个行业对各类风险的管控能力。目前,我国已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网络现代服务业企业联盟等,建议加强对这些中介组织的指导,积极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将社会力量引入到市场监督机制中来,更好地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一金融监管核心目标方面的主要建议包括:一是要广泛开展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消费者投资理财教育工作,采取多样化和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模式,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互联网理财领域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三是畅通互联网金融投诉渠道,建议由人民银行开发全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网站, 实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直接与网络投诉、查处等对接,并建立网上金融投资风险预警平台,对非法互联网金融平台、高风险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及时向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预警。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问题与对策 摘 要:目前,虽然学校、家庭、社会各界都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因此,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充分l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体作用;重视家庭法制教育的基础作用;大力发挥社会力量,拓宽法制教育渠道;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关键词:中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家庭;社会 中学生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由于他们开始进入或者正处于青春期,生理上的迅速变化,心理上的烦恼使得这个时期的个体集众多矛盾于一身,因此,这个特殊的年龄阶段又被人们称为“危险期”。在他们人生的这个关键时期,如果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往往就会走上歧途,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一些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部分中学生的法制观念不强,折射出我们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缺失。从这个层面上说,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一、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 所谓中学生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向教育对象(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法律理论的教育,培养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提高法律素质的活动。具体的说,法制教育的含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法制教育是宣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基本途径。其次,法制教育是为国家造就大量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必要途径。第三,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成为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合格公民。 二、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不断强调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法制教育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初中生法制教育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学生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但在对我校123名学生的调研中,约8.5%的学生仍然认为法律与自己无关,约23.0%的学生认为和自己关系不大,在平时生活中运用较少。因此,总体来说,在现有教育模式下,学生的法律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制教育形式有所突破,但有效性不高 相较于过去传统理论灌输教育,现在法制教育形式明显增多,课堂的教学、法制辅导员的专题讲座、法制宣传片的播放、以及各种各样的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都较过去有所增加,但是,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在对我校学生调研中,约4.4%的学生对所列的法律非常了解。形式虽然增多,但是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法制教育不同于语文、数学等课程。目前,由于我国初中法制教育主要依托思想品德课,因此没有一个独立的课程标准,也没有专门的教材,开展还是主要依托于思想品德课、历史、地理等学科。虽然教育部门年年在强调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不可避免的,在实际进展过程中,形式化的现象依然存在。教条主义、功利主义还继续抹杀教育的实际功能,直接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三)法制教育常态化,但缺乏规范性 虽然思想品德课中涉及到了一些法律知识的内容,思想品德课也在中考范围之列,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制教育也逐渐进入常态化,但是还不够规范。比如评价方式。既然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常规教育,却缺少一套合理的、独立的评价机制,怎样去评估学生的法律素养,怎样对学生的法律观念进行摸底了解,经过一定学时的教育,学生的法律知识有怎样的进步,很多学校领导、教师还是无法做出科学的界定,甚至直接忽视了对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这不仅仅是学校领导、教师的责任,也是全社会要思考的问题。 (四)城乡法制教育存在不平衡性 城乡教育的不平衡性一直是困扰教育公平的一个难题。这是由区位因素、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所造成的。不得不承认,通过实地调研,笔者对这种不平衡性得到了更深刻的体会。最为典型的是父母对法制教育的态度上,调研中农村学校有70.2%的学生家长没有与孩子谈起过法律方面的问题,城市却有61.3%的家长会给孩子讨论法律知识。 此外,不平衡性还表现在教育条件与教学效果的不平衡上,城市中学法制教育条件优于农村中学,无论是学校的硬件或软件设施,城市中学都具有优势,法制教育资源相对来说也比农村中学丰富,这直接导致了教学效果的不平衡。 三、加强初中生法制教育的有效措施 (一)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体作用 学校教育是学生学习成长的主要阵地,是加强初中生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其主体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影响着法制教育的成效。 (二)重视家庭法制教育的基础作用 家长的法律意识情况影响着法制教育的成效,家庭在学生的法制教育过程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初中生的法制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学校的努力,动员家庭的参与,才能巩固法制教育的实效。 (三)大力发挥社会力量,拓宽法制教育渠道 社会因素的影响对学生的教育有着能动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因素的积极作用可以有效的促进教育的发展。因此,学校教育要有效利用社会力量,积极拓展法制教育的渠道,形成合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四)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内因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使初中生法制教育收到实效,必须激发学生自我学习的动力,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以学校为核心构建中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摘要:对中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是学校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家庭和社会的关键职责,想要充分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一定要以学校为核心,构建科学的教育体系。本文主要针对以学校为核心构建中学生法制教育体系进行分析和阐述,希望给予我国教育行业以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法制教育;中学生;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 近些年,我国中学生犯罪的比例不断增加,这与我国缺乏法制教育具有直接关系,因此,加强法制教育具有紧迫性和时代性。在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学校是前沿阵地,具有核心地位,但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同样重要,只有三者共同开展合作,才能有效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因此,我国一定要充分重视法制教育,并且构建以学校为核心的教育体系,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遵守法律,规范自身行为,进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出现,为构建社会和谐奠定基础。 一、强化学校法制教育 (一)提高思政课堂教学质量 思政课堂教学是开展法制教育的关键渠道,因此,学校一定要充分重视思政教育,在遵循中学生特点的前提下,创新教学手段和方式,有效激发学生兴趣,强化学生的法制思想,传授法律知识。首先,在思政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的渗透相关的法制内容,由于法律知识相对枯燥和乏味,对学生的积极性和热情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教师要为学生创设教学情景,通过模拟教学的方式,让学生在课堂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并且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辩论,在尊重学生课堂主体地位以及个性的同时,激发学生参与课堂的热情;其次,教师要在课后作业中渗透法律知识,并且适当的选择法制内容,例如让学生观看一些法制节目,并且写下认识和随想,法制节目包含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可以让学生将实际生活与理论知识充分结合,进而将知识转变为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观念。 (二)加强法制实践教学 当前,我国学校开展法制教学主要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严重缺乏实践教学,生活与知识脱节,没有起到相应的教学效果,因此,学校一定要加强法制实践教学,通过实践活动,让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观念、思想、素质以及能力。法制实践教学主要分为校外实践以及校内实践,首先,在校内实践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开展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例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班会、手抄报、黑板报等,强化学生的法律知识,同时,学校也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以及宣传标语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组织学生观看文艺节目或者知识竞赛,建立网络法律园地以及法律专项基金,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其次,学校要针对一些具有人格障碍以及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针对教育,设置咨询室,开展针对性辅导,组织教师编写图文并茂以及通俗易懂的读本;最后,在校外实践中,学校要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局进行深入合作,利用上述机构的教学资源,针对学生特点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例如组学生参观法院的庭审,参观公安局等活动,起到良好的教育和宣传作用。 二、发挥家庭法制教育 (一)家长要提高法制观念 家庭教育是学生的第一课堂,因此,家长的法律观念以及知识水平对子女具有重要影响,要求家长在平时要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家长还可以参与法制知识讲座,或者经验交流活动,更新教育观念,充分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并且学会相信孩子、尊重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渗透法制教育,积极阅读有关心理学和教育学有关的书籍,通过科学手段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 (二)转变教育观念 每个家长都有 望子成龙的心态,但是传统的教育模式束缚了家长的教育观念,忽视学生的发展规律以及个性特点,导致学生出现心理问题。因此,家长一定要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如果发现学生出现心理和思想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通过交流规范孩子的行为和习惯。家长要传授给孩子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孩子利用法律解决交往、学习以及生活中遇见的问题,在生活中,家长要成为孩子的典范,在潜移默化中开展法制教育。 三、利用社会法制教育 (一)设立法制校长 学校要充分重视法制教育,并且加强与社会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由司法工作人员担任学校的法制校长。由于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一线长期工作,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经验和知识,并且长期与青少年犯罪进行接触,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有深层的认识和理解,因此,由司法人员担任法制校长,可以利用其真实经历和实践知识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让教育更加具有震慑力和说服力。学校在选拨校长的过程中,一定要选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以及理论知识的司法人员,同时还要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并且具有相关教育经验。我国教育部门要对法制校长开展相关的培训,帮助其掌握相关的教育方法和经验。同时,司法机构要完善对法制校长的考核和评价机制,避免出现敷衍了事的情况,对一些没有履行教育职责的人员给予处罚和处分,让法制校长真正发挥作用。 (二)净化法制环境 学校要与相关机构和部门共同建设法制环境,学生的主要生活环境包括街道环境和城市环境,因此,学校要与公安机构、社区以及居委会等机构,共同举办法制知识宣传工作,为学生创设科学的法律氛围,与社区举办文艺演出、才艺展示等文艺活动,并且组织学生深入到社区中,参与各种公益慈善活动等,进而起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和作用。 四、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在中学生法制教育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想要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以及学校教育需要密切合作,以学校为核心开展教育,发挥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作用,进而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法律知识体系,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进而成为一名合格 的社会公民。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中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其措施探讨 摘要:在初中阶段,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其是素质教育的关键组成环节,也是一种具有较强实践性和操作性的教育形式。本文主要针对中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以及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给予我国教育行业以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中学生;法制教育;现状;措施;分析 当前,随着我国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学生接触社会的渠道也更加多样化,而网络的盛行,也对学生的价值观以及综合素质带来巨大影响。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改革,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加关注,而法制教育则是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学校作为法制教育的前沿阵地,要通过科学而系统的教育,让学生守法、懂法以及知法,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以法律为导向规范自身行为,进而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一、当前我国中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一)法律意识 当前,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中学生承担着沉重的高考压力,而由于法制教育不在考试范围内,家长和学校都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学生的学习热情不高,法制教学课经常被英语、语文以及数学等学科霸占,对法制教育的效果和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导致学生法制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缺失。由于学生缺乏法律意识,致使学校暴力、斗殴打架事件频繁发生,甚至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二)学校教育 学校是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关键阵地,但是受到价值观和应试教育的影响,我国学校没有认识到法制教育的关键性,首先,缺乏科学而系统的教学体系,我国尚没有针对中学生特点的法制教材,而在教学既不系统也不全面,谈不上科学性和教育性;其次,我国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对于法制教育之类的非考试科目没有给予正确的评价;最后,由于学校教师的对法制教育没有给予充分重视,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方式不科学,教学乏味而枯燥,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 (三)社会环境 当前,一些负面思想在我国社会中蔓延,对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第一,学生的不良嗜好增加 第二,学生容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第三,拜金主义在中学生群体中盛行;第四,出现诚信危机。 二、提高中学生法制教育质量的相关措施 (一)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 我国学校要充分借鉴西方国家在法制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虽然其教育体系与我国基本国情不符合,但是可以通过借鉴进行改良,进而提高我国中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例如美国,其具有十分成熟的法律体系,在法制教育方面也比较成功,美国并不是采用灌输式或者填鸭式教学,而是引导学生进行实践,通过实践将世界观以及价值观渗透到教育中。同时,美国的中学也积极与社区合作,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实践活动,比如参观监狱、审判、做义工等,并且邀请法律人士举办讲座,以更加主动的方式让学生充分体验法律的威篮土α俊 我国学校要从美国的法制教育中吸取经验,采取趣味教育、实践教育等形式,摒弃以往的灌注式教学,将社会与教育充分结合,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例如旁听审判、做义工、参观监狱、举办案例辩论赛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将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充分结合,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二)学校要起到主导作用 学校是开展法制教育的关键阵地,因此,一定要起到主导作用,首先,学校要给予法制教育充分的重视,将其纳入到课程体系中,并且开展教学评价,提高学生和教师的重视程度,进而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其次,教师要主动转变教学观念,运用科学的、符合时展的教学方式,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开展法制教学,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思维;再次,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纪校规,对一些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进而帮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最后,学校要注重协调家庭与社会的关系,积极构建家庭、社会、学校的三位一体教学体系。 (三)有关部门要给予重视 法制教育需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且积极协助学校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组织相关教育团队,针对学生特点开展有效教育,例如举办法律讲座以及讲堂等,通过宣传栏、展板或者微信等渠道,将法律案件展示给学生,配置专门的教育人员,帮助学生有效解决生活中遇见的各种法律问题。 (四)改善社会风气 法制教育需要社会大环境的支持,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持续深入,一些西方思潮不断涌入,社会价值观呈现多元化,一些腐朽思想在社会中蔓延,面对不良而复杂的社会风气,有关部门和公众一定要采取科学措施,不断改善和优化社会风气,为法制教育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要彻底铲除社会中弥漫的赌博风气,通过志愿者、民警以及社区的宣传,组织赌博受害者现身说法,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赌博的危害,进而改善社会中的赌博风气;其次,学校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文化馆、道德观以及价值观,教师要起到模范作用,在教育中弘扬我国优秀的文化,传播社会正能量;最后,合理利用网络,当前,随着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网络已经成为学生接触社会的重要渠道,虽然网络能丰富学生的知识,但是其中一些负面元素也影响着学生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因此,学生一定要加强对网络的教育和管理力度,严谨学生在上课期间去网吧聊天、打游戏,对计算机教室进行严格管理、设置防火墙,并且与文化部门开展积极合作,对学校附近网吧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治。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中学阶段开展法制教育,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与成长具有积极意义和作用,因此,家庭、学校以及社会要给予法制教育以充分的重视,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开设专业课、改善社会风气等方式,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学生成为一名具有较强法制观念的社会公民。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中学生法制教育的路径探索 摘要: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应然要求。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中学生知法、守法,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但是,当前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很多问题。完善中学生法制教育就必须优化素质教育理论,把法律素质作为重要的素质教育内容:完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中学生法制教育 必要性 存在问题 实现路径 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应然要求,在培育法律意识和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邓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一文中曾作过科学的论断:“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也要进行这个教育。”但在实践中如何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还存在一些误区,笔者将对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中学生和其他青少年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使他们成长为有知识、有文化的栋梁之才,更要使他们成为有法律意识、良好的守法习惯的好公民。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化进程正在提速。相应地对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法律知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青少年今后要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事务,就必须接受各方面的成为合格公民的准备,而如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是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公民法律意识的养成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训练。同时,我国法治建设对公民提出了遵纪守法的要求,要求青少年学生从中学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样,公民的守法习惯的培养也离不开道德说教。因此,对中学生进行法制启蒙教育就是根本途径之一。开展法制教育,使中学生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基础性工程。 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中学生知法、守法,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中学生自身的心理和生理特殊性决定我们必须加强法制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学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中不良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有一定比率的上升,引发了法制教育危机。中学生可塑性极强,如果不抓住时机加以引导,而放任自流,必然导致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未成年人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在九十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因此,有效地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在于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二、当前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是否具备法律素质,有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基本标准。法制教育应当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提高现代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中学生法制教育现状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它直接影响了中国法治化进程。 (一)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重视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然而。一直以来在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既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素质”概念。又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从应然层面讲,学校是中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应试教育的压力和教学大纲缺失,虽有对素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但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相应的重视。因此,法制教育形式化的出现就不可避免。 (二)法制教育理念落后,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因此,法制教育应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教育仅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缺乏直观的教育,法制教育没取得好的效果。 (三)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中学没有成套、正式、统一的法制教材。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即使是有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况而定。 (四)没有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差。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由其他教师兼任。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仅靠课本照本宣科,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而聘请的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又因受课程安排和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三、优化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实现路径 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理所当然地要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因此,中学教育必须把法制教育摆在应有的地位。并优化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各种措施。我们认为,优化中学生法制教育有如下实现路径: (一)优化素质教育理论,把法律素质作为重要的素质教育内容。素质教育应该是“全面发展教育”的进一步诠释和具体化,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全面培养和发展所有学生的各种素质。因此,素质教育不但应包括学生的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还应包含法律素质。为此,我们应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明确法律素质在中学生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含、层次和形成规律。 (二)完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针对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司法、教育等部门应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学校应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使然,而且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 (三)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教学水平的根本保证是有具有丰富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思维的高水平的法律教师。即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同时。努力研究法制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提高法制教育实效。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重心不在于知识的灌输和概念的掌握,而在于在愉快中使学生养成较强的法治意识和良好的守法的习惯。为此,在认真完成正规法制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还需要努力探寻其他富有实效的途径和方法。我们通过对多所中中学校法制教育的调查和思考,认为法制教育活动应该可以是丰富多彩和富有成效的,除了正规课程教学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等。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中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摘要】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中学作为塑造青少年素质的主要阵地,其教育效果是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各个中学加强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对于发展青少年的全面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中学生;法制教育;必要性;现状;对策 法制教育就是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础知识教育学生,以 增强他们的社会主义公民意识, 使他们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懂得与自己生活有关的法律, 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重视对青少年的培养和教育。 一、 加强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必要性 面向新世纪,我们的教育必须要实现由当前的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全面转变,以适应社会对新时期青少年的要求,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我们不光要有广博的知识和健康的体魄,更要有着极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在生活中自觉做到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祖国和人民合格的接班人。然而,近些来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已越来越突出。 在国家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青少年犯罪却呈大幅上升趋势,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思考。我们认为,出现这样的情况,首先必然是与现阶段复杂的社会环境有关。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复杂程度加深,给人们的思想观念造成了很大的冲击。青少年由于其年龄小、自控能力弱、缺乏社会经验,容易受一些消极东西的影响而走向犯罪的道路。此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青少年不认真学法,法制观念不强和法律素质低下。各类中等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主要场所,是塑造青少年素质的主要阵地,造成这样的问题,我们中学法制教育也责无旁贷。 二、现阶段中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一)法制教育的观念相对淡薄 对中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是各级各类中等学校,因此,学校应该将法制教育纳入到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部分。然而在现阶段的中学教育中,受制于客观环境应试教育升学率的影响,很多学校在教学计划中都将文化课作为教学的重点,而对旨在提高中学生法律素质的法律政治课安排很少,甚至没有。一些学校领导更是轻视国家对法制教育的推广,认为在学校大力进行法制教育是无用之举。 (二)法制教育的内容相当枯燥 我们说,在国家大力进行法制教育的大坏境下,近年来一些学校也都不同程度地开设了政治法律课进行法制教育课。但是学校的教学内容相当枯燥,知识粗略地介绍一下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枯燥乏味,缺少联系中学生的实际案例来设置教学内容,因此就对教育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缺乏吸引力。 (三)法制教育的方式过于单一 法制教育的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就必须结合中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形式。现阶段,部分学校在开展法制教育中,就是采取单一的课堂教学形式,对教学内容也只是照本宣科的传授,缺乏联系实际来讲述。此外,法制教育只限于理论讲述,缺少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这就很难让学生讲书本上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生活的实践中。 三、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分析 (一)把法制教育纳入到德育的范畴。 在传统上,我们所认为的德育一般就是指思想政治教育等一系列对教育对象进行的思想方面的教育改造,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德育所包括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外延逐步扩大,逐渐形成了“大德育”。因此,我们现在所说的德育既包括对人的思想品德进行的教育,还包括对人的心理健康、法制观念、权利意识所进行的教育。对于将法制教育奶如这一体系中,曾经有不少人持反对意见,认为会削弱法制教育的效果,然而实践证明,这样做不但没有削弱法制教育,反而提高了它的地位。如果在实践中学校能够真正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将法制教育落在实处,学校的法制教育必将大有起色。 (二)构筑法制教育的课程框架。 任何一项教育,都需要一个完整科学的体系,法制教育也不例外。它与其他的教育一样,都有其自身独有的发展规律和结构系统,都需要建立相关的全面丰富的课程体系。通过建立一个完整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系统,使广大中学生能够全面的、科学的、系统的接受到法制教育。事实上,已经有很多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到学校的课程大纲系统中,编撰了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教材,并安排了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法制教育。这样做的结果是法制教育逐步得到了学校的重视,地位得到了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因此,未来法制教育也必须作为学校课程体系的一部分,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展。 (三)将法制教育渗透进各学科。 尽管很多学校已经将法制教育纳入到学校的课程大纲系统中,编撰了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教材,安排了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法制教育。这样做的结果是法制教育逐步得到了学校的重视,地位得到了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仅仅依靠单独的法制教育的课程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取得的教育效果会大打折扣、受到局限。因此,学校除了要加强专门法律课程的进行,还要特别关注法制教育渗透进其他学科的问题,如恶化使法制教育打破单学科的界限,实现向其他学科的扩展和渗透,就是我们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关于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 摘 要 强化素质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治本之策。学校与家庭双方建立互动联系,学校教育要与社会大环境相适应。学校、家庭和社会要三结合才能真正有效地对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进行关心和教育。 关键词 中学生 法制教育 目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其中13――18岁少年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而且犯罪年龄呈下降趋势。青少年在13――18岁这个年龄时期正处于人格重建和心理极易扭曲的高危时期,心理扭曲如果得不到及时矫治,就会产生心理障碍,形成各种程度的心理疾病,极易导致青少年犯罪。导致学生违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家庭教育的不当,中学教育的错位,社会环境的恶化等。因此,这是社会、学校、家庭一个相互配合、相互补进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形成一道道防线。 一、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1.强化素质教育,淡化应试教育,提高中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治本之策。应试教育的最大弊端在于片面的追求升学率,只注重对学生智育的开发,忽视了对学生的德育的培养,其直接后果造成了学生两极分化的严重现象。一方面产生了高分低能而又没有理想的群体;另一方面人为地产生了大量的“双差生”。 “双差生”属于被歧视、被排斥、被放弃的群体,这些学生往往是青少年犯罪的基础,他们在学校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关怀,在家得不到父母的好感,他们从学校分流后如果得不到正确引导,在社会上找不到正确的位置,很容易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增设法制课程,开展法制教育,使他们树立法制观念,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键措施。近几年来,我校每年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增设法制课程,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效果不错。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了《李市中学德育读本》,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日常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读本》中案例的选取要从中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出发,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使未成年人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遵纪守法纪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每学年组织学生举办一次法制板报评比、一次法制论文比赛,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3.学校也应聘任从事法制教育和心理咨询的专职教师。法律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规范性很强的专业,而且现实生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这就需要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能正确地理解法律条文本身的含义,能熟练地运用法律规范去解决现实生活中学生遇到的有关问题。同时,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能灵活地把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中学生的行为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学生真正了解到什么行为违法,什么行为犯罪,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目的。对学校的一批“双差”生,我们应该请具有专业水平的心理咨询教育者多进行心理矫正与辅导,让他们真正理解到父母及老师们对他们教育的良苦用心,让他们感受到还有社会、学校和家庭都在关心着他们,不至于走向错误的人生轨道。这样才能真正把学校的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校与家庭双方建立互动联系 1.当好监护人,巩固第一道防线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知道,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家庭教育的实施者和管理者,是孩子首要模仿的对象。家长的思想观念、言行和文化素质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孩子。 目前,很多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脱节有关。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家庭成员的生活工作节奏也变得越来越快,特别是目前我国家庭成员尤其是孩子的父母承担更多的社会角色,当众多的社会角色发生冲突时,特别是家庭成员受工作生活压力过大时,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就会弱化,走上两个极端:有的家长对孩子放纵,过分溺爱;有的家长对孩子漠不关心,或者采取一些哄骗、物质刺激、棍棒教育等不正确的方法,导致孩子不健全的人格。甚至有很多父母认为对孩子的教育是学校的事。其实不论社会分工如何细化,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地位是不可改变的,也是不可替代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父母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的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 2.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急需学校与家庭双方建立互动联系。对于学校,应当积极主动地承担组织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把素质教育的目的、思想以及科学教育孩子的基本知识介绍给家长。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计划的内容告知学生的家长,使未成年人的父母根据学校计划,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教育。同时作为学校尤其是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的对话互动联系,定期的从家长那里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所思、所想、所为,通过家庭信息反馈,与学校学生的行为进行比较,制订相应的对策。通过家庭与学校的紧密配合,可以正确及时地了解学生的动态变化,对那些品行不正、性格怪异孤僻、行为异常的学生采取具体的监控、矫正措施。只有通过学校与家庭结合、支持、依靠、互补互进,才能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 总之,在教育改革中,要立足于校内,着眼于家庭和社会,力求实现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三结合。学校必须改变这种疏远于社会的封闭的教育体系。要努力拓宽思路,增强社会实践的机能,争取得到社会组织和学生家长的支持配合,形成“三结合”的德育教育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中学生法制教育初探 前不久,我的一个9岁的侄子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和6位同学一起到郊外玩耍,在玩耍的过程中,突然有四个男孩子把他们拦住,向他们勒索要钱。其中最大的男孩可能12岁左右,手中还拿着双节铁棍,威胁侄子和他的几位同学说,不拿钱就不准他们走。面对比他们大,而且手中还拿着武器的对方,侄子和他的同学并没有妥协,而是齐心协力,积极想办法对付。首先,他们捡起身边的石块或砖块,造成一种我们并不怕的气势,使得那四位男孩不敢轻易上前搜身。其次他们充分利用同学中的通讯设备――手机,马上报110,等待警察的救援。对方见侄子他们报了110,其中最小的一个男孩(9岁左右)大概是害怕了吧,马上就跑到就近的一个茶楼上去了。第三,在等待110救援的过程中,侄子他们并没有闲着,仍在积极想办法,又马上给家长打了电话。很快,其中一个家长就赶到了出事地点。对方见侄子方有家长来,一个个逃之夭夭了。 当侄子把这个故事将给我听的时候,我心里特别复杂,既为侄子和他同学在灾难面前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团结、积极动脑感到欣慰,同时,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又为另外四个孩子的作为感到悲哀,这也可以说是我们教育的失败,教育的悲哀。9岁―12岁,应该说这还是一个纯真的年龄,而那四个孩子,却已经做出了与他们年龄完全不符的事情。长此以往,我们都可以预见这几个孩子的未来,那将是不可言喻的悲剧。由此,我想作为我们中学教育工作者,更应该担负起对孩子们法制教育的责任,力争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的成长。 首先,学校领导和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学校教育当中,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在建设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另外,从网上我们可以了解到,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在九十年代以来曾经高达73%。他们以“财”“色”“霸”为作案目的,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 其次,学校法制教育,应做到形式多样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同时又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而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教育工作者应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 中学生由于年龄的关系,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仅限于层面,对法律深层的理解有一定的难度。为了让中学生易于接受国家法律知识,我们教育工作者就应该在学校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书籍的前提下,尽量把法律教育做到内容浅显化,形式多样化: 1、 讲有关中学生的法律小故事。中学生也喜欢听故事,采用这样的形式,可以寓教于乐。我们的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利用教材的相关内容,或者是发生在身边的与法律相关的真事,采用讲故事的方法讲给学生听,学生兴趣浓厚,在印象深刻的故事情节中,潜移默化地就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 2、 演法律小品。学校可以利用班队活动,通过表演法律小品,学生在亲身的实践中,既了解了法律知识,又培养了多方面的能力,同时又可以愉悦身心。 3、 看少年犯罪影视作品。被搬上屏幕的少年犯罪案例,更具有形象性、直观性、可比性。让学生观看这些作品,他们会在声情并茂的故事情节中触动心灵,在心灵的震撼中了解法律,从而在生活中运用法律。 4、 专题讲座。学校聘请专门的法律工作者进行专题讲座,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让学生在发人深省的案例中学到法律知识,明辨是非。 5、充分利用家庭教育这块阵地。家长是孩子的最亲密的老师,而且也是孩子接触最多的人。教师要经常和家长联系,同时可通过家长会适时向家长宣传与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求家长经常关注孩子的动向,时常向孩子敲警钟,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尽量避免问题严重化。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中学生法制教育浅探 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我们必须通过法制教育,使他们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做法盲。 一、中学生违法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 1.违法犯罪现状。(1)犯罪数量近年来呈上升趋势。 (2)犯罪年龄渐趋低龄。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3)犯罪形式结伙作案。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一些中学生由于过早辍 学,无所事事,浪迹公共场所,三五成群,拉帮结伙,违法犯罪活动。(4)犯罪动机突发单纯性。由于中学生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有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2.违法犯罪原因。原因有多方面,如:(1)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表现在父母为家庭经济而操劳奔波,忽视了“家庭是第一个课堂”、“父母是第一位老师” 的作用,传统道德教育被弱化,缺乏思想沟通,容易造成“代沟”;离异单亲家庭对儿女造成心理伤害;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尊重孩子的人格,造成孩子的心理畸形;溺爱孩子,对孩子的要求“百顺百依”, 重视孩子的物质需求, 忽视孩子的思想道德教养,助长了孩子的任性、自私、奢侈不良品德。“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2) 学校方面由于受应试教育的牵制,重智育轻德育,忽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意志品质、个性心理的教育,忽视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教师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少数成绩好的学生身上,放松了对多数学生的教育,部分学习差的学生无心向学,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教师教育方式不当, 如体罚、变相体罚, 处事不公正,容易产生“问题学生”; 校园缺乏人文气息,死气沉沉,等等。(3) 社会不良环境的负面影响。如社会上的赌博、腐败等现象,网络、影视、书刊的暴力色情等精神鸦片的毒害。(4)由自身因素造成。中学生涉世不深,辨别能力差,往往不分好坏,盲目地模仿;一些中学生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不思学业,没有刻苦学习的毅力;一些中学生好逸恶劳、无事生非,心理幼稚,缺乏法制观念,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就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加强法制教育的思考 法制教育是中学生通过学法、知法、形成法制观念的过程。目的是让他们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同时让学生明白法律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来规范公民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中学生违法犯罪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其中自身原因是最根本的原因。“出淤泥而不染” 正是充分说明自身主观原因(法律意识)所起的决定作用。如何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呢?我认为在课堂有效教育中,法制教育要与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多方面联系起来进行教育。 1.把法制教育与行为规范教育紧密联系起来 教育中学生首先要从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要求,是法律在中学生身上的最基本要求的体现。教师要非常重视中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习惯是一种无意识心理的反应,依靠习惯的力量来调节自己的行为是道德的一个重要特点。个体的习惯一旦形成,就能自发地支配着人的言行举止。教育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要从身边小事做起,用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逐步树立法治意识、法制意识,用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不良行为在某些中学生身上出现,例如说谎、说脏话、辱骂他人、小偷小摸、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产、索要他人财物、赌博、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场所、懒惰、不尊重老师和家长、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爱慕虚荣、早恋等, 教师要以反面事例来唤醒学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要让学生明白,平时那些不易让人察觉的恶习久而久之就有可能引你走向犯罪的深渊,任何违法犯罪都是从违纪违规开始的,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演化过程。因此要“一日三省吾身”,反思自己,时刻注意日常生活细节,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2.把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联系起来 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内心深处经常会出现各种矛盾的情感体验:喜悦与烦恼、开朗与沉默、社交与孤独、大胆与怯懦等,心理结构不成熟、不稳定,社会阅历浅,对问题认识直观、肤浅、偏面、易受感染性。心理学家称青春期是人生的“危险期”。 中学生违法犯罪有不少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不良心理,逞强好胜心理,从众心理,嫉妒心理,报仇和反社会心理,缺乏关爱失落心理,等等,都有可能引起违法犯罪。教师要对中学生进行青春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咨询,通过课堂教学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利用体育手段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等形式,让学生从多角度、多场合接受心理健康教育。 要倾注“师爱”,融洽师生关系。心理学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承,需要在良好的心理认同的基础上进行。“心理认同”则容易入耳、入脑、入心,形成“共振”效应。因此教师要努力做到和风细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打开他们心灵的窗户,及时发现学生的不良心理,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冲突,培养学生的心理挫折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度过青春期,培养他们良好的个性心理、健康的道德情操及自我调节能力,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外,要把法制教育渗入到心理健康教育中,举一些中学生由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例,来证明:一个心灵扭曲、人格不健合的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 以上途径能帮助学生顺利度过青春期,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健康的道德情操及自我调节能力,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紧密联系起来 “法制”是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道德” 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是法制的基础,法制服务于道德,道德教育是法制教育的基础。因此,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落实“德育为首”原则,改进德育方法,增强德育实效,突破法制教育的框架,与中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密切联系起来:(1)礼仪教育,使学生讲礼貌、懂礼节;(2)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3)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树立和强化正确的价值观;(4)健康教育,使学生成为身心健康的人;(5)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6)感恩教育,使学生学会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他人,感恩社会,知恩图报;(7)社会公德教育,增强文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8)环境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环境道德意识和保护环境技能,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道德认识、高尚的道德情感、坚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7) 法制教育:针对学生认识能力和意志力不足的特点,以法律常识为主要教育载体,从认识不良行为的危害入手,使学生增强守法观念,对学生进行法律价值和法律信仰的理念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自觉守法、护法和维权意识。目标是使中学生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心理健康教育能使学生形成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性格。坚强的意志是产生坚强法制意志的基础,而良好的性格应包括对法律的态度和法制化的行为方式。道德教育就是与法制教育相辅相成。因此,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道德教育三者应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因此,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保障其健康成长,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四有”新人,成为我国21世纪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是历史赋予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思考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然而,中学生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从浙江中学生徐力弑母案件到朔州市中学生李亚胜杀害老师案,再到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案、吉林省17名学生组成3个抢劫犯罪团伙案,这些都暴露出学校在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方面存在缺陷。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应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一、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众所周知,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新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但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观念、自控能力都不强,很容易在外界不良诱惑的影响下产生冲动情绪,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往往不计后果,甚至会误入歧途。当前,中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让人不容乐观。 二、当前中学生法制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主要表现:一是没有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尽管国家设立的有综治办、“关工委”、“未委会”等与青少年学生有关的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方面也做了不少努力,但在实际运作中各职能部门缺乏共同的支持配合,法制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各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缺乏统一协调的主管部门,无法各司其职,导致对一些青少年,特别是社会闲散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出现空白。 2.教育部门对中学生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一是学校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多数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二是中小学缺少法学专业教师。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是由思想品德或政治课的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三是校园文化单调,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简单,生硬灌输,学生难以接受,教育效果不明显。四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脱节,学校与家长缺乏稳固的联络渠道,部分学校不重视家访工作,根本就不知道学生课外究竟在做些什么。 三、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的具体措施 (一)以社会教育为主格局,优化学习环境 要形成有利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风气,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中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各主管部门要统一协调,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共青团、“关工委”、工会、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团体组织要向中学生伸出热情的双手,多层次、全方位地做好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使中学生在温暖的集体中接受教育和锻炼,茁壮成长,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材。 (二)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培养合格学生 学校是中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要积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观,提高教育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1.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按照国家的“五五”普法规划,以教材为载体,把法制教育纳入课堂,主要学习与中学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2.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如组织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模拟法庭演练、制作图文并茂的黑板报等。另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栏等媒体,对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的典型事例进行大力宣扬,弘扬正气,引导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3.学校法制教育必须同中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学校既要关心品学兼优的尖子生,又要关爱落后学生。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长期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三是有计划地对中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帮助中学生解决青春期的心理问题,使其增强心理素质,用坚强的意志和毅力来拒绝各种不良诱惑。 (三)以家庭教育为主渠道,养成良好习惯 “子不教,父之过”,要开设家长学校,努力提高家长素质,不断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家庭要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引导子女把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学习或者体育活动中去。俗话说“身正为范”,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当好孩子的表率,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 同志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作为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中学生失足犯罪,我们感到心痛,这也警示我们要抓好中学生法制教育,减少违法犯罪,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班主任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 近年来,初中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新闻媒体上报道的一些未成年人包括初中生参与的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和群殴、寻衅滋事等暴力型及性犯罪等案件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绝大多数案犯不良道德行为严重,法律知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教师的主要任务不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面对当前教育所面临的新形势,怎样让我们的教育走进学生的内心,避免我们的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新时期班主任所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一、做好问题学生的预防工作 青春期的初中生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期,可塑性强。因此,这一阶段,也是对初中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预防教育的有利时期。每一个学校、每一个班级,肯定都会存在着一些问题学生,就是我们常说的“后进生”,他们虽然为数不多,但也不容忽视。后进生的转化一直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怎样才能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我认为,转化后进生的最好方法是学会用爱心感化他们,使他们从后进的阴影中走出来。我们要真正公平地爱学生,用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把每一个学生尤其是后进生真正当成逐步走向成熟、走向自觉的学习主体。问题学生缺少自信,缺少关爱,现实的学校教育中常被冷落,因此,班主任应该多关爱他们,肯定其每一个优点和进步,让他们感受到班集体的关心和温暖,然后引导他们反思自己存在的缺点和错误,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教育,让问题学生做一些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做一些擅长的事情,多肯定表扬、激励他们,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比如很多问题学生比较好动,那么让他们在运动会上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在为班级争光的同时体会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从而也促进他们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班主任要把爱心渗透到教育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教育应该是温馨的、洋溢着浓浓的爱意的,班主任要把自己融进学生之中,将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让学生感受爱、接受爱、学会爱、乐于爱,使后进生在爱的氛围中接受教育,并得到感化。要把初中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教育初中生要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时刻注意日常生活细节,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教育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做好问题学生的预防工作,才能有效减少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丰富班级文化生活,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我们的素质教育不仅要教给初中生文化、知识和技能,而且也应该教育我们的学生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合格公民,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班主任要设法丰富班级文化生活,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围绕法制教育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法律问题专题讲座、法制辩论会、法制演讲比赛、参观访问法制教育基地等,让学生了解社会,感受现实生活,增长见识,增强抵抗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让学生观看法制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结合自己的日常学习生活实际,通过写周记、写小论文、写心得体会等,加深自身的思想认识,促进初中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开展相关主题的道德教育活动:如胡总书记所倡导的社会主义“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教育,让初中生知荣辱、树新风;感恩教育,使初中学生学会感恩,做一个有良心的人;公民道德教育,教育学生做社会的合格公民。通过家长会、家访、成立家长委员会等活动教育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要教育家长学会与孩子交流沟通,了解孩子内心,了解他们内心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从而消除初中生成长过程中的不良因素,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把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联系起来 班主任是一个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班级学生身心健康的维护者,因此,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也是班主任工作的内容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不良的思想观念对初中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了剧烈的冲击。由于初中生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性,使得许多学生的内心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和矛盾,带来了一系列心理健康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使我们的学生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这就要求我们班主任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此解决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班主任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掌握了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相关技能后,可以利用班主任自身工作的优势,把心理健康教育有机地融入到班主任日常教育工作中去,使班主任工作更具实效性和科学性。班主任可以把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心理健康问题而走上违法犯罪的具体案例,来教育学生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学会自我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有问题及时与老师及家长沟通,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当然,班主任也要加强与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的合作,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青春期辅导、业余生活的指导、人际关系辅导等。特别是要针对青春期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相应的辅导,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变化,正确认识早恋问题等,来帮助初中学生顺利适应青春期的成长,预防相关不良行为和问题的产生。由于班主任相对于其他教师来说,与学生相处的时间更多,也更容易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可以把法制宣传资料变成心理辅导的素材,并挖掘日常生活中的法制教育资源如把生活中的一些真实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素材,引导学生用心体会,引以为戒。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只有从学生内在心理的角度去分析,去寻找预防的对策,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总之,预防初中生违法犯罪,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对于学校教育而言,作为学校班级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工作者,班主任必须肩负起这一重任。在教育方式上,法制教育也不能单纯依靠法律知识的灌输,班主任应该结合班级文化建设内容,结合学生的心理实际,密切关注问题学生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初中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工作,以此来促进法制教育的开展。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 一、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问题 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和构建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现状与建设法治化国家的基本要求不相适应,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首先,学校对思想品德课重视不够,法制教育落实不力。在很多校长包括一线教师眼中,思想品德课不是传统意义的主课,并且现在又是开卷考试,所以产生思想品德课谁都可以上,造成师资水平不稳定而且参差不齐。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上课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思想品德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可想而知,由此可见,通过思想品德课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成为一句空话。其次,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参加社会实践,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的有效形成。面对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素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策略和办法 学校加强法制教育,有充分的资源和人力保障,而且对学生从小进行法律知识渗透和行为能力培养,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有裨益。实践中,我主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等策略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逐步形成了适应自身特点、促进学生发展的法制教育策略和模式。 (一)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立足于法律知识的蓄养和渗透 现行的思想品德课教材中有许多法律的内容,如《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齐全,案例充足,思想品德课就自然成为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而传统的说教式的教学学生普遍不感兴趣,甚至十分反感,学生积极性不高。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如何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使学生系统掌握法律理论知识,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就成为思想政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首先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实践中,我采用“案例教学法”,设计“模拟法庭”,观看“今日说法”、“道德观察”等电视节目,这样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如,在讲“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一课时,作为公民应该对祖国的安全负有什么责任,应该怎样维护祖国的荣誉和利益?初中生认识有些模糊。为此我选择了“圣火维纳斯———金晶(用身体保护奥运圣火的残疾女孩)”事迹作为案例,在导入过程中,用多媒体播放一段视频,大大强化了视觉效果,调动了学生情感因素,激发起学生爱国主义热情。同时,设计讨论话题:“金晶事迹表现了一个公民哪些神圣义务”“你应怎样向金晶学习”等,引导学生展开讨论,通过对案例材料的讨论,既能使学生明白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民崇高的义务,又可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又如,在讲述“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节时,我将课堂设计成“模拟法庭”,选举营业员、商场保安员、营业部经理、记者、消协负责人、仲裁机关负责人、法庭审判长、书记员等各一名。通过模拟训练将教材中“为什么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等问题迎刃而解了,教学效果比较好。这样在学生模拟的基础上,明白了作为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益,同时应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着眼于学生法制意识的培育 除了课堂教学之外,我比较重视课外的法制教育,每逢组织重大活动,或外出参观活动,都要向学生进行集中教育,要求学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课外的教育和课堂教学相互补充,使学生能经常性地处在一种宣传法制的氛围之中。在这基础上,每学期我们都应聘请一些专家或专职工作人员给学生开讲座、作报告。如聘请市法院的法官作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请交警同志作交通法规专题报告等等。他们的报告有许多实际的案例,不但内容丰富,警示性强,而且可行性、说服力也较强,这样能给学生较强的震撼力,对学生今后的人生道路有较大的帮助。同时,我又认为将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此,我自己利用学校闲置房间设计了一个心理咨询室,既当思想教育老师又当心理老师。心理咨询室创办起来以后,每天都有同学前来与老师谈心,有时用书信形式进行交流。我在与学生交流时,经常向他们传授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特别是有些学生有违法的想法或行为,我就借助法律知识对他们进行疏导。由于这样的教育活动是在与个别学生交流中进行,对症下药,比较容易为学生所接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在一对一的心灵交流中,老师将法律知识悄悄地渗透到学生心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根植于法制教育氛围营造和能力提升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对学生法制教育氛围营造和能力提升常抓不懈。思想品德课、校班会课、升旗仪式等,都被当做法制教育不可或缺的阵地,使学生自始至终都处于法制教育的氛围之中。除了经常性的教育之外,我还充分利用节日、活动日、教育日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三月的“安全教育月”,“青少年维权专题行动月”;八月的“国防教育专题月”;九月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巩固月”;十二月的“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教育月”等。每学期放假前夕,都要对学生进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制教育,防止部分学生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或影响,极力避免5+2=0不良效果的出现。初中阶段是青少年生理、心理上不断发生变化,独立意识、自我意识逐渐觉醒,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逐渐形成的重要时期。因此,在这一时期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促使学生懂法、守法、用法,帮助青少年顺利度过“危险期”,并为其今后的成长打下基础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当然,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老师的义务,它是一项艰苦的系统工程,需要家长、社会各界紧密配合,只有全社会都重视法制教育,那么中学生以及所有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就指日可待,推进依法治国和构建法治社会的目标才会真正实现。 作者:段德明 单位:河南省济源市北海中学 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初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 1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品德课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在教学中,法制教育的目标不够明确 就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而言,初中在法制教育的方面更注重的是学生在高考的考试中的应试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学生的素质教育要求也随之提高标准,对教材的改革与对法制教育内容模块的增加,也是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结果。但是,在现实的初中思想品德课中,由于老师自身的教学经验不足,对法制教育的理解不够深刻,总会出现片面的高唱法制教学的目标。还由于政治教师只是一味地考虑到应试的需要,对法制教育这个模块的认识不够深层次,对中学生的受教就不够深入,就不能完整地将法制教育目标予以明确传播。初中教育中,法制教育的目标不够明确,许多教师传授给学生的法制教育知识也只是局限于其需要应试的部分知识,这样会使得学生不能理解其真正的内涵而断章取义。 1.2教师自身法律素养有待提升且教学观念相对落后 教师资源是一个学校教学实力的重要指标,教师自身的素质优劣,决定其教学的观念是否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层面不同。在教师的教学观念中,尽管其意识到法制教育在教学中的作用,但是,对学生的传授过程中,总会受到自身素质的局限。就目前而言,我国绝大多数中学,在对政治老师的选用上都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课程培训和法律专业背景的限制。由于这种门槛过低的低标准要求,使得法制教育无法在初中的思想品德课程中得以切实有效的执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会发现许多政治教师所传授的法制内容都会存在一定的疑惑和问题,还有一些教师不愿意对学生扩展其法律本身的知识教育,导致学生不能够很好地理解其真正的意义。 1.3法制教育的教学方式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虽然,各个学校都在响应“依法治国”的号召,尤其是学校对学生在法律知识上的普及程度。由于初中在教学方式上的陈旧,使得其不能够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不能够完善法制建设。根据调查显示,多数学校都是通过书本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与讲解,而现在的社会是处于不断发展前进的,书本上的法律知识不一定能跟得上时展的潮流,会产生一定的滞后性。并且通过传统的教学方法,不能够调动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的积极性,一味地生拉硬套不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吸收。学生在明确了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之后,只是停留在应试的记忆阶段,并没有深层次地理解。 1.4教材内容不够完善 在我国,政治教材的内容不够充裕,只是向学生传授部分法律知识,教材中的法律知识体系弱化,知识点的罗列不够明确。其理论与实践不能够搭配,不能够帮助学生对其进行合理化的理解,不能与自身的生活经历相联系。这些方面的问题,都使其不能够很好地将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不能推进社会整体的法制建设。 2对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2.1提升政治教师的自身素养和教学观念 要想提高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的法制教育,首先就要提升政治教师的法律素养,只有教师的政治素养提高了,才能够对学生在法制教育方面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政治教师教学素养不仅体现在教学上,还体现在其对课程的深度挖掘上,对学生在学习方法上的知道,能够用最短的时间,让学生能够对法律知识得以最好的理解与吸收。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能够对学校的师资队伍进行规模性的扩建。这就需要其在选用政治老师的过程中,选择具有专业法律性的人才,或者,学校对自己的老师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培养,使其能够在法律专业有一定的建树,能够使初中的思想品德课在思想意识领域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2.2对传统教学方法进行改良,使其行之有效 教学方法,是对教学任务的一种完成手段,能够推动教学目标的实现。传统的教学方法,只是机械地让学生进行书面的记忆,不能够调动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但是,通过对传统教学方法的改进,就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比如:在课堂上和学生们做互动游戏,模拟法庭等。 2.3将法制教育的内容丰富化,完善法制教育 由于我国在政治教材中的内容比较单一,许多时事政治无法及时载入教材内,就会造成学生与社会脱轨的现象。其内容的单一性,也会影响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丰富政治教材中对法制教育的内容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政治教材内容的科学化,是对现阶段学生的心里特点而来的,能够将其内容与学生的接受能力相结合,并且丰富化、多样化,以便于学生能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知,从而帮助其记忆。 2.4坚持以学生为建设发展的根本,对教学进行科学评价 在初中的教育中,学生是其教学与培养的主体,一切的教育发展与改革都要围绕着学生,不能脱离学生的实际需求而凭空臆造。要针对实际情况,对其加以具体的分析,进行科学地课程设置与内容的挖掘,保证学生在受教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着眼于实践当中去,科学合理地对教学体制做一评价,提升教师的自身素质,转换教学方法的使用,灵活运用教学的方式,选用适当的教学形式,调动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在法制方面提高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推动法制的建设进程。 3结语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的逐年增多,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通过对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法制教育的建设,帮助公民对法律意识的树立,推动社会法制的建设。 作者:艾春祥单位:四川省崇州市西江学校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基于企业员工福利的视角看团体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摘 要:我国自1982年恢复开办人身保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曾一度达到88.8%,但在1999年却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随后占比基本上维持在20%左右,相对于一些西方国家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状况,我国的发展是相当的不充分。本文从介绍我国团体保险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道路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促进我国团体保险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团体保险;员工福利计划;税收优惠 20世纪初期,美国工业及社会发展促进了雇主们逐渐了解到其对员工的法律责任,同时雇主也对员工由于工作能力丧失所招致的收入损失逐渐重视,这种对员工福利的认识孕育了团体人身保险有利的发展因素。第一张团体寿险保单于1911年,由纽约公平寿险社(Equitable Life Assurance Society)签发。这一新的承保方式一出现就引起了人寿保险业界的广泛注意,各保险公司群起仿效,随着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在世界各地发展起来。 一、我国团体保险发展的现状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为了配合劳动保险的实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尚未实施劳动保险或已实施了劳动保险但希望多增加一些福利的单位职工,开办了多种以职工为对象的团体人身保险,作为国家实施劳动保险的辅助或补充。1958年以后,由于错误的指导思想影响,国内保险业务出现停顿,团体保险也停止了销售。自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开办人身保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业务从1982年到90年代初期经历从无到有的市场恢复期,各家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商业团体人身保险为职工福利配套。[1]但是,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缴费十分困难;同时许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更注重短期效益,不愿意为员工投保。所以尽管团体人身保险在我国以往的业务中占有很大份额,近年形势却不容乐观。从图1可以看出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从1996年的88.8%下降到2002年的20.5%,2003年为16.88%,2004年达到20.51%。2005年前8个月,份额虽提高到22.9%,但是其中包括中意人寿的200亿大单,到2005年末份额回落到20.44%。在寿险业保持平稳增长的大格局下,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在行业中占比却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其低成本和低风险的业务优势远远没有得到充分挖掘。与个人寿险相比,团体保险业务处于相对萎缩的状态,曾在保险市场上一枝独秀的团险渐渐“失宠”。 二、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在西方国家,团体保险被称为员工福利计划,由雇主与雇员共同参加,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障以外的补充性福利计划。由于团体保险根源于员工福利,并且随着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而得到长足的发展。例如,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调查,员工福利支出占到一般企业支出总额的39.2%,在总的员工福利支出中,具体项目的支出如下:医疗及健康保险占26.4%;失业及失能保险占22.7%;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占15.3%;一般寿险占1.3%。显然,保险保障占据着雇员福利计划绝大部分份额。那么我国能否也能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取得团体保险的充分发展,从而提高全民保障水平。 (一)发展空间分析 我国企业对员工的保险福利还是远远不够的,中宏人寿保险公司于2005年委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进行了2005年员工福利保障现状调查。该调查显示:2/3被访中国企业从未投保团体保险,特别是中小企业员工的保险福利体系是非常薄弱的环节之一。由于2/3的被访者不了解团险和个险的区别,无法用购买团险增加福利的方式来形成企业人才激励机制。在已投保团险的企业为员工所购买的保障产品中有89%为意外伤害险、意外住院占61%、重大疾病占56%,多数企业为员工只投保意外伤害、意外住院和重大疾病等保费较低廉的保障型险种,67%的企业人均年保费低于1000元。调查还显示,在还未投保团险的企业中,对保险公司年金类团险产品有需求的达到75%,中小企业需求最大。[2]以上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的员工福利计划还没有形成,这将为基于雇员福利计划的团险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二)潜在需求分析 在我国,虽然员工福利计划尚不普及,也不规范,但许多企业已经初步具有员工福利计划的理念,并重视为员工提供工资之外的福利。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企业结构的转换和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员工福利计划将被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这将极大的促进我国团体保险的介入和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 首先,国企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加雇员福利需求。以前,国家员工的一切福利,都由国家“统筹包办”,各企业员工福利基本上都相同,企业没有自主权去设计其自身的员工福利计划。但是国企改革,使得企业要参与市场化的竞争,这样企业就不能再背负沉重的福利开支,迫使其将员工福利转嫁给第三方。由企业转嫁来的除基本的社保以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提供潜在的动因。 其次,外资企业的员工福利思想的传递带动员工福利的需求。在西方国家,员工都有着良好的员工福利套餐,外资企业来到我国,对员工福利计划自然也就有了习惯性的需求。可以预见,随着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的成立,并且外资企业员工福利思想将传递到国内其他企业,员工福利需求将会不断增长。 最后,其他企业组织,例如乡镇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雇员福利需求。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企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其吸纳了相当一部分的就业人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上升,这部分庞大的雇员队伍将不断地拓展员工福利计划的市场需求。此外,在美国,政府部门的员工福利计划也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政府也将向市场转嫁其员工的福利保障。 从归属形式上说,员工福利计划属于团体保险的范畴,是团体保险的一种演进形式。我国的团体保险是将企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分散式销售,而员工福利计划则力图从整体福利的角度为员工提供一揽子保险。它借助于保险的技术机制,通过雇主和员工单方面或共同缴费的方式,为其职工建立起与企业效益、业绩相关的保险费和保险待遇机制,对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弥补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人们观念的进步,企业的员工福利将不会停留在发放奖金等短期效应上,对疾病、工伤、养老等保障需求会越来越迫切,一个整体的员工福利计划将更具有吸引力。[3]保险公司应抓住这次改革的机会,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因此,我国商业保险公司有必要转变团体保险发展思路,走基于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道路,这样可以达到员工、企业、保险公司、社会多方受益的效果。 三、我国商业团体保险介入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政策建议 团体保险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成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一种“中间业务”,可以提高全体人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减缓人口老龄化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4]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倡导大力发展团体保险,为团体保险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得团体保险的潜在需求得以充分的释放。以下是笔者借鉴国外的相对成熟的经验提出的一些建议。 (一)提升企业对团体保险的认识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为员工提供诸如退休金计划、团体人寿保险、医疗费用保险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通过员工福利计划,可以充分激活企业内在的人才潜力,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保险业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召开由企业和新闻媒体参加的产品报告会(说明会)、印刷宣传资料、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广告等渠道,提高企业对团体人身保险作用的认识。使企业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解决员工的医疗、养老、工伤及死亡抚恤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员工利益、夯实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给予团体保险以科学的定位 保险公司应当意识到员工福利计划的开展将会带来团体人身保险广阔的发展空间,将以前零散的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发展思路转变到对企业全方位的员工福利团险保障计划的设计上来。在业务发展方面给予团体保险以科学的界定――管理员工福利,现代企业将员工福利视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根据企业保险保障的具体需求,为其员工量身设计综合的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同时满足寿险、养老和健康以及失业保障的需要,使团体保险成为企业员工福利管理的有效工具。在将管理员工福利作为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团体保险开展其他的一些业务,例如,保险公司作为DB计划(Defined Benefie,确定受益型计划)(注:DB计划是事先确定职工退休后可享受的退休金,再根据基金的运营状况、职工年龄、服务年限等因素,逐年计算雇主的缴费额。)的唯一供应商,具有强大的精算能力,在该领域具有绝对优势,应发挥其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出保险建议,为企业提供保险计划组合,包括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精算等一揽子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成为企业的金融顾问。 (三)给予团体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从国际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政策对团体保险的影响最为明显。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雇主为雇员提供团体保险,从一定程度上说,税收优惠政策是团体寿险发展繁荣与否的“推动器”。我国对某些保险公司的团体养老产品、年金保险产品规定可以免征营业税;为了发展企业年金,国务院在2000年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方案规定试点地区(需经国务院批准)的企业可将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的4%在税前列支,但是具体对企业、个人没有太多明确的税收优惠规定。[5]因此,我国在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构建上还需要下功夫。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对成熟的经验,但应结合我国自身的情况因地制宜的对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团险产品分别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从企业和员工两方面分阶段逐渐的给予不同税收优惠。逐渐放开,最终达到:团体寿险方面,雇员可以不必为雇主所交付的保费缴纳所得税;团体年金方面,借鉴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实行EET税制 ;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方面,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雇主为雇员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其应纳税收入,当雇员收到医疗费用保险金时,保险金额不作为其应税收入。 (四)保险公司应加强自身经营管理 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人身保险的发展与保险公司团体险的经营管理理念、信息技术水平、业务管理水平、产品体系和销售渠道等方面有很大的关系。[6]保险公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经营管理:首先,由于综合福利保障计划是针对不同企业的需求而量身订制的、含有多种不同类型产品的保障计划,而且企业往往需要对不同层级的雇员提供不同内容和不同档次的保障。团体人身险经营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主动的去分析企业的需要,为其设计具体的保障计划。其次,员工福利计划给予企业的是全方位的保障,那么团险销售应当是以团队的形式出现,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拥有其独特的知识技能,他们在相互协调下顺利开展业务。因此,在团险销售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建设和维护一支技能高、服务意识强的销售和服务专业团队。[7]再次,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的设计和运作是技术性非常高的工作,需要以充分的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严密的精算测算,分析客户福利状况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为使团体人身保险的发展有效持续的发展,团险客户信息系统的建设将非常重要。最后,保险公司应从系统设计、单证流转、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等方面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团险不规范行为。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从中石油“购房门”看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福利 【摘要】 将对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福利泛滥的原因,危害以及相关对策作初步探讨。在认清国有垄断企业高福利的危害后,建议有选择性的开放市场,规范企业和政府行为,加强外部财务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制度。 【关键词】 国有垄断企业;垄断利润;员工福利 2009年8月26日,一位购房者向央视反映,中石油花20.6亿元购买了北京四元桥内太阳城星城的八栋住宅楼和二栋商用楼,外加两个地下停车场,销售单价为9476元,远低于该楼盘目前的预计均价23000元。此事一经媒体曝光,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以中石油为代表的国有垄断企业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国有垄断行业职工收入以及员工福利远远高于国内一般工资福利水平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一、国有垄断企业员工高福利的原因 (一)行政垄断导致的超额垄断利润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不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不论其规模大还是小,都是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某些国有垄断大型企业大肆派送员工福利,首先便是来源于其超常的盈利水平。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大多数竞争性行业的买方市场己经形成,一个行业除非有重大的技术创新和组织制度创新,否则就无法获得超额利润。我国这些国有垄断性行业由于长期以来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包括来自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它们构筑起了难以逾越的进入壁垒,获得市场垄断和价格垄断的优势,甚至还有些垄断企业凭借垄断地位擅自抬高产品价格、向社会转嫁成本,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去年取代中石油成为“亚洲最赚钱的公司”的中国移动今年上半年的业绩,8月20日,中国移动公布的数据显示:其上半年营业额达2129.13亿元,净利润为553.29亿元,平均每天的利润达到了惊人的3亿元。 (二)所有者缺失诱发的福利派发冲动 高额垄断利润的存在并不一定就会导致企业员工高福利,企业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市场个体,其利润是由它的收益和成本来决定的,福利属于企业的成本支出,如果在企业总收益一定的情况下,其他支出不变,高福利意味着盈利的减少。一个处于竞争状态下的理性企业是不会任意提高职工福利。原因是:垄断企业在获得某些产品和服务的卖方垄断地位的同时,往往意味着也能获得了某些相关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买方垄断地位,它可以凭借这种优势,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垄断企业也不存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动机。在我国,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无论效益好坏,甚至一些长期亏损的国有垄断企业的职工都能获得高福利。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是导致这一怪现象的根本原因之所有。 国有垄断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为全民所有制,这种特殊的性质决定了国有控股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的存在。在国家所有制的条件下,每一个公民名义上是全民财产的所有者,每一个公民都不可能直接成为所有者主体。在这种产权主体虚置的情况下,最终的人企业经营者是没有委托人。所有者缺位为企业经营者提供了转移成本,派发福利的制度缝隙。事实上,代表全民行使权利的企业经营者也有足够的福利派发冲动。在国有垄断企业的经营者没有企业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情况下,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也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大肆派发工资福利成为一种重要的利益输送形式。 (三)政府监管不力提供的外部空间 垄断行业是政府监管的对象,如果政府能够监管得力,类似于“所有者缺位”问题、转移福利成本问题,就不会成为社会问题。事实上,我国政府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行为存在着监管不力的嫌疑。政府监管不力首先体现在相关制度不健全。垄断行业过高的收入水平主要依靠资源垄断、市场垄断和价格垄断而获得的垄断利润,以及擅自抬高价格、向社会转嫁成本,损害和侵占社会公共利益的途径来实现。政府本应监管,但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出于获取更多的财政收入、权力设租等目的,对垄断行业非但缺乏监管,有时反而呵护有加。 另外,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方案、收入总量、工资以及福利标准等本应纳入国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范围的措施一直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诸如“垄断腐败”等违反国家政策的分配问题上,也未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未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国有资产的全程监管和对垄断行业的高额利润的收缴和平衡均未到位;对垄断企业员工收入的税收征管和调节缺乏力度等。这一切都是政府监管行为不得力的表现之所在,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最终使得垄断性国有企业可以无所顾忌地任意发钱发物,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二、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福利泛滥的危害 (一)加剧本已严重的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根据新华网的报道,2000年,我国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平均工资的2.63倍,到2005年,这一数据已增至4.88倍,到2009年,这一数据已经接近10倍。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加以控制。显然,这些高工资的行业绝大部分处于国有大型企业的垄断之下。长期以来,我国的国有垄断企业以国家特殊政策和行政权力为依托,凭借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并在此基础上让职工享受高工资已经在国有垄断企业职工和一般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了一条很深的鸿沟。再加上以中石油为代表的大型垄断企业实施像“购房门”这般离谱的福利政策,实际的收入鸿沟远远大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资差距。这些年来,公众要求改变这种不合理收入分配格局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国有垄断企业却一直岿然不动。就新浪网的调查显示,愈九成的民众对中石油的购房行动表示不满,这无疑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福利分配不合理极端不满的直接体现。 (二)滋生福利腐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有学者认为,国有垄断企业的高福利是另一种腐败,没有一个明白账,工资和一般性津贴只是显性的分配方式,其他的如住房福利,每人超规格的大房子,在今天就是一笔巨大的私有财产。存在着普遍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以及各种名目繁多但毫无规范言之言的现金或者实物补贴,如住房公积金补助,各种消费券等。有腐败之实,却没有腐败之名的事情总是时不时地暴露出来,中石油的“购房门”只是冰山之一角。这种将自己掌握的行业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提供给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已经在福利的名义下形成了腐败。很多垄断企业千方百计地将所谓的福利计入运营成本或以实物形式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部门的正常收入便进入其员工的腰包,实际上是变相的掠夺消费者、纳税人的财产,是对国有资产的一种侵吞。从产权关系上说,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制,拿全体国民的财富饱少数人之私囊,从根本上讲,造成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 三、相关建议与对策 (一)有选择性的开放垄断市场 国有垄断企业经营范围很广,形成了诸多的市场垄断和价格垄断,其中有些已经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应当放宽部分行业特别是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降低门槛,鼓励民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参与竞争。国有垄断企业的资本,应当向社会开放:一是向民营企业开放,引入战略投资者;二是上市,募集社会资本。这样不仅可以扩大产业的资本来源,还可以改变企业的治理结构,形成股东和公众监督的公司。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是当今世界各国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的基本潮流。在一些不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变企业自身股东结构,不但能够减少国有企业的垄断利润,能够抑制其福利派发冲动,一举二得。同时也要尊重国情,要区分自然垄断部门的垄断环节与潜在竞争环节,在潜在竞争环节引入竞争,而非盲目搞民营化,竞争化。 (二)加强法制建设,规范企业和政府行为 2009年8月30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垄断法,并定于明年8月1号起实施。《反垄断法》素有“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和“经济宪法”之称,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市场竞争的自由和公平。《反垄断法》规定了垄断行业的三种垄断行为:第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第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三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实际上,这三种垄断行为在国有垄断企业上已经是屡见不鲜。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对“手机漫游费”的价格默契,公共产品逢“听证会”必涨价的怪现象,有油不卖的囤积行为等,都是我国国有垄断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真实写照。 《反垄断法》不仅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障保护个人创业的自由,对国有垄断企业的超额垄断利润必将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超额垄断利润是高福利的源泉。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反垄断法》要根据自身的国情来“量身订造”。可以说目前在中国的反垄断,主要是反对行政垄断。在我国目前政企还没有完全分开的情况下,如果单单反对企业的垄断行为,不反对政府的行政垄断行为,这个反垄断法实际上是没多大效果。 (三)强化对国有垄断企业的财务监督 由于监管机制的缺陷,我国目前对垄断行业的财务监管并不不十分有效。今后,对垄断性行业的财务监管应当保证监管机构的独立性。这个独立性应表现在两方面:(1)监管机构应独立于被监管的企业,以保证它在被监管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与消费者的争议中处于中立地位,即不至于偏袒被监管者,成为它们的俘虏。(2)监管机构独立于政府其他部门,即它们在案件审理和裁决时不受制于其他政府机构。考虑到我国垄断行业的企业一般隶属于国资委,为保证行业监管的公平和公正,这些监管机构也应当独立于国资委。通过对企业帐目的定期核查,杜绝企业帐外帐及以不入帐的形式逃避税收与利润上缴的行为。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制度 国有垄断企业的高福利是一个畸形的员工激励制度,不仅不利于促进企业的内部公平,也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应该看到,相当一部分国有垄断企业的高福利是针对一小部分管理者的,即部分人福利过剩,部分人福利不足,大部分人根本无福利可享的不均衡状态,也有一部分企业的员工福利制度则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思想,干好干坏都能享受优厚的福利待遇。 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制度应立足于改善企业内部的不公平,促进企业外部竞争力的提升,使员工福利的边际效用最大化,避免高福利,低效用的尴尬。首先,设计福利制度时候不能过分向职务倾斜,在强化基本福利普惠性的基础上,加大岗位,考勤和业绩在福利分配中的比重。其次,应建立有弹性、可选择性的福利制度,针对每个人的福利偏好,提供不同的福利组合,既能减轻企业的福利支出,也提高了员工的满足程度。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论我国企业的员工福利 [摘要]随着人力资源在中国的发展,企业开始关注并越来越重视员工的福利,从过去“大锅饭”式的福利形式发展到现在相对完善的各种福利计划。本文对员工福利的含义和特点进行了阐述,并通过对当前我国企业员工福利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解决之策。 [关键词]员工福利 自助式福利 我国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激励是人力资源的重要内容,激励就是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也就是说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努力去完成组织的任务,实现组织的目标。而福利系统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如今无论是从形式、内容、资金、还是管理上,都得到了充分发展,对企业激励员工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员工福利的定义 员工福利是企业基于雇佣关系,依据国家强制法令或相关规定,以企业自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所提供的用以改善其本人和家庭生活质量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形式为主的补充性报酬与服务。员工福利广义的内容是指,由用人单位(雇主)举办的,所属员工(雇员)及其家属按一定的条件享有薪资以外的任何财务给付、实物或劳务;狭义内容涉及用人单位(雇主)对所属员工发生退休、离职、病休、病假、身故、工伤、失业等收入中断期间的收入补偿,或者医疗、康复费用的补偿等。 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认为福利是员工薪酬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退休福利、健康福利、带薪体假、实物发放、员工服务等,它有别于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计算的薪酬形式,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福利通常采取延期支付或实物支付的形式;二是福利具有类似固定成本的特点,因为福利与员工的工作时间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二、我国员工福利的发展与现状 1.我国员工福利的发展历史 就我国而言,企业福利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在改革开放以前,传统的收入分配方式具有“低工资,高福利”的特点。从历史上来看,建国以后,国家为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积极谋求实现劳动者普遍就业的目标,而在经济发展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要想实现高水平就业,就必须要以低工资作为代价,同时,当时的意识形态也是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为基调的。所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所得到的工资长期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企业内部的工资差距也很小,但是职工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又必须得到保障,同时还要求能够适当地有所提高,因此,国家采取了要求企业举办各种福利来补充低工资所造成的收取不良的政策。在劳动者的报酬中,福利成分所占的比例比较大,工资水平仅仅限于满足食物、衣着、日用品等消费资料的基本生活性支出,而住房、医疗、交通、文化设施等等,则往往以非商品的形式发放,以“企业办社会”的方式提供给职工。“低工资,高福利”的政策在一段时期内对社会发展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减轻劳动者的生活负担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需求层次的上升,原有企业福利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国家负担越来越重,福利成分和货币收入之间的比例失调,导致企业内部“大锅饭”问题等等。所以,中国企业的福利与其说是一种企业福利,不如说是一种国家福利,更准确地说,传统体制下的企业福利与国家福利是混为一谈的。最明显的表现是:从企业之间的比较来看,企业的福利水平高低大多取决于企业与国家之间讨价还价能力(这又取决于企业级别高低、规模大小以及所属行业等因素),而不是企业的经营状况;从劳动者个人的角度来看,劳动者个人的福利水平高低也往往取决于自己所属企业以及在该企业中的资历长短甚至人际关系好坏,同个人的贡献或者实际工作绩效之间也没什么联系。 我国进入市场经济时期以来,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兴起,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福利在我国也开始建立并已有所发展。国有企业甚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对原有的福利项目进行了改革调整,并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 2.我国企业员工福利的现状 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进行的“2005年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现状调查”显示,我国企业目前的福利现状主要方面如下: (1)企业福利存在形式 ①法定性福利 统计显示,绝大多数企业都不同程度的为员工提供了法定性福利,其中养老保险所占比例最大,有95.63%的被调查者所在企业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其次为医疗保险,比例为89.05%,而提供法定性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仅为54.31%。 ②金钱性福利 统计显示,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金钱性福利主要集中在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及膳食补贴三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81.31%、77.18%、57.28%,提供人寿保险的比例最低,仅为8.74%。 ③实物性福利 与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法定性福利和金钱性福利相比,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实物性福利比例大幅下降。仅仅约有50%的受调查者所在企业为员工提供文体设施、免费工作餐等实物性福利;提供免费的单身宿舍的企业比例为38.59%;还有54.85%的受调查者所在企业为员工提供其他形式的实物性福利。 ④服务性福利 统计显示,企业为员工提供最多的服务性福利为免费体检,所占企业比例为65.53%;为员工提供保护性服务(平等就业权、隐私权等)的比例为27.43%;为员工提供公费医疗的企业比例仅为16.02%;而提供咨询服务(心理、法律类咨询)的比例最少,仅为11.17%。 ⑤机会性福利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机会性福利主要集中在企业内部提升政策、带薪休假及集体文化活动三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66.75%、66.75%、66.50%,提供公费进修的比例最低仅为38.35%。 (2)企业员工工资、福利方面比较 统计显示:35.68%的被调查者所在企业员工年度福利占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6%一10%,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5%以下,所占比例为31.31%。同时,32.52%的被调查者所在企业员工平均法定福利与非法定的福利的比例在l:O.2之间,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1:O.4,所占比例为25.73%。 (3)企业员工福利计划 有44.90%的被调查者表示其所在的企业员工年度人均福利水平主要集中在1001―3000元之间,其次有24.51%的被调查者表示其所在的企业员工年度人均福利水平主要集中在1000元以下。当企业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外籍员工做医疗福利计划时,71.89%的企业会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外籍员工提供和一般员工一样的保障,但是提供更高的保障额度。在企业福利计划中,对于一般员工,其自身承担的费用与企业为其承担的费用比为:29.85:69.93;对于中高层员工,其自身承担的费用与企业为其承担的费用比为:24.35:75.67;中高层自身承担的福利比例比一般员工有所下降。 三、我国员工福利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员工福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平性问题 一方面,国内许多企业只重视“高级员工”诸如职业经理人的福利,不少企业福利制定的相关规定又给予了他们很多职务消费的权力,对中下层职员的福利“轻描淡写”,部分企业甚至视而不见,大大地挫伤了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责任感,甚至造成人才流失。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员工,平均化倾向导致了企业员工将企业福利的普惠性久而久之地看作了企业支付的薪酬的一部分,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而也就感受不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这不但导致了福利所应有的作用被削弱,无益于有效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福利设计的问题 福利项日和结构的设计的单一忽视员工多元化的需求。在员工福利管理的过程中,许多的企业都以企业为主导,企业在员工的福利设计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整体计划基本由企业来制定,员工很少有机会能够参与到这一过程之中,虽然这样的做法符合企业的意愿、简化制定的过程、提高企业决策的效率,也能够在计划的实施阶段简化下作,但是由于缺乏员工的参与,员工无法表达自己真实的需要,因此容易导致设计的福利计划和员工的需要有着种种的不符,这样就容易导致员工对企业管理的不满,将原本企业有着良好出发点的行为视为缺乏人情味的专制行为,反而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随着劳动队伍结构的改变,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收入层次的员下对福利的需求会产生较大的差异,传统的福利计划结构比较死板,长时间得不到改变,一方而企业可能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而另一方而员工可能对此并不认同,这种福利计划与员工实际需求的脱节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也无法实现企业的预期目标。 3.福利的实践力度、广度 由于建立员工福利制度尚不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目前建立员工福利制度的企业数量尚不多,主要是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还要看到,我国的职工福利计划项目的举办主体和可供选择的项目相对较少。而且,有些企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提供给员工最基本的法定福利。由于劳资双方在话语权上的差距很大,企业执行的力度也不够,员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企业的一系列不负责认的做法直接损害了员工的利益,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激化了劳资双方的矛盾,使得员下对企业失去信心,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负而影响。 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同时,结合日益多变的环境,企业必须更多地去考虑和关心员工的多层需求,以此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以获得竞争优势,因此自助式福利计划是企业的一大选择。所谓自助式福利就是由员工自己来选择福利计划的内容和结构组成,以此满足不同员下对福利计划不同的需求,也可以满足同一员工在不同时期对福利计划的不同需求。这将会给企业带来以下收益: 1.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作用,它激励员工为达到一定的点数而努力工作。自主福利计划表面上是向员工提供了一种福利项目的选项权,但更深层的意义是,自助式福利计划是向员工提供了一种可以控制他们自己约福利分配的能力,使员工从内心的层次感觉到自己参与企业的管理,增强了员工的自信,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另外企业可以通过鼓励员工选择比较大的福利项目,为员工设置一个大的目标,可以激励他们为这个目标而奋斗,这就对应了目标管理的原理。同时还应该加大绩效考核的比重,让员工的努力的结果更好的和福和点数结合起来。 2.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公平性。通过对不同员工在点数上的设计,自助式福利计划有助于打破了单一相等的福利待遇,使绩效优秀的员工有别于普通的员工,从而保证内部的公平。 3.具有节省资源,缩减企业成本的作用。当一个企业所提供的福利大部分非员工所需,就相当于说提供的福利无效时,那么企业就实际浪费了大量的财产资源,而自助式福利计划就可以避免这种问题的发生。另外,福利不需要缴纳税款,因而也帮减少了企业的成本。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中小企业员工福利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 中小企业员工福利不仅对管理者十分重要,其也是员工生活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以调查数据为依托,运用SPSS软件中的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方法,定量分析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的各种因素。结果表明,员工性别、受教育年限、年度非福利总收入、工作地、企业规模和企业性质对员工福利水平有显著影响,而员工年龄对福利水平无显著影响。 【关键词】 中小企业 员工福利 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分析 相比大型企业,我国中小企业的员工福利状况更让人担忧。目前,关于提高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找到并了解影响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的主要因素却是提高福利水平的前提。本文以对京、苏、鄂、皖四地中小企业的调查数据为依据,结合SPSS软件,对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其影响因素之间做回归分析,为如何提高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提供参考。 一、研究假设 1、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人口学变量 本文的人口学变量涉及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3个变量。从对已有研究的回顾中发现,员工的工作待遇一般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人口学变量的影响,而员工福利水平也属于工作待遇范畴。因此,本文提出首个假设: H1: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人口学变量上存在显著差异。 H1a: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员工性别上存在显著差异。 H1b: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员工年龄上存在显著差异。 H1c: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员工的受教育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 2、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企业规模及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不同地区和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其员工的福利水平可能是有差异的。地区经济越发达、企业规模越大,经营者的福利意识可能越强,企业受社会监督的可能性越大,再加上有较强大的财力,中小企业就更有可能为其员工提供较好的员工福利。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H2: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企业规模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H3: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3、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非福利收入水平 中小企业员工的福利和非福利收入同属工作待遇范畴,可能存在正相关关系。因为如果中小企业员工的非福利收入水平越高,说明其工作能力越强或地位较高,而这往往也是能决定员工相对福利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提出第四个假设: H4: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非福利收入水平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4、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与企业性质 本文把中小企业的性质分为国有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中小企业两类。一般认为,国企改革之后,我国现存的国有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经营业绩较好、福利意识较高、福利传统根深蒂固,相比非国有中小企业而言往往带有“高福利”色彩。因此,本文提出最后一个假设: H5: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 二、变量选取 本文以员工福利水平Y为因变量,并用员工享受的福利项目数来衡量员工福利水平。由于本文把员工福利划分为20种福利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法定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通信补贴、膳食补贴、防暑降温补贴、体检补贴、带薪假期、人寿保险、意外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补充住房补贴、文体咨询、机会性福利和其他),所以因变量Y的变化范围为0≤Y≤20,Y越接近于20,福利水平越高。 自变量的选取如下:受教育年限X1,即员工所受正规教育的年数(不包括学前教育),其变化范围为0≤X1;企业规模X2,用员工总数(为了便于调查研究,本文简单以500人为界,将员工总数不多于500人的企业视为中小企业)表示,其变化范围为0 三、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关于问卷设计,本文首先以文献资料和研究需要为基础设计出初步的调查问卷。然后在小范围内预调查,参考被调查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不断修改,得出最终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被调查者的背景资料。这部分包括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工作地、受教育年限、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别;二是员工福利水平。这部分包括所列20种福利项目的享受情况、年度非福利总收入、福利占总收入比例、法定福利占总福利比例和福利保险个人缴费占总缴费的比例;三是员工福利态度。这部分包括员工最满意的和最不满意的福利安排、目前福利的激励效果、激励作用最大的福利项目及意见或建议。 关于调查及样本,具体情况如下:正式调查的时间为2010年7月至10月;调查区域为北京的主城区和顺义区,江苏省的南京、苏州和徐州,湖北省的武汉、荆州和荆门,安徽省的合肥、淮北和宿州;以这些调查区域中的322家中小企业员工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805份,回收有效问卷681份,有效回收率为84.60%。 四、构建回归模型 本文以Y为因变量,以X1―X7为自变量,建立如下回归模型:Y=C+β1X1+β2X2+β3X3+β4X4+β5X5+β6X6+β7X7。 接着运用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法,采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调查所取得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SPSS软件中的Stepwise逐步回归法的主要思路:在全部自变量中按其对因变量的作用大小、显著程度大小或者说贡献大小,由大到小逐个引入回归方程,而那些对因变量作用不显著的变量则不会被引入回归方程,最终形成最优的回归方程。 1、变量筛选 SPSS16.0软件默认的标准是:F统计量的概率小于或等于0.05就可以进入回归方程,如果F统计量的概率大于或等于0.1就剔除该变量。变量筛选的结果:X1、X2、X3、X4、X5和X6依次进入回归模型,X7年龄被剔除。 2、拟合优度检验 对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一般都采用调整后的决定系数来判断模型的拟合优度。根据SPSS的运行结果,调整后的决定系数为0.610,说明其拟合程度尚可接受。 3、方程显著性检验 由SPSS软件的运行结果得知,模型的F值为178.041,置信度水平(Sig.)为0.000,远小于常用置信度水平0.05,这表明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存在很强的线性关系,认为该回归方程显著,模型有效。 4、参数显著性检验 如表1,模型中常数项和六个自变量的置信度水平(Sig.)依次为0.002、0.000、0.000、0.000、0.000、0.002、0.009,都远小于0.05,可以认为常数项和这六个自变量非常显著,变数系数均不为零。 5、被排除变量的检验 在运用SPSS进行回归分析时发现,当模型引入年龄变量X7时,模型的置信度水平(Sig.)远大于0.05,可以认为此变量不显著,变量的参数为零。因此,在利用stepwise方法为回归模型选取自变量时,X7被系统剔除,无需在模型中再对其进行分析。 6、共线性检验 依据检验标准,对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若多个维度的特种根(Eigenvalue)等于0,则可能存在共线性问题;若某个维度的条件指数(Condition Index)大于30,则可能存在共线性问题;若某自变量容忍度(Tolerance)小于0.1,则存在共线性问题;容忍度(VIF)的倒数越大,共线性问题越严重。根据表2和表1中的分析结果,本模型不存在共线性问题。 7、回归模型 由表1中的未标准化回归系数可知,C=-0.916、β1=0.541、β2=0.005、β3=0.105、β4=1.06、β5=-0.575、β6=0.536、β7=0,回归模型为:Y=-0.916+0.541X1+0.005X2+0.105X3+1.06X4-0.575X5+0.536X6。 其中,Y代表员工福利水平,X1为受教育年限,X2为企业规模,X3为年度非福利总收入,X4为企业性质,X5是性别,X6为工作地。 五、结论 第一,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受教育年限越长,福利水平越高,即假设1中的“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受教育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成立。根据β1=0.541可知,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受教育年限每增加两年,福利水平提高约一个等级。第二,我国中小企业的规模越大、所在区域经济越发达,员工福利水平越高,即假设2和假设3成立。根据β2=0.005、β6=0.536可知,中小企业的规模每增加约200人,其员工的福利水平提高一个等级;位于经济发达区域的中小企业,其员工福利水平明显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第三,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非福利总收入水平越高,福利水平越高,即假设4成立。根据β3=0.105可知,我国中小企业员工年度非福利总收入每提高10万元,福利水平提高约一个等级。第四,本文支持假设5,认为“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根据β4=1.06可知,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国有中小企业的员工福利水平要高于非国有企业员工一个等级。第五,本文的研究支持假设1中的“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性别上存在显著差异”,由β5=-0.575可知,在其他自变量相同的情况下,我国中小企业女性员工比男性员工的福利水平高出不到一个等级。另外,年龄变量在变量筛选时已被剔除,β7=0,即假设1中的“中小企业员工福利水平在年龄上存在显著差异”不成立。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某企业员工福利方案设计 摘要:本文以广州某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结合建筑市场的薪酬福利现状和公司自身的服务特征,并根据员工福利方案设计的原则和意义设计了较为合理的福利方案。通过设计基本福利和附加型福利两方面的内容,使得福利方案更符合员工和公司发展需要,从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奠定一定的基础。 关键词:员工福利 福利方案设计 1、前 言 在对优秀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的今天,“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共识,其中的员工福利管理日益被企业界人士所重视。员工福利具有保障员工权益和激励员工的功能,一个恰当的、理想的员工福利安排可以为企业营造出强大的竞争优势,为单位凝聚起一股蓬勃向上的力量中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美国共有1.3亿多企业员工被纳入了员工福利计划,占其总人口的47%,福利支出占工资总额的比重达45.7%。“在员工福利计划中每投入1美元,就能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增长6美元”的观念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本文以广州某建筑企业(以下称为A公司)为例,结合该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风格、薪酬体系,对员工的福利方案从设计原则和福利内容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设计。 2、A公司员工福利方案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A公司成立于1991年,公司位于广州市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60人。其主要以施工业务为核心,涵盖工程设计、项目咨询、工程招标、项目代建及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从目前的整个建筑市场来看,实际上建筑行业的许多企业对薪酬福利制度的改革有着比较积极的态度,尤其对如何在高管层实施长期激励予以高度关注。但由于政策方面的约束以及企业本身对长期激励的操作缺乏足够的了解,真正实施长期激励政策的建筑企业并不多。如果要留住人才,制定合理的福利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 2.1 员工福利方案设计的意义 首先,员工福利的安排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的理念,有利于凝聚员工,起到降低员工流失率,提高员工满意度的作用。 其次,员工福利方案可以减轻员工税赋的负担。员工可能因为加薪之故造成年度所得税率向上调整,反而增加赋税的负担,企业若是可以从员工赋税的减少来着手规划员工福利(亦即节流),也就是所谓的薪资福利化,此举不但有双重加薪的效果,而且可以充分切入员工所需。 再者,福利方案可以避免加薪负债。加薪决不仅仅只是账面上每月薪资的增加而已,其它如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将向上调整、加班费的计算基础均增加不少。A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经过研究,除了提高薪酬外,将实行并提高员工福利计划作为酬偿员工的替代方法。 2.2 员工福利方案设计的原则 A公司设计、实施福利方案力求 “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同时遵循如下原则: (1)市场竞争力原则 公司的福利设计原则是提供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福利水平,即员工的福利将保持在同行业人力资源市场的平均水平以上。 (2)公平性原则 每个员工都有享受本单位员工福利的均等权利,都能共同享受本单位分配的福利补贴和举办的各种福利事业,且基于公平对待每位员工的原则,即根据员工所承担的责任和对公司的贡献,以及员工的薪资级别、本公司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每位员工的福利水平。 (3)适时调整原则 公司福利制度将定期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修订,员工的福利将依据新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绩效进行适时的调整。公司将定期与市场上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的福利水平作比较,以保持竞争力。 3、A公司福利方案设计 根据A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以及结合公司未来福利定位分析,将公司福利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基本福利,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另一部分附加型福利,它是企业根据自身的管理特色和员工的内在需求,向员工提供的各种补充保障计划以及向员工提供的各种服务、实物、激励等。 3.1 基本福利 A公司的基本福利方案是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并结合公司员工的工作特性而进行设计,一方面解决了员工的生存乃至发展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又使得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和收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从而对提升该公司的竞争力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该公司的基本福利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政策要求,为员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医疗保健体检计划:每年一次对全体员工的全面健康体检,检查项目视员工年龄结构、性别结构进行筛选确定。 (3)补贴及津贴: a、交通补贴:员工交通补贴将以现金形式计入员工薪酬补贴中,特殊情况须额外报销交通费用的,应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审核。 b、节假日津贴:按照我国民族传统习惯,逢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庆、三八妇女节等国家法定假日和中国传统节日发给一定金额的过节费,以寄同乐之情。 c、高温补贴:每年夏季6-10月,公司为所有员工发放防暑补贴,并且到工地慰问一线员工,送去防暑降温物品。 d、市内公差误餐或出差外地的补贴按公司有关差旅制度给予。 e、工龄补贴:凡进公司员工工龄工资为每人每年增加30元/月。 f、通讯补助:员工通信费用每半年集中报销一次,为每年6月份、12月份。身兼多职者,以最高标准报销,不可重复叠加报销。表1为通信补助标准。 (4)节假日福利: a、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婚、丧、病、产、哺乳、工伤等假期。 b、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10年以下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c、陪产假,对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给予10天的陪护假。 (5)工作服:公司在夏冬两季分别为员工发放工作服,夏季两套,冬季两套。 (6)生日祝福:公司员工激情于工作,认同于使命,为发扬以人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公司在员工生日时,向员工赠送公司定制的生日礼品并且发手机短信祝福语表示关怀。 (7)娱乐活动:为了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加员工对公司文化的认同感,公司根据员工建议组织各种文体、娱乐、郊游活动。 3.2 附加型福利 A公司的附加型福利是根据公司自身的行业特征和员工的内在需求,向员工提供的补充保障计划以及向员工提供的职业生涯援助和激励等。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1)商业保险:由于A公司属于建筑行业,公司按职级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从而更加全面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教育培训津贴计划 教育、培训内容主要通过以下内容来进行界定:由公司全部或部分承担费用的教育、培训、进修, 其范围应为:因工作需要,员工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上岗证、职称等)而参加的教育、培训、进修; 享受教育津贴福利的员工将按依照下列标准及原则执行: a、员工需要参加由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的教育、培训、进修, 必须获得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的批准。 b、各类获得批准参加教育、培训、进修的人员将没有享受标准的区别。 c、按照教育、培训、进修年限及费用的不同,公司将与享受教育福利津贴人员签订《培训、进修协议书》,约定不同的服务年限。 (2)车辆津贴 该车辆津贴主要适用于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由于部门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和工作压力,工作往往要求他们的工作时间不定时,故公司对于他们的自购车辆提供车贴,不仅补贴他们的个人费用,而且在因公外出办事无法派车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驾并带同事前往,变相将这部分的公司成本转移。该补贴标准见表2。 (3)优秀员工奖 为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模范,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树立全心全意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每年度评选先进集体及个人,并按先进的不同等级给予现金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4、结论 “深得人心的福利,比高薪更能有效地激励员工”,福利不仅具有保障功能,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它的激励功能。因此,福利不应该仅仅作为对员工的一种好处,而是要成为一种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从而使独特设计的福利方案能够提高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A公司通过设计优越的员工福利方案来吸纳和留住企业的核心员工,并激励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工作,取得高工作绩效,从而为公司创造了更高的利润和财富。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建立“自助”式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探讨 一、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现状和问题 社会经济的发展给企业发展带去的不仅是经济利益的增长,还有员工薪资水平的上升,随着人们工作观念的更新,加上国外企业员工薪资福利的政策影响,我国企业员工对于福利方面的期待也越来越明显,员工福利的内容和层面也日趋多元和深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企业必须对于传统的薪金福利制度做出改革和调整,让员工享受到自己工作成果带来的合理收益。因此,开始提出弹性福利制度。 目前企业对于员工福利的标准和发放还存在很多问题,执行操作也并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员工需求把握不准 对于当前社会公众价值的层次不同,员工间的福利需求可能相差甚大,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也难以掌握。比如,对于福利选择是让员工去没有去过的旅游景点得到身心放松还是买商场购物卡、代金券都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头疼的问题。 2.员工对于高标准福利的需求 企业的福利标准如果按照当年的运营情况去发放那么每一年的福利高低都会不同,企业盈利多时,发放了较好的福利,会让员工感觉很满意。但是如今如果企业当年经费困难,福利标准却也很难降低。 3.福利预算难以把握 企业员工情况不同,每个人对于福利内容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因此企业不好估算最后实际决定发放的福利资金有多少,也就是难以掌握福利预算情况,可能最后实际订购福利花费的资金超过了预算。 4.福利公平的欠缺 对于福利公平,是员工十分关注的问题,对于员工福利是否分了高低档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题,也十分耗费人员精力,比如,合同员工与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差多少?新到员工与老职工是否能享受到同等福利待遇?如果不需要福利是否可以折算成等额的现金等等。 5.专人负责的浪费 比如企业年终需要发放福利,企业必须安排一定的执行人手,而日常工作情况下又不会安排过多发放福利的人员,因此如何合理安排福利发放执行人员也是一项麻烦的工作。 面对以上问题,为了更好的满足员工的福利需求以提升未来的工作积极性,弹性员工福利制度呼之欲出。 二、自助式福利制度的提出和导入 弹性福利制度最早流行起来是在80年代的美国,这种新型的福利模式又叫做自助式福利制度,对于这种福利模式的概念理解就是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企业提供的福利菜单上做出自己想要的选择,这样既能满足员工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性别的福利需求,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又能让员工亲自掌握福利的分配权,配合自己家庭或者自身情况,选择自己最想要的福利,不仅可以激励员工,还有助于员工间保持友好关系,提升士气。美国路易斯协会曾经对于这项福利制度做出过调查,将公司实行弹性福利的原因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于公司不好控制的福利成本,也就是后期很可能会突破预算问题的解决比例占到了40%;第二,福利能更好地贴近员工不同的需求比例占到了27%;第三,能使员工感觉自己所需求的福利被满足比例占17%;第四,能有效激励员工并提升员工士气和忠诚度比例占16%;第五,能让员工充分了解福利结构和福利成本比例占14%;第六,能促进员工福利的提升比例占11%。 因此,对于实行弹性福利制度的优点总结如下: 1.实行自助式福利制度能有效改善福利预算超支的问题,可以根据企业当年运营情况合理调整福利内容,具体操作就是根据每个人的福利需求乘以各项预算金额,最后就是公司实际需要承担的福利资金。 2.在保证人员福利的同时,除了能有效把握预算金额,还能多方面多层次的提供不同的福利项目,这样对于提升员工的忠诚度很有帮助。 3.可以改善传统福利制度在执行福利发放时对于人员的需求,公司可以不再需要编制专门员工负责此事项,提升了工作效率。 4.可以避免出现员工询问一些福利内容方面的问题,员工不再为合同员工与正式员工之间的福利差异问题以及新老员工的福利差异问题而困扰。 5.可以帮助实现员工福利与其工作成绩相挂钩,既能起到奖励作用,还能提升福利预算的准确性,给予工作业绩好的部门多一些预算额度,有助于提升员工士气。 6.传统的福利制度实行起来有很多负担,因为预算不好把握带来的就是资金的增加,但是自助式福利制度中每一项可供员工选择的福利项目都有明确的金额,这样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可以直接在统计员工福利选择后直接乘出相应的总额,直接把握福利成本。 三、自助式福利制度实施中的关注点: 1.部分员工短视近利,在选择福利项目时未经思索,导致选择不实用的福利项目。 2.在美国因为实施弹性福利制度之后,使得工会丧失和资方讨价还价的机会,因此某些工会反对企业实行弹性福利制度。 3.实行弹性福利制度常伴随着复杂行政作业。因为从宣导到付诸实施,需花费相当的人力与时间。尤其在登录员工福利资料时,更是需要电脑的加以辅助,当每隔一段时间员工重新选择福利项目时,将构成业务承办人员极大的负担。 4.弹性福利制度实施初期,行政费用反而上升,原因是购置电脑、设计程式、宣导、训练、登录资料等等的支出。 虽然有以上的问题困扰,为减轻人力资源主管的工作压力,福利事项服务公司将协助规划各项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项目,挑选式弹性员工福利计划乃是针对一般企业量身订做的服务项目,搭配资讯系统的高科技网路化管理,除了可以在同样的福利预算下实际的提升员工福利外,并且对于企业形象的提升也有所帮助。 (作者单位: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江苏 南京 210012)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之管见 摘要:中国企业社会工作将成为社会工作专业最大的发展方向,社会工作介入途径与解决策略是一个必须值得关注的大问题,同时对企业社会工作进行不断的发展和推广,范围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的视域更加宽广。我国企业福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员工缺少表达福利诉求的途径;大多数员工缺乏福利意识;企业现行福利制度上的结构不合理;普通员工福利水平较低。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的途径和方法:企业社会工作为员工提供咨询服务;企业社会工作应建立起企业与员工沟通的桥梁;企业社会工作应适时调节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企业社工应为员工“维权”与“充权”;企业社会工作应为员工“增能”,提高员工能力与素质;企业社会工作应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福利制度。员工福利的概念很广泛,可以是对员工本人,也可以是针对员工有关的人,可以是物质上的报酬,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帮助。 关键词:企业社会工作 员工福利 社会工作 一、问题的提出 当年富士康跳楼事件发生后,深圳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徐梅教授开展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介入分析—以深圳富士康公司为例》的调查研究,探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角色认知和心理特征以及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社会工作介入途径与解决策略是一个必须值得关注的大问题;2010年崔柳教授又发表了《浅论现代企业员工管理的福利主要方法》,文章介绍了员工福利管理的内涵及其重要性,重点结合我国目前企业员工福利管理的现状和呈现的问题,探析了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管理的几种方法。 2010年我国在深圳举办了“首届全国企业社会工作建设研讨会”,会议通过总结、研究、交流探索本土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展望本土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途径,推动了我国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在研讨会上,云南大学钱宁教授做了题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定位与作用》的主题演讲,阐述了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介绍了企业、政府、社会组织在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与功能,重点强调了发展企业社会工作对政府、企业、劳动者等不同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高钟教授提出了中国大陆企业社会工作所面临的理论准备不足、实践不足等挑战,认为企业社会工作的主要关注点应该放在目前中国企业员工主体—第二代农民工身上等等全新的理论观点。目前全国有二百多所高校已经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生教育,对企业社会工作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将理论与观点进一步深化、提升、范围不断扩大,现已转为对开展企业社会工作的实务方法设计,同时对企业社会工作进行不断的发展和推广,范围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的视域更加宽广,这些都将促进企业管理的人性化、科学化,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更加和谐。 二、研究意义 我国社会目前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信息急剧的膨胀、生活节奏的加快,导致员工压力越来越大,而我国企业福利制度又普遍落后,员工遭遇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个别企业员工与企业矛盾不断加深,富士康这样的跳楼事件就是警钟,员工与企业的矛盾必须重视,企业管理不但要考虑经营和发展,更要考虑到员工的福利。企业社会工作旨在成为员工提高福利水平的机构,成为当前中国企业福利发展中的一个亟待加强专业介入的新领域。然而企业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与实务探究还不够,特别是有关中国本土化企业社会工作实践路径的研究很少,企业社会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现实的发展困境。在民政、社区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对口单位,因编制问题而导致社工专业毕业生难以进入,第三方社工服务机构又寥若星辰。由此可见,加强和高度重视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的理论研究和路径的探究势在必行,不但要重视还要有紧迫感。 三、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 1、员工缺少表达福利诉求的途径。以富士康为例:高级管理层与普通员工基本上是完全分离的,制定相关福利制度的管理者往往是通过汇总中下层管理收集的信息来参考制定福利制度,而中下层管理者呈报的信息大多数又是去满足管理者的利益需要,没有切实反映普通员工的需求,所以导致信息失真,制定的福利制度无法满足员工的需要。我国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制度不够健全,不够科学,员工没有途径去表达自己的福利诉求。即使是规模较大的公司,也只是在之前那些传统的福利制度下履行职责,无法与时俱进满足新生代员工的福利诉求和新形势下员工的福利需要。 2、我国现今有大多数员工缺乏福利意识。尤其是我国北方的一些企业员工表现更为突出,权益流失、权益受侵的现象更是履有发生。对企业福利认识不够,对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能进行有效维护。比如:企业员工下班时,保安会对员工进行“例行检查”—搜身。如果发现车间有丢失东西的情况,整个车间员工都会被追究责任。但是很少有员工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3、企业现行福利制度上的结构不合理。福利项目和结构设计单一,严重地忽视员工福利的多元化需求。在员工福利管理的过程中,许多企业在设计员工福利的时候都以企业为主导,整体计划基本由企业管理层的个别人来制定,员工很少有机会能够参与到这一过程之中,由于缺乏员工的参与,员工无法表达自己真实的需要,因此容易导致设计的福利计划和员工的需要有着种种的不符,这样就容易导致员工对企业管理的不满。 4、普通员工福利水平较低。据资料获悉:富士康公司在员工薪酬方面普遍高于同行业,但是仍然不能阻止员工跳楼,所以福利制度不能仅仅限于员工薪酬方面,员工的心理、情感、家庭等方面也是企业福利制度应该设计的方面。而在富士康中,真正缺少的就是对员工心理,情感方面的关怀。除此,也有部分企业漠视员工福利,企业常常将以人为本挂在墙上,写在纸上,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常常大打折扣,不提供给员工最基本的法定福利;另外还有不少企业只重视高层管理者和高级员工的福利,对普通员工的福利不重视,轻描淡写,更是使得公司内部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对立情绪加重,挫伤基层员工的士气。 四、企业社会工作对员工福利的介入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民生也空前改善,但是大多数企业管理制度并没有与经济发展同步,甚至滞后经济发展的步伐。笔者认为:我国企业的现实情况与国外的情况有所差别,所以我们不能照搬国外企业社会工作的方法,我国企业社工应该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员工福利的介入工作: 1、 企业社会工作为员工提供咨询服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员工面临的挑战与工作压力与日俱增、心理和精神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以及由此引发一系列的个人、家庭、社会问题等等。企业社会工作的咨询服务、心里疏导就是对有工作、生活、家庭、情感上面困难的员工,提供咨询服务,以便协助解决其个人问题,恢复其工作积极向上的常态。 2、 企业社会工作应建立起企业与员工沟通桥梁。企业社工为企业与员工的联结者,能有效的起到企业与员工之间桥梁的作用。企业社会工作除了在企业内部起到桥梁作用外,还要积极地连结企业外部资源,使企业员工得到更好地、更广泛的服务。如将心理压力过大的员工转介到专业的精神心理医院;为需要继续教育者介绍相关的教育单位;为本企业员工子女联系社区教育资源等等。 3、 企业社工应适时调节管理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企业是不同人群的集合,必然会有各种人际的冲突发生。所以企业社工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调节这些冲突,解决因冲突而产生的危机。企业社工要承担起这个责任,要努力锻炼自己评估冲突本质和原因的专业知识,能够深度解析问题从而使双方达成共识,创造适当的气氛来缓解以及解决冲突,使得冲突能在各方最大利益的情况下得到解决,避免和减少冲突造成的损失。 4、 企业社工应为员工“维权”与“充权”。企业社工的重要职责就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社工在充分学习与理解各项政策、法令、方案、措施的基础上,为企业员工进行咨询,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在企业内,员工尤其是普通员工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在为自己争取员工福利服务时,难免受到企业利益团体的不理解。这时,企业社工向员工提供信息,为员工需求正确性辩护,指导员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使得员工应享受的福利及时获得。 5、 企业社会工作应为员工“增能”,提高员工能力与素质。我国个别企业对员工的再教育还是比较缺乏的,使得员工在应对危机时显得非常脆弱和力不从心。现在社会中,终身学习已经成为每个人的任务。经济结构的转型使得员工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处在激烈的竞争中,所以员工必须要不断学习与增强个人能力,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企业社会工作一个重要的角色就是培训员工,为企业员工设计不同的教育,培训发展方案,开设各类课程,评估课程实施结果,以此来提高员工及整个企业的能力与素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内动力,为员工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能力,提供智力支持。 6、 企业社会工作应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福利制度。企业社工应该在对员工福利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福利制度。如采取“多元化福利”,经济的高度增长使人们的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员工低层次的需求普遍都能得到满足,但员工新的需求、新的期盼又产生了,员工开始重视心理、感情、家庭方面的需求。多元化的福利制度可以满足不同员工对福利计划的不同需求。从而缓解员工职业压力、精神压力、不满情绪,从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优化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企业的凝聚力等等。使福利制度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发挥最大的效益。 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员工福利势在必行,应该加大力度进行研究和探讨,这方面的研究和探讨虽然已经引起了专家和学者的重视,但笔者认为重视的还不够,重视的范围还不广,重视的层次还不深。富士康员工连续的跳楼事件虽然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但富士康毕竟还是一家大公司,出了那样的大事件,人们的关注度还是很高的,可是那些没有曝光但尚且也在这方面存在问题的中小企业,他们的员工也有着富士康员工一样的福利诉求,而企业是否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和措施为员工服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还没有!企业社会工作虽然发展的时间很短,进入中国的时间更是不长。但对于转型期的中国,企业、社会共组的需求是迫切的。在倡导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的今天,企业社会工作有其巨大的生存空间和发挥其优势的土壤。但是我们同样需要正视,目前我国企业社会工作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自身的不足,各方面都不够成熟。而且大部分人对企业社工还不了解,对其具体功能还存在很大的疑问。但我们坚信企业社工只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努力开拓服务领域和介入员工福利的空间,一定可以在为解决企业员工和企业矛盾,在促进企业发展的道路上不断释放出强大的正能量;在提升企业效率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中发挥重要作用。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浅析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福利是员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建立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是目前企业有效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许多企业对员工福利重视不足,导致出现一些问题,企业应该明确员工福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其留住、吸引和激励人才的重要功能。 [关键词]员工福利制度 问题 对策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员工福利计划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企业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过员工福利过低或过高,对企业的发展均会产生负作用,因此、需要对企业员工福利的适度问题进行研究。 一、我国企业员工福利存在的问题 1.福利成本增长过快。随着企业对福利重要性认识的加强和向员工提供福利的增加,福利成本的上升是一个必然趋势。但目前我国福利成本上升过快,不但超过企业同期其他成本的上升速度,而且超过企业利润的增长速度。 2.福利平均化。福利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补偿性报酬,企业应该以员工的工作绩效为基础设计有层次的福利计划。不少企业出于减少员工人际冲突和节约衡量员工绩效成本的考虑,实行平均福利,即无论工作表现如何,只要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就可以享受这项福利,从而使福利失去应有的激励作用。 3.福利单一化。员工在生活保障和工作条件方面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完善的企业员工福利计划应该包括多种福利项目,去满足员工的不同需要。长久下来,使得企业的福利品种单一,难以适应时代变化和满足员工需要。 二、我国员工福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国家制度原因。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刚刚建立,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加之设计上的一些缺陷,导致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开支名义上加大,由此导致福利成本的上升。 2.外部环境原因。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和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医疗成本随之增长,企业支付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费用不断上升,由此导致员工福利成本的上升。 3.内部原因。企业在福利的设计阶段产生短期行为,没能预见福利发展到一定时期后对企业福利成本的影响;福利实施阶段不能有效的进行成本控制。这是企业福利成本上升过快的主要原因。相对于前两点,这也是企业唯一可以进行改革的方面。 4.开发新福利项目方面存在困难。开发新的福利项目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首先企业要了解员工需要什么。员工需要随市场宏观环境、企业内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企业要进行多种调查,从中确定员工的真正需要。其次企业还要确定员工福利的筹资方式,是从企业员工福利基金中提取,还是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担,企业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员工积极沟通,最终必须就分摊资金金额和比重达成一致。因为员工常常表现短期行为,可能拒绝与企业分摊福利资金或降低分摊比重。企业还要进行员工福利设计、筛选、试运行、评定结果、正式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三、完善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对策 企业员工福利存在的上述问题会降低福利的激励效应,给企业其他职能的发挥造成障碍,从而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所以企业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保证企业的竞争优势和良性发展。 1.降低福利成本。首先,根据企业能力设计员工福利。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采取福利措施,放弃超出企业能力的福利。如果企业在获利好的时候提供好的福利项目,一旦企业获利状况恶化,想取消或缩减这项福利时,就会遭到员工的反对甚至抵制。在一项福利推出之初,企业就要明确这项福利长期运行成本。其次,提高员工福利的回报率。企业制定员工福利计划,要体现企业的宗旨和文化,使员工享受福利的同时,感受到企业宗旨和文化对自己的期望,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第三,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降低福利成本。金融机构(如银行)、中介机构(如福利顾问公司)、医疗服务机构和社区服务都为企业的员工福利提供各种资源,有效并充分的利用这些资源可以降低福利成本。 2.实行绩效福利。企业应实行绩效福利,即只有具备一定绩效的员工才能享受福利,并且不同的绩效享受不同的福利。企业实现绩效福利最重要的是要科学衡量员工绩效。员工的绩效是由一系列活动相互作用共同创造的,因此可以用与价值链分析方法相类似的方法衡量员工绩效。以销售人员绩效衡量为例说明,首先确定员工的基本活动,再确定各个活动的评价指标和权重,最后给指标评分,这样就可以确定员工的绩效。再以同样的方法计算其他销售人员的绩效得分,就可以对销售人员按绩效进行排队,以此为依据给予不同的绩效福利。实行绩效福利还要与员工积极沟通,建立信息批露机制,以示公正,减少员工因为福利分配不均而产生的人际冲突。 3.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福利。单一福利难以满足员工的多样需要,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不同需要设计员工福利。一种比较可行的方法就是“自助餐式”员工福利计划。比如“自助餐式”员工福利计划是以员工需求为导向列出福利菜单,再确定员工应得的福利金额,最后企业每年决定一定的点数给特定的员工,让员工在其所能使用的点数内自主选择福利项目。员工在选择福利组合时,能感受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信任,从而激发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为了更好的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福利,企业要特别注意员工的参与。因为这种福利的基础是企业全面把握员工需要,而员工的需要是多样的且富于变化。此外,企业还应该在这种福利计划中加入限制条款。因为员工在进行福利选择时可能存在道德风险。 综上所述,福利是指企业向员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之外的各种保障计划、补贴、服务以及实物报酬。合理的员工福利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忠诚度,有效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而且可以改进企业的成本效率,因此,员工福利管理已成为新时期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管理项目,所以我国企业要对现存的员工福利不合理或不适应当代市场环境和员工需要的部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变革,以适应时展与进步对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提出的新要求。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探析 摘 要:员工福利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是企业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建立良好的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必须准确把握现代企业员工福利主要特点,科学确定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基本内容,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法规政策。 关键词:现代企业 员工福利 制度建设 员工福利指的是在一段时间内具有企业员工资格的人获得的所有非直接的经济报酬,是用于改善员工工作与个人生活质量的一种间接收入形式。企业员工福利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属于企业激励机制的一部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事项,也体现着国家对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倾向性选择和支持,有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企业文化氛围。 1.准确把握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主要特点 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具有以下特点: 1.1是补偿性。员工福利是企业对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是员工总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工资、奖金并称为现代薪酬体系的三大支柱。员工福利必须以履行劳动义务为前提,是对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并不作为劳动报酬的主渠道。 1.2是均等性。员工福利的均等性是指履行了劳动义务的本企业员工,均有享受各种企业福利的平等权利。福利的享受与员工的个人贡献无太大关系,一个刚刚加入企业的员工常常就可以享受到与一个在此工作了几年的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由于劳动能力、个人贡献以及家庭人口等因素的不同,造成了员工之间在工资收入上的差距,差距过大会对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的凝聚力产生不利的影响。员工福利的均等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平衡劳动者收入差距的作用。 1.3是集体性。员工福利主要是针对企业所有员工的补助,兴办集体福利事业,员工集体消费和共同使用公共物品等是员工福利的主体形式,因此,集体性是员工福利的一个重要特征。 1.4是非现金性。员工福利一般都是非现金收入。例如,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如免费单身宿舍或廉价公房出租、股权、红利、独生子女保障费、生日礼物、商业保险、员工俱乐部、班车及免费工作餐等福利项目以及实物报酬。 2.科学确定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基本内容 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分为社会福利、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三种基本形式,而不同形式的福利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 2.1是社会福利。企业员工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国家为本国公民提供的一切社会保障形式。社会福利是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一种制度。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内容。此外,根据宪法规定,医疗保险社会服务等项目,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它具有普遍性、无偿性等特点,而且由于其具体实施是由国家展开的,所以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和政策性。 2.2是集体福利。集体福利是由企业举办或者通过社会服务机构举办的,供员工集体享用的福利性设施和服务,是员工福利的主要形式。它包括:住宅;员工医疗补助;集体生活设施和服务,如员工食堂、幼托设施、卫生设施和医疗保健、文娱体育设施、集体交通工具等等。具体到我国来说,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福利分房政策,由国家或者企业进行住宅建设,低租金分配给员工使用。但是,目前我国在住宅方面已经实施了住宅商品化改革和企业货币化分房制度,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住宅福利较以前已经大大降低。其他企业福利,如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失业保险、员工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员工个人财产保险以及企业的年度体检、免费的工作餐、员工食堂或伙食补助、提供交通接送或交通补贴等,都具有集体福利的性质,而现代企业的集体福利已经包括一些更高层次、更人性化的福利项目,如住房贷款利息补助、商业人寿保险、教育福利、心理咨询服务以及子女教育补助等。 2.3是个人福利。个人的福利补贴,是员工福利的非主要形式以及集体福利的有效补充。包括以下方面:两地分居的员工享受探亲假期、工资补贴和旅游补贴待遇;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夏季降暑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家庭特困补助、家庭红白事慰问金;公伤残疾、重病补助、抚恤金;节日礼物或优惠实物分配;一些发达国家企业员工的法定带薪休假福利项目,一般都会在一周以上,并随着员工为企业服务的年限而延长假期,我国的一些企业也开始实施这一制度;生活消费品价格补贴、婚丧假和年休假工资等。 3.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法规政策 现代企业员工福利法规政策存在诸多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3.1是建立健全企业员工福利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在我国已经出台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缺乏员工福利的专门性规范,难以保证有关单位对劳动福利措施的有效规定,因此,我们需要尽快制定与员工福利有关的法规政策,同时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雇佣方的监督检查,明确员工的福利待遇,保证不同就业性质的员工能享受到法定的福利待遇。 3.2是调动企业搞好员工福利的积极性。通过调整有关政策,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自愿性福利措施,提高员工福利水平。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发展趋势是,国家直接承担的福利责任适度化,作为国家减轻责任的替代者,企业提供给的员工集体福利,已经受到重视并占据福利制度的显著位置。因此,需要鼓励企业在员工福利方面自愿承担更大的责任,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 3.3是缩小不同行业员工之间的福利差距。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差距,不仅要着力于调整显性的工资收入部分,而且要使员工福利中的隐形收入部分更具合理性。在公共服务领域扩大市场竞争,避免垄断行业的资源独占和利益专享,对不合理的福利分配进行调整。 3.4是提高员工参与福利项目的自主性。很多时候,福利项目是由企业领导与后勤部门共同制定的,员工基本上无法参与福利决策,如果能让员工参与福利计划的制定,让员工在某种程度上拥有福利发言权,那么,员工在物质上得到满足的同时,在精神上也有被尊重感,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都会得到提升。福利是众口难调的,如果给员工多一些选择余地,也会使福利开支的实际效果变得更好一些。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论员工福利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摘要:通过对员工福利类型、作用以及员工福利管理方法、效果的阐述,论述了员工福利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员工福利 管理 企业发展 重要性 员工福利,已成为一个使用比较广泛的专用术语,但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界定[1]。一般认为员工福利是企业在相对稳定的货币工资之外,为改善员工生活水平,出于增加员工生活方便程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对企业忠诚度等目的而提供给员工及其家庭的辅助性货币、实物、服务等分配方式。员工福利已被认为是现代薪酬体系三大支柱(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之一,当单纯的工资薪酬已不再是决定员工去留的唯一要素时,有效的员工福利管理正成为企业吸引人才、激励人才、提高员工满意程度的重要因素[2]。本文通过对员工福利类型、作用以及员工福利管理方法、效果的阐述,论述了员工福利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1员工福利的类型及作用 1.1 员工福利的类型 从大类上分,员工福利就是两种类型:法定福利和企业自主福利。 ⒈法定福利 法定福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福利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保险和休假制度。社会保险如企业中实施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休假制度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⒉企业自主福利 企业自主福利是企业根据员工需要、组织发展目标、财务状况等设计的企业福利体系,它包括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两种。经济性福利如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计划、带薪休假、过节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非经济性福利如法律咨询、心理健康咨询等。 1.2员工福利的作用 ⒈员工福利能够满足企业员工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例如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可以减少员工对退休和年老后生活的担心,医疗保险为员工治病和康复提供了保障。 ⒉好的员工福利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目标,并进一步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好的员工福利制度既可以吸引和保留需要的员工,也可以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企业实行福利制度可以减轻税负和降低企业成本,因而能够帮助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目标和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⒊员工福利使员工可以享受更多优惠。一方面员工从企业直接所获福利减免了个人所得税,比其用工资薪酬购买同样的东西减少了支出;另一方面企业通过有组织的集体购买,比员工个人购买能够减少费用,例如企业集体购房的价格就比员工个人购买的价格低。 ⒋员工福利可以传递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员工福利是企业传递对员工的关心爱护、体现本企业管理特色和创造大家庭式的工作氛围和组织环境的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员工福利,可以使员工认同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有助于落实企业的发展战略。 2 员工福利管理方法 2.1 员工福利管理原则 在建立健全企业员工福利管理体系时应当遵循以下一些原则[3],使企业每一个员工都能享有企业发展的成果,同时也能对员工发挥激励作用,便于企业实施和管理。 ⒈公平性原则。员工福利既要满足骨干人员的需求,也要考虑妇女、伤病残员工、特困员工、年老员工等群体的客观需要,这样才能体现公平性的原则。 ⒉平等性原则。所有员工都是企业主人,也是企业的人才,享受基本福利是每一个员工的基本权利,所以基本福利条件和设施应满足广大员工的基本需要,满足平等性的原则,基本福利不应有等级差别。 ⒊合理性原则。包含几个方面:⑴福利应是恰当的,即企业福利水平既符合企业的实力和负担能力,和其他企业比较也具有竞争性;⑵福利应是容易理解的,福利项目能为每一个员工所理解;⑶福利应是能够管理的,福利可以实施,而且能够有效管理;⑷福利应是灵活的,能够激励肯干会干又干出成绩的员工,在福利种类、设计标准和实施上应有所区别,比如对科技创新员工、生产技术能手等增加学习考察、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⒋循序渐进原则。员工福利的增长应当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不应好高骛远,脱离了企业的实际承担能力,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设定适当的福利目标,明确实施对象,各类福利需求适度增加,不同福利标准水平渐进提升,工作生活环境逐渐得到改善。 2.2 员工福利管理实施方略[4] ⒈确定员工福利项目。企业内部不同的员工需求层次是有差别的,所以员工福利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产品要因人而“供”。在确定具体福利项目时应对所有员工进行调查,以确定应该提供哪些福利项目。选择福利项目不可能满足员工的所有想法,需要筛选,在可承受能操作的基础上尽量满足一些“特殊”需求,这样员工对企业就更有感情了。 ⒉确定员工福利限额。由于不同的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不一样,他们的报酬也各不相同,因而可以按照福利在报酬中的比例确定每个员工的福利限额。这样福利能够反映其对企业的价值和贡献程度。 ⒊确定员工福利形式。员工福利的形式有灵活性很大的“自助餐式福利”、灵活性中等的“标准组件式福利”和灵活性较小的“核心外加式福利”。国营企业多选择“核心外加式福利”,这种福利由“核心福利”和“弹性选择福利”组成,“核心福利”每个员工都享有,不能自主选择,“弹性选择福利”可以由员工按照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采用这种形式福利的好处是企业有较大的控制权。 ⒋建立员工福利沟通渠道。好的福利体系必须要求制度制定者和员工之间保持有效的沟通渠道。沟通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事前沟通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福利计划;事中沟通对于福利计划的执行有重要作用;事后沟通有利于发现问题、诊断问题和修订福利方案。沟通形式可以是问卷调查、访谈、会议等各种形式。 ⒌建立员工福利监督协调机制。有效的监督协调机制可以保证福利制度的正常实行和对福利制度的积极反馈,还能对实行过程中的各种纠纷进行合理的处理。 3 员工福利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3.1福利管理专业化,带动企业的发展 前已述及,好的员工福利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员工福利的好坏关键在于设计,现在福利管理的专业化趋势日益明显,专业设计和管理的福利将会提高管理的成效。由于福利不是简单的事物,要分析设立何种福利项目合适,项目运行后效果怎样,这要求做大量的定量分析,如计算投入产出比,还有企业年金的精算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也需要很高的专业水平。当福利与企业目标联系起来时,员工会为实现企业目标,同时也为了获得更好的福利而努力工作,自身福利的同时企业目标也得到了实现。 3.2福利与绩效结合,激励效应促发展 依照企业经营策略制定福利政策时,必须让福利政策促进员工绩效的提升,如果福利实行平均主义,则福利政策不仅不能发挥激励作用,还会助长不思进取、坐享其成的坏习惯。因此,员工福利要与工作业绩结合起来,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福利待遇以员工业绩贡献为主,并适当拉开差距,从而激励员工力争上游。当员工绩效提升的时候,企业也获得了发展[5]。 3.3改善企业自主福利,增强企业的吸引力 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吸引人才的方式有很多种,好的福利制度就是重要一条,很多时候甚至超越了工资薪酬。企业福利制度要做到有吸引力主要在自主福利这一块。企业年金是补充的养老保险,一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员工在职时收入比较高,退休后如果只拿法定福利的养老金,就存在着收入锐减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临退员工的情绪,也对中青年员工造成心理影响,这种情况下企业年金就发挥着巨大作用,可以弥补退休人员收入的巨大落差,解决了临退员工的后顾之忧,稳定了中青年员工的思想情绪,更吸引了外来人员的踊跃加入,可以说企业解决了人才问题,也解决了企业发展的问题。再如住房福利计划,当今房价居高不下,对购房置业人员而言是沉重的负担,如果企业能够实行好的住房福利计划,无疑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最有力的举措。此外,利润分享和员工持股计划也是颇具吸引力的福利计划[6]。 4 结语 员工福利不仅关系到企业员工的自身利益,而且好的员工福利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在企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员工福利制度要结合企业实际来设计,同时要加强专业化管理,并与员工绩效相连接,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福利激励效果,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浅谈企业员工福利现状及优化管理 摘要:福利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如今无论是从形式、内容、资金还是管理上,对企业激励员工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何进行有效的福利管理,使其在企业的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是目前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员工福利 现状 优化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的福利支出在整个薪酬体系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功能也逐渐扩展为吸引、保留与激励员工,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体系一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企业员工的薪酬体系中,除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激励工资外,还有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就是福利。所谓福利,就是企业向所有员工提供的,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的间接薪酬,也就是除工资、奖金收入之外,向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提供的货币、实物及其他服务的劳动报酬。 一、企业福利现状 企业在员工福利方面做了很大的投入,在一些经营效益较好的国企中,员工福利成本可占到员工总成本的50%以上。国有企业的福利待遇成为吸引应聘者的一大优势,近年来高端人才择业的目光越过了外资企业,投向了国家机关干部及国有企业,在近年来的高校毕业人群中,大型国企成为大多数人的首选。 传统体制下的企业福利最明显的表现是:企业的福利水平高低大多取决于企业级别高低、规模大小以及所属行业等因素,而不是企业的经营状况。从劳动者个人的角度来看,劳动者个人的福利水平高低也往往取决于企业以及在该企业中的资历长短甚至人际关系好坏,同个人的贡献或者实际工作绩效之间也没什么联系。 我国企业目前的福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法定福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法定假期、住房公积金。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不同程度地为员工提供了法定性福利,其中养老保险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医疗保险,而提供法定性住房公积金和享受法定假期的比例稍低。二是货币性福利,主要集中在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膳食补贴三个方面,部分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节日补贴。三是实物性福利,目前仅有部分企业为员工提供文体设施、免费工作餐、免费的单身宿舍等实物性福利。四是服务性福利,主要为免费体检,而提供咨询服务(心理、法律类咨询)的企业相对较少。 二、企业福利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效的福利管理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福利待遇已成为了各大企业人才争夺的一张王牌,但总体来看,我国企业福利仍存在以下问题: 1.成本控制是难题。结合福利的稳定性及延迟性来看,福利对企业成本控制存在一定的挑战性。一方面福利的支出对企业财务影响时间比较长远。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员工薪酬可以根据市场水平的波动而起伏,但是企业福利制定后会延续很多年。在当前全球经济衰退,企业效益下滑的现状下,高福利成为企业一项沉重的财务负担。另一方面,福利制度影响周期长,不易改变。福利的遗传性也是造成其不易改变的一大重要原因,通常企业现有人员的福利待遇将成为继任者的标准,继任者的福利项目很少会在现有基础上减少,致使福利制度的调整过程中财务支出很难在短时间内降低,在企业出现经济困难的时候,它往往造成了企业的更大困难。 2.福利分配尚不公平。一方面,国内许多企业只重视“高级员工”诸如有职务级别领导干部的福利,对中下层职员的福利“轻描淡写”,部分企业甚至视而不见,大大地挫伤了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责任感,甚至造成人才流失。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员工,平均化倾向导致了企业员工将福利的普惠性久而久之地看作了企业支付的薪酬的一部分,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而也就感受不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导致了福利所应有的作用被削弱,无益于有效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福利项目设计亟待优化。福利项目和结构设计的单一忽视了员工多元化的需求。在员工福利管理的过程中,整体计划基本由企业来制定,甚至是少数管理者制定,员工很少有机会能够参与到这一过程之中。由于缺乏员工的参与,员工无法表达自己真实的需要,因此容易导致设计的福利计划和员工的需要有着种种的不符,这样就容易导致员工对企业管理的不满,将原本企业有着良好出发点的行为视为缺乏人情味的专制行为,反而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随着劳动者队伍结构的改变,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收入层次的员工对福利的需求会产生较大的差异。而传统的福利计划结构死板,长时间得不到改变,一方面企业可能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而另一方面员工可能对此并不认同。例如养老金,虽然对于所有的员工这都将是未来退休生活中的经济来源,但是对于年轻员工而言,由于距离退休的年龄还很遥远,养老金在他们个人感受中的地位会小很多,从而影响到员工对企业福利的感受度。这种福利计划与员工实际需求的脱节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也无法实现企业的预期目标。 三、企业福利的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日益多变的环境,企业必须更多地去考虑和关心员工的多层需求。因此,如何优化企业福利项目,加强企业福利管理,成了各企业薪酬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1.制定弹性福利计划。弹性福利计划就是由员工自己来选择福利的内容和结构组成,以此满足不同员工对福利计划不同的需求,也可以满足同一员工在不同时期对福利计划的不同需求。它将会给企业带来以下收益:一是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作用。弹性福利计划表面上是向员工提供了一种福利项目的选项权,但更深层的意义是,向员工提供了一种可以控制他们自己约束福利分配的能力,使员工从内心感觉到自己参与企业的管理,增强了员工的自信,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另外企业可以通过鼓励员工选择比较大的福利项目,为员工设置一个大的目标,激励他们为这个目标而奋斗。二是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公平性。通过对不同员工在福利项目上的待遇,有助于打破单一平均分配的福利待遇,应该加大绩效考核的比重,让员工努力的结果更好地和福利享受结合起来,使绩效优秀的员工有别于绩效平平的员工,从而保证内部的公平。三是具有缩减企业成本的作用。企业可先明确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中员工可以支配的费用,员工根据费用进行选择,可以放弃企业提供的但是自身不认同的福利项目,而把在该项目费用用于其他福利项目的选择上。因此,企业并不会因增加对员工个人的福利开支使得成本上升,反而使企业对福利成本更加可控。 2.在管理过程中注重福利沟通。在福利管理的过程中应 定期向员工公布有关福利的信息,包括福利计划的适用范围、福利水平标准,以及企业提供这些福利的成本。同时也可编写福利手册,详细解释企业提供给员工的各项福利计划。也可建立网络化的福利管理系统,在企业内部网页上置福利信息,开辟专门的福利板块,与员工进行有关福利问题的双向交流,从而减少因沟通不畅导致的种种福利纠纷或福利不满。 3.加大福利管理监管力度。一套好的福利制度要靠规范的管理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监管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首先,企业所设计的福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企业需要关注这些法律规定,适时地根据变化检查自己是否适合某些法律法规。其次,员工的需要和偏好也会随着员工队伍构成的不断变化以及员工自身职业生涯的发展阶段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企业应及时做出福利项目的调整。最后福利的日常管理、福利报表的编制、员工福利项目的选择等多方面的行政管理问题,也需要合适的系统管理平台和福利行政管理队伍,以确保在员工人数庞大、机构繁多的企业得以顺利进行。 总之,良好的福利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和稳定员工的重要法宝。企业应注重福利优化及管理,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企业的关怀,使其安心勤奋努力工作,从而获得自豪感、满足感和归属感。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下知识型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设计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伴随着经济体制与社会转型的发展变化而逐步建立的。经历了从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两种模式的转变。也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不仅初步建立了以养老、待业保险为主,包括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项目及社会救济、抚恤等在内的社会保障总体框架,而且确定了多渠道、多层次兴办社会保障的方针;探索出了社会保障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运行模式。但是,知识型企业的员工由于其特殊性,对社会保障有着不同的要求。本文即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缺陷的角度来谈知识型企业员工的福利制度设计。 一、我国知识型企业员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 我国社会保障目前已初步形成包含三个层次的基本框架:一是直接面向贫困和低收入阶层的各种社会救助制度,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乡村扶贫政策、灾害救济、城乡福利院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如医疗救助、教育费减免、房租减免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解除因各种原因陷入生活困境难以自拔者的生活危机。二是面向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在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的同时,使其免于沦为社会弱势群体。三是各种社会福利制度,如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目的在于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此外,正在发展中的还有补充保障系统,如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互助保障、慈善事业等。 从以上可以得知,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只是处于基本的生活保障水平,体现的是互济性的特征。对于知识型员工而言,这_-较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不能满足其对高水平生活质量的现实要求。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完善。制度体系缺乏总体协调,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都是各自为政,单项突破,缴费比率不统一,缴费形式不规范,待遇标准和范围及管理体制设计不统一;缺乏总体设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项目的具体改革没有明确的改革目标,具体改革方案一改再改,项目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制度缺乏统一,性和预见性。 第二,社会保障机制不合理,从宏观上讲,存在国家包揽过多,企业负担过重;供给等级制与平均主义的事实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不能全面启动等等问题。而对于知识型员工而言,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补充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具体而言,就是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仍只注重于基本保险制度的建设,而对补充保险、储蓄保险、商业人寿保险制度的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是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封闭导致的制度的不参与性以及信息的不公开性。制度参与指的是制度的目标群体参与到制度本身的运作过程中的一种状态,它关心的是参与这些制度的能力、过程和方式。具体而言,诸种政策与规定如何由员工获知,其知情的来源和渠道是什么,形成了怎样的认知,又是如何回应和进行利用的,对制度在现实中的运作是如何把握的。 第四,社会保障社会化程度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化,它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保障对象的社会化;社保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给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社会化。衡量社会保障社会化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就是统筹层次的高低。统筹层次决定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能力,从一个侧面也能反映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满足知识型员工的保障要求,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如何采取措施,才能满足员工的需求呢?怎样才能设计有效的员工福利计划呢?这就必须再对知识型企业及其员工的特点进行分析。知识型企业是以知识为主要的投资主体,以知识的投入、知识的传播、知识的创新为目的的社会经济组织。知识型企业是知识经济的微观活动组织。从概念上看,知识型企业是不同于传统的制造型企业的,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知识型企业的核心在于知识管理、知识创新、知识产品及知识营销,而不是单纯地对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或是文档的管理。也就是说,知识型企业有不同于传统企业的特征,其员工也有不同于传统企业员工的特征,具体表现为:知识型企业的知识型员工具有更高的自主性、流动意愿;更强的经济实力及风险抵抗能力;更高的社会参与及对信息对称的要求。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上诸多缺陷的情况下,企业的员工福利制度设计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二、知识型企业员工福利计划 福利计划的目的是企业在制定员工福利计划时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目的决定手段,企业向员工提供福利的目的不同,会导致福利计划的其他决策也不同。例如,当企业提供福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时,那么福利水平的确定就要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提供的福利也要侧重于实物和服务;如果企业提供福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整个薪酬水平的外部竞争性,那么福利水平的确定就要根据市场水平来确定。因为本文主要是从社会保障的角度研究员工福利,因而对员工的薪酬结构并不涉及,而仅仅从保障和效率两个方面来谈员工福利制度的设计。因为知识型员工追求信息的公开性,重视过程的参与性。在进行福利设计时一定要将目的与员工的参与性结合起来,在员工充分认同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有效性。本文分两个层次探讨:物质保障层面和精神保障层面。 就物质保障方面而言,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还只是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且其运行的方式是封闭性的,也就是说,不但员工基本上不知道保障的运行程序,而且能拥有哪些保障项目、保障程度如何也一概茫然,即便是专职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有时也不很清楚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因此,员工福利计划采用共同参与型这种模式。从而有效地满足员工的自主性和参与性要求。共同参与型模式是指在福利计划的制定过程中,企业和员工共同参与,一起来制定福利计划。当然,为了带来员工的高满意度,福利内容的设计至关重要。影响员工福利计划制定的因素有企业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基于以上分析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以及知识型员工的特点,对于知识型企业员工福利计划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重点发展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是一项企业主办的养老保险计划,是员工的一笔延期支付的工资收入,被视为养老金的第二支柱。但是,与基本养老金相比,它具有自愿建立、自主选择管理和运作方式、采用积累制实现个人保障、投资手段多样化和更注重效率原则的特点。因而企业年金具有保障功能、分配功能、激励功能和理财功能。保障功能是因为它的建立,分散了老年收入的风险,提高了保障性;分配功能是因为它是在工资、奖金、津贴、股权和期权之外,雇主对员工分配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激励功能是因为它一般是按照效率原则建立的,工资收入高、工作年限长的员工可以积累更多的养老金,所以有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作用;理财功能是因为在积累和储蓄年金的过程中,会对其进行运营,使基金保值增值,此外,国家还对年金实行免税政策。 第二,全面实行企业健康保险计划。健康保险计划也叫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计划或企业医疗保障计划,是企业为员工建立的、用于提供医疗服务和补偿医疗费用开支的福利计划。因为社会保险保障的有限性,医疗费用开支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企业的健康保险计划成为用人、留人的重要杠杆。目前,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因其透明性、高补偿性以及赔付的快速性成为许多企业的首选。 第三,高度重视住房福利计划。种种调查资料显示,在中国,住房福利是企业所提供的,用以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一项重要福利项目之一。在“高福利、低工资”的计划经济时代,住房曾经是国有企业的一项最为重要的福利项目,企业分房是大多数员工获得住房的主要来源。但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住房体制改革,打破了由企业作为员工住房的主要责任承担者的局面,逐渐建立了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新的住房体制。住房消费成为员工的主要负担。除了住房公积金这一强制性住房储蓄计划以外,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情况,自愿建立补充性住房计划。对于住房计划的实施与计划首要的一点就是要从住房消费的特点和员工所处的状况来把握员工的实际需求情况与变动趋势。当然补充性住房计划提供的水平取决于企业的经济实力,因此企业力图在固定的投入水平上产生最大的效益。在房地产火热的今天,住房团购是许多企业采用的方式,团购一方面可以带来规模效应,享受购房折扣,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和物业管理谈判的实力。 第四,充分运用团体保险。企业代为购买保险是不需要花费企业一分钱的员工福利。通过企业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团体保险合同来为员工购买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等,可以使每个员工享受超值的保费折扣。保险公司对团体保险降低保费率主要是由于团体购买会形成规模效益,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售卖和管理成本。而且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保费的作法可以大大降低保险公司收不到保费的风险。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取得了重大进展,不仅初步建立了以养老、待业保险为主,包括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项目及社会救济、抚恤等在内的社会保障总体框架,而且确定了多渠道、多层次兴办社会保障的方针;探索出了社会保障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资金运行模式。但是,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需求,在知识型企业员工的视野下,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是知识型企业进行员工福利设计的根据。本文在有关员工福利的物质和精神层面的探索只是一种粗浅的尝试,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作者单位:1、2.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3.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企业发展动力,源自员工福利 易才集团与北京中外企业人力资源协会于2012年4月20日共同举办《企业发展动力,源自员工福利》研讨会,易才集团人力资源专家与与会嘉宾一起探讨了如何应对人力资源的战略转型。 活动当日易才集团福利产品事业部营销部总监胡鸣先生和众多企业的HR管理精英们进行了丰富的问题分享。此次活动实际到场企业共有66家,实际到场人数为89人,其中外企客户参加数量达到33家,参加对象主要以企业的HRD、HRM、薪酬福利负责人及企业工会人员为主。此外,参加活动的企业一共涉及9大行业,其中教育、咨讯及IT、高科技行业的企业对福利的关注度最高。参加的企业中也包括了一些国内外500强企业,例如:诺基亚、google、易初莲花、Vestas、沃尔沃中国投资、安永、中国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三星数据、日立数据、中体彩、中国中纺集团、威盛电子、神州数码、民生人寿、京东方、国美集团、SKchina、新世界地产等公司。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将繁琐的HR工作从操作性的事务中分离出来,将工作中的非重点向HR外包进行转移,充分体现HR部门在企业内部的核心作用,为提高企业整体运作效率,企业内部HR管理人员也将工作重心从以往的招人、培训、薪酬、绩效等常规性工作逐步转向加强企业员工福利,提升员工满意度,真正做到企业与员工融为一体,减少员工流动性,保存人员实力,提升企业的行业竞争力。 员工福利将成为企业HR战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不是割裂的单体。因此,员工福利与企业HR战略如何做到有效的结合将会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过去衡量企业的指针,是看员工创造多少经济价值,今后会变成看企业如何对待员工,因为前者看的是过去,后者看的却是未来。” 客户通过活动内容的讲解不仅对企业在福利方面的需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并且对企业福利设计上和员工体检安排这方面明显加强了重视,会议结束后,很多企业对易才这两项服务的需求明显增加。 企业员工福利论文:完善员工福利制度,构建企业和谐发展 关键词:福利制度企业和谐 内容摘要:企业为员工建立良好的福利保障制度,是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目前,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正处于由企业统包向市场化运作转轨的阶段。在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初期,全国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员工福利内容几乎囊括了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等各个方面,形式上主要以报销和实物为主,其中包括福利分房、公费医疗、子女教育以及节假日发放粮油食品、水果等,费用也完全由企业或国家负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福利的形式转变为主要以货币或实物券形式给付,包括各种津贴、补贴、困难补助和节日慰问购物券等。在这一阶段,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大家的福利意识明显增强,但是,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还在延续,整个社会福利体系尚未建立,职工仍对企业解决日常生活问题抱有很高的期望。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稳步推进,我国在基本经历上述两个阶段之后,构建现代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一、构建多元化员工福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大背景下,构建现代化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对增强企业竞争力、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在西方发达国家,“员工福利计划每投入1美元能促进经济效益增长6美元”的观念已成为普遍共识。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剥离原本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和保障职责,打破“企业办社会”的格局,让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平等地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 2.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有利于保障企业财务稳健和有序经营。不确定的风险会导致企业现金流出现异常,影响企业财务的稳健,而企业定期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等,就可以减少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疾病等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构建现代化企业员工福利制度可以未雨绸缪,帮助企业建立财务平滑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有利于企业形成良性的分配机制。企业市场化的福利分配机制尚在形成中,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分配制度不健全,短期行为普遍存在,轻视长远利益而注重现实利益,分配形式较为单一,福利货币化倾向严重,通过构建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产品,可以引导其重视真实的保障需求,形成良性的分配机制。 4.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有利于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综观全球500强企业,其共同特点都是以完善的福利制度回报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员工福利制度是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机制。构建企业员工福利制度能增强企业的吸引利和凝聚力,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商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状况 目前,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经历着重大变革,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员工福利由原来的国家、企业包办逐步向企业、个人统筹转变,越来越多的企业把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员工福利具体可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员工福利是政府通过立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缴纳税费的方式提供的具有强制性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病假、产假、丧假、婚假、探亲假等政府明文规定的福利政策。二是:用人单位或行业在没有政府立法要求的前提下,为增强自身凝聚力,吸引更多高素质的劳动力和人才,并鼓励他们在岗位上长期服务,根据自身特点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设置一些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福利,一般是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发放各种补贴等方式基本满足本单位,本行业员工某些普遍性和共同性的消费需要,并且以低费或免费形式提供,如:免费工作餐,独生子女奖励、文娱设施,提供交通服务或交通设施等。正是在自愿性福利的设计上,许多企业不惜重金聘请企业顾问精心策划,特别是那些效益好,人才流动率高的企业,福利方案更是成为阻止员工跳槽极为有效的“杀手锏”。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立法原则,社会化的养老金替代率低,不可避免的出现员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大幅下降的情况。近几年来国家虽然加大了企业养老金的调整力度,但与当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医疗保险是保障员工基本医疗水平,保护员工基本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对于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开支,基本医疗保险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一人生病全家贫困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因突发意外伤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更是给家庭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所有这些情况的出现,只有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以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才能妥善解决。中国保监会等有关部门也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福利保障。 员工福利保障计划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非工资性质的一揽子计划。商业保险公司做为主要的操作者,所承担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主要指寿险公司以团体保险形式,为企业员工养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提供风险保障。目前,团体保险、个人保险和银行保险业务共同构成了人寿保险业务的三个主要来源。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恢复开展国内寿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保费收入一直占据了寿险业务的半壁江山。自1992年起,采用了专职人销售保险的模式后,个人保险、银行保险以及企业年金业务开始蓬勃发展,而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在人身保险中的比重,从1996年的87%下降到2008年的7.8%。成为制约人寿保险快速发展的“瓶颈”。从国际上看,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已经成为团体保险的主流。因此,发展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商业保险公司的团体保险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员工福利计划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还没有为员工制定详细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主要原因是企业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团体保险)的了解认识不够,对为员工增加福利保障的内容不够重视,认为员工有了社会保险就万事无忧,员工再遇到什么问题就不属于公司的责任了。其实,这是对自己公司及员工的不负责任。企业给员工增加福利保障,从长远来看是保证企业快速发展,提升企业管理的有力措施,企业每年把福利费交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来承担员工的生老病死,使员工无后顾之忧,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士气,换来员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资金合理运用和降低运营成本,还有利于减轻税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部分保险费可以税前开支,从而避免企业资金管理的浪费,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保障,不仅体现在物质上,更能体现在精神上。良好的福利制度,不仅可以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良好形象,更有利于企业留住现有的优秀人才,吸引其它企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优秀人才是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为他们投保高额的福利保障,是确保留住优秀人才的有力手段。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员工的福利,因为日渐高涨的工资已使企业不堪重负,而且靠涨工资这一短期效应已无法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长远计划和关怀。对企业来说,如果想少花钱多办事,通过各种福利来增加职工的稳定性,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并最终达到提高劳动生产力率是性价比最好的方式。相对于等量现金支付,某些福利的延期支付在一定意义上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员工来说都更有价值。 总之,在经历高薪的阵痛之后,企业经营者痛定思痛,但深刻反省的结果,仍是必须在留住人才上下功夫,各种福利方案的出台,则成为企业经营者在留住人才方面而奏效的法宝之一。 四、善员工福利计划,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企业人文关怀 企业提高公司员工福利水平其实最终体现的是企业的人性化关怀,有利于凝聚人心,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激发员工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动力和活力,尽管提供各种各样的福利需要花费企业的部分利润,但更能体现的是企业的温暖感、人情味,让员工体会到企业最贴心的关怀和帮助。 企业员工的完整福利方案,一般可含盖以下几项主要内容: 1.住房贷款利息给付计划。这是目前众多企业普遍推行的较先进的一种方案,即根据企业薪酬级别及职务级别确定每个人的贷款额度,在向银行贷款的规定额度和规定年限内,贷款部分的利息由企业逐月支付,也就是说,员工的服务时间越长,所获利息给付越多。 2.商业人寿保险计划。除正常的社会养老保险之外,企业通常还应该为关键职位的员工购买员工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保险,并允许职工自行缴纳保费增购一定数额的额外保险。 3.补充医疗保险计划。一些效益较稳定且退休人员较多的企业应当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即在社会医疗保险之外,再由保险公司报销部分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既充分保障了生病员工的利益也有利于企业福利费用支出的稳定。 4.带薪休假计划。随着国家带薪休假政策的逐步完善,一些智力型企业放宽了带薪休假的期限,最长的已达25天,更加有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 5.教育福利计划。对员工提供教育方面的资助,为员工支付部分或全部继续教育课程、学位申请、岗位培训以及其他各类培训费用,还可以包括报销图书资料费等内容。 6.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及心理咨询服务。充分利用企业聘请的法律专家或心理咨询顾问,为员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及心理健康方面的咨询服务。 7.子女教育辅助计划。目前,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日益高涨的赞助费已成为工薪阶层十分痛苦的一项支出,企业如果能适时推出“投资小人才,留住大人才”的计划,可以迎合工作5至8年员工的需求。 除此之外,许多跨国企业实行雇员股票所有权计划(ESOP),此举尤受一些绩优企业及上市公司员工的欢迎。不少员工为保住股票持有权甚至拒绝其它企业的高薪诱惑,成为了名符其实的“金手铐”。据悉,对于高级人才,跨国企业还有“金降落伞计划”等。值得关注的是,现在许多企业采纳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风靡美国的“自助式福利”方案,也有人称其为“综合福利计划”,即公司把花在每个雇员身上的附加福利数额告诉雇员,允许雇员在公司指定的多项福利计划中选择,直至花完其个人额度为止。但对某些重要福利则规定最低额度。此举虽然深受雇员欢迎,但也存在不少缺点,例如管理和登记手续较麻烦、琐碎,易引发管理成本上扬,员工可能因缺乏专业知识和急功近利而造成选择不当。 高薪虽然可以对吸引人才产生快速的冲击力,但是却带有很强的金钱雇佣关系,当财富达到一定的层次后,高薪不再是唯一的留住人才的手段,其它企业同样可以用更高的薪水挖走人才,高薪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方面并不具有持续的优势。要想使企业拥有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创造其他企业不可模仿或难以模仿的薪酬福利体系,在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感召和驱动下,使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的发挥,企业的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提高企业员工福利,最终是企业以温情脉脉的方式“套牢”了员工,而从员工那里得到的一定是利润的回报。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开创了新的思路。
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篇1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明确指出,高校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各门课程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1],推动专业课课程思政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本文以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商务英语专业(跨境电商方向)的商务英语口语课程为研究问题,挖掘其思政元素,探讨融入教学目标、教学过程设计和教学反思的基本路径。 一、思政元素融入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在教学活动中处于核心位置,既是教学的出发点也是教学的归属。[2]紧紧围绕国家和厦门作为“一带一路”海上战略支点城市的区域发展需求,结合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立足“软三”,服务厦门的发展定位,把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目标有助于育人和育才的统一。作为商务英语专业的职业技能课,商务英语口语课程既要传授商务英语知识,培养学生外贸流程各环节的英语应用能力,还要引领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职业观,培养其符合时代要求的职业素养,包括法制意识、跨文化交际意识,敬业合作精神,吃苦耐劳意识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等[3],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这是人才培养的应有之义,必备内容[4]。 二、思政元素融入教学设计 (一)结合国内外时事,开展时政热词小演讲 课前,学生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指定的“每日一词”专栏,及时了解当前国内外时事,收集整理材料,制作演讲PPT。课堂上,通过5—8分钟左右的课前演讲进行展示。在座同学可以根据该主题临场提出1—2个相关问题,让演讲人现场作答。主题举例一:ShenzhouXIImannedspacecraft(神州12号载人飞船)。学生通过神州12号飞船顺利升空,把3名中国航天员送到空间站天核核心舱的新闻,了解航天航空领域的英语表达,体会英语科技文特点和表达方式。如:载人航天工程——mannedspacedprogram、空间站——spacestation、建设航天强国——toboostthecountry’sstrengthinspace等。神舟12号的成功发射,意味着我国第一座自主研发的空间站进入一个全新时代,实现了中国科技的自立自强。这样的认知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主题举例二:July1Medal(七一勋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6月29日在京隆重举行。July1Medalrecipientsareheroescomingfromanddeeplyrootedinthepeople,whoareordinaryheroesthatfulfilltheirdutiesandmakequietcontributions.“‘七一勋章’获得者都是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是立足本职、默默奉献的平凡英雄……”[5],总的来说,学生参与积极性高,收效明显,意义重大。首先,学生课前准备,可以及时了解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做到眼耳通达;其次,学生能够积累当下热门话题的英语表达,有助于应对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口试等;再次,通过整理演讲材料、制作演讲PPT,学生培养了处理信息和PPT制作的能力。学生在各类正能量新闻和英雄事迹中,汲取了榜样的力量,真切地感受到祖国的日益强大,激发其爱国情怀、强化其责任担当。 (二)结合跨境电商贸易实例,以专业知识为载体,思政元素润物无声 教材选用了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的《世纪商务英语教程口语——专业篇(I)(II)》,以博艺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打开法国新市场为主线,从前期获取客户信息、市场调研到产品推广,从业务询盘到佣金磋商、支付方式谈判、签订合同等,形成完整的外贸流程。教学方法以情景模拟为主,穿插项目驱动、任务驱动、小组讨论和角色扮演。通过一系列贸易情景再现,串联其对外贸易流程的主线,让学生切实体验较为真实的外贸过程。此外,考虑到商务英语专业2019级两个班是跨境电商方向;因此教学设计应根据跨境电商行业的特性,进行思政元素的映射和融入。本文选取本门课程6个典型商务场景案例,进行思政元素教学融入探索。 1.教学情境:获取客户信息gatherinformation (1)思政映射与融入点:随着互联网的繁荣,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持续兴起,这是机遇,也是挑战。繁荣背后,随之而来的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作为未来跨境电商贸易的直接参与者,学生有必要强化防骗意识和法制意识。(2)授课形式:观看视频——2019年跨境电商经典诈骗案例大盘点[6],以著名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三篇防骗邮件为例,谨防邮件“钓鱼”和测评诈骗。提取关键技能:如何通过正确合法的渠道,获得合作伙伴的信息,做好资信询盘工作。(3)预期成效:理解跨境电商的发展是时代赋予的机遇,提升防骗意识,维权意识。懂得资信询盘的重要性,懂得通过正规合法渠道收集潜在合作伙伴的信息。 2.教学情境:产品推广productspromotion (1)思政映射与融入点:外贸交易不可避免地要应对来自不同地域、文化、习俗的人和不同的市场环境。跨境电商平台交易的对象更广、更复杂,处理方式要求因时、因势、因人而异。(2)授课形式:实习生真实案例分析——作为跨境电商运营专员,面对日本市场时,店铺的装修风格、产品详情介绍、图片处理、产品包装喜好等都会影响店铺浏览量和成交量。(3)预期成效:学生从学长的实习经历中,感受跨文化因素对于跨境电商贸易的影响,从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努力学习运用跨文化交际思维,实事求是,勇于解决问题。 3.教学情境:业务询盘与回复businessinquiryandreply (1)思政映射与融入点:怎么把业务询盘转化为有效订单的窍门之一——及时回复邮件。关于时效性的问题。(2)授课形式:浏览外贸论坛经验贴;参观本专业实训基地,感受争分夺秒的职场生活。(3)预期成效:外贸工作的特性在于难免会遇到时差,同一份询盘同时发到多个潜在对象手中。能够及时回复的邮件必将抢得先机,获得更多沟通机会。鼓励学生珍惜时间,养成雷厉风行,守时守信的职场精神。 4.教学情境:佣金磋商commissionnegotiation (1)思政映射与融入点:出口贸易中,境外中间商收取佣金,可分为明佣和暗佣。暗佣不在出口发票列示,按照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相关规定,无须办理对外支付备案手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涉税风险相对较大。[7](2)授课形式:福步外贸论坛关于暗佣、报关、涉水的论坛帖的阅读与分析。(3)预期成效:暗佣在我国的国内贸易中是违法的,但在对外贸易中是合法的。5.教学情境:商品检验inspection(1)思政映射与融入点: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活动的重要环节,得益于密集型劳动力资源,我国是公认的制造业大国,但是痛点很多。加强创新驱动,实现技术自强自立,成长为制造强国,任重而道远。(2)授课形式:观看《中国高铁——中国速度》《大国工匠》等系列纪录片,让学生感受我国的迅速发展和高质量发展。(3)预期成效:激发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催生学生投身祖国建设大业的激情。6.教学情境:签约signingthecontract(1)思政映射与融入点:2020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路投资大会顺利闭幕,深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累计签约项目达239个,计划总投资超过3768.18亿元,签约金额创下历史新高。(2)授课形式:观看“98国际投洽会”的宣传视频,实地参观厦门“98国际投洽会”场馆。(3)预期成效: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中国在践行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援助“一带一路”国家,提供无息贷款、人员支持、技术支持等。国信民信,则国盛民强,诚信不可废。 三、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反思 以上的教学过程设计和案例解析,避开了专业课课程思政常见的“思政元素过度挖掘”“思政目标的模糊化”“思政实施主体的单一化”和“课程思政内容的拼接化”的几个误区[8],较好地实现了商务英语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融合,显性教育和隐形教育自然而然的融合,更能引起学生认知的共鸣,激励学生坚定信念、树立自信、明确使命,规范其从业标准和职业行为,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爱岗敬业、懂法遵法等,最终实现立德树人的任务目标。但是也不难发现,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使课程教学效果评价更加复杂,仅从知识掌握、能力应用两个维度无法衡量学生的学习成效。笔者认为五个“是否”,即“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是否明确、“课程思政”元素挖掘是否到位、“思政”与“专业”是否有效融合、“课程思政”的时效性是否较强、“课程思政”教育达成度是否较高[9],只能从教师“供给侧”的角度,衡量课程思政的实施程度,很难从学生接受程度和思政育人目标的实现度上考量。此外,专业课课程思政根据不同层次高校、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不同教师的处理手法,其思政元素挖掘与应用“千人千面”,其教学评价自然也应该因时而变,随事而制。 四、结语 高校专业课课程思政改革势在必行,有必要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思政育人的能力,既当好知识传授的“经师”,又做好价值引领的“人师”[10],探索更科学、多维度的专业课课程思政教学效果评价体系,实现学科育人效果最大化。 作者:郑艺真 单位: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篇2 高职商务英语教学注重实际应用,尤其是强调口语实践教学,让学生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口语表达能力,增强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在对外商务活动中,使用英语交流和沟通的频率越来越高。在这样的背景下,任课老师有必要关注就业市场需求,结合商务英语教学目标,注重优化口语实践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最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增强学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 一、高职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存在的不足 口语实践教学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但部分任课老师过分强调语法和单词讲解,忽视组织学生开展口语训练,影响教学效果提升。 (一)口语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 明确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目标,这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对后续教学活动开展产生重要影响。然而,目前存在口语实践教学目标固化,教学目标过于宽泛,教学以书本内容为主,口语教学能力目标设置不具体等问题。口语实践教学中,部分任课老师局限于对书本知识进行讲解和分析,与商务英语工作岗位的需求脱节,专业性和实用性不强。同时在口语实践教学目标达成上,主要借助期末考试和资格证书考试等,学生平时的口语训练不足,影响他们的口语知识应用技能提高。 (二)口语实践教学内容不完善 为确保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质量,优化口语实践教学内容设置是必要的。调查显示,目前在口语实践教学内容安排上,部分任课老师局限于使用书本知识开展训练,教学内容相对陈旧,未能结合商务英语发展和工作岗位实际需要,更新和完善口语实践教学内容。总的来说,现有教学内容单一、陈旧,时代感不强,难以有效适应商务英语工作岗位需要,制约了口语实践教学效果的提升。 (三)口语实践教学方法不科学 传统高职商务英语教学中,“重笔记,轻口语训练”的理念依然存在。当前口语实践教学中,往往过分强调任课老师讲解,“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没有严格落实,口语训练方法局限于简单的“提问—回答”方式,不利于提高学生口语训练效果,也困扰着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部分高职学生“不想说、不愿说”的心理因素依然存在,影响口语学习主动性提升,自然而然,也就很难养成良好的口语学习和训练习惯。 (四)口语实践教学评价不合理 采用合理的评价方式,有利于更好引导口语实践教学,提升教学质量。然而部分任课老师虽然将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结合,但部分老师对平时成绩的记录不详细、不全面,难以有效规范和引导口语实践教学。导致一些学生参与口语实践教学的主动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学效果提升。 二、高职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创新的策略 创新口语实践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口语锻炼,这是高职商务英语教学中不可忽视的内容。为确保高职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质量,首先要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见图1,明确教学目标,制定合理的口语训练计划,注重口语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督导,并从以下方面创新口语实践教学。 (一)明确口语实践教学目标 高职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学生通过学习和训练,要增强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成为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因此,为提升口语实践教学效果,首先应该明确教学目标。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中,除了提高学生的英语基础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语言理解能力和翻译能力之外,还要增强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密切与学生未来职业的联系。商务英语应用的主要步骤包括咨询、决策、计划、实施、检查与评价,因此,口语实践教学也要紧紧围绕这些步骤进行,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训练,让学生具备扎实的语言基础,注重提高口语知识应用技能,培养更多优秀的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 (二)完善口语实践教学内容 根据商务英语工作岗位实际需求,优化口语实践教学内容设置,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有效引导学生开展口语实践训练,提升教学效果,具体的教学内容设置和教学步骤如表1所示。采用这样的教学内容设置,将商务谈判中的每个典型任务细化,为学生口语实践训练创设情境。每个学习情境是一次独立的工作过程,每个工作过程结合商务英语口语训练需要进行,对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能力培养。表1的教学内容设置遵循工作过程导向原则,四个学习情境涵盖商务英语谈判的具体内容,每个教学情境又按照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步骤进行。同时在口语实践训练中,任课老师可结合学生的基础水平和兴趣爱好等,每个步骤有所侧重,以提高学生口语实践教学效果。 (三)创新口语实践教学方法 为提升口语实践教学效果,在合理设置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还要创新教学方法,实现从“教什么”到“怎么教”的过渡。在口语实践教学中,应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由任课老师合理引导,让学生掌握正确的训练方法,提高口语训练效果。根据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需要,灵活采用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分角色扮演法等,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口语实践教学步骤和关键内容如表2所示,在每个训练环节,学生要善于思考,归纳商务英语口语训练技巧,提高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并且整个训练过程中,任课老师扮演指导者的角色,在旁边指导,解答学生疑惑,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及时改进教学中的不足,增强口语实践训练成效。 (四)优化口语实践教学评价 在考核评价方式上,不再采用传统的将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评定学生成绩的唯一方式,而是创新考核评价方式,注重口语实践学习过程的考核,将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结合,分别占50%比例。注重评价学生在口语训练过程的表现,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与同学的合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并认真做好记录,保证考核评价的客观与公正。从而更好规范和引导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口语训练效果和教学质量。 三、高职商务英语口语实践教学创新的效果 通过创新口语实践教学,不仅推动教学顺利进行,还取得良好效果。 (一)激发课堂教学活力,加强学生口语锻炼 传统课堂教学中,任课老师发挥主导作用,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不高,制约口语训练效果提升。而通过创新口语实践教学,发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作用,不仅激发课堂教学活力,而且还让学生主动参与口语锻炼,促进学生口语训练效果提升。 (二)调动学生学习热情,提高他们的口语表达能力 教学中通过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变传统口语训练枯燥、单一的训练模式,调动学生学习热情,促进了学生口语表达能力的提升。例如,1801班李同学表示:“任课老师合理设置教学内容,激发我的学习兴趣,让我主动参与口语训练”。1802班林同学也表示:“任课老师通过创新教学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我们开展口语训练,并注重学习过程考核,不仅为我们加强口语锻炼创造机会,而且还提高了我们的口语表达能力,我们也更乐意接受这种教学方法。” (三)增强学生对工作岗位适应性,赢得用人单位好评 创新口语实践教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就业率,有利于增强学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赢得用人单位好评。通过与用人单位交流和访谈也得知,这些学生口语表达能力更强,工作岗位的适应期缩短,能较快地融入日常工作当中,同时也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结语 新时代,整个社会对高职商务英语人才培养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职院校更应该创新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事实上,口语实践教学是高职商务英语教学的重要组成内容,在培养学生知识应用能力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作为任课老师,要改进口语实践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创新考核评价方式,从而加强高职学生商务英语口语训练,提高他们的知识应用技能,为整个社会输送更多优秀合格的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 作者:陈磊磊 单位: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国际商务学院 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篇3 英语口语成为我国国际沟通交流的主要语言工具,国际贸易和跨国商贸活动频繁为英语口语提供了应用的平台,英语口语市场对专业的英语口语人才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需求逐渐扩大。而高职院校作为重要的专业人才的输送场所,如何培养在国际商务领域和商务活动游刃有余的英语口语应用专业人才,构建系统的商务英语课程体系,提高学生的商务表达和沟通能力,成为教育行业重点关注话题。商务英语口语能力越强,学生的市场竞争力就越强,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1目前我国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的现状 1.1教学理念落后 我国高职教育实践较为传统,教学模式陈旧制约了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的创新,而主要形成教学模式落后的重要原因是高职院校的教学理念落后,做不到与时俱进,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教师采用陈旧授课模式,在传统的授课理念下,围绕着教师中心的授课方式,形成了教师教学为主,学生学习为辅的被动学习的模式,教师在课堂上起着的是主导的主动作用,学生课堂上被动地跟着教师学习,能主动进行口语的实践练习的机会较少,并教师的主导教学的教学课堂气氛沉闷,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缺乏自主、探索性学习,导致学生对商务英语口语学习进步较小,制约了学生主观能动性发挥与创造性思维的开发。 1.2职业性不突出 当今社会的发展对英语人才的需求逐渐增多,尤其是集合了各种专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成为了人才市场的需求人才。英语的复合型人才是英语与其他学科知识的融合,涵盖了文化、经济、贸易和法律等专业的学科。高校要想培养专业的商务英语口语人才,输送应用型的人才,满足了社会市场对英语口语人才的需求,并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企业和行业认可,则要突出英语口语的商务化的职业性。因此,高职院校的教育过程中要以教学的职业性为指导,学生的教育学习最终目的是回馈社会,是实现在社会的应用价值,全面实现与未来实际工作岗位的对接也是高职院校的主要目标。当前,部分高职院校在口语教学中重视英语口语的理论学习,过度重视英语口语语音、语法的准确性和语言表达的合理性,忽视对学生应用商务英语的学习和实际的商务语言运用能力,这种教育模式是教育为主,应用为辅的教学模式,不具有职业性能,不能体现了高职的“职业性”。 1.3复合型师资不足 商务英语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商务英语的应用型人才,这就对从事口语教学的教师提出了新的挑战,不仅要求教师具备流畅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之外,还需具备商务英语的各种专业知识,掌握经济、金融等专业的知识,必要时要求拥有一定的企业经验。而我国的高职院校中,商务英语专业教师存在着语言和商务脱节的现象,英语口语语言类教师缺乏商务知识,而熟悉商务知识的教师英语口语能力较差。因此,复合型的专业教师成为高职院校的急需教师人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融合才能加深企业实践的机会,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满足高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的要求,破解英语与商务脱节的尴尬局面,建设一支复合型的教师队伍,提高高职教师的准入门槛,选择语言教学和商务专业技能强的精英教师。 2探索高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的实践模式 2.1打破传统教学理念,创新综合性教学模式 首先,创新教学方式,则需打破传统的教学理念,构建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传统和现代相结合,转变教师教学为辅,学生学习为主的教学理念。其次,实现模块的教学模式。常见的商务英语口语课程教学可根据专业岗位的特点来划分为商务专项技能模块、语言实践综合技能模块与素质训练模块这三个模块。每一个教学模块都有着不同的商务英语专业岗位(群)的特点,提高了商务英语专业的应用性,提高了课程的深入学习。商务英语口语微小模块的细分,能够实现商务英语口语专项的学习,提高了学生的精细化学习。需要注意的是,微小模块的划分具体来说,可以分为进出口业务、外贸函电、商务谈判等细小模块,另外,小模块要融入学生的生活、学习、工作中,提高对微小模块的知识的认知,提高对模块教学认识及模块项目的学习。另外,还可划分语言实践综合技能模块和素质训练模块,培养学生的话语表达与谈话技巧及人处事、逻辑思维、开拓创新的素质。 2.2情景模拟教学 商务英语口语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及应用性,因此商务英语口语教学的情景模拟教学模式能够提高口语的应用价值。情境的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地营造商务交谈的情境,生动形象的情境能够激发学生的参与感,学生在教学情境中能够切身地观察、体验、参与到商务交谈的环境中,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外,学生的不同年龄层次有着年龄和心理特征,创设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商务情景,而融入情景的教学方式可以有情景对话、角色扮演、小组活动等实践口语操练。场景的设计前提需要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商务交往情境,例如一些商务场景,包括公司品牌的运作和推广、商务会议组织、商务旅行和商务洽谈等。另外,这种典型的商务情境能提高商务英语的实践性,学生在商务英语口语的实践中获得成就感。不仅如此,商务情景的创设还应考虑系统连续性。商务活动不是单独存在的,商务活动都是系统的,并和各种商务行为有着紧密的联系,构成全面的完整的商务过程。因此,情境的连贯性可以培养学生形成系统的连贯的商务英语时知识。举例来说,创世组建商务公司的情境,学生在情境中能学习组建团队、公司取名、经营范围等一系列的商务英语口语的应用,学生提高了语言应用能力,还能培养他们的创新创业精神。 2.3商务案例教学 商务案例教学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的探索,也是在高职院校中应用最广的一种实践教学法。商务案例的教学与分组教学相结合,才能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首先,教师要在课前手机教学案例,并将课堂的学生划分成学习小组,课堂上实行小组分组讨论的方法,能够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的精神,并缩小教师和学生的关系,缩小学习环境和商业环境的距离,创造良好的学生商业环境,增加学生的商业经验。举例来说,创设总公司举办的区域销售经理会议的案例,要求小组成员讨论会议的策划、材料的准备、人员的邀请等,并讨论会上如何与其他区域销售经理建立人际关系网。该案例涵盖了丰富的知识,涉及领域广,市场营销、商务沟通,企业公关等都囊括在案例中。学生对商务案例的深入讨论,学习商务知识也能账务商务英语口语技能 2.4模块化教学 从文献研究以及其他院校走访来看,模块化教学在高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中地应用不但可以有效地提升教学效果,并且对于提高学生英语综合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等也大有裨益。结合实践来看,高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中模块化教学可以分成商务专项技能、语言实践综合以及素质训练这3个模块,然后在各模块中按照商务英语口语教学培养目标、专业岗位需求以及工作时可能会遇到的情况等对相应课程内容分解成具有针对性的教学小模块。其中,商务专项技能模块着重点在于培养商务英语专业学生毕业进入岗位后日常工作、沟通交流等内容,比如外商电子邮件询问与答复、电话沟通以及商务谈判等,教师针对他们工作后这些小模块分别进行针对性的口语教学以及训练。语言实践综合技能模块则是培养商务英语学生口语表达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谈话技巧并有效运用,为此这除了一定理论知识教授以外,大量的口语练习是离不开的。最后,素质训练模块主要是针对商务英语专业学生逻辑思维、商务礼仪以及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培养,以此提升他们综合素质。 2.5体验式教学 相比于传统商务英语口语教学模式,体验式教学着重强调以学生为主,并按照他们基础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认知特点等实际情况来设计课题教学任务。同时该模式在商务英语口语教学中地应用在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性情况下有利于知识传递速度以及强度的提升,并且使得他们更好地理解与记忆。结合实践来看,商务英语口语体验式教学应用核心主要是基于学生实际情况以及课程不同单元主题来设计课堂教学任务以及实施步骤。以求职面试为例,为了激活学生的记忆和情感教师可以在课堂上播放《终极面试》这部电影中应聘与面试的片段,之后让他们分别讲述一下自己业余时间兼职经历以及未来工作憧憬。随后教师将求职面试中常用的一些英语知识、技巧以及面试中常会被问到的问题,并分析招聘中重要点以及核心,之后将学生两两分组,其中一方扮演求职者一方则为招聘者。然而假设学生要求招聘会求职,让扮演求职者的学生利于单元教学中所学过的求职情景对话为模板加上教师所教授的求职英语知识、技巧与招聘者进行一次模拟的面试交谈,教师之后对他们进行点评。最后,如果遇到校园中举办招聘会的话,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去实际面试一次,这样既能让他们真实接触到面试官所提出的各种问题而锻炼其口语能力,同时也可以为今后毕业求职打下坚实基础。 2.6加强校企合作,构建实践教学环境 商务英语口语的学习最终应用目标是适应社会环境的需要,便于商务英语口语的工作,提高商务英语口语的职业性。因此,延伸学生的学习环境,可将外贸公司、商品交易会等工作现场作为教学的实践场所,学生亲身体验感受商务活动的情境,实现企业和学校的合作。其次,实现引进来,走出去的理念。“引进”企业的运行规范和运行机制,传递商务活动的信息,同时,鼓励学生“走出”课堂,到校企合作的平台进行商务英语口语的实习实训,学生在实训过程中深刻认知自身技能缺陷,及时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积累了商务活动的经验。社会对专业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在增多,高职商务英语专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商务英语口语教学模式的重塑和更新,成为未来教育行业的趋势。以就业为导向,提高教学的职业性,培养综合素质英语人才,加强实践教学。 参考文献: [1]曹静.基于情景模拟教学模式的商务英语教学法研究[J].现代企业教育,2015(22). [2]郭艳.建构主义视角下高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J].湖南工业学院学报,2015(5):148-149. [3]黄文.高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中的情景教学[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5:12-13. [4]刘潜.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商务英语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校园英语,2018(8):60-60. [5]苏碧英.PBL教学模式在高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J].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11(1):58-60. [6]张津,张晶.试谈任务型教学法在高职商务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J].沧州师范学院学报,2017,33(4):124-128. 作者:陶珂 单位: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及造价控制 摘要:国民经济发展对经济建设的要求逐渐增高,水利水电施工项目是工程中经济投入和输出的重点。现阶段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对项目的投资管理和造价控制。文章主要分析在水利水电的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投资管理和造价控制中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希望能在施工的过程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投资管理;造价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大而复杂的工程,在施工中涉及的内容很多。因此,对水利水电进行施工控制是比较困难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时间长、施工规模大、施工所需要的条件比较多,施工所涉及到的资金投入项目也是比较多的。随着国家的政策的转变,对施工效果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利的投资管理和造价控制的难度也逐渐上升。水利水电工程中的成本造价控制,是对社会经济的一种管理。 1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和造价控制的现状 水利水电工程是关系到水利水电整体质量的关键,工程的投资管理带动工程的正常运行,工程的造价控制可以对水电的项目进行优化。然而,现阶段水利水电的工程的项目的投资管理和造价的控制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1缺乏全过程的造价管理体系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缺乏全过程的造价管理体系。施工时需要对整体全过程进行控制,现阶段施工已经逐步加强对每个分阶段的控制,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没有系统的管理模式,就难以进行在总体上进行系统控制,每个分阶段即使做到了足够的出色,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往往会形成分裂的状态。因为对每个部分没有做到充分了解,就难以从整体上进行系统的指导和控制。特别是在控制中每个部分的状态和标准都各不相同的情况下,整体的控价的模式、控制的方式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管理是一个动态控制的过程,如果缺乏全过程的造价管理体系,则不能及时对工程动态的发展变化进行管控,不利于造价咨询的进展,不仅阻碍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更是高层次系统管理的不足,对实际的施工造成了很大影响。 1.2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够 不是所有项目都能满足经济和质量上的双重达标,有些项目甚至不能适用于水利水电的施工。如果该项目没有得到国家的政策准许,那么这样的项目并不能够在实际的使用中坚持下去,项目的不可行必然导致工程的流程也无法完全的进行下去,一旦中间出现了停顿,就会造成施工的使用的材料和器材的浪费。这些材料和使用器材的售价都很高,如果停止这些材料和技术的使用,就会造成施工经济上的浪费。因此,施工之前,工作人员应该对施工的经济性和合理性进行测评,了解施工所承受的风险,理解施工在社会中的使用的效益。因为社会对于水利水电的控制有一定的标准,施工的时候要满足国家的控制的标准,施工技术的要求程度很高,施工的可行性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很多。施工的可行性不够造成的经济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项目的规模和标准都需要得到控制。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就要对项目的这些方面进行控制。目前,施工中缺少了对这些过程的详细的确认和检查,以及对可行性的研究缺乏深度,导致在选择施工地点的时候出现了一些问题,施工地点容易出现自然灾害或者是国家禁止施工要求的现象,以及技术、资源和材料供应不够的问题。由此看来,研究的程度不够会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会对施工的时期和施工的质量以及施工的效率产生影响,还会对施工的造价的成本造成影响。 1.3项目概算的管理程度不够 在项目实行之前,应该进行项目概算计算。根据施工时所需要的材料、技术、设备器材、施工人员工资等要素进行详细分析,就可以对项目的成本进行预测,得到项目概算。通过计算得到的数据,最后对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研究。得到的数据作为一种参考,也是为了之后的成本控制更加顺利。项目的概算是完成整个工程最关键的地方,预算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在动态变化中,预算与实际的施工成本就会产生越来越多的分歧。随着工程设计、实际环境、原材料价格、技术和器材引进的变化,施工成本与原先拟定的方案出入会很大。因此,在施工的时候需要预算,同时根据实际的发展状况进行预算的更改。因为施工时间长,施工规模比较大,施工质量的要求高,因此施工的预算是很困难的。在现在预算的管理的体制中,需要进行进一步预算的优化,从提高每个部分的预算的准确度,同时对整体的预算进行整理,得到的数据对于成本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2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 在水利水电管理中,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和造价控制中问题对于水利水电的质量和实际使用、以及可获得的经济上的效益的影响很大。工作人员需要从各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在施工中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推动我国经济的大力发展,同时也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2.1大力推行设计招投标 现阶段的水利水电控制中,存在一种现状就是在管理的时候进行了大力的设计招投标。无论是施工还是设计,或者是施工之后的监测,都需要进行招标,这是基于国家的管理规定来进行的。招标所依据的原理就是因为在招标的时候可以对不同的竞标者进行选择,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因为水利所涉及到的产品价格一般都比较高,特别是那些重要的设备,价格一般都比较贵,这种情况就需要进行招标,招标对于大额购买的意义重大。在招标的时候还需要制定合的,签定适当的合同,可以保障产品的质量。考虑到经济因素,需要优化方案,选择最合适的方案。水利水电的经济要求比较高,需要对自然的条件进行优化,对自然条件进行充分的利用,保证项目的布局的优化和合理性。对于材料和设备,应该尽量避免一些价格昂贵的材料和设备,这对于降低水利工程和项目的投资的意义很大。 2.2加强设计阶段的管理 施工以设计为基础,设计阶段的管理是施工的关键。因为设计是施工的第一步,而且设计是最重要的一步。设计出来的图案可以对施工进行指导,同时设计出来的优化方案,可以加快施工的进度设计阶段对于投资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参考的条件,因为对整个施工流程进行设计,就可以对施工所需要的资金进行预测。如果在设计的方案中,对材料和设备的要求并不高,那么对水利水电施工的投资就可以少一点。这对于施工来说,是对资金的一种节约和控制。无论是技术的设计还是施工图的设计,施工的时候需要对这两方面进行优化,那么就可以对施工的整体设计进行优化,以减少投资。工程的设计所需要的费用并不高,但是得到的设计的方案却影响了整个施工的整体的投资,并对施工的投资所需要的资金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对施工的设计阶段进行严格的管理,才可以对施工的投资进行管理,将投资控制在最小范围。 3结束语 施工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考虑。施工的投资关系到施工的经济因素,而施工的投资管理与造价控制也是为了提高施工的收益。因此在施工的时候需要对施工的这两个方面进行着重的考虑。面对广大的市场,相关人员需要做的就是用最低的价格作出最好的产品。在我国的工程建设发展背景下,对施工投资进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对我国的经济的发展的意义具有深远影响。 作者:周亚波 单位: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BT工程项目投资的法律风险控制 摘要: 从投资方的角度,就BT工程项目的前期筹备、中期合同签署、后期实施三个阶段,以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视角,分析各阶段的法律风险点,并提出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 关键词: BT模式;项目投资;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 1引言 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需求加大和政府投入及偿付能力不足的矛盾,促使借力社会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种融资模式应运而生。BT是其中一种投融资建设模式,即项目业主通过招标选定投资方,投资方设立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管理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建成后移交业主回购。BT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有助于控制成本,提高投资利润,拓展相关业务链条。但是,各种合作方式均有利弊,如何应对随之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在法律框架下灵活设计投融资模式,规避法律风险,赢得更大竞争优势,成为承建商和投资商目前重点研究的问题。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针对前期项目筹备、中期合同签署、后期项目实施等三个不同阶段特点的全流程、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该体系借鉴BIM的全周期协同、信息传递等管理方法,根据不同项目性质和业务特点,将法律风险管理要点与项目业务操作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风险防范,体现法律管控的价值。本文从投资方的角度,以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视角,分析BT工程项目应防范的法律风险点,并提出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 2项目前期筹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 项目前期筹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约占BT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30%。在项目前期筹备阶段,投资人将通过尽职调查做出决策,包括是否投资该项目、以何种模式投资、投资规模有多大,是否引入合作方、资金实力是否能够支持项目完成,是否需要借助外部资金,如果需要融资,融资结构如何设计等。做出这些项目决策前需要在尽职调查的信息基础上,衡量各方面潜在风险以及对项目回报的影响,评估投资的可行性和回报率。该阶段主要法律风险及防控建议如下: 2.1投资环境风险 2.1.1风险成因法律环境方面:如果特许建设项目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未能如期获准或取得必备的资格许可、政府不履行协议、税收增加、项目授权的专有唯一性被打破、项目所在地政策法规发生变动、适用法律变更、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监管力度变化、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不满足城市规划、当地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将会直接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工、投资无法退出的重大损失。市场及不可抗力因素方面:如果项目所在地经济实力薄弱、财政收入乏力,人文环境不适宜项目建设,都将影响政府的回购能力、政府资金计划的落实;如发生项目合作各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如战争、疫病、自然灾害等),将会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完工且造成经济损失。另外,如项目涉及的政府许可审批、征地、房屋拆迁、综合管网迁建等投资方无法控制的环节过多,则有中间环节费用超支、成本不可控的风险,会导致投资损失。 2.1.2防控建议对当地法律法规、政策、税收要求、法治环境等进行调研,落实近几年当地的财政收入情况及业主资金来源,考察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投资规模与政府财税承受能力的匹配度以及政府回购能力、政府优惠政策的延续性、政府的项目资金计划;对项目经济可行性、适宜性进行全面调查评估。 2.2项目自身及投标风险 2.2.1风险成因项目所需要的关键技术,如果不是投资方擅长领域或主营业务、项目业主不熟悉该类项目的特点及招投标流程、项目业主与投资方属于首次合作,不了解双方履约质量,都会给项目的履行带来争议风险。如业主提供的项目资料不全面、限制投资方对分包商的选择;投资方未能仔细阅读招标材料、勘察现场细节,将可能出现投资方对于业主的要求出现理解偏差、对项目建设环境不了解、项目运作规划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工程量估算不准确、盈利预测失准、联合体或分包商不配合管理等的风险。 2.2.2防控建议与项目发起人沟通,尽可能收集项目基本资料,现场勘查项目环境;研究吃透招标文件及附带的合同文本,了解技术路线、质量标准、保函/保证金方式、资信文件,了解投标联合体或分包商的资信信息,准确测算项目工程量;选择技术路线成熟度高的方案。 2.3项目融资风险 2.3.1风险成因大型基础设施BT项目一般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需要投资方具备一定资本实力或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如果采用融资方式进行杠杆投资,则需考虑融资及再增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金融环境变化、货币利率波动、通货膨胀、担保不足、合作股东投资款不到位等。如果上述风险影响到投资方融资能力,会导致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投资无法收回。不同的融资方式也会有其相应的风险,譬如债权融资比例过大,会使资金成本提高;股权融资比例过大,将可能发生公司控制权转移。同时,融资时如提供的担保不可靠,将可能面临无力偿还贷款,贷款违约产生赔偿责任的风险。 2.3.2防控建议(1)多渠道融资:衡量自身的资金实力,在全面风险分析基础上,确定项目最小现金流量水平和债务偿受能力;综合考虑融资金额、时间、费用等因素,在目前初步形成的银行、资本市场、信托、基金、地方与中央政府投资等组合而成的多元化融资框架下,发挥杠杆的作用,选择适宜的融资方式,合理安排各种融资方式的比重(如发起人战略投资及发行股票等股权类投资,银行贷款、基金信托通道融资、发行债券等债权融资),以减轻资金压力并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在同一融资渠道下还可以细分,如银行贷款可以长短结合、期限可以“前长后短”、可以选择独家或多家银行贷款方式等。(2)多方担保支持:投资方可通过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贷款合同及有关担保合同,借助项目方母公司信用担保、政府或其他商业机构担保、以及项目自身抵押等形式,协助投资方取得贷款。为落实项目发起方的协助融资承诺,投资方可与发起方在合作合同中明确约定发起方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约定发起方同意以自有资金、项目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或收益置换项目投资人的银行融资担保,向投资方出具付款银行保函,约定由发起方下属国有公司为发起方回购履约出具履约担保函/回购承诺函/付款承诺书,作为BT合同附件。承诺函保证:如保障措施仍不能保证发起方履行回购义务,发起方下属国有公司以其合法、有效的国有资产为发起方提供回购履约保证,回购担保金额与回购款相当。 3合同签署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项目中期即合同签署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约占BT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40%。在合同签署阶段,要明确BT模式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并形成合同体系。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A.政府与投资人之间的项目主协议,如《BT项目合作合同》/《特许建设合同》,以解决BT投资合作模式问题;B.投资人与融资机构之间的协议,以解决资金安排、融资事宜,包括贷款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等;C.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的文件,包括《股东协议》等;D.投资人建设项目的协议,包括工程施工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以解决商务层面事宜。其中最核心的是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的《BT项目合作/总承包合同》。项目全过程中的重要风险点,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设计提前预防控制。与事后维权相比,事前控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合同签署阶段重点关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建议如下。 3.1工期风险 3.1.1风险成因如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完成各阶段工程和竣工验收,投资方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将有被业主追究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的风险,同时,双方对工期理解的不一致,也会导致纠纷产生。 3.1.2防控建议(1)约定工期:明确约定工程分几期建设,每期多少日,起算日如何计算,并注明如有调整以实际调整日期为准;(2)约定例外情形:对可能引起工期延长,且总包方可以相应免责的情形作出明确的限定,包括发起方原因(延迟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征地拆迁、水电供应、周边关系等)、不可抗力事件、设计变更等。 3.2价款风险 3.2.1风险成因前期对项目成本估算不足,会导致合同价格偏低,投资损失;付款条件和进度约定不合理,也会出现业主方付款迟延等情况,导致资金短缺;价款条款约定不明,还会造成工程竣工结算时,双方就工程价款发生争议。 3.2.2防控建议(1)计价方式:在前期投标和商务谈判中,要充分考虑和评估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因素,风险高的项目还需要预留一定的风险准备金,在总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计价方式(固定价格或可调价格)、计价依据、可调价格方式中价格调整因素、工程量变更和费用波动调价的方式等内容;(2)付款进度:在总包合同谈判时,争取更好的付款条件和较高的预付款比例,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并使支付节奏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保证总包方现金流充足,注意降低尾款质保金约定比例,期限不宜过长,否则易造成投资方长期压款;(3)分包匹配:在分包合同中,尽可能转嫁项目资金风险,约定分包付款节奏与项目进度及回购款支付节奏相匹配,将回款风险与分包商绑定,尽可能将收款压力转移给分包单位,最大限度降低投资方垫资比例;(4)变更限定:为防止履行过程中设计需求变更导致成本超支,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变更的触发条件、变更范围、变更程序以及价款变更的依据等,并在履行过程中保留需求变更证据。 3.3质量风险 3.3.1风险成因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如业主与总包方就工程质量标准理解不一致,会导致争议发生,验收不通过,造成总包投资方返工、延期、甚至工程无法移交,投资款无法回收、违约赔偿的风险。 3.3.2防控建议总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工程技术要求、质量检验程序、发起方的特别要求、边界条件、完工和运行标准、技术完工标准、财务完工标准等。这些既是实施指引、检验标准,也是发生纠纷诉讼时的评判依据。 3.4回购风险 3.4.1风险成因BT建设模式中,项目投资方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项目回购风险。由于BT模式没有未来的项目经营利益作为投资回报,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后,政府必须以财政资金将项目立即回购,并完全靠政府财力作保证,因而对政府财政资源的依赖度高。因此,如果政府信用发生重大变化,必然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投资回报。理论上,地方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机构按照BT合同按期向项目投资方支付项目回购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却信用不佳,不能遵守合同的约定,具体表现如:(1)优惠承诺不能兑现:为吸引投资提出的税收、用地、拆迁补偿、回购担保等优惠条件出现重大调整。(2)资金紧张政府不能回购:由于区域条件不同,各地的政府财力相差较大,加之政府财政资源的投向多元化,投资项目较多,如果政府负债过多或回购资金量准备不足,必然对项目回购能力造成影响。 3.4.2防控建议(1)取得政府方征信担保。政府下属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为BT项目提供第三方担保。如:以该公司的资产或政府垄断性经营权(如景区收费权等)抵押担保;在提供信用担保的同时,为使其更具实现性,附加如下两种担保支持,即申请政府财政预算作为担保和以土地出让金收益权保证回购款的支付。申请政府财政预算作为担保即项目投资人可要求,由该公司提供当地人大常委会批准本项目回购款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以及当地政府关于以财政性资金预算支付本项目回购款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以土地出让金收益权保证回购款的支付,即政府以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作为回购担保,就履行回购义务所需的资金,以未来若干年土地出让金中地方政府留存部分优先偿还,由政府部门就偿还资金的时间做出书面安排并质押“土地证”。(2)发行政府债。以政府作为发债人发行政府债券,不同于城投债,政府债是明确以政府为发债主体,以财政预算为担保的债券。(3)设定回购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回购款构成”、“投资回报计算方式”和基价变化条件(因发起方原因而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变更设计,以及发生合同约定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回购基价发生变化的,该变化应如实反应在回购基价中);基价影响因素(项目承发包模式、回购期融资费用、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比例、投资回报率);合同价格调整影响因素(法律变动、重大变更、价格变动、工期延误、建设工程费用、融资费用)及回购款结算方式、条件、程序。(4)设定违约责任。合同中明确约定发起方未按期支付回购款时,应支付的延期违约金、计算基数及延期违约赔偿费计算周期。(5)购买保险。为BT项目建设投保商业保险是防范非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就BT项目运作可考虑政府回购险、建设工程一切险以及与项目运作有关的其他附加险。建议约定项目发起人为BT项目回购投保政府回购险,并约定不能按期回购时,以项目投资人作为保险受益人。 4项目实施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合同签署完毕,进入履行阶段,工程也开始设计、采购、施工的建设全过程。项目后期即实施阶段法律风险及防控,约占BT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30%,重点关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建议如下。 4.1采购风险 4.1.1风险成因该类风险主要表现为能源、原材料、设备供应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而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使项目生产能力下降。具体如:采购价格超预算、设备的供货周期长,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设备售后服务不到位,采购文件对性能、质量验收标准不明确,附带的说明、图纸、资料不完整,越权采购,货品运输、装卸不当、安装过程违规等。 4.1.2防控措施(1)价格控制:严格按照预算控制采购,价格不能超标;(2)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考察,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检查资质,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通过招采管理流程,从合格供应商库中按标准选择;完善供应商考核评价,确保按时供货及货品质量;(3)售后服务:与设备厂家沟通、协调,保证售后服务满足工程需要;(4)采购文件:将供货时间、方式、质量、价款、运输交付、验收、维保等事项在采购合同或采购任务书中明确约定;(5)采购验收:加强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拒绝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4.2施工控制风险 4.2.1风险成因(1)人员素质风险:项目经理的经验和能力欠缺,业主代表管理水平低,项目管理人员经常变动,与业主、监理、分包商、政府部门沟通能力欠缺等,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管理业绩,执行人员不了解合同关键条款,会导致违约风险。(2)成本控制风险:在BT模式下,政府对项目规划是粗线条的,建设期还存在利率和材料价格上涨的可能,项目投资者几乎承担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成本风险,从而导致项目成本控制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而且,BT模式没有经营环节,不能通过后续行为来补救,投资者争取盈利的主要方法就是控制建设成本。如果对分包商的现场签证把关不严,将造成分包费用增加;设计施工变更,但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要求业主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导致费用、工期增加无证明文件,造成费用损失;现场设备、材料保管不善,增加项目成本等。(3)质量控制风险:施工分包的项目,如果对分包商的承建能力、技术力量、施工水平、设施设备、管理手段等把关不严,或者对分包与总包之间的施工、管理、原材料配套等方面衔接不好,都容易出现建设质量问题。防止分包商以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发生工程质量低劣的情况。(4)生产安全风险:安全管理很繁琐,但是安全无小事,如果现场管理不善,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导致总承包方受到行政处罚、损害赔偿。 4.2.2防控建议(1)人员管理:组织合同交底、全体项目团队成员学习明确合同中的管理重点、强化项目人员履约意识;加强项目业主方、监理方、各分包商等参建方的沟通;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如技术监督局、质检站、环保局等)建立联系,熟悉办事流程;(2)成本控制:严格控制项目毛利率及成本预算,在预算的框架内,控制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做好施工图预、决算的审查工作,做到工程预算不超设计概算、工程决算不超预算;根据预算决定工程如何分包,做出分包预算计划,保证施工过程有预算控制;再行选择相适应的分包方、采购底价;提前确定资金使用计划并分解到各个工程项目中,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与使用计划进行对比调整;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进行投资时机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如果施工单位要上调费用,应与政府协商一致后方可允许,建设总价相应上调。(3)设计施工管理:加强对设计院的管理和对设计文件深入评审,从设计环节保证工程质量;设计与施工相结合,在设计阶段即做好造价控制工作,可采取限额设计,从工程实际使设计与施工相协调,尽量减少大幅设计变动造成的损失与浪费。按照批准的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保证总价不突破投资估算;施工过程实行全过程监控,认真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账单后签发付款证书,不合理的、超预算的不能签证,保存施工记录、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防止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算书时出现冒算多算、高套定额单价、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在施工环节中,现场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设备、材料质量合格后再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安装前需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工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4)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全面风险清单并交底,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所有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例会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员每日现场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灯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计生、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须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对已完工部分工程做好保护工作,包括防雷电、防火等安全防护。可通过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来分担施工安全风险,并明确约定由哪方来承担投保责任。 4.3竣工移交风险 4.3.1风险成因项目施工结束进入竣工验收移交程序,由于施工过程中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材料、设备、工期等都会随着工程的推进发生大量变更,如果工程质量出现瑕疵、竣工材料不全、工程造价调整的文件依据不足,都会造成价款结算时产生争议,甚至导致诉讼的风险。具体包括:竣工验收手续未完备;撤场损失;项目档案不完整;未结清账目;存有纠纷、诉讼;未及时遣散项目临时人员等。 4.3.2防控建议(1)授权代表: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各方有权检查及签字的代表。(2)竣工文件: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各种进度/专业会议纪要、往来信件等文件,工程实施全过程都须留文字性痕迹,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更,要留有双方认可的书面依据,便于竣工结算及应对可能发生的法律诉讼。 5结语 BT投资项目的风险具有全局性、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不可能保证项目完全无风险,但可以通过风险识别、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与事后维权,达到风险控制的效果。本文围绕BT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全流程,运用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的理论体系,分析了BT投资方可能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点并提出相应防控建议。对于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融资,项目参与各方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特点进行合作模式与法律框架的构建,BT模式仅是其中一种基础模式,本文抛砖引玉,其他各种投融资模式可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设计,在社会资本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按照“风险由最适宜一方来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可使风险控制能力、风险程度与所得回报相匹配,开拓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的新空间,以期达到共赢的局面。 作者:欧阳东 曹稷 单位: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房地产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控制 房地产行业一直以来呈现高利润的状态,以至于很多企业在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时对投资成本不加以控制,虽然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但总体上还是盈利的。但是近年来,由于政府的调控与市场竞争的加剧,房地产行业的利润降低,如何有效地控制成本,成为企业亟需思考的问题。 1当前房地产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1编制项目估算不严谨项目在投资建设之前,企业都会对其作出投资估算,但是部分企业没有意识到编制项目估算的重要性。对项目投资的估算不合理,有时候会出现各种漏洞,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企业在发展中没有长远的计划与预算,对资源不能做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隐形的成本支出,对房地产企业的良性发展不利,无意中增加了投入,降低了利润。 1.2施工过程中监管不严格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力度是影响工程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方面,企业忽视对材料、设备的监管,设备费用在工程建设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一旦忽略了对这方面的管理,造成材料的浪费或者重复投入,整个工程的成本就会极大程度地增加。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中的权责不明确,领导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不到位,很容易在施工中出现问题,而问题产生时,没有部门出来承担责任,致使企业遭受进一步的损失。 1.3招标工作没有起到控制作用我国在工程建设中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来提高竞争的公平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但是在现实的投标工作中,各施工单位并没有依据企业自身的特点与工程的难度进行投资预算,而是按照省市统一标准进行工程预算定额,因而他们的报价近似。除此之外,很多房地产公司的建设项目并没有招标的程序,工程承建者早已内定。因此总的来说,投标招标工作没有起到对项目建设成本的控制作用。 2房地产工程项目投资成本进行控制的意义 在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今天,只有成功地控制住房地产工程的项目投资成本,才能确保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就社会效益来说,有效控制成本能够有效地下调房价,改善民生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通过成本的降低使企业在房价与利润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3如何有效地对房地产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控制 3.1本控制的原则(1)全程控制。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实现对成本的控制。包括从项目的确立、设计、施工、竣工直至销售阶段,有时还会涉及到后期的线上线下运营。保证项目的成本始终都处在科学有效的控制之中,避免出现严重超支的现象。(2)全员控制。企业内职权的分配、责任的安排对项目成本是有着极大的影响的。合理的组织结构安排,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责任感,让他们树立起控制建设成本的观念。在问题产生时有人主动承担,主动解决,将损失降到最低。合理安排人员,专人管理施工材料,避免材料的浪费,从而有效地控制项目建设成本。(3)实时控制。一般的房地产工程建设都会持续很长一段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市场与资源可能会发生很多变化。因此,对成本的管理控制要有实效性与时效性。将市场的变化与前期预算进行对比,一旦出现偏差,要及时找到原因,并找到解决的方法。根据市场与资源的波动,调整成本控制计划,重新对资源进行配置,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投资成本,实现利益的最优化。 3.2成本控制的方法 3.2.1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与监督机制良好的制度保障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在房地产工程项目投资成本的控制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两个机制。一个是成本控制机制,遵循全程控制的原则,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成本损失要严惩,对于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赏罚明确适度。另一个是责任制度,明确不同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将职能细化,做到每件事都有组织负责,遵循全员控制的原则,实行全员对成本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意识,使权利、责任的分配合理化,全员树立成本控意识。 3.2.2.根据阶段特点开展成本控制(1)前期阶段。在项目开发之前,要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当地的政策和法规等,对项目的投资成本做出预算,探究项目的可行性,控制项目的最高成本,确立可行有力的项目建设方案。工程项目的设计一旦完成,后期就很难再将成本降低,预算人员要与项目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讨论,将设计人员给出初步的设计图纸与施工图预算,与前期的项目预算想比较,严格控制设计阶段的成本预算,对设计进行监管,务必选出相对来说成本低、质量高的设计方案。招标过程要保证公正、公平与公开,避免暗箱操作等问题的产生。为了从众多开发商中选择优秀的承包者,房地产企业在招标中要比较开发商的工程量计价、标底的预算、施工单位的信誉度等,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地产的开发成本。在招标结束后,按照招标时提出的要求,签订合同,保证双方的利益。(2)实施阶段。在房地产工程的实施阶段,应加强监管力度。监督施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避免出现对材料的不必要浪费或重复投入。在施工中鼓励进行技术创新,进而降低成本。施工中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找相关部门进行解决,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发生。除加强监督外,还应利用赢得值法(见图1)对成本进行有效地控制。图1赢得值法原理赢得值法是通过比较某一时段的已完成工作量与该时段的计划工作量,来对工作进展进行评估。其中BCWS表示计划工作的费用预算;BCWP是已完成工作的费用预算;ACWP则表示已经完成的工作的实际费用。BCWS与BCWP都是以同一时间与同一预算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二者的比较可以得出预算与实际间的偏差。该进度偏差用SV来表示,SV等于零则实际预算值与计划预算一致;SV大于零则实际预算大于计划预算;反之SV小于零,实际预算低于计划预算。ACWP表示实际费用,它与BCWP的差值通常用CV来表示,指费用偏差。同理,CV等于零实际费用与计划费用一致;CV大于零,计划费用高于实际费用;CV小于零,计划费用低于实际费用。另一个可以有效判定工程效益的指标叫做费用绩效指数,用CPI表示,CPI=BCWP/ACWP,CPI等于零,表示经济效益符合预期目标;CPI大于零,则经济效益高于预期目标;CPI小于零则经济效益低于预期目标。施工过程中,企业要将赢得值法应用到实际中,通过计算得出SV、CV与CPI这三个指数,科学地判断房地产工程的成本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竣工阶段要依据政策、法规,审核工程的各种款项,将工程中产生的工程量、费用等严格送审。(3)销售阶段和后期阶段。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销售手段的实用性,不能盲目追求规模与档次,要对自己开发的地产项目有一个准确定位,找到目标销售人群,根据他们的需求选择合适的销售手段。选择主流媒体,选择及时有效的途径进行宣传。在后期宣传方面一些地产项目后期还有对客户的回访等一系列活动,以加强对自己项目的宣传。这些后期的宣传活动要适量与适度,否则不但会增加成本,还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4结语 从商业的角度来看,有效的控制房地产工程的项目成本,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长久发展,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从社会角度看,降低房地产行业的成本,有利于人们住房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综上所述,企业一定要找到有效的途径对房地产工程的投资成本加以控制,使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均得到长远的发展。 作者:程炳风 单位:泉州市城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述 1.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近年来,一些建设项目为了抢时间,使项目能早建成投入运营使用,从决策到交付仅有半年多的时间,常常出现边设计边施工边更改的现象,建设单位虽然也重视了项目实施阶段的预决算、合同价的审查,却往往对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不够重视。据研究表明,设计阶段对工程建设投资影响极大,往往可能性占75%~95%。因此,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必须加强对项目设计阶段的重视。此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的好坏对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回报以及效益有着直接影响。因此,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1采用设计招标及设计方案竞选通过设计招标,引进竞争机制,促进设计单位采纳先进技术,降低项目造价,缩短施工工期,提高投资效益。设计方案竞选可以有效的优化设计方案,有利于多方案的选择与竞争;而从中选择最佳的设计方案,也有利于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因为选中的设计方案一般都能较好将投资估算控制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内,并能集思广益,博采众长。 1.2实行限额设计与平行设计限额设计要求设计单位按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以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总概算,再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控制技术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与此同时,各专业(水电、弱电、通风、消防等)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分配的投资限额来控制设计,以确保总投资额不被突破。另外,对工程量较大、技术要求高的工程项目可采用平行设计,另外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在不改变使用功能和整体方案的前提下,进行科学的分析、计算,并比较分析中标设计单位的设计结果。这从而防止出现重大设计失误,杜绝重大损失,也能预防设计单位重安全,轻经济而增大项目投资。条件具备的还可增加设计监理,确保设计的科学性。 1.3采用标准化设计标准化设计是指经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批准的建筑、结构以及构件等整套标准的技术文件、图集等。采用标准设计可以加快设计速度,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并有利于采用新技术,节约建设材料,降低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经济效益。为此,设计中应尽量采用标准化设计。 2.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 尽管项目实施阶段项目总价的影响较小,只有约10%,却是资金使用最多的阶段(总价90%左右),做好该阶段的投资控制至关重要。这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要有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工程项目部。编制招标文件时,明确甲供材及暂定价的类别,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合理计划安排资金,严把质量关,避免施工中新增工程费用,减少因停工或返工带来的损失,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 2.1做好招标工作项目实施阶段首先要通过严格的招标,选用精干优秀的施工队伍。选择一支好的施工队伍,不但能够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缩短工期,而且还能通过科学、严格的管理为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打下好的基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有着相当数量的个人老板,挂靠建筑公司,这些公司(个人)技术力量薄,管理水平低,有的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与能力,只能靠层层转包分包甚至拉来“施工游击队”完成任务,不仅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也给管理现场施工带来了很大难度。因而在选择施工队伍时,一定要对其项目经理、资质、信誉、技术装备水平、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考核,通过招标市场公开招、评标,选择最佳施工队伍。建设单位还应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杜绝围标等各种形式的不法行为,把有不良企图的单位拒之门外,挑选有实力能做事的施工队伍。 2.2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点:(1)工程技术人员要严格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加强技术管理与质量监督。施工图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设计单位要及时解决,争取做到不因图纸和设计问题而影响施工,减少不必要的工期延误,避免因此而产生的投资损失。(2)要做好预案,采取各种措施以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减少一般质量安全事故。避免因质量安全事故返工误工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3)在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过程中,因一些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会产生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设计变更与现场工程签证一般都会影响工程造价,从而增加工程费用,因此准确把握施工细节,做到有增即有减,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与现场工程签证。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控制目标,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过在施工过程中编制资金计划,细分投资控制目标,合理安排资金,减少资金占用成本。定期对实际投资额与计划投资额进行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其产生偏差的原因,并且采取相应措施对策加以控制,从而实现投资控制目标。 3.项目竣工后阶段的投资控制 项目竣工后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扫尾阶段,此时工程已竣工,有的已投入使用。该阶段的重点在于对工程结算的审核,并做好工程决算的审计,这也是项目竣工后阶段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手段。 3.1专业技术审核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收集工程相关原始资料,按照承包合同条款约定,以国家、地方颁布的定额标准、现行费率及政策文件为依据,对工程量及材料、设备的数量与价格进行全面的审核,把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重复取费、高估冒算、多列项目、增加数量、提高单价等增大结算造价的部分审查出来,剔除相应水分,反映真实的项目造价。 3.2专业公司审计工程技术人员审核后,还要请专业审计公司对施工方送审决算中的工程量进行逐项审查,检验计算是否准确,有无错算、重算、漏算、多算,得出准确的工程量;审查结算书上所列的各分项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与双方约定的及定额中规定的项目是否一致,定额套用是否准确,从而调整决算单价使它回到正确的位置上来。通过专业公司审计后,可以挤干工程造价水分,从而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此外,项目完工以后,还应及时地办理竣工验收交付以及资产移交手续,避免项目因后续投入使用产生的运行费用继续占用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虚增项目投资额。 4.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需注意的其他问题 4.1充分用好优惠政策目前工程建设项目须缴纳的规费较多,如人防异地建设费、基础设施费、白蚁防治费、散装水泥资金、新型墙体材料资金、教育地方附加等,规费占基建投资额的比重越来越大。根据相关政策,按照资金来源、使用功能、地方项目引进等不同情况,缴纳的规费也不相同,有的可以全免或部分减免,还有的可以部分返还。在项目投资建设时,要根据相应优惠政策,充分加以利用,尽量减少相关规费的缴纳,节约投资资金。关于这一点要特别注意的是,项目相关规费在建设前要提前了解,哪些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如何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具体流程如何办理等等。对于项目投资返还款,在项目完工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办理相应退款手续,避免因时间过期或资料不齐全而不能办理退款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损失。 4.2对部分建材招标采购项目开工后,应对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或要求较高的大宗建材如瓷砖、石材、洁具、门窗等进行招标采购,通过比选,与厂家或供应商直接谈判,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通过招标不仅能够保证材料的质量,而且还因批量大、中间环节少,能较好地降低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有前瞻性,能够较好地把握工程建设进度,提前做好招标工作,并与总包方做好供应时间上的衔接,避免因甲供材或分包项目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4.3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项目过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审计,使审计的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要想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就必须重视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单位审计部门不能只重视工程预决算造价的审计,忽视规划设计、工程质量、造价形成过程的控制以及投资效益评价,要建立起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审计和跟踪审计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要做到关口前移和全程监管,才能有效地遏制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总之,投资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投资控制与规划设计、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材料设备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密不可分。只有切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才能确保投资控制尽可能到达所期待的最佳状态。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是要由较高水平、内行的、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并制定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才能够使得项目投资实现更好的控制。 作者:姜渊单位:东南大学经管学院2012MBA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微探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 一、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投资控制关键环节 (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决策行为对项目的工程造价和投资具有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实施标准的制定、生产工艺的选择、设施设备的选用等方面,都关联到项目工程投资额的高低和投资收益。通常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的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最高。因此,要积极做好项目投资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关于项目工程造价资料和信息的收集,以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以掌握当前国内外行业的最新动态信息;切实执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投资限额和规模;同时,对于工程的项目收益进行分析,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二)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直接关系到项目投资收益水平和建设质量,对于工程项目投资回报和效益影响不容忽视。在制定工程项目投资规划时,要明确项目投资目标,在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质量的基础上,对工程造价给予重视,设计切实可行的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和考核指标;在技术工艺与经济合理的基础上,确保项目投资合理化和可行性,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合理控制项目的投资限额,优化项目设计,确定理想的规模水平和投资收益,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效益最优。同时,加强对项目投资概预算的审核,并对审核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施工设计阶段,预算要求要全面、客观、准确,预算中的各项价格要贴合市场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影响价格的因素。 (三)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项目招投标阶段是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标底的编审工作是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核心,因而,科学合理的标底是决定工程承包合同价的基础和关键,是控制和判断投标报价合理性和可靠性的标准。在定标时,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按照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来组织工作,规范参与工程项目箭头的各方主体行为,以准确把握标价的合理性和竞争性,确保整个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四)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筑产品具体落实执行阶段,也是大量投资资金逐步形成固定资产的过程。在此阶段专业技术人员要对现场施工技术、质量、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对于施工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费用、设备选用等审核,严格控制工程项目质量,通过各种措施坚决抵制重大质量事故和工程建设风险。同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约定办理协助业主分析索赔事项,分清责任关系,并依据合同规定,及时调整造价变动,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进度和成本费用。 二、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加强对策 (一)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需要合理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评估具体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并建设实施项目工程的关键环节。对建设项目从技术和经济上加强科学地论证和分析,为实现工程项目给予真实可靠的评估依据。及时为决策者提供工程造价调整等相关动态信息,确保编制的工程限额指标符合客观、真实、可靠,又贴合实际市场环境的水平,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从而实现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可行性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达到有效控制项目投资目标。 (二)主动积极控制投资,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可以引用系统论和控制论的理论成果应用于项目管理中,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控制,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控制目标值与实际目标值的偏差,因而,项目建设的投资控制不仅要体现投资决策,还要充分反映工程项目设计、投资目标等,通过合理有效的投资管理来积极主动控制投资。另外,通过对招投标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实现了按规定编制工程量,使“控制量”的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落实;通过系统的投资管理模式,形成了切实可行的“指导价”,指导着企业的价格自律。企业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优势自主报价,形成进入市场的“竞争费”,这样通过对招投标工作价格的严格控制,形成积极主动控制工程项目投资的环境。 (三)提高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控制力度 根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影响因素,制定、设计、修改各种市场变化引起的造价变动,及时调整合理准确的项目造价标准,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总造价真实合理,维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关注相关的工程造价市场信息和政策导向,为项目投资管理和控制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四)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共同控制项目投资 应从流程、阶段、技术、效益、合同管理等多角度出发,制定并采取投资控制措施,从而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从工程项目进展阶段的角度考虑投资控制,应具体到项目的流程控制,寻找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重点环节,明确各环节的控制目标、技术风险、成本效益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这样才能确保投资控制行为的科学可行,同时,明确组织职能职责的划分。从工艺技术的角度,需要结合专业知识和项目经验准确把握项目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各阶段的施工设计,落实项目投资控制,深入挖掘技术领域中可节约的投资成本。从经济效益方面考虑,需要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汇总的计划投资额与实际投资额相比较,严格审核并控制成本费用,采取具体措施来合理节约投资。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将工艺技术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比较分析成本效益和效果,并给予客观的评价,恰当地协调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将控制项目投资理念贯彻到具体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过程当中。 作者:齐克建单位:新疆油田公司重油开发公司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建议 1建筑工程投资控制的思路 1.1划分投资控制的职责 投资控制的主体是建筑工程项目单位的各个部门,各个部门应该做到各司其职,解决职责不明确的问题: 1.1.1施工技术部门,其职责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和优化,确保编制方案的预算成本,不大于目标成本,并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好技术环节节约措施,配合物质管理部门做好材料采购和供应工作。 1.1.2材料管理部门,其职责是采购计划的编制,确保材料的采购价格低于目标成本的材料单价;材料的供应要及时,同时执行好限额领料制度,编制材料耗用的财务报表。 1.1.3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根据施工的需求,合理安排施工的机械设备,并定时保养和维修机械设备,确保设备在施工中的正常运转,减少其他成本的支出。 1.1.4财务管理部门,其职责是根据施工的要求,筹集资金和合理使用资金,以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对其他部门的责任成本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1.2投资控制方案的编制 在建筑工程开工之前,投资控制的首要工作是做好投资控制方案的编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材料设备报价和气压成本费用,确定投资控制责任目标: 1.2.1人工成本的预算,预算的依据是上一年全部员工的工资、补贴津贴、奖金等,然后根据各个岗位的职责,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进行确定,包括材料管理部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 1.2.2材料责任预算成本的编制,鉴于材料种类多和数量大,因此可采用综合系数评估法或者加权平均法,根据材料的实际价格和种类,尽量剔除价格较高的同类材料。 1.2.3机械设备责任预算成本的编制,确定机械设备购买的价格、租赁的价格、维修的费用、使用的期限等,将机械设备的成本降到最低,通常机械台班责任单价不适宜用定额台班的基价确定。 1.2.4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现场经费预算成本的编制,可采用零基预算法,综合考虑各个部门各种费用的开支规模,这种方法是为了确保各个部门顺利执行相关职能,而免费提供办公费用、水电费用、燃料费用等。 1.3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各个责任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方法手段,对部门内部的成本展开全面的控制管理: 1.3.1人工成本的控制,包括外部人工成本控制和内部人工成本控制两个方面,但需要各个责任部门综合考虑施工各个阶段的工程特点,以便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性安排,在用工计划编制的基础上,展开施工人员的全面培训,以提高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控制水平,而各个责任部门的投资控制要以施工计划为依据,加强投资的预控管理,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合同规定,控制非必要成本支出。 1.3.2材料成本的控制,是投资控制总额中比例最大的环节,其控制的手段是通过材料需求计划的准确编制,对材料采购过程中的严格控制,确定材料的最合理价格,然后计算批量采购的数量,与此同时,还需要做好材料的验收和使用工作,减少材料损耗情况的发生。 1.3.3机械设备的投资控制,随着工程规模的扩大,机械设备的成本控制也成为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需要对项目的特点进行研究,以确定如何才能够实现机械设备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时的计费单价;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关系到施工计划的顺利实施,因此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以避免由于机械设备的故障问题而耽误施工,造成施工成本增加。 1.3.4间接费用的控制,工程项目中名目最多的就是间接费用了,包括办公费、招待会、差旅费、奖金等,关于间接费用的控制,一方面需要提高投资控制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工资性的支出,另一方面是财务部门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招待费和差旅费等费用的报销制度。 2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项目施工的时候,容易造成投资失控的问题,造成了工程项目单位的亏损,并丧失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针对上文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投资控制体系,划分投资控制的职责,编制投资控制方案,对部门内部的成本展开全面的控制管理。 作者:李葵花单位:兰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原则 1.工程项目投资全过程控制原理 工程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阶段)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项目建设发生的全部费用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等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最大投资效益的目的。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最首要的一点是全过程控制原则。这种全过程具体体现在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决算等阶段,而且每一阶段都是缺一不可的。 众所周知,决策起核心作用。正如总理所说:“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当投资决策后,设计是控制的关键。据国外一些专家分析指出:设计费虽然只占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还不到,但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达75%以上。显然,设计水平高低和质量好坏是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关键环节。实践证明:重施工,轻设计和决策阶段的思想及传统习惯必须克服,否则,必然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2003-01-21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02年由于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据审计机关审计查出,由于违规担保、投资和借款等已给国家造成损失达72.3亿元。事实证明,要有效控制工程工程项目投资,就应该把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前期阶段上来,尤其要抓住投资决策和设计这两个关键性环节。 2.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2.1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最佳建设方案 择优选择最佳方案,首先,其规模应合理,规模过小,使得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单位产品成本较高,经济效益低下;规模过大,超过了项目产品市场的需求量,则会导致开工不足,产品积压或降价销售,致使项目经济效益也会低下。其次,建设标准水平应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区别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等级、不同功能合理确定。再次,还要考虑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厂址)的选择,不仅要符合国家工业布局总体规划和地方规划,而且要靠近原料、燃料和消费地,并要考虑工业基地的聚集规模适当的原则。最后,生产工艺及设备的选型,既要“先进适用”,又要“经济合理”,从而优选出最佳方案,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2.2建立科学决策体系,合理确定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龙头,只有抓好估算才能真正做到宏观控制,而搞好投资估算的前提是项目决策的科学化和合理的投资估算指标。决策科学化的关键在于科学的决策体系(含经济评价参数体系)和决策责任制。合理的投资估算主要取决于投资估算指标,因此,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明确决策责任制,编制高质量的估算指标,是抓好投资估算这个龙头的关键。 2.3客观、认真地作好项目评价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在项目决策前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中,采用现代化经济分析方法,对拟建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生产期)投入产出诸多因素进行调查、预测、研究、计算和论证,选择推荐最佳方案作为决策项目的重要依据。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的核心内容,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 从具体方面看,由于经济评价分析和参数设立了一套比较科学严谨的分析计算指标和判别依据,使项目和方案经过需要可能可行最佳,这样步步深入地分析和比选,把项目和方案的决策建立在优化和最佳的基础上。这就有助于避免由于依据不足、方法不当、盲目决策造成的失误,以便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于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 2.4推行和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项目投资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从投资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的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在国家政府宏观调控下,先有法人,后进行建设,法人对建设项目筹划、筹资、人事任免、招投标、建设直至生产经营管理、债务偿还以及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负责制,按国家规定法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对法人进行严格管理和奖惩的制度。显然,实行法人制有利于建立法人投资主体,形成自我决策、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运行机制。由于法人对建设项目从决策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承担了法律责任和风险,真正做到谁决策,谁负责。避免了只有眼睛向上争项目、争投资的积极性和动力,而没有科学决策、筹集资金、控制项目质量、工期、造价和提高效益的积极性和压力。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来规范工程项目投资与建设的全部活动,从而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 3.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3.1优化设计方案 优化设计方案是设计阶段的首要步骤,是控制工程投资的有效方法,其主要采用设计招投标(方案竞选)、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等方法。在工程设计阶段要正确处理好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这就要求工程经济人员密切配合设计人员,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认真作好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范围和概算造价,认真地作好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优选出最佳方案,从而主动地影响工程投资,以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3.2在设计中加强技术经济分析 设计过程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因此,在总平面图设计、建筑空间和平面设计、建筑结构和建材的选择、工艺技术方案以及设备的造型与设计等主要过程中,要加强技术经济分析和多方案的比选,从而实现设计产品技术先进、稳妥可靠、经济合理,进而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3.3推行限额设计 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限额设计的控制对象是影响工程设计的静态投资(或基础价)的项目。 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首先,限额设计是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先分解到各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各分部工程而得到的。限额设计体现了设计标准、规模、原则的合理确定,以及有关概预算基础资料的合理取定,通过层层限额设计,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也实现了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数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的控制。新晨 3.4推广标准化设计 标准化设计是指按照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建筑、结构和构件等整套标准技术文件、图纸进行的设计。采用标准化设计可提高设计速度、节省设计费用;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建筑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如生产标准构配件的预制厂,可统一安排、统一配料、集中制作,节省材料,降低了工程成本,提高设计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等。据统计,标准构件的木材消耗仅为非标准构件的25%;上海市的调查资料表明,采用标准构件的建筑工程可降低造价10%~15%;天津市的统计资料证明,采用标准配件可降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投资16%. 4.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按照设计文件、图纸具体组织施工建造的阶段,即把设计蓝图付诸实现的过程。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就是把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承包合同价或投资估算内,并力求在规定的工期内生产出质量好、造价低的建设(或建筑)产品。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方法是:进行施工招投标、合理选择承建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与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处理好工程索赔等。 5.结束语 总之,对工程投资控制必须坚持全过程控制的原则。首先,在思想上一定要有清楚的认识,及时抓重点,抓关键环节。其次,在工程实践中还要勇于实践,大胆尝试,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只有这样,工程投资控制才能真正地走上一条健康向上的发展之路,从整体上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探讨 [摘要]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指在整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投资所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本文阐述了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的构成和特点以及目前我国工程项目投资的现状,分别对工程项目的决策、设计阶段以及施工阶段三个主要方面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 [关键词]投资控制;问题;措施;对策 在建筑业日渐繁盛的当下,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在实施工程过程中缺乏投资控制意识,大部分建筑投资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包括设计阶段的概算超过决策阶段的估算、施工阶段的预算超过概算、结算又超过预算等一系列失控状况。 1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的概述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造价管理模式从计划体制改变为被动模式,不定时的公开各种工程要素的调整,参与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管理。这一系列的调整对我国的造价工程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同时也存在投资失控,概算、预算和决算互超等问题。归其原因主要有:(1)我国现有的投资管理模式还在发展阶段,缺少全方面的考虑以及在整个建设项目中的综合管理意识;(2)各地方规范和法制无法达到统一;(3)造价管理人员素质需要提高,确保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 2建筑工程项目主要阶段的投资控制 2.1建筑工程决策阶段控制 建筑工程决策阶段主要是通过研究投资机会,进行可行性研究,以各个项目进行评估之后的决策从而确定项目的方向。决策阶段对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为75%~95%,工作量看起来可能不大,但是却相当重要,对项目长远的发展运营及经济效益起着关键作用。一般来说,一个优秀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10%以上。 2.2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施工阶段即项目实施阶段,对于施工单位申报的新增项目,除了合同以外其它可能与设备和材料有关的项目,需要进一步对其价格询问,通过对各项进行性价比的比对,最终确定新增项目的价格。另外还需对每个月在设计阶段所发生的变更和现场签证费用进行审核;如果一个工程比较大的话,那么在项目变更以前就需要对其进行估算,以便给接下来的决策进行分析做参考。 3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3.1决策阶段存在的问题 决策是一个项目建立的开始。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一个关键性的要素便是要有一份可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许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是先定为可行,然后盲目地进行项目实施,这往往使得报告存在一定漏洞,尤其是投资估算上存在不足之处。而该阶段投资估算的真实情况以及细致程度,会直接关系到该项工程的投资效益。目前在许多企业的项目建议书阶段,由于先把项目定为可行,急于进行下一步工作。 3.2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是设计人员缺乏投资控制意识,这种情况导致推行限额设计存在一定难度。从长期来看,许多人过于注重技术创新和表面的创意感,但对于设计人员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上所付出的努力却很少给予鼓励,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设计者对于进一步控制造价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对整个项目投资控制非常不利。 3.3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施工阶段是一个工程实行过程中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的相关造价也被视作工程投资中最为主要的费用。建筑合同产生的纠纷势必会给承建商带去索赔的机会,给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些为了减少资金投入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标程序中有意压价并选择造价较低的施工单位,这样的行为直接导致造价的严重失真。由于投标是以低价成交,为尽量增加自身利益,一些施工单位就会在施工时尽可能增加现场签证及技术变更,通过增加工程量的办法来获取更多利润,从而导致整个造价失控,投资便也随之失控。 4项目主要阶段投资控制问题的对策分析 4.1决策阶段问题的对策分析 可行性研究就是分析即将动工的工程在技术与经济上的可靠性,然后通过多种方案的分析比较、做好系统论证和科学完整的评价,并替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比如,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一个项目委员会,专门用来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研究。该部门要对市场进行调研,整理出各项所需资料,对工程项目的申请也要进行相关审核,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下一阶段的操作。 4.2设计阶段问题的对策分析 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往往将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重点放在实施阶段的预决算、标底、合同价的审查方面,需要思索的是怎样才能做到相对合理的资金投入,才能收获最佳的投资收益,而普遍忽视对设计的投资控制。针对这一问题,需要业主方能够合理地对建筑项目的投资进行控制,坚定不移地把工作重心从施工阶段移至前阶段的规划上。建设单位也应该加强重视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对设计工作进行管理控制,并通过这种竞标的方式使设计公司提升自我管理,要求其采取积极的方式,减少造价,保证设计质量,使经济效益有所提高。 4.3施工阶段问题的对策分析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是指要控制建筑工程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超过先前预计的投资额,在取得效益的情况下,保证资金可以合理投入整个工程。该过程通过对投资进行控制达到促进工程质量和促进整个项目进度加快的作用。工程在施工之前,即招投标阶段便要加大对招投标的管理。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事先编制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时不要一味的以最低价成交,预防恶意串标和过于明显的不平衡报价。 5结语 为了项目更好更有效的完工,更应该加强投资控制意识,无论是在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或是其他应该注意的地方,都要完善好相关管理体系,进一步做好合理有效的投资控制。 作者:陈玲芬 单位: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控制在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的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建设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在建设过程中,为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许多企业开始关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本文主要对工程造价控制在建筑工程项目投资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我国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提供了一定参考。 [关键词]工程造价;建筑项目管理;研究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工作的有效性不仅直接影响着工程整体投资,还关系着建筑企业日后的经济效益。在建筑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背景下,企业为获取更大市场份额,应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引进先进施工设备与工艺等方式,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施工过程的人工失误,科学节约工程整体投入,为企业创造更大经济效益[1]。 1控制建筑工程项目投资造价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造价工作是施工过程中核心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项目施工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也影响着建筑企业是否盈利。造价工作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包括造价管理、项目预算和工程施工设计,其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和建筑学等多个领域。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应通过合理的经济手段,借助先进科学技术,解决造价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工作人员可根据立项工作中造价的科学性与经济性原则,在结合企业实际规模的前提下,做出正确的项目决定;其次,项目管理人员可通过造价管理加强对工程预算、投资过程的监测,进而达到降低工程施工成本的目的[2];最后,通过造价工作能够较好地保障企业投资做到专款专用,防止企业中出现施工浪费、贪污的问题。从以上几方面分析可知,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价水平,可更好地帮助企业将资金用在工程建设中,为提高工程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2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不足 2.1预算的准确度不高 在实际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受专业人才匮乏和信息准备不充分等因素影响,大多数建筑施工单位都不具有构建项目虚拟模型的能力,从而造成投资估算人员很难准确获得相关信息,对项目的理解不到位,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工程造价预算不准确还会导致返工、索赔等问题,增加投资成本,影响项目施工进度[2]。 2.2数据变化速度快 由于工程造价管理的参与方较多,所以所提供的各种数据新信息变化极快,很难在同一时间段内实现数据共享,因而在设计阶段进行方案汇总时,由于参与方数据的不统一,很容易出现设计预算错误的情况。另外,在实施阶段才发现错误,会影响施工成本,加大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难度。 2.3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 在建筑工程管理当中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在办理签证时,手续不正规、管理不严谨,使得签证内容不明确、容易产生变更,导致建筑工程造价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在建筑工程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不明确,关于责任的划分不够详细,导致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阻碍了施工进展;在考虑施工原材料的价格时没有考虑到位,使得原材料的预测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较大偏差,从而导致工程造价的结果不准确[3]。因此,要想保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首先就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许多企业还是没有认识到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单纯地将造价管理看作是竣工结算的一部分,所以使得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3建筑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对策 3.1有效控制投资立项阶段造价 投资立项阶段是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首要环节,但由于其没有涉及到真正施工程序,很容易被项目负责人忽略[4]。同时在进行投资决算时,需要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决算依据,同时将设计图纸、合同条款等与实际情况一一对比,以保证投资与决策的科学性,并完善投资方案,配备专业的队伍对方案予以实施。为真正意义上发挥造价工作的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投资立项阶段造价的管理:(1)控制好设计项目阶段的工程造价,在实地考察工程区域的前提下,设计合理的工程施工方案,同时通过对比分析的方式,选择兼具经济性、实用性的方案;(2)控制好项目投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特别注意标底的环节;(3)控制好项目签订合同阶段的工程造价,尽可能避免法律纠纷[5]。 3.2有效控制工程设计造价管理 建筑工程的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阶段,在进行工程方案设计时,既要保证施工的技术性,又要保证建筑工程的整体效益。工程设计所消耗的成本对于整个工程来说不值一提,但是所创造的价值却占了建筑工程整体效益的绝大部分,所以必须要强化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将工程设计与实际情况联系起来,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及施工技术,提高工程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水平[6]。 4结语 综上所述,进行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应立足于项目区域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用途、施工工艺、机械设备等方面的因素,不断优化工程施工环节,合理规避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投招标、合同和施工安全风险,从项目立项、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方面入手,科学加强对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视,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将“节约、高效”的施工理念贯彻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防止出现原材料浪费、工期逾期等方面的问题,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尽可能节省工程整体投入,提高造价管理的有效性。 作者:张利 单位: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施的投资控制经验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在不断增多,大大推动了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不仅要在材料、技术上做好控制与优化,还要做好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本文将结合具体的施工实例,分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施;投资控制 经验贵阳市鱼洞峡水库工程是贵阳市的一项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筑项目。坝址的上集水面积为118km2,年平均水流量为2.06m3/s,多年的平均流量为6490万m3。本次工程将供水作为主要任务,实现小水库灌溉、饮用等功能。水库总库容1860万m3,正常蓄水位1075m,相应库容1680万m3,调节库容1593万m3,向贵阳市居民及企业供水3000万m3。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洪水标准》,本次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级别为III级,建筑物级别也为III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下面,将对工程实施阶段投资控制做深入探讨。 1项目开展的任务与内容 (1)建设任务。鱼洞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集灌溉、饮用、防洪为一体的多功能水利建设。此外,还要解决贵阳市部分区域的城镇居民饮水、工业用水问题,推动城镇稳定、可持续发展。(2)建设内容。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水源地大坝枢纽、净水厂工程与配水工程三项大的建设方向。 2工程中该项费用支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62068万元,静态总投资为60595万元。年度投资间见表1。(1)年运行费用。工程的年运行费用分为工资与福利、工程维护费用、水资源费用、医药费用、水库基金、管理费用等。其中,职工工资与福利费用:本次工程总职工有43人,每人年工资按15000计算。在职工福利费用中还要扣除总额的14%,公会基金扣除2%,住房基金扣除5%,各项保险总共扣除27.5%。最终,经计算,工资与福利费用为95.78万元。工程维护费:按照固定资产维护需求,取费用的1%。固定资产中维护部分费用为23107万元,最终计算得出维护费用为231.07万元。水资费用:结合工程维护费用,再按照本省水资源收费标准0.04元/m3计算,总费用为120万元。(2)流动基金。流动基金取年费的15%,总计为244.54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率为70%,其年利率按5.31%计算,在第二年末实现流动资金的投入,可以在年期末收回全部本金。(3)生产期间的利息。固定资产投资、生产期利息、流动资金利息都是总成本费用当中的要素。总费用具体见表2。(4)供水效益。项目实施以来,项目受益区供水单方水创造397元城市产值,按1%的贡献率计算,水价可达3.97元/m3。经过最终计算,供水效益为2013年4485万元、2020年9824万元。(5)发电效益。水库建成运行以来,引水管的总机容量为0.64MW,装机利用时数也达到了4640h,平均发电量达到了297万kW•h。按照相关统计显示,上网电量系数达到了95%,厂用电率取0.2%,参照类似电站及贵州电力市场现状,本工程上网电价采用0.25元/kW•h。经计算,电站发电效益为69万元。 3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措施 (1)做好过程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在城建一个项目过程中,要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强考虑。比如,施工组织机构的人员设定上、设备配备上都要满足施工需要,机构要能够对这些材料、人员充分利用,使人员利用得以精干高效,设备也要得到有效使用。(2)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中,有些投资花费是必不可少的,为了有效降低成本就要加大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借助科技力量使项目在施工技术、质检、试验、机械配备上的技术力量增强,不断提高施工效率。(3)实施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成本控制。内部承包制的实施,就是按照承包合同形式将工程施工经营与责权关系确立下来,使经营者能够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结语本文主要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经验进行了分析,从而表现了做好投资控制是工程得以顺利开展,获取更多收益的关键。 作者:李凯 单位:贵阳筑水水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控制论文 一、工程项目各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 1.项目设计阶段 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决定了项目的效益高低和投资成败。有关资料显示,设计阶段的控制管理虽然不到全部投资额的10%,但却可以影响75%以上的控制结果,而施工阶段仅影响25%。可以说,设计是控制项目成本的关键因素。因此,在项目的设计阶段,要合理应用工程价值原理,对项目结构、材料等方面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和优化,并严控标准和规模,避免高估冒算和设计概算失控。 2.项目施工阶段 尽管设计阶段是影响成本控制的最关键因素,但是仍然不能忽视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施工阶段最重要的就是严格执行和落实设计方案,不得随意更改原设计方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成本失控。如若根据施工实际确需变更方案,需要在更改方案之前进行严谨的工程造价分析,只有在一定的造价增减范围内才可以通过方案变更,避免超出总投资额,确保投资盈利。 3.项目验收阶段 工程项目的验收阶段是控制投资成本的最后防线。在工程竣工之后,仍须进行决算审计、投资绩效审计等工作,并依据审计结果,对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考核评价,针对造价损失较为严重的问题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二、工程项目投资成本失控的原因分析 1.设计变更引起成本失控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因为施工实际需要而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变更,以使方案能够更加符合工程实际。但是在设计变更的过程中就已经在无形之中增加了成本预算,引起成本失控。 2.缺乏成本规划 项目成本控制非常关键的一步就是成本规划,包括成本的计划、跟踪和诊断等环节内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其他直接费用、其他间接费用等。其中,占比最高的部分是直接费用中关于人力、机械设备、工程材料等费用,约占总造价额的一半以上,需要对这部分成本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严控成本。 3.权责关系不明 建筑施工过程中涉及很多环节和内容,如果缺少相应的体制规范和约束,难免会造成成本失控的现象。当前,我国已出台相应的成本管理制度,规定了项目经理是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同样担负相关责任,但在具体实践中,相互之间缺乏协调性,引起一定的管理混乱,导致成本失控现象的发生。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由于工程质量不达标而导致返工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带来了经济损失,而在出现重大问题时,由于管理体制对责任人的划分不明确,往往无法找到问题责任人,从而在无形中放纵了成本增加。 4.成本控制意识欠缺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成本控制不应该仅仅是项目造价人员关注的问题,而是与每一位项目工作者密不可分,但是通常情况下,项目经理关注的重点是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施工人员关心的是工资、奖金何时发放,技术人员将精力主要用于攻克技术难题,虽然项目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涉及成本控制实践,然而却缺乏一种统一的成本控制意识,经常会出现由于工作失职而带来的成本失控问题。只有项目全员树立统一的成本控制意识,在各自岗位上担责发力,才能有效助推成本控制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工程项目造价降低的有效措施 1.制定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 工程成本控制要抓住设计的源头关键,在设计方案上下足功夫。要做好充分的可行性分析,防止施工进程冲突,尽可能地设计提前竣工,减少人力、物力的成本。对于施工难度相对较大的环节,要反复测算,做好专门方案,防止工程返工带来的成本损失。 2.合理降低工程采购成本 采购是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行为,也是成本控制中的重要部分。在降低工程采购成本的过程中,要专门成立采购部,对采购人员进行全面岗前培训和成本控制意识教育。租赁使用频次较低的机械以降低成本;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购置低价高质的产品;做好每一笔支出记录,以便后期核算。 3.严控工程消耗成本 在控制消耗成本的过程中,要量化材料使用,在合同中标注各施工阶段的消耗量,如有超出,将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同时,充分协调各部门工作人员,一同统计核算材料用量,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和准确度。当然,消耗成本也不能过度控制,否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质量,带来负面影响。 4.增强全员成本控制意识 强化员工成本控制意识,一是要做好员工培训教育,树立主动控制成本的意识;二是要合理薪酬管理,权责一致,对于成本损耗严重的情况要进行相应惩戒,促使员工形成成本控制的行动自觉;三是要开展成本控制竞赛,通过比对各班组的消耗情况,互相交流分享控制经验,凝成全员成本控制的动力。 四、结束语 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控制关系着项目的经济效益,关乎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前景,必须要严控各个环节的成本消耗,通过科学设计方案、合理降低采购、严控工程消耗、增强全员防控意识等措施,减少项目成本损失,扩大盈利空间,从而有效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助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梁刚 单位:安徽安蒂克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诠释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 公路工程项目的投资,就是指该公路工程项目从决策到竣工的全部费用,工程项目完成的过程就是实现投资目标的过程.对投资的控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业主既是工程项目的决策者,又是工程项目实施的主持者,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应进行全过程控制,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都要实施投资控制,力求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在项目决策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项目决策阶段对公路工程项目投资的影响主要在三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业主在项目决策阶段对投资的控制主要就从这三个方面进行。 1、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长期规划,国家及地方的公路网规划,经过调查研究、市场预测及技术经济的分析,对拟建的公路项目的总体轮廓提出设想。是政府选择建设项目和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公路基本建设程序中前期工作阶段的第一个工作环节,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项目建议书应该着重从客观上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分析,对拟建公路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应从项目本身和国民经济两个层次进行,对拟建公路项目的可能性分析应从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必备的基本条件及其获得的可能性两个方面进行;充分做好外业调查工作,编制好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 2、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公路基本建设程序中决策的前期工作阶段,是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重要论证依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投资的影响因素:市场分析、项目规模选择、项目实施条件分析、技术选择、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和项目风险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编制人员应积极配合设计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基础资料,了解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情况,合理选用估算指标和各种费率,准确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 3、在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在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对投资的控制主要做好以下几点:1)、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搜集,要确保基础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2)、做好市场分析工作,对拟建公路项目的需求状况、类似项目的建设情况、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详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3)、做好设计方案的优化工作,用动态分析法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通过方案优化,使设计更合理,投资最少;4)、合理确定评价价格,进行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项目投资决策。 二、在设计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在工程设计阶段对投资进行有效控制,必须要做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1、在工程设计阶段吸收工程造价人员参与全过程设计,从设计一开始就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设计人员在做出重大设计变更时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其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注重设计的经济性。 2、重视设计多方案比选,引人设计竞争机制,有效控制投资。 3、在设计阶段采用限额设计,在项目投资限定条件下,经济技术上的改进和方案优化,提高项目标准水平。 4、推行设计招投标、设计监理、设计市场化管理。 通过优化设计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也不能片面地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好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必须要满足项目的该了功能要求。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业主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对投资的控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业主必须完善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投标的组织管理。 2、业主必须掌握与项目有关的工程造价的基本情况,确定合理的招标工程上限价,选择合理低价中标,允许中标人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合同形式,如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建商来承担。 4、选择有资金实力、有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 四、业主在施工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这一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是建设费用消耗最多的时期。业主应该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施工中定期分析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1、业主应该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采用经济技术比较法进行综合评审,不同的施工方法,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 2,业主应该加强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力保证。 3、业主应该严格审查工程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变更的控制成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 4、正确处理与防范施工索赔,并积极做好反索赔工作。 5、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切实落实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质量会反作用与费用,进度控制不好,质量得不到保证会引起投资的增加。 五、业主在竣工结算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业主在竣工结算阶段对投资的控制中,应认真及时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结算是否按定额和工程计量规则、造价主管部门的调价规定;根据合同、图纸对工程变更、工程量的增减、材料替换、甲供材等进行审核。 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是竣工结算的基础,应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为依据,考虑工程变更,同时要对施工签证单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2、定额套用的审查 定额套用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在结算审查时经常会发现定额套错、高套、定额替换等情况。 3、合同外项目结算单价的审核 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的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的幅度以外的,及工程量清单遗漏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工程项目,对承包商上报的单价,业主要严格审核。 六、结束语 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只有加强对工程项目每个阶段的投资控制和审查,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才能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思索 摘要:在工程项目投资过程中采取限额控制,把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费用控制在限额内,保证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目标的实现,达到合理使用人财物力和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关键字:工程项目投资控制 一、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原理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项目建设发生的全部费用控制在批准限额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保证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等目标的实现,达到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最大投资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投资的基本控制原理为:全过程、全方位控制;不同投资主体控制;合理设置控制目标;以主动控制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控制。 工程项目投资过程控制体现在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决算阶段,每一阶段都缺一不可。以往在工程实践中只片面强调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事实证明,施工阶段对项目投资进行控制的影响程度,在全过程控制中仅占很少一部分,而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的控制才是关键。决策起核心作用,投资决策后,设计是控制的关键。专家指出:设计费虽然只占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还不到,但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达75%以上。显然,设计水平高低和质量好坏是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关键环节。实践证明,重施工,轻设计和决策阶段的思想及传统习惯必须克服,否则将事倍功半。2003年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全国审计会上指出,2002年全国因违规担保、投资和借款给国家损失72.3亿元。要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投资,把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前期阶段上来,尤其要抓住投资决策和设计的关键性环节。 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1.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确定最佳方案。一是规模应合理,规模过小,资源不能有效配置,单位产品成本高,经济效益低;规模过大,超过了产品市场需求量,导致开工不足,产品积压或降价销售,经济效益低下。二是建设标准应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地区、规模、等级和功能合理确定。三是考虑建设地区、厂址选择及工业基地的聚集规模,要符合国家工业布局总体规划和地方规划,靠近原料、燃料和消费地。四是生产工艺、设备选型,要先进适用,经济合理,优选最佳方案。 2.建立科学决策体系,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是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的龙头,抓好估算才能做到宏观控制,搞好投资估算的前提是,项目决策的科学化和合理的投资估算指标。决策科学化的关键在于科学的决策体系和决策责任制,合理的投资估算取决于投资估算指标,因此,决策体系要明确责任制,编制高质量的估算指标。 3.客观地做好项目评价。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在项目决策前的可研和评估中,采用现代化经济分析方法,对拟建项目计算期投入产出诸多因素,进行调查、预测、研究、计算和论证,选择最佳方案为决策项目的依据。它是可研和评估的核心内容,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由于经济评价分析和参数设立了科学的分析计算指标和判别依据,使项目和方案经过需要——可能——可行——最佳,深入分析和比选,把项目和方案的决策建立在优化最佳的基础上。避免了依据不足、方法不当、盲目决策造成的失误,把资源用在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 4.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从源头控制工程项目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从投资源头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制度;是在国家政府宏观调控下,先有法人,后进行建设,法人对建设项目筹划、筹资、人事任免、招投标、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负责制,按国家规定法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对法人进行严格管理和奖惩的制度。实行法人制,有利于建立法人投资主体,形成自我决策、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运行机制。由于法人对建设项目从决策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承担了法律责任和风险,真正做到谁决策,谁负责。避免了只有向上争项目、争投资的积极性,没有科学决策、筹集资金、控制项目质量、工期、造价和提高效益的压力;有利于国家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来规范工程项目投资与建设的全部活动,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 三、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1.优化设计方案。是设计阶段的首要步骤和控制工程投资的有效方法,采用设计招投标、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在工程设计阶段,要正确处理好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工程经济技术人员要密切配合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认真按可研报告及投资估算,作好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要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范围和概算造价,作好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 2.设计中加强技术经济分析。设计过程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在总平面图设计、建筑空间和平面设计、建筑结构和建材的选择、工艺技术方案,以及设备选型与设计过程中,要加强技术经济分析和多方案比选,实现设计产品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 3.推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按批准的可研报告和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其控制对象是影响工程设计静态投资的项目,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是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分解到各专业,再到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而得到。它体现了设计标准、规模、原则的合理确定和概预算资料的合理取定,通过层层限额设计,实现投资限额的控制与管理,以及对设计规范、标准、工程量和概预算指标的控制。 4.推广标准化设计。标准化设计是指按国家批准的建筑、结构和构件等整套标准技术文件、图纸进行的设计。采用标准化设计可提高设计速度、节省设计费用;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建筑材料,降低工程成本。标准构件的木材消耗仅为非标准构件的25%。 四、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按照设计文件、图纸组织施工的阶段。其投资控制目标是把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承包合同价或投资估算内,在规定的工期内生产出质量好、造价低的建设产品。主要方法:进行施工招投标、合理选择承建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与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处理好工程索赔。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研究论文 摘要:套路工程项目的投资,就是指该项目从决策到竣工的全部费用。业主既是工程项目的决策者,又是工程项目实施的主持者。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应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实施控制,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业主;工程项目;投资控制 公路工程项目的投资,就是指该公路工程项目从决策到竣工的全部费用,工程项目完成的过程就是实现投资目标的过程.对投资的控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业主既是工程项目的决策者,又是工程项目实施的主持者,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应进行全过程控制,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都要实施投资控制,力求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在项目决策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项目决策阶段对公路工程项目投资的影响主要在三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业主在项目决策阶段对投资的控制主要就从这三个方面进行。 1、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长期规划,国家及地方的公路网规划,经过调查研究、市场预测及技术经济的分析,对拟建的公路项目的总体轮廓提出设想。是政府选择建设项目和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公路基本建设程序中前期工作阶段的第一个工作环节,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项目建议书应该着重从客观上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分析,对拟建公路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应从项目本身和国民经济两个层次进行,对拟建公路项目的可能性分析应从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必备的基本条件及其获得的可能性两个方面进行;充分做好外业调查工作,编制好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 2、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公路基本建设程序中决策的前期工作阶段,是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重要论证依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投资的影响因素:市场分析、项目规模选择、项目实施条件分析、技术选择、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和项目风险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编制人员应积极配合设计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基础资料,了解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情况,合理选用估算指标和各种费率,准确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 3、在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在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对投资的控制主要做好以下几点:1)、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搜集,要确保基础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2)、做好市场分析工作,对拟建公路项目的需求状况、类似项目的建设情况、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详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3)、做好设计方案的优化工作,用动态分析法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通过方案优化,使设计更合理,投资最少;4)、合理确定评价价格,进行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项目投资决策。 二在设计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在工程设计阶段对投资进行有效控制,必须要做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1、在工程设计阶段吸收工程造价人员参与全过程设计,从设计一开始就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设计人员在做出重大设计变更时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其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注重设计的经济性。 2、重视设计多方案比选,引人设计竞争机制,有效控制投资。 3、在设计阶段采用限额设计,在项目投资限定条件下,经济技术上的改进和方案优化,提高项目标准水平。 4、推行设计招投标、设计监理、设计市场化管理。 通过优化设计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也不能片面地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好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必须要满足项目的该了功能要求。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业主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对投资的控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业主必须完善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招投标的组织管理。 2、业主必须掌握与项目有关的工程造价的基本情况,确定合理的招标工程上限价,选择合理低价中标,允许中标人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合同形式,如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建商来承担。 4、选择有资金实力、有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 四业主在施工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这一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是建设费用消耗最多的时期。业主应该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施工中定期分析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公务员之家 1、业主应该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采用经济技术比较法进行综合评审,不同的施工方法,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 2,业主应该加强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力保证。 3、业主应该严格审查工程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变更的控制成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 4、正确处理与防范施工索赔,并积极做好反索赔工作。 5、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切实落实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质量会反作用与费用,进度控制不好,质量得不到保证会引起投资的增加。 五业主在竣工结算阶段对投资的控制 业主在竣工结算阶段对投资的控制中,应认真及时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结算是否按定额和工程计量规则、造价主管部门的调价规定;根据合同、图纸对工程变更、工程量的增减、材料替换、甲供材等进行审核。 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是竣工结算的基础,应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为依据,考虑工程变更,同时要对施工签证单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2、定额套用的审查 定额套用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在结算审查时经常会发现定额套错、高套、定额替换等情况。 3、合同外项目结算单价的审核 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的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的幅度以外的,及工程量清单遗漏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工程项目,对承包商上报的单价,业主要严格审核。 六结束语 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只有加强对工程项目每个阶段的投资控制和审查,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才能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投资控制研究 [摘要]由于对前期投资控制缺乏重视,投资决策走过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缺失,工程量清单质量低下,导致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失控率居高不下。本文通过分析投资失控原因,认为事前对投资偏差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主动控制,如建立投资数据库、完善决策前工作、建立BIM模型、全过程审计等,可有效提高投资控制效果。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基础建设工程数量呈现了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基础建设项目具有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人力、财力、物力消耗大的特点。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基础建设领域的投资已从计划调控转变为市场导向。但仍有一些部门、地方或企业会被市场风向误导,而在投资冲动下盲目开展基建项目,从而导致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总量失控、低水平重复建设及投资收益低下甚至负收益等问题发生。据统计,建设行业中投资失控率居高不下,约有72%的项目超预算、70%的项目超工期、75%不能完工的项目至少超出初始合同价格50%。有效开展基建项目投资,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达到社会、经济效益双赢,是当今基建领域投资控制的关键。 1前期控制是基础建础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关键阶段 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按时间可划分为决策设计、发包采购、工程施工、使用运维四个阶段。一般意义的前期投资控制阶段指的是决策设计和发包采购阶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l生研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等内容。据有关研究,工程项目各个阶段开展投资控制对项目总投资的影响是随项目进展逐渐减小的,决策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在90%以上,初步设计阶段的影响为75%~95%,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影响为5%~35%,发包阶段的影响约为15%,而在施工阶段通过施工组织措施节约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不超过10%。由此可见,有效的前期控制是成功投资的基础与保证。 2前期投资控制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与价格体制改革的深化,各部门越来越重视投资控制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对前期投资控制缺乏深入的认识与有效的方法,投资控制的重点依然放在施工阶段,在建设流程中重施工轻设计、在造价审计中重结算轻估算、在方案选择上重价格轻技术、在进度安排上轻视前期决策及设计阶段。其结果从表面上看是投资领域“三超”现象(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十分严重,实质是投资方案失误,缺乏前期论证与分析的决策和设计,不仅在施工阶段带来许多不便,埋下质量隐患,在实际使用中也往往不具备可持续发展性。 2.1投资决策阶段 投资决策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拟建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影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充分论证项目是否具备先进性、合理性、盈利性、可操作性、可持续发展性和环境友好性,确定项目的技术方案、经济指标和投资风险,为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的投资方为了项目早日立项审批,往往忽视前期决策的重要性,在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上走过场,甚至有的项目从提出到申报审批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立项时用编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而实际项目建成后预期效益并不明确,项目使用功能模糊,施工材料、工艺、技术考虑不周,地质情况勘察不到位,周边环境影响评价不准确,导致工程开展时问题重重。 前期投资决策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投资估算,准确的投资估算能够保证投资控制的有效性,直接影响投资决策、设计方案、经济效益和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投资估算应按照“打足投资,不留缺口”的原则充分估计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可能遇到的造价变化,对可能遇到的风险提出应对和防范措施,给出全面、科学的投资控制建议。然而,有的投资单位为了保证项目审批通过,人为压低投资估算,用失真的“可批性”研究报告“钓鱼”,在施工阶段再申请追加投资,使得投资失控。据调查,“钓鱼项目”工程造价比计划高约30%至200%,工期有的长达5~7年。建设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超支把握不足,任意提高建设标准,调整使用需求,施工后期资金不足又不得不削减投资,缩小规模,变更设计,导致项目计划使用目标无法实现甚至烂尾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大量国有资金的浪费。 2.2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基本决定了建设工程建成后的效果,是拟建工程能否获得预定的经济效果,建设过程能否保证质量、进度与投资的决定性阶段。设计阶段一般可分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三阶段。类似于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缺乏重视,大部分投资方在设计阶段也只关注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与技术设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方案优选。需要兼顾建设与使用的需求,综合考量项目全寿命周期费用,对地质勘探、环境影响、施工方案、材料选用、工艺技术等进行经济合理性与技术先进性的权衡,在满足项目长期功能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的技术、建筑方案,做到经济、实用。通过初步设计与技术设计,可以使设计人员从制图工作中先抽身出来,客观地审视设计方案是否与建设要求存在偏差,是否对施工现场情况考虑不周,是否同时兼备长远性与经济性,也可以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遗留问题进行补充与修正,预防施工过程中发生投资失控现象。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由于各专业独立开展设计工作,协同性不高,各专业施工图纸完成后,由于沟通不畅及二维图纸不具有共通性,导致施工图纸错、漏、碰、缺问题严重,而这类问题在图纸审核中也很难发现,问题遗留到施工阶段便导致施工进度延误、各专业施工不具有协同性,使得类似于土建工程预留孔洞位置不合理,安装工程不得不在剪力墙上重新打洞的现象非常普遍。同时,施工图设计时若对施工方案、技术考虑不周,也会导致某些部位无法施工或施工难度极大,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变更设计,严重影响施工进度,这些部位也容易成为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隐患。 2.3发包采购阶段 发包采购阶段贯穿于整个基建项目前期。项目的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施工单位的选择,主要材料、设备的选购都直接影响项目投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大部分的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均须通过招投标实施发包采购工作。通过在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竞争,择优选取满足条件的货物、服务、工程供应商,合理确定工期、保证质量、控制造价。 编制工程预算是发包采购阶段与工程投资关系最为紧密的工作。招标采购中工程预算分为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两部分。按照一般的理解,招标控制价是投标最高限价,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但是由于大部分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单价合同。由于施工中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工程竣工后只能根据审计确认的工程量,按照投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因此,与招标控制价相比,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与否及对特殊情况考虑是否周全对结算价款的影响更大。然而,在实际招投标工作中,建设单位以及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量清单重视不足,在审计中也更关注定额选用是否准确、招标控制价总额是否超限等,对工程量的审核也只对计量偏高的项目进行核减,缺不愿核增缺项、漏项和计量偏少的项目。根据这种总量偏少的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投标报价,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必然偏高,而缺项漏项成为施工单位虚高结算的突破点。另一方面,工程量清单编制粗糙还体现在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特殊材料、设备没有预先给定暂估价或质量等级。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便可采用低等级的材料、设备以次充好,在投吮价清单项的编制中故意少套定额,在结算时对清单提出异议,并增加定额项目,从而提高工程结算价款。 3前期投资控制措施 在前期投资阶段,随着项目进展,根据各阶段特点采取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的措施,可提高投资控制的效果。事前对投资偏差进行分析,并采用有效的措施做好主动控制,那么投资偏差全部都是可防可控的,投资失控的现场可以完全杜绝。近年来工程管理方法及理念发生了巨大的发展与变化,在前期投资控制方面除了已在工程建设中逐步推广使用的方案优化、限额设计、标准设计、价值工程等方法,还可采用建立投资数据库、完善决策前工作、建立BIM模型、全过程审计等措施进行前期投资决策和控制。 3.1建立投资数据库 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对项目的预期成本、效益、社会影响等进行详细分析和预测,这些工作需要事先获得和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市场情况等方面比较翔实的数据资料,才能得到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从而保证投资预测、经济分析的正确。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数据库,对企业所有已建或在建项目的计划投资、实际投资、计划收益、实际收益、投资偏差原因、技术材料、社会影响、环境影响等数据进行统计,并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在对已有项目进行动态调控的同时也可以用现有项目投资的经验指导后续投资。在企业数据库的基础上,可以将企业数据库加入到社会云端数据库,一方面可以在共享中获得更多的数据资源,另一方面对提高社会整体投资效率也有促进作用。在项目提出时,通过对既往项目的统计分析,将拟建项目归类,并根据历史项目数据得出企业内部投资结论。然后,与社会云端大数据统计结果进行对接,与其他单位类似项目的投资收益、成本、环境影响及后续使用生产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综合国家政策、区域影响、行业发展、环境影响、本项目特色等因素,才能成为具有参考价值的决策依据。 3.2完善决策前工作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前提,更会直接影响投资决策的结论。在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把可行性研究工作分成初步可行性研究、辅助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在项目决策前对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并全面论证项目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及投资效果,保证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基础建设项目决策前工作既要对国家政策有深入的学习、了解,顺应发展形势投资,也要对市场情形充分调研,防止投资饱和,导致项目收益降低甚至无法保证成本,还要对项目本身的技术、建设等成本拆分,在踏勘阶段对地质情况、周边环境、材料价格波动、施工技术、设备选型、项目所在地定额、税费等每一类型成本风险因素都周全考虑、仔细调查。企业可根据过往投资经验,列出常见项目投资前期调查内容清单。在具体项目实施时选择该类型项目需要调查分析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拟建项目自身特点,制定针对项目的特殊踏勘清单。在项目前期踏勘清单的内容全部调查清楚、并且分析得出翔实可靠的数据后,做出的投资决策能够避免因考虑不周而带来的投资增加或失控现象。 3.3建立BIM模型 BIM是“建筑模型信息化”的简称,在整个建设流程中,把项目信息集成在一个三维模型中,在项目业务的各个流程中管理、交换、更新、增加模型中存储的信息,在保证各阶段参与方都提供及时、准确、足够的信息的情况下,该模型能够与项目同步,从一始终地表达建设方的意图。同时,一个能够贯穿于全过程的信息模型也能保证信息的无损传递,保证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各阶段的效率和质量。建筑信息模型中综合了建筑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所有信息,既包括前期工作中的项目预期效益、功能要求、踏勘分析结果,也包括设计阶段的几何模型信息、构件性能、结构分析结果,还包括施工进度、建造过程、维护管理的过程信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采用BIM模型可以将投资意图在模型中直接表达出来,并且通过数字沙盘模拟,将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和风险找到。在设计阶段,BIM模型的三维特性使得全专业的碰撞检查成为可能,当前设计中难以克服的错、漏、碰、缺问题只要在软件中建立三维模型就会暴漏无遗,由于施工图纸的失误导致的窝工、变更、重复施工现像将不复存在。在施工阶段,三维模型与真实建筑完全一致,只要完全照“模”施工便不会出错,因对图纸理解误差而造成的沟通不畅也成为历史。在管理角度上,建设方只要掌握了BIM模型的实时更新结果就能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了如指掌。在计划模型与实际更新模型的实时对比中,能够及时发现项目的实际建造与计划不符的情况,在问题的萌芽阶段采取控制措施,有效防止投资失控。 3.4投资全过程审计 工程审计是对项目绩效与实施阶段进行审计,从而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法。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结算阶段采取结算审计可以有效控制工程结算价款已是不争的事实。经过实践和论证也证明施工阶段全过程审计对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比结算审计更为真实可靠。然而现阶段我国鲜有项目对投资前期的投资估算、概算和预算进行审计。若把审计工作前移到投资决策阶段,实行投资全过程审计,应当是从源头治理投资决策失误的极其有效途径。 投资全过程审计应从可行性研究开始,重点审查技术方案与投资概算,在对设计工艺流程、设备选型、规模产能等优化的前提下,控制项目投资估算。既要防止漏项、低估,造成后期投入增加或者不得不缩减经费导致建设规模达不到投资要求,确保投资估算“打足投资,不留缺口”,防范“钓鱼”项目,又要防止盲目提高标准,造成浪费,降低投资收益效率。 投资全过程审计另一个重点是发包采购阶段,在发包采购阶段,应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时及时发现施工图中内容遗漏、不明或者错误,专业冲突、施工困难及与周边环境冲突的地方,并由建设方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相应变更,避免施工阶段变更带来造价突破口。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应准确、详细,确保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时正确选取定额。对特殊的主材或设备应列暂估价,并提出规格、级别要求,防止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以次充好。最后将审核后的预算与设计概算进行比较,验证设计的投资控制效果。通过预算审计,可以阻止工程量计算、材料定价和设计的失误,有效预防了预算虚高通过签订合同合法化后在结算中难以维权的问题。 4结语 基础建设工程投资控制是贯穿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涉及多个不同专业的动态系统工程。正确进行投资决策,综合考核设计的适用性、先进性和经济性,并在发包采购阶段签订可防可控的采购、施工合同是项目前期投资控制的重点。在投资控制过程中积极进行事前主动控制,全面考察投资风险,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措施,提高投资人员的专业素养,注重各专业部门协调配合,能够有效地防止建设工程投资失控,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益。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管理与控制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是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投资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它直接影响着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否科学合理。应该从各个阶段来进行投资控制。不同投资主体控制合理设置控制目标,以主动控制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控制,实现项目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目标。 关键词:工程项目 投资控制 科学合理 投资效益 前言: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从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到决算阶段。把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减少建设资金的不合理流失,实现投资的良性循环,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一、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 项目投资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行为方案的过程,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及作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经济建设方针、政策,结合工程建设的条件和投资效果,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报告。 1.1切实从 实际情况出发,坚持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根据项目投资的构成,充分研究建筑标准,质量要求,建筑材料的性能价格等情况,作出切实可行的估算。 1.2批准项目建议书后,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在优化方案的基础上,编制高质量的投资估算,作为控制总投资依据。 二、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2.1采用招标的形式选择设计单位 很多施工企业都有稳定的合作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缺乏竞争意识的状况下,往往套用以往的设计方案或者在设计过程中投入较少,致使施工企业耗费的设计费用与设计作品质量不成比例,造成了投资浪费。针对这个现象,施工企业应该采取招标的形式来选择设计单位,多个设计单位在争取机会时,务必会仔细慎重对待设计作品,设计质量也将有所提高。同样的价位,优秀的设计对投资控制有着的显著作用。 2.2.严格控制设计方案 当确定设计单位之后,针对设计作品应该进行严格检查。因为设计方案是施工的重要参考,所以其设计如果不详细具体,就会造成施工过程的投资超出预算的可能。为了避免超出费用,在设计阶段应该做到具体化,明确使用的材料、设备、人员等等,并严格计算质与量,在确保施工质量的情况下,投资降到最低。 三、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进入施工阶段后,由于工程设计已完成,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因而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只有5%-10%, 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工程投资却主要发生在这一阶段,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则很大,所以说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造价,做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也是整个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3.1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了工程施工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现场管理等目标以及技术组织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分析、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平面图。它是施工阶段的全局性的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使投资与工期、投资与质量之间的关系能够得到正确处理。要正确处理质量、工期和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的设计和优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满足工期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 3.2严格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查与控制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情况变化,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以及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中的争执等许多问题。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承包方的索赔等,都有可能使项目投资超出原来的预算投资。对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做到以下几点:(1) 进行工程量和投资增减分析,论证变更的必要性;(2) 所有设计变更均需经发包方代表或发包方委托进行项目管理的监理工程师同意;(3) 当设计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已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均应经原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签证。对于因施工条件或无法预见的情况的发生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 需进行现场签证。现场签证一般涉及工程量的增减、施工方案的变更和施工时间的改变,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完备的现场签证手续,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签证的工作量应主要为现场实测、实量或清点的实物量,如长度、高度、深度、宽度、规格等,避免出现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只管签证,不算经济帐的现象,造成投资失控的严重后果,变事后被动控制为事前主动控制工程造价。 3.3做好合同管理,做好索赔管理 加强施工合同的费用控制,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加强索赔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集经济、技术、管理于一体的具有前瞻性的学问,对可能引起的索赔应当有所预测,及时采体补救措施,有效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四、竣工决算阶段的投资控制 该阶段是项目投资控制的最后阶段。根据合同、竣工图、招投标文件、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会议纪要、洽商记录等资料,对送审的竣工结算进行核实工程量,落实工程变更签证费用,使审核后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审核人员应坚持按照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及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决算审核的重点是工程量的计算,审核的关键是工程签证、变更的审核、工程量变更后相应项目措施费用的审核以及清单项目中暂估价的处理。 4.1严格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在竣工决算时审核人员须从专业角度对变更进行审查,对变更内容、变更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费用签证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核查。要根据工程招标投标文件细心核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有漏掉的项目,是否有应该扣除而没有扣除的情况,如有些变更看起来是新增的项目,实际上在投标文件中已经包含,这样的项目应坚决不予计量。对于合同中已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按照合同单价或参照类似单价确定,当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综合单价,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后者是决算审核的重点。对于工程量变更后的措施费项目,应根据合同的约定,是否一次性包死,如不是,应根据相应比例增减费用。 4.2清单项目中暂估价的处理。清单计价的暂估价主要分为专业工程项目暂估价、甲供设备暂估价、材料暂估价。由于暂估价基本上是按实调整结算,其灵活性大,所以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竣工结算时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区分不同的暂估价类型进行结算价款的调整。 五、对建设项目投资的跟踪控制 5.1在施工阶段,随着工程的进展,投资不断加大,投资结构越来越复杂,所以对投资的控制是动态控制,必须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控制。①认真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②依据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和合同报价,编制相应的投资计划。③实行月底上报完成工程量清单、分阶段进行结算的价款结算制度,随时掌握实际完成投资情况。④将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进行比较,发现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5.2通过对建设项目投资的跟踪控制,将施工进度与投资控制结合起来:①可及时调整投资结构,保证资金合理使用;②可以优化施工进度计划,使投资控制有效地促进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按计划完成。 结束语: 根据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控制的方法,要把好投资控制关,必须在实际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断更新知识, 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细致的处理各种问题。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价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才能提高投资效益。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冶金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与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开始加大力度发展冶金工程项目,不断开拓这一工程技术领域,这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带动新一轮的GDP的发展。 【关键词】冶金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 一、前言 冶金工程项目作为一种能源投资,所带来的经济回报是可观的,充分发挥我国在冶金工程项目方面的技术,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的新一轮的腾飞。但是作为一种高技术含量的项目,必须对其投资控制与管理,才能使其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二、投资估算所起的作用和目前存在的间题 规划阶段的投资估算作为否定一个项目或决定继续进行项目研究的依据之一,但没有约束力,仅供有关部门参考。初步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的投资估算,是作为有关部门计划立项的依据。 三、浅析冶金工程项目在建设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与管理措施 1.从源头抓起,加强设计审查,合理控制工程项目投资 设计阶段存在“二八定理”,是决定工程项目投资的关键环节。投资的多少决定于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在保证工艺要求,设计条件和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投入资金越少,建设工期越短,投资效益就越显著。为了有效控制项目总投资,项目前期建设单位的管理应着重抓住以下几点: (一)强化初步设计和设计方案的审查。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初步设计和设计方案的审查,采取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类似项目对标方式控制设计概算,在确保工艺和关键设备先进、兼顾安全和环保的同时,减少非生产性设施占用投资的比例,合理控制建设工程投资。其次,要定期组织对设计或方案的回头看,对工程费用影响大的单项内容,必要时进行详细的经济分析。要将设计优化和方案优化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制定相关措施,避免“少用脑筋,多用钢筋”现象的发生。 (二)合理确定设备与材料的选型。设计人员在满足设计任务书和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合理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和结构型式,尽可能减少设计缺陷。要严格控制各类材料(特别是装饰材料)的档次,同时也要注意装饰材料之间的协调与配套,要选择大众化的材料,尽量避免使用独家(或指定)材料或产品。 (三)强化设计图纸的审查和会审。首先,要按工程设计标准化要求,加强设计图纸的审查与会审,为批量采购创造条件。同时在没有进行充分论证或没有充分把握的前提下,尽量选择通用材料或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其次,在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后,及时组织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对重点工序、部位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对实施方案进行优化。 2.以招标采购为重点,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严密合同条款,提高性价比。招标采购阶段是工程项目投资全过程控制的重要阶段,在此阶段,投资控制主要体现在招标文件编制审查和合同的拟定签订。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现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制定的政策在费用计算上有一定的调节空间,项目建设有些相关费用也是受政策的保护)同时,项目规划既要符合国家新兴产业政策,在工艺及设备选型上,站在国际先进及国内领先高起点位置,又要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优化投资方案的基础上,确定高质量的投资估算,它是项目建设中在各阶段预控制总投资的依据),以便合理选择厂址所在地区和地点,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对拟建项目进行深入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 3.工程实施中的投资控制。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是建设项目产品形成的阶段,也是问题频发和投资支出最多的阶段)做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一是抓好图纸会审工作,对设计中的盲点和设计图纸中错、漏、缺现象,尽可能消灭在图纸会审阶段)防止施工过程中大量发生设计变更,造成建安成本大幅增加)二是严格现场签证,变更和签证一般会影响工程造价,增加项目投资,必要的变更应进行技术和经济比较,力求减少变更费用,现场签证应规范和详细,如: 零星用工,零星工程,临时设施增补,隐蔽工程,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和供料不及时或不足,工期签证,议价材料的认价单以及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签证事项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应清楚说明,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4.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工程实施过程中收集好原始资料和凭证,如:施工合同和与之有同等效力的协议、文件、信件、传真、现场签证及检查变更是否合规以及竣工图;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为计价定额及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件等,重点审核结算书中的工程量及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或单位估价表上所列的内容一致)否则,会影响直接费的准确)。 四、冶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的作用 1.冶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是决策性的文件,是研究和分析建设项目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 2.冶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是制定国民经济计划,保持适度投资规模和合理投资结构的重要依据。 3.冶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是对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限额和控制及作为建设资金筹措的依据。准确的投资估算对项目的立项及建设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4.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不重视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而把它当作争投资、争项目的“钓鱼杆”,估算冶金工程项目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倾向性和长官意识.近几年,许多项目存在人为压投资,从初步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一开始投资就存在着先天不足,其结果是工程决算超设计预算,设计预算超概算,设计概算超估算。 五、要高度重视高阶段设计的冶金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1.加强冶金工程项目系统管理。主管部门或项目决策单位要重视并制订出考核标准、严格管理,坚持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应规定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具体职责,对决策项目要建立一套从项目审批、设计、施工到建成的投资信息反馈制度。促使有关单位重视设计前期的冶金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 2.要认真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冶金工程项目。冶金工程项目设计决策阶段是落实内外部条件的阶段,同时也是解决技术经济可行与否论证研究阶段。投资估算要根据相关专业的技术要求、工程特点对冶金工程项目建设条件和建设环境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投资估算时要充分考虑工程技术要求、自然条件因素和项目建设的特殊要求。力求项目投资估算准确一些。 3.冶金工程项目上坚持实事求是。估算指标的编制要实事求是,投资估算是带有一定的推理和判断的,设计人员提供的工程量是粗略的。因此,估算指标不宜编得过细,但各项费用指标要配套。 六、结束语 想要让冶金工程项目更好的为国家经济做出贡献,实现其产能和效益的统一,就必须加强对其项目投资控制与管理,做到全方位的监管,才能将这一有技术难度的工程发展的更好。这也正是这类工程较为困难的部分,需要各方进行协调合作。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论文:关于工程项目(EPC模式)投资控制的探讨 [摘 要]近年来,我国氧化铝行业常采取总承包模式(EPC,很必要对其工程项目(EPC模式)投资控制进行浅析。本人从事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一期工程项目(EPC模式)多年来,积累了一定经验,仅从投资控制原则、投资控制内容、投资控制措施等几个方面讲述了氧化铝项目(EPC)投资控制理论,与同行业读者共勉加强投资控制管理工作。拟新建一个氧化铝项目(EPC)对其投资控制尤为重要,有效地、合理地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就是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是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条件。 [关键词]华银氧化铝项目 ;EPC模式 ; 投资控制 ; 原则; 内容; 措施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就是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承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有效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笔者经历过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整个建设周期,并都所从事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与管理工作。十几年来,有一定工作经验,对投资控制与管理有浓厚的兴趣,就此以华银氧化铝项目为例对项目投资控制与管理进行论述,以同行业读者共勉。 一、华银氧化铝项目(EPC)承包模式的背景及特点 笔者所属公司的华银氧化铝项目,年产氧化铝160万吨,静态投资为85亿元,是集矿山开采、氧化铝生产于一体的现代大型铝工业企业;是我国铝工业发展史上一次性投资最大、一次性建设生产规模最大的氧化铝项目,是建国以来广西获国家批准建设的最大工业项目,是我国有色行业第一个采用“交钥匙”总承包管理模式(EPC)承建的项目。 华银氧化铝项目“交钥匙”总承包管理模式(EPC)承建的项目,就是指业主(华银公司)将一个以国内外先进的拜耳法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氧化铝产品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企业(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来承建,所采取总承包管理模式简称为“交钥匙”总承包管理模式(EPC)。 二、华银氧化铝项目(EPC)投资控制原则 (一)从项目立项至竣工决算所处不同阶段确立投资控制标目 项目投资控制标目,以项目投资批准额为基准,对项目投资费用及其偏差进行测算、分析和预测,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进行项目投资批准额内部分项调整或变更管理,把项目投资额控制在可接受(或批准)的范围内。 1.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华银氧化铝项目的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阶段,确立了标目:必须符合行业先进工艺流程;符合行业经济技术指标最高要求;符合国家农业用地规划指标要求等。 2.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后,明确了项目投资总额,其中细分矿山系统工程、氧化铝系统工程的。业主采取总承包管理模式(EPC)与总承包商谈判合同时,明确了业主承担项目投资部分控制标目,总承包商承担项目投资主要控制标目(占95%),总承包合同价格在项目投资批准额范围内进行下浮约7%,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项目投资控制主要风险转嫁给了总承包商。 3.竣工决算时,业主与总承包商多轮商谈后仅承担了增加红线外及承包范围外的工程费用,结果其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仍在国家批准的范围内,说明其投资控制标目得以成功实现。 (二)以EPC合同附件中设计技术谈判为重点的贯穿建设全过程投资控制 工程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将工程项目投资额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华银氧化铝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管理,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分别约为80%、50%、6%。由此看来,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要想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投资,就要坚决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建设前期,尤其是是抓住EPC合同附件中设计技术谈判这个关键阶段。在EPC合同价格一定条件下,设计技术谈判的内容先进、适用、周全,为项目投产试运、使用、维护均节约了后期费用。 (三)采取主动控制与能动影响(EPC)投资决策 华银氧化铝项目,各股东在决策建设管理模式时,先对各种客观因素、执行人据以采取的可能影响投资的因素加以综合研究,并请专家进行了论证公司目前的人力、财力、物力的现状下采取传统的建设管理模式(平行承发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还是国际通用的国内同行业领先的项目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EPC),最后决策采取EPC模式。这种事先为了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对其事先分析、研究的行为就是主动、能动影响项目投资,使限额投资得以进一步实现。 (四)应采取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有效手段来控制项目投资 以项目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为目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项目投资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中。 华银氧化铝项目以产品销售获取项目投资效益为目的,在建设过程中采取生产技术员、专家借调到工程建设管理岗位中去;工程管理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师参与生产工艺流程学习或培训,使生产与基建人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让基建建设的更能满足生产的流程,这为后期节约了变更和维护费用;同时,项目投资管理的经济管理岗位财务、概算人员、造造价师又参工程建设进展中掌握各种影响项目投资额的因素加以控制;工程技术人员又要熟悉设计、施工规范、生产流程技术要求来合理有效地考虑降低或控制项目投资。 (五)应遵循氧化铝生产工艺“最适用”原则控制项目投资 由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投资四大标目组成的目标系统,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统一体,其中任何一个目标的变化,势必会引另外三个目标的变化或影响,并受它们的影响和制约。在项目建设时,一般不可能同时最优,即不能同时做到投资最省、安全最行、工期最短、质量最高。为此,华银氧化铝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氧化铝拜耳法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建设的内外客观条件、平果氧化铝厂建设与生产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研究,确定一套切合实际的“最适用”的氧化铝生产工艺原则,使其项目投资控制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华银氧化铝项目(EPC)投资控制内容 (一)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 决策阶段是指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设计任务书阶段。华银氧化铝项目在各阶段采取投资制: 1.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对投资进行了估算5300万元/每吨氧化铝,年产160万吨;资金筹措设想采取3个股东自筹25%,向四大银行贷款75%。同时,对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初步估计。 2.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国内外市场需求进行预测和产品价格预测、厂址比选、工艺技术方案比选等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主要原材料、燃料供应;总图、运输与公共辅助工程;节能、节水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等各种经济因素进行调查、研究、预测、计算及论证。同时,针对需要外部协作、供应单位签到订合同意向书,从而使项目投资得以有效范围内控制。 3.在设计任务书阶段,经可性行研究后决定项目建设对企业、对社会双双赢可带动革命老区的经济发展,很有必要项目立项建设;提出项目建设管理模式采用总承包EPC,前期工程采取自行管理平行发包建设管理模式。同时,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项目投资额为建设期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也是与总承包商谈总承包合同价的最高限额控制在93%范围内。 (二)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设计阶段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上,可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华银氧化铝项目采取以设计单位为龙头的EPC总承包,分别: 1.在初步设计阶段,基本上是根据可行研究报告的要求所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了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标准、建设地址和总投资等控制目标,与总承包商谈判合同价达成一致意见。 2.在技术设计阶段(EPC合同附件谈判阶段),根据初步设计和更详细的调查研究资料,对工艺流程、建筑结构、设备选型及数量确定等,使工程项目的设计更具体、更完善、技术指标更好。 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的要求,结合同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以及类似生产工艺流程的实际生产需要,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以优化施工图设计达到“最适用的生产流程工艺技术要求;设计变更图之前,必须由业主生产单位的技术人员或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或专家和监理工程师会审后,设计单位方可正式发放施工单位实施。 (三)招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华银氧化铝项目的招投标(EPC模式)主要由总承包商自行邀请招标,业主分别不同管理部门对工程、物资、设备的招投标进行监督,审核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资质条件;招投标成立领导小组、评委成员,分别由总承包商与业主按合同约定人员组成,并请当地政府监督机构人员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督;中标与签订分包合同阶段,业主也参与定标、会签分包合同、商谈工程物资设备相关技术条款;所有分包合同价格由总承包进行控制,总承包商对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费、设备费概算进行控制并对业主负责。 (四)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华银氧化铝项目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任务主要包括:编制施工阶段总承包商各分项设计的总工程量台帐和总承包商投资计划;监督施工过程中分包商、总承包商在合同中履行情况;协调解决因当地居民纠纷所引起的零星工程实施,并明确业主与总承包商的费用责任分摊比例;业主的生产技术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跟踪工程建设进展,熟悉工程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处理好总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工期、费用索赔工作等。 四、华银氧化铝项目(EPC)投资控制的措施 (一)组织措施 建立投资控制组织保证体系,成立EPC合同谈判技术性小组、商务性小组,明确各小组的任务职责及成员的权利和责任范围;成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及评委库;成立工程建设阶段施工管理小组、协调小组、物质设备进场报验检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工程项目投资和工程进度款、物资设备费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度化。 (二)技术措施 应用价值工程于设计、施工阶段,对多个可能的主要技术方案进行技术可行分析、审核、比较出“最适用”的生产流程;由生产和工程技术人员或专家会审设计变更;委托监理、质量监督站对施工质量监督,力争减少因质量原因增加后期投入。 (三)经济措施 总承包合同约定项目投资控制的风险范围,设计范围或总承包合同内的设计变更费用由总承包商承担;不可预见项目由预备费列支,并划分给总承包商包干使用;工期延误约定除业主影响外由总承包商按天承担违约责任并扣其一定的经济责任。 (四)合同措施 通过EPC总承包合同条款的约定,明确工期、产品质量、产品规模、设计和总承包范围、施工质量、质保责任、人员培训、达产达标、指标性能等目标的实现;双方友好协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分歧;处理好合同变更及索赔等工作,使项目投资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信息管理措施 采用计算机对资金使用进行时时掌控,对影响项目投资的各方因素建立信息库;通过公司区域网内技术、财务人员共享信息管理资源来辅助工程投资管理。 五、结语 近几年来,我国的氧化铝行业受国内国外的经济危机、债务危机的影响,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经济效益消除垄断后便逐步趋向薄利化或说合理化。若拟新建一个氧化铝项目对其投资控制就尤为重要,只有通过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控制措施,从不同阶段设置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投资控制;采取主动控制、能动地影响投资决策;采取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有效手段来控制项目投资;遵循“最适用”原则控制项目投资,才能科学地有效地对项目投资控制,才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才能加强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与管理工作、节约项目投资费用、推动企业经济建设与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及方法 一、大学生的安全现状及其安全教育现状 (一)大学生安全现状分析 由于校园更加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大量扩招、在校生人数大幅度增加,大量社会人员进入高校从事服务产业,高校周边环境日益复杂。就高校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纠纷而报复、跳楼、自杀等案例并不鲜见。高校大学生独立面对社会生活、独立学习知识以增长技能,其前提是大学生须健康、平安。高校多采取的开放式管理,校园内部,可能充斥一些不良人员。高校四通八达的环境容易滋生一些偷盗等违法事件。而大学生多是从“象牙塔”里走出来,其思想单纯,有时容易受他人蛊惑做一些不良的事或损失自己的利益。如新生进校时,经常有些人以赚钱为诱饵,造成一些学生财产损失;学生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一些意外伤害事故。同时,大学生心理没有完全成熟,因学业、情感而引发恶性行为等。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现状分析 目前许多高校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开设了大学生安全教育课。但一些高校仍然采取以教师为主的单向传统教学,这容易使学生对教学内容反感、厌恶,难以取得教学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讲授人员专职少,多为没有教学经验的高校保卫、后勤干部或职工,其教学能力水平差距大。而有的高校甚至将该课程与思政课合并共授。一些高校邀请社区民警或经验丰富的保卫工作人员在新生入学时开展安全教育。但因课时少,以讲座的形式面对大多学生。这只能是泛泛而谈安全知识,无法保证数千学生都能听进去,其安全教学效果和质量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是该课程极强的实践性决定了讲授该课须有特殊方法:即多实践,少理论。要合理分配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两个环节的比率,提高讲授人员的授课技巧、教学水平,特别是要掌握现代教学的各项方法和技能,从而保证教学效果。因一些高校缺乏的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安全教育多是课堂教学而少实践教学,其教学效果难以保证。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及方法 在深入开展高校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安全教育是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在高校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新时期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应重视其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 (一)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是校内校外的安全。高校内外的安全环境是大学生安全学习生活的基础。在校内须教育大学生严格遵守校园及宿舍“安全用电”的相关制度,注意用电安全。教育大学生谨防火灾,当发生火灾后,须头脑冷静,理性逃生。平时谨防扒窃、入室盗窃、网络盗窃等。在校外应提高安全意识,注重安全。如公交车上注意安全、夜间行路注意安全、如晚上按时回宿舍等,确保大学生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心理的安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良好基础。中国教育网的研究报告表明,近年来大学生出现心理障碍率达到1/3。33%的人认为引起的大学生心理障碍是由于学习、生活与就业的压力。而35%的人认为应试教育致使家长、学校的过度呵护,学生缺乏应对学习生活困难与挫折的心理承受力等原因引起大学生心理障碍。新形势下高校应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建立科学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体系。通过开设心理教育课程、专家讲座、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以及创造和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以及融洽的人际关系,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同时要求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合理饮食和加强身体锻炼,陶冶自己的情操,开阔自己的心胸,避免长时间处于紧张情绪之中。 三是大学生网络学习的安全。网络是当今大学生了解社会信息、学习知识的重要工具和途径,当代大学生的教育离不开网络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也关系到高校大学生学习的安全考。为此,为防止不良的破坏性的网络行为发生,高校须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感,引导高校大学生提高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同时要把安全知识、法规知识、有关法律等在网上公开宣传,进行网上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优越性以保障学生的网络学习的安全。 四是恋爱的安全。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青的话题,爱情像一件高超的艺术作品,无论怎么研究也难穷尽其奥秘。处于青春期的高校大学生,其性生理、性心理日渐成熟。对于大学生而言,须树立科学的无产阶级的恋爱观,端正恋爱动机,发展适当的恋爱关系。具体有以下内容:建立志同道合的爱情;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懂得爱情是一种责任和奉献。由于校园里恋爱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大学生难免遇到如单恋、失恋、爱情挫折等,其中失恋是极严重的一种挫折。为此,应培养大学生一定的承受能力,使其受到挫折能够合理疏导情绪,将对自己伤害降到最低。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一是建立、完善相应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大学生安全教育须结合大学生身心特点,从教学大纲、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评价考核等方面构建完整课程体系,使大学生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教学大纲要遵循现代高等教育的规律和要求,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教育计划要考虑不同年级不同时段完成的教育内容及大学生整个在校期间应接受的安全知识。对于课堂教学,让安全教育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须针对不同时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安排课程实践活动。 在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上,根据有限的教学资源、教学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选择。在考核上,安全教育课在期末应同其他非专业课的考核一样,进行考试考评并将结果纳入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系统。高校应在科学设备等方面加大财力投入,针对不同时期大学生特点及高校内发现的一些心理不安全的个体建立心理安全防控机制。进行早发现、合理调控,合理干预并进行相应的心理救助,如做好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为大学生的心理安全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学效果。在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中,须打造专职队伍团队。通过提高专职队伍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正确对待国际国内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通过定期对安全教育队伍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文化安全教育,网络技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防火防盗防身等知识。在大学生安全教育过程中,应让安全教育知识进网络、进社团、进宿舍。适当加大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的科技化、网络化。立足影响大学生安全的不同因素,通过制定不同的安全教育途径、方式、方法,科学引导大学生安全教育学习。 三是建立并完善安全教育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障,是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高校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及自我服务的作用。完善校园秩序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以及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等,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制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让人人关心安全问题。让学生直接参加学校安全管理,使学生切实感受安全的重要。 在具体安全教育管理过程中,应依据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发展,通过张贴标语或海报,警示学生,使学生警醒,提高安全意识。为了帮助学生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可应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可举办校园安全月等活动,积极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创办与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有关的刊物,定期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向大学生宣传防范技能等安全知识,从而调动他们自觉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作者:张容 单位:遵义师范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运动安全教育体制的构建 一、运动安全教育的实现途径 (一)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特点及辩证关系 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是按照教育形式划分的。隐性教育是指在宏观主导下通过隐目的、无计划、间接、内隐的社会活动使受教育者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的教育过程。隐性教育有其局限性:由于不能对教育过程进行直接的指导和调控,教学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很难对教学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估。显性教育的特点为:目标的明确化与外显化、主体的主次化与固定化、形式的公开化与强制化、内容的整体化与系统化和行为的快捷化与直接化。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都是实现教育目标的有效途径,两者为同时存在,彼此渗透,相互影响,相互转换,彼此支持,互为补充的辩证关系。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将隐性教育与显性教育等同起来和割裂开来都是不正确的,两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也不能片面地夸大其中一种作用。 (二)显性运动安全教育的实施途径 1.课堂教育 课堂教育是实现教学目标的最直接、最有效、最系统的方法。在课堂上对大学生进行运动安全教育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以体育课堂为载体的运动技能传授老子《子路》篇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可见教师的“典范作用”不容忽视,教师正确的技术动作讲解是杜绝学生运动损伤的最基本要素。这就要求每一位教师努力提高自己的专项业务水平,深刻了解自己所讲授运动专项的特点、规律、禁忌、力学原理及正确的技术动作方法,并且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一以贯之,以自己良好的运动行为影响学生,不仅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更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2)以体育理论课为载体的运动安全常识的讲授目前,多数高校的体育教学计划中均拨出了一定的教学时数进行理论的讲授,这是实施运动安全教育的一个很好的平台。利用理论课时间,讲授运动锻炼常识、运动损伤的预防、损伤的自救与互救、运动损伤的心理、生理康复等等知识,培养学生运动安全意识,使学生从理性认识上对这些知识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3)以体育实践课为载体的运动损伤自救与互救的实践操作结合体育专项,在实践课堂上以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运动损伤的自救与互救实践操作,对于预防大学生运动损伤、提高大学生应急能力、损伤的处理能力,有着深远的意义。 (4)教师科学的教学组织管理 有很多运动安全问题是由于教师的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教师应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适当安排难易程度、科学分配各部分时间、安排好练习密度、负荷强度,拉开学生练习间距防止碰伤、刮伤,杜绝打闹等危险行为的发生。 2.专题讲座与报告会学校可组织运动安全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如:溺水急救、外伤包扎法、心肺复苏术等等,可以与学生近距离地交流与互动,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处理危险的能力。 3.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建立运动安全网站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成为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渠道。建立运动安全网站,将科学锻炼方法、锻炼常识、救生知识等以生动、形象、直观的方式呈现出来,成为学生课堂之外学习的有益补充。设置教师博客、交流论坛等板块,学生可以就自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运动安全、运动损伤问题在线提问,切实发挥网络的开放性与交互性功能。 (三)隐性运动安全教育的实施途径 1.大力发展学校的软硬件配套设施目前,我国高校大都采取体育必修选项课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学习项目,高校陆续开发了许多课程资源,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师资水平、硬件设施不配套,教师素质良莠不齐,有的教师缺乏必要的责任心,导致运动损伤事故的频发。为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必须大力发展体育运动配套设施,与此同时提高教师整体水平和责任心,软件硬件共同发展。 2.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引入风险管理制度,使教师明确自身的教学能力、教学作风、管理方式等可能产生的教学风险,也使学生了解自身的技术水平、运动能力、心理状况等等因素影响而可能产生的运动风险,通过对运动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的应用,提高学生在进行体育教学、课余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时的运动安全性,减小教师教学安全事故的发生。 3.以校园文化为载体进行运动安全隐性教育校园文化反映了学校的历史传统、精神风貌和学校的个性特征与自由意志,它是学校成员共同的目标追求、价值体系、道德情感和行为模式的集中体现,要培养学生的运动安全意识,首先要在学校范围内形成一个珍爱生命、健康第一的文化氛围,如安全标语、科学锻炼宣传画、入学教育、运动急救小画册、体育馆的警示标语等等,以校园文化为传播载体,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影响和塑造学生的认知情感和行为习惯。 4.建立配套的医务监督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医务监督保障体系,与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挂钩,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学生对自己身体状况有所了解、明白禁忌,有特异性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做到及早发现,科学选择锻炼项目、制定锻炼计划,从根源上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甚至猝死事件的发生。 5.教师科学锻炼理念的日常渗透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科学锻炼理念的渗透,会在潜意识里给予学生积极的影响。例如:教师每堂课认真带领学生做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并时刻强调准备活动及放松活动的重要性,学生也会在自己独立运动时做适当的准备活动和放松运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反复强调遵守体育道德,如:公平竞争、不骄不躁、尊重对手、尊重裁判、语言纯净等等,学生也会自觉地遵守体育道德与规范,减少体育暴力事件的发生。 6.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相关的社会活动与社区、老年人大学、中小学等联合举办运动损伤急救处理、心肺复苏术等主题的社会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一方面加深了学生对于该方面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另一方面,能够起到高校的带头示范作用,服务社会、服务公众,做到了运动安全知识的辐射与传播。 二、显性与隐性相结合的安全教育模式构建 构建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大学生运动安全教育模式,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渐进的过程,需要以学校管理层为主导、体育教师为主体,医疗、教务等教辅人员协助而精心设计的一个由理论到实践、由课内到课外、从校园到社会的庞大体系,以直接传授、有意引导、心理暗示、实践操作、技能内化、物质保障等等一系列手段唤起受教育者的心理反应。 三、结论与建议 构建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需要学校、教师、学生及教辅人员共同努力,发挥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优势与合力,使之互为补充、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和谐发展,从而使学生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健康第一、规避损伤、科学健身,真正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作者:马冬秋 甄子会 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管窥 一、大学生的安全现状及其安全教育现状 国家对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高度重视,保护大学生安全是高校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早在上世纪末国家出台政策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把大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针对在校大学生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多次发出通知,就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提出指示和措施,要求重视高校大学生的安全问题。 (一)大学生安全现状分析 由于校园更加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大量扩招、在校生人数大幅度增加,大量社会人员进入高校从事服务产业,高校周边环境日益复杂。就高校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纠纷而报复、跳楼、自杀等案例并不鲜见。高校大学生独立面对社会生活、独立学习知识以增长技能,其前提是大学生须健康、平安。高校多采取的开放式管理,校园内部,可能充斥一些不良人员。高校四通八达的环境容易滋生一些偷盗等违法事件。而大学生多是从“象牙塔”里走出来,其思想单纯,有时容易受他人蛊惑做一些不良的事或损失自己的利益。如新生进校时,经常有些人以赚钱为诱饵,造成一些学生财产损失;学生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一些意外伤害事故。同时,大学生心理没有完全成熟,因学业、情感而引发恶性行为等。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现状分析 目前许多高校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开设了大学生安全教育课。但一些高校仍然采取以教师为主的单向传统教学,这容易使学生对教学内容反感、厌恶,难以取得教学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讲授人员专职少,多为没有教学经验的高校保卫、后勤干部或职工,其教学能力水平差距大。而有的高校甚至将该课程与思政课合并共授。一些高校邀请社区民警或经验丰富的保卫工作人员在新生入学时开展安全教育。但因课时少,以讲座的形式面对大多学生。这只能是泛泛而谈安全知识,无法保证数千学生都能听进去,其安全教学效果和质量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是该课程极强的实践性决定了讲授该课须有特殊方法:即多实践,少理论。要合理分配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两个环节的比率,提高讲授人员的授课技巧、教学水平,特别是要掌握现代教学的各项方法和技能,从而保证教学效果。因一些高校缺乏的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安全教育多是课堂教学而少实践教学,其教学效果难以保证。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及方法 在深入开展高校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安全教育是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在高校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新时期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应重视其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 (一)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 一是校内校外的安全。高校内外的安全环境是大学生安全学习生活的基础。在校内须教育大学生严格遵守校园及宿舍“安全用电”的相关制度,注意用电安全。教育大学生谨防火灾,当发生火灾后,须头脑冷静,理性逃生。平时谨防扒窃、入室盗窃、网络盗窃等。在校外应提高安全意识,注重安全。如公交车上注意安全、夜间行路注意安全、如晚上按时回宿舍等,确保大学生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心理的安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良好基础。中国教育网的研究报告表明,近年来大学生出现心理障碍率达到1/3。33%的人认为引起的大学生心理障碍是由于学习、生活与就业的压力。而35%的人认为应试教育致使家长、学校的过度呵护,学生缺乏应对学习生活困难与挫折的心理承受力等原因引起大学生心理障碍。新形势下高校应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建立科学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体系。通过开设心理教育课程、专家讲座、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以及创造和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以及融洽的人际关系,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同时要求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合理饮食和加强身体锻炼,陶冶自己的情操,开阔自己的心胸,避免长时间处于紧张情绪之中。 三是大学生网络学习的安全。网络是当今大学生了解社会信息、学习知识的重要工具和途径,当代大学生的教育离不开网络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也关系到高校大学生学习的安全考。为此,为防止不良的破坏性的网络行为发生,高校须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感,引导高校大学生提高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同时要把安全知识、法规知识、有关法律等在网上公开宣传,进行网上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优越性以保障学生的网络学习的安全。四是恋爱的安全。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青的话题,爱情像一件高超的艺术作品,无论怎么研究也难穷尽其奥秘。 处于青春期的高校大学生,其性生理、性心理日渐成熟。对于大学生而言,须树立科学的无产阶级的恋爱观,端正恋爱动机,发展适当的恋爱关系。具体有以下内容:建立志同道合的爱情;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懂得爱情是一种责任和奉献。由于校园里恋爱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大学生难免遇到如单恋、失恋、爱情挫折等,其中失恋是极严重的一种挫折。为此,应培养大学生一定的承受能力,使其受到挫折能够合理疏导情绪,将对自己伤害降到最低。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一是建立、完善相应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大学生安全教育须结合大学生身心特点,从教学大纲、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评价考核等方面构建完整课程体系,使大学生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教学大纲要遵循现代高等教育的规律和要求,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教育计划要考虑不同年级不同时段完成的教育内容及大学生整个在校期间应接受的安全知识。对于课堂教学,让安全教育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须针对不同时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安排课程实践活动。在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上,根据有限的教学资源、教学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选择。在考核上,安全教育课在期末应同其他非专业课的考核一样,进行考试考评并将结果纳入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系统。高校应在科学设备等方面加大财力投入,针对不同时期大学生特点及高校内发现的一些心理不安全的个体建立心理安全防控机制。进行早发现、合理调控,合理干预并进行相应的心理救助,如做好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为大学生的心理安全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学效果。在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中,须打造专职队伍团队。通过提高专职队伍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正确对待国际国内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通过定期对安全教育队伍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文化安全教育,网络技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防火防盗防身等知识。在大学生安全教育过程中,应让安全教育知识进网络、进社团、进宿舍。适当加大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的科技化、网络化。立足影响大学生安全的不同因素,通过制定不同的安全教育途径、方式、方法,科学引导大学生安全教育学习。 三是建立并完善安全教育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障,是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高校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及自我服务的作用。完善校园秩序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以及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等,不断完善安全教育制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让人人关心安全问题。 让学生直接参加学校安全管理,使学生切实感受安全的重要。在具体安全教育管理过程中,应依据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发展,通过张贴标语或海报,警示学生,使学生警醒,提高安全意识。为了帮助学生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可应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可举办校园安全月等活动,积极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创办与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有关的刊物,定期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向大学生宣传防范技能等安全知识,从而调动他们自觉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作者:张容 单位:遵义师范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探微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完善措施 一、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一)社会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 随着不断完善的社会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随之而来的就是国家出台一系列有关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不仅对大学生安全教育进行了清楚定位,明确了学校在安全教育中的职责,也规定了大学生在安全教育中应具有的权利及必须履行的义务。社会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高素质、高技能的各种专业人才。 (二)大学环境的要求 大学校园是学生步入社会的最后一道约束力较小的围墙,虽然看似封闭,但其实是一个开放的缩小型社会,因此社会上各种安全问题,这里都有可能发生,例如暴力事件、偷盗事件、火灾、离校出走、甚至是心理障碍而导致的自杀等等问题。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以及各种大量不安全因素的存在警示我们,大学校园的治安防范及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得到充分重视。在这种环境状况下,必须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从而为高素质、高技能型社会人才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 (一)安全意识教育 受社会经济背景影响,现阶段的大学生具有一个极其明显的特征:生理发育成熟,心理发育滞后;社会需求强烈,但人生观不明确,阅历浅,经验少,承受能力弱;自我意识强,自我保护意识弱;自尊意识强,自我调节能力差,法制观念薄弱,社会认知与判断力较低,安全意识低。安全意识教育是大学生教育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让学生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危险,以此防范、避免各种危险,从而将安全教育由被动转变成主动。安全意识教育决定着安全教育的成功与否。大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主要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公民意识;对各类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遵纪守法和法律维权意识;心理健康意识等。 (二)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涉及面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法律知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是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二是人身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是有效避免个人生命、健康、行动不受威胁的重要途径。