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疗纠纷的成因及防范:医疗纠纷的新成因及防范策略 【摘要】 该文通过查找和分析医疗纠纷的成因,采用回顾分析的方法,总结出加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根本;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核心;建立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 【关键词】 医疗纠纷;成因;防范策略 近几年医院呈现出“医疗纠纷案例逐渐增多、患者要求赔偿数额增加、处理纠纷难度日益增大”的趋势。如何根据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查找和分析医院医疗纠纷的新成因,有效地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是值得医院管理者探索和研究的问题。 1当前医疗纠纷的主要成因 1.1医护队伍结构改变,人员素质整体下降,容易导致医疗纠纷随着城市医院编制医务人员的饱和,医院工作人员逐步呈现老化状态,补入的新成员来源复杂、成分复杂、待遇复杂、关系复杂,使医院的人员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合同制、聘任制、临时人员“三者合一”。由于人员的来源不同,工作经历不同,身份要求不同,这就自然存在了素质养成的不同。与过去相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应客观地承认,医护队伍的整体素质呈下降趋势。有的医院要降低人力成本,人为造成了医护比、床工比的不足。由于医务人员少,医疗任务重,使得突出医院服务特点的补偿性素质训练,无论从时间上、内容上、形式上都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从而影响了素质培训工作。人员素质的差异决定了工作质量的优劣,个别医务人员恶劣的服务态度、低水平的业务技术、不负责任的冷漠、随意的承诺都容易导致医疗纠纷。 1.2医院科室重效益轻质量,医疗过程存在缺陷,容易形成医疗纠纷当前有些医院为了降低直接成本,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造成医护人员编配失调,医生分管床位过多,医护工作秩序混乱,往往使医生查体查房不认真,技术操作不标准,治疗措施不得当,病程记录不翔实。部分实行电子病历的医院甚至出现“克隆病历”等现象。护士重技术操作轻基础护理的问题非常突出,不按常规巡视病房,不按规定生活护理,更谈不上主动医患沟通,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医疗过程中安全隐患和风险增加,随时可能出现医疗缺陷,容易形成医疗纠纷。 1.3患者及家属医学常识缺乏,医务人员解释不够,容易人为造成医疗纠纷目前,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病人及家属的维权意识也在增强。一旦发生因疾病原因导致的重要器官及功能损害或死亡,患者及家属几乎都会向医院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对疾病缺乏理性理解或一知半解;有的是治病心切,对医疗期望值过高形成的心理反差;有的是在某些从业人员的误导下提出的一些似是而非的猜测性医学问题;有的则是为了转嫁医疗费用负担,借用各种理由对医院提出经济赔偿等等。尽管患者和家属由于缺乏医学常识,反映的问题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们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联系沟通不够,对病情和诊治措施及疾病的预后解释的不认真、不清楚、不到位而人为酿成的后果,暴露出“医生为主导”的单边医疗活动模式的弊病,不让患者及家属主动参与医疗工作全过程,就不能使他们成为“知情书”的真正知情者,因此人为因素造成的医疗纠纷就不可避免。 1.4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影响,“取证倒置”使医院工作被动,必然出现“老大难”医疗纠纷目前我们的社会正处在转型期,社会信任机制一定程度遭到破坏,使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潜意识里有一种对医院的反感,一旦遇上医疗突发事件或医务人员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不管其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好意还是恶意、是可逆还是不可逆、是偶然还是必然,都有可能引起医疗纠纷[1]。有的家属只认准一个理,患者是活着进医院的,现在是死在医院里,必须赔钱,一喊就是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甚至雇请“专业医闹”不让医院正常工作。在北京,2005年101起医疗损害案中,有77%判断医院给予了赔偿[2]。当赔偿无法满足患者及家属要求时,医院才不得不诉讼法律,被动地走上艰难的“举证倒置”之路,审而不判,判而不服,使医院牵涉精力、消耗财力,负担加重。个别媒体为了追求新闻效应对医疗纠纷进行负面报道,片面夸大和鼓吹巨额医疗赔偿,使医患矛盾进一步人为加深,加大了医疗纠纷的处理难度,造成“老大难”医疗纠纷越来越多,社会影响越来越坏。 1.5医德医风监督不严,医患关系畸形发展,潜在促成医疗纠纷我国的医患关系紧张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冲击,拜金主义泛滥,红包、回扣、提成等商业贿赂冲破部分医务人员的道德防线[3],加之个别医院医德医风监督机制不健全,对医务人员身上存在的不良风气视而不见,随意扩大诊疗范围,滥用价钱昂贵的药品、医疗器械,言语无节制的夸大疗效等都是医患矛盾的关键。畸形发展的医患关系,使得医务人员的形象大打折扣,一旦发生意外,患者和家属就会毫不客气地把一切责任推向医务人员,甚至产生过激行为而发生医疗纠纷。 2防范医疗纠纷的策略 2.1加强医院核心竞争力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根本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为病人创造所需要的价值,容易得到病人的心理认同;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可随时应变周边环境的变化,从而不断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需求;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是同行无法与之抗争,能给医院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的;核心竞争力还能为医院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并为各方面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4]。近年来国内许多中小型医院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而许多大型医院(特别是一些知名医院)医疗纠纷却在相对减少,究其原因只有一条,就是医疗安全必须由高质量的医疗效果来保证,而高质量的医疗效果正是医院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一个缺乏核心竞争力或存在管理问题的医院,往往是医疗不安全因素与日俱增,医疗风险不断加大,医疗纠纷必然相伴而来。因此,医院管理者要加强医院全方位的质量管理,视质量管理为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抓质量管理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力培育和尽快形成医院核心竞争力,全力为医疗活动打造良好的医疗安全环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降低医疗风险和防范医疗纠纷。 2.2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医护队伍的综合素质往往决定医院的整体素质。医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也是高科技集中的特殊服务事业,工作对象是被伤病困扰的人。因此,医院必须通过各种学习实践活动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养成。特别是当前情况下,医院的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要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必须在思想道德方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业务技术方面坚持精益求精;在爱岗敬业方面坚持无私奉献。没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基础,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救死扶伤就是一句空话。只有在学习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素质,才能胜任高风险的医生职业,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了,医疗纠纷也就少了。 2.3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核心贯彻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条件[5]。实践证明,医疗纠纷的发生大多数是由于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而造成的。落实医疗规章制度主要是抓好医疗重点部门及环节质量控制的制度管理,如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密切相关的关键科室(手术室、血液净化室、各类监护病房等)。要建立职能部门、科主任、医务人员个人的三级检查监督机制,岗位责任制是监督检查的重点。要把落实规章制度上升到遵纪守法的高度来认识,经常提醒医务人员,违反法令、法规的医疗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落实医疗规章制度只要作到末端到位,医疗安全就有了可靠的保证,医疗纠纷也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2.4建立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医院心理文化建设是建立良好、和谐医患关系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在形式上它要求医患关系应该是“指导-合作型”或“共同参与型”,尽量避免“不合作型”和“冲突型”;它是求医过程中医患之间社会心理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关系;它直接反映在服务态度、职业道德、医疗观、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等方面。大多数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医务人员是否满意,主要看医务人员对伤病员是否热心耐心、是否尽职尽心、是否有同情心、是否为病人的诊治操碎了心,做到了这些,有时病人虽未达到家属预期的治疗效果,甚至发生意外,病人和家属仍会真诚地感谢医务人员的良好服务,对医院仍很满意,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优秀的医院心理文化,对于医疗效果和医患关系有着意想不到的影响,它给病人以信心、以希望、以信任、以寄托;它提高病人战胜疾病的主观能动性;它有积极的暗示治疗作用;它可以消除病人的恐惧心理;它导向患者对诊治工作给予完全配合;它能使医患获得终身难忘的友情。只要多一点诚心,就能减少一件纠纷。 浅谈医疗纠纷的成因及防范:医疗纠纷中医院的媒体应对策略 [摘要] 近年来,医患关系趋于紧张,危机事件频发。媒体在危机中肩负着信息传递的桥梁作用,扮演着公共危机信息代言人的角色。结合对新媒体、传统媒体的不同传播特点的分析,以及其对危机产生的不同影响,文章提出了医院在不同时期的媒体应对策略:在危机潜伏期,医院一旦监测到网络舆情,应及时与患者及家属协商沟通,力争将危机处理在萌芽中;在危机扩散期,医院可召开新闻会真实信息,以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控制危机蔓延的态势,将危机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在危机爆发期,医院应敢于承认自身医疗行为的过错和管理工作的失误,争取获得媒体和大众的舆论支持,尤其在医院前期处理不当,导致局面失控的情况下,仍应以诚恳的态度与患者及媒体进行沟通,努力解决好问题,同时争取时间重建健康的医疗秩序。 [关键词] 媒体应对;危机管理;医疗纠纷 医患关系趋于紧张,危机事件频发。一方面患者及其家属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多数医院缺乏危机管理意识,尤其在媒体介入后,未制订恰当的媒体沟通策略,在一定程度上给医院带来不必要的信任危机。本文拟从医院如何运用危机管理与信息传播的理论,在危机不同阶段应对不同的媒体着手,探寻分析相应的媒体沟通策略,将危机带给医院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1 危机潜伏阶段的新媒体预警 “SARS”事件以来,我国的危机管理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探索的演变,危机事件的预警机制建设受到了空前的重视,建立和完善应对危机事件的预警机制,尽早发现舆情,将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成为医院危机管理工作的中心。舆论预警是指正视危机并快速启动危机爆发前的舆论调控机制,其有助于医院找出纠纷的矛盾点并迅速采取措施把纠纷解决在危机的萌芽期[1]。新媒体时效性强、人人都是新闻源的特点,决定了发生医患纠纷时,患者家属往往在第一时间寻求网络帮助,通过论坛发帖获得更多网民的关注,当医院监测到网络舆情时,应立即启动预警流程,宣传和信息部门加强监测力度,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医务部门积极跟患者家属协商沟通,在网络热点舆情的处理上,各部门相互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危机走向,根据舆情进展及时调整沟通策略,把纠纷解决在危机萌芽期。 1.1 潜伏期的舆情收集 近几年,有关卫生的突发事件成为各类媒体炒作的焦点,随着社会进程和传媒业的快速发展,医院危机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立刻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影响医院生存和发展,损害医院的品牌形象[2]。回顾事件可看到网络媒体的影响力,尽早发现网络舆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迫在眉睫。正所谓“防大于治”,医院可成立专门负责网络舆情收集的机构,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3]。同时,医院可编制《危机管理知识手册》发放给医务人员学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危机意识,强化医务人员面对危机事件时的综合素质和应对水平,一旦发现网络舆情,及时报给医院负责舆情监测部门,全院人员共同参与,加强舆情监测力度。面对海量的网络信息,可集中力量重点关注各大门户网站和地方重点网站或论坛,相关监测人员可通过浏览文章标题、查看网络论坛的置顶帖、热点话题、热门评论、主动参与网络讨论等多种方式,快速、有选择性地筛选并搜集需要的信息,从而快速、准确、直观地了解网络上的各种动向,引导网络舆论[4]。 1.2 预警机制建立的原则[5] 1.2.1 专业化原则 医院危机事件爆发之前的征兆表现多种多样,无专业知识的人很难从复杂信息中进行分辨、筛选和制订应急的措施预案。专业化原则要求当今医院管理者学习危机管理知识,结合实际情况深入思考,从而制订全面、系统且有效的应急预案。 1.2.2 全员参与原则 尽管预警机制是专业人员管理,但不等于其他人不能参与到危机管理信息监测中。在医院危机管理中,医院管理者可指定某些人成为预警机制建立的成员,对医院危机进行全面监测,整理医院存在的危机事件隐患、提出可行的处理措施,此外,医院管理者可通过广泛的调查对医院各个职能科室及临床医务人员征求意见,将合理意见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 1.2.3 开放性原则 预警机制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针对相似类型的危机事件预警机制的措施和方法可相互借鉴,对于一些丰富完善的意见可积极采纳,不断优化预警机制,医院管理者与医务人员间可针对某一危机事件进行交流,不断学习更多的理论知识,提高实践技能,使医院危机管理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1.2.4 长期性原则 医院大型危机事件的发生频率较低,预警机制常形同虚设,但医院管理者决不能因此疏于对危机事件的预警管理,因为危机一旦爆发,则可产生致命的伤害,只有长期坚持不懈地做好预警机制管理,才能有效地对危机事件进行预防和控制。 1.3 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的措施 ①设立独立机构,全面评估事件:在日常工作中,全体员工应养成主动发现和筛选隐患的习惯,以减少医患纠纷,建立顺畅的医患沟通渠道,当纠纷出现时,各层级领导应主动介入处理。②加强信息收集工作,消除隐患:医患纠纷事件发生前,一般会出现一些反常的现象或信号,此时,做好信息监控工作,将对纠纷控制起到促进作用;对医患纠纷事件的发生要有统一的信息平台,将收集到的有效信息进行汇总并加以分析和研判,整体把握事件的来龙去脉。③强化预警,监测媒体报道的相关内容:了解媒体关注的焦点,医院应设立危机监测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媒体的报道,对医药卫生行业发展的新动向和媒体近期关注的疾病、医疗等焦点问题进行研判,帮助医院对危机高发的领域进行监控并制订具体措施。 2 危机扩散阶段的信息公开 “当社会环境出现情况不明、有威胁性或迅速变化时,个人和群体对媒介依赖会更强烈”[6],因此在危机的扩散阶段,医院应及时公布危机相关情况,避免患者家属采取过激行为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2009年“徐宝宝事件”在网络热议形成舆论话题时,医院一直未拿出有效的证据反驳患者家属提出的医生上班期间玩游戏行为,直到人民日报介入,将网络热议话题落地,医院仍未真实信息,未跟媒体进行有效沟通,国家权威媒体出现不利医院的舆论信息。 2.1 医患纠纷发生时的媒体策略 危机扩散阶段,医院管理者与媒体沟通策略科学与否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事件已由患者家属自己发帖,爆料给媒体转变为媒体主动介入,挖掘事件真相,医院陷入被动[7]。医院应在第一时间调查医患纠纷真相,指定经过专业训练的新闻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在与媒体沟通中,新闻发言人能否冷静自如,巧妙回答媒体的尖锐问题,是解决矛盾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为统一口径,医院其他人员不能随便接受媒体采访。通过对徐宝宝事件的思考,提出4种媒体沟通策略如下。 2.1.1 指定新闻发言人 纠纷爆发时,医院需要指定一位“新闻发言人”[8],在第一时间以坦诚的态度出现在媒体和公众面前。医院领导应只有新闻发言人这一渠道,及时、准确、适度地向媒体提供信息,当媒体问及深层次的情况时,只有了解事件真相后才能对外消息,不猜测和不准确的消息。 2.1.2 适时召开新闻会 在处理危机时,召开新闻会是一个很好的信息传播方式[9]。无论纠纷事件起因何在,医院应尽快准备好消息准确的新闻稿通过媒体,真诚与公众和传媒进行双向沟通,但在召开会前必须做好所有的筹划工作,对于媒体的问题应事先考虑周全,会应在医院管理者完全掌握事件的情况下召开,避免出现徐宝宝事件中因会不实信息,陷入更大的舆论漩涡。 2.1.3 信息如实传达 倘若纠纷事件的产生是由于媒体或公众判断失误造成,医院管理者需要对媒体或公众予以认真解释。因为我国特殊的人文环境,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同情弱者的心理会让其更容易站到与医院相对的立场上,公众易相信媒体报道是客观及真实的,医院强硬地针锋相对只会使事件更加激化,因此医院不仅要及时公布真相,击破谣言,还需要从公众的实际心理反应采用不同的方式与公众进行感情联络,用诚恳的态度面对事件矛盾,公开事实真相,消除医患间的隔阂。 2.1.4 做好沟通工作 强化沟通意识,提高沟通能力[10]。一般情况下,可邀请一些与事件无利益冲突的第三方来充当意见领袖,与公众进行协商沟通。由于意见领袖代表中立、客观的立场,与公众站在一边,所以其对医院处理纠纷事件所做的解释,更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 2.2 医院与媒体沟通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记者一般都具有敏锐的信息挖掘能力和一定的专业水平,医院管理者在面对记者的种种尖锐问题时,经常会手足无措。医院发言人或管理者在接受媒体采访前应做好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应急培训等准备工作并掌握采访过程中的回答技巧。 2.2.1 准备功课要做实 ①了解真相细节:医院发言人或管理者应在第一时间掌握事件的真实信息,收集媒体已有报道和评论,与医疗、法律、媒体、危机公关等相关专家沟通,对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做好应急预案,争取在采访中占据主导位置[11]。②态度积极:思想上必须摒弃媒体是来“找茬”的想法,医院管理者或新闻发言人应理解记者,医院坦诚、自然、客观地面对记者,不拒绝记者采访,采访中尽量提供记者所需要的背景资料,以事实真相为基础回答记者的提问,满足媒体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知道事件真相的心理;注意不应使用“无可奉告”这样的词汇,不当众拒绝记者的提问,不在大家面前轻易表达自己的意见[12]。 2.2.2 学会运用语言技能 媒体采访时,医院管理者或新闻发言人应学会运用语言的艺术,巧妙地重复对医院有利的事实,如遇到尖锐问题,应及时转移话题,避免陷入紧张、被动的状态。语言方面: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医院管理者或新闻发言人应尽量使用简单的话语解释概念,并使用有力的数据证明其观点。非语言方面:注意表情和语气与所要表达的内容是否合适,善于运用声音效果加强自己表述内容的意义和情感,与记者有良好的互动,慎用幽默情绪。 3 危机爆发阶段的协调沟通 危机的发展可分为4个阶段,潜伏期、爆发期、善后期和重建期,其中危机破坏力表现最突出的时候就是爆发阶段[13],这时危机的负面影响往往会触及医院日常工作的各个领域,这一阶段医院、媒体与患者三者的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事件真相。实际上,能真正引导舆论的是事件真相,因此医院首次信息需慎重,网络的互动性决定了危机的发展瞬息万变,医院的说法将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如果医院的信息前后矛盾,经媒体放大,将导致医院信誉严重受损。医院应运用好媒体这把“双刃剑”,与媒体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披露和解读危机信息,安抚公众的情绪[14]。当危机发展到爆发阶段,往往是前期公开的信息出现了问题,一直以来,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方面,能拖就拖、能捂则捂,可近年来,在危机爆发时期,公众通常表现出团结一致的意志,医院想通过封堵信息解决问题的时代已过去了,新媒体去中心化的传播方式,网络的匿名性、互动性等特质,方便公众对社会上各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及时到网络上,从而进行监督,揭开事件真相,阐释事件本质成为舆论主导权的聚焦点。医院管理者需要改变观念,了解危机在不同阶段的发展规律,在危机潜伏阶段就引起重视,解决好医患关系,避免媒体的介入激化危机,如果矛盾已激化,媒体介入,医院应正确认识与媒体的关系,引入第三方调查机制[15],督促医院对自身医疗行为及管理工作进行反思,如果确实出现失误,及时挖掘危机的真相,敢于公布真相,敢于讲真话,如果医院存在错误应及时跟患者家属友好协商,并通过媒体表示悔改和歉意,争取获得媒体的舆论支持,努力打造诚信医院。 浅谈医疗纠纷的成因及防范:医疗纠纷成因及防范策略的探讨 【摘要】目的研究医疗纠纷成因,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防范医疗纠纷。方法将本院2009年――2012年120例医疗纠纷成因进行整理分析。结果2009――2012年医疗纠纷成因中医患沟通和制度落实不严所占比例最高,分别为36.67%和21.67%。结论加强医患沟通、落实核心医疗规章制度、强化诊疗操作规范化培训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医疗纠纷;成因;防范策略;探讨 近年来,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技术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国医疗纠纷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不论是从数量上的增幅还是医患矛盾的激烈程度或者是医疗纠纷的表现形式都让全世界感到震惊[1],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现对我院2008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成因进行分析,并对医疗纠纷的防范策略进行回顾与思考。 1基本情况 3防范策略 3.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应对医院成立专门的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院长、政委亲自牵头,下设办公室,机关各部处均派人参与,并制定了一套操作方便、行之有效的医疗纠纷处理预案。医院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每年派出人员进行专业学习,使处理医疗纠纷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较为熟识,同时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洞察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做到文明接待、科学分析、政策调解、以理服人。发生纠纷后,医院按照处置预案第一时间与患者进行接触、沟通。沟通工作在分管院领导和医务处的主管下,由科领导和科室专家参与,必要时邀请医院法律顾问到场。科室主要负责纠纷中技术方面的解释,法律顾问提供司法方面的咨询,机关负责接待投诉,调查情况,给予答复。当有媒体介入时,主动与媒体联系、交流,让其全面了解事情真相,以求报道客观、公正,并及时与地方宣传部门取得联系,请求通过相关部门控制舆情。 3.2严格落实制度,完善防范措施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最主要是必须认真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近年来,医院按照三级甲等医院要求,对营区进行全面的规划,并对学科进行了调整,进行了二级学科分科,并按照床医比、床护比重新配备人员;优化了门诊就诊流程,形成了垂直门诊体系;按照卫生部新的要求投入500余万资金对儿科、消毒供应科、血透室、消化内镜室进行专科设备更新换代,使医疗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地进行。同时坚决按医疗护理操作技术常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操作,医务人员对任何一项技术操作,都应熟知该操作的适应症、禁忌证、并发症,事先向病人及家属交待其必要性和危险性,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难度较大、重要的操作,要有上级医师在场。 3.3狠抓医德医风,树立行业新风度首先是把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作为医院建设的重点工程,弘扬白求恩精神,学习先进模范事迹,树立尽职尽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反对和抵制一切有损于群众利益、有损于军队医院形象的不正之风。第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识大体、顾大局,尽心、尽责、尽力为病人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务人员形象。三是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学伦理学、执业医师法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防范意识。 3.4针对沟通难度较大的纠纷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处置患方对院方的答复和解释不满意,协商处分歧较大的,应建议患方到司法鉴定中心或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医患双方再进行协商,在此基础上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上诉法院,由法院调解或进行判决。针对家属受医闹分子鼓动,纠集不明真相的群众来院闹事,拒不接受医院沟通解释,也不同意进行法律程序的恶性事件,医院通过积极与地方政府取得联系,协助派出所警力维持秩序,并协同当地政法委、司法署及患者所在街道办领导共同做工作,避免矛盾不断激化,保障义务人员人身及医院财产安全。 浅谈医疗纠纷的成因及防范:关于医疗纠纷防范的若干策略探析 【摘 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赔偿的数额也越来越大,医疗单位不堪重负。医疗纠纷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已经成为医院十分棘手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在新形势下,医疗制度的改革正在进行,如何加强医院的管理,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宽松和谐的就医环境,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关键词】医疗纠纷防范;策略;探析 1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在医院里,医生、护士与患者接触面最广泛也最密切,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到患者求医的权益和医院工作质量的整体水平。要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关键是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今天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使广大医务人员牢固地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 强化业务知识培训 医务工作者不但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而更要以精湛的技术、高质量的护理和服务水准赢得病人的信任和尊重。因此必须掌握丰富的医学理论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重点抓好在职教育,搞好岗位培训。按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职称,以理论知识、技术操作、工作能力等方面,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定期考核,达到相应职称标准。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三基”培训[1]、继续教育学习,更新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抓住一切机会丰富和提高自己,适应现代医院的需要。 3 强化医护质量管理 加强医护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使各项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坚持每月院长行政查房制度,积极开展住院病历质控,定期开展对危重疑难病人的抢救会诊及死亡病例的讨论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会诊、术前讨论、“三查七对”等制度。同时做好医院、职能部室、科室的三级质控,避免重大医疗缺陷,防止医疗安全隐患的发生。 4 增强医护人员的法制观念 医务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明确医患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维护医护人员自身的正当利益。 5 重视和谐的医患关系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沟通能力,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才能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患沟通不仅仅是告诉患者患的是什么病,怎么治疗,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出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多一点同情,多一些耐心,多一份真诚,让患者感到温馨、安全。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 6 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 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主任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7 建立职业保险制度 职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完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医疗纠纷给医务人员带来的压力,也能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利益。对已参加过保险的会员医师的医疗过失负有赔偿责任;部分地方医学会还提供补充责任保险,保证医疗纠纷的赔偿。 浅谈医疗纠纷的成因及防范:医疗纠纷案例特点分析及应对策略 [摘要] 目的 分析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特点,查找发生原因,改进医院管理。 方法 采取回顾性研究方法,对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近三年来结案的55例经医患双方协商或司法诉讼解决、医院给予一定经济赔偿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分析讨论。结果 医疗纠纷患者没有明显的性别特征,年龄分布集中于36~65岁年龄段,城市居民发生医疗纠纷的数量明显大于农村居民;医务人员的学历构成以硕士、博士为主,职务构成以副高、高级职称为主;外科科室发生医疗纠纷频数最高,占全院科室的61.82%;医疗技术水平不足是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占纠纷总数的52.72%。结论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力度,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对促进医院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医疗纠纷;分析;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健全,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纠纷发生率呈直线上升趋势。医患冲突加剧.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下降。赔付金额陡增.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巨大威胁[1]。对医疗纠纷能否及时、妥善的处理,并深入分析纠纷特点,认真查找纠纷原因,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对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确保医院科学、和谐、安全、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本文对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0~2012年已结案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以期找出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探讨防范医疗纠纷的有效方法,提出改善医院管理的政策建议。 1 资料与方法 本研究采取回顾性研究方法,统计分析2010~2012年度内某医院经医患双方协商或由司法诉讼解决、医院给予患者或家属一定经济赔偿的纠纷55例。由患者投诉,但经医院解释而圆满解决并未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患者撤诉的、经司法鉴定认为医院无医疗过错以及法院判决医院胜诉的不在统计之内。 3 分析与讨论 3.1 医疗纠纷患者没有明显的性别特征,但年龄分布集中,地域差异明显 通过对55例医疗纠纷患者的基本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后发现:患者没有明显的性别特征;患者的年龄频数集中分布在36~65岁的年龄段;城市居民发生医疗纠纷的数量明显大于农村居民。这与国内相关资料的发现基本一致。此年龄段正值患者的青壮、初老年龄,承担着大量的社会、家庭任务,其因病致死或因病致残产生的成本相对较大,患者家属心理上更难以接受;城市居民文化素质相对较高,法律意识更强,导致维权行为更为多发。 3.2 学历及职称构成 医务人员的学历构成以硕士、博士为主,职务构成以副高、高级职称为主。对55例医务人员的年龄进行检验,平均年龄为(47.63±6.98)岁,年龄频数集中分布在40~60岁的年龄段。在我国,40岁以下医师多为副高职称以下,在诊疗工作中承担辅助性工作,如书写病历、查房、执行上级医师命令等。在40岁以上的医师中,正高、副高职称的医务人员比例逐渐提高,其可以独立承担诊疗工作,在手术或重要操作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并负有主要责任[3]。因此该年龄段医务人员发生医疗纠纷的比例较高。 3.3 外科科室发生医疗纠纷频数最高 外科科室发生医疗纠纷频数最高,导致此现象的原因涉及科室本身的工作性质、社会、心理等多项因素。外科手术多为疑难病例,并发症多,难度大,发生医疗风险的几率更高;手术作为重大应激事件,易令医患双方产生负面情绪,医护人员会因工作压力对工作产生倦怠,患者因应对突发事件或身体不适也会出现情绪反应,这些均对纠纷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4];此外,治疗效果较直观、患者易评价(如伤口愈合、疼痛缓解等)也是外科医疗纠纷数量高的原因[5]。本研究中,外科科室医疗纠纷的发生比例占全院科室的61.82%,主要原因包括医疗人员对手术指征把控不严;医疗人员在实施高风险手术或操作前,对患者的知情告知难以周全,导致患者对治疗措施期望过高而对风险估计不足等,这都导致了外科科室医疗纠纷案件的高频发生。 3.4 医疗技术水平不足是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分析结果显示,发生医疗纠纷的患者中,全部为死亡病例以及发生严重损伤或并发症病例,无治愈或好转病例,这说明疾病的转归结局是医疗纠纷发生与否的主要依据。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较为多元,本研究中,以操作不当、诊断错误、手术指征不当、用药不当等医疗技术层面的原因为主,占到所有原因总数的52.72%。科技的发展,使得医务人员过多地依赖现代化的诊疗仪器,医院的市场化发展,医务人员趋利性明显,更多的医务人员关注经济效益而忽略自身专业水平的提升,使得业务能力大打折扣[6]。此外,沟通不足、院内感染、病历书写缺陷等原因在医疗纠纷中也较为常见。提示医院应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改善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疗质量控制,降低医疗差错的发生率。 4 对策与建议 4.1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高资质医务人员分工复杂,责任明确,风险客观存在,医疗纠纷也难以避免。对此,医院可以通过学术讲座、案例教育、学术交流、知识考核等形式,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医患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教育,使医务人员了解医疗纠纷易于发生的环节,掌握医患沟通技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此外,应重点加强临床医师工作能力的培养,全方位地开展技能培训,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多途径地培养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人才,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和梯队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7]。 4.2 加强对重点科室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 医院应重点加强对外科科室的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控制。制定法规政策,定期监督检查,保证外科科室在实施高风险手术之前,做好患者的知情告知,确保知情同意书的及时有效;重点落实手术风险评价制度,对于高难度手术,确保科室能对病情状况、切口类型、手术级别、麻醉方式、患者自身耐受程度等因素做出综合考量,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和替代方案。科室方面应当成立科室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病历检查、院内感染控制等。阶段总结,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医疗行为。 4.3 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 通过对55起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直接和间接由医院感染引发的有6起,占纠纷案件总数的10.91%。医院感染情况复杂,包括传染病源接触后感染、术后感染、输血后感染、侵入性操作引发的感染、抗生素的不合理应用导致的感染等。这提示我们应根据纠纷案件发生的不同原因而采取相应的策略,加强管理,切实防范医院感染医疗纠纷的发生。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消毒灭菌制度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院必须加强对抗生素的使用管理;医院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应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患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更新隔离设施;重点加强对新生儿科、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等感染高危科室的管理[8]。 4.4 加强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是当前极为敏感的社会关系。55例医疗纠纷案件中,由于医患沟通不畅导致的医疗纠纷占10.91%。因此,医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职业素质的培养,要积极学习法制法规,更新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重视同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交流,取得患方理解、支持和配合。 4.5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奖惩措施,保证医疗安全 55例医疗纠纷的材料中存在大量的因医务人员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例如误输液体、病历存在缺陷,支架型号不匹配等。此类问题是由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引起的,应当杜绝发生。医务人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从行动上遵守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9];科室内部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完善风险评价机制,对于医疗纠纷易于发生的高危环节,层层把关,级级落实;医院方面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定期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机制,落实对违反医疗规章制度造成医疗缺陷人员的处罚,使医务人员服务有内容、考核有指标、奖惩有力度,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医疗纠纷防范意识。
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趋势,然而,其中以信息通信技术时代存在的隐私保护问题为主,主要表现在法律对网络隐私的管理不够完善,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制约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信息通信技术时代的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其次提出了信息通信技术时代存在的隐私保护问题,最后分析了基于信息通信技术时代隐私保护的对策。 一、信息通信技术时代的隐私保护的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信息通讯技术,在各个领域被不断普及,已然成为了人们日常工作与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人们利用各种各样的通讯设备,实现朋友间的交流,商务活动,以及在各种各样的平台上消息,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信息通讯技术。信息通讯技术不仅为人们彼此间的交流提供服务,而且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然而,在信息通信技术时代也同样面临着不可避免的麻烦,那就是隐私保护问题。隐私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不想被其他人所知的事,包括个人,感情以及家庭信息等,既不关乎其他人,也不关乎公众利益。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也使得个人信息的保护十分重要,一方面,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够预防信息诈骗等各种风险的出现,保证公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另一方面,隐私权作为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益,其受法律的保护,而信息时代下的隐私权更是法律需要保护的重点,其能够保证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害,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公民权利维护的重点内容。因此,信息通信技术时代对隐私进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1]。 二、信息通信技术时代存在的隐私保护问题 (一)法律对网络隐私的管理不够完善 我国是法治社会,公民随时随处都受到法律保护,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个人信息在网络中受到的损害也逐渐显现,个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在无保护的情况下被不断自由扩散,使得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而我国在网络上保护公民隐私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对于网络上的随意侵害公民身份信息的网民惩罚力度不足,基本上都是以短期拘留以及少量罚款为主,这种处罚过于轻微,作用不明显,而并未针对网络上公然侮辱、恐吓、偷拍等行为作出严重的处罚规定[2]。 (二)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差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公民加入到网络中,网络的发展使得网络黑客、病毒软件、恶意软件等相关的不安全因素盛行,这就导致了人们在上网的时候随时有可能将自身的信息泄露出去,尤其是中老年的网民,其基本不具备隐私权的保护意识,在登录网站时留下的身份信息导致了其个人信息的泄露,进而出现网络诈骗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对于个人信息等隐私权不具备保护意识。 三、信息通信技术时代隐私保护的对策 (一)加强对数据隐私的管控 在信息通信技术中,加强对数据隐私的管控,是十分重要的。不法分子利用搜索引擎查找信息,且任何信息的泄露,都是来源于数据管理库。因此,可以通过将防火墙设置在数据库中,规定系统进行无痕浏览或隐藏个人信息等方式,实现对犯罪分子的防备,避免通过数据泄露个人隐私。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只有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不法分子实行严格监督,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首先,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公民隐私权的重视,明确规定个人信息保护内容,并将其带到宪法以及刑法当中去,加大隐私权侵犯的处罚力度,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要设置网络“黑名单”,情节严重者给予刑事处罚。其次,相关法律部门应积极设立网络电子警察,加大对各种网络信号的监管,一旦发现不明信号要及时拦截、定位,一旦发现不法分子利用信息通讯技术侵害个人隐私,要及时进行不法分子的信息锁定,进行抓捕。最后,公安网络管理部门要定期或是不定期的检查网络安全,对于网络运营商、中介机构以及网站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行动,以便为大众提供更加健康的网络平台。 (三)加强自身的防备心理 首先,政府及公安部门要定期宣传网络信息安全文化以及隐私权等相关的法律维权常识。各地相关部门可以与各大律师事务所、电视台等媒体合作,进行定期的网络安全宣传,通过法律常识宣传加强公民自身在网络中的隐私权维护意识;其次,公民要学会辨别网络诈骗行为,这需要日常的总结,也需要定期的宣传才能够提高公民的网络诈骗辨别意识,同时要针对公民对此现象的一些常规应对措施进行宣传,并学会报警;最后,公民在上网时不要浏览不明网站,要通过设置网络防火墙等方式维护个人隐私,最重要的是尽量避免自己的个人信息上传到网络上,个人信息的填写也要保证是在正规网站上[3][4]。 四、结论 本文在对信息通信技术时代的隐私保护重要性的分析基础上,展开了对信息通信技术时代存在的隐私保护问题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法律对网络隐私的管理不够完善,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差。在信息通信技术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公民应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以免自身的安全与财产受到损害。 参考文献: [1]牛斐.信息通信技术时代的隐私保护分析[J].通讯世界,2016,22(24):78-79. [2]张衎.试论信息通信技术时代的隐私保护[J].电子测试,2016,32(23):97-99. [3]郑彦.信息通信技术时代的隐私保护问题研究[J].通讯世界,2016,12(15):84. [4]吕欣,高枫.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中的隐私保护问题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2年08期:45-46. 作者:秦芩 单位:河北省衡水第一中学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探析 一是要加强对农业环境的监管。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环境的污染,要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对农业环境实行动态监管。要坚决关停并转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同时,保护好农业用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制定政策,鼓励农户和企业积极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和复耕;要加强对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农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带土地的保护,不是国家建设特殊需要,不得随意征用这类土地,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 二是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坚持控制与治理并举、农艺与工程结合,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要加强对化肥、农药、鱼药、兽药、农膜、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控,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积极运用检测手段,对农药的品种及使用量、肥料质量、兴奋剂、瘦肉精等开展全程监控,严格禁用高毒高残农药、兽药和鱼药,禁止在饲料中使用对人身体健康有影响的各种添加剂。结合“绿剑打假行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环境、损害农产品安全和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和标志的违法行为。 三是要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动植物防控体系建设。要根据杭州城市的性质,加快组建杭州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动植物疫情监测、疫情预防与控制、疫情收集与报告、疫情评估等业务,提升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强化外来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实施动植物疫病的可追溯管理,消灭或基本消灭重大动植物疫病。 四是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要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农业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贸易、质监、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市场及餐饮消费等环节把关,对蔬菜、猪肉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要尽快全面到位,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五要加强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杭州副省级城市有部分立法权的优势,强化立法工作。2009年要加快修订《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同时,要根据杭州都市农业发展的实际,围绕有关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预警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使维护农业安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配套。在强化对农业生产安全执法监管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素质,既要做到严格执法,又要做到规范执法,为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 1存在的问题 1.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农业执法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宽、知识更新速度慢,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属“半路出家”,只进行上岗前的短期培训,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农民群众维权意识淡薄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不懂识假辨假常识,不索要发票和合格证,不查看有关证照和资料,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执法机构性质不顺 虽然县上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是按“内部调整编制、理顺业务关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没有纳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执法人员的身份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待遇不落实,有后顾之忧。同时,种子、蚕种、兽药、冷冻细管等农资是农业系统下属单位经营,不利于农业执法单位工作的开展。 1.4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短缺 国家、农业部、省已颁布实施的农业(种植业)法律、法规种类很多,农业行政执法量大面宽,需要大量的办案经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5管理对象法制意识不强 一是经营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货渠道不规范,质量无法保障,导致假冒伪劣农资流人市场,损农、坑农、害农的案件时有发生。二是农资经营者一证多点、无证经营、百货食品农资混合经营等问题仍然存在,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没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种子门店串乡经营,二级委托设点等现象比较普遍。三是部分私营和个体农资经营门店经营档案记载不全或根本没有建立经营档案,出了问题无据可查。四是农资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从业人员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书,缺乏农资基本常识。五是农资经营者在售后服务和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方面做得不够。 2机遇与挑战 2.1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明确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2008J17号)规定,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试点,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J37号)等文件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2.2法律法规赋予农业执法职责众多 到目前为止,陕西省农业厅编写的《陕西省农业法规全书》共收录了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有l11个,涉及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农业科教等方面,这些执法职责和权力法律要求公开、透明地运行。随着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陆续出台实施,赋予的执法职责越来越多;依法行政和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农业执法行为的规范等,使我们肩上的执法责任更加沉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农业部门承担初级农产品的监管职责,由于农产品的多样性,给检测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县级农业部门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在执法实践中大多只能对可疑农产品采取肉眼等感官检查、判断,没有定量检测设备,导致执法取证难、查处难,加大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风险,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2.3农资市场监管任务越来越艰巨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民生大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很重视。农业管理部门发展订单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等现代农业,以及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种上“放心田”的心愿,都与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方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这既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加快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机遇,又是农业执法面临的挑战。因此,组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装备齐全、反应快速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3思路与对策 要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职权,就必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政能力和农业部门的整体实力,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3.1必须明确职责范围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及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整合机构,调整职能,明确职责,建立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依据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范围,按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行使职责。县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种管理、农业环保、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蚕种、果苗、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等。《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各执法机构既可单独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也可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3.2必须优化执法队伍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全县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执法能力、法律法规精通程度、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成效作为农业执法队伍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素质教育培训,实现农业执法队伍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从注重行政处罚向执法服务转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格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做到文明公正执法。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树立崭新的执法为民的农业执法形象。 3.3必须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执法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办法》和《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农业执法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使农业执法和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健全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具有典型或代表性的、涉案和处罚金额较大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报告和备案。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的实际,对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期限、管理相对人权利进行公示。 四是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随时随地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调阅,实行随案监督。 六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执法部门要以适方式公开农业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网站网址,建立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3.4必须构建诚信体系 构建农资诚信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假、以信治假、以德治假,从根本上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长效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加强其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为农服务的本领。抓职业道德教育,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农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和案件通报网络化。三是指导农资经营企业、门店建立经营档案,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实行质量可追溯管理。引导农资经营者推行农资质量管理公开承诺制、缺陷农资产品召回制度、售后跟踪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四是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农业专业合作社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五是根据市场主体资格、经济实力、执法检查情况、守法程度、公众评议与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坚持每年开展县级诚信农资门店的创建活动,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改正对多次违法且性质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予以重点监控。六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和种养大户为农资市场信息监督员,及时反馈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掌握农资市场动态,加强经营门店的长效监管。 3.5必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农业综合执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依法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把农业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足额预算,并逐步增加办案专项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质量抽检、伪劣农资处置、信用体系建设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正常、有序和高效运行。农业执法人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实践,工作辛苦,应注意落实其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可以参照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做法,给予一定的办案补贴和检查津贴。继续完善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推行统一着装,改善执法形象。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执法信息网络,便于投诉举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的相互交流、许可资料查询,推进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3.6必须严格执法检查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管理在于作为。按照执法为民、依法护农的要求,围绕农业发展大局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质量管理与标志检查、诚信服务与处罚教育三个结合,突出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五大类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志标签、经营档案、违禁农资等五种行为。围绕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要优化执法管理。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开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纠风、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管理相对人、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狠抓作风建设,按照“团结、实干、创新、奉公”的精神和行为准则,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自身建设,树立农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驾护航。 农业执法论文:基层农业执法中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分析 摘要:面对基层农业执法执法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的新问题,农资市场面广量大、经营者复杂的局面和违法违规经营行动隐蔽的情况,提出了支拨经费、宣传服务、重点整治、强化监督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措施。 1基层农业执法中的热门、难点新问题 1.1农业执法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落后,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一是许多处所财政拨款的经费只够用于执法人员工资的发放,甚至有些处所连工资都很难得到保障,使执法工作难以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因工作经费不足,导致执法设备缺乏,执法工作还是靠一支笔、几张纸和两条腿,使违法行动难以取证,影响了执法公平性和力度;三是许多处所财政变相地将行政处分款按比例返还,导致部分案件处分混乱,有的甚至履行处分款收支一条线管理,使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1.2农资市场面广量大,经营人员多而杂,监管难以全面到位 一方面,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农资市场浮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向,个体经营者不断增多,经营人员也相当复杂,一些企业下岗人员和不懂农业生产、缺乏农资经营常识的人相继融入了经营农资的行列,有的人因利益驱动故意违法,有的因不懂法而违法,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处;另一方面,基层农业执法因人员编制有限,面对县乡村宏大的农资市场,使农资监管很难全笼罩。 1.3违法违规的农资经营行动隐蔽,难以创造和取证 近年来,经过农业执法队伍对农资市场的严格监管,一部分农资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违法经营行动更加隐蔽,将违法农资不上门面柜台,而是暗处和下级农资经营者或者农民做交易。因违法违规农资大多价格较便宜,少部分农资经营者、小商小贩和部分农民贪便宜,购置违法违规农资,且大多数没有票据,使得下级经销商和农民很难维权,农业执法也很难取证。 2策略 2.1支拨执法经费是基础 建议将基层的执法人员全额工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纳入上级农业执法部门财政预算,改良执法设备,以有效地进步执法能力。 2.2广泛宣传服务是手段 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和技巧领导。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散发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情势,向农民宣传《种子法》、《农产品德量平安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识假辨假常识、重视事项以及维权道路,勉励他们向执法部门举报假劣农资;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和市场检查等方法,向农资经营者广泛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运动,告诉其违法经营的成果和导致农业生产事故的赔偿责任。 2.3突出重点整治是要害 一方面,在每年购置农资旺季前,由种子管理部门、植保部门、土肥部门分辨对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和肥料实行抽检,凡是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再送往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复检,根据检测情况,决定是否让其在市场上销售;另一方面,农业执法部门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种子看其标签标识是否合法,是否为未审定品种,是否合适本地种植,内外标签是否一致;农药看其标签是否规范,是否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否假冒登记证,是否过期农药,是否为国家明令禁止应用的农药;肥料重要看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及叶面肥的标签是否合法,是否有登记证,是否为过期肥料。通过检查,假如有违法违规经营行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另外,还要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创造违法违规经营行动要立即予以禁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2.4完善执法监督是保证 一是农民监督。农民创造有经营假劣农资的,可以向农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必须建立档案、记载查处情况和处理成果。二是农资经营者监督。农资经营者创造其他违法经营农资的,可以向农业部门举报。创造农业部门执法不公的,可以向农业的监察部门或者同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或者上级农业部门举报。三是农业部门内部监督。农业部门一般都设立了政策法规科(处),对农业执法的文书格式和程序、根据都进行审查。四是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可以调阅行政处分案件,吸收行政复议,对行政处分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五是人大政协监督。国民代表大会处所委员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处所委员会可以对农业执法部门的工作随时检查,可以明察暗访农资市场。六是上级农业部门监督。上级农业部门可以吸收行政复议,对行政处分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还可以对下级管辖领域内的农资市场明察暗访、检查督促领导,并可对下级辖区内的重大案件提取处分。七是社会舆论监督。由社会群众利用报纸、电台、网络和言论监督。 2.5建设长效机制是根本 一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履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将市场监管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三关摘要:一要严格把好种子生产经营者资格准入关,对相干允许申请按照规定请求进行严格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请求的,果断不审批;二要把好产品准入关,重点放在重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农药和肥料登记、产品的包装标签上,不符合规范的,不得流入市场;三要把好产品德量的准入关,在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的同时,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查处,杜绝流入市场。三是完善新问题创造制度。向社会颁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具体负责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并完善“有诉必接、闻报必动、接案必查”的处理机制;通过网络、案件通报交换,农业执法系统内部履行信息共享机制;县(区)各乡镇聘请2名以上农资监管信息员,及时报告违法农资信息,信息员履行金钱勉励机制。四是和谐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和谐配合,形成严格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动的高压态势。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整体执法难题以及举措 农业综合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模式,是农业行政部门由专门执法机构履行法定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对农业及其相关领域实行监督管理的行为。其成立将有效地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执法护农,对促进农业生产,有效遏制坑农害农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农增收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如何建好一支高效、精干、务真求实、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机构,是摆在农牧部门面前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1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现状 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2006年4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的,属事业性质,股级建制,隶属农牧局领导,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宣传有关农业法律、法规;二是贯彻执行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是承担全县范围内的种子、农药、兽药与农资监管及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承办全县及19个乡镇管辖范围内的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四是负责查处全县农业违法案件,并配合协助上级和公安、工商等部门查处跨县区数额较大的农业违法案件;五是负责全县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农业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及审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人员构成均从农牧局内部进行调整,调整后核定编制21人,其中大学生8人,大专生9人,中专生4人;高级职称者4人,中级职称者6人,初级职称者11人;所有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有2名同志持双证上岗;平均年龄38岁。 2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综合执法程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法制建设越来越重要。西吉县是农业大县,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长期形成的委托相关专业事业机构执法的局面尚未彻底改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规范,宣传不广泛,管理相对人和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认识不到位。从主观上看,一是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执法尚未全部展开,存在用法不到位、执法不力和执法死角等问题;二是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性质为事业机构,定性事业编制影响了参与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客观上看,一是有的现行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好掌握,责、权、利脱节;二是有的农业领域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不足,甚至无法可依(如肥料);三是县农牧部门经费不足,检查检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农资、农产品和农业环境质量难以监控,制约了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四是宣传力度薄弱,农资经营者、农村、农民对农业综合执法不理解。 2.2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依据实施的法律、法规数量大,专业种类多,专业性强。作为履行农业主管部门独立行使执法权的机关,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在以下4个方面的“统一”还不完善,一是执法标准和目标统一,但上下贯通还不衔接;二是建立与工作性质相互统一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农资市场整治缺乏统一的行动方案,往往各自为政;四是建立跨区域查处案件的统一工作体系不健全。 2.3经费保障 农业综合执法是行政行为,罚款必须全额上交国库,农业执法机构是没有任何赢利收入的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由于西吉县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头绪多,加之又是山区,地域宽广,交通不便,执法车辆少,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或有突发事件时,租车执法,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落后,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不足,明显不适应现在涉农违法犯罪者作案隐蔽、手段高明的形势。 2.4执法人员的待遇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常年奔波于乡村,很多时候休息不足,在查处案件时,常常还要接触有毒物品,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同时执法者与违法者是2个对抗的主体,矛盾突出,农业执法人员常常受到违法分子的辱骂,甚至殴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具有特殊性,执法人员也没有相应的岗位津贴,长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编制为事业性质,人员在工资标准和职称评定上也没有特殊照顾等都影响着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加快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对策 3.1提高认识,增强农业综合执法的责任感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主体,农业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要有强烈的思想紧迫感和执法责任感。首先,要明确认识农业综合执法是落实《农业法》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农业生产健康、安全、持续、有序进行,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性工作,是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重要职责。其次,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必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转变职能,加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法治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协助、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是服务“三农”的迫切需要,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紧紧围绕“打假、护农、保农、增收”的目标,加大市场整顿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2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推行2个分工:一方面要政令分工,让农业企业成为独立法人进入市场,行政领导不参与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要政事分开,还权于政,将事业单位行政处罚权按上级要求集中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并以行政机关名义实行,事业职能部门全力配合。二是推行有效工作机制。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与工作绩效配合,实行奖罚制度;按农时季节,由农牧局统一组织,职能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执法力量,统一案件查处,统一执法文书,形成经营组织配合、部门参与、相互衔接、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扎实搞好执法队伍建设。挑选办事精干、工作大胆、为人公正、已取得专业执法许可、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员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参加上级执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四是着力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原则。首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执法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执法机构职权与职责相统一,应作为而不作为、应不作为而作为都是违法,都应承担法律责任,着力纠正违反法律的行政处罚行为;其次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基础,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业执法体系,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改进执法力度;再次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原则,农业综合执法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结合西吉县农牧业工作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农业自然条件、人口现状和执法现状、特点与实际开展工作。五是争取做到经费和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是搞好执法工作的前提,要多争取上级支持,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争取早日配备办案经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摄像器材等。同时,为保障综合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责任制、农业综合执法错案追究制、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计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公示制、农业综合执法处罚取证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回避制、农业综合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农业综合执法罚没款物收缴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农业综合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制度、农业综合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言行。 3.3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重点搞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快农业综合执法,除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支持,必须千方百计地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业法规、农业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性,使违法行为无立足之地。 3.4在监督落实上下功夫,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确保执法为民,必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要积极推行约束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新闻监督制度、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监察监督制度、重大事情集体决策制度、社会公示和听政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3.5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农业综合执法的良好形象 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要坚持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要实现4个转变,即执法人员要由专一向多能转变,由依赖型执法向独立执法方向转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执法转变,由突击性监督检查向执法经常化转变;二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更重要的是立足当前,面对现实,克服一切困难,以法律为准绳,把职责履行到位,把权利用足、用好。为群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正常活动提供保障,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调查与思考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高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法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法制教育,优化执法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保障机制等4个方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高台县;成效;建议 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维护、农业发展环境的优劣和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经过多次机构整合,当前,高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初步形成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骨干,农机局、畜牧局、农经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检中心、减负办等其他职能单位相配合的局面,共有农业执法人员约30人。其中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9年11月,隶属于县农委,依法履行县农委的种植业执法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1主要成效 (1)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一系列执法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这样可以避免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加强法制宣传,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和送法下乡、农资打假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设立咨询台、曝光台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有效提高了农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3)加大培训力度,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引导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培训,并结合实际聘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开展现场培训,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农业行政审批、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对农资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明显下降。 (4)加大执法力度,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随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设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抓手。近年来,每年立案查处种子、农药、化肥等方面的违法案件20件以上,收缴罚没款10万余元,调处农资纠纷20余起,累计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2存在的问题 (1)工作认识有偏差。高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目前仅执行种子、农药、化肥的行政处罚,畜牧、农机、农村土地、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有相关业务部门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多乱杂,力量分散,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交叉执法问题突出,各执法机构之间职能不清,责任不明,关系不顺,且没有突出的主体形象,导致执法工作的盲目性,进而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综合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执法保障跟不上。①经费短缺,政府部门没有下拨用于农业行政执法的专项经费,且执法过程比较落后,给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行政处罚带来较多阻碍,影响最终的执法效果。②执法装备短缺。尽管配备了车辆,录音录像设备,但现代的取证设备数量少、质量不高,无法保证执法工作的迅速性、准确性以及公平性。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这样才能提升农业行政执法的权威性。③执法人员待遇不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未纳入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存在后顾之忧,不利于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稳定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3)工作能力不胜任。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绝大部分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属“半路出家”。仅通过短期培训学习,并考取上岗证,就开始从事该项工作,对相关的性质执法知识与技能仍比较生疏,进而影响农业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4)体制机制不顺畅。①执法机构和执法机关的关系不顺畅。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受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农业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机构,以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名义执行农业法律法规,受委托单位的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对主体责任和委托义务理解有偏差,执法程序不规范,协作配合不够。②行政审批的事后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检验检测技术和设备设施落后,检测能力和水平与农业部门日益繁重的农业行政执法不相适应。 3对策和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公开公示、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制度,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①扎实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构建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与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相结合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②加强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构建以农检中心综合性检验检测为主的检验检测体系。③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网络,在农委内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体,整合畜牧、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检验检测,形成专业管理机构相互协调配合,纵横交错、广范围的农业行政执法网络。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严把“进人、用人”关,将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强,法律素养高,具有复合型工作能力的人员选配到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精通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应用法律条款、依法执行执法程序,达到文明、公正执法。 (3)加强法制教育,优化执法环境。①抓好执法人员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行政。②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过程中,加大对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③农业行政执法单位利用开展市场检查、各项专项行动的时机,定期不定期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4)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保障机制。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执法办案经费。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大投入,进一步配齐配全农业行政执法办案硬件设施。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落实待遇,解决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调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罗黎晨 单位:高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摘要: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北京市大兴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梳理,阐述了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采取的措施,并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同时提出了推进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植物检疫;行政执法;现状;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各国贸易的增加,植物检疫工作的任务从传统的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到新形势下的保障国家经贸安全,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可以说植物检疫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形势下,如何科学的做好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有效地把好检疫关,服务好群众,维护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保植物检疫工作为我国农业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这是植物检疫管理者和工作者一直思考的问题。本文作者结合大兴区植物检疫情况,对目前植物检疫执法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提升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水平提供参考。 1植物检疫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1.1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加快 随着农业市场的发展,农产品流通加速打破了农产品地域的局限性,但随之也加快了外来物种的入侵和传播蔓延的速度。2002年之前,我区未监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2002~2010年,共监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4种,虽然2010年后至今,我区未再监测到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但随着国际、外省市籽种等农产品流通我区数量增多,使我区植物检疫工作肩负更大的社会责任。 1.2社会对植物检疫行政执法要求更高 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保护农业经济、农业生态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法制制度、农业贸易快速发展,对于农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大兴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1植物检疫行政执法体制现状及人员配备情况 植物检疫现行行政执法依据为《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实施主体为大兴区植保植检站,负责本行政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大兴区植保植检站设立植物检疫室专职负责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单位现有植物检疫执法资格人员23名,专职植物检疫人员3名,主要从事植物疫情的监测、普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2.2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2.1拉网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 近两年,由于平原造林和新机场建设等原因,我区农资经营店数量、经营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所以我站将拉网检查作为重点工作,目的是摸清我区农资店数量、规模,全面掌握全区农资店经营情况,2016年经过拉网检查共统计经营单位158家,与2015年相比净减少22家。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机场建设进行了征地拆迁。同时为了增加执法的针对性,提高执法力度,执法人员结合换茬期、三夏期和西瓜、小麦等主栽作物的播种前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时期、重点作物的监管。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检查,事后处罚。提高对主栽作物的执法检查力度。 2.2.2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由于大兴区种子经营户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的特点,因此我站根据经营户经营规模和平时表现,将经营单位分为ABC三级,进行区别化管理。做到全面管理中抓重点,重点管理中分级别,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做好我区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同时我站2016年施行了双随机执法制度,对经营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摇号,既避免执法人员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同时又做到了执法的科学性与覆盖面。 2.2.3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结合 一是在年初通过执法检查与监管对象签订《大兴区种子经营单位保证书》,明确其守法义务,并发放检疫性有害生物宣传材料,宣讲植物检疫的意义等,深化经营户对植物检疫的认识。二是针对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每年年初与种子生产企业召开座谈会,部署工作重点,传达重要精神,同时倾听企业的诉求,加强沟通,为企业更好的服务。开展种子经营单位的分片培训,通过培训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提高种子经营单位的检疫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和科普赶集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同时制作了相关展板在科普赶集和执法宣传中进行展示和宣传。四是把每年的9月定为植物检疫宣传月,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培训和在种子企业中悬挂条幅等活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检疫、社会支持检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植物检疫监管水平,为更好的开展植物疫情的监测与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2.4联合检查与行政处罚结合 注重与种子、肥料、农药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加强与工商、镇农产品安全员的联合检查。在市场检查中,通过与镇安全员协作,协助监管各镇种子经营户,做到监管工作下移,进一步增强了对种子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行政处罚方面,根据执法检查和联合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近几年每年均有针对违规调运开展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行政处罚锻炼了执法队伍,同时也震慑了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提高了植物检疫证书持证率。 2.3取得的成效 2.3.1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疫意识显著提高 通过科普赶集、执法检查、田间学校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检疫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同时通过与种子企业签订生产、经营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其经营行为,提高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2.3.2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近两年规范经营行为,我区种子持证率明显提高,同时针对小麦腥黑穗病、瓜类果斑病等曾经发生的疫情进行关键时期市场检查;并从市场抽样,开展瓜类果斑病种植监测,确保我区种植西瓜品种不含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执法人员的努力,我区2010年至今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切实保障了我区农业生产安全。 3存在问题 3.1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是各级检疫机构开展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现行的《植物检疫条例》是1992年颁布,距今已有20余年,《植物检疫实施细则》也有近10年没有进行修订。虽然北京市于2013年7月1日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但由于实施范围和权限有限,也只能是在《植物检疫条例》的基础上进行微调,无法彻底改变植物检疫执法现状。但由于近些年无论是在种子的贸易量和贸易形态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条款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检疫执法工作,比如:植物检疫证书编号的编制方面,目前市场上种子包装袋上的检疫编号随意,位数不一,且无法从网上进行查证。在执法过程中很难通过植物检疫证书编号去判定该批种子是否通过检疫。 3.2社会对植物检疫工作认识不足 一方面由于植物疫情的初步发生涉及面小和发生后对于大多数人的生产生活影响比较间接等特点,媒体对于植物疫情的报道和关注较少,所以造成社会对于植物疫情的发生重视不够,对植物疫情的了解知识不够。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撤销了种子经营备案制度,种子经营单位只需要直接去工商局办理工商执照就可进行经营。所以造成种子经营企业对于检疫工作的不重视、不清楚。同时也造成执法人员对于辖区内的经营单位变化情况较被动,不能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 3.3植物检疫执法能力相对较弱 一是由于《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制定时间较长,造成实际执法工作中可操作性较差,所以使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不高。二是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各地区要求不一,比如植物检疫要求书的开具,现实执法中我站要求种子调运企业需对方开具植物检疫要求书,企业的反馈是对方所在地区不给开具,还有不知道去何地开具等现象。三是由于之前植物检疫工作主要是重监测、普查等业务工作,对于执法工作一直重视程度不够,所以造成执法能力、执法知识有待提升。四是目前执法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主要靠职称晋级决定人员收入。所以就造成执法人员还要参与其他业务工作,使执法人员精力不能集中。五是植物检疫执法工作还需要相关检验检测为依托,而目前针对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执法人员主要的手段还是通过眼看,检疫技术水平与应施检疫植物的检疫要求存在差距,影响检疫准确性。 4建议 4.1加快修订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 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是检疫执法的依据和保障,面对我国目前市场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及时作出调整,特别是针对近些年新出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包括快递行业的规范、疫情销毁的补偿机制等都需要细化和完善。同时要注意新手段和方式的监管,如植物检疫证书能否网络化,实现实时查证,及时处罚,给执法人员足够的执法证据便于开展市场监管,同时也便于经营单位保管和查证。 4.2加强部门沟通,做到联合执法 植物检疫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也不是一个地区能够办好的事情。特别是在京津冀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植物检疫工作的一体化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强与河北和天津植物检疫部门的协作,互通植物疫情情况和检疫执法情况,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能够跨地区开展检查和处罚工作。同时还要积极联合本地区的工商、铁路、邮政等部门,寻求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对于违规调运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合力,使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 4.3提升执法地位,增加执法力度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执法相对人对于执法工作也有了更积极的认识。但同其他执法工作相比,植物检疫执法还是相对薄弱。执法地位的提升一是靠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宣传和严格执法,同时更要靠执法体系的理顺和相关领导的支持和重视。所以建议将检疫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形成政府主体责任,这样也有利于部门联合执法和推进工作。 作者:孙璐;赵安平;王美入;贾淑芬 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植保植检站 农业执法论文:简析农业执法规范化的建设 1取得的成效 1.1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 1.1.1强化日常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等农资市场开展经常性检查。去年共开展检查158场(次),其中: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合检查6次,检查整顿门店358个(次),查处包装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玉米种子65小袋145公斤,过期蔬菜种子165袋,假劣蔬菜种子180袋,失效农药1845瓶(袋),超范围经营鼠药7瓶,禁限用兽药55盒,过期饲料添加剂9种110袋,现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82起,使农资生产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1.1.2突出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农药市场监管年”、“兽药专项整治”等配套文件。定期不定期采取拉网式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违禁药品,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同时,督促千星食用菌、四季青蔬菜等5家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1.1.3狠抓案件查处按照“有闻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和案件投诉举报、核实处理要求,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识标签等行为。全年共立案8起,其中:种子2起,农药4起,饲料、兽药2起,受理投诉举报15起,其中:大豆、玉米、蓖麻种子等群众上访案8起,处理答复率达到100%,协调补偿群众4000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了农资经营秩序。 1.2增强了行业自律意识 1.2.1建立农资经营门店电子管理档案在全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电子档案194家,其中:种子、农药、肥料43家,兽药、饲料17家。档案中详细记载名称、地点等基本情况和奖励及违法违规等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提供了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1.2.2建立农资义务监督员队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种养大户、产业带头人、农口退休老干部中选聘了10名农资义务监督员。坚持每月最少与监督员联络一次,互通信息,了解情况,实现了监督员对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行为的双向监督。 1.2.3培养农资经营示范店按照经营种类在农资行业中选择基础条件好、经营信誉高、无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的10个门店,创建全县农资经营示范店,使其建立质量责任承诺、缺陷农资产品召回等制度和警示牌,为全县农资经营行业树立了榜样。 1.2.4制定农资诚信经营体系评选办法为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发了《千阳县关于开展“诚信农资经营企业(户)”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千阳县农资诚信经营企业(户)评选管理办法》,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守法程度、群众投诉等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实现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增强了企业参与诚信评选的积极性。 1.3普及了农业法律法规结合“五五”普法工作,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3.1加强执法主体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组织全队执法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1.3.2开展经营主体培训,强化依法诚信经营理念每年举办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守法诚信经营培训会,邀请市县专业人员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农资科学使用知识培训。全年共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2期300余人,编写《千阳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资料》16.7万字,印发240多套,开展理论考试测试2期4场(次),经考试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培训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 1.3.3加强农民群众培训,形成依法治农氛围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科技“三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宣传了农资识假辩假技巧、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共开展宣传咨询活动52场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千阳县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等资料2万余份,制作展板39块,刷写标语20条,接受咨询服务6000余人。广大农民群众识假辨伪的能力得到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普遍增强,提升了农业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全社会依法治农的氛围初步形成。 1.4转变了农业部门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将执法职能从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了政事特别是政企不分的状况,使执法机构专司执法,规范了执法行为,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也使农业管理、技术推广、经营机构能够各司其职,集中抓好本职工作,促进了科技与生产的结合。近几年来我县粮食面积几乎面积保持稳定不变,粮食单产和总产稳步上升,调整农业结构与布局,奶畜、蚕桑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一村一品发展成效显著,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 2存在的问题 2.1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农业执法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宽、知识更新速度慢,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属“半路出家”,只进行上岗前的短期培训,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2.2农民群众维权意识淡薄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不懂识假辩假常识,不索要发票和合格证,不查看有关证照和资料,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3农业执法机构性质不顺目前,虽然县上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但是是按“内部调整编制、理顺业务关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没有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执法人员的身份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待遇不落实,有后顾之忧。同时,种子、蚕种、兽药、冷冻细管等等农资是农业系统下属单位经营,不利于农业执法单位工作的开展。 2.4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短缺国家、农业部、省已颁布实施的农业(种植业)法律、法规种类很多,农业行政执法量大面宽,需要大量的办案经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县级财政很少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2.5管理对象法制意识不强 2.5.1经营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进货渠道不规范,质量无法保障,导致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损农、坑农、害农的案件时有发生。 2.5.2农资经营者一证多点、无证经营、百货食品农资混合经营等问题仍然存在,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没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种子门店串乡经营,二级委托设点等现象比较普遍。 2.5.3部分私营和个体农资经营门店经营档案记载不全或根本没有建立经营档案,出了问题无据可查。 2.5.4农资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从业人员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书,缺乏农资基本常识。 2.5.5目前市场上经营农资的在售后服务和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方面做得不够,他们一般只关心如何卖出农资。 3机遇与挑战 3.1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法律依据明确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规定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试点,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等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3.2法律法规赋予农业执法职责众多到目前为止,陕西省农业厅编写的《陕西省农业法规全书》共收录了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有111个;涉及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农业科教等方面,这些执法职责和权力法律要求公开、透明地运行。随着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陆续出台实施,赋予的执法职责越来越多;行依法行政和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农业执法行为的规范等等,使我们肩上的执法责任更加沉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农业部门承担初级农产品的监管职责,由于农业生产品种的多样性,给检测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县级农业部门尚未完全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在执法实践中大多只能对可疑农产品采取肉眼等感官器官检查、判断,没有定量检测设备,导致执法取证难、查处难,加大了基层执法人员的责任风险,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3.3农资市场监管任务越来越艰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民生大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很重视。农业管理部门发展订单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等现代农业,以及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种上“放心田”的心愿,都与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方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这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加快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机遇,又是农业执法面临的挑战。所面临的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具备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又要兼备良好的执法装备和快速反应打击能力。因此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4思路与对策 要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职权,就必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政能力和农业部门的整体实力,更好的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4.1必须明确职责范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及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整合机构,调整职能,明确职责,建立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依据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范围,按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行使职责。县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种管理、农业环保、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蚕种、果苗、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等。《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各执法机构既可单独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也可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4.2必须优化执法队伍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全县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执法能力、法律法规精通程度、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成效作为农业执法队伍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素质教育培训,实现农业执法队伍从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从注重行政处罚向执法服务转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格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做到文明公正执法。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树立崭新的执法为民的农业执法形象。 4.3必须完善工作制度 4.3.1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执法机构内部职能层级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责任考核。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办法》和《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农业执法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使农业执法和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3.2建立健全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具有典型或代表性的、涉案和处罚金额较大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报告和备案。 4.3.3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的实际,对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期限、管理相对人权利进行公示。 4.3.4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并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的高压态势。 4.3.5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随时随地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调阅,实行随案监督。 4.3.6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执法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农业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网站网址,建立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4.4必须构建诚信体系构建农资诚信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假、以信治假、以德治假,从根本上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长效监管的基础性工作。 4.4.1对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加强其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为农服务的本领。抓职业道德教育,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 4.4.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农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农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和案件通报网络化。 4.4.3指导农资经营企业、门店建立经营档案,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实行质量可追溯管理。引导农资经营者推行农资质量管理公开承诺制、缺陷农资产品召回制度、售后跟踪服务等内部管理制度。 4.4.4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农业专业合作社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 4.4.5根据市场主体资格,经济实力、执法检查情况,守法程度、群众投诉、公众评议与信息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分级,坚持每年开展县级诚信农资门店的创建活动,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改正,对多次违法且性质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予以重点监控。 4.4.6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和种养大户为农资市场信息监督员,及时反馈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掌握农资市场动态,加强经营门店的长效监管。 4.5必须提高各项保障农业综合执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依法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把农业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足额预算,并逐步增加办案专项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市场监管、质量抽检、伪劣农资处置、信用体系建设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正常、有序和高效运行。农业执法人员长期在一线从事执法实践,工作辛苦,应注意落实其福利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可以参照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做法,给予一定的办案补贴和检查津贴。继续完善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推行统一着装,改善执法形象。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执法信息网络,便于投诉举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的相互交流、许可资料查询,推进信息共享,提高执法快速反应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4.6必须严格执法检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管理在于作为。按照执法为民、依法护农的要求,围绕农业发展大局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质量管理与标识检查、诚信服务与处罚教育3个结合,突出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5大类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识标签、经营档案、违禁农资等5种行为。围绕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要优化执法管理。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开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纠风、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管理相对人、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狠抓作风建设,按照“团结、实干、创新、奉公”的精神和行为准则,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自身建设,树立农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驾护航。 作者:李剑英单位:陕西省千阳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完善路径分析 以“打假护农”为重点,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可以结合“三下乡”、“3•15”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送法下乡、送法入企、送法进基地、送法到农户,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农资的能力,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抵制生产、经营、使用违规农资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二是与服务对象签好承诺书,从而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服务对象的经营行为,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例行巡查和专项整治。采取日常例行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与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四是开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和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格式。结合农资市场例行巡查工作,对农资经销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摸,并登记造册,对有证农资经销户发放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如实记载。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农药监管年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农药经销门店进行地毯式的检查,通过检查规范农药经销的秩序。六是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和督查规范生产秩序,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想象,逐一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以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以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狠抓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控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二是与服务对象签订责任承诺书,规范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培训和辅导。四是加大抽检密度,建立抽检台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蔬菜基地产品农残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农产品检测频度,每7d安排2次以上深入基地现场抽检。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对各生产基地、种植集散地、集贸市场的每月巡查制度,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和台账记录等情况,控制源头污染,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从严惩处罚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的整治。六是开展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现象,逐一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令其改正,如不改正,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七是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培训。在平时检查和督查活动中,充分利用现场有利条件,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狠抓“三网”建设,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通过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络员、乡镇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员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成群众监督网。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建立畅通、便捷的群众投诉渠道,做到有报必动、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在监督检查中,充分发挥、利用好群众监督网的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继续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和风险意识,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夯实吴中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二是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促进依法经营;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三是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四是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本文作者:钱洪良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农业局)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思路 1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独特性 1.1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概念农业执法档案是指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以及相对人违法事实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1.2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特点 1.2.1专业性强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是农业行政执法活动的产物,是一定专业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体现了明显的农业特点,其档案内容必须与农业科技、种植(养殖)方法和环境等相配套,其内容的描述必须符合农业专业术语要求,而且必须符合农业行业的特点。例如植物检疫、动物检疫、农机监理、农药管理等,它们活动的范围空间、对象目标等与其它行业都有明显不同,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性。 1.2.2程序性严格一个独立的农业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处罚决定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如在农药市场执法检查中,查到假冒伪劣农药一案,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必须经过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立案审批、检测化验、送达处理意见书、听证、作出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等全过程,直到结案所形成的全部档案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而且是一个完整的程序。而且不能用其他行业的档案代替。另一方面,执法档案必须成套提供利用的,拆开会使案件不完整,而且影响其使用价值。 1.2.3现实性能强主要表现在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与现实的商品生产经营关系密切,不仅反映依法行政的查考作用,而且在提供利用中还有现实的作用,一经利用就可挽回经济损失,能收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故有现实性。 1.2.4存储意义大执法档案一般是某一专业执法活动的结果,记载了专业执法活动全过程的真实情况,如案件发生地、相对人,违法事实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调查取证是怎样进行的,依据什么来作出处罚决定等等,在档案中都存有大量的相对人违法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必要时在执法上可以借鉴和利用。 1.3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现实作用 1.3.1农业执法档案是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凭证在农业执法活动中,一切活动都不同程度地具有连续性,前一案例为后一案例提供依据。农业执法档案的依据性同农业执法自身的复杂程度以及记述的各起案例的复杂程度成正比,所记载的内容越复杂,依据性越强。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工作依据,在管理工作中,无论是执法工作评价,还是产生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都离不开档案;二是执法人员的劳动凭证,在执法人员的考核、选拔中,除人事档案外,还需要有执法档案做依据;三是在追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时起凭证作用。 1.3.2农业执法档案是进行交流的工具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各种各样的交流占有重要位置,同样,农业执法工作也需要交流。目前,农业行政执法刚刚起步,执法体系正在深化改革,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逐步走向规范化。执法档案正是交流、协作、借鉴的有力工具。 1.3.3农业执法档案是积累经验、提高执法水平的手段一是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着执法人员对案件的发现、调查取证方法和办案水平,记述了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和最终结果;二是作为办案思路、办案方法、办案结果的载体,具有积累办案经验和提高执法水平的作用,使得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成为办案经验和提高执法水平的工具和手段,对于一个执法单位来讲,如果有质量较高、数量较多的执法档案库藏就标志着它有比较雄厚的办案技术储备和基础。 2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业务的主要工作内容 农业行政执法档案工作是执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执法活动的重要环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应把执法档案工作与整个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其工作的主要内容: 2.1收集 就是把分散形成的但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执法档案接收过来,集中保存在执法档案室,以利于有关人员使用。 2.2整理 就是把分散收集来的执法档案,按规定程序,将其分别类、系统排列和科学编目,便于安全保管,更重要的是满足对执法档案利用的方便和需要。 2.3鉴定 就是鉴别执法档案的价值,需对档案不断进行去粗取精的鉴别工作,挑选那些需要定期或永久保存的档案,销毁那些无需保存的部分。 2.4保管 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好执法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守机密,防止并克服各种自然的、社会的不利因素对执法档案的损坏作用,不断延长执法档案的保管寿命。 2.5编目与检查 农业执法档案数量庞大,成分复杂,要根据归档时的情形而形成的程序,按照一定的方法整理和保管。农业执法档案分类应从实际出发,当前可分为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执法档案和农民减负档案等,在种植业中又分为植检、农药、肥料、种子管理等。同时,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提示档案的内容和成分,提供查找档案的检查和手段,方便于有关人员的查找和利用。 2.6利用 就是创造各种条件满足执法档案利用的各方面要求,积极做好应有的准备,包括编制各种查考工具,汇编各种参考资料,以及时有效的方式介绍和提供执法档案为各项执法工作需要服务,这也是保存执法档案的目的。 3做好农业行政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几点想法和建议 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是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农业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 3.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搞好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领导是关键。因而,要建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档案鉴~fJ/j,组和管理网络等组织,应把档案列入执法工作的议事日程,使档案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管理地开展,使之逐步规范化、标准化,走上依法建档的轨道。 3.2制订制度,明确职责 制订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搞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规范管理者行为的主要手段。因而,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制订《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保管保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3加强培训,掌握技能 首先,要选用政治素质较好、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懂农业法律法规、热心于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和责任心较强的执法人员,担任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员。其次,加强学习培训,既要管理人员掌握农业法律法规和档案知识,又要学会建立档案的实际操作技能,还要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不断提高管理者的业务水平。 3.4规范管理,开发利用 针对当前农业行政执法档案建立时间短、数量少、不规范的现状,尽快出台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分类,统一编目等,使档案管理规范化。同时,积极开发农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计算机软件,充分利用档案的信息源,发挥它在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价值和效益,为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做出贡献。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对策探究论文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并确保依法行政、突出重点并强化源头监管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 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无法独立完成,干扰因素多,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落实;在少数地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管理机构重标识、轻质检,重处罚、轻管理,重外地、轻本地产品现象普遍存在。 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统一起来,单立机构,专司执法工作,单独行使职能;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努力学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4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2.5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生产单位强化重点管理;加强农资信用监管,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销档案等,引导连锁经营,建立完善激励和警戒机制;经常组织明查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并予重点回访,对农资市场管理始终保持有力的监管态势;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并确保依法行政、突出重点并强化源头监管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 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无法独立完成,干扰因素多,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落实;在少数地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管理机构重标识、轻质检,重处罚、轻管理,重外地、轻本地产品现象普遍存在。 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统一起来,单立机构,专司执法工作,单独行使职能;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努力学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4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2.5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生产单位强化重点管理;加强农资信用监管,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销档案等,引导连锁经营,建立完善激励和警戒机制;经常组织明查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并予重点回访,对农资市场管理始终保持有力的监管态势;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农业执法论文:对当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思考 [摘 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各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都得到不断加强,促进了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确保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随着各地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无法适应目前的农业执法要求和特点,如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仅会影响执法工作的进行,更会阻碍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业综合执法 工作 思考 1 农业综合执法 农业综合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执法机构所行使的执法模式,是农业行政部门由专门执法机构履行法定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对农业及其相关领域实行监督管理的行为。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法规不健全,执法过程有难度。我国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起步较晚,现行多数涉农的法律法规,大都是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制定颁发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多数法律法规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部分法律法规不尽健全和完善,有的条款细则不够全面和具体,有的法规条款之间甚至存在明显的冲突。如《农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农药经营主体对象不包括个体经营,但实际情况却是农药的主要零售方式多是个体经营者,也包括农药的生产厂家和批发商,还有像种子、化肥的质量控制标准等方面也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使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造成了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和进行,而且农药、种子、化肥等方面的问题关系到人们的生存、健康。 2.2 机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不健全、不规范,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执法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力、执法死角、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有的地区,由于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缺乏足够的认识,使得当地的农业执法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制、综合配备等方面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足,易出现“断链”现象。个别地区因为职责不清甚至出现了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无人负责、无人管理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2.3 缺乏专业知识,人员素质不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普遍不高、年龄偏大,多数人员是由农技人员转职而来,对农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不够具体,对新出台的一些农业法律法规不能及时掌握,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较弱、接受能力较低、掌握能力较差,欠缺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直接影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同时,因诸多原因造成了一些主管部门不够重视,认为此项工作可有可无,日常缺少一些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与培训,对待考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错误做法,使相关执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不能得到提高,不仅无法更好地胜任执法工作,还会影响当地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 2.4 执法经费不足,办公设备欠缺。目前,各地农业综合执法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农业执法机构是没有任何赢利收入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无论是办公设备还是办公经费都严重不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交通车辆、通讯设备、现场勘测、摄像取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办公经费的不足,直接导致了设备落后、办公条件滞后的局面,无法满足当今涉农违法犯罪案件的现状,阻碍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进行。 3 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3.1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执法体系。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实施,不断完善执法体系,规范相关机构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相关机构和部门要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特点,改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科学用法、执法,不断改变工作作风,行使好法律所赋予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还要做好监督监管,及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实行问责制。 3.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知识技能。各地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认识到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性。要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严格考核,依靠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农业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公谋私的行为,抵制执法腐败,为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维护农业执法部门的威信。 3.3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办公设备。国家和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执法经费及办公设备的补充与更新,与时俱进,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跟上时展的步伐,保证执法人员能够迅速地到达,进行取证、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延误,影响最佳的处理时间,从而提高执法效率,促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众所周知,农业执法部门的工作对象是与农作物、农药化肥、动物检疫、水产渔政、环境监测等方面息息相关的,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存问题。因此,日常工作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纪者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百姓的生存安全。 总之,在国家和各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确保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为家乡的良好、可持续的发展创造最佳的环境,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执法现状及其完善对策探析 几十年来,经过中央及各级政府和我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农业发展状况呈稳定上升趋势,以务农为主的人们,生活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业执法作为真正可以确保“三农”群体利益的政策措施之一,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人民的利益具有极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县的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只是推进综合执法意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执法的规定和要求,服务于人民,维护人民利益。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开放发展,对外的贸易不断增加,,农业执法也慢慢显现出了跟不上时代进程的弊端,而且这种现象在某些地区愈发明显。所以,如何正确面对农业执法现状和制定有效的解决方式,并有效的贯彻下去,是我们目前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 我县农业执法遇到的问题 1.1 执法力度不够 我县的执法人员都是来自于本地,在执法过程中难免遇到熟人,关系网密集,不能使执法工作做到真正的公开、公正、公平。 1.2 相应的执法经费严重不足 执法过程中,经费是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动,解决执法问题等必不可少的。必要的经费保障,能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解决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办案等所需经费,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1.3 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 不少执法人员的选取并不是通过相应的正当过程,这导致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得不到保证,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对于问题的解决方式方法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这使得执法队伍给人民群众的印象不满意。 1.4 执法部门相对混淆不清,主要部门不够突出 对于农业执法来说,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并不高,受到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下的传统思想束缚和影响,农业执法不能很快很好的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这些因素导致了执法队伍不明白自己的具体执法对象,处理不了大的问题事故,现已成四不像的对外形象。 1.5 面对庞大的服务群体,执法人员相对不足 尽管我县已具备一定程度的执法队伍规模,但是,在实际行动过程中,每天遇到的大小事件并不相同,真正能够有效处理事件的合格的执法队员较少,这使得行事效率大大降低,而且人民对于执法队伍的评价和拥护日渐低迷。 1.6 各级监督力度不够 执法队伍的权利缺少监督,其中的腐败现象愈加严重。农业执法是真正关切老百姓生活幸福的,但现如今很多成为了违规单位的保护伞,为了利益,放下自己的责任而为其服务护航,这本不应该出现的。 2 我县就相应问题的整改措施 2.1 通过严格有序的录用措施,组建真正有能力的执法队伍 对执法队伍进行一定程度的删选,进行专题考试,问题处理,开展服务对象的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将真正能够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执法人员删选出来。完善录用流程,大量吸收有能力,有素质,有责任心的优秀的执法人员,扩充执法群体, 2.2 完善并加强对执法的监督机制 完善执法的监督机制对于农业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农业发展中,对农业的监督机制完全影响着农业发展秩序。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农业监督管理机制,我县的农业管理执法会非常的混乱。所以说加强农业执法监督机制是农业执法现状必须完善的一项。 2.3 明确农业执法的职责所属,使分工明确 一个完整的执法机制以及系统必须有一个很明确的分工。在一个完整的体系中明确的分工意味着整个体系的和谐发展,对于农业执法过程来说也无一例外。我县的农业执法体系中应该有着分工明确的执法单位,每个执法体系中的一部分都尽职尽责,整个执法过程就会向好的方面发展。所以完善执法体系就要使得每个执法单位分工明确。 2.4 保障经费的充足 执法经费不足是我县执法大队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难题,在农业执法过程中深受影响。如果说没有足够的经费,一些执法人员可能会因为一点小恩小惠做出一点对执法过程中不利的事情,不仅如此,执法过程中没有一定的硬件保障,在此过程中会对执法结果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当对执法经费做出充足的保障。避免不必要的因素影响我们的执法进程。 2.5 对执法队伍定期进行法制教育,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执法队员的素质教育、法制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于执法过程来说。我县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保证队伍的纯洁性,使得队伍不能因为一个半个的不良人员腐蚀整个执法大队。一定要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深受法制影响,衷心为党,一心一意为人民做好事。队伍的正直影响着我县农业发展的进程,有了高效率的执法队伍,我县农业发展也会有很大的进展,因为有一个严格的因素约制着不良因素的发展。 2.6 加大执法力度,赏罚分明 在农业执法过程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对农业执法来说是一个良性的因素。只有加大执法力度并且做到赏罚分明才能对恶势力进行严打,对优秀的人才进行提拔,这样对我县农业发展有着很大的推进。会使得一个健康的正直的农业体系蓬勃发展。 2.7 综合治理,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 农业执法过程其实涉及的层面非常多,处理起来也很复杂,但是如果我们加强对农业执法的管理,树立一个新的执法形象对于农业执法来说是一个新的进展,并且要有一个跳跃性的发展。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贪污腐败,推进科学农业发展等对农业进行综合治理,对农业执法进行新的改革。 3 总结 总之,我县农业执法现状不容乐观,虽然有着比较先进的思想有着整体的执法机制以及执法人员,执法队伍也在不断的扩大,但是还是遇到很多农业执法中的问题使得农业发展不是非常的健康,在农业发展中执法起着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对农业执法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他掌握者农业发展的命脉,农业是否健康发展不仅取决于农民的因素,政府因素更加重要。全心全力、多管齐下,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能够以党委的领导为主的内部监督作为基础,以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作为核心,并且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作为辅助,建立起全面的监督体系,相信执法部门能够健康有序、朝气蓬勃地发展。 农业执法论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的重要性 [摘 要]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性行业,是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保证。而农业行政执法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加强和改进我国农业执法工作,对促进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而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关系到档案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存,对保证地区农业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首先对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业务的内容进行分析,最后对农业行政执法安全归档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希望本次研究对更好的促进档案管理顺利的开展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 农业发展 行政执法 档案管理 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行政执法能够保证我国的农业生产行为有序的进行下去,同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保护城乡居民的健康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而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与执法相配套的农业行政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彰显了其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为安全的追溯、行政复议以及案件的来龙去脉提供全面的材料,同时也可以为农业中执法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对农业执法安全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分析,作者认为应该从档案业务的内容和重要性两个方面确定。 1 农业行政执法档案业务的主要内容分析 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是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行政执法过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各个部门的农业执法机构都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将档案管理工作和整个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在档案业务开展过程中主要的档案业务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就是将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各种分散的案件材料和值得保存,有价值的执法案件接收过来,并将其集中保存在档案室内的行为,以方便后续的使用;其次,档案整理工作。就是将分散的各种执法档案案件材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相应的规定,对其进行分类整理,系统的进行排列和科学的编目,以利于对执法档案材料的科学保管,同时在管理过程中,还需要对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全面的销毁处理;再次,档案鉴定。档案鉴定就是对档案的利用价值的高低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对档案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档案的价值性,选择那些需要定期或者永久性保存的有价值的档案,销毁那些没有利用价值的行政执法档案;第四,档案保管。档案保管是指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执法案件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保证行政执法安全档案的保密性,防止各种人为和自然以及社会等不利因素对档案造成的损坏作用。通过合理的对档案进行保管,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证其发挥更大的空间;第五,编目和检查。在农村进行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其形成的档案数量是十分庞大的,其成分都比较复杂,因此在对这些档案进行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应的管理程序进行编目。农业行政执法档案分类应该从执法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畜牧养殖和农业生产等多种内容进行合理的分类管理,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的档案管理,对档案的内容、成分进行有效的分类。同时还需要提供档案查找的方式和手段,方便相关人员对档案进行查找和利用;最后,档案的利用。创造各种利用条件,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包括编制各种考察工具,汇编材料等,及时的介绍和提供相应的服务,全面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2 农业行政执法安全归档的重要性分析 2.1 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是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凭证 在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开展过程中,一切活动都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前面的案例为后面案件工作提供充足依据。农业执法档案的依据性同农业执法自身的复杂性以及案件的复杂性成正比。其中记录的内容越详细,其依据性就越高。主要表现在:首先,管理工作依据上。在管理工作过程中,不管是执法工作的评价还是各种效益的评价都离不开档案管理的支撑;其次,对执法案件进行归档处理,是执法人员的行为凭证。在对执法人员考核和选拔过程中,需要档案作为拼争依据;最后,在追究各种刑事责任过程中,档案内容起到凭证的作用,因此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归档工作十分有必要。要立足档案资源多方位的开发利用,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和领域,多编写、出版一些能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经济效益的编研资料,扩大影响力,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同时,强化监督职能,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2.2 对案件进行归档处理是进行交流的工具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各样的交流工具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样,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全面的交流。继续加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我们要有重点、定期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农业行政执法迎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执法体系不断深化变革,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执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了更高的要求。而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处理之后能够保证执法部门利用这些档案进行沟通、交流、协奏和借鉴,全面保证农业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3 对案件进行归档处理是积累经验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 首先,档案是农业行政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其记载了执法人员对安全执法过程中的手段和办案水平,记录了案件的整个查办过程;其次,作为办案的思路和办案方法以及办案结构的最终体现,对案件进行归档处理之后能够切实提高执法的水平,使得农业行政执法档案成为执法过程中重要的借鉴依据,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进行农业执法案件档案归档处理过程中还要争取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进一步支持、关心档案工作,提高档案员的地位、待遇,调动档案员积极性,安心本职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档案员变动情况,抓好短期培训,发挥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作用,互相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评比先进,交流经验,增强工作责任心。 结语 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处理是执法过程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其能够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水平,对于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成为当前最受人们欢迎的商业模式之一,与传统的实体经营模式相比,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模式发生了巨大改变,但在财务管理方面两者都是通过应收账款的增加来推动销售额的增加,从而催生了应收账款的管理问题。电商公司对于企业的现金流运转有更加严格的要求,所以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及时解决应收账款的管理难题成为当前电商企业的财务改革重点。 关键词: 电商;应收账款;管理;对策;建议 应收账款在企业流动资产中起到重要作用。应收账款存在较大风险,如果付款方资金周转困难或有意拖欠,就会导致收款困难,甚至成为坏账。因此,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控制,本文对应收账款管理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供参考。 1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分析 1.1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电子商务是近十几年来兴起的新型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公司在电商销售模式下应收账款大多是依靠赊销的形式,通过赊销能够帮助企业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份额,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无论是国有大型企业还是中小民营企业,都为信用问题担忧。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就会造成整个电商行业发展混乱。所以国家需要加大力度制定完善电商应收账款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电商行业能够有序发展,避免部分缺乏信用的企业及个人钻法律的漏洞,从而造成电商公司的维权困难。本文以G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作为案例说明电子商务模式下应收账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首先,企业基于B2B运营模式,服务于消费者及供应商,根据销售额、相关服务费比例来计算收入,最后得出的应收账款作为企业真实的账款结果,但是通常交易过程中会出现退换货现象,销售收入会有所变化,这也就造成了前期确定收入会使应收账款增加;其次,B2B项目会给予供货商和分销商部分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也会造成公司应收账款过度膨胀,从而影响电商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 1.2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近年来,电商公司的应收账款收回风险增加,企业的坏账逐渐增多。由于电商企业大都采取赊销的形式,所以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风险较大。对于电商公司来说,降低应收账款的收回风险,提升应收账款的质量,加快账款的收回,是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重点。以G公司为例,2021年10月底,由于平台接触了新的项目,产生了大批量新的订单,但由于前期平台测试环节出现漏洞,未能及时排除系统故障,导致交易订单关闭,加上快递拦截的速度较慢,造成公司货仓发出了超过3000件订单商品,后期公司客服与客户沟通,请求客户帮忙退货或支付相关产品的费用。但由于部分客户拒绝协调,既不退还商品也不支付相关的产品费用,导致公司损失了上万元。由此可见,电商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非常重要,电商企业的资金流通速度比传统的实体经营模式更快,而且各电商公司竞争较为激烈,资金的流转效率和管理对电商公司的未来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公司资金的流转效率侧面反映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效率,加强企业资金的回流和运转,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对应收账款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应收账款的收回效率,改善应收账款收回难的状况。 2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难点 2.1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机制不完善 由于电商行业发展速度过快,企业急于抢占市场份额,在应收账款管理问题上明显存在行而有效的管理制度约束,相关制度内容相近,管理制度条例大都比较相似,甚至不同行业使用一样的管理范本,完全没有根据企业自身的行业发展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同时,由于电商企业消费者广泛,财务部门难以针对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和账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也没有对坏账进行精准的预计和计算,导致企业的账款没有进行按时的清缴,也无法进行后续处理。当前,许多电商公司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组织结构不科学,无法形成相应的制衡机制,导致出现部门之间职责相互推诿,甚至出现管理空白的情况。 2.2应收账款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制定关于电商应收账款管理的相关法规或条例,甚至没有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管理法,这也是造成电商领域发展较为混乱的一个主要原因。2010年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了支付“牌照”的一种约束,并给其他没有支付平台的资金提供了部分意见指导,面对并不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大多数电商公司采取了“先消费,后付款”的形式,这是一种类似于赊账的服务。虽然赊销为平台的使用和推广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提升了企业的销售额度,但同时也存在极大的支付风险,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保障,部分恶意消费的用户抓住平台的漏洞“只消费,不付款”,而电商企业只能通过多种协议来尽量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使得电商维权无法可依。这种事故早在2014年的京东商城就曾出现著名的案例,2014年6~10月,李某先后多次使用京东白条通过分期付款购买了总价值达8079.27元的产品,但在收到货物后李某拒绝按照平台协议支付后续的欠款,在平台客服多次催账后仍恶意拒绝支付,后被平台以“老赖”的形式起诉,经过漫长的法院诉讼最后追回了欠款,并将李某列入京东失信名单。尽管平台最后收回了欠款,但却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由此可见,健全的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电商平台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2.3应收账款的用户信息管理困难 电商平台的债务人信息很难把控,尽管大多数平台都采取实名认证,但单纯的个人信息填写安全系数过低,经常出现信息造假、信息盗用、信息冒领等情况,并且在用户付款时仅需填写支付密码就能进行购物,平台无法对购买信息与用户预留信息进行比对,无法确定使用者是否为账户本人。还有许多恶意超前消费拒不支付欠款的情况,类似现象屡禁不止,尽管电商平台进行了一定的处罚,但处罚方式过于温和,并未对大众产生一定的威慑力。 3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对策建议 3.1加强应收账款管控 面对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中出现的多种问题,平台必须采取相关措施。首先,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一个专业化处理电商平台赊账购物的信息分析部门,在应收账款发放前就对相关的消费者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在确保用户信息准确的前提下,调查消费者的信用记录,预测消费者是否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然后进行用户款项资质审核,在发放账款后平台还要进行消费记录的跟踪,同时制定相应的收款计划,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收回监管。电商公司还要制定符合自身经营状况的赊销方案,对平台的赊账、坏账进行合理的分析和预测,保证公司内部制度管理清晰、部门职能明确,增强企业的行业竞争力。 3.2完善电商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需要制定并完善电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电子商务的兴起不仅给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电商平台的赊销购物方式在为人们提供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对相应的法律法规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电商平台的财务管理模式是传统支付相关法律中未曾涉及的层面,这也就造成了快速发展的电商经济与不够完善的法律法规产生了矛盾。因此,近年来,相关部门不断针对电商经济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甚至出台针对性的法律来规范平台和用户的消费行为,逐步完善我国网络征信平台,加大对互联网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用户信用等级,对消费者的消费记录进行实时监控,严格管控失信行为,进而建设电商平台的损失和应收账款的坏账率,从而提高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效率。 4健全应收账款的管理办法 4.1企业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机制能够帮助企业及时收回相关款项,避免呆账、坏账的风险,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企业财务部门要制定合理有效的收账制度,降低企业的收账风险,制定应收账款的固定账龄,分析各账款的账龄,辅助销售部门进行收账,并对逾期账款进行原因分析。同时,企业要提高产品的质量,减少退货、退款现象的发生,并对部分优质客户给予现金折扣,尽量促使用户采取现金交易,增加信用期内的付款数量,分析客户的财务信息,通过财务比率的比对分析客户的资产信息和偿还能力,评估企业的偿还能力有助于企业提升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应收账款对于电商企业来讲是一项风险较大的流动资产,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电商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可为电商企业的现金流量提供保障。首先,有效管理应收账款能够进一步缩短会计的账目核算时间,促进现金流的恢复,还能尽可能地减少坏账的发生,降低电商企业的损失;其次,有效管理应收账款还能准确记录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金额,为后续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数据信息,正确引导企业决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最后,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可使电商企业对客户和市场的需求进行更加详细的了解,从而降低经营业务带来的风险,加强电子商务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推动企业今后的发展,完善电商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机制能够减少账款拖欠,避免财务危机。 4.2建立多元化的催款机制 针对不同的客户需采用灵活的催款方式,对有偿还能力却拒绝偿还的客户,需强制对方提交相应的还款计划书,若对方态度强硬拒绝提交,则需企业利用法律手段在追诉期内对其提出诉讼。若欠款方是由于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问题而导致出现账款拖缴现象,企业可选择灵活的追款方式,如减免部分账款、延长付款期限、转为投资款等,采取灵活的催款方式不仅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还能避免应收账款的款项继续增加。 4.3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不论设立多么严格的信用制度都无法避免呆账、坏账的出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是控制坏账出现的基本操作。企业要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财务管理的内部牵制原则,加大对各部门财务的监管力度,适当转变企业内部的应收账款核算方式,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应收账款的核算和催缴工作,增强企业对呆账、坏账的预期估算能力,设置相关的应收账款损失的弥补制度,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在应收账款的管理方面,企业要严格划分内外部职责,避免出现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各部门都要对应收账款的相关信息进行实时跟进追踪,财务部门要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信息沟通,对于相关的应收账款进行及时反馈,将销售回款账单落实到部门实际财务报表中。同时,要设置专门的应收账款核算人员,实现专岗专人对坏账、呆账进行及时处理,及时察觉企业财务中的风险因素,根据应收账款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明确各部分的财务管理职责,各部门之间也要互相监督,实现内部牵制管理,时刻遵循企业稳健管理的原则。电商企业还可以借鉴其他企业优秀的管理经验,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用管理机制,提升企业和用户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加强对企业赊销业务的合同管理,对销售双方的经济业务进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实现规范化经营。 5结语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为消费者供给货物和经济服务,而消费者需根据自己所获得的商品及服务支付相应的账款,也可能是电商公司通过赊账的形式,来提前收取未来被支付的账款等。因此,应做好电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进而有效提升应收账款管理质量,给予消费者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作者:高雅棋 单位: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浅谈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建筑材料对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影响研究 摘要:随着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期施工质量已经成为目前最关注的话题,而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混凝土结构是主要的工程之一,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整个建筑工程质量。因此本文针对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建筑材料影响进行分析研究,从而为建筑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建筑材料 引言 我国目前的建筑当中,混凝土结构占据很大一部分,因此对混凝土结构的建筑要重视起来,加强检查。在使用混凝土结构的建筑中,通常会出现裂缝等现象,这不仅会使建筑质量不过关,给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也会给施工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因此我国建筑业需要对混凝土结构产生的原因加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也需要向有先进经验的国家学习,取长补短,改善目前的不良状况,并且要关注建筑业的安全隐患问题。 1、水泥胶结材料对混凝土工程质量造成的影响 1.1水泥的选择 在混凝土胶凝材料的选择上,主要成分就是水泥,水泥是影响混凝土耐久性的重要因素。合理选择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和用量是提高混凝土耐久性的关键。水泥品种的选择可根据具体的施工环境、施工用途以及使用的环境来确定。(如抗冻混凝土应选择使用混合料择量少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配盐水泥在使用过程中需水量较大,抗冻性能较差,所以不宜使用。而大体积混凝土则应选择水化热低和凝结时间比较长的水泥如矿渣硅酸盐水泥、中热硅酸盐水泥等。水泥度等级应与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相符,原则上用高强度等级水泥配制高强度混凝土,用低强度等级水泥配置低强度混凝土,这样的水泥用量可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工作性和体积稳定性达到最佳均衡,有利于混凝土的耐久性。组成水泥的熟料中C3S、C3A过高,水泥中S0含量、碱含量的增大及水泥细度大幅增加均对混凝土的耐久性不利。在一般环境条件下,宜选用低水化热和含碱量低的水泥,不宜选用早强水泥。 1.2水泥的安全性 一般水泥在硬化过程中,均会出现体积发生变化的现象。并且这种变化在熟料矿物水化过程中与水泥凝结硬化后出现时,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如果这种变化现象出现在熟料矿物水化过程中,则发生均匀体积变化,并且对建筑物的质量影响不大。但是假如出现在水泥凝结硬化后,则会因为水泥中某些有害成分的作用,会在水泥石的内部发生剧烈的不均匀体积变化,这种变化会在建筑物内部会产生强有力的破坏应力,严重时会导致建筑物强度下降、开裂、坍塌等一系列的事故。除此之外,水泥的凝结时间、水化热以及强度等方面的性质,也会对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高的水化热则会导致混凝土结构物产生巨大的温度应力,能使混凝土开裂,对建筑工程带来严重的危害。 1.3集料的影响 集料的粒径和级配骨料的粒径大小直接或者间接影响者骨料的表面积大小、新拌的混凝土成型性能、施工设备的寿命、硬化混凝土的性能等等。通常情况下,集料的颗粒越大,则单位重量的集料所需要的润湿物表面积也就越小,所以可以通过使用大颗粒的集料来降低拌合物的用水量。而且当其达到一定性能时,不仅水灰的比例会大大降低,强度也会随之增高。当然颗粒的粒径大小也要规定在一定的大小之内,若集料的粒径过大,则不仅会减少粘结面积,还会促使界面应力集中,对施工及运输造成危害。综上所述,如果集料满足空隙较小、总表面积适中以及适当的细集料这三个条件时,在相应成型的条件下,就可以使混凝土的结构均匀密实,并且具有高强度、节约水泥和耐久性的效果。 1.4骨料的活性 一般来讲骨料的活性是指在碱性的环境中可以与水泥中的碱发生反应的集料。这类反应一般发生在混凝土硬化之后,并且反应生成物含有活性的二氧化硅等物质,还具有强的破坏性。活性骨料对混凝土的建筑结构破坏一般表现在结构变体的裂开,与地图形状相类似,并且在开裂口处会出现一种凝胶,便导致了建筑结构的表面胀甭以及裂开。而且这种破坏目前还不存在根治的办法。 2、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 2.1试验检测项目 在建筑行业,由于其材料种类较多,这就需要针对材料相关的规范要求来对其进行检测,确保检测项目在相关的要求下进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较常使用的材料主要有水泥、钢筋和砂石料等,这就需要根据材料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检测。如需要对水泥的安定性、强度和凝结时间进行相应的检测,而对于钢材则需要在检测过程中对其抗拉强度、冷弯及焊接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检测,对于砂石则需要对其强度、组配及坚固性等进行检测,混凝土则主要是针对抗压强度、和易性和塌落度而进行检测。 2.3见证取样和送检 为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有: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国家标准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4试验误差 在对材料进行检测的过程中,有很多的因素会影响到检测的结果,如果检测环境的温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检测的仪器没有及时校准,检测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等等,都会引起试验误差。其中有些误差是无法消除的,但是可以通过适当的方法降低误差的范围,提高检测的准确度。在材料检测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检测材料的性能进行充分的了解,然后确定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当达到什么程度时才可以符合标准。对检测人员要有较高的要求,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业务知识,同时还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规范的标准执行,严禁随意更改试验流程,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2.5数据处理 有时,同一组试件的试验结果数据离散性比较大,为使试验结果准确,应该对一些材料的试验结果数据进行适当的处理。试验结果有时候会出现比预期的过大或过小,同一组试件的试验结果数据有时候也会相差很大,或者同一试件的各项技术指标出现矛盾的现象,对于这些,必须要认真对待,查明原因,及时进行重新检测。 3、建筑混凝土结构的质量控制 3.1把好质量检测关 (1)在混凝土开浇前,做好“三检”工作,对基础处理、模板、钢筋、埋件等都要进行相应检测,确定各项指标都合格以后,方能进场。(2)在施工过程中,质检人员要进行动态跟踪检测,首先对混凝土的各项物理指标进行检测,其次对混凝土浇筑的养护和保护措施进行检测,并且做好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及时处理,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3.2通过加入搀和料或外加剂来改善混凝土的性能 掺入适量的外加剂不仅可以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强度以及耐久性,还具有降低造价的作用。在保持用水量和水泥用量不变时,掺加适当的减水剂,对于混凝土流动性的增大有很大的帮助;保持混凝土工作性和水泥用量不变,则会减少用水量和提高强度;保持强度不变,则会节约水泥等;再比如,在混凝土中掺加引气剂,并经过搅拌则可以引入大量分布均匀的微小气泡,并且能够改善混凝土的工作性能,还可以在混凝土硬化之后仍可以保留微小气泡来改善混凝土抗冻融耐久性。 结束语 在建筑施工材料的选择和用量配比上,应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和用途加以区别对待,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不仅仅要考虑原材料的选择和添加物质的配比,还要注意加强养护、充分振捣,避免过早拆模等,以免造成非材料因素导致的工程质量下降的问题。关键还是要从控制原材料及配合比改善混凝土内部结构,从而达到提高混凝土耐久性的目的。 浅谈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和控制措施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得到了长远的发展。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的需求量非常大,建筑材料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在建筑工程中,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达到过程的施工标准,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与控制非常的重要。该文分析了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的现状,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控制措施,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关键词:建筑材料 质量 检测 控制 建筑材料的种类比较多且在性能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各种材料千差万别,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是其基础,想要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须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如果建筑材料的质量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建筑工程的结构,甚至出现坍塌的问题。在建筑工程中要加强对材料的检测工作,保证建筑材料满足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 1 影响工程建筑材料质量因素 1.1 建筑材料的供应缺乏计划性 建材的供应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保管与堆放,但当前的现状却是供应上缺乏一定的计划,导致建筑材料出现锈蚀问题,这是由于在保管时没有做好防水防潮措施。 1.2 建筑材料检测不严格 施工现场经常出现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这是由于在对建材进行检测时存在一定的问题,漏检了部分建筑材料。在建设工程中如果采用不合格的建材就会导致工程的质量出现严重的安全问题。 1.3 建筑施工工艺水平低 在工程施工中,搭接的工艺水平较低,在焊接完成后没有及时的进行检测就使用,导致钢筋原材料的力学性能下降,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建筑材料中有些半成品的构件,这些材料在没有达到一定的强度龄期,甚至没有经过检测就使用,这给工程建设埋下了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 2 工程质量材料的质量检测 2.1 确定检测项目 在进行建筑材料的检测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与标准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工程建设现场,建筑材料非常的多,一定要保证每一项建筑材料都符合质量标准,在使用之前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测与试验。 2.2 取样试样 在进行建筑材料的取样时要注重取样的数量与取样的标准,数量上一定要把控好,减少试验结果的误差。在具体的取样过程中,对同一批建筑材料进行不同部位的取样,确保取样工作的准确与试验结果的稳定。 2.3 环境湿度与温度 建筑材料的性能受到环境温度与湿度的影响。在对建筑材料进行养护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环境条件进行测试,在试验时,要将环境的温度与湿度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4 减少试验误差 试验误差的产生的大部分原因来自人为因素,在试验的过程中,部分检测的工作人员对试验工作没有认真对待,产品的检测工作不到位,就会导致检测结果出现误差。在检测的过程中,检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检测,避免出现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 2.5 处理数据 在对同一组的建材进行试验时,由于一些原因,会出现试验的数据结果存在较大的离散型,这时在对这些数据的处理中要有一定的取舍,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3 工程质量材料的质量控制 3.1 加强进场前材料质量的控制 在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之前,相关的检测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与文件进行详细的阅读,熟悉文件中规定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强度等。建筑材料的质量标准要认真的进行查阅,在使用过程中,熟悉材料的性质、特点、使用范围等,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适当的给予一定的解决意见。工作人员在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标准熟悉且掌握之后,就要进行材料的选择,要依据自身的需求与建筑材料的质量标准对供应商的材料进行比较,一般情况下要选择质量可靠且价格较优惠的大企业。供应商的可靠与否,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在进行材料的选择之后,检测人员要为业主提供建材的检测结果和信息核对结果,检测人员还需要对承包商提供的建材资料进行一定的审查与论证,最终的材料选择权要由业主决定。 3.2 加强进场中材料质量的控制 在建筑材料进入到施工现场中时,要对建筑材料进行一系列的检验,以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 (1)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建材与设备要有质量合格证,其规格、性能指标与型号等要符合相关的标准。 (2)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检验建筑材料的质量,对于检验结果进行验证,对于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要及时的进行清理,绝不能在施工过程中使用。 (3)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对到达的建筑材料进行核对,保证其规格、性能指标、型号等与设计的需求相符合,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材料,要及时的进行退回。 (4)在建筑工程中,有些比较重要的建材,要安排专人监督生产现场,比如商品混凝土这一类的重要建筑材料,就需要专门人员对其生产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 3.3 加强进场后材料质量的控制 在建筑材料进入到施工现场后,要对质量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与预防,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进行一定的原因追溯。在建筑工程中,对于使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必须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才能进入到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要避免出现有质量问题的建筑材料或者是与施工设计无关的建筑材料。严格控制施工中使用的建材,必须按照设计中要求的品种与规格型号进行检验。在建筑材料的存放保管上,要注意有些建筑材料是不能存放在一起的,在使用时也要特别注重一些建筑材料不可同时使用。在建筑工程中,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提升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对其根源进行彻查,防止类似质量问题的出现。 4 结语 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增加,对于建筑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增长。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的难度系数较大,因建材市场的复杂性,所以需要对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加强对建筑材料检验与检查的力度,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与规范,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实现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浅谈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探析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措施 摘要: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种,建筑材料的质量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如果建筑材料本身不够坚固,或者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殊要求,那么最后建成的水利工程也不会有令人满意的使用价值。完善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措施,应当从加强水利工程建筑材料来源的质量检验、加强对水利工程建筑承包人的检验、强化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施工现场的检验、强化质量试验与认真整理质量检验的档案材料五个方面入手。质量检验应当严格细致,力争从不同角度,全面控制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对此,本文主要介绍了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措施,仅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措施 一、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概述 1、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作用 建筑材料是水利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建筑材料的质量与水利工程的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水利工程的实际施工中,建筑材料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物质基础,对水利工程的施工方式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建筑材料一定要满足经济性、科学性、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将建筑材料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2、水利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要求 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就是通过施工技术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以满足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的要求,对水利工程的建筑材料质量进行控制是为了能够保证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符合投入运行的要求,从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评价。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用到很多不同种类的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种类不同,建筑材料质量的标准也就不相同,从整体上对建筑材料进行分类的话,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到达施工现场后可以直接使用的建筑材料;一是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二次加工的建筑材料。