三是财产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包括防抢夺、防盗窃、防骗、防误入一些非法组织等。四是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包括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教育指引学生正确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教育学生了解交通规则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五是消防安全教育。火灾是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巨大威胁的重要灾害,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能让学生正确掌握用电、用火安全知识及火灾发生正确的逃生知识。六是网络安全教育。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络已经全面深入人们日常生活中,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心。有助于让学生明确了解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并提高学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七是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当前的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弱,情绪容易失控,而面对社会、学校、家庭的多重压力就极易出现心理问题。因此,在大学安全教育中增添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并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利用宣传教育及时消除学生内心不健康、不安稳因素。 (三)安全防范能力培养 首先,加强培养学生防火、防骗、防抢夺、防偷盗等常见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其次,加强培养学生突发性事件的应变和处理能力;然后加强培养学生野外生存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例如地震、塌方、洪水等,培养学生在面对这类情况时应具有机智、果断、勇敢的能力,从而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认识滞后,重视程度不足 第一,一些高校没有建立健全的领导机制,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认识相对滞后,重视程度不足,对其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一些学校对于安全教育没有明确的认识,因而对于安全教育该采取何种形式的机制仍是处于模糊状态,对自身该担负的职责也没有清楚了解。第二,一些学校忽视安全教育,没有将其纳入进学校正常教育工作中,导致安全教育和其他教学专业的关系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对于安全教育只有一个片面、客观的认识,一些学校认为安全教育主要就是学校保卫部门的工作,一些学校甚至认为可有可无。 (二)安全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 大学安全教育受影响因素较多,许多学校在处理安全教育问题上,仍只是针对传统的安全隐患,安全教育内容没有与时俱进,同时专业安全教育效果的检测手段也极为缺乏。对于安全教育往往是出事之后,才采取一些措施,且就只重视发生事故方面的安全;还有就是上级部门强调一方面的安全,学校就注重这方面安全教育,学校的安全教育内容系统性极为缺乏。 (三)重宣传,轻防范技能培养 现阶段,虽然各大学院校已经逐渐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但都是以安全常识的宣传说教居多,形式上也仍较传统没有新意,主要的形式有:采用墙报、广播、讲座、事故实例图片展示等,不仅无法引起学生的注意,也没有提高学生积极性,还耽误或是忽略了学生安全防范技能的培养和锻炼。导致学生安全常识丰富,实际应变能力与安全防范技能极为缺乏,从而碰到突发事件,往往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 四、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发展策略 (一)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发展策略应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严格要求各大学院校贯彻落实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的领导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育计划中;科学合理设置教学内容,并针对性的、多方面、多学科的开展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学生总体成绩中。 (二)建立专业大学安全教育教师队伍 大部分大学院校在安全建议的形式上都是传统的、零敲碎打的,常常将安全教育职责落实在辅导员身上,但是由于辅导员的能力素质与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的原因,导致安全教育很难有效得到落实和更好发展。在新时期背景下,各大学院校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大学安全教育教师队伍,要求教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素质能力、熟悉并能有效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安全保护实践经验,以便从根源上保证安全教育质量。 (三)安全教育内容朝着多样化发展 一是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以此教育大学生学法、懂法、知法并依法办事。二是提高安全意识,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基本思想,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以此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安全感。三是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心理安全教育,加大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积极倡导网络文明、文明上网的教育宣传活动,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以此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四是加强安全模拟演习,提高学生安全技能;加强与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紧密合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应对策略进行处理;模拟抢夺、盗窃、诈骗情境,让学生近距离真实的了解,从而学习防抢夺、防盗窃、防诈骗技能;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安全教育管理,通过实际进行安全教育管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安全防范技能等等。 五、结语 总之,对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问题及发展策略进行分析与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社会前进发展的需求,也是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进步的需要,更是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前提。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不仅有助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提供良好的保障,也能进一步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的治安稳定,还能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苏群 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物理系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安全教育免疫防范教育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以国内已有的安全教育研究成果为基础,结合当前存在的新型的、以往研究较少涉及的大学生社会化过程中所遇的特殊问题,本着预防为主,灵活应用的理念,提出基于预植入型免疫机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设想,以期为我国高校安全教育提供理论依据。 二、核心概念与理论体系构建 (一)核心概念解析 1.大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征 一方面,许多大学生思想比较单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对社会上的不良事件不能作理性认识。另一方面,大学生在遇到感情、人际、学业、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时,由于心理认知能力不高,常常会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加之,大学生群体个性可塑性较大,所以应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以增强其对不良言论的甄别能力。 2.预植入型安全免疫防范教育 生理学中的免疫是指机体系统为保护自身而对一切异物或抗原性物质进行非特异或特异性识别和排斥清除的一种生理学功能。而预植入型安全免疫防范教育即指,针对高校内外的安全问题、大学生容易陷入的安全事件等,结合大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以未雨绸缪、提前认知的理念在学校内采用多种形式对大学生开展思想和心理教育,使大学生在必要时能够自我保护,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安全防范。 (二)基于预植入型免疫防范机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理论体系的构建 如前所述,预植入型免疫防范机理要求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能够提前知会各类安全问题,以便学生对不良事件能够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和免疫能力,因此,要求安全教育要全面有效。笔者认为,校内安全教育理论体系应当包括教育内容及教育手段两大方面。 1.安全教育内容 (1)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根据调查研究分析,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比较淡薄,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大多仅限于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学生很少能将其所学知识与社会现象联系起来,更不用说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了。因此,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让学生了解法律的价值、意义,能科学合理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2)各类安全免疫防范知识教育。作为安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客观内容部分,各类安全免疫防范知识教育至关重要。高校需知会学生各类传统安全常识,引导他们随时关注社会发展变化,随时在其教育中加入新的有关人为事故、自然事故等安全问题的教育内容。传统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各类交通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对知识,偷盗、抢劫等恶性事件应对知识,各类身体受伤救护及危险救助常识。而新型安全教育则要引导学生从四方面加强辨别能力与防范意识:一是非法传销人员利用大学生希望经济自主的迫切愿望,采用各种隐蔽的手段欺诈大学生加入传销团体等;二是邪教组织利用大学生防范心理薄弱、思想辨析力不强的弱点,采用各种欺骗言论诱骗大学生加入邪教组织;三是黄赌毒危害时刻潜伏于校园周边,打着游戏厅、歌舞厅的旗号诱使大学生陷入犯罪陷阱;四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散布谣言,实施欺诈,使得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的影响。 (3)心理健康安全免疫防范教育。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稳定成熟,很容易被外界言论思想所左右,做出非理性行为。目前仍有许多大学生对于心理健康存在误解,对于自己的心理问题不敢求助他人,以至于发展出极端行为伤人伤己。因此,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应注意大学生健康人格、情绪调节、抗挫折能力等的培养。 2.安全教育途径 (1)传统课堂传授。此种方法适用于普及型教育,可对全体大学生进行大规模的全面覆盖性安全教育。目前,国内大多数高校都开设了大量公共基础课,如“法律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课”等,而在今后的课程设置中应考虑开设社会实用安全防范等课程,以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课程体系。 (2)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讲座虽然没有课程传授的安全知识广泛,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例如针对面临就业的大四学生,可开设安全教育的知识讲座,侧重讲人身安全、传销、辨识网络信息、辨识工作信息等方面内容。此外,还可邀请各方面专家,针对校园安全或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等举办讲座。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此种方式涵盖面及知识深度不如课堂传授和举办讲座,但它灵活多变、内容丰富,容易吸引大学生的关注与参与,能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内理解接受安全知识。高校应努力建设优秀的校园文化来引导大学生,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来感召大学生的心灵,教育广大大学生。 (4)设立各类校内安全帮扶机构。此种方式主要针对学生个体,当学生个体遇到身体伤害时,可迅速前往校医院求助;遇到人身财产危害时,应及时联系校内安保人员;遇到心理问题及伤害时,可前往校内心理咨询室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综上所述,在基于预植入型免疫防范机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理论体系内,授课教师首先要提前知会学生各类安全问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其次,做到教育内容尽量全面,时新时进;再次,综合各种教育方式的优点与缺点,互相补充,全面推进,将学校和个人均纳入体系关注范围之内,建成系统化、科学化、全面化的安全教育体系,为大学生的安全成长做出努力。 三、实践初探 理论构建初步完成后,笔者为了解理论内容的有效程度以及可操作性,进行了小范围的探索性实验测试。抽取兰州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和土木学院2011级全体学生657人作为安全教育样本,采用课堂教育、主题讲座、校园活动、个体咨询等交叉结合的安全教育方式,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点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抗挫折教育,传统安全常识,社会新型不良现象、思想观念、恶性组织、犯罪事件等的宣传讲解,以及案例剖析等。在安全教育开始前,采取问卷方式调查大学生的基本情况,研究问卷包括:“大学生安全常识测试”、“大学生风险认知状况调查”、“SCL-90心理健康测验”、“大学生应激能力问卷”、“应对方式问卷”等。教育结束后,仍采取问卷法调查两个学院学生的安全常识掌握状况、危机处理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研究问卷同教育开始前。结果如下:(1)在进入大学校园的第一年时,仅有32.6%的大学生具备基本意义的安全常识,有近30%的学生安全常识问卷的得分低于40分,整体安全意识水平偏低;接受安全教育后,大学生的安全常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平均得分为78分。(2)在风险认知状况方面,大学生对于诸如消防问题、传销问题、邪教、黄、毒、赌博、网络欺诈等安全问题认知低于中等水平;参加心理培训及讲座后,这些方面的风险认知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能够意识到事件危险性并远离风险源。(3)在心理健康测验方面,前后变化程度较小,90%以上的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达到正常及以上,原因可能是他们刚从高中毕业,未接触过多挫折及社会阴暗面,心态普遍比较积极健康。(4)在应对方式方面,57.8%的大学生不能够理性处理问题,多采取消极方式应对生活不良事件,不能主动利用社会支持来减缓心理及现实压力;在接受心理帮扶及教育后,人数比例降低至23.3%。(5)在应激能力方面,有将近37%的学生平时未接触过应激情境,对于各类灾害不具备处理能力,很容易从众及恐慌;在接受安全教育之后,大部分学生能够了解如何应对灾害,易恐慌人数比例降至6.8%。由此可见,预植入型免疫防范安全教育理论在实践中能够有效运行,大大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应对水平及心理抗挫折能力。 四、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基于预植入型免疫防范机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理论之要义,是帮助学生提前了解各类安全问题,并通过多种途径的教育方法,帮助学生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各类不安全信息和事件的“防火墙”,提高学生的甄别、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对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尽量减少和杜绝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此外,本研究经过小范围实验测试,证实该理论是可行的,并且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2.建议 (1)提高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的教育层次,还不能完全适应高校安全形势的要求。为此,高校要对当前安全教育工作重新审视,寻找差距,切实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2)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如对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如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相结合。在高校大学生安全这个问题上,教育与管理的关系是:高校安全=制度管理+安全教育。如果片面强调安全教育,而不重视管理的作用,则会犯“教育万能论”的错误。 (4)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的统一能够让大学生真真切切地去体会社会现实,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发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以有效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大学生中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积极的时代意义。如何真正使安全教育成为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学校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发挥更大的作用,还有待我们作进一步探索。 本文作者:马军党 单位:兰州交通大学党委办公室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路径分析 一、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履行学校法定义务的重要体现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要求高校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有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为高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同时规定,高校对在校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大学生安全素质,是保护大学生免受非法侵害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履行学校法定义务的重要体现。 (二)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新时期,成为一名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大学生必须具备相对完善的知识结构和较高的综合素质。以法律法规教育、人身财物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安全教育为核心的高校安全教育对于提升大学生安全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安全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综合竞争力,为大学生走出校园更好地工作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新时期高校面临的社会环境特点 1.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的物质财富和精神生活显著改善和提升,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首先,市场经济对利益价值的偏重,使得无论高校内的师生员工还是高校外的社会人员都把个人利益最大化视为个人价值实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不断深化,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节奏加快,来自家庭、学业、工作的压力增大,容易导致社会经验和生活常识特别是安全知识和技能匮乏。 2.高校开放办学和后勤社会化 高校开放外在表现为高校趋于“泛社会化”,即高校逐渐与社会融合,高校在人员、科研成果、资金等诸多方面与社会交流密切;在深层次上则表现为高校在办学理念、办学思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与社会的互动增强。后勤社会化是高校开放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也是对高校影响较大的一种趋势。高校的开放和后勤社会化,在给高校带来更多发展机遇和资源、减轻高校管理负担的同时,也加大了学校安全管理的难度,对高校开展安全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新时期大学生的特点 1.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不足 现在的大学生大都在家庭的溺爱中长大,生活自理和独立能力差。在进入大学之前,与社会接触很少,对社会上存在的安全风险没有正确认识,无法恰当处理与规避可能对自己造成侵害的人和事。 2.法律维权意识普遍增强 大学生群体思维活跃,在大学期间接受过相对比较系统的法律基础教育,这使得他们具有较强的法律维权意识。然而,由于对法律内容理解的偏差,部分学生在维权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应尽的义务,这样可能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定麻烦,同时也为他们走入社会埋下了一定安全隐患。 3.心理压力大和心理承受力差 青年时期的大学生,大都刚刚开始独立生活,心理也处在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期。由于心理承受能力差,缺乏正确的调节方法,在面对外界压力和挫折时,常常会选择用极端方式处理。近年来,大学生心理问题日愈突出,因学习压力、就业竞争、经济困难、精神疾病、情感挫折导致心理障碍而自杀自残的案例增多。 4.情商与智商发展不均衡 目前,大学生情商和智商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大学生中普遍存在高分低能,人际关系紧张和心理调适能力差的现象。造成这种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校园之前因缺乏与人相处和沟通交流的机会,不懂得分享、谦让和包容;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国教育体制长期存在的问题所致,即从小学至高中,学校往往只片面的以考试分数作为衡量学生水平的唯一标准,导致学生素质发展不均衡。 三、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对策 基于新时期高校所面临的社会环境特点和大学生所呈现出的新特点,高校在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贴近大学生校园和社会生活的实际,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现在的大学生学业和就业压力大,除了学习,很多学生更愿意把业余时间用在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上。而安全教育所能提升的安全素质虽然贯穿于人的一生,但由于一直以来都不是学校教育的重点,没有引起学生的足够重视,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在这样的尴尬处境下,把安全教育与学生校园和社会生活实际结合起来,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成为新形势下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然选择。另外,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应注重案例教学和案例分析。案例的特点是生动、形象,易于被大学生理解和接受,特别是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往往能对他们产生深深地触动,引发对某一安全问题的思考,便于吸取经验和教训,达到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的目的。传统的安全教育常常采用集中授课、举办专题讲座、展板宣传等方式,这些方式方法由于各有局限,宣传教育的效果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安全知识属于应急知识范畴,是一种人们在非紧急情况下通常不会主动学习的知识。因此,一直以来,学生对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被动接受较多,主动学习较少,这也使得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因此,为了改变安全教育的这一现状,需要调动大学生自己学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二)在大学生中推广并深入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 传统的安全教育主体是高校的安全保卫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主要采取集中性说教的形式。这种教育模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曾发挥过很大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越来越无法适应高校安全教育的需要,呈现出诸多与高校实际和大学生特点脱节的问题。传统安全教育模式已趋于形式化,教育效果也越来越不明显。新时期,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应将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积极引导和组织大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上面来。这一方面符合新时期大学生要求自主和参与的时代精神,也顺应了高校民主改革的趋势,体现了高等教育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价值目标。通过探索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工作模式,调动他们参与学校安全管理、服务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达到教育自己和他人的目的,以点带面,从根本上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素质,减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维护好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同时,这也利于从根本上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随着教育和管理效果的逐步显现,也利于化解学生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误解,将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引入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 (三)着力构建大学生安全教育体系,探索建立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安全教育内容涵盖面很广,包括治安、交通、消防、保密、法律法规、国家形势政策、心理健康等诸多方面。可以说,凡是与安全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都是安全教育的内容。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对于大学生个人而言,如果说学科专业教育是掌握一门知识和技能、成就事业的基础,那么安全教育则是学业和事业成功的前提,是每位大学生受用终生的财富;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而言,安全教育是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学生安全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密不可分。安全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安全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水平和效果。然而,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安全教育普遍受重视不够,没有建立起系统、完整的教材体系和专业、稳定的教师队伍,教学内容和形式与实际脱节等问题突出。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首要任务是构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体系,并将其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之中统一规划和实施,从根本上保证教育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总之,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无论对国家、社会、学校,还是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应该受到各级教育部门的足够重视并予以加强。另外,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应该从实际从发,改进和完善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着力构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体系,以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作者:赵红、黄学永 单位:清华大学保卫处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安全教育综合性的提炼 作者:曹嫣然 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两个原则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遵循两个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方针,也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原则。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大学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也是大学生适应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的现实需要,又是在校大学生安全的迫切需要,作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体,高校各级领导、各位辅导员要树立以学生为本、全面安全和预防为主的科学安全观,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并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他们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教管结合,教育优先。此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又是近几年大学生安全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大学生安全教育离不开安全管理,两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彼此不可分割。“教管结合,教育优先”所指并不是安全教育第一,安全管理第二,也不是安全教育占据大量的时间和空间,而是安全教育为主,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并举。根据这一原则,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以安全教育为主,多做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从制度层面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 三个关系以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为主题进行大学生安全教育,须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大学生成才的关系。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除受到教育普遍规律的约束外,还有自身特殊规律。大学生安全教育可以丰富大学生的安全知识,可以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技能,这种作用是其它教育所无法替代的。 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大学生成人的关系。大学生安全教育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成部分,对大学生的成人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不能代替大学生安全教育,因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育人功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它可为大学生成人提供特有的理论支持、思想引导和安全保证。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成部分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必须重视发挥自身所具有的这种特殊的育人功能。 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大学生自我发展的关系。促进大学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是高等教育的最后归宿,也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最终目标。高等教育和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高等教育的最后归宿自然也就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落脚点。同时,高等教育与大学生安全教育又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作为相对独立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又在发挥自身特有的作用。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目的,就是促使大学生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这就要求大学生安全教育必须重视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四个因素大学生安全问题均事出有因。这个“因”就是影响大学生安全问题的四个主要因素。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须积极应对这四个因素带来的挑战。 社会因素。影响大学生安全的社会因素涉及不同内容,不仅包括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日渐增多的社会安全隐患、日趋严重的校园周边环境,还包括敌对势力的破坏和社会不健康因素的影响。因此,大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应对存在于校内的各种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又要回应存在于校外的各种社会因素带来的挑战。 学校因素。影响大学生安全的学校因素,突出表现为存在于校内的安全隐患。常见的主要有学校电线线路老化,教学楼疏散通道不畅,实验室设备陈旧,消防设施设备缺乏,食堂饭菜价格不稳,学校门卫管理不严,师生违规使用交通工具,体育器材管理松散等。此外,学校建设、教学改革、后勤社会化等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 家庭因素。影响大学生安全的家庭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家庭不完整,如父母早亡、父母离异、家庭成员关系紧张等;二是家族遗传疾病,如精神疾病、躯体疾病等。有关研究成果表明,大学生安全问题,不完整家庭高于完整家庭。有关大学生安全问题的案例也表明,当前大学生安全问题存在家族遗传倾向。所以,大学生安全教育既要注重减轻不完整家庭给学生带来的心理创伤,又要注重对家族遗传疾病患者的疾病预测与预防。 自身因素。现存大学生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有很多是由大学生自身的因素而来,特别是部分大学生素质底下、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防范技巧缺乏,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主要体现为不良习惯性问题、违法违纪性问题、疏于防范性问题、生活经验缺乏性问题。五项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不仅包括人身财产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还包括网络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教育。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也就须同时加强这五个方面的教育。 人身财产安全教育。人身财产安全包含两种安全,一种是人身安全,一种是财产安全。由此也就有了两种安全防范知识和技巧,一种是人身安全防范技巧,一种是财产安全防范技巧。两种安全知识和技巧都很重要,都应该同时具备。但不同的学生重视的方面却有所不同。有的重视安全知识的学习,却不重视安全技巧的训练;有的重视安全技巧的训练,却不重视安全知识的学习。有的既不重视安全知识的学习,也不重视安全技巧的训练。结果,在校大学生有的安全技巧缺乏,有的安全知识缺乏,有的既无防范技巧又无防护知识,致使不少大学生安全问题在校内外发生成为可能。加强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也就不是可有可无。消防安全教育。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互相渗透,互为补充,形成了完整的“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为了提高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一是为了提高大学生逃生、自救、互救的本领。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因而特别重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网络安全教育。计算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促进了社会的巨大变革与发展,又给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高校面对的网络安全形势因之也日趋严重。这种严重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校园网络受到外来非法侵入现象(如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等)日益突出;二是在校大学生受到网络的危害(如沉迷于网络、危害社会安全的恐怖信息、传黄贩黄、进行网络犯罪等)日渐突出。高校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也就显得越发重要。 心理健康教育。当代大学生心理负担较重,心理问题日趋突出,因大学生心理问题造成的安全问题也日渐增多。如近几年自杀的大学生,有调查表明,精神疾病方面患者高达39.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心理健康教育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心理疾病防治教育,二是心理卫生知识教育,三是环境适应教育,四是健康人格教育,五是性教育,六是挫折应对教育,七是人际关系和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是否有利于大学生心理疾病预防,是否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应对挫折的能力,是否有利于增强大学生处理性问题的能力,是否有利于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能否促进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和谐,能否满足大学生对心理卫生知识的需求,都应该是判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的依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知识教育。不可否认,高校始终关注和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作为这一行为的重要标志,高校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将《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有关校规校纪教育也作为制度在高校长期推行。绝大多数同学的法律观念和校规校纪意识都从中得到增强。但要彻底解决少数同学不知法、不守法、不了解校规校纪、不遵守校规校纪的问题却不是一门课程和开展几个活动就能解决的。而事实也证明过去高校所推行的各种有关措施并不都尽如人意,突出表现是少数同学违纪违法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有蔓延的趋势。比如,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仍屡禁屡现。加强大学生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仍然是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之必需。#p#分页标题#e# 六个防范近几年大学生安全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大致可分为六种类型,即人身伤害事件、财产受损事件、交通事故、违法犯罪、火灾事故和集体性闹事事件。防止控制这六类问题的发生,自然是进行大学生安全教育所要重点考虑的,也就是当前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迫切需要做到“六防”:一防人身伤害,二防财产受损,三防交通事故,四防违法犯罪,五防火灾发生,六防群体事件。 防人身伤害。防人身伤害,主要是防自杀、杀人与性侵害。近几年发生的在校大学生杀人、自杀和遭受性侵害等事件有增无减,比较典型的案例已有很多。这些问题都是国家、社会、家庭、高校十分担心的事情。而对这些问题的防范与处治,没有一个不与大学生安全教育紧密相关。 防财产受损。防财产受损,主要是防盗、防骗、防抢劫。近几年在校大学生被骗、被抢劫、所在宿舍被盗等案件时有发生,已使家长、学生对学校安全感随之下降。所有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大学生财产受损,为大学生安全教育所关注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防交通事故。近几年发生的在校大学生交通事故表现出逐年增多的特点,致使各高校都极其关注大学生交通安全问题,也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同仁注意到加强大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各高校采取的措施、有关研究成果随之也越来越多。喜的是促进了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给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持,忧的是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比例并没有因之降低。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防违法犯罪。近几年在大学生中发生的违法犯罪问题也比较严重,突出表现是大学生网络犯罪时有发生,大学生群殴事件逐年增多,大学生违法经商屡禁不止,大学生贩黄、传黄、制黄有禁不止,大学生内盗问题日趋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大学生法律法规教育的重要性就尤为重要。可以说,加强大学生法律法规教育,是防止大学生违法犯罪极为重要的途径。 防火灾发生。高校历来重视防火,尤其注重通过大学生安全教育来防止火灾的发生。此与高校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有关,也与高校发生的火灾对大学生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有关。据有关资料显示,高校里发生的火灾造成的损失比被盗、被骗要高出十几倍。这种损失不仅指学校、个人财产的损失,还包括大学生受到的身体伤害直至生命。鉴于此,各高校坚持不懈地普及防火知识、演练防火技巧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当然也是必须的。 防集体性闹事。在校大学生参与集体闹事是高校常见的突发性事件,大致可分三种类型,分别是对政治事件的反应所进行的游行示威;因某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集体性打架斗殴;因不满学校食堂饭菜质量、价格或国家、学校某项政策而组织的抗议或闹事。在大学生中发生的集体性闹事件极具危害性,轻则危害班级稳定,中则危害学校稳定,重则危害社会稳定。可见,防止大学生集体闹事事关班级、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迄今为止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彻底、不完整,缺乏针对性、系统性,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需要我们理清这些难题,做到因内容而异、因问题而异、因年级而异、因学校而异、因班级而异、因学生而异,抓住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问题,不断提高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成效。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谈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及实施策略 【摘要】随着高等院校的开放和其社会功能的愈加复杂,保证大学生的安全已经成为一个日渐重要的课题。而大学生的各类违法活动也是层出不穷,需要社会、高校、家长和学生的共同配合才能把安全工作做好。在这个过程中,高校的教育责任关系重大,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关键词】大学生;安全教育; 高校大学生活的开始,往往是学生第一次相对独立地进入一个陌生的社会环境。其交往人群、社交规律、交往空间与中学阶段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带来新鲜感的同时,所面临的情况也更加复杂。纵观现行的高校教育体系,安全常识相关课程相当匮乏,师生重视程度都难以达到应有的水平。在现在社会化环境复杂、大学生群体基数大、相对弱势的情况下,各类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强化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广泛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势在必行。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大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当代大学生的出生环境大多伴随着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的政策,他们大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就被悉心呵护。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涉世未深,缺乏独立应对危险的能力,这就需要高校培养,加强安全教育。 (二)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 现在的高校以开放为主,校园与社会重叠度较高,校园的治安形势较为严峻。在此大环境下,不能完全依赖学校和社会的治安系统,大学生也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安全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环境,构建和谐校园。(三)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需要大学生群体是未来建设社会的中坚力量,也是祖国的希望。确保大学生人身安全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当代大学生群体,身处和平年代,安全意识较为淡薄,而又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反而是一些反动分子重点攻击的对象。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安全教育的实施策略 (一)通过案例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 涉世未深,把书本和电视中的世界当作现实世界是大学生的通病之一。为了解决大学生的这种心理,案例的收集应分两个方面:一是全国范围内的大学生安全事件,把常见的问题进行通识教育,如传销、诈骗、防火、校园贷等问题,让学生形成正确的认识;二是多收集学生身边的例子,重点放在同城、同校乃至同院系的安全事件上,让学生意识到安全事故就在自己身边发生过,离自己仅有一步之遥。通过这样远近结合的举例,让学生加强戒备心理。 (二)安全教育专业化 大学生是一个知识水平相对较高的群体,也是一个求知欲较强的群体,仅仅有案例是不足以把他们的安全心理提高到最高水平的,他们往往自信自己不会被骗或陷入其他困境。因此,针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强知识性、专业性。 (三)进一步强化体育教育在高校中的作用 体育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不可或缺的一环,但中考后的体育教育以辅助课程为主,已经没有了应试的压力,也就没有了教学的压力。而相对的,来自高考的升学压力又加重了文化课负担,教学上自然会弱化体育课。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的教学应补足中学体育课程的偏差,加强体育教育,把考核作为强制性标准之一来进行,增强学生体质,以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四)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 高等院校作为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一定要与高中这类管理相对严格的教育做好衔接工作,让学生的自由度有序放开,避免因突然失去管理带来各种意外情况。这个过程就需要高校和家长进行沟通,建立起高效的沟通网络,让家长通过一定的时间把学生“交”到辅导员手里,而非直接“放出去”,对于这个过程,家长要有所了解和掌控。 三、结语 大学生群体作为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在提升知识的重要阶段,也是建立起人生观的重要阶段,如果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且未得到妥善解决,则会对大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对大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其不能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应有的正能量。一定要让高校人才的产出率得到保障,为我国进一步建设现代化提供充分的人才资源。 作者:杜巧婷 单位:河南中医药大学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军训期间大学生安全教育探析 摘要:大学生军训能够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更是每一位大学生走入大学校园所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在军训期间,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十分重要,不仅可以强化学生体质,还可以锻炼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学生组织纪律意识和国防意识。 关键词:军训;大学生;安全教育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栋梁,近年来,尽管大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得到了一定提高,但是整体而言,基础仍然薄弱。军训是大学生提升“三观”的重要途径,肩负着时代任务和历史背景,为大学生日后的综合素质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1大学生军训现状分析 1.1部分学生体质较弱 一般而言,我国新入学的大学生体质普遍偏弱,面临着陌生的训练基地和教官的苛刻要求,非常容易出现生理、心理不适应的状况,如果不能有效调节,很容易适得其反,导致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 1.2教师缺乏对学生军训的关注 教师需要了解学生的实际训练情况和思想状况,并且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一旦忽视,很容易导致学生军训期间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进而发生不安全事件。 1.3学生保障设施不完善 军训期间,应当为大学生配备良好的应急药品、训练场地以及救治工具等,构建安全保障体系,一旦保障设置疏漏,则不能够采取措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学生安全得不到保证。 2影响军训期间大学生安全的因素 2.1安全制度不完善 一个完善与否的军训安全制度,将会直接影响学生军训质量,为此,构建学生军训安全制度十分必要,构建良好的军训安全制度有利于军训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锻炼学生之间的凝聚力、合作力与团结力。因此,高校各级领导阶层均要重视起来,而绝非将安全工作落实在口头强调和会议部署中,可操作性的指导匮乏,导致安全监督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不完善。 2.2安全管理人员不重视 一般来说,军训安全管理人员涵盖班主任、辅导员、学校领导、教官、首长等,学生军训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然而,如果安全管理人员不重视,将会体现在安全预防工作不过关、不够了解学生身心状况、责任心不强、安全问题关注度不高、安全意识差等。 2.3军训机制不明确 若想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则必须协调好大学生物质保障、安全防范事故、军训思想政治工作、训练时间和内容、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工作。然而目前诸多高校依然停留在“纸上谈兵”,未曾落实到实处。 3军训期间大学生安全教育措施 3.1构建安全保障体系 进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前提是构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环境保障体系、安全物资保障体系、安全监督和检查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等,确保大学生军训期间全方位的安全,各体系相互配合,发挥安全保障价值。 3.2开展安全教育课程 在大学生军训期间,可以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课堂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将自卫防身理论和安全教育理论作为基础,结合当前大学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例如爆炸事故、重大刑事案件、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安全等,融入特殊格斗、擒拿、摔法、解脱、临场脱身、事先犯罪预防等内容,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提升学生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3.3情景模拟 基于案例、事件资料中汲取相关素材,模拟危险场景,让学生“身临其境”,并在情境模拟中运用所掌握的安全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身体素质,降低学生未来面对危险场景的恐惧,减少事故危害,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情境模拟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挑战性,满足学生“冒险”心理,使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事半功倍。 3.4革新军训方式和内容 目前诸多高校所采取的军训方式和内容较为传统,已经不满足新时代军训的需求,为此,国家教育部门应当合理出台相关条例、法规,对大学生军训工作予以规范,革新学生军训内容,这不仅是提高军训质量的保证,更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需基础。大学生的思维活跃,有着极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将安全教育和军训方式、内容有效结合,真正实现大学生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 3.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军训开始时,大学生的心理状态依然十分波动,为此,应当抓住这个时机,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节,提高自我管理和适应能力。心理健康教育有多重方式,例如展开心理辅导、专题讲座等,稳定学生的不安情绪,提高学生生活信心,更快的融入到和谐的校园环境中来,在打开学生“心门”的同时,隐性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知识掌握能力,与此同时,通过文艺汇演、拔河比赛、体育比赛等途径,宣传军训工作,开阔学生视野,在军训期间展现自我青春朝气,以饱满的精神和热情接受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4结束语 军训是大学生活的伊始,对于学生有着提高综合素质、磨练意志品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的作用,在此过程中,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军训育人价值,为大学生的日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杨毅 单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与对策 摘要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威胁大学生生命安全的问题之一。本文阐述了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常见形式,以及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针对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与对策 随着汽车数量的逐年增多,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已成为重要的教育问题之一。据统计,交通死亡是10-24岁青少年死亡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大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淡薄和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对大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已成为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笔者对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状况的长期观察,总结了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几点现状、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针对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对策。 1大学生交通事故现状 大学生参与交通中,常见的交通事故形式有三种: (1)行走时发生交通事故。随着网络的发展,智能手机几乎完全替代了电脑,成为当今大学生的新宠儿。现在的大学生人手一部手机,从而造就了低头一族。在通过路口时,甚至车子已经到眼前了也没有及时发现。这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如长沙发生的一起严重交通事故,2015年6月12日凌晨1时许,一台奥迪Q7越野车沿湘江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杜甫江阁路口时,与正在斑马线上横路的两名女性行人相撞,造成一名行人死亡,一人受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她们一直低头看手机,根本没注意车流,麻痹大意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 (2)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交通事故。近几年发生了几起较典型的大学生搭乘黑车或出租车而被抢劫的事情。究其原因,主要是安全意识淡薄。大学生参与的社会活动较多,乘坐各种长途或短途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也较多,教训惨痛。如20岁的重庆女大学生高×,2014年8月9日错上陌生人的车后,失踪多日,经警方侦查,高×搭车途中与司机发生争执,司机将高×杀害后潜逃;22岁的女大学生小金在济南失联,后调查得知小金被黑车司机绑架并囚禁4天,并惨遭殴打、性虐。 (3)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高校大学生在毕业之前已经考取驾照,并拥有私家车。由于思想的麻痹,安全意识的淡薄,近几年大学生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有多起,均造成很大的损失。如2010年10月陕西西安发生的一起恶性事件,一名女士张×在骑电动车时被汽车撞倒在地,驾车者拿随身携带的尖刀在她的胸腹部连刺六刀,导致张×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杀人者是西安音乐学院钢琴专业大三学生药家鑫。2014年1月20日发生的一起5名如皋籍在校大学生在驾车返如途中,在淮安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致全部当场死亡。 2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2.1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力度不足 虽然近几年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大部分高校对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已经提高了认识,但是还不够,主要体现在:(1)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2)缺乏交通安全教育的师资队伍,仅依靠辅导员、班主任对入学新生进行常规安全教育,专业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3)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对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仅仅停留在课件、视频。 2.2大学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据调查,20%的大学生不能完全认识道路交通标志,90%的大学生闯过红灯,50%的大学生坐过黑车,60%的大学生不知道遇到车祸后该如何正确处理。大学生在中学阶段基本上没有系统地接受交通安全方面教育。进入大学后,离开父母而独立生活并缺乏相应的生活经验。有一些高校在新生入学初开展了一些关于安全方面的教育,有一些高校的新生一学期只见过班主任或辅导员一两次,大学生无法从正规渠道了解并掌握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只能从一些新闻中了解到交通事故,所以很多大学生就对车祸没概念,无法理解车祸如何发生,觉得车祸这种事情离自己很遥远,认为只要红灯停,绿灯行就万事大吉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有很多案例都是司机闯红灯发生车祸的。文明交通的参与,需要每个人都要遵守规则。有的学生横穿马路时,低头看手机,听音乐,发生紧急情况时根本就听不到刹车声和喇叭声。总而言之,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缺失,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车祸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校园周围交通秩序混乱,缺乏有效管理 校园周边交通混乱,是很多高校面临的普遍问题,很多高校处于闹市区或者郊区,闹市区的车流量较多,管控较复杂,郊区管控容易,但车辆车速过快,在一些阴雨天,或者车流量较多的时候,由于大学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另外一般高校门口附近都是流动商贩、饭店的聚集地,人员流动密集,一些商贩自制三轮车等占道经营,都是车祸发生的隐患。如某高校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就是司机为躲避商贩,而将路边准备过马路的同学撞到在地,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却永远失去了自理能力,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对大学生本人、家庭都是无情的打击。 3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对策 3.1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化 校园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总负责,由交通安全工作室对全校交通安全课程进行安排,学院或系,到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各宿舍长,最后是学生,使交通安全教育形成责任化。 3.2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常规化 笔者在高职院校担任汽车专业教师,开设了近七年的交通安全选修课程,共授课人数达2500多人,但选修该课程的人数仅占总人数20%左右,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无法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正规的专业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对选修过该课程的学生回访,进行问卷调查、测试,90%的学生在交通安全意识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对事故做出正确的处理。笔者建议,将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课程体系中,将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同时可以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使交通安全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可以组建交通安全工作室,通过工作室对全校交通安全教育课程进行合理的安排。 3.3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内容、方式多样化 现在的大学生认为最感兴趣、认为最有价值的课程主要是技能类课程,所以应该打破传统的教学理念,把交通安全的教育内容转变为实用型课程。高校有优势的教育资源,可以整合资源对交通安全教育内容进行开发,使交通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更符合当前大学生的学习特征,从而提高学习兴趣、效率。在教学内容上可以进一步升华,把交通安全课程内容进行技能化,通过技能考核来提高学习效果。在教学方式上应该突破,如把教学课堂安排到交警队,交通繁忙的马路上,亦或是交通事故现场,营造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氛围。 4总结 当前,各高校对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方面仅局限于宣传教育的阶段,还没有达到开展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层面,但交通安全教育绝不仅限于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交通安全教育已经成为了非常必要的教育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基本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大学生人才保障的根本,始终存在于人才教育的全程中,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仅影响到学生个人,影响到家庭,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所以,要把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与育人环境、校园及社会稳定、高校教育培养目标等相联系。大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关注,需要高校各部门通力合作。通过专业的交通安全教育来提高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加法制知识,提高预防能力,处理事故能力,使之成为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 作者:庞敬礼 单位: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在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浅谈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以及其周边的环境变得日益复杂,所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校园秩序,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本文通过说明高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安全教育工作的主要方面,指出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以期为高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供有用的参考。 关键词:在校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事业受到广泛的关注,再加上高校扩招政策的实行,大学生的人数不断增加,给学校的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所以,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学校的重要任务。然而,近年来,校园里的盗窃案件、大学生死亡案件等频发,给学生的心理造成巨大的阴影,因此,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是保证大学生安心学习的前提。 1高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1.1外部的不利因素 与初中、高中的校园环境相比较,大学是开放式的校园环境,许多不同的群体、个人等都有进入大学校园的机会,给校园安全的校园环境留下隐患,另外,许多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不仅会给大学生的学业、心理等造成负面影响,还会损害学校的形象,因此,重视校园环境,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是保障大学生安全,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的必要手段[1]。 1.2大学生安全事件频发 大学生社会阅历不丰富,思想比较单纯,容易外界不良分子的危害,例如,近年来发生的许多起女大学生外出失联事件。另外,由于我国的教育模式一直是应试教育,重视学生的学业,忽视了安全教育,致使学生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学生面临危害时不能够及时的发现和逃离。所以,高校需要重视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工作,以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主要方面 2.1人身安全教育 人身安全是大学生最基本、最重要的安全保障,只有保障大学生生的身体、健康和自由不受威胁,才能促使大学生安心的完成学业。因此,高校、家庭以及社会应该高度重视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促使大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安全意识,避免暴力事件、意外事件的发生,以保障大学生的身体安全[2]。 2.2财产安全教育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笔记本电脑、高档手机、钱财、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成为大学生的主要财产,而由此引发的盗窃事件也逐渐增多,因此,重视财产安全教育,是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集体宿舍是大学生休息的主要场所,人员众多,再加上部分学生的财产安全意识薄弱,财产丢失情况经常发生,给高校以及学生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开展财产安全教育,维护大学生的财产安全,是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一部反。 2.3心理安全教育 大学生校园虽然具有很大的开放性,但是,依然是以教育为主的学习场所,而大学生长期处于校园环境中,没有足够的社会经历,生活阅历不丰富,容易受到外界不良信息的侵害、腐蚀。而且,一些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足,在面对经济压力、学业压力以及竞争压力时,没有及时的缓解和释放,容易使学生产生心理问题。因此,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可以促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积极应对社会挑战。 3高校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3.1制定科学合理的校规校纪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校规校纪,建立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规范学生的行为,保障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高校应该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特点,制定合理的安全教育制度,立足于实际情况,及时改进管理方式,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制度,确保安全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高校应该根据相应的制度,合理的处理校园暴力事件、突发事件,确保学生能够认识到不良事件的危害,以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效果[3]。 3.2建立强大的安全教育师资队伍 安全教育工作需要高校各个方面的有效配合,因此,高校应该建立强大的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的有利资源,以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效果。高校可以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员,不断的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确保高校工作人员能够及时的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为学生安全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同时,高校可以适当的邀请消防、公安、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专家来学校开展讲座,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高校以及其周边的环境都会发生不同的变化,因此,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更新安全教育内容,以确保安全教育工作的质量。在信息化的时代,高校应该增加网络信息、宗教信仰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同时,高校应该根据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目的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例如,高校可以通过安全知识竞赛、突发事件演练等形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提升安全教育工作的水平。 总结 总而言之,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是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的前提,因此,高校应该重视安全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合适的机会。高校应该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校规校纪,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人身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作者:钱大海 单位: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手册内容建构 摘要:安全需要的满足是个体自我实现的基础。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围绕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因素展开探索和验证。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主要因素分别有:消极自我评价、担心害怕受伤、自卑、抱怨外界环境、害怕被人取笑、担忧未来、人际关系苦恼。在此基础上建构大学生辅导员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手册的内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手册;内容建构 一、问题的提出: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从何着手 有学者认为,心理安全属于一种感觉[1][2]。具体来说,心理安全是指一种能使自己处于安全状态的能力,依靠这种能力,人能够对抗来自自身内部或源自他人的任何破坏性冲动,从而使自己避免受到伤害[3]。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安全需求是个体获得自我实现时的一种基础需要,并且安全感是决定人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甚至可以被看作是心理健康的同义词[4]。安全包括生理安全和心理安全,心理安全是安全需要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不少大学的学生工作者将主要精力放在大学生的危机干预和预防上,但“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通过心灵培育和心理教育对学生“明其心性”“安其所安”,一定比“安其不安”更具意义。也就是说,等到学生出现严重问题或疾病时再进行心理咨询或治疗,不仅会增加工作上的困难,而且给学生和家庭带来更多的痛苦,有些学生甚至面临休学、退学和自杀的危险。既然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如此重要,那么,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有效地对大学生的心理予以安全教育,从而帮助他们在心理安全感良好的状态下寻求健康的爱,享有良好的归属感和自尊感,最终朝着自我实现的目标奋进,是当前高校学生心理安全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手册内容的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学生心理安全教育、问题预防、症状处理及危机干预》的一部分。针对目前大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困难、学生思政工作的低效、校园心理健康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手册的空白等问题,该研究从大学生目前的现实生活出发,进行实际调研和数据论证,采用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的方法,得出了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7个主要影响因素。围绕这七大因素,研究者建构了具有务实性、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大学辅导员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手册的内容,旨在为高校辅导员从事大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提供理论依据。 二、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的内容建构及论证 (一)研究目的 收集大学生心理安全影响因素,通过统计分析探索大学生心理安全影响因素的结构,并对探索得出的结构进行验证。 (二)研究被试 本研究对1700名大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过程中尽量保证被试对象在性别和年级上的比例为1:1。开放式问卷调查大一至大四学生200名,有效问卷189份,有效率为94.5%。大学生心理安全影响因素探索性因素分析,大一至大四学生1000名,有效问卷867份,有效率为86.7%。大学生心理安全影响因素验证性因素分析,大一至大四学生500名,有效问卷423份,有效率为84.6%,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采用的是同质样本。 (三)研究程序 1.项目收集与整理。 在查阅国内外心理安全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编制大学生心理安全影响因素开放式问卷。通过开放式问卷收集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因素,对收集到的影响因素进行归纳整理。对开放式问卷的整理与分析由数名心理学专家、心理学研究生以及中文系研究生使用内容分析法合作完成。在进行整理的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1)所有项目均为原始回应的原意概括;(2)将相同意义的项目合并;(3)将有包含关系的项目归类;(4)统一项目词汇级别,使用同一级词汇;(5)区分有因果关系的项目。经过输入和整理,收集到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因素共计147项。 2.大学生心理安全探索性因素分析。 对开放式问卷调查所得出的147个项目进行重要性评估,并对评估后的项目使用SPSS11.5软件进行探索性分析。在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前运用采样充足度(KMO)和Bartlett球形检验对采样的充足度和因子模型是否适宜因子分析进行考察,其中,KMO值为0.948,Bartlett球形检验值为0.000(p<0.001),表明适合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5]。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正交旋转法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SPSS内设特征值大于1的因素有7个,解释总变异量为52.001,即7个因素共可解释全部项52.001%的变异量。 3.大学生心理安全验证性因素分析。 采用Amos20.0软件对探索性因素分析所得的7个因素结构进行验证。NFI是基准化适合度指标,其值在0~1之间,值越大表示模型和数据的拟合度越好。从表中可知,NFI为0.818,表明拟合度较好;CFI是比较拟合度指标,表中其值为0.879,表明拟合度较好;IFI为增量适合度指标,表中其值为0.880,表明拟合度良好;RMSEA是指平均平方误差平方根,其值在0.05~0.1之间,表明可接受。从各项拟合指标以及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结果来看,模型与数据之间拟合程度较好,说明经过探索性因素分析所得出的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7个因素结构良好[6]。 (四)结果分析 从大学生心理安全影响因素的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来看,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七大因素包含31个项目,根据方差贡献率大小对7个因素进行排序,依次为:消极自我评价、担心害怕受伤、自卑、抱怨外界环境、害怕被人取笑、担忧未来、人际关系苦恼。经验证,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7个因素结构良好,符合统计学标准。 三、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手册的内容框架 大学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大学生在校园中为他们即将步入社会做各种准备,比如专业知识的学习、交际能力的锻炼、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他们所面临的不仅仅是自我的发展和完善,还包括社会位置的确立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大学生不仅要面对来自自身内在的冲突和压力,还需要面对社会形势的变化以及在适应社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6]。因此,大学生的心理安全需要得到来自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关注,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予以辅导。大学辅导员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对大学生心理安全问题的敏锐性和处理问题的有效性,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的效果。通过对国内辅导员使用手册的现状进行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手册,已有的辅导员工作手册主要涉及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侧重于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心理安全教育内容[7]。而辅导员在进行心理辅导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辅导员的职业自我概念错误、处理问题时的情感错误和行为错误等[8]。为了帮助大学辅导员更加有效地开展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根据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七大因素31个项目建构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工作手册,其内容框架如下: (一)积极应对“消极自我评价” 消极自我评价因子包括不如同学、缺少展示机会、被人讨厌、无处倾述、身边的压力、没有认同感、心理波动,等等。大学是一个半开放的环境,学生生活的复杂性和开放性逐渐提高,学生接触到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个性的人,并逐渐走出校园与社会接触,这些方面与中学时代相比截然不同。学生在人际关系处理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认识和探索自我,并通过自我评价来反馈。消极自我评价影响个体对自我的认识,影响个体在生活中的实践和情绪。消极自我评价的另一个方面是个体自我认同不好,一个客观、稳定的自我认同是形成良好评价的基础。大学生期间,明确我是谁,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应对消极自我评价最基本的方法。同时,选择恰当的任务目标是形成良好自我评价的另一个因素。 (二)分析“担心害怕受伤”之“担心” 担心害怕受伤因子包括地震、他人伤害、路遇坏人、校园不安全、神鬼传说、火灾等。担心,是指心中有顾虑、不放心。担,顾名思义是将物体扛在肩上,并使之保持平衡,内含小心翼翼的意思。担心是一种状态,个体可能“沉浸”在这种状态中,对很多事情都产生这种情绪。担心可能源于对事物的不确定性,也可能源于过去的经验。由该因子下包含的项目来看,大学生的担心大都来自一些突发事件,比如地震、火灾、路遇坏人等。这些突发事件可能是影响大学生心理安全的一些现实性因素,也可能只是大学生担心的一个外在表现。大学阶段,个体的个性及人格特质逐渐趋于稳定,个体形成了一定的应对和处理事情的模式。为此,作为高校学生工作者,在临床心理工作中应注意学生担心的对象和频率,注意区分有现实性意义的担心和无名担心,从而加快心理问题的诊断进程。 (三)理解并超越“自卑” 自卑因子包括班委任职困扰、交友困难、对手很强等。自卑并不是病态的表现,相反,自卑是个体的正常发展过程,每个人在其成长过程中都将面对。阿德勒认为,个体之所以产生自卑,源于个体对自我的期望和对未来的期望。理想自我作为一种虚假的自我期望,导致个体产生自卑。一方面,正确认识自我是减少自卑的途径;另一方面,自卑的背后有着强大的心理能量,如果个体能够意识到自卑产生的原因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对成功或优秀地位的追求,并通过采取恰当的方式去实现,自卑也会随之被克服。 (四)感受“抱怨外界环境”的情感来源 抱怨外界环境因子包括班级管理欠妥、上课提问、自我封闭、课业压力等。当生活中的一些日常事件引起个体较大情绪体验时,高校工作者需要让学生感受到其情绪的来源。分析心理学理论认为,个体对于外界环境的反应是内在情绪的投射,当个体对外界的事物不满或抱怨时,其内在必然也是有抱怨情绪的。大学阶段,学会观察和内省自我,学会感受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是促进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学会让学生将对外在世界的关注收回,将视角朝向内在,在生活中感受自我情绪的来源,体验这些情绪,才能真正了解自我,了解情绪的来源,从而提高个体的心理安全水平,促进心理健康。 (五)分析“害怕被人取笑”之“害怕” 害怕被人取笑包括被人取笑、家事外泄、学习兼职冲突等。害怕是在事实没有发生前就开始担心某种情况的发生,它含有一种心理暗示,担心不好的事情出现。害怕是对自我行为的一种解释或逃避,个体所害怕的事情有现实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是不确定的,而害怕往往成为个体不作为的理由或借口。所以,应该探究害怕的原因,即“我们害怕的是什么?”为此,在高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相关讲座和活动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可以使学生自发应对生活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同时也是高校心理安全教育授之以“渔”的基本体现。 (六)理解“担忧未来”之“担忧” 担忧未来因子包括专业前景、学业探索、前途未知。从客观现实层面来看,专业发展与个体的个人发展紧密相连,专业的前景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个体在社会中的发展和方向。因此,高校学生工作者应结合学科专业发展举办相关讲座,使学生明确学业发展的方向。同时,应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使学生对于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从心理层面来看,担心未来是对未知的一种恐惧,包含有自我的不确定感和不安,表现为自我的心理安全不好。心理安全感会通过生活的各个方面来影响个体的心理健康,因此,提升大学生心理安全水平是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的必要途径。 (七)探索“人际关系苦恼”的秘密 人际关系苦恼包括不被恋人理解、与恋人的矛盾、人际不佳。根据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大学时期青年的发展任务是发展亲密感、防止孤独感。恋爱是大学生建立亲密关系的一种主要方式,恋爱在促进大学生身心成熟的同时,也给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影响着他们的心理安全。人际关系交往也是建立亲密关系的主要途径,人际关系包括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大学生获得支持、建立自信的有效保障,也是大学生适应学校和社会的有效指标。因此,高校学生工作者可通过人际关系讲座,向学生传授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表达的艺术等,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与他人相处。当大学生面临以上可能影响其心理安全的因素时,辅导员如何围绕这些因素对学生心理进行深入的理解和有效地辅导,具体应如何操作,仍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作者:卫慧芳 范红霞 张亚亚 严磊 单位:山西青年职业学院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安全教育有效途径探析 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至关重要,社会及各高校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达到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的目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全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认识,举全校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 经过多年安全教育工作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高校中针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绝不是仅仅依靠几个单位和部门就能解决完成的,需要学校乃至社会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收到预期的较为理想的效果。学校要有校园安全管理、大学生安全教育领导机构,统领全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宣传部、团委、学工处、保卫处、教务处、网络中心、公寓管理部门、心理咨询中心、后勤服务、各个学院,形成一个安全教育网络,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为学校的和谐稳定,为学生的安全和成长,积极努力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使大学生安全教育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当前全国高校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还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应该始终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需要进行长期、艰苦的努力,决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在新生入学或发生问题之后搞几次安全教育就一劳永逸、万事大吉。避免安全教育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克服平时不重视,发生问题才进行教育的实用主义。大学生安全教育应该建立长效机制,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计划,明确严格规范的教学内容,多学科、全方位、有针对性地实施安全教育。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纳入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只有这样,才能把大学生安全教育落到实处,避免形式主义。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注重教育的实效性。一是教育内容的选择上,要以学生身边极易发生、极易受到伤害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加强防盗窃、防诈骗、防抢劫、防伤害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就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减少和避免学生人身财产受到伤害。二是抓好关键节点、重要时段的安全教育。大学校园安全有其独自的特点和规律,每年的重点时段都是治安案件、民事纠纷高发期,这包括新生入学前后、节假日及周末,寒暑假前后、毕业前夕等。针对这些特点,要把预防和教育工作前移,搞好专题教育,加强安全检查,力争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三是抓好重点人物的教育。如有心理障碍、性格孤僻;纪律观念差、经常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要特别关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教育。帮助他们调整好心态,引导他们养成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防止发生因严重违法违纪或因心理问题而诱发的安全事故。 四、结合发生在校园及学生周边的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生动直观的安全教育 1.课堂教育。 在课堂教学中,要用典型案例教育学生:作为受害人,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作为责任人,则要赔偿受害人的一切损失,承担受害人的各种费用,同时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典型案例对当事人的教训是惨痛的,对其他人的教育也是深刻的。 2.实践教育。 在课堂教学之外,还应组织大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可针对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辩论演讲比赛。聘请校外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经常与消防部门合作组织学生进行灭火逃生实战演练。开设模拟法庭,旁听法庭庭审等。通过这些实践活动,不失时机地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3.平时教育。 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之外,还要把一部分注意力放在平时教育,注重安全教育的经常性和连续性。大学生安全知识匮乏、防范意识差是导致各类事故及案件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要及时抓住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和安全事故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针对学生的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4.宣传教育。 为了使安全教育成为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还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校园宣传媒介,如:校园网络、校园广播、校报、校刊、宣传栏、布告板等,将其与课堂教育、实践教育和平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和谐平安的舆论氛围,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得到广泛而充分的重视。大学生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作为高校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并贯穿于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的始终。要紧紧依靠学校党政领导、学生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学生工作者、学生社团组织以及每一位在校大学生的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才能把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最终实现高校的长治久安。 作者:刘玉生 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微平台下大学生安全教育研究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中的信息化时代,互联网迅猛发展,新媒体异军突起,中国也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进入了“微”时代。当下大学生思想活跃、渴求知识、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强,如何将微平台这个新型网络信息载体植入高校的安全教育中,将对大学生安全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 1微平台快速发展的背景 2015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了《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在报告中的新数据展现了中国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截止2014年底,中国现有网民规模已经达到6.49亿,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已经达到47.9%,中国手机网民已经达到5.57亿,网名年龄结构方面,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名占比最高,达到31.5%,在网民职业结构中,学生群体占比最高,达到23.8%。微平台方面,中国社科院《2014年新媒体蓝皮书》指出,中国的新媒体已进入“微”时代、6亿微信用户、13亿微博注册账号,新媒体的使用用户呈现明显的年轻化趋势,使用人群多为24岁以下,占比33.7%。 2微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安全面临的问题 2.1虚假信息容易扩散 微平台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物质构架,这种网络人际关系不同于现实的人际关系,微平台突破了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资质限制,任何人可以随时随地传播信息。微平台的开放性使得信息传播呈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形态,在微平台上,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地发表任何信息。现代网络技术进步使得微平台上的信息内容也异常丰富和多样化,但是大学生辨别能力较弱,不能及时判断信息的真伪,也造成了虚假信息容易网络扩散。 2.2个人信息泄露 在网络世界,大学生主要基于微博和微信等微平台进行信息分享和社会交往。微博凭借平台的开放性、技术的低门槛等显著的特点,短时间内成为大学生使用的重要网络平台,但是也是这些特性,大学生很容易将个人隐私曝露出来,被不法份子利用,产生危险。 2.3微平台背景下产生新的安全问题 1)网络诈骗 微平台使用人群逐渐扩大,利用微平台进行网络诈骗的恶性事情也日益增多。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大学生财物丢失已经不再完全是入室或者人群密集处被盗,而是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事件发生。网络诈骗花样繁多,陷阱不断,大学生使用网络频繁,容易遭受诈骗信息的侵扰,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容易被骗。尤其是交友诈骗,假冒亲友诈骗,网银诈骗等诈骗方式都是利用微平台展开的。 2)邪教组织传播 快速发展的微平台也会被邪教组织利用,有些邪教组织利用微平台的开放性和传播非法的、迷信的信息。他们冒用各种名义在微平台上迷信邪说、蒙骗他人,发展成员。大学生离开父母独自求学,在外读书求职的阶段,往往会感到很多的迷茫和困惑,容易受到邪教组织的欺骗和迷惑。 3)传销 传销通过诱惑,拉人入会,收取会费,盈利途径的行为。现在传销公司也运用“微信营销模式”和“微博营销模式”等新型的网络传播媒介进行传销,他们采用“90后大学生月赚百万”等夸张的标题吸引大学生,诱导大学生进行关注,抓住学生急于求成的心理特点,拉大学生入会,让其继续发展他人,骗取钱财。 3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3.1目前的大学生安全教育缺少制度保障 高校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普遍缺少制度的保障。学校领导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缺少重视,存在重管理轻教育的氛围,安全教育并没有纳入课程教育。安全教育组织经常是临时的,不定期的,教授安全教育的老师也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往往是照本宣科,没有精心设计安全教育的教学,使得安全教育也不为学生重视,安全教育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3.2传统的大学生安全教育模式失去吸引力 以往高校的安全教育通常组织对安全教育工作文件的学习,利用班会、团队活动、人防课,学校网站、海报等进行渗透教育,对学生开展预防教育,使得学生了解安全知识和技能,但是传统的教育模式已经慢慢失去吸引力,班会、团队活动,人防课等都具有局限性,持续时间短、内容缺少时效性、信息更新慢,学校网站和海报内容也不够丰富、没有互动环节、缺少双向沟通的功能,传统的模式使得学生对安全教育活动逐渐失去兴趣。 3.3传统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严重落伍 目前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大多侧重于法制安全,运动安全,饮食安全,出行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基础的安全教育内容,但对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内容却涉及很少。随着现代社会日益增多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也没有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提出多样化的解决办法和策略,使得大学生在面临各种突发情况时候,不知道如何解决。 4利用微平台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 4.1注重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者的信息技术技能的培养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安全教育模式开辟了新的道路,也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需要相关工作者与时俱进,注重信息技能方面能力的培养。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者需要通过相关内容的系统学习,全面了解微平台的技术特征,掌握微平台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提升传播的效果和效率,构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平台,将微平台的安全教育功能发挥到最大。 4.2符合学生的需求进行安全教育内容的发送 现有的微博、微信等微平台上都可以发送文字、语音、视频和图片,学校可以开通微博、微信等平台,考虑到到年轻人的接收心理和接收信息习惯,主题新颖、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信息。综合运用各种传播手段,使用年轻人易于接收的表达方式,安全教育内容。针对大家的使用手机的习惯,可以将内容加以简化,考虑到学生感兴趣的内容,进行板块化推送。 4.3及时更新内容,注重内容的时效性 因为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信息的特殊性,要做到经常更新内容。不能编辑过时的安全事件新闻,这样会流失读者,减少安全教育的效果。不管是安全教育的信息还是安全事件的新闻,都要注重内容的时效性。在开学报到,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可以有财产安全等安全教育内容。也可以针对近期校园内频发的安全案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及时更新内容,这样才能不流失用户。 4.4利用微平台的双向沟通功能加强互动 传统的安全教育,教师因为采用理论学习,往往变成“照本宣科”式的教学,学生与老师之间缺少互动,学生学习参与度低。现在,可以充分发挥微平台的双向沟通功能,与大学生积极互动,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需求。通过与学生的互动,解答学生的问题或者给出建议,也可以针对学生的反馈,及时调整发送内容,形成及时有效的“微交流”模式。运用好微平台,可以增加学生参与安全的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5结语 网络的快速发展给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要顺应时代,积极创新。安全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微平台”的作用,将微平台下的大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深化和具体化,为大学生安全教育模式开创新的局面。 作者:邬芳燕 单位: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大学生公共卫生安全教育思考 一、公共卫生安全的概念 传统的公共卫生概念指的是大庭广众之下的卫生,包括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这样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现象已经不存在了。但公共卫生问题却没有彻底解决,现在公共卫生的概念指的是防治疾病、延长寿命、改善身体健康的功能。狭义的公共卫生安全指的是控制传染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而公共安全是公共卫生产生的后果,像传染病,食物中毒都是公共卫生没做好引起的不良后果。我国正进入城镇化建设,人口密度越来越高,一旦有传染病出现,不加以防范,就会迅速蔓延,影响更多的人;食品安全包括粮食和加工两方面,粮食安全指的是粮食原材,像大米、面粉这样的,一旦在种植中被污染是无法洗净的,像镉大米;加工安全指的是在加工过程中以次充好,将有病毒的食物提供给消费者,像病猪肉加工的香肠,病禽加工成的烤鸡烤鸭以及羊肉串之类,都会影响大众健康。放射卫生和科技发展有关,一些新兴的科技产品报废后处理不当会引起放射方面的污染;现在的环境污染包括空气、汽车尾气以及房屋装修中的甲醛等。高校中的公共卫生安全主要是传染病控制、食品安全和放射卫生以及环境卫生。 二、大学生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很多大学生对于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没有完全了解,有的人心目中的公共卫生知识还是传统的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饭前洗手这样的观念,对于一些新增的公共卫生知识不太在意,如吸二手烟,上网过度对身体的影响等。 (一)对疾病认识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传染病指的是通过呼吸传染和接触传染的疾病,像肺结核、肝炎。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不良生活造成的传染病成为“后起之秀”,像吸二手烟、艾滋病、酒精中毒都源于不良生活习惯。现在一些男生将抽烟当成时髦,这样不仅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还连累他人;一些学生很早就恋爱同居,造成生殖系统的疾病;还有人朝三暮四,不断变换伴侣,传染上艾滋病的大学生也越来越多。现在的大学生生活条件好,于是在一起聚餐,生日聚会就成了普遍现象,酒精中毒也时有发生。还有些人热衷上网,在网上一待就是一夜,这样严重睡眠不足也会影响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猝死。一些学生对疾病产生的原因不明就里,一旦出现传染病又显得格外恐慌。像前几年出现的“非典”、“甲流”等流行病,使一些人夸大了病情的严重性,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二)对食品安全认识不足。 在食品安全方面,很多人明知街边小摊上存在安全隐患,还是忍不住要“以身试法”。这些年,关于烤羊肉串、麻辣烫的报道层出不穷。但很多大学生还是喜欢利用外出的机会前去路边小摊品尝,就是缺少自控能力,面对色香味俱全的食品就忘了食品安全。 (三)生活习惯造成的卫生安全。 公共卫生安全除了吃的,还与清洁有关系。但一些大学生的个人生活也存在着卫生隐患。当前的大学生以独生子女为主,从小就被大人宠溺,生活自理能力较弱。有的人读大学还不会洗衣服、洗袜子,因为自理能力太差,生活也邋遢。有的长时间不洗澡,有的不会洗被子、晒被子,这也是给疾病准备了温床。 (四)学校监管不到位。 目前,对于大学生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一些学校重点放在食堂管理、环境管理上,对于一些与生活相关造成的疾病没有防范。像生活不规律造成的肥胖症、经常熬夜造成的过劳死、猝死,学校却没有采取预防机制。而大学教师也没有起到为人师表的作用,自己吸烟、熬夜、暴食,这些不良行为也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最近几年,一些学生有严重的心理疾患,为一点小事就持刀伤人,投毒,这也是公共卫生安全中的问题。这些问题还要从心理疏导上入手。对于和学生公共卫生有直接关系的后勤部门,像食堂、宿舍管理方面,学校监管工作也有待提高。有些学校后勤部门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在食材采购上不讲究质量,只图便宜,一些中小学食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就是这个原因。还有在医疗方面,一些学校医疗室重医疗轻预防,对于一些常见的、通过预防就能阻止的小毛病没有做好事先预防。 三、加强大学生公共卫生安全教育的途径 针对大学生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高校在加强公共卫生安全教学方面应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加强道德教育,树立学生良好的品德。 目前学生出现一些不良生活习惯,主要还是在道德修养方面存在不足造成的。针对这种问题,要从思想教育方面开始。目前的大学生很多是隔代抚养,这些爷爷奶奶在照顾孩子时,一味地溺爱,什么事都是自己代劳,结果孩子的自理能力差,不会洗衣服、不会洗袜子,进了大学后,连洗澡都怕,结果个人卫生非常差劲。到处是臭鞋子、臭袜子,被子脏了也不洗,甚至影响到别人,很多疾病也是这样蔓延的。还有些学生从小花钱不受节制,家里人也不干涉他们吃喝,于是小小年纪就学会了下馆子、喝啤酒。进入大学后,将聚餐当做重要消遣。肥胖病就是这样引起的。还有一点就是很多学生迷恋上网,晚上熬夜,这样不仅影响学习,也对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让他们懂得父母的经济收入来之不易,应该要养成生活简朴的作风,还要树立他们勤劳的道德观念,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养成生活中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与此同时还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体育课和其他文艺形式的课程开展,让学生多活动,远离电脑。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这几年,大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事件已经有好几起,从最早的马加爵杀人案,到最近的复旦大学投毒案都是学生心理不健康造成的。因此在大学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非常重要,尤其是那些生活在贫穷落后地区的学生,常常因为贫穷被人看不起而产生心理抑郁,学校应当要关注这一类弱势群体,对于出身良好的学生也要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改正他们那种骄奢之风。大学生恋爱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校外租房同居也成为一种时尚,针对这些问题,学校都要进行爱情、生殖健康方面的教育,让学生学会自爱。 (三)加强学校监管工作。 对于大学生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管工作,应该从后勤、宿舍管理和医疗预防几方面抓起。关于后勤方面,应该要加强食材来源的监管,同时也要注意食堂方面的制作卫生安全,这样才能从源头制止传染病的发生。对于学生喜欢在外面进行餐饮消费,除了要教育学生自己注意安全外,应当鼓励后勤在制作方面多样化,这样就可以避免学生外出。在宿舍管理方面,除了安全之外,也要对学生的卫生情况进行及时抽检,督促学生养成讲卫生的习惯。比方对于被子要求一月或者三周洗晒一次,不许将脏鞋脏袜留着过夜。大学的校医也要走出医务室,向学生宣传一些疾病防治知识,不能等学生生病了,才夜以继日地忙碌。同时,教师要做好身体力行的示范作用,不能抽烟、暴食,这样才能给学生积极影响。大学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教育不仅与道德教育有关,更与生命健康有关,教育的重要性胜过对专业知识的掌握。 作者:石玉秀 单位:陇南师专学前教育学院讲师
法律认识论文:民法法律认识管理 我国理论界对于劳动关系的认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将劳动关系视为隶属关系,完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调节;第二阶段,将劳动关系视为平等关系,用民法的理论来协调劳动关系;第三阶段,认识到劳动关系是兼有隶属性和平等性的一种社会关系,用社会法的理论来揭示劳动关系的内涵。尽管第三阶段的理论最具科学性,但其他两种认识还继续为一部分人所接受,至今对劳动关系的实践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1、行政认识论 建国以后,经过民主改革,所有国营企业也建立了与当时苏联体制相仿的管理体制。1953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我国的国民经济体制大体效仿前苏联,形成了对国营工业、基本建设、物资供应等部门的管理体制。而我国的通过劳动立法及有关的劳动政策,形成在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几方面相互配套、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这一阶段对劳动关系的认识,基本停留在行政认识论的阶段。 在这种体制下,劳动关系被当作一种依附于行政关系的社会关系来看待,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劳动关系和劳动行政关系往往不加区别,许多劳动法规对这两种关系的调整也往往是融合在一起。虽然,以后我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但劳动关系行政认识论的影响依然存在,这种影响,造成了人们对劳动争议的性质产生错误认识。例如,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过程中,很多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希望通过这种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而长期的劳动关系。而事实上这种想法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固定工制度给人们留下的影响。又例如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人数众多的团体性争议,当事人往往更愿意直接通过行政部门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因为按他们的理解,这不是简单的劳动争议,而是国家对劳动者的就业分配问题。而这种对劳动争议性质的错误认识,又导致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错误认识。例如,有很长一段时间内,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竟然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将其诉讼到行政庭作为行政案件处理。这显然是把劳动争议仲裁制度错误理解成行政制度的结果。 2、民法认识论 我国在八十年代初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路。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和平等经济。与此相一致的是,注重平等、自愿原则的民法理论开始在我国得到重视。这一理论进而被用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这一理论把每一劳动者都视为他自己的“劳动力”的所有者,作为平等主体,劳动者可以“自由地”把他的“劳动力”转让给任何一个雇佣他的人。这时就出现了所谓“自由”的劳动关系。很多民法学者主张将这种劳动关系视为民法的调整对象。 这种看法忽视了劳动力所有关系背后的资本增殖关系,在表面平等掩盖下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因而具有局限性。持这种理论认识的学者往往将劳动争议看作一般民事争议,或者将劳动争议与一般民事争议相混淆。例如,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很多学者就认为应该以民法上的人身伤害赔偿来追索用人单位的责任。而事实上,一旦将此案件作为人身伤害赔偿案来处理,对劳动者并不公平。因为,在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执行过错责任,也就是用人单位有过错才承担责任。而事实上很多工伤案件,用人单位是没有过错责任的,过错往往在劳动者一方。如果用民法理论,将此案件视为一般民事案件,而不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的权益很难得到“平等”的保护。 正是这种民法认识论的影响,导致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采用了民事诉讼制度。而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许多制度沿袭了民事诉讼制度,导致劳动者在看似平等的诉讼制度下,得不到真正的保护。例如,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法院主动调查的职能极其有限。而劳动争议案件中,这一原则被机械地套用,导致在劳动关系中处于被管理一方的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同时,法院又不主动调查取证。这种结果显然是对民法原则适用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否定。 3、社会法论 社会法是国家为保障社会福利和国民经济正常发展,通过加强对社会生活干预而产生的一种立法。公法一般以国家利益为本位;私法以个人利益为本位;社会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而劳动法就是一种社会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质。 一般意义上,关于劳动关系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劳动关系是人们在劳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从法律研究的角度,这一定义并没有揭示劳动法学所要研究对象的特点,与“经济学”上对劳动关系的定义差别不大。从狭义上说,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一定义从劳动法学研究的角度,揭示了所要研究的劳动关系的主体为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劳动关系的性质为社会关系,而且是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这就排除了很多劳动过程以外的许多劳动行政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而从社会法的角度,我们将进一步分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以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 (1)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 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决定因素。而生产力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是劳动者凭借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时发生的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因此,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构成生产力的基本三要素。在这三要素中,劳动者是主导因素,因为劳动者是最活跃的能动的要素,物的因素(包括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归根到底要为人所用,而且物的作用的发挥取决于人的劳动技能及其劳动过程中的发挥程度。因此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主导因素。但是,在现代社会,劳动者往往不是劳动资料的所有者。劳动资料通常为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所掌握。这时,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结合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必须通过生产资料所有者才能实现。 在目前阶段,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仍然是谋生的手段,而不是可有可无的活动。因此劳动者只能通过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以获得生活的条件。而对于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其不存在谋生的问题,而存在获利与否的问题。因此两者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地位上的差别,可以说这种差别是先天的,同时又是渗透在劳动关系的每一个方面。其次,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决定了劳动者依附于生产资料所有者,而不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依附于劳动者;第三,这也决定了劳动力依附于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而不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依附于劳动力。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不同地位决定了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 劳动者为了谋生,将自己所有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所有者进行商品交换,这种交换应具有商品经济的共性,即平等性。但由于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差异,又决定了这种交换过程具有隶属性。这种商品交换使劳动者一方获得了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因此具有财产性。但同时,这种商品交换过程,是劳动者的活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过程,应此具有人身性。 a、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劳动者作为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所满意的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在选择应聘者时,也可不受干预的作出选择。因此,从这一角度看,双方是平等的。但这种平等是相对的。从总体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经济利益上是不平等的。但作为个体的劳动者,尽管其在经济利益上弱于用人单位,但由于用人单位的数量很多,因此他可以选择一个相对平等的用人单位。因此,这种平等性是在总体上的不平等而给予的部分的平等,或者说是受限制的平等。 正是因为这种平等是有限制的,而要劳动者正真要享受到这种有限的平等,还需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而在劳动关系中,如果所有的用人单位达成一致,以非常扣克的待遇支付劳动者,则无论劳动者作出何种选择,其结果显然是不公平的。而用人单位是否有可能达成如此广泛的一致呢?历史与现实均证明,这是可能的。由于用人单位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给予劳动者的待遇越低则越能实现这一目标。于是,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中很容易达成这种默契。这种情况,类似于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的平等选择权。商家与消费者在地位上是天然不平等的,如果任由双方采取貌似平等的方式进行交易,则商家为了获取利益,必然会出现标准合同、除外责任等损害消费者的做法。因此,为了保证劳动者有限的平等,国家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干预,以确保任何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不低于劳动者的生活底限,以此确保劳动者选择就业时的相对公平。 劳动关系的平等性,一般只体现在劳动关系建立前;而且这种平等性具有触发性,即一旦劳动关系正式建立,劳动关系的平等性即为隶属性所替代。当然,这种替代是一个量变的过程。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条件和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进行商榷,这一过程主要体现了劳动关系的平等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这是由双方的经济差别所决定的。)当劳动合同签订的一瞬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转变为隶属性为主,平等性为辅。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成为被管理者。 商品经济是一个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个体的劳动力归用人单位所支配,以使他的劳动力现实地成为集体劳动要素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劳动力与劳动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用人单位成为劳动力地支配者,也就成为劳动者的管理者。这种隶属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在生产过程中,个体劳动者作为整个用人单位地一部分,必须服从于用人单位的生产需要;在分配过程中,个体劳动者必须依赖于用人单位整体的分配制度,而不能自行决定。只要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的一员,则这种隶属性就会保持下去,直至劳动者脱离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者随即又会寻找新的用人单位。如此反复,因此劳动者是不断地由劳动关系地平等性走向隶属性,再由隶属性走向平等性,不断循环。在这个循环中必须保持其连续性,这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特点。任一环节的中断,对劳动者均会产生损害。 b、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性质 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而产生的,体现的是人精神和道德上的利益。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从权利角度,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的是人身权,它分为身份权和人格权。人格权是主体依法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它一般包括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贞操权等。身份权是指一定主体依一定的行为或身份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如亲权、配偶权等。 劳动关系就其本来意义说是人身关系。劳动力的消耗过程也是劳动者生存的实现过程,这种劳动力消耗过程与劳动者生存过程的高度统一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既包括劳动者的人格权也包括身份权。前者以劳动者的“工伤保护”和“劳动保护”为代表,一旦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劳动者可以从保护人格权的角度进行维权。后者以劳动者的“用工手续”及“劳动手册”为代表,一旦劳动者的录用或退工手续未被及时办理,劳动者即可以维护身份权为理由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财产关系是经济关系的法律用语,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从广义上说是经济关系的一部分,因此也具有财产关系的一部分。劳动者通过劳动关系,将活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用人单位,同时自用人单位处获得用以生存的物质条件。这种伴随着劳动关系的产生而产生的交换关系,是劳动力财产与物质财产的交换关系。而劳动关系中的工资、福利、劳动力成本等概念,均是这种财产关系下的概念。 以上即是“劳动关系”理论在法律范畴下的三种认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上述三种关于劳动关系的理论认识同时存在,不但同时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同时存在在于现行的法律规范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局面。因此,为了规范现行的劳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需要我们以社会法的理论去理清一些问题,提出改革的方案。 法律认识论文:专利转化率认识发展法律论文 中国知识产权报2009年5月27日报道《调查显示中国专利平均实施率达70%》,其中大专院校的实施率为33.9%,如此高的实施率令人惊讶。而在同一天的报纸上另一篇报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在何方》却说我国高校成果转化率平均不到2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数据的统计方法不同会有很大的出入,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本文试图阐述一个人们更关心的问题:如何提高专利的转化率。 两篇报道中提到了三个概念:实施率、转化率、产业化率,这三个概念并没有看到权威的解释,也不好妄断概念的差异,本文使用转化率这个概念。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在此对转化做一个简单直观的界定,本文所指转化包括自己实施,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实施应当是批量生产专利产品,或者批量使用在产品上或者实际用于产品生产线上,不包括产品的小试或者中试。 一、专利转化难在那里 1、专利转化难本身有认识上的误区 并不是每个专利都是为了转化的。国内的企业或个人申请专利很多是为了申请专利而申请,大部分专利都是单个申请的,几乎没有策略上的安排和规划考虑。而成熟的专利申请会有很多策略上的考量,其中有些专利不是为了对该技术进行保护,而是为了防备他人起诉侵权而申请的。有些专利是组合申请的,其目的只是为了保护某个核心的专利技术,就像商标有联合商标和防御注册一个道理,真正使用的只有一个核心的专利技术。那么为了防备他人起诉侵权而申请的专利,以及“众星捧月”的“星”这些专利都不是为了实施而申请的,因而这些专利是不需要转化的。 2、专利转化难,难在有的专利不具有可转化性 永动机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引得无数英雄尽折腰,黄维,这位原国军的悍将在淮海战役兵败被俘,经特赦后就醉心于永动机的发明,河南的南街村为永动机的发明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理论上有关永动机的发明不能获得专利,如果因为其他原因也许侥幸获得了专利,那么这样的专利是不可以转化的。因为实用新型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致使很多实用新型专利其实是在低层面的重复别人的技术,某专利权人拥有一件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是在圆珠笔上附加一个涂改液装置,他坚信自己的专利技术具有非常大的市场前景,具有很高的价值。其实相同的专利在专利数据库中可以检索到很多,这样低水平重复的专利也不具有转化的价值。有个老技术人员家里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但是并没有舍得将旧的燃气热水器丢掉,而当地阴冷多雨的气候使太阳能热水器经常不能发挥作用,老技术人员庆幸没有丢掉旧的燃气热水器。老技术人员研制出来了两个热水器相互切换的装置,有效利用了太阳能热水器中现有的温水,减少了燃气的使用,老人申请了专利。现在太阳能热水器本身自带电热功能,更为简单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因此这种专利针对太强,专门解决特殊环境条件下的特殊问题,可推广转让性很差。技术人员自我陶醉在技术的创新的标新立异中,不考虑是否适合消费者的使用,不考虑价格是否适应市场的销售,实用性极差或者不符合市场要求,这类专利技术因为没有市场价值必然是转化困难。 3、专利转化难,因为有些专利转化风险太大 专利也有各种不同的种类,比如非职务发明,这些发明人发明的创意大多来自生活实践,其发明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这样的专利可以直接用于现实生活,转化相对比较容易。有些职务发明直接是为了改进生产工艺,改进现有产品,这样的专利也容易转化。但是科研院所前瞻性的发明,比如施乐公司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发明大量的非常先进的技术,但是始终找不到市场方向而不能转化。我国在1958年就提出了无线通讯技术(手机通讯技术的前身),但是我们手机相关技术却靠引进。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孵化了苹果、微软、3com这样著名的公司,但是该研究中心并没有自己进行转化,因为该技术过于前沿,该技术可以生产什么样的产品?该技术是不是可以直接生产出产品?从技术到产品还要多少技术配套等等都是未知和不确定的,因而从商业角度而言转化的风险极大。 二、如何破解转化难题 1、建交易平台 破解专利转化难,政府做了很多工作,为此各地都在建立产权交易中心或交易平台,其目的在于在专利权人和专利使用人之间建立桥梁,让需要专利的人找到专利权人,让专利权人的专利找到买家,但是成效并不大。除了政府建立的产权交易中心或交易平台,很多民间机构也在尝试建立这样的交易平台,有的专利机构,在为专利权人专利申请的同时,也在帮助这些专利寻找买家,这种寻找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就是建立一个网站,将各种专利分门别类放在一个数据库中,任由需求中从中寻找到适合自己的专利。现在也出现了专门的专利交易网站,这种网络交易平台运行成本很低,有一些盈利就能维持,因此逐渐在活跃起来。 无论是政府建立的交易平台还是民间建立的交易网站,其作用还基本还是展示、检索专利。专利数据库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查询,专利权人的信息在专利库也是公开的,需要专利的人很容易在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的专利,也很容易找到专利权人的信息和专利权人直接联系,而专利权人同样可以通过网络找到潜在需求方直接和需求方联系,花费大量资金建立的交易平台其实在网络上可以免费实现。因而笔者认为破解专利转化困难不在于买方和卖方的信息沟通,因而解决专利转化困难并不能依赖简单建立交易的平台。 2、扶持专业辅助中介机构 去年世界金融危机波及到南方沿海省份,大量的农民工只有返回家乡,这些农民工有一些资金积累,有一定的见识面,他们不再安分种地的生活。如何让这些反乡的农民工留下来也是地方政府需要考虑的事情,有的地方提出让这些人创业,而本地的产业基本处于饱和状态,于是想到了专利,让这些返乡农民工用专利技术创造新的产业,这是相当不错的想法。不过这个想法也有些浪漫,随着技术的发展,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复杂,比如手机不再是当初移动接打电话的工具,已经集成了照相、录音、收音机等多种功能,而每一种功能都涉及到许多的专利,一部功能齐全的手机,其包含的专利高达几千个,涉及到的专利权人数量也相当的庞大。一般的农民工当然不可能有能力和这么多的专利权人谈判购买这些专利来生产手机,即便是山寨版也不可能。已经很少有产品只靠一个专利就可以生产,而且生产过程中和可能涉及到生产中的专利也需要取得许可。因而适合农民工购买应当尽可能简单、实用,单个的专利即可以实现生产,并且可以就地取材生产,就地销售,这样的专利并不多。购买专利还需要知道专利的技术含量,哪些技术适合自己购买使用,这需要有一批懂技术的人员对这些专利技术进行遴选。 其实有很多人手头上有些闲钱,想购买专利做个项目。但是购买专利不像买机器设备那么简单,这个专利值多少钱?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不清楚,在实践中专利权人总是期望太高,认为其专利至少可以卖几百万元以上,这个价格当然没有人买。那么应当引进独立的评估机构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以免双方因为价格因素无法达成协议,目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还比较空白,尤其是对未经实施的专利进行价值评估,同一个专利不同的人来实施创造的价值是不一样的,专利的边际效益对购买成本会有影响。专利的评估不仅要从财务上进行价值评估,还需要从法律上评估。大家普遍有个误区,认为只要拿到专利证书就是个有效专利,其实并不然,影响专利的有效性的因素很多,其中专利文书如果撰写不好,很可能使该专利实际不受保护。即使该专利是有效的,还要看权属问题,也就是看这个权利人是不是可以对外转让或者许可,实践中专利权属纠纷并不少,还有很多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把关。 购买专利是件很专业的事情,而且还需要技术、评估、法律等多方面的人才的共同参与才能很好的完成,如果每个产权交易中心或者交易平台都配备这些专门的人才非常的不现实,只有让这些人才以中介形式参与。 3、对发明人进行指导 以上我们分析了专利转化难,难在专利本身先天的问题造成转化困难。因为专利本身实用性差,没有市场价值,因而注定该专利的转化困难。实用性差和市场价值低不等于没有技术含量,这样的专利可以通过改造而使其具有市场价值。笔者曾经接待一个专利权人,他的发明点很好,可以有效解决了新鲜水果的就地加工问题,避免因为销售或者气候等因素造成水果的腐烂,也可以使鲜销水果保持极高的新鲜度。但是该技术却无法推广,笔者帮其分析原因,该技术需要投入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因而该专利的潜在的消费者中,具有加工能力的工厂不需要,因为工厂本身有设备,而水果销售商也不会买,这个价格难以承受。笔者询问这个产品是不是可以将价格降低,发明人说很简单啊,完全可以降到10万元以下,这个价格农户也可以购买。同一个技术改变一下消费者的定位,立刻显现市场的价值。我们可以通过各种资讯通道对发明人进行恰当的指导,使其发明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更加具有使用价值,那么专利转化也就要容易得多。 4、引进“技术风险投资” 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拥有当时世界最领先的技术以及一大堆专利,但是这些技术并没有为中心的投资方施乐公司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但是却被从该研究中西分离出去的企业发挥得淋漓尽致,培养出了诸如苹果、微软这样的世界著名的公司,这种墙里开花墙外香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施乐公司不自己使用这些专利技术?非常现实的原因,这些专利技术太前沿,施乐公司不知道市场在那里,应该用什么商业模式去发展,巨大的不确定性包含的是巨大的商业风险,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当然不会冒这种商业风险。该中心的科研人员从施乐公司购买了这些专利技术的许可后,为什么就成功转化呢?因为这些人背后是强大的风险投资机构,他们以敏锐的市场感觉认为这种专利技术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愿意投资对该专利技术进行产品改造,对于原来的科研人员来讲,巨大的商业风险已经被风险投资机构承担,又有资金对专利技术进行产品化改进,于是技术与风险资本的结合就成就了这些专利技术的成功转化。 我国也有风险投资机构,但是风险投资机构一般只对成长性好的公司感兴趣,在公司成长的关键时期,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而后在该公司上市后,从股市中套取几倍、几十倍的回报。其实风险投资也可以直接从技术投资开始,这样的投资看起来风险大,时间长,但是回报更高、投资却非常的少。可能只有区区几百万元甚至更少都可以做到。技术创投在我国有成功的案例,清华同方对清华大学的一个即将解散的课题组的一项技术进行投资,目前这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占有世界70%的份额,年利润高达几个亿,这个产品在机场、车站都可以看到,就是检查包裹的机器,这就是同方威视。目前我国的政策支持直接用专利出资成立公司,有的高新开发区给予一定的孵化资金,由政府进行第一笔的技术创投的天使基金。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应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技术创投才能将整个技术孵化市场做起来。 综上,专利转化困难是世界的难题,解决这个难题需要理性的头脑进行分析,找到原因,有针对性去解决。 法律认识论文:认识刑事诉讼法律论文 我国刑事诉讼法自创制实施以来,在追究、惩罚以及控制犯罪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而社会的全面发展带来了观念的重大变化,我们需要对既有的、似是而非的刑事诉讼观念重新进行审视,对刑事诉讼法的职能、任务、本质和证据采信原则等再行考量。而今,人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对人的关爱,对人的尊重和保护应该在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并有相应制度保障。本文试从四个方面论述刑事诉讼立法应当具备文关怀的特质,以期能为我国司法文明法治民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一、平衡控诉、辩护和审判三项职能,创设实现社会正义的法律秩序 秩序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它关涉社会生活形式;正义则强调公正性、共同福利及社会审美要求,追求安全、平等、自由等价值实现。“正义所关注的却是法律规范与制度安排的内容,它们对人类的影响以及它们在人类幸福与文明建设中的价值。”①“一个旨在实现正义的法律制度,会试图在自由、平等和安全方面创设一种切实可行的综合体和谐和体。”②顺着这一思路,我们不难理解,法律秩序乃属手段层面,社会正义则是目的范畴,“法律的主要作用并不是惩罚与压制,而是为人类共处和满足某些基本需要提供规范安排。使用强制制裁的需要越少,法律也就更好地实现了其巩固社会和平与和谐的目的。”③ 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要在有组织社会中存在较多的犯罪行为和犯罪者,其动作功效的必要性就显而易见,它的各项职能的平衡与否则对社会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在过去较长的时期内,我们所理解的刑事诉讼法的职能主要是实行专政的工具,或仅仅是专政的工具。**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开篇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针,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各族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经验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实际需要制定。”④这使得我国司法机关所开展的刑事司法活动完全围绕专政来进行,中心工作便是打击犯罪和惩罚犯罪。这也成为司法机关工作的基本定式。**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指导思想上作了调整,“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⑤此中,既强调了该法作为专政工具的属性,又突出了它的程序法属性,即必须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这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既然作为程序法,它的职能就不仅仅再是为追求打击犯罪和惩罚犯罪而进行控诉和审判,其包括的职能应是三项:控诉、辩护和审判。 新的刑事诉讼法为这三项职能的平衡实现提供了重要保证,它也是我国司法文明的一个重要成果和表现。然而,司法实践中,我们很难从过去的专政定式中摆脱出来,仍然漠视其中的一些重要职能,过分地强调另一些职能,导致诉讼法律关系的倾斜。这种倾斜的诉讼关系一般只强调控诉方的利益,漠视辩护方的利益。也就是说,这是由专政方主导的诉讼关系。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漠视辩护方利益的倾向是较为明显和突出的,刑事案件辩护率较低的现象应该是前述倾向的直接表现。它不仅反应在审判阶段,当然这是较为显见的一个阶段,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较为困难,或辩护意见难以得到法庭的关注。同时,在侦察阶段和检查起诉过程中,刑事诉讼法职能的偏差更为突出,只不过那是隐性偏差而已。而此种隐性偏差比显性偏差所造成的危害及对被告人直接损害可能更为严重。刑讯逼供的幽灵挥之不去,司法文明前进的步伐当然就要受到羁绊。这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更与时代潮流相悖。因此,强调控诉,辩护和审判三项职能的平衡是势所必然,刑事诉讼法专政职能的唯一性应该予以改变。美国学者博登海默曾对社会的各种控制力量进行分析,并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那些以某种具体的和妥协的方式将刚性与灵活性完美结合在一起的法律制度,才是真正伟大的法律制度,在这些法律制度的原则、具体制度和技术中,它们把稳定连续性的优长同发展变化的利益联系起来,从而获得了一种在不利的情形下也可以长期存在和避免灾难的能力。要实现这一创造性的结合……要求立法者具有政治家的敏锐,具有传统意识以及对未来之趋势和需要的明见,还要求对未来的法官和律师进行训练;……同时还不能忽视社会政策和正义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文化经历数个世纪缓慢而艰难的发展以后,法律制度才能具备这些特征,并使其得到发展。”⑥这一结论性意见意味深长,对当代中国的刑事司法现状犹有警醒意义。 二、强调惩罚犯罪、保证无罪者不受追究和教育公民遵守法制三项任务并重,追求司法效能的最大化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地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⑦概括来说,就是三项任务:其一,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其二,保证无罪者不受追究;其三,教育公民遵守法制。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就上述任务在完成方面差距较大。其中,惩罚犯罪的任务被强化了,而另两项任务被弱化了,可谓是两头小中间大。即便如此,惩罚任务在实践方面也打了折扣,因为很多情形下我们并没有很好地达到惩罚的目的。例如震惊全国的石家庄爆炸案就很能说明问题。该案犯罪人于此前因犯他罪在监狱服刑10年,出狱不久便容到云南作案杀死二人,随后潜回石家庄制造了死亡108人的血案。就此我们不禁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10年的监禁惩罚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达到了怎样的效果?所以,一个很突出的问题便暴露出来了,事前的犯罪预防和事后的改造教育被淡化了。这样做的结果如何呢?对犯罪一味地打击、惩罚并不能真正减少或杜绝犯罪,还可能适得其反。“预防犯罪的最可靠的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不于科目繁多而无成果,而在于选择上的准确,当偶然性和随意性向青年稚嫩的心灵提供道德现象和物理现象的摹本时,教育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教育通过感情捷径,把年轻的心灵引向道德。为了防止他们误入歧途,教育借助的是指出需要和危害的无可辩驳性,而不是提供捉摸不定的命令,命令得来的只是虚假和暂时的服从。”⑧我们应该抛弃非教育刑罚观和刑罚目的观,这种抛弃不是口头或形式的,而是真正意义的。联邦德国每年以国民经济生产总值20%用于预防犯罪的做法值得借鉴。“滥施极刑从来没有使人改恶从善”⑨ 而德国著名的刑法学家李斯特在其《刑法的目的和观念》一书中就主张,刑法及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以防卫社会、预防再犯、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他认为,刑罚不应该是对罪犯的报应,而是为了使犯罪人不再犯罪。“矫正可以矫正的罪犯,无法矫正的罪犯不使为害。”⑩ 三、强调维护国家安全、追求社会效率和保障个人人权三项本质同等重要,体现人本思想 长期以来,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和司法指导思想是国家本位主义。这一思想有其一定的历史源渊,也有其现时的必要性。国家垄断刑事司法权是一定历史条件和国家本质的要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刑事诉讼法的国家本位思想越来越显现出固有的缺陷。由于一味地强调国家安全和统治秩序的稳定,往往会造成社会效益和效率以及人权保障的缺失。实现国家利益不惜牺牲巨大的社会效益和人权代价,这便大大背离了现代国家的目的。国家实现政治统治和建立良好而稳定秩序,必须最终能体现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增加;社会保障条件的完善,必须体现在社会全体成员个人价值、个人自由、个人安全的充分实现,个人需要的极大满足,个人尊严的维护,以及全社会人道精神的实现。刑事诉讼的过程当然应以此主宗旨。那种只强调或一味追求国家利益的思想和做法便有悖时代精神和历史发展的方向,我们再不能为了国家利益的实现而不择手段。而在今天,为什么还会出现一些群众含冤告状的现象,为什么一些侦查机关还专门在夜间讯问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一些超期羁押的现象还迟迟解决不了?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我们对刑事诉讼法本质的重新界定。那么刑事诉讼法的本质应是什么呢?它应同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实现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利益,追求社会效率;保障个人人权,维护社会公正。 于此,我们应推动诉讼法价值的转型,即由一元论而为三元论,不能再把刑事诉讼法仅仅认为是实现专政的工具。它当然具有工具的价值,这也是极其重要的方面。而除此之外,还应实现另外两种价值:其一,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刑事诉讼法要能够保证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体现出民主、进步、文明、法治的精神,使之成为高度的法治水平的标志。刑事诉讼活动始终能渗透着民主思想,其本身就是传播民主思想,追求社会进步,推动社会文明水平提高的活动。诉讼活动的一切参加者置身其中,都能深深感知其民主文明的精神和氛围。其二,刑事诉讼法的社会价值。刑事诉讼法保证每一诉讼案件及其每一阶段的处理都能够是高效、正确、准确和及时的,必须有效地力避人们为申冤而告状,消除超期羁押,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力避人民群众为司法腐败而怨声载道的现象;力求维护司法公正体制和司法机关的权威,确保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解决纠纷中至上性作用的发挥。 四、抛弃客观真实,树立法律真实的证据采信观念,禁止非法取证,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体现尊重人权 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一直是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所以如此,是基于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的形式为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⑾此中“真实情况”和“查证属实”显然是极有份量地两个词,其实问题也正在这里。“真实情况”需要“查证属实”这一法律规定当然成了司法实践中采信证据的至高无上的信条,从而导致形而上学的证据制度的出现。 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一味地追求客观真实,却忽略了重要的两点:其一,每一诉讼活动的进行都不是无限制的,而是有一定时间条件的,司法机关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结案。案件却是过去发生且不能重复的事情,在有限的时间内弄清过去的事件的点点滴滴,的确存在着时间和技术方面的障碍,正如一只打碎了的杯子,我们是不可能使之回复到完好的原始状态。刑事案件中的真实有如打碎了的杯子,要做到百分之百地查证属实是不可想象的。其实一切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所认的“事实”都是推论的结果,而还有一些事实连推论的可能都没有,更不可能做到查证属实。其二,诉讼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是任何人、任何条件下都可以从事的活动,它要求有特殊的人员、特殊素质、特殊的程序,在特殊的条件限制下才能开展。所以,不同的人员,即使是不同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进行证据的调查、搜集、认证、取舒、采信中,难免因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不同的证明效果和不同的司法结论。而另一方面却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这些,这使得司法机关处理一些案件时左右为难。比如,怀疑某人犯罪,又无足够证据作为立案依据,那么,立案还是不立案?此时的做法一般是既不说立案,也不说不立案,只是对所谓的“犯罪嫌疑人”实施长期羁押,或以刑讯逼供获得自己所需要的立案依据。这样司法机关工作效率便非常低下,也不可能不犯错误。 要解决长期困据司法机关的这些问题,必须抛弃证据制度的客观真实观念,树立法律真实观念。证据制度法律真实的基本内涵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即能够证明主要的犯罪或违法事实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如杀人案中的杀人者被确证无疑。而次要事实不必要求充分,如杀人案中的杀人者如何杀的人,诸如手段、工具等细节问题允许有个别不清楚的地方。但同时不能冤枉一个无辜者,必须排除一切合理地怀疑,保证没有任何新的证据使得主要事实能受到丝毫动摇或怀疑,不存在任何其他解释的可能性。如果存在其他解释余地的,则决不能立案,只有等待新的证据出现。 20*年5月26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义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以证据为本,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所以如此强调,是尊重人权的体现,也是我国刑事审判从传统思维向现代司法审判标准转变的体现。疑罪从无是目前国际通行的审判原则,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或认定被告人有罪,就应该推定被告人无罪,尽可能少出冤案。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疑罪从有”或“疑罪从轻”的现象时有发生,即使证据并不确凿、充分,但司法机关仍定其有罪。比如,“命案必破”,这仅是一种理想,现有科技手段并不能实现,警方不能为了“破案”而违背法律原则过分强调“破案率”,这样会使执法机关忽略对犯罪人权利的保障。 疑罪从无原则的贯彻实施,也意味着对我国司法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求侦查机关不能“重口供、轻证据”,证据链必须扎实有效;其次,要求检察机关加大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第三,要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罪定罪,无罪放人,而不能“疑罪从有”或“疑罪从轻”。如此,既要疑罪从无,排除非法证据,又要做到尽量不放过任何一个不法分子。实际上,这是在考量我国的司法质量和人权保障。 法律认识论文:医院护理员的法律认识刍议 在HIV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上,乡镇医院平均正确率为49.7%,县区医院为58.8%,除HIV职业暴露的随诊观察项目无差异外,其他项目乡镇医院均低于县级医院(P<0.05)。护士对于HIV检测、报告、告知等7项相关法律问题,乡镇卫生院平均52.1%,低于县级医院61.4%(P<0.05)。 无论是县区医院还是乡镇医院护理人员对黏膜暴露的处理、HIV职业暴露的如何随诊观察、HIV阳性信息告之规定等三项目问题正确率均低于50%,而这些问题都是基层医院护理人员可能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说明基层医院护理人员AIDS相关法律知识仍十分缺乏,对艾滋病的疫情控制不利,可能与护理人员平时工作繁忙、外出学习机会较少等有关。基层医院护理人员对HIV职业暴露防护认知不足在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较为普遍,暴露发生率国外为52.0%~89.4%[3-4],国内为80.6%~93.3%[5-6],护理人员是血源性职业暴露发生的最高危职业群体[7]。董晓梅等[8]报道,乡镇医院护士1周内皮肤、黏膜暴露率分别为40.9%和11.1%。若暴露于较多的血液量和/或高病毒载量的血液时,其传播概率可能大于5%,但是如果皮肤或黏膜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及时进行正确的处理则能降低感染的危险性[9]。艾滋病无法治愈,目前主要依靠预防,护理人员正确进行防护及处理十分关键。暴露后的处理包括局部处理、预防性用药和HIV抗体监测等内容。 在暴露后应该尽可能在24h内使用预防性用药,并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检测HIV抗体。姚亚萍等[10]报道浙江省50例职业暴露后经预防用药无一例感染。我们调查发现,护士在皮肤、黏膜防护及暴露后的局部处理、预防用药上,乡镇卫生院为20.2%~68.7%,平均49.7%,县区医院30.4%~97.0%,平均58.8%,与刘淑然等[11]调查发现的54.9%相接近。除HIV职业暴露的随诊观察项目无差异外,乡镇医院明显低于县区医院(P<0.05),与姜祥坤等[12]调查结果相似,说明基层护理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水平仍较低,特别在黏膜暴露的局部处理办法上,乡镇医院正确率仅20.2%,县区医院仅30.4%。基层医院护理人员对HIV检测、报告、告知等问题认知不足《HIV/AIDS和人权国际指针》和我国艾滋病相关法律都规定,实行艾滋病自愿检测制度,必须依法进行检测、报告、告之,强调对个人信息的保密。这对减轻HIV感染者的心理、社会压力,提高艾滋病公共卫生策略的价值和效果有积极意义。临床护士作为接触AIDS最主要的人群之一,其HIV检测、报告、告之等相关法律认知水平至关重要。我们调查发现,护士对于HIV检测、报告、告之等7项相关法律认知水平,乡镇医院平均52.1%,低于县级医院的61.4%(P<0.05)。 虽然均高于张兴华、康殿民等[13-14]的调查结果,但正确率仍然明显偏低,特别对于HIV阳性信息告知规定、孕妇HIV检测法律规定及筛查阳性结果正确处理办法等三项问题,正确率为22.7%~51.1%,明显偏低,这可能同乡镇卫生院信息不畅、培训不足等有关,调查结果与柔克明等[15]抽样调查发现的乡(镇)级明显低于省、地、县级相一致,需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基层医院医务人员承担着社区居民、农村农民的预防保健等工作,他们与社区的密切联系为AIDS预防控制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鉴于浙江省西南区域基层医院护理人员艾滋病相关法律知识水平较低状况,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医院护士的艾滋病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特别要强化乡镇医院护理人员有关HIV检测、报告、告之、保密、职业暴露防护等与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作者:饶和平 李胜琴 方春富 魏华 金祥宁 法律认识论文:文化权的法律认识 自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后,历届党的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对此予以了重申和强调。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设专篇“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2011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设“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一篇(即第十篇),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显然,“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国际公认以及中国宪法所保障的文化权密切相关。特别是2011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更是明确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可以说,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已经成为中国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无疑,正确认识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文化权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展中国的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及促进公民文化权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宪法关于文化权的规定 文化权是一项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规定:“(一)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二)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规定:“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甲)参加文化生活;(乙)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丙)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之权利。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所必需的步骤。三、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四、本公约缔约各国认识到鼓励和发展科学与文化方面的国际接触和合作的好处。”像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宪法一样,中国现行宪法也将文化权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规定。《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而且,第20条还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第23条规定:“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中国已经加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遵守该公约的规定是中国的义务,为此,我们理应参照《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有关文化权的规定来理解和解释中国宪法上的文化权。综合起来,文化权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权,即公民自由探讨科学领域的问题、自由进行文艺创作并发表自己研究成果的权利;(2)文化生活参与权和分享权,指公民在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权利的同时,还享有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并有权分享文化事业发展、科技进步及其应用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包括参加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使用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种文化设施,欣赏文化珍品等;(3)文化成果受保护权,即公民科学研究、文艺创作的成果所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享受保护的权利。 二、宪法上文化权的性质与功能 对于文化权的性质,可以借助德国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理论进行分析。在德国的宪法理论中,基本权利被认为具有“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的双重性质[1]226。而作为“主观权利”是指个人得依自己的意志向国家提出要求,而国家必须按此要求作为或者不作为。基本权利作为“客观法”的基本含义是指基本权利除了是个人的权利之外,还是基本法所确立的价值秩序,这一秩序构成立法机关建构国家各种制度的原则,也构成行政权和司法权在执行和解释法律时的上位指导原则[2]。正如德国基本法第1条第3款规定:“基本权利为直接有效地约束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法则。”中国宪法上的文化权也不例外,具有基本权利所具有的“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双重性质。 (一)作为主观权利的文化权 作为主观权利,文化权是指个人依宪法上的文化权而要求国家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这一权利功能首先体现为传统的防御权功能,即文化权不受国家权力的任意干涉。正如有学者所言:“以历史发展的眼光而言,宪法的基本权利之规定,无疑是在保障人民免于遭受国家权力滥用之侵害。因此,基本权利本身是一种消极的权力,也是一种‘防卫权’,来对抗国家的侵犯。”[3]中国宪法上公民的文化权就是一种具有防御权功能的权利,即公民可以自由地进行科学文化研究、艺术创作及参与其他方面的文化生活,国家不得任意干涉。同时,作为主观权利,文化权利还具有受益权功能。文化权的受益权功能是指公民可以依宪法上的文化权而请求共享文化利益的权利。比如,国家已经提供文化艺术活动或设施时,每个公民便应当有参与及参观的权利,如果国家禁止私人参与或参观则是对公民平等的文化共享权的侵犯。同时,在国家提供文化奖励和资助的资源时,凡符合其所列资格的公民都有请求参与平等共享的权利,国家如果毫无理由地拒绝给付,也就侵犯了公民的平等的文化共享权[4]34。一般情况下,文化共享利益的实现要依靠国家文化权方面立法的具体落实,单纯依据宪法的规定很难为公民提供具体的权利救济途径。正如有学者所言:“一般认为,由于宪法中基本权利规定过于抽象,对于国家给付的种类、范围、条件等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个人不能直接依据基本权利的规定请求国家提供一定的给付。只有在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明确了国家给付的具体内容后,个人依据法律之规定才可以请求国家积极‘作为’。所以,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一般并不直接导出个人请求国家积极作为的主观权利。”[2]但是,当立法不完善,致使公民的文化共享权益无法实现时,为充分实现公民宪法上的文化权,就应当赋予公民有依宪法上的文化权请求国家机关(如立法不作为的违宪审查机关)给付文化共享利益的权利。 (二)作为客观法的文化权 文化权作为“客观法”意味着其构成了一种“客观的价值秩序”,这一价值秩序构成一切国家机关的行为准则,国家必须为公民文化权的实现提供实质性的前提条件。“基本权利的实现当然要求国家不要干预,但基本权利要想真正落实,却往往需要国家提供各种物质和制度条件。”[5]113这意味着,即使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文化基本权受到侵害,但文化权在作为客观法的功能下,仍可形成宪法上的客观价值决定,使国家不得违背其落实文化基本权的义务,而且应当时时注意履行这些客观法义务[4]36。中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一规定意味着国家机关负有保障宪法上公民基本权利(包括文化权)实现的神圣职责。此外,上文提到的宪法总纲的第20条、第22条、第23条及第47条第2款都明确要求国家应当积极为文化权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这都体现了文化权的客观价值秩序功能。文化权作为“客观法”的“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又可分解为以下三个具体的功能: 1.制度性保障功能。基本权利的保障离不开立法的积极作为,而构建具体制度以保障基本权利的落实也是立法者应尽的宪法义务。正如有学者所言:“国家立法机关应制定出一套制度来形成基本权利的内涵并保障该基本权的实现,因此制度性保障功能有积极要求立法者应朝向何种方向立法之积极功能,如果立法者反其道而行,以致丧失建立制度保障基本生活之意义者,即属违宪性法律。”[6]基于宪法规定的文化权的抽象性,单纯宪法规定难以为文化权的落实提供充分而具体的法律依据,立法机关必须积极地构建和维护文化权得以实施的具体制度,以明确文化权的具体内涵,为宪法上文化权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2.组织与程序保障功能。组织与程序保障功能要求立法者积极构架实现基本权利的组织与程序方面的制度,因此,组织与程序保障功能与制度性保障功能是密切相关的。只是组织与程序保障功能更强调组织与程序的设计问题。“国家应透过适当组织或程序设计的规定,来设立某一种组织或设立某一种程序,确保基本权的实现,使人民的基本权能得到有效保护。”[7]文化权的实现离不开组织与程序上的保障,前者强调国家在构建具体制度时必须对文化权实现的组织作出相应的合理设计;后者主要指公民的文化权受到侵害时能获得相应的司法救济程序的保障。 3.保护义务功能。文化权的保护义务功能主要指文化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应当保护其免于第三人的侵害。这主要体现国家对侵犯公民文化权利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① 三、宪法上文化权实现的国家义务 文化权功能的实现离不开国家义务的履行。作为主观权利的文化权的防御权功能与受益权功能对应着国家的尊重义务与给付义务,而文化权的制度性保障功能、组织与程序保障功能和保护义务功能则对应国家的制度保障义务、组织与程序保障义务和保护义务。这一理论上推导出的国家义务完全符合《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中国宪法的相关规定。《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具体规定了文化权实现的国家义务,其中第2款规定国家应采取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所必需的步骤;第2款还规定国家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第4款规定国家应鼓励和发展科学与文化方面的国际接触和合作。可见,根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国家对文化权不仅具有消极的尊重义务,还负有积极作为、提供各种保障的义务。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4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款增加到《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中。可以说,这一新增加的条款明确而恰当地宣告了国家对包括文化权在内的基本权利的义务:“尊重”与“保障”。“尊重”就是消极的不作为,而“保障”则是积极保护的作为[8]。上述的给付义务、制度性保障义务、组织与程序保障义务、保护义务,都属于“保障”义务的范畴。具体而言,文化权实现的国家义务可分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权的国家义务 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在其他国家宪法上往往属于良心与思想自由的范畴,国家不得加以任意干涉。如在德国,科研自由是学术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思想自由的保护内容,“基本法禁止国家对艺术与学术活动进行任何的监管、调控与干预。”[1]314在日本,科研自由被称为“学问自由”,而学问自由是内在精神活动的自由,构成了思想自由的一部分。国家权力不得弹压、禁止学术研究及研究成果的发表[9]。在中国,科研自由和文艺创作属于接近思想自由的范畴。“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在终极意义上多属于人的内心的精神作用。与许多外国的宪法不同,中国现行宪法没有明文规定思想与良心的自由。然而,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显然涉及思想与良心自由的范畴。”[10]因此,国家对公民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权首先便负有尊重的义务。具体而言,国家尊重科学研究追求真理的最终目的,不能仅仅将科研作为一种促进生产的手段而对其加以任意的行政干预;国家尊重公民自由从事文艺创作及发表成果的权利,允许不同风格、不同流派存在,国家权力不得非法干涉文艺创作,做出限制时应注意合理的界限。 同时,国家对公民的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权还负有保障义务。首先,在制度性保障方面,立法机关应当积极立法为公民在宪法上的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权提供具体的法律保障。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通过、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就是国家履行文化权的制度性保障义务的体现。其次,国家还要履行组织和程序保障义务。国家应当支持学校、科学院、文学艺术团体、职业协会等组织及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并保障教师、科学家、作家和艺术家之间及上述组织和机构之间能够自由地进行科学、技术和学术观点的交流。国家要尽量明确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权受到侵害时的司法救济程序,这要求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仅要在实体上保障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权,还要在程序上保障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权的实现。再次,国家要履行给付义务。国家应当为科研人员和文艺创作者提供从事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所必需的经费和条件。正如学者所言:“科研文化权利也是公民的社会权,它要求国家给予‘帮助’,也就是国家负有一定的给付义务。国家对于科研文化权利的给付义务主要是提供科研经费和科研条件的义务。”[5]96 最后,国家还应履行保护义务。国家应当对公民从事科学研究及文学艺术创作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使其免受第三人的侵犯。如国家对扰乱科研工作秩序、侵犯公民知识产权的行为人予以法律制裁等,就是履行保护义务的重要体现。有必要指出的是,国家对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权的尊重义务和保障义务是有限度的,如国家对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的给付义务的履行要受国家财力的制约;国家为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等重要的权利,可以对从事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行为加以必要的限制。 (二)文化生活参与权和分享权的国家义务 国家对文化生活参与权和分享权主要负有保障义务。国家应积极提供人们得以拥有文化生活参与权与分享权的必要条件。首先,国家要提供制度保障,应当在立法上明确政府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责任以及政府在保障公民文化参与权方面所必须采取的必要措施,并且要从制度上积极促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保障公民能够及时享受科技进步及其应用产生的福利。比如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保护方面的一系列义务;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订)在第五章专章详细规定了政府为保障残疾人平等文化生活参与权所必须采取的措施;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公民能够及时享受科技进步产生的福利提供了制度支持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都是国家积极履行制度性保障义务的体现。其次,国家应提供组织和程序上的保障。国家应鼓励和支持各类艺术团体、尤其是民间艺术团体的成立和演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国家应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与生产企业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国家应当为公民的文化生活参与权与分享权的实现提供有效的司法程序上的保障。再次,国家应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国家应为促进大众对文化生活的参与提供资金,尤其是要积极设立与维护文化基础设施,如文化中心、博物馆、图书馆、剧院和电影院等;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经费,应当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等。最后,国家应提供保护义务。国家应当保护公民文化生活参与权和分享权免于第三方的任意侵犯。《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要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国家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这些规定明确了国家对公民文化生活参与权和分享权的保障义务。 国家对文化生活参与权和分享权的主要义务是保障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就不负有尊重义务,同样,国家对公民文化生活的参与权与分享权应当予以充分的尊重,不能任意加以干预。此外,有必要提及的是,国家对文化生活参与权与分享权的保障义务也是有限度的,比如作为公民文化参与权实现基础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而公民文化分享权的实现要受科技发展程度的限制。 (三)文化成果受保护权的国家义务 公民文化成果受保护的权利在很大程度上蕴涵于科学研究与文艺创作权之中,但基于这一权利非常重要,《世界人权宣言》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都对其加以明确规定。虽然中国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公民文化成果受保护权,但第47条关于“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的规定和第20条关于“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的规定包含了公民的文化成果受保护权以及国家的相应义务之内容(宪法解释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此作出明确的相关解释)。为此,国家理应积极履行相关的义务。保护文化成果,首先要求国家应当尊重文化成果,即国家对文化成果的发表不得任意加以干预,对公民文化成果产生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不得随意加以剥夺。国家对文化成果加以全面保障具体表现在:第一,国家要对文化成果加以制度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文化成果加以保护,可以说是国家履行制度保障义务的重要体现。第二,国家要对文化成果加以组织与程序保障。国家应当鼓励和支持维护文化成果的组织和机构的成立。比如,国家应支持作家协会设立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等组织以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鼓励、保护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全面规定文化成果受到侵害时的司法救济程序,目前这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对司法救济程序的规定。第三,国家应履行给付义务,国家应当对取得优秀文化成果的公民给予奖励。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15条规定:“国家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鼓励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对科学技术进步给予奖励。”为此,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给付义务。第四,国家对文化成果应及时履行保护义务,即国家应对第三人侵犯公民文化成果的行为加以制裁。这一方面体现在相关立法对于侵害公民文化成果的法律规定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就专章规定了侵犯著作成果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体现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相关法律的贯彻执行上。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宪法上的每项基本权利都具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的双重性质,但总的说来,自由权(即人身自由、居住自由、迁徙自由、住宅自由、良心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通信自由、信息自由,等等)以消极权利属性为先、为主,以积极权利属性为后、为辅;而社会权(即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则以积极权利属性为先、为主,以消极权利属性为后、为辅[11]。相应地,就“文化权”这一社会权的国家义务而言,应以国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文化权的实现为主,但同时国家也要注意充分尊重公民的文化权,应当在积极保护与充分尊重之间取得恰当的平衡,以切实保证每一个公民充分享有宪法所规定的文化权。 法律认识论文:西藏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 武树臣先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把法律文化放入到人类文明的大概念下面进行解析,法律文化是社会上层建筑中有关法律习惯、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设施等一系列法律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①法律文化是在法律活动中形成的,把法律思想和法律活动相结合,运用法律思维解决社会问题,实现法律思想指导法律实践的一种文化。西藏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经过无数西藏本土地区的法律实践和藏族先辈们的法律思想融汇而成的。认真研究西藏传统法律文化,既是对以往法律文化的一种提炼和凝结,也有利于对未来法律发展趋势的把握。西藏作为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文化,具有鲜明的区域性特征。法律文化作为西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自然也被深深的打上了独具民族特征的烙印。如何对西藏传统法律文化进行精准化的解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发挥其对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有着迫切的需要。 一、西藏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价值 西藏是一个宗教文化色彩浓厚的区域,本民族特有的宗教信仰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文化自然也不例外。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形成的法律文化,自然深深打上了宗教的烙印。然而,经过历史的沉积以及一轮又一轮严苛的筛选之后而留下的传统文化,必然有其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值得吸收借鉴的优秀品质,对于这些优秀文化,我们要吸收、改造及发展,使其在法治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一,西藏传统法律文化倡导社会本位与人本社会的理念,具有准确的社会法治定位。社会本位和人本社会是以人民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优先的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式中,社会的发展是以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优先,社会的大部分利益的创造也是通过民众来完成的。我们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国家的政体是人民当家作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国家的法治理念。所以在西藏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的过程中,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我们立法、执法、司法的核心,将“人本”理念充分吸收、发扬光大,使它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熠熠生辉,是西藏现代化法治建设的基本出发点。第二,西藏传统法律文化中追求秩序和谐与定纷止争的民间调解制度是现代社会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在现行民事诉讼中,本着自愿原则以及利民惠民原则的现代审判中的调解制度是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的制度。 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让人民采用非诉的方式解决问题,双方以理性协调方式达成共识,既节约时间与精力,又不浪费司法资源减少社会成本,还增加社会的稳定性。毋庸置疑,调解制度受传统法律文化“无讼是求、以和为贵”、“追求和谐社会秩序”思想的影响,甚至上升为民诉中解决纠纷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在西藏长期的历史社会中,人们或部落认为诉讼是道德败坏的表现,他们往往通过调解来解决各种纠纷,互谅互慧。民事纠纷,不仅有官府调解,大多由部落头人、贵族首领或者宗教上层人物组织说服调和。因为组织调解的人多为当地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人,所以这种调解方式会让双方信服,并心理确信他们作出的决定也会不偏不倚。因此,在法律资源极其缺乏的时代背景下,西藏社会仍能稳定地发展,调解息讼的传统法律意识在现代西藏法治社会仍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藏族传统法律制度中的民间调解制度在西藏地区深入人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充分发挥民间调解优势的同时,对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在西藏的实施有着积极的影响,也有助于西藏地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第三,传统法律文化中崇尚惩恶扬善与清正廉明的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一致的。 西藏长期以来就有尊老爱幼、帮扶残弱的民族美德,如《十善法》中的“孝顺父母、尊敬师长”法则,它不仅是统治者施政仁爱的体现,也是关爱生命个体、尊重人性之善之美的人文关怀渗透。在藏族传统法律文化中,藏传佛教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崇尚道德、宗法并行的思想可以弥补法律调整范围的局限性。在当今,这些思想不会被历史的尘埃所掩盖,而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基本价值观。对此,应将其予以传承、发扬,对现代法治建设具有诸多正面的价值和意义。第四,伦理思想中值得借鉴的积极因素。首先,藏传佛教提倡的“不杀生”、“轮回转世”、“因果报应”伦理思想客观上成为了西藏社会伦理秩序和道德教化的缩影。关爱生命、反对滥杀无辜、尊重人性理念在藏族传统法律文化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不杀生,珍爱生命的慎用死刑理念不仅在现代思想层面得到渗透,还在现实司法实践和法律操作中也有反映和体现。藏族传统社会讲究道德、宗教教化,而刑罚作为辅助手段,在道德、宗教均不能发挥作用时,刑罚手段才予以调整。刑罚只能惩罚犯罪,而教化却能防范于未然。党的十六大要求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在进行法治建设的同时,必须辅之以道德建设,二者相互促进。这种传统的宗教、道德兼并法律治理国家的模式,对现代法治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既不重视道德轻视法律,也不轻视道德重视法律,两者的地位同等的重要。因此,将硬性调整模式(法律)与柔性调整模式(道德、宗教)有机结合起来,能更好更有效地促进法治现代化进程。充分发挥藏族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道德文化,推动西藏自治区的道德建设,有利于维护西藏地区的和谐稳定,也将有利于实现依法治藏、法治西藏的目标。 其次,藏族传统文化追求“天人合一”的理念基础,认为万事万物皆有灵性,在天人关系上,讲究人与自然合二为一、和谐相处。道家始祖老子曾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②的说法,说明万物皆有两面性,“和”乃为天地万物之本质,是天地万物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人与自然共存共亡,没有谁是谁的主人,也没有谁是谁的仆人,人的行为应该与自然相协调。古往今来,藏族传统文化也一直遵循崇奉自然、不得违背天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精神,并将藏族人们自身生活与自然、天地紧密联系起来。在环境保护方面,藏传佛教强调万物有灵,万物皆父母,要与自然、动物和谐相处,由此制定了很多保护土地、动物的法令。如保护土地、草原方面,藏族农区广泛存在的农田间歇的“歇地”(不同农作物合理轮作)、“年歇”(隔年耕种)习俗,对牧区破坏草原的行为,予以相当重的处罚,西藏当雄宗规定“失火者烧草原属大案,罚款很重,一马步伐一块五银元。”③对动植物的保护最早出现在吐蕃时期,有“十善法”、赞普敕令、法令等,如法王赤坚赞索朗贝桑波颁布公文:“尔等尊卑何人,都有要遵照原有规定,对土地、水草、山岭等不可有任何争议,严禁猎取禽兽。”④这些环保思想有助于国家环境法的实施,也与当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观念相一致,对促进西藏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有着不容小觑的积极意义。 二、西藏传统法律文化的消极因素 西藏传统法律文化是基于西藏本民族区域形成的具有“本土化”特征的民族文化。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从此开拓了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伟大征程。在当今西藏法治化的进程中,传统法律文化必然会有不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消极因素,与现代法治理念产生冲突,对于这些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糟粕,我们要坚决剔除。 第一,西藏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浓重的宗教色彩。宗教文化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古老又带有普遍性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生活在各少数民族社会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其对社会的影响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西藏是以藏族等少数民族为主的聚居区,其形成的对藏传佛教的信仰在西藏历史上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曾成为藏族社会最雄厚的力量。在当下法治社会,宗教的信仰对人们的生活仍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西藏传统法律文化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自然也受到宗教文化的影响。例如,在吐蕃时期,制定法律就有对佛教十善律的吸收,把佛教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贯穿法律的始终。再如,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关采集生产的规定:藏族人民未经头人许可,不准到“神山”上去挖虫草、贝母、秦笼、知母等药材,否则处以罚款。经其许可者,须将所挖药材上交头人一半。并且不准砍“神树”,也不准越界到其他头人辖区内砍柴,否则要罚款,退还所砍的柴,并没收其砍柴的斧头和背柴的绳子。⑤这些法律规定都明显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可见,宗教文化在西藏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影响根深蒂固。现代法治社会是一个崇尚信仰科学、信仰法律的社会,这种“宗教高于法律”的准则与现代法治理念相违背,对于这些文化糟粕我们要积极予以剔除和丢弃,要使人民树立法律信仰,知法、守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 第二,西藏传统法律文化对人权的践踏。由于西藏传统法律文化是为旧西藏统治阶级服务的,具有极大的专制性,其本质是压迫剥削及奴役广大劳动人民,受治者是广大农奴,治人者是农奴主。这种法制下的文化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例如法律惩罚方式的严酷性以及极大的不平等性。典型的是“赔命价”制度。藏族对杀人案的凶手,处以抽筋、挖眼、投河等刑罚,或者是赔命价。打死人命以后,被害者一方要出兵报复,杀人的一方则给对方送一百元左右的牲畜做挡兵款,表示低头认罪,愿意谈判解决。命价因地区、死者的身份而有差异,一般为500—1000元藏洋,如打死的是有钱人或小头人,则其头、手、足另加命价。凶手的马、枪归死者家属。凶手的亲友,每户罚马一匹。杀人一方要买经卷,送给寺院。纠纷调节后,双方见面和好,杀人一方再给死者一方若干钱的牲畜,死者家属得1/3,2/3归调解人,纠纷全部结束后,写一份协议书,由头人保存。外来户打死当地户的人,处罚更重。⑥这些残酷的刑罚以及不平等的“命价”是对生命尊严与人权的赤裸裸的践踏。现代法治国家提倡尊重生命、捍卫人权。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这才是真正的“人本”社会所提倡的发展理念。具体到部门法上,在刑法上也明确规定“罪刑法定”、“罪罚相适应”的基本原则,这些都是对每个公民人权的极大保障。对于西藏传统法律文化中践踏人权,与现代法治理念极度抵触、背道而驰的观念、制度要彻底抛弃。 第三,西藏传统法律文化中法律观念的淡薄。西藏传统法律文化所具有的宗教性和道德性的特征,就决定了人们法治观念的淡薄,法律理念的缺失。由于宗教力量是统治社会秩序的主导因素,传统法律文化也被赋予了浓厚的宗教色彩。宗依文化中的宗教戒律以及道德性的特征贯穿于法律文化的诸多方面。例如《十善法》、《十六法》的规定,基本上是宗教戒律和道德力量的法律化。因此,在这种统治秩序下,就形成了民众“道德高于法律”、“宗教让位于道德”的普遍社会心理。在遇到纠纷、矛盾,甚至发生杀人事件等刑事纠纷时,都不愿采取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甚至是不懂运用法律的思维解决问题。这种传统法律观念的缺失与当今依法治国的理念大相径庭。西藏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型离不开民众法律观念的树立,法律意识的增强。现代社会的法治建设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只有提高公民的整体法律素养,才能提高社会的法治水平。只有人人信仰法律,尊崇宪法,在生活中懂得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才是我们真正所追求的法治社会。 作者:苏雪菁 乔素素 袁溥钰 单位:西藏大学政法学院 法律认识论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认识 一、课程教育目的与教学 我国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主干课程之一,其教育目的在于“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丰富学生的思想,提高道德修养境界,“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本课程的学习不仅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课程所阐述的基本理论和观点,更强调学生把理论学习与现实社会生活紧密联系起来,观察生活,分析问题,探索对策。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修养水平和程度需要通过他们的实际行为来表现,也必须强化“知行统一”,努力实践,才能锤炼自己的品格、提高思想觉悟。同时,人们的德行完善、思想行为的提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甚至是一生的努力[2]。考察人们在现实社会生活的具体言行,成为辨别他们是否接受和坚持正确的思想与道德观念、是否具有高尚的理想与思想品质的关键因素。在“基础”课程教学中,需要突出和强化“实践性环节和过程”。有不少高校开设了2个学分的集中“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集中”表现为把5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起来,对学生(小组)实践的具体过程、实践的主要内容、实践报告的写作等都形成了明确、具体的“标准”。学校对学生实践的集中安排,是很有必要的,在多年的实践中也收到比较明显的效果。但是,有必要加强“基础”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性环节。首先,课堂“教与学”的交互关系。引导学生关注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关注授课教师的观点、讲授方式等;教师应启发和引导学生,把握学生的情绪变动,积极同学生展开讨论,甚至辩论。其次,教师应深入学生班级、寝室,参与学生班级活动,尤其是“大学生科技挑战杯”、“实用发明大赛”等科技文化活动,支持和帮助学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在生活上关心和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师生情感交融。再次,鼓励学生走出书本、走出校门,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和社会实践。 二、考核的内容及方式 课程考核或考试,是课程学习过程的重要和必要环节。在考核中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反映教育(教学)目的,考核或考试内容(题目)的设置应实现教学和教育的理论性与实用性的统一,基本任务(要求)与拓展知识的结合。同时,题型设计和各部分内容权重(或分值)应偏重于必须掌握的原理、理论、观点以及容易产生混淆的或比较普遍但不完全正确、需要加以澄清的看法、观点;侧重于与社会生活联系密切、需要引导的事例和现象。我们应该把课程的考核或考试作为课程学习的当然延伸、而不是简单的终结环节,发挥考核或考试的导向功能,指导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2]。不要简单地检验学生“记忆”了多少东西,而应了解大学生这一高层次人群是不是愿意思考、思考的深度如何,了解他们运用所学所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形成和反映的自我思想、观点。同时,在考核或考试的过程中,还会进一步地表现出学习者(考核对象)对待所学内容的立场和态度。因此,考核或考试就成为一个知识传播的新起点:对于学生,可以引发他们就自己感兴趣的、存在疑惑的问题进行长期持续的关注和探索;对于教师,可以检验此次教育、教学在内容、方法、效果等取得的收获和存在的不足,发现学习的难易点和针对性,这将有利于改进和完善我们的教育效果和教学质量。在进行课程考核时,应该围绕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把握基本理论、主要观点、重要事件和基本要求,这是保持教学与考核一致性所必然的,可以加深学生对教学目的、要求、内容等问题的理解。同时,也有必要强化与社会现象的结合,即时下流行的对生活、事业、个人价值、爱情等问题的观点和态度,除教学过程给予关注、引导学生进行辨析外,还作为我们考核的一个重要选择方面,以调动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生活的积极性。我们还应该尝试在考核的问题中,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进行分析。因为有很多问题,比如一些人和事件,在我们平时的教学中未能关注到,对学生又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需要给学生一个阐释看法的机会。这样的设计还可以强化学生作为真正的“教与学”的主人的体验,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增强学生参与教学的持续性。考核的方式应该主要以开放的形式来进行。即在考核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等,可以进行较灵活的安排。采用闭卷方式考核学生的知识难以达到教学目的、要求和内容设计,且考试内容大多要求学生“死记硬背”。由于本课程涉及多学科领域,理论观点、规范原则等繁复庞杂,学生在应对考试时不容易把握而产生压力和负担,甚至出现投机行为。通过调查,绝大多数学生表示,闭卷考试的方式加重了他们的学习负担,也是影响他们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开卷考核的方式,在形式上比较合理,也更符合本课程学习的要求和目的。但目前在进行开卷考查时,内容过于简单,考查目的往往有敷衍之嫌。这种做法带来的危害是明显的。其一,所考查的问题,往往是教材或教师的讲稿(课件)能找到现成的分析和结论,弱化甚至割裂了考核作为教学的有机过程和环节;其二,不能引导学生学习和观察思考,更难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教与学”;其三,无法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掌握状况;其四,损害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严肃性和主阵地地位。这样做无疑是迎合甚至是纵容了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忽视和边缘化。因此,我们主张采取开卷考核的方式,但要求考核问题的设计要达到前述要求和目的,要通过考核,让学生明确本课程的学习有难度、有压力,而难度和压力主要表现在要求学生多观察、勤思考,注重社会现实和生活实际。 三、考核环节及其管理 对学生的考核或考试,主要采用“开卷”方式后,有必要强化考核内容(题目)的审核,考核或考试目的、要求及考核问题的分析方法、主要结论的明确,学生成绩评定及其构成的合理性、可操作性。首先,确定学生课程成绩构成及其权重。对学生成绩评定办法各学校采用的方法不尽一致。西南科技大学采取“平时成绩+期末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包括上课出勤、课堂讨论、完成作业等;卷面成绩占70%。复旦大学构建了“4+4+2”结构型的考核模式,即理论知识占40%、社会实践占40%、平时考核占20%;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针对当代学生成长的环境变化、心理特征、认知特点以及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更加注重学生的“参与度”、“问题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武汉大学的考核方式是:平时成绩占40%,期末占60%。平时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免考[3]。河南工业大学采取的是“平时考核+小论文+课程论文”的考核方法,即平时考核占30%,两次小论文占30%,课程论文占40%[4]。其次,现行办法是各个学校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不断进行探索、创新的结果,有积极意义。但尚有不足。其一,大多数成绩评定办法是立足于闭卷考试;其二,在“平时成绩”的给定中过于简单化;其三,课程成绩高低与学生对内容的接受状况(程度)和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不相关联,失去教育对人们的影响作用。我认为可以分三部分来考核,即开卷理论考查(试题、论文、调查报告等形式),占30%;课堂教学参与、课后研习及其他运用活动,占30%;任课教师组织的专题社会调查、学校集中组织的社会实践、同时期的学生日常表现(学生获奖和违纪情况纳入考核[5]),占40%。其次,实行开卷或闭卷考试,其试题要立足现实生活,并结合学生思想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的考查学生分析和理解社会问题、剖析低俗现象的能力。以论文形式进行考查的,对学生论文选题、写作格式、逻辑结构及观点素材等,教师要给予指导和把关,要反映学生的观察、思考和自己的认知水平,杜绝抄袭(下载)。第三,学校的学生行政管理机构(部门)、后勤服务部门、教学主管机构和思想教育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部门)须加强联系,协调一致,形成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合理分工与协作,建立协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管理和服务机构(部门)要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持,为推行“开放式”教学创造条件、提供经费保障。改革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办法势在必行,这已经是大家的共识。改革考试方式,是要鼓励学生把精力用于思考人生问题、社会问题,关心社会的发展,将自我发展、成长和成才融入社会建设的伟大事业之中;是希望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压力,使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能合理地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锻炼和提高综合能力;是为了有效消除考试作弊的“顽疾”,培养学生诚实的品格。考试改革,更是为了促进学科建设,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的大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和我们的不懈努力。 本文作者:赵毅工作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 法律认识论文:法律事务教育改革认识 一、在理论教学中坚持以法条为核心的教学模式 经过20多年的法制建设,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在基本法律制度层面上,我国的立法都有相应的体现而且在立法理念上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学生从事法学专业的学习,不再像过去那样没有具体的条文,只能根据一般原理传授知识。[2]作为法律事务专业高职学生,如果仅仅学习教材上的原理,而不了解相关条文的具体规定,就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这就要求学习方式应当从以抽象掌握一般原理为主向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掌握法律基本精神为主转变,使法学理论体现在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的解决之中。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是通过法条表现出来的,同时法条又是解决实际问题的依据,因此,法条是理论与实践的联结点,对于突出基本原理与实践技能的高等职业教育来说,理应成为法律专业教学的核心环节。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对应用性课程应坚持以法条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教师讲授尽量以法条为中心展开,具体教学中要求教师选择出常用的、重要的法条,用典型案例阐释其涵义,讲解其应用,再用同类案例加以强化,让学生能举一反三。倡导学生养成研读法律条文的学习习惯。学生应该首先记住法条的内容,理解它的意义,学会它的应用,然后自己找一些相关案例进行练习与实践。这样,法学理论就不再是象牙塔中的思辩,而是有声有色的具体的法律事实与法律现象。与此相配套,在考试环节,不应再以对法律概念和原理的记忆为主,而是通过生动的案例考察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明确了教学要以法条为核心以后,还应强调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新颖性。要以现代化教学手段为支撑,通过制作与课堂运用多媒体课件,大力推进案例教学;针对不同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分别采取启发式教学和抗辩式教学方式,有条件时引进诊所式教学方式,即讨论式教学、模拟法庭、模拟律师事务所教学和“诊所式”教学。 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合作精神,提高思辩能力。采用“案例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知道所学的“知识点”用于何处和怎样具体应用,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要改革传统的灌输式、说教式教学方法,以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在于学生具有高深的学术水平和理论功底,而在于学生参与并完成实际工作的能力。在我国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电视、报纸、网络等越来越多的媒体将触角伸向法治领域。《今日说法》、《法治纵横》、《法治进行时》、《拍案说法》等节目都以通俗易懂且具代表性的案例为对象,通过专家学者对其中法理的分析点评和诠释,将法律生动地展示给了观众,社会效益极大。同样,在我们的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无疑也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方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一直都在用案例教学法作为主要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十分显著。在我国的高职法学教学中,完全可以借鉴这种做法,将理论教学浓缩、精炼,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用案例教学法使学生从更深的层次理解法的内涵,使法律规则成为“活的法律”。我所教的婚姻法是实用性很强的专门法。学习婚姻法,如果仅限于熟记婚姻法的条文,而不懂具体运用;或只是泛泛地讨论一些规则,但不了解规则的实际效用,就仅能了解婚姻法的常识内容,而不可能掌握婚姻法的精髓。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即使不能准确背诵婚姻法的条文,也可通过对婚姻法精神与意识的领会达到学习的目的。在典型案例方面,成功取决于案例选择的典型性,另一部分取决于老师的分析技巧。案例的选择,忌使用有争议无定性的案例。我们在教学上选择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的案例和英美法律中的具有开拓性的典型判例(LEADINGCASE)。其次案例教学的成功还取决于教师的分析水平和技巧。案例分析,教师最好多设计一些问题,层层设问,步步引入,如抽丝剥茧,这种设问带有一定的引导或暗示;在时间上,案例可以放在课本内容讲述之前讲,也可以放在讲述内容后讲,应当根据内容和时间而定。原则是涉及重要理论的讲述案例在后,一般条文规定的案例在前,两堂课连续上的案例设在开始或第二节的开始时间,以对应解决学生的困乏。 建立模拟法庭,通过担当不同的角色,使学生充分验证和实践理论知识。模拟法庭一直是各高校法学教学中应用较多的一种方式。在模拟法庭上,由学生亲自组成审判庭,担任原告、被告、人,通过法庭质证、调查、辩论,深入探寻案情,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参与者对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其效果是课堂教学无法比拟的。模拟法律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主要是为学生就业做准备。律师助理和司法文秘的多数工作并不需要学生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而是需要他们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能够灵活、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通过在模拟法律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训练,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可能。“诊所式”教学是清华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等法学院正在尝试的一种教学方法。在这种“诊所”中,老师是“医生”,学生是“实习医生”,由“实习医生”亲自处理“临床”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医生”负责把关,并在“治疗”过程中及时给出各种意见和建议。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和模拟法律事务所、模拟律师事务所配套使用。另外,还可采取“创设情境法”、“讨论法”、“研究法”等教学方法[3]。 二、加强实践性教学 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对有志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够娴熟地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通过规范化的、系列的、严格的实践训练,使学生具有过硬的动手能力,具有一技之长,是学生立足之本,是高职自下而上立命之点。这也是在当前用人过于注重学历的背景下,高职学生能找到就业岗位的主要优势所在。这就要求转变教学观念,加强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比重,完善实践教学的方式和内容。为此,我们要制定实践教学建设规划,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开设一系列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程。在院系的支持下,应设立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律师事务所、“法律诊所”等教学场所,硬件设施要完善。实践性教学形式要做到多样化。以讲练结合的方式在课堂进行实践性教学,每学期(至少从第三学期开始)有分阶段的专业实训的实际操作,毕业前有综合模拟实习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2)在理论教学课程中增加实践性环节,实践性内容占总课时的20%。实训教学既要注重理论,更要注重操作与创新能力的养成。实训成绩既要有理论知识的要求,更要考评动手能力;(3)与唐山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单位合作,建立一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一方面,教育部门为法律实际部门提供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法律实际部门也要为人才的培养提供实习基地,并承担一定的法律实践课的指导和协助的工作。这样,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实践性教学的基本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其基本特征是学生自己动手解决实际问题,教师只起指导作用,因此教学方式应当有别于理论教学方式。教师在教学上主要的投入应当是素材的选择和条件的设定,而不再是知识的传授。在课堂上,老师除了介绍背景材料、指明解决问题的目标、对一个实践单元结束后进行必要点评外,一般不做更多的讲授,把大部分时间留给学生。以上是我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对法律专业教学方法改革的一点体会和思考,限于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教学经验,文中所说的教学方法很可能错误或者不切实际,敬请大家指正,希望能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发现、挖掘出更好的、适合我院实际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我们的教学水平。 法律认识论文:高速经济时代群体性事件法律认识论文 【摘要】当前群体性冲突事件暴露了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隐藏的一些深层次危机。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秩序控制模式下,基层官民博弈力量的严重失衡,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偏离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科学定位,导致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严重受损。走出当前群体性冲突事件困境的最终途径在于厉行法治。 【关键词】群体性冲突事件;法社会学;危机;法治 近期以来,媒体公开报道了国内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冲突事件,例如贵州翁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江西铜鼓事件、安徽砀山事件等等。从表面上看,这些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发生是孤立的、偶然的,但仔细审视会发现它们具有一些共性:即事件发生的原因多数基于基层官民的对立与冲突,且事件的处理过程一般都具有程式化的特点。笔者认为,如何处理这类群体性冲突事件,是新时期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道德的一个严峻考验。由于此类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发生、应对与法、法律实施、法的实效等有关,因此,从法理角度对其进行剖析,找出根源并寻求解决的途径,以期为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是十分必要的。 一、群体性冲突事件暴露了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隐藏的一些深层次危机 (一)群体性冲突事件折射出政府危机 1、基层地方政府权力运行脱法失控的危机。群体性冲突事件之所以发生,多数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公务人员在经济利益趋使下,官商勾结,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事务中突破法律规定,滥用公权力,出于权力的自负,不断挑衅民间,甚至突破当地民众容忍的底线。由于群众受侵犯的权利在体制内难以得到有效的救济,受伤害的感情不断积累,遇到偶发事件作为群众长期被压抑的情绪的渲泻口,遂导致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例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翁安事件教训时指出,翁安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1] 2、解决冲突的路径依赖危机。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之初,当地政府通常都会通告,将事件定性为少数黑恶势力、不法分子教唆、煽动、操纵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闹事,要求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全力做好稳控工作云云(将事件定性为是对政权的威胁,可以合法采取暴力手段),行文间充满了主客体际思维支配下的训诫语气,而不是通过主体际间平等的沟通、对话来解决冲突。这种把群体性事件简单、模糊定性的思维,反映了在基层官员的思维里传统专政思维的惯性仍然十分强大。后由于事态的严重以及中央政府的介入,一批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官员被撤职,对事件的总结一般都定性为有关责任官员党性不强、服务群众的意识淡薄,然后开展官德教育活动。事实上,这种程式化的冲突解决模式并未走出传统压制型治理模式下泛道德化、泛意识形态化以及传统中国“对行政权力恣意行使的遏制不是由于公民能够对违法过程提出效力瑕疵的异议,而是借助于高一级行政权力对下级僚属的惩戒予以保障”[2]的路径依赖。 3、政府的诚信危机。事件发生后,在中央政府和中央媒体介入之前,当地媒体经常处于失声或与当地政府一个声调的状态。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网络上往往却是民意汹汹,民众对官方单方面的信息持普遍的质疑和不信任的态度。事实上,民众之所以如此,往往基于自身的经验。由于我国没有西方国家发达的民间协会和私人传媒,民众的信息主要来源于政府,因此,政府公布的信息如果不实,将会对公众的信心构成致命的打击,而这在近年的实践中却是不乏其例的。例如,非典初期,有官员声明“北京没有‘非典’”;股市印花税上调前,有财政部官员还在公开声称“不会上调股市印花税”;山西尾矿溃坝事件,当地政府瞒报伤亡人数,不顾当地根本没有降雨的事实,竟然公然撒下弥天大谎声称事故原因在于洪水;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故意犯罪的企业居然持有“国家免检产品”证书,这不仅是商业信用的破产,更严重的动摇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使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 (二)群体性冲突事件的本质是一场社会的法治危机 1、权力者违法导致法律空转。近年来我国立法一直处在快车道上,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初步建成,改革开放之初的无法可依的局面已成为历史。但是,现在所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大量存在。特别是由于公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在逐利目标的支配下,一些地方政府充当企业的保护伞,在企业破坏当地生态资源、污染当地环境、严重侵犯当地群众生命健康权的情况下,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动用公权力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予以压制。特别是近年来在征地、拆迁等事件中,一些地方政府与房产商、企业结成利益同盟,动则动用公权力,突破法律规定,侵犯公民权利。这正应验了学者所言,“权力在社会关系中代表着能动而易变的原则,在权力未受到控制时,可以把它比作自由流动、高涨的能量而其结果往往具有破坏性。权力的行使,常常以无情的和不可忍受的压制为标志;在权力统治不受制约的地方,它极易造成紧张、摩擦和突变。再者,在权力可以通行无阻的社会制度中,发展趋势往往是社会上的权势者压迫或剥夺弱者。”[3] 2、事件处理过程中程序正义的缺失。“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随着政府权力持续不断地急剧增长,只有依靠程序公正,权力才可能变得让人容忍。”[4]“合理而公正的程序是区别健全的民主制度与偏执的群众专政的分水岭”,[5]威廉姆•道格拉斯更是一针见血地断言,“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和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6]程序正义要求“任何人不得在涉及自己的案件中担任法官”、“必须听取另一方的陈述”。[7]但是,在很多群体性冲突事件中,结论无一不是由官方,甚至媒体往往采用的是全国统一的通稿,很难听到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民众的声音。因此,事件的处理往往会遭到公众普遍的质疑,人们之所以怀疑“真相”,主要原因在于事件处理的程序违背了程序正义的原则。 3、司法的苍白与无能。众所周知,在法治社会中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堡垒,司法独立是出自司法权属性的本质要求,只有独立的司法才能保证判决的公正,换言之,司法独立是判决公正的必要条件,虽然独立的司法不能保证所有案件的判决都必然公正,但不独立的司法产生公正则纯属偶然。虽然司法必须独立在法治国家里是一个妇孺皆知的真理,但在我国由于司法改革的滞后,迄今为止法院的人、财、物都还事实上受制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被定位为“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角色实为必然。因此,大量与地方政府有关的征地、拆迁等类型的案件在当地法院诉讼往往难以得到公正的救济,由于我国司法审判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终使得这些案件的审判难以跳出当地政府所能影响的范围。由于通过诉讼难以获得公正的救济,权利被侵犯的群众只能被迫转入非法治化、非程式化、成本高昂、或然性程度高、人治化特色明显的“上访”。亦即,由于司法在解决社会冲突方面的缺位或无能,而使中央政府承担了在一个司法能正常发挥功能的社会里,中央政府本可以无须承担的政治压力,甚至会产生使执政合法性资源一点一点流失的严重后果。 二、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基层官民博弈力量的严重失衡 (一)官员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 1、体制的不完善,党的领导在实践中往往演变成为各个地方党委书记的个人领导。由于地方的党政官员事实上由上级任命,长久以来,官员们养成了对上而不对下负责的习惯。特别是基层的县委书记,拥有人权、财权和事权,三权独掌,而且一般兼任人大主任,可以动用公安、城管甚至武警等暴力或准暴力力量,事实上其权力处于无有效约束的状态,在所辖区域内处于权力的峰顶,其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绝对权力容易导致绝对腐败,因此,近些年来,县委书记一职往往成为腐败的重灾区。甚至有个别县委书记一手遮天,为追求任期内“政绩”最大化,把任职地方弄得环境恶化、民生凋敝甚至民怨沸腾。至于不受约束权力的蛮横,则可以从近期的“彭水诗案”、陕北志丹县“短信诽谤案”、辽宁西丰“抓记者案”、山东高唐“网络诽谤案”等一系列所谓的“诽谤领导”的案件处理中可以窥见一斑。[8] 2、权力监督机制失灵。在我国,权力监督机构之多,实为当代世界各国所罕见,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民众对腐败的痛恨以及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例如,体制内正式的机构即包括:党的系统有纪委;立法系统有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行政系统有监察局、公安、信访等机构;司法系统包括检察院反贪污局、法院;综合的有预防腐败局等。但是,正式的体制内监督模式存在以下缺陷:(1)同级监督模式独立性差,难以奏效。在我国,由于监督部门事实上听命于地方党委和政府,故不可能充分地发挥对后者的监督职责。而上级监督部门又由于距离远,难以了解下级地方的实际情况,故事实上也难以对下级地方进行有效的监督;(2)在运作方式上,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权力主导模式。例如,对于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查处,往往是在纪委“双规”之后才进入司法程序,这使得司法的威信大打折扣,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 除了体制内正式的监督机制外,还有新闻媒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等等。但是,由于新闻媒体的体制化与地方化,以及人民群众监督无严格的程序性保障,法律化程度低等原因,都难以有效地负担起监督的职责。对于这种缺陷,学者指出:我国的监督是以非诉讼的信访、视察、批评、建议等手段为主的,“这种监督手段生效是以监督对象的自律为前提的,一旦监督对象缺乏自律,法律监督就难以生效。事实恰恰是违法主体大都是缺乏自律的。如能自律就根本不用法律监督。”因此,“这种以非讼形式为主要手段的法律监督其实是建立在自相矛盾的理论之上的:它的成功依赖监督对象的自律,同时监督又以对象的不自律为前提。”[9] (二)秩序控制模式下社会理性交往渠道的缺失或被阻隔 1、权力-公民场域中理性交往渠道被阻隔。这主要表现在政府与民众的对话机制被阻隔,“民声”得不到应有的发挥渠道。原因在于:首先,一刀切的官员问责制,事实上起到了鼓励官员压制舆论的作用,官员们出于自保的侥幸心理,出事即本能地拼命捂住;其次,新闻媒体的体制化和地方化,便于地方官员控制当地的信息;第三,法律规定了公民信访的权利,但实践中信访数量却同官员的政绩直接联系,如此非理性的、自相矛盾的规定,催生出的一个奇怪的现象是:许多地方政府运用公权力在北京、在省会城市设办事处,派员进驻,专事对本地上访群众进行拦访、截访。另外,《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属地管辖”原则,实践中直接导致推诿。事实上,正是由于涉及当地官员的利益而无法在当地得到公正处理,群众才会“越级上访”,但“属地管辖”却将上访材料“批转”回地方,正是在不断的来回之间,上访群众的忍耐力到了极限,极易导致暴力性冲突;第四,公民基本权利受到过多的限制。例如,我国宪法确立了公民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但事实上工会、妇联、甚至连律师协会、消费者协会、作家协会、各种学术团体等都被纳入了体制内管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对公民行使以上宪法自由权利予以了过多限制,实践中难以操作。 2、资本-劳动场域中理性交往渠道的缺失。我国宪法中迄今尚未确立罢工自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经济已占国民经济总量过半的今天其缺陷是非常明显的:当前国内劳资纠纷主要围绕工人要求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而展开,并不带有政治色彩,事实上这种诉求往往合理、合法,在市场经济国家纯属常见,通过法制化的劳资博弈完全可以正常应对,政府实无必要对之予以包办或干涉。但在秩序控制模式下,工人自愿的结社被禁止,一方面导致资方可以任意践踏劳方的权益,劳资矛盾日积月累;另一方面,由于正常的劳动者团体交涉程序的缺失,劳方只能采用中国式的无序罢工来回答。 3、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失灵。首先,司法不独立,法院事实上的地方化,在涉及一些征地、拆迁等地方政府所认为的“敏感”案件时,往往不予立案,即使予以立案,这类案件也难以得到公正的判决。由于司法判决不公现象严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度较低;其次,社会弱势群体在体制内获得救济的成本太高。例如,《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至于整个社会的成本则至上在三倍以上。[10]由于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失灵,受伤害的群众容易在趋于暴戾化的社会群体心理影响下走极端。 总之,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秩序控制模式下,我国市民社会缺乏必要的成长空间,官与民之间处于直接接触的状态,社会缺乏中间缓冲地带,一出事就把政府推到最前面,事件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将直接考验政府的政治合法性。而当前的现实情况是,由于传统思维及处理方式惯性的存在,在官民博弈中,官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民众的自由空间受到挤压。透过众多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可以发现社会群体心理有趋于暴戾化的趋向,这是一个社会断裂的危险信号,必须对之予以深刻的反思。 三、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偏离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科学定位,导致权威和公信力严重受损 市场经济的基础在于法治,市场经济社会和法治社会好比一枚硬币的两面,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公民在政治上、法律上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公民权利一律平等,政府负有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定义务。社会经济上的事务主要由市场自由竞争来解决,政府原则上不予过多参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由纳税人通过法定的由公民按照各自纳税能力所承担的税收所供养,政府的科学定位应当为市场交易规则的供应者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以及通过税收来调节市场自由竞争所带来的贫富差距,负担起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生存照顾”的义务,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当严守中立,不应有任何自身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缺位、法治的不完善,遂导致政府在履行职能方面经常处于缺位和越位的状态。 1、政府的越位主要表现为:(1)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先生产、后生活”的传统观念的主导下,不顾一切保增长,集中一切资源用于拉动增长,成为政府的主导思维。“这种思维本质上是一种战争思维,它把发展经济当作一场在总量上赶超竞争对手的经济战争”。[11]在这种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思维支配下,以及在片面的经济发展政策导向下,各地政府纷纷热衷于“招商引资”,甚至充当企业的看家护院角色,不惜以牺牲当地环境、破坏生态资源为代价去追求GDP的增长;(2)由于我国分税制度存在的缺陷,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剥夺过多,地方财政上难以为继,[12]一些地方政府转而依靠“卖地财政”来维系运作,长久以往遂形成与房产商、企业的利益共进退的关系,由于公权力约束的不到位,在利益催使下容易产生官商勾结。特别是,国务院颁布的《拆迁条例》不分“公共利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一概由政府负责拆迁,使得地方政府为企业、房地产开发商“保驾护航”变得“有法可依”,在公开报道的众多暴力性征地、拆迁事件中大都可以看到一些地方政府的影子;(3)违反行政伦理,利用公权力直接谋利。长期以来,在中国“吃饭财政”现象严重。由于冗员过多,许多政府职能部门设机构,但是财政却不全额拨款,甚至全部由收费、罚款来解决,称“设机构,给政策”。在具体渠道上,或者为自收自支,或者为收支两条线,超收奖励、罚款分成。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导致相关职能部门产生并维护自身的部门利益,同时利用我国“部门立法”模式的弊端,使得“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丧失公平正义的品质,沦为维护部门利益的手段,同时也使得部门利益因此而尾大不掉甚至形成阻碍改革的利益集团;另一方面,众多部门竟然堂而皇之地存在“收费指标”、“罚款指标”,执法活动在相当程度上被商业化,由此而导致乱象环生的景象则不难想像。试举公路交通为例:有学者指出,由于权力的垄断,在国内的一些大城市里,出租车行业已演变为一种畸形市场化的特殊行业,只有官方特许的公司才可以经营。出租车公司把车租给司机,收取高额的一次性押金,然后每月收取租金,出租车公司对司机的剥削,一般都达到了80%,甚至更多,实际上,只要获准开办出租车公司,就可以凭空每月收取大笔的租金,基本上什么都不用做。出租车公司像吸血鬼一样的盘剥才是当前许多城市出租车司机“罢工”群体性事件频发的真正原因所在。[13]另外,从公开报道的情况看,选择性执法、诱使他人违法而进行罚款的“钓鱼执法”大量存在。[14]各地公路收费站林立,运输成本高昂,公路运输超载罚款,不超载亏本,但由于超载被罚具有或然性,其发生有一定的概率,因此,许多运输者不得不被逼超载。法之违反,其根源竟然在于政府的竭泽而渔,不得不发人深思并引起执政者警惕![15] 2、政府的缺位表现在:片面追求效率,忽略了公平,部分出台的社会政策过度不公,整体上忽视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照顾义务,财政支出直接投放到教育、医疗等方面比例过低,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供应严重不足,导致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基尼系数在2007年已经达到0.48,已经远远超过了主要的资本主义过家,甚至超过了一向被认为“贫富差距很大”的基尼系数基本维持在0.41左右的美国。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成为人民群众的“新三座大山”,社会大众未能充分地从经济发展、GDP高速增长中享受到应当享受的利益。 由于一些垄断行业、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和经济利益过多地纠缠在一起,容易形成自身的利益,故在出台一些重大的、与国计民生有关的政策时,往往不能充分考虑民众的意愿,甚至部分政策逆民意而为。例如,举民众反映强烈的汽油价格来说,近年来,中国汽油价格一直处于不断上涨的态势,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国内的立即跟着上涨,名为“接轨”。可是,当国际石油价格下降时,国内的价格却并不“接轨”而下降;又如,当前民众苦于房价高腾久矣。一个基本的常识是:作为商品,房价起落属正常市场规律的作用,政府本不应对之过多操心。但是,由于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财政上过多依赖“卖地财政”,故不愿意房价下落,于是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房产“救市”政策。此举违反了行政伦理,严重伤害了民意,对社会道德、政府的公信力构成公然挑战。事实上,当前群体性事件之所以频发,当从此寻找深层次的根源。公务员之家 四、厉行法治,走出传统中国“威权主义与黄宗羲定律”怪圈 当前,在中国发生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并未突破传统的“威权主义与黄宗羲定律”[16]的命题范围。在该命题下,几千年来中国历史一直在周期震荡中循环,每当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每当社会文明积累到一定程度,社会情绪的极端和暴戾以及社会矛盾和冲突也随之发展到顶点,然后马上来一次大的震荡,把几乎所有积累一扫而光,接着一切从头开始,从零甚至是从负数开始。[17]值得我们思考的是:我们有理论上最先进的制度,有宪法、法律及完备的法律实施机构,但为什么会宪法、法律会空转?那种出了事后靠严惩个别腐败官员、然后组织官员进行政治学习等传统应对的方式实践证明效果有限。笔者认为,必须直面民意,在深刻反思的基础上,理性对待、积极回应各类社会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通过现代性的观念与制度变革,踏踏实实的厉行法治,才能使中国最终走出传统的“威权主义与黄宗羲定律”怪圈,舍此之外,别无他途。 (一)改革传统观念 1、从秩序至上到人权至上。去除传统国家主义观念影响,确立国家仅具有工具性价值,人权才是核心和最终目的的现代法治理念,以及确立保护公民依法维权就是保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保护党执政合法性资源的理念,尊重并切实保障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实践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重承诺。 2、从压制型治理到自治型治理。在自治型治理模式下,政府无须大包大揽,越是离民众近的事务,越是应当通过民众自治来进行,因为只有民众自己才了解自身的需求和偏好。全能的“家父主义”政府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由于包揽过多而造成的冗员过多、效率低下、腐败现象。实行自治型治理,由于大量的社会性事务由社会自治团体完成,这样可以为政府机构改革挪出空间。同时,伴随着自治型社会的建立,我国的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宽容、和谐的社会氛围势必得到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这样可以为整个的政治体制改革创造必要的空间。 3、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假如我们相信政府具有永远正确的秉赋且永远不会走极端,宪法便没有必要设定这些限制了。”[18]因此,应当放弃计划经济年代秩序控制模式下政府包办一切的习惯性做法,政府的一切行为必须严格地受到宪法、法律的约束,奉行中立、谦抑原则,回归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科学定位。 4、从效率至上到公平至上。在当前掠夺式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经济增长衍生出很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对社会安定带来很大的危害。因此,必须转换思路,将重点放在发展社会保障、提供社会福利方面,改变社会分配严重不公的现状,重塑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以化解当前日趋激烈的社会矛盾。 5、摆脱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首先,党的领导不等于地方上某个具体党员干部的个人领导,体制上要保证党中央的权威,制度设计上要做到权责必须平衡,防止官员在地方上独大而滥用权力;其次,权力分立在当代世界被称为优越的“自由主义的政治组织之原理”,[19]因此,它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其中所蕴藏的公理性成份完全可以成为制度建设借鉴、参考的对象;第三,去除公务员性善论的制度前提预设,制度设计从人性发出,“假如不把人预设为恶人,任何人都不可能为一个共和国制定宪法或法律”,“不信任是每个立法者的首要义务。法律自然不是用来反对善的,而是用来对付恶的,所以,某个法律对它的接受者预设的恶行内容越多,其本身反而显得越好”;[20]第四,从政治性思维转换到法律思维,依靠公正的执法和司法来解决社会纠纷与冲突,这要求政府应当摈弃长期以来所奉行的那种充当社会万能“保姆”角色的观念及做法,避免成为社会矛盾的漩涡中心,应当定位在地位中立的社会纠纷调停者的角色;第五,转换革命战争时期所形成的阶级斗争惯性思维,抛弃暴力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已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众所周知,革命党的合法性基础在于特定历史条件下,在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人民有武装革命的权利;而执政党的合法性则在于宪法、法律的确认、授权、以及人民对党执政的普遍认同。因此,角色的转变,必然带来工作重心的转变,新时期的工作应当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合法性而展开。 (二)突破解决冲突的传统路径依赖 当代世界,由于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政府、环境的资讯充分暴露于网络通讯中,决策的速度、品质势必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政府包办一切、垄断资讯、单方面公布信息的做法,势必引起公众的质疑,当公众质疑累积到相当程度将可能造成合法性危机。按照发展社会学的观点,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区间,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当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社会矛盾由隐性转为显性而直接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如何处理群体性冲突事件,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因此,突破解决冲突的传统路径依赖极为必要。 1、在处理群体性冲突事件过程中,不但要公正,而且要让人们明白无误地、毫不怀疑地看到是在主持公正,因为,原因很简单,公正来源于信任。“正义不仅要被伸张,而且必须眼见着被伸张。这并不是说,眼不见则不能接受;而是说,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21]因此,应当改变当前对群体性冲突事件的调查、鉴定由政府部门一手包办的现状,为保证事件调查、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必须建立一个独立、透明的事件调查、鉴定的机制,整个事件的调查、鉴定完全由独立的第三方来负责实施。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别调查委员会来进行。在调查、鉴定的过程中,应当平等地听取双方的声音,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公开信息,接受媒体的公开监督。 2、对于事件的处理,地方政府在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的同时,应当保持中立,对群体性事件的最终处理通过公开、公正的审判进行,允许媒体进行公开的报道,让所有人知道事件的真相,“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一切都能够在阳光下运作,相信人民的信心、信任感也会不断的增加,社会的基本共识亦会得以重建。 (三)保证社会理性交往渠道的畅通 首先,当前一刀切的官员问责制做法弊端明显,往往驱使官员出于自保而封锁信息。因此,有必要将行政首长问责纳入法制化渠道,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以及被问责官员的实体及程序性权利,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问责。 其次,只有公民充分地行使表达自由的权利,才能使下情及时地上达,形成公民与政府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因此,必须认真对待权利,认真对待宪法,放松具体法律、法规中对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限制,保障公民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时宪法中有必要确立公民罢工自由等权利,保障劳动者团结起来和资本进行谈判协商、平等博弈的能力。此外,尽快制定《新闻法》,充分保障新闻自由,同时新闻媒体必须在体制上进行改革,摆脱地方化控制。 第三,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取消“越级上访”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信访制度的科学定位应当被还原为一个下情上达的机构,而非纠纷解决机构。[22] (四)政府权力产生与运行法治化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瑟•奥尔森在其名著《权力与繁荣》中,指出经济成功需要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要有对所有人都稳定的且界定清晰的财产权利和公正的契约执行权利,另外一个是没有掠夺行为。他认为,一个政府,如果有足够的权力去创造和保护私有产权并去强制执行合约,而且受到约束不去剥夺这些个人权利,那么这样的政府就是“强化市场型政府”,只有这种“强化市场型政府”才能保证经济的持久繁荣与社会的稳定。笔者认为,所谓“强化市场型政府”实质就是法治化的政府,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以及经济的繁荣与社会的稳定,迫切需要权力产生与运行的法治化。 1、改变官员事实上的行政任命方式,使权力产生真正做到民主化。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降低人大代表中官员的比例,减少全国人大代表的人数以提高效率,逐步实现人大代表的专职化,以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及明确其参政责任。 2、完善我国财政制度。(1)大力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坚决裁撤冗员,彻底告别“吃饭财政”的现状,减轻人民的负担;(2)政府机构公务人员由财政全额供养,严禁通过罚款、收费谋取部门私利。废除相关罚款、收费单位“提成”的财政制度规定,执法行为必须与执法部门、具体执法者的利益完全隔绝;(3)税收在中央与地方分配是极严肃的宪法问题,属宪法保留内容,因此,有必要从宪政的角度重新审视我国分税制,从地方事务与财权统一,从财政收入与支出两方面一并考量来完善分税制度,加大地方法定的税收分配比例;(4)完善罚款、收费制度。目前,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中的规定: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规章均可设定罚款行政处罚,但是该法对设定罚款行政处罚的原则、条件及限制等却缺少必要的规定。至于收费,从法律性质上,收费具体可以分为规费(行政规费与使用规费)、受益费、特别公课三种类型,目前在我国尚缺少统一的《规费法》予以调整。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实践中乱罚款、乱收费现象严重,处于混乱不堪的局面。笔者认为,由于罚款、收费涉及对公民宪法财产权的侵犯,属于法律保留的内容,必须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作为依据,法律可以授权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的规定,但授权必须符合明确性原则,而不能采用概括性授权。 3、政府在出台有关国计民生的政策时,必须充分尊重民意。众所周知,中国改革一开始就是自上而下的权力主导型,客观上造成制定的游戏规则有利于利益集团。这种状况必须予以改变,政府在出台政策时,一方面,政策的内容要接受伦理正当性的拷问,即必须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另一方面,政策出台的程序要符合正当法律程序,即保证决策程序的公开、透明以及保证公众的广泛参与。具体而言,决策的有关内容应当提前向社会公众公布,决策应通过代表民意的人大表决,或通过召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听证会来进行。惟如此,才能使决策具有民主正当性,获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和服从,减少执行政策的成本。 4、政府依法行政。马克斯?韦伯指出,在理性化方面取得进步的社会中,“合法的”统治权威必须是“非私人”的,它需要恪守统治规则和制度程序。“如要使‘法律规则’得以坚持,宪法就必须确保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拥有政治权力的人必须同受其权力管辖的那些人一样服从法律程序。这一点对于从法律上保护包括人权在内的各种权利来讲,其重要性十分明显。”[23]而事实上,“强制私人尊重法比较容易,国家在此可起举足轻重的仲裁人的作用,而强制国家尊重法比较不易,因为国家掌握着实力”。[24]因此,必须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完成从人治型到法治型模式的转变,具体而言:(1)完善权力之间监督和制衡的分权机制;(2)必须保证权力监督部门的独立性;(3)权力监督通过诉讼的法治化方式进行;(4)保证新闻独立与自由,充分发挥法治社会中“第四种权力”的监督作用。 (五)通过司法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最终整合社会 在法治社会里解决纠纷的地方是法院,而不是其他机构,“司法使法律降临人间”,[25]法院代表着法律,象征着公平与正义,法院负有保障法律的正确、有效的实施,通过保障权利、对任何侵犯权利的行为进行矫正和惩罚、让被侵犯的权利得到及时救济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司法作为一个缓冲带,其有效运转可以及时分解掉社会中的大量冲突,缓和对立情绪、消解社会矛盾,负有在现代多元社会里整合社会,防止社会分裂,防止由于政府直接介入冲突解决过程而使官民之间直接产生冲突从而使冲突有可能转化为政治问题,以及防止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冲突解决不公而影响政治制度合法性之责。当代中国,正处于急剧转型时期,多元利益与多元思想并存,各种冲突大量涌现,矛盾错综复杂,透过群体性冲突事件,可以看到当前社会阶层在扩大,社会存在断裂的危险。因此,通过司法及时地、公正地解决纠纷,化解民怨,医治社会的创伤,整合社会利益冲突,以达到基本的社会共识构成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任务。笔者认为,为达此任务,应当充分地发挥法院的功能。而充分发挥法院功能的前提在于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通过司法公正来树立法院的权威。 1、司法独立。“法治诞生于法律机构取得足够独立的权威以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权力的时候。”[26]“没有这种独立,就无法防止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滥用,也不能防止强化行政权力的强制力量的滥用。”[27]司法独立作为当代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成为当代世界宪法性惯例,其价值为文明社会所公认。在司法独立问题上,必须去除那种将司法独立和党的领导简单地对立的观点。在我国,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党的方针、政策通过转化为法律而为全国人民所遵守,而法院审判则是通过具体适用法律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只有独立的司法才能更好地适用法律,而更好地适用法律本身就是在更好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因此,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并不矛盾,两者实质上是统一的。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司法独立属当然的其中之义。因此,必须在制度上保障司法体系独立于政府体系而运行,同时接受公众舆论及人大等权力机构的法治化制约。同时在制度上保障法官身份的独立,使法官在判决时能无须顾虑任何外在的压力,做到只服从法律和良心,作出公正的判决。 2、建立司法违宪审查制度。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以限制政府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内容,规定了各项国家最基本的制度,是治国的总章程。同时,就功能而言,“宪法的功能不同于位阶在宪法之下各种法律,宪法不但明定立法者之裁量范围及界限,同时对于不同法律间因不同之评价标准所造成之漏洞与差异,负有整合及统一之功能。”[28]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必须被严格遵守。为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宪法保障机制。现代法治国家的实践证明,“违宪审查制度乃是宪法保障制度中的一个主要的,最具有实效性的机制”,[29]当代世界各国,违宪审查方式有多种,但通过司法(宪法法院或普通法院)进行违宪审查是普遍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对于司法违宪审查的意义,学者指出,“如果没有独立的、拥有司法审查权的、容易接近、能实施这些权利的司法机关,那么,包括平等权在内的基本权利保障就只是一堆空洞的浮词丽句”。[30]当前在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行。但遗憾的是,迄今违宪审查程序尚未被启动过,这与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的违反宪法现象得不到纠正的现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因此,借鉴法治国家的做法,建立我国司法违宪审查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法律认识论文: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范围认识论文 内容提要: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需同时具备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等四个条件。离婚损害赔偿法定原因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题只限于无过错配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民事责任方式宜采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离婚赔偿金韵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关键词: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法律适用 2001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适应了我国新形势下调整离婚关系新隋况的需要,反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利于维护合法婚姻关系,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制裁过错方的违法行为。为正确贯彻实施这一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界不少同志撰文,探讨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大家对很多具体问题存在不少分歧理论认识上的分歧往往会造成实践中执法的混乱,既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损法律的严肃性,因此亟待我国有关部门做出法律解释,以指导司法实践工作。本文拟对离婚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以期为我国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解释提供一点参考。 一、设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 第一,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完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的需要。保护婚姻家庭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方针。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于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婚姻家庭中权利义务关系都明确给予了法律保护的。但由于我国1980年《婚姻法》的离婚制度中缺少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过错配偶实施违法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配偶等导致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的损害,不能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这使我国法律关于保护婚姻家庭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有损社会主义法律的严肃性。 第二,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新形势下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逐渐上升的趋势。随之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因夫妻一方当事人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虐待、遗弃对方而导致婚姻破裂的离婚案件增多,在某些地区已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占离婚案件的数6096以上。许多无过错离婚当事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因过错配偶上述侵害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却得不到法律救助,发出了强烈要求填补“法律漏洞”的呼吁,以期有效地保障婚姻家庭、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据报道,北京市妇女法律援助分中心从2000年10月至2001年5月短短7个月内受理的200余例来访和咨询中,婚姻家庭类咨询占总数的8496,其中,“在796件离婚咨询中,离婚损害精神赔偿的问题相对集中,咨询者希望通过新设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实现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第三,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使司法部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需要。从我国司法界看,由于我国婚姻法未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此,离婚时对于离婚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的和非财产的损害,法院一般未责令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根据2000年6—8月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庭的调查:“1998年和1999年全年的涉及婚外恋的124起离婚案卷进行统计,这些离婚案,无一例责成离婚中的过错方或第三者对无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例。尽管有些已“证据确凿",但由于法律对无过错方的救济手段明显滞后,所以执法者对明日张胆践踏“一夫—妻制"的行为,显得力不从心,无能为力。可见,这不仅放纵了离婚过错方的违法行为,不利于保护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维护合法婚姻关系。故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应当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依法追究过错配偶违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功能 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第一,须有法律规定违法行为。这里的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指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的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且已导致离婚的四种违法行为。这些是严重违反婚姻义务或严重侵害配偶他方的人身权益,并造成离婚的法定违法行为。必须指出的是,如果实施的是法定违法行为之外的其它违法行为,如赌博、吸毒等,或虽实施了前述法定违法行为尚未导致离婚的,均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 第二,须有损害事实。即因配偶一方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无过错配偶由此受到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何谓离婚财产损害,在我国学者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意见认为,离婚财产损害,是指因实施法定违法行为致配偶他方现有财产利益受到损失等,如拒不履行家庭扶养义务,造成配偶他方现有财产利益的损失或夫妻共同财产的减少,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造成配偶他方人身或精神上的损害所引起的财产损失,如医药费、误工费等。即包括所持财产的减少和可能失去的利益,后者如可预期利益的丧失。笔者认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填补损害,故离婚财产损害的范围,当然既包含财产方面已发生的现实损害;至于可预期利益之丧失即消极损害是否包括在内,则应当区别对待。凡属于过错配偶违法行为造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可预期利益的损失,应包括在离婚财产损害的范围内。但配偶继承权的丧失,则不应包括在内。因为,配偶继承权的实现,除以配偶身份的存在为前提外,还需同时具备其他法定条件。如夫妻一方死亡、留有遗产、生存配偶未被取消继承权等。也就是说,配偶继承权将来实现与否尚不能确定:保险受益权亦同,故均不宜包括在内。至于夫妻抚养请求权是否应列入赔偿范围,亦应区别处理:无过错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已经具备抚养条件,实施法定违法行为的过错配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尚未具备受抚养条件的,不宜列入抚养范围。因为,在我国夫妻一方是否对他方在经济是上给予抚养,取决于是否具备法定的抚养条件。凡具备法定的抚养条件的配偶一方,即使离婚后也享有他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的权利。 离婚非财产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前者指人身受到的伤害,后者包括精神利益(如名誉权、自由权、贞操权等)的损害和精神创伤两个部分。精神创伤指因过错配偶实施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等行为,致使婚姻的破裂而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第三,须有因果关系。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法定违法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使无过错配偶遭受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离婚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均属于物质损害,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违法行为是发生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精神损害,只需确认配偶一方有上述违法行为已导致离婚的,就可以认定,但是如果违法行为未导致离婚,受害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提出追究过错配偶责任的,应按婚内侵权行为处理,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第四,须有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以配偶一方有故意的过错为主观要件,即配偶一方故意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但请求人无过错。如因过失伤害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的,因不具备主观要件,故不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四个要件同时具备,即构成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具有三方面的功能:第一,填补损害。补偿损失,使受到损害的权益得到救济和恢复。第二,精神补偿。精神损害之补偿金,是一种特殊赔偿金,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补偿双重功能:一是从经济上填补损失,二是补偿受害方因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之痛苦。以为,对于精神补偿而言,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所以,给付赔偿尽可能填补损失外,更主要的是受害人心理上得到了慰籍,平息怨恨、报复情感。第三,制裁、预防违法行为。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填补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创伤,预防、制裁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以维护合法婚姻关系和保护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 必须指出,关于损害赔偿的功能,我国有些专家认为,实行离婚损害赔偿,除前述功能外,还可以保障离婚后妇女儿童的生活,对于单亲家庭生活保障,特别是子女的健康成长,会起到积极作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离婚双方特别是经济上处于劣势一方的后顾之忧,从而使离婚自由得以真正实现。”笔者认为,诚然,通过离婚损害赔偿,能够减少离婚配偶一方及其子女的生活困难,有利于提高单亲家庭的生活水平。但是,我们适用离婚损害赔偿时必须明确,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填补损害、预防、制裁违法行为。只有因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导致离婚而引起的损害,才能请求赔偿。如果不是因为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导致离婚的,即使离婚配偶一方及子女生活困难,也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在我国,离婚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及子女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靠离婚后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育等法律制度予以救济的。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 根据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包括重婚、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四法定情形。但我国有些学者和司法界的同志认为,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范围太窄,应将通奸、有配偶者票等危害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包括在内。有的学者还认为还应该包括违反婚姻自由的过错行为,如一方婚前故意隐瞒结过婚的历史等骗婚行为。笔者认为,上述意见不妥。因为行为通常是秘密进行的,主要是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我国刑法和有关行政处罚条例对其已规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至于一方婚前故意隐瞒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而结婚的按新《婚姻法》的规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至于一方隐瞒其已婚史、性生理缺陷而结婚的并非所有的配偶他方都不能原谅而导致离婚,故不宜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因,但如果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依法请求离婚。 四、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及行使时间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根据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有无过错配偶,才能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成为请求权的主体。至于什么是“无过错”,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违法行为。但是我过有些、学者主张,在物质损害上,应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双方均有过错,当一方提起赔偿之时他方也可以提起反诉,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过错抵消,抵不足的部分可以要求赔偿”笔者认为,这里如果配偶双方故意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的,其违法行为性质相同,只是在数量上可能有“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由于违法行为数量的多少往往较难查证;并且基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功能之一,就是预防、制裁侵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故不宜实行过失相抵。从国外立法看,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仅限于无过错配偶。如瑞士、墨西哥、法国亦原则上限于无过错配偶。所以,我国新《婚姻法》将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而不采取过错相抵原则,这有利于促使公民严肃认真对待婚姻关系,预防侵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也可避免为证明离婚配偶双方过错大小之举证困难,是合理的。 至于因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由此受到损害的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也可以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主体?在国外,如日本有司法判例在特别情况下允许未成年子女提出损害赔偿。但笔者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是因配偶一方婚内实施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过错配偶因此造成无过错配偶物质的和精神的损害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主体和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不宜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如因离婚受到损害,只能作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多少时予以考虑的一个情节。如果成年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造成物质和精神的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据《民法通则》有关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侵权之诉,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是否仅限于离婚时行使?我国新《婚姻法》未作规定。目前我国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另一种观点认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既可以离婚时提出也可以离婚后提出,但时效以一年为限。笔者持第一种观点,因为离婚损害赔偿的立法宗旨在于填补无过错配偶的损害及抚慰其精神,并制裁违法行为,仅限于离婚时行使请求权,“既可以避免因时过境迁,法院难于调查取证,也可以促进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 五、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除过错配偶外,是否应当包括插足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对此,新《婚姻法》第46条未予规定,我国学术界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第三者应当是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应当作为共同侵权人而负连带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不能包括插足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因为“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配偶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及民事赔偿责任问题。不宜将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责任规定进来。”“对于第三者的行为,更适宜用道德来调整,只有在第三者插足严重,损害重大时才规定第三者赔偿责任。受害者可另行提起侵权的损害赔偿之诉。"笔者赞同后一种意见。这时首先必须说明“第三者”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它通常是指介入他人婚姻,与夫妻一方有婚外性关系的人。其表现形式比较复杂,如果第三人有配偶者秘密地发生两性关系,属于通奸;第三者与有配偶者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属于姘居;第三者产生原因也很复杂,有的属于上当受骗,不知对方有配偶;有的是有配偶者的关系早已破裂,甚至已经分居多年,但配偶对方就是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此情形下,继续这种婚姻关系已是不道德的;有的是第三者贪图享受“金钱"等。所以,对第三者“不宜一概用法律加以惩罚。对于这些不同形式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应当根据社会危害性的不同,予以区别处理。第三者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与有配偶者姘居、通奸的第三者,一般可以通过道德谴责,行政处分治安处罚以及批评等方式处理。但如果第三者实施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造成损害后果的,受害人可依《民法通则》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六、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程序和赔偿范围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登记离婚的情形下,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目前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另一种意见认为,离婚损害赔偿,只是对精神损害的赔偿,而不是物质损害赔偿。因为如果被侵害的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或人身自由权,”民法上已有规定,要求赔偿,也不需导致离婚。如果因为过错方的过错而导致对方物质利益减少,则属于财产返还的范畴。只要有过错行为,不问结果,受害方即可提出损害赔偿。笔者持第一种意见。因为,第一,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侵害配偶他方的人身或财产权益,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规定,受害配偶有权请求婚内侵害赔偿。但是,如果受害配偶基于维护婚姻关系的考虑,未在婚姻期间提出侵权损害赔偿的,离婚时对其因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导致离婚所受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损害,均应有权依法提出损害赔偿。这才是合理的。第二,新《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蔽、转移、变更、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对离婚时夫妻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而不是赔偿损害,因此,对于因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所造成的财产损害,不能援引此条规定予以处理。第三,按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要有过错行为,不问结果,受害方即可提起损害赔偿。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损害赔偿仅仅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而否认物质损害赔偿。从立法精神看,在离婚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两者是并行不悖的,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填补受害配偶的精神损害与物质损害,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制裁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 七、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是否仅限于财产责任方式?从国外立法看,大多只规定对离婚所受的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瑞士民法除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还规定可请求给付抚慰金。前者填补财产损害,后者着重抚慰精神创伤。笔者认为,从现实生活中看,离婚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往往以精神损害为多。因此,瑞士立法值得我国借鉴。建议我国今后在制定民法典时,在民事责任中增设给付抚慰金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且,根据该法第120条规定侵害名益权等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非财产责任和赔偿损失的财产责任两种方式,才能更好地维护受害的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即基于过错配偶对其所受的物质损害,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创伤,可以请求给付精神损害补偿;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八、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和给付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立法是否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我国有些学者主张,立法应对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统一规定“下线”或“起步价”或“最低限额与最高限额”,以确保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以限制。“广东省人大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作做出的具体规定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即赔偿起价5万元。这一规定,不妨在过错离婚中,作为给予精神赔偿的起价也可采用。"笔者认为,鉴于过错配偶的主观过错程度不同、违法行为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手段、情节及后果往往不同,并且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离婚赔偿责任主体的经济负担能力亦有差异。因此,我国立法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宜统一规定一个“起步价”或“最低限额与最高限额”。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法官酌定,可能会更合理。公务员之家 法院判决离婚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笔者认为,原则上物质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宜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给付方式如何?笔者认为,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故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应当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从而依法追究过错配偶违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认识论文:正确认识法律规避推动行政管理法制化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对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评析;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行政程序卜的法律规避现象、行政实体的法律规避现象、规避行政诉讼法律规定的现象、行政管理中存在法律规避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合理性、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危害性、立法上力求高度周密和科学,要符合实际、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制止行政管理中的刁很的法律规避行为等,具体请详见。 论文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都处在巨大发展变化时期,出现法律规避现象将是相当严重的。其中,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更是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这种现象的存在,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也有其危害性的一面。为了推动行政管理早日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对其法律规避现象要采取正确态度,即发展合理的因素、克服消极的影响。这就要求,首先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要依法行政,正确运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处理问题,其次是积极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但最重要的是尽早完善立法体制,力争立法更加周密和科学。 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法律规避现象客观存在评析正确处理 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等监督行政的法律法规颁布施行后,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更加显现,影响着我国法制建设。笔者认为,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应当加以分析研究,既要看到其不合理的一面,也要看到其合理的一面,采取正确的态度,克服其消极的影响,以推动行政管理走法制化的道路。 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 (一)行政程序卜的法律规避现象。 1.为争行政主管而进行法律规避。产生这种规避现象,主要原因是有关法律法规关行政管理的规定出现交叉的情况,享有管理权的各行政部门从自己部门利益出发根据有利于自己行使管理权的法律规定主管案件。有的行政部门甚至把同一事实违反了两个以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分别由不同部门主管的案件,自己一并处理,产生法律规避。如深圳市14家药店销售带有“上海牌商标的六神丸假药,被工商部门查获。工商部门以14家药店销售带有“上海牌”商标的假药,侵犯了商标专用权而给予处罚,同时对该批假药进行没收等处罚。结果就存在法律规避问题。药品是特殊商品,对于药品的生产、销售等行为,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应由卫生管理部门主管,工商部门处理是超越职权的,规避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的行政部门利用法律法规关于违法事实性质的规定小卜分明确清楚的情况,从有一利于自己行使管理权来解释和适用法律规定,避开其他法律规定。比如对于公路路肩栏杆遭到行驶的汽车意外碰撞而破坏的事件,如果按照《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属于破坏公路设施行为,应由公路管理部门主管。但公安部门发现时,便进行查处,其理由是本案属于交通事故,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应由公安部门主管。 2.级别管辖上的法律规避。有的法律法规对行政级别管辖问题规定的比较具体明确,有一的部门为了行使管理权,故意规避法律规定。比如《土地管理法》第25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卜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有的县人民政府为了行使征用土地批准权,故意化整为零,把大项目分解为小项目,使之符合县政府批准征地权限范围,把本应由上级政府行使的批准权自行行使了。 3.自行设立简易程序,避免普通程序。有些行政部门如公路管理部门规定,罚款200儿以下的可以当场处罚。实际工作中,对当事人处罚,发给一张收据,不发给处罚决定朽。有的地方「商部门也采取这种做法,在市场管理中,罚款100元以下的可以当场处罚,处罚时发给一张罚款收据。 4.联合行使行政管理权避免行为违法。传统上,行政管理中存在着行政机关之间没有严格的分_L_,职责不明,遇到有经济利益就争着管,遇有麻烦的问题就往外推等现象。这种现象影响到现在。如现在公安、工商、海关都对走私行为案件行使管辖权,尽管《海关法》和《行政诉讼法》都不允许这种现象存在,但公安机关以其有权侦查走私犯军案为由,继续查处走私行为案件,查获的物品款项没收,不移交海关处理。管理上矛盾很大。广东省政府根据打击走私的实际情祝,为了发挥公安、工商、海关部门的互相协作作用,解决查处走私案件中的矛盾,经召集公安、l商、海关协商后,作出规定,决定走私行为案件依据《海关法》规定应由海关作出处罚。公安、工商在行使职权中查获到走私行为案件的,由海关作出处罚决定,罚没物品和款项按比例部分归海关处理,一部分归查获部门处理。 5.设立专门机构综合行使几个部门的管理权。现代城市管理事务越来越繁杂,行政管理往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专业化管理中也带来一些问题,各有关行政部门在管理中常发生扯皮现象,管理效果不理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城市设立专门机构行使一定范围的行政管理权。如广州市人民政府制订规章设立城市监察大队,管理广州市的城市建设、环境卫生、绿化保护、生活噪声等问题。对于这些方面的违法行为,监察大队可以行使一定的行政处理权,需要作出处罚的交有关主观机关办理。实践中城市监察大队往往也行使处罚权,如对违章建筑行为责令停建,通知拆除,甚至组织力量强行拆除。 6.临时机构行使主管部门的职权。临时机构林立的情况还未得到改变,各级政府都依赖一些临时机构开展有关工作。如城市道路扩建办公室、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打私办”是为了协调各有关部门关系,解决查处走私案件中的矛盾而设立的。但有时“打私办”手上有案件,也自行作出处理或处罚。又如各级人民政府为了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案件,设立调处土地山林纠纷办公室调处土地山林纠纷案。有的调处纠纷办公室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理决定,处理之后,其态度是:如果纠纷双方服从处理决定,那么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起诉,调处纠纷办公室便宣布处理决定是无效的。所属政府也表示调处纠纷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定不代表政府,应由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有效。 (二)行政实体的法律规避现象。 1.越权行政时,对实体问题的处理与相对人“私了”。存在这种现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受经济利益驱动,明知不属于自己管辖,但见到有经济利益,仍然插手,在查获财物后,与当事人“私了”。比如有的公安、_工商部门在查处走私案件时,对查获的财物既不移交海关,也不以海关名义作处理,而是自行私下与相对人进行讨价还价了结。据一些地方反映,这种“私了”的情况很严重。法院也接到不少群众来访,反映行政机关越权处理中的“私了”现象。有的原告虽然与行政机关“私了”了,但事后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感到由于行为违法难免承担败诉的责任,便立即撤消其违法的行为,把罚没款和财物退给相对人,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2.为了避免行政争议,重过轻罚,轻过免罚,或者协商处罚。有的行政机关要求工作人员在作出处罚时与相对人协商,采取相对人能够接受的方案处理。如有的地方公路管理部门执法时,把处理方案和理由同相对人说清楚,相对人接受了才作出决定。有的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送达时要求相对人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同意本决定,保证不上诉”。 3.行政时考虑了不应该考虑的因素,或应考虑相关因素而不考虑,以权谋私,违反法律的目的和宗旨滥用处罚权,构成对法律的规避。有的公安部门对不符合收容审查条件的人员以种种理由进行收审关押;有的卫生监督员对一些饭店不给予他优惠等方便而不满,随意以饭店条件差不符合卫生要求为由给予处罚,或该轻罚的给予重罚,该罚款的却给予停业整顿;有的行政机关以相对人态度恶劣为由对该轻罚的给予重罚。 4.在实体法的运用上,选择适用地方性法规而规避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如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房屋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拆迁范围后,公民不能再迁入户口于拆迁范围。而广东省房屋拆迁办法中规定,公告后,公安机关不得再办理拆迁范围的户口迁入工作,工商部门也不得再办理拆迁范围的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在贯彻执行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定时,广东执行广东省房屋拆迁办法的规定。又如《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追回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4条规定,对个人违法占地建房的,除可按《土地管理法》第舫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并处罚款,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不一致。有的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的实施办法,适用了罚款的规定。 (三)规避行政诉讼法律规定的现象。 规避行政诉讼的现象近几年来比较严重。行政机关怕当被告,怕败诉,怕承担行政责任,因而千方百计规避行政诉讼。上面所例举的法律规避现象中如“私了代协商处罚、联合行使行政处罚权、临时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等也属于规避行政诉讼的问题,此外,还有下列现象: 1.自行设定复议作为提起诉讼的前里条件。《行政诉讼法》第”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选择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法规规定应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见只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复议才是前置条件。而有的行政机关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复议前里的,也自行决定复议为前里条件,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写明“不服处罚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时,不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不知道起诉。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做法,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根据行诉法第37条、38条、39条规定,在文书上交待诉权和起诉期限。但行政机关不这样做,其目的是让相对人不知道诉权和起诉期限,意在用此法规避诉讼。 3,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制作、不发给书面文书,使相对人难以起诉。行政书面文书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相对人凭此文书可以更方便地依法行使申请复议或起诉权。没有书面文书,相对人起诉,法院也依法受理。但如果没有书面文书,相对人要提起诉讼,首先要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因而起诉权的行使遇到困难。 4.不依法行使行政司法权,使相对人无法行使诉权起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拥有一定的行政司法权,行政机关应依法行使。比如《上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人民政府对仁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有裁决权,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从,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有的政府为了避免行政诉讼,不当被告,对纠纷“调而不处”,调解达成协议的便制发调解书,调不成的便搁置起来不作裁决。有的政府领导,遇到换届选举,怕因起诉案件多影响选票,故意不作处理。由于政府不作处理决定,当事人无法提起行政诉讼。 5.公安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刑事侦查为名,规避诉讼。有的公安机关对不符合收容审查条件的相对人收审,一旦相对人起诉,公安机关便以刑事侦查为名,拒绝参加诉讼。有的公安机关以刑事侦查为名插手经济纠纷案件。如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买卖水泥,由乙公司从广西某单位购进水泥供给甲公司,甲公司直接付款给广西方。交易成功后,由于甲公司未及时将货款付给广西方,广西方向公安局报案指控乙公司诈骗。公安局不顾交易三方为民事货款纠纷的事实,将乙公司的营业员收审,并查封了乙公司的银行帐号。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安局以侦查诈骗案为由以图不应诉。 6.诉讼过程中与原告“私了,威胁原告或者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令原告申请撤诉。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诉讼过程中原告申清撤诉的案件一直占30%左右。在这些撤诉的莱件中,有相当大比例是因行政机关改变了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也有的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对行政争议“私了”或者为了不承担败诉的责任与原告协商解决行政争议;有的行政机关采取报复或以报复相威胁,迫使原告申请撤诉。如某一原告起诉县公安局查处走私的行为,被告县公安局把原告的弟弟抓起来,理由是其弟参加过赌博(没有事实根据)。又如某原告不服公安局以他参加赌博为由罚款2万元的处罚起诉,公安局知道后通知原告谈话说,告状可以,公安如打败官司可以追回2万元,但官司一完就要把原告抓起来,依法迫究刑事责任。原告害怕了,便申请撤诉。 7.行政机关不应诉,不出庭,出庭后退庭,或提供材料不全,抵制诉讼。行政机关不应诉的现象,多发生于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当被告的案件。有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观念未改变,认为当被告受审不好受。如某市公安局一名干部宗收审案件出庭应诉.庭审进行中途退出法庭。他说我从来是审问别人的,今天却被法院审,受不了。有的政府在向法院提供材料时,只提供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等材料,不提供对自己不利证据等材料,使人民法院难于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事实,作出判决。有的政府对法院行政审判施加压力,要求法院判决支持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否则,在人、财、物方面给法院制造困难。 二、对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评析 1.行政管理中存在法律规避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为何在行政管理中会出现法律规避的现象户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有差别。有的思想比较先进,有的相对地落后些;有的对法律法规精神掌握得好,有的相对地要差些;有的人出于不良的执法动机,以权谋私,或者为部门利益驱动,自觉不自觉地进行法律规避;客观上,存在容易产生法律规避的情况。第一,法律规定留下了选择适用的空间。法律规定存在冲突的情况,行政管理人员可能选择适用一定的法律规定而不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理问题。第二,现实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存在法律规定滞后的问题,给法律规避找到了“理由”。第三,中国是个大国,行政事物务纷繁复杂,各地区的情况不同,在行政管理中,各地区有时偏重考虑地方的情况而适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避中央法律规定。第四,国家法和地方法规对法律规范并不都是合理的。行政管理为了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可能要规避不合理的法律规定。同时,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之处,容易为行政管理人员钻空子,达到在“不违法”的情况,完成其任务。由于卜面所述主客观的原因,不可避免存在法律规避现象。在我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发展变化时期,法律规避的现象将是相当严重的。 2.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合理性。法律规避现象有没有一定的合理性?过去人们是给予否定的回答的。现在我们仔细分析,就不难看出,并非一切法律规避的现象都钱不值,而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理由是:第一,行政机关出于善良的正当的动机,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而作出的符合法律目的的规避行为,有其合理性。比如行政机关设定简易程序的做法,可以避免般程序的繁琐做法,工作方便,对提高行政效率有好处。正因为简易程序有其合理性,《行政处罚法》制订时吸收 简易程序。又如行政机关联合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做法,广东省政府发文让公安、工商、海关联合查处走私行为,在一定程度卜解决了当时公安、工商和海关关于走私行政案件管辖L的矛盾,发挥了公安、工商部门的积极性。第二,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做法,建立专门机构,综合行使若干部门的一部分管理权,解决行政管理中出现的大家都来管,大家都管不好的矛盾,也是合理的。如广州市成立城市监察大队进行城市管理的做法。又如佛山市规定,对城市涉及居民生活的违法案件,统由佛山120巡警处理。生活噪音、环境卫生、治安问题,等等,“有事请拨120巡警电话,”巡警随叫随到,处理问题迅速及时,深受市民欢迎。 第三,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实事求是地改变错误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减少诉累,也是可行的。第四,当法律规定不很符合发展了的情况,或法律规定冲突时,根据社会管理需要,从提高行政管理的社会效果出发,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或选择更加合适的法律规定,也有其合理之处。第五,行政机关的行为所规避的法律规定其实也在对其行为起到了某种调节的作用。比如联合作出行政行为的做法,行为的形式和实体内容都体现了有关法律规定的指导作用。又如行政机关设立专门机构综合行使几个有关行政机关职权的,一般也以有关法律规定为准,不但有关行政法对之起到调节作用,而且行政诉讼法也在起到调节作用。 3.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危害性。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从某个角度看,在某些方面有其合理性,但它的社会危害性也是很大的。主要表现在:第一,为经济利益驱动,越权行政,滥用职权行政,会引起行政管理上的混乱。如县级人民政府为了行使土地征用审批权用化整为零的方法,把征用的大面积上地分化为小面积,使之符合自己审批的权限,从而审批。这样做,势必影响行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几年来出现的乱批地现象,造成耕地锐减,上地资源浪费的后果,就是很好的说明。第二,有悖于法制的统一性原则,不利于依法治国的推行。 按照宪法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执法也应当遵守这些原则。实践中产生的适用与法律有抵触的法规,或适用与法律、行政法规有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悖于法律规定统一性原则。依法治国要求保持全国法制统一,全国一盘棋,不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会造成和扩大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不利于两个文明建设。第三,行政部门为行使管理权,解释法律规定往有利于自己方面理解,容易出现主管争议。如违反物价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的行为,《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3条第10项规定“哄抬物价”的,工商部门可按该条例第9条规定处罚;而《价格管理条例》第29条第3项规定,“抬级抬价”的,第6项规定:“违反规定层层加价销售商品”的,物价检查机构应当根据《价格管理条例》第30条处罚。物价部门和工商部门就为这两个法规规定争执主管权。第四,为了规避诉讼而不依法履行国家职责,工作上失职,其后果是损害国家利益。特别是与相对人“私了”,协商处罚而不讲原则,不顾国家利益的做法,危害更大。第五,为规避诉讼而在行政时不制作、不发给决定书,不告知诉权,或以报复、威胁为手段阻止相对人起诉,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六,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还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三、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 1.立法上力求高度周密和科学,要符合实际,有利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发挥行政效能。第1,有关行政主管方面的法律规定,要明确具体,方便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职权。有的行政事务需要若干个行政机关合作进行管理的,更应尽可能具体划分各行政机关的权限,否则,不利于各部门行使职权。如《外汇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对违法案件,由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局,或者由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按其情节轻重,强制实行收兑外汇,单处或者并处罚款,没收财物,或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这条规定各行政机关享有共同管辖权,但各机关权限不清,造成执法上矛盾。 后来1985年国务院颁布该法实施细则,在第13条规定划分各行政机关的职权,才解决了主管问题上的矛盾。第二,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冲突现象。法律冲突容易造成执法上的混乱,应当改进立法体制,加强审议工作,力争立法更加周密和科学,同时也应加强立法监督,建立完善的立法监督制度,及时解决发现的法律冲突问题。第三,解决法律滞后不适应发展情况的矛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出现很多新情况新矛盾,需要适应的法律调整,不适应的法律规定应及时进行修改,及时制订出新的法律规定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第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现实中存在的有利于社会管理的合理的做法,立法_}二应加以研究,开发新的思路,加以解决。比如对建立综合执法部门的立法问题。《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在立法上是一个创新,非常有一益和值得以后借鉴。 2.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正确处理好法律规避问题。第,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其职权和责任。国家职权不能滥用,也不能随意放弃。不认识这点,就不能保证依法行政的实现。同时,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应当实事求是加以分析评价。有的法律规避行为有其合理性,但法律规避的危害性却是不容忽视的。对于规避行为,必须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必须端正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用正确的指导思想指导自己的行为,要追求行为目的和法律目的相一致,避免发生损害我国法制和国家利益的后果。第二,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要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正确运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处理问题。依法行使职权是一般要求,在遇到法律冲突问题和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时,应当正确运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一致的方法处理。 一是要在法律原则指导下灵活处理问题,不能丢掉原则为所欲为;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局部服从全局,地方服从中央;三是执行法律和对法律的解释运用应当公正。不能见到有部门利益就争着去管,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规定,规避不利于己的法律规定,而遇到难办的事情就往外推,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调整效果。四是要舍弃为规避诉讼而无原则放弃行政管理权或不严格执法的做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国家负责,讨人民负责,勇敢行使职权,乐意参加诉讼,通过诉讼检验其行为,坚持正确的,改正错误,提高执法水平。第三,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互相配合的机制,解决行政管理中出现的管辖权争议问题。现在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了法制机构,该法制机构应该有所作为,可以建立一定的协调制度,在政府法制机构的卜持下协调解决管辖权争议。对于实际中存在的有其合理性、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些规避行为,认为应当通过立法解决的,要提出立法建议,希望立法解决。在立法之前,应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处理。省级人民政府还可以按《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解决行政管辖的一些问题。第四,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临时机构等的管理。由于这些机构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应当明确规定他们的工作权限和制度,避免发生法律规避现象,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 3、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制止行政管理中的刁很的法律规避行为。首先是要发挥好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作用。对于行政机关为了规避诉讼而与相对人“私了”、协商处罚,或者采取报复或威胁手段等等的,如果相对人起诉,应积极大胆受理,并积极做工作消除原告的思想顾虑和排除实际威胁,提供法律救济,通过诉讼纠正行政机关的法律规避行为;坚持严肃执法,对于违反法律原则和宗旨的规避行为,在审判时坚决予以纠正,该判决撤销的判决撤销,对于责任人故意规避法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提出司法建议,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原告申请撤诉的行政案件,要依法认真审查,如果属于行政机关为规避诉讼无原则地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或者以恐吓威胁手段,使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撤诉,依法继续审判;经常保持与政府法制机构的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以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第一二,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人大应当注意从不同的渠道了解行政管理的情况,应适度安排执法检查工作,善于发现问题,监督解决,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提出要求,令各有关部门协同处理好,推进依法行政。第三,注意倾听群众的来信来访意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规避现象很憎恶,特别是“三乱”问题,违法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等。对于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和群众关系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严肃处理,不应姑息迁就,通过不断地清洗和净化,使我们的政府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第四,发挥纪检、监察部的监督作用,打击以权谋私,腐败行为,确保行政管理机制的健康,以发挥更佳的管理效能。 法律认识论文:法律认识错误研究论文 1认识错误的概念和分类 1.1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中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认识与客观实际情况存在不正确的认识。行为人发生这种错误时,就产生了是否阻却故意的问题。[1]故意与过失是认识因素的范畴,行为人的认识因素不同,故意或过失会影响到行为人的意志因素,进而影响到犯罪行为的罪过形式。 1.2认识错误的分类我们知道,认识错误及其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关系密切。故意或过失作为认识因素的两个方面,认识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刑事责任的承担。可见,在发生认识错误的场合下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追究理应有所不同。因而就有了认识错误的分类。我国刑法理论采取传统的分类方法,把认识错误分为法律上认识的错误和事实上认识的错误。[2] 2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2.1法律认识错误及刑事责任法律认识错误,有学者称之为“违法性错误”。本文采纳“法律认识错误”的说法,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及刑事处罚存在不正确的认识。法律认识错误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2.1.1想象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人误认为构成犯罪,即刑法理论上通常所说的“幻觉犯”。这种认识错误不影响行为的性质,即行为人是无罪的。 2.1.2想象不犯罪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这种认识错误不影响对行为性质的认定,即行为人的行为性质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而不是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 2.1.3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在罪名和罪数、量刑轻重有不正确的理解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对其行为触犯了何种罪名,应当被处以怎样的刑罚,存在不正确的理解。笔者认为这种错误认识并不影响其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既不影响定罪,也不影响量刑,司法机关按照他实际构成的犯罪及危害程度定罪量刑即可。 2.2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关于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二种学说。否定说认为“不知法不免除法律责任”。笔者赞同“不知法不可免责”的观点,不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可以阻却刑事责任。总之,笔者认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不论上述列举的何种情况,都不影响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和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是:不免责,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即可。 2.3事实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所谓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事实状况的错误认识。事实认识错误可能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试图从客体的认识错误、对行为性质、犯罪对象错误、犯罪手段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3]。五个分类对事实认识错误及其刑事责任进行论述。 2.3.1客体的认识错误客体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侵害的客体的认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客体认识错误可能影响罪过形式、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甚至可能影响犯罪的成立。 2.3.2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谓犯罪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加害的对象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不一致。 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有以下几种情况:①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②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③误将犯罪对象作为非犯罪对象加以侵害。④误将非犯罪对象作为犯罪对象加以侵害。 2.3.3行为认识错误行为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或方式的认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行为认识错误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行为性质认识错误。第二,行为方法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对自己所采取的方法产生不正确认识,从而影响危害结果的发生。 2.3.4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采用的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①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本来会发生危害结果,但行为人误认为不会发生危害结果。②行为人本欲使用会发生危害结果的手段,但由于认识错误而使用了不会发生危害结果的手段。③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根本不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行为人因为愚昧无知而误认为该手段可以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2.3.5打击错误打击错误,也称行为误差,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害的某一对象实施侵害行为,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笔者认为,如果这种打击超出了同一犯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就不能认定为同一犯罪,而应在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内认定犯罪。 2.3.6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和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进程的认识错误。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①危害结果虽然发生,但并不是按照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发展所预见的进程来实现的情况(有学者称为狭义的因果关系的错误)。②行为人实施了甲、乙两个行为,伤害结果是由乙行为造成的,行为人却误认为是甲行为造成的(有学者称为事前的故意)。③犯罪结果已经因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没有故意地实施了可能产生一定结果的行为后,才产生故意,其后放任事态的自然发展,导致了结果发生(有学者称事后故意)。④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是指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笔者认为,要认定这种行为是否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第一行为时,是否已经着手实行,如果能得出肯定结论,则应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则否认故意犯罪既遂。 2.4事实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关于事实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理论上大致有三种学说:具体的符合说、法定的符合说、抽象的符合说。理论和实践中的通说是“法定的符合说”。依此学说,只要侵害的是同一性质的法益或在构成要件上相一致,就成立了故意。通过上述分类分析,当发生事实认识错误的情况下,行为人如何承担罪责?因为笔者承认事实认识错误可以阻却刑事责任,故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于具体事实错误的处理,可以利用法定符合说;而在抽象事实错误的场合下,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当实际的犯罪事实较重而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重时,应依轻罪处理;当客观犯罪行为轻时,则一律依轻罪处罚。 关于认识错误,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作为一种理论,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承认的。对于具体事实错误的处理,可以利用法定符合说,而对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场合,则应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既反对只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想象定罪,也不能单凭客观后果而归罪。对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就我国的国情,仍应坚持“不知法律不免责”的传统原则,反对“不知者无罪”的肯定说。 法律认识论文:重婚的法律认识探究论文 摘要 这篇论文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对重婚这个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比较。横向的比较和纵向的比较,重点在于横向的比较。包括不同法律学科对于重婚问题的不同认识和界定;不同国家对于这个问题的共同看法与区别之处;以及重婚与事实重婚的区别与联系。纵向的比较也就是重婚问题的历史与渊源,在不同的社会阶段中所表现出的不同。重婚问题在当前社会下,突出表现为认定困难。因为我们国家处于一个特殊的社会阶段,社会的变革,各种思想的斗争,阶级矛盾的存在,新思潮的出现与经济的发展。这些都决定了重婚问题的出现是带有很强社会性的,很多重婚都是具有社会性的。例如一些是在建国以前就形成的一夫多妻重婚关系;有些是在战争时期夫妻失散,之后再次嫁娶造成重婚的事件;还有些是出国之后,在与原配偶未进行离婚登记,而在国外再次结婚的重婚现象。总之,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重婚是一个很典型的社会问题,带有很强的社会性。其次,重婚是和文明背道而驰的,从历史的研究来看,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是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它们要么是生产力发展低下的产物,要么是剥削社会男女不平等的表现。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重婚这一现象正在逐渐消亡,只有在一些宗教或落后的国家与地区才部分存在;重婚孳生丑恶,为大众而不容,重婚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诸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从辨证的角度看,重婚来源于社会,被社会所制造所决定,但反过来它影响着我们的社会。只有对重婚问题有很清楚的认定,我们才能很好的去解决问题,处理问题。对于重婚的处理,是建立在认定基础上的,严重的触及刑法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要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一些社会原因形成的重婚,注重区别、严格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一些事实重婚是我们研究重婚问题时不能忽视的问题,重婚罪中所指的“有配偶”和“结婚”都包括事实婚姻,而且给社会带来相当多的社会问题,不由得我们不重视。 关键词:重婚事实婚姻一夫一妻重婚罪 一夫一妻制度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得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配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爱情的结合。爱情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必然要求一夫一妻的结合。在我国,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贯彻一夫一妻制的法律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前那些对于重婚的认识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重婚问题在新的社会阶段面临着新的挑战,事实重婚也成为我们考虑重婚问题时必须研究的内容。 一、对于重婚的认定 在我国,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都将受法律的制裁。这是贯彻一夫一妻制的法律保障。 (一)婚姻法上对于重婚的认定: 在婚姻法上,重婚是被归于无效婚姻的。婚姻法上对于重婚的认定没有做过多的涉及。一般意义上认为,相对于重婚罪,婚姻法上的重婚范围要更广。首先,一些重婚行为并不严重,没有达到罪的级别,不认为是重婚罪,但在婚姻法上认为是重婚。还有一些事实重婚,虽然婚姻法还没有具体的把这些行为认定为重婚,但把其划为重婚的呼声很高。 (二)刑法上对于重婚的认定: (1)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主义婚姻关系。重婚罪破坏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现实的婚姻家庭关系。它不但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痛苦和屈辱,而且对子女的抚育和成长也带来不利的影响,破坏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两种人:一种是有配偶的人在没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第二种本人虽然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其本身来说,他(她)是初婚,并不是“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成为重婚罪的共犯,他与重婚者共同破坏了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也要以重婚罪论处。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结婚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取得结婚证,夫妻关系才算合法建立。要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领取离婚证书;非双方自愿离婚,而只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般是由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准予离婚还是不准离婚。男女双方在登记结婚后,未经合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前,如果一方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则构成重婚罪。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也构成重婚罪。二是事实上形成非法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虽然早有明文规定,但由于多年来一些陈规陋习习惯势力影响,群众法制观念不强,一些部门执法不严,一些偏僻地区登记不便等等因素的存在,还不能使每一对结婚男女都能自觉地执行婚姻登记的规定,以致在目前的社会中,未经合法登记而成为事实婚姻的,尚占一定的比例,它不会因《婚姻法》的颁布,施行而在短暂内消失。如果对事实婚姻从法律上不给于承认,将会脱离实际,也不符合婚姻法保护一夫一妻,自愿结合,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原则。因而重婚罪中的“有配偶”和“结婚”,都包括事实婚姻。就是符合重婚罪主体条件和主观要件的人,虽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因此,重婚罪的两个婚姻关系,可是是两个登记婚姻,可是是一个登记婚姻,一个事实婚姻,也可以表现为两个事实婚姻。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表现为自己已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或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因此,无配偶的一方如不知对方有配偶而受骗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的一方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出于喜新厌旧,玩弄女性;有的是贪图享受;有的是家庭不和,受到虐待而引起的;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也有的是因生活困难,外流谋生困境所迫使。一般来说,重婚的动机不影响案件的定罪而影响量刑。 由于我国的历史原因,现实状况和重婚案件的复杂性,在处理重婚案件中,主要是正确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要注意区分: ①.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一些地方拐卖妇女的犯罪较为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自己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所以该妇女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②.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罪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不以结婚为目的,临时或含约定期限在一起非法同居生活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③.掌握重婚行为的情节是否严重的界限。重婚行为的情节有轻重,危害有大小之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重婚行为,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不宜认为为重婚罪。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由于他人结婚的,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较小,所有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二是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在我国一些地方,确有因遭受洪涝,天旱,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现象。有时夫妻一方外流后,直到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迫于生计,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有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故意,但其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三是男女双方进行了婚姻登记,由于某种原因没有一起同居,但其合法夫妻关系已经成立,如果双方或一方未依法解除该婚姻关系而由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属于重婚行为。四是由婚姻关系的男女一方,已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在案件审理期间和上诉期间,当事人就同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也是重婚行为。五是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不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而非法同居的,因这种关系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所以,其中一方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同居,通奸或姘居的,均不构成重婚罪。六是有的配偶出于某种需要办理了假离婚的手续,以后弄假成真,一方面借此再婚的,因这种离婚并非双方真正的意愿,本来是假的,应视为无效离婚。其后某一方的再婚,应视为重婚行为。 ④.重婚罪与强奸罪的界限。在实践中,有的男子本来有妻子,但却利用某种关系,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长期与其他妇女过性生活,对外也毫无顾忌,以夫妻关系同居,而女方却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屈从。对于这类案件应按强奸罪论处,不应定重婚罪。区分是重婚罪还是强奸罪,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侵犯的客体。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二是在客观方面。重婚罪在客体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第二种是凡是符合重婚罪主体,主观要件的人,尽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里既包括经济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二、对于重婚的处理 (一).婚姻法对于重婚的处理: 婚姻法给人的感觉是弱惩罚法,有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婚姻法,但对其浑不在意。因此对于婚姻法的责任追究应加大力度。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民事上应负的责任包括:一是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重婚、同居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二是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三是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果是过错方取得房屋产权的,过错方应给予无过错方按该房屋市场价一半金额以上的补偿,或对产权按照顾无过错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对有证据证实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过错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刑法对于重婚罪的处理: 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犯重婚罪的行为人量刑时,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手段,情节,影响,后果等综合考虑。对那些一贯玩弄女性,喜新厌旧,腐化堕落而重婚的;采用伪造证件,欺骗单位,欺骗对方等手段而重婚的;犯重婚罪,屡教不改的,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宣告解除其非法婚姻。 构成重婚罪的当事人要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自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由受害者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可以向法院控告重婚的,除合法配偶外,受欺骗而与有配偶的入结婚的也是受害者,也可以提起诉讼。 (三)关于重婚诉讼的一些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建立了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追诉机制。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以及侵犯社会公益的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情节简单轻微的犯罪案件的追诉权则由被害人行使。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因为重婚案件不仅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它破坏了公民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给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及其子女造成伤害,而且侵犯了我国婚姻法所保护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严重败坏社会道德风尚,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故对重婚案件的审理应区别于一般的自诉案件。 (四)重婚的管辖问题: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责任,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基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更为适宜”应理解为更为有利于被害人起诉,在重婚案件中,被告人居住地应包括有重婚犯罪行为的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各重婚犯罪行为地。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被害人选择其中之一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而不应互相推诿。对被告人多处重婚,被害人向多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自诉的,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其它已受理的人民法院可将案件移送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若从法院的角度来理解“更为适宜”就易导致管辖权的互相推诿,若从被害人的角度出发来理解“更为适宜”,及时受理重婚案件,则不仅便于重婚案件被害人及时行使自诉权,而且可以避免管辖权的推诿,提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还有可能防止和制止因重婚纠纷导致的一些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 三、重婚的横向思考 (一)重婚在不同的部门法中的比较: 重婚在婚姻法和刑法上都是被明令禁止的,在主观方面当事人都表现为故意,都是明知一方或者或者双方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进行生活。他们重婚破坏的对象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合法婚姻关系秩序。而且在社会危害上是一致的,这些重婚都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但是两者对于重婚的规定和处理也都存在着诸多的不同: 第一,《婚姻法》与《刑法》对于重婚惩罚度不同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重婚是另一方诉请离婚的法定理由,《婚姻法》保护的是公民合法的婚姻关系,这就决定了《婚姻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婚姻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婚姻家庭法》中对于重婚,主要是制止其存续,使其不能继续破坏社会主义婚姻秩序,要求重婚造成离婚中的过错一方给予无过错一方损害赔偿。而刑法对于重婚的要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婚姻法》与《刑法》关于重婚的主体不同《婚姻家庭法》的主体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自然人,刑法上除了这种人之外,还包括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刑法对于破坏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当事人都进行追究责任,而婚姻法仅仅是保护婚姻秩序不被破坏。 第三,《婚姻法》与《刑法》关于重婚的范围不同《婚姻家庭法》对于重婚认定的范围相对比较广,只要是破坏了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形成法律重婚或者事实重婚,都认为是重婚。而刑法上对于相对比较严重的以重婚罪论处,而一些社会危害小、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重婚。对于那些因为胁迫、违背自身意愿,或者由于特定原因而重婚行为的不以重婚罪论处。 (二)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的比较: 在比较重婚和事实重婚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事实重婚和法律重婚的概念。事实重婚是指一方或者双方现存婚姻关系尚未终止,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被其他公民所认可的婚姻关系,发生重婚关系的双方并没有在国家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没有采取骗取的手段登记、领取结婚证。法律重婚则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关系尚未终止即采取欺骗手段进行登记、领取了结婚证而成就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显著不同点在与是否采取欺骗手段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在主观上,法律重婚有着更强的犯罪故意,在了解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为了使他们的非法的同居关系为社会所接受。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欺骗,从而在国家登记机关拿到结婚证,达到他们的目的。 从一般意义上来看,它们发生的环境一般有所差别。事实重婚往往出现在交通相对闭塞,积极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在一些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律登记制度还无法很好贯彻的地区,事实婚普遍存在,事实重婚隐藏其中,更难于被发现。而法律重婚多出现在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管理组织比较健全的地区,因为意识、经济、管理严格等多方面的原因,促使当事人采取欺骗的手段去的结婚证。 其三,这和当事人也有很大的关系,法律重婚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往往有一些法律知识,为了维护他们之间非法的关系,他们考虑到要有证明他们婚姻关系的国家证明。而事实重婚的双方,往往文化素质比较低,对他们之间的非法婚姻关系采取顺其发展的态度。 (三)事实重婚与同居的比较: 重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事实重婚,而事实重婚中,就是当事人之间没有去骗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被人民大众所认可的婚姻关系。它与现在社会中的同居有很多相似之处,那到底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对他们的研究也有利于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重婚与一些不正常的两性关系的区别。 这里所谓的“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并没有依法缔结正是的婚姻关系而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它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双方均为无配偶者的同居。其中有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仅以一种单纯的同居关系或者以“试婚”为名义的同居,另一种是双方以夫妻互待的共同生活。另一种是有配偶者又在婚姻关系之外与他人同居。 对上述各种“同居”应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没有配偶的一男一女出于自愿而同居生活,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这种社会现象之所以存在,主要是社会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些人对待两性关系采取了轻率放任的态度。虽然这种行为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容易产生各种纠纷,侵害有关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同居而没有财产或者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它就只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减少以至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依靠道德制约和行政规制。如果因为财产或者未婚同居生育的子女抚养而发生纠纷,首先应当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没有配偶且又没有婚姻障碍的一男一女以夫妻互待同居生活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又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如果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因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解决。如果因为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应按一般财产关系处理,即同居生活其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应按个人财产对待;同居生活期间,因为共同生活和经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非法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根据互相扶养的具体情况,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的适当的遗产。 修改后的《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必要时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如果属于包养暗娼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对配偶他方或者子女、父母有遗弃、虐待行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基层组织予以劝阻、调解,或者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干预,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配偶要求离婚以及请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四)国内外对于重婚问题的比较: 重婚,多重婚在美国大多数州都是无效婚姻,而且州刑法对重婚亦有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确认一夫一妻制的司法判例是在1878年。最高法院在审理摩门教徒雷诺兹的案件时,认定雷诺兹犯有重婚罪,因为他同时娶了几个妻子。雷诺兹称,根据摩门教教义,上帝要求其信徒实行多妻制,在某些情况下,不娶多妻还会被罚入地狱。最高法院为此宪法第1修正案:法律可以干预宗教活动,当宗教与法律发生冲突时,以法律为准。故雷诺兹犯有重婚罪。 多重婚是指一个男人或女人在同时有几个配偶,而重婚是指在前婚未解除时又缔结第二个婚姻。传统上,州的重婚法对承担刑事责任不需要有特别的故意,但是现行的刑法和几个最近的判例要求有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为了防止善意相信他方配偶已经死亡的无辜者婚后违反州的传统的重婚法,许多州制定了被称为“EnochArden”法令。这一法令规定一段时间后,一般是5-7年,配偶一方就可以以失踪一方已经死亡为由再婚。然而,这一法令并不能使后婚有效,它只是是重婚者不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美国绝大多数的司法部承认重婚和多重婚的法律效力,还是有些州通过推定婚姻实际上不承认重婚和多重婚,,并在法律上给予保护。 虽然重婚和多重婚在绝大多数国家遭到禁止,但这种婚姻在穆斯林国家和非洲亚洲的一些国家依然得到认可。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原因这一现象已日益减少,但仍然有专家认为,重婚和多重婚有利于道德和法律。其理由有以下四点:(1)多妻是宗教赋予男人的特权;(2)多重婚在妻子不育或不能多育的情况下,允许丈夫多妻以生育子女,同时又不离弃第一个妻子使其流离失所;(3)多重婚可以防止不道德行为。例如嫖妓,强奸,通奸以及在许多西方国家存在的高离婚率;(4)在战争和灾难期间,多重婚可以保护寡妇和孤儿。 四、重婚的纵向思考 重婚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文明问题。在阶级社会中,男女间的地位一般难以平等,重婚往往被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或诏令所允许;另外在社会不发达的阶段,一个人有两个以上的配偶被普遍所认同,只有随着人类逐步走向文明,重婚禁止才能被人们普遍接受。 (一)在原始社会时期 母系氏族社会中女子在社会生活中占统治地位,在这个阶段普遍采取走婚,原始的婚姻还没有形成,所以更谈不上重婚问题。父系氏族社会中男子地位由原来的从属上升为统治,原始的人类“占有思想“使得那些在氏族公社中有地位的男性以拥有更多的妻子作为自己地位的体现。重婚多婚乱伦现象严重,婚姻基本上表现于混乱。在这个时期,掠夺婚盛行,掠夺婚又叫抢婚,是指男子以暴力劫夺女子为妻的婚配形式。他最早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从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转变的过程中。 这是由于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极端低下,人类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迫切要求有更多的劳动力。在这个阶段,走婚或者多婚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人类数量的增长,虽然原始野蛮,但是是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的。掠夺婚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末期,当时婚姻制度正在往一夫一妻制转变,从人类文明的角度是进步的,相对于原始的混乱婚姻制度,这种制度野蛮,但是一种观念进步。抢到的妻子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能被他人所侵犯,这是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出现的产物。 (二)在奴隶社会时期 夏、商、西周的婚姻制度基本上是在礼的规范指导下形成的,主要体现的是宗法伦理道德精神和男尊女卑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虽然实行一夫一妻的原则,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这一原则对各级宗主贵族而言是没有约束力的,他们之间广泛盛行一夫一妻制形式下的一妻多妾制。 (三)封建社会时期 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基本上延续了奴隶社会的婚姻制度,有创新也基本上都是程序上的。在这个时期,婚姻家庭的法律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男尊女卑、维护家长权利和亲属等级关系、实行等级内婚等。在中国宗法制度下,礼制和法制都要求“男不亲求,女不亲许”,必有“主婚”和媒妁才能成立婚姻;实行“一夫一妻”;要求女性服从男性,在夫妻关系中,“妇人从夫,无自专之道”;强调“人各有偶,色类须同”,严禁良贱为婚。 (四)资本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建立以后,提出了一系列反对封建主义制度,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婚姻家庭法律原则,包括个人本位、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等。但中国封建的土地私有制使得这种婚姻制度很难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就是在资产阶级内部,象官僚资本家买办资本家等也都是封建主演变而来,他们依旧是沿袭旧的婚姻制度。即便是新兴的资本家,养小妾现象也很严重。 (五)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婚姻以男女双方的感情为基础。恩科斯曾经指出,“按其本性来说就是排他的”,因此,“以为基础的婚姻,按其本性来说就是个体婚姻”。在我国,一夫一妻原则意味着一个人在一个期间内只能有一个配偶,不允许任何多偶关系的存在。重婚被法律所严格禁止。重婚行为人要承担形势和民事的法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是一种婚姻家庭领域的犯罪行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重婚是另一方诉请离婚的法定事由,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重婚是一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在现代文明社会里,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不允许。因为其一方面破坏了一夫一妻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破坏了家庭幸福,侵害了广大弱势群体的权益,另一方面遗留给社会种种问题,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重婚是一种犯罪,打击它是社会主义秩序稳定和保障,是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 法律认识论文: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的认识论之思 摘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的关系问题,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为理论指导,阐释法律意识的内涵与特点。研究考量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存在法律基本知识不足、观念陈旧、法的心理因素与自我控制力不足等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这些问题作了社会、学校、学生3个层面的成因分析;政府、社会团体和家庭应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创造条件和保障,营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学校应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纳入到教育教学中,推动法律教育教学方式和内容改革,并用社会实践来强化法律意识;大学生应发挥主体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端正法律态度,在实践中深化法律意识,处理好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些方面,就是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认识论路径。 关键词:依法治国;大学生; 法律意识培育; 认识论;法律实践;法律态度 全面依法治国是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全面依法治国的逻辑要求和实践期待是要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指出:“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1]法律意识是法治社会中公民的基本素养,只有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才可能使遵法、守法、用法成为人们的理性追求和自觉行动。新时代大学生承载着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民族使命,发展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这一代大学生的责任担当。但我们不能不看到,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法治国家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偏失,与国家对大学生的“角色期待”还有着不小的距离,在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上还存在一定的表象形式和经验形态。“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2],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亟需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武器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出现偏失的主客观因素,并以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价值原则,从认识论视域建构解决路径,以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和践行。 一、法律意识的内涵和特征(一)法律意识的内涵 对于法律意识的概念,1984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对法律意识的解释是:“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3]随着法学研究和实践的深入,法理学家沈宗灵在1994年主编的《法理学》中指出“法律意识,泛指人们关于法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其含义相当于我国日常生活中所称的‘法制观念’,但主要的是指反映对现行法的态度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4]这一界定成橹髁餮说被法学界所认可。近年来,法学界对法律意识分别作了结构学、心理学和与法的关系学多方位的研究,但总体来讲,法律意识蕴含了较为丰富的内涵,一是人们对法的认知领域,即对法律的知识的掌握、了解,对法律认识形成的思想、观点;二是人们对法的心理状态,即“法律意识主要指人们对法律现象内在领悟及领悟到的感觉、知觉、观念、态度和情感等心理观念因素”[5];三是人们对法的行为评价,即是对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涉及法律行为的判断和价值评论。 (二)法律意识的特征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个专门化分支,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也具有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与反作用力的属性,这种属性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一是法律意识有着自身的形成发展规律。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通过在法律及其法律意识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反复的矛盾运动中不断提升和跃迁,进而不断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以指导主体的法律行为。二是法律意识同各种形式诸如经济意识、政治意识、道德意识、文化意识等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构成一个反映社会存在的总的社会意识形态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种形式的意识形态都是相互联系着的。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它所调整的指向是非常广泛的,由此形成的法律意识必然反映各种社会关系,因而法律意识同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意识之间的关系是广泛而深刻的,表征出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性、渗透性、影响性。三是法律意识的反作用力。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由社会存在的物质运动形式所决定的,社会活动尤其是物质生产活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人们的社会实践必然是在人们一定的社会意识支配下进行的,社会意识对实践的指导性印证了社会意识的能动的反作用性。法律意识通过法律实践活动表征出对现存社会的认识与改造。它的反作用力所形成的价值生成性主要体现对法律在推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作用、特征、规律等方面认知的进一步深化。同时,通过法律意识去规约人们的行为并形成一种遵纪守法的理性自觉,以法律意识去指导法律在法治社会中发挥教育、惩戒的作用,保证社会良好的秩序和和谐的局面。 二、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的 问题考量及其认识论分析根据对法律意识内涵以及特征的分析,可以得知法律意识的偏失必然会影响人们法律思想和法律行为。对其进行客观的考量和透视,以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分析,是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逻辑起点。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的问题考量 第一,法律知识匮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本身是对法律意识的一种衡量。“就法与法律意识的相互关系而言,法是第一性的东西,法律意识是第二性的东西,法律意识应当是法这一社会现象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和映象。”[6]当前,大学生整体上法律知识匮乏,了解掌握的不多。一方面,由于大学生“实用主义”的作祟,认为专业课是将来安身立命之本,法律知识对自己遥远,只要自己不违法,学习用处不大,因而,在法律知识学习中投入不够,精力不足。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法律知识学习中,非法学专业大学生课堂上所学的法律知识仅见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后3章,而在学习中,大学生比较多的重视和自己相关的具体法学习,例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对于宪法以及其他法律精神的学习不够重视,直接导致法律知识的储备不足。在涉及权利与义务时,大学生既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不能用法律规约自己去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柳倩宇在对中国23所高校的大约2 000多名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进行的问卷调查中,当大学生被问到“您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吗”的问题时,55.9%的人选择了“大体知道,但不很清楚”;32.3%的人选择了“知道,我的行为就是根据这个来确定的”;其他则分别选择了“我只要知道不犯法就行了”(7.0%)和“不知道”(2.4%);个e人没有选,可视为不知道[7]。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清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可见一斑。还有的大学生因对法律的无知做了违法的事情。 第二,法律观念陈旧。法律观念作为法律意识的一种形式,表征了法律意识的强弱。当前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有所提升,但是也不能不看到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法律观念陈旧的现象。例如,大学生在日常的谈论中仍然存在“权大于法”的观念,认为法律是给老百姓制定的,只要有权就可以不受法律或者弱化法律的制约。与此相关联,也存在“人情和金钱大于法”的观念,甚至有的大学生可以列举他听到的甚至看到的类似现象。在这种陈旧的法律观念下少数大学生中竟然形成了“法不可犯但可违”的谬误,认为只要不触犯刑法,其他的法律都可在权力、金钱和关系的控制之下。针对“打赢官司靠什么”的有关调查显示,50% 的大学生认为要想打赢官司必须得靠关系,30% 认为应当有理有据,20% 认为应当找一个好律师[8]。 第三,法律心理因素矛盾。作为人们对法律现象内在领悟及领悟到的感觉、知觉、观念、态度和情感等心理观念因素的法律意识的表征之一,“法律心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法律实践紧密相关”[9]。当代大学生出现了法律心理因素的矛盾,具体表征在对法的知行观上。法的心理因素是对法律知情信意行的心理过程,一般情况下人们的知情信意行是一个不同心理因素的统一过程,然而大学生在这个法的心理因素过程中出现了矛盾,具体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对法律本身有一定的认知但并不认同,所以一俟遇到实际情况,其行为表现上就很难与认知相契合,表现出 “知而难行”;二是对法律知识能够做到认知,也有一定的认同,但法律信念不坚定,在实践中不愿为,表现出“知而不行”;三是明明知道法律的内容和原则,但为一己之私利铤而走险,做出违法乱纪之行为,表现出“知而逆行”,反映出当前大学生法律心理因素矛盾下的知行不一。 第四,大学生犯罪时有发生。法律意识的最大特点在于反作用力,即对实践的指导。法律意识的偏失不可能对人们形成正面的规约和行为的指导,反而在扭曲的法律意识和错误的价值观导引下,还会出现“知法犯法”。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整体表现出犯罪主体多元化、动机复杂化、手段智能化、行为极端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等特点。例如电信诈骗案是2016年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治理对象,受害人多以心智不成熟的大学生为对象,而犯罪分子也包含了部分90后的计算机或通信专业相关的大学生,他们依借专业优势,但却目无法纪,以编造虚假信息来设置骗局,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原因的认识论分析 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的原因是一个多向度的综合,它反映在宏观层面是社会因素,中观层面是学校因素,微观层面是个体因素。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深刻剖析形成原因才能有效地培育和践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第一,宏观层面的社会因素。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这是认识论的出发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对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人是一种社会的存在,这种社会存在决定了人的存在方式和自我意识必然打上社会的烙印。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以来,市场经济的“双刃剑”也带来了一定的负向价值,“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大学生的个人价值取向总是受制于社会的价值取向,当社会非主流价值坐标发生震荡会引起大学生价值取向的困惑乃至错位。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偏失毋容置疑是受到了具有否定意义的社会现象和社会思潮客观存在的影响。 第二,中观层面的学校因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致无穷”[10]。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也经历了认识论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承担着重要的教育责任。反思学校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上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法律知识的理论教学上缺乏针对性。理论教学没能很好地联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实际,而这种实际就是大学生法律认识的感性认识,这样的理论教学使学生感到“空”,而在理性提升阶段由于呆板的教学方法使学生难于做到理性的深化。二是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出现一定的断层。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偏失很重要的因素是缺乏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活动。法律实践观对于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它是法律意识完善的本质特征。然而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很少能参与法律实践活动。三是法律意识培养过程中没能掌握很好的科学方法。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工具,其存在的价值在于它是认识论的武器和方法[11]。当前学校在法律意识培育过程中出现了与认识工具即科学方法的疏离。主要表现在法律意识的培育缺乏整体性,简单地将法律知识作为一门理论课对待,未能很好地做到把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育与全面依法治国联系在一起,与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联系在一起,使得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缺乏高度。再是法律意识的培育未能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在理论教学和相关活动中也未能调动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这些学校因素也导致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出现一定的偏失。 第三,微观层面的学生因素。大学生是法律意识培育的主体,主体的因素在法律意识培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偏失的自身原因主要是在法律认识上的问题。当今许多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仅处于感觉、知觉、表象的感性认识层面上,只是将法律所直接反映的表面特征与外部联系进行思维上的简单处理,并没有将这种感性认识跃升为理性认识阶段。其表现形式一是简单地看到社会负面的局部现象,进而以偏概全得出“学法无用论”,因而仅停留在一般的感知阶段;二是将法律知识作为一门书本理论去学习,而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应付考试;三是完全凭兴趣出发,即对自身感兴趣的法律条文也只是一知半解的感知。这些认知上的问题究其原因是未能把法律意识的培养与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联系起来,未能与自身培养目标和历史的任担当联系起来,因而缺乏法律意识的培育动力和目标,其逻辑运演必然造成法律意识的偏失。 三、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 认识论路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指出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与其他事物相互关联。“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12]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因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必然存在整体性运作的效应。 (一)营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作为社会存在的大学生,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有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 第一,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取信于民。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逐渐营建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以正能量的社会价值取向引导大学生个体的价值取向,使得大学生在社会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第二,作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要联手学校进行大学生法律教育,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创造条件和提供保障。“2003 年 3 月 28 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 10 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研究大学生违法和犯罪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13]从而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走向了社会。另外司法部门要创造条件在司法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大学生参与有关的司法活动,例如出席开庭审判、开展司法宣传等活动。 第三,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律教育格局。其具体分别为,政府主要由学校所在社区、家庭可由家长委员会代表、学校由职能部门成员共同组成。由政府牵头不定期开展情况通报、问题分析、宣传教育等工作。社会、学校、家庭要构成“三结合”的综合力量,统一协调、分工合作、各司其责,使大学生在任何活动场域内都能学习、感受、体验到法治思想的教育、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加大学校教育培养力度 学校是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主渠道,要在总结以往培育的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和创新性,从而有效地开展法律意识培育工作。 第一,学校应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重新定位,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参数纳入学校的整体教育教学中去。将法治现代化理念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创新高校法治教育体系,将其蕴含于学校规划设计、教育内容、日常管理、学校文化等体系中。同时,学校要加大依法治校的力度,建构依法治校的有效机制,明确大学生的义务和权利,关心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要营造浓厚的法治校园的氛围,使得学生在校园里就能感受到法治精神的熏陶,得到法律意识的培育,得到法律思想的实践。 第二,加强教育教学的改革。大力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尤其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一是采用互动式教育法。高校教师需要自觉成为具有有效传播力和引导力的“法律意见领袖”,在思政课课堂教学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提升大学生课堂的整体参与度,发动学生共同挖掘网络中关于法治的资源,在开放性的环境中共同探讨和交流。二是采用典型案例教学法。教师和学生可以将自己身边所知晓的法律案例搬入课堂,以典型案例带动教学,使大学生在身边发生的实际案例中,得到启发和教育。三是采用模拟教学法。可将有关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生活相关联编成“小品剧”,由学生扮演相关角色,来演绎和诠释教学内容,把日常中生活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案情搬上课堂,使学生在形象化的感受中得到领悟、受到教育。另外,要将法治思想和法治信仰蕴含在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之中,可开设“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法律与人生” “中国法律史”等选修课,指导大学生在履行“三观”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 第三,积极有效地开展网络教育。在2016年12月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要用互联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互联网的亲和力。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建立校园网络直播的法律小课堂。可设置“法律理论热点”“法律咨询和答疑”“法律案例分析”等栏目,安排校外专家和校内老师事先录制或者现场答疑。学校可以开设网络培训班,对学生进行技术培训,学生可使用个人的专属账号,在课余时间进入校园网络中进行学习。学校可定期进行学习成果展示以及在线测试并对成绩优异者进行奖励,每一学期进行总结。这样随机且生动活泼的网络式学习有利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第四,强化法律意识培育的实践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揭示了人的意识必须通过社会实践来实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及其最终结果在于应用,即将法律意识转化为法律行为。学校要充分把握认识的辩证运动规律,强化大学生法律实践,为此要做到将法律实践成为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社会实践可设“法律实践社会行”, 组建“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服务等援助工作,做到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使得学生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城市和农村中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普法宣传,参与有关的法律活动,并将法律实践的成绩计入法律课中去;也可以设立校外“法律实践基地”,与当地的司法机构建立合作协议,学校可以主动联系相关单位或者人民监督员。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前往当地的高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应主动开展“校园法律文化活动”,以贴现实、多样化、广参与为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文化活动,构筑孕育法律意识的校园文化和培育氛围,组建大学生法律社团,开展演讲和辩论比赛,开设模拟法庭,使学生身临其境地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来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凸显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主体性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揭示了只有坚持实践的观点,才能正确地理解认识中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在法律意识培育过程中,大学生是认识的主体,这里特别强调大学生的主体特性。主体间性哲学观扬弃了传统“主客二分”的哲学观,确立了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是主体间的关系。受教育者大学生不纯粹是知识和品行的接受者,而成为学习和实践的主体。大学生在实践中将法律认识进行“物化”,进而再以对象化的活动方式在实践中进行深化,并指导实践。在全过程的认识论发展里,大学生应发挥主体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成为有法律信仰、法治精神的人。 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第一,需要主体端正态度、深学笃用。“态度是一种最低要求最高标准的法律意识”[14],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务必将端正法律态度作为核心要义。要把法律意识的培育和成为社会主义可靠的接班人、合格的建设者的成才目标联系起来,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担当联系起来,要深刻认识现代人必须具备健康、正确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做事的现念和对法的价值追求,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理性自觉,主动地去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第二,要依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握法律认识全过程的规律。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各环节中学习新知、形成认同、努力践行、勇于创新,不断提升大学生主体自身法律意识。第三,正确地处理好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不仅要让大学生充分认识到自己享有的权利还要明确应尽的义务。学校要正确引导学生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例如,学校内的人大代表选举不能仅仅给予学生投票的权利,需要让学生有知情权;学校邀请学生参加的会议也不能仅仅赋予学生的参会权,应该要满足学生表达自己意见的诉求;在评教考核方面还是与学生的对话中,都应该鼓励学生主动反映存在的问题等。 四、结语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工作对于建设法治现代化国家而言是一项不容忽视的教育工程,为此必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视域下提高大学生主体的法律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法律观念、培育法律信仰、增强法律素质,并且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充分地将法律意识转化为实践的动力。另外,高校教育工作者需要及时转换传统的灌注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审时度势地站在大学生群体的视域下分析法律意识的认识出现偏差的主客观因素,深入研究大学生法律思想观念体系的现状,从而以系统化的解决路径来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观,用新理念迎接新状态。 法律认识论文:浅谈法律谈判认识的现实意义 【摘 要】法律谈判是由双方当事人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解决纠纷的一种非规范性纠纷解决方式,它是建立在意思自治基础上进行来取得最大利益的博弈。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种,法律谈判以高效率、低成本、专业性、和解性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逐渐被社会认可。本文从分析法律谈判的理论基础入手,重点从当事人的角度阐述其利弊,从而使社会对法律谈判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为研究非诉讼解决机制提供新的视角。 【关键词】法律谈判;认识;意义 法律谈判,就是谈判双方或多方围绕同一话题,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共同提出一种解决理由最佳方案的过程。在法律谈判中,律师利用谈判技巧,再借助其职业技能,与对方进行磋商。法律谈判中,双方当事人合作与竞争并存,不仅有各自的利益取舍,还有共同的利益追求,一致的目的就是争取庭外和解。 一、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提高当事人的法律观念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有少数冲突通过诉讼解决的。并且,在诉讼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争议是通过谈判磋商化解的。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地冲突化解方式,必定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理论基础。关于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本文从以下方面简要分析:谈判律师利用了他的法律技能和技巧,并且从专业的法律角度与对方谈判。所以,谈判律师在妥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同时,能够有效地灌输、强化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在一些纠纷中,还能使当事人了解并注意善良风俗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 二、法律谈判可以充分反映当事人意志 法律谈判以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它无疑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优选择。对于很多缺乏法律知识和谈判经验的当事人来说,谈判律师也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只要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够真实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可以委托谈判律师为其争取利益。一名优秀的谈判律师,应当最大程度地做到让当事人的自由决策体现在谈判的每个环节和过程。所以,法律谈判的每个阶段,其实都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反馈。 三、法律谈判既能减轻当事人压力,又能有效地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法律谈判是在求同存异、实现双赢的最终目的下,考虑如何将时间、精力、费用等成本降至最低的同时,探索化解冲突的最适宜方式。正是因为法律谈判的这种优势所在,使得许多民事纠纷不经诉讼程序便得到妥善的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谈判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很大程度上减轻司法机关日益严重的案件负担。 四、意思自治,发挥当事人主义 法律谈判以沟通协商为前提,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纠纷解决模式的过程,是当事人自治为理论基础的一种纠纷解决模式。当事人自治原则是指当事人有选择的自由,这种选择自由不仅包括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承受上,也包括纠纷发生后双方对处理纠纷的方式的选择上。法律谈判中以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为主要内容,当事人在律师详细告知案件具体进展下享有充分的选择权。在谈判预备时,律师在对案件的法律冲突焦点和证据强弱评估之后预测案件的发展情况,向当事人列出最有可能的案件结果,由当事人选择自己更为满意的一种结果后,最终由律师制定相应的谈判方案。在谈判过程中每一个谈判环节的发展律师都必须详尽的告知当事人,律师的每一次要求和妥协也都基于当事人的同意和授权,当事人在整个谈判中无论对于谈判方案的选择还是谈判中采取何种举措都处于主动地位。在双方律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执行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依照协议进行商议,其执行的灵活性较诉讼的强制性来说更能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 五、实现诉讼与非诉解决方式的自由过渡 诉讼因其程序的合法性,国家强制力保障等优点成为争端解决的主要方式,但诉讼严格的程序化要求使其自由价值的实现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调解在成本、程序、周期等方面有显著优点,但因其调解结果以当事人共同认同感为基础,以道德为约束,具有结论与执行的不确定性,一旦当事人不再认同调解结果,就需转入诉讼程序,效率相对于直接诉讼反而更低。 法律谈判由于其程序的规定实现了诉讼与调解的自由过渡。法律谈判分为诉前谈判和诉中谈判。诉前谈判是指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当事人约定避开诉讼进行和解。诉中谈判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到某阶段时,当事人双方认为不必要进行诉讼转而进行谈判。诉讼中谈判根据当事人的需要由诉讼程序转为自由协商,尊重当事人意愿,权利执行也得到保障,同时法律谈判通过处理不必要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分流法院压力,节约了因诉讼而产生的配置司法人员、按照诉讼程序等产生的司法成本,为司法改革提供了一个稳定发展的时间和环境。 六、法律谈判的和解性与保密性 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许多当事人非常注重信誉和社会地位的保护,隐私显得尤为重要。诉讼中案件以公开为一般原则,以不公开为特殊情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公开判决,因此无法为当事人的隐私做全面保障。法律谈判仅仅是当事人及其律师之间根据争议焦点进行讨价还价,不涉及第三方,其谈判程序的非公开性使得大量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民事纠纷在不透露给公众的情况下秘密解决,因此,非正式的法律谈判符合保护隐私的需要,有效的减轻了双方当事人可能面对的舆论压力,更容易被人们选择。在法律谈判中双方律师基于道德诚信、互相信任、以和为贵的思想通过理性的协商、交流、对话,避免当事人情绪主导处理结果,针对于诉讼中利益的对抗性与态度的敌对性有利于缓和其带来的相互之间的不信任与社会关系的紧张。法律谈判的推广改变了当事人对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的传统思维模式,促进司法观念的变革,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同时保持双方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带来双赢的结果。 综上所述,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高度的法律化一定离不开道德的支撑。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必将对社会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并不完善,必须深刻认识到二者的不同,并在二者的不同中寻求更多的一致性,以达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这是法治的发展,也是时代的呼唤,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农业销售论文:“互联网+农业”模式下返乡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发展之路的路径探索,基于靖州杨梅销售的调查 摘 要:在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引领下,农民工返乡创业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社会发展中一个特殊群体,逐渐引起普遍的关注,但是目前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多集中于教育、成长环境、融入城镇等方面,很少将其作为一个创业群体。本文结合结合湖南省靖州县特色农业资源,研究湖南省靖州县新生代农民工利用“互联网+农业”模式返乡创业的优势与不足,探索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之路。 关键词:互联网;新生代农民工;创业 一、特色农业助力当地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 (1) 建设特色产业新业态。按照“山上建基地、山中建庄园、山下建景区”的发展理念,该把坳上、艮山口4万亩杨梅核心区建成一个自然的生态博物馆。山上按照“种植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公司化”的要求,新建和改造高标准杨梅果园,建设杨梅品种园。果园里新建了游步道、停车场、观光车道等各种休闲观光旅游设施,把整个基地建成一个开放式的大公园。山中建杨梅酒庄,近三年来新建了一品东方、圣仕百诺、青龙界等六大杨梅酒庄,集杨梅果酒加工、产品研发、参观品酒、杨梅历史文化体验、休闲度假旅游为一体。 (2)打造产业加工新园区。杨梅生态产业园区,实施“113651”计划,建设1个杨梅生态博物馆,1个杨梅科研中心,发展10万亩杨梅鲜果、万亩杨梅绿化苗木、千亩杨梅良种果苗3大基地,建设6大杨梅酒庄,发展50个农家旅馆,打造10个苗侗风情团寨。三是甘太综合园区,重点发展竹木精深加工。2014年,新入园企业4家,园区企业总数达30家,实现税收8556万元,增长27%。 (3)推广现代农业新技术。重点实施茯苓GAP基地认证、茯苓GMP生产、茯苓系列产品研发、杨梅保鲜技术、山核桃早实丰产技术、杂交水稻高产攻关等10项科研项目。 二、互联网+特色农产品的有机结合 建立了专业“互联网+农业”创业模式的专业引导机构。靖州县建立了独立的专业性的创业机构――喜乐购互联网电子商务协会。该协会成立于2016年3月16日。是在国家“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下通过对传统市场的广泛调查、研究,对电子商务模式的深度研发而形成的新型电子商务企业。 在公司运营方面,改变了传统依托线下销售的方式,改为线上线下联合供销的新途径,以互联网为沟通客户联系客源进行销售为主线,下线主营互联网培训、农产品收购、仓储,线上线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打造农产品销售的新路径。靖州是中国杨梅之乡,杨梅是靖州的特色农产品。帮助梅农销售杨梅,为当务之急,喜乐购公司通过2016年的努力,把靖州杨梅销往长沙、株洲、湘潭、北京、桂林等大中城市,实现了互联网带动农产品的销售,摆脱依赖传统单一的销售模式。 在公司宣传方面,不仅依托互联网强大的宣传功能,还将资源与各广告媒体渠道资源进行了有效的对接,在2016年杨梅成熟之时,与湖南电视台《天天向上》、《火星情报局》等电视媒体助农销售节目合作,公司与“快乐购”“淘宝馆”及各大电商平台联系销售靖州农产品。同时该公司投资拍摄了,靖州首部微电影《杨梅之恋》该部电影以爱情为主线,将“靖州杨梅”与该县主要的风景名胜及风土人情完美结合,从而将靖州的自然景物和人文生活综合展现给广大网络观众,《杨梅之恋》――获得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让广大群众,了解靖州,喜爱靖州,也了解靖州有这么一帮创业青年 三、高层领导的大力支持与积极推动 (一)进城务工人员的有效管理 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全面做好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靖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结合本县实际,明确了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并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拓展务工人员就业渠道、提升惠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务工人员面临的问题,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其主要做法是建立健全劳务市场信息网络,加强与各类技能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和中介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为务工人员提供准确、及时、便捷、可靠地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设立服务联系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二) 重视对农民工的创业培训。近年来,靖州人社局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创业就业 ,针对这一群体接受新事物快、学习能力强、创新潜力大等特点,人社局组织了多次培训,仅2015年,开展创业培训4期,培训346人,并进行1期后续服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笔,利用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项目,邀请省内知名高校科技专家来靖给乡村种植大户举办特色产业技术培训班4期。在2016年上半年,人社局新增各类创业主体674个,完成任务数的74.9%,带动城乡就业人数1221人,完成任务数的96.9%(其中带动城镇就业691人,完成任务数的109.7%。 四、新生代农民工创业条件日趋成熟 (一)创业主体的自身具备较好的基础条件。 年龄结构上的年轻化、文化程度的普遍提升,他们更早接触互联网,接受能力强,同时也为其理解相关创业政策奠定了基础。 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获取成本的降低使得各种信息网络技术在社会上得到充分利用,这种趋势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也蔓延开来。大多数受访者都表示除了通过亲戚朋友的介绍外,平时主要都是通过微信、QQ、电视广告、就业创业网站等网络渠道来获取务工或者创业信息。 愿意在当地创业的受访者中,大部分都表示如果返乡创业,自己更倾向于选择农业及农村服务业,利用电商平台发展特色农产品。问及原因,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技术资源是返乡创业所需的重要资源和条件,而当前该行业在当地政策扶持力度大,邻近地区已有成功典型可供借鉴学习,且经济投入相对较少、补贴多,还可结合自家农业和人力资源,见效较快,市场发展潜力大。 (二)创业意愿强烈。调研结果显示,在靖州县或怀化市内务工的均只有15%;在怀化市外湖南省内务工的有20%;而在省外务工的人员达到50%,且集中在广东省,其中广州、中山两市的务工人员共计达35%,此外,武汉市、成都市也有分布。 大部分愿意或者已经在创业过程中的受访者,反映其外出务工期间并没有获得足以支撑其创业的资金,资金积累少,且认为工作的辛苦程度与报酬不成正比。而文化程度较高的、资金积累较薄弱的受访者更愿意在外务工,通过总结和分析,这种情况大致归结于两点原因:一是文化程度较高者一般工资相对较高,务工风险更低、更为舒适、更有保障;二是由于务工所收获的薪酬较低,工作繁琐沉闷,抑制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劳动者务工期间的成就较少,因此创业所承担的机会成本更少。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农业销售论文:俄罗斯农业出口收入已超过武器销售收入 本刊讯 (记者 牟倩影报道)俄罗斯对欧盟实施粮食出口禁令和卢布贬值使俄罗斯本土农作物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俄罗斯农业因此取得显著发展,而且,去年俄罗斯农业出口收入首次超越武器销售收入。 据报道,俄罗斯农业自1991年苏联解体以来一直处于下降状态,投资者都纷纷回避这一行业,在这期间,俄罗斯损失了将近3500公顷耕地,面积相当于整个德国国土,然而,这种情况在2014年俄罗斯实施应对西方制裁的措施后得以扭转。 据称,近几年来,与世界整体趋势相反,俄罗斯农业在国家经济中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据报道,过去六年间俄罗斯的谷物产量一直呈增长趋势,俄罗斯农业部称,今年的谷物产量预计将会到达1.1亿吨。另外,2015年俄罗斯还取代美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小麦生产国和出口国,目前俄罗斯的谷物出口量达2250万公吨,预计到2016到2017财年还会上升450万公吨。美国农业部也称,今年俄罗斯的小麦出口量将会超越欧盟。此外,俄罗斯已同埃及签订了向其出口12万吨小麦的协议,并将于不久后向中国进行小麦出口。 卢布贬值也让俄罗斯农业受惠,因为这会让在俄罗斯本土成长的庄稼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俄罗斯总理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称,俄罗斯正在重拾世界粮食市场主要供给国的地位,俄罗斯农业部部长亚历山大・特卡乔夫也预测,农作物将成为继能源之后俄罗斯第二大出口对象。 农业销售论文:农业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助力鲁甸地震灾区花椒销售 花椒是云南鲁甸的特色产业,也是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然而,8月份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让鲁甸数万亩花椒受损,道路的毁坏让熟了的花椒缺乏人手采摘,缺少人员前来采购,当地花椒成熟转红,亟待销售。 农业部得知这一消息后,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立即启动应急促销机制,防止鲁甸花椒销售难度进一步增大。为此,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联手云南省农业厅,8月26日在鲁甸共同举办了鲁甸地震灾区花椒赈灾购销对接会,有8个省份30名经销商和用椒企业参会。 “此次震区灾情严重,预计鲁甸县经济损失高达155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2亿元,农业部在这个时刻组织此次活动,目的就是通过义举,援助和帮助当地农民,让地震对他们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小,我们希望供需双方积极洽谈、真诚合作、增加购销数量,帮助灾区解决花椒销售问题,也希望供需双方以此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为灾区花椒产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流通促进处处长张国对记者说。 8月26日一早,经销商们便乘车到地震震中鲁甸县龙头山镇考察光明村花椒生产基地、昭通大成公司龙头山镇骡马口花椒收购点,在那里,经销商们仔细考量着花椒的质量。有的经销商用手捧起已经烘干的花椒,用他们敏锐的嗅觉体会花椒的麻味是否纯正,时不时地还吃上一两粒;有的经销商则仔细聆听着当地种植大户对鲁甸花椒优势的讲解,偶尔还会提出一些问题。 经了解,目前鲁甸县现有花椒种植面积22万亩,花椒种植户4万户,椒农17万人,预计2014年底,干椒产量将达到6750吨,产值达5.4亿元,其中震中龙头山镇目前种植花椒7.6万亩,当地有三分之二的农户,以花椒为家庭的增收致富主要来源。 “我们既然来到这里,打心里就是想帮助这里的灾民,但同时我们也是商人,能否购买最终还是要看花椒的质量和价格。”长沙高桥大市场经销商刘定科对记者说:“但通过上午的实地考察,鲁甸花椒颗粒大,麻味纯正,下午的对接会我一定会多签订一些合同。” 当日下午,鲁甸“8.03”地震灾区花椒购销活动在鲁甸县农业局正式举行,活动由农业部市场信息司流通促进处处长张国主持。鲁甸县农业局局长王富坤对鲁甸县花椒产业发展现状及震灾对花椒产业的影响作了详细介绍。花椒是鲁甸的特色产业,是当地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但在这次地震中,鲁甸花椒产业遭受了重大损失,其中毁损2万亩、严重毁损16万亩、轻微毁损3万亩。当地椒农和企业对这次对接活动抱有很大期待,昭通花椒产业商会会长、大成公司总经理赵孔发也就鲁甸县花椒收购、加工等情况作了发言,他表示,不赚农民钱,高价收、平价出,真诚与各位经销商合作,如有经销商愿意在鲁甸设点收购鲜椒,他将免费为其服务。云南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处长史琳表示,农业部组织这次活动及时务实,充分体现了对灾区的关心支持,他对来鲁甸参加对接活动的领导和经销商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之后,供需双方进行了认真的洽谈,详细了解供需双方的情况和花椒产品的品质等级以及物流情况,达成购买干椒意向340吨,总价值达3000万元,其中四川工商联川菜调料商会携金宫味业、盈宇食品等7家企业在前期已购买60吨的基础上,又增加购买干椒100吨,重庆五斗米、秦妈食品、刘一手火锅等6家企业决定购买干椒97吨,湖南长沙健晨食品、宁乡都友、长沙高桥3家企业购买干椒75吨。 对接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成果显著。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接下来农业部还会邀请更多的经销商加入到收购鲁甸花椒的队伍中来,通过大家的努力,为灾区解难。 农业销售论文:绝不姑息转基因粮食非法销售 日前,央视爆出的湖北部分地区非法销售转基因稻种事件,再次将转基因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引发公众和科技界热议,转基因种子泛滥和安全性问题,让挺转和反转双方都对此颇有微词。 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7月29日回应表示,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对转基因作物,无论是制种、试验还是种植,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批准,对个别公司或个人违规种植、销售转基因作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我国未商业化生产转基因主粮 据悉,目前我国并未商业化生产转基因主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要求,转基因作物需要取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入商业化种植。“迄今为止,我国批准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仅有棉花和番木瓜,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有大豆、玉米、棉花、油菜和甜菜5种作物。”这位负责人说,除批准了转基因棉花的种植外,进口的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油菜等仅限用于加工原料。我国法律规定,进口用做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不得改变用途,即不得在国内种植。我国至今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种植。 转基因大豆是我国进口较多的转基因品种。我国从2000年开始大量进口大豆,至2013年进口大豆达6338万吨,大部分为转基因大豆,全部用作加工原料,没有用于商业化种植。我国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其相关办法对进口转基因大豆进行了严格的安全性评价,获得进口安全证书的大豆及其产品是安全的。 相关业内人士曾表示,转基因水稻种子很可能在2001年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法》之前就已扩散。这说明立法滞后。再加上监管跟不上转基因水稻种子扩散的速度,才造成了今日局面。另据报道,目前“转基因成分”不在大米国家标准之列,这等于给了转基因大米商业化种植和商业化偷偷流通的机会。另外,转基因大米商业化种植后必然要进入市场销售,如从销售环节加强检测、监管,转基因大米就很难进入市场销售,没有消费自然就没有商业化种植。 也有专家认为,转基因大米一旦失控至少带来三大风险:其一,对公众食品安全构成威胁,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为忧虑和不满。其二,将对大米制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因为欧盟和很多国家都禁止含转基因食品流入。其三,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公信力造成损害。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总体可控 目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总体可控。据介绍,我国建立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管理规程,涵盖了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以及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根据相关规定,我国转基因生物研究与应用要经过规范严谨的评价程序。国家组建了由多学科64位专家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5个阶段,负责对转基因生物进行安全评价。这位负责人说,这次报道的Bt63转基因水稻虽然已发放安全证书,是安全的。但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除了要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外,还需要依法办理与生产应用相关的其他手续。如转基因农作物还要按照《种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品种审定和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后,才能生产种植。 据介绍,农业部每年都制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方案,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开展转基因成分例行检测和抽检,严把品种审定关,凡是要推广的品种,首先要申请品种审定,获得品种审定证书,然后才能制种和进行种子销售。凡是参加审定的作物品种,都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发现有违规情况,立即取消参试资格。对违规销售、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今年5月底,农业部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通知明确,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研发单位和研发人是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控制措施,杜绝非法扩散。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对转基因产品实行按目录定性强制标识制度。2002年,农业部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类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定性标识,其他转基因农产品可自愿标识。当前国际上还没任何国家对所有的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 农业销售论文:发展景观农业 1 紫鹊界紫米的基本概况 紫鹊界梯田位于湖南省新化县水车镇,雪峰山脉奉家山体系中部,总面积115.5平方公里,景区内有梯田8万多亩,主峰高程1585.2m,从海拔500m到1200m的山坡上有600多级梯田,约10多万丘,共计5.9万亩,其地势之高,规模之大,形态之美,堪称世界之最,正在申报吉尼斯记录。 紫鹊界紫米是一种罕见的碱性米,也称为紫香米、黑香米。生长在全国著名风景区紫鹊界梯田,米粒呈四色,以紫色为主,含有丰富的氨基酸和广泛的微量元素。在一颗稻谷上可以长出四种颜色的米粒,非常罕见。分别是紫,黑,黄,红,其中紫色的居多。紫鹊界紫米和市面上普通的紫米相比,颜色更加丰富,是天然弱碱性有机大米,其营养成分更高,因为人体自身存在着三大平衡系统,即体温平衡、营养平衡和酸碱平衡,其中酸碱平衡是指人体体液的酸碱度维持在PH值7.35~7.45之间,也就是说健康的体内环境是呈弱碱性的。紫鹊界紫米生长在世界5大梯田之一紫鹊界梯田上面,无法量产,弥足珍贵。 2 景观农业基本情况 2.1 独特的水稻生态环境 紫鹊界季风气候明显,雨水丰富。紫鹊界地处湘中丘林向湘西山区的过渡带,地形复杂,山峦高差大,四季分明,年平均降雨达1700mm。 受阳光充分沐浴,历年日照时数达1345.6小时。梯田遍布高达1200米的中低山、北东―南西向一面坡上,对面宽阔的锡溪河谷和平地丘陵地带。当地独特的花岗岩山体,形成优良的蓄水保水系统工程。其岩底坚实、少裂隙、不透水,土地系砂岩、花岗岩风化物发育成的黄沙土、红沙土、麻沙土,吸水性能好,土壤吸收雨水,又均匀均时渗出(经沙土净化后的水质呈弱碱性)。景区空气相对湿度很大。景区土壤富含各种矿物质,紫米本身呈弱酸性,若生长的土壤富含矿物质和灌溉的水质呈弱碱性,将使紫米酸碱度趋于中和或者呈现弱碱性。景区本身良好的自然条件(水、土、阳光)及最佳组合使其拥有着独特的“水稻生态环境”,可种植优质紫米。 2. 2“紫鹊界贡米”获得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2010年3月8日由国家农业部正式颁证,目前已获认证的稻谷产品仅只有3处:四川再生稻、重庆西南米、紫鹊界贡米(贡米:又称为紫米或紫糯米)。紫鹊界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以紫鹊界为中心的水车镇、文田镇、奉家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0°01′-110°52′,北纬27°40′-27°45′。 2.3 紫鹊界专业合作社保证品质 紫鹊界专业合作社探索现代种粮机制,实现了5大体系:粮食全产业链服务体系(科研、种子、化肥、农药、加工、粮机、贸易);科学种粮培训体系(传授种子、肥料、农药等粮食生产的科学知识);品牌化管理体系(制订品牌质量管理标准);粮食附加值提升体系(依托本身的科技优势);标准化生产体系(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监控有机种植条件)。合作社通过与紫鹊界农户合作签订协议,保证了紫米品质,同时增加了当地农户的收益。 3 打造景观农业的建议 3.1 实施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 实践证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是以成片规模化种植为基础条件的,只有实现了规模化种植,才能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机械化、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管理经营,可以有效克服小农经济的弊端,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和统一。要实行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必须以农业技术为支撑,所以应聘请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区种植中心的农业专家对紫米种植全程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耕种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墨江学习紫米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样不仅能大大提高了紫米的产量,实现了丰产丰收。同时,满足了人们对安全健康绿色食品的需求。 3.2 探寻农业多种功能,实现产业融合 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在实现传统农业生产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农业的生活功能和生态功能。因此,在实施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注重发掘农业的综合价值从而实现了一产二产三产的有机融合。 发展旅游业,实现一产三产融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亲近大自然、放松心情正在成为都市人休闲度假的首选,因此,景观农业的生态价值既要有赏心的自然氛围,又要有悦目的田园景观,既能驻足观看,又可亲身体验。鉴于此,紫鹊界进行景观建设,结合梯田特有的景观,经过精心策划,使梯田在保持田园乡土气息的前提下突出了大面积“一稻四色”的观赏效果,同时带动周边餐饮业等其他行业的蓬勃发展,这样旅游业得到了大幅度增收并极大提升了紫鹊界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把农作物的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有效融为一体,使农民获得农业丰收的同时也获得旅游产业的丰收,实现了一产与三产的有机融合。 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一产二产融合。有了优质的农产品,应该积极探索农产品加工路径,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第一,抢占农产品产业链的高端。建议与知名食品厂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挖掘紫米的综合价值,依托知名食品厂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模式,生产加工紫米系列产品,延长了产业链条,也就提高了经济收益。第二,延长销售半径。在做好常规销售的同时,依托紫鹊界丰富的旅游资源,把紫米系列产品打造成紫鹊界特色产品并作为旅游纪念品出售,进一步提高了收益,实现了从美景到美味,从农业到工业,打造了精彩纷呈的观光农业范本,实现了一产和二产的有机融合。 4 结语 农业景观化发展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核心和基础。大力发展景观农业是破解“三农”问题的突破口,非常适合紫鹊界紫米销售的特点。兴建农业观光园,开展当地旅游,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提升了紫鹊界建设的审美品格,从而使当地的文化得以传承。 农业销售论文:农业生产离不了 销售使用要管好 高毒农药历来是农药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能否管好、用好高毒农药,对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农业部自2010年起在全国试点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各地农业部门及农药管理机构大胆探索实践,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显著成效。近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叶贞琴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禁不现实 农业生产还得用 记者:高毒农药对食品安全和环境威胁如此之大,为何不完全禁止高毒农药,而是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叶贞琴:首先要明确,农业生产仍离不开高毒农药。近年来病虫害呈多发频发重发态势,在粮棉油等大宗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上仍离不开高毒农药,在地下害虫、线虫、储粮害虫防控方面还缺少理想的替代产品,全面禁用高毒农药在短期内很难实现。高毒农药是一把双刃剑,真正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是高毒农药,而是高毒农药的滥用和不当使用,所以有效管理、合理控制高毒农药就成了重中之重。 高毒农药不能盲目禁止,要做到“疏堵结合”。从近几年基层调研的情况看,高毒农药经营泛滥,只要是经营农药的门店都可以买卖高毒农药,农民可以随意购买高毒农药。另一方面农民买什么药、怎么用药也常常受经销商影响。据调查,50%以上的农民根据经销商的推荐选购和使用农药,农民过量使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的现象比较普遍,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此,在高毒农药仍需继续使用、农民生产过程难以控制的情况下,要控制高毒农药随意买卖的风险,强化高毒农药使用的监督和指导,必须紧紧抓住经销这个关键环节,从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入手。 不能随便买卖 降低违规使用率 记者:农业部近几年来一直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各地在实践中有哪些值得肯定的经验和做法? 叶贞琴:我部对高毒农药经营要求实行定点销售、实名购买、建立购销档案、强化信息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溯,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探索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 首先是争取法规保障。例如海南、天津出台了农药管理的地方法规,浙江、湖北在《植物保护条例》中规定了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北京在《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农药经营单位备案制度。 其次,各地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有力地推动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例如,浙江省采取“省财政补一点、市县财政配一点、企业自筹一点”的方式,结合实施农药许可制度,建设农药可追溯体系,累计投入999.2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15万元,县财政补助465.7万元,批发、零售企业自筹218.5万元。 我们还利用现代技术装备建设农药经营管理的电子信息系统,这样有利于实现农药产品的可追溯管理。例如,四川彭州今年开展农药进销条码信息系统建设,市政府印发了《农药条码销售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入该市销售的农药产品都要粘贴条形码,并将条形码录入追溯平台系统,实行扫码销售。 此外,强化示范引导。近年来各地在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广东省中山市农药经营实行分类管理,A证可经营包括高毒农药在内的所有农药,B证只能经营中低毒农药。北京、上海、江西、陕西等省(市)结合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项目,以“企业+专家+农户”的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和技术指导,深受农民欢迎。 记者:目前为止,我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取得了怎样的进展? 叶贞琴:现在,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区域和范围正在逐年扩大,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定点经营门店逐步规范,一些园艺作物面积较大的县市已经从最初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过渡到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 据统计,今年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县800多个,全面禁止高毒农药销售使用的县200多个。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地区,限定了高毒农药销售渠道,减少了农民违规使用的机率,农药市场秩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好转。 疏堵相结合示范带动解难题 记者:农业部接下来如何更好地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 叶贞琴:农业部今年11月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全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及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补贴座谈会,会议决定从2014年开始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和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补贴工作。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原则,每年在5个省分别创建4~5个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每个县确定20个左右示范门店,同时在10个省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试点,示范带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全面开展,引导农民减少高毒农药使用。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规范化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政策。 记者:对于加强农药管理工作,农业部将有哪些部署和规划? 叶贞琴:我们看到农药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不适应,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跨作物、超剂量、不合理使用、违规使用农药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加强农药管理工作任重道远。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监管能力,逐步建立农药登记、市场监管、风险评估、安全使用、残留控制等关键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在市场监管上,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根据每年监督抽检结果,对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更加注重监管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在安全使用上,要建立健全农药安全使用准则和规定,加强农药抗性监测、药害监测和残留监测,指导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为此,我们对各省农业部门和农药管理机构提出了六点要求:推进农药立法进程;完善农药登记政策;强化农药经营的管理;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推进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加强管理能力建设。 农业销售论文:农贸市场成为美国有机农业的重要销售渠道 近年来消费有机食品成为一种全球性的健康饮食时尚,但由于有机农场分布较为分散,规模相对较小,完善有机食品供应链是许多国家面临的一项难题。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农贸市场已发展为有机食品的重要销售渠道。 美国农业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目前共有7864家农贸市场,比一年前增长了9.6%。美国农业部副部长凯瑟琳·梅丽根表示,农贸市场是美国食品体系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销售渠道不仅为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创收机会,也为社区提供了新鲜健康的食品。 美国的农贸市场类似于中国某些地区的早市,不同的是并非每天都有,一般只有周六或者周日上午才在政府指定的街区或广场运营。由于出售的主要是新鲜有机食品,售价也往往比杂货店中要高一些。 美国农贸市场的成立初衷主要是为中小农场主拓宽销售渠道,这对于有机农场主来说意义则更为重大。艾奥瓦州立大学农学院教授凯瑟琳·德拉特说,有机农业的标准相当严格,首先要选用有机种子,即有机农作物结的种子;其次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肥和农药,只能使用有机肥料和天然方式除虫灭草;然后还要遵守轮耕等保护土质的耕种习惯。 由于采用有机方式除草和防治病虫害的技术难度和运营成本较高,有机肥料的供给非常有限,大型农场难以保证在农作物整个生长周期都不借助化肥或农药的帮助,也难以保证不使用抗生素为生病的家畜治疗,因此有机农场往往是中小型农场。德拉特告诉笔者,艾奥瓦州最大的有机果蔬农场也不过12英亩。 艾奥瓦州有机果蔬农场主乔·林奇告诉笔者,他的农场仅有2.5英亩,却种植了10多种果蔬和调味品。由于每种农产品的供货量太小,无法与超市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而当地社区每周日上午的农贸市场为他提供了重要的营销机会。林奇还说,如果把农产品卖给杂货店或中间商,他只能以批发价出售,而在农贸市场则可以以零售价出售,无需承担折价出售的损失。 此外,为方便消费者刷卡消费,美国农贸市场正在不断完善电子支付系统。目前,全美国已有2500多家农贸市场配备了电子支付系统。美国农业部还宣布投资400万美元为农贸市场配备无线POS机,特别是为那些使用电子食品券的贫困家庭提供了便利。 农业销售论文:新河镇网上销售“锦上添花”传统华木业 沐阳县新河镇是全国闻名遐迩的花木重点基地镇,已有400余年的花卉栽培历史。在发挥花木生产的传统优势的前提下,新河镇坚持“差别竞争、特色取胜”的发展思路,大力调整花卉品种结构,加快花木新品种的引进与培植,实现花木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形成了以花园为龙头,盆景市场为桥梁、苗木基地为依托的“龙头连市场,市场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花木生产新格局。 近年来,在经济网络化以及创意农业初见成效的背景下,新河镇花农顺势而动,通过一个个小网店,探索出一条集“挖苗、卖苗,苗木包装,快递服务,长、短途物流运输等”于一体的创意农业产业链。据了解,沭阳县加入互联网用户达6万余户,新河镇的网上花卉销售正凭借互联网、网络中介公司、淘宝店以及花木公司、花农等“要素”,组成了一条富民兴镇的产业链。 花木公司:引领花木产业化。为推动公司化经营,该镇实施了“公司+农户+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同时该镇还组建担保公司,以引来资金扶持。目前全镇拥有花木公司300多家,年产值约5亿元,带动该镇周边潼阳、庙头等镇2万多农户致富。现在,新河镇的花木生产早已变为由花木公司或协会与各户订立供销合同的产业化经营。 网上销售:拓宽消售渠道。依托全国知名网站及沭阳“花木大世界”、“花乡沭阳”网站和各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新河镇建立健全了覆盖该镇的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民筑起了“信息高速公路”。现在全镇拥有电脑上网户5000余家,网上花卉店已超过2000个,约有1000个家庭在家中制作盆景。巨大的网上花卉销售量极大地促进了花卉苗木盆景产业的繁荣,也带动了快递公司的发展。 今年4月份,新河镇村民孙坚注册了自己的花卉园艺公司,利用网络进行销售,该公司2010年在网上销售量近20万盆,净利润150万元左右,最高交易量甚至达到1分钟内就接了300单业务。“一台小小的电脑,养活了我们村2600人。”新河镇新槐村居委会主任应善银自豪地说:“自全村开始网上卖花渐渐普及后,花农受益可大了,以前花农销售靠跑,风餐露宿,受罪不说,成本还高,别的不说,仅节省路费每人每年就达上万元。” 新河镇的花卉创意农业,正由人们印象中的“粗脏苦累”的传统“体力型”产业,向“轻松愉悦”的“网络智慧型”产业转变,在这个愉快的转变中,农民逐步地富起来,也不断地乐起来。从沭阳新河花木创意产业实践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一、依托地方资源,成就大产业。沭阳新河镇是全国有名的花木之乡,花卉种植历史悠久。正是依托了这些资源,花卉网上销售才有了成长的土壤和继续发展的空间,而网上销售的繁荣又进一步促进了传统花卉产业的发展,最终实现共同繁荣。二、走合作化道路。合作化是壮大经营个体、提高经营收益的有效途径。1994年底,新河镇花木经纪人自发组织成立民间社团花木协会,为新河镇的花木生产与销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们每月定期向花农举办技术类培训,还不定期到农户田头进行实地技术指导,通过信息传送,花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明显提升。三、建立自己的研发队伍。创新是企业的灵魂,对花木产业也是一样,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居于不败之地。新河镇现有科研企业及单位25家,研究中心和研究所围绕花卉生产遇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技术创新,为花木种植户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 农业销售论文:农资合同式销售与订单农业势在必行 国家取消农业税以后,减轻了负担的农民种地积极性大幅提高。市场经济价格杠杆的作用,是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加很快。由此,也产生了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农药,种子质量优劣带来的纠纷。农药,种子优劣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一方面减少了产量,是社会物资供应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农民颗粒无收或减产带来的损失,可能是农民陷入贫困,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农民丰收后,由于盲目种植,即使丰收了,也为卖不出去伤心,大有多收了三五斗的感觉。笔者工作在工商管理基层,直接和农资经营户以及农民打交道,经过认真的调研和思考,在所在的工商所辖区,小范围的试点农资合同式销售,订单农业增加农民实际经济效益。受到买卖双方的共同欢迎。 一、合同式农资销售,有利于稳产增收 丰收了的老百姓有钱,钱村存入了银行,刚承包种地的农户,手头一般比较紧。这样,算用算买就成了他们农资消费的模式。没有商品鉴定知识,对科学使用肥药不熟悉的农民,靠问,听,看成了他们决定买什么药,种什么种的主要途径。结果,一是容易受到不法商户的侵害,二是种植陷入了盲目性,到底是选择抗虫,还是选择衣分呢?盼了一年的农民,到丰收季节可能没有一个好收成。同样,那些,了解市场行情,熟悉市场规律,经营农资多年的农资经营大户,手头同样受到资金的瓶颈限制。金融系统的款不好贷,即使贷下来,高额利息,同样增加了农资的经营成本,到头来,还是转嫁到农民身上。有什么办法改变这种买卖困境呢? 有的商户已经摸索出了合同式销售农资的初步模式,虽然,还不是很全面,有的地方还有漏洞,但是大的方向性明确,结果效果明显。例如,农民不在将钱存入银行,而是将明年必须购买农资的钱提前一段时间交到农资经营户手中,让他们在农资价格低谷时,买进农资,农民享受到了低价,商家商品有了去向,赚取了利润。关键是,这样合同式买进的农资质量有保证,纠纷解决的方式有章可循,索赔,赔偿都容易解决。农资经营户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指导农民哪种农药性价比好,根据地块,年景选择哪种种子好等等。有的商家还聘有农业高级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碰到的问题。 合同式农资销售,不是不正当竞争,他是建立的双方互惠互利,双方买卖自由,买卖自愿的前提下。好处是建立了稳定了供销关系,密切了销售商和农民的关系。正如市场?经济中的金融企业和企业的关系。是一种优势互补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指导农民和卖家建立这种农资销售合同式关系,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机构设置深入乡村,有着人员优势;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市场准入和流通领域监管,有法律授权的执法优势;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设的合同机构具有对合同的鉴定,指导等能力和权力,国家也有对大额购销合同鉴定的规定。只是在数额较小的农资购销合同没有规定。四,挂靠工商的个协组织,为分布在农村的个体户和农民建立这种关系提供了亲情式的一面。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谁都想得到大点的蛋糕。关键是政府部门的引导,关键职能部门的服务大局的意识,关键是每个干部职工工作能动性的提高,以及政绩与提拔的挂钩。 二、订单式农业为市场经济下的农民增收带来保障 有一种比较普遍而为不少人接受的观点认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要突破现有的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之上的家庭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集中形成规模经营,主张由加工企业直接进行生产,看不到或否认农民家庭经营的意义。 应该看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确立,是对过去“一大二公”的否定,成为新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基础。由于我国人多地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户小规模经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太可能有根本的改观。因此,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就必须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行。 建立在农户经营基础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克服了传统观念上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弊端,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也由于产业链或产业体系的集聚效应使得先进的科学技术、先进的经营理念、科学的管理手段在农业领域有了大有作为的空间,提升了农户以及产业体系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能力与竞争力。由此可见,龙头企业盲目地追求集中土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取消农户家庭经营的指导思想和做法是欠妥的。 农业产业化的核心问题是要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内在的利益联结机制。 农业产业化要实行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核心问题是要在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建立起内在的利益联结机制。由于龙头企业与农产各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之间,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如果利益关系不直接、不规范、不顺畅,相互激励、相互约束的利益调节机制没有形成,必将出现产业链条的脱节、断裂现象供大于求时,产品外销无路而积压,价格暴跌,企业撒手不管;求大于供时,纷纷抢购,企业“等米下锅”,甚至“无米下锅”。农产分散生产,企业独立经营所导致的随意性,不仅使企业与农民两败俱伤,将会从根本上动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基从而损害国家、企业和农民利益。在农业产业化的起步阶段,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三、加强农业的组织化建设,科学地选择产业化经营模式 较长时期以来,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大多处在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分散状态,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程度低,信息来源渠道不畅,市场导向能力弱,农业生产和结构调整盲目性大。农民增产不增收,“卖难”现象时常困扰着农户,从而加大了市场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约束。其具体表现在:一是分散的生产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二是难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三是市场信息不灵,生产盲目性大;四是市场竞争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差。 科学地选择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基地”,即公司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建立起生产基地,直接从事初级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和管理;二是“公司+农户”,即公司通过合同(订单)等形式,与初级产品生产的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公司的负责加工及销售,农户负责生产;三是“公司+专业协会+农户”,即公司与协会签订合同,由协会与各农产签合同,其生产技术、服务由协会组织,公司只负责加工、产品销售;农户负责生产。这几种模式各有特点,要根据不同地方、不同资源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组织形式,在起步阶段,要鼓励农户自愿或依托。 全面推广种养合同示范文本。如:“农副产品买卖合同”从标的物的品种、数量、价格及检验标准,以及期限、结算方式、担保方式、合同解除的条件等都有详细约定条款,同时指导交易双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该范本的内容进行适当修改,以适应当事人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特殊约定。规范合同的 签订,大大提高了合同的履约率。 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对由涉农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业订单”,工商部门积极参与和引导企业对合同文本的制订与修改,明确“订单”条款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违约责任等,并纳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备案管理,切实加强对各类订单的监督管理。同时,要求在农业订单中必须明确规定最低保护价和违约责任条款,以此约束当事人依法履约。 运用商标战略,树立品牌意识。结合本地特点,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农产制定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使种、养殖的农产品一个产业形成一个品牌,统一生产加工标准,统一品牌,统一包装,逐步形成了“挪亚”食品、“黄河口”大米、“玉峰”水产等农产品品牌,其中“挪亚”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从而带动了全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完善打假护农举措。积极配合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打假维权机构,完善维权措施,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帮助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订单农业”的蓬勃发展。 为了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垦利县工商局紧紧抓住农业订单的订立和履行两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主动深入订单农业领域,为农民和农村经纪人提供全方位政策服务,加强订单农业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全县订单农业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和农村经纪人的法律意识。主动邀请合同管理部门业务骨干、农业部门高级农艺师和种、养殖技术能手为涉农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殖大户及农村经纪人进行授课,认真讲解农业种养、农产品浅加工、储藏等技术以及如何开拓市场、避免市场风险。同时,有针对性地宣传《合同法》、《山东省合同监督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培训人员300余人。二是充分发挥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和农村政务公开栏的作用,积极宣传工商部门在“订单农业”监管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引导农民、投资者和农村经纪人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订单的履约率,垦利县工商局还重点抓了对涉农龙头企业农业订单的服务与监管。全面推广种养合同示范文本。如:“农副产品买卖合同”从标的物的品种、数量、价格及检验标准,以及期限、结算方式、担保方式、合同解除的条件等都有详细约定条款,同时指导交易双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该范本的内容进行适当修改,以适应当事人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特殊约定。规范合同的签订,大大提高了合同的履约率。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我们买到不合格的衣服,或换、或扔。农民种了劣质种子,等到发现时,可能就是丰收时。丰而不收,当做何感想。那些法律授权了管理职责,吃着皇粮的公务员们当做何感想,为了社会,为了农民,为了自己的菜篮子,米袋子,吃的,穿的,大盖帽们不应仅仅是罚字当头,树立服务意识,更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发展订单农业,解决种难、卖难,真正为老百姓着想,为我国的广大老百姓的生活贡献我们的力量,尽到我们的职责。 农业销售论文:敦化市农业局关于禁止销售使用农药品种及替代农药品种目录的通知 今年是国家农业部开展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治理年,从全省多年蔬菜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情况看,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重点禁限用农药的使用。从当前看,加强对蔬菜生产禁限用农药的监管有一定难度,其主要原因是农民生产规模小而多、种植品种杂,在生产用药上粮食作物和蔬菜容易混淆,相互污染。敦化市在今年国家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治理活动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禁限用农药管理上出重拳,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依据政府文件,敦化市农业局向辖区各农药经营企业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使用农药品种及替代农药品种目录的通知,有效规范禁限用农药销售和使用,加强替代农药品种的宣传和技术指导,确保食用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敦化市的做法很值得各地在工作中借鉴。 各农药经营企业: 为从源头上杜绝农产品尤其是蔬菜、中草药材、果树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敦政办发【2011】第28号文件精神,现将禁止销售使用农药品种及替代农药品种目录予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经营“禁止销售农药品种目录”中农药的单位,取消农药经营资格,并通报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对经营和使用“禁止销售农药品种目录”中农药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三、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应立即对“禁止销售农药品种目录”中农药的库存迅速进行退返处理。 四、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经营企业对消费者退返的“禁止销售农药品种目录”中的农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换。 附:敦化市禁止销售使用农药品种及替代农药品种目录 一、禁止销售使用农药品种 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1605),甲拌磷(3911),氧乐果,克百威(呋喃丹),甲胺磷,地虫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氯唑磷,苯线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丁酰肼(比久)及其复混剂。 二、替代禁止销售使用农药的品种 (一)代替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1605)用在养蚕防治害虫的药剂是乙酰甲胺磷和敌敌畏;具有触杀和胃毒的低毒、低残留药剂均可代替其防治大田作物害虫。 (二)代替甲拌磷(3911)和克百威(呋喃丹)防治地下害虫的药剂有毒死蜱、辛硫磷、二嗪磷、丁硫克百威及其复混剂。 (三)代替氧乐果的药剂有吡虫啉、啶虫脒、烯啶虫胺等。 (四)代替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的药剂有溴敌隆、溴鼠灵等。 (五)代替常规种衣剂甲拌磷、克百威单剂复混剂的有毒死蜱、丁硫克百威。 (敦化市农业局 供稿) 农业销售论文:深究都市农业销售模式以及多效能特点 随着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世界的许多城市面临着生态、食品安全以及持续发展的危机。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给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良的生活空间、保护农耕文化,现代社会开发了都市农业。都市农业就是在城市经营农业,这种经营模式是在近代都市农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古代都市农业有很大不同。古代都市农业的经营项目多为城郊猎场和城市园林景观,故它只有休闲娱乐功能。在古代人类尚未形成在城市发展农业和利用农业发展都市的观念,也没有意识到城郊种养、猎场经营、园林景观建植本身就是农业经营行为。真正的现代都市农业源于1898年美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概念和“把积极的城市生活的一切优点同乡村的美丽和福利结合在一起”的农业经营观念,真正的都市农业生产始于1919年的德国。1919年德国政府开始建立“市民农园”,在城里开发供市民自给自足的小菜园,并制定了“市民农园法”。为了推动现代都市农业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我们将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普适性经营形式以及多效能特征介绍如下。 一、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 (一)都市农业的定义回顾 现代的都市农业概念最早出现在1930年出版的《大坂府农业报》上,但作为学术名词则最早出现在日本学者青鹿四郎1935年发表的《农业经济地理》一书中。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开始研究都市农业理论,最早把都市农业表述为“城市农业区域”或“城市农业生产方式”。1977年,美国农业经济学家艾伦·尼斯在《日本农业模式》中,明确提出“城市农业”(UrbanAgriculture)概念。都市农业术语出现后,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学者纷纷探索都市农业的本义。(1)美国农业经济学家欧文·霍尼(1950)认为都市农业是在都市周边地区的都市楔形农田上进行的绿地建设和发展园艺业、果林业。(2)德国学者史密特(1996)将都市农业定义为一种位于城内或环城区的产业,它生产或养殖、加工或运输各种食用和非食用的产品,然后使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大量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产品和服务,反过来为该城市地区提供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以及产品和服务。(3)德国学者穆斯蒂尔(1998)将都市农业定义为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4)中国学者俞菊生(1999)认为都市农业包括城市内镶嵌插花状的小块农田、庭院和阳台绿化、城乡结合部的近郊农业、远郊甚至环大都市经济圈在内的适宜大都市市场需要的农业。(5)中国学者张强(1999)认为都市农业是地处城市郊区的农业以及市区扩展而划入市区的农业。(6)中国学者宋金平(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处在大城市边缘及间隙地带,依托大城市的科技、人才、资金、市场优势,进行集约化农业生产,为国内外市场提供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和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并具有休闲娱乐、旅游观光、教育和创新功能的现代农业。(7)中国学者张林成(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分布在城市内及其周围地区或者大都市经济圈内,紧密依托城市、服务城市的特殊形态的农业,是以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市场创汇农业、高科技农业为标志,以园艺化、设施化、工厂化生产为手段,以大都市市场需要为导向。融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于一体,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现代农业。 如上定义有个共性,就是强调都市农业的地域性和经济活动类型。从这个角度讲,可以把德国学者穆斯蒂尔的定义看成是这类定义的高度概括。但是,如果从概念体系的内部结构完整性和外部功能配合性的要求来衡量,这这些定义都存在明显的不足。从内部结构完整性来看,这些定义都丢失了都市农业的主体、生产目的、生产种类、产品等核心内涵;从外部功能配合性来看,都没有与城市生态环境、食物供应系统、乡村农业等相关概念建立配合关系。为此,需要对都市农业概念进行重新界定。 (二)都市农业的新定义 受如上定义的启发和满足概念界定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功能要求以及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我们将都市农业界定为:一种发生在市内或市外周边地区的,由城乡居民经营的,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能为市民提供劳动就业和农业教育机会、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的多效能农业生产模式。这样界定现代都市农业,能引导都市农业朝着多效能方向发展,使都市农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其合理性如下。 (1)这种定义强调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现代人只有转变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才能消除农业的负外部性效应。现代社会在都市区域开展农业生产,就是要转变农村地区破坏生态环境、缺乏人文关怀的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挖掘农业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人文功能和社会功能,使农业成为改善城市生态、为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质生活空间的产业系统。 (2)涵括了目前出现的都市农业的所有经营类型。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地都市农业出现了种植农业、养殖农业、楼宇农业、园林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乐、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等经营类型。都市农业概念应该涵括这些经营类型。 (3)概括了都市农业经营主体。现在从事都市农业的人不仅是城郊农民,还有市内的园林园艺工人、居家赋闲的退休市民、城市家庭主妇等。我们在定义中用“城乡居民”一词概括了这些都市农业经营者,强调了都市农业的经营主体。 (4)规范了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都市农业应该特指在城市区域进行的各种农业生产。界定都市农业概念必须确定其区位范围和地理空间。如果都市农业定义不限定在城市区域,在实践上会产生许多误解,在操作上难以与乡村农业划定边界,也不便于都市农业的行政管理。所以,在定义中突出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是必要的。 (5)突出了都市农业的多重功能和产品特性。都市农业能为城市提供生态环境、安全食物、劳动就业、休闲娱乐场所、环境与农业知识教育场所;提供强身健体、愉悦身心、缓解精神压力、陶冶情趣的生活方式。这些产品与服务以及生产功能是都市农业区别乡村农业的一个根本特点。 二、现代都市农业的经营形式和经营现状 作为城市区域的农业发展方式,都市农业应该成为一种产生经济、生态、人文、社会效益的农业发展方式和发挥经济、生态、人文、社会功能的农业发展方式。自现代都市农业兴起以来,世界各地出现了新奇各异的多效能的都市农业经营形式。 (一)都市农业主要经营形式 (1)郊外生态防护林业。这是人类为了调节城市气温、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洪涝灾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城郊地区开发的一种都市农业。这类经营领域在食物短缺的时空环境里不受重视。在过去,许多城市郊区本应成为生态防护地带,但被一座座工厂、养殖场和一块块蔬菜基地所占领。结果造成城市周边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表和地下水枯竭、空气质量下降。有了这些教训以后,人类才重视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如近年,法国用财政在一些城郊山区和岛屿建立了7个无住户的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区。近些年我国一些特大城市也开始重视这种都市农业。如北京,在2005年制定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提出,将重点支持京津风沙源治理、建立第二道绿化隔离带、营造水源保护林;又如上海,在“十一五”规划中也提出,要把上海城郊结合部建设成为城市的绿色屏障、安全空间、城市生态补充基地。 (2)郊外食物农业。这是建在生态防护林业带和城市之间的,给市民提供安全粮食、蔬菜、水果、肉食蛋禽、奶制品等食物的一种都市农业。其经营领域包括蔬菜种植、粮食生产、家禽家畜养殖、水果种植、食品加工等。由于市民需要足量的、安全的食物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而郊外食物农业将向生态化、优质化、集约化、工厂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另外,发展郊外食物农业,要以都市市场为轴心、要注重资金、智力、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要注意引进工业生产管理技术和生物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尤其要以生产优质安全的高档农产品为经营目标。只有这样郊外食物农业才能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 (3)城市园林园艺农业。这是都市农业服务城市的主要表现,也是人类通过农业手段为城市提供绿色空间、园林景观、绿色公共活动场所、优质空气的重要领域。这种农业活动有悠久历史,自古以来,人类就重视城市园林园艺建设。现代市民把城市园林园艺美化视为都市农业的重要领域,并利用园林园艺工程美化城市空间。如法国,用绿篱带将住区与工厂、高速公路及污染区隔开,以营造宁静、清洁的人居环境;一些新城刻意保留部分农业用地,在城内种植蔬菜和花卉,制造农业景观。巴黎大区在城市规划中划定了自然保护区和农业保护区,提出要将农田、河谷、森林、公园等绿色空间联结起来,形成贯穿整个大区的绿色脉络。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包括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和市内绿化、美化工程两大领域。前者是城市园林园艺农业的初级产品生产过程或原材料供应过程,生产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后者是城市园林单位或郊区园林园艺公司将郊区的林木、草皮等其他植被移栽到城市住宅区、街道和道路两旁、街心花园、市内公园以及其他绿化地带的过程。两者是园林园艺市场的供求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是市内绿化美化工程的基础,为城市绿化和美化生产源源不断地供应原材料;市内绿化美化工程是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的价值体现,为郊区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提供了强大需求。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发展过程就是这两种生产的协同过程。 (4)城郊旅游农业。城郊旅游农业属旅游农业,源于西方市民乡村旅游,在国外有70多年历史、在中国有30年历史。但世界各国对其称呼不同,德国叫“度假农庄”;日本叫“度假农业园”;澳大利亚叫“休闲牧场”;奥地利叫“农家旅游”;韩国叫“观光休闲农园”。它有农业公园、观光农园、体验农园、教育农业等四种经营形式。农业公园就是经营者在农业生产中融入城市公园经营元素,将农业生产场所转变为城乡居民观赏、游览的城郊公园;观光农园就是城郊农户将农业生产和农作物生长以及农产品观赏或采摘活动成片开发为供市民旅游的场所;体验农园就是城郊农户用租种方式将耕地转化为供市民体验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劳动乐趣的场所;教育农业是郊区农业经营者或市政府为了给城市孩子提供一个了解农业知识和农业生产过程的机会而开发出来的都市农业经营模式。城郊教育农业是在城市传播农业文化的主要形式,但经营方法各不相同。如日本是把城市子女送到郊区农户家寄宿并参加农业劳动;法国将其作为农业职业培训方式。法国政府规定凡从事农业者都要在教育农场接受农业职业教育培训,为此建有1000多家教育农场,并受制国家农业部门职业培训中心。法国的城郊教育农业效果比较好。 (5)市内楼宇农业。这是城市内的居民在城市楼宇间可用空间里从事种植和养殖的多功能农业经营方式。楼宇农业的产生源自市民对田园生活方式的向往和对住区生态环境的高要求。世界上解决了食物保障问题的市民一般把从事楼宇农业作为调节和美化生活的手段,而处于食物供应短缺状态的市民一般把发展楼宇农业作为家庭食物供给的一条途径。但是在农业生产受到工业化污染的情况下,一些市民也重视楼宇农业生产,将它作为解决食物安全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市内的楼宇农业成为城市食物农业的一部分。市内楼宇农业根据生产地点不同,有多种经营方式:第一,自家庭院、阳台、楼顶甚至外墙等狭小空间的绿化与美化种植,包括室内、阳台、庭院种植观赏性植物和水果植物、盘载蔬菜、小动物饲养,室外墙壁植草和藤蔓植物种植;第二,楼盘间空的绿化和美化种植,包括种草、植树;第三,旅馆饭店接待大厅的美化种植,包括移动的盆载植物和固定的植物装饰;第四,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绿色种植,包括街道绿化美化种植和钢架吊盆蔬菜种植。 (6)都市文化农业。这是农业经管者借用文化产业经营技术,通过开展文化活动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和利用农村文化资源,给市民提供优质农产品、文化旅游服务、农业手工艺品、农村文化产品,从而获得较高经济收入的农业经营形式。主要有四种经营方式:第一,民俗旅游。这是经营者以民俗事象为经营内容、以文化旅游社区为经营空间,为市民提供旅游服务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都市发展民俗旅游具有优势,因为都市人多,旅游服务需求量大,而且交通区位好,所以都市民俗旅游发展比较快。第二,农耕文化展览。这是经管者按照农业发展历史线索通过实物和文字资料将农业文化在展览馆展示出来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这种经营项目具有较强的农耕文化传承价值,我国已出现这种都市农业经营方式。第三,农产品展览。这是经管者借助会展文化,在城市空间和特定时段,举行的农产品交易活动。世界各地许多大城市年年举办农产品展览会。第四,节庆农业。这是经营者利用节庆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发展农业经济的经营形式。举办农产品文化节的目的不在于做博物馆式的陈列展示,而在于将一种有别于乡村的、农业社会的日常生活模式与情境氛围分享给市民和外地来客。 (二)都市农业经营现状 国外比较重视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快,形成了一定规模,在解决粮食安全方面发挥出特殊功效。有专家估计,目前全世界有8亿人口从事都市农业经营,其中的2亿人口从事销售,他们中有1.5亿人是全职的(Smitetal,1998)。由于世界各国的食物供应水平不一样,各国经营都市农业的重点领域不同。 在农业欠发达国家,不仅从事都市农业的家庭很多,而且主要从事食物生产。如生活在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和赞比亚等国城市中的6.5亿市民中,就有2.5亿人通过都市农业获得部分食物。都市农业不仅是粮食短缺国家的市民解物自给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他们提高农业食物品质的办法。如有专家称,在哈瓦那,城市菜园明显提高了农户家庭及其所在社区的食物数量和质量(尼科·巴克,2005);在低收入家庭消费的食品中,城市家庭食物自产比例不断提高。有专家统计,在东雅加达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18%;在坎帕拉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60%;在内罗毕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已达到50%(Mougeot,1994)。 在发达国家,都市农业的重点是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如英国想通过发展都市生态防护和园林园艺农业措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目前英国在20多个城市的原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上实施所谓的“城市农庄计划”。如德国采用生态保护农业措施恢复城郊矿山废地生态,如埃森市将城市内原来用于煤矿开采的土地转变成为都市农业规划用地,在废地上发展都市农业,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又如城市国家新加坡就是通过发展都市农业,不仅改善了国家生态环境,把新加坡变成了世界着名的花园国家,而且已经改变了国家农业食物生产短缺的现象,实现了肉类供应完全自给和25%的蔬菜的自给(Smitetal,1995)。 在我国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全面。郊外生态防护林业、郊外食物农业、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城郊旅游农业、市内楼宇农业、都市文化农业等具体经营领域,在我国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发展。我国的省会城市都建有郊外蔬菜生产基地,为市民提供了丰富的新鲜蔬菜,甚至为城市超市提供一定数量的有机农产食品。我国一些特大城市还建设了郊外生态防护林体系。基本上所有大城市都兴办了旅游农业,尤其是农家乐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一些特大城市还发展了文化农业,如北京有316个郊区行政村开展了民俗旅游,民俗旅游接待户达13819户。北京房山区的韩村河村于2003年就修建了500多平方米的农耕文化展览馆;大兴区的庞各庄镇于2004年建起了占地面积2.3万余平方米的国内首家西瓜博物馆。大兴区于1988年首创性举办了西瓜节,到此已举办18届;大孙各庄镇举办葡萄采摘节;北务镇举办蔬菜采摘节;李桥镇举办西甜瓜采摘节;北石槽镇举办鲜杏采摘节;龙湾屯镇举办果品采摘节,他们以节庆方式招揽人气,以城区市民的广泛参来实现农产品的促销。现在北京农产品文化节已成为全国各市仿效的范式。 三、都市农业的多效能特征 都市农业是现代多功能农业的一种,能产生经济、人文、生态、社会效益,能发挥经济、人文、生态、社会功能,具有多效能特征。 (一)都市农业的生态效益与生态功能 都市农业的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园林园艺业、农作物种植,向城市提供绿色生态环境、绿色的生态屏障、绿化隔离带,营造绿色景观,保持清新宁静的生活环境。都市农业还可以防止和减轻都市外来不利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与危害。都市农业与市内园林绿化美化农业一起还扮演着城市清道夫的角色,不仅大量地、持续地接受、储存、消纳、降解、净化都市排出的气、水、固体废气物,而且将城市中大量排出的食物残渣及其他生活垃圾通过农业的有效利用变为资源,从而减轻对环境的损害,保持城市的正常运转。同时都市农业减弱了城市的热岛效应,防止市区无限制地扩张,维护了农村地面自然景观。市内楼宇农业还扩大了城市种植空间,促使室内氧气与二氧化碳得到平衡、能增加空气湿度、降低室内温度、吸收空气中被污染的灰尘和废气,帮助市民建立了一个宜居的小气候。就北京城郊食物农业产生的生态效能来说,2002年仅京郊农田生态系统在调节大气成分方面就产生了49.3亿元生态价值;在净化环境方面产生了109.63亿元生态价值;在蓄水方面产生了6.03亿元生态价值;在生态服务方面产生了293.4亿元生态价值。 (二)都市农业的经济效益与经济功能 由于都市农业具有经济上的区位优势、接近城市市场、拥有庞大的购买力旺盛的消费群体、具备走集约经营和发展设施农业所需的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信息等生产要素,而且产业分工比较发达,所以,都市农业的经济效能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1)极大地提高了农户的增收能力。根据文化等人的研究,北京从事都市农业生产的农户人均纯收入,2002年为5880.1元,2003年为6496.3元,其增幅为约91%。这种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根据近些年的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统计,我国农民的年均人平纯收入不过3000元,只有北京郊区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的50%;全国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增幅约为20%,其增幅能力不到北京郊区农民的一半。(2)促进了城郊第三产业发展。都市农业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旅游业、物流业、畜牧业、种植业的发展,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交通运输、通讯、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了郊区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发展,对周遍农村地区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辐射作用。更主要的是都市农业提高了农村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在农业走上设施化生产、精确化生产、优质化生产轨道方面起了促进作用,改变了农业经营落后面貌。以北京都市农业为例,到2003年为止,农机化程度达到70.4%;设施农业面积达到9.06%;节水设施控制面积达到81.2%;农户计算机拥有率达到16%。这是乡村农业无法达到的。 (三)都市农业的人文效益与人文功能 都市农业的环保生产相对常规农业的化学化生产,使农业具有了人文关怀特点和人文效能,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了享受田园生活和从事养生劳动的机会,丰富了市民精神生活、锻炼了市民身体,加强了市民生活保健,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2)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都市农业通过农业生产改善了城市空间结构、降低了城市污染,促进了室内外的碳氧平衡,为市民创造了宜居环境。(3)满足了市民的食物安全需求。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蔬菜、粮食、肉奶、水果等食物,丰富了城市食物供应。同时通过生产无公害的、绿色的甚至有机产品,为市民提供了安全的、优质的、有营养的农业食物,减少了“病从口入”的概率,为市民身体健康建立起了食物保护屏障,满足了市民对高品质食物的需求。(4)传播了农耕文化、改变了市民文化结构。都市农业通过发展会展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较好地向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传输了农业知识、农艺、农耕精神,直接促进了农耕文化的传播。同时也提高市民对农业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另外都市农业通过发展楼宇农业、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采摘活动,使市民的审美文化和认知文化发生结构性变化。 (四)都市农业的社会效益与社会功能 都市农业是沟通城乡的产业形式,具有较强的社会效能:(1)都市农业利用工业社会提供的物质设备和生产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和在工厂内从事园林园艺生产,使得社会的第一、第二产业得到有机结合。(2)都市农业使农民进城,在城市内部进行农业生产;同时为市民下乡旅游提供休闲娱乐场所,为市民体验农业提供耕地,促进了城乡居民的直接互动,有利于市民与农民的结合。(3)都市农业加速了工业文化和农业文化、城市文明与农村文明的交流,这有利于消除城乡居民的文化隔阂,为城乡一体化奠定了文化基础。(4)都市农业为城市家庭妇女提供了新的工作机会,使她们通过都市农业更好地控制家庭资源,提高了低收入城市家庭妇女的地位。(5)都市的设施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吸收了城市剩余劳力,如达累斯萨拉姆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35000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内罗毕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15万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哈瓦拉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居民提供了3万个带薪工作机会,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6)都市农业加速了逆城市化进程。逆城市化是城市居民把自己的居住地向城市郊区转移的现象,这有利于对缓解城中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问题。都市农业为市郊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加速了市郊交通、教育、供排水系统、电力、公共休闲场所的建设速度,有利地吸引着市民向郊区转移。所以,都市农业是我们解决城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等社会问题的有效措施。 农业销售论文:农业品连锁销售难题和举措 1 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意义 (1)农产品连锁经营避免了传统经营方式的弊端。传统农产品经营方式以是农贸市场(由众多个体小商贩构成),农产品批发市场(由农产品批发商构成)为主。规模小、交易环节多、交易手段落后,流通成本高;农产品来源渠道复杂,市场仓储、保鲜设施不完善,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首先连锁经营购销责任分明,产品质量有严格把关,有助于净化市场,避免假冒产品流入市场。 其次连锁经营有助于规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连锁企业实现大规模、快周转、低成本的优势,充分发挥规模经济,降低流通成本。再次,发展连锁经营,有助于形成统一、稳定的销售网络。 (2)农产品连锁经营有助于解决农产品销售困难,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是实现生产和消费对接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连锁企业能够广泛收集市场信息,使农民能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品种和产量,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提高农民市场主体地位,提高农民在价格形成过程中的影响力,能够提高农产品的整体价格水平,有助于解决长期存在的农产品卖难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问题。 (3)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有助农村产业化发展,从根本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一方面,连锁经营需要产业化的支撑。连锁经营的优势最终来源于整合过的农产品产业链上的资源,通过产业化支撑连锁经营。大流通必定要与大生产相适应,规模化、产业化和组织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连锁经营为产业化和订单农业提供市场前提。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中间企业必然要适应连锁经营的要求,提升规范化运作,进行订单式生产,逐步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双赢,实现产业化经营。 2 农产品连锁经营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目前已具备发展连锁经营的条件。首先,农业生产产业化程度提高,大生产必然要求大流通,传统的分散经营的方式必将改变。其次,农产品标准化程度提高,为农产品规模化流通和销售奠定基础。再次,消费者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进步。对安全消费,健康消费和文明消费的要求不断提高。但是。在推进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1)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无法发挥品牌共享的优势。生产连锁经营的优势就是在与连锁企业共享品牌和信誉,提供统一的管理和服务。而我国农产品无标生产、无标加工和无标流通,假冒伪劣的现象仍然很严重。许多连锁企业甚至不能提供相同的产品、服务和价格,所谓的品牌共享效应也就不能有效发挥。在构建农产品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和流通领域标准化等方面还有许多不足,特别是一些非规范认证机构和乱认证行为的出现,不断扰乱农产品标准化工作的正常进行。 (2)农产品深加工水平较低,产业链较短。产业链是产业层次、产业关联程度、深加工程度和产品满足消费程度的表达,产业链越长,可加工程度就越深。农产品产业链包括农产品从生产、加工、运输配送、市场销售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产业。我国农产品产业链相对较短。大部分农产品都是未加工或者是简单初加工,深加工程度低,竞争能力低,产品销售渠道狭窄,产业链短已经成为限制农产品连锁经营的桎梏。 (3)供应链管理水平低下,导致农产品连锁企业质次价高。供应链管理是指通过对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协调、控制和管理,将核心企业和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等相关企业连接成一体,重新整合企业核心资源,提高联合效率,减少不确定性,从而提高整体运作的效率和效益。供应链上各个企业是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战略合作关系,追求的是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单个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每个企业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只专注经营核心业务,而将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这样既能将有限的资金集中于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又可使辅助性业务高效率、低成本地运作,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目前,连锁经营供应链管理中存在着供应链过长,相关企业合作关系不紧密,农产品经过反复倒手,质量下降,价格提高,使消费者转向农贸市场。 (4)缺乏高效的第三方物流支持,物流配送落后。我国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农产品和农资专业物流企业比较缺乏,现有的国有农业流通企业,例如粮站、种子站、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缺乏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效率低下,亏损严重。而且现有流通企业缺乏相应的保鲜、冷冻设施,现代化、信息化程度较低。物流配送落后导致农产品流通成本高,流通半径小,流通环节多。据统计,物流成本约占农产品成本的30%~40%,而生鲜农产品甚至在60%以上。而发达国家一般控制在10%以内。 (5)连锁经营规模小,无法发挥规模经济效益。由于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规模较小,没有农村生产基地,经营网点分散,专业配送落后等原因,企业不能做到订单生产、批量采购、专业配送。导致各个经营网点大多各自从农贸市场采购,不能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3 推动农产品连锁经营的策略 (1)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从现有比较成功的农产品连锁经营的经验来看,有稳定的货源提供高品质产品是其共同点。实力雄厚的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既能保证货源,又能保证产品质量。 生产基地为农产品标准化提供了基础。应该加快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对农产品的品质、保鲜处理、包装、计量等质量标准做出统一的规定,对主导农产品品种标准,产品质量分级,专用标准,生产规程,质量检测体系,农业投入品及其合理使用建立符合中国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动上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化。 (2)依托农产品龙头企业和深加工配套产业,实施品牌化战略。初级产品档次低、价格低廉、市场面狭窄,经过深加工既能提升产品竞争力,尤其是品牌产品更是品质和服务的象征。对于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经济效益,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起到重要作要。选择与生产基地和农民联系紧密,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的企业形成龙头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对产品进行深加工,为发展连锁经营奠定较好的基础条件。鼓励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与业务重组,建立产权清晰的股份制核心企业,以此带动连锁经营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 企业联合为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条件。农产品及初加工品其可仿制和复制性非常大,也十分容易形成产品自身个性化和差异化特点,企业自有品牌产品设计和推广有很好的发展空间。实现农产品品牌效益。需要企业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制定可行的营销组合策略,充分发挥农产品品牌优势。 (3)建立农民合作组织。实现生产和销售对接。农业合作组织是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流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农村合作组织能够将农民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接起来,解决农民的“卖难”问题。其次,农村合作组织可以将农民组织起来增强谈判能力,一定程度上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对农产品价格有一定的影响力。 通过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如专业技术协会、农业合作社、粮农、果农协会等,将生产农类产品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的程度。目前我国的农业合作组织有如下几种形式:①农户出资,用产权连接的“专业合作社十农户”模式;②农户不出资,用合同连接的“公司十农户”合作组织;③用会员制连接的农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服务协会。 (4)依托第三方物流,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水平。供应链上的各个企业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各企业相互依存。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一是要求供应链上的企业都要有核心竞争力,从事核心业务的经营,将非核心的业务外包。二是加强各个企业的联系,培育企业间的信任。企业的自利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将极大损害整体利益。 对连锁经营而言,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生产和销售企业可将产品配送委托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专门的物流管理人才、先进的加工配送设施,具备高度系统化、集成化和信息化的管理体系,能够对物流资源快速整合,具有规模经济的基本特点。依托第三方物流不但可以减轻其自建配送中心的资金压力,减少其物流成本,使企业专注于提高核心竞争力,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而且提高整个供应链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农产品配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畅通无阻。 (5)创新农产品连锁形式,提高连锁经营管理水平。我国农产品连锁经营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主要是以农产品专卖店、农产品超市或者超市专柜为主要零售形式。我国目前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形式主要有:农产品超市+基地,农产品超市或连锁专卖店+加工企业+基地,超市+中间企业或配送企业+基地或农业组织(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将来可以采取不同连锁经营方式。提高连锁店经营规模,加强连锁经营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创建连锁企业品牌。连锁经营类型有直营直销式、自愿加盟式、特许加盟式、委托加盟式等不同连锁经营方式。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以农产品龙头企业或连锁企业总店为核心,将农产品销售突破地区经营和季节限制。向城市多渠道延伸、渗透。 连锁经营实行集中配送、分散销售,在人、财、物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对企业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使农产品连锁经营,农产品品种多、规格多、不易陈列和摆放、季节性强、地域性强、易损易坏、售后服务麻烦等特点将给连锁经营中的货品管理、仓储、运输、陈列、销售、服务等业务环节带来很多挑战,因此必须要对经销商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有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的中高级管理人才队伍。 农业销售论文:农业品销售企业电子商务决策 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下,农业信息化、农业标准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化是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和农业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它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如何快速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笔者认为可以从政府、企业、农户三个层面寻求解决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瓶颈,实现农业大发展的目标。本文主要从农产品销售企业角度来探讨推进电子商务的策略。 一、用变革理论和项目管理理论逐步推进农产品销售企业电子商务 变革管理的三个必不可分的实施阶段是:解冻、变革、冻结。其中解冻是企业实施变革的前奏,是确定变革目标的阶段;变革是实施变革的主体,是实现变革目标的具体行动;而冻结是变革目标实现后的保证,同时是新变革的起点。 农产品销售企业在进行实施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变革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思路来指导我们实施电子商务。 首先,在确定实施电子商务项目后,在做详细的需求分析前加入一个实施步骤,即“模拟上线”运行的培训方法,让企业自己经过培训,直观的了解实施电子商务的全貌,并使企业用信息化的眼光来了解企业的组成和运行模式(即解冻的过程)。这是一个“由上而下”的过程,进行全员的培训,以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为主的过程,是一个发现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原动力的过程。 其次,在电子商务的实施过程中引入项目管理的思路,从时间、成本和质量三方面保证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效果(即变革阶段),这是一个先“由下而上”后“由上而下”的建设过程。 最后,在电子商务项目实施完成后,建立相关的运行保证制度,从制度上保证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的成果,同时为新的需求做前期预研工作(即对新的模态实施培训),为下一阶段的电子商务建造做准备,从而实现整个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即冻结的过程)。 该实施方法突破了以往实施传统电子商务的就事论事的解决方法,搭建了全局观、持续性的建设方法,同时也避免了“一步到位”法和“循序渐进式”的不足。 二、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认证 农产品标准化认证是农产品实施电子商务的必要前提。农产品销售企业应积极参与农产品认证。据湖南省统计局2006年数据显示:我省目前有无公害产品认证910多个,绿色食品认证230多个,有机食品认证30多个。在农产品标准化认证上,龙头企业是促进认证的动力,比如衡阳黄花集团的黄花,绿丰果业的葡萄,陶陶集团的芦荟等,所谓“产业认定靠政府,产品认证靠企业”,产品认证的背后,必须依靠企业的推动。龙头企业的牵动是推动农产品标准化认证最具有生命力的方式,为龙头企业要在市场上赢得竞争力,就必须实现产品的认证,获得认证后,公司还必须时刻关注农产品各个环节的质量保障问题,采取措施使各个环节有机一个整体,进行标准化生产,实现电子商务。 三、积极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逐步引导农民经济合作社向企业化经营方式转变 农产品销售企业在目前农民经济合作社尚处于初级阶段时,可积极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这种形式是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和农产品专业市场为龙头,围绕一种或几种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与基地和农户以合同方式进行专业化协作,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松散型的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形式。这种形式明确企业对基地和农户的支持政策,提供全程服务,设立产品最低保护价并优先收购,有的还有利润返还。农户按合同规定向企业交售农产品,由龙头企业、专业市场负责加工、销售。这样在农户、基地、企业之间便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的专业化协作关系,促进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规模化、一体化发展。由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负责加工、销售,农户、基地、企业之间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的专业化协作关系。这种方式对农产品电子商务非常有利,能够针对市场迅速有效地满足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削减销售成本,并能为顾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这种形式在许多农村地区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在这种经营形式中,企业的资金、技术优势明显,而农户的力量分散,导致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谈判地位不对称,企业处于主导地位,农户处于依附地位,双方难以做到真正平等,农户也无法获得与产前、产后各环节大体平均的农业利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农户需要与企业利益一致时,农户可以分享到一体化经营的农业利润,当农户需要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不但不会与农民分享农业利润,反而会凭借自身优势向农户施压,向农户转嫁风险。因此,推行这种经营形式一定要慎重,需要用法律法规严格加以规范,以防止企业侵犯农户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的利益。 基于此,在这种经营形式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农户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在企业和政府的引导下,成立农民经济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更加公平公正的与龙头企业或批发市场进行平等地谈判和交易,这种经营形式弥补了“公司+基地+农户”的弊端,使农民获得了更加公平和公正的收益。在农民经济合作社发展到较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活动的优秀农民企业家可以着手将农民经济合作社注册为公司、企业,以公司和企业的方式做大做强,成为新的龙头企业,逐渐实现农产品企业化经营。 四、培养电子商务人才 农产品销售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关键在人,而人员的培养非常关键,能不能形成企业自身的实施电子商务梯队,将是电子商务项目实施成功的关键。“S模拟实施”法在企业具体实施电子商务之前,已经对企业人员(尤其是业务主管人员和企业的中、高层领导)进行培训,让他们对电子商务有一个全面的、感性的认识,并能在今后的理论培训中,经过“由上到下”的培训过程和“由下向上”的实施过程,举一反三,深化理解,缩短从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的时间,以此引发全局的思考,并很好的避免了以往培训的枯燥无味。 五、做好客户关系管理(CRM) 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CRM),是通过采用信息技术,使企业市场营销、销售管理、客户服务和支持等经营流程信息化,实现客户资源有效利用的管理软件系统。