对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控制,基本要符合以下三点的要求: 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后,一定要根据建筑材料的种类,进行科学合理的保管。 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需要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并将检验的结果与建筑材料的指标对比合格之后,才能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 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进行二次加工的建筑材料在进行二次加工后的质量一定要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的要求,从而保证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 二、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来源的质量检验 水利工程建筑材料来自于材料的生产者,即厂家。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要从源头开始落实。质检员除了应当考察材料生产商的生产能力、信用状况、经济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之外,还要重点检查厂家有无国家规定的生产资格。水利工程建筑材料的生产商应当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许可证书,经过权威部门的验证并拥有产品质量的认证证明和出厂合格证,投入使用前还应当经过水利行业的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生产商的检验不能仅停留在查看相关资格证书的水平上,必要时还应当进一步深入检查。例如,对于向大中型水利工程提供原材料的生产商,应当检验厂家的生产工艺如何、主要的生产设备是否运转良好、有无完善的原材料质量监控措施,以及有没有必要的出厂前检测手段,等等。水利工程是一项对原材料要求非常严格的工程,只有对建筑材料的来源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才能从源头上消除隐患,确保工程材料具有正当合法的来源。 三、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包商进行检验 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不仅对它投入运行之后的使用年限有很大的影响,而且还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附近居民的生活,因此一定要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利工程的承包商是否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的资质,这也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的建筑质量,由于很多的建筑材料还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二次加工,因此承包商的资质和技术也影响着建筑材料的质量。因此水利工程的质检人员一定要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做好把关人的角色。质检人员需对承包商在进行建筑材料的购进时,是否是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合同中的规定进行的,并对建筑材料的购进计划进行制定,并交给水利工程质监部门进行审批。承包商应该具备对建筑材料质量进行检验的条件,是否有专业人员与之配套,建筑材料质量的检验程序是否合理和科学。实在不行的话,质检人员还可以要求承包商上交一份关于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验的文件,质检人员先对文件进行审核,以找出承包商的不正确之举的存在。 承包商还需要制定一套可以确保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措施,并建立一个可靠性和可行性都高的建筑材料管控系统,将购进建筑材料的责任分配到个人,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并保证将上交文件中所列举的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施工现场的检验 在水利建设的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以保证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的合格。水利工程质检人员通过自身所具备的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方面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对想要进入到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质量进行高水平的检验。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需要进行登记,并将建筑登记的建筑材料的信息报给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对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编码以及种类等信息进行仔细认真的核对,并与建筑材料合同中的信息进行对比,看是否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的地方,需要立即通知登记人员做出更改,并仔细检查建筑材料的合格证书、出厂证书、建筑材料成分说明书等一系列的能够证明建筑材料质量的证明资料,并对检验的建筑材料做好详细的记录。等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之后,就需要再次对建筑材料的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查建筑材料的外包装是否出现破损的现象,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后,需要将其根据类别和用途对其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水利工程施工使用时,施工人员弄混淆的现象出现。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定要严厉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以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的质量。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承包商应该联合质检人员对建筑材料的质量以及性能稳定性进行严格细致的检验,并进行详细的记录。 5对水利工程建筑材料进行质量试验 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后,需要对其进行抽样检验,以检验建筑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如果不在使用之前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再一次检验的话,有可能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后,由于储存方法不当等原因,影响到建筑材料的质量,从而严重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为水利工程投入使用后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因此在建筑材料投入使用之前,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试验,能够为建筑材料的质量提供可靠的保障。对水利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进行试验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实验室的要求是否符合质量试验的要求,是否够规范和科学,并对试验中所用到的器材和试剂进行检查,看是否出现过期的现象,如果过期的话,需要对其进行更换,以保证建筑材料质量试验结果的正确性和精确度,看实验室中的各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和完善,仪器设备是否齐全,质量试验的操作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的知识,操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从各个方面来保证质量试验结果的正确性和精确度。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查时,要先核对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是否与文件中记录的建筑材料信息一致,并对建筑材料的耐久性和抗腐蚀性进行仔细的检验,因为水利工程对于建筑材料的耐久性和抗腐蚀性有较高的要求;水利工程由于对建筑材料的需求量过大,建筑材料会分批送来,因此对分批送来的建筑材料的生产厂商、日期以及使用的时间进行仔细的核对,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就可以作为同一批次的建筑材料对待,如果不一致,则不能作为同一批次的建筑材料对待。在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查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中的要求进行,并对建筑材料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 结束语 建筑材料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物质保障,建筑材料的投资在所有的建筑成品中都占有很大比重,建筑材料质量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要严把建筑材料的质量关,以促进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浅谈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与控制之探索 摘 要:随着我国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执监的快车道。我国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不仅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随之而来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本文将对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控制要点与手段进行探讨,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技术基础。 一、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影响因素 1、工程施工中无计划地供应建筑材料,导致建筑材料的过剩,不按照相应的规范随意堆放建筑材料,甚至出现混堆、乱堆的情况,材料没有明确的标志,缺少系统的管理,导致工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诸如水泥、钢材、木材等)变质、锈蚀,以致不能再使用。 2、不及时地检测工程建筑材料,有时出现错检、漏检的情况,如钢筋的型号差别、水泥的存放超过使用期限,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影响施工质量,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出现。 3、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钢筋焊接或搭接工艺水平较低,致使焊接水平达不到设计标准,不安原定施工方案施工,焊接后的钢筋未经检测直接使用,导致钢筋原材料的力学性能可能达不到预期标准,这必定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4、施工中,建筑材料中诸如预制大梁、混凝土和墙砖等半成品构件没到强度期龄,如这些半成品组成的要件不经过强度检测就直接投入使用,可能会给工程质量带来影响,导致不应有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5、施工设计和管理人员不按照好材料的质量和价格标准进行建筑建设的综合分析,有时会判断错误,引发质量安全事故。所以说在工程建筑施工中要实行因地制宜的原则是很有必要的。 二、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存在的问题 所谓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就是使用仪器和设备对建筑材料进行检测,评定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通常,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系统可以完成的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抗压、砂浆抗压、混凝土抗渗、砂浆抗渗、混凝土配合比、钢材机械连接、钢材焊接等等。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形成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便是建筑工程所用材料质量不过关所造成的。 1、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房屋建筑材料检测 工作需要依靠精密的仪器进行作业,既要求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也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更需要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工程学知识。现实中,很多从业人员由于实际经验、文化程度、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的差别,造成检测过程出现较大的偏差,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安全。 2、国内建材市场产品品牌多样,类型混杂,虽有统一生产标准,但仍有较大差别,因此,同类产品之间质量也不尽相同。 3、检测方法上,各地检测程序与标准不统一,加之各地检测仪器及检测管理系统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工程材料质量的检测管理。 4、消费者维权困难。当前建筑装饰材料日新月异,消费者缺乏辨别能力,即使消费者有维权意识,但是出于种种限制,很难获得索赔。 5、检测手段简单化。尽管信息技术的发展给建筑材料检测带来很大的便利,但是纵观全国,很多地区依然沿用落后的手工填表、人工统计方法,既增加了工作的繁琐程度,又由于技术水平低下,造成很多数据出现误差,很多数据出现失真、丢失现象,给工程带来质量和安全隐患。 6、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无计划,现场堆放不规范、无标识牌、混堆,加上管理不善,当水泥、钢材等材料产生受潮、变质、锈蚀时,就失去了原有的性质。材料检测不及时,不严格,漏检、错装,使不合格的材料当作合格材料使用,造成不应有的质量隐患。 三、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步骤 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要一项一项的进行,要检测的方面有以下几种: 1、检测项目。工程建筑的施工需要多种多样的建筑材料,所有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先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的项目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包括土建、水、电材料、节能材料及一些相关必须送检的其他建筑材料,未经检验或着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入场施工现场前主要检测材料外观、尺寸、性能(如水泥的安定性检测、钢材抗拉强度及焊接质量检测、砂土级配及细度模数检测)及数量等等,另外还要一一检验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内在质量比外观部分更加重要。 2、采取试样。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而且,所取的试样必须具有代表性,最好是在一批材料不同批次的不同部位抽取有关标准所规定数量的试样,这样不仅可以保证见证取样的准确性,还可提高实验结果的稳定性,避免实验结果出现太大的误差。 3、实验的误差。实验误差的出现是多方面因素综合造成的,如实验的方法、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材料的匀质性、设备仪器好坏及环境的温度湿度等,其中最为严重的是人为操作的失误,实验人员不按照要求进行实验,其实验数据会大大地偏离实际。 4、数据的处理。实验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就算同组构件所测出的实验结果也会具有较大的离散性。为了得到准确的实验结果,应当适当的处理一些材料的实验结果数据。例如在检测水泥胶砂强度抗折时,若样品中一个构件的强度值超过平均值的10%就需去掉该超出值,取最后两项的平均强度值作为最后的实验结果。若有两个都超过了平均值的10%,剩下一项数据就是所测的实验结果。如若所测的三项数据都超过了平均值的10%,则需重新做该实验。同一组件的实验结果也会有相当大的差距,有时还会出现与实际相矛盾的现象,对于类似的实验结果,必须要认真地进行处理。 四、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控制方法 1、丰富检测手段。国家与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有关的单位或部门应该采用先进的科学方法和设备,顺应时代的潮流,用科学技术武装自己,尽量保持与国际先进的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技术同步。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还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实验结果数据的误差,从而确保高质量的工程建筑材料。 2、加强国家检测标准制定。国家相关的部门应该建立一套标准的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将质量检测的程度上升到法律层面上,从而规范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程序、检测标准、检测结果等一些与材料质量检测有关的项目,避免检测市场的混乱。 3、试验方法要求。采用的试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试验要求必须准确,不要为了节省时间而简化实验步骤,导致实验结果的不准确,存在较大误差。对于这种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实验误差,我们要尽量避免。 4、加强数据监管力度。管理中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当事人的责任意识。最后的实验结果数据要经过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这样可使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 五、建筑工程所用材料的检测与控制措施 1、进场施工材料的检测。建筑材料进场使用前,一定要先进行检测。这些材料包括土建、水、电材料、节能材料(特别是幕墙、门窗)及建筑主管单位、监理单位确定必须送检的其他建筑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建筑材料入场前主要检测材料外观、尺寸、性状、数量等等,另外还要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一一检验,相比于材料的外观部分,材料的内在质量更加重要。而按照材料检验方式的不同,分为普通送检、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复检和监督抽检。当材料进场复验出现不合格时,对于规范允许重新取样双倍复检的材料,必须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范标准重新抽取双倍试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各类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若检测不合格应禁止使用,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共同见证下就地封存,并通知质量监督人员进行见证处理。对于允许可以重新取样双倍检验检测的材料,经监理单位见到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若所检测仍不合格则要对工程现场进行封存,并通知质量监督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见证处理。 2、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材料进场时,还应对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测验收,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都必须事先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质监员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工地巡查中,应将工程材料进场复验情况作为工作重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每次检查中应认真核对施工记录和材料进场复验报告,查证材料进场复验频次、数量、报告结果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先用后检等问题。不同种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型号、不同批号的材料是否分别堆放,界限清晰,并有专人管理。对于发现问题的,应及时签发监督文书,便于追踪工程质量,对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也有很大帮助,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3、完善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系统。目前,工程检测管理软件在单位质量检测上面的应用并不完善,而仅仅是成为代替手工操作的工具而已,所用软件有些系统功能较差、有些功能不全面,严重影响着工程材料的检测效率和结果。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所需软件系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功能:系统要能够准确并及时为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提供准确依据,尤其是涉及到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不合格检验项目的数据,能够通过网络及时传送给相关部门,有效地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对所有工程的编号、名称、委托单位、联系人、监理单位、见证单位等信息进行登记,信息将在收样管理、报告编制等子系统得到调用。为了便于管理,具体样品收样与报告发放工作往往会放在窗口进行;同时考虑到在同一界面上处理收样信息、报告发放信息,可以清晰的体现各试验项目的业务处理情况,因此该软件系统将样品的收样管理、报告发放等工作放在同一子系统中进行处理。该系统应实现钢材焊接、钢材力学、砼抗渗、砼抗压、砼抗折、砼配合比、水泥土、砂浆、砂浆配合比、砂、烧结多孔砖、烧结普通砖、石试验、水泥等多种试验类型的收样管理、报告发放管理。对于每种试验项目,系统均有独立的收样窗口,显示各自试验项目的收样信息。 4、试验误差的控制。试验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可是有个别试验人员,为了节省时间,在作钢筋拉伸试验时只试验到试件出现颈缩而不将其拉至断裂,这是不正确的,这样就造成试验结果的误差,但这是工作人员所能控制的,并不属于试验误差。钢筋不拉断,其测得的伸长率较规定的试件断后伸长率要低,与标准规定相违背,这是不允许的(钢筋焊接件由于不需要测定伸长率,可在试件出现颈缩现象后停机)。试验要求必须准确,以减少误差。 总之,要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须不断地提高建筑工程材料本身的质量。而作为专业人员,更要以身作则,并在工作中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对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工作水平,并保证所检测材料结果的准确性,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 浅谈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探究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 摘 要: 本文简单论述建筑材料检测的必要性,通过建筑材料检测工作常见的问题分析和相应的对策进行探讨,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指导帮助。 关键词: 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必要性 问题 对策 所谓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就是使用仪器和设备对建筑材料进行检测,评定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通常,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系统可以完成的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抗压、砂浆抗压、混凝土抗渗、砂浆抗渗、混凝土配合比、钢材机械连接、钢材焊接等等。 1.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不仅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随之而来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形成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便是建筑工程所用材料质量不过关所造成的。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不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施工中使用劣质建材,建造出的“豆腐渣工程”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仍时有发生,严重不利于我国建设事业的稳定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就成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必须引起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 2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常见的问题 2.1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特别是房屋建筑材料检测工作需要依靠精密的仪器进行作业,不仅要求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也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更需要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工程学知识。然而实际工作中,很多从业人员由于实际经验、文化程度、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的差别,造成检测过程出现较大的偏差,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安全。 2.2原材料方面 国内建材市场产品品牌多样,类型混杂,虽有统一生产标准,但仍有较大差别,因此,同类产品之间质量也不尽相同。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无计划,现场堆放不规范、无标识牌、混堆,加上管理不善,当水泥、钢材等材料产生受潮、变质、锈蚀时,就失去了原有的性质。材料检测不及时,不严格,漏检、错装,使不合格的材料当作合格材料使用,造成不应有的质量隐患。 2.3检测方面 检测方法上,各地检测程序与标准不统一,加之各地检测仪器及检测管理系统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工程材料质量的检测管理。检测手段简单化。尽管信息技术的发展给建筑材料检测带来很大的便利,但是纵观全国,很多地区依然沿用落后的手工填表、人工统计方法,既增加了工作的繁琐程度,又由于技术水平低下,造成很多数据出现误差,很多数据出现失真、丢失现象,给工程带来质量和安全隐患。 2.4消费者维权困难。当前建筑装饰材料日新月异,消费者缺乏辨别能力,即使消费者有维权意识,但是出于种种限制,很难获得索赔。 3应对措施 3.1完善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系统 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所需软件系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功能:系统要能够准确并及时为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提供准确依据,尤其是涉及到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不合格检验项目的数据,能够通过网络及时传送给相关部门,有效地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对所有工程的编号、名称、委托单位、联系人、监理单位、见证单位等信息进行登记,信息将收样管理、报告编制等子系统得到调用。为了便于管理,具体样品收样与报告发放工作往往会放在窗口进行;同时考虑到在同一界面上处理收样信息、报告发放信息,可以清晰的体现各试验项目的业务处理情况,因此该软件系统将样品的收样管理、报告发放等工作放在同一子系统中进行处理。该系统应实现钢材焊接、钢材力学、砼抗渗、砼抗压、砼抗折、砼配合比、水泥土、砂浆、砂浆配合比、砂、烧结多孔砖、烧结普通砖、石试验、水泥等多种试验类型的收样管理、报告发放管理。对于每种试验项目,系统均有独立的收样窗口,显示各自试验项目的收样信息。 3.2进场施工材料的检测 建筑材料进场使用前,一定要先进行检测。这些材料包括土建、水、电材料、节能材料(特别是幕墙、门窗)及建筑主管单位、监理单位确定必须送检的其他建筑材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建筑材料入场前主要检测材料外观、尺寸、性状、数量等等,另外还要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一一检验,相比于材料的外观部分,材料的内在质量更加重要。而按照材料检验方式的不同,分为普通送检、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复检和监督抽检。当材料进场复验出现不合格时,对于规范允许重新取样双倍复检的材料,必须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范标准重新抽取双倍试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允许可以重新取样双倍检验检测的材料,经监理单位见到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若所检测仍不合格则要对工程现场进行封存,并通知质量监督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见证处理。 3.3 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工程上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使,合理的存放材料;对于进厂以后的建筑材料分门别类的存放,避免拿错用错。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每次检查中应认真核对施工记录和材料进场复验报告,查证材料进场复验频次、数量、报告结果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先用后检等问题。 3.4试验误差的控制 试验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可是有个别试验人员,为了节省时间,在作钢筋拉伸试验时只试验到试件出现颈缩而不将其拉至断裂,这是不正确的,这样就造成试验结果的误差,但这是工作人员所能控制的,并不属于试验误差。钢筋不拉断,其测得的伸长率较规定的试件断后伸长率要低,与标准规定相违背,这是不允许的(钢筋焊接件由于不需要测定伸长率,可在试件出现颈缩现象后停机)。试验要求必须准确,以减少误差。 4结语 建筑产品的原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优劣。将材料的质量进行良好的控制。要加强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 、严把来料检测关,合理的购买选择建筑使用的材料等。作为专业人员,更要以身作则,并在工作中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对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工作水平,并保证所检测材料结果的准确性,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
浅谈留守儿童现状及其权益保护:浅议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 摘要: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加快了近代化发展速度,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随之产生的问题是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的逐年上升。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日新月异,远离父母、得不到父母呵护的留守儿童在享受应有权益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人身权、受教育权利等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留守儿童;监护权;教育权;人身权;发展权 农村留守儿童指的是因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到外地打工而留在老家生活的孩子们。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6000万人。这一数字呈逐年上升趋势,如潮州饶平县2014年农村留守儿童已超过3500人,占农村儿童的38.3%。与2009年全县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四年间该县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1023人,这个群体从生活、受教育等方面的权益都和同年龄段的其他儿童有着天壤之别,已经成为一个弱势群体。随着这一数量的逐年上升,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已经演变为一个社会现实问题,亟需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从各个方面寻求保护他们权益的途径。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受侵的表现 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源于农村与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多数以农业为主的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家庭的贫困使得孩子的父母不得不选择到大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打工。但由于工作环境、户籍制度的约束,他们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由于种种原因,农村留守儿童应当享有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一)受监护权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其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时,才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其监护人。现实当中,留守儿童的监护出现四种类型,即单亲监护型、隔代监护型、同代监护型和监护缺位型。单亲监护型的儿童属于留守儿童中情况最好的类型,至少还有一位法定监护人在其身边,但父亲和母亲毕竟有区别,单亲监护对于儿童性格的影响比较大。而(外)祖父母年龄较大,本身就是需要受到照顾的人,监护能力有限,所以隔代监护通常只能负责他们的一日三餐,而对于孩子的教育、能力的培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同代监护型一般是家庭里面兄弟姐妹比较多,由大的照顾小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大的本身就是未成年人,所谓的监护形同虚设。监护缺位类型尽管极少见,但也存在,通常是年龄稍微大点的,一般是读初中以上的孩子照顾年纪小的弟妹。针对潮州饶平县的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的情况最多见,在这些家庭的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48.72%;寄宿或与寄养在亲戚家的人占10.33%,有18.1%的留守儿童与爸爸(或妈妈)单独生活,与爸爸(或妈妈)和祖父母一起生活的比例占17.05%(见表1)。 (二)受教育权 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目前留守儿童在校读书所占比例不高,很多孩子读到初中毕业就辍学跟随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不能完全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地方学校环境、师资条件不足。例如,潮州万丰林场月光小学,全校5名老师6个学生,由于学生数量有限,为了节省资源,很多老师身兼数职。第二,家庭教育的缺失。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的生活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照顾和监督。事实表明,留守儿童由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其他儿童已经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三)人身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权受到法律保护。留守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人身权必须由其父母来保障,父母没办法履行其法定义务时方可委托监护。我国约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0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儿童占86.5%。 近年来,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频频受到侵害,如烫伤、摔伤、溺水事故等,在留守女童中,被猥亵、被虐待、被诱奸等悲剧频频上演。 (四)发展权 留守儿童发展权受到侵害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受教育程度低。据教育部门统计,农村青少年初中升高中的比例已从1985年的22.3%下降到目前的18.6%。更为严重的是,每年全国有近2万的农村少年在小学毕业后即流向社会,成为新的低文化素质劳动力,受教育程度的低下必定影响其未来的发展。第二,性格塑造方面,儿童时期是个人性格逐渐成型时期,父母在外打工,无法了解孩子身心变化及时加以引导,只靠一根电话线根本无法使孩子在遇到烦恼困难的时候和父母沟通。这些情绪长期压抑,容易使儿童形成心理障碍,亲情淡漠。使其无法像其他同龄儿童那样得到父母的关爱,学习成绩差,在学校中也得不到老师的重视。一系列连锁反应让很多留守儿童出现了内向、忧郁、不自信,甚至出现自杀倾向。陕西扶风县杏林镇曾经发生过5名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相约到一座古庙里喝农药自杀, 5个孩子中4个是农村留守儿童。四川省心理学家游德良对井研县门坎小学近400名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调查后发现,这些孩子中近八成存在心理问题,其中106人存在焦虑心理,107人存在抑郁症状,100%的孩子都羡慕生活在爸爸妈妈身边的小伙伴,在精神方面被抛弃感强。很多孩子性格容易出现偏差,加上受到电视、电脑一些暴力场面的影响,一些孩子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邵文虹指出,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其中留守儿童犯罪率约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0%,而且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 (一)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难以全面实现 湖南台的节目《变形记》是一档专门针对城市和农村儿童互换生活学习环境的节目,到了城市的农村儿童感觉去到了天堂,所看到的所听到的都是他不曾触及的,孩子的心灵受到很大的震撼。我们暂且不去评价这样的节目对农村孩子是好还是坏,让笔者真切感受到的是一丝悲哀。经济社会制度应该是体现公平正义的,但正是城乡二元制和教育制度活生生地把农村的孩子阻挡在城外,甚至是造成他们不得不离开父母成为留守儿童的关键原因。 (二)缺少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留守儿童保护工作 目前国家没有一个针对留守儿童的专门机构,各个职能部门之间也没有制定协调机制,导致各行其是,不利于形成合力。例如,妇联、团委、关工委,它们的职能之中都只有一部分涉及留守儿童,而且这些部门不具有执法权,单靠它们对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远远不足。 (三)经费不足是留守儿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关键因素 目前我国出现留守儿童的农村都是经济比较落后地区,对留守儿童教育权、人身权、发展权等相关权益的保障都需要经费,经费不足直接导致保障不力,很多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无法开展。 (四)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留守儿童在家缺乏父母的关爱和照顾,委托监护人对孩子的照顾又不够周到,使得孩子在学业、性格等方面肯定存在难以管教的情况,部分学校老师对留守儿童本身就存在抗拒的心理,担心他们影响到成绩好的孩子或者破坏班级纪律,所以抱着只要不出安全事故就好的心态。学校的管理不力更让孩子处于自由散漫状态。 三、从法律角度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的建议 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保护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经过修订之后规定了对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制度,但相比起现实当中这些儿童种种权益受侵害的事实,这些规定显得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制度的制定已经滞后于现实的发展。 (一)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存在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等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大量存在的一大因素。人民日报曾报道,在北京的3万流动人口中,6~14岁的儿童达1万人,而其入学率仅为12.5%,还有87.5%的孩子被高额的教育费用拒于学校的大门之外。所以,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大城市入户政策要向打工一族倾斜,让在一个地方工作超过一定年限的打工者有资格入户该城市,这样才能更快地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 (二)出台《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 一是必须尽快出台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委托监护制度。要明确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和委托监护人的监护义务,在监护人不正确履行义务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孩子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确实能够单独呆在家里的时候,父母才可以把他们单独留在家里,否则一旦有人举报,只有法庭相见。如果两人都上班,就得雇一个人看孩子或托一个亲人或朋友替你看管孩子,这也就是很多美国妈妈在有了孩子之后都辞去工作呆在家里的主要原因。二是应当明确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各地的团委、妇联、村委会、社区、学校应当充分发挥作用,共同确保留守儿童各方面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三是对留守儿童实行动态管理,要落实各个镇对该镇的留守儿童实行网上登记制度,随时跟进他们的情况变化,这一工作可以指派当地的派出所和村委会联合进行,登记情况应当尽可能详细,要包括儿童的性别、年龄、就读学校,父母务工的具体城市、联系方式、儿童的委托监护人等。四是确立国家监护制度,确保留守儿童在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或缺失的情况下有国家作为后盾。可以借鉴外国经验,设立“家长”制度,由留守儿童数量较多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机构,“家长”可以由退休老师、志愿者构成,留守儿童的父母缴纳一定的费用,机构工作人员对留守儿童进行监护。 (三)各地要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 在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方面,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建议临近的村合并办学,这样既确保了学生数量又能节省教学资源。也可以采取低年级(一、二、三年级)在各自村里办学,中高年级合并办学或到镇里就读,这种方法既能兼顾年龄较低的儿童离家较近,又能让年纪稍大的儿童接受更好的教育。 孩子是家庭和祖国的未来。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让下一代更好的成长,是我们的制度和现实让留守儿童承受了他们本不应该承受的生活压力。所以我们不能再对这些儿童漠不关心,应该从情感上去唤起更多的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从制度上尽最大努力去保障他们的权益。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潮州市委党校) 浅谈留守儿童现状及其权益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 要: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成为倍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本文分析了留守儿童的监护、教育、人身安全等法律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即明确家庭、学校、党委政府、社团组织、政法机关等的责任,做好相关工作。 关键词:留守儿童 法律权益 问题 解决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离开农村去大城市务工,而他们的孩子却不得不留在农村学习,得不到父母的照顾,相关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采取法律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通过对留守儿童的监护,教育,人身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应法律保护对策,旨在逐步缩小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使其学习和生活都能够更好地发展。 一、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1.留守儿童受侵害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侵害留守儿童案件主要以人身损害赔偿居多,涉及留守儿童的人身伤害案、校园伤害案、在受雇期间人身被伤害案,特别是交通肇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寻衅滋事、抢劫、强奸、交通肇事等刑事犯罪,也呈多发上升趋势。 2、涉及留守儿童的刑事犯罪案件频频发生。留守儿童受教育权被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学校限制、剥夺留守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而引发行政诉讼案件,父母不肯支付留守儿童的学费而引发民事诉讼案件等,也有所增加。 二、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的原因 1.物质生活条件的缺失 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大多是家境贫寒,父母外出务工,从而寄养在爷奶家、外公外婆家、姑家、姨家或其他家,物质生活不会很随意充足,心理上也有隔膜。这部分学生很容易受外界的引诱而走进危险的陷阱。 2.受教育权的缺失 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的物质生活条件缺失还不是大问题,但留守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大多不到位,有的孩子辍学在家,无人问津;有的孩子学习习惯差,无人纠正。还有一些贫困山区教育资源严重缺乏,无力提供符合标准的办学设施和充足的师资力量。即便能够入学,老师通常也无法详细了解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在家的学习状况,无法实现学校与家庭的双向互动,挫伤了孩子学习的积极性。 3.爱的缺失 由于父母奔波劳累无暇顾及或长期不在身边,遇到生活中、学习中的问题无法及时得到回答,在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爱和呵护,疑问叠加会加剧孩子自卑、抑郁、脆弱的心理。与接受父母监护的同龄人相比,他们要么显得胆小孤僻、不爱交流,要么野性十足、没有规矩,甚至产生憎恨、仇视的畸形心理,自闭症、抑郁症等心理疾病频发,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心理健康。 4.法律意识的缺失 留守儿童、贫困儿童身体心理情感处在动荡不定期,对是非善恶的判断能力相对较弱、自控能力也较差,再加之监护人看管不严,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熏染引诱,染上打架、盗窃、赌博、吸毒等恶习,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不法之徒的蓄意伤害 有一些不法之徒,利欲熏心,道德沦丧,专打未成年人的注意。廉价雇佣童工、教唆儿童赌博吸毒偷盗抢劫、引诱胁迫少女从事色情服务、贩卖人体器官等。都对留守儿童、贫困儿童造成致命的伤害。 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法律对策 1.完善监护法律制度。 (1)强化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规定了外出务工的父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监护其未成年子女,但应当明确父母必须是在万不得己的情况下方可委托他人监护子女,监护职责不仅包括支付足额抚养教育费用,还有定期探望、照顾孩子的生活、以良好品行对孩子进行管理和教育、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等义务。 (2)完善委托监护制度的法律规定。现在社会流行的委托监护主要是感情委托(主要是亲属、亲戚关系),而不是法律委托。法律对委托监护制度的规定也不详细具体、缺乏操作性。例如委托监护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法定监护人和委托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等需要进一步明确。 2.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制定《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权益保护法》。 留守儿童、贫困儿童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时代问题、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生产方式转变带来的新问题。涉及社会与制度、法律与道德、责任与义务,事关收入分配、用工、三农、教育、监护制度与户籍制度等多个方面的综合问题。建议加快对不适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订、制定,如户籍法律制度、教育政策等。修订中,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教育、人身与财产权益,适时出台《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权益保护法》,以便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加强保护。 3.建立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快捷有效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学校、社区、基层政府、司法机关保护力度。 公安、司法部门要配合学校做好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和预防违法犯罪意识,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公安部门不仅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还要加大对非刑事案件的治安案件和人身伤害案件的重视和处罚力度,对父母遗弃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的案件进行有效干预;法院积极探索审判职能,建立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保障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维权途径畅通,对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实施司法救助。 浅谈留守儿童现状及其权益保护:探究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问题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随之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的生活缺失监管,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何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的问题。 关键词:留守儿童 权益 法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农民走向城市,出现了一个新的劳动群体――农民工,而随之也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留守的少年儿童正是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却因为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得到应有的照顾和正确的引导,从而出现一些心理问题以及认识、价值观念上的偏差,一些儿童甚至误入歧途。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一个急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1.留守儿童群体现状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留守在家乡,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需要其他亲人照顾的年龄在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了改变生存状况向城市转移,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各种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的问题。根据权威调查,中国有近6000万儿童没有父母陪伴,相当于英国人口的总数。其中57%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3%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大多由祖辈或者亲属照顾,由于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1.1教育问题 留守儿童大多是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不在身边,那么对其教育方面或多或少会有疏忽,而且很大一部分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或亲友照顾,可想而知,对孩子的学习疏于管也没能力管。加上农村的学校受各方面的局限,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都不到位,导致一些留守儿童行为出现偏差,从而出现厌学、逃学或辍学现象就不足为奇了。此外,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正常的情感需求有缺失,极大地影响其身心健康,从而产生心理失衡,甚至出现犯罪的倾向,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1.2安全问题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缺失,祖辈、亲友的隔代监护或临时监护责任往往落实不力,缺乏防范意识,儿童自身又缺乏防护意识和能力,很容易发生意外事件,例如近几年发生的几起溺水事件大多都是留守儿童。更值得忧虑的是,留守儿童往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目标,尤其女性儿童容易遭受性侵害而又不能得到父母的及时救助,极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 1.3社会问题 留守儿童问题有历史的原因,它和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我国广大的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的群体。他们的生存状况堪忧,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2.留守儿童权益存在的法律问题 儿童时期是人一生中的奠基时期,是身体、心理健康成长的关键期,更是一个人接受教育的关键期。留守儿童在最需要父母关爱的时期,父母却远离了他们,儿童的监护权被委托给其他人,造成留守儿童很多权益的缺失。从法律的角度看,可以发现留守儿童权益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生存权 《儿童权利公约》第6条规定,每个儿童享有固有的生命权。我国《宪法》第24条指出,儿童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和健康,并享有医疗康复设施。生存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留守儿童是未成年人,在他们最需要照顾和关爱的时期,他们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却不在身边,身心发展都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同时,由于安全监管不到位,更容易发生触电、溺水、车祸等意外事件,严重地威胁到留守儿童的生存权利。 2.2发展权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享有发展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发展权。也就是说,儿童都享有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条件。人只有获得发展权,才能摆脱与其他动物合为一体的状态而成为社会上的、法律上的人。留守儿童因为家庭监管不力,学校和社会对他们也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管理,一部分过早地进入社会,和失足青年混到一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的成长与发展。 2.3受教育权 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儿童教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协作才能更好的完成。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儿童学习的主要场所。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隔代监护或临时监护由于其自身的文化层次大多不高,不能很好地进行家庭教育,因此教育儿童的任务大多丢给了学校和社会。学校和家庭之间又缺乏正常的互动,致使很大一部分留守儿童思想、情感、道德、人格等方面欠缺,学习不被重视,甚至会产生厌学情绪。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留守儿童未来的发展产生恶劣的影响。 2.4受保护权 《儿童权利公约》指出,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在我国,尽管“保护儿童”这一口号耳熟能详,但对于怎样具体落实这一口号,缺乏明确的认识和措施,所以儿童的这一项权利实际上得不到保护。留守儿童处境艰难,没有父母的守护,经常受到同龄人的欺凌,生活状况令人心酸,能力得不到发展,这一切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身心的健康成长。 3.解决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的对策建议 3.1加强立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已经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包括《婚姻法》、《继承法》、《义务教育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的一整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但是对于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其应该享有的权利。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和完善保护留守儿童权益的实体法,在法律上确认未成年人的平等发展权,以体现国家保障所有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责任。 3.2改革和完善监护制度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责任是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作为父母应该切实履行好这个责任,留守儿童的父母也不例外,如果其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责任的,应该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其次,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亲属监护为主、组织监护为辅,这就很不利于保护留守儿童的权益,对此,应该改革现有的监护制度,要构建亲属监护责任机制,考虑在相关法律中规定监护人的权利及相关的报酬标准,变监护人义务为权利,以利于其更好的履行监护责任。再次,建立家庭、社会、国家三位一体的监护制度。明确规定监护人的资格条件,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增强法律的可实施性,最大程度的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3.3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改变不合理的制度 经济基础决定一切。农村经济的落后,农民生活的贫困以及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要解决问题,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特别要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我们是农业大国,应该立足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充分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从而减少农民向城市转移,减少留守儿童家庭缺失的问题。其次,国家和政府应该加快改革,在政策上向农业倾斜,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户籍体制。户籍制度得不到解决,那么留守儿童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不公平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因此,只有彻底打破多年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才能从制度上消除留守儿童进城读书的障碍,使留守儿童的生存权、教育权切实得到保障。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差距,是解决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各种问题的根本措施。 浅谈留守儿童现状及其权益保护:试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 【摘 要】随着中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但由于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户籍制度,大量农民工子女无法向城市转移,从而导致了一系列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本文主要描述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现状,解读了农村留守儿童引发的社会问题,进一步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现状;问题;原因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批农业人口流向城市,但在流动过程中出现了农村儿童父母角色的缺位问题,从而使得农村儿童被迫生活在独特的“留守”环境里。当这种“留守”的生活状态遭遇儿童不成熟的身心发展状况时,便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 1.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现状 由于中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我国特殊的户籍制度,使得农村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 1.1 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 “留守儿童”一词最早出现在1994年,目前关于“留守儿童”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界定,一个普遍接受的观点是“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城市或其他地区,而孩子则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1]留守儿童的本质特征是他们长期不能与父母单方或双方生活在一起,亲子之间缺乏正常的交往和互动。[2] 1.2 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 据调查,农村留守儿童在我国农村儿童的总数中约占55.68%,其中,0—5岁的留守儿童占27.05%,15—17岁的大龄留守儿童占17.27%。根据户籍的不同,可以将留守儿童分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城镇留守儿童。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在留守儿童中的比例为86.50%,占绝大多数,因此应该是主要的关注对象。[3] 2.农村留守儿童引发的社会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长期脱离父母,导致他们在生存、教育、生活、心理等各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权益也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2.1 农村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缺失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其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担任监护人。[4]而农村留守儿童绝大部分被委托给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这些委托监护人一般年龄较大、文化较低,多数很难胜任监护职责。很多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教育,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身心的健康成长。 2.2 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缺失 受教育权对未成年人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它是未成年人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5]而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他们很难在学习上给予留守儿童应有的帮助和指导,有的留守儿童甚至辍学在家,不能享受受教育的权利。 2.3 农村留守儿童的发展权缺失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发展权。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发展权对于未成年人具有不可转让性。留守儿童因家庭监管缺位,学校很难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甚至在教育无效时只能采取开除或劝其转学的办法,有的学校干脆对留守儿童放任不管,使他们过早地流入社会,这些都会严重影响留守儿童的成长与发展。 3.产生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原因 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监护和亲情关怀,相当数量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格成长不健全,而产生这些问题的的原因要从社会、家庭和学校等多方面来分析。 3.1 社会制度层面的因素 产生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社会制度存在的一些矛盾和缺陷,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原因。 3.1.1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度与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之间的矛盾 “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所推行的各种户籍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等有密切关系,它们是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及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6]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隔离的户籍制度,这使得农民工不能与城里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权益,从而造成了其子女接受教育的困难。 3.1.2 新的就业制度下产生的新读书无用论 由于国家对大学生不再实行包分配的政策,而是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自由配置这些资源,因此大量毕业生在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时间一长,一些人尤其是农民就夸大了它的负面效应,认为“辛辛苦苦读书,到头来却还是务工,因此还不如不读书”。[7]这种思想和观念严重的限制了农村教育的发展,使得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3.2 家庭层面的因素 家庭教育和环境的影响是一个人社会化的开端,而家庭的幸福与否直接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3.2.1 亲子互动、沟通大大减少,相当部分的留守儿童产生孤独感 父母外出务工使得许多留守儿童感觉到了家庭的冷清与寂寞,因为外出父母与留守儿童的亲子互动只能维持在父母与孩子的电话沟通上或短暂的相聚上。这种短暂而有限的沟通通常是以父母为主导、儿童则被动接受的交流方式,因此儿童很少能够向父母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这将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3.2.2 部分家长的价值观改变,使留守儿童受到不良的影响 在外出务工过程中,有些家长看到了大学生工作难找、农民工短缺的情况,便产生了读书无用论的观念。这种低期望价值观必然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子女的学习成就感,从而使部分儿童产生了辍学务工等急功近利的想法。另外,有些家长受各种思想观念的影响,最终造成了家庭的分裂,这些因素都不可避免地对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等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4.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和制度建议 目前,针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所产生的社会问题,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为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我们应积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及措施。 4.1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由于现行体制的限制,数以万计的年轻父母外出打工,却不得不做出与孩子分离的选择,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必须要从户籍制度以及其他相关体制的改革入手。改革户籍制度的核心并不在于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导致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4.2 开设未成年人维权求助热线与咨询热线 农村留守儿童更需要社会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保护,开设未成年人维权求助热线与咨询热线,可以有效地为未成年人提供应急求助与维权的咨询和服务。热线接听人员面对正处于暴力侵害状态中的来电者,应及时判断出其危机程度,并快速运用报警系统和相应的社会资源,果断地进行应急处理,以努力使未成年人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救助。 4.3 加强农村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受侵害、农村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等都不容忽视。[8]农村法治环境建设滞后,总体上来说仍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因此,国家应将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编入相应的规范教材,并配备一定的专职教师,从而将法制教育深入浅出地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去。不管从学校到家庭,我们都要有意识地增强未成年人知法、守法的法律观念。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不是某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从法律制度上完善相关规则,从家庭、学校和社会角度去维护,才能为农村留守儿童重铸出一片蓝天和大地。我们要坚贞不渝的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严格贯彻和执行“儿童最大利益准绳”,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新乡村的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稳步开展。 浅谈留守儿童现状及其权益保护: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及其法律对策研究 [摘要] 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前倍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表现在监护弱化、教育障碍和人身安全保护不力等问题上,而这些问题极易引发事端,特别容易使未成年人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滋生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从而导致犯罪。我们应当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依法确定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政府效能;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下,努力消除教育差别,建立儿童公平的受教育运行机制,使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在法律调控的机制下得到有效的解决。 [关键词] 留守儿童;监护;受教育权;人身安全;法律对策 一、引言 留守儿童是新时期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因外出务工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而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根据2006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约有1.2亿农民“离乡背井”到城里打工,预计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增加到3亿,此外,相当一部分人去的并不是国内一些大中城市,而是边远、偏僻的山区、矿场,以及国外劳务市场。依据这一数据推算,全国留守儿童数量将为2290.45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占86.5%,按全国3.6亿儿童计算,每18个孩子就有一人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1]安徽省作为民工输出大省,也是留守儿童大省,据专家保守估计,至少有200多万人。[2]据统计,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50%以上的为留守儿童。随着人口流动模式扩大,这些孩子的数量还会逐步增加。课题组在肥东、阜阳两地进行的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占某些农村中小学在校生的比例分别为37%和67%。 本课题组从法学的角度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通过法律的视野来审视这一独特社会群体现象,以求找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法律途径。 二、留守儿童的法律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监护问题 监护是一种法定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理应承担起这一神圣职责,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承担监护职责。但是,由于种种条件制约,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入外地,无奈与未成年人短期或长期分离,形成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将监护责任擅自处置,甚至出现留守儿童无监护状态。从泛义上的监护来看,目前,留守儿童的监护主要有五种形式:第一是单亲监护。第二是祖辈监护。第三是亲友监护。第四是同辈监护。第五是混合监护或称不确定监护,即在一般的状态下由孩子自己照顾自己,时而由父母监护或者父母委托他人监护。据课题组在巢湖市有关调查显示,这一类留守儿童群体约占1%左右,一般是年龄较大的儿童。 这些特殊的监护形态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1.监护力度不够。由于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而导致的对留守儿童监护质量下降,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2.监护职责不明。相对而言,由于农民法律文化意识的薄弱,人们往往把监护简单地理解为看管、照应。在祖辈监护、亲友监护和同辈监护形态下,都存在监护职责不明的现象,一旦发生被监护人的权利被害或者被监护人侵权行为,这种不具有法定形式的委托监护人往往将责任一推了之。 3.监护方式不定。留守儿童的监护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非稳定和动荡状态。另外,生活和学习环境的动荡,也使他们很容易产生严重的安全缺失感,增加了他们的心理和精神负担,影响身心健康发展。 4.监护责任倒置。在留守儿童中,有一部分留守儿童被留在家乡的原因之一是因为父母在外打工,他们能照顾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这就产生了监护倒置现象。 (二)教育问题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对公民的受教育权作了原则性规定。《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第18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关于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本文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家庭教育,二是学校教育。 1.在家庭教育方面,表现为家庭教育弱化甚至缺失。在贫困农村,由于没有学前教育的相关机构,在学前教育阶段,主要教育就是家庭教育。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在幼儿阶段的早期教育,会影响孩子的一生。而有些留守儿童却在很小时父母离家而去,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据报道,湖北咸宁一儿童3个月大时被留在家里,现在都上小学了,父母一直在外打工未归。[3]这种强制性的亲子剥离会影响到幼儿正常心理发育,产生心理障碍,影响其一生的发展。在调查中,据合肥的一位留守儿童父亲杨先生说:“我和妻子在合肥打拼,儿子留给爷爷奶奶照顾,现在儿子脾气很古怪,尽管每次回家都带礼物,但他都不喜欢,辛辛苦苦干了这么多年,每次回家儿子冷脸相迎,实在寒心。”[4] 2.在学校教育方面,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得不到有效保障。调查显示,学校教育只有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密切配合,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但是,由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学校对留守儿童缺乏有效管理,他们的学习成绩较差,品德发展不理想。老师无法向家长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有些留守儿童在学校欺骗老师,在家里蒙骗临时监护人,这就使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陷入尴尬的境地。于是,对有些留守儿童,学校在管理不了时,就放任不管,冷落一边或开除或劝其退学,使留守儿童流入社会,成为问题儿童。 调查显示,现阶段,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出现新问题:[5] 第一,学习间断现象,有些儿童在“流出”――跟随父母到城市上学和“回流”――从城市回户籍地上学的过程中,学习有间断现象,也有一些是因为监护人更替而从一个学校转学到另一个学校,发生间断现象的。 第二,留守儿童失学现象严重,复学率低。有些留守儿童逃学或辍学后,学校得不到家庭配合,复学率很低。 第三,留守儿童升高中比例不高。大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在生活、学习等方面得不到父母的关怀、督导,学习不专心,不求上进,成绩下降,升入高中的比例不高。 第四,留守儿童留级生增多。由于一部分留守儿童从外地流回家乡后,跟不上本地学校的进度或教材、学制与家乡不统一而被迫留级。 (三)人身安全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儿童由于年幼,人身权利容易受到侵害,尤其需要父母的关怀与爱护。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父母有力的监护,其人身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存在人身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被害的可猎性明显增大。被害人学研究表明,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的弱点往往成为犯罪侵害的对象,这是被害人所具有的可猎性特征。而农村留守儿童年龄小、抵抗力弱,父母又不在身边,人身和财产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这些侵害可能来自临时委托的监护人或者同学、老师、乡邻、亲戚朋友、社会上的恶势力以及其它方面(如交通事故等)。 2.自控力减弱,容易接触不良文化和感染而走上违法犯罪,甚至自杀轻生之路,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由于家庭监管缺失,学校监管的软弱或不力,有些留守儿童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或武打色情电影,有的和社会上的失足青年混在一起,成为他们的打手、帮凶,动辄行凶、抢劫、杀人。有的偷鸡摸狗,甚至吸毒、。有调查表明,近年来,有近20%的青少年犯罪分子为留守儿童,有些地方甚至多达50%。 三、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法律对策 (一)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我们要认识到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明确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承担的法律义务与责任,找出解决办法,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一关系祖国未来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依法确定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 1.父母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监护的义务。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第1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又如《义务教育法》第5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总之,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强化父母的监护、教育责任,剥夺不合格父母、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也可以借鉴国外做法,依法赋予政法机关对留守儿童父母的追究权。[6] 2.学校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在教育未成年人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义务教育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3.党委、政府责任。首先,党委、政府要关注并重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并将之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务之急是加强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措施,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网络。同时扩大社会宣传,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其次,根据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利益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要整合资源,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宣传、执行力度,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逐步建立留守儿童齐抓共管的体系。 4.群团组织责任。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要按照法律要求,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给予关怀。在这一方面,群团组织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事例不胜枚举。 5.政法机关责任。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政法机关对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负有很大责任,负责保护留守儿童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监督和控制他们的行为,负责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政法机关要加强执法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对留守儿童生活的村庄及学校附近的黑恶势力,违规网吧等进行治理,对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违法犯罪的留守儿童进行疏导、管教、关爱;同时,为了加强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政法机关应实行包干制,定期为辖区内的留守儿童上法律课,或设法律咨询中心。 6.社区承担责任。社区作为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的场所,对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负有重要责任。要充分发挥社区功能,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各项社会服务。在农村,社区多以村为单位。社区可建立家教咨询站和家教服务部;也可以创办一些托管中心,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留守儿童校外的学习、生活、教育和安全等。有条件的村也可以利用一些村活动室,开展一些集娱乐和服务为一体的活动,使留守儿童既可以有地方交流、娱乐,改变单调的生活,也可以在活动室得到一些法律或政策的咨询与指导。村里也可以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情况,对他们进行跟踪服务。 (三)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政府效能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儿童发展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省级人大和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增加留守儿童保护的相关内容,细化和明确具体的处罚办法,增强其操作性。例如,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流动儿童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儿童的保护工作,使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如河南、安徽、福建等省建立了寄宿学校;安徽等省大力兴办民办教育机构;北京、上海等市兴办了工农民工子弟学校。这些政策措施的执行,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四)以人为本,消除差别,建立儿童公平的受教育运行机制 从制度层面上看,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及义务教育的城乡分割是留守儿童产生的重要因素。要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的“留守”问题,必须从这一层面入手,修改相关法律,调整相关政策。虽然我国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有很多,但针对留守儿童这一特殊主体权益保护的规定很少,并且这些法律的有些规定不利于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或者即使有规定,但不够细致,缺乏操作性。所以,当前应制定和修改、完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规条例,废除不利于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条款,细化和明确具体的处罚办法,增强其可操作性,切实解决“有法难依”的问题,从而形成尊重、关心和保护留守儿童的法制环境。从义务教育角度来看,农村留守儿童在接受教育的问题上存在差别。根据《义务教育法》第12条第1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这就造成义务教育的城乡分别,这种分割状态是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产生的重要因素。同时在第2款规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样,中央和地方政府为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就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是由于教育体制始终与户籍制度相联系,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这对留守儿童这个庞大群体的产生起着“催生剂”的作用。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简称为“两为主政策”)。为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很多地方也出台相应政策,并相继取消“借读费”政策,这些是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巨大改革和进步,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原则。但是,由于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巨大不平衡, 并没有解决流动儿童教学的问题, 一部分流动儿童仍被排斥在公办学校的大门之外。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改革户籍制度,消除城乡差距。1998年,公安部、教育(转第10页)(接第35页)部联合出台政策,要求外出打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要以流出地为主,公立学校为主,客观上造成留守儿童的问题。我们应该改革户籍制度,给农民工以市民待遇,农民工也应该像城市下岗职工一样,在税收、社会保障、特别是子女入学教学方面享有优惠政策。当然,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并不在于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进一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这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
海外项目档案是指国内企业在海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文件材料。它记录了海外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具有重要的凭证和参考作用,是企业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带一路”战略以及中交集团的改革发展,为公司“走出去”带来了重要机遇,笔者所在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近几年先后承揽中标安哥拉卡宾达项目、斐济铁矿砂码头项目、马来西亚碧桂园森林城市项目、沙特三期项目、孟加拉M-G航道二期、印尼芝拉扎电厂三期项目、苏丹萨瓦金港疏浚项目等项目,体现了公司的实力所在。随着海外项目的增多,工程资料日益增多,文件材料收集难、归档难的问题凸显。现就海外项目档案管理现状,对海外项目档案管理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海外项目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海外项目业务人员档案管理意识不强,人员队伍薄弱。海外项目管理人员档案意识普遍不强,技术人员兼职档案管理员,或者没有兼职档案员,从项目领导到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极其重视,但对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忽视,或者只对业主要求交的文件进行整理,一些技术员将文件材料占为己有,文件材料随处堆放的现象严重,懂档案、管档案的人少之又少,造成项目档案的资料缺失,造成海外档案资料没人管、不会管的局面。 (二)档案管理体系不健全。海外项目多数未制定档案工作的管理体系架构,权责不明确,项目领导不重视,没有直接责任人负责文件材料的归档事宜,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未列入相应的岗位职责,档案过程管理意识薄弱,项目文件材料散落在各个管理人员手中,未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项目资料没人管,或者项目资料缺失。 (三)海外项目档案管理标准不统一。海外项目工程根据各个国家的标准不同,对工程的要求侧重点不同,法律依据不同,使得制定海外项目档案管理标准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同时,施工企业满足国外业主方相关的管理要求,使得项目档案存在多版本、多规格的整理要求,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海外项目档案文件归档滞后。根据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档案必须验收合格,项目档案在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归档,因此对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严格。海外项目由于地域的限制,大量存储在海外办事处或者海外项目部,靠工作人员回国陆续带回。由于工作人员回国次数有限,很难做到及时归档,因此文件材料归档滞后的现象一直存在。 (五)对海外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不到位。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对项目档案工作定期开展检查指导,规范项目档案,但海外项目由于地域原因,往往只通过电话联系,很难做到实地检查指导,监督作用很弱,以至于档案室只能被动地接收,归档文件材料不完整或者不规范的事实已经形成,给项目档案资料的归档质量带来很大的影响。海外项目档案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形象,既关系到日后项目的维修也影响着公司的维权,对企业的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海外项目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完整的海外项目档案管理体系。海外项目部同样也要建立档案管理体系,签订项目归档责任书。档案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任项目档案管理负责人,提前规定各岗位责任人的资料收集、整理范围、责任要求等,并指定一名兼职档案员报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经理定为项目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对项目档案的管理必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完善海外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档案管理的基础,也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保障,通过不断地完善制度,约束不规范行为,实现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司制定了《海外工程项目资料、登记、验收与归档办法》,明确规定了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兼职档案员的管理职责、海外项目资料的归档范围,并规定了归档时限,将档案质量管理纳入项目负责人职责考核范围,实现海外项目档案标准化管理。 (三)提高人员档案意识及管理水平。首先海外项目应配备兼职档案人员,监督管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接收、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其次文件资料的形成涉及各个岗位,促使每个人参与到档案管理中来,由被动管理变为主动管理,项目全员的档案意识提高,直接影响到档案的管理水平。为适应海外业务发展的新形势,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探索档案管理新方法,建立适合本公司本项目的档案管理模式,为以后该区域的档案管理提供模板和技术支持。 (四)配备满足项目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为保证档案实体的安全,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如文件柜、灭火器、杀虫剂、防光窗帘、防盗门窗等。档案装具应设置在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水、火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资料室无特殊保护装置一般不宜设置在底下或顶层。档案柜架应牢固耐用,一般应具有耐火、防盗、防尘作用。以保证文件材料的实体安全。 (五)加大档案监督检查力度。海外项目档案因地域原因使得监督检查不到位,指导只能通过网络、电话进行,很少能做到实地检查,为了更好地实现海外项目档案的管理,应尽可能地做到实地监督检查,档案人员只有做到实地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文件材料转换为档案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档案部门也可以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海外项目人员将文件材料及时上传到信息平台,便于档案人员实时查阅文件信息,及时指导海外项目部的档案工作。 (六)进行有效合理的文件材料收集方法。由于海外项目工期长又地处国外,归档文件材料只能依靠回国人员带回,不能保证归档的及时性,使得文件材料归档滞后,也给回国人员增加了负担。公司档案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有效合理的文件材料收集方法,不同于国内工程竣工验收两个月后才进行文件材料归档的做法,而是将施工过程中部分文件材料如施工合同、施工日志等做成电子文件或刻录光盘,利用网络及时归至公司档案部门,重要的纸质文件材料由回国人员带回,形成预立卷,文件材料的目录及时报备给公司档案部门。纸质与电子文件及文件目录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率和档案工作效率。 (七)加大档案的宣传培训力度。公司档案人员做好海外项目的档案宣传培训工作,规范项目人员对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引导全员意识到项目文件材料归档的重要性。组织好兼职档案人员上岗培训,加大档案远程培训,积极扩大培训范围,增强培训效果,组织相关档案人员参加互动式的学习研读,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者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档案部门积极发挥室藏优势,挖掘档案信息资源,使档案信息与企业文化贴近公司全体员工,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力,提升公司全员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 三、结语 做好海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的地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探索海外项目文件材料收集方法及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加大档案的监督指导力度,充分调动海外项目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到权责分明,分工明确,使海外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证海外项目档案的真实、全面、完整、可靠及及时利用,从而达到整个公司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安全论文:从保障劳动者安全的角度谈煤炭资源整合 摘要:煤炭资源是发展采掘工业的物质基础。煤炭资源的开采条件直接影响煤炭资源的利用价值,同时也直接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矽肺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劳动人民健康的职业病,严重者可影响肺功能,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发展为肺心病、心衰及呼吸衰竭直至人死亡。经调查发现,在中国的一些矽肺病的高发地区,造成人们得矽肺病的原因是他们都曾经在非法开采的个体煤矿里打过工,由于个体煤矿缺乏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劳动者长期处于粉尘工作环境中,进而染上了这一目前无法治疗的疾病。因此,如何依法规范煤炭行业管理,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以及在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加以保护便成了我们所应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矽肺病;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 最近,在看某栏目时,看到这样一个案例。在中国的某个村子里,有着一群矽肺病患者,他们都曾在本村的小煤矿里打过工。 当记者来到该村的时候,正好碰到了一个捡破烂的老人,已经七十多岁了,本该是在家享受儿女满堂的天伦之乐的时候,可是他的几个儿子都由于在煤窑打工得了矽肺病死了,所以老人只好和老伴儿靠捡破烂来维持生计。据村民们介绍,在这个村,矽肺病患者人数非常多,有不少家庭都是多位亲人同时患病。这些矽肺病患者大多数是青壮年,他们死后,留下了孤儿老小,给家庭带来沉痛的打击。 村民们告诉记者,整个乡镇矽肺病患者多达四五百人,当地的小煤矿大多环境极为恶劣,且本身就是非法煤矿,不可能与雇用的村民签订劳动合同,村民们患病后,只能自认倒霉,无法得到开采者的赔偿。另据记者调查,这些非法煤矿名义上说已经关闭,实际还在生产着。 就此而言,我们不难发现非法煤矿的弊端所在,不仅严重危害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而且对他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明白继续进行煤炭资源整合的必要性。本文就该案例中权利受到侵害的矿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关闭非法开采煤矿的必要性笔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一、煤矿的采掘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于人类还不能完全控制自然力量和某些物质属性,虽以极端谨慎经营仍有可能致人损害的危险性行为。它包括适用民用核设施、高速轨道运输工具和从事高空、高压、地下采掘等高度危险活动,也包括占有、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的行为。 在本案中,煤矿经营者的非法开采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中的地下采掘活动。所以说,从这个方面讲,煤矿的采掘是一种高度危险的作业。由于这种高度危险作业给他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称为高度危险责任。 二、中国《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于地下挖掘活动侵权责任的规定及免责事由 (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章中,对高度危险责任中有关于地下挖掘活动的侵权责任有如下规定: 第69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73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第77条: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 (二)免责事由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知道,从事地下采掘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三、高度危险责任的构成要件 高度危险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包括三个构成要件:第一,行为人实施了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在上述案例中,煤矿主雇用村民进行煤炭采掘,这说明其实施了高度危险作业。第二,受害人遭受损害,这种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由于非法煤矿的经营者未能提供给受雇矿工良好的劳动保护措施,使他们长期的在恶劣环境下劳动而得了矽肺病,使其丧失了劳动力甚至死亡,无论是对其人身还是财产都造成了损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第三,行为人高度危险作业行为与受害人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矿工之所以会得矽肺病,是由于非法小煤矿经营者对煤矿的开掘所造成的。因此,相互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四、处罚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结论,这些非法煤矿经营者的行为造成了得矽肺病患者的损害,构成了高度危险责任,他们应该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但是,这些私人煤矿是非法的,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坚决取缔非法煤窑,并对其进行处罚。 五、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必要性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不仅仅应从法律角度分析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我们还应探究导致这些人权益受侵害的深层原因所在,除了经济上的原因以外,我们应该明白,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在于这些非法煤窑的非法性和管理的不正规性。 一般而言,正规煤窑都会提供给劳动者好的劳动保护措施,会提供给他们开采煤矿所需要的专业防护设施及物件,而且,正规煤矿所采取的开采方式及管理方式更为科学合理,劳动环境远比那些非法煤矿好的多,从各方面都注意对劳动者的保护。事实证明,管理正规的煤矿是很少发生职工损害事故的,潞安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六、煤炭资源整合的好处 1.可以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更为合理地分配利用国家资源。 2.经过煤炭资源整合,管理更为统一科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减少矿难的发生。 3.经过煤矿的兼并重组,可以优化生产环境,提供更为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减少职业病患者。 4.合理规划经济发展,促进经济持续良好的发展。 总之,关闭非法煤窑,进行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类似案例中这些事故的发生,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应该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煤炭业的发展秩序也需要不断完善立法,强化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这样,煤炭经济才会得到更好、更持续的发展。 劳动安全论文: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摘要:运用经济学中的时间预算约束线和无差异曲线以及生产函数等模型工具,以“毒奶粉”事件引发的关于安全喂养婴幼儿的思考为基础,分析了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得出结论:当婴幼儿食品安全存在隐患时,利他主义的母亲会考虑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这需要减少母亲的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且最终会直接或间接降低育龄女性劳动力的市场产出。 关键词: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毒奶粉”事件;利他主义;市场产出 以三鹿等一批品牌为代表的“毒奶粉”事件严重危害了婴幼儿的生命健康权,同时也导致了人们对国内婴幼儿食品安全提出了很大质疑,在某种程度上挫伤了消费者的信任和信心。 一、分析前的基本说明 (1)依据生物学和社会分工方面的差异,女性更适合亲自抚育孩子,而男性在抚育孩子方面的作用较小。为了避免问题的复杂化,分析过程中不直接考虑父亲的影响,只侧重从母亲这一群体的角度分析,实际证明,分析的结果是不变的。(2)对于孩子(c)来说,母亲(m)是“有效率”的利他主义,“利他主义”是指,母亲(m)的效用完全取决于孩子(c)的福利,“有效率”则意味着,母亲的行为被她的利他主义所改变”。(3)假设母亲的时间主要分配在工作、休息和抚育孩子三个方面,分别用字母tw、tr、to表示。(4)假设“毒奶粉”事件前,母亲们认为婴幼儿食品是安全的,事件后,母亲们普遍认为,婴幼儿食品的安全存在隐患。(5)“毒奶粉”事件后,母亲们倾向于选择安全的母乳喂养等亲自抚育孩子的方式,但企业现行的工作规定使得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不适宜母亲们亲自实行母乳喂养,而且母亲亲自抚育孩子必须牺牲自己的时间。又由于每天的时间是固定的24小时,所以在分析过程中,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与母亲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6)分析过程中,只考虑是否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这一选择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二、分析过程 (一)利他主义母亲的初步选择 在家庭内部,利他主义是普遍存在并且十分重要的。亚当・斯密先生指出:“每一个人都会比其他人更敏感的感受到自己的快乐和幸福……除了他们自己以外,通常与他们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比如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孩子和他们的兄妹等,都是他们最为钟爱的对象。”紧接着斯密又指出,“一个人对子女的关怀往往比对其他人的关怀更为主动”Ⅲ。对于孩子来说,利他主义是母亲的天性,母亲可以为照顾孩子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且会更深切体会到孩子的痛苦和快乐,并且孩子们的痛苦和快乐对母亲的影响是很大的。 假如母亲从活动的时间配置中获得效用,则其效用函数为: Um=U(Ztw,Ztr,Uc) 在这里,Um表示母亲的效用,Ztw、Ztr分别表示母亲花费在工作和休息上的时间tw、tr所带来的效用uc表示孩子的福利(对于尚未形成意识的婴幼儿来说,其福利主要是指身体健康)。其中Um和uc是正相关的,即认为孩子越健康。母亲的效用水平越高。 将母亲用于工作的时间tw和用于休息的时间tr综合起来,将其视为母亲用于自己消费的时间,用tm表示,则可以得出母亲的时间预算约束线为: tm+te=T 如下图,该图表示母亲的无差异曲线和时间预算约束线的组合,以O为原点,横轴表示母亲分配到亲自抚育孩子花费的时间Lc,纵轴表示母亲自己消费的时间tm,AB和A’B’分别表示母亲的两条时间约束线,Um、Um1表示母亲的两条效用无差异曲线,其中,就效用水平来说,Um Um1: 1 假设在“毒奶粉”事件发生以前,母亲的效用曲线为Um,母亲的效用最大化在c(ca,cb)点,A点表示母亲分配到自己消费的时间为ca,抚育孩子的时间为cb通过分配cb的时间抚育孩子,母亲认为孩子是很健康的,此时母亲在Um的水平实现效用最大化。 2 “毒奶粉”事件发生,由于一些孩子误食了“毒奶粉”,他们的身体健康直接受到伤害,于是这些孩子的福利uc下降,这将直接导致利他主义母亲的效用降低至Um1;另外一些没有食用“毒奶粉”的孩子,虽然他们的福利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当他们的母亲看到误食“毒奶粉”的孩子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她们担心继续使用奶粉会导致自己孩子的福利下降。在无形的担忧中,她们的效用水平也从Um降至Um1。 3 在(2)的分析下得知,由于“毒奶粉”事件母亲的效用水平都降至Um1,此时,无差异曲线与原来的时间预算约束线有两个交点,即母亲在Um1水平上没有实现效用最大化。理性人都追求效用最大化,所以母亲会选择重新配置时间实现Um1水平的效用最大化。 4 理性的母亲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其时间预算约束线会有AB变成A’B’,并且形成新的效用最大化点,如图中的D点。在重新配置后的时间预算约束线A’B’上母亲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增多而用于自己消费的时间减少。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由于毒奶粉事件的发生,孩子的健康受到伤害导致母亲的效用水平降低,理性的母亲会重新配置自己的时间以实现效用最大化。通过减少自己消费的时间以便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是利他主义母亲的初步选择。 (二)最终选择及其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产出的影响 第一,选择减少工作时间。(1)如果一个家庭非常富有,母亲工作取得的收入占家庭财富的比重较小,可以忽略不计,这意味着即使母亲不工作,仍有足够的财富可以维持家庭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各个方面的支出。在这种家庭背景下,生育孩子之后,母亲会觉得抚育孩子的机会成本(即工作的收人)显得较低,于是母亲会选择放弃工作,一心一意地抚育孩子。(2)如果母亲觉得可以很容易再就业,即母亲想就业的时候,可以很容易找到与所放弃的工作报酬相当的工作。这种情况下,母亲也会暂时放弃工作,亲自抚育孩子。 对产出的影响: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女性推出劳动力市场会直接降低市场产出。假设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生产函数为: Q=F(L,x) O表示产出,x表示用于产出的其他方面投资,L表示劳动力供给,L与Q是正相关的,假设其他方面的投入x不变,则育龄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直接减少了L,于是产出Q减少。 第二,选择减少休息时间。(1)如果母亲的工作收入占家庭财富的比重较大,可视为家庭财富的主要来源之一。这表示,母亲一旦选择不工作,家庭用于消费的支出将受到极大影响,具体可能表现为用于消费的资金不足或勉强维持,会导致家庭消费水平的下降。此时,母亲仍然需要工作,在维持工作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她们更倾向于选择减少休息时间以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在工作时间内,母亲会选择其他较为安全的喂养方式以增加孩子的福利。(2)如果母亲认为自己放弃工作之后很难找到一个与现在报酬相当的工作,即认为母亲再就业比较困难。这时候,母亲也会选择在保持工作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休息时间增加抚育孩子的时间。 对产出的影响:此时,虽然母亲的市场劳动力供给保持不变,但对市场生产率仍然有影响,因为生产率与每单位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的精力是相关的。假设生产率函数为: Q’=F’(E,x’) 其中,O’表示生产率,即单位时间内的产出,E表示母亲单位时间内投入到工作中的精力,E与生产率是正相关的,x’表示影响生产率的其他方面因素,假设x’不变。 较作出减少休息时间的选择之前,一方面,母亲抚育孩子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另一方面,休息有助于生产精力,母亲用于休息的时间减少直接导致了精力不能得到即时恢复,总之,在无形中,母亲的精力会减少。这使得“精力水平的降低直接减少了每个工作小时所消耗的精力”用于工作的精力减少,于是Q’降低。因为产出函数为: Q=Q’*T Q表示总产出,用于工作的时间T不变,而Q’降低会导致产出减少。 所以,选择减少休息时间的母亲会通过影响生产率而间接降低市场产出。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由于婴幼儿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利他主义的母亲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选择牺牲自己的消费时间,用更多的时间亲自抚育孩子。这使得母亲们或者放弃工作时间或者继续工作而放弃部分休息时间。究竟谁会放弃工作,谁会放弃部分休息,这主要取决于母亲的工作收入占家庭财富的比重或者母亲们再就业的容易程度。 以上两种情况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有两种情况:(1)一部分女性放弃工作,直接退出劳动力市场,减少了育龄女性的劳动力供给,导致市场产出降低;(2)另一部分女性在维持工作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无形中对工作投入的精力会减少,降低市场生产率,进而减少市场产出。 总之,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必将通过对利他主义母亲的影响,而直接或间接地减少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产出。 劳动安全论文:工矿商贸企业劳动安全现状及对策 提要我国加速了向工业现代化迈进的步伐,致使工业生产带来了惨重的伤亡,导致我国的劳动力资源正在遭受着严重的损耗,这将极不利于工矿商贸企业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对工矿企业的劳动安全现状进行研究之后,从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面提出了保障劳动安全和健康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劳动安全;现状;对策措施 引言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将经济发展与劳动安全、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结合起来,尽可能地合理利用我们所拥有的可再生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持续不断的劳动安全事故对我国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威胁,导致了人力资本积累的持续下降。 本文对数据的统计、整理采用了安全生产事故绝对指标(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和安全生产的相对指标(如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百万吨死亡率等)。在综述目前的状况以后,对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进行定量统计分析,其中运用了静态分析方法和动态分析方法。最后,在强调责任的基础上,从政府、企业以及劳动者自身三方面提出了一些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的对策措施。 一、工矿企业劳动安全现状分析 (一)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建国以来,我国的工业发展水平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长期落后,导致我国的工矿商贸企业的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很高。2006年我国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的死亡人数占我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13%,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第二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速度的提高,我国工矿商贸企业的特大事故频发,而且呈上升趋势。2006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有一半左右都发生在工矿商贸企业。(图1、图2) 但是,从工矿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的逐年下降趋势可以看出(图3),我国的劳动安全状况随着安全法制的逐步健全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在得到改进。分析死亡人数指数波动幅度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变化后,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也为我国的劳动安全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图4) (二)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分类统计分析。在我国的工矿商贸企业中,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均属高危行业,三者的死亡人数之和约占工矿商贸类企业总和的80%以上,这三个行业的事故死亡人数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死亡人数。在众多事故中,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瓦斯爆炸所造成的伤亡最为严重。(图5、图6) 二、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的对策措施 在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身体健康的过程中,所有的人都应以一种沉重的责任感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政府、企业、劳动者自身,乃至整个社会都应承担起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的相应责任。 (一)政府为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应承担的责任。在投资者一味地追求利润,忽视安全投入或力求减少投入,使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优势失去效率时,政府所要承担的主要责任之一就是制度的供给与创新,从而弥补“市场失灵”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危害。制度对于未来行为互动的可预见性功能,可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减少社会冲突与动荡,为社会不断前进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秩序空间,构成了人类认知与改造世界的有效框架。劳动安全问题展示了一种秩序失范和规则混乱的图景,凸显了制度构建与秩序规范的缺失。 1、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根据经济体制和执法主体、法律适用对象和范围等的变化,及时修改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消除法律内容滞后、法律空白、法律之间的相互矛盾等现象。针对我国特大事故多发的现象,我国还应加紧制定、颁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管理等有关法规,以使这些方面的工作有所遵循。 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有了相对完善的法律,还要加大安全监管监察的执法力度,解决好执法主体――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工作不实、执法不严”的问题,使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在这一过程中要严惩腐败,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2、完善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早日出台矿产资源税费改革。近几年,我国工矿企业事故频繁,除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等因素外,工伤保险开展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从工伤保险账户拨出一部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整改等,变被动理赔为超前预防。同时,将工伤保险行业的风险分类科学地进一步细化,进而采取工商保险的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激励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另外,积极鼓励、支持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推动矿山、化工和建筑等高危行业加入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或其他财产险。 同时,要实行以储量为基数、与回采率挂钩的资源税征收办法。通过资源税费改革,加大资源成本,实现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3、增加安全生产基础性、公益性投入和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投入。合理的安全投入,可以与经济效益成正比例增长。针对目前我国劳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实,国家应在财政上重点扶持一些老工业基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隐患治理;增加对综合性、基础性和公益性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国家扶持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应投入相应配套资金。加大公益性、前瞻性、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从人才、基础设施到资金予以全面支持。集中安全生产科研力量,将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进行大力推广和应用,实现安全科学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二)企业为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应承担的责任。企业应树立“双赢”意识,认识到只有进行合理的安全投入,才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构建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并认真落实,既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也是提高企业运营业绩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首先,制定程序与政策,这是责任制的结构。各项政策的颁布实施,能够强化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意识,使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劳动安全卫生。而程序则以书面的方式明确界定了组织内部各级人员的基本任务,组织内部的分工明确和工作组织过程的设计合理可以使这一结构更加合理。 其次,进行培训与授权,这是责任制的基础。因为安全责任的落实等于每一个员工平时工作中的具体行动,而行动的正确与否是靠员工的知识和技能所支撑的。领导层需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保障各种资源的供给。然后,进行岗位分析,确定该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进而指定培训组织,制定培训大纲,进行培训。培训过后进行考核与授权,还要重视复训与授权的更新。 再次,确立指标进行评审,这有利于责任制有效性的度量与改进。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活”的客观存在,不断地对其进行改进,才能确保其有效性。衡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性需要一整套性能指标和定期检查与评估。这里的指标不仅是“后果性”的,还应突出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征兆性”,而且这些指标应该是综合的、全面的、持续性的。 最后,重视安全文化建设,这是责任制的保证。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着健康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效能。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企业应通过宣传、开展活动、激励等措施,使全体员工都建立起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这一重要的价值观念。 (三)劳动者自身为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应承担的责任。劳动者既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而成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受害者,又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及安全常识教育而成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所以,劳动者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强化劳动安全卫生意识,自觉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劳动安全法律,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三、结束语 我国工矿商贸企业的劳动安全现状令人堪忧,但是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相关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经济运行质量的改善、人口素质的普遍提高,我国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一定会得到逐步的改善。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劳动安全论文:林业劳动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林业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所处的工作环境复杂,安全隐患较多,因此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林业安全管理的视角阐述林业工作者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消除安全隐患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林业劳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劳动工具不断推陈出新,不仅大大方便了人类,也极大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的效率。在林业劳动中,所涉及到的大部分劳动都需要借助金属器械工具,因此林业劳动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系数低,存在的安全问题较多。 1 林业劳动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劳动工具存在安全隐患 在林业劳动过程中,往往需要借助一些劳动工具,而这些工具大部分都是重型机械或者是锐利机械,使用不当极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拖拉机、油锯、起重机、带锯机、刨床等,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熟练或者作业的时候不专心,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还有一些手工具,比如斧头、镰刀、砍刀等,一旦操作不当,也极易造成人身伤害。此外,一些危险物品、化学物质等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1.2 林业劳动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林业工作者从事林业劳动所处的工作环境十分复杂,大部分时候都是在野外露天作业,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天气、不同的工作环境要求林业劳动者必须要提高安全意识,防微杜渐,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工作,本身就对劳动者的身体素质提出了一定的考验,高度的注意力集中以及高强度的作业,容易使人产生疲倦从而引发安全事故。此外,尽管有些工作是在室内进行,比如木材切割加工等,但是由于管理不规范,制度难以落实,导致室内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或以粗放管理为主,暗藏事故隐患。 1.3 林业从业人员自身素质问题 从事林业劳动的大部分工作者文化水平不高,技术水平较低,在工作中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主观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身体残疾、反应迟钝、应急能力较差、注意力涣散等,对机器设备操作不熟悉,缺乏纪律意识,违法操作规程、违纪作业。还有受到情绪波动,行为出现失控,也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部分林业工作者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工作往往马马虎虎、敷衍了事,也为安全管理提出了考验。在林业工作者中,普遍存在年轻化、临时化、不稳定化的现象,很多从业者都没有接受过统一正规的技术培训,也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保障,所以林业劳动者素质长期处于中低水平,得不到长足的提高。 2 实施林业劳动安全管理的对策 在林业工作中实施安全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更是对林业从业人员生命权益的一种保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有利于林业工作的管理,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的损失。 2.1 加强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改善劳动环境 林业劳动工具的不正确使用是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强化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将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工作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安全使用意识,通过技术培训以及实际操练来实现熟练掌握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二是改进劳动工具,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进行改进,改进不了的,通过引进新的设备或新的技术,取代以往的生产作业方式,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对于工具的使用和保管,也需要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程来进行规范和管理,严禁劳动工内乱丢乱放,使用完必须归位,并以此形成一种习惯,从思想和行动层面进行强化。此外还要改善林业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营造更好更安全的劳动环境,科学合理布局,保障库房、机库、住房等安全舒适。 2.2 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劳动者的安全意识 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关键还在于不断的安全教育培训。林业劳动本身是一种高危职业,安全隐患多,从业者素质较低,因此必须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才能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落实到工作中的时候,才会更加注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劳动技术的培训,由于林业劳动工序与工作技巧的掌握对保障劳动安全与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培训中加强技术方面的锻炼,对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是有着积极的作用的。在培训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种宣传手段、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因人施教,从而达到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在日常的工作中,也时常提醒劳动者,不断灌输安全生产意识,时刻保持警惕,防止因主观疏忽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3 不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在林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管理者要开展不定期的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深入生产一线,和劳动者共同寻找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一起进行妥善解决。对于生产设备的使用,要制定使用流程进行规范,并不断模拟实训合格之后,作业人员才能正式使用,对于平时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注意的工序、操作规程等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尽可能寻求到最合理最科学的操作流程,消除安全隐患的发生。 2.4 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方案 在实施林业劳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以不至于陷入慌乱,延误处理时机。应急预案制定之后,要组织劳动者学习,不断强化,防止预案形成一纸空文。此外,尽管各项工作做得很好,也无法保障不出安全事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要有完善的事故处理方案,通过一系列的程序,调查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事故的处理结果等,用制度来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劳动安全论文:制度约束下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安全 [关键词]制度 ; 就业安全 ;就业歧视 ; 农村剩余劳动力 一、关于就业安全 随着高失业时代的来临,人们越来越关心就业的安全性问题。然而对于就业安全的关注人们更多的是将其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构成部分,从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与就业增长的关系的角度来研究。早在20世纪606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奥肯就证明了经济增长与失业率的负相关关系。实践证明,居民对未来经济的信心度首先反映在就业方面,不能增加就业的经济增长是不能提高居民对未来经济的信心度的。失业率过高,失业时间太长,对经济发展会带来不利的影响。最近几年,面对我国较为严重的就业问题以及日益增大的就业风险,学术界也逐渐开始了对就业安全问题的探讨,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对该问题的探讨仍然更多的是限于国家经济安全的层面。如有学者认为:就业问题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全局性问题……,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是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1]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包括国内经济安全与国际经济安全两部分。国内经济安全即一国经济免于金融危机、失业、生态灾难、通货膨胀、大规模贫困、商品不安全、外来人口冲击等而处于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正常状态。[2] 笔者认为就业安全可以基于以下两个层面来研究,一是将其作为影响和构成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部分;二是针对不同的劳动力市场,探讨不同的劳动群体所面临的有差异的就业安全问题。 首先,当我们从经济安全的角度来考察就业安全时,应根据失业率的变化并综合经济发展的其它因素确定可能危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失业警戒线”,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以便改善和加强有关工作,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有效运行。 那么,怎样的失业率才有可能影响到就业安全乃至危及到国家经济安全呢?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一定规模的失业大军是劳动力供给的“蓄水池”,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跳槽”、“选业”等现象,社会上必然始终存在一定量的失业人员,经济学家把这类失业而导致的失业率称为“自然失业率”,一般认为自然失业率最低为3%。因此在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失业率“度”的掌握大体标准是:3%―4%以内的失业率属于劳动力供给紧张型,5%―6%属于劳动力供给宽松型,7%―8%为失业问题突出型,9%以上为失业问题严重型。然而,失业率的高低仅仅是确定失业警戒线的重要指标,但不是唯一指标。因为对失业的承受能力还与失业保险水平及其覆盖率、就业服务、职业训练等因素有密切关系。如失业保险覆盖面大,失业人员生活有保障,可容许的失业率也就高些,相反,失业保险水平较低,造成失业人员生活水平下降过多或生活发生困难,则同样的失业率导致的社会问题将严重一些。 鉴于我国失业保险覆盖率底,失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实际情况。2002年,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首次利用德尔菲法判断我国城镇失业状况,确定了城镇失业承受能力的大小,并据此确定了城镇失业报警系统的指标构成以及失业率的警戒线(见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城镇失业率的警戒线约为7%左右。①当然,失业率的警戒线和报警系统指标并非一成不变的,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及时修正。 其次,对就业安全的研究还应该基于另一层面――即不同的劳动力市场和不同的就业群体存在的有差异的就业安全问题。因为,随经济的发展,人们不仅关注就业规模的扩大,而且日益关注就业质量的提高。国际劳工组织曾针对工作条件差、没有合同、工资低的情况,开发了“工作中贫困”这一概念以覆盖那些有工作但所得收入不足以使自己及其家人摆脱每天1到2美元的贫困线的人们。同时提出了“体面就业”的概念,[3]并将加大创造体面劳动机会的力度作为实现联合国千年峰会所确定目标的关键。因此,从这一层面来讲,就业安全可以理解为对劳动者就业机会的获得程度、就业能力、就业环境和条件、就业的公平待遇以及失业后保障其基本生活满足程度等的评估。 本文着重于第二层面的就业安全的分析,试图从制度约束的角度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安全进行探讨。 二、就业歧视: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问题的典型体现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开始于改革开放以后。顺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伴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显性化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与城市转移,在城市寻找工作。然而与城市居民相比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里没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谈不上公平的就业机会、薪酬待遇以及良好的就业条件和环境,存在极大的就业安全隐患,而就业歧视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最典型体现。 关于就业歧视,许多学者都对此进行了阐述。现代经济学认为:当雇主为既定生产率特征所支付的价格依据人口群体的不同而表现出系统性差异的时候,就可以认为在劳动力市场上存在歧视。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中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分为初级劳动力市场和次级劳动力市场。前者意味着较高的工资,更多的提升机会,更舒适的工作环境,更稳定的工作模式。后者意味着工资较低的工作,由那些受到歧视并且工作模式很不稳定的工人所从事。 在我国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歧视渗透到其就业的全过程,具体体现为就业机会歧视、工资待遇歧视和就业保障歧视。 (一)就业机会歧视 市场经济是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经济,公平就业是市场平等的重要方面。从经济学的角度,公平包括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公平就业亦应如此。公平就业首先应该是机会上的公平,即每个人都按照公正程序通过公平竞争来获取就业机会。虽然追求机会公平在客观上会因为每个人自身条件的差异和就业岗位的稀缺而使一部分人获得就业岗位,另一部分人失去就业岗位,导致就业结果的不公平。但这通常能为人们所接受,其导致的结果不公平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加以补救。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由于存在农村和城市两大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分处于这两大市场的劳动力从来就谈不上平等的就业机会。改革开放以前户籍制度人为地将国民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并严格禁止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户籍制度不能完全阻止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但仍然将城市劳动力分割为本地劳动力和外地劳动力两大类型。为保证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城市政府在制定本地区用工政策上表现出严重歧视外来劳动力的倾向,通过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甚至剥夺农民工的就业权利。例如,一些城市的政府规定,外来工只有领取务工证、暂住证等方有进入城市就业的资格,而这些证件又有数量上的限制;并且向雇佣外来工的单位和外来工本人收取各种费用,这种费用的收取提高了外来工在城市的就业成本,增加了本地工的竞争优势。对于外地劳动力而言,就业机会的丧失,并非市场机制自然淘汰的结果,而是政府的就业歧视性政策对他们排斥的结果。 (二)工资待遇歧视 工资待遇歧视既包括生产能力相同的工人不能获得相同的待遇,即同工不同酬;又包括迫于工作稀少的压力被迫接受最低工资,甚至雇主恶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由于地方政府政策对工种限制的存在,进城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脏、乱、差的工作。如果城市居民从事同样的工作,一般都有相应的津贴给恶劣的工作环境予以补偿,而农民工劳动力买方市场的垄断使其无法享受到同样的补偿。而且这种劳动力买方市场垄断还致使农民工在接受工资时,常常陷入“囚徒困境”,被迫接受最低工资。因为,城市中的农民工不像正规部门的企业职工,有正式的单位,易产生一种归属感。农民工之间松散的组织结构,使其对农民工作为一个阶层的整体利益的关心远远弱于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他们往往各自为政彼此之间缺乏信任,再加上迫于工作机会稀缺的压力。在面对雇主时,农民工相互之间没有合作的意愿和基础,其“最优策略”一般是接受低工资而非坚持高工资。 至于雇主恶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由于农民工市场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局面,使农民工丧失了提出签订完备合同要求的资格,从而为雇佣者故意损害农民工权益,故意拖欠工资,借故辞退农民工等提供了法律的漏洞。而且农民工进城后,暂住地政府对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停留在简单的办证收费上,并未真心诚意地帮助农民工成立自己的维权组织。“因此,农民工的管理一直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农民工没有表达自己意思的正规渠道,农民工的组织仍只是原始的地域组织或血缘组织”。[4]今年上半年发生在山西洪桐县的黑砖窑事件,就是剥夺农民工的最典型例证。 (三)就业保障歧视 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安全网”和“减震器”,是政府对于在市场经济的初次分配中受损失的弱势群体的一种弥补,它体现了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对于农民工而言,其劳动供给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注定了农民工只能忍受低工资、高强度的工作,从而成为初次分配领域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在市场经济中为了兼顾公平,对于弱势群体,政府应该在再分配的制度安排中给予适当的弥补,以减少其受损的程度。比如,对于在初次分配中处于利益受损的城市的弱势群体,政府通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调整,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对于在城市正规部门就业的城市居民,政府规定其就业待遇并要求企业强制执行,从而使权利的行使和利益的获得具有先天的保障性。对于失业后没有工资收入的城市居民通过失业保险以保障最基本生活水平。然而,进城农民工却与城市居民能享受的种种社会保障无缘。据李强1999年在重庆地区十余个县对于外出农民工家庭做的问卷调查表明,城市农民工失业后,多数靠积蓄生活,或向亲友、老乡举债度日。在所有被调查者中,没有一例曾经得到过劳动单位或地方组织的帮助。可见城市农民工几乎完全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网络之外,承担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双重之苦。 三、制度歧视: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根本原因 就业领域的不平等对待引起的就业歧视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即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失灵、文化传统、种族隔离等原因,也可能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西方学者认为歧视的根源来自市场的不完备(不完备的知识、资源的非流动性、不完全的竞争)和人类的不完美(一些人有歧视偏好)。[5]然而,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劳动力市场既有市场经济国家共有的问题――“市场歧视”,又存在由于体制转轨、制度不衔接而引起的“制度歧视”。而且后者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影响更为严重。 (一)市场因素――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直接原因 从市场的因素分析,与其它市场经济国家一样,导致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主要是由于市场失灵和个人偏见的存在。 在同一市场上的劳动力,一部分人就业的增加,将导致另一部分人就业程度不同的减少。在我国城市社会普遍存在两个劳动力市场:一是收入高、劳动环境好、待遇好、福利优越的初级劳动力市场;另一是收入低、劳动环境差、待遇差、福利低劣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在初级劳动力市场活动的主要是城市的劳动力,次级劳动力市场则由农村转移劳动力以及那些受教育程度低、职业不稳定的城市居民构成。因此,农民工的进入将导致次级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对城市非专业技术劳动力带来一定的冲击,致使城市非专业技术劳动力或者是工资水平下降或者是就业水平下降,从而引起他们的不满甚至抵制。为此他们将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意愿。例如,他们的意愿可以通过对基层人大代表的选择得到表达,进而反映在对各级政府的选择中;或者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舆论工具等表达某种情绪。如果把各级政府分别看作是寻求政治收益最大化的主体,它们通常会在政策制度的政治成本和政治收益之间进行选择,最终出台那些能够产生最大化政治净收益的政策。[6](533-565)由于地方政府是由本地选民间接、本地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自然是首先代表本地居民的利益。在城市居民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对于外来劳动力的不满之后,地方政府便采取一系列政策手段,排斥外地民工在城市就业,阻碍劳动力流动。 就企业而言,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其对劳动力的雇佣行为是市场行为,出于自身成本的考虑,不存在雇佣歧视和职业歧视,愿意雇佣农民工。但由于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十分不均衡,农民工的谈判能力几乎为零。加之政府又将农民工排斥在城市保护体制之外,从而为不法企业主恶意克扣和拖欠工资的行为(工资歧视)提供了条件。 (二)制度因素――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深层次原因 一般情况下,在不同的人群之间,数量上的差异往往能给数量上占优势的一方提供一种歧视数量劣势者的资本。然而,我国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歧视。而且从理论上分析,在社会主义中国工农联盟之间应该没有歧视的可能,然而,约占人口70%的农民,即数量优势群体,在城镇居民面前却真实的感到了歧视的压力。这一有悖于政治宣传的现实只能基于这样一个理由:一种制造和容忍歧视的制度力量在支持这种歧视的存在。而这种制度是一种特殊历史时期产生的,即适应早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化战略的,与就业、社会保障容为一体的户籍制度。[7]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推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在资本稀缺的发展阶段推动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发展,政府首先要做的是人为压低重工业发展的投资成本,即压低资本价格、能源原材料价格和工资。而在低工资条件下保障劳动力自身的再生产,相应地需要压低生活必需品尤其是食品的价格。为此,政府首先实行统购统销政策,通过垄断农产品的定价、收购、运输和分配,以低价获得基本农产品,并以低价分配给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部门和城市职工。运用这样的政策手段政府就将压低重工业发展成本的负担,转嫁给了农业部门和农业生产者。同时为了确保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还必须相应地对农业生产进行控制,以防止农村生产要素的外流。于是,继统购统销政策之后,又实现了化,农村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都被限制在这个空间内进行。 而且,由于重工业的资本密集型性质,劳动吸纳能力较弱,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就意味着牺牲掉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学者曾做过这样的计算,改革以前每亿元投资,在轻工业部门可吸纳1.8万人就业,而在重工业部门只能吸纳6000人就业,即重工业就业吸纳能力仅为轻工业的1/3。[8]因此,为了保障城市居民充分就业,控制劳动力从农村流出的户籍制度也就应运而生了。 在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下,城乡的劳动力市场处于严格的分割状态,农村居民不能随意变更居住地和务农身份,特别是不再可能进入城市居住和就业。 20世纪70年代末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废除了制。与此同时,政府开始对价格进行改革,农产品市场逐渐放开;出现了生产要素市场,劳动和资本开始在农村内部和城乡之间流动。这时户籍制度虽不能完全阻止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但在城市下岗、失业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劳动管理部门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的政府部门为了尽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失业问题,在制定本地区用工政策上表现出严重歧视外来劳动力的倾向。 一种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刚性和自我强化的机制。事实上,20世纪末各城市地方政府在面对农民工的就业竞争时,对就业工种、专业、人数、就业期限所作的全方位和近乎苛刻的规定正是传统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一系列歧视性政策措施路径依赖的结果,在这样一种政策氛围下,农民工很难按照自己的理想进行职业选择,他们在工资待遇、劳动争议处理及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方面均无法与他们的城市同行看齐,进而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自尊。 四、结 语 就业歧视是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隐患的典型体现,因此,只有消除这种歧视才谈得上农村转移劳动就业安全程度的提高。而这种歧视源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由于制度的路径依赖而衍生出的限制农民工就业的政策措施。因此,取消这些政策措施,构建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是消除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关键。然而,制度的形成基于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例如,户籍制度是产生于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当时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同时又是与我国当前农村转移劳动力数量巨大,而城市自身失业率高、就业质量有限的矛盾相联系的,因此,必须通过经济条件的变化来完善和修正制度,并促成新制度的产生。 早在1999年Solinger[9](455-478)就关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公民可以自由获得城市户口,劳动力市场不再有歧视提出两个相关的限制性因素:一是取决于劳动力需求格局变动的时间性,即城市经济发展对外来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度提高,可能成为体制转变的契机。二是城市劳动力的保障权利和地位,即如果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安全比较确定时,外来劳动力的权利也相应会提高。在制度建设这一长期趋势下,就短期或眼前而言,我们更应该从提高城市就业容纳量,增加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入手,提高其就业安全度。 劳动安全论文:煤矿企业劳动安全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问题探析 【摘要】劳动安全管理在煤矿企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了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文章重点从提高招聘员工的标准、加强技术培训落实劳动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做好社会保障管理、防止职业危害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煤矿企业 劳动安全 人力资源管理 由于煤矿企业的技术工种较多、对设施设备的要求较高且自然环境较恶劣等客观因素,它是非常容易引起劳动安全事故的企业。但是煤矿企业还存在着安全意识较薄弱、管理不完善等主观方面的原因,因此对于引起的劳动安全事故,煤矿企业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行使日常工作中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负责含劳动安全在内的所有安全事务。 劳动安全管理在煤矿企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了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煤矿企业要从全局的战略角度考虑劳动安全,促使全体人员积极配合并参与劳动安全管理。同时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到企业员工劳动的很多方面,尤其是对劳动安全的管理,它不仅能够很好地防范劳动安全的隐患,还可以及时化解劳动安全的危机。此外,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处理企业日常业务的时候,要从制度上管理并监督劳动安全。我认为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招聘员工的标准,录用合格人员 为了确保煤矿企业的劳动安全,煤矿企业仅仅依靠完善的劳动安全管理体制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专业技术较熟练且劳动操作较规范的员工队伍。这样的员工队伍能够遵守安全技术的规程,且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可以有效地减少劳动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同时企业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甄选合适且具备一定能力的人才担任关系到劳动安全的岗位,要结合不同的岗位制定出不同的评选标准。 煤矿企业要对负责企业劳动安全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比如说企业中高层的管理人员、车间的主任和生产部的组长等,我们要重点考察他们所具备的劳动安全管理的知识及经验。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是负责企业劳动安全的主要人员,企业中层的管理人员是负责部门劳动安全的主要人员,他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劳动安全法规、鼓励劳动安全保护、及时检查并监督劳动安全实施的情况及解决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责任。同时中高层管理人员掌握一定的劳动安全法规和从事劳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也是很有必要的。车间主任是负责车间劳动安全的主要人员,车间主任的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劳动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操作的流程、积极开展劳动安全的培训、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解决一些劳动安全事故,这就要求车间主任熟练掌握车间设备安全操作的流程,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日常劳动安全管理的经验。生产班班长是负责监督班组的劳动安全,是从根本上执行劳动安全方面的规则制度、开展日常班组会议、组织员工参与学习安全操作的流程、监督劳保物品的使用以及参与劳动安全事故的调查等任务,要求掌握班组岗位操作的基本技能,还要具备一定的班组劳动安全的管理经验。 劳动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岗位就是那些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岗位,井下采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17类特种的作业人员,同时要求这些从业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的操作证才能上岗工作,而煤矿企业恰恰覆盖了这些类别。这样的工作很容易引起劳动安全事故,因此具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胜任这一岗位。总而言之,为了保证劳动安全,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安全机构一定要严查特种作业的操作证,否则坚决不予上岗。 二、加强技术培训,落实劳动安全教育 如果员工的技术水平比较高且操作规范,就能很大程度上减少因违章作业而发生的劳动安全事故。煤矿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加强对员工专业技能的培训:首先,集中授课设备和工艺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把那些具有相似工作性质的工种集中在一起,然后对员工开展系统的基础知识培训;其次,在学习岗位技术操作的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现场的模拟或者“师傅带徒弟”等途径来加强对员工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再次,开展适当的劳动竞赛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可以集中同一工种的员工开展技术能力的竞赛,这样可以有效地激励员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此外,对特种作业的操作证也要进行复查审核的培训。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仅依靠以上的技术培训来提高劳动安全是不够的,还应该对员工开展劳动安全的教育。在录用新员工的时候,要在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即企业级、车间级和班组级)考核后才能正式录用。同时在员工日常的工作中,要书面记录班前安全的讲解、班中安全的检查以及班后安全的总结。此外,定期对员工加强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安全演习等教育也是很有必要的。 三、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 保证劳动安全是煤矿企业在生产中始终要坚持的最高原则。因此很多企业建立了劳动安全的责任制,把劳动安全作为绩效考核时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还很好地把劳动安全、工作绩效及奖惩制度联系在一起。人力资源部门在进行与劳动安全相关的岗位考核时,通常采用相对指标(依据劳动安全的实际情况评分,并计入考核的总分)和绝对指标(依据劳动安全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和频率,来扣减绩效考核的总分)这两种方法来考核绩效安全。 在实施劳动安全考核的时候,根据岗位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考核的内容。比如说劳动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劳动安全建议采纳的效果、劳动安全教育等。同时还要依据劳动安全考核的结果,对优秀者奖励,对较差的实行惩罚,奖惩既可以是物质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同时逐步建立企业完善的奖惩制度。 四、优化工时和假休,做好社会保障管理 工时和假休对劳动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合理的工时和假休可以让员工身心健康,更好地投入工作,最重要的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尽管劳动法中详细的规定了工时和假休,但是企业也应结合岗位特点,制定出符合员工利益的工时和休假制度。由于煤矿企业的生产要连续,作业人员需要实行倒班制,但其他人员可以选用标准的工时、不定时工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同时企业要遵守劳动法中对职工合法权力的规定,如带薪休假、享受节假日等。此外,人力资源在进行岗位分配的时候,要考虑工时和休假的问题,避免空岗给工作上带来的不便。 企业要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这样不仅维护了员工的基本权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还保障了劳动安全。 五、受理劳动申诉,防止职业危害 协调劳资关系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点,由于煤炭企业的经营复杂,劳动申诉和建议大多是员工和工会提出来的。这些内容涉及到员工很多方面的利益,有薪酬方面的、有劳动安全方面的等。当人力资源部门接收到了这些申诉和建议后,就要尽快地调查,寻找解决的方案,解决后要及时地反馈给员工。如果涉及到劳动安全就及时转交给安全机构处理。 在劳动安全事故发生后,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机构要联合起来调查原因,并及时解决问题。要按照规定赔偿受害者。同时依据事故的性质,人力资源部门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研究表明,员工长期从事某一岗位的工作就很容易患职业病,2002我国卫生部统计,我国目前共有10大类104种职业病,而且这些病例在不断地增加。煤矿企业是一个职业病高发的企业,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要联合起安全机构,改善工作的环境,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保障劳动安全,我们必须掌握且处理好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安全的关系。 劳动安全论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种现代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是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在当今世界先进企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应用。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责任、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证;企业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责的重要任务,也是发挥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特殊作用的重要方面。因此,在企业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研究和探讨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方式方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切实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安全工作中一种全新的工作标准,做为工会工作者,必须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识,才能在构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这项工作中发挥工会组织的特殊作用。所谓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就是企业通过一系列标准为劳动者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企业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控制的思想理念及管理方法。其目的就是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改善物的不安全状态,形成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使企业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职工也具有我能安全、我会安全的能力,从而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通过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促使企业有效控制和降低各类危险、危害和事故风险,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更进一步保障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职工的健康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强调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各种事故和疾病隐患,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企业通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作为钢铁企业,尽管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通过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观念、管理、行为、物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已经建立了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的框架,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要建设成为精品板材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钢铁企业,在各项管理工作中也必须积极地与世界接轨。要建立具有钢铁企业特色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就必须用先进、现代的安全管理方法,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提升钢铁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建立和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这一系统化、程序化的现代管理模式,就能够促进钢铁企业由传统安全管理向现代安全管理的快速转变。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当中,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充分认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肩负的责任 目前,钢铁企业技术改造任务繁重。在寻求企业生存和更大发展、特别是在技改建设的过程中,片面强调“时间就是金钱”,追求速度、抢工期的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施工环境恶劣,职工的健康、人身安全受到较大威胁。在这种情况下,非常需要工会组织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的权益。现实的工作需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必须得到切实加强。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还肩负着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重任,必须切实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好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同时,开展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促进企业发展、建设和谐企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中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途径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中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突出工会工作的特点,积极参与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当中。1、做到“源头”参与。“源头”参与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在企业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劳动保护工作条例、规定等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时,工会要代表职工参与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的讨论;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要站在职工的立场思考问题,提出意见,从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职工关心的劳动保护问题,与行政展开积极的对话、协商,使职工的利益得到切实的维护。在代表职工与行政签定的集体劳工合同中,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容定期检查落实。2、做到过程参与。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发动和组织职工搞好危险源普查辨识、等级评定、措施制定、以及预案编辑工作,协同行政部门在醒目的地方、部位悬挂警示标识,提示职工注意安全;二是在职工卫生健康方面,注意噪音、有害气体等方面对职工身心健康的侵袭,建议并督促改善工作环境,设立隔音间、安装有害气体报警器,配备必要的 血压测量仪器,时刻关注职工的身体状况,做到及时预防和治疗,同时还要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三是注意劳动保护的佩带,教育和培养职工文明的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企业职工新形象。3、检修施工中有效参与。工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职工代表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和视察,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始终在良好的环境下工作。同时,对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要责无旁贷地向行政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4、做好检查和视察,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环境。工会组织一是可以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做现场调查;二是可以通过独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指导,同时还可以给予必要的考核和处罚,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可以组织职工代表就劳动保护发放标准、配备范围、以及质量等有关劳动保护工作进行专项视察,从而推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不断发展;四是要不定期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竞赛活动,并且把职业健康安全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生产安全部门联合开展班组安全竞赛,营造钢铁企业特有的安全文化氛围。 总之,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我们要在全面建立和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发挥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作用,切实把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融于企业管理工作之中,使维权工作更具有操作性,确保工会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辽宁本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厂工会 劳动安全论文:自贡农村劳动力现状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当前,粮食危机已席卷全球,粮价不断上涨,已经形成次贷危机之后对全球经济又一严重的威胁。据统计,自2007年中期至今,全球粮价上涨了大约40%。仅2009年前两个月,世界粮食价格就上涨了9%。可见,粮食危机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已开始凸显。虽然我国粮食供给目前能保持大体平衡,受国际粮价波动的影响较小,但国内粮食价格由于农资成本的增加,节节攀升,保持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已逐渐增大。特别是随着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不断转移出去,农业科技普及率的下降,已经影响和危及到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为此,要在人均占有耕地极少和耕地逐年减少,人口逐步增长的严峻形势下,实现国内粮食的自给和市场粮食的有效供给,必须稳定农村的基本劳动力,并提升其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粮食的单产和总产,为粮食安全和粮食的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市农村劳动力的现状 1.农村劳动力数量不足据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荣县对4个乡镇的12个村37个社的调查:在11 480人中,有适龄劳动力(男16~55岁,女16~50岁)6 117人,其中外出务工3 076人,占适龄劳动力的50.29%。从全市统计数据看;全市共有农村劳动力133.2万人,其中外出务工67.68万人,占整个农村劳动力的50.9 %。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农村劳动力总量不足。 2.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据统计: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只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或教育的只占3.4%,接受过中等技术教育的仅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竟高达76.5%。我市农村劳动力素质状况的调查更令人担忧,一般只经过5~6年的学习,初中及小学以下学历者高达97.17%。无论从其科学文化素质,还是职业素质、专业技能,都很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3.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过大,留在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偏少全市每年外出务工的农民达67.68万人次,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据12个村37个社的调查:适龄劳动力6 117人,外出务工3 076人,占适龄劳动力的50.29%,且男劳动力占外出务工人数的57.68%;大山铺镇3个村有适龄劳动力1 089人,外出务工618人,占适龄劳动力的56.7%,且男劳力占外出务工人数的71%。 4.新生劳动力大量外出,后续劳动力严重匮乏从12个村37个社调查统计的情况看:2007年新增劳动力159人,外出务工就达107人,占新增劳动力的67.3%。如今农村新生劳动力大都向往城市,不愿留在农村种田。许多学生初中毕业甚至没毕业就随父母或单独到城里打工,这就使得农村新生劳动力严重匮乏。 5.超龄劳动者成为农村的主要劳动力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流入到了城市,新生劳力又不愿在家种田,这样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都是超龄劳动者或老弱病残人员,他们成了目前农村种粮的主要劳力。从37个社调查来看:超龄劳力达1097人,占现留农村总劳力24.4%。据大山铺镇的调查:3个村有超龄劳动力317人,外出务工87人,占超龄劳动力的27%,而超龄劳动力务农的占现留农村总劳力的32.5%。 二、农村劳动力现状对粮食安全已构成严重威胁 1.劳动力不足,已引起部分土地荒芜由于农村劳动力总量不足,主要是适龄劳动力偏少,从而使得一些农户缺少或无劳力耕种。据12个村37个社的调查统计,共有耕地11167.95亩,人均0.97亩,荒芜39.6亩,占当地总耕地的1.25%。作者在农村走访了解到,当地应种而未种的土地约在20%左右,若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因劳力不足荒芜的耕地加以统计,那将是一个惊人的数据,对粮食安全构成的威胁不容忽视。 2.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农业生产效率低由于农村教育相对落后,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培训和初、中级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加起来不到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农村劳动力竟高达2/3以上,且仅受过短期培训或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也流向城市打工。因而留在农村种地的劳力,要么超龄,要么没有接受过学习或培训,素质不高,从事农村生产的效率必然较低。据对12个村37个社的调查统计:全年粮食总产4614 617kg,耕地亩产537kg,农村人均粮食仅401.9kg,若按全市总人口计算人均仅达300kg。可见,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其粮食产量低,致使全市人均粮食水平远远低于400kg的安全线。 3.农业科技人员缺乏,农业科技普及推广困难,导致农业生产水平下降 目前,在我市农村懂得农业科学技术的技能型人才越来越少。原有的一些技能型人才,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大都到了城里另谋高就,造成人才的大量流失;乡镇一级农技推广机构普遍存在技术人员少,工作量大,技术水平低,设备落后等现象,加之农技人员待遇低,收入无保障,许多农技人员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农用物资的经营上,对农民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减少,给粮食生产带来一定影响。从发展的角度看,后续的农技人员很难接上,现在的学生大都不愿学习农业技术,报考农业中专、农广校的学生寥寥无几。长此下去,农村科技人员将青黄不接,后继无人。 4.农村新生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留在农村从事种植业的劳力越来越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已明显不足据测算,我市在耕牛减少,机耕率不足20%的情况下,从事粮食、蔬菜、水果、蚕桑等约需劳动力63.52万人,而实际除去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从业的34.68万人外,适龄劳动力只有30.94万人,再加上18.62万超龄劳动力,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矛盾已开始凸显,对粮食生产、粮食安全已造成一定影响。 5.种粮成本高,收益低,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由于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农民种粮成本增加,收益降低,增产不增收,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而使得一些农户不得不放弃种田,到城里打工赚钱,造成农村劳动力的过度外流。据大安区农林局对大山铺镇农民耕地成本的调查分析:水田每亩成本高达566元,按每亩产粮450kg计算,每公斤1.70元,产值765元,收益199元/亩。农民种地不仅赚不到钱,甚至还要亏损,谁还情愿留在农村种地。长此下去,种粮的劳力越来越少,成本越来越高,加之耕地的逐年减少,粮食总产上不去,市场供给必然受到波及,进而影响到人民的基本生活。 三、稳定农村基本劳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确保粮食安全的对策 针对农村劳动力的现状及其对粮食生产、粮食安全构成的影响,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稳定农村的基本劳力,并提高其素质,以确保粮食的生产和安全。 1.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合理分流农村劳动力从总量上看,农村劳动力过剩,大量滞留在农村,对农民增收和城乡经济的发展都不利;但过度地转移农村青壮年劳力、新增劳力都流向城市,农村基本劳力无保障,便会影响到粮食生产和农业的发展。为此,全市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要树立全局思想,统筹兼顾,正确引导,在保证农村种养殖业基本劳力的前提下,合理转移和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做到既不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业的发展,又不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两不误”。 2.突出教育,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农业劳动者素质首先,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各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特点,调整专业设置,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突出技能操作和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为农村培育一批技能型人才。其次,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在农村劳动力培训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等,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 4.普及科技、推广新技术,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首先要建立起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其次,要加强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下心来,从事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以提高科技对农业,特别是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再次,要稳步推进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创新农技推广体系,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科技成果在农业上的推广和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 5.创建机制,营造氛围,激励农村劳动力服务和建设新农村首先,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把有限的耕地集中承包给种粮大户或骨干农民耕种和开发,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其次,全市各乡镇要建立起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的长效机制,要鼓励农村青年立足家乡科技致富、创业致富,并创造和提供一定的条件。再次,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使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城市倒转回农村发展,使农村能有足够的基本劳力,以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和安全。 (通联:①四川省自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643000②四川省自贡职业技术学校) 劳动安全论文: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与能源安全的关系研究 作者简介:赵国友(1964),男,河南固始人,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理论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摘 要: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要素禀赋之一,这是学界的共识。经验观察证实,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利用的另一方面,则是在它促进中国制造业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同时而产生的有限能源的大量消耗问题,这已经危及中国的能源安全。要兼顾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和能源安全,必须反思地大物博的传统思想,吸取有关国家能源储备和利用的经验,制定能源新战略;在引用外资项目和新建项目时,将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提高技术门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并将劳动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本。 关键词: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能源安全 一、研究背景与思路 人口众多,很久以来就成为中华民族的自豪与骄傲。人口众多的优势在技术水平极其低下的农业经济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在第一次科技革命之后,新兴产业以及推动产业变革的工具所含科学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中西方的差距已经明显,但由于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和经贸关系等条件约束,当时的中国人并没有感觉到人口众多有什么劣势,甚至相反,多数中国人认为人多势众,这是优势。当然,影响中国人的这种视角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是战争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直至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外资经济渐成规模,劳动力资源要素禀赋优势再次显现。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劳动力资源禀赋成为中国经济日益崛起的极其重要的特征,是中国最为重要的一个比较优势(袁志刚,2006),这似乎成为学界的一个共识。 但是,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句古话的哲理寓意深刻,如果用这句古话来诠释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的话,那么,今天的比较优势在未来就转化为比较劣势。现如今,我们利用劳动力资源这一比较优势,通过国家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国外资金,外资经济、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形成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使中国的GDP年均增长率保持在9%以上,加速了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国制造”几乎遍布世界各地,中国日渐成为“世界工厂”,从而将因户籍制度而依附于土地的剩余劳动力晰出,中国的隐性失业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新增就业岗位达240万个(朱之鑫,2004);同时,增加了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的收入,1983年农民家庭纯收入为310元人民币,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1978年增长近一倍(1978年仅为134元人民币),而到了1993年增长为921.62元人民币。仅就中国经济增长来说,劳动力资源作为比较优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这仅是劳动力资源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如果从长远角度考虑,劳动力资源优势将中国铸造成“世界工厂”,也是未来利益的受损者,因为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不单单意味着劳动力资源的有效就业和经济增长,而且意味着对中国有限能源的巨大消耗,必然危及中国的能源安全。加之利益的驱使和“条块结合”的体制,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往往不惜一切代价,或造成资源的过度开发从而影响生态环境,或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甚至浪费。 所以,本文在承认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对推动中国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的同时,拟从未来的视角,而非现实的利益对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与能源安全的关系进行研究,其逻辑结构为: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吸引外资,变中国为“世界工厂”,从而使中国能源过度消耗,着眼未来,实施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反思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和“世界工厂”,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制定相应的能源战略,置中国的未来能源于安全之中。 二、文献回顾与前瞻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并成为中国近30年经济增长中最为重要的要素禀赋。在劳动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观点中,尤为具有代表性的是比较优势理论。所谓比较优势,通称是指一个国家较之其他国家在特定商品的生产上比其他商品的生产相对地更有效率,也即具有较小的生产成本。亚当・斯密在1776年写的《国富论》中曾多次讨论比较优势。1817年,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系统提出比较优势原理,其基本观点包括:在两国生产两种商品的情形下,其中一国在两种商品上均占绝对优势,另一国在两种商品生产上均处于绝对劣势,则优势国可以专门生产优势较大的那种商品,劣势国可以专门生产劣势较小的那种商品,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国际交换,双方仍能从中获益。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原理包含一系列假定条件(黄辉,2001),如国际经济是静态经济、边际成本不变等。主张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的国内学者,大多是从劳动力要素禀赋对就业、对外贸易和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层面来分析问题的(吕政,2001;徐晓玲,2004)。但也有不少学者研究发现,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具有严格的产业和能源限制(许经勇,2005;陈庆修,2003),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密集性和能耗较小的产业或领域。如果不讲产业和能源等约束条件,滥用劳动力资源,就可能陷入“资源的陷阱”:其一,低工资陷阱。有资料显示,我国工人工资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不说,与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制造业工人周平均工资是最低的,与韩国的比值为1∶8.12。低工资成本造成廉价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会遭遇两种情况,一种是产品具有竞争力,市场份额在同类产品中有明显优势,另一种是遭遇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近几年东南沿海一些发达地区的“民工荒”(钱凤娟、王晓娣,2005;刘湘国,2006),则说明人口红利随着未来人口结构进一步的变化和相关政策的调整终究是要消失的,为此,“避免经济增长源泉耗竭现象的出现,需要一个国家在仍然享受人口红利的同时,借助这种人口红利,创造出持久性的经济增长源泉。……提高劳动者素质对于经济持续增长有着特殊的重要性”(蔡、杜阳、王美艳,2005)。其二,高就业陷阱。目前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被制造业所吸收,其表面和现实的利益是就业机会不断增多,但如果不提升劳动力自身的技术含量及综合素质的话,廉价劳动力在未来科技不断创新的信息社会里注定是没有光明前景的,众多廉价劳动力必然随着制造业的技术进步而大量减少,从而涌向社会,造成就业压力增大和贫富分化扩大,最终危及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 说到底,劳动力资源优势,毕竟不是人才资源优势,除去自身科技含量较低之外,还要受到来自外部诸多因素的限制,从而使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只能在一定空间内发挥作用。 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实际上是世界分工格局和产业结构转换的结果,发达国家利用FDI,借助于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和能源,将那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生产充满危险的产业或生产过程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获取更高的利润(代谦、别朝霞,2006)。积极吸收和利用FDI,大力发展制造业,是中国进入工业化的一个显著标志,而工业经济相对于农业经济来说,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生产效率高,二是能源消耗大。1990年至今,我国经济对主要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已从5%上升至50%(刘伟,2006),我国的能源弹性系数,也即能源消耗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1991-2000年为0.2,而2001-2004年为1.29,2004年则高达1.6。根据中国科学院最近完成的《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预测,到本世纪下半叶也就是2080年中国将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照此计算,我国人均收入将达8000美元,人口―车辆比率将从1998年的125大幅提高(傅庆云等,2004a),仅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将从2000年的大约30%增加到2010年的60%和2030年的80%(傅庆云等,2004b)。这种严重依赖程度,不可避免地对经济运行,甚至政治、军事、外交等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王涛,3005)。能源如此重要,不仅提示我国政府要加大新能源开发的投资力度,保持一个长效机制,而且警示我们要节能,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能源安全的关系。 三、经验观察与结论 为了能够有效地阐明劳动力资源利用与能源安全的关系,我们不妨假定:(1)新能源开发在未来30年极其有限;(2)现有能源探明储量和生产量不变;(3)中国的GDP年均增长为6%。 1.人口数量、工业部门劳动力供给与工业总产值 对于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传统的观点认为,两者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但近年来,学界出现了关于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负面影响的这一传统观点的反思关于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作用的研究中,有三项研究成果:《人口的迅速增长:后果及其政策含义》(由罗格尔・莱维尔主持,1971)、《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政策问题》(由罗纳德・李、D.盖尔・约翰逊主持,1986)和《终极资源》(朱利安・西蒙,1981)。,有学者提出人口增长率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关系(盖尔・约翰逊,2004)。通过表1的有关数字分析,可得以下信息: (1)我国的人口和经济都保持较快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虽然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下降,如第三个五计划期间年均自然增长率为26.21%,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年均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8.04%,下降了8个百分点。但人口总量仍在持续增长,2005年突破13亿。 (2)人口数量的绝对增加,使工业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呈绝对增加的趋势,特别是从第五个五年计划的6714万人增加到第六个五年计划的8349万人,增长率为近25%,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9697万人增加到第八个五计划的15655万人,增长率超过了60%,这四个五年计划中,工业部门劳动力保持如此高的增长率,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密切相关。这也印证了有学者关于人口增长率与经济增长之间呈正相关关系的观点。当然,要说明的是,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政治等因素,工业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出现减少的状况。 (3)我国人口主要是农村人口增长导致劳动力供给增加并不断向工业等产业转移,加快了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工业部门的总产值及其增长率保持大幅增加。改革开放之后,第五个五年计划到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总产值增长幅度都在50%左右,特别是“六五”计划到“七五”计划增幅为146.2%,“七五”计划到“八五”计划的增幅为284.11%。与此相联系,外资规模和贸易出口额也不断扩大。但这些都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我们是要借助工业部门总产值与劳动力数量的增加,来说明这些数值增加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能我们源耗费过快过多,危及我国能源安全。 2.能源生产与能源消耗 资源禀赋及其生产能力对于工业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增长来说,其重要性非同一般。但凡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资源的诅咒”,便说明了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产生了限制作用,资源丰裕经济体的增长速度往往慢于资源贫乏的经济体(徐康宁、王剑,2006)。这一命题给予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的启示是,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也可能是一种“资源的陷阱”。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追求效率,劳动力资源优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趋于降低,而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趋于不断提高。所以,撇开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研究这一比较优势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中国能源安全的负面影响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的结果之一,就是对能源的消耗不断增大,能源供给弹性空间不断缩小。为了简捷方便,我们仅在表2中列出能源生产总量和消费总量以及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大能源子项目的生产和消费的比例。分析可得: (1)十个五年计划中,除了“二五”计划外,我国的能源生产总量和消费总量均在稳步增长,但能源的消费弹性系数呈递减趋势,“六五”期间,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为0.51,但到了“八五”期间变为0.18,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降低了2/3。这充分说明能源消费增长率对GDP的增长率变动的影响程度取决于GDP增长率对能源消费增长率变动的敏感程度在降低,能源消费率增长的百分比高于GDP增长率的百分比,能源消费不合理凸现。 (2)我国能源结构有了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生产总量而言,原煤递减,原油、天然气递增。在第一个五年计划至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原油、天然气的生产总量与消费总量基本持平,表明我国的能源自给率较高,2004年为94%。但是,经济发展的许多指标显示,我国的能源自给率有不断降低的趋势。从消费总量来看,2004年,石油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2.7%,而生产总量只占整个能源生产总量的13.5%,两者之比为近2∶1;天然气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0%,而生产总量只占整个能源生产总量的3.0%,两者之比超过2∶1。按此消费总量与生产总量之比,我国将面临巨大的能源压力。更何况在未来30年里我国经济仍然保持一个高速增长期。此外,我国科学技术水平较低,能源利用效率较低。2003年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单位能源生产的GDP(国际元/千克标准油),世界平均水平1990年为3.5,2000年为4.5,而同期中国的水平分别为1.7和4.1,虽然同世界平均水平的差距在缩小,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很大。 3.结论 比较表1和表2,可以发现,我国在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与能源消费总量及增长速度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也即工业部门的增加值增加,能源消费总量也增加,当然,国民经济总量也在增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总产值增长了十倍,而矿产资源的消耗却增长了40倍(文懿铎,2005)。就“十五”期间而言,能源消费总量增长均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的增长,三者的增长速度之比分别为11.86∶9.5∶10.88,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高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2个百分点,高于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近1个百分点(参见图1、图2)。这种依靠高投入、高能耗、高资本积累带动的经济增长和工业化,使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引发了能源紧缺和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危及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力资源是可再生资源,即使未来的劳动力资源可能因计划生育政策而出现萎缩(曾毅,2006),但政府可以通过调整人口等相关政策,促使劳动力资源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然而,自然资源中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如果仍然保持目前的耗能模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能每天要消耗50亿~60亿吨煤炭和8亿~10亿吨原油,这是无论如何都难以实现的。如果不精打细算,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必然危及后代人的能源分享,那么,我们今天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也就成为一句空话。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能源开发和利用不能再走某些西方国家的老路,要注意节能和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经济发展与环境危害的不良循环。 