其核心思想是以“客户为中心”,提高客户满意度,改善客户关系,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农产品销售企业在农产品产销上,做好客户关系管理意义重大。除了对企业市场价值,即客户购买企业的产品、服务、使企业的价值得以实现外,还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成本领先优势和规模优势 事实表明,客户能提供一个成本优势,从而也就提供收入优势。为新客户服务花费的费用,比起老客户来要昂贵得多。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的忠诚客户在企业的市场中占据相对较大的份额,那么就会为企业带来相应的壁垒,形成规模优势。 第二,市场价值和品牌优势 农产品商标产地品牌的价值是一个企业与其消费者或与起决定性作用的客户之间相互发生联系的产物,市场价值不可能孤立地存在。没有客户作为出发点,便不能创造或维持商标的价值。 较大的市场份额本身代表着一种品牌形象,客户的舆论宣传对企业的品牌形象也有重大的作用,特别是客户中的舆论领袖起的作用更大。当然,舆论有两种声音:一种是对满意的企业,正面的宣传;一种是对企业的不满意,负面的宣传。 第三,信息价值 信息的价值对企业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它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行为,以及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把握。农产品销售企业应根据会员客户反馈的信息和资料,及销售的情况,分析客户购买行为,消费习惯,以此来制定相应的新产品开发计划及销售计划。并根据网站访问及注册信息,订购信息分析消费特点和个人爱好,据此制定服务不同客户的不同策略。 第四,网络化价值 客户的网络化价值指商业客户使用你的产品服务,该商业客户的客户为了便于与它进行商业行为,也会采用你的产品服务。类推,客户的客户也可能采用你的产品服务,这样形成了一种网络化的消费行为。 基于四种对客户价值的理解,农产品销售企业在实施和管理电子商务过程中,应十分重视通过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为客户提供更为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来维持和发展与客户的关系。一些优秀的企业已经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移。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风电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摘要】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一个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从计划到施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基于此,本文通过研究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风险因素分析,并提出有效预防和控制项目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大型风电工程;风险因素;合同风险管理 随着经济发展,地球资源减少,风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受到人们的关注,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也逐渐增多。由于其在实际施工中受到各种风险因素影响,具有很大风险。我国对风险管理的意识比较薄弱,而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刚刚兴起,人们对风险管理不甚了解。因此对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为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正常开发和使用提供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1风险管理概述 (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根据项目风险的类别,寻找影响项目正常安全施工及工程质量的风险因素,并依据这些风险因素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评估。(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通过对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以及风险因素影响后果分析和评估[1]。(3)风险应对。风险应对指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防范控制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因不确定风险因素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危害和损失。(4)风险监控。风险监控指对项目工程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后,对该风险方案措施进行及时监控,保障该风险能够控制和管理,保障项目安全实施。 2我国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现状 (1)对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风险管理的意识较差。虽然我国在其他大型工程项目中已具备一套完善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系统,但很多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缺乏对风险管理的重视,不能及时进行风险识别,导致后期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2]。(2)对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缺乏统一风险管理标准,一般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诸多单位参与,这些单位具有不同的职能和工作模式,对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标准也不尽相同,导致不能明确对该风电项目进行风险管理,严重影响施工质量。(3)对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不具备有效管理模式。自2006年来,我国对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大规模建设。因风险管理经验不足,不同施工环境下的风电工程项目,风险因素也不相同,因此传统风险模式已不能满足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3风险管理与控制举措 3.1决策阶段 该阶段主要针对项目定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投资进行风险管理,需注意以下几点:①建设单位要考察该大型风电场项目的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文字报告,详细编制工程项目的确定、对资金进行融资和投入、项目的审批程序流程等内容;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及施工目标,并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概算,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后续项目实施提供良好依据;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需组织专业人员对该报告进行全方位分析和研究,并审查该可研报告的经济、技术和建设方面的可行性,对存在的问题提供建设性意见,最后相关人员根据审查后的建设性意见进行修改,并上交给上级领导进行决策。 3.2施工前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施工图的设计变更、招投标管理及施工合同管理。其风险管理和控制应注意以下两点:(1)对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进行招标,应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设计图纸,保证设计规范、科学、合理。同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设计出现变更,提前做好防范措施。(2)对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单位进行招标时,要科学合理划分标段,避免后期施工阶段各分包单位的扯皮和相互干扰,选择符合招标条件和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设置投标控制价,避免出现投标最低价的单位中标。同时采用科学合理方法进行评标,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国家建筑范文规定拟定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施工责任和义务,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严谨性,确保合同的正确实施。此外要加强合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合同实施,保证合同的正确与及时履行,降低合同管理风险,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能源管理 3.3施工阶段 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的主要阶段,该阶段风险因素包括施工进度风险、施工质量管理风险及周围环境影响的风险,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制定施工风险管理和控制机构(如图1所示),加强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控制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还要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响应“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方针,在确保工程安全零事故的同时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由于大型风电工程规模大,占地面积较广,因此会选择在空旷远离居民的地区修建,这就导致需要占用人民的耕地或林地。在与人民协商占地补偿时,许多人未根据实际市场情况,漫天要价,组织工程开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因此此过程中须及时与当地人民和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制定合理补偿条款,让政府有关部门对征地补偿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同时要注意各施工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提高施工人员的团结和责任心,为工程施工提供人力保障。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报告进行施工,把施工进度的总目标作为施工目标。在不影响总目标的前提下控制好各施工阶段进度,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防范措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建设总目标,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合同台账的全面、清晰、详细,将合同索赔事项控制在最低水平。提高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其监理作用。对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的监理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检查其是否符合上岗资质要求及合同要求,进而提高监理单位的专业性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其监理作用。对施工现场的风险进行全面控制,对现场的每一道施工程序进行监督,做好防范措施,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飞速发展,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强对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不仅保障我国风电工程项目的安全正常实施,还降低了施工成本,保证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促进经济进步和发展。 作者:马丰云 单位: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措施分析 摘要: 项目风险管理问题在通信工程建设过程中占据的地位较为重要,但是现阶段我国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领域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依据实际工作经验及相关文献资料的记载,针对我国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在今后相关的工作人员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的时候起到一定程度的借鉴性作用,最终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做出一定的贡献。 关键词: 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措施;分析 正文: 前言 项目管理是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西方国家星期的一项管理技能,现阶段已经逐渐在世界范围之内各个国家当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因公。因为通信工程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在建设的过程中就较为容易遇到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带来的损失想要评估较为困难。在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背景之下,各个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变得越发激烈,如果想要使得工程项目的风险抵抗能力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的话,需要不断的使得自身的项目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以便于可以使得自身在市场中获得更加强劲的竞争力。风险管理是评判项目管理水平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与此同时在通信工程项目核心竞争力提升的过程中发挥出来的作用也较为重要。 1.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呈现出来的特征 1.1投入资金额度比较大 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资金数量比较多,现阶段为了能够使得全面发展需求得到满足,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与之相应投入的资金数量自然也就会比较多,特别是各个涉及到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国家问题的重大性项目。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使用大的资金一般情况之下是交由政府有关部门、通信企业以及建设单位等多方供应。但是因为参与到通信工程项目当中的各个单位不同,并且各个部门当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横向管理组织单位,在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呈现出来的责任推诿问题较为严重,在此基础之上想要对工作效率形成有效的控制也就会显得较为困难,从而也就会对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有效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1.2风险性比较强 通信工程项目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数量比较多,因此在工程建设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较为容易受到来源于外界的各项因素的影响,从而也就会对工程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比方说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管理措施以及设备传输工作等等,假如说上文中提及到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出现问题的话,都是会对项目建设整体性效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针对各种类型的影响性因素施行管理措施的过程中,需要站在整体的层面上,因此也就会使得管理工作的难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在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需要承担的风险自然也就会显得比较大。 2.应对风险的过程中应当施行的措施 风险回避措施,当针对风险施行有效性比较强的识别和评估工作之后,明确的将发生几率比较高并且会造成较为严重负面影响的风险找寻出来之后,但是却难以找寻到有效性比较强的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之下,应当主动的提前将这一项项目的建设工作规避掉,从而也就可以从本质的层面上规避风险了,最终也就可以对损失问题形成有效的控制。损失控制措施,风险对项目造成的影响一般情况之下是经济瞬时、信誉损失以及关系损失等等,并且将时间作为依据可以将其划分为长期性损失、短期性损失以及直接损失等等。为了能够对各种类型风险引发的损失形成有效的控制,需要将风险的特征作为依据主动施行预防以及控制性措施,以便于可以将风险损失控制在一个较为低下的水平上,在对以往较为接近的项目管理经验展开分析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来对风险源形成有效的控制,并在此基础之上设置出来一道风险警戒线,从而也就可以更早的对各项风险形成一定的感知,进而施行有效性比较强的应对措施,来对项目损失问题形成有效的控制。风险转移指代的是将风险引发抑或是风险有可能引发的损失中的一部分抑或是全部转移到其他相关组织抑或是个人的身上,从而也就可以使得自身承受的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水平上 3.结语 总而言之,现阶段我国范围之内各个投入建设的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应当予以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风险性因素充分的重视,并应当将项目风险管理工作放置在一个较为重要的地位之上,在项目建设工作正式开展之前,应当对通信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种类型的风险因素充分的重视,将科学合理的项目风险管理机制作为依据,找寻出来有效性比较强的项目风险管理措施,针对通信工程项目施行有效性比较强的管理工作,以此为基础来使得通信工程行业中的各个相关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作者:刘敬敬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软件系统项目风险管理浅析 摘要: 2012年6月,作为项目经理亲自负责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核评价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其目的是建立一套全新的人事考核信息系统,在项目的需求范围、时间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等多个环节都将遇到不少风险的挑战。根据整个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联系在项目中遇到的实际风险管理问题,比较全面论述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中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三个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 软件系统;风险管理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核评价信息系统”项目,为了解决传统年度考核工作复杂繁琐的问题,以信息化促进机关办公”无纸化”水平,从而提高机关工作的效能。委考核评价信息系统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及软件技术,建立覆盖从科员到处长,从机关处室到委属单位,对人员和集体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的信息系统。涉及人员的管理、单位的管理、处室的管理、考核评价标准的管理,统计汇总管理,报表生成管理。系统6月份着手开发,要求12月31日正式运行,总投资50万元。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整个团队碰见不少的风险问题,及时有针对性的采取风险管理措施,项目得以顺利验收通过,委领导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1项目风险识别 项目风险识别需要结合项目进行的各个过程。识别项目的风险必须密切联系实际的项目,全面深入地识别已经确认的和能够估计的风险,其中有风险根源的确定、风险发生条件的确定、风险可能发生环节的判断,风险具体特征说明。风险管理不可能一次就全部做完的,这是一项贯穿于项目全过程的项目风险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在项目的开始阶段识别可能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风险因素,而且需要在项目全过程的各个阶段按时的进行风险识别。软件项目的风险种类主要涉及的方面:需求管理方面、计划制定方面、组织管理方面、人员配备方面,环境变化方面、客户沟通方面、产品设计方面、技术实现方面等。识别项目风险的手段包括:比对现有风险库中收集的历史项目风险信息;比对与目前实施项目情况相似的历史项目之前识别的风险和碰见的问题;根据信息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推测,分析将会延迟项目正常进度或增加项目预算的因素,确认相关风险因素。软件项目风险识别能够使用的技术工具有:头脑风暴法,由项目经理召集合适的人员,其中有需求客户、外聘领域专家、实施项目成员等,采用会议讨论的形式,能够在尽量大的范围内对风险来源进行识别,找出所有可能的风险。项目分解法,对即将开发的信息系统的具体工作逐层分解,分解成尽量小的任务包,有利于风险识别。另外还包括核对表、Delphi法和SWOT技术等。最终项目风险识别的输出为项目风险清单,其应该有项目风险来源、项目风险产生的要件、项目风险表现等全面内容。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特点,对成本、质量、进度的要求也不一样。经过前期较为充分地调研后,我组织项目组相关成员对可能会出现的主要风险进行分析,(一)是项目的时间约束具有强制性。由于省发改委要进行年终考核,已经决定使用网上考核系统,超过考核开始时限就意味着项目的失败。(二)是项目存在项目范围变更的风险。起因是省发改委领导想改变现有的考核方式,将之前人工分发收集汇总考核表的形式改为网上打分自动汇总,但实行网上打分考核人员仅包括机关人员还是涉及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尚未最终确定,还有具体打分组成人员级别及权重依然需要上会讨论。对系统而言,不但存在需要求难把握的问题,而且存在范围重大变更的可能性。(三)需求风险,考虑到机关干部老同事较多,对信息化系统接受较慢,这将对考核信息系统的易用性提出更高要求,设计的界面要友好,功能简单易用,同时网上考核系统需要良好的浏览器访问兼容性,这方面项目组成员开发经验有所欠缺。 2项目风险分析 根据项目风险识别的输出结果,项目的风险分析对于风险识别列表中的每一项依照这项产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逐个进行风险定量评估计算其风险值。制定项目风险应对方法,对这些风险因素根据风险值得大小采用优先级先后排列,风险值大的其对应优先级高,风险值大小相等,就需要根据其产生的可能性大小进行排列。因为对于风险的监测与应对必然增加额外的成本和资源,结合实际的成本和资源控制,把主要的人力资源用于数量较少的主要风险因素上,达到对整个信息系统的全部风险有效控制。对于主要的项目风险将这些因素的风险评估数值和优先级确定以及应对方法,全部写入项目风险管理计划,在整个项目的进行过程中根据风险管理计划需要对所有风险因素进行连续监测与评估,运用风险追踪深入地对识别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达到项目能够按照规定日期顺利竣工。项目风险分析有定性的分析、定量的分析两类。目前的项目本人分析得出最主要的风险存在于需求管理风险即需求分析不明确,需要对这个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 2.1风险性质 风险能够按照不一样的角度、采用不一样的标准进行归类,根据项目风险的具体起因划分成自然引起与人为造成两类风险;根据产生结果不一样划分成纯粹的风险和投机的风险两类;根据风险能不能被管理将其划分成可管理的和不可管理的风险两类;根据风险作用界限大小划分成局部和总体两类风险。目前实施的需求不明确引起的项目范围大小变化是一类可管理的纯粹风险,如果这个风险发生,不能进行回避,必须接受风险引起的需求变化。使用项目风险管理其主要目的是凭借自身能够管理的性质,最大程度降低其消极影响,将纯粹风险逐渐变成投机风险。 2.2发生概率估算 电子政务信息化在机关推进虽然已经多年,但是机关干部年龄结构整体偏大,部分领导对计算机使用不是很熟练。在客观上就对考核信息系统的易用性提出高要求,页面设计需要美观大方,更要界面友好交互性好。整个页面设计及功能布局极有可能发生变化,经与省发改委人事处相关业务人员深入讨论分析,估计该情况发生可能性会大于60%。 2.3影响范围 逐层分解该项目的工作分解结构,细化该系统的每一个功能模块单元,获取全面的工作分解结构目录,针对工作分解结构目录的每一项都做影响估计,通过评估受到影响的功能模块包括使用人员登录模块、考核打分模块、成绩汇总模块,整个变动大概为工作分解结构活动条目的30%。 3项目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许多步骤的有机结合,运用制定备用的策略,采用一些方法来增加项目成功的概率,减少项目失败的风险。负面风险的应付措施有避免风险、转移风险、减轻风险三类。正面风险的应付措施有开拓风险、分享风险、强大风险三类。针对能够用于威胁与机会的风险策略,应付的策略财力为接受其产生,配备偶然事件的应急资源,有人力、成本及其他资源来应对已经发生的还有尚未发生的突然发生的风险。完成其风险的分析后,做出如下较详细的风险应对的措施和方法。 3.1针对风险的转移 对风险进行应对时,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引起成本增加,为尽量降低风险给项目收益带来的影响,运用管理的方式将纯粹的风险逐渐转为投机的风险。当与省发改委签订合同时,需求规格说明书经用户签字确定后不能更改,经过商定最终需求范围经双方同意后不可随便更改,如果需求发生变化,就应该根据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大小追加投资。 3.2降低风险波及范围 风险的产生波及的范围小时,应对这些风险时需要的人力、时间成本会越小。尽量控制风险波及范围,经讨论决定考虑使用冗余设计的方式,也就是对于系统进行设计时,尽量采用模块化设计,模块划分用低耦合高内聚方式的思想,降低项目变更引起的范围变化,采用冗余设计的方式在系统的设计分析阶段带来了一些额外的工作量。 3.3对项目网络图进行优化改进 对项目运用风险分析时,尽量对可能会发生变化的功能模块进行标注。在满足时间等条件的要求下,将不会发生变化的功能模块安排到项目前一阶段进行。采用这样的方式时项目的风险发生在项目进行的前期阶段,能尽量避免影响。如果项目的变更产生在不会发生变化的功能模块完成之前,项目的研发并不需要回退,这样项目进度几乎不受影响。 3.4增强配置管理 配置管理即运用专业技术与行政的方法对系统的整个开发流程和系统生命周期采取控制、规范的一系列方法和环节。软件信息系统研发流程中的各种变更及其带来的返工将引起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假设在配置管理方面没有进行严格管理,那必然导致项目的失败。配置管理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严格对项目的变更进行控制管理,严格遵守变更流程将变更引起的成本增加、工期延长、质量不可控风险降到最低。。 4项目风险监控 经过风险识别分析阶段已经确定的风险,就需要采取措施及时追踪,一方面追踪风险产生的条件,当风险发生后,立即按照风险应对计划采用相应措施进行应对,另一方面针对已经制订风险提前应对方案的风险,跟踪对风险的管理计划实施情况,各种预防的方法执行是否有成效。2012年8月,省发改委通知我,项目要做部分调整,根据中省两级对公务员的最新考核要求,省发改委决定对机关所有公务员编制及委属参公事业单位进行考核,对于考核评价信息系统有新的要求,针对新的变化整个项目团队立即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主要方法有:1)对合同进行管理。包括与项目甲方进行商谈,达成项目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主要内容是项目范围发生变化,项目的投资增加,因为之前的合同中对项目范围发生变更进行规定,甲方也同意加大项目的投资。2)对项目基线进行管理。如果项目某个风险发生后,整个项目研发进程都已经超过确定的变更控制里程碑,将软件系统开发所需的配置都设置到变更控制里程碑。3)适当改变项目管理计划。将在变更控制里程碑后面的工程当做一个完整的项目进行开发,重新进行系统分析设计,马上推进项目继续进。 5总结 所有的软件工程,对于风险管理十分必要,仅仅是针对几个主要的风险因素进行相应的管理,将会对项目是否成功产生重要影响。风险识别、有效应对措施做出的越早,损失越小。在这个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整个团队采取了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将纯粹风险逐渐转化为投机风险,软件项目按时竣工,获取了不错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最后阶段因为工期紧,系统测试部分做的不够完备,在系统上线运行时发现一些小问题,项目团队投入了一定人力进行测试,确保整个软件系统稳定运行。 作者:赵鹏 单位:陕西省信息中心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探究 摘要: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整体品质质量具有直接的影响。本文将从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概念将从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概念、影响因素、风险控制措施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以期为我国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风险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影响因素 1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物质资料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原来的卖方市场逐渐转变为买方市场场,人们不再执着于物质的充足,而是更多地着眼于产品质量和产品体验和产品体验,因此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也日渐提高。影响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十分复杂响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十分复杂,因此提高建筑工程项目质量需要系统的项目风险管理目质量需要系统的项目风险管理。 2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概念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即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即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可控和不可控的风险因素而使得建筑工程实际结果与工程预期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性期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性。风险本身就意味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能性,因此这种项目偏差有可能出现,也有可能不出现。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便是通过控制影响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出现的可控因素的可控因素,预测影响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出现的不可控因素,从而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偏差出现的可能性或者避免这种偏差的出现差的出现。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施主要包括项目风险识别别、建筑工程项目可能的风险界定和建筑工程项目常见风险评价去认识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的风险状况评价去认识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的风险状况,并根据以上科学的分析结果作为基础制定出合理的风险防控措施以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险出现的概率、采取相应的应对风险出现的措施和手段、对已经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管理控制以及妥善处理目前已经出现的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造成的不良后果的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造成的不良后果。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主要包括风险因素的存在性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主要包括风险因素的存在性、风险因素与风险事件发生之间的关联性以及风险事件发生概率与风险事件带来的不利后果之间的联系三个主要因素险事件带来的不利后果之间的联系三个主要因素。因此,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具有一定的客观性筑工程项目风险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与此同时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又是可以控制的但是与此同时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又是可以控制的。即通过建筑项目工程建设经验的积累认识工程项目风险的内在规律筑项目工程建设经验的积累认识工程项目风险的内在规律,把握风险因素与风险事件发生之间的关联性以及风险事件发生概率与风险事件带来的不利后果之间的联系生概率与风险事件带来的不利后果之间的联系,利用目前高度发达的技术水平和高度发展的生产水平来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可能性。一般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合同风险合同风险、管理风险、质量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以及环境风险风险。所谓合同风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中存在的一些风险要素之间签订的合同中存在的一些风险要素,比如合同中遗漏项目目、合同语言歧义或者表达有误带来的合同纠纷等;管理风险则指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自身的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不明晰带来的纠纷带来的纠纷,或者施工单位职能部门与其他单位职能部门之间交流出现障碍而给整个项目施工过程带来的风险间交流出现障碍而给整个项目施工过程带来的风险;质量风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带来的所有问题题,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一环扣一环,一旦某一环节的质量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个施工过程的进度甚至最终影响整个建筑项目的质量响整个建筑项目的质量;技术风险即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任何技术原因导致的隐患任何技术原因导致的隐患,比如技术标准的变动可能会给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个建筑工程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或者技术水平不到位可能会直接影响整个建筑项目工程的质量会直接影响整个建筑项目工程的质量;环境因素带来的风险即主要指那些由自然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风险即主要指那些由自然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风险,比如地震给整个建筑工程带来的破坏个建筑工程带来的破坏、洪水、火灾、台风等自然不可抗力的环境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环境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 3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因素分析 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结果与预期结果出现偏差的因素有很多有很多,即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社会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因素素有自然因素和社会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因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为造成的可控风险因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为造成的可控风险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资金使用造成的风险因素以及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出现失误所导致的风险因素中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出现失误所导致的风险因素。 3.1自然风险因素 自然风险因素自然风险因素,顾名思义即自然环境中存在的各种可能会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及其进展的因素会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及其进展的因素,主要是指各种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可抗力自然因素,比如地震、洪水、暴风雪以及各种可能影响建筑工程项目正常实施的地质情况变化建筑工程项目正常实施的地质情况变化。 3.2社会环境因素 所谓社会环境因素即指社会经济结构以及上层建筑等宏观变化可能会导致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观变化可能会导致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比如社会经济结构发生调整会经济结构发生调整(目前的经济转型)、社会政策发生变化、建筑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发生大的变动、社会经济疲软或者持续走低等特殊状况疲软或者持续走低等特殊状况。 3.3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为风险因素 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除去以上所说的两类不可控因素之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人为导致的风险因素素之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人为导致的风险因素。比如建筑工程项目总策划中存在的计划风险筑工程项目总策划中存在的计划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风险的技术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操作失误风险,这类风险正是目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几率最高的风险因素正是目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几率最高的风险因素,而且技术不过关与施工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害往往具有较大的破坏性坏性,因此相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这类人为风险因素。 3.4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资金使用造成的风险因素 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资金使用造成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其现场签证以及相关事宜变更问题所导致的变化其现场签证以及相关事宜变更问题所导致的变化,这类变化可能直接影响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进程可能直接影响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进程,导致延误工期,从而增加整个工程实施的费用从而增加整个工程实施的费用。其次,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会影响和延误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也会影响和延误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比如社会转型带来的人员下岗可能影响劳动力成本来的人员下岗可能影响劳动力成本、经济疲软带来的市场萧条也会影响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展条也会影响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展。 3.5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失误因素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失误因素主要就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出现失误所导致的风险因素素,既包括实施单位管理部门自身的失误,也包括其与其他单位管理部门之间协调出现的失误位管理部门之间协调出现的失误。这类失误所带来的风险可能会影响项目工程实施与否或者整个推翻项目工程设计能会影响项目工程实施与否或者整个推翻项目工程设计,因此具有较大的破坏性此具有较大的破坏性。在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应该尤其重视这类风险重视这类风险,通过有效合理的协调来尽可能地减小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生的可能性。 4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主要包括项目风险识别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主要包括项目风险识别、建筑工程项目可能的风险界定和建筑工程项目常见风险评价去认识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的风险状况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的风险状况,并根据以上科学的分析结果作为基础制定出合理的风险防控措施以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率、采取相应的应对风险出现的措施和手段、对已经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管理控制以及妥善处理目前已经出现的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造成的不良后果项目风险造成的不良后果。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则包括回避可能出现的风险施则包括回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分散已经出现的风险、转移已经出现的风险经出现的风险、应付处理小的风险。因此,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部门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措施制措施,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以及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损失。从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时期分类我们可以将管理措施分为前期施分为前期、招标期、施工期以及竣工期四个阶段。项目施工前期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审核相关资料以确保双方的资历合格格,调查分析项目实施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尽可能地减少经济、社会环境风险因素的影响社会环境风险因素的影响,通过科学的调查分析进行项目实施可行性研究以减少人为风险因素的影响施可行性研究以减少人为风险因素的影响,通过认真审核建筑工程项目总设计图稿以及人员安排筑工程项目总设计图稿以及人员安排、财力部署等减少人员失误所导致的的项目风险失误所导致的的项目风险,此外在项目施工前期的风险控制中要格外注意潜藏的政治风险中要格外注意潜藏的政治风险;招标期的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措施的关键以及核心就是趋利避险管理措施的关键以及核心就是趋利避险,通过对于业主以及工程师工程师、技术人员的调查、评估、审核等确定人员资质、确定队伍规模伍规模、协调人员安排等,尽可能避免日后的技术风险因素以及管理风险因素及管理风险因素,同时努力用最低的成本建设最强有力的队伍,达到趋利避险的效果;施工阶段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资历审查资历审查、施工监督、定期检查以及制定合理的保险机制等。即通过审查即通过审查、监督、检查等措施保证施工质量,通过建立合理的保险机制以降低人员伤亡的保险机制以降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因素带来的风险损害害;竣工期的风险控制是四个阶段中最为简单的控制,其主要措施就是确定施工队伍竣工资料的真实性措施就是确定施工队伍竣工资料的真实性、投资成本的合理性性、施工开销的透明性以及所涉及数据的准确性,在这个过程中要格外注意工程验收流程的规范性中要格外注意工程验收流程的规范性,避免出现程序错误。 5小结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核心是趋利避险,通过对经济风险过对经济风险、管理风险、政治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因素的管理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出现的可能性管理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出现的可能性。目前我国的建筑理论发展也逐渐趋于成熟筑理论发展也逐渐趋于成熟,但是相关的理论知识依旧不够扎实扎实,因此相关人员应该投入更多的精力进行深入探究。 作者:刘慧明 单位:山西省霍州市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煤矿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开发项目风险管理探讨 摘要: 房地产事业在最近的几年中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可以说是经济发展中的龙头项目,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房地产项目过快的发展,也为房地产项目的进一步开发呈现出了较多的风险挑战。因此文章主要是基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面临的实际问题展开论述,探求寻找恰当有效的解决办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 房地产产业的发展对于经济的发展的贡献率在最近几年是相当大的,并且处于较为明显的主导优势地位中。房地产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关联性较强,它的发展可以极大程度上的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伴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不断变化调整,促使房地产产业呈现出较大发展潜力。但在不断深化的市场经济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也面临着诸多的风险挑战。 1房地产开发项目概述 1.1房地产开饭项目的含义 其简单的理解房地产开项目,主要是指以结合土地与房屋为主要内容的,相关综合性开发项目。是开发企业结合实际的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在一定的建筑施工时间以内,投入相关的资金建设,能够满足城市经济发展与用户要求的建设住房,以及其与房屋建筑相关的其他配套设施建筑。之后在以出受或是租赁的方式收取建筑项目的投资回报。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个周期是比较长的,主要包括项目投资的决策阶段,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建设施工阶段,项目建成之后的租售阶段一共四个主要的阶段。 1.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主要特点 房地产开发项目与其他的项目之间存在较多的不同特点,主要的有其周期性比较长,需要投资的资金比较大,项目的涉及面比较广,项目开发容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以上种种因素都有可能产生对房地产开放项目的影响,这就造成了项目开发过程中有较多的不确定性,增加其开发风险。 1.3我国房地产产业发展现状 根据研究总结发现,我国的房地产产业从2004年开始就呈现出较快的发展速度,相关投资的逐年增加,企业获的丰厚的投资回报,众多的企业都纷纷转型与房地产开发,致使投资过热造成的城市房价的过快增长,并且有些地区出现了非理性增长的趋势,房价高涨的背后,也就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房价泡沫,这也就警示着房地产开发的风险也呈日益增加的趋势发展。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因素分析 对于实际影响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因素的分析,按照可以是否进行有效的避免分将其分为,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两大类别。一般是投资者对于进行市场投资不可避免的风险称之为系统风险;而通过投资者自身采取策略方式可以有效避免的风险,我们称之为非系统风险。 2.1系统风险 房地产产业是我国的支柱型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与国民经济的其他产业存在着较为紧密的联系,因此会受到国家政策调控的多项制约和监督,因此房地产产业中的系统风险的涉及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通货膨胀风险的影响。一般由于国家为了确保国民经济健康合理的运行,会利用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出台一些有房地产发展相关的政策,政策的出台可以较大程度的实现该产业的发展的合理性。 2.2非系统风险 与系统风险相比,非系统风险可以借助人为因素的干预实现不利局面扭转,较为容易调控和进行下一步的整顿。例如可以通过不断完善自身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进一步的优化,降低企业投资风险。有效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1)决策的风险。针对房地产产业的周期性与所需资金的庞大的特点,所以在投资前期的决策阶段,一定慎重,如果前期的决策有误,就会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带来一系列的影响风险,并且前期的决策风险对整个项目工程的影响可能导致后期的工程停滞现象的发生,所以决策风险时存在风险指数较高的影响因素。(2)资金的风险。房地产开发需要较大的成本投资,有时会出现现有的资金难以支撑高额的开发成本要求,这就需投资者做好先前阶段的投资预算。有效的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资金风险。(3)销售的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终收益就是靠销售实现的,因此销售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策略,尽可能的避免滞销情况的出现。降低销售的风险。 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 3.1风险识别评估 主要是指防地产企业需要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以及发展行情做全面的了解以及掌控,并且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除此之外还需要对自身企业的实际投资能力以及建筑技术有熟悉的了解,总之简单而言,需要尽可能的掌握较多的相关信息。估量到可能遇到的系统风险或是非系统风险等,只有做好基础的风险评估工作,才会确保以后的展开的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3.2风险应对与转化 风险应对主要是指在房地产项目施工中,尽可能的转移或者是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风险。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采取适当的手段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结合实践研究发现,房地产开发项目遇到风险不是最主要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风险发生以后,如何采取有力的措施应对转移风险,一般注意风险主要是借助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到另一方面使其承担责任与赔偿,最基本的手段就是参与保险,其次,是针对肯定遇到的风险采取回避的态度,进项项目的适当部分更改或是主动放弃。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3风险的处理与利用 一般而言对于风险的处理不会有一个较为快速,立竿见影的效果,需要我们在实际管理中,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在风险发生的时候可以采取及时恰当的解决措施。尽可能的在最短的时间以内,处理风险。对于利用风险来说,需要相关的管理人员具有较为渊博的管理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应变能力,以及较强的责任心。在充分的统计出利用风险需要付出的实际代价之后,结合自己企业的承受能力,做出具体的操作方案应对风险。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还具有很多的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的完善,尤其是面对那些不可预测的房地产风险,需要我们全面的提高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推进房地产产业的稳步和谐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作者:朱一明 张凤新 单位:辽宁工业大学 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运营支撑系统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 目前人类正处于大数据时代,基于数字技术等的互联网运营空前繁荣,为了满足大众的信息交流需求,我国的通信产业发展迅速,为给人们提供更好的网络服务和环境,各大运营商竞争激烈,而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运营支撑系统的安全性问题,也是各大运营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不仅如此,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运营支撑系统改造中做好风险管理,本文将从项目风险识别出发,对有效控制风险的措施加以阐述,希望我国通信行业能够实现健康长足发展。 【关键词】 运营支撑系统;风险管理;改造项目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通信行业来说,既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又是一项重大的挑战,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运营支撑系统已经成为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做好运营支撑系统的风险管理,给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与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是运营商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1运营支撑系统风险识别 运营支撑系统(OSS),是电信运营商为用户提供一体化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支持信息资源共享,集网络管理与客户服务等于一身,通过有机整合联系在一起,实现服务水平的完善提高。OSS实现了传统IP数据业务和移动增值业务的真正融合,是运营商服务的评价凭据,运营支撑系统改造是运营商优化服务的手段,对运营商来说是重大决策,因此,在运营支撑系统改造项目中,必须优先进行风险识别。所谓风险识别[1],就是识别出影响项目的风险因子,并对风险因子进行定级,判定风险影响程度,这要从三个要素判断,分别是风险发生概率、后果、时间。运营商会通过以上因素的分析,找出对项目影响风险等级较高的因素,凭此进行风险应对和处理。 2运营支撑系统改造风险应对办法 2.1风险规避 这是从源头上出发,先发制人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应对策略之一。结合运营支撑系统风险识别所得出的结论,对于影响程度较大的风险因子,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对改造过程的每一步骤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给予解决,步步为营,争取将风险因子扼杀在源头,最大程度上避免其发挥作用[2]。 2.2风险减轻 并不是所有的风险因子都可以在源头上消除,因此对于固有的无法消除的风险因子,我们就要通过提升技术,对该因子进行实时监控,争取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也可以尽量降低人为因素对风险因子的影响,另外要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风险要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2.3风险转移 这算是基于运营商的角度所实施的商业运作,指将风险将带来的伤害和影响,利用合同、协议等,转移到第三方身上,运营商不必再为此风险承受损失。这一手段成功的基础是做好风险识别,对风险做好评估,凭此制定对自己有益的条款。 2.4风险接受 运营商采取此种应对方式,通常是出于成本的考虑,成本过高,处理之后综合会计之后,会产生负收益,此种情况下,运营商才会选择承受该风险。 3运营支撑系统改造风险管理措施 3.1制定项目风险管理计划 有备无患,这是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及时对风险的诱因、影响等进行预先分析,并提出相对的解决对策,还有助于发现潜在风险,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做好预案,这是项目成功的基础。 3.2对风险进行跟踪监督 风险产生的影响会随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因此运营商应该对风险进行跟踪监督[3],可设立专门部门负责,主要是反馈信息的分析,对新衍生的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并对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对风险定期评估。 3.3对相关负责人实施认责 专人负责专门的工作,是提高效率和保证秩序的有效手段,在风险管理项目中,就可以指定专人分别负责风险识别、风险负责,风险处理等不同阶段的工作,这样既明确了分工,有保证了每一项工作负责人的专业性,既可以减少工作中的失误,还能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找到专人第一时间应对。 4总结 随着时展的变迁,通信行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人们对通信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而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人们对于通信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运营支撑系统俨然成为各大运营商实行竞争的核心所在。当前社会发展存在着许多不稳定因素,运营支撑系统改造也面临着这一处境,风险因子日益增多,且影响程度也随着通信环境等的变化而变化,这无疑增大了运营商实施项目的难度。正是因为如此,运营商才更应该将风险管理工作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不但对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还要做好监督等后续工作。本文阐述的是风险管理中普遍运用到的有效手段,但是对风险的管理研究决不能止于此,还应在提高技术投入和提高人才素质的基础上寻求更有效手段,为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基。 作者:郭亚涛 单位:山西信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科研经费项目风险管理探讨 摘要: 国家科研经费项目涉及的经费是由国民生产收入重新再分配而来,具有严肃性,因此如何管理在科研领域里的国家经费,是我们本文要深入讨论的问题。传统的国家科研经费项目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重复立项、立的项目需求性不强、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真空区、项目评审专家评审能力参差不齐、专家立场不中性、项目验收完成后科研设备长久闲置,最终只会报废处置,造成无效用的经费投入,致使国家经费损失巨大。本文初步探讨一种管理思路,希望引入风险管理的意识和方法到国家科研经费项目管理工作中。 关键词: 国家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问题;风险管理;诚信管理 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提出规范化工作的改革发展方向,指出规范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成为与战略、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国家治理手段。曾对规范化治国明确提出,规范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可涉及经济、技术、科学等管理范畴。科研项目管理是从近几十年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的,世界各国、各行业所采用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各有差异,但其基本原则和管理的基本要素是一致的。中国科研管理水平与国际同行相比,差距很大。国家科研经费项目涉及的经费是由国民生产收入重新再分配而来,具有严肃性,因此如何管理在科研领域里的国家经费,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立规矩,就是建制度,是防范风险发生的重要手段。规矩立好了,才有路可走,才能越行越远。 一、规范化科研项目风险管理的必然性 科研项目管理是一个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的研究范围、组织、进度、成本、质量和后勤保障等,科研项目管理活动贯穿于项目整个科研周期并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效果评估等手段达到科研项目目标。科研项目管理也是一个风险管理、信用管理。规范化科研项目管理是通过一系列规范体系,贯穿从科研项目管理的原则方针、组织要求、科研全过程,从而控制技术、进度、经费等方面的风险,这些准确而可操作的全面的规定,有利于刚性地管理国家经费科研项目,不仅仅要达到科研项目目标,而且还要做到目标的具象化、真实性、可追溯性和科研经费的明晰化、责任化、可审计化、成果化。这需要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通过制订、和实施规范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它不是简单的部门行为,而是多个部门综合行为,是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化、商业化和国际交流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传统国家经费科研项目管理风险简述 传统的国家科研经费项目管理存在许多方面没有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重复立项、立的项目需求性不强、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真空区、项目评审专家评审能力参差不齐、专家立场不中性、项目验收完成后科研设备长久闲置,最终只会报废处置,造成无效用的经费投入,致国家经费损失巨大。第一,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制定科研项目目标、计划、预算等;其风险是:项目负责人主观上存在风险,重复立项、立的项目需求性不强。第二,专家评审,筛选立项,其风险是:专家权威风险,无法保证立场的中性。第三,项目执行:科研项目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设备使用管理、中期形式报表,其风险是:经费使用风险。经费管理存在真空区。第四,项目验收:其风险是:验收专家评估风险。立场如何确保其中立性。项目完成后没有技术成果转化的机制,致使研制出的设备长久闲置,成为垃圾,无人问津,多年后报废处置,造成国家经费无效使用。第二,传统的国家经费科研项目管理方法的弊端是:个人主观因素过多,管理松散,工作衔接不严谨,科研人员与风险管理人员没有明确的组织分工,往往是对立的态度,两者因为关注的领域不同,沟通不畅,造成管理真空区,从而形成风险累积。没有明确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没有风险管理者事前、事后参与到科研管理中的可操作的机制,做不到事前、事后管理,而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中结算管理。缺失风险管理部门的作用。 三、规范国家经费科研项目风险管理探讨 (一)在申报项目阶段 加入科研计划部门深入的市场调研与分析工作报告。科技人员协助风险管理者做出经济和科技的两个方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规范的科研立项工作是立项时要做大量的调研工作,统计经济数据,做出调研分析报告。科研计划部门要参与进来,科研技术人员协助风险管理者一同搜集相关数据,做出经济需求和技术需要分析报告,以往只是科研项目负责人做科研技术可行性报告。现代国家经费项目更加重视对国家的、民生的需求分析。为了杜绝盲目、非经济立项,需要科技战略部门和科研信息部门提出经济上的搜集要素,如:外界政治经济环境因素、技术的改变因素、新技术的产生因素、经费的变化因素,做好经济和科技两方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要对各种相互有抵触的需要加以权衡。从而帮助决策者充分理解科研目标的需求,准确把握经费投放的靶位。 (二)评审立项阶段 在专家评审立项阶段,建立专家科研个人诚信机制,包括建立科研专家诚信机构、制度、推出守则及惩戒办法、建立科研诚信档案、专家诚信评级、投诉管理等制度。 (三)在项目科研阶段 第一,建立科研项目负责人个人科研诚信管理模式,同样包括:建立科研人员诚信机构、制度、推出守则、惩戒办法、建立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诚信档案、科研人员的信用评级、投诉管理等制度。第二,经费统筹部门是事中参与到科研管理中的风险管理部门。国家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科研项目人提供需求清单,由统筹部门按清单去市场询价,统筹部门统筹直付,统筹部门做出采购分析评估报告,以备事后审计。第三,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管理工作是相对独立的,包括:立项申请、制定合同与计划及费用核算、质量控制、参加人员选择、外部内部沟通等有关项目科研风险控制等综合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管理。保证科研技术可描述性文件归档,科研技术的可控性管理,科研成果可追溯性。第四,网络管理部门是简便并严谨的风险管理工具。还需要建立规范化管理电子网络,划定责任界限,协调相互间接口。在网络的每一级明确控制、评估和证明质量合格的目标。科研项目组织标准化:标准要形式化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参与者的职责、相互关系、权限等,协调参与者与现有组织结构间的关系。加强规范化全过程管理。总体上,规范化的国家经费科研项目管理包括风险管理,细分可分为:规范化的财务风险管理、规范化的人员风险管理、规范化的设备使用风险管理、规范化信息/文件管理。第五,财务部门是记录成本和进度的风险管理部门:不仅仅是为保证人力、设施、材料和资金的最佳使用,提示科研项目负责人项目的可行性,及同类科研项目的可比较性。规范化成本管理,科学化、定量化。在大量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成本模型并严格成本控制,目前采用粗放型的成本估算,缺乏定量控制办法,科研项目缺乏预算定价依据。因此,加强成本管理和经济精算分析,建立科学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型,当务之急。 (四)项目验收阶段 项目验收阶段,同样需要建立验收评审专家诚信管理机制。保证专家中立性。确保公正评审。 (五)项目验收后,建立技术成果转化机制,通过市场验证,跟踪评估。 技术成果转化部门是事后参与科研成果价值评估风险管理部门,长期跟踪技术成果,做出技术成果转化情况分析报告,以此也可把它作为以后评估立项目时或验收时对评估专家的诚信评级加分还是减分的诚信数据采集的参数、同时也作为对项目负责人的诚信评级时的诚信数据采集的参数。 四、结束语 本文意在提出未来国家科研经费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涉及国家科研经费项目管理模块包括: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市场调查与分析、财务管理、诚信管理体系、信用和市场风险管理、征信数据库应用开发、诚信评估与客户关系管理等诸多方面,以此框架建立严谨的国家科研经费项目管理制度。只有当风险管理部门介入到国家科研经费项目的管理里来,才能在事前、事中、事后对项目的风险做出测量并准确预警,同时提示决策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与国家经费损失风险,让国家经费高效使用。 作者:李舸 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风电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风电项目的建设也逐渐加快了步伐。针对风电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必须加以合理分析,并且提出有效应对措施,以此推动我国风电项目的发展。通过对风电项目的风险及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分析,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 关键词: 风电项目;风险分析;风险管理 前言 现阶段,我国能源问题日渐凸显,加强对风电项目投资的重视程度,对于缓解我国能源危机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风力发电具有独特优势,随着近些年风电项目的大力开展,必须重视风电项目在建设以及运行阶段所面临的风险问题,并且基于这些风险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有效的风险管控,以此确保风电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其效益。 1风电项目的风险分析 1.1自然灾害风险 通常情况下,风电项目在建设阶段都会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比如说雨雪、雷电等等。主要是风电设备建设于外界环境中,长时间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根据建设区域的不同,风电项目受到的自然灾害情况也具有差异性,如果风电项目建设在东部沿海地区,那么容易受到台风、海啸、或者盐雾等自然环境的影响;而如果风电项目建设在北方地区,则常会遭受到风沙、洪水等因素影响。现阶段,尽管我国风电项目不管是在设计方面,还是在建设施工方面,都不断提升重视程度,以此确保风电项目具有较强的自然灾害抵抗能力,但是由于自然灾害的不确定因素,致使我国风险项目依旧频频受到自然灾害因素的影响,进而导致风电项目无法充分发挥其重要价值[1]。 1.2设备技术风险 随着国家对风电项目的大力扶持,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并且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对我国风电设备技术的发展和完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如今时期的风电机组发展方向正在发生一定变化,有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趋势,进而对风电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风电工作原理本身就具有复杂性,发展方向的变化要求技术人员不断强化自身技能,并且需要建立健全相关设备认证标准。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将会导致风电设备在实际运行中受到一定安全威胁。 1.3经营运行和建设安装风险 风电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故障问题。如果维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风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风电设备强制运行,那么将会导致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假如风电设备出现老化情况、或者部件出现受损情况,那么将会影响整个机组的正常使用。如果风电设备出现间歇运行状态,那么将会影响电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现阶段我国使用的风电设备主要以国产为主,在风电设备的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运输风险,同时风险设备的组装较为复杂繁琐,程序较多,并且难度也较高,容易使风电设备在组装阶段出现一些问题。 1.4政策变化风险 风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能源使用危机,我国政府也对风电行业给与足够重视。当今时期,大力扶持风电行业,并且在政策上给予风电行业提供一些便利之处,比如说政府会提供风险企业相应的补助和补贴,或者为风电企业的贷款进行放宽,以此为风电行业的发展创建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国风电行业的健康、持续性发展[2]。但是,假使我国政策方面进行调整,将会使风电行业受到较大影响,风电企业将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其生存和发展受到威胁。 1.5工作人员风险 通常来讲,风电设备由多个组件构成,比如说轮毂、叶片、控制设备、塔筒等都是风电设备的关键组成,很多部件都需在高空中开展作业。如果风电设备发生故障,将会给维修人员带来一定难度,需要实施高空作业,以此保证风电设备能够正常投入使用,但是这也对维修工人的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2管理风电项目中所存风险的对策 我国风电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各样风险的威胁,严重影响风电项目性能的发挥。因此,基于此种情况,风电项目负责人员需要给与充分认识,明确自身职责,能够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措施,进而确保各种风险问题可以合理得到解决。现阶段的风电项目风险管理,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内容进行探讨:首先,对于风电场加强内部管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风电项目受到的风险威胁;其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风电项目经费管理,以此转移风电项目风险。 2.1针对自然灾害风险的对策 对于自然灾害风险,风电场有必要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可以组建专业的管理维护队伍,确保风电场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并且负责风电项目设备的预防工作和维护工作。自然灾害具有一定共性,维护人员可以对多年实践经验进行累积和总结,制定一套合理可行的预防措施,保证风电设备能够降低发生自然灾害风险的概率。 2.2针对设备技术风险的对策 风电项目对天气情况具有较高要求,所以在开展风电项目建设阶段,必须提高对选址、设备选型的重视程度。只有选择合适的地址,才能确保风能储量满足项目需求;避免选取风力不足、或者长期无风的地址。对于风电项目设备的选型,必须确保设备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保证设备符合技术认证标准;设备的选取,务必保证设备生产厂家已经获取资格认证,并且具有较大实力规模,保证此机型技术已经成熟[3]。 2.3针对建设安装风险的对策 风电项目设备的安装,通常情况下都是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也可以由专业施工单位实施安装。但是如果选用施工单位进行安装,那么必须对安装企业进行考察,确保其符合项目建设标准。总而言之,不管是设备生产厂家,还是专业施工企业,必须保证设备的安装满足设计标准,确保设备可以正常投入使用运行。如果风险项目在运行中出现一些技术问题,保证上述单位进行全面负责。 2.4针对经营运行风险的对策 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有利于为风电项目提供良好的指导作用和监督作用。风电场还需要对风电设备重要配件加强管理,防止在风电设备在发生故障时,无法及时进行维护工作;此外还需要防止该配件出现停产的情况。风电项目的实际运行阶段,务必保证技术培训工作的合理性和高效性,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保证风电专业人才能够解决风电项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5针对工作人员风险的对策 由于风电项目的特殊性质,对于风险项目实施人员提出较高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牢固的技术能力,相关部门可以组织培训教育,以此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强化其道德素质,保证工作人员能力得到整体提升。风电项目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素影响,常会发生意外事件,风电场有必要对现场高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负责,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将风险进行转移,进而全面保护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并且保证风电场的经济目标的达成。 2.6针对政策变化风险的对策 对于政策风险,无法将此风险进行转移,风电场需要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并且明确自身态度,深入分析国家对风电产业的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扶持补贴。保证风电项目不仅可以在国家扶持政策下顺利发展,也能够在扶持中断的情况下不受到影响,保持良好持续的发展趋势。 3结束语 总而言之,通过分析和研究风电项目所面临的风险问题,有利于风电项目在前期规划、建设阶段以及后期运行过程中可以全面掌握存在的风险,并且针对不同风险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以此确保风电项目可以持续稳定运行,为风电建设项目带来理想的收益。此外,还需要构建相关管理条例,加强对风电项目各方面的管理,确保风电设备以及工作人员符合项目要求。 作者:周国辉 单位: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云南分公司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探寻 摘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比较长,投资数额比较大,因此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风险,如何控制项目施工风险是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施工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 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对策 建筑工程是我国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涉及的因素比较多,在具体的施工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采取有效的策略应对施工风险不仅有助于提高施工方案的科学性,而且有利于制衡建筑业投资膨胀的现象,最重要的是通过风险管理可以降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做好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项目风险管理的概述 项目风险管理是项目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在未来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定性与定量研究,以此制定出有效应对风险的方法策略。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对风险进行预防、规避以及处理等,最终缩减风险对项目完成所造成的各种不利因素。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不确定性。由于建筑工程在施工中涉及的因素比较多,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影响施工进度,因此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具有不确定;二是项目风险管理的可变性。项目风险管理需要及时根据施工项目的进度安排进行调整,因此需要风险管理者针对各种因素对风险管理方案进行改变,以此实现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 二、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1)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缺乏危机意识。基于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施工企业为了经济利益,他们在具体的施工管理中强调经济效益,将所有的施工管理紧紧围绕在获取经济效益上,而忽视风险管理,结果造成项目施工存在较大的风险。(2)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很多企业没有专门设置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安排专职人员,结果造成施工风险管理一直存在职能定位不清晰,风险管理缺乏有效约束的问题。另外施工企业在风险管理过程中也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这样很容易导致企业在面对风险时不能第一时间做出相应的反映,造成巨大的损失。(3)风险识别分析评估手段落后。风险评估手段是风险管理不可缺少的工具,我国施工企业处理风险的手段往往采取投保的方式,而且大部分采取的是事后补救的措施,这样导致风险控制的最终目的无法实现;同时我国对于风险评估主要是采取定性的分析方式,这样不能科学的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三、工程项目施工风险因素及应对策略 (1)增强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一是施工企业要将风险管理纳入到施工管理全过程,在企业内部形成浓厚的风险管理氛围。风险管理不仅是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必要手段,因此施工企业要以风险管理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切入点;二是强化企业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定期开展风险管理教育培训。施工企业要积极开展风险管理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尤其是施工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与质量管理等工作相融合;三是树立危机意识。施工项目的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因此施工企业要树立危机意识,认识到风险管理在施工管理中的重要意义。(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一是明确风险管理职责,针对施工企业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的问题,要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以此推动风险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二是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制度,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施工全过程的有效监督与管理,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三是制定风险管理检查机制。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施工各个组成单位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形成日查、月查工作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并且召开专门的会议制定应对对策,对风险管理专职人员继续跟踪复查,以此保证问题得以解决。(3)丰富与创新风险管理评估手段。风险管理评价是针对风险危害的科学评价手段,传统单一的评估手段对于施工风险不能有效的进行反映,因此要不断丰富评估的方法:一是建立风险回避法;二是运用财务技术对风险进行控制。财务是企业施工的重要管理手段,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财务性技术处理置留一笔费用,以此作为应对风险发生时的损失补偿;三是运用动态的方法进行风险控制。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要改变以往静态的控制方法,而是采取动态的控制方法,及时根据施工项目的进度,调整风险管理策略,以此应对变化中的风险因素。 总之,在项目施工中面临的风险因素比较多,因此需要施工企业要采取有效的策略提高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完善的策略实现对施工质量风险、工期延期风险、施工成本风险以及施工安全环保风险的控制,以此提高施工质量,实现施工企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作者:白鲁波 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公路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分析 摘要: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系统和复杂的工作,可能面临来自各方面的风险,甚至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为有效应对这些风险,降低不必要的损失,提高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是十分必要的。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技术措施,希望能为实际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启示。 关键词: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风险管理 0引言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项目风险管理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是施工单位的重要目标和追求。但一些施工单位对这些问题不重视,制约工程质量和效益提高,需要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 1公路工程项目风险识别技术 1.1风险识别的作用 公路工程项目风险识别是指找出影响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的主要风险因素,并识别出这些风险究竟有哪些基本特征和可能会对哪些方面产生影响。公路工程项目风险识别是项目风险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项目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若不能准确地识别项目面临的潜在风险,就会失去处理这些风险的最佳时机。 1.2风险识别的内容 项目风险识别是一项贯穿于公路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项目风险管理工作。风险识别包括识别内在风险及外在风险。内在风险指公路工程项目工作组能加以控制和影响的风险,如人事任免和成本估计等。外在风险指超出公路项目工作组等控制力和影响力之外的风险,如市场转向或政府行为等。严格来说,任何能进行潜在问题识别的信息源都可用于风险识别。信息源有主观和客观两种。客观的信息源包括工程文档、计划分析、需求分析、技术性能评价等;主观信息源是基于有经验的专家的经验判断[1]。例如,在一个公路工程项目中究竟存在着何种风险,是项目工期风险、项目成本风险,还是项目质量风险;在一项项目风险中,究竟是有预警信息风险还是无预警信息风险;项目风险的存在会给整个工程项目带来何种影响,比如项目范围、项目工期、项目成本、项目质量等方面。 1.3分析风险的造成因素 公路工程项目风险识别还应该识别和确认项目风险是何种因素造成的,是来自于项目内部因素还是来自于项目外部因素。通常来说,如果风险来自项目内部,项目组织或者项目团队采取相应的措施就能够对这些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例如,为了避免项目拖延时间,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可以通过项目成员的合理安排和项目资源的合理调配解决这些问题。但是,项目组织和团队难以实现对项目外部因素所造成的风险控制与管理,组织和团队对风险控制的影响比较小,难以发挥实际作用。但是,可以采取相应的规避方法和转移方法来实现对由外部因素造成的风险[2]。比如,项目建设需要的资源价格发生了很大变化,项目业主、项目客户或者是政府提出的项目变更计划都是属于外部因素,这种风险难以通过组织或者团队的努力去控制。 1.4了解风险给公路工程带来的威胁与机遇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公路工程项目风险包括损失和收益的可能性。因此,在识别项目风险的时候,需要全面地认识项目风险可能带来的威胁与机遇。一般来说,项目风险带来的威胁是一种负面的影响,会对整个项目产生不利影响,而项目风险带来的机遇则是一种正面影响,会对整个项目带来收益。在进行风险识别的时候,不仅要认识项目风险的威胁,还要认识项目风险的机遇,并对威胁与机遇转化的条件进行分析,在制定具体的公路工程项目风险应对措施时,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尽可能消除项目风险带来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利用项目风险带来的机遇。 2公路工程项目风险分析与评价技术 2.1公路工程项目风险分析方法 一般来说,系统运行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风险识别。对相关的情况进行检测,对潜在的风险范围采取措施进行检测;②风险量化。对某件事情发生的概率进行确定,并分析其可能产生的效果;③风险影响评估和方案选择。对风险发生的后果进行定量的计算,并且为了预防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④风险处理计划。包括各种处理风险的方法,并制定具体的风险处理行动。对于上述这些步骤,在对公路工程项目风险进行分析时,也可以以此为参考。众所周知,一般在风险分析中,所做的大部分工作都局限于任务风险的分析,这种方法对于项目风险分析具有积极的意义。风险分析的方法包括两种,既包括定性分析,又包括定量分析,而定量分析法是建立在定性分析法基础之上的。下面简要介绍两种风险分析法。 2.1.1定性风险分析方法 就目的来看,定性风险分析法主要是为了确定风险的来源,初步判断风险的严重程度,对风险有个基本了解。可以明显的知道,对风险进行初步分析的目的是为了识别系统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源。而下面介绍的方法则用于定量的分析各种风险,知道风险源可能会对系统造成的损失,从而进一步判断系统风险的大小。 2.1.2定量风险分析方法 定量风险分析是建立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之上的,首先给出各个风险源的风险量化指标及其发生概率,然后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它们合成,得出系统风险的量化值。定量风险分析是基于定性风险分析基础上的数学处理过程。从该方法诞生到现在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演变,目前较为成熟的方法有PRA(概率风险评估),DPRA(动态风险概率评估)及仿真通用软件VERT(风险评审技术)等。PRA和DPRA都是在FTA分析基础上的量化,具有广泛的运用,主要表现在可靠性及运行系统风险分析领域内。如果对此稍作改造,便可将它在项目风险分析领域进行运用。分析的步骤为:①对项目研制过程中的困难环节进行识别,并找出风险源;②考察不同的风险源在项目研制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此基础上给出项目的风险源树;③对各风险源后果的大小进行识别,此外,还有必要识别风险概率;④对风险源进行组合,组合的方法有逻辑方法和数学方法,组合之后得到系统风险的度量。如果是用DPRA进行评估,还需要对他们之间在时间上的关系进行考虑[3]。 2.2公路工程项目风险评价技术 2.2.1VERT技术 VERT是一种通用仿真软件,该软件为项目研制构造过程网络,能够将各种复杂的逻辑关系,抽象为时间、费用、性能的三元组的变化。网络模型在决策的时候可以运用,能够对时间、费用、性能等风险的关键性参数进行统筹与处理,实现多目标的最优化问题。通过丰富的节点逻辑功能,对一定的时间流、费用流和性能流流向相应的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每一次的仿真运行通过蒙特卡洛模拟,这些参数流在网络中按概率随机流向不同的部分,其经历的活动不同,产生的变化不尽相同,最后到某一个状态终止。用户通过多次仿真之后,通过节点收集到的各参数,对整个系统的情况进行了解,然后辅助决策,如果具有合理的网络结构,良好的逻辑关系,正确的数学关系,并且数据真实可靠,在实践中可以较好地模拟实际系统,对时间、费用、性能的分布进行很好的模拟,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知道整个系统研制的风险。 2.2.2项目风险评价技术 项目风险评价是指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对公路工程项目风险进行连续的辨识和分析,为有效地控制风险提供依据。风险评价通常也分为两个步骤:一是风险辨识;二是风险分析。项目风险评价是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前提,在实践中必须高度重视。 3公路工程项目风险应对技术 公路工程项目风险处理手段主要包括风险控制、风险自留、风险转移三种类型。其中,项目风险控制是指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规避项目风险、消除项目风险,或采取应急措施将已经发生的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项目风险自留也是项目风险控制的处理手段之一,其前提在于通过对项目风险的评估,得出发生概率较小或者概率较大但风险损失较小或者概率与风险损失均较大但在预期范围或可接受的范围内[4]。与前两种措施相比,项目风险转移是更为有效的项目风险处理手段。比如,将项目转移给从事风险合并事务的专业保险公司或其他风险投资机构,这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且公平的转移手段。 4结语 整个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为有效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应该落实风险管理技术,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从而降低不必要的损失,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作者:孔维恒 单位:故城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实践 摘要: 工程项目建设的效益与投资成本、施工技术、管理者素质等都有密切关系,但这些因素又不能明确衡量,在实际的运作中会出现很多突发情况,即存在许多潜在风险,工程负责人要重视这些不确定因素,加强管理。文章结合实践就如何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控制不确定因素,降低风险,提高工程建设效益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风险管理 建筑市场都是先竞标确定价格,再开始施工,施工后验收,时间跨度大。这种确定成本、未来一段时候交房的模式决定了建筑行业本身的高风险性。同时,社会外部环境的不成熟也增加了该行业的风险,一是对于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够全面具体,未能及时更新补充,监管部门出现多头领导,不能全面完整的监督,二是建设者的法律意识不强,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风险防控;三是随着市场化的展开,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大,出现了一些钱权交易等不良社会风气,使得没有资质的企业中标,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1风险的含义 风险在未来,可能会使效益减少。一是可能,就是说可能不会使效益减少,也可能会使效益减少,会不会减少主要是看人们怎么处理风险,但风险一般都会让效益减少;二是未来,就是说不是现在效益减少,是未来,是一个不能确定的时间,是一种现在的理想和以后的实际情况的不同。工程项目风险是指因为一些想不到的情况出现,然后使工程项目建好后和以前的规划不一样。在设计工程规划的时候,都会设定一些合理的可能,在这些可能的基础上去研究。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这些假设条件并不是一直变化的,这些因素的改变导致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当初的设计规划出现不同现象,这些不能准确控制把握的因素就是风险。 2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的特性 (1)风险一直存在,无法消灭。 施工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市场经济、国家政策、天气、地理位置等,这些因素从工程项目的设立就一直存在,风险也跟着一直存在,在工程建设周期里显得更加明显,这些是人类无法改变、无法消灭的,也就是说任何地方都有风险,任何时候都有风险。人们一直希望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大力研究风险发生的条件和化解方法,努力做到在风险未发生前去防范,在风险发生时及时补救。 (2)风险在不同的情况下会发生不同的变化。 在施工建设中,各种因素的改变和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处理能力不同,这些风险也会发生不同的变化,好的可以变好,坏的也可以变坏,同时也会出现新的风险点,管理者要运用科学技术,用发展、全面的眼光看待、处理风险,控制新的风险点发生,化解现有风险。 (3)风险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 工程建设的时间跨度大,一般都需要3到5年的时间,甚至更长时间,涉及的范围也广,涉及到项目设立、征地、材料采购等多个环节。因此在施工中出现风险的数量也越多,这些风险并不是单一、独立存在的,往往存在相互的联系。 3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几种主要风险 (1)决策风险。 项目设立的决策,也就是开展什么样的项目,在哪里开展,怎么开展,是项目开始建设的第一步,也决定着项目计划能不能成功。一个好的项目决策方案是建筑工程项目成功的一半,在项目设立决策时,不能生搬硬套,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陈出新。在具体执行项目决策的时候,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面对这些情况,需要人们考虑到方方面面,寻找最好的处理手段,做出正确的选择,实现损失的最小化。 (2)预测风险。 在项目设立时,施工单位都会做一个项目规划,包括施工规模、施工时间、经济成本、投资收益等,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和不同的参考指标都会出现不同的计算结果,同时由于施工的时间跨度长,影响建筑项目施工的因素多,在实际中的效果往往和当初的预期有出入,这种偏差是不可避免的。 (3)技术风险。 在实际的建筑施工工程中因为技术方面的问题导致不能按当初设计的方案实行的风险。出现这些问题,可能是在规划的时候,只求创新,忽视了当前的实际情况,也有可能是当初设计人员的大意,没能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当然也有可能是在当初选择施工单位的时候,没能严格审查他们的资格,让没有过硬技术的施工单位承接了工程项目。 (4)责任风险。 在建筑工程开建合同中,各方都在合同中签字确认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项目的各方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做任何事情都要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要对合同的各方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注意施工安全,安全事故往往会带来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有关单位也因此会承担重大责任。 4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策 (1)多向国外学习,加强建筑法规的制定。 现在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完整,很多地方还存在空白,容易让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同时,要加强监督力度,实现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监督,提升法律的执行力。中国的法律完善力度还不够强大,与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无法对接,也无法学习外国先进的施工技术,当前要用开拓、发展的眼光学习外国的法律法规制定。 (2)企业要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①树立风险意识,建筑行业的风险随时随地的存在,而且这些风险难以控制和处理,我们要有风险意识,在想问题、处理问题的时候通盘考虑,处处留意风险;②加强处理风险的能力,要设立特定的风险处理机构,这些专门的机构可以运用专业知识来提早发现风险,在风险来临时能镇静处理风险,降低损失。 (3)要正确认识工程保险,降低自身的风险。 企业通过购买保险,可以把本应该由自己独自承担的风险让保险公司来承担,在风险来临对企业照成损失时,保险可以为企业承担一部分风险,避免企业的损失。在其他国家,有大量的施工项目保险,有的是保证不出现“豆腐渣工程”的,有的是保证不出现“僵尸工程”,有的是保证工人上班安全的,还可以保证项目设立正确性的保险。在许多国家都鼓励企业购买这些保险,同时企业也情愿出这些钱,一是可以保证各个项目都能按计划运作,不会因为企业的原因让项目计划的流产,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现质量不好的工程,也让保险行业更加有市场。在中国,这些保险制度还未实行,但依照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实行工程保险制度是必然的。 (4)加强自我维权意识,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加强索赔。 加强维权意识是指当自己的权益因为其他人的过错而发生损失时,不能放任不管,或者自行承担损失,要指定专门的人员采取合法手段尽力挽回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付出的各项费用、人力物力成本和投资成本。一是要指定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负责索赔,在索赔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不能采取非法手段;二是要及时采取措施,提前预见对方的违约风险,在发生或者将要发生时果断采取措施,减少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因为设计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建设的时间延长,提高建设成本的,要及时向设计方提出赔偿,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把索赔的具体情况提供给设计方;三是要注意整理有利于索赔的材料,这些材料不能在要索赔时才整理,在平时就要注意收集整理,这些材料包括合同、会议资料、施工牌、设计方案等,这样有利于我方的索赔,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和效率。 (5)提高单位的整体水平。 只有自身的整体水平提高了,才能和其他组织竞争,才能承受、处理好危机。一是要宣传先进的企业文化,好的企业文化可以让员工更加认可企业,让员工更好的投入工作中;二是加强组织员工学习,人在任何时候都取决定性的作用,加强组织员工技术学习,引进高科技人才,高科技人才可以给企业带来新的活力,可以提升企业的文化、施工技术;三是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先进的机器设备可以完成人不能完成的任务,可以高效率、低成本的取代人工,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施工技术。 作者:范少晞 单位: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党建信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探析 【摘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快开放式党建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设。但是,当前多地党建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这不仅是由于技术自身的问题,更关键的是管理方面的因素。本文重点以南宁市党建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为例,就其建设中的项目风险管理策略加以探讨,以期为更好地发挥党建信息平台系统作用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 党建信息平台系统;南宁;项目风险管理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如何加强党建工作与网络信息技术的融合,全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课题,其中,加快开放式的党建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已经成为促进党建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创新党建管理与服务的发展方向。 1党建信息平台系统与结构 2010年初,为了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的要求,逐步加快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步伐,南宁市党建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工作正式开启并成功构建了“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先锋示范展示基地等一系列党建信息化建设成果。系统以网络信息技术、数据库技术等作为支持,以B/S结构作为基础,确保用户能够顺利借助于IE浏览器对系统进行使用。系统总体所采用的为多层式架构,因而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满足日后功能扩展的需求,采用J2EE技术架构及JAVA、XML等主流信息技术进行系统开发,采用负载均衡等技术满足了系统的扩容需求。党建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设促进了南宁市党建工作信息化的实现。(1)党建网络平台。该平台以南宁市电子政务外网等为基础,同全市机关、县(区)、企事业单位及基层党建信息平台相连。各级党组织可借助于电子政务外网对党建信息平台系统进行访问。(2)党建信息数据库。包括覆盖全市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信息的信息库。各单位通过在线更新,就党员、党组织等信息加以审核,可结合应用要求进行扩展。(3)党员管理及应用系统。为满足南宁市各级党组织党建信息化要求,构建满足应用需求的三大应用子系统:党员信息子系统、服务信息子系统、教育管理子系统。(4)党建门户网。构建统一的党建信息平台与互动交流平台,以门户网作为党建信息平台系统的服务窗口。(5)手机信息系统。为便于党组织、党员等相互间的沟通,还建立了党建手机信息系统,实现了全市党员间良好的信息互动,极大地推进了党建信息化进程。 2党建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中的项目风险管理 在党建信息平台系统建设中,从管理方面看,项目风险主要包括需求风险、相关性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与财务风险五大类。针对五大类风险加以识别和分类,构建相应的风险清单,有助于制定完善的风险应对计划,即风险的减轻、转移、预防、接受、回避、储备等计划,并结合所制定的风险应对计划,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策略。具体而言,包括如下方面: 2.1启动阶段 该阶段项目风险包括作息时间严格、沟通不顺畅、需求不详尽或不切实际等。要求项目组对作息时间进行商榷,制定弹性作息时间表。同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保障沟通顺利及信息的有效流动,并安排需求分析员制定准确、详细的需求,找出可能存在的技术难点,安排有关人员研究替代方案。 2.2计划阶段 该阶段由于文化背景差异、开发标准更新、数据框架更新、员工变动等而引发风险。要求加强员工培训,对开发标准、数据框架进行重新审查,并安排技术员进行应用,制定完备的结果分析报告,员工工作变动时应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团队工作衔接良好,同时,应指定专人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负责。 2.3执行阶段 该阶段由于对需求分析、设计文档理解不当,测试不科学、产品偏离目标、方案设计不可信等引发风险。要求在该阶段应召开会议,使全体员工明确需求分析报告及设计文档的内容,测试中应严格依据测试案例进行功能测试,开发时应对需求进行细化,并构建科学地项目监督、考核机制,对项目反馈进行跟踪,并及时对方案加以完善。 2.4控制阶段 由于需求变更、经费超支而引发的风险,就需求变更而言,只允许小变更,大变更应向上级反映,待领导集体研究后作出决策。同时,应加强经费预算及跟踪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 2.5收尾阶段 包括升级失败、系统适应性差、兼容性差等所引发的风险。应做好系统测试工作,同时加强培训,并制定系统切换及备用方案。 3结语 通过项目风险管理,该平台系统顺利建成。开通之后,日均访问量不断增加并超过了11000人。随着近几年的建设和进一步推广,“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系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面向社会”、“服务党员”、“功能完善”、“统一开放”的新载体。 作者:韦晓宁 冯志鹏 李欣 单位:广西大学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应用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是漫长的,这过程中的决策、设计、现场施工,都是风险管理的项目,如果缺乏风险管理,考虑不周,对后期的规划和施工必定会带来不良影响。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关键是如何找准关键,及时将风险控制在萌芽阶段,只有有效合理的进行工程项目控制与预测,用科学的方法提出风险管理方案,才有能效提高管理质量,减少损失的发生。本文结合工程风险管理的步骤与方法,详细说明层次分析法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 层次分析法;项目管理;风险分析 简单来说,层次分析法是将事物定量、定质的区分开来,把一些复杂的风险问题分解成几个层级或几个要素,将同一层次中的各个部分分别比对,通过科学的计算和演练,推算出项目中几个不同风险的实际情况,然后根据这些风险依据制定解决方案。每一项工程的风险分析,都可以利用层次分析法,建立目标层,判断层,指标层和方案层,通过几个层级建造成风险标准,在根据风险排列情况制定出最佳的预防方案。 1工程风险管理的特点 每一个施工项目都存在风险,做好项目风险分析是控制项目风险的重要部分,它包含了对整个项目事前、事中、时空的风险管理,有效减少了因风险所带来的各种损失。项目风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风险不是一触即发,一眼就能发现的,它往往会隐藏一段时间,施工时只有通过预测和评估,还能得出可能或将要发生的风险,风险具有一定的时间性;②进行风险预测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许预测到的风险不一定发生,可能实际发生的风险要比预测的严重,但是进行风险预测有利于未来的风险管理和预防,可以减弱未来风险出现带来的不利影响,它的价值通过时间体现出来;③项目的风险不会只出现在某一时某一刻,而是随着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而变化的,项目的时间、费用等约束发生变化时,都应对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应用层次分析法就是针对项目中各类风险进行预测,并具有可信性意义[1]。 2建立层次结构模型 工程项目风险分析一般分为三层:目标层、风险因素层和措施层。 2.1目标层 主要指工程项目,就是一般的建筑工程项目,常见的有房地产项目。 2.2风险因素层 风险的规避是建设双方共同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效益最大化,业主可以实现有效的投资回报,而承包商则可以减少损失的出现。从承包商的角度出发,工程建设最突出的几个风险是:①技术风险。由于人们对建筑使用要求的增加,施工单位不得不优化生产方案、完善生产技术,使之能与市场需求契合,加上现代建设的新技术层出不穷,既要满足客户需求,就要保障施工质量,不得不从科学的、个性化的方向出发,这无疑增加了工程量和施工技术难度。②方案风险。业主的需求多为客观的,除了现实依据和实际需求,很多时候业主都本着自身出发,提出各种需求,作为承包商,当实际需求和方案发生偏差,例如施工图设计不当,出现很大的错误,施工就会出现巨大变更,那如果是方案本身失败,整个项目风险就会立刻凸现出来[2]。③合同风险。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如果合同报价过低,或者合同存在的纰漏,双方对合同条款法误解,以及市场环境影响了供货和材料等,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都要承担一定风向。④质量风险。建筑工程施工会受到外界环境、技术、资金等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建设质量出现问题。⑤工期风险。所有承包商和业主都希望工程能准时完工,但施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时间的推动,进程的变化都会导致施工出现各种问题,无法按时完工。⑥资金风险。如:业主不履行支付行为,报价时漏报而引起亏损,因工期因素而引起价格浮动,工程的变更或量的变化引起价格浮动,都有可能引发各种风险。⑦不可抗力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和政治及社会风险。 3层次分析法的具体实施步骤 通过将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把各种风险因素较为复杂的问题分解成有一定关系的金字塔结构,再确定这些因素中哪一类是最为突出和重要的,风险分析专家会根据经验进行判断,各因素中出现风险的排序,那复杂的风险问题就变成了若干个已知的因素,将每一层的各个指标进行相互比较、计算、判断,从而得出风险的权重,并以此为基础对风险水平进行判断。建筑工程施工的风险因素很多,也很明显,例如施工技术、设计、材料、市场变化、价格,自然因素、国家政策等,这些风险都是不确定的,但彼此间又互为关系,当对这些进行风险处理时,很容易当成一种整体风险去规划,但最后有可能是顾头不顾尾,所以,为了预防风险,减少施工事故,子啊风险发生之前预防,发生之时有科学的手段去处理,保证施工能安全稳定的进行,就必须采用分层法,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不是一刀切,通过对风险各因素的评估,减少风险预防成本,一针见血的处理问题,常见的风险分层法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构建模型,分析问题后,将各种因素集合起来,建造一个模型,决策层为目标层,下一层则为准则层,最底层一般是备用方案,通过准则、子准则和决策目标这些备用方案进行关系的建立。②对构建可作为对比和判断的矩阵,这样一来,风险因素之间的轻重关系、隶属关系一目了然,从而建立可进行相互对比的矩阵。③得出各因素的重要性之后,要对其进行比较分析,这是对接下决策分析的重要基础,要解决各种存在的问题,不仅要选择合理的方法[3],其方法还要有可行性,例如在处理对比矩阵时,要得到更好的结果,利用AHP,这种方法可以承认不一致的存在,随机对一致性进行检验,如果通过检验,那么权向童为特征向量,如果没能通过检验,那么对比矩阵则需要进行重新构建。④对风险因素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进行比较,则可以得出该项目的风险具体处于各个级别的概率,在对风险的具体发生和产生的结果进行预测和判断。⑤确定层次分析法的指标,具体的工程风险在处理和分析的过程中,其各种存在的条件是不同的,由于客观条件的不相同,所以付于准则层构成影响的各个因素的权重也有所不同,从而使得所构成的权重集也会有所不同。人们可以采取专家调查的方法来对权重的系数进行确定。对于在工程的具体实施环境中所蕴藏的风险因素,专家们有着较为准确的认识,可以通过判断直接给出各种影响因素的权重[4]。 4总结 所谓风险,它代表着不确定性,代表着可变性,每一次风险的预防,都要有一个预防方案,而方案的制定需提前对风险进行分析,如果只是简单的分析整体存在的风险,当意外发生时,很可能重复处理问题或者有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处理,现在,有效的使用分层法法,对工程风险中存在的各个因素进行风险控制,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分层法经过多年的实践,它不仅可以安全、有效的进行风险控制,还能运用到各个施工项目中,具有广泛的运用性。层及分析法看似繁琐,但得出的因素越多,重点就越突出,层次分析法虽然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等的实践工程有着广泛地应用,但必进是新的理论和方法,还需要不断的实践和研究,向更加智能、更加完善、更加系统,应用更加广泛地方向发展[5]。 作者:武宗磊 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水利水电项目风险管理分析 1风险管理的定义和在水利水电工程中的重要性 风险的定义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项目进程和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对工程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大、技术复杂、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导致水利水电工程比其他的项目风险更大,所以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非常重要。风险管理的定义指的是对信息的收集、研究、监管到问题落实和反馈的的系统性管理。风险管理能够系统全面的分析和判定组织面临的潜藏风险。由于风险管理的战略性、前瞻性,可以在水利水电工程的战略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起到良好的参考和建议作用。目前,我国在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特殊风险和风险管理上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所以,要重视风险管理,加强风险识别意识,采取系统科学的办法,预测、控制和监控水利水电不同时期存在的不同风险,降低或避免风险损失,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2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的特点和类型 2.1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的类型 (1)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时期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 社会风险;技术风险:技术不足、设计缺陷。原材料不足、技术人员或工人违规操作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事故;自然风险:雷击、暴风雨、泥石流、洪涝灾害等自然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经济风险:外汇汇率变化、通货膨胀、保险和税收等国家政策变化而引起的增加投资,也包括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等意外财产的损失的风险;移民和环保风险、承包商的资质和信誉风险、商务风险。 (2)在水利水电工程运行时期的风险包括电价风险: 指一种电力市场风险,要求对电力价格的变化进行分析和掌握,并且要进行评估;电量风险:指市场需求电量无法达到设计上网电量导致的经济风险;被迫弃水风险:是指由于电力过剩无需电站上网发电和防洪弃水,造成电站不得不开闸泄水所导致的风险;河流水文风险:缺乏发电用水所带来的风险。 2.2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的特点 客观普遍性:在水利水电如此规模宏大的项目里,风险的存在是客观和普遍的;随机偶然性:因为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大、技术复杂、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多方因素的影响下,风险发生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就会增多。多变多样性:因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存在着多方面不稳定因素和其特殊复杂性,造成水利水电工程的多样性和多变性。 3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3.1风险评估 在对水利水电的风险种类进行识别之后,就要对风险进行评估了,我们要结合与联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存在着多方面不稳定因素和其特殊复杂性,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风险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对单项工程风险带来的损失进行评估;对多项工程带来的损失进行评估;对每种风险导致事故的概率进行分析判断;对总风险管理系统的损失期望值和标准差进行评估。 3.2回避风险 在评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风险的过程中,对于一些风险值较大的工程,要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风险的回避,例如在决策时意识到某个方案的风险比较高,这时要及时的否定此方案,或者可以通过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严格的招标程序把技术风险降到最低。 3.3对风险进行转移 可以通过对建筑工程投保的形式将不可预见的风险变成可控制可预见的费用,有利于风险承受力,在发生损失的时候得到费用的补偿。 3.4严格控制风险 对于一些不能回避也不能转移的风险,我们要采取措施把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对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把风险控制在能够接受的范围里,然后采取科学合理的预控方案,尽量的化解风险。 3.5实时监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 跟踪检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的各个阶段,掌握各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对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突发的问题,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特殊风险和风险管理上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所以,要重视风险管理,加强风险识别意识,采取系统科学的办法,预测、控制和监控水利水电不同时期存在的不同风险,降低或避免风险损失,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作者:刘源泉 单位:江西华瑞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风险管理论文: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浅析 1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的特性 受通信工程项目自身性质的影响,在工程项目的现实运行中出现许多不可避免的风险。更加困难的是,各种项目风险彼此互相作用,提高了整体项目的复杂性。掌握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的特性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非常重要。 1.1风险客观存在 在通信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风险一般并不能依照人的意志而改变。通信工程项目的规模一般较大,但是它的周转时间过长、投入大量资金的特点突出了风险存在的必然性。准确掌握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的必然存在性使得风险管理工作员工作方向作出指导。 1.2风险发生的必然性与偶然性 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中,项目风险的存在是由偶然和必然一同决定的。从外表层次,项目风险变成为效益损失是随机的存在,实际情况是,经过对许多的风险缘由实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之后就可以发现风险转变成危害的原因。所以,掌握风险的偶然和必然性两者的联系对于避免风险的产生和迅速寻找高效的解决方案非常重要。 1.3风险存在变化性 项目风险是变化多端的,这突出展现为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风险管理,多种风险原因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项目开展的时间而快速改变。在工程项目深层开展的同时,努力执行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控制多风险因素处在可掌握范围中。为了避免新风险的产生,把已经出现在风险与将来快要发生的风险稳定在弄能够调控的范围之中,这样做才能促进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降低了风险。 1.4风险多层次、多样性 由于通信工程建设的项目周期阶段长、幅度大,项目内的风险因素也在逐渐增多,在项目不断开展的周期中,风险会出现层次多变、类型众多的现象。通信工程项目内层联系多变繁杂,而外层关系的调整也同样与施工进度有关,所以多层次多样风险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2通信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过程 2.1项目风险规划 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阶段是项目风险规划,是项目早期规划中的一部分。项目风险规划的主要内容即设计在工程项目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以达到合理回避项目风险的目标。项目风险规划对于后期的项目风险管理起到了良好的铺垫作用。 2.2项目风险评估 采取多种管理技术方案对风险危害进行预算,于此同时预计风险能够产生的损失,是项目风险评估的中心内容。对风险的评估普遍采取的是层次研究法和主观预算法互相结合的方案,单一的主观预算法会使得研究者的主观感情突出结论单调,而选取层次研究法能够把风险原因通过分层次的次序分类,使得预算更加有序、更加清晰透彻。两种方案通过结合,不仅改善了研究者主观预测的缺点,而且也可以高效的降低层次研究法众多的结论,从而得到比较准确的数量联系,这对提高风险评估的高效性和准确性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2.3项目风险应对 在项目风险预计后选用相关的面对风险的方案就是项目风险应对,迅速使用项目风险应对可以尽可能的降低风险事故产生,从而保障了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展进度。 2.4项目风险监控 在对项目风险使用相对应的方案后还需要不断的实施监控,查看监控对剩下的风险迅速辨别,增加风险管理的警惕性,而且需要在风险应对结束后实行对风险管理措施的预计,为下面风险管理提供处理方案。 3通信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 3.1回避项目风险 在实现项目风险的分析和评算后,假如工程项目中风险产生的可能性较大且面对巨大的损失,而且无法寻找到相对应的管理方案时,风险管理者绝对要主动放弃这个项目来实现风险的避免。回避通信工程项目风险虽然会产生一些经济上的损失,但相比于风险发生产生损失,放弃项目的进行才是最佳的抉择。 3.2控制项目风险损失 风险发生所带来的损失有经济方面的损失,同时还有其它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比如信誉损失、市场损失和关系损失。这些损失可按时间分为长期损失与短期损失,也可以按性质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无论何种损失都会对通信工程项目的按时顺利实施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主动控制与预防这些损失能有效减少风险的危害量、杜绝风险来源且控制风险的危害性。 3.3转移项目风险 转移项目风险是将可能发生的风险危害转移到个人和其他组织中,通过这种手段将企业本身的风险降到最低。风险转移的手段在风险管理中非常常见,但这种手段的复杂性很高,也不利于管理人员操作,所以,尽量减少项目风险转移手段的使用对企业也有一定的益处。 4结语 随着社会通信业工程项目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在通信运营环节中显得特别重要。企业需要提升对项目风险的管理力度,对通信工程项目中有几率产生的风险做一个整体客观的评估,这样才能降低风险的发生,有效的提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配合科学性的项目风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者灵活监控风险的发生才能将通信工程项目中可能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 作者:郁林 单位: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农业机械化论文:试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满足时代的需求 论文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发展;时代需求 论文摘要 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多种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何满足时代的需求问题亟待解决。从农机产品价格与售后服务、农机产品的研制开发、农业机械的推广、宣传及农机发展政策层面,提出了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较快。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在生产中对适用机械化新技术和各种配套机具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已从过去的单项作业向多功能复式作业方向发展,从过去的大宗粮食作物生产机械设备的需求向经济作物的种植、收获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的多样化需求延伸,饲料机械、园林机械、青贮机械、棉花、油粮及薯类等经济作物的播种、收获机械等将是以后农业机械发展的重点。 1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多种农业机械 (1)牧草收获机械。牧草收获机械过去只有在牧区需求,而现在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需求,养殖业发展较快,农民已有大量需求。比如我们小麦种植区的麦秸秆和玉米秸秆,以前都是白白烧掉,而现在可以收集起来加工成牛羊饲料,因此需要大量的麦草打捆机和玉米秸秆收获机等收获加工机械。 (2)马铃薯和果蔬机械。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果蔬面积的不断扩大,采用机械收获也是当务之急。油菜、花生收获机械也有较大的需求。 (3)水稻插秧机。水稻插秧机在南方大部分稻区已经开始应用,而在淮河流域和一些丘岭地带小面积的水稻种植区却很少见到,这里的农民早就希望摆脱繁重的人工插秧,但苦于买不到适应本地方的小巧的插秧机械。 (4)秸秆还田机。随着农民科学种田意识的加强,秸秆还田机在我们这个地方已开始使用了,玉米收获机配套的还田设施,已基本上能够满足玉米秸秆还田的需要,不足之处是被粉碎后的玉米秸秆有点长,对整地和小麦的播种有一定的影响,现在唯有小麦秸秆还田还在困绕着农民,他们也不情愿烧麦秆,只是没有好的办法来消灭秸秆,以便夏种能够顺利进行。 (5)烘干设备。烘干设备过去只有在制种企业才有使用,而现在为了减少霉烂造成的损失,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粮食生产区逐步重视产后的烘干设备的投入,来解决无日光照晒所造成的损失。因此,烘干设备的应用意义重大,尤其是在今后,伴随着烘干品种的扩大和能源的多样化以及烘干成本的降低,烘干设备有很好的发展空间。 (6)养殖机械。随着农村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规模的扩大,为养殖机械的运用带来了商机。养殖也可以运用机械,它不仅可以减轻人的劳动,而且还可以减少病毒的传播,所以现在大量需求。自动给料设备、清洁设备、温控设备和监测设备等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7)设施农业机具。目前我国蔬菜生产主要依靠手工劳动,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较大。发展优质、高产、生态安全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设施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是当务之急。如使用方便的大棚多功能作业机,为设施农业带来了新的需求。目前虽然此类机械种类较多,但还是不能满足广大农民需求。 (8)田间管理机械。需求量最大的是植保机械,其次是中耕和排灌机具。如今粮食作物的田间管理需求已向高层发展,如小型的植保机械将会被大型的植保机械所替代。而对于蔬菜、苗木等生产的田间管理机械相对较少,特别是温室大棚的种植管理,大部分依靠人工管理,效率低,费时、费工。因此,目前需要发展的田间管理机械主要是多功能田间管理机、中耕除草机、滴灌、喷灌机具等。 (9)玉米采摘机。现在的品种不少,但大多数机械只能采摘站立着的玉米,对于倒伏的玉米就无能为力了,而只能靠人工采摘。还有一些玉米采摘机在生产技术上达不到采摘的要求,如有的机器不能随着玉米行距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割宽和行走宽度。因此,造成玉米损失过大,虽然农民需要机械采摘,但也不愿使用这种性能不好的机械。 此外,随着农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打穴、推土、运输、起苗等农村环境改造及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也有地域性需求。 2农业机械化如何满足时代的需求 (1)产品价格。由于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农民的经济收入还不高,如果产品的价格过高,农民虽然需求,但考虑到一次性投资过大,投资的效益又比较低,影响到机械设备的销售和推广应用。如:用于设施农业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等产品,产品的性能和产品的质量已经能够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民也迫切需要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但考虑到价格和使用成本过高,所以一直未能较快地普及与推广。如果产品的生产率高,使用成本又低,并且物有所值,价格又可以接受的话,农民还是愿意购买的。如新疆地区进口的采棉机,每台每天采棉10hm2,可以替代150人采摘棉花,采净率高达95%以上,用机械采摘比用人工经济,经过几年的比对,尽管采棉机的价格高达160万元,但农场职工也愿意购买。 (2)售后服务。现在农民非常注重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机产品能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服务,做到用户基本满意。但有少数产品因销售数量有限,服务网点又比较少,影响了售后服务工作;还有一些生产厂家对机具的研制和开发较快,忽视了老产品配件的供应,用户买不到配件,致使未到报废期的机械提前报废。售后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心等也影响到服务工作。有的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配件供应不及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的厂家虽然承诺24h内随叫随到,但由于服务区较远,而延误了服务,农民怨声和责难时有发生。另外,村镇道路的好坏也是影响售后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厂商应当注重售后服务工作,农民买产品也就是买的售后服务。 (3)农机企业要加大对农机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要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过去,我国的农机产品都是吸取国外技术发展至今的,加上以前资金少、底子薄,当然无法和外国的一些大企业相比。近年来,日本的洋马公司、久保田公司在华售销的产品不少,对我国的农机行业,无疑是个挑战,同时也是为中国的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农机企业逐步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有的企业现在已经跻身于国际市场。 (4)农业机械推广机构的完善和推广人员的稳定以及推广经费的运用,也影响着农机化的发展步伐。一些新式、先进的农具,必须经过推广、示范这个过程,才能达到普及运用。如水稻插秧机,我们这个地方就很少见到使用,虽然农机经销商曾引进过,但农民从未见过,不敢购买,也不敢使用。 (5)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农闲的时候送科技下乡,对机手进行技术辅导和培训,同时,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宣传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使机手能够自觉守法,自我维权,化解和减少矛盾的发生,维护地方的稳定。 (6)农机化能健康地发展,也离不开好政策的支持。目前全国各地对农村实行惠民扶民的政策,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享受到政府的补贴。现在尽管资金有限,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较高,一些地方相继出现了不少的农机专业户和农机协会等。农机服务组织使农村的农机化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 农业机械化论文:浅谈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措施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农业机械化 对策 措施 论文摘要:文章在分析了发展农机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及阻碍农机化发展进程的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农机化的措施及对策。 1发展农机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应做好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一个关键问题。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难点在农业。而“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农业机械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繁荣了农村经济,农业机械化正逐渐改变“三农”落后的面貌,已成为缩短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2阻碍农机化发展进程的因素 2.1农业机械装备不合理大中型农机具较少,小型、微型机具居多,配套率较低,农机作业范围较窄,从而制约农机具整体功能。在种植业和农产品粗加工领域,已基本上由机械取代了役畜生产,但是多数为小型机械,对农业提质增效作用不高,影响了农业由粗放型向生产集约化生产的转变。 2.2农民的观念更新不够目前,广大农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很难改变。农民对科技含量高的新机具、新技术的接受还处于观望状态,一些农户购机只为“面子光”,与今天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2.3经济性制约农民收入低,买机用机都遇到困难。农业机械往往一次性投资较大,与世界主要经济强国比较差距很大。其中,农业劳动生产率:美国68540美元/人,日本16234美元/人,法国45607美元/人,中国536美元/人;每千名农业劳动者拥有拖拉机数量:美国1586台,日本732台,法国1406台,中国45台LlJ。由于机车老化,无用功多,油料价格上扬等因素,使农户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降低。据统计,目前构成农机作业的各项成本中,油料成本占45.6%。 2.4体制方面的制约由于土地经营分散,农户家庭式作业与大中型机械大规模作业矛盾突出。以机耕作业为例,在实行土地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作业,功率为22.8kW的拖拉机台班8h可耕地3.63~4.03hm,作业成本为150元/hmz;而对于农户耕作,由于田块小,布局分散,机车无用功多,台班最多可耕1.67hm。,作业成本至少为210元/]amz。由于机械作业效率低,成本高,致使农机作业费用提高,效益下降。 2.5农机化服务体系薄弱社会整体的服务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县、乡机构改革后,多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撤并,农机推广网络出现断层,使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县、乡、村三级农机服务站缺乏服务力度,在农机作业过程中,服务水平与农机现代化水平不相适应,严重阻碍农业机械化发展。 2.6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中国与竞争力强的国家之间的主要差距在于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均较低,农业装备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中国农业劳动产量和每千名农业劳动者拥有的拖拉机数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个农业劳动者创造的农业增加值)仅为美国的1/128,加拿大的1/100,西班牙的1/35,日本的1,30。 2.7法制力度不够假冒伪劣农产品充斥市场,使农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农具权益保证体系不够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尚未健全,农机具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力保护,农机化发展尚需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科学发展农机化的措施及对策 3.1强化农机化科技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从宣传教育人手,支持开发引进具有市场需求的农业机械产品,力争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提升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 3.2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培植农机龙头企业、农机专业户,加强组织协调和引导服务,帮助其优化机具配置,拓宽服务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中的各级作用;二是要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提高农机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三是要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搜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3.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一步完善法制化管理机制200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始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农机化发展缺乏有效法律保障的历史川。农机部门要运用一切宣传手段和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和落实农机法律、法规的热潮,使之家喻户晓。地方农机管理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农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真正使农机化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 3.4实行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机械化连片作业创造条件农业机械化是以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基础的,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某种产业开发,形成独特的产业优势。例如,法国把农业生产区域分为:巴黎大区以生产小麦、玉米等谷物为主;西南部以猪、鸡等畜产品为主;卢瓦沟流域以奶牛生产为主;中部以肉牛和羊为生产区;南部为向日葵、蔬菜主产区;东部为主要林业区;波尔多为葡萄生产区。 3.5加大国家财政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机械化我国已进入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国家财政有能力加大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2002年,全国各级财政对农业机械化的总投人为24亿元,农业机械化财政投入占财政收入的1.3%。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亦将逐渐进入反哺农业阶段,政府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投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日本的农业机械化基本是靠政府反哺资金得以实现的。因此,政府部门应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的政策,采取中央与地方结合的方针。 3.6全面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全面推进大型农机具的发展速度,使多种机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机械,努力实现农机从低性能向高性能,单一作业向复式作业转变,从单纯发展大宗作物农机具向兼顾经济作物农机具转变。 根据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要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就必须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论文:试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满足时代的需求 论文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发展;时代需求 论文摘要 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多种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何满足时代的需求问题亟待解决。从农机产品价格与售后服务、农机产品的研制开发、农业机械的推广、宣传及农机发展政策层面,提出了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较快。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在生产中对适用机械化新技术和各种配套机具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已从过去的单项作业向多功能复式作业方向发展,从过去的大宗粮食作物生产机械设备的需求向经济作物的种植、收获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的多样化需求延伸,饲料机械、园林机械、青贮机械、棉花、油粮及薯类等经济作物的播种、收获机械等将是以后农业机械发展的重点。 1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多种农业机械 (1)牧草收获机械。牧草收获机械过去只有在牧区需求,而现在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需求,养殖业发展较快,农民已有大量需求。比如我们小麦种植区的麦秸秆和玉米秸秆,以前都是白白烧掉,而现在可以收集起来加工成牛羊饲料,因此需要大量的麦草打捆机和玉米秸秆收获机等收获加工机械。 (2)马铃薯和果蔬机械。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果蔬面积的不断扩大,采用机械收获也是当务之急。油菜、花生收获机械也有较大的需求。 (3)水稻插秧机。水稻插秧机在南方大部分稻区已经开始应用,而在淮河流域和一些丘岭地带小面积的水稻种植区却很少见到,这里的农民早就希望摆脱繁重的人工插秧,但苦于买不到适应本地方的小巧的插秧机械。 (4)秸秆还田机。随着农民科学种田意识的加强,秸秆还田机在我们这个地方已开始使用了,玉米收获机配套的还田设施,已基本上能够满足玉米秸秆还田的需要,不足之处是被粉碎后的玉米秸秆有点长,对整地和小麦的播种有一定的影响,现在唯有小麦秸秆还田还在困绕着农民,他们也不情愿烧麦秆,只是没有好的办法来消灭秸秆,以便夏种能够顺利进行。 (5)烘干设备。烘干设备过去只有在制种企业才有使用,而现在为了减少霉烂造成的损失,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粮食生产区逐步重视产后的烘干设备的投入,来解决无日光照晒所造成的损失。因此,烘干设备的应用意义重大,尤其是在今后,伴随着烘干品种的扩大和能源的多样化以及烘干成本的降低,烘干设备有很好的发展空间。 (6)养殖机械。随着农村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规模的扩大,为养殖机械的运用带来了商机。养殖也可以运用机械,它不仅可以减轻人的劳动,而且还可以减少病毒的传播,所以现在大量需求。自动给料设备、清洁设备、温控设备和监测设备等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7)设施农业机具。目前我国蔬菜生产主要依靠手工劳动,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较大。发展优质、高产、生态安全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设施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是当务之急。如使用方便的大棚多功能作业机,为设施农业带来了新的需求。目前虽然此类机械种类较多,但还是不能满足广大农民需求。 (8)田间管理机械。需求量最大的是植保机械,其次是中耕和排灌机具。如今粮食作物的田间管理需求已向高层发展,如小型的植保机械将会被大型的植保机械所替代。而对于蔬菜、苗木等生产的田间管理机械相对较少,特别是温室大棚的种植管理,大部分依靠人工管理,效率低,费时、费工。因此,目前需要发展的田间管理机械主要是多功能田间管理机、中耕除草机、滴灌、喷灌机具等。 (9)玉米采摘机。现在的品种不少,但大多数机械只能采摘站立着的玉米,对于倒伏的玉米就无能为力了,而只能靠人工采摘。还有一些玉米采摘机在生产技术上达不到采摘的要求,如有的机器不能随着玉米行距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割宽和行走宽度。因此,造成玉米损失过大,虽然农民需要机械采摘,但也不愿使用这种性能不好的机械。 此外,随着农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打穴、推土、运输、起苗等农村环境改造及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也有地域性需求。 2农业机械化如何满足时代的需求 (1)产品价格。由于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农民的经济收入还不高,如果产品的价格过高,农民虽然需求,但考虑到一次性投资过大,投资的效益又比较低,影响到机械设备的销售和推广应用。如:用于设施农业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等产品,产品的性能和产品的质量已经能够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民也迫切需要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但考虑到价格和使用成本过高,所以一直未能较快地普及与推广。如果产品的生产率高,使用成本又低,并且物有所值,价格又可以接受的话,农民还是愿意购买的。如新疆地区进口的采棉机,每台每天采棉10hm2,可以替代150人采摘棉花,采净率高达95%以上,用机械采摘比用人工经济,经过几年的比对,尽管采棉机的价格高达160万元,但农场职工也愿意购买。 (2)售后服务。现在农民非常注重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机产品能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服务,做到用户基本满意。但有少数产品因销售数量有限,服务网点又比较少,影响了售后服务工作;还有一些生产厂家对机具的研制和开发较快,忽视了老产品配件的供应,用户买不到配件,致使未到报废期的机械提前报废。售后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心等也影响到服务工作。有的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配件供应不及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的厂家虽然承诺24h内随叫随到,但由于服务区较远,而延误了服务,农民怨声和责难时有发生。另外,村镇道路的好坏也是影响售后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厂商应当注重售后服务工作,农民买产品也就是买的售后服务。 (3)农机企业要加大对农机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要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过去,我国的农机产品都是吸取国外技术发展至今的,加上以前资金少、底子薄,当然无法和外国的一些大企业相比。近年来,日本的洋马公司、久保田公司在华售销的产品不少,对我国的农机行业,无疑是个挑战,同时也是为中国的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农机企业逐步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有的企业现在已经跻身于国际市场。 (4)农业机械推广机构的完善和推广人员的稳定以及推广经费的运用,也影响着农机化的发展步伐。一些新式、先进的农具,必须经过推广、示范这个过程,才能达到普及运用。如水稻插秧机,我们这个地方就很少见到使用,虽然农机经销商曾引进过,但农民从未见过,不敢购买,也不敢使用。 (5)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农闲的时候送科技下乡,对机手进行技术辅导和培训,同时,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宣传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使机手能够自觉守法,自我维权,化解和减少矛盾的发生,维护地方的稳定。 (6)农机化能健康地发展,也离不开好政策的支持。目前全国各地对农村实行惠民扶民的政策,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享受到政府的补贴。现在尽管资金有限,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较高,一些地方相继出现了不少的农机专业户和农机协会等。农机服务组织使农村的农机化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 农业机械化论文:试析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 论文关健词:统筹 城乡经济 发展 农机化 措施 论文摘要: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针对浙江省绍兴市的特点,提出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要“培育一个主体,突出二个重点,做好三篇文章,配套四项措施”。 0引言 按照浙江省绍兴市委、市府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思路,绍兴市农机部门紧紧抓住“五个统筹”和“二个率先”的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坚定不移地加强现代农机建设,坚定不移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到“培育一个主体,突出二个重点,做好三篇文章,配套四项措施”,为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1培育一个主体 培育一个主体,就是要把农民真正培育成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提高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只有农民成为发展农业机械化强有力的主体,农业机械化事业才能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实现。培育农民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提高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首先要解决提高的问题。一是要通过实施千万农机手培训工程,对从事农机行业的农民进行现代农机技术、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二三产业所需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机手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把农民培养成为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勇创业的现代农民。为此,从2004年开始,市县农机部门要把培训农民放到议事、做事日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争取每年培训、复训3万人次以上,落实培训经费和场所,统筹农机化学校的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要积极争取各级征地调节基金中的1/3用于农民培训的经费,并把这项工作纳入现代农业建设的岗位目标考核责任中,以积极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拓展农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二是要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着力做好紧密型、规范化文章,不断提高农机手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利益资源共享、风险责任共担。调整现有基层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结构,市级着重抓好跨区域农机服务组织的建设,为面上推广提供经验。 2突出二个重点 一是突出城市农业配套机械化的重点。随着绍兴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业为城市发展服务功能日益突出。因此,我们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配套机械化,提高全市温室大棚的生产能力;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要大力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益。二是突出农机装备结构调整的重点。调整农机装备结构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在传统的观念上,一提到农机就是拖拉机,农机作业就是拖拉机耕地,以拖拉机为标志的农机时代已经过去,仅仅局限于大宗农作物产中技术服务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要努力使绍兴市的农业机械从低性能向高性能、单一作业向复式作业转变,从单纯发展大宗农机向特种经济作物机械转变,从种植机械向农产品加工机械转变,树立大农业、大农机的观念,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农机服务。 3做好三篇文章 一是做好设施农业、加工农业配套机械化的文章。要围绕城市农业开发新项目、引进新技术、推广新农机。 —实施《万亩蔬菜生产机械化项目》。针对目前要构建百万人口大城市的框架,需要大面积的蔬菜种植基地来保证城市居民的蔬菜需求,而目前袍江工业区的开发,袍江的蔬菜基地又需要搬迁。农机部门要积极参与蔬菜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实施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工程,提高生产效率。我们计划与上虞市、绍兴县共同开展海涂万亩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建立示范化作业基地700hm,其中海通农业有限公司133.3hm'`作为核心示范区,通过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实施全程机械化生产试验,以解决目前海涂蔬菜生产过程机械化程度低下,生产能力低下的发展状况。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市蔬菜生产技术和效益的全面进步。 —继续抓好“万吨农产品贮藏保鲜库建设及保鲜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市农产品贮藏保鲜库达到约100个,容量达20000m,年农产品贮藏保鲜,在全省率先初步建立起农产品贮藏保鲜网络,解决农产品贮藏保鲜难的问题,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条件。 二是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文章。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衡量农机执法工作的标准就是减少农机事故。一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农机监理执法的法律地位。拖拉机的管理变以前受公安部门委托为法律授权。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渠道,大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一个农机安全生产的氛围,使每一位农机执法人员、拖拉机驾驶员及农民都能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机执法系统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打击各类坑害农机手的违法案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要抓好源头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上牌发证关、检验关和驾驶员考试关,严格执行谁发证谁负责、谁检验谁负责、谁考试谁负责的制度;确保拖拉机的培训时间,严格考试标准,不断提高拖拉机的培训质量;切实抓好农机安全村建设,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力度。三要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抓好农机监理文明窗口建设,依法行政,以理服人,杜绝乱收费,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为农服务意识,扎扎实实搞好服务、办好实事。市本级要完成省级农机监理文明窗口创建达标活动。 三是做好自身建设的文章。抓好自身建设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作为就没有地位,没有实力就不能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在自身建设这方面我们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是和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还是不相适应。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创造一流的办公条件,一流的办公设施,创造一流业绩,做好为农服务工作。一要以人为本,建立严格的考核办法,来确保工作的积极开展。二要加大投人,在2004年抓好农机推广及办证中心的建设,建立全省一流的集农机管理、培训、办证、新农机推广和服务于一体的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三要改善办公设施,建立一流的农机OA自动办公系统,深化农机监理业务远程处理系统。对农机监理软件加快深人开发,以实现网络、电话语音查询等功能,使系统更加完善,实现农机信息资源全社会共享。我们设想,通过创造一流的办公条件、一流的为农服务设施,来进一步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哇和创造性,努力完成农机监理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4配套四项措施 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必须加强和改善领导,从政策、投人、科技、法制上扶持农机。一是要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扶持政策。农业机械化是为农业基础产业服务的弱质产业,且在较长时间内不会改变。因此,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加大对农机的扶持政策,对农机科技项目、对新农机推广、对农机专业户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农机服务企业在用地指标、地价、税收等方面给予农业龙头企业一样的优惠政策。对已经出台的政策,要弄清弄懂,用足用好,真正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大对农机产业的投人。没有投人就没有产出,也就无所谓发展。现代新农机是高投入的产业,更要加大投人。在现阶段,投人要有新思路,当前要特别重视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的投人,对高新农机的投人。除了政府加大投人之外,还要利用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等,走多元化、多渠道投人之路,为农机化发展创造物质条件。三是实施科技兴机战略。农机科技进步与创新是新阶段农机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决定因素。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抓好五个环节:一是抓好国内外高新农机的引进、试验与示范;二是切实抓好实用技术的示范和应用,重点发展设施农业,提高温室大棚的生产能力;三是大力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四是主动和大专院校合作,引进高科技项目,提高全市农业机械的应用水平。五是依法保护农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保护农民和机手的利益。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促进机制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影响因素;支持政策 论文摘要: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标志。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退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农民私人为投资主体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快速推动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研究表明,土地经营规模、农民收入、农业机械价格水平、农业劳动力转移、政策变化等因素对农业机械化产生重要影响,对现阶段的促进政策有重要启示。 一、导言 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中国政府已经将发展农业机械化列入国家支持政策,提出走符合国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近几年来,有关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如何发展农业机械化开展了多角度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理论支撑。 (一)农业机械化与农业制度的历史变迁 中国的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是从建国后开始的,伴随着制度变迁发生了重大波折。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以市场需求机制为基本特征,农业机械作为商品进入了流通领域,个体农民拥有和经营农机数量迅猛增长,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注入了活力。当改革的设计目标还远远没有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上时,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一系列实践清晰地走在市场化道路上,承包制中的农机户是最早的市场活动主体,农机经营服务一经诞生即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买自用的小农经济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理念已被打破,初步形成了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个体私有私营农机为主导的历史时期。农民成为农机投资与经营的主体。 (二)农业机械的功用 农业机械是在农业生产中代替人力和畜力来进行农业耕作的现代化装备,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大大降低了传统农业的劳动强度,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另外,农业机械在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现在的购机者主要将农业机械作为资本品投资购置,用于提供作业服务来获取收入,增收致富。另外,农机的购置还满足了购机户自身的生产、生活需求,如完成自己的农田作业,甚至将运输机械还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成为生活水平的一种体现。从一定意义上讲,农业机械在农民中所拥有和使用的程度已成为农民致富、实现小康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和手段。这些都说明了农业机械在我国具有多功能性这样一个独特的特点。 (三)与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关系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业机械化的相关性颇有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农村剩余劳动的转移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原有农用机械化水平、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程度等因素影响了农机的户有户营发展水平(陈升,1986)。杨敏丽等学者进行的实证分析发现,农业机械化水平与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显著相关,农机化作业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约1个百分点(杨敏丽,2003)。祝华军利用农机净值建立估计模型得出了农业劳动力转移数量同农业劳均农机净值和劳均耕地面积呈显著的正相关性的结论,即农业从业人员人均农机净值增加1元,则全国将有11万农业劳动力被农业机械替代出来(祝华军,2005)。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本文将进行分析。 二、样本数据的选取与变量设置 (一)数据资料的选取 在样本指标选取上按照全面性、简洁性、可操作性原则,参阅国内相关农业机械化与经济发展的文献,选取全国时间序列数据建立模型,选取时段为1983~2006年。这是因为安徽凤阳地区极少数生产队从1978年年底开始试验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农村的大范围推行是逐步实现的。1980年1月。全国只有1.0%的村庄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1980年12月为14.4%,到1983年底,97.7%的村庄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林毅夫。1988),因此,本文认为1983年是我国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时间分界点。 本文数据均取自历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业统计年鉴》,并进行适当处理,其中,2006年的全国农业机械总动力是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供的统计数。同时,本文认为在这个时期以1996年为分界时点,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受到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方式和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和改革的影响,本文也有意考察这个政策变化的影响。 (二)变量设置 本文在度量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因素时,选取了劳均土地经营规模、农民可支配纯收入、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力转移比率、农业机械产品价格、政策变化等指标作为解释变量。 1 被解释变量——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本文关注的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这一概念,对其测算是一个关键,农业部根据耕整地、播种和栽植、收获、粮食、植保和灌溉机械化程度计算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学术界通常取前三项作业机械化程度,按其权重其平均值,但是,这种方法误差很大,业界学者也有不同的看法,计算也颇复杂。考虑到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生产环节差异太大,对机械化要求不同,在此不直接测算各项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而是采用亩均农业机械总动力(PAM)的高低来反映农机化发展状况,其高低可以直接测度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这里不考虑农业机械从事非农生产和用于农民生活中的比重,而假定本文所界定范围的农业机械从事的都是农业生产活动。 2 解释变量。农业机械的使用目的直接决定其发展的一些因素选择。改革开放前,农业机械以规模经济技术因素投入。主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劳动强度,影响其增加的因素显然不同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成为一般的资本品,私人投资成为主体,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从事农机作业服务,获得收益,增加收入,而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目的是降低农业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生活舒适性。因而,农民的收入等个体因素均会对农业机械投资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这里设定农机作业价格、作业成本以及单位面积作业收入不变,综合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本文在计量分析中考虑以下几个: (1)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本文以农业从业人员的劳均经营耕地面积(PFL)来反映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据有些研究和作者的调查表明,地块平均大小(即耕地细碎化程度)比该指标还要小,更适合用在此处分析,但是系统的统计资料并不完整,无法使用,因此,本文借PFL来反映土地经营规模,规模越大,越能充分发挥农机作业的规模效应,降低单位作业成本、地块间转移成本和交易成本。从农业机械发展的总量上看,一些学者预计的由于受到户营耕地细碎化对农业机械化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似乎并没有出现,其中原因值得研究,难道在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可以背离基本的技术和经济方面的“自然规律”? (2)农民受教育水平。本文使用农民人均接受教育年限(PFE)反映受教育程度。农民接受教育时间越长,对新技术和信息了解越多,掌握越快,更易于推行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装备,会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3)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RPFI)的提高,使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主要经济指标,生活舒适程度的提高创造了对农业机械技术的需求,推动着农机作业服务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带动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农民更加有经济能力投资购置农业机械来开展服务,获得过多的收入。 (4)农业机械产品价格。这里取机械化农具定基价格指数(FIP)来反映其影响,该指数越高,农民增加农业机械投资的可能性会越少。 (5)劳动力转移数量。农业劳动力转移越多,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推力越大,本文采用农村劳动力转移率(RLT)来考察其对农业机械化的影响。 (6)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文中采用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CAP),即第一产业产值占GDP的相对比重与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所有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之间的比例这一相对数值来比较研究农业劳动报酬的差别。同时,对其与农业机械化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 (7)有关政策的变化。虽然1983年后农业机械的生产和销售取消了计划经济下的调拨配给制度,并已按照市场化运行,但是农业机械作业所需的柴油、生产所需的钢材等原材料还维持着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双轨制状态,因此,该时期内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还维持以物资调拨、平价供应隐性补贴的形式。补贴数据与力度无法按照经济指标来获取统计数据。而市场化改革后,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以财政资金为主但资金分散杂乱,本文认为,此研究期间的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的力度不变,本文以1995年为界线设立政策变化虚拟变量(D1)进行检验。 除上述因素外,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受到国家总体经济发展速度和技术进步率的影响。如GDP的增加,改善了农业机械生产和作业的社会经济环境,有利于政府采取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考虑到与农民人均收入的高度线性相关性,这里仅以RPFI变量进行考察,以避免引进严重的多重共线;国家整体水平的技术进步特别是制造业的技术进步使更多品种型号和更高质量的农业机械得以设计生产,农业生产的需求得以满足,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由于农业机械研发方面的投人数据如R D投入强度没有相关历史统计对比,而且基础理论研究对农业机械化的影响滞后期难以量化,故本文对这些综合因素的影响归入随机误差项。 三、模型构建与分析 (一)模型构建 本研究使用全国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以探究以上解释变量因素可能对农业机械化造成的各种影响及其水平,以及它们中间可能存在的其他关系。首先对亩均耕地拥有农业机械动力(PAM)和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CAP)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经过取滞后期m=1,2,6分别检验,可以看出,PAM不是引起CAP变化的Granger原因,但是,CAP是引起PAM变化的Granger原因,因此,回归方程的解释变量中不宜排除CAP。本文采用了普通多元线性单方程形式进行回归分析。 (二)估计结果 本文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模型进行估计,并使用Newey-West异方差自相关一致协方差方法校正参数估计值的标准差,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拟合程度较好。除了农民人均接受教育年限(PFE)和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cAP)这两个变量外,其他变量都达到了1%和5%的显著水平。但是,农民人均耕地面积(PFL)这一变量的符号与预期并不一致。 对模型估计的具体结果分析如下: 1 从模型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受到农民人均纯收入(RPFI)和农业劳动力转移比例(RLT)的显著影响,且都有正向影响关系,影响方向与理论预期一致。农民收入提高了,一方面代表着农民生活水平上的提高。农民租用农业机械代替人工完成部分农田劳动的愿望也会随之增强,而且也更具有经济的负担能力;另一方面,农民收入的提高使的农民有经济能力购置更多的农业机械为自己农业生产、日常生活和开展对外作业服务赚取更多收入。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数量越多,意味着在相对稳定耕地上从事生产的劳动力越少,越需要更多的农业机械来完成更多的农业生产环节,推动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2 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还受到农业机械销售价格水平的影响。从总体上来讲,机械价格越高,租用农业机械的价格也会高,相对收入较低的农民对其反应越敏感,会较少购置和租用农业机械,这也符合一般的经济规律。因此,价格水平(FIP)对农业机械化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与理论预期也相一致。 3 从理论和经验认识上看,农民文化水平(PFE)越高,越容易接受新事物、新技术,有利于购置和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但从估计结果看,这一影响不很显著;同样不很显著的还有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CAP),理论认为该指标越大意味着农业生产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会越高。农民从种地中获得的收入比例越高,会从根本上鼓励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但估计结果仅在10%的水平显著。 4 农民人均耕地面积(PFL)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构成显著的负向影响,这是与理论预期方向不相一致的一个变量,也与众多学者一致认为的耕地细碎化不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观点似乎矛盾。但就我国农村现阶段的具体发展状况和农业机械功用而言,这一结果具有现实性。因为农民购置农业机械一方面为他人提供作业服务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大量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四轮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主要是农民自购自用,有的兼用农民生产、生活中的交通工具。因此。这一结果说明农业机械低水平重复投资现象已经出现。 5 本文对于政策变化(D1)对农业机械化的影响的估计结果也是显著的,表明农业机械化对政策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四、结论与启示 从本文对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影响因素分析来看,可以得出以下四点结论,与对相关政策的启示一并总结如下: 第一。农民收入、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增加对农业机械化发展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内在力量,国家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收尤其是种粮农民的收入也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 第二,农业机械的价格水平还是影响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进行直接补贴是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效措施,可以提高农民的购机积极性,提高新型农业机械的存量水平,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而目前不应将小型的行走动力机械纳入补贴范围,通过下面的结论会更清楚其中原因。 第三,本文研究表明,家庭承包制造成的耕地细碎化并没有对农业机械化产生负面影响,表明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重复投资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效率损失,对此应当引起关注。应从如何引导农机专业户开展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上来寻找解决办法,方式和机制需要发展和创新。 第四。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政策是适宜的,符合我国农民、农业发展现状。但是,政策的调整应慎重,尤其是注意政策的变动会对农业机械化发展造成重大起伏,强调政策的连续性和长期稳定是必要的。 农业机械化论文:论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模式及对我国农机化发展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启示 论文摘要 阐述了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模式,从中找出对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启示:一是农业产业化必须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坚持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三是坚持“技术创新、完善法制、推进社会化服务”的道路。 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目的在于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推进农业机械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运用,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益。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方式实现农业机械化,是由其客观的资源条件和历史背景决定的。美国人均耕地多,走的是大规模机械化的模式;欧洲土地规模适中,走的是中等规模集约机械化的模式;日本走的是小规模精细机械化的模式。下文对3种方式分别如下阐述。 1 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 1.1大规模机械化模式 美国是农业机械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地多人少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加上美国政府对农业一直采取支持和保护政策,使农业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其主要农产品如小麦、玉米、大豆、棉花、肉类等产品产量都居世界第1位。目前,农场的各个环节,已全面进入机械化、自动化、社会化的阶段。与此同时,美国农机的生产、科研部门正在研究推广把高尖技术应用到拖拉机等农机具上,实现拖拉机等农机的无人驾驶、自动操作、自动监控等,使各种农业机械能更准确、迅速地实施各类作业,农业出现了向精准方向发展的趋势。 1.2中等规模集约机械化模式 以荷兰为例,荷兰从国土面积和人口来看是一个小国,但却是一个农业大国,更是园艺产业的强国。荷兰耕地不足,促使其比任何国家都更重视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大多数农业企业都采用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荷兰的出口农产品主要是园艺和畜牧产品,从1989年起,其农业净出口保持在世界第2的地位,仅次于美国。这主要是因为荷兰在农业领域推行集约机械化的道路。 1.3小规模精细机械化模式 日本属典型的人多地少国家,农业规模虽小,但机械化程度很高。由于人多地少,日本十分重视集约化生产和机械化耕作,积极开展品种引进和改良,大力发展堆肥和高效农药,科学防治病虫害。目前,日本有90%以上农业作业实现了机械化,水稻栽插和收获的机械化分别达到98%和99%。日本有着健全的农业科研推广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 2 国外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模式对我国发展的启示 2.1必须紧密结合国情,坚持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 我国推进农业机械化,必须处理好农业机械大规模生产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农机跨区作业开辟了一条小规模农业使用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生产的现实道路。要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就必须把农民作为主体,同时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想方设法解决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 2.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 我国地域广阔,农业生产条件各异,因此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找准制约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重点地区、重点作物和重点环节的机械化发展上进行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东部地区应将农业机械化生产范围拓展到外向型农业、城郊型农业和观光农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中部粮食主产区,应重点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大做强粮食产业提供农业机械化支持;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产品机械化、草原建设和草场改良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2.3坚持“技术创新、完善法制、推进社会化服务”的道路 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系是世界各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有益经验。要坚持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普及应用,采取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和公益性农业机械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通过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产学研结合,鼓励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研究开发先进适用、安全高效的农业机械。坚持依法推进、依法监管。在全面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的燃油补贴、税收信贷优惠、建设农机化示范基地和建设机耕道等扶持措施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法规,构建促进农业机械化的保障机制。坚持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按照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和完善适应家庭承包经营和现代农业要求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支持农机大户发展;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实现规范化运作。 农业机械化论文:浅谈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措施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农业机械化 对策 措施 论文摘要:文章在分析了发展农机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及阻碍农机化发展进程的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农机化的措施及对策。 1发展农机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应做好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一个关键问题。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难点在农业。而“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农业机械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繁荣了农村经济,农业机械化正逐渐改变“三农”落后的面貌,已成为缩短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2阻碍农机化发展进程的因素 2.1农业机械装备不合理大中型农机具较少,小型、微型机具居多,配套率较低,农机作业范围较窄,从而制约农机具整体功能。在种植业和农产品粗加工领域,已基本上由机械取代了役畜生产,但是多数为小型机械,对农业提质增效作用不高,影响了农业由粗放型向生产集约化生产的转变。 2.2农民的观念更新不够目前,广大农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很难改变。农民对科技含量高的新机具、新技术的接受还处于观望状态,一些农户购机只为“面子光”,与今天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2.3经济性制约农民收入低,买机用机都遇到困难。农业机械往往一次性投资较大,与世界主要经济强国比较差距很大。其中,农业劳动生产率:美国68540美元/人,日本16234美元/人,法国45607美元/人,中国536美元/人;每千名农业劳动者拥有拖拉机数量:美国1586台,日本732台,法国1406台,中国45台LlJ。由于机车老化,无用功多,油料价格上扬等因素,使农户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降低。据统计,目前构成农机作业的各项成本中,油料成本占45.6%。 2.4体制方面的制约由于土地经营分散,农户家庭式作业与大中型机械大规模作业矛盾突出。以机耕作业为例,在实行土地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作业,功率为22.8kW的拖拉机台班8h可耕地3.63~4.03hm,作业成本为150元/hmz;而对于农户耕作,由于田块小,布局分散,机车无用功多,台班最多可耕1.67hm。,作业成本至少为210元/]amz。由于机械作业效率低,成本高,致使农机作业费用提高,效益下降。 2.5农机化服务体系薄弱社会整体的服务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县、乡机构改革后,多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撤并,农机推广网络出现断层,使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县、乡、村三级农机服务站缺乏服务力度,在农机作业过程中,服务水平与农机现代化水平不相适应,严重阻碍农业机械化发展。 2.6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中国与竞争力强的国家之间的主要差距在于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均较低,农业装备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中国农业劳动产量和每千名农业劳动者拥有的拖拉机数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个农业劳动者创造的农业增加值)仅为美国的1/128,加拿大的1/100,西班牙的1/35,日本的1,30。 2.7法制力度不够假冒伪劣农产品充斥市场,使农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农具权益保证体系不够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尚未健全,农机具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力保护,农机化发展尚需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科学发展农机化的措施及对策 3.1强化农机化科技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从宣传教育人手,支持开发引进具有市场需求的农业机械产品,力争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提升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 3.2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培植农机龙头企业、农机专业户,加强组织协调和引导服务,帮助其优化机具配置,拓宽服务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中的各级作用;二是要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提高农机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三是要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搜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3.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一步完善法制化管理机制200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始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农机化发展缺乏有效法律保障的历史川。农机部门要运用一切宣传手段和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和落实农机法律、法规的热潮,使之家喻户晓。地方农机管理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农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真正使农机化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 3.4实行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机械化连片作业创造条件农业机械化是以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基础的,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某种产业开发,形成独特的产业优势。例如,法国把农业生产区域分为:巴黎大区以生产小麦、玉米等谷物为主;西南部以猪、鸡等畜产品为主;卢瓦沟流域以奶牛生产为主;中部以肉牛和羊为生产区;南部为向日葵、蔬菜主产区;东部为主要林业区;波尔多为葡萄生产区。 3.5加大国家财政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机械化我国已进入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国家财政有能力加大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2002年,全国各级财政对农业机械化的总投人为24亿元,农业机械化财政投入占财政收入的1.3%。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亦将逐渐进入反哺农业阶段,政府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投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日本的农业机械化基本是靠政府反哺资金得以实现的。因此,政府部门应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的政策,采取中央与地方结合的方针。 3.6全面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全面推进大型农机具的发展速度,使多种机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机械,努力实现农机从低性能向高性能,单一作业向复式作业转变,从单纯发展大宗作物农机具向兼顾经济作物农机具转变。 根据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要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就必须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论文:全县农业机械化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四兴”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步伐。以实施农机惠民行动为载体,以水稻全程机械化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以建设和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线,以农机安全生产为重点,努力增加农机装备总量,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 二、发展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以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为重点,促进农机化快速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科学制定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力争扩大补贴机具范围和种类,加强购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农机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全力做好支农、惠农服务工作,加强农机场库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土地集约经营,扩大连片作业面积,突破制约农机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夯实发展根基。今年计划争取购机补贴资金800万元,带动农户自筹资金1870万元。 (三)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建2个水田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地点分别在镇村和镇村,两个合作社计划总投资为1000万元。同时,利用合作社购置的激光平地设备,使水田达到方田化、条田化,减少池埂占地,有效增加土地利用面积1%左右,达到扩大水稻种植面积的作用。 (四)以加强农机队伍建设为关键,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加大农机“阳光工程”培训力度,大力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和作业服务人员特别是新购机农民的培训,力争使培训人次大幅度增加,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计划培(复)训农机驾驶操作人员3000人。 (五)以推进“平安农机”建设为主线,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加强农机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农民自觉守法意识。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对“黑车非驾”彻底清理,备春耕生产期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做好反光标识的粘贴工作。要继续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措施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机化总体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 二、发展目标 (二)年。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到2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50%特色经济作物、林牧渔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取得突破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三)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步伐。各县市区要稳步推进小麦耕播机械化、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加大油菜直播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积极发展油菜生产机械化。同时,要围绕我市的八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推广轻便、实用、低耗、适合我市山区特点的中小型机械。各地要结合本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特点,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加快茶叶、魔芋、柑橘、蔬菜、食用菌、中药材和园艺作物、畜牧业、水产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冷藏、保鲜、加工等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促进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年,力争在每个县市建设2-5个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 (四)加快建立健全新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重点扶持、多元发展、全面推进的原则。优先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5-8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年,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00个以上。引导政策、资金、技术、信息和服务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培育和规范各类农机协会、农机作业经纪人(公司)等农机中介组织,建设一批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满足快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形成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农机销售、维修综合服务企业为保障,多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加强农业机械化项目建设。进一步突出项目争取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包装实施项目,共同争取和实施农业和农机化项目,特别是研发一批适应山区农业发展的特色产业机械。围绕保护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主题,实施“机牛替代”等工程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生态保护等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七)积极促进农机农艺协调推进和地方农机工业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有针对性推广一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完善农业机械化、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融合的工作机制。各地要依托我市汽车制造工业的优势,紧密结合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和本地农机工业发展的实际,组织适应山区特色农机具研发工作,积极发展适合当地需要的中小型轻简化农机和特色农机,促进地方农机工业发展。 四、完善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对农机化的投入要逐年增长。用于农机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和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对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项目、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具创新示范等进行重点支持。对农机企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扶持。 (九)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加强购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发挥购机补贴的示范引导、带动拉动作用,对农业生产急需、增产增收效果显著和替代劳动力作用明显的农机进行重点补贴,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养殖大户进行重点扶持。 (十)加强金融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贷款种类、额度、利率、期限、担保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优惠,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中小型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和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发展农机互助合作保险,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农机保险和服务方式。 (十一)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农业机耕、排灌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企业从事灌溉、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发改、农业、国土、水利、扶贫、规划部门要将基层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机耕道路、排灌及抗旱设施等建设内容纳入相应规划。统筹组织实施。符合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农机具停放的场库棚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要把区域性农机销售维修市场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农机流通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建立重要农时农机加油“优先、优质、优惠”制度,支持流动加油车等设备发展,保障农机作业用油。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把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指标,纳入县域经济考核体系。要加强农业机械化队伍建设,理顺市、县农机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和服务能力,保障全市农村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畜牧、林业、渔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机械设备,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资金,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化项目实施的监管;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科研开发支持力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农机市场管理;商务部门要加强农机对外合作交流和商务贸易的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根据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现状 1、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现状 基于农业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我校结合我县实际特点制定了培训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确立办学基点和方向。建设新农村,人才是关键,农业机械化培训是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推动地方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此农机主管部门把农机培训列为考核农机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校推行领导负总责,培训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从而保证了农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2、农业机械教育培训发展面临的问题 2.1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缺少师资,目前我校现有专职教师专业知识单一、知识与人员老化问题突出。学校现有教师继续再教育机会少,不能及时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教师素质已经不能适应新技术发展需求。 2.2教育培训机构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培训机具、教学设备缺乏,不能满足实际教学需求。学校校舍老旧,不便改造。学校现有教学设备更新机会少,有大量损坏和丢失,需补充实物教具和教学挂图等。 2.3由于农机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低,认识差,安全观念淡薄,主观上不愿意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农民买得起农机的问题基本解决,但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低的问题突出。 2.4农业机械化培训教育生源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农机学校、农机推广和农机监理一体的培训作用,仅仅依靠行政手段,没有面向社会和市场开展办学。 3、农业机械教育培训的发展对策 3.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鼓励教师深造学习、更新知识,建立一支既有专业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对现有在职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进修培训,补充新知识、新技术,逐步使教师一专多能,进一步提高胜任教学工作所需的素质。积极开展学校间教学交流,不固步自封,学习各地先进教学经验,增强自身学习能力。 3.2增加资金投入,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逐步增加对农机校的资金投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学校的发展后劲。同时研发培训模拟器材、器具和软件,更新教学设备,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培训服务能力。 3.3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培训合作 培训工作中加强各种合作,一是将培训工作与农机化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建设相结合。二是将培训工作与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相结合。三是将培训工作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结合。四是将培训工作与购机补贴工作相结合。五是将培训工作与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相结合。六是将培训工作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相结合。 3.4加强宣传,提高农民认识 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是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机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农机操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正确使用、安全操作农业机械的水平。二是通过开展重点季节和农机化新技术专项培训,并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课堂讲解、现场演示、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传播农机化技术,提高农民掌握应用农机化新技术的水平。三是通过开展“农机科技入户”、“农机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等,加强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农机维修工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高技能农机使用和维修人才。四是农机农艺相结合,根据当地发展需求,开展特色农机培训,提高农机手的综合知识水平。人是第一生产力,而教育培训是先进生产力的孕育基地。当前是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农机化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迫切,而农机教育培训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持续性工作,事关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发展。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开展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人才保障。 作者:赵莲飞 盛德兰 单位:新疆巴里坤县农机校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发展对策 1夯实平安农机工作 河池多年来对“平安农机”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对“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建设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案,方法、步骤和措施,各部门任务职责方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2012年,河池市农机局被评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南丹县、金城江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区“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环江县被评为全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南丹县吾隘镇同贡村被评为全区文明交通示范村等。截止2012年底,全市农机拥有854329台(套),且年均增幅5%以上。大数量的农机耕作于广大乡村田间地头,保障机手和村民安全,不能半点松懈。各级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工作,采用“人盯人、人盯机和人盯路”的办法,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提升群众尤其是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力保农机安全生产稳定;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抓手,多渠道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农机安全知识全覆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2多渠道强化队伍建设 抓好农机管理人员、农机维护技术人员、农机操作人员培训,三者缺一不可。各级农机部门严格管理,定编、定岗、定职责,强调其专业性。同时,要有计划地从高校、社会招入专业人员充实队伍,保持农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县级农机推广、科技培训、政策咨询等公益型事业机构,安排农机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公益型服务工作。以乡镇农机站(或农业服务中心)为载体,配备1-2名技术人员,专职从事农机公益性服务工作。通过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进入农机生产企业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农机操作和维护技能,用政府力量助推过去只重视农机购置而轻维护情况的好转,提高农机具的完好率;对农机操作人员采用主管部门定期培训与农机具生产(销售)企业组织购前专门培训相结合,对具体农机具的安全注意事项、操作技术进行必要的强制培训,努力提高机手的综合素质,确保农机使用安全、农机作业质量和效率。 3健全农机管理和服务体系 以县(市)级农机行政管理部门和农机推广机构建设为抓手,创新基层农机管理和服务体系。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化发展规划、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建立良好的农机服务市场秩序、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建好各种农机服务组织档案,对农机服务组织实施动态化管理,为农机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市、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在做好新农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常规工作外,创新工作方式,与乡镇农机技术人员联合开展送技下乡活动,将农机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强化对农机化知识和技能培训、为农民和机手提供跨区作业信息、维修服务信息、指导机手合理使用农机,不断提高农机使用效率。 4实施农机购补动态监管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让农民增收获实惠。该市各级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从购机指标申请、资格审查、自主购机、登记备案和验机、公示、拨付补贴资金到结算补贴公布全程公开,用科学严谨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落实“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政府重视,农民关心,社会关注。因其资金量大、涉及面广,保障资金安全是社会各届十分关注的问题。仅靠农机行政管理部门自查自纠显然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工作规范、阳光。加大县际交叉不定期或突然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三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落实情况。除采取听取汇报、档案查阅、电话抽查、进村入户检查购机农户、证、机三合一的状况,听取农户意见等方式外,设置群众举报热线,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农机经销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冒用农户名义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和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5做大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 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推动农机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具有积极作用。该市对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十多年探索,共建成130多个合作社,2013年全市拟新建22个。但数字并不能说明问题,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因生产服务单一,主要集中水稻的育插秧和机收、机耕;组织程度不高,稳定性差。合作社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应对风险能力差;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有待规范,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农机管理部门没有出台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支持等问题,合作社发展并不顺利,不能适应农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各级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通过加大宣传,强化扶持引导、提高购机补贴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购机优先提供小额贷款和优惠贷款,积极引导社员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帮助解决农机作业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做大做强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机化可持续发展。 6大力推广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 河池年种植水稻150多万亩,农户基本都购置有小型旋耕机或中耕机,对农田进行耕耙,没有购置的一般也请人用机械犁耙,在收割方面多以人力或半机械化为主。2011年以来,罗城县实施农业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以点带面推广效果明显,在龙岸、小长安、乔善等乡镇建立了10个机插示范点,带动全县水稻机插作业面积12045亩。2013年7月自治区推广总站到罗城检查水稻育插秧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给予高度评价。今后河池将以实施农业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为契机,重点推广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带动玉米、甘蔗和桑蚕等主要农作物生产的机械化,对提高全市农机化水平至关重要,更是帮助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 作者:韦美清 单位:宜州市农机局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与服务管窥 1、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 农业机械化职能总体上讲属于经济职能的范畴,不同农业机械化职能的内涵包括社会经济战略研究层次,组织管理层次和经营管理层次。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说,又是有限的,的职能也是有限的,这就决定了不可能包揽所有的农业机械化职能。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机械化公共服务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部门是不能与之完全脱离的,仍然负有绩效管理的职能。 必须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公共管理宏观调控的职能,确立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标准,向广大农民和机手提供充分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信息,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协助广大农民和机手有效地使用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部门应建立广泛的协商机制,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应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为依据,促进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的不断改善,提高服务的质量。 2、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与服务模式 农业机械化是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农机服务产业化严格地讲应是农机服务体制产业化。农机服务产业化应具有以下特征:农机作业的计划制定和实施建立在市场需求之上,农机作业服务突破地区界限,农机服务产业化经营从自用走向社会化服务,加快农机科技普及化进程,区域性合作不断扩大,现代信自、技术在农机服务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农机服务产业化是农业机械现代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大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可以实现小生产与人市场的对接,可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可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可以使农业产业化的链条大大拉长,是当前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基本矛盾的有力措施。 科学高效的服务是减少产业组织的交易成本和制度变迁代价的最有力途径,是农机服务组织与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应面向机手的多层次需要,强化公共管理与服务手段,需要合理布局,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浪费,为农业机械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农机服务业的正常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化是农机行业由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转变的必由之路,其具体组织形式主要有:农机服务公司、农机服务合作社、农机人户和农机服务协会以及农机服务联合体。为解决农民劳动力转移和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农机服务产业化能够兼容不同的农业生产规模和经营体制,即社会化服务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能够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机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使农机经营者的目标与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相统一,可以加速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逐步建立起持续、稳定的农业机械化投资和发展的运行机制。 3、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现实途径 统筹规划,确立农机服务产业化的战略地位,因势利导,培育好农机服务产业主体,完善扶持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的保护政策和配套措施,规范管理,保持农机服务产业化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保障农机服务业发展的法律体系,确保国家对农业及农机化所投资金及时到位和高效应用。理顺农机管理体制,恢复县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恢复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部门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结合县乡机构改革,理顺乡镇农机管理体制,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设立农机化区域服务中心,防止党和的形象遭到不应有的损害。 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鼓励农机跨区作业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要求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跨区作业的组织与协调。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在扶持方面,应采取积极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措施。 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合理地配置资源,引导参与农业机械服务的主体有序流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农业机械服务,明确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机械推广机构建设,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开展公徐比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 作者:解艳玲 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农机站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的近况及举措 1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现状 1.1农业机械门类品种上有一定的缺陷 在不同的生产环节和不同作物上,我国农业机械化的水平也是有着很大的差距的,我国水稻的种植面积和产量有着明显的降低的趋势,主要原因就是我国水稻机械化的水平明显落后和南方的部分土地存在抛荒的现象,棉花目前还没有机械化的能力,而玉米在少数地区也还是刚刚起步的阶段,一些节种节肥节水性能较好的机具普遍都存在着水平低、数量少的问题,所以始终都无法大面积的推广使用。另外,由于我国农机产品还存在着短缺和过剩并存的问题,这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机产品的工作效率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1.2农业机械使用中的问题 农民之所以愿意购买农业机械产品,就是要在省时省力的同时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在我国的很多地区的农民的经济条件不允许他们购买农业机械,或是他们用不好这些产品,这也就制约了农机水平的提高。具体表现为: 一是“买不起”,我国农田机械产品的价格基本都在1-10万元之间,最小型的产品也在5000元左右,即使各地都出台了购买农机产品的补贴政策,但补贴的力度较小,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价格还是无法承受的; 二是“不会用”,在农民购买了这些产品后,各地的农机管理部门对于农机具的引进、推广以及使用技术的培训等工作都还无法有效、顺畅的开展,所以很多农民都不能很好的使用这些农机产品; 三是“效益差”,因为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所以在他们使用农机产品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问题,设备也容易出现故障,也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机作业市场,很多农机具都处于闲置的状态,无法发挥出农机产品应有的经济效益,这也就降低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产品的积极性。 2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策略和趋势 2.1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策略 首先,我国的农业机械发展应更加重视对高科技的投入和应用,我国的农业机械装备技术应与信息技术、仪器与控制技术、现代液压技术以及现代微电子技术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有机的融合,同时应该向着机电一体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快速发展了;其次,当前我国应继续研发和生产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特点相适应的农业技术设备,认真分析和研究我国农业的生产规模、农业资源、经济实力以及农艺制度等现状,结合我国农业生产的自身特点,从而发展出与之更加相适应的农业技术设备;最后,应逐步提高农业装备产品的质量,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生产农业装备产品的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的体系,提高农机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可操作性和舒适性,进一步的改善使用人员的作业条件,从而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2.2我国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发展趋势 智能化以及自动化将是我国社会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是我国发展高效节约农业的最重要措施。 (1)应用农业传感器技术 要想真正的实现农业机械的自动化控制,首先我们必须能够实时的监测农业装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改善,其次就是要能够准确的评价农产品的生物学的活动和性状,所以应用农业专用的传感器技术就显得尤为关键了。现阶段,农业传感器的应用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采用谷物湿度传感器谷物的湿度进行实时的监控;采用温度传感器能够准确的测量粮食烘干和储存过程中的实时温度等等。 (2)计算机技术和电子技术的应用 在农业机械装备中应用计算机技术和电子技术,将进一步的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发展,小型化、微型化的芯片的出现也为农机产品实现完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供了可能,比如说在农机装备上安装电子监控装置,这样农民就可以实时的掌握装备的工作状态,出现故障时可以即使的进行调整,提高作业的质量。我国电子设备的性能越来越完善,农业装备也能够更好的适应灰尘、潮湿以及噪音等不利的环境,其可靠性和耐久性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3)农用机器人技术 作为机电一体化的实例,农用机器人集合了人工智能、自动控制以及机械电子计算机等多种高新技术,农业的作业对象和环境的复杂多变性对农用机器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虽然现阶段农用机器人技术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随着计算机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这项技术也将越来越完善。 (4)建立更加精确的农业体系 这一内容的核心思想就是要及时的获取农作物的产品并掌握影响生物生长的环境因素的有关信息,分析研究其原因,从而制定出经济上有效并且技术上可行的改善措施,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调控,主要的支持技术有智能化农业机械技术、决策支持系统、3S技术以及信息采集和处理技术等。在我国工业上人工智能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已经越来越广泛了,所以,在我国的农业机械装备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和信息技术也将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3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现状以及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策略和趋势了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新世纪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农业要想真正的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策略,现代农业装备技术也应体现出多学科综合和交叉这一特色,随着世界人口的持续增加以及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也必将向着更高的水平快速发展。 作者:宋新宇 单位:山西省代县滩上镇 农业机械化论文:管窥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趋势 1我国农业机械化的现状 (1)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重点关心的问题,而农业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农业的发展将会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所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农业的发展,比如,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及允许农民自行购买经营农业机械等政策。自从政策出台后,我国农业机械的销售总量迅速上升。而且,农机装备的总量和种类也一直不断增加,因此推动了农机化作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业领域不断拓宽。对于我们河南是小麦主产区,目前基本实现了生产全过程机械化。 (2)由于农村的生产规模比较小,组织管理不方便,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购买农业机械,但是购买的机械如果只在本区域使用,就大大降低了使用效率,因为一年中播种和收获的时间非常短。由此,农民朋友探索出了跨区域作业的服务模式。比如,我们河南省内,南方作物成熟比较早,北方比较晚,那么在进行收割的时候就从南方的信阳开始,随着时间推移,到达北方安阳作业结束的时候,基本上河南省内的作物已经收割和播种结束。这样就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的利用率,增加了农机经营者的收入。 (3)随着农机服务市场化的发展,社会化程度也明显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领域正不断的扩大,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养殖业、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加工业全面发展。比如,水稻插秧机、食用菌生产机械、薯类收获机、药材挖掘机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类等。这些农业机械的运用,大大节约了劳动力,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了农村、农业、农民的经济发展,为实现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4)随着现代化机械技术的发展,为加快农机化新技术的开发和制造,农机科研机构专门成立了从农机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完善体系。重点还是粮食经济作物方面的技术装备的完善,对于其它优势经济作物也积极开发。目前我过生产的农业机械类产品种类繁多,对于河南省内的农机产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共有12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对于我国总的农机产品种类目前有3000多种,这些种类繁多的产品满足了农民和农业生产多样化的需求,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对于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也越来越完善和壮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的发展。 2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能力,但是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农机产品种类和技术还有待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将朝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1)今后农业机械化继续发展小麦、水稻生产产品,目前小麦基本上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在机械化的基础上,还要开发产品,为粮食稳定增长服务,着重在提高粮食品质,为此要在粮食生产环节机械化的基础上,要注重产品后期的烘干、精深度加工等机械设备,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对于技术不够完善的设备,要积极开发研制,像玉米收割机,有些只能把玉米棒收下来,有些只能收剥过皮的,近两年的才能收玉米粒。应该在前两种不完善的基础上研发一种产品直接收玉米粒。这样可以节约资源。 (2)对于蔬菜产业的发展,像移栽机具、土壤消毒设备以及无土栽培设备都将会较快的发展。畜牧业的机械发展,利用粉碎机把秸秆打碎作物牲畜的饲料;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有: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等比较先进的机械。畜牧业方面的机械产品也将有很大的发展, (3)中国农业经济在发展的同时,要积极倡导走节约型、绿色化的道路。保护环境也要放在重要的位置。要大力推广有利于减轻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机械设备。要注重农业机械的再利用,因此,环保的农业机械技术应大力增加。农业机械达到环保要求和具有节约能源的性能,这将是未来我国农业机械大力发展的一个方向,这样农业机械才能更好地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服务。 (4)随着市场的需要,目前我们缺乏的是大规模的实用性很强的机械,像小型机械非常多。但是,随着人们生产要求的提高,那些小型设备以不能满足大家的需要,对于那些不利于生产的设备要坚决淘汰。大家需要的是实用性更强、科技含量更高、操作更方便的机械。这些要求将会促进农业机械更好的发展。 3结论 农业机械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大力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研发制造更先进的农业机械将会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农业生产。提高机械化的综合水平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这样使我们的农产品生产的更好,相信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作者:李志国 单位:郸城县农机局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进展状况与策略 本文作者:刘金荣 单位:黄淮学院经济管理系 0引言 黄淮地区是我国古代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地形主要以平原为主,传统农业生产比较发达,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产区。由于历史原因,这一地区人口稠密,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关键。从这一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现状来看,短期内难以实现中央提出的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为探寻该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笔者2011年2月对地处黄淮地区的遂平县、平舆县和汝南县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对遂平县G村的农业机械化情况进行了深度的典型调查。G村位于遂平县的西北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大陆性季风气候的过渡地带。由3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组成,人口3634人,773户居民,266.53hm2耕地,基本上以种植冬小麦和玉米为主,经济作物较少。2010年底,全村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台、小型拖拉机586台,联合收割机2台、玉米收割机1台、玉米脱粒机15台,耕地用小型机械572部、小型旋耕机57部、大型旋耕机1套;小型播种机131部、喷灌机20台。夏粮收获主要靠跨区作业的外来收割机,秋粮收获主要靠传统的作业手段。收稿日期:2011-11-11基金项目:河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02400420043)作者简介:刘金荣(1970-),男,河南遂平人,副教授,(E-mail)ljr689@126.com。 1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1.1农业机械数量上的“三多三少” 1.1.1小型农业机械多,大中型农业机械少 从G村和全国2008年底的资料比较可以看出,G村的情况与全国基本一致。但大中型拖拉机比重,低于全国4.04个百分点,小型机械多,大中型机械少的现象更为突出,见表1所示[1]。 1.1.2耕种环节机械多,其他环节机械少 G村与全国耕种和收获环节机械比较[1]见表2所示。从表2可明显看出,G村收获环节机械数量与全国相比,只占全国比重的1/8,。G村至今没有化肥深施机和机动喷雾机,个别环节基本上是人工操作。1.1.3农业机械拥有数量多,单台机械使用时间少G村与全国拖拉机数量和使用情况比较[1]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全国共有农业作物经营户(单位)20055.4万个,户(单位)均拥有拖拉机0.13台;G村773户,户均拥有拖拉机0.77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全国每台拖拉机平均耕地面积4.52hm2,而G村每台平均只有0.445hm2,不足全国的平均水平的1/10。单台拖拉机的使用时间太少,使用效率太低。 1.2农业机械化水平上的“三高三低” 1.2.1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高而经济作物的机械化水平低 黄淮地区冬小麦从种到收各主要环节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而油菜、大豆等经济作物的播种与收获等主要环节基本上使用传统的作业方法,机械化水平较低。 1.2.2夏粮生产机械化水平高而秋季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低 黄淮地区夏粮主要是冬小麦,秋粮南部以水稻为主,北部以玉米为主。夏粮从耕种到收获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但秋粮中水稻的插秧、玉米的收获和秸秆清除等主要环节主要依靠传统作业手段,机械化水平低下。 1.2.3平原地区机械化水平高而丘陵山地的机械化水平低 从地貌上看,黄淮地区基本上以京广铁路为界,东部是平原,西部多丘陵或山地。东部平原地区机械化水平比较高,而西部丘陵与山地机械化水平较低。西部丘陵与山地部分没有退耕还林,坡度较大的耕地基本上是靠畜力与人力进行耕种和收获,根本谈不上机械化。 1.3农业机械化发展势头出现停滞现象 黄淮地区农业机械的数量在2003-2008年间有较快的增长。以G村为例,586台小型拖拉机中的80.3%是在这一时期购置的。这一地区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农民对土地有较深的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流转缓慢,所以几乎家家拥有农业机械。G村现有773户居民,拥有拖拉机的农户为599户,占77.49%。这种家家户户购买农机,又几乎仅限于自家使用的局面,使得农机作业的利用率低,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机闲置时间长,使用效率低和农业机械的购置投入大相矛盾,不仅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也打击了农户在农机方面进一步投入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该地区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在0.067hm2左右,现有耕作技术水平下,单位土地提供的收益增长乏力,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非农收入比重上升。因此,农民种粮和发展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加之土地使用权流转缓慢,推进农业机械化,建立现代农业的动力不足。这种发展停滞的现象严重影响了该地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延缓了建立现代农业的进程。 1.4农机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大多属于农户家庭所有,自用居多,农机专业户规模不大,又比较分散。农机专业服务组织设施简陋,服务功能单一。农业机械(含农机零配件)销售、作业、维修以及售后服务处于零散无序的状况。近几年,县乡机构改革后,多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撤并,农机推广网络出现断层,使其难以发挥正常职能,致使农机管理、安全监理、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及社会服务等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和落实。 从G村的情况看,联合收割机较少,不能满足需要,在夏收期间主要依靠跨区作业的外来机械。而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机协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少量的也集中在平原地区,丘陵山地农机服务组织更少,有的地方几乎是空白。 2阻碍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因素分析 黄淮地区是多平原少丘陵山地的地区,是我国粮食主要产区,本应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较快完成农业机械化,较早过渡到现代农业,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延缓了这一进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现有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难以适应农业机械化的要求 废除体制,确立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国广大农村脱贫致富、保证我国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也是党和政府未来一段时期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方针。然而,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现有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国家现阶段虽然提出了鼓励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但在黄淮地区这一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现代工业发展严重滞后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区,土地流转缓慢。尤其是国家免除农业税和逐年加大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后,农民更不愿意转包自己的承包地。以G村为例,全村只有29户人家,由于子女大学毕业后在城镇有较好的工作把老人接走,或在外地经商等原因,把土地转包给他人外,其余仍是自家耕种。据笔者调查,G村最后一次调整土地是在1998年,11个村民小组在调整时均把地块按肥沃程度和离村子远近分为3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地块每户平均不到0.2hm2。这种农户经营的严重规模不经济,不仅增加了机械耕种的成本,而且严重阻碍了大型农业机械的使用和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推广。#p#分页标题#e# 2.2现有农民市民化的政策滞后于土地流转的需求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质是一个各业现代化、人口城市化的过程。只有把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对粮食主产区土地的集中经营、规模经营提出了强烈的要求,而现有农民市民化的政策严重滞后,不能满足这一要求。金融危机以来,不少地方出台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但这些政策本身不是真正把农民市民化的政策,而是为了稳定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就G村来看,有23户农民在县城购房,而不是在打工地购房,购房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到县城读书。只有5户在自己经商的城市购房。这些人虽然购了房,却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劳动权利。由于我国农民市民化政策的严重滞后,才会有每年的春运农民工大流动。农民工大流动的背后,是农民十分强烈进入城市的渴望和无法离开承包地无奈的一种悲歌。这一悲歌严重阻碍农民市民化的步伐,阻碍了我国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2.3机械投入与土地收益之间的矛盾 近10年来,黄淮地区粮食产量增长乏力,在现有的小规模经营状况下,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增长缓慢甚至停滞。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相对于农业机械设备的销售价格上涨有很大的差距。农业机械设备往往一次性投入较大,回收期长,加之由于机械老化、维修、油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降低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尤其是大型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虽然从长远来看,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必然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但在现有农业机械化前期投入大,而土地收益难以增长的矛盾前提下,农民对农业机械的购买需求下降,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也制约了基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开展。 2.4农业机械化研发、推广和服务落后 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化的“三多三少”与“三高三低”现象,充分说明这一地区农业机械结构不合理和整体水平不高。农业机械化并不是简单的人力与畜力替代型的机械化,而是建立在使用科技含量高的农业机械装备基础上的农业机械化。我国现有的农机研发体系不完善,在农业机械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研究方面相比国外农业机械化发达国家更显落后。在农业机械推广方面,存在推广领域狭窄、推广方法单一、推广人员素质偏低和推广机制不灵活等现象。在农业机械化服务方面,国家和社会服务体系还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在运作模式上缺乏市场化,在农机技术标准与检测上缺乏规范化,在服务组织的建立缺乏社会化。 2.5农业机械化发展配套政策不完善 2004年11月,我国颁布了《中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目前,国家及各级政府在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但相关的配套政策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是在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与技术培训、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方面投入不足。黄淮地区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业区,地方政府欠账太多。二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和稳定的财政投入资金与渠道。黄淮地区多是以农业为主,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国家要求的各项配套资金绝大部分无法落实。三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及政策缺乏创新,难以满足种粮大户和发展现代农业农民的融资需求。以上这些因素严重影响农业新技术和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 3日本农业机械化的经验 日本是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与黄淮地区情况相似。其农业机械化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经历了5个阶段的发展,已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并向自动化方向发展。由于农业机械化程度高,日本农业在大量减员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3.1减少农民,保证土地的规模经营 早在1673年以前,日本进行了大规模的开荒造地,之后土地扩大变得缓慢,而人口增长却较为迅速。为了避免土地过渡分割,1673年日本政府实施了土地“分割继承禁令”—即“长子继承制”。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从农村转移出大量日本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的劳动力,同时也保证了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机械化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条件。 3.2农业机械化立法 日本政府早在1953年就制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使得日本农业机械化一开始就有了法律保障。在发展过程中,及时地根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先后两次修改这一法律,使其更趋完善,更具有现实性。同时为了给推近农业机械化提供更宽松的环境,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农业经营基础强化法》和《农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建立了一系列旨在支持并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促进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具有日本特色且行之有效的政策法律保障体系。 3.3财政信贷补贴和扶持政策 日本政府构建了“农业补助金制度”,对先进农机具的补助金额从1972年的491亿日元增长到1981年的2439亿日元。日本“农业机械银行”、“农业机械化基金”和“农业改革基金”的建立,通过小农户联合、分别购买、统一协调使用和无息、低息贷款的获得,解决了农户农机投入大的难题。 3.4完善的研发和监管体系 日本把农业机械化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中来。在全国建有由国家和公立大学、民间(企业等)三大系统组成的农业科研体系,政府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还制定了详细系统的研发计划,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发展起到巨大作用。为了保证农业机械的技术和质量,从1962年起,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成为日本农业机械唯一管理和监督机构,通过对农业机械的各项技术指标、功能进行严格的现场测验和实验室检测,为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使农业机械的质量得到保障和提高。 4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 4.1强化发展意识,实施差别化的国家扶持政策 黄淮地区靠其自身内部的力量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靠外力才能加快推进其发展步伐。培育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识,以科学发展的态度建立和完善各种国家扶持政策,将有力地促使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意识的形成。建议对农户和种粮大户(或农业协作组织),在粮食种植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与农用柴油补贴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的支农财政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用柴油补贴是对于农户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服务的直接激励,粮食种植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也会间接影响农户对农业机械服务的需求。#p#分页标题#e# 4.2推进农民市民化,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黄淮地区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是制约该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瓶颈。针对这一状况,国家和地方政府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积极探寻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国家和地方政府适时地予以立法和给予政策支持;二是制定实施行之有效的农民市民化的政策或法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真正地减少农民,这不仅是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也是该地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 4.3革新现有体制,提高农机使用效益 针对农机投入大而使用收益小的矛盾,必须进行体制创新才能实现。根据调研,黄淮地区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定相关的扶持和鼓励政策,如差别性补贴政策与专门补贴政策等,推进农机协会或农机服务社等企业性质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农机的服务时间和使用效益,缩小购机投入和使用效益之间的矛盾;二是应政府考虑制定小型农机的“以旧换新(或以小换大)”和“回收”政策。对于种粮大户和农业生产企业,国家采取“以旧换新(或以小换大)”政策;对于已经加入农业合作组织或转租土地的农户,国家可以将其所有的小型(或旧的)农业机械折价后予以“回收”。这种政策的推行,一方面有利于大型农业机械的使用和现代农业科技的推广;另一方面有利于减少国家稀缺钢铁资源的浪费和农民的损失。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推进黄淮地区乃至其他粮食主产区的农业机械化将起到积极地作用。 4.4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市场化与社会化进程 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包括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和监管、人员培训及各类企业性农机服务组织(跨区域农机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的技术服务等,必须区别对待,在加大国家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强化农机市场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检查、监督机构和法律法规,清理整顿农机供应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市场化与社会化。对于各类企业性农机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的服务,需要进行体制创新,加快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进程,要走经营服务一体化道路,通过经营创收,增强农机服务组织的自身活力,更好地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企业物流外包的战略决策 摘要: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由于企业的资源有限,在快速多变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如果单单依靠自己的资源进行自我调整很难赶上市场变化的速度,因此企业必须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其核心业务上,将非核心的业务以合同的形式外包,交由外部组织承担这一职能,由此背景下产生了物流外包。文章从企业物流外包价值角度出发,研究企业物流外包的战略决策,为企业进行有效的物流外包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物流外包;战略决策;风险防范 1物流外包概念 所谓物流外包是指制造企业或销售企业为了集中精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而将其物流业务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运作,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服务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以达到对物流业务全程的管理和控制的一种运作模式。这种物流外包形式可以为企业带来诸多的好处。 2企业物流外包价值 物流外包是供应链管理环境下企业物流资源配置的一种新形势,因此对企业具有一定的意义。 2.1减少企业在物流设施上的投入,加速了企业资金的周转。企业通过物流外包可以减少设施、技术装备、人力及信息技术上的投资,企业可以将这部分固定成本转变为可变成本,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服务,能更好地降低运输成本、配送成本,也能减少企业内部管理费用、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简化物流过程,避免了资金的浪费,减少了资金的占用,加速了资金的周转。 2.2企业可以专心于核心业务,将资源配置在核心业务上。由于资源的有限性,企业很难在业务上做到面面俱到,因此,企业往往需要将主要的资源集中于核心的业务上,而把物流等辅助性服务外包给专业的物流公司,让企业在竞争中取得更为显著的优势。 2.3减少库存,为顾客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与自建物流相比,物流外包不会为企业带来过多的库存积压,同时还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不必因为基础设施的建造使得资金的调拨受到限制。利用物流外包企业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附加服务,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2.4提升企业形象。物流外包的提供者作为专业的物流服务供应商,其专业性大大缩短了交货期,同时使客户能够随时通过网络了解供应链的情况,帮助客户改进了服务,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2.5提高企业经营效率。通过物流外包能够很好地对企业资源进行整合,可以实现生产与消费环节的无缝对接,企业不仅可以专心研究新业务,还能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这也正是物流外包的价值所在。 3企业物流外包的战略决策 物流外包决策是企业根据自身能力进行自营或不同程度外包的模式选择,由于不同行业类型的企业对物流外包模式的要求不同,且物流外包模式又存在相对的风险,因此对企业进行物流外包战略决策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3.1企业物流外包的决策方法。物流外包决策的方法由传统的决策方法,现代的二维决策方法,演变至较为成熟的基于“战略―能力”思路的综合决策方法,其决策方法也不断健全、完善。 3.1.1传统的决策方法。传统的物流外包决策方法是基于企业的物流能力进行决策,但这种决策方法没有将成本、物流服务水平做为首要因素来考虑,这就使得物流外包服务与企业价值链并没有紧密的联系,也很难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但这种决策方法方便控制。 3.1.2现代二维决策方法。受传统决策方法的局限性影响,美国物流专家Ballow提出了二维决策方法,将物流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和企业对物流的管理能力作为决策的主要影响因素,具体决策如下图1所示。它的最大优点是依据企业的战略目标来寻求物流系统的平衡点,但是未将物流成本因素考虑在内。 3.1.3基于“战略―能力”思路的综合决策方法。基于“战略―能力”思路的综合决策方法是一个多因素、多准则的定性推理决策过程,弥补了Ballow的二维决策方法的缺陷,从企业的战略地位出发,不仅考虑企业的物流管理能力,同时对企业的设施设备、资金、成本、竞争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服务水平,因此,在对物流外包进行决策时,综合分析上述因素,最后比较物流外包与自营成本,通过物流决策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物流外包模式,从而使企业获得优势。 3.2企业物流外包的风险。物流外包业务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价值,但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些风险。 3.2.1机会主义风险。企业的物流外包决策势必让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参与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随着其介入程度的加深,企业对物流环节的控制降低,而第三方物流公司又很难站在企业的角度去解决问题,有时候无法达到企业的要求或设定的目标,对企业而言,这种机会主义风险降低了企业对顾客的服务质量。 3.2.2伙伴信任风险。当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时,为了提高物流效率,往往与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信息平台对接,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其中可能包含着企业的战略信息,如销售渠道,顾客服务策略等,而这种信息共享很可能导致企业运营战略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泄露给竞争对手,破坏企业的竞争优势,因而存在伙伴信任风险。 3.2.3道德风险。随着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兴起及普及,如今的物流外包战略基本上都是将企业的物流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形成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签订协议后,一般不会轻易解除合作关系。一旦由于第三方物流公司单方面因素终止合作,而企业短期内又很难找到新的业务纯熟的合作伙伴,这种道德风险势必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 3.2.4企业人员或组织结构变动的风险。采用物流外包的战略势必使企业现有的业务模式发生改变,可能会遭受企业内部人员的抵制,因为大量员工认为他们将会被解雇,这种变动对于企业领导人意味着是一个很大的风险。 3.3企业物流外包战略决策风险防范。为防范风险发生,使企业物流外包战略决策得以成功,获得竞争优势,需要采取以下策略: 3.3.1建立操作标准。为了最大化的利用物流外包战略,企业必须根据其目标建立可行的操作标准,以企业目标指导物流外包的使用程度,使企业获得最大优势。 3.3.2正确选择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企业做出将物流业务外包的战略决策后,首先面临的就是要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选择,正如在前文所提到的,如果在选择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时不够慎重就很难达到企业的目标,也是对企业精力、资金的一种浪费。 3.3.3观念的转变。采用物流外包战略首先就要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传统经营理念,建立新的经营理念,一些企业提及“物流外包”的第一反应就是“裁员”,如果不从根本上认识物流外包的概念就很难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为企业带来收益,事实上企业与物流外包供应商的合作是建立在“双赢”的理念上的。 3.3.4建立监督机制。企业物流外包本身具有相对的复杂性,企业在采用该种模式时为了降低核心资料被泄密的风险,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要参与物流活动中风险的整体把控,这样一方面能够在保持双方互惠互利的前提下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当出现问题时也能及时地将危害掌控住,使损失降到最低。 4结论 正确地选择供应商是物流外包战略成功的基础,理解企业与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的关系是促进该模式的主要因素之一,企业一旦采用物流业务外包模式,双方的沟通和协调是物流外包模式成功的保障,随着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外包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不断加深,物流外包模式日趋成熟。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研究 摘 要:本文从腰从企业进行物流业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企业规避风险、获得最大利益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企业物流业务;外包;利益与风险 引言:所谓的企业物流业务外包,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外包方式,利用第三方的物流服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正是这种情况之下第三方物流业逐渐兴起,由于外包是一种具有长期性、战略性、互利互惠的合作执行,因此第三方物流业在整个的物流行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第三方物流能够提供较好的物流功能和服务,因此其利益比较客观。 一、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利益 (一)企业物流业务外包可以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由于一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方方面面都需要人力、物力以及资金的投入,在物流方面,比专业的物流企业不管是从信息网络、物流功能等方面都呈现出一个比较约束的局面,企业进行物流业务的外包,不仅能够减少在此方面的管理成本以及运营成本,同时借助物流企业专业化的服务,将企业的仓管、运输等相关业务都外包至第三方物流,企业就能够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对核心技术的开发与产品的研究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物流业务外包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其涵盖的各种先进、高效的物流管理技术与人才,同时配备的先进的物流信息网络,能够对企业的产品进行专业的保管、运输、装卸等操作,降低了企业在此方面的人力、资金的投入,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目的, (三)企业物流业务外包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出去,其承接的第三方物流必定是专业化较强、水平较高的物流企业,因此在规划外包项目、物流设计与管理方面就能够更加合理化,也就帮助企业既使用了低成本的物流成本又实现了生产效率的提高。第三方物流实现高效的配送,通过有效的库存管理实现了零库存同时又提高了库存的使用率,在配送时间方面得到了有效的提升[1]。另外,将其外包出去,企业能够在采购、库存管理等方面减少投入,保证了企业更加高效、合理化的生产模式,使得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 二、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风险 (一)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风险特征。竞争理念的发展变 化,其中的风险也被逐渐重视[2]。然而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进行物流业务外包的风险也呈现出多样性,具体表现为:第一具有客观存在性,风险只能预防并不能消除,只要市场中存在导致风险发生的因素就可能导致风险的发生,不是主观可以控制。第二具有突然性,风险的突然性发生时风险不断积累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第三,具有突变性,由于各种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其具有突变性。第四,具有破坏性,由于风险的发生,使得整个完整的体系出现破坏,严重甚至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第五,具有无形性,风险是一种无形的不能够看到的实物,属于一种潜在的无形性。 (二)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风险防范措施。第一,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这样一来企业与第三方物流通过利用先进的完善的信息技术建立一个公共的物流信息系统,实现双方信息高速、即时的交流,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发生。第二,企业应该选择专业水平较高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企业在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时,要考虑企业规模、专业水平等因素,在合同签订时,要清楚了解合同条款,对涉及商业机密的条文要仔细审阅。另外,企业可以考虑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可以采取分散外包的方式,提高各个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竞争意识,达到提高其服务质量、专业水平的目的,另外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发现其中环节出现问题轻则协商整改,重者停止合约。第三,建立完善的外包机制与外包合同,特别是在外包合同方面,不仅要包括合作范围、双方责、权、利的界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需要保证的服务质量标准,同时还需要清楚的描述违约的代价,对于商业机密方面也要充分进行考虑。第四,企业需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对自身的合法权利进行维权,因此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到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能够较好的利用,一旦出现合作问题能够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合理维权。 三、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在认识到对物流业务进行外包得到的利益的同时还需要充分认识到其中可能带来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规划进行物流服务外包时要充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出一个针对性的外包计划,真正实现物流业务外包利益的最大化。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浅析企业物流外包的决策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企业物流的实际情况来看,实行物流外包的企业还很少,物流外包业务也仅局限于基本业务,并且对物流外包的满意度也普遍偏低。因此,企业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物流外包的重要性,科学合理的进行物流业务外包。在充分认识物流外包的优势和风险基础上,对企业物流外包进行合理决策。 【关键词】物流外包 决策因素 模式选择 决策方法 一、物流外包决策的因素 (1)物流外包的动因。大多数企业在最初考虑外包时,都是为了降低成本,但成本不是唯一要考虑的因素,企业的物流外包决策往往是由很多因素组成。首先,把非核心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可以使管理层能够将精力集中在核心竞争力和关键项目上,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规划更好的运输方案以取得更好的规模效应。其次,第三方物流公司在组织企业的物流活动方面更有经验,更加专业化,企业可以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降低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第三,企业的物流系统应与企业核心业务的发展相适应,但是往往因为企业的自营物流系统的滞后而造成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局限。 (2)物流外包的阻因。物流外包能够提高经营绩效,降低物流成本,给供需双方带来较多的收益,但物流外包在实践过程中,时常会出现供需双方合作中断,甚至合作失败。阻碍物流外包发展的因素有以下两点:许多企业不愿通过物流外包来改变现有的业务模式。如果实行外包,企业就要进行内部流程再造来改变现有的业务模式。这对于企业来讲是一个风险。在我国,第三方物流业的发展相对比较落后,企业对第三方物流公司能力的认识程度普遍偏低。 二、物流外包业务的模式选择 物流外包的形式是多样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物流外包模式。物流外包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物流业务完全外包。将企业所有的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如果企业不具备自营物流能力或企业虽具备自营物流能力,但操作成本较高、服务质量较低,应该将整个物流系统外包给外部第三方物流企业。②物流业务部分外包。企业先把物流业务分类,一类是以高效率操作的关键业务,这类业务企业自营;另一类是企业不擅长的物流业务,企业把这类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供应商。③物流系统剥离。企业将物流部门从母公司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的子公司,子公司主要为母公司服务,但同时又可以承担外部企业委托。④物流系统接管。企业将物流系统全部卖给或承包给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接管企业的物流系统,并雇佣原企业的员工。⑤战略联盟。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公司或其他企业合资,企业保留物流设施部分产权,并在物流作业中保持参与。同时,物流合同商提供了部分资本和专业服务,企业也为合资者提供特色服务,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三、物流外包业务的决策方法 根据企业物流的内容和特点来选择外包业务。在考虑物流业务外包时,可以选择将供应物流和销售物流外包。销售物流运作的是成品,是集中到分散的过程,便于外包运作和管理,其运作的好坏对企业经营影响较供应物流大,因此销售物流应先于供应物流外包;根据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影响度和企业对物流的管理能力来选择外包业务。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影响度较高,企业对物流的管理能力较低,应采用外包;物流对企业成功的重要程度较低,同时企业处理物流的能力也低,也应采用外包;根据企业对物流运作水平的要求来选择外包业务。物流对企业成功的重要程度较高,企业处理物流的能力相对较低,则采用物流外包。由于企业自身物流运作水平的不佳,将极大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物流业务外包是其必然选择;根据企业产品自身的物流特点来选择外包业务。对于大宗工业品原料和产成品的运输和配送,应利用相对固定的专业物流服务供应商和短渠道物流;对全国和全球市场分销的产品,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物流运作水平较高,应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对于技术性较强的物流服务如口岸物流服务,企业应采用委托的方式;根据物流业务运作的成本来选择外包业务。企业可将其面临的各种物流业务的运作成本进行核算并加以比较,若外包后的成本低于自营成本,且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能得到保障,则应将此物流业务外包出去;根据物品的ABC分类管理原则来选择外包业务。随着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的发展,第三方物流管理“AB类原材料”的水平远远越过制造企业。 四、企业物流外包时具体考虑的因素 (1)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发展战略具有明显的全局性、谋略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征,它是企业制定的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由企业高层宏观把握,统筹着企业的方方面面和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指导者企业发展的全过程。物流是企业的一项业务活动,它服务于企业的采购与生产活动,直接从属于、服务于企业的发展战略。物流外包或自营决策,都必须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物流外包若偏离了企业发展战略,就会打乱企业的长期部署,影响到企业其他业务的顺利开展,进而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第三方物流的客户服务能力。选择物流模式时,考虑成本尽管很重要,但第三方物流为本企业及业顾客提供服务的能力是选择物流服务至关重要的。也就是说,第三方物流在满足你对原料及时需求的能力和可靠性,他对你的零售商和最终顾客不断变化的需求的反应能力等方面应该作为首要的因素来考虑。 (3)物流总成本。企业运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总成本提高收益。企业的关键是要掌握使自己的物流能力与顾客的期望和需求相匹配的能力,据此来确定企业的物流成本,并确定物流业务是自营还是外包。 (4)核心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因而,有远见的企业纷纷放眼四野,寻求关联企业的纵向联合,实施供应链管理。对于非物流企业来说,物流职能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企业可以把物流外包,或者与专业化的物流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关系,签订长期合同,或者与拥有不同竞争优势的物流企业分别签署相关物流外包合同。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广东省大型零售企业物流外包模式及其影响因素调查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以广东省大型零售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度访谈和案例分析,研究大型零售企业在我国目前条件下的物流外包模式及其影响的主要因素。调查与分析结果显示:第一,在大型零售企业中,物流外包已经相当普遍;第二,被调查的大部分零售企业使用在仓库或配送中心集货再配送到门店的模式;第三,零售企业原有的物流设施、成本压力、零售业态、商品特点、供应商负责部分物流配送等因素被普遍认为是影响零售企业物流外包的主要因素。最后本文对这些结果的意义进行讨论。 关键词:大型零售企业 物流外包模式 零售业态 调查 调查的目的和内容 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收购和兼并时有发生,使企业面临提高库存周转和提升顾客服务的压力,正通过物流外包来应对挑战。商业流通企业通过实施物流外包业务,借助第三方物流服务来创造更多价值(朱要武等,2006)。中国境内的零售企业连锁发展与赢利模式的演变为与第三方物流的合作中提供机会(韦琦,2005)。 现有的有关我国零售企业与第三方物流的合作研究主要从企业物流外包(陈业玲,2005)和物流配送的视角的定性讨论(谢刚,2006)、案例研究以及配送体系(吴光华,2004)、方案和系统的设计。潘福斌定性比较直接配送、自营配送、第三方物流配送和共同配送的优缺点,李飞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不同物流模式对零售企业竞争优势的影响,张华芹在分析商业企业物流模式的不同类型的基础上探讨商业企业选择自营物流还是外购物流服务的依据,周筱莲通过实地走访和案例分析总结零售企业的物流模式及其影响因素,但是专门针对具体零售企业的物流外包的实际调查还很匮乏。 本文以大型零售企业的物流外包活动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度访谈和案例分析,着重回答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大型零售企业在我国目前条件下的物流外包模式是怎样的?第二,影响大型零售企业选择物流外包模式的因素有哪些? 调查方法 本研究属于探索性研究,通过对广东的9家大型零售企业、1家贸易公司、3家物流企业和2家协会的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访谈,通过调查了解合作方的一手资料,揭示企业物流外包的最新进展情况,发现合作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再通过对这些资料进行比较和分析,尝试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大型零售企业所采用的物流外包模式以及影响其物流外包的因素。 本文通过联系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度访谈的形式来详细了解企业物流外包的具体情况。通过对企业的个案访谈,了解企业物流外包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的物流特点、企业物流外包的意愿、物流外包的效果等。本文的深度访谈采用一对一的访谈形式。调查的企业主要分为三种类型:零售企业、贸易公司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零售企业需求的特殊性和零售企业本身的特点,导致不同业态的零售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合作的模式也不尽相同,本文对与第三方物流合作的主要零售业态的企业分别作访谈和总结。对于第三方物流则选取航空与车辆运输企业。为从整体上了解企业物流外包的基本状况,还分别访谈连锁经营协会的会长和物流协会的秘书长。 在对案例企业实地调查时,向被调查企业承诺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在文章中不出现企业的名称或标识性图文,因此本文采用Case1、Case2、Case3、Case4、Case5、Case6、Case7、Case8、Case9、Case10、Case11、Case12和Case13分别表示被访谈的企业。访谈时间都持续1个小时左右,访谈地点都在访谈对象的办公室。访谈企业的业态以及访谈对象等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 调查结果 零售企业的物流分为进向物流、内部物流和出向物流三类。通常供应商会负责将商品送到零售商的仓库或门店,因此零售企业的物流业务涉及进向物流的并不多,主要是内部物流和出向物流。大型零售企业通常需要将仓库中的商品送到各个门店,另外部分大型商品需要为顾客送货上门,这两部分成为零售企业物流的主要业务部分。 根据访谈数据从广东省的9家大型零售企业物流模式、物流系统和物流具体操作模式及影响因素等方面对资料加以归纳和总结。广东省9家大型零售企业物流外包模式调查现状汇总见表2。 (一)物流外包的基本情况 通过对上述9家大型零售企业、1家贸易公司、3家物流企业和2家协会的相关人员的深度访谈,结果表明,被调查的9家零售企业中有7家不同程度地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即物流外包已经相当普遍。其中1家是国有标准超市(Case1),但是该零售企业的副总强调自己做物流成本高,为此也在积极探讨未来与第三方物流合作的可能性。另外1家医药专业店(Case4)因为自有物流基础设施并且运力充足而没有选择外包,但是其物流经理讲述曾经尝试兼做第三方物流来释放剩余的运力,但却没能取得成功。 被采访的9家零售企业中有7家采用第三方物流外包的具体业务是仓库到门店的配送、门店到顾客、仓库到顾客的配送,也就是说运输是被访零售企业物流外包的主要业务(见表3),而其他物流外包业务如物流系统和仓储则分别只有两家企业外包给第三方。由此可见,零售企业采用第三方物流主要是看中其配送方面的规模优势,第三方物流由于其自身运输的专业化,可以降低零售企业的物流配送成本,这是在我国当前情况下零售企业考虑第三方物流的主要业务。 由上可知,在受访的零售企业中,运输是其物流外包的主要业务。在实际中,使用在仓库或配送中心集货再配送到门店的模式。其中,大型超市(Case9)、连锁家居建材商店(Case5)和高端百货商店(Case2)等企业都设有仓库或中心仓,利用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负责物流或自营物流来运输物品到中心仓,然后再由中心仓集散到门店或顾客那里。虽然没有物流外包,但医药专业店(Case4)同样把商品运到仓库再集中运到其他地方。 (二)物流外包的影响因素 1.原有的物流基础设施。如表4所示,超过一半的被采访企业认为影响物流外包的主要因素是原有的物流基础设施。国有零售企业由于具备部分物流基础设施、仓库和车队,限制这些零售企业的物流外包决策,如被采访的国有标准超市(Case1)由于原有的物流基础设施如仓库和车辆使得其没有迈出物流外包的第一步,不过这样的企业也在积极探讨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可能性。而外资企业,虽然在母国及其他地区有一定的物流基础设施,但是进入中国市场后,面临着原有物流基础设施空缺的状况,所以积极与当地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利用其物流设施,节约运营成本,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如被采访的便利店连锁企业(Case6)和大型超市(Case9)的物流外包的唯一理由就是在中国没有或缺少物流基础设施。 2.成本压力。被采访的9家零售企业中有6家企业是出于成本压力的因素而采取物流外包的,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零售市场中,降低物流成本无疑是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由此也可以看出,物流外包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并且在实际的操作中取得初步成效。而一些企业如某大型单体百货商店(Case3)和便利店连锁企业(Case6)由于企业特殊的零售业态和固有的物流操作特点决定它们采取物流外包。医药专业店(Case4)没有采取物流外包的主要原因则是因为其拥有齐全的物流基础设施,目前的物流模式操作成熟和没有找到适合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3.零售业态。采访的9家零售企业分别对应6种不同的零售业态。不同的零售业态对零售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有不同的影响,其中像便利店(Case6)这种业态对物流配送服务要求比较高、特别是对时间的要求比较严格。从本案例的情况来看,与第三方物流合作的模式特点是租用仓库和负责仓库到门店的配送,便利店主导第三方物流。大型超市(Case9)出于自身零售业态如门店分布广、商品种类复杂等特点,与5家以上第三方物流合作,具体的业务包括配送商品到仓库、配送商品到门店和配送商品到顾客。单体百货商店(Case3)的购物中心并不是自己经营,只是物业管理,出于自身零售业态的这些特点,购物中心内的不同零售业态的企业也采取不尽相同的物流外包形式。虽然零售业态对第三方物流选择的影响不起决定作用,但是零售业态的不同显著地影响着零售企业的物流模式。 4.供应商负责部分物流配送。采访的企业中有4家零售企业提及供应商负责部分物流配送,如被采访的国有标准超市(Case1)由于供应商负责将部分商品配送到仓库和门店减少其物流压力。高端百货商店(Case2)的大部分商品是由供应商负责配送到仓库或门店的,对于该公司当地的门店来说只有部分家电等特殊商品,由于供应商的售后配送服务无法满足该公司的高端顾客的要求,如西门子冰箱等,改由该公司负责为西门子的产品送货。供应商负责配送大部分商品大大减少该公司的成本压力和物流压力,因此该公司只是在距离远的地方和旺季时才与3PL合作。医药专业店(Case4)要求药厂直接供货到仓库,然后自行配送到各门店。药厂直接供货到仓库降低成本,因此医药专业店(Case4)在采取自营物流时仍然可以取得优于物流外包的绩效。因此可以得出,供应商负责部分物流配送使零售企业在运输上的投入可以相对减少,不论是自营物流还是采用第三方物流的可能性都减少。 5.商品特点。零售企业经营的产品不同,同样影响其对第三方物流的选择。采访中的大型超市(Case9)采用自己的车队来运输特殊货品,而其他商品则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运输。医药专业店(Case4)和医药专业店(Case7)由于药品的配送特点是小批量、供货周期长,物流及时性很重要。所以医药连锁企业一般都自建仓库和车队,没有物流外包,一般该公司要求药厂直接供货到仓库,然后自行配送到各门店。经营此类药品的零售企业一般极少采用第三方物流。而高端百货商店(Case2)有很多商品因为体积小重量轻而由顾客随身带走,对于高端顾客对商品的要求,则由该公司负责为其产品送货。对于量小、分散的产品,则采用第三方物流比较合理。而那些高品质、易腐的商品或贵重商品一般由零售企业自营配送。连锁家居建材商店(Case5)由于商品体积大,又涉及商品安装等服务,所以通常都会将物流外包出去,由外包方负责将商品送到顾客指定地点。可见商品的不同特性是影响大型零售企业物流外包的又一重要因素。 6.第三方物流服务能力。在采访中,家居建材商店(Case5)因为第三方物流的专业技能不够,所以只要求其负责商品的运送,安装和配送还是由该公司的人员来负责。大型超市(Case8)也谈到第三方物流公司有时会违反公司规定,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便利店(Case6)虽然采取全部物流外包模式,但是该公司也承认第三方物流的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其要求。虽然采访中只有四家企业提到第三方物流的服务能力问题,但是有些公司如国有标准超市(Case1)等表示,如果第三方物流的服务都满足他们的要求或费用较合理,他们会把全部或部分物流业务交给第三方物流公司。 讨论 以上的调查与分析结果显示:第一,在目前的大型零售企业中,物流外包已经相当普遍;第二,被调查的大部分零售企业使用在仓库或配送中心集货再配送到门店的模式;最后,零售企业原有的物流设施、成本压力、零售业态、商品特点、供应商负责部分物流配送等因素被普遍认为是影响零售企业物流外包的主要因素。 零售企业的物流活动是零售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零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的关键。面对激烈的竞争、成本压力和顾客服务提升的需求,物流外包已经成为国外大型零售企业较为普遍的选择。在国内,一些大型外资企业由于没有原有物流基础设施,其主要的物流业务几乎全部外包;有些私营企业则采用灵活的外包形式,有效地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有的国有企业由于原有的物流设施负担及机制的限制,尚未走出物流自营模式,但也在积极探讨未来与第三方物流的合作模式。总体上讲,被调查的大部分大型零售企业使用供应商+自营+第三方的混合模式。 在被采访的零售企业中,无论采取哪种物流模式,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仓库或配送中心。使用仓库或配送中心来集中管理货物,对于零售企业来说能有效地对商品进行管理以便将其立即送往门店,保证商品的供货。虽然影响零售企业采用仓库或配送中心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在被采访的零售企业中,采用仓库或配送中心的企业几乎都采用第三方物流运输,可见第三方物流在零售企业仓库管理中起重要的作用,第三方物流能使零售企业有效地管理和配送商品。 由于物流外包对零售企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战略。从理论上讲,影响零售企业选择第三方物流模式的因素很多,具体而言可能受到零售企业原有的物流设施、成本压力、零售业态、商品特点、供应商负责部分物流配送等因素的影响。零售企业原有的物流设施的布局及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物流功能的实现。如果一家零售企业拥有良好的物流设施与设备,它就会选择自营的物流模式,如果一家零售企业没有或者没有良好的物流设施,那么出于成本的考虑它会选择第三方物流。 零售业态,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百货商店、连锁便利店、大型超市、建材超市和专业店等对物流的要求是不同的。如便利店24小时营业、分布范围广,要求物流配送及时、覆盖范围广,自营物流成本较高,通常选择物流外包模式,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供应商负责部分物流配送,很多零售企业在与生产商或供应商合作的时候都会签署商品配送合同,同时很多供应商也具备物流配送的功能。供应商负责物流配送的比例越小,零售企业就越有可能选择物流外包。商品特点,指零售企业经营的商品类型及范围,如鲜活易腐商品、体积较大的家电产品和建材等对运输工具及储存条件要求比较高,而一些体积小、重量轻、价值低的产品对物流的要求比较低。一般来说,零售企业会根据自己经营的商品的特点来考虑是否选择第三方物流,如一些零售企业对贵重的商品采用自营物流的方法,而对于一般的商品如体积较大的一般会采用第三方物流的模式。 结论 本文以大型零售企业的物流外包活动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度访谈和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在我国当前条件下的大型零售企业的物流外包模式,以及影响大型零售企业选择物流外包的主要因素进行初步探讨。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在目前的大型零售企业中,物流外包已经相当普遍,且绝大多数大型零售企业都在一定程度上与第三方物流合作。第二,被调查的大部分零售企业使用仓库或配送中心的模式来集货再配送到门店的模式,仓库或配送中心的使用大大降低零售企业的风险,使零售企业掌握对渠道的控制力。第三,成本压力、商品特点、供应商负责部分物流配送、零售企业原有的物流设施、零售业态等因素被普遍认为对零售企业是否选择物流外包有影响。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企业物流外包优势与风险控制 [提要]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外包也越来越普遍,而随着供应链管理理论在企业中的运用,物流外包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强。物流外包在提高企业产品生产和服务价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运作柔性等方面有着重要优势,同时也带来双方的合同管理、信息共享、业务重组等风险。因此,需要从建立市场信用机制、确立合作理念、强化合同管理等角度,对物流外包的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实现物流外包的价值。 关键词:物流企业;物流外包 一、引言 徐姝(2003)认为:“外包是企业在内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仅保留其最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资源,而把其他资源借助于外部的专业化资源予以整合,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其自身持续性发展的一种战略管理方法。”所谓物流外包,即制造企业或销售等企业为集中资源、节省管理费用,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将其物流业务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的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3PL)运作。外包是一种长期的、战略的、相互渗透的、互利互惠的业务委托和合约执行方式。其目的是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物流外包的优势 物流外包相比传统物流自营的模式来讲,拥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解决企业资源问题,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资源的有限性往往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特别是在当今时代,技术和需求变化变得十分复杂,一个企业的资源配置不可能局限在本组织的范围之内,即使对于年轻的,实力很强的跨国集团企业来说,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是不经济的。所以,许多企业都是在物流外包中寻求突破,利用物流外包策略,企业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将有限的人力、财力集中于核心业务(如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建立自己的核心能力,并使其不断提升,从而确保企业能够长期获得高额利润。 (二)为合作伙伴分担风险。由于物流需求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导致投资有巨大的财务风险。通过外包,企业也可以将这种财务风险转嫁给第三方。通过物流外包,委托公司可以与合作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利用其战略伙伴们的优势资源,缩短产品从设计、开发、生产到销售的时间。减轻有技术和需求变化造成的风险。同时,由于建立合作战略联盟,合作伙伴可共同分担风险。 (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应利用规模生产的专业化和成本优势,通过提高各环节能力的利用率和规模效应来实现费用节省,从而使企业能从分离费用结构中获益。 (四)提高企业运作柔性。委托企业选择3PL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提高运作柔性,企业可更好地控制其经营活动,并在经营活动与物流活动中可以找到一种平衡保持两者之间的连续性。企业将物流外包业务交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因为大量的非特殊业务都由合作伙伴完成,物流外包的企业就可以精简企业机构,金字塔状的总公司、子公司的组织结构,让位于更加灵活的对信息流具有高度应变性的扁平式结构,从而减轻由于市场规模膨胀而造成的组织反应迟钝、缺乏创新精神等问题。这种组织结构将会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有生命力。 三、企业物流外包的风险 企业物流外包风险是指在企业物流外包过程中产生的结果及变动的不确定性。由于企业物流外包设计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企业物流外包为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风险。 (一)合同风险。合同风险是首要风险。根据物流外包业务来设计外包合同,由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任务,或者物流委托方不能按时、按合同支付费用等,从而带来合同风险。Barthelemy(2003)调查分析了近百家企业外包案例后,发现有69%的企业物流外包失败的原因归咎于合同管理不当;根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显示,2001年物流外包的企业92%遇到合同纠纷,其中20%的企业遭受到合同纠纷5起以上。 (二)管理风险。管理风险是指由管理决策带来的风险,是否选择外包,是选择全部外包还是部分外包,选择一家或者多家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进行上述决策的同时,一定带来决策结果可能发生问题的风险。 (三)信息风险。信息风险指由于合作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信息不能共享,造成信息沟通不畅、信息失真、信息反馈滞后等问题。而在合作双方信息共享后,可能发生由于信息的泄露而造成核心能力外泄,造成企业产品销售量和市场的缩小、丧失,竞争对手的模仿,造成经济损失。 降低成本是企业选择物流外包的重要原因,外包后的隐藏成本、模糊成本不能准确测定,但是由于物流委托方不能准确了解外包后的物流业务,导致物流外包成本提高,甚至导致超过自营物流成本。 (四)文化差异风险。物流外包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可能会由于各自的管理风格、行政制度和价值观取向不同而在合作的过程中产生冲突、误解和不信任,最终导致物流外包的失败。 (五)业务流程重组风险。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外包企业内部业务流程及组织变动所形成的风险。企业采用第三方物流后,企业必然会重组业务流程,把之前面向职能的管理改变为面向流程的管理。这一变动必然影响到职能部门业务及员工的生存。也就是说,目前职能单位所从事的工作完全可能会被第三方物流所取代,一些员工可能面临被解雇的危机,因此企业可能会遭到内部员工的抵制。如果业务重组的各个环节处理不当,就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容忽视的风险。 四、企业物流外包风险的控制 (一)加强合同管理。企业物流外包的目标是建立双方利益和风险共担机制。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参照HP、IBM等跨国公司的做法,物流委托方可与物流服务商签订两份协议:一份为一般性条款,规定一些非操作性的法律问题,如保险、保密、赔偿、不可抗力、解约等法律问题的内容;另一份为工作范围,尽可能明确具体内容,可操作性要强,避免产生歧义的条款,内容要明确具体,合同中要明确合同终止条款。 (二)建立市场信用机制。因为信息不对称性问题的客观存在,所以要建立一种物流外包的信用机制。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要进行信号示意和提供信用等级资料来以供参考,例如对其认证证书、与知名企业的合作协议,经营资质、经营业绩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据等,对物流信息处理、线路规划、物流运营的软硬件进行说明。 物流委托方需要进行甄别,通过对物流服务商的记录调查,物流经营和管理能力调查,提高甄别能力。要保持物流委托方在联合外包时具有独立性,需要建立第三方物流企业信息交换平台。 (三)建立良好的合作理念。物流外包成功与否取决于合作伙伴双方的合作,双方要建立良好地合作理念,在观念上要进行更新,和在企业文化方面进行适当的融合,在遇到一些合作方面的问题时,能从大局出发来解决。同时,实现彼此之间的信任,实现信息的共享。 综上,信息的共享和沟通是物流外包成功的关键因素,物流委托方的需求要及时告知服务商,并且让服务商及时给出解决方案,解决不了的一定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处理。信息共享和保密机制需要沟通到位,泄露商业机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小企业物流外包问题探析 【摘 要】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中小企业为了加强自身的竞争力,将重点放在核心竞争力的发展上,因此物流外包成为了首要的选择。本文主要分析了中小企业物流外包目前阶段的特点、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目的在于提高中小企业物流外包水平,提高企业运作效率。 【关键词】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物流外包 物流管理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企业的运作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做好物流管理环节是相当必要的。近年来,物流外包作为企业物流的一种形式迅速发展起来,物流外包也成为中小企业的首要选择。但在物流外包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物流外包需要企业在实践中探索,在研究后改进。怎样做好物流外包环节是中小企业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当前中小企业物流外包特点 1.目前中小企业物流外包最主要以两种模式进行。一种是自营物流同物流外包相结合的方式,另一种则表现为全部的物流业务外包。中小企业在自身规模、管理层次、经营范围、经济基础等各方面都比不上大企业,为了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很多中小企业将自身不熟练的物流业务部分或全部外包出去,以获取更多的力量发展核心产业。例如,大概超过63%的中小生产企业选择将自身的干路运输外包给专业的物流公司;许多中小零售企业往往会将全部物流业务外包。 2.中小企业物流外包有批量小、批次多的特点。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不宽泛、产品多样化、订单量小、订单多等引起物流外包的批量小、批次多的情形。由市场调查可知,目前物流供应商所占市场份额最大的仅为1.3%。当前有86%的企业生产产品种类达一到十万之多,产品的多样性必然会形成小规模的物流需求模式。如申通快递、德邦物流、韵达物流等可提供小规模、多样化物流服务的物流企业成为更多中小企业的选择。 3.我国引进物流管理才有20年的时间,第三方物流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物流外包状况不尽理想。很多物流企业在发展物流业务时还是将自身的短期利益作为最大的目标,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欠缺思考,不为顾客的利益考虑,让物流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出现障碍。另一方面,很多物流企业由于信息技术落后、能力弱、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先进的人才,使得我国物流水平有待进一步发展。 二、中小企业物流外包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中小企业的物流外包状况看来,物流外包在中小企业的整个运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 (1)受传统思想禁锢。我国引进物流才有20多年的时间,很多中小企业受传统思想的约束,在物流外包的选择上选择保守的态度,不愿意甚至不敢将自身的物流业务外包给专门的物流企业。这种传统思想的禁锢让物流外包在中小企业中发展存在一定障碍,物流外包在中小企业得以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例如,一家钢铁贸易公司因为担心物流业务外包引进时间段、发展不成熟,从而宁可使自己的利益受损也要追求物流安全。(2)物流信息化水平较低。目前国内物流信息化水平较低,而低水平的物流信息使中小企业和物流服务商之间的信息沟通存在一定的障碍。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现在,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与客户之间的信息沟通。目前物流信息技术不健全的局面,使企业与物流供应商信息获取上并不对等。在我国目前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信息化的实现程度所占比例不足总数的10%。信息化程度低是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物流外包水平的一大重要因素。如云南菊花园茶叶市场中的很多企业,物流信息系统都不完善,不能随时掌握库存量、需货量等因数,对自身企业的发展也造成不利。(3)物流公司选择较繁杂。很多企业在选择物流公司的时候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因而对于多个物流公司各个方面进行对比选择,使得企业在物流外包过程中对于物流公司的考虑较为全面,在物流外包过程中选择的是每个物流公司的优势,因此就会使企业选择较为多的物流供应商,造成物流管理的不便。例如,特诺化学公司选择了5到6家公司承包本公司物流业务。其中德邦物流运量占33%,申通物流运量占31%,韵达物流公司运量占19%,其他占17%,缺乏核心的物流供应商。(4)物流外包存在潜在风险。中小企业在物流外包过程中存在很多潜在风险,这些风险影响着企业的物流水平和物流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选择将某项业务外包给专门的物流企业,造成企业对某些产品或服务失去控制,增加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从而对整个企业的正常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凯玛特(K―mart)通过把大部分物流作业外包出去,短期内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由于存在丧失对物流管理控制的风险,使公司总成本大幅度上升,最终在同沃尔玛(wal― mart)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三、对中小企业改善物流外包水平的建议 (1)正确认识物流外包。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正确的领导思想,因此中小企业物流业务的发展离不开人们对物流外包的正确认识。虽物流外包引进中国不过20多年的时间,企业应给与包容和接纳的态度,不能因担心或其他原因而否定其所能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物流情况,在确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选择是否将物流业务外包,严格考核物流外包是否会给企业带来整体利润。在我国物流目前的发展趋势下,国内物流发展会带动中小企业的物流外包发展。新一佳超市在初期也是没有选择物流外包的,后来外包的成果无不说明物流外包所带来的利润。(2)加强物流信息系统建设。要改变我国中小企业物流水平落后的局面,首先就要改变中小企业当前落后的企业信息管理状况,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引进先进的企业管理软件,将企业内部的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以及物流管理系统进行有机的结合,为物流管理及物流外包提供信息技术上的保证和支持。其次中小企业要善于利用EDI、ERP、GPS/GIS等先进的物流技术来改变传统的物流运作管理模式,强化物流信息共享的认知,使企业与物流供应商在物流信息上建立共享,减少信息沟通障碍,提高物流外包水平。(3)改善当前多个物流供应商的局面。以公司长远发展来看,选择多个物流公司会使得企业物流程序的混乱,不利于公司的物流管理。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寻找大规模、网络建全、服务完善的物流供应商来实现统一服务。随着企业的发展,以更大的规模对外进行物流服务商的选择,则会具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和占据较大的主动地位。同时,在物流供应商的选择上要从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供应商时要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物流水平、信息化程度等等方面共同考虑。与物流供应商之间的合作要遵循双赢的理念,一致努力创造共同的利益。(4)加强物流外包风险防范机制。针对物流外包所存在的潜在风险,最主要的是加强防范,做好防范机制。不能因为物流外包存在潜在风险就将其否定,要看到物流外包所能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要权衡企业的整体利益。如昆明很多药材零售批发企业,为发展自身核心竞争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而选择将物流业务外包,其外包过程不是没有考虑到风险的存在,而是在外包中加强防范,对物流供应商进行有效控制,最终将风险降到最低。 物流外包作为物流的一种形式,做好物流外包工作在整个企业的发展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实例分析了目前中小企业物流外包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希望能够引起中小企业对于物流外包的重视,吸收以前物流外包管理方案中的优秀经验,为公司全面而深入的物流外包方案提供借鉴。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中小制造企业物流外包的利益分析及其风险研究 摘要:近年来许多中小制造企业纷纷开始选择物流外包,把非核心的物流业务交给物流服务商,以减少固定资产投资,降低物流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些都使企业经营者发现物流外包的利益,然而,企业物流外包流程复杂,相应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会比较大。本文首先对中小制造企业实施物流外包的利益进行分析;然后发现利益背后的风险,针对其潜在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中小制造企业 物流外包 利益分析 风险分析 引言 自2007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鼓励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9年3月,国务院出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也强调大力开展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其中,物流外包是推动联动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1]。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中小制造企业不得不将企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到其核心业务下,寻求社会化分工协作带来的效益和效率最大化。无论国家政策还是市场需求都给物流外包提供了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但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我国企业物流外包的发展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去甚远,加上国内许多企业对第三方物流行业认识不全。研究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成为了必需。 1 中小制造企业物流外包利益 1.1 我国物流外包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物流外包的研究起步较晚,但也已有较多的学者对物流外包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分析。杨鹏(2000)在撰写的论文《企业供应链管理和第三方物流外包》中阐述了物流外包的原因:降低营运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突破本企业资源瓶颈、促进柔性化管理、分散市场风险,阐述了影响物流外包的障碍因素:企业抵制变化、缺乏外包认识、害怕失去控制、物流外包业务自身有其复杂性等[2]。邓华、张雅维(2002)在其撰写的论文《企业物流外包利弊分析》中定性地分析了企业物流外包的作用,分析了企业物流外包的风险 [3]。王淑云(2004)在《物流外包的效益及外包区域分析》中从物流总成本的角度阐述了物流外包效益,文章认为:随着合作性关系的建立,关系性资产的形成,企业将物流外包给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可以以更高的顾客服务水平以及更低的物流运作成本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销售[4]。 1.2 中小企业发展物流外包的利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和市场进一步开放,一些中小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将有限的资源投放于某一专门业务,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今天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孤立生存,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密,因此发展物流外包是适应市场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一个良好选择。 (1)企业得到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从而提高服务质量、优化企业形象。 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业务流程繁琐,无法专注于核心业务,要想企业快速发展,在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需要企业的物流系统与核心业务同步发展,但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很难达到,采取物流外包,企业可以根据产品需求,选取在物流活动方面更有经验、更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接物流业务,从而做到专项专管,改进服务质量,进而优化企业形象。 (2)提高中小企业营运效率,以低成本获得“外援”。 中小企业资源有限,很难全面获得各方面人才。通过将物流外包,委托企业不仅可以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同时也可以根据需求得到相应的技术、人才,也即是以低成本提高了效率获得了外援。 (3)采用外包可以精简企业运营机构,管理更加方便有效。 企业无论是处于扩大期还是保守期, 用在运营中的资金不可能是无限的,通过物流外包除了节约资金和资本投入,也能取消企业运营中用于产品仓储、保存、运输等相关的管理组织,也即是精简了机构,使整个管理链复杂程度降低,促进企业管理更好更快发展。 (4)业务外包的同时也“外包”了部分风险。 通过物流业务外包,中小制造企业可以和预期简历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建立起战略联盟,在把物流业务委托给物流商的同时也转移了部分运营风险,这对资金相对短缺、竞争力相对薄弱的中小制造企业来说,更利于无后顾之忧的开发新产品。 2 中小制造企业物流外包风险分析 物流外包作为中小制造企业集中资金发展核心业务、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确实能给合作双方都带来了可观的收益,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常常出现各种问题,既有认为的失误,也有管理、技术的缺陷,总之,物流外包流程复杂,极易出现一些突发情况而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中小制造企业应在物流外包初期或者说及时发现运作过程中的隐性风险,规避风险,避免或减小损失。 (1)制造企业内部组织抵制 随着物流外包范围的扩大,制造企业要对现有资源和资金进行重组,这对原有部门要进行整合,与物流相关的部门和人员会相应删减,利益被触动的部门对于物流外包多会反对或不合作,进而失去工作积极性,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消极影响,这种抵触情绪对物流外包的影响作用不可低估。 (2)外包公司选取 中小制造企业由于规模、资金等的限制,在选取与之合作的外包物流服务商时,更多的会考虑一些能够提供较低廉价格、口碑较好、服务覆盖网络能满足产品销售经营的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有了选择局限性,并且选取过程中,人事工作难免出现纰漏,而造成所选服务商并非最优,不能起到互利共赢的作用。 (3)外包过程管理 委托方为了寻求甲方利益最大化,不得不随产品销售市场的变化而更改物流服务商,缺乏长期稳定的合作,不利于委托方关于物流外包的管理工作的实施。 另外,中小制造企业由于自身局限,缺乏资源,在物流外包之后,很难组织专项人员对物流服务过程进行跟踪约束,对物流业务的控制能力薄弱,使企业对物流服务商的依赖性增强,长期来说,不利中小企业的发展[5]。 (4)物流成本控制 由于制造企业缺乏对物流成本核算的全面了解和对物流市场变动的合理预测,物流外包实施之前的财务预算分析并不能准确预测未来业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6]。因而导致物流外包的成本很模糊,往往物流外包运作结束后会发现其成本严重超支,企业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物流外包企业也经常会忽略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谈判和起草合同时所需的费用,管理物流外包时所需要的费用,以及物流外包风险一旦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 3 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 (1)构建物流外包风险防范机制[7] 为有效地防止外包风险的发生或减少外包风险带来的损失,企业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与体系,才能对外包风险进行有效防范[8]。 风险防范体系要从外包前的分析评估开始,聘请专业的物流顾问设计管理物流外包事项,明确合作双方的工作范围,把整个外包过程从组织、实施、跟踪到评估总结条理清晰的纳入风险防范管理当中。 (2)把握好物流业务外包的程度[9] 物流业务是多方面的,物流外包并非所有都是物流的全权外包,中小制造企业要根据自身需求确定将哪些物流业务进行外包还是将本企业的所有物流业务全盘委托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处理,不要不切实际的跟风。 (3)综合考量,选定长期合作的物流服务商 企业可以针对其物流管理业务的需求,综合分析物流服务商的运营能力、发展前景、信誉度等方面,选取适合与之长期合作的服务商,完善管理,使两者不仅是合作关系,更能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共同承担管理风险[10]。 (4)建立良好的信息管理机制 在物流外包过程中,合作双方应该提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委托企业对服务商的监控力度,使运输、存储以及客户意见等信息资源尽可能完整、高速反馈给双方。要设计并运行物流外包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减少管理费用。企业物流外包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浅析企业物流外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企业中非核心业务比如物流管理可以由合作企业来完成,企业通过物流业务外包,可以获得比单纯利用内部资源更多的利润,以及竞争优势。本文章主要从物流服务需求方的角度进行分析,希望能对我国物流业发展过程中有关物流业务外包的理论问题与实践课题进行初步地讨论、探索。 关键词:物流业务外包;优势; 风险;对策 一、企业物流外包中存在的问题 (一)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难以持久 目前企业外包的物流服务主要还是传统的物流服务,合作关系大多是短时间合作,而且会与多个供应商合作,真正的合作伙伴关系尚未形成。 (二)物流提供的服务价值层次不高 尽管物流外包能提高企业物资流通速度、节省仓储费用和减少在途资金积压,能给供需双方带来颇多收益,在实践中,也经常看到供需双方都是以巨大的信心和决心实施物流外包,但由于种种原因,使物流外包举步维艰,常常出现物流中断,甚至失败。 (三)变更成本比较高 虽然出于专心构筑核心竞争力的考虑,很多企业纷纷选择将物流业务外包,但由于当前我国物流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水平较低,服务范围有限,不少企业始终在不断考虑选择新的物流提供商,这一方面造成了较高的变更成本。 二、企业物流业务外包存在的风险 物流外包虽然具有成本节约等方面的优势,但同时隐藏着潜在的风险。这也是有些企业放弃物流外包而选择物流自营的原因之一。物流风险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多样性、复杂性、风险发生的比率不易确定。了解物流业务外包的风险,使生产企业更好的利用物流业务外包。 (一)选择外包合作伙伴的风险 企业在选择物流外包后,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合作伙伴的选择问题。外包战略合作伙伴的选择通常是为了降低企业的运营总成本,降低库存水平,使企业能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以实现财务状况、质量、交货期、用户满意度和业务的改善和提高。但是物流活动长期外包,会使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认为企业缺乏专家技术,因此会提高物流服务的价格,或者不听从企业的调遣和安排,服务态度恶劣,都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实际利益,破坏企业的企业形象和信誉,从而使企业蒙受损失。 (二)外包不能有效控制的风险 企业在与外包服务商长期合作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依赖,这样企业会逐渐处于劣势,从而增加了企业正常生产的不确定性,最终可能对物流运作失去控制。如果企业长期依赖于某一个物流供应商,有助于物流运作效率的提高,但同时物流供应商容易产生自满情绪以致企业难以控制。企业可以选择多个物流供应商,但是这又可能会使企业的成本提高或物流服务质量降低。 (三)顾客满意度下降的风险 物流外包往往会影响企业的内部流程,企业需要对此进行重组。这一过程可能对企业员工产生负面激励的效果,从而会影响企业的核心业务的进行,减弱甚至偏离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或连续改进的初衷,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另外,企业过于依赖外包服务商,但又无法控制他们,这就导致企业不能取得所需的用户信息,从而影响企业的产品改进。从长期来看,由于物流活动的失控可能阻碍和核心业务与物流活动之间的联系而降低用户满意度。 二、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作用和意义 物流外包是最具潜力的一种业务外包形式,它可以使企业集中资源、节省管理费用、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并且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自身的物流配送服务的质量呈现下降的趋势,这些因素促使物流外包成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提高企业的运作柔性 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提高柔性的需要。企业可以更好地在经营活动和物流活动中找到一种平衡,保持两者之间的连续性提高柔性,使实行物流外包的企业由于业务的精简而具有更大的应变空间。由于大量的非特长业务都由合作伙伴来完成,物流外包企业可以精简机构,金字塔状的总公司、子公司的组织结构,让位于更加灵活的对信息流有高度应变性的扁平式结构,从而减轻由于规模膨胀而造成的组织反应迟钝、缺乏创新精神的问题。这种组织结构将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而越来越具有生命力。 (二)降低风险 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在作决策时无法准确预测各种风险,这就要求企业尽可能减少或分散风险,如果价值链上的每个环节都由企业自己经营,则意味着企业将在许多方面承担风险。通过物流外包,可以在将价值链上的有关环节外包出去的同时,将有关风险也转嫁给其它企业,实现风险分担, 从而能够对市场的风云变幻作出敏捷反应,提高企业经营的灵活性。 (三)提升企业形象 物流供应商与客户之间是战略伙伴或者联盟的关系,他们从客户的角度出发管理物流业务,通过全球信息网络使客户的供应链管理实现完全的控制,减少物流的复杂性;他们通过遍布全球的运送网络大大缩短了客户的交货期,帮助客户改进服务,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他们为客户定制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方案,使其在同行业中脱颖而出,为企业在竞争中取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企业也可以借助于物流供应商的品牌形象,提升自己的形象。 四、企业应对物流业务外包风险的策略 随着物流外包实践的推广,有些企业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但也有一些企业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企业在选择物流外包时必须谨慎,在考虑物流外包优势的同时也必须重视其潜在的风险,以系统的、长期的观点来进行物流外包决策,并采取一定的应对策略来防范潜在的各种风险。 (一)识别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外包本身并不是企业发展战略,它仅仅是实现企业战略的一种方式,企业应确定在行业中是否存在有能力和可供选择的物流供应商,否则,实施物流外包不仅不能成功,反而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应深入分析内部物流状况,并探讨物流是不是企业的核心能力,分析物流是否能为企业带来外部战略经济利益;企业只有在拥有了合适的合作伙伴,企业内部管理层也认识到外包的重要性而且清楚针对外包应做的准备工作,才能决定是否实施外包。 (二)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对应的物流供应商 物流外包决策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包给谁的问题,即外包伙伴的选择。首先需要对外部的潜在物流供应商进行调查、分析、评价、调查物流供应商的管理状况、战略导向、信息技术支持能力、自身的可塑性和兼容性、行业运营经验等,评价其从事物流活动的成本状况,评价其长期发展能力,评价其信誉度等。特别是对于物流供应商的承诺和报价,企业务必认真分析衡量。报价应根据物流供应商自身的成本确定,而非依据市场价格,报价不仅仅是一个总数,应包括各项作业的成本明细。对于物流外包的承诺尤其是涉及政府政策或物流供应商战略方面的项目,必须来自物流供应商最高管理者,避免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出现对相关条款理解不一致的现象。在评价的基础上,对潜在的多个物流外包伙伴进行比较,从中选择最适合企业需要的外包伙伴。 (三)对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企业物流外包可能会受到企业内部作业流程的制约以及员工的抵制,因此,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何在无缝衔接的基础上调整业务流程,进行职能变革;如何对外包的物流功能进行持续有效的监控;企业文化是否鼓励创新与变革;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变革持何种态度等。从战略角度看待物流业务外包,致力于获得最佳合作伙伴, 并围绕着这种伙伴关系建立一种健全的管理体系,从而实现无缝衔接,取得外包策略的成功。 五、总结 物流外包还没得到生产企业的重视,加上外企的蜂拥而至,国内企业步履艰辛。本土企业只有看清当今局势,认识到物流业务外包的迫切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才能谋求在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中小制造企业物流业务外包风险分析与控制 摘要: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分析了中小企业物流业务外包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而针对所面临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关键词:物流外包 风险分析 风险控制 1 物流业务外包面临的风险 1.1 内部风险 1.1.1 目标决策和范围选择风险 首先在目标上,企业物流外包的目标主要有时间和成本两种,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讲,最主要的目标是通过外包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讲,外包的主要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其次在范围上,一方面,物流涉及企业的采购、运输、生产、包装以及销售、回收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是紧密相连的,企业在进行物流外包决策时必须明确外包的业务范围。 1.1.2 供应商选择的风险 企业进行物流业务外包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物流供应商的选择问题,只有选择合适的物流供应商,才可以达到物流业务外包的目的,实现运营成本的降低、库存水平的降低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才能使生产企业集中有限的资源和精力于核心业务,提升企业整体的核心竞争力。 1.1.3 财务风险 根据物流成本的“冰山学说”理论可知,物流成本具有难核算、难预测、难发现的特点,这就导致物流外包企业的整个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成本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大大超过预期成本,从而出现物流业务外包失败的结果。具体来讲,导致物流成本核算失误的原因主要包括没有考虑谈判和合同起草的成本、物流业务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和配送等工作环节之间的衔接费用计算不准确等。 1.2 外部风险 1.2.1 市场风险 我国物流外包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运行还不成熟,在很多方面还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因此,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之后,将面临创新能力降低和难以直接对物流业务进行控制的风险。另外,物流市场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内总体经济环境和物流政策的影响,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后,势必会导致无法获得最直接的和最真实的信息,从而导致企业错失一些机会,也很难对市场变化做出正确的应对。 1.2.2 信息风险 信息风险是物流业务外包过程中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企业进行物流业务外包的重要前提就是相互信任,而信任的基础就是企业与物流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共享。如果企业无法获得物流供应商的真实的信息,或者无法获得足够多的信息,那么企业在进行供应商评价和选择、业务控制和监督、供应商绩效考核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问题,从而导致风险的存在。具体来讲,信息风险主要表现为信息不确定风险、不对称风险以及信息的泄露风险。 2 风险控制与防范措施 2.1 明确外包的目标、范围 在明确物流业务外包范围时,主要可以参考竞争优势和外包风险两个因素。竞争优势是指某物流业务的竞争力,代表该业务为企业获取价值和竞争优势的能力;外包风险指如果该物流活动外包,则该外包活动受到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导致失败的可能性,风险越大,则外包失败的可能性越大。对于竞争优势和外包风险都高的物流业务来讲,不应该使用外包业务,而应该实行内部控制的方法。对于竞争优势和外包风险都处于较低状态来讲,企业应使用全部外包的方法;而对于两项因素都处于中等水平的活动,则应进行中等程度的控制,视情况而定,实行部分外包,并分别同物流商建立短期或长期的合作关系。 2.2 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 信息风险是物流业务外包中所面临的一种很重要的风险之一,同时,很多其他风险存在的原因也是由于物流外包企业与物流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不畅导致的。为了避免这些风险,企业应该在双方合作的基础之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系统,从而纠正由于供应链的牛鞭效应导致的信息失真的现象。另外,物流外包企业与物流供应商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同时应签订保密协议,如果有一方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正确选择物流服务商 物流供应商的选择直接决定着物流外包业务的成功与否,合格的物流供应商是物流业务外包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证。因此,在物流服务商选择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市场上潜在物流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和评价,调查物流供应商的管理水平、规模大小、先进技术的应用情况、信誉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根据调查的数据分析和评价物流服务商的成本状况、发展趋势和未来的竞争力。 2.4 加强物流外包活动的控制和绩效考核 虽然企业将物流业务进行了外包,但是,外包企业不能认为外包之后物流业务就成了物流供应商单方面的工作而与自己无关了。企业应该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与物流供应商加强合作和交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物流服务商的了解和控制。另外,企业还应当监控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绩效,并进行绩效考核,这不但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利益,同时还可以通过绩效考核加深与物流供应商的合作和沟通,最终实现“双赢”的目标。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中小制造企业物流业务外包决策与外包策略分析 【摘要】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集中有限的资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自己的非核心的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在充分认识自身和外部条件的基础上,如何对企业物流外包进行合理决策和策略选择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物流外包 决策分析 实施对策; 一、引言 在当今竞争激烈、市场变化快、需求个性化的环境下,企业很难在所有业务上都保持竞争优势,他们必须要集中资源和精力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的业务上,以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生存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将自己的非重要的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专业物流服务商来经营已经是一个潮流。 二、影响企业物流外包决策的因素 (一)企业战略。 企业战略是市场竞争中企业生存和发展中的纲领,是企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企业在决定是否进行物流业务外包时,应对比自营和外包哪个更利于企业总体战略的发展,哪个更能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并为客户提供更令其满意的服务。 (二)企业规模。 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资源有限,资金较少,生产的变动性大,无力投入大量的资金来进行自营物流的建设,同时还面临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风险和内部员工的抵制。此时,企业为把资源用于主要的核心的业务上,就适宜把物流管理交给外包专业物流公司。相反,规模较大的公司则可以充分利用和挖掘自身的资源优势,采用物流业务自营的模式,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三)企业核心竞争力。 如果物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那么企业可以采取自营方式,保持并进一步发展自己的竞争优势;而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生产时,为了避免企业资源和精力分散,企业一般会将非核心业务的物流外包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以集中精力提升企业核心的生产能力。 (四)物流成本。 物流成本是企业总成本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企业可以对自营成本和外包成本进行分析比较,如果自营成本高于外包成本则采用外包形式,反之,则采用自营形式。这是一种比较直接有效的进行物流外包决策的方法。 三、中小制造企业物流外包策略 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实施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过程,若是盲目从事外包,企业经济效益不但不会获得改善,反而会更加恶化。因此企业若想充分发挥物流外包的优势,必须谨慎、有系统地实施外包。 (一) 识别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识别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确定哪些业务可以外包,哪些业务不能外包的前提。如果物流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则可以将其外包给有能力和可供选择的物流供应商。否则,实施物流外包不仅不能成功,反而丧失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二)慎重选择物流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 企业选择物流服务供应商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过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流程:①市场调研和评估。在明确自身物流需求的基础上,从供应市场中识别与筛选供应商并对他们进行规划能力、管理状况、战略导向、运输能力、仓储能力、信息技术支持能力、服务水平、自身的可塑性和兼容性、行业运营经验等项目调研评估。②确定选择范围。在评估的基础上,从中选择一些具有适合企业发展战略的、具有企业所外包业务相关运营经验的、具有业务集中控制能力和信息技术支持能力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作为物流供应商的选择范围。③确定最终物流服务供应商。对这个范围中的多个物流外包伙伴进行进一步的更具体细致的比较和分析,并从中选择最优秀的外包伙伴。④实地考察了解物流供应商的具体工作状况,并确保每一个物流设备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三) 物流外包活动的监督、控制与考核 对外包伙伴及其活动进行合理监控是外包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中小制造企业在与物流业务外包商合作过程中,既要为他们提供所需的业务信息,同时也应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实时监控。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共同制定物流作业流程、编制操作指引、确定信息渠道都是很好的监控方法。不能认为物流业务外包了,一切物流活动就完全是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单方面的工作。企业要建立物流外包的控制机制,对外包伙伴的业绩进行定期检查,制订标准对其业绩进行考核。 (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企业的物流外包决策和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企业与物流服务商的合作也是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的一个长期磨合的过程。没有物流信息及时交流,就无法快速沟通供需,与第三方物流的信息交流也无法在速度上满足物流外包的要求。为此,要实现物流外包就要建立与第三方物流对接的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平台,以期快速响应需求,满足客户的准时化需要。 但是,信息共享也会带来信息风险。信息风险是构成物流业务外包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避免潜在的信息风险, 合作双方一方面可以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或者EDI技术减少信息传导过程中的扭曲,改进物流运作方案缩短外包链。另一方面,合作方在信息共享的同时应签订互相保密协议,一旦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树立“双赢”的理念 企业应充分考虑外包服务商的利益,做到资源共享,与外包商形成利益共同体。只有这样,合作才能长久,才能使双方真正获益。如果仅着眼于企业自身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而置物流供应商的利益于不顾,甚至做出损坏物流服务商的行为,将会使公司陷入频发冲突和争议之中,最终必将破坏合作关系,也损坏自身利益。在消费需求变化越来越迅速、市场范围不断扩大的今天,企业要想保持其核心竞争力,必须获得其经营价值链中每一个相关环节的有力支撑。因此,只有合作,才能增强整个价值链体系的价值,使每个企业真正实现长久的获益,达到双赢的局面。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分析 【摘要】物流业务外包,即企业聘请专业的物流公司完成物流工作,主要目的是降低管理成本与集中利用资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已成为现代物流业的重要形式。企业物流业务外包一方面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带来一定的风险。本文就此分析了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利益和风险,并探讨了预防企业物流业务外包风险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企业物流外包;利益;风险;风险预防 一、企业物流业务外包利益分析 (一)物流业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 物流业务外包主要是通过第三方专业物流公司来完成物流工作。第三方物流公司具有专业的物流管理技术、物流配送人员和技术人员、完善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等优势,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第三方物流公司优势对物品保存、运输、卸载、客户交流等进行专业操作,降低企业在物流运输、储存和物流人员工资等上面的成本,同时也减轻企业的物流工作量。 (二)物流业务外包可以让企业集中发展核心业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将物流运输、产品存储、送货上门等业务交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物流管理投资和运输成本,而且可以减少企业花在物流业务上的时间和精力,将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放在企业核心业务上,不断创新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优化配置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烟草工业把烟草运输等物流业务交由第三方专业物流公司,可以专心研发优质产品,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且可以更好的为人们健康服务。 (三)物流业务外包可以更好的服务客户 第三方物流公司配有专业的物流管理人员、运输人员和物流信息系统,能方便快捷的处理客户的订单,提高订单处理效率,然后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点对点的上门送货服务,缩短从订货到收货的时间,给客户留下好印象,博得回头率。同时通过即时通讯可以对物品流通进行全面监控,查看产品送货时间和地点,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此外,企业帮助和督促专业物流公司人员培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售后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四)物流业务外包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企业加强与物流公司的合作,根据企业生产产品效率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物流公司的人力和网络系统,进行对应的外包工作,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物流管理成本,减少产品库存和资金占有率,避免在物流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同时通过物流业务外包减少企业物流工作环节,让企业将更多的时间用在产品的采购和研发上,不断优化产品配置和生产结构,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 二、企业物流业务外包风险要点分析 (一)削弱企业物流业务控制能力 企业物流业务外包就是让第三方专业物流公司参与企业产品储存、运输和送货等多个物流环节,物流公司直接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当其掌握企业物流管理模式或者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时,企业与物流公司双方的物流业务控制地位可能就会发生变化,企业的物流业务控制能力将被削弱且受制于物流公司,长此下去双方合作将持续不下去,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二)影响企业和客户关系,造成客户流失 企业通过物流业务外包将产品的运输、送货、客户服务全权由物流公司负责,无法及时的与客户直接进行交流,客户需求和反馈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物流公司在第一时间内完成从订货、运输、送货、售后服务整个流程的工作,且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自然会获取客户的好感和信任。若企业选取的物流公司专业性不强,在运输中存在拖延时间、产品受损等问题,而又不能第一时间得知客户的反馈和意见,客户就会把矛头直接指向供货企业,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造成固有客户流失,带来经济损失。 (三)商业信息泄露,严重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对物流业务占重要地位的企业来说,物流系统不仅关系到企业日常生产,而且还关乎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与企业的核心业务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一旦物流业务出现问题,就可能造成企业核心业务、商业机密以及信息资源被泄露或盗取,影响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烟草工业是一个市场前景好、商机大的行业,当其进行物流业务外包时,会加强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合作,共同构建信息平台,对市场和客户需求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调查,即第三方物流公司可以掌握采购渠道、客户服务、市场发展等信息,而第三方专业公司合作对象不仅是一家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就会将企业的商业机密泄露给竞争对手,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四)其他风险 除了上述风险外,还包括企业选择合作对象的失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经营战略意见不统一,会给双方合作造成困难,影响业务外包质量。同时企业物流成本控制和管理难度大,也会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隐患。 三、预防企业物流业务外包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选择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企业在选择合作对象时,要综合考虑物流公司的规模、专业性、信誉等因素,签订合作合同,对商业机密不能泄露、分成等信息明文规定,一旦违背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构建信息共享系统,加强合作双方的沟通交流,及时的进行信息传递和共享,提高物流业务能力。此外,要建立竞争机制,企业要适当的实行分散外包策略,提高第三方物流公司的竞争意识,对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综合考核及评价,一旦发现严重问题,要及时的更换合作对象,让企业处于主动地位。 (二)企业要重视物流信息管理,构建客户服务平台 企业除了要加强与第三方专业物流公司的合作外,还要加强自身物流信息管理。具体来说,企业要对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和定位,衡量物流业务外包的利弊,然后做出正确决策。同时企业不能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要重视物流信息管理,利用现代技术构建客户服务平台,加强与客户的直接联系和沟通,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生产调整,同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一起做好客户服务工作,赢得客户的信赖。 结束语 物流外包行业作为一种新兴服务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得到蓬勃发展,受到制造企业的青睐和欢迎,在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利益。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物流业务外包行业专业性不强、选取合作对象不当等原因,给企业带来风险,影响企业进一步发展。因此企业要树立物流外包风险意识,不断创新改革,选择合适的合作对象,充分发挥物流业务外包的优势,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企业物流外包风险研究 作者简介:林津津,江苏师范大学信息与影视传媒学院研究生。 摘要:现代企业竞争不仅在技术、人才上,同时也在物流方面展开。企业采用物流外包可以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以及对合作方的控制和管理。本文对企业物流外包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和归纳,针对不同的影响因素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处理。企业对于风险的防范要从整体的角度去想,分别通过企业内部第三方物流的需求分析、物流服务商的选择、物流服务商的管理制度和企业物流风险的自我防范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关键词:物流外包;风险归纳;风险防范 企业物流外包就是把自己的主要资源利用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上,而非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物流作业活动,则交给专门负责此业务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企业物流外包可以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进行有效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物流外包还是自营的选择主要是与企业的整体战略有关,但是最根本的还是要看物流外包是不是能够以更加低的成本获得更高的资源。 一、 企业物流外包风险 企业物流业务外包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正面促进作用,但其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和风险也不能忽略的。 (一)物流服务商不能履行合同内的服务 有些物流服务商在双方接洽时为了获得物流业务,夸大自身物流服务能力,承诺了很多其根本无法实现的活动。有些企业缺乏有效的售后物流服务评价和监督机制,很多企业会发生供应商选择不当的情况。一旦发生物流服务商不能实现承诺的情况,不仅使物流的服务能力下降,也使企业的客户满意度降低。 (二)失去业务控制 与物流外包相比,自营物流可以让企业与客户直接交流,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但是物流外包就让企业与顾客分离了,这样会让顾客与企业的交流变少并增强了对第三方物流的依赖性,进而导致物流环节的失控。 (三)企业机密外泄 选择物流业务外包之后,很多的信息就一定会让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知道,并且,物流服务商也提供了很多的信息给企业,这样信息不断地传递,使信息的传递范围扩大。可能会因为物流服务商失信,而导致企业的核心信息外泄,更多的核心技术传递到行业的其他企业[1]。 (四)转置管理成本的上升风险 转置成本是指企业在原来的自营物流向物流业务外包的时候所产生的相关管理成本。而转置成本主要是那些检查成本,集成成本,以及协调双方的成本等。 (五)连带经营风险 企业物流业务外包一般基于长期合同,一旦物流服务提供商经营出现问题,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与之解除合同关系对企业而言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二、 企业物流外包风险防范措施 在选择物流服务商之前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外包目标,建立自己的选择标准,包括一些价格指标、质量标准、服务商的能动性和自我改进的能。 (一)物流服务商的选择 1.物流服务商的选择基本标准 物流服务商选择的基本原则是“QCDS”原则,也就是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具体来说,选择物流服务商基本要遵循以下原则。适应本企业战略目标要求;能够对业务进行集中控制;有与企业的物流业务相关的经验;能够适应企业发展的物流技术水平;主要业务能够与企业物流业务相兼容;能够真实满足企业的需求;建立互信关系;不过单一地强调成本最低。 2、物流服务商的选择方法 物流成本比较法、协商选择法、直观判断法、招标法、评分法。 (二)物流服务商的管理制度 1.合同关系管理 对物流企业服务商,可按行业、地区、资源类型等进行分类,而后确定合同关系管理制度。 物流企业服务商的关系合同关系管理包括:合同与协议、合同与模型、合同关系、违约责任、担保条款、资产保存和价格变动条款等 因为合约条款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所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合作双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2.网络化管理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物流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的服务水平决定的。如何地管理和整合分散的小型供应商将是考验物流服务商管理能力的主要方面[2]。同时,对物流服务商的流程监督和业务的客观性方面也体现网络化管理 3.双赢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上的企业,都是为了追求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追求在合作中的双赢,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管理,也应该是以合作双方都获利,也就是双赢为目的的。怎么样与物流服务商建立双赢的关系是企业应该注意的。 (三)企业想要减小或者避免物流外包的风险,如果只是严格要求供应商是远远不够的,自己也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 1.强化自身员工的风险意识 企业中的物流外包管理部门对外包的风险问题必须要有清晰的认识,值得他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的措施,建立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从机制上来说,要成立监督体系,建立对部门内外的检查,以提高风险管理的质量。从程序上来说,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2.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 在物流外包的风险管理的目标确定之后,要人公司的专门人员去实施。而作为企业物流外包的风险管理部门,是以协调中心各个部门完成物流外包风险管理为目的的,是一个专门的管理中心[3]。 3.实行ISO9000认证,根本上提供自己风险防范的能力 将自己的物流外包给第三方物流,物流服务商在提高服务时可能会发生各种意外。这些意外,可能是由于自然因素,也可能是人为造成。现在很多企业成功管理的经验就是“以人为本”,而ISO9000就是为企业家提供了一个标准的作业,以做到对作业过程中的没一个环节进行监控,以到达零投诉、零缺陷的目的。 4.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物流服务商产生的意外,之所以对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信息的沟通不够及时,所以我们要建立风险管理系统。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就是对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收集和加工,采用计算机推算,或者人工进行推算的方法,以做到对风险的预测和防范 三、 结束语 企业物流是否外包取决于自身的核心业务情况。对于物流外包的企业,对外包风险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并根据合作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制定权责分明的风险承担事项。从自身角度制定出相应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将企业的物流外包风险降到最低,在最大程度上稳定地保证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 企业物流外包论文:农产品加工企业物流外包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 摘 要:农产品加工业是以农业物料为原料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总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选择物流外包有利于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塑造企业形象并提高顾客满意度,但在物流外包中也存在供应商选择、内部抵制、合同签订、信息泄漏及外包服务提供商道德缺失等风险,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在选择外包合作伙伴、改进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物流外包合同条款、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保密机制及加强市场调研与监管力度等方面做出努力。 关键词:农产品加工;物流外包;风险 自加入世贸以来,面对经济发展全球化所带来的巨大竞争压力,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投入更大精力提升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因此,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物流外包是其未来物流业务的发展方向。通过物流外包,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整合与充分利用外部专业资源,降低成本,强化核心能力。目前来看,农产品加工企业物流外包尚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发展并不成熟,农产品加工企业选择物流外包必然会遇到外部与内部的多重风险。本研究将从农产品加工企业物流外包的必要性入手,通过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物流外包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从而提出解决各种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选择物流外包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降低成本 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利用外包服务供应商规模经营的成本优势和专业优势,通过提高利用率达到节省费用的目的。同时,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物流外包,在产品采购、库存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投资减少,并真正达到零库存。另外,第三方物流具有强大的购买力和货物载配能力,熟悉物流市场行情,从而可降低运输成本。总而言之,通过和第三方物流合作,利用物流企业专业化的物流水平和信息技术,可提高物流运输效率,节约运输费用,大幅度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物流成本,进而降低企业成本。 (二)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说,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新产品的研发等是其主要核心业务,物流是其非核心业务。自营物流业务方式不仅增加投资,分散精力,且不够专业,得不偿失。实施物流外包既能保证物流水平,节约费用,又能使企业资金集中于核心业务,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有利于塑造企业形象,提高顾客满意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如何提高顾客的满意度,是企业发展必须考虑的问题。送货是否准时,售后服务质量如何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顾客的满意度。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依靠物流公司的专业化服务,将恰当的产品在恰当的时间以恰当的数量及时送达顾客,保证货物的完整和准确,从而加强服务能力,完善服务质量,缩短订单的配货周期,满足顾客多样化的需求,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物流外包的风险分析 (一)外包服务供应商选择风险 物流外包是企业实现减少其物流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外包服务供应商选择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规划、外包成本和运输效率,同时会影响企业信誉度和外在形象。错误的选择容易导致企业与外包服务供应商合作中产生矛盾,同时,外包服务供应商大多可以直接接触企业的客户,在了解客户要求上企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选择外包服务供应商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企业内部抵制风险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享有物流企业将提供的专业化物流服务的同时,但是企业必须面对原有的自营物流与物流外包之间的冲突。内部组织容易产生抵制情绪,因为原有的模式已经根深蒂固,不仅在物质资源、资金、内部工作流程还包括人力资源方面,一旦采用物流外包的形式就会对企业的整体管理做出重新的规划,在如何处理企业原有模式和管理制度方面,给企业重新带来了值得深思与需要妥善处理的问题,另外,企业物流外包的过程,还涉及到利益再分配,意味着以前员工从事的工作很可能会被第三方物流所取代,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内部员工的抵制,从而影响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很大的潜在风险。 (三)物流外包合同签订风险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选择外包服务供应商时,由于是两个不同行业的合作,在业务规划、外包实施、外包业务终结阶段都会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需要有完善的合同对双方进行协调和限制。在合作过程中需要企业和外包服务供应商在合作范围、职责、权力、义务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在合作出现问题时,可能会出现外包服务供应商作为过失方推卸责任,例如会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运送、制造等,这样不仅会为企业带来资金物质上的损失,更容易使客户的满意度降低,从而有损企业形象,不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四)企业信息泄漏风险 传统的自营物流模式至今仍深受农产品加工企业追捧的重要原因在于对本企业信息安全有保障。目前,即使是进行物流外包的企业也大多限于运输的物流外包,而非完全的物流外包。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物流外包必然会向外包服务供应商提供企业的相关信息,其中不免涉及企业内部的信息。这样,外包商就拥有企业大量的信息和技术资源,从自身角度的利益出发,外包商很可能会把企业的信息资源、核心技术、客户信息、商业机密等泄露给企业的竞争对手,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相关信息的提供对于企业来说也具有潜在的风险。 (五)外包服务提供商的道德缺失风险 在物流外包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可能随时监控与管理,这期间就是对外包服务供应商道德的一大考验。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道德缺失更容易产生很多隐患。其一,当客户提出意见时,外包服务供应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没有及时传达到企业,使企业没有及时根据客户意见做出改进。其二,由于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具备物流业内部专业认知能力,从而在面对物流业内技术改造、流程创新等问题时,外包服务供应商往往会为保证本身的成本与利润放弃创新改造,导致企业可能损失更多更好的机会。其三,在结算方面没有明确的监管,一般只是由外包服务供应商单方面的提供票据与费用证明向企业要求结算,对于企业来说物流外包成本控制比较被动。 三、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物流外包风险的应对策略 (一)选择合适外包合作伙伴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选择合适的外包服务供应商时,需要改变固有的思维模式,既着眼于企业内部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还应考虑到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长远发展,通过外包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达到双方共赢的效果,这样才有利于与供应商的长远合作与持续发展。企业决策者要根据自己企业的模式,选择能够完成企业要求,具有高水平的服务质量的外包商。首先,要先对潜在外包合作伙伴进行外部调查、分析、研究、评价;其次,对于外包合作伙伴内部管理状况、战略导向、信息技术能力、创新能力、自身的可塑性、发展前景、信誉度以及运营经验等做出详细评价;最后,综合内部外部评价后找出在经营理念、前景方面最合适的外包服务供应商。 (二)协调改进内部管理制度 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妥善的处理原有负责物流业务的员工,合理安排内部人员,同时对管理机制做出相应调整。改造后的物流部门独立承担物流外包业务,与外包服务供应商一起负责运输、搬运、仓储等一系列物流业务。在这一过程中调整企业内部人员结构,对于独立的物流部门,需要专门的员工工作。另外,与企业其他部门通力合作,达成使企业总体成本降低和效率提高的目的。 (三)完善物流外包合同条款 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外包服务供应商共同制定合作原则与方法,合理选择签约方式,明确权责。首先,要明确物流外包的工作范围;其次,制定解决冲突事件发生时解决的方案,以备发生冲突时,可有据可依。企业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约是明确权责以及合作基准的重要内容。在签订合约时,要考虑到两家不同企业的企业文化,以保证双方实现目标。另外,合约不能对市场、环境变化做出预测,因此在签订合约后出现实际特殊情况在合约中未体现的部分需要双方及时磋商。 (四)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和保密机制 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外包服务供应商需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和保密机制。企业与外包服务供应商可以以网络为平台,分享两个企业的市场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物流资源等。借助网络信息资源分享平台,两个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双方的业务流程,业务进展情况,有利于两个企业沟通与协调。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双方起到相互制衡的作用。在物流外包过程中,还应该对于信息泄露行为进行防范和限制。因此需要建立适当的保密机制,合作双方在信息共享的同时做到互相保密,一旦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市场调研与监管力度 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加强主动性,加强物流市场特别是第三方物流市场的信息调研与比对,及时获取物流市场最新信息,对合作外包服务供应商和整体的第三方物流市场有详细的了解,在第一时间了解第三方物流市场的最新动态。同时,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建立合理的外包绩效评价机制。首先,从时间、数量、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其次,建立企业与客户双方联系网络,以便及时反馈客户信息与对外包服务供应商的评价,并以评价标准为基准,对外包服务供应商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
期刊版式设计论文:现代期刊版式设计的艺术价值 一、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的文字编排 文字作为一种主要的视觉符号,是期刊主要思想的表达载体,期刊中的文字编排是非常重要的。版式设计中对于文字的编排主要涉及字体、字号、字形、字距、行间距等,这些是构成期刊文字版式编排的主体。从整体上来说,对于单个的字符,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点,这些点排在一起逐步连成一条线,而线放在一起又构成面,文字的编排可以看成是点、线、面的完美结合,再加上文字的美感蕴含于丰富多彩的字体、字形中,这些要素共同构成期刊文字版式设计的内在气质。 二、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的色彩表现 在现代版式设计中,不同的色彩明度和纯度能给人的视觉与心理上带来不同的感受。在对色彩的运用上,过于复杂丰富的色彩表达反而会给人带来视觉上的不适,所以自古以来,我国在色彩的运用上往往是以简约为主,把色彩的性质与所要表达的主题进行有机结合,让色彩更加直观地突出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如图1所示的作品,作者所有的情感都通过各个层次之间的相互穿插表现出来,现代期刊版式运用这种形式进行合理编排,能够使版面如优美的旋律一般沁人心脾。在期刊版面的设计中,通过对色彩的深浅变化、明暗对比和色彩的浓淡程度等细节方面的处理,并在保证主体色调统一的情况下,使色彩混合在一起形成鲜明的节奏感,把想要传达的视觉信息直观地表达出来,可以增强色彩对受众的视觉冲击,让受众从视觉中心处出发,营造色彩的流动态势变化,从而得以引导人们的视觉走向,简言之,就是通过对人们思想的有序引导而形成一种节奏美。版式设计过程中,对色彩明度合理、科学的处理能够给人一种清晰感,可以带给读者心理和视觉上的光线感与明快感。 三、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的简约美 中国的期刊版式设计受传统简约思想影响较大,简约的意思是简洁明快,但是并不单调。简约的版式风格除了要求在图形设计上简洁,还要注意挖掘它的深度与内涵,在整体画面设计上都要统一风格,让读者能够在阅读期刊时留有一定的想象空间。在期刊的简约风格设计中,要让编排形式为主体服务,就要根据期刊内容所需要的风格和感情色彩来进行合理的设计。随着社会的发展,优秀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受到追捧,把中国传统的简约美与现代期刊版式设计艺术形态有机结合,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期刊版式,是中国设计走向国际化的必然要求。中国的简约风格不同于西方抽象艺术的简约主义,西方抽象艺术的简约主义指的是用最简单的造型结构、最节能环保的材料和最柔顺平整的视觉效果对画面进行处理,他们所追求的是“少即是多”的设计理念,中国传统的简约主义追求的则是“以少胜多”,更多的是对画外之境的追求,给人留有遐想的空间。含蓄也是中国传统艺术中较为常用的一种艺术表达形式,它与简约不同,含蓄通常是用隐喻或者象征的表现手法来进行艺术创作。比如,在我国的宋朝时期,翰林院组织了一次考试,考试的题目是以《乱山藏古寺》为题要求应试者作一幅画,大部分应试者先是画了一座山,然后在山里露出寺庙的一角或者是寺庙的屋顶,而最后的夺魁者是这样画的:在层峦叠嶂的群山之中有一条逶迤而下的幽径,幽径的尽头是一条蜿蜒的小溪,溪边一位小和尚正在取水。这幅画运用暗示的方法把“藏”字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把含蓄之美传达给人们的同时,也给古寺增添了无限的神秘感。在艺术表达中,含蓄不仅仅是表达一种单纯质朴的内容,它在更深的层次上是对意境的一种表达,它不仅能够使画面具有艺术感染力,而且能够激发人们情感的持续力。在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含蓄主要体现在图形与背景之间的对比上,如图2所示的平面作品,它充分利用了图形之间的关系,画面不仅间接独特,而且具有相当强的视觉感染力。这种含蓄的手法表达出来的信息,能够增强读者对于画面的记忆,也可以引导读者去探寻画面之外的意境。艺术与设计之间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简约美与含蓄美在本质上有着许多的共同点,设计师在进行期刊设计时,要善于去寻找意境核心内的着力点,引导读者慢慢延展,给读者留下足够的遐想空间,让画面显得无穷无尽,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言已尽而意犹未尽,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追求含蓄美的最高境界,也就是道家的一种思想“无即是有,有即是无”。 四、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的构图形式 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经常用到宾主相间、前后呼应、虚实结合等法则,通过这些法则对图文版式进行设计,能巧妙地处理画面的空白位置,给人留以无限的想象空间。宾主相间指的是在画面中事物之间要有远近主次之分,也就是将画面中各个元素的比例大小、位置远近和色彩的深浅等通过对比的手法体现出来,画面中各个形象之间前后左右均相互关联。有些靠动作表情等表面形式表现出来,有的则靠感情或某些细节之间的内在形式进行联系。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的前后呼应可以是文字内容的排列形式,或图形本身的形状以及色彩等,也可以是内在的意蕴、图形的外延或者色彩的联想等。虚实相生是中国比较传统的一种美学思想,它的主要表现方式就是虚实关系的互相变化。留白就是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运用虚实相生手法的表现之一。版面中大面积的空白背景我们可以理解为“虚”,这种“虚”的形式可以更好地把主题形象的“实”衬托出来,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艺术作品的情感气息。在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实”的部分的主要作用是突出主题,我们可以运用比较醒目的字体或者字号来表现“实”,也可以用比较厚重强烈的色块来突出“实”。在实际的期刊版式设计中,设计者对“实”的处理都比较灵活,常让它们在画面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虚”是“实”的一种无限延伸,“虚”境完全依附于画面中的“实”体而存在。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的“虚”可以是空白的画面,也可以是细微的文字、图形或者是相对减弱的色彩,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具体的需要来进行设计。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为了对主体的存在感进行着重强调,设计者可以有意识地把其他部分削弱甚至虚化。在版式设计中,我们对于“虚”的处理同样也要有层次感与秩序感,就像影视剧一样,如果配角人物将角色塑造得较为生动形象,那也是对主角的一种衬托,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切记不能喧宾夺主,否则就会适得其反。期刊版式设计作为一种艺术的探索与发展,一定要讲究虚实的结合,对版面中的虚实空间分布要处理得当,只有处理好版面中“虚”与“实”之间的比例关系,才能够带给读者视觉上的舒适感,提升期刊版式设计的魅力。在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整体画面中的“虚”并不是什么都没有,它更多的是作为实体部分的延伸而存在,要想处理好虚实之间的对比关系,就必须把“虚”的节奏感与层次感很好地表达出来。由于期刊版式设计有一定的设计规则,在版式设计作品中,实体的大小、疏密、粗细等一系列的变化会产生出艺术的节奏感,这些变化如果能够合理地应用到排版设计中,能够使整体版面设计有理有序,不仅能够增强排版的层次感,也能够给版面设计赋予一定的节奏感。在实际的期刊版面设计中,信息量一般都比较大,图片多,主标题字数多,还要有副标题与说明性文字,这些内容相当庞杂,如果不对这些信息进行疏密虚实关系的处理,版面往往就会显得杂乱,层次不分明,影响版面的美感与读者的阅读体验。现代期刊版式设计在关注视觉元素虚实关系的同时,也必须要注意版面中的留白处理,因为适当的留白能给人足够的遐想余地,让视觉更加集中在主体之上。留白与文字、图形、符号一样,都是作为传递信息的重要载体而存在的,留白与现代期刊版式设计有机结合能够更有效地表达作品的意境与理念,使作品的主题能够更好地凸显出来。在版式设计中,要根据实际的创作意境对主体进行精心取舍,留出足够的空白让留白在整体规划布局中显得恰到好处,达到作品的以精求胜,突出作品的整体韵味。如果在版式设计中,片面追求面面俱到,就容易掩盖作品的主题,让整个版面看起来杂乱无章,没有节奏感与层次感,对于作品情感的表达也起不到好的效果。留白不能等同于空白,更主要的是要强调留白的情调。留白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通过与实体的对比衬托出空间的立体感以及形体的真实感。画面的空白区域能够使主体的视觉效果更好地凸显出来,让主体更加引人注目,让人记忆深刻。现代期刊版式设计大力倡导简约的设计风格,但要想使整个版面看起来更加的简洁、明快,富有艺术气息,只会处理空间留白是不够的。为了更加便捷地把信息传递给读者,在留白的处理上必须具有一定的条理性,色彩上要做到“黑”“白”呼应,结构上要做到“疏”“密”相融。版式设计中,对构图的设计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吸引读者的注意力。要想让读者阅读起来更加方便,就要注意对细节进行合理处理,让信息能够直观、有效地被读者所接纳。版面中的文字、图片、色彩等都需要精心布置,形成一种秩序感,引导读者对内容进行深层次的阅读,从而将信息更好地传递给受众。在现代版式设计中,“知白守墨”的形式也很常见,这是一种非常巧妙的构图技巧。“知白守墨”最大的价值在于它具有十分简约的气质,有利于读者对内容的阅读与记忆。这种形式通过对留白部分形状和面积的把握,进行再设计,使留白部分也成为一个有意境的图形,达到设计者所要表达的意图。在现代期刊中,很多内容都是通过文字、图片、符号等具象的语言来进行传递的,而“知白守墨”的构图形式要求设计者在版面上留出大面积的空白区域,以此为衬托,让主体看起来更加醒目突出,所要传达的信息自然也更鲜明。这也符合视觉传达要求“主题单一准确、重点鲜明突出”的理论。版式设计中,“知白守墨”的运用能够将主体所要表现的文字、图形、符号等与版面的留白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的处理,激发读者对于空间的遐想,让架构整体看起来完整自然,更加具有艺术气息。 五、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的焦点位置 人们在欣赏一件作品时,总是会先看整体,然后再把视线集中到自己感兴趣的点上,这一点就是所谓的视觉中心。版式设计中的视觉中心,就是作者在版式设计中精心安排的能够吸引读者视线的区域,这个区域也最能彰显主体的区域。一般来说,人们的视觉中心主要集中在一个页面的中上方或者是左上方,在期刊的版面设计中,创作者一般会把想要突出表达的主体放在这些区域。在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视觉中心所要传达给读者的东西必须突破传统的限制,并使用精炼的图形语言和简单易懂的构图形式来表达版式设计在视觉上的作用。目前这种构图形式运用较少,有些人会认为这种形式的设计太过直白,不够含蓄,但是在表达主题的手法上,它给人的感觉相当醒目,没有多余的语言。在现代版面设计中,简明扼要地直击主题对于读者来说才是最有说服力的,不过我们不能认为这种形式就是要求比较简单。其实读者的视觉中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实际的版式设计中,要积极进行创新,根据不同内容的主题,在版面上不同的位置设置焦点区域,只要在版式设计中对人的视线加以引导,就可以让读者去寻找你给他设定的视觉中心而不再是集中于他自己的视觉中心。人眼在阅读时一般都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所以也可以把视觉中心放在版面的中心,这样更能凸显事物尊贵、崇高的品质。具体设计中的视觉焦点应该根据具体内容来进行选择,版面正中心不是唯一的视觉焦点,只要在设计中能让主体凸显出来,不管是放在中心还是放在页边、角落,都一样能够使主体形成鲜明的特色,富有视觉冲击力,而这样,主体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版面上的视觉焦点,成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面对瞬息万变的信息业,期刊陪我们走过了很长的一段时期,在数字化、网络化的冲击下,期刊面临空前严峻的竞争形势,需要不断进行创新与发展,这就要求现代期刊在做好内容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版式设计的研究,使期刊的版式设计更加现代化,更具艺术气息,这样才能留住更多的读者,使期刊能够获得更好的传承。 期刊版式设计论文:科技期刊封面和版式设计 1.科技期刊的封面设计 经过对120种科技期刊的调查了解,发现有些美术编辑为了强化科技期刊的吸引力,肆意夸张,不按规范要求设计封面,如有的期刊封面采用与主题无关的图画;有的封面上写有刊物名字的英文缩写过于醒目;有的刊名中正刊名小于副刊名,或者与副刊名字号相同;刊名的汉语拼音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以词为书写单位;有的刊名仍用繁体字。高尔基说过:“美是一种能影响情感和理智的形象。这些完美的形象都是理性和知觉、思想和情感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来的。”科技期刊具有较高的学术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期刊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四和书脊)不仅可以保护期刊,还可以反映期刊的办刊宗旨和刊物内文。封面不仅具有标识期刊作用,而且能形象地体现期刊的编辑出版质量和风格特色。科技期刊的封面应大方、美观,封面图案要端庄、明快,着重突出期刊的内容特色,美术编辑在设计中应把握好三个关键要素,即色彩、封面图片和封面文字。色彩的选择和搭配对封面具有重要意义。色彩是视觉传达力最活跃的因素,也是科技期刊封面设计中的重要元素。色彩的象征性、传达力都能影响到期刊的最终传达效果。因此,色彩的应用既要能美化期刊的封面,还要不失严谨,并要考虑期刊内容的需要,用不同色彩对比的效果来表达不同的内容和思想。在对比中保持协调,在统一中求发展。科技期刊的封面,不应有过于夸张的色彩,而应当体现学术的严肃性,符合学术界读者的审美情趣。整个设计要显得文雅,体现出书卷气,营造一种特有的学术氛围。此外,科技刊物封面的整体色调要沉稳但不等于暗(灰),封面的整体风格要与一年内其它期形成系列感。1.2.2封面图片封面图片具有直观、明确、视觉冲击力强的特点,成为设计要素中的重要部分。封面的核心是创造一个具有鲜明个性风格的平面构图。图片有写实图形和写意图形。主图(照片)要切合主题,画面抓人眼球,尺幅安排适中。尽量用简洁、明快、意义丰富的画面凸显主题,表达出学术期刊的外部艺术形象。封面应使用规范文字与符号。常用于刊名的字体分为三大类,有书法体、美术体和印刷体。书法体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因多出于名人之手,具有名人效应。例如《论证与研究》的刊名就是由刘华清题写。美术体是刊名设计中使用最多的一种字体,它可以分为规则美术体和不规则美术体两种。印刷体沿用了规则美术体的特点,借助电脑使印刷处理方法上既便捷又丰富。故印刷体刊名的使用在学术期刊中出现很普遍。总之,刊名字体一定要突出、色彩明快与底色反差大(能跳得出来),在主图与刊名字体之间可采用动静结合,即图活字稳(大黑体、粗宋体等)、图静字活(隶书体、魏碑体)的组合方式。科技期刊封面的主要功能是在读者和期刊之间构建信息传达的视觉桥梁,文字的视觉艺术首先是一种艺术造型的元素,不同的字体具有不同的独立性,给人以不同的视觉感受。以刊名为核心,包括出现在封面上的其他固定设计,是该刊物区别于其他刊物的识别要素,是期刊品牌的视觉表现,是刊物整体视觉识别系统最重要的部分。封面要目(有的杂志不用)要做得出彩,标题在整个版面中负责“抓人眼球”,制作好标题也是提升科技期刊可读性的重要手段。由于读者第一眼看到的是标题,再决定是否阅读这篇文章,因此标题能否突出并起到新闻眼作用是很重要的。所以标题宜多做引人入胜的事实题、耐人寻味的悬念题、给人启迪的哲理题。期刊封面设计要简洁、美观、大方,既可表现得抽象,也可表现得具体。构图视觉元素包括刊名、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卷期号等文字和数字、构成封面背景的点、线、面图案和图片及其他装饰符号等。科技期刊封面设计中的配图比较少,一般选用与期刊内容密切相关的图片参与构图,并把它固定在封面的构图中。另外高科技与现代感是分不开的,所以可加入一些现代元素和手段,如在底图加入现代感的图案,用photoshop工具处理一下刊名字、底图、色彩等,但要运用得当,否则适得其反。《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GB/T9999-2001)明确规定,期刊封面上应标明以下项目:第一,刊名。包括可能出现的并列刊名和副刊名。第二,出版年月、卷期号。第三,责任人(包括主办者或编辑者或主编)。第四,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条码。第五,期刊的单本或合订本超过一定厚度应在书籍上印载刊名、卷号、期号和出版年月。第六,封面上的数码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中文书刊名称拼写基本上以词语为书写单位。每个词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因设计需要,也可以全用大写。期刊的刊名应尽量简短、明了,必须符合该刊所涉及的特定学科与知识领域。使用缩写刊名时,应以直观和不引起误解为原则。不论刊名出现在期刊的任何位置上,都应使用统一名称。封面应准确标注期刊信息。期刊的封面(包括封二)上应标示刊名(包括副刊名)、卷次、期次和年份,必要时可标示编辑者。凡数字一律用阿拉拍数字表示。厚度超过6毫米的期刊,应在书脊上重复标示上述项目。期刊的封面设计形式应力求稳定,在封面上不宜刊登广告。刊名应置于封面的显要位置上,并用一般读者容易辨认的字体标示。附有索引的期刊应在封面上标明。封面(包括封二)不编入期刊的连续页码。关于中国标准刊号的印刷位置,国标规定:对于期刊,除应印在版权标志位置处外,还应将国际标准刊号(ISSN)部分印在封面的右上角,国内统一刊号部分印在封四下方。科技期刊封面设计要努力提升符合期刊内容的美学价值,从版面的空白预留、分割背景、构图形式、色彩搭配、布局安排等方面,设计出符合期刊特质并富有鲜明个性的艺术风格。风格即个性。科技期刊的封面是与期刊品牌紧密相关的具有独特视觉效果的形象。期刊封面应能显示该期刊独特的视觉效果和文化内涵,艺术风格明显,并能反映刊物内容的学科专业范围,具有标志性意义。创新是进步的灵魂,是科技期刊发展的动力。期刊要成为名牌,必须全面追求创新,从出版内容、出版方式,到期刊封面都需要创新。期刊封面设计中的创新性,主要表现在具有自己的个性和特色,能吸引更多的读者视线。封面的特色首先反映在色彩和图片上,能让读者在众多刊物中一眼就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刊物。这样科技期刊封面设计的方法和设计理念才能更加具有新意。 2.科技期刊的版式设计 版式设计讲究感情丰富,即通过版式语言将感情表达丰富,版式语言是由画面构成,一是编排手段,包括字、图、题、线条、色彩;二是版式空间,包括栏、区、空白,只有让这些“器官”都动起来,才能组成丰富的表情,以传达、表现出情感,产生特有的渲染力。版式是刊物整体合成的最终体现,是办刊思想的具体落实,是赢得读者的包装手段,是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的体现。科技期刊内容是其精髓,版式风格则是其衣裳,内容精心打造,版式尽心勾画,才能表里如一、锦上添花。版式设计包括文字与图片的配置、栏目的划分、标题的形式、字号的大小和字体,以及其他版面上的因素。学术期刊的版面,主要由正文、标题、作者姓名、图表、页码和眉注等组成。此外,空白部分也是版面的组成要素之一。期刊的版式设计是期刊装帧设计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同期刊的封面设计一样,需要用一定的审美能力和艺术手段使稿件的内容以最适当的形式表现出来。科技期刊因其学术性需要,在字体选择上不能像通俗类或文艺类期刊那样活泼,在版式设计上也不能如它们一样灵活多变,因此,更需要美术编辑运用美学原理进行版式设计上的巧妙构思与安排,增加读者阅读时的愉快与轻松。科技期刊因其自身性质要求,正文部分内容、字体的设计一般选用字体端正大方、风格刚柔相济、浓淡适中的宋体。依据《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已制定的排印规范,对文稿(英文、俄文)中的书眉、题名、作者、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插图表格、公式等逐一标注清楚。通常科技期刊文章篇幅均比较长,安排不当就会给读者带来疲劳感,如可以在长文章中穿插图(照片);适当分段,增加小标题;在整期文章安排上,可长短搭配,短文也可采用变化字体(如楷体),文章标题排列也可多样化,如横题、竖题、双行题、窝心题等。还可根据正文的内容、标题字数的多少来选择字体、排单栏还是双栏等。至于标题所占版面面积,要与正文内容所占的面积比例适当,若前者过大,后者过小,就会产生头重脚轻的失衡感;反之,则会造成脚大头小的压迫感。有的科技期刊不配插图,更由于其所刊登的稿件内容一般都比较长,所以在版式设计中尤其要注意印字部分与空白部分的处理。从美学角度来看,空白与文字、图表等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是版面形式美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所有的版面都被填得满满当当,就会令人觉得透不过气来,从而产生厌读心理。所以有经验的科技期刊的美术编辑在版式设计中尤其注意这一点,将文字构成的块面尽量往版面的中、下部推移(特别是每篇稿件的起始页),天头和订口、翻口要留出适当空白,行距也要宽窄适宜,这样,不仅能增加版式的美观和读者阅读的兴趣,而且还能让喜爱动笔的读者有地方落笔,写下批注。如果做到这些,版面便会形成密中有疏、疏中有密、“虚实相生”的美学效果,使版面显得干净清晰、美观协调,从而收到古人所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之效果。当然,如果设计不当,空白过长使空间分散断裂,版面则会显得空旷、松散,不仅无美感,还浪费了版面。文中的照片好比在平面的版面上开设的窗户,能显示出立体感和纵深感。在被称作“读图时代”的今天,摄影作品从过去单纯美化版面发展到如今越来越成为独立的图解文章、强化主题的元素。另外,插图还起到一个平衡版面的作用,可与标题搭配,也可穿插文中,或与标题上下呼应,尺幅上最好有横有竖,有大有小变化,安排得体,才会给人以有节奏的愉悦感。所以,掌握好插图的缩放比例,合理安排插图位置,是版式设计中的重要部分。缩图原则为:内容简单的缩去比例大些,内容复杂的缩去比例小些。由于版面限制,一般情况是将图缩小,有个别图须经放大处理后再缩小。缩放比例把握得准确,可恰到好处地展示图的内容,避免发生复杂图缩去比例大,简单图缩去比例小;应该缩成半栏图的图被缩成通栏图,该缩成通栏图的图被缩成半栏图等问题。其次要合理安排图的位置,使其与文字协调一致。对于图幅高、幅宽尺寸相近的半栏图可并列通排;图幅宽小于9cm的半栏图串文排;超过9cm以上的图通栏排。若在一个版面内有大小不一的2幅半栏图,不管其在单、双页,一幅排在切口,另一幅排在订口;若有3幅图,则按切口、订口、切口的顺序排。这仅指一般排图规律而言,实际编辑排版时应视具体情况灵活掌握。2.5公式的转排科技期刊公式很多,使其按规则合理转排,对提高版式质量十分重要。数理公式有时要多次转行,而转行不是随心所欲,必须按其规则进行:优先在“=”“≥”“≤”“>”“<”号处转行,其次可在“×”“÷”“+”“-”符号处转行,这些符号留在行末[1],不得已时可考虑在“∑”“∩”“∫”等运算符号和“lim”“exp”等缩写字之前转行。如果“∫”“∑”运算符号后面的式子一行仍无法排守,则可在其中的“+”“-”号或适当的相乘因子处转行。对于独立排的公式,只要按照规则去做,可较好地控制版式。比较麻烦的是在行文过程中出现的公式。因其外文符号与汉字所占空距宽窄不一,很容易导致运算符号留在行首或将公式中的数值分成上下两行。这时须对文字进行增减处理或强行外文符号与运算符号撑满一行,使运算符号移至行末或外文符号同运算符号一起移至行首,数值完整地排在一行。 期刊版式设计论文:期刊版式设计法律保护 一、版式设计权的概述 (一)版权设计权的概念。版式设计是包括对图书和期刊等刊物的版面内容的创作,包括对版心、行距、排式、标题以及符号等版面安排的综合布局。版式设计权是我国《著作权法》赋予出版者的重要的权利之一,且属于著作权中的邻接权。根据《著作权法》第36条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由于《著作权法》并没有具体对版权设计内容和保护范围的具体规定,所以在其他法律概念中,还存在容易与版式设计权相混淆的其他概念。(二)版式设计与装帧设计。版式设计的概念在此不再赘述,而装帧设计是指对图书期刊的外表的装潢创作,包括刊物的封面、书脊、和扉页等印刷作品直观外表的设计。二者在客观上所包含的内容就不尽相同。再从版式设计和装帧设计的法律性质方面分析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因此,二者在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体现也是完全不同的。版式设计对于出版者而言,无论在该图书期刊是否构成作品,被著作权保护和认可,都会单独被著作权法保护,明确赋予给出版者版式设计权。而装帧设计不是著作产权法中一项被独立保护的权利,只有其依附的图书期刊的印刷物在构成作品时,才能够被当作作品的一部分被著作权法认定,否则只能作为外封装来对待,不能直接被著作权法加以认定。综上所述,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分析,版式设计权是明确被著作权保护的权利,而装帧设计不是被著作权独立保护的权利内容。(三)版式设计权与外观设计权。二者法律性质及保护的范围不同,版式设计权属于著作权中的邻接权,而外观设计权属于专利权法中的专利权。保护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是指,出版者有权赋予或禁止除权利人外的他人应用其版式设计作品的权利。而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权的保护的内容包括,一是设计者在图片图书等知识产权类上的外观设计作品。二是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其专利时在其专利产品上使用的独特外观设计作品,该外观设计会被当作专利的一部分进行保护。此外,这两种权利在某些情况会存在重合现象。当出现这种的情况时,根据二者权利所属法律各自保护对象的范围和特点,专利权保障的范围和强度明显高于版式设计权所设计的范围,所以当两项权利内容和性质发生竟合时,一般会通过专利法中的外观设计权来加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二、我国版式设计权制度的缺陷 (一)侵犯版式设计权的维权具有依附性。版式设计权是在作品传播中被产生的权利,也是从著作权中派生出的邻接权。因此,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是伴随著作权享有人的著作权利而产生的,如果没有著作权人创作作品,也不会存在作品传播的过程,当然版式设计权也不会出现。因此,得到著作权人的允许是版式设计权在行使过程中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会被其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所约束。通过司法实践也可知,因单纯侵犯版式设计权而起诉的案件很少存在,都应该当依附于著作权的侵犯而一起起诉,因此,独立且全面的保护版式设计权在目前理论和实践中都很困难。(二)版式设计权的内容缺乏明晰的界定。首先,《著作权法》对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相关规定非常笼统模糊,并没有对版式设计权保护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作出规定。同时,仅仅明确了禁止“使用”出版社、期刊的版式设计,但没有界定“使用”的内涵和外延,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是复制的行为。但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以及网民数量的激增,致使出版社的版式设计的作品高速传播,被合法以及非法“使用”的机率增加,在开放性和技术性较强的互联网领域中,如何界定版式设计内容以及在互联网环境下对“使用”版权设计的认定成为最主要的问题。(三)版式设计权的侵权责任追究困难。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第9款规定,侵犯版式设计权的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首先,针对停止侵害,一般来说,版式设计部分在整部图书期刊中只占较小的比例。当侵犯版式设计发生在出版物实际出版发行过程时,如果单纯因为侵犯了版式设计权就贸然不再发行该出版物,并召回已出版发行的出版物加以销毁,这不仅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而且不利于保护该图书期刊的著作权者的利益。其次,关于精神赔偿方式。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中还没有规定精神赔偿进行。因此如果被侵权人向法院提出由请求侵权人向自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精神赔偿的请求时,法院很难给予权利人支持,这也是极为矛盾的一点。最后,关于赔偿的计算标准,包括被侵害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非法所得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赔偿部分。实践中,版式设计权实际损失一般只包括出版刊物的设计费用,但无奈的是,在刊物出版过程中不会独立计算版式设计的费用,因此想具计算出侵犯版式设计权的赔偿额度是较为困难的,版式设计权人想要得到经济赔偿或者补偿也很难落实。综上,侵犯版式设计权的后,权利人的追责是存在很多困难,根据现有侵权责任追究制度,出版人的版式设计权在受到侵害时很难得到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失的赔偿。 三、版式设计权保护的完善 (一)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范围。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版式设计权并不包括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规定的范围内。但随着我国艺术文化作品在网络传播数量的激增和速度的加快,目前大多数图书期刊已经推出了数字版,因此通过网络传播侵犯版式设计等信息的侵权行为也大量涌现,如果我国立法还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中不包括版式设计权,侵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漏洞畅通无阻且无后顾之忧的侵犯网络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为了符合时代的发展和主流思想,将版式设计权纳入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内势在必行。(二)完善版式设计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联系。由于传统出版刊物的版式设计独创性要求较低,所以法律只给予了版式设计权邻接权性质的保护。但是,版式设计受保护的条件之一是需具备独创性,但我国法律未规定其判断标准,在侵权案件中出版社也面临着取证难的问题。而通过公法性质的《反不当竞争法》可以对私法性质的《知识产权法》起到兜底性的保护作用。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法》关于出版者版式设计权的保护存在空白的地方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寻求救济和正当权利利益的维护,填补漏洞,以体现公法的维护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秩序的重要作用。因此应该将著作权法与反不当竞争法更有效地衔接起来,保护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甚至能够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三)完善版式设计权的追责机制。现有的法律规定对于侵犯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责任追究规定较为笼统,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很难得到应有的救济和赔偿。版式设计具有一定的独创性,虽然其独创性程度的认定仍存在歧义,但此已表明版式设计汇集了版式设计人的精神以及脑力劳动和艺术创作,应当被一视同仁给予应有额保护。相信每一位创作者在创作自己的作品时投入热情和精力,也会表达自己的精神寄托,因此著作权法是否引入精神赔偿也值得商榷。与此同时,在其他民事责任的赔偿也应当更加符合实际,尤其在经济赔偿上,应当更细出更有针对性的赔偿标准,更好地保护出版者的合法权利,以此促进我国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蓬勃发展。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我国《著作权法》中对版式设计权制度的理论缺陷,同时版式设计权保护在司法实践也同样的窘境。同时,图书期刊的出版者或出版社需也要提升版式设计的创新性和数字化理念,从而在源头上避免版式设计依附性的制度缺陷,借此来提高其图书期刊在传统市场和互联网市场的竞争力。 期刊版式设计论文:期刊版式设计面面观 摘要:在现代期刊版式设计中,各种设计思想和编排技术不断涌现,美术编辑要站在新的视角对期刊版式设计的方方面面重新审视,对期刊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进行独辟蹊径的阐释,为期刊版式设计注入新的活力。结构设计是统领期刊版式设计的灵魂,为期刊风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标题设计在期刊版式设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蕴含着丰富的表现力;色彩和图片能够更直接地传达感情,使文章的主旨获得鲜活有力的呈现。 关键词:期刊版式;结构设计;标题设计 现代期刊的版式设计更加强调创意和表现,美术编辑要站在更高的视角,借鉴相关学科的理念,将期刊版式设计的方方面面重新梳理,对期刊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为期刊版式设计注入新的活力。现代期刊的板式设计不再是版心、页眉、字体、字号的简单组合,更要确立版式结构设计的整体观念,以形成期刊的总体风格为前提,充分调动多种视觉元素和技术手段,以无声的艺术语言来揭示文章的主旨,抓住读者的视线,使读者产生阅读的渴望,唤起丰富的联想和和共鸣。 一、版面结构设计 期刊版面结构是指版式设计者根据期刊的类型和办刊宗旨,依照视觉规律和读者的阅读习惯,将多种设计元素有机组合,形成整体的设计方案 。期刊版面结构设计的目的是使读者能够清楚、容易地理解文章所传达的信息,在阅读的同时对期刊的总体风格获得形象的把握。期刊版面结构设计不能脱离期刊的内容单独存在。 期刊版面结构设计要坚持内容决定形式的原则,不能是对形式美的片面追求。期刊是连续出版物,版面的结构设计应有一定的稳定性。要坚持“求大同,存小异”的方针,既要在每一期刊物和每一篇文章上有所变化,使得刊物的面貌生动活泼,又要保持期刊的整体形象,形成一脉相承的风格。各个栏目既要体现差异,呈现鲜明的板块特征,又要相互协调,成为整体结构的组成部分。 充分考虑办刊宗旨和读者定位,选取不同的风格和样式是期版面结构设计首先面对的问题。科技学术期刊,版面结构不能复杂花哨,应采取凝重敦厚的版式来强化内容的科学和严谨,增加读者的信任感;文化娱乐和儿童读物类期刊,采取轻松活泼、富于新奇想象的设计会使读者的阅读更加轻松愉悦;文学类期刊以大量的文字叙述为主,版面结构要相对朴素和单纯,让读者在流畅的阅读中体会文字中蕴含的深意……期刊版面结构设计要遵循宏观上整齐划一,微观上变化多样的艺术规律。 风格统一是期刊版式结构设计的总体要求,版面元素间按照一定的规律有秩序组合,每一个版面又要力求多样性,避免单调的重复。各个栏目之间既要各自独立,形成明确的板块风格,又要相互联系,统一于整体的框架之中。一本成熟的期刊要形成统一的风格,不但要在一期刊物中体现,更要通过多期连续的期刊才能在读者心目中形成固定的印象。 期刊版面结构设计要调动一切技术的和艺术的手段,恰当地运用色彩、衬底、图版、位置、分栏、字体、字号,采取对比、相似、衬托、转换、引喻、对称、均衡、动静、虚实等手段,进行点、线、面的科学组合与分割,形成多彩的版面造型,取得最佳的平面艺术效果。各种设计元素之间还要遵循对称均衡,虚实相生的规律。均衡不是相等,而是力场的流动所形成的视觉上的平衡,在对称中寻求均衡可使期刊的版面显得富于动感,新颖活泼。期刊的版面结构设计应有虚有实,虚实相生。虚实可以理解为疏密,也可以理解为黑白,疏可走马,密不透风。浓墨重彩极尽渲染,知白守黑有不着一笔,给读者留下丰富的联想。 版面结构要有层次,有层次才会有韵律。版面的页眉与页脚,文章的标题与内文,色彩与图片的搭配要起伏有致,字体字号的变化既要层次清楚,又要各具姿态,达到整体和谐、韵律分明的效果。以情动人是对期刊版面结构设计的更高要求。在版面编排中,应将字体视作富于情感和表现力的元素,能够体现出轻快、凝重、舒缓、激昂的情感特征。在空间结构上,水平、对称、并置的结构表现出理性的色彩;曲线与散点的结构,表现出轻快、热情与浪漫。合理地运用这些设计元素,可以使期刊的版式更具表现力。 二、标题美术设计 俗话说“题好一半文”,对于一篇文章来说,好的标题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在期刊编辑的过程中,文字编辑为了一个好标题,真可谓呕心沥血。在期刊编辑的后期阶段,对于标题的设计更是美术编辑的头等要务。出色的标题设计,应该生动而不呆板,形象而不抽象,让人耳目一新,引起读者的共鸣。 标题设计不能只是字体、字号的简单拼凑,而应借鉴“迁想妙得”的方法,挖掘新颖的构思,使文章主旨获得形象化的升华。 “迂想妙得”最初由东晋画家顾恺之提出,是中国画论中的重要命题。所谓“迁想妙得”,是指画家把自己的主观情思迁入绘画对象之中,“神与物游”,浸润于对象,达到情景交融、主客观统一的境地,创造出形神兼备的艺术形象。“迁想”是一种创作方法,要求艺术家充分调动知识储备并能将想像的触角延伸到常人所不及的空间。“妙得”便是妙悟,是拈花微笑,心有所悟,是艺术创作灵感的瞬间闪现。标题设计中“迁想妙得”是美术编辑在把握客观文章精神内涵的基础上,将文章的主旨,加以“迹化”,创造出经过主观情思熔铸的映像。 那么“迁想妙得”的创作方法在期刊版式设计中如何体现呢?美术编辑在进行标题设计时要善于对事物作横向和纵向的联想。联想就是依据某个事物的某种特性,由此事物联想到彼事物,是美术编辑进行设计的基本手段。 标题设计的基本元素是各种各样的字体,对于字体的深入研究和恰当运用是美术编辑的基本功。在美术编辑眼里,每一种字体都应该是一个富于表情的符号,不仅表达概念,同时也通过诉之于视觉的方式传递情感。不同字体具有“表情达意”的特征,我可以称之为“字体的表情”。 标题在版式设计中的主要功能是在读者与文章之间构建信息传达的视觉桥梁。然而,当今许多流行的版式设计中,过分强调图片的视觉冲击力,使得标题设计在版面中只起“达意”的作用,而忽略了“传情”的功能,缺少了耐人寻味的意趣。 标题设计中忽视对文字元素特性的把握,所选字形本身不具美感,同时文字间的组合编排紊乱,缺乏正确的视觉顺序,使标题设计无法起到对抽象的文章作形象化引导的作用,难以产生良好的视觉传达效果。究其原因是由于美术编辑对于标题制作的基本功缺乏磨炼,对于文字的表情特征缺乏研究。 如何使标题设计的形式和内容相互统一,凝结成赏心悦目的设计,令读者回味无穷,是美术编辑在版式设计中孜孜以求的目标。一个构思新颖,创意独特的标题美术设计,可以把文章的主旨以形象化的方式呈现在读者面前,使文章锦上添花。从这个意义上说,期刊美术编辑对于标题的设计是对文章的二次加工。 三、图片、色彩设计 图片是版式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直接的视觉语言。图片是对文章的诠释和补充,可以使抽象文章鲜活起来,提高阅读的有效性和趣味性。 美术编辑在挑选图片时要考虑到版面的整体效果,在一个版面上,图片作为重要的视觉元素,相互之间构成微妙的关系,这些视觉元素的搭配要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选择图片的标准不是要挑选那些好看的照片和插图, 而是要选择那些形式与形状更适和版面需要的图片。图片要有动与静、深与浅、横与竖、大与小、情绪上的激昂与舒缓的对比和呼应。在剪裁图片时,要把那些无关紧要的旁枝末节去掉,突出图片的关键部分,把视线聚焦在最有趣的部位。插图与文章的关系好比是绿叶与红花,图片是为了表达内容而存在,是对文章的补充与诠释,可以对文章起到画龙点晴的作用。 色彩是期刊版式设计的重要手段,是形成期刊整体风格的独特语言,成功的配色方案是升华版面结构的有力武器。在色彩设计中可以采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比喻”和“夸张”是文学创作的典型手法,在期刊版式的色彩设计中不妨借用。 使用“比喻”的方法,要求美术编辑在色彩设计中善于找感觉。感觉的各个因素是渐变的,长可以变短,短可以变长,冷可以变热,白可以变红,苦可以变甜。比喻是语言艺术的升华,是最富有诗意的语言形式之一,是语言的信息功能和美学功能的有机结合。在色彩设计中,比喻的“本体”可以看做文章所要传达的主旨,“喻体”便是美术编辑所采用的配色方案。正像我们所熟知的,不同的色彩能够传达不同的情感,红色代表热情、绿色代表和平、蓝色代表忧郁、黄色代表收获。合理地运用色彩所传递的不同感情,可以形象地揭示出文章中蕴含的情感基调期。运用比喻手法可以使色彩从“无味”到“有味”,从抽象到形象,从呆板到鲜活。在文章中不能直接看到或者体味不深的东西,通过色彩的设计却能引起读者更多的联想。 使用“夸张”的方法,要求美术编辑在色彩设计中要善于抓视觉。视觉是人的主要审美感官,古今中外,人们对它在审美中的地位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一套富有时代气息、新颖独特的配色方案能够形成强烈的视觉刺激,自然会成为吸引读者的重要因素。美术编辑可根据文章要传达的意念对色彩进行大胆的夸张,夸张的色彩能够在视觉上形成张力,使文章的主旨得到更加鲜明有力的呈现。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的期刊版式设计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取向,这对美术编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美术编辑要进一步拓展思路,打破传统设计思维的束缚,善于学习和借鉴其他艺术门类的方法和理念,不断地了解读者和市场的需求,对涉及期刊版式设计的方方面面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的审美需要。 期刊版式设计论文:浅谈报纸期刊版式设计 【摘要】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报纸期刊在全世界出版发行。要在众多的出版物中脱颖而出,不仅要有贴近主题的文章,更要有引人入胜的版式设计,才能吸引读者的眼球。 【关键词】出版物;报纸;杂志;期刊;版式设计 我们每天都要接触到大量的报纸、杂志等期刊出版物。在我们拿起一份报纸的时候,可曾想过,是什么促使我们拿起它的?又是什么吸引我们一篇接一篇的阅读文章的?毫无疑问,吸引我们的除了本身精彩的文章内容,就是出版物新颖的版式设计了。 一、报纸期刊版式设计的重要性分析 从表面上看,报纸和期刊仅是作为一种文化传播的媒体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然而事实上,它们不仅带给我们信息文字和图片,同时也带给我们作为报纸期刊经营者的态度和审美。这是因为我们能通过报纸期刊看到其经营者在美学和传播价值上的倾向与观点的表达。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要在众多报刊杂志中脱颖而出,版式的可识别性以及版式的风格起了很大的作用。 版面设计对于刊物的成败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因为,出色的版式设计不仅要做到标新立异,而且要使刊物显得浅显易懂,使读者能够方便快捷的阅读到所需的内容。因此,要制作出最好的出版物,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 二、报纸期刊版式设计的基本手段 报纸期刊是以传递信息作为主要目的而产生的,无论何种类型的报纸、杂志,在编排方面,首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满足人们的阅读欲望,如何快速有序的将信息传递出去。所以在编排方式上有其强烈的特点。 通常,报纸期刊的版面设计主要由标题、正文字体与段落、图片以及留白等主要要素构成,其中,最为首先进入人们视线的便是标题。 1. 标题 标题是版面的眼睛,是读者视线最先接触的部分,也是正文的摘要。读者是否对一篇文章感兴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标题。通常阅读者并不会仔细阅读刊物里的所有内容,而是会根据个人喜好挑选一些版面和栏目来重点阅读,其他内容只是泛泛浏览一下。所以版面编排的第一步就是帮助读者迅速找到自己的阅读对象。常规手法是通过对标题的强调来达到这一目的。 在设计过程中,往往要让标题的字体更为粗重,实现醒目、突出的目的,通常会运用粗黑、幼黑、综艺、琥珀、粗圆甚至是超粗黑等字体。一般情况下,在一个版面中大小标题的字体应尽量做到一致。 从版面设计的角度来看,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标题:主标题、副标题、小标题或分标题。一般情况下,副标题下面还可以分为一级副标题、二级副标题等。设计中的三个标题在版面中视觉传达上是有先后顺序的,它根据内容主题而定。标题不一定要放在文案的上面,也可以放在文案中间,边置、竖向排版等都有不同的效果。有时标题外还可以加上线框,起到强调的作用。 2. 正文字体与段落 在报纸期刊的版面设计中,段落文字的编排设计,主要以明晰为主,文字适宜用较为纤细简洁的字体,文字的大小在一个版面中应该保持相对的一致,字行之间的距离应该相对开阔,这样有利于阅读速度的提高,并能使阅读变得轻松而有节奏。 目前,我们常应用到的主要有四种字体:宋体、仿宋体、黑体、楷体。在一个版面中,字体的种类一般选择在两到三种为最佳,否则版面就会显得零乱、视觉上缺乏整体效果。同时,为了让版面有变化感,可考虑将字体进行拉长、压扁、加粗,或者是调整行间距来实现,这样也能起到活跃版面气氛的效果。 除了字体,正文的编排也是体现版面特色的主要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编排方式:左右齐整、齐中、齐左或齐右、图文穿插、突出字首等五种。 版式编排的另外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段落文字的分栏手法。为了方便阅读,段落文字可以分为均等的栏目,使信息以块面的形式注入到观众的脑海中。这样可以减轻眼球的运动负荷,使阅读变得非常快捷和流畅。分栏时所产生的栏间空白,也是整个报纸的骨骼,它能使版面变得强劲有力而又井井有条。 3.图片 在版面要素中,图片也包括很多种类,有摄影图片、插图、信息图表等。在报纸版面中,因为信息报道性质,通常会大量的使用一些真实的事件照片或者人物照片。一般情况下,此类照片不需要经过特殊处理,以达到照片的真实性,只需要调节照片的色彩度以及明暗度来迎合印刷制版的清晰度要求即可。 在版式设计领域里,插画的使用也比较常见。通常有人工绘制和电脑绘制两种。电脑绘制相对来说更加的趣味化、艺术化和个性化。另外,为了使整体画面统一和谐,在以插画为主体的设计中,文字的选择、色彩的搭配等等也十分讲究,力求与图形形成和谐而富有个性的整体。 4.留白 除了文字和图片,留白也是构成页面排版的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灵活的运用页面的白地,这样的杂志页面会呈现出非常美观的效果。 当版面中包含的文字内容比较多的时候,会给人带来一种页面狭窄的感觉,这样会让人看得很疲劳。如果版面中的图片色调比较明亮,也可以减轻页面带给人的压迫感。但是,当灰暗的图片或者文字所占的比重比较大的时候,读者就感觉不到这种宽松了。所以,适当的“留白”是可以让读者感受到一种宽松氛围的。 三、报纸期刊版面设计应该与时俱进 在当今的媒体环境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了纸质媒体以外的更多媒介,比如互联网、手机新闻播报等。要在这激烈的竞争环境里继续保持纸质媒体几百年来的霸主地位,就要求出版者对于出版物的版面编排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不能依靠一成不变的传统版式来保持人们对于刊物的青睐。 因此,关注信息化时代受众的视觉需求特征,顺从当代信息社会读者的选择心理,不断积累设计经验、设计思路,再加上设计风格的不断创新,报纸期刊的版式设计就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和境界,就能实现版式的个性化、风格化,有利于报纸期刊品牌的提升。 期刊版式设计论文:设计史视野下的民国期刊版式特征 摘 要:期刊和“线装书”都是属于舶来品,无论从传播媒介,还是从书籍装帧的角度,对中国近现代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本文拟从设计角度对民国期刊的版式特征作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版式特征;平面设计;民国期刊 封面对于杂志期刊来说最为重要,是一本书的门面和灵魂,但书籍和杂志不止于封面,更多的思想在于书籍内部的风格与编排。北京美术学校编印的《图案法讲义》说道:“封面之装潢,略有三种:一为封面之表面施以意匠者;一为脊背加意匠者;一为由表面而脊背而里面,施以连续意匠者。”第三种强调的是整体设计的概念意识,对于期刊设计更应该强调内外统一。 一 “竖排”改为“横排” 晚清以来“西学东渐”,不但内容求新,自然对中国传统的书籍版式设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中国文字排版的传统是由上至下、由右至左的竖排方式,从殷墟甲骨文到秦汉时期的简牍、帛书,乃至后代的纸制线装书等,这种编排方式都是历代相承。即使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书籍的版式依旧如此。随着各国思潮的进入,“西学”的影响,使得这种传统的排版形式日渐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从表面上看来,是书刊阅读习惯的差异,但更加深层次的是一种文化的变化。 在1915年由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创办的《科学》期刊,也是中国最早的科学期刊,内容几乎为自然科学类,里面的板式编排就采用横排和新式标点符号。1919年1月创刊的《北京大学日刊》所遵循的也是西式排版原则。在《新青年》1917年翻译的英文诗句,中英文混排,英文横排,中文则竖排,这样阅读十分不便。而先读右边再读左页的阅读方式,使得期刊中的英文排版必须迁就中文排版,这样导致大大降低了英文的阅读性,这样的矛盾持续了很久,直到30年代依然在期刊中存在这样的问题。当然,民国时期的刊物,与人文社会学科类方面的期刊,直行竖排仍然很多。可以说是:其中保留了传统的版式习惯,同时也有融入新式思想的考量,这种情况在今天的香港、台湾地区,乃至东南亚地区的中文书籍版式中依然保留。 二 双页版式与现代版式 双页排版(Two page spread),也称为跨页编排,是现代书籍、期刊排版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和突破。书籍和报纸的重要区别在于,读者在阅读书本类的时候一般可同时注意两个页面,所以说,书籍可以把每两页作为一个基本单位进行整体设计,也就是跨页设计,两页的风格统一,这也是当代杂志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中文传统的竖排方式则不受到书页的阻碍,本身就是连贯的、整体的。除了一些插图外。如清末上海申报馆发行的《飞影阁画报》,则采用了传统的经折装(一个对页就描绘并讲述一个故事),延续了明清书籍插画的影响,在整体开来与“跨页排版”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双页排版是基于现代印刷与装订技术的杂志版式语言,与传统的插图跨页绘制语言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期刊的版式还是经历了从单页排版到双页排版的过程。 现代主义版式风格在民国的大量期刊中体现也非常明显,这在30年代中期出版的期刊体现得尤为明显。如《现代》杂志,封面就是典型的具有构成主义特征的设计,也是受到俄国构成主义思潮的影响。还有《新青年》《矛盾》等杂志都大量运用的块面风格的方式进行设计,既没有影响中国传统的阅读方式和习惯,同时又巧妙地融合了现代主义的版式语言,可以说是一种非常独特而富有创意性的版式设计。 三 单计量页码和复式页码 按现代书籍期刊,一般是从书的扉页开始计算为第一页,最后一页为书本的最终页码。但民国时期的期刊页码编排则不是这样模式编排,而是以不同的栏目或者文章类型的篇章作为单位来计算,这就被成为复式页码编辑,在下一期的期刊中,相同的栏目或者篇章可以继续上一期的页码,也就是说同一栏目或者篇章的页码在多个期刊中按一个编码计算。复式页码的编辑模式有利有弊,对于单独的文章和专栏读者可以很容易知道具体有多少页,但无法通过期刊的目录检索到需要的文章。有学者认为复式页码表现了当时“编辑水平低下”,缺乏对期刊整体的规划;也有学者指出这种编码是有一定的缺陷,但由此而论断其没有实际意义,则有待商榷,其深层的期刊观念也非“编辑水平低下”所能了结的。民国时期期刊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中西文化交流发展的产物,是西方新型的传播媒体在中国传统的出版文化土壤上的横向移植。正如单以现代眼光审视历史文化就难免偏颇,舍弃了近代期刊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也就无法开掘近代期刊的出版文化底蕴。复式页码反映是受到中国传统书籍的影响,受到传统阅读习惯的影响,读者们更习惯于把“整合成册期刊”当作书籍去阅读,而且这种页码编辑,为以后读者从各个时期出版的刊物中把喜爱的文章或者栏目编辑、装订在一起,为了收藏或者阅读提供便利。1906年《汇报》大改良,全部用西洋纸两面印刷,由单张报改为册报。1月23日在报端刊登广告云:本报开设至今,已八更寒暑,荷海内外士林学圃许为文明,奖励有加,流行日广。惟学问无穷,而尺幅之中,未能多载,今徇阅报诸君之请,于丙午年正月第一号起大加改良,用上等西洋洁白纸分印两面,既可分订,亦能总订。通过这种复式页码的编辑方式导致的“拆散重新装订”也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来招揽顾客。曾朴于主编的《真美善》月刊以编译法国文学和连载《孽海花》轰动一时,该刊还把代读者拆散装订作为一种招徕读者的经营手段,1931年出版的《真美善》月刊第7卷第3号封四上,刊登启事说:“定户于各书在本刊登载完毕时,可在逐期中拆齐全书交由本店代为装订,成一精美单本,不另取资。” 四 结语 如今,受数字传播媒介和互联网的冲击,纸质传播媒介也进入高度危机之中。即便如此,我们可以看到,民国期刊在平面设计上取得非常高的成就,无论从字体设计、版式编排、装饰设计,还是印刷装订,多数延续了中国传统书籍的样貌。虽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但是民国时期的期刊维护中国传统文化的办刊者仍然力求在封面、字体、排版等形式上保留中国传统印刷文化的尊严,在康有为的《不忍》、章士钊的《甲寅》等杂志设计中能够看到这样的坚持。民国期刊能够在短时间内融入现代主义设计潮流中,不但与国外的设计在同时期发展交相辉映,在设计风格上保留了对中国平面设计传统的研究与探索,毫无疑问,这些观念将影响我们对中国平面设计的认识,并利用这些优良的设计思路为未来中国设计开拓新的篇章。 作者简介:王文婷,任教于成都大学美术与影视学院 期刊版式设计论文:浅谈少儿期刊版式设计 摘要: 期刊版式设计是美术编辑工作者对期刊内容的又一次升华。对少儿期刊来说,板式设计尤为重要,它不仅仅是简单地将图片与文字结合在一起,而是针对儿童的需要,通过美术语言将内容与形式达到完美结合。儿童期刊的版式设计需要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为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服务。 关键词: 儿童期刊 版式设计 设计原则 可持续发展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知识更新速度加快,改革开放至今,期刊事业蓬勃发展,期刊作为一种传播信息的途径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期刊种类丰富,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其中,少儿期刊是整个期刊行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近些年来,少儿期刊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其发展势头不容小觑。 少儿期刊伴随着儿童的成长,是儿童学习知识和提高素养的重要手段之一。期刊的内容决定期刊的质量,但首先吸引儿童的是期刊的整体视觉设计。我们都会有这种感受,当琳琅满目的杂志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会通过视觉的直观感受来判断对哪些是感兴趣的、哪些是不感兴趣的,儿童的感官是比成年人更加敏感的,更容易通过视觉的直观感受来选择喜爱的期刊。 一、目标群体分析 儿童是社会重要保护和培养的对象,这一群体的成长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未来和发展,父母将越来越多的精力放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对子女的教育问题已成为主流意识。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儿童时期是培养健康心理的黄金时期,各种行为模式和习惯方式都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来说,其生理、心理、兴趣、行为、接受能力都是有所不同的。 1.儿童的生理心理变化和成长需要 我们大致根据有能力阅读期刊的儿童分为三个时期:分别是3-6岁的儿童早期;7-10岁的儿童中期;11-13的儿童后期。在这三个阶段中,随着儿童生理年龄的变化,心理的成熟程度等一系列的变化,所需求的期刊形式和要求也随之不断变化。在儿童早期,儿童身体机能不成熟,对事物刚有认知,同时又对一切充满好奇,这就要求期刊的内容要以图形为主,色彩需要艳丽,这样才可以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对内容产生兴趣。等孩子到了儿童中期的时候,大部分孩子处于小学低年级阶段,不再单纯的只是看一些图片,对文字的阅读量开始增加,这时就需要文字与图画相互之间的融合来培养孩子阅读文字的能力。当进入儿童后期,可以阅读大量文字,对图画的要求降低,但儿童对期刊审美品位的要求更高一些,这一时期正是审美品味逐渐形成的一个重要时期,如何提高期刊的品味,对儿童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期刊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2.儿童的观察力、记忆力和创造力 在儿童观察事物的构成中,较低年纪的儿童不能够完整地感知事物特征,只能通过鲜明的颜色、形状来概括事物,对事物的记忆没有条理,不全面。随着年纪的增长,儿童能慢慢体会到事物之间相互的联系,可以分析简单的关系,接受信息的能力提高,记忆事物更加完整。儿童的创造力在不同阶段呈不同的上升趋势,应针对不同时期的特性培养儿童的创造力。 二、儿童期刊版式设计的主要表现形式和设计原则 版式设计是期刊编辑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所谓版式设计,就是指在固定的版面中将零散的内容进行整合,有序排列,将信息有规律呈现在读者面前,并使感官上产生美的享受。优秀的版式设计不仅是对元素的排列组合,而是对文章的升华,更是对刊物的品位提升,是刊物办刊宗旨的外在体现。 对于期刊版式设计来说,它作为传达信息的载体,在追求形式感的同时必须要体现刊物整体编辑思想,必须与刊物的内容相协调,与刊物的性质相符。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要服务于内容。设计不同于纯艺,设计更多注重的是它的服务功能。功能性也是版式设计的首要原则。版面的设计与内容不可本末倒置,主次不分。其次是整体性原则,一本期刊作为一个整体出现,其中各个栏目之间要相互关联,有期刊整体的设计规划,虽然各个栏目不相同,但要有一条主线贯穿整个刊物,使其整体统一。而且期刊作为连续出版的刊物,更要有整体的规划,让读者能感受到期刊的整体连续性。再次是审美性原则,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美的追求不断提高,期刊的版式设计应顺应时代的发展,符合当代的美学观点,不断发展创新。 1.少儿期刊版式设计基本原则、形式法则 一份少儿期刊,从给人第一印象的封面封底到里面的内文,都是需要进行版式设计的。 由于儿童是少儿期刊的受众群体,这就要求美术编辑工作者在设计的过程中要以儿童的需求和喜好为出发点。运用丰富的色彩、图形和文字的相互组合排列,图文并茂地诠释内容,生动活泼的版式设计是吸引儿童的重要因素,符合儿童活泼、好奇、简单的天性。 在版式设计过程中,首先要做到主题突出。以儿童为主体的设计要选择适合儿童和吸引儿童的视觉元素。标题突出,让儿童直观地感受到主题,次要表达的内容依次放在后面的位置,通过字体、字号、颜色等元素区分,这种主次分明的版式设计具有明确的指向性,有利于儿童捕捉信息,也对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有指导作用。第二是结构协调,关系合理。过于夸张的变化会破坏版面显得杂乱,但没有变化则会显得呆板无趣,不能吸引孩子。这就要求在排版过程中注意内容要有序,风格要统一。字体之间、字号之间颜色之间的相互关系要和谐,文字与图画之间的位置关系要经过精心设计。第三是布局要简洁明快。版式设计中要将图片和文字所占的比例进行调整,根据栏目的内容、受众群体接受能力,有些强调文字内容,有些注重图片信息,在儿童的不同年龄阶段图文的搭配比例也是各不相同的。如何做出符合要求的板式,使所强调的内容主次分明就是设计者需要思考的问题了。第四是色彩的合理运用。色彩直接影响儿童心理,不同色彩给儿童带来不一样的感官体验。儿童对色彩是非常敏感的。我们可以根据文字所表达的内容不同选择合适的冷暖色调进行表现,不同颜色的重叠也会给人的心理造成结实感和轻浮感,颜色的相互碰撞也会激发情绪的共鸣,通过这些手段的运用配合,可以使儿童更好地理解内容,加深印象,帮助记忆。用正确的色彩引导儿童成长。最后是空间的运用。空间是指层次感和空间感,通过符号的前后叠加,对比、衬托等手段,产生不同于二维空间的视觉感受,吸引儿童,产生阅读兴趣。 2.少儿期刊中的符号设计 文字是儿童期刊板式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字本身是人们日常交流、学习的载体,对于儿童来说,文字不仅仅是载体,期刊中的文字阅读过程也是儿童对这一载体的认识过程。文字的选择要有美感,针对儿童这一年龄段的特性,大多选择一些形体可爱活泼的字体,再根据受众儿童年龄阶段的需要更进一步进行字体的选择和设计。标题字体突出,富有创意。图1中所示文字就是根据儿童特点,对文字进行形式、颜色和底纹上的变化,字体体态活泼,符合低幼年龄审美,字体颜色、大小相互进行搭配,通过变形和联想将文字进行图形化的处理,这种标题的设计更能吸引眼球,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内文字体不宜过度夸张,要与标题字体相匹配。由于栏目内容的不同,在字体的选择上也要有所区别。 插图的编排是儿童期刊版式设计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插图设计是版式设计的一个亮点,尤其在少儿期刊中,插图能够使整个板式活泼,不呆板,使儿童在轻松愉悦的阅读氛围中获取知识。通过图片内容的示范,帮助儿童理解文字内容,对内容有更形象的认识。插图的大小、多少,怎么去编排构成,这些都就对版式设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将插图与文字结合,做到文字与插图的融合,根据内容和图形的要求,字体的大小、形状、颜色都要进行改变。文字与插图的版式设计要符合美学的基本构成,不仅单独的文字与插图要形成对应,板式整体每个单元之间要相互协调,符合设计的整体审美需求。图2中运用圆形为设计元素,以每个圆形为一个单元,相互之间文字的格式统一,形状统一,但通过元素的大小变化,位置疏密关系的变化,构成相互的律动关系,形成了最终整个板式设计。运用简单的,与内容相协调的插图活泼整个版式。用孩子的笑脸、哭脸来表示答案的对错,让儿童对事情的对错有更直观的认识,印象更加深刻。 三、少儿期刊版式设计存在的问题和可持续发展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人们接触的新鲜事物增多,许多少儿期刊的版式设计发生巨大的改变,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强烈的对比,鲜明的色彩,夸张的插画,大量的图片出现在期刊板式中。然而,板式上的喧宾夺主导致读者轻内容重形式,使整体流于表面形式,这些都严重地破坏了期刊原本的存在意义。期刊的创新性不是指大量夸张的变化的叠加,而是根据时代的需要,群体的需要进行调整。表现形式一定要根据内容进行变化,加入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元素,更好地为内容服务。 社会不断发展,人类精神文明需求不断上升,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普遍意义上注重功能和形式的版面设计,现代设计越来越注重人性,重视设计中的人文关怀这方面的内容。版式设计如果仅仅停留在原来的层面,忽略读者群体的需求,则将慢慢失去吸引力。期刊版式的设计应融入互动性和引导性。互动性可表现在内容的衔接部分,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让儿童产生兴趣,被期刊吸引,持续性地将注意力放在阅读上,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到快乐;引导性表现在对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审美水平的培养等方面。板式要符合正确良好的阅读顺序,对儿童杂志来说,这点尤为重要,儿童处于对事物的认知和学习阶段,符合阅读顺序的板式在无形之中帮助儿童形成良好的阅读顺序。儿童阶段对美丑的概念逐渐形成,注重文化内涵,艺术品位应被得到更多重视。 少儿期刊是一项文化产业,版式设计是少儿期刊的外在表现,如何让少儿期刊的美术设计跟上时展,接受到更好的教育和艺术熏陶是版式设计工作者需要面临的挑战,也是少儿期刊的责任。 期刊版式设计论文: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 摘要: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对于期刊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文化艺术市场的格局和广大读者的消费倾向已经发生重大改变。为了适应这一新形势,广大期刊编辑工作者应当坚持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相关元素进行可行性分析或设计,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策划方案,为推进我国期刊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作为期刊编辑工作的核心内容,开展期刊编辑策划与版式设计工作,是形成并展现期刊个性风格的重要过程,也是吸引并争取读者认可的关键因素。随着社会经济和传媒技术的迅速发展,广大读者的文化艺术欣赏层次进一步提高,对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能够在坚持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更富创造性地完成此项工作,是每一位期刊编辑工作者所应积极思考并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的内涵及重要性 策划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涉及到众多领域的概念,是人们为了达成某种特定的目标,遵循一定的原则与规律,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构思、制定和优选策划方案和战术计划的过程。期刊编辑策划和版式设计,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针对期刊内容进行策划,如期刊栏目的设置、期刊主题和文章的选择,等等;另一方面是针对期刊形式进行策划,如对期刊的文字、照片、插图、表格和各个栏目板块进行编排与设计。期刊编辑的策划和版式设计,是向读者表现和传达期刊创办的基本理念,打造并展示期刊本身的整体形象,全面提升期刊的审美价值和使用价值,并最终形成了开放、发展、动态而又稳定的期刊创编理念体系和流程的重要工作。成功的策划与版式设计,不仅能使读者从中期刊中获得更多的有效信息,同时还能带给读者以美的享受,最大可能地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和阅读热情。期刊编辑工作者应当在明确期刊定位和创编风格的基础上,遵循一定的思想原则、审美规范和创编要求对期刊的内容和版式进行系统的规划、设计,使期刊的文章主题、艺术风格、版式设计等要素之间相互协调、相得益彰,最大限度地争取到广大读者的认可。 二、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的基本原则 期刊编辑策划与版式设计是期刊主题、文章和艺术元素的有机结合,也是期刊创办者创新思想、审美层次和创编技巧的整体展现。成功的期刊编辑策划与版式设计将对广大读者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在具体的策划与版式设计过程中,要遵循期刊创编的一般规律和美学原则,使期刊始终能够保持高艺术品位、高审美层次和高亲和度的价值,为读者提供最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最佳的审美感受。 1.内容与形式相得益彰 内容与形式是期刊编辑的两大构成要素,其中期刊的内容主要指每一期期刊的主题和文章等,形式则指期刊的字体字号、颜色和图片、文字编排等。内容与形式的相得益彰与相互协调,正是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追求目标。在具体的策划与版式设计流程中,一方面,期刊创办的定位要准确,期刊编辑的思路要清晰,栏目设置要合理。在每一期的期刊编辑策划中,编辑人员首先要确定本期的期刊主题,再围绕主题进行组稿、选取重点文章与次重点文章,并尽量使文章之间保持合理的布局。另一方面,编辑人员要充分利用好版式设计的多种元素,如文字、图形、色彩等等,富于艺术性和创造性地设计期刊的版式。版式设计既要适应期刊的整体结构和微观细节,还应有利于期刊主题的传达、期刊编辑思想的表现。 2.适应读者审美与接受 读者是期刊的客户群体,读者的审美与接受是期刊编辑者进行策划与版式设计时所应考虑的重要因素。当今时代,我国文化艺术市场空前繁荣,可供广大读者进行消费的文化艺术产品极为丰富,只有真正考虑到读者的审美层次和接受习惯,期刊才能最大可能地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并满足他们的审美需求,也才能在激烈的文化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并获得发展。同时,读者的审美与接受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审美活动。因此,在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方面,期刊编辑工作者应当注重对期刊的策划和版式设计,始终坚持审美原则和相关规律,通过有效策略充分调动读者的种种感觉并引发读者的思考,使期刊在承担传播信息这一社会功能的同时,也能带给读者以赏心悦目的感觉,真正表现期刊的个性风格和价值理念。 3.定位准确、特色突出 随着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各种类型期刊的数量明显增多,为了在众多的期刊中脱颖而出,期刊编辑工作者要准确定位、形成特色,在读者心中形成一定的“区别度”和“品牌度”。首先,要锁定期刊的“目标读者”。在对目标读者读者的生活阅历、知识结构、审美倾向和阅读习惯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市场调研之后,根据他们的阅读要求对期刊的主题和版式设计进行整体的规划;其次,要力求打造期刊的个性特色和独特风格,提高期刊的核心竞争力。要充分利用一切艺术造型元素,如线条、字体、色彩等,结合照片、插图等资料,巧妙运用多种设计手段,使这些设计元素为形成个性化的期刊艺术风格而服务,使期刊始终处于一种良好的生存状态和发展态势,最终打造优质的期刊品牌;最后,期刊定位应当保持动态稳定。期刊定位必须稳定,这样才能形成稳定的读者群体,但期刊的定位还应随着文化市场的变化而变化,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并及时调整策略,更好地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 三、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的有效策略 风格成熟的期刊编辑策划与版式设计,不仅是对期刊形式和外在的艺术加工与再创造,同时也是对期刊创编主题和文章内涵的升华。为了提高期刊的核心竞争力,拓展期刊的发展空间,期刊编辑工作者应在遵循期刊编辑的相关原则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策略最大限度地提升期刊编辑的审美层次和艺术品格,更好地满足读者的审美需求。 1.形成整体的策划理念 期刊作为文化艺术的重要成果,是由多种艺术元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因此,必须要有一个整体而系统的创刊理念来指导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工作。这个整体而系统的创刊理念,是对期刊的创刊思想和艺术风格的整体反映,是在融和期刊的内容、宗旨、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综合考量期刊的整体形象等因素,利用其特有的内容,最终所形成的独具特色的策划理念。可以说,这一理念既是期刊编辑策划与版式设计的出发点,也是该期刊最终形成稳定且区别于其他期刊风格的归宿。通过具有整体性、系统性、一致性的策划理念,将会使期刊在宏观上表现为整齐协调、微观上又呈现多样化的艺术特征,最终并达到形式与内容,布局与整体的完美一致的艺术层次。 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优化了期刊编辑策划与版式设计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提升了期刊编辑策划与版式设计的审美层次,成为提高期刊编辑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期刊编辑工作者要充分利用好现代信息技术:首先,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期刊的主题策划工作的效度。编辑人员可借助专门的计算机软件对读者的阅读期待、阅读习惯和审美倾向进行统计分析,更加充分全面地了解读者及文化市场的具体情况,准确定位期刊的读者群,打造独特的期刊风格;其次,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与作者、读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成立专门的期刊网站,作者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稿,读者也可以借此发表自己的阅读意见,期刊编辑人员、作者和读者三者之间将形成良性的沟通与交流;最后,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期刊版式设计,对文字、图片、图形、线条、色彩等要素更佳合理的安排,提高期刊版式设计的效率与美学效果。 3.打造期刊的品牌形象 “品牌”是一种具有极高价值的无形资产,打造期刊品牌形象对于期刊发展有诸多的好处。打造良好的品牌,可以为期刊发展争取更多的发展资源,为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创造更好的平台;而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也是打造品牌期刊的有效路径。首先,随着社会的发展,读者群体的品牌消费意识不断强化,只有具有良好品牌形象的期刊,能够为更多的消费者所接受;其次,激烈的市场竞争呼唤更具有品牌价值的期刊,只有成功打造出良好的品牌,才能吸引更多媒体资源,如作者、广告商,等等;最后,可以借助“品牌”来发展“品牌”产业,最大可能地创造期刊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 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读者的消费倾向,期刊的主题选择、栏目设置、版式设计等诸多元素进行可行性分析或设计,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策略方案的重要工作。成功的期刊编辑的策划与版式设计工作将使期刊在定位、特色以及力度、深度上都能获得有效的提升。期刊编辑工作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与探讨,为推进我国期刊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期刊版式设计论文:科技期刊版式设计的作用 摘要 科技期刊承载着学术交流、探讨前沿科研理论、传播新知识、新成果的重要任务。同时,它还是传播美学的重要载体。科技期刊的版式设计是对办刊宗旨、方针的具像体现,版式设计要以期刊内容为中心,在形式上充分体现期刊学术品味与内涵。用凝重敦厚的版式 来强化内容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增加内容的表达和提高读者的信任感。 关键词科技期刊;版式设计;原则;规范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期刊以其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信息量大、栏目形式灵活多样等特点,成为传播知识、交流技术的重要手段。作为知识和信息载体的期刊,其内容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同时,期刊的版式设计作为其外在形式,重要性也在逐步凸显。期刊的版式设计是按照一定的视觉流程和审美规律,将各种文字、图形及其他视觉形象加以组合排版,是期刊编辑的环节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科技期刊的版式设计可提高读者阅读兴趣 科技期刊设计也讲究美感,版面布局是否妥当、字体与字号的选择是否恰当、图形和表格的搭配是否合理、颜色的搭配是否协调、标题的运用是否正确、页码以及页眉页脚等元素的使用是否规范、空白的留置是否充足等因素都会影响读者对刊物的感受和兴趣。好的版式设计可以使读者赏心悦目,提升医学期刊读者阅读兴趣,帮助读者理解文章内容。如期刊版式过于平淡、刻板,平铺直叙未显示重点和要点,会使读者在阅读中失去兴趣;而文字或图表过于密集的版式设计会使读者产生视觉疲劳,影响阅读。版式设计中应体现文字、图表编排疏密得当,题目、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要素统一规范,达到美观易读,并能体现鲜明的目的性、主动性和选择性,表达一种审美意识。因此,要获得视觉美感,版式设计者不仅要从艺术美的规律出发,,还要从接受者出发,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2科技期刊的版式设计可促进内容的表达 科技期刊作为期刊的一个门类有别于一般的大众文化产品,内容上的科学性、前沿性、创新性要求在版式设计中既要反映期刊的内容,同时又要具有相当的文化内涵和艺术品位。其严谨性与艺术性在内容的表达方式上要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科技期刊的版式设计一般要求严肃、简洁、理性化,且一旦确定即比较固定。合理的版式设计可以突出重点、强调层次,将内容的信息更加鲜明、准确的表达出来。如科技期刊中常见的表格在设计上就有表题、表头、表身、表注几个方面需要注意。表格的排式也需根据内容及文字多少设计为竖排表、卧排表等。分栏是科技期刊版式设计的重要手段,多采用两栏、三栏的分栏方法,因此一些尺寸较大或内容较多地表格需要进行特殊的处理,如设计为跨栏表、续表等方式。此外,图片在科技期刊中也很常见,可以直观的表达文章的内容,使读者一目了然,因此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在科技期刊中如何使图片更好地发挥其对文字内容的补充、说明、指示作用,是版面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科技期刊的图文合成时,可根据图片与正文文本的关系以及图片幅面的大小,选择文主图辅、图文并重、图主文辅三种样式, 图片在版面的位置也可以选择串文图、通栏图、跨栏图、超版心图等。这些内容,都需要技术编辑在版面设计过程中凭借经验和认真的态度进行斟酌。 3科技期刊的版式设计可树立品牌形象 科技期刊的版式设计给读者的是第一印象,有助于体现科技期刊特色、树立期刊品牌。在版式设计中巧妙运用标题、文字、空白、图片、线条、色彩、分栏、分区等多种元素和多样手段,形成自己鲜明的风格和独特的特色,就有助于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期刊的品牌效应。好的品牌效应可以帮助读者从众多的同类刊物中选择本刊物,并使读者在阅读中产生亲切、愉悦的感觉,传递视觉上的美感。好的版式设计也有助于体现科技期刊的办刊理念和办刊宗旨,可以更好地突出刊物重点栏目、内容。如何在版式设计的层面上树立科技期刊的风格和特色,并促进品牌效应的产生呢?一方面要强调版式的连续性与统一性:即每个期刊的版式都保持基本一致,统一性是指期刊的版面设计与期刊的办刊宗旨和内容风格相一致,如版面分栏、标题、字号、字距等都有统一的设计,形成基本版式,基本版式结构决定了各家科技期刊的表现特征,影响着它的传播效果;整体设计原则还要求版式设计不仅仅着眼于版面的美观, 还要着眼于实用。这是由科技期刊的性质所决定的另一种整体观。 整体设计原则这个方面的要求,是设计功能上的整体观:美观与实用的统一体。另一方面要强调灵活性与多样性:即期刊中每个栏目之间的版式设计可以不同,可根据各栏目的特点、特色、内容、要求等灵活地设计各栏目的版式,在统一中求变化,力求更好地体现每个栏目的主旨、特色。 4科技期刊的版式设计可节约出版物成本 合理的版式设计可以在保证版面清晰明了、布局合理的前提下,节省版面,更有效地利用版面,这可以直接减少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费用、制版费用、印刷费用以及装订费用。科技期刊版式设计中,版心是主要框架,其面积的大小直接影响到版面的主体容量与阅读的视觉效果[1]。适当地扩大版心,并在设计中合理设计标题等要素,恰当的安排图表的位置及留白的尺寸等都可以节省版面,从而节约出版成本。当然,节约出版成本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在保证出版质量的同时,提高出版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原材料涨价、环境污染的当下,节约宝贵的纸张资源、减少浪费、节约印装费用对于科技期刊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节省版面一定不能造成版式过于拥挤的感觉,以牺牲版式设计效果为代价,要把握好其中的度。 我国已经是数量上仅次于美国的期刊第二出版大国,而且在这些期刊中,主体是科技学术期刊。科技期刊的版式设计是期刊风格外化的重要手段,可以有助于更好地传递科技信息的独特价值,提高科技信息传播的深度、广度与速度,吸引读者阅读兴趣,树立科技期刊品牌效应并节省科技期刊出版、发行的成本。版式设计是期刊的一个系统工程, 好的版式设计,往往能够对期刊的内容进行充分有效的整合, 提高期刊的传播效果,应加强重视。