四、政策涵义与启示 1.政府加大对劳动力的培训和教育,将劳动力资源转变为人才资源 “资源的诅咒”命题,说明资源丰裕的国家和地区把自然资源当作经济发展的唯一要素,而忽略了对其它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的开发。同样道理,如果仅把劳动力资源作为比较优势,而不着眼于劳动力资源的开发,转变为人才资源,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实际上是“资源的陷阱”。提出这一问题的目的,是在充分考虑具体国情和利用劳动力资源的条件下,如何兼顾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与未来的能源安全问题。仅仅依靠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实质上是把劳动力置于依附外资的条件之下,这不仅不利于国家的能源安全,也不利于缓解就业压力。当务之急,是将劳动力资源转变为人才资本。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远大于劳动力资源的贡献率,这已为许多学者所证实。所以,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职责是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提升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将一般劳动力转化为工业化所需要的技术工人,从而提升我国生产力的整体水平。 2.吸引和利用外资既要考虑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更要考虑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清醒地看到,传统的比较优势战略在创新方面存在着明显不足,甚至有可能使人陷 入比较优势陷阱。在我国工业化初期,以劳动力成本或天然资源为优势的产业,通常都是进入门槛不高的产业(李义平, 2006),要将这一优势变成真正优势、竞争优势,其中,关键的问题是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引进外资政策,对于那些对资源消耗大和对环境破坏大的外资项目,要做充分论证,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进入门槛,根据动态资源禀赋原则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使产业结构不断升级。这样,将劳动力资源与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结合起来,不仅可以节省能源,而且有利于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我国的能源安全。 3.反思地大物博的传统思想,吸取有关国家能源储备和利用的经验,制定能源新战略 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基于此,我们必须反思地大物博、能源大国等传统思想,借鉴日本和美国的能源战略经验,多管齐下,推行能源消费多样化,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建立石油储备制度,把石油的地上油罐储备与地下技术储备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投资力度,制定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把开源与节能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内生产与参与国际竞合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全社会的能源需求和能效变化的预警指标体系,等等。 劳动安全论文:浅谈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劳动保护工作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进一步做好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新的课题,也是面临的一个新挑战。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关键词:女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随着新时期女职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价值观等的转变,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是女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整个企业劳动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持稳定、实现安全发展、创建和谐企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新时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产过程中,女职工没有形成主动维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的意识,没有“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的自觉行为。由于女职工的生理机制和社会的传统观念,她们在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同时,还承担着生育子女和操持家务的重任,相对男职工来讲其竞争力处于弱势地位,这就导致女职工对劳动保护的意识不强,甚至是缺失。只有改变观念,提高认识,调试好两种角色的转换,才能切实做到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二是忽视了女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企业安全生产息息相关,而安全生产的重点是设备和人身安全。以本公司为例,女职工虽然为数不多,但其独特的生产运行方式和艰苦复杂的工作环境,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以及保持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心态,对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如何使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在公司的安全生产中发挥作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 一是加强女工组织建设,为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是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不受侵害,在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由于受公司点多、面广、战线长等地理环境所限,公司女工工作开展的不是很好,组织的女工活动也是索然无味,无法调动女职工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如何使基层女工积极响应工会开展的女工活动,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首要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鼓励女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如:在广泛深入开展争当巾帼建功示范岗和争创三八红旗手活动中,引导女职工克服家庭和工作中的种种困难,比学习、比技术、比干劲、争一流。帮助女职工掌握岗位技术,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展示女职工立足岗位、奉献成才的崭新形象。选树“巾帼示范岗”等先进模范,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增强女职工敬业精神,以此不断激发女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加大宣传,增强法律培训教育。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职责。女职工由于其生理机制,必定要经过经期、怀孕、生育、哺乳、更年期等特殊时期,企业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女职工的生理机制而制定的特殊保护,如生育有产假等,都是女职工劳动保护意识增强的具体体现。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宣传、执行力度,是各项政策法规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是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意识的有效手段。 三是加强女职工培训,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面对科技高新化、信息网络化的发展态势,提高女职工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业务本领和竞争能力,是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因此,女工组织应对女职工开展以健康保健、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和素质提升能力。如:组织开展一些妇科疾病知识讲座、评选一些优秀家庭教育经验论文、让家庭教育突出的女职工进行经验分享等等。以此激发女职工自觉接受教育,提高素质的主观能动性,确立起女职工自强不息,追求出类拔萃,充分实现自身价值及高成就的主体意识。使女职工继承和弘扬中国妇女的优良传统,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可以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女职工的学习、应对、竞争、决策和创造能力,从而推动女职工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有利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是加强源头参与,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工作条件,适时保证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环境的通畅。依托职代会提出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决议和提案,努力实现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源头维护。认真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确保女职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必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关心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研究与探索更深层次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立足实际,从制度上解决设备、工作环境、外部环境因素等对女职工身体的伤害以及女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五是突出维权职能,是积极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根本所在。维护女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不仅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不可推卸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把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与切实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与水平,改善女职工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就能够有新的突破,达到更高的水平,就能消除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许多问题,从而对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可通过建立女职工温馨驿站等多种形式,使女职工工作更加细化、规范化、人性化,进而增强女工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充分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对女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女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关注涉及到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和方案并维护其权利。在为女职工办实事上,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妇科普查,使广大女职工能有健康的身体,从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只有扎实开展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就能够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进而激发广大女职工投身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安全健康和谐发展。 劳动安全论文: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摘 要】劳动者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是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对涉及职工安全与健康的有关问题,实施群众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的神圣职责,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在创建安全、和谐发展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会组织 一、注重夯实基础,形成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1、组织基础更加扎实 一是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群众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会要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每年组织一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调查研究影响群众监督员发挥作用的制约因素,提出解决的建议、措施。三是切实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监督部门的联系,健全完善行政业务部门主导、工会运行、各方支持、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2、群众基础更加扎实 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优势与特色。一是牢牢把握群众性安全生产这一工会工作的鲜明特点,充分尊重劳动者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把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管理的广泛性纳入到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二是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工作重心放在班组,真正实现预防为主的关口前移。班组是社区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也是事故的多发地带。因此,我们要非常重视班组安全建设。三是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查找、消除事故隐患,反对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广大职工围绕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技术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消除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注重“体系”建设,形成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合力 1、注重舆论引导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搞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各级工会应建立和完善小区电子显示屏、安全文化街、警示教育片、宣传橱窗、黑板报、标语为基本载体的宣传舆论体系,充分利用小区文化广场、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在增强人情、亲情、感情和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遵章作业的氛围,形成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 2、注重现场教育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以班前会、监督员座谈会、现场指导培训为基本载体的现场教育体系,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指示、指令,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职工思想动态,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结合实际进行现场培训和帮教等活动,使上级安全生产要求得到迅速落实。 三、深入开展竞赛活动,狠抓职工安全素质的提高 竞赛活动是工会开展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已成为工会工作的品牌。各级工会要围绕“科学发展抓预防,预防为主重教育”竞赛主题,一是功夫下在广大职工身上,牢固树立“职工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土壤”的理念,引导职工广泛踊跃参与实践,形成自觉提高安全素养的氛围和环境。二是功夫下在融入思想上,将安全文化融入社区总体文化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在社区总体理念、愿景目标、岗位责任制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融入安全文化的内容,时时、处处、事事体现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三是功夫下在“切实维权”上,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全面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劳动保护工作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护工作内容、活动方式进一步适应需求,贴近实际。 四、积极探索,确保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取得实效 1、增强责任感,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职工最根本、最主要的合法权益,是职工其它合法权益的载体。如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得不到保障,那么其他的权益就显得无用、无助。因此,我们必须从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把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国家法律赋予工会的神圣职责,切实加强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2、突出重点,把职工安全生产的重心放在班组 班组是生产和经营组织的基础,又是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也是事故多发的地带。要积极开展以班组安全为主要内容,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为重点,以实现社区安全为目标的群众性班组安全活动。首先要按照全总《三个条例》的要求,健全班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队伍。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会小组检查员的事业心、责任心,真正发挥“安全哨兵”的作用。其次要在提高班组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的基础上,在班组中组织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竞赛和检查活动,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三要开展争创安全合格班组竞赛活动,把安全培训和各项安全指标量化、具体化,形成切实可行的班组安全生产规范,把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油田的各种安全规程、安全制度通过班组去落实、去实现,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转化为班组职工的自觉行为,为实现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3、注重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参与作用 建立群众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有效发挥群众监督参与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逐步建立完善与同级行政安全主管部门、安监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有关全局的安全问题和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合法权益的问题。二要建立健全职代会参与社区安全生产的机制。落实职代会对社区有关职工安全与健康重大事项决策的审议监督权,切实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要完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职代会关于安全生产有关决议落实情况的制度,把群众参与监督权落到实处。三要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治理的平等协商制度,就避免减少职业危害、加强劳动保护、事故隐患治理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写入集体合同,也可以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确立社区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劳动安全卫生中的责权利。通过机制建设,逐步实现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4、广泛开展各类竞赛 我们要继续把安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下去,立足社区,立足职工,紧紧围绕提高社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这个重要环节,创新活动的形式、方法和内容,不断把竞赛活动引向深入。让每一个职工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把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要求转化为职工的自觉行为。 劳动安全论文:浅谈对企业工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认识 摘要:工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关口前移,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发动职工群众,开展监督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微杜渐,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全员参与的态势。 关键词:企业 工会 劳动 安全卫生 工作 认识 劳动安全健康权益,即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享有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权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企业工会组织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从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切身利益这一现实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这是工会维权的基本职责,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体现,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应有之意。 一、工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机制建设 工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特别是近几年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 (一)法律赋予工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权利《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工会和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企业面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呈现的有利环境和条件,工会应当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理直气壮地参与到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去,维护和保障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应享有的权利。 建立、完善和创新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机制,是保证工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企业工会应根据企业的特点、规模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住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改进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机制由于劳动过程主要发生在企业生产一线,危害因素存在于生产劳动中,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然要求工会积极参与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中去,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使企业把维护职工利益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需要,而职工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第一需要。当下,在企业层面上建立“双方平等协商,企业负责落实,工会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引导广大职工群众通过规范有序、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可以从源头上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达到互利共赢、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促进企业生产的稳步发展。 企业通过推进民主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强化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建立了适合企业需要、依法监督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履行职代会民主管理程序。实践表明,企业工会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为载体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既有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又有实际成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的有效方式。 二、工会开展职工安全教育的方法研究 工会是职工的群众性组织,脱离了职工群众,工会就失去了基础。这种群众性的特色正是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不同于企业管理和政府监察之所在,由此显示出工会在安全生产格局中应有作用。 (一)工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关口前移职工群众处在生产一线,最清楚哪里存在事故隐患,他们是查找隐患、监督整改的主力军;同时,一线职工往往也是伤害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能否杜绝违章操作,能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预防事故的关键因素。现代安全理论指出,事故的发生及其严重程度是难以预料的,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或设施损坏以及环境破坏的场合,必须事先采取预防措施,而不是在发生了严重伤害之后才去“亡羊补牢”,在付出血的教训之后再去整改。 因此,工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关口前移,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调动他们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能动作用,把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做到生产现场,针对生产过程中“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群众,开展监督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微杜渐,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全员参与的态势。 (二)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的方法途径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工会切实保障职工劳动安全的有力措施。企业工会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应注意形式与方法的结合,不拘一格且富有企业特色,既突出形式多样又注重方法灵活。 一要突出安全思想教育的针对性。石化企业要根据油、气生产多的特制定教育的方式和方法,同时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因此,工会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必须联系企业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二要注重安全思想教育的超前性。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要先行一步,必须在生产前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法规讲座,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用直观启发形式,在生产作业场所设立安全管理牌板,设立警钟标志,提醒职工注意安全,起到警钟长鸣作用。 三要把握安全思想教育的及时性。根据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教育,对“三违”人员挂牌警告,现身说法,让职工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从中吸取教训,掌握整改事故隐患措施。 四要讲究安全思想教育的艺术性。安全思想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启发和增强职工的安全自主保安意识,企业工会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好现有的文化活动阵地,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把职工吸引到活动中来,寓教于乐启发职工安全主体意识。石化企业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开展职工安全教育辩论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宣传班组安全管理成果;通过举办“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将优秀演讲稿汇编成册,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氛围,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劳动安全论文:经济增长、劳动力产权与职业健康安全规制 摘要:从劳动力产权的角度来研究经济增长与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在联系,并构建了一个产权的分析框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职业健康安全随经济增长而波动的深层原因进行了解析。认为中国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有效策略应寻求对劳动力产权的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劳动力市场中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均衡,并构建一种政府、社会、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多维一体”的协同规制机制。 关键词:职业健康安全;经济增长;劳动力产权;协同规制 一、引 言 劳动力要素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保障,劳动力产权的利用与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很强的相关性,而产权制度的设计与运用又是职业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护的制度基础。国内目前针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还很不充分,而从劳动力产权的角度来研究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成果更是缺乏。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健康安全的经济贡献率,经济产出水平与生产安全关系的实证研究,劳动力产权的形态与归属以及劳动力产权的实现形式等方面。从中国经济社会的现实来讲,职业健康安全治理与经济增长的协同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重要议题。本文尝试用一个新的分析框架来分析职业健康安全的治理问题。在这个分析框架中,职业健康安全被视为是劳动力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对经济增长具有相互协同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这样,我们就需要从政治经济理论、产权理论和管制经济理论出发,对影响职业健康安全供给的劳动力产权问题和规制政策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从产权改革和协同规制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方案。 二、一个产权要素的分析框架 产权,是西方契约社会有效运转的制度基础,它是人们之间相互交往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表现,它既可以是对物质资本(如,房屋产权)也可以是对非物质资本(如,知识产权)的占有与支配。德姆塞茨把产权定义为一个人或者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当权利规定发生变化时,人们的行为也往往会发生变化\[1\]。在产权理论看来,产权的作用在于帮助人们形成与他人进行市场交易的合理预期,并以此提高要素的资源配置效率,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之间自由交往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一种反映。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运行规则是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它会影响到市场运行的效率,同时也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市场交换活动的安全。按照巴泽尔的观点,产权的界定不可能是完整的,因为完全界定产权的成本太高。因而,产权的不完整便形成了该项权利的“公共领域”\[2\],那么,类似职业健康安全这样的问题实质上就变成了一个因健康和安全产权的模糊而引起的“公共领域”治理的问题。产权界定的方式可以是多样化的,既可由正式制度安排即政府和法律的规定来界定产权;也可由非正式制度安排,即当事人的经济行为来界定产权。前者是借助国家公权对社会权利义务关系的外在干预,如国家所有制对社会资源的计划配置;而后者是借助个体自身力量对个体权益的私人捍卫,它取决于捍卫的结果对个体所能起到的激励作用,如果预期收益大,捍卫的努力程度就强;反之则弱。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产权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劳动力产权;另一种是物质资本产权。这两种产权形态都是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劳动力产权要素和物质资本产权要素关系的演进深刻地揭示了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中人与物之间依赖关系相互演进的实质,即是对人的依赖还是对物的依赖\[3\]。在对人的依赖阶段,单个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存在,人们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必须将具有个体属性的劳动力产权联合起来共同抵御自然的风险和外在的威胁,它对应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的原始社会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劳动力要素”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稀缺性,只有通过劳动力之间的相互联合才可以解决个人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对物的依赖阶段,人的依赖关系已经荡然无存,而毫不相干的人之间基于对物质的占有或交换形成了社会交往的行为关系,它对应于生产力水平得到逐步提高的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资本要素”的占有权和处置权具有稀缺性,通过物质资本之间的交换配置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利用。在自由依赖阶段,人的依赖关系又回到一个更高层次的形式上,“劳动力要素”中的“收益权”具有稀缺性,通过对劳动力产权的重新配置,可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幸福感受和生活品质的提升,它对应于生产力水平相对发达的社会阶段,如,中级或高级社会主义社会阶段。 劳动力产权是社会价值创造的基础,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要素。劳动力产权是基于劳动者全部生产要素而形成的一系列权利关系,它包括劳动力的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与发展权等\[4\]。劳动力产权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其权利主张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生产力水平,这一点同时也是不同经济社会人与物之间依赖关系相互演进的逻辑基础。职业健康安全是劳动者通过劳动交换所能实现的健康安全收益,是劳动力收益权和发展权的具体体现。职业健康安全的劳动力产权对经济增长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恶化会降低劳动者对劳动的供给和边际产出,进而阻碍经济的增长。合乎逻辑的判断应该是,经济增长应平等考虑劳动力产权与物质资本产权,因为这两者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资本、劳动、技术”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要素。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力要素和生产资料要素是生产的两个基本要素,没有生产资料,劳动者不能创造价值;同时,没有劳动者,生产资料的价值也无法实现。”\[5\]我们这里将生产资料要素与物质资本要素进行了概念的类化,实质上都表现为一种物质性的要素。但社会发展的现实与我们逻辑的判断相隔甚远,人们已经根深蒂固地把具有经济价值的有形物(如土地、货币等)和某些无形物(如商标、专利等)看作是产权,现有的和曾经出现过的一切社会制度法律都没有把人的劳动力当作产权来对待。 劳动力产权的残缺成为职业健康安全伤害的制度根源。随着资本产权的发展壮大,劳动力产权的残缺不全,劳动力要素和资本要素之间最终会出现强资本产权而弱劳动力产权的等级结构\[6\],并进而发展演变为“资本雇佣劳动”与“榨取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契约结果。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实质上反映了这种契约关系中劳动力市场平等交换掩盖下的资本产权与劳动力产权之间权利不平等的实际情况,论证了资本家之所以能够占有剩余劳动,原因在于资本所具有的社会属性,劳动者在理性资本面前几乎不可能具有劳动契约签定和退出的自由,劳动者讨价还价的能力不足。在正式的劳动力产权制度缺失的条件下,如果劳动者个人捍卫自身劳动权益的能力较强,它则可以与雇主建立有利于其个体的契约安排;而如果劳动者个人捍卫自身劳动权益的能力不足,劳动者便失去了与资本产权或雇主进行谈判博弈的能力,劳动者的权益受损问题则不可避免。 三、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产权逻辑 按管制经济学的理论,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制是基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市场失灵,劳动交换的过程中广泛存在着作业场所风险和职业伤害外溢等问题,前者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内部性问题,而后者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性问题\[7\]。无论其在劳动交换过程中是发生内部性问题还是发生外部性问题,其在本质上都是一个产权的问题,反映了劳动者所遭受到的额外损失或外在成本,这些问题的发生都是因产权界定不清而导致的。因此,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性和内部性问题都可以放在统一的产权分析框架之内,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劳动力产权界定的不明晰所引起的“公地悲剧”,雇主或生产厂商随意侵犯或剥夺劳动者的健康安全权利,让“资本雇用劳动”成为嗜血的工具。当然,产权的归属有两种极端形式:一种是共有制形式,即产权由所有成员共同所有,各成员将权利联合起来交由共同体(如,国家)来实施\[8\];另一种是私有制形式,即共同体将产权界定给私人所有,并承认其所有者享有排斥他人行使该产权的权利,由所有者在私法保护下自由实施。那么,对于职业健康安全这类劳动力产权而言,其产权到底是属于公共所有还是属于私人所有?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公共所有”?如何界定职业健康安全的产权属性便成为我们进行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制度基础。 职业健康安全的劳动力产权从内容层次上来讲,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共同性产权,二是个性化产权。对于共同性产权而言,职业健康安全权属于人权的一部分,它是对劳动者为使生命延续而拥有的劳动权与使生命具有意义而拥有的自由、民主、平等的发展权的体现。洛克曾指出,人“没有侵害他人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的自由”,“除非为了惩罚一个罪犯,不应该夺去或损害另一个人的生命、自由、健康、肢体或物品”\[9\]。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拥有何种权利,我们都不能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共同性产权属于公共品的范畴,应采取通过国家干预的方式实施供给,以实现社会劳动生产过程中整体主义的价值正义和社会公平。而对于个性化产权而言,职业健康安全权是劳动者基于个人收入、地区差异、工作差异、身份差异等众多原因而衍生出来的更高层次权利的体现,它反映了劳动者个性化的需求。因此,这些个性化的健康安全权利在性质上向私人物品靠近,但仍是公共物品,只是与纯粹的公共物品相比,它又具有了一定的独占性和排他性。个性化产权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其供给方式不能完全按照纯公共物品由公共部门无偿提供的方式,因为它还体现了部分劳动者对职业健康安全的特殊需求,这种产权特征决定了国家公权力依靠税收无偿供给的不公平。因此,应采用混合制的供给方式,主张私人供给与政府管制相结合的形式。 那么,对于职业健康安全产权保护的手段而言,我们不管是选择政府管制,还是应该选择自由市场或者两者皆有的手段,它都体现了我们对劳动力产权保护的价值取向。科斯于1960年提出,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的最佳公共政策是那种能够创设明晰、确凿及可让渡的且受私法保护的产权政策,私人谈判、私法执行都可以成为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有效措施。虽然私人谈判、私法执行也是有成本的,但这类成本可以在较为清晰明确的产权体系的安排下得以内化。政府对职业健康安全管制主要考虑的问题在于决定谁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的保护是最有效最经济的,它体现了职业健康安全劳动力产权保护效率性和经济性的价值取向\[10\]。而在随后的管制经济理论中,职业健康安全市场广泛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雇主比劳动者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如对工作环境、工作风险等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劳动者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劳动者在与雇主订立劳动合约时常常成为被欺骗的对象,使得劳动者对劳动过程中职业伤害事件发生性的真实概率的了解处于劣势地位,而劳动者若需要通过自我搜寻的过程来获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充分信息,则又需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等等,劳动者需要权衡信息的“搜寻成本”和“搜寻收益”,并最终会在信息相对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职业劳动的交换行为。因此,劳动力产权的有效实现则依赖于政府管制的保护,它体现了对职业健康安全劳动力产权保护公平性和社会性的价值取向。 职业健康安全与普通物品不同,它不能分割到适应于私有制的状态。因此,为了达到劳动力产权的完整,政府也许可以被视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去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的保护等问题,但通过政府干预所建立的管制机制,却并不能解决劳动力产权配置的效率性和经济性问题,同时也无法解决个性化产权的独占性和排他性问题。正如波斯纳所言“只要是因为排他性产权无法解决冲突性(或竞争性)使用的问题,其产权界定就永远不具有排他性”,而具有非排他性的产权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形成产权的“公共领域”,导致该产权的“公地灾难”。因此,对于劳动力产权而言,因“公共领域”而形成的模糊产权便成为政府对其进行管制的前提。而按照波斯纳给出的方案,模糊产权的冲突性使用问题可以通过财产法和民法的途径来加以解决,前者可将使用权转让给最能有效利用资源的团体,而后者则可使使用者承担义务\[7\]。随着国家的经济增长,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产权逐渐呈现出共同性与个体性的差异。共同性产权是基本人权的体现,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对于这类产权需要通过建立政府对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政策供给来应对健康安全产权保护的公平性和社会性;而个体性产权是个性化需求的体现,具有“排他性”的特征,对于这类产权需要建立相对明晰的个性化产权制度,让私权主体之间自由博弈相互调适,以形成有助于职业健康安全伤害成本消散的内部市场来应对健康安全保护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四、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产权分析 职业健康安全的波动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规律性。按现有经济发展理论,国家经济的发展须经历前工业化时期、工业化时期和后工业化时期三个阶段\[11\],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也会经历从低到高再到低的“抛物线”的演进过程。这意味着职业健康安全效益的改进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之前将不断恶化,在中期阶段会出现“拐点”,而在中期阶段以后,伴随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将不断得到改进。当然,这只是我们一种经验判断上的假说,我们还需对波动出现的时间、形态进行实证检验,当然我们还希望这种经验判断是可以被证伪的,同时,我们也不愿看到这种波动效应会在中国发生。因此,我们急需解决这样一些问题,即职业伤害从高发到低发的转折,究竟是因为经济增长中某些内生性环境因素的变化引起的(如,生产要素的结构变动),还是因为某些外生性环境因素的变化引起的(如,政府规制)?如果职业健康安全的波动与劳动力产权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的话,那么,其作用机理又是怎样的,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对劳动力产权的规制改革来成功跨越这一假说所揭示的波动“拐点”?另外,如果外生性的政府规制机制能够对职业健康安全波动“拐点”出现的时间和形态产生影响的话,其具体的规制政策又应该是怎样的? 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我们需要从分析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实现条件入手。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是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综合利用的结果,两者间的相对稀缺程度是决定不同经济阶段所采取的不同产业模式的主要原因,而不同的产业模式或产业结构又是影响和制约职业健康安全的根源性问题。一般而言,如果产业结构中具有高风险特性的资本品工业在经济增长中占据主导地位时,职业健康安全面临的风险和伤害发生概率则较大;而如果产业结构中具有技术性、服务性特性的消费品工业在经济增长中占据主导地位时,职业健康面临的风险和伤害发生的概率则较小,职业伤害事件发生的广度和深度也较弱。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由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到服务业经济的现代化进程中,其劳动要素的供给也将随产业结构的变动而出现由粗放型供给到集约型供给的转变,劳动生产将从高风险、高强度的重工业逐渐转向技术型、服务型的服务业,职业健康安全所面临的风险将渐次降低。因此,劳动力要素与资本要素之间的相对稀缺性是引起产业结构变动,并进而引致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一个必要条件。 如果从职业健康安全倒U型曲线“拐点”出现的时间和形态来看,劳动力产权的契约机制及其政府规制是实现其“拐点”转折的充分条件。劳动力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规制确权是劳动力供求双方进行自由博弈的制度基础,他们之间具体的责、权、利关系都可以通过各行为主体间的自由谈判或外在的政府规制来确定,劳动过程中广泛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非对称性信息、负外部性等问题都能够在双方合意的产权契约中得以解决。当劳动力市场存在劳动力供给过剩,劳动者劳动技能低下,劳动者捍卫自身劳动权利的谈判能力不足等现象时,劳动者便失去了与雇主在订立劳动契约中保障其职业健康安全权益的讨价还价的能力,劳动力市场的契约机制便无法自发形成对劳动力产权的保护,从而形成强资本产权与弱劳动力产权的等级产权结构。在此产权结构中,资本要素便具有了剥夺劳动者权益的合理动能,这为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发生提供了内生性的市场环境。当政府在寻求通过政府规制来实现对劳动力产权进行保护时,若规制机制存在制度缺失、规制不足以及政策低效等问题,职业伤害的广度和深度都将较大幅度地提升,从而使职业健康安全的波动出现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危害程度深等特征,而这则为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发生提供了外生性的制度环境。 中国正处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高发期,职业健康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年均死亡人数在10万人左右,单位GDP死亡人数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伤亡水平\[12\]。按前所述,导致这样一种发展困境的根本原因则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国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所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主要都是围绕物资资本要素而展开的,对劳动力要素进行的产权改革还未开始。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是物质财产得到了充分实现,劳动力产权没有或者只是部分得到了实现,国家产权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基于企业低效率而形成的以物质财产产权为主导的单一产权制度,国家对劳动力产权改革的政治意志不足是导致劳动力产权界定不清的外在原因。二是中国人口众多,大量农村人口需要向城市和工业领域转移,但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不足又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阻碍,农村劳动人口除了出卖劳动力以外,毫无竞争优势,工作选择性小,只能选择脏、苦、累、毒的职业安全风险大的行业,劳动力供给有限过剩和劳动者进行个体权利捍卫的谈判能力不足是导致劳动力产权界定不清晰的内在原因。另外,由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偏在问题普遍存在,劳动力产权的责、权、利关系并未形成清晰的界线。因此,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职业伤害的频繁发生也就具有了现实的合理性。 我们知道,经济的增长实质上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劳动力产权的界定与保护又是生产关系的具体体现。因此,一个社会劳动力产权的实现方式不能超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阶段,它需要兼顾资源配置效率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均衡,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13\]。中国当前经济增长引起的职业健康安全波动实质上是对特定阶段生产关系的一种体现。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的经济改革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转变,国家对产权的改革经历了两次重要的转变。首先是通过国家所有制的管制形式实现了生活资料异常匮乏的自然经济形态向物质供给日渐充足的商品经济形态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国家面对市场发展的严重不足,通过实行干预程度最深,资源配置最有效的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完成了国家公权对社会生产所赖以需要的生产资料的配置,其间职业伤害事件也经历了几次重大的波动,资本产权和劳动力产权尚未出现变革的需求。其次,伴随商品供给的不断丰富,为了提高资源配置的市场效率,国家单一所有的公有制形式逐渐演变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私营经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资本产权逐渐明晰,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但其间职业伤害事件频发,社会逐渐出现资本产权强与劳动力产权弱的等级产权结构。劳动力产权的保护在国家优先经济发展的战略下,不断受到经济理性的越界干扰和损害。 五、中国职业健康安全协同规制的应对策略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的劳动力产权面临着两种低效率:一是源于政府规制对劳动力产权改革的管制不足而引起的低效率,另一个是源于劳动力市场劳动者捍卫自身权利的能力不足而引起的低效率。这两种低效率本质上并非彼此孤立,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最终导致了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管制失灵和市场失灵。这两种低效率同时造成了中国经济增长所受到的潜在风险,即物质资本产权的过分张扬与劳动力产权的制度缺失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社会结构的剧烈分化,并进而撕裂社会系统的均衡,社会系统的失衡然后又会传导至政治市场,造成政治市场的失衡,并最终形成对国家现代化的阻碍。那么,对于中国职业健康安全所存在的这样一种低效率,我们又该如何进行制度的重塑,并尽可能充分发挥劳动力产权的契约机制在职业健康安全保护中所起的应有作用呢? 通常来讲,职业健康安全的治理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对劳动力产权中的“模糊领域”进行清晰界定,并建立一种能有效促进劳动者与雇主之间通过自由谈判来订立劳动契约的产权规制机制,为劳动契约的产权纠纷和自我裁决提供外生性的制度环境;二是通过对经济增长中具有高风险性的重工业、采掘业及建筑业等产业建立起有效的经济性规制机制,并配合运用职业健康安全社会性规制的政策供给来形成产业进入的壁垒,为职业健康安全的改进提供内生性的市场环境。我们知道,劳动力产权的契约机制和政府规制是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拐点”时间和“拐点”形态进行有效调节的外在性条件,也是成功跨越其“拐点”的关键所在;产业结构的规制与变动是职业健康安全波动发生的内在性条件\[14\]。因此,对于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治理需要综合运用针对劳动力产权的社会性规制和针对产业结构变动的经济性规制来加以应对。这就需要我们平等看待劳动力产权与物质资本产权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避免出现前强后弱的等级产权结构,以大体实现经济增长中公平与效率的均衡。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对比中我们发现,职业健康安全规制有效实现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权变性和可塑性等特征。从多样性的角度而言,在对待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方式方法方面,国与国之间各有不同,如英国在对待职业健康安全规制问题上倾向于以合作为本,强调政府、工会、雇主、劳动者之间对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共同责任;而美国则倾向于以法令为本,崇尚构建以私人保险为核心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制机制,由市场的力量自发调节对健康安全产权的保护,政府的管制只是有限参与,体现了新自由主义放任政策的特点\[15\]。从权变性的角度而言,西方国家对待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政策策略受到特定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其政策主张经历了由经济自由主义到社会自由主义的转变。经济自由主义强调经济上的自由,并希望缩小政府干预的规模;而社会自由主义则强调社会机会的均衡,希望扩大政府干预的规模以保护公民免受经济造成的后果,对经济、社会进行适当调节,以保证每个人平等的权利。从可塑性的角度而言,职业健康安全规制可通过对权益保护与经济增长的目标解析来寻求经济性管制、社会性管制与辅助性管制等手段的协调运用,以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中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失灵问题,其规制效率因手段选择的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如瑞典鼓励劳动者与利益集团进行广泛的集体谈判和跨阶层合作,并配有辅助性的运行机制。 中国社会正处于从物质要素累积的外生型经济增长模式到劳动力要素累积的内生型增长模式的转变之中,劳动力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不断增强。我们知道,经济增长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它还需要兼顾社会效益。但是,职业健康安全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关系,经济增长既会造成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伤害,同时也会带来劳动者的经济性收益。因此,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目标取决于我们实现劳动力产权经济性收益与社会性(或安全性)收益的均衡。从这一点上来说,政府对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的目标是众多目标间的总体均衡,最小化经济增长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失衡风险,这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而这一目标的有效实现又有赖于社会“产权制度”或 “权利秩序”的动态优化。然而,最小化或最大化并不是绝对的,它受到各制度、环境、生产力等多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和制约,而对职业健康安全的协同规制也不是没有利益冲突,它需要将不同系统间基于职业健康安全保护而产生的权利冲突或利益分化限定在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所以,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的协同规制需要以劳动力产权制度的改革为前提,解决经济增长引起的社会失衡等问题,这是实现从低效的政府干预到高效的多元互动转变的关键所在。 中国劳动力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实现应寻求劳动力市场中利益主体间的多元互动,并进而构建一种政府、社会、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多维一体”的协同规制机制,这样一种机制应是体现政府、社会、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多方参与、协商共管的社会共责机制,并以此取代政府主导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制模式。同时,理想状态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制应试图改变传统意义上单纯依靠正式制度和单向威权来界定职业健康安全产权(或秩序)的方式,着眼于劳动力产权主体间的自我调整和自我适应。协同规制的真正要义在于通过政府规制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来确立劳动力产权主体与物质资本产权主体之间进行自由博弈和相互协调的外生性环境,从而使职业健康安全的治理可以在经济系统、社会系统乃至政治系统之间自由灵活地相互调适,实现多元互动,将职业伤害的系统风险和成本予以内化。 借助美国学者黑夫兰对规制手段的分类\[16\],我们可以对中国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手段和方法进行三类划分:经济的、社会的和辅助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有效实现应寻求这三种手段的综合利用,以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中所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社会失灵以及政府失灵问题。首先,从经济性规制而言,应对第二产业中产业规模小,集中度低,安全技术水平不足的生产厂商加以限制形成进入壁垒,对职业健康安全边际投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投入的生产厂商实行价格处罚措施,对职业健康安全边际投入成本高于社会平均成本投入的实行价格补贴,使单个生产厂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边际成本投入符合社会福利帕累托改进的原则,降低职业健康安全的劳作风险。其次,从社会性规制而言,应对劳动力产权所存在的负内部性问题,建立一种职业风险的信息公开制度,并对《职业健康安全法》(中国称为《职业病防治法》和《生产安全法》)、《劳动法》、《刑法》、《民法》等公法与私法保护机制进行调整,促进劳动者、生产厂商和政府规制主体之间就产权契约的订立进行自由博弈,以实现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公平与正义。再次,从辅助性规制而言,政府规制者并非是天然的社会福利最大化者,他们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博弈者,他们也有可能被特殊的理性资本或利益集团所“俘获”,从而表现出弱化规制的行为。因此,职业健康安全的社会性规制还需要借助并加强对政府规制的执法监督,通过健全职业健康安全评估机构,自律性行业协会,职业健康安全资信管理组织,公正和仲裁组织以及职业健康安全资质认证机构等辅助性组织,从而促进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公民参与和程序正义,并努力使这些辅助性的力量摆脱国家规制部门意志的左右,以体现多元社会的共责之义。 劳动安全论文:浅谈焊接生产中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摘要:焊接技术是现代工业中用来制造和修理各种金属结构和机械部件的主要方法。随着科学技术及焊接质量的不断提高,焊接操作人员占工厂职工的很大比例,与此同时,伴随着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严重地威胁着焊工及其它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关键词:焊接技术 安全 健康 1、焊接生产中的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生产活动中,劳动保护主要体现在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保护劳动者的身体不受伤害。工厂应该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并配备焊接生产的各种安全设备。其次,针对不同工种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培训。使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焊接生产中的劳动保护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1 安全设施 焊接设备、高压气瓶、可然气体必须配备防漏电防爆炸、防火装置,各种电动设备应设紧急停车装置等。 1.2 劳动保护用品 必须为工人配备工作服、工作靴、防尘面罩、焊接手套、安全头盔等物品。 1.3 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1.4 针对焊接工种特殊性的一些措施 焊工作业时在电弧高温作用下,电焊条产生的氧化铁、氧化锰、氟化物、二氧化钛、二氧化硅等烟尘,来自钢板表面涂层的氧化锌、氧化铜、丙烯醛、甲醛等有毒气体和各种金属粉尘,以及由于焊接电弧的紫外线辐射,使空气中氧、氮转化成的臭氧和焊接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气体,都对人极为不利,易使人造成伤害如:呼吸、尘肺,氟中毒、锰中毒、不锈钢烟尘中的铬、镍等元素有致癌倾向等伤害。那么焊工个人防护措施主要是对头、面、眼睛、耳、呼吸道、手、身躯等方面的人身防护,防止烟尘危害。 为减少焊接粉尘低及有害气体的危害,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选择低尘低毒的焊接材料。 (2)选择合理的焊接参数 (3)提高焊接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减少直接的人工操作。 (4)加强通风排气,及时把有害物质和污染的空气排除。 2、焊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 (1)焊接设备有带电的特点,输入电压为220V或则380V,若机壳带电,则能造成触电事故;虽然输出电压低,但在一些特殊场合,也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2)焊接过程中容易产生燃烧、爆炸事故。很多事故都是因为施工场地不符合安全要求,焊接飞溅引起周围易燃、易爆物的燃烧和爆炸。 (3)焊接材料有些本身就是易燃、易爆物,操作、管理不好也容易产生燃烧、爆炸事故。 (4)气割作业时的火燃也容易产生人身伤害事故。 (5)焊接车间中的冲压工段容易产生肢体伤害等。 安全事故的产生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健全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应当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它们是做好焊接安全工作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安全管理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焊工安全教育和考试。安全教育是焊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使广大焊工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焊工刚入厂时,要接受厂、车间和生产小组的安全教育。同时安全教育要坚持经常化和宣传化。可举办焊工安全培训班、报告会、图片展览、设置安全标志、进行广播等多种形式有效的方法。按照安全规则,焊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独立上岗操作。 (2)建立焊接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是把安全工作与工厂中各级领导的职责联系起来的制度。通过建立焊接安全责任制,对工厂中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等,在焊接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明确地加以确定。工程技术人员对焊接安全也要负有责任,因为焊接安全的问题,需要仔细分析生产过程和焊接工艺、设备、工具及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焊接安全问题也是生产技术问题。必须保证与焊接有关的现行劳动保护法令中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 (3)焊接安全操作规程。焊接安全操作规程是人们在长期的焊接生产实践中,为克服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消除工伤事故的科学经验总结。焊接设备和工具管理不善以及操作者失误是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操作规程中规定了正确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方法。建立和执行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焊工安全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4)焊接工作场地的组织。焊接工作场地的组织是将工作场地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将不同的物品分开摆放,同时保持工作场地与外界的通道。施焊区的面积不应小于4m2,地面应基本干燥,焊机、工具和材料等应整齐摆放在各自的区域。气管、电缆等不得相互缠绕。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光线或局部照明,须保持工作面照明度50-100Lx。气割操作点周围10m直径的范围内严禁堆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如木材、油脂、绵丝、保温材料和化工原材料等。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能开始切割。室内作业应通风良好,不使可然物质和易爆气体滞留。室外作业时,操作现场的地面与登高作业以及与起重设备的吊运工作之间,应密切配合,避免高空落物。在地沟、坑道、检查井、管道或半封闭地段作业时,应先用仪器检查其中有无爆炸、中毒的危险。施焊现场附近敞开的孔洞、地沟等,应用石棉板盖严,防止焊接时火花溅人。 综上所述,由于焊接过程存在许多潜在的危险,为此应对从事该作业人员应严格要求,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提高此类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焊接生产特点、焊接操作基本原理及焊接工艺、工具的安全使用;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避免发生施工事故。 劳动安全论文: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风险防范对策 摘 要:本篇探索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南京系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南京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确保南京系统正常平稳运行。 关键词:劳动保障; 信息系统; 安全; 对策 一、引言 南京系统的设计规划、开发建设,一直到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将安全问题置于首要位置予以考虑,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从系统网络、主机设备、数据库、应用系统、人员管理、承建单位协调管理、区县包括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各方面,制定实行了一系列比较全面、详细、具体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本文提出了南京系统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并列出了系统风险防范的各种对策、机制。 1.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当前安全运行风险防范机制 南京系统从开发至今,始终将安全体系建设置于最重要位置,建立起包括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系统网络、物理环境、入网单位、入网人员等各个层面、多方位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1.1应用系统安全防范机制:应用系统设置有三层管理机制,用户级、任务级和系统级,严格控制系统操作权限和范围,确保每一用户的使用权限和操作合法性。 1.2数据库系统安全防范机制:通过系统权限、角色权限、数据权限的管理,建立了数据库系统的权限控制机制。 1.3系统网络安全防范机制:关闭不需要开放的服务端口,限制用户的操作权限,使用网管软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1.4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安全防范机制:卡密钥系统为一卡一密,防止伪造。 1.5物理环境安全防范机制:存储信息的备份介质达到防尘、防潮、防毒变要求;主机房安装自动防火设备。 1.6各区县局域网安全管理情况:各区(县)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安全管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建设。 1.7入网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管理:实行上岗前安全操作培训,对外机构:如定点医疗机构、全市各街道和社区等单位需要接入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的,建立了一套较完备的入网资格认证方案。 2.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风险 2.1管理层面。南京系统安全运行文件内容侧重点主要是如何避免南京系统客户端的安全运行风险,忽略后台的安全运行风险,且文件执行力度不够。 2.2技术应用层面。 2.2.1主机网络设备缺乏有效机制进行管理与维护。 2.2.2应用系统程序众多,功能繁杂,开发技术相对落后,系统架构缺乏先进性。 2.2.3只重视系统网络核心的技术支撑,弱化了系统辅助设备以及客户端的技术管理。 2.2.4系统的容灾恢复技术严重缺乏。 2.2.5缺乏动态口令认证系统。 2.3操作层面。对一些出现的故障没有做到“能发现”,“有证据”。 2.4人员层面。对信息技术人员培养投入不到位。 3.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风险防范对策 3.1安全防范技术对策。 3.1.1网络拓扑分析对策。对策内容:根据网络的实际情况,绘制网络拓扑图;分析网络中存在的安全缺陷并提出整改建议意见。 对策作用:针对网络的整体情况,进行总体、框架性分析。一方面,通过网络拓扑分析,能够形成网络整体拓扑图,为网络规划、网络日常管理等管理行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另一方面,通过整体的安全性分析,能够找出网络设计上的安全缺陷,找到各种网络设备在协同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 3.1.2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定期升级对策。对策内容:防病毒服务器通过INTERNET更新病毒库;防病毒服务器强制所有在线客户端更新病毒库。 对策作用:通过不断升级病毒库确保防病毒软件能够及时发现新的病毒。 3.1.3服务器定期扫描、加固对策。对策内容:使用专用的扫描工具,在用户网络管理人员的配合下,对主要的服务器进行扫描。 对策作用:找出对应服务器操作系统中存在的系统漏洞;找出服务器对应应用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3.1.4信息备份系统。对策内容:定期备份电子信息。 对策作用:防止核心服务器崩溃导致网络应用瘫痪。 3.2安全防范管理对策 3.2.1管理制度对策。对策内容:编制详实的涵盖系统建设各个层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制度的实施办法与流程,建立健全制度实施、监督的流程与办法。 对策作用:使系统安全体系制度化、标准化,规范了系统的运行行为与操作行为,在管理上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 3.2.2建立系统安全风险防范评估机制对策。对策内容:进行自评估和他评估服务两类;进行安全检查;进行系统安全保障等级评估;安全认证与认可。 对策作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是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安全评估方法,是系统风险管理的前期活动,风险评估具有基础性作用,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指明方向。 3.2.3人员对策。对策内容:制订针对系统管理者、系统使用者、系统决策者等不同层面的培训内容与培训计划,并形成制度化、标准化;建立动态、长效的信息化技术和劳动保障业务的研究机制。 对策作用:提高人员素质,增强系统维护开发的力度,保证系统被正确的使用,从而从“人”这个因素上防范系统风险的发生。 二、结束语 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局的参与和努力。同时要加大投入,建立全新的系统运行风险安全防范体系,并在管理上、制度上保证该体系的实现。
一、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在实际生产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 (一)建筑企业不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 随着我们国家城市化建设脚步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发展速度也在日益提升,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规模大小不尽相同的建筑企业,施工团队的质量也参差不齐,导致建筑市场变得比较混乱。有很多的施工企业并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制度,不能够做好资金的预算、成本的审核和利润的分配工作,这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不完善的财务制度会导致企业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而且不利于企业内部对财务进行管理控制,这就导致了企业的外部监督工作很难开展下去。 (二)建筑施工企业不能够依法交税 建筑企业的施工特点是施工地点不够稳定,很容易发生改变,所以在纳税方面存在一定的缺漏。在实际生产中的主要体现是:一方面是当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地的政府之间有着连带关联,出现“走后门”的情况,企业不具有很强的纳税意识,不能够及时地查缺补漏,甚至还存在拖欠缴税的情况,进而导致了发票开具延期以及纳税工作不到位。 (三)不具有有效监督体系内部控制体系 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中发挥着积极有效地作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国家很多的建筑企业都不具有完整科学有效地内部管理控制体系,这就导致了很多的财务人员出现问题,比如不遵守法律、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故弄玄虚、账外弄假账等情况。与此同时,财务监督管理人员也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当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找不到具体的负责人,导致了财务秩序比较懒散,出现了很多走后门的情况,导致了财务管理“一片狼藉”,久而久之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四)不能够按时给民工劳务费 中国建筑业的特点是劳动密集度高,有九成的工作人员是从事和体力劳动有关的工作,行业具有很强的特殊性,这就导致了很多的农民工参与到建筑行业的生产中去。农民工自身不具有很强的文化素养且法律意识相对较为淡薄,这也是社会上经常出现不按时给农民工劳务费现象的原因之一。时间久了这就容易导致社会的信誉受到极大的不良影响,使得农民工的正常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所以,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拉问题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如何有效地解决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在实际生产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 (一)科学合理的将财务的监督管理控制职能进行发挥 对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进行不断强化,一定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地监督管理体系需要依据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为基础,要将内部管理控制工作覆盖于整个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去。除此之外,也要对建筑企业的内部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管控,要将内部的成本费用尽可能地降低,与此同时也要保证内部监督管理控制体系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要避免相关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乘虚而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做好资金的结算工资,保证资金的最大利用化 建筑企业的特点是整个工期比较长,企业资金周转需要的时间就会比较久,所以迫切地需要完成好资金的统一调度工作,这样才能够保证资金的正常运转。要强化对资金的监管管理控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资金的走向、数量,加快资金的运转速度,做好风险预算工作,让施工企业尽可能地避免出现安全风险。与此同时,也要确保资金管理制度的现代化和科学化,对现金的收入和支出做好相关的管理和控制,对项目不同部分环节之间的资金利用进行科学有效地协调,避免资金链出现腐败现象,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做好建筑企业的资金投入,保证资金链和产业链的科学有效链接 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的流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对流动资金进行科学有效地使用,才能够切实地解决企业资金方面的各种问题。建筑企业目前遇到的两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垫资施工和工程款结算比较困难,为了解决这两个大难题可以借助科学有效地法律手段。除此之外,建筑企业还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已有资金和外借资金的占有成分,要将资金的使用风险率降到最低。 (四)保证建筑企业资金的安全性 安全资金作为建筑企业在生产建筑过程中的专用资金,参考国家相关规章制度,是用来确保施工人员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的,一定要依据专款专用的准则,不能够随便借用,而且也要在企业的内部建立一个关于安全资金的保障体系。与此同时还要做好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完成,切记不可以一蹴而就,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参考项目的优先性进行每个级别的审核,保证资金利用的合理化。 (五)要对农民工资进行维权保护 想要切实有效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点,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交纳一定的员工保障资金。第二点,建筑企业要和农民工签订科学合理的劳动合同,并且要在当地的劳动部门做好备份。第三点,要对企业的信用进行档案建立,对于那些不能够及时发放工资的企业,相关部门要将这些情况记录于档案之中,并借助媒体的力量对这些不良现象进行曝光。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财务管理工作在整个建筑企业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且涵盖于整个建筑企业,是整个建筑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核心。施工企业所有的经济类型活动都和财务管理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像招标和投标还有资金的搜集、投资意见、资金支出和收入等,这都和财务管理有着紧密的关联。不管怎么说,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直接的决定性作用,所以我们应该正视我们国家目前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在实际应用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而且要积极地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应对。
在新的媒介环境和市场环境下,非遗的IP产业链开发是非遗生产性保护的一大路径。要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产业运营理念,给非遗数字化和非遗艺术形式多样化开发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但非物质文化的产业化要因地制宜,不得以商业性牺牲非遗的传统技艺或文化蕴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喧嚣日上,是文化和经济全球一体化过程中出现的文化奇观。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简称“非遗”)不同于物质遗产可见性特征,而是以物质为介质的意识形态,是一种流动地、传承地、发展地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传统文化。 当前对非遗保护的学术研究已经具有丰硕成果,主要聚焦在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非遗的本体研究;其次是非遗保护的研究,包括立法、他国非遗保护现状综述等;最后是非遗的传承和发展,包括非遗的市场化发展、教育传承方式、活态发展等。非遗保护不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探索都成绩卓卓,但知识产权立法和市场化发展还比较薄弱,非遗保护的活态传承和市场准入还处于低级发展阶段。 1IP的概念维度 IP的是IntellectualProperty的英文缩写形式,直译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由来已久,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和设计4大类别[1]。但近年来火热的“IP”却需重新定义,当下的“IP”是穿着“Internet”的外衣,流淌着文化创意产业和多元化包装运营血液的创意知识产权。因此,有了超级IP、优质IP、炒IP等称谓,而没有“超级知识产权”的称谓,限定语境下的IP更多的是IP产业链的代称。从文化维度来看,IP是诞生于数字化和互联网热土的语境词汇。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提供了全新的交流场景,在这种场景下,舆论引导、文化发展呈现出新的内容,文学、戏剧、影视、动漫、直播、短视频以及周边产品等都是数字文化的外延。IP能够整合多种外延形态,因而成为网络文化和新经济的讨论中心,成为强有力的特定符号。从经济维度来看,IP是流动的创意资本。国内的IP之所以火热,在于资本家通过网络文化符号和特定内容的版权买断,来获取短期的客观回报。 2IP与非遗保护的联姻 2.1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性 国家针对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截至2018年6月30日,全国只有1个省级区域没有制定非物质保护法规[2],各个地区尤其是非遗分布密集的区域,在非遗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定上势头较好。但现实是非遗知识产权在维权过程中保护无力,典型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安顺地戏”直到今天都没有得到解决。针对非遗知识产权立法保护,相关法学学者从以下4个角度探索:第一是保护立场的建议,杨雄认为非遗知识产权立法应当平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与资源价值二者在市场规律下的双重价值冲突问题[3];第二是宏观保护的角度,李秀娜、冯晓青等关注独立于现行知识产权体系之外的非遗保护制度法规的建立,并且要照顾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内容和财产权的行使方式等[4];第三是综合保护的角度,有李梅的“主体无碍论”和齐爱民的“信息论”;第四是专门保护的角度,代表学者有曹新明、王莉霞、严永和等。诸多学者的立法建议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为“乌苏里船歌”案(2003)、“安顺地戏”案(2011)等纠纷提供解决方法。 2.2非遗数字化保护契合网络社交 地区非遗数字化保护跟随国家和地方制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主要有数字化普查、收集地区非遗资源和建档、影像手段记录非遗传承人口述史和资料片、建立数字化非遗博物馆,包括相关资源网站建设和微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以非遗网上博物馆和移动客户端为例,非遗是数字化存档和保护,可以拉近非遗与人们的距离,通过手机就能通过影像资料了解到非遗内容,有些客户端还会开设非遗课程进行在线教学,打破了传统非遗保护的时空限制,并且网络社交让传承人获得了更多的传播渠道,这与IP内容的多媒介传播和网络活动模式是不谋而合的。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设了公益性官方网站,并同步设置了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在线客服进行实时在线互动。网站设立了非遗资讯、非遗传讲堂、非遗月、非遗名录、非遗传承人、网上展厅、生态保护区、非遗.映像等板块,对于本省的非遗目录、非遗传承等信息做了信息化录入和检索,并且能够通过网上展厅、非遗.映像等板块进行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学习。 2.3非遗的市场化介入需要软着陆 IP产业链的顺利开发得益于我国市场、受众和产品三方面的优势。同样,非遗如果能够开发出迎合市场需求的文娱产品或生活用品,同样能够在市场生根发芽。目前我国的非遗市场化主要集中在传统手工艺品,比如针织纺染、漆器、陶瓷、剪纸等,非遗文化旅游,比如当地政府建立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为非遗传承提供原生态环境的同时还可以对接社会,接待游客。再有就是非遗改编的文娱节目,比如印象刘三姐、印象丽江等大型实景化演出,在传播地方非遗文化遗产的同时也获得不错的经济收益。 3多方共力,撬动非遗IP产业链开发 3.1政府政策与财力的支持 在政府主导下制定事宜本土非遗保护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建立适合枣庄市非遗保护的数字化管理制度,借鉴国外成熟的非遗保护管理制度和国内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政府投入的财力和人才要与地方非遗资源成正比,不能一刀切。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完善“四个一”(一套非遗图书、一个档案资料室、一个珍贵实物陈列厅、一个数据库)标准,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和传承人保护体系。枣庄市非遗保护中心还广泛利用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校园等品牌活动为契机,积极倡导非遗文化宣传活动,吸引了广泛的群众,对于非遗的活态保护和宣传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3.2引入社会力量 在资金支持方面,在完善国家非遗专项资金建设的同时,可以积极引入社会力量。由于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有限,没有列入国家、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只要通过了政府审批和备案,可以引入社会资金参与非遗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5],鼓励社会公益性质的新组织参与非遗的保护和宣传,以及非遗专项基金的运营。鼓励民间非遗保护性质的公司发展,也可以设置非遗保护类目的彩票,扩大民众参与非遗保护、非遗支持的渠道。 3.3非遗IP产业链的积极开发 非遗的IP产业链开发建设,首先要在理论层面上厘清非遗的原生态主义和发展再造观点之间的辩证关系[6]。原生态保护主义的固化封存方式和发展再造的活态保护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非遗的保护和传承观念,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大部分非遗的传承都是心口相传式的师徒制,而在代代相传中,随着环境变化、身体展演的不同,非物质文化在传承过程中是变化的形态。但非遗因为他者的表演或书写,成为原生态和传统的根源,成为不少非遗保护人的执念。因此,要辩证地看待非遗的保护和传承[7],只有合理的创新和发展,才是推动非物质文化发展的路径,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重在活态发展,而非木乃伊式的封存[8]。打造非遗IP产业链首先要确定适宜进行产业链开发的非遗蓝本,IP产业链内容建设包括文学、影视作品、戏剧、动漫、游戏、周边衍生品、兴趣体验与培训、主题旅游等[9]。枣庄市台儿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是全国最具示范性的非遗传承区之一,承载非遗产品展览展销、演艺演出、非遗学术研究与交流、传承人居住创作、非遗教育培训和传播推广等功能。在台儿庄古城内建成的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依托台儿庄古城及古运河文化圈的有利条件,2014年,在我国“非遗热”方兴未艾的形势下建设,以非物质文化观光、体验、展示、培训为核心,建设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区,进行非物质文化的演艺、展示,供游客观光、体验。年接待能力达到30万人次,实现直接营业收入1.8亿元。对国家级非遗项目柳琴戏的开发与传承,枣庄市以铁道游击队为时代背景积极创排了大型现代柳琴戏《芳林嫂》。《芳林嫂》是《铁道游击队》的姊妹篇,是用本土题材和本土剧种来演绎本土英雄人物故事的剧目。该剧目以主人公芳林嫂的战斗历程为中心,以铁道游击队战斗史实为辅线,再现了发生在鲁南地区及津浦铁路临枣支线上那段可歌可泣的抗战壮举,展现了中国人民的坚韧不拔和凛然正气,讴歌人民和时代,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4结束语 在中国文化产业中,非遗蕴藏着巨大的开发潜能,但需要注意的是要在提升民众文化自信的同时,提高民间力量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话语权,这需要国家从战略层面加以支持。非遗的IP产业链开发是非遗传承快速切入市场的途径,非遗这块文化宝藏只有接入市场才能成为源头活水。要用创新思维,打造非遗文娱产品,也要避免非遗过度商品化,避免踏入韩国非遗过度商品化的老路子。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语境下,非遗的活态保护与传承单靠政策法规的规避和博物馆的存档是远远不够的,要我们有意识地去记录、研究和传承,从文化自信走向文化自觉,找到本民族文化的安身立命之地,从而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这样的话,非遗保护就不会是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负担,而是民族文化自觉的一种教育方式,是中国文化复兴的起点,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新的增长点[10]。 参考文献: [1]HOWKINSJ.Thecreativeeconomy:howpeoplemakemoneyfromIdeas[J].ArabScientificPublishers,2010(2):17. [2]李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新论[J].文化遗产,2018(5):17-24. [3]杨维.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探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8. [4]冯晓青.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保护[J].知识产权,2010,20(3):15-23. [5]郭玉军,司文.英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色及其启示[J].文化遗产,2015(4):1-12,157. [6]刘锡诚.“非遗”产业化: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1-7. [7]方李莉.费孝通晚年思想录[M].长沙:岳麓书社,2005:10. [8]方李莉.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高度:从“文化自觉”走向“文化自信”[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7. [9]文永辉,卫力思.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以贵州为例[J].贵州民族研究,2012,33(1):14-20. [10]张建梅,苏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记式版权保护[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60(6):103-107. 作者:徐同磊 徐隆 单位:山东省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中国乡村游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到现在,由于受地理环境、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所限,发展滞缓。由于地区差距较大,出现了自然资源过度开发使用,服务层次不高,管理水平落后的局面,如何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党的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解决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这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背景 1.1乡村旅游现状分析 根据欧盟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地区的旅游活动,乡村特点是乡村旅游的整体核心和卖点。乡村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精神家园,旅游者因为现代生活的虚假性、工业社会所带来的迷茫和异化而试图在别的地方找到意义和真实,乡村就成了救赎之地。它是前现代化、前工业化的符号,是现代主义的对立面,旅游者前往乡村就是为了寻找真实、天真、自由。对于有乡村生活经验的旅游者来说,乡村旅游意味着乡愁的释放,对过往的追忆;对没有到过的旅游者来说,乡村意味着桃花源,意味着田园牧歌,他们在各自的知识背景下寻找能够代表乡村的符号。乡村旅游不仅仅是城市现代人休闲旅游的目的地,更是他们精神朝圣之地。乡村旅游经历了从简单的农家乐、农业观光到休闲度假、民俗村等几个阶段的旅游发展模式,乡村旅游在适应旅游者需求变化的同时,也在探索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有9万个村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活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达180万家,其中农家乐超过150万家,规模以上园区超过3.3万家。据《环球旅讯》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会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7年)》,该方案明确2017年全国乡村旅游实际完成投资达到约5500亿元,年接待人数超过25亿人次,乡村旅游消费规模增至1.4万亿元,带动约900万户农民受益。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蒂姆·奥克斯(TimOakes)在《乡村:中国城市的游乐园》中也指出:“毫无疑问,在当下中国……乡村往往面临着一个困境:选择消失,还是选择像遗产一样被保护起来?但这两个结局,都必然意味着城市化进程的拓展。我所担忧的是城市化带来的结果,即许多乡村转化成为城市人纯粹的‘游乐园’。而大众心目中,这种变化更是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一种‘发展’或‘进步’的体现。” 1.2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理论分析 在乡村旅游和乡村社会之间存在着双向关系,旅游是乡村社会发展的工具,也是乡村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就本质而言,发展作为理论是指导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的哲学基础。乡村旅游的发展应该是复杂的、多维度的,包括:经济维度、社会维度、政治维度、文化维度、生态维度和生命图式。显而易见,要想实现这些维度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整体观、未来观和公正性的原则,并将这些原则切实地贯彻到乡村旅游发展的系统中:支持乡村旅游资源公平合理的开发使用、引进高新技术解决环境问题、旅游者和本地村民的可持续生活方式等。乡村旅游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指引下,要实现旅游业良性发展,社区居民享受美好生活,从而推动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过程,更是一个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就要结合乡村旅游的自身特点,寻找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方法和举措。 2发展智慧乡村游的现实意义 2.1从旅游消费者的角度分析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相继出现住房拥挤、交通拥堵、空气污染、水污染,环境恶化、食品不安全等诸多问题,饱受各种压力的城市居民迫切地需要一种安静、放松、空气清新的环境和悠闲的生活方式。原汁原味的乡村成为他们灵魂救赎的圣地。只是早已适应信息化生活方式的现代人,他们的需求变得多样化、个性化、小众化。乡村游要想继续发展就必须适度迎合旅游者的需求变化,满足旅游者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旅游业信息化深度发展的需要。这是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2从市场开发的角度分析 智慧乡村游的发展,引入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新媒体能有效地解决乡村游在宣传、推广方面遇到的瓶颈,节省旅游交易成本,扩展旅游市场,提高知名度。例如中国乡村旅游网等乡村游网站的建立,微信公众号的推送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根据旅游者的兴趣爱好,进行个性化营销,在旅游者的共同参与下打造独具特色的新媒体营销平台。减少了以往传统营销方式带来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浪费。 2.3从本地居民的参与角度分析 乡村旅游之所以发展水平有限,究其根源还是人的因素。乡村旅游从“农家乐”发展至今,本地居民作为旅游开发和管理的主体日益被边缘化,日渐处于弱势地位,而旅游生产系统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却落在了外来企业和经营者手里。从而导致“峨眉山景区村民阻路维权事件”的发生。此外,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向城里,造成乡村旅游发展劳动力不足的现象,使原本知识水平有限的人力资源变得更加雪上加霜。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乡村旅游的推广发展,智慧乡村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必然带动了当地村民知识水平的增长和利用互联网技能的提高。从而以“更负责任”的价值取向参与到本地旅游的开发管理中。这样的转变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势必会吸引涌向城里的原住地居民,带来原地居民的回流,从而解决社区人口的结构变化。为智慧乡村游的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 2.4从管理方式的角度分析 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将旅游规划放在更大的范围内审视,服务于整个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把管理视为服务的工具,实现旅游行业监管从传统的被动处理、事后管理向过程管理和实时管理的转变,彻底改变管理模式。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搭建的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沟通,实现与旅游者、旅游运营商的零距离接触,及时了解旅游者的最新需求,掌握行业最新发展动态。这种实时监控,不仅能及时解决游客的问题,还能对旅游者群体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为以后的科学决策做好了必要准备。在实现乡村旅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升的同时,更进一步提高了旅游者的满意度,实现了智慧乡村游的可持续发展。 3实现智慧乡村游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分析 3.1旅游者和当地居民采用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 旅游者自身的行为对如何优化乡村旅游有着重要影响。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人们对可持续生活方式的采纳;同样,可持续乡村旅游的发展也离不开可持续的游客行为。即“好的游客”就是指负责任的旅游者。旅游者到乡村旅游不仅仅只为了快乐、消遣、逃逸,还要积极主动为当地的旅游开发做出自己的贡献。比如单独出游时,住在当地人开办的客栈里,尽量采用当地人的生活方式,主动地融入当地的社区活动中。旅游者可以根据乡村旅游网网站,如中国乡村旅游网,或者旅游运营商,比如途牛、马蜂窝等,查看供实景视频、实景模拟或者相关图片、了解各个乡村的差异,旅游资源的特点,民俗风情的禁忌,做一个举止得当的文明游客。乡村原住民是乡村游的东道主,是乡村本身命运的主宰,乡村的选择权和发展权都应掌握在乡村原住民自己的手中。随着智慧旅游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完善,Wi-Fi的全覆盖,乡村原住民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更广阔的世界,实时与游客零距离互动,了解游客的需求。文化知识和信息素养的提升,使得乡村原住民可以更理性地看待乡村旅游的发展,掌握本地旅游发展的主动权。 3.2政府职能的适时转变 乡村旅游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尤其很多乡村将发展旅游作为脱贫的利器。世界旅游组织把这种旅游称为“可持续旅游—减少贫穷”。首先,政府要在政策上引导支持。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党的报告也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智慧乡村旅游的发展就是振兴乡村的有效途径。其次,加强和完善智慧乡村游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智慧乡村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实现智慧乡村游的基础和保证。加大对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重点加强网络建设,道路、交通以及住宿,医疗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建设乡村智慧旅游的一个中心四个平台,实现数据的整合,实时监控,为实现智慧乡村游提供保障。此外,政府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了保障智慧乡村游的发展,着力打造生态、医疗、交通等保障体系,全面实施乡村游的智慧化。此外,还要保证旅游者的信息安全,确保网络信息共享安全,为智慧乡村游保驾护航。最后,搭建公共平台,推动智慧乡村游的可持续发展。政府要科学整合乡村的旅游资源,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数据库,搭建智慧乡村游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咨询平台。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推进政府、企业和旅游目的地的有效联动,探寻保护与开发的平衡点,开创智慧乡村游的新阶段。 3.3旅游运营商要深入挖掘乡村的地方特色,开发有利于乡村游可持续的新产品 旅游运营商要在智慧化的浪潮下,完成自身的信息化改造,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商家通过互联网展示和营销产品,消费者在线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筛选并完成支付,再凭借各种形式的票据,去线下,即现实中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那里完成消费,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既满足了旅游者的个性化和多样性的需求,又实现了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信息技术的进步,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了传统乡村旅游向智慧乡村的蜕变,智慧旅游重塑下的乡村旅游必将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从而带动乡村社会的快速发展。