园林艺术论文:传统造景手法在园林艺术中的运用 摘要:自古以来,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就是一项一直值得考究的话题,现如今,越来越多的教授和莘莘学子们在传统文化的考量上不断给出思考与研究的方向,而在传统艺术的探讨中,不仅仅是分析了传统艺术的演变规律,而更是将传统艺术与现代艺术进行融合交汇,让我们从固有的传统中看出有利于现代艺术的发展趋势,这就是自然与文化的再次的碰撞,然而也正因为在传统艺术史上,自然性与生态性的研究占的比重较大,所以当我们在分析任何一项传统艺术的手法时,都可以说是为了完善现代的艺术观。 关键词:传统艺术;自然与现代;生态景物的传承手法 1园林艺术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1.1多层面看待造景手法中表现的文化价值 古典的园林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哲学思想的重要体现,这为现代艺术界中不仅带来极高的美学价值,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文化价值,更对后世的园林艺术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1.2传统造景手法对现代园林艺术发展的影响 在后世的艺术表现中,我们有许多的假山,微景观雕塑等等,这些都可以说是深受传统造景手法的影响。造景即是运用人工的手段将自然中的地形地势,山林水体,水流山石等自然条件构成的所有要素相结合塑造出景观设计师所想要表现的微小版的建筑设计。主要的表现有:地形再造和湖泊的挖凿;植物的养育;假山奇峰与洞壑危崖的砌叠;山谷溪涧与卵石溪流的布置;浅水小池与石山喷泉的修筑;雕塑的重设与建置等一系列的手法在现代园林艺术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不仅如此,这些造景手法的产生也给我们带来了视觉艺术盛宴,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现代社会的良好的发展[1]。其次,在造景手法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主景手法与次景手法的相结合,就像是小区的设计中对休闲区域的打造,一般会设计湖水与假山的结合,这就属于园林艺术运用在生活中的实践之一,湖水作为假山的陪衬设计,给人视觉上的协调感,同时山与水给人一种静谧舒适的感觉,这样的设计可以很好的让每个住户满意,当然虽然湖水是作为辅助景观出现,但是,湖水的比例同样是设计师要考量的重点,这时就可以参考传统的造景手法了,假山作为主景的构图中心,湖水的比例就是为了突出主景的表现力,这也是主景与次景的功用合作关系,这样不仅可以使园林艺术更具特色,还可以充分突出其艺术感染力,这样的设计正和福州五一广场有异曲同工之处,设计师将主景雕塑喷泉安装在广场的中心位置,这既突出了设计主题,又满足和平衡了游客的视觉感受,实在是值得众多设计师借鉴与参考[2]。 1.3造景艺术对于现代园林设计中产生的作用 一般来说,古代的文人画家都常常喜欢把梅、兰、竹看作是花中的“至清”之物,把松柏看作是木中之“幽韵气清”者,它们一旦入诗入画,那么产生的韵味就可谓是自然天成,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当然这也可以引申出我们的造景艺术,造景艺术作为一门视觉艺术,是要将画中美景转换为形象立体的实物,这样才可以被人们所感知,所认可。而这几年的园林设计也的确是在稳步中逐步有了发展和创新,这样也就使得园林设计师的设计感在稳步的提升,而这也正是当下社会一个良好的发展趋势。 2园林艺术与传统文化的融合发展 2.1重要性 我们都知道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要想有发展就一定不能摒弃传统文化中的艺术价值,因此如何传承精华所在的部分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2.2怎样真正实现 在园林艺术中,不光要求对景物的构思还包括应如何创造的问题。我们想要创造出崭新的东西,那么前期一定会进行一定的模仿,这就相当于造景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借景,借景能够很有效的突破空间的限制,为我们设计的园林增添美感,借景有时正如编导拍摄画面时对于构图的要求一样,远,全,中,近,特,在借景设计中,也同样的有近观,远瞻,仰视,俯瞰,等不同视角对于呈现在眼前效果的展示,所以这就更加要求在造景中要极其细致,传统的造景手法极其严格,所以当它运用于现代的园林中,我们也将应该在借景中充分的展示园林自身的优点,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优质的融合发展。 结束语 中国传统的造景手法正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共同交汇孕育下的宝贵成果,将这样的一项成果运用到现代园林艺术的设计中毋庸置疑是最好的选择,这很大程度提升了人们生活的环境质量,并且也更加有利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因此作为当代艺术工作者,要更加发扬优质造园理念,设计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园林景观。 作者:杨学忠 单位: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转导乡人民政府 园林艺术论文:漫步中外园林艺术美术课堂的文化内涵 [摘要]当前世界美术教育呈现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关注美术教育的文化属性,主张通过美术教育引导学生关注本土文化和世界多元化。这也充分反映在我国新一轮的基础美术教育课程改革中,美术是人类文化最早和最重要的载体之一,运用美术形式传递情感和思想是整个人类历史中的一种重要的文化行为。现行中职“美术”教材中的苏州园林,如果把这堂课设计成一堂高质量的美术鉴赏课,又如何能上出新意,特别是如何“挖”出其背后蕴含的深刻的文化意义,这是颇费思量的。现就该课的教学设计做一些简单的介绍,希望得到指正。 [关键词]挖掘;文化内涵;美术 一、该课的定位 一堂课谈苏州园林的景点、布局,这样内容是否显得单调,学生是否会感兴趣?我觉得:中小学美术的学习绝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技能训练,而应视为一种文化学习。应通过美术学习,使学生认识到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差异性,以及人类社会的丰富性,并在一种广泛的文化情境中,认识美术的特征、美术表现的多样性以及美术对社会生活的独特贡献。 二、该课的设计思路和实践验证 (一)创设和谐、有感染力的教学情境(导入) 知识需要融入情境之中,才能显示出活力和美感。德国一位学者就教学情境的概念做过一个精彩的比喻:如果让你直接咽下15克盐无论如何你都难以下咽。但如果把15克盐放入一碗美味可口的汤中,你会在享用佳肴时,不知不觉将这15克全部吸收了。情境之于知识,犹如汤之于盐。新课改后最大的特点,就是许多知识的引入和问题的提出、解决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展开的。在开课伊始,教师设置了一个情景展示:随着杜丽娘的一声“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浸润在那婉转优雅的曲调中,就像空谷幽兰一般,美到极致的艺术。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这样就很自然地把学生带入园林的情境中来。 (二)剖析中国园林特点 1.诗情画意,寄情山水的人文美(环节1)自然地进入到山静泉流,水静鱼游,花静蝶飞,粉墙黛瓦,栗柱灰砖,春柳轻,夏荷艳,秋水明,东山静……分别从园林的构成因素:水、山(石)、花草树木、建筑,以及春夏秋冬的季节更换、阴晴雨雪的气候变化品味苏州园林的自然美。领略园林艺术“源于自然,高于自然”自然天成、淡泊含蓄的意韵,恬静清新、淡雅超脱的情调以及“天人合一”的思想境界。2.可行可望,可游可居的空间美(环节2)宋代的郭熙论山水画,说“山水有可行者,有可望者,有可游者,有可居者。”(《林泉高致》)可行、可望、可游、可居,这也是园林艺术的基本思想。窗子在园林建筑艺术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窗子并不单为了透空气,也是为了能够望出去达到新的境界,使我们获得美的感受。从苏州园林最具特色的花窗和漏窗入手,介绍四种园林艺术造景方法:框景、借景、分景、障景,烘托出或含蓄或深远或无限的意境。如拙政园的怡虹亭把园外千米之遥的北寺塔借入园中,创造出了“山外青山楼外楼”“远山近水皆有情”等意味悠长的意境。领略古人在造园时通过亭台轩榭的布局、假山池沼的配合、花草树木的映衬等各种造园技巧布置空间、组织空间、创造空间的种种手法,丰富美的感受,创造艺术意境。3.虽由人造,宛自天开的自然美(环节3)中国古典园林是“形象的诗、立体的画”,是有无限意境的美的空间,对自然美加以艺术化,巧运匠心而创造出的园林艺术。引导学生从以下方面欣赏寄情山水,如诗如画的人文美:“引经据典、意境深远”“植物寓意、以物寄情”“景点题名、格调高雅”以此体会园林景物表达出的园主人的思想感情,唤起共鸣,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效果。领会中国园林艺术的精髓,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学生通过这三个环节的学习,初步领悟了园林艺术的博大精深。三环节中,我积累了很多的诗词歌赋,为的是营造一种诗情画意的人文之美。园林艺术表面上看来五光十色,而形形色色的风格其实都是不同的表现形式。这些形式的背后有更深层的自然、社会、文化乃至生活方式等原因。这种相互关系及其内在规律,是我们在学习艺术史中应当特别注意的。 三、文化内涵是美术课堂的命脉 我们正处于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应清醒地认识到,在意识形态和文化艺术等一些领域,确实有着鱼龙混杂的情况,尤其是艺术领域,现今的艺术作品有相当部分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必要。欣赏一件绘画作品或者艺术,也存在着讲些什么、从哪个角度去讲、用什么样的方法解读等诸多问题。美术课程的理念、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方式,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对美术课程而言,美术教育不仅仅是知识技能,还包含感知、表现、创造、反思等能力。美术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学生人格的健全和素质的提高。要将课程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稳步提高美术课堂教学的水平和效益,我们就必须注重教学内容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否则美术课堂教学的优质无从谈起。 作者:吴丹 单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 园林艺术论文:茶树在园林艺术中应用研究 摘要:茶文化和园林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我国的园林文化发展史上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茶树具有园林植物的特点,在园林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通过对茶树在园林艺术中地位价值的论述及茶树在园林艺术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为研究茶树在绿篱、观赏植物、盆景、行道树中的具体应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茶树;园林艺术;应用研究 1茶树在园林艺术中的地位及价值 从古至今,人们都很重视茶树在园林中的价值,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经济价值,更是因为它所具有的审美价值。茶树可以美化街道,是街道最适宜种植的树种,人们可以停下脚步,静心观赏也。茶树经济价值很高,是我国现阶段的重要农作物,较其他名贵的树种更为便宜,方便就地取材,可以节省城市和乡镇绿化的成本开支;茶树是园林设计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园林绿化和造景有着重要的作用,还可以起到传播茶文化的作用。 2茶树在园林艺术应用的可行性研究 2.1品种丰富,形态多样 茶树种类繁多,可分为乔木型、半乔木型和灌木型,为制作大型的盆景、中型的盆景和小型的盆景提供了大量素材。茶树叶的叶片形状颜色以及类型各不相同,有椭圆形和长椭圆形之分,极少数一部分呈卵形和披针形,叶片颜色众多,有淡绿色、绿色、浓绿色、黄绿色和紫绿色之分,叶面也有隆起、微隆起、平滑之分,这些都是布局园林的素材;按分枝又可分为直立型、半披张型和披张型,枝条的弯曲程度也不相同,有的枝条细软如藤,枝条弯曲有序,整个枝条也具有很大的可观性,这些为制作茶树景观提供了可能。 2.2花期长、抗性强 茶树发芽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开始,次年的1月份结束。盛花期在9—10月左右,10—11月盛花,11月下旬——12月中旬终花,这个时期开花的植物已经很少,将茶树作为园林植物进行栽培,可以弥补这一时期花少的不足,让人们在这一时期观赏到植物的开花。茶树花期和果实的生长期比较长,成熟慢,因此在同一茶树上,常常可以看到茶花和茶果并存,这一情况在其他植物上并不多见。抗性是指植株在发育中为适应不良环境而形成的一种生理特性,茶树的抗性就十分强,它喜温而又耐寒,喜肥而又耐瘠,喜阴而又耐阳,喜湿而又耐旱,恶劣的环境并不会影响到茶树的生长。 3茶树在园林艺术中的应用 3.1茶树在绿篱中的应用 由灌木或小乔木进行密植,栽成单行或双行紧密结合的称为绿篱。绿篱是园林绿化常用的手法之一,栽培方式简单又可修剪成各种造型,符合种植价值和艺术价值,绿篱具有遮盖不良视点、防尘防噪等美化环境以及引导路线的作用。茶树是常绿的植物,生长良好,除非特别恶劣的环境否则很容易栽培;茶树具有很强的再生能力,在园林设计中常常作为首要选择,是做绿篱的好材料,茶树作为绿篱既可与其他植物混栽,也可单独成行,但须注意栽茶的土壤必须是酸性,具有一定深度。 3.2茶树在盆景中的应用 盆景植物在某些能力上比其他形态的植物更强,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再生能力,就好比仙人掌——典型的盆景植物。在众多的盆景植物中,茶树显得独树一帜,正好具有再生能力强的特点。在园林造景中,可以选用一些小茶苗或者茶树的老桩作为盆景。老桩可以快速成型,进行精心栽培修剪后,可以成为一盆漂亮的盆景。修剪下来的枝叶可以用来制作茶叶。 3.3茶树在行道树中的应用 茶树是行道树的主要树种之一。它的植株高大、枝干比较粗、主根发达、分枝部位高、树叶一年四季常绿,非常适合作为行道树。茶树一般都是在春季秋季发芽,秋冬季开花,花期较长,人们可以每个月都见证茶树的生长,看到的是一片绿葱葱的现象。此外,茶树还可以为人们遮阳,阻挡一丝夏日的炎热,还可以起到美化绿化街道的效果。 4结论 茶树在园林设计中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社会的进步使得人们对于生活水平有了更高的追求,并且对传统文化也开始逐渐变的重视了起来,人们变得懂茶,也学会了品茶。茶树园林艺术把人们带进了古韵的茶的世界,熟悉了茶树,了解它的各种特性,对茶文化也进行了推广。茶树作为园林所进行栽培的植物之一,不仅方便园林栽培以及增加植物的类别供人们观赏,而且还增加了园林的文化底蕴,是园林设计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园林艺术论文:北方园林艺术景观设计植物应用思考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也越来越重视,园林是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园林设计的重要性日益显著。植物是园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呈现园林特色的基础,植物的净化作用是提高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文章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介绍了北方园林常见的植物,具体分析了北方园林设计中对于植物设计的原则以及园林植物工程中的矛盾与解决措施,最后总结出北方园林中植物的应用与意义。 关键词:北方园林;绿地环境设计;景观设计;主题性;生态化;美学意义 一、北方园林 我国的园林造景艺术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类别,即各具特色的南、北方园林。园林的研究成为我们为重建周围栖息环境而做出的重大跨越。地理位置的差异、文化的发展与传承、历史的遗迹、以及气候的影响等因素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南北方园林的差异。正因差距的存在,我们总结了南方园林建设中可吸收的精华之处、北方园林中最博大精深的民俗特色以及北方园林的荡气回肠的历史底蕴。我们北方园林的建设是可以借鉴前辈的经验,南方的经验以及外国的经验。只要是合理的、适用的就可以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将各种文化融汇贯通,形成新的北方园林的文化形式。 二、植物 我国园林植物造景艺术已有千年历史,这千年历史的开篇便是北方的皇家园林。以帝王宫苑为代表,大多根据自然山水改造而成。园林植物是园林五大要素之一,也是季节特色的传承载体,蕴含着丰厚的自然语言。不光是古代帝王对园林植物造景相当的重视,作为五千年华夏文明的传承者,植物景观的研究与发展也应当引起当代人的持续关注。 (一)植物及种植方式 根据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植物在不同的环境中要遵循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的生存法则,在不断地进化过程中,遵循物种多样化。据不完全统计,园林中绿化面积一般占整个园林面积的30%-80%,这使植物在园林设计中显得尤为重要。 1.乔木。乔木是园林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高达五米以上,且明显主干内有木质层和木质部,乔木又可分为落叶乔木和常绿乔木。常绿乔木一般分布在公园、陵墓以及山上等,如云杉、白皮松、迎客松等。由于乔木高大,枝叶茂密,在园林设计中可以起到消除噪音,净化空气、引领以及遮阴作用;在艺术领域还可以根据植物的生长规律做出不同的造型,如公园中植物盆景艺术(人工造型)、迎客松(自然造型)。 2.灌木。灌木也有木质层和木质部,它和乔木的区别在灌木是主干不明显、植株矮小且丛生的植物,在园林设计中一般起到装饰作用。园林中的观花、观果、观枝类植物一般为灌木,常见灌木有石榴、茶树、沙柳、茉莉、牡丹等。 3.草本植物。草本植物一般分布在园林植物中的最低层,其茎具有不发达的木质部和韧皮部,但没有形成层。与木本植物相反,其木质包围在韧皮部的外侧,其茎称为草质茎。 (二)北方园林中植物设计原则 在北方园林空间设计中合理搭配各种植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植物的生态和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园林中的功能和观赏特性.在设计过程中我们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把当地的人文景观和自然元素融入到园林景观中,塑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园林景观。然后,我们还要按照园林的整体性原则以及植物特性把周围环境与植物特性有机结合起来,使园林空间统一协调。最后,远期工程与近期工程相结合,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北方园林植物搭配原则 树丛的组合,平面和立面的构图、色彩、季相及园林意境园林设计中植物之间的搭配我们应考虑到以下几点: 1.局部与整体的搭配。在植物搭配的过程中局部与整体之间的统一很重要,不一样的植物搭配,营造出不同的环境,植物的生长发育是一个过程,要是景观得到较好的保持,不仅要考虑植物之间的搭配,还必须掌握植物的生长规律,以及草灌乔之间的结合,这样才可以使园林的整体美学得到发挥,增强植物之间的错落感; 2.色彩与环境搭配。在园林景观之中植物虽然不一定是主体,但是植物的色彩却影响着整个空间的气氛,色彩与环境的搭配不同会使园林风格不同,因此各种情况下都要考虑到颜色搭配的主次关系。要处理园林整体色彩时,我们应该多考虑以绿色为主色调,为之加以补色以及辅色,我国北方夏季以及冬季占据的时间比较长,应多考虑这两个季节的植物色彩搭配。 3.植物与建筑小品。实际上一组优秀的建筑小品作品一定是与周围环境相融合的,它离不开植物的衬托。建筑小品和植物同为园林建设的重要因素,两者相辅相成,共同营造景观氛围。 三、植物在北方园林中的应用 修建山水、改造地形、辟筑道路、铺装场地、营造建筑、绿化栽植等多个方面都为园林工程所涵盖。建造的每一个小细节都致力于营造更加赏心悦目的景观效果。然而由于部分工程的特殊性,而导致的植物反季栽植的现象屡见不鲜。本着为生物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原则,为了树木的高成活率为前提,在植物栽植的运用中就需要对应问题采取相对的措施。除去植物在绿化工程中的应用,植物在生活中的应用也及其广泛,可净化空气、吸附尘土、减弱噪声等,其中最重要的应用就是防止尘土飞扬和水土流失。 (一)原有绿植的保存 在工程期间,绿植一经确认被保存,在施工前就要开始防护。机械施工对植物带来的损伤,属于物理损伤也即轻度损伤,可以用草织物保护起来。而在施工过程中,危害性最大的因素要数石灰和水泥,其危害程度可造成土壤碱化,严重危害树木生长,这种对土地和树木都有危害的因素,在必要时可作垫层保护树穴。 (二)反季节栽培 通常北方地区落叶树栽培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上旬;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常绿树栽培时间为3月上旬至4月下旬;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会受工期等因素影响,而不得不反季种植。若要确保反季节栽植的成活率,可使用生物培育途径。其中涉及与生物学科的交叉,需要各工程之间相互配合。 四、北方园林中植物的应用意义 北方气候等制约因素很长时期以来限制着北方地区植物景观建设。建设好北方园林植物景观,无论从人们的观赏角度还是对社会的贡献意义来讲,都具有非凡的价值,因此,以下将北方园林植物应用的意义作为一个重要部分。 (一)全球经济已经步入高速前进的轨道。商业和旅游业都是当下迅速发展起来的行业,园林的绿化应用越来越受人们关注。优秀的园林设计可以作为人们向往感受自然生活的新动力,与此同时生态、自然的园林自然而然的吸引旅游业及其周边产业带动北方经济快速发展。 (二)减小南北方园林的差距。尽管最早出现的园林是北方园林,但较于南方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北方园林的发展不得不令业内人士担忧。通过研究北方园林中植物的应用与意义,能逐步减小南北方园林的差距,缩短南北方园林发展的不平衡,使得大江南北能够相互借鉴、缩小差距、共同发展。 (三)千年造景文化的传承。树木千差万别的姿态造型决定了中国具有千年历史的园林造景艺术,植物与植物之间的搭配更是经过历朝历代能工巧匠的精研细琢才成就了园林造景艺术。通过写北方园林,除却给人呈现一种地域感,更为重要的是为呈现一种文化感,这种文化是千年流传的文化,是造景艺术的文化,是在我们中华儿女间流传的文化。 (四)全民绿色行动。在城市绿化匮乏的今天,说起植物并不能为城市中麻木的意识流带来什么冲撞,但若是一座园林,一片植物,不仅能唤起人们心中潜在的绿色向往,也能唤起人们绿色家园意识。在全球气候变化的今天,园林的建设也代表着时代的进程。 (五)利于缓解土地资源问题。在土地资源极度紧缺、土壤功能衰退的今天,土地俨然已成为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即合理利用,努力做到不损害、不浪费,避免土地富营养化。 五、结语 北方的冬季,并不只在现代人的眼中是孤寂的,在千年前诗人的诗中就流露着北方冬季的萧条,甚至是惨淡。作为园林,其意义是提供人们陶冶情操的艺术价值,带来丰厚的精神洗礼,如沐春风一样的享受。气候的影响,环境的制约,土地资源的限制都在为北方冬季园林建设带来不断的新挑战的同时带来了新的机遇。所以,在北方万物萧条的冬季不仅要配以耐寒常绿的植物,更要适当配以可供观枝型的植物,使土地资源最大限度的合理使用,使冬季既有冬味,且实现有景可观。这些对于我国北方园林植物景观的设计工程都具有不可小觑的非凡意义和深远影响。 作者:周磊 刘娜 刘乐 薛莉莉 单位:沈阳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园林艺术论文:成都武侯祠园林艺术与结构布局 摘要:成都武侯祠是我国唯一一座君臣合祀祠庙,有着厚重的文化底蕴和文化意涵,而且从园林艺术的角度来说,成都武侯祠也是我国园林中不可多得的瑰宝,其结构布局对川西园林与祀庙特色较好地实现了融合。 关键词:成都武侯祠;园林艺术;结构布局 三国时期能够保留至今的园林并不多,成都武侯祠因而在我国古典园林中也有着重要的地位,成都武侯祠是为了纪念蜀国丞相诸葛亮而建造的一座祀庙,由于诸葛亮这一人物独特的历史地位和广为人知的影响,因而成都武侯祠背后的文化意涵一直以来都掩盖住了其本身的园林艺术特色。事实上,成都武侯祠的园林艺术特别是结构布局方面的特色也是我国古典园林艺术中非常有代表性的。武侯祠本身的建造目的是为了纪念蜀国丞相诸葛亮以及蜀国皇帝刘备等蜀国英雄的,属于祀庙园林的范畴,但是在后来的改建变迁中,也不断融合了新的园林艺术形式,吸纳了祀庙园林的特色和川西园林的一些艺术形式,成为一座包容性很强的综合性园林。 一、成都武侯祠概述 成都武侯祠始建于223年,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期间多有损毁,经过几次较大的变迁和修缮保留至今。成都武侯祠是为了纪念三国时期著名的历史人物诸葛亮而修建的,诸葛亮身为蜀国丞相,一生为蜀国鞠躬尽瘁,历史影响深远,而且成都武侯祠君臣合祀的形式在我国历史上也十分罕见。诸葛亮病逝于234年,死后被追谥为“忠武侯”,由于诸葛亮在我国民间有着广泛的影响力,成都武侯祠因而也是成都的一个重要景点,自古以来便有许多人参观游览。据《三国志》记载,223年刘备病故后葬于惠陵,并且修建了汉昭烈庙,而成都武侯祠最早便与汉昭烈庙相邻,后在南北朝时期被合并在一起,目前成都武侯祠的主体建筑修建于1672年,现为我国AAAA级旅游景区,也是我国最大的三国遗迹博物馆。成都武侯祠在一千多年的变迁中,其结构布局和园林艺术风格也多经改变,因而从园林艺术的角度来分析,成都武侯祠的园林艺术风格是在历朝历代修缮变迁中不断融合而成的园林艺术[1]22。同时成都武侯祠作为川西园林的一个重要代表,在其修缮变迁中,川西园林风格的影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当前成都武侯祠的面貌中也可以看到许多川西园林的影子。并且在1672年的修缮中,将刘备与诸葛亮合祀的格局打破,分为了汉昭烈殿和武侯祠殿,这一格局保留至今。因而我们当前所看到的成都武侯祠面貌,其主体沿承主要是修建于清朝康熙年间的,其园林艺术特色和结构布局也受到当时园林建造的一些影响。 二、园林艺术与结构布局鉴赏 1.古朴典雅的园林风格。从整体的园林艺术风格上来看,成都武侯祠的园林艺术风格是古朴和典雅的,园林文化以“三国文化”为主要脉络,这也是将之称为“三国圣地”的一个重要原因。成都武侯祠在园林艺术中有着浓厚的古朴和典雅气息,追求诗情画意般的意境,既有规则布局又有自然布局,以静远堂后的荷塘为分界线,荷塘西北有船舫和桂荷楼,桂荷楼是水景区域的最高点,也是欣赏全部水景的最佳地点。从桂荷楼上放眼望去,整个荷塘景色尽收眼底,而船舫则采用悬山样式建造,与荷塘交相辉映,十分自然地融为一体。荷塘的水景部分散发着古朴典雅的气息,并有着浓厚的文人底蕴。唐代杜甫曾居住于成都,多次游览成都武侯祠,并留下许多传世佳作,杜甫诗作中对于武侯祠的描绘在后来的修缮改建中也起到了很大影响。因而成都武侯祠园林艺术风格中古朴典雅的气息与杜甫诗作文化的影响也不无关系。在武侯祠的密林中修建有三座独立庭院,分别是听鹂馆、听鹂苑与和畅园,这三座独立庭院中有着浓厚的川西园林特色,建筑形式古朴简约,隐藏在密林中,由小路连通,正可谓“曲径通幽”。从我国的传统园林文化中可以看出,这种建筑形式背后的文化意涵也有“藏而不漏”、“君子守拙”之意。这三座独立的小院在建筑风格上也别具一格,将自然元素有效地利用了起来,建筑布局也并非完全对称,而是以融合外界自然事物的方式改变了传统的对称,并不追究繁琐和奢华,以简约、古朴、自然为主基调[2]3。 2.具有人文气息的植物景观。成都武侯祠的植物景观也是其艺术风格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如杜甫诗中所言“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柏树便是武侯祠中主要的植物景观。柏树在我国园林文化中有着独特的地位,柏树常被种植于纪念性园林中,在我国现代的一些烈士陵园中也多有种植柏树,以示对先人的怀念和祭奠。同时,柏树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还有着其他的含义,柏树被看做君子的象征,而武侯祠中柏树景观的形成一方面源自杜甫诗作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柏树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独特地位。成都武侯祠中种植的植物景观非常多,以柏树为主,辅以榕树、松树、喜树、香樟等常绿乔木,并且还种植有大量的灌木,如丁香、宝珠香、六月雪等等,地被则以麦冬为主。在此之外,武侯祠中另一个重要的植物景观便是竹,竹同柏树一样,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也是君子形象的代表,武侯祠中种植的竹种类很多,有棕竹、毛竹、文竹、紫竹等等,数量超过一万根,分布在溪畔、江岸等各个地方,形成了一种古朴典雅的独特景色[3]37。正如诸葛亮所说“非宁静无以致远,非淡泊无以明志”,竹这一意象不仅符合诸葛亮的形象和品质,也符合我国文人雅士的一种文化价值取向。从中也可以看出,成都武侯祠在植物种植选择方面并非是无意的,而是通过自觉的人为选择,多年来形成的一种具有深厚人文气息的植物景观。这种植物景观与武侯祠本身的建筑文化风格也十分协调,充分烘托出了建筑古朴典雅的风格,并且也给人以更多的文化意涵。 3.富有层次的空间处理。武侯祠的主要建筑材料为木材,开敞式、封闭式、楼停式等各种建筑形式错落其间,园中的建筑风格也并不统一,祭祀殿以庄严肃穆为主,而其他景致院落部分则以古朴典雅为主。在刘备殿西侧的碧草园中有一个水池,水池中心处建有鸳鸯亭,通过廊桥连接,构成“品”字形,这种庭院格局就形成了多层次的立体空间结构,并且其他院落也呈散落式分布,这些院落又与武侯祠的整体布局形成了空间层次结构。各个院落独自构成一个封闭的小区域,各自之间又相互连通,没有破坏武侯祠的整体格局,而又将院落建筑风格与整体建筑风格相融合。如荷花池、香叶轩、爱树山房、三顾园等等,在层次结构上十分丰富,巧妙地进行了空间处理,形成了立体感很强的空间结构。因而整体上而言,院落之间的封闭与开放在空间处理上就形成了统一,并且辅以树木和亭宇,保持了空间结构的完整性。各自封闭院落之间也有着一些重叠之处,走廊和花墙成为院落间相互渗透的关键点,通过这种渗透,使得独立封闭的小园相互融合,空间上的处理与层次丰富更加有机地统一在一起[4]28。这也使得游客在游览武侯祠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空间视觉上的错觉,形成一种独有的美感,置身其中能够领略到各个小园中曲折蜿蜒的独特景致。刘备殿较为宽敞,大气庄严,十分肃穆,而其他独立院落的风格就与刘备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同的建筑风格在武侯祠中实现了统一。在这之中,空间上的巧妙处理与丰富的层次结构,就是融合这两种建筑风格的重要部分,正是在这种过渡效应下,二者的融合才更加协调和自然。 4.中轴线对称的整体布局。以中轴线为分界,两端对称的布局结构是我国古典园林中常用的布局方式,在成都武侯祠的整体结构布局中也是如此,武侯祠中的主体建筑分布在一条南北中轴线上,分别为诸葛亮殿、过厅、刘备殿、二门、大门,其中大门是武侯祠的入口处。在中轴线上的建筑中,刘备殿和诸葛亮殿是主体,这两座建筑以中轴线为基准,分布在整个武侯祠的中心处,两座大殿建筑风格十分庄严肃穆,刘备殿更加宽敞、大气,诸葛亮殿则更为紧凑。从大门处一直到最后的诸葛亮殿构成了一条完整的中轴线,中轴线两端散布着众多独立的小院落。这种布局方式是我国古典建筑中常用的方式,在川西园林中也十分具有代表性。在康熙年间对成都武侯祠的修缮中,将原本合祀一殿的诸葛亮与刘备分开,并且刻意将刘备殿修得更加宽敞,放在诸葛亮殿前,以此体现君尊臣卑的思想。但是事实上,从诸葛亮殿的结构形式和其他院落的分布来看,诸葛亮殿依然是武侯祠中的主体建筑,依照我国传统古典园林建筑中的思想,中轴线上位置最后的大殿并不是主体建筑,主体建筑应当在前或者在中间部分。武侯祠中的刘备殿位于中轴线最中间部位,大门、二门在前,过厅、诸葛亮殿在后。但是事实上,诸葛亮的名望和影响很大,并且武侯祠的建造目的也是为了纪念诸葛亮,因而虽然在清朝康熙年间被人为地进行调整过,但是依然无法改变诸葛亮殿的主体建筑位置,这一影响并不仅仅是文化因素造成的,从其建筑的后续修缮中,也能够看到这一点。 作者:罗嘉 单位: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园林艺术论文:风景园林艺术化发展思路 摘要:我国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承载了重要的历史文化,这些都是风景园林体系中可以借鉴的优秀素材,恰的运用可以充实和提升园林内涵和造园水平,蕴含着深厚艺术形式的风景园林景观更能贴切民意,是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因此,风景园林艺术化将会是是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风景园林;艺术化;发展 1风景园林的艺术意境 所谓意境,是一种由“意”和“境”相结合的美学范畴,是指由艺术形式表现的感情和描绘的图景糅合而成的一种美的境界。园林艺术意境则包含了群众游览园林时情感的主动感受——意、园林艺术表现形式的客观实体反映——境,这两方面的情景交融、共同作用就形成风景园林的艺术意境。“情景者,境界也”,正确的指出了意境构成的两个基本因素:情与景。情在人,是主观的;景在物,是客观的[1]。当风景园林中的二者交融之后,便意中有境,境中有意,难以分离,自古以来,我国的风景园林范畴非常重视园林艺术意境的营造。中国园林经过3000多年的发展,园林艺术意境的内容一直随着历史进程而逐步丰富和完美。 2风景园林艺术化的创造手法 美学家宗白华先生认为,意境是“中国文化史上最中心最有世界贡献的一个方面”。园林艺术意境的表现方式包括:其一,广泛运用文学修辞手法,如状写、寄情、言态、比喻、象征、寓意、点题等,创造园景意向。如古典园林中的:荷风四面亭,网师小筑、雪香云蔚,真趣亭等等。其二,借助文学诗词等多种形象语言,使园景具有浓郁的诗情画意。如“留得残荷听雨声”、“小楼一夜听春雨”、“粉墙花影自重重,帘卷残荷水殿风”等[44]。其三,采用建筑、乐器、文学、诗画、雕塑等多种艺术手法,糅合在一起,使园林艺术意境深邃悠远,让游览者从空间上、时间上对风景园林产生一种艺术的享受和富有哲理的思维启迪。风景园林运用艺术化创作理论,巧妙的将花木、石雕、山水等物质形态综合布置,进而表现画卷般的意境,创造出“风景美如画”的园林艺术化境界,可以说,园林即是是立体的画,更是凝固的诗,美丽婉转。由此而来,中国风景园林的美,不仅表现在园林景物的形态、神态上,更深的表现在与游赏者主观的情感相交融的意境中。 3风景园林向艺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3.1古典园林与艺术创作的关系 一直以来,艺术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的重要因素。艺术创作描述记载了人类文化的发展,使后来人能够目睹前人遗留下来的这些历史文化。无论在上海、北京、巴黎等各个古文明都市中的建筑物和园林景观构筑物等艺术作品都在诉说着各自的历史。一直以来,景观规划师往往集艺术家于一身,各门类的艺术对园林建设的影响总是不能回避的;中国古典园林以诗画作为素材,造园者往往具备较高层次的文学艺术修养。我们对田野景观中那自然恬静的美、对古典园林中那经过设计饱含诗画的美,有着人类天性的和文化艺术历史传承的触动。古今中外,从鲁本斯的油画到米开朗基罗的雕塑到帕拉迪奥的建筑再到勒•诺特式的古典园林,这些艺术形态在人类文明进程中曾得到如此完美如一而不分彼此的融合。就连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出现的英国自然式风景园,也摆脱不了同时期盛行的风景画和浪漫主义田园诗歌的影响[2]。以此来看,古典园林总是和艺术创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并在艺术创作中发掘营养元素。 3.2现代艺术与风景园林的关系 从古典园林与古典绘画、雕刻的形影相伴,到由现代艺术影响下出现的多种风格的风景园林,艺术一直在风景园林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世纪初期,在西方国家产生了一系列的艺术改革,这些艺术改革从艺术创作手段、思想表现形式、表达媒体介质等方面上对人类的传统艺术进行了全面彻底性的变革,完全改变了视觉艺术的内涵和外延,这巨大的改革浪潮即称为现代艺术。为现代艺术的崛起提供了丰富的源泉,继而也影响到风景园林艺术化的改革。如今风景园林设计者也从现代艺术作品尤其是视觉领域中汲取了丰富的养分[3]。提供了风景园林审美上的某种指向性,进而为风景园林理论研究及其实践提供了多彩多样并具备思考意义的艺术模式和艺术氛围。 3.3风景园林艺术化发展的思考 钢筋水泥的快速筑城导致着人与生态环境、艺术传承的渐行渐远。人类在之所以需要艺术,就在与它可以有助于我们逃离尘嚣,超越世俗,升华灵魂,获得本真。当我们在艺术的天国徜徉流连之后,我们的灵魂已经得到了净化,艺术,正像一缕天光,照彻了碌碌尘世,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之路。经过艺术化处理的园林作品,同样会带给人类似的感受,这是园林艺术化的根本目的。风景园林艺术化是文明的象征,人与环境的关系根本上反映着人与文明的关系[4]。风景园林不仅要表现为舒适美好的外部空间环境,更要满足人民群众亟需的艺术文化需求,在园林环境中沐浴人类所创造的文化艺术是风景园林发展的理想状态。人类发展进程不应以文明失落为代价,在艺术文化精神追求的前提下做到与自身外部环境和谐共存。与传统园林绿化仅仅注重净化空气、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功能性相比,积极寻求风景园林外貌审美下的空间艺术、文化、人文精神的交流,关注风景园林与公众的对话,将各类艺术形态巧妙的介入风景园林中,使风景园林中具备更多的人文艺术景观,因而就能超越了可触摸、传统的、限于空间的“自然环境装饰”的园林范畴,注重和推进多样化艺术模式建设风景园林。风景园林艺术化将会是是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作者:杨林1 聂文鑫2 徐晓芳2 单位:1.衡水市建筑市场管理处 2.承德医学院 园林艺术论文:高职园林艺术课程教学对策 摘要:本文全面的分析了《园林艺术》课程在高职园林类专业中的地位以及该课程目前教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实现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园林艺术;教学;对策 《园林艺术》课程是高职园林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也是充满艺术性和想象性思维的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对景观的分析能力、鉴赏能力,让学生掌握园林基本理论和解决一般园林场地设计问题的能力。随着园林行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园林行业人才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传统的《园林艺术》课程教学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行业的要求,需要对该课程的教学方法、理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改革。 1园林艺术课程在高职园林类专业中的地位 《园林艺术》课程是园林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该课程的前导课程有《素描》、《园林制图》、《园林花卉》、《园林树木》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开设为《园林艺术》课程的学习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园林艺术》课程同时衔接了后续课程《园林规划设计》、《植物造景》、《园林工程技术》等课程的教学,也为考取园林设计员奠定基础。确切地说《园林艺术》课程在整个园林类专业课程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角色,发挥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2《园林艺术》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不同的园林风格形式、园林空间造型艺术手法、园林设计基本要素的合理运用和园林造景技巧等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园林艺术鉴赏分析能力,并能综合运用于实际的园林方案设计和园林工作中。园林艺术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园林艺术特征分析、园林构图艺术分析、园林风景艺术分析、园林色彩艺术分析、园林山水地形艺术分析、园林建筑小品艺术分析、园林植物种植艺术分析、园路广场艺术分析。内容涉及学科范围较广,是一门相对综合性的课程。 3《园林艺术》课程教学方面的问题 3.1课程本身涉及内容面广、知识点杂,实践操作难度大 园林艺术是融入了多种艺术形式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它是融文学、绘画、书法、建筑、工艺美术、雕塑等艺术门类于一体,涉及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小品、地形、水景等多方面的知识点,内容较为庞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好把握,同时也不便学生们的理解与记忆。再者,该门课程内容本身就偏理论,开设的学期相对较早,在具体的实习操作过程也有一定的难度,单纯的参观欣赏典型园林形式显得太流于形式,让学生绘图设计又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要真正的达到想要实习目的也不简单。 3.2学生艺术修养欠缺,自主学习能力较差 园林类专业要求学生有开阔的眼界、丰富的知识储备、良好的审美意识,然后再有意识的培养其对园林美的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在今后的园林岗位实际工作中游刃有余。而对于绝大多数高职学生来说综合素质相对较差,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艺术修养,对于园林类专业的学生而言,先得有发现美的眼睛,然后去欣赏美,进而创造美。设计师是一个辛苦的职业,作为一名初学者应该要不断的练习、思考并不断的查阅资料充实自己,而对于现在的部分高职的学生相对来说自主学习的能力还有待培养与提高。 3.3课程内容与其他课程间内容重叠多 由于园林艺术课程涉及的内容较多、范围较广,和园林类专业的好几门课程的内容有着紧密的关联和交叉,如果在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未能及时沟通的情况下,极容易出现课程之间教学内容相似或重复的情况,比如园林植物种植艺术分析与后续课程《植物造景》中的内容有相似处;园林山水地形艺术分析与后续课程《园林工程技术》的内容有重复之处;而园林建筑小品艺术分析与后续课程《园林建筑设计》有类似内容出现。如果沟通不好就会重复讲授,浪费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 3.4师资队伍的建设问题 一是部分教师教学理念相对陈旧,知识更新速度较慢,由于园林行业发展迅速,艺术设计类课程一直没有较完善的与时俱进的教材,部分教师仍以相对比较陈旧的教材为主授课,会影响教学效果;二是部分高职园林类专业《园林艺术》课程的教师都是年轻教师,他们是从“学校”到“学校”,对于园林企业对人才业务素质需求以及整个设计项目的实际流程不是很熟悉,势必影响到教学效果;再者,高职学生生源多样化,学生素质层次不齐,这就要求教师具备判断分析能力的同时,还要能结合实际情况分层次因材施教,这个也容易被不少教师所忽略。 3.5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应用问题 部分教师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手段选择依旧是全程授课采用“黑板粉笔”形式,或者是有投影,也只是普通的幻灯片的形式,与学生的交流互动也仅仅局限于课堂。对于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应用较少。 3.6考核形式单一的问题 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园林艺术》课程的考核一般分为理论试卷考核和图纸作品考核,此考核方式相对单一,理论考试通常是应付型的考试,临考前死记硬背;图纸形式的作品考核也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学生往往都是套用其他的一些优秀设计作品,或没有章法的随意“填充”,缺乏创新,学生的潜能没有完全发掘,这种单一的考核方式很难准确有效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不利于学生对于《园林艺术》课程的学习,也不利于学生设计创新能力的培养。 4园林规划设计课程教学改革具体对策 4.1整合、协调课程的教学内容 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反馈意见,积极与园林类专业别的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交流与沟通,适当调整园林艺术课程中的相关内容,区分不同课程中这些内容的侧重点,作好与专业课程间的衔接,制定好课程标准尽量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与遗漏。通过整合使课程结构更加合理,教学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完善了教学体系。 4.2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其自主学习的能力 平时要增强学生对各种艺术形式和艺术流派的了解和参与度,鼓励学生参加一些国内的园林类博览会等,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各种艺术形式之间都存在着共性,找到兴趣点,会有助于艺术修养的提高,只有广泛通晓各种艺术流派,才可能采各家之长,培养起高尚的艺术情趣。平时要给学生课余安排、引导和督促,慢慢培养其自主学习的能力。 4.3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传授现代园林规划知识的教师,都应该不断充实、更新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双师型”教师指的是一专多能、专兼结合的教师,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程度直接关系到课程的教学质量,园林艺术课程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艺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实践技能培养,利用分批去园林公司锻炼、老带新等措施提高在校老师的素质;同时,也可以外聘一些实践经验丰富的校外专家兼职园林艺术实践课程教学。 4.4丰富教学手段和方法 要通过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教育教学效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首先可以制作多媒体课件,课件可以包含有大量园林设计图片、动画、实验实训演示录像等,图文并茂、直观形象的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进而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其次可以结合一些软件进行教学,实现教学辅助管理、教师操作演示、文件资料发放、学生操作监控、学生作业提交等功能,对课程的教学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再者就是课程网站的建设和使用,课程网站提供了大量教学文件、学习资料、相关网站链接等,学生通过互联网真正实现了自主学习,学生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线测试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价,课程论坛、博客等则建立了师生间超越时空的联系,方便师生课下随时的沟通交流,使得该课程学习变得更加方便。 4.5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教学评价和考核中贯彻能力本位的理念。变单向教学评价为多元评价,将静态教学评价变为动态评价;变学生被动应对考试为主动参与考核,将结果式考核变为分阶段分层次的过程考核。采用小组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评价=过程评价50%+期末作品评价50%。 5结束语 在十来年的园林艺术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笔者根据具体情况,不断的进行教学的改革与探索,在协调好课程教学内容的同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采用先进、多样的教学手段,逐步培养和提高职园林类专业学生们的园林鉴赏能力,激发专业学习兴趣,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作者:吴昊 单位: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园林艺术论文:药洲遗址园林艺术启示思考 摘要:九曜园是五代十国南汉国的宮苑遗址,是古代岭南园林的千年遗迹,也是广州作为古代皇城的见证,因此药洲园林具有皇家园林的属性。探究药洲遗址的园林艺术,能丰富岭南园林的文化内容,拓展岭南园林的时间跨度,同时深铸广州的文化底蕴。 关键词:药洲遗址;皇家园林;岭南园林 “药洲遗址”又称九曜园,是五代十国南汉国的宮苑遗址,是古代岭南园林“药洲”的千年遗迹。它位于广州市教育路与西湖路交界之处,东依北京路,西连教育路,南面西湖街,北靠葱郁的越秀山公园。九曜园因其石碑文化而令文人所向往,在古代广州起到了荟萃人才、酬唱诗文、雅集翰墨的作用。 1药洲的历史渊源 药洲是岭南地区人文与自然景观的名胜遗迹,其典故可以追溯到一千年前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据有关文献记载,当年的南汉宫苑,湖光山色,窈窕宫室,歌台舞榭而笙歌终日不绝,可见当时宫苑气势之恢弘。南汉王朝于公元971年被宋所灭,历经刘龑、刘玢、刘晟、刘鋹四主,共存55年[1]。 2药洲的园林艺术 南汉宫城苑御中,最著名的是南宫区的药洲。《南汉春秋》记载有:“凿山城以通舟楫,开兰湖,辟药洲。”药洲的园林艺术可概括为理水、置石、种药(用植物观赏)三个部分。 2.1理水艺术 当时广州的西湖路以西有天然的水道流经此域,药洲原为天然湖沼,泉水从湖底流出。南汉王刘龑命罪民开凿并扩大湖区面积达10公顷,其湖水北接文溪,东连沙溪后流人珠江,周围500余丈,湖面呈现南北狭长的形态。药洲的北面修筑有玉液池;湖畔栽满柳树,湖边筑有含珠亭、紫霞阁、明月峡、黄鹏港等建筑景物,红墙绿瓦掩映绿茵丛中。湖中水清如碧玉,沙岛上红药紫草倒映水中,如镶嵌于碧玉中的彩云。放眼望去,药洲可谓柳绿莺啼,水波荡漾,绿潮红雾,其风景绝佳。 2.2置石艺术 药洲之石以九曜石而闻名,南宋方信儒在《南海百咏》中说他当时所见的药洲积石如林,可见南宋时药洲石景仍相当可观。因药洲以石景胜,又有人称之为“石洲”。 2.2.1堤岸桥石 药洲两岸均用石垒叠成峡谷,形状有如明月,峡谷堤岸石旁栽植杨柳,洲岛间以石架桥,《南海百咏续编》记:“采砺山石,跨湖为桥”,题咏家称之为“宝石桥”。据传宝石桥的桥石光洁如玉,每块长丈有六,横三尺,厚二尺,平列如砒。药洲的石桥之美观由此可见一斑。 2.2.2洲岛置石 药洲池中设岛,岛上构石成山,园中奇石林立,元代吴莱有记载药洲“列石嵌奇,突出者九”。九曜石得名于天上的星宿,九曜指梵历中的九星(宿),亦称“九执”[2]。史记九曜石为刘龑命带罪之富人从江苏太湖周边运回来的太湖、灵壁石,但也有专家经考证后认为五代时期太湖属吴越和南唐两国,距离南汉国比较远,从太湖运石回南汉的可能性较小,并且现存遗石不是太湖石或灵璧石,而是属于“石灰石”,很可能取自西江的封州(封开),用船运载到广州。 2.2.3置石诗词艺术 一千多年来,千百文人墨客慕名前来游览药洲,并在此立碑刻石,留题赋诗,使之成为富有历史、书法艺术价值的园林古迹。书法家米芾在“笏石”(因该石的形状非常像朝廷大臣叩见皇帝所用的朝笏而被称为笏石)所题的“药洲”二字最为有名,石中上书“药洲”,下款“米黻元章题”,被历代赏石之人视为瑰宝,可惜“笏石”上的字样已经模糊不清,所幸有真迹复制品刻于碑廊的碑石上。该“笏石”历史上曾被多次移动,先被放置于“广东布政使署”后堂的东院,后又被张之洞放置在两广总督署,1934年又移回“广东布政使署”东院,新中国成立以后“笏石”才被移返药洲九曜园。另外,米芾还曾题诗:“碧海蜃阁,青空起夏云。瑰奇怪石,错落动乾文。”于九曜石中的“掌迹”石上,但该石已不存在,今仅存摹刻碑石(清道光年间叶志诜摹刻)一块,放置于九曜园池畔。 2.3花药艺术 药洲不但湖秀石奇,同时也注重栽植奇花异草。药洲因其在湖中设置沙洲,岛上栽植花药,因而称为药洲。花药是可供观赏的药用花卉植物,一方面可以装饰药洲西湖的风景,远可观其色块之美,近可赏其婀娜之态,另一方面可以供炼丹者用于炼制“长生不老”之药。刘龑设置药洲以象征神山,集中炼丹术士在西湖洲岛上修炼丹药,以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刘龑最终虽没达到其目地,但客观上造就了药洲之美,《宋•九耀石刻》有诗句描述“花药氤氲海上洲,水中云影带沙流。”可见当时的药洲西湖上炼丹者众,炼丹之气雾缭绕,西湖因而形成一片水雾蒸腾,云雾缭绕的气象,加之堤岸垂柳飞絮随雾飘荡,沙洲花红草绿镶嵌于湖光雾影中,时隐时现,仿佛一片人间仙境一般。药洲之名实至名归,充分体现南汉国都高超的花卉培育技术,及古人对药用植物与观赏植物的运用技术。 3药洲园林的发展与衰落 南汉王朝灭亡后,宋、元、明、清期间虽然不断遭受战争的摧残,但很快得以修复,药洲仍然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各方文人墨客,为士大夫觞咏泛舟、游览避暑之胜地,数代均有名人雅士(如苏轼、米莆等)到此泛舟,留题赋诗。南宋嘉定元年(1208)略使陈岘加以整治,在湖面种上白莲,称之为白莲池,建爱莲亭。到明代,西湖仍具有数百丈,景点留有宝石桥、黄鹏港等,高大的九曜石傲立湖中,时以“药洲春晓”列为羊城八景之一。到了明朝后,由于溪水变道,断绝了西湖的水源,湖面不断淤塞缩小,同时,由于广州商业的繁荣,城市街道的规划,西湖水面渐渐消失。沧海桑田,宽阔的西湖在清代后大部分变成了陆地,只留下现今“九曜园”这片小块园地,以及九曜坊、西湖路、仙湖街等名街名巷。 4结束语 药洲遗址是一座千年历史的名胜遗址,它饱含了诗词书画等文学艺术与人文景观,是广州货真价实的皇家园林杰作,是广州作为千年古都的历史见证。它填补了岭南园林空缺的区域性代表绝作,是丰富岭南园林文化的绝好内容,是深镌广州文化内涵的重要篇章。我们期待药洲遗址这座璀璨的皇家园林古迹,能受到广州政府与人民更多的关注,在未来的日子里绽放光芒。 作者:周罗军 王江锐 单位: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园林艺术论文:北方园林艺术精神思考 摘要:中国园林艺术历史悠久,以“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造园法则,集建筑、文学、书画、雕刻等艺术于一炉的综合特性享誉世界。因地域广阔,中国各民族、各地区对园林艺术的理解和偏爱各不相同,于是出现了风格迥异、极具特色的园林。在这之中以江南园林、岭南园林和北方园林最广为人知。南方园林自其风格形成之始便对北方园林产生影响,并成为北方园林学习的对象。而作为历史最为悠久的北方园林,因受环境、气候等因素影响,其硬朗率直、雄壮厚重的风格又不同于江南的柔美婉约和岭南的轻盈自在,具有一种独特的诗意和气质。 关键词:北方;园林艺术;精神 中国是园林艺术起源最早的国家之一,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殷周时期。《国语•周语》中说:“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囿为中国古代供帝王贵族进行狩猎、游乐的园林形式。《说文》释义:“囿,苑有垣也。”垣就是矮墙,被矮墙所围合的苑就是囿,是中国园林最初的雏形。陈从周先生曾作《园林分南北,景物各千秋》一文,他以散文家而非建筑家的姿态总结了北方园林的华丽和南方园林的雅秀。北方高亢而南方婉约,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文化、经济、地域、气候等因素兼而有之,其中气候的影响可能是最为显著的原因之一。南北园林各有千秋,从时间上说,中国园林最早时起源于北方,发展于南方,最终南方又对北方形成深刻影响。 一、南北园林的差异 中国地域广阔,论及园林艺术,受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各地各具特色,其中以江南园林、岭南园林以及北方园林最为典型,广为人知。清华大学周维权教授在其所著《中国古典园林史》一书中曾有论述:江南、北方园林风格早在元、明时期就已经形成,入清以后,岭南风格异军突起,以珠江三角洲为中心,覆盖两广、福建、台湾等地。就全国范围内的造园活动而言,除了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之外,几乎都受到这三个地方风格的影响或者作为它们的辐射波而呈现为许多“亚风格”。这许许多多的地方风格,都能够结合各地的人文条件和自然条件,呈现出浓郁的乡土色彩,形成百花争艳之大观。在中国古典园林史上的这个终结阶段,私家园林长期发展的结果形成了江南、北方、岭南三大地方风格鼎峙的局面。 (一)北方园林 因气候的差异,北方园林的人造景观较南方园林少,更强调与自然的结合。相较于南方,北方水资源匮乏,园林供水较为困难,所以常见两个极端:皇家园林气魄非凡常伴大山大水,私家园林需凿井取水甚至旱地水作,更少见南方园林小桥流水之景,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北方园林善借自然之河湖山川为景,大气开阔,气势令人震撼。元、明以来,北方园林艺术受皇家园林设计理念的影响,多为规模宏大、气势恢弘之作,其景致端庄大气,包罗万象,不拘一格。总地来说,北方园林多为帝王贵胄所建,规模较南方更大,强调自然山水,凸显历史的厚重感;院落与景观融分有度,气度沉稳。而在这种大开大合的雄壮粗犷之下,秀丽媚美也就显得有所不足了。 (二)江南园林 “吴才大贤,尽出江南”。江南地区风物清嘉,人文荟萃,名士辈出,长期以来就是中华文苑艺林的渊薮之地。自南宋政府迁都临安(今杭州),江南逐渐经济繁荣,百工兴旺,至明清达到顶峰,贾而好儒者不乏其人。文人雅士好结社,而结社多在园林。有了文人的参与,江南园林自然比北方更显清新淡雅,与众不同。江南园林以私家园林为多,整体规模较北方要小,且景观以人造为主,因水量充沛,园内多设亭台水榭。总地来说,江南园林依水而建,布局紧凑巧妙,繁复而细腻,园内景观精致细腻,淡雅朴素,粉墙黛瓦,曲折幽深,犹如江南女子一般婉约。当然,受地势所限,园内面积普遍较小,难免略显局促。 (三)岭南园林 岭南有临海之利,其海外通商的历史由来已久,因此形成了“多元共存,商文合流”的独特文化,也造就了岭南人理性、务实、达观的个性。和岭南人一样,兼容并蓄、博采众长是岭南园林最大的特点。岭南园林面积通常比江南园林更小,宅居通常与庭院融为一体,使得岭南园林直接反映出了岭南人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情趣。岭南园林不追求大而全,而在于实用,庭院布局以适应主人的生活起居为主,一切水石花木只为营造更为自然的氛围。总地来说,岭南园林受中原文化和海外文化的双重冲击,将西方古典雕塑手法与中国自然山水园林布局相结合,园内尤以雕刻见长,精细素雅,玲珑可品,形象上的通透开敞更胜于江南。不同于北方园林的壮丽和江南园林的秀雅,岭南园林更加轻盈自在。但因园林面积小且气候炎热,建筑为满足通风要求多体量偏大,使园林显得深邃有余而开朗不足。 二、南园北鉴 南方园林虽然历史不及北方久远,但发展迅速,对北方园林影响深刻。我国“南园北鉴”的历史由来已久,大概可以追溯到宋徽宗时期。宋徽宗曾将荔枝树北移栽于皇宫内的宣和殿前,甚至当年还开了一次花,结了果实,因此有了“蜜移造化出闽山,禁御新栽荔枝丹”的诗句。虽然徽宗皇帝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写生,而并非建园造林,但自徽宗开始,历代都有前赴后继者不辞艰辛地尝试“南景北移”。这种风气在清代达到顶峰,其中的代表人物便是乾隆皇帝。周维权教授在《中国古典园林史》中有一段描述:乾隆皇帝作为盛世之君,有较高的汉文化素养,平生附庸风雅,喜好游山玩水。他自诩“山水之乐,不能忘于怀”,对造园艺术很感兴趣也颇有一些见解。乾隆曾先后六次到江南巡视,足迹遍及江南园林精华荟萃的江宁、扬州、苏州、无锡、杭州、海宁等地。凡他所喜爱的园林,均命随行的画师摹绘为粉本“携图以归”,作为北方建园的参考。康熙以来,皇家造园在实践经验上已承明代传统并汲取江南技艺而逐渐积累,乾隆又在此基础上将设计、施工、管理方面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以提高。由此不难看出,北方园林在清代已深受南方园林影响,不论皇家园林还是私宅园林,都能看到南方园林的影子。“南园北鉴”既非始于今日,也不会自今日而止,但在学习的过程中,古人的态度比今天更理性。周维权教授的《中国古典园林史》中有例:狮子林是苏州的名园,元代画家倪云林曾绘《狮子林图》。乾隆南巡时三次游览此园,并且展图对照观赏。倪图中所表现的狮子林重点在突出叠石假山和参天古树的配合成景,而乾隆咏该园诗则谓:“一树一峰入画意,几弯几曲远尘心。”实际上也是对倪图意境的赞赏。因而先后在北京的长春园、承德的避暑山庄和静寄山庄内,分别建置小园林亦名“狮子林”。它们并不完全一样,也都不同于苏州的狮子林,但在以假山叠石结合高树茂林作为造景主题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所以说,长春园、避暑山庄、静寄山庄的狮子林乃是再现苏州狮子林造景主题的变体。追求神似而非形似,不单纯模仿,这是古人创新创造之所在,也是今人应学习之处。 三、北方园林的精神 中国园林因气候和地形等条件限制,各有其特色。江南园林典雅,岭南园林俊秀,北方园林显得雄奇浑厚。直到今天,谈及北方园林,人们总会以“北方自然环境恶劣,地理环境单一”为评价之基础。如此看来,似乎北方从根本上并不具备产生优秀园林艺术的条件。不可否认,南方相对温暖的气候使得南方园林——尤其是岭南园林四季如春,艳丽多姿;江南地区水资源丰富,亭台水榭灵活运用于庭院之内,水流动静相交,更是让人拍案叫绝。相比之下,北方气候寒冷,植物生长期短,水资源又相对匮乏,以至于在北方除皇家园林能够享有大面积水域外,其余各种类型的园林中水体所占比例都很小,甚至旱地造园,“旱地水作”。但“四季如春”的气候就是绝对的好吗?南方园林的温婉灵动是否就是绝对的美?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北方寒冷的气候成就了北方的四季分明,不同于岭南园林的轻盈通透与江南园林的灵动清秀,北方园林的四季分明所凸显的是一种更加硬朗且率直的气质。想来在北方的景致之中,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并非大山大水的壮丽,而是四季不同的景色和不断变换的色彩。一般认为,北方园林在景观植物的选择上常用松树、柳树、槐树等,但事实上北方园林中常见的植被远不止于此,如元宝枫、樟树、银杏、黄栌、稠李等在不同生长阶段会呈现出不同色彩与形态的景观植物也是极为常见的。在设计者的精心搭配之下,北方园林植被层次鲜明丰富,四季不断变换,园内的色彩与形态也不断变换,不同景色排列于眼前,更显得朦胧有致,意韵悠长。所谓“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四季分明的硬朗而直率的气质与历史的厚重感,这正是属于北方的独特诗意。想来气候其实无所谓好坏,四季不变的气候难免有些单调,而北方正因四季分明才有了四季不断变化的景色。四季更替,因而人的创造力也是无限的,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北方的园林艺术中,四季分明的气候恰恰就是最独特、最宝贵的创作资源。若说北方园林艺术的精神,区别于江南柔美婉约的硬朗率直,不同于岭南轻盈自在的雄壮厚重,这才是北方园林所拥有的独特气质。 四、结语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园林艺术大概也是如此,正如江南自古多文人雅士,江南园林就体现出一种人与自然间的情趣;岭南沿海而富庶,岭南园林便显得精致华丽,中西兼容;而北方的园林也如同北方人的性格一样,硬朗而非柔弱,率直而少晦涩气,这是北方园林艺术的精神气质。既然北方园林艺术比南方园林艺术的历史更为久远,那么北方园林也必定有其独特的历史厚重感。因此,作为园林设计者,作为北方园林艺术的继承者,我们该有一种自信,即创造属于北方诗意的自信,这来自于北方园林厚重的历史积累,也来自于我们自身的精神。 作者:赵辰飞 单位:上海大学美术学院 园林艺术论文:日本茶庭园林艺术特色探讨 摘要:日本茶文化是在中国茶文化的基础上经民族生活习性、民族性格和社会生活环境的影响和作用下形成。日本茶庭作为茶文化中特色组成部分,也是在借鉴中国古典园林建筑风格、布局、色彩的前提下经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改造下形成的,对日本茶庭以及茶庭中园林艺术的研究是促进中日文化交流和差异性比较的重要举措,对研究日本民族性格、精神文化特征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日本茶庭文化内涵做简要概述,其次着重分析茶庭的建造布局、艺术风格、色彩搭配以及具体用途,在此基础上分析日本茶庭的园林艺术中所体现出的宗教色彩、美学原则以及茶文化内涵,从而为进一步解读日本茶道文化提出思考。 关键词:日本茶庭;园林艺术;精神内涵;艺术特色 1日本茶庭文化内涵概述 在日本,茶庭文化、茶室文化和饮茶文化是茶文化的核心构成部分,自中国茶文化引入日本之后,由于日本民族性格喜爱饮茶和追求清新自然的田园生活,所以在中国传统饮茶习惯基础上不仅创新饮茶方式、发明饮茶工具,而且在逐步发展中形成独具民族特色的茶道。在日本茶道文化中,茶庭和茶室在建筑风格上保持一致、两个部分相通相连,互为补充。茶室建筑是包括有茶室、水屋、走廊、外景组成。和茶室相对的是茶庭,茶庭种类较多,功能性也不同。常见的有供读书休闲的疏远茶庭、修禅静心的修禅茶庭、露天观赏茶庭等。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草庵茶庭,该类型茶庭在日本最为常见,又可被称为露地,根据建造规模和周围环境不同,其露地级别还不同,比如三重露地式样的建筑结构其露地从外到内又可以分为三区庭园。日本茶庭的建筑风格和建造方式别具一格、十分精致讲究,这些都蕴含着独特的民族思想和传统文化内涵。 2茶庭的建筑构造和艺术风格 2.1内部景观 日本茶庭内部景观都是按照一定的园林建造思想进行设计,日本茶庭园林不仅是饮茶修身养性的场所,更是修禅的圣地,所以日本茶庭的建造都有很强的禅宗意境。在茶庭的构造中,道路往往设计成弯曲状,铺设高低起伏,常常在道路两旁放置山石,用此来代指茶庭身处深山。在道路两旁和石块处种植低矮植物,来代指山林。在茶庭设置假山、水塘、小涧,流水潺潺的意境营造山泉流动的情境,并协助石灯笼的色彩点缀来总体烘托出茶室所处环境的清幽、宁静和和谐。在日本这样一个土地资源匮乏的国家,茶庭的设计面积一般较小,内部景观设计大多精巧玲珑,但是营造的禅境氛围十分浓厚。将日本人所追求的大自然景观和自然感觉都融入到茶庭的园林构造中。这不仅和茶庭的观赏、修身养息功能相关,而且营造出的宁静致远氛围能平复人焦躁心情,在进入茶室之后能以平和的心态饮茶,真正体会到茶道。 2.2色彩搭配 茶庭的主要作用是营造一种和谐、宁静的意境,为进入茶室饮茶的客人提供心灵的洗礼,所以在色彩的搭配方面一般是以绿、灰为主,来达到融入自然的感觉。比如内部景观山石、假山、道路以灰色为主,植被、水景以绿色为主。常见的草庵式样茶庭一般在道路两侧还会设置白色沙石作为分界标志,这样不仅给茶庭增添纯净感觉,而且和总体颜色形成对照,起到很好视觉效果。此外,景观的颜色以自然色调为主,不加入人工修饰,茶庭布景对原始自然美的追求也是民族性格和日本茶道文化的体现。在日本茶庭的园林布景中,一般很少设置色彩斑斓的花株,但是深山中常见的品种可以常见到,比如梅花,总的来说,茶庭色调追求朴素,也正是营造幽静深远饮茶环境和心境的重要体现。 2.3趣味性 日本茶庭的建造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幽静深远的禅宗意境,而且在具体布景中能体现出的是日本别具一格的建筑艺术风格。总的特征是具有浓厚的趣味性。从布景小样的建造规模来看,大多小巧精致,形状不一、色调搭配和谐、布局合理有据,既不会造成视觉冲突,也不会显得突兀。比如假山流水布景处的洗手钵(主要代指山间小涧的洗手功能),在茶庭内的形态各异,有的是水盆形状、有的是山间石块原貌、有的是经人工雕琢,别具一格。路边石块的设置也独具特色,有的随意堆放,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孤零一个,总体看来则乱中有序,却又不失观赏审美功能。从布景的规模来看,运用象征手法和思维想象的理念将一系列物景用来代指大自然景观,体现出日本茶道文化中独具民族特色的智慧情趣。茶室的建设地点一般远离喧嚣集市,环境优美,清净悠远的场地,用茅草、石块、木头等原始材料进行人工改造,建造茶室。泥墙、茅草屋顶、纸糊窗户构建的茶室周围设置一个很小,却别有洞天的茶庭,在此饮茶、参悟人生,这也是远离闹市,追求亲近自然,修身养性的禅宗精神。 3日本茶庭园林艺术中的文化内涵 3.1宗教色彩 无论从茶庭的布局还是建造风格,其中主要体现的文化内涵就是具有浓厚的宗教理念和格调。这和日本民族的价值取向和宗教信仰息息相关。首先,茶庭就建造结构和设置理念来看,其主要目的是给茶室营造一种众星拱月的意境,茶庭的建造目的不是饮茶,也不是单纯的欣赏,不仅具有引导饮茶者进入茶室,安抚其心境的作用,还起到烘托整个饮茶环境的效果。在日本,饮茶具有严格的饮茶规定,除了饮茶者必须着衣得体、正式、整洁,言语、动作神态必须得体优雅,茶具和泡茶流程也都要求十分严格。其次在饮茶过程中,饮茶者之间只能谈论哲学、宗教等话题,日常俗事、庸俗化话题严明禁止。对茶会的组织者和茶庭所有者来说,对茶庭的视觉、心灵体验效果要着重注意,不仅要做到各个布景之间的完美衔接,保证其整体性的和谐,而且要对每一处布景的单项作用进行考究,通过茶庭的过程中心灵能得到感受,从而达到一种禅宗的境界。早在日本封建社会时期,武士阶级在进行征战之前会在茶室进行坐禅,以此来达到心境平和的状态,以此可看出,茶庭中的园林艺术中承载的茶道文化对日本人来说还具有精神安抚的功能,这也是宗教理念的体现。其次,日本茶道中的清净、自然、朴素的理念也正是佛教思想的体现。佛教自中国传入日本之后,对日本主流文化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日本茶道的发展和演变始终体现出佛教所宣扬的清、寂、静思想。茶庭无论从构造、布景、建造材料还是内涵意义上都体现出佛教思想,在佛经中有这样记载:“菩萨冲过三界火宅到达露地。”说明露地的本身就是修行圆满之处,也是佛家修行的圣地。 3.2美学思想 日本茶道界普遍认为,日本茶道文化内涵深厚,涉及到的社会各方面因素复杂。其中主要的是艺术因素、美学因素、社交礼仪和宗教思想,这几个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贯通,但艺术因素处于主导和统领其它三个因素的地位。日本茶道文化除了品茶禅悟思想,其艺术特色中的美学思想独树一帜,成为日本茶道文化中重要思想内涵。茶庭的设计布景理念中,除了朴素、和谐、宁静之外,错综复杂,缺陷美也在茶庭的设计中有显著表现。追求整体美,不过分追求对称,也不忽略单个布景的意境。在茶室中枯槁之感的美学特征尤为突出,暗黄木头制成的茶桌、枯叶色调的茶具以及墨迹和破旧不堪却不失古朴色香的茶盒都是茶室中美学思想的体现。日本民族不过分追逐过分人为雕琢的艺术品,唯独对自然状态下形成的艺术品情有独钟,这也是一种对美的执着和艺术品经时光雕琢的本质美的体现和喜爱,体现出日本人对内心和真实的追求。所以在茶庭的设计和建设中,这种美学思想被完美运用和诠释。比如茶庭建造的选址,选择远离尘嚣的僻静处、设计理念的自然象征性、茶室建造使用材料取于自然原态。整体呈现出清新自然、简单朴素、宁静致远、禅意深远的意境。 3.3茶文化和园林文化的融合 日本茶文化和园林文化在发展中相互借鉴、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经过长期发展,日本茶文化中的精神内涵和意境在园林文化中都体现了出来。首先是禅宗思想在园林艺术中的融合。在茶庭的构建中,以清幽、宁静、禅意、和谐等佛教思想理念为指导,在具体布景中讲究还原自然状态,运用象征性手法将自然物象巧妙缩小,还原在茶庭。通过乱石的和谐、低矮绿树的衬托,再加上假山流水的声音,整个茶庭被营造出一种潺潺流水、层峦叠嶂、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乱中有序的自然景象,再加上空旷的草坪和色调的和谐搭配与自然材料搭建而成的园林建筑,无论在视觉、听觉还是心灵感受中,都能达到日本茶文化中所宣扬的清、幽、静的体验。其次是人文思想和宗教元素在园林艺术中的融合。日本园林自从中国引入后,前期是以观赏为主,在发展和演变中其作用逐渐由观赏性变成传递人文思想性。在茶庭的设计中,运用物象的合理安排和人为设置来传达出内心的精神世界和民族性格的价值取向。用假山、水景、植被、乱石等来营造自然意境,运用阳光直射和水体反射以及物象的倒影来体现光的美感。用最原始的木材、茅草、石头构建房屋主体,来和茶文化内涵融为一体,来体现精神上和饮茶这种物质行为上都是在追求一种自然、朴素和宁静致远的心灵感受,这不仅是日本民族人文情怀的体现,这也是佛教思想在茶文化形成以及园林建造中的明显标识。 4结语 综上所述,茶庭和茶庭中的园林艺术作为日本茶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将日本茶道文化无处不在融入其中。从茶庭的自然性回归建造,自然意象景观的设计,到茶室主体建筑的朴素、简约建造和原始性回归。从中不仅可以洞察到日本茶道文化的核心内涵和日本民族的精神世界向往,而且可以从中解读到茶庭不仅仅扮演着营造禅境氛围的作用,其主要作用是承载人们的精神世界和价值向往,人们通过物镜来表达自己内心向往和精神追求。日本茶庭虽然没有气势恢弘的建筑体也没有色彩绚丽的色调,但是它所体现的朴素自然、优雅别致、宁静致远理念不仅仅对我们当代人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向往起到一定的熏陶和影响,对今天园林艺术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 作者:罗琪 单位:西安外事学院文学院 园林艺术论文:休闲农业中园林艺术研究 摘要:发展休闲农业有助于旅游空间拓展,实现农业高效,并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而要让休闲工业得到良好的发展,就需要让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这就需要园林艺术的支持。文章主要就“相地合宜,因地制宜”、立体种植、文景相依等3种园林艺术设计方法在休闲农业中的应用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休闲农业;园林艺术;自然环境 休闲农业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主,并将旅游业与农业结合到一起进行发展。这是一种新兴的农业生产经营形态,其发展势头非常强劲。休闲农业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而是将新颖的人性化的休闲服务融入了其中,这样不仅仅是可以对农业资源的潜力进行深度开发,有效地改善农业环境,促进农业价值增加,同时还能够让农民获得更高的收益。在休闲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园林艺术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如果将园林艺术设计应用到休闲农业中去,将能够让休闲农业的价值得到进一步发挥。 1“相地合宜,因地制宜”在休闲农业中的应用 在中国传统的园艺理论中提出“相地合宜,因地制宜”,在对休闲农业进行规划时也应该应用园艺理论。在对休闲农业进行规划之前,需要对现场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势等各种情况进行充分的调研,也就是要做到“相地合宜”,只有这样才可以做到因地制宜、随机应变,如遇山则应顺其势,这样将能够在休闲农业规划上获得良好的效果。在对休闲农业进行规划的过程中,需要从现有的项目区域基址的地形地貌与原来的道路水系情况出发,本着因地制宜、相地合宜、合理利用投资的原则,将现有的区内的道路以及基本水系作为规划的基准点,发展农业项目时要有明确的空间范围,做到土地规模化的利用。在确立了具体的休闲农业开发思路的前提之下,需要对项目选择、土地利用现状、区位特点、周边交通以及社会基础配套设施等各种要素进行综合考虑,做到因地制宜、系统考虑、科学规划,对不同项目的用地位置与规模进行统筹安排,尽可能地避免出现大拆大建的情况。只有这样才可以让休闲农业更好地发挥出作用。 2立体种植在休闲农业中的应用 所谓立体种植就是对空间、时间等各种种植条件进行充分的利用,实现优质、高效、节能、环保的农业种养模式。在开展立体种植的过程中运用园林设计的方法,将人们眼中单调的农作物变成了可以真实接触到的园艺作品,让人民可以享受到更加高品质的休闲农业。在园林艺术中立体种植主要包括了空间、色彩与形状这3个方面。空间上的立体指的是不同种类的农作物因为不同的生长特性,在时空上得到合理的搭配[1]。例如那些高大的农作物之下可以种植那些低矮形对光照要求不高的作物,在向阳的地方可以种植上喜光的农作物,在背面则可以种植耐阴的作物。从农作物的特性出发,对休闲农业土地利用率进行改善,形成一种具有空间层次的种植结构。色彩上的立体,在园林艺术上的表现就是冷色系与乱色系之间的调和与对比。运用到休闲农业中,就是充分的利用农作物各个生长期的颜色。例如在桃树下可以播种油菜花的种子,因为两者之间的开花时间较近,两者开花之后,粉白想捡桃花加上其底部的柠檬黄与绿色的点缀,会让色彩更加的丰富饱满,并具备良好的层次感。所谓形状上的立体,在园林艺术上指的是通过各种不同的形态来对主题进行表现。为此,在休闲农业中可以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之下,对农作物进行一定的整形修剪。通过不同的造型,形成一种似曾相识却又迥然不同的氛围,让人们可以置身到造型精致的作物之中,感受到移步“换景”的乐趣。 3文景相依在休闲农业中的应用 在园林艺术中,强调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有机结合,这是园林艺术设计中的“文景相依”的具体体现。在休闲农业中,文景相依的应用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的世界范围内,文化旅游的思想已经逐步地成为了旅游的主流。而文化旅游就是指得在旅游的过程中,通过对特定文化群体区域的民俗文化的了解与熟悉,在欣赏风景的同时又能够增长知识、陶冶个人情操。如今的游客,在观光旅游的过程中不再局限于看风景,对于景区背后的文化内涵所产生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2]。在规划设计休闲农业的过程中需要与文化进行紧密的集合,做到文景相依,使得休闲农业园区做到“诗情画意”,并成为城市居民回归田园、拥抱大自然的精神寄托所在。为此,在休闲农业的规划设计过程中,要从中国传统园林的精髓出发,实现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之间的有机结合,将文化融入到自然之中,让游客在欣赏休闲农业园区风景的同时,还能够品味到其中的文化内涵,进而能够产生共鸣。为此,需要挖掘当地的特殊文化项目,例如剪纸、糖人、织网、牧羊、挤牛奶、手工艺品加工等等。都可以作为特色文化内容,融入到休闲农业规划中。 4结语 在休闲农业上,园林艺术的运用相当广泛,这不仅仅是可以有效挖掘农业生产潜力,还可以推动自然景观的可持续发展。为此,需要积极的就园林艺术与休闲农业两者的结合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推动休闲农业的发展,更好地保护自然环境。 作者:宋红卫 宋晓波 单位: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园林艺术论文:城市绿化中园林艺术意义及作用 摘要:我国积极建设园林化城市,以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园林绿化逐步将系统结构与关键技术相融合,与经济建设相互作用(园林艺术在城市的发展乃至缓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园林艺术;城市绿化;意义;作用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令园林绿化苗木的产业及花卉产业发展迅猛(但因当前种植面积巨增,有些品种出现过剩的情况,因此,不可盲目发展(城市园林绿化对于建设现代化城市而言尤为关键,因此,园林艺术在城市绿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及作用( 1园林艺术在城市绿化中的意义 1.1城市果树的绿化 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令其对城市绿化的美化标准也逐步提升,不但注重树种的观赏价值,还注重树种的经济价值(城市果树绿化不但能够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还能够净化空气’抑制污染,通过其优美的姿态’芬芳的香气’各种硕果’成荫的绿叶,为人们提供优美的景色。 1.2生态的建设 园林绿化生态建设尤为关键,其不仅能够净化空气’降低污染’吸收CO2及有毒气体,还能够吸附粉尘,具有防风固沙’保护水土’降低沙尘暴发生率以及阻碍荒漠化,降低雾霾’风速的能力(园林绿化通过树木的形态’搭配’颜色,为城市进行!上妆",提高环境的艺术感,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增加了城市居住的幸福感。 1.3庭院的绿化 小区’庭院是人们生活与居住之所,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品质,在庭院中种植观赏苗木,能够为人们营造健康的氛围,而适宜种植的果树包含了月季’桂花’红梅’黑松等。 1.4改良城市小气候 在炎热的夏季,城市绿化的枝叶构成了浓密的绿荫,将太阳的辐射阻隔在外,降低了地面’墙面乃至其它相邻物的反射热度(城市绿化地段具有较强的蒸腾效果,能够耗费掉60%)70%的太阳辐射能量,因此,可以令城市温度明显下降。 2园林艺术在城市绿化中的作用 2.1烘托城市的文化氛围 通过当地景观特色,有效解决生态自然景观的关联性,因地制宜,打造出具备地方特点’人文性与历史性的景观(将自然环境置于城市景观设计当中,与当地的气候’地形’生活习惯紧密相连,不但可以为子孙后代留下丰富的城市文化,还可以向外国游客展现出更加具备城市特点及历史文化的内容[1](在植物景观园林艺术中,通常使用大量的本地树种(这是由于本地树种不仅适应性强,有利于生存,而且还由于其较低的成本,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2有利于加快生物多样化的发展,抑制自然灾害的发生 园林艺术城市绿化透过种植与管理大量植被,实现生物多样化的发展(自然植被的生长,加快了自然环境的构成,人们通过有意识的种植及造型管理,改善了所有植被的生存环境,加快植物’生物’动物的多样性循环发展(由于城市园林绿化引进了不同物种,依据其生长特征’根系发育情况有效改良了土壤结构及微生物循环,令空气’水’土壤实现了更新氧化,控制了水土流失与环境污染的恶性状况,抑制了自然灾害的产生。 2.3调节温湿度 城市里随处可见高楼大厦,人口尤为密集,令空气流动迟缓,总体温度提高,而绿色植物恰恰可以调节气候的温湿度,为人们带来冬暖夏凉的感受(园林植被透过树枝与树叶蒸发的水分及庞大树根吸收的水分,构成大量水分气流,降低了四周的环境温度(在气温变低时,由于园林植被树荫的覆盖,降低了风速,阻隔冷空气流动,温度提高(由于植被的覆盖,调节了气候的湿度,令植被周围区域的气流湿度显著提升,可以看出园林艺术在城市绿化中的效果尤为明显[2]。 2.4净化空气质量,减少噪音污染 园林艺术在城市绿化中经由其浓密枝叶的覆盖,错落有序的排列,过滤掉空气中的悬浮物及灰尘,有效净化了城市的空气质量(另外,园林绿化还可以将大气内的有毒气体进行吸收,有效阻隔噪音,通过规划设计,令园林绿化的配置能够更加科学,以此降低城市的噪音污染。 3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园林艺术中的绿色植被而言,不仅需要考量到其外观,还需因地制宜,选择一些符合当地的植物,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规划,为人们打造一个健康’绿色的生活环境。 作者:石日祥 单位:桂林市阳朔县杨堤乡林业站 园林艺术论文:园林艺术中的画境研究 摘要:画境是中国园林创作的第2层艺术境界,它把从自然生活中发现和体验到的美,通过概括’取舍’提炼与提高使之成为一个有主体’有烘托’有呼应的多样统一的完整布局,把生境美的素材通过艺术加工,融入中国山水画的笔意,从而上升到艺术美的境界(让景观与画境相通,从而让人们得到视觉与心理的双重陶冶( 关键词:园林艺术;画境 园林艺术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问,它囊括了艺术’文学’哲学’建筑等多方领域的知识(一个好的园林设计作品带给人的不仅仅是视觉上的盛宴,更是精神上的享受(中国的园林艺术分为3个层次,一是生境,即是对来自自然’来自生活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反映;一是画境,是一种艺术美的境界;一是意境,即创造一种!触景生情",产生浪漫主义的激情和理想主义的追求(本文所探讨的是园林艺术的第2个层次 画境( 1中国古典园林与山水画 中国古典园林艺术博大精深,是世界景观设计艺术中最丰富的遗产之一,综合了多种艺术形式,如中国的传统哲学思想’绘画’诗文’书法’建筑’雕塑’植物学’园艺学等(她是中国人生活环境中最美的部分,作为整个国家文明和品质的象征,是具有生命的文化遗产(谈到中国古典园林,首先印入脑海的就是非常具有书卷气息的文人园林(士大夫寄情山水,啸傲烟霞,躲避嚣烦,既见之于行动,又出之以诗文,以诗画表达对自然界鬼斧神工的由衷赞赏,而且在自然界中再现这种自然美,并应目会心’借景抒怀(随着人们对自然山水风景的认识逐步深化,多数文人开始将画意融入造园,达到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境界(画境是中国园林创作的第2层艺术境界,它把从自然生活中发现和体验到的美,通过概括’取舍’提炼与提高使之成为一个有主体’有烘托’有呼应的多样统一的完整布局,把生境美的素材通过艺术加工,融入中国山水画的笔意,从而上升到艺术美的境界( 1.1王维与辋川别业 一代诗画宗师王维开创了文人水墨山水画的先河,他的写意山水画在总结自然山水构成的客观基础上,追求笔墨神韵,直抒情怀,表现了理想的自然山水美景(他的代表作是位于陕西西安的辋川别业,这是一座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园林,不仅是因为王维曾著文赋诗咏赞园景,更重要的是他用画意和诗意造园(现时虽然无迹可考,但是从流传下来的文字当中可以窥见一斑(他在$辋川集序%中明确地告诉读者这座建于蓝田县城外的园林风貌:余别业在辋川山谷,其游止有孟城坳’华子冈’文杏馆’斤竹岭’鹿柴’木兰柴’茱萸沂’官槐陌’临湖亭’南坨’欹湖’柳浪’栾家濑’金屑泉’白石滩’北坨’竹里馆’辛夷坞’漆园’椒园等99王维在$山居秋瞑%和$终南别业%里都反映了辋川别业的胜景,园中建草堂’精舍,堂前屋后有竹林果园,园内园外都是一派自然的色彩(依托山水构筑,凭借湖光山色之胜,创造出既有山川自然之美,而又有人工诗情画意的园林,完全是一幅立体的山水画(同时也表达了一种闲适隐逸的避世思想,人身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的感觉(宋代画家郭熙也曾经说过:!凡经营下笔,必合天地(何谓天地?谓如一尺半幅之上,上留天之位,下留地之位,中间方立意定景(见世之初学,遽把笔下去,率尔立意,触情涂抹满幅,看之填塞人目,已令人意不快,那得取赏于潇洒,见情于高大哉?"他所论述的是作画的布局与裁剪(作画如此,造园亦如此( 1.2明代绘画与造园 文人画在进入明代之后,已经完全成熟,并且占据着画坛的主要地位(文人作画一般都要在画幅上署名’钤印’题诗’题跋,甚至以书法的笔力入画,真正把诗’书’画融为一体,因而人们赞誉一个画家就常用!诗’书’画三绝"一类的字眼(人文画的!三绝"再结合它的清淡隽永的韵味,就能呈现出一般所谓的!书卷气"和!雅逸" 即包含着隐逸情调的雅趣,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间造园活动的趋向(在造园过程中除了运用古代山水画的画理来达到一种入画的境界,在各种景观要素的组织上也充分运用了绘画中的构图原理(例如用特置的洞门或空窗,将远处的景物引入,宛若嵌在框中的构图完整的画面(又或者是在一块雪白的墙壁前植上修竹红梅,以粉墙为纸,以窈窕之态’苍劲之姿作画,将自然纳入园中,赏心悦目(园林设计与绘画虽然在表现形式上是不一样的,但是意境和画理是相通的,明代著名造园家计成在谈到他所构筑的庭院时,也说用到了五代画家荆浩’关仝的山水画意,画家李昭道的小副景物,还有元代画家黄公望的半壁山水( 2西方现代景观设计中的绘画艺术 中国的古典园林可以说是意境与画境结合的典范,值得后人借鉴与学习(在西方,景观设计中也有画境的融入,早在18世纪英国风景式造园也有绘画派(PicturesqueSchool),被誉为!诗心画眼"(ThePoet:sFeelingandPainter:sEye),不仅是在字面上,更是在蕴含上也与中国古典园林的画境遥相呼应( 2.1杰弗里#杰里科与克利的绘画 英国的景观设计师杰里科是景观规划设计领域的一代先驱,他一生设计作品无数,为大家所熟知的有肯尼迪总统纪念花园’莎顿庄园’穆迪历史花园等(场所精神是其设计的核心,杰里科从广泛的学科中汲取营养,文学’哲学’欧洲古典园林’中国古典园林都是他灵感的来源(当然,要深刻了解杰里科的作品,不得不说一个人,那就是20世纪最富有诗意与改革精神的一个艺术家 保罗#克利(他以讽刺性和幽默感的表达手法,极富感性的诗意线条,结合梦幻意象与多样技法,致力于抽象与非具象表现的研究,由观念转入视觉,从人物转入大自然与历史,乃至于纯艺术的追求,借由象征来传达艺术理念(!从乱画开始,带着线条去散步",是他大部分作品弥漫的诙谐’幽默的写照(杰里科的许多设计思想’创作手法包括表现形式都来自于克利的启迪,因此,他的设计作品同样有着超现实主义的特点,梦幻而神秘的鱼形的水面和小岛’弯曲的水道等,借鉴克利的绘画,杰里科还将规则的花坛转化为不规则的曲线花坛,构成梦幻的神秘场景( 2.2布雷#马克斯与抽象绘画艺术 布雷#马克斯作品体现了巴西的文化传统与发源于欧洲的现代艺术思想的结合,创造了适合巴西气候特点和植物材料的崭新风格,并与巴西的现代建筑运动相呼应(他认为,艺术是相通的,景观设计与绘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只是作画工具的不同而已(他用艺术的手法来设计园林,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布雷#马克斯擅长使用流动的’有机的’自由的形式来设计园林,通过大面积同种植物种植形成大的色彩区域,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他曾说:!我画我的园林(Ipaintmygardens)"这一句话正道出了他所信奉的设计手法(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他的设计作品大多平面形式强烈,铺装’植物种植’水体形式等各个元素的组合就是一幅饱含激情的画(这幅!画"不仅是二维的’平面的,更是空间的’立体的,草地’砾石和水面提供了一个平坦的连绵不断的大空间,乔木和灌木分割或限定了竖向上的空间(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是他为科帕卡巴纳海滩所进行的景观设计(布雷#马克斯将街道当成一块画布,用流动抽象的图案丰富平面构图,铺装材质为具有巴西民族特色的马赛克,颜色来自于本地天然的白’黑和可可棕(红)(从高空看来,是一系列连续而又抽象的图案,自然而流畅,并且没有哪两个图案是完全一样的,给人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引人入胜,减轻了司机长时间开车的单调感(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教授孙筱祥,在1次国际会议报告中曾说:作为一个园林大师,必须要:5条腿才能站起来,首先,必须是一名充满爱心的诗人;其次,是一名画家(他曾师事孙多慈’徐悲鸿学习西画);第三,是一名懂栽培种植的园艺家;第四,生态学家;最后,才能是一名景观设计师(因此,在致力于园林艺术专业学习的我们,更应该提高自己的艺术涵养,让景观与画境相通,从而让人们得到视觉与心理的双重陶冶。 作者:周雯文 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园林艺术论文:中国传统园林艺术的魅力 摘要:院通过分析中国传统园林艺术对人们的感觉器官影响,为园林景观的发展和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对园林艺术设计和创造更美好的人居环境提供启迪借鉴和推动。 关键词:院感官体验;中国传统园林;魅力;审美价值 中国传统园林以其天人合一、自成一体的风格在世界园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要求风景园林的设计与创造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变化发展。园林是一门艺术,但它又不同于绘画、雕塑等纯粹的视觉艺术形式,它是一门与人们生活空间和环境紧密相关的综合性艺术。它不仅作用于人的视觉,同时作用于人的听觉、嗅觉、味觉、触觉,调动人的所有感觉器官全方位地感受和体验它所营造的意境和美。 1总论 中国传统风景园林的意境之美是指能带给欣赏者意韵悠长、回味无穷、含蓄隽永、情景交融的审美体验。而体验必须以人们的感觉器官的感知为基础。山河、寺庙、云霞、植物、虫鸣、鸟语、花香,这些风景园林中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时刻作用于人的感官,形成多维协作、交叉聚合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园林艺术具有五官协同的多感觉的美学特征,通过刺激和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形成丰富的情感体验,甚至融入到意境之美的深刻而独特的审美体验中去。 2视觉 视觉是人最重要的感觉器官。据科学家研究,至少有80%以上的外界信息是经视觉获得。通过视觉,人能够辨别外界物体的形状、色彩、明暗等属性及物品所处的空间状态等各种信息。 2.1形状 形状效果当中最容易受到关注的是轮廓。建筑、植物、水和山石的轮廓都在中国传统园林中得到充分的重视。寺庙园林,一般都建在人迹罕至的密林或险峻的山上,云遮雾绕,使人感觉到神秘莫测。皇家园林,宽广而开阔的湖面展现的是皇族特有的大气磅礴、辉煌宏壮。而苏州众多的私家园林,空间轮廓就自由多了,绝不会出现一线开阔的空旷和寂寥,或假山湖石,或栈桥铺道,婉转自由、灵活多变。 2.2色彩 在影响视觉的所有因素中,色彩是最鲜明、最直观的元素。中国传统园林在色彩效果中最富代表性的当属皇家宫殿。紫禁城中三大殿均采用金色的瓦顶黄屋,红色的柱和墙,白色的大理石台基,整体色彩形成了蓝天、白云、黄瓦、红墙、白基的色彩关系;内部装饰雕梁画栋,鲜明悦目。整个建筑颜色简洁明朗而又辉煌灿烂,极为壮观。行走其间,你能感觉到古代皇帝的浩荡之威,不由自主鼎礼膜拜、心生畏惧。 2.3明暗 中国传统园林艺术对明暗的应用,广泛表现在对物体对象空间属性及状态把握的效果巧妙设计。例如利用植物的叶色深浅及落叶和针叶的季相规律来安排近景、中景、远景的层次变化;利用深水来表现深邃、厚重、磅礴,利用浅水来表现欢欣、灵动、轻松的情绪;利用粉墙、黑瓦、幽竹的明暗对比来制造多变的视觉效果。更重要的是利用明暗的规律来影响并创造不同的情感体验和意境体验。 3听觉 感官体验当中,听觉的重要性仅次于视觉。而且更容易与视觉产生联系形成感觉联动的效果。中国传统园林艺术中意境的创造往往最重视这两者的关系,当代园林艺术设计把听觉感受的园林设计内容归纳为“声景”,并通过传统园林的各种成功的范例不断发掘和创新。中国传统园林艺术中声音的产生一般分为自然发声和人工发声2种,自然的声音如风声、雨声、鸟兽虫鱼等,人工发出的声音有晨钟暮鼓、管弦琴瑟、梵音禅唱、吟诗诵读等。个圆的“风音洞”,在东山后的岩石间开了24个空洞,风吹入孔洞呼呼作响;“雨打芭蕉”的场景在很多私家园林中有相表现,雨随屋檐跌落打在墙角的石板或者特意放置的水缸里,发出滴答或者叮咚的声音也颇能映衬惋惜惆怅、寂寥落寞的情绪。至于植桐种柳、培花护土、理水载荷、杂草竹石,自然是蝉鸣蛙叫、虫啁鸟啼的好去处了。 4嗅觉 凭借自然界中具有幽香叶脉腺体的植物和应季相开花引蜂闹蝶的花卉,与园林景观中意境韵致联系起来创造独特的效果,这在现代园林艺术设计中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即“香景”的设计范畴。三秋桂子、荷叶芭蕉、冬日腊梅、空谷幽兰、八月桂花等,这些都是中国传统园林艺术中惯用的香味来源。北京著名景点香山之名就源自于杏花之香,其中香雾窟、雨香馆、香岩室、香山寺等景点都因香而设。尤其是位于半山腰的香雾窟,乾隆根据其景周围绿树环绕、花香扑鼻的特点,把香味和朦朦胧胧的雾景联系起来而命名为香雾窟。 5总结 作为人造艺术领域,园林也是有感情的,欣赏者身处其间,在利用眼耳口鼻等感觉器官与园林交流的过程中产生共鸣获得情感。艺术审美的过程就是设计者、欣赏者之间的互动过程。设计者的意、园林的境、欣赏者的情,三者的高度融合,就是园林艺术审美意境价值的完美呈现。 作者:周静毅 单位:重庆萱颜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园林艺术论文:中国古典园林艺术音乐美探讨 摘要:基于中国古典园林的艺术之美以及园林美与音乐美之间的关系,对中国古典园林艺术的音乐凝固之韵和律动之美进行了简单介绍和探讨,以期增进人们对古典园林艺术的认识。 关键词:古典园林;艺术美;园林美;音乐美 就审美原理角度来看,园林和音乐虽属于2种不同的艺术形式,但是二者之间却存在很大的关联性和共通性,这在结构、创作法则、处理手法上都有所体现,从音乐艺术角度来理解和品鉴中国古典园林艺术,更能够为人们所接受,而且对现代园林设计也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1中国古典园林艺术的音乐凝固之韵 1.1园林艺术和音乐艺术有着相同的节奏和韵律 园林艺术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与音乐艺术的节奏和韵律有共通之处,二者都集点、线、色彩、质感等效果于某一特定空间,继而营造出或是表达出特定的思想情绪、格调氛围,景观配置和音乐韵律的高与低、曲与直、完整或零散、严肃或活泼,都带给人一种美的感受。中国古典园林的景观配置,具体细化为各要素的布局,都是通过对局部的建构来达到整体的平衡,其中运用到的结合、对比等创作法则和艺术处理方法,都是通过形象思维产生的艺术效果,符合音乐艺术传递出的节奏和韵律的艺术效果,由此可见,二者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1.2古典园林音乐化的艺术处理和乐律性的景观编排 音乐艺术中有强弱、缓急、重复、高低、曲折、停顿等创作手法,这在中国古典园林艺术中也有所体现,如景观的高低配置能够在空间上产生层次感,内外配置能够给人一种曲径通幽的感觉,楼台亭榭便是园林艺术的停顿,这些都与音乐化的艺术处理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走进中国古典园林,领会园林艺术巧妙的布局,仿佛间是在聆听一首让人赏心悦目的乐曲,换言之,游人是在音乐化的空间里行进。以苏州留园为例,该园虽小,却将时空化的艺术处理方式体现得淋漓尽致,别开生面,错落有致的空间体系赋予了整个园林丰富的色彩感和节奏感,仿佛是一首轻音乐,收放自如的艺术处理手法,让人叹为观止。中国古典园林在景观编排上更具乐律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时空的连续和变化上,都与音乐的节奏感不谋而合[1]。 2中国古典园林艺术的音乐律动之美 2.1古典园林的布局章法 古典园林的布局章法可以分为动静交织、虚实相济、旷奥有度、曲直对比、大小相宜、开合聚散等6种表现方式,这些艺术处理手法的应用,赋予了古典园林一种音乐律动之美。动静交织是中国古典园林整体布局的一个显著特点,主要体现为动静区域的划分,如可供游戏游赏的山水就属于动的区域,可供休憩坐赏的亭榭就属于静的区域,动静区域的划分根据园林规模的大小,各有侧重,通常规模较大的园林,游览路线比较长,且有回旋的余地,主要以动观为主,静观相辅,规模较小的园林正好相反。从整体布局来看,园林有动、静两大区域,这两大区域又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各种景象混合交替,动与静也处于交替变换之中,使得园林的艺术结构就有了向音乐一样的动静对比和转换的律动之美。至于虚实相济,主要体现在近景和远景、景处和留空处的对比布局的关系上;曲直对比,讲究一个“藏”字,曲径通幽,方显其中韵味,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情况下,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情趣,更能够给人以心灵上的震撼[2]。 2.2古典园林的结构韵律 古典园林的结构布置都围绕一个“韵”字展开,“园韵”是园林的“魂”,也就是园林艺术的风度和气质,这主要体现在“独奏”和“协奏”2个方面:园林景观的“独奏”有3种表现形式,一是重复、变化和齐一,这种节奏形式是音乐节奏的基本形式,但也常出现在古典园林艺术中,其中,游廊就是最有节奏的景观;二是层递,这种形式是由重复衍生而来,音乐节奏比例的层递与园林空间造型的层递极为相似,在艺术上是相通的,都能够给人以美的感受;三是循环和回旋,园林结构也具有曲式结构中起、承、转、合的特点,这属于音乐性的循环和回旋,其作用于立体结构中,更富有音乐抒情的乐感。园林景观的“协奏”体现在“动”上,移步换景取得的观赏效果与音乐的流动性特点极为相似,游人在感受到各种景致之美的同时,仿佛是在聆听一部大型的协奏曲,具有浓郁的乐韵[3]。 3结论 艺术是共通的,具体体现为结构、创作法则、处理手法上的共通,园林艺术和音乐艺术是紧密相连的,中国古典园林不仅具有音乐凝固之韵,也具有音乐律动之美,虽然实现路径不同,但都遵循着美的法则,在艺术上都以实现美为目标。 作者:谢洁 单位:西南林业大学
销售团队管理论文: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研究 【摘要】 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是企业的战略伙伴,对企业具有深远的价值,其特点包括不可替代性、可发展性、整合性、系统性和竞争性,必须与企业整体战略和发展战略相匹配,同时还要注意其实施。 【关键词】 销售团队管理 战略与规划 匹配 实施 一、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实质 1、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内涵 传统的销售团队管理仅仅包括行政管理和事务管理两个方面,即只是在日常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留用等程序性事务上,并不是企业的战略伙伴。在当今和未来的企业中,销售团队管理已经变得更加具有战略性,具有更深远的价值。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是有计划的销售团队使用模式以及旨在使企业能够实现其销售目标的各种活动的安排。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要求企业打破传统的销售“人事”定位,以更宏观的角度,思索企业内销售人力资源的布置与安排。从企业战略高度出发,一个企业的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可以是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来源。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的作用表现为:企业中的“人”尤其是销售人员比其他有形的资源更有价值。这在组织间营销方式为主的企业表现出得更显著。因此,对于销售团队管理来说,发挥它在企业整体经营战略上的作用,就必要把目标确定在销售人力资源对企业战略的长期影响上,为此销售人力资源将从战略的“反应者”转变为企业战略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最终成为企业战略的“贡献者”。 2、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特点 (1)不可替代性。在传统的销售管理中,销售团队管理的功用停留在作业性、辅助性上。然而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到来,企业效益和效率的关键因素越来越多地要依赖脑力,人力已经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性资源。销售人力资源更是如此。在一个企业中,优秀的销售人员可能只占全部销售人员的20%,但其业绩却可能占企业全部业绩的80%。如何选拔,留用优秀销售人员,不断培育出新的优秀销售人员在相当大层面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因此,企业高层决策者在研究企业目标、战略时,越来越需要同步思考未来五年、十年的销售人力配置,从战略角度来研究销售人力资源的开发、培养和使用,而不是让销售团队管理工作被动地做出反应,这样才能使企业的销售人力资源成为企业真正的核心资产之一。 (2)可发展性。传统的销售人事管理将人力视为成本,因此,企业想方设法降低销售人力资源的投入以降低销售成本。而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则将销售人员视为企业组织的核心资产之一,企业舍得对销售人力进行开发投资,以激发员工的潜能,发挥销售团队能力的影响辐射力,以赢得企业长久,持续的竞争力。其根源在于销售人员是企业中流动性最大的群体,企业往往投资于销售员工身上,只是为他人作了嫁衣,因此,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不愿意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只是招收企业某个时期需要的销售专才以应付当前的销售问题,长此以往,企业在销售活动方面仅仅只是应付状态,很难跟上企业战略企图。开发销售人员的潜力,以促进销售人员的发展是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和传统销售人事管理重大区隔之一。 (3)整合性。传统的销售人事管理以单独,职能式的狭隘视角方式来开展工作,不涉及企业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而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则要求以整体的方式统筹外部环境、企业战略及情景诸因素。对销售团队管理不再局限于人力资源部门和销售部门的事,而是从企业组织整体、跨部门的角度去思考这一问题。事实上,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管理者有义务从企业的整体战略和文化建设出发指导、培养、约束、激励下属人员,提升下属人员的职业境界与进取精神,提升下属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尤其是企业内的销售人员是企业业绩实现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经常代表企业风貌,体现企业形象的群体,销售人员对企业的认同与否及其程度直接关系到客户对企业的认知,因此很有必要从企业全局出发来对待销售团队管理工作。 (4)系统的观点。在传统的销售人事管理中,对销售员工管理的几个互相联系的阶段――招聘、使用、培训、考核、奖励等往往被分割开,孤立进行管理,其结果很可能使员工自我感觉原子化,缺乏自主和被工具化,从而使员工感到沮丧和士气不振,造成流失率高,忠诚度低,激励不足,损害企业的竞争力。而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则要求销售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部分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系统化管理,以创造出一种协同效应。这样一来,由于销售团队管理目标及其方法得到统一,会使销售员工明确可以期望什么,得到什么回报,以及什么事是重要的,从而增强员工的身心投入,避免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帮助企业利用自己的独特竞争能力来对付竞争对手。 (5)竞争的观点。传统的销售人事管理所做的工作大多是一些涉及细节性的单纯“技术”性的工作,活动和影响的范围有限,以短期业绩导向为主。而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重点放在发展企业可持续竞争能力建设上,它的目的是利用销售团队管理在企业制定战略和执行战略中的战略伙伴作用,帮助企业制定竞争战略,并采取与企业竞争战略相匹配的销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使企业能有效地开发和利用销售人力资源,从而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 二、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和企业整体战略的匹配 企业的销售团队管理战略派生和从属于企业的整体经营战略,要制定有效的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必须明确企业的整体战略,以及销售人力资源在其中的位置和作用。当将销售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战略管理之间不是作为一种按照先后顺序发生相互作用对待,而是一种动态的、多方面的、持续的一体化联系时,销售团队战略与规划就成为企业战略管理的战略伙伴。销售团队管理职能是直接融入企业战略的形成和战略的执行过程中的。在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中,销售人力资源的相关的高层管理者通过销售团队战略与规划的方式向企业战略规划者提供关于本企业及其行业的销售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以帮助高层管理者作出最佳的战略选择;一旦做出战略选择,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作用就是,通过分析销售人力资源系统所处的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做出有关开发和形成销售人力资源的管理实践来为企业提供具备战略实施所需要的那些技能的员工。另外,通过有效的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来确保引发企业销售员工的相应行为,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如果采用总成本领先战略。那么采取这种战略的企业尽量在生产经营中降低成本,力图使企业用低价和高市场占有率来保持竞争优势。其适合于成熟的市场和技术稳定的产业。销售团队管理的战略与规划为:强调销售人员技能的高度专业化;企业利用较高的薪资诱引和培养销售人才,形成高素质的销售团队;为稳定优秀员工,实行内部晋升制度;实行差别较大的绩效管理,与业绩挂钩的浮动部分比例大;为控制销售费用,在实行高薪的同时,严格控制销售人员人数。 如果实行标新立异战略,那么这种企业是要努力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在行业内具有独特性。其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为:更多以招聘外部销售人员为主,通过聘用数量较多的员工,形成一个备用人才库,以提高企业销售活动的灵活性,并储备多种技能员工,视员工为投资对象,主要强调销售员工的合作能力;薪资水平更注重其与同行业的可比性和吸引力;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以团队考核为主。 如果企业以集中性战略为基本战略,那么企业将集中精力于某个特定顾客群体、某产品系列的一个细分区域。企业将依赖于员工的主动参与。其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内容为:重视销售人员的归属感和合作参与意识,通过有效地授权,鼓励销售员工参与决策或通过销售团队建设让销售人员自主决策。 三、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匹配 1、集中式发展战略与家长式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配合 企业采用集中式战略时,往往具有规范的职能型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具有高度集权的控制和严密的层级指挥系统,各部门和人员之间有严格分工。因此,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内容为:在销售员工的选择和培训上多注重销售员工的职位所要求的单一技能,较少考虑整个系统;薪资计划的重点也集中保留拥有这些技能的员工方面;绩效考核体系更注重行为的考核。这种家长式的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在销售员工的选择招聘和绩效考核上较多从销售职能作用上评判,且较多依靠各级主管的主观判断。多采用自上而下的家长式分配方式,即上司说了算。 2、内部成长和纵向整合发展战略与任务式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配合 采用内部成长发展战略的企业必须解决独特的有专长的销售人员的配备问题。企业在市场不断扩大,业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要求企业持续不断地招聘、调动和提升销售员工,而向不同的市场进行扩张的结果又有可能会对员工所具备的未来技能提出新的要求。因此,任务式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内容为:企业的招聘以企业特定的市场知识为依据,尤其是企业正在拓展的新的发展方向更是如此;对销售人员绩效评价主要注重员工的行为和结果两个方面考核;薪酬更强调对增长目标实现的部分的奖励。 如果企业采用纵向整合发展战略,在组织结构上较多实行规范职能型结构的动作机制,控制与指挥集中,企业更注重销售部门的实际绩效和效益。其任务式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为:销售人员的挑选、招聘和绩效考评较多依靠客观标准,立足于事实和具体数据,薪资的依据主要是工作业绩和效率,销售员工的发展仍以专业化人才培养为主,少数通才主要通过工作轮换来培养。 3、多元化发展战略和发展式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 采用这种发展战略的企业因为经营不同产业的产品系列,其销售组织结构更多地采用战略事业单位或事业部制。这种事业部单位都保持相对独立的经营权,这类企业的发展变化频繁,其发展式销售团队战略与规划的内容为:在销售人员的招聘上,较多运用系统化标准;对销售人员的考核主要看销售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主观和客观标准并用;薪资的基础是对企业的贡献和企业的投资效益;销售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往往是跨部门、跨职能、甚至是跨事业部的系统化发展。 四、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1、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制定的过程 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制定过程一般包括四个步骤:准备阶段、预测阶段、实施阶段和评估阶段。准备阶段的任务是收集企业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信息以及现有销售人力资源的信息;预测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选择有效的预测方法,对企业未来某一段时期的销售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作出预测;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并实施销售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业务计划,提出销售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的平衡措施,使企业对销售人力资源的需求得到满足。 2、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实施 销售团队管理战略与规划的实施主要包括销售团队及其运作机制的建立和销售团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销售团队及其运作机制由以下六个方面组成:日常销售事务办公系统,包括销售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资管理、销售人事费用管理、销售员工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考勤管理,考核管理、奖惩管理等;销售主管测评,包括领导测评、管理能力测评;心理测验,包括个性测验、智力测评、气质测验等;管理诊断,包括工作满意感调查等;职务分析;其他事务。销售团队信息系统通过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系统科学、行为科学等,不断使销售团队的管理中的部分办公业务活动借助于自动化办公设备并于办公人员构成服务于销售团队管理目标的人机信息系统。其目的是充分利用销售资源,提高销售效率与工作质量,辅助销售管理决策。 销售团队管理论文:销售团队管理之“道法术” 无道难御、无法难治、无术难施,以道定理念、以法定规则、以术定方法,作为中国传统的管理思想,它们相互支撑、相互呼应,共同成为管理销售团队的三大基石。 销售团队管理之“道法术” 文/王翔飞 上海明月光学眼镜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销售团队是企业公认最重要而又最难管理的队伍,一是业务人员长年在外,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想管却鞭长莫及;二是业务流程本身需要很多的灵活性,无法完全用流程与制度进行限制;三是业务人员大多是自信心膨胀的一类人,不服管。因此,如果用常规的方式去管理这样一支队伍,往往会适得其反。 “道可道 非常道,”老子在《道德经》里讲“道”是说不出来的,如果说得出来就不是永恒的“道”了。在团队管理中,“道”可理解为一种文化,真正的文化是无法用文字清晰地描述出来,所谓“道法自然”,它应该直接体现在具体的行为载体上,比如理念的引导、客观清晰的目标、团队的协作等。 销售工作是集挫折感与成就感于一体的工种,积极向上,胜不骄、败不馁的团队协作氛围有利于成员建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能使他们直面困难与挫折,积极地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法。“80后”和“90后”现在是业务团队的主力军,他们从小娇生惯养,承压能力相对较弱,作为部门主管需要清晰地告诉他们人生的每一阶段要如何去做、应该达到什么地步,自己又是如何一步一步走过来,因为在他们的心中可能你就是他们的目标。 业务人员就像一个士兵,都以结果论英雄,所谓成王败寇。因此业绩目标的设定显得尤为重要,客观清晰的目标可以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过高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过低则会使大家滋生惰性。下达指标时忌用强压的方式,明月光学在制订目标时采用上下双向的沟通方式,把业务人员提报的市场目标与公司期望的目标进行对比,再根据公司的市场战略对目标进行调整,确定目标后再与业务人员沟通目标达成的方法。通过这种方式制订出来的目标,最终的目标达成率上下不会超过5%。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理团队只有“道”还不行,还需要建立一套规章制度与运营规则,这就是“法”,对于业务团队更是如此。明月公司为此建立了完整的计划、分析、汇报及考核体系。从年度计划分解到月度计划,从渠道开发计划到客户培训服务计划,从年度、季度述职会到月度的营销分析会,从目标达成考核到日常工作的奖罚等。我们会系统地帮助业务人员分析每一个市场的拓展情况以及客户的经营情况,找到各个市场拓展的关键问题点,然后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根据制订的措施安排下个月的工作计划,月底再进行回顾,如此循环以保证目标的达成。正是有了“法”的保证,我们的业绩才会偏差极小地朝预期的方向发展。 “术”是用人、御人策略,作为销售团队的领头人,你得扮演好这几个角色:1.带头大哥――你得敢于担当,敢于替大家承担责任,敢于为大家争取资源,如此你才能服众。如果你做事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只会揽功推责,那你的团队一定是一盘散沙。2.营销教练――你得是这个行业或营销方面的专家,能为大家答疑解惑,协助解决市场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制订各类推广策略,帮助实现业绩目标。3.省略) 销售团队管理论文:管理好销售团队有招法 销售经理李莉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她让下属将公司的一些最新情况发送给客户,下属却常常不能很好地完成。部分客户因“收不到”,或者重复收到这类信息而开始抱怨。但这并不是下属偷懒,而是因为这个团队中的销售人员未及时彼此沟通工作信息。其实,有团队就有管理,经理人在团队中所起的作用是对资源进行分配,而下属的职责,就是怎样合理地利用这些资源,不至于做无用功。那么,作为销售部门的领导者,究竟该怎样做才能高效地管理好自己的团队? 团队成员的素质、技能、心态将直接影响到团队的整体水平及工作效率的发挥。大部分的企业人力资源部对于各部门相关岗位都有较规范的规定,因此,销售负责人对于自己团队成员的选择应该注意最基本的几个方面: 1. 选择复合型人才 一个优秀的销售人员一定是个“杂家”:不管对经济学还是宗教、钓鱼或者足球都应有所了解。因为他们所从事的是一项与人沟通的工作,每天要遇到不同类型的客户,不同的客户就应当运用不同的方式。降龙十八掌虽然厉害,但真正与对手过招时还是得灵活运用,对手不可能等你摆好架势从第一掌打到第十八掌。 2. 招聘过程结构化 要想提高招聘效率,保障好的招聘结果,销售经理就应该花点时间建立一套招聘“程序”。应该和人力资源经理一起,确定销售团队各个成员的职责,对应各职能的应对技能、经验、素质等方面制定规范的标准,再依据此标准设计笔试或面试问题,根据各环节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选择相符合的人才。所以,销售经理对于团队的人员结构切不可因人设事。 3. 问题解决能力是最重要因素 销售人员需具备的基本要求,如吃苦耐劳、保持平常心、善于沟通等在招聘选择时都会有严格的规定,但最能体现一个销售人员是否合格的最重要的一条标准,就是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现在很多企业的销售人员所起的作用,仅仅是问题的收集和反馈,而对于来自客户或市场的问题和需求,则缺乏适当解决的能力,也就是说,销售团队执行力的强与弱,其实是由销售人员解决问题能力的强与弱所决定的。 业绩要搭配人性 团队领导者管理的对象是人,而不是事。如果一位管理者每天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处理一大堆的事务工作的话,将会影响在处理很多政策或沟通问题时的判断。实际上,一位整天有看不完的文件、接不完电话的领导,不一定比那些一天大部分时间用在打高尔夫、泡功夫茶的领导管理效率更高。 企业对销售团队看重的是业绩结果,往往会让销售人员感觉自己处于一个只被关注业绩而没有人性化的团队中。这时,如果销售经理能加强与团队成员间的沟通,多组织一些团队活动,则会有利于加强内部的凝聚力和稳定性,让每个成员都能在团队中找到归属感。往往在这样的沟通中,你会倾听到很多来自他们对于市场的真实认识和了解。比如一个业务员突然对你说,最近其他部门好像经常加班,这时你不要认为他是在关注公司内部人员,很有可能是公司产品的某个环节在市场上出现了问题,导致效率降低,甚至导致客户抱怨。 把总目标分解成每个人可达成的小目标 企业的业绩绝大程度上依赖于销售团队,于是在年初制订计划时,企业往往就会给销售团队设定一个高于去年的目标。但是销售经理则不能这样做。如果你为成员制定的目标太高,反而会让他们觉得因为怎么做都完不成,还不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其实很多人工作的态度取决于其完成任务的难易程度,在有限的资源下通过努力才有希望完成任务,工作态度越好;相反则态度越差。所以,销售经理应该为你的团队设立可行的、明确的目标。 销售团队管理论文:销售团队管理心得 销售团队管理,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摸索,不同的销售模式决定了不同的管理方式,但核心问题就是销售能力和团队架构。对于销售人员能力经验强的团队,管理往往更重要的是放权,一切以结果为导向。但一支刚刚组建的年轻销售团队,即使领导者再强,也无法让同事在一夜之间提升,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因此就需要在过程和结果中双向把控。 销售团队组建 组建销售团队需要找到合适的人,合适的人除了有知识、社交、沟通表达等基础能力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态度,正所谓态度决定一切。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接下来的团队工作会事半功倍。找到了合适的人,下一步就要逐渐形成自己的团队文化。团队文化的核心就是管理者,大家都听说过带领一群羊的狮子和带领一群狮子的羊打架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在一个团队里,领头羊很重要,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就是这个意思。销售团队必须要沉淀出本团队的文化和特质。团队文化形成了,才能有和谐、相互信赖的团队关系。这一点相当重要,也是决定团队以后走向哪里的基石。 团队目标制定 在团队建设中,团队领导人要根据方向随时调整路线以确保方向的正确性。在一个团队,经理要及时发现销售团队管理工作中不断暴露出来的问题并加以纠正以确保目标的实现。同样,每个公司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目标任务。对销售业务这一块有销售目标、回款目标等。作为经理你的任务就是把公司的大目标大任务逐条分解到每个团队、每个人。在设计目标时要注意这几点: 1,任务分清、目标到人;2,切合实际、具体量化;3,引导为主,勇于挑战。(在这里要强调下,团队领导者的表现影响着团队成员的表现,领导者没有对目标坚定的执行力和挑战的欲望,成员则很难跳出来承担挑战)通过对目标的分解,让每个团队成员心中都有了一笔账。有了一个明确和可行的目标只是成功了一小步,领头羊下一步的工作是要对关键环节实施销售团队管理和控制。 管理过程把控 过程把控第一环,团队规范。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规则,所有人都可以按主观做事,工作就无法进行。团队中缺乏规范更会引起各种不同的问题,不仅会给团队成员造成困扰、混乱,也会引起相互之间的猜测、不信任,当然定制度很容易,但是执行彻底则很困难。领导者必须有能力建立合理、有利于团队的规范,并且促使团队成员认同规范,遵从规范。 过程把控第二环,监控指导。以前一个经理常常将这样一句话挂在嘴边:“我团队的人都很自觉,所以我不管过程,只要结果。”当然,对于一个负责大局的老总来说,他说这句话无可厚非,因为这代表充分授权。但是对于一线管理来说,如果也这样对你的同事、你的团队去说这句话,笔者认为就值得商榷了。因为作为领头羊的你必须让你团队中的每个成员时刻牢记自己的目标和任务。并对他们的工作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和指导,还要根据他们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实施鼓励和指导,加强优胜劣汰。只有把细节和过程实施到位的管理才可能促进团队的发展。 当然,监控不等于事无巨细,所有事情都亲力亲为,需要清晰的明确哪些是需要把控指导的,哪些才是有效的管理。在管控力度这块有个到位的拿捏,才能使得成员既不会出现抵触反感情绪,又能有责任地落实每一项工作。按时按量超出预期的完成,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过程把控第三环,团队执行力。打造“团队执行铁军”首先要以身作则。执行力打造需要团队文化的底蕴,当团队文化呈现出执行力后,需要大胆的改造团队。当遇到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必然会遇到阻力,需要大胆的优化改造,否则当问题严重到无法解决的时候,任何执行力都是空谈。 执行就是全心全意完成任务的过程,团队打造执行力步骤:认同(团队执行力成为部门的一个标准化)——引导(从小事去要求,从习惯去引导)——要求(小事不过日,大事不过周,重大事情四小时汇报制)——监督(执行力需要提升的要“约法三章”)。只有高效执行力的集体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团队。 总结和激励 总结是一种能力,需要在过程中不断地提升,要逐渐形成过滤的功能,在总结的过程中,提炼出适合自己的,落地执行的行动,并由此提升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 激励是销售管理的重要一环。管理者首先要调控自己的情绪,在同事面前持久的保持自信、热情的积极态度。要想激励同事,必须先激励自己。同样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都会有不同的需求。如果你能在恰当的时候满足你下属不同的需求,将能更大的调动他的积极性。 作为一名有进取心的同事,他们需要:合适的工资、良好的工作环境、良好的企业文化、有归属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以及成长发挥空间等需要。如果你能把这些与激励很好的结合,那一定可以最大限度的激励员工的潜能。哪怕你带的同事原来是头绵羊,都可以逐渐训练成为能征善战的猛狮。 一支优秀的团队需要倾注心血去灌溉,我们在管理的时候除了在销售、技巧、业绩等方面影响团队,更要注重内在的品质,管理者要逐渐沉淀出属于自己的核心领导力,才能把团队打造成一支有共同的愿望、目标、和谐、信赖的有战斗力的团队。 销售团队管理论文:绩效考核在销售团队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摘 要】企业销售人员在现代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要充分调动全体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必须对他们真实贡献大小进行绩效考核,而影响销售人员绩效考核的因素特别多,本文重点从处理好八个方面的关系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绩效考核 销售 人力资源管理 销售是企业的龙头,销售团队是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创造者和实现者。通过他们的努力,把企业的生产和市场联系起来,把产品与用户联系起来,实现了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支撑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做好销售人员绩效管理意义重大。通过绩效管理的实施,科学准确评价销售人员的真实贡献,据此确定薪酬分配和激励措施,从而解决“一部分人在干、一部分人在看、一部分人在捣蛋”的状况,将淘汰不适合的员工,吸引、激励优秀员工结合起来,实现公司与优秀员工的双赢。笔者认为,要做好绩效考核在销售团队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需处理好以下八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绩效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职能,在人员招聘、晋升、培训、奖励、任务分配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从管理学的角度看,绩效是组织为实现其目标而展现在不同层面上的有效输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绩效与薪酬是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对等承诺关系,绩效是员工对企业的承诺;从社会学角度看,绩效意味着每个社会成员按照社会分工所确定的角色,承担他的那一份职责。 绩效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区别在于,不能将绩效管理等同于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仅是对员工工作结果的考核,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绩效管理必须与企业战略目标相一致,是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通过员工与主管持续、动态的沟通,明确任务目标并为之努力,从而实现企业战略的过程,因此绩效考核管理职能就超出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其责任应上升和扩大到公司全体管理人员。 二是处理好绩效管理与相关制度的关系。绩效管理作为企业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企业的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合理,绩效管理制度本身再好也是“先天不足”,很难收到应有的效果。要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就必须建立在企业良好的相关制度基础上。 如薪酬分配制度,企业的销售人员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客观绩效水平而得到的奖励,而绩效工资是以销售人员过去的绩效评价为基础的,销售薪酬方案制度把销售人员的经济利益和市场结合在一起,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目标。从广义上讲,销售薪酬制度还可以把销售人员的薪酬和满足顾客需要或其他市场目标,如增加市场份额等结合在一起,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 再比如培训制度,企业只有在销售人员缺乏完成销售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等个人特征方面,而其他方面令人满意但销售绩效不良时,才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就绩效管理本身来说,也要进行适当的培训,才能做到评估主体对待评估内容的判定客观公正。 还有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员工末位淘汰制度等等。 三是处理好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的关系。定性与定量在绩效考核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但目前销售企业只注重量化考核,而忽略定性考核,有人认为营销人员的可评价指标比较清晰,容易数据化,因此都把量化作为唯一方式,而忽略整体绩效,就可能导致“各自为政”,对整体考核结果产生不利影响,绩效管理的指标体系也很难实现全部的量化。例如对销售人员虽然可以直接用销售额去衡量其业绩,但其对客户的服务态度,与客户的沟通效果,开发市场的能力,定性评价也很重要。对于一些依靠知识、经验及技能从事创造性工作的员工,如研发人员,定性评价比定量考核更加重要。在绩效考核中要发挥优秀经理人的作用,主动承担起管理责任,对员工的业绩作出定性的评价。对相对高级管理职位人员的考核应更注重结果,对相对下级的职位员工更应注重过程。 四是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影响销售人员绩效的因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绩效考核应主要考核主观因素影响的绩效。从客观来说,环境和机会对销售绩效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如企业战略、工作条件、企业文化、人际关系等都会直接作用于销售人员;外界因素如社会经济政治状况、市场竞争程度等会间接发挥作用。还有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机会,它具有偶然性、不可预知性,绩效应淡化客观因素,体现公平、公正,效率则主要体现在主观方面,将考核的灵活性纳入进来,柔性机制建立起来。 五是处理好关键指标和隐性指标的关系。衡量销售业绩的指标可能很多,但由于成本的关系,我们不可能对所有指标一一进行考核,而要摘取“关键”指标进行考核,如煤炭销售企业:是对价格、销量(产销率)、回款、回款质量(回现款率)、市场信息、质量纠纷处理及售后服务等进行考核,而对计划、会议、人员之间相互协作的隐性指标则只能通过常规管理,在管理过程加以解决。 六是处理好考核与评估之间的关系。考核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绩效考核是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的,目的是持续提升个人、部门和企业的绩效,需要全体员工为实现战略目标而自愿为之努力。因此,切不能一考了之,而应告知员工如何扬长避短、共同提高,要对考核结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评估分析,评估的结果既要向市场代表反馈,又要为企业领导人决策提供依据,也可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人事制度提供依据,因此必须建立评估机制,以增强绩效考核的效果。 评估的方法也很多,主要依据企业实际的关注情况而定,一般来说,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大体符合正态分布,即两头小,中间大,特别优秀的及特别差的员工占少数,大多数应该中等偏上。如果不是则要分析原因:企业的营销策略发生重大变化、销售形势突变、考核方案框架设计有缺陷、操作过程有失误,等等。 七是处理好当期和展期的关系。做任何事情都要循序渐进,绩效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尤其是在开始阶段,不要妄想绩效管理立刻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一讲“绩效”就什么“管理”都不要了,指望绩效管理包治百病、立竿见影,这种想法是很片面的。正确的做法应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突出企业发展战略,立足当期,抓住重点,构建简单易行的绩效管理构架,先易后难,逐渐铺开,与企业的展期目标衔接。在此过程中,使员工的个人目标和企业的展期发展目标相一致,增强员工的自主管理能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八是处理好数字指标和沟通交流的关系。销售队伍的绩效管理工作,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只注重指标而忽视沟通交流,但是信息沟通、信息反馈、情况说明等联络沟通工作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往往也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这是因为,一是,人本管理的需要。现代企业应注重人本管理,企业和员工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渠道,彼此了解,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个人发展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对企业的认同度、归属感,增强团队的亲和力,努力避免一切用数据说话。二是,绩效管理方案本身的需要。在方案框架建立之初,就要对方案制度的目的、计划性等进行细致的宣传讲解,力求得到员工的理解和配合;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互动调整,员工可以对目标和任务提出修改和调整建议。当然员工要在充分理解企业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在企业的指导和完善下,制定自己的个人目标计划;绩效管理的结果更应及时向员工进行反馈沟通,互动交流,帮助指导,取长补短,整体提高。三是,销售工作特点的需要。销售工作是面向客户的,是与企业外部人员打交道的,在此过程中,期望目标、绩效要素、考核方式都要随时调整变化,如员工的创造性及对企业的忠诚度等都应该通过客户的沟通反馈信息等加以确认。四是,任何绩效管理方案都不会是万能的。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期,不同的人员层次,销售年限等差异,要求我们在做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加强与被考核对象的沟通交流。 当然,绩效管理是个有计划、有系统、有准备、有指导、有沟通的循环过程。做好绩效管理在销售团队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要考虑的因素及要处理的关系非常多,也非常复杂,企业可依据各自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侧重或取舍。 销售团队管理论文:论管理销售团队的核心 摘要:韩愈曾言: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现如今,房地产销售公司以其丰富的销售管理经验以及专业的销售团队,吸引了众多房地产开发商的目光。但是当我们聚焦到某一个项目上,这个销售团队却是项目的核心,那么如何管理这支销售团队?如何能为开发商创造最大的价值成为我们所关心的问题。在本文中,笔者通过自身的销售工作以及观察分析,将以房地产销售为例对管理销售团队的核心进行探讨。 关键词:管理;销售团队;绩效 0 引言 在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今天,谁能把握住市场谁就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作为与消费市场对接的销售人员便成为了开发商了解市场的一扇窗户。同样地,销售人员作为开发商的代表,也在时时刻刻地向消费者传递出关于开发商的一切。由此看来,在房地产销售行业,一支优秀的销售团队必不可少,对销售团队的管理更是直接关系到开发商和商双方的利益。下面,笔者从四个方面来阐述管理销售团队的核心。 1 绩效管理 在易居营销公司里,把“成交高于一切”的理念传递给每一位销售人员。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企业的业绩也绝大多数依赖于销售人员。所以销售团队的业绩尤为重要。若管理者能恰到好处地对销售团队进行绩效管理,那么将实现销售团队和开发商的双赢。 绩效管理通常包括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即PDCA的循环方式。 在计划阶段,开发商往往会制定出某一阶段的目标,而后由管理者将目标分解。此时最好是让销售成员一起参与,增强销售成员的参与度,让销售成员自觉地承担一定的绩效任务,变被动为主动,更能提高销售成员的积极性。同时,还应明确绩效考核的标准,使每位成员做到心中有数,也方便后期进行的检查。 在实施阶段,管理者要多方面观察和记录各个销售成员的完成情况,就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集体探讨,并给予一些建议与指导,如此,不仅能够提高销售成员的满意度,而且也更利于绩效指标的完成。 在绩效检查阶段,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反馈到每位销售人员,通过奖惩分明的制度,给优秀者以激励,给不足者压力。但在销售岗位,很多时候也会出现,为了完成某一短期目标,销售成员采用一些手段以达成近期目标,虽然表面看,销售人员完成目标,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方式并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所以,管理者在检查阶段,尤其要注意把控这方面,而且还要实行严惩,以杜绝这种方式方法的蔓延。 最后,管理者根据评估结果,与销售成员逐一沟通,为有困难的销售人员提供解决方法,从有经验的销售人员那里提炼精华。通过总结的方式,将大家遇到的问题和新发现做个分享,也为管理者以后的工作展开提供参考。 2 薪酬管理 有效的薪酬制度不仅能降低销售团队的离职率,还能对销售人员起到激励的作用。目前市场上对于销售人员使用最多的薪酬制度是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奖金。但是在房地产销售行业,每个楼盘从进入到退出,也有其生命周期,在楼盘的进入期,销售人员所面对的环境及竞争程度与其成熟期肯定是不同的。所以这里笔者提倡薪酬制度应随市场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 一个处于成长期的楼盘,它完全取决于宣传手段、营销效果,此时便需要较高的提成来调动起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激发销售人员主动开发有效客户,同时,可以适当增加基本工资,以保证销售人员对该团队的信心和黏性。而一个成熟的楼盘已然拥有大量的粉丝,再加上口碑营销的蔓延,销售人员利用客户的资源就可以很轻松的完成业绩,此时不高的基本工资也能使销售人员有不错的收入,因此,在多变的楼市中,薪酬制度也要不断地适应市场,一味地采取一成不变的薪酬制度,显然是不科学的。 3 团队管理 现如今,几乎每家企业都在强调团队精神以及团队的重要性,而对房地产销售团队,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销售流程中的相互配合。 此处,拿销售流程中的逼定技巧为例。当某一置业顾问向客户推荐了房源,另一置业顾问上前询问客户所看的户型,并表示明天有客户要来定,而且只要这一套,用央求的态度让置业顾问不要推荐这套,使得客户对这套房子情有独钟。或者未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择机给接待中的置业顾问打电话,咨询定房等事宜,给客户造成一种产品非常热销的氛围......这里不难看出,逼定的技巧是一种推动力,但在谈判中,当客户犹豫不决或者瞻前顾后时,营造这样一种紧张感,是可以增加成交的概率的。但是如果缺少这种推动力,很可能就会造成客户的流失或者延长成交周期。这些都非常考验团队配合的默契度,而且大多数需要提前协商好。 此时管理者所要做的就是定期组织销售成员相互练习这些技巧,比如每天早会可以多加一项情景演练,锻炼团队成员的随机应变能力。也可以进行一些需要团队合作的游戏,以此来培养团队成员的配合度。 4 创建学习型组织 销售这一行业,进入的门槛很低。从新职员做到销售冠军并不少见,但是做到管理岗,却需要一番修炼。所以,若销售人员在团队工作中不仅能很好地完成业绩,还能获得额外的知识摄入以及能力的提升,为其以后的职业生涯筑路,那么这样的销售团队是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所以笔者在这里提倡建立学习型组织。不仅能提高整个销售团队的职业水准,而且能进一步增加团队成员的黏性。创建学习型组织,管理者需要扮演好两个角色。 1、 有共同愿景的合伙人:管理者要先建立整个团队的共同愿景,这个一定是所有成员都想努力实现的宏图。不仅有目标,还有正确的价值观,这样才能让团队朝着正确的方向实现愿景。 2、 有效的组织者:管理者要设计有效的政策和学习模式。为整个团队提供学习的氛围,及时推送新的市场信息,对共性问题开展头脑风暴等等。 5 结语 由于销售本身就是个特殊的行业,主要特点是流动性大,非常注重销售成员的业绩。所以从管理层面上看,首要的就是绩效方面的管理,其次通过有效的薪酬制度提高销售团队的积极性,降低流动性,再者,默契的团队配合和学习型组织的形成,将会极大提高团队成员的满意度。这四个方面环环相扣,成为管理销售团队的核心要素。 销售团队管理论文:如何有效管理企业销售团队 摘要:一个业绩好的企业,必然拥有一个优秀的销售团队。本文企业销售团队存在的常见问题入手,探讨管理销售队伍的路径,旨在为企业形成一个优秀的销售团队提供指导。 关键词:企业团队;问题;对策 销售团队的优秀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产品的销售,对企业的形象、经济效益、知名度、品牌等等都具有重要的影响,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因此一个企业如何管理自己的销售团队对企业的存亡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围绕这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探索出一条打造优秀销售团队的路径。 一、企业销售队伍存在的常见问题 1.销售人员经过一段时间后会出现懒散的现象 这样的现象出现在销售人员进入成熟期之后,一般来说,销售人员会经历这三个阶段:生存期、成长期、成熟期。成熟期对销售人员来说是一个最重要的阶段,经历了前两个时期的销售人员已经能称得上是一名合格的销售人员了,已经能够独当一面,能够为企业的销售业绩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但是在这个阶段销售人员会进入一个倦怠期,对工作失去了之前的热情,办事拖拖拉拉,业绩明显下降,这不仅给企业带来萎靡不振之风,造成对其他团员的不良影响,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销售业绩,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2.销售缺乏某些特定的技巧 这体现在客户仅仅想要了解产品的时候,销售人员出于急于想让客户买自己产品的心态,迫不及待地将自己产品的价格和全部资料告诉了客户,造成了客户的流失。其实销售人员在客户了解信息的时候,可以采用循序渐进的手法,在满足他了解信息需求的过程中,一步步把产品的优势渗透进去,把握客户的心理,抓住商机,将产品成功销售出去,不能急于求成,否则会使客户产生排斥的心理。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刚加入销售团队的人身上,在一些资格老的销售人员身上也时有发生,虽然这些老牌的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不错,但是他们因为缺乏一定的技巧,无形中造成了很大隐性损失。 3.部门销售人员在遇到棘手的问题时会选择逃避 体现在某些销售人员不能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遇到问题就退缩,这对销售人员和为企业来说是极其不利的。有这么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选择了销售,就意味着选择了拒绝”,销售是一份非常锻炼人的工作,销售人员要时刻做好被拒绝的心理准备,面对销售上的困难,保持一颗平常心,迎难而上,努力在销售过程中锻炼自己,做一名出色的销售人员,这对于自己以后的人生来说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二、管理销售团队的措施 1.对销售人员采取激励为主的管理方式 销售是以销售人员为主体的行为,因此企业要特别注重对员工的方式,企业除了让员工享受到该有的待遇外,还要为其发展创造提供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让员工以企业为家,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企业的建设与发展中去。这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企业要为员工的发展创造条件,给他们提供一个尽情施展个人才能的平台,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企业要为员工提供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同时企业的领导也要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和端正的工作态度,销售人员在无形中会受到感染,自信满满,工作热情也会迅速提高,销售成绩自然而然就会上升,反之,领导对员工不能完成销售业绩常常采取抱怨的态度,势必打击员工的积极性,负面情绪弥漫于整个销售团队。因此,好的环境和氛围带给销售人员的影响远远不是技巧能够比得上的。 2.以一定的职业道德束缚销售团队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都要围绕职业道德展开,它是全体员工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企业树立美好的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企业一笔无形的财富,也必定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第一,要培养销售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热爱销售工作必然也会遵守职业道德。首先要让销售人员了解销售这份工作的意义,让他们学会在销售过程中体会到工作的乐趣,从而让他们爱上自己的职业;还可以实施奖励制度,对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让员工发自内心地认同自己的职业,有利于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在面对企业中存在的有失道德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对待,严厉打击制止,对其不良行为彻底整改,培养出一个积极向上,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销售团队。第二,将良好职业道德落实到团队的每个人身上。一个出色的销售团队不容许任何一个不遵守道德规范的员工存在,因此我们要培养每一个成员的道德理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服务意识,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和企业的知名度。 3.增加团队对市场的了解以及对市场的掌控能力 产品销售的渠道主要是市场,因此提高销售业绩的一个途径就是加强对市场的了解,并且能够熟练地掌握市场动态。首先要全面的收集信息,包括市场信息、竞争对手的情况,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企业可以组织专门的信息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搜集市场(把握市场的动态情况并抓住其发趋势)以及竞争对手的信息(包括生产方式、产量、销售额、库存、产品价格、销售方案等),并加以整理分析,从中研究出最佳的产品销售方案。市场的变化是起伏不定的,但是不是毫无规律可循的,因此销售人员和信息人员要时刻提高自己对市场的敏感度和警觉度,能随时把握,根据其制定出最新的营销策略。一个好的营销方案的价格也应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灵活多变的,升降有序,还可以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促进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也保证了产品销售的畅通性。另外企业最核心的还是要留住大客户,这就需要在产品销售后对客户进行回访,根据客户的意见来调整产品策略,稳定大客户,保证企业的销售量和经济效益。 销售团队管理论文:销售团队管理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什么是团队?团队: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一个共同体,该共同体合理利用每一个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协同工作、解决问题,达到共同目标。 我们一起来分析团队诠释中的几组关键词: 人: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团队也难逃与此,摆在销售现场管理者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梳理。记得大学毕业后留校,主要负责系学生管理工作,在院校狠抓学风建设期间,系主任对我们说:“各位老师,好学生咱们不用抓,不仅不抓而且要标榜,带动其他人,中间的也不要操心,表现差的能帮扶的尽量帮扶,至于“捣蛋分子”一定要从到课率、生活问题及纪律问题方面逼其退学”。当时我心中愤愤不平,个人认为作为家长交费委托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学校就是培养人的地方,学校这样做事难免太不负责任。但院领导的一席发言说的语重心长:“同志们,咱们民办院校不同于公办院校,公办院校财大气粗生源旺,民办院校经不起折腾,学生的各项安全问题是学生管理的重中之重。学生在校期间的任何恶性事故都决定着次一年的招生效果。”其实回想平时这些“右派分子”正是些跳墙离校、夜不归宿、打击斗殴之流,清除“右派分子”净化了校园,排除招生过程中的阻碍。这是应该倡导的。这个道理极像经常说到的“木桶短板原理”。 现实工作中也巧合的遇到类似情况,我与一位经理交谈得知其团队中有两位员工能力弱,态度差且张扬无比,我疑惑不解,能力弱,态度差何故张扬,第二次到访该团队时发现少了两名员工,经理告知已离职,我欣然领会。虽然人是构成团队的主体,但领导往往像河沙中的淘金者,淘的是金子。这里我们自省职场为人之道。 合理利用/每个成员/知识与技能: 三组词汇,先说何谓合理,这个话题太宽泛,已从古讨论至今,请允许我剽窃公司领导观点,这是一个“术”与“道”的问题,“术”是技巧,使技术,来源于大脑或其他,“术”是不断变化的。“道”是经验,是沉淀,意识形态范畴,是原则。就如昨天我们还能使用巧舌如簧或心狠手辣地对客户实施诱导、强行逼定等手段,但随着客户成熟及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的提升,往往我们在有些时候就显得乏术得很,但是从一个个案例和行业发展中总结的一套原则、制度、战略后,我们抓住房产销售的根本问题: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似乎有些问题便迎刃而解。我们与甲方在沟通问题上出现较大分歧时,如果从甲方利益为出发点,那么分歧似乎更能有效解决,并促使合作关系更为紧密,长久。 关于每个成员: 不言而喻,也就是一方面精兵简政,简单说就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绝不让两个人干,让一个人拿两人的工资,能者多劳,多劳者多得,工作中发现越是这样团队效率越高。工作中有些付出较多的同事偶尔抱怨工作辛苦,但再辛苦也不离开创典,并且乐此不疲的工作着。这对人才是一种尊重,销售就是给想成长、想发展、想获利的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突然想起翟鸿燊的一句话:“企业最大的成本就是负担一群不会做营销的人”。另一解释是房地产运营是一个系统性强、协作性高的行业,并且今后的市场趋势已经明确,我们必然要在“人”方面强化,依托平台,是依托创典全程运营平台,今后市场的主流绝不是单纯的策划、推广、销售,这已经成为过去时,所以我们不用担心“左派员工”流失,所以我们在团队中要坚决鼓励上进感强的员工拓展知识面,提高自身职业素养,为客户服务,为销售服务。但企业的第一目的是要盈利,而不是为同行、为开发商培养专项人才。 关于知识与技能: 创典选择行业的伊始就决定了他以人为本的企业生存之道,培训机制是我们团队中一直应该坚持提倡的必要管理成本,他的效益虽不会立竿见影,但是一个长期的逐渐释放的能量,并且这是我们做专的基础。今后的市场正如以上所述,运营就像“瑞士军刀”,先以功能性强、品牌性好占领市场和赢得合作机遇,用锋利先豁开一个口子,随后展开各类工具开展各项工作,销售是后备军,不是急先锋,就如打仗,当骑兵杀出一条血路后轮到步兵展开白刃战时我们万万不可刀钝。我们一线人员及部门所取得的任何成绩都应当与幕后英雄一同分享。 以上所述的三点一方面来源于管理者的认知,另一方面取决于企业的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中有意识的将人或事向“正”的方向去推进,往团队需要的方向去引导,尤其销售团队激励制度可将人分出三层梯队,其中排行榜、荣辱观由此也可见一斑。还有培训制度,会议制度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点滴积累从业经验及专业技能。 协同工作、解决问题: 该话题分两方面来展开。其一:部门与部门的协同。其二:团队之间人与人的协同。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要激发出每个人的欲望,潜力,这不仅仅是制度能完成的,这取决于管理者的观察力,管理与谈客户似乎如出一辙,望、闻、问、切。观察、聆听、交流、切入。在这点上公司领导在《管理的善恶》中已经诠释得非常清楚。另一方面要具体团队具体分析,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有着同样的幸福,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销售团队也有此特点,强势团队有着共同的特征,弱势团队各有各的弱项。在此声明一点,这里所说的弱势并非贬义,这里存在人员编制及项目特征等情况。销售管理要解决的最直接问题就是销售能力和培训能力,销售能力较强的人集中的团队中,领导或许在队员相互协作性方面不太斤斤计较;如作为一只刚刚组建的年轻的销售团队,即使领导者的专业技能再强、经验再多,也无法使其成员一夜间变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团队想有创造力,有执行力,有成绩,那就要靠协作。全员营销一方面来源于坚持不懈的培训制度,另一方面靠制度来补。试想在基础制度之外订立团队的附加制度,促使成员合作,再加以奖惩制度,监督制度,结果测评制度等,否则全员营销则是空谈。附加制度就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依项目而言,依情况而定,但这种制度具有可变性,就像中医大夫开药方一样,一个多种疑难杂症缠身的人不可能一剂汤药下肚药到病除,先靠一种方子解决调理问题,再调整药方根治另一个病症直至痊愈。其实在这点上也有成功案例,例如服装零售业的“以纯”服饰,企业设定部门及团队目标任务,如完成,各个名利双收,若未完成,不仅领导下岗员工也要离职,这样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领导跑得快,员工不配合不服从问题,但这个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并非像谈论的这么单纯,这里只是摆明一个理而已。实际中将会面对各类复杂的情况。制度不是万能的,没有制度是万万不能的。以上所述,最好能够在管理成本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 共同目标: 一、企业目标。二、团队目标。三、个人目标。 企业目标不容侵犯这点毫无疑问。企业目标实现靠各部门、靠团队,团队目标同样不允许任何人损害。员工目标主要来源于对欲望的追求和满足,在此我们发现目标管理似乎是自上而下的,但执行确是自下而上的,记得80年代的人们往往听到这样的口号:我们要从企业利益出发,想企业之所想等等。但这似乎很难,员工们意识再高也很难达到企业的战略高度,而我们现在则常见于企业鼓励一部分员工通过正常、正规的方法和渠道先富起来,通过一部分人的带动作用达到共同富裕。员工富裕是团队目标完成的表现,最终环环相扣,企业得以发展。
医学护理教育探析:医学教育信息化在社区护理教育中的应用探讨 摘 要:当前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社区护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社区护理教育的地位也随之提升。通过医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整合医疗资源,搭建一个高水平、高质量的医学教育培训平台,使医学信息化教育能更广泛的应用于我国的社区护理教育中。方法:建议通过建立移动学习平台、发展远程社区护理教育、将高仿真模拟人模拟教学应用在社区护理教学中及在社区护理教学中多应用网络技术,将医疗信息和医疗资源整合为一体,为高质量的社区护理继续教育培训打下坚实的基础。结果:医学教育信息化应用于社区护理教学中,大大提高了教育质量,扩大了培训能力,可接受更多的社区护理人员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班。同时医学教育信息化在教学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特别是为改善工作在边远地区的广大社区护士的学习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教育;护理;信息化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势在必行。社区护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21世纪护理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指出要发展社区护理,拓展护理服务[1]。由于社区卫生服务的模式得到不断推广,社区护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地位也随之提升。对于社区护理服务来讲,其涉及范围广、知识多、独立性强。而且它的服务与临床服务不同,要求护理人员在人文、保健以及护理等方面的知识有扎实的基础。社区护理要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通过学校的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继续教育等途径尤其是继续教育来大力发展社区护理教育,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2]。而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网络化的时代,数字化的时代。医学教育的信息化是现代医学教育观的必然要求。因此,本研究拟探索医学教育信息化在社区护理教育中的应用。 1 背景 在国外,对护理教育的定位层次较高,学历水平一般都在本科、硕士。但是就国内社区护理来讲,社区护士大部分为临床转岗的一些护士,虽然要求具备护士相关的执业证书,但是却不要求具备上岗证书[3]。但是卫生厅以及卫生部都要求社区的护士都要经过岗位培训,才能符合社区护士的条件。调查可知,我国约有半数的护士没有进行上岗培训。对于社区护理来讲,其综合性较强,包括康复护理、医疗护理等多方面的服务,这也对社区护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因此,社区护士一定要经过正规的培训之后才能正式上岗。但是现在中国的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匀,城乡教育资源的差距与不足也比较明显,因此很需要信息化教学,使更多的学习者能够减少负担,就近入学,获得更多的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机会,促进知识和理论的更新,提高社区护理工作质量。 2 医学教育信息化在社区护理中的具体应用 2.1 移动学习平台在社区护理教学中的应用 所谓“移动学习”是指基于网络和移动设备的学习[5],AleksanderDye等对移动学习作了一个较具体的定义:移动学习是一种在移动计算设备帮助下的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的学习,移动学习所使用的移动计算设备必须能够有效的呈现学习内容并且提供教师与学习者之间的双向交流。移动学习的出现使人们摆脱了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够更加自由地安排自己的学习。它被认为是一种未来的学习模式,或者说是未来不可缺少的一种学习模式。所谓“移动学习”是指基于网络和移动设备的学习,AleksanderDye等对移动学习作了一个较具体的定义:移动学习是一种在移动计算设备帮助下的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的学习,移动学习所使用的移动计算设备必须能够有效的呈现学习内容并且提供教师与学习者之间的双向交流。移动学习的出现使人们摆脱了时间、空间的限制,能够更加自由地安排自己的学习。它被认为是一种未来的学习模式,或者说是未来不可缺少的一种学习模式。通过构建移动学习平台、移动学习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移动学习终端的选择、移动学习平台可以发挥其在继续教育中的应用。我国幅员辽阔,大量基层社区护士远离中心城市,甚至身处边远地区,对他们的培训是一个难题。医学院校近几年的毕业生已经深入基层,由于信息、资源和人才方面的制约,社区护士的知识和岗位技能长期得不到更新和提高,不仅阻碍了其本人业务能力的发展,也无法适应快速变化和发展的社会。从经济的角度看,通过信息化教学的教育模式也可以省去将在职人员集中到某地学习所花费的大量时间和经费。作为卫生职业院校教育工作者,应该紧跟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移动学习在医学教育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为推动医学教育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2.2 发展远程社区护理教育 随着疾病谱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应用,护理人员越来越需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6]。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满足护理工作者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的要求,特别是为改善工作在边远地区的广大社区护士的学习环境,减少因地理距离等原因造成的不便,提供社区护理人员更多的学习和参加会议机会,可以考虑建立服务于护理教育的远程教育网络。建立远程教育网络中心可以提供给广大社区护理工作者一个不需与老师面对面授课的双向的、互动的学习途径,更多的人同时上课,透过声音视讯的传输,增加更多的与大家共同讨论及接触的机会,使知识的获得和学习更加方便容易,有效率。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学习环境可以因远程教学系统的设置而获得改善,弥补城乡教育资源的差距与不足,从而使更多的学习者能够减少负担,就近入学,获得更多的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机会,促进知识和理论的更新,提高临床护理工作质量。但是要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远程护理教学网络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网络、加强师资培训、以及充分做好学生的准备。目前,远程护理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它的开展依然任重而道远,除了行政的、技术的支持外,广大护理人员对于教育网络的熟悉和适应也是不容忽视的,学员们对于这种新的教育、教学方式的认同,以及积极参与的程度也是远程护理教育网络能否充分发挥其互动功能和作用的关键。随着网络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和各界人士对网络的不断认识和熟悉,远程护理教育网络将在社区护理人员的学历、继续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3 高仿真模拟人模拟教学在社区护理教学中的应用 高仿真模拟人模拟教学是通过计算机控制,使模拟人表现出相应的症状和体征,结合配置的模拟临床环境,使学生以护士的角色对患者进行各项护理,从而得到综合技能发展的一种教学方法。模拟教学以其可重复练习而不会对“患者”造成危害、变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解决临床实践资源短缺等优势而受到国内外医学教育界的充分认可。高仿真模拟人作为一种教学工具,主要模拟社区护理工作案例中的真实患者,学生在模拟仿真的临床环境中,以护士的角色对患者进行各项护理。我国目前尚处于探索性地将其应用到急危重症护理、外科护理、内科护理等课程中,而国外已针对模拟教学中的各个要素进行研究,以使教学效果最大化。目前国内将高仿真模拟人模拟教学用在社区护理教学中的案例尚不多见,还需进一步加强模拟教学相关学术活动,需要进一步开发切实可行的案例,制订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和教学方案来指导模拟设计、执行和评价,以有效指导模拟教学的开展,使更多学生受益。 2.4 网络技术在社区护理教学中的应用 医学PACS(影像存档和传输系统PictureArchivingandCommunicationSystem,以下简称PACS)。PACS系统包含了放射科、超声等所有影像科室,由于图像数据非常大,对图像进行三维重建时和在网络上传输时对服务器性能要求特别高[7]。继续医学教育中,我们在教学点采用中央控制台的远程网与医院PACS系统连接,PACS系统涵盖放射科各类检查,实现了电子化报告、电子阅片以及影像资料的存储,系统上线后,采用电子化阅片,病人影像资料投影到幕布进行讲课或病例讨论,为教学科研提供了便利,使社区护士有了更好的讨论和教学平台。 综上所述,本文对医学教育信息化在社区护理教育中的应用进行具体探究,为了达到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指出要发展社区护理,拓展护理服务的目标,还需要更多、更高素质的社区护士,这是摆在每个护理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8]。本文通过探讨、具体分析国内社区护理可行的信息化教育的方法,并与国外进行比较,可见我国在社区护理教育方面不管是在设备、技术、资金还是制度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为了提高社区护理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护理,必须加快社区护理信息化教育的步伐。 作者简介:陈冯梅(1981-),硕士,讲师,专业公共卫生方向,2014年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医学护理教育探析:医学护理教育改革浅析 摘要:教育观念的更新是医学护理教育改革的思想基础和先导,医学护理教育通过改革为优秀医护人才的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国际医学护理教育交流与合作,按照国际现代医学护理教育理念,以培养方案为核心建立起与国际医学教育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护理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使我国医学护理教育逐步融入国际大环境,在国际竞争中改革和发展。 关键字:医学护理 改革 人文精神 1.我国高等医学护理教育发展概况 1988年至今,随着国家整体教育体制改革以及国内形势变化,医学教育培养体制也在发生着深刻的转变。我国的高等医学护理教育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现在不仅有护理专科、本科教育,而且已有硕士,博士招生培养教育了。 1.1.医学护理教育培养机制存在不合理 我国现行医学护理教育培养机制存在多个层次,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之分。一方面,各层次教育所拥有的生源质量、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差距巨大,导致每年有相当数量缺乏足够训练的护理医师进入,医疗活动出现更多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医学归根到底是一门经验学问,接受了更长时间基础知识系统训练的护理医生进入工作初期,工作能力反而有所欠缺,于是滋生了“高学历、低能力”的怪现象。总体来讲,不利于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医学护理教育改革的方向逐渐将培养重点转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重点。 1.2基础教育与临床实践脱节 传统的医学教育中,本科层次是医学基础教育的主体,研究生阶段则主要侧重于培养科学研究能力。然而,作为医学护理教育主体的本科教育,基本上又被人为划分为4+1模式,即4年基础课程学习和1年临床生产实习,部分学校在生产实习之前,有数周时间不等的集中见习期。这种看似计划性和可执行性良好的教育程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逐渐显现出一个难以克服的弊端:学生在基础课学习期间,对于临床相关的生理、病理、解剖等知识,理解过于抽象,无法获得客观体验;而到了后期实习阶段,先期学过的基础知识早已淡忘于记忆曲线的远端;再者,对疾病的全面认识和治疗,要求完整的知识体系,这种割裂式的医学知识讲授过程无助于培养医学护理毕业生系统性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国内一项针对在校医学生的调查显示,有76.75%的被访者认为临床实践显著影响就业能力,高居所有就业能力影响因素的首位。 2.先进国家高等医学护理教育制度的参考与启示 5年以上的医学教育护理学制的好处在于,学生可以学到更多更扎实的理论。毕竟对于医学而言,属于高精尖科技领域,而且其所包含的学术内容众多,没有一定的实践积累,学生很难学到更多更实用的医学知识,这对于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不利,对于国家整体医疗事业的发展而言也没有好处。纵观当今诸如美国、德国、英国等这些经济发达国家,它们对于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教育极为重视,所以,他们的高等教育对于医疗护理人才的培养历史至为悠久,也正因此,这些国家的医疗水平才与其政治、经济保持了某种程度上的相适应。事实上,有些国家对于医护人员的准入门槛相当的高,比如法国,没有博士学历,根本不可能从事医生这个行业,而且,法国根本就不设医学学士或者医学硕士这些学位,目的很明确,想当医生行业必需是博士。 3.我国医学护理教育改革现状分析及重要启示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医学护理教育遵循“坚持方向、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改善条件、优化管理”的方针,认真借鉴世界医学教育的先进经验,不断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在“调整课程结构,积极探索综合化课程”、“更新教学内容,增强课程的前沿性”、“加强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改进实验课教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学的主导性”和“改革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现代化”等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使我国高等医学护理教育面临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3.1.课程体系改革 一类是在以护理学科为中心的基础上建立核心课程体系,即根据各学科的重要性将传统的学科课程分为核心课程、指定选修课程和自由选修课程,并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不断增设新兴、交叉和边缘学科课程。目前,大多数有着悠久办学历史的学校沿用的仍然是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因而这种课程改革的基本做法容易推行。 3.2教学内容改革 医学护理教育教学内容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社会医学和预防医学教育方面。医学及相关科学、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飞速发展需要医学知识的新陈代谢,而人才培养模式和卫生服务模式的根本性变化以及预防、医疗、保健的结合和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的统一趋势对医学护理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针对这些问题,医学院校几乎都增设了人文社会科学教学,陆续将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医学史、行为科学、文学、卫生经济学和法学等课程纳入护理人才培养方案,成为教学内容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3教学方法改革 在教学活动中,十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主张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我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标准化病人模拟教学、临床实习学生互评等教学方法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学校大量应用人体模型和标准化病人进行临床技能培训和考核,体现了对病人的尊重、同情和理解。此外,随着教育信息和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医学护理教育方法日显超时空化,网络教学、远程教学等的广泛应用正在不断改变着教师传授知识的方式。 4、人文精神在医学护理教育中的实践 患者直接接触的就是护理医生这个群体,但医学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正是为了成功走上医生岗位而做的准备,因此,参考患者的合理建议对医学护理教育改革仍然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前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一方面,部分护理医生缺少对患者主体权利的充分尊重,缺少对医患关系改善与医疗纠纷预防的主动意识和行为,给医患矛盾埋下隐患;但另一方面却与患者对医生或者医疗行为的误解密切相关。着力于消除医患双方的误解乃至对立,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在医护生本科教育阶段的医学教育改革有必要充分考虑到患者的客观需求。培养医学生热爱生命、尊重人性、理解病人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医疗实践,而医疗实践也能够提高医学生对病人权益的认知。 总之,为了培养能满足医疗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我们的医学教育改革应考虑多方的需求。现代医学护理模式已经从过去的生物医学模式逐渐转向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因而这就要求未来的医生能够转变服务观念,由为治病而服务,准话成为为患者 服务。医学护理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向患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尽力消除医患隔阂。同时,在医疗实践中不仅关注手术成败,更要尊重患者,关注患者生存质量、生活理念。职业不应该仅仅沦为一个人的谋生手段,而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桥梁,所以,医学生应该培养高度的职业归属感和认同感,视患者为亲,用心完成自我人格的升华。 医学护理教育探析:基于医学模拟教育结合标准化患者在妇产科护理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随着现代医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妇产科临床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医疗卫生环境出现的变化让实践教学工作面临较大的挑战,医学模式教育配合标准化患者结合的教育模式在妇产科临床教学中的运用能够更好地解决医学院学生临床护理实践存在的问题,对于学生临床护理技能的提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对妇产科教学、医学模拟、医学模拟教育结合标准化患者的临床运用进行探讨,从而为妇产科临床护理教学指明方向。 关键词:医学模拟教育;标准化患者;妇产科教学 妇产科护理学是集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于一体的临床专业主干课程,具有显著的操作性和专业性,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能够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强化操作技能锻炼,特别是产科医护工作将会对母婴安全造成直接影响,任何不慎操作都可能导致意外。所以,在妇产科护理教学过程中要能够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提升实践教学力度,通过医学模拟教育结合标准化患者的教学方法来为学生相关学习活动提供相应的教学情景和教学工具。 一、妇产科护理教学的特殊性 妇产科护理包括女性特有病理、生理、生育调控等,和其他各种器官系统相比较,女性生殖系统也是相对敏感的一个系统,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患者在就诊以及住院过程中常常存在各种愧疚心理,这就很难让她们接受护理学生的实践。而且,医学院学生因为刚参与临床护理实践,面对患者时可能存在胆怯、害羞等不良心理,失去各种实践机会,或者受到这种紧张情绪的不良影响,很多学生不知所措,导致学习效果受到影响。 二、医学模拟教育 医学模拟教育属于通过使用模拟技术对仿真患者、临床情境进行创设替代真实患者开展的各临床学教学实践。医学模拟技术利用计算机设备所创设的模拟临床场境和患者为学生提供的各种实践资源已经在当前临床实践教学中凸显出相应的优势,特别在妇产科临床护理实践教学中产生的优势更加明显。 首先,直观性明显,女性生殖系统位置较深,妇产科很多临床实践、操作都需要在盆腔内进行,包括人工流产、分娩、宫内节育器取放等,这些实践操作都无法直接观看,而传统的教学方法虽然通过复杂的示教、讲解也难以让学生体会各种抽象操作。医学模拟技术把临床解剖和计算机图形、图像巧妙结合在一起,创设出全方位、数字化的三维模型。教师可以在这种简单的操作中更加具体、直观地对抽象的动态过程进行展示,把各种看不到的操作变得形象具体,使学生更好理解和记忆。 其次,人文关怀明显,妇产科护理教学中的盆腔检查等操作都涉及患者的隐私。常规性的实践教学虽然有很多患者愿意积极配合教学,但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也会出现一些负面情绪。通过医学模拟教学,保证患者隐私在不受到侵犯的前提下完成各种临床护理实践操作,这也符合人文关怀和伦理标准的要求。 三、医学模拟教育结合标准化患者运用优势 首先随着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逐渐普及,职业教育也开始面临着学生生源素质逐渐下降的问题,中职学生缺乏学习热情、喜欢表现、抽象理解能力较差、对于临床工作充满好奇。而传统的教学大都以学生被动学习为主,他们容易产生各种依赖心理,也容易产生厌倦或者疲劳,听课效率较为低下,从而导致其学习积极性受到影响。医学模拟教育结合标准化患者充分利用中职学生的优势所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引导学生参与实践护理教学过程来满足他们的表现欲,保证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而且,模拟教育还能够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他们在学习活动中能够学会动手、动口以及动情。 其次,医学模拟教育结合标准化患者在妇产科护理教学中的运用能够实现理论实践一体化的功效。传统观的妇产科护理教学依然选择的是基础、临床以及实习的教学方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很少能够接触到临床实践的机会,这就导致理论和实践教学之间出现脱节,学生缺乏动手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缺乏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该种教学方法通过模拟患者、围绕案例让学生在课堂实践过程中完成体格检查、病史采集等,提出了系统的护理诊断,并保证护理措施得到顺利实施。这种教学模式克服了传统护理教学的缺陷,并把理论知识转变为一种实践能力,从而提升了学生的沟通和交流能力,尤其是创新和实践能力,保证学生的思维方式得到优化,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 医学模拟教育和标准化患者两种模式有着相同的出发点,也就是在临床护理教学之外建立对临床护理实践活动进行模拟的环境,并将二者紧密结合在一起,在课堂上面建立起更加立体生动的临床实践教学环境。妇产科临床护理教学很容易涉及患者的隐私,因此,选择正确积极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任何高级的模拟系统都无法替代真正的临床实践,模拟患者和真实患者查体上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教师要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手段才能够提升教学效果,为未来医学事业提供更多高素质的人才。 医学护理教育探析:中职护理教育预防医学教学论文 1教学对象和教改方法 1.1预防医学课程开设情况 我校将预防医学课程列为中专护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共42学时,其中理论课30学时,实验课12学时,所使用的教材为沈志谦主编的《预防医学》(第三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理论课的章节主要包括:绪论、环境卫生与健康、饮食与健康、食物中毒预防与控制、社会环境与健康、生产环境与健康、医学统计学介绍、疾病的发生要素、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营养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等;实验内容有:正常成人的食谱编制、食物中毒的案例讨论、儿童铅中毒的案例讨论和计数资料的统计描述等。 1.2研究对象 以我校护理中专二年级学生为研究对象,共两个合班,每个合班含4个小班,一合班人数为128人,二合班人数为103人。 1.3教学改革方法 依据近年的教学经验和中专学生的考试成绩,结合中专学生的自身特点和学习规律进行预防医学课程教学改革,以一合班为教改组,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教学方法改革和探索;二合班为对照组,采用以教师为主导的传统教学方法。 1.3.1采用案例教学和启发式教学法 根据章节内容,采用案例式教学方法和启发式教学方法进行讲解。 1.3.2采用多媒体教学法 授课过程中运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在课件中穿插大量图片和视频。 1.3.3在讲课中加强教学互动和课堂提问 讲课中列举一些生活中的例子,采用提问以及互动式的教学方法,一方面,了解学生对于公共卫生领域相关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学生容易理解错误的知识点进行深入讲解。遇到重要的知识点进行课堂提问,以加强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和理解。 1.3.4改革实验课教学内容 在预防医学实验课程教学中采用小班教学,大约30人一个班,请长期从事预防医学教学的教师进行实验课小班教学辅导,同时改革实验教学内容。 1.4课程考核方法 预防医学课程考核包含两个方面:理论课考核:在教学结束后两周进行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复习时不划重点,加大理论考试监考力度,杜绝考试作弊;实验课考核:以平时实验课的学生作业为主,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验报告按照评分规则进行评分,共4次实验课,以每次实验10分计,总分40分。最后的总成绩=(理论课成绩×70%)+(实验课成绩×75%)。 1.5资料的统计分析 所有资料使用Excel录入,以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对照组和教改组比较指标均采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进行分析。 2结果 2.1中专护理学生预防医学实验课成绩 食谱编制和儿童铅中毒案例讨论两次实验课成绩,教改组学生平均得分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学生(P<0.01);食物中毒案例讨论和计量资料描述两次实验课成绩,两组学生的平均得分无显著性差异(P>0.05)。实验课总分教改组学生明显高于对照组(P 0.01)。 2.2中专护理学生预防医学理论考试成绩 在预防医学理论考试中,名词解释和问答题教改组学生得分明显高于对照组(P 0.01或P 0.05);填空题、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组学生得分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理论考试总分教改组学生高于对照组(P 0.05)。 2.3中专护理学生预防医学成绩总评 通过本次针对我校护理中专学生的预防医学教学方面的改革探索,结合期末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验课成绩进行综合考评,教改组学生总成绩高于对照组(P 0.05),不及格率教改组低于对照组(P<0.05)。 3讨论 在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中,对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中提出要改革教学模式,积极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中等职业护理教学中,我们要根据学生的特点结合预防医学的学科要求,积极采取一系列教学改革方法,以提高本门课程的教学实效。在本次中专护理学生的预防医学实验课教学中,食谱编制实验课内容较难,在本次实验中,学生需要学习查阅食物营养成分表,同时还要学会计算三餐能量以及优质蛋白占蛋白摄入的百分比等,且本实验设置内容较多,计算繁琐,注重培养学生对营养知识的运用能力,因此本次实验的得分在4次实验中较低;食物中毒和儿童铅中毒实验是以案例讨论为主,只要理论课相关知识掌握较好,再结合实验课教师的辅导就容易操作,两次实验课内容均较简单;在计量资料统计描述实验中,由于需要计算频数分布以及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等,学生在计算时认真细致,相互核对计算结果,因此本次实验课的出错率较低,在4次实验课中得分最高。从实验课教学中体现出一些预防医学知识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运用,有助于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但是,不排除有些学生不认真对待实验报告、相互抄袭的现象。因此,应该加强预防医学实验课的教学改革和管理,一方面,对以往以医学统计学为主的实验课进行改革,增加一些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实际运用,提高中专学生对预防医学的学习兴趣,同时加强其对理论课相关内容的理解与掌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中专学生实验报告的监督和管理,尽量避免学生相互抄袭,同时带教教师应该坚守岗位,积极为学生辅导,使更多的学生能够真正在预防医学实验课中学到有用的技能和知识。在理论课考试中,教改组学生名词解释得分、问答题得分以及总分均较对照组高(P 0.05或P 0.01),说明此次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效果,但是,从选择题和判断题这些客观题来看,此次教学改革的成效还不明显,例如,判断题的得分甚至出现了对照组较教改组高的现象。通过查阅试卷我们发现,一些中专护理学生由于没有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在进行客观题考试时,胡乱答题,存在侥幸心理。同样属于客观题的填空题,教改组学生得分与对照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 0.05),可能因为有些学生答题不认真以及有些学生对题干的把握不准确,以致有些填空题的回答完全偏离题干。从总评成绩来看,教改组学生的总成绩和及格率均较对照组高(P 0.05),说明本次改革是有一定成效的。中专学生处在相当于高中教育的阶段,此年龄段的学生有以下共同特点:(1)可塑性强;(2)自我控制能力差,易受到诱惑;(3)有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但又乐意成群结队[3]。因此,在教学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他们的这些特点,进行符合他们心理特点的教学方法改革,以此来提高教学质量。 现就本次预防医学教学改革进行以下思考。 (1)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样的教学模式。①案例式教学:在讲课过程中对于一些难以理解或者枯燥的知识点采用案例式教学,将生活中学生常遇到的一些事情作为例子,或者请一些学生发表意见与大家讨论,也可以将PBL教学法融入部分章节的教学中[4-5]。例如,在讲到涉及补钙的知识时,请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亦可以提出一些补钙的误区请学生讨论,最后给学生正确的答案,这样可以提高学生听课的积极性。当然,也要结合教学中的实际,对难以采用案例讲解的知识也可采用传统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6]。②创设情境的启发式教学:要实施启发式教学,关键在于创设教学情境,教师需要非常熟悉教材,还要充分了解教学对象的特点和认知结构,这样才可以创设情境[7]。例如在讲基础营养学中脂类的生理作用时,可以举生活中脂类饮食的例子来启发学生学习该内容。 (2)教学中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将大量的图片和视频结合起来进行教学,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预防医学相关内容的兴趣,又可以使学生从多方面了解预防医学教学内容中所涉及的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在讲授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时,可以给学生播放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的视频,让他们感受矽肺给广大劳动者带来的痛苦;讲到减肥时,给学生播放由学生自己制作的“健康教育创意大赛”中的获奖作品“健康减肥”,这样可以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听课积极性,还可以提高教学效果。 (3)教师爱岗敬业,严格要求学生。一些中专学生由于自控力差,上课讲话、看小说、听歌、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很多教师在上课时对上述现象视而不见,对学生的行为听之任之,助长了学生不认真听课的风气,也使其干扰了其他学生,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建议教师应该以身作则,不能对学生有偏见,应将自己的热情投入到教学中,同时给学生强调医学知识的重要性、严谨性,以图文并茂的课件、生动的案例、互动式教学、幽默风趣的语言甚至是肢体表演来感染每一位学生。在中等职业护理预防医学教学中,教师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和学习特点,采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多管齐下,以全面提高预防医学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 作者:刘振中周政华高晓凤工作单位:川北医学院 医学护理教育探析:妇产科护理教学中融入医学人文教育 摘要:妇产科患者因学科专业,患病部位的特殊性,比起其他患者有着对人文关怀更强烈的需求,而医护人员由于工作任务繁重人文关怀意识相对淡薄,医学人文教育流于形式,这也成了医患矛盾的催化剂。为了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人文关怀服务,我校将人文教育融入妇产科护理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真正将人文教育落到实处。 关键词:妇产科护理;人文教育 当代的医学模式已经从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这就要求医疗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除了为患者提供必需的诊疗技术服务外,还要为患者提供精神的、文化的、情感的服务,以满足患者的健康需求。而妇产科患者由于学科专业、患病部位的特殊性,在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往往有着更强烈的人文关怀需求,所以将人文教育融入妇产科护理的日常教学中,使学生不仅能学到专业技能,还能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为以后步入临床岗位做好准备,更深远的说,还能为妇产科这个高危科室减少医疗纠纷,提升医院妇产科的服务质量。 1加强妇产科护理人文教育的必要性 妇产科护理内容主要包括正常及异常的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妇女的护理和常见妇科炎症、肿瘤及其他疾病的护理。妇产科患者由于疾病的特殊性往往有一些特殊的心理活动,如害羞、焦虑、自卑、内疚等,这些心理使得妇产科患者比其他患者更渴望与医务人员沟通,谈出她们对疾病的担忧与疑惑,得到医务人员的专业建议及安慰。而对孕产妇或患者的护理,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还关系到整个家庭的幸福,甚至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人口质量。患者的对人文关怀的迫切渴求及社会对医护人员的责任要求使妇产科护理人员必须加强护理职业道德的修养,加强人文关怀意识的培养,提高护理质量。再者,由于公众对医疗服务要求日趋提高,患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而中国的医疗体制尚不健全,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等诸多因素,使得医患矛盾持续升温,在妇产科这样的高危科室更是屡见不鲜,甚至已导致妇产科医护人员的大量流失,而数量缺口使得医护人员的工作更加繁重更易忽视服务质量,这就使得医患关系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而医学人文教育正是打破这一怪圈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和谐的医患关系的重建。 2在妇产科护理教学中渗透并加强人文关怀意识的培养 2.1编写妇产科护理人文配套教材 在课程内容创新上“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与医院护理人员共同研讨,深度挖掘教学内容的人文关怀元素,广泛搜集人文关怀素材,如行业发展史、行业标准、人文关怀案例、名人名言等,将之整合入现有教材,形成妇产科人文护理特色教材,使学生在学到专业知识的同时,得到人文知识的熏陶及人文素养的升华。 2.2在理论授课中增加沟通技巧相关内容 在临床工作中能否获得患者及其亲属的信任,能否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都与尊重患者及沟通技巧密不可分。因此,在教学中,注重引导学生尊重患者,采取倾听、关切用语等交流方法和技巧,营造出和谐的沟通气氛,对患者疑虑给予耐心解答,避免使用医学术语,同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以女性服用紧急避孕药后妊娠这一临床常见事件为例,患者往往陷入胎儿去留的两难选择,做人工流产怕对身体造成伤害,留下胎儿又怕宝宝受药物影响发育异常,如果这时医务人员只是告诉产妇做了人流不能保证还能怀上,胎儿留下不能保证没有异常而让产妇自己选择,产妇无论怎样选择都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如果留下胎儿甚至整个孕期都将在这种压力下度过,而如果医护人员将人工流产有什么危害,我们将通过哪些手段避免这些危害,如果留下胎儿,异常的概率有多大,我们将在孕期进行哪些监测来排除胎儿的异常,让产妇结合自身因素进行考虑,从患者获益最大的角度帮助患者进行选择,就能让患者打消疑虑,做出理智的选择。可见医患沟通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中的重要性。 2.3实训教学中加大人文关怀能力的培养力度 妇产科实训课是培养学生人文关怀能力的好时机,教师在示教时将稳重的举止、平易近人的语言、关爱的态度融入娴熟的护理操作中表现出对患者的尊重、关爱及职业素养,对学生进行言传身教。学生可采用情景模拟的方法进行练习。使护生在操作中能表达出“人情”、“亲情”,从小小的细节体现护理人文关怀,并将这种关怀带到工作中。 2.4充分利用见习的良好契机融入人文教育 临床见习是学生与真实患者的第一次接触,见习效果对学生入岗后的护理服务质量有着深远影响,在妇产科见习的各环节融入医学人文教育,对学生人文关怀精神以及人文关怀能力的培养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选取真实典型病例,采用床边教学方式,让学生运用课堂所学询问病史、查体,提出疾病的护理诊断和护理措施,教师在旁提醒学生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倾听患者的需求,并指导学生对患者提出的疑虑给予耐心解释,引导学生树立“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行医理念,并提高学生的临床诊疗能力。 2.5不断加强妇产科护理教师的人文素养 要培养学生人文关怀能力,必须先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到关怀,并学习关怀他人。教师要放低姿态,和学生做朋友,注意倾听学生的心声,了解学生的需求,保护学生的隐私,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营造一个充满关怀的教学环境,让学生感觉自己被重视、被尊重,这有助于学生日后营造良好的护患关系。这就要求教师在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应自觉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不断探索怎样灵活运用人文知识,采取能引起学生兴趣的教学方法,促使学生自觉加强人文关怀与沟通能力的培养。 作者:符莹 单位:成都铁路卫生学校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 一、关于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的理解 要真正发挥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就要对信息工程项目有关的概念,与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不同区分清楚。 1、何谓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和建设? 信息工程项目:就是以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为依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促进管理工作、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信息工程项目一般可分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和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就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对项目所选择的信息技术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建设的合理时间与经费预算,实现信息技术、人员与业务需求的有效结合,达到项目建设的质量要求和目标。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是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以确保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发挥良好应用效果的能力。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就是为增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所作的各项投入和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学法用法、技术研究、项目监管、项目评价、政府采购与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 2、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与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不同 传统的工程项目是以资源,特别是有形资源,如人力、机械工时、材料的消耗为主要生产形态,项目成果最终通过这些资源的消耗与形态的转化来逐步实现,以有形的建造物为项目目标,其实质是“资源消耗”。传统工程项目的物质资源约束是项目的决定因素,管理核心是资源配置、工程计划、工程组织与协调、成本控制与质量管理等问题。项目的建设目标相对是一个比较明确的问题。项目建设的工期一般是刚性的。质量是可见的(即便隐蔽工程也具有可见的属性)、可检验的、可度量的。项目的建造质量可以与项目运营相对剥离来衡量。 信息工程项目的核心是信息技术,更偏重于知识的运用,项目成果要通过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效果来体现,以无形的智力产品为项目目标,其实质是实现“知识转移”。信息工程项目的信息技术知识约束是项目的决定因素,管理核心是在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上更着重于信息技术的选择与应用。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有形资产与无形知识的结合体,项目质量受技术选择与实际应用效果的影响很大,只有将项目建设与运营结合起来,才能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当然,并非说信息工程项目中不存在“资源消耗”,也不是说传统工程项目中没有“知识转移”,这一点应该得到辨证的理解。 目前,从社会整体上看,信息作为工程列入国家投资项目的时间还不长,对于信息工程项目的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诸如立项、评估、定额、监理、效益评价等问题也是近一两年才开始探讨和研究。所以信息工程的管理能力的提高还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需要努力研究的课题。 二、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的内容 通过工作实践的摸索和总结,我们认为加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依法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项目实施依法管理、发挥国家投资效益已经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就是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依法管理项目,实现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投资效益和作用。 2、高度重视信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实施好项目的基础。只有把前期工作做扎实,才能保证项目的切实可行,才能赢得投资源头部门的信任和支持,才有可能争取投入。将项目前期工作做稳、做扎实,把好项目遴选关,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得到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3、加强信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项目依法管理和投资收益的关键。信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只有做到信息技术、项目实施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与业务工作的有效结合,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依法监督与管理,才能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4、做好信息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信息工程项目是要做到信息技术的无形知识与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备的科学、合理、有效结合,才能发挥项目的实际建设效果,真正实现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因此对信息工程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价要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要做好项目建成后投入运行的技术应用效果、运行管理成本等的综合评价工作,才能得出信息工程项目真正客观、合理、有价值的结论。 三、农业部信息中心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状况 农业部信息中心作为农业部的数据中心、网络中心、通讯中心和信息交换中心,为农业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提供通讯、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着农业部政务内网、政务专网、政务外网、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通信系统等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更好地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进行信息工程项目的遴选、评估和申报,切实管好用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建投资和专项资金的作用和效益。 1、学法用法,项目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为适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变化和要求,实现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农业部信息中心对信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制订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和四个配套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项目申报、招标投标、竣工验收、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明确职责、重点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对重大信息工程项目,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农业重大招标投标项目廉政监督规定(试行)》,向派驻农业部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项目备案和报告。对财政专项项目的申报、可行性研究和经费预算等工作遵照《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为配合国家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农业部信息中心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农办财[2005]39号《关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2004年底国务院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都规定了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强化了对责任人的惩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这对加强信息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严格筛选,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近两年农业部信息中心针对本部门发展计划工作的不同内容分别成立了项目前期工作小组,进行项目需求的深入调研、分析,针对有关技术问题深入讨论、研究,形成基本建设项目草案。项目草案由各自工作小组在中心范围内进行汇报、讨论,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指导。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事业发展的紧迫程度确定本年度基本建设申报项目。对拟申报项目,由中心领导、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预算编制人员等组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小组,完成项目相关报告的编写工作。对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中心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一同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写工作。 近两年农业部信息中心完成了《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通讯系统同城联网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农业部通讯网络系统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卫星多媒体传播系统(DVB)主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建设二期项目建议书》、《中国农业信息网网站群数据存储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等项目申请报告的编报工作,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批复,已经落实了部分项目投资资金。 3、严慎细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领导决策和项目具体执行工作,同时要求计划财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和初步验收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形成项目实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监督的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信息工程项目引入信息工程监理制度,重大招标投标项目执行向纪检监察机构备案、报告制度。对规定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更加合法有序地进行,以便获得国家投资的最大收益。 对于200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业部第39号令《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四个配套规定,信息中心非常重视这一个办法和四个规定的学习落实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对照此前的项目管理工作,找差距、找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对农办财[2005]39号文件《关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中心主要领导和计划财务部门认真参加培训学习,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能力,增强合理、合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确保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农业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 总结 近年来农业部信息中心在信息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理清思路、创新思维、依法管理、注重实效,确保了信息中心事业发展的需要。但也要看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事关项目管理工作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缺乏系统性、领会不够透彻、贯彻执行力度尚需加强; (2)项目申报前期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对项目技术可行性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全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材料准备不够充分,前期工作质量有待加强和提高; (3)项目实施中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还需认真理解、掌握,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4)项目财务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和项目后评价工作,以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加强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建议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有关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领会 依法进行项目管理,不仅仅关系到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更关系到分管领导、承担项目工作的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因此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领会,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绝不是空话,学习也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表面上,而是要真正做到认真学、仔细学、学以致用,才能为推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的提高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对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中学习和讨论,组织专题报告和讲座等,切实提高依法进行项目管理的能力。 2、进一步做好项目规划、技术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确保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有关规定,项目批准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后,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文件执行,严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等,如确需进行调整,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批。实际项目执行中的调整往往是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造成的,因此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并对争取更多的国家投资产生直接影响。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并进行项目内部评审,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做好项目规划和项目储备工作,充分进行需求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以便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建议成立单位内部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外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内部评审、专家论证,严把申报项目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3、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按照农业部关于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基建项目和财政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与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完全协调一致的问题,研究细化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和工作流程,标注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以便更好地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工作环节,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的合法有序进行。 4. 进一步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工作,确保信息工程项目投资发挥应有的效益 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验收后的绩效评估工作,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信息工程项目综合效益,增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研究 摘要: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分析,指出了现阶段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弊端,并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与创新。 关键词: 项目管理 建筑经济 1 引言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全球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希望建筑业产品的成本逐步降低,建筑产品的质量逐步提高,建筑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不断降低。与此同时,投资方希望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而又不损害其利益,并希望建筑业能提供范围更宽的服务,由此必须对不适应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采用何种管理模式与项目的特征、规模、现场条件、业主能力以及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体制等有关,我国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建设单位自管模式、工程指挥部管理模式、总承包管理模式(交钥匙管理,或称一揽子承包方式)、工程托管模式等,目前国内外比较常见的有三角管理模式、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等,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存在如BO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D+B(Develop+Design+Build)模式、D+B+FM(Design+Build+Facility Management)模式等。 2 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弊端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建筑业始终走在改革的前沿,建筑经济国际化也取得进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对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得到进一步完善,管理模式也逐渐更新。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方面较项目业主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项目法人的责、权、利也更明确。1998年试点、1996年全面推行的建设监理制使传统的建筑市场主体由两元结构转化为三元结构,即在两元结构中增加秉公执法的第三方——监理单位,形成了现阶段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商)三元主体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建筑水平为目的,互相协作,互相制约的新模式。 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标投标制作为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的三大改革制度,对规范建设市场、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毋需讳言的是,在我国建筑业的管理体制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建设领域中质量低劣。工期长,投资“三超”现象还很严重,现行的项目管理模式还远不能适应建筑国际化的要求,具体表现在: 1)投资管理体制出现诸多弊端,集中反映为“高投资、低效益,高积累、低发展” 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地方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但建筑市场上最大的买方仍然是政府,各级政府在项目建设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体现项目的重要性,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项目法人的领导班子大多由各级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质上还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加“工程指挥部制”,投资体制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极强的计划性。 2)项目法人的管理压力、责任压力、利益动力和行为约束力没有切实落到实处 由于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普遍没有资本金,除项目建设资金外,无其他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因此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项目法人不具备资金的自我积累能力和向外部融资的能力,没有独立的投资决策权,项目建成后如没有工程的所有权,收益权,项目法人通过正常渠道(按概算)在项目建设成本中列支的管理费用和开办费用不能反映其为管理项目所必须的开支,其职工的住房,医疗,养老保险,奖金无合法来源,因而没有控制工程成本的动力。权、责、利失衡,项目法人只管花钱不管还钱,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后,赔偿责任成为“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 3)项目经理与监理方权限重复过多,不利于工程实施 在《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中,由项目法人聘任的建设项目经理具有从初步设计到项目后评价的管理职权,并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实施和控制工程投资、工期与质量,这与监理方的权限产生了很大的重复。再加上监理费用等原因,监理单位名为社会中介机构,实则受雇于项目法人,建设项目经理的“长官意志”使监理单位“秉公执法”产生了很大阻力。再者,本来监理单位能够负责工程的全面监督与管理,项目法人下面又设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这不仅导致了机构的膨胀,而且从制度上增加了一笔不少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背离了降低建筑产品成本的要求。 4)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总体水平不高,竞争力弱,不能适应建筑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现有的设计单位多为综合性设计单位,包含着建筑,结构,机电等多专业工种,大都组织庞大,少则上百人,多则上千人,这些设计单位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体制。监理单位人员素质不高,许多是东拼西凑的杂牌队伍,对监理的性质、任务、机制认识不够,监理不力,而且往往局限于对施工质量的临控。小而专、大而强的承包单位和项目管理公司不多,使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面临严峻的挑战。由于管理模式、水平的差距,使得国内工程项目管理市场拱手让给国外公司,如鲁布革水电站、小浪底水电站、大亚湾水电站、深圳地王大厦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许多大型项目的项目管理基本上是被西方欧美国家的项目管理公司或项目咨询公司所包揽,更谈不上占领国际市场了。 5)有法不依,执法不力,建筑市场不规范现象令人堪忧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建设主体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置法规体制于不顾,处处钻空子,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反映在:基本建设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抱建、不招标、搞私相授受,以及任意肢解发包工程,强行不合理压价;行业垄断,一个行业的工程往往是本行业立项、本行业投资、本行业设计、本行业的施工、本行业监理,不允许外行业队伍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成为“可批性研究”;现场签证无中生有、价量不实;不法中介行为严重;还有钱权交易,搞工程腐败等。这些都极大地制约和限制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 2 改革的方向 由上述分析可见,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一种较为混沌的状态,与国际惯例无论从体制上、水平上都相去甚远。因此改革现行建筑业管理体制,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加紧构造适应国际建筑市场发展需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是当务之急。今后的改革中应该有选择地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模式,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强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 遇有国家投资的项目,由一个与投资无关而与建筑企业有关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招标投标,难免产生“掏国家的钱,请自己的客”,使投资效益受到损害。当投资不力、资金无法回收时,经济赔偿也成为空谈。而保险的最大作用就是充分发挥经济赔偿的功能。 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是很常见的一个规避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极为普遍的应用。美国、拉丁美洲对公共投资项目实行强制性保证担保,保函由经批准从事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和专业担保公司出具;在日本和韩国,传统上实行的是替补承包商保证担保制度,它的特征是由竞争者来提供担保。我国目前虽然有北京、上海和深圳作为全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改革试点城市,但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业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我国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同国际惯例接轨以迎接“人世”的迫切需要。 2)完善监理行业协会体系,确保监理单位“秉公执法” 现阶段监理费用一般是从甲方手中得来,监理单位自然在许多地方都要迁就甲方,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监理单位的中立地位,使监理单位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认为可以考虑让甲方将监理费用交给第三方——监理行业协会,再由监理行业协会对工程的监理情况考铰后,将监理费用转交给监理单位。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包括国家监理法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工程程序等,即在监理行业的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等几个重要方面与国外监理相差甚远。如监理市场,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愉悦环境,存在着地区保护、违规交易、行政干预等不良因素,监理深度远未到位,当前现场监理普遍还在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这一低水平阶段徘徊,不早日突破这一步,我们的监理业就很难适应建筑业国际化的需要。 3)精简不必要的机构,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如工程项目的三控制,本应是监理单位的职能,却又有建设项目经理的管理班子参与其中,这种“越俎代庖”行为不仅阻碍了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而且增加了多余的管理机构,势必在工程成本中多出一部分管理费用。笔者建议,这部分多余的管理班子应予撤除。 4)健全建筑法规体系,成立建筑法院以及建筑执法队伍 我国的建筑业必须关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求变化的动向,逐步引进新的建设模式。与此同时,为适应项目管理模式的变化,需要尽快制订我国自己的冈 FIDIC条软和NEC条款,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法规体系,以规范建筑市场,促进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与此同时,建筑法院及专门的建筑执法队伍也应尽早成立和组织起来,这支队伍必须是建筑业的专业人员,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非专业人员是很难做到高效、正确执法的。 3 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提出 结合以上巳述及思想,笔者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对现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出了改进与创新, 这种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有所变动 这种模式取消了建设项目经理班子,增加了监理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投资方不必通过项目法人,而是直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进行监管。这样,各主体在更大程度上以经济手段来相互约束,减少了行政化色彩。在施工现场,只有施工方与监理方负责进行工程管理,改变了多头指挥的现状,并节约了工程成本。(承包单位包括设计承包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等,监理行业协会则是为促进整个中国的监理事业而组成的行业性社会机构。) 2)监理费用的获得方式有所改进 投资方先将监理费用交给监理行业协会,监理单位的费用由监理行业协会处获得。行业协会的监理费中转作用消除了投资方与监,理单位之间的明显的雇佣关系,相对于现阶段管理模式而言,监理单位较容易保持中立,有利于“秉公执法”,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3)强制实行保险制度,风险约束机制加强 这种模式要求强制实行工程保险制度,规定工程建设各方都必须先购买工程保险,否则项目不予批准。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槟发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公司,均须提出投保申请,成为被保险人。由于监理单位疏忽或过失而未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义务或指令错误,致使投资方在保险期限内对其提出赔偿要求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根据规定,赔偿监理单位依法应承担的投资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经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而发生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对外承包工程的承包单位,一般要承担从投标开始,施工阶段以至工程竣工移交为止的一系列风险责任,因此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各项保险。如设计承包单位必须购买设计责任险,对外承包工程的险种还有: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保险,如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以及合同规定投保的其他保险等。 通过实行工程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各建设主体的忧患意识。不购买保险就接不到工程,但是对那些实力弱小的“杂牌”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保险公司也不愿意为其承保。优胜劣汰,一部分竞争力弱的建筑企业必然破产或被兼并,保存下来一批富有竞争力的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使我国建筑业的总体水平得到提高。 4 结束语 对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是当前广为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所提出的新模式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管理方法,结合了我国的国情,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方向上迈开了前进的一步,有利于我国建筑业的国际化发展。但该模式的实施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政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建筑法规体系的健全是当务之急。同时,各建设主体的水平亟待提高,如监理单位必须对监理人员的资质作严格审查与考核,以使我国监理业快速适应人才高素质化,业务宽深化的国际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面向21世纪的中国工程项目管理 摘要: 现代项目管理作为管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学科领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时产生,并在本世纪50—60年代获得成熟性的发展。 关键词: 项目管理 建筑经济 对于项目管理的定义,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一般说来,项目管理是指以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目标为目的,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能够对工程项目(或其他一次性事业)按照其内在规律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管理系统。 建设领域的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工程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包括立项、规划、设计、建设至直交钥匙的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 目前,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已经进入了跨世纪的历史发展新时期,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国即将进入WTO的竞争态势和国际大承包商的发展趋势,作为工程项目管理运行主体的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坚持以创新为主线,认真研讨新时期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方向、发展态势和发展措施,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迎接新的挑战。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跨世纪发展的基本内容,可以用“三层关系、两制建设,三位一体,综合运行”这四句话来简要表述。 三层关系指企业层次、项目层次和作业层次之间的关系。它解决的是企业各个层次的相互关系问题,是改革调整企业内部总体运行机制的关键。 企业层次——代表的是一个法人职责的范畴,它具有三个主体特点:一是市场竞争主体,二是合同履约主体,三是企业利益主体。企业层次作为生产要素控制的第一层面,要搞好工程信息市场、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设备材料市场、租赁市场等五大市场的组织协调和动态管理工作。 项目层次——其组织形式就是项目经理部。项目层具有“三个一次性”的特点:即项目层是企业法人一次性的授权管理、一次性临时组织、一次性成本中心。它只负责一个单体项目的质量、工期、成本等,是企业面向市场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直接责任层面。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层次的代表,是企业法人所中标的工程项目负责组织施工的授权责任人;是实现一个单体项目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目标的直接责任人;是一个企业面向市场、对接业主、服务用户的岗位责任人。 作业层次——以劳务人员为主体,可以提供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专业施工力量。其发展方向应是专业化、独立化和社会化。 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是,企业层次服务于项目层次,而项目层次一定要服从于企业层次。这是因为项目层次只是成本中心,而企业层次则是利润中心。企业法人层次与项目层次是授权委托关系,而项目层次与作业层次之间是合同商务关系,与供应商之间也是合同关系。 两制建设是指项目经理负责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作为项目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对旧有施工管理体制的否定。从新的施工生产方式分析,两制建设又是前述三层关系的支撑点。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解决原来工程项目上缺乏明确的责任人的有效办法。这是因为,随着工程招标制的推行,自然提出了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的要求。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承揽的工程项目,不论其规模大小,都必须任命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为了项目合同目标的圆满实现,必须组建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共同承担项目的责任。这种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项目组织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实现项目合同目标负责的制度,就是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成本核算制则是提高项目管理经济效益的有效制度。它是项目经理部以责任成本为最高控制限额而进行的项目收支核算。因此,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必然推动核算制度的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实行封闭的独立的项目成本核算制。 三位一体指的是“过程精品、标价分离、CI形象”的一体化管理。是以项目为中心的质量、工期、成本、现场文明施工的全面要求,是提升项目经营质量的内在需要。 “三位一体”的提法于西方项目管理学派对建筑产品的三个约束条件,即“工期、质量、成本”,我们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的经营特点,把它转换成“标价分离、过程精品、CI形象”,并用来作为项目管理的综合要求。 “三位一体”的项目管理模式可以用三条线来形象地表述。 第一条线是“过程精品、动态管理、节点考核、严格奖罚”这十六个字所表述的,以“过程精品”为首的质量线。 坚持“过程精品”,由工程项目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过程是保证质量的主战场,过程是强化质量管理的直接对象,过程是实行连续控制的动态目标。因此,只有很好地运用“控制论”的原理,把严格的质量管理贯穿于不断变化的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才能保证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疗位都达到标准、做成精品。从而保证工程的最终质量目标即建成精品工程。一句话,就是以“过程精品”铸“精品工程”。总之,坚持以创“过程精品”作为生产链与市场链的联接环节,能够使企业每一个员工找到了与市场对接的有效载体,使每个岗位、每道工序都能感受到市场传递的压力。这种创“过程精品”的做法,可以有效地解决质量通病和质量隐患,从而确保最终的工程精品。在“过程精品”的质量线中,强调了“节点考核”四个字,节点是网络计划中的进度要求,就这把质量和进度统一起来了,这也是对我国施工企业这些年来项目管理特色的总结。 第二条线是“标价分离、分层负责、精耕细作、集约增效”这十六个字所表述的,以“标价分离”为首的成本线。 第三条线是“CI形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立体标化”这十六个字所表述的,以“CI形象”为首的形象线。 实行CI战略,搞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对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经营理念和经营质量,促进标准化管理,体现企业素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跨世纪发展的基本内容:综合运行。综合运行——就是围绕以“三层关系、两制建设、三位一体”的要求进行的、系统的组织计划、协调管理的经营活动。它所着力解决的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层面的运行;一是项目层面的运行,通过组织有序、管理规范、职责明晰、协调有力的综合运行,实现企业整个系统的高效运转。综合运行状况决定了企业项目管理的状况和水平。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跨世纪发展,要求运行主体建立三个新机制;一是以经营理念为支撑的市场开拓机制;二是以企业内部市场化运行为特点的经营机制;三是以人为本注重素质的用人机制。 这是因为:体制决定机制,机制产生活力。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要有效的机制来支撑和运行。这样才能保证和促进“三位一体”的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 以经营理念为支撑的市场开拓机制。 第一、坚持“业主、业主、再业主;客户、客户、再客户”的经营理念; 第二、细分业主类型,分门别类采取各具特色的经营对策;如科技先导型业主,政绩先导型业主,经营先导型企业,关系先导型企业。 第三、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如明确名牌与品牌的内涵与相互关系;在战略上坚持名牌与品牌并举,告名牌来支撑和托起品牌,以形成“品牌、品牌、再品牌”的经营特色。 以企业内部市场化运行为特点的经营机制。 第一、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总承包机制,对现有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筛选,利用总承包的利益机制,真正实现铁面无私的优胜劣汰。 第二、进一步发育和完善企业内部劳务分包、材料供应、施工机具租赁等生产要素市场和实现企业后勤服务市场化。 第三、坚持在企业内部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等改革。 以人为本注重素质的用人机制。 第一、积极推进企业人才结构的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保证企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第二、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着力造就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氛围,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与员工个人价值的统一,拓宽各类人才施展才华的渠道。在积极用好内部人才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的人才资源优势,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br 第三、以人才结构的不断优化,大力提升企业的技术和管理含量,促进企业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跨世纪发展,还迫切需要运行主体实现“三个升级”: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的升级;总承包和融投资功能的升级;智力结构和资本运营的升级。 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的升级。确立能够充分反映时代水平的、新一轮的“高、大、精、尖”重点工程,瞄准特种工程技术、大型和特大型工程项目和高技术含量的项目,加企业科技开发,加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为企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按照“科技支撑创新,创新支撑发展”的方针,围绕着增强企业核心业务能力,积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发挥企业技术中心的作用,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注重提高现有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积极应用各种现代化管理手段与方法,发展网络技术、加快软件开发,提高电子商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与跨国公司竞争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总承包和融投资功能的升级。切实提高与国际大型建筑承包商竞争的能力和水平。重点确立和强化以下功能:一是较高水平的总承包管理协调功能。包括具备详图设计、土建安装装饰施工、物资供应一体化的综合配套能力和总分包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对工程分包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组装社会专业施工力量的能力,形成专业施工保证体系。二是具有较强满足业主和建筑师设计意图的功能。依靠人才优势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具备较强的准确理解建筑师设计意图,并通过CAD技术与土建、安装详图、机电布线、装饰详图设计等,最终完成业主意图与要求的能力。三是适应市场竞争的融投资功能。依靠自发展,积累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使企业有能力和条件融资带动总承包。 智力结构和资本运营的升级。实现企业的智力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升级,全面提高企业员工尤其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企业内部资产重组,从着力解决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提升为全面的资本运营。切实解决企业新一层次的经营方式、发展方向、尤其是“资金流”等重大问题,寻找建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的途径,真正实现企业资本运营的突破。 总之,面对即将到来的21世纪,积极推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创新,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融合国际管理惯例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经验和新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创新,勇于探索,不断总结,丰富提高,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一定能够创造新的经验,取得新的丰硕成果。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质量控制在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摘要: 当前“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而被广泛采用。近年来,一些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管理中推广了“工程项目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谈几点认识。 关键词: 质量控制 工程管理 一、充分认识项目质量控制是项目经理的重要职责。 在工程项目上,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全权代表,所负责的项目拥有与公司经理相同的责任和权力,所以项目经理不仅要管好人、财、物,要管好工程的协调和工程进度,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要抓好工程质量的控制,创造一定的社会效益,为企业赢得声誉,开拓更广阔的市场,这样企业的发展才能有后劲,才能有出路,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对项目经理而言,项目质量的控制,不单是对项目负责,更重要的是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所以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把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企业质量控制和项目质量控制的界定。 要控制好项目工程质量,就要明确企业质量控制和项目质量控制的关系。企业质量管理同项目质量管相比,其形式、内容和性质都发生了变化,所以在两种质量控制时要分析两者的异同之处,这样才能为项目质量管理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范围,使项目工程质量得到合理有力的控制。 市政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虽然互相密切相关,但又是两个不同概念和层次的管理。其区别表现为在管理主体、对象、内容、手段诸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别。企业质量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各职能部门,而项目质量管理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及其所属机构或职能人员;企业质量管理的对象是总体施工任务,而项目质量管理是针对具体的施工项目及相应的人和物等生产要素,重点是工序质量的管理;企业从总体角度出发,就质量管理的目标、方针、组织、制度、重点工程等进行管理,而项日质量管理的内容渗透到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它在时空和项目施工交织在一起。因此,项目质量管理是工程合格质量形成的主要因素;企业质量管理则是间接管理和控制,主要以监督、检查、检测、指导为手段。所以,市政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以组织性宏观管理为主导,而项目质量管理以控制性微观管理为主导。项目管理克服了传统的企业管理存在的弊端,使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涵义更明确地阐明了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是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因此,在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中,对一切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特性形成的因素进行管理都是项目质量控制的范畴。 三、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 控制是一定的主体,为实现特定的目标对所控制的对象采取的计划、监督、检查、引导和纠正,使其处于稳定状态的连续管理行为。所以对市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有: 1、项目质量控制要有明确的控制主体。 项目质量的控制主体是项目经理部,为了实施项目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起质量管理小组或专职质量检查管理人员,负责项目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将专职质检管理人员设在项目经理部,正是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 2、项目质量管理要有明确的目标。工程总的质量目标已由工程承包合同或任务书所明确规定。为了实现总目标还必须有许多分目标,分目标是实现总目标的具体步骤,例如为了达到某项城市道路工程的优良,就必须要达到各种预埋管线工程、路基工程、基础工程、路面工程等分项工程优良,这样才能形成整体工程的优良。所谓确定的目标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要求被控对象要按预定的轨道和方向进行;二是控制活动不能超出一定的资源限定条件。所以在明确整个工程的质量目标后,项目经理部在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时, 就要以标为依据,对实施工程过程中的 瞒要素进行科学合理灼分析,制定保证实现目标质量切实可行的、有效的、经济的计划、措施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标准。 3、项目质量控制要按预定的计划和技术标准实施。控制活动其实质就是检查施工中实际发生的情况与预定的计划、技术标准相比较是否存在偏差,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所以没有计划和标准,就无法进行控制。实际施工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准备搞优质工程却没有计划和措施;准备克服某项质量通病却没有预定的标准;甚至有了计划和标准也不执行,施工中只凭经验和想当然,这样工程质量的控制就失去了意义。项目质量控制就是要将人们的质量管理活动纳入到按计划和技术标准进行中来,变不自觉的行动为自觉的行动。 4、项目质量控制要求在时间和空间上是一种连续的,全面的管理。控制应对被控对象的所有要素和投入产生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管理。因此,项目质量控制不能“单打一”、就事谈事,必须从分析项目对象的基本特点着手,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规律性的东西和其主要矛盾,进行全面的和有重点的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应随着施工的延续而延续,并随着交叉施工的展开而扩大,在全过程控制中,特别需要重视对工序质量的控制。 四、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市政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可以依据“TQC”中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管理的理论和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一般性的分析,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 l、工作质量的控制。在项目质量控制中,人、机、料、法、环这五大要素,人是决定的因素。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的作用。人员素质高低对丁程质量影响的表现形式就是工作质量,因此对工作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岗位教育和技术交底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因此要通过岗位教育和技术交底树立全员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在质量上形成你追我赶的自觉行动,才能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个个重视质量的风气,同时要实行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这样才能提高工作质量,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2、工程所用原材物料的质量控制。工程所用原材物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料,也是工程质量形成的基本要素。保证原材物料按质、按量供应和使用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对原材物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3、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施工机械设备一般不直接用于工程实体,因此对工程质量不产生直接影响,但不能忽视它的间接影响。所以在工程方案的确定中,选用先进的、可靠的、适用的、符合技术要求的设备,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对带有计量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使其达到额定的性能,以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 4、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最基本的内容是工序质量的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工序质量的制约因素,并消除制约因素,使工序质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工序质量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不稳定性是因人工操作所致,而不确定性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不象工业产品的工序那样可以事先确定。市政工程施工工程量大,共同操作的人员之多及交叉施工的存在,使市政施工的工序具有连续的相互搭接的特征,控制好工序质量,就要做到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作全面实施监督操作、检验把关、预防和检测检验相结合的管理控制方法。 5、产成品保护养护的质量控制。施工周期长和多工种交叉作业的存在,决定丁市政丁程施工产成品保护的重要性。分项工程的完成对单位工程来说仅仅是产品完成过程中的一个工序,对已完成分项工程的保护养护对整个工程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要严格按照规范及操作要求保护养护好已完成的分项工程。 总之,项目质量控制与企业质量控制不同,要控制好项目工程质量,就要赋予项目经理相应的权利,明确其相应的职责;项目质量管理中要以人为本,要以提高全员素质和质量意识为前提抓工程质量:在施工全过程中,要严格目标计划和规范的执行,要严格操作规程,要严格按规范管理,要严格实行奖惩制度,要严格检查检测手段,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项目工程的质量,发挥“工程项目管理”的作用。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探析PDCA法在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论文关键词:市政工程 质量控制 PDCA 管理水平 论文摘 要:市政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但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而且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及社会安定。本文分析了运用了PDCA管理的理论,针对市政工程的特点,提出了质量控制的方法,对提高市政整体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与指导性。 市政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但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而且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及社会安定。施工质量低劣,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潜伏隐患,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施工项目管理的头等大事,把质量管理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1 PDCA管理循环的基本内容 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活动的全部过程,也就是质量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现的过程,它是反复按照PDCA的管理循环不停顿的周而复始的运转的。这里P表示计划(Plan),D表示实施(Do),C表示检查(Chock),A表示处理(Action)。PDCA循环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基本方式,它反映了质量保证体系活动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PDCA循环划分为四个阶段、八个步骤。 1.1 计划阶段 第一阶段是计划阶段(即P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活动计划和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措施。这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步骤可以分为四步:第一步是分析现状,找出质量问题。首先,要分析企业范围的质量通病。也就是工程质量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其次是针对工程中的一些技术复杂、难度大、质量要求高的项目,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项目。要依据大量数据和情报资料,让数据说话,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反应问题。第二步是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和影响因素。这就要有召开有关人员和有关问题的分析会议,绘制因果分析图。第三步是从各种原因和影响因素中找出影响质量的主要原因或影响因素。其方法有两种:一是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和图表;二是由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人讨论确定,或者用投票的方式确定主要因素。第四步针对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制订改善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提出措施执行计划,并预计效果。 1.2 实施阶段 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即D阶段)。这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第一阶段制订的计划措施,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分头去贯彻执行。这是管理循环的第五步,即执行措施和计划。首先要做好计划措施的交底和落实、落实包括组织落实、技术落实和物资落实。有关人员还要经过训练、实习、考核,达到要求后再执行。要依靠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质量计划的完成。 1.3 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是检查阶段(即c阶段)。这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对比,检查执行的情况,看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并提出那些做对了,哪些没达到要求?哪些有效果,哪些还没有效果?再进一步找出问题。这是管理循环的第六步,即检查效果、发现问题。 1.4 处理阶段 第四阶段是处理阶段(即A阶段)。这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处理。这阶段分为两步,也就是管理循环的第七、八步。第七步是总结经验,纳入标准。经过第六步检查后。明确有效果的措施,通过制订相应的工作文件、工艺规程、作业标准,以及各种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总结好的经验,巩固成绩,防止问题再发生。第八步是把遗留问题转入下期循环。通过检查,找出效果还不明显,或效果还不符合要求的那些措施作为遗留问题,转入至下一管理循环,为下一期计划提供数据资料和依据。 2 PDCA循环的方法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 2.1 市政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编制(P阶段) 2.1.1 收集资料,制定质量管理目标 制定质量管理目标是编制质量计划的前提。首先,施工过程的最终目标流向的是外部的用户,因而搜集项目外部环境的资料是质量管理的基础。由于实现质量管理目标需要项目内部不同环节的成员利用一定的资源去完成,因此也必需收集反映外部有关资源供应情况的资料,为质量目标制定提供依据。 2.1.2 质量管理目标分解 质量管理目标分解是将总体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分部分项,将长期目标分解为各个阶段的分目标。通过分解,确定了项目的各个分部在施工阶段的具体目标以及完成这些目标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分解的结果是形成项目的目标体系,包括目标的时问结构和空间结构。目标体系描述了项目中较高层次的目标(总体目标与长期目标)与较低层次目标(环节、个人目标与各阶段目标)相互间的指导(如总体目标对长期目标、阶段目标)与保证(阶段目标对长期目标)关系。 2.1.3 质量管理目标体系分析 质量管理目标体系分析是研究较低层次的目标对较高层次目标的保证能否落实。即:分析项目在各个施工阶段的具体目标能否实现,从而能否保证长期目标的达成:项目的各个分部的具体目标能否实现,从而能否保证整体目标的达成。如果较低层次的某个具体质量目标不能实现,则应考虑能否采取有关补救措施,否则就应调整较高层次的目标要求,有时甚至可能导致整个决策的重新修订。 2.2 市政工程质量控制(D阶段) 市政工程有许多不同于其他工程的特点,这是由于城市道路范围内有各种管线和地下设施需同时施工,城市交通的需要又不允许工期过长,各种城市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与道路同步建设,加大了工程的复杂性,经常出现一些特殊的质量通病,因此要针对这些问题,加强质量控制。 2.2.1 路基、沟槽回填 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是保证路面强度和稳定性的基本条件,由于城市道路的地下部分铺设了各种不同的管线,因此,其沟槽回填的密实度对道路路基的影响很大,道路路基施工中,路堤填筑和管线沟槽回填是路基施工的关键部位。 2.2.2 路面混凝土 路面混凝土出现开裂、起砂、蜂窝麻面等。可以采取以下施工措施:(1)严格控制水灰比,掌握好面层的抹压光时间,严禁在混凝土表面洒干水泥或水。(2)保证施工现场有一定的水泥存量,以确保水泥安定性的稳定。(3)模板面清理干净,脱模剂涂刷均匀,不得漏刷,混凝土必须按操作规程浇筑,严防漏振,并应振至气泡排除为止。(4)严格控制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水灰比和砂率不能过大,控制砂石含泥量,混凝土振捣密实,及时对板面进行抹压。(5)选用水化热小和收缩性小的水泥,尽量选择温度较低的时问浇筑混凝土,避免炎热天气浇筑大面积混凝土,按规范规定正确留置施工缝。(6)加强混凝土早期养护并适当延长养护时间,覆盖草帘、草袋,避免暴晒,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2.2.3 管道施工 管道通常会出现渗水,闭水试验不合格等原因。质量控制措施主要有:(1)认真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管道基础的强度和稳定性。(2)所用管材要有质量部门提供的合格证和力学试验报告等资料,管材外观质量要求表面无蜂窝麻面现象。(3)选用质量较好的接口填料并按试验配合比和合理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4)检查井砌筑砂浆要饱满,勾缝全面不遗漏,抹面前清洁和湿润表面,及时压光收浆并养护。(5)砌筑前应把管口0.5m左右范围内的管内壁清洗干净,涂刷水泥原浆,同时把所用的砖块润湿备用。 2.2.4 检查井与路面的接缝处 大多数雨水井都设在行车道上,还有不少排水干管及其检查井也设在行车道上,当其井背宽度较小时,回填夯实十分困难,压实度检查也难以进行。施工中经常发生的疏忽或监控不严,必然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常见的雨水井及其检查井与路面接缝处出现塌落缺陷,检查井变形和下沉,造成行车中出现跳车现象。防治措施:(1)认真做好检查井的基层和垫层,防止井体下沉。(2)检查井砌筑质量应控制好井室和井口中心位置及其高度,防止井体变形。(3)检查井井盖与座要配套,安装时坐浆要饱满,轻重型号和面底不错用,铁爬梯安装要控制好上、下第一步的位置,偏差不要太大,平面位置准确。 2.2.5 盲道口道板 由于盲道口在通往人行横道处是下坡,造成了此处的道板需切割且突出人行道路面。一旦安装质量稍微出现一些问题,极易产生道板脱落安装不牢现象。这也是市政道路工程中经常产生的质量缺陷。 2.3 市政工程项目检验(C阶段) 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最终是以工程的质量好坏来衡量的,而这种衡量是以质量检验的结果为依据的。充分发挥质量检验的保障、预防与报告的职能。提高质检水平,充实质检力量。目前不少项目部质量检验工作基础十分薄弱,不能起到保证职能的作用,更不适应全过程质量受控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检测机构很不健全,检验手段比较落后,标准化工作不完善,检测力量相当薄弱,质量否决权并未落实等等。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会影响项目质量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工程的安全。 2.4 总结调整(A阶段) 通过项目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活动,将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施工工艺及有效的管理措施,经过总结,编写成工法,形成项目质量管理的有效文件得以推广应用。对于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方面,需要再次进行PDCA循环,不断的研究改进措施,直至达到预期质量目标。 3 结语 市政基础设施是提升城市品位,健全城市运行功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最主要的内容之一,是保证城市持续发展的前提。优质的市政设施对城市的繁荣、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的质量好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利益,也直接影响着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运用PDCA法来加强市政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显得尤其重要。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探讨—培养项目团队精神的思索 从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可知,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来设置项目组织的结构,成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实际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项目部人员形成具有一定团队精神的团队,将大幅度地提高项目经理部的工作绩效。长期以来,我们忽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团队建设,尤其对施工项目部的团队精神不够重视。笔者认为:有必要探讨项目团队的特点,培养项目团队精神,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开拓一条新思路。 1、工程项目团队的特点 所谓的团队就是指一组个体成员为了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按照一定的分工和工作程序协同工作而组成的有机整体。一个团队要实现其工作目标,重要的是其成员要有团队精神。团队精神主要是指团队成员为了实现团队的利益与目标,工作中相互协作、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尽心尽力的意愿与作风。团队精神对企业管理的重要作用早已被世界各地的各类企业所证明笔者认为工程项目团队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1 伴随着项目的发展过程,项目团队具有一次性的特点 但工程项目与一般的商品有很大的区别。对应于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的特性,项目经理部也具有一次性的特点。项目团队从组建到发展起来主要经历如图所示的五个阶段。 1)形成阶段 项目的团队的形成起始于组建项目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要依靠项目经理来指导和构建团队。一般来说,施工项目部包括的主要业务部门有工程技术部门,经营核算部门,监控管理部门和物资设备部门项目经理在明确总目标的基础上,要确定各部门的分目标!进行责任划分和适当授权,这是形成团队的基本条件。 2)磨合阶段 磨合阶段是团队从组建到规范阶段的过渡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团队成员之间会有一段磨合期,每个成员观念、性格、行为方式各有不同,在工作初期相互之间可能会出现各种程度与不同形式的冲突。另外,团队与企业总部、施工队伍、监理以及建设单位之间都要进行一段时间的磨合。 3)规范阶段 经过磨合阶段,团队的工作开始进入有序化状态,团队的各项规则经过建立!补充与完善,成员之间经过认识、了解与相互定位,形成了自己的团队文化!新的工作规范,培养了初步的团队精神。 4)表现阶段 经过上述三个阶段,团队进入了表现阶段,这是团队的最好的状态时期。团队成员彼此高度信任,配合默契,工作效率有大的提高,工作效果明显,这时团队已比较成熟。 5)休整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休止与整顿两个方面的内容。团队休止是指:本项目的工作已基本结束,团队可能面临马上解散的状况,团队成员要为自己的下一步工作进行考虑。团队整顿是指:项目结束后,准备接受新的任务,为此团队要进行调整和整顿,也可以说是重新构建一个团队。 1.2 工程项目目标的明确性决定了项目团队具有明确的目标 项目的目标有成果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两类。成果性目标指项目的功能性要求,约束性目标是指限制条件,包括期限!费用及质量等。具体来说,任何工程项目都有明确的工期!质量!成本三项基本目标。在实施过程中通过使用PERT等技术和方法,可以确定出各个阶段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目标。项目团队必须在满足约束性目标的条件下,力求达到工程项目的成果性目标。 1.3 工程项目的整体性!复杂性要求项目团队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几乎每一个工程项目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工程本身结构的独特性,涉及技术的复杂性之外,工程项目建设的时间!地点!条件等等都会有若干差别,都涉及到某些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建设过程中各种情况的变化带来的风险因素较多。项目部总会面临新的挑战,往往不是某个人单独可以承担的,需要整个项目团队齐心合力,共同攻克难关。团队的形成并不是将项目成员简单组合在一起就能成了的,有的项目则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形成了一个团队,而有的项目可能在项目工作结束时也没能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团队。 2、笔者的观点:项目经理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领导团队成员,有助于培养项目团队精神 目标管理(Managementbyobjectives缩写为MBO),是通过组织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以“迫我管理”和“自我控制”为典型特征来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1954年,美国人德鲁克在5管理的实践6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由于这种管理制度在美国应用得非常广泛,而且特别适用于对主管人员的管理,所以被称为“管理中的管理”。笔者认为,从对工程进行管理的层面上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的过程控制:项目管理中存在明确的最终目标和短期目标,从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成员的管理这一层面上看,项目经理可以对一般的项目管理人员实行目标管理。 2.1 目标管理的特点 1)目标管理是参与管理的一种形式。目标的实现者同时也是目标的制定者,让他们靠自己的积极性去完成。 2)强调“自我控制”。目标管理的主旨在于,用“自我控制的管理”代替“压制性的管理”,它使管理人员能够控制他们自己的成绩这种自我控制可以成为更强烈的动力,推动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工作做好。 3)促使下放权力。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是组织的基本矛盾之一,唯恐失去控制是阻碍大胆授权的主要原因之一。推行目标管理有助于协调这一对矛盾,促使权力下放,有助于在保持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把局面搞得更有生气一些。 4)注重成果第一的方针。目标管理还力求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更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以增强员工在工作中的满足感。这对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组织的凝聚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2 目标管理的基本过程 由于各个组织活动的性质不同,目标管理的步骤可以不完全一样,但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四步。 1)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首先确定出总目标,然后对总目标进行分解,制定出项目各部门、直至每个成员的目标;用总目标指导分目标,用分目标保证总目标,形成一个“目标-手段”链。 2)制定目标。制定目标应当采取协商的方式,应当鼓励成员根据项目总目标拟定自己的目标,然后经项目经理批准。 3)组织实施项目经理对团队成员的管理工作应主要表现在指导!协助!提出问题,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方面。 4)检查和评价。项目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成员的工作成果,并给与客观正确的评价,建立和运用表彰与奖励体系合理的表彰与奖励将对项目团队士气与团队精神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以上对目标管理特点和实施过程分析可以看出,目标管理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它使得团队成员能用自我控制的管理来代替由别人统治的管理。目标管理把客观的需要转化成为个人的目标,通过自我控制取得成就,这是真正的自由。任何团队必须形成一个真正的整体。每个成员所作的贡献各不相同,但是,他们都必须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作贡献。他们的努力必须全都朝着同一方向,他们的贡献都必须融成一体,产生出一种整体的业绩——没有隔阂,没有冲突,没有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笔者认为,目标管理使每个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注重项目整体的成果,他个人的成果是由他对项目所作出的贡献来衡量的,结合上文分析,可以看到,这种管理方式促进项目团队精神的产生与发展,必将提高项目治理部管理工程项目的绩效。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浅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论文关键词:建设工程 组织管理 主控项目 论文摘要:随着各项管理机制的不断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已经被人们认识,通过组织与动态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施工成本、进度、质量,从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和长久发展。 为了确保安全、优质、按期向顾客提供建设工程项目产品,施工企业一般都会组建集团指挥部、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及其所属施工队的分级管理机构。实践证明,这样的管理模式在施工管理、质量监控、安全保证及资金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也存在管理人员冗余、机械设备和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等问题。随着生产日益复杂化,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企业家们的共识。搞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建设施工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和组织机构等基础条件已经具备的前提下,具体工程项目施工中主要是抓好“四大控制”。四大控制,实际上就是将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应用于四大控制过程中。 进度控制 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之前,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使进度计划尽量符合变化中的实施条件。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好工程进度计划。为了搞好土建与安装等相关工种的配合,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请安装等相关人员一起参加。根据进度计划配置人力、物力、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使投入的人力、设备、周转材料确保工程进度需要。 编制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须实行分段控制,根据总进度计划制订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用旬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总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有余地,考虑全面。 实施动态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依据变化后的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 提高劳动效率。提高工效可以在不增加成本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因此,项目经理部要采取一切能够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效的激励政策,对提高工效的职工在经济上给予一定奖励;同时要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尽量做到分层次流水作业,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好文章。 成本控制 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控制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项目经理和预算员共同参与投标书的编制。项目中标后,要具体落实到项目部去完成。项目经理与预算员对标书确定的造价和工期最有发言权。 控制人工费用。企业内部要制定劳动定额,根据工程量套用公司内部劳动定额,计算出各工种人工总量。控制好人工总量,就能控制好人工费用,从而达到控制工程成本的目的。 控制材料。加强材料管理,严格用料制度,对施工现场耗用较大的辅材实行专人包干,及时归库;抓好材料进货渠道,减少进货环节,对信誉好的供货单位要设立专门档案,形成长期合作关系。 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实行租赁制。对不常用的设备材料实行租赁制,可以提高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利用率,项目部用完以后立即归还租赁公司,既加快施工工期,又减少租赁费用。 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为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正确选择施工方案是关键,在施工过程中努力寻找各种降低成本、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总结经验并形成创新机制。 严把质量关,减少返工浪费。在施工中严格做到按图施工,按合同施工,按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返工造成人工和材料的浪费。 控制间接费及其它直接费。主要是精简管理机构,减少管理层次,控制各项间接费用支出,减少办公和差旅费支出,控制施工管理成本。 质量控制 明确工程质量目标项目。项目部要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以确保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和试验制度。 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因此,要从施工项目班组、操作人员执证上岗、材料采购入场及使用,砼、砂浆、承重结构的科学使用等多方面确保主体结构质量。 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注重质量通病环节,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 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室、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点,项目部应设专人负责,高度重视。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随着科技进步,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积极应用到工程中来。 样板引路。对每一个工程都要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样板,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才能大面积推广,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施工企业对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特殊工种人员要执证上岗。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实行“三检”制度,班组自检、互检,项目部抽检,监理验收,其目的在于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搞好技术交底。班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使工人心中明白所进行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把握好的技术难点,对于施工危险点要由安全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控制 建立安全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订立安全生产责任书。发生安全事故,各级责任人和班组都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确保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安全设施投入不能省减,特别是企业改制以后,安全设施投入更不能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比安全投入的费用大得多,而且,造成的影响很大。“安全是第一效益”应成为每一个人的认识。 安全员要落实到位。项目部要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特别是对新工人或转岗的工人一定要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抓好关键人员、关键部位、关键设备的安全。对特殊工种等关键人员要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临边、洞口等关键部位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员要天天检、天天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搞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和工作区要分开,材料堆放整齐,道路通畅,标语牌位置要醒目,污水排放要有排水系统。 因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项目管理除了需要做好以上基础工作和“四大控制”之外,还需要进行相关方面的组织与管理,如项目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只有将各种管理形成制度严格执行并不断发展完善,才能使建设工程项目的效益显著提高。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在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状态下工作,增强效益意识、开源意识,发挥每一名员工的积极性,真正做到“人尽其责,物尽其用”,才能使建设工程项目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论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 摘要: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建设采用建设单位(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施丁单位、物资供应单伦分工协作的体制,对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员 关键词: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 传统管理体制不适应现代工程项目管理 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建设采用建设单位(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施丁单位、物资供应 单伦分工协作的体制,对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员献。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棋越来越大,上程内容越米越复杂,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广。传统的以工程建设单位(建设指挥部)为主体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日益显示出其各主要环节设计、施工、物资供应之间互相分割与脱节,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效率不高,投资效益低下等缺点。很长一段时间来,建设指挥部的官员或企业领导把工程项目管理视作行政管理或一般企业管理,用行政管理手段或一般企业管理的方法去管理项日,建设指挥部的存在使人们产生了一种误解,认为工程项目建设可以由建设指挥部这种方式来组织实施,而不需要有专业化的工程承包公司或管理公司。 事实上.已有大量实例和经验证明了建设指挥部的弊端:由于它是临时组建的,所以缺乏项目管理的程序和方法;由于它是非专业化的,所以缺乏项目管理的专门人才和经验;由于它是非专营的,项目建成后即撤消或转业.所以积累了经验或有过的教训也不能作为以后项目的借鉴。从整个国家来看.是年年“交学费”,不断地走“前车之覆”,造成建设项目的巨大浪费和损失,导致建设项目巨额的无效投资。 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呼唤专业管理组织 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规律,需要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管理技术去实现,也就是说,需要有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为之服务。这种组织应该有与项目管理相应的功能、机构、程序、方法和技术;有相应的资质、人才、经验,能够为业主提供最优秀的项目管理服务,能够为业主创造最大限度的效益。 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英文简称)推荐的项目管理模式基本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为代表的模式,这种模式业主在委托完成设计的基础上,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但承包商不负责设计。另一种是以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为代表的模式,这种模式业主在完成雇主要求或项目定义的基础上,通过招标选择总承包商,这种模式承包商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开车全过程服务,这就是EPC总承包模式。FIDIC合同条件是在总结近百年来工程承包合同经验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出版的范本。FIDIC合同条件反映了建设项目的共同规律;充分考虑和兼顾了业主、承包商、分承包商各方的责、权、利,力求不偏袒任何一方:它的有关条款以法律为依据,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进,按照国际工程承包的惯例进行编写,许多条款在工程承包界都有共同的理解。它不仅在发达国家被普通采用,也逐渐被发展小国家和地区接受和采用,尤其是被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有权威性的金融机构接受。因此,FIDIC合同条款具有科学、公正、严谨、规范化和国际化的特点。 有关改革的几点建议 我国已经正式加人WTO。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指出:要抓紧做好加入世贸组织的准备和过渡期的各项工作,有步骤地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如何加大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尽快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早日同国际接轨,已成为当务之急并不可回避地摆放在了工程建设界面前。为此.提几点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大力推广采用FIDIC项目管理模式和FIDIC合同条件 FIDIC推荐的项目管理模式和FIDIC合同条件,我国已在一些大型工程和国际承包工程中采用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采用还不够普遍,宣传面也不够广泛。1999年,FIDIC出版了一套新的合同条件范本.对老版本从结构上、定义上和适用范围上作了较大改进,这对我国工程项目承包业将起积极作用。我们应尽快组织制定以FIDIC合同条件为基础的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同范本,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改变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一些业主单位和部门主管领导观念陈旧.地方和部门条块分割,在项目管理上政企不分,行政干预盛行,保护主义严重的局面。尽快让工程项目管理从传统的自营式管理走向社会化、专业化的市场运作模式,实现同国际惯例接轨。 (二)大力培育EPC全功能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 目前我国设计力量和施工力量总体过剩,设计队伍和施工队伍都存在“僧多粥少”现象,而专门从事EPC全过程项目管理的力量却十分路弱,能为业主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和具有EPC承包能力的工程公司寥寥无几,发育不全,以化工行业为例,全行业仅有成达化学工程公司等少数几家公司基本具有EPC全过程总承包能力,其余绝大部分设计、施丁单位都还不具备单独进行EPC全过程总承包能力。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一是对全过程项目管理能为项目和业主创造可观效益这一点认识不足。实践证明,全过程项目管理是一种高附加值的服务活动,是最能为业主创造价值和效益的一种服务。二是对项目管理要求具备较高的知识和技能,也就是项目管理需要专业化这一点认识不足。国内有相当多的业主和主管领导认为项目管理很简单,谁都可以管理,因而不愿意委托专业化的工程承包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为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必须在我国大力培育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我国大型设计院最有条件改建为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我国大型设计院最有条件改建为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因为设计在工程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设计院人才较集中,人才资源丰富。把一批骨干设计院转变为具有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是当前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 (三)加快落实投资项目法人制,组织业主培训 1992年国家计委颁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并随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今年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又指出:全面实行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收理制、合同管理制,健全投资约束机制。这使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二点:一是业主责任问题。业主责任问题的根本还是“真业主”和“假业主”的问题没得到彻底解决。业主是项目的投资主体,而由于所有权和机制上的各种原因,业主真正关心的或者在决策时实际上考虑的,往往不是项目的最终效益,在立项阶段.他们往往考虑怎样使项目能被批准,什么时候能被批准;在决定项目管理模式时,他们必须考虑如何附和政府官员的意志;在决策是否推行EPC总承包时,他们更关心本邪门人员安排及利益等。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浪费和腐败,最终后果是损害项目的效益,造成大量的无效投资。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项目法人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二是业主素质问题。业主是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最大的决策权,能否正确决策取决于业主的素质。业主不一定必须是项目管理专家,但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应该具备必要的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他们应该了解项目管理费用、进度、质量三大控制,他们应该懂得项目的费用不一定越低越好,费用低到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度,工程就会出质量事故。进度也不一定越快越好,建设周期压缩到不合理程度,就会不得不增加费用或影响质量;质量也不一定越高越好,质量的标准应是适宜和合格,质量过剩是一种浪费。也就是说,应该用最终创造的效益来衡量和决定项目的合理费用、合理周期和合格的质量标准。当业土盲目拍板一个不合理的费用、不合理的周期或不合理的质量标准,实际上往往已适得其反,埋下了项目失败的祸根。 业主的项目管理涉及到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设计和承包商的选择、项目的协调和控制、项目的合同管理和接收等诸多方面。业主既不要代替和过多于预专业化的工程公司的项目管理,又不放弃对项目的监督和控制,这要涉及到项目管理方面的许多知识。实践证明,业主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项目的成败,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后,对业主(项目法人)进行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四)组织开展项目管理技术研究开发,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是分离的。EPC全功能的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还为数不多。我国现有的工程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是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评估;现有的设计院不负责采购和施工管理.现有的监理公司主要任务实际上是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施工质量监督,因此,对于项目管理作为一门科学,EPC全过程作为一个系统过程以及项目管理技术作为一种科学的先进工具,还缺乏研究、总结和提高。发达国家的某些业主和承包商甚至认为中国的工程公司和承包商目前还不具备独立管理和控制大型工程项目的能力,主要是指我国项目管理技术水平还比较低。提高项目管理技术水平是我国工程建设界的当务之急。为了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应重视和提倡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Project 软件与水利工程项目管理 摘 要:本文介绍了Project软件的主要功能及基本使用方法,分析了当前水利工程建 设中 Project 软件的应用情况,阐明了 Project 软件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资源分配 1 Project 软件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Project 是一个项目管理网络计划软件,它是基于关键路径法(CPM)和项目评审技术(PERT)两种技术,主要用于大中型项目的计划制定、评审、优化、资源合理调配和现场动态跟踪的通用的肯定型网络计划软件包。Project 提供了一套完整的项目描述和计算的方法及模型,通过这个软件生成图、表或文件。 1.1 快速地建立项目计划 建立项目计划,需要完成一份正确的网络计划图,这至少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进行设计、参数计算、核对、成图。如果需要在原方案上做些修改,就不得不重新算一遍。耗费更多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无法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形势。Project则能把这些工作都承担起来,能轻松愉快地完成项目计划的制定工作。如果需要修改、增删、优化,只需要把修改的地方输入给 Project,它会按新的意图重新计算,在几秒内就给出结果。而且 Project 会自动计算出关键路径,计算每个任务的时差和整个项目的开工、完工日期,告诉能否如期竣工,资源分配是否合理。 1.2 按工期管好项目中的任务 Project 把一个任务划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管理,即:比较基准计划(原始计划)、当前计划、实际计划和待执行计划(剩余计划或未完成计划)。它为每个阶段的计划都设置了数据域,用户随时都可以查看。比较基准计划$原始计划’里的计划数据记录了最初制定项目计划时项目的状态情况。这个计划数据在项目调整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变,无论何时需要原始计划数据时都可以从这个计划数据域中得到。 当前计划是根据实际已经发生的计划和任务间的制约关系面计算出来的,它作为整个计划的重点向用户提供了极为详细的数据。例如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工期、总时差、自由时差、工作量、费用等。 实际计划是指已经开始实施,但未完成或已经全部完成的任务计划。Project 设置“实际计划”数据域,可使用户把已经完成的工作和未完成的工作区分开来。而且一旦一个任务的实际计划生效,Project 会按实际计划自动修正当前计划。并且据此计算和预测整个项目计划。 待执行计划是需要完成的剩余工作量,Project 会根据完 成情况自动计算剩余工作量。 总之,用户把采集到的项目任务完成和变动情况输入到Project 后,系统就按项目实际发生的数据进行整个项目计划的计算,确定新的关键路径,预测整个项目前景,使得项目动态跟踪就变得非常容易。 1.3 对人员设备和资金资源进行分配 Project 把在完成项目任务活动中投入的人员、机械台班设备和材料、资金等抽象化为“资源”,建立起资源库。Project根据每个任务的资源使用情况计算整个项目的资源需求曲线,自动指出“超负荷分配”发生在那些任务上,能够帮助用户自动进行资源平衡,并能自动排出每个资源承担的任务上的日程、工作量和成本表。 1.4 提供丰富图表 Project 提供了与国际上接轨的单代号网络图,中国科学院计算所在 Project 配套的软件 “中文伴侣”中开发了双号网络图处理系统。 Project 把横道图和表结合在一起,这样既能以图形方式形象地查看任务信息,又能看到具体的数据,便于理解项目。横道图上不仅可以显示出工序的关系线,而且工序信息也可直接显示在横道条的四周。 资源图是以反映资源使用状况为重点的信息,Project 为资源分析和跟踪提供了8种图形,即:资源需求曲线图、资源工作量图、资源累计工作量图、超分配工作量图、资源已经分配的百分数图、资源当前可用工作量、成本图、累计费用图。 总之,Project 提供项目各个方面信息,使项目的管理更高效有序。无论用于项目投标、项目计划的组织施工,还是对工程项目实行监理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软件。 2 Project 与山西水利建设 近年来,我省的水利事业发展良好,按国家规定逐步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使工程项目管理日趋规范化。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已成为必然。然而,在我省大多项目管理仍延用传统的方式,依赖自己的老经验,总认为不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工程也照样能进行下去。尽管绝大多数项目部都购买了计算机,但大多数单位使用它打字、制表,由人工画道改成“计算机画道”,计算机没能发挥出其强大优势。项目施工单位用手工编制项目计划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及人力,而且经常是工程已经开工,计划还没有做好,使计划管理总处于被动局面。然而,计算机在优化进度计划方面及时、快速、准确、便捷等特点是人工无法比拟的。针对传统管理的弊端,Project中文版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了众多有实用价值的功能,以及简单且方便的解决方法,使生产计划人员能高效地处理这些变化。 在我国许多建筑单位选择了Project,在应用过程中普遍反映这个软件操作简单,更改、调整非常方便,确实体会到该系统在建筑项目计划的制定管理与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强大功 能,尝到了先进管理方式的甜头,认识到工程项目施工中开展全面的计算机应用,实在是非常必要的。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日益完善的今天,建筑施工行业也面临着优胜劣汰的竞争选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允许任何企业偏安于一隅,任何一个拥有关键技术的小企业,都可以在很短时间里迅速成长为区域性的大企业,技术和管理的创新日益成为企业间竞争的根本,而一些大的水利工程已率先引用了先进管理软件,如我省的引黄工程,利用P3作管理软件。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利用自己研制的软件进行监理控制等。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我们应在掌握原有技术、经验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管理软件进行高效管理,这应该是山西水利发展方向。当然,把计算机用于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不是一个简单问题,对于选择什么样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也是非常重要的。每项目工程都有各自的特点,Project作为微软的最新项目管理产品,国外项目管理的首选软件,在应用过程中,针对工程中的不同特点也会表现出一定的不足,但计算机用于工程项目施管理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计算机的强大功能必须得到充分发挥。这是我省水利项目管理的需要,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6 Project在工程建设中的前景展望 目前我国采用计算机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建筑施工单位还不太多,这主要是由于有些人还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有些人还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没有建立和制定一套完整的适应计算机管理特点的管理体制,同时也说明把计算机用于工程施工管理不是一个简单问题,它需要多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需要从多方面努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项目管理科学化是大势所趋。Project软件凭借其在项目管理方面所起的显著作用,以及其操作简单,跟踪调整方便等特点,已在中国建筑市场占了一席之地,尤其是Project2000版的推出,使操作更为简单、快捷,人机界面更趋完善,功能更为强大,这必将推进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一场高科技的改革,使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关注这个软件,国家也十分重视科技的推广,尤其是水利部,专门组织培训班,对全国水利单位人员进行Project项目管理软件培训,这将极大地推动软件在水利行业的推广应用。据说水利部将把是否利用Project软件进行项目管理,是否有专职人员进行过Project软件培训,作为监理资质评审的条件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该软件的重视,这也将有利Project软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该软件在国内推广将展现光明光景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简析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造价管理 论文摘要: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大难题。本文系统地分析了工程项目整个过程的造价控制的主要影响因素,并提出了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造价管理措施。 论文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造价管理 在工程项目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如何有效地利用投入建设工程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尽量少的劳动和物质消耗,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控制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在于从项目的整体利益出发,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一个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设计到建成投产包括以下程序: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评估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相应地,工程造价的确定与工程建设阶段性工作相适应,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是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二是设计与计划阶段的造价管理;三是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四是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一、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 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设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投资方案选择的重要依据之一。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区的选择;建设地点(厂址)的选择;项目的经济规模;工艺评选;设备选用。 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在项目的决策阶段必须编制可行的投资估算。因此,可采取以下措施控制该阶段的工程造价: (一)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 造价人员需要收集工程所在地的水电路状况、地质情况、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资料、大宗材料的采购地以及已建类似工程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认真分析,保证投资预测、经济分析的准确。 (二)做好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技术经济论证 要做好可行性研究,就需要作充分的市场调查研究,包括国内外市场在项目计算期内对拟建产品的需求状况、类似项目的建设情况、国家对该产业的政策和今后发展趋势等。 (三)做好方案优化 技术经济人员应该和设计人员密切配合,用动态分析方法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通过方案优化,使工艺流程尽量简单,设备选型更加合理,从而节约大量资金。 二、设计与计划阶段的造价管理 基于对大型工程项目和造价控制分析与研究,发现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方案选择对其工程整个投资影响最大,可以高达80%以上。规划设计水平的优劣,对工程实物的投资、工程进度和建筑质量有着非常大的影响。设计与计划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总平面设计、空间组合(包括层高、层数、室内外高差的确定等)、项目资金、建筑结构型式、建筑材料、建设地点(厂址)及设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等等。 由此可见,只有在设计工作没有完成,设计图纸未交付使用之前把好工程造价管理的第一关,才能为总体工程造价控制打好基础。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性比较分析,对不合理的设计方案提出意见,从而达到控制造价、节约投资的目的。在工程项目中,针对该阶段,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管理: (一)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权责,分工明确,奖惩分明 只有明晰的文件管理制度,把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技术人员的责、权、利与工程造价管理挂上钩,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才能把设计与计划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做细致、准确。 (二)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各方面人员的综合素质 设计与计划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设计人员和经济技术人员要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才行。 (三)把限额设计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 要求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推行限额设计,凡是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均要通过计算,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用数据说话,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要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相适应。 三、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工程实施阶段,在整个项目的建设周期中所占用的时间最长,投入的资金量最大,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也是货币资金转化为建筑实体的关键阶段。实施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工程招投标、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材料管理及竣工结算审核。 尽管工程实施阶段节约投资的比例相对较小,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因为建筑实体的形成过程是不可逆的,如果在此阶段未能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无法挽回和弥补。在这一阶段,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管理: (一)做好施工项目的经济核算工作 施工项目经济核算是指对施工中发生的物化劳动(人工、机械、材料)及活化劳动消耗量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的方法。 (二)加强合同措施 合同订立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客观上要求合同应内容完整、清楚,用词严谨、准确,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才能保证合同履行、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材料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首先,要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其次,要加强材料使用管理,降低材料损耗量。 (四)做好施工索赔工作 作为建设单位,加强索赔控制,应加强关键环节的管理和控制,避免由于主观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单位索赔;做好施工过程中各种现场记录、报表、日志、会议纪要、备忘、签收手续、监理通知、进度记录、验收资料、工程照片等可作为索赔和反索赔证据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公正、合理、及时地处理索赔的发生,避免产生更大的索赔损失;依据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有理有节地进行反索赔。 (五)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要有详细健全的台帐记录,如材料上涨,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隐蔽工程的验收等。工程量的计量,材料用量的核算对工程造价应求计算准确。 四、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竣工阶段是控制工程总造价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工程结束阶段,建设单位要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也是对该项目工程造价的总结。一方面总结在整个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在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尽可能找出因主观原因而影响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因素,并加以克服。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在结算的编审过程中由于编审人员所处的地位、立场不同、目的不同,而且编审人员的工作水平不同的差异也会影响对工程造价的估算。针对这一阶段,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管理: (一)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 (二)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 预算员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 (三)熟悉掌握专业知识、讲究职业道德 预算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计算,掌握上级下达的各种费用文件还要全面了解工程预算定额的组成,以便进行定额的换算和增补。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施工规范与建筑构造方面的知识。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几点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国际建设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由1979年的几家发展到今年的上百家,由最初的单纯劳务承包,发展到今天工程总承包。无庸讳言,中国已成为建筑大国。同时,我国的建筑市场也实行了“门户开放”,许多境外建筑承包商进入我国承包工程,从而加剧了国内建筑市场竞争。但从我国建筑企业实际情况看,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上与国际惯例尚有较大差距,影响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此,改革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已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课题。本文将就如何与国际惯例接轨试谈以下浅见。 一、建立高素质项目管理班子,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关键 从我国众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经验教训看,要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夺得一席之地,并站稳脚跟,首要的问题就是建立高素质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应作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必须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其成员都要懂技术、会管理、富有国外施工经验、法律知识。这是搞好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关键。尤其要选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班子的灵魂,其素质高低决定着承包工程项目的成败。项目经理一定要头脑清晰,思维敏捷,能审时度势地作出决策。项目经理能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成本预测、管理核算、资金运转周期、材料供应、设备能力以及索赔、保险、当地税务等业务心中有数,能按照国际惯例采取相应对策,防止可能出现的失误和损失。项目经理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领导水平,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别人的经验,扩大视野,取长补短。另外项目经理要有较好的外语基础,能够与业主、当地专业人员会话,阅读外文资料。具备这些条件,必定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信息掌握,促进与国际惯例接轨。 2.必须熟悉和掌握国际建筑市场状况和动态。当前参与国际工程承包的贯用作法是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分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和熟悉工程所在国对工程总包和分包的政策规定,指导我们采取相应的政策和策略。我国进入国际建筑承包市场的企业尽管越来越多,但是国际建筑承包市场的占有率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以1996年美国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占22.3% , 英国占11.5%, 法国占15%, 德国占8.6%, 日本占11.7%, 韩国占4.5%, 而我们仅占3.7%.在工程项目管理上,与国际承包工程的大公司如英国的克瓦纳集团、美国的福陆丹尼尔公司和法国的布衣格公司相比,我们的总体管理水平还相差很远,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加上我们国际承包经验不足,有的业主和监理还有故意刁难等情况。面对这种种困难,要想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按照国际惯例采取相应政策。 3.必须处理好与业主、监理与当地雇员的关系。在对外交往中,既要坚持原则,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和策略性。在外国人眼中,我们代表的是中国,要不卑不亢,维护自身的利益,按国际惯例,寸理必争,寸利必得。对监理,既是对立关系,又有一致的一面,即都是业主的雇员 ,要善于利用这种一致抑制监理的作用。雇用当地雇员必须熟悉当地劳动法规,在不违规的情况下调动雇员的积极性,能为我所用。 二、必须了解和掌握FIDIC合同条款,搞好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精通FIDIC有关合同条款。FIDIC合同条款涉及索赔的内容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工期的索赔,主要是业主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供有关图纸、设计变更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其二是动用款项索赔,主要有工程变更、单价改动、规范改变及不可预见事件等,如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人为干扰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总之,在FIDIC合同条款中很多规定为承包商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专门注意与索赔相关事件的发生,及时抓住索赔时机,寻找索赔动因,要做到这一步,不精通索赔条款是很难办到的。做为项目管理班子,特别是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必须精通FIDIC合同索赔条款,才能不失时机地提出索赔,减少流失,提高效益。 其次是及时收集索赔资料,提出索赔方案,FICIC的索赔条款是进行索赔的法律依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索赔条款收集整理的索赔资料是索赔的事实依据。没有后者,或者后者不充分、不祥实是达不到索赔目的的。这要求施工工程主要的管理者要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明确岗位责任。因为索赔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工作、技术工作和经济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负责索赔的责任人必须熟悉和掌握索赔条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只有这样的责任人才能收集到准确的索赔资料,达到索赔的目的。 当然,真正实现索赔,并非易事,其关键是工程项目的管理者有没有索赔的观念、索赔意识和索赔能力。合同违规索赔是法律赋予承包商的正当权利,不能怕伤和气、伤感情,而忍受应该挽回的损失。国际国内承包工程都可能遇到索赔。因此,要求承包商在树立法制观念的同时,要坚持索赔的信心,更要特别强调索赔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否则将功亏一篑。 三、必须学会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无论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还是在国内工程承包中,施工过程的事故是难免的,往往由此造成的损失也是惨重的,除了事故风险以外,按照国际贯例还有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和治安风险等。特别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因风险造成损失的频率和概率较国内要高的多。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学会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把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措施。 1、项目风险管理的作用,一是提高施工管理的风险意识,增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和风险管理的力度,突出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安全操作规程的到位,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要认识到风险的危害性,提高遵规守章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预测、防范和控制,减少风险的发生和发生风险时能采取有效地弥补措施,从而达到防险、避险、减少损失、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风险管理的途径:依照国际惯例就是实行施工全过程的投保,建立施工保险机制。在实施施工保险时,要尽其可能对施工全过程包括相关项目环节都要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对所有可能发生风险的环节,按照国际惯例能投保的全部投保。对不能投保的风险环节要制订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3.合同担保的风险管理:合同担保是维护发包人利益的法律行为,在这方面稍有闪失,就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合同担保的风险也是相当大的,决不可等闲视之。合同担保是独立于合同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它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保证金担保等项目。一般地说,承包商和承保人是关系比较密切的,否则承保人不会给承包商担保。合同担保的关键要认真分析研究发包人的担保文件,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损害国格和承包商利益的苛刻条件是不能接受的。另一方面,作为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者,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和防止业主终止合同的风险条款。同时对担保金额进行技术处理,不能因担保泄漏标价。要选择好履约方式,充分研究保单条款及加强对保函的管理等。 4、施工保险管理,进行施工投保的目的是转移施工风险,以弥补因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保险应包括施工全过程,即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保险,材料、设备运输保险等,施工过程的保险要明确各方面的风险责任,明确投保险别和申办方式等,要研究保险合同和保险单的条款是否能保护自身利益。所以在进行施工投保时要充分利用FIDIC条款中关于保险条款的规定,最大限度的减少失误和经济损失。 四、必须掌握国外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 1、成立项目管理软件应用机制。项目管理软件是高新技术,是新兴现代项目管理手段。尽管在国外应用较为广泛,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但是在国内还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因此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尽快的踏上信息快车道。首先应成立项目管理软件开发应用小组,对项目计算机技术进行全面地研究、学习、开发、应用,并且争取尽快国内上网,进而进入国际互联网。 2.将项目管理软件纳入工程项目科学管理轨道。现在一般国外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工程项目,使用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项目管理软件。在复杂的项目管理中使用P3,在一般项目中使用Microsoftproject(微软项目)。另外还使用一些专项项目管理软件,以名冠全球的P3系列软件为例,就有工程进度计划、资源、成本动态管理与控制软件。还有工程合同文书、变更事宜、合同费用演变等管理软件,该软件使用能更好地执行FIDIC合同条款。当前主要代表产品有美国的P3和英国的ARTMIS. 3、培养高素质的软件开发、应用、管理人才。要真正推广国外广泛使用的项目管理软件,其项目管理人员起码应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先进的技术是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驾驭的。所以,与国际惯例接轨,在建立了软件开发应用机制后,就应着手培养微软复合型人才,要求这些人即要懂计算机技术,又要懂管理,才能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人才培养可分层次进行,先培养急用的计算机操作员和程序员,先能操作运行,独立开发编制、调试程序,再逐步推开,进行普及培训,让更多的管理人员掌握应用这项技术。 五、必须学会按国际惯例解决项目承包中的争议问题 不管是进行国际工程承包,还是进行国内工程承包,业主和承建商发生纠纷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一旦发生就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财力。因此,必须要面对现实,依照国际惯例,明智的做法,一是签订好承包合同,二是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1、易于引起争议的问题。 ① 索赔。一是业主向承建商索赔,二是承建商向业主索赔。不管谁向谁索赔,都存在索赔成立不成立的问题,索赔金额能不能达到一致的问题。 ② 违约处罚,一是不承认自己违约,二是指责对方违约,三是不仅要罚违约金,还要追加索赔。 ③ 终止合同,一是业主责任引起终止合同,如事实证明业主拖欠付款,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导致不能继续承包;二是承建商责任引起终止合同,如事实证明工程拖期,无力扭转局面,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导致不能继续承包。 2、减少和解决争议的对策。 ① 签订好承包合同。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熟悉掌握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并严格依法签订。在合同条款上要认真研究、评估、磋商,不能把注意力仅放在造价上,而应主要放在可能引起争议的条款上,特别是违约处罚和风险索赔上。这就要求合同双方必须把双方责任、违约、罚款、索赔、免责等都要做出规范的界定和规定。一旦发生争议问题,就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解决。 ② 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尽管如此,发生合同纠纷仍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双方:一是一旦发生纠纷就要及时解决。在纠纷面前,双方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通过友好、合理、合法的协商途径以及时解决,不能让一时一事的纠纷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二是一旦发生纠纷,严格按合同条款处理。按照国际惯例,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可能存在差异,在解决纠纷时,一般采用非对抗式和对抗式两种方式解决。非对抗式采用谈判、调解解决;对抗式采取仲裁和诉讼解决。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在合同中都应做出明确规定。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 一、关于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的理解 要真正发挥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就要对信息工程项目有关的概念,与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不同区分清楚。 1、何谓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和建设? 信息工程项目:就是以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为依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促进管理工作、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信息工程项目一般可分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和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就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对项目所选择的信息技术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建设的合理时间与经费预算,实现信息技术、人员与业务需求的有效结合,达到项目建设的质量要求和目标。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是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以确保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发挥良好应用效果的能力。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就是为增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所作的各项投入和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学法用法、技术研究、项目监管、项目评价、政府采购与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 2、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与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不同 传统的工程项目是以资源,特别是有形资源,如人力、机械工时、材料的消耗为主要生产形态,项目成果最终通过这些资源的消耗与形态的转化来逐步实现,以有形的建造物为项目目标,其实质是“资源消耗”。传统工程项目的物质资源约束是项目的决定因素,管理核心是资源配置、工程计划、工程组织与协调、成本控制与质量管理等问题。项目的建设目标相对是一个比较明确的问题。项目建设的工期一般是刚性的。质量是可见的(即便隐蔽工程也具有可见的属性)、可检验的、可度量的。项目的建造质量可以与项目运营相对剥离来衡量。 信息工程项目的核心是信息技术,更偏重于知识的运用,项目成果要通过信息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效果来体现,以无形的智力产品为项目目标,其实质是实现“知识转移”。信息工程项目的信息技术知识约束是项目的决定因素,管理核心是在传统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上更着重于信息技术的选择与应用。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有形资产与无形知识的结合体,项目质量受技术选择与实际应用效果的影响很大,只有将项目建设与运营结合起来,才能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当然,并非说信息工程项目中不存在“资源消耗”,也不是说传统工程项目中没有“知识转移”,这一点应该得到辨证的理解。 目前,从社会整体上看,信息作为工程列入国家投资项目的时间还不长,对于信息工程项目的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诸如立项、评估、定额、监理、效益评价等问题也是近一两年才开始探讨和研究。所以信息工程的管理能力的提高还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需要努力研究的课题。 二、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的内容 通过工作实践的摸索和总结,我们认为加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依法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项目实施依法管理、发挥国家投资效益已经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就是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依法管理项目,实现项目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投资效益和作用。 2、高度重视信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实施好项目的基础。只有把前期工作做扎实,才能保证项目的切实可行,才能赢得投资源头部门的信任和支持,才有可能争取投入。将项目前期工作做稳、做扎实,把好项目遴选关,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得到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3、加强信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项目依法管理和投资收益的关键。信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只有做到信息技术、项目实施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与业务工作的有效结合,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依法监督与管理,才能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4、做好信息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信息工程项目是要做到信息技术的无形知识与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备的科学、合理、有效结合,才能发挥项目的实际建设效果,真正实现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因此对信息工程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价要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要做好项目建成后投入运行的技术应用效果、运行管理成本等的综合评价工作,才能得出信息工程项目真正客观、合理、有价值的结论。 三、农业部信息中心信息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状况 农业部信息中心作为农业部的数据中心、网络中心、通讯中心和信息交换中心,为农业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提供通讯、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着农业部政务内网、政务专网、政务外网、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通信系统等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为更好地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进行信息工程项目的遴选、评估和申报,切实管好用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建投资和专项资金的作用和效益。 1、学法用法,项目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为适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变化和要求,实现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农业部信息中心对信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制订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和四个配套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项目申报、招标投标、竣工验收、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明确职责、重点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对重大信息工程项目,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农业重大招标投标项目廉政监督规定(试行)》,向派驻农业部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项目备案和报告。对财政专项项目的申报、可行性研究和经费预算等工作遵照《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为配合国家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农业部信息中心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农办财[2005]39号《关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2004年底国务院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都规定了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强化了对责任人的惩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这对加强信息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严格筛选,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近两年农业部信息中心针对本部门发展计划工作的不同内容分别成立了项目前期工作小组,进行项目需求的深入调研、分析,针对有关技术问题深入讨论、研究,形成基本建设项目草案。项目草案由各自工作小组在中心范围内进行汇报、讨论,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指导。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事业发展的紧迫程度确定本年度基本建设申报项目。对拟申报项目,由中心领导、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预算编制人员等组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小组,完成项目相关报告的编写工作。对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中心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一同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写工作。 近两年农业部信息中心完成了《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通讯系统同城联网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农业部通讯网络系统安全保障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卫星多媒体传播系统(DVB)主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建设二期项目建议书》、《中国农业信息网网站群数据存储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农业部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等项目申请报告的编报工作,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批复,已经落实了部分项目投资资金。 3、严慎细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农业部信息中心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领导决策和项目具体执行工作,同时要求计划财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和初步验收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形成项目实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监督的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信息工程项目引入信息工程监理制度,重大招标投标项目执行向纪检监察机构备案、报告制度。对规定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更加合法有序地进行,以便获得国家投资的最大收益。 对于200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业部第39号令《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四个配套规定,信息中心非常重视这一个办法和四个规定的学习落实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对照此前的项目管理工作,找差距、找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对农办财[2005]39号文件《关于做好我部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中心主要领导和计划财务部门认真参加培训学习,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能力,增强合理、合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确保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农业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 总结 近年来农业部信息中心在信息工程项目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理清思路、创新思维、依法管理、注重实效,确保了信息中心事业发展的需要。但也要看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事关项目管理工作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缺乏系统性、领会不够透彻、贯彻执行力度尚需加强; (2)项目申报前期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对项目技术可行性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全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材料准备不够充分,前期工作质量有待加强和提高; (3)项目实施中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还需认真理解、掌握,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4)项目财务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和项目后评价工作,以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加强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建议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有关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领会 依法进行项目管理,不仅仅关系到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更关系到分管领导、承担项目工作的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因此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领会,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绝不是空话,学习也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表面上,而是要真正做到认真学、仔细学、学以致用,才能为推进信息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能力的提高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对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中学习和讨论,组织专题报告和讲座等,切实提高依法进行项目管理的能力。 2、进一步做好项目规划、技术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确保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有关规定,项目批准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后,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文件执行,严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等,如确需进行调整,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批。实际项目执行中的调整往往是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造成的,因此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并对争取更多的国家投资产生直接影响。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并进行项目内部评审,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做好项目规划和项目储备工作,充分进行需求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以便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建议成立单位内部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外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内部评审、专家论证,严把申报项目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3、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按照农业部关于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基建项目和财政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与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完全协调一致的问题,研究细化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和工作流程,标注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以便更好地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工作环节,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的合法有序进行。 4. 进一步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工作,确保信息工程项目投资发挥应有的效益 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验收后的绩效评估工作,对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信息工程项目综合效益,增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研究 摘要: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分析,指出了现阶段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弊端,并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与创新。 关键词: 项目管理 建筑经济 1 引言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全球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希望建筑业产品的成本逐步降低,建筑产品的质量逐步提高,建筑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不断降低。与此同时,投资方希望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而又不损害其利益,并希望建筑业能提供范围更宽的服务,由此必须对不适应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采用何种管理模式与项目的特征、规模、现场条件、业主能力以及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体制等有关,我国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建设单位自管模式、工程指挥部管理模式、总承包管理模式(交钥匙管理,或称一揽子承包方式)、工程托管模式等,目前国内外比较常见的有三角管理模式、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等,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存在如BO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模式、+D+B(Develop+Design+Build)模式、D+B+FM(Design+Build+Facility Management)模式等。 2 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弊端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建筑业始终走在改革的前沿,建筑经济国际化也取得进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国对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得到进一步完善,管理模式也逐渐更新。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方面较项目业主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项目法人的责、权、利也更明确。1998年试点、1996年全面推行的建设监理制使传统的建筑市场主体由两元结构转化为三元结构,即在两元结构中增加秉公执法的第三方——监理单位,形成了现阶段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商)三元主体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建筑水平为目的,互相协作,互相制约的新模式。 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标投标制作为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的三大改革制度,对规范建设市场、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毋需讳言的是,在我国建筑业的管理体制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建设领域中质量低劣。工期长,投资“三超”现象还很严重,现行的项目管理模式还远不能适应建筑国际化的要求,具体表现在: 1)投资管理体制出现诸多弊端,集中反映为“高投资、低效益,高积累、低发展” 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地方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但建筑市场上最大的买方仍然是政府,各级政府在项目建设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体现项目的重要性,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项目法人的领导班子大多由各级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质上还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加“工程指挥部制”,投资体制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极强的计划性。 2)项目法人的管理压力、责任压力、利益动力和行为约束力没有切实落到实处 由于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普遍没有资本金,除项目建设资金外,无其他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因此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项目法人不具备资金的自我积累能力和向外部融资的能力,没有独立的投资决策权,项目建成后如没有工程的所有权,收益权,项目法人通过正常渠道(按概算)在项目建设成本中列支的管理费用和开办费用不能反映其为管理项目所必须的开支,其职工的住房,医疗,养老保险,奖金无合法来源,因而没有控制工程成本的动力。权、责、利失衡,项目法人只管花钱不管还钱,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后,赔偿责任成为“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 3)项目经理与监理方权限重复过多,不利于工程实施 在《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中,由项目法人聘任的建设项目经理具有从初步设计到项目后评价的管理职权,并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实施和控制工程投资、工期与质量,这与监理方的权限产生了很大的重复。再加上监理费用等原因,监理单位名为社会中介机构,实则受雇于项目法人,建设项目经理的“长官意志”使监理单位“秉公执法”产生了很大阻力。再者,本来监理单位能够负责工程的全面监督与管理,项目法人下面又设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这不仅导致了机构的膨胀,而且从制度上增加了一笔不少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背离了降低建筑产品成本的要求。 4)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总体水平不高,竞争力弱,不能适应建筑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现有的设计单位多为综合性设计单位,包含着建筑,结构,机电等多专业工种,大都组织庞大,少则上百人,多则上千人,这些设计单位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体制。监理单位人员素质不高,许多是东拼西凑的杂牌队伍,对监理的性质、任务、机制认识不够,监理不力,而且往往局限于对施工质量的临控。小而专、大而强的承包单位和项目管理公司不多,使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面临严峻的挑战。由于管理模式、水平的差距,使得国内工程项目管理市场拱手让给国外公司,如鲁布革水电站、小浪底水电站、大亚湾水电站、深圳地王大厦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许多大型项目的项目管理基本上是被西方欧美国家的项目管理公司或项目咨询公司所包揽,更谈不上占领国际市场了。 5)有法不依,执法不力,建筑市场不规范现象令人堪忧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建设主体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置法规体制于不顾,处处钻空子,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反映在:基本建设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抱建、不招标、搞私相授受,以及任意肢解发包工程,强行不合理压价;行业垄断,一个行业的工程往往是本行业立项、本行业投资、本行业设计、本行业的施工、本行业监理,不允许外行业队伍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成为“可批性研究”;现场签证无中生有、价量不实;不法中介行为严重;还有钱权交易,搞工程腐败等。这些都极大地制约和限制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 2 改革的方向 由上述分析可见,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一种较为混沌的状态,与国际惯例无论从体制上、水平上都相去甚远。因此改革现行建筑业管理体制,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加紧构造适应国际建筑市场发展需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是当务之急。今后的改革中应该有选择地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模式,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强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 遇有国家投资的项目,由一个与投资无关而与建筑企业有关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招标投标,难免产生“掏国家的钱,请自己的客”,使投资效益受到损害。当投资不力、资金无法回收时,经济赔偿也成为空谈。而保险的最大作用就是充分发挥经济赔偿的功能。 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是很常见的一个规避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极为普遍的应用。美国、拉丁美洲对公共投资项目实行强制性保证担保,保函由经批准从事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和专业担保公司出具;在日本和韩国,传统上实行的是替补承包商保证担保制度,它的特征是由竞争者来提供担保。我国目前虽然有北京、上海和深圳作为全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改革试点城市,但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业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我国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同国际惯例接轨以迎接“人世”的迫切需要。 2)完善监理行业协会体系,确保监理单位“秉公执法” 现阶段监理费用一般是从甲方手中得来,监理单位自然在许多地方都要迁就甲方,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监理单位的中立地位,使监理单位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认为可以考虑让甲方将监理费用交给第三方——监理行业协会,再由监理行业协会对工程的监理情况考铰后,将监理费用转交给监理单位。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包括国家监理法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工程程序等,即在监理行业的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等几个重要方面与国外监理相差甚远。如监理市场,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愉悦环境,存在着地区保护、违规交易、行政干预等不良因素,监理深度远未到位,当前现场监理普遍还在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这一低水平阶段徘徊,不早日突破这一步,我们的监理业就很难适应建筑业国际化的需要。 3)精简不必要的机构,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如工程项目的三控制,本应是监理单位的职能,却又有建设项目经理的管理班子参与其中,这种“越俎代庖”行为不仅阻碍了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而且增加了多余的管理机构,势必在工程成本中多出一部分管理费用。笔者建议,这部分多余的管理班子应予撤除。 4)健全建筑法规体系,成立建筑法院以及建筑执法队伍 我国的建筑业必须关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求变化的动向,逐步引进新的建设模式。与此同时,为适应项目管理模式的变化,需要尽快制订我国自己的冈 FIDIC条软和NEC条款,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法规体系,以规范建筑市场,促进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与此同时,建筑法院及专门的建筑执法队伍也应尽早成立和组织起来,这支队伍必须是建筑业的专业人员,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非专业人员是很难做到高效、正确执法的。 3 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提出 结合以上巳述及思想,笔者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对现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出了改进与创新, 这种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有所变动 这种模式取消了建设项目经理班子,增加了监理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投资方不必通过项目法人,而是直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进行监管。这样,各主体在更大程度上以经济手段来相互约束,减少了行政化色彩。在施工现场,只有施工方与监理方负责进行工程管理,改变了多头指挥的现状,并节约了工程成本。(承包单位包括设计承包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等,监理行业协会则是为促进整个中国的监理事业而组成的行业性社会机构。) 2)监理费用的获得方式有所改进 投资方先将监理费用交给监理行业协会,监理单位的费用由监理行业协会处获得。行业协会的监理费中转作用消除了投资方与监,理单位之间的明显的雇佣关系,相对于现阶段管理模式而言,监理单位较容易保持中立,有利于“秉公执法”,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3)强制实行保险制度,风险约束机制加强 这种模式要求强制实行工程保险制度,规定工程建设各方都必须先购买工程保险,否则项目不予批准。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槟发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公司,均须提出投保申请,成为被保险人。由于监理单位疏忽或过失而未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义务或指令错误,致使投资方在保险期限内对其提出赔偿要求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根据规定,赔偿监理单位依法应承担的投资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经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而发生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对外承包工程的承包单位,一般要承担从投标开始,施工阶段以至工程竣工移交为止的一系列风险责任,因此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各项保险。如设计承包单位必须购买设计责任险,对外承包工程的险种还有: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保险,如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以及合同规定投保的其他保险等。 通过实行工程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各建设主体的忧患意识。不购买保险就接不到工程,但是对那些实力弱小的“杂牌”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保险公司也不愿意为其承保。优胜劣汰,一部分竞争力弱的建筑企业必然破产或被兼并,保存下来一批富有竞争力的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使我国建筑业的总体水平得到提高。 4 结束语 对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是当前广为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所提出的新模式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管理方法,结合了我国的国情,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方向上迈开了前进的一步,有利于我国建筑业的国际化发展。但该模式的实施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政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建筑法规体系的健全是当务之急。同时,各建设主体的水平亟待提高,如监理单位必须对监理人员的资质作严格审查与考核,以使我国监理业快速适应人才高素质化,业务宽深化的国际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自然辩证法 摘要: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就是从系统整体的观点出发,从系统与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相互作用中考察对象以达到最佳地处理问题的科学方法。 关键词:项目管理;自然辩证法;系统方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科技的进步,工程项目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项目管理越来越系统化、专业化,我们需要一个正确的理论作为依据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地管理。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在项目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自然辩证法简介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属于哲学门类,它研究的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而不是自然界发展的某一具体规律、科学技术某一学科发展的特殊规律以及科学技术中具体学科的特殊研究方法。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1]。它吸取了历史上自然观的精华,摒弃了旧自然观的糟粕,研究和认识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科学图景及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特征和规律,并研究和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科学技术观是关于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的总看法、总观点[1]。马克思、恩格斯把科学和技术作为一种社会想象来考察,科学技术发展到现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成果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科学技术方法论是人们对自己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运用的认识和实践方法的哲学概括[1]。科学技术方法论是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常用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一般方法的性质、特点、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理论体系[2]。科学技术方法论对社会认识实践具有重要的自导意义,唯物辩证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系统阐述了我们在实践中所用的方法、技术和逻辑过程。 (二)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恩格斯指出:“一个名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哲学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我们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通过他的发展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度,需要一个正确的哲学理论来指导我们进行研究,自然辩证法为我们提供这一整套理论,要求我们要用系统的观点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自然辩证法 (一)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一词越来越多地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定义很多,国际标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10006)》定义项目为:“由一组有起止时间的、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特定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目标,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 “项目管理”就是以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法,通过一个临时的、专门的柔性组织,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实现项目的目标[3]。 工程项目是最为常见也是最为典型的项目类型,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对象通常是有着预定要求的工程技术系统。项目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它由许多子项、分项和工程活动构成,项目管理必须包括整个系统的管理。完整的项目管理工作过程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反馈等。项目管理应该包括全部的管理任务,有工期、费用、质量(技术)、合同、资源、组织和信息等的管理。 (二)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就是从系统整体的观点出发,全面地把握和控制对象,综合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以达到最佳的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理念。 系统方法的一般步骤:阐明问题目标选择系统方案系统分析系统选择决策实施计划。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着广泛的应用空间。并将给工程项目管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4]。 1.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内在要求性 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系统性、产品固定性、成果的不可挽回性、体积庞大、操作空间有限、技术复杂、规模宏大等技术经济特点,从而对立项的正确性和目标的实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许多的子项目,也包括管理项目的人——管理者。工程项目管理者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技术素质、经营素质与方法等,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主导因素。 (1)现代项目管理具有特征:“1)项目管理理论、方法、手段的科学化。这是现代项目管理最显著的特征。现代项目管理吸收并使用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具体表现在现代管理理论的应用如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行为科学等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现代管理方法的应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最显著的是计算机的使用。2)项目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由于现代社会对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需要职业化的项目管理者,这样才能有高水平的项目管理。3)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项目管理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复杂的工作,要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多,使得项目管理日趋国际化。”[5] (2)工程项目管理过程的内容:包括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等。 项目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工作,在某一工作区域内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都会对另一个工作区域产生影响。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可能是很明确的、可以把握的,也可能是不确定的、难以把握的。由于存在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所以需要管理者对各种项目目标进行权衡。在各种管理中,要有整体和全局观念。任何一个子系统、子项目都不能脱离整体,一旦脱离整体,其组织就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2.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方法 系统不仅是整体的,也是开放的。系统的内外部环境也会影响到管理者对项目的管理。如何处理系统的开放性问题,管理学中的swot方法为我们提供了工具,其哲学依据就是开放性原理。swot是在进行项目选择时最常见的对项目优劣进行分析的方法。如下图所示: 左右框代表内因,上下框代表外因;ⅰ、ⅱ代表积极因素,ⅲ、ⅳ代表消极因素。框内内容表示:(1)上边的ⅰ为内部积极因素,即自身优势(strength);(2)左边ⅱ为外来积极因素,即外部机会(opportunity);(3)下边ⅲ为外来消极因素,即外部威胁(threat);(4)右边ⅳ为内部消极因素,即自身劣势(weakness)。 在承接一个项目之前,以项目团队为中心进行swot分析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理性,减少决策的失误。其方法是:(1)列出团队自身的优势以及如何充分地发挥这些优势,并填入ⅰ。(2)列出该项目提供了什么外来机会以及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机会,并填入ⅱ。(3)列出可能影响项目成功的威胁以及如何处理这些威胁,并填入ⅲ。(4)列出团队自身弱势以及怎样将影响降至最小,并填入ⅳ。 swot方法就是如何利用内部的变化去适应外部环境。项目目标要能实现,就必须发挥优势克服劣势,抓住机遇避免威胁。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质和量的统一体现在“度”的范畴里。“‘度’是一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是事物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话动范围。辩证法认为,事物矛盾双方的比例、事物发展的过程.都是有‘度’的,事物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它能保持事物的稳定状态,维系事物特定的质。此时,事物总体上处于协调、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6]协调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取得一个成功的项目,协调具有重要的作用。 协调可以使矛盾的各个方面居于统一体中,解决它们的界面问题,解决它们之间的不一致和矛盾,使系统结构均衡,使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是协调的中心和沟通的桥梁。在整个项目的目标设计、项目定义、设计和计划、实施控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协调工作。 三、结语 工程项目由于诸如市场条件越来越苛刻,项目变得越来越大,行业变化速度加快等原因,越来越需要更专业、更高级、更系统地进行管理,自然辩证法对项目提供了重要的管理理论基础。运用自然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我们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他学科的学习和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告诉我们一个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自然辩证法贯穿在我们学习工作的各个方面。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与成本管理 摘要: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与成本管理之间的关系,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至上原则,以及如何处理合同或法律来解决工程问题以便对于成本的控制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说明,以期更好的把握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与成本之间的关系,以利于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合同管理中需要有成本意识,要实现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同样,成本管理也需要对合同进行规范,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有助于实现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最终目标。 关键词:工程程项目管理;合同;成本管理 1 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的概念及关系 工程项目管理是把“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组织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的的管理方法体系”用于工程项目。当前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往往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上述这些方面的管理的核心和主干就是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 成本是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成本管理影响着其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由此,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本质,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可以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都是为了防范由于片面强调减小成本而忽视合同管理成本投入,盲目追赶进度,忽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而导致法律代价的激增,进而从长远的整体性角度提升项目的盈利空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目标。 2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自愿原则;(2)合同的法律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项目经理部要履行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处签订的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及处与劳务承包人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实施需要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下面,我首先将我们涉及的合同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合同-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其在施工中的作用及有关内容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①该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中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主要依据。合同在工程实施前签订,它确定了工程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和目标相关的所有细节问题,合同确定的工程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单价。 ②该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利。签订合同,则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双方的总目标是一致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双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 ③该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 ④承包商(项目经理部)通过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分解和委托项目服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 ⑤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执的根据。由于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争执是难免的,可以说,合同和争执有不解之缘。合同争执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它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有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地履行合同等。 3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 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常见方法。 尤其是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一调两审”法一调指的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后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查;两审中的一审是指合同具体承办单位与对方的初谈,二审是指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关单位与对方正式谈判。这样通过一次调研两次审价,可以将合同价款压低到最低限度。“成本分解”法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自己认为很合理的预算报价,当进行洽谈时,对方以依据国家规定作为理由,而我们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对方是不会同意降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标的技术含量低,成本构成比较明确的合同,应采用“成本分解”的办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的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 “权力限制”法指的是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对合同管理人员所拥有的可自主决定的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超过这个范围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决定。所谓权力限制法就是将相关部门认定的价格,作为领导授予的最高价格与对方摊牌,有意避开人情关系和技术工艺问题,与对方巧妙周旋,达到对方接受相关部门认定价格的一种合同价格谈判方法。 对于高科技含量较高的专业性和垄断性较强的项目合同,由于进行成本分解很困难或因承揽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价格谈判往往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权力限制法。使用该办法时,一方面要取得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广泛收集信息,确定一个实际可行的价格。在洽谈过程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利用本单位的实力和市场优势打动对方,这样可以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各子项的单价,争取实现既不影响总报价、中标后又可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先施工的子项单价可适当提高,后施工的子项单价适当降低,以利于资金周转和增加资金时间效益;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子项单价可适当调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子项单价可适当降低,从而增加工程项目总收入。 4 结语 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与管理水平、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等是相辅相成的,加强施工项目管理,必然能节约项目成本,但过分追求高质量、短工期对成本控制是不利的,只要能满足合同要求,施工企业就要相对“宽松”地对待自己,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做一个诚信的企业,并力争取得最大利益。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成本管理与合同管理 摘要: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主干,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合同管理中需要有成本意识,要实现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同样,成本管理也需要对合同进行规范,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有助于实现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最终目标。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要处理好成本管理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进而共同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 成本管理 合同管理 互相渗透 工程项目管理是把“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组织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的的管理方法体系”用于工程项目。当前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往往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上述这些方面的管理的核心和主干就是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 成本是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成本管理影响着其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由此,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本质,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可以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都是为了防范由于片面强调减小成本而忽视合同管理成本投入,盲目追赶进度,忽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而导致法律代价的激增,进而从长远的整体性角度提升项目的盈利空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目标。 合同管理则是上述其他项目管理组成部分的依据和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要素如质量、进度、安全、范围、成本等因素往往都是通过合同进行规范的,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对相关合同的管理。所以,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及其成本控制的重要意义,运用合同规范成本管理。通过关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这两个核心要素,合理处理好成本管理与合同管理的关系,既注重合同管理的成本控制,又注重成本管理的合同规范,从而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 1 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 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1.1 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 “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常见方法。尤其是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1] “一调两审”法一调指的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后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查;两审中的一审是指合同具体承办单位与对方的初谈,二审是指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关单位与对方正式谈判。这样通过一次调研两次审价,可以将合同价款压低到最低限度。 “成本分解”法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自己认为很合理的预算报价,当进行洽谈时,对方以依据国家规定作为理由,而我们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对方是不会同意降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标的技术含量低,成本构成比较明确的合同,应采用“成本分解”的办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的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2] “权力限制”法指的是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对合同管理人员所拥有的可自主决定的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超过这个范围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决定。所谓权力限制法就是将相关部门认定的价格,作为领导授予的最高价格与对方摊牌,有意避开人情关系和技术工艺问题,与对方巧妙周旋,达到对方接受相关部门认定价格的一种合同价格谈判方法。对于高科技含量较高的专业性和垄断性较强的项目合同,由于进行成本分解很困难或因承揽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价格谈判往往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权力限制法。使用该办法时,一方面要取得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广泛收集信息,确定一个实际可行的价格。在洽谈过程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利用本单位的实力和市场优势打动对方,这样可以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3] “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各子项的单价,争取实现既不影响总报价、中标后又可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先施工的子项单价可适当提高,后施工的子项单价适当降低,以利于资金周转和增加资金时间效益;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子项单价可适当调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子项单价可适当降低,从而增加工程项目总收入。[4] 1.2 树立项目收尾阶段的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违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时的由无违约方向违约方提出的费用补偿要求。许多工程项目中成功的索赔成为项目管理获取收益的重要途径。很多有经验的项目管理者非常熟悉“中标靠低价,赢利靠索赔”的策略,因而索赔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受到高度重视。所以,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索赔的类型,积极拓宽合同的利益空间。索赔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索赔依据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合同内索赔是可以直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这种索赔处理容易一些;合同外索赔是索赔的依据难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但可从合同条款推测出引伸含义或从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道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内外都找不到依据或法律根据但从道义上能够获得支持而提出的索赔,这种索赔成功的前提一般是业主对项目承担方的工作非常满意,项目承担方损失很大,业主预期双方将来会有更长远的合作。按索赔目的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中工期索赔是对因非项目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项目方有权要求业主延长工期避免后续的违约和误期罚款。费用索赔是由于业主的违约责任给项目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项目方要求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索赔。 当然,索赔必须有合理的动因才能获得支持。一般来说只要是业主的违约责任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工程项目费用的增加。工程项目承担方都可以提出索赔。常见的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及时提供施工图纸、未提供合格场地、业主指令错误、延迟付款等。 索赔也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合同或工程程序中对索赔的依据也应有明确的规定。提出索赔的主要依据应该是充分的证据和详细的记录,缺少任何一项材料,业主都有权拒绝项目方的索赔。索赔的证据包括业主指令、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备忘录、工程进度计划表、技术文件、施工图纸、照片、施工记录、各种采购发票、业主工程师签字的日工单和施工方案等。[5]所以,充分利用业主合同中留下的“开口”点,依据施工过程中收集的证明资料,利用业主变更设计等时机,在结算中争取主动,必要时进行索赔,可以拓宽利益空间,从而实现另一种意义上的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向业主索赔以及业主对项目方的反索赔是合同赋予双方的合法权利。但发生索赔事件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要诉讼或仲裁。索赔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正常的合同管理活动,大多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式得到解决,这样,也可以节约一定的诉讼精力和相关索赔成本的投入。 2 成本管理中的合同规范 2.1 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必要性 合同管理则是深化成本管理的突破口,项目成本管理中的成本项目都可纳入项目的内外合同体系,成本管理需要恰当的合法有效的合同规范。 随着经济活动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据企业推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及“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企业注重内部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材料市场等内部市场的建设。项目经理部与这些内部市场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它们以外部市场通行的市场规则和企业内部相应的调控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运行,构成辐射型项目成本核算体系。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项目的成本。[6]合同履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成本发生和成本控制的过程。而项目管理要求以总包合同为行动纲领,各分包合同及内部合同中各项经济条款要服从于总包合同,同时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为此,有必要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各级合同的签订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总要求,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以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来进行工程管理。 2.2 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具体措施 2.2.1 加强合同条款签订管理,做好成本预测预控 无论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成本预控预测的角度出发,都必须签订好合同,合理确定合同需要的各项指标。成本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搞好成本预测。各种合同(包括各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材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构件加工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落实,计划成本就成定数,因此,项目实施前各种合同的签订直接地体现成本预测的结果。 2.2.2 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全时段有效控制成本 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加强合同的履约管理,可以提高成本控制的质量,使成本的预控预测落到实处。为此,要根据各类合同中体现的成本预测结果及自身管理水平,编制详细的成本计划及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以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核算员为主,项目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7] 2.2.3 建立合同履约考察机制,有效掌握项目的成本结果 为确保通过加强严格的合同管理实现有效控制成本的目的,在合同履约终了时,要对合同履约结果进行全面考核,真正落实各个岗位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对管理者、责任人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便对项目的成本结果了然于胸。 本文系河北省建设厅项目“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模式创新研究”(编号2008—215)阶段成果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工程项目管理中分包的探讨 【摘 要】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现代项目管理转变已多年,但与国外先进的管理尚有一定差距。除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工程分项由专业分包商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将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组织起来完成的。专业化程度低,劳务队伍素质不稳定,总承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劳务队的管理,总包方的管理水平也被牵制,不能提高。由于缺乏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现代的项目管理工具不能有良好的应用条件,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粗放型的阶段。随着市场开放性程度提高,国外建筑投资商和承包商进入,政策法规逐渐国际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正向现代的项目管理方式转型。 【关键词】工程承包 合同 分包管理 由于项目管理的独特特点,而产生的现代项目管理的工具和思想,对分承包形式的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与管理能力,是与分承包体系相适应的。对分包商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分承包管理的必要性 1.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1)社会发展总是向更高效的生产方式发展的,专业化趋势正体现了这一要求。激烈的竞争和市场的多变,要求企业更专注于核心竞争力,市场的专业化程度将越来越高。 (2)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进了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分包企业的发展。专业化生产是提高附加值的途径之一,必然引发企业走专业化的道路。 (3)国家政策法规促使专业化的分承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业资质划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2.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1)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型建筑企业必将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对专业分包队伍或劳务队来说,提高管理能力,培育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机械设备,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是必由之路。劳务队将发生分化,其中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员将逐渐稳定下来,成为固定的职业人员;劳务队将由自身技术管理能力的差异,分化为大大小小的专业承包企业,既走劳务承包,又走专项工程承包的道路。专业施工能力是专业分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求。大型建筑企业一旦抛弃低端资源,必然更多地依赖于分包商来完成任务,分包管理能力要增强;而专业的分包队伍和劳务队必须提高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使用新型机械设备,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率和利润率。 (3)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的需求。为了适应变化,大型建筑企业会授予项目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更多地依赖外部资源,从而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项目变得更有效率。小型专业施工队伍和劳务队提高管理和技术能力,加强竞争力,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的业务,这样其企业人力、设备资源能得到更多的利用,生产效率提高。对社会来说,专业化分工,使资源的利用更有效率,多余的消耗减少,基础的施工能力提高,减少了直接的生产物质消耗,变成利润储存起来,社会生产发展总是向资源的更高效利用发展的。 3.建筑市场发达的分包体系是国外建筑业的特点之一 国外大型工程承包公司管理人员比例高,素质高,在承担项目时,将所有的具体施工任务分包出去,专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最终会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中小型的专业分包公司人员专业素质高,专业设备齐全,公司规模小,易于管理,专业划分详细而全面,专业分包商在激烈竞争中求生存、提高自身的同时,也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为了防止过多的分包层次,国外也要求承包商在项目管理中,自己负责施工和分包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二、实践中分包管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1.分包商工程质量不佳。分包商材料方面质量问题,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符技术规范。对策: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质、品牌、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堵住分包商的空子。 2.分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对策:合同询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的办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总包方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增加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 3.分包商工期拖延。对策:总包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 4.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对策:在合同中要求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义务,现场管理采用奖罚等激励措施,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商内敛行为,教育分包商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5.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对策: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承担各自义务;同时建立同期记录,完善书面凭证。 三、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探讨 1.专业化程度更高,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更精分化。总包对分包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强,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要寻找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分包商的一些不重要的辅助性工作将会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地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地组建,分包商会更多地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项目会有更多的补充协议。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作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4.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增大,总包商将更趋向于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分 包商将趋于更多的自我管理,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更受欢迎。 四、结语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业主变得更加专业化,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任何建筑企业都有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需求,专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企业不会是大而全,而是精而强。这种趋势将使企业压缩规模,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利用更有效率的资源。现代项目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能力,对完成有外包参与的任务有着很强的管理能力。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更好地做好分包形式的管理工作,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天地。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论220kV-500kV电气安装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控制 摘要: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就要进行项目成本控制,成本核算过程与施工生产过程同步进行,在时间上保持一致,这样才能保证项目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才能真正做好项目成本控制,提高企业价格竞争力。 关键词:项目管理;项目成本;原则;管理水平;成本控制 1输变电工程项目费用组成 电力安装工程费主要构成包括:(1)直接工程费,有基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现场经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2)间接费,有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施工机构转移费;(3)利润;(4)税金。 2项目管理和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 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费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和资金。工程直接成本主要是指在施工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直接费。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对工程施工中所消耗的人、机、材及各类其它费用开支,进行预测、指导、跟踪、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降低成本目标的实现。其目的是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提高对工程项目成本的管理水平,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在项目管理和项目成本控制中要遵循以下原则。(1)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成本控制过程中,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都负有一定的成本责任,从而形成了整个项目成本控制的责任网络。实践证明,只有责、权、利相结合,才能使成本控制真正落到实处。(2)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成本控制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其途径包括降低成本支出和增加预算收入两个方面。这就需要在成本形成过程中,抓好项目管理水平,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成本节、超的原因。(3)坚持成本最低化原则。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项目经理的各种手段,促进不断降低施工项目成本,以达到可能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4)坚持全面成本控制原则。全面成本管理是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亦称“三全”管理。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应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等。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5)坚持动态控制原则。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由于成本盈亏已基本定局,即使发生了纠差,也已来不及纠正。(6)坚持项目目标管理原则。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 目标的设定和分解,目标的责任到位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目标和修正目标,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循环。 3树立新的成本管理理念重要意义 施工企业从工程信息跟踪、投标中标开始,经过组织施工生产到全部工程完工、项目解体为止,整个运行过程都将影响成本的变化。而现代企业成本管理正是紧紧围绕影响成本变化的各个环节,从传统管理模式向成本的事前预测决策、事中控制调节、事后分析考核兑现转变。成本管理范围的变化,决定着成本管理质的变化,而这种范围和质的变化则是成本管理创新上的一次飞跃。因此,成本管理由生产经营决定成本,逐渐向成本干预生产经营的开拓型成本管理方向发展;向企业的预测决策领域渗透;向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扩展。成本管理对象除生产成本外,已逐步扩展到预测决策成本、技术成本、质量成本、安全生产成本、方案设计成本、体制机制成本、人才培养成本等。既有事前、事中的成本管理,又有事后的成本管理;既有对已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又有对未发生的成本或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预测;既有以财务收支数据为依据的成本报告,又有以方案、工期、质量、安全、技术、无形资产等数据为依据的成本报告。这些新的成本管理理念,必将从生产成本扩展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扩展。因此,树立新的成本管理理念将是搞好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4施工项目管理中的成本控制措施 (1)企业在投标时,常用有效报价技巧,以保证报价在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项目部应根据中标文件,认真研究中标文件,树立明确的时间和成本观念,编制合理施工水平,有效组织施工,做好宏观成本控制。 (2)技术管理:审核图纸,根据施工经验优化设计方案,组织会审和交底,做好各专业的工序配合,减少返工、窝工、交叉影响等不利因数。如500kv砚山变地质情况复杂,项目部向设计单位提交传统全站主网接地敷设设计方案和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的爆破设计方案报告,设计单位审核后,采用新的设计方案,极大缩短工期,节约辅助人员开支。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编写作业指导书、调试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寻求更经济可靠的施工方案。 (3)材料管理包括材料用量控制和材料价格控制两方面:材料用量的控制包括:①坚持按定额确定的材料消费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班组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期分批领用,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②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料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③在对工程进行功能分析、对材料进行性能分析的基础上,力求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④认真计量验收。坚持余料回收,降低料耗水平;⑤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降低堆放、仓储损耗。材料价格控制包括:①买价控制。通过市行情的调查研究,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购料;②运费控制。合理组织运输,就近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法,以降低运输成本;③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减少资金占用,合理确定进货批量和批次,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 (4)机械费控制:根据施工方案,充分利用企业现有机械设备和建设地点机械市场,合理调度,力求提高主要机械的利用率和降低机械成本,合理控制本企业机械及租凭机械费用支出。 (5)质量控制:质量成本是指项目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及未达到质量标准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之和。优良质量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应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质量成本。重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降低检修成本。严格执行电力企业的相关验收工序,杜绝向用户移交不合格工程。 (6)进度控制:注意处理建设工期和成本之间的关系。合理使用资源通过优化施工水平缩短施工工期。及时安排好各方面影响因素,避免窝工。 (7)项目管理全过程控制,施工项目成本的发生涉及到项目整个周期。在投标阶段,做好成本的预测,签好合同;在中标后的施工过程中,要制订好成本计划和成本目标,并采取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有效手段,控制好施工成本;在竣工验收阶段,要办理工程结算及追加的合同价款,做好成本的核算和分析,使施工自始至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8)做好资料收集,及时办理结算:工程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施工中的变动因数都会对工程造价有影响,项目部必须及时收集及办理有效签证,便于工程结算。 (9)降低成本其他措施。实施工程项目的目的就在于“快、好、省”的完成项目目标,因此降低成本是一项重要工作,成本降低措施主要有:①寻找新的、更好、更省的、效率更高的技术方案;②应考虑项目施工期内的最低采购成本,良好的采购将直接增加公司利润和价值;③重新选择供应商,但选择需要时间,会产生供应风险;④改变实施过程,删去工作包,这会提高风险,降低质量;⑤向业主、分包商、供应商索赔以弥补超支费用。以上措施必须在工程项目合同规定的范畴之内进行且不改变工程项目性质。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浅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进度管理方法 摘要:项目进度管理包括使项目按时完成所必须实施的各项过程,工程项目的临时性和独特性决定了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方法的多样性,同时,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等主要项目目标的管理存在一个交错重叠和交互作用的特点。本人在近几年的项目工程管理实践中,努力实践国际上较先进的进度管理方法,在实际的项目进度管理中取的一定的效果。本文从六个方面论述项目进度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活动定义 活动排序 资源估算 活动历时 进度计划网路 引言:在开展项目进度管理之前,项目管理团队已经进行付出努力做了一些项目进度管理方面的一些规划工作,这是作为项目管理计划的一个概要性和提纲性的一个规划,本文主要论述作为项目管理详细设计在进度管理方面的一些主要方法。通常在项目进度管理过程中会涉及以下几个管理过程组,在几个项目进度管理活动或过程中都会涉及依据、工具和成果(或者叫管理活动的输出)现分别论述如下: 1. 活动定义 讨论项目进度管理的方法首要的问题就是要确定哪些计划活动(任务)需要确定和记载计划活动需要完成的工作,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活动的定义,或者叫做项目可交付成果。为估算、安排进度、执行以及监控项目进度管理提供坚定的基础。在进行活动定义这个项目进度管理过程组中,我们将依据各个单位具体的资源情况和外部的环境等因素,通过分解技术和滚动式规划技术将项目工作组合进一步分解成更小的,更易管理的叫做计划活动的的组成部分,为我们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提供详实的资料,从而得到本过程管理组的输出---一份详尽的活动清单(或工作内容清单),使我们的计划管理任务明确。 2.活动排序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法中,我们得到的一份详尽的计划活动清单后,第二步就是对已知的活动清单进行排序,活动排序的目的就是对已知的活动清单进行识别和记载计划活动之间的逻辑关系,可考虑适当的紧前、紧后、提前、滞后等等逻辑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和可以实现的项目进度表,在逻辑关系的考虑和安排上要尽量采用项目管理软件,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在排序这个进度管理过程组中,我们主要依据上一个过程组的成果----活动清单,结合本企业的事情和外部的一些环境因素,利用紧前关系绘图法、箭线绘图法、计划网络样板法、硬逻辑、软逻辑、提前、滞后等逻辑排序技术结合计算机辅助设计等等技术,得到一份科学、合理的项目进度管理网路图。从而达到展示项目进度管理中各个计划活动和逻辑关系的一种图形和文件,为计划活动或任务资源估算奠定基础。 3. 活动资源估算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法中,我们得到了各个任务清单和任务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三步就是要考虑为任务资源估算,计划活动资源估算就是确定在实施项目活动时要使用何种资源,每一种使用的数量,以及何种资源什么时间投入到活动中,在向项目活动中分配和估算时,必要考虑到经济性,做到既能满足要求,有经济的原则。在进行活动资源的估算时,我们将以上面的两个管理活动的成果,依据各个单位的资源情况和考虑外部资源的可利用情况进行综合的评估,利用专家判断(或类似项目的经验)、实现此活动的多方案论证、对计划活动的资源使用情况进行自下而上的估算和累加的技术,得出一份详尽的资源需求计划。为活动计划的资源持续时间做好基础,大家知道,不同类型的资源的质量决定资源的使用时间,例如,一个高级职称和一个初级职称完成一个相同的工作所花费的时间是不同的,所以确定资源的类型和数量是资源消耗时间的依据。 4. 活动资源持续时间估算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法中,从以上是那个管理过程得到了活动清单、活动排序、活动资源估算、第四步就是进行活动或任务的资源持续时间的估算,估算计划活动的时间最主要的一个依据就是项目团队最熟悉具体计划活动的个人或集体,持续时间的估算是逐步细化和完善的,估算过程要充分考虑数据的正确性,原始数据的正确与否对活动计划估算准确性至关重要。利用专家判断、类比估算、参数估算、后备分析等技术手段进行活动计划或任务的持续时间估算,得到计划活动的持续估算表,值得注意的是,此估算表必须是一个范围,这样的估算数据表才是科学的,比如:某某活动完成的时间是一周加减两天等。得到的这份活动持续时间表,就为制定进度计划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5. 制定项目进进度表 在项目进度管理方法中,有了前四个过程管理的成果,第五步就是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管理进度表,值得注意的是,制定项目进度管理计划表是一个重复的过程,没有一个项目管理的进度计划表是一成不变的,这一过程主要来确定某个计划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这个成果是作为项目经理或其他的管理层最关系的问题和希望了解的信息,利用上面四个管理过程中的成果,我们运用进度网络分析技术、关键线路法、进度压缩技术、假设情景分析技术、资源平衡技术、关键链技术,得到一个项目进度进度表,项目进度表的表现形式一般是项目进度网络图、横道图或里程碑图。此进度表,为项目进度控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我们可以根据进度表,来判断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然后对症下药。 6. 项目进度的控制 在项目进度管理的方法中,通过以上五个过程管理组,得到了项目进度表,最后的第六步就是项目进度管理中项目进度的控制,值得注意的是,进度控制不单单依靠进度表,因为进度超前或之后,有可能是前面五个过程组中的那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说你的活动资源估算不准确,资源的持续时间估算不准确、活动的逻辑在那排上存在错误,活动分解的不够详细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对进度的控制,要从前面所讨论的几个方面进行综合的评估,往往要将以上的各个过程组进行相互的交叠,才能判断出那个环节出现问题,我们一般在项目进度管理中利用进度报告技术、进度变更控制系统技术、绩效衡量技术、偏差分析技术,得到一份更新的进度基准报告,从而不断的调整进度管理,使项目进度作为指挥棒,引导我们的项目走向成功。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论证,我们可以看到项目进度管理的基本方法,希望能对同行有所帮助和借鉴。 工程项目管理论文: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法律风险的控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建筑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质量好、工期短、业主满意,同时还追求投入少、产出大,企业获利丰厚的建筑产品。但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等等,一旦风险发生,损失是巨大的。一些建筑企业因为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项目,不能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往往容易被牵着鼻子走,在出现法律纠纷后又不知所措,不仅造成巨大损失,企业的名誉、形象也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建筑企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懂得并能熟练运用法律进行风险控制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本文将对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易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进行分析,进而探索在工程管理中如何有效运用法律对风险的控制。 一、必须明确建筑法律关系及其重要性 (一)什么是建筑法律,建筑法律关系。广义的建筑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它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狭义的建筑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本文中的建筑法律是指广义的建筑法律。建筑法律一般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调整工程建设活动和建筑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时也能成为建筑法律的一部分。 建筑法律关系即建设关系,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如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建设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二)建筑法律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一个重要的调节手段,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建筑活动不同于一般生产活动,耗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生产场地移动,生产条件艰苦,社会影响广泛,与人民生命财产相关。《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从投资体制、价格政策、市场机制等多方面予以保障,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为建筑业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条件。有利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承发包行为,建立健康、效能、有序、统一的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国用以调整建筑关系的法律还不完备,但在对现实案例的分析来看,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学懂用精建筑法律,对加强施工管理,创造工程效益,减少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项目管理中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与国家行政机关、发包方(业主)、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或其它经济实体的业务交往活动,主要靠法律来调整。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若不注重法律的作用,潜在的法律风险就会会愈积愈多,法律纠纷也会接踵而至,不但耗费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建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下面就简要谈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一些易潜伏的法律风险。 (一)、对国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某些条款进行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后可以达成和约。同样,建筑法律关系中,由于建筑标的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建筑关系各方都要受到国家许多强制性法律的约束。国家用以调整建筑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天不足”,势必会造成项目实施中的被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 1、资信审查不到位。在订立工程合同前,对合同相对方(不论是发包方还是劳务方)的资信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基础性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大多数建筑企业还是相当重视的,但迫于竞争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做到仔细审查。发包方资信的瑕疵可能会导致我们不能及时得到应得的工程款,劳务方的资信瑕疵可能使我们不能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因对方的资信不良而造成法律纠纷,我们始终都是受害者。 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忽视特别条款。大多数承包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就工程承包范围、价款、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级达成一致后,通常的做法是套用一个现成的标准合同文本,或在当地普遍适用的合同示范文本上填空并签字。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十分不利的,为今后维权埋下了重大隐患。当然,这并不是说以示范合同文本为基础设立合同毫不可取,而是此中存在一个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特别合同条款的问题。无论合同示范文本或现有法律规定,都是在考虑了一般工程承包活动中共性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所作出的原则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结合个案实际对其加以细化和补充,往往造成签订的合同漏洞多、争议多。另外,对于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的项目,合同中如果不对这种特殊性作出必要的考虑,就难以顺利履行,引发争端的概率就会增多,而且会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3、付款条件不明确。若付款条件不明,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难以证明,则容易成为维权障碍。如在一些分包合同纠纷案例中,分包合同约定质保金的支付以总承包商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为前提条件。分包商施工完毕后,虽单项工程已经竣工,整个工程甚至也已投入使用,但总承包商一直以未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质保金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为理由,拒绝向分包商支付质保金。 4、盲目采用低价策略。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能够在招标中中标,采取低价投标策略。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因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公司感到工程利润空间较小,便与发包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要求多支付工程款。这便很容易被发包商以建筑公司意图变更合同行为的违法性,起诉到法院得到法庭的采纳。非但建筑企业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还还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5、被业主拖欠工程款。被业主(建设方)拖欠承包工程款(包括垫资款)等各类资金已是目前建筑企业面临着的一个重大经济问题,造成拖欠的因素很多,主要原因有:一是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规范。许多建设单位把拖欠承包工程款作为经营手段,通过拖欠承包工程款把大量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导致拖欠问题日益严重;二是由于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管理密集型行业,门槛较低,造成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十分严重,市场供求的失衡导致了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地位不平等、交易条件不公平,形成拖欠。三是一些建筑业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工期的拖延,有的还发生了质量隐患,引发了合同纠纷,给建设单位拖欠承包工程款提供了借口。 (三)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除了上述在订立合同中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形外,在履约过程中有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工程中间交验或建设单位提前使用工程部分的保修问题;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和签订程序;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法律责任;工程款结算的具体程序等等。 三、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的控制 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风险很多是众所周知的。我们不能左右市场风险、自然灾害、政策风险等给我们建筑企业带来的潜在危险。但是我们建筑企业自身有能力通过自身努力来减少甚至化解风险因素。其中在项目管理中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维护建筑企业正当利益、减少法律纠纷,就是重要的方法。 (一)以法律武装建筑企业。近年来建筑企业的法律纠纷的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其原因就是我们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律、不懂得运用法律。前车之鉴,我们要以法律武装自己,运用法律避免法律风险,保持施工正常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做到:一是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的宣传教育。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法律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法律讲堂,着重对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企业整体法律意识和知识。二是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企业法务人员,条件成熟可以组建企业法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行使监督职能,要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有可能产生法律风险的领域加强过程监督,主要是运用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是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的书面依据,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重要的证据,一场官司的输赢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决定了,所以说“官司打得好,不 如合同签得好”所谓合同签得好是指合同条款约定明确,双方意思表示清楚,文字内容无歧义。而我们的具体业务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往往凭借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参加合同的谈判和拟订,再加之合同双方一开始合作时关系都比较好,往往在一些问题上抹不开情面不好意思较真,所以难免有考虑不周和失误之处。发生纠纷打起官司来就很被动,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因此必须把好合同签订关。如何把好这一关,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利益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放弃权力等于自残,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建筑企业都应坚持的原则。业主与承包商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授标后商签的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可以以法为据、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 2、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3、多方面严格把审查关。尤其是要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等等。 4、善于合理分配潜在的条款风险。在策略安排上,施工企业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方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方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方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5、谨防发包方设置软条款。软条款是指合同一方掌握关键权力,另一方能否顺利履行,取决于掌握关键权力的一方,该条款对于弱势一方而言即为软条款,软条款实质上就是合同陷阱。比如,合同不规定发包方审核工程量的期限和批准付款的期限,开工日期过于刚性,顺延工期的条件过于苛刻等。工程合同是一种特别需要双方相互协作的合同,对发包方的任何一项协作内容,如果不规定期限,就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另外,工程内容和范围如果不明确,也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 6、合同的一切内容必须书面化。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三)履行合同时依法维权。 1、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合同金额大、周期长、内容多、法律关系复杂等自身特点决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尽可能的消除隐患,减少纠纷的发生,但不可能杜绝纠纷。所以,任何工程发生纠纷都是正常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在纠纷发生前以及纠纷发生后提高防范意识,争取占据有利主动的地位,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在履行合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公司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有防范意识,要恪守职责,勤勉谨慎,小心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和工作职责。 2、管好签字的人和笔。我们一定要教育和管理好我们派出签字的人,他们手中的笔重千斤,他们签的字值万金,他们在工程上所签的一切文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一定要慎重,决不可签人情字、糊涂字。采取的最好是将工程中签字的权利相对集中,签字需要授权,没有经授权就不能签字,并且签字的人根据工作需要越少越好,这应当形成我们建筑企业的一项制度严格执行。 3、不轻易承诺或被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往来,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切不可以轻信对方口头表态和承诺,凡是口头上承诺而又拒绝采用书面形式的,一定是不可靠的,也是日后产生纠纷风险的所在。同时,要坚持原则,不能轻易表态或承诺,更不可以随便给对方出具涉书面材料。 4、依法索赔,合理转移风险。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因而合同中始终存在一定的缺陷,双方的责权利不可能绝对平衡,承包人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但业主索赔处理比较方便。相反,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处理较为困难。作为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要求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努力促进索赔制度得到健康地开展,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5、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在法律案件中,所谓有理而说不清的案件是数不胜数的。有理就是当事人自己觉得有理,也就是所谓客观上有这回事,但说不清,就是指无证据加以支持。无证据加以支持的所谓“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理”,也就是仅仅是法外之“理”。因此,证据有无、证据确实充分与否直接决定诉讼的结果。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尤其要加强证据的保留和收集。不论是与业主还是分包方、材料供应商的往来中,对每一份文件、信函、收据借据、照片、语音纪录等都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以备发生纠纷后能有凭有据,据理力争 。
专卖管理论文:论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及执法安全保障 论文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将依法行政这一课题摆上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转变,我国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现了很大转移,烟草的发展迫切需要专卖管理职能的切实转变,它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法制社会也呼唤执法安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和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烟草专卖 依法行政 安全 保障体系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看,该法把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国家是烟草专卖唯一经营主体。《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权,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没有烟草专卖权。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烟草专卖垄断是一种国家垄断,是一种行政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利用合法的行政权力决定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进入,并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甚至产量所形成的垄断。烟草专卖经营的垄断地位,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烟草这个行业,纳入市场,并且确定其在全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对这种行政性的垄断,除非法律废止、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能动摇这种垄断地位。从以上法律特征看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专卖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的专卖稽查队伍,切切实实为我国两烟生产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卖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的安全问题日益重要,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建立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及存在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权力,并依据法的规定,管理烟草市场的行为。 1、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我国目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体系构成情况看,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地方法规、规章为两大系列,以及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所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属于最高的效力层次;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有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报经国家经贸委审议通过颁布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2年6月4日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除此之外,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组成部分。可见,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各个阶位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发挥着不同的法律作用,为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奠定了法制基础。 2、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 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包括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询问、抄录或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的职权;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的职权;责令违法企业和人员停业整顿、停止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工具、设备和相应物资的职权;没收走私烟草制品的职权等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烟草专卖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不仅可以行使,而且必须行使,无自由处分权,这种权力是赋予专卖管理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等业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管,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3、依法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是危险的权力。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烟草专卖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已初步形成了专卖稽查部门查案,专卖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查处、审核分离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对专卖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做到自觉地按程序公正执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地方行政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行政相对人监督与行业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监督与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保证烟草专卖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解决烟草专卖管理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所需要的法律体系、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和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当前影响或制约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在烟草专卖管理立法中,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办证管理无证零售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二是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甚至使一些违法者逃避了法律的惩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地方法必须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现有的10余个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作了有益的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也带有地方保护的一些不良倾向,比较明显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四是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技术的应用,依法行政缺乏相对应的根据和标准。 其次,在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方面,职能缺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行烟草体制,长期存在重外打轻内管的倾向,行业内部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冲击,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也受到极大影响。另外,一些地方将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奖金与卷烟销售全额挂钩,捆绑考核,联动计酬,致使专卖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执法趋利性较明显。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虽然稽查部门查案,专卖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查案卷的机制已经形成,但由于法制部门普遍人员少,力量弱,审查案卷还基本流于形式,行业内下一级行政机关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基本上还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办案部门负责。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存在怕得罪下级机关,又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表现上看是维护下一级机关的执法权威,实际上是将其置于可能败诉的不利境地。三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依法办事得不到有效监督查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考 烟草行业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整顿规范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在全球掀起了声势更高、范围更广的控烟浪潮,对我国烟草法制制度的影响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武器,完善烟草行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护烟草专卖制度,已是很值得我们深层次思考的问题。 1、增强行政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治行政观念 在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烟草专卖管理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动烟草专卖行政法治文化的革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应有计划地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辅之必要的组织手段,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进入专卖执法队伍的重要必考科目,并定期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晋升、晋级挂起钩来。同时,应以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治观点为宣传重点,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行为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专卖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专卖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终体现,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整顿专卖执法队伍,录用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入关;进一步严格专卖执法证件管理,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做到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专卖执法所核定的执法种类、范围履行职权,严禁越权执法;进一步严肃专卖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专卖执法队伍,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增强执法责任感,保证专卖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过错范围,细分过错责任,规范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度,对在专卖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追索全部或部分国家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的发展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只有顺时而动、应时而发,别无它途。如果不能建立一套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专卖优势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也不能有效应对外烟和违规经营者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冲击,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不仅能保障稽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也能有效提高专卖管理执法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建立 首先从思想上,提高执法安全认识。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与以往相比,虽然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专卖管理人员没有执法安全思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主观性大;办案过程中打架斗殴、执法不畅、官司缠身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方法缺乏技巧和灵活性,过于简单和粗暴,这都容易引起商家的不满,使商家产生对立情绪,给执法安全带来了困难和麻烦。因此,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通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自我剖析,查因探源、深挖细究,达到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目的。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执法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更好地管好两烟市场。 其次从投入上,创造执法安全条件。一要加大硬件投入,现代化的办案条件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为专卖管理人员及其部门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工具和生活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专卖执法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禁令章程,并要加强内部监督,欢迎社会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有了规矩,才成方圆,才会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再次从行为上,确保执法安全到位。专卖执法行为安全主要包括稽查人员自身安全和执法行动安全。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注意自身安全,并采取预防措施和实行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专卖队伍锻炼,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强化专业执法技能训练和应变能力的培养,塑造“无邪、无私、无欲、无畏”的精神,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锐气、斗志和信心;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可能遇到的情况沉着冷静,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尽量减少矛盾与冲突;受理举报投诉及应付突发事件时,建立现场分工处理制度,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实行重大案情及时汇报请示和110备案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外,还应采取一定措施及方法来保障行动的有效安全。行动前,先摸清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先对行动方案筹划周密细致,杜绝泄密;市场检查方式要灵活,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增强检查的灵活性、机动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四项原则,这样,专卖执法就会达到群众满意、执法安全而有效的目的。 最后从程序上,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卖管理人员与卷烟零售户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在于专卖人员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是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想上明确树立: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力,要具有执法人员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执法时着装整齐,检查时先出示相关检查证和执法证;执法人员是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检查是执法者的权力,零售户是被管理者,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不能滥用权力;零售户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盲区,因此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针对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力求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在执法程序上清楚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认真遵守文明执法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对方,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策略;对守法户、一般户的个别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以教育为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而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则要严惩不怠、全面封杀;规范执法程序,始终牢记“程序法定,程序亦是法”,严格案件处理操作流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乱查乱扣现象,讲求策略,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防止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顺应新时期的要求,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成为时代的呼唤。专卖管理不仅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而且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烟草专卖执法的公平、公正、安全! 专卖管理论文:关于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摘 要: 本文从建立健全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角度出发,通过对当前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建设领域内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不断完善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建设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提出了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有效办法。 关键词:建立完善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思考 从20xx年6月,以国家局下发的《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开始为标志,一场紧紧围绕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全局,认真解决好“注重自律”课题,努力做到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维护行业良好形象为重点内容的深入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活动,迅速在行业上下掀起高潮。经过近二年多的不懈努力,有效解决了许多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全行业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内部专卖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在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践中,日益暴露出的制度不全,保障不力,机制不活等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有效发挥,下面,我结合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际,就关于建立健全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探讨以下自己的几点思考意见。 一、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内部管理监管队伍保证机制 在新形势下,做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必须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卖内管队伍,只有抓住了这支队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才有保证。一是成立机构,充实力量。各级烟草部门都应及时成立了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办公室,按照国家局的要求配足配齐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专卖内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纵观目前基层县级局专卖内管队伍成分构成,内管人员大都是从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卷烟外打专卖人员中挑选而进的,普遍存在不精通两烟经营业务,不通晓生产经营环节流程现象,不能“知彼知己”,岂能“百战不殆”。要改变目前这一现状,一要提高内管人员工作“入门门槛,及时从行业内部挑选一批,年富力强,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人员充实到内管队伍,提高内管队伍整体素质,二要不断强化对现有内管人员培训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按照“流程化、痕迹化、精细化”工作标准,既要增强对内管人员两烟经营业务培训,又要切实增强各级专卖内管工作人员的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根据内管工作性质,进一步不断完善内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设,建立“职权分明”内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监管的重点环节和监管方法,解决“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形成“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内部监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提升专卖内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内部管理监管制度机制 姜成康局长曾经指出:规章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确保加强内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两年来的内管工作实践表明,原有一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规章制度暴露出的局限性、不科学性,直接影响和制约内管工作,急需逐步改进,使之更加科学化。因此,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优化内部流程已成为加强内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理念,必须对原有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评价、修订和完善。切实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了内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通过对原有各项制度逐项梳理,进一步摸清了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设计出相应的业务流程图。在对有关制度的评价过程中,对现行制度、规定和流程,本着全面、实用、规范、科学的原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评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规定,完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科学的定期检查、定期报告、案件查处、同级监管以及责任考核制度,内部监管定期汇报制度、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案件报告制度、信息交流和通报制度、联合调查和办案制度、内部管理监督定期通报制度、建立举报投诉中心等措施,完善基层单位内部专卖同级监管制度的建设,形成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要求。同时,始终坚持内部管理工作长期化、制度化理念。内部监管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更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精细工作。工作永不停止,制度建设永无止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要求,及时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强化对两烟经营活动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专卖管理监督。做到监督与考核并重,加大监督力度,细化检查细则,切实落实考核方案,从根本上杜绝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现象。 三、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高效运作机制 要彻底解决目前内部专卖管理工作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弊病,真正发挥内部专卖工作职能和作用, 必须打破目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工作体制,建立垂直领导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体系。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家监察局工作体制改革,将内部专卖管理人员从原单位分离,建立至上而下垂直领导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实行“内管”工作派出机构,下级内部专卖管理工作直接对上级负责,避免内管人员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局面,消除许多企业领导的人为干涉,变过去消耗大量人力物力的“自查”变成长期的“检查”,内管工作人员放心大胆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再担心“端着单位碗还砸单位锅”,消除各种人为干扰因素,为内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不断提高内管工作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在这方面我们内管实施的“驻厂特派员”就是成功经验。同时在开展内管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外部社会舆论的监督,使不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明显减少,逐步形成事事有监管、时时有监管、人人被监管的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行业内部的自律能力。坚持专卖内部监管与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有机结合。省、市、县三级局都制定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实行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作为对各级局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督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工作效果。坚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现有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作用,整合信息网络,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体系与业务部门的对接,有效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效率。坚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专项整顿的有机结合。要继续和发挥专项治理整顿作用,实现专项整顿和内部管理的有机结合,巩固内部管理工作成果,不断创新内部专卖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按照上级内管工作标准,建立“职权分明”的保障机制 根据国家局国烟人[20xx]186号文件要求,内部专卖人员数量不少于专卖人员人数20%,内部专卖机构设立多种专职岗位。而纵观基层内部专卖管理工作,基层内部监管机构虽然成立,但纵观基层内管人员特别是在县级局内管人员数量远远未能达到上级要求,存在着人员不足,职责不明,一人多岗等现象,直接影响工作效果。各级领导都应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处理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生产经营关系。彻底改变重经营、轻管理的观念,加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领导,强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局作好内部专卖工作有关文献,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内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建立职权分明内部专卖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制、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建设,确保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五、规范内部监管流程,建立高效运作的监管体系建设 当前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缺乏科学统一管理程序,制度不全,职责定位不明,监管重点不突出,工作无序,与上级要求的内管工作,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体现精细化、促进规范化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对此,按照“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监管”的工作要求,必须梳理内部管理程序,明确管理监管重点,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1)明确重点环节监管。 通过强力实施“四化”管理(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体现精细化、促进规范化),紧紧抓住两烟经营“关键环节”(合同签订、合同收购、调拨,烟叶加工,卷烟购进、库存、销售、责任追究)等,筑牢“三道监管防线”(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不断完善监管程序,理顺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责任,环环留下痕迹;严格监管标准,事事体现精细;落实监管目标,全面推进规范,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层层落实的专卖内管工作格局。 (2)规范内管流程体系建设。一是明确了各级专卖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二是制定了专卖管理监督全员工作流程,统一制定相应的文书表格。流程规范细化到了专卖管理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规范均绘制了工作流程图,并配以相应的工作流程说明、工作表、工作文书、工作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内容,为行业专卖管理工作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建立以制度为基础,以流程为载体,以痕迹为依据,以精细为目的,制度为纲,流程为目的内部专卖管理流程体系建设。通过流程的执行,在每个工作环节留下监管的痕迹和记录,促进工作达到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 (3)完善内管信息化体系建设。一是开发完善软件功能。充分发挥省局级专卖管理模块作用,加快内部监管模块调试运行,将信息化监管手段融入到日常监管的各项工作中,使内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快捷地运行。二是狠抓网上日常监管。上级内管办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定期抽查各下属单位卷烟营销和烟叶收购数据,发现异常立即提出质询,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责任部门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各基层单位直至基层专卖管理所,都严格按照同级监管和网上实时监管的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开展工作,并填写《网上实时监管情况登记表》,留下工作记录和痕迹,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质询和整改通知,并跟踪监督整改意见的落实。通过推广信息化管理手段运用,使网上日常监管真正发挥了实时监管、有效管控的作用。三是网上监管和实地核查紧密结合。各级内管部门在日常监督考核中,要经常深入到基层专卖管理所和市场一线,对下属各单位的内管工作进行严格的实地检查考核。 (4)建立科学的内管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对规章制度及流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做到监督与考核并重,加大监督力度,细化检查细则,切实落实考核方案,尤其对哪些“违者无心”的行为要做到“监督有意”,从根本上杜绝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现象。 六、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完善内管工作领导负责机制建设 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重在领导、重在落实。当前一些基层领导在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能善始善终,缺乏打持久战的韧劲,工作布置多,落实少等问题。究其原因,关键是认识上的问题,个别基层领导及其主要领导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够,长期以来,行业考核都是以效益数字论政绩,造成行业干部职工特别是“一把手”两眼紧盯效益指标,重经营轻管理观念根深蒂固,认为抓经济是“硬指标”,抓内管是“软任务”,只重效果,不管过程,内管意识淡薄,执行力不强,部分领导同志认为“黒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造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强化各级领导对内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不抓内管是失职,抓不好内管是不称职,出问题是渎职的观念,从根本上解决“抓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要落实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卖管理监督组主体负责、日常协调定人专职负责、全程管理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落实的办法,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明确目标。要按照“细化、量化、硬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目标,并把各级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把内管目标和两烟考核指标有机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网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积极推行目标管理,各级领导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是明确奖惩。要强化对各级领导的内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要根据考核结果,定序排名,兑现奖惩。对排名列前的要进行表彰,对主要领导要予以提拔重用;对排名最后的给予黄牌警告。努力形成“人人奋勇、个个争先”的工作局面。 总之,深入开展内部监管工作,是我们烟草行业认真践行“两个利益至上”,确保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的具体体现,是作大作强中国烟草的根本要求,同时它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贯穿行业发展全过程,需要行业上下正确面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创新内部专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内部烟草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新局面。 专卖管理论文: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市场占有率和净化率进一步提高。事迹材料网 二、加强专卖内部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深入推进烟草专卖从传统粗放型管理向现代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实现了由单一的过程管理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的过渡。事前管理强化科学决策,在广泛征求、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集体酝酿,方向明确,做到有的放矢。事中管理强化执行到位,根据制定《专卖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内务管理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着重加强了对各单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及时整改,督促落实保证执行有力。事后管理强化总结提高,通过《简报》、《动态》、调研报告等形式,对整个管理流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各地先进经验及时归纳总结、全面推广,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三、构建诚信网络体系,专卖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 积极探索诚信等级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以城区营销管理中心为试点,稳步推进诚信等级管理工作。结合xx实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诚信等级管理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动员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户籍员入户宣传等形式,全面宣传开展诚信等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为推行诚信等级管理营造良好氛围。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归类零售户,建立客户诚信考核档案,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初步建立了“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增值服务、专销结合、社区联动、双向考核”的诚信等级管理模式。同时,结合诚信等级管理,积极进行零售户合理化布局,研究制定了《xx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办法》,确保了全市零售点布局日趋合理,资源配置日趋优化。 事迹材料网 四、严格规范办案,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学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努力推进烟草专卖管理法制进程,重点抓好了“四个规范”: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召开零售户座谈会,按季度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逐级成立执法督察组,深入开展文明执法交叉大检查活动,制定《文明执法守则》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了对专卖人员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专卖执法行为。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依据行政处罚规定,建立健全告知制度,在实施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等各项程序中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三是规范法律文书。严格按《烟草专卖行政案卷标准》,对全市法律文书进行统一规范,经规范,形成了从立案到结案共20种法律文书。四是规范案件审批。建立健全了案件内部审批制度,各县局、稽查大队查处涉案价值在5000元以上本文转载自事迹材料网的案件必须报市局审批,由市局对案件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 五、加强专卖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氛围,建立完善了三大机制。一是教育培训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各单位开展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专卖管理目标考核,严格奖惩逗硬。研究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培训规划,并聘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士授课,深入开展专题讨论,提高了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用人导向,深入推进用人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到一线工作,充实了专卖队伍,并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实行末位淘汰,全年共有20名业绩平庸的队员被解聘。不断优化了专卖队伍,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专卖人员目标考核指标,实行按月定期考核评分,以得分高低评定工作绩效,并与工资奖金挂钩,按月兑现奖惩,充分调动了专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和创造性,收到了奖优罚劣的良好成效。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公司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 2009年烟草公司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准则,以××烟草企业提出的“合力图强 道通自远”企业文化主体为行动指南,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抓好“两烟”生产、经营。提出了“提高标准、自我加压、负重奋进、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理念和“快办事、办好事”的共同行为准则,竭力为××区的“两烟”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作出贡献。2009年全区种植烤烟7.2万亩,收购烟叶23万担。现有持证卷烟零售户2137户,全年销售卷烟3.04万箱。成为了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的旗帜和窗口,为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腾飞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区二oo九年的专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流程、强化机制,认真开展市场管理及案件办理工作 2、加强与卷烟零售户的服务与沟通,实行双卡走访工作制 工作方法流程是零售户服务卡,存放于零售户门市,每日由市管员检查零售户时填写相关内容保存于零售户处,并与市管员填写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相对应。提供中队、大队的检查依据。中队、大队检查时,根据市管员提供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的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实地检查零售户户籍双卡档案,对照零售户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以此考核各市管员的日常市场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同时也是考核各中队对市场管理工作是否督促到位、考核到位的依据。 3、建立诚信等级管理档案,加强对零售户的管理 今年2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档案、违法经营户台帐,零售户编号录入电脑,实行痕迹管理。按季度对零售户进行专卖管理诚信等级考核升降管理,建立对零售户专卖管理工作台帐,作为对零售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痕迹资料管理。 4、强化专项治理力度,开展市场清整行动 在专项治理方面,组织公安、工商、烟草专卖及相关乡镇、办事处共同参与,开展了春节期间市场清整专项行动、“风暴”十号、十一号专项行动、卷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查处打击市外卷烟非法流入专项行动。在每次行动中,均按照市“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组的相关要求,拟定行动预案、成立行动领导组、召开战前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的开展作动员、对行动作具体安排、对工作纪律作强调。并按照行动预案要求,建立完善了稽查、堵截、巡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查处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经营假、私、非卷烟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经营非法卷烟网络开展工作,通过切实加强区内涉烟物品储运、销售等相关环节的内部监督管理,有效地切断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获取烟草原辅材料的渠道。 4、加强执法打击力度,认真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在案件办理中,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案件审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大要案呈报制度》等案审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云高发20063号、云检〔2006〕81号、云劳教〔2006〕2号等文件精神,对涉烟案件按程序、重证据,加大了追刑力度,从快侦破,该立则立,该判必判,决不以行代刑和以罚代法,起到了“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警示大面”效果。同时,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案件审查领导组,对所有行政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决不一言堂,确保了我局所办案件至今无复议和上诉情况发生。现由公安机关立案侦破的重特大案件有2起,已刑拘6人,批捕3人。 二、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加强专卖内管机构建设 注重探索实现内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建立和健全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律的内控机制、有效的同级监管机制、严格的上级督察机制是我局内部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逐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力度,在原内部管理监督办公室设置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办公室人员,并配备了办公室电脑、相机等办公设备。对工作制度、流程、监管考核等工作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明确,工作机制上以局(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为管理、执行机构,以两烟生产经营部门、烟叶工作站及相关部门为基础,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以部门为单位,设立内管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内部监督管理案件查处制度》、《内部监督管理案件移送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同级监管制度》、《内部监督管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工作实行三化一流程,即: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促进规范化。实施一套管理流程,即区内部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执行内部监督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统一内部监管台帐,检查工作流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并配套相应流程说明,工作表格及台帐痕迹资料规范要求,使每个工作环节留下监管的痕迹和记录,通过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促使工作达到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切实增强了各级内管人员的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推行“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标准,组织全区中层干部、专卖人员,内管员进行了内部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要求的知识培训,明确了内部监督管理的重点,核心和监管的方法,解决了“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提高了实际操作水平,提升了内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还开展了烤烟合同签订、烤烟育苗管理等培训,并在全区各部门多次进行以会代训,牢固树立了全体干部、职工对烤烟生产管理及内管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 三、继续抓好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以信息化为主线的专卖管理业务的现代管理模式。全面实现了证件、案件、内管、市场、综合五子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应用,为搭建起数字专卖基础框架,进入管理分析平台的利用,扎实有效地构建起数字专卖的管理平台,实现专卖现代化管理模式打牢了基础。 2、全面开通和使用12313举报投诉电话,做好来人、来函、来电的接待、记录,为进一步发展案源,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烤烟收购执纪执法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行业优秀的职工队伍 1.强化改革意识,充实专卖力量。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烟草形势的变化,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进一步充实和着力打造专卖职工队伍。除局长和分管专卖的副局长外,全局共设一个专卖管理科(稽查大队,含“两烟”办和内管办)、三个专卖管理所(稽查中队),共有专职专卖执法人员41名,配置了执法车及相应的办案设施:电脑、打印机、像机等办案、办证设施,为打造数字专卖奠定了基础,提供物质保障。 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专卖队伍素质。区烟草专卖局(司)结合省市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积极准备,拟定方案,认真组织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议,公司机关各科室的科长、各烟叶工作站的站长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员以及专卖管理科、内管办、稽查中队的全体专卖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除此之外,每月召开一次专卖工作会议,进行以会代训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各类文件精神,讲解专卖管理的相关业务知识和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培训学习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进一步提高了专卖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专卖队伍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办案规范。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局(司)成立检查考核领导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专卖管理考核领导组,由分管专卖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组长,拟订实施奖惩责任制,对专卖管理工作单项检查考核,实行考核到中队,中队考核兑现到个人的二次、三次的分配制度。一方面使职责更加明确,责任分明到人。有集体、个人的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了分解到人、考核到人的制度,通过运行修改逐步形成切实有效的奖惩机制,对开展工作,发挥能动取到了核心的作用。 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努力搞好创建工作 按照国家局关于在全行业开展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的要求,局司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国家局召开的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成立创建领导组,由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抽调相关人员9名组成创建办,由专卖管理科、综合办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同时根据《××省烟草专卖局开展创建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工作情况,按照拟定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和目标抓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自查、提高完善四个方面的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一是以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烟草为目标,按照“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二是本着以“四要”良好作风教育为重点,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三是在成立创建领导组的基础上,下设办公室,拟定下发了《××区开展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责任和任务。四是由创建办牵头组织各科室、站所认真梳理工作职责及流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已建立的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 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使整个创建活动中呈现出了从未有过的良好态势:一是机构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善、操作更加规范、流程更加优化、层级管理更加明显、用工分配制度更加科学。二是职工队伍建设更具活力,工作作风、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能自觉践行企业管理理念,干部职工在创新开拓方面有了更大的突破,执行力到位,干部职工形成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尤其是我局提出的“快乐工作、阳光体制”等工作理念,有效改善了工作环境,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人际关系更加和谐,使干部、职工能在较为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中发挥所长,创造较好的工作效益。三是制度分明、严格执行、流程规范,管理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给我局带了显而易见的成效。尤其是实行了内部目标管理考核三级责任制,内部专卖监督管理考核二级责任制,市场管理三级核查制、案件办理预案制、内部管理台帐统一等方面的制度,辅助于相关职责、制度、考核体系与全年经济硬指标挂钩,与经济收入、分配相结合,使之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统一化、规范化管理的模式。四是优化社会资源,争取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与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尤其是两烟打假打私工作中建立了长效机制,逐级签定了责任状,实行辖区包于负责制,经济奖惩与行政问责有机结合,建立由一个部门管理变为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的联合管理机制,增强了全社会参与烟草专卖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充分整合发挥了区、乡、职能部门的职能资源。 七、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方向 (一)存在问题 当前,我区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各类矛盾的凸显期,社会结构、经济成分、利益分配以及群众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给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1、××区是××通往四川、贵州、重庆等地的重要通道,是滇川黔现代物流集散地,过境卷烟落地销售现象突出,回流烟多,假非烟运输、囤积、销售屡禁不止,深层执法打击难度大,打假打私工作面临新形势。 2、人流、物流、资金流正在加剧,受各种利益导向的驱动,一些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制假、售假、贩假活动不断向我区渗透、蔓延,违法犯罪活动频繁,作案形式多样,手段更加隐蔽,增加了查处破案的难度。特别是制假、贩假出现新特点,由手工制作改为机器制作,造假水平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给专卖稽查工作带来新难度。 3、由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低档卷烟、假烟在广大农村和偏远乡镇占有较大市场,月兔、山河秀、金丝猴等品牌的假烟在我区落地销售突出。 4、各种售假、贩假利润大,处罚轻,往往因查获案值小,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甚至流窜作案、异地作案、多区域作案,是导致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5、部分乡镇地下烟叶土复烤、制丝、加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可能死灰复燃,查处打击制假原辅材料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今后工作的方向 一是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针对烟草专卖管理和烟草不断变化的特点,对照“利国惠民、至爱大成”核心价值理念的要求,深入持续的抓好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专卖管理队伍的政治、业务和体能素质。在政治素质上,做到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清正廉洁;普及与专卖执法有关的法律知识活动,以及其他的办案技能。二是建立完善机制,实现制度管人、机制约束人。从理顺制度入手,完善用人、管人、约束人、机理人的各种机制,推行制度管人、机制约束人,有效激发专卖人员的个人潜能,不断提高专卖管理能力。三是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专卖管理措施和管理流程的“阳光操作”。按照“入世”后的国际惯例要求,公开办案、办事的政策、内容、程序、时效、结果等,在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同时,促使专卖人员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密切与“生产企业、零售客户、卷烟消费者”间的关系,树立良好的专卖形象,尽力消除群众对我们的疑虑,从而更加理解、信任和支持专卖工作。四是在城区创建文明示范街,在农村创建文明示范乡镇,突出与零售户之间和沟通和服务,规范零售户经营行为的同时,尽最大能力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使零售户的效益达到最大化。五是真抓实干,深化“两烟”打假打私工作。认清形势,进一步深化对“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各种形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严厉查处销售假烟、走私烟、非法雪茄烟的经营户,进一步在全社会掀起参与打假的高潮。六是整合政法、公安、检查、法院、司法、工商、专卖等执法资源,深入开展烟草专卖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对各销售网点和门店进行排查清理,杜绝假劣产品,打击违法犯罪,净化销售市场,用实实在在的成果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满意。七是保持“严打”方针政策,加强制假、售假信息情报工作,重点地区派人蹲守,一旦发现重大线索,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能有效、妥善地进行依法处置,快侦快破,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网络和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八是搞好执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打假拒假的良好氛围。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提升素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是我省烟草系统开展“素质年”活动的第一年,我们市局领导也组织全地区专卖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升素质的学习培训。短暂的培训,使我获益非浅。这次培训,通过学习《烟草专卖法》及其它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我原有的工作思维有了很大的转变,知识视野进一步宽阔,业务理论得到夯实。 在烟草工作近六年的时间里,虽然对烟草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有了一定的认识,但都是狭义和浅薄的,从来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整理过。通过理论学习《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学习《刑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一些法律,结合现阶段我国烟草行业的情况及处境,使自己明确了日后烟草企业发展的方向,更了解到专管员的重要性,专管员是与商户连接的桥梁与纽带,更是公司利益的直接创造者,明确了重要性,也使自己树立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将学到的东西全部应用到工作中。 通过这次系统培训及业余自学,使我明白了公司为什么要求我们转变思想观念?为什么要改革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是什么?将来我们会采取哪些营销战略等等。这些问题在我头脑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明确了自己以后工作需要改进和加强的重点,对于今后开展具体工作有了方向性轮廓,对于提升自身素质有了根本性的规划。 烟草行业正处于改革和调整的重要时期。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何提高工作效能,开拓创新,转变观念,是专卖队伍充分发挥专卖管理职能,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的关键。加强专卖队伍管理和建设,对于推动烟草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严厉制裁不法份子,始终保持打假、打私的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实践“两个维护”的氛围,形成人人敢于同危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做斗争的良好局面。 从表面上看,专管员的工作就是下去走访检查商户,但实际上,它有着深层次的内涵。“专管员”代表的是烟草公司,专管员表现出来的形象,就是烟草公司的形象;专管员表现出来的素质,就是烟草公司的素质,也是零售户是否主动积极与烟草公司合作、共同缔造规范化卷烟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影响卷烟价值链上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我认为,专管员是零售户利益的代言人,是提升客户满意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这次素质年学习对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更好地服务于新一轮创业、创新、创优的发展大局,全面提升职工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烟草,具有极为重要地现实意义。培育较强驱动力的团队文化,培养职工增强集体荣誉感,引导职工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相配合,为集体的目标而共同努力。不论在何处,言谈举止都要为公司争光添彩。提升企业整体形象,一起努力打造出“盘锦烟草“这个大品牌。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素质年”活动中的主要理论收获,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将把自己在培训中学到的理论知识,切实融入到具体实际工作当中,奋发进去、开拓创新,努力促使自己的本职工作出现新局面,为烟草公司卷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局市场管理所所长工作演讲 计划。一是坚持记学习笔记;二是对学习的内容写心得体会;三是坚持记工作日记,并对当天的工作情(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况记录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过多年的学习和积淀,使我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学习的同时,苦练岗位基本功,达到了省局“三通四会”技能。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当好表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精通办案程序和识假辨假烟的水平,让全员人员具备透析市场变化,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的能力,使我所的专卖队伍真正成为了一支“叫的应,拉的出,打的赢,都满意”的队伍。 二、 在工作中,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维持现状,就是落伍”。如果我所老是墨守成规,自我满足,陶醉于胜利的战果,沾沾自喜,那我所的工作最后就必然会落伍。在我们专卖市场监控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不法卷烟经营商户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对策也越来越高明,如何因势而变提高对卷烟市场监管的效果,这是对我们全体专卖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作为所长,首先我带领全所(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集思广益,工作中不断创新,努力拓展举报信息网络,发展市场信息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发展举报信息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走私、假冒及乱渠道进货的卷烟无藏身之处;其次,做到“细摸底、常分析、勤排查、紧盯防”的方法,彻底摧毁卷烟制假、售假窝点,以有效打击他们的违法活动。 最后还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全所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并且经常性地联合兄弟所,集合群体的力量有效地打击非法重点户。还借用舆论的压力宣传违法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抨击违法经营活动。 三、 在行动上,雷厉风行,做到立竿见影 作为基层所的所长,我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行动快,处理突发案件迅速,同时鼓足干劲,带领全所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就要行动迅速,一有案件就要随时出发,行动快,还要和贩子斗智斗勇。日常的巡查工作也是这样,行动上只有广泛的迅速开展对市场的排查,才能确保情报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去透析市场,才能消除专卖管理的盲点,并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对不法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让违法经营户行到应有的惩罚。 四、 在作风上,无私奉献,真正敢于拼搏 众所周知,专卖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时常有暴力阻挠执法的行为发生,有的甚至诬告中伤、散布谣言、威胁等。作为所长,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果胆怯、退缩,我们的执法形象就会受损,威信就会全失。为此要敢于查处违章,铲除钉子户,严格执法敢碰硬,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阻挠。我们还应当端正执法思想,牢记“公仆”身份,明确我们与商户之间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宣传,讲解给商户,以达到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消除或化解在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和矛盾冲突,增加专卖执法的社会信任度,让我们严肃、认真、文明的执法。 五、在品行上,廉洁奉公,确实做到不徇私情 改革开放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生机,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在市场经济领域的活动中,精彩的世界到处充满着“诱惑”,我们专卖人员要经得起大风大浪的冲击,经得住金钱、美女的诱惑,不被大风大浪给吞没,为此,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苦练内功,强提素质,使自己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要坚持凡案必铁原则,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办案责任,切实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一是严肃办案纪律。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履行职责。不搞歪门邪道,做到廉洁自律、不循私情、公正廉明。 总之,所长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县局专卖管理工作、辖区的市场秩序与我们基层所有着密切的关联。为了“两烟”经营的稳步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管理,认真贯彻公司各项文件精神,和其他专卖管理人员一样,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默默地为烟草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自己努力。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基层管理所所长职责 在经济市场越来越规范,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在基层烟草专卖管理所所长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强素质,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一法两条例”是我们的法律武器,每个专卖管理人员要想当一名好兵,打好仗,打胜仗,必须熟练掌握运用武器的技术,才能保护自己,取得胜利。为此,我牢记“打铁先得自身硬”的俗语,认真贯彻县局(公司)的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几年来,我每年都制定学习计划。一是坚持记学习笔记;二是对学习的内容写心得体会;三是坚持记工作日记,并对当天的工作情况记录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过多年的学习和积淀,使我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学习的同时,苦练岗位基本功,达到了省局“三通四会”技能。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当好表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精通办案程序和识假辨假烟的水平,让全员人员具备透析市场变化,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的能力,使我所的专卖队伍真正成为了一支“叫的应,拉的出,打的赢,都满意”的队伍。 二、在工作中,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维持现状,就是落伍”。如果我所老是墨守成规,自我满足,陶醉于胜利的战果,沾沾自喜,那我所的工作最后就必然会落伍。在我们专卖市场监控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不法卷烟经营商户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对策也越来越高明,如何因势而变提高对卷烟市场监管的效果,这是对我们全体专卖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作为所长,首先我带领全所集思广益,工作中不断创新,努力拓展举报信息网络,发展市场信息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发展举报信息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走私、假冒及乱渠道进货的卷烟无藏身之处;其次,做到“细摸底、常分析、勤排查、紧盯防”的方法,彻底摧毁卷烟制假、售假窝点,以有效打击他们的违法活动。最后还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全所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并且经常性地联合兄弟所,集合群体的力量有效地打击非法重点户。还借用舆论的压力宣传违法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抨击违法经营活动。 三、在行动上,雷厉风行,做到立竿见影 作为基层所的所长,我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行动快,处理突发案件迅速,同时鼓足干劲,带领全所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就要行动迅速,一有案件就要随时出发,行动快,还要和贩子斗智斗勇。日常的巡查工作也是这样,行动上只有广泛的迅速开展对市场的排查,才能确保情报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去透析市场,才能消除专卖管理的盲点,并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对不法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让违法经营户行到应有的惩罚。 四、在作风上,无私奉献,真正敢于拼搏 众所周知,专卖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时常有暴力阻挠执法的行为发生,有的甚至诬告中伤、散布谣言、威胁等。作为所长,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果胆怯、退缩,我们的执法形象就会受损,威信就会全失。为此要敢于查处违章,铲除钉子户,严格执法敢碰硬,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阻挠。我们还应当端正执法思想,牢记“公仆”身份,明确我们与商户之间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宣传,讲解给商户,以达到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消除或化解在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和矛盾冲突,增加专卖执法的社会信任度,让我们严肃、认真、文明的执法。 五、在品行上,廉洁奉公,确实做到不徇私情 改革开放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生机,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在市场经济领域的活动中,精彩的世界到处充满着“诱惑”,我们专卖人员要经得起大风大浪的冲击,经得住金钱、美女的诱惑,不被大风大浪给吞没,为此,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苦练内功,强提素质,使自己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要坚持凡案必铁原则,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办案责任,切实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一是严肃办案纪律。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履行职责。不搞歪门邪道,做到廉洁自律、不循私情、公正廉明。 总之,所长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县局专卖管理工作、辖区的市场秩序与我们基层所有着密切的关联。为了“两烟”经营的稳步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管理,认真贯彻公司各项文件精神,和其他专卖管理人员一样,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默默地为烟草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自己努力。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论文 一、烟草专卖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观念落后 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专卖管理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从监管层次到监管对象都有着相应的变动,这就要求专卖管理也要与时俱进,能适应当前专卖市场的需求。然而,从当前的管理实际来看,大多数部门还保留着传统的管理思想,习惯运用强制手段或集中治理的方式对烟草专卖进行管理,忽略了日常管理的重要性,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创新性,影响了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 2.行政执法不规范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依据应用不当或不正确,比如:在烟草经营者的住所发现卷烟时,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度有效查处。此外,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完备的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对惩罚及罚款的力度把握不够,很大程度上都是自主裁量,过于随意,造成惩罚体制的不统一。 3.管理相对被动 在以往的烟草专卖过程中,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将“任务”作为工作的重心,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被动的关系,不仅信息不对称,而且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这一方面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很难对经营者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制约了行政人员的跟踪管理。 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策略 1.建立卷烟经营商户籍制度,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对卷烟经营商的管理,是烟草专卖行政管理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卷烟经营商的户籍管理,建立完善的户籍制度,使卷烟市场得以规范,同时提升卷烟市场的净化程度。首先,要对经营商的经营资格进行动态审查与管理,对于那些非法经营或无证经营的商户要及时取缔;其次,要掌握经营商户的销售、购买与预存状况,积极做好配送工作,保证卷烟市场的占有率。另外,行政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分区域管理,这不仅能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管理水平。对于经营商户的户籍档案,要定期进行汇总与更新,并对其进行有效地分析,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2.统一烟草零售价,完善烟草价格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逐步实行了卷烟最低批发限价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烟草经营的内部市场,对一些违法经营行为起到了打击作用。然而,具体到每个地域,最低批发限价又有着一定的差异性,造成了烟草市场价格的不稳定,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改革,深入实际,对烟草市场进行有效地调查,并综合各方面的利益,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价格管理体系,规范市场。行政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市场形成有效地监管,定期对市场烟草的价格情况进行审查,对于违规行为要严厉惩处。 3.建立网络信息化管理,打造数字专卖体系 当前,我国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得到了充分地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烟草专卖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也有利于促进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高效性。首先,行政管理部门要有效规划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并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规范化的信息管理体系。其次,要做好推广工作,完善烟草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作用,建立集户籍管理、专卖信息、专卖资格等为一体的信息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动态监测,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相关行政管理人员要能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加强培训与锻炼,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结语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是一个逐渐转化的过程,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更新管理观念,调整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保障烟草专卖市场的长期有效发展。因此,必须将其充分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坚持以法治“烟”,使烟草专卖管理更为科学、有效。 作者:赵世鹏 单位:山东济宁烟草有限公司微山营销部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中管理制度研究 一、分类式管理在执法过程中的运用及取得成绩 乐陵烟草专卖局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总结概括出了“前置式”、“亲情式”、“预警式”、“说理式”和“联合式”等执法方式,有效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效果。