浅谈网站运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团购网站运营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 要 网络团购,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由专业团购机构将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零散消费者集合起来,向厂商进行大批量购买的行为。作为沟通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团购网站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涌现了以拉手网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专业团购网站。不过,我国团购网站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网站运营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通过正确的方法加以解决和完善。 关键词 团购网站 运营 管理 问题 解决方法 网络团购,在国际上通称为B2T(Business to Team),是继B2B、B2C、C2C后的又一电子商务模式,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由专业团购机构将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零散消费者集合起来,向厂商进行大批量购买的行为。通过网络团购,互相不认识的消费者在特定的时间内在同一网站上共同购买同一种商品,借助互联网聚集资金,加大与商家的谈判能力,以求得最优价格的一种网络购物方式。网络团购作为网上购物的一种组成方式,具备了网络购物的所有优点,如方便、快捷、不受地域限制等。而价格优势又成为其核心优势,这种优势甚至要比普通网络购物更加明显。网络团购,也就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由专业团购服务公司组织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消费者,向商家进行大宗购买的行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消费者将获得更低的价格、更好的服务。 一、团购网站运营管理的现状 通过网络团购,将原本被动的分散购买变成主动的大宗购买,彻底改变传统消费行为中因市场不透明和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使消费者在购买和服务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购买同样质量的产品,能够享受更低的产品价格和更优质的服务水平。目前,网络团购已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流行起来,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 目前,国内的网络团购发展异常迅速,各种类似Groupon的团购网站层出不穷,相互之间竞争激烈,逐渐形成"干团大战"的局面。同时,各类团购网站的发展良莠不齐。一方面,拉手网等团购网站受到风投青睐,获得融资,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另一方面,部分团购网站也出现诸多问题,例如,部分团购网被曝拖延买家退款、欺骗消费者和虚报数字等,行骗方式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消费者想要维权也是困难重重。这导致消费者对团购网站的信任度非常低。 虽然我国的网络团购基本复制了美国Groupon的模式,不过因为中国市场更加巨大,国民的消费能力更强,网络团购潜力很大。尽管团购网站在提供网络监督、确保参与厂商的资质、监督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支付结算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但从总体来说,团购网站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发挥余地。 另外,不少团购网站的管理水平低下。由于团购网站发展时间不长,一般都规模小,管理方式雷同,导致消费者需求难以得到及时满足,物流难以跟得上网站及消费者需求,物流与网站订购脱节。而且,由于团购网站只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媒介,团购网站并没有能力对商家及其提供的各种商品和服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消费者在团购网站上支付款项后,能够得到什么样的商品和服务,团购网站并不能保证,经常发生商家的产品和服务于团购网站宣传和承诺的产品品和服务存在很大产别的情况,甚至会发生商家半途撤销团购活动的意外事件。 二、解决团购网站运营管理问题的方法 网络团购,这种全新的消费模式,在年轻新生代日渐成为主要消费群体的今天,随着宽带网络的深入普及,网络团购以其快捷、便宜、方便、高效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厂家、商家、尤其是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喜爱,网络团购市场的规模也在呈现出几何数量级的增长。但在这个新兴的团购市场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团购网除了以我们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来吸引消费者外,低廉的团购价格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但较低的团购价格会在某种程度上扰乱商品价格市场,降低经销商的销售利润,有可能会引起一些商家的抵制。利用经销商在市场中相互之间的竞争矛盾,让其认识到与我们合作的光明前景,并对其进行分类,将团购的消费者推介至合作的部分商家,以分流另外一部分商家客户,促使他们提供更优惠的团购价格,最终瓦解经销商们的抵制心态。 (二)市场竞争者的影响及机遇。 由于竞争者的先期进入市场,给我们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他们也以较高的代价对市场进行了早期教育,使消费者对团购模式日益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亦给我们带来了绝佳的介入机会。另外,在竞争对手们还没有建立系统、完善的商业模式的时候,提高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是其他任何媒体所无法比拟的,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必将是空前的,并且与主要商家签订排他协议,进一步确立团购市场的的地位和绝对竞争优势,形成垄断局面获取超额利润。 (三)推广力度问题。 酒香也怕巷子深,前期的推广和宣传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因此,这就需要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资源,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团购网推荐给消费者,扩大网站的知名度。在现有条件下,除了充分利用我们电视广告宣传的优势外,还可以采用资源共享、广告抵顶等多种方式与报纸、广播、网站、户外等其它媒体合作,整合各类资源形成立体的宣传攻势,将团购网打造成既有知名度又有美誉度的第一团购品牌,进一步加强在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三、小结 许多网站缺少创新能力,大部分网站都是只会模仿不会创新,网站的外观设计大都雷同,只会通过比较原价与折扣价之间的差别,也就是强调价格差来吸引网站浏览者的注意,缺少其他直观的方式来吸引客户注意。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1秋2班) 浅谈网站运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团购网站运营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法探讨 【文章摘要】 结合目前团购网大量涌现的现象,本文着重探讨团购网存在的漏洞等负面问题,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 团购网站;电子商务;运营管理 0 引言 “团购”已经成为消费大众非常熟悉的一个名词,在新颖时尚、经济快捷的诱惑下,很多消费者已经体验了团购,不少的消费者大呼团购网就是骗子。团购网站在这样一个同行不断涌现的现实里究竟何去何从? 1 团购网运营模式 团购网站这种电子商务运作模式是一个同时提供B2C、C2C两种交易模式的第三方电子平台。无论从商品内容(从传统实物商品到餐饮美食、休闲娱乐、美容美发、游戏健身等服务商品),还是运营模式、发展阶段上来说,它都是一个与已有的淘宝、京东等模式都不同的事物。 2 团购网存在问题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进入门槛低,总量多且参差不齐 从2010年1月中国首家团购网站诞生开始,截至8月底,国内初具规模的网络团购企业数量已达1215家,数量较1月翻了八倍。仅2010年9月份,京沪穗深四个城市,团购成交人数达181万人,交易总额就超过1.1亿元。截止2010年12月,国内大大小小的团购网站共有1664家,不过,获得ICP经营许可证的只有377家。这都源于建立一个团购网只需一台服务器、三五个人、几万块钱。大量的商家、甚至个人,纷纷下水捞金。 2.2 商家认证缺失或者操作不到位 由于现在的团购网站属于抢滩市场,大部分团购网站都在努力游说卖家进场,这必然导致对卖家的审核认证的无力。这就把所有风险都转嫁给消费者了。其次,卖家承办团购主要为了扩大知名度,通常也是不定期的,甚至效果不好就再不做了。它们与团购网站缺少长期的合作关系,有的不良卖家在一个团购网行骗后,可能再去其他网站做广告,这些都制约了团购网站对卖家的监管。 2.3 付款方式风险大,欺骗手法防不胜防 目前,大部分的团购网站的消费者支付方式都是把消费者的付款直接转到商家的账号上。消费者直接付款的方式给消费者带来很大风险。及时从网站上的支付宝渠道付款,仍然只是把支付宝账户里的钱付给商家。顾客付款后,没有任何收货保障。很多团购网站在吸引了足够的顾客购买、收到大量的货款后,玩失踪了,或玩易容改名换牌继续行骗。 另外,对团购网站来说,扩大知名度,提高点击率,是首要任务。最常见的欺骗手法有:报高原价,夸大折扣;0元抽大奖、推荐他人成功购买获返利。 2.4 服务差强人意,老团友热情不再 顾客对服务不满意,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产品本身不是正品或者性价比很一般,没有达到宣传的效果,甚至不如实体购物。(二)送达服务效果不佳。由于商家售出的商品数量巨大,有的商家会在团购结束后才交给通过物流公司运送,即使分批发货,时效上仍然不理想。此外,商品的物流信息没有传递或共享给团购网站,消费者也不能实时查询物流状态,只能等待。 3 团购网站问题及解决方法探讨 我认为应该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对团购网站的运营进行考核,实施认证,加强管理。我认为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由工商部门对团购网站进行认证及监管 目前社会上已经出现了认证公司为团购网站进行认证的现象,但是民间的认证机构本身缺乏可信度,很多交钱就发认证。目前深圳市的工商管理局在着手对其市内团购网站的认证工作,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团购网站不同于一般实体企业,它的影响力覆盖范围更广,消费者的维权行动更难。团购网站的工商登记不能简单处理。应规定:只有信用认证通过的网站才可以进行工商登记。各地工商部门对在其所在地进行了工商登记的团购网站进行认证、登记后,发给工商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允许其使用“放心团购网站”标志。同时,各地的政府机构认证过的团购网站名单统一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公示。这样,消费者可以查询到可靠的团购网站。另外,工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审查及抽查团购网站运行情况,如果出现违规运作或经消费者举报的违规行为属实(如目前曝光的上无工商登记企业、虚填团购人数等行为),则取缔团购网的营业资格!2、团购网站应建立对入场卖家的认证体系 首先,团购网站应建立对卖家全面的审核和保证金制度。.审核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信誉、地址等信息的调查核实。保证金制度也是使得销售企业长期与团购网站健康合作、共同发展的手段之一。只有使得团购网站与销售企业的利益一致,才会有更可信的团购。 其次,对不同卖家上报的团购数量,应根据其能力,网站设定一个合理的团购数量,而不能任由卖家上报团购数。合理的数量会提高卖家的备货、发货速度,继而提高卖家和团购网站的服务质量。 3.2 团购网站应建立消费者物流信息查询及商品、商家评价平台,不得更改评价信息 政府监管部门应要求凡是进行工商登记的团购网站必须具有物流信息查询及商品、商家评价功能。对于未进行工商登记及信用审核的网站,取消其网站经营资格。 3.3 采用科学、安全的货款支付方式 在顾客支付方式上,目前团购网购都是采取直接付款到商家账号的方式,这显然是很不合理的,应采取可信的第三方代收代付资金方式。如淘宝使用的支付宝,消费者收到货物再点击付款,就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当然,如何加快到账时间,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 4 结论 近年来,我国团购网购已经随着电子商务发展的好势头而大量涌现。由于数量众多,而有效的监督体系未建立,使得很多欺骗行为大量出现,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对团购网站这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也有很大负面影响。如何尽快规范这种新兴模式,使更多的团购网站经营企业、销售企业获得良好的、长期的发展,使得消费者不再蒙受损失、获得更高的满意度,是当务之急的大事。本文对现有团购网站运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法。 浅谈网站运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网站运营管理中的网络广告问题研究 【摘要】网络广告正在成为商家宣传自己、维护品牌形象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因此,网站和广告商都急需一套能够满足广告客户和网站自身需求的网络广告管理服务系统。就网站建设运营管理中的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其发展提出解决建议。 【关键词】网络广告,问题,建议 一、网络广告的特点 (一)非强迫性与交互性 电视、广播、报纸、户外路牌、霓虹灯广告等都具有强迫性,它们要想方设法转移受众的视觉、听觉,将有关信息塞进受众的脑子,而网络广告却是非强迫性的,它具有类似报纸分类广告的性质,让受众自由查询,受众既可以只看标准,也可以从头浏览到尾;既可以初略浏览,也可以详细查看,这样就使受众大大节省了时间。 (二)实时性与广泛性 在传统广告媒体上,广告发版后很难改变,或者说改换广告版面的经济代价太大,因而难以实现。而在Internet上做广告则能按照需要及时变更广告内容,包括改错。例如,一则有关电视机促销广告的电视机销售价格变动了,更改价值只需要1、2分钟,更改成本则可以忽略不计。这样就可以很容易做到经营决策变化与广告变化之间的无延迟。 网络广告传播范围比较广,并且内容详尽。网络广告的表现形式包括动态影像、文字、声音、图像、表格、动画、三维空间、虚拟现实等,它们可以根据广告创意需要进行任意的组合创作,从而有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艺术表现手段,制作出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能够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的广告。 (三)即时互动性与视听效果综合性 即时互动性网络广告是一种“推”、“拉”互动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广告主将相关产品的所有信息组织上网,等待着消费者查询或向消费者推荐相关的信息。消费者成为交流的主动方,他们主动、自由地去搜寻有用的信息,并可按照自己的自身需求直接向广告主(公司)发出咨询。 随着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及编程技术的提高,网上广告可以集文字、动画、全真图像、声音、三维空间、虚拟现实等为一体,创造出身临其境的感觉,既满足浏览者收集信息的需要,又提供了视觉、听觉的享受,增加了广告的吸引力。 二、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 (一)虚假网络广告泛滥 传统广告中的虚假与欺诈问题本已比较严重,网络广告出现的同时也伴随着虚假与欺诈现象,而且甚至更严重。在网络这一虚拟环境下,几乎任何拥有网络使用权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都可以从事广告业务,这使得网络广告的管理非常困难,似乎无处入手。有调查表明,用户对网络广告的评价中,认为其最大的劣势就是可信度太低。这使人们普遍不太信任网络广告,这也是目前网络广告业深入发展的一个首要障碍。 (二)垃圾广告成灾 大部分人在上网浏览时都可能遭遇到插播广告,就是在浏览的过程中突然出现全屏或半屏的,可退出或不可退出的广告,这些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对用户造成了广告骚扰,还有一些页面在打开之前总被要求阅读一些广告,不点击广告就根本不能进入网站主页。 (三)文化隔阂 在投放广告的过程中,由于国内各地文化的差异,广告公司在广告之前,不经过慎重研究和审核便将广告投放上市,如南北在食品上的差异,南方人多数注重养生和保健,吃到嘴里的东西是非常慎重的,经常把一些我们北方人认为不能搭配在一起吃的食物搭配到一起。而北方人性格刚烈果断,吃东西的时候也有自己习惯的东北菜,这在南方人看来又是非常不可思议的。所以在投放广告之前,经常会因为文化差异问题导致广告的不受欢迎。 (四)平台价格差异 各个网站的推广费用不一,我们普遍认为最大的网站就是最好的推广方式,从而造成了盈利亏损的后果,主要原因是没有经过慎重的审核和对比 三、解决建议 (一)树立诚信体系,建立品牌效应。诚信是企业的立企之本,与企业的品牌与顾客商誉价值紧密相关,失去顾客的信任,企业的经营将一落千丈。电众广告公司应重诚信,建立品牌效应。诚信是商品社会的社会契约之一,是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前提,也是电众广告公司健康发展的保证。诚信是人或组织的诚实性和信用程度,它体现在一个人(或组织)的个性、价值取向之中。传统上讲,诚信就是一个人的可靠程度和可信任程度,它是人品的核心部分。人们对诚信的理解,以前主要局限于一个人诚实的程度,后来则扩展到可靠性、责任感。 (二)严格审核,合理。在广告之前,应进一步做好审核。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小问题,公司做的是广告,不是垃圾。严格的审核需要认真的人,所以公司在选择人才方面也应注意。合理广告是任何一个广告公司应该做到的,不能什么样的广告都接,只想着赚钱,最后损害的是自己公司的名誉。 (三)统筹兼顾地设计广告文化。统筹兼顾的大概意识就是要总揽全局,电众广告公司应该把各个方面全都想到,力求完美,让出去的每一个广告都尽量不要“得罪”地方人民或是各个年龄段的人。 (四)调研对比,合理选择。电众广告公司应将各个大型网站的推广费用和优势进行细致分析,从中选择质量与价格都合理的网站进行推广,毕竟一个企业最终的目的都是盈利和好评。在选择人才方面应该认真考察。 综上所述,网络广告作为商业传媒的一种表达形式,在网站运营管理中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只有恰到好处的发挥网络广告的效用,才能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浅谈网站运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数据挖掘与网站运营管理探讨 摘要:伴随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类网站的运营建设凸显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站建设是一整套内容,既包括前期策划,也包括后期的维护、更新和升级。一个网站要想运营管理得好,需要做好譬如网站宣传策划、网络营销推广、网站后期维护、更新和升级等管理工作。数据挖掘恰好就是找到这些管理工作较为准确的决策依据的好方法。数据挖掘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电信行业、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重领域。拿我们的文具控网站为例,通过论坛、微博等交流渠道,挖掘用户感兴趣的文具,恰当把握新文具的推出时机;善于总结客户流失的原因,改变策略挽留用户等。由此可见,对企业来讲,数据挖掘的作用举足轻重。 关键词:数据挖掘;网站运营管理;电子商务 伴随网络和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站每天被大量的数据所淹没,网站的运营管理随之而来就凸显出日益重要的作用。网站运营涵盖的内容很多,怎么推广自身的网站和经过定期的更新来挽留客户是一个好的电子商务企业特别重视的内容。要挽留住客户,最主要的是要有足够吸引客户的新东西。每个网站的定位不同,导致客户群也不同,留住用户的关键是找到对应客户群的兴趣点。把每一个访问网站的客户看作是网站的一员,竭尽所能帮助他们,满足他们的需求,注重用户体验。久而久之,用户心理需求得到了极大满足,这种受重视的舒适感觉会促使客户不断光顾网站,从而给网站带来更大的商机。而如何从网站的多种多样的数据中挖掘类似用户对哪些信息有特殊喜好、网页的设计对用户精选信息有何影响等潜在的信息和现象,数据挖掘技术就可以替我们做到。信息越全面,对用户的画像越精准,网站后期的营销方案就越有针对性。近年来的信息产业界中,数据挖掘备受关注,归根结底是因为想从现有的海量数据中把有用的提取出来,使它广泛应用于电信行业、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重领域。拿我们的文具控网站为例,通过论坛、微博等交流渠道,挖掘用户感兴趣的文具,恰当把握新文具的推出时机;善于总结客户流失的原因,改变策略挽留用户等。数据挖掘一般来说是指在数据库中,面对之前累积的庞大、杂乱无章的历史数据无从下手,就可以通过各类分析方法和算法技术处理,分析、归纳、整合,继而集中、萃取、提炼出来隐藏于其中的有用的信息,寻找目标对象的内在规律。数据挖掘的主要目的是:从现有数据中提取精华,提升现有数据的隐含价值,并且把数据提炼成知识。而数据分析是组织性强、目的明确地采集和分析数据,把它变成有用信息的过程。从前期的市场调研,再到后期的跟踪服务和最后处理这一整套运营产品的过程中,每个环节都会不可避免地用到数据分析。以文具控网站广告的投放为例,广告商作出决策,精准投放广告,数据分析在其中就可以起到帮助广告商作出适时采取适当行动进行广告优化等决策的作用。 1数据挖掘与分析 在网站运营方面的应用数据挖掘工作在网站运营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网站未来的发展趋势很大程度上是根据数据挖掘的结果所决定的。因此,在网站运营中会普遍应用到数据挖掘这种重要的分析手段。 1.1客户访问习惯的研究 通过研究单独客户的访问数据,推断出用户的浏览、购买、网上操作习惯等,从而把握用户的浏览模式、兴趣所在,对开展网站精准用户信息推送服务以及个体专项针对性服务起到重要的作用,让用户感受到不同个性情况区别对待的良好用户体验,从而有效提高在用户中的认可度。 1.2网站优化技术及关键词的选取 关键词是用户在搜索引擎检索框中输入的文字。用户从互联网通过关键词搜索来达到找寻自己想要信息的目的。为了使一些潜在用户在搜索引擎上能更容易地找到我们的网站,从而展示出产品的优势,吸引用户去购买,关键词就必须有个好的排名,所以我们需要认真地研究用户搜索关键词的习惯。例如,由于我们每个人的搜索习惯各不相同,为了兼顾大部分人,在对关键词选取的时候,需要将关键词进行组合,最好建立一个关键词库,以兼顾到大部分人,使网站推广的内容尽可能涵盖各种搜索结果。 1.3网站访问流程的改进 了解访客的页面浏览情况,按其喜好对网站的网页的结构布局和内容适时作出调整,在更明显的位置放置用户更感兴趣的内容,网站资源得以整合,网站的运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1.4为网站的规划和结构调整提供支持 网站优化设计方面,挖掘的对象是提供服务的网站的内容,可以优化网站结构、挖掘用户更为关注的内容等;客户关系管理方面,数据挖掘可以根据对Web日志数据进行分析;透过这些数据挖掘潜在模式,如把能反映用户兴趣的典型浏览行为归纳为保存页面、打印页面、将页面加入收藏夹、复制页面内容、访问同一页面的次数和在页面上浏览时间这些浏览行为进行一些分析,例如,能够借助用户浏览某内容并将感兴趣的页面加入收藏夹,就可以对用户的兴趣类型作出推断。 2网站运营中的分析 指标事实上,由于网站类型不同,分析中使用的指标也不尽相同,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指标来衡量。获取部分信息能够借助一些统计分析工具来实现,但是如果想获取更为精确的一些关于网站运营时的关键数据不太容易。则需要在网站建设初期就设定如下一些权衡访问者活动的指标参数。1)转换率:通俗讲就是指对网站进行了某项有利行为的访客占总访客人数的比例。转换率的高低与营销方式成功与否密切相关。2)回弹率a:也就是所谓的跳出率,指用户通过搜索关键词进入网站,但仅仅访问了一个页面就离开的访问数量占全部访问数量的比例。例如,有的互联网用户通过搜索引擎访问网站,但网站内容质量不高,没有激发起用户阅读的兴趣,且网站图片影响视觉效果,与理想情况相差太远,因此会导致他退出。这个指数也能反映网站的内容是否对用户具有吸引力。3)回弹率b:指的是从首页进入网站且只访问了首页的访客数量占所有访客数量的比例。4)回访率:这个指标可以权衡访客对网站内容是否关注和网站是否实用。5)忠实率:权衡有多少访客密切关注网站的内容,使用停留的时间长。6)忠实指数:这个指标很重要,它将页数、时间联合考虑,指每一个长期访客在网站浏览过程中的平均访问页数。7)忠实量:指长期的访客进入网站所访问的页面占全部访问页面数的量。8)参与指数:该指数是每一个访客的平均会话。它表示了一些访客多次访问的趋向。9)浏览者比率:指进入网站的访客在页面停留时间不到一分钟的占全部页面访问数量的比例。我们应该把自己置身于网站中,去充当浏览者的角色,才会切身体会到什么样的网站会让浏览者更喜欢。以这样的思路作指导去优化网站,才能有效提高浏览者的忠诚度。10)每分钟浏览者指数:指进入网站的访客对于某一个或一组页面,访问停留时间不到一分钟的占总访问数量的比例。数字越小说明该页面越吸引人。11)每分钟浏览用户量:指进入网站的某访客在一分钟内连续访问页面数的数量。 3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网站类型不同导致的分析中使用的指标也不尽相同,当我们用这些不同的指标来衡量时,就能多角度地看到网站的定位、内容、功能等能否引起客户的兴趣点,从而反映出网站所存在的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就可以透过这些指标有针对性地去做一些改进。由于网站类型的差异性,还会出现更多与对应网站相一致的指标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作者:李健;王小蒙 单位: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眼科病房护理是一项高风险工作,护理人员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存在各自护理风险,然护理安全关系着医院眼科护理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性,所以加强护理风险管理对提高医院护理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性具有重要价值。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护理的要求逐渐提高,一旦出现护理差错则极易会引发投诉,甚至产生医疗纠纷,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以往护理缺乏主动性,往往以患者存在的情况给予针对性护理服务,然对于潜在性风险则难以预测,从而引发护理安全事故。护理风险管理主要是针对性眼科病房存在或潜在的危险因素来制定相应管理对策,旨在保障患者住院治疗安全性,提高护理质量。为探讨护理风险管理应用于眼科病房患者护理中的效果,特进行了研究。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医院2017年1~6月1200例眼科住院患者,按照护理方法不同分组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各600例。本次入选者均存在不同程度眼部疾病,且均行手术治疗。排除精神疾病、<18岁或>80岁等。观察组患者中,男310例,女290例;年龄为30~78岁。对照组患者中,男318例,女282例;年龄为32~76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不显著(P>0.05),其结果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管理,待患者入院时,眼科护理人员需热情,并带领患者入住病房,让患者先休息。然后由责任护士指导患者进行相关检查,给患者建立住院档案,并为患者介绍主治医生情况,讲解住院需注意的相关事项,给患者介绍药费和治疗报销情况。指导患者做好术前准备,完善术前检查,术中配合医生完成手术,术后严密观察患者情况,积极处理伤口,预防并发症发生。做好饮食管理,术后嘱咐患者食用高蛋白、富含纤维类食物,如存在糖尿病,需严格限制糖类摄取,并严密监测患者血糖水平。 (2)观察组于对照组护理管理基础上实施护理风险管理。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良好的护理服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是衡量护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防范护理风险的基础。每月定期开展理论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由医院眼科主任医生授课;每周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实践操作,提高其实践水平,并进行考核。实践操作内容:结膜下注射、侵入性操作、泪道冲洗等。对医院引入的新项目和新技术及新设备,医院要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培训,让所有护理人员学会新设备、新仪器及新技术的使用,并进行考核。每月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抢救演练,如抢救药物的使用、仪器使用等。加强眼科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完善医院眼科各项操作流程,组织护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等。医院可通过视频讲座等形式对护理人员进行授课,同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讨论。加强护理病案管理,提高护理人员书写能力,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要求其认真书写,护士长每周定期进行检查,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重视患者心理护理,积极与患者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患者内心状况,对新入院患者需做好健康知识宣教,耐心、详细回答患者与家属的疑问,介绍疾病相关知识及治疗方案、主治医师情况及术后注意事项等。通过口述、宣传栏等形式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针对患者内心实际情况给予其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提高其治疗依从性。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安全培训,利用查房等时间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情景模拟等方法来让护理人员体会患者所遇到的问题,让护理人员更多的为患者考虑,提高护理针对性。入院时,做好安全教育,对视力低下或老年等高危人群要重点关注,同时要求家属重点看护,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合理排班,并实行新老人员搭配以提高工作效率。患者服药后,护理人员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情况,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避免发生交叉感染。制作醒目、统一标识,合理布局病房环境,加强病区管理,合理控制病房内温湿度,简化病房和通道内设施,保持地面干燥,在厕所等处放置防滑垫。眼科药物中滴剂较多,应将散瞳剂如阿托品等与缩瞳剂如毛果芸香碱等分开放置,并用不同颜色标识;酒精与同样无色透明的生理盐水等也应分开放置,并用不同颜色标识以避免误用;不同患者的眼药水应用红笔注明床号,每次滴眼药水前严格“三查七对”以避免交叉感染。 1.3观察指标比较 两组患者的护理安全事故和投诉情况,采用问卷调查形式调查两组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满分100分,满意:>80分,较满意:60~80分,不满意:<60分。 1.4统计学方法 数据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数资料采用%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的护理效果比较 观察组患者在护理管理期间,其安全事故发生率和投诉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 2.2两组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比较 观察组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 3讨论 眼科住院患者因其疾病特殊性、层次不齐等而易发生各种护理风险,护理风险存在于整个护理操作和抢救、配合等过程中,即使微不足道的护理操作也会导致护理风险发生,随着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一旦护理人员出现护理差错则极易引发护患纠纷,从而致投诉等情况发生,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以往护理服务主要是根据患者出现的情况进行护理干预,同时护理人员根据其日常工作流程对患者进行护理管理,该护理管理模式缺乏护理服务主动性,又缺乏风险防范能力,难以预防风险的发生。现代医学模式则对医院护理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要以患者为护理服务中心,所以加强对眼科住院患者护理风险管理,保障患者住院期间安全性,才能真正体现出以患者为护理服务中心的宗旨。本文研究采用护理风险管理,首先医院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通过培训、考核来提高患者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及防范风险的意识,有助于护理人员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护理人员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方可为患者解决各种日常护理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提高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医院通过培训患者文书书写能力,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让护理人员每一步操作都更加细致,提高其工作责任感,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积极与患者交流、沟通,针对患者内心状况给予针对性护理管理,使护理管理工作更加具体和实效。通过统一制作安全标识等来提高患者警惕性,避免患者因地面湿滑或仪器碰撞而发生风险,降低护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减少投诉率。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为患者营造良好的住院环境,让患者更加舒适,提高其满足感,有助于改善护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此外,护理人员应用其所掌握的各种技术、知识来熟练为患者服务,让患者更加信赖护理人员,同时对患者提出的疑问和存在的困难,护理人员及时给出满意的答复,有利于增进护患感情,使护患关系变得更加和谐,提高患者满意度。综上所述,眼科病房护理管理中应用护理风险管理效果显著,当前医疗技术在不断发展,良好的护理管理可促进患者康复,所以实施护理风险管理可进一步提升医院护理管理质量,增加人们对医院的信任。
儿科护理中的风险因素与防范:儿科临床护理常见的风险因素及应对办法 【摘要】目的:总结儿科临床护理工作中常见的风险因素及应对办法。方法:以我院儿科的护理工作作为研究对象,将2007~2008年我院儿科的护理情况作为对照组,将2009~2010年我院儿科的护理情况作为护理组,通过对两组间差异的比较和分析对儿科临床护理常见风险及其防范进行讨论和总结。结果:护理组绝大多数的护理风险事件要明显小于对照组,且P<0.05,两组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想要真正降低护理风险,就必须要在全面分析护理风险事件发生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应对方案,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 【关键词】儿科护理;常见风险因素;应对办法 从狭义的角度来讲,护理安全就是指患者不受到除法律规定内容之外的机体上、身体功能上和心理上的伤害;从广义的角度来讲,护理安全则进一步包括了护理人员的自身安全。受儿科患者身体机能发育及提抗力、免疫力特殊性的影响,儿科的护理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对象。为了总结儿科临床护理工作中常见的风险因素及应对办法,本次研究以我院儿科的护理工作作为研究对象,对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与总结,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本次研究以我院儿科的护理工作作为研究对象,2007年1月~2010年1月,我院儿科共发生224起护理风险管理事件。2007年~2008年我院实行护理风险防范与管理制度之前,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次数为152起,从2008年实行相关制度~2010年,我院共发生护理风险事件72起。 1.2 方法: 本次研究以我院实行护理风险管理制度作为分界点,将2007~2008年我院儿科的护理情况作为对照组,将2009~2010年我院儿科的护理情况作为护理组,对两组的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以便通过两者间的差异对护理风险管理措施进行比较与总结。 1.3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所涉及到的数据均通过SPSS 13.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与处理,其中的计数资料采用(均数±方差)进行表示,计数资料采用x检验,组间通过方差分析进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在对照组的152起护理风险事件中,有66起的原因是护理操作失误,42起的原因是意外事件所导致,2起的原因是对于严重患儿的抢救护理风险,12起的原因是职业损害,8起的原因是护理人员心理压力过大。 在护理组的72起护理风险事件中,有18起的原因是护理操作失误,22起的原因是意外事件所导致,10起的原因是职业损害,8起的原因是护理人员心理压力过大。 通过计算我们可知P值为0.031,即两组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3.1 护理操作风险: 在儿科的临床护理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由不可抗因素所导致的护理风险事件,例如不存在护理过错的输血过程中的感染、患儿特异性的体制所导致的问题、输血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过敏反应等等。除了上面这些原因,护理人员自身工作能力的不足、业务水平的缺失也容易导致各类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例如护理人员工作经验优先、护理操作和各项业务的功底不够扎实,对于护理风险的防范意识不足等,都有可能对患儿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 3.2 意外事件导致的护理风险: 在儿科的临床护理工作中,偶尔会发生一些无法被事先预见的意外事件,例如患儿的坠床、磕碰、由于抽搐所导致的患儿损伤,受喉头痉挛、呕吐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患儿窒息、诊查过程中,由于患儿病情过于严重而导致的心脏或呼吸暂停等。 3.3 抢救所导致的护理风险: 在对患儿,尤其是那些病情较为严重患儿进行抢救时,受时间紧、任务重的影响,主治医师往往没有精力开出书面形式的医嘱,相对的,口头医嘱的使用次数更多。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护理人员由于没有听清或将药名混淆所导致的用药错误、重复用药的可能性,进而增加了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初次之外,各种医疗仪器在对患儿的抢救过程中发生故障也是抢救所导致的护理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3.4 职业损害所导致的护理风险: 在儿科病房中,不同的患儿所写到的传染细菌及潜在疾病是不同的,这样就使护理人员在执行各种护理操作时,时刻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传染风险。如果护理人员自身缺乏对于这种风险的防范意识,就非常容易在于患儿的身体直接接触或血液接触的过程中,感染各种疾病。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为了尽可能降低各类护理风险的发生概率,医院方面应通过定期进行护理安全教育讲座或培训的方式,来不断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还应通过各种手段促进护理人员之间的学习和交流,使她们能够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有一个更加清醒和全面的认识,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时刻注意相关风险的防范。另外,就是要形成科学、合理的护理风险事件应对机制,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对我院及其它医院工作中已经发生或尚未暴露出来的各类护理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与总结,以便在开展风险防范教育时能够更有针对性和说服力。对于护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小组也应及时成立,以便对本院以往工作中发生的各类风险事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细致的分析,从中总结经验与教训。 总的来说,想要真正降低护理风险,就必须要在全面分析护理风险事件发生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应对方案,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对于护理风险事件的防范与管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此项工作既离不开风险管理机制的贯彻和完善,也需要广大护理工作者长期的重视与支持,只有出色的完成此项工作任务,才能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为患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更多的保障。 作者单位:浙江省苍南县人民医院儿科 儿科静脉输液中护理风险因素安全管理 【摘要】分析小儿静脉输液不良事件的相关因素,探讨儿科静脉输液过程中的有效管理,护理人员应采取的相应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保证患儿的输液安全,维护患者利益。 【关键词】儿科 静脉输液安全管理 静脉输液是儿科护患矛盾的焦点。由于小儿群体的特殊性,关注的人较多,小儿的血管细小不明显,耐受力差,穿刺时不能积极配合。患儿家长对穿刺技术期望值较高等等原因,容易发生护患矛盾,甚至引发纠纷。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普遍提高,加强儿科护士风险意识,提高静脉穿刺成功率,减少患儿痛苦,保证患儿的安全以及护士和谐的工作环境非常重要。 1 风险因素 1.1 用药的安全性①药物配伍方面:新药不断上市,药品种类越来越多,配伍表落后于药物更新,许多用药无从查询配伍禁忌。②用药过程中出现的过敏反应:临床用药只有少数药物需做过敏试验,但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由于患儿体质不同,临床使用过程中也有发生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的可能。 1.2 静脉输液操作本身的因素: 1.2.1 静脉输液技术本身就是一种有创治疗,机体完整性受到破坏后为细菌进入静脉提供了直接通道,具有潜在感染与并发症危险。 1.2.2 小儿静脉细小,因脱水、肥胖、哭闹不配合以及护士专业技能掌握不熟练、穿刺技术不过关,家长对静脉穿刺技术期望值过高,希望每次都能一针见血给护士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等多种原因造成反复穿刺加重病人痛苦或拔针后压迫穿刺点位置不当致穿刺部位出血,使患儿血管破坏、皮下淤血。 1.3 患儿家长方面 1.3.1 儿科疾病大多发病急,病情变化快,患儿语言表达能力有限,家长对病情不了解,对预后估计不足,总认为到医院病就能治好,达不到预期目的就发脾气,言语粗暴,对护士无礼,甚至出现过激行为。 1.3.2 患儿家长对穿刺技术期望过高,不考虑个体差异,甚至固执的认为一针见血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旦穿刺不成功易产生埋怨情绪,甚至暴力行为。 1.4 护士的因素 1.4.1 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未严格执行有关护理制度。分析儿科静脉输液中的不良事件,多数与护士在静脉输液的各个环节查对不严格有关。由于儿科患儿不能很好的配合静脉穿刺,大多需两名护士配合完成,易发生依赖对方查对,而最终发生未查对而导致出错。儿科患儿多以父母陪护为主,家长是患儿的监护人,患儿的安全主要由家长负责,从而使护士的职责发生转移,因此护士如巡视病房不及时、不主动,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如输液渗漏、提前拔针、输液不良反应等等。 1.4.2 静脉输液操作规程欠规范。主要表现在查对流程不规范。输液前、输液中、输液后要求护士做好三查七对。但繁忙的临床工作使护士往往简化工作流程,仅仅核对姓名来核对,操作完毕也未再次核对,为发生不良反应埋下隐患。 1.4.3护理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欠缺。儿科护士专业技能和沟通能力在临床工作中尤为重要,护士专业知识欠缺,不能及时的发现患儿的异常反应,或不清楚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输液速度过快或过慢,均会引起不良后果。输液前未与家长做好沟通取得配合,护士告知不到位,而引起家长的误解,造成纠纷现象。静脉穿刺技能在儿科静脉输液中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穿刺技能的好坏直接影响与患儿家长的沟通。 2 对策 2.1 药物方面:保证液体和药物的可靠性。药物专人管理,各类药品定位放置,标签清楚,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色、沉淀等情况应立即更换。所使用的药品由药局统一发放,不使用患儿家长自己提供的药物。加入药物的液体不超过2小时,抗菌素现用现配。使用前认真检查药物及液体的质量。输液过程中如发现前后用药接触时发生沉淀、浑浊变色等配伍禁忌,应及时通知医生,及时调节用药方案,达到合理用药。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患儿用药的安全性。 2.2 严格无菌操作。在整个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治疗室环境清洁,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操作台面每日用含氯制剂擦拭。配药过程中,采取1人1注射器的原则。加入多种药物避免在同一部位反复穿刺,避免使用粗针头,减少瓶塞进入及微粒的污染。静脉穿刺时,穿刺部位皮肤彻底消毒待干,重复穿刺时更换针头,通过这些措施避免输液反应的发生。 2.3 完善静脉输液操作规程。工作流程中,突出护理安全,避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对于易出错的环节进行流程再造,改变护士的思维方式,摒弃依赖性思维和惯性思维,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在核对患儿的身份时,首先询问家长患儿的姓名,与输液卡及药瓶签核对,护士再次询问患儿的姓名,采取反向双重核对的方式,避免环境吵闹而未听清楚或家长应付性回答等因素造成核对错误。 2.4 提高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水平,熟练基本功。统计发现,输液过程出错的护士主要是工作1-4年的护士,因此应加强低年资护士的培训,采取科内培训的方式。内容包括小儿静脉穿刺的技巧,输液各个环节流程,小儿常用药物剂量换算方法以及小儿输液外渗的观察及护理理方法等等。每周组织业务学习,对培训内容进行反复培训。新老护士经常在一起交流穿刺经验,互相取长补短,提高一针见血率。 2.5 加强与患儿及家长的沟通,增强信任感。利用小儿注意力易被转移及喜欢被表扬等特点,穿刺前安抚患儿,温柔、耐心、和蔼,消除其陌生感恐惧感,尽量减轻他们的痛苦。良好的护患沟通,可以缩短护患之间的心理差距。患儿生病,护士主动与患儿家长沟通,以文明的语言、周到的服务、精湛的技术取得家长的信任,遇到家长不理解发脾气时,给予耐心的解释、安慰。输液前做好宣教工作,是家长认真慎重的对待护士的呼叫查对,让家长积极主动的参与进来,监督护理人员的查对。护士要认真的执行告知程序,输液前告知家属所用药物及其作用,不能随意调节低速,发现患儿不适应立即呼叫护士,以免由于告知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 3 总结 小儿静脉输液时临床给药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抢救重危患儿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儿科护理工作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操作,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医疗质量、患儿的康复及护患关系。同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护士自身素质和修养,不仅可以提高小儿静脉穿刺的成功率,提高护理质量,而且还可以改善护患关系,提高患者对医院及护士自身对工作的满意度,实现双赢。 作者单位:163000 黑龙江省大庆油田总医院儿科 儿科护理中的风险因素与防范:儿科护理所面临的风险因素及防范对策 【摘要】医疗护理风险无处不在,特别是儿科护理,由于护理对象是生命较脆弱的患儿,且疾病来势凶,病情变化快,死亡率高,加上护理工作的繁琐,在一个细微的环节出现差错就可能对患儿造成不良后果。为了防范儿科护理风险,降低护理差错事故发生率,首先应该分析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关键词】 儿科; 护理; 风险因素; 防范对策 1 儿科护理潜在的风险因素 1.1 护理记录存在缺陷:当前,临床护理记录的书写常存在这么几个缺陷:(1)对患儿入院评估记录不准确。所记录的资料太过于主观,与患儿家长没有有效沟通,忽略了患儿的个体差异, 对患儿亲属缺乏有效沟通, 所写的资料主观成分多;(2)护理过程记录不完整。 护理记录不能护理过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不能反映患儿某一阶段的健康状况和病情变化情况;(3)书写不规范。有些护理记录由于字迹不清楚、涂改严重,甚至重抄护理记录,导致丧生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2 用药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许多医疗纠纷与药品的管理与使用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说它是个充满危险性的领域。护士在用药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对于毒、麻、限、剧药物的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药品管理政策和程序;对于生物制剂与抢救药物,应严格遵照说明书中规定,注意低温、避光等要求;用药后,护士应仔细观察药物的疗效及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医生。对于危重患儿的特殊用药,应注意观察用药后的反应,护理过程中应注意证据保全,以防发生纠纷举证。护士在给患儿用药过程中,若发现医嘱错误,应拒绝执行。上述行为一旦发生过失,容易引起法律纠纷。 1.3 护患沟通障碍:护士在对患儿护理时,由于患儿及其家长对医疗知识欠缺,容易对护士的护理行为产生猜测和不信任、不理解,甚至对正常的护理操作产生误解,以致产生不满情绪乃至投诉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护士应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在实施操作前向患儿及其家属解释清楚,一些注意事项也应交待清楚,一些正常的药物反应事先应提醒患方做好心理准备。此外,由于儿童血管细小,不易看清,容易造成穿刺困难或重复穿刺的情况,家属看着孩子啼哭,往往难以接受,也容易引发护理纠纷。 1.4 生物污染引发的护理风险:患儿在住院治疗期间,由于体质弱,身体抵抗力差,容易感染其他病毒导致病情加重。护士由于经常接触患儿的血液和体液,意外针刺伤是常见的感染途径,以致罹患医院感染,如感染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常见的感染途径有:(1)锐器刺伤;(2)患儿的血液;(3)呼吸道吸入及皮肤黏膜损伤。 1.5 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儿科护理由于护理工作量较大,技术性较强,患儿病情变化快,当患儿多的情况下,人力资源相对不足。个别护士为了尽快完成任务,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随意简化了操作程序,单凭主观经验进行操作,忽视操作过程中对患儿的病情进行实时观察,存在侥幸心理。以致一些护士精力不集中,制度执行不严,不按时巡视病房,这样既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容易产生护理纠纷。 2 儿科护理风险的防范对策 2.1 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护理风险伴随着整个护理过程中,既包括护理操作、处置、配合抢救等各环节,也包括及其简单和看似微不足道的临床活动中。因此,护理人员应重视工作中的每个细节,培养耐心、谨小慎微的工作作风,树立起正确的风险意识。在医疗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的今天,护理人员应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护理行为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既保护患儿的利益,也要学会自我保护。为了预防护理风险的发生,可以通过实施护理风险管理来指导护理行为。护理人员应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告知病人实情、尊重病人的意愿,让患儿及其家属知道各项护理操作的内容,以及可能出现问题和承担风险的权力。 2.2 强化专业培训,降低风险系数:丰富的理论知识、熟练地服务技能、高水平的操作技能是护理人员为患儿提供的优质服务和防范护理纠纷的基本保证。因此,医院应对护理人员进行分层次培训,以提高护理人员的从业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培训中应着重培养处置紧急情况的综合技能与应变能力,通过学习医疗新技术、新知识、新业务、新技术、新方法,来拓展思维的宽度与广度,提高护理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了服务质量,也增强了工作责任心,这也是降低护理风险的重要举措。 2.3 提高沟通技巧,增强服务意识 :加强护患沟通,正确处理好护患关系是防范护理风险的重要条件。护理人员要进行角色转换,体谅、理解患儿及其家属的心情,主动为患儿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护理人员还应因人、因事、因病开展不同形式的心理护理,在护理中注意与患儿及家属沟通,使患儿和家属了解疾病的基本知识、特点和治疗等,让其知道治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理解护理人员的护理行为。并对患儿进行鼓励和表扬,增加患儿及家属在护理工作中的配合程度。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才能达到护患双方的理解,才能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患者的满意度提高,不配合治疗的纠纷就得到大幅的减少。 2.4 建立儿科护理风险管理小组:为了防范儿科护理风险,应成立儿科风险管理小组,由护士长任组长,挑选两名理论知识扎实,业务技能水平高的护士任组员。主要职能是制定护理风险干预措施、监督护理人员的日常护理操作、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分析和将讲评风险事件,共同学习风险防范知识。 3 小结 儿科护理是儿科治疗的重要一环,防范儿科护理风险、降低护理风险系数、保障护理安全是广大儿科护理工作者所共同面对的课题。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影响护理安全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儿科护理人员迎来了日益严峻的挑战。护理人员只有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才能有效的规避护理风险,防范护理纠纷。 作者单位:410011 湖南长沙中南大学湘雅附二医药 儿科护理中的风险因素与防范:儿科病房的护理风险因素分析与管理策略 儿科住院病人自我表达能力和自理能力参差不齐,多数患儿不能像成人准确告诉医护人员不适之处和自身的要求,需要家长和医护人员细心观察和照料,这使儿科病房的护理风险因素增多,护士是接触病人最频繁的群体,儿科病区因周转快,陪护轮换频繁,增加了病房管理的难度[1],针对儿科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我们特别重视潜在和客观存在的各种护理风险因素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管理策略进行有效干预,使护理风险防患于未然。 1 儿科病房常见风险因素分析 1.1 环境设施风险因素:病人的特点决定了儿科病房陪护群体的存在,建立家庭式病房深受广大患儿及家庭的欢迎[2],但儿童对周围环境充满好奇,缺乏危险意识,病房阳台的开放式,小孩喜欢攀爬存在隐患。床铺虽然有护栏,但有的小孩淘气,好跨越有摔倒的危险。病房的设施如:管道供氧、负压吸引、呼叫系统、电源插座、24h开放的饮水机等等,在管理上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伤害。 1.2加床和倒换床位增加了差错几率:儿科季节性的加床,尤其楼道加床,增加了倒换转床的次数,床位的改变护理人员增加工作量的同时也增加了因病例、各种表格转换时的差错几率。 1.3 看护人员不能固定:儿科病房部分患儿有父母、老年人、保姆轮流看护,陪护的年龄、文化程度、带孩子的方式等的差异给儿科护理人员的健康教育和日常交流带来难度和风险。 1.4 护理人员配备不足:优质护理服务的推广实施、信息化管理的引入,使儿科护理人员工作量大大增加,但护理人员配备没有增加。 1.5 治疗方面: 1.5.1静脉穿刺难度大,反复穿刺引起患儿持续哭闹易加重病情,造成其家长情绪激动,形成纠纷等风险因素。 1.5.2患儿的不合作:输液时多数患儿的不合作,不但在输液操作时加大难度,而且输液过程中部分家长看管不到位患儿随时可自行拔出针头,重新输液一方面增加了患儿的痛苦,另一方面增加了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增加了纠纷的风险因素。 1.5.3输液过程的流动性:小儿输液时不像成人安静的躺在床上,常需要抱着或到处走动,家长提着输液瓶跟着小孩走,输液瓶时高时低,压力不均,常导致输液速度过快或过慢,易导致病情加重或回血导致输液不畅。 1.5.4小儿血管的特点:小孩因血管细且好动,输液时容易引起药物外渗,遇到血管活性药物或化疗药物,易导致皮肤坏死。 2 管理策略 2.1 环境设施的安全管理:病房设施进行安全加固,做好各种引导标示,多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阳台封闭,窗户向上斜开。 2.2降低加床和倒床的几率:医护人员密切合作,降低加床和倒床的几率,护理人员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三查七对,降低加床和倒床带来的差错。 2.3 看护人员的相对固定:让最了解患儿的家长多看护患儿,把患儿的习性告诉管床护士,或在床头放一记录小本,记录患儿的生活习性、性格特点、饮食情况等相关信息,给医护人员和其他看护人员提供参考,以便更好的照顾患儿,减少看护意外。 2.4 合理配备护理人员:优质护理服务的开展,需要增加临床护理人员,儿科护理人员配备和成人科室不同,儿科的护理操作有时需2名以上护理人员配合。 2.5 提高儿科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2.5.1护理人员技能方面:加强护士技术训练,掌握操作技巧,提高静脉穿刺的成功率,不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同时在各项操作中注意患儿的病情变化。 2.5.2护理人员心理素质方面:儿科病房常有小孩的哭闹声,玩具的音乐声,甚至有家长的呵斥声,噪音大,常常会干扰护士的情绪,容易导致护士心浮气躁,影响工作效率,甚至打乱工作程序,容易出现差错事故。所以要加强护理人员的心理素质的培养,心境平和面对各种不合作的患儿和易激动的家长。 2.5.3培养护理人员的动态和前瞻思维: 在儿科病房医护人员随时会面对各种预料不到的不理解、责备、纠纷等,这需要护理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辨是非,快速整理好思绪应对好当下发生情况,这需要日常不断的学习,加强护理人员的动态和前瞻思维,有不良情绪和纠纷苗头时及时找出原因,将事端在萌芽状态时及时解决,从入院宣教入手,告知住院的规章制度,护士应加强巡视,多告知、多宣教、多交流。 通过识别儿科的护理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管理对策,使护士能树立安全意识,自觉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把安全始终放在首位,明确只有病人安全,护理质量才有安全保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确保护理质量稳步提高。然而,护理风险无处不在并非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因此,护理风险的管理必须常抓不懈,使护理管理制度达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真正为患儿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儿科护理中的风险因素与防范:分析儿科临床护理常见的风险因素及应对 摘要:目的:探讨研究儿科护理采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效果。 方法:以2011年9月~2012年11月我院儿科患者200例为研究对象,根据就诊先后顺序分为两组,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实验组采用风险护理,观察比较两组患儿的风险发生率和家属满意度。 结果:实验组采用风险护理后,发生风险低于对照组,P 结论:儿科护理工作中容易发生各种风险,采用风险护理可以有效地规避护理风险的发生,需要护理人员不断完善风险护理措施。 关键词:儿科护理风险风险护理护理 儿科护士是容易发生各种风险的科室,护士的平均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加之儿科内患儿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护理操作较为困难,更容易导致各种风险的出现。我院在儿科护理中采用了风险护理方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现将过程和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以2011年9月~2012年11月我院儿科患者200例为研究对象,入选标准:患儿住院时间在1周以上,无严重肝肾疾病,严重血液系统疾病,严重血液系统疾病的患儿。 根据入院的先后顺序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100例,男57例,女43例,年龄在2~14岁之间,平均为7.98±1.55岁;实验组100例,男55例,女45例,年龄在2~15岁之间,平均为7.54±1.47岁。两组患儿的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P 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且符合方差齐性。 1.2方法。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措施,护士完成诊疗性护理工作,并给予患者家属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 实验组患儿给予风险护理措施,方法为:①分析风险因素:科室内成立风险因素分析小组,由专业性强的护士组成。小组成员通过研究讨论的方式,结合科室内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1]。主要风险因素为:护士的护理查对不严格,护士服务态度不好,对患儿的病情和实际情况认识不足,护理记录不全面。②加强培训:针对我院儿科常见的护理风险制定风险护理措施。要健全对临床护理安全管理的网络,成立管理小组;组织护士学习风险防范意识,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护理操作培训,要求护士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程进行护理,及时修订临床护理内容。对低年资护士、责任心不强的护士、进修护士要加强培训[2],尤其重视安全教育。让一名年资老经验丰富的护士负责对新护士的带教,帮助护士尽快地适应临床工作;组织竞赛时鼓励此护士参与,使这名护士通过竞赛找到自己的不足,并给予鼓励和表扬。③对高危环节进行管理:儿科中,医护耦合环节、查对、交接班是高危环节[3],围手术期患儿、危重患儿也容易发生各种病情变化引起风险发生。护士要对以上环节进一步完善,规范环节管理方法。例如我院细化了儿科护理的交接班,由交班护士、接班护士、患者家属共同参与,制定交接班表,完成后画对号。 1.3观察指标。观察比较两组患儿住院期间发生的风险和患者家属满意度。护理风险由护士进行统计录入,双人核对,避免误差的发生。家属满意度使用选项法,在“满意”“不满意”两项中选择。 3讨论 风险护理是在评估风险后,改革临床护理措施,以更好地避免各种风险的发生。儿科护理是容易发生护理风险的一个科室,需要护理工作者高度重视。 从风险评估方面看,我院儿科护士主要的风险因素为护士的专业措施不够、服务态度不佳、护理记录不全面等。而这些因素都可以通过制定一定的措施给予预防。因此,在风险防范中,我们主要采用了重视培训和高危环节两个方面。通过培训可以有效地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进而更好地提高护理质量[4],提高对患儿的护理能力。重视高危环节则可以加强对护理薄弱环节的重视,让护士了解到哪些时间、哪些患儿容易发生风险,提高护理水平,预防风险的出现[5]。 从本次实验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实验组患儿的风险发生少,患儿的家属满意度高,与对照组比较有明显的差异,P 综上所述,儿科护理工作中容易发生各种风险,采用风险护理可以有效地规避护理风险的发生,需要护理人员不断完善风险护理措施。
基于此,文章首先就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展开论述,然后分析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探讨提高项目分包管理能力的方法,合理进行劳务工作,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1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与企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劳务分包管理有助于使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进行提高,对于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不断的强化,使整个企业不断地形成一个整体,可以大大提高企业整体员工的核心凝聚力,因此,对于分包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提高项目分包管理能力,可以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着更多的优势。 2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 2.1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 企业为了使经济效益最大化,一般选择要求低的施工队伍或者选择合作次数多的队伍,没有明确的选择目标与长远目标的考量也没有进行相关的人员对队伍进行挑选和比较,对于分包队伍的引入没有相关的准入机制。 2.2分包队伍组织管理能力不强、技术力量薄弱 劳务人员老化、人力补充不足以及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高潮,大量工程的出现导致了许多工程的施工队伍和施工技术人员短缺的现象,在这种现象下,相关的分包队伍缺乏相关的施工人员就会临时拼凑团队进行工程的实施,要尽可能地缩减工程的工期,发包方就会被动地投入到施工管理中。 2.3分包队伍与项目管理理念有冲突 分包队伍和企业的目标不一致,分包队伍追求最大的利润化,而企业除了利润之外,还会注重企业的形象。由于目标不同,所以管理理念也会发生冲突,施工企业有必要对队伍进行品牌建设的培训,保证分包队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企业形象进行维护,但是这种培训活动很少在企业中进行。 2.4缺乏完善的分包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非常的重要,但是许多施工企业对其重视程度不够高,没有对合同的条款进行细化,对于一些容易出现纠纷的细节没有在乎,没有对以前出现的纠纷事件进行总结反思以及反馈到合同合作之中,不细致的合同协议会造成在工程进行过程之中出现纠纷,造成工程工期的延误等事件,并且可能会使管理工作陷入瘫痪,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分包合同管理一定要严格认真。 2.5对劳务分包再分包缺乏有效控制 企业对于选择的分包队伍一般有利于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风险,但是很多再分包队伍就只有施工工人,对于技术和抗市场风险能力都比较弱,导致施工企业和施工一线之间的管理跨度增大,使施工管理的执行力降低,企业对于劳务分包再分包缺乏有效的控制。 2.6劳务分包队伍作业面缺乏科学分配 劳务分包队伍对于易于操作的和体量较大的工作进行抢占,这就会造成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劳务分包队伍发生不和,对于施工过程之中的细节进行忽略,对于企业的统一部署也表示不服从,从而干扰了施工的进程,进而企业的劳务成本和管理成本增加。企业只有对于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科学的分配,才能使这些情况不会出现。 2.7对劳务分包施工缺乏过程控制 施工企业在劳务分包进场之后,没有进行统一的控制和统一的管理,这就存在劳务过程之中造成材料的浪费或者造成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缺陷,这对于后期的工程质量检测非常不利,可能会造成返工,这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2.8工资支付环节 建筑业所需要的从业人员数量庞大,其中从业人员以农民工居多,由于一些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和一些其他的因素,使得农民工被欠薪、扣薪现象非常严重,这就会造成许多不好影响的事件发生,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形象,也会影响到企业今后的发展,对于工资支付环节企业要进行制度的完善,对于农民工的工资要及时进行支付,避免不利事件的出现。 3提 高项目分包管理能力的方法 3.1实行双控考察标准 劳务分包单位须提交单位资质及自评资料,供发包方全面了解其管理信息和市场信息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拟定供方在建或已建工地实地考察,从施工履约能力、现场管理水平、队伍技术实力、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择优选择与需方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相契合的劳务队伍。要实行双控考察的评审标准,不仅要对供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考察,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能够真实地了解队伍实力。分包单位也可以对于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社会影响力进行调查,是否有利于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这样双方进行考察的方式为以后的合作提供了便利。 3.2强化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关乎到双方的利益,只有将合同管理进行强化才能保证双方的互利共赢,在合同之中,要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方面进行相关的规定,这才能够避免因薪金问题对企业形象造成的损失。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要保证劳务工权益协议书、人员清单等资料齐全,并且保证这些资料的可靠真实性,明确双方的文件签订资料的齐全签订合同之后要进行技术的交底,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再次的明确。并且,在分包采购合同条款中,明确了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严格规范要求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分外包工程安全环保合同》及《工程建设项目廉洁从业责任书》,加强施工安全履约保证及廉洁从业监督力度,有效避免因发生安全事故或不良履约行为给本企业造成的损害。 3.3加强施工过程中合作双方的沟通与交流 (1)在工程施工前期合作,双方应该相互了解,企业要将自己的管理理念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向分包方进行灌输。(2)企业应该做好总包管理的角色在组织管理和技术上对分包方进行指导,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使双方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样可以使双方合作更加长远。(3)深入了解班组,建立作业班组台帐。对于大多数工人应该对他们的能力进行登记、备案,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对于一些技术能力较低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得该部分群体可以走向专业化施工的团队;对于施工质量好,有一定信誉的劳务作业班组,应该继续培养,使得以后的合作更多。 3.4增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从思想上开始都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从思想上都有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无小事”这一观念要时时宣扬,不断深化。对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排查,成立相应的督察小组,并对不能进行安全生产的人员进行惩罚,以示警戒。安全管理必须从细节出发,从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增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利用企业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严谨的安全管理理念、成熟的安全管理队伍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驾护航。建设项目的人力资源部门不仅要对劳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让他们有安全生产的意识之外,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强化训练,让他们在工作中不因技能不熟练造成失误,从而造成人身安全事件。承包人员要成立监督小组,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事件进行监督,以及对施工人员的违规操作进行监督。除此之外,还要为施工人员买保险,不仅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也可以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的损失。安全工作和安全监督是重要的任务,不可马虎,安全工作不能口头上重视,更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尤其在日常施工中。对劳务队人员持续不懈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这样,相关工作才能见成效,安全才能得以保证,经济效益才有保证,企业信誉才有提高。 3.5建立健全劳务工工资保障制度 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的条例来发放农民工的工资,将农民工的工资定时发放到特定的账户,并且要将这一信息进行及时的反馈,企业还要派出相关的人员对于这一个过程进行监督。施工企业也要自觉地为劳务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要使农民工树立这个保险意识,这可以减少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规定签订劳务工工资保证协议书,并将其作为合同的附件。 3.6利用网络技术来构建劳务分包管理体系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管理部门也要进行信息的更新。对于劳务队伍的人员信息,要进行搜集,对于劳务人员的信誉度进行科学的评价,随着企业的转型以及对市场的信息不断变化的定位,经营范围会扩大,新型完善的劳务队伍会出现,劳务需求在变化着,劳动力本身也在不断变化,一些队伍可能会被加强或削弱,强大的信息基础数据更新,提高信息库的功能,可以在市场过程中寻求最好的劳务队伍;对于劳务队伍的选择要明确标准,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了解竞争企业的标准,不断完善,自身的标准提高才能够立足于市场竞争过程之中;信息技术还可以对于合同进行管理,避免合同的制订不符合相关的法律,从而不利于企业的维权;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原料选择进行优化,这就避免了劳务队伍对于材料的浪费,降低了建设的成本;对于劳务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利用信息技术可以进行管理和监督,明确了解劳务工工资发放的情况,避免了劳务费拖欠的情况发生;对于信息库数据要进行及时的更新,通过相关的信息来扩展经营范围,使企业的发展有着更多的方向。 4 结语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的管理人员要对于当前的形式有清楚的认识,要注重市场变化及时获得市场信息对于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反馈和及时的解决,保证劳务工作的合理进行,从而保证企业,有着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更好的发展。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及其分析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特殊群体,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具 有重大的意义。在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时,我们应借鉴上海、广东等地的成功经验 ,在制度设计方面坚持统账结合模式,实施土地换保障,优先建立农民工的大病统筹和工伤 保险机制;要分类、分层地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 障体系,最终建立包括各类劳动者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践,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离开农村到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民工队伍非常巨大,据统计,现在我 国常年外出务工、经商人数达8600万人,全国处于流动状态的农业人口已达1.3亿人。?① 这些城市农民工,为当地创造了财富和税收,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 繁荣,然而,长期以来,这些人却被社会保障拒之于门外。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城市农民工 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城市农民工抵御城市工作生活中的风险,增加他们的安 全感和对城市的认同感,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一、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及其分析 (一)上海模式。 上海市在分析外来从业人员职业风险的基础上,自200219月1日开始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 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对外来从业人员(指符合该市就业条件,在上海务工、经商但不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不包括通过市人事局引进的专业人才 以及从事家政服务、农业劳动的人员)实行综合保险。综合保险由市劳动保障局主管,由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经办。这种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一个保险三项待遇。对外来劳动力只实行一个保险即综合保险。三项待遇是指工 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即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只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 项待遇,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意外伤害、往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第二,费率固定,费基完全统一,缴费周期为每3个月缴1次。使用外来从业人员 的所有用人单位其综合保险费率都是12.5%,其中养老补贴为7%,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为5.5 %。外地施工企业由于只参加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比率为5.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社 会平均工资的60%。企业给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一次必须缴纳3个月的费用。 第三,待遇一次性发放。这样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的农民工频繁流动问题。一次性支付对工 伤保险来说尤为有利,工伤人员可以领一笔钱回原籍养老,减轻企业的负担,而且工伤待遇 标准相对较高,除了全额报销住院费用,其他的四项补贴最高的可达44万,最低的10级工伤 也能享受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待遇1万元。外来从业人员不实行养老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 只做养老补贴。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1年可获得1份老年补贴证,其 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外来从业人员男满60岁、女满50岁时,可凭老年补贴证,身 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商业保险公司约定的机构领取老年补贴。 第四,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委托平安保险公司承办,而养老补贴则 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② (二)广东模式。 即将农民工纳入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和《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城市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 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执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其主要有两个特点: 第一,不另设专门的制度,而是将农民工直接纳入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体系,主要 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项基本社会保险,不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二,允许农民工享受养老待遇,但其辞工返乡时,其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资金全 部转回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当地没有社保机构的,退给本人。 (三)对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现有模式的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农民工的不断增加,各地都在探索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 度建设的新路径,对现有的各种模式进行分析可以把它们归为三类:农村模式、独立模式 和城镇模式。 农村模式即把城市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这 种模式,既不符合农民工的意愿也不符合实际。首先,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存在 很大的问题,不能对农民工起到什么保障作用。其次,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农民 工已经在城市居住多年,他们也不愿意回到农村,这时再将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纳 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显然已不现实。 独立模式即将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独立于农村和城市社会保障之外,比如上海模式。它具 有以下几方面的优点:首先,有利于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展。因为这种模式的参保者无需承 担额 外的“转轨成本”,那就既可以满足城市农民工等灵活就业 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又可以逐步建立起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大多数企业及 社会群体承受力相匹配的社会保险制度。这也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社会保障基金积 累、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一种选择。其次,有利于突破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的固有框架, 为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整合做好准备。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对城市农民工一开始 即推出像城市企业职工那样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企业承受不 了如此高的缴费,城市农民工个人缴费能力也达不到这个水平。最后,具有更为广泛的 适应性。因为这种模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保险项目进行组合,而且在缴费方法、受益标准 的确定上,能够更多的考虑到农民工的收入特点 ,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农民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门槛,更有利于社会保障制 度功能的正常发挥。但是独立模式也存在相应的问题,如城市农民工独立保障体系的建立 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向——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相符,形成了社会保障的“三元 格局”,这可能会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而且由于各个地方自成一体,相关政策规 定的比较粗糙,容易出现侵害城市农民工权益的事件。 城镇模式就是把城市农民工完全纳入城市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享受与城镇职工 基本一致的 待遇。这种模式具有以下优点:首先,它有利于缓解当前城镇社会养老金发放的压力。我国 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少企业因经营亏损,难以按时足额向社 会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费。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城镇社会养老金支付困难的局面在较 长时期内都将不可避免。而城市农民工都 普遍年轻,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他们将有很长的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特别是养老 保险金的时期,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普遍在30年~40年之后,这一较长的缓冲期为解决城镇社 保资金不足提供了可能。其次,将城市农民工直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节省了制度的设 计成本。最后,它减轻了制度之间的衔接压力。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城镇社 会保障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少问题,必须要加以改革,城市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待遇不 平等的问题等等。 二、建设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在制度设计方面应该坚持统账结合模式,实施土地换保障,优先建立农民工的 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机制?③ 第一,坚持统账结合模式。社会统筹体现公平和社会共济性以及国家的基本保障义务,个人 账户体现效率和保障水平以及个人 的缴费义务。因此,必须适当调整统账结合方式,优化制度组合。 第二,实行完全积累的运行模式。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行完全积累的统账结合模式,统筹账户 由雇主缴纳,个人账户由雇主、雇员共同缴费,其中,雇主缴费小于雇员缴费,但不设上限 。农民工社会保障账户实行缴费确定型的计算发放方法,即养老金=统筹账户或个人账户的 积累额/退休时的平均预期寿命。实行缴费确定型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在转换工作时,养老 金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可以随时转移,比较适合农民工工作不稳定的特点,而且成本更低, 更易于被农民工接受。 第三,实施土地换保障。放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 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促进农民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 障的平稳过渡。土地使用权置换出的土地换保障资金,直接进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既可 以增加农民工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的积累,又可以扩大农村土地经营规模。 第四,优先建立农民工的大病统筹和工伤保险。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1961976起,死亡 136340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2.5%。而这些工业伤亡的受害者,基本上都是农民 工。而且,我国职业病的受害者基本上也都是农民工。对城市农民工而言,一旦发生工 伤事故,如果没有工伤保险,也没有职业病救治措施,不但不能获得劳动收入,而且使得整 个家庭陷入贫困状态,这很可能直接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冲突,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由此可见,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分阶段、逐步完善的原则,优先解决突出 的基本保障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必要的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等救助、补贴制度,这才是当 前农民工最需要的社会保障。 (二)分类、分层地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不应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在制度运行初期,应采取分类、 分层的保障办法,以确保在初始阶段就将部分农民工社会保障真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 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最终消除社会保障的二元结 构,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的特点及流动程度不同,可将农民工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 有雇主且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农民工绝大多数已在城市居住多年,与城市 居民已无二致;第二类为有雇主但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农民工一般流 动性较强;第三类为无雇主的农民工。对于第一类农民工其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置及经费筹集 方式均可与城市职工相同;对于后两类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强,因此,对他们应采取比 较灵活的政策。具体而言: 第一,就有雇主的农民工而言,最迫切的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从层出不穷的 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许多的劳资纠纷,都 决定了应当把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 第二,关于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可分为大病统筹医疗保险与一般医疗保险两项 。 对于第一类农民工,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而对于 后二类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较大,因而他们可以不参加一般医疗保险,但应参加大病统 筹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账户。但如果他们愿意参加一般医疗保险,可为其建立个人账户, 并应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 第三,关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第一类农民工而言,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 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应确保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对于后两类的 农民工,可实行按个人储存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储存型保险模式,只建立个人账户, 当然,也应保证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 农民工如离开用人单位回居住地,可将其个人账户连同基金转移到居住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 ,实行专户管理。如果他们到其他地方就业,即可将其个人账户转移到新从业地管理。他们 退休时,如缴费年限累计没有达到一定年限,则根据规定把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 人。如满一定年限,他们则可按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当然,针对农民工的这些保障制度,都只是过渡性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在各类企业的真正确立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彻底废止,目前这些针对不同身份劳动者实行 的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必然会被包括各类劳动者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代替。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摘要:农民工维权备受社会关注,其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凸现,正视问题存在并积极求索化解之道势在必行。本文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介绍,并对研究状况作了简要评析,以期为该领域研究的加强、深化和拓展提供一些必要参考。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述评 农民工正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使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农民工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还正视不足,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关注不够。比较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现有研究中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进行总结的现实需要。鉴于此,笔者采用内容分析的文献研究方法,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通过整理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表现出以下两个基本特征,这集中显现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紧迫性。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有人研究发现,只有很小部分农民工有一至两项非均衡的、水平极低的社会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其中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率都在10%以下,其余75.2%的人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1].还有人分析指出,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尤其在失业救助、医疗看病等方面农民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社会保障待遇和保障机制[2].另有人认为农民工虽然进城创造了财富,但大量农民工都没有社会保障[3]. 第二,某些地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做了一定的规范,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执行和实施效果不佳。有人分析指出,部分地区虽然出台了与农民工有关的一些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4].另外有人调研后指出,面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位及其对工伤、医疗保险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尝试和制定了一些面向农民工的参保办法,但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5].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这种滞后现状,会导致一系列的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首先,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是社会稳定的隐患。农民工绝大部分处于中低层职业,还面临着失业风险,所以在陷入生活困境时容易铤而走险,从而积蕴社会不安定因素[6].其次,不利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目前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已推进到逐步将城市户口各类劳动者涵盖于其中,是否能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包括进来,关系到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能否最终形成;再次,不利于实际推进我国城乡社会结构的转型。进城农民工如不能为相应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所吸收,就将长期处于流动状态,由此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第四,不利于推进城乡居民实质平等地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7].第五,不符合市场分配的基本原理。农民工在市场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在再分配中应得到适当补偿,但城市再分配却基本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尤其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没有被考虑到[8]. 有些学者对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比如有人从农民工的身份认同与流动性、雇主的不自觉以及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9],还有人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有社会地位方面、认识方面、资金方面和操作方面的原因[10],另有人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大的进展主要是因为研究视角和工作方式还没有从制度和用人单位转移到需求和个体上[11].鉴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原因与本文将要在第三部分中仔细予以介绍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障碍因素有着互相交融的特征,故在此对其只是点到为止。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理论界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已有广泛共识,虽然有人存在异议,但认为有必要注重并加紧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研究和探索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农民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具有其政治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在覆盖城市居民同时要为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应有的保障[12].(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政府着眼长远的要求。如果因农民工的流动性与劳动关系不稳 定而不考虑其保险问题,那么今后再解决比现在就应对成本要大得多[13].(3)社会保障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一种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保障农民工基本公民权的需要[14]. 第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表现在:(1)发展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有利于增进社会的整合与稳定,是社会顺利转型的客观需要[15].(2)是城市化战略推进的需要。合理解决我国城市化的难题,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要给农民工相应的社会保障[16].(3)农民工得失悬殊、进退两难的处境使社会主义的公平机制没有得到应有体现,亟待为其建立相应社会保障机制,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17].(4)是新时期社会反贫困的重要举措。农民工作为农村“精英分子”的身份和责任使得他们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对其家庭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极有可能导致因伤、因病而致贫甚至于返贫[18]. 第三,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引导农民工放弃兼业型转移、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从而可以改善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2)为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必须建立一个不分所有制、不分用工形式、涵盖所有劳动者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要求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19].(3)可以引导农民工对劳动力流动的投资。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减少了他们流动的心理成本,增加了流动的间接收益和净收益现值,从而有利于农民工的流动投资[20].(4)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可以提高农民工抗风险能力,降低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对于拉动内需和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21].(5)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维护雇佣农民工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企业的发展与长期利益最大化[22]. 第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有积极意义。(1)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在一定时期弥补国有企业职工可能出现的保险金支付不足,有利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23].(2)农民工虽然持农村户口,但他们已与城镇职工一样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体现其公平性[24].