(一)采用“前置式”、“亲情式”执法方式,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烟草专卖执法的重点是查出违规违法经营户,净化卷烟市场环境,但是毕竟这种执法方式属于事后的处罚,尽管执法打击了违法犯罪,但是执法成本相对比较高。乐陵烟草专卖局尝试实施“前置式”执法放式,具体来讲就是让卷烟经营零售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并针对日常检查、走访及特殊节日突击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摸底分析。为建立和谐的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关系,乐陵烟草专卖局制定了“送温暖”走访活动,同时还专门下发了《乐陵市烟草专卖局2012年卷烟零售户致富工程实施方案》,帮助零售户解决经营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拉近与零售户的距离。通过走访和深入沟通,对一些烟草零售市场中存在的隐性问题采取提醒、建议、指导、教育等非强制方法予以纠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好预防关,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中。在这种事前指导中,执法人员既注意对相对人个案指导,也注意一些带有共性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应对措施,有针对性的集中指导,避免酝酿成大的违法事件。(二)采用“预警式”执法,防止案件违法案件恶化乐陵烟草专卖执法始终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积极探索柔性执法中的预警机制。对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经营户,采用教育劝导予以预警,有针对性地推出行政指导建议制度。具体来讲就是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对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经营户,以现场进行教育劝导的的形式告知相对人违法行为所在,给予警示预警,同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让其了解自己违法问题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引导其自觉遵守烟草专卖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卷烟经营零售户的自律能力,预防轻微违法行为演变成重大违法行为。从执法实际反馈效果来看,这种执法模式受到相对人的极大欢迎和肯定,很好地缓和了执法相对方的矛盾和对立,同时,执法人员也借此方法做到了法律宣传和服务指导,取得很好的执法效果。(三)对于未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用户,采用“说理式”处罚方式尽管经营零售户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依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以理服人,尊重相对人的人格权,杜绝用粗暴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处罚。具体来讲,对于相对人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前提下,通过办案人员“口头式”、“文书式”、“证据式”说理等方式,说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法事实的说理,要求认定违法事实必须有确凿的证据。二是法律依据的说理,主要讲明违法事实与适用法律的关系,使其明白行为的危害性而自愿接受处罚,从而实现法律的教育感化功能,缓解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紧张关系,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四)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属于职权范围的案件,及时移交,确保执法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烟草执法过程中,针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于涉及工商管理职能的案件,及时移交工商管理部门,杜绝超越职权执法情况的发生。2012年1-12月乐陵烟草专卖局在执法过程中移送工商局无证经营案件一起,移送公安机关涉烟案件两起;2013年1-5月,移送工商管理部门案件一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五)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通过实施分类管理,使执法过程前移,加强了预防和预警机制,减少了卷烟零售户的违法犯罪率。执法过程中采用前置式、预警式、亲情式和说理式执法方式,避免了传统执法过程中单一、粗暴的执法模式,缓和了执法人员与相对人的矛盾,树立了执法人员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提升了执法专卖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乐陵烟草专卖局实施分类管理执法方式一年来,违法案件呈现下降趋势。2012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7起,其中假烟案件5起。案件总数2012年57起相比2011年108起下降了47.22%;假烟和烟叶案件2012年5起相比2011年30起下降了83.3%。2012年同一主体同年违法率为1人。2013年1-5月,累计查获违法涉烟案件18起,与2012年1-5月份违法案件23起相比,同期下降了21.74%。处罚后违法户都主动履行处罚,没有一件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做到了“零错案”、“零复议”、“零撤销”、“零诉讼”。 二、分类管理方式保障机制的建立 (一)严格执法程序,使执法过程规范化与文明化《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于烟草专卖执法的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这一规定进行执法,在执法程序中必须保障公开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陈述申辩制度和救济等制度的落实,体现了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人格平等,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同时,在行政处罚和强制中要确保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要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进行处罚或者送达行政处罚书和强制措施时要告知相对人救济的权利和方式。执法人员特别注意举止要文明、规范,语言要具有亲和力。为此,乐陵烟草专卖局专门制定《执法服务制度》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语言,杜绝因行为举止或语言不文明激化矛盾。特别强调作为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要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注重发挥对相对人的教育功能。(二)建立案后回访制度,保障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法律效果乐陵烟草专卖局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建立了回访制度,避免过去那种以罚了之的执法方式。该规定要求对于已经办理完毕的案件,要求在结案后六个月内对相对人进行回访,了解相对人是否整改到位,有无新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上门、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特别要求对重大案件必须采取上门回访的方式。另外,回访人员由专门的监察人员进行,以便了解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接受相对人的咨询,及时反馈相对人对执法措施的意见。通过回访,一方面监督案件的处理的有效落实,同时也调查办案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文明,有无违法乱纪的行为。通过对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执法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专卖局定期对案件回访制度进行检查,防止对回访流于形式。自2002年6月以来,乐陵烟草专卖局对案件回访率达到100%。(三)建立争议协调制度,解决行政争议,避免激化矛盾乐陵烟草专卖局根据市执法争议协调制度的要求成立由法制、专卖、内管等部门组成的执法争议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解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争议。行政争议协调主要涉及以下三种情形:行政许可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市场检查过程中引发的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引发的争议。除此之外,执法过程中发生的相对人与执法人员的行政争议,在得到相对人同意后,也可以采用争议协调制度。争议协调小组应通过分析原因,找准争议点,讲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法律后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避免激化矛盾。执法方式的改革目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环境的改善,我们相信会有越来的适合中国行政管理特色的执法方式涌现出来,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作者:袁志勇王强单位:山东省德州乐陵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情况打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和全省烟草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烟草”的工作要求,加强市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严格规范,继续深入推进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努力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全面加强专卖队伍和基层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烟草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专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市场监管,有效遏制制假贩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建立内部监管长效机制,完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专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专卖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市专卖管理水平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 在今年的全国烟草工作会上,局长明确提出了行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是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中国烟草。省局党组也做了创建“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云南烟草”的部署和安排。市局党委于4月1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严格规范、富有效力、充满活力的烟草”活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规范、效率、活力问题抓住了专卖专营制度下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质和根本。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我们的思想认识、管理水平、工作作风、人员素质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在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监督方面还存在不规范行为。这些现象,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我们的自身发展,影响行业的外在形象。而创建活动的开展强调我们要增强规范意识和加强自我规范,要求我们在面临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竞争中,全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效率、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竞争优势、保持强大的发展后劲。 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全市烟草专卖管理干部,一要充分认识严格规范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专卖执法和市场监管中规范执法行为,在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责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规范工作机制,突出规范工作重点,把严格规范自觉贯穿到工作和实际行动中。二要充分认识富有效率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在专卖管理工作中,把提高基础管理水平作为提高效率的重要前提,努力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把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提高效率的根本途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卖队伍,适应行业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把创新作为提高效率的强大动力,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深入推进监管工作,创新卷烟打假打私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打假打私工作质量和水平,创新证件管理方式,提高许可证管理水平,更加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专卖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现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充分认识充满活力是行业增强竞争优势,保持发展后劲的关键所在,在专卖管理工作中,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激励和调动综合执法力量以及全体专卖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环境,在提高活力上下功夫。真正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专卖管理工作中来。 结合创建活动的开展,今年我市专卖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四项工作任务,突出“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指导思想,做到“两烟”打假打私保持高压态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保持长效机制,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保持工作到位,专卖信息系统保持建设应用力度。 (二)继续保持“两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切实净化“两烟”市场经济秩序。 要把打击网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源头打假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流通环节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防止境外假冒卷烟、走私烟进入市场;有效截断我市涉烟原辅材料流入境外制假窝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做好非法卷烟的终端打击工作,有效提高市场净化率;实现“两烟”打假打私工作从遏制向全面综合治理转变。 1、继续保持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两烟”打假打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两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各执法部门的作用和工作积极性,完善协作机制,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密切协作,尤其要与公安、工商部门紧密联系,互通案件信息,做到打假打私队伍又精又专、侦查耳目又聪又明、协同作战又强又快、执法质量又好又高。 2、完善修订《市卷烟零售户守法诚信经营协议书》和《市卷烟零售户管理办法》,以经营者协会和自律小组为两翼,丰富内涵,建立和完善零售户自律机制,提高持证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提高市场控制力。通过全面推行烟草专卖社区化建设工作,调动基层街道办事处、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卷烟零售户参与到专卖管理中来,着力提升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组织化程度。 3、以取缔无证经营户为重点,提高市场净化率。无证经营是当前制约我市卷烟市场净化率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证经营是滋生假、私、非卷烟的温床。一是要认真排查,对无证户做好登记、统计和分类,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二是要掌控进货环节,切断源头,严格执行销售大户合理定量规定。三是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合,制定打击无证经营卷烟查处打击协作机制,对无证经营卷烟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四是要对无证经营户有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只要有经济利益就有唯利是图,因此,要有同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五是实施卷烟零售网点覆盖村村寨寨和适宜宾馆、酒店、旅游景区,提高卷烟网络辐射范围,消除专卖管理盲区。六是要加强与旅游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宾馆酒店、景区、旅游购物中心的监管,贯彻执行“丽市旅(2005)14号”文件,加大对违法经营的打击力度。 4、加强许可证管理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关于核发2008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丽烟专〔2008〕47号)要求,做好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二是要在8月份以内准备好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新三年规划(2009年—2011年)。 5、以打击非法涉烟网络为重点,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净化辖区两烟市场。 首先,宣传先行、打防结合。一是通过向群众发放《告市民书》、《致零售客户一封信》等形式的宣传材料,大力宣传制售假烟、吸食假烟的危害性;二是通过卷烟经营者协会,提醒广大零售户拒绝上门推销假烟、合伙调包行骗等;三是通过宣传近两年来重、特大违法犯罪案件的反面事例,以案育人,以案释法,震慑违法犯罪。以此教育引导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烟草专卖和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四是加强“96501”举报电话的宣传,运用好96501信息工作系统,加大市局级部门对全市涉烟案件的指导、督办。同时,积极开展专卖社区化建设,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在街道、社区、农村开展现场真假烟识别、法律咨询、涉烟举报等服务活动。 其次,多措并举、确保力度。一是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多元化拓宽信息渠道。要积极培养耳线,广泛收集信息,并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的准确性。二是专销结合,实现“四员互动”。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客户经理、送货员、社区信息员,稽查员这“四员”的打假意识,使他们随时能反馈市场动态,提供有关违法信息。三是联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实施季节性“两烟”市场打私打假专项整顿工作和卷烟市场清理专项整顿工作,有力打击涉烟原辅材料、市场终端违法犯罪行为、物流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卷烟市场,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四是高度重视打假打私与市场监管相结合,切实加强经营网络和案件的能力,加大对售假的打击力度,做到市场稽查上见物见人、见烟见网、以网找人、以人找网。五是加大打击物流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继续加大对零担货运、货运部、分销环节的稽查打击力度,要积极协调民航、公路、邮政等相关部门,加强与交警、缉毒的紧密联系,充分运用好《涉烟刑事案件证据参考标准》,对交通要道、汽运中转站、机场、零担货运点等运输枢纽,加强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卷烟打假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做好长期打假的思想准备。制假售假一天不除,打假工作就一刻也不能停止。因此,要保障卷烟打假经费支出,要在打假中不断学习打假,针对制售假烟活动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借助新型科技及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适时开展打击行动,提高卷烟打假的质量和水平。另外,要加强同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充分运用[2006]云高法3号、劳教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追刑力度。 (三)保持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工作到位。 今年全市加强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要:按照依法设置,职责法定的要求,以坚持和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为中心,以强化内部监管和市场监管为重点,切实做到分类管理,明确职责,规范岗位,严格考核,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1、建立和完善长期学习机制,强化学习,打造学习型的烟草专卖管理执法队伍。要按照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专卖队伍的目标,坚持集中学习制度,至少每个星期要保证半天以上的学习时间。深入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学习典型评选、学习成果考核等活动,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中,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采取多种形式寓教于乐、丰富内容,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实践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的目的。在学习方式上,可实行每月学习一个主题,每月进行一次演讲,每月解决一个突出问题,每月总结一项优秀工作成果等制度,每月编印一期《专卖动态》,并由各部门、各位专卖管理人员轮流主办学习园地,选登优秀执法心得、学习体会、工作成果等,为专卖人员学习、交流、研讨提供平台;在学习内容上,除每月组织一次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讲座和闭卷考试外,可增加政治理论、作风建设、执法办案技巧、真假卷烟鉴别知识、两烟生产经营业务知识、计算机应用、法律文书制作、公文写作、文明执法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扩大学习的知识面。通过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培养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分析的良好习惯,提高专卖执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处事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规范行为,塑造良好的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形象。一是狠抓日常行为规范。坚持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抓起,从着装是否整洁、待人接物是否热情、办公用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接听电话是否文明规范、相互之间是否团结互助等方面入手,发现问题并坚持持续整改,培养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纪律作风。二是狠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坚持“人性化执法、亲民化管理”的执法新理念,把“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全面推行“四严格、四分离”执法模式,即严格执法依据、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运用法律文书、严格处罚标准,实行日常管理、稽查、处罚、内管分离,并做到以宣传教育和说服疏导为主,实现执法方式由处罚向教育、由管理向服务、由生硬向文明的“三转变”,提高执法成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零售户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狠抓内部管理规范。制定完善内务管理、廉洁自律、仪容风纪、文明执法等制度。 3、以人为本,切实提高专卖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提高执法人员包括分析判断、宣传鼓动、组织协调、驾驭案件和抵御风险等的经营案件的能力。二是巩固专卖业务能力。狠抓教育培训,按照上级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要使专卖人员掌握:会宣传、会查案、会办案、会电脑、会鉴别、会沟通、会收集情报、会分析、会写作等技能,提升专卖管理能力。三是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严格管理,查找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分析研究对策,建立完善各项制约措施,预防损害专卖队伍形象的事件发生。要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使专卖队伍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纪律规定,自我约束,增强专卖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专卖执法社会形象,提升专卖管理能力建设。 4、建立和完善合理的专卖执法人员用工制度。立足于长远和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需要,通过调整现有其它人员和引进大学毕业生的方式,充实增强专卖队伍,实行同工同酬、按岗计酬,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及激励晋升机制,用2-3年的时间,逐步改善专卖队伍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 5、加强专卖基层建设,实施推广“五化、五统一、五标准”活动。 “五化”就是加强基层专卖管理工作要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的预期目标。一是专卖内外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通过明确专卖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流程来规范工作行为;二是主要工作实现“标准化”,加强对工作的过程管理;三是日常工作实现“制度化”,健全和完善专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具体工作实现“精细化”,注重工作细节,加强和规范痕迹管理,通过统一工作表格、记录的形式从细微之处来体现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整体工作“信息化”,充分利用专卖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管理技术,提高管理效能。在实际操作中,紧紧围绕“五化”工作目标,努力提高专卖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两烟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实践行“两个至上”的共同价值观。 “五统一”就是实现“五化”目标的刚性措施,即:统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统一专卖执法装备,统一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操作模式,统一考核模式和绩效评价体系。一是按照《市烟草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统一机构设置,确定人员编制并保证按照省局要求,在2008年全部到位。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执法装备进行统一配置:每人一台电脑,每个专卖管理所(稽查中队)一辆执法车、一台照相机、一个录音笔、一台传真机。三是统一岗位设置,并按照各岗位性质,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加强执法办案、行政许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将其工作内容流程化;四是统一工作操作模式,将专卖管理基础工作如办证入网、市场监管、内部监督等工作以工作表格的形式固定下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是要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在统一平台上对全市专卖人员分级进行考核。 “五标准”就是实施“五统一”措施的工作质量评价保障体系,即: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工作标准,证件管理工作标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专卖管理人员市场日常检查工作标准,烟草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标准。 6、认真开展好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的通知组织开展学术活动,拟定部分专题,组织论文的撰写,提高全市烟草专卖人员写作水平和认知能力。 (四)强化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注重行业自律,确保规范经营。 今年我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重点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依法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实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要求,切实开展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工作,抓好专卖内管工作考核,推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从“实、细、强、严”上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1、内管工作要做到“三实”。即领导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内管组织机构是完成内部监督管理的组织保证,是确保行业自律的组织基础。内管组织机构的坚强有力、人员素质的好坏、配备的强弱都将直接影响到监督的效果和质量。为此,市、县专卖卖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内管领导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市烟草专卖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内管组织机构,并确定专职的有责任心的内管人员,明确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范围,切实做到“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的三个落实。 2、内管监督内容要细。要使内部监督的效能得到真正体现及管理的针对性得到真正提高,监管内容就必须细化。在内容细化方面要紧紧围绕国家局、省局内管监督实施办法的内容来展开。对辖区内营销部门从营销策略的落实到客户经理的订单采集、紧俏烟分配、限量供货,配送部门的落地销售、送货到户、一户一码,烟叶部门的种植合同真实性、收购是否按合同收购、收购的烟叶是否全部如实调拨等工作进行一一的监督检查、核对。 3、内部监管措施要强。要真正发挥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的职能作用,切实的做到行业内自律规范经营就必须采取:一是对客户、烟农检查方式要多样化,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和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检查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专卖监督管理网络,进一步发挥对内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效能,充实监管内容,完善工作职责,提高市场检查效果,以细化的监管内容为标准,内管人员要将所属辖区内营销、配送、烟叶部门的经营活动纳入每天的管理范畴。二是建立卷烟零售户、烟农基础信息计算机网络共享系统,利用计算机信息共享,实现互动,要及时掌握客户经营动态和烟农种植、收购动态并对客户进货异常和烟农合同签订、收购数进行实地核查。内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登录系统,查看卷烟销售、紧俏烟分配、客户进货量、客户经理订单采集、烟叶种植面积等情况。 4、内管工作责任追究要严。要切实抓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考核、奖惩,使之真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内部监管长效机制,就必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在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后,对在监管当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决不能趋于形式,走走过场。对内管工作不力的,应视情节之轻重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对监管不作为,监管缺位的,没有按要求成立内管部门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追究专卖局主要领导责任;没有明确内管部门各岗位职责,确定对生产经营活动监管工作流程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专卖内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没有履行职责,按制度开展内管工作的,追究专卖内管部门负责人和内管人员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强化监管措施,细化监管工作流程,切实加大对卷烟销售和烟叶生产经营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杜绝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 (1)卷烟方面:要加强对卷烟销售计划及分解情况,卷烟购销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卷烟的打码、到货确认、货源分配、市场投放、新产品促销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杜绝体外循环、拆单分摊、假入网销售,卖大户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 (2)烟叶方面:要加强对烤烟籽种、种植计划及分解、合同签订、烟叶收购、调拨流向、委托加工、资金往来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烟叶种植合同签订结束,要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张榜公示后录入微机管理。合同调整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手续办理,做到公平、公开、透明,杜绝出现大合同、假合同。烟叶收购结束后,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超合同收购的行为发生。对烟叶调拨流向、委托加工、资金往来情况,实行烟叶调出数量与接收单位的双向确认检查。 (3)加强对罚没卷烟、烟叶的监管。严格执行省局关于罚没卷烟和烟叶处理办法,坚持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的原则。 (4)强化对废弃涉烟原料的监管。在收购环节和委托复烤加工过程中余下的废弃烟叶、烟末要认真做好登记。需要销毁时,由专卖部门邀请公证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现场监销。同时,要完整制作销毁过程的图片、影视资料。在复烤加工环节,余下的烟梗,一是随片烟销售给调入单位,在备案表中予以单列和说明,二是对废弃涉烟原料使用单位购买的,要对使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认证,方能签订合同销售。 (5)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 实施行政许可,要认真按照市烟草专卖[2005]136号《市烟草专卖局核发卷烟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定》的要求办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控制总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列入专卖执法责任的内容进行考核和评议。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准运证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领用制度领用,坚持专人保管和开具。使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核销。 (五)加快专卖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专卖。 烟草专卖信息数字化系统是各岗位之间信息交流和管理的平台,实现业务之间互连互通与流程共享。因此,加强各岗位人员对烟草专卖数字信息化管理网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是目前亟待要解决的事情。 1、加强对专卖信息化建设的领导。烟草专卖信息化建设不只是管理方面的加强,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没有“一把手”亲自抓,是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的,而且还要常抓不懈。为此,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制定规划。把专卖信息化融入我市专卖工作乃至烟草企业发展的重点,与丽烟企业整体发展目标同步制定、同步实施,提出专卖信息化管理目标,明确工作措施;二是舍得投入。要树立算大帐、算长远帐,必须根据专卖人员的工作需要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搞好专卖信息化管理建设的硬件基础,贯彻落实好市局党委“在今明两年内所有专卖人员人均配备一台计算机”的计划;三是培养人才。信息化人才是专卖信息管理建设前进步伐的关键所在,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手段和方式,来发现和培养专卖信息人才;四是率先垂范。每个专卖局领导、专卖部门负责人都要做利用专卖信息化管理的表率、学习专卖信息化管理的表率、推动专卖信息化发展的表率,为烟草专卖信息化管理建设推波助澜;五是强化考核。建立健全专卖信息化管理考核制度。要把加强专卖信息建设工作纳入考核重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强力推动。 2、全面启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了确保专卖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有效运用,必须将“云南省烟草专卖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件管理、市场管理、综合管理、案件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五个子系统及专卖MIS信息系统列入专卖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标准和管理制度中,建立健全专卖信息化工作管理机制:一是分工机制。要把各专卖信息化模块分解到专卖管理人员,量化到人,分工负责,严格操作流程;二是学习机制。要实现专卖信息化管理,必须从专卖人员入手,因为,人是行为的主体,再好的计算机和专卖管理应用软件系统都需要人去运用和操作,所以专卖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计算机,做到熟练操作。在计算机学习方式上可以不拘一格,形式多种多样。采用举办培训班、自学、互帮互学等方式,全面提升专卖人员操作、运用计算机的技能;三是逼的机制。建立专卖人员淘汰机制,用自然生存法则来督促专卖人员学习计算机知识,让专卖人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具有强烈的危机感和生存感,不进则退,形成良好的学习、运用信息化管理知识的氛围。 (六)创新专卖质量管理,实现专卖管理精细化。 专卖精细化管理,就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对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和控制。精细化管理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管理要求和一种工作方法。精细化中的“精”就是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从众多的专卖管理工作中抓主要矛盾,抓重要环节,抓工作的精髓;“细”就是要在“精”的基础上,对“精髓”工作做细、做深、做透、做到位、做出高水平,提高管理的效能。总体要求就是坚持科学管理的基本思想、基本思维和基本思路,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以“全员参与、规范流程、细化目标、严格标准、精确控制、认真考核、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核心思想为指导,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被动应付、执行上敷衍了事、部门间扯皮推诿、考核上得过且过”等不规范问题;对专卖管理行为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和控制。只有实行了精细化管理,才能不断提高专卖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各项专卖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要在我市专卖管理工作中,导入ISO质量管理标准理念,进行标准化管理,使专卖管理工作由服从领导安排向服从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转变。同时,以高效的工作方式和科学的工作流程,保证业务标准精细化、工作流程精简化、绩效考核精确化,使理论上的科学管理模式变成实实在在的操作模式。 1、强化薄弱环节管理。针对近年来各地查出的大案要案暴露出管理上的突出问题,烟草专卖管理的重点是要加强对区域结合部、边远乡镇农贸市场、交通便利的集镇、闲置的仓储库房、下岗工人居集区、零担货运部等行业的管理,切实搞好对相关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经营者身份证、暂住证、场地租用合同、专用发票以及货运发票等验证审核工作,另外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房屋出租聚集区也应列为管理的重点。对烟草市场薄弱环节的管理思路应确定为“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纠错”。 2、深化客户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烟草专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扬弃以往单纯按销量大小来实施分类管理的做法,确立以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作为分类的主要标准,从宏观分析该客户在区域市场内的经营力、影响力、凝聚力和对烟草行业的忠诚度、贡献度,微观掌握该客户在区域市场内的销售渠道、经营特点、辐射范围、推销手段和对结构品牌喜好变化规律入手,按照不同类别客户的特点,提炼把握同类市场变化规律和专卖监管规律,科学确定管理方法,以增强市场监控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加大对特殊客户群的监控。特殊客户群是指那些专营高档卷烟的酒店、宾馆、浴池、歌舞厅、农家乐、游戏厅等楼堂馆所。由于这些场所遍及城乡,点多、面广、线长,且大多为个体经营,通常情况下,其经营高档假、冒卷烟的隐患极大。因此,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广泛开展排查摸底的前提下,建立《特殊群体客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主业类别、经营地址、业主姓名、是否有卷烟零售许可证、正常营业时间、违规经营记录等。档案按照有无许可证分为两类,并按照特殊客户、特殊管理的原则,建立特殊客户群违规经营预警机制。在“协调、沟通、引导、规范”的基础上,给予重点的、定向的、特殊的监控。 4、借鉴我市今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成功的经验,在2008年开展烟草专卖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确保专卖精细化管理真正落实到位。 总之,在2008年的工作当中,全市各级专卖管理部门和全体专卖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落实《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手册》和《市烟草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为基础,以加大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工作,深入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加强专卖信息化建设和深入开展专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埋头苦干,确保全面完成2008年的各项专卖管理工作任务,为实现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店管理总结 烟草专卖管理所工作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县局烟草工作会议和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局提出的“打私打假、抓人重判”的工作方针,强化专卖所管理,提高控市质量,狠抓管理所建设,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坚持规范化办案,严管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市场管控质量有效提升,卷烟销量稳步上升。一年来,共查办“两烟”案件期,查扣各类违规卷烟条、烟丝公斤,在12月大检查期间联合办理连环案、案中案期,行政拘留人,有效地遏制了不法商户的售假行为,为维护卷烟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学习,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全所人员整体素质 今年,县局加强对专卖所的管理,且高度重视,舍得投入,使专卖管理所的标准化建设有了很大进步和提高。一是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办案程序,并实行网上办案。二是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给我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和扫描仪以及电视、电话、桌椅床具和必备的生活用品,大大的改善了办公环境,调动了全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努力学习“一法两条例”和业务知识,提高整体素质。我们按县局要求认真记好三个笔记,坚持每周一、五学习日制度,组织全所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并采取经验交流的形式,熟练掌握了识别假冒卷烟的方法,全所人员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中埋头苦干严格要求,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分白天黑夜严寒酷暑工作在一线,以实际行动树立了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搞好宣传,提高烟草专卖知名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年,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向全社会和广大卷烟零售商户大力宣传“一法两条例”,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通过典型案件,特别是去年县局.案件,我们广泛宣传,对不法商户起到了震慑作用。针对今年市场上出现的“掉包烟”现象,我们还发通知向商户介绍不法分子掉包的手段,提醒广大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提高警惕,预防此类现象的发生。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得到了商户的理解和支持,也增强了烟草专卖管理的知名度。 三、热情服务,为商户排忧解难,实现专销结合共控市场 今年,一是我们依据有关商户合理布局的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全所人员对辖区卷烟零售商户进行了排查和梳理,对卷烟零售商户档案重新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已办证的零售商户按照要求分步骤整整齐齐建档摆放在档案柜内。二是在县局实行大配送的新形势下,多次登门实地查看商户,并给商户介绍电话订货的呼入方式,为商户粘贴客户代码标签,还为他们讲解烟草形势和介绍适销卷烟信息。对无证经营户,我们上门服务,发放整改通知书面38份,并分析商户布局,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零售许可证,并送证上门,商户的持证入网率达到98%以上。上述做法受到了商户的普遍认同,商户普遍反映,我们真正成了他们的贴心人,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四、管打结合,突出重点,为“两烟”经营保驾护航 为了进一步巩固“两烟”经营成果,从重打击“两烟”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树立县烟草的良好形象。今年我的相继参加了县局组织的四次专项行动,整体行动效果明显。这四次专项行动是:“卷烟打假、诚信维权”专项活动、清除假烟、严惩违法”为主题的百日大会战、把守路口,严厉打击烟叶二道贩子的堵查行动、“破网追刑、净化市场”的卷烟打假专项行动。 在卷烟零售商户的管理中,对于极少数受利益熏心、惟利是图,捣乱卷烟市场的不法分子,我们决不姑息迁就,为此,我们充分发挥基层所的作用,与专卖办、稽查大队、各检查所紧密联系,上下协调一致,与辖区客户部人员配合进行严密监控,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定期交流市场信息,向专卖办每月定期汇报大户私批动向,登记商户库存卷烟情况。在打击制假售假工作中,摸准线索,严处,消除麻痹思想,深查细究,追根求源,使违法经营者切实受到应有的惩罚,进一步稳定了卷烟市场秩序,保证了辖区卷烟销售任务的完成。公务员之家: 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我们的重点工作就是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8-10月份历时两个多月,我所全员吃住在车上,工作在乡间小道上,在路口防止烟叶外流,与乡政府、派出所联合办理烟叶案件5期,并多次劝阻烟农到外县售烟。特别是10月12日接到举报后,凌晨一点钟左右,我们和乡政府人员在闫庄核桃坪岭上蹲守堵截,查扣烟贩非法收购烟叶两车,当时11名烟贩手持木棒被制服。通过严把交通要道,打击烟叶贩子,维护了烟叶收购秩序。 回顾今年的工作,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与上级要求有很大差距。我们的业务学习、网上办案、内部制度管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学习,开拓进取,创新实干,为振兴我县“两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烟草专卖管理员工作心得感想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烟草专卖管理员。近几天来一首熟悉的旋律时常在我耳边响起:“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却知道你为了谁……”《为了谁》,一首脍炙人口的老歌。每当听到它那熟悉的旋律时,总会让人想起那同舟共济、万众一心的激情岁月,总会让人想起那千万人用汗水和热血铸就的奉献精神。今天,我却想把这首歌献给我们——战斗在烟草专卖管理一线的同志们。 “你是谁,为了谁?”这是一个听起来简单,悟起来却很难的问题。但是,经过深刻的思索加上自己的亲身经历我终于找到了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 记得,那是在12月17日的下午2时20分接到了一名群众打来的求助电话:在位于**店市中医院附近的乐宝超市购买了一盒很难辨认真伪的卷烟,请你们前来帮助辨认。接到电话后市区第二检查所全体人员在所长**的带领下迅速前往对求助人所购买的“红双喜”牌卷烟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确认了该商户出卖的卷烟均是合法卷烟后那位消费者才的脸上出现了以微笑,满意的点了点头踏实地走了。那家商户也向我们投来了肯定的目光。 望着消费者远去的背影和商户肯定的目光,我想了很多。我想到:“你是谁,为了谁?”我是一名烟草专卖给管理员。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侵害;为了能让更多的商户通过合法经营卷烟而实现发家致富;为了国家的经济建设迅速腾飞;为了进一步净化我市的卷烟市场我不怕“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因为我深深的知道:也许我不能预知未来,但是我可以利用现在;也许我不能样样完美,但是我可以事事尽力! 这就是我,不,确切的说就是我们所有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心声!相信吧,在我们所有人员的心中都会唱响那熟悉的旋律——“你是谁,为了谁!”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分析论文 论文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将依法行政这一课题摆上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转变,我国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现了很大转移,烟草的发展迫切需要专卖管理职能的切实转变,它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法制社会也呼唤执法安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和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安全保障体系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看,该法把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国家是烟草专卖唯一经营主体。《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权,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没有烟草专卖权。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烟草专卖垄断是一种国家垄断,是一种行政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利用合法的行政权力决定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进入,并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甚至产量所形成的垄断。烟草专卖经营的垄断地位,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烟草这个行业,纳入市场,并且确定其在全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对这种行政性的垄断,除非法律废止、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能动摇这种垄断地位。从以上法律特征看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专卖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的专卖稽查队伍,切切实实为我国两烟生产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卖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的安全问题日益重要,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建立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及存在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权力,并依据法的规定,管理烟草市场的行为。 1、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我国目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体系构成情况看,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地方法规、规章为两大系列,以及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所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属于最高的效力层次;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有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报经国家经贸委审议通过颁布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2年6月4日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除此之外,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组成部分。可见,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各个阶位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发挥着不同的法律作用,为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奠定了法制基础。 2、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 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包括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询问、抄录或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的职权;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的职权;责令违法企业和人员停业整顿、停止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工具、设备和相应物资的职权;没收走私烟草制品的职权等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烟草专卖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不仅可以行使,而且必须行使,无自由处分权,这种权力是赋予专卖管理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等业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管,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3、依法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是危险的权力。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烟草专卖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已初步形成了专卖稽查部门查案,专卖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查处、审核分离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对专卖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做到自觉地按程序公正执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地方行政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行政相对人监督与行业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监督与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保证烟草专卖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解决烟草专卖管理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所需要的法律体系、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和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当前影响或制约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在烟草专卖管理立法中,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办证管理无证零售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二是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甚至使一些违法者逃避了法律的惩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地方法必须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现有的10余个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作了有益的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也带有地方保护的一些不良倾向,比较明显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四是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技术的应用,依法行政缺乏相对应的根据和标准。 其次,在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方面,职能缺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行烟草体制,长期存在重外打轻内管的倾向,行业内部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冲击,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也受到极大影响。另外,一些地方将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奖金与卷烟销售全额挂钩,捆绑考核,联动计酬,致使专卖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执法趋利性较明显。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虽然稽查部门查案,专卖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查案卷的机制已经形成,但由于法制部门普遍人员少,力量弱,审查案卷还基本流于形式,行业内下一级行政机关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基本上还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办案部门负责。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存在怕得罪下级机关,又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表现上看是维护下一级机关的执法权威,实际上是将其置于可能败诉的不利境地。三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依法办事得不到有效监督查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考 烟草行业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整顿规范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在全球掀起了声势更高、范围更广的控烟浪潮,对我国烟草法制制度的影响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武器,完善烟草行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护烟草专卖制度,已是很值得我们深层次思考的问题。 1、增强行政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治行政观念 在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烟草专卖管理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动烟草专卖行政法治文化的革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应有计划地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辅之必要的组织手段,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进入专卖执法队伍的重要必考科目,并定期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晋升、晋级挂起钩来。同时,应以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治观点为宣传重点,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行为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专卖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专卖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终体现,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整顿专卖执法队伍,录用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入关;进一步严格专卖执法证件管理,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做到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专卖执法所核定的执法种类、范围履行职权,严禁越权执法;进一步严肃专卖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专卖执法队伍,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增强执法责任感,保证专卖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过错范围,细分过错责任,规范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度,对在专卖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追索全部或部分国家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的发展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只有顺时而动、应时而发,别无它途。如果不能建立一套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专卖优势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也不能有效应对外烟和违规经营者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冲击,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不仅能保障稽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也能有效提高专卖管理执法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建立 首先从思想上,提高执法安全认识。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与以往相比,虽然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专卖管理人员没有执法安全思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主观性大;办案过程中打架斗殴、执法不畅、官司缠身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方法缺乏技巧和灵活性,过于简单和粗暴,这都容易引起商家的不满,使商家产生对立情绪,给执法安全带来了困难和麻烦。因此,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通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自我剖析,查因探源、深挖细究,达到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目的。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执法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更好地管好两烟市场。 其次从投入上,创造执法安全条件。一要加大硬件投入,现代化的办案条件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为专卖管理人员及其部门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工具和生活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专卖执法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禁令章程,并要加强内部监督,欢迎社会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有了规矩,才成方圆,才会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再次从行为上,确保执法安全到位。专卖执法行为安全主要包括稽查人员自身安全和执法行动安全。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注意自身安全,并采取预防措施和实行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专卖队伍锻炼,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强化专业执法技能训练和应变能力的培养,塑造“无邪、无私、无欲、无畏”的精神,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锐气、斗志和信心;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可能遇到的情况沉着冷静,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尽量减少矛盾与冲突;受理举报投诉及应付突发事件时,建立现场分工处理制度,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实行重大案情及时汇报请示和110备案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外,还应采取一定措施及方法来保障行动的有效安全。行动前,先摸清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先对行动方案筹划周密细致,杜绝泄密;市场检查方式要灵活,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增强检查的灵活性、机动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四项原则,这样,专卖执法就会达到群众满意、执法安全而有效的目的。 最后从程序上,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卖管理人员与卷烟零售户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在于专卖人员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是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想上明确树立: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力,要具有执法人员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执法时着装整齐,检查时先出示相关检查证和执法证;执法人员是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检查是执法者的权力,零售户是被管理者,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不能滥用权力;零售户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盲区,因此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针对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力求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在执法程序上清楚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认真遵守文明执法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对方,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策略;对守法户、一般户的个别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以教育为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而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则要严惩不怠、全面封杀;规范执法程序,始终牢记“程序法定,程序亦是法”,严格案件处理操作流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乱查乱扣现象,讲求策略,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防止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顺应新时期的要求,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成为时代的呼唤。专卖管理不仅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而且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烟草专卖执法的公平、公正、安全!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分析论文 论文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将依法行政这一课题摆上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转变,我国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现了很大转移,烟草的发展迫切需要专卖管理职能的切实转变,它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法制社会也呼唤执法安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和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安全保障体系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看,该法把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国家是烟草专卖唯一经营主体。《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权,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没有烟草专卖权。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烟草专卖垄断是一种国家垄断,是一种行政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利用合法的行政权力决定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进入,并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甚至产量所形成的垄断。烟草专卖经营的垄断地位,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烟草这个行业,纳入市场,并且确定其在全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对这种行政性的垄断,除非法律废止、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能动摇这种垄断地位。从以上法律特征看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专卖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的专卖稽查队伍,切切实实为我国两烟生产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卖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的安全问题日益重要,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建立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及存在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权力,并依据法的规定,管理烟草市场的行为。 1、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我国目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体系构成情况看,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地方法规、规章为两大系列,以及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所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属于最高的效力层次;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有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报经国家经贸委审议通过颁布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2年6月4日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除此之外,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组成部分。可见,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各个阶位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发挥着不同的法律作用,为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奠定了法制基础。 2、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 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包括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询问、抄录或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的职权;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的职权;责令违法企业和人员停业整顿、停止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工具、设备和相应物资的职权;没收走私烟草制品的职权等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烟草专卖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不仅可以行使,而且必须行使,无自由处分权,这种权力是赋予专卖管理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等业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管,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3、依法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是危险的权力。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烟草专卖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已初步形成了专卖稽查部门查案,专卖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查处、审核分离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对专卖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做到自觉地按程序公正执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地方行政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行政相对人监督与行业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监督与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保证烟草专卖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解决烟草专卖管理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所需要的法律体系、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和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当前影响或制约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在烟草专卖管理立法中,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办证管理无证零售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二是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甚至使一些违法者逃避了法律的惩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地方法必须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现有的10余个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作了有益的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也带有地方保护的一些不良倾向,比较明显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四是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技术的应用,依法行政缺乏相对应的根据和标准。 其次,在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方面,职能缺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行烟草体制,长期存在重外打轻内管的倾向,行业内部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冲击,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也受到极大影响。另外,一些地方将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奖金与卷烟销售全额挂钩,捆绑考核,联动计酬,致使专卖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执法趋利性较明显。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虽然稽查部门查案,专卖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查案卷的机制已经形成,但由于法制部门普遍人员少,力量弱,审查案卷还基本流于形式,行业内下一级行政机关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基本上还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办案部门负责。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存在怕得罪下级机关,又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表现上看是维护下一级机关的执法权威,实际上是将其置于可能败诉的不利境地。三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依法办事得不到有效监督查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考 烟草行业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整顿规范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在全球掀起了声势更高、范围更广的控烟浪潮,对我国烟草法制制度的影响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武器,完善烟草行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护烟草专卖制度,已是很值得我们深层次思考的问题。 1、增强行政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治行政观念 在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烟草专卖管理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动烟草专卖行政法治文化的革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应有计划地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辅之必要的组织手段,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进入专卖执法队伍的重要必考科目,并定期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晋升、晋级挂起钩来。同时,应以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治观点为宣传重点,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行为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专卖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专卖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终体现,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整顿专卖执法队伍,录用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入关;进一步严格专卖执法证件管理,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做到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专卖执法所核定的执法种类、范围履行职权,严禁越权执法;进一步严肃专卖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专卖执法队伍,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增强执法责任感,保证专卖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过错范围,细分过错责任,规范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度,对在专卖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追索全部或部分国家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的发展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只有顺时而动、应时而发,别无它途。如果不能建立一套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专卖优势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也不能有效应对外烟和违规经营者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冲击,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不仅能保障稽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也能有效提高专卖管理执法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建立 首先从思想上,提高执法安全认识。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与以往相比,虽然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专卖管理人员没有执法安全思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主观性大;办案过程中打架斗殴、执法不畅、官司缠身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方法缺乏技巧和灵活性,过于简单和粗暴,这都容易引起商家的不满,使商家产生对立情绪,给执法安全带来了困难和麻烦。因此,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通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自我剖析,查因探源、深挖细究,达到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目的。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执法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更好地管好两烟市场。 其次从投入上,创造执法安全条件。一要加大硬件投入,现代化的办案条件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为专卖管理人员及其部门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工具和生活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专卖执法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禁令章程,并要加强内部监督,欢迎社会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有了规矩,才成方圆,才会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再次从行为上,确保执法安全到位。专卖执法行为安全主要包括稽查人员自身安全和执法行动安全。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注意自身安全,并采取预防措施和实行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专卖队伍锻炼,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强化专业执法技能训练和应变能力的培养,塑造“无邪、无私、无欲、无畏”的精神,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锐气、斗志和信心;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可能遇到的情况沉着冷静,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尽量减少矛盾与冲突;受理举报投诉及应付突发事件时,建立现场分工处理制度,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实行重大案情及时汇报请示和110备案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外,还应采取一定措施及方法来保障行动的有效安全。行动前,先摸清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先对行动方案筹划周密细致,杜绝泄密;市场检查方式要灵活,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增强检查的灵活性、机动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四项原则,这样,专卖执法就会达到群众满意、执法安全而有效的目的。 最后从程序上,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卖管理人员与卷烟零售户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在于专卖人员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是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想上明确树立: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力,要具有执法人员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执法时着装整齐,检查时先出示相关检查证和执法证;执法人员是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检查是执法者的权力,零售户是被管理者,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不能滥用权力;零售户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盲区,因此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针对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力求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在执法程序上清楚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认真遵守文明执法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对方,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策略;对守法户、一般户的个别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以教育为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而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则要严惩不怠、全面封杀;规范执法程序,始终牢记“程序法定,程序亦是法”,严格案件处理操作流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乱查乱扣现象,讲求策略,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防止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顺应新时期的要求,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成为时代的呼唤。专卖管理不仅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而且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烟草专卖执法的公平、公正、安全!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和地方的财政税收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烟草制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 第四条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商务、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海关、边防、税务、交通、铁路、民航、海运、汽运、邮政、物价、城管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 (二)执行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烟草专卖管理政策、措施,拟订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管理的政策和措施; (三)对烟草专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打击烟草违法活动,解决烟草专卖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积极协助市、区人民政府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第七条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取得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验。 第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依法经营。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复制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二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店(点)”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经营者必须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摆放于经营场所内的显著位置。 第十四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其许可证遗失(含正、副本)或需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的,应当自遗失或需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需歇业时,应在歇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歇业手续,交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三章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销售 第十五条烟叶种植应当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并与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签订合同后种植。 晾晒烟按名录晾晒烟实行专卖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烟草制品,必须依法取得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烟草制品。 第十七条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经国务院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唯一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批发的烟草制品必须标有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能追溯其供货渠道的专卖供货标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专卖供货标识。 第十八条经营烟草制品实行“凭许可证供货”制度。经营烟草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进货,并将购货发票等相关凭证存放在经营场所内备查。 第十九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烟草制品的宣传促销和广告活动,必须依法获得批准。 第二十条卷烟经营者不得悬挂未经批准的烟草广告、标语和未经核准的卷烟专卖店名称;不得将空烟盒摆放、张贴于经营场所。 第二十一条严禁生产和销售假烟、走私烟、非烟及假冒卷烟商标标识。 不得为非法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及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等活动提供便利。 本办法所称假烟是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质量认证标志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卷烟、雪茄烟;走私烟是指无合法进口手续的境外卷烟、雪茄烟和在国内市场非法流通并标有“专供出口”字样的国产卷烟、雪茄烟;非烟是指不能出具有效凭证证明其合法进货渠道或无专卖供货标识的非计划内烟厂生产的卷烟和未经当地烟草专卖渠道上市流通的卷烟、雪茄烟。 第二十二条生产和经营烟机、烟机专用配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等专卖品,以及以下等烟叶、废烟叶、废烟丝、烟末、烟梗为原料生产烟浸膏、烟碱等产品的,应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和经营。 第二十三条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四条严禁为生产假烟提供烟草专用机械(包括烟草机械专用配件)、卷烟商标标识、原辅材料。 第四章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管理 第二十五条跨省或超出经营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在*辖区内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出具的有效购货凭证。 第二十六条烟草制品的运输必须货证相符、证货同行,所运输的烟草制品不能使用同一运输工具的,应分别开具准运证。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一)使用伪造、涂改、复印、过期的准运证的; (二)使用超越有效权限签发的准运证的; (三)重复使用准运证或准运证未随货同行的; (四)准运证核定的品种、数量、规格及调入、调出地点不符的; (五)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六)运输、储存烟草专卖品无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渠道购货的合法有效凭证的; (七)其他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承运人不得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和个人承运烟草专卖品。 第二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在公路、车站、货运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地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进行检查,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烟草违法案件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调查与烟草违法行为有关的活动,并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 (二)检查烟草专卖品经营场所,并可根据举报对运输工具、窝藏烟草专卖品的场所等进行强制检查; (三)查阅、复制、摘抄、暂扣与烟草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许可证、准运证和其他资料; (四)决定查封、暂扣、登记保存涉嫌违法行为的烟草专卖品、违法所得及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工具。 第三十一条有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得越权处罚,不得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烟草专卖品和罚没款。 第三十二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举报烟草专卖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假烟的鉴定,由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监测站负责。 第三十四条违法烟草专卖品的价值计算: (一)一般烟草专卖品的价值依据国家指导价格计算; (二)卷烟价值依据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指导价格进行计算,无指导价的,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计算; (三)假冒伪劣卷烟及商标标识无论销售与否,其价值一律参照同类正品流通卷烟的价格进行计算; (四)走私卷烟价值按市场价计算。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地域范围经营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许可证,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复制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许可证,并处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一证多点经营的,对持证的经营者,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许可证,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其他无证经营点,仍按照无证经营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摆放于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场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及时办理许可证遗失、变更、歇业手续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的; (三)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四)阻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 (五)申请人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强制扣缴非法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专卖供货标识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烟草专卖供货标识、违法所得及为非法烟草专卖标识生产、销售、使用提供便利的工具、设备,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无证经营的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经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烟草制品的宣传促销和广告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宣传促销和广告活动,并依法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悬挂烟草广告、标语和卷烟专卖店名称以及在经营场所摆放、张贴空烟盒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违法经营假烟和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经营的假烟、假冒卷烟商标标识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假烟总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法经营走私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经营的走私烟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走私烟总价值20%以下的罚款。 (三)违法经营非烟,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非烟总价值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前款(一)(二)(三)项中违法经营物品总价值无法确定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对知道或应当知道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或假冒卷烟商标标识活动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生产和经营烟机、烟机专用配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等专卖品,以及以下等烟叶、废烟叶、废烟丝、烟末、烟梗为原料生产烟浸膏、烟碱等产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和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擅自作销售处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擅自作其他处理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生产假烟提供烟草专用机械(包括烟草机械专用配件)、卷烟商标标识、原辅材料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追回所提供的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销售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依法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和个人承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承运人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依法查封、暂扣、登记保存的涉案物资经通知、公告等措施无法找到当事人或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自通知、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六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案件的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私分、挪用。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越权处理烟草违法案件的,由行政监察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或者为烟草专卖品的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便利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在新媒体发展时代,微信已经成为了重要的营销平台,正是因为虚拟社交的信息快速传播与共享,让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便捷,现实生活与虚拟网络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现阶段,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已经成为了一个热门研究话题,企业或者个人主体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来构建产品信息营销推广网络,发挥了微信的重要营销工具作用。微信营销属于以微信为基础的一种网络营销手段。通过研究和分析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策略,可以有效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和支持作用。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微信营销;策略 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应该关注构建起良好的网络营销环境,进一步提升微信营销策略的系统化和科学化,实现即时的客户需求与卖家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互动交流,实现个人消费欲望到个人消费行为的实际转化。微信营销之所以发展迅速,主要是因为微信营销拥有明显的自身优势条件,首先就是微信营销的支付手段可以实现即时支付,用户通过网银支付工具可以实现方便快捷的再现支付,同类型优势还有很多。 一、制约新媒体时代微信营销的因素分析 (一)微信营销平台运作存在的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微信营销平台的价值需要通过平台的运作实现,然而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微信营销平台的成熟度不足等原因,我国微信营销平台运作模式大多都在沿用着网页论坛等传统模式,尽管微信平台营销具有免费的优势,能够对人们起到良好的吸引力,但从现状来看,微信营销平台却并未实现网络支付工具的全面应用,支付流程相对繁琐;与此同时,企业微信营销平台市场发展也具有多方面的限制,微信营销渠道同企业线下商业网点的对接不畅直接弱化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凸显出了企业微信营销平台运作的问题。 (二)微信营销平台模式设计的问题 相比于传统的企业营销渠道来讲,企业的微信营销平台具有明显的优势,尽管如此,微信营销平台所构建的全新的营销渠道亦在很大程度上冲击着企业传统的营销渠道,而企业传统的营销渠道又是关乎企业营销人员利益的源头,因此这种营销业绩归属权的争夺将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陷企业于进退两难之境;更为重要的一方面在于,正是因为企业微信营销平台的模式设计,决定了企业对此的推进力度并不强,对于营销平台网络架构的规划缺乏一定的合理性,且无法从技术和理念上保证微信营销平台模式设计的与时俱进,从而制约企业的发展。 (三)微信营销平台服务质量的问题 微信营销平台的应用基于新媒体时代背景,对于消费者隐私信息的保护问题一度成为各界高度关注的重点。作为应用最广泛的社交类软件,微信很多功能具有内隐性,处于对个人隐私的重视,消费者对微信营销平台的服务也就存在着诸多的“不放心”因素;另一方面,很多企业在微信营销平台的推广过程中并不重视同消费者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信息的输送过于主动,对于消费者的反馈却经常忽视,如此也就背离了新媒体时代的特征,反而拉远了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 二、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策略探析 (一)微信营销平台运作策略 微信平台的运作策略首先应该分析平台运作的实际情况,正是因为与目标客户联系和信任程度较低,所以需要在初期运行阶段提升彼此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增加营销信息的及时性和沟通互动联系紧密性,还应该在不同时间阶段类型不同,同时较为吸引消费注意力的产品信息,赢得客户的关注,增加客户消费的积极性。但是还应该注意避免推送的营销信息不要过于频繁,避免引起消费用户的反感,避免消费用户产生抵触心理。 (二)微信营销模式设计策略 在进行微信营销模式设计策略制定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及时了解社会热点新闻,以社会新闻信息热点为客户兴趣激发点,从而提升用户的品牌信任程度,利用热点社会事件融合到微信营销设计策略中。还可以实践生活化的营销策略,重视客户群体的审美需要。应该确保消费用户收到的都是价值较高的微信信息,进而也可以巩固微信用户对营销平台的信任程度。 (三)微信营销客户服务策略 对于微信营销客户服务质量的提升,本文认为应当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企业应当充分正视新媒体时代客户信息的价值,由此提高对客户信息搜集的重视程度,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精准定位客户群体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筛选,确保推送的信息能够对此类客户产生价值;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对新媒体特征的利用率,此方面在于,企业应当在微信营销的过程中及时对消费者的意见给予反馈,使消费者真正感受到企业对自身的关注与关怀,同时针对客户群体开展满意度调查,以为服务质量的提升提供更多决策依据。 结语 综上所述,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已经成为了重要的媒体营销手段,在开展微信平台营销的过程中,应该关注和重视制约微信营销的因素,也就是平台的运作、营销模式设计以及客户服务等内容,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微信营销应对策略。深化平台营销活动开展水平和质量,通过研究和分析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策略,可以有效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和支持作用。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杜蕾斯的微信营销策略研究及分析 摘要:新媒体的普及让消费者的生活发生巨大的变化,本文试图对杜蕾斯整体微信营销策略进行梳理,以发现其营销策略的可借鉴之处,以便企业制定营销策略时,进行借鉴或指导。 关键词:微信杜蕾斯营销策划 一、引言 微信作为网络营销的重要平台之一,其订阅功能和朋友圈分享能力,外加海量用户触达能力,微信公众平台生来就是自然的营销平台。但是微信营销并非适合所有行业,也并非投入即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大多数企业仍处于摸索阶段,只有少数企业取得了相对的成功。作为微博营销的成功模版“杜蕾斯公司”,在微博上策划了比如“作业本怀孕”等众多经典案例,在微信营销时代,用了十盒产品随机抽取幸运儿的做法,一夜之间增长了几万粉丝,更是传说有专业“陪聊团”来经营微信公众号,杜蕾斯的成功十分有借鉴意义。所以,本文试图对杜蕾斯整体微信营销策略进行梳理,以发现其营销策略的可借鉴之处,以便企业制定营销策略时,进行借鉴或指导。 二、微信与微信营销 (一)微信及其微信的用户 微信(Webchat)是腾讯公司在 2011 年推出的一个即时通讯系统,由于它的便利性以及廉价性,以及它可以在社交网络中进行资料的共享等优势,一经推出立即得到全国好评。根据2015年腾讯业绩报告显示,截止第一季度末,微信每月活跃用户已达到5.49亿,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超过20种语言。此外,各品牌的微信公众账号总数已经超过800万个,移动应用对接数量超过85000个, 微信支付用户在2015年达到了4亿左右。微信用户的男女比例为1.8:1,男性用户约占了64%,用户整体以男性为主。年龄方面,微信用户平均年龄只有26岁,97%的用户在50岁以下,86%的用户在18-36岁之间。职业方面,企业职员、自由职业者、学生、事业单位员工这四类占据了80%的用户,此外,80%的中国高资产净值人群在使用微信。四分之一的微信用户每天打开微信超过30次。55%的微信用户每天打开微信超过10次。这些都证明微信营销具有强大的潜力。 (二)微信的传播特征 微信公众平台的订阅功能和朋友圈分享能力,外加海量用户触达能力,让它生来就是营销平台。微信官方为了避免重蹈新浪微博的覆辙,对营销不仅不支持反而在打压。除了处处强调不是营销平台之外,还限制鼓励转发朋友圈等典型营销行为,更别说提供专门工具支持了。微信作为中国微信用户强大的社交工具,接近一半活跃用户拥有超过100位微信好友。微信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微信更加便捷,可以迅速进行一对一的互动,更加精准的进行营销。曾有媒体打比方“微信1万个听众相当于微博100万个粉丝”。形象地说明了微信营销相对于微博、博客等媒体营销更为精准的特点。正是微信营销这种点对点的精准营销决定其能够以互动的形式将普通关系拉近成为紧密联系,进而产生较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为了实现更精准的广告投放。微信设置了特殊的朋友圈广告系统,可以根据性别、年龄、爱好、地理位置等一些用户标签精准匹配,进行更精准的投放和管理,用算法为每位用户定制个性化广告,从而将广告骚扰度降到最低。 (三)微信营销的效果 根据2015微信运营报告显示,微信的消费支出中,娱乐占了 53%、公众平台占了 20%、购物占了 13%、出行占了 11%、餐饮只有2%。据统计,微信直接带动的生活消费规模已达到 110 亿元、其中娱乐消费时最大支出,规模为 58.91 亿元。关注比例方面,29% 的用户关注了自媒体、25% 的用户关注了认证媒体、20% 的用户没有关注任何公众号、18% 的用户关注了企业商家、而 6% 的用户则关注了营销推广类账号。可以说,公众号是微信的主要服务之一,近 80% 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号。企业和媒体的公众账号是用户主要关注的对象,比例高达 73%。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2014年12月26日了《微信社会经济影响力研究报告》,该《报告》首次对微信在社会经济方面的价值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研究显示,微信在过去的一年中对信息消费的拉动达到952亿,对就业的拉动达到1007万人,为中小微企业以及政务民生的应用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三、杜蕾斯的微信营销体系现状分析 (一)杜蕾斯公司的产品以及盈利模式 杜蕾斯品牌为全球知名的两性健康品牌,是一个成立于 1929 年的老品牌,在微传播时代,将传统的品牌形象大胆移植到网络的土壤上,其借势营销、官微拟人化、与粉丝有效互动以及举办创意包装大赛等举措,不仅提升了品牌知名度,更是受到了业界的肯定和追捧。 1. 搭载具备显著新闻价值的事件 在苹果召开2015年春季会,正式Apple Watch等系列产品后,杜蕾斯又迎来了借势营销最佳时机。苹果的会关注度一向很高,而杜蕾斯选取了iwatch的与人体的贴合性,借此搭载自己产品的特色,避免了广告色彩过于浓重,又可以借机吸引眼球,推广产品。2月22日元宵节,是中国人喜庆的节日,杜蕾斯发表了一篇“闹完元宵,闹春宵”,用朦胧隐晦的语言写了一篇关于产品和元宵契合的打油诗,当晚点击量高达4万多条。 2. 以出人意料的方式直接展示产品及其核心实用功能 麦克卢汉曾说,媒介是区分不同社会形态的重要标志,每一种新的媒介的产生、发展和运用,都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来临。微信作为一个新的传播时代,将为营销带来很多变化。“微”相对于“宏”来说,具有“无孔不入”的特性。从普遍意义来讲“宏”传播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完整的结构性,其传播往往也是单向度的。而“微”传播则机动灵活,传播双向度,更能迎合大众,顺应传播发展规律。 (二)杜蕾斯的微信营销具体举措 1. 整合营销传播大于单纯社会化营销 互联网改变了世界,同样改变了营销的方式,但社会化营销目前并无法取代传统营销,网络再真实也会隔着一层薄幕,网友走到线下与品牌亲密接触与纯粹在社交网络上的交流差别还是很大的,这就像两个网恋的网友,无论线上聊得多么火热,他们最终都需要走到现实中见面才会使感情更进一步。 在碎片化日趋严重的今天,仅仅一种传播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品牌传播的诉求,线上线下整合传播才是一种靠谱的传播方式,当然整合传播的意思并不是在各个媒体全部投入重金,而杜蕾斯在这点上做的很好。 2. 从广泛撒网到重点培养 以往对于大部分官微来说,他们的一大任务是增加粉丝,不管这些粉丝是从哪来的照单全收,因此僵尸粉、抽奖控成为了官微的常客,事实上他们对于官微的价值聊胜于无。真正有价值的粉丝应该是像朋友一样持续和自己交流的人。因此对于官微来说,你的任务不应该再是增加无用粉丝,你应该大喊一句“抽奖控滚出微博圈”或者“僵尸粉滚出微博圈”,你应该培养发展你的核心粉丝,这些核心愿意持续与你互动,愿意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第一时间站出来,当这些核心粉丝超过1000个的时候(1000铁杆粉丝理论),你的官微一定是充满活力的。杜蕾斯的“移动小酒馆”活动中之所以能吸引众多粉丝参与讲述自己的爱情故事,正是因为它培养了众多的核心粉丝。 四、结论 杜蕾斯品牌正因为运用了微信不同于微博地这些特质,加上基于情感模式的微信营销策略,才能在品牌营销战中脱颖而出。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策略创新研究 摘要:随着创新时代的来临,更多的传统企业从信息化走向互联网化。腾讯的微信平台已经获取了数亿级别的用户,构建了良好的微信用户应用和企业应用生态圈。本文阐述了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中的平台运作问题、营销模式设计及客户服务问题等问题,从各个角度探讨了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改进策略。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微信营销;策略创新 互联网已经跨过了个人互联网和企业互联网时代,进入了混合的成熟期,关于互联网的应用层出不穷。各行各业都投身于“互联网+”的浪潮中,更多的传统企业从信息化走向互联网化。场景深、产品重、强关联、服务化是企业互联网应用的主要特性, 中小微企业进入互联网平台的最好的姿势是把握入口、借助平台,借助开放平台的力量百花齐放、优胜劣汰。借助公众平台,腾讯已经绕过企业互联网移动入口之争,获取了千万级别的企业用户,并且开始通过平台开放构建微信企业应用生态。腾讯的微信平台已经获取了数亿级别的用户,构建了良好的微信用户应用和企业应用生态圈。这给企业借助微信营销平台来实践其营销战略目标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1.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盈利型营销模式在企业的微信营销平台建设中还普遍缺乏。在全新特质的微信平台上照搬传统营销模式,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客户群体的流失。 其二,O2O市场方面存在相当多的障碍。不成熟的企业微信营销平台O2O 市场不利于将微信相关应用的线上人气汇聚效能与线下广阔的商机相结合,也不利于将潜在盈利优势通过企业微信营销平台转化为企业现实利润。 微信营销时代中的营销资源具有赢家通吃的特性,在微信市场中,大的公众号或信任特定账号能够聚集大量的用户群体,具有强大的号召力,从而将潜在的消费者市场资源转换为盈利资源。 2.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模式冲突问题 传统营销渠道与微信营销平台的渠道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企业在建构微信营销渠道时,会导致企业线上线下渠道间产生差异化营销目标的对抗,围绕同一目标客户群展开争夺,在目标市场营销定位及营销策略安排上产生冲突。为此,中小微企业在开展微信营销战略部署时,应当合理规划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区分目标人群,高效的开展差异化运营和营销工作。 3.新媒体时代的微信营销策略探析 借助自媒体、微营销、微电商的大发展,微信第三方服务平台如微盟、微店、有赞等异军突起,不计其数的商、服务商、营销者借助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丰富功能,帮助企业商户搭建运营微信营销、服务平台。 标准化的模板产品只能满足微电商的入门需求,很难满足企业的深度个性化需求,有实力的营销商开始自研或外包定制,微信公众号营销模式和策略将向垂直化、定制化营销、服务化方向发展。 “垂直化”是指基于某个特定行业进行定向营销。针对行业细分领域做出小而美的产品和服务会有很大的生存空间和竞争优势。进入垂直行业的运营商需要有一定的行业背景,了解行业特性及运营模式,匹配行业特性的应用进行定向营销,从简单的“工具”转变为系统提升行业效率的“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实现“服务化”。 “定制化营销”是指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定制营销以满足企业需求。企业需求复杂多变,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需求千差万别,支持个性化定制的产品会有广阔的需求空间。例如微电商订单系统与ERP系统的对接,标准化的产品都很难满足不同商户的需求,因此个性化的定制需求异常强烈,利用开源的产品平台进行二次设计和营销可以提升营销效率和降低营销成本。 在企业信息化时代,绝大多数系统是私有化部署的,云计算的时代已经来临。企业互联网时代,即开即用、零维护的SAAS公有云应用能满足企业标准化的需求, PAAS/IAAS公有云上的应用满足企业非标准化的需求,涉及核心商业数据的应用则私有化部署,微信是连接公有云和私有云这两个平行世界最好的桥梁。 此外,微商们在社交电商上的探索,让我们看到除淘宝、京东之外的去中心化、去流量模式电商新模式外,也让我们看到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存在的可能:平台型组织。未来,平台型组织将打破传统企业的组织边界,替代现有的企业组织形态,组织变更也可能带来新的机会。 结论 基于微信开放平台构建的O2O生态闭环里,订阅号、服务号与企业号各司其职。订阅号进行营销,塑造品牌形象;服务号实现互动,增加客户黏性;企业号实现公司业务移动管理,企业主在微信上随时随地查阅店内经营数据,实现动态管理。新媒体时代,微信营销的营销模式和策略向垂直化、定制化营销、服务化方向发展,才能聚集用户群体,得到良好的营销解决方案。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黄果树景区微信营销策略研究 摘 要:随着微信的普及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旅游企业迎来了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微信营销。本文通过对黄果树景区微信营销的影响因素分析。找出目前黄果树景区微信营销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的微信公众号,保持与外部的联系和信息的更新以及增加游客的关注度。让微信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给旅游企业创造更多的收益。 关键词:黄果树景区;微信营销 一、黄果树景区开展微信营销的条件分析 (一)微信用户基数大 黄果树景区微信公众号是2015年12月29日才通过腾讯的企业微信认证,到目前黄果树微信公众号成立的时间也不长,公众账号的营销也才处于起步阶段。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人数为13.39亿。腾讯官方数据显示,2014年前3季度,微信使用人数持续上涨并突破4亿,接近WhatsApp,截止2014年9月30日,微信和WeChat合并月活跃账户数达到4.7亿,比2013年同期增长39%。检测数据显示,从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微信的社交使用率增长了26%,排在所有社交平台的首位。[1]微信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庞大的用户群体,而且它是一款免费的软件,只收取流量费。微信是一个巨大的潜在销售市场,只要运用合理,就会使黄果树景区获得巨大的收益。 (二)运营成本低 在微信上注册一个公众号是免费的,而且推送信息也是免费的,只收取一定的流量费,如果连接WiFi使用,收费更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且后台运行人员的费用也只是普通员工的工资。相对于传统广告模式的费用,可以大大节约黄果树景区的广告宣传费用,降低销售成本。推出的产品成本低,相应的价格也可以有更大的变动空间,也就加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可以带来更多的收益。 (三)精准营销 微信可以一对一发送信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推送不同的信息。也可以利用“查看附近的人这个功能”针对不同的地区发送相应的信息。这样既能满足客户的需求,也能扩大自己的客源,大力发展潜在客户群体。可以利用后台分析技术,对目标客户群体的关注点进行统计分析,进而开发受目标客户群体所喜爱的产品,达到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的营销目的。 (四)信息推送快、效率高 微信作为一款及时通讯软件,它的每一条消息都是直接推送到用户的手机上,并且有铃声或震的动通知提醒,如果用户没打开消息看,会被标记为未读信息,直到查看之后才可以消除。这样就能保证所推送的信息100%的到达,这是其它软件所不具有的优势。 二、黄果树景区微信营销策略 (一)推出吸引年轻人的产品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关注黄果树景区微信公众号的游客年轻人、学生较多。这部分人群比较容易接受新奇的事物,但是消费水平不高。黄果树景区可以以低价策略推出参与性强、刺激的旅游产品,而不是单纯的观光旅游。注重增加游客的体验,比如漂流、数生步等组合在一起。参与的游客都能得到很好的体验,他们就会推荐身边的朋友购买,从而实现口碑营销,达到让客户替景区宣传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的微信公众号 1、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微信营销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在旅游市场上属于初运营阶段,缺乏专业的相关知识和人才。黄果树景区高层管理者应该借助其他微信营销比较成功的企业来培训自己的员工,重金吸纳相关的专业人才或团队,需要个人或团队有一定的微信营销经验沉积,一定的网络见识,根据黄果树景区需要和个人的特点进行不同的培训内容,便于建设一支自己的专业团队。有了人才的基础才能把微信营销模式运作起来。把线上线下(O2O)的营销方式共同开展,进入市场抢占相对的客源,才能使景区飞速发展,实现景区的经营目标。 2、公众号推送的内容要有吸引力。要有专业的人才去从事推送内容的编写,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可读性和趣味性,而且所写文字不宜过多。与信息相匹配的图片也应该多选一些黄果树景区风光较为漂亮的,让游客看起来非常美丽迷人,忍不住想去的冲动。也可以找一些较为有趣的图片、文字,提升关注黄果树景区微信公众号的客户或潜在顾客对公众号的黏性。 3、及时推送信息。黄果树微信公众号每天推送内容的时间也应该固定,选在人们下班吃完饭之后的这段时间是最佳的推送时间。因为此时大部分人经过一天辛苦的工作下班吃完饭后都会花一定的时间来查看微信上的未读信息,这段时间也是人们一天中最轻松惬意的时光。所以推送时间应选在下午6点左右。 4、交流与反馈。微信的本质是一款及时通讯软件,黄果树景区可以利用公众号加强与关注者的交流,使关注者感觉自己被重视。同时还应该开设投诉功能,接受顾客的建议,让景区公众号与关注者成为“朋友”。这样既可以吸引新顾客,也可以留下老顾客,对黄果树景区自身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推出优惠活动 黄果树景区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上开展一些折扣促销活动。例如客户分享一次公众号的内容门票价格就减一元钱的活动,加大黄果树景区微信公众号的知名度和用户黏性,使黄果树公众号可以拥有大量的人气和粉丝。也可以通过建立“意见领袖”,让他帮助推广景区微信公众号。同时作为一名“意见领袖”所说的信息也容易让其他关注者认同,也能大大提升公众号粉丝的数量。这对景区经营管理者来说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公众号的粉丝越多,通过微信购买的客户也就越多,景区的经营状况也就越好,景区的战略目标也就越容易完成。 三、结语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旅游景区运用微信营销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旅游企业微信营销现在正处于飞速发展期,然而高速发展下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微信信息的真实度,对游客承诺的完成度,与游客交流的及时性等问题。通过研究可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微信营销模式,有助于推动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基于微信营销模式下的零售企业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文章在微信营销以及零售企业营销策略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微信营销的特点以及零售企业营销策略的类型,结合微信营销的趋势与挑战,提出了全流程、创新性、精准化、可持续四类零售企业的微信营销策略,为零售企业开展微信营销提供了理论参考。 关键词:微信营销;零售企业;营销策略 伴随着微信的兴起,微信营销成为零售企业的重要营销模式。微信营销在客户基数、互动性、精准度上都具备显著优势。基于此,零售企业掌握微信营销的特点以及微信营销的策略,借助微信开展有效营销,是零售企业实现更多经济效益的关键。 微信营销的研究工作则于近年逐步展开。叶静比较了微信营销和微博营销的异同,分析了各自的优势和不足。黄毅分析了微信平台的属性,并提出挖掘精准用户、增加用户关注、提升营销转化率三种微信营销策略。党俊琦分析了微信营销的主要特点包括营销市场准确、信息投放有效、推广方式人性化,同时总结了微信营销的基本流程包括感染期、培植期、生效期三个重点阶段,并指出了微信营销的潜在风险。王易系统总结了微信各类功能背后的商业机会,总结了微信营销的步骤、方法、技巧、禁忌、营销效果的量化与评估等微信营销的重点内容。 一、微信营销及特点 (一)微信营销 微信营销,就是企业基于微信产品,通过文字、图像、视频、链接、二维码等载体,向用户或潜在用户推广公司的产品、品牌,并以此实现营销目的,将微信用户转化为产品和服务用户的过程。微信营销的主要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微信群等。 (二)微信营销的主要特点 第一,有别于电视广告、平面广告等营销载体,微信营销的内容能够直接传达给用户,并且迎合了用户的行为习惯。 第二,营销的形式具备灵活性和创新性。由于微信好友、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微信群等产品类型多样,且相互交叉重叠,形成了微信的生态系统,使企业在营销渠道上具备多种选择。并且营销内容更加多样,可根据营销效果及时调整。 第三,微信营销能够做到企业对用户、位置对位置的精准营销。由于在微信中,每个人都能成为信息源和传播源,企业可基于微信用户数据,快速锁定目标用户。而微信的位置功能,又在地理位置上,拉近了企业与用户的距离。 第四,微信营销用户关系稳定,且营销成功概率更高。微信中的推广内容大多来自用户熟悉的群体或个人,且企业也更便于与用户建立联系,用户更能认同企业的产品与服务,相应地营销转化为实际购买行为的可能性也更高。 二、微信营销趋势与挑战 (一)微信营销发展趋势 受中国人口基数大和移动互联网普及率越来越高的有利因素影响,微信营销面临着很好的发展环境。同时由于技术水平的提升,例如LBS技术的应用,微信功能的扩展也为微信营销带来新的机遇。在这种情况下,微信营销呈现如下三点趋势: 第一,形式更加多样。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渠道之外,微信“摇一摇”、“扫一扫”、微信支付等功能,为零售企业制订营销方案提供多选择。 第二,用户导向更加明显。为吸引用户,在内容选择上,零售企业会更多选择符合群体特点、潮流热点的内容,营销的体验更加个性化。 第三,企业与用户的互动增强。企业吸引目标用户,培养潜在客户、维护现有用户等过程,都越来越多地通过互动的形式收获用户的反馈,以此建立稳定的联系。 (二)微信营销面临的挑战 首先,微信营销的受众群体增长较为缓慢,这是由微信基于熟人关系的特征决定的。因此,在零售企业与用户建立联系后,营销传播的范围是有限的,想要扩大受众群体、传播范围,微信营销存在不足。因此,如何持续增长用户,并增加用户黏性,是零售企业通过微信营销面临的一大挑战。 其次,微信营销的内容易被其他信息覆盖,影响传播和营销效果。移动互联网、微信中的信息是海量的,而用户花在阅读微信营销内容、与企业互动上的时间也呈现碎片化的特点。零售企业要做到吸引用户、培养用户、维护用户,内容的选择也是很大的挑战。 三、零售企业微信营销策略分析 (一)全流程营销策略 在全流程营销策略下,零售企业将目标用户使用微信、浏览信息、互动、购买、反馈的整个过程,均纳入整体营销策略的一部分,每个环节之间都紧密衔接,确保营销过程的流畅度和用户体验的完整性。同时全流程可扩展到生产等线下领域,实现线上与线下的结合,进一步稳定用户关系。 (二)创新性营销策略 移动互联网技术、微信技术水平的发展,为微信企业创新营销内容与形式提供了可能。企业运用新兴技术、时事热点等,制定创新性的营销方案,使营销内容在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吸引并留住用户,也是达成营销目标的有效途径。 (三)精准化营销策略 精准化营销策略,就是针对用户特点,制定更加个性化、互动性更好的营销方案。微信的特点是企业能直接了解用户的特点、习惯、取向等信息,因此个性化的营销内容能够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而同时,也要更加注重用户的反馈,通过点击、语音、“摇一摇”等形式,与用户即时互动,加强和用户的情感联系。 (四)可持续营销策略 可持续性营销策略,就是企业不简单以用户的一次购买行为为目标,而是在稳定的关系基础上,通过品牌形象、服务质量的感染,让客户对企业的产品、品牌、文化等都提升认同度,在日常与用户的联系中,不完全以营销为目的,而是不断发现、挖掘客户的潜在价值,建立可持续的用户关系。 结论 零售企业策略中关系营销、体验营销、品牌营销等类型,都能与微信营销紧密结合。微信营销具备传达准确、互动性好、个性化程度高、用户稳定等优势,同时也面临着有利的发展机遇。运用好全流程营销策略、创新性营销策略、精准化营销策略、可持续营销策略,零售企业能够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健身俱乐部微信营销策略研究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大力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目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中,伴随着全民健身的开展,走进健身俱乐部已经不再是追求时尚的生活方式,而是每个人追求健康生活的一种方式。健身俱乐部在巨大的市场面前只有做好自己的营销策略,争取得到更多的会员,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使健身俱乐部更加有效的运行。文章主要针对健身俱乐部的微信营销策略进行探析。 关键词 健身俱乐部 微信营销 营销策略 众所周知,体育产业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支柱型的主导产业,为其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国在申办冬奥会的契机之下,结合北京奥运会打下的良好基础,体育产业已经在我国呈现出了发展的好势头。健身行业顺理成章的承担起了振兴体育产业的重担。因此,健身俱乐部的经营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在现代激烈竞争的经济环境下,营销在健身俱乐部运营中占有重要地位,健身俱乐部营销水平的高低将决定健身企业的健康发展,甚至整个行业的良好运营。 健身俱乐部运用微信进行营销,是十分有必要的。微信拥有广大的用户,市场潜力巨大,同时由于其自身所拥有的特点,成为新时期企业营销的必然选择。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健身俱乐部营销成本的不断增加,健身俱乐部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营销在健身俱乐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的环境下,健身俱乐部也需开拓新的营销模式,积极利用微信展开营销,为健身俱乐部的发展增添活力。通过对健身俱乐部微信营销策略的研究,使健身俱乐部在互联网化的今天能更好的达到营销目的,实现健身俱乐部的营销目标,使健身俱乐部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健身俱乐部的运行成本,扩大健身俱乐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健身俱乐部的自我品牌,为健身俱乐部的发展提供支撑。 健身俱乐部属于服务型行业,因此,其提供的产品具有服务性的特征。健身俱乐部的营销管理就是要提供高效、优质的产品服务。而这种产品,就是把健身服务当作一种可以生产、消费、经营的商品。这就要求健身俱乐部的营销策略应该遵循商品的市场价值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来制定和执行健身俱乐部的营销策略。具体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 首先,可以通过健身俱乐部的营销专员进行市场营销推广。调查得知,目前国内健身俱乐部大都是采用人员直销,通过健身顾问或健身教练向会员介绍健身产品和健身服务项目来实现营销(一般中小型健身俱乐部的教练同时兼任健身顾问,而大型健身俱乐部是由专门营销人员来担任,营销和教学分开)。 其次,可以通过办理会员的方式进行营销推广。会员制营销推广主要以办理会员的方式来进行健身俱乐部的管理。即消费者以支付一定的费用,获取会员资格,并享受健身俱乐部提供的相应服务。这种价格和服务是优于非会员。而且,会员会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选择针对性的服务,建立个人健身档案,制订适合自我的健身计划。在工作人员对健身会员计划的跟踪、评估和反馈中,来检测健身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真实情况,以便为健身会员提供更稳妥、更优质的健身指导服务。因此,健身俱乐部的微信营销策略也同样可以采取会员制的方式进行推广。 再次,可以通过各种富媒体的促销手段进行推广。健身俱乐部还可以采取富媒体的方式进行促销推广。即借助广告、报纸、表演、电视、发宣传单等各种方式,进行健身俱乐部营销的优惠打折、周年庆典减价、现场免费体验的方式进行微信营销的推广。 健身俱乐部采用微信营销的上述方式,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健身俱乐部营销方式固有的弊端也日益明显:健身俱乐部的营销陈本高,服务深度不够,宣传推广观念不强,营销队伍稳定性差等,因此,改进健身俱乐部的营销方式,适应新的环境,才能确保健身俱乐部运行的良好态势。健身俱乐部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胜利,就必须在营销理念、营销方式方面进行创新,确保自己成为健身行业中的龙头行业。而健身俱乐部使用微信营销策略能更好的帮助俱乐部的发展。 目前,我国大多数健身俱乐部都建立了微信平台积极进行微信营销,但由于微信营销发展较晚,健身俱乐部要取得良好的营销效果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俱乐部微信营销必将为健身俱乐部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也能帮助健身俱乐部又好又快的运营,为健身行业增添新的活力,促进人们健康水平的提升。 基于上述研究,本文认为,第一,健身俱乐部应根据自身特点加强微信平台的建设,对俱乐部有效的宣传俱乐部和俱乐部的产品,要方便用户的操作,加强与用户的互动,增加用户的粘度。第二,健身俱乐部要充分认识应微信营销的重要性。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健身俱乐部的微信营销战略,设立微信营销团队,制定一整套营销策略,并将其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同时,要加强微信营销人才的培养,确保健身俱乐部的营销人员既能胜任传统的营销环境,同时,又能在新的微信营销环境下如鱼得水,为健身俱乐部的发展贡献力量;第三,加强对微信营销的管理,完善微信营销的各种机制,俱乐部应加强对微信营销的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完整的客服机制,有效的运营机制,良好的微信内容机制等,使微信营销真正的为健身俱乐部的良好运营服务。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莆田晚报微信营销策略分析 摘要:微信作为聊天工具,以其便利性、实用性一度取代风靡10年的腾讯QQ,它的风靡似乎是大势所趋。充满商业头脑的中国人将营销的触角伸向微信,基于微信庞大的用户群,利用微信朋友圈一对一的营销宣传,便利的语言、文字交流,在拥有超前经营理念的企业中掀起一股微信营销风潮。 关键词:莆田晚报;微信;社交网络 现如今微信营销在营销界已不是生僻词,像报业这样的服务型产业,与用户的交互程度在运营的过程中占据了很大的份额,信息传播的途径多种多样,现在已经不再是20世纪初报业最发达的时代,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APP等都成为信息传播的途径,报纸相对于这些途径而言,首先用户体验度不强,IU没有美感,无娱乐性,而且不顺应用户的生活习惯。 一、莆田晚报微信公众平台的使用现状 《莆田晚报》于2001年成立,成立之初,晚报将新闻焦点定位在政治、民生、军事、教育方面,具有党政性质的综合类报纸。腾讯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后,莆田晚报也推出了自己的公众微信:“莆田晚报新闻部(微信号:ptwbxwb)”。但在微信号运营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新闻内容无特色,缺乏必要性 翻看莆田晚报微信新闻内容,可以看出,新闻立足莆田,贴近民生,大致分为“社会新闻”及“民生新闻”,先不说此类新闻的受众范围太小,而且这样的社会民生新闻大同小异,新闻内容多为复制粘贴在各大门户网站,各大社交网络反复传播,既然这些新闻哪儿都能看到,又为何独在你一家了解呢。 (二)缺少独家消息推送 莆田晚报作为一家新闻媒体,在运营微信平台时并没有发挥自身优势,走进人民生活挖掘第一手新闻资源,出现在微信平台上的新闻不接地气,相较于仙游那些事(微信号:xianyounaxieshi)莆田小鱼网(微信号:ptfish999)来说,新闻的可读性差。 (三)推送信息偏主流,不能抓住用户心理 从微信用户的角度出发,现阶段微信用户多为年轻人,他们接触面广,社交范围大,信息收集能力强,政治、经济、娱乐八卦等信息只要他们想了解便能通过各种渠道知晓,如果一家媒体仅仅单一地推送主流新闻,并且它并没有在人们心目中占据主流新闻第一传播者的地位,它将无人问津。 二、莆田晚报微信公众平台的受众分析 在推出一款产品时,产品的定位很重要,同时产品如何定位又是根据目标受众而决定的。只有分析莆田晚报微信平台的目标受众,平台才能有明确的设计方向,迎合受众的心理,在受众的心智中占据一席之地。 (一)平台受众定位 莆田晚报微信平台实际上是依附微信软件的“二级页面”它的潜在用户为所有微信注册用户,但是由于该平台特有的地域属性及功能属性就确定了它的真实潜在用户。 “施拉姆打过这样一个比方,受众参与传播就像是在自助餐厅用餐,在这种传播环境中媒体的作用就仅仅是为受众服务,提供尽可能让受众满意的饭菜(信息),至于受众想吃什么,要吃多少,吃还是不吃,全要看受众自己的意愿和喜好,媒体是无能为力的。”[1]没能在用户心中占据地位,那么你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二)受众心理分析 1.平台受众的接受需要 在信息碎片化的社会,信息的传播更加随意,短小新闻更为大众所接受,人们越来越不喜欢看长篇大论的新闻,新闻标题则成为新闻内容进入用户大脑的敲门砖,这也解释了各大网站、论坛中标题党大军的出现[2]。恰好微信公众平台就是这样一个媒介,首先入眼的是吸引眼球的标题,新闻内容则短小简单,高度概括,且依托手机屏,迎合了现代人的阅读习惯。 2.平台受众的接受动机 受众接受莆田晚报平台的目的在于能够在使用过程中得到理想中的利益。用户在作出购买或使用决策前往往经过深思熟虑,“趋利避害”是人们心理的准则,因此用户所作出的决定必定对其自身而言是正确的。 (三)受众行为分析 微信平台最特殊的地方在于它的发展依托互联网[3]。互联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世界,各个信息都是公开的,它记录了每个用户的秘密,如生活习惯、兴趣爱好、朋友圈等个人隐私,虽然在表面上互联网在提供服务时说明了隐私保护条例,而事实上各个软件运营商又怎会放弃获取情报的机会。 三、莆田晚报的微信营销策略 (一)培养活跃用户,拓宽信息采集渠道 传统纸业以往的新闻采集方式在当今人工成本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已经不适用[4]。“微信公众平台提供了更多元化的传播渠道、更实时、更透明的互动信息,尤其在一些突发事件现场,对资讯的实时与用户的及时获取具有十分重要与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微信可以充分发挥新媒体实时性的功效。微信的信息推送功能,明显不同于其他同类产品的传统点击功能,亦务实性地提升了媒体资讯的传播与到达效果。”[5] (二)接近民生的新闻内容 根据莆田市人民的生活习性,针对目标用户感兴趣的新闻版块,如餐饮、房产、突发事件等内容。分析用户需要什么样的信息,找到信息收集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让用户觉得在莆田新闻微信公众平台上可以找到自己喜欢而且感兴趣的新闻,并产生依赖,形成习惯。 (三)提供便民服务 莆田晚报的目标客户群比较清晰,仅为年轻的莆田市人民,从年龄层次来看,大多数用户正在成为或已经成为一个家庭的中坚力量,家庭的开支,如水费、电费、话费等,根据目标人群的生活习惯,在微信平台上提供此类开支的查询功能是最能表现微信价值的方式,简单快捷地提供用户所需要信息和暂时没想到的需求,既符合目标群体的心理也符合他们的需求。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论海外代购的微信营销策略 [摘 要]近年来,由于微信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运用,网购也被广大群众所熟知与接受。微信平台海外代购凭借价格优势也逐渐发展起来,慢慢步入正轨。文章简要分析了海外代购的微信营销现状,以此希望对其有一个初步了解。然后对于现阶段微信商家海外代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简要阐述。以此根据海外代购与微信平台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海外代购的微信营销策略并分析了发展前景。 [关键词]海外代购;微信营销;广告宣传;主品策略 由于微信的使用者逐渐增多,微信平台则为海外代购提供了众多的客户,使得海外代购在微信平台上能够得以发展与进步。不过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使得发展速度受限。因此,海外代购的微信营销受到社会多方面的重视。 1 海外代购的微信营销现状 1.1 特征 代购通常情况下存在两种形式,其一是卖家提供商品代购,其二则是买家指定的商品代购。海外代购相对于其他购物方式而言,更加高效快捷。直接除却个人购物中面临的资金安全、外汇管制等问题,为客户省去了许多烦琐的海外购物程序。微信上提供的海外代购个性化增值服务不断被开发,已经有部分代购商可以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满足自己差异化要求。根据目前在微信上已经有过海外代购记录的客户情况进行分析,这些客户多数是步入了中高层收入群体,对于国际上的消费热流产品也比较了解,代购目的相对而言也较明确。 1.2 正品风险性 由于当前微信上针对产品打假方面的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正处于初级阶段,因此也就给许多虚假微信商以可乘之机,出现了许多在微信进行海外代购被骗的现象,亦或是购买产品质量有瑕疵,不属于正品。而且从代购商的货源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其缺乏稳定性,也就给正品造成潜在的危险性。尽管许多的微商们都对诚信很重视,但海外代购还是存在较大的风险性,客户对此也比较不放心,特别是某些客户对于所购买的产品缺乏了解。正是由于正品货源稳定性较低,使得微信代购平台的商品种类不够充足。这样一来也就对客户的满意度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1.3 货物接收时间待定 一般情况下,微信海外代购到货时间是7~10天,甚至是超过半个月。货物接收时间完全不能确定下来,对消费者购买欲望以及满意度造成影响。通常情况下,大部分代购商都是在收到客户的代购订单之后才开始采购商品的,而且正品货源又不太稳定。所以才造成微信商采购环节花费时间无法确定,消费者的货物接收时间也随之无法确定。 1.4 售后服务不到位 当前微信平台上关于海外代购这方面的售后服务,还没有比较系统而明确的规范性文件。这就使得其售后服务水平跟微信商自身素质水平有着很直接的联系,后者受到前者的影响比较大。而且代购商同货源之间的关系稳定性过低,代购商在海外采购过程中的身份也仅仅是个人消费者的身份。假如商品出现问题,代购商也很难有完善的处理方案。因此,这也是导致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重要影响因素。 2 微信商家海外代购存在的问题 2.1 广告宣传存在虚假现象 现如今,智能手机基本上人手一部,并且网购已经被广大群众所熟知并接受,特别是20~40岁的群体已经成为网购的重要组成群体。一般比较简单而又比较适用的微信营销基本上借助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完成,省去了实体店成本中租金、人工费等部分投入。并且微信宣传的成本通常情况低到可以忽略不计。那些利用朋友圈进行截图或点赞、发链接之类的宣传手段推广的微商中,部分宣传存在虚假现象,商家诚信比较缺乏。 2.2 假货横行 从海外代购的产品类型来看,化妆品、奶粉以及奢侈品等商品占据的比例比较大。部分微商受到利益诱惑出现买假货的现象,让产品质量很难得到有力的保障。而针对某些定期更换包装的品牌,会受到许多买家的质疑。毕竟有部分卖家就是利用这个去销售假货的。有的微商家更是真、假货掺卖。那些假货商家伪造海外代购小票,再从国外邮寄回国内,拿到海外发货凭证与入境证明,更让客户难以分辨产品真假。 2.3 国际物流过慢、产品利润低 国际物流时间过长对许多消费者购买意愿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国际物流超过一个月都是很正常的情况,若实在不幸遭遇海关扣货,就更让货运时间延长,直接导致许多买家取消订货。但是商家这边却已经采购了货物,产品却没有卖出去,尽管买家支付了定金,但商家所遭遇的损失还是比较大。如此一来,也就使得代购商家出现一定范围的亏损现象,或者是利润太低的现象。 3 海外代购的微信营销策略 3.1 品牌策略 现阶段,海外代购的品牌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客户不同对其产品的需求也就有所不同,多元化的产品才能吸引住更多客户的目光。因此微信上众多品牌不仅给消费者提供了各种选择机会,还满足了不同客户群体对产品的个性需求。微商们在微信平台上实现海外代购品牌多元化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品牌形象的树立。比如,首先,微商们可以通过设置自己品牌的诚信文件,文件内容包含备案、经营资质、第三方认证等对客户具有说服力的资料。沟通已经购买过产品的老客户对海外代购服务、信用、产品质量等进行评价,进一步为微信代购商所代购品牌树立良好的形象。其次,微信商们需要积极建立并增强自己所代购品牌的认知度,以此才能快速吸引许多潜在客户,进一步提高销售额。因此,代购业务的推广期、成长期、品牌成熟期这三个阶段之中,要不断采取措施提升其知名度与美誉度。 3.2 产品策略 在微信平台上,对于许多代购商家来说,可以借助品类管理策略实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方便服务的目的。比如微商们在进行品类管理的过程之中,根据产品的相关性给产品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产品进行管理。一站式和个性化购物方式这两方面都属于品类管理策略。前者可以经过分析客户需求的相关性,进而使销售目标扩大。后者可以在对已经代购过消费者的信息掌握一定程度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代购服务。而所谓的产品特色策略,则是微信代购商们根据实际情况树立自身的个性特色。比如专门经营某一个国家或国外某一地区的产品,逐渐发展成专业代购。因此想要吸引更多客户,可以通过对品牌的划分来方便消费者更快对产品定位。代购产品在不断充实的同时,还要保证其产品广度与深度等方面不断扩展,让产品功效实现错落有致,以此满足更多需求的客户。 3.3 推广策略 微信商们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的方式实现代购产品的推广。比如说,借助互联网的搜索工具,就可以达到推广代购网站的目的。比如说可以用搜索优化和关键词搜索的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根据市场营销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选择那些比较有影响力的搜索引擎,以此才能更有利于使推广更加广泛化,被更多的人所熟知。微信商们也可以选择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推广,利用朋友圈产品情况与代购网站链接等。或者把代购网站链接与阅读或转载量比较大的文章放在一起,让更多的人知道链接,这样也有利于吸纳新客户。 3.4 诚信策略,微信平台建立实名制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微信平台应该针对海外代购这种比较特殊的情况,最大限度地建立实名制内容,并且及时消费警示。比如说在代购交易过程中可以多一些有警示性作用的敏感字眼,对银行卡方面的漏洞加大修复力度,以此更好地防止消费者遭遇钓鱼网站。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逐渐搜索微信实名制申请,建立起一套实名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微信商家身份认证、工商注册等,尽最大力度使微信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而且针对微信营销方面应该加大完善《广告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类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如此才能让海外代购在微信平台上杜绝更多虚假商品,保证商品的真实性。以此获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提升对产品的满意度。一旦消费者对商品的满意度足够高,就极有可能变“消费者”为“推广者”,有利于消费者自愿主动的向身边之人推荐。在获得更多的新增客源的同时,也稳定了已购买过的客户群体。 4 海外代购的微信发展趋势 4.1 代购的制度化与个性化 国内的电子商务相比国外发达国家而言,起步比较晚,网络海外代购还处于初级阶段。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才能使海外代购在微信平台的发展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让广大微信消费者利益得到有力的保障。随着未来海外代购在微信平台的发展趋势逐步迈入专业化,更多的微信代购商同海外零售商之间建立起相对比较长久的合作关系,使正品货源得到保障。产品种类的逐渐多样化,使得更多的微信代购商开始重视起形成自身代购的个性化与专业化,逐步引入独家合作伙伴,形成自己独有的优势。 4.2 代购双向发展模式 现阶段海外代购的微信客户多是以20~40岁内的年龄段为主,也就使得消费群体比较单一。随着网络代购被越来越多的年龄段的人所熟知并认可,以及针对经济更独立、更具有购买力的四十岁左右客户群体的需求,海外代购发展会逐渐倾向于线上、线下双向发展模式。不仅在微信平台上展示商品,还会在实体生活环境中设立其海外商品展示间,让网购信任度比较低的客户可以实地参观实际展示品,然后再在微信上确定购买。 4.3 代购专业微信服务平台与专业代购网站 为了推动海外代购在微信平台上的发展,针对服务方面的问题就必须加大关注力度。逐渐在微信平台上建立起一个信息咨询平台,用以解决消费者的各种代购问题,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稳定代购客源。并且随着其发展,微信平台上的私人代购商也会慢慢被专业的代购网站所淘汰,使海外代购更加专业化。 5 结 论 随着海外代购在微信平台上的发展逐渐成熟,将会逐步迈入规范化、合法化、制度化、个性化发展道路。并且随着其产品的不断推广与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购买的流程便捷快速,会促进越来越多的人在微信平台上进行海外代购。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酒店行业微信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文章对酒店行业微信营销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酒店行业在微信营销中可能遇到微信营销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微信平台建设、完善微信营销体系、完成O2O闭环、注重客户关系管理、扩大微信传播受众的覆盖域及优化消息推送的内容和频率等对策建议,实现酒店的运营目标。 [关键词]微信;微信营销;酒店行业;策略研究 1引言 微信的出现为酒店行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契机,微信作为一种便捷的交流沟通工具,同时具有很多实用性功能可服务于酒店的营销宣传推广。酒店行业可通过微信系统将信息传输的渠道有效地整合起来,将客户信息整理成为酒店的客户数据库,最大程度地发展自己的客户,降低酒店信息运营管理的成本,提升酒店的基础服务系统。 2酒店行业微信营销现状分析 21酒店行业微信营销模式 酒店行业已搭建了一套完整的在线预订系统、移动端官网APP和WAP网站,其有以下几种微信营销模式: ①自定义菜单。酒店行业微信客户端的菜单根据客户量身定制,简化消费者订房的程序,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同时增加酒店的微信订单量。②门店详情页。在酒店行业官网及微信客户端中每个门店都有自己单独的门店详情页,根据不同区域进行市场细分,适合用户的个性化消费观念。③入住前消息通知。客户入住酒店行业前酒店将相关的信息通过消息推送给客户;客户可登入酒店行业微信客户端预订客房,并在下完订单后即时收到关于酒店入住的图文信息。 22酒店行业的微信营销策略现状 ①“观点引导型”营销宣传策略。酒店行业邀请一些知名人士参与酒店的品牌宣传活动,利用“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及他们的言行会激发企业线上线下粉丝客户的消费欲望和需求。②“地毯式”营销推广策略。基于熟人之间的口碑宣传方式方便快捷,微信具有互动性强等实用性功能,适用于病毒式营销做品牌推广。同时微信与通信录和QQ的相互绑定以及基于LBS位置定位的“附近的人”等服务插件,无限地扩大了品牌宣传推广的范围。③图片、视频营销策略。酒店行业利用微信发送图片和视频的功能进行微信经营活动,及时将产品和服务的最新动态在合理的时间段用消息推送给客户。④微信网页导航站宣传推广策略。酒店行业依据微信导航站的公共账号渗透到关注用户群中,发展新客户。 3酒店行业微信营销存在的问题 31微信营销平台不完善 ①微信承接单位与酒店行业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微信官方不但要提供安全规范的API接入口,而且要开发更多实用性的功能。但现实是官方搭建的API接口不公开、不完善,此外部分功能效用不能完全开发出来。②消费者的权益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微信“朋友圈”营销主要是基于亲朋好友之间的交易,没有相关的合同和协议,并不在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的范围之内,如果出现关于利益的问题,消费者就无法以法律手段获取自身正常合法的利益。 32微信营销体系不健全 现有的微信营销体系不完善,正在进行微信营销的商家还需要自己摸索研究。此外,微信营销不是简单地注册微信公众号,而是需要详细合理的微信营销策划方案来支撑,并且还需建立专业的营销运营机构,打造一个高素质的人才团队来运营和管理微信营销,避免头脑风暴和拍板决策。 33O2O电子商务模式不成熟 O2O电子商务模型就是线上消费带动线下进行双平台运营,该模型运用微信的实用性功能“二维码扫描”和附近的人”,结合微信会员卡来进行有效营销。如果缺乏对用户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没有将线上和线下的有效整合,那么就无法给客户带来应有的消费者体验。 34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缺失 实际营销中,在依托微信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的时候,仍存在不足之处:①简单持续的向微信用户传输自己的信息动态,缺少适当的互动。②就微信注册用户的信息缺乏深度的采集和整理。③对微信注册用户提问的内容反馈度不足。在客户反馈的时候,经常得到的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回复,缺乏人性化,影响客户的消费体验。 35微信传播群体的覆盖域小 ①微信是基于亲友建立起来的一个移动社交平台,交流的信息内容私密性限制其传播力。②微信用户一般使用智能手机移动客户端,没有在互联网的网页上进行,微信虽然也开发了网页版,但鲜有人用,因此宣传渠道不够宽。 36发送消息的内容及频率有待改善 微信营销时要根据客户的喜好进行目标人群的细分,提高推送消息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用户有自主选择权,但是微信发送的消息有强制抵达性,用户很多时候是被动的浏览。所以商家要慎重考虑推送信息的内容和频率,不要让客户感觉到自己被垃圾消息覆盖,引起反感,进而取消关注。 4酒店行业微信营销的对策建议 41加强微信平台建设 ①酒店行业要与微信官方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一方面,微信官方的服务提供商要尽可能地建立更多的API接口,进而形成成熟的API供给系统,加强平台对酒店行业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微信版本升级时,要开发更多具有实用性的功能来服务于酒店行业的微信营销。②酒店行业加大对微信运营平台的监督和管理。一方面,酒店行业要策划管理好微信运营平台,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来处理消费者反馈的问题,更人性化的服务客户,优化客户服务体验。另一方面,酒店行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是微信运营的关键,全程监督酒店服务过程,确保酒店的服务质量。 42完善微信营销体系 ①酒店行业应认真研究市场信息,深层次采集分析微信注册用户的数据,形成自己的客户数据库,决策部门根据客户数据库打造更适合酒店发展的微信营销策划方案和营销策略,增加微信营销的附加值。②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人才市场挖掘更多的微信营销人才,组建一个高素质、专业的微信营销团队,为微信营销运营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 43完成O2O闭环 所谓O2O闭环管理,就是将线上和线下的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和利用,线上将产品和服务的动态信息以消息推送的方式传输给客户,引导消费者进行线下消费,营销运营、订单完成、支付成功、反馈关注构成一个良性闭环,使商务过程更加电子化和网络化。 ①酒店行业为客户提供舒适满意的客户体验。线上把握好消息推送的内容,在消息互动和反馈的环节,安排专人处理,形成人性化服务。线下微信运营中,向顾客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优化顾客的消费体验。②酒店行业要对自己线上和线下的资源进行充分有效的整合。形成自己的客户数据库,针对目标人群进行有效市场细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 44注重客户关系管理 所谓客户关系管理,就是企业正确有效地处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稳定顾客资源获取渠道的一个运营手段。 ①酒店行业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平台用户管理的功能,把客户提供的有效信息依据市场细分理论进行归纳整理,针对不同喜好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达到个性化量身定制。②酒店行业要建立独立的客服部门和权益监督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客户反馈的问题和信息,优化和调整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发展更多具有高忠诚度的客户,利用客户口碑营销进行宣传和推广品牌。 45扩大微信传播群体的覆盖域 ①酒店行业要有效运用地毯式推广策略、微信网页导航推广等营销推广方式,可以利用知名的微信导航站为营销切入口,大力宣传自己的品牌,占据市场空白点。②酒店行业可以充分利用微信的二维码扫描功能,采取签到、打折、优惠的方式诱导客户订阅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从而发展自己的新客户。③酒店行业可以进行微信与微博双平台运行,以弥补微信的传播力不足的缺陷,将两个平台的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 46优化消息推送的内容和频率 ①酒店行业在设计推送消息内容时,不要与同行业的内容同质化,通过对客户数据的分析,深度采集客户的关注点和兴趣点,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实用性。②推送消息内容的形式要丰富,利用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功能引起关注者的阅读兴趣。③酒店行业要适当控制推送信息的频率。及时更新自己产品和服务信息的最新动态,并合理调整消息推送的频率,在客户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5结论 随着微信用户数量的快速增长,微信营销,一种全新的基于互联网的营销模式产生了。而移动微信营销将对各个行业的营销模式带来巨大的转变,微信市场必将成为时下电子商务市场的营销重点。 彭辉:论电子商务安全支付系统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微信自媒体营销策略 自媒体这一概念源自美国著名硅谷IT专栏作家丹・吉尔默于2002年对其“新闻媒体3.0”概念的进一步定义。2003年7月,美国人谢因波曼和克里斯威理斯对(自媒体)“We Media”下了一个较为严谨的定义:“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自媒体又被称之为“个人媒体”或是“公民媒体”,简单地说,就是指公民用以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事件的载体。从最早的MSN、QQ,到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都属于自媒体平台。 微信是腾讯公司2011年1月推出的产品,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网页等媒介快速发送语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信息数据。2012年8月微信公众平台上线,这是微信的一个附带功能,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免费申请微信公众账号。获得账号后可通过后台编辑文字、图片、语音、视频信息,并群发给订阅该账号的用户。因此,每个微信公众账号都可看作是一个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自媒体。本文中,微信自媒体主要指的就是微信公众平台,这也是国内大多数学者的普遍看法。 一、微信自媒体营销发展现状 我国微信自媒体目前正处于发展成长阶段,大众的关注度也在不断升温。微信自媒体是现在运用最广泛且运作成本也最低廉的自媒体平台之一,微信自媒体营销也是自媒体营销最具代表性的缩影。微信公众平台可以说从创建初始就是为整合营销而服务的,它首先以其受众数量庞大的优势吸引了众多商家进行广告投放,进而以消费者购买为中心,不动声色地完成经济、科技、文学、新闻、娱乐、教育等各个方面的资源整合,构建一个巨大的信息网络,再借以这个网络来覆盖人群并吸引人群。它独创的商家与消费者直接互动的模式更是完全贴合了整合营销的理念,这让受众有了选择信息的自主性,也为商家提供了了解受众想法的确切途径。 至2015年,微信用户已突破6亿户,公众账号超过580万个,微信公众平台已经成长为一片肥沃的资源土壤,如何利用好其巨大的资源优势,是所有希望借助这一平台收获利益的自媒体人所密切关注的。目前微信公众平台提供三种公众账号:服务号、订阅号和企业号。这三种公众号权限和功能各不相同,服务号每月只能群发四条信息,订阅号可每天群发一条信息,微信自媒体多数以订阅号为主。 (一)微信自媒体的创办者团队。微信自媒体的发展正在经历着从蜂拥而入到优胜劣汰,其创办者团队从职业精英到各种达人甚至是普通白领、居家主妇,当然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目前,优秀微信自媒体的创办者多为各个领域的精英人士,他们在做自媒体之前已经是各自领域内的佼佼者。如“逻辑思维”的罗振宇是资深媒体人,“鬼脚七”的文德曾是淘宝网搜索总监,“吴晓波频道”的吴晓波为国内著名财经专栏作家,“凯叔讲故事”的王凯是知名主持人,等等。 (二)微信自媒体的内容和题材。微信自媒体参与者众多,其内容来源和内容题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从内容来源上看主要有4种类型:一是文摘类,即主办者基本不创作内容,而是选择、摘录、推荐其他媒体的内容;二是原创类,即自媒体内容由主办者创作,部分原创类也会接受读者投稿;三是混合类,即既有原创内容也有转载内容;四是补充类,即在转载内容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补充说明,常见的有内容导读、读后感等。从内容题材来看,涉及有生活类、新闻类、时尚类、学习类、营销类等。 (三)微信自媒体营销主要方式。微信自媒体的发展正是基于微信自身强大的信息交流互动,通过其粉丝的关注、转载实现自媒体的口碑效应传播。微信自媒体的营销方式有如下几种: 第一种是利用微信自身功能进行营销。微信公众平台可以进行消息推送;利用签名档处的广告宣传;利用“漂流瓶”、“扫一扫”以及“附近的人”吸引用户的关注和参与。 第二种是广告模式。微信的公众账号在自媒体进行内容和广告投放,具体方式有这样几种:一是以图片的形式将广告放在文章的头、中或底部;二是利用微信公众账号的“查看原文”链接,直接将点击指向广告网页;三是少数微信公众号有软文或是植入的操作模式。 第三种是社群模式。自媒体的用户实际上是固定的社群,是一群有着共同兴趣爱好和相同价值观的群体。社群营销模式就是以社群用户为中心,展开一系列网状营销策略,然后在发展的过程中,注重O2O会员互动和跨平台延伸产品形态等的营销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优质的内容是前提,如“逻辑思维”、“吴晓波频道”等,这种模式在目前微信自媒体营销中还是少数。 二、微信自媒体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一)推送消息内容水平低,同质化严重。对于媒介产品来说,突出个性、进行市场细分、寻求差异化经营无疑是制胜的必由之路。但是现在公众账号面临着低水平的同质化问题。内容上,复制别人的文章后稍加修改再或者直接转载原文成为公众账号推送的普遍方式;形式上,单一的图文组合的推送方式为大多数公众账号所采纳。没有自己的风格,缺乏独到的见解,毫无个性可言,久而久之,用户自然会减少关注。 (二)推送消息内容缺乏标签和分类。微信自媒体利用公众账号推送的内容大多以时间为顺序,如“往期回顾”、“历史消息”、“更多阅读”等。这几项是在微信公众账号推送中比较常见,但是其内容纷繁复杂,没有统一进行归类,更没有设置恰当的标签,当用户查找内容时,往往不知从何下手。尽管微信提供了一个强关系、强互动的平台,但制作精良的、便于查找的内容依然是吸引用户订阅的重要因素。 (三)用户细分不足,缺乏明确定位。微信自媒体本身仅仅是一个媒介,或者说工具,任何一个企业、团队或是个人想要利用这样的一个工具获得成功,必然不能忽视用户,因为用户才是根本。尤其是在今天被称之为“粉丝经济”的自媒体时代,更是如此。但是,大多数的微信自媒体没有明确的用户细分,不清楚自己的用户年龄、价值观、偏好、消费习惯等,自然无法有明确的定位。因此,推送的内容缺乏针对性,东拼西凑,没有自己的核心主题和观点,无法持续吸引用户关注,难以形成忠实粉丝,更不要提和粉丝的良好互动,也自然不能为用户创造价值。久而久之,用户粘性下降,微信自媒体也自然就无法继续运营。 (四)营销手段单一。前文分析提到目前微信自媒体营销主要就是利用微信自身功能的营销作用以及传统媒体当中的广告模式。尽管这两种方式也是有效的,但是在微信公众号迅速增加、新的自媒体工具不断涌现的今天,如果不能持续地优化营销工具和手段,将很难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三、对微信自媒体营销的建议 (一)深耕细作,内容为王。想微信自媒体是一个功能丰富、形式多样的信息传播载体,其推送内容的质量对用户的订阅决策有了很大的影响。推送内容是为用户提供价值的直接手段,也是微信自媒体的产品和服务。个性、新奇、有深度是公众平台内容制作应该追求的目标。身处这个信息爆棚的时代,用户每天一打开微信,成千上万的推送内容就奔涌而来,但是对用户有用的、让用户感兴趣的内容依然稀缺。要想在众多的公众号中脱颖而出,就得严把质量关。此外,推送的内容形式要丰富化,要充分利用微信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功能,并对推送内容进行分类,设置便于用户查找的个性化标签,创造更好的用户体验。有质量的内容是微信自媒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前提,没有质量的保证,其他一切都是空谈。 (二)细分用户,精准定位。市场营销中的基础理论――目标市场营销(STP)在今天已经得到企业界的普遍认可。任何一个企业要取得成功,必然要对其服务的市场进行细分,结合企业自身的资源、发展战略、环境等选择恰当的细分市场进入,提供有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市场的需求。 追求差异、彰显个性,是微信用户的特点,统一化的产品和服务无法有效满足用户的需求,每位用户都希望能够享受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体验,但是微信自媒体平台所拥有的资源是有限的,这是天然的矛盾。微信自媒体在运营过程中,要进行用户细分,找到有相似价值的目标用户,一方面可以向用户推送有针对性的内容、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自己在相关领域的专业性,并利用其专业性增加粉丝之间的口碑传播,增加粉丝粘性,从而形成良好的粉丝经济模式;另一方面精准的用户定位也可为微信公众号赢来广告商的青睐,从而开拓经济来源。用户细分需要微信自媒体平台有数据的搜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大数据时代,对有价值信息的深挖是取胜的关键,只有获得用户的信息,了解用户的偏好,才能有针对性地生产内容、进行推送。 (三)以用户为中心,创造极致用户体验。微信尽管被很多人划归为“新媒体”,但就其本质而言,其社交属性远远大于媒体属性,因此社交关系中产生的情感联系是微信自媒体的核心价值所在,一切运营活动的开展,都是建立在维系公众账号与用户情感联系的基础上的。以用户为中心,提升平台的社交互动效果是加强公众账号拥有者和用户情感联系的重要途径。 首先,充分考虑用户在平台使用中的舒适度,提升用户体验。不仅仅是在内容上深耕细作,优化分类,在营销策略方面也要时刻考虑用户体验。微信公众平台需要通过一定的广告商提供资金,广告商希望获得更多的关注,而用户则希望躲开广告商的狂轰滥炸,当公众号拥有者遇到诸如此类的矛盾时,要以用户为重,协调好商业利益和用户体验的关系。软文或是植入性的广告相较于硬性的广告链接就是比较有感情的方式。 其次,策划并开展有代表性的线上、线下以及跨平台的活动,加强与用户的交流和沟通,从而形成社群营销模式,不断开发相关的后营销产品。前文所提到的“吴晓波频道”、“逻辑思维”、“凯叔讲故事”这几个都是在这方面运营得比较成功的案例。“吴晓波频道”和爱奇艺视频合作,推出微信杂志《M周刊》,在全国成立“吴晓波书友会”,驻有赞微商城进行课程、会员身份等的销售,与粉丝进行良好互动等等。可以说,“吴晓波频道”正围绕社群经济、组合型社区等进行者新奇的思维和实验。 四、结语 任何一个新的媒介出现以后,都会很快受到敏锐的企业家的青睐,很多人认为微信会开启一个移动电商的新时代,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微信自媒体营销的运作同样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困境。只有以用户为中心,对内容精耕细作,进行用户细分和差异化经营,微信自媒体才能够和用户“一起愉快地玩耍”。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浅析成人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微信营销策略 摘要:在电子商务昂首阔步进入移动互联网的今天, 微信营销已是企业营销战略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对微信营销优势分析的基础之上,针对培训行业中的成人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提出了具体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执业资格;培训;微信;营销策略 我国在很早就实施了严格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具有一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和注册,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开展相关业务。然而参加执业考试者,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他们工作繁忙,工作地点遍布全国各地,虽然实践工作经验丰富,但如果不参加专业的考前培训,通过率会大打折扣。而对专业的培训机构而言,将每年相关的考试及培训信息传递给需要考试的人员,在现实中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利用传统的百度广告、短信群发、电话拜访等方式效果也越来越差强人意。 一、微信与微信营销 微信是腾讯公司为智能移动终端提供的一款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作为一种时尚的沟通交流工具,正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信息来源与传媒载体。 微信营销是指以微信作为营销平台,向其目标客户传播产品信息,使客户了解企业产品或客户感兴趣的共同话题引发客户好感,最终达到营销的目的。 二、微信营销的优势 (一)营销成本低 目前微信的各大功能都是免费提供给用户,成本仅仅是一定的流量费。企业只要将需要推广的内容放到微信平台上就可以像被广泛接收和传播。 (二)客户定位准 企业可以借助微信精准定位等功能,把企业的营销信息准确地推送给目标客户并显著提高信息到达率,做到点对点精准化营销。 (三)企业和客户互动性强 微信带来了信息传递的多元化,不仅支持文字、表情符号和图片的发送,也支持语音对话和视频交流。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带着手机,企业和用户就能够彼此轻松地进行良好互动。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服务客户的效率,这是其他任何一种营销方式都无法实现的。 (四)方式生动形象易接受 传统营销方式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向消费者传递企业产品信息,具有明显的弊端。要么像报纸广告缺乏形象的视觉冲击,要么像电视广告,效果好费用高。微信营销有效地避免了传统营销方式中的弊端,将企业宣传的内容以生动形象的方式传递给了消费者,同时它的营销费用也是极低的。 三、成人职业资格培训微信营销策略 微信是以人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社交平台,成人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基础也是以人为主体目标的客户。因此利用微信无可比拟的优势在成人执业资格考前培训中进行营销,就会得到比传统营销方式更为令人满意的效果。具体可以应用一下方式: (一)主打公众平台,小号推加粉 企业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全方位展示企业的产品信息。针对执业资格考试的成人因平时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时时关注考试信息。培训机构可利用公众平台及时推送一系列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如教材信息、大纲变动、考试要求、该执业资格的考试政策、考试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成绩查询办法等这些对考生很重要的信息,提升客户对该公众号的关注度,解答客户疑问。此外,培训机构还可以将培训信息通过语音的方式推送给客户,如果客户回复语音中提示的关键字,则再给客户提供一些他感兴趣的内容,从而实现与客户的有效互动,提升客户对该平台的关注度。这一点企业可以借鉴“逻辑思维”的公众平台,该平台目前已有300多万粉丝,实现了良好的收益。最后,可以借助微信软件的手机号申请小号,利用小号继续加强朋友圈分享和附近好友来推送公众账户,加强公众平台的推广。 (二)加强客户管理与服务 培训机构应像经营品牌一样对待自己的公众账号。对所发送的信息做出整体规划和安排,准备好文字素材和图片素材。如果仅仅只推送本企业的相关信息,难免会让人觉得生硬,久而久之就会引起客户反感,所以培训机构应在推送培训信息的同时,适当推送一些行业资讯、新闻热点、优惠活动等方面的内容。此外,对于粉丝的管理,可以针对新老学员推送不同的内容,设置要方便客户提问及回复。使客户在实际体验中获得良好的服务,这种人性化的服务受到客户认可,促使客户使用微信分享自己的体验,进而形成良好的口碑效应,对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非常有效的。 (三)线上线下同步营销 线下活动能增加微信公众平台的信任度,是充分发挥微信营销优势的重要场所。培训机构可鼓励客户使用手机扫描企业二维码成为企业的粉丝,并采用会员制、点赞送培训等优惠方式来增加精准的目标客户,积累大批实际消费群体,对企业未来微信营销的顺利推广至关重要。 结语 目前微信已不仅仅只是一个聊天工具,更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随着微信程序的不断完善,很多眼光敏锐的商家已经着手微信功能的使用,将微信作为企业营销平台的延伸,充分利用微信做起了产品、企业宣传、挖掘客户,开创了真正意义上的自媒体营销时代。但无论何种营销方式,培训企业只有以人为本,以客户为本,以满足客户利益为前提才是微信营销的发展之本。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基于SWOT分析的微信朋友圈营销策略研究 摘 要:本论文主要阐述了微信朋友圈营销的SWOT分析,在此基础上做了相关营销策略研究。 关键词:微信朋友圈;SWOT;营销策略 一、引言 截止2014年末,微信账户数达到5亿,微信朋友圈的使用者年龄一般介于18-55岁之间,以80、90后居多,该类人群普遍具有自主消费能力。由于朋友圈的普及及用户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在微信朋友圈推广及销售商品,而朋友圈的主要关联是亲人朋友,于是新一轮的熟人经济模式――微信朋友圈营销以爆炸式的姿态应运而生了。 朋友圈营销的销售方多为学生、家庭妇女、下岗职工及小微企业老板等,微信朋友圈营销的火爆带动了就业,拓宽了人际圈子,增加了收入,因此微信朋友圈的诞生是合乎市场规律并实际有益的,然而随着“质量门”、“售后门”等事件频发,微信朋友圈逐步被广告占领,由此也带来了诸多负面营销。为了保持微信朋友圈营销的良性发展,提高用户体验,本文旨在基于SWOT分析探究微信朋友圈营销策略研究,避免微信朋友圈彻底沦为生意圈。 二、微信朋友圈营销的SWOT分析 (一)优势(S) 1、成本低廉。微信用户只需使用手机号码即可注册微信账号,进入朋友圈进行营销。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微信朋友圈营销需要交纳相应税费,且通过微信这个平台进行商品展示就无需开设店面。微信营销使用者除支付运营商流量费以外没有任何费用,开设成本相当低廉。 2、方便快捷。微信用户只需1分钟就可以完成微信账号注册,接着对商品拍照,编辑文字即可进行朋友圈营销,耗时总长不超过5分钟。相比而言,传统营销需要先工商行政登记、开设店面、蹲守店铺,微信营销的便捷性显而易见。销售者可以随时随地商品信息,真正的将碎片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消费者也不用专程为了买某样商品专门跑到相应的实体店面,只需向销售方询问详细信息,然后付款,等待对方发货即可。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下,微信朋友圈不得不说是顺应时展的。 3、增强信任。微信朋友圈大多数用户是认识的人,向亲人与朋友售卖相应商品,无疑提高了用户的信任感。同质同价的条件下,微信买方更倾向于购买朋友圈展示的商品,避免了在淘宝、京东等常见电商平台面对陌生人进行海量搜索。 (二)劣势(W) 1、产品种类偏少、分类不清。大多数的微信朋友圈销售者售卖的产品种类偏少,分类不清,和淘宝、京东店铺的产品体系化形成鲜明的对比。通常消费者购买朋友圈销售的商品基于被动营销,而朋友圈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时消费者就会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产品,这对微商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桎梏。 2、产品质量、售后问题频发。同普遍电子商务一样,微信朋友圈营销同样存在难以亲身接触产品的困难,加上通过物流配送,消费者拿到的货物有一定几率发生质量问题,而微信朋友圈没有专门的监管和评价体系,消费者遇到问题难以维权。 3、传播力度受限、难以形成规模化发展。由于用户自身人脉的限制,加上微信朋友圈联系人数量的上限限制,微信朋友圈销售方能面对的对象是有限的,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扩散方式,微商发展难以规模化,阻碍其后续发展。 (三)机会(O) 1、支付方式的快捷性和完善性。随着支付宝、微信红包的崛起,手机支付方式越发快捷、安全,消费者对于网络的依赖感和信任感逐步增强。因此,越来越多的用户倾向于手机支付,这为微信朋友圈营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日趋完善的物流配送方式。由于传统营销渠道成本高、辐射区域窄,相当数量的实体商家选择以线上营销为主,将线下实体店作为线下体验店。完善的物流配送方式为消费者大大的节约了购物时间。从时间成本看,微信朋友圈营销的大力发展是必然的结果。 (四)威胁(T) 1、法律和税收制度的逐步完善。目前微信朋友圈营销暂无明确的法律和税收制度,加之操作灵活,微信朋友圈营销发展很快。然而随着法律和税收制度的逐步完善,微信朋友圈营销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受限。 2、刷屏模式,用户不胜其烦。由于使用微信的一些商家并非专业营销人士,在商品展示上缺乏技巧,倾向采用刷屏模式。对此,用户不胜其烦,要么直接屏蔽、要不弃用微信。长此以往,微信朋友圈将成为生意圈的重灾区。 3、缺乏售后保障、监管机制。微信朋友圈营销往往只注重售前、而不注重售后。消费者遇到假冒伪劣产品时难以维权,也无法给其他潜在消费者以提示。 三、微信朋友圈营销策略 (一)技巧营销 1、图文并茂、控制频率。销售方在编辑产品展示内容时一定要注意严格控制字数、适当展示图片,万万不可开启刷屏模式,每天尽量在17:00以后发送推送信息,尽可能的保证让用户在休息的时间看到同时又不会引起其反感情绪。 2、微信朋友圈昵称和产品相结合。销售方进行朋友圈商品信息推送的时间往往不是购买者产生实际需求的时间,若销售方微信昵称难以记忆,当购买者有实际需求准备购买时却很难准确找到销售方,此时,销售方很有可能错失良机。如果销售方将微信昵称改为和产品相关的名字,则极大的提高了用户的搜索体验。比如一个叫李明的人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大米,则微信昵称可改为米商李明。 3、内容联系实际,切合热点。若将商品信息推送仅仅当做广告来做,消费者也就仅仅当做广告浏览完标题就没有兴趣查阅详情。此时,如果将商品信息和当前热点结合起来,消费者在乐于查阅详情的同时也对商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直接的广告效果好很多。 (二)口碑营销 销售方的直接人脉是有限的,但间接人脉是无限的。据统计,发展一位新客户的成本是保留一个老客户的3倍至10倍,向新客户营销的成功率是15%,而向老客户营销的成功率是50%。因此,维系好与已有的客户的关系,从而发展新的客户显得尤为重要。将有限的资源发展为无限的商机即充分的运用了口碑营销。 (三)互动营销 微信朋友圈是通过点对点的营销方式进行的,如果一方只进行信息发送,另一方只进行信息接收,单向性的信息流动难以促进营销。如果卖方适当的加大互动营销,比如及时回复、私聊,开展营销活动,都会加大信息的双向性,保持消费者的购买热情,提升其购物体验。 四、总结 微信朋友圈作为一个自由灵活的购物平台,销售方在合理利用的同时注意避免“人情消费过度”现象,尽可能的开展技巧营销、口碑营销、互动营销,共同维护好这个广阔的平台、促进微信朋友圈营销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中小企业微博微信营销策略思考 摘 要:随着互联网模式的不断创新,企业的营销也在不断突破传统的营销思维,借助互联网这一新兴潮流的营销路径来开展企业的营销,如企业微博营销和微信营销就是企业重要的两种互联网思维的营销方式。文章首先阐述了微博营销和微信营销的概念,并对这两种营销模式进行对比,分析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采用微博和微信营销的现状,并从....等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希冀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营销方式的创新,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中小企业;微博营销;微信营销;营销策略 营销方式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生产的产品最终要推向市场,而市场份额的大小却决定着企业的经济利润水平。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很多存在着生产滞销的问题,也面临着如何采用新的营销方式来提升自身产品的销售路径。随着互联网营销模式的兴起,中小企业也开始不断接触互联网销售模式,即微博营销和微信营销,希冀借助新兴的营销方式来促进自身产品的销售。互联网具有双面性,中小企业在运用这两种营销模式时也需要考虑其带来的风险。 一、微博微信营销的概念 微博营销和微信营销都需要借助互联网平台,2009年,随着我国新浪微博的推出也开辟了我国国内产品的微博营销市场。截止至2013 年 8 月,我国微博用户账号总数已经达到12亿个。庞大的用户数量是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值得重视的一种营销路径。微博营销即过微博平台为商家、个人等创造价值而执行的一种营销方式。它涉及的范围包括认证、有效粉丝、话题、名博、开放平台、整体运营等。紧接着微博的推出,2010年腾讯企业推出了微信,微信是一种具有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功能的手机通讯软件,同为手机通讯软件,但是微信的功能比腾讯QQ的功能强大,每个企业可以有自己的一个微信公众号,在这个公众号上可以推出该企业的新产品预售告知和该产品的销售活动以及包括该企业的问卷调查、有奖问答等资讯。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我国已经有6亿微信用户,国内用户有5亿,国外用户约为1亿。 二、微博微信营销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企业微博营销具有传播速度快,内容虽然简单,但是表达意思独特以及方便与用户互动营销的特点。企业微信营销具有立体化、高速度、便捷性强和传播快速广泛性的特点。中小企业通过开展微博和微信营销有多方面的好处:一、为企业节约了昂贵的广告成本,产品的广告成本对企业来说是一笔高昂的支出,通过微博或者微信营销来推广企业的产品可以大大节约了企业的广告成本,现在很多用户都是微博微信用户,随着电子阅读越来越多,传统的广告或许对微博和微信用户的影响力度不大,但是微信微博上的企业营销会增加对这些用户阅读上的冲击与体验。二、实现了中小企业更好的与用户之间的互动与交流,进一步拓展了中小企业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微博与微信营销都可以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与用户进行沟通,听取用户的需求和建议,通过新奇、别出心裁的微博与微信用语的营销,进一步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知名度,也进一步为中小企业产品的推广开阔了市场。通过粉丝之间的传递,让更多的用户来熟悉了解中小企业推出的新产品。三、通过微博和微信与用户不断的互动,不仅可以让自己的品牌和产品深入用户的内心,还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与用户之间建立超越于买卖之间的关系。总之,中小企业开展企业的微博与微信营销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中小企业微博微信营销存在的问题 目前微博和微信营销虽然成为了很多中小企业营销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由于受多个方面的影响,中小企业采用微博和微信营销方式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微博微信发送的语言限制性大 任何一个电子公共载体的言论空间都会限制一些负面的违背社会发展的词语在上面,QQ空间如是,微博和微信更是严格。据北方一所做微博和微信语言研究的高校科研组,对微博微信语言的研究后发现,微博和微信的语言限制非常严格,包括连最经常使用的“点赞”、“集赞”,等这样子的话语现在在微信上发送都会受到相关的限制。 (二)微博与微信用户参与体验的机会少 虽然中小企业的微博和微信营销一般会推出一部分名额参与用户体验,但是在众多的微博与微信用户之间,这一比例非常非常小。很多人几乎每一次都申请了参与体验,但是竟然从来没有体验过,这对用户来讲,会失去了对该企业产品的忠诚度,也容易造成企业客户的流失。 四、中小企业微博微信营销策略分析 微博和微信营销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小企业也要充分抓住每一次的公众号的运营,充分为每一用户或者每一个粉丝服务,让自身的产品和品牌深入用户的内心,获得用户的青睐,才有助于进一步打开广阔的市场。 (一)加强对企业产品内容编辑的运营 我们知道,现在的公众号,是靠标题吸引眼球,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标题,哪一个企业的产品推出来的标题更吸引眼球,用户就会点击相应的链接。因而在企业对公众号的运营中要有标新立异的标题来吸引用户,在用户感兴趣的前提下不断对用户的阅读进行引导。比如一些商家的诸如:《就在今天,幸福盒子全球首发》这样子的字眼,用户就会比较好奇去看看,究竟是什么幸福盒子。《重磅内幕,XX地方9家食品加工点被查封》,这种标题关乎用户平常的生活起居,所以用户也会有较大的关注度。对于诸如这样子的标题一般用户则比较没有太大的兴趣:《五一来XX商圈看电影,吃喝玩乐购》,或者是《五一,让您的孩子奔跑起来》,因而在微博或者微信的营销上标题和内容是至关重要的。 (二)增强用户的体验,更好的促进用户交流 营销的主要对象就是用户,企业微博和微信营销最关键的还是要增强用户的体验,更好的促进用户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互动。争取做到微博和微信营销是一种亲民行为而不是扰民行为,不能让你的公众号觉得对用户是一种打扰,更多的是需要站在用户的角度,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多组织线上或者线下的用户体验活动,不断增强与用户之间的情感。让用户能深入的喜欢该企业的产品品牌,并能为该企业的产品进行推广至更多的用户。 (三)融合微博营销与微信营销方式 微博营销与微信营销不是相互对立的,它们更多时候是融为一体的,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两个载体的不同特点,结合它们各自的优势,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营销。例如,著名的爱婴岛产品,充分结合了微博营销和微信营销,不断拓展自身的产品,两面夹击,让自己的产品品牌传播的更为广泛,在企业的营销中通过结合微博营销的广泛性和微信营销的精确性可以让企业不断开阔自己的未来市场,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作者单位: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西安中旅微信广告营销策略研究 旅游微信作为当今一种新型而又时尚的传播方式,改变着人们的出游方式和人们的传统旅游观念。本文以西安中旅微信广告营销为研究对象,从多角度分析其旅游微信广告营销的现状和问题,结合旅游业的特点提出旅行社开展旅游微信广告营销的新思路。 一、引言 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推出的一款以多媒体信息通信为核心功能的免费移动应用,在其诞生后的短短两年间快速发展,截止2013 年 10 月微信的用户量已经超过了6 亿。据腾讯2014年2季度盈利报告中显示,微信的月活跃用户数已经从2013年1季度的1.95亿,上升到了2014年2季度的4.38亿。微信已经成为目前最活跃的即时通讯工具,再加上 3G 技术的成熟、4G 网络的开始应用,使得微信广告营销成为一种潮流和最新的广告营销方式。 二、西安中旅旅游微信广告营销渠道 (一) LBS功能,发现潜在客户群 LBS+具有“查找附近的人”的功能,这个功能具有非常广阔的交流基础, 可以很好地挖掘潜在客户群。西安中旅2013年开通了正式的官方微信,目前微信用户总数近两万。西安中旅微信号XIAN-CTS每天在适当的时间性价比最高的旅游线路、旅游优惠活动、旅行社业务活动等。除此之外,西安中旅还适时一些旅游业界活动及会议的信息、留学移民信息,以及旅途中最实用的出行小贴士、天气信息、交通信息、机票打折情况等,基本涵盖了旅游的各方面能吸引用户关注的信息。 (二) 微信公众平台,做好口碑宣传 “朋友圈”新功能的加入,让微信的私密社交能力被激活,为分享式的口碑广告营销提供了最好的渠道。西安中旅微信不仅仅是销售旅游产品,同时也是旅行社品牌推广和舆情监测的最好工具。西安中旅微信关注人数约1/6都是通过朋 友圈获得的关注,用户通过微信把西安中旅上面的信息一个接一个传播开去,达到社会化媒体上最直接的口碑广告营销效果,其灵活性受到广大用户的喜爱。加上4.0版本中的新功能“朋友圈”分享功能的开放,微信用户可以将手机应用、网站中的精彩内容快速分享到朋友圈中。 (三) O2O+“二维码扫描”,线上线下有效结合 西安中旅设定了自己品牌的二维码,用折扣和优惠来吸引用户关注,开拓O2O(Online To Offline)广告营销模式。二维码的广告营销模式主要吸引对产品感兴趣的用户,诱导其产生消费的行为,但是必须由用户主动扫描,基于此, 西安中旅适时发送一些特价旅游产品和相关优惠活动来吸引游客,增加游客对产品的兴趣,使其微信潜在客户在线上与西安中旅产生联系,在线下进行实际消费,打通线上和线下的关键入口。西安中旅这样的O2O线上关注、线下消费也在 其微信用户总量占据一定比例。 三、西安中旅微信广告营销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微信“关注用户的转化率低” 中旅微信旅游广告的回复数量较少、影响力偏弱,线上关注转化为线下实际购买旅游产品的游客不多,还不足以给旅行社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以2013年上半年为例,西安中旅通过微信公众号关注的游客报名出境旅游线路的仅有23人次,旅游净收益18400元。而2013年10月24号的德法意瑞12天旅游线路图文页阅读人数有效率仅为18%,回复帖子的人数微乎其微,旅游收益甚微。 (二)用户隐私安全问题 西安中旅统计出因微信受骗的用户占微信参与用户的1.5%,二维码是移动互联网的入口,伴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硬件的普及,二维码技术更是成为了手机病毒、钓鱼网站传播的新渠道。如果没有规范的管理措施跟进,作为用户的身份与消费凭证的二维码,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就可以更轻松地进行网络诈骗以及在相关消费场所浑水摸鱼。 (三)用户参与体验的问题 在西安中旅旅游微信广告营销中,西安中旅会简单的要求用户参与活动,“请扫描二维码,或发短信到***”,这种简单直白的广告营销方式往往得不到大部分用户的认同。据统计得出,发送有明确优惠活动的线路是其他线路收益的3倍,移动互联网下的移动用户从一开始就需要的是无间隙的用户体验,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潜在用户将会拒绝参与。 四、西安中旅微信广告营销的策略分析 (一)让利微信用户,培养忠实顾客群 为了使微信虚拟的潜在用户群变成实际有购买力的忠实客户群,旅行社应该做到让利给微信用户,争取做到双赢。中旅可以借鉴嘀嘀打车这种广告营销模式,除了传统的降价、优惠等让利方式,还应该在旅游小贴士、旅游热点资讯、旅游目的地简介等方面进行创新,培育出属于自己的忠实粉丝和潜在顾客群。 (二)创新微信内容,把握推送频率 旅行社应当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表最适合的旅游线路,每日推送最好一条。 在旅游旺季时,可以相应增加,但最多每天的推送量不能超过3条。旅游信息内容要吸引人,图文精美,使人即使打开一条一条浏览也不觉得浪费时间。 (三)解决安全隐患,维护客户隐私 旅行社的官方微信平台应该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一旦发现异常立刻处理。此外,旅行社一定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耐心热心地进行一对一服务,保护客户隐私,提高客户微信体验,使每一位潜在顾客变成具有现实购买力的忠实粉丝。 (作者单位:西安文理学院) 微信营销策略论文:加油站微信营销策略研究 【摘 要】随着互联网通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社交活动越来越多地依赖微信、微博、QQ等手段。这些方便快捷的沟通方式,不仅节约时间,而且解决空间距离的问题,可足不出户,便知晓“天下事”。在这种背景下,微信营销应运而生。微信营销是网络经济时代企业营销模式的一种。是伴随着微信的火热而兴起的一种网络营销方式。微信不存在距离的限制,用户注册微信后,可与周围同样注册的“朋友”形成一种联系,订阅自己所需的信息,商家通过提供用户需要的信息,推广自己的产品,从而实现点对点的营销。 根据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中国成品油零售业务将在2004年彻底完全放开。作为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费市场,中国成品油市场正在进入一个多元竞争的年代。而作为成品油销售最前端的加油站被推到了市场的最前沿。如何提升加油站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水平,成为提高成品油销售市场份额的关键。加油站系统应该多措并举,在发扬传统优势的基础上,能否利用微信营销来丰富加油站的营销方案,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和消费体验。具体的微信营销策略将进行以下阐述。 【关键词】加油站;微信营销;策略研究 一、加油站目前营销策略的不足 截止2014年底,中国石油在全国拥有加油站18680座,新疆有1721座。加油站的竞争形势相当激烈,但是,目前我公司加油站销售策略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不足: 1、营销策略粗放 营销方式比较单一,特色经营较少。普遍采取的就是靠价格优惠来吸引顾客,而这样可能会引起变动价格优惠所导致的恶性竞争。 2、服务差强人意 加油站的服务欠缺热情,服务是把双刃剑,好的服务会带给顾客良好的心理感受和消费体验。而加油站大多员工是临时工,受培训时间短,服务水平不高。对待顾客也只是表面化的微笑和程式化的礼貌用语,这不能使顾客真正感受到加油员工的热情。 3、非油品营销没有特色 加油站非油品业务的滞后,多元化服务人停留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而这些非油品一直处于微利状态,影响经营收入。非油品业务应往两方面发展:一方面是向车辆服务延伸,包括车辆清洗、维修以及保养;另一方面是向人员服务的延伸,包括便利店,餐饮休闲等。 这些不足对加油站营销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制约,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应该实施多种营销策略,以顾客为本,服务至上,应尽快满足顾客的加油业务需求和非油品业务的需求。 二、微信营销 腾讯微信一款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支持多人群聊的手机聊天软件。微信营销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说利用漂流瓶、查看附近的人、二维码扫描等微信功能建立并沉淀关系,利用开放平台、语音信息等功能内进行容推送,创意执行。或者直接在公众平台上打造品牌信息传递的生态链。 微信营销是网络经济时代企业营销模式的一种创新,从而实现点对点的营销。微信营销主要体现在以安卓系统、苹果系统的手机或者平板电脑中的移动客户端进行的区域定位营销,商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结合微信会员卡展示商家微官网微支付、微活动,已经形成了一种主流的线上线下微信互动营销方式。微信营销已成为继搜索引擎营销、微博营销后的又一热门网络营销方式。 三、加油站微信营销策略 现在许多行业都有成功的微信营销方案,那么加油站该如何进行微信营销策略呢?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实现微信营销策划方案: 1、 建立微信平台官方公众账号,建立微信平台公众账号之后,需要巧妙的完善加油站的信息,推送加油站的产品及服务,并将这个账号或二维码宣传给顾客,这样可以和顾客建立亲切友好的关系。 2、 在与微友的互动和对话中寻找利用市场,发现利于市场。为特定利于市场为潜在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其次,善于供助各种业务,将加油站的产品、服务的信息传送到潜在客户的大脑中,为加油站赢得竞争的优势,打造出优质的品牌服务。让我们的微信营销更加地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3、 在微信品台进行营销活动,微信营销公众平台具有丰富的功能,操作简单,加油站想要运营的内容需要符合认证平台的需求,对于客户的个人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对客户的需求要及时回复,并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4、将加油站的产品及服务内容介绍给顾客,并将产品的价格变化及时的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更新。加油站如若有关产品活动的信息及时推送给顾客,并鼓励顾客将该微信平台的信息分享至朋友圈,加强加油站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加油站的销售产量,增加利润。 5、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展示自己的产品和业务以及服务内容。将油品业务与非油品业务分开展示,设置简单的的页面,能使顾客简单方便的操作。并且可以让顾客能够提前预约或在网上支付消费,大大的节约了顾客的时间,使流程简单化。 微信具有即时性和互动性强,可见度,影响力以及无边界传播等特质。微信平台的群发功能可以有效的将加油站拍的视频,制作的图片,或是宣传的文字群发到微信好友。加油站更是可以利于二维码的形式发送优惠信息,这是一个即经济又实惠,更有效的促销好模式。顾客主动为企业做宣传, 激发口啤效应,将产品和服务信息传播到互联网还有生活中的每个角落。 四、微信营销优于传统营销 由于互联网、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微信营销也越来越普遍,为什么微信营销会发展的如此迅猛,比起传统的营销方式,微信营销又有哪些有点呢?下面将介绍微信营销带来的益处: 1、成本低廉:自从腾讯公司推出了微信这款手机聊天软件,微信的用户量就不断地在增加,而且该软件是免费的,使用任何功能都不会收取费用,使用微信时所产生的上网流量是由网络运营商收取较低的流量费用。所以微信营销比起传统营销成本十分低廉。 2、营销方式多元化:微信营销不仅支持文字,更支持语音、以及混合文本编辑。普通的公众账号,可以群发文件,图片,语音三个类别的内容。而认证的账号,有更高的权限,能够推送漂流瓶,发送生动的视频和图片,拉近客户的距离,有利于加油站微信营销活动的展开。 3、营销方式人性化:微信营销基于微信的人性化设计,亲民而不扰民,顾客可以选择和接受,加油站微信公众账号的内容推送既可以主动推送,也可以把接收信息的权力交给客户,让客户自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这样使得营销的过程更加的人性化。也提高了加油站的服务质量,让顾客享受多种服务。 4、高效率传送营销消息:众所周知,互联网传达消息迅速,十分及时。微信就是基于这一点,将每一条消息及时的发送给顾客,而且到达率为100%,客户就可以及时了解加油站的产品信息,方便消费。因此微信营销具有高效和高速的传达率。 5、节约时间:在传统营销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在加油站会排起长长的车队,客户们都在等待加油,这样浪费了顾客大量的时间。比起传统营销来说这个优点十分显著,利用微信营销,加油站可以不仅把自己产品、业务信息及时推送到微信公众平台,也可将加油站服务顾客的数量及时推送给客户,如若客户需要加油或者购买非油品业务,但情况并不十分紧急,便可先查询加油站的情况,在合适的时机去消费,不仅能够节约大量排队等待的时间,还可以方便快捷的享受服务。 由以上优点,微信营销方式解决了传统营销方式中所产生的问题和缺点,微信营销使得加油站的利益趋于最大化,在传统营销策略中结合微信策略,使加油站的营销策略更加完善,增加了加油站的竞争实力,有利于加油站未来的发展形势。 五、结语: 加油站的微信营销策略改变了加油站传统营销策略单一的形式,使营销策略多元化,用最少的成本赢取最大的利益。当然,一开始实施微信营销策略时,可能并不能迅速的给加油站带来巨大的利润,这需要一个沉淀的过程,但是微信营销策略的前景是十分明朗的。微信营销弥补了传统营销方式的不足,利用先进的技术,为加油站争取最大的利益,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了客户享受服务和消费,从而达到一个双赢的局面。
农业知识论文:浅析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摘要:农业知识产权作为知识产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在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关键词:知识产权;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但是,随着我国农业领域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深度、广度的不断增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滞后与农业生产、贸易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变得日益突出。因此,要应对农业领域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 提高农业科技竞争力,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并加强对有重大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 一、农业知识产权的概念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以及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知识产权限定为7种,即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未披露的信息权(即商业秘密)。 关于农业知识产权的概念,学术界主要有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广义说主要是认为只要涉及农业或者农村的知识产权都属于农业知识产权的内容,其中代表性的观点如认为:农业知识产权是指发生在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民事主体对人们脑力劳动创造的涉农智力成果、特定标记和其他非物质信息等依法享有的专门权利[1];农业知识产权是涉及农业经济和农村文化的知识产权,如农产品商标、农副产品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食品或药品专利、农民剪纸或版画或戏曲等民间文学艺术[2],等等。狭义说则认为农业知识产权中的“农业”一词不应当被理解为“涉农”,农业知识产权应当仅仅指农业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其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农业知识产权是指农业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涉及到农业科技活动的许多方面,包括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科学论文、高技术产品商标、农业商业秘密等[3];农业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农业科技领域就其智力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植物新品种权、农业技术专利权、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商标权(包括原产地域产品标志或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权(包括动植物育种方法、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数据、管理技巧、价格信息等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农业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及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4],等等。 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早在17世纪,西方国家就开始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目前美国、日本、韩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运用。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才开始知识产权制度的创建工作,20多年中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路程,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体系。近年来,随着《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我国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也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研、生产和改革的发展。但由于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 我国还没有形成适应全球化的新经济环境的以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发明创造专利权、农业新品种商标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农业商业秘密保护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当前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仍存在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1.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范围界定还不明确,尚处于理论研究阶段,农业知识产权的范围没有被法律确定下来就很难受到切实的保护,其问题具体包括:一是植物品种保护立法亟待完善。依据我国《植物品种保护条例》中的规定,育种者除了可依专利法的规定申请生产植物品种方法的专利权外,还可以根据申请获得品种权,由于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同一品种的生产方法专利权人与品种权人相异的情况,所以往往容易引发争议。二是动物品种保护未纳入立法范围。到目前为止,我国只对人工培育的动物生产方法授予专利权,并不对动物品种本身授予专利权 考虑到在现代化的温控技术和基因诱导调控技术手段下,重复生产出稳定的同一动物品种已经成为现实,这一规定已很难满足实践的需要。三是缺乏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我国目前与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规定散见于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中,缺乏对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四是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处于松散、混乱状态,保护力度较低。五是农产品商标保护立法不力。由于商标立法保护的权利主体限制及农产品的不易辨别, 农民凝聚在农产品上的科技含量、 投入和质量创新在现行体制下还不能通过拥有农业类的无形资产来体现。[5]同时农副产品商标的冒牌、 假冒问题严重, 正向和反向侵权屡禁不止, 不法经营者大行其道,目前以法律手段制裁还于法无据。 2.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在执法上存在的缺陷 目前无论是农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还是农业知识产权经营机构,仍然沿用的是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使得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中普遍存在政企不分、部门分割、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问题,这导致了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人员流动性加强,要求有一个非常全面、系统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个体系应当包括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海关、科研单位乃至个人,构筑一道坚固的防御网。但由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各部门各自为政,国内一些现成的农业科学技术被某些国外的组织和个人借来华参观、考察或者进行学术交流之机,私自偷运出境的问题时有发生。由于对农业专利保护力度不够,造成假冒、侵权、技术违约现象严重,或用非法手段获取专利所有人材料和技术谋取私利,造成专利权所有人名誉及利益受损。[6] 3.农业知识产权在司法上存在的缺陷 我国《民法通则》、《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都只是概括了知识产权的救济措施,并未针对农业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救济措施,这样的规定,使得农业知识产权具体产权受到侵害后,不能通过明确的措施来得到救济。在完善本国法律法规的同时,我国还加入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专利合作条约》等一系列国际条约,加强了同其他国家的交流以达到对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目的。 三、加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1.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如今在国际农业经济竞争中,农业知识产权的竞争可谓是占据着重要地位。相当一些国家已经将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放在了战略高度,它是决定整个国家农产品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从2001年的中美“转基因大豆”大战开始,我国大豆产业就一直走下坡路。1995年以前,我国一直是大豆净出口国;2000年我国大豆年进口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此后几年,我国的大豆进口额连续攀升;2005年我国进口大豆达到2650万吨,这个数字是国内产量的1.6倍,而这些进口的大豆绝大多数都是转基因大豆。美国成功的运用农业知识产权将转基因大豆送入我国,并抢占了我国市场。可见,农业知识产权的威力不可小视。我国要想在农产品市场中占据重要席位就不得不重视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7] 2.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 加强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加入WTO 之后,我国农业企业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与核心竞争力,必须重视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有效地保护,才能使农业生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3.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刺激农业科技创新的必然选择 农业的发展靠科技,这已经是被实践检验的真理,尤其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就更是如此。农业科技的创新主要是依赖于农业科技创造者的辛勤劳动和智慧,农业科技是他们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们在尽情享用农业科技带来的益处的同时,更应该给予农业科技创造者以尊重,而对他们最好的尊重就是通过法律将农业科技成果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产权日益清晰的今天,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将会降低农业科技创造者们的积极性,没有他们的创造,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发展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农业科技的创新,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其必然选择。 四、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策 1.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统一立法 目前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有很多,多部知识产权法律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冲突,从法律层面来讲,制定一部统一完整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 能够使公众更全面、准确地了解自己和他人权利的范围及救济手段,避免法律规范之间的交叉冲突。其中应包括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及其配套法规,以保证我国人民和动植物的安全, 并限制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入我国市场,保护我国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在技术专利保护方面,抓紧制定农产品、食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口技术标准,形成合理的贸易壁垒;在传统农业保护方面,抓紧制定与地理标志和民间工艺有关方面的规定及动、植物品种保护方面的规定等,根据我国实际的承受能力,逐步放开我国农业生物技术中转基因技术、基因克隆技术等的保护。 2.加大农业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在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包括国家商标局、版权局、专利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机关处理知识产权权利人向其投诉的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行政机关依职查处违反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案件,各级管理机构应明确其职能, 在管理中各司其职。 3.完善司法保护中的各项制度 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心和关键环节,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活动。司法机关担负着处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任务。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察,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法院审判。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由法院审判。我国已加入WTO,随着一些领域的市场宽限逐渐到期,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国农业将受到严峻挑战,因此,除了要具备完善的法律制度外,还要有高水平的司法体系,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行典型暴光、正面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维护法制尊严。由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要根据需要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或在有关审判庭里设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这样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有利于保证执法的统一性,也有利于积累经验、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水平。 农业知识论文:探讨农业知识库的系统设计与实现 摘要:农业由原来的小农经济模式向现代集成化迈进,不断产生农业系统知识,通过农业集成化,提出了农业知识库系统的架构设计这一个新型概念。同时,以农业知识库的设计为基础、引入新型的具有农业系统知识的人才,注重中文农业专业分词器以及器设计与实现,结合现代农业具体特点;并给出了中文农业专业分词算法评估和算法评估。 关键词:中文分词器 农业网络 知识库 算法评估 引言:农村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是农业科技者创新出来在集成星火科技(12396)和农村远程教育网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的强大的功能,实现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融合科技特派工作网络,达到了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这也符合了中国农业摆脱传统的模式向现代化和信息化的拓展。在网络互联的基础上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农村信息立体网络综合服务体系,即“电话、短信、电视、广播(及时向农业生产者传递信息),网络互动、现场解答(有效的让农业科技者与广大的农业生产者进行及时,可视,更加专业的指导)。 一、系统的结构 在农业知识系统架构设计中,主要考虑可靠性、可维护性、稳定性以及可移植性,主要采用框架中分层结构体系和模块化设计。层间关系的形成需遵循一定的规则,就是分层结构可以将子系统从逻辑上划分成许多集合,通过集合有效减少子系统之间的依赖关系,达到易于维护的目的,有利于系统耦合方式更加松散与稳定。 该系统重要解决下面4项的技术要点: 1、由于农业词汇过于生僻,一般的中文词典较少收集关键词这类词汇,在中文分词过程中,只有准确提取农业关键词,才能进一步提取有效信息。 2、器。需要对知识库的知识,数据录入时,通过相关软件减少数据冗余。 3、速率。在检索过程中,通过对农业知识库中相关条目进行甄别,通过软件计算得到相关度。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且对于软件的时间复杂度非常大,要求软件的维护性高。 4、处理方言词汇。一个方言较多的省份,必须考虑方言词汇的转换。系统在分词时,需快速、准确地对方言词进行切分和翻译。 二、中文农业专业分词器设计 分词器的功能是提取关键词,对生僻的农业专业词汇和农业方言词汇,比较有效地提取关键词对增强的准确性和系统检索相当重要。用一般的农业词典无法准确地区分,分词器准确率自然很低。系统专门设计了农业专业分词器,以避免生僻的农业专业词汇和农业方言词汇。 分词器对词典的频繁操作比如改、增、删的操作对于词典设计,通过使用汉字GB码来设计词典。方言要先翻译成书面语,所以在数据库里要建立方言词和农业专业词一对多的对应关系。将GB码中6 763个汉字的开头与6 763个区位建立一一相对的联系。 中文农业专业分词算法评估。本系统实现了链表以及数组、树等分词方式,并将其与农业分词算法通过查插入、找、删的3个方面的时间复杂度和操作速率比上进行比较。通过比较表明:本文算法在以上3个方面的时间复杂度均为O(1),其它算法为O(n)或O(n)?O(㏒n)。笔者自行设计了一个哈希函数。其设计过程是:假设有一个词条word,如去掉首字后还剩n个字,用I[j][0]和I[j][1]分别表示第J个字的GB码高位和低位,和其他算法相比,Hash算法最有优势。 三、专业设计农业知识库 农业知识库主要包括棉花、水稻、玉米、油料等12个数据库。每个数据库根据常见的类型分为两个表:特色类型表和加工类型表。构建农业知识库时,需综合考虑知识的可扩展以及数据的安全和负载均衡。另外农产品实时价格数据,还增加了综合管理数据库信息数据库等。 农业知识库中的每条记录由知识组成,而知识的信息主要包括问题的标题、标题分词组、关键词、方言关键词和成因等18个字段。 1、对问答知识定位时,采用二叉树结构。这样可以确保知识库中每条记录有一个字段记录该二叉树的编码。 2、在数据库的设计和使用时,需建立视图来确保数据库使用的稳定性。 3、对每个产业,需构建知识问答、产业专家以及方言词汇转换等6大基本数据库。若该产业需要拓展6个数据库以外的信息,则可以增加一个该产业的子数据库。 四、器的设计和实现功能 器又名机,是用于数据的机器。在农业知识库的建立中,机担任减少知识库的知识冗余的重担,它控制着知识的入口,对于农业知识库至关重要。在系统中,知识库负责整个平台的咽喉——知识的“出”和“进”,是其核心部分。在知识库系统中,如果想录入知识,系统会对知识库内容。通过与库中相关记录的相似度比较,低于或高于某阈值时,该知识将被系统拒绝入库。 1、匹配度的计算公式 问句的问题与知识库记录的标题是否匹配是至关重要的,反向匹配度:设ND为记录词集中的特征项个数,则PD=N/ND。成为记录词集的匹配度。而匹配度为P=aPC+bPD。其中,a+b=l,a≥0,b≥0。所以应先定义正向和反向匹配度。正向匹配度:设NC为问题词集中特征项个数,N表示问题词集与记录词集相匹配的特征项个数,则PD=N/ND,成为问题词集的正向匹配度。 最后,通过归一化算法。 2、算法评估 评估算法的准确率和召回率。在知识输入时,从知识库中检索到的记录个数与库中已有相关记录总个数的比率称为召回率,从知识库中快速查找数据的精确程度成为准确率。系统用现有常见问题数据库进行,结果为 归一化:召回率≥0.024,准确率≥0.88 向量间模型:召回率≥0.083 准确率≥0.72, 五、实例列举——莆田农村科技信息网 莆田市农村科技信息网是在农村、农资信息匮乏,农村信息不畅通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它是以科技信息服务三农的信息平台,以网络信息作为基础,更大的宣传农技,农资,农市场情况,以便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它提供了六条途径供人们咨询农产品、农市场的基本情况,依次是快速查询,专家咨询,视频点播,信息,远程培训,短信订制。它从人们可能接触到的日常生活的几个途径入手,将短信,电话,网络等咨询途径集合在一起。而提供咨询的农作物品种多达十几种,有枇杷、荔枝、文旦柚、莆田黑猪、南江黄羊、莆田黑鸭、龙眼、乌骨鸡、黒鲍、皱纹盘鲍、九孔鲍等等。网站还联系本省的实际,加上了本省的相关的农资资讯和相关农产品的介绍。这些农产品的资讯不是想当然贴上去的,而是切合当地的农业特色。莆田地处福建沿海,当地的气候条件以及地域条件适合以上农产品的生长和发展,所以当地政府才在信息网上着重关注。莆田农村科技信息网在网页设计上有首页、远程教育、成果推荐、科普知识、农情信息、致富信息、科技特派员、政策法规、供求信息、市场行情、莆田特产几个板块。结合当地特色创建适合当地的农村科技信息网络平台才是建立农业知识库的基础。所以,农业知识库的系统的设计一定要结合实际,在技术的支持上实现适合当地特色的农业知识库的建立。 结语:通过反复测试和实际应用,表明该农业系统的知识库设计合理、分词器和器使用效果良好。该系统的研究与开发为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在深入农业改革的发展中,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农业知识论文: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现状及问题研究 【摘要】农业知识产权已成为农业技术进步的关键因素,是农业进步的较强推动力。本文针对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的现状进行分析,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保障农业科技水平不断的提高。 【关键词】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问题 1.问题提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推动各国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农业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下的无形资源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强并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有利于合理配置农业科技资源,支持和保障农业科技的持续创新,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显著增加,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先后加入了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国务院在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2001年中国加入WTO,这意味着在国际贸易领域,必须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在农业领域除了以上的有关法律条款以外,还有《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产品质量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有力地保护了我国农业及农业知识产权。 由于海南属于欠发达地区,农业基础相对薄弱性,对自身农业发展的保护意识的缺乏导致了海南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对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偏低,相关的热带农业专利申请较少,政府虽然在农业知识产权方面有一定的规定性,但具体的管理体制和落实的具体环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环节之间的脱节现象严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以发展热带农业的主要产区东盟各国,给中国热带农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海南作为热带农业的主要产区,特殊的地理位置为发展热带农业的造就了条件,面对贸易竞争的巨大压力,加大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必要的。 2.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现状及问题表现 2.1 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基本状况 海南岛是我国最大的"热带宝地",土地总面积344.2万公顷,占全国热带土地面积的约42.5%。由于我国热带资源的稀缺性,热带农业的发展对中国农业经济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海南的国民经济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由于热带农业涵盖的面较窄,在农业领域仅仅占据很小的一部分。从《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2012年)》,农业知识产权质量提高领域还是集中在大田作物上,推广面积排名前十的授权品种的推广面积比例继续扩大,已经占到玉米的37.41%,冬小麦的37.32%,杂交稻的12.45%,大豆的25.81%,常规棉的38.41%,而在热带作物方面的则没有。 近年来,海南省在农业上投入较大,农业科技进步成效显著。农业部门和科技部门通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省星火产业带专项资金和省重点科技计划等科技项目,积极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十一五”期间,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1600多项,促进热带作物、热带花卉、冬季瓜菜、水产养殖和南繁育种等产业的发展。结合农业科技“110”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建立了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科技示范基地79个,面积达3.4万亩。 2010年4月,海南省政府做出了关于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提出产权房为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计算机软件以及标准、名牌产品、动漫产业中的智力创新成果等。该规定还着重对涉农知识产权方面做出了一些要求,扶持植物新品种的培育,鼓励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对获得的植物新品种权每件给予20万元科研补贴。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扶持培育一批“名、优、特、新、珍”的热带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对获准地理标志保护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还有一些关于产权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的规定,以及对知识产权研发的一些补贴。目前,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专利转化为标准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近两年,海南省获得植物新品种8个,地理标志6项,专利转化为国家标准3项,均已实施推广。 海南素有“天然大温室”之称。据不完全统计,在海南南部的国家南繁育种基地,每年都有29个省、市、区的500多个部门前来开展科研和育种工作,累计超过40万人,共为国家生产农作物种子30万吨,全国80%的农作物新品种的更新换代都是在海南进行。海南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但属于本省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并不与其相协调,在我国30个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的省份中,海南排第28位占0.40%,在海南的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中作物种类少,仅为水稻和玉米,且玉米新品种权申请量远小于水稻的申请量。 2.2 问题的表现 经过多年的推进,海南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推广取得了进步,也促进了农业发展,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知识产权观念不强,许多经营者和管理者在知识产权活动中有意无意地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引起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的转化、与农业市场相脱节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农业发明专利明显偏少 目前海南仅有的几家研究机构,包括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科科学院和各企事业单位下属的研究所。从事热带农业研究和开发的机构在植物新品种的发明数量上较少,专利的质量也参差不齐。与研究机构起到同样作用的高等学校,在海南也较少,目前仅海南大学与海南师范大学在热带农业领域有研究,由于缺乏政策上的相关扶持,有关农业的发明专利较少。总体来看,截止2011年底,海南省的农业发明专利一直处于1000以下,这是远低于其它省份的数量。 (2)热带农业成果推广难度大 知识产权作用的发挥需要推广,其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尚未及时推广到当地农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从而影响到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虽然近十年来,海南省农业科技成果有近1000项,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致使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仅40%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也徘徊在40%左右,推广应用更就少。另外农业研究项目基本上来自农业教育和推广部门反映的问题,缺乏实地调查研究,根本不考虑如何推广应用。部分科研人员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上职称,导致农业科技成果数量多而实际可以推广应用的却比较少,相当一些项目鉴定后就束之高阁分,变成了档案成果。还有有关产权立法不健全,监督不完善等问题。 (3)热带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不强 海南省具有独特的气候、地域、海洋资源3大优势,是我国重要的反季节瓜菜、热带水果和热带水产品生产基地。近年来,海南省大力实施具有热带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基地化生产经营。截止2010年,在已注册海南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共有12种,主要包括琼中蜂蜜、屯昌黑猪、乐东香蕉、文昌鸡、琼中绿橙、琼中绿茶和临高乳猪(包括种猪和猪肉)等,其中琼中绿橙是海南省首个水果地理标志产品。在海南具有特色农业产业对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80%2。虽然有较高的贡献率,但作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对热带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还较为欠缺,或者对区域特色农业产业保护和开发商还是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比如在热带水果方面,台湾的地理标志要远高于海南。 (4)农产品新品种产权保护难度大 从国际上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走在当今世界的前沿,而其利用先进的科研手段研究出来的新品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非专利拥有者进行盗用,因为单纯的移植种子无法培育成活。 农产品新品种不像工业产品新品种,有着独有的特性,在新品种的保护上难度大。工业新产品只要把产品的制作配方保护好,不知情者不容易制作出一样的产品。而农业产品新品种可以通过该新品种的种子等方法来偷取新品种的成果,使该品种产权所有人利益受到损害。海南的热带植物新产品也是如此,天然橡胶、香蕉和芒果等品种和技术,被效仿和偷取,使海南农垦和相关机构的遭受损失。 (5)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缺乏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的部门与机构较多,包括了研发机构、企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等。这就出现行业或机构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条块分割,影响了农业知识产权的整体效益的发挥3。对于各个部门而言,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利益分配的不平衡所造成的。另外在保护和执法方面,公检法、工商等部门也是各自为政,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率。 3.改善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的对策 3.1 加大研究的力度 农业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使获取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进入市场。所以,课题立项前,必须了解海南农业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国内外最新科技发展方向,掌握科技、经济的市场信息,有目的地选择科研课题,注意创新和改进,在开题之前进行查新研究,避免与他人研究重复,提高研究成果的专利性,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必要基础。 3.2 提高农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比例 2010年海南科技厅出台了《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在2010—2020年里,每年投入500万元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此来带动海南知识产权的发展4。为鼓励热带现代农业发展,《规定》积极扶持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对植物新品种权给予重大奖励,每年植物新品种权可给予20万元科研补贴;鼓励企业和相关单位将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对专利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每项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虽然用于知识产权的专项资金较多,但对于农业研究而言,在研究或专利的获取方面要比工业研究的难度要大,获取资金也相对困难,所以要专门设立农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侧重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提高农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比例。 3.3 加强区域优势农产品品牌培育,鼓励注册原产地标识 积极推动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推广海南特色的农业项目,推出具有原产地标识的农产品,通过差异化提升竞争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大都是农产品,因此保护地理标志,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加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以三亚为例,自2009年以来,该市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争创名牌农产品工作,形成了利用注册商标支农、保护企业产品、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三亚市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册农产品商标21个。 3.4 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 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国际上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有两项国际条约,《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和WTO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而对于目前海南热带植物新品种,除了要遵循国际公约之外,更应该对内实施管理。应该由海南知识产权局建立专门的机构,对植物新产品实施专业管理。对要验收通过的心品种,申请取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科研单位的合法权益。 3.5 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组建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运作机制,统筹领导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解决有关于农业知识产权的重大问题。将农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到各部门和机构,由大家共同来完成。建立有利于农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激励奖惩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和协调机制。在研究推广方面,协调好研究机构、政府、企业及推广部门,共同努力做好相应的工作。保护产权的重要力量,除了人民法院外,同时还需要农工商、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起来,共同营造有利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确保农业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加强知识产权部门执法协作,参与泛珠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 3.6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产权意识 鉴于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识不清、权益不明等情况,应加大宣传力度,是农民了解有关农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并提高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把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纳入海南省普法教育计划。切实抓好每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科技活动月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各种媒体和科普机构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农业知识论文:热带农业知识产权与海南农业发展研究 【摘 要】海南属于热带与亚热带地区,是我国热带农产品的主要产区,也造就了海南农业特点与其他地区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别。农业知识产权问题,一直是当前关注的焦点,也是促进农业发展以及新农业产生的巨大推动力。本文将对海南的农业知识产权进行分析,就如何促进海南农业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分析 1.引言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一直以来是政府和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随着知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在国家或企业的战略地位也明显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断加强。在农业领域,农业知识产权同样受到极大的关注与重视,尤其对农业高新技术的专利,成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建设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几十年的发展,不仅从立法上有了突破,而且政府和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明显加强。在农业领域除了以上的有关法律条款以外,还有《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产品质量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有力地保护了我国农业及农业知识产权。海南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热带农业基地,独特的资源优势,但农业技术的滞后一直影响到海南农业的发展,尤其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海南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中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海南省热带农业竞争力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热带农业知识产权 农业知识产权特指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个以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发明创造专利权、农业新品种商标权、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农业商业秘密保护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涉农专利是产生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专利;(2)植物新品种权,是依法授予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新品种的所有人以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专有权;(3)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4)农业领域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具有实用或潜在使用价值的遗传材料。 热带地区主要分布在海南、云南、广东和广西,其中海南热带和亚热带分布面积是最广的省份。而热带农业知识产权更倾向于地理标志,以为热带农业具有较典型的区域特性,其农产品必须在特定的气候、温度和湿度等综合自然条件下才能形成,是其他地方没法种植与生产的,具有生产的特殊性,完全要取决于生长的自然条件,其农产品有着较为显著的特征。当然也包括涉农专利和植物新品种等内容。 3.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特征 3.1 拥有独特发展农业知识产权的资源 海南热带农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了品牌资源和研究机构资源。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产生了与其他省份有差异的农产品,比如:其中广为人知的海南四大名菜:“文昌鸡”、“加积鸭”、“东山羊”、“和乐蟹”。近年来海南也不断利用自身特有的自然优势不断推出自己的品种,比如:“琼中绿橙”、“南田芒果”等特有品牌。不断丰富本区域的热带品牌资源。 海南省设立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科院、海南南繁育种基地等研究研究机构,除此之外还有企业内的研究单位和大学。科研单位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向农业从业者推广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能在海南省农业知识产权发展道路上起着重要的影响。一方面,科研单位通过研究,能创造出符合海南自身需要的农业科技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之后就能成为推动海南农业发展的新的推动力。另一方面,科研单位能够与农业企业合作,一同研究开发符合农业发展需要的新成果,并向其推广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以知识产权带动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在海南儋州设立了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这大大方便了海南各科研单位和农业从业者对自身培育的植物新品种送交国家相关单位对其新品种的鉴定。大大节省了新品种鉴定的时间,有利于海南新品种以最快的速度推广传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强海南的农业竞争力。 3.2 拥有完善的推广网络 农业知识产权在保护的同时,也需要对农业新品种或专利进行推广,最大化发挥农业知识产权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海南在农业新品种和专利等的推广上,由政府构建了一个完善的推广网络,即海南省农业科技服务“110”。该推广网络是一个集农业技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包括1个省级指挥中心、22个市县(区)指挥中心,98个乡镇有服务站,187行政村有服务点的服务网络。推广网络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达到1400多人。该网络把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政府和基础单位紧密结合,通过电话咨询、远程视频诊断、农业智能专家系统决策、现场指导、技术培训等手段为农民提供服务。 3.3 热带农业知识产权越发受重视 由于农业知识产权对于农业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以及为产权拥有者带来的丰厚的利益,人们对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例如:中国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加入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对新品种权实行行政和司法双重保护。 在《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提出把海南打造成“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充分发挥海南热带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热带现代农业,使海南成为全国冬季菜篮子基地、热带水果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渔业出口基地和天然橡胶基地”。还提出统筹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南繁基地育制种生产能力,并加强海南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精细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从海南省历年科学技术成果公告中可以看出,从2009年开始,科技成果公告的期数增加,成果数量显著增加,涉农成果所占比例也有所提高。 3.4 知识产权起步晚、新品种产权保护难度大 海南的农业专利公开数跟同为热带农业种植地区的广东和云南比较,海南的专利贡献量与其他两省差距明显。这是由于海南发展起步晚、基础较差,与广东、云南之间在经济实力、科研实力以及涉农企业整体实力等各方面的存在着差距,整体实力上的不足对海南知识产权的良好发展起着相对的制约作用,对农业的发展也将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 农产品新品种不像工业产品新品种,其有着独有的特性,在新品种的保护上难度大。工业新产品只要把产品的制作配方保护好,不知情者不容易制作出一样的产品。而农业产品新品种可以通过该新品种的种子等方法来偷取新品种的成果,使该品种产权所有人利益受到损害。海南的天然橡胶从一种新品种开始试种到大规模种植,其技术的流失现象非常明显,从一般的育种到种植在很短时间内非关联人员就会掌握。 4.对海南农业发展的促进 4.1 独特的资源提升了海南农业竞争力 海南省拥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相关的农业科研单位,在创造拥有海南特色的农业知识产权方面有着良好的先天条件。国家确立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以及在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制度方面不断完善,又给海南在创造和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方面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障,极大的鼓励海南科研单位及农业从业者创新和保护海南农业知识产权,而源源不断产生的新的农业知识产权能够更好的提高海南农业竞争力水平,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还能打响海南特色农业品牌。 4.2 完善的推广网络对农业发展产生推动力 海南省在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起步晚、基础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海南农业知识产权创新的能力。海南相关政府可能又会因为重视程度不够或者有时工作不够到位,给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不便。但完善的推广网络弥补了这一不足之处,科技110平台不仅在技术的推广上对农业产生很强的覆盖面,同时也为农业知识的传播和农业新品种的推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海南省应该利用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政府对海南农业发展加大重视程度的大好时机,大力完善包括海南知识产权网在内的相关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做好知识产权农业、工业等领域的细分,方便需要的人员对各领域知识产权信息的查询。 4.3 促进政府对农业制度规范 海南省在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起步晚、基础差。面对种种不利的因素,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改善不足,做好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申请、保护等相关工作;并通过加大宣传等方式向农业从业者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保护产权要从基层做起;保障产权拥有者的利益,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大环境,提高农业从业者创造和申请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对于外来品种对本地品种冲击的情况,政府部门应该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科研单位对本地农业品种进行研究,并以此培育出具有海南特色的、拥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新品种,增强海南的农业市场竞争力。通过相应政策的制定,对农业发展进行规范,把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农业的有序发展结合起来。 4.4 推动特色产品和绿色农业发展 海南拥有自身特色的资源,这些资源是海南农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大且外来品种对当地品种冲击剧烈的大背景下,更应该着重发展具有海南特色的农产品品种,一方面,这些特色品种具有强烈的地区依赖性,拥有极高的保护价值,且被盗用的几率较低;另一方面,这些具有强烈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当地具有外来品种没有的适应性,更适合在当地生产,并且在当地人们的心中具有难以取代的地位。在大力发展已有特有品种的同时,科研单位、农业从业者还必须不断进行科研攻关,培育出更具市场价值的拥有海南特色的农产品品种,始终保持海南特有品种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性。 5.结论与思考 通过上述分析之后能够对海南省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现状以及对海南省农业发展的影响有了一定的了解,总体来说有以下几点:第一,农业知识产权对海南农业的影响程度与海南政府的重视和投入水平密切相关,政府部门的起着引导的作用;第二,农业知识产权也和农业生产密不可分,农业从业者不断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创新,积极与科研单位联系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品种,以知识产权的方式推动农业健康快速发展;第三,海南拥有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品种,应该加强对这些品种的开发,争取以这些特色品种为突破点,进而带动海南其它农产品市场销售,最终全面提高海南农业的知名度与市场竞争性,确立海南农产品的国内国际地位。 农业知识论文:安徽省举办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现代农业知识骨干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安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工程”的精神,安徽省科协和安徽省财政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联合组织实施安徽省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计划,旨在培养一批农技协带头人和骨干,推广一批农村先进实用技术,推动基层科普活动广泛开展。8月7~9日,由安徽省农技协联合会主办、安徽农业大学和安徽农业科普示范地承办的2012年安徽省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现代农业知识骨干培训班在合肥开班。安徽省农技协联合会会长卢家丰,安徽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省农技协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周建强出席开班仪式,安徽省科协副主席、省农技协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梁寿南主持开班仪式,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省农技协联合会副会长程备久致欢迎词,省农技协联合会副会长、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盛志刚作讲话。来自安徽全省各市科协、省管县科协科普部部长以及各县(市、区)农技协联合会相关负责人150多人,共同学习现代农业知识,交流学习经验。 程备久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安徽农业大学与安徽省科协、省农技协联合会联系密切,安徽农业大学承担此次培训任务,体现了各级领导对学校的信任与支持。安徽农业大学将充分发挥人才科技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平台优势,提供智力支撑。 盛志刚在讲话中表示,办好本期培训班对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科普惠农工作方针,努力开创全省农技协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精神,要充分发挥农技协优势,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思路创新,积极引进、应用和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大力引导农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努力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提升农民群体科学素质。 盛志刚强调,各级农技协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全省农技协工作会议暨农技协联合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要强化创新驱动,扎实推进农技协及联合会工作健康发展。他希望,学员们能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强化服务本领,以安徽省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培训为契机,加快研究、探索、谋划新形势下科普惠农兴村工作的新路子,为巩固和保持安徽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好势头、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梁寿南在总结中强调,此次培训班是贯彻落实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工程”的精神,着力解决产学研脱节和农村实用技术“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继续以“安徽省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项目”为抓手,进一步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示范性,进一步突出在培训农村科普人才中大力推广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让广大农技协会员得到更多实惠,带动更多的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促进安徽省“三化同步”作出更大贡献。 培训期间,针对安徽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培训活动及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技协工作等问题,安徽省农技协联合会进行座谈。周建强主持座谈会并讲话,卢家丰作重要讲话,梁寿南、盛志刚在会上讲话,部分基层科协、农技协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讨论。(编辑:施小刚) (来源:安徽省科协供稿) 农业知识论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现状及完善 摘 要:农业知识产权是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存在着机构设置多元、职权运行交叉、权利保护冲突等诸多问题。完善相关立法、革新行政方式、建构行政和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已成为创新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令世界瞩目。2008年我国制定了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纲要,强调知识产权对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却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和缺憾。 一、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现状 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称 TRIPS协议)规定的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植物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等八种知识产权,我国将其划归不同的行政机构来进行管理,从而形成了多元多层级的行政保护体制特点:所谓多元是指知识产权由不同的行政机构来保护,而多层级则是指各行政管理机构又分为中央和地方若干个管理层次。[1] 我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根据《专利法》第25条,动植物品种是不属于可申请专利保护的客体,但植物新品种却能享受类似专利的保护,这集中体现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这一行政法规中。依该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对经过人工培育或发现并加以开发的野生植物的新品种,依据授权条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决定该品种能否被授予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也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3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条例规定的植物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具体而言,就是由国家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分别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新品种权。 地理标志也称为原产地名称,原产地名称产品所具有的质量、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 因此,它必须经审核批准才能以原产地名称进行命名。根据自 2005 年 7 月 15日起施行的《原产地名称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原产地名称产品保护工作。主要包括原产地名称产品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原产地专用标志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据统计,自1999年8月以来截至2004年4月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册登记的原产地产品有110多件。 此外,商标局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对地理标志进行管理和保护。国家工商局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于1994年12月30日公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自1995年3月1日起,商标局将原产地名称纳入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范围。在1999年8月以前,我国对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进行管理和保护的行政管理部门只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家。 2001年10月27日修订的《商标法》提高了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层级,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保护范围。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国家工商总局随后修订并重新公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据统计,自1995年3月1日以来至2004年4月底,在商标局注册登记的把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有120多件。 二、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如上所述,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工作由诸多专门机关分别负责,这种制度设计的优点在于分工较细,相应的机构职责也较为明确,加之行政执法自身高效、便捷的特点,对充分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意义重大。然而,这种分散管理形式也导致了行政保护主体多元,不易协调, 行政管理成本过高,影响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恰恰是当前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领域存在的核心问题。 1.行政保护的机构呈多元多层级的设置态势。目前我国涉及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机构有三家之多,各部门各自行政,形成多足鼎立的保护格局,突出表现为职能交叉和重复管理。以地理标志的认定为例,我国采用商标法和特别法保护的多重保护模式,一方面,对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地理标志可以授予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另一方面,对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产品则可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此外,《农业法》第 23条规定: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可以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有关的标志,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在此基础上,由农业部颁布并于 2008年 2月 1日正式施行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 4条明确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由于各部门对地理标志的申请主体、认定标准及程序、保护方式等均存在差异,导致相关市场主体无所适从,从而背离了机构精简、高效便民的当代政府行政理念。[2]对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一项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分由两个行政部门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监督管理,造成行政部门之间管理权限的冲突,而行政管理权限的争执和冲突也给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带来明显的消极影响。由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显得零乱且分散,致使许多市场主体甚至专业人士都难以理清知识产权的具体管理机构及各部门的基本职能。在WTO框架下, 知识产权领域经常需要国际协调,但是其他国家地区及政府却常常无法确定该与我国众多管理机构中的那一个机构沟通更合适,因而造成很多不便。倘若某国要与我国建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关系,就需要分别与我国的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2.多元多层级的行政机构导致行政保护的成本急剧增加。如前所述,由于多部门的行政管理,致使我国现行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处在一种条块分割的管理状态下,无法形成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这种多元、多层级的行政保护体制,严重影响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交流与协作,一些执法机关因在职能和管辖权限上存在交叉、竞合与重叠, 经常出现有利争办、无利推诿的现象,致使在执法过程中极易因执法依据、执法主体等问题发生扯皮与冲突。 由于各管理机构职能林立,致使权力分割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现象十分严重,整体行政效能不断下降。对行政相对人而言,遇到知识产权问题必须求助于多个行政管理部门。例如,在处理地理标志侵权纠纷过程中,若地方管理部门发现其中还含有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时,也只能就地理标志的管理问题进行处理,而同是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商标侵权纠纷,却只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造成政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效率低下,相反,权利人维护权利的成本却急剧升高。同时,由于每一机构均配备相应的政务、党务、财务、后勤、人事等管理和服务部门, 造成大量的人力资源、设施及财政资金的浪费,增加了硬性的行政成本,又因各机构之间信息不能互通和共享,容易在授权与登记程序中造成权利冲突、重复授权、审查标准不统一等结果, 无形中增加了软性的行政成本,行政成本的增加直接导致公众获得公共服务的成本支出上升,这显然不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构。 3.行政保护职能的多头配置致使权利的冲突不可避免。所谓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冲突,是指由同一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依法产生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并存的权利相互抵触的现象。这种权利冲突的产生,大多是因为不同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不同的职能规范行使管理权能,对同一客体通过授权或认定为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而形成的。据调查,在商标局,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又有相当一部分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册登记原产地产品标志,从而导致同一产品同一地理标志所有权人不一致,产权归属不清,而引起权利冲突。如山东东阿阿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异议书中称:贵局在2002年第17号公告中将东阿阿胶认定为原产地标志并据此予以保护,这一结果使得另一企业与我公司一同作为原产地标志“东阿阿胶”的所有人,并且赋予其认定国内其他阿胶生产企业使用“东阿阿胶”、“东阿”标志的权利和资格。贵局的认定显然为他人可以堂而皇之地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我公司的注册商标,从而不正当地占有我公司的无形资产提供了依据。此异议虽然还有待于国家机关的认定,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我国在原产地标志保护方面的混乱状况。 两种管理和保护体制并存,两个部门同时在开展工作,使得一些企业或组织无所适从,不得不“双管齐下”,既申请注册商标来保护专用权,又申请使用原产地产品标志,如水井坊、绍兴黄酒、蒙山茶、金华火腿等。两种管理体制同时运行,不仅加重了企业或组织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运行成本,还为如何协调证明商标专用权人与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人之间的矛盾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两种管理体制并存,尽管都是出于保护的目的,但权利冲突使得一些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反而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三、积极完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构想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贯彻与实施,也影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积极重视并认真完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制度成为当下甚为紧迫的任务。 1.完善相关立法是强化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前提。以地理标志为例,我国现行地理标志行政保护的冲突,是立法造成的,所以要规范现行地理标志行政保护的体制,就应首先完善相关的立法,依法理顺地理标志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目前在国际范围内对地理标志保护的立法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专门立法保护,以法国为代表,目前只有19个国家;二是将地理标志归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范围,例如瑞典;三是采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地理标志,这一立法形式为多数国家所重视和采用。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如美国及欧盟等国都采用商标保护的方式。[3]另外,我国及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均是马德里联盟的成员国,如将地理标志注册成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就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国际注册,从而利用国际注册快速、简便、经济的途径,使证明商标使用人的产品迅速走向国际市场,也有利于证明商标使用人在国际贸易中运用商标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第3条、第16条明确规定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保护范围,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可见我国已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次上正式确立了地理标志的商标保护制度,这也与TRIPS的有关规则是一致的。 在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确立以法律形式管理和保护地理标志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仍依据部门规章对原产地域产品进行注册与保护,这不仅在法理层面讲不通,而且与TRIPS协议的有关规则相违背,也致使政府的多头管理成为可能。 依据《立法法》,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的规定。新《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实施后,有关部门仍依据部门规章《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注册登记原产地域产品,这不仅有悖于国务院提出的要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还在法律的适用上违反了《立法法》第87条的规定。新《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根据以上规定,我国最高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将地理标志的注册和管理的行政职权授予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部门,均无权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和管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没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据。[4] 2 . 革新行政方式是有效落实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关键。除完善相关立法外,还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保护制度的薄弱环节,实现制度创新,革新行政方式。[5] 第一,加强行政指导功能。行政指导是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 采用非强制性的方式并附之以利益诱导,促使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行政方式。如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针对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人保护意识不强、方法不力的现状,引导和支持权利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权利人提供培训等方面服务,协助权利人解决在保护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重点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提高其保护能力和水平。 第二,积极推进行政参与制度。行政相对人作为主体因素能动地参与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行政参与制度,要求在有关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决策及实施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能够合法适当地参与其间,并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 第三,保证行政信息的公开。加强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逐步开通提交电子申请书,缴纳申请费的网上通道,为申请人提供方便的申请渠道;发行各类农业知识产权方面的网络公报;建立各类农业知识产权的信息数据库和检索机制。通过定期官方信息为相对人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其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以增加产权收益和减少合法权益被侵害,从而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第四,完善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我国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没有规定有关品种权保护的法定赔偿金额,对违法行为的界定也比较模糊,在具体执法时面临较大的困难。因此,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对行政处罚的对象加以列举,同时,对于赔偿金额和罚款加以明确。此举不仅可以防止相同案件不同处理的情况出现,同时对于行政相对人也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 3.构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联动机制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由之路。在完善立法及革新行政保护方式的同时,还应当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工作。在强调政府主导下行政保护重要性的同时,还应充分尊重司法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权威地位,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信息互通及协调配合工作。[6]在制度上应适当调整,尽量避免类似行政程序对权利的审查和司法程序对侵权的判断的相互交错和不一致性,从而使两种保护手段在“双轨制”的框架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实践证明,“双轨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是成功的,行政保护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和必要性,但司法保护也是不可或缺的。 为适应涉农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农业部于2007年重新修订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简称《条例》),2010年颁布了《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目前已启动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和《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的修订工作,正在制定《农业植物新品种命名规则》。此外,为积极应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发展的变化,要研究将《条例》上升为法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品种权保护水平,增强打击侵犯品种权的力度,落实品种权保护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和惠益分享有效衔接的制度安排。此外,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品种权行政执法与种子市场监管相结合,通过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吊销种子销售许可证,创建保护品种权的快速通道,不但能够较好地制止侵权假冒行为的滋生,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利益,还能及时从源头上消除品种权侵权行为带来的其他不良影响。[7] 遏制和减少侵犯农业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程,需要多层次、多渠道、多部门的配合协作。多年来,行政机关在查处品种权侵权假冒案件时,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及时移交大案要案;法院在审理品种权侵权或假冒案件时,对于涉及复杂的育种技术或繁殖材料鉴定,农业行政机关也积极给予配合与技术支持。[8]通过这一合作机制,双方在品种权制度完善、侵权认定标准、损害赔偿计算、侵权鉴定技术与方法、侵权责任的承担以及侵权物的处理等方面,形成了众多合作成果。由此可知,农业知识产权需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轮驱动,形成有效联动,只有这样,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才能落到实处。 农业知识论文:农业知识产权评估问题研究 目前,我国在深入实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是培育自己的核心知识产权。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知识产权发展在整个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知识产权创造的最终目的是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因此需要提高市场经济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实现和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资产评估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是促进农业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评估的研究和实践工作。 目前,国内关于农业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很少涉及知识产权的评估问题,主要集中于如何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但是,有些学者对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进行了相关研究。王淑珍(2004)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李小娟(2004)重点探讨了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问题;许现晖(2006)主要探讨了收益法对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适用性。论文将重点探讨农业知识产权评估的一些基本问题。 一、农业知识产权特点 农业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在农业领域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农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遗传资源等创造性智力成果;另一方面是原产地名称和商标权等识别性标记。与其它知识产权相比,农业知识产权有其自身的特点。 其一,依托产品的生命性。农业知识产权依附的载体大部分是由富有生命的生物有机体在同化外界环境条件过程中形成的产品,这些生物有机体容易受环境因素及气候差异的影响,致使同一规格的产品在质量上也参差不齐。 其二,自然依赖性较高,可控性较差。我国的农业属弱质产业,受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的影响,大部分农业知识产权依托的产品都是在大范围、露天条件下生产的,且大多数是手工操作,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较高,因此,各项技术措施及物质、能量投入的等量性与同时性均无法得到很好的控制,致使产品质量难以达到一致性要求。譬如棉田出现干旱时就应及时供足水分,但受人、财、物等因素的影响常有滞后,虽然也供足了水,但由于时间上存在差异,收棉时纤维很可能达不到标准,使产品的整体质量受到影响。 其三。收益的高风险性。一些农业知识产权的研发周期往往较长,而且投资很大,但是收益却很慢,阶段性成果多,且不易保护。这些原因都导致了农业无形资产具有较高的风险性。 二、农业知识产权评估的特殊性 由于农业知识产权所具有的上述特征,因此在农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中存在着很多特殊性。其中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其一,评估专业性强。农业知识产权本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且区别于评估人员常见的资产。在分析农业知识产权价值过程中,要结合其自身的技术特点和适用性,并与该行业的相关产品和研究水平进行比较。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具备相应的农业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并进行准确的判断。但是,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甚至是评估师一般不具备这方面专业知识,这就为农业知识产权评估带来了很多困难。需要认真征求和听取农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并结合自身的专业判断力,准确的分析农业知识产权的价值。 其二,评估过程的复杂性。一方面,农业知识产权的应用范围受到一定的局限。由于农业生产受气候、降雨量、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制约,具有地域性特征,只能在一定范围推广,而不像工业知识产权,可以在全国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这种地域性会影响农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范围和价值实现量的多少,其发挥作用的广度越低,其评估价值也越低,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农业知识产权种类繁多,彼此之间的相似度低、可比性差,因此,每次对具体的农业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都要对其性能、特点、经济技术参数、收益期间、不可抗力的影响等因素作专门分析研究,情况复杂。评估工作量大。 三、农业知识产权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是影响评估标的物价值的重要因素,不同的评估目的会产生不同的评估价值。因此,有必要对农业知识产权的评估目的进行探讨。 其一,产权交易与授权。农业知识产权的交易是知识产权运用的主要内容,也是知识产权评估的主要目的。农业知识产权交易广泛应用在企业并购、知识产权入股、知识产权转让等活动中。通过产权交易评估可以为农业知识产权交易双方提供公允价值参考;能够确定与某项具体知识产权的许可证或其它限定条件转让有关的公平使用费率;或在两个合作伙伴共同以大量的知识产权投资合作建立新企业时,确定股权或其它所有权的交换比例等。 其二,农业企业管理。知识产权是涉农企业重要的资源,其有效的管理和运用对于涉农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涉农企业在获得知识产权所创造价值的同时,因为知识产权付出相应的维护费用,如专利申请费和维护费、专有技术的保密费、商标注册费等。但是,并非全部知识产权都为有效知识产权,有些知识产权并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但是企业却要付出一定的维护费用。通过知识产权评估可以有效地了解知识产权创造价值的状态。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维护成本,而且为企业今后的研发指明了方向。定期的知识产权评估已成为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手段。 四、农业知识产权评估方法 其一,传统方法适用性分析。在资产评估实践过程中,主要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这三种方法在传统评估领域(如企业价值评估、不动产评估等)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但在知识产权尤其是农业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性需要进一步分析。 成本法是指在对农业知识产权评估时,估算出在现时经济技术条件的重新研制、开发成本或购置一项全新的评估对象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然后扣除各种损耗后来确定被评估农业知识产权价值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原理简单、易于掌握。但是,农业知识产权研发成本与其预期收益之间存在着不完全对称性。有可能开发成本较低,但其应用前景非常广泛,能为其所有者持续不断的创造收益;另外可能开发成本较高,但其应用前景不大,为所有者创造的收益较少甚至不能带来收益。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由于法律要求知识产权必须具有创新性、非同质性,比如专利相对于以前成果必须要具有创新性;著作权必须是作者的初始成果;商标权必须具有差异性。因此,在市场上很难找到相同甚至是类似的农业知识产权交易案例。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农业知识产权在未来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确定被评估农业知识产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正如本文前面所提到的,农业知识产权具有自然依赖性高、可控性差、风险不确定等特点。这使得在科学的估算农业知识产权未来收益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因此,收益法的应用范围有限。 其二,实物期权法的应用。所谓实物期权就是指内嵌在实物资产中的未来选择权,即实物资产的拥有者根据未来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实物资产使用动态的灵活处置权。该方法能合理地将投资者对投资于该类项目的战略价值数量化、客观化,为不确定环境下企业风险投资决策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决策思路和定量分析方法。实务期权理论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主要解决投资项目评估中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之后,一些国外学者将该方法被引入资产评估领域。但是,该方法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在评估领域广泛应用。 实物期权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将农业知识产权看作一种买方期权(看涨期权),研发投资额相当于约定价格,知识产权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总现值相当于基础资产的当前价格,根据现有业务情况研发企业可以估计其波动率(风险),再估计知识产权的可使用时间和无风险利率之后就可以利用期权方法估算农业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物期权法的计算模型可分为连续型和离散型。布莱克―舒尔茨期权定价模型是连续型的代表作,而二叉树模型则是比较成熟的离散型实物期权定价模型。 由于实物期权法较好地解决了未来收益不确定性和经营管理柔性这些评估难题,比较适合应用于收益不确定性强、风险大的农业知识产权评估领域。因此,我国资产评估领域应加强对该方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工作。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实物期权法为我们准确的评估农业知识产权价值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但是实物期权法所要求的假设条件比较苛刻,其适用性仍需评估实践的有效检验。 五、结论 农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创新、保护和有效运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该问题还没有引起业界的充分关注和深入研究。论文总结了农业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各种特点,并据此分析了农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特殊性。评估方法是评估理论的核心问题,传统的评估方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在农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实物期权法作为解决资产收益不确定性的有效方法,较为适合于农业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应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 农业知识论文: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前景 摘要:当代世界经济正由工业化进入信息化时代,以计算机多媒体、光纤和卫星通讯等技术为主要特征的信息化浪潮已席卷全球,成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的高新技术领域,它提高了整个社会和经济的运转效率。目前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已成为农业信息化方面的一项研究热点。文章就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前景,做出相关探讨。 关键词:农业知识;信息技术;应用;前景 0 引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农业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智能化信息技术从70年代末开始应用于农业生产领域,发展速度很快。目前,农业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运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是农业信息化的主要标志和重要内容。 1 农业信息技术概述 农业信息技术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一类技术的总称。它是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主要研究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包括感测与识别技术、信息传递技术、信息处理与再生技术、信息施用技术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加速农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的升级,是现代信息科学迅猛发展和农业产业内部需求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2 我国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现状 我国的农业信息化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尽管我国农业信息技术的应用已初见成效,但整体水平不高,信息资源的数量与质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科学管理的需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信息意识不强,对农业科技的了解比较少。我国目前已有的信息设施,尚未在农业知识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根源在于,我国农技人员及广大农民不会使用计算机,信息意识差。广大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落后,信息不灵,交通不便,农民缺乏有效的信息指导。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农业发展提供了大好的机遇,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机遇,真正做到使农业发展逐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的素质提高上来。 3 我国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 首先,政府在农业信息技术及农业信息化建设上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能不到位,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方面,没有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的功能。二是职能错位,政府承担了许多本该由社会力量完成的工作。三是政府缺乏对信息化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其次,农业信息采集的覆盖范围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兼备农业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农业信息人才缺乏。农业信息服务面窄,实用性不强。为了解决我国在运用农业信息技术服务于农业生产遇到的实际问题,我们提出数字农业理论体系。 4 数字农业理论体系的研究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的突破及其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大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数字农业是21世纪提升农业产业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数字农业将有力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农业增产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数字农业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同时,数字农业是环境健康的要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数字农业研究已初有成效,澳大利亚、英国、丹麦等国家都颁布了严格的环境法律。在我国,从事农业研究的人员首先开始了“数字农业”研究。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共同取向和世界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数字农业是农业信息化的核心和必由之路。数字农业具有几个显著特点:虚拟现实技术支持下的多维网络信息系统;多源、多比例尺、多分辨率以及数据集成的网络信息系统;面向全社会公众开放的网络信息系统;农业运行机制的全面数字化。 5 完善农业信息化的具体途径 建立涉农服务网站,充分考虑农民使用,充分考虑农业增效,充分考虑农村发展。完善农民信息素养建设,加强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育培训,促进信息技术环境下科技传播的带动,注重信息技术环境下科技推广政策的引导。推进农业信息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农业信息监测与速报系统建设;国际间农业信息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机制建设;引导和支持非政府农业信息机构的发展;信息服务人员的素质提高。 6 结束语 “农业兴,基础牢;农村稳,天下安。”在世界农业发展史上,大致经历和发生了三次比较引人注目的农业技术革命。以拖拉机等农机具为标志的农业机械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广泛应用,以现代遗传学理论等为标志的生物和化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将影响到农业发展的各个层次和环节。农业技术革命已经悄然拉开了序幕。本文就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前景展开了相关探讨,首先对农业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做了相关梳理,然后分析了农业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应用现状,同时指出了我国农业知识领域中信息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数字农业理论体系的设想,并基于数字农业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农业信息化的具体途径。通过这一系列的思考,获得了对我国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前景的一个基本认识。希望能对日后的农业信息技术工作的开展,起到微薄的帮助。 农业知识论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问题及建议 摘要:农业知识产权作为知识产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在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生物基因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但是,随着我国农业领域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深度、广度的不断增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滞后与农业生产、贸易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变得日益突出。因此,要应对农业领域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提高农业科技竞争力,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并加强对有重大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 1 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1.1 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 1989年国务院的《种子管理条例》把种子列入农业生物技术的保护对象。2000年《种子法》的通过实施,标志着我国种质资源保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随后农业部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这样,我国农作物种子保护形成了从种质资源培育、种植、生产到销售的完整的规范法律保护体系。1997年国务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使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有了专门的法规依据。同时,为了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农业部又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藏中心管理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等。为了更好的对我国的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1999年4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对我国植物育种者的权益给予国际保护。 因此,目前我国对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申请品种权直接保护所申请的植物新品种,另一种是通过申请生产植物品种方法的发明专利权,间接保护由此种方法得到的植物新品种。 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框架不断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成立了各种工作机构,植物新品种保护环境不断完善,育种者申请品种权数量和品种权授权数量大幅度增长。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逐步扩大。 1.2 地理标志和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增加了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条款,并且对地理标志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允许将地理标志注册为商标,规定可以通过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的方式对原产地域产品进行保护。2000年实施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也有关于原产地的明确定义,可以通过强制性执行国家标准和注册登记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方式对原产地域产品进行保护和管理。这样,以《商标法》为主导地位,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为补充和辅助作用的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规则》的制定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了不少有益的经验。2005年实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标志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同时,为了加强对地理标志的国家保护,我国陆续参加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制止使用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志马德里协议》、《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协定。 1.3 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的法律保护 由于我国基因产品领域研究已经跟上了世界的先进水平,要鼓励国内科技人员和企业在该领域取得更多的技术成果,就必须对生物基因研究和微生物技术提供法律制度的保护。国务院在1993年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出现的新的客体。随后农业部、卫生部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的办法、规定,加强对基因植物、基因生物安全的保护,逐步形成了对农业基因技术、微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传统资源的利用等方面进行保护的比较初步的法律框架。 《专利法》第一次修订后,增加了对药品和农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可以授予专利的法律规定,表明微生物、遗传物质发明和生物制品发明同样可以获得保护,这标志着我国开始重视农业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使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有了进一步扩大;化工部于1993年了《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以及《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此后我国还相继于1994年加入了国际《专利合作条约》,并于1995年正式成为《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的成员国,这进一步表明我国生物技术保护正式与国际接轨,这不仅有利于国外生物技术领域的发明人在我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保护,而且也有利于国内农业技术领域的发明在国际上获得保护,实现农业科技的国际交流。… 2 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只是国务院的一个行政法规,法律位阶低。在UPOV成员国中,除我国之外,均采用法律而非行政法规的形式进行植物品种权立法。而且,近年来许多国家均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出发,纷纷修改本国植物品种权立法。如日本相继于2003年、2005年对其《种苗法》予以修订;新西兰在2005年8月公布新的《植物品种权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印度经过8年酝酿,于2001年颁布《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农民权利法》。 第二,保护的植物品种有限。农业部和林业局根据国家所公布的受保护的植物范围审查和授予新品种权,并不断公布受保护的新增加的植物种类,但是,截至2005年5月,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中公布的只有140个属和种,很大一部分的植物领域即使育种者培育出新品种也不能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得不到国家的有效保护。 第三,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后,执行的是1978年文本,只对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进行保护。但没有规定是否对收获材料、由收获材料直接生产的产品、依赖性派生品种、与植物新品种没有明显区别的品种以及需要反复利用受保护品种进行繁育的品种进行保护,而在1991年文本下,对此予以保护。同时,1991年文本品种 权的内容扩张到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进出口、储存等流通环节。这样,我国品种权的范围和内容比较狭窄,对植物新品种权人的保护力度相对较弱,不利于我国植物新品种的国际保护。 第四,我国植物新品种的申请和授权总量仍然偏低,呈现地域分布不均的状态。同时,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和利用程度仍然相对较低。农业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品种权意识淡薄的状况还未从根本上扭转,尊重他人的品种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还不够强。申请植物种类相对单一,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花卉、蔬菜和水果等的申请量较少等。对育种方法实施专利保护,但对由该方法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我国专利法却规定不能给予专利保护。 2.2 地理标志和商标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涉及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从外国法和相关国际公约中移植过来的,采取的是有关法律和行政规定并行发生效力、商标局和质检总局管理的二元管理模式。在现行的双轨制保护模式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将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保护,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产品实行注册管理。这两个部门所依据的法律不同、管理方式不同、甚至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域范围的认定也不同,再加上行政机关先天具有权力的“扩张性”,在地理标志的管理权限上产生的争执和冲突给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两个部门行政审批原产地标志,所依据的法规不同且不完善,造成注册商标保护和原产地名称保护部分发生冲突,使所有人权利发生冲突并使市场使用发生混乱。 现有的商标法模式和专门法模式不仅在立法中存在问题,在实践中也存在问题。地理标志与商标的权利存在冲突和矛盾:地理标志被注册为普通商标后引发的普通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之间的冲突,获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与地理标志产品在保护之间的重叠。地理标志被当做普通商标注册,剥夺了该地区内其他合法生产者的使用权。 此外,由于政府和其自身管理不到位,一些地理标志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一些地理标志区域内和区域外的生产者看到地理标志能够获得较高利润,大肆将特定区域外的非地理标志产品冒充地理产品销售。 2.3 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有关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保护的办法和规定,但这些办法和规定效力层次比较低,也不系统,有些法规之间重复规定较多,甚至有些法规还有相互冲突现象。 第二,管理上存在着农业部、科技部和卫生部等多头管理现象,影响了对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利于对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的法律保护。 3 健全和完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策 3.1 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的完善 第一,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提升为法律。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环境中,植物品种权尤显重要。因此,提升《条例》的法律位阶,势在必行。 第二,进一步扩大受保护的植物的种类和范围,并逐步扩大到对所有的植物的属和种进行保护,同时还应进一步丰富品种权的内容,给予育种者进出口的权利,并将许诺销售纳入品种权的范围。这既有利于我国的优良品种进入国际市场,也有利于引进国外的优良品种。 第三,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制度规定。首先,建立先用权制度。先用权制度在美国、日本等国的植物品种权立法中均有规定,通过授予相同植物新品种申请在后的在先育种者以有限的权利,从而公平地维护他们的利益。其次,借鉴《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规定侵犯植物品种权诉讼的诉前临时措施,切实保障权利人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司法救济。 第四,把我国现行的农业和林业分开授予和管理植物新品种全权的方式统一到一个部门进行,避免对一个植物新品种的审查可能由于行政机关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另外,由于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费用高、程序复杂,建议国家给予适当的补助,提高育种者申请品种专利权的积极性。同时,应加强品种权国外申请的力度,加强植物新品种的国外保护。 3.2 地理标志和商标权法律保护的完善 采取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模式来保护地理标志,解决商标和地理标志之间的冲突问题。在目前应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保护进行整合,在制定专门法的条件具备之前,采用目前的两种保护模式来保护地理标志,同时努力消除因法律、规章之间的冲突而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立法部门应在条件具备时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修改。如修改第10条,专门为含有地名的地理标志注册为商标作出例外规定;在商标法体系中确认地理标志权,或引入专门立法中确认的地理标志权,以解决整个商标法体系逻辑上的矛盾。待条件成熟后,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为蓝本建立专门保护法。 目前,如何协调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商标法体系和专门法体系注册的制度不同,必须在两个体系中确认哪个体系的确权结果为先,一些国际组织在讨论解决商标与地理标志冲突的决议中提出“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原则,TRIPs协议和欧共体2081/92号条例在其规定中均吸收了这一原则。 我国现在多头立法,同一术语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有不同的含义,将管理权分散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使注册商标保护与原产地名称保护部分发生冲撞。所以,应尽快使各类法律在行政冲突这个问题上,明确主辅关系,统一双方的保护思路。 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还要重视在国内、国际层面的实施,积极参与到WTO“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争论”中,减少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地理标志被滥用的现象。 3.3 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法律保护的完善 第一,提高法规的效力层次,制定统一的、完整的、专门的《生物技术安全法》。明确生物技术安全立法的目的、原则,保障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避免可能造成的风险,坚持协调、促进原则和风险预防原则;建立基本的法律制度,包括农业生物技术安全,对农业生物技术进行规制;确立以国务院生物技术安全委员会为最高管理机关的生物技术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加强对生物基因和微生物技术法律保护的研究和完善的力度,使其最大限度的与国际通行的规则相一致,防止生物基因抢注专利的现象发生。 第三,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设立科学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安全的监督管理。 4 结 语 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大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力度,不仅有利于保护和促进农业科技的创新,而且有利于强化我国农业科技竞争、人才竞争的优势。通过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能够保障农业技术的持续创新,促进农业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农业科技产业化,并保护农业成果的有效利用及保护产权所有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农业知识论文: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国际经验与启示 [摘 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激励农业科技人员自主创新、促进浙江省农业发展意义重大。国外关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对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借鉴意义。参考了国外有关知识产权经验的基础上,对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浙江 农业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 农业知识产权就是指农业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涉及到农业科技活动的许多方面,从科学发明与发现、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到科学论文、高技术产品商标、农业商业秘密等。近几年来,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断增多,有关农业知识产权问题日益凸显。只有把农业知识产权问题解决好才能激励农业科技人员自主创新,使农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在参考国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基础上,对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国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与经验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农业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农业知识产权,其中某些经验值得我省借鉴。 1.美国对植物品种专利的“双重选择”机制保护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给予植物以知识产权的国家之一,而且保护的形式、范围均较为完备。目前,美国实际上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三种法律:1930年的植物专利法、1970年的植物品种保护法、实用植物专利。其中,实用植物专利提供了植物最强有力的保护,审批机关是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三种法律下的三种保护方法互相配合,形成了较为完善和严密的保护体系。如对于某一特定植物品种,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申请实用专利权,或者申请植物专利权及植物新品种权,具有一种事实上的“双重选择”权。在1985年发生的“Exparte Hibberd”案中,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上诉委员会再次确认了这一“双重选择”原则。 2.欧洲对植物新品种的“单一选择”机制保护模式 在欧洲,植物新品种受到特殊法的保护,即植物品种保护法。与美国相比,欧洲尊重专利法的传统理论,始终认为传统专利法保护植物新品种的障碍无法克服,因此走上了以专利法之外的特别法保护植物新品种的道路。比如,荷兰在1942年,德国在1953年分别通过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赋予植物新品种育种者以生产和销售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性权利。欧洲对植物品种的保护采取了与美国截然不同的政策,即对某一特定的植物品种,法律保护方法是唯一确定的。申请人只可能按照法律规定,依其发明的性质申请专利权或品种权,而不可能在专利保护和品种权保护两种法律保护手段之间自行选择。 3.日本对种苗法不断修订的案例 日本政府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动作很多,包括机构的设立和相应法规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也已扩展到农产品,自1947年已来,日本不断修改的“种苗法”就是典型的例子。1947年,日本公布了“农业种苗法”即优良品种名称登记制度;1978年,日本根据1978年第二次修订的UPOV公约,对国内“农业种苗法”进行修改、完善,并更名为“种苗法”对外公布;1982年,日本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种苗法”正式开始实施;1911年,日本根据1911年第三次修改的UPOV公约,加强了对“种苗法”的全面修订、完善;1998年,日本加入UPOV1911年文本公约,并公布实施“修改种苗法”。总之,日本非常重视通过立法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专利保护,尤其是在加入UPOV后,日本更是注重在实施和不断的修订过程中进行扎实的法规宣传与普及。 二、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其原因 浙江省经济发达,然而农业贡献的比例比较小,主要归结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不到位如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规范,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 1.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规范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农业企业目前没有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规章制度。长期以来,受现行的职称评定、考核评价机制的弊端影响,农业科研人员把项目获奖而不是知识产权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目标。在知识产权部门和人员配置方面,一半的企业既无产权部门又无专职人员,接近一半的企业仅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而同时设有知识产权部门和专职人员的企业少之又少。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把职务发明转卖给企业,谋取私利。而单位通过诉讼维权成本过高,这都导致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申请专利或植物新品种保护积极性不高。因此,农业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欠缺已无法适应当今农业转化与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2.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激励不足,主要表现为专利制度、品种权制度等使农业科技人员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不高,对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作用不大。主要原因:一是长期以来,浙江省农业科研单位的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实行科技成果鉴定制度。这种管理方式是评定科技成果的学术水平或检查验收科研课题执行情况。同时科研人员如果想要获得职称和相关待遇必须发表更高水平的论文、取得更新科技成果、并且获得更高层次的奖励。这种非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了重学术、轻市场的现实,造成科研与市场的脱节,降低了农业知识产权申请的积极性。二是农业科技成果申请专利要求成熟程度较高,申请文件需要田间实际数据资料,成果产出时间较长,专利审批时间一般也需在3-5年才能通过,严重地挫伤了申请者的积极性;三是政府对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农业是一项高投入的产业而政府又对此的投入力度不够,从而导致农业科研单位普遍缺乏专利技术的自我开发和生产能力,进而影响了农业知识产权的推广。 3.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同时也缺乏自律意识 浙江省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农业企业及科研单位高层管理者对其知识的掌握不多,产权保护观念淡薄,直接导致许多科技成果的流失,从而丧失了知识产权。同时,行业自律意识差是当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浙江省农业企业数量比较多、规模较小、类型杂。部分企业缺乏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自律意识较差,不能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企图通过不合法的途径获取他人的育种材料进行科研,仅用少量成本就获得了丰富的育种材料,相对于自律性较强、支付高额研发成本却仅拥有少量育种材料的个人或单位而言,无疑会造成不公平竞争,严重挫伤他人农业知识创新的积极性。 三、对策建议 浙江省虽然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通过对发达国家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研究得出以下方面的启示:(1)对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很大限制性因素的是我省科技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2)先进的管理体系和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提高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保障。(3)健全的法律体系和较高的执法水平是提高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外部条件。总之,我们在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经验的同时也要从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制定、完善浙江省的相关体系、制度使浙江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到位,从而促进、加速浙江省农业发展的进程,提高浙江省农业的竞争力。 1.建设以提高自主创新为主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加强相关部门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必须建立健全由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和系、所负责人参加的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完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二是对现有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补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素质以便更好的进行科技管理工作。三是扩大专业的从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管理人才。四是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防范知识产权流失,一定要强化和规范科研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科研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科研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2.加强、完善农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体制 长期以来,浙江省农业科技人员没有得到有效的激励从而导致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淡薄。为了加快浙江省农业迅速发展必须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如产权激励、政府激励、企业激励等,积极协调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多轨制”科技奖励制度与“单轨制”知识产权的关系,实现多方位的创新激励机制。只有合理细分相关环节的权益、利益,才能激发各层面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农业知识论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障碍及其对策 摘要:农业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在农业领域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及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目前我国在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还面临着农业知识产权申请积极性不高、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矛盾、外国农业知识产权的冲击等重要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提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授权能力;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授予的层次化。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 农业知识产权的竞争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凸显出来。我国虽然是个农业大国,但是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并不乐观。知识产权这一词语对于大多说的中国农民来说还是个新鲜词汇,而农业知识产权就更是如此。我国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关注也不过只有短短一二十年的时间。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当今世界农业经济贸易发展的重要竞争力。我国也应该加入到保护农业知识产权这一潮流中来,完善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建设和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从这方面来说,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战略意义。而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必将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促进力。 一、农业知识产权概念界定 农业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在农业领域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及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在这一定义中主要包含了以下两层含义:第一,农业知识产权专属于农业领域,是法律对农业新科学、新技术及相关劳动成果的确立。它区别于工业知识产权,并具有自身独有的特征,例如易扩散性、价值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不易保护性等。第二,农业知识产权不仅是对人们通过创新活动得到的智力成果的法律确定还是对已经形成并被相应权利人所享有的标记、信誉等的确定。这体现了农业知识产权范围的广阔性,具体而言,农业知识产权应当包括植物新品种权、农业专利权、农业商标权、农业著作权、农业商业秘密权、农业地理标志权等。 二、我国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一)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刺激农业科技创新的必然选择 农业的发展靠科技,这已经是被实践检验的真理,尤其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就更是如此。农业科技的创新主要是依赖于农业科技创造者的辛勤劳动和智慧,农业科技是他们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们在尽情享用农业科技带来的益处的同时,更应该给予农业科技创造者以尊重。而对他们最好的尊重就是通过法律将农业科技成果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产权日益清晰的今天,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将会降低农业科技创造者们的积极性。没有他们的创造,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发展就无从谈起。所以,加强农业科技的创新,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其必然选择。 (二)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催化剂 我国农业在五千多年来深深地形成了小农经济的传统,但是在今天,这种小农经济的生产传统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将农业推向大规模生产,将粗放型的生产方式转变为集约型的生产方式才能够真正适应当今中国农业的发展要求。现在的中国正在迅速进行着城市化进程,大量的农民已经从土地上脱离出来,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大量土地荒废的现象,面对如此的情形,我们就更应加快对农业结构的调整,逐渐建立起集约型生产的方式。而集约型生产方式的要求之一就是对农业科技的依赖。法律通过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增强了对农业科技的保护,调动了农业科技创造者的积极性,激发农业科技开发和创新。相应地在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就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保护和催化作用。 (三)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如今在国际农业经济竞争中,农业知识产权的竞争可谓是占据着重要地位。相当一些国家已经将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放在了战略高度,它是决定整个国家农产品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从2001年的中美“转基因大豆”大战开始,我国大豆产业就一直走下坡路。1995年以前,我国一直是大豆净出口国;2000年我国大豆年进口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此后几年,我国的大豆进口额连续攀升;2005年我国进口大豆达到2650万吨,这个数字是国内产量的1.6倍,而这些进口的大豆绝大多数都是转基因大豆。美国成功的运用农业知识产权将转基因大豆送入我国,并抢占了我国市场。可见,农业知识产权的威力不可小视。我国要想在农产品市场中占据重要席位就不得不重视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障碍因素 我国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的必然,同时也是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要求。但是在我国推广农业知识产权并加强对其的保护将不得不受到农业知识产权本身特征和中国社会现实情况的制约。而这些因素并非是我们刻意回避就可以避免的,我们必须认真去面对,并且通过这些因素的分析和解决,以形成适应我国自身发展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农业科技创新人员申请农业知识产权的积极性不高 科技本身的特征之一就是更新换代较快,无论是工业知识产权还是农业知识产权,它们都无法摆脱自身所携带的科技所具有的这一特征。农业科技创新人员在研发出一种新技术或者是新方法之后可能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就会有新的技术或方法将其取代。科技创新人员辛辛苦苦获取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但是不多久这一农业科技可能就会失去市场。面对如此情况,有些人就会因怕麻烦而不去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我国申请农业知识产权的程序较为复杂,受理申请的机构也很少。繁琐的程序和申请的不便都是人们申请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阻碍因素。另外,我国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不在于个人,而是国家政府部门或是专门的科研机构。这些部门从事科研工作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但是就目前来说,农业科技创新的经费存在着划拨不足和发放不到位的问题。没有经费的支持,科研人员完成研究的困难加大,就更不要提申请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了。 (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科技推广的矛盾 农业科技的创新是引领农业发展的“火车头”,但是农业科技的推广和使用也相当重要。只有将科技实力转化为经济实力,才真正符合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目的,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何处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农业科技推广的矛盾就将成为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因为,农业知识产权的确定就是为农业科技确定明确的权利享有人。农业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拒绝了非权利人免费使用科技成果的权利。也就是说,农业知识产权的界定就必然地排除了一些人对相应农业科技的掌握和使用。而目前,面对我国人民普遍农业科技知识缺乏、技能欠缺的情况,加强对农业科技知识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和掌握又成为了当务之急。所以,在考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又不得不考虑农业科技推广。 (三)外国农业知识产权给我国带来的冲击 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逐渐加强,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更加频繁。美国成为目前与中国贸易往来第一大国,其贸易已经渗透到多个领域。美国对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冲击也是相当巨大。前些年的美国“转基因大豆”以及后来的诸多农产品专利权的获得,造成了我国本土农业资源的流失,同时也给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敲响了警钟。由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步早、发展快,目前已经较为成熟。我国要想完善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得不考虑到外国农业知识产权对中国本土农业资源的侵占。一旦本土的农业资源被占有,我国再进行后续的研究就相当被动。要想在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上占有主动权,就不得不将外国农业知识产权给我国带来的影响因素纳入我们的思考范围。 四、完善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国的必由之路,但是要走好这条路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国的农业知识产权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几年的发展速度却很快。2009年2月,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可见,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国家也给予了相当的重视。但是就目前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来说,我们应当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同时,我们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应当适度,并且要有轻有重、分清主次,做到清晰明确。 (一)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 造成农业知识产权申请不积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科研经费不足。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办法,就只有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针对目前资金投入模式较为单一的情形,我们应当强化农业科技经费多样化,丰富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主体,形成机构-企业-政府联动模式。也就是说,企业或者是其他农业机构提供资金以用于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研究,政府给予企业一定的补贴或是政策优惠,在农业科技研制成功,科研机构或者科研工作者获取农业知识产权之后,国家法律要赋予企业对农业知识产权的免费使用权。这些在我国《专利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但是《专利法》的保护范围相当狭窄,它应当全面应用于农业知识产权整体领域的发展,推动机构-企业-政府联动模式,以实现农业科研资金来源的多样化。 (二)提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授权能力 目前,我国对农业知识产权的授权主要体现在植物新品种专利权方面。在过去的十年间,我国也加强了对农业知识产权的授予能力建设。例如,农业部在全国建立了1个测试中心和14个测试分中心,建立了植物新品种保藏中心,组建了审查和测试专业人才队伍,组织研制完成了玉米、水稻等102种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公布了7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受保护的农业植物达到74个属或种。但是面对日益进步的科技创新能力,我们的农业知识产权授予能力更应该加强。在加强对授权人员专业化要求的同时,还要增加农业知识产权受理机构,满足人们申请农业知识产权便利的需求。根据各地农业科技研发和农业知识产权使用情况的统计,因地制宜并且有重点的增加农业知识产权受理机构。或者是增设相应的申请机构,由政府安排相应的专业人员专门代农业科研人员从事农业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这样不但加快了农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效率,还将农业知识产权的申请独立出来,给予农业科研人员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研究工作。 (三)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授予的层次化 所谓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授予的层次化,就是指在授予农业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我们要保留对关系本国整体农业发展的基础科技成果的农业知识产权授予权,对于某些领域较尖端的科技创新成果则不必保留。之所以如此,这是与我国农业的基本情况分不开的。农业发展渴望科技,但是目前中国普遍农业从业者的科技掌握能力还不足。我国需要将朴实、基础的农业科技推广出去,以提升我国整体农业从业者的科技敏感性和科技技能的掌握能力。如果将所有的科技成果不加区别地全部授予农业知识产权,那么将会加大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难度。要解决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科技推广这一矛盾,有区别地授予农业知识产权将会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处理方式。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农业知识论文: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对策建议 摘要: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侵犯农业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严重、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等问题,为此,必须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与培训、制定重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浙江;科技 农业科技创新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而农业知识产权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研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提高浙江省农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更好地利用农业高新技术、提高农民的收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业技术的快速发展,浙江取得了大批农业科技成果,农业知识产权对农业经济效益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组织与农业技术体系,建成一批设备较为完善的农业科研实验室,培养了一支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素质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农业科研队伍。到2009年,全省已有农业科研院所54个,农业科技推广人员24 836人,涵盖农、林、水产等行业,形成了以省、市级科研院所和中央级专业研究单位等科研机构为主体的农业科研体系。但是,浙江省科技基础条件和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科技投入特别是企业研发投入仍然不足,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和外向度比较低,产学研协同攻关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1]。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网站(2009)的资料显示,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科研院所数量不多,只有54所,农业园区基地只有67个,相对农村工业13 374这样大的终端单位,是远远不够的。农业推广人员中,正副高级农业科技人员相对很少,大量的是初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这个人员结构是不协调的,对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有很大的影响。目前,浙江农业知识产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许多政府部门领导市场经济观念明显增强,但由于长期以来工业偏好思想的影响,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对增强农业综合能力和农业经济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农业科技与农业经济等重要领域的决策中未能充分考虑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导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农业科技与农业经济发展的调节和促进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2.侵犯农业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知识产权观念不强,许多经营者和管理者在知识产权活动中有意无意地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引起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资料显示,浙江省法院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2003年至2007年五年时间就翻了5番。 3.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目前,在工商业领域,人们已经充分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在农业生产领域,广大农民群众对知识产权还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司法保护部门的协调还有待加强。案件大部分来源于当事人的举报,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主要处于被动执法状态,通过司法程序审理的案件比例小,部分知识产权纠纷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这与浙江省每年发生亟待解决的大量知识产权侵权或纠纷案件的需求相差较远[2]。 二、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下面,我们来分析浙江农业知识产权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府在对农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工作体系,与农业知识产权工作做得较好的省份相比相差较远。浙江知识产权局担负全省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双重职能,机构虽已升格,但人员增编和事业经费增加等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未能形成完善的统一规划、协调运作的行政管理体系,高层次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研究人才严重缺乏。 2.政府对农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激励政策存在偏差。有资料显示,1985年至 2005年 8月底 ,在浙江省的农业科研单位专利申请量为151件,授权量35件,专利所属单位为省农业科学院、中国水稻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浙江省淡水所等。专利申请数量管理机制不健全,许多专利都由个人掌握,许多技术资料也掌握在个人手上,一旦技术的掌握人调动,或者技术资料私下扩散,国家、单位、个人的利益就得不到有效地保护。另外,缺乏具有经济头脑的人才,专利的申请和利用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致使科研成果大量流失。此外,缺乏公平的中介机构,也是造成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工作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3]。浙江注册农业或涉农商标的主要是农业企业和经济发达的市、县的有关农业团体组织,落后地区商标意识还比较淡薄。尤其是农业商标,重注册轻使用轻管理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致使很多农业商标难以快速成长为名牌,更不用说成为驰名品牌。 三、推进浙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1.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相对于工商业来说,农业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的维权意识比较淡薄,义务主体素质不高[4]。在传统的意识观念中,很难将知识产权与农业挂钩。而农业知识产权的义务主体大多是农业生产者(农民占多数),对知识产权的理解受自身素质和传统农业产业体制的制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更为淡漠。因此,必须加大《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商标法》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农业科研单位尤其是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权利、义务主体的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促使他们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并能内生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自觉地履行保护义务。 2.制定重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 浙江省目前农业科技领域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通过各级政府、各系统部门和农业科研单位设立的奖励制度体现。这种评价制度,由于行政性与部门性分割而非体系化,水平标准有很大的相对性,特别是评价取向缺乏市场经济的内涵和效应。因此,必须构建适合本省实际情况的科学的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市场化的价位评价体系,建立公平合理、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要科学地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依法规范科研人员在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中所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激励和保障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农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要合理调整与平衡农业技术成果转化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农业技术发明与创新成果的及时转化和获得最大的转化效益提供依据和保障。 3.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首先,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发明和技术成果要获得国家法律保护,必须经过相应法定程序。而获得专利权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获得动植物新品种权也必须符合法定的技术条件。获得了知识产权后就有了国家法律保护下的排他独占权,可独占一方市场,从而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5]。农业科研单位要抓紧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根据农业知识产权本身的特点,建立起适应其发展需要的管理制度,将其纳入总体科研管理体系中。各级农业科研管理机构有必要积极引导、协调,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要对本地区的一定时期的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专项科研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并对科研项目可能产生创新性技术进行分析和评估,对符合专利条件的科研成果督促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计划和农业成果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内涵,正确处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以提升和加强农业科研单位科技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 其次,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研计划管理的全过程。一是在立项前对课题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和评估,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力争选准“起点高的课题”,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二是在项目管理中把知识产权的产出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不仅把课题获奖成果和论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而且考虑品种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产出量;三是在项目管理中根据知识产权状态及时调整项目的技术路线,避免作“无效劳动”;四是对引进技术项目在立项前要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状况综合分析。 最后,要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到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研究开发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员,在项目尚未完成或知识产权尚未申请保护前要求离职、辞职等,可能泄漏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的,可在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后予以批准;职工因退休、离职、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前,必须对其业务工作和知识产权进行移交和说明,填写《工作移交清单及说明表》;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应注意被引进人员持有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被引进人员持有原单位的知识产权而发生侵权现象。 农业知识论文:关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综述 摘要: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现状与成果,包括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农业知识保护的制度建设、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选择、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以期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入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综述 早在17世纪,西方国家就开始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目前,美国、日本、韩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运用。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才开始知识产权制度的创建工作,20多年中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路程,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体系。不仅有商标法(1983年3月)、专利法(1985年4月)、著作权法(1990年9月),还有种子法(2000年)、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技术合同法(1987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4年)等法律法规。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在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也形成了以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为主要内容的保护体系。特别是1997年10月《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了显著成果。我国于2005年1月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领导小组,2006年底启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计划。对农业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有利于国家资源保护,有利于科技成果在市场的竞争,同时也保障了产权人的利益。但是,由于受农业科研体制、市场经济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国内外农业知识产权相关研究进行综述。 一、国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概况 随着涉农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生物技术划时代的进步,许多国家不但大力支持农业技术创新,而且加强本国农业技术知识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实施运作,在国际经济贸易、技术开发中积极推行其知识产权战略。 世界银行Wiiliam Lesse等专家(1999)出版了《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一书,主要是讨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的影响与世界银行应起的作用。英国Blankey教授(1999)发表了“农业知识产权的政策研究”的文章重点讨论了农业知识产权的特点和保护的法律依据。目前,较系统的研究是哈佛大学教授Robert Paallberg博士(2000)出版的《转基因作物革命的政策管理》,详细讨论了肯尼亚、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农业大国的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贸易政策和安全评价政策等。荷兰农业经济研究所Derek Eaton博士(2002)在海牙发表了“WTO-TRIPs协议与植物品种保护:经济分析和政策选择”的论文,系统的研究了实施TRIPs协议后各国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的政策选择,通过对新品种保护的经济分析,阐述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不同国家农业科研、国际农业技术贸易、行业垄断和利润分配等领域的影响。 二、国内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概况 中国目前已经有很多学者对农业知识产权的概念、保护机制或者对生物技术、植物新品种保护、地理标志、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农业知识产权的某些具体内容进行研究。我国农业部2001年对1985―2000年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保护规则实施的投入产出分析、未来国际农业和技术贸易发展对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的挑战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 我国学者赵华、孙光远(2003)讨论了中国农业广东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我国学者孙梅花(2003)探讨了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何建军、邬力祥、胡隆菊(2006)论述了生物技术专利保护现状与挑战。李松年(2001)研究了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与行政保护手段。李冬梅(2003)论述了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等。我国学者郑秉秀、周寄中和徐倩云等(2002)就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和知识产权制度及其激励功能等领域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对不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进行了比较。 吴立增等(2005)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及其国际比较研究中,通过对植物品种权人收益与植物品种保护水平关系的模型,分析了品种权人新品种价格、品种权人成本及收益与保护水平之间的关系,得出新品种需求弹性和品种权人品种供给所占市场份额是影响新品种价格的重要因素,品种权人的收益和成本与保护水平成正比,提高保护水平既能提高品种权人的收益,也会增加品种权人的成本。付丽洁、潘蓉、胡伟(2006)在论中国农业植物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一文中提出中国在品种权的国际保护公约方面应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争取更大的维护本国利益。品种权保护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受到中国科研体制的制约,应继续加大科研体制改革的力度。王冬冬、王艳军、张之光(2008)认为划定农业知识产权的范围必需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制度和农业生产两方面的因素。农业知识产权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于工业知识产权和版权而存在的。农业生产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和农产品的普遍低值性是农业知识产权区别于工业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农业知识产权栽体的自我复制性和对自然环境的高度依赖性是区别于其他知识产权栽体的根本特征,农业知识产权除符合知识产权基本特征外还应当符合涉农性和生物性的标准。 宋秉斌(2008)在试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文章中认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不够,农业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薄弱,农业经济组织和科研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立法和保护状况不平衡;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应该加大学习、宣传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力度,制定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武敏、刘金花(2006)、陈惠云(2008)认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产权保护制度及其监管不健全,侵权现象严重,农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不完善,农业知识产权流动不畅,市场发育不健全;提出加强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及措施为:提高公众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改革农业科技体制,鼓励发展农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创新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知识产权流动,提高产权效率,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农业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保险法律论文:试析中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 问题及缺陷 内容简介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 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保险法律论文:对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摘要:国产品责任保法律制度相当滞后。本文在分析我国产品责任保f~a’-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法律 缺陷 完善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工业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法律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 (1)确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法律对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没有规定。但在现行保险条款框架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关于诉讼抗辩不承担任何义务事实上已经严重地损害着被保险人的抗辩利益。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诉讼的抗辩的义务。这是在诚信原则下,对保险人提出的最低要求。(2)确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为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应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实际上是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之诉其理由主要是随着责任保险理论的不断发展,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利 益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必然要求法律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将合同责任纳入产品责任保险范围。责任保险损害赔偿通常将合同责任排除在外.这已不适应责任保险发展的需要。因为合同责任虽可借助于信用保证保险加以分散但对赔偿义务人有追偿权,因此不具有分散义务人“责任的机能,有违义务人投保的本意。而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对赔偿责任人没有追索权。所以合同责任应当可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4)建立强制性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其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因此一旦发生这些案件索赔金额相当高常发生经营者无力赔偿的情形。而且经营者产品责任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也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实施强制产品责任保险让那些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强制保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平衡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论文网在线: 保险法律论文:公司董事责任保险法律问题探究 摘 要: 2005年新《公司法》的颁布,加重了董事责任和义务,一方面保证了公司董事、经理在进行决策、经营的过程中,更能勤勉自律;另一方面也会压抑公司董事、经理的创新性,在具体业务操作中会影响到其才智的发挥。因此加大力度,引入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势在必行。董事责任保险能合理地降低因可以理解的经营过失而导致的责任,发挥董事经营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关键词: 董事义务;董事责任保险;保险利益 一、董事责任保险的历史沿革 20世纪30年代,董事责任保险在美国得到了最早承认并被广泛使用。20世纪30年代出现在美国的专门以公司经营者的赔偿责任为对象的保险可以说是董事责任保险的最初形式。当时,欧洲各国还没有类似的险种。美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在20世纪60年代后得到了较快发展,法律实践的重心也相应地由补偿转向保险。美国几乎所有州的公司法均规定公司具有购买董事保险的权利。80年代以后,美国股东代表诉讼急增,诉讼额增大,给广大保险市场造成了危机。许多保险公司从董事保险业务中撤出或者降低最大保险金额,提高保险费。此外,对申请加入董事保险的公司进行严格审查,对业绩较差、董事责任风险较大的公司不予签订董事保险合同。 英国虽有高昂的律师收费,但针对董事和高级职员个人的诉讼远没有美国频繁,因而英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并不象美国那样红火。在德国、西班牙等国,由公司为董事和高级职员购买责任险的做法尚未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这些国家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不开设这一险种。日本于1980年由三井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对董事保险进行专项研究。1990年三井海上保险公司首先取得日本政府的认可,开始发卖董事保险,次年其他保险公司也取得了政府认可,在日本全面开展了董事保险业务。 我国2002年1月颁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允许上市公司为董事购买保险,以解除董事的后顾之忧。随后,平安保险公司于2002年1月24日率先推出董事责任保险业务。由于我国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时间较短,董事的民事责任制度、利益保护机制存在的立法缺陷,这些都成为董事责任保险开展的巨大制度障碍。 二、公司董事责任保险的概念 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又称为“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其英语表述是directors‘andofficers’liabilityinsurance,简称“d oinsurance”。关于董事责任保险的涵义,学界分歧不大。董事责任保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是指由公司或者公司与董事、高级职员共同出资购买的,对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而被追究其个人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该董事和高级职员进行责任抗辩所支出的有关法律费用并代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广义上的董事责任保险除上述内容外,还规定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公司根据董事责任和费用补偿制度对有关董事和高级职员做出的补偿。本文主要以后者为研究对象。 以责任保险的效力基础或依据为标准,董事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强制责任保险和自愿责任保险。强制责任保险,又称为法定责任保险,是指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投保而成立的责任保险。自愿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而订立的责任保险合同。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的所有上市公司都被要求投保董事责任险。这样做有利于在董事个人的财产不足以赔偿所导致的巨额损失时,维护受害人的利益。在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应主要采纳强制型责任保险。 按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基础不同,董事责任保险可划分为索赔型责任保险和事故型责任保险。索赔型责任保险,是指第三人向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请求索赔的事实首次发生在责任保险单的有效期间,则保险人应对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保险。此类型保险,可以更充分地发挥董事责任保险的填补损害功能。事故型责任保险,则指保险人承诺对被保险董事、高级职员因为约定事件的发生而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但该约定的事件,仅以对第三人有所影响而在保险单约定的期间内所发生的事件为限。在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中,事故型保险不宜过多采用,因为在这种类型的责任保险中,保险事故的发生与否,或在多长时间以内发生难以预测。 三、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一)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职员的责任、义务日趋增多,董事法律保护机制的构建势在必行 世界各国在公司治理结构的选择上逐渐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董事会成为公司运行机构的中心,其职权得以急剧膨胀。在此情况下,董事、经理的职权必须受到约束,否则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都无从保障。各国公司立法强化董事、经理的义务和职责的方法主要有:一方面,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中明定董事对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的法定义务,如董事的忠实义务、董事的注意义务等,并对董事违反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规定;另一方面,法律赋予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各种权利及相应的救济措施,如股东提案权、质询权、派生诉讼等,同时建立监事会、独立的审计人、外部董事等制衡机制对董事的权力予以约束,以抑制经营者滥用权力的行为。 公司董事、经理的义务与责任的加重,积极方面在于,可以促使经营者更加审慎地经营管理公司,防止其滥用权力损害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从而增强企业管理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其消极的方面在于,太重的责任有时会造成经营者权利、义务的失衡,从而挫伤其积极性,最终促成其以保守姿态经营公司,因此有必要引入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二)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更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利益相关人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公司一旦卷入经济纠纷,诉讼标的一般都数额巨大。对于公司来讲,董事做为自然人,董事的个人财产对公司的损失弥补,只能是杯水车薪,无补于事,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受到严重损害的可能。董事在承担责任后,可能得不到二次补偿而陷入破产人的窘境。对于公司的利益相关人来讲,多数情况下其承担经营决策失误赔偿的能力是极为有限的,如果不通过保险公司转移绝大部分赔偿责任,则投资人、债权人、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确立,适应了当前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 世界各国经济迅猛发展,跨国公司数量日益增多,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日益增多,公司特别是跨国性的大公司,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董事经理的责任、义务呈多样化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也应当适应当前的发展趋势,积极构建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四、我国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2001年8月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建议“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这标志我国独立董事责任保险不仅获得理论界较为广泛的认同,而且成为实务界的现实需要。2002年1月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9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该规定把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公司扩大为所有的上市公司董事。2002年1月24日平安保险公司推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业务”,又把责任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上市公司的高级职员,平安保险公司的这一业务事前得到中国保监会的批准。继平安保险公司之后,其他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始研发董事责任险。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是国外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移植到我国的最初成果,也是本文讨论国内董事责任保险情况的主要依据。在平安保险公司推出董事责任保险业务时,咨询者很多,但真正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公司不多。这与我国董事责任保险的理论与实践上的不足不无关系,因此笔者对构建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保险范围的完善 我国董事责任保险立法层次低,覆盖面窄,董事责任保险的受益人应不仅包括控股公司,还应当包括被控股公司的董事及高级职员,因为公司的高级职员在履行职务中和董事面临同样的问题。投保公司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还应包括非上市公司,不管公司规模大小,其董事都有权利转移自身的风险。董事责任保险不当行为的范围应该是董事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就其过失给公司和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至于其他与职务无关的行为或者故意行为给上述客体造成的损失,均不应列入保险范围。 (二)保险品种的完善 各国的董事责任保险一般包括董事个人责任保险和公司补偿保险两种。而且,这两种保险互相关联,保险公司都加以提供,而由投保公司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不能只选择公司补偿保险而不选择董事个人责任保险,但相反却可以存在。我国目前还不存在董事补偿制度,公司补偿保险没有存在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将来法律规定董事补偿制度时,保险公司应配套推出公司补偿保险。 (三)保险费支付的完善 当今各国的董事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原则上由公司支付,纳入公司财务预算中。但必要时,规定由公司和董事共同担负保险费,即公司负担保险费的绝大部分,被保险的董事负担另一小部分,目的是以防止董事对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产生依赖,增强其责任感。我国立法者可考虑在将来修订《公司法》时规定公司和董事等高级职员共同保险条款,即保险人赔偿损失的大部分,其余一小部分则由被保险的董事自己承担,并且这部分损失不得由被保险的董事或公司以任何方式投保。 保险法律论文: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 摘 要:文章指明了养老保险的概念、特征及其在保障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等方面的积 极 作用,阐述了人们享受养老保险的资格与条件。养老保险已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被各国政府所 重视。 关键词:养老保险 法律制度 资格 条件 在我国,社会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如何使这些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使其能够安 居乐业,这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养老保险。所谓养老保险,也叫老年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年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社会劳动领域后 ,由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强制性是社会保险的共同特征,此处的养老保险就是一 种社会保险,因此,也要通过国家立法,依法强制实施。当然,商业保险中也有关于养老的 保 险条款,但它属于自愿保险,是否愿意投保以及投保多少,均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自愿所为 ,不受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限制,与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是两个概念。世界上多数国家均已 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这些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强制征收养老保险费( 税),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并规定了养老保险的待遇项目、享受条件及给付标准。 第二,养老保险的基本对象是劳动者,即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当 然,也有少数国家在普遍养老金制度中包括非雇佣者,其前提条件是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 第三,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时退出社会劳动岗位后,才开始发挥其作用。养老对于 在职的劳动者而言,只是一种期待权,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按规定退休以后,才能享受 养老的现实权利。这一点也与普通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不尽相同,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可以约定享受养老保险的年龄,这种约定通过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和投保人的意愿而定。例 如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条款中,在投保时便可以 约定从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四,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退出社会劳动后的劳动者提供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以保 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和待遇标准是法定的,其物质基础来源于养老 保险基金,其最后责任人是国家,可见其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第五,养老保险实行基金化和社会化服务管理。基金化和服务化管理的社会化,是社会 保险最根本的特征。该特征在养老保险方面体现得最为充分。养老保险基金在社会保险基金 中所占份额最大,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社会保险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基础。 养老保险在保障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 养老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在年老时退出劳动后的基本生活,保护了劳动者的社会经济权利。养 老保险制度通过强制征收养老保险费(税),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规定一系列的诸如享受条 件、待遇标准及支付办法等制度。保障功能是养老保险制度固有的基本功能,养老保险制度 其他作用的发挥都要以此为基础。其次,养老保险促进了经济发展,这是通过养老保险制度 的内部激励机制来实现的。通过规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与工作业绩挂钩的办法,尤其是与就 业关联的养老金直接取决于缴费标准,缴费年限及工作年限。这样,对于那些长期勤奋工作 、对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劳动者,退休后就可以享受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最后,养老 保险制度正是通过内在的社会互济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其保障基本生活与促进发展 的功能,既安定人心,又激励进取精神,从而从整体上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稳定社会、 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既是养老保险立法的根本目的,又是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总体 功能。 从法律角度出发,根据其实施的主体与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基本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所谓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强制实施, 涉及面较广,是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而补充养老保险则是指在养老 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本单位的职工建立的一种追加式的或 称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则是指从一定的年龄开始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 具有储蓄功能,因此,称作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此外,养老保险从理论角度出发,根据国家对养老保险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与发挥作用 的不同,可以将养老保险分为强制储蓄型、自保公助型、国家福利型和国家保障型四大类。 强制储蓄性养老保险也叫储金性养老保险,其雏形是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的“职业保险基金 ”,由国家实行强制储蓄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它通过国家立法强制要求雇员与雇主各自缴 纳等额的保险费,共同出资建立特别基金,作为专款分别存入每个雇员的账户,作为雇员的 存款;当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即生、老、病、死、伤残和失业)时,连本带息一次性发给本 人;在少数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分期领取年金,或者将存款留给其继承人。这类养老 保险的理论基础是由雇主和雇员个人承担资金责任,国家对养老保险不承担任何资金责任, 其现实基础则是减轻了国家的负担能力。自保公助型的养老保险又称作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 ,它以“国家干预主义”为理论依据,国家承担养老保险一定的资金责任。该理论起源于俾 斯麦时期德国的养老保险,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仿效。它强调养老是个人的事,因此,应 以 自保为主,国家予以一定的资助。国家福利型养老保险起源于英国,其理论依据是“福利经 济学”,后被瑞典所发展,是国家借助于财政经济政策,保障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从而缓 解社会矛盾。它把养老保险作为一项福利政策,依法实施,并设有专门的主管法院,监督执 行。它还强调享受待遇的普遍性,除普遍养老金发行的对象为所有老人外,退休人员还享受 与收入相关的年金,该类型的养老保险的主要资金责任,养老金的支出来源于一般税收,基 本由国家与企业共同负担,个人不缴纳或者只须缴纳少量的养老保险费。而国家保险型养老 保险是以社会保障学说为理论依据的。该模式首创于原苏联,我国目前也采用该制度,它是 由国家宪法把以养老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基本原则确定下来,老有所养是公民 在宪法上享有的一种社会经济权利,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保证。个人无须缴纳养老保险费, 退休金的支出,全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工会可以参与决策与管理。 以上是从法律、理论的不同角度对养老保险所作的分析,从而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享 受养老保险的资格与条件。 被保险人的退休年龄、工龄、投保年限,居住期限与公民资格等都可作为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的资格与条件,关于退休年龄,多数国家规定了年满60—65岁可以退休。法定的退休年 龄低的可达45岁,高的可达70岁。世界上不少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女有5岁的差别,但也 有半数之多的国家男女平等,退休年龄一致。把年龄作为享受养老基金的基本条件,这是根 据人们有权利获得休息与悠闲生活的原则,同时根据人们进入老年后,许多人自然处于工作 能力减退阶段的情况确定的。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给付养老金最为合适呢?如果支付年龄偏 低,则保险费用就偏高,而如果支付年龄偏高,则又难以适应人的身体机能变化的状况。况 且退休年龄的高低还会对国家人力资源和补充性的私人年金制度的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适度的退休年龄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工龄条件,各国之规定也不一 致,短的15年,长的40年。至于工龄是否作为领取退休金的必要条件,不同的国家或者是不 同的投保职业其情况是不一样的。在实行个人缴费制的国家,多数以投保年限或缴费年限替 代工龄条件;在不实行个人缴费制的国家,工龄则成为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关于投保年限或 者缴费年限,只有少数国家规定只要3年或5年,但多数国家规定要15—20年才能成为合格的 年金领取者。关于居住期限和公民资格,一些国家规定必须在本国居住满一定期限或者具有 该国公民资格,才能成为年金的领取者。如在新西兰,被保险人须年满65岁,并在最近20年 居住在本国的,才能领到养老保险金,在此问题上,国际上一般采取对等原则。 通过以上对劳动者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探讨,我们深切感到养老保险已作为一项法律制 度被各国政府所重视。由于养老保险会受到通货膨胀和社会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建立一套合理的养老保险调整机制,从而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 稳定社会,这也必将是一件涉及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 保险法律论文:浅谈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摘要:国产品责任保法律制度相当滞后。本文在分析我国产品责任保f~a’-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法律 缺陷 完善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工业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法律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 (1)确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法律对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没有规定。但在现行保险条款框架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关于诉讼抗辩不承担任何义务事实上已经严重地损害着被保险人的抗辩利益。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诉讼的抗辩的义务。这是在诚信原则下,对保险人提出的最低要求。(2)确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为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应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实际上是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之诉其理由主要是随着责任保险理论的不断发展,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必然要求法律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将合同责任纳入产品责任保险范围。责任保险损害赔偿通常将合同责任排除在外.这已不适应责任保险发展的需要。因为合同责任虽可借助于信用保证保险加以分散但对赔偿义务人有追偿权,因此不具有分散义务人“责任的机能,有违义务人投保的本意。而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对赔偿责任人没有追索权。所以合同责任应当可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4)建立强制性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其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因此一旦发生这些案件索赔金额相当高常发生经营者无力赔偿的情形。而且经营者产品责任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也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实施强制产品责任保险让那些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强制保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平衡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保险法律论文:城乡统筹中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初探 [摘 要]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我国提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思路,并在国内首次建立了重庆市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以解决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问题。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农业发展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问题。在城乡统筹的农业发展中,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科学、合理地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以金融支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 城乡统筹; 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历来重视农业发展问题,历届政府都将“三农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采取了农村费改税、免除农业税、联合医疗保险等惠民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在我国工业经济飞速发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由于我国农地面积广阔、农业就业人员基数大、农业技术发展水平不高,导致农业发展举步维艰,城乡经济、文化差距进一步扩大,农业仍然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 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已被写入了 “十一五”规划。我国农业问题有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必将迎来高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必然要求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模式,要让更多的优惠措施、更多的公共服务进入农村,建立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农业在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的前提下,要积极、稳健地搞活农村经济,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为此,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农业信贷,加大对农业的经济投入力度。通过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积极有效地在广大农村开展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增强农民防灾、抗灾能力, 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对我国农业发展有重大的促进意义。我国应在分析城乡统筹发展与农村金融体系支撑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一、城乡统筹发展与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国情 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就是要逐步调整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完善支农政策体系,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1]。城乡统筹发展,应结合我国农村实际,重点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国情体现于以下方面: 首先,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个体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抗灾能力差。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人口多,人均占有耕地不足,小农经济的发展历史悠久,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一直占据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难以形成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由于我国的地理状况、气候条件等自然原因,农业灾害频频发生,农民的抗灾能力较弱。我国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用于保护农业生产自然环境的成本、农业生态恢复成本分别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的18%、27%和36% [2]。 其次,由于长期小农经济意识的影响,我国大多数农民的现代经济、生态农业观念不强、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由于经营分散、规模小,部分农民至今仍“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过日子”;由于许多农民缺乏突破传统农业生产而转向经营现代农业的理念,经济型的绿色农产品生产不足;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牛耕火种的情况在我国农村仍然存在。 农业灾害历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障碍,必须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来克服这一问题。因此,从立法的角度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从减轻农民损失的角度间接增加农民收入,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之一[3]。 二、城乡统筹发展与农业保险支撑 城乡统筹发展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方面,从思想上要改变过去重工业、重城市而轻农业、轻农村的观念,将工业促农业、城市带乡村、城乡协调共同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另一方面,要通过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政策调整打破城乡界限,加大公共政策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将基础设施建设更多地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减少城乡分割、缩小城乡差距。由于我国工业化发展水平迅猛,城乡矛盾日益突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提出,有利于缓解和逐步解决这一矛盾。建立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农业的发展,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以下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国传统农业单一经营模式的改变,是农业经营与农村金融协调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民素有依靠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的优良传统,但是,这种传统的生产方式也容易禁锢农民的思维:在农业经济的发展上主要是依赖于气候、地理、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农民的辛勤劳作,而忽视金融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快速促进作用。农业金融的运作和对农业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更多的农副产品走进城市,更有利于农民经济思维的形成,农村经济的繁荣有赖于农村金融的拉动。 其次,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农业保险的运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金融体系的建立,是城乡统筹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而农业保险又是农业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采取的种种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仅仅能从外因的角度有利于农业发展,但是,农业的发展仅仅靠政府的扶持并非长久之计,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不是缺政策环境,而是缺少分散农业经营风险的法律机制。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深入农村内部,从内因的角度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农业保险的运行,为农业的发展建立金融支撑。 第三,农业保险可为农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城乡统筹发展,侧重于围绕如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主题,而现代农业的发展缺少农业保险,则是不完善的。发达的保险业是商品经济发展高级阶段的产物,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任何行业的经营者,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经营风险,采取将风险由特定的一个主体转向由不特定的众多主体承担的保险经营模式,有利于生产经营者长期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也不例外。因此,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分散和保障作用有利于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立法以及运作状况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立法概况 农业保险具有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的特殊性,其发展对国家的政策、法律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而我国在农业保险方面的立法几乎为空白 [4]。 同时现行相关立法也缺乏可操作性。20世纪80年代至今农业保险运作状况不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正确引导,我国农业保险要有长远的发展,必须纳入法治建设的轨道。 我国《保险法》在附则第一百五十五条中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种附则规定在于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是在重点考虑之外而为法律的完善而增加的,本身在《保险法》中仍处于边缘地位。从1995年以来,《保险法》已经实施了13年,但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的农业保险法却未见踪影。现行《农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根据该条,一方面,我国当前对农业保险投保实行自愿原则,并不仿照美国、印度等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强制保险,并鼓励建立民间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和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保险[5];另一方面,这一法条规定也过于原则,并没有涉及如何建立民间互助合作保险组织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 在国家政策方面,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明确规定:“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这些政策的先后出台,显示了政府对农业保险重视、明确了当前政府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态度,但是,其与《保险法》、《农业法》的上述规定一样,都有可操作性不强的弱点,难以有效实施。 (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运作情况 我国的农业保险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才开始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保险。经过将近30年的发展,在农业保险运作方面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1.经营环境 此处的经营环境主要是指农业保险的基础环境——农业生产状况和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状况,这一基础环境状况不佳是导致我国农业保险实施不力的直接原因。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劳动力充足,农民外出务工的意识还未形成,因此农业发展迅猛,并扮演着为工业发展提供支撑的基础角色。农民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努力使农地增产、家庭增收。1982年推出的农业保险政策,以分散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民抗灾能力为优势,在全国广大农村迅速铺开,并取得积极的效果。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民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其心理愿望已经不再停留在80年代吃饱饭、穿暖衣的水平上,考虑得更多的是如何以自己的劳动力投入为家庭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他们开始进行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得出了进城务工比在农村种地合算的结论,民工潮开始了,西部地区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涌向东南沿海城市,开始将财富梦付诸实践,有资料显示,我国农民工数量已经超过2亿人 [6]。这批人几乎都是农村中的主要劳动力。农民正在对农业生产失去兴趣,农业保险处于停滞状态。 2.经营主体 我国农业保险政策刚刚推出时,由于其新颖性而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因此发展迅猛。此时,国内的大部分农业保险业务都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同时,在局部地区由地方保险公司经营地区性农业保险,如原新疆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后更名为: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这两家企业在我国国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时间最长,经验也较为丰富。2004年后,保监会先后批准在国内成立几家地区性农业保险公司,它们包括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法国安盟财产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等[7]。从经营农业保险的主体的角度来看,商业保险公司数量在增多,这表明我国农业保险由独家经营转向多家经营并存的阶段。 3.经营状况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在国内推出农业保险产品,并广受农民欢迎。在此后近十年时间里,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状况良好。这一时期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黄金时期。1992年后,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每况愈下,截至2004年,农业保险发展每年平均负增长5.9%[8],保费收入跌入谷底,我国农业保险实施面临失败的危险。这种情况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0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创建和实施。 4.农业保险市场供求状况 一方面,我国农业保险设计存在缺陷,农业保险产品的种类、覆盖面有限,特别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农业保险更为薄弱;另一方面,农民年均收入低,承担农业保险费用的能力较差。在过去的近30年里,我国农业保险采取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由于商业保险公司趋利避害的本性所决定,其偏向于在自然灾害较轻的地区开展保险服务,但受灾较轻地区的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热情并不高,而在重灾区,农民即使有愿望,也很难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农业保险产品,现有农业保险的商业经营模式难以调和供需矛盾。 四、立足我国实际情况,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 基于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的具体国情、农业保险立法以及运作状况,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环境下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必须着力克服以上问题,使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能够切实地减轻农民农业生产的风险负担。目前我国构建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当解决以下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保险法律形式 我国现行《保险法》是规范我国保险业规范经营运作、调整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但是,其立法精神主要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分散各行业经营风险为目的,其采取的是商业化保险模式[9]。这一立法精神并不适合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这是因为:首先,我国农业保险主要体现政府对农民、农业的扶持,应当采取政策性保险的模式。经过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实践证明,我国不能单一地采取农业保险商业化经营的模式,而应在农业保险领域更多地引入政府的干预和引导、监督和管理。其次,如果将农业保险纳入现行《保险法》的框架予以构建,不仅在法律规范上难以调和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矛盾,也难以使商业保险与农业保险在法律规范中做到和谐一致。 因此,我国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采用新的立法模式,即制定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专门立法。构建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应循序渐进。由于我国制定《农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立法原则等基本问题尚处于法理探讨阶段,且在学术界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制定《农业保险法》较为困难。目前,可以通过先制定一部《农业保险条例》,待运作成熟、并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之际,再考虑制定《农业保险法》。 (二)农业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保险原则 是指农民在投保时间、地点、投保对象、投保标的物种类等方面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农业保险自愿原则已经由我国《农业法》明确规定, 2002年修订《农业法》时保留这一原则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一方面,我国农业人口众多,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影响范围较大,若实行农业保险强制原则,则政府在保费补贴以及保险金补贴方面负担过重,虽然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政府也难以承担巨大的农业保险费用开支;另一方面,我国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至今还没有承受农业巨灾风险的能力,1998年的特大洪水、2006年四川、重庆的旱灾,均造成上千亿元的农业损失,若实行强制保险,国内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有如此巨大的财力为此善后。所以,实行自愿原则,还是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较优选择。 2.政府引导原则 是指政府通过采取种种措施,诸如保费补贴、农业生产小额贷款等方式,激发广大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热情,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由于我国政府财力有限,不得不放弃强制保险的模式,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尽量使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更广、受益农民更多。采取这一原则,实际就是政府对参加了农业保险的农户一方面补贴其保费支出,另一方面采取其他如农业灾害防范技术指导、农业生产小额贷款等配套措施,吸引农民参加农业保险。这一点与美国的实际强制保险原则具有相似之处,美国采取的模式是:农民若不参加特定的农业保险项目,即不能获得政府对农户特定的扶持[10]。 3.独立经营核算原则 是指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对其农业保险业务和其他财产保险业务分开经营、独立核算。这一原则是由我国农业保险当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即农业保险不应纳入普通商业保险运作的模式中。首先,我国的农业保险应定位为政策性保险,“惠民”的本性决定其由政府主导开展;其次,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除管理费等运作费用的支出以外,在政府农业保险基金的扶持下,商业风险小;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同样可以在灾害发生较少的年份赚取利润。应当指出的是,不纳入普通财产保险运作模式,是指不像其他财产保险一样,保险公司以赚取利润为第一要务。 4.政府补贴原则 就是指政府补贴参保农民的部分保费支出以及发生巨大农业灾害时补贴保险公司部分保险金,是我国农业保险得以顺利运营的重要保障[11],实质上就是指政府对参保农户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补贴。 (三)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 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是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政府主导的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政府主导下的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是指全国的农业保险业务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但是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管理和审查[12]。由于农民的部分保费以及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后赔偿的部分保险金来源于政府,故政府监督、审查商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情况具有很强的可实施性。同时,我国的一些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等具有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经验,且配备有农业保险理赔、核算等专业技术人员,让其继续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可以节约政府的管理、培训等成本。此外,还应逐步探索、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特别是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并开展农业保险活动。 (四)农业保险基金和政府补贴 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在每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保证农业保险基金的及时到位,并专款专用。对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在农业保险法中规定严格的程序,防止该基金在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流失。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政府审查合法的方式支出。农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有两个方向:第一,用于补贴农民缴纳的保费,具体补贴比例应视财政能力和投保农民数量而定;第二,用于补贴商业保险公司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后的保险金支出。农业保险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并通过划拨的方式,独立建账、管理。至于农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建议由国务院授权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政府补贴,主要内容包括补贴的对象、补贴的数量、补贴的范围以及补贴的方式等。 有学者认为,再保险应当是我国农业保险立法应当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13]。再保险从国外立法来看主要是指由政府成立农业保险公司,专门为在国内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如美国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为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10]。日本也采取由中央统一向国内共济会提供再保险。 然而,在我国已经建立了“农业保险基金”的情况下,再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将成为多余。因为,一方面,农业保险基金与农业再保险都是由政府组建,在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救助这一点上具有共性,若二者同时建立,难免重复;另一方面,农业再保险的建立需要创建一套新的机制,即使像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这样的国有企业也不具有经营农业再保险的经验。因此,在现阶段以不设农业再保险为宜。 (五)保险合同及保险理赔 在保险合同部分,可以参照《合同法》规定保险合同原则上应该具备的条款,以及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效力终止细节。保险合同部分应着力体现当事人间的意思自治,尊重农民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保险范围以及其他具体事宜。同时,规定投保人,即农民,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扣除其相应的手续费和已经承保期间的保费;保险人不得享有随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农民具有欺诈、虚假理赔等情节。 在理赔部分,建立集中理赔模式,避免农民单独理赔带来的诸多不便,即灵活地划定某一辖区的农户集体提出理赔要求,并由保险公司的理赔技术人员统一评估、集中赔付;规定农民理赔请求的期限以及保险公司调查、核算以及赔付的期限,以体现农业保险的效率。 总之,在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将金融支持引入农村,必将极大地激发广大农民献身农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热情,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必将对我国农村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城乡统筹发展,必定要围绕如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问题,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对规范性地分散农民的经营风险具有重大的作用。这一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保险法律制度。 保险法律论文:浅探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 摘要:面对体育领域对体育保险的迫切要求,体育保险业作为体育相关产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正在努力与国际体育保险业接轨。通过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我国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业的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体育保险 政策法规 对策分析 一、何谓体育保险 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且承担相应的体育风险的一种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不仅具有保险的一般功能特征,还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体育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喜爱运动、参与运动的人员众多,而且覆盖面广;二是体育保险多以一年或几年的短险为主,涉及寿险、财产险、再保险。不同的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的险项、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运动项目的特点结合紧密;三是体育领域广泛存在大量风险,且风险的发生未及性强,因此对保险这种分摊风险损失的工具需求量极大。 体育保险作为与体育产业关联性极强的体育相关产业,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并且有助于规避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自然风险,起到防范训练和比赛风险、安定运动员生活、保障中国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作用。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2800亿的投资计划所形成的巨大保险市场引来了国内外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也为我国的体育保险产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机遇。所以,对体育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国外体育保险的发展概况 在发达国家,体育保险是国家体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合理的体育保险制度,不仅是运动员、体育工作者、体育健身者、体育团体等进行体育活动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各国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基石。 (一)美国体育保险业的基本情况 美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目前各类保险公司已经发展到5000多家。美国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体育保险公司,70年代以后美国体育保险业进入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专门的体育保险公司。目前,美国的体育保险已经成为美国保险业的重要经营内容和巨大的保险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美国的体育保险主要采用商业保险的运行方式。美国体育商业保险涵盖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领域,且体育保险内容丰富,有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多种体育保险业务。在险种设立方面,既有面向职业体育的运动伤残保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保险、医疗赔偿保险;也有面向业余体育的巨灾医疗保险、超额医疗保险、普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集训营保险;还有面向学校体育的大学体育保险、中小学学生意外保险、中小学体育保险、大学橄榄球比赛和中学全明星比赛保险、校际重大医疗保险,以及天气保险、体育指导员和官员保险等。在体育保险机构中,既有盈利性保险机构,也有非盈利性保险机构;既有专业的体育保险公司,也有兼营的体育保险业务公司;既有商业体育保险,也有社会体育保险。美国的国民有很强的保险意识,几乎所有喜欢体育运动的人都参加了体育保险。 (二)日本的体育保险业发展概况 日本的体育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占的比重大、覆盖范围广,健全的体育社会保险保证了日本各种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领域体育活动的开展。日本的《体育安全保险》在其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中具有代表性。体育安全保险是日本体育安全协会设立的一种专门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安全协会是日本文部科学省从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创建于1970年1。该保险是日本保险项目最多、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体育社会保险,它既适用于群众体育活动又适用于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并且包含突然死亡等险种,对于我国的体育保险有着很现实的借鉴意义。另外,日本的体育保险对象也很广泛,除了面向专业体育运动员及教练员等相关人员的保险外,还有面向大众体育运动的保险,其中包括涵盖外国留学生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将体育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的法制建设。涉及体育保险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新保险业法》、《健康保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体育振兴法》、《日本体育、学校健康中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仅保障了体育保险的实施,使体育保险有法可依,而且在体育保险领域中关于保险的各项制度、管理技术、实施对象、运动员参保意识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一度被世界各国所仿效。 (三)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业的发展 在澳大利亚,据休闲和运动常务委员会的《澳大利亚体育保险概览》介绍,同美国一样,职业运动员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障。同时,商业性的体育保险还为体育活动参加者提供了广泛的服务。澳大利亚充分认识到风险是体育活动的本质性,因而制定了完备的体育保险安排。有代表性的是新南威尔士州议会于1978年通过的《体育损伤保险法案》,该法案要求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损伤和疾病提供保险保障。另外,澳大利亚的个人体育保险计划还为体育组织中所有成员提供责任险。正是由于这些措施的实施,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中的公共责任险的覆盖面达到了百分之百。 (四)其他发达国家体育法中关于体育保险的规定 法国政府1984年7月颁布的《体育活动法》第37条和第38条,直接与体育保险有关。第37条规定“体育运动组织为开展活动签订保险合同,为其所应负责任投保该等保险合同应承保体育运动组织、活动组织、被建议人和运动员的民事责任。”第38条规定:“体育活动组织应告知其成员投保人身保险的益处,以便在其受到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意大利体育法明确规定:“职业俱乐部保险将运动员收入的4%一5%作为保险费用。” 德国虽然并不是世界上社会福利和保险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但他们在运动保险规则制定方面却是整个欧洲最严谨的。球员们不但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领取到保险金,而且在退役之后由于“国家保险”的存在,他们也可以保证衣食无忧。 总之,体育保险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而且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上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规定确保了体育保险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体育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一)我国体育保险业的起始与发展 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该法第9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 我国正式涉及体育保险是在1998年9月28日。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签约仪式正式举行,所有奥运项目的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获得了运动员意外伤残保险,此后不断扩大。但由于保险业本身的赢利性与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在体育保险发展初期,保险公司承保不仅赚不到钱,而且还要承担更大的赔钱风险。所以,一开始体育保险权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的体育保险法规仅有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优秀运动员伤残等级标准》和《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两部层次较低的体育部门规章。并且,互助保险只是转嫁风险的初级阶段,其保险资金大部分来自社会和个人的赞助,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面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 (二)我国体育保险的立法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人管理规定v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评估人管理规定》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陆续出台,中国的保险法规体系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是我国体育保险法制滞后于国家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更滞后于现代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具体而言,目前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体育保险的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程度差。(2)国民体育保险意识薄弱。由于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人们对参加保险采取匾避态度,且大多局限于财产和人身方面。(3)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不完善。(4)体育保险险种单调。(5)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6)体育保险的专门人才数量少、素质低。由此可以看出,国内体育保险发展滞后的现状,与我国作为一个世界体育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同时,也不能适应我国迅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体育产业。 (三)加快我国体育保险业发展的对策 第一,政策扶持。政府应颁布和出台扶持与提升保险业整体实力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为将来保险发展提供不可忽视的引领作用,以有利于健康富有活力的保险市场的培育与完善。体育保险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可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减免税、补贴保险费、承担保险机构经营管理费等措施辅助体育保险,可成立政府性的体育保险公司。未来的体育保险市场,应该是以商业保险为主、社会保险及政府扶持的互助性保险机构为辅的保险体制。 第二,建立健全体育保险法制体系。今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时,应增添和补充有关体育保险和体育保障方面的基本内容,并对基本的体育运动保险、体育赛事保险作出强制性规定。要以《体育法》为核心,制定在体育领域内实施该法的有关体育保险市场的相关配套法规,逐步完善体育保险市场法规体系,规范体育保险市场秩序,促进我国体育商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中国保监会、国家体育总局应代表国家行使对体育保险业的监管。在体育保险全面改革开放的今天,应当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和借鉴国外发达的体育保险业监管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保险法律论文:论改善保险法律环境 当保险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逐步发展并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保险人面对的法律环境存在着市场经济起步初期的诸多不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影响着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保险人在过去研究内部管理和如何发展业务方面作了不少探索,但对外部环境,特别是法律环境研究得甚少,更多的是教育职工依法办事,而没有很好地研究如何争取一个好的法律环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为我们业务的发展争取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 一、改善保险法律环境具有客观必然性 1、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深入的要求。保险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渗透到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对整个市场经济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保险业必须在一个公正的法律环境中健康地发展,才能对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会影响和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必然要求保险业同国际惯例接轨。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使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已成定局。这一切,都要求必须有一个完备公正的保险法律环境作保障。也只有这样,保险业才可能在一个公正的环境中健康地发展。 2、这是我国保险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保险市场逐步开放,市场主体逐年增加,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保险的服务范围和内容也越来越广泛,中国保险业在继续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保险活动也将会进一步丰富和复杂。保险市场多主体、竞争行为和业务多样化以及中介人活动、业务创新活动等都需进一步完善的法律环境来作保证,也只有在更完善的法律环境中,才能使保险业管理理性化、规范化、科学化。 3、这是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加强的要求。依法治国是党和政府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法律建设,出台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我国法律均省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整个法律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经济体制对法律的迫切要求,完善和充实法律条文已摆到议事日程,完善保险法律,同样刻不容缓。 4、这是保险经营实践提出的要求。在具体保险经营活动中,保险人、被保险人、中介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十分频繁,同社会有关职能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产生了大量具体而实际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业务活动中难以避免的,有的问题,比如行政干预、违规竞争、曲解法律条文、明目张胆的骗赔案等,与保险法律环境不完善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保险经营实践也迫切要求一个更加完备的法律环境。 综上所述,建立一个完备公正的法律环境是当前形势的客观要求。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新时期的法制建设,为创造良好的保险法律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加上对外国保险市场管理的不断了解,为我们提供了法律借鉴的经验。因而,我认为,改善保险法律环境不仅必须而且可能,具有客观必然性。 二、当前保险法律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原有法律中不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条文,影响保险市场的正常发育。 2、一些容易造成误解的条文,使个别人借用,违背了公平原则或法律本义,挫伤了保险人的积极性,有些法律条文本身无过错,但容易造成误解。 3、举证极其困难,使保险人望“证”兴叹。 4、以全民法制意识为土壤的司法腐败现象形成的执法不力的问题,出现正不压邪的现象。 三、保险人争取良好法律环境的对策 1、对有关保险法律条文进行专门的研究,通过有关组织,争取立法部门对有关不适合目前形势或易引起异义等可能造成不平等竞争或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条文进行修改,从法律上为保险业创造一个良好环境,也使保险监管部门更好地依法监督。具体可以做如下工作:(1)组织专人对涉及保险的法律进行一次专门的研究,对易产生歧义的条文或存在的漏洞提出修改意见。(2)广泛借鉴外国、特别是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经验。(3)通过人大代表、保监会等渠道向国家立法机关提出议案等。 2、在注重保险自身形象宣传的同时,要突出有关保险法规的宣传。要特别重视宣传《刑法》第183条、第198条和《关于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活动的决定》中关于对金融诈骗罪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有关规定,利用法律这把利剑,威慑和预防犯罪。对保险人来讲,宣传《刑法》这两条比宣传保险法更重要。 3、在职工中普及法律教育,依法办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在第一现场就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实践证明,不少案件的举证不足,关键是涉案初期,就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的规定办事,及到诉讼举证时,环境、条件已被破坏,给诈骗活动留下了漏洞。因此保险人目前一要在职工中进行普及法律教育,提高整个职工队伍的懂法、执法水平;二是建立相对专业的律师队伍,为保险人护航;三是建立办案律师参与制度。比如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必须有律师参与勘查取证等规定,力争把好第一关。 4、承保签单慎之又慎,谨慎严密。保险承保签单是合同的起始,如有疏忽大意,会造成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当前的实践中不乏其例。目前投保单询问简单,验险把关不严,职工风险意识未同社会风险行为同步,买方市场条件下的收费心切等都是导致目前承保屡屡出现问题的原因。虽然目前许多问题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但随着法制的健全,人们会把诉讼看成经常使用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核保、严把承保关这一问题,如同把住“病从口入”关一样,须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比如建立验险、签单、核保责任制,同经济挂勾;积极推行核保师制度等。 5、配合社会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部门宣传和呼唤司法公正。目前国家正在严厉打击司法腐败,应该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要以各种形式支持司法公正。同时要加强有关保险案件的宣传,特别是胜诉案件的宣传。要据法据理力争,争取舆论的支持和同情。要突出保险是合同行为的宣传,突出保险基金特殊性的宣传。 保险法律论文:论和谐社会进程中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 论文 关键词: 农村 养老保险 法律 制度 思考 论文摘要:建立健全与 经济 发展 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农民为使年老不能再从事劳动时的生活有保障,在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内缴纳部分保险金,在他们达到一定年龄后,有权向国家或有关保险机构申请养老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的仍然是根据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经过十多年的运行,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也已逐渐显露出来,具体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撑 实践中的主要依据,一是1992年颁布实施的《方案和1995年颁布实施的通知》,以及一些相关法律中关于应该重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性条款。二是相关文件内容: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积极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六大报告中的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三是有关领导关于重视“三农”问题和农村保障问题的讲话。由于没有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各地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另外,由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基金的流失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基金的正常运转。 2.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 农村养老保险运行多年的实践表明:资金来源问题是养老保险的核心问题,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只规定了国家应对保险资金的筹集给予政策扶持,而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在集体经济日益薄弱的情况下,这样的“软约束”必然导致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参保者缴费负担重,保障水平低且参保人数不断下降。据测算,在199071999年期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人均累计农村养老保险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3.5元,根本无法保证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是导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根本性制度原因,我国应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3.管理体制不顺,监管不力,流失严重 其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存在条块分割的现实:民政部门管一块、卫生部门管一块、社保部门管一块、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造成了政策协调、资源共享等诸方面的人为矛盾,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推动和开展。其二是养老保障基金管理和增值问题较多。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应该遵循征缴、管理和使用三分离的原则,互相制衡,从而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即保值增值)。在 其次,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会保险问题,我国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 法律 框架,包括国务院的决定和省一级落实国务院决定的法律,但还没有出台国家层次的专门法律。在我国农民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立法者必须提供适当的制度保证,宏观上应尽快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对该制度的实施作出明确规定和统一筹划,使之有法可依,规范操作,克服随意性,使城乡社会保险在宏观上达到统一。 第三,制定保护农民权益的综合性法律。我国在立法实践中一直非常重视和强调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如全国人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特殊保护的法律。但由于城乡差距的存在和受 教育 的程度不同,农民在就业竞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问题,明显处于弱者的位置。因此,要尽快制定和出台保护我国全体农民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用法律确定农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最后,制定专门的农民社会保险法》。西方发达国家的 农村 保障都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如德国在19世纪80年代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并在1957年扩大到全体农民。日本在1971年,丹麦、芬兰在1977年,美国在1990年也都建立了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并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而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本着自愿、量力的原则,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所以应当就农民的社会保险专门立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农民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确认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其性质、对象和标准,规范权利义务和责任,使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 2.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上,我国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保障”的道路,国家承担了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大部分建制成本,却忽略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学者说得好,“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所有的资产,不是城里人独有的资产,更不是国有 企业 职工独有的资产”。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 发展 保险法律论文:关于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论文 关键词: 体育 保险 政策法规 对策分析 论文摘要:面对体育领域对体育保险的迫切要求,体育保险业作为体育相关产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正在努力与国际体育保险业接轨。通过 文献 资料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我国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业的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体育保险业的 发展 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何谓体育保险 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且承担相应的体育风险的一种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不仅具有保险的一般功能特征,还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体育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喜爱运动、参与运动的人员众多,而且覆盖面广;二是体育保险多以一年或几年的短险为主,涉及寿险、财产险、再保险。不同的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的险项、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运动项目的特点结合紧密;三是体育领域广泛存在大量风险,且风险的发生未及性强,因此对保险这种分摊风险损失的工具需求量极大。 体育保险作为与体育产业关联性极强的体育相关产业,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并且有助于规避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 自然 风险,起到防范训练和比赛风险、安定运动员生活、保障 总之, 体育 保险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而且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上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规定确保了体育保险的健康 发展 。 三、我国体育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一)我国体育保险业的起始与发展 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该法第9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 保险法律论文: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 论文 关键词]产品责任保险 法律 缺陷 完善 [论文摘要]我国产品责任保法律制度相当滞后。本文在分析我国产品责任保f~a’-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随着 现代 工业 的 发展 .产品责任保险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尚无产品责任保险法,有关规范产品责任保险的法律主要分散在产品责任法和保险法中,其立法分散,实践中难以操作。这样一来.既不能对合法产品经营者进行应有的保护.也不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炮制者实施有力度的制裁.更不能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因此.对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完善实践意义重大。 一、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的缺陷 1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缺陷 我国尚无统一的产品责任法.其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些法律对产品责任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1)产品范围界定不明确。现有法律对产品的界定显得有些混乱,民法通则》未对产品作出任何界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一概念并未明确产品范围易让人产生分歧。(2)产品缺陷标准不清。衡量产品缺陷有两个标准:不合理危险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实践中后者优于前者。但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不排除其具有危险性,这种缺陷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规制到产品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3)对经营者处罚较轻。根据损害赔偿理念.产品责任以补偿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而且,我国没有设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不成熟从而对经营者处罚较轻。因此,有必要从调节利益入手,加大对经营者处罚力度,减少进而制止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2.保险法关于产品责任保险的缺陷 保险法中对产品责任保险没有直接规定,仅笼统地规定责任保险的内容。因此,法律对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1)未明确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法中未明确规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保险人若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进行抗辩将从本身的利益加以考虑,极少顾及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对被保险人不利,尤其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利益发生冲突时,被保险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2)未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实务上,通常不允许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为确保第三人利益在一定条件下确立第三人对保险人享有保险赔偿金直接给付请求权是产品责任保险法的发展方向。(3)责任保险条款不规范。产品责任保险作为地方性险种在保险责任、索赔事项等方面存在漏洞。 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是经营者转移其不确定产品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的需要,也是安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完善产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可从以下人手: 1完善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 (1)扩大产品的范围。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应对产品“作扩大化解释是必要的根据需要可考虑以下产品,如初级农产品、电及其他无形 工业 品、人体组织及血液血液制品等。(2)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在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选择上.确立”不合理危险为基本标准。…不合理危险“如何衡量,实践中采用生产者制造产品的预期用途标准.即一个合理谨慎的生产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产品的危险时.不会将其投入市场。同时.国家行业标准只能作为方便消费者索赔时的一个辅助标准.绝不能凌驾于不合理危险标准之上。(3)明确严格责任原则。现有 法律 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相结合原则。这显然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4)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产品责任保险中.精神损害应当列入赔偿范围。但基于美国责任保险危机所体现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所造成的困境,我们有必要确定限额。此外,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之外对加害方判处额外的赔偿金。其主要是目的是加大对加害人的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保险法》中有关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 (1)确定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法律对保险人的抗辩义务没有规定。但在现行保险条款框架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关于诉讼抗辩不承担任何义务事实上已经严重地损害着被保险人的抗辩利益。因此,保险人应当承担诉讼的抗辩的义务。这是在诚信原则下,对保险人提出的最低要求。(2)确定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为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应确立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实际上是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可以直接提起赔偿之诉其理由主要是随着责任保险理论的不断 发展 ,责任保险保护受害人利益的公益性越来越受重视,必然要求法律赋予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3)将合同责任纳入产品责任保险范围。责任保险损害赔偿通常将合同责任排除在外.这已不适应责任保险发展的需要。因为合同责任虽可借助于信用保证保险加以分散但对赔偿义务人有追偿权,因此不具有分散义务人“责任的机能,有违义务人投保的本意。而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后.对赔偿责任人没有追索权。所以合同责任应当可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4)建立强制性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依照民法通则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损害赔偿其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因此一旦发生这些案件索赔金额相当高常发生经营者无力赔偿的情形。而且经营者产品责任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也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实施强制产品责任保险让那些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强制保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平衡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保险法律论文: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 一、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中的不足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又称年金保险或老年社会保险,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覆盖人群范围最广的险种。 1、农民工参保不积极 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与相应的措施由各地方政府大都出台的现状下,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依旧低迷,参保率持续走低。数据显示,至2008年末,共有2189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其中,有2416万人为农民工群体,22978万人为外出农民工。农民工参保率约为10.SI0k。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目前,初级发展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掣肘了我国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子女、家庭和土地才是广大农民工群体养老的真正来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良好。因此,谋生于城市的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更有甚者,毫无相关概念,种种原因造成了这一群体对社会保障的犹豫态度。 2、保险关系转移困难 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区域壁垒的存在,造成了养老保险模式过多而各地标准不一的局面。诸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独立保险模式等等。大致可以分为农民工群体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独立养老保险制度。各地的政府出台不同的保护政策,地方保护色彩浓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其困难。 3、退保率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近3亿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险覆盖率小于20%,居高不下的退保率为又一不可忽视的问题。虽然,持积极态度的各地政府前后出台各种政策欲尽量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权益,然而,收效甚微,企业与农民工群体的反响并不积极。据统计,“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的企业主为80%:拒绝自我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83.2%;从未买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比90%以上。” 二、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困境的制度原因 1、法律保护主体模糊 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法律意义上并未对“农民工”做出具体界定,农民工群体的各项权利义务、劳动法律上的概念,均没有相关依据。执法、司法及各种社会机关在处理农民工的相关问题时无法可依。因而,对“农民工”这一社会科学的概念予以法律意义的界定,对于农民工相关问题的解决为必要之步骤。再者,时代产生“农民工”是这个概念,这一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所下产生,法律领域之外的概念,正是由于其“法律意义的缺失,助推了这一特殊群体遭遇不平等待遇时往往选择隐忍,面临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时无处维权。想要落实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在当下城镇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大背景下,清晰界定其法律范围内的含义必不可少。 2、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参保方式的问题 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的多元化并不能弥补参保方式单一所带来的缺陷,具体来说,大多数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低下,由于原本就存在很大一部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的农民工群体,金钱给付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对其本身就不积极的参保态度雪上加霜。物价上涨、个人和家庭开支加大、在自身和家庭的生存问都面临困境时,农民工群体几乎没有剩余的金钱用于养老方面。单一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另一重大症结。 3、制度救济的不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下,利益最大化的各企业不愿意并采取各种方法拒绝或逃避为其所雇佣农民工缴纳保险。鉴于经济发展、推动就业以及改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考量,各地政府往往采用了“不告不理”“不作为”等方式来处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追求权益的法律成本亦为这一弱势群体的一大负担,长时间的信访程序、大量精力的注入等因素的叠加,致使放弃自己的权利成为应对不公的常态。 4、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共同组成养老保险费用,作为个人账户组成部分以外的社会统筹部分,其管理的不透明,资金去向的不明确、管理机制的不完善,资金分配背后的行政权利干预等等问题均为社会保障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障碍。资金的管理控制权是行政权限界定体制,城乡统筹对接问题的核心。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的责任不明,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划分不清、地方色彩浓厚的资金分配模式等因素,致使有限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不断增长的退休人员入不敷出。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完善 1、农民工概念的法律界定 劳动者是法律概念上农民工的首要之意,在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之外,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法律应为其提供更多的特殊保护。欲有针对性的保护这一群体的权益,厘清其法律概念是当务之急。这里,参考各位学者对于农民工这一概念的有关界定。陆学艺认为农民工“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离土又离乡,在城市的厂矿、机关、企业、商业、服务业劳动”。余红认为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介于市民和农民之间,也介于工人和农民之间。从出生地和户籍制度上来说,他们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工人、经商人员、个体服务人员。”笔者认为,可将其定义为:拥有农业户口,长期或短期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有城镇居民各种补贴等待遇的群体的总称。 2、打破一元化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 (1)抵押财产参保 以“以物养老”为参照,当农民工群体所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年限在退休时已然未达到标准,用自有的房产或财产作为抵押,银行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以抵押的资金作为养老保险费用,以满足资金的供给。这样,为资金短缺的困境找到一个出口,同时,农民工群体的日常生活亦不受影响。 (2)劳务出资参保 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某类为地方基础建设、安全做出持续贡献的人员(例如清洁工、社会保安人员等)政府可以给予相应的养老保险于在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上的人员。这里,以劳务作为参保的必要条件,有在法律上的可实现性。然而,如何在劳务出资参保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间找到平衡,这这一参保方式的一大难题。 (3)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参保 据资料显示,“以土地回保障制度”在2004年于江苏省台州市实施,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障可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条件。然而,当农民工群体与社保部门处于民法上的平等主体地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必须一法律制度为基础。在根据农民工群体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的制度框架下,以土地使用权为参保条件无疑为当下单一的参保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3、完善各项监督机制 (1)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的企业拒不缴纳,责令其缴纳并加相应的收滞纳金;与之对应,相关法律也多采取对于违法企业处以罚金的出发措施。这一违法成本与企业的利润相较而言显然不足以阻碍企业违法的脚步。此处,可参照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人员予以处罚,或限制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资格。只有违法的成本远远高于所获收益,才能有效减少相关企业的违法现象。 (2)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资金的财政监管。农民工养老保险事业以养老保险金的安全和增值为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其管理包括主要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金收支和运营,主要是指资金募集、投资运营、资金支付等;二是资金日常管理,主要是指资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督等。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资金管理系统。目前,由于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发展程度较低,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规范以及制度环境尚未具备,所以要采取严格限量监督的模式。独立的监管机构,对资金运行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包括资金的征缴、资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环节进行财政监督,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有效举措。 作者:张云 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保险法律论文:农业保险法律优化思路 本文作者:姜涛 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农业是人民生存之本,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农业也是一种弱质产业,农业生产要面对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近年来,极端气候引发的我国多起自然灾害,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农业生产遭受了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受害人口2亿多人次,其中农民是最大的受害者。即使2011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取得了大丰收,但由于市场风险,很多农民不收反亏,成为了农民的灾年。为了分散风险给农业造成的巨大损失,各国都在逐步建立农村灾害保障体系,其中,农业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转移工具。在统筹城乡背景下的今天,我国农村金融业的发展也迫切需要农业保险的介入和保驾护航。农业保险源于西方国家,它是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通过农业保险,可以聚集和建立起农业风险基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偿农业灾害损失并迅速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消除农业风险的不良影响,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可以说,农业保险既是农业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原因 自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上海、黑龙江、新疆等地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日益凸显,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较快,作用逐步发挥。虽然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仍然在低水平上徘徊。究其原因,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农业保险从建立到完善用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而我国农业保险则刚刚起步。我国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许多农民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对农业保险这一新鲜事物一时半会还难以接受。很多农民存侥幸心理,祈望老天风调雨顺,取得一个好收成。甚至还有农民错误地认为这是政府或有关机构向农民变相收费。因此,有效地推广农业保险首先面临的就是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的问题。第二,农业保险实际发展不良,主要原因在于农业保险的高投入低补偿的现状。农业生产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其具有受灾频繁、广泛的特点,导致其风险损失率高,加之农户与农作物种植的分散,业务成本加大,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从国外实施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来看,农作物保险的费率一般在2%-15%之间,低收入的农民花了大代价取得的补偿却十分有限,这也导致了向农民收取保费十分困难。据介绍,在云南省的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启动地方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地区,每亩基本保险金额为600元,每亩保费为25.5元,各方分摊原则为:省级财政承担45%,市级财政5%,县级财政10%;龙头糖业公司20%,种植户20%。德宏州下属盈江县的24万亩甘蔗遭灾获得了230万元的保险赔付。按此计算,平均每亩的赔付不足10元,甚至低于保费。这显然难以覆盖此次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大灾来临时,即使参保的农户利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金额很难在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达成一致,勘察定损困难,极易出现理赔纠纷。这些原因都极大地打击了农民的投保积极性。第三,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农业保险难以推广的最主要原因。我国的农业保险缺乏立法支持。农业保险应属于政策性保险的范围,要使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就离不开相应的法律的支持,世界上各国的农业保险都有相应的法律匹配,如美国1994年即颁布了《农作物改革保险法》,该法一经颁布,美国农作物的保险投保率大大提高。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予以扶持,地方也没有管理条例,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所依靠的是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 二、国内外农业保险法律体系的简单 对照从各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来看,农业保险的发展都是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基础的。通过国家相关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如美国1938年制定《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该法随着美国农业及农业保险政策的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改和完善,其内容既包含保险标的、组织机构、再保险等规定,也包含联邦政府的救济计划等。1994年,美国国会又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从而使美国的农业保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外,美国联邦政府还规定不参加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将得不到政府其他计划的福利,使得农作物保险成为一种变相的强制保险。法国通过《农业互助保险法》界定和划分了农业互助保险社应承担的风险范围;颁布《农业指导法》对农业保险的经营与发展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制定《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项目、保险责任、再保险、保险费率、理赔计算等予以了明确确定。此外,法国政府还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实行强制性保险,规定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饲养动物实行强制保险。日本在20世纪早期就制定了《牲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等法律,1947年日本将相关法律合并后制定了《农业灾害补偿法》,从而确立农业保险的基本运行模式。从现行的体制看,日本采取强制性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国家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饲养动物实行法定保险,其他作物和饲养动物则实行自愿投保。我国自新中国成立即开办农业保险,但1958年中断。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以来,基本是在商业保险的框架内试验,农业保险的供给难以满足农业对保险的需求。近几年尽管有关部门对农业保险的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但对决策影响不大。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农业保险法,只能执行规范商业性保险活动的《保险法》。 三、完善我国农业保险法律体系的几点建议 第一,低费率高补贴。各国在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同时,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使农民能够买得起保险,政府往往对农民支付高额的保费补贴,从而调动农民运用农业保险机制分散风险的积极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农民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二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业务费用补贴,从而减少其经营方面的损失,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为了使财政补贴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有的国家还建立了专门的基金,对农业灾害进行补偿,并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产品,与农村公共医疗和义务教育一样,它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更需要政策的扶持与推动。 第二,对农业保险经营者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经营者的积极性,很多国家采取了税收优惠的措施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如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并且通过其他法律鼓励各州政府适当提供农作物保险专项补贴,经营农业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除缴纳1%-4%的营业税外,免征其他各种税收。 第三,对农业保险进行专门立法,完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针对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在我国要建立长效稳定的农业保险机制,避免政府行为的随意性,有必要通过立法方式对农业保险加以规制,从而使农业保险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正常运行,政府、投保农户、保险机构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通过立法,对农业保险的性质、保障范围、经营原则、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界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参与主体、收益主体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加以厘定。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性的保险,其呈现“三高”、“两低”特点:“三高”指的是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两低”表现为农户投保的积极性低、保险机构利润低。鉴于此,商业性保险公司往往不愿进入农业保险市场,因此把农业保险作为商业保险来经营不切实际,兼之农业保险的大部分产品属于准公共物品,其具有非盈利性特点,这类产品不适宜进入竞争性的保险市场,必须要由政府参与和介入,并给予财政补贴。由于农业保险的这一特殊性,各国的农业保险一般不适用《商业保险法》,而往往是通过专门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确定其基本法律依据,规范其制度和行为,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协调运转。 同时,农业保险体现着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国家一般都要承担相应的补贴或者税收优惠等社会责任,国家一般也要求农业保险的经营不得以营利为目标。在很多国家,法律甚至将农业保险规定为强制性保险,要求农户必须购买。因而,适用于各种商业保险的《保险法》或者其他保险法律的规定就不能完全适用于农业保险。为此,国家需要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农业保险法,从而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的协调运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贯彻国家对农业保险予以扶持的政策目标。我国《农业法》第46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我国《保险法》第186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因此,抵御自然灾害,发展农业保险,首要的任务应当是为农业保险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通过尽快制定《农业保险法》,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经营目的、原则、组织形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以及相关机构对农业保险的监管等,规范农业保险,并把一些相关的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只有把我国的农业保险纳入法制轨道,使农业保险有法可依,一种长效的防范农业灾害的补偿机制才能有效运行。目前,世界上已有五十多个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国外农业保险之所以发展迅速,并取得成功,就是在农业保险的不同发展阶段,都始终把立法和完善法律制度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内容来对待。因此针对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应通过制定《农业保险法》确立适合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健全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促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法律法规体系是农业保险基础制度体系的重要核心和基石,是农业保险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保险法律论文: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探究 摘要: 2013年黑龙江特大洪涝灾害、2014年辽宁特大旱灾和海南两次台风、2011年泰国洪水和2012年美国特大旱灾,都出现了创纪录的赔付,给相关国家保险体系的运行带来较大冲击。外国政府均视农业保险为保障农业发展、规避农业生产风险的重要措施,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家,恰恰在农业保险制度保障上呈现出了薄弱的态势,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政策法规较为欠缺,至今仍没有一部完整《农业保险法》出台,这给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在我国,只有尽快构建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才能真正使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从根本上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 关键词: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农业政策性保险 一、农业保险概述 (一)农业保险的定义农业保险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农业保险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以及农户及其家属的人身保险,再加之有关农业的其他物质财产保险。狭义的农业保险仅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本文所分析和研究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问题,限于狭义的农业保险范畴。 (二)农业保险的法律性质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性质,因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农业保险,仅保障种植业和养殖业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带来的物质性损失,不保障广义的农业保险中所涵盖的农户和家属的人身损害,按照保险的标的决定保险性质的原理,农业保险理应为一种财产保险;且农业保险是以现存或将来可得的利益为保护对象,也理应为一种权利保险;基于社会的其他成员即使并未对农业保险付出费用,但某种意义上均间接享受了农业发展稳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的惠处,因此农业保险也具备一定社会公益性质。农业保险应当被认定为一种“准公共产品”。虽然,从农民不购买农业保险就不能获得赔偿这个消费的角度,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私人产品的性质,但农业保险这种产品更是以保证广大农民从中获益和农业生产稳定性为基本前提,且独立单位的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消费数量的多少,不会影响其他农户对该农业保险消费的可能性及数量,这符合私人产品非竞争和非排他的特点,因此更接近于公共产品的性质,所以将农业保险定性为“准公共产品”是比较妥当的。 二、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一)相关法律制度缺失放眼近十年,2006年底,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保监会、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积极倡导下,启动了《农业保险条例》的起草工作。该条例对农业保险的性质、费率水平、保障范围、经营模式、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方式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2008年,结合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提案,中国保监会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起草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草案)》。从2009年新《保险法》内容来看,还是几乎没有关于农业自然灾害保险法律的规定。关于农业保险优惠政策,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征营业税之外,目前也尚未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但总的来说,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进行规定,地方上也没有完备的管理条例,目前农业保险的业务开展所依靠的是上级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诸多问题形成了法律真空,这使得对农业保险的保障和服务仍处在一般水平上。 (二)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形式单一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导致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缺失。在农业保险较为发达的国家,可以发现经营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民自发的保险合作组织。但在我国农业保险实践中,商业性保险公司承担了主要的农业保险业务,对农业保险承保的多种组织形式的尝试非常有限。 (三)政府的推动和扶持力度不足农业保险的法律政策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参与并扮演主要角色。虽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的分散工作,2007年至2013年连续7个中央“1号文件”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但总的来说,政府在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上仍带有一定随意性,在支持的力度和方式方法上存在障碍,其应发挥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职能不够清晰,间接制约了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四)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存在难题保险业的发展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可保之风险”,二是满足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显然,农业风险因具有无法控制的巨灾风险,属于“不可保风险”。将农业保险视同为普通的财产保险,并简单、机械地套用普通财产保险技术,对农业保险技术的复杂性、特殊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投入不足,是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 (五)金融保障机制的欠缺我国农村虽然已建立了较大范围内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但是在实际运作上,还是存在农业贷款难、农民投资理财难、农村资金短缺等现象,农民收入低、处境忧,当然会造成农业购买需求下降,进而制约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着非盈利性、、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对构建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提出如下建议: (一)农业保险专项基金的管理在我国已建立农业保险基金用于应付特大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大额保险赔付。但关于基金的经费来源、基金的管理应有更严格的规定。建议法律明确规定,基金可以来源于以下几种渠道:国家财政对巨灾的常规性支出、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收取的农业保险费固定比例支出、向各种金融机构的贷款、社会捐助。基金的管理职责可交予专门成立的“农业保险监督局”(该局负责监管经营行为、规范承保对象、提供补贴、提供再保险、筹集巨灾风险基金、宣传农业保险相关知识),在国务院的授权下,经费通过合法的程序,经过审查方可支出,同时附有专款独立账户管理。此外,专项基金的建立与农业保险再保险均为政府组建、救济商业保险公司的举措,两者存在一定的重复性,此点也应纳入政策中权衡考量。 (二)巨灾债券的发行基于资本市场的实力,发行巨灾债券时机已到。债券发行人与分保公司签订合约,投资者将资金贷放给债券发行人,取得息票形式的利息和最终返还本金的请求权。当约定条件巨灾风险发生时,债券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甚至有可能完全免付,而发行债券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职责;当约定的巨灾风险未发生时,发行人应在规定的时期内返还本金和利息,回报率要高于市场同类其他债券的回报率。作为一种保险衍生产品,巨灾债券型的融资方式,使得农业保险资金“入市”,已获得广泛认可,进一步突破了农业保险风险分散途径的局限性。 (三)政府扮演的角色关于税收优惠方面,我国对农业保险的税收支持仅局限为《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第6条规定减免营业税,这对于风险高、利润薄的农业保险的帮助还相当有限,建议可以大幅度减征乃至免征保险组织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所有税务,如所得税也可以进行相关的减免。关于补贴方面,“农业保险补贴的资金来源应以中央财政为主、省级财政为辅。”补贴一般分为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业务补贴两类。当国家财政充裕时,应对农业保险加大补贴力度,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关于贷款方面,政府提供专业贷款,可以建立相应的贷款风险保障基金,如果发生事故,农民无法偿还贷款的,由该基金负责向银行赔偿贷款,农户在贷款时可以缴纳一定金额保证金,当然,如果可行的话,政府可以要求有贷款的农民参加一定范围内的强制保险。 (四)成立农业保险咨询机构我国农业生产范围广泛、农民人数众多,要政府和少数的农业保险机构完全承担起农业保险的宣传责任,恐怕涉及面过广,也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建议政府在制订《农业保险法》的同时,应将农业保险宣传机构的设置考虑进去,不仅可以设立依托于地方各级政府的咨询机构或者在内部设立独立的咨询部门,也可以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功效,与农民深入接触,培养农民自觉防范风险的意识并间接起到提高其科技文化知识水平的作用。 (五)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由于农业保险涉及面广,有农业、民政、财政等各个方面,所以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当一并配套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灾害救助法》、《商业保险法》、《农业法》、《农业保险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等,同时也健全农村商业金融贷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土地流转经营等方面的法规,使它们与农业保险基本法共同形成一个高层次、高质量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作者:万灵娟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保险法律论文:混合经营对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挑战 摘要: 近些年来,混合经营的金融模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在混合经营下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对我国金融保险制度造成了挑战。现通过分析混业经营的优点、缺点以及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的关系,并且了解我国混合经营趋势下金融保险法律制度面临的挑战,还要分析我国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混业经营立法的重要意义,最后提出合理有效的对策来更加规范混合经营下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 关键词: 混合经营;金融保险;挑战;对策 一、分析混业经营的优点、缺点以及与金融保险制度的关系 (一)分析混业经营的优点首先混合经营模式可以通过利用多种有限的资源进行损益互补,促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发展,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实现范围经济。其次,混合经营还可以形成金融各个领域的相互渗透,从而形成金融超市,使客户获得更全面,更便利的服务。还有,混合经营也是不可避免的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我国应该通过混合经营来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的金融业充满活力,健康发展。 (二)分析混业经营的缺点现阶段,我国实行混合经营模式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点,这会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和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使混合经营的经济风险较大,还有混合经营会加大金融监管的难度,增大金融监管的经济成本。 (三)分析混业经营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的关系混合经营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只有混合经营的快速发展才能加快促进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另外,当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时,才能使政府用法律的形式来干涉金融市场行为,使金融市场得到公平安全的发展,才能使混合经营得到正面效应的发挥。 二、分析我国混业经营趋势下对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的挑战 (一)国际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混合经营在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的影响下,使我国金融业也必须紧随时展的潮流而不断发展和壮大混合经营,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也早已对发展混合经营而制定了更加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使混合经营的缺点逐渐减少,对我国发展混合经营提供了经验,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另外,在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分业经营模式的弊端暴露较多,极易诱发较大的经济损失,限制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使我国必须要从分业经营逐渐转变成混合经营。 (二)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对混业经营的管理存在隐患现阶段,我国金融保险法律制度对混合经营的管理存在着一些隐患和缺陷,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严格,比较疏松。我国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及时完善相应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这不利于混合经营的健康发展。另外,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管理也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法律效力较低,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混合经营加以有效科学的监管,使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还有我国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相关的金融信息的不够及时、准确、全面以及透明,使混合经营的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 三、分析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混业经营立法的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发展金融混合经营方面与其他的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学习和借鉴其他发达国家混合经营立法的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具备健全和完善的金融体系和相关的法律制度,就极有可能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金融危机,例如,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造成了世界经济的萧条,严重阻碍了国际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我国的金融制度要充分汲取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也应该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调整,这样才能提高国际竞争力,使之更加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另外,我国在制定混合经营立法工作时可以相对缓慢一些,要首先做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权衡发展,在坚持基本的混合经营立法的监督理论和原则基础上可以有效防止出现大的经济损失。还有,我国并不是要完全的复制其他发达国家在混合经营立法方面的制度,应该结合本国实际的政治文化国情,综合考虑我国金融市场经济大发展现状,将混合经营立法进行本土化处理,才能使我国的金融混合经营立法得到严格规范的管理,才能避免发生大的金融动荡,使我国的混合经营得到有力的发展环境。 四、提出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混业经营下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 (一)树立安全与稳定的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为了有效完善我国现行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首要的就是树立安全与稳定的理念,既要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坚定地实行分业经营法律制度,还应防止过严限制混合经营的发展,努力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在金融方面的宝贵经验,大力鼓励金融业发展和创新,以此降低金融业的风险,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以及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险、证劵等金融法律制度我国现阶段必须建立健全相关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当前,我国的金融业还处于初级和不稳定的时期,因此,我国应该继续巩固和完善分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其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面对我国出现了混合经营以及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实状况,就应该不断的改革和调整现行的《银行法》、《保险法》以及《证劵法》等等金融法律以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只有更加重视和完善我国相应的金融法律制度,适当放松限制,建立健全金融法律,并且与金融市场协调发展,才能更加规范混合经营的健康发展,才能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实力。 (三)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和经营管理工作面对我国金融混合经营不断的发展和壮大,随之产生的越来越多金融控股公司也难以加强对其有效地规范管理。因此,我国要借鉴和学习其他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基础上,尽快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专项立法工作,整合和修改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含义,并且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规则,规范其成立的条件和程序,规定其业务方位,还要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等,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混合经营下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促进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强对其他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建设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较大,金融制度涉及的范围较广,需要不断的改善与金融混合经营相关的其他法律制度。首先,我国要进一步完善金融行业内部的相关法规和具体部门的规章制度,使银行、证劵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各个部门能够遵守相应的法律,维护风险管理和消费者保户的利益,同时促进金融机构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另外,我国还应加强对金融行业外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参照欧美发达国家在企业集团,公司方面的法律制度,防止金融控股公司出现垄断和隐私泄密等为题,以此更加完善混合经营的法律法规。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我国一定也会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将原来的分业经营逐渐转变成混合经营。通过了解混合经营可以实现范围经济以及形成金融超市等优点,同时也存在着经济风险较大,金融监管的经济成本较大等缺点,而且也认识到混合经营与金融保险法律制度相互作用的关系,使混合经营在面临国际金融趋势以及当前相关金融法律不健全的重大挑战下,就必须学习和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在混合经营立法方面的经验,并且通过树立安全与稳定的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险、证劵等金融法律制度;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和经营管理工作以及加强对其他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等等合理有效的措施,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混业经营下的金融保险法律制度,以此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葛杨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企业文化创建要注重六个方面的结合 优秀的企业文化能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企业各项事业的发展。企业文化的这一重要作用,已被广泛认同和接受,成为现代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企业文化创建工作要注重六个方面的结合。 一是企业文化创建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只有与企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企业文化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文化才能有长久的生命力。企业文化要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发展,既要有现实性,又要有前瞻性,要始终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匹配,相同步,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够创造一个有利于战略发展的环境,创造一种适应发展需要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提高企业资源的利用率,使企业沿着既定方向前进,实现企业文化与企业发展的全面整合与进步。 二是企业文化创建要与企业管理相结合。企业文化创建和企业管理的目标对象都是人,其核心是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劳动价值和劳动权利,实现理念与行为的合二为一。企业文化侧重于柔性管理,而经营管理则侧重于制度管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刚性管理。如果企业在管理上做到刚柔相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两者就能相映生辉,相得益彰,企业文化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也就能得以充分体现。 三是企业文化创建要与职工生活相结合。企业文化创建要坚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采取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易被职工群众所接受和认同的形式和方式,推进企业文化的蓬勃发展。 四是企业文化创建要与环境相结合。企业文化创建要坚持因地制宜,在积极创造条件的基础上量力而行,切忌不合实际的盲目追求“新”、“奇”、“特”,以恰到好处,职工认知认同积极参与为宜。 五是企业文化创建要与当今时代相结合。时代在发展,观念在更新,企业文化也要与时俱进,伴随时展的步伐不断改革和创新,只有这样企业文化才能长盛不衰。企业文化的不断创新,也是企业文化的灵魂所在。没有创新,企业文化就没有活力,从而丧失对职工群众的吸引力。 六是企业文化创建要与现代科技文化相结合。当前,多媒体、互联网、电化教学等现代科学技术在文化传播中广为应用,我们要及时利用好这些载体,丰富创建活动形式,扩大普及范围,为企业文化创建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单位:沧州市黄骅港务局劳动人事管理部)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建筑企业文化建设要突出强调的主要方面 [摘要]指出了当前建筑企业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误区,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进行了针对性地阐述。 [关键词]企业文化;员工素质;核心竞争力;企业形象;思想政治工作 随着建筑企业间的竞争逐步以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市场竞争、服务竞争走向更高层次的文化竞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已成传统建筑企业向现代管理型企业蜕变过程中的必然选择,其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所认识。但在实际中,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误区或者问题:①重形式轻内容,仅仅把精力花在环境建设、营造场面和统一企业形象上,结果是流于形式。②企业文化不能体现自己行业特点、企业特色,创造性不够,互相模仿的成份较多。③急于求成,缺乏良好的工作基础,把企业文化建设看成企业“包装”的需要,搞短期行为。鉴于此,笔者认为建筑企业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中,应切实做好以下“四个”有机结合,在求实效上狠下功夫。 (1)坚持突出个性,使增强核心竞争力与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建设企业文化,不能大而化之、整齐划~,这样容易失去鲜明的个性和特色,变成了所谓的“标准件”组合,既看不出企业的行业特征,也使某个企业的企业精神变成了所有企业共有的“企业界精神”。企业文化的重要特征就是它具有个性,不同的企业应表现出不同的企业文化,也就决定了它必定会千姿百态,各具特色,而不会表现为统一的、固定的某式。因此有人说,企业文化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砝码。在另一方面,企业文化有没有个性,也反映了这个企业是否真正地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是否真正地在企业文化建设上下功夫。企业文化建设,必须要源于企业传统,体现出自身的行业特征、价值取向以及核心理念,只有使企业文化的种子植于实践的沃土中,它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在企业精神提炼、经营理念和视觉形象设计等方面体现出鲜明的个性,要借助必要的载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案,将企业文化建设定位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上来,与各项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按照系统化、科学化、实用化的要求,创建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使企业文化建设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形神统一,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防止盲目照抄照搬,避免表面化、庸俗化和形式化,不搞化架子、不急功近利。 (2)坚持思想引导,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多年来,人们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关系经历了长期的认知过程,有人认为企业文化是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产物,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有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政治优势,不能崇洋媚外;还有人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有着较深的计划经济烙印,已经过时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就可以;也有人将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等同看待。其实,这些都是比较片面的认识。我们所建设的企业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先进的思想、先进的意识形态,它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一致的。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既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相辅相成。一方面,要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性、渗透性、有效性,克服思想政治工作容易犯的形式主义毛病。另一方面,国有施工企业文化建设还要借助思想政治工作强大的政治优势、工作体制和成熟的工作模式,利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资源和优势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把人文观念与培养“四有”职工队伍结合起来,努力把先进的文化熔铸于企业凝聚力、生命力和创造力之中,有利于确保企业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使之最终服务、服从于企业和谐发展的这个中心。 (3)坚持提升品位,把塑造一流企业形象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企业品位、形象是企业文化外在的体现。①通过抓有形文化展示企业形象。首先,要逐步完善自身形象识别系统,使之成为企业文化标识的有效载体。其次,要注重培养和增强员工的职业及行为规范意识,注重仪表,热情待人,礼貌用语,同时要开展一些有益于增强员工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的活动,如升国旗、唱国歌、召开工作例会以及体验式培训等,用活动展示员工的精神风貌,展示企业的良好形象。在这方面,应强化企业文化的一致性。特别是对于大型集团而言,建设集团文化应以增强集团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影响力为着眼点,进一步加大集团有形企业文化的整合力度,使企业文化真正成为集团发展的重要动力。②要通过打造品牌产品树立企业形象,致力于品牌产品、品牌企业的培育。世界知名企业的发展经验表明,企业的发展突破,首先是产品的突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好的产品就代表了一个企业的形象。我们说的品牌产品是各种“品牌资本”在产品上的综合体现,具体到建筑施工产品而言,是质量品牌、安全品牌、技术品牌,文化品牌等的集合体。也就是说,要把品牌作为企业的运行中心,通过这种产品的综合效应,建立起社会、特别是客户对企业品牌全方位的强烈认同。因此,要积极建立企业专门的文化管理机构,切实加强施工企业的技术开发及应用工作,努力提高施工的科技含量,加强和提升品牌的内涵和管理能力,合理配置企业优势资源,不断提高企业品牌的附加值和竞争力。③借助现代化传媒宣传企业形象,大力宣传企业品牌,先进的管理经验及两个文明建设的优秀成果,还要积极宣传企业的优秀领导者、项目经理,特别是他们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经营理念。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企业的宣传策划工作,做到有计划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宣传,有效益地宣传。 (4)突出人本理念,使提高员工素质与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提倡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归根到底在于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员工的素质,发挥员工的智能。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就是要牢固树立企业即人,企业为人,企业靠人的人本理念,尊重广大职工的人格和民主权利,发挥企业文化的凝聚、导向、激励和转化功能,用精神凝聚人、用机制激励人、用环境培育人,挖掘员工的资质和潜能,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自律能力,实现员工价值升华与企业蓬勃发展的有机统一。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员工的付出与贡献,要注意通过精神褒奖及物质利益,及时多途径、多形式地予以肯定,形成员工奉献企业,企业回报员工的良性循环。要坚持把员工的兴趣、爱好、特长和企业的需要结合起来,尽可能多地给员工创造学习提高的机会和条件,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最大程度地激发员工的潜能。随着企业管理模式从经验型向文化管理层面飞跃,从过去的施工生产现场组织到以人为本,充分解放生产力、释放员工潜能,最终以文化力推动生产经营水平、乃至企业的发展,这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主流趋向。这种文化力的源泉在于基层,特别是广大员工中,它反映了员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企业做强做大的追求,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因此,要因势利导,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团体的重要作用,结合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需要,开展有针对性、趣味性、教育性的活动,使企业文化与企业各项实践活动紧密结合,防止克服形式主义。 总之,较好地做到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企业文化建设便有了坚实的基础和依托,继而形成强大的文化优势。对于企业而言,谁拥有了文化优势,谁就拥有了竞争优势、效益优势和发展优势,就能在市场经济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简述企业文化在铸造企业精神方面的作用 一个企业,像一个人一样,精不精神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若萎靡不振,会给人一个怎样的印象?企业精神是一个企业独具特质的品格,是一个企业的精、气、神、魄,是展示企形象、体现文明、彰显民主的重要标尺,是与企业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重要元素。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精神的支撑和依托,换言之,一个企业轻视文化,不注重文化建设,就不可能铸造出属于自己的、独特的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的发展之魂其终极目标,完全是为了树立企业精神,而具有什么样的企业精神,决定了企业到底能够走多远,到底能够以何种面目在市场经济下、强手如林的企业竞争中站稳脚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经济社会整体步入转型期,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各种色彩文化的交融激荡,使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生活方式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中平能化企业以深厚的文化积淀,建立了“跨入世界500强、实现和谐奔小康”的共同愿景,努力打造“忠诚事业、追求更好”的企业精神,把安全文化、经营文化、管理文化、群众文化贯穿于集团发展的全过程,为和谐中平能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必须看到,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是注意企业的硬件建设,而忽略了自身的精神品格,结果造成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相互脱节。一个现代化企业决不应该是堆积起来的“水泥森林”,钢筋骨架,硬化绿化,路宽灯亮,若没有内在的企业精神作底蕴,充其量不过是表面的繁华。再好的企业硬件,如若没有良好的职工素质作后盾,缺乏人文的关怀和尊重,轻视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企业的现代化是不完整的,也是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的,且是不可能有大的发展的。企业需要精神,是因为人需要精神,人和企业都需要精神来提升自己的质量,实现自己生命的意义。 笔者在这儿举个例子,让我们理解一下“忠诚事业,追求更好”作为企业的理念、企业精神的价值。有两个企业,我们把它称之为A和B,他们各招聘两名大学毕业生,每个企业准备的总投入是一样的,两个人共24万元。A企业采取的办法是两个人一个月各5000元,一年各6万元,两个人共12万元,剩下的12万元谁干的好就奖给谁,也就是一个人可能拿到18万元,另一个人可能拿到6万元;B企业采取两个人一个月各1万元,一年各12万元,两个人共24万元,没有业绩奖金。假如有四个同学来应聘,这4个同学又是一个班的,能力强的同学可能就去A企业,两个相对认为能力差一些的人可能就希望去每个月挣1万元的B企业了。这个在经济学里叫做“良币驱逐劣币”,所以我们从招聘中看A企业已经占据了优势。同时这4个同学到了这两个企业后的干劲完全不一样,在B企业干多干少一样,干好干坏一样,即便再有自觉性,工作表现也会大打折扣。A企业则不然,他既然认为自己有能力,希望能挣18万元,就会不甘落后,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工作。可以想象,优秀的人玩命干,素质一般的人悠着干,两个企业的竞争力就不会在一个等量级上,两个企业的市场表现差别就会很大。有些企业家也想成为A企业,但不知道背后的东西是什么。背后的“东西”笔者认为那就是一个企业“软实力”的体现。有能力的人为什么会选择A企业呢?因为它有口碑,更具有竞争力和挑战性。这说明企业的“软实力”即在长期坚持“追求更好”中,一定能够得益于企业,又得益于他们的职工。 当我们想借助企业文化推动企业更好发展的时候,必须首先寻找到突破口。首先一步是提炼,就是要把根植于企业职工头脑中,那些有着鲜明时代烙印、符合行业、区域以及我们这群人特征的东西,以及美好的想法提炼出来。笔者曾去过一些企业参观,看到到处都是不同的口号、标语,都是发动大家写出来的每个人的真心话,觉得这比没有强,但是还很不到位。因为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同的,我们不可能把所有动人的口号都贴在墙上作为信条。我们要做的是如何把大家头脑里的东西提炼出一根主线来。一个企业需要坚持的东西其实就那么几条,而不是几十条或上百条,而这些需要坚持的东西,一定要跟我们的行业特征有关,跟我们的追求和愿望有关,跟从业人员的基本特点有关,每条理念都应包含有深刻的含义。 我们中平能化提出的十大理念,包含了企业作风、企业精神及发展战略,核心理念是“企业发展,职工富裕”。 理念、精神总结提炼出来后,第二步就是分享、推广和贯彻,使之成为某种自觉不自觉的行为,条件反射一样地忠实执行。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新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正处于企业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的关口,机遇和挑战并存,机会和风险同在,要完成远大而艰巨的任务,靠一般化的号召、一般性的要求不行,必须寻求强大的动力来支撑与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文化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和紧迫。企业文化在铸造企业精神方面的作用,一是发动广大职工,齐心协力维护企业精神,该是潜移默化,耐人寻味的;二是学习、弘扬、实践企业精神的各种活动广泛深入,对于统一全体职工的认识,鼓舞全体职工的斗志,塑造企业形象上行之有效;三是“软实力”的体现,彰显企业团结、向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有着极好的推动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精神是可以培育的,是企业文化之魂。为此,我们必须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从培育企业精神需要,在企业文化的发展中不断充实其时代内涵,赋予其时代特色,能动地培养新的精神因子和要素,养成自觉创造伟大业绩完成企业赋予每个人的使命。 企业精神,需要提炼,需要概括,其内涵必须全面涵盖一个企业特有的秉性和风貌,做到既展示企业个性,又概括企业的文化底蕴,表达企业在新时期的目标及企求。企业精神提炼与概括,对外是“名片”,对内则是“动力”。提炼与概括企业精神,这是对企业文化的更高要求,企业文化建设,就是要从一个企业的历史演变中与时展要求的结合中,发扬与寻求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企业文化在增强中国服装企业竞争力方面的作用 一、企业文化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 企业核心竞争力(corecompetence),又称核心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内部经过整合了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协调各方面资源的知识和技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本质是一种超越竞争对手的不可模仿的整合控制能力。它具有三个明显特征:其一,是对知识、技能、资源的独到整合控制能力;其二,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即较强的竞争差异性,良好的扩展应用潜力;其三、竞争对手难以模仿,也无法交易,依附于企业文化而存在。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积累、形成的,是企业发展的源泉,是任何其他企业无法模仿的,它具有独特性和排它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精神价值。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竞争,产品竞争、质量竞争、价格竞争都是通过市场来体现的,深层次的竞争是在企业文化上进行的。企业的责任是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在激烈的竞争中,产品和服务相对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显示出企业文化的深刻影响。经营最简单的是向消费者介绍推销产品,中层次的是向消费者推荐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模式,最高层次的是向消费者推介企业的理念。 二、中国服装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研发投入少,缺乏自主创新能力。2004年工业普查数据显示,中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仅为销售收入的0.25%。许多企业不愿意在深入市场调研、提高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企业人员素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研究服装板型设计以及相关基础研究等方面下真功夫。主要精力放在扩大规模效益、经销策略和营销方式上,造成市场上有的产品恶性竞争,积压过剩,另一方面消费者仍有买不到称心如意的服装的局面。 2.产品附加值低,缺少自主品牌。我国虽然是服装出口大国,但出口服装中还没有一个在世界上叫得响的名牌,服装生产企业中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牌加工占据出口服装总量的一半以上。主要依靠劳动力低成本、价格在国际市场竞争。大多数企业忽视设计、品牌和创新,服装出口基本上是“贴牌生产”,导致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低,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平均利润率仅为3%~5%,造成加工贸易比重高而出口单价低的局面。 3.缺少基业常青的企业文化。许多企业没有建立百年老店的战略思维,不认真研究市场、调查市场,进一步研究消费者爱好和变化,生产符合特定消费群的新产品,而采取盲目和短视的经营行为,市场热销什么产品,就跟风生产什么产品。企业缺少核心竞争力,市场急剧变化,就会动摇企业发展根基,生产经营波动较大。 三、企业文化在增强中国服装企业竞争力的作用 1.树立企业价值观,明确服装企业发展战略目标 在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缺少发展战略,就不能科学的审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外部环境变化,不断改变企业的发展方向,其结果是发展短命。企业要长期稳定的发展,必须制定战略规划,企业文化是企业战略的灵魂,企业的价值观就是企业战略的指导思想,企业发展定位就是企业的发展使命。企业的价值观决定了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依据战略目标,制定战略实施,战略措施。优秀企业的价值观必然反映在其战略思想内,通过战略的实施成为有竞争力的企业。例如,著名服装企业红豆的战略目标是做百年企业,红豆的视野是国际市场,是全球客户。在这种企业文化价值观的指引下,红豆股份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已取得了喜人的业绩与进步:“红豆”西服、衬衫被评为中国名牌,红豆西服、衬衫双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红豆西服、衬衫、 T恤等五大主导产品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红豆”成为中国驰名商标,“红豆”被评为中国十大最具文化价值品牌,“红豆”荣获2004年中国100最具价值消费品牌… 一个卓越的企业价值观,必然是由优秀的企业家在谋划。企业家一整套的经营理念,集中体现了企业的价值观,企业家是企业文化的制定者和推动者,是企业价值观的化身和精神支柱。优秀企业家成为企业的形象,体现了企业的魅力,激励企业员工的斗志,强化企业的价值观,展示企业发展方略。杉杉集团董事长服装总裁郑永刚1989年接手现在的杉杉时,是个员工不足300人、欠债达800万元的资不抵债的企业服装厂,不久就提出“创中国西服第一名牌”的战略目标,在十年的时间内,以独特的“自信、创新、卓越”的企业文化,汇聚着11000余名中外员工,关注着全球新经济的发展和新生活秩序的建立,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变革,创造了中国服装界的十多项第一,迅速成长为中国服装界最具规模、最受瞩目、最高水平的领导型集团公司。 杉杉集团的总资产达到38亿元,净资产达23亿余元。 2.倡导创新文化,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服装行业是一个消费市场变化快,产品需求变化大,竞争激烈的行业。一个服装企业,要成为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就要成为创新型企业,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地调整经营理念、管理模式、技术手段和产品方向。 建立创新型服装企业,关键要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环境和构建企业创新制度。首先企业家要具有创业精神和创新精神,有远大志向,艰苦奋斗,有明确发展战略,不墨守成规,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和创新体制。其次,创造一种良好的学习型组织,尊重人的首创精神,允许失败,鼓励和激励企业员工通过创新努力实现个人价值。制订鼓励学习和创新的制度,使不断学习和不断创新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和组织行为准则。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德康是一个创新型企业家,通过不断的企业创新提升自己的品牌,从1995年~2005年“波司登”羽绒产品进行了产品、技术、营销等系统化的创新,在产品创新方面,1995年推出了新羽绒服,把以前的以鸭毛为主改成了以鸭绒为主,使产品体现了多种功能“轻薄美”,防寒只成为产品属性的一个方面,增加了美观、时尚等功能,使得产品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开辟了新消费市场。在技术创新方面。自1996年开始,“波司登”引进了一系列生产设备,每年投入到研发和设计的费用占销售额的3%~7%不等。新产品的开发能力由原来的每年开发几个款式增加到设计开发400多种款式。在营销创新方面,加大广告宣传力度。“波司登”在上海外滩寸土寸金的地方竖立了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的霓虹灯广告牌。在央视天气预报时段波司登是第一个在上面做广告。 企业不断的发展创新,“波司登”连续11年保持了同行业销量冠军,产值从1.8亿增加到70亿元,利润从2千万元增加到6亿元。 3.培育品牌文化,提高服装企业的品牌竞争力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但是绝大部分服装企业是为国外著名品牌做贴牌生产,赚低廉加工费。对于初创阶段服装企业,扩大企业的生产能力,培育产品质量文化,积累资产规模有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企业没有自主设计和研发能力,自主品牌缺乏致使中国纺织产品附加值低下。服装企业要发展壮大,成为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必须走品牌战略之路。 服装的文化内涵成为服装企业由产品经营走向品牌经营的关键。与一些国际品牌相比,中国的服装缺乏的不是品质,而是文化的深度。世界各国服装品牌竞争不仅体现在质量、价格、服务等物质因素,更融入了文化的非物质因素。品牌文化体现企业精神、文化精神和民族精神,是服装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的文化渊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有丰富多彩的地域和民族服饰文化,为中国服装企业吸纳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建设品牌文化,培育有竞争力的服装品牌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培育品牌文化,首先要明确品牌的战略定位,根据服装市场不同的消费群体,确定品牌的消费对象和风格,实施差异化发展。 其次,独特的品牌文化设计,丰富品牌的文化内涵,满足特定消费群体的生活需求,体现文化底蕴,引导了服装未来的流行趋势。第三,品牌形象策划,将品牌文化和品牌形象协调统一,选择有影响力的品牌标识和形象代言人,品牌文化的特质,将品牌深入到消费群体的内心,培育品牌公众形象。第四,品牌的裂变。借助品牌市场影响力,根据市场定位,整合优势资源,将成功的单一品牌逐步向多品牌辐射,进一步提高品牌的形象和地位。 著名红豆服装品牌成功地进行系统化的文化建设,提出技术作为品牌支撑力,重质量、重品位、创精品。提升文化含量,打造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品牌。借助现代传媒扩大影响,每年举办一届“七夕红豆相思节”,为品牌文化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提高了企业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实施品牌延伸和互补。服装从“红豆”到“相思鸟”、再到“依迪菲”,服装从西服到西裤再到夹克,无不体现着“红豆”爱意浓浓的文化内涵,不同层面、不同年龄、不同消费能力的人们,都可以从“红豆”系列品牌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商品。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工会要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工会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企业工会既可以把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工作创新的突破口,又可以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中作出工会的新贡献。笔者认为,工会应该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中体现优势,有所作为。 一、建家优势 职工之家建设是工会组织的整体性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建家优势,是工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载体,是工会组织、引导、教育、激励、凝聚员工的最大优势。也是全总二十多年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员工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工会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中应以建家为载体,突出基本职责,抓好维权工作,努力在增强员工对企业工会的信任感和依赖感上做文章,让职工坚信“有困难找工会”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个行动,一种信念。在此方面应该做到:一是要建立健全民主诉求机制,让员工有意见、有困惑可以倾诉。尤其对员工在推行企业文化中的一些不理解、不认同甚至反感、抵触行为,要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并主动与企业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主动与员工进行面对面沟通,化解矛盾,搞好稳定,处理好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员工具体利益的关系问题。二是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对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中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广泛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反复进行论证和完善,并经职代会通过后再执行,使这些规定的实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注重解决好困难员工的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员工档案管理,对生活上暂时遇到困难的员工,从感情上体贴他们,生活上照顾他们,让他们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自己在企业受到尊重,心理上产生对企业的认同感。 二、人才优势 可以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企业文化和人才的竞争。人才优势是工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源泉,工会会员中人才济济,不乏各类精英。工会可以以开展建功立业竞赛为载体,通过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革新和小建议”的五小活动等为主要内容创新活动,鼓励科技发明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职工科技素质和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建言献策、创新创效的积极性,使改进改良活动进一步深化,有力地促进企业工作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还可以发挥文艺骨干人才的作用,利用知识竞赛、黑板报展览和文艺、曲艺演出等形式,将企业价值观、文化理念等,改编成脍炙人口的诗、词、歌、曲等,在形象、生动、富有哲理的语言和优美的旋律中感悟企业文化的精髓。 三、宣教阵地优势 企业文化是软环境,文化阵地是硬环境,要想让企业文化的软环境发挥更好的作用,必须有文化阵地的硬环境来支撑。实践证明,企业文化的发展也离不开阵地这一硬件建设。由于企业员工的文化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企业文化的接受、理解和认同也有明显差异。因此,需要工会充分利用较其他部门的优势和有利条件,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将企业的价值观和理念渗透到员工的工作、生活各种活动中去。一是结合企业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变化,搞好形势任务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开展 “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让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三是组织举办组织主题鲜明突出,内容丰富多彩的、有本企业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把员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与企业文化的重点紧密联系起来,把文化娱乐融化于企业文化建设之中,更好地促进企业文化的普及和渗透。让员工在寓教于乐中理解企业理念,培育团队精神。起到“工会搭台,文化唱戏”的作用,进而促进企业理念的灌输和企业管理的创新。 四、榜样优势 榜样具有“以人为本”的文化魅力。劳模的亲合力,是工会组织宝贵的财富和特有的优势。充分发挥工会的榜样优势,是工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动力,这也体现了企业文化的发展方向。工会组织要从人的需求出发,努力营造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的氛围,尽可能把众多员工的兴趣、目的、需要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统一起来,通过组织职工开展生产劳动竞赛和星级员工评选活动,形成一种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而建功立业的合力。在这方面,我们公司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工会培育和选树了一大批省、市级劳动模范以及“五一奖章获得者”和“三八红旗手”和公司星级员工等先进人物,他们是企业的典范、员工的楷模,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企业员工的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对员工具有真实可信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工会从政治上关心劳模,生活上照顾劳模,举办劳模事迹展,召开劳模与员工参加的座谈会,让劳模要用自己孜孜以求、勇于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人格力量,影响、带动身边的员工,使员工们得到启迪,受到教育,自觉的与企业同甘苦,共命运。 张利民:中国蓝星集团济南裕兴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企业文化从五个方面推动企业创新 企业文化怎样对企业创新发生指导作用、规定作用、推动作用和促进作用?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给予回答。 企业文化的愿景给企业创新提供指南。所谓愿景就是企业的远大事业蓝图,是企业要做一个什么事业、企业想要把这个事业最终做成什么样的追求。愿景是我们大家强烈渴望实现的远大目标。它是我们的,而不仅是经营者的,因此可以把全员凝聚起来,在全员身上产生动力。它是强烈渴望实现的,因此它既代表了事业的利益,又代表了全员的利益,由它产生的动力必然是强大持久实在。它是长远的根本的目标,因此它既代表了事业的利益,又代表了全员的利益,由它产生的动力必然是强大和持久实在。它是长远的根本的目标,因此它不是短期努力可以达到的,它必须把长远的根本目标分解为一个一个的短期目标,一个一个地去实现它们,从而不断地向长远目标逼近。因此,企业的愿景有长期愿景和短期愿景之分。完成了一个短期愿景,必须立即提出新的短期愿景,以和长期愿景衔接并向长期愿景推进。长长的愿景链规定了企业的事业永远处在动态发展之中,一个个具体愿景的提出和完成,需要有不断创新的思想和行动,并始终不偏离根本愿景指引的方向。任何保守、任何停滞、任何一蹴而就,任何偏离行为,都与企业的根本愿景相违背。企业的创新受到了企业文化愿景的根本规定和指导,创新是企业文化的本质规定。 企业文化的使命给企业的创新做了根本的定位。使命不是别的,它就是企业愿景的崇高化、神圣化、信仰化和责任化,是企业事业和责任的根本定位。为了不至于使企业的愿景变成乌托邦的幻想,不至于使企业愿景虚无缥缈、不着边际,一方面愿景的提出要从实际出发,符合社会需要,的确承担起了社会某一方面的责任;另一方面,愿景必须在全员心目中成为崇高的、神圣的、信仰的东西。只有崇高的,人们才能敬仰它;只有神圣的,人们才会尊崇它;只有信仰的,人们才会坚信它;只有责任的,人们才能承担它。所以使命是愿景的落地,是愿景的现实化。使命最终转化为企业的责任定位,这就给企业的具体创新提供了根本定位。比如做门窗是一项事业,是一种社会责任。但做门窗的企业对这种社会责任有不同的定位,有的把做门窗定位为“阳光事业”,有的定位为“安全事业”,有的定位为“空间事业”,有的定位为“心灵事业”,有的定位为“文化事业”,还可以有许许多多的定位,定位为什么事业,就承担什么责任,就从这个定位出发,去努力,就把这种责任崇高化、神圣化、信仰化。企业从此就沿着这个定位坚定不移地创新。创新不是任意的,无规范的,那样会丧气目标、浪费资源、成本极高,收益极小。有效的创新,必须在自己的责任定位的目标和范围内进行,它有助于责任的实现和深化,有助于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满足需求的个性化产品。我们不能抽象地谈论创新,一般意义上谈论创新,这对企业创新无实际指导意义。深入到企业文化与创新的具体关系中,微观地观察,正是企业文化给企业朝什么方向创新作了定位规定,它使创新十分实在,在确定的范围内创新有了具体的目标和追求。 企业文化的宗旨给企业创新规定了根本原则、途径和方法。如果说使命表明企业承担了什么事业和责任,宗旨就规定了企业如何实践责任的原则、途径和方法。共产党的使命是为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命就必然达到。宗旨是使命的深化,是企业文化延伸到方法论层面的规定。创新必须遵循创新的原则途径方法,这些创新的原则途径方法就包含在企业的宗旨中。杜邦公司的使命是“为社会贡献美好生活”;它的宗旨是“安全与创新”,这是创新的根本原则途径方法。杜邦是一个化学公司,化学公司的生产存在安全隐患,产品也存在安全隐患。美好生活与不安全相对立。这就规定了杜邦的创新首先是安全创新。杜邦把安全和利润联系起来,它创新地推出了许多保障安全的产品,并大大地提高了杜邦产品的安全性,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和利润,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杜邦公司在创新中坚持“奉献美好生活”的原则,把创新的焦点集中到“美好”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杜邦立即推出了大量化纤织品,紧接着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化纤产业,解决了人类穿衣问题,为人类奉献了美好。以后在核电建设方面,以及大众日用方面,杜邦围绕“美好”作出了许多创新贡献。可见宗旨对于企业如何创新有规定和方法指引作用。 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使企业创新的核心能力动态化。企业不仅应当具有一般能力,而且应当具有核心能力。核心能力是其他企业不可模仿、不可照搬、不可抄袭的能力。这种能力保证企业独占优势、独占资源、独占先机。比如,拥有第一不是核心能力,能不断做出新的第一是核心能力;独占某种技术不是核心能力,能不断创造新技术是核心能力;拥有某种资源不是核心能力,能不断创造新资源是核心能力;拥有知识不是核心能力,能整合知识才是核心能力,如此等等。企业的就可以能力是从一般能力中产生出来、提炼出来、锻造出来的。指导企业核心能力形成,是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核心理念就是对企业一般能力的选择、深化、个性化和固化的根本价值理念。定下打造什么为核心能力的方针,定下如何打造核心能力的做法,定下了如何长期保证核心能力的方针,保证企业长期一贯集中地坚忍不拔地在某种能力上投资,使企业最终形成了某种核心能力变化。而深化核心能力。始终不变的核心能力最终会变成一般能力,使企业被动而至于淘汰。核心能力它包含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调整适应能力。企业的创新,根本是核心能力的创新。坚持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实行核心能力创新,在核心能力的方向上创新,最能乘势、最为有效、最为可行、成本最低、产出最高。放弃核心价值观指导,在每一方面去创新,事倍功半,是没有不失败的。 企业文化的企业精神是创新的精神支柱。企业精神是企业情感与意志的凝结,是企业的精神支柱和企业的生命意志,是企业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恒定力和穿透力,是企业凝聚全员、鼓舞全员的精神力量。它贯穿于全员经营行为之中,成为全员横扫困难、障碍的精神铁扫帚。顺利时企业精神鼓舞全员继续前进;困难时鼓舞全员百折不挠,勇于攀登。没有精神的企业萎靡不振、一击即溃;有精神的企业神采奕奕,迎难而进。企业创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创新就是打破旧的、创造新的,就是推发展、推进创造,其中的困难、挫折、障碍、种种不利因素会遭遇无数。创新特别需要有目标指引、有精神支持、有必胜的信心。企业精神、就是支持创新的精神,它鼓舞员工创新,支持员工创新,推进员工创新;它把创新由一个层面推向更新的层面,一个境界推向更新的境界。企业精神给企业创新提供了永不枯竭的支持。 从上述各方面可以看出,企业文化不是创新的障碍,而是推动企业创新发生的源泉。企业所以需要企业文化,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它能推动企业事业不断创新。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的法宝,企业文化的灵魂就是创新。创新的基因就存在于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之中。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一旦形成,它就会长期存在,长期发生作用。但它需要结合实际变化进行新的阐释、获得新的内容和新的表现形式,从而能长期指导创新。企业文化的应用价值观在核心价值观指导下,与环境条件紧密结合而形成。环境条件变了,应用价值观也会随之而改变。而应用价值观的变化,也是为了能给企业更好地创新创造条件。企业文化是变与不变的结合,核心价值观不变,其阐释和应用价值观会变。因此它永远不会成为企业创新的桎梏,而只能成为企业不断创新的最主要的推动力量。认为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就会变得保守、滞后从而成为创新障碍和桎梏的看法,是表面的、片面的,是对企业文化本质的肤浅理解;不承认企业文化自身具有动态适应能力,而认为它必然落后,僵化,阻碍创新行为的发生,这种观点实际上否定了文化作为有机体的生命力。正是这种生命力使一种文化的个性不仅是永久存在的特性,又是通过多种形式动态表现其丰富性。这种个性动态延续和表现,就是它自身的适应性。中国从古至今,它的文化个性始终保持不变,但它的动态延续却极其丰富,总是不断适应的。难道企业文化不也是这样吗!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与创建一流企业方面的思考 【摘 要】 一流的服务、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网络、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效益。 【关键词】 企业文化建设 一流企业 观察和评价一个企业,我们往往习惯于从经营发展现状、市场营销举措、收入支出比率等硬性指标入手,往往忽视一种软物质的作用,但恰恰是这种物质。造就了企业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战胜和克服各种困难的神奇力量,这就是企业文化。 1. 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为创一流企业奠定基础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电信运营企业无论对内还是对外都需要有一种凝聚力,这种凝聚力便来源于它一流的服务、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网络、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效益上, 即实现一流的企业。 什么是企业?企业是以市场为向导,以赢利为主要的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中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因此,企业文化就是一个团队在完成一项事业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 在实践中,每干一件事,每搞一次文化理念的宣传,我们都要思考这样做是否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员工的精神和物质需要,是否在搞形式主义,是否在实事求是为创哈通信公司实现一流企业打好基础。相反,一些企业在建设企业文化的过程中提出的目标与口号大而且空,明显偏离企业发展实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事实证明,好高骛远是会耽搁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建设,很实际的目的就是要让企业健康地活下去,并且要越活越好、越活越强大。 2. 企业文化建设的中心——创建一流企业的经营理念 在新的历史时期,哈联通公司要想冲出竞争的重围,就要建立新的现代企业制度,要用文化的视角去审视企业的竞争之道、经营之道和管理之道。为全力创新营销体制,广泛拓展营销渠道,丰富营销方式,用集中营销和分散营销相结合的方式,来打造企业文化内涵,用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为人才的发展创造空间,为创建一流企业提供可靠保证。 日本“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说:“到一个企业,只要几秒钟的接触,从接待人员、办公室人员、工作人员的神态、情绪和秩序,就可以捕捉到一种精神、一种气氛、一种感染人心的力量,这就是企业文化。虽然说企业文化是一个抽吸的概念,但是从企业哲学、企业精神、企业战略、企业追求、企业管理方式、企业形象以及员工面貌、管理风格等方面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企业文化体现在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中,且对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直接的影响。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先进的具有独特个性的企业文化,就很难提升一个高度。世界知名的管理行为学和领导科学权威约翰·曾对企业文化及企业经营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出结论:凡是成功企业的背后,都有成功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促进企业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泉也对企业经营的成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企业文化的支持和引导,没有文化氛围的激励和促进,企业就缺乏前进的动力和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哈联通公司融合以来,树立起了企业文化就是生产力的新理念,创造了促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企业文化,从而拉进了迈向一流企业的距离。 3. 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创建一流的员工队伍 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对企业人的塑造和培养。既公司要培养自己鲜明的企业文化,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尊重每一个人作为企业的最高宗旨,使员工能发挥最大的潜能和价值。要大力培养企业的民主意识,只有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都拥有一种民主意识,企业才具有文化气息,才能塑造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企业只有具备一流的素质,具有一只能打硬仗的员工队伍,才能无往而不胜,才能创建一流的企业。哈联通公司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带动企业综合素质的提高,尤其是人的综合素质的提升—创造一流的队伍。企业每创造、培育一个更高档次的品牌,就标志着其综合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实现了一次质的飞跃。 狠抓敬业精神,培养认真习惯。公司要求企业员工牢记这样一个理念: 人人要爱企业,爱岗敬业,对企业忠诚。员工所做的工作要对得起自己的工资,这是最起码的信用关系。企业要培养员工良好的敬业习惯,办事认真的习惯、责任心强的习惯 ,人人要有使命感和事业心的习惯。 狠抓团队建设,营造真诚氛围。一个优秀的企业领导者,是不会把眼光只盯在利润的增减上的,而是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上投入更多的精力。每个人都是团队中的一员,发展个人才能发展团队,进而发展企业。这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团队成员之间要坦诚、真诚、零距离,营造团队真诚的氛围。只有这样才能激活员工的思维,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 面对竞争的压力,企业只有这样再造自己的栋梁人才,建设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才为创建一流企业作了不可缺少的铺垫。 4. 企业文化建设的灵魂——价值观 价值观是关于价值的一定信念、倾向、主张和态度。说白了,价值观就是人的追求。要什么不要什么,追求什么反对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都属于是价值观的范畴。价值观是企业文化建设的灵魂,是员工心中的灯塔,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依靠,是实现一流企业的灯塔。任何文化建设都是以某种价值观的倾向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也不例外。经营思想的革新、企业综合素质的提高都要以某种价值观为指导,中外企业概莫能外。 企业领导的价值观。企业领导的价值观是整个企业文化价值观的“航标”。有人说,先改变张瑞敏,再改变海尔;张瑞敏改变了,海尔也就改变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企业领导是榜样,是企业文化的影子,企业领导的所作所为传播出去,被员工所接受,就会影响员工的行为、习惯,也就形成了企业文化。 员工主体的价值观。员工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角色如何定位,是企业的主人还是雇员?传统的说法是,国企员工具有二重性,既是主人也是雇员。无论是主人还是雇员,企业文化总是建立在以员工利益为主体的基础之上的。企业所有的赢利,所创造的价值,无一不是员工辛勤劳动创造出来的,企业要对他们负责任,不能对不起他们。员工的福利、员工发展、员工的自豪感都是企业的财富,同时也是以员工为主体的价值观的必然体现。 管理的价值观。从管理的文化梯次看,有科学管理、人本管理与文化管理三个层次。做企业,科学管理是前提、是基础;人本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方向,没有科学管理就勿谈人本管理;文化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无声的监督,是无为而治。 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观。世界上没有单纯的经济工作,也没有单纯的政治工作。深化企业改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调动员工积极性,进行生产经营都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经济发展为社会现代化服务,而思想政治工作则为经济发展开辟道路。这是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统一性表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价值所在。尤其是在变革的时代,更需要用新的理论武装头脑,与时俱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任何轻视或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 总而言之,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与创建一流企业是相辅相成的。优秀的企业文化是创建一流企业的保证,一流的企业必需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公司要创一流的企业必须先创建优秀的、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从而为实现一流企业铺设一条阳光大道。 (作者单位:中国联通哈尔滨市分公司)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浅析工会工作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各大企业的发展历程中越来越多的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随着企业各部门职能的不断完善,企业工会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员工整体利益,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文化虽然没有形体被人们所感知和认识,然而其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发面同样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企业内部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企业文化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人们认知和认同,以我们所在培训中心为例,极大的带动了员工们的工作积极性。然而,当前一些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还存在不足之处,本文就通过结合当前企业工会的蓬勃发展,浅析工会工作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工会;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文化 一、发挥积极导向作用,弘扬企业先进文化 对于企业文化建设而言,企业工会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来讲,企业工会能够发挥积极的企业文化导向作用。企业员工相对来讲对企业中的部门或者组织最有归属感的就是企业工会了。因此,在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该积极的发挥企业工会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企业员工心中的归宿感,使员工对于企业工会的归属感不断的扩大到对于整个企业本身的归属感,让企业员工不断的增强对企业的自豪感与主人公精神。通过企业工会的先进导向作用来不断的影响企业员工,并在此基础上大力的弘扬企业先进文化,在有形和无形之中都对企业员工起到积极的影响作用。企业文化的建设与企业整体员工都息息相关,而不是仅仅的关系到企业中的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些员工。这就需要在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大力的弘扬和宣传企业先进文化,从而不断的推动企业整体文化建设。 二、发挥凝聚带动作用,促进先进文化建设 对于企业的文化建设而言,企业整体凝聚力的构建,对整体文化分为的营造有着积极推动作用。不管是一个部门还是整个企业来说,凝聚力的作用都是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为了更好的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就必须增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大家在良好企业文化氛围下,共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凝聚力在企业文化中占有重要的成分,企业强有力的凝聚力对于促进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的引导作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将企业文化建设中的凝聚力传播到每一位企业员工心中,就能够强有力的推动企业先进文化的发展。企业工会中员工们的凝聚力是最为强烈的,因此应该积极的发挥企业工会中的凝聚带动作用,将这股强劲的凝聚力带到整个企业中去,推动企业先进文化的不断发展与完善。 三、发挥工会弘扬作用,满足先进文化需求 对于企业的文化建设而言,积极的发挥整个企业员工的群众性作用至关重要。只有最大限度的发挥企业员工的群众性作用,才能充分的贯彻与弘扬企业的先进文化。同时,对于企业中的各部门而言,基础群众性最能够充分发挥的只有企业工会了。为了不断的完善企业文焕建设,就必须不断的满足其发展的文化需求。在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群众积极性的基础上,随着企业先进文化的不断发展,满足其不断变化的文化需求,能够促进本企业内企业文化的构建。在企业文化的营造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群众性,最大程度的调动全企业员工的参与热情,共同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这也是企业工会一贯的优势所在,能够最大程度的调动企业员工。总而言之,就是积极的发挥企业工会的广泛群众性,指引最广大的企业员工不断满足企业先进文化的发展需求,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发挥工会服务作用,推动和谐文化发展 企业工会在能够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还应注意到其特有的服务作用,来推动和谐文化的发展。正是由于企业工会的服务作用,才使得企业工会能够使员工们在这里产生足够的归属感。同样正是企业工会的服务作用,让企业员工产生强劲的凝聚力,从而不断的促进企业先进文化的发展。在企业文化的建设过程中还应注意到企业内部的和谐,不断的发展企业内部的和谐文化。 五、工会对企业文化建设具有教育作用 工会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还体现在工会的教育作用。企业工会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推动是其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工会还是一个为广大的企业员工服务的部门组织。因此企业工会在企业文化的建设过程中有极强的教育意义。工会一项都是积极的宣传与配合企业的各项党政工作,同时也大力的推动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于企业员工的培训,有效的培训能够使企业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够实现长远发展。因此,企业工会的教育作用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结束语:社会的不断进步带动了企业个部门职能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企业工会在各企业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在积极的探索一研究中,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企业文化建设对推动企业整体发展的积极性作用,因此更加注重本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本文通过结合当前企业文化建设中所存在的不足,浅析工会工作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主要通过五个方面来具体的分析,首先是企业工会能够发挥积极导向作用,利于弘扬先进文化,企业工会同时能够起到凝聚带动的作用,促进企业的先进文化建设,两一方面企业工会发挥其积极的弘扬作用,满足了企业先进文化的发展需求,当然企业工会还有其独特的服务作用,推动企业和谐文化的建设,最后工会对企业文化的建设也极具教育作用。很好的利用企业工会,能够很好的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对工会组织在煤炭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地位与作用的思考 工会组织在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她不仅是煤炭企业职工赖以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机构,而且代表着广大干部职工的最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以及企业管理者与员工之间沟通的纽带。企业文化建设更是煤炭企业长期以来不断坚持的重要工作,如果工会组织能够更好地发挥组织职能,相信对建设优良的企业文化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一、前言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崭新历史时期,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不少企业都在苦练内功,不断增强“软实力”,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企业文化建设是构造强大企业力量和凝聚员工个人力量的制度体系,笔者认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煤炭企业要想做到更好更快发展,必须努力做到工会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这样不仅可以拓展工会工作思路,极大地丰富工会工作的内容,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而且还有助于工会工作更加紧密地贴近企业生产活动,为工会工作开创出新思路、新天地。 二、企业文化建设与工会工作的关联 企业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所形成的并为全体成员共同遵循的共同意识、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企业文化建设服从、服务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标,把员工思想与行为引导到企业发展的目标上来,这无疑为工会工作打开了一条新思路。它以人为本、形式灵活,方法多样,重在渗透,在潜移默化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引导、激励、鼓舞的功能,显示出巨大的作用。笔者认为,工会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从煤炭企业的职能部门岗位职责来看,工会组织的工作职能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在很多方面是一致的。如职工培训,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这跟打造学习型企业的指导思想殊途同归;培育企业精神,展示企业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关心职工生活,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这跟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相吻合;做好协调工作,加强感情沟通;办好橱窗、图书馆和各种文化阵地等。 三、工会组织在煤炭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企业文化的性质决定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工作,需要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职工群众的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和人心向背,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而群众性正是工会的基本属性和特征。这种关系说明,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工会有不可替代的组织优势和强大的号召力。事实上,工会组织不但能参与企业文化建设,而且可以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在履行职能中创新工会工作。 煤炭企业工会组织的工作包含维权、 教育 、参与、建设等职能,就在于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使企业文化建设具有广泛的基础,因此,它既是工会工作独特的组织优势,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两者可以达到相互促进。 第二,丰富活动载体,在服务大局中凝聚职工队伍。 煤炭企业的工会组织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职工的第二家庭,因而对职工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工会工作的对象和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都是职工群众,工会的社会职能也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有紧密关系。因此,工会组织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能够起到推动作用。要充分利用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企业文化建设的品位。 第三,弘扬主旋律,在宣传引导中培养共同价值观。 抓典型是一种常用的、有效的工作方法,典型抓好了,可以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工会可以通过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宣传他们的事迹,弘扬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企业精神,陶冶职工的情操,培养职工群体意识和良好的共同习俗和道德风尚。 第四,提高职工素质,在和谐发展中营造浓厚氛围。 煤炭企业文化建设是富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企业个性和先进文化的高度统一,是职工不竭的精神动力,在各种活动中灌输企业文化理念,能够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工会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革新创新等活动来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能够帮助职工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风尚。 四、结论及建议 总之,煤炭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需要长期开展的系统工程,企业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好自身优势,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丰富工作形式的重要途径,就会使集体的发展目标与员工的个人目标统一起来,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营造一种亲密、互助、信任的工作氛围,企业发展的步伐就会更快。这样,职工工作就会获得愉悦和成就感,从而激发出全体员工的思想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行为创新,带动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企业文化视角下女性在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的优势 在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女性有着天生优势、沟通优势、情感优势、个性优势等优势,这些优势使她们更容易获得所站员工的认可,更能感染所站的员工,更可以使“僵硬呆板”的规章制度在偏僻的收费所站变得认人理解,更使工作获得成功。笔者自1996年5月来到高速公路基层单位,就自身从事政治思想工作17年的经验浅谈一下女性在企业基层管理中的优势。 现代企业中女性工作者更能在企业一些特殊岗位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女性更有着天生的优势。在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可以让女生管理者发挥自身优势,将思想政治工作成为优秀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一、女性在企业基层所站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天生优势 正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女性管理者课程中教《女性的领导风格》的董小英老师认为,相比男性管理者,女性管理者有天然的亲和力,在管理工作中,更顾及员工的感受;女性管理者沟通能力更强,她们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工作的目标,并且与下属员工有很好的沟通,不觉得孤独;另外,女性管理者在工作中,也更擅长激励全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潜能。 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把深厚而炽热的感情溶注到工作过程之中,以特有的艺术行为方式给人以心灵上的滋养,从而使教育对象受到“美”的感染,“善”的诱导,“真”的抚慰。而女性感情丰富、细腻、柔和,易使人接近。 二、女性在基层所站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沟通优势 女性在基层所站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沟通优势心理学的有关研究和社会学者关于男女性别差异的相关调查都表明,女性的语言表达能力尤其是口头表达能力优于男性,她们吐字清晰,声音动听,口齿伶俐, 善于言辞。同时, 女性的本性同活泼的气质最相适应,她们性格随和,平易近人,举止文雅,她们能创造出基层员工听得明白而且比较愿意听的最佳状态,使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更加明显。女性的善解人意,使她们更能设身处地为远离城市,于偏远的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的员工们着想,更容易进行换位思考,有助于把冰冷、严格、刚性的规章制度诠释得富有人情味,从而更容易被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们理解和接受,有利于规章制度的有效推行和落实。 比如高速公路一到节假日为了保畅通就不允许人员请假,而如果一味的强调制度,让员工感觉生硬,女性领导者她们会在节假日里允许员工将休假的家属带到所站来,陪在上班的员工身边,然后安排包饺子这些有家庭氛围的活动,这样就缓解了员工的抵触心态。 三、女性在基层所站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情感优势 高速公路基层所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其特殊性,它的工作对象是远离城市,远离亲朋好友,远离灯红酒绿的基层员工的思想,工作的目标是让处于一线的服务窗口的员工接受正确的思想观念,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做到“依法收费,文明服务,热情解释,廉洁奉公”。要实现这样的目标, 基层所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要以建立与员工之间良好的关系为前提。因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双方参与者, 领导与员工关系是否和谐, 员工是否真正接受和认同领导, 将直接影响到思想教育过程能否顺利进行,影响到思想教育效果的好坏。而在建立良好的上下级关系方面,女性比男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具有天然的优势。从心理发生学的角度来说,女性天生比男性敏感, 而且具有细致的观察力。研究发现,女性在情感的感知和表达方面,具有男性无法比拟的优势,能感受到男性所不能感受的东西, 对事物的观察更为细致、敏锐、准确。 四、女性在基层所站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个性优势 美国佐治亚州教育中心心理学博士门得尔松在经过大量调查后得出结论:女性比男性具有更多更难得的优良个性品质,如: 敬业精神、善于思考问题、耐心细腻、坚持性强、作风民主等等。而这些优 良个性品质使其在高速公路基层所站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对于大部分从事基层所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来说, 男性思想政治工作者自然也有他们独特的地方,但是女性一些独特的个性品质,使她们在开展这项工作方面具有比男性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并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形成有别于男性的工作风格。比如, 女性敬业精神强,对工作和事业的忠诚度高。女性的人生需求一般都比较现实,往往比男性更加珍惜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对自己已经选择的工作和事 业更执着、更投入。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应该说是高尚的、神圣的,但也是繁杂的、平凡的,教育的成果是所站员工思想、情感、意志的变化,女性的始终关注的坚持是男性不可比拟的。女性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会自流流露出来的个性品质往往会更容易感染受教育者,比如她们的微笑,使得年轻的收费人员在做到“微笑服务”时有参考性,基层所站的员工会在她们的潜移默化中接受思想教育,从而使工作更有动力。 (作者单位:江西赣粤高速公路昌樟管理处生米收费所)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有关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思考 【摘要】 文章概述了建设企业文化的内涵及重要意义,阐述了企业文化建设应搞好的配套机制:规范管理,建立配套的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相关制度,导向、约束、激励并存。提出企业文化的建设的建议:领导带头,支持和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各部门要互相协调配合;要加强企业文化宣传力度,逐步渗透,使其深入人心;企业文化实施应循序渐进,不能就急于求成。 【关键词】 企业文化;建设;实施;看法 一、文化建设 1、建立健全企业文化体系 首先要将企业的文化发展方向和核心价值观确定下来,形成企业的核心理念。再就是要明确企业的指导思想,确立经营理念、经营宗旨、企业精神、企业远景、企业作风等内容,并制定有关企业文化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企业文化发展规划,明确企业行为准则,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 2、企业文化建设要以人为本 企业文化终归结底还是为员工服务的,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激发员工的热情,增强企业内部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极大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文化更加科学更加有凝聚力。企业要鼓励员工不断进步,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员工生活水平,提高员工满意度,并进一步重视员工文化素质的培养,体现其主人翁地位,使员工心甘情愿为企业奉献,从而是企业和员工达到双赢。 3、要让员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 员工不仅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更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践者,在他们中间蕴藏着极为丰富的企业文化建设的素材。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在构建企业文化体系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力量,使企业文化逐渐融入员工的意识,使员工对企业文化形成共识,有利于增强员工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自觉地把自身利益和企业的整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 4、建立符合企业个性特点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建设必须要切合企业自身实际,符合企业定位,而不能浮于形式。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案,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文化建设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历史特点、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实际来建设。将企业自身多种因素综合起来确定企业独特的文化模式。在企业实践中,要不断发现、总结员工创造出来的优秀企业文化,并不断对企业文化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同时,还要根据社会的发展、环境变化以及企业自身战略的转变等因素对企业文化进行创新,使企业文化始终保持与时俱进。 二、完善企业文化建设配套机制 1、规范管理,建立配套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文化建设要有良好的文化支撑以及良好的制度控制。成功的企业文化建设不仅需要针对整体的企业文化背景提出一系列的规范性以及创新性的企业发展规范以及制度,建立完整的运行机制,还要不断创新企业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建立一套透明、规范的操作流程及配套的考评体系以及结果检查、跟踪体系并定期质询确保目标实现。 2 、完善企业相关制度,导向、约束、激励并存 奖惩制度要做到言而有信,奖惩兑现。企业的规章制度能够对员工行为起到导向、约束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制度,能够对员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使员工逐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观以及道德标准等,更能进一步促进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并且对于规章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好形成书面文件对员工进行普及教育并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否则即使建立起规章制度也会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三、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推进 1、领导带头,支持和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 企业的领导层不仅是企业文化的推动者和倡导者,更是企业各项改革的带头人,在企业文化建设实施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企业文化建设的首要保障条件是高层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重视。各级领导干部在企业文化建设和实施过程中,要带头实践,给员工做出一个好的榜样,尤其是要带头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制度的严肃性。 2、企业各部门要互相协调配合 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它要求企业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以及共同的积极参与,并且要有机地将企业文化与经营生产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将企业文化与员工融为一个整体,才能更有利于推动企业文化的实施。 3、要加强企业文化宣传力度,逐步渗透,使其深入人心 企业理念要得到员工的认同,必须要加强企业的宣传力度,例如企业的网站、内刊、板报、宣传栏等都应该成为企业文化宣传的工具,要让员工深刻理解企业的文化是什么,怎么做才符合企业的文化。这些都是企业文化得到员工认同的重要保障。企业文化被员工普遍认同,才能规范其行为和习惯。并且企业文化建设要注意方法创新,尽量采取员工乐于接受的形式,如开展企业文化节、组织企业知识竞赛等,将企业的最新动态、企业科研的最新成果以及企业发展的信息让职工分享,于无形之中加强企业员工的责任感,发挥其主人翁精神,更好的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强化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4、企业文化实施应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 企业文化建设是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企业必须保证持久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要分阶段分步骤的设定目标,并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逐步让员工理解、接受并执行企业文化。 在面临新形势、新机遇的同时,企业也在面临着更多新的任务和新的情况挑战,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把企业做大做强,就必须营造并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积极推进文化强企战略。只有将企业理念深入员工意识并内化为员工行为,企业才能凝聚一大批认同企业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并愿为之抱团打天下的追随者。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企业文化建设在提高煤企核心竞争力方面作用 企业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竞争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而核心竞争力是指在一个组织内部经过整合了的知识和技煤炭企业是国家基础能源生产企业,它通过开采蕴藏地下的、不可再生的煤炭资源,为冶金、电力、建材等行业提供能源产品。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加强煤炭企业文化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确保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意义重大。 一、煤炭企业文化的重要作用 煤炭企业的发展,不仅与物质基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关,也与煤炭企业文化建设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煤炭企业文化是煤炭企业全体员工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人际交往中逐步形成的共有价值观、信念、制度、行为方式的总和。一般地,企业文化在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体现出的重要作用是: 第一,导向作用。 煤炭企业文化通过多种方式来引导全体员工的行为、心理,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企业文化所提倡的价值观和信念,并将它作为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和信念,自觉地将个人目标与国家和企业目标、个人需要与国家和企业需要保持一致。 第二,凝聚作用。 企业文化是一根纽带,它把企业员工的理想和追求紧紧联系在一起,使每个员工都产生一种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这种凝聚作用,使员工产生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永不停息的原动力。 第三,激励作用。 企业文化强调充分尊重和相信每一个人,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个员工从内心深处自觉产生为企业拼搏的献身精神。 二、企业文化是煤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指的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不易被竞争对手效仿的、能带来超额利润的独特的能力。企业文化之所以成为煤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原因在于企业文化最恰当地体现了核心竞争力应该具备的基本特征。 第一,能最终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有效提高客户的忠诚度。 企业管理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全面地、有效地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企业文化提供了企业发展的最高指导原则和指导思想、规章制度和行为方式,明确地告诉员工目标是什么,哪些能做或不能做,如何做,从而引导和塑造员工的态度和行为朝同一个方向努力,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努力实现客户的价值最大化,让客户在消费自己的产品时就感受到自己独特的文化魅力,产生激动、乐趣、认同和共鸣,从而提高对企业的忠诚度。 第二,具有不可模仿性、独特性。 核心竞争力应不易被他人所模仿、复制或很快建立,由于企业文化实际上是企业经营理念及其具体体现的集合,是企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企业员工所总结、积淀出的文化与管理等方面的卓越成就,在范围上它无处不在,在概念上也非常简单,但难度就在于谁也找不到适合所有企业的文化理念和具体措施,可见,企业文化具有不可模仿性和独特性。 三、加煤炭企业文化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 要提高煤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其基本思路是:由表及里、由简至难、逐步推进、长期坚持。 第一,以企业实体文化建设为切入点。 煤矿企业属于高危行业,水、火、瓦斯、煤尘及顶板五大自然灾害随时危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并且煤炭企业一般地处偏僻,员工生活条件艰苦,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员工积极向上、勇于拚搏的激情。要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建设的刚性要求较高,与资金的来源、数量和合理使用有密切关系,只要建设资金有保障,实体文化建设相对容易一些。所以,煤炭企业应多方筹集资金,首先做好企业实体文化建设。要加大投入,改善煤炭企业员的生活条件。要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的硬件条件,企业必须加大投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努力实现煤炭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为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可靠的硬件基础和良好的物化环境。 第二,以制度和执行文化建设为工作重点。 企业制度和执行文化建设是整个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都需要化大力气去推动。要以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无小事,要将企业的安全价值观转变为规范化、系统化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量化考核细则,做到工作有记录,操作有标准,考核有依据。严格检查、考核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的执行情况,定期对企业各单位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 第三,长期坚持不懈地进行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精神文化是企业文化的灵魂,具有内容广、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企业精神文化建设应融入实体文化建设、制度和执行文化建设过程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是企业第一要素,企业员工的素质、士气、积极性和献身精神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和资源。企业只有真正做到尊重员工、爱护员工、保护员工,关注员工的培育与成长,通过企业员工的发展而促使企业发展,才能建立起全体员工共有的价值观体系,也才能真正构建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单位:贵州龙场煤矿荣辉煤矿筹建处)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关于风电场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思考 摘 要 风力发电作为一种新型清洁能源,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重视,近几年的发展也是越来越快。在风电场大力发展的同时,人们也在研究风电场发展过程中和本身存在的问题,风电场企业文化建设也进入了人们研究的视角。 关键词 风电 企业文化 文化建设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多变,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的需要,企业的生产发展管理结构不断的调整变革,企业文化建设的改革完善已成了必然。风电场作为新兴的能源建设,必须紧抓文化建设配套企业经济建设,提高企业职工的认同感,建立企业核心价值观,培养职工的职业素养。 一、抓好风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权责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目前国内风电企业发展最广的地方主要集中在西北、华北、东北及沿海城市,尤其西北一带,风电企业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西北地区深处内陆,风沙大,自然环境恶劣,在风电企业管理上缺乏科学的建设管理经验。完善风电场企业权责机制,分解落实风电场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完善的权责赏罚机制,激励风电企业职工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障企业物质文化建设,提高风电企业职工职业素养。 二、风电企业文化建设的打造 (一)风电企业的建造 首先,风电企业建设选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址,体现以人为本的特点。风电企业建设选址过程中,尽可能做到与自然景观相结合,规范风电发动机组建设,尽可能将风力机外观颜色同当地整体环境协调,设计工程师要科学合理地安排风轮机到周围住户的距离,尽可能消除减少噪音危害和电磁干扰,保证周围住户正常的生活活动和人身安全。其次,风电企业建设选址要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要减少风轮机对鸟类和其他动物的伤害,工程师在风电企业建设选址要尽可能地避开鸟类和其他动物的栖息地以及迁徙路线,保护它们的生存和繁衍,进而保护大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落实风电管理项目建设,创新管理经营新模式 明确风电建设重点,促进风电的开发建设,制定并严格执行风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加强同其他风电企业的交流,及时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能人才和高新技能,加强对风电企业员工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风电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改革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实际制定各级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实行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制,强化企业监督效果;重点项目重点关注,落实责任计划,加强财务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基础工作,让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升风电企业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创新管理经营新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为风电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加强人才选聘培养工作,完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风电建设是一个高新能源项目建设,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对新能源的开发力度和技术水平,国内在新能源开发的很多方面还需要去完善。首先,国内风电企业建设要注意加强人才储备建设。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础,高新科技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对于复杂的风电技术工种,要预留人才,加强人才的梯队建设,强化教育及培训工作,完善风电管理制度,为风电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四)风电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打造 风电企业的发展与创新,其本质就是风电企业的企业文化发展与文化创新。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风电企业文化,大力发展创新,打造廉政企业文化建设,绿色环保企业文化建设,落实风电安全文化建设和团队合作文化建设,有众多的企业文化精神建设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创新的管理制度,引导员工进行观念更新,居安思危,加强风电企业管理薄弱环节方面的管理,制定完善企业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只有有效的保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打造风电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检验风电企业文化建设成果的唯一标准。 (五)风电企业创新力的打造 科学技术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企业员工是企业的基础,他们技能的扎实和创新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产生巨大的企业效益。风电企业创新力的打造,可以从动态化管理、细化考核过程、简化考核模式、扩大信息开放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入手,提高风电企业信息管理体制,实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风电企业文化建设的要求,实现对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的有效控制,实现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价值,实现对企业发展建设过程的有效监督,保证企业内部建设的公平性,保证风电企业文化建设创新力不断发展,实现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经济建设的腾飞。 结束语: 风电企业文化建设对风电企业整体建设水平有本质性的提高,为风电企业建设奠定了良好的职业理论基础,为风电企业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技能水平,为风电企业建设腾飞带来了不歇的动力,有助于风电企业核心价值观念的完善,有效提高风电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国内新能源建设水平。 企业文化方面论文:企业文化建设的五大方面 企业文化的不断创新是知识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知识经济时代,经济与文化的“一体化”成为时代的趋势和特征:科技创新促使新产品的开发越来越快;商品中的文化含量、文化附加值越来越高;文化、科技在投入产出中的贡献率越来越大:智力优势正在取代传统的自然资源优势;生产工艺流程及对员工整体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场发展要求企业更加重视商品消费的心理成分和审美要求,服务创新在企业综合竞争力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模仿性,在未来企业文化中这个特质将会表现得更为明显,建设和完善企业文化,是现代企业和企业家迎接知识经济时代挑战必备的条件。 在国际营销中,克服文化障碍,实现文化沟通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企业信誉正在成为市场中关键性的竞争要素,企业运作中的文化纽带、精神纽带、道德纽带与产权纽带、物质纽带、利益纽带起着相辅相成的重要作用。为此,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企业文化建设: 一是创新文化。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的作用得到空前强化,并升华成一种社会主题。由于企业文化的独特性将越来越表现为企业差别化战略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新变成了企业的生命源泉,在剧烈变动的时代,成功者往往是那些突破传统游戏规则,敢于大胆创新,不畏风险的人,敢改变游戏规则的人,也就是在思维模式上能迅速改变的人。对知识经济来说,“明天意味着重大事件”,所以企业自上而下,每个毛孔都必须充满着创新,通过自身主体创新确定性来对付明天的不确定性。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创新文化涵盖了产品、管理、服务和市场等各个方面,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主导文化。 二是速度文化。知识经济中的现代企业已没有决策大小的问题,只有速度快慢的问题。这个世界上充满着变化,“一个公司的成败取决于其适应变化的能力”。这就意味着“速度就是一切”。传统竞争因素的重要性在不断减弱,而新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时间竞争。在确定了战略目标、明确了市场定位以后,企业的经营活动就要围绕市场营销组合策略迅速展开。企业在营销产品时应考虑该产品能否满足客户的需求、是否安全便利,同时要拓展有效的营销渠道,提高营销效率。美国思科系统公司信奉的企业信条是:“在未来的商场中,不再是大吃小,而是快吃慢。” 三是虚拟文化。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典型产物就是虚拟,就是与信息紧密挂钩的高智能性知识密集型产品和产业。企业经营的虚拟化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利用高信息技术手段,在全球范围内通过软性操作系统整合优势资源,既增加企业运行的效率和活力,又避免工业经济时代常规运行中的硬设施投入,从而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其二,只需要保持对市场变化的高度敏感性和研发设计能力,而不必将自己的主要精力耗费在低价值产出和常规的普通工业生产中,后者完全可以通过国际分工体系由订货或合营方式来完成。由此可见,企业虚拟文化的要旨在于具有灵活、柔性、合作、共享、快速反应、高效输出等素质。虚拟的另外一个含义,是创造消费、“购买消费”。这里,时间是商品,文化的差异是商品,品味是商品。你能打动消费者,把他的时间买下来,把他的文化品味买下来,新的文化商机就出现了。 四是学习文化。学习给企业带来利益和机会。作为“学习型组织”的企业文化将更加受到关注。知识经济条件下,最成功的企业将是个“学习团体”,学习越来越成为企业生命的源泉。现代企业只能作为一个不断学习的组织,才能够“善于创造、寻求及转换知识,同时能根据新的知识与领悟而调整行为”。“比你的竞争者学得快的能力,也许是惟一能保持的企业竞争优势”,这正在成为共识。知识的积累只有学习,创新的起点在于学习,环境的适应依赖学习,应变的能力来自学习,这就需要一种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文化氛围,因而企业不再是一个终身雇佣的组织,而是一个“终身学习的组织”。 五是服务文化。现代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服务竞争在现代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强化营销服务理念,实现“服务增值”。国外企业文化研究中首先使用的“服务增值”的概念,值得重视。因为同样质量的产品,可以因服务好而“增值”,也可以因服务差而“减值”。质量概念,不仅包括产品质量,也包括服务质量。企业形象从根本上说是表现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服务的永恒主题是企业同客户、用户、消费者的关系问题,这里包括如何使抱怨用户转化成满意用户、忠诚用户进而成为传代用户,包括如何开发忠诚的顾客群,包括不丢失一个老客户而不断开发新客户的问题,包括如何使营销服务成为情感式劳动,真正让用户引导决策,进而引导产品开发的问题。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市场状态决定财务报告的发展方向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客观环境的变迁和时代的发展,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传统的财务报告已越来越无法满足财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本文借鉴国际国内研究成果,论述了财务报告体系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使会计披露能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财务报告;会计环境;发展趋势 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指出,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根据2006年2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30号》,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等。 在西方,财务信息的披露经过了以账本披露为主体(12世纪到15世纪)、以财务报表披露为主体(15世纪到20世纪)和以财务报告披露为主体(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今)的三个时期,财务报告的产生及每一次发展变化无一不是会计环境变化的结果。当经济、法律、社会文化、政治、科学技术以及自然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同时也对财务报告的实质内容及形式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他们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或早或晚、或多或少,使得财务报告不断发展变化。以更好地适应财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一、会计环境的含义和内容 财务报告在现实应用中的缺陷是它不能够满足环境的变化。会计环境是指会计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各项条件的综合。它包括存在于会计主体内的会计内环境和存在于会计主体外的会计外环境。生产实践中与会计相关的内容称为会计外环境,而会计实践则称为会计内环境,会计环境是会计内环境与会计外环境的有机结合。内环境决定了会计本质、职能、程序和方法;外环境决定了会计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影响会计的程序和方法。 二、现行财务报告存在的局限性 现行财务报告披露偏重于财务信息的披露,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不足。 由于企业间竞争的加剧,诸如产品销售渠道、市场份额、用户满意程度、新产品开发和服务、企业经营业务、资产范围与内容、主要竞争对手及企业发展目标、企业管理当局的分析评价、有关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信息、企业管理能力、职员结构及主要职员素质等非财务信息显得越发重要。非财务信息不仅是企业管理者有关政府部门了解企业并加强对企业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也是投资人、债权人等其他利害相关者分析企业未来发展前景所必需的信息。缺少了这部分信息,他们对企业未来的盈利分析必然会受到影响,也就难以达到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的目标,从而无法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揭示,所以企业应该将相关的非财务信息作为我国财务报告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行财务报告偏重于反映企业历史经营活动的财务信息。而对未来经济活动的披露不足,缺乏前瞻性财务信息对经营业务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的反映。现行的财务报告主要提供以历史成本为主的财务信息,缺少有关企业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风险与报酬机会以及种种不确定性的财务信息的披露。缺少能够对决策有用的、体现企业现在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预测性信息的披露。这使得现行财务报告无法反映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由于顾及和判断的客观存在,“不确定性”充斥着整个会计处理过程。 现行财务报告很少涉及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不能全面反映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忽视了企业与周围自身环境方面的信息。只侧重于反映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知识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兼顾经济的增长与社会责任的承担。要求企业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资源损耗、人员消耗、土地利用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核算和计量。并对这些信息予以披露。而这样导致的管制成本足以影响企业日后长远的经营业绩。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所以,企业财务报告中应加入经济责任观念。从会计角度来讲。较为系统地研究作为“可持续发展”问题核心之一的自然资源形成、开发、运用、存储、保护和再生产的经济效益核算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财务报告的发展趋势 会计环境的变化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变化。而财务报告的目标就是要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会计环境的变化诱致了新的会计信息需求,在这一需求的拉动下,会计披露得以发展。因此会计披露发展的动因在于不断满足会计环境变化所导致的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扩大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范围。增加对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自创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财务信息的披露,使财务报告由解释有形资产为主向解释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并重转变。从现有的情况看。无形资产在企业持续经营中的地位至少在目前还没有重要到可以完全取代有形资产的地步。因此,会计系统在解释无形资产的同时不能忽视有形资产的计量显得十分必要。鉴于当前各方面条件尚未成熟。为解决信息使用者的燃眉之急,可以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准则委员会(1ASC)在金融工具问题上的做法:首先着重解决相关信息披露问题,暂时绕过确认与计量问题,待时机成熟之后再研究确认与计量的实务操作。在未解决之前,可以遵循充分揭示原则,即凡是为达到公正表达企业经济事项所必需的信息,均应完整提供。使用户易于理解。 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的信息量,提高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及数量。现行财务报告仅仅对财务定量信息予以揭示,不能够完全分析出给企业长期价值创造带来影响的具体因素。现行财务报告体系自财务报告中揭示了大量包括定性信息在内的非财务信息,但并不是说财务会计报告披露了这些非财务信息,这只是借助非财务信息来辅助说明和解释财务信息。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准确地理解与运用财务信息,从而提升财务信息的价值。未来的会计应在拓展财务信息的深度与广度上下功夫,为增加财务信息的价值服务。 加强披露财务预测信息。可以增加预测性财务报告,使财务报告由解释事后信息为主向解释事后信息与前瞻性信息并重转变。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财务报表基本上是一张历史数据记录的汇总表,是一种向后看的会计报表。预测性财务报告是建立在对未来经济条件和行为方案进行假设的基础上。反映企业下一年度或未来期间的主要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目前我国只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中公布盈利预测信息。另外,编制预测财务报告也只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需要,预测信息虽然缺乏可靠的保证,但它毕竟能克服历史信息的不足,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会计信息,以增加使用者决策和评价的相关性,应当成为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借鉴西方许多企业编制并对外公布的“预测财务报告”,它采用与传统财务报告相问的报表形式。这种做法无论从编制角度。还是从使用角度来讲都有极大的好处,特别是便于对比,从而进行差异分析,充分发挥预测性财务信息的作用。超级秘书网 可以增加衍生金融工具财务报告以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及报告问题。金融工具创新对财务报告的结构和编制方法都有一定的影响。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传统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负债的定义,传统财务报告揭示的是历史成本信息,衍生金融工具大多只是一种合约,他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而交易尚未发生,因而无历史成本可循。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可以采用表内与表外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在表内,可以揭示在产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所交纳的保证金和支付期权费金额,合同的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报告日的公允价值,并且在每个报告日有,必要用报告日的公允价值对其进行重新计量。附表在衍生金融工具的财务报表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在报告日因衍生金融交易而持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企业,编制一张“衍生金融工具明细表”对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衍生金融交易的情况及进行风险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加强现金流量信息的披露,可以改年报为月报,使财务报表的项目、结构进一步国际化;推广全球化战略财务报告,加强现行财务报告的会计信息国际可比性;在财务报表结构安排上将核心业务与非核心业务分开反映,提供最能反映企业经营趋势的信息等等,以加强会计决策的有用性。更好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虚假财务报告分析 摘要:虚假财务报告的审查实际上是审计的一种特殊审计程序与方法。审查过程中所运用的具体方法也于一般的审计方法相类似,查询法,审阅法,核对法,调解法,盘存法,估计法,分析法等,只是在使用过程中侧重点不同,效果不同,因为他们服务的目标不同,下面主要针对虚假财务报告审计的特殊性,来探讨一些笔者认为重要的审查方法。 一、深入了解客户经营现状,发现舞弊征兆 任何企业在虚假财务报告之前总是有些迹象或征兆的,在审计职业界通常将这些征兆称为“红旗”或“警讯”,原国际六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国际公司列举了比较重要的几方面,提醒审计人员注意,主要包括:资金短缺已影响营运周转;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和增资)下降,资金来源只能靠盈余;发展中或竞争中企业对资金有大量的需求;现有借款和和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和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为维持现有的债务需要,必须获得额外的担保品;主要客户经济困难,造成坏账的可能性加大;成本增长超过收入的增长,或者受到严重市场竞争威胁;订单减少,生产压缩,预示着未来收入的下降;盈余的质量下降,不合理的变更会计政策;夕阳工业濒临倒闭的企业;对单一或少数产品,对客户或交易过分依赖;管理阶层或主管有被严格要求达成预算目标的倾向;管理阶层或主管有前科纪录,或者没有正当的理由更换审计师。 以上这些迹象都是可以通过分析发现的,一旦发现这些情况,即应予以关注,另外,在我国,如果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业绩和股价波动异常,或者是新上市的公司,其财务报告虚假的可能性就很大。 我国通过大量的统计研究,也总结出了极有可能采取造假的公司的特征。主要形式有:前两年连续亏损,今年经营业绩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的公司;前两年平均净资产报酬率达到10%,今年行业不景气的公司;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的上市公司;业绩和股价波动厉害的上市公司;全行业亏损或行业过度竞争的上市公司。 二、执行分析性程序 一个健康、真实的企业,经过一年的融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从年初的状态转换为年末状态,各项财务指标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系列的平衡。年初的资金加上本期融资所增加的额外资金与本期的投资活动相匹配,本期的投资加上年初的资产总是与本期的经营活动相适应,按照财务学的观点,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之间存在钩稽关系,如果这种惯常的钩稽,均衡关系被打破。大量研究证实,分析性程序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而且极为有效的审计方法,尤其在发现和检查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作用相当明显。 任何严重的财务报告舞弊,都可能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出现异常的状态。归纳起来,虚假财务报告通常具有以下八个主要特征: 1.报表的主要项目及前后各期发生异常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项目金额会由于经营业务的影响而在不同会计期间发生变动。真实的财务报告主要项目金额的变动一般表现为有规律的正常变动,而且上市公司能就变动原因做出合理的解释,而虚假财务报告项目金额变动较大,且对这种异常变动上市公司很难做出合理的解释。2.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指标严重不合理 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投资报酬率、存货周转率、每股收益率等。在审计中应根据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计算出主要财务指标并判断其合理性,判断其是否合理的标准包括经验数据、上年同期数据、历史最好水平、同行业平均水平等。如果计算出的财务指标与上述指标存在较大差异,这表明财务报告存在问题。 3.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现金流量严重不平衡 某些上市公司为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往往采用资产装潢、股权置换、内部关联交易、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手段,增加账面利润。由于上述措施一般不会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入,反而可能会因利润的增加多交所得税而增加现金的流出,结果必然导致财务报告反映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现金流量出现严重的不平衡。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表明该上市公司存在对财务报告进行造假的可能。 4.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 一些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滑坡的情况下,往往利用资产置换、股权置换、内部关联交易、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手段、来增加非经常性利润。以此来粉饰财务报告,审计人员在审计财务报告时,若发现非经营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就该注意该报表的真实性。 5.不良资产数额较大,资产质量低下 由于虚构收入等原因,上市公司账面会有许多不良资产。如子公司亏损或业绩平平,在建工程一直挂在帐上。一些租赁、承包、托管的背后往往是这个子公司或分公司根本就不存在,如投资是否存在,是否应该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6.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距过大 若一家上市公司的应缴税金数额特别大,则欠税很可能是虚构的,其造假手法就是虚开发票。根据会计公式计算的应缴税金期末余额,与公司的实际期末欠缴税额相比较,若两者相差较大,则公司造假确定无疑,反之,其收入和利润都可能是虚构的。需要说明的是,只要税法允许,上市公司对财务会计实行不同的会计政策是合理的,但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关系在一定时期内要保持连续性,除非税务准则发生显著的变化。 7.期后事项异常,出现经常性的第四季度调整 期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以及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这两个时间段所有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事实上公司往往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调整损益,美化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虚假财务报告不仅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而且也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根源和社会根源,要有效的防范其产生,需要社会各界加强会计法规和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从根本上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的根源,为企业,国家的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财务报告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分析 摘要: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们有许多原有的经济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披露就存在这样的问题。本文就财务报告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定的研究,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完善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的体系,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经济;会计信息;披露 经济发展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也是重要体现,而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会计信息披露是企业经济情况的直观表现,对于经济决策者的决策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它也是企业对于自身发展的参考衡量指标,所以这些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我们所重视。 一、财务报告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对无形资产的披露不全面 随着我国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企业的发展的影响因素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一个企业的固定资产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它并不仅仅包括金钱,物资等有形的财产,也包括知识产权,发明创造等无形的财产。并且这些在一个企业的资产评价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以知识为代表的的无形资产更能直观的评价一个企业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也更能判断企业的未来经济走向。而在财务报告会计信息披露中,往往依据传统的信息披露的原则,而忽视无形资产这一点。这就导致了财务报告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全面,不能满足投资者,债权者以及企业管理者决策的需要。 (二)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不全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要承担和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这也是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对企业发展的必然影响。一个企业的发展必然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免不了其他企业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互相影响。在资源的使用上,企业对于资源的获取途径和对资源的使用率以及生产方式对社会的影响是不同的。另外企业的生产免不了会对社会环境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这些都属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体现在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中。但事实上有不少企业忽略了这一点,并没有将社会责任纳入到会计信息的核算中,主要注重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对社会责任的重视,是会计信息的核算不够完善。 (三)信息的披露缺少时效性 信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财务报告的会计信息也是如此。市场的形式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可以说经济市场受多种因素的调控,所以他每时每刻都处于动态的变化中。这种情况下,经济市场的一点小的波动,都会影响企业经济管理人员的决策。但现在一般的财务会计信息报告是采取定期报告的形式,而缺少实时的披露,这就不能满足决策者对于信息时效性的要求,不能满足决策的需要。 二、强化财务报告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在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在依法治国的国家,要想保证一项工作很好的进行,必须有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约束。对于财务报表会计信息披露也是如此,要想加强对其工作的控制,必须完善相关的法规,这是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合理的对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管理,加强相关立法,加大惩罚力度,对企业管理者和会计进行相应的法制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另外有关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一定的检查,并且制定一系列的惩治标准,对其工作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二)加强对无形资产和社会责任的披露 对于无形资产核算的忽略,我们应该从企业内部入手,加大对无形资产方面的重视。具体可以增设相应的科室,聘用专门的人员,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与鉴定,建立无形资产核算的体系。其次,对于社会责任的披露的忽略主要是在体现在企业对于环境的影响,这可以用法律规定来约束,企业的管理者也应该认识到这一点,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可以说企业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对于企业生产中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企业必须付一定的责任,这也从某种角度体现了社会的公平。 (三)提高创新能力,使会计信息披露成多元化发展 目前,我国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进行改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告别以往单调的信息,编制全面完整的专用信息报告表,其中的项目必须多样,以满足不同需求者的需要,可以使决策者从多方面了解会计信息的情况。这就要求企业对于经济市场的情况足够了解,需要有专门的经济市场分析人员配合会计的工作。企业管理者一定要以发展的眼光来对待会计信息的披露,防止鼠目寸光,过分关注眼前利益而使财务信息失真。而新的会计信息披露中也应该反映出对于会计信息时效性的要求。首先在报告的周期上,我们可以适当的进行缩减,在信息的方式上,我们可以在传统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表格,图像等,使决策者可以对信息有更直观的了解。另外在信息的传送方式上我们最好采用网络传送的方式,这样可以减少一定的时间,实现信息的时效性。 三、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当前财务报告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这些的问题,对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但具体的改革也是小的改革措施汇集起来的,所以在现阶段,我们还是应该积极探索新的方式,对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小问题进行优化和创新。是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朝着准确,完整,直观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作者:张艳 单位:大庆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征分析 当前,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加快,社会网络的普及,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推广,社会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经济发展局势也同传统比较,也呈现出更新的特点,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迫使企业开始寻求新的利益增长模式,寻求新的发展机遇。而企业财务管理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与利益获取。故笔者从财务报告入手,就其性质、信息特征与改进措施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一、企业财务报告性质及其信息特征分析 从技术层面来讲,财务报告同工程技术一样,均属于一门技术方法,本身具有内在一致性与系统性,能够同人们可察的客观现实达到一定吻合,且不受个人或某集团控制,它的生成与呈报过程均需遵循相应的程度方法,有着一定客观性与规律性。而从经济层面来讲,财务报告做提供的相关经济信息,是可以体现并调整人与人间的相互利益关系的,也就是说,财务报告上所显示的信息最终会对利益关系人利益分配格局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到使用者决策[1]。具体表现在:(1)揭露了企业整体财务信息。在财务报告中,其信息最大特点就是可揭示企业整体财务状况,客观反映企业在财务方面存在着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改革措施。特别是对于企业领导者来讲,财务报告信息有着不可比拟的重要性,足以影响到企业的所有财务活动,可实现对那些不必要财务信息的有效控制与管理;(2)可实现对企业未来成本和效益评估预算。在财务报告中,其信息对未来成本和效益预算的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其信息将直接影响到企业下一次财务活动的展开,为此,在财务报告中,管理者必须对企业未来成本和效益进行预算。但是,也需注意到,若想要获得完全正确的未来成本预算,肯定是不可能的,故财务报告信息必须具备一定科学性;(3)最大限度迎合企业发展需求。因财务报告必须在付出最小代价,且不影响企业最根本利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迎合企业发展需求,为此,财务报告中的信息必须具备一定科学性与真实性,管理员必须借助各种形式来收集、整理企业财务信息,进而编制出更加专业化、科学化的财务报告,以迎合企业需求结构体系。 二、企业财务报告改进发展措施分析 从上述叙述可知,财务报告对企业的发展、领导者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后,从众多企业实际情况来看,因收到各方面因素影响,其财务报告并没有发挥出其真正的作用,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报告记录侧重于近期效益,未从长远效益进行考虑;较多受到法律形式影响,而相对忽视了其实质;类似于信用资产担保、诉讼待决等信息并未纳入财务报告中,使得报告信息有失完整性与真实性;缺少对无形资产的记录,报告结构形式不可理等[2]。为此,新时期,为充分发挥出财务报告的作用,就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对其加以改进。第一,逐步改进财务报告设计原则。(1)改进目标设计。即逐步强化企业财务报告内各报表之间的联系,把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资金流量、利润与资产负债等信息,在单独列表的基础上构建相互间的联系,并将各报表间所具有的显著相关性信息标出,便于决策者查看;按照一定关联性与层次性充分分解报告中有着不同功能的资产、负债与现金流量、收入等信息,并在报告中弹性表示企业偿付债务与所掌握的投资能力信息;全面披露企业财务所有信息,便于报告使用者全面评估企业情况;(2)改进内容设计。诸如筹资、利润与投资、利润等信息都需在企业财务报告中体现,而且以上5种主要内容的各种会计、管理与经营等信息均需详细显示在报表中,以便于使用者更好的评估;(3)改进模式设计。结合目标与内容设计改进情况,就可把报告中相关主要报表间的项目,制成一个统一模式,从而更加清晰明了的反映出各报表中各项目间的关系与联系,并实现各报表间的互相补充说明,让企业财务报告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第二,增加现金流量信息,注重分部报告。就企业而言,其偿债能力、财务实力与变现能力、应力大小等信息在现金流量中的反映,不仅有着较高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而且也极易被使用者关注。但是当前所采用的年度报表形式的现金量表,并不能很好的做到这一点,故可将年度报表改为月度报表进行审核,革新考核制度,如盈利额中现金流量比、营业额比重等,理论联系实践,确保报告信息的实用性[3]。同时,还需重视对中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确保报告及时性;狠抓分部报告,就股份有限公司关键信息的披露加以整合梳理,以便于使用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有用信息。从某种意义上说,分部报告信息及时公正的披露,是缓解我国现实信息披露不足的一个有效手段。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财务报告虽然为现代企业领导人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利的参考与依据,但伴随新时期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其不足也日渐突出。基于此,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企业财务报告的性质及其信息的特点,进而总结出其财务报告存在问题,并具体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与时俱进,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作者:江姗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财务报告分析目标分类论文 摘要:财务分析指标是以简明的形式,以数据为语言,来传达财务信息并说明财务活动情况和结果。在此建立的财务指标与国家考核企业工作规定的财务指标是不同的。涉及到企业财务活动较广的范围,包含的指标数目多,而国家规定的考核指标则是抓住重点,有选择地规定一些指标,分为外部分析指标体系及内部分析指标体系。 关键词:财务分析指标;内部分析指标体系;外部分析指标体系。 企业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a.外部分析内容。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企业盈利能力分析;企业资产运用效率分析;社会贡献能力分析;企业综合实力分析。b.内部分析内容。除以上外部分析内容外,还包括:企业筹资分析;企业投资分析。 另外,内部分析内容还应有:企业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形成原因分析。 c.专题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将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企业和外部信息使用者可根据自身的特点,结合特定的目标选取特定的资料及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专题分析。 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分析、资本资产结构优化分析等。d.关于财务分析与相关学科关系的探讨。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我国财会学界学科体系的改革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财务会计之争深入到各二级学科,这是理论发展的必然。学科的分分合合是由于环境的变迁,历史的发展而致,是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进入20世纪到90年代,财会论坛上就有财务分析要独立成科的微弱声音,到了现在,对此论题的讨论越来越热烈,且似乎已达成共识,即由于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的逐步完善,财务分析必须独立出来。那么,独立的财务分析学科在财会学众多学科中地位如何,包括哪些内容,与其原附着的学科关系如何?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减法问题,而是一个漫长的选择和甄别的过程。 1内部分析指标体系。 内部指标体系的设置,主要是为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可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和管理的特殊需要灵活设置,其内容相当广泛。 一般说来,可从筹资、投资等方面设置。 1.1企业筹资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所需资金需靠企业自己来筹集,这样,筹资分析便成为企业财务分析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筹资分析中,首先要分析企业的资金需要量,其次分析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和获利能力;再次分析企业的资金成本和筹资风险;最后确定一个合理的筹资方案并与资金供应者进行协商,使企业筹资活动顺利进行。可设置筹资结构比率、资金成本率等指标。 1.2企业投资分析。 企业对投资活动首先应进行可行性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这是投资分析的重点;其次应对投资活动进行事中分析,以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最后对投资活动进行事后分析,以考核投资效果、评价投资业绩,为改善企业今后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企业在投资分析时一般需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投资的风险价值、资金成本和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在投资阶段为考察投资方案的可行,可设置内含报酬率,为考察投资的收益可设置投资报酬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 2外部分析指标体系。 2.1企业偿债能力。 分析企业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其债务的能力,通过对它的分析,能揭示企业财务风险的大小。按债务偿还期限的长短,又将其分为短期偿债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 2.1.1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一个企业以流动资产支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设置该指标对外部信息需要者非常重要。对于企业来讲,该指标也至关重要,短期偿债能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营运资金的大小以及资产变现速度的高低。 另外,可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准备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偿债能力的声誉、未作记录的或有负债、担保责任引起的负债、未决诉讼等对它也有影响。短期偿债能力通常设置以下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或酸性测验比率;现金比率。 2.1.2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以资产或劳务支付长期债务的能力。对长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是因为企业的利润与其有紧密的联系,分析长期偿债能力时不能不重视企业的获利能力,这是因为企业的现金流入量最终取决于能够获得的利润,现金流出量最终取决于必须付出的成本。此外,债务与资本的比例也是极其重要的。影响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因素很多,除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外。还有长期租赁、担保责任、或有项目等因素。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有:已获利息倍数;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有形净值债务率。 2.2企业资产运用效率分析。 资产运用效率是指对企业总资产或部分资产的运用效率和周转情况所作的分析。企业经管的目的在于有效运用各项资产获得最大的利润。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企业必须凭借资产、运用资产才能取得营业收入。资产周转速度越快,表示其运用效率越高,利润越大。企业运用各项资产有无过量投资?有无因设备短缺而导致生产不足?有无因资产闲置而导致利润降低?凡此各种问题,皆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士所关切。通过分析资产运用效率,则可以评价企业营业收入与各项营运资产是否保持合理关系,考察企业运用各项资产效率的高低。资产运用效率指标有: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公务员之家 2.3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是指对企业盈利能力和盈利分配情况所作的分析。它是企业财务结构和经营绩效的综合表现。企业经营之目的,在于使企业盈利且使其经营与规模不断成长与发展。 各方信息使用者无不对企业盈利程度寄与莫大的关切。投资者关心企业赚取利润的多少并重视对利润的分析,是因为他们的投资报酬是从中支付的,如果是股票上市公司,企业盈列增加还能使股票市价上升,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资本收益。对于债权人来讲,利润是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来源。政府有关部门关心的则是微观和宏观的经济效益以及各种税费上交的可靠性。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讲,可通过对盈利能力的分析,来评价判断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变化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企业获利水平。它是管理者经营业绩和管理效能的集中表现。对于职工来讲,则是丰厚报酬及资金的来源,并可保证工作的稳定。它也是集体福利设施的不断完善的重要保障。 企业盈利能力分析指标可从一般企业及股票上市公司两方面制定。一般企业盈利能力指标有: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资产总额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权益利润率。股票上市公司除上述指标外,还可借助以下指标:每股盈余;每股股利;市盈率;股东权益报酬率;股利支付率;留存盈利比率。 2.4社会贡献能力分析。 社会贡献能力是从国家或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对国家或社会的贡献水平。企业的目标是追求最大的利润。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单纯的片面的追求企业个体的经济效益是不行的,还必须包括对社会的贡献。对盈利企业可用实现利税来衡量,但对一些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的企业讲,则无法适用。故为此设计的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可兼顾反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对国家、社会的贡献情况。 2.5综合财务能力分析。 综合财务能力分析是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总体变化的性质、趋势进行的分析。 前述指标多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必须把它们综合在一起,进行系统分析。其指标有杜邦模型中的权益报酬率和计分综合分析法的实际得分值。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分析性程序检查虚假财务报告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深入了解客户经营现状,发现舞弊征兆;执行分析性程序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任何企业在虚假财务报告之前总是有些迹象或征兆的、年初的资金加上本期融资所增加的额外资金与本期的投资活动相匹配、任何严重的财务报告舞弊,都可能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出现异常的状态、报表的主要项目及前后各期发生异常、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项目金额会由于经营业务的影响而在不同会计期间发生变动、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指标严重不合理、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现金流量严重不平衡、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不良资产数额较大,资产质量低下、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距过大、期后事项异常,出现经常性的第四季度调整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虚假财务报告的审查实际上是审计的一种特殊审计程序与方法。审查过程中所运用的具体方法也于一般的审计方法相类似,查询法,审阅法,核对法,调解法,盘存法,估计法,分析法等,只是在使用过程中侧重点不同,效果不同,因为他们服务的目标不同,下面主要针对虚假财务报告审计的特殊性,来探讨一些笔者认为重要的审查方法。 一、深入了解客户经营现状,发现舞弊征兆 任何企业在虚假财务报告之前总是有些迹象或征兆的,在审计职业界通常将这些征兆称为“红旗”或“警讯”,原国际六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国际公司列举了比较重要的几方面,提醒审计人员注意,主要包括:资金短缺已影响营运周转;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和增资)下降,资金来源只能靠盈余;发展中或竞争中企业对资金有大量的需求;现有借款和和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和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为维持现有的债务需要,必须获得额外的担保品;主要客户经济困难,造成坏账的可能性加大;成本增长超过收入的增长,或者受到严重市场竞争威胁;订单减少,生产压缩,预示着未来收入的下降;盈余的质量下降,不合理的变更会计政策;夕阳工业濒临倒闭的企业;对单一或少数产品,对客户或交易过分依赖;管理阶层或主管有被严格要求达成预算目标的倾向;管理阶层或主管有前科纪录,或者没有正当的理由更换审计师。 以上这些迹象都是可以通过分析发现的,一旦发现这些情况,即应予以关注,另外,在我国,如果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业绩和股价波动异常,或者是新上市的公司,其财务报告虚假的可能性就很大。 我国通过大量的统计研究,也总结出了极有可能采取造假的公司的特征。主要形式有:前两年连续亏损,今年经营业绩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的公司;前两年平均净资产报酬率达到10%,今年行业不景气的公司;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的上市公司;业绩和股价波动厉害的上市公司;全行业亏损或行业过度竞争的上市公司。 二、执行分析性程序 一个健康、真实的企业,经过一年的融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从年初的状态转换为年末状态,各项财务指标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系列的平衡。年初的资金加上本期融资所增加的额外资金与本期的投资活动相匹配,本期的投资加上年初的资产总是与本期的经营活动相适应,按照财务学的观点,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之间存在钩稽关系,如果这种惯常的钩稽,均衡关系被打破。大量研究证实,分析性程序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而且极为有效的审计方法,尤其在发现和检查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作用相当明显。 任何严重的财务报告舞弊,都可能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出现异常的状态。归纳起来,虚假财务报告通常具有以下八个主要特征: 1.报表的主要项目及前后各期发生异常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项目金额会由于经营业务的影响而在不同会计期间发生变动。真实的财务报告主要项目金额的变动一般表现为有规律的正常变动,而且上市公司能就变动原因做出合理的解释,而虚假财务报告项目金额变动较大,且对这种异常变动上市公司很难做出合理的解释。 2.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指标严重不合理 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投资报酬率、存货周转率、每股收益率等。在审计中应根据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计算出主要财务指标并判断其合理性,判断其是否合理的标准包括经验数据、上年同期数据、历史最好水平、同行业平均水平等。如果计算出的财务指标与上述指标存在较大差异,这表明财务报告存在问题。 3.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现金流量严重不平衡 某些上市公司为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往往采用资产装潢、股权置换、内部关联交易、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手段,增加账面利润。由于上述措施一般不会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入,反而可能会因利润的增加多交所得税而增加现金的流出,结果必然导致财务报告反映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现金流量出现严重的不平衡。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表明该上市公司存在对财务报告进行造假的可能。 4.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 一些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滑坡的情况下,往往利用资产置换、股权置换、内部关联交易、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手段、来增加非经常性利润。以此来粉饰财务报告,审计人员在审计财务报告时,若发现非经营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就该注意该报表的真实性。 5.不良资产数额较大,资产质量低下 由于虚构收入等原因,上市公司账面会有许多不良资产。如子公司亏损或业绩平平,在建工程一直挂在帐上。一些租赁、承包、托管的背后往往是这个子公司或分公司根本就不存在,如投资是否存在,是否应该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6.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距过大 若一家上市公司的应缴税金数额特别大,则欠税很可能是虚构的,其造假手法就是虚开发票。根据会计公式计算的应缴税金期末余额,与公司的实际期末欠缴税额相比较,若两者相差较大,则公司造假确定无疑,反之,其收入和利润都可能是虚构的。需要说明的是,只要税法允许,上市公司对财务会计实行不同的会计政策是合理的,但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关系在一定时期内要保持连续性,除非税务准则发生显著的变化。 7.期后事项异常,出现经常性的第四季度调整 期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以及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这两个时间段所有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事实上公司往往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调整损益,美化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虚假财务报告不仅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而且也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根源和社会根源,要有效的防范其产生,需要社会各界加强会计法规和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从根本上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的根源,为企业,国家的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分析我国上市企业财务报告舞弊论文 [摘要]财务报告舞弊是一个具有300多年历史,并一直令会计界头痛的问题。如何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进行有效治理,这不仅是理论研究者和会计实务人员探讨的课题,更是广大财务报告使用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有鉴于此,本文运用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在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就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大层面,对防治企业财务报告舞弊进行了有益的社会思考。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典型案例研究分析 一、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及其分析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报告舞弊事件频发,这种不法经济行为掩盖了企业财务的真相,导致投资者决策错误并使资本市场陷入困境。为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本文拟对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1.美国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美国典型的财务报告舞弊案,当首推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在20世纪初的轰然陨落。安然公司营运的天然气与石油曾占全美市场的20%,经营业务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美元,并因此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能源交易商,位居《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第七位,成为华尔街财务分析师力荐的蓝筹股。 然而,随着安然公司在2001年10月16日第三季度亏损6.18亿美元及其在1997年到2000年间由关联交易共虚报了5.52亿的盈利这一系列内幕消息的公布,安然股东财富瞬间蒸发,流通市值由颠峰的680亿美元跌至不足2亿美元,下跌了99.92%。安然大厦的崩塌给全球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震撼,不亚于“9·11”事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2)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手法主要是以虚假手段高估资产、高估利润、隐瞒负债。首先,安然公司设立了大约3000家关联企业来进行“对倒”交易,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使公司进行大量的表外融资,以提高信用等级;又可以虚构交易规模,编造会计利润。其次,安然策划不具经济实质的对冲交易以掩盖投资损失;空挂应收票据以虚增资产和股东权益。2001年11月,安然公司在向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重新编制的1997年至2001年第二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就公开承认该期间曾高估利润5.9亿美元,隐瞒负债6.28亿美元。 ②按照财务报告舞弊动因的理论分析,安然舞弊案的发生囊括了四因素理论中的所有因素。 首先,安然的管理层具备贪婪和需求的两大要素。安然的管理层想把安然构建成为美国、乃至世界的第一大公司,为实现这一目标,安然实施了“从美国到印度、从能源管道到宽带网络”的疯狂扩张政策。但这种盲目扩张并未成功,当关管理层无法实现许诺的发展速度时,就开始寻求“第二条道路”——人工增长法,即通过秘密交易和“创造性”的会计方法来粉饰业绩,以便继续博取投资者的青睐。而另一方面,为了保住自己的分红,安然管理层毫无羞耻感地“盗取”公司员工和广大投资者的财富。这样,亏空黑洞越来越大,在承认了12亿美元的虚假利润后,安然又挣扎了大约六个星期,终于宣告破产。 其次,安然的保密措施在为其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提供契机的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外人揭穿和披露舞弊行为的可能。就连为安然欢呼的人也承认:没有人能搞得清安然的钱到底是怎么挣的!其原因在于安然一方面以“防范竞争对手”为由,以商业秘密名义把收入或利润的细节保护起来;而另一方面他们提供的财务数据又通常过于繁琐和混乱不清,连为标准普尔公司这样的债务评级公司负责财务分析的专业人员,都无法弄清这些数据的来由。不管是极力推荐安然的卖方分析师,还是想证明安然不值得投资的买方分析师,都无法打开安然这只黑盒。” 2.中国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1986年乌鲁木齐市新产品技术开发部和天山商贸公司先后成立,从事彩相冲扩、服装批发、食品加工、计算机销售等业务,这也是德隆的前身。1992年新疆德隆实业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并成立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开始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投资领域。1994年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在新疆进行农牧业开发。1995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设立北美联络处,拓展国外业务。1996年受让新疆屯河法人股,组建新疆屯河集团。1997年受让沈阳合金法人股,进入家用户外维护设备、电动工具制造领域;受让湘火炬法人股,进入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1998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改制为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中国民族旅行有限公司,进入旅游业。1999年成立了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武体育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文体产业。2000年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控股新疆德隆集团和新疆屯河集团;同年8月,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人民币。2001年成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2002年德隆大厦落成并投入使用。 可见,德隆的发展历程非常神速,然而在2004年4月14日,对于风光的德隆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德隆系旗下的“三驾马车”: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第一次集体“跌停”。这不仅反映了市场对德隆的信心丧失,也增加了市场流传的德隆资金链断裂的真实性。德隆王朝的瓦解在2004年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2)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法是通过财务报表造假、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式骗取银行巨额贷款、挪用上市公司现金。a.财务报表造假。德隆财技高明是大家公认的,只需在一夜之间弄来几亿到上市公司账上去,或者更简单的方法,只需通过关联的金融机构(如南昌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出示一下存单。b.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从当前上市公告的数据来看,合金投资为苏州太湖担保贷款9959万元,为星浩特担保4500万元的贷款,为苏州美瑞担保1.38亿元的贷款,然而,苏州太湖委托德恒证券理财8000万,星浩特委托德恒证券理财6400万,苏州美瑞委托恒信证券国债投资7000万元,除了与美资合作的苏州美瑞外,委托德隆旗下金融机构理财的数目都大致与担保借贷的数目相同。在这一过程中,银行的2亿多资金就合法的成了德隆炒股的资金。 ②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动因主要有激进目标和盲目扩张与业绩的失衡、上市保壳、圈钱谋私利等。首先,从目标定位来看,德隆与前述发达国家的两个案例相似,其一直遵循着的理念是产业整合做成行业老大,而且只涉足传统产业。从德隆发展及扩张的过程中,企业战略政策过于激进,上市公司激进的目标在无法实现时必然会成为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粉饰财务指标的导火索。其次,为上市保壳,进而圈钱谋私利,粉饰财务指标、操纵会计信息就成为了德隆的重要事务。 二、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对策办法 从上述发达国家与我国的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美国安然案属于在资本和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各项机制相对健全国家的典型案例,其舞弊手法是高明而隐蔽的;而我国的德隆舞弊案则属于高技术含量的舞弊犯罪,其舞弊手法除了造假外,还广泛运用了关联企业和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等复杂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类型,也无论其手法高明与否,都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备密切相关。因此,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良方,无疑当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方面来共同思考。 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1)加强对大股东的控制 虽然我国正在推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能够有效的解决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所带来的弊端,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很快就得以解决,即使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大股东问题仍会存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大股东权力行使,避免出现通过财务报告舞弊而牟利的现象发生。一般来说,对大股东控制可以采用以下两种途径进行: ①权力制衡。由于大股东控制的根源在于大股东对公司具有控制权,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直接方法就是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使股东的股权结构类似,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比如股改后进行国有股减持,当然这一办法比较直接,需要充分的研究。考虑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作为过度的办法,也可以建立中小股东表决权的信托制度。因为当前我国大量的中小股东由于势单力薄,加上受业务素质和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很难做出有影响的决策,因此往往只有名义上的发言权,使得股东大会被大股东所操纵,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也无从实现。而表决权信托制度可以将为数众多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权集中起来,使他们作为个人在股东大会原本微弱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声音变的有分量,从而达到影响公司决策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投机行为。 ②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控制。当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行为也采取了一些控制措施,比如证监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3年8月联合了56号文件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限制。但这方面的规定太少而且层次有限,还没有调动起广大中小股东维权的积极性。因此一方面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针对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且较典型的侵犯相关利益者的大股东和管理层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对违反者给以严肃处罚外;另一方面对其他一些存在但不普遍的大股东及其管理层侵权行为应有关通告予以明示。 (2)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虽然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但独立董事的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为使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应该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与其选聘机制有关,因此可考虑:在股改完成后及国有股减持前,可以由大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提名的大股东应该回避;在股票全流通及国有股减持后,可以借鉴外国经验由专门委员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再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②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应在公司治理的基础上,将权力、责任和利益有机结合,建立有效的报酬机制和声誉机制。具体而言,即:一方面,应对独立董事的报酬实行固定报酬加延期支付部分,支付主体应改为证监会或独立董事协会,并由支付主体向上市公司收取管理费,这样既提升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又由于延期支付收益与独立董事工作的业绩密切相关,促使独立董事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利益。另一方面,还应注重独立董事的声誉机制的建设,通过对独立董事的工作业绩及时予以披露和宣传,从精神上满足独立董事的需要更能有效激励独立董事。 (3)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诸多因素,监事会并没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需完善监事会组织结构,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进行监事会人员构成改造,改变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降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代表在监事会上的席位,增加其他相关利益者代表在监事会中的席位,同时监事候选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 2.构建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 (1)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为了达成一致,留有较多的选择空间,这也为财务报告舞弊埋下了伏笔。公司管理当局往往会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漏洞进行舞弊,所以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 ①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众所周知,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的质量特征,这两个质量特征到底谁应该居于主体地位还一直存在争议。但正如我国著名会计学者葛家澎所指出的:我们绝不能反对相关性的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相关性,但相关性要有可靠性来落实。如果相关的信息不可靠,等于不相关。强调相关性不能牺牲可靠性,不可靠的信息只能误导使用者。特别是就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果过分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加重财务报告舞弊,因此,当前应该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重。 ②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使之更加严谨。首先,尽量使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减少会计准则中的模糊性语言和概念,减少准则中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其次,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时,应做好调查研究,不要照搬国外现成经验,使制定的会计准则符合中国实际。 ③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评估制度。美国在1997年公开对已经颁布并生效的会计准则进行了评估,因此,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也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建议财政部相关部门会同各方面专家尽早制订出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定期对已颁布生效的准则和制度进行评估。对那些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质量较低的准则和制度应重点关注,集中有关的人力物力优先修订。 (2)完善政府监管 ①进行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消除诱发财务报告舞弊的政策因素。在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企业上市与退市取决于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投资者偏好等因素,政府更多的是充当服务与裁判角色,维护交易的诚信、公平、公正、公开。 ②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公司的会计行为是受自身利益和外部环境约束的综合结果,如果违规的会计行为没有受到处罚,公司在利益驱使下就会倾向于选择违规行为;若加大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就能产生威慑作用。 ③理顺监管体制,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当前能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机关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审计署等,虽然各部门间经常进行沟通和协调,但还是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因此有必要理顺监管体制。同时证券监管机构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增加监管专业人员,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能够及时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舞弊问题。 (3)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起到质量把关的作用,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直接评判。因此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向证券市场上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如若注册会计师未尽到应有的职业勤勉,就很难保证上市公司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此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的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策略分析 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财政部门开始循序渐进的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财政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考察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及其执行效果,考察政府采购成本的公允性,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的监控等,都需要相应的政府会计信息作支撑。与此同时,政府出于向纳税人、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等政府资金的提供者提供有用信息的需要(如纳税人对于政府资产管理的关注,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对于政府债务结构和偿债能力的关注等),出于监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加强政府自身资产和负债管理的需要,我国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和财务报告制度。 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建设离不开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 随着我国新一届政府开始推行问责制和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我国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在逐步建立起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对政府部门及官员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在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绩效评价标准的设计固然重要,但是为政府绩效评价提供数据的政府会计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则更加重要。从这个角度讲,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离不开政府会计的改革和政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比如,如果要评价财政项目的有效性,就必须依赖于政府会计提供有关项目成本的信息和由项目所形成资产的信息如果要评价某一政府或者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就需要依赖于政府财务报告中所包括的营运绩效表和资产负债表所提供的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信息等。 改进政府财务报告是加强社会监督的需要 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于政府财务状况、运营绩效和现金流量信息也日益关注,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知情权,从而对政府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社会监督网。政府要提高自身的透明度,解脱其公共受托责任,满足社会监督的需要,也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政府会计标准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结束语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会计的“产品”,它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助于分析和评价政府的受托业绩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信息,信息使用者可以据此做出相关决策。政府财务报告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重要的信息沟通桥梁,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信息只是散见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或称政府财政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报告中。我国在政府财务报告的构建方面,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对于政府财务报告的研究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企业财务报告分析论文 一、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 会计一般原则中的客观性,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市场需求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企业财务报告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其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正在逐步失去其相关性。 (一)财务报告信息含量不够完整 首先,完整性缺乏是现行财务会计模式的固有弊病。以交易为基础的现行财务会计模式势必会对某些与交易无联系但却十分重要的期间价值变化不反映。可能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导致企业对经营业绩的反映和控制难以令人满意。例如企业经营过程之中造就的竞争优势,因为不与企业的交易活动直接相关,因此在财务报表上得不到反映,但是这类事项或情况却对企业日后的经营业绩意义深远。 其次,现行财务报告的不完整性还在于它实际上是一种通用格式的报表,它提供给不同使用者以相同的会计信息,并将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予以程式化。然而,随着新环境下财务分析职业的兴起,市场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正在呼唤通用格式财务报表以外的、有利于特殊信息需要的“专用”财务报表。且由于使用者的目的和方法不同、被估价的资产不同、报告公司的环境不同、使用者的信息偏好不同,所以使用者具有不同的信息需求。而程式化的通用格式的报表,实在难以满足上述需求。 再次,现行财务报告的核心是企业的有形资产,而对企业内生的人力资源状况和各种软资产如商誉、知识产权、企业文化等未能得到真实而公允的反映,一些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也在财务报告中长期被忽视。在知识经济时代,这些软资产才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和市场价值的动力所在,其重要性日益凸现。据统计,1995年美国很多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高达60%,特别是根据1997年中国品牌价值报告,世界第一品牌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高达479.78亿美元,中国第一品牌红塔山的品牌价值也达353亿元人民币。由此可见,在一些高技术企业和大型企业中,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及所起的作用已不容忽视。然而传统的财务报告对此却无法充分反映,以至于导致当今类似英特尔、微软之类的股票上市后,其市场价值通常比账面价值要高出3—8倍,从而不能有效满足信息使用者基于无形资产的决策需求。 (二)财务报告信息反映不够准确 不可否认,在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中,估计和判断客观存在,“不确定性”贯穿着整个会计处理过程。事实上,只要现行财务会计模式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主,那么财务会计处理过程之中的估计和判断就不可避免。例如,坏账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和残值确定,无形资产经济寿命认定,职工退休金和递延所得税等。这些都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再有,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不可掩盖地存在以下几种现象: 1重法律形式而轻经济实质。要使会计资料反映如实,那就必须根据其经济实质,而不是依据法律形式进行反映和核算。因此,当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发生背离时,会计核算应根据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尽管现代财务会计模式中不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运用的典型例子,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形式”取代“经济实质”在会计处理中很有市场。例如,按现行财务会计理论,资产被定义为未来的经济利益,但是,究竟有多少资产是按照现值去计量?有多少历史成本属性对资产计量的结果与经济事实相符?再如,在进行有退款权的产品销售处理时,会计人员往往在交易发生时就完全确认为收入,但经济事实却是与该商品相联系的风险并未完全转移或排除。 2重成本而轻价值。成本、价格和价值是经济学中的三个重要概念,但具体到会计核算,要真正理解它们之间的转化关系却并不容易。譬如,对特定的会计主体而言,若以一定价格购进一台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后,原来支付的价格就体现为固定资产成本的一部分,在会计学之中,这时价格就转化为成本。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仅仅代表资产的存量特征,价值则代表了资产的流量特征,现行财务会计模式重成本轻价值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近些年来会计学者提倡重价值却是站在提高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立场或角度上的。因此,现行财务报告重成本轻价值是不适宜的。 3重利润核算而轻现金流量。现行财务报告力争体现资产负债观,而非收入费用观,但在财务报告中却并末始终如一地贯彻这一思想。例如:过分注重盈利的核算;过分强求收入、费用的配比而忽视资产计价;过分注意最终的利润数据。而对代表企业实际支付能力的现金流量状况长期忽视。但是,会计信息使用者所关心的是企业现金流入、流出的时间,金额以及概率分布的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有助于评估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偿债能力,并通过分析企业盈利数字和现金净流量的差异来调整投资策略。 (三)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及时 1重定期报告轻实时披露。信息的最大特点在于时效性。随着竞争的加剧;科技的进步和金融工具的日新月异,经济环境发生了急剧变化,企业的经营类型和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会随时转换。会计信息使用者要求会计能够提供“实时”信息。为了向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管理者提供企业的经营情况,现行财务报告采取了定期报告的制度。然而,现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无法达到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要求,披露的周期、时限过长,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过时的信息往往无助于决策甚至有害于决策。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一案就是最好例证。因此,满足用户信息需求,提供更短期间的财务报告就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共同心愿。 2重历史经济活动记录而轻对未来经济活动的及时预测。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财务报表基本上是一张历史会计数据的汇总表。会计要素的定义应该包含现在和未来这两个时间点的交易和事项,事实却并非如此。在经济环境变化不显著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反映企业过去经营结果财务报告及其因果联系去推测企业的未来,但在经济环境剧烈变化的条件下,不可能直接用过去的财务报告去及时推测企业未来,这就导致财务报告的相关性大大降低。 (四)财务报告项目结构不甚合理财务报表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损益表上: 第一、损益表中未列出销货退回、折让和折扣。而销货退回、折让金额的多少可以反映客户对企业商品质量、规格的满意情况。由于未列出它们,管理者不能从表中了解客户对企业商品的评价。未列出销售折扣额,管理者就难以知道企业为扩大销售和减少坏账风险所用经营策略的实施情况。第二、未将非常损益与正常损益分开。非常损益是指非管理当局所能控制的损益项目,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表内的营业外收支包含较广,非常损益仅仅是其中一部分。由于未将非常损益与正常损益分开,这就使人们对企业财务成果难以分清哪些是经营决策的结果,哪些不是企业所能控制情况下非经常发生的结果。从而不利对企业绩效进行正确评价和对现金流量作出正确预测。第三、缺乏极为重要的每股盈余项目。第四、将投资收益单列一项缺乏一定逻辑性。 此外,附注内容简单粗糙,财务情况说明书形式单一,缺失重要信息披露等等,也是现行企业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2、解决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存在问题的对策 社会经济环境和会计信息使用需求的变化是推动会计发展的两大动力。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企业内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已摆在重要位置。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对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已势在必行。笔者认为,现行企业财务报告的改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扩展信息披露范围,适当增加报表附注内容。 按照财务报告的充分揭示原则,凡是为达到公正表达企业经济事项所必要的信息均应完整提供,并使用户易于理解,亦即财务报告应揭示所有对用户的理解及决策有用的重要信息。因此应在现行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适当扩展信息披露的内容。不仅要有财务信息,还要披露非财务信息;不仅要有定量信息,还要披露定性信息;不仅要有确定的信息,还要披露不确定的信息;不仅要有历史信息,还要披露预测信息;不仅要有整体信息,还要披露分部信息。因此,财务报告的内容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第一、要增加对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和风险信息的揭示,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充分披露它的价值变动、报酬与风险的转移、潜在风险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配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第二、要注重知识资本、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软资产信息的披露。 第三、要重视对企业未来价值预测信息的披露。在保持有用历史信息的同时,要披露企业未来价值趋势,诸如企业投资、产品市场占有率、材料成本升降、新产品开发、上市公司提供每股收益的预测数据等。 第四、要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信息的披露。如因环境因素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治理污染的成本以及其他环境风险损失等影响企业发展的相关信息。 第五、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股东权益稀释方面的信息。否则公司经营者易通过权益交换方式来降低利息费用,虚增企业利润,可能诱导投资者作出有损经济利益的决策。 第六、增加财务报表附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财务报告仍停留在以报表为主要内容的阶段。而发达国家会计报表附注长度几乎是报表本身的5倍,因而适当增加报表附注,增加有用信息的披露,是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也是充分体现会计信息全面性、相关性的有效手段。 (二)制定相应会计准则,创新会计确认、计量标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会计确认和计量必须创新,才能解决内容复杂,而纳入报告进行确认、计量有困难的难题。一是会计确认的范围要扩大,确认的标准要更新。二是计量属性须重新解释。要从广义上理解货币量度,不以货币量度为限,鼓励使用其他量度,作为货币量度的补充。例如:衡量一个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可以用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度量:(1)市场占有率可用百分比来量化;(2)顾客满意度可用“很满意”、“满意”、“不满意”等概念量化;(3)企业风险可用概率来量化。可见,会计在计量问题上若不跳出货币度量的框框,就很难在确认和披露上有所改进。三是要适当拓展计量标准的范围。由单一计价模式向多元计价模式转变,由历史成本计量向现行价值计量转变,同时要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解决诸如自创商誉等项目如何确认和计量的问题。 (三)缩短报告时间间隔,提高财务报告的及时性 当前,企业面临的现实是产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衍生工具不断涌现,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日益显著,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期大大缩短。而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在时效上不能很好地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因此,首先必须建立一套能提供实时信息的财务报告制度。一方面,定期报告仍要存在,作为财务成果分配的依据;另一方面,编制实时报告作为有效决策的依据。为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的及时性,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可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在时间上采用季报编制形式,在内容上要重点突出,避免“小而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会计数据能通过计算机进行实时的处理与反映,会计人员账务处理一完成,计算机就可以自动生成报表。这就大大缩短了报告输出的时间间隔。其次,必须建立和完善实时财务报告系统。通过互联网企业会计信息已经成为企业与用户沟通的重要手段。网络会计使会计信息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得到了大大拓宽,减少了会计信息产生、传播与利用的时间间隔。我们可要求需要外送财务报告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实时财务报告系统,这样不仅给使用者获取企业财务报告更加方便、快捷,而且可以遏制一家企业两套帐甚至多套帐的做法。再有,职能部门可将查处的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在网站上公布,能以最快的速度将问题揭露,使会计信息的用户早做防范。 (四)调整财务报表结构,改进财务业绩报表 第一,调整财务报表结构。我们应该继承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核心部分———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应将这三张报表结构进行调整,将披露的会计信息划分为核心信息和非核心信息两部分。企业的核心业务,是指正常的或经常的交易或事项。例如,正常或经常性的经营活动以及经常性的非经营利得或损失。而非核心业务是针对于具体的企业来说是非典型的经济业务或偶发性的交易或事项。当然,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的划分是相对的,也是因企业而不同的。将企业的经营业务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可以力保集中资源向使用者提供最能够反映企业经营趋势的会计信息。 第二,改进财务业绩报表。在改进财务业绩报告时,可以充分借鉴英国、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两张财务业绩报表的观点,即在保留现行利润表的前提下,增加一张与之同等重要的全面收益表,来更有组织地列示那些已经得到确认但直接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进行报告的末实现利得项目。这种处理方法有以下优点:一是可以保留使用者熟悉的利润表格式,避免因报告全面收益使现行实务发生太大的改变;二是增加了末实现利得项目对使用者的透明度,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和公司间报表的可比性;三是全面收益表根据现行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加工而成,编制成本可降至最低。在我国推行全面收益表,不仅必要,而且可能,这是因为: 首先,在现阶段推行全面收益表,对于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使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十分必要。 其次,推行全面收益表有助于解决我国已经出现和未来可能出现的会计难题。我国目前已有不少利得项目绕过利润表直接进入资产负债中所有者权益部分,如外币折算差额、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利得等。随着我国金融业务的发展,政府部门也在抓紧制定衍生金融工具准则,如果以公允价值作为衍生工具的计量属性,那么就必须解决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和报告问题。可行的解决办法还是在现行财务体系中增加全面收益表。 再次,推行全面收益表还是会计国际化的需要。我国已经加入WTO,根据现有WTO协定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条款,在“合理、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我国将逐步开放国内会计市场。另外,国内有些企业不断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筹资,他们也要求缩小与国际惯例之间的现实差异,降低公司的筹资成本。 总而言之,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在新经济条件下受到了诸多冲击,必须改革,但改革中我们一定要坚持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一定要考虑财务会计自身的理论与方法,一定要在会计准则的规范内进行。只有这样,现行企业财务报告的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政府财务报告分析论文 1、我国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 我国迄今还没有一份能够集中、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政府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不能向公众和监督部门提供更多的政府会计信息,难以集中、全面、完整、系统地考核和评价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全面解除财务受托责任。尤其是作为反映国家财政情况全貌的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内容量往往只够占用一两个报纸版面。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政府财务报告内容比较分散 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均规定了相应的一套会计报表,但各会计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没有一套能完整集中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使人民代表大会等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难以全面、系统地考核和评价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与此同时,政府也难以向人民代表大会等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全面解除财务受托责任。 2.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不够完整,披露的信息过于简单 现行财务报告只能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它只是政府会计的一个侧面,而不能充分反映整个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一些资产产权股权、债权、债务的情况没有核算或者核算得比较粗略,即使是收支情况也未能与预算项目协调配合,难以充分反映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 2、改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必要性 1.改进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职能转换的需要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历程,实际上也是我国政府职能逐步转换的过程。新一届政府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纲领和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目标。政府职能的转换,体现着以下基本精神: (1)强调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受人民之托,用人民的资金,来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包括各项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向人民提供公共服务。 (2)政府应当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政府应当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评价,其中包括对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和财政性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评价。 (3)在市场力量逐步增强、法制建设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逐步转换的情况下,人民与政府之间需要真正建构起委托与受托之间的关系,政府负有公共受托责任。 (4)政府的功能将逐步向服务型、管理型、绩效型转换。毫无疑问,实现上述政府职能的转换,建立一个完善的政府信息系统是十分必要的,在整个政府信息系统中,政府会计信息是政府信息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政府职能转换、提高政府透明度的重要一环。政府财务报告关注整个政府的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绩效,可以完整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有助于解脱政府公共受托责任,满足人民群众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要。因此,政府职能的转换要求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 2.改进政府财务报告是公共财政改革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财政部门开始循序渐进的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财政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考察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及其执行效果,考察政府采购成本的公允性,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的监控等,都需要相应的政府会计信息作支撑。与此同时,政府出于向纳税人、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等政府资金的提供者提供有用信息的需要(如纳税人对于政府资产管理的关注,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对于政府债务结构和偿债能力的关注等),出于监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加强政府自身资产和负债管理的需要,我国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和财务报告制度。 3.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建设离不开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 随着我国新一届政府开始推行问责制和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我国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在逐步建立起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对政府部门及官员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在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绩效评价标准的设计固然重要,但是为政府绩效评价提供数据的政府会计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则更加重要。从这个角度讲,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离不开政府会计的改革和政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比如,如果要评价财政项目的有效性,就必须依赖于政府会计提供有关项目成本的信息和由项目所形成资产的信息如果要评价某一政府或者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就需要依赖于政府财务报告中所包括的营运绩效表和资产负债表所提供的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信息等。 4.改进政府财务报告是加强社会监督的需要 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于政府财务状况、运营绩效和现金流量信息也日益关注,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知情权,从而对政府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社会监督网。政府要提高自身的透明度,解脱其公共受托责任,满足社会监督的需要,也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政府会计标准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3、结束语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会计的“产品”,它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助于分析和评价政府的受托业绩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信息,信息使用者可以据此做出相关决策。政府财务报告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重要的信息沟通桥梁,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信息只是散见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或称政府财政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报告中。我国在政府财务报告的构建方面,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对于政府财务报告的研究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政府财务报告分析论文 一、我国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在披露内容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行政单位会计报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三大报体系组成。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附表等报表组成;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和报表说明书等报表组成。这一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是在1998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开始实施的,与当时的形势是相适应的,但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组织,这样一套政府财务报告在披露内容上的弊端越来越暴露出来。我认为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在披露内容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没有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承担的债务情况 反映政府所承担的债务情况的财务报告主要是资产负债表。 目前,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一级政府承担的债务情况的项目主要有三个:“借入款”项目反映的是按法定程序由中央政府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数额举借的国内和国外债务,以及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特别规定举借的债务;“与上级往来”项目反映的是在预算执行期间本级财政对上级财政形成的债务;“暂存款”项目反映的是在预算执行期间财政对预算单位形成的债务。这样看来,目前政府财务报告披露的政府债务范围过窄,没有披露政府的隐性债务。长期以来,我国着重强调政府财务报告是为政府的预算管理服务的,因而一些与政府的预算收支没有直接关系的重要债务信息被忽视或遗漏,如政府欠发工资、社会保障支出缺口、政府承担的各种借款、国债的未来还本信息负担、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坏账等,因为它们都不涉及当前的预算支出,对于这些情况,不仅社会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也缺乏准确的了解。 (二)没有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 长期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的核算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教育等事业单位会计都不进行成本核算,对内不计算成本,对外也不报告成本,因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能帮助使用者评判政府的运营成本,特别是有关的服务成本,如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目前就众说纷纭,社会公众很难从政府财务报告中得到权威的评判信息。除了没有如实地反映政府的运营成本外,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也没有如实地反映政府的投入产出情况,不能准确地反映政府的运营绩效和受托责任,如政府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管理这一重要的信息并没有一个完整披露,这和当前我国强调的公共绩效管理理念有较大的差距,不利于公共绩效管理的开展与政府受托责任的强化。 (三)不能如实地提供国库现金管理方面的信息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目前,这一改革在全国已基本完成。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活动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导致国库现金大大增加,但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既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国库对外也没有公布“国库现金日报表”及“国库现金月报表”,这就没有如实地披露政府国库现金管理方面的信息,如国库现金的流入、流出及结存情况,政府对国库现金余额采取了何种运营方式,取得了怎样的运营绩效,制定了什么样的风险控制机制等,社会公众知之甚少。 (四)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设置不科学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有关报表的项目设置不科学的内容很多,这里笔者重点谈谈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设置问题。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按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一会计等式设计资产负债表,其结构为左边为资产部类,包括资产和支出两大类项目,右边为负债部类,包括负债、净资产和收入三大类项目,因而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设置上,既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项目,又增加了收入和支出两类项目,这样的项目设置显然不科学。从国外政府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我国企业会计的资产负债表来看,其项目设置均不涉及收入和支出两类项目,因此,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在项目设置上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没有与我国企业会计接轨,同时还与收入支出表中的项目造成毫无意义的重复。 (五)没有包含审计报告,降低了政府财务报告的可信度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出信息不很透明,预算如何编制、如何执行,财政资金如何使用,产生了什么效益,社会公众对这些不十分了解,尽管每年三月份财政部部长代表政府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国家预决算草案的报告向社会公布,但报告过于笼统,缺乏必要的审计监督,不仅社会公众看不懂,专业人士也不一定明白。另外,某些政府部门长期大量违规使用资金,国家审计署近几年每年都审计出高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违规资金,如2005年审计署审计长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时,披露了中央部门违规资金高达90亿元。对社会公众而言,不包含审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就大大降低。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的改进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导致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同其他各国政府财务报告不具有可比性,不能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业绩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的债务 我国政府的债务目前主要包括我国政府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借入的债务,国债的未来还本付息负担,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坏账,社会保障支出缺口,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等。这些债务有些已按收付实现制的确认条件,在会计上得到确认,并已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我国政府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借入的债务,而更多的隐性债务在会计上没有得到确认,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也没有予以披露,如国债的未来还本付息负担,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等。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能够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所有的债务信息。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也应改进对政府债务信息的披露,对于符合权责发生制基础下负债的确认条件和计量标准的政府债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应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予以披露;对于不符合具体的负债确认条件和计量标准,无法量化的政府隐性债务,应在政府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以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所有的债务信息。 (二)增加政府运营表、资本性支出表、产出与业绩分析表等报表 从2000年以来,我国逐步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但目前的绩效考评主要是为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是为预算管理服务的,如在预算管理中引入了绩效预算的思想,对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但目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明显示滞后于财政绩效管理改革,不能真实地提供政府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这方面的信息,鉴于这种情况,笔者建议借鉴外国的经验,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政府运营表、资本性支出表、产出与业绩分析表等报表,将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转变为顺应公共绩效管理潮流的,以披露国家预算执行信息为重点,并能全面地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的综合性财务报告。 (三)增加现金流量表 目前,我国学术界正在进行预算会计改革有关问题的探讨,在政府财务报告中是否增加现金流量表意见不一。但笔者认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应增加现金流量表,原因主要有二:第一,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国库现金的流入、流出数量及余额大大增加了,为了加强对国库现金的监督管理,政府财务报告必须全面、真实地披露国库现金流入、流出信息及政府对国库现金余额的运营信息。 第二,随着我国政府履行的受托责任越来越广泛,内、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政府财政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是他们进行分析评价和作出各种决策必不可少的信息,特别是今后我国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度变为权责发生制后,这方面的信息更为重要。 (四)资产负债的项目列示 资产负债表应是反映政府某一时点静态财务状况的报表,而我国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的资产负债表都列示了收入和支出项目,这就说明现行的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某一会计期间动态财务状况的报表,因此,有必要删去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支出项目,改为按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会计等式设计新的资产负债表,仅列示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项目。建议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中,在资产类项目下增加列示政府投资资产、对内贷款、对外贷款等项目,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所拥有的资产;在负债类项目下不增加列示国内债务、国外债务、借入转贷资金等项目,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所承担的债务;在净资产类项目下增加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贷款基金等项目,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所拥有的资资产。 (五)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审计报告 政府财务报告必须接受客观、公正的审计,只有在此基础上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分析才具有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政府行政当局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社会公众、立法机构等使用政府财务报告,由于使用政府财务报告的立场与提供政府财务报告的立场不一致,政府行政当局提供的政府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就会受到使用者的怀虑,这就要求政府审计机关或其他社会审计机构以其公正、中立的身份通过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供客观、公正的鉴证报告,使政府财务报告取信于使用者,以解除其受托责任。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审计报告,借以保证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摘要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向国家权力机关、决策机构、资源提供者、社会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有用财务信息的书面文件。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在其披露内容上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改进。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问题改进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向国家权力机关、决策机构、资源提供者、社会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有用财务信息的书面文件。从内容上来说,政府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全面、真实、可靠、透明,能够充分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绩效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使政府财务报告既能够为国家权力机关、政府决策机构宏观决策服务,又能够为政府管理服务,同时还能够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目前,美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都在不断地丰富、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而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从其披露内容上来看不仅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相差甚远,而且也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改进。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财务报告研究分析论文 [摘要]财务报告舞弊是一个具有300多年历史,并一直令会计界头痛的问题。如何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进行有效治理,这不仅是理论研究者和会计实务人员探讨的课题,更是广大财务报告使用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有鉴于此,本文运用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在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就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大层面,对防治企业财务报告舞弊进行了有益的社会思考。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典型案例研究分析 一、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及其分析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报告舞弊事件频发,这种不法经济行为掩盖了企业财务的真相,导致投资者决策错误并使资本市场陷入困境。为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本文拟对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1.美国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美国典型的财务报告舞弊案,当首推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在20世纪初的轰然陨落。安然公司营运的天然气与石油曾占全美市场的20%,经营业务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美元,并因此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能源交易商,位居《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第七位,成为华尔街财务分析师力荐的蓝筹股。 然而,随着安然公司在2001年10月16日第三季度亏损6.18亿美元及其在1997年到2000年间由关联交易共虚报了5.52亿的盈利这一系列内幕消息的公布,安然股东财富瞬间蒸发,流通市值由颠峰的680亿美元跌至不足2亿美元,下跌了99.92%。安然大厦的崩塌给全球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震撼,不亚于“9·11”事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2)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手法主要是以虚假手段高估资产、高估利润、隐瞒负债。首先,安然公司设立了大约3000家关联企业来进行“对倒”交易,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使公司进行大量的表外融资,以提高信用等级;又可以虚构交易规模,编造会计利润。其次,安然策划不具经济实质的对冲交易以掩盖投资损失;空挂应收票据以虚增资产和股东权益。2001年11月,安然公司在向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重新编制的1997年至2001年第二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就公开承认该期间曾高估利润5.9亿美元,隐瞒负债6.28亿美元。 ②按照财务报告舞弊动因的理论分析,安然舞弊案的发生囊括了四因素理论中的所有因素。 首先,安然的管理层具备贪婪和需求的两大要素。安然的管理层想把安然构建成为美国、乃至世界的第一大公司,为实现这一目标,安然实施了“从美国到印度、从能源管道到宽带网络”的疯狂扩张政策。但这种盲目扩张并未成功,当关管理层无法实现许诺的发展速度时,就开始寻求“第二条道路”——人工增长法,即通过秘密交易和“创造性”的会计方法来粉饰业绩,以便继续博取投资者的青睐。而另一方面,为了保住自己的分红,安然管理层毫无羞耻感地“盗取”公司员工和广大投资者的财富。这样,亏空黑洞越来越大,在承认了12亿美元的虚假利润后,安然又挣扎了大约六个星期,终于宣告破产。 其次,安然的保密措施在为其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提供契机的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外人揭穿和披露舞弊行为的可能。就连为安然欢呼的人也承认:没有人能搞得清安然的钱到底是怎么挣的!其原因在于安然一方面以“防范竞争对手”为由,以商业秘密名义把收入或利润的细节保护起来;而另一方面他们提供的财务数据又通常过于繁琐和混乱不清,连为标准普尔公司这样的债务评级公司负责财务分析的专业人员,都无法弄清这些数据的来由。不管是极力推荐安然的卖方分析师,还是想证明安然不值得投资的买方分析师,都无法打开安然这只黑盒。” 2.中国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1986年乌鲁木齐市新产品技术开发部和天山商贸公司先后成立,从事彩相冲扩、服装批发、食品加工、计算机销售等业务,这也是德隆的前身。1992年新疆德隆实业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并成立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开始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投资领域。1994年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在新疆进行农牧业开发。1995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设立北美联络处,拓展国外业务。1996年受让新疆屯河法人股,组建新疆屯河集团。1997年受让沈阳合金法人股,进入家用户外维护设备、电动工具制造领域;受让湘火炬法人股,进入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1998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改制为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中国民族旅行有限公司,进入旅游业。1999年成立了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武体育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文体产业。2000年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控股新疆德隆集团和新疆屯河集团;同年8月,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人民币。2001年成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2002年德隆大厦落成并投入使用。 可见,德隆的发展历程非常神速,然而在2004年4月14日,对于风光的德隆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德隆系旗下的“三驾马车”: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第一次集体“跌停”。这不仅反映了市场对德隆的信心丧失,也增加了市场流传的德隆资金链断裂的真实性。德隆王朝的瓦解在2004年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2)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法是通过财务报表造假、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式骗取银行巨额贷款、挪用上市公司现金。a.财务报表造假。德隆财技高明是大家公认的,只需在一夜之间弄来几亿到上市公司账上去,或者更简单的方法,只需通过关联的金融机构(如南昌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出示一下存单。b.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从当前上市公告的数据来看,合金投资为苏州太湖担保贷款9959万元,为星浩特担保4500万元的贷款,为苏州美瑞担保1.38亿元的贷款,然而,苏州太湖委托德恒证券理财8000万,星浩特委托德恒证券理财6400万,苏州美瑞委托恒信证券国债投资7000万元,除了与美资合作的苏州美瑞外,委托德隆旗下金融机构理财的数目都大致与担保借贷的数目相同。在这一过程中,银行的2亿多资金就合法的成了德隆炒股的资金。 ②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动因主要有激进目标和盲目扩张与业绩的失衡、上市保壳、圈钱谋私利等。首先,从目标定位来看,德隆与前述发达国家的两个案例相似,其一直遵循着的理念是产业整合做成行业老大,而且只涉足传统产业。从德隆发展及扩张的过程中,企业战略政策过于激进,上市公司激进的目标在无法实现时必然会成为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粉饰财务指标的导火索。其次,为上市保壳,进而圈钱谋私利,粉饰财务指标、操纵会计信息就成为了德隆的重要事务。 二、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对策办法 从上述发达国家与我国的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美国安然案属于在资本和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各项机制相对健全国家的典型案例,其舞弊手法是高明而隐蔽的;而我国的德隆舞弊案则属于高技术含量的舞弊犯罪,其舞弊手法除了造假外,还广泛运用了关联企业和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等复杂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类型,也无论其手法高明与否,都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备密切相关。因此,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良方,无疑当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方面来共同思考。 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1)加强对大股东的控制 虽然我国正在推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能够有效的解决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所带来的弊端,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很快就得以解决,即使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大股东问题仍会存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大股东权力行使,避免出现通过财务报告舞弊而牟利的现象发生。一般来说,对大股东控制可以采用以下两种途径进行: ①权力制衡。由于大股东控制的根源在于大股东对公司具有控制权,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直接方法就是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使股东的股权结构类似,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比如股改后进行国有股减持,当然这一办法比较直接,需要充分的研究。考虑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作为过度的办法,也可以建立中小股东表决权的信托制度。因为当前我国大量的中小股东由于势单力薄,加上受业务素质和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很难做出有影响的决策,因此往往只有名义上的发言权,使得股东大会被大股东所操纵,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也无从实现。而表决权信托制度可以将为数众多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权集中起来,使他们作为个人在股东大会原本微弱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声音变的有分量,从而达到影响公司决策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投机行为。 ②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控制。当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行为也采取了一些控制措施,比如证监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3年8月联合了56号文件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限制。但这方面的规定太少而且层次有限,还没有调动起广大中小股东维权的积极性。因此一方面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针对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且较典型的侵犯相关利益者的大股东和管理层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对违反者给以严肃处罚外;另一方面对其他一些存在但不普遍的大股东及其管理层侵权行为应有关通告予以明示。 (2)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虽然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但独立董事的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为使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应该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与其选聘机制有关,因此可考虑:在股改完成后及国有股减持前,可以由大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提名的大股东应该回避;在股票全流通及国有股减持后,可以借鉴外国经验由专门委员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再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②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应在公司治理的基础上,将权力、责任和利益有机结合,建立有效的报酬机制和声誉机制。具体而言,即:一方面,应对独立董事的报酬实行固定报酬加延期支付部分,支付主体应改为证监会或独立董事协会,并由支付主体向上市公司收取管理费,这样既提升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又由于延期支付收益与独立董事工作的业绩密切相关,促使独立董事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利益。另一方面,还应注重独立董事的声誉机制的建设,通过对独立董事的工作业绩及时予以披露和宣传,从精神上满足独立董事的需要更能有效激励独立董事。 (3)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诸多因素,监事会并没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需完善监事会组织结构,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进行监事会人员构成改造,改变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降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代表在监事会上的席位,增加其他相关利益者代表在监事会中的席位,同时监事候选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 2.构建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 (1)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为了达成一致,留有较多的选择空间,这也为财务报告舞弊埋下了伏笔。公司管理当局往往会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漏洞进行舞弊,所以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 ①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众所周知,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的质量特征,这两个质量特征到底谁应该居于主体地位还一直存在争议。但正如我国著名会计学者葛家澎所指出的:我们绝不能反对相关性的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相关性,但相关性要有可靠性来落实。如果相关的信息不可靠,等于不相关。强调相关性不能牺牲可靠性,不可靠的信息只能误导使用者。特别是就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果过分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加重财务报告舞弊,因此,当前应该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重。 ②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使之更加严谨。首先,尽量使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减少会计准则中的模糊性语言和概念,减少准则中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其次,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时,应做好调查研究,不要照搬国外现成经验,使制定的会计准则符合中国实际。 ③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评估制度。美国在1997年公开对已经颁布并生效的会计准则进行了评估,因此,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也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建议财政部相关部门会同各方面专家尽早制订出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定期对已颁布生效的准则和制度进行评估。对那些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质量较低的准则和制度应重点关注,集中有关的人力物力优先修订。 (2)完善政府监管 ①进行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消除诱发财务报告舞弊的政策因素。在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企业上市与退市取决于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投资者偏好等因素,政府更多的是充当服务与裁判角色,维护交易的诚信、公平、公正、公开。 ②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公司的会计行为是受自身利益和外部环境约束的综合结果,如果违规的会计行为没有受到处罚,公司在利益驱使下就会倾向于选择违规行为;若加大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就能产生威慑作用。 ③理顺监管体制,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当前能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机关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审计署等,虽然各部门间经常进行沟通和协调,但还是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因此有必要理顺监管体制。同时证券监管机构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增加监管专业人员,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能够及时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舞弊问题。 (3)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起到质量把关的作用,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直接评判。因此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向证券市场上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如若注册会计师未尽到应有的职业勤勉,就很难保证上市公司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此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的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财务报告及注意事项分析论文 财务报告,也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其中,会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相关附表。公司财务报告的功能在于以货币形式提供关于企业经济资源、义务以及影响它们经济活动的连续记录。这些项目及其任何变化按照编制报表日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加以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的目的是提供关于企业及时、相关、可靠的量化的财务信息。 财务报告关系到高级管理者所关注的许多问题,如公司战略、与股东的关系、公司股价、股利政策及资本结构。由于信息不对称,财务报告使用者很难获得公司全面、准确的内部信息,获得信息的手段和渠道比较缺乏,分析公司财务报告就成为较佳的信息获取手段。 一、注意阅读审计报告 公布公司的财务报告通常会附有一份由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专业的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完成预定的审计程序以后出具的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表示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对整个财务报告质量高低的总体评价,一般有四种类型: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拒绝发表审计意见。这四种意见中,后三种属于不利意见,注册会计师将对其提出不利意见的决定作出必要的说明。与财务报表一起的审计报告必须与报表一起阅读。分析财务报告时,应当特别注意这些不利意见,尽量剔除引发这些不利意见的错误根源所造成的影响,以期获得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政策选择分析 财务会计和披露决策反映了许多基本惯例或概念,它们或多或少地被接受并用于指导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在实务中,会计惯例多是功利主义的,它们之所以被接受源于它们有助于涉及会计数据的决策。会计政策的选择形式上表现为企业会计过程的一种技术规范,但其本质却是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博弈和制度的安排。公司经理人员被允许作出许多与会计有关的职业判断,因为他们最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公司管理层的财务决策对财务报告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包括影响财务报表数据、分析人员对数据的理解、会计规则的选择、科目调整、格式选择和计量判断等。 财务报告分析的目的就是对交易和事项加以确认、评价公司会计数据反映经济现实的程度以及执行会计政策的正确性。分析公司运用会计政策灵活性的性质和程度,确定是否调整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以消除由于采用了不恰当的会计方法而造成的扭曲。 一般来说,分析一个单位选择会计政策、估计的程序是:1.辨明关键的会计政策;2.评价会计灵活性;3.评价会计战略;4.评价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5.辨明潜在亏损;6.消除会计扭曲。 三、全面分析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是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其相关附表。表与表之间都有紧密的联系,单独分析某个报表是不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趋势了解全面的。因此,将报表与报表分裂开来分析是得不到全面、可靠的信息的,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正确地分析应是全面和系统的,如在分析销售收入时,单看利润表上的销售收入是没有太大意义的,因为有些收入可能是通过赊销方式取得的,并不是所有在利润表中的收入都已变成“真金白银”,这时分析销售收入就要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栏目中的数字进行分析,如果结合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有关情况说明则更佳。在分析财务报告时寻找报告中的关键数字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分析报告时的重要技巧,不可轻视和忽略。一拿到报告就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地阅读和分析是不明智的,这样做没有方向,没有重点,前看后忘,得到的信息只能是片面和零乱的。一般来说,拿到报告后,先审阅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现金流量等几个反映总体方面的关键性的数字,对企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财务状况有一个大体的印象。然后再根据自己的需求进一步分析,如债权人更关心收益质量和资产的安全性,而投资人则更关心成长性方面的数据。将上述数字与本企业上年指标相比,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等,寻找其中正常的或可能异常的迹象,便于在具体分析时能够把握大局,抓住重点,使具体分析更具针对性,提高分析效率,增强分析的准确性。在作财务报告分析时,一定要重视对报表附注的分析,因为许多在报表中未能反映的信息往往通过附注予以披露,如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账户余额详细说明、表外负债及风险、或有负债等信息。在分析会计数字之前必须先阅读附注。 四、合理运用财务比率分析 财务比率是解释财务报表的一种基本分析工具,它通过一些数学方法把财务报表中的某些项目联系起来。财务比率是对财务报告信息进行重新组织的结果。比率分析旨在评价公司当前和过去的业绩,并判断其业绩是否能够保持。财务比率分析应根据公司和公司所属行业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从中找到一些对分析公司及其所属行业有用的线索。包括:将公司与同一行业内的比率对比;将公司在各个年度或各个会计期间的比率对比。财务比率分为四类:一是流动性比率;二是偿债能力比率;三是资金管理能力比率;四是盈利能力比率。就具体目的而言,不同财务比率的作用大小是不一样的。在开始分析时,应就自己分析的目的来选择相应的比率类型,然后计算那些最能达到目的的比率。在分析时,要将一定时段内的某一比率与标准进行对比,深入分析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异和原因,最好从多角度来对多种比率进行比较,加深对财务报表的理解。 但要注意,财务比率分析有很大的局限性,这是因为:一是财务数据可能会受到管理层的重大影响。二是比率分析只反映数量性的信息,对诸如管理层道德观、能力等质量性因素未考虑。三是因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不同,公司间比率的比较可能有误导性。四是孤立的一项比率没有太大意义。五是根据财务报表计算出来的比率反映的是公司过去的情况。所以,运用财务比率分析时,不要被其误导,只有灵活使用,才能使之成为一种有用的分析工具。 五、重视收益质量与成长率分析 在为一个公司的股票进行定价时,投资者一般会通过研究公司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收益水平和收益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目前和未来经济价值创造能力来作出评价,这项研究和评价称之为收益质量分析。收益质量分析着重进行两项评价:一是公司收益质量的绝对水平;二是公司收益质量的相对变化。绝对收益质量评价影响到公司的价格收益倍数;收益质量变化体现了公司经济价值的正面或负面的变动,这个变动是由营业环境或财务环境的变化或者前景变化引起的。 通常收益质量评价可以做如下解释:高质量收益指标较好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未来前景,同时表明管理层对公司经济现状的评价较为客观;反之,低质量收益指标表明管理层可能夸大了公司真实的经济价值,对公司状况进行了粉饰,或者表明管理层没有客观地反映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未来前景。收益质量上升表明管理层的决策越来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环境,同时也表明了公司增加经济价值不是依赖于降低收益的质量,而是提高了创造能力;反之,收益质量下降表明相对于过去,公司目前状况和前景正在恶化,管理层通过降低收益质量来增加收益,企图向外界传达比公司实际状态要好的经济状态信息。可见,收益质量分析突出了公司目前和未来的替换价值创造,因而可称之为实质性分析。 要分析收益质量应特别注意识别“会计红旗”。会计红旗表示公司收益下降或对收益不利的影响因素,如审计报告有异常的言词;公布日期比正常的日期晚;应收账款的增长与过去的经验不一致等等。“会计红旗”可能暗示,公司特征正在发生变化,公司的会计数据具有潜在误导性,或者在分析报表过程中需要格外注意。 成长率分析对公司的定价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销售收入、收益及股利的预期成长率。一般来说,成长特点和成长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步骤:1.对成长率的各个变量进行数量计量;2.说明各种成长来源,包括成长来源的数量性分析,也包括质量性分析,重点是各种来源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经营特点和财务特点、研究会计期间的外部环境及其变化趋势;3.预测未来的成长水平和预测分析可能的财务效率和经营成果。 无论是收益质量分析或成长率分析,都要着重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仔细地分析。分析现金流量表,我们可以得到许多很有价值的信息,可以看出资产和负债之间关系的变化,特别是收益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关系,是收益质量分析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如虽然收益增加了,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了,这表明收益增长可能是通过非经营活动取得的;股利低于收益但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这意味着目前的股利水平可能是不可持续的。 六、参考其他重要的信息 财务报告分析,顾名思义,就是对报告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再加工。如果单纯地就报告而分析报告,其产生的信息所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因为企业的经营状况要受到整个国民经济、各个行业部门和企业自身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分析报告时就必须在有关报告信息的基础上,参考其他重要的信息再展开分析。一般情况下,需要参考的信息有: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有关的法令和政策,行业主要经济指标、行业技术进步的变化,企业的经营观点、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主要领导者的资历、整个劳动者队伍的素质等。 财务报告是财务信息的传递手段和表达方式。财务信息是以货币形式的数据资料为主,结合其他资料,表明资金运动状况及其特征的经济信息。公司财务报告既可以披露真实的管理业绩,也可以披露虚假业绩。公司在决定如何报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时,是有一定的选择空间的。公司的利润随报告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些能运用公司财务报告辨别真实和虚假业绩的报告使用者在作出各种决策时,具有很大的优势。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财务报告分析论文 著名的会计史学家迈克尔·查特菲尔德曾说过:"会计的发展是反映性的……会计主要是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我们正处在一个经济与技术飞跃发展的新时代,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作为立足企业、面向市场的一个重要的经济信息系统,当然也要迎接并适应经济和市场的变革而不断改变自己的内容和表述形式。现在的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最初只是财务报表)原是工业经济社会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才在传统的会计与报表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资本市场产生并成熟之后,财务报告对市场所起的财务信息传递,帮助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和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的作用,是很独特的,也是不可替代的。但是,今天人类已跨进新经济社会,财务报告在许多方面已经滞后于整个经济环境的要求。因此,对其进行重大的改进及发展势在必行。 一、财务报告过去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一)财务报告理论上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1、关于计量。财务报表是以传统会计的三个特征为支柱的。那就是:记录按复式簿记系统;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属性。因此,人们把传统的财务会计分别称为复式簿记会计、权责发生制(即应计制)会计和历史成本会计。在财务会计的上述三个特征中,对会计信息特别是盈利信息最有影响作用的,是确认和计量。传统财务报表受到的冲击最早也是针对计量。所以,报表的使用者莫不关注计量。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美国出现的通货膨胀以及90年代以后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在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之外,先后创造了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清算)净值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正如FAS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所说:"当前,在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各种项目,是用不同属性来计量的。这要由项目的性质和计量属性的相关性与可靠性来定。"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财务报告中的计量可以看到下列变化:由早期以历史成本为主(甚至占完全统治地位)到几种计量属性同时并用,再到当前倾向于采用公允价值。这种种变化明显地说明,计量属性的采用决定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即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各种不同计量属性所带来的不同经济后果及其应用的不同前景。 2、关于确认。早期财务报表的确认仅研究收入的决定和费用的分配。在股份企业出现以前,往往采用收付实现制来确认收入和费用。那时确认的唯一标准是看有无现金流入(收入)和流出(费用)。后来,由于出现委托和关系,为了正确反映和评估在某一期间的受托责任,就产生并广泛运用了权责发生制。然而权责发生制仍然是针对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来说的。它提出了确认收入和确认费用的新标准。这个新标准不再是看有无现金收付,而是看权利与责任是否发生。为了实现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又形成了应计、递延、分配和摊销等四个特殊的会计程序。权责发生制使财务会计处理和报表的编制较前复杂,当然所获得的收益数据也较前更为相关与可靠。人们主要关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另一解说是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左右,财务报表中的收益表被普遍认可为第一报表。财务报表使用者所共同关心的主要信息是一家公司的收益(盈利)。收益是怎样决定的呢?从收益表的构成可以看到:通过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决定收益。这就是流行于当年的收入/费用观。然而收益也还可以由净资产(不包括业主权益的变动)的期末与期初的余额对比来求得。后一决定收益的方法称为资产/负债观,因为这可不依赖收入与费用而单独对资产、负债和?姓呷ㄒ嬷苯咏腥啡稀H舾葑什赫郏ㄔ鸱⑸凭筒荒芄钩扇坎莆癖ū硪氐娜啡匣S谑荈ASB发展了会计确认的理论。在1984年12月发表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中第一次提出确认的完整定义,确认的四项基本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与可靠性),并根据确认是"将某一项目作为报表要素正式记入或列入某一企业财务报表的过程"的定义,而把确认的过程分为"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和"终止确认"三种类型。FASB第5号概念公告关于会计确认的见解如同它强调现值技术的运用和大力提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样,为把各种创新经济业务(典型的是衍生金融工具,可确认而尚未实现的有关收入项目等)在表内予以确认、计量或者在表外进行披露开辟了一条重要的新思路。由此可见,财务报告理论与实践的这一发展,不是凭空而来。它们同样是竞争技术与全球化等环境因素发生作用的结果。 3、关于报告。早期的财务报表,是直接根据日常记录所编成的。报表的内容就是表内的项目。项目只不过是会计科目的重新分类、汇总和排列。后来由于经济业务日趋复杂,表内陈述的内容基本上属于会计上的术语而不易为广大投资人所理解。为了提高报表的易懂性和可使用性,于是增加了表外附注和附表,这一部分的出现,同证券监管机构(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上市公司的报表提出补充的披露要求也是分不开的。虽然表内和表外的区分,人们已习见为常,但多数人并不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区别和不同的作用。在这个问题上,FASB于1978年发表的第1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提供了一个非常明确而又富有创造性的见解:当前实务中的财务报表应当称为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其他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需要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而其他财务报告则可以请企业以外的会计师或专家审阅,有的甚至可以既不审计,也不审阅。在讲到财务报表和附注的关系时,FASB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则反复强调:在财务报表表内表述是确认;用附注(包括表内旁注,表外底注)、其他附表、其他报告手段进行表述,不是确认,而是披露。这样,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形式和是否量化表述就获得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二)财务报告及其种类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两种表述形式共同构成今天的财务报告,乃是财务报告经历了60多年的一个重要的发展历程。再从报告和报告的种类看也产生了很多重要变化: 第一,报表的种类不断增加。 早期的基本财务报表只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两种。20世纪60年代中期增加了财务状况变动表,到1987年被现金流量表所取代(SFAS财务会计准则公告》95),成为第三财务报表。1997年,美国又发表"报告财务业绩"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提出:企业可增加"全面收益表"作为第四财务报表,(在此以前,英国已在ASB(《会计准则公报》的第3号财务报告准则中提出"全部已实现利得和损失表"作为第四报表)。 第二,财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改进。 1、从覆盖面看,原先的财务报告只反映一个主体的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的变化。后来,由于出现控股企业,控股企业除编制本身的财务报表外,还要编制覆盖整个控股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一个企业由于规模很大,分部很多,又要求对具有不同机遇和风险的地区和业务分部编制分部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和分部报告都能向投资人补充提供对决策更有用的信息。 2、从时间间隔看,传统的财务报告是一年报告一次,属于年度报告。为了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后来,在年报之外,又陆续增加了半年报、季报、月报等统称为"中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将来信息的报告将越来越快,时间间隔越来越短,现在实际上已开始在网上实时信息。 3、从内容上看,第四报表较好弥补了传统报表违反漏计损益原则的缺陷。长期以来,西方会计界对编制收益表都声称坚持"满计损益观"而不是建立在当期经营业绩基础上,但实际上对可赚得却未实现的收入,往往绕过收益表,而把它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部分。这种做法,实际上压低了企业当期所确认的全部损益,违反了满计损益的原则。第四财务报表即全面收益表,所报告的企业财务业绩包括了所有已确认的损益(不论是否实现)。这种业绩报告,才真正体现以满计损益为基础的收益表。 二、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批评 尽管企业的财务报告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在改进,并根据使用者日益增长的需要作了若干创新。但迄今为止,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局限性是很不满意的。有人则对财务报告的有用性似乎在加速地降低而表示担忧,早在1975年,英国ASSC(会计准则筹划委员会)发表的"公司报告"和1991年英国ICAEW(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ICAC(国际会计合作委员会)联合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型",就先后相当深刻、全面地揭示了现行财务报告的缺点。1994年美国AICPA(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在"改进企业报告--面向报告用户"中也指出了现行财务报告的不足。概括各家的看法,特别是针对新经济的要求,财务报告有待改进的方面主要是: 第一,由于环境的加速变化,要求企业披露更多的、面向未来经营发展的关键性信息。但是,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在确认方面有苛刻的要求,对于计量,也主要限于货币量度。这样就使许多能反映企业未来前景、对使用者非常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这些信息大部分属于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广义无形资产,如一家企业的员工、客户、知识基础和该企业的声誉。 第二,由于交易、事项、情况要得到会计的确认,从而在财务报表内表述,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它们必须是已经完成,至少是已经发生的。每一项符合确认要求的报表要素,在它们的定义中都明确规定属于过去的交易、事项所带来的结果。这样,整个财务报表的信息--这是财务报告中的核心信息,必然面向过去,而不可能面向未来。 第三,尽管各种计量属性同时并存,实际上,在财务报告中,是成本而不是价值反映着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可是使用者(特别是投资人)却更关注企业价值的创造和增加。资本市场的股价涨落,反映的也是企业价值的变化。而现在,财务会计与财务报告无法直接计量和表现企业的价值,它们只能用盈利和现金流量两个会计信息间接地作为替代变量。 三、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改进 当前人们面临的经济环境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往。关于这一点,FASB在2001年关于"改进企业报告--对增进自愿披露洞察"这一研究报告中进行了描述。该报告分析了可能正在改变企业环境的关键作用力量。从经济因素上具有全球化、所有权分散、竞争、着眼于财富的创造、企业资产构成的变化等特点。与此同时,今天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也会产生新的信息需求,主要是: 1、应当突破传统的财务报告模式,需要在财务报表之内对确认和计量方面有所创新,使之可确认更多的有用信息; 2、应当提供不一定用货币量度,但却非常有用的信息,为此要改进和扩大信息披露; 3、整个财务报告在维持有用的历史信息的同时,要更多地披露预测信息,特别是关系一个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关键信息; 4、成本信息固然是可关与相关的,但企业价值的创造与变化的信息、可能更为有用。 面对竞争、高新技术和全球化的三股力量汇合的挑战,适应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信息提出的新需求。笔者认为在对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加以改进时,一定要解决好继续和发展的问题。要改进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中与会计环境不相适宜的部分。总的来说,对现行财务报告模式的改进应是一种扬弃;具体来看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改革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并不意味着对之完全否定,相反,在GAAP没有改变之前,构成财务报告核心的应还是财务报表,我们应该继承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核心部分--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即它们必须符合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与可靠性等四项标准。并将它列为财务报告的第一部分,但是建议将这三张报表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分为核心信息和非核心信息两个部分。对于核心会计信息,应该更加注意其计量的可靠性;而对于非核心的会计信息,则可以相对地采取可靠性不如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如公允价值等。尤其应该注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能够表明投资报酬、财务弹性和变现能力的会计信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借鉴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做法,在损益表的下端附加披露全部已确认的利得和损失。 2、对财务报告中可采用的计量属性不以货币量度为限,并进行广义解释。这一点,其实并未动摇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以货币为计量基础的假设。因为货币仍然是财务报告特别是其中的财务报表的基本量度。只是,应当同意,甚至应当鼓励同时使用其他量度,作为货币量度的补充。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总有可以量化的属性。问题仅在于量化的精确程度有所不同。现代企业具有如此复杂的经济活动,会计在计量问题上若不跳出货币度量的框框,恐怕很难在确认和披露上有所前进。 3、要充分发挥披露在财务报告中的作用。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注意披露各种表外融资方式的特征和风险。在财务报表的补充资料之中,披露企业物价变动的会计信息;另外,可以适当披露采用"区间"或"范围"估计数量报表项目的有关信息,借以消除报表项目貌似确定而对会计信息使用者产生的误导。 4、在其他财务报告中,着重披露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特征、经营活动重大的不确定性--存在的显著风险和报酬机会、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和关于企业"软资产"(如人力资源)以及评估的商誉的信息,并尽可能披露关于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余相关企业的信息。 5、尽可能及时提供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必要时可以缩短财务报告提供的周期,如采用季度财务报告或适当发表临时财务报告,简化年度财务报告等。 6、对操作衍生金融工具的企业,应该单独予以披露并进行核算。 7、若存在着多个企业分部,应尽量按照行业分部或地区分部编制或提供分部报告。 8、鼓励企业进行适当的自愿披露,包括披露一些有一定依据的预测性、前瞻性会计信息和管理当局的意图等。 9、鼓励企业披露关于履行社会责任和关于企业增值的会计信息,并根据具体条件酌情采用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叙述性披露、在现有财务报表中添加某些项目或单独披露如社会收益表、增值表等形式。 10、要尽量注意"效益 成本"这个普遍的约束条件,在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在保护商业秘密和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要尽量避免会计信息披露过载现象。要根据会计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变化,兼顾财务会计的固有特征,并作适当的调整。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虚假财务报告概念分析论文 摘要:从世界上第一例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曝光至今,企业寻求其治理措施在理论和实务方面做了诸多努力,然而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和会计信息的复杂性决定了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问题是未来财务会计面临的首要难题。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200多年的治理历史证明,财务报告真实和虚假是动态的,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对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会计理论研究者责无旁贷,任重道远。 关键词: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治理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概念界定 现代资本市场实质上是一个信息市场,根据委托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上市公司存在自愿性披露信息的动因。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主要有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根据企业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决策,会计也藉此达到决策有用性的目的。要使会计信息具有决策有用性的价值,就必须使会计信息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这就要求财务报告的揭示应符合三个标准:适当、公正和充分。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企业对外财务报表必须具备“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存在性”四个基本质量特征,并把“可靠性”作为四项质量要求的核心。在现实中,可靠性集中体现在“真实反映”。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准则,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地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其后果必然导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使会计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功能失效,进而危及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弱化各项改革措施政策效果,甚至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整个基础。从虚假财务报告的内容看,有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包括虚计资产、少列负债、虚增利润、少扣费用等;非财务数据虚假财务报告指对非财务数据进行虚假陈述,如对关联方关系的虚假陈述等,这类虚假陈述同样可以使企业达到造假的目的。从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看,有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主要由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舞弊型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本文讨论的虚假财务报告指的是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 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历史考察 会计自从诞生起,作为一种由企业内部向外部传递经济信号的媒介,其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差异导向决定了其在社会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现代公司制度建立以后,会计信息这种具有经济后果的特性日益凸现,诱发了具有决定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能力的主体按有利于实现其特定目的的方向生成和披露会计信息,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种种行为的发生。 虚假财务报告与现代公司制的建立和发展相伴而行,历史上每一次上市公司严重的虚假财务报告现象出现以后都会带来会计信息治理的改进,然而每一次改进无一例外地未能从根本上改善虚假财务报告泛滥的状况,200多年来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现象依旧,造假的程度有愈演愈烈之势,造假的空间和参与范围更加广泛,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历史性痼疾。随着上市公司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作用的提升,挖掘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历史根源,明确其艰巨性对公司治理和健康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早期股份公司发展迅速的英国,自然成为了虚假财务报告的发源地。1720年英国“南海公司”破产案掀起了人们对虚假财务报告不良后果的重视。“南海公司”破产案孕育了世界第一位民间审计师的诞生,同时政府部门意识到了虚假会计信息的恶劣影响,于同年颁布了《泡沫公司取缔法》,并沿用了百余年。然而,该法案只是通过简单地禁止设立股份公司来保持资本市场的稳定,以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却严重地影响了英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这显然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做法。 19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以及大量股份公司倒闭,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市场的完整性和稳定性。1844年英国议会颁布了《股份公司法》,明确了董事登记账簿义务,以及监事对董事会计记录的审查权力。但由于早期的审计技术不熟练,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审计范围仅囿于审查全部支出是否编制了相应的支出凭证、资产负债表是否与总账余额相吻合等事项,这种简单朴素的会计信息形式的审计在当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难以遏制虚假财务报告现象的发生。 到了20世纪,由于世界经济的中心由英国转移到美国,虚假财务报告这一经济顽疾在美国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1929年至1933年美国证券市场大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当时上市公司会计实务的混乱,缺乏正确可靠的财务报告。美国政府在1933年和1934年分别出台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明确了设立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为会计与审计实务的管理和监督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具有法定审计义务,然而,这也同样没能阻止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件的发生。 近五十年,世界各国由于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引发的案件仍然比比皆是。19世纪60年生的大陆自动售货机公司案,80年生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案,90年代巴林银行理森舞弊案以及近年发生的朗讯、山登、安然、施乐、世通、环球电信、施贵宝等国际知名巨头企业的上市公司舞弊案,引发了新一轮的会计信任危机。为挽回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进行了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广泛调查和研究,开始了对会计更严格的监管,制定了《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Act),并以此为依据重塑会计信息的监管模式。其改革成效如何,尚需时间检验。 我国新兴的资本市场从开始就饱受虚假财务报告的困扰。1992年深圳原野公司案揭开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序幕,随后相继发生了北京“中诚”(1993)、海南“中水”(1994)、海南“琼民源”(1998)、成都“红光实业”(1998)、四川“东方锅炉”(1999)等上市公司恶性财务舞弊案件。2000年“郑百文”、“黎明股份”、“猴王股份”案件的余震还尚未完全消失,2001年爆发的“麦科特”、“银广夏”、“蓝田股份”风暴更是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推向顶峰。针对上市公司造假现状,尽管证券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并没有因此而停止。2004年作为中小企业板首批上市企业之一的“江苏琼花”,上市仅10个交易日即爆出中小企业板首例财务丑闻。该公司上市前隐瞒了三笔金额合计为3555万元的国债投资,而这三笔投资的合作方均为当时的问题公司。2006年初,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舞弊研究中心(snaiFFRC)披露了以“科龙电器”为首的2005年度上市公司十大财务舞弊公司排行榜。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的不断曝光,会计信息造假性质之恶劣,使得我国股票市场自2000年后持续低迷,股价严重缩水,广大投资者损失惨重。在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中,尽管公司治理结构不断优化,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寄生”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挽救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寻求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根治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现象是我国会计理论、会计实务以及监管界面临的迫切而现实的问题。 三、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国际视角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2002年公布的一份资料显示,仅2002年第一季度就出现了64家会计和财务报告案子,比2001年全年的数量还多。根据美国《商业周刊》的统计,从1995年到2001年重新进行申报的公司从每年50家增加到超过150家,共有772家公司公开承认数字有重大错误,不得不重新申报。其中2001年11月的全球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破产案及随后出现的“世界通讯公司”案件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震惊了整个世界资本市场。然而上述案件只是美国证券市场财务报告舞弊案的“冰山一角”,美国这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的曝光又改写了一个会计监管时代,新的包括《萨班斯法案》在内以加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惩治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为主要特征的监管措施陆续出台,对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具有一定震慑作用。 欧洲资本市场也面临着同样的困扰。2003年2月24日,仅次于美国沃尔玛和法国家乐福的世界第三大零售商荷兰皇家阿霍尔德(Ahold)公司爆出震动全球的“假账丑闻”。阿霍尔德丑闻的发生,让投资者对欧洲上市公司的诚心度和欧洲公司及财务监管机制的有效性产生了怀疑,并使欧洲在目前的会计标准之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可随处找到虚假财务报告的影子。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而是一个国际性难题,并已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瓶颈,世界经验发展的绊脚石,应引起全球会计界和审计界高度关注和研究。 四、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未来趋势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作为近代工业社会发展以来全球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迄今还未能找到有效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良剂。可以预见,该难题仍将是困扰未来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财务会计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和核心问题。如果仅仅认为会计认知的有限和会计监管的缺失,恐怕难以找到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路径。会计信息的复杂性决定了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艰巨性。会计信息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复杂性、信息披露的复杂性、信息监管的复杂性。(一)会计计量的复杂性 会计的学科属性决定了无论是会计理论还是会计实务,假设、估计、判断是会计不可逾越的鸿沟,因此主观取向与会计计量结果密不可分,在多种理念交织情形下的会计信息难以简单的以“是非”或“对错”衡量。会计计量的复杂性表现在:第一,会计规范自身的弹性不可避免。准则和制度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及会计估计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professionaljudgment)。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国际会计准则“可比性改进项目”,直至20世纪90年代后期推行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等等,旨在削弱对会计实务的人为判断取舍,提高会计方法程序的可比性和会计信息的可信性。但对同一经济业务采用唯一的会计政策还只是理想。因为,一方面一些不同的会计政策有其各自理论依据,在理论上的争议澄清之前“统一”只是梦想;另一方面是会计政策具有经济后果,政策的选择将导致信息相关使用者决策的差异,信息相关使用者对有助于维持和改善自身效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偏好,其结果是找到一种让所有各方都接受和满意的会计政策是不现实的。会计估计更为复杂,在经济业务不断创新的今天,会计计价中对现在和将来预期的不确定性程度加强,计量中的估价问题是一个长期内难以解决的国际难题。第二,会计准则和制度运用中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动机效应和能力效应。如前所述,由于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准则和制度中自身的弹性扩大了其在运用中的选择空间。就不同的会计主体而言,对同一经济业务出于不同动机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会计处理选择,对不同的经济业务出于特定动机也可能会有相同的会计处理选择。基于动机对会计处理的选择违背了会计“如实反映”的要求,对会计方法的滥用从某种程度上就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能力效应是指会计人员准确地运用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能力。一方面会计人员受其自身专业素质水平的影响,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理解、运用可能会产生偏差;另一方面机械性误差是客观存在的。 (二)财务报告能否有效地传递给信息使用者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拥有信息优势,在披露中占有主动地位。财务报告包含的会计信息的信号传递作用使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有自愿或主动披露好消息而隐藏或推迟披露坏消息的动机。从信息使用者看,信息使用者要将对其有用的会计信息从财务报告中甄别出来,还要对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可信性做出判断。信息使用者要在信息的加工成本与期望在信息中获取的收益进行权衡,成本与收益显然取决于使用者对会计系统的熟识程度、特定的信息使用目的,以及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披露监管者看,披露监管者的监管对象为数量众多的公司,对每一个公司的财务报告做出虚假与否以及程度如何的判断是不现实的,而且信息披露监管者同样是会计信息的外部人士。然而,在监管内容、监管与惩罚力度方面同样面临来自信息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等)以及信息提供者之间的压力。会计信息披露的复杂性后果就是广大的信息使用者难以以合理的成本从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区分出会计信息的良莠,即哪些会计信息是虚假的,而哪些会计信息是可以信赖的。尤其在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市场秩序的混乱使得信息使用者无法对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做出有效评价并且监管制度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威慑与惩罚力不足时,财务报告提供者可以从虚假财务报告中获取额外收益,而且在道德约束弱化的情况下,“劣币驱逐良币”虚假财务报告充斥资本市场的现象随处可见。 (三)独立审计的复杂性 会计信息生产和披露的复杂性使得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寄希望于能较多接触和了解内部信息的会计信息验证者——独立审计人员。然而会计信息鉴证中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职能发挥的不确定性。首先,审计师赖以工作的标准——独立审计准则如同会计准则一样存在弹性,准则制定机构的独立性受到会计职业界、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公司或企业的挑战,审计准则本身也难以提供一个非对即错的绝对标准;其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也在社会期望和自身价值取向中协调,审计质量高低是法律风险和利益激励权衡的结果;最后,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如审计人员对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理解,专业判断能力、职业敏感与洞察力等对审计质量,进而披露的财务报告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从现代审计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不论在详细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阶段,还是风险导向审计阶段,查错防弊始终是审计的基本职责。然而时至今日,审计师似乎并没有完全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 会计信息的复杂性致使财务报告游离于“真实”和“虚假”之间,而财务报告的“逼真”程度最终取决于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主体的较量与均衡。在会计市场上,公司的差异性以及动态发展性决定了这种博弈的结果是: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而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是虚假的;财务报告真实和虚假是动态的,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的研究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 五、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的框架与启示 对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和治理措施进行系统、深入研究,降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比率和程度,寻求根治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途径,会计理论研究责无旁贷,且需要持之以恒。 通过对上市公司造假的历史、国际视角的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是一个历史性难题,是一个国际性难题,也是财务会计未来面临的首要难题,实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本好转任重道远。尽管每一次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事件的爆发,都会带来理论界新一轮的研究探讨,引起监管界新一轮监管制度的出台,然而,两百多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现象有增无减,造假的原因及手段并没有什么质的变化。这一事实提醒着理论工作者,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长期、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认为,找准治理的切入点,构建治理框架,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是解决问题的有益思路。
交通事故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及相关问题浅析 [摘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行政确认,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认定书相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是否承认认定书的行政效力公定力应以认定书是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为标准。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行政可诉性,操作探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有人据此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的性质为“证据”,并认为由于目前尚无法律或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这一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属于何种证据作出明确的定位,导致法院在审理对事故责任争议较大的案件时,事故责任认定人出庭身份不好确定,以证人身份还是以鉴定人身份难以把握。并进而提出应当将认定书证据属性定性为鉴定结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认定书性质也持“证据”观点,其权威论述是: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的专业性极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其性质是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它不是一种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过去一直沿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为了突出其证据的性质和效力。”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明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实质内涵是否同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抑或认定书的性质到底是鉴定结论还是行政确认?认定书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如何操作?这些都是司法实践中很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认定书的区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并根据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伤亡人员的伤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所作的有关当事人事故责任的专业性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的本质就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大小的一种表达形式,其本身并不是法律责任,而是追究法律责任的事实根据之一,只是侵权行为成立的一个条件。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以及事故责任的一个陈述,而不是对当事人双方赔偿责任的最终判定。笔者认为,虽然认定书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但认定书内容中必然包含责任划分的内容,它势必会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认定书的实质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立法者看来,认定书的提法比责任认定书的提法更规范更科学一些而已。 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的二种主要不同论辩观点概说 一是鉴定结论说。认为认定书不是书证、不是证人证言、不是勘验检查笔录,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后做出的一种结论。这种结论最接近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因此,应把认定书明确定位为鉴定结论。其直接根据是:第一,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9号)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20__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否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的批复》(公复字[20__]1号)中阐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的鉴定结论。”;第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同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名称变更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只是用来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意思是说,虽然原来的责任认定书与现在的认定书性质是一样的,不过现在的提法更科学,不会使人产生行政确认的联想。理何况,〈〈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实为申请复议)的规定。 认定书既属于鉴定结论就不具有行政可诉性。 二是行政确认说。认为在行政法学理论上,凡行政主体依法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并予以宣告的行为都划归行政确认行为。公安机关对有关交通事故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予以认定、宣告的过程,在性质上完全符合行政确认的属性与特征。 所谓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因为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作出的,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唯一有权调查、认定交通事故原因,核定交通事故责任损失的政府部门。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报案必须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事故进行认定,这是一种积极的行为。此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机构还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过程中并可以就某个专门性问题委托其他专门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些都是符合行政确认而完全不同于鉴定结论的特征。鉴定结论的作出主体是不特定的,它可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也可能是其它单位,而且越来越多的鉴定机构变成了自收自支的中介组织。鉴定机构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有关部门指定。鉴定机构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预交费用后才开始鉴定。鉴定机构不能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 在承认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的前提下,关于其行政可诉性问题又有二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可诉行政行为是符合成熟性原则的行政行为,可诉行政行为必须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而认定书虽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但它不是一个完整的行政行为,即不是一个成熟的行政行为。它只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或调解这一完整行政行为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中间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只有终端行政行为才具有行政可诉性。第二种观点认为认定书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20__年3月10日公布施行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明确的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解释〉〉同时列举了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种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书的行为不在上述6种行为之列。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的文件,与〈〈解释〉〉精神违背,应当适用〈〈解释〉〉的规定。 三、对上述观点的粗浅评说 鉴定结论说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文件,还是公安部的批复都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解释〉〉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若下位阶规范与上位阶规范冲突或不一致,应当优先适用上位阶规范。显然应当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和〈〈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二,〈〈道路交通安全法〉〉把认定书定位为证据,但这并不能得出认定书应当理解为鉴定结论的理由。因为这里证据的概念不同于证据学中的概念,不能把这里的证据非要往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上面套。笔者认为,这里的证据概念只是一个泛指概念,行政确认结论当然也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的,但这种证据并不包涵在证据学中的常规证据种类中。如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证据概念也仅是表达同样的意思而已(当然这样的立法表述方式也值得商榷)。 第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其实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审计认定、工伤认定等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而有关部门的规章早已认为这种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并具有行政可诉性。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0条规定:“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或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后,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如审计署在《关于审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可复议、可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工伤认定等行政确认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作为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并没有什么争议。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于20__年和20__年刊载了二个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发的案例仍具有导向性和指导性。 第五,把认定书视作鉴定结论不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有见地的看法,法院可以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作出鉴定结论。但认定书是由特定的机关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具有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即使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法院也不能再委托其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新作出认定,而只能根据法官的知识和素养对认定书作出判断,然后决定采纳还是不采纳。这样认定书一方面被当作鉴定结论,另一方面,相关当事人又不享有鉴定结论前提下的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同时又无权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他们就只能寄希望于法官的明断。然事实情况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法官改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实例极为少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官并不具备全面审查这种相关专业性极强的认定书的能力,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阶段常常失去了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许多证据已无法收集。而且如果当事人一方的亲属本身是交通事故的死者或重伤人员时,就根本谈不上事故发生时收集所谓的证据。让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提出鉴定结论错误的证据不是强人所难又是什么呢? 因此,鉴定结论说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也是不足取的。 行政确认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是有理也有利的。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这是由认定书作出主体的特定性、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所决定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具有行政可诉性。那种认为认定书虽是行政确认行为,但是属于中间行为不是终端行为,因而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行政强制措施也是中间行为,其在实践中的行政可诉性没有人怀疑。如按现行规定,劳动教养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对待的,其可以接受行政诉讼审查也是公认的。因为它是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和〈〈解释〉〉规定精神的。确定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确定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利也是行政确认,有时这样的行政确认也表现为中间行为,如土地征用过程中首先要确定土地的权属,这种确定土地权属的行为就属于中间行为,而这种确权行政纠纷引起的行政诉讼在实践中也并不少见。最高人民法院有过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针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确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由作出认定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法庭提供作出认定书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 据,那将既有利于防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专断,又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的操作探析 认定书既作为行政确认行为,其在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如何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八十年代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件案件,大致案情是这样的:某企业是全部由个人投资创办的私营企业,但在当时情况下为了享受到集体企业的待遇,在工商部门登记企业性质为乡办集体企业。企业除了每年上缴乡政府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外,与乡政府没有其他任何经济关系。后因与乡领导关系处理不好,厂长决定转移资产(100多万元),另谋他路。事情暴露后,一审被以贪污罪(当时集体企业也可定贪污)判处死刑。在二审过程中,此案引发了异常激烈的争论,后二审法院刑事审判庭认为企业性质虽被登记为集体,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资产划分原则,认定企业性质虽名为集体但实际是某厂长私有,于是宣告他无罪。有关媒体当时作了很多宣传报道,题目就是《从死刑到无罪》,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问题是,刑事审判中能否对工商登记这一行政确认行为进行实质性的评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实质为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照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对待。”这样的规定似乎表明,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有关涉及行政确认如工商登记行为的内容是可以作为普通证据作实质审查的,并可以视情作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的效力,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虽然这是一种公认的效力,不仅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应当尊重,其他行政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应当服从,但这种效力毕竟是法律的一种推定,它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绝对有效,不可否认。当证据确凿时,由同样代表公共利益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证实行政行为不符合公共利益时,可以予以否定。大陆法系通说认为,“重大且明显的瑕疵”是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具有重大瑕疵或根据理智的判断绝对明显的瑕疵时,无效。日本学者也认为:当行政行为有重大瑕疵,并且通常人也能够较容易地把握之时,无效。浙江大学金伟峰副教授认为,“重大且明显说”也应当成为我国行政程序法中确认无效行政行为的一般标准。 笔者也主张用“重大且明显说”(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标准有待于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并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作为判断行政确认行为是否具有公定力的基本标准。一般情况下,行政确认具有公定的效力,除非行政确认行为本身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才可以否定其公定效力。由此看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及与此类似的案例都是值得总结和深入研究的。 笔者认为,如果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发现认定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如认定书出现制作主体没有制作资格、制作主体无法定职权或程序严重违法等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可以直接判定认定书没有公定力,直接否定认定书的效力,换句话说,就是不承认认定书作为证据的证据效力。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现认定书“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则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应当尊重认定书的效力公定力,也就是应当承认认定书直接作为证据的效力。但如当事人对认定书确有不同意见,案件承办人则可以运用释明权动员当事人先行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相关刑事案件可采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相关民事案件可采用中止诉讼的办法,待行政诉讼结果出来后再行处理相关的刑事或民事案件。 交通事故论文:浅谈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及对策 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危害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在这些“极其”的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的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面对一个一个的死者和惨不忍睹的现场,人们在悲痛之余,更多的是叹息和悔恨。 机会可能再来,生命决不复回。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世间没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虽然人生的旅途有不可预见的变数,但有多少变数则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无视道路交通法规的存在,也就意味着无视自己的生命,有多少交通事故的冤死者因此成千古恨! 一、生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1、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不强。2、驾驶员素质不高,驾驶技术不过关。3、人为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随意改装车辆,擅自变更车辆的构造、用途。4、部分损坏路面的修复和路标完善更新不及时。5客货运输管理尤其是个体客运管理不力。6、超载、超限、超速现象严重。7、农用车辆违章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8、违章运输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污染物等物品。9、违章行驶、操作不当。10、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11、车辆闯红灯,拐弯不减速。12、行人、骑车人不按道行驶,随意突然横过公路。 二、怎样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驾驶人朋友要对车辆全面检修,不开“超员车”、不开“超标车”、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2、不抢道,不闯红灯,不乱调头,不乱停乱靠。3、系好安全带,保持安全车距。4、开车时不打手机,不开斗气车,不开霸王车,不并排行驶,不妨碍其它车辆通行。5、驾驶人要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服从交警指挥。6、拒绝乘坐超速、超员车辆,拒绝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安全隐患车辆。7、驾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车速不能超过30迈。8、严禁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9、严禁中小学生在公路上跑操。10、严禁中小学生在公路上骑车并行,互相追逐。11、严禁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12、严禁行人骑自行车、电动车随意横过公路。 三、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搞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 交通安全宣传要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宣传。重点教育客运驾驶人拒绝超速、超员行驶,教育农村群众和中小学生拒绝乘坐超速、超员车辆,拒绝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安全隐患车辆。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农村群众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法制和文明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酒后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交通事故论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当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执行难问题较为突出,为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与对策,笔者谈谈以下几点粗浅的意见。 (一)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执行难的原因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的主体跨区域大,不易查找。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多为突发性和偶然性。交通事故发生的特征决定了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具有不特定的区域性。有些案件被执行人不在本市县辖区,而是涉及到外市县,有些甚至涉及几个省市。如本院受理执行魏志英、徐德翰诉徐文燕、徐文红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涉及广东、湛江,省内的屯昌县、文昌市等地。有些案件由于事故发生时被执行人提供的住址不详或已从原居住地搬迁,有些被执行人户口所在地与案发时提供的住所一致,但执行中人已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面为了谋生,另一方面为了逃避债务。由于这些被执行人居住地不稳定,跨区域性和流动性大,查找十分困难,给执行工作带来了难度。 2、由于事故的发生,造成了被执行人一方一定程度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影响了执行能力。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部分被执行人为车主,车的所有权属私人所有,另一部分被执行人是由车主雇佣的司机。有些车主虽雇佣司机营运,但也有车主随车押运的。事故发生后,不仅申请执行人一方伤亡,被执行人一方的车主或司机在不同程度上也造成损伤。双方均有伤亡或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等情况,双方的车辆及其他财产均有被毁损。个别被执行人将一生积攒的钱花在购置车辆上,以车为赖以生存的生活工具。这给被执行人的家庭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毁坏,家庭生活极为困难,从而使案件在执行时无能为力。从某种角度看,被执行人既是致害人,同时也是受害人。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标的大,无财产可供执行。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的赔偿面广,标的大,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类案件的赔偿问题,不仅涉及到对受害者本人的赔偿,而且还涉及到对受害人赡养的人、抚养的人支付赡养和抚养费等费用的赔偿。涉及当事人多,赔偿数额大,被执行人实际无力支付。如本院执行的陈日娣、宁振国等15名原告诉被告李文椿(海南文昌市人)、林发希(广东湛江市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起交通事故造成三死六伤的严重后果,判决两被告应赔偿原告人民币266020元,加上诉讼、执行费用20192元,共计赔偿人民币286212元。由于事故发生时,被执行人李文椿受重伤,花去医疗费19500元,李文椿(车主)购置的车辆价值25万元,在事故发生中已严重损坏报废,家中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因此,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一些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由于事故发生时,被执行人的车辆已被交警部门扣押,被执行人又无力支付受害人的各种费用及维修车辆所需费用,使车辆被长期放置而未处理,而申请执行人一方在执行中又不愿意接受这些损坏的车辆抵偿欠款,结果造成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形耗损。 4、交通工具、通讯设备落后,执行措施不力。 受交通、通讯工具落后状况的制约和执行经费的严重不足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申请执行人或知情人检举或告知被执行人的下落和线索时,由于交通工具不是专门配备执行使用,执行用车紧缺,通讯设备落后,往往无法及时查找到被执行人,既误时又误事。有些涉及外省、市县被执行人的案件,明知被执行人的下落,但又苦于经费不足而不了了之。有些案件对被执行人该拘留的不拘留,该搜查的不下搜查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不大胆利用新闻媒体曝光,致使一些被执行人无视法律,蔑视法院,逍遥法外。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对策 1、领导重视,真抓实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占民事案件的相当比例。仅以本院1998年至2000年为例,共受理此类案件28宗,标的67万多元。而1998年执结2宗,标的0.98万元;1999年执结2宗,标的1.38万元;2000年执结数为零。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问题不容忽视。首先,院、庭领导应对这类案件加以总结,善于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执行计划和措施,下大力气抓好这类案件的执行工作。其次,领导要真正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去,在执行工作上下功夫,关心执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执行力度。 要全面总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案件分类排队,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清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掌握被执行人的下落,逐案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坚持说服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选择个别典型的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大胆适用搜查令,给被执行人造成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压力;对有财产而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长期逃避或转移、隐藏财产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必须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偿还能力有限的被执行人,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大部分被执行人的赔偿能力是有限的,有的根本无偿还能力。基于这种状况,在执行中,要针对不同的被执行对象“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对于经查实确无偿还能力且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要说服申请执行人,先中止执行该案,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并积极协助被执行人做好发展生产工作。同时,动员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亲属或近亲属代其履行部分义务,减轻被执行人的压力。对有一定赔偿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法制教育和强制措施并举的方法开展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的教育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使他们心服口服,促成他们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一是制订偿还欠款计划,分期分批逐月履行义务。二是对不讲信用、不按计划偿还欠款的被执行人,则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三是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对原执行标的减免、减轻被执行人的经济负担。交通事故案件,由于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有些被执行人已成残疾人。执行中,执行人员应全面了解掌握案情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特点,对被执行人要采取“软硬”兼并的对策,对申请执行人要运用“软”的方法,使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在被执行人赔偿相当部分款额后,动员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或减免部分赔偿款项,以达到尽快结案的目的。 4、实行委托执行制度,提高执行效果。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部分被执行人,其住所往 往不在本市县,而是涉及外省、市县等地,给执行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因此,必须采取委托执行。由于委托执行后,被委托的法院对被执行人易查易找,易于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有利于执行操作。在委托执行的同时,委托法院应每月跟踪受委托法院了解执行情况,互相通气,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 5、加强交通、通讯设备基础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生活待遇,为执行工作提供保障。 交通工具落后,信息不灵,是影响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案件申请人或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线索或下落,但因缺少交通工具、通讯设备而无法及时找到被执行人,结果耽误了执行良机。因此,要增加交通、通讯设备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对执行机构配置专用车辆和通讯设备,解决执行工作的必要工具。领导不能光强调案件的执结率,更应该注重执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案件的执行工作打好物质基础。另外,要解决执行人员的生活福利。执行人员早出晚归,工作量大,时间长,执行中不仅要受双方当事人的辱骂和埋怨,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因此要适当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为他们投保人身保险,执行装备上给他们增加人身安全设备,确保人身安全,真正在物质和精神上支持他们的工作。把案件的执结率与生活补贴挂钩起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使执行工作取得更佳的社会效果。 交通事故论文:对于当前处理交通事故中的困难策略 处理交通事故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现阶段处理交通事故碰到许多困难,跟不上形势发展,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对事故的处理,既要做到及时、公正,迅速恢复交通秩序,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还要从已发生的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隐患,为杜绝悲剧重演提供预防的方案与措施。因此,交通警察必须十分重视交通事故的处理,不断改进处理交通事故的体制与机制,不断提高处理交通事故的能力。同时,各级政府也应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为公正、公平处理交通事故,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保障。本人就交通事故处理中遇到的困难对策谈谈粗浅的看法,请大家指正。 一、当前处理交通事故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事故处理工作重视不够。随着事故处理改革的进程加快,特别是事故实行阳光处理后,各级领导把重心转移到重预防、重秩序中,往往片面地认为只有事故预防工作才能体现交管工作的政绩,从而对具体事故处理工作重视不足,对事故处理民警关心不够。如一般强调事故处理以勤务中队为主,没有根据形势发展调整勤务机制,导致事故民警疲于应付,刚坐下,又出警,大量警力浪费在路上,使事故民警没有精力分析事故成因提出相应对策。由于事故民警始终处于精神紧张状态,且工作很难出大成绩,面对又是繁琐的群众工作,导致事故民警不安心现状,不想去干事故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事故处理程序规范,手续多,要求高,导致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增大。 1、救助基金未建立,抢救费用难保障。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有人员伤亡,抢救伤员是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但往往有肇事人无法预付或者拒绝预付抢救费用,医疗机构在抢救伤员的同时也在催促支付抢救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至今仍未有相关规定出台,直接影响交通事故伤者抢救费的预付;同时,根据新规定事故处理部门既不能指定一方预付抢救治疗费,又不能因拒绝预付而扣留事故车辆,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经济利益无法从法律制度上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使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处于被动的局面,交警常常遭到不能理解的受害者亲朋好友的指责、投诉、谩骂、围攻、甚至殴打,此类事件媒体已曝光多起,严重影响交警形象。 2、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难。《安全法》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明确规定了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中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规定了二十日的检验、鉴定时间,在对车辆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伤人交通事故时对扣留车辆和驾驶证,只能依法办理,没有任何变通的可能性,一改过去交警部门什么时候不处理完事故什么时候不放车的规定。事故车辆提走后,伤者的抢救治疗费用更是无法保障,民警在放车前通知受害者家属及时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而法院往往要伤者家属支付至少上万元的诉前保全费用,而事实上这些弱势群体本身就无力支付抢救费,哪有能力支付诉前保全费,导致了交警部门在处理这些事故中非常被动,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不放车违法,放车后受害家属要找你麻烦,指责你投诉你,进一步增加了事故处理的难度。 3、强制措施少,事故办案阻力加大。外地籍驾驶人发生交通肇事后,一般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均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而刑事拘留是对外地籍交通肇事罪嫌疑人最有效的强制措施,但在具体实施上却遇到很多困难。当外地籍驾驶人在我地交通肇事后,虽能明确其应负主责以上,但因受害人正在医院实施抢救,就很难对肇事人实行强制措施。如果受害人在医院抢救几天后死亡,肇事人就得在公安机关“呆”上几天,这几天因性质尚不确定,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又不能对他放任不管,如让其走失,一旦性质明确,受害方向公安机关要人,公安机关无法交待;但呆在公安机关,又没有法律依据,如凭重大嫌疑先行刑拘,一旦不够罪,既影响基层的批捕率,又要造成国家赔偿,无奈之下,实践中只得委派警员不分昼夜对其“调查访问”,其实是变相的监视居住,待受害人伤害程度明确后再确定处理意见,这期间使办案人员随时有成为被告的危险。 4、鉴定、检验机构缺乏。现行法规及规定对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做出了严格规范,必须指派或委托具备检验、鉴定资质和技术条件的机构及具有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完成检验、鉴定任务。目前,事故处理工作中遇到社会上缺乏有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及具备检验、鉴定资质和技术条件的鉴定机构,给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三)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难度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普通群众基本上不了解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仅仅凭感觉判断。许多受害者不懂、不愿、不敢打官司,一味的要求交警部门来解决赔偿问题,严重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办理,事故处理民警常常陷入整日接待群众的工作中,无法开展正常的事故调查。在事故赔偿调解过程中,民警即使是有理有据,讲得口干舌燥,当事双方也未必能够接受,常常是费力不讨好。 (四)部分民警的综合素质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有的是业务知识与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等应用技能还有待提高;有的是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粗 糙马虎,比如引用法律条款错误、发案时间写错、笔录潦草、词不达意等;有的是该送达签字的,未让当事人签字,或虽签字但无日期,或无送达文书文号等;有的是办案水平不高,凭习惯办案,按老办法处事,以致在程序上不合法。如此“冒、跑、漏”的错误不断出现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很难达到高要求、高标准的水平。 二、对策与办法 针对上述困难,本人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高度重视事故处理,调动民警积极性。各级领导要一如既往,高度重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充分调动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使事故处理做到公正、公平,为预防交通事故提供有益的对策,使整个交管工作化被动为主动。为此,要改变事故处理的勤务机制,要让交通民警都学会处理交通事故,真正做到一警多能。巡逻中队首先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理,遇到重、特大或疑难事故,才由勤务中队二线支援,把事故民警的主要精力从大量的接处警中解放出来,使他们保持充沛的精力,充足的干劲做好重、特大事故与疑难事故的处理,同时腾出时间,认真研判该地区事故发生的成因、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其二,要把勤务中队建成交警中的精英,干部培养的摇篮,使广大干警既安心此项工作,又主动、热情地做好该项工作。其三,要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使警队如虎添翼。 (二)积极争取政法委领导,搞好公、检、法、司的协调。因社会形势的变化,交通管理已不是简单的工作,它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交警一家难以独打天下。我们在事故处理中遇到各种困难,应多向政法委等上级领导汇报,求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解决我们一家难以解决的困难。首先要呼吁各级部门,尽快创造条件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让《安全法》落到实处,为处理交通事故打下良好基础。其次遇到对交通肇事案的不同处理意见时,要请政法委及时协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求得最大的社会效果,使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解简易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调解,始终是交警事故处理中的难点,根据现有的实践,我们可以发动广大群众,依靠基层组织来化解大量简易交通事故的调解。可以让乡、镇、街道的治调机构参与事故调解,也可以在安全村中进行事故调解。如20__年7月沪蓉高速武汉段江夏区前进村附近一辆外地大货车冲出高速公路,翻倒在一鱼塘边,车上所载化工原料,以及油箱内的柴油流入鱼塘内,在村调治组织的工作下,双方愉快达成协议,了结事故,村调组织充分发挥了基层政权在群众中的权威。通过调解,保护了双方的平等利益,使村民更信任、依靠基层政权,达到和谐的社会效果。我们还要充分依靠法庭的权威,象对待自己工作一样,支持法庭,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邀请法庭尽可能到各基层中队进行现场受案、调解,这样既能方便群众打官司,又能宣传群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能解决我们在事故处理中的难点与困难。 (四)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武器。在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上求得突破,保证我们的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法进行,尽量避免民警违法运作,不能让民警既流汗又流泪的情况发生。 交通事故论文:交通事故问题解决的方法 交通事故的调解是一门艺术,其中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协调过程,同时还要照顾到受害人的悲伤愤怒情绪,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过程之后,最后形成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的最终解决方案,并就该方案的具体实施达成协议,即使到此时,也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实行该方案的过程中,因为处理某个细节问题的分歧而中断协议履行的风险,因此,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是一门具有高度艺术性的工作,具体来说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调解的提出: 调解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的,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才可能进行,因此,必须由一方当事人首先提出愿意调解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当事人认同,才有可能会有下面的调解工作,但在实践中,提出调解意愿的一方当事人往往不会亲自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即使向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了该调解要求,也很难得到对方的响应,反而会让对方当事人误解为自己一方占有道理,占住强势地位,从某种程度上反而会促使对方当事人抵制调解的意向加强,因此,这时选择合适的调解机构(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调解人(如律师)向对方提出较好,即使是调解人向对方提出愿意调解的意向,最好也不要直截了当地以当事人名义提出,而应以律师身份或中间人的身份向对方提出调解的建议。如果是代表受害人一方提出调解,言语可以较为激烈一点,但是一定要以不激怒对方为前提,如果是代表加害人一方提出调解,首先最好是对受害人遭遇到的不幸表示同情,对其表现出来的较为激烈的言行表示一定程度的理解,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向其表示己方当事人的歉意。 第 1 页 (二)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一般来说,就加害人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作为调解人,则应该充分考虑到上述各种因素,选择合适时机,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交警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各种损失经过评估,受害人伤口痊愈之后提出,这样做至少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好处: 1、事故双方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情绪,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能够从相对较为理性的角度心平气和的考虑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为调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实的心理基础; 2、此时提出调解,对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容易评估和计算,双方的权利无状态一目了然,为调解的成功提供了现实基础。 选择调解的地点也很重要,交警队、律师事务所、村委会、甚至是其他公共场所如茶馆等都可以作为调解的地点,需注意的是,调解地点一般不能够选择到一方当事人家里或一方当事人享有绝对控制权力的地点进行,因为在那种环境下进行的调解,由于双方力量的失衡,往往会演变成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清算”和报复,而根本无法进行心平气和的协商和谈判。 第 2 页 (三)确定谈判小组成员: 进行调解时,必须组成有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谈判小组,如果本人因各种主客观因素不能够参加的,也应该派其成年亲属或书面委托律师或其他人员参加,调解时人员不宜过多,一般由每一方当事人派一至两个代表参加为宜,而且必须指定其中一个人对该事故处理负有全责。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为了预防各种突发事件或抱有其他不良目的,常常三五成群结伙而来,而且,也没有指定负责的人员,这时,作为调解人员,就应该从公平的角度出发,由各方当事人选出一至两名代表参加谈判,其他无关人员应该劝离谈判现场,以免影响谈判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的人员结构(指当事人只有两方时的情形)以四至六人为最佳,即双方当事人本人,再加上其人或懂法律事务的亲朋好友一至两名。 (四)调解谈判的程序: 调解谈判虽然可以采取较为灵活的程序,但是也应该遵循一些基本的规律,方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1、首先由谈判小组成员中的律师或双方认可的享有较高威望的成员就这次谈判的有关事项做出说明,宣读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确定谈判的基本规则和期望通过谈判所要达到的效果。并征求双方当事人对谈判规则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即协商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后,即按该规则进行。 第 3 页 2、由各方当事人阐述意见。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及其人、然后加害人及其人的顺序依次阐明,在一方发言时,其他人应该保持安静,如果对该发言有不同看法,可以作相应记录,在轮到自己发言时,可以进行辩驳,如有中途打断发言的情形出现,调解主持人或律师应及时制止。 3、举证和质证。在双方当事人阐述了对事故的基本意见和看法之后,下一步就是要提出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提出证据,加害人反驳的;再由加害人提出证据,受害人反驳的顺序进行。 4、各种损失费用的计算。经过上述的举证、质证阶段,受害人所受的各项损失费用已基本明晰,这时可由律师或相关的专业人员对该损失费用进行加总和计算。 5、利益协调。这个阶段是调解的核心阶段,因为任何一项调解最终的成功,都有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相互妥协的过程,尽管经过了上述的举证、质证和损失的计算过程,但有些损失是无法通过计算得出来的,需要考虑各种综合因素,当事人相互协商确定,比如精神损害费用的计算,比如当事人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暂时无法举证证明的有关损失的费用等等。 第 4 页 6、制作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就事故损害赔偿数额等事宜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后,可由律师或相关的法律工作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达成协议的情况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草稿制作后经双方当事人验看后,再制作正式文本,并由双方当事人或其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7、调解协议的履行。协议的履行期限、方式应该首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双方当事人应该严格按照该协议履行,并最好在律师或调解主持人的监督下履行。 (五)调解谈判中需考虑的几种因素: 1、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对于索赔方来说,应该充分考虑到对方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能力,并提出适当的调解方案,如果提出了一个对方根本就无法接受的过分高于的调解方案,很有可能会吓跑对方,使调解中途夭折,当然这也并不是就说,当事人就不能够提出较高的要求,只是提出要求的方式可以选择比较委婉的方式。而且在双方当事人互不了解的情况下,短期内也无法弄清对方的经济状况,不妨提出较高一点的要求,如果对方实在无法接受,则可主动撤出调解,因为在这时,如果对方有调解的诚意,它可能反而会出面挽救。 第 5 页 2、选择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上述问题的风险和负担。调解解决交通事故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当事人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解决,并对其中的风险和负担进行评估,一般来说,通过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较为简便,成本较低,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了过分的要求,致使自己通过 选择调解解决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则应该正确衡量自己通过其他维权途径能够达到什么目的,并比较两者之间的优劣,最终作出正确的选择。 3、欲达之目的和能达之目的之间的权衡。对有些当事人来说,能够争取更多的赔偿是其最大的目的,而有些当事人并不在乎赔钱的多少,而以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出一口心中的恶气为目的,不同的目的也就决定了会选择不同的维权方式,高明的调解人员也就会根据对方的目的调整相应的调解方案。 (六)利益协调步骤中应注意的问题: 1、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经抱定了通过相互妥协的方式调解解决问题,就应该明确并强化这一目的,一切以问题的妥善解决为中心,而不应纠缠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和赔偿中的具体细节问题,尽量使谈判过程简化。 2、妥善运用交叉谈判策略。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常常因为赔偿的具体数额问题而争执不下,最后导致谈判破裂,作为交通事故的调解主持人,就应该尽量的调和争执,及时制止当事人的抱怨,并妥善安排,例如可以采取交叉分组的形式,进行小范围的协商,具体做法是:将谈判双方分成数个两个人的谈判小组,如双方当事人组、双方人组、一方当事人和其人组、一方当事人和另一方当事人的人组分别交换意见,最后再由各方当事人和各方的人内部组形成统一意见后,再进行新的谈判,这样私下小范围的交谈,往往能够促使谈判小组成员之间能够互相坦诚地交换意见,分析谈判陷入僵局的真正原因,并提出建设性的谈判意见。 交通事故论文:旅游客运交通事故的现状和对策 摘要:旅游汽车的发展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道路客运交通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仍存在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影响阻碍旅游客运业的发展,需要从人、机(车)、环境(路)三者安全品质匹配上对旅游客运过程进行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分析事故现状、特点和制定交通安全治理对策。 第一个层次即分析旅游客运交通事故的现状及特点,事故现状的主要表现.具体划分车辆超速行驶、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没到位、驾驶员素质待提高,旅游道路环境不安全状态等。 第二个层次即旅游客运交通安全对策。具体做法是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管理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为旅游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科学管理。为旅游交通安全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等。 关键词:旅游交通安全对策旅游汽车客运的发展是改革开放后随着旅游业的兴起而迅速发展起来的。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道路客运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安全运输是旅游客运管理工作极为重要的安全方针。我社旅游车队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摆在第一位。虽然公司对车队的安全监管是有效的,并基本上掌握了旅游客运的安全主动权。但是旅游客运安全的隐患依然存在。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例如:去年车队发生的两起重大事故,都是在跨省长途旅游班车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事故?隐患在哪里?有何对策?需要我们从人、机(车)、环境(路)三者安全品质匹配上,从旅游生产的过程进行分析,查找旅游交通安全隐患,分析交通事故现状、特点,制定旅游客运交通安全治理对策。 一、旅游客运交通事故的诱因及特点 超长线路旅游客运是旅游业近年来行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和豪华大巴的出现为客运车辆高速行驶提供了条件后发展起来的。通常指的是单程运输里程500公里以上的旅游班车。 特点是行程长且多跨省、跨区运输。运输高峰期呈季节性,多在冬、春季节及双休日等长假及重大节日,通常要通过不同地形的道路、景区、气候差异较大的地域。事故诱因主要表现为: 1、旅游客运车辆超速行驶。高速公路的开通和各景区交通环境的改善,新购置豪华大巴动力大,车况好,具备高速行驶的机械性能和运行条件。接送对象大多为会议团体、外事接待等,驾驶员容易产生优越感。在这种不正常心理支配下,稍有疏忽,即会超速冒险行驶,甚至盲目逞强,抢超抢行。此时,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导致事故。 2、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没有完全到位。表现在: ①经营者安全认识不到位。股份车的经营者大多致富心切,往往因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防范,加上旅游客运市场竞争激烈,车辆运行流动分散,不便管理,是造成股份车经营者安全认识不到位,违章现象多,肇发事故多的原因。 ②现场管理不到位。满足于始发站范围内出车前检查管理,忽视了国道及高速公路上的违章现象(停车上下客、超速行驶等),没有采取相应的严格管理措施,存在着任马由缰的现象。有的因驾驶员占有股份,不能另外聘雇等原因而放松了管理,也削弱了对驾驶员安全与淘汰制度的执行力度,致使一部分技术不够熟练及驾驶作风差、责任心不强,安全素质教育和训练,对不合格的驾驶员也未能及时调离或淘汰。 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较普遍存在着制度不健全,考核不严格,约束无机制等现象,以致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流于形式。上述人机环境安全品质上的缺陷,是间接的事故隐患得以存在的原因。 3、驾驶员的整体安全素质函待提高。部分驾驶员在驾驶豪华大巴前,是直接由中巴、普客甚至是大货车增驾后直接上岗的。这些人大都未经景区和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方面的全天候培训,仍以普通道路驾车的经验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因此,存在着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触发事故的隐患。 ①豪华、高速车型的优越性能,以及对自身驾驶技术的过高估计和对其它车辆性能的过低估计,错误地认为好车就应该跑得快。另外还忽视了对超速行驶、接打手机、闲谈饮食、操作录相(vcd),不懂或不看限速标志等不安全行为的防患。从而引发了追尾、坠车、翻覆、碰撞护栏等事故。 ②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人体生理活动规律疲劳开车。有停车区、服务区不进或只进不换人,一路开到目的地,忽视了高速催眠现象的危害。由此而造成的事故从发生的时间看多在夜间;从季节上看多在冬春、台风及雨雾天气;从伤害程度看多为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社会负面影响大、涉及面广。 4、旅游交通道路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公路,特别是景区道路、弯道、交叉路、悬崖路、江河岩、桥涵、隧道、上下坡等均缺乏先进的、自动控制的警告、启示装置,驾驶员没有充裕的时间做好准备和调整,在行车中完全依靠自身目力观察、直接反应来判断路况,以调整操纵。 如果晴朗的大白天、驾驶员精力充沛,精神集中尚可平安行车,如遇不良天气或在午夜、凌晨或雨雾天气就难保安全了。从事故的发生路段看。多在高速公路、陡坡、急弯、窄路、窄桥、集镇平交路口等危险路段;从行政区域看,多为省际交界间的县、市区域为事故多发地域。 综上所述.如何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矛盾,用现代安全管理的系统方法。采取强有力措施实现人、车、路环境三者最佳安全匹配,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旅游客运交通安全的对策。 1、健全组织,强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是安全管理组织保证的关键。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要把安全管理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和相关的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抓生产的同时,对安全管理决不能松懈,不能流于形式,,并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系统控制机制,才能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完善规章、落实措施,保证安全管理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是抓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根据国家和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旅游交通车队实行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程序进行规范的文件化的管理运行模式,才能真正使旅游交通安全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 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把有关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这个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过程,就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从总体上不断改善安全管理绩效,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3、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为旅游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①坚持开展全员安全活动,不断培养和提高员工素质。 人、车、路构成道路交通安全三要素、缺一不可。但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此进行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必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首先对驾驶员的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中级以上驾驶技术资格,五年大客或10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资历并经过全天候驾驶培训。以年龄在25—45岁间驾驶经验丰富、精力充沛、身体健康良好、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感为首选,把好源头资质关。 其次,做好老驾驶员的培训补课工作,把好审验关。对老驾驶员应当根据他们的身体条件和技能状况,随季节分段进行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技术素质方面的培养、训练。针对高速公路等道路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必须配有模拟驾驶各种活动的试验台和模拟装置以及记录感觉运动反应时间的仪器。这样就能通过有目的的训练缩短驾驶员对外界条件的反应时间和提高安全可靠性,适应不同的车型、道路环境中对安全品质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老驾驶员的安全素质。 再次。坚持开展安全例会等全员安全活动,提高员工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行车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事故案例分析和典型事迹教育会、促使员或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化。 同时。还要定期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层次的安管人员是我们安全管理系统的骨干。他们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个单位事故隐患的程度和事故肇发率的高低。虽然事故的发生有其偶然性的一面,但它是各种安全措施不到位。人的安全思想意识不到位的必然结果。因此,“不合格的安管人员,就是最大事故隐患”之说。可见,对安管人员培养、训练是何等的重要。 ②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施行科学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由不安全的车辆设备所引发的事故,是事故发生的本质所在.也往往最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当务之急是车辆的维护方式应当适应车辆技术进步的需要。豪华大客车应配备和推广限载、限高和限速的自控装置,保证车辆安全的需要,适应新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过对车辆趟次检测、日检、营运检、年检和反超载专项i|缶检等整治行动,对车辆设备进行强制监测、检验、维修保养,不断提高车辆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科学管理,为旅游交通安全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①高速公路配备高科技现代化仪器设备。如雷达测速仪查处违章超速,以减少其它车辆的违章对客运车辆造成的隐患;电子显示屏管理信息,特别是在交通管制时能做到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过往驾驶员。 ②完善标志、标线,在事故多发路段、道路施工区域设置足够的警告标志牌、限速标志牌等。及时更新防撞防栏,整改事故多发路段,使其符合安全行车技术要求。 ③配足施救消障装备、提高施救人员素质,实现科学、高效管理。 ④协调好消防、治安、医疗、电信、气象、音乐台交通频道等单位、部门。搞好安全预警和事故联动工作,提高快速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⑤落实高速公路反疲劳开车服务工作站的管理措施,制定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高速催眠现象和车辆轮胎驻波现象引发事故。 ⑥加大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主要路面的巡逻力度,结合开展创建“平安大道”、“畅通工程”、“绿色通道”等活动消除路面上的动态、静态违章现象和治安隐患,通过路面种植大量行道树、花卉美化道路环境,让道路运输作业环境本质安全化,带给汽车驾驶员一种安全、轻松、舒适的驾驶环境,提升安全行车环境品位。 随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人们对人的价值和生命权利的广泛尊重和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我们旅游交通业也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交通事故论文:浅析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过程中的难点及对策 近年来,笔者大队通过加大交通法规宣传以及提高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率,辖区交通事故逃逸案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公安交警的形象也大大提升。但有效控制并不等于有效杜绝。以2013年为例,辖区全年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案件35起,与2012年相比增加12%。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虽然在整个交通事故总量中所占比重不大,但其对社会稳定及公安交警公信力造成的负面影响却不可小觑。事故主体的逃逸,导致受害者及其家属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极易引发频繁的上访事件,给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因此,改进和完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手段,提高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率,对打击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切实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构建 “平安和谐”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总结近年来,笔者大队发生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归纳起来有以下特点:就车辆特征而言,报废车、摩托车、外地车以及未参加保险、无牌无证的车辆比较多;从发案时间而言,在夜间、雨雪天的居多;从案发地而言,城郊结合部、乡村道路和一些偏僻复杂的道路较多;从事故逃逸主体而言,酒驾、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外地驾驶员所占比例较大。另外,导致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集中表现在:一是法制道德缺失。少部分驾驶人法制观念淡薄,对交通法规缺乏敬畏感,平时行为比较放纵,一旦发生交通违法,首先想到的是逃避法律制裁,而不是主动承担法律责任。二是逃逸者的害怕心理。有的驾驶员事故后,自知理亏,怕受到法律制裁;还有的困难家庭怕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特别是那些没有参加保险的个体车主。三是侥幸心理。夜间道路上车流量小,人员稀少,事故逃逸者认为没有目击者故而侥幸逃逸;再有在一些偏僻的乡村道路,因为没有设监控、卡口,事故逃逸者觉得交警部门难于侦破,便认为有机可乘而逃逸。需要提醒的是,一些目击群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社会病态心理,在客观上也助长了事故逃逸者的侥幸心理。 随着笔者所在城市治安硬件设施建设的升级以及公安天网工程建设的推进,为全市公安交警侦破逃逸案件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手段,逃逸案件侦破率大大提高,2013年我们大队共告破逃逸案件29起,占整个交通事故逃逸案84% 。但在侦破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不足。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不同,这类案件具有报案不及时,逃逸速度快,侦查范围大,痕迹容易消失,取证困难等特点,要想提高破案率,就必须抢时间,提高办案效率,交警部门把一周内确定为交通事故逃逸案的黄金侦破期。 1、加强法制宣传。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案件线索的主要提供者,是交警部门侦破逃逸案的力量和源泉,要想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除了在侦破过程中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使交通事故逃逸者成为“过街老鼠”,时刻处在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2、落实奖励措施。交警部门应公开和细化举报逃逸案件有奖制度,根据报案人、线人提供线索价值大小设立不同奖励金额,对提供有价值破案线索的群众,奖励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取信于民,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3、培养精良作风。交通事故逃逸案的特点是快,只有以快制快,方能争取破案工作的主动权。在保证快捷处警的同时,在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过滤排查等每一项侦破工作环节,都必须认真细致,以便从蛛丝马迹中寻找重要的线索和证据。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简化办案审批程序,赋予基层交警单位更多的自主权,为逃逸案侦破工作提供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4、提高业务素质。交警部门应针对形势发展要求,不定期组织交通事故处理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吸取现代科技知识,提升他们的办案手段。另外,平时要根据不同车型,分门别类建立车灯外罩、挡风玻璃、轮胎花纹印模、车型外照、车辆高度等资料数据和注意对各种油漆片样收集整理,以形成一套备用侦察资料。对于未能侦破的案件,民警应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不断提高侦破逃逸案件的能力。 5、增加财政投入。政府要加大对治安和交通监控设施的财政投入, 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道路设施建设,特别对一些乡村道路监控盲区,应分期分批设立监控探头和卡口。 6、搞好协同作战。公安部要在全国范围内创新交通事故逃逸案侦破工作多警种协作制度创新,以规范性文件下发到各地。省、市两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周边省、市公安机关横向联系,建立长期的协作办案机制,加大对交通事故逃逸案的打击力度。 交通事故论文:公路监理与交通事故的防范 公路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其损失是非常惨重的,它直接危害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公路交通事故中,除了超限超载、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外,还存在着许多客观上的原因,而这些由所谓客观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通过提高高速公路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是可以提前预防的。 一、事故类型及成因 从造成交通事故的客观原因来讲,公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三种类型。 1、雾天车辆追尾在每天天气预报节目中,从气象动态图中可以看出,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在秋冬两季是雾天多发区,或局部或大面积产生,直接危及到行车的安全。由于能见度低,一些司机能自觉地将车停靠在公路停靠带上,以待雾气散尽能见度达到安全行驶的要求。而总有一些司机在雾天拼命赶路,由于行驶速度不一致,很容易造成车辆追尾、交通堵塞,使交通状况恶化甚至交通瘫痪。 2、雨雪天气车辆失控雨雪天气会使得公路路面的摩擦阻力减小,甚至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使得司机在弯道、下坡或者平路上急刹车时,车辆失去控制,造成车毁人亡,产生巨大损失。另一种状况是,在雨雪天过后,北方地区部分路段形成冰层履盖,该路段磨擦阻力趋于消失,在正常路段中速行驶的车辆,一旦遇上该路段,极易造成事故。 3、路况恶化使车辆处于安全隐患区造成路面状况恶化的原因大体有三种:一是由于路面排水不畅,积水渗漏后路基变软,造成坑槽和塌陷,影响交通安全。二是在深秋以后,雨水或雪水渗漏路基后冻结膨胀,来年春天冰雪融化后,路基路面变软发酥,车辆行驶时造成坑槽和塌陷,进而影响交通安全。三是遇有洪水冲刷或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直接危及司乘人员安全和货物车辆的完整。以上几种情况,对司乘人员和货主来讲,几乎可以说是不可抗力。但对于公路管理部门来讲,有能力也有责任来消灭这些自然病害,或者通过提高公路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尽量减少公路自然病害给司乘人员和货主造成的损失。 二、对公路自然灾害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雾天等恶劣天气公路交通的管制机制公路运输中,货主、车主及司乘人员等,从事公务商务活动,在出发前都需要有一个充分的准备,相互之间时间的约束都比较强。这就需要我们对于雾天提前做出预报,使有关人员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以应付由于恶劣天气给汽车运输带来的时间延滞。遇有雾天等恶劣天气,能见度若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路政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关闭公路,禁止通行,以防不测,然后再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关闭公路交通后,对已进入公路的车辆要用路政巡查车引导,以保障已进入的车辆安全地驶出所管路段。如果是区间能见度提高,则区间有秩序地放行,以利于司乘人员和货主节约时间。事实上,在公路交通的主要入口处树立大屏幕显示屏,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提前预报天气状况,或者根据天气变化的情况,随时提醒司乘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预防恶劣天气对公路交通产生的不良影响。在雾天全线封闭或区间封闭状态下,若遇有紧急通行,如抢救病人、抢险救灾、维护正常社会治安秩序以及重大事项等,可由路政巡查亮警灯、鸣警笛,护送通过,以确保公务的按时履行和公路交通的安全。 2、建立路政与养护的互动机制公路的安全畅通,直接依赖于公路养护的管理水平。在通行量比较大的路段,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一旦某一段发生路基软化,很快就会由小坑变为大坑槽,直接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在实际的公路管理过程中,确保路面畅通无阻,必须建立路政巡查与道路养护的互动机制。一方面,路政巡查在路况的监测检查,特别是对路面被毁状况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必须做到及时、快速,以利于用最快的速度使路面恢复原状。另一方面,道路养护部门在得到路面状况恶化的信息后,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在实际工作中,一旦发生类似的情况,立即进行临时性的紧急处理,先用二灰土填埋并夯实,确保路面坑槽凹陷不过夜。然后再有计划地按照高速公路的标准对该路段进行处理。路面抛洒物的清理,积水、积雪以及路面冰层的清除,都关系到行车的安全。从技术上讲,这些问题的处理并无难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等问题,大多数都是因为管理不到位。从工作强度和劳动条件来讲,特别是在雨雪条件下消除积水、积雪以及路面冰层时,应采用给养护工人劳动补助的办法,以调动养护工人在恶劣天气下,努力完成养护工作的积极性。在路政与养护的互动机制中,工作的质量是一个绝不容忽视的因素。路政工作的质量主要体现在对道路隐患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并监督养护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对路面进行修复。养护工作的质量则主要体现在,养护工人对公路隐患的处理,要像建设高速公路一样,重视工程施工和修复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交通安全,消除隐患。为此,在实际工作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考核指标以及奖惩措施,将成为路政养护互动机制的一个根本保证。 3、建立公路灾害的预防机制建立公路灾害预防机制是减少公路交通事故的一个有效途径。在高山峡谷段、黄土湿陷性高填方段、古滑坡体、常年积雪段、桥梁隧道段等,应该建立定期监测制度,使有关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能够提前掌握路面状况的变化,以及公路交通状况的变化等,以及时采取措施。在公路灾害的预防性维修中,要始终坚持防微杜渐的原则。大多公路桥涵设施以钢筋混凝土为主,钢筋的防腐性养护显得尤为重要。在桥梁隧道的养护中,防渗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总之,要将公路交通事故降低到最低的限度,就应该从管理机制着手,以制度作保证,扎扎实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给司乘人员和货主提供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交通事故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与相关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对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审查问题及法院能否判令公安交通部门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可诉性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呈现上升趋势,而由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引发的诉讼也在逐年增加。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后,因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日渐增多。根据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有着不同的说法。本文有意通过理论的分析,透过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是否属复议前置,以及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等问题进行探究。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同观点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笔者归纳起来具体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就此专门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该《通知》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参照适用,受其约束,不得私自扩大受案范围。另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旦作出,事实上等于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作了定性处理,明确了当事人在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将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应当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如对此不服,应准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综观上述两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合理和可行。就第一种观点而言,一个时期以来,《通知》的确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起到了明确的指导作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当时的理论界认识上还较为模糊,把它当作一种鉴定行为,非具体行政行为,而鉴定行为并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审查,而不必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我们应该结合《通知》出台的时代背景,考查其立法原意。《通知》制定当时,距我国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才两年多,行政诉讼刚刚起步,行政审判人员素质还较低,部分法院还未设立行政审判庭,行政审判力量相当薄弱,而交通事故却大量发生,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还处于较低水平的行政审判尚不足以承担大量的因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时移事易,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宪法地位的确立,人民法院审判力量的加强和司法水平的提高,一些以前在理论界有争论的理论问题在逐步得以澄清。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理论界也由过去认为是鉴定行为而趋向于行政确认行为。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将据此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将按照责任认定确定各自承担损害赔偿的比例。因此,事实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已对当事人的责任作了定性处理,将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应当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而行政确认行为又属于准行政行为,是可诉的。其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能造成对当事人权益的侵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5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这几个部分是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将会导致错误的处罚,甚至错误的赔偿,进而可能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行为,法律没有赋予公安机关终局裁决权,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应接受司法审查。 《办法》第4条规定: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从这一规定看,公安机关依照《办法》对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并对事故当事人各方责任做出认定,是其法定职责,必须依照《办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公安机关是法定的处理交通事故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此权力,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 我国在现阶段正推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必须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不得势肆无忌惮,随意缩小和扩大自己的法定职责。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公安机关作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终极裁决权?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是,通过宪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享有终极裁决权,而承认司法机关的终极裁决权。我国实体法以不承认行政机关的最终裁决权为原则,以承认行政机关的终极裁决权为例外。《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通过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规和规章均无权作此类规定。目前我国授予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最终裁决权的法律主要有:《商标法》、《专利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行政复议法》。而《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但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的责认定为最终责任认定。它应当接受司法审查,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1条、第12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规定,其中第2条从总体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提起行政诉讼。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构成行政诉讼的必要条件,而具体行政行为有以下四个法律特征:第一,特定的主体。既拥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是法律规定的适格的行政主体资格。第二,特定的处罚对象。既行政机关应该根据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实施的具体的行政行为。第三,特定的事项。既具体的行政行为针对的是特定对象的特定对象。比如,针对特定的公民或者法人的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驾驶执照,等等。第四,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涉及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结合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明显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它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要件:它属于典型的行政机关,它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的特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它的结果必然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11条以列举的方式罗列了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在其中,但是该条第1款第8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和第2款“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的规定则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做了扩充解释。而第12条以列举的方式,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情形作了排除性规定:一是国防、外交和国家行为;二是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既然法律作出了排除性规定,那么,我们就可以据此得出结论:除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都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人民法院就都可以作为行政案件予以受理。 2、2000年3月1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扩大解释。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恢复到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来,取消了一些不适当的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都是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依职权对当事人责任作出的认定,是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确认,是一种准行政行为,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若干问题解释》第9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以及与有关机关联合的规范性文件,凡与本解释不一致的,按本解释执行。该条规定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的《通知》中有关“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同时废止。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现实的司法实践与《通知》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简称《公报》)2002年第5期刊登了“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该案在法律适用上至少有两方面的实践意义,一是以最权威的形式肯定了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诉讼;二是否定了申请复议前置程序(此问题以下祥论)。我们知道,《公报》刊发的案例对审判实践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因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判例”。该案无疑否定了最高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解释。《公报》之所以要以案例的形式对司法解释给予否定性评价,主要是基于司法解释与立法精神之间的矛盾,以及适应WTO的法制原则需要。这无疑会推动各地法院对此案件的受理,这是应该给充分肯定的。 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 (一)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办法》无明确规定,仅在第22条中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没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现在既然已明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笔者认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不应以复议为前提,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之一作为救济方式。理由一,由当事人选择复议或诉讼,符合权利保障多元化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方向;理由二,让当事人决定诉讼前复议与否,可以减少当事人对法律的抵触情绪,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及时保护;理由三,我国目前的行政审判水平和审判队伍与十几年前相比有巨大进步,已足够满足审理面广量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的需求;理由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虽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审查角度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以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 (二)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有种观点认为:只从程序上对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即不作实质性审查,理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非人民法院所能审查。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主要是对交通事故事实等实体认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专业性、技术性固然较强,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也是由公安机关作出,为何后者可以对交通事故的原因等事实进行审查,而前者不行呢?为保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客观公正,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一)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是否违反地域管辖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作出,但是,如由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妨害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可应一方当事人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作出。《办法》未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地域管辖,笔者建议《办法》修订时应当增加相应的规定。 (二)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办法》第8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第17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如果公安机关违反上述法定程序,作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将会面临被撤销的后果。 (三)据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 引起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清楚与否,直接关系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关系到当事人各自责任的分担和损害赔偿,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产生实质性影响,客观公正的事实还将成为人民法院作出损害赔偿判决的依据。因此,审查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至关重要。 行政审判实践中,还可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公安机关是否滥用职权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全面、客观、公正。 四、关于能否判令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 关于此问题,有人认为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现场很容易遭到破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时的现场作出的,事后很难重新作出,判令重作没有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一般都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笔录、照片(有条件的还有录像资料)、当事人陈述、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有必要时还可做现场模拟实验,如果原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违法,可直接判令公安机关重新做出责任认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原来的证明材料,重新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原来责任认定事实不清,法院可判令查清事实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结束语 权利必须得到救济,无救济既无权利,这是现代司法的基本理念。如果不赋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行政诉讼可诉性,而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终局裁决、不受司法监督的话,必然会出现严重损害当事人权利、妨害依法治国进程的现象。就无法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公安机关的一些明显的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也就无法纠正。受理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是于法有据,二是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有利于行政执法,四是适应了WTO法制原则的要求。 交通事故论文:关于指纹技术在确定交通事故驾车人中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事故调查 指纹技术 显现方法 应用程序 论文摘要:针对交通事故调查中驾车人确定的难点,提出将指纹技术应用于其中,以有力地支持事故调查的顺利完成;并对指纹技术的理论原理、操作方法、应用程序作了系统的探讨。 指纹,顾名思义,是指人手指肚的皮肤表面呈现的几何纹线。国际上按照指纹中心部位的形态和有无三角,将其分为三大类五种纹型:弓形纹、正箕纹、反箕纹、简斗、双箕斗。对于指纹的单一纹线和两相邻纹线的关系及具体形态,以起点、终点、分歧、结合等形象化的名称,对指纹细节特征予以命名。笔者就指纹在人的一生中的变化规律及刑侦工作中的应用谈一些体会。 1指纹在人的一生中的变化规律 指纹在人的一生中是否会变化?为了验证该命题,指纹学家曾经组织人员进行试验。试验一:用砂纸、酸碱试着磨掉或烧蚀掉试验者的指纹。结果显示,在不伤及皮肤真皮层的情况下,新长出的指纹仍和原来的一样。试验二:观察发现婴儿的手指随着年龄的增长,指纹的长度、体积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但是每个人的指纹细节特征没有变。 值得一提的是,在得出“指纹(细节)终生不变”结论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指纹在人的一生不同年龄段会发生细微的变化。一是指纹纹线密度相应的细微变化:纹线密度一般计算指纹中心上下左右5 mm或10 mm内的实际纹线数。一般的,未成年人的手指面积小,指纹密度大;成年人手指面积大,指纹密度小。同理可知,女性指纹密度大于男性;瘦人指纹密度大于胖人。二是指纹乳突纹线的形态相应的细微变化:20岁以前的年轻人处于发育阶段,皮肤细胞具有旺盛的再生能力,皮肤细嫩,乳突纹线匀称,光滑无毛边,汗孔居纹线中央,凹下去的小犁沟窄于凸起的乳突线,进而形成的指印整个形状轮廓小,多呈长圆形,指尖上边缘略呈尖弧,中部两侧呈圆弧形,年龄越小,弧度越小且纹线越密。随着年龄的增长,皮肤生理机能的逐渐减退,表皮开始粗糙,35岁以后的乳突纹线剥脱,出现毛边、锯齿现象,纹线变窄,小犁沟变宽,皱纹引起的横切于乳突纹线之间的白线增多。三是由于外力或者创伤深及真皮层,指纹发生的其他细微变化。 现代指纹学的创始人、英国的人类学家高尔顿认为,一枚完整的指纹约有100至120个细节特征,这众多细节特征的组合使得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枚指纹,从而形成了指纹的、人各不同的特殊本质。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指纹具有在人的一生中不变和人各不同的本质属性。 2指纹会恢复原形而保持不变的原因与机理 为什么指纹会恢复原形而保持不变?现代胚胎学研究告诉我们,新生儿需经历由“卵”到“胚”再到“胎”的3个发展过程。当胚胎发育至第5周时,胚胎的外胚叶分化为角元细胞,组成皮肤在外层的表皮;胚胎的中胚叶分化、发育成皮肤里层的真皮及皮下组织。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表皮与真皮两者是相互依偎的。表皮与真皮结合处呈波状曲线面,表皮、真皮及皮下组织形成,即皮肤开始产生;胚胎至第24周时,指纹完全形成,从此终生不变。表皮与真皮的结合处呈波状曲线面,表皮突下伸到真皮中,真皮的乳突上衔于表皮中,呈现犬牙交错状,结合甚牢。表皮纹线是单排凸起的纹线,与此相对应的真皮上的纹线确实并列的双排乳头组成。真皮与表皮的组织形态特点是真皮上的两排乳头排列成表皮的一条纹线。表皮指纹与真皮指纹特征是绝对一致、丝毫不差的。表皮受损后,真皮能自动修复出与原来一样的表皮指纹,可以形象地把真皮指纹比喻为表皮指纹的“备份”。即使表皮指纹灭失掉,仍可以通过保留在里层的真皮指纹得到表皮指纹,还“庐山真面目”。这就给侦破高腐败杀人案件死者身份辨认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关于指纹的同一认定 由于指纹的、人各不同和终生不变的特性、对个体识别的绝对价值,指纹鉴定结论才成为最重要的诉讼证据,指纹被称赞为“物证之首”“唯一不会弄错的揭发者”。 指纹在犯罪现场的遗留具有普遍性,尽管很多犯罪嫌疑人总是试图在作案时戴手套,为不留下指纹或作案后消除掉指纹证据,但几乎极少有犯罪嫌疑人能逃过这一劫。因为人的手几乎不用大脑指挥就能下意识地有所动作,而一个人很少能完全记住自己究竟曾摸过哪些地方,会在哪些物体上留下指纹,常常是一不留神就将指纹痕迹遗留在现场。 目前,警方最常用的利用指纹破案的方法是,通过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和提取作案嫌疑人留在作案现场或赃物赃款、隐藏地点等与犯罪相关的物体或处所的指纹,然后与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进行比对。当认定两者指纹细节特征8个以上相同且无一细节特征不同时,即得出认定指纹同一的结论,达到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现场提取指纹同一认定结果在侦查破案中的使用价值,主要取决于现场指纹的3个条件:一是指纹的特定性,其特定性越具体越特殊,同一认定结论越可靠,价值越高;二是认定指纹的相对稳定性,其相对稳定性越强越持久,同一认定结论就越可靠,价值越高;三是认定指纹的可识别性,指纹越完整,可识别条件越好,同一认定结论就越可靠,价值越高。 4指纹技术在刑侦工作的成功应用及案例 在指纹技术普及之初,美国破天荒地运用指纹侦破了一起盗窃大案,引起世界警界极大轰动。1903年,美国纽约警方在一旅馆抓获一名重大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却无从核实其真实身份。于是,纽约警方将其指纹寄给英国伦敦警方的指纹鉴定中心。伦敦警方通过指纹鉴定,确定该犯就是一个刚刚在伦敦制造了一起特大盗窃案后潜逃的国际大盗。该案的成功侦破,对当时头疼流窜作案犯罪的欧美警方是极大的提示,充分显示了指纹技术在对付流窜作案犯罪方面具有极大的实用性。从此,国际警察首脑协会(国际刑警组织的前身)建立了国际犯罪指纹中心,集中各国案犯指纹档案副本进行交换比对,极大提高了打击国际犯罪的能力。 2004年2月23日,在云南某大学学生公寓发生4名大学生被杀的特大杀人案。现场发现一把带血的榔头,在其柄部提取一枚带血的指纹,经比对,该指纹是该公寓唯一下落不明的学生马某所留。这一鉴定结论为确定重点嫌疑人马某赢得了宝贵时间,给迅速破案奠定了坚实基础。3月15日,海南三亚警方抓获了一名为马某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对该马与公安部网上通缉的马某的指纹进行比对,做出同一认定结论,确认所抓获人员正是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某,才将这一喜报电传公安部。 在参加刑侦工作之初,本人利用指纹细节特征与身高、形态、年龄、性别等自然状况的对应关系,曾经给作案人画像,并按图索骥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在建的达(川)万(州)铁路一涵洞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伤害案:妇女芳某在工棚里织毛衣时,突然从门后灶台窜出一人挥刀向其连砍数刀后逃跑。我会同其他侦查员从现场提取了一把重800 g带血的柴刀,在刀柄上发现并提取一枚带血指纹。经鉴定为一枚左手拇指纹,其实际纹线较密,乳突纹线匀称且无毛边;小犁沟窄于凸起乳突线,指纹轮廓外形呈长圆形,综合受害人陈述、伤口深浅程度,做出作案人画像:作案人是未成年人,约16岁,身高约1.7米,且有左利手习惯(左撇子),未从事重体力劳动。该指纹送交万州市公安局犯罪情报中心进行比对。经比对,刚从少管所出来的案犯李某很快落网,其基本情况果然与画像相符合。 2005年元月,位于青岛市四方区南宁路的中铁十七局集团一公司青岛公司发生一起恐吓案:该公司一名领导明某连续接到3封声称要杀死全家的恐吓信。我会同其他侦查员采用茚三酮薰显法,对恐吓信纸张上遗留的作案人的指纹进行显现处理,提取了一枚指纹。经鉴定,为一枚左手拇纹,其实际纹线较窄,乳突纹线出现剥脱、毛边、锯齿现象,小犁沟较凸起乳突线宽,皱纹引起的横切于乳突纹线之间的白线增多,结合受害人的社会关系、恐吓信语气、笔迹,对作案人进行画像:作案人是中老年人,年龄在50岁左右,十分了解受害人明某情况,极有可能与明某共事多年,与其结怨。在围绕受害人社会关系进行排查中发现,职工郝某的基本情况与画像相符合,曾因不想退出多占的一套住房,扬言要给明某颜色看。起初,职工郝某不但不承认,而且情绪激动,当即表示要向青岛政法委告状。一星期后,指纹鉴定结论出来,该指纹系郝某左手拇指纹所留。经过审讯,郝某认罪伏法。 正是凭借指纹这一锐利武器,我们警方在不断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保护着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安定和谐。 交通事故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649例救治分析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摘要】 目的 探讨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急救与治疗。 方法 回顾分析了我院1997年10月~2004年10月7年间我院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救治经过方法及结果。 结果 649例中647例满意出院,2例死亡。 结论 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前提,首诊急救医师对伤者要有一科学判定并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重症多发复合伤 救治 我院自1995~2004年间共收治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进行分析,认为道路交通事故伤因伤情复杂急重,合并有多部位伤或夹杂有烧伤烫伤等复合伤,要提高抢救成功率,应建立一个具有丰富急救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以外科医师为主的急救小组,对就诊的伤员迅速做出诊断,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复合伤。抢救过程应急而不乱,临床和辅助科室医、护、工有效分工合作,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现 将急救体会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男490例,女159例;年龄3~71岁,其中16~40岁401例,占61.8%。伤情分布:2个受伤部位481例,3个以上受伤部位168例;颅脑伤为主318例,胸伤为主67例,腹伤为主31例,四肢、骨盆、脊柱伤233例,合并烧伤烫伤9例,见表1。 表1 本组患者一般资料 略 1.2 治疗方法 1.2.1 早期救治 接诊后应首先了解外伤史(时间、部位、伤后表现和初步处理,有无饮酒及使用药物史、关系到有无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等情况),查看呼吸、瞳孔及伤部情况,了解血压、脉搏及胸腹腔情况,确保呼吸道的通畅,清除呼吸道异物,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予中流量吸氧,迅速建立有效的静脉通道,晶体液扩容抗休克并做交叉配血,尽快补充血红细胞悬液、血浆等胶体液,留置尿管观察尿量、颜色监测生命体征及对治疗的反应。同时对四肢的开放性骨折予止血、包扎、简单固定,以利于搬运 [1,2] 。本组649例患者中161例是我院医护人员出救护车现场急救后直接接入住院病房或手术室救治,488例120急救中心送入急诊科。 1.2.2 生命体征平稳后的系统治疗 (1)抗休克治疗:实质上还属于早期救治。严重多发伤性休克,补充血容量是成功的关键,因此可在半小时内输入1000~2000ml液体,包括平衡液、代血浆和右旋糖酐,为防止发生间质水肿,可输入血、血浆和白蛋白,而在有活跃出血情况下,延迟液体复苏优于即时液体复苏,高渗溶液使用时,注意会增高血压加重出血,在抗休克治疗的同时注意避免补液速度过快可能造成心肺负担过重而致肺水肿心功能不全。(2)各器官系统损伤处理原则:318例颅脑伤中,开放伤和内开放伤无脑挫伤97例予非手术治疗,32例合并颅内血肿或脑挫伤予手术治疗,189例分别是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脑挫伤均行手术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是治疗的关键 [3,4] ;67例胸伤中61例单侧血气胸行胸腔闭式引流术,4例双侧血气胸行双侧胸腔闭式引流术,2例因出血量大行开胸探查止血,保持呼吸道的通畅,改善呼吸功能,确保有效血气交换是原则 [5~7] ;31例腹伤中19例脾破裂18例行脾切除术,1例行非手术治疗,7例肝破裂5例手术修补加引流术,2例非手术治疗;5例分别是肠系膜破裂,小肠破裂,结肠破裂,后腹膜血肿行手术修补及非手术治疗,腹部实质性脏器的损伤手术原则是切除或修补,在儿童的脾破裂中,尽可能采用非手术方法治疗,因为脾脏在儿童体内是一个重要的免疫器官 [8~11] ;233例四肢、骨盆、脊柱伤根据有无合并血管、神经或内脏器官损伤分别急诊或近期手术、非手术治疗 [9,10,12] 。(3)创伤的再审定:在各种严密的监护下,为防止遗漏诊断、伤情的动态观察、还应反复检查伤员的伤情,以便及时诊治,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 [8] 。(4)严重多发伤的营养问题:在创伤后机体发生了内分泌和代谢的改变,呈现高代谢,蛋白分解大于合成,机体呈负氮平衡,无足够的能量、氮源和其它营养物质,来修复创伤,此时的营养支持,实际上是治疗的一部分。我们在对营养支持的要求上兼顾热量、蛋白质、脂肪乳、维生素、电解质等多方因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5)严重多发伤的预防感染问题: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特别是开放性或内开放性创伤患者原则上早期大剂量联合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创口有严重污染者要作创面分泌物培养加药敏,开放性创口还要在24h内肌注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6)并发MODS问题:在治疗的同时注意兼顾各器官功能的复苏和营养,尤其是心肺复苏后患者特别要注意内环境的平衡,防止重要脏器功能的损害,创伤脏器是首要支持的对象,呼吸循环及肾功能是老龄患者易发生紊乱、衰退和衰竭的器官要特别关注。(7)严重多发伤的手术治疗问题:多发伤的病情严重,发病机制错综复杂,病变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如及时手术可阻断恶性循环,使患者摆脱危重状态;若处理不当,手术能加重病情,因此,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甚为重要,及时掌握手术时机,合理安排手术先后顺序,一般按抢救、急诊和择期手术顺序进行,先颅脑、后胸腹、最后四肢脊柱;先无菌、后有菌;有时也可急诊手术与择期手术同时进行 [5,15] ,其优点为免受再次手术的痛苦,减少术后牵引和卧床的并发症,减轻伤痛,方便术后护理,便于早期功能锻炼,减少医疗费用,缩短住院时间,本组649例患者中136例是当日手术,513例是第2~10天择期手术。 2 结果 本组649例中死亡2例(不含院前死亡),其余满意出院。 3 讨论 多发性创伤指在同一交通事故致伤因素(加速撞伤、挤压伤、碾挫伤、减速伤)下,使2个或2个以上解剖部位或脏器受到严重损伤,其中有一处是危及生命的或合并休克。 因此,凡具有以下2条或2条以上的均可诊断多发性创伤。 (1)颅脑外伤:颅骨骨折、颅内血肿、脑挫伤或裂伤、颌面部骨折。(2)颈部损伤:大血管损伤或颈椎损伤。(3)胸部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血气胸、心、肺、气管、纵隔、横隔和大血管损伤。(4)腹部损伤:腹腔内实质、空腔脏器损伤、出血、后腹膜血肿。(5)脊柱骨折伴有神经损伤。(6)骨盆骨折伴有休克。(7)上肢长骨干、肩胛骨骨折。(8)下肢长骨干骨折。(9)四肢广泛撕脱伤。(10)泌尿、生殖系损伤:肾、膀胱、子宫、尿道、阴道破裂。如合并烧伤和烫伤等因素则称为复合伤。其临床特点是:(1)暴力大,伤情严重;处理复杂,常易顾此失彼;(2)多脏器损伤多见;(3)脊柱骨折、脱位、截瘫多见;(4)颅脑损伤、血气胸、肝脾破裂多见;(5)开放骨折多见;(6)并发症多,致残、死亡率高。(7)涉及多部位、多脏器的多发性创伤,部分合并烧伤等复合伤 [14,15] ,专科医生知识面狭窄,在诊治中常由于过多的会诊延误抢救时间,也容易发生推诿。 总结我院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急救治疗的经验有:(1)保证早期到达,早期及时救治,做到警医联动、医护同步;平时即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一项重要保证。急症科在接到交通事故急救报警时立即报医务科并在医务科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组织全院临床科室参加急救,尤其是夜间、节假日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我院急救医护人员都经过系统的急救训练,既有专科之能,又是通科之才,特别是对如严重休克、严重血气胸等需立即急救且禁止搬动的患者现场实施与院内同等的抢救,对气管插管困难者现场实施气管切开术,保证了高水平救治的实施,实现了将院内急救搬到院前,提高了整体救治水平。(2)将院内急救进一步延伸到院前,特别是对特危重患者实现了医院搬到现场,最大努力维持了病人的基础生命,提高了整体救治率。(3)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高质量的实施院前急救,对出车时的各种数据(如出车时间、患者的体征、急救措施、疗效等)填表汇报、交班、存档,总结有无不足之处。促使急救水平提高,达到与国际接轨并从法律的角度做好自我完善、自我保护。(4)可以促使医务人员做好早期发现潜在危险情况,早期治疗,防止误诊、漏诊的发生。(5)提高了救护车急救设备的使用率,同时提高了设备投资的回收。(6)提高了急救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了急救队伍。 交通事故论文: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论 文 摘 要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鉴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通过在案件受理的前置程序上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作用问题《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三要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条规定带来了两方面的变化:一是称谓上的变化,二是性质上的明确;关于归责原则问题采现代民法赔偿,理论,针对多赔偿义务人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和关于赔偿主体问题确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和特殊情形下赔偿主体的确立上,笔者就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及承担责任形式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与大家讨论。 《道路安全法》【1】和《实施条例》【2】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对民事审判作出巨大贡献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废止。由于新旧法律法规的取舍,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审判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鉴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该类案件的诉讼存在明显的障碍和混乱,笔者就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及承担责任形式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带来的司法理念上的新变化入手,在受理、归责原则、赔偿主体、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等法律适用方面作以分析和探讨,以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一、关于案件受理的前置程序 《道路安全法》实施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起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作出的这一规定实际将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作为了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其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一个配套通知,在《办法》【3】废止后,应当同时失效。《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笔者认为该类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附加前置条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即可。 那么对于交警部门正在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是否影响立案?《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按此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其他部门坚持调解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二、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问题 以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书称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此在理论界引起一场关于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具有可诉性的争论。《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三要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笔者认为这条规定带来了两方面的变化:一是称谓上的变化,由过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变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是性质上的明确,按此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专业机构根据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专门证据,属于证据范畴,不具有可诉性。就其属性而言,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证据的功能上更具直接证据的性质。直接证据是相对于旁证而言的,其最大的特征在于具有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功能。就交通事故认定书而言,作为证据,其证明功能显然不只局限于交通事故的某一细节、片断,相反,它能够比较详细地说明整个交通事故的来龙去脉、客观表现和主观状态,其作为直接证据应属无疑。既然是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如果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依据的材料(如勘验、鉴定)认为不妥,可以改变对当事人的责任的认定;如果当事人提出充分可靠的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认定书则应采信新的证据;如果条件许可,且当事人提供足以质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的,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在必要时考虑当事人提出的重新勘验、重新鉴定申请。 三、 关于归责原则问题 确认道路交通损害赔偿【4】案件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 车辆的所有、管理、运营等关系较为复杂,在现实中存在着租赁、买卖、挂靠、借用、承包等行为,机动车驾驶员往往并非机动车所有人。但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第31条仅规定了驾驶员执行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时机动车致人损害的主体。在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责任主体,缺乏明确可循的基本原则。 《道路安全法》的立法理念之先进,首先在于确认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运行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原则上应该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抨击了近年来个别忽视人权的“撞了白撞”的地方立法。更先进的是,它不取单一的归责原则,采现代民法赔偿,理论,针对多赔偿义务人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之间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 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就是说,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只要该机动车办理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已成为强制性规定),保险公司应该首先而且是无条件的予以赔偿,但赔偿的范围仅限于第三者的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 2、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垫付受害人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道路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七十六条:“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受害人在受伤后因无经济能力无法医治的情况发生,体现了国家立法对人的健康权的保护,体现了一种人性关怀。类似的规定还有“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是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等等。 3、 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种归责原则体现了机动车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的权利、平等的义务,过错大则责任大,过错小则责任小,无过错则无责任。 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严格责任。《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同时《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仿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可见,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过失相抵原则和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就是说一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人民法院首先推定机动车具有过错,若机动车不能提出反证推翻对其过错的推定,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过失相抵原则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失(这种过失仅限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时,法院考虑这一情况减少损害赔偿的金额。严格责任是说机动车驾驶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撞了人就要承担责任,具体承担多大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能免除责任。笔者认为,比较过去的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适当加重了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主要考虑有以下三点: 第一,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的中国家,道路上机动车多、自行车多、行人多是一大特色。我国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很快,但机动车质量、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看,绝大部分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操作违章或者机动车性能不符合要求导致的。强调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谨慎驾驶义务,是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环节。 第二, 坚持以人为本,以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首要的价值取向。立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保障公民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涉及的公民权利有二:一方是生命健康权,另一方是道路通行权,前者必然优于后者,法律要优先给予保障。从实际看,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潜在危险性,这种高速行驶的“钢铁战士”与人的“血肉之躯”相碰撞,受害最大的是“血肉之躯”。因此,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强调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才能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的宗旨,也才能更好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代依法精神。 第三, 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不同利益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法律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采取严格责任原则,是根据国情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利益关系进行的分配,它既强调机动车一方要承担严格责任,也强调了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规也应承受相应的损害后果,并力求通过对双方责任的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进而达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立法目的。 四、 关于赔偿主体问题 (一)确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又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是指应当承担 机动车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而致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者。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将“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称之为“交通事故责任者”和“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法》也承受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表述。通过对新旧法律法规关于赔偿原则规定的比较,笔者认为可以确立机动车道路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基本原则是: 1、 过错直接赔偿原则。《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机动车事故责任由过错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方承担,即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来承担。这种情形主要是鉴于机动车驾驶方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和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 2、 先行垫付原则。《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这一规定主要是鉴于未参加强制性保险的责任人无力赔偿或全部赔偿以及未查明事故责任人的情况下,为不致使被害人的损害赔偿落空,法律所作出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为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的责任心,基于公序良谷和价值取向,也可责令其承担先行垫付责任。 3、 替代赔偿原则。《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产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种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方承担的责任。 (二)特殊情形下赔偿主体的确立 以上提及的只是确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所遵循的一般性原则,依照这些原则,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除保险公司外,主要有肇事车辆驾驶人(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所有人(如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委托他人开车执行临时事务,受托人开车的,车辆所有人作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肇事司机所在的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司机所在的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等。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物权涵盖的权属要素相互分离(如所有权和使用权、支配管理权)、法律物权和事实物权的冲突,有时还出现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等问题,从而给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者法律意义上的认定带来难度。 1、 关于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情形下赔偿主体的确立。对于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时责任承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车辆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被盗机动车辆肇事、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等几种情形作过司法解释,根据这些规定,机动车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由有关登记名册上记载的所有人承担,但登记名册上记载的所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实际所有人,由实际所有人承担【5】。 2、 关于雇佣关系中机动车发生事故赔偿主体的确立。此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赔偿解释》)作出了具体规定,应依此执行。《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人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由此可见,在雇佣关系中,应视机动车驾驶员有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确定由车辆所有人单独承担责任或是由车辆所有人和车辆驾驶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 关于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确立。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应视作因合同事务产生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比较复杂。将机动车辆出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出借人此时并未丧失对出借机动车辆的支配管理权,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此时已实际丧失对出借车辆的支配管理权或者无法行使支配管理权的,出借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就是客观归责。如果出借人基于出借车辆而从借用人处受益的、出借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因在该情况下,驾驶员是车辆所有人支派出来的,车主完全可以通过驾驶员来执行车辆的支配、管理和收益,这种情况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基于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的情况比较复杂,考察赔偿责任主体是否担责的条件和因素应当从是否系有偿使用、是否长期使用、连续使用以及对车辆管理支配权和支行受益权等方面诸因素综合判断。 笔者认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应根据支行支配权和支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赔偿主体。在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中,一般采用支行支配和支行利益归属认定赔偿责任主体的理论。这从下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可以得到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是否对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所谓的支行支配和支行利益,应当指出的是对机动车支行状态的直接的事实上的支配,和由此产生的直接的利益。 交通事故论文:浅谈多死多伤类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保险利益分配初探 论文摘要 当前,同一机动车造成多人伤亡案件现在处于高发的态势,尤其是在长途旅客运输中、省市交界地、醉酒驾驶中发生此类交通事故的造成多人伤亡的几率非常高。但是由于交强险制度的不完善,在审判实务中,存在以下现实困境亟待破解。 论文关键词 交通事故 交强险保险 利益分配 一、审理多死多伤类交通事故案件的现实困境 (一)受害人权益的及时救济与权利的不及时行使之间的冲突 针对受害人不同时起诉情形,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法通则》“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于其他受害人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由于其自身原因没有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权利,再加上有些受害人联系方式不详,无法查找,本着及时救济受害人和节省司法资源的原则,采取先受理先处理的方式,其他受害人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按照《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除了已经起诉的受害人,其余的受害人均享有平等独立的请求权和受偿权,并且在处理结果上有直接的厉害关系,应该通知其他受害人一同参加诉讼,一并处理,对于联系方式不详的受害人,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受害人起诉至不同法院引发受害人诉权之间冲突 在受害人所在地不一样(尤其是长途客运当中)分别起诉到不同法院的问题的时候,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其他法院把案件移交到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这样做是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符合立案管辖的一般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由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因为事故发生调查取证更为方便,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由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理由是在交强险保险利益不够分配的情况下,更有利于查询被告人的其他财产,及时维护受害人的利益。 (三)伤势较轻者先起诉引发的保障不足与保障过剩的冲突 如果在本案当中,受伤较轻者先起诉至法院,其他受伤者没有起诉;或者在本案当中只有两名受害者,且受伤程度较轻;那么交强险保险利益分配就会显得富裕,就会与本案的交强险保险利益不够分配情况形成较大的反差。一方面是受害者合理损失没有得到足额补偿,另一方面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充足即所谓的富余。交强险保险利益的保障不足与保障过度构成明显的冲突。尤其是在医疗费用不断高涨的今天,1万元的医疗赔偿限额显得杯水车薪。 (四)法院审判自由裁量权引发的公平法律价值与合理法律价值的冲突 法院在处理多人伤亡情况下交强险保险利益分配案件过程中,特别是在肇事者只投保了交强险且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在伤者与死者之间做到公平合理;如何在不同受伤者之间做到公平合理;如何在不同伤情的受害人之间做到公平合理,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凭借的就是法官们的自由裁量和自由心证。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法官们在目前法律框架之下去判决,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是要做适合本案的案情,充分照顾到每个受害人的利益,难度是很大的。这样就会出现一种法院判决合法但不合理的状况出现,这也成为笔者的一种担忧。 (五)《强制保险条例》赔偿限额设计不合理引发的制度冲突 按照《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在实践中如果一人的医疗费超出该限额时,按照《强制保险条例》规定,1万元的医疗赔偿责任限额还无法满足一个人的治疗费用,医疗赔偿限额在造成多人伤亡情况下数额更是奇少。如果死亡赔偿限额11万元只赔偿给一人,对其他受害人明显不公平,尤其是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的受害者,他们受到的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打击更大,需要的后期治疗费用负担更重。 二、破解多死多伤类交通事故案件现实困境的对策与构想 (一)根据受害人不同的伤情区别对待 1.在损失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平均分配。受害人损失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受害人有均等受偿权。这样可以充分体现法律在保护当事人民事权益方面的公平性,同时也能让当事人平等的享有强制保险制度给其带来的好处。 2.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各受害人家庭经济状况,给予家庭困难又急需治疗费用的受害者特殊照顾,适当提高分配比例。笔者在具体案件操作中,对于家庭实在困难的,在确定各人受损比例之后,提高特困家庭比例以不超过10%为准。一般经过对其他受害人进行解释,绝大多数其他受害人及家属都等得到理解和支持。 3.在损失相差较大,没有造成死亡的情况下的按比例分配。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出现受伤程度不同,损失相差较大的情况,总的赔偿额又超出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建议按照受害人各自损失额按照比例分配。对于伤势较重,后期治疗费用需求很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分配交强险的时候法官应综合各种因素予以适当照顾。 4.在造成死亡的情况下,先根据案情确定死亡者家属受偿数额,剩下的受伤者根据伤情按比例分配。在办案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死亡受害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前期治疗费用,其他受害者家庭经济状况及后续治疗费用。 (二)管辖权冲突的情况下由侵权行为地法院审理更为有利 在同一机动车造成多人伤亡情况下,由事故发生地即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理由如下: 1.大多数的受害人和肇事者都是事故发生地的群众,受害人选择就近法院管辖一方面便于当事人诉讼、节约成本,及时救济,同时也有利于法院及时通知其他受害人、查证受害人家庭情况、受害人受损情况,提高结案效率。 2.件审理中关键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面均是由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出具,法院调取便捷,另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需要从新认定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起来更加方便。 3.事故发生地法院处理,更有利于受害人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方便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在当事人之间进行有效的调解。 (三)受害人不同时起诉情况下区别对待 1.受害人向同一法院不同时提起诉讼的,法院合并审理。不同的受害人分别先后起诉至法院,受理在先的案件中止审理,法院根据案情及时通知其他受害人到案参加诉讼。由于受害人都享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权,并且在裁判上都有直接的厉害关系,法院把这些案件合并审理能充分照顾到每名受害人的利益,更有利于进行交强险保险利益的分配。 2.受害人分别向不同法院不同时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移交侵权行为地法院后合并审理。受害人分别向不同的法院先后起诉的,首先移交到事故发生地即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然后按照合并审理的原则再把所有受害人起诉的案件综合起来进行审理。 3.受害人有的起诉有的不起诉的,法院通知其他受害人后合并审理,区别对待。 一是法院在收到最先起诉的受害者起诉书之后,以通知所有受害人来参加诉讼为原则。法院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出具责任事故认定责任书上登记的受害当事人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对受害者行使释明权,告知他们来参加诉讼一并审理。 二是法院在收到最先起诉的受害人起诉书之后,通知受害人来参加诉讼,有些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赔偿请求权的,法院不再予以受理。比如受到的伤害较轻当事人不参加诉讼,应当尊重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至于什么是明确表示放弃,笔者认为不能一概以当事人书面说明为准,因为本着及时救济伤势较重者的原则,可以放宽当事人表示的方式,只要是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识表示既可。 三是法院受理最先起诉的当事人起诉书之后,通知到了部分当事人,但是有些当事人通过现有的线索无非联系到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在法院依法公告之后,可以就对交强险进行全部分配而不预留份额。公告期满后的其他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侵权之诉的办法另行起诉来维护他们的权利,也就是说,法院这样做一方面并没有关闭他们的权利救济之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强制保险条例》及时救济的立法目的。 (四)确立“一人一限额”的交强险保险利益赔付模式 也得到越来越多实务界法官们认可。我们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在《强制保险条例》当中设置“一人一限额”赔付模式。数额的确定一方面要符合我国保险业刚处于起步阶段国情,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受害人最初治疗的花费情况,与“一人一限额”模式相配套,符合《强制保险条例》基本及时救济的立法精神,在平衡保险公司风险负担能力与救济受害人之间找到很好的平衡点。 交通事故论文: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救治分析 【摘要】 目的 探讨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损伤(gcs 3~5分)患者的伤情特点及提高救治水平的方法。方法 对我院自2001年6月~2008年5月采用综合治疗的资料完整的76例由交通事故导致的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进行分析,其中高速公路组24例,普通公路组52例,并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发生的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高速公路组24例,死亡12例,死亡率为50%;生存者按格拉斯哥预后评分(gos),恢复良好3例(12.5%),中残2例(8.3%),重残4例(16.7%),植物生存3例(12.5%)。普通公路组52例,死亡39例,死亡率为75%;恢复良好6例(11.6%),中残4例(7.7%),重残2例(3.8%),植物生存1例(1.9%)。结论 高速公路伤员多为男性青壮年,送院时间较长,多发伤比例高,休克发生率高,gcs评分3分患者极难生存。但只要积极救治,高速公路伤员也可以取得与普通公路相似的疗效。 【关键词】 颅脑损伤;道路交通伤;急救 颅脑损伤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华东地区约60.9%的颅脑损伤由交通事故引起。在重型颅脑损伤中,由交通事故导致的占70.4%[1]。而特重型颅脑损伤[2][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3~5分]患者病情更加危重,病情变化快,病死率高,是救治的重点和难点[3]。本文对我院2001年6月~2008年5月经综合治疗资料完整的76例由交通事故导致的特重型颅损伤患者进行分析,并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引起的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其伤情特点,以提高救治水平。 临床资料 1 一般资料 本组76例,高速公路组24例,男性20例,女性4例;年龄19~55岁,平均32.7岁。伤后至入院时间10~52分钟,平均26.25分钟。普通公路组52例,男性31例,女性21例;年龄18~78岁,平均45.3岁。伤后至入院时间5~32分钟,平均16.46分钟。致伤原因:普通公路组52例,行人与机动车事故28例,与自行车有关事故20例,摩托车事故3例,车内人员甩出受伤1例;高速公路组24例,行人与机动车碰撞事故3例,机动车事故致车内人员受伤21例。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 )(伤后2小时内,应用镇静剂和气管插管之前,现场死亡及入院后24小时内死亡者未纳入统计):高速公路组24例,3分4例,4分11例,5分9例;普通公路组52例,3分24例,4分13例,5分15例。主要临床表现:所有患者均深昏迷(gcs 3~5分)。高速公路组24例,一侧瞳孔散大11例,双侧瞳孔散大10例,瞳孔缩小3例;普通公路组52例, 一侧瞳孔散大21例,双侧瞳孔散大27例,瞳孔缩小4例。 2 颅脑伤情及合并伤 2.1 影像学检查 伤者入院后2小时内均行头颅ct扫描,并根据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跟踪检查(一般按入院后2小时内、6、24、72小时,必要时随时复查),在各种伤型中,往往几种伤并发存在。高速公路组:脑挫裂伤22例,脑干损伤15例,弥散性脑轴索损伤6例,硬膜下血肿11例,硬膜外血肿4例,蛛网膜下腔出血15例,颅骨骨折16例。普通公路组:脑挫裂伤45例,脑干损伤26例,弥散性脑轴索损伤15例,硬膜下血肿35例,硬膜外血肿9例,蛛网膜下腔出血28例,颅骨骨折39例。 2.2 合并伤见表1。 3 救治原则和措施 (1)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判明患者伤情,保持呼吸道通畅,有舌根后坠者予以口咽通气管,呼吸微弱者必要时气管插管,建立静脉通道及补充液体,伤口进行必要处理,减少失血;(2)到达急诊室后由脑外科专科医师负责救治;(3)血液循环(血压)稳定病人,给予甘露醇脱水,以降低颅内压;(4)除有休克等危及患者生命的合并伤外,优先处理颅脑伤;(5)有手术指征患者,积极手术治疗,早期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6)所有患者均送神经外科监护病房(nicu)密切监护,并按特重型颅脑伤的治疗方案实施,予以脱水、抗感染、脑保护、止血、补液、促进苏醒等治疗,亚低温治疗,颅内压监护等,病情稳定后予以高压氧等康复治疗;(7)合并伤请相关科室协助治疗。 4 统计学处理 统计学比较:高速公路组与普通公路组数据对比用χ2检验,p 0.05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生存者随访6个月~2年,生存者按格拉斯哥预后评分(gos),见表2、表3。表1 76例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合并伤 例四肢骨折锁、肋骨折骨盆骨折肺挫伤血气胸肝脾损伤休克 (%)高速公路2466245514(58.3)普通公路 52107257510(19.2) 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休克发生率比较: p=0.0334表2 76例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gos评分 讨 论 1 伤情特点 高速公路组男女比例为5:1,普通公路组男女比例为1.48:1;高速公路组平均年龄为32.7岁,普通公路组伤员平均年龄为46.25岁,以上两项两者相差显著。高速公路以男性青壮年为主,与高速公路上驾乘人员多为青壮年为主有关,而普通公路各年龄段人员均参与。普通公路与自行车有关交通事故20例,其中5例为自行车事故,加强自行车管理,尤其限制电动自行车速度,对减少交通事故有积极意义。高速公路组伤员合并休克比例较高,达58.3%,而普通公路休克比例为19.2%,两者相差显著(p 0.05),与高速公路车辆速度快,多发伤较多,而且高速公路送院时间长有关。高速公路多发伤比例为70.8%(17/24),普通公路多发伤比例为34.6%(18/52),两者相差显著(p 0.05)。两组颅脑伤情以脑挫裂伤、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为主,硬膜外血肿相对较少,高速公路硬膜外血肿比例仅为16.7%,普通公路为17.3%,两者无明显差别。 2 重视院前急救 加强院前急救,到达现场迅速判明伤情,保持呼吸道通畅,建立静脉通道及补充液体,并迅速后送。(1)我院地处杭州城东,靠近高速公路出入口,急诊科有一辆救护车驻扎在高速公路入口,车上急救设备齐全,配有专职医生、护士、驾驶员,24小时待命。(2)实施警医联合行动,即交通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过对讲机通知救护车上医务人员,接警后保证在2分钟内出发,基本做到警医同时出发,大大节约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伤伤员的急救时间[4]。(3)高速公路伤员伤后至入院时间平均为26.25分钟,普通公路为16.46分钟,两组送院时间均短于国内水平[5,6]。(4)我院和交通部门实行联动,使高速公路伤员能够尽快得到救治,并开通绿色通道,在患者没有付费,甚至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能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有效的专科救治。 3 死亡原因 高速公路组与普通公路组死亡率有差异,普通公路组死亡率较高,原因分析如下:(1):普通公路组gcs 3分伤员比例较高,达46.2%,其中gcs 3分伤员均死亡;高速公路4例gcs 3分伤员均死亡,死亡率高达100%,说明3分伤员极难生存,预后极差。(2):高速公路伤员多为青壮年,体质较好,与国外有报道[7]认为交通性颅脑损伤伤员青壮年比例更高相吻合;而普通公路伤员年龄较大,老年病人由于病理生理反应,更容易导致继发脑损伤,导致更加严重脑损害。(3)高速公路伤员送院时间较长,现场死亡率较高,部分伤员在送达医院前已呼吸心跳停止,所以高速公路伤员gcs 3分病例较少与此有关;而普通公路送院时间短,伤员到院后死亡较多,所以普通公路组gcs 3分伤员比例较高。 4 预后 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组恢复良好率相比无明显差异,高速公路组gcs 4分伤员预后良好(恢复良好与中残)比率为18.2%,普通公路组gcs 4分伤员预后良好比率为30.8%,高速公路gcs 5分伤员预后良好比率为33.3%,普通公路组gcs 5分伤员预后良好比率为40%,普通公路组gcs 4分、5分伤员预后良好比率均高于高速公路组,这与普通公路伤员较快送至医院急救,以及普通公路伤员多发伤比例少于高速公路可能有一定关系。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伤员多为男性青壮年,送院时间较长,多发伤比例高,休克发生率高。gcs 3分伤员预后极差。只要积极救治,高速公路伤员也可以取得与普通公路相似的疗效。 交通事故论文:交通事故的流行病学特点 【摘要】 目的 探讨深圳市交通伤害的流行病学特点。方法 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提供的2000-2003年交通事故的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 4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2 039起,死亡3 649人,男∶女为6.57∶1,伤19 274人,直接经济损失12 481万元。伤害人群主要年龄段为20~50岁,3 164人,占86.71%,各年龄段10万人口年死亡率则以30~50岁为高峰,范围为10.22~28.98之间,10万人通事故死亡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日时间段以0~1时及19~24时为高发时段,月份分布较为均匀。地段以城市主干道路及一级公路为主。死亡人员身体部位损伤有效统计1 864人,头部1 276人,多部位477人,分别占35.0%(1 276/3 649)、13.1%(477/3 649)。平均减寿年数为40.0年。结论 深圳市交通事故危害性大,主要伤害青壮年流动人口。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等,是预防和控制交通伤害的主要措施。 随着深圳市人口、经济的迅速发展,交通意外伤害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安全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我国的死因构成中,伤害位居第4位,车祸死亡已占中国男性和城市居民意外伤害死亡的第1位[1]。研究表明[2],2000-2020年期间,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数在高收入国家将下降30.0%左右,在中低收入国家则会大幅度增加,如果没有适当的措施,到2020年道路交通伤害预计将成为第3位伤残调整寿命年的原因。为此,笔者对深圳市辖的各区2000-2003年发生交通伤害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探讨深圳市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点及规律,为交通部门制定管理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1 材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及研究对象 交通事故资料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局提供,范围为市属各区。事故发生时间为2000-2003年。所有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备案的,有人员伤亡的事故为入选对象。 1.2 研究内容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年龄、性别、伤害部位,事故发生的地段特点、时间分布等。 1.3 统计方法 所有资料经核实后,将相关资料录入数据库,采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概况 4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2 039起,死亡3 649人,男性3 167例,女性482例,男∶女为6.57∶1,伤19 274人,直接经济损失12 481万元。见表1。表1 2000-2003年深圳市及中国各年度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表格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和年度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及深圳市统计年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局年度报表等,部分数据参考文献[3]。 2.2 受害人群年龄分布 交通事故人员死亡的高发年龄段为20~50岁,死亡3 164人(86.71%);30~50岁是交通事故死亡的高危年龄段,其10万人口死亡率范围为10.22~28.98之间;根据[4]死亡率=d/n×100 000/10万,10万人口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人口数)×(年实际死亡人数/有年龄统计死亡人数)×100 000。人口数来源于2000年人口普查及推算资料。见表2。 表2 2000-2003年深圳市及中国各年龄段死亡人数、10万人口死亡率情况 2.3 时间分布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时间分布见图1、表3,深圳市交通事故发生呈逐年上升趋势,月死亡率变化波幅较大,没有明显的月份差异,日时间段以0~1时及19~24时为高发时段。 2.4 地段分布 导致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段以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道为主,死亡915人及942人。见表4。 2.5 伤害部位 见表5。 2.6 伤害影响 见表6。潜在减寿年数(potential years of life lost,pyll)及平均减寿年数(average years of life lost,ayll)。计算方法:pyll=?ei=1aibi。预期寿命,以70岁计;i:年龄组(以组中值计表3 交通事故人员死亡时间的24 h分布算);ai:剩余年龄,ai=e?(i+0.5);di:某年龄组的死亡人数。平均减寿年数是指实际死亡年龄与预期寿命之差的平均值,其计算公式为:?(ai×bi)/?di=plyy/?di。表5 死亡人员伤害部位情况表6 2000-2003年交通事故年度死亡及减寿年数情况 3 讨论 交通事故伤是我国城市居民意外伤害死亡的第1位原因[5],是全国人群意外死亡的第2位死因,从1990-2001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已连续11年增长[6],研究显示深圳市2000-2003年交通事故逐年上升,伤亡人数逐年上升,10万人口死亡率也逐年上升,而且10万人口年死亡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伤亡人数、事故数的年度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可能与近年来深圳市机动车数量、人口数量增长过快,而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相对滞后相关。 深圳市统计年鉴提示的户籍人口仅占总人口数的30%左右,结合图表及同期报道[7,8],认为流动人口中男性青壮年是主要的受害者,尽管调查显示15~40岁年龄段的死亡人数多,但是由于15~30岁人口基数大,故认为30~50岁的男性因交通意外死亡的风险最高,主要原因是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而且该年龄段的男性需要在外奔波工作[9],因此需要加强这一部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意外风险防范。由表6见2000-2003年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群中位死亡年龄为30.4岁,4年来pyll逐年增加,pyll达146 166,ayll为40.0,可见车祸对人群寿命的影响是惊人的;年龄组以20~39岁人群pyll所占比例最大。而同期[10]报道的死亡中位年龄39岁,ayll为28.13。而这部分人群正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人群,考虑到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伤残人群,提示有必要对交通事故影响人群生命质量做更全面的评价和研究。 结合时间分布图表,24 h时间段的国内相关报道认为21时至23时为高峰,0点至1点、3点至7点为低谷,高峰期基本相同,而低谷期有差别[8,11]。深圳的时间特点在月份上与国内相关研究有些差别[8,10,11],他们的报道11、12月为高发月份,9月不是高发月份;月时间分布特点形成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深圳市四季变化不明显,9月为深圳天气变化较大的时段,同时属于开学阶段,大量的外来打工者的孩子回校以及大学生暑假工回校造成交通繁忙有关;11、12月可能与春节临近交通运输较繁忙,交通管理滞后,超载现象严重,深圳外来人口多,长途客运多,加之冬季深圳天气好,与内地形成强烈对比,驾驶员麻痹松懈有关;2003年11月事故数的明显下降可能与深圳市的交通管制有关,具体原因本课题尚未做进一步研究。故交通管理需狠抓春节前这一重点时期,以及19点至凌晨1点这些高发时段,驾驶员在事故高发时段也应该更加注意行车安全。 研究显示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道路上发生事故次数最多,占50.9%,与相关报道[5,7,8]比较接近。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上车流量较多,及驾驶员在条件较好的路面行驶容易麻痹大意,超速行驶多,且车祸的死亡几率与车速的4次方成正比[2]。因此对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要加强交通管理,合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提醒驾驶员加强交通安全意识。 由表5可见,致死性伤害部位为头部,有效的部位统计中40.9%是因为头部受伤而死亡。国内外的相关报道[4,8,10,12]支持颅脑损伤在交通伤中占第1位,是死亡的主要因素。因此要加强驾驶员的头部保护,减少颅脑损伤的发生。 综上所述,深圳市交通事故导致的居民健康问题日益严重,交通事故是导致青壮年男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控制的重点。在今后的预防控制工作中也要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社会各部门积极担负起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伤害的责任,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降低交通事故伤害的疾病负担。