(3)农民工作为社会边缘人,他们应有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护自身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25].(4)从长远来看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既能减少改革的阻力与成本,又不会扭曲社会保障一元化目标,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26]. 第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民工自身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1)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2)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非常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4)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27].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可行性与障碍因素 有效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和制度建设,需要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状况和问题有一个全面系统的理解。这就要求在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作用与意义有充分认识的同时深刻剖析该制度安排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仅要探讨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阻碍因素,也需要对其有利条件进行必要把握,在辨证分析中探索有效的解决之道。 (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弊端 有人认为在我国真正建立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需要相当长的路要走,如果盲目推行城乡接轨,很可能会增加企业和农民工的负担,国家也将付出太大的监督成本[28]. 另外有人表示反对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因为对农民工来说现在首要任务是增加即期收入而非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二是近年来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都没搞好,而且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三是让农民工加入社会保障体系会增加企业成本[29].还有人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负效应表现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对我国城市化会产生负面影响,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有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农民工的就业[30].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有学者指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 已逐步增强。而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应分类分层对农民工进行保障[31]. 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一是具备相应的政治条件,二是具备相应的社会条件,三是经济条件也已基本具备[32]. 还有学者认为,建立初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政府应该着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机制,更好地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道主义精神[33].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障碍因素 首先存在主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没有得到基本的身份认同,一部分人单纯站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忽视农民工自身的基本权益;(2)大部分的农民工雇主缺乏自觉保护农民工的意识,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对农民工的保护;(3)农民工自身由于主客观原因不敢或还没有意识到需要维护自己应有的基本权益,维权意识缺乏[34].(4)城市居民对对于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较强的抵触心理,担心会引来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35].(5)一些地方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往往是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扩面指标层层向企业进行安排,也不管农民工是不是真正需要,这种行政强制的工作开展方式让农民工心生反感[36]. 其次是体制方面的因素:(1)现有制度安排的障碍。主要是国家为保证城市的发 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37].(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相应的立法,使相应的的社会保障工作难以实现强制性原则;(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甚至是缺失。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远未形成,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严重脱节,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38].(4)农民工虽然人数众多却由于其弱势地位和较低的组织程度使得其争取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的能力不足,他们的诉求和意愿难以引起决策层的应有重视[39]. 再次有客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表现出的极大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不仅反映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也表现在职业及单位之间[40].(2)作为保障对象的农民工规模巨大且构成复杂。我国农民工数量非常庞大且还不断增长,而且层次不一、构成复杂,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别[41].(3)农民工经济收入上的障碍。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和收入很不稳定,这种状况使其难以取得进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资格[42].(4)社保资金的障碍。近年来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状况使得维持原社会保障体系尚力不从心,如果再把农民工纳入其中将会不堪重负[43].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 前文中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问题的论述,最终还需归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上,这也是化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落脚点。 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框架体系构成上,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分析。从横向构成看,主要存在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应包括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三个基本组成部分[44],另一种观点是将农民工社会保障基本等价于当前的城镇社会保险,即包含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五大部分[45],较第一种观点增加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纵向构成看,大多观点认为当前由于主客观方面条件的制约,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不宜也不可能求大求全、齐头并进,而应坚持分类分层分阶段逐步推进的策略和基本原则,依次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而有效地逐步维护和实现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46].尤其绝大多数观点都指出工伤保险问题的解决尤显必要和迫切,应该首先建立针对农民工的以普遍性为原则的工伤保险制度,解决好关联农民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其全家幸福的工伤问题。 另外有人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还应包括其他保障项目。有人提出农民工的无保障状况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在大城市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制[47].还有人认为应该建立以最低生活 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48].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没能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更没有能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现有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人提出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应将农民工纳入其中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但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多元化要求只能适时地分层分类将农民工纳入[49].还有人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可供选择的两条途径是通过户籍改革将其变成城镇居民进而纳入镇社会保障体系或者通过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扩面将农民工直接纳入[50].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对农民工实行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人认为仍将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既不现实也不可靠,但对农民工一开始即推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缺乏财源及其他资源,因此现阶段应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51].另有人指出农民工身份的过渡性要求必须建立有利于城乡衔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其勾勒了一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架构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并从该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项目、基金筹集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52]. 第三种观点认为可将农民工纳入到一种“低门槛、开放式与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新计划”中,搭建中国社会保障新平台。其认为近年部分城市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做法可能剥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是一种短视甚至是歧视,但如果把农民工纳入到这种社会保障新计划实行全国统筹则不会发生这种问题,而且这种做法具有其合理性与可行性[53]. 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其认为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和参照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两种模式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具备可行性,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把农民工纳入到应加快改革和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最终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过渡[54]. 除了以上的四种观点,有的解决思路中没有明确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归口问题。有人认为农民工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注的社会弱势群体,其具有客观、正当而迫切的社会保障诉求,应采取分类分层保障的办法依次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55].还有人基于现实权衡考虑提出了“低起点、多层次、土地换保障”的农民工社会保障设想和解决办法[56]. 五、结语 现有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除了本文论及的几个方面外,还有一些从其他视角进行了探讨,鉴于其研究比较稀薄以及本文构思和篇幅的考虑,在此不再赘述。 综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已有研究尤其是专业性的论文,可以看到该问题已逐步受到各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去年以来论文数量有了较大增加,认识也日渐由感性走向理性、走向深入,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拓展,这必将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化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同时,笔者觉得研究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有待今后注意或改进。 首先,研究在总体上还很不深入。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由来已久,但从对其研究的数量上看,笔者搜集到的该方面文章不过三十余篇,其中比较正规的专门性研究就更为稀少;从研究的拓展情况来看,现有研究大部分着眼点还很笼统,分化和展开不够;从研究的氛围来看,虽然有过一些论争,但总体还很薄弱,离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这样的重大社会政策确立还不相称。 其次,研究的实证性有待加强。已有的研究基本限于纯理论和经验研究范畴,实证成分稀缺。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以及相关情况的调研不足和缺乏第一手调研资料使得对现实状况的把握不够精确、肯定和深入,从而导致研究结论尤其是构建方案的可行性与说服力不强。 第三,研究中存在一些偏颇。首先表现在研究中的结构性偏差,即对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重要部分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很少涉及,尤其是对后者忽于关注。另外对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分析不够,重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阻碍因素探讨而轻有利条件分析。 第四,研究设定的解决方案还比较粗糙,系统性和实践性不足。究其缘由,固然有研究历时不长的客观原因,但上面提到的问题尤其是对农 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基本问题的分析认识不够全面深入而产生的一种脱离制度安排的基础性工作即直奔具体方案设计的不合理取向难免使设定方案的有效性打了折扣。 第五,研究的国际视野与经验借鉴有待重视。我国的改革发展与赶超战略要求有充分合理借鉴他国经验教训的意识,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上亦应如此。然而现有研究中对国外相关研究成果和举措的引进与参考还明显不足,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这种倾向也一定程度存在于当前农民工问题的总体研究之中。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城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及其社会保障优先序研究 [摘 要]农民工是既不同于城镇居民,又有别于农村农民的特殊群体。他们主要分布在城市的建筑、环卫、搬运等行业,从事的大都是重、脏、累、险的工作。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和生活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政府应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作科学的安排,从而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状况;社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到2005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推算,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规模已达1.2亿人,其中,进城农村劳动力约为1亿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保险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因为这既关系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而具体到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来说,现行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对农民工而言,哪些该先行,是值得慎重考虑的。一些地区急于给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而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的流动性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导致农民工退保现象的频频出现。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因为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各种各样的劳资纠纷,均决定了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以及医疗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本文通过对农民工群体就业状况的全面剖析,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优先安排作一些积极探索。 一、农民工就业状况分析 (一)农民工就业行业状况分析 农民工是新兴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这一群体文化程度相对低,一般从事重、脏、累、险的工作,劳动条件差,工伤事故的发生率比较高,且一旦发生就会比较严重。据劳动社会保障部2005年快速调查显示,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其中制造业占27%,建筑业占26%,住宿和餐饮业占11%,批发和零售业占1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9%,其他行业占15%.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也表明,2004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制造业的占30%,从事建筑业的占23%,从事社会服务业的占10%,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占7%,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占5%.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提供的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4000万人,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三成以上,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九成以上。④据河北省劳动保障厅调查,从事制造、建筑的农民工占47.3%,建筑业占到了全部外出农民工的32.7%.⑤广西南宁农民工的行业中,建筑业约占86%.而全国大事故大多来自建筑行业,北京七成大事故来自建筑业,2003年1至9月,全国建筑业每大要死亡6.5人。这首先是由于农民工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维权意识不强,经常是被动地接受雇主的许多不合法的要求,使得许多雇主依然千方百计逃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劳动强度、报酬和工伤处理办法全凭雇主单方来决定。而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雇主就可以推卸责任。此外不少雇主为了压缩成本,不给农民工提供必要的保护及安全措施,这使得农民工面临极大的安全风险。其次是安全意识淡薄,劳动技能不高。由于农民工进城务工之前从事的是一些危险性较小的简单农活,使得他们对于工业生产的安全重视不够甚至是漠视,从而频繁导致工伤事故发生。最后是农民工的就业行业风险性巨大。由于农民工的知识水平有限,劳动技能不高,所以一般在像建筑业这样风险性较高的行业就业,从而使得农民工成为工伤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 (二)农民工健康状况分析 1.职业病是影响农民工健康的第一大病 首先,农民工是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尘肺病人中农民工数量占很大比重。可以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方,就是农民工集中的地方。根据山西晋中市工会调查显示,全市106354名职工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达65004人,占总数的61.1%,其中接尘人数为45088人,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的69.4%,粉尘危害成为职业病最突出因素。而晋中市2800余名患有尘肺病的职工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另外,在水泥制造业、化工业、油漆涂料业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慢性甲苯中毒、慢性铅中毒等职业病逐渐开始发病。 其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工作环境差,一半以上有诱发职业病危险。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通报了主要针对农民工的全国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据对29个省份的不完全统计,检查单位21万多户,检测单位5.3万户,不合格的占检测总数的57.5%. 最后,农民工对于职业病的漠视。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市场竟争力较低,在当今大量农民流动到城镇就业,找到工作已属不易。他们担心的是自己的饭碗及其工资怎么样,工资能否及时、足额拿到手。而对工作能产生职业病到没有在乎,或者说没有考虑过工作还可能导致什么病。 2.劳动强度也是影响农民工健康的重要因素 央行关于对农民工就业分布和收入的调查的报告显示,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恶劣,从事的工作普遍具有重、脏、苦、累、险的特征。工作时间偏长,51.3%的人每周工作在41~60个小时之间,32.9%的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1个小时。农民工群体工作超过法定时间的接近85%.农民工收入水平近期虽然有所提升,但以劳动的艰苦程度衡量,其工资水平仍然偏低。根据清华大学李强教授在涉及外来人口32万的北京丰台区,通过配额及问卷而访谈方式,完成的493份有效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73.5%的农民工存在超时工作(即每天9小时以上),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的占65%.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占23.6%(见表1)。 表1城市农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调查结果 劳动时间 人数 百分比(%) 7小时以下 28 5.8 8小时 100 20.7 9小时 41 8.5 10小时 170 35.2 11小时 30 6.2 12小时 79 16.4 13小时 5 1.0 14小时及以上 30 6.2 合计 493 100.0 由上表同样得出,农民工群体劳动时间普遍比较长,劳动强度也比较高,这种工作状况给他们的健康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3.食品安全问题 农民工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以建筑行业为例,造成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筑工地有效工期较短,工程规模小,一般没有规范性食堂,很难达到卫生许可条件。二是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卫生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采取有效的卫生安全措施;农民工也没有充分认识到危害性,不能提出相关的卫生要求,或者认识到了,也提出了要求,但在谈判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三是建筑商的卫生安全责任感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都很差。建筑商只注重商业利润而轻视工人的健康,而农民工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此外,由于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大,饮用水、住宿条件差等,也容易造成一些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昂贵的医疗费用,对广大农民工显然不堪重负。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小病仗着年轻力壮拖,大病就只好回家,如果患了职业病也只有自认倒霉。而农村也不是他们天然疗养所,据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介绍,农村中有一半左右甚至更高一点的人看不起病,有40%~60%的人,甚至更高,因为看不起病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全国不同的地区比例不一样。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因为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因病在家里死亡的人数估计在60%~80%. (三)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分析 农民工为了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挣更多的钱,不得不频繁的向不同的地方流动。根据农业部调查显示,40%的农民工没有固定工作,平均就业8~9个月,3个月以工的占11.3%,4~6个月的占16.3%,6~10个月的占73.3%,10个月以上的占7.8%.据调查,湖北省农民工在外出打工3年以上的占29%,3年以下的占71%;在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占19%,3年以下的占81%.天津市农民工在外打工3年以上的占26%,3年以工的占74%;在一个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占31%,3年以下的占69%.农民工表示坚决不回家的占2.4%,争取留在城市的占17.5%,但最终能留在城市的估计不足10%.同时,由于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因素的阻碍,不少农民工即使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了多年,也很难融入城市,到一定年龄以后农民工还是要被迫回到农村。再加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和地域分割,个人帐户不可转移,社会保障网络在全国无法对接和联通,无法使农民工享受到社会保障的保障利益,从而使得农民工这种流动性比较高的群体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不高。 二、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和数据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农民工的贡献和作用相比,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农民工自身利益的保护 首先,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其次,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再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最后,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提升我国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转为城市型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在改革开放前的20多年时间里一直停滞不前,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呈现出“工业国家,农村社会”的特征。这种局面直至今天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据有关资料分析表明: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仅为32%,离中等发达国家49%的比例还相差甚远。城市化滞后引起或加剧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农民收入过低和增长乏力、就业压力大等,在很大程度上均与城市化滞后有关。而提升城市化水平最重要的实际措施之一就是建立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有1亿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职业。农民工已成为推动我国城市化水平提升的基本力量。但由于前述种种原因他们至今尚未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加上其他因素,致使农民工仍然处于流动状态,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村人口过多导致的。在土地供给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过多的农村劳动力会排斥资本和技术对农业的投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得到提高,农民输入也就无法增加。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减少农村人口,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富余劳动力是很难转移出去的。农民工作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为农民提供制度保障,改变排斥农民工的传统政策,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工自觉依法、有偿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经营权。同时,农民工要转变传统观念,适应城镇化的趋势,积极参与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设中来。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农民工大部分由年轻人组成,他们在城市受到制度和政策的排斥,干着又脏又苦的活,还经常受到城市人的歧视,使得他们可能会产生不平衡心理。而且,农民工的工作一般具有短期性,工资又低,在失业没有经济来源而又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的情况下,显然对社会稳定是一种严重的威胁。据一项对上海、广州、沈阳3市的刑事犯罪研究表明:1990~1999年间,农民工作案率大幅度上升,上升幅度分别达到70.15%、182.27%、99.87%.农民工在无任何保障时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可见一斑。 即使他们没有刑事犯罪,其中有许多人为生活所迫从事违法乱纪的经营活动,如造假贩假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给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民工正当的社会认可和人文关怀,有利于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动荡的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冲突的。和谐社会的建立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意味着只要是我国公民,就应该享受最基本的国民权益和保障,国家不应该根据出身、来源地和职业等而区别地对待每个公民,而应提供均等化的服务,因为每个公民都履行了同等的国民义务和责任。如果没有公平待遇,那么各种歧视就会出现,纠纷就会接踵而至。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以及相伴随的各种制度安排实际上就是一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如果持续下去,则不但不能建立和谐社会,还会使城乡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因此,从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必须真正着手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优先序安排 通过前述对农民工就业现状分析,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及现有制度决定了不可能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保障。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亟需解决,因此,必须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各项目进行优先序安排。我们认为,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必须根据当前农民工实际需要和政府人力财力,分清轻重缓急,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建立和完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不同险种要采取分清主次,分步推进的方式来实施,不能不顾农民工群体的现实状况而对各个项目不分主次,一哄而上的来实行。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方面出发: (一)加快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农民工当前最迫切的社会保障项目,也是解决好农民社会保障的着眼点。从屡屡发生的农民工工伤事故以及由此导致的众多的劳资纠纷,决定了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尽快优先得到确立。建立工伤保险制度,这是几乎所有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普遍优先考虑的社会保障项目。这种保障项目不存在账户积累与保险关系接转问题,项目成本亦不是太高。对农民工来说,这是一种迫切需要的职业伤害风险分散机制,能保证其一旦遭受职业伤害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对用人单位来说,则是建立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基础之上的工伤赔偿机制,费用也不高;对政府部门及负责组织赔偿的部门来说,亦较易操作。而且,由于建立起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机制,用人单位将会更加注意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二)积极建立农民工疾病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农民工的疾病医疗保障尤其是大病保障制度。由于农民工所从事的大多是脏、累、重、险的工作,劳动条件相对比较恶劣,生活、居住条件亦较差,患病是难以避免的。在缺乏保障机制的情况下,患病尤其是大病不仅给农民工带来身体的伤害,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失业,从而因为失去经济来源陷入贫困。所以应当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大病医疗部分的社会统筹保障机制,在最大范围内分散由于疾病给农民工带来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对农民工医疗保险进行一定的分类。那些在城市的工作相对稳定、有固定住所并将长期在城市工作的部分农民工,可以参加当地的各种基木医疗保险。那些流动性大、从事短期工作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专为农民工设立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缴费较低,可根据民工的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保障层次。具体而言,首先该医疗基金有个缴费的底线,所有民工都要按此标准缴纳,按此层次享受的待遇。在此基础上,如果农民工愿意还可以缴纳更多的保险金,相应享受较多的保险待遇。 (三)有区别地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对拥有比较稳定的职业、相对固定的住所和单位,在城镇居住达到规定年限的农民工,应该考虑将他们纳入当地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其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办法可以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执行。对无固定职业且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则可以设计一种过渡性的方案,如制定一定范围内不同档次的缴费率由农民工自愿选择,同时规定儿雇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农民工所选择的缴费率缴纳相应档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对进入城市从事经营性职业的自雇农民工则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保障制度安排。同时,为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建立个人账户。 (四)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 针对农民工的就业状况极不稳定的现状,应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但是由于城镇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面临着巨大压力,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使这项制度实施起来具有相当难度,鉴于此,应采取积极的就业促进措施或失业援助计划作为建设失业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失业保险制度。如《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把失业保险扩大到农民工,为签定劳动合同的农民上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或生活补助费。条件还不具备的城市可为失业农民工提供一些帮助以渡过难关。如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公共劳动”为失业农民工提供“最低生存保障制度”。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 摘要:社会保障权益缺失是当前诸多涉及农民工问题的症结所在,客观地反映因社会保障缺失给农民工带来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探索出相应的对策,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体现国家在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基础上保证农民工基本生活权益及社会公平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对策 近年来,进城就业打工的农民工队伍不断扩大,他们在为城市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困扰。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环境差,缺乏社会保障服务。由于农民工中的大多数人集中在“3d”(险、脏、难的英文第一个字母)职业岗位上,工作条件恶劣。一些企业片面追求效益指标,忽视安全管理,产生大量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加之农民工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薄弱,导致工伤事故屡屡发生。而农民工面临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缺乏的就是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服务。据四川有关部门调查,在县以上企业就业的农民工中,仅有3.41%参加工伤保险,0.84%参加医疗保险,0.83%参加失业保险,2.99%参加养老保险。 2.游离于城市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之外,医保水平较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职工建立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但农民工没有这个待遇,尽管农民工是以青壮年为主的群体,但在疾病侵扰时,由于缺乏医疗保障,不能及时就医,病情被拖延。据2000年底清华大学李强教授组织的在北京的一个问卷调查显示,农民工中有36.4%的人生过病,有些人甚至多次生病,13.5%的农民工生病在3次以上。农民工生病后,59.3%的人并没有花钱看病,而是仗着年轻挺过采。另外40.7%花钱看病的人均支出是885.46元,而他们所在的劳动单位为他们看病的平均支出却仅有72.3元,不足实际看病费的1/12.再以南京市为例,2003年1月至8月,该市发生断指断臂的工伤3000例,大多没有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权益的缺失,往往导致他们有病不能就医,小病酿成大灾,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刚刚脱贫或已走上小康之路的农户“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此,农民工应有与经济收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保障,这是不断改善就业状态、增加收益、保障健康的重要保证。 3.职业不固定,失业率高,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根据罗遐、夏淑梅在2003年初的调查,农民工中,27.4%的人曾有过失业的经历,这一比例要比城镇登记失业率(2003年上半年为4.2%)高得多。一部分农民工的失业还相当严重,在有失业经历的农民工中,将近30%曾经遇到过长达半年和半年以上的失业,并且工种变换频繁,没有长期的固定工作。由于农民工多数是年轻人,有时失业时间比就业时间还长,这些人长期滞留在城市里无事可做,造成很多不安定因素,其后果令人忧虑。根据在北京的调查,33.5%的农民工在城镇里有过失业的经历。从失业时间上看,失业1至2个月的短期失业最多,比例为47.7%. 4.身份受限,难以享受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治体制,农民工没有城镇户口,也就不符合享有城镇福利与救济的有关“规则”。他们与城镇职工在住房条件或补贴、在职培训或进修、工资福利、社区服务、探亲补助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不能平等享有教育福利,随父母外出求学的学龄子女中73.9%的人都缴了插班费或赞助费,13.6%的人进入农民工子弟学校,另外12.5%的人是托人入学没缴或少缴额外费用,但其花费也不少。至于农民工社会救助状况更令人堪忧,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城镇“低保”网并没有向农民工张开。只有部分农民工享有单位提供的一点医疗等救助,一旦离开单位,救助则随之解除。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 1.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主要原因。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传统的就业制度模式和二元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基础。户籍制度不但加深了农民与城镇居民在经济、政治、文化、心理方面的隔阂,也使农民同时失去了在城镇就业的机会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农民成为被计划体制彻底抛弃的“局外人”。目前我国城镇社会保障政策仍是基于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所制定的政策。由于农民工没有城镇居民的身份,进城的农民工成为被城镇劳动就业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所排斥的对象。 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不完善,缺乏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迄今为止我国仍然缺乏全国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只有一些零散的地方性法规及一些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因为各地法规不统一,做法也各不一样;由于各地方性的规定极为散乱、彼此之间不协调,无法形成体系;由于缺乏全国性的法律规定,使企事业单位在交纳农民工保险金义务的履行方面,很难获得法律的强制力,也无法通过司法的途径来保障其履行。 3.社会保障资金不足。财力支持不够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重要原因。近几年,国家集中精力与财力加强城镇社会保障改革与建设,以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又陷入资金困境。2002年基本养老保险收不抵支348亿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历史欠账及日益老龄化的影响,养老保险面临巨大的资金问题。随着下岗人员走出再就业中心以及企业的继续裁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越来越多,支出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当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受到资金限制时,若再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考虑在制度范围内,必然要面临更为严重的资金困难。资金问题是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提上日程的重要客观原因之一。此外,农民工在他们相对较低的收入中,用于维持生活,抚养教育子女,已是相当紧张,再拿出一部分资金参加社会保险,也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三、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到2020年时,将有36000万农村人口转移进城镇。这些人工伤;疾病需要医疗保障;更重要的是,到2030年之后,3亿农民工都将陆续进入退休年龄,这批农民工逐步进入老年阶段。如果现在不做好相应的制度安排,一、二十年后,这个群体进入老年阶段却没有任何养老保障,其被动局面将不堪设想。届时不仅这些人的老年生活将面临严峻挑战,而且社会将面临巨大压力。因此,尽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以规避风险十分必要。 1.彻底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局面。目前中国各地正陆续推行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沿用多年的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在许多地区已逐步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以条件准入方式、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管理的新模式。如,山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从2006年9月起到2007年9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户口的农业、非农业之分,完全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上海、郑州、湖南、深圳等地也纷纷采取措施,实现户籍制度的一元化,这些都是十分可喜的进步。同时,户籍改革要想成功,必须与其他改革配套进行,就是要将附在户口背后的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等“衍生物”,从户口簿上去掉,使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与城市居民一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目前,区域性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规章制度已陆续出台,而农民工流动是一个全国性的现象。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已不是一些临时性的、地方性的办法和措施所能解决的问题。要提高立法的规格和权威性,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到全局的角度。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待条件成熟时,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为中心的,以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社会互助法、公积金法、社会保障监督法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 3.根据条件因地而宜,逐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现阶段应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根据当前我国的客观条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包括五大保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尽早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能分散和化解农民工所遭受的职业风险。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要实行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定额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次,根据农民工的就业和生活状况,建立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工的生活保障问题,在确保农民工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逐步解决包括农民工工资、奖金、职务升迁在内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及社会生活权益等问题,使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再次,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建立农民工疾病医疗保障机制,搞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链接,解决农民工的疾病风险。建立农民工的大病或住院保险,着重保当期住院医疗。由于农民工收入低,对大病风险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极易因大病住院而陷入贫困。因此,急需建立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每个进城镇务工的农民工都必须在国家的强制下建立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储蓄帐户,不论在哪个地区、哪个单位,都要定期存入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当然基于现实考虑,缴费比例不宜太高。而一般医疗保险可依据农民工的意愿而行,或个人负担,或同样地建立个人帐户。其他保险如养老、失业、生育,可暂缓实施,等到条件成熟时,再按医疗保险制度的办法实行。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浅谈: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摘要: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近年来,中国外出就业农民工人数惊人,在国家大力倡导下,各级政府针对农民工参加各种社会保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总体上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依然严重,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差,各种保险参保率低,参保范围窄等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着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要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加速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了一些列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是农村经济建设的主体,目前,全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惊人。据有关统计显示,全国农村劳动力每年外出务工人数超过1.5亿人,其中进城务工的超过1亿人,跨省就业的超过7 000万。巨大的数字背后是大量的农民工在农闲和农忙之间往返流动于城乡之间,并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由于种种原因频繁地变换工作岗位。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机械化的推广、工业建设对耕地的“蚕蚀”、“侵吞”,农村富裕劳动力不断增多,全国外出务工的农民逐年增加,务工方向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这些务工农民很难享受到完善的社会保障。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使广大农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宏伟目标就很难实现。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 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显示,近几年,中国每年外出务工人员接近1.5亿人,绝大部分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倡导下,各级政府针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总体上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差、参保率低、参保范围窄等问题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依然存在,拖欠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无论打开何种媒体,都有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消息。随意浏览就会发现很多清理工资拖欠的案子。例如:北京劳动监察部门2007年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8 979件,为5.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8 515.2万元。类似案子不胜枚举。 2.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订立不规范 在劳动力严重供大于求的不均衡状态下,很多劳动合同都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农民工只是被动接受者,合同明显存在霸王条款。据调查显示:在一些正规企业务工的农民工,只有近70%的农民工和企业签了劳动合同,但这其中只有45%的劳动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签订的,这说明劳动合同签订率虽然较高,由于合同中单方面规定的“霸王条款”太多,即使农民工手里握有合同也形同虚设。 3.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低甚至没有 城市向来以主人的身份看待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从来没有把农民工看做自己人,农民工和城市人之间毫无平等可言。由于不被城市认可,因此农民工也被排除在城市福利之外。在那些私营小企业、国有改制企业、酒馆饭店打工的农民工,除了每月应当得到的一点点薪水以外,享受不到生活补助,没有劳动保护,没有带薪休假,没有住房补贴,没有午餐补助,在计件工资的掩护下甚至没有节假日。在社会保险上,除非国家强制执行,没有几家私营企业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在广大内地企业,农民工的参保率不到30%,他们与城市居民有相同的工龄,更高的技术水平,更好的管理能力,却拿不同的工资,更低的奖金。对于住房,公费医疗,子女教育福利更谈不上。 4.农民工参保率明显偏低 国家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一样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无条件为单位职工办理。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真正为职工办理所有保险的并不多。主要表现为:(1)工伤保险:个别行业和地市农民工参保率高;(2)养老保险:“参保”率低,“退保”率高;(3)失业保险: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不到1%,和巨大的农民工群体相比,“社保”覆盖率低的惊人。 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当前,各方关于如何建立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采取适时推进的方式,将农民工直接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与此相反,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和前两种观点不同,第三种观点建议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新平台。上述各种观点都有自己的理由,也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具体执行起来可能都有很大难度,加上中国国情的复杂状况,所以,还无法全面推广,只能作为试点在一些地区搞实验。 1. 完善立法、规范法制,给欠薪者定罪,切实维护民工权益 之所以一些企业主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与我国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制规范不完善有一定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正因为法律的缺失或执法监管的不到位,恰好被这些人钻了空子,“培养”了他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惯性”,因为拖欠对自己不会带来什么大的损失,不会坐班房,不会进监狱,相反还可能有利可图,为何不拖欠呢?这迫切要求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条例,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定罪,用严格的法律惩罚欠薪者,用严格的法律威慑欠薪者,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严格的法律制裁,让想拖欠的小企业主不敢拖欠,如果拖欠,就给他定罪。有了法律,如果得不到执行将形同虚设。首先,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凡是有企业遭到举报,确有拖欠工资的行为,证据确凿,原因无论由那个单位、那个部门引起,那怕是政府机关,也一样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不得有丝毫偏袒。决不能让法律成为“白条”,切实提高政府依法办事的能力,严厉查处侵害农民工利益的事件。其次,法律的普及也很重要,针对农民工制定的法律,就必须宣传、普及到农民工,提高农民工队伍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一方面利用法律的威慑作用给准备欠薪的企业主以法律警示,另一方面对大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主要经常搞法律培训,普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定期考核,树立他们依法用工观念。凡考核不过关者,不准其招收农民工。第四,在全社会尤其是大城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每个市民都认识到农民工对城市建设所作贡献,是城市发展的主力军,城市的维护、美化和快速发展离不开他们,要关爱农民工,自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社会氛围。 2.积极筹建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心,建立农民工社保电子档案并实现城乡网络化管理 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有一个机构负责处理,所以,目前要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应有一个专门负责的机构: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心。保障中心应有国家财政拨款运营,对农民工进行减免费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对农民工社会保险(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的登记办理、转账、与单位结算、清理拖欠工资、法律援助等事项。首先,在各省会城市建立本市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心进行试运营,并实现全国省会城市联网,当积累一定经验后逐步推广全国各地市。由中心对在该市就业的农民工登记造册,建立农民工社保电子档案,设立农民工个人社保账户,通过法律明确规定账户的一切权利归账户本人所有。详细记录农民工社保费用交纳和余额情况。当农民工由一个城市转移到另外一个城市时,由本人申请,社保档案将通过网络自动转入所在城市社保管理系统。总之,可以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实现农民工走到哪里,社保档案跟到哪里。这样,既解决了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又解除了农民工流动性大、社会保险不好办理的难题。同时,通过电子查询功能,农民工可随时掌握自己的社保交纳情况,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通过网络化的统一管理,可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集中管理、单独立户、专款专用。至于缴费方式、缴费比例应参照一些发达城市如上海、深圳等的做法,实行“三险合一”、分类分层、循序渐进和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3.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实现网上劳动合同备案管理 中国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必须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力度,对那些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业主实行严厉的法律制裁,增强法律威慑力。同时,有关部门应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积极宣传教育农民工,帮助他们弄通、弄懂合同的签订和使用方法,让不懂法的农民工能真正能够利用规范的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体系,彻底解决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差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当前,阻碍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城市职工基本都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农村居民大部分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障,都还坚持认为养老要靠儿子,尚没有社保观念。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建立难的问题,最终还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解决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差别的根本途径。如果真正做到了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所谓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就不存在了。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追求的目标是中国经济质量和效益得到持续的提升。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主要依靠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新时代担负着光荣的使命和艰巨的责任,同时面临着一系列崭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为此,作为实体经济主要代表的国有企业,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经济管理创新,提高经济管理质量,控制和防范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市场的风险,实现做大、做强、做实、做优的企业战略目标,在新动能的驱动下,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 一、新时代企业经济管理的特征 企业经济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计划、指挥、协调、组织、监督等行为的统称。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企业经济管理体现出以下主要特征:1.新时代确立企业集约型发展的新方式。国有企业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均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长期的计划经济形成的管理上的弊端还有很多,如管理上过于粗放、重数量轻质量、重效率轻效益等。改革开发以来,就一直提倡经济要从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型,但迄今为止成效并不尽如人意,未来企业经济管理必须彻底摒弃粗放型发展方式,完善已经建立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发展方式,丰富工作流程,减少管理层次,推动企业经济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突出质量效益的集约型发展方式成为新时代企业经济的主体发展方式。2.新时代确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道路。企业经济管理确立高质量发展方式,突出质量第一原则,重视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质量的提升是构建现代化企业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强调企业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结构以及活力等,充分表明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导向是适合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3.新时代确立企业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新时代是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科技和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时代。4G技术方兴未艾,5G技术又接踵而来。企业经济管理和生产经营必须实现与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才不至于在日新月异的新时代落伍掉队。企业要在建设学习型组织上下功夫,使先进科技和信息技术能够在管理系统、生产系统、营销系统随时落地生根,真正形成驱动企业经济增长的新动能。4.新时代确立企业绿色生产的新常态。企业绿色生产就是以奉行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为特征的发展方式,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生产,形成资源的循环利用、低碳环保协调发展的企业生产新常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基本途径,确定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长期以来,技术改造投资在企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最为重要的作用,单纯追求工业文明在创造大量物质财富的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损害和污染,付出了相当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以至于前几年中央提出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同时又提出要在拉动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再不能忍受“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理念。 二、新时代企业经济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 新时代,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趋势愈加明显,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的影响也日益加剧,所以企业的经济管理必须顺时就势,发挥作用,解决问题。1.企业营销问题。要彻底告别“以生产为中心”的企业管理理念,在营销理念上需要从“以销定产”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转移。克服片面地关注企业内部的生产运营,而忽视对营销关系的培养和各类营销资源整合的现象。营销不是单纯的产品推销,而是一个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新时代企业要有完整的市场布局和长远规划,每年的营销目标要切实可行,在经过努力后有其可实现性。企业销售部门一贯推崇“关系营销”,比较依赖于与旧有企业的供销关系,销售渠道受到一定的限制。新时代营销渠道更加丰富,网络营销、品牌营销、期货交易等现代化营销手段更加多样,对于开辟新市场、开发新客户,解决企业营销问题会大有帮助。2.技术创新问题。技术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制约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宽市场领域,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瓶颈。要实现“以全球视野、国际标准,提升科学中心集中度和显示度,在基础科技领域做出大的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的目标,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在现阶段,尖端技术创新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在创新人才的培养上,企业原有技术人才知识老化需要更新。而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的客观需求脱节,供求失衡。另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尚未形成,创新维权成本过高,导致创新投入与创新收益严重不对称,难免挫伤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积极性。3.管理效率问题。从计划经济年代到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体制优势。但是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有可能在管理体制、资本融资、获取信息和监督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尽失。管理基础、管理能力、管理手段和管理效率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会对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带来一定影响。4.人力资源问题。人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源管理也是企业经济管理中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人员结构和素质、劳动组织和职业健康、绩效考核和约束激励、薪酬体系和社会保险、员工培训和技术教育。计划经济时期,员工积极性的激发,靠的是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的政治觉悟。改革开放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之后,劳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有企业由职工之家变成谋生场所,主人翁变成了合同制工人。调动职工积极性只能通过经济手段提高职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来实现,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人是新时代企业经济管理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三、新时代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策略 创新驱动是新时代国有企业振兴的重要引擎。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的发展动能必将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深化创新驱动,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为企业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方向,也对企业加强管理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要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管理创新。1.推进营销思维和营销模式的创新。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指导行为。新时代的企业营销不仅仅是销售产品,还包括市场调研、客户需求预测、新产品和新客户开发、定价决策等多方面的内容。企业要以创造客户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此为营销思路,整合企业内外资源,主动求变,建立持续盈利的经营模式,改变过去“等客上门”的营销理念,主动走出去寻找和创造市场机遇。通过建立产、研、选、销一体化的企业营销体系,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方向,抓住客户需求,调整营销策略,拓宽销售渠道,丰富营销手段。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利用网络优势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企业品牌形象和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采取订单销售的方式,深挖客户潜在需求,强化企业销售与市场的有效对接,通过做好产品细分和提高产品质量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从而实现企业由“卖粗粮向卖细粮”的转变,提高企业在市场和定价方面的话语权。通过品牌营销、联盟营销、期货交易等方式提高营销成功率。2.运用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动能转化。任何一种产品的竞争力已不再是产品本身,而是包括了背后的数据和资源能力。基于工业互联网、智能装备通信技术、信息技术应用服务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对传统行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是新时代国有企业驱动发展的新动能,是企业融入经济全球化,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新优势。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质资源,主动与国内外科技前沿企业携手合作,推动产业互联网升级和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IoT通信、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业产业的深度融合,共享“数字变革”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共同开发企业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力求在企业经济管理的财务共享、人力资源、物资管理、移动平台、海外业务监管等众多领域,合力构建平台最稳定、集成度最高、可扩展性最强、最贴近行业需求的行业信息化一站式解决方案。有序实施生产装备的智能化改造,对简单重复、安全风险高、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岗位,实施机器人替代的科学管理。以数字化转型和业务创新的新动能,切实提高企业信息化资源集约利用的核心能力和经济管理水平。3.创新内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推进企业经济管理的精益化,以内部基础组织结构创新促进经济管理的创新,较好地实现内部市场化经营机制和企业的社会专业化协作,加强内部成本管控,强化资源能源集约管理和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机构改革的效率。建立虚拟化和柔性化的组织机构,企业可以利用创新组织结构以及网络技术调整,在架构新的组织结构时,注重突出知识、人力资源和信息的重要地位,建立一个无形的学习型组织。柔性的临时性组织可以摆脱原有的管理组织对经济管理行为的巨大束缚,使企业的组织结构更加灵活多样,加强了对供应链的有效管理,对外部经济环境的适应能力也会增强。 参考文献: [1]王忠禹.应深化企业改革做活做大实体经济[Z].在2017年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的讲话,2017. [2]陈媛.基于新形势的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策略分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11):35. [3]连平.新时代的经济特征和发展趋势[N].上海证券报,2017-12-05. 作者:陆平军 单位: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管理论文:区总工会关于留守儿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农民工及留守儿童问题得到了全社会广泛关注。农民工做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服务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是工会组织的职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__区总工会从关爱留守儿童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入手,用主动作为探索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使命。 生活学习方面。生活上缺少关爱和照顾,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生活上仅限于温饱,在吃、穿、用等方面与其它孩子存有差距,给孩子带来自卑感;学习上缺乏必要的监管,学习成绩普遍不佳。 心理品质方面。由于缺乏亲情教育和心理沟通,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道德行为方面。留守儿童的家长及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培养教育不到位,经济条件好的对孩子纵容溺爱,物质关心多、精神关注少;经济条件差的,整日为了生计忙碌,更是疏于对孩子的管护和关爱。从而造成留守儿童情感世界和价值观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部分存有迷恋网络、打架、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严重的引发青少年犯罪现象。 __区总工会把关爱帮教留守儿童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做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人士、基层工会组织,协调乡镇、相关科局、企业的力量,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强大合力。给予留守儿童“五心”关爱扶助,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悉心呵护,做留守儿童的“家长”。学校工会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为留守儿童当“家长”和“爱心妈妈”。全区各学校工会组织及时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思想情况,从育人成材的大局着眼,从生活学习的细微处着手,给留守儿童过生日、帮孩子洗衣梳头、检查作业辅导学习,让孩子在无忧无虑中快乐的学习和生活,促其健康成长。 热心引导,保证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全区学校工会组织发动广大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让广大教师在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引导教育。组织城镇中小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子、交朋友,让他们相互帮助、增进友谊,克服心理障碍,培树健康心理。 诚心扶助,利用社会力量帮助留守儿童。区总工会加大对困难农民工家庭留守儿童帮扶力度,在每年为其提供一定的资金扶助的同时,重点在精神层面给予关爱,经常性地与孩子面对面谈心、心贴心沟通,让孩子感受的社会的温暖与关心,培树孩子学习生活的信心。区总工会积极与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齐心协力,积极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一)发展农村经济。着力发展农村经济,培育壮大乡镇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变外出打工为当地务工,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帮助监护人掌握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对留守儿童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安全知识等教育,使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构建监护网络。建立保护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完善政策体系,建立政府的主导地位,加大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打造完善的“留守儿童”关护网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问题管理论文:浅谈旅游管理学学科研究的主要关键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旅游管理学 研究对象 学科性质 论文摘 要:旅游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主要研究了其概念、研究对象、性质、研究方法等等。通过对旅游管理的几个角度来诠释旅游管理的内容。 旅游业是在19世纪40年代后开始走上规模经营、产业化发展道路的。从那时开始,旅游经营者一直都在积极地寻求如何借鉴、吸取管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工商企业管理的一些好的做法来改进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但在学术界中,旅游管理研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一直没能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70年代以来,这种现象有了比较大的改变,旅游管理研究领域公开发表的论文、刊物、专着已日渐增多。旅游管理学学科建设问题也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兴趣。有些学者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设想与建议。但人们对学科建设的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如对学科研究对象,学科原理命题,学科的性质与理论框架,学科的前沿问题,学科的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的确定等问题的认识,至今仍然是模糊不清的。 一、旅游管理的概念 旅游管理是指为发展旅游事业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旅游管理活动,具有多层次、多结构、多方面的内容,它贯彻于旅行游览管理事业的全过程之中,从旅游管理的过程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确立旅游管理目标的活动,建立旅游事业信息系统的活动,进行旅游事业开展预测和决策的活动,制定旅行游览事业发展计划的活动,以及对旅游事业发展的监督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内容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旅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旅游物质资源管理活动,旅游财力资源管理活动,旅游科学技术管理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业务经营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旅游资源管理活动,旅游设施管理活动,旅游服务管理活动等。旅游资源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风景名胜管理,旅游文物管理,旅游建设成就管理活动,旅游设施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交通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路管理,旅游宾馆、饭店、餐厅、游乐场所管理活动旅游服务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客房服务、餐饮服务、导游服务、司机服务、引导购物服务管理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方法手段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用行政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经济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法律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思想政治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科学技术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等等。 二、旅游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旅游是由那些出于和平目的、不是为了定居与就业的人,离开其常住地外出旅行与逗留而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旅游资源、旅游者与旅游业是旅游活动产生与发展的三个基本组成要素。所以,广义上的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应包括对这三者的管理。由于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激励、活动导向及其在旅途中的组织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受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影响与制约,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主要也由当地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因此,狭义上的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主要指的是对旅游业的管理。 三、旅游管理学的学科性质 旅游管理学究竟是一门科学,还是一种学科?或者只不过是管理学底下的一个研究领域?学术界曾为此争论不休。一门科学,它必须要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一整套从实践、大量的研究成果中总结出来、并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科学原理。旅游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尽管与其他科学或学科的研究对象有明显的不同,但考察国内外大量的研究成果,人们所沿用的研究方法绝大多数是其他一些科学或学科,如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管理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其完整、独立、清晰的理论体系架构也尚未建立起来。如果把它定位为管理学或是其属下某个分支的一个研究领域,又明显地让人感到忽视了它的特殊性,低估了它在现代管理科学中的地位与重要性。事实上,如果人们认真思考一下它的学科原理基本命题,回顾旅游管理研究所走过的漫长历程,就容易明白,旅游管理学的根基在管理科学中,管理学的理论与基本原理对旅游管理实践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旅游管理学是管理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应用学科。 与其他部门、行业的研究或者说管理对象相比,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旅游活动 的产生与发展总与旅游者的外出旅行与逗留分不开;接待同一对象通常必须由不同地方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共同协作来完成。(二)旅游产品的文化性:旅游产品表现为直接的或间接的、物化在旅游消费品上、有针对性的旅游服务。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旅游产品它都必须蕴涵着较强的文化性,这是因为旅游者在要求旅途中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同时,他们的精神需要也需要得到满足。(三)旅游消费的综合性:旅游者的消费需求通常是综合性的,虽然他们绝大多数都有比较单一的旅游动机,但在旅途中的食、住、行、游、娱、购六个方面的消费一般都会有。而且,近年来旅游消费需求还在向其他服务领域内延伸。(四)旅游服务的社会性:旅游服务离不开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供需双方的沟通与情感、思想交流,不仅有可能影响到彼此原有的意识倾向与价值观念,而且还可能从中缔造出一种新的公共或人际关系。(五)旅游经济活动的普遍性:在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发展旅游业,首先是为了创汇、创收。旅游业在许多国家里已成为当地国民经济的重点产业甚至支柱产业。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以就业人数比例、所创造的利税等社会经济指标来衡量,旅游业已超过汽车、石油和化工等行业,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六)旅游资源的二重性:凡是能造就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任何因素,都可构成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既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文的;既可以是历史的,也可以是现代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有些在空间上是不可以移动的,而且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修复,如名胜古迹;另有一些则是可以移动的,而且是可以不断地充实与更新的,如体育赛事、文娱节目表演、节日喜庆活动等等。 四、旅游管理学的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 由于旅游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文化现象,旅游管理学的研究方法也应视具体研究问题的不同,分别采用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来研究问题。 从定性分析描述问题到定量分析描述问题,这是一门学科日渐成熟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标志。在信息时代,旅游管理研究人员要能熟练地掌握、使用计算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用统计学、经济数学、管理数学的定量分析方法来分析描述旅游管理研究所碰到的问题,以推动旅游管理学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问题管理论文:财会信息管理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财会信息的特征 1.财会信息是存在着一定的层次性,很多的企业在经营存在着所有者和经营者关系的,这样就使得财会信息在产生的时候出现了不平等的情况。2.财会信息在生成的过程中,是有一定的过程,这样就使得财会信息在生成中是要经过一定的时间。财会信息在生成的过程中是对发生过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这样就使得财会信息在使用的时候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为了更好的使用信息,可以对财会信息的加工时间进行缩短,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3.企业管理人员对财会信息管理缺乏认识。企业管理者作为领导的核心,在思想上应该在企业的最前端,怎样发挥企业财会信息管理是企业管理者必须重视的问题,现在企业的管理者还认不清财会信息管理的重要性,认为财会信息就是公开企业的信息,企业的管理者这样认为是不对的,就会导致财会信息管理没有主管指导,在工作中就会止步不前。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财会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并做的更好。 二、财会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会信息失真。科技信息的发展使得企业的财会管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业在财会管理方面的变化可以更好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进行收集,同时对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判断。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出现了很多的因素影响财会信息的真实性,企业为了更好的确保企业的发展,经常会出现财会信息造假的情况,同时很多的企业在财会信息透明度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很多的企业负责人为了保证企业更好的发展,就在财会信息形成的过程中对财会信息进行影响,这样就会导致财会信息出现失真的情况。不同的企业在财会信息失真程度上也是不同的。2.监管力度不够。企业在发展中,对财会工作的监管力度存在着不够的情况,这样就使得企业在发展中经常会出现挪用资金的情况,或者是出现转移资金的情况。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外进行投资也是非常重要的,很多的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存在着约束机制不到位的情况,同时很多的投资存在着个人因素过大的情况,这样就导致企业在经营中资金控制方面出现严重的问题。很多的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着子母公司的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并不能很好的掌握,这样就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3.资金使用效率低。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也是企业可以进行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没有资金的流动会使得企业无法在继续经营。很多的企业在经营中,要面临的市场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一定要有良好的营运状况,同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要以资金作为核心,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提高。很多的企业在发展中,会出现资金监管不力的情况,使资金的管理工作非常的混乱,这样的情况下,资金使用效率也会下降。4.财会工作人员素质较差。 目前,财会工作人员素质低下也是影响财会信息管理的因素之一。由于受到政治、经济管理体制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或者是受到会计从业人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等的影响,使会计信息失去了客观性,从而人为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5.加强财会信息管理信息化的建设。目前,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给我们企业的管理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与机遇。因此,企业管理者应该妥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管理模式的创新,把信息化贯彻到企业管理的每个角落,财会信息管理工作是最应该信息化建设的。我们应该针对财会信息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先进的计算机管理软件,这样计算机的计算、统计等功能的使用能够节约大量人力,缩短财会信息工作人员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与精度。 问题管理论文:税务: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大建设项目随之此起彼伏地出现。重大建设项目,因其天文数字般的投资额和功能巨大的“辐射作用”,既是边远山区县经济腾飞的“催化剂”,也是地方税收的最重要来源。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对地方财政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地方财政收入来说,可谓非常重要。笔者结合凌云县的实际,就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地情况介绍(此处省略) 1.税管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中国的行政体制,要求上级单位有什么业务部门,下级单位就需成立相应部门对接。边远山区县地税部门人员本来就少,如此一来,能够安排在征收一线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人员就更少了。以凌云县地税局为例。目前,凌云县共有144个在建重大建设项目,其中,市级层面36个,其他层面108个。然而,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员仅2名,其中1名还兼负责“基层建设年”“和谐建设年”活动日常工作。如此一来,每名税管员平均需负责72个项目,工作量非常大,人手严重不足。 2.电脑水平亟待提高。国地税分设时,大部分年轻人都进入地税部门工作。弹指一挥间,十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年轻人如今已迈入不惑之年甚至知天命之年,而近些年新招录进地税部门的人员又比较少,年龄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当前身处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岗位的,多是年龄50岁左右的人。这部分人,受时代和年龄的限制,接受新事物速度比较慢,电脑操作水平比较低,在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今天,其所掌握的电脑知识就显得捉襟见肘了。这在报送相关税收统计数据报表等资料时就显得更为明显。 3.征管软件尚需完善。在广西,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主要使用的软件有2个,分别是“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和“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由于边远山区的纳税人受电脑技能及经济条件所限,无法进行自助开票,重大建设项目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皆需税管员录入相关涉税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在正常情况下,当纳税人就某个项目第一次申请代开发票时,税管员需要在以上两个软件中录入5个版块共49项以上涉税信息,耗时8分钟左右。其中,2个软件之间以及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存在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可以说,需录信息过多,所耗时间过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了不便。 4.信息来源过于单一。在日常管理中,受限于人手不足等因素,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级发改部门和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当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后,税管员便按图索骥地到项目施工地巡查采集涉税信息。然而,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时间受多方面因素限制,出台时间不定,如20__年凌云县的项目投资责任表,因恰逢领导换届选举等直到6月30日都没有正式出台,导致地税部门无法及时全面地掌控全县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5.税收分析质量不高。按照现行的“二级联动四位一体”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工作制度要求,每个月月初,都需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然而,因未与相关项目业主单位真正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导致税管员只能采取实地查看和电话询问两种方式,获得项目工程进度等信息,然后据此作出当月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由于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受较多因素影响,如领导的签字速度、项目审计速度等等,导致很多项目的月度税收预测得不到落实。 6.统计口径值得商榷。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的规定,所有自治区级层面和市级层面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皆需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上报相关数据。然而,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发改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信息如重点项目的数量、开竣工情况、资金到位率、实际完成应税投资情况等,与地税部门实际需要的信息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项目总投资额,发改部门提供的数据几乎都大大超过实际投资额,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与年度计划投资额也出现类似情况。更有甚者,一些项目仅处于前期准备状态,与承建方仅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或仅是项目业主自己的计划,变化性还很大,如把这些项目也纳入日常管理,不仅增加税管员的工作量也不能产生任何税收,意义不大。据发改部门的数据,20__年凌云县拥有市级层面的重大建设项目36个,然而,真正能够产生地方税收的仅有16个。 另外,一些地方的发改部门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法,把众多小项目合并成一个重大建设项目。如按照发改部门的信息来管理,就需要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中的建设方版块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涉税信息后,再在建筑业版块分别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包含的所有子项目涉税信息。对于一些项目来说,工程量非常大。如凌云县20__年的市级重大项目“凌云县地头水柜工程”和“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是由各乡镇的农户自己建设,并以各农户的名义申请代开发票。换句话说,这两个重大建设项目都是由几百个子项目组成,每个子项目仅有几千元左右投资,然而,按照要求,在建筑业版块中仍需分别录入这几百个子项目信息,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量非常大。 二、做好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对策 1.整合机构增加人员。在做好招录新员工工作同时,整合县一级特别是边远山区小县地税局局机关机构,合并业务联系紧密的股室,降低行政管理人员比例,增加基层征收一线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数量,做到部门分工明确,员工各司其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2.搞好培训倾向年轻。各级重大办经常开展针对性培训,着重传授重大建设项目录入程序与报表填写上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税管员综合素质。