企业法律论文:论现行私营企业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 摘要: 私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业已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私营企业的政策导向从“引导、监督、管理”发展为“鼓励、引导、支持”。因此在80年代到21世纪初先后制定了调整私营企业发展的法律规范。但是,长久以来以所有制成分来划分企业法律制度的思路限制了立法发展,对私营企业还是存在了法律规范制度上的缺陷和由此而来的法律歧视现象。本文对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的尚在运行的有关私营企业公司法律规范进行了比较分析从中发现了不少有关法律问题。 一、我国私营企业法律制度的立法概况 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表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对私营企业的政策导向从“引导、监督、管理”发展为“鼓励、引导、支持”。因此在80年代到21世纪初先后制定了调整私营企业发展的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修改意见 1996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等基本上形成了私营企业法律制度体系。 (一)最初私营企业法律定义 按照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1)独资企业;(2)合伙企业;(3)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条例的定义: (1)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二)现行私营企业法律定义 而后就在此基础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对私营企业的三种法律形态进行了进一步的定义: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 2.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如今,以《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为代表的按所有制划分的企业法律体系和以《公司法》为代表的按财产形态划分的企业法律体系同时作用于我国企业法律关系之上,上述立法中同时存在两个并行不悖的法律制度体系。这两个制度体系的立法理论基础以至立法精神均有差异,却同时调整着一类法律关系,因此形成企业立法中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现行私营企业法律制度中的立法缺陷分析 (一)私营企业法律制度中的法条竞合问题 “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它指的是“两个以上的法条构成要件相互重合、包含或交集,则便可能发生同一法律事实同时为它们所规范的情形,于是相对于法律事实处于竞合的状态。其特征在于同一法律事实同时为两个以上法条所规范”。 法条竞合的现象主要是发生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定的法律主体上的,由于不同法律规范(即《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有关规定中的情况。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与《公司法》之间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主体规定上的法条竞合具体如下: 1.投资主体的限制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一)农村村民; (二)城镇待业人员;(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辞职、退职人员;(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而《公司法》并无此规定,也就是说对于发起组建有限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并不要求身份或者其他禁止性规定。 实际上原先国家同意私营企业开设,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因此对无业人员给予的“优惠措施”。而现在,许多在职人员往往有投资的需求(看证券市场投资者中,大多是在职人员就可以看出投资的需求是很大)。从法理上而言,购买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即是股东。股市有很大的风险,众多的投资者手中的社会闲散资金(游资)需要更多的出路。投资开设公司,做个股东,做兼职老板实际上是很多在职人员的想法。《条例》的规定则阻碍了投资需求。 2.出资人(股东)人数上的限制 《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投资者为二人以上三十人以下,而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超过三十人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专项申报,经同意后始得办理登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这种情况下,如果某村有几十名村民希望共同成立一家私营企业来经营农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那么如果成立合伙企业,就会产生由于合伙经营的无限连带责任而导致了经营风险(万一发生债不抵债,只能以个人财产清偿债务);而如果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就在风险的防范上处于有利位置,但是如果发起人超过30人,就不能成立公司。当然也可以选举出几名代表作为注册发起人,但是这也为今后的股权争议埋伏隐患! 3.资本变动的限制 《条例》第九条第(六)款规定:不得减少注册资金;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企业是有生命的,尤其是私营企业,一般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是自筹资金开业的。自筹资金运作下,如果企业经营良好是可以增加注册资本,而经营困难的话,尤其是背负大额债务时,减少注册资本是有效防范破产风险的办法之一。《条例》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私营企业为逃避债务而减少资本或者防止虚假出资行为,但是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资本是不断在流动更新之中的,如果企业发生经营亏损的话,减少注册资本是比较合法而有效的防范风险的方法。而对私营企业尤其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采取限制措施反而不利,因为这片面加重了企业义务,过高的负债将使企业加速破产,更不利于企业经营。 4.行业准入上的不合理限制 《公司法》没有明确就经营范围的限制进行列举,也就是说不对私营企业公司的经营进行限制。而《条例》在第十二条规定“私营企业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科技咨询等行业的生产经营。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 同时根据1996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修改意见中“第五条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私营企业可以经营的行业,还包括营利性的文化、艺术、旅游、体育、食品、医药、养殖等行业。” 这样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对私营企业在金融、保险、交通、邮电、通信、煤炭、电力、航空、医疗卫生、新闻等行业方面限制准入,这是与国际通行作法存在很大差异,尤其在中国加入WTO后,需要进行改革的重要方面。 (二)经济法律规范调整中对私营企业的不合理限制 1.公司设立登记上的“一人公司” 按《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上明确规定发起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必须2人以上,实际上否定“一人公司”的存在. 但是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却不受限制,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如:《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立的国有企业,符合本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本法改建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多个投资主体的,可以改建为前条第一款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且国有企业改制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起人数上不受限制,如《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一方面明令禁止一人公司;另一方面对国有公司作特殊规定。这是明显的区分企业所有制,对国有企业的特殊照顾而造成的对私营企业的歧视。 2.公司改制上的缺陷 根据《条例》第九条第(七)款规定私营企业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也就是不允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只能有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同时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1992年5月15日国家体改委印发)第十条 公司发起人,是指按照本规范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公司发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作发起人时不能超过发起人数的三分之一。自然人不得充当发起人。这样,从法理上说私营企业无疑也就失去了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融资机会。 而按照《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且可以采取公开募集发行股票。 众所周知。一旦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就意味着相对封闭的股权结构被打破,社会资本进入了该企业,公司法中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就会发生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制约,从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发生质的飞跃,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就能使企业在规范的环境中发展,这就是自身制约!比起国有企业的政企分开的改革,更加有效、规范! 3.税收征管上的双重征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4年国务院)第七条规定: 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国务院,下同)第五条中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的范围(即计税依据)是: 一)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管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二)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四)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六)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同时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国务院)第八条规定:“税法(指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职工(包括厂长经理等)的工资等收入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理所应当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是不相矛盾的。 但是按照私营企业(主要是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来看,投资者每年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企业的赢利、所有者权益等)中所负担的税收除了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外,作为未分配利润部分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等),属于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得到一项权益(利润)而双重承担义务这也是明显的不合理的,是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相抵触。 (三)现行刑法对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方面的缺陷 就职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财产侵占、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的惩罚与预防等刑法保护方面,私营企业、公司与国有企业、公司所受到的待遇不同。尤其是在惩罚力度上,对侵犯私营企业公司财产利益的犯罪行为刑罚明显较轻(有些甚至仅对国有企业公司人员),造成犯罪成本较低,实际上的危害性也较大。如: 1.《刑法》明确规定的职务犯罪行为及其处罚分析: (1).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 前者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后者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适用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 前者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3).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 前者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后者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适用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 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与行贿罪 前者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者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从上可以看出对于行为内容和危害性相同的职务犯罪行为的处罚打击上,明显存在着重视保护国有企业权益而对私有企业权益不能同等对待,这种区别所有制而造成了法律歧视现象。而且《刑法》对于其他职务犯罪行为的处罚也因国有、私营的性质不同而区别对待。 2.《刑法》规定的其他职务犯罪行为的处罚只偏重于国有企业分析 (1) 对于企业、公司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同业经营谋取非法利益行为的刑罚,只限于国有企业、公司。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私营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同业经营谋取非法利益行为的处罚仅能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这也就是只能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民事责任规定进行追究。 (2) 对于其他利用职务便利的危害行为,其处罚也仅限于国有企业公司的负责人 I.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以及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按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II.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按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III.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按《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私营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却没有明文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按照“罪刑法定”原则,那么上述危害私营企业公司利益的行为就不会认为是犯罪,那么社会危害性是否真的不构成严重了呢?是否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这是可以是认为一种法律歧视。 三、关于修订完善私营企业法律制度的一些建议 1.完善立法工作,清理解决法律与行政法规中的竞合问题。 曾经有人说不如重新修改制定《私营企业法》,笔者认为大可不必。事实上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企业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基本上已经将国务院1988年制定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进行了立法完善,修改了行政法规中的缺陷。因此应当通过国务院废止《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在尚未解决或废止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在实际工作中不再适用《条例》。 更重要的是,在《民法典》呼之欲出之际,及时地修改现行法律法规,以适应WTO后,中国政府向国际允诺的一样,对私有财产保护与国有财产保护相等同。对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 2.加强刑法保护作用,修改关于职务犯罪的刑罚规定。 职务犯罪是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行为,对于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应当严厉打击,尤其是对私有财产所有权的职务侵犯行为,更应当予以打击,避免造成“反正私人老板的钱来得未必干净……”等“仇富”心态下,过于偏轻刑罚。由此形成“侵犯私有财产的犯罪成本不高”的错误观念。 笔者建议: (1)罪名上进行统一,不再区分企业公司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资格 (2)刑名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 (3)通过加强刑罚的统一完善,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大力惩罚与预防。 3.税收方面应对私营企业实行所得税带征制 对于税收方面存在着的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双重征税情况,笔者认为由于现实情况下很难重新修订税法。事实上笔者认为可以试行“带征税”制:即税务机关核定实行按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带征方式征收企业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企业当期销售收入(去税)*0.3%(企业所得税0.25%+个人所得税0.05%)=应缴税额 带征税由于其计税依据于销售收入(以增值税为主)带征其他税收方法简便,又能在合理的基础上较传统计税方法减征税款,对于企业而言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实行带征税则税务机关只须从源头掌握增值税发票管理,尤其是当前金税工程(税控开票应用)的正式启动,加上不定期抽查各企业账目,发现问题立即上门检查。将普查改为抽查既不至于影响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又可以节省人力物力。一旦发现偷漏逃行为严厉打击追缴,防止税收流失。 因此,私营企业实行带征税制,有利于国家节省人力物力集中精国力进行税务工作,也有利于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增加收益流入周转资金,从而促进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笔者以为应当在更多区域对私营企业实行带征税制,利国又利民。 最后,要更好地切实地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法,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同时实际工作中加强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切实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市场行业的准入、开放,以及在市场主体资格的认定与行政监管上,要将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公司同等对待。真正给予私营企业公司与其他企业公司同样的“国民待遇”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真正地促进社会生产力,让私营企业发挥活力,投入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运动中去! 企业法律论文: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律师制度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另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社会影响却要小的多,甚至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存在。事实上,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多年来一直活跃在企业经营管理的第一线,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法制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本文试对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行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一、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况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内部通过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处理本企业法律事务的一整套制度。企业配备的具有执业资格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就是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本保障措施。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企业对外经济联系日趋广泛。在激烈的竞争中,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实行科学决策,推动依法治企,强化内部管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这是企业法治化的重要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迅速开展起来的。早在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厂长工作条例》就明确规定:“厂长可以设置专职或聘请兼职的法律顾问。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在厂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厂长负责”。1988年7月上海市政府了《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逐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可根据需要设置法律顾问室,也可配备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此后,部分地方政府和部委纷纷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部门规章,如《北京市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机电工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交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青岛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化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商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在这一阶段,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尚处于探索期,主要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的需要来进行设置,国家并没有规定专门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不需要专门的执业资格证书。 1997年3月,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范围,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的企业,已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在其机构内应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其聘用的专职独立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此后,国家先后制定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为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关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最新的部门规章为2004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二、 企业法律顾问与社会律师的区别 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律师队伍一般由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组成而我国的“律师”概念一般仅指社会律师。在我国,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即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性人才,与社会律师共同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两者取长补短,有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存在以下区别: 1、企业法律顾问是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并依据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是通过全国司法(律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并依据《律师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2、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律顾问主要从事以企业管理为主的内部法律服务,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律师从事的是社会性法律服务,仅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3、由于角色定位的不同,在知识结构上,两者也存在较大的区别。企业法律顾问一方面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需要了解和熟悉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企业法律顾问还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献计献策,需要熟悉企业管理经济学知识,是复合型的法律人才。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才,其法律知识成为其核心内容。根据工作重点的不同,律师擅长不同的法律门类,如证券、房地产、公司企业、合同、劳动争议等,属于专业性的法律人才。 4、从隶属关系上来看,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的内部职工,属于企业内部工作 人员;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可以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因此,企业法律顾问与社会律师虽然都是法律工作者,但是在上述几个方面存在根本分别,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配合的,不能简单功能等同或者替代。 2002年10月22日,司法部颁布了《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始在全国推行公司律师制度。就公司律师的职能和作用而言,公司律师与企业法律顾问具备基本相同的功能和作用,但是公司律师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法律工作者。由于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内容要比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难度相对大一些,因此公司律师在法律水平和能力方面比企业法律顾问更具有优势;当然,由于企业法律顾问还要掌握一定的经济知识和管理知识,不单单是法律工作者还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在管理方面比公司律师具备一定优势。由于公司律师介入企业内部法律服务必将对企业法律顾问造成冲击,使一部分企业聘请专门的公司律师来负责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从长远来看,笔者认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应当协调和统一起来,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重要性认识的不足,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主管部门不明确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按照《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职责范围负责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有关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主要由原国家经贸委主管。但是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原国家经贸委已经不复存在。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管理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负责。但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仅对国有企业拥有管理权,难以对外资和民营企业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管理。另外,司法管理部门也有将企业法律工作者队伍纳入司法行政管理范畴的意向。由于主管部门的不明确,给企业界法律顾问的管理带来一定的混乱,同时也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受到制约。 2、 职能权属不清 作为企业职能部门中重要的一环,企业法律顾问面临着职能部门权属不清尴尬处境。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国有企业顾问制度划分为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总法律顾问两类,前者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聘任,后者属于大企业必须设立的职能部门。一般来说,企业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企业经营决策层的成员,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因此,探讨其职能范围更具有意义。在国外,企业总法律顾问就是全面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对公司总裁或董事长负责。如美国通用公司(GE)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就是作为董事长的法律顾问,对涉及公司的法律事务直接向公司董事长提出法律意见,制定处理法律事务的原则和对策方案,提供给董事长决策。而《管理办法》第21条也具体规定了我国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基本职权,共划分为7项,基本囊括了企业中所有需要涉及到法律问题的事项。但是,《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虽然全面,却较为原则和抽象。企业总法律顾问如何行使,以何种程序行使其职能,依然是企业在实际运行中所遇到的困难。没有制度性,程序性的方式加以规范,很有可能使得企业总法律顾问在企业中扮演着被其他部门推揉的角色,无法准确地将自身定位,更毋庸说发挥应当发挥的功能了。此外,笔者以为《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职能范围过大,仅以企业总法律顾问个人而言,是很难面面俱到的处理这些事务的,相反,还很可能影响其处理法律事务的核心功能。更何况,某些事务是需要企业总法律顾问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仅由法律顾问部门来独立完成,显然是不合适也是不可能的。由于企业法律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在具体的事务运行中,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范围和处理事务的程序,应当进一步在实践中加以总结和探索。 3、 部分企业重视程度不够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国企业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将急剧增加,如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避免“法律陷阱”,已成为所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但现实中,“头头重视不够,把企业法律工作只看作‘打官司’、‘救火队’,‘人微言轻’,法律部门参与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程度不够,停留在事后补救上”,则成为企业法务人员抱怨最多的问题之一。有些企业领导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企业法制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企业法律事务还停留在被动应诉或一般合同管理的程度上;企业现有法律人员专业化素质还不够高;企业法制工作机构设置不平衡。 4、 行业组织缺乏规范 处于探索阶段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也缺乏行业组织规范的管理和协调。行业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在市场领域细化的必然产物,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完善与否是市场体系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健全的市场体系及市场运行机制,离不开行业组织,它已成为政府、企业、市场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诸如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都从事着管理、协调、领导、监督协会内部各成员活动的职能。事实上,缺乏了行业组织的规范性,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所必需的一些配套工作显然是很难开展的。诸如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及相应登记,内部成员的业务培训等环节都是建立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从现有的行业状况考察,可以发现,国内现在的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多数处于地方性团体的性质,缺乏一个统一的行业协会领导机构。此外,由于历史原因,从国家部委到地方性政府都各自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文件,但对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却缺乏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其组织形式,管理方法,章程内容皆付之阙如。换言之,较之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而言,法律顾问协会的职能和影响无从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由于我国现有的企业法律顾问并未成为所有企业必须设立的部门(国有试点企业除外),因此是否加入法律顾问协会也成为了可以由企业、个人自行决定的事项,而并不像律师协会那样要求强制加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确实影响了协会规模的壮大和影响力的增强。事实上,无论是什么行业协会,只有在本身规范的基础上,尽可能吸收本行业内部的成员加入,才能真正的发挥协调管理、信息传递、行业自律等各项功能。而这一目标,对于现阶段的法律顾问协会来说,显然还有不小的距离。 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建议 我国现有的法律顾问制度还处于发展阶段,各项内容还未臻完善,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笔者仅结合上文所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搞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由于企业法律顾问涉及不同行业和产业,涉及不同所有制,可以由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搞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的自我管理的办法,委 托企业法律顾问的协会组织来实现行业自律。 2、明确并清晰企业法律顾问的权责、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可以通过部门规章或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制度示范文本等文件的具体方式,来对企业法律顾问行使职权的方式、内容、程序加以规范。 3、建立完善的行业组织,从而协调、管理、监督各成员的活动,完成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相关的配套工作。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建立全国性的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扩大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影响,为企业法律顾问提供活动的空间和平台。 4、加强企业领导对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使其摆脱求生员的角色,从而真正成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能部门。提高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就成了当务之急。此外,根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国有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其余类型的企业也可以将以上规定作为参照,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对于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视。 以上是笔者对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简要分析和建议,以抛砖引玉,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研究和探讨,从而促进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陆栋生 陈露洁 企业法律论文:浅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二十世纪50年代 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理论在欧美逐步形成。二十世纪80年代以后 不少发展迅速但忽视风险管理的企业纷纷暴露出一些长期潜伏的问题并引发了难以挽回的危机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颁布了对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立法,发达国家的许多公司对风险管理进行了更大力度的改革,加强了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报告系统的内部控制, 重新赢回了投资者信心。在国内,近年来银广厦和新疆德隆系的崩盘、中航油约5.54亿美金的巨额亏损,以及中国银行巨额资金被侵占而责任人外逃,这些重大事件都集中反映了我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淡薄。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至20__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146起涉及中央企业131家直接涉案金额199亿元 间接涉案金额已超过450亿元。由此可见,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已成为各国有企业运营和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成为风险管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及特征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当今,学术上对风险的概念有多种定义归纳起来是指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与收益呈正相关系。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 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 可以将企业风险分为自然风险、运营风险、 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前三种风险分别以不可抗力、市场环境和资金交易为特征,而法律风险主要是以法律因素为产生原因,以承担法律责任为后果。它与企业所面临的其他风险既有区别又有联 系。因此 其具有以下特征: 1、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缘由是法律因素。导致企业产生法律风险的法律因素主要指 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状况及其变化。一方面指法律和行政执法力度的状况另一方面指法律的出台、 修改和废止以及行政执法状况的变化。这种变化既可能使企业产生新的法律风险或现有的法律风险消除又可能使企业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和损害程度增大或减小。企业未依据法律规定有效实施法律控制措施。换言之就是企业未有效地获得、行使或保护法律赋予的 权利使企业无法有效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其应有的利益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使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或与企业发生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的规定、违反合同的约定以及实施的侵权行为。实施上述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企业本身也可以是企业以外的其他主体 或者是双方实施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法律因素都会导致企业的法律风险只有那些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法律因素才会最终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由此可见法律风险的产生离不开规范企业行为的各项法律规范以及与企业发生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 2、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运营的各个管理环节。法律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 也规范了企业从设立到企业终止的全过程。因此法律是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始终的一个重要标尺和依据。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企业内部的关系,都要通过相应的法律来调整和规范。政府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已经从过去的行政手段转变到以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为主; 企业与企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只能依靠合同法等民商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企业内部各种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 都要依据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会计法等法律来调整和规范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也必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调整。企业作为法律规范的主体之一只要其行为涉及法律规定, 就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可以说,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调整, 企业实施任何行为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因此 企业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法律风险监控,实施法律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从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法律风险发生导致的后果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风险产生于法律因素 终结于法律后果。法律风险发生导致的后果主要包括企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企业发生法律风险的后果通常为承担民事责任 主要表现为支付违约金、 赔偿经营损失、 赔礼道歉、消除妨害等等。行政责任主要是由于企业违反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 照等。而刑事责任发生在企业的行为触犯刑法时依法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表现为企业判处罚金、法定代表人判刑的“双罚制”。在多数情况下 企业的法律风险造成的责任是给予经济赔偿或承担经济损失。这种经营损失风险只是法律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能改变法律风险的本质特征,不能将经济损失一概认为是企业的财务风险,对法律风险的鉴别要从其缘由、过程及后果的根本属性来判断。 4、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紧密相关。企业法律风险虽然不同于企业面临的其他风险它具有特有的法律特征 但是法律风险并不是与其他风险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从企业整体运营的角度看企业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是交叉互融的,财务风险的特点决定了法律风险的特点,法律风险的控制效果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财务风险的大小。法律风险在许多情况下与财务风险是同时存在的 法律风险防范占据重要地位有效控制企业法律风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经营风险经常导致企业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 二、当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分析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的颁布 使国有企业依法治理水平较以往有了较大改观 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 机构不全 职能不强 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尚需健全,职能有待强化。一些国有企业尚未建立专门法律机构, 法律部门多隶属于办公室或政工部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尚未形成经常性长效工作机制。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法律工作人员难以从根本上介入经营决策、项目论证、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经营活动,往往是事后的 “救火队员”,从而造成各项经济活动缺少法律审查环节 埋下许多经济隐患和经营风险。二是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较少专业素养有待提高。许多国有企业缺少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多为兼职 业务能力相对较弱。 在当前经济纠纷日益增多的形势下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高, 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 缺乏法律和契约意识 合同纠纷增加 主要表现在 一是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合同行为风险加大。这是当前国有企业经营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为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合同法律知识,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存在实体上及程序上的诸多问题 规范化程度不高在合同标的、文本格式、履行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少法律漏洞。二是合同审查论证失严违约责任条款欠缺。当前,有的国有企业签订合同对事先审查、论证、调研工作重视不够风险意识不强;有的经营人员违规操作甚至仅凭人情关系就草率签约 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设定失误特别是造成违约责任条款残缺不全。这样一旦对方违约或者钻合同条款的漏洞 就会使己方陷入被动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三是合同担保设定违规违约责任追究困难。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往来中 必然要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合同担保关系 有时为担保人 有时为被担保人。国有企业在签订重要合同时设定担保 可减少风险 保障履约。但如果设定担保时不规范如担保人无担保能力担保财产有权利瑕疵等 就会导致担保虚设一旦发生违约担保责任无法落实责任追究困难重重。另外 有的国有企业在为其它企业提供担保时不够谨慎风险意识不强有时会陷入被动代人承担履约责任 却无法向被担保人追偿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无计可施。 三 欠款回收难度大 司法判决执行难 这一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律救济途径单一,欠款回收难度较大。有的国有企业由于市场法律意识不够强 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护合法权利的机制尚有待完善 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遇有对方违约的合同纠纷 救济途径比较少,一般习惯以和为贵 以协商为主有时难以奏效 使合同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国有企业的经济损失难以弥补, 违约方的责任难以落实, 对国有企业经营极为不利。二是依法维权力度不大,司法判决执行困难。国有企业只有重视并行使合同权利才能有效保障合同目的的实现。但有的国有企业经营人员权利意识不强 依法维护企业权益的积极性不高 造成一些外欠款项难以收回, 形成呆账、 坏账, 从而积累了较大数额的不良资产。 三、如何建立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是在企业法律风险总体战略指导下由企业管理层、各部门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在企业生产运营管理的各环节中识别、评估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应对策略 并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化解和补救处理最终达到避免、转移、降低和消灭法律风险的过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一个围绕静态法律制度作用的动态法律管理体系是企业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 控制、监控与处理的系统。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管理原则是以事前防范为主以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为辅。 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的是要通过发现、识别、分析、 控制和处理公司面临的各项法律风险 制定、实现相应的应对措施 使法律风险被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经营收益相优化和平衡。 因此 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 确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核心作用 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核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企业依法进行经营决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 向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总法律顾问应当全面领导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企业应将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 将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与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相结合 明确总法律顾问和其他企业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地位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以全体企业法律顾问为主导使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 职责到位,法律顾问机构、制度到位 企业全体员工风险防范制度、责任到位 实现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健全法律风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企业依法治理和国际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提升企业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 组建高素质的管理团队 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对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的主导作用 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企业依法决策、 依法经营管理的需要 也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得以切实贯彻实施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充实法律管理队伍 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完善企业各项内部管理机制 提 升法律顾问队伍素质提高对风险进行防范和管理的重视达到增强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的效果。企业法律顾问要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充分发挥主导和监控作用实现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有效运作。企业法律顾问应主导和推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 承担起法律风险控制机制设计和监督执行的职责 构建风险防范机制的架构确定企业管理层、各部门、各级员工、各种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在法律管理方面 企业法律顾问应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 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 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嵌入法律管理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三 通过风险分析评估、 控制管理、监控更新构建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 建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要注意增强法律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前瞻性、计划性和时效性通过风险分析评估、风险控制管理、风险监控更新三个主要阶段进行法律风险防范。三个阶段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 协调统一共同构成科学的动态闭环运行体系 通过落实制度、流程、 组织、 职能和资源配置为风险防范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1、 风险分析评估。这是法律风险控制的第一阶段 风险分析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决定法律风险的控制对象是否适当控制手段是否适应。分析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 企业所在行业整体法律风险评价、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研究、 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流程的调查 以及企业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法律风险分析。其中,重点内容是具体法律风险分析 包括对企业现有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归类、评分和分级排序。首先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法律风险调查、 研究以往案例发现和识别企业面临的各方面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源梳理详细的风险清单。其次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从经营活动主要涉及的法律主体和业务运营的不同方面出发 根据法律管理工作的不同方面企业经营管理的特征和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确定对风险的分类方法对所发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归类。再次 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评分排序 划分风险等级 提出下一阶段进行风险控制管理的整体建议。 2、 风险控制管理。在第一阶段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 它是企业处理法律风险的总体指导政策包括风险控制原则和企业可承受度。按照风险管理战略的原则 对第一阶段进行风险分级调整。针对不同级别的法律风险重点从风险预警和防范入手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和时间表。进一步确定各类风险的预警机制风险的化解措施和风险的补救方案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方法降低、转移和消灭风险 实现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对于企业面临的最紧急、关键的、重大的风险从制度、 职责、人员和措施等方面明确处理程序 妥善处理法律风险 减少企业损失。 3、 风险监控更新。进行风险监控更新是法律风险控制的必要阶段 有助于保证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 对于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两个阶段的设计和效果 企业应定期对前两阶段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评价 并对其进行更新。要对风险防范机制架构的设计、风险防范机制所运用的方法以及机制运行的效果进行整体评估 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研究改进方案 对下一个周期的风险分析评估和风险控制管理进行改进和调整。 四 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为风险防范提供有利的内部法律环境 企业的法律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的不完善。实现法律风险控制效果将风险防范手段落实到企业具体法律管理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4、强化事前预警意识和防范措施从研究和发现法律风险的成因入手尽早识别和消除风险根源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杜绝简单的事后补救建立并完善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5、强调法律风险管理在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中把关作用 通过对法律风险控制点的把握将各项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纳入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实现法律管理手段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6、 拓展法律风险管理思路 开拓法律工作模式创新理念使法律工作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转变为管理性与操作性并重的工作总结提升管理经验 规范管理流程 明确管理模式 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的执行效率。 7、 强调精细法律管理手段提升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形成企业内部上下协调统一灵活高效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发挥法律管理对风险控制机制的监督保障作用。 即搭建包括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案 件纠纷管理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在内的各项适应企业实际的法律管理制度实施包括制定合同范本加强普法教育编制风险管理岗位手册对重要岗位进行法律风险管理上岗培训、岗位考核宣传包括公司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政策在内的各方面法律风险控制举措使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在制度上得到充分保障 把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纳入法律化轨道以增强法律风险控制能力。 五 以建立依法决策机制为重点对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控制 企业应该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前进行合法性和法律可行性研究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 使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和经营决策的全过程保证企业重大举措的风险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来源于经常性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 不仅要对重点项目进行风险防范还要从整体上控制法律风险从关键环节入手,点面结合 全程监控 将所有的经营管理行为都纳入法律风险控制体系管理 使企业对外合同交易、市场拓展、 劳动管理、 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活动 进行全程跟踪、 全面管理、 重点监控使法律风险控制在更广范围内、 更高层次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 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各级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从国外公司的案例和教训中可以看出在致命的风险事件中人的因素总是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虽然企业可以制定出各种规章制度和运作程序来防范、 控制和规避法律风险 但如果没有每一个风险控制岗位的切实操作和落实,就无法实现风险控制的目的。因此在大力倡导建立风险防范制度 完善风险监控机制的同时 要对企业各级员工进行广泛的法律风险管理培训 加强对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核管理。 七 搭建统一的法律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保持顺畅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 企业的法律管理要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脱离出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需要借助先进的现代科技方法和信息化管理手段。企业可以依托电子化系统 对现有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搭建统一的法律风险信息和知识管理平台实现有效的知识管理使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之间、企业法律顾问之间、法律顾问与各业务部门构筑一道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企业一方面可能通过广泛、 便利、快捷的信息传递与更新实现法律风险的信息化管理 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信息化处理方法进行对风险的调查和分析 落实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从而提高整体风险控制效率和效果。 八 制定切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的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在 稳健经营中树立风险防范理念 法律风险控制的最终目标并不是单纯地追求所有法律风险的最小化。对于企业来讲风险与收益往往是相互矛盾和对立的高收益必然带来高风险 风险承受度与预期利益之间的矛盾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经常需要解决的问题。企业的根本目标是利益最大化一味地强 调降低和消除所有法律风险 将使企业无法进行经营和发展。但如果为了谋取利益而疏于对法律风险的控制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法律后果 甚至导致企业遭受灾难性的打击和损失。对风险的过度控制将带来商业机会的丧失和管理成本的增加 企业需要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在法律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 实现风险程度和风险控制成本最小化。 企业法律论文: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律师制度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另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社会影响却要小的多,甚至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存在。事实上,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多年来一直活跃在企业经营管理的第一线,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法制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本文试对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行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一、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况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内部通过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处理本企业法律事务的一整套制度。企业配备的具有执业资格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就是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本保障措施。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企业对外经济联系日趋广泛。在激烈的竞争中,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实行科学决策,推动依法治企,强化内部管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这是企业法治化的重要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迅速开展起来的。早在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厂长工作条例》就明确规定:“厂长可以设置专职或聘请兼职的法律顾问。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在厂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厂长负责”。1988年7月上海市政府了《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逐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可根据需要设置法律顾问室,也可配备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此后,部分地方政府和部委纷纷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部门规章,如《北京市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机电工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交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青岛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化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商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在这一阶段,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尚处于探索期,主要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的需要来进行设置,国家并没有规定专门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不需要专门的执业资格证书。 1997年3月,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范围,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的企业,已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在其机构内应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其聘用的专职独立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此后,国家先后制定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为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关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最新的部门规章为2004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二、 企业法律顾问与社会律师的区别 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律师队伍一般由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组成而我国的“律师”概念一般仅指社会律师。在我国,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即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性人才,与社会律师共同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两者取长补短,有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存在以下区别: 1、企业法律顾问是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并依据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是通过全国司法(律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并依据《律师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2、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律顾问主要从事以企业管理为主的内部法律服务,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律师制度是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律师从事的是社会性法律服务,仅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3、由于角色定位的不同,在知识结构上,两者也存在较大的区别。企业法律顾问一方面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需要了解和熟悉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企业法律顾问还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献计献策,需要熟悉企业管理经济学知识,是复合型的法律人才。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才,其法律知识成为其核心内容。根据工作重点的不同,律师擅长不同的法律门类,如证券、房地产、公司企业、合同、劳动争议等,属于专业性的法律人才。 4、从隶属关系上来看,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的内部职工,属于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可以同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因此,企业法律顾问与社会律师虽然都是法律工作者,但是在上述几个方面存在根本分别,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配合的,不能简单功能等同或者替代。 2002年10月22日,司法部颁布了《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始在全国推行公司律师制度。就公司律师的职能和作用而言,公司律师与企业法律顾问具备基本相同的功能和作用,但是公司律师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法律工作者。由于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法律内容要比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难度相对大一些,因此公司律师在法律水平和能力方面比企业法律顾问更具有优势;当然,由于企业法律顾问还要掌握一定的经济知识和管理知识,不单单是法律工作者还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在管理方面比公司律师具备一定优势。由于公司律师介入企业内部法律服务必将对企业法律顾问造成冲击,使一部分企业聘请专门的公司律师来负责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从长远来看,笔者认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应当协调和统一起来,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重要性认识的不足,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主管部门不明确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按照《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职责范围负责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有关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主要由原国家经贸委主管。但是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原国家经贸委已经不复存在。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管理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负责。但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仅对国有企业拥有管理权,难以对外资和民营企业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管理。另外,司法管理部门也有将企业法律工作者队伍纳入司法行政管理范畴的意向。由于主管部门的不明确,给企业界法律顾问的管理带来一定的混乱,同时也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受到制约。 2、 职能权属不清 作为企业职能部门中重要的一环,企业法律顾问面临着职能部门权属不清尴尬处境。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国有企业顾问制度划分为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总法律顾问两类,前者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聘任,后者属于大企业必须设立的职能部门。一般来说,企业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企业经营决策层的成员,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因此,探讨其职能范围更具有意义。在国外,企业总法律顾问就是全面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对公司总裁或董事长负责。如美国通用公司(GE)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就是作为董事长的法律顾问,对涉及公司的法律事务直接向公司董事长提出法律意见,制定处理法律事务的原则和对策方案,提供给董事长决策。而《管理办法》第21条也具体规定了我国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基本职权,共划分为7项,基本囊括了企业中所有需要涉及到法律问题的事项。但是,《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虽然全面,却较为原则和抽象。企业总法律顾问如何行使,以何种程序行使其职能,依然是企业在实际运行中所遇到的困难。没有制度性,程序性的方式加以规范,很有可能使得企业总法律顾问在企业中扮演着被其他部门推揉的角色,无法准确地将自身定位,更毋庸说发挥应当发挥的功能了。此外,笔者以为《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职能范围过大,仅以企业总法律顾问个人而言,是很难面面俱到的处理这些事务的,相反,还很可能影响其处理法律事务的核心功能。更何况,某些事务是需要企业总法律顾问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仅由法律顾问部门来独立完成,显然是不合适也是不可能的。由于企业法律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在具体的事务运行中,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范围和处理事务的程序,应当进一步在实践中加以总结和探索。 3、 部分企业重视程度不够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国企业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将急剧增加,如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避免“法律陷阱”,已成为所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但现实中,“头头重视不够,把企业法律工作只看作‘打官司’、‘救火队’,‘人微言轻’,法律部门参与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程度不够,停留在事后补救上”,则成为企业法务人员抱怨最多的问题之一。有些企业领导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企业法制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企业法律事务还停留在被动应诉或一般合同管理的程度上;企业现有法律人员专业化素质还不够高;企业法制工作机构设置不平衡。 4、 行业组织缺乏规范 处于探索阶段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也缺乏行业组织规范的管理和协调。行业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在市场领域细化的必然产物,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完善与否是市场体系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健全的市场体系及市场运行机制,离不开行业组织,它已成为政府、企业、市场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诸如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都从事着管理、协调、领导、监督协会内部各成员活动的职能。事实上,缺乏了行业组织的规范性,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所必需的一些配套工作显然是很难开展的。诸如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及相应登记,内部成员的业务培训等环节都是建立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从现有的行业状况考察,可以发现,国内现在的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多数处于地方性团体的性质,缺乏一个统一的行业协会领导机构。此外,由于历史原因,从国家部委到地方性政府都各自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文件,但对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却缺乏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其组织形式,管理方法,章程内容皆付之阙如。换言之,较之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而言,法律顾问协会的职能和影响无从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由于我国现有的企业法律顾问并未成为所有企业必须设立的部门(国有试点企业除外),因此是否加入法律顾问协会也成为了可以由企业、个人自行决定的事项,而并不像律师协会那样要求强制加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确实影响了协会规模的壮大和影响力的增强。事实上,无论是什么行业协会,只有在本身规范的基础上,尽可能吸收本行业内部的成员加入,才能真正的发挥协调管理、信息传递、行业自律等各项功能。而这一目标,对于现阶段的法律顾问协会来说,显然还有不小的距离。 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建议 我国现有的法律顾问制度还处于发展阶段,各项内容还未臻完善,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笔者仅结合上文所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搞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由于企业法律顾问涉及不同行业和产业,涉及不同所有制,可以由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搞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的自我管理的办法,委托企业法律顾问的协会组织来实现行业自律。 2、明确并清晰企业法律顾问的权责、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可以通过部门规章或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制度示范文本等文件的具体方式,来对企业法律顾问行使职权的方式、内容、程序加以规范。 3、建立完善的行业组织,从而协调、管理、监督各成员的活动,完成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相关的配套工作。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建立全国性的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扩大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影响,为企业法律顾问提供活动的空间和平台。 4、加强企业领导对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使其摆脱求生员的角色,从而真正成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能部门。提高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就成了当务之急。此外,根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国有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其余类型的企业也可以将以上规定作为参照,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对于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视。 以上是笔者对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简要分析和建议,以抛砖引玉,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研究和探讨,从而促进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 企业法律论文: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法律保护 [提要]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对股东权利方面的规定相当原则,导致审判实践中的许多问题不具有可操作性。当前,因股东权的行使而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股东知情权案件给法院审理增加了不少难度。本文具体针对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股东查阅权的理论基础 为了平衡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利益,防止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利用股东授予的经营权力来追求其本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经营者的追求目标偏离股东预期的目标,法律确立了股东对公司事务进行干预的权力,来保护股东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以实现股东投资利益,如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但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力)时,是以获得充分信息为前提条件的。股东权能否实现,取决于股东知情权是否有效行使。 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它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所组成。这三者权利的内容虽然各异,但中心是股东对公司事务知晓的权利,都是为了能使股东获得充分的信息。在这一组权利体系中,股东的查阅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因为现代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股东远离于公司事务,股东要对公司事务参与和监管,首先要获取公司经营的有关信息,只有在获取了公司经营信息的基础上,才可能行使对公司的监督权,才可能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上,做出符合自己真实意思的决定,从而达到维护股东利益的目的。所以,股东查阅权是知情权的核心,知情权能否有效行使,取决于股东查阅权能否充分行使。 二、股东查阅权的相关规定 股东查阅权制度源于美国公司法,美国《示范公司法》中规定,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向董事会询问,任何股东一旦提出要求,公司业务执行人必须毫不迟疑地向其提供公司事务情况并且允许查阅帐薄与文书。 我国股东查阅权的法律渊源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证券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强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二是公司法中有关股东知情权的相关规定。由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知情权的价值取向不同,故在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与立法保护上也不尽相同。对于上市公司,因其股权的分散,股票市场的流动性,使投资者在对公司事务和经营状况不满时,就会采取 “用脚投票”的方式离开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的股东大都对公司事务表现为冷漠,缺乏直接干预公司事务的动力,但对与股价有关的信息内容则关注较多。为此,证券法中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是以公司投资变化、经营、资产、所有权和人事变动等与市场股价有关联的,足以引起股价变动的重大性事项作为标准;对应当披露的文件和具体内容,时间及方式,比公司法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61条、第62条、第64条的规定。从这些规定之中可以看出,法律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查阅权,是通过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来保护的,即公司应主动向投资者披露有关信息。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股东中的一部分或某一个通常成为公司的管理者,并且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虽然法律规定其转让的自由,但实际上股份的出让,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等,以至于非上市公司的股东比上市公司的股东更为关心公司的事务,因为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与股东利益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为此,我国公司法作了相应规定,如我国《公司法》第110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等。第176条第二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法的这一条规定,确立了股东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不过,相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强制披露制度而言,非上市公司仅需被动地按照法律规定将有关材料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询。 三、股东查阅权的限制 1、限制的法律依据 当股东行使查阅权时,假如有违正当原则,或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将构成权利的滥用,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甚至侵害公司利益。因此,法律制度在设计时往往对股东查阅权的行使有所限制。 从股东查阅权的表面看,股东查阅公司帐薄和其他会计文件,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但是公司在经营中,公司的帐薄和其他会计文件往往记载着一定的商业秘密及与经营有关的敏感信息。为此,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的行使均有不同程度上的限制。如美国公司法首先规定了对股东查阅权的审查制度,通常在主体上要求能够行使查阅权的须是受益股东和记录持有人;其次是通过法律明确列举的形式,规定哪些材料和记录属于可查阅的;再次股东必须用合理的细节描述其查阅是出于善意和合理目的,并且所要查阅的材料与记录与他的目的有直接的联系。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的行使未规定限制条件,亦未规定查阅权具体行使的方式。笔者认为今后应对此加以完善。这样既可防止某些存有恶意的股东滥用查阅权,也可使具有正当目的的股东在行使查阅权时具有可操作性。 2、限制查阅权行使的具体形式 (1)主观上限制 有的国家从主观方面对查阅权的行使进行了限制,如美国《示范公司法》规定:一个股东可以查阅、检查和复制公司的会计记录,但是“他的要求是善意的以及怀有正当的意图,并且阐述自己的意图和他想要检查的记录时应有合理的详细及他要检查的记录和他的意图有直接地联系。”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出于如下考虑,即该股东可能将该情况与查阅结果用于公司无关之目的,并因此而给公司或关联企业造成并非无关紧要的损失,可以拒绝提供情况和不允许查阅……。从这些规定可看出,行使股东查阅权的主观要求为”必须具备正当的目的“。 (2)客观上限制 客观上的限制,一般是以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作为条件,符合条件才允许行使查阅权。如美国的《示范公司法》和纽约州商事公司法都规定,持有不低于5%的股份,和所持股份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股东方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帐册。 (3)具体操作形式上的限制 股东行使查阅权时,是否可以抄录甚至复制?哪些可以抄录,哪些可以复制,国外法律一般有具体的规定,如美国《示范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复制公司向股东所提供的任何文件,而公司可向股东收取用于复制的费用,以弥补劳动和材料费用上的开支,但收取的费用不可以超过对记录的复制或再复制的估计成本。 四、完善我国股东查阅权的法律制度 1、立法的缺陷和审理中的困惑 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的内容规定尚不完善。如我国证券法对公司财务帐册的查阅事项未作相关规定;我国公司法第110条虽规定了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其第175条规定明确财务会计报告是指:(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也就是说,会计帐薄并未包括在内。笔者认为,根据《公司法》第176条2款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营层为股东大会的召开而备置的,不是公司经营中所形成的原始凭证,仅凭该财务会计报告,股东难以得到经营层进行不当行为的信息。一旦股东有正当理由怀疑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或章程的重大事实时,股东是否可以查阅会计账簿和其他相关文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实践中,这类纠纷时有发生,而立法的不完善又给法院处理这类案件增加了难度。 2、股东查阅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1)明确股东查阅财务帐册的权利。现代公司虽然实际由经营者控制,但根据委托-理论,经营者是根据股东的委托,作为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在此意义上,公司有义务向股东披露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和提供相关的财务文件,特别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会计帐薄及相关记录。 (2)明确股东查阅财务帐册的范围。美国《示范公司法》是以列举的形式予以明确的,如:股东名册、财务会计账簿、公司的基本章程、附属章程、董事会会议记录、经营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议事纪录、公司经营中有关合约和交易记录等;日本的《商法典》第293条之规定为“会计账簿和书类”。笔者认为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查阅权的范围太窄,不利于维护股东权利,在目前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可通过公司章程予以规定。 (3)确立查阅权行使的程序。有关股东查阅权的行使程序,也有待于立法的完善。比如规定股东行使查阅权时,不应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股东要求查阅时,应当提前告知公司,以便公司作出合理的安排。如股东应在5至7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请求,并应在书面申请中,对查阅的目的作出合理的阐述,还应对所要查阅的有关文件的范围明确指明,另应说明查阅的方法,如摘录或复制等;而查阅的地点通常应当是公司的办公场所或根据公司所指定的地点。 (4)完善查阅权的司法救济。一旦公司拒绝股东的查阅请求,或对股东的查阅权行使设置障碍,股东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具体操作层面的规定亦应完善。比如就举证责任问题而言,原告应当先向法院阐明其要求查阅公司财务帐薄具有正当目的,并作出合理详细的解释,说明其所要查阅的文件与记录确与其目的有直接关联;然后要求作为被告的公司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原告行使查阅权是基于不正当的目的。 企业法律论文:公共管理企业法律事务特点和功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法律的事务越来越多,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也日显重要。因此,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和企业家对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也格外重视。他们不仅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甚至还成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聘用专业法律人员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关系 企业经营、管理等活动与国家法律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一、依法治国已经作为国家的基本方针写进了《宪法》。在现代法制社会,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来实现。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基本主体,必然也在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之列,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相互平等的基础上的。各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说所谓市场经济也即法制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企业,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之间因违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也往往会由于不懂法而错失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机会。而知法守法的企业,则完全可以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之免受任何不法侵害。 三、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从宏观上看,也可以理解为即各种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决纠纷的过程。企业的经营目标,主要依赖各个经济合同的正常、实际履行来实现。而各个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和纠纷的处理,均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四、企业依法签订的经济合同,是确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也是企业实现其经济目的、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依据,所以,经济合同也可以理解为是国家法律法规在该企业的具体延伸。签订经济合同,对企业来说如同立法一样重要。所以,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或专业的法律工作者的参与,经济合同签订不好,企业的经济目的也往往难以顺利实现。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 企业作为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必然有着不同于国家司法机关的自身的特点: 一、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领导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包括企业的设立,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企业的改制、上市,企业重大问题、突发问题的处理等。主要涉及企业法、投资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内容。 2、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劳动人事的管理,经济合同的管理,金融税收的处理等等,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相关的法律问题。 3、解决各种经济、民事纠纷过程中的法律事务。除经济、民事纠纷涉及的有关经济、民事法律问题外,还有关于仲裁、诉讼、执行等程序性法律问题。 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不享有任何的执法的权力,而是着重与知法守法,防止发生法律冲突,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主要以预防为主,以避免发生法律纠纷为目标,其次才是依法解决、处理已发生的法律纠纷。 四、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涉及的工作内容复杂,企业法律事务往往处于配角地位,带有服务性质,所以要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除必须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外,还必须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功能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功能主要三项: 一、预防功能 通过为企业领导进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协助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有关工作,起草、审查企业的经济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解答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等,使企业依法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防止出现违法行为和各种法律漏洞,预防企业发生法律纠纷,避免企业经济损失。 二、挽救功能 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企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宣传教育功能 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同时,通过与企业职工的广泛接触和解答咨询等,宣传有关法律常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使企业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法律的日益完善,企业与法律的关系也将日益密切。大量的事实说明,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做得越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越高,企业越有可能正常、健康地发展,越可以避免许多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相反,企业越忽视法律事务工作,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越低下,企业的法律纠纷越多,经济损失越大,甚至还会陷入一些不法之徒所设下的法律陷阱。在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建立完备的法律防范机制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律论文:煤炭企业法律纠纷的预防分析 一、引言 煤炭企业的法律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诈骗,债务关系,环境污染等方面。诈骗案件标的额高,跨度年度长;债务纠纷的特点是追缴难度大,起诉案件少;环境污染纠纷是近年来经济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的产物,在煤炭企业法律纠纷中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诈骗案件涉及刑事事件,而债务纠纷可能仅是民事案件,两者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然而都要积极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实现煤炭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经营收益的优化平衡,促进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煤炭企业法律纠纷的成因 煤炭企业相关犯罪案件频发的时期多发生在1998、1999年左右,在这段时间,国内对于煤炭的需求不大,煤炭企业不景气,相关法律不健全做成了煤炭企业相关犯罪猖獗。 (一)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等在交易之前,部分合同牵扯多个部门,煤炭企业在合同签订之前常常无法协同整合各部门的信息,缺乏买方准确详尽的资料,诈骗犯利用企业急于交易的心理,设计骗局引煤炭企业上钩。例如使用报废的设备以次充好,或在受到货款后设备没有交付就逃之夭夭。 (二)煤炭企业缺乏相应的机制我国大部分煤炭企业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体制僵化、派系林立、管理不善的问题,经过市场化的洗礼以及国企改制,多数煤炭企业已经步入正规化企业行列,然而对于一些规模庞大的企业,公司相关的体制不够完善,不能规避法律风险,尤其是子公司更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进而影响到母公司。 (三)法律纠纷产生后隐瞒真相有些企业在诈骗案件发生后没有立即使用法律武器,出于担心企业或个人出现负面影响,隐瞒事实,延迟或放弃报案。不少煤炭企业经营者认为,上法庭是一件麻烦事,即使成为犯罪的受害方,也隐瞒不报,另一方面对于司法机关缺乏信任,认为即使报案、打官司也解决不了问题。对于一般的债权纠纷更是如此,怕对薄公堂之后影响业界名声,并且破坏原有的商业伙伴关系,因此,不到走投无路是不会走上法庭的道路。 (四)煤炭行业特有的环境原因煤炭挖掘导致了土地塌陷,进而造成农作物减产、建筑物破坏以及空气土地污染,这些都会引起一定的法律纠纷或者是法律诉讼。这类案件是长期困扰煤炭企业的难点,标的额度很高,容易引起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冲突,媒体的介入等等连锁反应。 三、煤炭企业法律纠纷预防措施 (一)加强企业内控企业规模越大,管理难度越大,某些地方可能会出现监管不力,管理空白的形象。公司和子公司以资本为联结,母公司不能对子公司的日常经济活动直接干预,子公司的领导出现违规行为,母公司也无权直接对其进行处置,而需要开股东大会表决处理。加强公司内控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将日常的经济活动纳入在公司制度监管下;对于母公司而言,对子公司要监管到位,维护出资者的相关权益;对于子公司而言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经营的自主权。 (二)建立多种法律救济途径债务纠纷是煤炭企业一种常见的纠纷,这种法律纠纷解决过程比较艰难。建议改变传统的上门讨债,违约协商的做法,使用多种法律救济途径。而对于煤炭企业的诈骗案件,可以联合公、检法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在办案方法上,区分刑事和民事案件。对于诈骗案件要按照刑事案件处理,不能‘私了’。寻求法律途径的时候,要确保及时清,拖延会令问题更难解决。 (三)加强合同管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契约经济,签合同是企业之间最常见的一种经济活动,要充分重视合同的法律价值。因此在签定合同前要充分理解合同的内容,防范合同中的陷阱,煤炭企业法律纠纷大部分是围绕合同产生的,签定合同的双方对于同一份合同的理解不同,因此需要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把好合同关,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维权意识越来越深,煤炭企业的法律纠纷由原来的企业之间扩展到企业和个人,企业和个人。煤炭企业附近的居民对于煤炭企业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具有抵触心理,相关工作开展困难。煤矿企业要有效地防范市场经营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抵御法律风险,依靠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企业在法律提供的空间内依法经营和决策。 (五)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力度积极搭建法律法规培训的平台,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丰富法律知识,对于接触合同拟定,合同签订的人更要提高相关的法律专业技能,主要是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等法律知识。实践证明,只有法律意识渗透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才能抵御法律纠纷的风险。 (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企业上下必须提高珐琅彩风险意识,认识发哦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给煤炭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但这种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而一定要做好预防措施。 四、结语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煤炭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在逐年加剧。煤炭企业法律纠纷的成因主要有企业交易信息不对等、煤炭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煤炭行业特有的环境原因,以及在发生法律纠纷后,不积极寻求法律途径反而隐瞒真相,针对这些成因,应采用一定的预防措施。加强企业内控、建立多种法律救济途径、加强合同管理、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力度等等。在发生法律纠纷时要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欧晓产于市场竞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赵东清 单位: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财务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都相继设立了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参与并见证了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嬗变,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国务院国资委2004年颁发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在中央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法制工作从传统的普法教育、工商登记、合同管理、债权催收、案件诉讼,拓展到规章制度管理、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法律论证、参与改制重组、兼并破产、知识产权保护、涉外诉讼仲裁等,法律风险防范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延伸,国有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健康发展得到有力保障。 一、国有企业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当然,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无数深刻教训,尤其是一些造成国有资产几千万甚至上亿损失的重大案件,充分证明了企业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健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为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 (一)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拓展法律风险防范领域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趋势下,要求法律风险防范超前介入。一要注重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法律的研究,将专业法律知识、风险防范与灵活使用有关鼓励性政策,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二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在转型升级中获得的新技术、新产品,及时运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手段予以保护,同时妥善处理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为企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三要注重建立健全企业转型升级中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实现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新领域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走出去”发展战略,需要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向国际延伸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中央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在“走出去”过程中,国际法律风险日益增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企业法务工作者对外投资环境和法律政策的研究,提高企业法务工作者对外投资项目的参与度,并进行相关法律论证与调查,从而加强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降低法律风险。 (三)企业现代化管理,需要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与企业管理有效融合对企业经营发展中各种法律风险的管理,是现代化企业内部实质管理的重要内容。让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快速融入企业管理,既是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健全,中央企业不论是改制、重组,还是跨国经营等,都需要慎重研究、准确把握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审核把关,既维护好合法权益,又发挥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企业开发新产品、开展新业务、开拓新领域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体系不够健全1.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低。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并且也是企业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上体现的重要内容,更是实现现代化企业法制工作上层次上水平的一个关键环节,尽管许多企业已设立了总法律顾问,但专职率不高。2.总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显著。虽然各大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包括一些三级企业推行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但发挥的作用差异较大。有的发挥的较好,但多数离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和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定位不够准确。没有准确理解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总是自觉地把总法律顾问当成法律专业人士或中层管理者,没有全局观和战略眼光。二是职责不够清晰,常常陷入抓法制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建设、合同审核管理、法律纠纷处理等具体的法律事务事项里,而忽视或者说没有全面统筹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职责。三是能力不够匹配。有的总法律顾问没有法律专业背景,其专业能力和专业实践经验不够;有的虽有法律专业背景,但其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与总法律顾问的岗位职责不相匹配,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总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3.法律顾问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各中央企业法律顾问总体知识结构和数量基本符合国资委的要求,但各企业之间有不均衡现象,出现了法律支持业务需求量与法律顾问数量配备不匹配的现象。有的企业工作繁重但法律顾问不足,想把法律风险防范做好变成空谈。同时,法律顾问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是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又有丰富的法律事务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相对较少;既具有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又有企业管理经验的法律顾问更少。 (二)法律风险防范未有效嵌入经营管理之中1.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管理的制度设计不健全,法律顾问获取的信息不对称。多数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对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流程设计不具体、不完善,忽视了法律顾问在风险防范中的把关作用。获得信息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法律顾问无法准确分析、提示决策风险点和法律风险点,无法提供系统的法律解决方案。2.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经营活动主要依赖于领导者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对法律顾问个体的认知度,随意性较大,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法律顾问的参与度还没有完全成为风险防范的必经环节。往往在项目出现问题时要求法律顾问进行事后补救。3.法律事务在企业管理中的流程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律风险防范的新需求,导致法律事务工作流程及各业务管理环节的相互关系未能准确把握,从而导致法律顾问对经营管理事项分析及法律风险防范效果打折扣。 (三)合同风险防范有缺失1.合同签约前的介入程度不深入。管理部门大多有一种模糊的认识,就是法律顾问仅对合同条款负责,只要将草拟的合同文本较法律顾问做书面审查即可,而忽视法律顾问应当对合同文本背后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与防范的作用。2.合同履约监控还有较大差距。传统的合同管理重订立轻履行、重业务轻法律的弊端依然存在,合同履约监控不到位,常常到了合同争议无法调和了,才上报合同纠纷事项。3.合同绩效评估工作尚未有效开展。合同绩效评估是在重大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合同履行效果或项目的整体履行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以确定目标是否达到,检验项目是否合理和有效率,作为未来重大经营决策时的考量依据,有利于实现重大项目的最优控制和企业效益目标。 三、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央企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存在的不足,要以“建队伍、强基础、防风险、促发展”为总体工作思路,以法律风险防范为主线,借助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平台,力促经营者从对法律服务的理性需求到纯熟地运用法律事务管理技能的转变,力促法律顾问从纯粹专业人士到企业管理者的转变,达到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大决策的法律把关率100%,逐步实现打造一支优秀的法律顾问队伍,使之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支撑。具体从以下三方面加大力度: (一)大力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组织网络建设,营造合规文化在企业日常经营合规性合法性的要求下,法律事务机构深入管理工作是不可缺少的,企业重大事项及重大合同更是必经的、不可跨越的程序。要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在条件成熟的单位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人员和职责,明确法律事务机构设置和法律顾问的职能职责、权利,保证法律事务机构独立设置比例达到80%。要做好法律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组织参加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前培训,使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取得资格率达到80%,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工作队伍的专业化。1.确立总法律顾问在风险控制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完善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治理结构。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并领导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管理工作,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建立并健全法律事务机构;选拔并设置企业不同层级法律风险,在企业内部完善从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及外围队伍自上而下的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做到各层面、各环节的法律风险有专人管、专人办、专人参与的全面的企业法律顾问体系。2.组建懂管理、有素养、会改善的复合型队伍。企业在法律人才的选配上应高度重视,选配高素质人才,按照岗位所需任职条件与要求,推进法律事务人员岗位等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通过委外培训、学习和内部帮带等多种形式,提升企业法律顾问专业能力水平,为建设以法律风险防控为重点的总法律顾问制度储备人才。3.将法律风险理念纳入企业文化范畴,强化风险思维模式。企业应从思想上、意识形态上渗透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思维模式,在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所辖范围内开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的企业文化建设,从企业的决策层向中层管理人员,再向基层逐级推进,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的法律素养,树立防控法律风险以管理、事前、预防为主的理念,强化企业员工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从而影响并提高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二)建设并夯实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为了保证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真正行之有效、落到实处,企业应将依法治理的规章制度建设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点。1.确立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机制,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企业应紧绕生产经营中心,尊重法律事务工作,从根本上让法务工作融入各项管理工作中,全面发挥法律工作的作用,使总法律顾问制度及其带来的正面效应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坚实屏障。2.规范合同管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合同全寿命周期管理模式,全面推进标准合同文本建设,实现供应商管理、预算成本管理、审价管理、合同管理、纠纷处理全生命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三)构建法律风险防控应对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点建设工作是防控法律风险,这也意味着必须构建法律风险防控应对机制,建立并健全闭环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1.开展法律风险调查,识别风险点。通过问卷和现场访谈相结合等方式,收集企业法律风险基础数据,识别并确立风险点。2.对法律风险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通过对前期基础数据的调查以及风险点识别,开展专业性的法律风险分析评估,穷尽可能出现的风险。3.根据评估结果构建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预警系统。在法律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法律事务机构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预警系统。4.以法律顾问为依托,搭建防控、救济途径。企业应以法律顾问为主要力量就企业内的风险预警进行分析,策划防控化解措施,并就可能出现的争议做好事后救济准备,正确使用诉讼等法律手段,必要时可以协同律师事务所共同研究。5.及时总结反馈防控、救济效果,形成动态的长效防控机制。企业应格局防控、救济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在动态中不断完善,形成动态的长效防控机制,从而推进整个风险应对机制呈螺旋式上升。 杰克•韦尔奇曾说(美国通用电气原总裁):“GE的业务我并不担心,我担心的是有人做了法律上愚蠢的事给公司声誉带来污点,甚至使公司毁于一旦。”的确,法律风险带来的任何结果都将使企业遭受损失,面对新形势与新环境,中央企业必须坚持依法治企理念,以大力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健全和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夯实法律风险防控管理的基石,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顾锋 陈明敏 单位: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风险防控企业法律论文 一、法律风险事件叙述 (一)法律意识淡薄而引起的不合法事件 2011年发生了沙特井队十几人和中非1人相继被当地司法部门扣押的事件。两个事件都反映了员工法律意识较差,不经意间卷入了所在国的刑事案件,给个人和公司带来了损失。 (二)海外市场开发中的风险 签订排他协议、协议自动延期、费基数不明确或工作量不确定等问题。部分原因是为了拿下新市场,也有管理经验不足的因素。在沙特、也门、科威特等公司中存在的,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哈萨克、厄瓜多尔及阿尔及利亚项目税务及汇率风险 厄瓜多尔的税多且比例高,哈萨克和阿尔及利亚部分成本无法进入外帐,造成我方利润虚高,税额增加,利润减少。还有部分国家经常临时改变税法,给我方造成损失。 (四)用工风险 随着当地化要求越来越严,伴随而来的就是用工风险的增加。当地雇员经常以罢工等形式要求增加工资,同时沙特当地雇员近几年流失比例在80%以上。某些国家的劳工政策里还有强制进行分红的要求,且发生纠纷后当地法院最大限度维护当地雇员的利益,造成我方名誉及物质损失。 (五)也门政治动荡风险 2011年年初以来,也门政治局势动荡,反政府的活动至今也未能平息,我公司也门项目全部停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政治风险无法避免,只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把损失降到最小。 (六)诉讼风险 由于各种情况导致发生的诉讼法律风险。在境外雇员官司不断,沙特海湾胜利仲裁案等,这些案例耗费大量的人力、时间和费用,给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损失。 二、法律风险防范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体系建设 油田在涉外系统建立三级风险领导机构和联动风险防范机制。在海外工程公司层面设立全面风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油田涉外系统的防范方案并指导境外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活动的开展等;在境外公司或者项目部设立境外层面的法律风险防范小组,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风险防范活动,指导基层队开展有关风险点查找或者其他活动;在钻井队、物探队等基层队,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有关本队合同开展,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风险的查找、措施制定、出险时的应急措施等。 (二)职能作用发挥 法律风险管理办公室及时向境外公司风险防控点,指导境外公司和基层队查找本公司潜在的法律风险,形成各单位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法律风险管理办公室形成油田涉外单位风险评估报告。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各单位法律风险防控的能力。 (三)考核奖惩措施 对风险活动中查找风险多、查找准确的基层队和员工进行一定的表扬或者物质奖励,在活动中表现不积极或者效果不好的队伍予以批评,并安排专门的学习,以便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四)人员专业培训 开展关于法律风险管理的培训班,如中东与伊斯兰文化讲座、新版内控培训、各单位开展的风险经历学习等,通过一系列的培训、交流,提高了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实现了经验的共享,避免出现其他单位已经出现的风险,维护企业利益。 三、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计划 油田涉外系统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构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分工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构建健康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为主要目标。通过目标的实现,达到防范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在工作目标的指导下制定法律风险管理的计划:以求在法律风险管理中选择最优路径、赢取效益和价值最大化。 四、对油田法律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基,搭建全方位、闭环法律风险管理系统 从规划体系和制度建设入手,在控制源头、控制过程,控制结果方面下功夫,基本摸索建成了一套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全方位闭环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由海外工程公司经营条法部统一管理、综合负责,各项管理规范相互联系、有机统一。 (二)加强宣传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员工法治意识,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境外公司所有经营和管理行为都必须符合中国及所在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所有部门、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专业部门和人员各自负责落实的法律法规遵循具体目标、实现目标的方法、措施和保障手段,同时也明确了监督检查和整改机制。 (三)通过案例梳理和分析,用实证方法建立法律风险识别、预防、评估、应对与整改机制 通过对油田涉外系统出现的法律风险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和剖析,针对案件提出管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库,为涉外系统财务、市场、人力、采购等各专业线分别提供了一套切合其实际的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手册,为法律防范全面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四)以合同全过程管理为切入点,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提升法律支撑工作的标准化、工具化和规范化水平 油田涉外系统积极探索合同全过程风险防控的方法和手段。首先,合同由内部专门机构归口管理,配备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熟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承办其他合同事务。其次,建立合同管理的配套管理制度。对合同前期意向沟通、谈判、招投标、签署、授权到履行、变更解除、合同争议解决等进行研究分析,理顺全过程所有参与者的角色和职责、关键环节、主要风险点和具体操作流程,制定配套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再次,建立与完善合同履行的监督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合同各方能够完全、全面的履行合同。积极推广中石化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对合同进行实时、透明、全程的管理与监控,同时根据集团公司和油田的标准合同文本,制定涉外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提高合同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五)以重大决策和法律意见书制度为纽带,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流程 涉外系统要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前置论证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审附属法律意见书制度。通过建立并有效执行这一制度,将法律风险管理流程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流程,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有效法律支撑。 五、结语 海外事业在中原油田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因此加强海外项目的法律风险防控时不我待。如何加强及怎样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是摆在法律工作人员面前的重大课题。相信我们能在火热的实践中不断找到适合公司发展的法律风险防控手段,为油田海外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田斌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风险防范下的企业法律论文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1、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包括因合同订立不够规范和完整引发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履行中没有完全按照合同全面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是一种完成比较彻底的合同履行方式;诚信履行的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要做到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只能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要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要求按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一种履行方式。一旦合同当事人不按照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原则履行合同就会产生法律风险,就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企业兼并、改制和上市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会涉及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法律法规,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巨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高;在企业的改制过程中,由于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或不负责任,往往会出现用企业的财产对外担保,形成各种隐性债务,导致企业财产大量流失,更有部分企业管理者利用企业改制机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分企业财产,一旦陷入诉讼,则会面临受到法律惩处的风险;企业上市可能涉及违法买卖国有资产等法律风险;对已上市的公司而言,如果不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可能面临诉讼,公司可能会出现被摘牌的法律风险。 3、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虽然肉眼看不见,但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利益,国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重视,相对于国外来说国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视远远不够,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由于保护不得力,导致企业自己的商标被仿冒、自己的专利被别人抢注、创造发明成果被别人窃取,或者自己盗用别人的知识产权成果,不断陷于被别人起诉的泥沼中,这样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还弄得管理人员身心疲惫。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来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4、企业财务税收、重大诉讼、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 财务税收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隐瞒收入、虚报利润、账外资金循环、偷税漏税和上市公司违规披露财务信息;诉讼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败诉、无意义胜诉、劳动权益纠纷、群体性纠纷、公益诉讼和潜在的刑事诉讼风险。而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涉及面试、试用、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待遇、员工离职等系列问题,诸如此类问题都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企业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和巨大损失。 二、产生企业法律风险的原因 导致企业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众多,但是主要的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就我国目前企业管理现状来看,大多企业忽视了法律风险的防控,企业内部从上到下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大多数企业管理人员缺乏法律常识,轻视法律工作,他们普遍认为法律事务工作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法律事务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完全凭感觉行事,由于企业领导的这种错误认识,所以他们经常怀着侥幸心理,无视国家法律,盗取资源、破坏环境、偷税漏税,甚至进行肆无忌惮的违法乱纪活动。因而经常受到法律惩处,严重影响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法律事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法律高管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节省资金,大多企业既不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也不聘用法律顾问,又缺少对员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即使有小部分企业设置法律事务机构,聘用一些兼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但也只是徒具其表而已,这种仅有形式的法律事务机构由于领导不重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机构不能正常运转,法律人员也不能完全参与到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之中,对重大决策中隐藏的潜在法律风险没办法分析论证,因而也没办法对此提供正确的应对化解之策,没有充分发挥出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应有作用。 3、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不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制度根源。大多数企业没有健全的制度,在公司设立、变更、合并、上市中没有一系列合理的制度进行制约规范。众所周知合同是企业经营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纠纷是企业最为常见的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主要内容。出现合同法律风险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大多数企业没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没有一个专管合同运作的管理机构,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不完善而产生大量纠纷。由于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一些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到法律条例的事件,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则、制度进行很好的处理,企业经营活动没有法律监督和参与,导致企业损失巨大。 三、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体系的构建 诱发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很多,防控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每个企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要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提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改变旧有的“法律事务不能直接产生经济利益”的思维习惯,要提高法律防控意识。企业法律风险不仅需要有效的法律风险控制环节来防范,而且还需要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较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来保障,只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才能加大对构建法律防控体系的投资,才能加大对企业员工法律培训的力度,才能使所有企业员工信法、守法、执法,才能使企业依法经营。 2、建立法务部门,为企业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法务部门是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控制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企业日常的法律事务,法务部门的设立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在企业中设立专门的法律机构和专门的法律岗位,实行专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列席企业重大会议,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对企业的重大活动中涉及法律事务的内容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可行性的法律意见书,企业在进行各项决策时参考法律顾问所提出的意见,并将有用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为企业日后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确保企业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创建有利条件 始终坚持“制度化管理与规范化运作”相结合原则,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经济法、劳动法及企业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不断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企业还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有效管理,细化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不断完善企业行为的法律监督制度,强化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4、及时、有效、全面处理法律纠纷 企业法律纠纷,必须经法务人员及时制定详细的方案和步骤,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及时解决处理。法律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或方法有误,将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法务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诉讼、仲裁等有效途径,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因法律纠纷造成重大损失。 5、从其他方面进行法律风险控制 只是从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法律事务部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全面处理法律纠纷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还远远不够,必须从多个角度出发,从多个方面进行防范。要逐步完善包括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制度建设、企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设、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可行性制度建设等在内的各项适应企业实际的法律管理制度建设。 四、结语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必须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逐步构建完善的、科学的、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一个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企业的整体形象,还可以有效保护企业在法律风险面前化险为夷,真正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随着企业法律防范意识的不断加强、企业防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应该相信一个崭新的企业运作与发展的时代即将到来。 作者:安勇华余彩东单位:榆林学院教务处榆林学院润泽集团 企业法律论文:电力企业法律论文 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现状 改革开放后,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才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尤其是1986年国务院所颁布的《厂长工作条例》中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是由厂长聘请的,并且在厂长的监督下工作。条例颁布后,法律顾问的各项规章制度陆续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由此逐步走向正轨。目前,法律顾问制度主要分为两种兼职企业顾问制度和全职企业顾问制度,顾问制度的兴起,大大加强了企业法制化的进程。但是目前很多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够完善,部门形同虚设,因此,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势在必行。 二、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对企业的作用 (一)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健全企业风险监管具有重要作用。电力企业设置法律顾问制度,体现了企业领导已具备了风险监管意识,有意将企业引向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企业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发展以及企业法律风险监管意识在各部门之间层层传递;确保企业员工可以在法制的大环境中做到守法律己。同时,此项制度在电力企业间的实施,能够在电力企业间树立法律意识,促使企业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并严格依照法律制度对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有助于维护企业权益 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用法律约束企业,规范企业的各项业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电力企业的管理与经营中,所涉及的合同一般较为复杂,通常包含很多方面的法律知识,法律风险内容比较繁杂,因此必须设立咨询顾问制度。此项制度的设立,不仅有利于企业对合同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对企业涉及到的各种纠纷的处理提供了一道准绳。 (三)有助于加强法律风险评估 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加强对风险的预警和评估。企业风险是一项动态指标,发生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需要企业定期进行检查和纠正。企业的风险评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项长期的、不定期的过程,风险评估包含很多可能都情况,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为企业风险评估提供了平台,最大限度的加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对相关业务的实时监控,以及对相关人员的不定期考核,才能达到企业防范风险的目的。电力企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不断拓展相关业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可以有效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机制进行评估,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如何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 (一)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下,要求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企业依法经营,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企业不依法建设容易出现信用危机以及管理困难等问题。信用危机就无法在社会中立足,管理困难就无法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无法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企业也就很难立足。因此,加强法制建设是企业的重点性工作,是企业各部门正常运行的前提和保证。企业要定期开展关于法律法规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的指标之一,只有企业充分意识到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企业的顾问工作才能得到重视。 (二)提高对法律顾问团队素质建设 当前多数电力企业顾问制度还不完善,企业应尽快转变顾问模式。由以前的在事发后对责任进行着追究解决,逐渐发展成为事前防范制度,加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由以前顾问只负责监督企业内部法律的执行情况,逐渐转变为监督与制定同步进行,不断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的法律制度。很多电力企业虽然存在法律顾问,但是形同虚设,有时甚至存在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要发挥法律顾问真正的作用,首先要通过对员工进行政治教育,增强顾问大局意识和素质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再次,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法律顾问信息网,为各个单位的法律顾问进行交流学习提供平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加强对电力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 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应借鉴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首先建立覆盖全区的律师顾问协会与电力企业法律顾问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协会是对整个电力行业的管理,企业侧重于对日常运营的管理,两者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协会的日常工作就是大力开展企业顾问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对顾问的日常管理,为其解答疑虑,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顾问的奖惩制度,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总结 电力企业不仅是关系到估计民生的企业,更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确保电力企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占据着重要作用,必须加强重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 作者:张金惠王西江单位:渭南供电局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政法综治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摆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面前的热门课题,社会管理工作能否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整加强与创新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与“赶超进位、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由于社会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紧万象,涉及面广,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择其重点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其成效 1、信息化建设,人性化关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高效优质 ,石城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租赁房屋和暂住人口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村不漏街,街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要求,共清理出租房屋1964户,清理暂住人员2529名,并全部完成了基本信息采取集与电脑建档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3297名外来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在电脑系统登记备案,并实现了暂住人员信息与在逃人员信息互动对比,“以房管人”和“以信息化管理人”工作模式初见成效。以来,在全县28家旅馆安装建设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通过入住人口身份信息查验,抓获网上逃犯12名,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流动人口社会治安防范能力。在流动人口服务方面,石城县教育行政部门以人为本出台新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免借读费进城就读,并可平等享受升学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困难,为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2、无缝对接,分类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三年来,石城县共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共162人,在接到这些人员释放回籍的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立即根据其思想表现和家庭状况分级分类帮教安置,结对帮扶,实施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三包”工作措施,积极帮助释放回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和就业创业,帮教安置率达到了98%,重新犯罪率为零。大部分释放回籍人员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没有再次危害社会,有的在帮扶教育下甚至变身为产业发业带头人,如石城县木兰乡籍刑释解教人员温昌礼,回归原籍后,筹集资金兴办养猪场,目前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养殖大户。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 自起,石城县不惜重金保平安,在省、市首开先河在农村大力加强“小技防”建设,并把它列入新农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对安装高科技治安联防报警装置的农户家庭给予经济补贴,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100余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近4000农户安装治安联防报警器。全县开通乡镇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区进出口处建设了3个高清晰图像抓拍治安卡口。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技防建设也得到大力加强,特别是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安装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临圩镇的中小学也大部分在校门口安装了视频探并头接入乡镇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从起,石城县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对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四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开展了长期的治安整治,整治成效显著,曾一次性查获收缴各类赌博游戏机41台,同时处予8家游戏室业主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刑事案件已由的38起下降为的11起,下降了71%,治安案件则由的52起下降为的18起,下降为66%,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4、压缩整合,强化管理,网吧监督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网络游戏沉迷等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石城县通过创新管理理念、更新管理模式,以压缩整合城区网吧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压减网吧数量,规范经营管理。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压减网吧数量,把城区13家网吧压减整合为6家,压减幅度达54%,量的减少带来了质的飞跃,改变了网吧过多过滥难管理的局面。二是开展网吧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道德教育,增强了经营者守法意识。三是在县城网吧全部安装远程适时监控系统,加强了网吧远程监管能力。四是经常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巡察,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对网吧实行星级管理,推动了网吧经营活动争先创优。网吧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特别是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明显减少,共发现查处6起,今年以来仅发现查处1起。社会各界对此反映明显好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加强网吧管理”提案为零。 5、建管并用,疏堵结合,有效障了保政务信息安全和网民诉求权力 石城县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主要是通过建设使用电子政务网的途径来实现的,政务网始建于,分为内网和外网,出于信息安全考虑,内外两网实行物理隔离。内网用于传输机要文书(含国家机密),访问受到了严格控制,只有特定领导和指定工作人员才有访问权限。外网则对各级 公务员和一般网民开放,具有通用访问权限。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95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0个乡镇接入了政务信息网,上与省市直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务网络结构。由于政务网采用了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手段,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政务电子邮件系统功能既能有效实现各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又能有效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传输,避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依托政务网建立起来的视频会议系统,仅今年上半年就召开视频会议42场,接待参会人员1200多人次,节约赴省、市开会成本达30万元,四年来共计节约会务开支200余万元,有效提高了办公效益,降低了办公成本。政务网还在建设开通了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以此为核心,构建了涵盖部门单位和商业企业等各类网站53个,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网上信访、视频新闻”等栏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政务信息、商业信息与合理表达诉求的平台。网上信访在共计答复网民留言342条,加强了政民沟通,减轻了信访压力。另外,石城县在各部门单位安排专兼职信息员负责在网上论坛和重要网站探索有关石城县的重大信息和动态舆情,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避免由此带来的消极反应和不良后果。二、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问题,服务措施也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工矿企业、旅店、娱乐场所和居民出租房屋,流动性强、变化快,底数难以掌握。二是大部乡镇和部门单位及接纳流入人口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对流动人口管理支持不够,配合不力,造成清查困难,信息变换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正在日益成为的高发群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但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四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仍有不便,城区三所小学在加收借读费的情况下仍然全部爆满,每班人均基本达到了70—80人,容纳能力达到极限,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已非常困难,只好挤往较为偏远的郊区学校。 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非常困难,缺乏职业技术专长,又普遍遭受社会歧视,就业再就业非常艰难,容易产生悲观失望或报复社会情绪,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在校“留守孩”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因得不到父母的关心爱护与教育监管,很容易流落社会变身社会闲散青少年,甚至沦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三是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存在,近期石城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学校周边就排查出9名高危精神病人(其中丰山4人、屏山2人、高田1人、大由1人、珠坑1人),特殊人群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治安薄弱地区仍然较多,防控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状况亟待改变。近期调查发现,全县大部分学校没有专职专业的安保人员,难以有效防范意外突发治安事故;部分处在县乡道的学校没有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部分校园周边存在社会青年敲诈、抢劫学生现象;私立幼儿园还存在校车超员超载现象。二是城区四个治安重点地区(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整治成果主要来自临时突击整治,缺乏长期有效地管控机制,各种治安案件时有发生,治安纠纷、民事纠纷仍然居高不下。三是城区视频监控探头分布太少,仅分布于主要交通路口,而且老化损坏现象严重,监控效果不甚理想,还有众多治安重点部位和治安状况复杂地区处于视频监控盲区。 4、网吧监管方面。一是个别网吧制度不够健全,甚至没有按规定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和举报电话,群众反映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二是乡镇网吧均未安装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监管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三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文化稽队人员少,且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对网吧经营情况疏于监管,疲于应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巡查管理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四是部分网民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有害信息,污染了网络环境。五是市场上缺乏适合未成年人,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绿色健康网吧,学校和家长引导青少年学生合理科学地利用现代互联网学习、生活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政务网延伸困难。各部门单位接入政务网需要一次性投入20年光纤使用费用1万元,加上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政务网的建设速度。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来接入政务信息网。二是政务信息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单位虽然已经接入政务网,但管理不规范,有的电脑使用政务信息网络,有的电脑则为节约成本(接政务网每台40元/月,电信、移动网一台费用可上多台电脑),通过电信、移动宽带网络上网,出现政务网与电信、移动网混合使用现象。部分单位由于未接入政务网,单纯通过无任何隔离措施的开放式互联网(电信、移动等运营商网络)与外界沟通。此外,工作人员在使用移动储存设备(如u盘)时,有内外网互插滥用现象,存在病毒传播和信息泄密隐患。三是网上信访办理效率偏低。共收到网民留言1301条,答复342条,答复率仅26.29%,且部分答复未接照规定办理期限予以答复,较大程度上挫伤了网民通过网络信访的积极性,损害了部门单位形象,增加信访部门现场信访接待量。四是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还没有专门研究制定应对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预案。 三、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一是要加强部门和区域合作,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 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形成抓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整体合力。二是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实时申报。三是对流动人口管和租赁房屋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对身份清楚、有固定生活来源、固定居住场所的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对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职业、无固定居住处所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或有前科劣迹的重点控制对象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并掌握其身份、特征、交往人员、经济来源等情况。在租赁房屋管理中,房主是重点人口的,承租的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出租房屋作为公共场所以及在治安状况复杂地段的,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其它的作一般管理。四是所有经营性旅馆必须全部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以便对在逃人员进行信息对比。五是公安部门要与计划生育、工商、税务、民政、房管、建设、医疗卫生部门就有关流动人口办证方面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以证管人”,提升管理效率。六是要通过政府筹资或招商引资的方式合理规划新办学校或扩大城区现有办学规模,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研究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失业、就业援助办法,将其列为再就业重点扶持对象,由政府部门出资提供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发展小额担保贷款,出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种养殖业给予工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还应当考虑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由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有事做、有饭吃,以求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二是要对在校“留守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学校老师定期做好“留守孩”家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留守孩”结对帮扶活动,招募社会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关爱“留守孩”,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和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要在学校普遍设立专门电话或网络视频通话平台,加强学校老师和“留守孩”与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自己小孩在学校和家里的学习生活与思想情况,让“留守孩”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感受到父母亲的关爱。要从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或退休老干部中招聘法制副校长配备到每一个学校,并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增强“留守孩”法制意识,避免“留守孩”参与社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公安部门要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强制性进行收治管理,对分布在社会上的精神病人要落实派出所民警、社区街道干部、患者家属“三位一体”的管控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防止特殊人群意外伤害正常社会群体。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一是要针对当前外省校园凶杀案件频发的特殊情况,迅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要求各学校设立专职专业安保人员,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立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安保力量。要严格完善学校卫门制度,实行准入登记,坚决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二是要在学校路口全部设置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载现象,杜绝发生学生交通事故。三是要把城区学校及幼儿园一并列入重点治安地区,并在合适位置设置治安岗亭固定执勤,实现集中整治与平时防范相结合,确保上述地区治安平稳。四是要借助城区视频监控改造升级的机会,充分考虑在重点治安地区及重点要害部门和重点要害部位规划建设视频监控点,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 4、网吧监管分面。一是要继续巩固网吧压缩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网吧管理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案件。严格执行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提升网吧服务管理水平和行业形象。二是要在乡镇网吧全面建设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同时优化城区网吧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杜绝监控系统视频盲区,增强网吧技防能力。三是要加强文化稽查队伍建设,适度增加人员编制和行政执法器械装备,并确保人员专职专用,监督管理正常高效。四是要经常组织公安、工商、教育、电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把网吧经营管理状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五是要积极做好网吧实名制上网的新型软件推行工作,采取有效技术管制措施有效防止和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六是要开展诚信网吧建设,逐步实施绿色网吧工程。在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探讨建设绿色安全健康的学生网吧,与学生家长一道共同引导孩子科学合理地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娱乐,营造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网络生活。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着力提高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政务信息 保密意识,严格开展党政部门单位网络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整改,规范网络及移动储存设备的管理使用,确保党政部门单位全部通过政务网络接入互联网。二是石城县信息中心要按照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定期对网络连接、政务网终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切实有效地做好计算机网络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政务网络安全运行。三是信访部门要加大网上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并把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与各部门单位评先评优紧密挂钩,改变一些部门单位对网上信访不重视和推诿扯皮现象,挽回网民信心和政府形象。四是要加大网络舆情搜索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网上舆情,及时删除、阻碍有害信息,有效维护网上秩序。五是要加紧研究制定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政法维稳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网上重要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网络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等,积极主动应对网络突发事件,严防别有用心或不明真相的人利用网络媒体恶意炒作、推波助澜,坚决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社会管理论文:城市社会管理创新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我市家族企业众多 家族企业是一种范围极广、种类繁多、应用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即便是在现代企业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90%以上的企业仍然属于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不仅在欧美大陆十分普遍,而且在亚洲各国也非常盛行。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流,家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主要源于家族企业的固有优势,比如集权决策效率高、亲情内聚力强、反应速度快、执行力强、心理契约成本低、恩威并用效果好、家长示范效应强、经营文化传承性好等。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制度不规范、治理结构不到位等严重缺陷。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家族企业面临的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家族企业弥补上述缺陷的基本选择。根据国内外家族企业的成功经验,我根据我市家族企业的管理创新有以下几种路径可供选择。 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家族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从低成本竞争向差异型竞争转变,增长方式从数量扩张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模式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产权结构由一元化转变为多元化,管理模式将克服家族的束缚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经营领域也逐步走向国际化。概言之,我国家族企业必将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因此,我市家族企业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经营战略的调整。可以说,经营战略的调整好坏决定着企业的未来成败。比如,方太从“点火枪大王”转型为“抽油烟机大王”,吉利从多元贸易转向中低挡轿车,太太药业从保健品行业进入药品行业,这些都是成功转型的典范;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同样为公司赢得了更大的业务增长空间;我市的轴承产业也是非常强壮。 家族企业制度创新主要包括资本社会化、管理专业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利用制度安排的互补性,选择一种降低成本的机制,控制风险。这样既能保证经营管理层拥有足够的经营权,使企业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市场活动中及时把握商机,又不致使出资人失去对财产的最终控制,双方各得其所,但关键是如何在出资人和经理人之间找到一种平衡机制。 家族企业要克服家长制的弊端,从人格化的社会网络交易转向非人格化的制度?交易,推进制度创新。首先,要加大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有效地融合社会资本,实现资本的社会化;其次,要借鉴国外大企业的管理经验,实行专业化管理,正确对待职业经理人,激励和发挥他们的才干;第三,要积极规范治理结构,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和专业管理技术。 传统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具有尖锐的矛盾。家族企业治理结构不是建立在商业原则的基础上,其组织行为不是依据市场原则,而是依据?理规范;维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是利益关系,而是个人之间的情感和血缘关系。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就容易形成“家长”的实际管理素质与现代管理者角色需求的矛盾。因此,家族企业要在坚持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结合家族企业的实际情况,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家庭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与价值分析 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或曰启动点,往往是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亦即社会管理手段创新。从社会管理的规律性来看,社会管理整体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必须以充分全面而客观准确地掌握社会建设以及社会成员的具体状况为基础和前提,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对相关要素的要求则相对要宽松得多。当然,从实效性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同样须依托于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机制的支撑。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尴尬,必须依托于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法规范。唯有在法规范和制度支撑下,才能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 在目前阶段,社会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即是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是各类创新的支撑和保障。无论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还是社会管理创新,都必须有法规范作支撑、制度作保障。因此,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问题,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务,依良法善治,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变革是完善和发展社会管理的基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 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要形成并健全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注重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所有这一切,都要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种能够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管理主体创新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关键。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的创新,要求对各类主体的职能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并按各自职能来分别设计管理机制,构筑相应的法规范和制度。在多元主体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探索一种持续的互动运行模式,更需要坚实的机制制度作为支撑。 需要强调的是,社会管理创新强调从新的社会管理观念、方法乃至机制制度的研究开拓到实际机制或者制度化运用,不应忽略既有的社会管理资源和手段。社会管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善治”,即达成兼顾各方面利益基础上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无论是推动参与型乃至自治型社会管理的理念拓展,还是探索社区矫治和特殊人群帮教的新机制,都应当以社会管理的秩序价值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与路径 管理内容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创新管理内容,厘清管理领域,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权益。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合力 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强调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心位置,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更多投入,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建构和实施以权利为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尊重和保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加强社会服务体制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消除社会排斥,推动社会融合。 加强民生制度建设,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生社会管理发展新机制。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既要承担起直接提供各类服务的职责,又要善于借助其所掌握的权力、权威和信息、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参与解决民生问题。 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并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在群体性事件等危机处理中,要善于做到“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以贴近的感情疏导民情,化解危机,尽量避免机械、简单地运用“物质满足”或者“物质诱导”的方式。 增强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与环境生态利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社会管理创新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疏堵有机结合,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要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应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应当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要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要对小旅馆、娱乐、洗浴场所等实行耐心指导、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指导服务理念。 推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要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注重研究互联网的内在规律和规则,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地制定互联网管理建设政策,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要致力于对社会组织的研究,承认社会组织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尤其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并按照社会组织发展规律施以有效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范。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的是搞好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范,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特别重要的是要完善参与型及自治型治理结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形成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要确立正确方向和科学路径,要促进社会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会活力,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念,倡导不同的行为模式,倾听不同的利益诉求,重视沟通与协调。社会管理创新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同时要尽可能地兼顾各方各类利益。但是,强调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绝不是不能损害任何利益,绝不意味着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要引入行政过程论,对各方各类利益进行综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裁量判断。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依赖于不同思想、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依赖于开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更依赖于相关各方全方位参与管理、决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规律性特征,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要予以最大限度的尊重。 四、政法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发挥 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法机关没有什么用武之地。相反,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 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无论是法院依法判决、裁定,还是检察院的依法抗诉监督,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制度的形成和不断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乃至法治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规范、促进和监督制约作用。而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保障工程来抓,有助于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当代社会管理的创新始终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唯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市人民检察院深刻领会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实质,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延展服务领域,采取得力措施突出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实现从查办案件向预防犯罪延伸,从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延伸,从个案预防向制度和机制建设延伸,深化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去年以来,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专题调查报告4篇,发出《检察建议书》26份,对遏制和减少各类犯罪,加强社会管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该院以预防先行,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以摸底调查、预防动员、建立重点岗位人员预防档案、以案释法、帮助整章建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法竞赛等内容的预防工作,有力地增强了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预防犯罪意识,提高了建筑行业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水平 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检察职能,拓展管理和服务渠道。把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被宣告适用缓刑和适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等在社会执行刑罚的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纳入社会管理的重点来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去年以来,通过协商办法,解决了10名劳教、劳改释放人员就业出路,并协助用工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落实了帮教措施。健全完善社区矫治机制,在对特殊人员管理服务的同时,建立和健全了《社区矫治工作实施办法》,使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到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三)是加大查办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净化社会管理环境 不断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把查办涉及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大局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去年以来,集中力量先后在教育系统、政法系统、经济管理领域等查办了管理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0余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件,其中在教育系统查办和经济管理系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案值大、影响广,社会效果好,有力地促进和加强了社会管理领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人群管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结合办案,经常性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问卷调查活动,掌握其违法犯罪规律。针对部分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网络毒害有关的实际,与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开展多次清理校园周围网吧、录像厅活动。参与制定市政府关于出台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范,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减少了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较以前呈下降趋势。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开展“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进校园”、“送法进课堂”活动。去年以来,共建立联系点27个,举办中小学生法制讲座28场次,深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有效地减少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我国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城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城镇人口从.亿增加到.亿;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已有%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 “单位”管理是以往中国社会管理的一大特点,许多制度和政策都和“单位”有关,要通过“单位”实施。现在发展市场经济,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以计划经济体制和过去那种权力构架为基础的社会整合功能削弱,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结构的 变化。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改革内容来看,我们需要推进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比较大的改革,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从改革动力来看,改革初期,人心思变和较低的社会预期激发着人民群众的改革热情,社会的动力与政府的牵引力紧密结合,推动着改革快速推进。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创新管理理念,整合社会资源 社会管理也叫社会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社会公共组织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公共事务,通过制定必要的制度和公共政策来实施的有效管理。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完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形成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对社会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是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其二是以社会为中心,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一项涉及层面广、触及问题多、解决难度大的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十六届届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从根本上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必须实现成果共享,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参与社会发展的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必须着力减少社会发展的成本,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努力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社会管理的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把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上。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不断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按照《决定》“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变政府以往介入市场过多的″越位″和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现象,顺应全球社会公共管理新趋势,加快传统的“经济管理为主”向现代的“社会管理为主”转变。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社区是城乡居民生活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组织、民间组织自我管理的结合点,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要从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入手,积极探索新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健全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企业在社区建设中的伙伴关系,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担和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职能、服务职能交由社区承担。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多元化,完善社区就业,社区保障、社区救助、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安全等各项公共服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特殊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强化社区服务保障功能,探索建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网络化的社会管理机制,把为民服务的工作渗透到社区各个领域。农村社区建设则要把构建社区救助体系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各类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要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通过提高居(村)民的自治程度,培养民主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使城乡居民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民众利益、化解民众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 (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有利于调动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力量;有利于实现公共资源、公共信息整合共享;有利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良性互动。只有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实现加强社会管理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目的。因此,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调控、社会组织和市民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机制。要大力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包括 律师、公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会管理。同时,要边“放水”边“筑堤”,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政府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针对目前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一是降低准入的门槛,因地制宜的确定准入条件,不搞“一刀切”。二是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彻底“脱钩”。政府过多或不适当的干预,往往会削弱社会组织的自治性,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的发展。三是引导社会组织进行公开、透明化的运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承担社会责任,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强立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围、经费来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类社会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六社会管理创新的对人们的影响和启示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好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抓住改善民生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措施,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 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认真落实社会风险 要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上实现评估制度,进一步筑牢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基础。要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基层综治机构等基层基础建设,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基层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群众有依靠、稳定有保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已经明显地集中到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环节。这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决定》提出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抓住了利益关系,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必须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必须严格遵循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改革方案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程度,妥善照顾各方面群众的关系;政策措施的调整,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大型项目的实施,事前必须认真进行科学论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公共资金的投向,必须首先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特别是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要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将拟制定的社会政策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对于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政策设计有着充分而广泛的民意表达,确保社会政策的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引导各阶层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培养社会公德和法制精神,使社会各阶层都能按照法律和政策,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我市的现阶段工作已近有很大的进步,一项任务不是一个国家总的领导就能解决的,是靠全民共同的努力合作下,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切管理创新的关键在于观念创新。只有好的观念才能产生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观念是人的主观世界,而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因此,观念创新必须通过深入研究实践活动和由它们产生的成果——科学和文化知识,才可能提炼出新的看法,从而指导管理活动。因此,加强对实践活动的了解和加强学习是观念创新的关键。 社会管理论文:试析创新检察环节社会管理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亦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基层检察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上,以检察工作为主线,通过打击与预防、教育与保护、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等途径,经过先期的调查研究,探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措施及管理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关键词 参与社会管理 检察机关 机制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背景 社会管理,是指党委和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运用法律、法规、政策、道德、价值等社会规范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进行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应运而生,社会结构也相应复杂,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引发的城乡结合部治安问题;民工潮的涌起产生的流动人口管理困难;支撑公众法律意识增强的司法资源等,仅靠行政手段协调诸如此类的多元化矛盾显得力不从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新的社会管理问题和管理要求,诱致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萌生。从近年来社会管理模式变化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且有更加发挥其作用的趋势,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列出专题论证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因此,社会管理主体趋于多元化,社会管理结构趋于网络化,社会管理的创新应与时俱进,趋于时代化。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和途径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因此,作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当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之一。在党委领导下,检察机关与政府、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是正确履行检察机关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 (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其目的是通过制定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社会规则,并通过行政、司法等执行手段,来实现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在于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任务,对推动法制健全和法治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所以,法律监督的本身即是参与社会管理。 1.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地位支撑。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均作了明确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体理解为:我国检察机关是一个完整独立的机构体系,体系内部实行的是上级领导下级检察机关的体制;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同为国家机构中的一个独立系统,它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机关的这一法律地位,决定了其在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作用支撑。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从上述规定以及检察实践看,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能作用,在侦查、逮捕、公诉等环节,实现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任务。从而提升了在社会管理中的监督水平。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业道德支撑。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应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对检察官的职业 道德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八个字。这八个字蕴含的意义重大,是对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时其职业道德高下的一个重要考量: 只有忠诚,才能不负党的重托,才能取信于民;只有公正,才能正确实施法律;只有清廉,才能杜绝司法不公;只有文明,才能提高公信力。良好的公信力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这样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4.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社会政策支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从国家事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为出发点,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而明确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了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从而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因此,检察机关不仅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力量。 (二)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实践,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可行性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构建自然与公平正义的社会需求息息相关。所以维护公平和正义,不仅是当代国际司法活动的主旋律,也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责。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侦查、对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对司法不公依法进行诉讼监督,从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所以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应担负起的职责,同时也完全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 1.执法办案活动的开展,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现实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建立了相应的机制和制度,这些机制和制度对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经验借鉴。如在公诉权的行使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相对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其中所包含的刑事和解,既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最好诠释,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在侦查权的行使中,检察建议的使用,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 2.社会问题的明显增加,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的时期,正如总书记在专题班上说指出的“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这些“阶段性特征”体现在阶层群体冲突增加、人口流动性问题、价值观的失衡等。如土地拆迁中的暴力争端、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治安、老人倒地扶不扶的争议,这些“阶段性特征”势必引发新的社会管理问题,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触角、履行监督职能来把这些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从而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坚持的原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契合点的同时,应当坚持务实原则,才能为推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发挥作用。 1.以人为本。检察长在201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庞大工程,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努力使各项创新举措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解决群众困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说,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 2.注重可操作性。既然是创新,就是运用以前没有的手段、方式方法、机制等进行社会管理,那么,在采取一项新的管理形式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其可行性和科学性,形成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方式方法、手段的长效性。这样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才有生存、发展的根基,才能切实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和服务当地群众。 3.选准立足点。社会管理的范围较广,各地区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所以,社会管理创新不可能按照一个模式来运行,检察机关在开展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必须结合本地区的社会管理问题实情,因地制宜,创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新形式。 (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点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首先坚持立足本职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能偏离工作中心,刻意、片面追求在社会管理中取得创新成效。 1.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权角度,不断强化和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弘扬正义。一是加大抗诉工作力度。要认真注意审罪轻判即依法应该判重刑甚至极刑的案件而从轻判处。如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判处死缓,应该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却判处无期以下徒刑。二是加大对刑事立案监督的力度。检察机关应该把刑事立案监督做为检察监督的一个重点,在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的同时,要搞好有关检察立案监督工作的社会宣传,努力扩大案源渠道。 2.从大力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执政党权威高度弘扬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有序。在当今腐败现象还未有效遏制,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职务犯罪发案率较高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该坚持“两个突出”,即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重点部门重点案件的查处。在抓紧大案要案和重点部门案件查处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和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以各种形式加大反腐宣传,提高公民依法治国观念,以扎扎实实的查处职务犯罪的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厦添砖加瓦。 3.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检、涉法上访案件,努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社会稳定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一个混乱秩序、动荡不已的社会,与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检察机关应坚定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社会建设的方针,结合检察职能和各地工作实际,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转型时期的各种社会矛盾。所以依法处理好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涉法上访和其他控告申诉案件,是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之产生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复杂,作为检察机关,从其职能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重点在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职务犯罪预防、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社会矛盾的化解等。 1.创新未成年人社会管理机制。未成年人是检察工作的重点人群之一,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之 一。 2.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当前,我国还处于职务犯罪高发期,单纯的惩治已经不能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彻底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3.促进特殊人群受益社会管理创新。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4.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对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宽缓处理。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严格落实涉检 信访首办责任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完善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单纯地将法律触角向社会管理领域延伸,更要注重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在相关环节产生的关系问题,从而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创新机制。 (一)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然与相应机关发生联系,如行使侦查权与监察机关、社会管理领域等行政机关的配合;行使监督权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监管机关的沟通协作。这种程序性权力与实体性权力的联动与衔接,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 1.侦查权的行使。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方针,加强惩防职务犯罪,规范社会管理权力运行。 2.公诉权的行使。因追诉漏罪、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而引发的与公安机关的公诉与侦查关系;为维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而引发的与律师的控辩关系;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对轻微的刑事案件等适用简易程序而引发的与审判机关的控审关系。 (二)延伸机制法律监督权具有规范性、程序性和有限性的特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则应在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前提下,对行政权力的行为加强协调与监督。 1.检调对接。201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从意见中可知,“检调对接”是指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对于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根据调解情况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它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性调解机制,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创新。 2.行刑对接。司法实践中,工商、税务、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送、以罚代刑的现象颇多,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启动行刑对接,不仅是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的新亮点,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监管等情况,对受到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的再给予刑事制裁,震慑不法分子,促进市场管理。 (三)创新机制当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不少隐患,检察机关理应对社会管理协作、漏洞和缺失衔接、群众诉求和矛盾的协作处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方式进行探索和创新。 1.公益诉讼。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经济体制的变化,随之而来产生的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对于这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导致公益诉讼应运而生。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为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使公民监督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了司法保障。 2.民事、行政检察权的扩展。民行检察监督是检察诉讼监督中比较有特色的检察业务,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在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时,应当在内容、形式、效力上不断发展和完善。如建立申诉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建立民事裁判执行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建立执行案件的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助权利。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矛盾分析与社会管理 关于社会矛盾及其原因的判断和分析,是做好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前提。不同的认识和判断,直接影响政治的发展走向和政策的制定。因此,探讨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及其成因,对于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当前社会矛盾分类的新认识 人是社会存在及其矛盾产生的最终根源和根本出发点。以人为基点,我国社会矛盾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三是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以人为本,把社会矛盾划分为三类矛盾具有学理性和现实性。在学理性上,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人的存在是社会存在的根本。没有人,也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谈不上社会和社会矛盾;自然是人的存在的基础。它为人提供时间和空间、物质与能量、寄托和陶冶;人又是身心合一的产物。身心之间是否和谐、统一,对于社会矛盾的产生与解决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分类符合我国传统文化精神和时代性。从现实性上,一方面,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基本涵盖了我国社会矛盾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具有很强的个体关怀性。以往的矛盾分类,关注的是整体的人,个人所涉及的社会矛盾很难直接体现出来。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更突显了对个人的关怀。这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因此,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框架下,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还需要深化,这也为社会矛盾分析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中,人与自然的矛盾既是当前一种主要的社会矛盾,也是其他两种矛盾产生的背景。因为,衣食住行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须臾不能与自然分离。人与人、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是在人与自然的交往过程中展开的。从人类社会起源上讲,人是在自然界中寻求生存的过程中才形成一定的群体和生活方式的。不同的群体与生活方式,是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资源禀赋等密不可分的。不同的自然状况对于种族和民族性格和精神的塑造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应于人的三种历史性矛盾,并结合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国社会矛盾需要进一步的总结和归纳。一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为既得利益群体与非既得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例如官与民、民与民、官与官之间的矛盾。比如贵州瓮安事件,主要是官与民、官与官的矛盾;云南孟连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因为官方偏袒和支持了矛盾的一方,就转化为官民之间的矛盾了;湖北石首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官民之间长期缺乏信任,最终转化成为官民之间的冲突。再比如,富与贫之间的矛盾。这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利益发展不均衡,形成的不同社会群体。二是,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依靠人口红利、资源薄利、出口盈利等,取得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如人口老化、生态恶化、资源枯竭化等,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三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这类矛盾体现为民族、宗教、文化等与现实的矛盾与冲突。信仰的缺失,精神的迷茫折射成现实生活的百无聊赖。现实中激烈的竞争、快捷的生活节奏使人们无暇顾及理想;生命的短暂与转瞬即逝的机遇,使人们迫于急功近利,追求瞬间即是永恒,放弃终极关怀。有人说,现代社会的人不要走得太快了,否则,心灵跟不上,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正是由于存在着上面三种主要的社会矛盾,社会才出现了仇官、仇富的现象,才导致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才致使社会陷入普遍的焦虑之中。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改革攻坚阶段的难点。 二、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理论分析 对于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分析,主要存在三种理论:一是发展不平衡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分析理论。发展不平衡理论基于事物运动中的不平衡的世界观,立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社会基本矛盾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认为,中国社会矛盾的出现是由于经济发展对外与对内的依存度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等。当代中国应从发展不平衡中的薄弱环节入手,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统筹城乡、区域、人与自然一体发展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而实现历史性的飞跃。二是转型理论。转型理论是现代化 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该理论认为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即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甚至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封闭、半封闭状态向开放状态转变,等等。归根结底,当前我国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四个深刻: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 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它是对我国社会转型现状的经典概括,也是转型理论的一个重要应用。三是全球化理论。该理论主要分析了导致我国社会矛盾的一些客观因素,其中主要原因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与国际化的加速发展。这些宏观层面的变化为社会矛盾的发生与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但也同时表明,并非所有的社会冲突都具有政治性。理解这些客观因素,才能比较全面地把握我国社会矛盾的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综合上述理论分析,我国社会现状就像一个搅拌机,把各种时代的现实、思想、利益、制度搅拌在一起,不停碰撞、融合。不妨把这样状况的社会,概括为混合型社会。混合型社会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产生的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先进与落后并存。这既包括思想和制度,也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比如,在思想方面,我们既有社会主义思想,也有集权专制主义思想。既有男女平等的思想,也有男女不平等的思想。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方面,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以及后工业社会并存,工业化、信息化与传统农业、手工业并存,公有制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在现实状况上,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东部、中部、西部也不同。即使是同一个地区也有发达、半发达和落后的不同。 2.传统与现代交织。过去,我们一直在批判、否定传统。在批判传统、否定传统的同时,我们也丢掉了不少好的东西。比如,在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诚信、和谐等方面。同时,我们又接受了许多现代的理念,比如,自由、民主、公正、法治、人权、效率等等。传统的观念与现代的理念发生冲突与断裂,导致人们价值分歧、信仰缺失、关系冷漠和精神家园的荒芜。我们既不能没有传统,传统是社会的重心,没有传统也就没有了根基;也不能没有现代,现代是社会的走向,没有现代也就没有了发展。如何使传统与现代不发生冲突与断裂,走向融合,这是我们 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3.先富与后富并立。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发展思路是分两步走,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第一步比较快地实现了。但是,第二步怎么走却遇到了困惑。现在的情况是,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先富与后富群体关系紧张,仇富、仇贫的事件不断加剧社会矛盾。按照以往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越发展,贫富差距反而会进一步扩大。我们现在面临着先富如何带动后富的问题,面临着如果先富不能带动后富,那么先富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先富的问题。怎么解决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也是我们攻坚的一个难题。 三、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建议 根据上述对我国社会矛盾及其成因分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有效带动社会管理。因此,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契机,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步骤,也是我们和谐地通往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一是经济发展要与民生结合起来。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要互动起来,互相促进。民生建设要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民生有许多方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国民经济每增长一点,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也随之增长,不能停留在原地不动。二是经济发展要与财富分配增长结合起来。民富,才能国强。我们只有把民生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才能真正拉动内需,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和资源,才能实现经济和民生的共同发展。三是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结合起来。经济发展最终应该归结到人们“是什么”和“做什么”,应该看做是人们权利扩展的过程,也是人的发展的过程。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要依靠人的发展,也要为了人的发展。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和谐地统一起来。若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要从教育和就业入手,提高和增进人的素质和能力,给人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环境,使人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四是经济发展要与自然的爱护结合起来。大自然是人类的根,只有真正的爱护自然,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 道路,人类才能可持续发展。 2.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制度的先进与落后,决定了人的生活状况。制度建设,既可以使社会分化,也可以使社会整合;既可以使社会对抗,也可以使社会和谐。每个人都受到制度的激励和约束。要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就要不断提升制度的和谐实效。针对目前的情况,我们需要建立一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 会管理制度:一是公正的分配制度。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分配收入不公正。城乡、地区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合理。建立公正的分配制度,可以保护民生。二是民主政治制度。权力集中容易滋生官僚与腐败。这会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关系到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和形象。建设民主政治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官僚与腐败,有利于长治久安,可以赢得民心。三是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当前,社会基层环节薄弱,地方力量有限。基层是面对广大群众的窗口和平台。同时,基层和地方干部工作环境艰苦和复杂。所以,社会资源配置的重心要下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巩固和培养。在人财物上,给予基层大力支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大力选拔基层和地方的优秀干部。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民利。 3.精神家园建设。从个人角度讲,心态平和,行为才能平和。从社会角度说,人心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因此,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不能忽视良好的社会心态建设。我们要培育一种具有中国特色,又有时代气息的和谐精神。当前,人们的精神需求空前高涨。精神家园建设事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的身心和谐。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还要吸收借鉴传统、宗教、民族等有益思想成果和精神。比如,在处理利益得失、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方面,各个民族与宗教都有许多宝贵的思想和精神。从某种意义上,人最终面对的需求并不总是物质利益,而是永恒、价值和生活的尊严。通过精神家园的建设,可以使人生有意义、生活有幸福、身心有和谐。 4.加强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效,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力、执行力的关键又在于领导干部。我们面对的问题和任务同改革初期相比更加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完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这一任务,需要广大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和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一是领导干部要有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观念。第一是有全局观念。不是从单项工作或局部出发,而是从全局的稳定出发来看问题;第二是有整合的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站在社会各个群体合理要求的立场上,站在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的角度,来进行社会各个方面的整合;第三是有调适的观念。在认识并且尊重社会合理差异的基础之上,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推进多样化的社会稳定;第四是有服务的观念。党委和政府不只是对社会进行领导和管理,而且要针对社会各个群体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服务,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领导干部要有系统思考和综合把握的能力。在全面深入地推进改革开放的时候,领导干部处理的事情要比以往复杂得多。这就更加需要领导干部具有高度复杂的思维和把握能力,对问题有全面系统的思考,避免非此即彼的思维,防止简单地突出一个问题,忽略和漠视其他问题。在面对一个问题时,应该能够超越具体的问题,进行战略的综合把握,从而使决策在总体上达到最优,而不是只追求单项最优。三是要有以人为本、细致规范的群众工作方式。当前,社会群体多样化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问题高度复杂化。面对这样新的社会需求和问题,过去延续多年的行之有效的某些工作方式方法,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在新的条件下,要高度重视理顺多种社会群体的人心,化解交织在一起的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各级领导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在处理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问题时,更加注重民主协商,广泛征求意见,把工作做深做细,实现精细化服务。同时,行政机关还应该加强自我约束,注重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受社会信任和尊重的形象 社会管理论文:人大创新社会管理重要作用 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形象地说明广大人民群众中间蕴藏着无穷的能量。当前,各地在“十二五”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关键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因此,做好这一时期的群众工作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要、都紧迫。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能和作用决定了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人大根据自身的定位和特点,充分认识和发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加快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坚持科学发展,夯实社会管理的经济基础 加快发展是最大的群众工作,是解决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基础。目前,在加强群众工作、社会管理方面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存在很多不利的因素,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而且要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人大应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将科学发展贯穿于职能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融入、呼应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管理建设的主战场。一是围绕科学发展选择议题。突出科学发展主题,贯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着重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障改善民生进程等方面,依法准确适度选择议题。二是围绕科学发展监督大事。要坚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首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常规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一些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使人大监督在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一府两院”重点工作中彰显作为、体现价值,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关注民生,夯实社会管理的群众基础 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成为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和民意代表机关,不仅要责无旁贷,而且要发挥作用。一是依法维护民利。要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积极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搞好决策和监督大事的同时,充分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对政府为民要办的实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等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使监督内容更加贴近民生,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扩大基层民主。人大工作的源泉和活力来自人民群众。人大工作的实践说明,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在于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开展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除坚持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外,通过加强代表小组基础建设,开展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进社区联系选民活动,畅通民意诉求和民情反映渠道,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依法督促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会议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强化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体察社情民意的窗口,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一项具体工作。作为权力机关、监督机关、民意机关的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把办理群众信访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大局的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强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通过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接访、案件转处督办、限期办结、情况通报等做法,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公平正义,夯实社会管理的法制基础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构筑公平正义载体。人大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督促“一府两院”公开办事政策、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依法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社会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环境、和机会。二是促动政府职能转变。要强化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坚持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机制,认真受理和审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或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纠正,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三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提供有力的 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环境。(编辑:华华) 社会管理论文: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我省检察机关通过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发挥了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强基固本的保障性作用。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不足 1、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方式不适应。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形成了“乡政村治”治理模式,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存在“断层”。一方面乡镇党政组织管理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断层”,乡镇以上是行政管理,村以下是民主自治、自我管理,两者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另一方面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经济社)“断层”,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塘等财产基本上掌握在村民小组(经济社)手中,是农村真正的经济实体,一些村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任意处置集体资产,乡镇组织和村委会无法有效管理监督。二是乡镇党政组织的管理职能弱化,把精力主要放在上级考核的各个项目中,税费改革、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收入来源进一步削减,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下降。三是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手段单一,习惯于行政手段和经济处罚的方式,对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常常“失灵”,不能有效应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村级自治组织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神经末梢,党和国家对农村的各项事务管理都通过村级自治组织来完成,因而,村级自治组织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实现村民的公共利益和保护公共资源都有赖于村级自治组织,但是,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十分薄弱。一是乡镇无法有效监督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政村治”治理模式下,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在理论上由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关系。在实践中,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采取各种方式将行政责任进一步向下延伸,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或成为利益共同体,或对立冲突。二是村民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流于形式。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主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行使选举权和罢免权来实现。然而,召开村民大会的权力掌握在村委会手中,是否召开村民大会由村委会说了算,少数村委会设法拖延或者干脆不召集村民会议。三是村党支部对村级自治组织监督效果不佳。村党支部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村委会组织法》也在原则上确认了村党支部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但都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却明确地把决策权赋予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把管理权赋予村委会;把对村委干部的任用权赋予全村选民,对村委干部的罢免权赋予村民会议;村党支部实际上没有获得任何制度内的公共权力,事实上被排除在农村管理监督结构之外。 3.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缺少法律监督机构。我国现行乡镇一级政权由乡镇党政机关和上一级部门的派驻站所组成。乡镇党政机关由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组成,还设有乡镇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政法机构包括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 司法所。在这一组织架构中,唯独缺少检察机构。专司法律监督职责机构的缺失使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中的监督制约机制成为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途径 同志指出:“社会管理创新,同样离不开法律监督工作。”矛盾纠纷并不只是产生于经济发展,也来自于社会管理制度的不足、缺位、失灵。按照现代管理理论,一个完备的社会管理体系是由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危机预警机制、社会决策机制、社会监督制约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组成的系统,监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我国的监督体系是一个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制约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专门监督,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长也在多个场合强调指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我省检察机关结合农村实际,基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在156个乡镇、59个农场设置3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做了有益的探索。 1.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派驻乡镇检察室以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宗旨,主要任务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治理对策建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经检察长批准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 2.主动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派驻乡镇检察室围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和巡回检察,做到了“四个掌握”、“六项延伸”:掌握维稳基本情况及社情民意;掌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掌握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掌握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动态。延伸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畅通农民群众诉求渠道;延伸检察监督协调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延伸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延伸各类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延伸民事检察职能,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延伸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职能, 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通过对社会治安动态、变化趋势及治理对策的分析研判,提出整治改进的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和法律支持。 3.积极探索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通过在派驻乡镇定点、在周边乡镇设立工作站、聘请联络员等措施,形成了“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工作联络员”和“定点+巡回”的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4.及时发现协助查办涉农职务犯罪。通过惩治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证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使农民群众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由衷地拥护党和政府。 5.强化对基层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关口前移,积极开展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基层组织依法履职。 6.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建立“两监督、三公开”制度,即纪检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村级财务公开、支农惠农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公开、土地征用承包情况公开,提高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以监督促管理,推动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派驻乡镇检察室健全完善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了方式和手段,提升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合力作用和整体效能。 1.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健全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督促、监督乡镇政权、村民自治组织权力运行过程,督促各自正确履职,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弥合了“乡政”与“村治”的断层,加强了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 2.拓展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拓展农民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农村社会预警机制;监督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运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农民群众权益;及时发现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等,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3.增强了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派驻乡镇检察室依法监督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下,强化了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4.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社会管理制度。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设置,使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得以完善,加强了对基层组织及其行使权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管理论文:基层干部队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进行适应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科学的社会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管理机制。 当前,就全国整体形势而言,在基层管理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习惯于控制、管制,为公众服务意识淡薄;习惯于机械服从,对社会的要求不敏感、回应不积极;习惯于旧的方法手段,缺乏解决问题的新思路;逃避执行、被动执行、盲目执行、机械执行现象严重,错误理解改革创新,工作缺乏连续性,造成资源浪费严重等等问题。 因此,以公务员为基础,以科级干部为引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善于实践、执行力强,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是当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 夯实理论基础,使基层干部理论素质由单一向全面转变。缺乏现代社会发展的知识和理论,是一些基层干部的突出现象。在中央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后,一些地区试图把社会管理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议程中,但苦于理论和经验缺乏,不知从何处入手。为此,要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理论培训,用现代科学理念充实丰富基层干部队伍,使基层干部队伍理论素质由过去的单一思维,简单思维、旧时代思维向全面思维转变,既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透彻了解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等科学理念,更要适应新事物、了解新世界、紧跟时代节奏,乐于接受、及时接受新生事物,适应并善于运用现代社会的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兴媒介,做到在突发事件中牢固把握主动权,在日常行政中面对复杂事态应变自如。 提升工作效率,使基层干部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传统的社会管理观念简单认为,把社会管住、不出乱子就可以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社会管理增加社会活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新形势下要求基层干部在工作理念上有根本的转变,从几千年来固定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现代社会的“服务”模式。具体说来,就是“用心”,充分认识到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以服务群众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情”,真情与群众交流,真诚接受群众依法监督,主动融入群众当中;“用力”,融群众工作与民生工作于一炉,主动、全面、踏实服务群众,用高效率、高水准的服务赢得基层百姓的支持;“用智”,在积极听取采纳群众合理建议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卓有成效地解民忧、帮民富。 增强业务素质,使基层干部业务水平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各司其职、多方共进。过去,中国的社会管理基本上等同于行政管理,基本上是政府在唱独角戏,长期的管理优势使不少基层干部热衷于提高“威信”,只注重行政管理能力的提高,忽视了综合业务学习,在新形势下面对新问题往往手足无措。为此,要加强基层干部综合业务培训,在坚定正确的执政理念的同时,着力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加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积极涉猎经济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领导科学、领导艺术、政治智慧、历史镜鉴等方面的知识。此外,最重要的是,大力培育创新能力,敢于开拓,突破旧的管制式观念束缚,以科学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实施基层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将现代科技设施和手段娴熟地运用于日常的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中。 发掘创新潜力,使基层干部创新热情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后的执行者是基层干部。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行政级别”概念,加之各级部门在评估基层工作时,把是否严格执行上级政策部署作为重要依据,基层干部被动接受上级指示较多,看上去好像“执行力强”,其实,由于主动创新的空间比较小,基层干部在社会管理中创新力往往比较弱,属于被动作为,执行的效果往往不尽人意。在社会激烈变革的新时期,社会形势社会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此,要努力激发基层干部创新热情,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新方式、新办法、新手段,尤其是各级基层政府,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项目,更应该以项目为抓手,千方百计解决各类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在创新思维的基础上,整体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 优化领导效能,使基层干部领导方法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善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这就要求基层干部优化领导效能,在领导方法上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基层领导干部知识化、复合型程度越高,其社会管理熟练程度也越高,其团结队伍、带领队伍、指挥队伍的能力就越强,总体来说他的领导效能就越高,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泰民安的积极作用也就越明显。为此,要注重学习力和执行力的提升,掌握更多实践性知识、理论性知识,通过学习解决思想认识和工作策略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此外,要注重团体训练,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培养默契、形成互助,提质增效,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要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从人、财、物方面科学调度,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社会管理论文: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 各级党委、政府倡导社会管理创新,是形势变化的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也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树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一、分析情况、找准定位 创新社会管理,中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加强和完善。初步一看,与司法行政职能都有关;但仔细一分析,都不够紧密。客观地讲,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以来,由于职能所限,宏观指导多,直接操作少;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幕后的多,前台的少。县局机关实际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并不重。这几年,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经验,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心下沉,窗口前移,使得专业队伍有了增强,阵地有了扩大,业务有了拓展。特别是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打下了基础。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创造条件,完善自我、抓住关键,就会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为。如果抓得住契机,自身发展也会加速度;抓不住,不进则退。因此,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应该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围绕大局,发挥职能 司法行政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首先要围绕大局,发挥好三项职能。一是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这两种保障性管理职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直接地维护社会和谐,为社会管理活动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个案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协调市场主体平衡利益关系,以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三是发挥社会矛盾的预防职能。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公证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经济活动,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行政执行风险,这些工作发挥着独特的预防功能。 三、整合力量,重点突破 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广泛,其中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帮扶管控、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该从什么地方入手?我们认为,应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松散型队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着重在距离群众最近和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来整合力量,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1.抓基层一线,配强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一是司法所队伍。认真贯彻市两办文件精神,每个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3-5名政法专项编制的队伍,成为基层政府实施维稳、化解矛盾的最重要的中坚力量。现在要做的是:完成直派所的建设,着重向基层倾斜人财物,积极争取直派所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局机关专业队伍。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援助中心、服务中心、矫正办的建设要加强。这三个机构是我们与公检法、维稳信访、工青妇合作配合的重要平台。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后,已经成为直接引导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权的重要渠道。去年,我们共接待信访咨询1900多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95件,按法律程序平稳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虽然我们的工作繁了、压力大了,但通过平台建设,也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2.联合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各类资源,完善大调解体系。目前,大调解体系还不够完善,也不够重视。最近,中央16部委发出了《推进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关键一条,解决力量分散问题,如何来形成合力机制。一是力争在更高层面上重视和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建议再次下发指导意见。二是在现有专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领域,可以依托各部门,也可依托行业协会来组建,这既是我们的指导范围,也应成为对应主管部门的责任。三是主动利用社会力量来化解,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动员热心于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致力于“大调解”格局的建设。如我县钟管老娘舅工作站,其中有8位老书记参加,他们以热情的态度、积极的服务、优秀的业务水平深得人心。 3.抓两新社会组织,发挥知识型中介机构资源优势。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着重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一是组织管理提升。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青妇等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二是社会管理延伸。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进一步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三是规范服务体系。律师为政府、企业、村、社区已经承担了许多服务性工作,下一步要在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的基础上,政府要明确鼓励和支持。 4.加大投资力度,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最近省厅专题召开了信息化工作会议,是考虑长远发展的重要会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做的最好的是__,不仅政法机构互通,而且一直延伸到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一个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技术装备。司法行政机关在案件办理、矫正对象依法监管、律师公证监管等还主要靠手工操作,容易造成信息不灵、监管不力、效率低下。建立健全政法维稳系统相互联结的数字管理系统势在必行。因此,必须引起重视,把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作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一环,开创数字管理新局面。 社会管理论文:乡镇司法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如何立足职能, 创新工作,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深化为民服务,成为当前乡镇司法所急需研究破解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乡镇司法所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对今后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谈几点粗浅的思考。 一、乡镇司法所在推进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1、乡镇司法所承担着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的职能。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之一,处于“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并履行调解协议,既能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又能兼顾双方的利益,避免“反目成仇”,实现长期和睦相处。因此,我镇狠抓调解组织网络化、调解员专业化、运行机制常态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建设。截止目前,全镇共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11个,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192人。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对乡镇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100余人次,培训率达50%以上。在全镇各调委会普遍建立了排查、调处、回访、归档等规范工作制度。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排查全面掌握了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并及时进行了化解。到目前为止,全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1件,调处成功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7%。 2、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对“特殊人群”教育改造的职能。“特殊人群”是指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抓好对这两类人员的教育改造,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资源,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据此,我镇狠抓管理信息系统、制度体系等建设。一是健全工作网络。水磨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配齐专门工作人员。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各环节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格式,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查。截止目前,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正在接收矫正18人,已解除7人。其中正在接收矫正的有缓刑1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4人。犯故意伤害罪11人,故意杀人罪1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1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2人,交通肇事罪1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3、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环境,对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相应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创新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了“六五”普法座谈会,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调研;二是以法制进校园、法制赶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今年3月23日,我镇邀请县司法局的康戈华律师来到水磨一贯制学校,通过典型的案例向学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25日,又利用铁厂赶集日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镇”创建活动,确定了铁厂村、水磨村等2个 “民主法治示范村”。 4、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民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的责任。 随着老百姓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表达民意的维权意识也在普遍加强。乡镇司法所通过加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从而把社会管理置于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比如在乡镇大小会议上开展法制宣传,既能够促进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理顺群众情绪,减少决策盲目性和行政随意性,从政策源头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又如通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能够加快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再如以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身份行使矛盾纠纷的调处,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还有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使公民平等地获取司法资源解决公民平等的权利、合理的诉求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实现的问题从而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获得平等的司法保障,提供最为有效的手段和途径。 5、司法所是基层政府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中的重要力量。 矛盾频发和社会积怨,必将导致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乡镇司法所的许多职能,对于化解矛盾积怨是大有作为的,比如加 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能够消除他们仇恨社会、对抗社会的心理,是我们为社会大局和稳定作出的特殊贡献。与此同时,司法所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对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有着事先预防的功能,并将其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解决。此外,通过整合各种信息反映渠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增强信息预测功能,构筑起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综合平台,为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种力量的协调与配合,推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社会治安联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为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机制保障。 二、乡镇司法所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显现的问题与不足 长期以来,乡镇司法所为促进一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着创新思想不强,财力人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主要显现出:一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系统指导不够,驾驭解决社会矛盾和谐群众关系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特殊对象全面监管掌控到位不够,常态教育帮扶跟不上,形成管理缺失,存有社会稳定隐患,群众安全感不强;三是对法律援助重视关注不够,流于形式,离应援对象要求有差距;四是对基层基础治理招数不多,缺乏创造力,发动群众自主管理不够,依法治村工作仍需踏实开展;五是对自身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快,职能作用受影响制约,功效发挥不佳,离群众的要求还远。 三、乡镇司法所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浅见 乡镇司法所机关,既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渗透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在事关社会管理秩序、服务保障民生的矛盾调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法律规范、制度约束、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对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在“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 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上述“两类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之一。要监管与服务好这些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再犯新罪和重新犯罪以及顺利回归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据此,我认为除了呼吁国家加快相关立法步伐,将“两类人员”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外,还必须把握好以下关节: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矫治、考核、奖惩、解矫等制度,尤其要做好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科学矫治,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减少乃至杜绝再犯新罪。二要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统一着装,并按10: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协理员。三要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重点加强对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接济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帮教和协调安置以及管控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必需,保障他们民生,诸如落户、住房、就业以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尽力为他们办理低保等等。四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行GPS手机跟踪定位的同时,确定多名生活在社区服刑人员周围的近亲属或邻居作为监控信息员,以方便、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悔改表现及思想动向。 2、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联系我镇的实际和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我认为今后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人民调解群众性和中立第三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约束和减少行政色彩。二要进一步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梳理和归类,对那些群体性、疑难性以及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和有出现极端倾向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建立预警机制,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做好早受理、早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创新民调解手段。根据中央提出的要更多使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要求,建立法律工作者诉讼先行调解机制,若当事人不愿意或调解不成时,才可进行诉讼程序。这样做的目的是依靠专业队伍,运用专业知识,采用专业化手段,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3、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善待民生,服务民生。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尊严,因而乡镇司法所应当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专业优势和作用。结合我镇实际,拟重点抓好三项建设。首先要创新服务载体。重点加强镇法律服务所建设,主要抓好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提升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把法律服务所建设成为满足村民法律需求的“服务窗口”。与此同时,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水平,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能,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看,我认为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目前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已基本建立,运转正常,效果亦好。但对村委会、社等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正处于摸索阶段,因而要把这部分群体的学法用法考试提上议程,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要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试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用法治的思维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用普治的方法处理基层社会问题。四是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创建工作要讲究质量,尤其是要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整体提高的方针,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民主选举,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依法推进基层食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依法规范民主决策,确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的目标要求,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的进程。让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编辑:琛哥) 社会管理论文:分析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的四大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特征。这里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都走在全国前面,问题的暴露和化解也走在全国前面。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或者说是遇到的四大挑战。 一、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县乡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迅速提高,但是民众的需求也在迅速提升,不仅本地居民的需求在提升,本地政府也被要求更多地兼顾到外来人口,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逐渐凸显。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政府有限的公共服务能力与日趋复杂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矛盾关系。 首先,服务对象的结构性增加。其一,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变成了准市民,他们自主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弱化了,转而依赖政府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务。其二,大量外来人口进入本地区,必将逐步要求本地政府提供与本地人对等的公共服务。 其次,政府职能的无限制扩展。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或者快速城镇化区域,中国政府的“无限责任”特征表现得比较明显。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发达地区农民生产与生活的自给自足形态趋于瓦解,他们不得不越来越依靠政府来解决从生产到生活、从出生到丧葬的各种问题。政府职能的转变不只是来自于辖区内社会的变迁,也来自于上层国家的要求,普遍存在的“压力型政体”和维稳体制,对政府的有序运行形成了十分复杂的影响。特别是,当前对于社会稳定的要求很高,构成了对县乡政府执政能力的极大考验。 再次,上下级之间的权责利不清。基层政府负责人经常会感到工作的抓手不够,这可以理解为下级必须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任务,却未必获得了相应的保障条件。比如郊区基层政府有责任保持街道整洁,但是城管队伍的人事权和领导权却不属于乡镇政府,结果基层政府缺少维护市容的执法权,却必须为城管队伍发奖金或工资。其他像环保执法、安全监察、教育管理、农业部门,也可能面临类似的情况。 对于日趋复杂的社会系统和内生出来的各种需求,发达地区的县乡政府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扩建机构和增加人手。可是它的行政级别和基本架构却没有相应改变,其人员编制受到很大的制约,结果就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之外出现了大量的聘用人员和编外人员,动辄数以百计。在发达地区,一个乡镇的人员规模甚至可能相当于中西部地区一个县的人员规模,成为体型肥大的超级乡镇。 二、江南乡村土客融合的挑战 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是发达地区农村的普遍现象,它所带来的影响还在形成之中,尚难预料。表面看来,外来人口的涌入会带来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问题、劳资关系问题、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农民农问题、低端市场管理、社会治安问题,等等。在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有一个基本的问题:到底如何推进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之间的融合?从某种进化史观来看,推进不同地域人口的文化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其进度和方式仍然需要探讨。这其中有三个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土客融合问题关系到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在邓小平所规划的“两个大局”的思想中,要求中西部首先要顾全大局,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然后东部地区也要顾全大局,帮助中西部发展。但是,当东部地区发展起来以后,如何实现利益平衡就成了一个问题。当大量的农民背井离乡到了东部发达地区以后,他们需要政府帮助提供各种基本的公共物品和社会保障,这种要求是逐步深化的,触及到如何实现社会融合这个问题的内核。比如教育问题,从政府解决幼儿入托,到2003年允许外地学生可以就地接受义务教育,进而在2012年提出了一个如何解决就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再比如社会保障的问题,从1997年开始为农民工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07年比照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标准推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其中的基本逻辑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不断打破。问题是,在东西部发展尚不平衡的状态下,加速推动城乡二元体制的瓦解,将可能导致中西部人口的大规模迁移,这种趋势导致的复杂后果必须为决策者考虑在内。 第二,江南土客融合问题的特殊性与吴越文化的特殊性有关。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的融合问题或者说土客交融的问题,既有利益内涵,也有文化内涵。从文化上来说,南方的吴文化、越文化与中原文化和其他地区文化之间的融合问题是千百年来的老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这些文化之间的融合在近几十年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突然加速,它所导致的社会风险必须得到充分的估计。 第三,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和进入农村的性质存在明显的差别。城市本来就是五方杂处的空间,它的包容性是由它的市场功能天然赋予的,市场必然要允许和欢迎八方来客。但农村却有着它天然的封闭性,一方面,农村存在农民集体,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拥有土地甚至宅基地另一方面,农村是本地地方性传统文化的摇篮。我们不能说这些地方文化都应该消失,就像我们可以要求城镇的公务员在办公期间讲普通话,但不能要求村委会 主任在工作期间也必须讲普通话一样。此外,在江南地区的农村,还出现了本地人反过来害怕外地人的奇特现象,这种社会心态所潜藏的社会风险也是值得特别注意的。 三、低端市场管理的挑战 当前,社会分层不断结构化,不同阶层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趋于分化,在城市中出现了主要针对低阶层市民服务的低端市场。这个低端市场中有大量的外来人员、个体经营户和非法经营者,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一大难题。201 1年浙江湖州织里发生的外来机户抗费事件,就是这种管理困难的直观反映。 以东部某镇为例:在二轮延包以后,外来务农人员大量增加,目前有超过4000名外来务农的劳动力。同时,随着城镇的扩张,个体工商户的人数也迅速增加。目前,该镇有11000家左右的个体户,近千辆黑车,以及大量的流动摊贩。个体户中以本地人名义登记的在30%左右,但实际经营者中本地人比例不到10%。因此,对个体家庭经营者的管理势必遭遇特殊的社会风险。 第一,与进厂务工的人员不同,个体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直接面对基层管理者。在管理外来务工人员时,企业管理者其实担当了一个中介的角色,但在面对个体经营户时,本地管理者要直接面对经营户。在面对面的执法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情绪上的紧张。尤其是在管理外来经营户时,这个情况更值得重视,很多的外来经营户存在地域性或家族性的聚合,有的相互间还存在某种经济协作关系。 第二,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实现相对公平的难度比较大。在某镇11000家个体户中,在工商局登记的只有5600家,实际缴税的约2000家,不缴税的行为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在打击黑车的过程中,总有部分人能够得到情报,逃脱打击。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盘剥这些黑车司机,进而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第三,相对工厂里的普通工人和本地的一般群众而言,外来个体经营者的。人际关系比较发达,个体经营者的年龄比较大,人情练达。比如笔者所了解的一个非法行医者,他是退伍军人,在部队做卫生员,退伍后到上海非法行医,他很会做人,待人热情,允许别人赊账,还送药给穷人。因此,当政府去取缔时,遇到群众的起哄,最后在警察的帮助下工作人员才安全地撤离了现场。 四、“农民农”现象的挑战 对应于“农民工”的提法,我们可以把到本地来务农的外来农民称为“农民农”,他们广泛地散布在发达地区尚未被征用或者虽被征用却暂未被开发的土地上。他们的收入比在老家务农高,生活远比农民工自由,而且,他们往往结伴而来,轻易地在当地重建了社会支持网络。越来越多的农民农选择在自己租来的地头搭建大棚居住,与本地农民的小楼相对而望。前者萎靡不振,后者生机勃勃。而且,这些外来农民农确有一种扎根当地、乐不思蜀的倾向。可以说,外来“农民农”对本地农民的更替压力,将可能形成一种生物和文化意义上的釜底抽薪,甚至动摇发达地区乡村的基本社会性质。 农民农问题的性质是:我们虽然有能力把本地农民变成市民,却无法把小生产都变成大生产,结果这个小生产的任务就由农民农来完成。 对这个判断还可以这样来解释: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看似必然带来农业现代化的契机,许多地方都发展了很多的农业企业来实施规模化经营,但是这种规模经营遇到两个基本问题。其一,到底多大规模才是适度规模?其二,企业的规模经营和家庭的规模经营相比较,是否具有优势?由于这两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答,所以,规模经营在发达地区的发展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快。同时,本地农业劳动力又不断退出。结果,本地农业劳动力大量地被外地流动农民所替代。这些流动农民的经营方式往往采取了家庭经营方式,实现了家庭经营基础上的适度规模经营。当然,相比于大企业的规模来说,这些“农民农”家庭的经营规模依然是“小”的,还是小生产。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经济基础的变革也带来了社会文化更替的可能。 社会管理论文:对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在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探索 当今社会,媒体对国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辐射日益加强,对人们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响日益深入。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特定土地上人们的集合,而这个共同体、集合的粘合剂,就是新闻媒体。正是新闻媒体提供了监测环境、告知消息的工具,提供了人们彼此间交流意见的公共平台。社会生活空间的大小及其发展水平,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其信息传播的发展水平。口头传播与原始部落民主相适应,手抄文字、马车驿站与民族国家相适应,印刷传播、电子传播、网络传播与全球政治相适应。在网络环境下,消息弥漫于整个的社会空间,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它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精神生活,更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的运行。社会管理的实质是对人的管理,必然涉及到管理者和人民两个基本要素,管理者要认识人民,理解人民的心声,人民也要了解管理者,审查管理者的资质。在这两者之间,其沟通、联系的主渠道,非新闻媒体不可。在当前这个媒介化时代,要创新社会管理,建设良好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离不开新闻媒体。 一、现代社会呈现多元化、多样化等新特点 1、人口流动频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的“单位”属性逐渐减弱,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人员流动。走南闯北,出现了单位用人、社会管理人的新形势。 2、人的价值取向多元化。改革开放,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跨体制的人员流动,带来了人们心理素质、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在主流价值之外,又有许多价值观出现。如自立、竞争、互动、风险、信用等价值观正在确立,还有一些不良的价值取向也凸显出来。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腐朽无耻、低级趣味等。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 3、社会阶层多元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计划经济时期决定人们社会经济状态的政治性、制度性或行政性标准(如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档案身份等)逐渐为一些新的因素所取代,职业分化、收入差距扩大和资产私有形式的出现促使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晰。尽管目前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变还在持续,并未完全定型,但其基本的分化形态和规则正在形成。多年前,学术界提出了十大社会阶层的划分,原先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变成了十大阶层,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4、民主化进程加快,社会越来越公开透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要求政府更加公开透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面上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 上述社会变化,也形成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如利益问题,过去强调是整体利益, 现在开始重视个体利益,同时新的群体形成产生诸多群体利益。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难免产生利益冲突。如何协调群体的利益冲突,化解矛盾;如何进一步公开透明,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如何引导人们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建立起新的社会管理机制,这种新的社会管理机制也必须适应多元化、多样化社会的要求,遵循多元社会治理理念。既要有“硬”的手段,也要有“软”的手段。“软”的手段主要是通过某种形式影响人们的行为,指导或告诉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应该怎么做等等。在这方面,新闻媒体显然有其独到的作用。 二、媒体在多元化社会管理中有其独特的作用 1、宣传功能。新闻与宣传都同属于传播范畴。宣传是一种传播活动,可以通过任何传媒进行。在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媒体是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还有法律法规等重要阵地。还能通过它的信息筛选和散布功能,直接影响百姓对社会的感受,由此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认可程度。调查显示,现在 90%以上的群众都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党和政府的决定、实施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如每年的全国“两会”、省“两会”,人们都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进行关注。新闻媒体在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 2、引导和教育功能。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是信息社会。媒体成为我们获取信息和获取思想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对社会主流思想,对社会的价值观的选择,都起主导作用。人们世界观的形成,有家庭、学校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媒体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媒体传播信息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强烈的社会性、生动性、知识性、思想性,它往往通过真人真事、具体情节和潜移默化的方法来表现事实和思想,来对舆论进行引导,因此较容易为公众接受。 3、沟通协调功能。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媒体扮演着各方信息沟通平台的角色,在社会系统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信息枢纽作用。政府、市场、非政府组织与公众、社会各个方面都可以在媒体上进行沟通。这些年,政府部门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事例多了起来,很好地发挥了媒体的沟通作用。 4、社会组织功能。新闻媒体通过对新闻信息的选择、解释与评论,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策略,并呼吁社会共同关注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从而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上,形成统一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就充当着一种社会组织者的角色。 5、舆论监督功能。舆论监督历来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功能。舆论监督,既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百姓诉求的主要渠道之一。党和政府一直强调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统一思想、修正错误、凝聚力量和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息服务功能。新闻媒体不断向人们提供各种事件信息,如对于那些来自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威胁,新闻媒体能及时地向人们发出警告,让人们采取防御措施。此外,新闻媒体还提供有关人们生活环境的信息,如关于公共事业、经济状况等,这也是新闻媒体满足人们日常信息需要所具备的功能。 新闻媒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将发挥正确导向、聚合智慧、动员教育、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一方面为媒体的新闻报道提供了一个全新空间与视角,另一方面也让媒体重新审视自己,完善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调整思维,从而增强媒体与社会 的“互动性”与“粘合度”。责任与担当:媒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核心价值所在新闻媒体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必须坚持职业伦理,弘扬专业精神,恪守社会责任。唯有严格要求自己,践行道德规范,善尽社会责任,大众传媒才能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2011年发生的谣“盐”事件,给媒体如何参与社会管理留下了许多思考。2011年3月16日,全国不少地区出现“抢盐潮”,众多新闻媒体沉着冷静应对,在重要版面、时段、页面,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地传达政府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食盐供应新闻报道,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消除了民众对核辐射影响的疑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 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新闻传播活动,是人类的一种有明确目的的社会活动。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传播者与受传者的传递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行为来达到管理的目的。因此,新闻传播活动从一开始,就暗含着对管理效果的设定。按照人们通常的说法,效果是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在资源投入量一定的情况下,产出越多,该转化过程的效果越好,在产出一定的前提下,投入越多,则其转化效果越差。新闻传播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行为,必然要耗费一定的资源才能产生一定的管理效果。而这一效果的产生,又是贯穿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全过程,始于传播之前,显现于传播之后,即总是受众在收受新闻传播之后才会表现出来的。由此,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效果,可以被理解为新闻传播者(即管理者)在实施自己的管理行为所消耗的一定的资源与在此基础上所得到的新闻受众(即被管理者)接受信息传播后在感情、思想、态度和行为方面所发生变化收益的比较。 新闻媒体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管理息息相关。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的特点,发挥新闻媒体的功能作用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进而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这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是媒体本身应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二是政府等管理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管理好社会。 由此可见,媒体参与社会管理,首先应该是建立在真实、可信的基础上。媒体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提供事件的真相,并让公众获得充分的有效信息。谣言止于智者,公信源于诚意。这次谣“盐”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传播新闻事件真相,达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效果。因此,媒体应强化社会责任,加强对公共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报道,畅通人民群众的权利表达渠道,努力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各种社会分歧。这样才能把好舆论引导的闸门,真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新闻媒体对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新闻媒体是传递信息的载体,这种传递的信息与人类事先储存的信息不同。传媒传递的信息更多地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最新变化有关,通常被人们称为新闻。无论世界发生何种事,如战争、疫情等,一旦经新闻媒体传播,这种信息就会对人们的社会生存和命运产生影响,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一般的信息所不具备的。如在地震中遭破坏的日本福岛核电站的一系列经新闻媒体传递的信息,引起各国政府对核电站安全的高度重视。这就是新闻的力量。 社会管理论文: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出现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职能。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和检察机关定位的分析,总结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简介:张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出现的还有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而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针对我国存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6月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2009年底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不仅是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层面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则要求把人当作社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侧重发挥个体的独立性和潜能,以激发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正是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主动权,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社会背景 1.社会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分层较多,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质增强,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为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的保障,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的摩擦和冲动。所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中的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更是成为了社会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 2.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四亿多人,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许多的新闻和信息通过网络的方式传播,缩小了世界的距离,使地球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可是网络的弊端也渐渐体现出来,离开了政府的监管,容易出现假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就会产生为谣言。网络为了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 3.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将简单的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对抗的地步。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是利益的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以唤起政府的关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而政府的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现状,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 1.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重要的主体。“检察机关虽然不直接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却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创新,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的利益诉求都是要达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的效果,所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应在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水平,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指导,以法治程序和规范为行动的支撑,才能真正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这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检举犯罪,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层检察院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诉求,明确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确的化解矛盾,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避免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时期,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食品安全问题等现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仅败坏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深层次的会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加大社会管理的难度。“我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渎职犯罪监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性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也是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 4.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各种权益和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决。检察权随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变迁已经不仅仅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公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还原的内在机制,而是成为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主导性变量和动力资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实际进程和方式。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 1.检察机关应立足于自身基本职能,维护 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坚持依法办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监督警察的活动,以保障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制约法官的审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正如林珏雄所说:“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官作为法律守护人,既要保护被告于法官之擅断,也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依法监督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的行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对政风、行风的管理;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社会管理主体、妨碍社会管理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2.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成为刑事案件多发地点,治安混乱。在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与当地的街道办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应当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准确、及时和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还应当密切的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3.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呈现了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开始绽放光彩,就已经踏入了铁门。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贫穷、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在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多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法律救济途径的作用,防止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阶段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基于群众的权益被侵害,却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从而只能通过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访等形式得到关注。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了解群众的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将诉求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门新兴的经济学科,其在各领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调节和控制作用,规避和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或问题,为有关交易行为的开展提供一个有序、公正的市场环境。文章主要从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入手,阐述了工商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并结合新时期的发展需求,对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分析,以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工商管理;经济发展;作用 1引言 工商行政管理是对市场加强管理的常用手段,其在维持稳定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结构转型已进入成熟阶段,在这一趋势下,企业和消费者,深刻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种宏观调控的经济管理手段,其对推动自身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引导作用,且随着全球经济化的不断加剧,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在经济发展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逐渐彰显出来,需予以足够的重视。 2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2.1对经济的管理操作 经济领域内的企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占据主体地位,而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对象即是广大企业。针对企业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上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对其所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困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及时予以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协调社会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目的是通过规范或督促企业的经济行为,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2.2协调服务 协调服务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所具备的一项特色行政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将企业与消费者联系起来的枢纽,其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基于这种服务性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落实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具体做法为:对企业与消费者各方的需求进行明确,并通过整合当前的市场资源来满足不同群体的发展需求,以为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 2.3建立良好的信誉制度 新时期,应将我国经济结构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在企业与消费者进行市场交易的活动中,难免会出现商品质量或其他纠纷问题,对企业信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还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威胁。此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发挥其相应的职能,对双方在交易活动中所产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外界形象。 3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在于监督和服务,同时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还要完成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从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保障与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新时期,经济结构的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和思想进行了创新,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环境和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和动力,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监督和服务这两大职能,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由此可见,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之间是相互补充、共同存在的,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只依靠自身调节,还应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具备的制度调节、政策调节、管理调节等,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宏观调控手段,以促进和保证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进而实现市场经济结构主动转型的目标。 4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 4.1强化市场监督 强化市场监督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对企业实施市场监管制度和商标注册等级制度来规范其在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充分体现出了这一基本职能的价值。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给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实施了市场竞争管理办法和商标注册管理办法,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避免企业由于自身利益问题而破坏市场竞争规则,造成市场秩序的不稳定。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垄断不公平的交易或竞争行为。在我国市场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采取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争手段,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这种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罚,以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2)保护企业商标权。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若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商标进行保护,则会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构成威胁。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有效手段对企业商标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以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完善分类监管制度,进而促进整个监管体系的精细化发展。(3)加大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广告是企业常用的宣传手段,但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广告的信息或作用进行造假,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净化整个市场环境,应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稳定发展。 4.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度是衡量一个企业发展水平、信誉程度等的主要指标,直接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企业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应注重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向消费者宣传有关的法律知识,并确保消费者能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自身维权中,以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稳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意义,有效强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外界形象,是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4.3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 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可实现市场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这对促进市场经济的高效、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操作主体,是将政府与市场联系起来的桥梁,政府可通过调整价格、改变供需关系等形成价格机制,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经营行为进行控制和监督。 4.4强化了企业管理的力度 企业应真正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和价值。因此,在新时期市场经济下,企业需在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财会等管理工作进行优化和完善,以从管理层面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行。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有效保证市场交易活动有序、公正地进行,故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提供有力的保障,进而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奠定基础。 5结论 综上所述,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督和服务职能对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合理的干预与介入下,对市场秩序与经营环境进行规范、管理,使其自身执法效率和效益得到提升,确保其自身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以做好市场经济发展的服务者和监管者。 作者:宋萌 单位:保定市投资促进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浅议 摘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其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组成要素,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改革实践道路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漏洞日渐显现,急需要进行合理化解决,科学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用,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长远道路。因此,本文客观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探讨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现状;应对措施;分析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 在国家市场监管职能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是其不可忽视的关键性组成元素,也是新时期工商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身在监管社会市场方面职责的客观呈现。单从管理内容上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已有了全新的变化,并不是刚恢复时的传统执法,在多方面作用下,已形成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职能体系,有着统一化的目标,极具特色,符合时展的客观要求。在社会市场体制改革作用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进一步拓宽,不再培育、监管集贸市场、个体私营经济,科学维护社会市场经济,加快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已成为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当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体现在不同方面,发挥着多样化的作用。 (一)准入与监管市场主体,维护消费者权益 站在客观角度来说,市场主体准入涉及到不止一个政府部门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包含其中,需要科学登记、管理多样化的市场主体,认真履行相关职能,即明确市场主体与经营资格,换句话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准入市场主体方面扮演着关键性角色。同时,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之一。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各方面的监督管理,比如,质量、食品经营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一系列不合理经营行为、食品质量申诉举报等,严厉惩治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中的各类商品质量达标,确保各类食品安全,依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维护市场秩序 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科学的自动化调节。但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市场主体呈现出趋利性特点,而市场机制自身也存在某些缺陷性,市场秩序无法自动实现“有序化、规范化”特点,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作用,对其进行合理化干预。政府部门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根据市场各方面发展情况,制定并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有重要的法律保障,维护好市场秩序。在这一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参与其中,履行相关职责,监管市场、行政执法等,进而,依法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国家在这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等落到实处,科学规范市场主体各方面行为,比如,经营行为、竞争行为,确保社会市场经济在一种“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持续发展,也就是说,维护好市场秩序是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也是贯穿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的关键性任务。 二、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我国行政管理部门制度、政策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我国经济形式日渐多元,分工日渐具体等,行政管理部门已被提出全新的要求。2014年,为了响应国家在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以及改革机构方面的会议精神,我国各省也纷纷根据自身各方面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化的改革方案,工商、质检等管理发生了质的变化,基层一系列部门得以有效整合,比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当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包含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运而生,其在肩负原一系列部门职责的同时,还会对地方政府负责等。在此基础上,商事制度、市场监管调整等方面改革日渐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需要更好地面对来自各方面挑战,比如,服务发展、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身多方面作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就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是履行工商职能的关键点,在多方面主客观因素作用下,其职能转变具有鲜明的滞后性特点,无法满足时展的客观要求,急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科学转变职能,也就是说,在新形势下,科学转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尤为重要,其体现在不同方面。站在理论的角度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着市场监督的职责,其高效运行是全方位动态监督市场的重要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完善我国社会主义,促使不同行业、领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同时,职能转变利于科学维护社会市场秩序,不同层次社会大众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方面情况,提高对其的认可度,理解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开展的各项工作,确保一系列工商执法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日常一系列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塑造良好的外在形象,进一步提高其社会地位。 三、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现状 (一)缺乏正确的认识,管理理念落后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没有综合分析自身运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职能转变缺乏正确的认识,尤其是职能定位,没有全面、深入市场,做好各方面调研工作,导致职能定位存在偏差,不符合时展的客观要求,不利于其充分履行自身各方面职责。同时,由于长时间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热衷于采用传统单一化管理制度,导致在职能转变中,不注重自身管理理念的转变,仍然采用落后的管理理念,有着浓浓的计划体制气息,而这不符合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也不利于其职能的科学转变。 (二)职能设置宽泛,职能分工过细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大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设置职能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很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自身职能设置地过于宽泛,市场监管的各方面都包含其中,但资源并不充足,无法根据各方面具体情况,科学分配各项工作,日常运行过程中,所开展的工作有着较大的跨度,涉及范围广泛,无法对合法经营、违法经济行为等进行全面、深入查处,导致工作效率、执法质量不高。同时,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职能分工过细也是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权力交叉现象普遍化。由于分工过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混乱,出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现象,极易导致内部权力处于分散状态,影响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导致执法形式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成本,无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职能缺位 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作用下,我国基层工商管理部门职能、任务频繁增加,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在很多方面都扮演着关键性角色,比如,监督市管理市场、服务发展。在新形势下,我国基层工商行政管理理念以及职能方面都有了全新的变化,其各方面能力明显提高,但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职能缺位问题不断显现,其体现在不同方面,不利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职能。1、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始终是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其大都出现在农村偏远地区,种类多、数量大是其显著特征,部分地区假冒伪劣产品已泛滥成灾,甚至出现相关的产业链,严重扰乱地区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部分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产品意识薄弱,经常在购买之后才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但大都和经营者进行私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获取相关线索,不利于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导致地区假冒伪劣产品问题日渐显现,这和职能转变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2、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不同层次社会大众谈论的焦点问题。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比如,行政资源缺乏,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将对应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导致其形式化,食品市场主体监管难度较大,尤其是农村地区,有着较大的流动性,售卖场所不固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根据相关规定,全方位动态监督管理市场中的各类食品,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无法从根源上得到有效解决。此外,农村售卖食品经营者大都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薄弱,不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进货过程中,大都不会索要发票、进货单据,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很难找到责任人。对于这方面来说,急需要科学解决职能缺位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身多样化职能,多角度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3、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从某种角度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缺位和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部分地区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地方经济考量,没有积极配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上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加上当下其又回归地方,在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管理之下,其各项执法工作的开展极易受到地区政府部门的牵制。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某些强制手段,科学保护公共利益,最大化降低执法风险,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强制措施执行难度。此外,由于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不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扎实的执法程序知识,常将罚款作为处理违法行为的关键性手段,并不是如何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针对性教育,避免再次发生该类经济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常借助自身已有的经验,来处理类似的违法行为,忽视了程序的重要性,导致执法风险频繁出现。 (四)职能越位 在转变职能过程中,由于长期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易出现职能越位问题,即职能扩张,履行一些不在自身职权范围中的职责,激造成职能定位不准确、模糊化,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职能空缺问题,为职能越位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一旦出现职能越位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易将自身可以支配的资金投入到不合理的相关项目中,造成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无法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应对措施 (一)正确认识,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 在新形势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全方位正确认识职能转变,准确把握职能转变难易点,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职能转变一系列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科学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的基础上,依法行使自身权力,将“依法行政”理念落到实处。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到群众中,尤其是农村地区,采用多样化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同层次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确保自身多样化职能发挥、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内部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执法人员的行政意识,制定科学的责任制,层层划分,明确内部不同岗位人员职责,有效防止“权、责、利”模糊化,提高自身执法能力的基础上,确保职能转变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坚持“市场监管、为民服务”等理念,要根据各方面情况,围绕社会市场,开展多样化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将民生问题作为自身日常工作的关键点,要坚持“教育在先、规范为主”的原则,规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市场处于高效运行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自身服务意识,依法履行自身各方面职责,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的基础上,严把市场准入,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设置职能,简化内部职能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规范关键性职能特别重要,是基层工商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的重要保障。我国要根据各地区发展情况,结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情况,对其进行合理化引导,准确定位职能,优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他们根据市场动态变化以及自身职能,科学设置职能,避免其过于宽泛,确保内部不同岗位职责明确化,避免出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现象,尤其是关键性职能,确保其更加科学、合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具有的市场经济监管职能,科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相关体制建设力度,维护好各方面权益,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内部运行情况,科学简化内部一系列职能,为实现资源合理化整合提供重要保障,尤其是不重要职能,充分展现职能转变的重要作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简化重复的职能,确保其他一系列职能能够顺利实现,提高各方面资源利用率,避免出现严重的浪费现象,降低职能转变过程中各方面支出的成本。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弱化某些指导管理职责,比如,某些社会团体,科学整合内部已有的各类资源,最大化提高其利用率,确保内部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要多层次总结各方面经验,优化调整职能转变内容,科学转变自身职能,促使内部各机构处于统一化的网络结构体系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科学开展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 (三)注重职能分工 在新形势下,社会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极易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其执法难度增加,这就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职能转变道路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将职能分工放在关键性位置,注重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合作,要根据各岗位要求、特点、内容等,进行合理化职能分工,将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能转变具体要求,明确内部各岗位权责,对执法人员提出针对性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行使自身各方面职能,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最大化提高执质量,将“为民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加大对企业等监管力度,严厉大力打击、整治假冒伪劣行为与食品安全问题等。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作用,更好地履行自身的监管职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底层消费者自身权益,避免多样化违法取材行为频繁出现,科学规范社会市场秩序,确保社会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正”。基层工商行政部门要根据自身履行的各项职能,明确不同岗位人员在履行职能中具体任务,从根源上科学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社会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假、脏、乱”问题,综合政治各类不良风气,对于关键性环节来说,要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一系列不合理经济行为打击力度,比如,走私、传销,全方位动态监管市场流通环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使地区各类产业不断发展,尤其核心产业,促使地区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四)加大部门制度建设力度 从某种角度来说,职能科学化转变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必须坚持相关原则,立足基本国情,根据自身各方面运行情况,优化完善已构建的制度,要从不同角度入手优化完善各项制度,监管制度、执法制度等,优化完善管理方法、执法方法等,确保内部各方面数据信息更加透明化。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必须积极参与到制度建设中,要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优化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市场监管机制更加科学化,将内外部监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引导社会大众舆论、媒体,借助多方面力量,促使当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职能。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建设自身制度,注重内部各方面信息的透明化,全方位动态监督管理市场运行环境,借助社会大众的力量,科学监管内部不同岗位人员,使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优化利用多样化的监督管理手段,将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此外,我国立法机关要根据将各地区各方面情况,制定科学的法规,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点、性质、职能等,制定合理化的整体规定,将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需要多层次科学实施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时汇报日常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情况,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不断加快地方在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力度。 (五)优化完善工商法律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作为法制国家,我国必须统筹兼顾,运用发展的眼光,根据相关规定,站在执法的角度优化完善工商法规体系,有效指导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确保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能够借助工商法律体系,开展多样化的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科学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在职能转变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多层次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强化其法律意识、终身学习意识等,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以及较高的专业技能,多层次培养他们的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成为新时期所需的“高素质、高水平”专业执法人才,更好地作用于职能转变。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必须将其放在关键性位置。我国必须全方位客观分析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能转变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运用发展的眼光,统筹兼顾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工商法律体系,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全方位科学引导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认识职能转变,科学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合理设置职能,简化内部职能,注重职能分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等。以此,确保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顺利转变,充分履行自身多样化职能,实现最大化的职能效益,不断提高自身为民服务水平以及能力,维护好社会市场秩序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社会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不断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作者:周鑫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管理学院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大数据技术下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 摘要: 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将人类推入了大数据时代,近几年,随着信息处理技术发展日益成熟,大数据技术逐渐被应用到各个领域。本文首先介绍了大数据技术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现状,最后提出了大数据背景下优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几点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 大数据;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 1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产生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近年来,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包括医疗、教育、金融、军事、国防等,不断推动着社会经济和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一个和数据联系比较密切且频繁的工作,包括对各个工商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备案管理、执行各种工商法规等,并且要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归纳、处理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想要顺应时代的潮流,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将现代的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以此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助推企业的规范化稳定快速发展。 2大数据技术概述 大数据技术是在庞大的数据信息资源中进行分析、处理和检索等过程,提取出对当前工作最有利用价值的信息资源。大数据技术具有以下特征: 2.1处理数据的信息量巨大 如今我们所说的大数据比以往我们所说的海量信息的数据量还要大的多。谷歌公司每天要处理超过24PB字节的数据,这意味着其每天的数据处理量是美国国家图书馆所有纸质出版物所含数据量的几千倍以上。 2.2数据类型多样化 在大数据中数据类型错综复杂、包罗万象。其主要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结构性数据、非结构性数据和半结构性数据等。如表格数据、图形图像数据、音频视频数据、金融交易数据、电子邮件数据以及通过聊天工具产生的数据等等。只要我们可以接触到和了解到的数据几乎都可以囊括在内。 2.3大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参差不齐,不好确定 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的实时分析功能将大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最大化地体现出来,为企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最有效的数据资源。四是处理数据的快速高效性。如今,数据的网络传输技术已经可以实现远程实时数据流的控制。大数据必须有很高的扩展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相匹配,才能发挥出其更大的利用价值。 3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现状 3.1以传统工作模式为主,大数据分析不到位 从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现状来看,虽然已经引入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方法,但是在工作模式上仍然比较传统。在进行数据信息统计和分析的过程中仍然按照填表、存入电脑、统计分析三步走的传统工作模式。另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收集数据信息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其主要原因是缺乏专业的大数据技术人员网络传输技术做支撑,在数据处理方面很难做到对有利用价值的信息的高效检索和提取。 3.2对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的采集与应用缺乏技术支撑 像图像摘要技术、互联网搜索拦截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磁盘恢复与解密技术、数字认证技术等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的应用和数据,在工商系统既无采集也无积累。由于没有充足完整的数据信息量做支撑,工商信息化还处于相对简单和小规模的阶段,依托海量数据或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应用、动态应用暂时还不存在。 3.3基础设施尚不能满足处理大数据信息资源的要求 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现有的宽带传输速度难以支撑大数据的各种信息资源的有效传输,硬件设备的云计算能力、联机处理能力、大用户量访问承受能力都还有待尽快提高。视频设备、电子监测设备、语音设备、移动电子设备、传感设备等新型应用还有待深化和普及。 4大数据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的优化策略 4.1创新工作模式,提高信息共享意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工商行政管理传统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企业发展速度的要求,必须进行改善和创新,首先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信息共享意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传播速度,实现信息的有效价值最大化。其次是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这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必须加强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素质过硬、技术能力突出、创新意识较强的团队,实现大数据信息的高效采集与反馈,及时规避不必要的财产和人才损失。 4.2引入现代化数据信息采集技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信息处理意识,提高对大数据技术的重视程度,积极引进先进的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统一的工商系统信息技术基础标准、信息资源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六个方面。从满足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来看,它们必须是能够满足宏观决策层面对大数据进行归类、统计、分析的需要,工商部门主要的市场准入、监管、执法指标的核心数据采集标准;必须是能够兼顾微观监管执法层面迅速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地方性需求的需要,真正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现代化信息管理。 4.3完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不完善直接影响着工作的进程和工作效率。国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是在数据采集方面,还要在归纳分析方面进行作业。建设好基础的硬软件设施,有效保证云计算等各种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行,就一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大数据技术合理的运用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上。 5结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同时也给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要想更快地适应大数据技术的时代,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交流的通畅进行,从而节约成本、提高工作的时效性。相信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日益发展,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会变得越来越科技化,越来越智能化。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此过程中,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对于其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最终分析,工商行政管理对于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简要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发展;作用;研究 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保障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合法性,政府部门针对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一定的行政监管。在此现状下,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如何有效地进行工商行政管理,并且推动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前政府部门以及研究人员长期研究的课题。在此背景下,笔者针对当前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简要的剖析研究,以盼能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提供参考。 1.工商行政管理特点 1.1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工商行政部门针对企业进行一定的行政管理监督。此类行政管理监督在实施的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强制性。此类强制性,主要为法律方面的规定。通过法律规定,赋予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权力。通过此类措施,强制性的进行企业发展的监管。实际落实的过程中,此类强制性适应于任何性质的企业。以此体现,法律的全面性和公平性。1.2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利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除去行政监管权力外,还具备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力。此类处罚权力,主要包括缴纳滞纳金、罚款,性质严重可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因此实际落实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权力,也为主要的作业特点之一。此类权力在应用的过程中,有效地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落实效果。 2.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新时期背景下,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现状较为良好。为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实际发展中存在的策略性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改善作用。并且对于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平衡经济的发展、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引导提升企业的发展方向、确保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加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作用,笔者进行简要的分析介绍。 2.1平衡经济的发展 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区域环境现状,经济基础现状等。实际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总量的差异度较大。在此现状下,为了有效地改善此类现状,并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相关政策的调整。针对企业开办的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改善。最终实现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目的,保障了区域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并且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改善了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 2.2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实际收益现状以及经营现状,对于后期的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因此部分企业在为了保障自身收益,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违规作业现象。针对此类现象,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通过针对企业运行现状的监管,以及相关的年审计划。有效的监管企业的经营合法性,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以及法治社会的稳定推进,保障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合法性。 2.3引导提升企业的发展方向 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除去因市场自身需求变化产生的影响。实际发展的过程中,政策类的变化对于企业的发展影响也较多。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决策等方面的影响。部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市场变化的反应度较差。无法有效地跟进市场的发展,最终造成了企业发展缓慢,甚至面临市场淘汰的现状。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部门在此现状下,通过有效的行政引导监管。能够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发展现状,并针对企业的改革升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得企业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稳定性。 2.4确保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经济的发展由若干企业的发展组成,因此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发展现状一定程度可以体现经济的发展现状。因此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通过企业的稳定发展,确保经济的稳定发展。使得企业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决策现状具备较强的准确性。 2.5加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我国在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整体的发展现状较为良好。但在细节方面,由于法律监管落实的问题,部分企业还存在违规作业,违规经营的现状。最终造成了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的合理性,存在较大的问题。针对此类现状,工商行政管理通过宏观监管调控,有效地保障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并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以此发乎监管法律的权威性,促进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2.6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的经营目的为盈利,盈利的主要对象则为广泛的消费者。在此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在监管的过程中,通过对企业市场运行现状的监管。企业如在消费者消费的过程中,出现消费欺诈现象。消费者可通过工商举报的方式,进行欺诈或其他不良消费现象的举报。工商行政部门,则针对举报现象进行处理,最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结束语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稳定收益意义重大。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具体分析,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主要为经济平衡发展、经营合法性、市场良性发展、经济发展稳定性,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宏观分析,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以及市场化的合理推进有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沈宏达 单位:杭州卓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研究 摘要: 基于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下,为了确保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逐渐提高了对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视程度,但是,基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与发展,新时期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实现相应管理方式的转变与创新,以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并助力于市场经济秩序监管机制体系的完善搭建,亟待解决。本文基于新时期背景下,针对工商行政管理如何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研究 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想确保社会经济实现有序且健康发展,就需要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转变思想,实现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的创新,进而才能够解决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强化自身的监管执法水平。而面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则成为了工商管理工作适应新时期管理环境的最佳途径。 一、当前市场经济所呈现出的基本特征 对于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而言,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其所承担的主要职能是以自身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发挥来服务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谐,具体监管对象为市场交易的行为。在此过程中,要想实现工商管理部门职能的充分发挥,首先就需要明确市场经济体制所具备的特征,具体而言,共性特征包含了:以市场机制的运行来促使生产要素实现流动,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实行的是自主经营且自负盈亏;同时,政府作为调控主体,不允许进行直接干预,而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依法进行。所呈现出的特殊性为:基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上的、按照现行的分配制度进行分配,同时,以宏观调控为基础,形成了统一开发且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并实施了法治经济。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与当前所面临的挑战 在我国工商管理工作中,呈现出了较强的政策性与综合性,承担着行政执法之职能,且涉及到了各个领域。在我国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想充分发挥出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承担起自身职责。而面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多变性,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第一,基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形式下,加上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步伐的逐步深入,促使相应监管主体成分与结构随之发生变化,且监管工作变得更加复杂。第二,随着营销网络格局的形成,整个营销市场变得更加得开放,且相应的营销渠道也越加的多样化,而这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相应监管的市场范围扩大;第三,在现代化经营模式下,经营方式随之呈现出了信息化、网络化等特点,而对于工商管理工作的开展而言,同样需要在市场监管中提高科技含量;第四,在国际市场形成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竞争越加激烈,工商执法监管的难度加大。 三、新时期工转变商行政管理方式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并实现对市场各类主体的全面监管 在思想的转变上,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深化市场经济体制与相应秩序理念的基础上,明确在新形势下工商管理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并实现监管对象与范围的科学界定。在此基础上,实现实现思想认识的统一,也就是要按照党中央的指示与要求,提升自身的大局意识,以切实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还需要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全面监管,针对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竞争与交易等行为实现全面监管,并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以保证市场经济主体实现公平竞争。 (二)实现监管执法方式的创新 在传统工商行政管理进行执法的过程中,因管理理念的滞后性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性,使得静态的事后管理方式弊端随之凸显,相应行政执法与监管的质量与效率偏低。而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形式下,要求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动态化管理理念出发,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管相结合,以系统化管理的实现以及相应内部职能机构的合理设置,促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自身监管与执法职能的全方位落实,确保实现市场经济的稳定和谐且健康有序发展。 (三)依法行政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在实际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基于“三个有利于”下实现各项监管执法活动的开展,在此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实现对市场各个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加强对各项登记审批工作的管理力度,促使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到市场竞争中,针对三无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以实现彻底取缔,同时进一步开展打假打私,在反不正当竞争的同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实现对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维护,针对传销等活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以此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下,对于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需要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在明确市场经济现阶段特征以及自身工作所面临挑战的基础上,积极转变思想,实现对市场各类主体行为的全面监管,并进一步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依法行政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此来发挥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作者:高彬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与资源配置浅谈 1.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国家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部门,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主要是在工商管理的职能定位上和市场失灵上来体现出来的,具体表现为:(1)从职能定位上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间接的促进着资源的优化配置。首先,工商行政部门通过维护市场进入规则,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格,这是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其实,有企业为了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经济资源和市场份额进行排他性的抢占,正常的竞争行为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就会破坏和扭曲市场,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是通过维护市场竞争规则,规范竞争行为,保证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在市场竞争机制中正常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最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平有序,创造有利于市场供求机制的价格机制正常运行的社会信用环境。(2)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和执行市场准入标准,贯彻产业整车,优化产业的机构,引导经济资源在产业之间进行合理整合重组,优化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合理配置,避免资源的低效配置,保证市场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2.改善工商行政管理,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 2.1高中层以宏观启动为主,保障资源运用的优化 在整个的工商部门,高中层需要决策启动大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首先,工商管理的管理者需要明确国家政策在工商行政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要将国家政策落实到各个实处需要高层协调工作,但是也要为基层执法机构编制良好的条件,使得企业获得更优秀的人力资源。其次,工商系统内资源配置的结构的调整也需要高、中层慎重决策,例如出企业内出现财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或者是“倒挂”现象的,这些需要很大调整的情况,中高层需要经过慎重严肃的讨论,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针对这一现象,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分配,使得企业度过这一难关,保证企业能够快速的恢复正常运转,健康快速的发展。最后,高中层需要统一规范,通过详细的整合,改善企业内资源管理体制,做到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的装备配置和管理规范,保证从上到下根据统一的体制进行,促进了企业的统一化,保障了企业井然有序的运行,如果企业出现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也可以有科学合理的体制来解决问题,保证企业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 2.2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加强执法监管队伍,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同时在基层一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编制问题,必须慎重考虑,加强对其编制的扩充,使得执法机构和人员适应高密度和大强度的执法需求,积极推行职能转变、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保证政企分开和简政放权体制的进行,强调企业内层级分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高层需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实施国家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政策灵活变通使用,并且还要定期对中高层人员进行专业水平培训,加强中高层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中高层人员需要集中精力依法行政,把应该下放的权利大胆的给基层人员,把该管的事务落实好,积极引入干部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奖惩机制来对中高层人员给予压力和动力,使得各类人才从竞争中脱颖而出,使得人才价值的体现。工商行政部门还需要将高校行政作为最终目标,积极消除行政管理方面的不利因素,解决作风问题,改善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而追求科学合理的企业体制。 2.3提升行政管理的水平,保证无形资源的优化配置 无形资源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现代资源的核心部分,它的潜能巨大,通过在各级工商部门各个行政环节,全面提高科技含量,积极借鉴国外行政管理的先进手段,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等技术成果,将这些技术成果应用到行政管理中,灵活运用其中,保证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服务,减轻了管理的压力。同时,国家还要对行政法规不断完善,努力解决政府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减少随意执法造成的行政损伤情况,企业要善于利用国家政策、法规的力量引导企业内资源流向,合理利用这些无形资源,保证企业工商行政部门的行政效率,解决实践中的问题,通过科学技术的成果,提高行政效率,提高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 3.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导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不对资源配置问题重视起来,通过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满足企业对资源的需求,使得企业各个部门能够合理运用到资源,不会出现资源短缺现象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行。这些都需要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合理分配。 作者:韩思佳 单位:东北石油大学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现状分析 一、网络经济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工商行政管理的最大难度在于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的体制特征。如何将体制监管从内容上和手段上向国际通行规则不断靠拢,是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另外,对网络经济的监管,所面向的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系统。其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网上购物问题,还涉及其它在有形市场中都很难解决的问题。另外,网络中病毒传播,黑客侵入等这一系列问题始终是网络的一大弊端。在这样一个更复杂更广泛的监管空间中,工商行政管理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只能独自探索着前进的道路。 二、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发达市场经济形式,由于其独特的运营环境和特有的依托技术,使其超出了传统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范围,造成了一定的“规范真空”,这常常使得网络经济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常常无规可循,无法可依。针对网络经济的诸多特点,网络经济亟需的合法性规范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1.网络经济中身份确认机制亟需完善。所谓网络经济中经营者身份的确认就是在交易之前,确认每一个当事人的身份并且划分出交易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传统的经济形态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企业户口,有着完整的企业档案和相应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在有形市场中很好地完成了确认经营者身份的任务。但是,网络经济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是虚拟性,在虚拟的环境下加强公平性和合法性,就必然要求对经营者的身份有明确的确认。在目前的网络经济中,网络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制度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这一范围也还只局限于企业内,并未形成整体网络经济的普遍规则。 2.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清。网络经济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的催生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其所遵循的现有的规则大多来自于市场需求,政府的干预十分有限。现状则是在传统的工商管理机制下,对网络经济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互相推诿,责任混乱,并出现管理盲点等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建立独立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的技术,设立有针对性的规则是解决问题的较好的办法。 3.网络经济急需公平竞争秩序。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秩序为原则的经济形态。网络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建立公平竞争的秩序十分重要。这是网络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网络经济的出现使得人们熟悉的领域出现了新的问题,比如,传统经济形态中合同的有效性如何在虚拟的网络经济中实现。而这些新问题都是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和打击不正当行为的关键点。显然,如何使网络经济能健康长久的发展,光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工商行政部门的介入是十分必要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网络经济发展的保障 目前网络中存在着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的便利谋取私利,做出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事情的现象。例如,频频散发的广告谣言,盗用他人信息资料,仿制或者截获他人证书文件等。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对网络交易的可信程度和可靠程度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市场经济是信用市场,网络经济以其独特性更为强调信用。所以,对网络经济信用的损害会直接影响其运行和发展。为了杜绝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发挥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在源头上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显得十分重要。具体来说,就是需要工商行政部门的严密监管。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要从工商干部自身的素质提高和监管手段的创新两方面进行。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工商执法队伍。首先,建设网络化的工商管理系统必须要有优秀的计算机人才。由于网络经济的迅速崛起,造成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没能与行政管理机制有机结合;其次是要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克服信息技术部门仅仅作为一个技术单位而依附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思维误区;最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组建专职监管网络经济的职能部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经济范围的不断扩大,网络中的侵权、恶意欺诈等犯罪中运用高科技手段越来越多。对此,必须要有来自专业监管部门的防范和遏制。 2.适应新形势,监管好网络经济。网络本身是自由的、共享的,但是网上交易行为必须规范管理。我国的网络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因此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应早做研究,提前入手。(1)抓好网站的准入关由于网络经济的监管空白,个别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在网上进行超出其核准的经营范围的交易,企业由此获得的收入则属非法收入。对于未办执照的企业或个人建立的网站,由于未做工商登记,在网络交易中的所得收入会造成税收流失严重。因此,规范网站的主体资格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国家都十分重要。(2)创新监督管理手段。网络经济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形式,它的公平竞争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目前,有些问题直接出现在了我们熟悉的领域,比如对广告、合同管理、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等等。监督管理好网络经济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完善系统的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做到以网治网。(3)加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综合执法工商部门作为政府监管市场的主管部门,与公检法、税务、技监、银行等部门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些部门间的联网将有效地促进部门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使部门协作更加密切,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加强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力度。 四、加强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 首先,通过对经营者之间进行联盟组织,打造网络行业自律平台。在工商行政部门的引导帮助下,将在网络经济中比较权威的几大网商进行诚信联盟,签订诚信公约,打造良好的网络经营者形象;其次,建立和完善工商网站并进行统一标识。工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简化了传统管理中费时费力的审批过程;最后,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制定的民主化和透明化。逐步将在制定法规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 本文作者:林旭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探析 【摘要】信息分析技术日益发展进步,大数据处理技术也要随之增强。从大数据中搜集到有效信息并通过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其作用,得到国内外的一致认可。本文通过介绍大数据技术时代,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 1前言 科技发明日新月异,信息技术突飞猛进。跟紧时代的步伐,才能有效地创造我们的价值;找到行之有效的数据处理方式,才能更好地发展经济,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能力。大数据技术已经逐步推广到全球,得到了工商行政界的广泛认可。进行大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共享,能帮助各界迅速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 2大数据技术时代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新崛起的云技术在全球兴起,大数据技术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何为大数据?指的是没有固定结构且信息量巨大的网络数据。其数据通过深度挖掘以后,往往作用巨大,但是处理起来十分麻烦,没有专业技术的人才根本无从下手。俗语有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数据的出现,让智慧的信息技术人才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发掘出了大数据技术。而所谓的大数据技术,顾名思义,就是运用各种信息技术,从数据庞大的数据库里快速有效的搜寻到有利用价值的信息的一种技术。首先,大数据容量巨大。很多大数据已经不能用现有的亿万来表示了,科学界甚至用亿亿亿字节来表示大数据的容量。第二,大数据类型多样。伴随着各种信息技术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人们的电子产品从最初的语音通话产品到现在的视频通话产品。录像带、手机、摄像头、计算机以及各式各样的音频视频设备在不断生成不同的数据,数据类型分类已经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了。第三,大数据价值不定,难以掌握。不同的电子设备生成不同的数据,各种数据交织混合在一起,数据在接收以后还要经历破译、解读和分析的过程,一天的数据里可能只能提取到几秒的有效信息。大数据的这三种特性,给大数据技术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而面对这些难以克服的挑战,又只能迎难而上,在数据洪流前,大数据技术只能迅速处理,在极短时间内搜寻到最有效的信息。中国政府对大数据技术也是持续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是了《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把信息处理技术作为四项关键技术创新工程之一。处理大数据,不仅是加快信息技术的必然选择,更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必然要求。 3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分析 3.1以传统运作模式为主,缺乏大数据分析 从现有的工作模式和材料中可以看出,现在的管理方式依然遵循传统运作模式。在统计和分析数据方面,依然是通过填表、存入电脑、统计分析三步走的方式。运作模式一成不变,信息共享和有效信息的保留都有着很大的问题。目前,中国各地的监控信息系统有了一定的发展,各种监控设备层出不穷。在视频和音频的收集方面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然而,目前的工商行政界依然坚持结构化的收集分析。对于社会信息系统的大数据,由于没有技术支撑或者是技术不完善,难以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又因为没有科学的框架构建,在数据的处理上,很难完整的划定各界需要的数据,也就不能有效的处理传输各种信息。 3.2基础设施不完善 虽然光纤在社会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4G传输技术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由于成本问题,数据的大规模、高质量传播还是一项重大问题。硬件设施影响着云计算能力,当有大量用户同时涌入数据库的时候,云计算通常会出现崩溃。同时,由于联机处理能力不足,很多数据都只能通过地方处理,难以做到在一个大型系统中收集分析不同的数据。在软件方面,社会软件良莠不齐。由于部分小企业的急功近利,生产出来的软件往往出现安全问题。各种软件之间的恶心竞争,很多信息无法进行整合分析,整个信息社会依然是一盘散沙,削弱了了信息的整体效用。在大数据技术领域,我国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工商行政界的信息资源不能完全的整合利用起来。信息技术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发展,大数据技术的缺失,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的发展。抓住机遇,掌握大数据技术,有目的的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处理数据的能力,对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4解决问题,增强处理能力 4.1改善运作模式,加强信息共享意识 传统运作模式已经淘汰了,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意识。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结构化数据已经不能够满足信息需求。第一,信息共享。信息的交流共享,尽量让信息的有效化程度达到最大化。对于关键紧要的信息,必须加快传播速度,及早传达到各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第二,大数据分析。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提高数据分析能力,构建信息框架。各界应该积极招聘大数据技术人才,在海量数据中迅速搜寻有效信息,并及时反馈。做好这两点,当某个公民有任何违法行为或优良作风,通过信息的分析和共享,及时通晓各界,能有效避免财产和人才损失。 4.2改进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且重要的工程。结构化的数据采集,就全国而言,中部和东部地区已经基本完善了。目前各区域都存在缺少非结构化储存环境的问题,甚至局部地区的结构化数据存储有一定的问题。国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是在数据采集方面,还要在分析方面进行作业。建设好基础的硬软件设施,有效保证云计算等各种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行,就一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大数据技术合理的运用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上。 5结语 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带动我们跟着前进。发展有效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刻不容缓,通过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分析,整合数据资源,分析并分享信息,让各部门逐渐实现信息交流。对于公民,能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时间成本;对于工商行政界,也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带来更多的收益。整个社会在大数据技术的帮助下,也能够更好地结合在一起,真正的智能生活指日可待。 作者:李佳佳 单位: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建设策略 目前的市场特征 改革开放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将我国的经济前进方向扭转。在我国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以及主要的执法部门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职能机关,面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市场以及市场环境变化下所遇到的挑战和任务,工商机关应当发挥其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利益。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 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 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怎样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工商部门应当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执法目的,打击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现象、不正当竞争现象等,切实在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维护国民和国家的利益。良好的社会风尚是一个国家整体素质的体现,构建现代文明需要工商部门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并且要切实保护企业商标的注册权以及专用权,对于非法传销眼里打击。加强执法。工商行政部门对于市场进行管理的主要方法就是执法,通过对于法律的使用,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并推进法制化建设。 以实现良好稳定健康的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作用巨大,随着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改革深入,市场环境不断的变化,新问题不断产生。工商部门应当提高自我创新意识,在工作中不仅仅要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还应当主动的、进取的对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管理体制做出贡献,努力的再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本文作者:王传义 刘玉华 单位:铁煤集团大明煤矿)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能力提升研究 摘要: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时,实现的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程度。本文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具体内容,阐述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并针对上述困境提出了几点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现实困境 加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作为促进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等多个领域快速发展的硬性要求,尤其对于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大幅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受到现实社会中多因素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这一项工作在很多方面上都受到了制约。为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在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过程中,冲破现实困境,选择正确路径,从而实现大幅度提升管理效能的目标。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具体内容 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前提,就是要清楚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含的具体内容。简单来来讲,所谓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就是要求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完成对社会市场经济的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工作,同时相应地消耗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社会资源,最终完成工商行政管理并产生相应效益。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现实困境 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是提高该项工作的工作效率,同时降低所需费用和缩短工作时间。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受到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人文、地域、自然环境等多个领域的制约,面临着严峻的现实困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限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很多与实际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针对不同的案件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完成上述工作,是一个合格的工作人员或团队应具有的基本素质。然而在很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一些工商人员或多或少存在工作不合格的现象,比如专业知识不完善、做事不掌握技巧、思想水平不达标等。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多次管理培训中,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并在平时的工作中逐渐提升了工作能力。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其他各领域的快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工商人员的工作能力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制约工商人员的体制不太完善,一些工商人员专门钻体制的漏洞,在平时工作中表现不积极,甚至态度懒散,这就给工商行政管理建设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 (二)岗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 所谓资源分配就是相关机构的划分、工商人员的调动、硬件设施的建设。这几项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有着密切联系,第一,合理划分相关管理部门所在的机构,对工商人员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日常工作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第二,合理调动工商人员,能够最大程度上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流程,激发工作积极性,这对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第三,硬件设施的建设作为能够正常工作的基础,是每个部门都极其关注的问题,例如部门领导鼓励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不断改进信息技术,从而实现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大幅度提升。然而,就当前形势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别的职能差别不明显,这就造成了上下级别间分工不明确的现象。还有,由于权利分配不合理,很多部门如机构内部、市场交易、个体等都持有执法办案权,因而常会出现重复处罚、处罚力度标准不一的问题。另外,由于上下级别不同,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不合理,导致资源上的分配也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 (三)工商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正处在由原来的垂直式管理向交由地方管理的改革过程中,然而由于许多部门间分工不明确,以及地方上社会背景复杂,政府部门权利过于集中等因素,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时权威性不足,大大降低了管理效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化是指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各部门逐渐形成的价值观、行为方式、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和服务态度、文化水平等,即工商部门的软实力。近几年,我国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建设的重视度不断提升,发现不同地域对工商行政部门的文化差异很大,在管理工作中的价值观、执法观念、服务水平等方面上无法统一标准。这种文化上的差异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大大制约了管理效能的提升。(四)工商行政管理的信息技术等设备急需更新由于在信息技术方面上的投资力度不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和技术人员,导致其工作模式落后,效率远远低于现代化要求。具体问题有:硬件设施缺乏,如计算机的数量不足,互联网普及度低;各地区所用的信息软件不统一,区域间联系脱节,致使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增大了工商人员的工作量,因而大大降低其工作效率,也就阻碍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进度。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 一个人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直接决定了其行为方式。因此,只有从根本上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能贯彻高效能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的口号,最大程度上发挥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更好更快地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工作。具体来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应接受“民为主”的思想,彻底抛弃之前“官最大”的腐败思想,要时刻铭记任何的工作都是为了人民,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实施到实际工作中,关注人民的利益而不是领导的利益。只有改变以往错误的思想观念,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才能加快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应逐步转变其工作性质,实现从监督管理型到服务与监管并存的转变,合理结合服务与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在监督和执法的同时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有,要抛弃政府代表权利这一思想,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义务,本着负责的态度完成监管工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等领域的常规运作。 (二)加大对工商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效队伍 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由工商人员完成,因而其内部员工自身素质直接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工商人员的素质是一项关键性工作。首先,针对不同部门的具体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培训目标并详细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争取通过培训来提高工商人员的专业技能;其次,本着公正客观的态度挑选各部门的精英人才,并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组成精英团队,加大对精英团队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支专业技能高、业务性强的队伍;还有,制定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对精英团队加强思想教育,并提高其工作福利以此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这些举措将会极大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工作;此外,加强对高阶层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管原则,从而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提供有效的保护。 (三)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合理设置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并对其内部结构进行改革,将有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为此,政府部门应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现有矛盾,对其组织部门和权力部门进行职责和资源上的重新分配,从而最大程度上提高各部门信息的准确度。除此之外,这种针对职责和资源两大方面的改革,还应以目前社会市场经济的需求为前提,保障各工作部门之间相互紧密联系且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四)争取创新,从各方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所谓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缩短有效的工作时间,在低消耗的前提下提高工作质量,获得最大的收获量。为实现上述目标,应大胆创新现有体制,提高生产效率。以创新为主要手段,改变现有的工作方式,比如将新型的信息技术加入到日常工作中,提高工商人员的服务理念,以正规流程实现各项消费透明化等。总而言之,创新的目的就是要消除传统模式下形成的不合理收费、监督工作不到位等现象,争取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逐渐服务化、正规化,最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效能。 (五)改革监管模式,创新监管体制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主要有三种模式经济警察模式、公平交易委员会模式、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以上三种模式各有长处与不足,我国在借鉴国外模式时,应该吸收国外模式的长处。目前,我国监管模式采用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较为符合我国国情,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建立适应市场监管需要的大部制,解决权责不清、各自为政问题,解决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协调监管问题,努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四、结语 当前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能已成为政治和经济的双重需求。然而,由于受到市场、社会环境、文化、政治等领域的影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工作人员自身能力有限、岗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文化建设工作不统一、信息技术落后等现实困境。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提出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和思想水平、建设一支高效队伍、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理念和改革工作方式等路径选择,从而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作者:欧罗荣 单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教育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化 中央决定国家工商局提升为正部级单位,中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监管地位的思路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在中央这个大思路的指导下,如何把握机遇,既担负起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历史重任又实现进一步的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工商干部面前的大课题。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尽快实现信息网络化建设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下面我想对此谈一点个人的想法。 一、信息网络化对整体工作的覆盖与统帅 我们在谈到信息网络化的时候,往往习惯于将它看作是局部的工作,只是关注它在局部、在技术层面上的作用。这种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是比较肤浅的。近10年来,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科技的出现,掀起了一场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性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并成为我们在新世纪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工作职能拓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以及队伍建设这些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未来方向的工作上,信息网络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息化与工作职能调整 前不久,江总书记就简化行政程序,促进经济发展,取消或减少各类审批的问题发表了讲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中央在提醒我们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以往的很多经济管理模式将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很多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管理职能,比如:查处超范围经营、防止抽逃注册资金、打击投机倒把、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等都会有所调整。同时对企业经营身份和信誉的管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会逐步地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过程,将逐步成为在更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职能更清晰、办事更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部门。 要完成这样的大规模的工作职能调整,必然需要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投入、立法准备、技术保证等各个方面协调推进。而其中技术保证———实现信息网络化,将起到统帅全局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实施精简机构和实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工商部门为强化职能所能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会非常有限。只有技术的投入,为我们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可以用技术上的首先突破,带动全局职能的扩张。具体的看这种职能的扩张,主要会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强化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较广的监管领域和监管权限。但在实际监管上,有限的管理力量在广泛的管理领域和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面前,无法进行有效深入的管理。比如,一个违法当事人可能被工商机关的五、六个部门都查处过,但由于各个部门互不通气,可能每次都会把这个当事人当作初犯,从轻处理。又如,监督部门正在立案侦察,登记部门却因为不知情给当事人办理了注销手续。类似的问题在我们的监管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这其中固然有工作方法、工作程序衔接上的问题,但更多的则是源于我们监管手段的不足,导致无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如果每个管理干部手中都有关于每个企业全面的管理资料,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可能会容易的多。以往可能由于建立这样一个纸制的档案库成本过高无法实现,但现在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可能。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在电脑上输入一个企业登记号,就可以了解这个企业几年的全部纪录,这对我们的监管力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第二,拓展监管领域。我们提出走进网络经济口号的目的就是要针对职能大力开展信息网络化建设。干部不会使用计算机,单位没有条件上网,如何能够介入网络经济的监管呢?要管理好网络,手段就是“以网治网”。这就要求工商部门要用高科技的信息化手段武装自己。工商部门要有自己的网站,要实现和当事人的网上交流,要有手段借助网络来发现、打击违法行为,这些哪一点也离不开信息化。现在我们全国工商系统正在开展针对保险、金融、电信等行业垄断行为的打击、查处。这些工作中我们所面对的管理对象和以往有很大的差距,他们的信息化水平都很高,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施的,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我们如果没有一个高效的管理网络,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么工商部门的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也就只能望洋兴叹,在原地打转转。 第三,增加管理手段。信息时代,信息和技术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资源。对它们的运用分析可能启发、派生我们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方向。比如说,实现企业监管信息的全面披露,对企业进行信誉管理,就是信息化工作对管理的深入促进。我们对企业的各种管理行为都是记载在公开信息中的,但是以往这些信息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披露渠道,只好躺在机关文件柜里睡大觉。现在,有了互联网,这些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出来,从而组成对企业信誉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而我们在公布企业信誉情况,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也就多了一种监管市场的内容和方法。更进一步地讲,我们可以建立高技术的平台对企业进行身份认证管理。以后对每个企业的经营身份我们都可以利用网络即时监管,而且可以一步到位,做到用点击鼠标来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检以及吊销。借助信息网络化的帮助,我们的管理将逐步成为信息快捷、监管严密的网络。 第四,扩大服务范围。我们工商部门正在努力改变“重监管,轻服务”的工作方式。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服务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方法。网络在这方面使我们的管理方法更加丰富了,比如:我们的网上年检、网上投诉,可以让企业足不出户地申请、办理有关政务。现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登记部门正在开发有关登记手续的咨询辞典和登记流程的公示程序。当事人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面地咨询所有登记业务,还可以及时了解《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在受理、审核、打照等环节的情况。再比如,我们利用网络给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服务,这不仅仅会方便企业,还对我们打击假冒、伪造《营业执照》有非常大的帮助,实际上这也就是在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软管理”。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新的监管领域。网络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对自身的管理思路、管理领域、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定位。这使我们各个政府部门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将来哪个部门在信息化工作上能脱颖而出,哪个部门的职能、地位就会加强,就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推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队伍素质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工商部门一直没少下力气,但是目前看,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上的方法比较单一。而信息网络化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新途径。 第一,提高干部知识水平。现代社会中,计算机水平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干部能够学习好、使用好计算机和互联网,他的知识水平必定会有一个很大的飞跃。信息网络化工作就是将日常的工作业务和计算机结合起来的最好途径,它会让每个干部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和计算机交上了朋友。我们在开发“业务办公系统”的时候,有6000人次的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参与。结果这个程序开发出来之后,我们就有了数千名能够熟练运用网络的骨干。而这些同志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起来的学习、思考、交流的方法,更是让他们受益无穷,不断推动他们学习、掌握其他的知识、技能。网络凝结了当今世界的知识精华,它同时也是最强大的学习工具。天天工作在网络环境中,自然会对人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在水中才能学会游泳,信息网络化建设就是为我们的干部提供的最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规范监管程序。应该说我们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是拥有很强的职能的。保证职能的依法履行,防止内部的各种暗箱操作,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网络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的。计算机程序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将尽可能多的管理流程转变为利用网络实现,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个人作弊行为。同时还利用网络的各种日志将每个人的工作详加纪录,这样不仅在有问题时容易追查,平时也会起到威慑和督促的作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是一个队伍发展的前提。从愿望上讲,我们希望每一名干部都自觉自愿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管理的角度上,我们必须防止个别害群之马进行破坏的可能。现在网络为我们提供了管理手段,可以从程序上减少各种违法的发生,这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第三,接受社会监督。江总书记提出要以德治国,落实在我们行政管理上,首先就是实行管理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这一点上,仅仅依靠橱窗、板报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是一个新途径。去年年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处室、各分局按月在“红盾315”网上公布本单位的工作信息,以促进办事制度的公开。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求每个处室和分局要在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将所有与办公有关的政务文件全部公开。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没有密级的文件都必须上网”。现在有同志担心,上网公开业务信息会束缚管理,甚至还有同志认为凡事都公开,不利维护我们的形象。这是一种讳疾忌医的想法,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首先向人民讲老实话。过去没有互联网这种方便的技术手段,我们还在千方百计地建立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现在有了互联网,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所谓网络经济、信息革命也是一场对意识形态、思维方式的革命。通过互联网,世界空前紧密地联合了起来,我们必须适应世界性的游戏规则,努力向公开、透明、服务大众的现代政府的方向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就是所谓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挑战。而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工商局,服务百姓,就是我们面对这一挑战做出的回答。只要我们能够更多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我们的事业就永远不会停步。 监管职能的扩展,队伍素质提高必然会推动我们各个部门进入良性的工作循环,带来更多的其他效益,比如:队伍形象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支持。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信息技术的收益溢出”。中央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就是看到信息化这种龙头作用。信息网络化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使它能够肩负起带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任。 二、信息网络化的主要任务构成 信息网络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此我们应该心中有数。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个“三网一体”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格局。“三网”第一个是我们的内部办公网络———“金网”,它主要是提供无纸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工作平台———“红盾315”网站,它主要实现和管理对象的网上交流,开展电子政务。第三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平台———“中国红盾”网站,它主要是将工商信息社会化。在建设这三网的过程中,我们的信息网络化工作逐步集中到了: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网络监管等三个主要任务上。 (一)办公自动化 目前,许多单位或多或少的都在开展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动手比较早,现在以“金网”为核心,市局、分局、工商所的三级网络结构已经基本上建成。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三个问题最容易被忽略。 第一,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办公是现阶段办公系统程序开发所追求的较高境界,但是要真正实施无纸化办公,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能否有与程序相配合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办公中已经习惯了传递纸制的文件,并且有一套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保证。如果我们把办公自动化看成用计算机程序重新翻译一遍纸制文件管理制度,那就要出问题了。很有可能会因此出现网上数字文件、网下纸制公文同时流转的情况,那样网络的效率就无从谈起了。比较好的程序设计思路应该是在详细规定了无纸化办公的目标之后,让程序来优化管理。其中特别要注意:一是相信计算机。现在银行间巨额资金的转移都依赖网络,我们的公文流转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二是一定要坚持无纸化原则。除了必须由纸张传递的文件外,其他公文都应在网上运转。 第二,部门之间的相互通联。信息网络化后,每个部门都要有自己的业务办公程序。根据我们以往的办公习惯,一般各个业务部门之间是没有很多固定的业务联系的。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这种状况转移到网络程序的开发上,就会得到很多相互不能够共享的业务办公系统。这是与网络的原则相违背的。对于网络来说,它的使用者越多,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每个使用者的收益越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每一个业务系统之间尽可能地实现信息共享。这里要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只是将业务部门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共享的内容公开,现在网络中应该是除了明确规定不能够公开的以外,其他内容都要互连共享。这种公开可能对一些部门的某些权力有影响,但它是我们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试想如果我们连内部都做不到信息共享,又如何能够对外实施对企业身份信誉的管理呢。 第三,充分考虑程序的继续开发。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那么配合监管工作的程序开发势必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希望通过一次程序开发解决全部问题,是不现实的,我们在开发办公程序的时候必须为这个程序的持续开发留下空间。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预先思考。很多问题如果不能未雨绸缪,到时候会非常被动。比如,现在很多办公系统都要在每一个应用计算机上安装专门的辅助程序,这就会给进一步的技术升级留下隐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一个主程序往往同时要调整每个应用计算机的预装的辅助程序,这在应用计算机数量多、分布面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合算的。从我们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上看,对办公程序的改造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对此必须要有一个预先的、周密的考虑。 (二)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我们北京市各个政府机关今年工作的重点,对此刘淇市长,孟学农、林文漪副市长等领导都有过重要讲话。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尝试了网站备案、网上年检和网上投诉等电子政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第一,局域网和互联网的衔接。在无纸化办公的条件下,办公的内网实际上就是整个办公程序的神经系统,一旦被恶意入侵,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政府部门都被要求采取将内网和互联网物理隔断的方法。从安全的角度看,这种方法确实是达到了目的,但是这也给我们的电子政务的开展留下了非常大的难题。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要同企业、老百姓打交道,因此它必须借助外网。但同时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每一个电子政务的项目或多或少的都要有办公自动化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内、外网的衔接就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按照内网、外网实施物理隔断的原则,内、外网之间的信息传递只能依靠拷贝磁盘的办法。这种落后的方法是不能够适应网络上大规模信息交流的需要的。对此我们认为,网络时代共享和联通才是发展的方向,打开局域网是一个迟早的问题。总不能害怕有贼,就不在房子上开门。越是固步自封,就越会落后,只有知难而上,才能在工作中获得进步。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来。我们可以先将一部分内网上的工作转移到外网上去。我们刚刚开发完的“互连审批”程序就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我们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审批程序放在“红盾315”网站上。下一步我们要将12315直接搬到网上,各级消保干部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消保干部的工作纪录,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统计汇总也一律要在“红盾315”上完成。这样既直接向社会公布政务、办理政务,也同时接受监督。我们想如果这样一条路能够走得通,那么我们就会逐步将“金网”中的程序“复制”一份到互联网上,让一部分内网工作在外网上实现。同时只在“金网”中保留重要的数据库和文件以及必要的办公程序。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就能够比较稳妥地实现内、外网的衔接。 第二,投入、产出的协调。从现在的技术水平上看,我们工商部门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可以实现相当高的自动化程度。于是我们很多同志在开发中就热心于追求尽善尽美,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偏差的。因为一些锦上添花的功能会占用有限的信息化建设资源,影响整个信息网络化的产出。 在企业界有一个“80%定律”。它讲得是“一件工作80%的效果是由20%的投入完成的,而最后的20%的效果则需要另外80%的投入”。从这个观点看,每一项电子政务工作做到70%到80%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儿。比如,在电子政务中,我们与当事人的交流方式,可以是时时的,但这样成本会非常高。但如果我们是定期回复的(比如一天两次),那样成本就会成倍的降低。效果可能会相对差了一点,但是这也可以起到方便当事人,减少他们来回往返、排队等候的目的。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用来开发更多的程序,服务、方便更多的百姓。我们的信息化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工作还有空白。在这种情况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点上是不明智的,我们所应该追求的是在尽可能小的投入上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 第三,廉政与效率的问题。电子政务既可以增加办公的透明度,促进廉政,也可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有的时候,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比如在开发企业登记程序上,有的同志认为应该首先解决政务公开问题,让我们每一个《营业执照》的发放环节都向社会公开。也有的同志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应该首先开发那些实际操作用的程序。对此我们认为在电子政务的开发上必须坚持效率服从廉政的需要。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要驾驭好它,让它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就必须时刻以加强廉政监督为出发点。去年北京市的行风评比把政府各个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这个做法非常好,我们应该首先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待电子政务。只要我们能够利用网络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的办公环境,就是最大的成功。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只有廉政才能勤政。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应该贯彻在我们每一个电子政务程序设计的始终。 信息网络化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渗透到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果我们仅仅将这些表象看成是一个个片断的组合,那么我们可能会像盲人摸象一样不得要领。但如果把它看作是覆盖、统领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就会豁然开朗。这是我们面临新时代所要做出的一个何去何从的选择,把握好这个历史性的机遇,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狭义的概念是指在开放的国际互联网及其它网络的环境下,通过服务器的运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运营模式。即电子商务=Web(服务器)+IT(信息技术)+企业业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即电子网络经济,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扩展: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 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监管离不开电子网络手段。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均由信息部门的“红盾信息网”进行登记备案。其监督管理采用“不告不理”的做法,即电子商务“受害者”通过点击“红盾信息网”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才介入管理。换言之,电子商务的登记、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现等环节,离不开信息部门。但是,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应该依靠相关处室。北京市局有“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福建省局信息统计处本身就是行政处室。 就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并结合信息中心应该得到加强这一思路来考虑,我们认为:信息中心应承担我省电子商务登记工作,具体监管由直属分局承担。信息中心与直属分局之间应该有良好的配合,为搞好配合并留住技术人才,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监管,可以考虑信息中心的部分人员使用直属分局的编制。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社会主义阶段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会计行业论文: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摘 要] 本文主要透视和比较美国和加拿大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职责划分,并分析了两国间的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在资格要求、知识结构以及注册管理会计师在职业界的作用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进而为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在中国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 注册管理会计师;比较;行业监管;监管效率 一、引言 管理和成本会计是一个相对年轻的领域。 据记载,关于成本会计信息的需求,最早是由一位英国企业管理人士于19世纪70年代在商务报告中提出来的。在北美洲,早期的成本会计系统是在19世纪下半叶从纺织行业和铁路系统发展起来的。后来,钢铁制造业、洗涤剂行业、电影业、汽车业、烟草业以及面粉业都采用了铁路系统的成本会计系统,以适应他们自己组织的需要。直到20世纪20年代,今天的成本会计系统中的绝大部分才得以形成。 在一个组织内部,负责设计和运作成本会计系统的人员就是成本会计人员。在美国和加拿大,成本会计人员有一个职业化项目,那就是获得注册成本会计师(Certified Manage-ment Accountants, CMA)资格。为了成为一名CMA,应试者必须通过专门考试,以后为了保持资格还需要接受继续教育和道德守则的约束。有些组织招聘会计人员要求有CMA资格,而大多数组织认为,CMA资格是一个人具备成本会计原则和技术方面知识的一项有用标志。CMA由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管理,该协会隶属于成本会计的职业组织——管理会计师协会(Institute Management Accountants in the USA; IMA; Society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 in Canada; SMA)。 美国和加拿大的管理会计师协会是主要致力于倡导并推进管理会计在其国内及全球发展的组织,并且两国的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体制为其行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本文重点比较分析美国和加拿大在注册管理会计师(CMA)监管中存在的差异,进而为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在中国快速健康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两国间在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监管中存在的差异 美国和加拿大在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监管中存在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注册管理会计师的资格要求。美国CMA项目旨在培养专业从事管理会计及财务管理人才。对获得CMA的资格要求包括两个条件,一是教育要求:(1)获得学院或大学认可的学士学位;(2)管理学研究生其入学测试 (GMAT)或研究生入学考试 (GRE)得分在50%以上的毕业生。二是工作经验的要求:候选人必需有连续几年在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工作经验,并在7年内通过考试,方能获得注册管理会计师的称号。 加拿大CMA项目旨在培养企业高层管理人才(CFO和CEO)。对获得CMA的资格要求包括四个条件,一是教育要求:获得学院或大学认可的学士学位,并修完CMA教学大纲要求的11门主要课程。对完成大学认可的学士学位但没修完CMA教学大纲要求的11门主要课程的候选人必需参加高级管理会计培训班,并通过各门主要课程的考试。二是工作经验的要求:候选人必需有连续两年在管理或财务会计管理的工作经验。三是必须通过全国的统考。候选人在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后,方能报名参加全国的CMA统考。四是通过CMA统考后,候选人必须参加为时2年的企业战略管理领袖人才培训班,方能获得注册管理会计师的称号。 2.注册管理会计师知识结构。CMA证书是一个财务管理综合能力考核的证书,考试涉及经济、金融、管理、会计等多方面内容,考试主要以基础知识、实用知识为主,知识覆盖面很广,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美国对CMA的从业人员知识结构要求包括财务分析、预算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政府监管、金融、产业、管理咨询、科研、教学等方面。全国统一考试的内容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企业行业分析(PART-1 Business Analysis);第二部分:管理会计与报告(PART-2 Managemen t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第三部分:企业战略管理(PART-3 Strategic Management);第四部分:管理标准与实务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PART-4 Business Application)。 加拿大对CMA的从业人员知识结构要求包括管理会计、公司财务、经营管理、信息技术、企业战略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战略管理、财务会计、税收与税制以及内部控制等。全国统一考试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客观题(Multiple-choice),涵盖以上11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是综合案例分析题(comprehensive case),运用管理会计、经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知识,就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并撰写分析报告。 3. 注册管理会计师职业界的作用。美国的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是全球最重要的组织,致力于提高管理和财务会计专业理论与实务,以发展的眼光为企业提供管理和财务会计专业人才,促进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的发展,通过验证、研究和实践发展,教育、倡导最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以提高注册管理会计师的业绩。美国的注册管理会计师们是企业内部的建设者,他们的主要作用包括设计、实施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支持决策;支持企业计划、控制及企业创造价值的行动;并直接支持企业的战略目标和财务管理及管理会计专业的发展。 美国的注册管理会计师负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管理,需要强有力的专业成就、追求卓越的决心,体现了很高的道德标准。随着管理会计标准和发展趋势的变化,企业的注册管理会计师将会以其全面掌握的丰富知识和业务直接相关的战略管理、技能素质及业务能力来实施知识决策,并成为支持、规划、控制企业增值业务的经营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加拿大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是以不断发展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优化企业的业绩、塑造注册管理会计师的战略领导能力为己任。加拿大注册管理会计师们在北美企业中的主要作用是从企业创新的战略角度出发,将企业的战略管理与全球市场进行整合,以培养企业财务战略及战略管理的卓越领导者。 三、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加入WTO后,中国与国际金融体系全面接轨,急需大批熟悉国际竞争规则和高层企业管理的人才(CFO CEO)。各类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以及教研、咨询、统计、信息系统等不但对该类人才需求强烈,而且数量与日俱增。这类人才将长期处于短缺状态。 目前,我国缺少真正的CFO。在西方发达国家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中,CFO是CEO的助手,接受CEO的委托,全盘管理企业的财务、会计事务,是企业与投资人的沟通者,负责财务、会计、投资、融资、法律等相关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将企业经营情况的财务报告传达给投资人,让投资人了解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 从以上对比分析得知,北美的注册管理会计师是企业高层管理人才的后备人力资源。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大批量的CFO和CEO,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培养注册管理会计师CMA的专门模式。美国和加拿大的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是采用行业自律,即在变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变革,以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适应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加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培养注册管理会计师CMA的专门模式。注册管理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包括:(1)注册管理会计师的资格要求;(2)注册管理会计师知识结构以及考试方法;(3)注册管理会计师职业界的作用等方面应做好中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发展的长远规划,实施国际发展战略、人才战略,加强职业道德,实现多角度经营和规模经营,积极应对电子化潮流。这一切都是入世后中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会计行业论文:刍议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的是以政府管制为主,兼有行业自律的管理模式。这种制度是政府推动经济转轨的一种长期行为,现在行业还相当脆弱,执业规范尚未完全形成,众多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执业的因素需要治理。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中,涉及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或严重失实,使得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注册会计师监管心存质疑。本文通过简单分析当前注册会计师监管模式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对策。 一、我国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伴随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化,我国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模式也在不断探索和研究。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职能错位,体制有待改进 对于我国当前注册会计师的监管虽然已经形成了政府监管为主,行业监管为辅的模式。但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今天,各种物质和金钱的诱惑,使得我们很多注册会计师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违反一些规定。那么势必需要有较为明确的监管体系,而我国当前对于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主要是国家实施相应的注册会计师准入制度,通过考试考核,然后经过注册后方能从事相关工作。行业自律管理与政府监管之间,以及政府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的责权利都存在着管理职能的错位和重叠现象,甚至可以说对于某一个问题各个部门都可以管,也都能管,但是一旦出现问题时都会推脱责任。 2、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健全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为了有效规范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相关行为,我国陆续颁布了《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证券法》等一系列的法规。通过法规的逐步颁布并实施,对注册会计师及行业管理形成了强制的约束力,也建立起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对规范会计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效促进了会计行业的发展。但对于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方面,还需要结合当前注册会计师从业实际,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内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地健全法律法规。 3、国家监管职能不明确,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当前,政府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部门众多,主要包括财政、审计、工商、税务以及证券监管等。这些部门之间虽然说对各自的监管内容进行了规定,但这些部门之间的职责存在着相互交叉,职责不明确的现状。也正是由于职责不明确,致使某些部门过分使用行政权力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管,而有的部门却不闻不问,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无序、混乱,直接或间接地侵犯了投资者及公众的利益,并导致了一定程度的行政腐败。 4、会计行业内部自律机制有待健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与世界的接轨,会计行业人员数量剧增,使得会计行业的政府监管已经难以全面发挥其作用,势必要求我们必须与世界接轨,应成立相应的会计行业协会,并由行业协会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管理。虽然我国能够建立相应的会计行业协会,并实施对会计行业的监管,但各级协会未能形成规范化的行业自律机制,大多都是集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职能于一身,难以快速发现和及时惩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中造假问题。 二、改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对策 1、明确行业监管基本思路,理顺行业监管体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企业的诞生,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变得越来越庞大,各类会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也普遍存在。要对这些人和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管,必须形成高度的认识,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在重视的基础之上,要理顺行业监管体制,应根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思路,全面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责权范围,以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管理,实施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宏观监管,充分发挥政府监管的主导作用。另外,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并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及监管权限,重视行业协会的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全面的行业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对于政府职能部门未能涉及的管理内容,应由行业内部形成自律管理机制,以补充政府职能部门监管。 2、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法制属于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颁布和实施主要在于维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面对我国会计行业的逐步壮大和经济的全面发展,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制在注册会计师监管中的核心作用。无论是政府监管还是行业自律,其监管的依据和准则都是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针对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注册会计师的一些钻法律漏洞的情况。应结合实际对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完善和修订。比如,应修订、补充并完善现行的审计准则及规范体系;修订并补充行业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行业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也只有通过健全的法制,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在监管中有据可依,才能切实做好行业监管。 3、加强和改进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政策监管 (1)明确政府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并密切配合。对于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相关监管部门,诸如:财政、审计、工商、税务以及证券监管等,应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及权限,要求各个部门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管。比如,作为承担着注册会计师行业准入、资格认定、市场秩序维护、监管标准制定、违规处罚等职责的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法规及政策,公平公正的实施监管,另外还需要与其他各个部门之间做好配合工作。作为对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报告、成果进行监督的审计部门,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职责范围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审计工作。作为最高证券监管机构的证监会,应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独立审计的质量等内容进行监管检查。 (2)强化政府监管的透明化,规范政府监管行为。按照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实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但是在监管的过程中应坚持高效、廉洁的原则,打击一些 歪风邪气。对于监管的相关信息应进行公开披露,增强政府监管的公平、公正性,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3)全面提高政府监管实效,坚持采取联手监管方式。应加强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联手监管,形成由财政、审计、证券监管等各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联手监管方式,包括会同年检、联合抽查质量、联合调查、办案等,并运用有效检查方法,共同开展对上市公司的披露、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及执业质量、违法造假案件等的监督检查及处理处罚,并建立诚信档案等,形成一个务实、协调、有效的监管网络。 (4)加大对违法造假行为的检查和惩处力度。首先,要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监管人员应逐步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还需要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善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对于查出并证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4、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 (1)对协会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进一步强化决策机构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扩大执业人员在理事会中的比重。如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换届选举可以改为每年举行一次,这便于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时作出重大决策,强化其对行业的监管力度,并对违法违规者及时作出惩处决定。扩大理事会中会计执业人员的比重,全面代表执业人员的意愿,其中应有政府所委派的若干名理事,以便协调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的关系。 (2)建立相关委员会、研究会和特别委员会,积极发挥相关专家和成员的重要作用。作为协会,应该建立涉及纪律(惩戒)、调查、执业责任鉴定、注册、考试、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职业教育等在内的各类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有声望和热心协会工作的专家和注册会计师作为委员会成员,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各项调研、咨询,从而为协会决策机构的重大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3)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业务的监管制度,并加大业务的监管力度。作为协会,要积极发挥其专职业务监管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业务监管制度,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评价制度和业务报备制度、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监管制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检查制度等等。 (4)注重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应形成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行业为辅的管理模式,全面宣传和提倡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特别是行业协会,在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的同时,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注重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保证他们在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同时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另外,加快推行合伙制、有限责任制事务所,通过事务所的体制改革,促使将诚信的职业道德变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 (5)通过法律制裁、违规行为惩处来警戒违规行为。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一些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一定的警戒作用,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适当的时候适用刑事法律。通过法律制裁来震慑违法行为,预防败德行为的发生,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总之,我国注册会计师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但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也是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更是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在实施有效监管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其监管的主导作用,还需要行业内部建立切实可行的自律机制,更需要全社会来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 会计行业论文:浅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 一、形成竞争态势的因素 1、对CPA执业经济意义的认知 不论是职业界本身,还是公众,都对CPA在信息时代的角色定位有了空前的一致认识:CPA无愧为信息专家。人们认识到:CPA的服务的确能够高效地为社会提供信息,在物流、资本流、信息流的循环中,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展开,能够合理有效地保证信息需求者获得较高质量的相关信息。与投资者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去成为信息拥有者相比,CPA行业的存在极大地节约了资源,CPA的经济效益体现在低成本、高效率地为资本市场服务;从社会总体资源的配置来看,节约了交易费用,大大减少了资源的浪费,提高了效率,创造了更大社会福利;同时形成的有效市场监督机制,也促使企业本身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就是CPA执业的经济意义。 当CPA执业的经济意义逐渐为人们所认知后,CPA的地位不断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当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现的时候,竞争也日益激烈。 2、供求市场 近年来,随着CPA职业队伍的不断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急剧增加,在会计服务市场上,CPA提供服务的能力有了级数的增长。脱钩改制以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有4800多家,业务规模远远大于国内事务所的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五大”)的供应市场容量同样空前扩张。但是从需求市场来看,虽然对CPA各项服务包括审计、咨询、税务及其他认证服务的需求都有所增长,但相对于供给能力,还存在着差距。尤其是合并重组高潮的到来,许多公司横向、纵向联合,大大减少了会计实体的数量,使得审计业务明显萎缩,也限制了非审计业务的开展。同时,企业外购行为刺激了非鉴证服务需求的上升,种种因素导致了CPA业务的竞争空前激/!/烈。 二、竞争焦点 1、价格 价格竞争的成因:客户对于同质服务,关心的更多的是价格。近年来,一些公司由于财务资源的外购或者对本公司的会计相当满意,那些理性的股东就会要求减少审计费用。实际上,客户期望通过改善财务资源,节约部分审计成本。那么对于事务所来说,如果不降价,就会面临被更换的风险。而且在CPA不断拓展业务的今天,其扩大收入的手段集中在非审计业务上,如果能够通过适当地减少审计收入,来促进咨询或其他服务的增长,这显然是会计师事务所乐意接受的。因为审计收入存在比较统一的收费标准,相反,咨询作为一种增值服务,CPA能够把握较强的议价能力。 一旦价格竞争或明或暗地出现在审计服务市场,许多事务所在低价保住原有客户的同时,瞄准那些期望降低审计成本的企业,以低价来招揽这些客户,这样的价格竞争,即使不会损坏执业的质量,但对CPA行业来说,其职业福利也大大减少。 2、客户 国际“五大”之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CEO-J.Michael Cook在1985年就作出精彩的描述:假如五年前,某个事务所的客户来向我抱怨其所接受服务质量的低劣,我会毫不犹豫地在第一时间通知那个事务所的主管;但是在今天,如果同样的事发生,我会努力将这个客户争取过来。这段话包含了两层含义:首先事务所对客户的竞争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但是,CPA业务发展到今天,没有客户竞争意识的事务所是无法立足的。事务所的客户需求远没有CPA预想的那么多。CPA已经意识到要想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在客户的数量与质量上下功夫。不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要获得、发展更多的客户,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对“关系”的重视。这种关系包括与原有客户、潜在客户、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关系。与客户关系的保持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迁就与依赖,和其他服务业一样,全新服务的理念也冲击着CPA行冲。 对于客户的竞争,促使着业内不断的探索与创新。除了改变传统的客户关系观念,国外事务所还有一种新的作法:“双所共审制”,即对上市公司和有合并报表的大型公司的会计报表,要有两家事务所联合审计,共同写出审计报告,如果意见有分歧,也可分别写出审计报告。这种做法的优势在于,可以互相牵制、优势互补、达到执业质量的控制与监督,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客户竞争。但是无可避免,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对效率的要求,而且在两所意见出现分岐的时候,公众面临着如何进行选择的问题。 3、人才 “CPA服务的收费是按专业人才不同的层次区分,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的能力直接影响到公司获取收入的能力,所以在人事招聘中同样存在激烈的竞争。同时,CPA业务范围的扩展,对人才的要求已经从专业人才扩展到多样化人才,包括法律、网络、税收、商业战略、心理学等各方面的人才。在技术上,由于CPA在执业时所处的环境越来越复杂,纯粹的技术判断已经无法适应CPA业务的要求,无论是传统的审计业务,还是新兴的咨询项目,对CPA执业经验、专业判断的要求越来越高,拥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更能体现其潜在创造价值的能力,因此在人才竞争上,谁拥有这些人才,就等于在竞争中占有优势。 三、竞争带来的影响 1、规模 有学者提出,CPA服务市场最有效的形式是寡占市场(寡头垄断)。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业务“审计”这种产品的特殊价值(直接影响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和无差别性(均为按审计准则执行的法定审计),寡占市场的优势可以冲淡审计活动的地域性色彩,减少来自当地政府的 行政干预;而且形成的若干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增强其保持独立性的实力,并实现规模经营的经济性;还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通过以前年度的工作积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强事务所的生存能力,不会因为一件诉讼案子的赔偿而关门大吉。 事实上,成熟业界所组织的形式也证明了这一点。而竞争在这一市场结构的形成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激烈的竞争机制实现了优胜劣汰,一些小规模的、业务能力不强、没有足够抵抗风险能力的公司或者被吞并,或者解散。国际从“八大”变成了“五大”,我国也掀起了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联合的热潮。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给了很大的支持,鼓励在国内组建一批网络性的大型事务所。 2、组织形式与结构 会计公司在竞争中的优势将取决于内部机制的发展,竞争充当的角色就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机制、结构的合理性进行检验。CPA业内、业外的竞争导致事务所内部结构不断调整和改进。最典型的就是安达信咨询与安达信集团的彻底分离,只有彻底分离,才会减少利益冲突与争议。 职业界在外部环境和业内外竞争的压力下,正在努力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最适合所提供的服务,什么样的服务项目可以并存,哪些业务应该交由其他主体来做,什么样的组织结构能提高整体效率等等。现阶段职业界已经形成共识,合伙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最佳组织形式,成为西方国家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绝对主流。内部组织结构也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金字塔型结构,从最高级别的首席合伙人到最低级别的助理人员,随着级别的不断降低,每级人数相应成一定比例增大。而在我国,脱钩改制后,90%的事务所经过联合、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制,内部结构或为菱形(项目经理人数较多,助理人员相对较少),或为凸形(项目经理人数过少,助理人员过多),无论是何种形式,都不是事务所的最佳结构,造成责任不明确,效率不高,成本较大等影响其竞争力的不良后果。对于这种现状,有一部分应归因于我国CPA业务竞争不力、无序。 会计行业论文:法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情况 法国是一个以市场为基础、以私人经济为核心、自由 竞争与国家计划相结合、私人经济与国有经济并存的混合型经济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法律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由于历史原因,法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有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性。在法国,审计业务和会计服务业务却分属两个不同的会计行业,即注册会计师行业和注册审计师行业。执业注册会计师只能从事记帐、会计咨询等会计服务业务,而不能从事审计业务,只有执业注册审计师才能从事审计业务。法国法律规定,注册审计师的注册条件与注册会计师相同,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同时在注册审计师协会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审计师资格。因此,实际上法国85%的注册审计师同时也是注册会计师,具有双重资格,具有双重资格的人不能在同一个企业既做审计又做会计。 一、法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 目前,法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两个全国性组织,即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审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据1945年9月政府法令成立的由法国注册会计师组成的自律性职业团体,在业务方面接受财政部的监督、指导,其主要任务和职责:一是负责制定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会计标准;二是负责注册会计师的岗位培训;三是对执业注册会计师进行执业检查;四是代表注册会计师群体对财政部全国会计委员会草拟的会计法规、准则、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注册审计师协会是依据1969年8月政府法令成立的由法国注册审计师组成的自律性职业团体,在业务方面接受司法部的监督、指导,其主要任务和职责:一是制定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等;二是对注册审计师进行培训;三是对注册审计师进行执业检查。 1978年两个协会之间建立了一个质量把关的协调机构。在国际化方面两个协会达成了一个协议,促进行业向国际方面发展,把业务扩展到法国以外的国家。两个协会共同推举代表参加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活动,分别推举代表到国际会计联合会和欧洲会计联合会进行工作。 法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审计师协会的组织机构均分为两级,即各有一个全国协会和若干个地方协会,但两个协会具体的机构设置和运作方式却不尽相同。 (一)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地方协会。法国有22个行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按此设立了22个地方协会。每个地方协会均设有理事会,由当地注册会计师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每个地方协会理事会的理事数量多少,根据该地区的注册会计师数量决定。注册会计师在200名以下(不合本数,下同)的地区,一般只能有6名理事;200名以上300名以下的地区,可有12名理事;300名以上500名以下的地区,可有18名理事;500名以上2000名以下的地区,可有24名理事;2000名以上的地区,可有30名理事。理事任期6年。每3年各地方协会选举一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改选其中的1/2理事。 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在各地方协会理事会的基础上产生,共有23名常务理事(包括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席1名和22个地方协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各1名)。在常务理事会下设置高等委员会,共有66名委员,其中22名为地方协会主席,44名为各地方协会选举产生的注册会计师。在高等委员会下设置全国注册委员会、全国纪律检查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和会计标准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税务委员会等10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注册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地方协会也设置。 法国法律规定,地方注册委员会负责申请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注册,并定期公告获准从事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人员及公司的名册,地方注册委员会的主席由法官担任。全国注册委员会组成人员中除政府专员以外,其他成员一律由高等委员会成员按其所属的职业范畴分别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名单中选出,每届三年。该名单由以下人员组成:一名主席和一名候补主席,由司法部长在上诉法院法官中指定;四名注册会计师:两名正式,两名候补,四名会计师:两名正式,两名候补,由高等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出。全国注册委员会的决议采取多数票通过的原则。出现相同票时,以委员会主席的票为准。 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违纪注册会计师进行纪律处分。全国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为:一名主席,由司法部长在巴黎上诉法院的厅长中任命;一名国家审计法院的法官和一名公务员,由财政部长指定;两名协会高等委员会成员、一名注册会计师、一名会计师,由该委员会按届选举。 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国大会,全国大会听取高等委员会关于过去年度执业情况和财政情况的报告。 (二)注册审计师协会 注册审计师协会是按照 司法范畴设立地方协会。法国司法部在全国设立了34个上诉法院,注册审计师协会按各上诉法院的司法管辖区域设立了34个地方协会。每个地方协会均设有理事会,由当地注册审计师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的理事数量按当地注册审计师数量决定:注册审计师在100名以下(不合本数,下同)的地区,可以有6名理事;100名以上250名以下的地区,可以有10到12名理事;250名以上1000名以下的地区,可以有14名理事;1000名以上2000名以下的地区,可以有20名理事;2000名以上的地区,可以有26名理事。理事任期4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1/2。理事只能直接连任一届。 会计行业论文:管理会计在我国汽车行业应用的探析 一、管理会计在我国汽车行业应用的意义 “从制造强国看,汽车产业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对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被列为国家的战略性竞争产业”。然而,目前国内汽车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技术水平普遍不高、自主研发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资源和环境约束不断强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投资和出口增速明显放缓,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汽车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刻不容缓。” 2014年10月,财政部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会计在企业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世界各大汽车公司都在大力应用、发展改进管理会计,并取得了重要成果。如美国所有汽车公司均已在战略与日常运营管理中实施应用作业成本管理和平衡计分卡系统。日本汽车制造业创造性地结合质量和成本改善活动,积极应用改进成本管理方法,大大降低了各种生产成本等。与之相比,目前我国汽车制造企业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资源利用率低,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此外,技术局限,进口钢材、KD件以及技术提成费、品牌使用费、专项设备定点采购费等制约,国内平均单台汽车生产成本比国际平均水平高出两三成。若汽车平行进口等政策进一步放宽,则国内汽车制造企业的形势更为严峻。 因此,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加强管理会计的应用推广,对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汽车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管理会计在我国汽车行业的应用现状与问题 (一)革新不足,实务应用方法相对滞后 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变化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和治理科学不断创新,现阶段管理会计的技术方法体系与企业内部经营治理需要的不相适应日益突出。先进的治理方法如弹性制造系统、适时生产系统、计算机一体化等在生产中广泛应用,促进了企业经营治理方式的变革,对管理会计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我国现阶段管理会计实务应用革新不足,很多技术方法仍停留在传统应用阶段,不能完全适应时展的需求。 如对于制造费用成本分配,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现今汽车制造企业中,人工成本在产品成本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已大大下降,若间接费用分配仍以工时作为分配标准,必然降低产品成本的精确性,据之进行经营决策和业绩评价时,也将面临较大的决策风险。 (二)推广不足,应用新兴的先进的方法程度较低 经过多年发展,传统管理会计方法,如本量利分析法、标准成本法、全面预算等,在国内也有了较大的改进和完善,但由于认识不足,推广不够,我国企业应用新兴的先进的方法程度仍相对低下。如目前国外行之有效的平衡计分卡、寿命周期成本法等先进方法,在我国企业尚未被普遍采用。又如20世纪末在经济发达国家所兴起的战略管理会计方法,如今已作为提高治理效率的重要方法而被各国企业普遍效仿。战略管理会计虽在国内多年提倡,但真正应用的企业却是凤毛麟角。实务界对新兴的先进的管理会计方法和理念尚欠缺及时、充分的清楚认识,更谈不上应用这些新理念、新方法去参与企业经营治理,又加上企业管理者的不重视,新兴的先进的管理会计方法在我国的运用程度低,就我国汽车业而言,必将影响汽车企业的治理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三)适应不足,引进国外先进方法技术的效果不太理想 目前我国大多数汽车制造企业为中外合资的经营管理模式,引进国外先进的产品、技术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引入并实施应用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方法,然而,尽管我国经济发展与国外接轨越来越密切,但国外先进的管理会计方法并不全都适用于我国企业,直接“照搬”国外先进做法,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如观致汽车,拥有以色列集团的先进管理,但目前业绩还是差强人意。 三、加强管理会计在我国汽车行业有效应用的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方法创新合作 加强创新与推广。明确管理会计的目标,密切结合实际应用需要,充分吸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如理论、行为科学、信息经济学等,全面、系统地把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引入管理会计中,抛弃过时的技术方法,深入企业实地调查管理会计的各种技术方法的应用情况,并分析其影响,以修正、完善现有的技术和方法,适应企业经营环境变化以及管理会计实际应用的各种需要。同时,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将实践中应用的成功经验加以科学、系统的归纳和总结,并从中找出管理会计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管理会计的有效应用发展。 加强与相关机构交流合作。汽车制造企业应进一步紧密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教研及管理咨询公司等的交流与合作,快速有效地创新和推广先进的管理会计实践,在加强有效应用传统管理会计理念、方法的同时,大力推进新的方法技术由理论研究向实务应用的转变,以及时应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新情况、有效解决各种新问题。 (二)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在专业胜任方面,加强业务培训,企业会计人员除了具备应有的管理会计专业知识之外,还需要了解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企业内部各个环节及有关管理学、经济学方面和本行业技术经济方面的知识,特别是要适时学习了解当今先进的管理会计理念和方法。 在意识观念方面,及时更新各种管理观念,如树立战略观念,紧密围绕企业战略目标有层次有步骤地开展业务工作,并注重职能部门间沟通协调,最大程度上发挥整体绩效;树立市场观念,加强 研究市场动态,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及时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维持竞争优势;树立动态治理观念,根据企业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企业的经营政策、管理方法等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不断地进行分析、比较和选择,在动态中寻找最佳的治理平衡点。 (三)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体制 管理会计的有效应用能大大改善企业内部治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企业内部治理的健全完善能促进管理会计的有效应用,为管理会计的有效运用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在激励创新方面,应更加关注管理会计发展动态,吸取先进经验做法,积极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结合企业实际,推动管理会计在本企业的创新应用以及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推广。如本田汽车公司早在1953年率先制定了“合理化建议制度”,“对于优秀的合理化建议,不仅在精神上给予表彰鼓励,还给予免费出国旅游的物质奖励。”①此外,为鼓励员工的创新意识与能力,本田公司还专门设有“新设想工作室”,配有各种设备,员工在不违背公司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开发、创新。 在沟通协调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机构职能设置,保证信息沟通顺畅,最大程度上促进管理会计在企业内部整体作用效果发挥。如丰田汽车公司创立并为全球企业所推崇的“丰田生产方式”,除了帮助公司确定目标成本、降低消耗、提升利润、提高企业绩效,该方式还在组织管理方面为丰田公司的有效运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丰田生产方式不只是一个生产系统,最主要的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在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充分理解上下了很大的功夫。”②企业内部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能大大促进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有效发挥管理会计的功能。 此外,应当深化高层管理者对管理会计的认识和重视。如东风日产汽车公司十分重视管理会计的应用问题,除了积极参与管理会计应用研讨会、加强与有关管理会计组织机构的交流合作,“对成本管理与控制、作业成本、目标成本等战略成本管理的应用非常积极,始终紧紧抓住不放”③,特别是十分关注目标成本在汽车产品的研发、设计中的应用实施过程,以及作业成本在汽车生产制造上控制成本、汽车产品定价、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等应用。 会计行业论文:安然事件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启示 摘 要 本文由安然破产,安达信审计失败引发的关于非审计服务是否有损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问题入手,讨论了什么是非审计服务,它的产生,并着重讨论了在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时,其对独立性的影响。文章得出在必要的监管机制保证审计独立性的基本前提下,非审计服务可以提高审计质量,有利于事务所吸收优秀人才,节约经济资源;是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是符合财务报告使用人利益的结论。给我们的启示是既要鼓励和引导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管理咨询等非审计服务,迎接WTO的挑战与机遇;也要加强对非审计服务的监管。 关键词 安然 安达信 非审计服务 独立性 一、问题的提出 近日,美国《财富》500强排名第七的安然公司破产一案,不仅严重动摇了美国证券市场的信心,在美国政坛也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作为安然公司的审计师,美国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也被指控丧失诚信,审计失败,其由盛至衰,一如冰山消融,实在值得我们深思。 安然公司自1985年成立以来,一直在能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到1999年已发展成为美国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并吸引了大量的投资,1997年到2000年之间在纽约上市的安然公司股价翻了两番。但在2001年10月,安然震动了整个华尔街,它突然宣布第三季度的亏损达到了6亿美元,三个星期以后,安然重新公布了1997年到2000年的财务报表,结果显示累积利润比原来减少了5.91亿美元,债务却增加了6.38亿美元。其审计师安达信解释称:这是因为安然在股权交易过程中将公司发行的股权换取了应收票据,这些应收票据在公司的账本上记录为资产,发行的股票则被记录为股东权益。并承认自己确实判断失误,以致纵容了安然在会计方面进行的一些违规操作。 由此,在安达信受到的指控中,独立性问题成为焦点之一。有不少媒体和组织声称:安达信的审计失败,“失职”是因其在为安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还提供了大量的非审计服务。并特别指出:2001年,安达信对安然公司的审计收费是2500万美元,非审计服务收费则是2700万美元。由于非审计服务与审计服务之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尤其当非审计服务收费超过审计收费时,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严重损害,致使审计失败。 在国会听证会上,安达信首席执行官贝拉迪诺针对上述指责进行了说明和反击。他说,安然公司资产总额高达650亿美元,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美元,并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系统,对于这样一个非常复杂的跨国公司,收费标准总体上是与其规模和复杂性相称的。同时,安达信提供的非审计服务是非常必要的,有的传统上就是注册会计师提供的,甚至只能由注册会计师提供,因此不会损害审计独立性。在安然公司支付的2700万美元非审计服务费中,有350万美元是税务服务,这是会计师事务所普遍提供的服务,不可能存在利益冲突;320万美元是对一套新的会计系统进行的必要审核(该系统由另外一家“五大”设计安装);另400万美元实际上是支付安盛咨询公司的咨询费,而安达信已于2000年8月与安盛咨询正式拆分;还有几百万美元的服务也是应由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工作。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审计与审计相关收费占70%以上,而真正的非审计服务不到1330万美元,且每一单项的服务收费均不超过300万美元。贝拉迪诺坚信,安达信的注册会计师不会也不应被利益驱使而放弃原则,不会因非审计服务的高收入而不遵守审计独立性要求。 这样,安然事件的爆发使美国证交会又在重新考虑全面禁止这种非审计服务,又一次引发了人们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是否有损其独立性问题的极大关注。那么也引出了本文对非审计服务的讨论。 二、非审计服务 由于目前对非审计服务尚无明确定义,笔者根据其具体业务范围试定义如下:非审计服务是相对于审计服务而言的,是会计师事 务所向客户提供并收取一定费用的,如税务咨询,管理咨询,法律咨询甚至技术咨询等的多种服务。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经济的崛起,以及企业经济活动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趋势的增强,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迅速发展已成为一种世界趋势。据《国际简报》统计,1993年,整个会计界有31%的收入来自非审计的咨询服务,而到2000年非审计服务收入已占到总收入50%以上,超过了会计审计业务。 笔者认为非审计服务的产生和发展是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全面发展的重大因素,它是经济全球化的结果,是会计服务市场激烈竞争的结果,是市场本身需求推动的结果,更是市场机制对资源合理配置的结果。经济的全球化促进了世界的全球化,网络的发展使国界淡化,信息技术彻底改变了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模式和交易模式。 首先,非审计服务的产生来自于企业的需求: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信息系统中财务信息更加复杂,并不再孤立存在,而是与经营、管理信息交织在一起的。企业就可以向专业的注册会计师寻求意见,比如如何使会计电算化系统更适合企业的业务,如何使财务信息的披露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的规定,甚至是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而且对企业而言,也更欢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因为作为可信的审计服务提供者,与其它服务提供者相比,会计师事务所更可能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而且熟知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够带来更好地服务效果; 其次,来自于注册会计师:他们通过审计服务,对企业的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风险、财务状况等进行相当的了解;同时也具备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的专业能力。如果再接受企业咨询服务的委托,那么提供恰当的、有见地的咨询服务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经济资源; 再次,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需要: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增加,对业务的争夺变得愈加激烈。如果一个事务所拥有广泛的服务范围和领域,就有了更坚实和更广阔的财务基础:如果业务更加多元化,财务上就更加安全,就更有能力承受失去某个客户造成的损失,不必因害怕失去某个客户而向其不合理的会计政策妥协,有助于保持事务所的独立性。 那么,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倒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2000年7月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会计系就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是否损害审计独立性这一问题进行了独立的专门调查。此项调查研究比较了两种不同情况下的审计报告使用人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看法。一种是注册会计师单纯提供审计服务,另一种是同时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结果显示,非审计服务对报告使用人的看法,不仅未发现负面影响,反而有正面影响。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能够加强报告使用人对报告的信赖。这些发现支持了非审计服务加强审计独立性的观点,也增强了注册会计师抵制客户管理层压力的能力。 当然,笔者也同意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确实有可能出现不能自觉地保持超然独立的情况,尤其当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关系过于密切时。因此,必须加强必要的监管机制,有力的监管将是保证审计独立性的基本条件。在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都有内部监管机制,包括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约束,以及后续教育,尤其是诚信教育;整个行业有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自律组织;还有政府的监管机构;以及通过法律责任形式实现的外部监管比如民事赔偿制度和刑事处罚都可增强审计的独立性。 尽管安达信销毁了大量审计原始凭证资料,审计安然时独立性丧失是事实,但如果简单地把它归咎于非审计服务,就会因表面现象忽略了实质。我们应该注意到:安然公司的雇员中有100多位来自安达信,包括首席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很明显,这种高层的密切关系才是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据报道,曾是安达信员工的安然公司财务总监Fastow在安然事件中是个非常关键的人物,很多的违规操作都是由他直接控制和操办的。所以审计的独立性的丧失并不能简单的归因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审计服务。另一方面,非审计服务收费高于审计服务收费的现象确实比较普遍:除了安达信向安然收取的非审计服务费超过审计费外,2001年毕马威向摩托罗拉收取的咨询费是6230万美元,审计费是390万美元;安永向Sprint长话公司收取的咨询费是6390万美元,审计费是250万美元;普华永道收取 AT T的咨询费是4840万美元,审计费是390万美元。这种收费标准的差异,并不能证明非审计服务对审计构成竞争威胁。如果真的构成威胁,爆发丑闻的应该不是非审计服务与审计收费仅相差200万美元的安然公司,应该是咨询费与审计费悬殊更大的Sprint公司。事实上,收费是否合理关键不是价格本身,而是内在服务成本。由于咨询服务通常针对的是一些新技术、新问题,技术含量比较高,而且咨询服务一般不是客户每年都有需求,往往是一次性的,因此收费比较高。而对于一个长期客户,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比较熟悉情况,审计成本低于咨询服务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最后,笔者认为非审计服务的提供是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而且是符合财务报告使用人的利益的。`1、可以提高审计质量。首先,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更深入地了解客户,在审计时提高对内部控制的评价能力;其次,现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会计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将包含着整个企业,几乎有关企业的所有信息都会体现出一定的财务方面的重要性。财务信息就不可避免地与各种经营、管理信息交织一起。具有广泛业务经验及经营、管理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才能更好地理解客户以各种形式体现的财务信息,对客户的经营运作和交易情况进行更深了解,能够更有效地确认风险,选择更为有效的审计程序,最终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再次,有效的审计有赖于多方面专家的集体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多元化服务,能够使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上很方便地得到本所的各方面专家的专业技术支持。这种支持不仅比外请专家及时,而且更有利于质量控制,降低由于不能评价外部专家工作而产生的审计风险。由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结构的复杂性,审计工作也越来越复杂。在这种环境下,非审计服务专家在提高审计质量上常常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反,如果全面禁止注册会计师的非审计服务,那么一方面会提高审计风险,因为新经济对财务报告模式和会计核算方式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传统的报告模式和核算方法不能适应新的变化,投资决策者不仅需要更多实时财务信息,而且也将需要更多的非财务信息。禁止提供非审计服务,将使会计师事务所失去直接面对新经济、获取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正常渠道,从而很难适应21世纪新经济发展的需要。面对企业日益纷繁复杂的信息系统,识别财务信息中隐藏的潜在风险将变得更为困难。而另一方面则增加了企业另寻咨询机构的成本。 2、可以吸收优秀人才,促进行业发展。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传统会计审计理论有着深刻的影响,若会计师事务所仍只有单一的知识结构,将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现今,审计、会计、税务、财务管理的很多知识是相通的,他们的很多工作也是互补的,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需要高水平、高素质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如信息技术、企业流程、风险管理、评估、金融工具和公司融资等。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的融合,不仅能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力,且能改变相关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境界,拓展他们的视野,加强他们的执业能力,从而达到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服务的目的,事务所也能发挥其整体效能。在"以人为本"的时代,会计师事务所和 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人员素质提高的过程中得到了发展和壮大,更多的优秀人才将参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被禁止提供非审计服务,仅凭单一的审计服务将很难吸引和留住这些优秀人才,行业发展也将因此失去后劲,审计质量最终也不可能得到保证。 3,可能降低审计费用。发展事务所的非审计服务,扩大事务所的业务领域,从而来增加事务所的业务收入,而事务所的规模在此过程中会相应地逐步扩大。每个事务所都有自己的人事、财务、后勤部门,规模大一点的事务所需要有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人员培训、数据处理等机构。事务所规模的扩大,一方面会使事务所的确风险承担能力、经营效率、竞争力、吸收优秀人才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规模经济效应使分摊到每个审计客户的成本费用降低,从而节约了社会资源。 三、安然事件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启示 1、鼓励和引导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咨询等非审计服务。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结构基本上是单一的审计服务,此种服务结构不仅没有带来审计的高独立性,而且也不利于事务所的稳定和长远发展。中国加入WTO后国内会计市场的竞争必然会日益激烈,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的竞争压力日渐增强。另外,补充审计全面铺开以后,国际所对国内所的最大冲击将不是审计服务市场,而应是咨询等非审计服务市场。与国际“五大”相比,国内事务所在咨询等方面的非审计服务与审计服务相比差距更为巨大。毫无疑问,“五大”或“四大”在提供补充审计的过程中,将轻易进入国内上市公司咨询服务这块巨大市场。因此,国内所必须扩宽业务范围,以进一步壮大实力,增强竞争能力,应对未来市场的变化,迎接WTO的挑战与机遇。 2、同时还要加强对非审计服务的监管。(1)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最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出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应设立审计委员会,但其五项主要职责中没有规定审查外部审计师独立性的内容,因此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此方面的规定。(2)加强行业自律监管作用,完善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行业自律制度,研究细化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对独立性的行业监管。随着近年来会计审计行业丑闻的不断发生,人们越来越呼唤诚信。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主体诚信的受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实质上是一份向全社会承诺的诚信契约书,不仅要对市场的主体----企业负责,更重要的是要对最终收益者----社会公众负责。注册会计师的产品就是诚信,应加强市场经济是一种诚信经济的教育。(3)充分发挥联合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例如,有关部门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外,还可适当考虑增加披露非审计服务收费以及审计师轮换的要求,如果定时轮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审计小组,可防止审计师与客户的关系过于熟稔。安达信为安然提供了16年的审计服务,他们之间建立了过于亲密的关系:对于安达信的雇员来说,想升迁,就要取悦它的大客户。所以,事务所通常夸耀的自己为某一客户提供了多么久的服务,其实这正是监管者和投资者应该加以警惕的。 会计行业论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把双刃剑 自1980年恢复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我国一直非常重视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建设,并取得了显着的成就。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制定了42项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项目,基本上建立起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近期爆发出的银广夏事件使独立审计准则备受关注,极少数人在媒体上称签字注册会计师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却没有发现银广夏管理层舞弊行为,并对独立审计准则提出质疑。就此,本文希望深入探讨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问题。 一、独立审计准则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积极作用 独立审计准则是一把双刃剑,既规范注册会计师,又保护注册会计师。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建立,标志着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迈上了新的台阶,初步实现了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目标:第一,建立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和服务作用;第二,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统一执业准则执行审计业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三,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与施行,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两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维护了证券市场秩序。注册会计师通过为投资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证券市场的欺诈行为,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感和安全感。从1996年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施行起,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比率越来越高:1996年为9.06%,1997年为13.29%,1998年为17.51%,1999年为19.7%,2000年为16.3%。二是促进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利用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两把尺子,对一些上市公司错误和虚假的会计信息提出了审计调整,进行了艰难说服工作,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过滤了大量的信息风险。 二、独立审计准则与审计责任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为依据,由财政部颁布,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注册会计师只有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才能保护自己以免于承担审计失败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一旦出现审计失败就难辞其咎。如果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并且尽到了应有的执业谨慎,不应承担审计失败责任。我国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审理涉及中介机构民事责任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稿)第四条规定:“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给委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委托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违反执业准则,未尽高度注意义务或者忠实义务的;……。”第十二条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介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已经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也无法发现虚假成分的;……。”虽然这个文件尚未正式颁布,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说明我国法律界已经重视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而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了近一百年,直到1995年美国国会才通过了《1995年个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免责的“安全港”条款。根据此条款,对那些以诚实、公正态度出具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豁免权。 三、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关系 独立审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世界上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都很重视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并把其作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的手段。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有很长时间,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准则体系,许多审计技术和方法成为国际惯例。1994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完成并颁布了一套核心国际审计准则。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已经或正在将国际审计准则作为制定独立审计准则的基础。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过程中,我国主要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同时借鉴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审计准则,但强调国际审计准则优先,国际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和必要程序构成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基础。因为随着全球化和资本的跨国流动,客观上要求各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接轨。近年来,世界银行及其他国际组织力促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更加关注公共利益问题,以代表国际职业界扮演监管角色,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对此给予积极的回应。1999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决定取消会员委员会(Membership Committee),成立遵守委员会(Compliance Committee)。遵守委员会的职责是确保所有会员组织履行其会员义务,使得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能实现“以协调一致的准则,在世界范围内更快地发展会计职业,为公共利益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目标。”我国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会员国,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理应与国际审计准则相协调。 四、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对中国国情的考虑 虽然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在政治、法律、社会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一定的差别,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又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能照抄照搬。为此,财政部专门成立了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咨询组、外国及港澳台专家咨询组。这两个专家咨询组负责对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与提供咨询服务,以使独立审计准则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结合我国国情。此外,我们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注意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听取他们对独立审计准则的意见。例如,我们修订《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和《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时,邀请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专家参加修订工作;在起草《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时,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商业银行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在准备起草《执业规范指南第Х号——保险公司审计》时,我们取得中国保监会和有关保险公司的支持。只有这样,起草的独立审计准则才能符合我国实际,在我国行得通。顺便提一下,结合我国国情并不是迁就落后的审计实务。东亚金融危机后,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地的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尽管代表国际会计公司,但其审计质量却远低于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没有对危机的发生及时提供预警,这值得我们深思。 五、银广夏案件中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从2001年8月18日至9月3日,我们对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夏)1999年度和2000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专项调查。调查表明,银广夏2000年虚增利润56704万元,1999年虚增利润17782万元,1998年虚增利润1776万元,共计76262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存在重大过失,未发现银广夏会计报表中的重大虚假问题,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而非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却没有发现银广夏管理层舞弊行为。例如,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天津广夏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时,将所有询证函交由公司发出,未要求公司的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达会计师事务所,而是由公司交给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函证者的选择、询证函的编制和寄发以及回函保持控制。这是作为注册会计师应当熟知的常识,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却未能做到。如果签字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去实施函证程序,银广夏管理层的舞弊行为是不难发现的。是独立审计准则没有规定吗?当然不是。《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第二十一条规定:“函证是注册会计师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在询证函格式中明确要求被函证者将回函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我在此只举其中一个例子,其他问题也是不遵守独立审计准则造成的。 六、独立审计准则与风险导向审计 银广夏案件爆发后,有部分人士责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是否引入了风险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分析、评价被审计单位风险控制、确定剩余审计风险,执行追加审计程序将剩余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风险导向审计优点是注册会计师既可以把审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又可以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从注册会计师审计角度看,无论是制度基础审计,还是风险导向审计,都离不开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这个前提。目前,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和实务尚不成熟,但已经引起了国际会计职业界的注意,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专门成立了审计风险委员会,负责考虑是否对现有的国际审计准则作相应修订。今年6月11日至15日,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第70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议题之一就是绘制出的新的审计风险模型,并计划制定1项汇总性准则以函盖审计过程中的重要概念,以及3项支持性准则。这4项准则分别为:(1)审计过程;(2)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环境并获取支持材料;(3)识别风险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对风险的反应;(4)确定进一步的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成员国,一直关注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并参与了有关风险导向审计准则的起草和讨论工作。从我国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项目看,几乎每个准则项目都引入了风险导向审计思想,决非用制度基础审计所能概括的。有些人不注重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学习,用道听途说的概念全盘否定独立审计准则,混淆是非,引起很大混乱。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独立审计准则,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仍将在无序中徘徊。 七、独立审计准则与账项基础审计 银广夏事件爆发后,还有人说:“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合法,主要是看其与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以及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如果公司采取伪造原始凭证(如伪造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的方法进行舞弊或恶意欺诈,那么这种以会计账目为基础的审计方法必定遭到失败。”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稍微有点审计发展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1920年以前,注册会计师普遍采用账项基础审计,主要目标就是发现错误和舞弊。我国独立审计准则虽然不是建立在账项基础审计基础上,但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虽然目前审计理论和实务由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导向审计发展,但不能抹杀账项基础审计的作用。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内部控制或内部控制形同虚设,注册会计师就只能依赖账项基础审计。换言之,利用账项基础审计也能发现公司管理层的舞弊行为,我国政府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会计行业论文:管理会计看风险控制的行业协作 风险控制一直是管理会计关心的问题,其对于公司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它使企业在向前冲刺的时候也能注意到脚下的陷阱,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风险管理往往一个巴掌拍不响,行业间的协作和共同标准的制定渐渐占领一席之地,成为不可忽视的重点。 行业协作于风险控制势在必行 风险控制的初衷很大程度是为了防范合规风险,需要内部会计人员尽早的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避免此“伤疤”被外部审计人员来揭开,对公司的发展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那么,既然要合规,企业内部就要制定一套标准,而这套标准必须是整个行业都要遵守的,不然厚此薄彼,颇多非议,对于真个行业的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 “合规和风险控制,有的时候已经超出了一个公司自己的范围,我们是跟着行业的,行业的协作非常重要,一个企业想做的事业,整个行业都能这么做,这样工作才能推得下去”,日前,在高顿财务培训举行的一次管理会计实践活动上,华润制药CFO庄康就风险控制的行业协作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阻挡行业协作的“拦路虎” 风险控制需要整个行业的共同协作来完成,但由于行业之间更多的是竞争关系,有的时候甚至是恶性的竞争,“踩着别人向上走”的案例屡见不鲜,这就给行业协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由于资源是有限的,行业之间对于市场的抢夺变得异常激烈,“同行如敌国”的现状一时半会儿难以改变。 除此之外,快速变化的市场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一直存在,企业单凭自身内部的资源已经难以把控,纷纷把触角伸向企业外部,从而试图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虽然这个愿望是美好的,却遭遇了现实的“滑铁卢”,由于行业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企业在利用外部资源的时候风险较大,因为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信息体系的不完备往往使得合作伙伴间相互猜忌,在风险与投入的分担、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分歧。 那么,既然有“拦路虎”,如何实现风险控制的行业协作呢? 行业协作——无规则不成方圆 风险控制是针对整个行业的,就应该有一套标准限制企业的行为,“无规则不成方圆”,只有标准和规范制定出来了,企业之间才会理清“内部”关系,都按照标准来,行业才能实现“有序”,不然杂乱无章,恶性竞争就难以避免了。 那么,标准和规则的制定靠谁来完成呢?行业协会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 “行业协会里面应该要有人来倡导,找一些规则,大家都要遵守的规则,必须要有人来做这个事”,庄康提到。 通过行业协会制作标准,并实行监督,使得行业之间规范运行,良性竞争,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也使得企业在合作的时候有了相互信任的根基。 行业协作——竞争之外,信息互享 风险控制需要行业协作并不是说行业之间就不要再竞争了,毕竟只有相互竞争才能相互促进,从而推动真个行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一个度的把握。 “行业协会做风控的目标,不忽视竞争的存在,但是要在该竞争的地方竞争,在不该竞争的地方,先把利益撇开,按照规范来看谁是谁非”,庄康提到。 行业之间的竞争在良性运行的基础上,还应联合起来,共同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以此来应对整个行业共同面临的风险。比如,行业之间可以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系统,企业在外部审计所面临的问题可以反馈到系统中去,这样就可以避免同行其他企业再次出现这样的问题,这看似有违竞争,实则是共赢效应,大家都这样做,整个行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就会得到提升。 要想风险控制做得好,不仅需要企业内部实行一整套完整的措施来预防和控制,也需要行业之间进行协作,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范,实现风险控制的信息共享,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如何实现风险控制的行业协作也是管理会计一直关注的问题,其未来的发展依然有很大的空间值得探讨。 会计行业论文: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之我见 要迎接加入WTO的挑战,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一)认真办好注册会计师专业的高等教育 我国政府应增加对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教育的投资,并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注册会计师专门人才。目前大约有22所大学已实施了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育计划,设立了CPA专业,其核心课程包括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和管理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法、经济法、会计电算化和审计等。应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专门化高等教育,使高等院校会计人才的培养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长远发展储备后续人才,并培养造就一批硕士生、博士生加入注册会计师队伍,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整体素质。 (二)改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考资格要求较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而在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报考人员要求具备硕士水平。此外,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理论不够深,实务不够强,有相当一部分非执业者对会计审计业务知之甚少,某些基础性、实务性工作几乎不得要领,但仅凭精通几本考试用书也能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因此,应提高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门槛”,建议要求报考者具有会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允许非会计专业本科学历者经过强制性培训后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另外,还应加大考试的广度和深度,尽可能接近实务,并逐步向国际水准靠拢。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进一步发挥国家会计学院的作用 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更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关于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内容,除了专业和相关学科知识、技能的培训外,还应对其进行计算机知识和外语培训。我国已于1998年在北京建立了国家会计学院,于2001年在上海建立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这两个国家会计学院是进行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基地,应遵循朱总理“聘用世界最好的师资来教学,努力办成国际一流的会计学院”的指示,重视与世界著名学府和国际机构的交流,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努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提供高层次、高附加值的职业后续教育,为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整体素质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目前在中国培养会计人员的高等教育中,还未单独开设“职业道德”课程,其他课程中涉及职业道德的内容也是一笔带过,很少有案例研究和相关讨论。在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会计及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中也难见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这是形成我国会计界职业道德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我国的高等学校教育及其有关后续教育中设置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已是当务之急,它将对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五)开展人才培训的国际合作 我国的会计人才培训应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方针,与国际会计公司广泛合作。一方面选派年轻、英语基础好的注册会计师到国际会计公司学习和锻炼;另一方面也邀请国际上的知名学者和国际会计公司的职业经理到国内传授经验和技术,引进原版培训教材,使我国注册会计师直接学习国际先进的会计服务业技术和经验,加速实现执业和管理水平国际化进程。 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经营 我国已基本上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现在又加入了WTO,要抓住机遇,有步骤地推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兼并与联合,争取在未来几年内形成一批实力较强、能与国际会计公司相抗衡的中国自己的”一大”、”二大”会计公司。笔者认为,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实现规模经营的具体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组建国内集团事务所 所谓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众多的具有内部联系的事务所,按专业化、协作化、联合化、集中化的原则,以一个或几个大所为核心,在自愿、平等、互利、互补的基础上,打破部门、地区、所有制、规模大小的差异,联合若干个分所、成员所组成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大型联合体。这种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各个事务所有统一的专业技术标准、统一的业务质量控制、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的企业文化,意味着人才、客户、信息 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作到优势互补,分工更细。 1.培育核心所。核心所的成长方式主要有三种:(1)自身繁衍。事务所积极开发业务资源,广为招贤纳士,通过自身的积累来提高实力,以达到一定的规模。其优点为稳妥扎实,无须法律程序,但上规模缓慢,易受地域限制;(2)吸收合并。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事务所加入本事务所,加入方解散并取消法人资格,仅有接纳方存续,即“A+B=A”。事务所的吸收合并是善意的、出于市场自主需求的主动行为,这种需求可能包括:大所看中了小所的人力资源、经营特色、地理位置,而小所因经营不善、债务沉重或客户变迁、经营多角化等原因,产生了加入大所以扩大发展的动机;(3)新设合并。事务所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事务所合并成立一个新的事务所,原合并双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资格。新设合并一般适用于强强联合,采用这种合并方式前合并的各方都具备了在行业内较高的声望和品牌,丢掉哪一家牌子都是不小的损失,因此合并后名称合二为一,即“A+B=AB”。 在我国,以强强联合为特点的新设合并是效率最高的一种合并方式。其一,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壮大规模;其二,在我国的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发达城市不乏一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事务所,强强联合具有一定的基础;其三,同吸收合并相比,减少了”传、帮、带”的投入,合并双方已具有了较强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客户资源优势,更易形成优势互补,发挥规模效应。 2.建立分所和发展成员所。这属于核心所的扩张方式。(1)建立分所。新设立分所的目的是出于满足客户资源分布、节省交易费用的市场需求,而不必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分所只是总所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人、财、物、执业质量受总所的统一管理,其民事责任也由设立分所的总所承担;(2)发展成员所。成员所方式是国际会计公司扩大规模的通行做法,它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大规模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核心所通过发展成员所,享有较高规模布局自由度,通过发挥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地区优势,可以满足企业集团对事务所的地区性要求、技术要求。发展成员所要本着“宁缺毋滥、循序渐进、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逐步向外扩张。成员所不宜过多、战线不宜过长,松散型的成员尽可能不予考虑。在管理上,核心所应以资本控制为纽带,对成员所实施统一的人员控制、制度控制以及质量控制。 (二)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 部分事务所,可以考虑加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其成员所,借助国际所来扩张规模和实力。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减少国内事务所上档次的漫长的探索道路,是一条迅速学习和进步的捷径。从目前的行业形势来看,证券市场的舞弊层出不穷,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值日益增高,审计的难度和风险日益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单靠事务所自身的积累,难以上规模、上档次。而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不仅可以引进境外资本,增强我国事务所的资金实力,还能引进国际先进的注册会计师理论和执业经验,更好地和国际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利于提高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拓宽我国会计服务的业务边界 拓宽我国会计服务的业务边界,会计师事务所走多元化经营道路,是会计市场开放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一个机构从事多项业务服务,可以共享各种专业人士的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还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入WTO后,国内事务所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成功,必须积极开展市场营销,不能只开展单纯的审计业务,而应拓宽业务范围,培养新的业务收入增长点,实行多样化经营战略。抢滩咨询市场已成为世界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一轮竞争的焦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应当顺势而为。 (一)传统的管理咨询服务 贸易自由化将加速经济全球化,并加剧市场竞争。传统管理咨询主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如何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战略使股东的投资价值最大化?如何缩小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证券市场的差距?如何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适时的理财咨询?如何为商业银行建立风险管理系统?等等。这些问题说明了管理咨询服务对于中国经济和世界接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传统的管理咨询服务市场上,我国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涉足却不多,因此必须抓紧时机,积极开展相关业务。 (二)新兴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将是掌握知识和信息的人才。对信息的有效利用和创新要求未来企业必须重视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主要包括:职工教育与培训项目设计、提供职工利益管理、职工工资及利益分析与规划、利润分享计划、货币购买养老金计划、职工股票所有权计划、养老金退休金及福利计划、保险金管理、企业生产、推销、会计及人力资源工资的整套系统重建、系统整合、数据库管理、网络设计、客户价值管理、人力资源咨询专门化服务等。 (三)新兴的网络咨询服务 加入WTO后,电子信息与通讯技术在我国会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与普及将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开拓新的服务业务。据专家估计,美国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咨询收入占全美咨询业务收入的比率,将从1998年的29%升到2003年的57%。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也必须正视这种事实,改良自身的经营理念与技术方法。网络技术的运用,大大降低了外地业务的成本,节省下来的人力与财力可用于新业务的开展与客户资源的开发。而信息的光速传输和全天候的在线提供了全新的业务时空,甚至可以发挥数量庞大的非执业会员和其他专业人士的潜能,加上原有的客户资源,完全可以凭借咨询的业务平台,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四)国际化业务 持续性的对外开放政策将吸引更多的国际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更多的中国跨国公司将参与国际竞争。国际化客户日益增加,国际会计、国际审计、国际税务、国际营销管理等跨国公司经营和贸易活动密切相关的服务需求迅速增加。与此同时,将有更多的外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会计服务市场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将国际化业务作为未来的优先战略,引进新的国际服务项目以及国际和技术,拓展国际业务 ,“出口”会计服务,帮助中国企业寻找国外市场,为外资企业提供会计、税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满足国际客户的服务需求,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提高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认可度。 严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应树立品牌意识,“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良好的品牌是靠自身卓越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与良好的信誉来维持的。 (一)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面对入世的冲击,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增强竞争力,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首当其冲应改变的管理制度是人事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事务所内部如果没有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无法留住优秀人才的。应当建立健全严格、合理、透明的各种制度,如人员聘用、考核与晋升制度、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合伙财产的管理与处置制度、合伙人与员工争议制度等。 (二)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执业质量对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来说生死攸关,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更是如此。我国的各个会计师事务所应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和防范机制;对于具体的审计项目要确立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强化对业务质量的三级复核制度的执行;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如技术标准部),依据统一标准,对所内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分所、成员所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事故等级,通过教育、解聘甚至机构调整等办法,予以纠正,把执业过程中的风险点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 (三)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除加强自身的质量控制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应购买职业保险,将事务所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既是加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一种表现,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可以提高事务所的声誉。我国目前基本上未规定实行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制度,仅在事务所的会计制度中规定按收入的10%提取职业风险准备金。这很难抵御日益增加的执业风险。如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等几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已经出台,责任保险制度已由理论探索转化为实践运作。会计师事务所应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意识,主动购买保险。 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 (一)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 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对其各成员国之间的国际会计协调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应用也将越来越广。制定会计准则时,在考虑中国国情的同时,应大胆引进国际通用的会计惯例,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使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与披露等方面更符合国际惯例,以提高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的可信性、有用性及可比性,更好地满足各利益主体的决策需要,为国际会计界所认可。审计准则方面,应在现有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实务公告、执业规范指南。笔者建议,审计准则制定主体中增加企业方代表,使各方利益得到更好的均衡;审计准则的内容方面,还应补充咨询等业务的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 (二)打破市场壁垒,减少政府对会计服务市场的不当干预 应继续大力推进体制改革,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减少不当的政府干预,打破市场壁垒,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用正常竞争手段达到扩大市场占有率的目的。减少政府对会计服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必须在经济环境综合治理的前提下进行。第一,加强廉政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一旦查出政府部门通过行政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而产生行政腐败和权力寻租行为,就应当查明原因,从严惩处,以形成注册会计师良好的执业环境。第二,进一步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真正切断政府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联系。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必须严格把关,确保人事、财务、业务与名称等方面真正脱钩,防止出现“明脱暗挂”、“权力加盟”现象。第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摆正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三)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 1.理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体制。建议尽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并及时颁布其实施条例,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权限做出明确的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对于触犯刑律应承担刑事责任、违反民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由行业协会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层层理顺关系,真正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 2.严格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和监管。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同业复核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力量。同时,必须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工作纳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对于出具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责任人员,应当不折不扣地依法严惩不贷,将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审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作用。 会计行业论文:证券市场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论文 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我国经济改革初次高潮到来之际诞生的,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减轻国家的负担,而将企业推向市场,让企业自行解决其融资问题而产生的。可以说,它是在计划体制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产生和发展的。而在西方,则是在纯市场经济的发展下,融资渠道的拓宽而产生的。证券市场产生后就有了向广大投资者公布公司信息的需求,于是产生了对公司信息进行鉴证的注册会计师。由于证券市场的起源不同也就导致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非市场选择的结果,而只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而已。它与国外同行相比存在很多不同。 一、证券市场的起源所导致CPA行业起源的不同 企业最早起源于英国的探险活动。当时企业是非持续经营的,它的资金来源一般是一些贵族投入,在探险活动开始时,就约定好其收益和风险。在探险结束后,就会将所获得的盈利按当初约定的比例瓜分。1720年,"南海公司"事件产生了第一位民间审计职业者。在此之后,英国政府颁布法令抑制了股份公司的发展。在工业革命后,世界经济从手工业向大工业发展,产业的规模扩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也相应增加,这促使了股份公司的重新兴起①。 在初期,主要通过银行这种中介机构。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仅有银行就难以承担这种中介任务。于是,产生了可以直接融资的证券市场。在证券市场里,筹资者在市场上直接发行股票或债券等有价证券,许以较高的回报,获取自己需要的资金;出资者购买这种有价证券来获得更高的报酬。证券市场的产生,提高了资金的流通速度,相应的提高了经济发展的效率,更利于社会财富的创造。它是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自然演进而来的。股份公司导致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和债权人不可能接触经营的各个方面,因此产生对外部力量来了解经营情况的需求,于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息鉴证的外部审计应运而生。当时,尽管股东拥有获取准确的企业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着名公司并没有全部发行年度报告书,只说明了企业的概况,而没有揭示财务信息,只公布了资产负债表,而没有发行利润表。 1929年纽约证券市场的价格暴跌,揭开了1929-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的序幕。在经济大危机的冲击下,美国政府意识到了正确可靠的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于是产生了一系列法律来要求任何一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必须正常、准确和及时地向公众披露融资信息,其中有两个尤其重要的法律。其一为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它控制所有新证券的发行,另一为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由这一法律产生了联邦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SEC得到授权修改1933年的条例,并将之延伸到规范那些已经发行并已交易的证券。法律要求发行公司必须由一家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他们进行年度审计等方面。法律使会计职业成为了独立的裁判员。 而在中国为了配合改革开放,财政部1979年10月在上海进行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试点,并于1980年12月颁布《关于设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以此,我国正式恢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这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的范围仅限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及少量的内资企业。90年代初,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融资的问题,成立了上交所和深交所,证券市场蓬勃发展,国家也规定了申请上市的公司和已经上市的公司要提供由注册会计师审核过的会计报表。到了1998年底,财政部又明文规定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必须由注册会计师审计之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以及20多年的发展,可以看出,推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以及初期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市场中各类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而是政府;不是出于因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关系,而是出自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需要。 二、中外CPA行业所表现出的一些不同 证券市场的不完善导致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恢复、发展表现出一些与西方发达国家 (在这里,我们主要指美国) 很大的不同: (一) 政府部门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的最大需求者,而在美国则为广大的股民、机构投资者以及管理当局 1、业务与服务对象的不同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的还是法定业务,如验资、年检等,其中验资、年检服务于工商部门,外汇年检服务于外汇管理部门,而1999年开始实行的国有企业会计报表的审计等服务则直接服务于企业的主管部门,我国最大的服务对象是政府部门。尽管目前作为大股东的政府也需要信息,但是国有股和法人股都是不流通的,因此他们就不会向普通股民一样关注会计信息。 同时,在中国,一方面,国有企业的管理层的任命更多的是一种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管理者只需要花精力应付好上级领导,而无需接受市场评价和对企业经营好坏负责;另一方面,大部分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持股比例非常低。据统计,我国1997年底在上海和深圳上市并了1997年度报告的所有A股上市公司,其高层管理人员平均持股比例仅为0.0448%,其中14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平均持股为0,706家公司中持股为0的高层管理人员占所有高层管理人员总数的34.27%。持股比例过低不能形成对管理者的有效激励,也无法显示出 与经营业绩之间的相关关系②。因此,他们也不会关注公司的会计信息,信息对他们的工薪不产生影响。 在美国等私有制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西方发达国家,事务所的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非法定业务,如管理咨询等。会计师主要是为各个利益相关者服务,如债权人,股民,机构投资者,银行等等。 对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里,对经理人员的报酬激励也是多种多样的,除薪金、奖金之外,还有股权、股票期权等形式。工资与薪金是经理人员的基本报酬,与企业经营绩效无关,是一种稳定、有保障的收入。奖金则一般与企业经营绩效直接挂钩,有较强的刺激作用。股权是对公司制企业经营者的一种报酬激励,与奖金一样,将经理人员的报酬与经营绩效挂钩。那么,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就会比较关注公司的会计信息。他们对准则制订机构的游说就反映了会计信息对他们是有影响的。 2、服务质量的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作为一种产品,究竟谁是用户,与市场需求有很大的关系,若市场需要高档次优质产品,生产者就会向优秀方向发展;若用户需要处理品,生产者就会向假冒伪劣方向发展。由于市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需求者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可能需要事务所的服务就是欺骗股东,即他们需要假冒伪劣产品。 对于国有企业的股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而言,它们不可能向私人企业的股东那样关心每一特定企业的会计报表及其鉴证质量。评价国有企业的标准,除了其经营业绩外,还有其他非经营因素,如社会责任的完成甚至人际关系等。对于国有企业最大的债权人的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改制之前,由于承接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对企业的会计报表不甚关注,它的贷款业务不是主要考虑到经营情况和偿还能力而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经济政治目标和官员的主观意愿。商业化之后的四大银行可能会因此而关注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在我国大部分的贷款都属于抵押、担保借款,对于信用贷款开展的较少的情况下,银行对会计报表以及报表质量的关注程度是否有较大程度的提高,还值得怀疑③。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在其上市之初,由于上市资格的有限,各地政府部门、主管机关都会想尽办法对公司进行"包装"使其达到上市要求。既然是包装,他们肯定不愿意事务所出具真实的报表而是经过一些修饰的报表。在上市后,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股票为非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他们都不希望股价的下跌,而企业真实的经营业绩一旦公布,就会出现他们不想看到的结果,故他们也不想要真实的报表。上市几年后,为了继续从股市上获得资金,又为了达到国家的要求,在自身经营业绩不是很好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对会计信息进行造假。这样的话,他们不希望因为真实的会计信息而导致公司股价下跌,故他们会对事务所施加一定压力(如更换事务所、压低审计费用等)以此获得他们所想要的会计信息。 综上所述,我们会发现,在国内,对不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更强烈。既然如此,事务所肯定会按此需求而提供相应的服务。而在国外,则不一样。 在国外,证券市场相对而言更完善一些,而且各种法规也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出具经过认真审计过的报表。在美国,20世纪50年代左右在金融市场上出现了投资机构。基金会、保险公司、抚恤基金会、投资公司和类似机构都成了拥有巨额投资基金的大型企业。这些投机机构都拥有精明能干的管理者和巨额投资资金。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获利。这些机构投资者都需要会计信息来了解、分析他们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他们有要得到真实信息的要求,同时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资金供应者,公司也必须对他们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另一方面,同时存在的财务分析师会对报表进行分析,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会计师起到了一个制衡的作用。 3、收费的不同 在我国,审计收费还是采取政府指导价,由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授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定行业的审计收费标准,以指导事务所的收费行为。在1999年12月22号的2255号文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第六条(三)规定:对检验、鉴定、公证、仲裁收费等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而美国采取的则是市场调节价,发挥了市场在会计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二)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会计信息不影响他们的投资决策,而在美国,会计信息直接影响着股票价格的升跌 在我国,由于股市发展时间较短,很不完善,如今的股票市场在很大的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干预。从证券市场作为重要的资源配置场所对国民经济运行有直接影响的意义上讲,政府的干预有一定道理,有时甚至是必须的。但敢于应该是有限度的,不能违背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扭曲证券市场的内在机制。中国的股票市场现今基本上还属于"政策市"和"消息市"。同时,市场主体,即市场双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行为不规范。上市公司只把股票市场当作筹集长期资金的场所,股票市场并未达到其制约上市公司,实现"两权分离"、优化资本和人才配置的功能。 对于投资者而言,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并不关心公司的真实价值,而更热衷于去相信庄家的举动、更相信小道消息,以此进行跟风炒作,获取股票买卖差价(如ST股票的一个又一个涨停版)。另一方面,某些机构投资大户在炒作股票的同时,还利用自己的信息有时和资金实力操纵股票市场,进行内幕交易,破坏股票市场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基本原则,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在中国还不存在真正的机构投资者,有的只是和上市公司勾结起来炒作股票的庄家。 而在美国,大众投资者一般都是在机构投资者行动后开始买卖,以此影响股价的高低。机构投资者则非常重视会计信息的质量,Zeff论证讲"会计信息是有经济后果"的,原因就在于此。会计信息在股市上能起到一种信号作用,人们根据公司的情况来作出相应的买入或卖出的决策,以此带动股票价格的变动。 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既然需求者不要求高质量的报表,事务所何必费老大力气去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还得不到大家的满意呢? 因此,我认为我国要从源头上改变这种情况,如果大家都要求真实的会计报表,我相信中国的注册会计师有能力来提供真实的报表。高质量的需求必定会带来高质量的服务。 三、几点思考 (一)推进企业的改革,形成真正的委托关系 如果企业的主管部门真正将会计报表中反映的信息作为评价、任免企业管理者的重要依据之一,就不会轻易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而不考虑其服务质量。同时,对于监管机构而言,一旦发现有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数据的情况,要追究公司主要经营管理者的责任, 其次要追究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使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二)银行真正以报表的信息来作为是否贷款的依据 随着四大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的加速,我们认为银行为了减少呆帐、坏帐,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会计信息的依赖。在今年的2月5-7日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其后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2002年工作会议上作出了一些重大的决策。在几天的会议中,最重要的是,首次明确承认了银行是企业。这就意味着国有银行为"国有企业脱困"服务、为"拉动内需"服务的政策性贷款将会大大减少,也意味着银行今后产生政策性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会大大减少④。作为真正的现代金融企业,银行将会认真对待它的贷款业务,提高对要求贷款公司的会计报表信息的需求。一旦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建立起来,会计师事务所就必然要提高自己的执业质量,否则就有可能失去市场最后导致停业。 (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要改革 国有与法人股票不上市所造成的股市功能性缺陷,产生多重负面效应。从股民来说,只关心自己的"权利"(分红配股等等)或者投机收益,而不关心甚至干脆放弃自己作为股东的监督权力;从国家来说,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的政府部门,只关注国有资产是否流失,而不太重视和关注上市公司的资产的增值。因此,减少国有非流通股的数量,让在市场中流通的股票来决定其价格是很重要的。同时,对于国有股的减持,确定减持的适当的价格以及适当的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 (四)培养真正的机构投资者,形成对高质量信息的需求。 在我国的投资主体中,个人投资者一直占绝对多数,机构投资者比重很小,致使流通股的持有显得非常分散。而在股份制度成熟的证券市场上,都是机构投资者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如美国机构投资者已经持有50%以上的上市股票,日本的机构投资者也占据主导的地位。机构投资者由于其在股市的控股比例的提高,他们不可能用传统的抛售股票的办法来保护起资本的价值,因为他们所持有的大量股份不可能在不引起股价大跌的情况下顺利抛出。这样,机构投资者就转而采取一种积极干预的方法,向董事会施加压力,迫使董事会对经营不善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关键人事做出新的安排,以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⑤。这些说明,机构投资者能比中小投资者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绩效,也更关注公司的信息质量。 在国际证券市场上,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和互助投资基金是最重要的三大机构投资者。对于中国而言,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社保基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允许进入证券市场的比例也将越来越高。目前,太平洋保险公司已经获准将入市资金比例由5%提升至15%,扩大投资证券市场比例,加快保险基金入市步伐⑥。这无疑是保险基金寻求投资出路、实现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同时也能促进股市的发育和成熟,促进其有效运行。 (五)国家加大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倡真实的会计报表 对于中国的投资者而言,投资渠道相对于国外而言窄很多。既然提供不了更多的渠道,国家有义务保护在证券市场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会计行业论文:关于做个称职农信社会计主管的体会 会计主管作为信用社“内当家”,其职责履行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一个社内控制度执行、成本核算和管理水平,关系到效益最大化的实现。笔者就如何做一个称职的农村信用社会计主管谈点看法。 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首先要加强业务学习。随着省联社综合业务系统的平稳运行,陆续开办了农信银通存通兑、银行汇票、非税系统等业务,同时印发了很多相关的管理制度,都需要我们会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会计主管,加强自身学习,管好业务,是会计的必修课,否则无法带好内勤人员做好基础工作。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要懂得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税收法规,依法合规经营。会计人员如果在思想领域存在一些不良苗头,业务就要出问题。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发展是第一要务,控险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否则出现案件将是一票否决。 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新综合业务系统中,会计业务已覆盖到各个领域。但现有的会计制度能否真正发挥作用,防范会计风险,还是一个问号。从制度上看的确能够防范风险,但有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不按章办事,制度形同虚设,是引发风险的客观原因。举个简单的例子,营业人员经常使用的密码,是操作员的身份证明,本文//也是操作人员权力的象征。但在实际操作中,个别人由于密码不密,在某一时点或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让个别人员钻了空子,风险就有可能形成,就可能引发一些案件。 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会计主管不但要承担着管理的职能,同时肩负着服务的职责。基层信用社的会计主管在新的形式下全部兼大堂经理一职,如何让客户满意,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面对形形色色的客户群,行业、职业、阶层千差万别,会计人员如何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作为会计主管,不能让客户感到信用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就要依靠我们会计人员平时加强柜面人员引导和管理,避免柜面人员服务态度的冷淡和生硬。要遵循“客户无过错”原则,进了信用社的门,顾客应是永远没有过错的,顾客的满意与否是服务质量高低的最好标尺。如果顾客不满意,责任则完全在自己,作为服务人员,决不能在柜面上与顾客发生任何争执或争吵。要推行“首问负责制”,作为第一个接待的,就要负责到底,直到办完全部业务,不能把客户当球来踢,自己不能办理的要引领顾客到能办理的柜台。为此,农村信用社要建立会计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能进能退、能出能入”的管理方法,在优胜劣汰法则下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会计人员的战斗力。 全面发挥核算职能,加强成本管理。会计有两个最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首先要发挥好核算职能。什么是核算职能,就是算好账。核算的原则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核算职能发挥上还有欠缺。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每年国税局进行的汇算清缴中,都存在不少问题和纳税调整。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会计处理不当,没有按制度执行,结果造成成本的人为增加。这就要求我们会计人员在会计处理时要讲究技巧,要善于研究、总结,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造成人为地增加会计成本。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对营业费用实行指标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审查制度,严肃查处财务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大力压缩管理性费用支出,管好用好有限的费用;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辅导,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会计风险。 其次发挥好会计监督职能。该职能作用发挥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资金、财产安全。会计人员对违规违法行为,要敢于揭露、制止、汇报。怎样发挥监督职能?要求每项业务都要置于监督之下,作为主管人员有监督检查权,要经常对近期会计业务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及时处理、汇报。要明白会计主管不仅是组织者,而且是实施者、监督者,这对防范会计风险至关重要。要继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章现象。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防范风险能力。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完整性和针对性,把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都建立在严格的制度保障之上,做到有工作就有制度。 当好助手,处理好三个关系。作为会计主管,是信用社内当家,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信用社主任关系;二是处理好与员工关系;三是处理好主任与员工关系。所谓处理好这三个关系,并不是让你们大家都一团和气,是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的团结,不能相互挑拨,制造紧张空气,不利于工作的事情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同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工作中相互补台不拆台;要积极献计献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主任搞好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把整体工作推向前进。 会计行业论文:论银行业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 摘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银行对会计的要求已从简单的事后算账、报账转变为辅助管理者制定决策、强化内部管理、合理利用经济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上来,相应地会计信息系统也应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关键词: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会计职能;管理决策 一、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银行业对会计的要求已从简单的事后算账、报账转变到参与经营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实施控制和考核上来。会计职能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反映和监督已不能完全概括会计的全部职能,参与决策、实施控制和考核正成为会计新的职能。这种内部管理的需要和会计职能的转变成为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发展的内在动力,但目前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在实践中的应用大多还停留在探索阶段,尚未构成一个完整的应用系统体系。其存在的问题:一是系统功能较单一,大多只是简单地报表查询、汇总以及财务比率分析。二是系统提供的信息大多是货币性信息,而一些重要的非货币性信息(如:资产质量、风险控制、客户关系等)不能及时披露。三是系统缺乏丰富的数据分析工具,不能有效地支持管理决策的制定。四是系统需求的提出、实际开发和应用不统一,基本上是各部门各自为政,均从本部门的管理需要和角度出发来进行系统的开发和设计,存在着数据来源多头、数据格式不一、功能单一重复且各部门的系统数据不能充分共享、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 而核算型会计信息系统却发展迅速,从20世纪70年代的单机处理到80年代各类柜面业务处理系统和会计报表处理系统的应用,从90年代各行全国联网系统和多元化自助服务系统的广泛应用到目前以数据大集中为标志的各业务处理系统操作平台的统一集成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相关数据库的建设。截至目前,核算型会计信息系统已发展成具备事前审批、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功能的一个比较完整的应用系统。但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却一直进展缓慢,没有重大突破,学术界对何谓“管理型”也一直争议颇多。下面笔者将具体说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并从管理的本质出发对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体系的构建进行探讨。 二、构建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理论基础 笔者以为,核算型会计信息系统之所以发展迅速并能很快地被推广应用,主要是因为它有明确的理论依据——复式记账理论,系统采用的核算方法(即对数据的分类依据)与传统手工会计记账基本一致,而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披露会计信息的财务会计报告格式也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因此以复式记账为理论基础,以对外披露会计信息为目标,核算型会计信息系统开发起来得心应手,相比之下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 首先,理论上人们对于“管理”这一概念含糊不清,对于以何种管理思想、管理理论为开发依据,无论是学术界还是软件开发行业一直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而这关系到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思路问题。 其次,在实践中不同规模、不同经营范围的银行(包括同一银行内部不同部门)管理风格不同,要求系统提供的管理信息内容也不同,要求辅助决策的程序不同,这种需求的多样性也给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增加了难度。 因此要想构建一个有效的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首先要有一个科学的理论作指导,要寻找一个科学的理论必须要先弄清楚管理的本质。自泰罗和法约尔开创管理学以来,学术界对“管理”的定义一直是众说纷纭,如:“管理就是研究系统运行的规律,据此组织系统的活动,使系统不断呈现出新的状态”:“管理就是实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过程”:“管理的本质是决策,或者说是围绕着决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而展开的一系列活动”。上述观点从不同角度描述了管理的特征,笔者以为最后一种观点最能体现管理的本质——即决策理论学派代表人赫伯特。西蒙提出的“管理就是决策”。西蒙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管理就是决策,决策贯穿于企业整个管理过程。决策是组织及其活动的基础。组织是作为决策者的个人所组成的系统,组织的全部活动就是决策活动,对这种活动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制定一系列决策,如制定计划的过程是决策;组织设计、机构选择、权力的分配属于组织决策;实际同计划标准的比较、检测和评价标准的选择属于控制决策等。总之,决策贯穿于企业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 (二)决策过程。决策并非是一些不同的、间断的瞬间行动,而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工作构成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四个阶段:第一,情报活动——探查环境,寻求制定决策的条件。第二,设计活动——创造、制定和分析可能采取的行动方案。第三,抉择活动——从可资利用的方案中选出一个适宜的特别行动方案。第四,审查活动——对过去的抉择进行评价。一般来说,上述四个阶段是顺序进行的,而实际执行过程中则要更复杂,在制定某一特定决策的每个阶段,其本身就是一个小范围的决策制定过程。 (三)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西蒙把企业的管理活动分为两类:一类是例行活动,即一些重复出现的工作。有关这类活动的决策是经常反复的,而且有一定的结构,因此可以建立一定的决策程序。每当出现这类工作或问题时,就可以利用既定的程序来解决,这类决策活动叫程序化决策。另一类活动是非例行活动,不重复出现的,如新产品的开发、产品结构的调整等。这类问题在过去尚未发生过,或因为其确切的性质和结构极其复杂,或因为其确切的性质和结构捉摸不定,但因为其十分重要而需要用现裁现做的方式加以处理。解决这类问题的决策叫非程序化决策。 根据西蒙的决策理论,银行的日常管理活动(主要包括经营战略的制定、财务计划的制定、决策的执行、业绩的评价、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盈利能力分析等等)可划分为程序化决策活动和非程序化决策活动两大类。其中经营战略的制定通常关系到银行未来生存与发展的经营方向问题,且将会随着经济环境、竞争态势、技术、组织等因素的变动而变动,而这些因素很多又是事先无法精确预测的,没有一个固有的程序来遵循,更多地需要决策者的判断、直觉和创造。因此经营战略的制定通常属于决策理论中的非例行活动,一般由高层管理者(主要指总、省行的行长)制定,实行的是非程序化决策。而财务计划的制定、业绩的评价、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盈利能力分析等管理活动通常是常规性的、反复性的、且结构比较清晰明确,可以使用一些简单的数学分析模型来解决,这些管理活动则属于决策理论中的例行活动,一般由中层管理者(各业务部门的经理)制定,实行的是程序化决策。至于前台营业网点及其主管部门的业务活动则属于决策的执行活动,决策执行的结果将通过会计核算系统进行反映。从经营战略、战术计划的制定到决策的执行,到事后盈利能力分析和业绩的评价,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决策过程。 三、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体系构建 根据西蒙的决策理论,一个企业组织的全部活动就是决策活动,一个完整的决策活动包括情报、设计、抉择和审查活动。因此构建一个完整的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应站在企业全局的高度,不仅要满足中层管理者们日常程序化决策活动的需要,也要满足高层管理者们非程序化决策活动的需要;不仅要满足事后的财务分析、业绩评价,更要满足事前的市场预测、风险预警及战略、战术计划的制定。一个完整的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要保证每个主要管理人员都能收到有用的数据信息和主要业绩指标,通过这些信息和指标能够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效率,对其负责的工作管理得更好,且随着机构管理层次的逐级下降能够提供越来越详细的管理信息。 (一)系统目标:辅助管理者决策、强化内部管理、合理利用经济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二)服务对象:银行内部中高层管理者 (三)数据源:包括内部和外部。内部数据源主要为会计核算系统反馈的经营数据和其他业务处理系统(如: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等)中的相关数据。外部数据源为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主要经营数据、竞争战略、市场份额、重要客户的分布、贡献及经营状况等。 (四)系统功能结构。如下图所示: 1.知识库:该模块主要是为中高层管理者制定决策时提供丰富的相关知识的支持。知识库主要包含政府、监管部门等的重要文件、本行的重要规章制度、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发展战略、主要经营数据、主要产品和市场份额、重要客户的分布以及需求等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库将不断更新,以便更有效地支持决策。 2.模型库:该模块主要是为中高层管理者制定决策,进行盈利预测、风险控制等管理活动时提供丰富的数学模型支持,如:投资决策模型、趋势分析模型、线性(曲线)回归分析模型、风险评价模型等。为便于用户操作,模型库在系统中可设计成模型字典,用户通过浏览模型字典选择不同的数学模型,系统再调用该模型相应的子程序进行运算分析。 3.经营计划模块:该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帮助银行中高层管理者制定本企业未来发展目标的战略计划和战术计划。战略计划的制定如前所述属于决策活动的非例行活动,通常关系到企业未来3到5年的发展目标,制定过程中考虑因素较多,更多地需要决策者的判断、直觉和创造,这是一个参与人员最多、需要反复讨论、反复修改的复杂过程,因此就要求系统能够提供一个良好的人机对话环境,如可采用问答式、图表式或菜单式来引导管理者制定出未来发展目标(即市场计划、产品计划、经营计划和危机处理计划)。战术计划是战略计划的具体实施和补充,属于决策活动中的例行活动,一般由计划制定小组中的各部门根据总体战略计划制定本部门一个年度内需要实现的市场、产品和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又包括资产负债计划、收入计划、费用计划和资本支出预算)。战略计划和战术计划的制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业绩评价、盈利预测以及知识库等模块的支持程度,在具体系统设计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两个因素: 一是要注意吸收新的管理思想。例如:在竞争战略管理方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的克利斯。斯泰尔斯(Chris Styles)提出的“战略车轮”方法,该方法通过8个步骤(即1.目前的绩效;2.本行的产品优势;3.竞争对手状况;4.进行目前的行业典范分析;5.预测未来5年内本行业发展趋势;6.分析未来5年内客户的需求;7.确定发展战略目标;8.进行新业务、新产品的设计,确定盈利目标)来综合分析本企业所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最终确定发展目标,该方法对于开发创新竞争战略就很富有启发性。 二是要注意吸收新的信息技术。该模块的设计应充分借鉴决策支持系统的部分设计思路,特别是要注意借鉴、吸收近年来人类对人工智能、计算机神经网络技术方面的研究成果。 4.盈利能力分析模块:该模块是众多管理决策中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成本计算、盈利分析以及盈利预测三大子模块。其中成本计算是盈利能力分析的基础,该模块负责收集各项支出、费用和数量数据,并向特定的成本对象(如各项产品)进行分配,如:活期存款产品的成本就包括账户维持成本、每笔交易成本等内容。盈利分析则使用成本计算模块产生的数据,与收入相对比形成盈利能力报告,该报告可以按机构、按产品、按客户进行分类统计,盈利分析结果也将为业绩评价提供重要的评价数据。盈利预测模块主要是在考虑历史盈利状况、战略计划目标、市场变化等因素对未来的盈利情况进行预测,预测时可使用模型库中的趋势分析模型、线性回归分析模型等数学工具来进行,预测结果可作为制定下年度战术计划和未来战略计划的依据。 5.业绩评价模块:该模块定期对各责任中心(可按机构、按产品、按客户)的经营计划执行情况、经营成果进行分析与评价,找出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目标的主客观原因,为对责任中心的奖惩考核提供依据,其主要包括评价方案、财务业绩和营销业绩三大子模块。评价方案为管理者提供了各责任中心主要考核指标的评价标准,如:给出每一考核指标的权重系数、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综合打分的算法等等。财务业绩主要是对本企业盈利能力、流动性、资本充足性等货币性信息指标的评价。营销业绩主要是对新增贷款、新增存款及所占市场份额、贷款质量等非货币性信息指标的评价。无论是财务业绩评价还是营销业绩评价,评价时除了同计划目标相比,还要同历史经营成果、同竞争对手经营成果相比,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 6.风险控制管理模块:该模块主要是对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衡量、监控并提供预警信息。银行是高风险的经营行业,在追求盈利最大化的同时如何降低、控制风险也是银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充足性风险、信用风险、外汇买卖风险和营业风险等六种风险,对不同的风险可通过不同的比率指标来衡量。其中控制目标子模块负责定义管理者对各种风险管理的预期比率指标,风险监控子模块负责对各项比率指标进行计算并与预期比率指标对比分析,如发现风险向不利方向波动,系统将提示预警信息报告。此外对于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充足性风险等涉及资产负债管理的风险控制,系统还提供一些专用的数学模型进行分析控制,例如:利差管理模型、缺口管理模型、持续期分析模型和资产配置模型等。 四、结束语 本文仅对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体系构建提出了一些粗略的设想,真正开发起来还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考虑,如需要统筹考虑不同部门的信息需求、不同管理级次的用户权限设置、与其他系统的数据转换和加工、输出管理信息报告的格式等等。但笔者以为,核算型会计信息系统以复式记账理论为基础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和应用,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设计如以决策理论为依托,抓住管理的本质规律,也将会走人一个新天地。 会计行业论文: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的成因与对策探讨 摘要: 法律责任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公众对该职业的信赖水平,且在目前环境下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对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的因素从市场竞争、监管环境、利益冲突、主观心理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防范提出了相关的对策。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监管体系;数据库 据中国财经报报道:今年初,由于违反职业纪律,破坏行业诚信形象,广东、四川、河南、湖北、浙江等省共14家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公开谴责。此外,中注协还对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恰当以及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等问题的89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业通报批评,并把不符合设立条件的73家会计师事务所,移交有关部门,建议予以撤销。作为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者,会计师事务所本应当把职业诚信和执业质量作为行业发展的基石。然而,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却屡屡违背基本的职业道德、无视国家明令禁止的规定,我行我素,在公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这再次给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敲响了警钟。本文就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的主要因素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并就如何进行防范提出了一些对策,供大家探讨。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的成因 (一)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困难。任何违法活动都产生于一定的客观环境中。从一定意义上说,环境是发生违法活动的前提,对行为主体从事违法活动起着总括的导向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在面临更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对着巨大的挑战。挑战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激励的市场竞争。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市场竞争与违法活动有密切的联系,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法制不完善的社会更是如此。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经济发展的成就自然吸引不少跨国公司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眼球。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入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服务于跨国公司的需要;二是开拓中国市场的需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进入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但另一方面却抢走了一部分原先属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加剧了会计师事务所间的竞争,使许多资质和服务质量一般的会计师事务所尤其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陷入接不到业务,被市场淘汰的局面。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会计师事务所容易受到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操纵,不得不以低价、执行不恰当的审计程序以及出具有问题的审计报告等违法手段拉拢客户以寻求生存。 (二)监管体系尚未完善、有效。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是否完善与有效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对该职业的信赖水平。现行的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有规定的主要有《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刑法》、《证券法》。事实上,法律规定有滞后性的特点。究其原因,主要是经济活动始终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法律无法囊括所有可能出现的经济活动。因此,在实践中就存在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本质上已经违法但基于法律上无规定而免于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能。目前,虽然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上述法律无规定的情形予以补充,但是,道德准则作为一种公认的行为规范,缺乏法律效力,从目前我国社会诚信状况看,得到严格的遵守的可能性低。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应付检查的形式,或者说只是一个程序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集体舞弊的会计师事务所更是如此。至于媒体监督,不可否认,媒体监督在揭露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的几起大的注册会计师职业犯罪案都与媒体的揭露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媒体监督只是外在的监督,无法直接掌握注册会计师违法线索和违法证据,而且侧重于事后监督,对事前防范的作用有限。 (三)利益和侥幸心理的驱动。人的行为是在人的思想指导下,亦即在其头脑中进行的一系列心理活动的支配下发生的。恩格斯曾经指出:“决不能避免这种情况:推动人去从事活动的一切,都要经过人的大脑,甚至吃喝也是通过脑部感觉到饱足而停止。”这段话精辟阐明了人的心理与人的行为的关系:心理是行为的内在动因和支配力量,行为是心理的外在表现形式(马克昌,《犯罪通论》,2000)。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的心理因素主要是利益驱动心理和侥幸心理。其中,利益驱动是的直接原因,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在留住客户和财务收入上有着强大的利益驱动。造成利益驱动的根源在于注册会计师违背一贯的独立性原则,与被审计单位存在表面上和实际上的利害关系。现实经济活动中,基于创收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业务不仅仅是外部审计业务,还包括内部审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业务。对同一客户提供交叉业务,行使内部审计师与外部审计师的双重职责在更了解客户的管理程序的同时必然与之存在利益冲突,独立性很难保证。近年来,国内、国际许多违法案件都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交叉业务、行使“双重职责”有关。同样,会计师事务所的侥幸心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也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存在侥幸心理是法制监管环境和法制监管体系不健全造成的,虽然常有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被查处,但是,被查处的只是经济活动中的少数,多数违法乱纪的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仍然逍遥法外。这无疑助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违法乱纪而不被查处的侥幸心理。 (四)其他因素。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的成因除了客观环境和心理因素外,还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过失有关。过失因素强调非故意,只是由于注册会计师自身能力的有限或者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对被审计单位执行不到位的审计程序、出具意见类型不恰当的审计报告等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失因素与经济活动复杂性、注册会计师职业态度以及职业能力密切相关。 二、对策 从上述因素可以看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的防范的应从提高注册会计师素质、健全监管体系、提高会计师设立门槛、规范业务范围、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考评数据库等几个方面入手。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素质。注册会计师素质主要包括业务素质、道德修养两个方面的内容,提高注册会计师素质主要是提高其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与其知识背景、实践经验有着密切的联系,提高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有利于减少“过失因素”给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从整体上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提高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的一条直接途径就是提高选拔考试门槛,扩大考试范围,在目前考试科目基础上可考虑增加相关科目如运筹、数理统计、英语等的考核,同时应适当延长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实际工作年限。提高选拔门槛有利于选拔更加优秀的人员加入注册会计师队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整体业务素质。提高注册会计师素质的另一个方面就是提高其道德修养水平。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必备条件,作为公众利益维护者的注册会计师更应当如此。因为,良好道德修养有利于注册会计师防止产生不良动机,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然而,在举国上下都在讲八荣八耻的今天,注册会计师行业由于其道德危机给公众、投资者、国家以及社会造成损失的现象比比皆是,社会对其职业信赖水平正在降低。提高道德修养一靠自律二靠他律,自律就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教育,他律的有效手段就是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注册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加大对道德危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惩罚和曝光力度。 (二)构建健全有效的监管体系。一个健全有效的监管体系至少应当包括明确的监管主体、灵活有效的监管手段、充分的监管能力、高效的监管效率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监管主体是整个监管体系的领导者,监管主体是否明确直接影响着监管的成败。监管主体明确包括谁组织监管以及监管范围、监管权限的划分。我国目前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的主体是财政部,中注协的作用是辅助性的。从实践来看,财政部领导的监管体制是由目前我国社会的诚信状况决定的,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监管手段是否灵活、有效制约着监管能力、监管效率的提高,影响着监管的实际效果。我国目前的监管手段主要是以法制监管为主,道德准则监管、媒体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这一监管模式适合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现状。但是,对具体的监管手段应继续完善。应当建立严格的连带责任制度,加大对违法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惩罚力度;要把公认的道德准则上升到法律层面,提高道德准则的约束效力;要加大对违法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通报力度,加大违法乱纪者的失信成本,对持侥幸心理者予以威慑。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受监管人员素质和数量、技术水平以及监管规模的影响,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制约着监管目标的实现程度。要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努力培养年轻化、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监管队伍,要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开发安全、先进的监管技术设备。 (三)要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设立门槛,严格规范其业务范围。现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是2005年颁布的。该办法的颁布综合考虑了国内的经济发展水平、注册会计师队伍等的实际状况。但是,该办法与发达地区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以及注册会计师队伍不相适应。设立门槛过低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激烈,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混乱,业务质量不能保证,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增加的恶性循环。因此,要有区别地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门槛,严格规范会计师的事务所的业务范围,防止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客户履行“双重职责”或提供超出自身业务能力的业务,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 (四)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考评数据库和考评技术指标体系,在定期组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评的基础上加大抽查力度,对违法乱纪或其他考评不合格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考评数据库便于定期、不定期地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评,有利于及时掌握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及时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提供服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超出了规定的范围、是否有能力提供、服务质量是能否保证等信息,有利于提高监管技术水平、监管效率和实现监管目标。行业考评数据库应包括各个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些基本资料,比如人员构成、资质量、业务范围、规模、业务记录、违法记录、服务重大客户的详细资料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资料。要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建立细化的技术指标体系,增强对考核结果的说服力。要在定期组织考评的基础上加大抽查力度,并把考评结果记入考评数据库,对考评中指出的问题屡教不改者、考评不合格并达到取缔条件的要坚决取缔,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会计行业论文: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的对策研究 一、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提高自律效力 (一)健全行业自律组织1.转变行业协会的定位。彻底切断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注册会计师法》中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对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与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并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不能将协会作为其下属单位进行管理。因此,必须在相关法规制度中予以明确,以彻底切断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财政部门的隶属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协会真正成为行业自律性组织。2.健全协会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三者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会员大会是行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协会工作的管理机构,三者的职权应该划分清楚,在实际履行其职能时,不能有错位、越位的行为。 会员大会作为行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能代表全体会员的利益,由会员自己解决行业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决定行业的重大发展方向。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并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现在理事会的大多理事基本上是由政府官员担任,只有一两个行业代表,很多事情做不了决定,甚至连开个会都难,根本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加强秘书处的建设,是保障行业自律组织有效运转的关键。笔者认为,秘书处的组成人员,特别是领导层,应采用公平、公开的办法在行业内进行选举,选出真正对行业熟悉,有热情、有专业水准的注册会计师来担任。 (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1.重视维护行业权益。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处罚机构,其更重要的职能是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都是普通的民事主体,并没有司法豁免权。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其合法权益会受到其他行业不正当竞争、政府不合理处罚、司法不公正裁决等方面的侵害。如果仅靠单个会员以一己之力孤军作战是很难改变这些状况,这时,协会就应担当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重任。具体可成立申诉和维权委员会进行指导,现中注协刚制定申诉和维权委员会暂行规则,可据此逐步实施、完善。 对政府部门的不合理处罚,协会应从行业切身利益出发据理力争,而不应只是一味唯上;对司法部门的不公正判决,协会应当采取更为积极的态度,向司法界宣传职业精神,缩小职业判断与司法判断的距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行业的声誉,增强协会的向心力,增强会员的凝聚力,最终使公平竞争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旋律。 2.完善职业道德准则。 (1)构建职业道德准则体系。职业道德准则是CPA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行为准绳。目前我国只制定有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尚未制定具体准则和行为指南,尚未形成一个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的职业道德准则体系。而职业道德缺失已引致大量的审计失败,为便于增加职业道德规范可操作性,当前应尽快完善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可借鉴美国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先进经验,构建我国的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具体可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行为指南等三层次。其中,基本准则是指为了达到职业目标,CPA职业行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如客观、公正、独立等。具体准则是基本准则的具体化,是职业道德准则体系的主要内容。行为指南是具体准则的进一步详细说明。 (2)设立职业道德委员会。职业道德委员会是职业道德准则制定和实施机构。目前可在中注协设立职业道德委员会,专司职业道德准则制定、解释、修订和实施之责。人员构成上,可借鉴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的经验,由若干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同时聘请来自职业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作为兼职人员。各省级注协亦应相应设立职业道德委员会负责。各辖区内涉及职业道德案件由省级职业道德委员会处理,全国性、跨省的重大诉讼中的案件或省级职业道德委员会无力处理的,可交由中注协。对省级职业道德委员会处理存有异议,可向中注协申请复议。 二、加强事务所自我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一)谨慎选择客户谨慎选择客户,是会计师事务所防范法律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在接受客户之前,要对客户进行风险分析,可以从客户所处的经营环境、财务管理活动、管理层的诚信度、法律责任风险等方面加以考虑。 (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良好的质量控制体系,是执业质量的保证。当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建立三级复核制度来实现的。但是,由于二级、三级复核人远离现场,当一级复核人不对现场中所发现问题加以记录和汇报,二级复核人就只能进行形式的审核,而对其中所涉及的实质性内容可能就无能为力。而三级复核则只关注审计报告的内容,更无法发现现场中的问题,结果风险就能潜伏下来。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强调树立全员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和防范机制。 (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师事务所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人力资源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资产和生产力。其专业技能的高低、道德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水平和诉讼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应当建立健全严格、合理、透明的人事管理制度。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招收合格的人才。会计师事务所在招聘人才时,不能只看其是否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及业务技能高低,手头有多少客户,还要看其道德水平的高低,是否诚信、守法、尽职等。 2.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个人的法律责任意识,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注册会计师出现执业事故、导致事务所损失时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注册会计师和助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与此作为约束注册会计师的保障。同时,合同年限不宜过短,避免个人为追求短期利益而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长期发展;也可以考虑在个人离职后,会计师事务所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设计责任权利相结合的激励制度。改变单纯与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对人力资源的激励应当加入质量和风险的标准。例如,降低奖金中与业务收入挂钩部分的比例,增加与业务质量水平挂钩的比例。如果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质量检查或者同业检查中未发现问题,或者严格执行了质量控制程序,则给予奖励。也可以考虑从员工奖励中提留一部分风险抵押金,经过一定时间(如五年后)未出现诉讼损失则给予返还。此外,要根据对员工业务能力、业务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综合考核的结果来决定对其晋升。同时,对于执业质量低下或未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而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诉讼损失的注册会计师,则要根据其责任的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甚至停止其从事业务的资格。 三、加强事务所风险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一)建立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分担被保险人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失而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提高应对诉讼风险能力。投保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区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责任(保险责任)和不负责赔偿的责任(责任免除)。职业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一般包括两个方面:(1)被保险人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失而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2)法律诉讼费用。对于因被保险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引起的索赔,因被保险人故意损害他人行为引起的索赔,会计师事务所只有通过提取风险基金或其他风险自留的方式来解决。 2.注意保险条款中有关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的约定。保险条款中对赔偿限额一般有双重约定:每次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无论是每次赔偿限额还是累计赔偿限额,只要超过约定的赔偿限额,保险人概不承担责任。除规定赔偿限额外,责任保险还有免赔额的规定,即保险人负责的赔偿条件之一是赔偿超过免赔额。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即使购买了保险,仍会有一些自留风险存在。 (二)完善职业风险基金制度 1.规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基础。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风险基金是按照业务收入为基数提取。这种计提方法没有区分各个审计项目和事务所不同业务风险的大小,不利于事务所风险管理。因为每个审计项目面临的审计风险各不相同,审计业务和管理咨询、资产评估、会计服务等业务面临的责任风险也不相同。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按照单个审计项目(或不同的业务)计提风险基金。对于具有类似风险的项目则可以合并计提。 2.合理确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比例。传统的职业风险基金是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10%的比例提取且不封顶。这种计提比例有欠科学,既没有区分各业务风险大小,也会导致其账面滚存金额越来越高,严重影响事务所的资金运作和股东分红。可规定一个计提范围,例如5%~1%,然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各业务风险的大小确定具体的计提比例。另外可规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上限,参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要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则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也可采取这种方法封顶,以免职业风险基金过度累积。 3.改进职业风险基金管理方式。目前对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并未规定具体的资产形式和管理方式,往往被挪作他用。随着民事赔偿机制的完善,事务所面临的诉讼风险将日益增加,为保障足够的诉讼赔偿能力,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管理方法,对所提职业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可由地方注协统一存储、管理。事务所在每年结账后,所计提的风险基金在限期内存入注协风险基金专户。事务所在存续期内,若发生诉讼赔偿,可先从风险基金专户中拨付;不足赔偿,再从事务所其他权益中支付。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业务收入的风险基金部分可转为事务所权益,用于购置非流动资产或按出资比例分配等。事务所终止时,仍由注协专户存储, 但每年可将超过诉讼时效的业务收入的风险基金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当全部业务超过诉讼时效,注销该账户。 四、大力推行合伙制,增强风险意识 (一)大力推行合伙制合伙制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组织形式。 1.优点:有利于提高风险意识。由于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出现执业问题,应以其投资乃至个人财产偿还债务。这促使每个合伙人都要勤勉尽责从业, 自觉防范风险。而且,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也促使合伙人在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对其他的合伙人进行制约,从而在合伙人之间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利于提高会计师与事务所的风险意识。 2.缺点:不利于扩大事务所规模。当会计师事务所规模逐渐扩大时,合伙人人数增加,合伙事务所中没有从事审计业务的众多合伙人,可能要为自己不认识的某个合伙人的审计过失承担个人财产责任,不利于更多人加入,以扩大事务所规模。 针对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中职业道德缺失普遍的严峻现实,为提高风险意识,我国应大力推行合伙制事务所。 (二)严格限制有限责任制有限责任制是指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一种组织形式。其有利于扩大事务所规模,但不利于提高执业风险意识,不能体现事务所的性质。 在我国,应通过提高对注册资本及股东人数等的要求,严格限制其数量。但目前大规模取消有限责任事务所,可能会带来行业震荡,影响行业发展。关键是要有配套制约机制,以加强其风险意识。第一,强制实行注册会计师行业保险制度,包括行业自保和互保等具体内容,可以在《注册会计师法》细则中规定。第二,提高设立条件且区别不同情况,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可以高一些,不具有这一资格的可适当降低。 (三)试行有限责任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集中了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的优点:(1)有利于培养风险意识。各合伙人虽对其他合伙人的执业过失不承担法律责任,但仍对自己的执业过失承担无限责任,为此合伙人仍必须勤勉尽职,以降低执业风险。(2)有利于扩大事务所规模。合伙人之间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可以不再为其他合伙人的错误或舞弊行为付出代价,可吸引更多人加入。同时,有限责任合伙制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扩大事务所规模,又要提高抗风险能力的客观要求,是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但目前我国由于《合伙企业法》不允许设立有限责任合伙,大规模推广无立法依据。 (四)适当发展个人独资个人独资是指事务所由个人出资设立,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的一种组织形式。可见其风险约束力强,这种组织形式被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普遍采用。但由于个人所规模小,承担责任能力有限,其业务范围应有所限制,可主要从事会计、税务及其他咨询服务。所以,在我国应适当发展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行业论文: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探讨 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史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得公司管理者与其股东和债权人之间产生了信息不对称现象,股东和债权人要了解公司经营的详细情况,必须借助于会计数字和财务报告书。而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理性人”,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也可能与管理者一起来欺骗股东和债权人,为了保持注册会计师作为“第三者”的服务质量,就产生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 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寻求一个有效的监管模式一直是各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研究的热点问题。讨论的焦点主要围绕在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之间的选择上。在经历了一系列财务丑闻之后,2002年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法案》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予以了积极的回应,提出设立独立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拟以独立监管模式取代自律监管(市场监管)模式。监管模式的选择问题再一次引发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讨论。特定的经济环境需要特定的监管制度,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电无法脱离其现实环境和需要。 一、关于市场监管与政府监管的争论 提起市场和政府之争,不可不说亚当。斯密和凯恩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为否定政府的过度干预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然而市场也并非万能,也有失灵的时候。在大萧条等一系列经济危机之后凯恩斯主义适时地提出了政府干预理论,认为政府不应该仅仅扮演一个消极的社会保护者的角色,而应该积极干预经济生活。然而,政府机关森严的等级制度、烦琐的办事程序以及传统的官本位意识严重制约了政府行为的有效性,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政府无法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偶发事件;而且政府也有其自利的一面,资源的稀缺性使得寻租行业也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政府失灵。当政府或者市场失灵或失败时,政府管理者总是不合逻辑地选择另一方来弥补该缺陷,在市场和政府之间摇摆试探。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也有市场监管模式和政府监管模式的选择问题。 1.自我监管模式 自我监管模式是指行业的参与者通过组织职业团体等对本行业的微观层面进行管理的一种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的特点是:①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微观层面的事务均由注册会计师行业通过其职业组织来实施控制。这些微观层面包括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格认定、执业技术规范与执业道德准则的制定,以及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的监督与惩戒等。②职业组织与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不是简单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更突出的是职业组织对行业的服务功能及监督职能。③注册会计师职业组织章程无需政府部门的批准,职业组织往往有着比较健全的自我管制机构。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定价由市场进行。 自我监管模式的优点在于其灵活性和适应性较大,能较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职业组织的专业知识优势,迅速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由于职业组织制定的规则体现的是本行业的共同意志,易为注册会计师们所理解和贯彻,因此易达到监管的执行效果。但是,由于自我监管模式是由注册会计师们自发组织起来的,往往会导致行业利益高于公众利益,从而会损害公众的利益,缺乏实质上的监督,这也是这种监管模式的最大缺陷。 2.政府监管模式 政府监管模式是指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微观层面的控制主体由政府执行的一种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的特点是:①政府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微观层面的事务。②政府与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组织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组织章程需由政府批准。③某些职业服务(如法定审计)的定价由政府管理或制定。 政府监管模式的优点是权威性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比自我监管模式强,而且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往往高于行业利益。但是,政府监管模式的弊端首先在于灵活性和适应性较差,不能迅速发现和解决职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有明显的滞后性;其次,政府监管往往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难以涵盖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的方方面面;再次,不当的政府监管会损害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使行业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实施这种模式的国家往往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规模都较小。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现实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享有全面、直接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权力,包括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干预。与此相对应的必然是社会自我组织和自我约束能力的萎缩,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的依赖。但指望政府完全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来管理社会事务早已被公共选择学派证明是不现实的。我国也已借鉴世界各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朝着政府与协会力量相结合的方向变革,希望注册会计师协会既能作为“公”的代表,协助政府对其成员进行管理,实现公共管理的目的,维护公共秩序,又能作为“私”的代表对政府进行制约监督,参与政府决策、维护社会成员利益,并逐步实现行业自律。2004年7月施行的《行政许可法》更是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分设的明显体现。正如《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可以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机构自律能够解决的问题,应通过中介机构自律去解决;即使是市场机制、中介机构自律解决不了需要政府加以管理的问题,也要首先考虑通过事后监督去解决。显然,未来我国将会努力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的监管模式。结合我国目前的情况,当前,应建立以制度安排为手段,政府为指导,行业自律为基础的监管体系。而这种体系的建立可以通过三个层面来完成: 1.法规层。首先应加紧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明确监管的主体,尤其是设立唯一的行政监管组织,避免多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为此,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时,既应明确注册会计师行业及行业协会的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也应明确并理顺管理体制,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间接管理,不直接承办具体事务。在立法方面,还应突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制裁性,加大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并增加“因会计信息欺诈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民事赔偿具体条款,加大对违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惩戒力度。此外,应尽快出台《违反不正当竞争的处罚细则》、《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细则》等具体法律规范,做到有法可依,将行业不良现象的惩罚落到实处。 2.行业自律层。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充分运用政府赋予的职能逐步建立行业自律体系。通过行业检查和政府委托、联手检查等手段,通过设立各个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制定严格的执业行为违规处罚措施,提高和树立自律管理的形象,逐步完成向行业自律性管理的过渡。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自律不仅是行业协会的自律,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自律和注册会计师的自我约束。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自律性的运作机制,加强内部的日常控制,引入风险导向审计;在业务的承接上应严格把关,对业务执行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应建立所内的惩戒细则,建立注册会计师的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对注册会计师的日常工作应有迹可查,同时也起到一定的监控作用;有意识地培养注册会计师的诚信道德、树立诚信是会计师事务所立所之本,是注册会计师“生命”所在的理念。 3.行业他律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不可能是完全意义上的“自律”。完全自律的结果往往会形成行业利益的最大化,这种不均衡必将损害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损害行业存在的基础。可见,问题的关键是谁来监管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会员。协会的收入来源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交的会费,这使注册会计师协会处在一个“维护与监督”的角色冲突中,因此必要的行政监管以及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还是有助于对自律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的。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社会制度环境 注册会计师业监管最终要服务于这个行业,当一个监管制度阻碍了这个行业发展的时候,这个制度是失败的。加强行业监管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为这个行业提供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在合适的制度环境下才能有出色的行业表现,监管方需要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环境: 1.社会道德意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实际上也是向社会提出了提高道德觉悟、重视道德修养、净化环境的基本要求,各行业都应提高职业道德意识,从而营造出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和谐环境。 2.会计制度。我国的会计制度正处于过渡中,一些制度已落后于时代;另一方面,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与国际惯例接轨,而所谓的国际惯例则是以在安然事件发生后,连美国人都抱怨过于复杂的美国会计准则为主的,这种制度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在企业管理者、股东和债权入之间产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为造假提供了可能。所以,改革时应注意使会计制度适应我国国情,不要过于精细、复杂和专业化。 3.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引导公司优化股权结构,明确“新三会”、“老三会”的职责和权限,完善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制度,健全对经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在制度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经理之间内部监控和制衡功能的充分发挥,防止造假和随意变更事务所以购买会计原则。 4.社会信用制度。应建立健全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信用评级制度,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和动态管理,以立法的形式对信用档案的记录与移交、管理与评级、披露与使用及评级机构与被评级单位的责任与权益作出明确的规定。 5.审计收费制度。在设定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用市场机制引导按质论价,限制低价无序竞争,并要求较详细地披露审计收费情况。 6.司法制度。司法独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使得造假者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促使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企业诚实守信,不做假账。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突破辽西北”战略中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研究 摘 要:辽西北地区包括阜新、朝阳、铁岭三个市,多年来由于地理位置及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致使该区域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健全环保法律制度体系,加强环保法律执法力度、改善环保法运行环境等是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推进该地区经济转型和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突破辽西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一、“突破辽西北”战略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地位分析 2015年2月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的意见》出台并再次强调,“十三五”期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实现绿色发展是突破辽西北战略的重点任务之一。 在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过程中,要正视资源环境承载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突破辽西北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二、辽西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辽西北地区长期以来工业发展相对缓慢,再加上该区域农业经济的粗放经营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水资源浪费等生态破坏加剧,资源环境承载力极其脆弱。脆弱的生态环境极大地制约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辽西北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在立法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其对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缺乏,使得许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以开展。 2、在执法层面,执法手段和措施单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分结合的分层管理体制效率低下,且极易导致各执法部门互相推诿和争权夺利现象产生。农业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都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加之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违法失职现象,使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陷入一个异常混乱和尴尬的局面。 3、在运营环境上,相关制度协调性较差。许多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虽已建立,但制度之间的配套性和协调性较差。在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如土壤污染防治、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 4、在法律归责上,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规定不协调,法律责任规定相对较为宽泛不够严苛,使得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既不足以震慑违法的当事人,也不能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5、在法律监督上,相关部门认识,行政管理手段单一,过分偏于经济处罚,缺乏对于建立长远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的重视,致使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威胁当地农业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辽西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议 辽西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所存在的问题使得改善该区域农业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才能更好的发展辽西北地区的农业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制定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 面对辽西北地区农业生态环境的困境,应制定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范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对现行环保法的修订,完善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定。 2、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1]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立垂直管理体制,以求增强管理和执法效率,避免部门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的发生。通过赋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较多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权,来增强其执法和管理权威;此外,应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严格执法,对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政和司法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和司法保护。 3、明确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无法可依”的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农业环境保护法必须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完善相关处罚指标体系,从重从严处理相关违法行为,保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开展。 4、采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信息不公开、不对称是妨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根源。要不断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积极构建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公开法律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才能使得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公众的参与下得到有效监督。 结语 “突破辽西北”战略有利于提升全省经济整体实力,促进区域发展,也践行国家政策。因此,在这一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十足的动力。(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辽西北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一、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近年来,虽然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生态环境现状仍然让人堪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工业污染程度较重,而且对本地区环境的污染还有继续加重的趋势。其次,城市生活污染问题日益显著,大量现代工业消费品垃圾处理困难。再次,农村环境污染继续加重。农村地区生活中产生废物如污水和垃圾均没有消灭办法及相关设施。畜牧养殖工艺落后,动物粪污尚无处理办法。部分农村地下水源以及土壤受到污染,威胁当地居民以及农副产品的安全。最后,生态环境破坏未得到控制。水土流失问题严重,土地沙化继续扩张。自然湿地大面积萎缩,生态功能减弱。矿产资源“杀鸡取卵”式的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水资源过量开发,地下水超采严重,水污染已相当严重。 二、辽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从生态环境角度看,辽宁西北部地区地处科尔沁沙地东南边缘,气候为半干旱季风型大陆气候。该地区热量资源充足,水资源严重匮乏,气候条件较差。目前辽西北地区沙尘频起、干旱时发,但据历史记载,辽西北地区曾经是一个森林茂密的地方,山于战争、人口增多、乱砍滥伐、放牧和无度开垦,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导致山林退化、水土大量流失。①辽西北地区是指辽宁省阜新、朝阳和铁岭三个城市,长期以来该地区工业发展速度较落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较低,“三农”问题较明显,生态环境较差,与辽宁中部及沿海地区相比,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社会发展差距日益突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大。由于不合理的开垦草地造成该地区土地沙化严重,植被覆盖率低并质量较差,对于沙漠化屏蔽功能较弱。城市中矿产资源濒临枯竭,使得城市工业发展资源缺失,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工业污染严重,8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来自于工业产业。并且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高能耗、重污染产业仍是该地区的支柱产业。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工业垃圾处理率低于各城市平均水平。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就是集全省之力共同促进三市快速发展,也是辽宁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主要是深入挖掘和全力释放辽西北地区的发展潜力,通过推进经济转型和生态建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② 三、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不足 首先,关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观念较为落后,我国现有立法的观念有先污染后治理,重治理轻监控等问题。其次虽然我国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体来说不成体系,现有的法律也较为单一,仍需不断完善,构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再次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缺乏严格的资质审查,虽然现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是制度对于综合的指标和对环境长期的影响尚未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最后,对于矿区生态环境破环后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没有法律责任的追究和国家强制力实施很难让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违法者产生威慑力。破坏环境的违法者应该对自己的破坏行为承担强制性法律后果,并由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 四、完善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一)树立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 对于环境治理的各国立法都存在环保治标不治本的问题,重视污染的防治而轻视环境的保护,同时忽略在整个过程中监管的立法思路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所以针对辽西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先污染后治理轻污染缺乏监管的现象,应该树立全程监管的立法观念,将矿区环境污染治理落实到资源开发利用的每一个阶段中去。 (二)提高矿区环境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力度 基于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继而设个专门的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管理矿山企业遵守各项规定的情况,并要求有关部门在破坏行为产生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次,此部门须对矿产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三)完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治理功能 矿产项目成本较高、进行时间长、不可抗力多,而且,矿业的不合理生产往往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破坏。为有效降低采矿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应使复垦政策与立法须条理清晰,细节明确,增加可操作性。其次,应当建立矿山复垦基金会,负责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及相关辅助工作。 (四)制定矿产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在开采实施前对该行为对开采区域附近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将负面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的预防措施。设立专门监督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部门,开采方须向提供减少环境污染相关数据,并由该部门进行评审,这将成为矿产开采方申请矿山开采的重要指标。 (五)制定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度 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首先此标准是对矿区污染情况的评估和法律责任的追究有据可依,其次作为衡量矿区开采造成污染后是否积极进行恢复工作的标准。我国其它方面的生态环境标准较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应针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定相应的规定。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应迅速着手制定有辽西北特色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作者单位:1.沈阳师范大学;2.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我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对策分析 摘 要:近年来,生态旅游作为一种增进环保、崇尚绿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旅游理念和发展模式在我国蓬勃兴起。但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扩大,伴随而来是生态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的日益破坏。针对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法律解决方案对我国生态旅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高校科研立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以广西为例”(项目编号LX2014462)项目资助。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已不满足经济高速所带的物质享受,开始追求以满足精神需求为目的的“生态化”生活方式。于是,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时尚。生态旅游是人类社会认识自然,重新审视人类自身行为的一种必然选择。它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是一种人类保护环境、陶冶情操的高尚的社会经济活动。在人类环保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生态旅游市场在未来社会发展中前景广阔。但是,人们在享受大自然的同时也给大自然带来了各种生态破坏。因此,如何解决生态旅游市场的壮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焦点。广西拥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国内外的游客,但其在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将以广西为例,立足于法律视角,对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研究,以期能找到一条生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1 广西生态旅游面临的生态环境困境 1.1 广西生态旅游资源现状 广西壮族自治区处于祖国西南边陲,西临五彩云南,北临湘黔,东临粤港澳琼,南接东南亚,是我国大西南重要的出海通道,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从“十一”五开始,广西旅游业正式迈入旅游强省建设阶段,初步形成了以桂林山水和百色大石围天坑群等喀斯特地貌景观为代表的自然风光,以北海银滩、钦州三娘湾和防城港金滩为代表的滨海情韵,以大新德天跨国大瀑布和凭祥友谊关为代表的中越边关揽胜,以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为代表的民俗风情以及以兴安灵渠、宁明花山壁画、刘三姐文化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风采和以“邓小平足迹之旅”、“长征之旅”和“抗战文化”为主题的红色旅游等广西旅游的六大特色。2013年8月1日,广西已评定国家A级旅游的景区共计191家(3家5A,91家4A,76家3A,21家2A)。①2014年,全区新增A级旅游景区42家, 7个生态旅游示范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令广西成为最令游客向往的地方之一。 2006年11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努力建设旅游强省,使旅游业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的口号,2014年全年实现接待国内游客2.86亿人次,同比增长17.7%;国内旅游收入2495亿元,同比增长27.2%,入境过夜游客421万人次,同比增长7.5%,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7.3亿美元,同比增长11.7%,旅游总人数2.9亿人次,同比增长17.4%,旅游总收入2602亿元,同比增长26.5%。真正实现了旅游强省的目标。 1.2 广西生态旅游活动中的环境问题 在生态旅游建设中,人们长期认为发展旅游不会造成生态破坏,极力主张大力开发,一些自然风景区被“开发”后变得“满目疮痍”。广西生态旅游发展中也遇到许多环境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内源性的破坏,一类是外源性破坏。以桂林市为例,内源性环境问题主要是不合理旅游开发造成的自然景观的破坏,比如:市内景区,由于风景点周边建筑密度过大,造成对敏感区域的景观破坏;漓江景区、兴坪码头体量过大的建筑物,冠岩景区的滑道影响整体景观;阳朔田园景区,开发景点类型与整体环境不协调,如遇龙河附近的寺庙,破坏整体景观环境;龙胜矮岭温泉区,宾馆建设过度,造成景区景观杂乱;资江景区,由于没有详规指导的开发活动,对自然景观造成严重的破坏;荔浦丰鱼岩景区,溶洞开发活动过度,如恐龙乐园,对洞内自然环境的破坏;龙胜龙脊梯田景区,修建公路、村民建旅馆,公路修筑、旅馆选址不当可能会导致山体滑坡;喀斯特溶洞,溶洞灯光设计、布置和使用不当,对钟乳石的破坏。外源性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游客的旅游行为造成的环境破坏。比如在桂林、阳朔等主要景区,由于流动人口的激增导致排污量增多,造成水污染、固体垃圾增多;在漓江、资江、遇龙河景区,由于大量水上娱乐项目造成水体污染;在龙胜龙脊梯田,大量的游客造成自然保护区内土壤板结、植被遭到破坏;在各景区由于车辆增多,造成大气污染严重,交通事故频发;在龙脊梯田、资源八角寨景区,由于游客增多,造成薪材林用量激增导致森林遭到砍伐等。 2 生态旅游环境问题的法律原因分析 2.1 生态旅游法律体系建设滞后 广西生态旅游目前正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其发展也就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从生态旅游法律渊源上来看,在法律层面,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生态旅游法律,生态旅游的发展缺乏制度保障;在国务院和各部委制定法规规章层面,各种生态旅游法规规章都很不完备,带有明显的暂时性、应急性特征。在地方立法上,如广西,首先,2008年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但生态旅游建设也是近两年的事情,地方性法规也已明显滞后;其次,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及具有可操行的实施细则,使该条例缺乏可操作性。由于法制建设滞后,生态旅游发展找不到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依据。 2.2 生态旅游管理无序 首先,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科学。广西生态旅游管理体制主要依据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当然也包括了《自然保护区条例》、《文物保护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一些列污染防治法等等。各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及利益的不同,出台的规范条例导致生态旅游管理机构分工不明确,各自为政。其次,管理职能定位不清。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行政管理并存的模式,造成了行政分割、体制不顺的格局。一个景区的管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导致生态旅游管理的主体混乱,影响到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经营以及保护。还有些景区处于多个行政区域管辖范围,这些景区不仅要按照部门分别管理,而且还要按照行政区划由各地政府领导,而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各地政府疯狂进行开发利用,以期在开发中占的先机。 2.3 生态旅游监督机制失效 生态旅游法律监督机制存在缺陷,无法实现预期监督目的。旅游业法律监督主要对象应该是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而在广西生态旅游法律实践中,被监督的对象往往是生态旅游的开发者、经营者及消费者,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则很少受到监督,这与设置法律监督的目的存在一定的偏差。这一方面是由于监督主体在面对强大的国家行政权力时,存在畏难情绪。另一方面是旅游主管部门或者领导干部权利意识严重,对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采取不配合,避重就轻。从而是法律监督功能弱化。 2.4 生态旅游环境教育不足 生态旅游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旅游模式,这就要求人们普遍具有良好的环保理念,自觉的环保意识。但纵观广西生态旅游的实践,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大都停留在表面,比如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不得随意刻划等等。生态旅游景区很多环境问题,其根本原因也就是游客和景区当地社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目前我国还没有环境教育法律法规,广西生态旅游环境教育也还停留在表面教育、悬挂环境保护标语等口号式传统环境教育模式上,很难为广西生态旅游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 2.5 社区参与力度不够 景区社区居民是生态旅游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和开发者与游客相比,社区居民熟悉当地情况,因此生态旅游的发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旅游景区大都位于偏远地区,当地经济落后,生态旅游开发不仅有助于拓展社区居民的经济来源,而且也有利于增强其环保意识,还有利于当地土著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相互交流,实现生态旅游地生态、经济及社会效益“三赢”。但现实是在广西甚至是我国其他地方都存在着对社区参与的忽视,社区居民在生态旅游项目的论证、立项过程中没有话语权,仅仅是被动的参与到生态旅游活动中去,不利于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3 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3.1 加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 在完善立法上,应综合考虑生态旅游的经济效益、生态旅游资源整体价值,树立可持续利用理念制定生态旅游法及实施细则,明确生态旅游资源所有权、生态旅游管理权与开发利用权,从而规范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以取代政出多门的法规和规章。在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时,在立足于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应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生态旅游立法的成功经验,如旅游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旅游认证制度、生态旅游规划制度等等,不断健全促进我国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改变我国生态旅游法治建设滞后的情形,推进我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治化。 3.2 明确生态旅游管理机构 为了有效的对生态旅游区进行管理,应在生态旅游区设置权限统一的管理机构,以便于处理景区各类管理事务,建立完备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在生态旅游法制建设中应明确生态旅游主管部门的权限划分,以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同时,生态旅游主管部门应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以保护生态旅游区生态环境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目标,实现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管理队伍的建设上,要挑选那些懂法律、懂管理、懂旅游的有高度责任心的人充实到管理上来,并且要对管理队伍进行必要的经常性的培训,以提高其履职能力。 3.3 完善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监督机制 我国宪法赋予了我国公民具有的监督权,人民有权监督相关国家机关实施的各项生态旅游活动,有权监督旅游参与者公平公正地运用法律。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作为生态旅游景观所有权行使的代表,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及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作为生态旅游资源的主管部门,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对其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职权范围和管理的需要,可以设置专门的派出机构到各生态旅游区进行日常事务的监管,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派出机构的管理活动也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当然,通过国家机关的内部监督对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是不够的,还需要充分发动农林业、环境保护部门以及一些民间环保团体的监督作用,对生态旅游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广泛的监督,防止公权力滥用。将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统一起来,同时强化各种监督力量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生态旅游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3.4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在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上,教育对象应该具有广泛性。但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开张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使其认识到景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宣传教育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一是可以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教育,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可以发挥少数民族民俗的作用,利用少数民族地区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比如各少数民族的民歌、歌圩等。二是还可通过在生态保护区的展厅、标识牌及导游引导对游客进行环境教育。 3.5 建立有效的社区参与保障机制 由于传统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不考虑景区当地社区的利益,在生态旅游活动中,一旦出现生态旅游开发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时,社区就缺乏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因此,在生态旅游开发中,应保障社区在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中的利益诉求,保障其合理合法的利益,提高其参与生态旅游区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社区居民也应该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生态旅游区大多处于边远山区,经济落后,居民大都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很难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引导社区群众参与到生态旅游活动中去,并对当地的教育给予积极扶持,对社区群众进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分析 摘要:“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体,矿产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资源,其储量是有限的。同时矿产资源也是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相当重要的环境要素,在维系生态系统这一有机体的平衡及可持续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辽西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 1.辽西北地区矿产资源概况 辽西北地区涵盖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这三座城市,是辽宁省区域经济中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同时这一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和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制约,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巨大。但此地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其概况如下: 朝阳市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分布也较为广泛,同时开发潜力很大等特点。目前,境内已发现有益矿藏五十三种,产地五百七十余处,已探明储量占全省的百分之七十,其中锰储产量在东北各城市中位居第一位,钼产量在全国排名第二位,此城市黄金产出量在全国总产量中占很大比重;膨润土、大理石等总量大、质地好,具有非常好的开发前景。 铁岭市矿产资源丰饶有煤炭、白粘土、硅灰石、灰石、花岗岩石、大理石、锌、铁、铜、金等各类矿产共二十九种,开发利用已有二十多种。其中,煤炭储量二十二亿吨,占辽宁省储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作为全国八大煤炭基地之一是国家特大型煤炭企业铁法煤业集团,年生产能力达一千五百万吨万吨。 阜新市这座城市盛产煤、玛瑙、石灰石、膨润土、玄武岩、金、铁、硅砂、萤石、沸石、地热、风力等四十多种资源。其中,萤石、沸石、硅砂储量居全省首位。阜新作为各种玛瑙制品的生产基地,玛瑙产量与销量占中国的二分之一,被誉为“中国玛瑙之都”。而且阜新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至今已有一百余年的煤炭开采历史,并建有亚洲地区最大的露天煤矿――海州露天煤矿。 2.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产生原因 首先是由于矿产行业本就是属于高污染的行业,只要对资源进行开采就需要占用大面积的土地,不但破坏地表环境同时也会破坏地下环境。由于煤矿资源的采取必然会产生采空区域就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引发矿震或滑坡等灾害。并且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物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进一步的破坏。同时由于很多企业的开采技术较为落后,设备陈旧导致在开采中的废物尚无污染处理工艺。其次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为追求经济的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造成自然生态失衡,资源极度浪费,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也越发严重。最后由于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尚不健全,现有的相关法律只是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提出原则性的规定,或者相关规定单一不具体,没有对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惩罚措施进行详细的成体系的规定,使得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相关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不能得到具体的法律制裁。 3.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第一,矿产开采开发体系缺失 辽西北地区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行政授予面过大;以及探矿权人取得探矿权资历要求低、项目资金要求低等问题,圈占地盘、囤积居奇、投机牟利现象较为多见;采矿权人掠夺式、低效率和高污染式的开发资源方式,损害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既破坏了资源,又大大的污染了环境。 第二,开采企业资质低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 辽西北地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大多数的开采企业规模较小,超大、大、中型矿产企业较少,个体企业占多数等情况。小型或者个体企业多存在开采设备落后造成多浪费,多污染等问题。 4.完善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1)树立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 对于环境治理的各国立法都存在环保治标不治本的问题,重视污染的处理而轻视污染的预防,同时忽略在整个过程中进行监管的立法思路都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所以针对辽西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先污染后治理轻污染缺乏监管的现象,应该树立全程监管的立法观念,将矿区环境污染治理落实到资源开发利用的每一个阶段中去。 (2)提高矿区生态环境监管执行力度 基于矿区环境“一条龙”监管立法观念,继而设个专门的矿区环境污染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管理矿山企业遵守环境保护各项规定的情况,并要求有关部门在破坏行为产生时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次,此部门须对矿产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的程度随时进行检查监督。 (3)完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治理功能 矿产项目成本较高、进行时间长、不可抗力多,而且,矿业的不合理生产往往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为了减少开采矿产资源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应使复垦政策与立法须条理清晰,细节明确,增加可操作性。其次,应当建立矿山环境恢复基金会,负责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及相关辅助工作。 (4)制定矿产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在开采实施前对该行为对开采区域附近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将负面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的预防措施。设立专门监督矿产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部门,开采方须向提供减少环境污染相关数据,并由该部门进行评审,这将成为矿产开采方申请矿山开采的重要指标。 (5)制定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度 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首先此标准是对矿区污染情况的评估和法律责任的追究有据可依,其次作为衡量矿区开采造成污染后是否积极进行恢复工作的标准。我国其它方面的生态环境标准较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标准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应针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制定相应的规定。辽西北地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应迅速着手制定有辽西北特色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作者单位:1.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2.沈阳师范大学;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我国新农村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与此同时,新农村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暴露无遗。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产业格局。同时也到,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由此可见,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重视,中央和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寻找对策来解决现有的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环境问题表现 新农村建设的几十年来,出现了许多环境污染的问题。限于篇幅,本文将只论述农业遗留物带来的污染和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这两种污染也体现了新农村建设中两个较为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一个是农村原有的农业活动所带来的污染源;另一个则是城乡一体化导致的产业转移活动而带来的污染源。 (一)农业遗留物带来的污染 农业遗留物包括农作物秸秆、农膜等,这些农业遗留物的不完全处理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的地膜、棚膜使用量和覆盖量均居世界首位。地膜适用多年后,会使土壤中残膜增加,影响未来耕种,并造成土地污染、视觉污染等。 (二)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 我国新农村建设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基本同步。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则导致了城市向农村的产业转移,大量乡镇、村办工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对农村水质的影响最大。部分工业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使得农民的饮用水和灌溉用水都受到了直接地影响。除了水质,产业转移的活动也直接影响到了农村的空气质量。一些重工业工厂的驻扎,导致农村工业烟囱林立,这严重地危害了农村的空气质量。 这些由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问题,不仅使得农村的环境遭到了破坏,更使农民的生命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二、新农村环境污染产生的法律原因 (一)立法不足 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已经颁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仍然不足。例如,我国在环境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着偏向,在农业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尤为突出,使得农业环保工作难以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于1989年正式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并于同年实施。至此以来,可以说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环境保护立法越来越完善。但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仍然存在一些真空地带。如涉及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屈指可数,而且零星地分散在不同法律之中。如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章,共七个条文涉及农业环境保护问题;又如2004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仅第38条、第39条等提到了土地开发的生态保护问题。 除了立法存在空白,立法层次较低、没有统一立法也是一个较大的问题。如2007年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各省人大常委会也出台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例。从中不难看出,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并非由全国人大制定,且规定松散,没有形成一个从预防到治理再到责任承担和问责机制的完整体系,这也给新农村的环境保护带来了难度。 除此以外,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多为口号性、宣誓性的条文,这也是一个明显的问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6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诸如此类的规定可操作性差、针对性不强,也使得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显得薄弱。 (二)执法不力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政策相继出台,但是新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却日益恶化,相关部门也应该为其执法不力承担责任。 现阶段的政绩考核机制,导致了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成果,而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直接放任不管。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如江苏省环保厅在2011年公布了10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而在通报中,这些企业要么被关停整改、处以罚款了事,要么企业负责人停职检查,公开检讨,无一例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此种做法放任了有关企业的污染行为。在新农村建设中,众多大型企业转移到农村也就意味着污染源转移到了农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使得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严重。 (三)司法缺陷 上文所述,在环境污染的相关事件中,最终进入司法管辖的例子少之又少。这其中有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执法问题,但同时也暴露了我国司法制度的相关缺陷。 首先,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新农村,而这些新农村的基层司法建设显然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村民诉之无门使得他们得不到司法救济。 其次,环境污染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不妥。环境污染案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倒置却又仅仅局限于“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从这个规定来看,由于双方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排污方证明自己排放合法比受害人证明排放非法要来的简单的多。 最后,环境污染案件的诉讼成本较高。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往往遍布多户村民,甚至遍及整个村庄,因此环境污染的危害大、诉讼标的额较高,这也就导致了诉讼成本过高的问题。且受害者可能需要预先支付损害评估费等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对他们来说也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三、新农村环境污染的解决思路 上文提及了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若干原因,从这些原因着手,新农村环境污染的解决思路可有以下几种: (一)完善相关立法 上文提及,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存在规定松散、不成体系等众多问题,因此应制定统一、完善的法律来保护农村的环境。并应构建完善的问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仍有许多不足,法律法规之间相互矛盾、抵触的情形也不鲜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文将受到环境污染并提起诉讼的主体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这显然是不妥的,因此也就有了近期兰州水污染事件公民诉讼无门现象的出现。法院以居民不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为由,拒绝受理这起影响重大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不可否认的是,一般农村环境污染事件影响的都是一个地区内的农民,因此有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可参照国外群体诉讼的模式,由一定数量的公民组成共同原告提起诉讼,而不必拘泥于“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的框架。 同时,鉴于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层次较低,全国人大也应考虑统一立法。全国人大统一立法既提高了立法层次,加强了法律的影响力,同时也统一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大程度地避免了法律冲突的出现。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立法还存在条款内容实践性差的问题,针对这一点,立法者应该着重修改相关条文的内容,尤其是应做好对责任性条款的具体化。有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笔者认为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些欠妥。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如日本的法律规定,对于公害案件,受害者部不掌握证明因果关系的资料,证明因果关系的导读盖然性有困难。针对这些受害人证明困难的情况,通过提高加害人的注意义务、预见义务的导入、因果关系的事实推定来降低原告的举证义务。日本法官在遇到这一系列公害案件时,对于举证困难的案件,一般由法官采取心证,适用经验原则,从而完成案件事实因果关系的推定。我国立法也可借鉴他国立法的成功经验,着重提高办案法官的素质,并从保护弱者的角度来分配此种案件的分配责任,如规定由加害者承担证明责任,则应提高其证明标准。 (二)构建完整执法体系 有了相对完善的立法,在做到“有法可依”的基础上,仍需相关部门依法执法。 第一,分配各部门的执法内容十分重要。以水污染防治保护为例,现阶段我国的水资源保护体现出“九龙治水”的现象,即有九个部门共同进行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由此可见,当一个地区的水资源受到污染时,各部门之间容易产生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的情况,不利于该污染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有此问题可以窥见出,不只是水资源,农村环境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治理部门。前文所述,农村环境保护与政府绩效考核挂钩,而为避免这个制度带来的弊端,新成立的环境治理部门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同时,应贯彻数据公开的原则,将该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数据公之于众,受公民监督。 第二,在明确了农村环境治理的执法主体后,也应落实地方环境质量问责制。从目前的数据来看,如前所述,江苏省环保厅在2011年公布了10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中,大多数违法者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第五章规定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其中对于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的规定却少之又少。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是监督各公民、组织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的主体,但其行为也应当受到公民、有关组织的监督。笔者认为,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与其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主体形成连带责任机制。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应当向污染主体追责,也应当向该部门追责。这样做可以有效的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时的“地方保护主义”,使环境主管部门的权力受到限制。 (三)减少诉讼障碍 除了立法、执法上的问题,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司法问题也不容小觑。因篇幅有限,本文将主要论述其中的司法障碍的消除思路。 第一,对于一些农村环境污染诉讼,可以有条件地减免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的财产案件按诉讼标的的比例分段累计缴纳。但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动辄影响几十户农民,其提出的损害赔偿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若固守按标的比例分段缴纳的观念,农民将会承担一笔庞大的诉讼费用,这显然不能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环境公益诉讼,法院应当有条件地减免诉讼费用,如根据农村村民的平均收入、该地区的贫困等级等多方面考量,最终确定该案件的诉讼费用。 第二,政府可以对从事环境公益诉讼的律师给予补贴。农村环境污染的案件常常发生在偏远地区,律师办理案件容易遇到交通不便、农民无法交纳足额律师费用等问题。为了使农民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政府部门应当给予律师补贴,提高律师办理这类案件的热情。 第三,政府部门应当在农村开展普法活动。农村农民一般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也比较欠缺。政府开展普法活动可以告知农民的基本权利,让他们明白他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生存环境,这也能够促使他们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机制研究 【摘 要】伴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日益严重。乡镇企业的污水和废气、生活垃圾等污染源都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危害百姓健康,制约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严重阻碍。而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在1989年制定的,时代背景的变迁,对目前日益严峻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暴露出种种的不足。为此,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完善我国保护环境方面的法律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合作,实现政府为主导,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局面。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律;研究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 农村环境问题区别于城市环境问题,其污染源不仅仅有工业污染,而且还涉及到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并且不合理的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呈现出面广点多的特点。具体来说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养殖业污染面广且量大。农村的畜禽养殖由于生活理念和技术条件的原因,大多呈无序状况,大量的牲畜粪便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排放掉了,不仅造成空气质量下降,而且造成水质出现了富营养化污染和有机污染。 (二)农业生产造成土壤污染日益严重。我国是农业大国,土地资源有限,为了解决供给问题就要不断的提高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产量。因此,化肥、农药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产量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副作用。首先是化肥的用量过大导致土壤富氧化,耕地质量下降。同时,农药的过量使用导致农作物上药物残留,而且一些农药成分不溶于水,在食用时难以彻底清除,从而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三)农村水源污染严重。在2006年的一份环境公报中指出,农村每年约生产超过2500万吨生活污水。而与此同时农村缺乏基本的污水处理系统,大多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沟渠或者地面,常年累月的积淀最终导致饮用水受到影响。目前,农村饮用水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社会经济发展的严峻问题。 (四)乡镇企业生产污染问题严重。乡镇企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它转移了剩余劳动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乡镇企业也在同样消耗着农村的自然资源,牺牲着生态环境。其粗放式、低技术、轻环保的经营方式使一些农村地区污水横流、烟尘漫天,这些未达标的污染物严重影响了厂区周围村里的身体健康,致使一些严重地区出现癌症村。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地区的环保意识淡薄。农村很多人都意识到了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但是更多的人认为治理环境是政府的责任,自己需要做的是挣钱养家。一些乡镇企业更是追求高利润,无视环保法律的存在。因此,农村地区缺乏对环保法律的认知,更没有严格遵守环保法律的意识。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不健全。目前我国缺乏一部详细、明确、适用性强的法律来规范农村环境,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对于农村地区的一些规范过于泛泛甚至出现空白,导致一些执法者难以依据法律法规对一些破坏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基层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目前很多地区都存在着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这些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直接原因是环保部门没有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能。但是,一些地区的基层执法人员缺乏,不能有效的对监督地区进行管理。执法频率低,往往导致企业和环保部门“捉迷藏”,当执法人员到来时打开环保设备,但检查结束后却照常生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四)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往往涉及到很多个区县,甚至是省市之间的利益问题。一些地区为了追求GDP,提高政绩和财政收入等利益,对本地企业的污染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是充当这些企业的保护伞,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法机制建设策略 (一)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要加快推动农村环保保护法律法规的标准化合规范化,针对实际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有效的法律依据。尽快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并对农村环境的监测方法、评价标准进行修订,真正做到农村环境保护在法律上得到有力的支持,有法可依。 (二)整合农村环保执法力量。首先要对现有的农村环保执法部门进行明确的分工,协调各管理体制,将农村环境管理责任目标化,并且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从根本上避免各部门在环境问题上相对推诿。提高联合执法力度,健全基层单位的环境机构,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开展多种渠道促进公众参与。(1)要广泛征求公众对农村环境问题的意见,了解百姓的合理诉求,使大家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的讨论中;(2)加强农民的自我管理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对环保执法的支持力度,积极的提供有关信息;(3)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提高农民对农村环境保护法的意识,使其意识到农村生活环境对自身生活的重要性,进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且建立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强化基础干部和民众的集体观念,使其认识到环境靠大家,必须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中。 (四)加强科技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业。控制农业污染的恶化必须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发挥我国各部门之间的技术优势,依托高校、科研单位积极开展实地调研,针对相应情况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对畜禽粪便、秸秆等合理回收利用。如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加工有机肥料,尽量降低化肥对土壤的负面影响。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摘 要:农村的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我国的农村环保工作起步较晚,在新农村进程中环境问题更加突出,如果任由其发展,不但会影响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而且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本文以可持续发展为独特视角,较为全面、系统地提出,我国农村环境的保护应当注重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应当把农村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从而探究切合我国农村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 关键词: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对策 1 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概况 9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其发展理念已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在可持续发展的行动层面上也有着明显的进展和成绩。在可持续发展的地域层次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自1994年我国政府颁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以来,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农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广泛的领域,涉及面非常广,而且内容复杂、系统庞大,村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1]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农村环境立法,就要对现行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进行更新和完善,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的协调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2 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法律对策 2.1 公众参与,树立新型农村环境保护法治理念 在传统的政府主导的环境管理理念里,社会公众参与不足,这种管理理念带有极强的行政集权色彩,更多的突出长官意志,易于导致权力的滥用和权利的被漠视,不利于我国农村环境法治建设。环境治理理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西方政治学提出来的,其实际含义却有很大的不同,“治理从头起便须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2]治理是建立在社会各经济法主体互动合作,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方式。这是一种把公众参与发挥到极限的模式。有利于权力与权利的平衡与制约,有利于全面地培育农村城镇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有利于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的法治化程度。因而,转变旧有的环境管理理念,积极引导依法治理理念,对于推行农村环境保护善法善治具有积极的意义。 2.2 解决农村环境立法对策 2.2.1 填补农村环境立法空白 第一,弥补现有农村环保法原则性强、不易操作的缺陷,逐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化肥、农药、农膜污染防治,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小城镇开发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相配套的农村环境单行法律规范;第二,抓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发展等滞后领域的立法,抓紧制定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和公共环保工程设旅布拌服务等方面法规,通过法律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2.2.2完善新农村环境规划法 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小城镇环境规划,关键在于完善农村区域规划法、国土整治法、村镇规划法等,推进生态新农村环境管理进程,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建设部联合的《城乡规划法》为指导,推动各地做好新农村环境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各地应根据当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乡镇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规划,并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调整和完善有关规划。 2.3解决农村环境执法对策 2.3.1明确环境执法依据 明确环境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消除法律、法规相互之间的冲突,同时理顺环境执法体制、消除监管体制障碍,对环保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的权限分工、监管方式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可以保证环保部门有效地实现统一监管,避免因职责不清而影响执法效力。 2.3.2完善环境执法程序 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形成强有力的齐抓共管执法程序机制;同时要充实、完善农村环境执法的各项程序规范,如行政处罚程序法律规范、环保审批和验收程序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规范等,使农村环境执法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法质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人为性。 2.3.3落实地方环境质量问责制 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领导环境质量问责制,加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境法制教育,在具体操作上实行目标管理,对完不成任务者,年终不能评先进,不能提干,对严重失职的降级、撤职,减少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使环保部门敢于执法,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环境保护审计制度、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绿色GDP考核制度等,使地方行政领导环境质量问责得到严格执行。 2.3.4强化农村环境执法力量 首先,建立一支素质高的环境执法队伍,是目前农村地区迫切要解决的问题,环境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法律、经济、环境科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其次,执法不能离开执法装备,环境执法对装备的依赖性很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执法通讯工具以及调查取证所需要的专业工具,在农村地区,交通、通讯等条件受地域限制,远不如城市畅通,环境执法更需要先进的技术设备,因此,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到新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当中。 2.4加强农村环境司法 做好环境司法解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解释到目前为止仅有6部,远远不能适应环境司法实践的需要,在目前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均不利于环境司法工作进行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应充分针对环境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运用司法解释权,加强环境司法解释工作,以解决农村环境司法工作中出现的尴尬,比如上文所述,行政诉讼能否支持行政相对人对不服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的赔偿责任和金额的处理决定而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的问题,在环境民事诉讼中的环境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结论作为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都应该利用环境司法解释予以解决。 2.5加强农村环保法律监督 2.5.1加强内部法律监督 加强内部法律监督即加强上级环境行政机关对其下级环境机关以及环境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环境行政执法的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廉政工作制度、便民措施、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将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实行环境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对经考核评议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于考核评议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要限期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实行末位淘汰、进行离岗培训;要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过错行为给予责任追究。 2.5.2加强外部法律监督 由于农村地区环境意识水平低,加强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环保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环境的监督就显得尤其重要,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社会组织监督,其中环保组织就是最重要的监督力量之一,为这些组织提供有力的资金扶助和政策支持,以鼓励它们更好的为农村环境法制建设服务;二是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纸漏、曝光,形成社会舆论,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达到环境法律监督的效果;三是加强农民自身的监督作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农村环境法治建设中同样应发挥其主体作用。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从西方生态主义视角探析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摘 要 生态主义是一种在发达国家新兴的以生态为中心的政治运动与思想理论。本文通过对西方生态主义的各种流派及其观点的深入比较研究,在分析评述的基础上,提出发展中的中国应正视生态环境进,进一步为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 生态主义 政治运动 生态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 一、西方生态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科技革命使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得到空气提高,它所引发的产业革命在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同时,对自然界的平衡生态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人类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能源枯竭、核战争威胁等负面现象越来越忧虑,由此在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发起了以维护生态平衡为宗旨的生态运动,其后来与政治运动相结合,逐渐成为一种区别与其他派系的理论体系。 生态主义产生以来,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针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第二阶段主要针对人类社会的思想进行批判。第三阶段回归到关于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批判。 生态主义认为生态危机是人类自然观造成的,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任何个体都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换取的经济发展最终将使人类走向灭亡。 二、西方生态主义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我国环保法律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西方生态主义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源,资本主义的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加重了自然界的负担。西方生态主义对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1)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根本性质决定了资本主义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 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的社会性质决定了资本家竭尽一切手段获取剩余价值,这些手段不可避免的污染了环境,加重了自然界负担,生态主义认为现阶段的生态危机正是由于人们对待自然的特殊资本主义造成的。 (2)资本主义国家剥削和掠夺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态资源,借此转嫁生态危机,加剧了全球生态破坏。 现阶段,经济发达国家利用其政治经济优势,在发展中国家投建高污染企业,进行垃圾废物排放,以生态殖民主义的形式向世界扩张,是造成全球性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 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从根本上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 从各国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经验来看,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条规定为公民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形式行使控告权利提供了空间。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这条规定为刑事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的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阶段,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已经具备,我国应从诉讼管辖、举证责任、诉讼主体等方面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其一,在诉讼主体方面,将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展到公民,以全民监督的形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二,在举证责任方面,在认定侵权的归责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在因果关系、免责事由上负有举证责任。在行政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负有证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举证责任。其三,在诉讼管辖方面,由于民事、行政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的理论及实践问题较多,疑难复杂程度较大,因此该类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可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跨省市行政区域的河流污染案件,可由高级法院指定某中级法院或海事法院集中管辖。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用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实现全人类共同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期,借鉴西方生态主义的理论观点与实践经验,建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论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义务,要根据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因此,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只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必须有危害环境的行为存在;其二,必须有环境损害的事实存在;其三,危害环境的行为与环境损害的事实有因果关系。环境行政责任分为环境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责任和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责任。行为人违反环境保护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环境刑事责任。从《环境保护法》的具体规定来看,以下法律责任值得注意。 1.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①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②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③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④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⑤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2.建没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人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3.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4.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5.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这里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6.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8.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另外,我国《刑法》第338、第339和第408条是关于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的内容。 其中,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3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152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408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06年出台了《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包括: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 “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包括: (1)致使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以上重伤并且5人以上轻伤的; (2)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3)其他致使“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后果特别严重”情形包括: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致使水源污染、人员疏散转移达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分级Ⅱ级以上情形的; (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1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30亩以上,其他土地6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4)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1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7500株以上的; (5)致使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30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上重伤并10人以上轻伤的; (6)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Ⅱ级以上情形的; (7)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雾霾天气与健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思考 摘 要 进入2013年以来,中央气象台陆续霾黄色预警,雾霾天气多次“光临”中国大部分城市,随着连续雾霾天气的出现,公众逐渐从关注保护自身身体健康,转变为反思如何用法律手段来治理空气污染,思考现今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足以解决出现的问题。笔者从社会热点雾霾天气出发思考现今中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提出了我国环境保护在立法、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借鉴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提出了解决当前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 雾霾 环境保护法 清洁空气法 立法 2013年1月13日北京了第一个“霾”橙色预警,整个城市陷入一片灰色的阴沉之中,不管是天安门还是长城都完全消失在视野之中,无法辨识,只有独有的“北京咳”不断响起,提醒你身在何处。事实上,不仅仅是北京,整个华北都陷入一片雾霾之中。现代化的发展所带来的环境之殇,清楚明白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富起来的中国究竟应该怎么处理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方面的漏洞到底在哪? 2012年8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草案调整了原环保法的篇章结构,突出强调了政府责任、监督(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公众对政府排污单位的监督、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人大监督)及法律责任(重点补充了依法追究相关行政机关及其责任人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此外草案完善了环境质量标准制度、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行政区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等等。草案从整体上看来无疑是很大的进步,然而它能在现实中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迫在眉睫的雾霾天气吗?环境污染的防治仅仅靠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就足够了吗?从人们对雾霾天气等环境问题的直观感受上,不言自明。 一、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漏洞 (一)从环境保护的立法体系上来看,不够细化、不够专门化。 虽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都涉及到空气问题,但从很多侧面可以窥见,至少现有法律不能称之为有效的清洁空气法律体系。 两百年前,英国开始成为世界工厂,而首都伦敦也被冠名“雾都”。1952年12月,伦敦发生了严重的空气污染事件,含有多种有毒气体和固体颗粒的厚重雾霾笼罩伦敦长达5天造成多达12000人因为空气污染而丧生,史称“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这成为了英国人大规模保护环境净化空气的开端,并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的出台。政府颁布的关于控制大气污染的法令还有《公共卫生法》、《放射性物质法》、《汽车使用条例》和《能源法》等。法律虽不是一朝一夕完善,但全面系统而又有强硬措施的特征明显。这一系列法律,不仅细化到对每种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约束,并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对标准不达标地区进行严惩,甚至在《环境法》中要求制定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上述各种法令、通告的颁布,对控制伦敦的大气污染和保护城市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污染预防、监管和追责每一个环节的法律及其配套制度仍然存在不足。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但却对环保不作为缺乏细化的问责办法,此次雾霾,虽然来源地区可以大致判断,但并无可能追责到具体决策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排放标准都有,但行政控制的因素明显,无法避免地方为GDP而按照自己的空气评价标准。 (三)在环境污染执法方面,执法的力度、开放性、民主性不够。 执法往往受制于各种复杂的利益制约从而偏离法律的规定,而一般公民又很难参与进来,难以有效调动社会力量。英美的《清洁空气法》就非常细致,执行得非常严格,并特别强调公众参与,公众可以对侵害自己权益的环境污染行为提起诉讼。虽然新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大气污染因其受害群体不特定、损害后果不明显,很难提起公益诉讼。 (四)全国上下的污染治理观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 部分地区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仍坚持“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观念。有些地区在污染治理取得一些成效后就放松了监督和治理,最关键的是,国家整体及地方没有很好地把全民作为污染治理的践行者,没有全面宣传空气污染对个人影响及每一位居民如何从自身做起改善空气质量。英国在改善伦敦的空气状况方面不仅有政府的努力,英国各大高校、环保组织与媒体也在形成合力,全民都是治理空气污染的践行者。今年1月16日,伦敦国王学院、伦敦盖伊医院与伦敦圣托马斯医院联合组建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基金会将联合主办一个有关“如何降低空气污染对个人影响”的研讨会,专门探讨的是伦敦市每一位居民如何从自身做起改善空气质量。为了让伦敦居民对城市空气质量有进一步了解,伦敦国王学院于2010年3月12日在多个手机操作系统平台上推出了一款名为“伦敦空气”的手机软件,每小时向用户免费推送伦敦空气质量,该软件数据基于的是设于大伦敦地区100个观察站的数据。一名用户在评论中写道:“数据的上下起伏都在督促我过更环保的生活”。环保不再是对短时间重度污染的反应,而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迫在眉睫的空气污染问题 (一)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体系。 《环境保护法》作为基本法不动摇,在《环境法》中制定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并且细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尽早制定出专门针对大气污染的《清洁空气法》。 (二)提高立法的质量和内部关系,完善污染预防、监管和追责每一个环节的法律及其配套制度。 治理污染光靠人们的自律是完全不够的,更要靠法律点强硬手段;交通污染不亚于工业污染,因此治理也不应该仅仅限于工业企业,个人也要包含在内;空气污染监控必不可少,学习欧共体和英国,政府制订国家空气质量战略,规定空气质量标准,对于不达标的城市征收巨额罚款,并且对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政府必须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严格划分各部门的责任,规范问责办法。 (三)加大执法的力度、开放性、民主性。 国家应给环保部门放权,加大环境污染执法力度,充实相关的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避免依口谕、手谕、会议精神执法的现象,各部门的执法应该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良性的协同;增加执法透明度和开放性,调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与参与。学习美国将维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等公共利益的诉权广泛地赋予政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包含公民个人,学习法德规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规定公民的知情权。 (四)从根本上转变污染治理观念。 不再把经济发展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唯一标准,完全抛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坚持环境污染的监督与治理;加强社会各方的合作,全面普及环保知识,让环保理念渗透居民的日常生活,成为环保的真正践行者。 告别雾都,伦敦没有捷径,我国依旧没有,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污染治理的保障,强硬有效的执法手段是污染治理的关键,60年后伦敦已从当年的“雾都”变为国际花园城市,成为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典范,我国也一定可以。 (作者: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关于私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问题探究 摘 要:私营企业所创造的财富也为我国的经济提供了有力补充。但是在私营企业高速发展生产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的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也不断凸显。本文探讨了私营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些意识以及环境保护法针对私营企业体现出的不足,提出一些改进意见和私营企业应该在环境保护中履行的社会责任,并在建立健全环境立法的同时探讨私营企业应如何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规 关键词:私营企业;环境保护;法律不足建议 一、私营企业的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尤其在近20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企业发展追求什么目标呢?私营企业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达到自身的高速发展呢?答案当然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所有的企业都希望在低投入的前提下获得高收益。这样的原始想法会导致一些企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减少投入,他们中的很多人想到了减少环境方面的投入。认为外部环境的破坏对自己企业来说影响不大,环境污染是企业外的事情,脏污排放出企业便万事大吉了。这样一来治污设备变成了摆设,有的企业仅仅在检查人员来检查时打开设备做做样子。 以独山县为例: 1995年独山县被确立为国家贫困县。但是当地矿产资源却异常丰富。三利公司便是在这样一个县城靠冶炼金属而立足的公司,它依靠地域矿藏优势渐渐发展成为当地私营企业中的佼佼者。 但正是这样一个“优秀的私营企业”,给当地带来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略的环境问题。 二、环境侵权问题及我国环境保护法存在的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侵权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的应排除这种行为。有权利要求环境侵害的一方赔偿损失。 但是,我们很难去界定环境污染,尤其是在环境污染初期的时候,我们中的很多人都不会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顶多会抱怨一下污染的严重。况且我们生活中的法律法规对这些污染的某些界定不够明确。一些私营企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明目张胆的污染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认为没人会拿起法律武器要求赔偿。这样的私营企业根本认识不到环保的责任与义务,是环境的严重威胁者。 以刑法为例,我们来探讨一下现行法律的欠缺使得私营企业对环境造成的侵权行为。刑法的宗旨是对人身或财产权的保护。同时它也对危害环境的犯罪行为作出规定,但是刑法保护是针对对人类有经济价值的自然资源以及动植物资源。这样一来强调了经济价值的同时就使得一些问题出现疏漏。导致刑法对侵害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比如说:我国的刑法,可能会因为经济价值不高树木物种而不够定罪量刑条件,有些私营企业扩地建厂,砍伐的就是这样的树木,此时环境破坏已经形成,却无法量刑。这样一来就失去了环境保护的意义。 三、完善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建议 在一个正常发展的社会环境中,每一个负责任的个体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私营企业也不例外,生产违规造成环境的破坏更加严重,因为环境的污染之后再治理相当困难,一朝破坏,要花费十倍百倍的投入去弥补,有时还收效甚微。所以它们理应为其行为负责。 环境保护离不开环境标准的建立,建立一种高效率的评价标准尤为重要。这里的环境标准不仅仅是简单的规范,而是更加量化、细化的标准。环境标准在我国的环境法体系中,是一项主要的技术基础。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在环境保护方面,特别是资源高效率利用方面,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一些经济鼓励政策。在经济刺激和限制制度的基础上,鼓励私营企业发展。对有优势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加以适当的鼓励。 四、环境保护应提升到社会责任的高度 (一)社会责任提出及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 中国经济迅速腾飞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一些我国的私营企业也在竞争中发展壮大。私营企业具体怎么做才能在竞争中生存,只有具有良好企业形象,得到社会高度认可的企业才具有持久的竞争力。为此,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即企业责任就是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要对员工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尤其对社会资源环境负责。[3] (二)政府应该对私营企业进行良好的管理和监督 怎样使得私营企业在生产的同时将环保问题真正的重视呢?私营企业经营者自身的道德良知需要不断建立。怎样建立这种认识?我认为此时政府法制规范的引导约束很重要。政府应当灌输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者要定期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公示,评出典型优秀和不合格排污的企业,用实例来规范环保排污不合格的企业。而且,要让企业知道并且理解经济利益绝不能高于环境保护。 (三)舆论导向及一些必要的法律规范约束 同时,在舆论导向上,应当扩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可以通过电视新闻、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扩大环保意识宣传,提出污染环境企业的处罚措施,甚至可以公开批评一些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的行为。引导社会关注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评价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营造一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靠你我共同努力,私营企业的环境保护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使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私营企业的依法经营才能为整个国家法制建设增添活力。(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谈怎样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旅游业呈现突飞猛进的发展状况,但是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对我国资源与环境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可弥补的,现在针对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还不是十分完善,所以应该尽快加以完善,以便保护我国的资源环境。 关键词: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 人们要想旅游,所选择的一定是有着丰富旅游资源的地方,但是人们的旅游往往给环境带来比较大的压力,对旅游资源过度的开发和浪费,还有部分没有素质的旅游者的破坏,导致了我国现在旅游资源的紧张,但是现在我国针对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法律没有健全,从这一点上来讲是非常不利于我国环境保护的,所以对于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政策迫在眉睫,笔者就针对怎样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做相关阐述。 一、我国现如今旅游资源的现状 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旅游业呈现非常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在旅游的过程中,自然资源与环境会遭到比较大的伤害,所以现在我国倡导的是将旅游产业当做无烟工业进行,这一点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旅游行业给地方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所以通常情况下,地方都会极力支持旅游业的开发与扩展,但是有些时候地方进行了多度的开发和利用,对资源和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旅游行业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但是仍有少部分人没有从根本上认识这一点,仍然对自然资源毫无顾忌别的破坏,而现如今的法律针对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不健全,导致了自然资源仍处在一种被动的破坏之中,所以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理发,逐渐的完善相关的法规,不让破坏者有可乘之机。 二、完善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意见 1.确立生态保护的相关地位。一直以来,我国都坚持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性发展,这样才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的良好措施,一般情况下,旅游者在游玩,观赏自然景观的同时,应该树立一种保护这种珍惜资源的理念,这种理念的形成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贯穿和引导,在进行观赏的时候,有关部门应该适度的提醒游玩者要对社会,经济和文化负责,并树立相关标语,这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体现,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像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学习,通过相关的保护制度和生态评估和审计来对自然生态景观的观赏进行界限的限定,有一些珍惜的自然景观在接受游客游览的时候要注意建立保护措施,为生态旅游在条文和实际行动上提供有力的保障。 2.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目前,在纽约已经有一项关于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并且逐步向全世界推行,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没有相关的草案,所以基于这一点应该尽快建立关于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在国际影响力的作用下合理的对生态资源进行保护。 3.生态旅游的评估体系。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的生态旅游一直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相关的管理者也一直在被高额的利润所牵制,没有从根本上进行思考,也没有基于我国现在的旅游资源现状进行出发,有关的管理者应该基于我国现在生态旅游对环境的影响上出发,对于一些在生态旅游上对环境进行破坏的行为,对其追究法律责任,这有落实到这一点上,才可以有效的控制对资源环境的破坏。 4.生态旅游的审计标准。要想更好的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就应该制定切实有效的生态旅游审计标准,只有通过标准的制定才可以很好的控制这种局面,在进行制定审计标准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然后再考虑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环境的保护。 5.关于我国资源环境的旅游开发。近些年来,由于过度的旅游开发,导致了我国资源环境的严重破坏,所以要想切实有效的保护环境和生态首先应该制约旅游资源的乱开发状况,并且确定立法。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的时候应该注意几点,首先应该有资源开发许可证,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开发与保护是紧密相连的,所以如果想要进行合理的开发,就应该从源头抓起,在进行开发的时候,首先应该具有被开发许可证,并且有开发的担保制度,也就是说想要开发一片资源旅游的地点,首先应该具有保护它的能力,否则就是破坏,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绝对不允许出现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该起到严格的监管作用,来规范相关的行为。针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还有一点就是开发使用的担保制度,这也是对旅游资源开发的一种制约,首先,如果没有能力的人员要想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不能够起到保护的作用,就会对自身造成巨大的风险,所以从这一角度上讲,对资源旅游的开发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6.健全法律的救济机制。如果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的会给资源和环境带来冲击,所以救济机制的建立是不可缺少的,这一点需要三方面的监管,首先就是国家办的监管,国家在监管上起到的是主体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和支撑。第二方面就是开发者的保护,既然进行了旅游资源的开发,就一定要对自己的事情负责,所做的工作一定要具体。第三方面就是人们的监管,从实际上讲,人民的监管力度是很大的,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起到公民应尽的义务。 总结: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最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立法,完善机制,才能更好的保护资源和环境。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 摘要 在资源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矿产资源无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矿业是高污染行业,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矿产资源持续大规模的勘探开采,引起了一系列严重的矿山环境问题,矿山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其影响已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制度建设至关重要。文章首先介绍了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机制的现行制度框架,在此框架的基础上,对我国矿山环境状况恶化的现实进行了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剖析了目前我国针对矿山环境问题的意识、立法执法、资金技术的现实状况。接下来,对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机制进行了宏观构建。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对我国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机制进行构建。首先是调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机制;第三,建立矿山企业自身环保机制。 关键词 矿山;环境问题;制度 不论是现在还是在将来一段时间,我国经济的发展模式都是资源主导型,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特别是矿产资源的开采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甚至是破坏。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矿产品出口也已经面临进口国增加关税的挑战,其理由是矿产品成本构成不全,主要是不包括环境成本,可以说,矿山环境问题不仅危害到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已成为制约我国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矿业活动中贯彻“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指导思想,强化矿业主体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义务,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 我国现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框架 我国现行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1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度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指根据国家或各地区的环境保护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环境资源的保护活动的目标和行动进行的总体安排。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综合平衡,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和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环境资源管理,推动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促进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国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10月12日颁布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为使开发环保并重,提高利用率,必须编制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矿区开发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矿区开发利用的“三废”处理、矿区土地复垦与土地保护利用、矿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及矿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进行统筹规划并保障实施。 1.2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对环境资源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资源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国独创的一项重要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防止新污染和生态破坏产生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资源管理的有效手段。我国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水土保持法》中规定,开办矿山企业必须遵循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这样对保证建设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减轻周围环境资源破坏,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黄德林等: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8年 第5期1.3 土地复垦制度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我国在矿区环境保护中十分重视土地复垦,特别是保护耕地。我国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2004年两次修订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以及早期的国务院在1988年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都对此制度有规定。其中《矿产资源法》规定,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根据《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此外,《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以及《黄金矿区砂金生产土地复垦规定》中也都规定了“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受益”的土地复垦原则,并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和个人,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1.4 污染物集中处置制度 污染物集中处置制度是我国近年来矿区环境保护领域提出的一项新的管理制度,它既可以降低排污单位处理污染物的成本,促进处理污染物向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提高污染物处理技术,也可以加强政府管理部门对污染源的监控效力。我国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对固体废弃物实行集中定点处置,矿业权在设立前须明确解决相关的废物填埋方案与处置场所。除此之外,我国现行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还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重大事故紧急处理、限期治理、经济赔偿等制度。 1.5 污染防治制度 我国环境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9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标准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矿山企业排放污染物是在开采期间而不是生态恢复期间,但是,废渣尾砂堆放和土地污染等问题对生态恢复影响巨大,因此,在考虑矿区生态恢复时仍应溯及污染防治管理。此外,我国在《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都对矿山企业污水达标排放进行了明确限制。对超标排放罚款,达标排放征收排污费,严禁有毒废水排放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2 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我国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在: (1)长期以来,我国缺乏系统性的矿山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上,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只对矿山环境保护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缺少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规章。也就意味着,在法律规制中缺乏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很多场合,环境保护法被人们称为“软法”,原因是其法律规定内容太原则化而难以实施,大多只有号召式的规定。并且,大部分资源环境法律仅是针对某一种或几种资源要素立法,这种点源性的规定适用范围狭窄,功能单一,不能全面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和破坏,对单个环境要素的保护绝对化,缺乏对整体生态环境效益的保护;但是,矿业环境污染却是全方位,面源性的。 (2)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还未建立起严格的环境准入机制。我国矿区环境保护在环境准入机制方面虽然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通过),但是由于这部法律缺少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上的不足,故而没有做到严格的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导致了矿区环境准入机制的不完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源头和过程控制”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深入的分析预测和科学评价,是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其他补救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立法思想上就缺乏对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而仅对矿山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则不能阻止矿区环境破坏的发生。但矿区周边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生态破坏的范围仍在扩大,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究其原因,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只关注评价和控制一两个项目的“点”上的环境问题,而没有对影响全局的“面”上的环境问题做出评价和控制。 (3)矿区环境保护中缺乏有力度的法律制度。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第7条和第三章都有广义的有关矿区环境保护的内容,但缺乏操作性,其各种环保要求大多只有号召性的规定,对不履行义务者,并没有规定有效的制裁手段,最多属于“软法性”规范。《环境保护法》的“软法性”特征使法规难以具有实效性,法规太原则化而难以实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以污染控制为重点,以污染环节控制和“排放控制”为基本内容,依然是以末端控制为主,不注重源头控制,功能单一,适用范围过窄,不能全面有效地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特别是对于矿区环境这一十分繁杂的环境领域,并没有设立相应明确而又十分有力度的条款,却等同于一般的污染进行规定,这是很难奏效的。矿区环境污染是全方位、面源性的,故而要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重视矿区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总的说来,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形成过程采取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途径,对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都极为不利。 (4)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条款分散,缺乏有机联系。我国现行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中,各种制度散见于不同的法律中,例如:《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等十余部法律法规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不能形成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不利于环境保护法律的落实,而且其内容也存在不完整、不配套、不规范问题,可操作性较差。此外,由多个法律法规构成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必然存在多个执法主体,多个部门管理,职责交叉,造成彼此间推诿扯皮,法律责任不清,对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制的监管责任不到位。 2.2 “末端治理”收效甚微 矿产资源的开发会给采矿主带来经济收益,因此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就会与团体的关系密切,使人们趋之若鹜;而矿产资源的环境价值因其具有间接性、长期性、隐晦性及社会性等特征,往往被人们忽视或熟视无睹。因此,我国矿山环境治理多为“末端治理”,重开发利用,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虽然环境保护法规制定了各项损失补偿费制度,但“先破坏,后补偿”往往会使补偿落空。其结果只能是,采矿主将开采煤炭资源所获取的经济效益装入了自己的腰包,而将开采煤炭资源所导致的对环境的破坏留给了社会和子孙后代。 2.3 技术投入与资金支持不足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地质灾害治理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但目前缺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所必需的技术投入和支持,矿山地质环境预测滞后并缺少生态环境恢复手段。矿山企业往往重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因而在生产技术设计中考虑环保不足,同时防治环境污染科研技术投入较少,使得防治环境污染的设备和技术较落后,治理赶不上污染。在个体企业中,这一点表现得更为突出。 环境问题同时也是经济问题,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决定了这个国家的环保投入能力。我国目前人均GDP约800美元,这是总体上制约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的重要因素。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投入,而目前国家整体经济实力不强,不少矿山企业负担重、经济效益不好,使得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困难重重。 3 对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若干建议 完善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首先要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立法;建立并完善环境听证制度,通过论证、辩论等形式保障环境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控制环境权力的滥用,避免因环境权力的滥用或环境机关的不作为而给环境相对人带来不公正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构建一整套矿山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并注重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可操作性。环境保护和治理是一项成本很高的活动,并且往往牵涉较大的公共利益,因此能否保障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顺利进行,也至关重要,因此应以制度的形式保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来源,并督促矿山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担负起其应尽的社会责任。针对目前我国矿山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我国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机制,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构建: 3.1 调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3.1.1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立法 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立法是加强环境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没有环境立法,就没有环保法体系,环境司法就无从谈起。因此,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是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 根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文献记载,当时立法的初步设想就是“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可见,在《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之初,我国就拟将该法定位于国家基本法,从《环境保护法》立法思想的沿革与发展看,通过修改将其上升为高位阶的国家基本法的时机己经成熟。但遗憾的是,1989年《环境保护法》修改草案在征求意见和讨论中依然逐步偏离了这一指导思想,使其既没有在最终通过时成为国家基本法,影响其权威性;又没有在内容上对环境与资源保护作出全方位的调整。因此根据我国环境法体系的现状重新对《环境保护法》的功能予以定位,将其作为国家基本法予以颁布施行,以实现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原初立法设想,从而从法律效力上解决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与《环境保护法》不相协调的问题,从宏观上指导现实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活动的矛盾和冲突。因此无论从立法实质和立法程序上都应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法》为国家基本法。 3.1.2 确立并完善环境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原是环境行政程序法中的核心制度之一,有人在比喻行政听证时曾经指出如果一部行政程序法不规定听证制度的话,就不足以称之为行政程序法。可见听证制度在行政程序法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同样,听证制度在环境行政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此时应称其为环境听证制度。 我国首次对听证做出规定的是全国人大于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随后在2000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和2003年8月通过的《行政许可法》中发展了这种制度。本人认为,我国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也应当确立环境听证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首先,实行环境听证制度通过论证、辩论等形式既保障了环境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控制、限制了环境权力的滥用,避免了因环境权力的滥用或环境机关的不作为而给环境相对人带来不公正的影响。同时这也是对公众参与原则的具体化和程序化的具体体现。其次,环境听证制度可以使环境决定以充分、全面的信息为基础而做出,保证其最终决定的正确性。再次,环境听证制度可以减少环境机关自行调查的时间、降低成本,提高环境决策的效率。 3.2 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机制 3.2.1 明确矿业权属制度 良好的产权制度是矿业健康发展的源泉,也是矿业环境保护的基础。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起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机制。国内外经验表明,良好的产权制度明确了矿业权主体,明晰了权利与责任的归属,不仅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更重要的是界定各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损益,确立了资源补偿和环境治理的机制,减少了矿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负外部性,使原来由社会或公众承担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成本内部化,促进矿山企业提高治理污染和恢复环境的意识和能力,将环境治理费由纳入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改变从前由企业享受收益而由社会承担损失的不良后果。所以,良好的产权不仅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还能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3.2.2 完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是一项专门针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而设计的制度,许多矿业大国都在其矿业法中对此项制度进行了规定,我国部分地区,如云南、广东、宁夏、黑龙江、山东等地,也在试验性地实施这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果。要使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更加完善和健全,笔者认为应明确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明确保证金的收取依据。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通过的《担保法》规定,债务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交付债权人作保证金,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保证金抵偿,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所以,一旦矿山企业没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没有恢复治理或者恢复治理不达标,就可以启动矿山企业缴纳的保证金来开展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如果矿山企业较好地完成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那么缴纳的保证金将在规定的时限内连本带息全部返还给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主要适用于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土地复垦规定》,由于矿产资源开采、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的土地破坏,依据“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需要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出资进行土地复垦。 其次,确定保证金的收缴标准。目前国内外收缴标准的确定大致有2种:①根据矿区面积来确定,操作比较简便,但对于不同的矿种对矿山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不同这一点考虑不够充分。②根据矿种来确定,体现了不同矿种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程度不同,但是在矿种复杂而保证金制度又刚刚建立的情况下,具体操作难度很大。鉴于以上情况和我国矿山现状,我国的保证金收缴标准可按以下方式确定:保证金收缴总额=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单位面积缴纳标准×影响系数。其中,影响系数根据矿种、矿产资源开采方式和矿山的地质、地貌、水文、植被等情况来确定。 最后,选择保证金的收取方式。保证金的收取一般有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2种。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短的小型矿山,采用一次性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因为这类矿山需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不大,采矿权人负担起来难度不大,也可以促使采矿权人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同时减少矿山开采过程中弃矿现象的发生。对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长的大型矿山来讲,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巨大,一次性缴纳比较困难,可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 3.2.3 健全矿山环境许可证制度 目前我国在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审批过程中,有关主管部门向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颁发的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从环境法上对环境保护许可证的分类上来讲,这种许可证属于防止环境破坏的许可证,是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要目的的许可证,而就污染物排放这一方面,仍采取的是排污收费的制度,即并没有对矿山企业勘探、开采过程中产生、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事先要求其申报排污量,根据环境容量确定该单位的排污量并发给许可证的监管内容。当然,这也是由排污许可证制度目前尚未在全国各地区、行业推广普及实施的现状造成的。 3.3 建立矿山企业自身环保机制 改善矿业环保,应从每个矿山企业做起,应当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环境目标评估程序和决策模式,鼓励企业对自身环保行为进行评价和反思,督促企业本着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和整治。在这一方面,我国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矿山企业的做法,建立“矿业公司环境管理系统”,由矿山企业管理层对矿山环境管理作出全面的承诺,并把对矿山环境管理的承诺综合到组织战略和日常规划及运作中。矿山环境管理系统适用于任何大、中、小型矿山企业,从矿区勘探阶段、矿山建设可行性阶段、规划阶段、开发运作阶段直至矿山闭坑后整个矿山开发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都纳入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系统”中。依法加强我国矿山环境保护管理,采用矿山环境管理系统,必将使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统一。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外空资源利用与外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 外空具有重要资源价值,各国开发和利用太空资源的活动已经对外空环境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国际间通过签订国际条约等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太空法律,但在外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外空环境保护方面的直接规定却不系统。为了实现人类对太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对外空环境的保护,在太空资源和环境立法方面应该订立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专门性国际条约、实行外空活动 “准入制度”、建立外空天体资源的国际开发制度。 关键词 外空资源;太空环境;外空环境保护 从1957年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上天至今,人类探索宇宙的脚步愈来愈快。在科技的进步推动我们走向地球之外,构建地球人的第二家园的同时,人们应当意识到,其行为已经给外空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随着各种先进的空间技术不断将人类送往更遥远更广阔的外层空间,外空资源与环境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潜在威胁。因此,完善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法律体系,为将来人类有序地开发外空、利用外空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应当引起科学界和国际环境资源法学界等的重视。 1 外空资源开发利用及引发的环境问题 如果说人类探索外空的活动始于美、苏“冷战”初期,其最初目的主要是军事竞争和国力比赛,那么随着对外空探测、勘探的加强,以及地球可利用资源的剧减,各国逐渐意识到外空的资源价值。我们可以把外空资源分为以下两大类: (1)具有实体形态的矿藏。主要是指地球以外的其他天体上蕴含的,为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的能源和其他矿物质。相对于地球上现有的资源来说,它们或是储量非常大,有助于解决能源不足的问题,或是属于稀缺而又急需的资源。 目前,科学研究已经知道,月球和其他行星上,存在着大量铁、硅等资源。科学家对从月球上采回的样品分析结果表明,月球表面的尘埃里含有大约4万亿t铁、55种矿物,其中6种是地球上从未发现的矿物。另据发现,月球表面还存在有储量为100万t的氦-3物质,氦-3是核聚变反应堆的理想原料。如果用氦-3取代核聚变中的氘,不仅能解决能源短缺的问题,还可以大大减少核污染。专家称,仅数十吨氦-3核聚变所产生的能量,就可以满足全球21世纪所需要的全部电能。现在氦-3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已引起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密切关注。 小行星和彗星上的资源。金属型小行星上有丰富的铁、镍、铜等金属,有的还有金、铂等贵金属和珍贵的稀土元素。彗星上有丰富的水冰。这些资源和月球上的资源可用于建设航天港和太空城,也可供地球上使用。 (2)无具体形态的“位置和条件”资源。在外层空间中,无论是在远离天体的飘浮状态下,还是靠近其他天体时,同一物体由于所处位置已不受或微受地球的作用,其表现的状态与在地球引力直接作用下是不一样的。而这种状态,正是人类在地球上所难以甚至无法得到的。这种特殊的“位置”和“条件”,也是人类可以利用的重要资源。 太空中的“位置和条件”资源之一是空间高远位置资源。 外空的微重力也是一种宝贵资源,利用这种资源可以进行地面上难以实施的科学实验、新材料加工和药物制取等。 高真空环境和强宇宙辐射是另一种“位置和条件”资源 。40年来的空间研究向世界证明,外空资源是发展研究新材料、新工艺、新的微生物制品的理想场所。 此外,如果太空旅游观光真的成为一种普遍的需要的话,那么,太空空间便成了“旅游”资源。 徐祥民等:外空资源利用与外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7年 第4期外空所具有的资源价值吸引人们开发和利用太空资源,而人类的这种利用和开发活动与地上的生产活动一样,也会对周围施加某种影响。到目前为止,外空活动还处在利用外层空间,从外空索取人类所需物质的阶段。虽然还没有大规模开发月球、火星等天体资源,但此类太空活动不可避免地会给太空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人类外空活动对外空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碎片。空间碎片是太空垃圾的一种,是人类空间活动的产物,包括完成任务的火箭箭体和卫星本体、火箭的喷射物、在执行航天任务过程中的抛弃物、空间物体之间的碰撞产生的碎块等,是空间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四十多年来,人类进行的空间发射超过4 000次,送入空间并曾经被跟踪观测的物体超过26 000个,大约还有三分之一也就是8 000多个仍遗留在空间沿轨道飞行。目前可被地面观测设备观测并测定其轨道的空间物体超过9 000个,其中只有6%是仍在工作的航天器,其余为空间碎片。随着航天事业的发展,空间碎片将不断增加。这种碎片在太空滞留的时间相当漫长,而碎片之间相互碰撞或爆炸还会产生新的、体积更小的空间碎片。据估计目前太空中散布的直径大于1cm的空间碎片数量超过11万个,大于1mm的空间碎片超过3 500万个。 空间碎片的存在对航天器和航天活动会产生严重影响,对载人航天器的潜在危害最大。①极小的空间碎片由于数量多,能严重改变航天器的表面性能。②稍大的空间碎片会损坏航天器表面材料,造成撞击坑,对表面器件造成损伤。③高速撞击的空间碎片会使自身及被撞击的航天器表面材料气化为等离子体云,最终会形成航天器故障。④大的空间碎片高速与航天器碰撞时,将巨大的动能传递给航天器,会使航天器的姿态改变,甚至改变航天器的运行轨道。⑤空间碎片的能量足够大时,有可能穿透航天器表面,打坏航天器内部的控制系统或有效载荷。⑥空间碎片撞击可以使航天器表面强度降低,甚至出现裂纹,高压容器的舱壁受损,引起爆炸。⑦大的空间碎片撞击航天器桁架结构时,可能将整个结构打散。另外,空间碎片再入大气层时,会对地面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以核能为动力的航天器陨落时,放射性物质的扩散会对环境造成化学和放射性污染。 (2)外空核污染。现在的航天器一般都使用核能。航天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核泄漏会对太空造成核污染。这种情况不仅会污染外空空间或天体的环境,也会对地球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另外,美国和前苏联等核能大国,曾试图将地球核废料运送到外空进行处理,以避免因无法在地球上有效处理而给人类带来的威胁。如果实施这样的处理,被“处理”的核废料将严重威胁太空环境。在外空特殊的空间条件下,物质的活性与在地球上相比有很大的差异,核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可能比在地球表面更严重。 (3)外空生物污染。目前,人类正在积极地利用外空高真空、微重力、光辐射和重粒子辐射较强等资源进行一系列的生物实验,培养新的生物物种。同时也在月球、火星等其他天体上寻找生命迹象。但是,这些试验有可能造成地球――太空之间的双向污染。地球的生物在外空的条件下有可能会产生变异,培养出的新的微生物,如真菌、细菌、病毒等重返地球可能会使人类健康受到威胁。另一方面,假使在外空天体上发现的微生物带回地球进行研究,或不经意间通过宇航员或航天器沾染上有害生命物质,处理不当也会污染地球的生物圈。 除以上已经被科学界广泛证实的污染外,还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高空化学污染等等。这些情况说明,人类的太空活动已经给太空环境造成了污染,而且还将带来新的甚至更大规模的污染。 2 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现行法律 国际上关于外层空间的管理和立法的工作始于联合国成立后。1958年12月23日,联合国大会决定设立由18个成员组成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特设委员会”。特设委员会的任务是就本年度联合国在外空活动领域的作用作纪录,并向次年的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第一份报告是关于人造卫星所造成损害的责任问题。联合国大会在上述报告的基础上,通过了1721(XVI)号决议,就各国的外空活动提出了两个指导性原则:一是确定外层空间和天体适用国际法(包括《联合国宪章》);二是外层空间和天体供所有国家自由探索和利用,任何国家不得据为己有。 1966年,在当时美苏两国外空军备竞赛的背景下,两国分别向联合国大会提出订立《外空条约》的建议,并同时提出“自由探索月球和天体,不得提出主权要求,科学考察自由,相互合作,防止环境污染”等原则。 自1963年12月13日联合国通过《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起,国际上陆续签订了一系列关于外层空间的国际条约。 这些关于外层空间的立法为外空资源和环境的管理提供了最初的法律依据。它们确认外空资源为全人类所共有,各国都可以对其自由勘测、利用和开发;对于外空环境全人类都有保护其不受破坏的义务。这些法律文件内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有关外空的条约、决议和协定中涉及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条款 (1)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的条约》(简称《外空条约》)。该公约分原则性条款和具体条款两部分,其中原则性条款第一条规定了人类在外空的共同利益,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资源与环境关系到全人类,各国间应予以合作,并必须照顾到他国利益。第三条将探索和利用外空及其他天体上资源与环境的活动归于国际法的框架下加以约束。 条约具体条款中的第四条规定,各缔约国承诺不在环地球轨道和外空空间、天体上放置核武器装置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本条在客观上具有防止外空核污染的作用。 第九条是保护外空环境的具体规定。“各缔约国对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进行的研究和探索,应避免使他们受到有害污染以及将地球外物质带入而使地球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并应在必要时为此目的采取适当措施”。该条款不仅要保护外空本身不受污染,而且要保护地球不受外来物资污染。不过,该条款并未明确“有害污染”的标准;“地球外物质”的说法考虑了避免从太空携带微生物物质污染地球的问题,却没有注意到太空活动可能引发的化学、光学等“不利变化”等。此外,该条款后部分规定的各国间主动磋商以及单方面提出磋商制度用了“应进行”和“可请求”等软性措辞,不具有足够的强制性,也没有进一步阐明磋商结果是否应该经过全体缔约国一致同意,或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1963年《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简称《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该条约明确禁止缔约各国在大气层和各自管辖以外的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爆炸或其他任何核爆炸,以免给人类及其环境造成放射性污染。虽然该条约提出了“外层空间”的问题,但其基本出发点还是地球,偏重于保护地球本身的环境,而不是防止对“外空”本身的核污染。 (3)1979年《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月球协定》)。《月球协定》于1979年12月15日通过,到1984年才正式生效。该协定可以称得上是《太空条约》的补充。它对保护外层空间的资源和环境有较明确的规定。 《月球协定》第一条宣布,“本协定内关于月球的条款也适用于太阳系内地球以外的其他天体”。这一规定把对外空天体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月球之外。这为保护后来外空科技发展能够达到的更远天体,如火星、木星奠定了法律基础。第三条第三款中关于禁止在月球(或其他天体)轨道上放置核武器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规定,对外空空间、天体和地球的环境安全都有重要意义。 《月球协定》对外空天体资源的归属有以下原则:月球资源为全人类共有;和平开发和利用并为人类一切国家谋福;缔约国公平分享资源利益;对发展中国家及对探索做出贡献的国家给与特殊照顾。对保护月球(也包括太阳系内的其他天体)的资源与环境做了如下规定:缔约国在外空天体的活动有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国际公众和科学界的义务;有义务防止对天体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缔约国有承担活动带来的国际责任的义务;对采集到的资源标本应当共享或合作;避免“各种情况”引起天体现有平衡遭到破坏。 《月球协定》第四条有“充分注意今世与后代人类的利益,以及提高生活水平以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的规定。这一规定反映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但非常可惜的是,这样一个对外空资源和环境保护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的国际法律文件,参加的国家却屈指可数,使它在太空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作用大受限制。 (4)1972年生效的《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简称《责任公约》)。该公约对空间物体给地球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的损害规定了赔偿责任。《责任公约》关注的主要是从外空对地球上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责任内,以及飞行器损坏的责任,而对有关空间物体对空间环境的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缺少实质性规定。 此外,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在外空利用核动力源的原则决议》从航空器动力源的角度强调了避免外层空间的放射性污染的重要性。 2.2 对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有积极作用的原则性规定 从1963年《外空宣言》到1967年《外空条约》形成的外层空间法框架确立了指导各国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活动的十一条原则,其中五条在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方面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它们是: (1)共同利益原则――在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时,应为所有国家、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 (2)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所有国家应在平等、非歧视的基础上,自由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并可自由进入天体的一切区域。 (3)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各国不得通过主权要求、占领等任何措施,将外层空间以及包括月球在内的其他天体据为己有,也不许对所能到达的区域主张排他性权利。 (4)保护环境原则――各国在从事探索外层空间及天体的研究活动时,应避免使其遭受有害污染,避免因地球以外的物质使地球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并应为此采取措施。 (5)国际合作与互助原则――国家间应相互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以促进利用和探索外空的活动,妥善照顾他国有关利益,不能对其活动造成潜在的有害干预。 3 完善外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法的构想 人类空间探索的已有成果显示,人类似乎是整个宇宙中仅有的高等生命。这样的科学结论主张了人们把人类当成宇宙的主宰者的观念。这种观念引导外空活动向以地球为中心的实用性的方向发展。从追求人类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观念和这样的科技活动都无可厚非。但人类的发展史也告诉我们,急功近利、先破坏再保护的发展模式对地球资源与环境危害是巨大的和难以弥补的。为了避免人类在外空空间、月球、火星上重蹈覆辙,我们似乎应该换一个出发点――“站在外空看外空”。外空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应树立空间整体(地球只是一部分、人类也只是其中生命的一种)的概念,应体现空间可持续发展的精神。为了实现人类对太空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在太空资源和环境立法方面应该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订立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专门性国际条约 外空法作为国际法的一部分产生40多年来,通过不断发展和完善,在指导人类和平探索、开发与利用外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人类走向外空的最终目标是自由遨游太空,开辟人类生存与繁衍的新空间。追寻这样的目标,国际间应当把合理利用外空资源,保护外层空间及天体的环境免遭破坏作为制订有关国际条约的目的。但是,就目前的外空法来说,对保护“资源”与“环境”的规定都比较笼统,或只是多多少少“体现”这一目的。现有的国际条约已不能满足保护外空和环境,实现对外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需要。为解决这个问题,国际间应单独制订全面的、系统的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国际条约。新条约应突出以下几方面: (1)明确有关概念。现有各条约中有关保护外空资源与环境的条款中,许多概念的规定都不明确,对一些制度也无具体规定。如何种变化才是对外空的“不利变化”,“有害污染”中的“有害”的标准是什么,怎样判断外空是否受到污染,等等,都需要明确。 (2)制止外空的一切武器试验。和平开发外空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而外空武器试验会给外空带来化学污染、核辐射污染,在太空留下难以清除的空间碎片,影响人类对太空的和平利用。新的条约应当将反核武器试验作为重点加以规定。 (3)充实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责任公约》调整的范围主要是各国所属飞行器相互碰撞的损害责任赔偿,以及坠落飞行器对一国的损害赔偿。新的条约应当加强对外空及本身环境污染的调整力度。对一国外空活动进行观察评估,即使没有直接地排放有害污物,或者并无过错的行为引起的外空空间或天体环境平衡的改变,也应当负有无过错责任。比如承担额外的空间碎片打捞、恢复空间环境原状等义务。 此外,还有一些有关外空资源与环境的“软法”,如联合国历次会议确立的原则、宣言、决议等,凡被实践证明符合科学要求的,有利于保护太空环境和合理利用太空资源的,应在新的条约中具体化为条约内容,以增强其规范性,提高其法律约束力。 3.2 实行外空活动 “准入制度” 以往先进的外空科技只掌握在少数几个发达国家手中,太空活动也主要是为了实现有关国家的国家利益或国内利益。从保护太空环境的目的出发,遵循实现全人类和平利用太空的总的原则,建议建立太空活动准入制度。基本设想如下: (1)成立一个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领导下的外空环境影响评估专家组。根据外空由全人类共同开发的原则,该组成员应由联合国各成员国选派的外空科技专家经过选举产生。其工作职能是发现危害外空环境的各种诱因,收集整理各国外空活动情况。研究人类各种空间活动对外空已知的或潜在的危害。制定有关空间碎片、核污染、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等国际技术标准,以衡量各国外空活动的危害程度。 (2)各国在实施外空活动前,应当将活动时间、航天器的种类、航天器使用的燃料、空间活动要进行的科研项目、航天器回收处理的办法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报告,提交给外空环境影响评估专家组。由该机构根据国际认可的技术标准进行审核、评价,对该国此项空间活动对空间环境是否具有危害性、属何种危害类型、危害程度如何、有无相应的防治措施等技术性问题做出评价。 (3)外空环境影响评估专家组将评价结论以及被评价的太空活动是否可以进行的建议提交给外空委员会,由外空委员会召集各成员国进行讨论和磋商,决定是否许可有关国家实施拟议中的太空活动。 “准入制度”虽对各国的空间活动构成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并不违背国际公认的“探索、开发和利用外空自由”原则。因为各国在依据有关国际条约获得自由的同时,也被有关条约加给了和平利用外空、保护外空环境的义务。各国不能因自己享有的“探索、开发和利用”的自由而不履行“和平利用外空、保护外空环境”的义务。而准入制度则是要求有关各国履行上述义务的一种约束。 3.3 建立外空天体资源的国际开发制度 外层空间条约体系中,直接涉及外空天体上资源的是《月球协定》。但是,条约中并没有规定资源开发制度,国际上也没有其他被普遍采纳的建议。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借鉴国际海底区域的平行开发制度,建立外空天体资源国际开发制度。 早在《月球协定》1984年生效时,国际上曾经根据协定的规定提出建立国际开发制度,但是俄、美等少数发达国家对第11条关于“月球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财产”的规定持反对态度,甚至以此作为拒绝加入协定的理由。国际间的这种不一致多少反映了一些国家对太空资源的“私有”的愿望。然而,私有将导致资源争夺和开发的无序, 对保护太空环境和太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是不利的。与其将来为争夺月球等天体上的资源进行无序的太空竞赛,引起这一领域新的纠纷,不如及早建立外空天体资源的国际开发制度。 建立太空资源国际开发制度可成立专门的“外空资源管理局”或赋予“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以外空资源管理的职能。国际“外空资源管理局”对各国的外空活动进行组织和控制,尤其是对外空天体的资源进行管理。管理局成员为外空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国。其机关主要有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大会是管理局的权利机关,由全体会员国组成,主要职责是制订政策及讨论重要的管理问题。理事会由成员国中的若干国家采用选举或轮值的方式产生,有一定的任职期限。它是管理局的执行机关,有权依公约、协定以及大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规则,讨论和议决经常性事务。秘书处的秘书长由选举产生,秘书处和秘书长向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并执行两级决议,行使与开发有关的监督、协调等具体职能。 在外空天体上进行资源开采作业的国家,应当首先向外空资源管理局提交开采计划书,内容包括资源的种类、资源区的面积、作业方式、加工和运输方法等。管理局经过一定程序,对该计划书作全面的审核评议,划出该资源的一半(资源价值的一半或资源面积的一半)为该国的独立收益区,开采成果归本国享有,对另一半的资源开采后分配给管理局其他成员国享有。 国际上对外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其动机、目的和技术水平、国内政策有极大差别,其中更含有政治、军事等因素的影响。以此可以预见,需要国际社会的长期合作协商并逐步达成共识,才能使这项国际制度发展完善。 环境保护法律论文: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煤矿资源开发活动带来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然而,随着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消耗量的逐年增加,矿区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峻。通过对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分析研究,探讨了煤炭城市存在土地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大气污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问题成因。同时指出,由于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体制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因此改善法律方面的制度设计和监管机制,是改善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调控措施、 关键词:煤炭城市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法 一、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及问题 1 土地及植被破坏。在煤炭开采和煤炭城市建设过程中开发利用资源必然占用和破坏土地,采煤挖掘地表、废渣堆放,地面塌陷、矿区修路及建设厂房等破坏和占用土地。在对土地破坏的同时,也破坏7地表的植被。形成村庄被迫搬迁,大量农田塌陷咸水塘或沼泽地,形成大片采煤塌陷区,耕地不断减少,造成局部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而植被覆盖率的减少又改变了地表径流和地表的糙度,使土壤抗蚀指数降低,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和干化。同时也给煤炭城市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威胁。 目前,七台河矿区从1958年开发,在50年不到的时间里,全市下沉2.5m-6.5m;鸡西矿区经过80多年开采,已形成地表采煤沉陷区193平方公里;鹤岗矿区有63.73平方公里的沉陷区,其中最深的地方下沉了30m,在地面上造成6米多的裂缝,而且现在仍在以每年1.3米的速度下沉。另外,经调查统计,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4大煤城有工矿点2735个,各类矿区占地面积26692,46hm,水土流失面积高达22688.59hm,其中采矿场6266.88m,弃土石渣场14967 84hm,尾矿库坝271.05hm,厂区1075.28hm,道路107.54hm,年均排弃总量1961.97万吨,年均水土流失量392.38万吨,而且仍呈上升趋势。 2 资源的浪费及水资源的短缺。据统计,全国有711%的煤炭城市缺水,其中40%属严重缺水。黑龙江省水资源不够丰富,人均占有水量2093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鹤岗市为例,人均水量拥有量为1880立方米,分别比全国和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14.5%和8.6%,而鸡西市是贫水区,市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省的1/4,而且时空分布不均,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得不到保证,地下水严重超采,在黑龙江省,一些煤炭城市由于管理及工艺不完善,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矿井水、洗煤水和矸石淋溶水等未经完善净化就被直接排放,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另一方面,大量的地下水资源因煤系地层破坏而渗漏矿井并被排出,这些矿井水被净化利用的不足20%,对矿区周边环境又造成了新的污染,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据估计,黑龙江省煤矿每年产生的各种废污水约占全省总废污水量的25%左右。同时地下水位的严重下降,也使区域内的作物大面积减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严重危害农业生产。 3 大气污染严重。煤矿开采、煤炭炼焦、煤炭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排放以及煤炭燃烧所导致的大气污染,每年都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烟尘等有害气体。在黑龙江省鹤岗市,2004年煤炭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84%,烟尘排放量占全市烟尘排放总量的80%,煤矸石产生量占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85%。据鸡西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调查和监测,2002―2006年的5年间,全市重点煤炭工业污染源共向大气中排入烟尘为14876吨,二氧化氮为74288吨,二氧化硫为53398吨,一氧化碳为5725吨。这些大气污染物在空气中飘游,既能形成酸雾污染,又能吸附致癌的碳氢化合物等有害物质,形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对人体、动植物及建筑物造成很大的危害。目前,鸡西市大气污染物标准指数(PSI)在100-120之间,表明大气污染浓度已达警戒水平。同时鸡西市每年生产550万吨煤矸石和粉煤灰,不仅占用大量耕地,而且因长期的风吹雨淋,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尘埃和污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4 生态绿地系统的简化与缺乏。为了满足城市景观、环境及释氧功能的需求,城市的生态绿地系统应是一种协调而复杂的生态系统。然而中国大部分煤炭城市,尤其是像黑龙江省这样的北方城市却普遍存在树种选择单一、忽视垂直绿化及市区防护与隔离林带薄弱等问题。如鸡西市城市人均绿地面积为4.8m/人,远低于国家标准(7~11m/人),与联合国标准(50~60m/人)相差更远;花费昂贵资金买回大量进口草种却由于草坪的管理困难和生态功能有限而未达到预期效果;城市树种单一,虫害防御能力差;林密铁路从市中心区穿越,但却缺乏防护与隔离林带,整个城市即将面临“绿色贫困”的境地。 二、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实施存在的问题 1 环境保护法理论陈旧及体系不完善。我国环境立法始于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制阶段,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环境法律体系建立的开始。此后,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环境立法一个阶段,其对健全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7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环境保护法制定、修订的速度明显加快,一批新的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实施,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得到了修订。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已经形成一个以《宪法》为根据,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以单行环境保护法律为主题,以环境保护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适用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补充,并与我国缔结和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相协调的法律体系。但由于《环境保护法》过于原则和滞后,国家不得不在环境政策、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层面进行了众多调整和革新,一些新的法律制度,如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在层次较低的法律法规中被确立;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已在其他法律法规中被修改。单行法随意突破、违背基本法且各单行法间互不协调给环境保护法制带来了深刻危机。 2 关于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规定过于笼统、权责不明确。我国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体系中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多,具体可操作性规范少。环保法律条文过于笼统化,口号化,对 违法责任规定不明,甚至对执法主体的权责分工都不明确,不仅导致守法主体有法不依,并且致使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执法中互相推诿扯皮。他们最终执行的是从部门利益出发根据法律条文精神所做的大量解释性的规章、文件而非法律本身。而各主管部门对法律解释形成的规章、文件又多从本部门、本行业利益出发,不能正确体现法律的本义,甚至故意歪曲法律的本义,最终导致法的目标不能充分落实。 3 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律制度空白点较多,立法层次较低。一方面,缺乏针对煤炭城市区域环境问题的专门性法律,虽然对煤矸石、粉尘,土地塌陷、资源浪费等问题都有相应法律予以规范,但多属部门及地方规章,层次过低,引不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也缺乏技术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明显缺乏环保行政专门立法,致使环保行政执法存在较多问题。具体法律制度中,尤其是资源开采法律制度中环保规定太笼统。空白点较多。如井下废气的排放无强制性排放标准、井下环境保护问题无具体和明确的法律规制等。很多具体执法标准和依据从法律中难以查找,只能借助于行业主管部门的规章、文件解释来执行,环保基本法、污染防治法、煤炭法等法律并未充分发挥作用。 三、黑龙江省煤炭城市区域环保法实施的对策 1 增加环境押金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国家确定和收取环境押金,煤矸石、粉尘排放,土地塌陷、地下水污染等行为必须出具押金,从而使矿山环境得到治理。生态补偿制度是指对由于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矿区资源生态补偿机制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利于其生态环境的恢复。 2 增设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倡导正确的政绩观。将辖区内环境质量的优劣纳入行政主管领导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2)在明确各级政府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职责的基础上,相应增设各级政府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创建环保模范活动,树立典型,推动环保和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3)在行政责任方面只规定原则、程序与方法,不规定具体处罚措施,以统合指导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行政处罚规定;完善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增设暂扣、没收、行政拘留等种类,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的效率。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由于行政立法失误、决策失误、执法不当造成或者间接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导致辖区或者相邻地区环境质量下降的,应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3 明确规定公众参与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是指公众及其代表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一定的途径、方式和方法参与环境保护的过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制度。公众参与包括预案参与、过程参与、行为参与以及末端参与。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环境保护法》却没有规定公众参与的条款。因而建议增设公众参与条款。
法制教育论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金融系统的员工,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直接的金钱的考验,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为储户服务。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 “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过学习我们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可以时刻让我们进行自我约束,增强防范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安全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员工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员工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国家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我们应该继续的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的进步我们的工作也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的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今后的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法制教育学习,不断提醒自己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所要履行的职责,重点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警惕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等案件案例深入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法制教育论文:加强基层民主法制教育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同志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而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因此,强化农村基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年来,大田县各级各部门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和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初步形成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模式和路子。使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找到了切入点和突破口。都贯穿着“系统工程”观念、“以人为本”原则和“关键在党”的思想,使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当前,广大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治安局势比较平稳,总的形势是好的。这为我们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农村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在经济方面,农民收入增长减缓,有的地方农民负担还比较重,有些地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压力还比较大;一些地方的盗窃、抢劫、杀人、放火、伤害等刑事案件比较突出,不安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由土地延包、园林承包、农民负担、基金会、村委会直选,以及婚恋、家庭、债务、宅基地纠纷等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时有发生,邪教、非法宗教活动也不容忽视。这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挑战,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维护、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农民群众有“四盼”,即盼富裕、盼稳定、盼公正、盼尊重。这“四盼”就是群众根本利益的一种反映。每一“盼”都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密切相关。今后,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抓住“村”这个环节,全面落实民主法制建设的各项措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现就如何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农村社会稳定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目标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法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运行,为百姓谋利益。总结实践经验,我们发现,一个区域的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往往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是成正比的。因此,对于发展相对滞后的后进村,要采取重心下移,工作前移的办法,以机关干部下村挂职为契机,对后进村进行集中整顿转化升级,工作中要坚持把民主法制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农村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现实动力,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农村出现的新问题;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要深入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村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各类霸头和黑恶势力团伙,要坚决打掉。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推行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和定办结时限的“五定”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狠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排查调处工作要始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着重解决好改革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和省综治委《关于县乡两级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积极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基层接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对于治安混乱的村庄,党委、政府要坚持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对“乱、瘫、穷、愚”综合整治。 二、农村事务民主管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内容 要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农村财务、土地承包、村办企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宅基地划分等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要注意双向制约,不仅要“约民”,更要“约官”。各级各部门都要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建立健全村民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程序,凡是与村民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要进入民主决策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保障群众当家做主。 (一)要抓好“两个规范”。即规范干部行为:针对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加强 教育引导,使村干部工作理念上由“人治”向“法治”和“德治”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上由“经验型”向“市场型”转变。同时要加强制度约束,制定完善《村民委员会工作规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对规范干部行为的作用,把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公开、民主、规范”的轨道。规范群众行为:针对少数村民只要权利,不尽义务,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等问题,着力规范村民行为。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原则,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重新修订,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并发送到每家每户。组成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遵规守章监督委员会,对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与村级系列文明创建评比活动相结合,与上级执法执纪部门检查相衔接,实施激励奖惩机制,通过精神和物质利益的双重引导,促使村民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依法支持村两委的合法决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二)要抓好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针对少数村做决策由少数人“拍脑袋”,科学性、民主性差,盲目性、随意性大的问题,要按照“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要求,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对关系村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的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本村各类经济合同完善、变更和解除,集体财产发包、处理,土地承包、税费征收、财务收支等重大村务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制度。 (三)要抓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针对少数干部自由散漫、工作不出力、年底争待遇等问题,要加大对村干部的管理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年初,对每名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目标进行全村公示,请村民监督;年底由乡镇党委派人主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对村党支部成员、村委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德能勤绩情况打分,评议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以达到干部有压力,群众有动力,干部服务群众、群众监督干部的目的。针对村民普遍关心的村务、财务公开问题,将“两公开”作为落实“四民主”的重要内容列入各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注意从各村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到群众需要什么、就公开什么,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对村务公开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随时发现、随时解决。对财务公开这个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公开模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以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约束,这样,可以有效密切干群关系,进一步激发农民当家作主的热情。 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教育 首先要抓好村级干部的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村两委干部轮训班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有效增强村级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提高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其次,要着力营造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按照与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专项工作相结合、与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村民夜校、集市咨询、征订普法教材、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联户组织送法上门、电视广播专栏以案说法等灵活形式,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学法中守法用法护法。第三,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抓手,加强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行业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抓好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推动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传媒、农村法制夜校、“148”法律服务专线、法制文艺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使广大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农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要重点抓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管理,落实监管、帮教和安置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要把辍学生、失学生、学校中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社会闲散青少年等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学校、社区和家庭的综合教育作用;继续总结推广“青少年维权岗”、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严打”整治斗争,继续抓好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 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能不能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至关重要。要认真按照省、市关于社区建设和乡镇工作的两个《纲要》、《实施意见》的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乡镇工作发展的整体规划,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抓综治工作的副职和综治办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基层有人抓,能落实;要大力加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办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建设,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治保会、调解会等配套组织建设。切实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使其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重点把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这“两委”班子建好,“两委”班子的关键在两个“一把手”,同时 要选准、配好治保会和调委会主任———只要他们“两个人”真正负起责任来,许多治安问题不出村就能解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干部要尽职尽责,扎实工作,让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结出更加丰硕之果! 法制教育论文: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整体深化推进,青少年犯罪率上升问题,愈益突出,引起了社会人士的普遍关注和深切忧虑。经过广泛的社会调查和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笔者认为: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学校法制教育的薄弱,是造成犯罪青少年人格不健全、灵魂扭曲、法律知识和意识缺乏的三大原因,其中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表现较为明显,也最令人焦虑和担忧。 学校法制教育薄弱问题,由来已久,一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应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智育第一”思想根深蒂固。学校教育中知识本位思想,早已在领导和教师的灵魂中,根深蒂固。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评价标准,都形成了以知识教育为中心的定势。在这种思想意识支配下,推行素质教育阻力重重,法制教育更难以落到实处。 二是应试教育弊端重重。虽然改革开放几十年了,人们的观念在不断更新,但是“学而优则仕”的封建残余观念,依然部分的存在。考高中、升大学、进重点,仍是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乃至教师的真实想法。在应试教育环境当中,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精力,绝对不能分散到其他方面去,包括法制教育。 三是法制教育容易流于形式。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从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角度,大力推行法制教育,非常重视学校法制教育,把它作为主阵地,不断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但个别学校,从领导到师生,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搪塞过关,其实是误了学生。 四是教育本身的惰性使然。教育所含的三种惰性因素,也制约着法制教育的开展。首先,教育本身是基于经济基础之上,在政治驱动下,按序稳步发展的。因此,法制教育的力度,决定于政治经济的压力。其次,教育者在大纲影响之下,先入为主的主次轻重划分,造成对法制教育的忽视,直至放弃。再就是,受教育者身体、心理、精力,承受着巨大的负担和压力,难有余力再接受法制教育和自我教育。 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是时代的呼唤,是党和人民的重托,也是我们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一般认为: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应当是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法制观念、具有强烈责任心、能担当社会主义建设重任的建设者。如何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认真研究和急需探讨的课题。 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中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管理者、教师认真自觉地学习有关的教育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管理学校和教书育人,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形势下,强化学生的德育工作,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三位一体,统筹兼顾,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的新路子。 要尽好义务,完成使命,应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同志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上,揭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概括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教育事业是人民的事业,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阔的、重要的领域。依法保障在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实施法制教育和依法管理,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教育担负着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的任务,就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包括法制教育。它涉及到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等多方面的改革,要保证教育方针和一系列改革决策的贯彻落实,需要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形成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宏观环境,以法制手段巩固改革的成果,推进改革的进程,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 同时,现代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及法制知识也是21世纪一代新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学校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保护自身权利,既是实施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也必将对提高国民素质,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学校、教师和社会各方面要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积极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须主动与公安、 工商、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积极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治理整顿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课、法制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教师应认真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远离网吧等娱乐场所,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管好自己的口,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要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攀折花木、不损坏公物;管好自己的腿,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践踏草坪,自觉做一名新世纪文明青少年。二、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管理和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某种意义上说,忽视了法制教育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缺少了法制教育的德育教育,也是不完整的德育教育。可以说,实施法制教育,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学校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德育都是塑造学生心灵的工作,要高标准完成这些工作,必须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而学生享有接受全面教育和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为此,必须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在组织领导、制度管理、队伍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从班级管理、部门协调、榜样带动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入手,确保法制教育取得好的效果。 一是抓好班级教育,寓法制于学科教学。教育育人,管理育人,科学育人。班级教育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战场,学校领导班子分别深入一线,到各班上法制课,面对面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在全校广泛开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学校团委、政教处通过学生会、各班团支部,把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范,渗透到班级,直至每一个人的思想深处。班级法制工作,主要靠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去完成,学校把班级法制教育工作列入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工作计划,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统一考核,随时检查督促,及时调度调整。 二是做好职能处室与年级部的协调,统筹兼顾。当前,各学校推行的是以年级部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学校分为多个年级部,各级部对所属班级的法制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学校专门负责法制教育工作的团委、政教处主要负责对各级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与考核,其他职能科室进行相关配合。学校总揽全局,统领、协调各个职能处室和级部的工作,形成法制工作领导层面垂直管理的多元格局,统一领导又各有分工,有利于发挥各职能处室、各专业部在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发挥榜样表率作用,潜移默化。所谓身教重于言教。教师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是学生尊敬、信赖甚至崇拜的偶像,不仅向学生传播文化知识,也向学生灌输思想意识,教师的品行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品行。所以,教师的表率作用极为重要,抓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抓师德建设和教师法制建设。这就需要从学习入手,有计划的组织教师学《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及各种法律法规等。要有制度,要制定相对明确的标准,提出具体要求,并与考核挂钩,坚持评比,禁止教师打麻将,赌博、体罚学生、衣着不整、在教育教学场所吸烟、说脏话等,要求教师敬业爱岗、爱护学生、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等,这些都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进行严格的检查。在学校学生以自己的教师为表率,教师则以党员干部为表率,党员和学校领导干部能否发挥表率作用对学校法制建设影响极大,学校党支部要把法制建设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当中,要求党员身体力行,自觉发挥表率作用。 四是做好学校、家庭、社会结合文章,齐抓共管。教育和培养学生,不只是学校内部的事,也不只是教育自身的事,在学校教师费尽心思为学生注入健康的法律意识,到了校外,因社会的复杂性和学生思想不成熟、易变性突出等特点,很可能被不健康的意识换了脑子,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将功亏一篑。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必须重视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个方面的结合。努力把法制教育工作延伸到社会和家庭,争取更大范围、更多的人员参与到法制教育工作中来,形成社会家庭学校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 三、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纠正不良习惯,防微杜渐 中学阶段的学生,正处在由儿童向成人转变的时期。这个时期生理迅速发育,知识能力快速增长,个性和世界观初步形成,同时也是各种心理疾病的高发期,作为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必须切实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青少年犯罪,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注意调整学生与家庭的心理关系。事实证明:家庭关系影响着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进入青春期后,学生的自我意识增强,渴望独立、自主、自由。而多数家长不能清楚地意识到孩子的心理需求,却常以否定的言论来指责子女,导致孩子的心态、性格甚至学习都受到不良影响,产生悲观失望,而自甘坠落,很容易误入歧途。教师应了解这些,并及时和家长沟通,把学生的心态告诉他们,不断调整自己的态度,理解学生,让学生周围充满爱的温馨,让他们的心间充满阳光。 二是调整学生与学校的心理关系。学校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教师是主力军。教师的态度和评价,在同学中的地位,学习成绩的优劣,都会影响到学生的自尊心。培养、激发、保护青少年的自尊心是保证学生心理健康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而对学生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如谩骂讽刺、挖苦体罚,都会损害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在情感上和教育对立起来,或者干脆“破罐子破摔”,以至学校无法对他们进行教育。因此要求教师不要单凭学习成绩去衡量学生,多了解学生的心理需要,帮助他们排解认知与情感上的困惑和烦恼,让学生振奋起来,让学生喜欢教师,喜欢学校,接受教育,认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为正确,避免违法违纪。 三是注意调整学生与社会的心理关系。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由于涉世不深,缺乏社会生活的亲身体验,人生观、世界观不成熟,对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估计不足,所以在接触和走向社会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心理疾病,教师不要只重视教授学生理想化的社会观念,人为的拉大与现实的距离,要教会学生全面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和规律性,分析表面现象背后的本质,学会适应和生存。也就是贴近生活、接触观实,增加学生社会生活的直接体验,树立明确的是非观念、道德评价标准,养成良好的辨识能力,自觉排斥不良文化,远离邪恶,独善其身。 法制教育论文:浅析行为塑造法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摘 要:当前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仍然屡见不鲜,这对高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本文认为,法律行为也必须要通过一定训练才能形成,行为塑造法是帮助学生养成法律行 为、避免知行分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行为塑造;大学生;法律行为 当前,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类型和数量增多,我们的办学条件在不断改善,大 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却仍然屡见不鲜,这对高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一、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考察和弊端分析 高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向大学生传授法律基础知识,使他们能够正确地看待和处理社会 事件,了解社会对个人行为的法律要求,明白行为的法律意义,从而能够指导自身的法律行为, 做到知行统一,即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但现实中有部分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 能力较强,在观念上也认可法律要求的合理性,实践中却不按法律要求去行动,即所谓“知而 不行”、“知而错行”,这种与法制教育目标完全背离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也让 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者深感忧虑。 近年来频频涌现的大学生犯罪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我国高校传统的法制教育在学生 法律行为的养成上欠缺实效性,我们现有的法制教育存在弊端。 首先,传统法制教育过分突出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教育对象过于客体化,在教育实践中大 多是命令主义和单向灌输,忽视了受教育者自我发展、自我进步的内在需要,更是严重欠缺行 为实践环节。其次,许多高校在法制教育考核方式上只强调“知”的评价标准,忽视甚至几 乎没有“行”的评价指标,容易使学生停留在“知”的层面上,法律行为能力得不到提高。 具体来说就是,高校现有的法制教育注重讲授法律知识,教师理论说教和对法律条文的 解释多、实践环节少,学生普遍对“死板”的法律规定欠缺体会,法律规定难以成为指引学 生行为的有效规则,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掌握了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却仍然 只会听从本能,或因循过往的错误经验,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也就是说,在学生身上普遍存在知行分离的可能性,学校的法制教育并没有起到应有的 作用。我们看到,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教育观念滞后、内容僵化、方法简单,已经不能适应 形式发展的需要,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该为大学生群体重 构一条法制教育的新路径。 二、行为塑造法对大学生法律行为养成的作用 我们认为,法律行为同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遵循行为养成的一般原理,其养成也必须 要通过一定训练才能形成,最起码经过训练养成的行为模式被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大。 1、行为塑造法的含义和作用机理 行为塑造法是根据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研究结果而设计的培育和养成新反应或行为型 式的一项行为养成技术,旨在让人掌握新的行为型式,破除旧有的、习惯的行为型式,消除 不良的习惯行为,形成新的正面的行为型式,并巩固下来成为个体生活风格的一部分。采用 有规律的、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导出所需要的行为并使之固化的过程,就叫作行为塑造。 2、法律行为的特点和可塑造性 我们考虑,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但社会 事件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大学生热情冲动,反应迅速,易走极端,错误往往在一瞬间铸 成。要让学生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平时的行为养成必不可少,当然,我们不可能让学生在 真实生活中反复体验,选择行为方式,社会行为具有不可逆性,一旦做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 负责。但我们完全可以主动运用行为塑造法,在平时的学校教育中为学生大量创造出仿真的 社会事件情境,让学生角色代入,去通过具体事件体会行为选择的重要性,体会遵纪守法、 依法办事的好处,从而让他们养成强烈的法律意识,在遇到真实事件时能本能选择求助于法 律,把依法办事列为行为的首选,避免知行分离。 当然,对大学生来说,虽然许多法律行为无需通过复杂的行为塑造过程即可直接掌握, 然而仅仅具有高度的学习能力并足以掌握所有新的行为方式。任何人都不是想学什么就能学 会什么,人的大多数新行为方式的建立往往意味着同时破除旧有的行为方式,一个人的习惯 行为,作为他的生活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长期的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因此,不良的行 为方式要一下子消除不容易,新的行为方式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形成,更不可能一出现便巩 固下来成为个体行为习惯的一部分。 3、大学生法律行为塑造的实施途径 第一,法律行为塑造的路径。 在对大学生法律行为进行具体塑造时,首先是要确定具体的目标行为,也就是当个体遇 到困境时,我们希望他能够首先采用那种行为方式来解决困难;然后要选择适当的强化物, 要保证在个体采用我们期望的法律行为后,能立即给与;最后是选择一个合适的起点行为, 开始实际塑造。 第二,法律行为塑造的方法。 我们认为行为塑造法在法律行为养成中的作用是明显有效的。行为塑造法主要涉及到强 化原则的应用,强化原则在新行为习惯的培育中的作用是肯定的。一般来说,塑造行为有四 种方法即积极强化,消极强化,惩罚和忽视,其中前两种是正强化,后两种是负强化。所谓 强化是指行为被加强的过程,正强化导致了学习,强化了行为反应,增加了行为重复发生的 可能性;负强化也导致了学习,但它削弱了行为反应,并减少了其发生的几率。 积极强化是指当一种行为能达到目的或得到回报,达到目的的满足和获得的回报就对这 种行为起到了积极鼓励的强化作用。例如,如果大学生实施法律行为后成功解决了某种难题 并从中获得强烈的成就感,这种成就感就强化了他的法律行为,使他再次依法办事的可能性 增加,也使他倾向于再次使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消极强化是指当实施某种行为可以躲避令人不快的事件时,成功地躲避也强化了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及强度。比如一个大学生在在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并从中获益并且侥幸逃脱了 惩罚,也就是令他不快的结果并没有发生,他可能会高估社会对这种行为的容忍限度,低估 这种行为被发现后予以惩罚的几率,那这个结果就强化了他的违法行为,其再次实施的可能 性就增加了。 惩罚是消除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从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反抗和制止,到行政处罚、刑罚 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实施,都是为了使违法犯罪者为其行为付出代价,达到惩戒的目的。同 样是惩罚,给予的时机和方法不同,其效果也会大相径庭。一般认为,惩罚应尽可能做到及 时给与、直接给予、连续给与,并且应当与行为的程度相当。例如在常见的个别大学生进行 盗窃行为时,及时给与惩罚就是在发现盗窃意图时立即做出反应,应该用眼神或动作表明你 已经发现他的意图,或者当场揭露予以谴责,这要比等到盗窃行为实施后再惩罚他效果要好 。直接给予的惩罚可确保当事人感受到这一惩罚,并认识到惩罚与其行为之间的关系,这和 间接给予的惩罚在效果上是不一样的;连续给与惩罚是指每一次违法犯罪行为出现时都给予 惩罚或忽视,以达到负强化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的目的。程度相当是指 要使惩罚的程度与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保持一致。在图书馆拿错书包是一个很难判断是 有意还是无意的行为,为此把他扭送到公安机关显然是一个过度反应,而指出问题并适度表 露自己的不快是合适的。 “忽视”是消除以引起注意为前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利器。例如,对受到电话或短信骚 扰的女大学生来说,装作听不到讲话后挂断电话,装作没收到短信而不予理会,这都是明智 的做法。骚扰者发现没有出现他所期望的反应,也有可能再度尝试,但总是达不到预期目的 的结果会不断削弱他的信心和动力,减少并最终消除他的骚扰行为,这实际上就是对他的这 种骚扰行为实行了负强化。 行为塑造法在高校法制教育中的应用还很少,尤其是自觉应用,它的具体作用还有待研 究和探讨,目前国内对这一课题系统研究较少,我们希望通过本文揭示其作用和意义,并对 其具体实施途径做出初步探讨,以便增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克服大学生知行分离的不 正常现象,从而尽量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法制教育论文:加强大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构建平安校园的措施办法研讨 摘要:安全需要伴随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的根本,是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是人们历来关注的重点.高校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也难免面对各种危险,安全意识对于大学生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概念入手,结合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探讨了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关键字:大学生安全教育必要性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由过去的封闭型办学变为开放型办学,有一般教学、科研机构,变为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高校由原来单一的教学封闭型转变为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型的小社会.客观上给高校的安全造成诸多不利因素.在维护大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使得大学生能够正常完成学业,走向社会从而为社会做出贡献. 据调查,高校外来人员引发的案件占高校刑事、治安案件的40%以上.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校园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发生在大学生中的各种安全问题,从而起到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积极作用.如何让大学生能够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呢?怎样才能让大学生从根本上把事故防范与未然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切实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形成的意义就在于真正让学生安全了,让学生从根本的源头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了安全意识,懂得自己保护自己,就是在未来的成才路上加了一层保护网.保护好自己才能安全的学习,为祖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有了安全意识,学生就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平安,就是学生自己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达到了这个目的,也就为安全成才增加了砝码,从学生的角度保证了其自身的安全.由此可见,安全成才讲的就是让学生自己安全,安全的完成学业.报答供养自己的父母,和提供条件的社会和国家.因此,安全意识的有无对大学生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而安全意识是怎么建立的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了解安全知识.从课堂上汲取知识是学生接受事务最好的办法.不仅可以在学习的时候潜移默化的掌握知识,而且所得到的安全意识对学生个人是由十分重大的好处的. 安全教育是高等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抓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对于加强高等院校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高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但安全教育又有其自身特色和特定内容,从安全防范角度讲,大学生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国家安全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来高校参观访问、举办讲座、讲学、留学、科技合作等情况日益增多,使高校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使其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条件下隐蔽斗争的新形式和新特点,自觉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当前应重点抓好三项教育,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使每个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联系中国近代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战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强化防范意识.保密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二)网络安全教育.当前,高校校园网络受外来非法侵入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针对上述这种情况,目前网络安全教育应重点抓好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创办网络安全主页,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时进行登载,这样既方便学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使学生一进入网络首先能感受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氛围,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势力侵蚀的防火墙.二是积极开展呼唤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网上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络阵地.要教育大学生不登录反动网站,不看淫秽及内容低调的网页,不下载传播反动及煽动性信息,不在网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对个人电子信箱中接收到的反动信件要自觉删除,保证不转发,不投递. (三)消防安全教育.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的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加强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可通过以下途径:一是组织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要教育学生在平时学习、生活中严格按照消防法的原则和 规定办事,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四)心理安全教育.加强大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学校可以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 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关键是落实这就需要有人来抓落实并形成制度,其主要途径和措施为:一是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这就是在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和老生毕业教育时,要安排安全教育时间.重大活动前,重要事件后,要根据当时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和活动要求,进行安全教育.二是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上安全教育讲台,亲自授课安全教育考试要记学分,对本院(系)学生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表扬、奖励,对发生的不良倾向、不安全因素和行为要坚决揭露敢于批评.三是辅导员要对学生中的安全情况经常检查,把一些不安全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在讲工作、讲学习时不忘讲安全特别是对个别人的行为要一抓到底,不解决问题不放手.四是学校保卫部门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在校学生发生的不安全问题和参与安全管理的好人好事,并积极向院系领导提供安全教育的教材,协助其上好安全教育课. 安全教育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关系和谐校园建设.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大学生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高校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我们认为,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别是在构建和谐校园的进程中,大学生安全教育不仅需要,而且必须加强. 法制教育论文:试论公民法制教育理念与模式之转换 论文关键词:公民法制教育 公民权利 公民义务 理念创新 论文摘要:传统意义上的公民法制教育强调公民对义务的遵守,强调公民守法,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区,甚至流于形式。公民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将公民意识、公民权利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核心。同时还应该重视政府守法的表率作用以及公民在社会管理中的参与。总之,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必须创新,需要从“义务型法制教育”转变为“权利型法制教育”。 公民法制教育对于培养高素质公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注重法制建设,强调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促进了全民法制观念的提升。在历史上,我国是中华法系的发源地,古代法制具有较强的权力属性,权利的观念并不存在,这也导致了我国公民权利意识的薄弱。历次普法运动对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所产生的积极意义不能否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传统意义上的法制教育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的需要,最为典型的就是历次普法运动并未降低犯罪率,相反犯罪率还在不断的上升趋势中。这就需要对我国公民法制教育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检讨与审视,以进一步推动我国法制教育目的的实现。 一、公民法制教育目的探讨 (一)传统意义上法制教育之目的 传统意义上的公民法制教育其日的在于宣传法制观念,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从而降低违法乱纪的行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如有学者指出,“法制教育主要体现为指引、教育、预测、评价、保护、威慑、稳定、激励、信仰等九大功能。”尽管指引、预测、信仰等也被列为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传统的法制教育日的乃是促进公民守法,威慑、震慑等功能居于首要地位。这一目的是在社会综合治理理念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木思路是通过法制教育,实现公民守法。在法律的运行中,大部分情形下法律都是由于被遵守而得到了实施,因此不可否认,公民守法对于法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应然意义上法制教育之目的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尽管不能否认公民守法的意义,但是从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来看,单纯的公民守法己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公民”这一概念本身即是以权利主体,且是公法上的权利主体而出现的,因此不管是从公民法制教育的本意,还是从时展的需求来看,公民法制教育都应该以权利观念、公民观念甚至民主、法治、宪政意识的培养为目的,而不能单纯地通过公民法制教育实现公民守法。因此,可以将传统意义上的法制教育称为“义务型法制教育”,而从应该意义的角度来看,法制教一育应该是“权利型法制教育”,且“权利型法制教育”从属于公民教育。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权利,尤其是私权利观念在我国曾经有着不好的名声,“权利”甚至被误解为“争权夺利”。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强化公民的权利观念,井不代表公民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公民法制教育应当是全面的,而不能仅限于公民权利观念的培养,公民的义务,尤其是公民的道德意识,同样具有重要性,只不过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公民权利观念的培养,应该居于首要地位。 二、当前公民法制教育存在的误区 (一)公民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我国己经经过数次大规模的普法,这是中国历史上所没有过的事情,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法制意识,其意义相当深远。但是在公民法制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公民法制教育往往流J立形式,在一些地方只是简单地发放一些调查问卷,或者发放一本法律宣传画册,显然这些不能构成公民法制教育的全部内容。此外,公民法制教育呈现短期化的趋势,在普法期间要求全民学法,一旦普法结束,法制教育便束之高阁。过于追求短期化效益并不能有效地促进公民法制观念的提升,相反普法教育可能反而会对社会带来一定的负担。 (二)公民法制教育内容陈旧 从我国以往公民法制教育的内容来看,这些教育内容也己经不能符合时代的需要。例如,法制教育过程中往往要求公民回答一些婚姻家庭法的问卷;又如,公民法制教育往往被定位于邀请公民观摩一两次刑事审判。这些教育内容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过于注重具体制度的宣传,而忽略了法律理念的培养。在公民法制教育中,最常见的就是对《婚姻法》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进行提问,这些具体制度上的问题严格来说不应成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相反,一些基本的权利观念、法律理念,在法制教育中被忽略;第二,法制教育的内容被定位于加强对社会的管理,从而实现良好的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尽管社_会治安一与社会稳定对几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制教育不应止步与此,而是应该结合时展,对法制教育的内容进行拓展。 (三)公民法制教育理念落后 在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上,我国现阶段还比较落后,主要表现为“管理型法制理念”与“权利型法制理念”的冲突。所谓管理型法制,是指强调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及其理念的总称,这样的法律是治民之法,强调对社会的管理:所谓权利型法制,是指通过“权利一义务”的关系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承认公民享有基木权利的基础上,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我国当前公民法制教育仍然注重于管理型法制理念的灌输,主要表现为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往往注重于告诉公民“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而不是告诉公民“你有哪些权利”或者“你可以做哪些事情”。 在公民权利意识层面,山于“人治”传统的影响,法律木身的不足以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公”现象,人们对权利尤其是法律权利仍心存疑虑。之所以出现这一局面,与我国历来权利观念不发达有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被要求服从政府的安排与调配,自身的权利需求则处于抑制状态。反映在公民法制教育中,就是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仍然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与我国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的人们的权利需求不符。 三、公民法制教育新理念的贯彻 (一)应该明确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 如前所述,我国在公民法制教育上的目的存在偏差,在公民法制教育的理念上比较陈旧,因此在加强公民法制教育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认清公民法制教育的日的,并且树立公民法制教育的全新理念。由于单纯要求公民守法的法制教育己经不能满足时代之需,因此建议我国将唤醒公民权利意识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基本目的,公民的权利在内容上应该兼容公法上的权利和私法上的权利,将公民法制教一育的日的彻底从公民守法转变到公民权利观念的培养上来。 (二)加强公民意识、公民权利的灌输 “何谓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核心,是公民身份意识,即公民对自己的身份—公民的认识。公民身份处理的是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应具备清晰的公民意识,即对自己的身份、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尽的社会责任有一种自觉,并在政治生活和日常行为中显现出来。”公民意识、公民权利对于一个现代国家的发展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如果离开了具有权利意识公民,则国家的发展是无法想象的。因此,在公民法制教育中,不是背一两个法律条文、观摩一两次庭审就可以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而是应该在长期的、循序渐进的、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灌输公民权利观念,使公民能够认识到,自己在法律上是一个权利主体,而不仅仅是一个义务主体。 (三)政府应该作为守法的表率 我国在公民法制教育中往往强调公民守法,事实土正确的做法是强调公民权利,同时强调政府守法。政府守法的意义在于树立表率作用,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和谐社会有诸多前提,其中根本的前提是政府必须守法。政府守法,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的和谐社会的最大目标。”当前的时代主题是构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守法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义,政府守法意味着政府权力的行使,必须在法律预先设定的轨道内运行,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行事。政府守法能够给公民树立良好的表率,从而实现上行下效的效果;相反,如果政府违法,则会使人们丧失基木的法律信仰,如果法律没有被很好地遵守,而法律的践踏者又是政府,这会使任何法制教育都起不到任何作用。 当前,政府守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政府官员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现象又比较多,这就需要公权力一方面实现自我抑制,树立基本的法治理念,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还要听取、采纳公民的意见,使公民成为一个监督者,以促进政府守法的实现。 (四)加强公民参与,提升公民权利观念 公民参与是指公民参与到社会生活的管理中。“公民是法治秩序中微观层次上的行为主体。参与是法律文明中的重要问题。公民参与法律的广泛性与真实性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进程的重要标尺。”“公共行政理念与对传统行政理念的继承与扬弃,强调行政过程应该吸纳公民参与,“与公民参与密切相关”。20世纪80年代,西方各国掀起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主义为理论基础的行政改革,摒弃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公民参与对于公民法制教育的意义在于,公民通过参与的过程介入社会管理,一方面使公民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另一方而也使公民能够以管理者、参与者的角色对社会管理、法制运行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当前我国公民有着强烈的参与热情,却缺乏必要的参与途径。例如在公共环境治理等领域,公民参加听证会权利尚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一些重大环境事故往往由于没有听取公民的意见而造成的,这就说明公民参与在公共治理中的重要性。公民参与途径的拓宽与参与权利的保障,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重要方面,我国当前与其对公民进行表面化的法制教育,不如创造条件吸纳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这将有效地提升公民的参一与热情。 公民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门,我国传统上强调刘公民的守法教育,但是从时展的角度看,这一教育模式己经落伍;我国需要贯彻落实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将公民法制教育的模式从“义务型法制教育”转变为“权利型法制教育”,并且通过强化公民意识,吸纳公民参与,强调政府守法的表率作用等措施,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目的的实现。 法制教育论文:关于中职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文关键词:法制教育 中职生 法律制度 论文摘要:法制教育是适应我国践行法制社会,建立法律体系的根本保障。它有效地推广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保障了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发展。本文以中职生法制教育为背景,分析指出了当前法制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 1法制教育与社会联系不紧密 我们知道,任何理论知识都是建立在社会实践之上的。对于法律来说,其理论知识的价值正是体现与实践之上。与社会实际不相符或者说脱离社会的法制教育必然是失败的。 从当前中职生法制教育课程安排来看,其大多沿用了以前的老版本,并以国家宏观法制法规为基础,缺乏细节性与实际性。这往往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透彻,在实际法律案件中不能随机应变,灵活运用,抓不住头脑。 其次,在教师的讲解上,教师往往采取传统授教方式。即以理论为主导,缺乏必要的实际案件分析。这使得学生的法制教育出现单一化,狭隘化。法学是一门实践的学问,隔绝社会,封闭教学,很难培养出适应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2法制教育中缺乏人性化教育 法律社会建立的基础与法律价值的体现是以“以人为本”为基础的。在中职生法律教育中,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的价值。在法律教育中,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2.1教学中,教师为教而教 在法律教学中,教师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着学生对法律理解。在我们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采用自己的习惯与方式传授。其中,许多不利于学生接受与理解的方式也一并用上。这使得在教学过程中因为教师不当的教学方式导致师生间沟通不畅。甚至出现由于教师的歧义教育使得学生对重要知识点产生偏差理解。其次,由于不当的教学方法,往往会导致学生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难以达到默契,不能很好地相互融合。 同时,在教学上出现许多老师照搬书本知识的现象,在教学过程中,完全是固定的框架知识点,很少融入学生的智慧和思维。这导致教育的单一化,而非互动。 2.2学生积极性较低 我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法律教育与学生而言,困扰着法律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即是对法律教育的积极性。法律教育以其枯燥、死板使得学生望而却步,无法真正融入其氛围中,这对法制教育课程的开展造成了阻碍作用。 3法制教育对策研究 提倡建立法制社会,其目的就是推广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使全民具有法律意识。其中,法制教育则是实践这一号召的重大举措。因此,健全法制教育,加强学生法律意识以及法律常识的培养,强化其法律素养就成为关键。 我国中职生法制教育现行矛盾主要体现与以下三个方面:来自与硬软件支持上的矛盾,来自与教师个人素质的矛盾,来自于学生自我法律认知上的矛盾。要解决我国中职生法律教育中的瓶颈,应当从三个方面人手。 3.1政策的支持以及第三方的扶持 中职生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接受新的知识较快,同时对于已培养的思维定势很难改变。中职生法制教育基础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这来自与从小的素养。很多学校仅仅依靠聘请当地派出所作宣传,因此学生从小接受的法律教育是狭隘的。不全面的法律教育影响着其对法制的认识。 另外,来自与其他第三方的影响,包括社会对于法制的宣传,家庭教育中法制教育的渗透与积极引导,也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积极作用。 3-2教师个人法律素质的培养 教师对于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构成教师在教学上对学生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其自身专业素质、自身个性与自身对法制教育的态度。 在法制教育中,教师肩负着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与传达我国现行法律发规的重任。在中职生法制教育中,教师应当注重自身条件的取长补短,为学生法制教育的学生提供良好的氛围。首先,在教师自身专业素质上,教师应当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教师的法律思维应当活跃,应当认识到我国现行法规的越来越人性化和全面化。只有教师具备了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为中职生法制教育提供可靠的智力保障。其次,教师自身个性是构成教师人格魅力的重要因素。一个正面的教师形象是促进师生关系良好发展的关键。构筑新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应当用自身修养去感化人,与学生走在一起,为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合理的氛围。再次.教师对于学科的关心和热爱程度将直接影响学生对其学科的认识。只有教师在行动上的影响才能强化学生对法制教育的热爱。 3.3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学生对法律的自我认知影响其对法制教育的学习兴趣。新时期,信息时代在各个领域的渗透,社会高速化的发展,对社会与个人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中职生应当抓住这个机遇学习法律知识,拓展自己的远见,培养其对法律的兴趣。 总之,中职生法制教育是一项长久的活动,法律的普及与推广需得到各方面的支持。中职生法律教育是关系我国法制社会推进的重要手段之一.应当引起重视,同时,还应当得到各方面的支持。 法制教育论文:关于中职生网络法制教育初探 【论文关键词】网络犯罪;法制教育;法规 【论文摘要】人类面临21世纪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在信息技术对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的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严峻的挑战。本文将以中职生为研究对象,分析指出了当前形式下,中职生网络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特点,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意见。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它是一个比传统媒体传播和使用信息更高效、更方便、更自由,普及面更广的媒体。但从负面意义上讲,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点可能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广泛性等功能特点,使那些在传统媒体和现实生活中无法作案的人在网上找到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空间和手段。中职生处于青少年时期,是网络的主流群体,青少年已占据网络半壁江山。由此导致的负面影响是中职生网络犯罪逐年增加。 中职生正处于青少年时期,其自控能力较差,往往经受不住网络世界的诱惑。性情较为冲动,容易犯下错误。因此我们在探讨中职生网络法制教育这个命题时,其实质也指向整个青少年群体。 一、网络世界对青少年的危害 首先,网络时代的到来,为公民提供了一个便利而民主的平台,这极大的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但是随之也导致了一系列的不良因素的产生,不良信息的传播,包括色情、暴力信息的传播,对难以分辨是非的青少年造成误导,使之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进来年,每届人大代表会议将网络犯罪都提上日程,国家也越来越重视青少年网络犯罪现象的产生,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仍有许多网站打着擦边球,变相的渲染色情暴力,这是导致青少年走上网络犯罪的主要因素。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 网络使色情内容更容易传播。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虽然是在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但自制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而进一步寻找类似信息,从而深陷其中。调查还显示,在接触过网络上色情内容的青少年中,有90%以上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 其次,由于网络虚拟游戏的普及。许多网络游戏运营商大肆推广许多游戏含有暴力因素,使得青少年容易陷入其中,严重影响了学业和心里健康。近几年,都有媒体报道由于青少年沉迷与网络游戏,甚至将自己当作游戏中神话的对象,甚至出现杀害自己亲人的悲剧。还有的青少年,由于对网络游戏的沉迷,无钱上网,便走上抢劫、盗窃的犯罪之路,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二、中职生网络犯罪原因分析 1、学校方面。学校对中职生的法制教育与学校监管程度是构成中职生网络犯罪的主导性因素。当前形式下,由于中职学校对学生法制教育重视意识不够,导致很多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容易走上法制的死角,从而犯罪。 2、社会方面。学生作为网络主流群体,一般是以网吧为寄居点。虽然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上网,但是仍然有许多网吧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变相引诱未成年人上网,如大幅游戏宣传海报,或者下载色情片存于硬盘里。网吧作为社会群体,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漠视也是够成青少年容易走如犯罪迷途的原因之一。 3、家庭方面。在家庭教育方面,由于现在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导致其生性懒散。自控力往往较 弱。同时由于许多单亲家庭孩子与留守孩子,缺少父母的照顾,性格孤僻,容易走上极端犯罪的道路。 三、网络犯罪对策分析 由上分析,当前中职生网络犯罪主要受网络本身的、家庭、社会与学校四者之间的影响。因此,在对中职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的时候应当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其次,需要说明的是,在对中职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之中,应当揣摩其心理特征。分析出一套具有中职生特色的网络法制教育之法。 1、家庭方面。应当加强孩子独立思维的培养,积极培养孩子的广泛兴趣,培养孩子的情操。家庭应当担当家庭监护的责任,在为青少年提供广阔空间的同时,也应该有所管辖,做到适时适度。另外,家庭是青少年第一教育学堂,作为父母,应当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其身心都能健康的成长。由于青少年相对叛逆,长大后有了自己独立的思维,容易与父母产生代沟,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监护人应当注重方式方法,多了解孩子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 2、国家政策方面。由于网络本身侵害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因此国家应当严密监控网络,分析青少年上网走向,并相应的出台一系列政策。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网络的监管,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发故意政策。但是仍然有许多地方值得考量,在力度和范围上更应该加强。缩小网络的负面影响,积极弘扬和宣传网络的正面作用。在网络监管方面,如继续加强对青少年上网的限制,对网站信息的合理监督,出台相应政策限制活着取缔不良信息的传播,如宣扬暴利色情的游戏等。在游戏上,也应当限制个别网络游戏的蔓延,如增加对游戏营运商新开发游戏的审核力度,增加游戏运营商税收等。 3、在学校方面。由于学校是青少年集中地,也是中职生获得网络法制教育的良好渠道,因此,学校本着育人的原则,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有必要的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如定期的网络法制知识的普及,专家讲座等。也可开展相应形式的活动,通过这些渠道让青少年了解网络法制知识,使其深刻认识到不良信息与不良网络嗜好对其的负面影响,并培养其良好的道德情操,培养正确的网络兴趣导向,建立其良好的网络法制自我意识。 总的来说,我国对青少年网络法制教育仍然很欠缺。呈现出犯罪比例和网络化的普及成正比的形式,青少年网络法制教育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需要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 法制教育论文: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与保障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法制教育;动力;保障 [论文摘要]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我国主导性培育公民法律素质推演法治化进程的核心内容之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总量取决于三方面:一是来自个人本体、群体组织和社会整体的分力是否形成合力;二是权利意识和法律品质的客观状况;三是传递载体及渠道的发育水平。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保障效能,则取决于观念导向、政策指引、环境协同、途径优化等结构要素及其互动机制的完善程度。 一、引言 众所周知,青年一代的法律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如何提高青年一代的法律素质?邓小平早在80年代曾指出:“加强普法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那么,青少年法制教育在我国应如何开展呢?显然,要回答这一涉及法制教育实质性运行的关键方面,只有首先正确、全面认识法制教育的“原本”,才能顺藤摸瓜地理顺“针锋相对”的消解路数。青少年法制教育功能的优化发挥及效果的良好彰显,不仅需要有足够的动力予以支持,更需要有健全完善的机制作保障。所以,寻求法制教育的动力之“源”,构筑法制教育的保障之“垒”,是解决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序开展的根基性问题。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 从社会学心理学角度讲,动力源于需要。常态意义上,“需要”有两个典型特征:一是“需要”与“满足”的对立统一性。要达到“需要”的“满足”,就必须根据这一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参与社会生活以获得丰富的满足物。二是“需要”的永不满足性。“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它一切动物。”“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了新的需要。”说明,需要在事实上是永无止境的,一种需要的满足总是不断引起新的需要。 青少年法制教育也不例外,其根本动力来自主体对教育内容和手段的需要和满足之间的矛盾、“供体”(教育者)与“受体”(受教育者)之间互为主客体关系的需要和满足之间的矛盾、教育活动对于“受体”全面发展的目的的需要和满足之间的矛盾等等。由是观之,为了能正确揭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机制,需要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主体”、“动力内容”、“动力载体”进行深入研究。 (一)动力主体 动力主体既指动力发生主体,又指动力利用主体。就整个青少年法制教育而言,动力主体既可能是发生主体,又可能是自身的利用主体。不过,高层次的动力主体总是低层次动力主体的利用主体,如社会、组织对个人就是这样。基于这个意义,我们可以从“动力源”角度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动力主体分为三类:个人本体、群体组织、和社会整体。 1.个人本体。就微观个人而言,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是为了满足个体自我实现需要,是为提升个体自身素质而产生的心理动力。如果撇开主体以外的因素,仅就个体自身行为的动力系统而言,推动青少年个人从事法制教育活动的最直接的“原驱力”当属个人本身接受法制教育的需要。这是因为,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 2.群体组织。青年个体是未来的社会从业者,面对全球化浪潮席卷而来的今天,普适性国际规则迅速渗透到各个经济角落,群体组织往往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提升自身的社会形象,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益,会逐步地把“法律素质”纳入考察和录用员工的基本环节,由此必然促使青年个体产生参与法制教育的冲动。 3.社会整体。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全面发展,必然导致社会成员积极参与法制教育活动的推动力。这种宏观作用的推动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群体组织必须培养出大批能适应加入WTO后法治时代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这样一来,青年个体也只有通过系统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第二,社会的法治化推演,不仅能为青年个体的人参与法制教育提供各种条件,而且还产生了要求行为个体参与法制教育快速提升法律素质的社会整体“拉动”。 应当看到,个体“微观动力”、群体“中观动力”和社会“宏观动力”是三种分力,法制教育动力总量的大小取决于这些分力整合而成的合力的大小。当这三种分力互相协调,个人、群体、社会三者利益趋于一致时,三种动力就会形成一种合力,这种合力所产生的动力总量会超过各分力简单迭加所不具有的新质和新能量,即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从而大大加强法制教育发展的动力;当三重动力形不成合力,甚至于方向相反、背道而驰时,法制教育的运行就会困难重重,举步维艰。因此,青少年法制教育各动力要素是否互相协调、形成合力,直接影响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功能的发挥。关于这一点,20年来的“普法”实践是值得我们好好反思的,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精细设计不能紧局限于“供体”的视角和立场,如果过度地忽视“受体”的真实需要,其最终不得不面临的结果是:“手术成功了,但病人死了。” (二)动力内容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内容,是指促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功能及其价值实现的动力结构的具体表现形式,与一般法制教育的动力内容应该无多大差异。粗略地讲,法制教育的动力形态包括精神动力和物质动力。 1.权利意识之精神动力。所谓精神动力,就是指思想、信念、情感、意志等精神因素对人从事的一切活动及社会发展产生的精神推动力量。开发精神动力,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科学动力、理想信念、价值观念的教育与引导,精神文化已成为公认的社会资源之维。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旨就是把真正的法治精神告诉人们,努力培育他们同现代法治文明相一致的自主性心理价值诉求。 通常认为,法治精神应包括四层涵义:第一,尊重与保障公民权利是法律的基础;第二,只有法律才是解决社会冲突的主要手段;第三,立法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第四,法律具有至高权威,它是社会所有成员、机构的行为规范。其中,保障权利限制权力越来越成为现代法治的核心理念,因为“只有权利成为目的、权力成为手段的地方,才谈得上法治。”我们认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路数应当调整,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心不在于仅教育人们如何遵守义务、服从法规,而必须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呼唤人们对权利意识的觉醒。奥斯丁曾提到:“权利之特质在于给所有者以利益。”正是因为法律基于权利设定可能带来各种便利和利益,包括心理和感情上的利益(公正),才会赢得人们遵守、诉诸或全身心信仰的直接动机;才会激起他们把法律也当作一种追求个体利益的资源而诉诸、利用,让他们坚信唯有通过法律才能更好地获取某种利益或保护既得的利益,以至于让他们把全身心都卷入到法律实践的话语中,直至无法解脱。 2.法律产品之物质动力。物质动力,是指满足人们需求的物质推动力量。满足需求的对象称为满足物,最简单的划分是“硬性”满足物与“软性”满足物。任何以物质形式存在的满足物都被称为“硬性”满足物,大部分物质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它,如吃、喝、住、穿等。与“硬性”满足物相反,传统上人们将同非物质需要联系起来的满足物称为“软性”满足物,如社会秩序、权利、地位、民主、自由、荣誉等。满足物能否足够地满足需要,关键要看“满足物”是否符合需要主体的利益。 毫无疑问,青少年法制教育推动力的直接物化诱因之一就是法律产品。需要澄清的是,人们是否愿意接受法律,并不是由法律的“重要性”和“强制性”所决定的,而是由法律本身的规定所决定的,之所以愿意接受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接受者对法律的品质的认同;二是法律符合接受者的利益。由此可见,人们选择接受或遵守法律,是因为法律不仅仅有效,还必须有益。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如果法律与他的利益无关或者相悖,他就可能选择疏远或违反它。按常识,现代立法是对社会利益关系的第一次分配,从这个角度讲,立法质量如何,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产生的影响极为重大。 (三)动力载体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动力载体,是指促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功能及其价值实现的“中介”,主要表现为传递渠道的动力媒介,如各类宣传教育工具。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将“法律”交给青年一代,使他们知法、守法、用法和树立法治观念,进而提高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法律的普及过程,既是信息传导过程,即由某一动力主体将法律信息传给另一个动力主体,如各种传媒的宣传鼓动;同时也是文化传导过程,因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务之一就是法治精神培植,只有特定的法律文化通过社会化和内化过程融入个体的人格系统里,才能影响并改变微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动力主体的需要结构,从而使他的动力发生变化。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保障 保障机制,是对事物发展运动的方向、规模、速度、质量等方面予以指导、协调、控制的,由一系列组织、制度、思想、观念和关系因素整合作用的机制。显然,保障机制的构成要素极其丰富,比较普遍的有理论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组织保障、环境保障等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而言,尤以观念导向保障、政策指引保障、环境协同保障、途径优化保障四种要素最为特殊。 (一)观念导向保障 观念是制度的灵魂,是制度得以产生和运转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大凡良好制度往往都源自于文化渊深的观念积淀。所以,以期通过青少年法制教育推动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必须首先从改变观念开始。 “法治”观念要求人们习惯于将社会事务纳入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中来加以分析、思考、处理,是管理国家和社会有效的手段,是不允许任何政党、组织、团体和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信念。可见,法治观念的基本内核就是诉求“法律的统治”(Rule of Law),内含公平与正义地衡量行为的价值准则以及法律至上的观念。要形成法律至上观念,首先得信仰法律,“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需要注意的是,只靠周而复始地强行灌输法律条规是难以解决信仰法律问题的。因为对于观念确信乃至信仰坚守而言,最重要的不是语言的说教,而是行为的感召;不是一般的倡导,而是具体的示范。而这种感召与示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律自身的尊重、服从与遵守。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普通人的法律态度,不仅取决于法律规定了什么,政府号召了什么,更取决于法律在政府那里被怎样尊重、服从和严格执行。因而政府守法程度从一定意义上关系着法律至上观念培育的成败。 (二)政策指引保障 一般来说,政策指引保障必须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满足需要。二是对需要的调节和引导。这显然要求,“政策”本身的设计必须正当、科学、合理,并且供给充足,否则无法满足需要,更无法良好地发挥调节和引导作用。 从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政策实践看,1995年12月28日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合文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和2002年10月25日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是迄今为止有关青少年法制教育最为详尽的官方性政策文件。两《意见》随着近年来的社会变迁已日益显露诸多问题。《意见》规定:“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内容……。”显然,传统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地位上是从属于德育教育的,即把法制教育视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为目的的观念教育。我们认为,这样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因为,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课,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近年来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足以说明: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既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更没有达到对学生予以“观念改造”的效果。所以,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政策定位”上,必须构建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三)环境协同保障 系统论告诉我们:系统是由要素构成的,系统的成功运行和功能出色发挥,靠要素的优化和协同。根据这一原理,如果我们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看作一个系统的话,那么立法、司法、执法、护法、法律文化、法律产品、社会、国家、组织和个人等等就是要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功运行及法治社会的最终实现,要靠上述各要素的不断优化与协同。 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而言,所有要素中,司法和执法的影响是最为致命的。这是因为,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直接行使着大部分的国家权力;司法是人们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保证法所追求的自由、平等、正义、秩序等价值得以实现的手段和途径。“司法”和“执法”作为人们可以直接感知与体验法律的基本“场域”,是人们塑造法律形象的重要质料,公正司法与依法执法对法制教育活动的同化感应比法制教育本身更为重要。 (四)途径优化保障 1.机构设置。在实践操作上,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当建立起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协助的运行机制。以此构筑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实施及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形成以学校为主、家庭和社会为依托、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组织机构实施模式。 2.财力供给。必须畅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财政供给渠道,特别是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学校、社会媒体等非官方的“法制教育”活动经费,应当重点落实和扶持,这样有助于激励、培植、壮大范围广泛的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力量。此外,还应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如通过吸收社会捐款、建立普法教育基金,吸纳、扶持法治志愿者队伍等等。 3.方法创新。从现阶段看,青少年法制教育在模式择选上应着重考虑如下几方面:(1)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占领电视、网络等新兴的宣传领域和阵地,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2)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公开,变立法、执法、司法为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使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群众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避免空洞说教;(3)创设掌握、分析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法律素质水平、法律行为水平总体情况的预测机制,以便清醒认识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治精神、法治环境的二者差距;(4)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既要让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又要让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及必要、适时的引导;(5)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考核评估体系,按需开展全民青少年法制教育效果的总体评估、特定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的项目评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果定性与定量评估,根据实证数据有效监督和调控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严厉制止盲目进行和流于形式。 法制教育论文:学校法制教育略论 摘要:学校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当前学校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难有实效。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包括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强化法律素质;建立科学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努力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关键词:法制教育;法治;法律素质;依法治校 现代学校教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社会系统。作为这一系统基本要素的教育内容,会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成员素质提高而不断地吐故纳新,保守的、甚至反动的教育内容将逐渐地排除出系统之外,科学的、进步的教育内容又会被系统主动吸收。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当中,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由现代学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决定的。我们认为,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人治”思想的基本途径。法治精神是指尊崇法律、维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定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形成一种风气。风行既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之实现便一日靠不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为条件的”(蔡枢衡)。法治精神是推动法治化进程的源动力,是一种可以沉积的民族文化。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专制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演绎下来的中国现代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如果再不强化法制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法治国家就难以实现。现代学校教育的系统性、有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显著特点,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在培养受教育者的法治精神中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就能使整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逐步消除封建人治思想,为最终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现代学校法制教育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现代中国二十多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历程表明,法治需要执法公仆,需要护法忠臣,需要弘法良才,“必须造就一大批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而所有这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学校,根本途径就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包括法律教育)。同时,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尽管自1986年开始的三次全国性的普法宣传和正在进行的“四五”普法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最富有实效的途径仍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唯有学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这一历史使命。 第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在九十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他们以“财”、“色”、“霸”为作案目的,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同志在2000年初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所举的几个实例,更让我们对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充满忧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我国学校多年来忽视甚至放弃法制教育的结果。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是否具备法律素质,有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一项基本标准。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个体受教育年限的逐渐增长,学校已成为个体社会化必经环节。法制教育应当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提高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现状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它直接影响了中国法治化进程。 1.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组成部分。除大学有专门的法律教材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全部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孰不知,“道德人”与“法律人”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邓小平同志在讲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才时,也是把有道德和有纪律(合理理解就是有法纪)并提的,而且特别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把纪律纳入道德范畴之意。同时,德育概念本身也没有包括法制教育,学校德育广义理解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狭义理解仅指品德教育。政治教育主要指政治立场、观点、态度以及政治鉴别力等方面的教育,思想教育仅指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而品德教育旨在培养教育者良好的道德品质。德育的三大组成部分本身并不涵盖法制教育内容。另外,比较美国、德国与瑞士等国的学校教育,尽管也强调道德或宗教教育,但法制教育却是这些国家学校教育的传统,它与道德或宗教教育无论从教材编写、专业设置还是教师配备上都有区别。可见,把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变相为德育内容,这种做法从理论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同样,在学校教育实践中,德育实践本身就在以分数和升学率为杠杆、以智育为中心的教育体制面前毫无地位可言,再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无疑于彻底否定了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 2.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如前所述,在法律已经遍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然而,一直以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即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素质”概念,也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当前的学校素质教育也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熟不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政治理想。教育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为政治服务的,当今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同样要为实现政治理想服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推进器,这种作用的集中表现就是培养法律职业群体和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人才。如果素质教育理论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无视法律素质的存在,不重视法律素质的研究,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3.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法青少年大有人在,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模仿犯罪,不少青少年模仿影视小说中罪犯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二是反侦查,比如作案时带手套,伪造证件,破坏现场等等。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已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三、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构建 法制教育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大功用与现代学校教育忽视法制教育、不重视法律素质培养的现实形成了鲜明对比。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理所当然地要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培养大批的民主法治人才和守法护法公民。现代学校教育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改革那些与民主法制建设不相适应的教育教学体制,把法制教育摆在应有的地位并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认为,当前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必须着手以下几方面的构建。 (一)完善素质教育理论,把法律素质作为重要的素质教育内容加以研究。九十年代初期,国家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大力倡导“改革人才教育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在全国形成了“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高潮。从实质意义上讲,素质教育应该认为是对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教育”的进一步诠释和具体化,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全面培养和发展所有学生的各种素质,而“全面发展教育”是它的基本实现途径。传统学校教育中的德育、智育和体育是素质教育的几个重要途径,但决不是全部途径,80年代教育改革增加了美育和劳动教育,九十年代又大力推行心理教育。素质教育的途径随着社会进步以及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完善,九十年代末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又为学校素质教育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法律素质教育,这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明确法律素质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含、层次和养成规律,对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小学到大学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比如,许多学校仅仅是每一学期或学年请校外的“法制辅导员”举办一至二次法制讲座。其实,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教育决策部门应当及时修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使然,也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同时,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开设一定比重的教育学科,在师范院校增加一定比重的法律课程,从而使法律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进入教师队伍,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最终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可靠的智力资源保证。 (三)努力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法制教育实效。法制教育与学校德育一样,不能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和概念的掌握,而应把重心放在素质的提高上,养成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守法用法行为习惯。为此,在认真完成正规法制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还需要努力探寻其他富有实效的途径和方法。我们通过对多所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调查和思考,认为法制教育活动应该可以是丰富多彩和富有成效的,除了正规课程教学外,还可以包括:1.利用学校部分教师和校外司法专业人员的法律智力资源,开展“周末法制教育系列讲座”,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2.帮助学生建立法律协会,进行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3.组织青少年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4.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协助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提高素质;等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丰富了校园生活,减少了违法违纪行为,对建设良好校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实行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种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终实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培养目标。 法制教育论文:关于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法制教育 现状与成因 教育和预 论文摘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这是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做为教育工作者,要深入 了解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与主要特点,进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渐突出,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教育工作者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1靖少年犯罪的现状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 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文成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 “青龙帮”等。 2.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 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 14_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 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3.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广泛开展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开展了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学校、在社区、在农村广泛开展 “两法一制”宣传 el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营造氛围;二是充分争取社会支持,依靠宣传、司法、教育、新闻等各职能部门,设计有效活动载体、用事实来说话、用活动来宣传 、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通过开辟法律专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律宣传咨询、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 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全社会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2.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和基地的建设 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队伍和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是青少年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把在公安、法院、司法局工作的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中层干部中的业务骨干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并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有责任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教职工员和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等。二是建立了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避免了轰轰烈烈走过场、热热闹闹拉形式的错误现象,从而保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顺利进行。 3.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营造青少年维权氛围。通过活动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公安局联同工商文化部门集中时间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进行了专项整治,为学生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等。 4.构建学校、家庭、社会 “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各级党委、政府要尽最大努力,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为在校中小学生提供课外学习、娱乐的场所,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要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活动场所,利用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体活动,真正使中小学生 “离校不离教”。同时,加强联系,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在校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和有劣迹的社会人员的帮教、监管工作。 三、结语 我们已经经历了 “一五普法”到 “四五普法”的阶段,今后我将继续进行全民的普法教育。无论什么时候,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总是只要重要同时也是任重道远的。 法制教育论文:中职学校实施法制教育问题的浅探 学法才会知法,懂法才能守法。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不仅要在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宣传上大做文章,还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融法律基础知识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1.举办活动,丰富内容 举办丰富多彩的班级、共青团、志愿者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可以与思想品德教育,以及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养成相结合,让学生从各种活动中去体验,领会法制的内涵。开展普法知识竞赛,举办普法报告会,组织学生观看法制题材的电影、电视剧等形式,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巩固记忆,打下牢固的法律知识基础。 2.结合案例,亲身实践 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仅靠背条文、考试是不够的,还应该让学生从一些具体案例中去直观地认识法律,去体验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可以聘请公安司法部门的办案人员到学校做普法报告,结合当地发生的法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有条件的话组织学生走出课堂,如进行旁听审判,参加诉讼,模拟法庭等。使学生直观地深刻地感受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犯必究”的客观事实,亲眼目睹违法犯罪分子的可耻下场,亲身体会法律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功能。 通过参加这些实践活动不仅使学生巩固了已有的法律知识,从而还实现了知识向能力的转化,提高了学生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重教育、重预防、规范行为是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 青少年学生从课堂上,从各种活动中以及宣传栏里了解学习到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何让青少年学生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指导自己的言行呢? 1.学好规章,提高素养 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对照行为规范的规定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将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列为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提高学生对学习的认识程度,使学习法律和遵守法律成为习惯,良好的习惯在于养成,在于培育和熏陶,良好的习惯是步入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2.纪律教育,规范行为 要经常性地开展各种校容校纪的纪律检查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但可以促进学生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还可以培养学生约束和制止不文明的行为,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正当防卫的正义感和见义勇为的责任感,加强学生的行为管理,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纠正,发现问题及时的和学生沟通。然而由于学生的禀赋、爱好、性格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的差异,各个学生所实际表现出来的优缺点、接受教育的方式和程度也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在教育时要以人为本,采取宽容的教育态度与从严的教育态度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充分发挥学生的自觉能动性,其目的在于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使学生在教育和管理中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能够在良好的教育和管理氛围中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联合教育,合力教育 要加强社会家庭和学校三方面的教育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和家庭的法制教育作用,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社会的有些人,当然也有个别学生家长法制观念谈薄,这就直接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青少年学生自觉守法意识薄弱,自觉守法的习惯还没有完全形成,没有形成法律意识,也就没有办法养成守法习惯。 在职业教育方面,学校和家长是学生成长发展的双翼,二者需密切配合,形成促进学生发展成长的合力,在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基础上,首先要提高学生家长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让家长认识到孩子有进步和提高的潜力,学校要对学生家长对孩子教育方法进行指导,要求家长树信心、抓习惯、管思想、束行为。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懂得遵纪守法。 因此,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一定要认识到位,目标细分,责任落实,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对学生进行教育性预防、疏导性预防、控制性预防、惩戒性预防,培养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的学生。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一种合力,给予学生全方位的教育,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使法制教育落实到实处,才能将学生培养造就成行为规范、心灵自由、感情丰富、思想充实、胸襟开阔的现代人,也就是能够为自己负责,也能够为他人、为社会、为国家负责任的,现代化的遵纪守法的公民。 四、结语 综上所述,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也是未来社会的主体,通过法制教育,使他们的权利义务意识明晰,社会责任感强,有自觉守法的意识,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四有”新人,使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制教育的目的和根本,也是我们从事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平安校园以及和谐的小康社会的基础。 法制教育论文: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探析 法制教育是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更是提高学生素质的内在要求。高校教育的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显著特点,使其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基本途径。 一、高校法制教育的规定性 1.加强高校法制教育是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关于法制教育问题,主席明确指出,“切实把大学生培养好,是我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愿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因此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主席“民心工程”指示的有力措施。高校通过法制教育,可使大学生了解中国的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了解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方略,让他们从法律的高度确立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政治信仰,依法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明白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高校法制教育还可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而所有这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学校,根本途径就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此外,高校开展法制教育,还可以使大学生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重托、人民的期望。 2.加强高校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增强适应时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和谐社会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这就非常明确地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才的重要方面提出来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状况关系到我们社会的稳定。高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搞好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是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大学生毕业后要走向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地遵纪守法,积极投身于祖国建设事业,为国家的强盛作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的水平参差不齐 课堂教学是高校教学的基本形式,在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中也发挥着的主渠道和基本阵地的作用。但是目前在高校中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的水平却是参差不齐。有法学院系的高校的情况要相对好一点,而没有法学院系的高校或者原来在理工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校中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通常是由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门、学生处、团委或以及宣传部的人员兼任,而兼职教师的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实践能力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因而使大学生对法制教育因老师的原因而不重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有关高校的主要领导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认识还是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把法律素质教育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而没有将其看做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更没提高到具有战略意义的高度去看待。由于法制教育师资的不专业性,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往往不重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培养,或者是不懂得法制教育的规律性,从而造成大学生强化法律工具主义意识,淡化法律的内在价值,所以大学生消极学法、被动守法和法律意识淡薄也就不足为奇了。 2.法制教育的内容枯燥 法制教育是一项融理论性、实践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2005 年之前,高校大学生课堂法制教育一直通过《法律基础》课来完成,2005 年开始,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把《法律基础》课和《思想道德修养》整合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整合后的课程中法制教育的内容篇幅减少,仅有两章多的内容,但是却涉及近30 个法律文件、100 多个重要概念和知识点。这使得课堂法制教育的任务更加繁重。很多教师一般无法对内容进行很好的处理,授课只是一系列知识点的罗列、堆积,教学内容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法制教育的主题往往偏重于防止违法犯罪,缺乏对学生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培养。在法制教育过程中,重遵纪守法规范多,提要求多,讲义务多,而对学生的权利教育则相对偏少,致使学生对法律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知识的层面上,缺乏法律情感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养成,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即形成“知而不信”。 3.法制教育形式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就不能仅仅停留在课堂上,而应该实施全方位、立体式的法制教育模式。目前大多数高校、尤其是一些理工科院校中的法制教育形式仍然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而在课堂的教学中,教师也往往采用以教师为主体的单向教育模式,忽视了受教育者的主动性,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现代科学技术和案例教育在教学中运用较少。这种强制性的法制教育模式,使得法制教育缺少针对性。有的高校甚至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没有针对学生的专业特点开设一些和本专业相关的而又为大学生就业和从业所必需的法律课程或者是开设一些法律通识类课程的选修课。更忽视了校园法律文化的构建和法律氛围的营造。其结果必然是导致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的降低。 三、提高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路径探析 1.优化教师队伍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前提 从事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师包括高校的管理者和教师,他们不但要熟悉法制教育的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因为这直接关系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作为高校的管理者应具备很强的法治观念,能够自觉地按照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管理相关的学生事务,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依法办事的能力。教师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成为大学生的楷模。因此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要不断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和法学理论的修养。只有他们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才能得以营造法治氛围,构建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促进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提高。 2.创新法制教育内容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基础 高校中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在学时允许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法律部分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应重点突出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的培养上。还可以利用《形势与政策》课开设国际、国内法制最新动态、当前重大案件分析等讲座,及时的把社会法制发展的最新动态传导给大学生,使法制教育更具有时代性和实践性,此外,针对不同专业的不同特点开设相应的和相关的法律课程,比如针对采矿专业开设《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针对经管类开设《经济法》、《合同法》,对全校大学生开设《婚姻法》、《劳动法》等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规范,使法制教育更具针对性,从而增强教育合力。 3.采取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 法制教育必须通过多种形式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整合学校、社会的教育力量和教学资源,具体做法包括:建立稳固的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各高校应充分利用所在城市或省市的资源来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比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开展演讲赛、辩论赛类的实践,开展课前五分钟演讲,以此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和表达自己对一些问题的法律观点;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影视感染,在课堂中利用多媒体设备。播放一些来自《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新闻调查》、《大家看法》等电视节日中的法律案例来丰富课程教学内容;参观、旁听类实践,比如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此外,高校必须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律文化环境,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环境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外部条件,是大学生的各种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客观基础。 法制教育论文:浅析职业学校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是职业学校教育的一个基础点,强化职业学校法制教育,提高职业学校法制教育实效性,是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目前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状况令人担忧,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难相适应。本人就职业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以下探讨。 一、目前职业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职业学校缺乏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重视不够,职业学校法制教育没有明确的定位,没有把法制教育当作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法制教育缺乏领导组织机构,缺乏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计划安排,没有深入到课堂中,法制教育仅仅流于形式,一学期集中搞一次法制报告会,就等于完成了法制教育。 第二,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主要以法律的具体规定为主要教育内容,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一方面学生觉得法律知识枯燥乏味,一讲法制教育就讲犯罪和刑法。令学生误以为法就是刑法,到头来培养的仍是“法即刑”的传统法制观念者,学生存在只要不犯罪,法就与我无关的错误心态。另一方面,学生知道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却不清楚如何去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仿佛法律与他们的现实生活不相关。 第三,单调的法制教育方法形式。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仅限于校园之中,经常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也很少邀请社会其他成员参加,缺乏直观的教育。法制教育纯粹是为学而学,造成学校的法制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使法制教育达不到预期效果,不利于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二、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 第一,各级教育部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而不是仅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内容。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使学生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 其次,应该编写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律教材,根据职业学校学生成长发育的特点、认知和接受能力,使职业学校学生能系统化、持续化接受法制教育。可采取文字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编写如《法律与生活》等法制手册,使学生通过鲜活的实例明白法律的规定,随时随地学习法律,逐步形成法律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等等。 第二,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使学生在了解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敬畏法律的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 首先,努力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 其次,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除学校外还需要政法、综治等部门和家长的配合,加强未成年人校外的法制教育,同时应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不让法制课仅仅局限在小小的课堂上,要适当的安排一些课外活动,比如组织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让他们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开辟校园普法宣传栏,定期举行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法制图片展览,营造一个浓厚的法制氛围。又如帮助学生建立学生法律协会,使学生就自身的学习、生活等进行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还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平台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白法律与我们密切相关,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相伴。 再有,把学校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社会,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比如定期开展“法制教育系列讲座”,请司法部门的同志以案讲法;也可以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协助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第三,优化师资队伍,配备具有法律知识的教师从事青少年法制教育。 学校一方面应该录用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做任课教师,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强,理论功底深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另一方面学校也可以让非法律专业的任课教师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他们就有能力在授课中应当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等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生动,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身。 总之,职业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最有效途径。只有社会广大的未来劳动者都树立起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习惯,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扼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和谐社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