同时,在税管员人选选择上,向工作热情高、电脑水平好、业务知识强的年轻人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倾斜,拥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则主要安排在行政管理岗位,做到人尽其才,各发其光。 3.精简数量完善软件。不断研发和完善征管软件功能,实现不同软件间和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涉税信息共享,杜绝项目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力争做到仅使用一个软件的一个版块即可完成重大建设项目的全部 信息录入,减少项目信息录入时间与程序。同时,全面考虑纳税人需求,圆满解决代扣代缴单位用自己本单位帐户替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纳税问题。在此基础上,税管员还应该有提前介入意识,通过走访项目业务和施工地现场或群信息,提前把相税信息录入征管软件,以便纳税人首次申请代开发票时可马上办理,无需等待。4.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在加强与发改、交通、国土等部门协作获取建设项目信息的同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主动走访项目工地,积极关注媒体动态,善于从各种媒体上特别是网络上获取最新项目建设信息。同时,搞好内部门协作,及时从各种税务稽查与举报案件中,发现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并立即将其纳入管理范围。 5.切实推行综合治税。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分析存在误差的原因,主要在于部门之间未真正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对于边远山区县来说,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业主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只要这些部门能按时提供真实的月工程款拨付计划,就可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误差值逐渐趋于零。因此,地税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切实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并由政府出台涉税信息交换工作考评细则,增强各部门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6.出台地税统计口径。参照发改部门数据,研究制定出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重大建设项目认定标准,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切实可行与高效便捷。如把已实际产生税收即真正开工建设了的项目作为认定是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提条件之一,把拥有几百个子项目且每个子项目投资额都比较小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零星项目管理,同时以项目审计结算价款为总投资额,以工程进度款实际拨付总数为实际完成投资额等等。 问题管理论文:论我国中文古籍数字化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古籍属于非再生性的文化遗产,古籍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数量上将会不断减少。如何保存好现有古籍,已成为档案和图书界最为严峻的任务。国外收藏的中文古籍数量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但大部分古籍正遭受残损亟待抢救的情况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图像扫描技术具有简单快捷、成本低廉且保存长久等优势,古籍数字化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 径。 一、我国古籍数字化的研究现状 为了传承中国传统文化,香港、台湾和大陆地区的古籍数字化形成了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局面。 1.港台地区的古籍数字化情况 20世纪80年代,台湾和香港就开始了古籍的数字化工作。上世纪80年代,台湾中央研究院开始了“史籍自动化计划”,建立了廿五史全文资料库。1988年,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所研究成立“汉达古文献数据库中心”,是研究所“古文献数据库研究计划”的专门出版单位,也是香港从事古籍数字化工程的中坚力量。 2.中国大陆古籍数字化研究现状 与港台相比,大陆的古籍数字化工作起步稍晚,但发展迅速,大有后来居上之势。北京书同文数字化技术有限公司制作了文渊阁《四库全书》(与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合作,2000年完成)、《四部丛刊》(2001年完成)、《历代石刻史料汇编》(2004年完成)、《十通》(2004年完成)、《大清五部会典》(分别编撰于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大清历朝实录》等电子文献。北京爱如生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是大陆很有实力的古籍数字化专业公司,它制作完成的数字化古籍总数在3万种以上,是目前大陆制作数字化古籍最多的公司。同时,一些大型的网站也在开发古籍数字化的工作。比如,国学网依托首都师范大学组织国内一批文史专家,经过长达多年的资料搜集,电子化校勘, 建成了一个总字数达8亿的大型中华古籍全文数据库——《国学宝典》。 二、中文古籍数字化存在的问题 1.版本众多,底本的选择优劣不一 中华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各种典籍版本众多,仅《红楼梦》的版本就可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八十回抄本系统,题名《石头记》,大都附有脂砚斋评语,又名“脂本”系统。另一种是一百二十回本系统,即程高本,有所增删。 这两个系统中又有甲戌本、乙卯本、庚辰本、戚序本等等。古人强调,“书非校不能读也”。因此在进行古籍数字化时如何选择善本作底本,同时也要和其他的一些版本精心校对拾遗补阙等。并且由于保存条件以及纸张本身的原因,各种善本藏书很多已经受到了损毁,字迹不清、残缺等等现象严重。 2.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及着录规则 从2002年开始,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21家单位制定了一些与中文古籍数字化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如:《古籍描述元数据着录规则》、《古籍描述元数据规范》、《舆图描述元数据着录规则》、《舆图描述元数据规范》、《拓片描述元数据着录规则》、《拓片描述元数据规范》、《家谱描述元数据着录规则》、《家谱描述元数据规范》等等。但各馆及数字资源生产商都是各自为战,给将来的统一检索留下隐患。因此,古籍数字化工作亟须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 3.古籍数字化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 汉字的处理是古籍数字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这与电子文本需要字库支撑的特点有直接的关系,而字库中汉字容量是有限的。古籍中众多繁体字、异体字、通假字、避讳字的存在,前人编撰古籍技术的不规范,都使计算机的文字编码不敷应用。目前业界大多采用Unicode作为文字处理的标准,但Unicode定义的汉字也只有7万多,并不能囊括现有古籍中的全部汉字,可以说缺字是古籍数字化的瓶颈。 OCR虽然是一种较为先进的自动化信息资源输入技术,但对图像质量、文字规范化程度要求较高,在对近现代文献的数字化工作中应用较广。由于古籍普遍存在字迹模糊,墨点、污渍和霉斑较多的特点,如果在OCR处理过程中,不能有效识别这些信息,在电子文本上就会留下大量乱码和不规则暗痕。部分手抄本古籍则无法通过OCR识别原文内容。 三、关于古籍数字化的相关建议 1.加强古籍数字化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要想建立一个完整的中国古籍数据库,使用户一上机就能纵览古籍全貌,按图索骥,用其所需,就要实行统一的、行之有效的机读目录格式,重视统一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是古籍数字化资源共享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古籍数字化只有在题名、编着人、卷册页码、刻工、文献形态等条目上 实现系统完善的着录,执行统一的分类标准和分类原则,才有可能使制作出来的产品易于读者操作和便于读者访问,实现古籍数字化成果和价值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这些标准的制定不仅要由图书情报界、信息产业界和与标准相关的软件开发商参与而且也要有从事古籍整理的专业人员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为读者提供一个共享古籍文献的统一平台。 2.慎重选择底本,搞好古籍资源库建设,实现古籍档案检索网络化 在底本的选择上,慎之又慎,优中选优,善本的损毁程度直接决定了所制作的电子产品的优劣,所以如何选择底本,应以善本为要。善本,通俗的说,就是古书中保存较好的书。善本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合理利用,认真选择,利用电子版本保存更加有利于我国文化遗产的保存。 3.提高人员素质 从事古籍数字化工作的人员既要掌握古籍整理的专业知识,又要精通现代信息技术。因此古籍资料数字化是传统学术方法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要确保古籍数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急需培养一批既具备古籍整理知识又能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意志坚定,不为金钱名利所动,而且要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崇尚科学的精神。 作者单位: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问题管理论文: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机遇的同时又迎接新的挑战,公安工作应如何革旧鼎新、与时俱进、开创新的辉煌呢?只有克服旧的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谋划构建现代公安工作新机制。 主要问题: 一、在公安管理中,树立“稳定压到一切”的政治观念不太强。在日常公安管理工作中,有些基层派出所只顾做好手头工作,搞好学习教育整顿,处理日常事务,没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因此在工作起来目的性、针对性不强,一旦忙起来,有时有些手忙脚乱,手头工作似每项都重要,没有中心工作,这样以来,也没少出力,但是仍不见成效。 二、在基层的管理工作,有些基层派出所没有以“发展”为中心,没有从部门权力和利益的狭隘观念中解放出来,工作的出发点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等现象。 三、派出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主要体现在派出所硬件装备不够强,警力不够下移,科技强警还没有真正在基层派出所得到充分体现,另外有得建立合理科学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公安机关的领导主要从基层派出所听中逐级产生的制度。 主要对策: 一、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观,坚持把维护稳定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全力维护稳定是职能所在,所以要坚定不移地稳定的各项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公安工作实线中,重点做到四个始终。一是始终保持对国际国内形势清醒的头脑。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和制胜权。要坚持信息先行,建立起国保、治安、文保、户政、出入境、技侦、网监等部门组成的信息会商机制,强化对信息的综合分析预测,研判和跟进核实,为现实斗争领导决策提供高效的信息预警服务。二是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先发制敌”和掐尖打头的斗争策略。要针对敌对分子,刑事犯罪的新特点,分层次加大对他们的侦控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打压他们的活动空间,绝不能让他们形成气候。三是始终保持对建立反暴力恐怖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反恐专门力量建设。四是始终坚持妥善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牢固树立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观念,为经济建设打造优质的平安环境。公安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发展这个中心,从限制型向保持型的转变,着力实施三个突破。一是在编织以“三张网”为主体的治安防控体系上有新突破。坚持公开预警,源头控制,精确打击,动态防控,市场运作的思路,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城市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提高防控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和科技化水平,确立“整体防控”的基本思路,尽快实现由静态管理型向主力防控型的根本性转变,重点建设的“警防,民防,技防”三张网,即建设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打击逃控网,建设以社会、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为主的群防群治网,建设以普及技术防范为主的技术防范网,全面推进打防管控建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打造以“服务型”为核心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上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就是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三是在实施“阳光型”警务工作新机制上有新突破。通过建立社会治安信息定期制,警方发言人制,主动公布社会治安状况及公安工作运作过程和结果,让人民群众了解与自己密切相关的社会治安信息,并建立起社会公共监督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向公众征询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评判,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三、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观,切实把基层派出所基础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一是把派出所工作置于优先考虑,优先发展,优先配置,警务保障等方面向基层派出所倾斜,逐步实现公安工作重心下移,权力下放,保障下倾,警力下派,增强基层派出所的实力,激发基层活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建立起公安机关的领导主要从基层派出所中逐级产生的制度。二是要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深化派出所改革的核心是推行社区警力战略。要抓住社区建设这个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将社区警力建设与社区建设在区域划分,机构设置,组织保障,硬件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实现警务工作社会化,要最大限度配强社区民警,把会不会做群众工作作为检验民警基本素质重要标准,并明确把抓好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阵地控制和以创建安全社区为重点的治安防范作为工作重点。三是要以改革重塑派出所警务工作机制。要在派出所辖区编织“封住边”、“控住线”、“守住点”、“管住块”、“护住院”、“看住门”等六道治安防线,从辖区内周边到居民楼、院门层层设防,以派出所警力为骨干,以群防群治为补充,以社区和内部单位防范为基础,形成全面覆盖,点线面结合的控制网络。 问题管理论文: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问题和策略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主导的价格趋向使得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呈上涨趋势,并且持续攀升,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科学制定合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成为当下讨论的焦点。本文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旅游景点门票科学定价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国内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制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建议和对策进行表述。反映了旅游景区价格管理的进展,今后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学术研究发展的方向。 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是对门票这一凭证进行可行性的管理,只有在大的社会背景下,遵循价格规律,科学定价,才能保证旅游景区市场的扩大,才能为景区吸引游客和合理化的管理做好调控。 一、我国目前景区门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景区定价缺乏灵活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普遍没有根据市场需求量资源变化量和旅客实际需求来进行定价。而是在市场经济价格利益的推动下盲目一味的最求高价来提高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通过恶意竞争的手段来提高旅游景区的收入。忽视了对旅游景区门票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对于旅游景区来说,他们出售核心产品应是集景区观赏娱乐及相关旅游服务为一体的产品,不宜采用成本导向定价法,而应从游客的角度出发,采取需求导向定价的方法来制定。陈芸、黄远水(2011)认为我国旅游景区门票定价总体而言是不够灵活的,许多景区在季节段、游览时间段上没有价格变化;门票形式的多样化和不同游客群体的差异化更为少见。同样曹三强、潘秋玲(2011)也指出许多景区旅游环境容量超载,不是整个旅游景区的超载,而是景区内部某些旅游点超载,或是一天之中某一时间段景区旅游环境容量超载,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价格杠杆有效调控旅游客流。例如在五一和十一的黄金周期间实行差别定价,以灵活的定价来吸引不同群体的游客。可以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调整,推出学生票,团体票,老人票等多种形式的门票。同时也可以利用网络来销售门票,并给予一定的优惠。这样既给旅游景区带来了收益,也发挥了旅游景区门票的灵活性起到调节客流的作用。 (二)国家对景点涨价从制度上缺陷,听证会制度有待完善 向荣(2011)认为部分景区调高门票价格的程序和过程没有充分体现出公平性。表现在:地方政府既是门票涨价的受益者,又是门票涨价的裁判;参加各景区价格听证会的代表主要是本地人,外地消费者几乎没有或者比例很低,但门票价格上涨主要与外地人利益相关。国内多数景区尚未完全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景区市场竞争相对并不激烈,很多景区仍然依靠原有的知名度,景区经营主体在经营思想上存在靠资源的理念,市场意识不强,经营存在短期行为,景区长期的发展考虑不多,生产效率低下,在管理方式、产品项目的更新、形象营销等方面努力不够,却积极找各种理由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提高门票价格。 (三)景区收入来源过于单一 我国旅游景区经营尚未形成有效的社会参与模式和景区多样化经营体系。在地方财力匮乏的前提下,旅游景区未能主动寻求和获得企业的赞助;我国尚未形成以社会捐助、社会基金等方式支持率由景区维持低廉门票价格的氛围;旅游景区投资经营的单一性明显,未能调整经营理念,想方设法从游客的购物、食宿、娱乐等方面获得经济效益。目前我国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旅游产品链尚未建立,景区门票之外的旅游综合收入少。旅游产品开发长期停留在观光旅游产品层次上,休闲度假产品较少,旅游娱乐、旅游购物不发达,在旅游营业收入中,商品性收入所占比重很低。例如,在我国最早发展旅游业且把城市定位为旅游城市的桂林市,传统观光产品占整个旅游市场份额的78%,而度假、商务、会展、体育、养生等旅游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却不足25%,其产品结构现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旅游产品结构失衡的严重状况。由于观光旅游产品缺乏体验性、创收性项目,因此使得景区经营者选择上涨门票价格的方式来增加效益。 二、关于旅游景区门票调控的若干建议 (一)国家对景点涨价从制度上制约,听证会制度有待完善 着重完善旅游景区门票听证会制度,将民主制原则切实运用到实际的定价机制中。建立定期价格审核和申报制度。景区门票改革和价格调整不得少于两年,限制重大接待和必要的公务以外的免票。坚决禁止景区自身进行的违规实行价格折扣,压价竞争等不正当行为。那些不可替代的、特殊的、稀缺的景区资源,应该将其定价权收归中央,是否涨价,应该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来组织听证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听证代表,管理旅游资源的地方政府只能派代表参加听证会陈述涨价理由,最终是否涨价,应由全体代表作出决定。 (二)旅游景区应该形成产业经济的发展道路 当前,我国的旅游业的发展阶段从初级阶段上升到高速发展的阶段,呈现出产业转型,产业升级以产业融合的三大发展趋势,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旅游景区应该放弃门票涨价获得的短期的经济效益,应该把眼光放远,关注旅游景区的发展。将关注点转移到旅游景区的资源保护,放弃原有的门票经济策略。走产业化经济发展道路,不断加强完善设施和服务,为旅客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景区产品,努力优化旅游景区产品结构才能满足旅客的不同需要,加速旅游业的发展。 (三)加大政府的财政投资,争强旅游景区的供给能力 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上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旅游市场的供求关系,也反映出我国旅游景区在数量和质量上不能满足旅客的需求。从支撑我国旅游景区的产品体系来看,我国旅游景区的核心组成仍然是传统的风景名胜,长期缺乏投入。长期接待旅游比较频繁,使得我国旅游景区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旅游市场需求。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必须要对传统的旅游景区进 行改造提升。并要规划建设新的旅游景区,加快各类旅游景区休闲产品的规划和建设。旅游经济要打破门票经济的误区,开发相关产业,增加旅游收入。不要只看景点门票收入,要看综合效益,综合开发,科学规划。增加旅游收入除着眼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外,还应增加非基本旅游产品的供给,继续加强那些吸引力大的旅游产品,开发有潜力的新产品,转换一些缺乏活力的产品。要以旅游景点的开发为中心,向特色产品开发、旅游商品开发、风土文化开发等多项目开发转变,由单一景点开发带动相关产业的开发,做到有看的、有买的、有玩的,突出地方特色。国内旅游黄金周“旺季、旺丁、不旺财”,也就是说除基本旅游消费外,游客在其他方面的消费不多。世界旅游发达国家旅游购物收入的比重一般高达50%以上,如新加坡,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60%以上。我国的旅游购物创汇仅占总收入的20%左右,可见开发新的旅游商品,增加非基本旅游产品的消费潜力很大。 (四)鼓励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体制的改革创新 实行旅游景区门票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资源整合,实现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国家相关政策为依据,并将其量化,统一全国景点门票定价评估体系;以景区价值等级、知名度、观赏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管理水平、游乐设施等为项,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层上,从下而上实行“打分评估定价”制度,每年重新评估一次,不合格的降级或取消营业资格证。同时,建立起定期价格审核和逐级呈报制度,明确门票价格合理调整幅度和调价间隔时间。实行“打分评估定价”制度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首先,必须将“打分评估定价”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搜集群众意见,并将反馈上来的意见逐条归纳,及时对“打分评估定价”制度内容予以调整。其次,实行景区门票定价的维权监督员制度,即消费者代表合法介入门票价格决策听证过程。维权监督员的选定必须要走规范、严谨的程序,并向社会公布,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得当选,确保维权监督员纯洁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维权监督员不得与地方政府和相关经营方、管理方沾亲带故,以杜绝表决会上“装聋作哑”或“同流合污”现象出现,致使维权监督员制度失去存在意义。在举行门票价格听证会前,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其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布。建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联合组成“景点门票价格管理排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严明制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深入地方景点,每年定期两次排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问题景点予以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各景点不定期实行“回头看”,并实行暗访制度,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地方政府应予以配合建立旅游市场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促进发展机制,以规则的完善和配套来约束和引导景区门票价格的合理形成。 三、结论 综上所述,旅游景区门票的合理化管理对于景区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旅游业的产业推动,对于有限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都起着重中之重的地位。旅游景区门票需要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的管理,只有通过建立完善健全的社会制度使得公众利益和景区利益得到很好的协调,才能真正的解决好旅游景区管理的问题。 问题管理论文:浅论物业管理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 、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物业产权人(又称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的受托管理人 (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也面临如何对物业管 理业进行行业管理的新问题,因物业管理发生的纠纷随之出现,并呈现纠纷数量上升、新类 型案件多的特点。而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除了建设部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暂行办法》这两份部门规章外,我国尚无统一的或专门调整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使物 业管理纠 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难等问题。本文试就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 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值得探讨的问题略陈管见。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 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 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 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 常规发展,形成了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作为商用写字楼的大厦(以下简称 为住宅小区和商厦),各类住宅小区、商厦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做法 不尽一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缺乏约束各方的合同、公约或法律规范,使业主与物业管 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渐生,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向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投诉 大量增加,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不完全能解决纠纷后,当事人转而向法院起诉。以海口市 新华区法院为例,该院于1995年开始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5件,至1996年上升为20件,这两 年来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各类纠纷有增无减。诉讼标的额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 物业管理纠纷是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据统计,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业管理 纠纷,已从刚开始受理时物业管理公司追索物业管理费的纠纷,发展到涉及民事诉讼、行政 诉讼的各类型纠纷。主要有:(1)物业管理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 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纠纷,这类纠纷数量较多;(2)业主或使用人要求 物业管理者承担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行为的侵权赔偿纠纷;(3)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 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4)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委托管 理纠纷;(5)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 务损失的纠纷;(6)业主或管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7)业主诉房产 管理部门行政侵权纠纷。这些类型的纠纷,涉及到民法关系中合同之债(包括服务管理关系 、关系、承包关系)、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以及行政诉讼中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如海口市顺发新村小区的部分业主因认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业主选票未过半数 的情况下,海口市房产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管委会属违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为业主的利益 ,而提起行政侵权诉讼。这是该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 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的难度。 物业管理纠纷案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该类案件的主体,既有我国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又有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港澳台同胞;参与诉讼的既有业主、使用人或小区管 委会,也有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或行政管理部门。既可能涉及业主与使用人的关系 、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产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业主、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 司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由于物业管理纠纷案属新类型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又无现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无专门调整物业管理的规定,只能依据民法通 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依据有关部门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处理,而有关规章的规定又不 详尽或明确,给正确处理该类纠纷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 确定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 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依《行政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 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 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等产生的合同纠纷,应 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注意审查何处为被告住所地、何处为合同履行地。业主作为被告的, 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 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 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均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 ,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 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应注意审查涉及物业管理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审查物业管理合同的效力,关系到正确处理纠纷,维护法律严肃性的问题。在物业管理 纠纷中,主要涉及三类合同,一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或开 发商签订的由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 议:通常所说的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是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为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即房地产 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另一物业管理公司承 包 的书面协议;三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即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将物业管理权 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书面协议。在审理中,应区分合同的不同性质,注意判定合同 的效力,以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1.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效力。 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称聘用管理合同)时,应主要从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主体 资格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来审查其效力。物业管理 权是因业主享有物权所派生出的权利,行使物业管理权的应是物业的所有权人,或是与业主 约定可享有物业管理权的使用人,而非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 由业主(或特定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委托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能力的管理公司而形成。由 于我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刚起步,在购房者购房时,物业管理多是作为商品房售后 服务的一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约定购房者接受房地产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服务 .随着物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呼声日甚,越来越多的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作为行使物 业管理权的一方,续聘或选聘房地产开发商属下的物业管理机构或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 业管理有偿服务。因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格的当事人,一方为业主或依法成立的业主管 理委员会,另一方为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的企业。原由业主或无物业管理经营权的 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效力应以建设部的《办法》施行之日起划分 ,在此之前(即1994年4月1日前)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宜以房地产开发商无物业 管理经营权来认定无效,房地产开发商在业主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可继续实施物业管理 ,但不得以继续履行合同为由,阻挠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19 94年4月1日后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办法》已规定住宅小区应由物业管理公司统 一实施专业化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就应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 理,或注册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所以,1994年4月1日后房地产开发商仍与业主签订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 在审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效力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物业管理服务合 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必须在 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保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行使物业管理权和委托权。对于业主不能 在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其物业管理权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对易引起纠纷的物业管理费,其收 费标准、范围要依据物价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报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超过标准收取费用 和滞纳金,未经批准扩大收费范围的条款,应确认为无效条款;对属于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 墙体、屋顶等的使用、收益,如不允许业主管理、使用、收益,或赋予房地产商使用权而不 向业主交付相应对价的,均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实践中,房地产开发商或发售房产的大业主 ,未经业主同意随意使用属于其他业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墙体、屋顶等并获取收益的侵权行为 常常发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中出现侵犯业主权益的不平等条款的,应确认部分无效 . 2.注意审查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效力。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往往认为物业管理权在其手中,而在无能力或精力实施物 业 管理时,或为牟利,在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将受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经营权发包 给其他的物业管理公司,坐收承包金,由此产生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收取、上缴物业管理承 包金及业主拒向承包管理人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纠纷。建设部《办法》中规定,小区物业管 理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业主或者代表业主的管委会才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 供有偿服务。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只有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其 由此所享有的受托权实质上不是物业管理权,而是受托管理权,将受托管理权发包、转让给 他人经营,这种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应确认为无效合同。有受托管理 权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其管理权发包,其无权收取物业管理承包金,承包人则未依法取得受托 管理权,其要求业主向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3.注意审查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效力。 在考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和合同的内容。业主或代表业主的 管委会委托、聘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据此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实质上是 属于前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无其它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所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应确 认有效。但在实践中引起纠纷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则大多不是业主或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 签订的合同,而是由正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公司与另一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由正在对物业进 行管理的公司委托别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的合同,这种类型的物业委托管 理合同,其性质与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相似,都是未经业主同意,将取得的委托管理权转让给 他人,由他人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所不同的是物业委托管理合同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 业主将物业委托给其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是基于业主对所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 理能力的信任,物业管理公司既无权将享有的受托管理权转包、转让,也无权另行委托他人 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而且,根据民法理论,转委托成立的前提必须是经委托人(即业主 )同意,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将管理权转托他人行使,所签订的物 业委托管理合同,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实施了无权转委托的行为,应确认合同无效。在审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其与物业管理公司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的合同区分开 来,后者依《办法》及物业管理的需要,是允许的。 问题管理论文:对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探析 论文关键词:旅游管理 体制改革 探讨 论文摘 要: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业的管理者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有质量的服务,运用管理的各种职能,对旅游业的人、财、物、部门、地区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本文主要是从重要性、问题、对策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相关问题,为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而为促进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 一、我国旅游管理的理论分析 1、旅游管理的定义。旅游管理指的是旅游业的管理者为了向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有质量的服务,运用管理的各种职能,对旅游业的人、财、物、部门、地区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 2、旅游管理的必要性。首先,旅游管理是是协调旅游部门与其他部门、国内旅游业与国外旅游机构和旅游市场的关系的需要。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独立的部门,同时,旅游业又是一项综合性的专业,与国民经济的许多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其次,旅游管理是协调旅游业内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之间关系的需要。旅游业内部各部门、各企业是从事旅游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是旅游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旅游业是综合性服务行业,需要对旅游者的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加以组合设计,制成整体的服务路线,向旅游者出售,并保证供应。再次,旅游管理是发展旅游业的需要。在我国旅游业是一个新兴产业,是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旅游业的发展,不仅能带来经济效益,而且更有不可忽视的社会效益,它从一个侧面带动了交通、民航、饭店、餐饮、保险、娱乐业的发展,同时也提供相当数量的劳动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旅游业具有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先导、服务、桥梁的功能。 二、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困境 1、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随着加快第三产业尤其是旅游业蓬勃发展,许多部门和单位都创办了旅行社、饭店、旅游交通服务等企业,这些企业产权和人事权分别归属不同的投资部门。除了国旅、中旅、青旅三大集团以外,其余几乎每一个旅行社就属于一个系统。以致旅游业系统林立,多头建设,各自为政。尤其是在客源不足、市场疲软的情况下,彼此之间跌价竞争,行业内部矛盾导致市场混乱。而旅游管理部门既无建设项目审批权,几乎也无企业登记管理权,缺乏宏观调控的权力和手段。很难从宏观上协调、平衡和控制。 2、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旅游法律法规具有暂时性,缺乏后续法规。比如说:《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旅游投诉管理暂行条例》等这些条例都具有暂时性,但是后续的法律没有及时跟上,这样就造成了旅游行业法律规范约束力的减小;其次,法律法规的涉及范围不能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比如说:在酒店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旅游管理的条文比较少,大部分还是侧重于酒店的治安管理;再次,在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中,涉及旅游者人身权利保护的法律条文比较少,对旅游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危害。 3、旅游产业结构失衡。首先,旅游商品业开发滞后。旅游商品业是旅游创汇的大头,具有成本低、效益高、劳动密集度大的优势,也可促进工商业的发展。但由于生产、销售的体制上,旅工贸不协调,使旅游商品长处于自发状态,产品品种老化、单调,创新不足,运输、包装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使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其次,旅游交通问题。旅游交通受短线制约的紧张局面,原来主要集中在国内城市交通上,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由于客源形势较好,国际航班也出现了来华游客“一票难求”的状况。另一方面是交通口岸配置和发展滞后。 三、完善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1、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体制。行业管理是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旅游业的部门管理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所属企业的微观活动,显然已不适应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只有将部门管理体制改变为行业管理体制,才能适应旅游业迅速发展的需要。行业管理是根据产品或劳务的不同特点对企业进行分类,然后由政府相应的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也就是说,无论是归属于哪个部门的旅游企业,从行业角度来说,均应统归旅游局管理。这种行业管理需要改革主管部门的职能,实现三个方面的转变: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部门管理转向行业管理。 2、完善旅游 企业管理体制。旅游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先清理一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而全面推行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自负盈亏的主体。积极推进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形成国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主导市场,中小企业纳入序列的格局。落实《全民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优化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创造企业平等竞争的基本条件,统一税赋,搞活用工条件。进一步推 行和完善旅游企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 进行旅游企业股份制经营试点。 3、深化旅游计划与投资管理体制。在国家旅游局的领导下,全面规划管理全国旅游基本建设工作。确定国家和地方的投资分工和投向重点。国家主要负责非盈利的重点工程的基本配套,地方负责重点项目的资金配套和一般性项目的投资;盈利性的项目将由企业按照经济规律投资经营,自负盈亏。建立旅游业有偿投资制。 问题管理论文:对水利工程管理的问题研究 1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责任制度的不完善 在水利工程管理中,还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责任制度不完善。在施工过程中,责任制度是一项很重要的科学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只有把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员工才能在知晓自己责任和权限的基础上,提高管理的效率和速度,进而把施工管理的工作做得更好。就拿水利工程中的农田水利来说,由于地方政府与农民在农田水利建设责任主体的问题上无法做到统一认识,而政府又单纯地从局部利益出发,只注重形象工程建设却不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再加上政府没有相应的奖励机制和有效组织的形式,施工单位的建设积极性自然不高。所以,责任主体缺位不仅是目前水利建设的最大问题,也是根源性问题。 1.2管理不善引起环境问题 这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同地点的水利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具体的地理位置来分析。水利施工难以避免对土地、水、空气等造成影响,再加上噪音以及蓄水之后环境的改变,不仅会对人群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还容易引发自然疫源性疾病、地方性疾病、性传染性疾病等的传播。而且,水利工程会对移民搬迁、文化传承等产生影响,既增大社会矛盾激发的几率,又可能会对自然景观和人文古迹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失。 2解决水利工程管理问题的对策 2.1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2.1.1施工企业要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作为发展的第一任务,重视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建设程序的完善,还需要建立相关的规划审批制度。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对水利工程的内容广泛宣传,做到合理规划和布局,促进建设程序的完善。在此基础之上,按照申请、审批、施工、验收交付的具体流程,使水利工程建设不断规范化。另外,水利工程必须按照规定,从申报工程的地点、投资、投工、规模、受益范围、人口以及效益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在得到县级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才能实施。 2.1.2要做到在工程招标制度和设计资质认证制度上的严格把关。工程的招标需要招标办组织有施工准入证的3家以上建设单位,引进竞争机制,并规范施工的管理,把工程招标制度落到实处,避免贪污腐败的现象在工程建设中出现。对于设计资质认证制度,就是以工程规模的大小为依据来聘请有一定资质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从业人员,坚决抵制通过不正当渠道取得工程设计权利的现象,把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排除在招标范围内,确保建立健全的资质认证制度。 2.1.3要想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可以通过建立政府监督制度的方式来实现,也就是把监督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结合在一起,在财政、审计、水务、纪检等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建立起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奖惩,并把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写进施工合同中,做好服务工作。竣工后的验收,上级水政主管部门以检查建设单位的竣工报告为主,同时,施工单位需要通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施工的保证资料,汇总之后把完整的材料进行备案。在对所有水利工程统筹时,可以将一年内新建的工程集中在一起进行选拔和评奖,对得到“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工程建设质量的良好风气。 2.2重视对经费、人才以及技术方面的管理 小型水利工程的设施和经费都应该采取登记造册制度,在设施的管理方面,需要绘制相应的工程分布图,使工程设施能够分类管理,对于那些重点工程以及重点部位还要采取挂牌的方式,并设专人看管。由于水利工程的效益是长期的,人才是帮助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发展的新鲜血液,所以施工单位不能鼠目寸光,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来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进行规划,在加大对水利管理人才培养投入的基础上,以多种培训形式共同使用来做到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也帮助管理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不仅如此,施工单位还要在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方面下工夫,让水利建设更加适应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2.3重视环境管理问题,加大对水力资源的保护 施工过程中,水力资源的保护应该是重中之重,而要想改善水利工程对水的污染,就要从源头做起。首先,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严格控制,也就是在严格控制排放量的基础上,降低所排放污水的浓度。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需要在经过化粪池处理之后,才能将其引入农田,做到物尽其用。其次,水库淤积应及时处理,水库淤积的危害很多,总的来说,就是在减少蓄水库容的同时,不断地抬高河床,日积月累之后,最终影响到航运。而要想解决这种危害,最根本的做法就是在河流的上游适当地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再次,通过修建闸坝来防治水污染。修建闸坝作为防治水污染众多方法中的一种,是通过对水量的合理调节,在保证水位和流量满足环境要求的基础上提高河流的自净能力。 2.4“投资型”移民政策 帮助移民共享水利开发利益,又被称为“投资型”移民政策。这种政策想法是将土地、房屋及生态补偿化成股份,让当地移民参与水力水电的建设,成为水利开发 工程的一分子,使其与水电开发形成一个利益整体,长期共享水电开发的利益。就目前而言,这种移民政策还没有广泛实施,所以需要不断完善。 2.5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 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都是水利工程面临的问题,这就要求在防止洪水等自然灾害侵袭的同时,还要把人为破坏纳入预防范围,把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宣传和普及《水法》,加快水行政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 问题管理论文:关于乡镇财政管理的问题与思考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入, 作为最基层一级财政的乡镇财政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更好的服务“三农”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但乡镇财政收入渠道不多,总量不大,负债沉重,财政运行艰难,大部分乡镇财政属于典型的吃补助财政。乡镇财政的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笔者认为,稳定乡镇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管理效益,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树立财政意识,转变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 乡镇财政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清新形势,紧紧围绕上级财政工作的安排布署,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着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大财政意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的目标,加强财政监管,在财政支出与管理做到量出为入,量力而行,力求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转变自身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团队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建设,创新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有节有力地推进乡镇财政改革。 二、加强财源建设,优化税收结构,依法理财治税 保证机构运转和经济发展是财政收入管理的主旋,加强财源建设是乡镇财政收入增长的根本途径。要合理划分收支范围,明确乡镇财权与事权,调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升本级财政实力。一是向税源结构挖收入。对税收增减影响较大的税种深挖盘活,如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餐饮娱乐业等营业税税种,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财产税、行为税征收面广的税种,优化税收结构,广聚税源。二是培植财源,带动税收收入的增长。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乡镇财政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要把握机遇,紧跟国家产业方向和政策投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把财税增长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切实加强财源建设的领导,着力研究发展本级财力,制定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狠抓落实。乡镇要因地制宜发展有特色的农、牧、渔业和旅游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引导和大力培植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三是协同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向税收管理要收收入。加大财税宣传力度,坚持日常与集中相结合,大力宣传财税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营造宽松的纳税氛围。同时,把好税收减免关,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对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办到底。开展专项税源调查,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利用费改税后的政策做好难管村、钉子户的工作,尽量减少税源流失,杜绝税费改革后出现新的尾欠。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广大群众协税护税的作用,做好税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求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减轻财政负担,合理支出。一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利用农村税费改革的契机,积极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分流人员。事业单位如农业、水利、建设环保、畜牧、广播电视等与政府脱钩,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结合“撤村并村”,使乡镇机关人员向村级流动,并鼓励乡镇人员兴办、领办企业和实体,减轻乡镇财政负担;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会议、学习、差旅、接待、通讯、下乡补助、加班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控制报刊订阅费用,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离任审计制度。在审计结论没有出来时,乡镇领导不能提拔、调动;纪检、监督、审计等监督部门检查出的违纪违规,不能以罚代法、以罚代纪,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严格执行不提拔、 不调动、不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的规定。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四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争取上级对乡镇承借承还的周转金中经审核确定无法收回的呆帐、坏帐予以豁免,化解乡镇财政风险,避免新的赤字债务的发生。不断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效益。在乡镇财政改革的过程中,不免会出现一些逆流,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乱支滥用现象时有发生,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漏洞使得财政资金大量流失。具体表现为:制度执行不严,超标准发放各种奖金、补贴;相互攀比,滥发钱物现象较为严重;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够规范,经常移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提高非生产性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乡镇财政要建立专帐,搞好跟踪与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检查票据的使用是否正确,收入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要求全部入账,支出条据是否合法,本着“基本满足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核定经常性经费,确定财政支出基数,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 问题管理论文:乡镇财政管理的问题与思考 摘 要:乡镇财政的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转换乡镇财政管理职能,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培植财源,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行为,是解决乡镇财政管理问题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乡镇财政 管理 财源建设 规范支出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入, 作为最基层一级财政的乡镇财政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更好的服务“三农”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但乡镇财政收入渠道不多,总量不大,负债沉重,财政运行艰难,大部分乡镇财政属于典型的吃补助财政。乡镇财政的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基层政权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收不抵支,负债运行的问题和困难,是每一个财政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答的课题。笔者认为,稳定乡镇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管理效益,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树立财政意识,转变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 乡镇财政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清新形势,紧紧围绕上级财政工作的安排布署,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着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大财政意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的目标,加强财政监管,在财政支出与管理做到量出为入,量力而行,力求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转变自身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团队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建设,创新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有节有力地推进乡镇财政改革。 二、加强财源建设,优化税收结构,依法理财治税 保证机构运转和经济发展是财政收入管理的主旋,加强财源建设是乡镇财政收入增长的根本途径。要合理划分收支范围,明确乡镇财权与事权,调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升本级财政实力。一是向税源结构挖收入。对税收增减影响较大的税种深挖盘活,如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餐饮娱乐业等营业税税种,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财产税、行为税征收面广的税种,优化税收结构,广聚税源。二是培植财源,带动税收收入的增长。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乡镇财政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要把握机遇,紧跟国家产业方向和政策投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把财税增长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切实加强财源建设的领导,着力研究发展本级财力,制定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狠抓落实。乡镇要因地制宜发展有特色的农、牧、渔业和旅游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引导和大力培植农业产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三是协同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向税收管理要收收入。加大财税宣传力度,坚持日常与集中相结合,大力宣传财税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营造宽松的纳税氛围。同时,把好税收减免关,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对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办到底。开展专项税源调查,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利用费改税后的政策做好难管村、钉子户的工作,尽量减少税源流失,杜绝税费改革后出现新的尾欠。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广大群众协税护税的作用,做好税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求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减轻财政负担,合理支出。一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利用农村税费改革的契机,积极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分流人员。事业单位如农业、水利、建设环保、畜牧、广播电视等与政府脱钩,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结合“撤村并村”,使乡镇机关人员向村级流动,并鼓励乡镇人员兴办、领办企业和实体,减轻乡镇财政负担;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会议、学习、差旅、接待、通讯、下乡补助、加班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控制报刊订阅费用,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离任 审计制度。在审计结论没有出来时,乡镇领导不能提拔、调动;纪检、监督、审计等监督部门检查出的违纪违规,不能以罚代法、以罚代纪,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严格执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的规定。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四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争取上级对乡镇承借承还的周转金中经审核确定无法收回的呆帐、坏帐予以豁免,化解乡镇财政风险,避免新的赤字债务的发生。不断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效益。在乡镇财政改革的过程中,不免会出现一些逆流,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乱支滥用现象时有发生,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漏洞使得财政资金大量流失。具体表现为:制度执行不严,超标准发放各种奖金、补贴;相互攀比,滥发钱物现象较为严重;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够规范,经常移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提高非生产性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乡镇财政要建立专帐,搞好跟踪与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检查票据的使用是否正确,收入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要求全部入账,支出条据是否合法,本着“基本满足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核定经常性经费,确定财政支出基数,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 问题管理论文:论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问题和策略 关键词: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对策 引言 一般我们将与人类社会用水有密切联系而且能够不断进行更新的淡水统称为水资源,这其中也包括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土壤水。在这众多水资源中,地下水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而且它更新的周期也是最大的,因而对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在环境保护中的首要任务。通过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地下水资源具备两种特性,一个可再生性,另一个是不可再生性。另一方面,地下水的更新周期一般是一千四百多年,因而对其在参与现代水循环中的补给速度就比较小,而且地下水的大部分储存资源都不能进行到现代水的循环之中,所以这部分水资源就是地下水中的不可再生部分,所以我们在对地下水的利用和开发过程中就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在含水系统中,地下水资源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统一水力的联系,而且对于地下水资源本身来讲就具备着系统性,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整个含水系统中,地下水的任何一部分水资源的加入或是排出,所造成的影响都会涉及到整个含水系统,这也正是地下水资源系统性的体现。 1 当前我国地下水资源的现状分析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近二十年内,我国的地下水的平均开采量都是逐年增长的,与此同时,我国百分之九十城市的地下水都遭到了污染,这其中包括有毒物质的污染。地下水资源污染的状况由而向面的进行扩展,每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高达近百亿。近几年来,相关部门对我国的一百一十八个大中型城市进行了地下水的监测,从检测的结果来看,地下水污染情况比较严重的城市就占据了百分之六十四,而污染较轻的城市占据了百分之三十三,从区域上来看,我国地下水的三氮污染最为严重。在农村中,有近三点六亿的人已经喝不到健康的、符合标准的饮用水了。另外从我国的地质环境公报中可以看出,我国的三十一个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地下水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污染,因而也存在些由于水污染而造成的疾病,由此可见,地下水污染所带来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随着工业化发展的推进,众多环境问题纷纷涌现出来。森林的无休止砍伐,大气污染程度的加剧,使得沙漠化,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逐渐上升为国家的政治问题。其中水污染的严重性引起了人们的恐慌,成为当下社会最热点的话题。 由于工业用水量之大,排污及处理污水的系统的不完善,商家环保意识薄弱,人们用水危机意识的淡薄,导致地下洁净的水资源越来越少。随着地下水水位的不断下降,原有的生态环境遭受到巨大的威胁。许多生态景观遭到破坏,例如闻名遐迩的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湖面几经干旱,水面大起大落,严重影响到鱼虾的繁殖,破坏了原有的自然景观。驰名中外的济南泉水,山西的晋祠泉等都因水位年年下降,最终导致泉水的枯竭。由于气候干旱,蒸发量过大,周边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使得青海的湖水水位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青海主要补给的河流出现多次断层,甚至有些小河已经干涸。这一系列自然生态景观的破坏都源于地下水资源供给的不足,导致环境不断恶化及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 2 我国地下水资源/!/稀缺恶化的原因 我国的建设的起步相对于西方国家较晚,许多专家学者称,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都是要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如今我国工业的发展正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水资源被大量的开采,工厂的污水处理系统不能被很好的使用,导致工业污水大量排入江河湖海,最终导致水污染的产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节约用水的意识比较淡薄,对地下水污染的危害认识存在欠缺,没有把对地表水的保护灌输到对地下水的保护中来,这导致地下水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加之我国降水量分布不均,很多城市的地下水得不到及时的补给,当地人们对地下水的依赖需求不断增加,导致了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 3 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对策与措施 3.1 加快地下水资源组织结构的建设步伐,构建水资源开发与利用中心 从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机构的建设可以分析,尚需完善的水资源组织结构在联网系统构建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还有所欠缺,往往生态灾难之后水资源流失问题才被发现。从避免水资源灾难性后果方面考虑,关于地下水的开采问题需要积极构建专业的国家地下水资源保护中心,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来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进行管理,合理设置地下水资源动态管理网络,在不间断动态网络监控过程中实现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从储量及水资源更新速度我们可对水资源的利用量进行合理估算,并在此基础之上加快地下水资源预警系统及地面预警系统的建设步伐,完善地下水资源的早期预警工作。此外,针对西部水资源严重匮乏地区还应采取严密的水资源监控管理制度,及时预警沿海地区的海水倒灌问题,尽可能阻止地下水资源生态灾难等严重问题的发生。 3.2 做好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筹规划工作,平衡水资源的利用率 从我国地下水资源的基本格局不难看出,南多北少的基本趋势已然决定了地下淡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状况。我国南方地区地下淡水资源的可开采量达到了1991亿立方米,这一数额占到了全国总地下淡水资源的近百分之七十,而北方地区的地下淡水资源可开采量仅仅为南方资源总量的77%,由此可见,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还应当考虑到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统筹关系,平衡地下水资源的利用率,这对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 从我国淡水资源分布的基本状况分析,这一南多北少的格局对于淡水资源的利用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资源联合调度制度的实施是现阶段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举措之一。通过综合管理来尽可能降低环境对水资源的破坏,控制地下水资源的开采速度,进而实现对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保护。过量开采是地下水资源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出于城市工业用水与生活用水的基本需求,引水入市自然成为了缓解水资源压力的主要途径。由于北方地区雨季和旱季之间的划分极为明显,因此少雨季节地下水就难以得到及时补给,相应的这一时期地下水的供应就会减少,地表水的利用应当作出适当补充,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地下水的供给压力,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位下降带来的水环境问题。此外,在雨季之前做好库容准备对于扩大蓄水量也有积极作用,是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举措。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信息时代财务管理系统研究 计算机的发展带动信息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进度加强社会的进度,经济信息的发展主导市场的发展。依照计算机网络技术,财务管理系统逐步发展开来,逐步提高企业的综合发展,促进企业结构化逐步调整,改善企业外部安全环境氛围。加强企业信息应用的规划,从传统企业财务管理形式中逐步转变出来,加强企业财务规划的管理配置,提高企业财务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财务安全管理级别。 一、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 企业信息技术的发展,需要依靠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依照企业财务经营管理标准,加强企业实际发展变化的管理,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内部研究,提升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能力。依照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加强企业发展变化分析,认识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一)数据安全问题互联网信息的传播需要安全管理级别。依照企业信息发展变化,对企业进行预期分析,采用开放是的互联网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级别,处理企业各种安全问题。企业将财务数据信息管理放置于企业互联网内部,这样方便财务安全的管理。但是,这样依赖信息存储的方式,会造成企业数据信息过分依赖企业存储,如果出现各种存储故障,就会影响企业的数据准确度,数据库的破坏会影响企业内部信息发展的安全性级别。 (二)软件质量参差不齐企业财务应用软件完成各种财务数据的分析和存储。财务软件的安全性是有效控制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主要工具。依照信息存储、传递、分析,提高企业安全软件信息的准确性,确保企业在各类软件应用中可以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然而市场中,企业财务管理的种类良莠不齐,企业无法依照企业财务信息,区别企业软件功能水平,无法确定企业安全级别。企业开发部门为了有效提高财务管理软件的兼容性,将其企业的故障率,往往会造成企业软件的信息泄漏,这直接影响企业财务数据的安全级别,造成企业数据信息不稳定,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 (三)财务业务数据更新脱节企业在分析财务业务数据状况的时候,往往从财务数据入手,直观的分析企业数据的基础来源,依照企业财务数据标准,确保企业的综合战略意义标准。依照企业财务数据对企业财务级别进行编制,客观性核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的要求。财务业务数据之间的联系较低,业务运营和上报数据之间存在偏差。财务工作人员在数据测算和接收过程中是被动的。财务人员对企业财务业务不了解,不熟悉,造成录入数据错误。录入数据不合理,无法按时完成工作,造成错误频发,企业财务业务数据脱节,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成本,造成企业运营过程中数据出现严重不合理的现象,这是不利于企业综合发展的。 (四)财务指标考核单一企业财务数据没有经过合理的规划和预测,造成企业的财务单一,只能从单一角度分析到企业的基本经营状况,对企业的综合经营水平无法进行估测。因此,无法全面的对企业整体状况进行分析,无法为企业提供合理的决策标准,无法支持企业数据变化核考核。 二、财务管理改革的对策 (一)改变传统落后财务管理思维在市场经济竞争发展的环境下,逐步改变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从国际化角度,分析财务多元化管理理念,加强企业的多元综合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经营决策发展目标,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的速度。 (二)确定财务管理目标企业在发展经营中,需要确定企业的发展现状,依照企业传统发展过程,对企业财务进行必要定位,确定企业财务的管理目标,逐步提高企业综合利润,扩大企业综合规模,确保企业依照现代快速发展标准提高企业综合资产经济建设,确保企业资本利益,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抵触心理状态,加强企业员工的个人利益,确保企业决策利润的最大性。 (三)加强财务内容变革加强财务内容的统计分析,伊阿好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要求,确保财务数据管理标准,对企业隐形资产、未来资产进行有效预测,分析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创新变革内容。其中,包括财务管理变更内容,改变企业财务的资本结构优化,提高企业成本核算管理过程。通过分析企业财务生产标准,确定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的财务管理,确保企业综合经营规模的扩大,实现对财务资产的快速变更管理。 (四)提高财务软件创新管理根据市场发展标准分析企业财务软件应用水平,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对企业财务内容进行衡量。在软件基本功能上,分析企业财务满足的基本状况,逐步提高企业财务运行发展效果。通过宇互联网的远程调控分析,确保企业业务之间的紧密沟通,确保财务数据之间的联系,提高财务系统创新效果。通过加强财务数据安全级别,确保财务高效稳定发展。引入企业财务数据防护方法,依照数据库标准对现代软件进行安全考核,分析企业财务数据的安全环境级别。运用法律手段,提高企业维护的合法效益,运用安全技术能力,依照科学管理标准,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安全级别,实现财务指标的准确性,构架和谐的科学发展管理体系,有效的预测企业发展标准,提高企业经营发展数据的规划。 三、财务管理信息的安全管理方案 (一)采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采用合理的安全网络管理体系,建立多层次、过结构管理保护系统,最大限度的确保系统基本安全。运用电算自动化,采用网络财务安全管理系统,对各类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在网络用户账户分析中,操作口令如果被控制,财务管理安全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通过超级用户的访问,确定用户基本权限,制定有效的专用登陆用户核登陆密码,实行多方面的逻辑登陆认证方法。登陆后的时间也应当进行限制,通过超级用户限定,确定用户的实用权限,。入侵者主要是对账户进行入侵,通过口令提高安全级别,防止无法入侵性效果。创建一个用户名欺骗访问者,不设定安全权限,提高安全效果。 (二)采用多级结构的安全管理系统变准化的多级结构适合安全化系统管理。依照防盗级别记性操作控制,确保机房内部设备的温度核湿度,自动安装双路电路电源系统,组建财务信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级别,依照网络结构进行局域分析,确保网络构建标准,提高企业多级结构的安全管理。 (三)采用多元访问设置端口在网络操作过程中,通过运用访问控制方法,确保安全保护效果。依照操作级别,在开机时,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直接启动系统。上网过程中,需要输入口令对系进行验证,当系统识别用户合法性的时候,才可以进入系统。否则,就不可以上网。进入网络后,需要对系统资源进行分配,依照用户访问权限进行核实,在系统设置统一的前提下访问,否则不可以访问。数据的存储和修改过程中,同样需要数据权限进行处理,防止非法入侵的可能,提高会计信息电算化的控制效果,确保信息的核算标准,降低信息丢失量。 (四)对财务信息管理进行可靠解密企业财务信息的有效管理需要可靠的硬件设备配套,通过数据传输信息的功能分析,确定网络可靠性级别,依照数据信息的目标级别,确定财务数据信息的远程访问和远程通信,提高通信网络的设备动态实时监管标准。依照网路设备的动态数据进行实时备份,确保数据信息可以通过网络磁盘完成设备热备份核热处理,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安全级别。依照财务信息量对企业管理进行安全评分审核,设定合理的子系统,提高财务信息管理的安全水平。 (五)附加病毒防御功能会计电算网络依照局域网级别进行划分,通过区分信息类别,划定信息级别,依照企业负债水平,分析企业财务结算标准,确定不通销售支出、信息处理水平。通过分析企业财务的结算权益量,对不通的销售标准进行信息支配管理,提升企业财务数据信息的管理,确保企业数据信息的安全性。通过信息加密提高财务管理软件的安全级别,依照财务应用方法核方式,确定企业财务控制口令的基本程序,依照不通保密级别,分析有效提高企业财务功能的正确运行标准,提高会计电算网络的稳定性。对财务信息访问网络进行实效的管理,依照计算机操作标准,确定财务管理体系中的防御抵抗能力。通过预防核分析计算机应用过程中,可入侵的标准级别,确定客户端入口防范水平,其中包含职能病毒防范系统。利用扫描技术提高病毒文件的消除,当服务器无程序存储的时候,病毒存在在无盘中,一旦有文件写入,服务器就会对写入的文件进行传播感染。一旦程序运行,就会造成病毒拓展,直接影响系统的正常循环。另外,为了有效提高网路的安全级别,需要根据信息网络水平,提高网络信息局域网的安全级别,实现可靠性运行管理。依照网络监控系统,对访问量进行控制管理,分析网络数据资源、网络性能标准水平,分析有效提升财务管理系统的控制方法,确保网络安全,提高密钥安全性,增强财务信息的安全管理效果。依照安全性策略,确保财务信息安全效果,依照网络资源创新发展,提升资源配置管理,确保程序的正规化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信息时代条件下,财务的安全管理既需要传统的财务管理规划,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有效变革,更需要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技术,提高财务信息软件的应用,逐步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级别,实现资源安全管理,保证网络资源、财务管理资源程序的有效运行。 作者:孙婉宁 张桂杰 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研究中心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的可维护性 1财务管理系统的简介 财务管理系统在传统模式下以会计业务为主,再扩展了一些简单的业务,主要是人为管理操作。而现代的财务管理系统杜绝了简单操作繁琐化的问题,引进了计算机系统软件,成为了企业乃至政府部门核心的一部分,不仅功能齐全,如财政预算,应用范围广,还具有高效率和高质量,所以倍受推崇。 2系统软件的可维护性 由于软件环境的改变和用户需求的不同,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对软件系统进行修改,分为程度维护和数据维护两个方面,此时修改的难易程度就指系统软件可维护性的高低。为了满足不同企业的实际应用和市场的不断变化,就需要提高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的可维护性,以此降低系统维护的费用。系统软件的可维护性较差主要是因为程序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只着重于软件功能的需要,而忽视了一些内部非功能的需要,致使程序之间过渡、转换就存在很大问题,所以程序设计时我们应当注意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财务管理系统软件,它应当便于理解,便于测试,还具有高扩展性,灵活性和可嵌入性。 3提高财务管理系统软件可维护性的措施 糟糕的系统维护需要耗费大量额外的费用进行系统的维护,同时还要消耗大量研发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必须高度重视起来。在长期对财务管理系统软件可维护性的探索研究中我们发现,以下两种方法能够有效的进行系统软件的可维护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和实用性。 3.1加强系统用数据库的定义财务管理系统中及其重要的是账务处理,为了将用户数据抽象出来便于系统程序进行处理计算,我们采取的做法是将用户数据收集,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数据库,然后对这些数据进行具体详细的分类,当使用时,只需要引用其设置好的类别科目就好,这样一来,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使数据分类恰到好处,不重复,不赘余,同时也不能遗漏,主要通过以下两点来解决: 3.1.1“账簿”名称由系统自动生成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每天都会有很多的账目,来自于不同的工作人员或是来自不同的小部门,由于账目过于零星,个人的习惯的不同,在账目记录时使用不同的记录方式,往往导致最后汇总的账目凌乱,不便于整理和统计,而且容易产生错误,不利于经济业务的反映与监督。这一点我们决定仿照身份证的编制,全国十三多亿人口,采取系统自动生成的方式,身份证号绝对绝无仅有,才能很好的实行其他个人业务的实名制。在账簿的账目生成时也采用系统生成的方式是极好的,例如,以公司编号开头,加上账目输入人员编号,加用户编号,加产生日期时间,这样产生的账目名称就能很好地反应出各种信息,账目与每一项收支情况一一对应起来,不但很有条理便于处理,还方便出现问题时核对与查证。 3.1.2增加会计科目类别字段前面我们提到过将数据与程序分开,能够便于管理和处理,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用户往往不直接使用数据,而趋向于用科目来做金额比对处理,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使用户不用修改程序就能提取出需要的科目进行数据局对比和修改,我们在设计时将会计报表作为系统默认的数据文件,会计报表是账目核算时常用的方法,能直观反映一段时间各科目数据的变化和不同科目数据之间的联系,通过建立起以会计报表为基础定义的数据库,这样把程序修改转移到数据维护上,实现了数据和程序分离的同时,也实现了报表和程序的分离。根据会计报表定义的数据库编制产生的程序,适当增加会计科目类别字段,以报表的形式输入输出,而改变数据时也以可以直接在报表中进行,这简化了财务管理系统的维护。 3.2加强系统软件的初始化功能早些时候的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的初始化主要指的的会计软件的初始化,那时人们主要采用手工设置的方法来完成初始化,工作人员根据厂家提供的程序进行符合自己需要的修改,包括科目的设置,初始值的设定,难度较大,对工作人员的程序读写能力要求较高,初始化之后软件才能正常进行日常的数据统计处理,也就是说,初始化不仅需要很大的工作量,而且初始化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之后财务管理工作能否正常进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各种企业模式和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业务内容在不断变化,对财务管理系统初始化越来越频繁,甚至需要一些功能模块的二次开发,这就向原有的财务管理系统软件提出了新时代的要求,必须加强系统软件初始化功能。我们根据财务管理一些基础业务的需求,直接将这些处理方法写入源程序,并且写入了大量的自定义的模块,用户不需要进行程序修改,可以直接完成初始化,再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在自定义模块写入其他的功能计算,如果在彻底改革的情况下,重新初始化,便可以写入新的功能,方便且迅速。在源程序的设定中,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的初始化要完成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资结构定义。根据自己公司或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工资结构定义各种工资项目。这种定义比较单一简单,也模式化,用所有的收入减去所有的支出,按照员工编号顺序输入,就完成了定义。(2)工资输出文件项目的指定。一般存在两种情况的报表,离职或在职的,通过软件自定义窗口使用编号将自己的工资报表从已定义的项目中提出。(3)工资分配方式的定义。不同的企业根据员工的业绩还有不同的奖励或惩罚机制,需要在设定时将具体的分配方式写入。 4结束语 财务管理系统软件可维护性的提高能够大大促进财务管理计算机软件的普及,扩大使用范围,有效提高企业或政府部门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有助于全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所以希望能够引起广泛高度的重视。 作者:龙佩舒 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浅析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 一、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面临的问题 1.预算管理实际效果不理想。 和传统物流企业不同,现代物流企业更加重视建设和使用一体化的物流网络,以完成对各项业务流程的准确对接。在此基础上,许多物流企业开始进行产业链整合,建立全面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对业务收支、服务成本、现金流等进行统一的财务预算。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预算环节设置过多、企业财务状况缺乏公开透明性、财务预算账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部分企业出于减少人工成本的考虑,使得实际的财务预算可操作性不强、管理混乱,有的甚至流于形式,和预想的效果相差甚远。 2.会计核算分工不明,情况复杂。 会计核算在物流企业的财务核算中居于核心地位。目前,国内物流企业虽然发展迅速、数量众多,但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有能力垄断定价的大型物流企业较少。这使得现代物流企业在规范及细化会计核算模式时面临不小的障碍。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物流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完善,在会计核算中容易出现信息失真的现象。二是许多物流企业没有针对自身的会计核算业务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对一些舞弊行为较严重的会计业务无法进行更深入的核算。三是大部分的物流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没有对会计业务进行明确分工,经常一人身兼多职,情况复杂混乱。这些都大大增加了物流企业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 3.流动资金管理混乱,利用率低下。 流动资金管理是现代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保证物流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大部分物流企业对流动资金的管理还比较混乱,资金闲置和资金短缺的现象同时存在,流动资金利用率不高。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许多物流企业的资金管理模式还比较落后,中高层管理人员仅靠基层财务人员编制的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的流动资金收支现状,对资金具体的使用方向和成效却不甚了解;而且由于财务报表有一定的滞后性,致使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能及时作出决策。二是物流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其分支机构众多且所在地分散,这使得总公司无法准确掌握流动资金在各分公司和各业务环节的分布情况,易造成流动资金预算不准确、分配不均、调配不及时、管理混乱的局面,从而降低了资金的使用率。 二、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优化策略 1.优化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当前,很多物流企业已经建立了全面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主要是由于企业对这一体系的贯彻执行不够彻底。为此,物流企业要对财务预算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具体包括:财务部门高度重视财务预算的编制,全程参与企业目标和决策的制定,确立自身财务管理的权威地位;分解预算指标,将各项指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及个人,明确指标控制部门的权责及利益;对收益、现金的流入流出及成本费用的预算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反馈和评价财务预算的执行效果,如果产生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实现财务预算的目标。 2.构建财务集中管理模式。 财务集中管理模式要求物流企业在确保资金使用及财务独立自主的权利不发生转移的前提下,实施集中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全面预算、财务分析、财务人员委派等方案,使企业能对自身的经营和流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控制,有效处理总公司与下属分支机构间的财务管理关系,既能根据实际需要迅速集中财力,又能激发分支机构的生产积极性。 3.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 信息化是物流企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保证。对物流企业实行信息化财务管理,有利于信息顺畅流通,从而使企业对市场需求作出迅速的反应、判断,整合自身财务资源,实时在线处理相关业务,提供完善的物流服务,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物流企业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将网络财务逐步纳入整体资源规划系统中,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结语 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对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优化财务管理系统有利于企业充分发挥财务职能,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利润和价值的最大化,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作者:王晖冯广益周博单位: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系统研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工会经费收入不断增长,职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工会经费使用效益正日益受到各方面关注。然而一直以来,基层工会的财务只进行简单的收支核算,缺乏系统的财务分析,这给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基层工会财务分析,建立和完善科学财务分析评价体系,客观地反映基层工会财务状况,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已成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基层工会财务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财务分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完整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工会领导往往注重工会经费收入,轻视工会财务管理与分析。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大多注重收支核算,轻视财务分析。新《工会会计制度》没有设计工会财务分析指标体系,而与工会相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设计的财务指标,难以套用到基层工会的财务分析上,也不能完整反映当前基层工会财务收支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对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不严,缺乏财务分析指标考核约束现在各基层工会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总的来说,预算编制粗糙,人为因素很大,没有详细的说明。在实际执行中随意性较大,即使出现一些不可预测因素,也不去调整预算。上级工会考核基层工会很少有财务分析指标约束要求,致使基层工会在编制预算和决算时很少考虑要进行财务分析,在实际执行中,招待费、旅游费、差旅费、各项补贴占去了很大比例,真正把工会经费用在维权支出、岗位技能竞赛、有益身心健康文体活动上的比例却很少,即使有较大的维权支出比例,开支内容往往也是粗放的,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 (三)财务人员难以参与工会管理,缺乏进行财务分析的基础条件由于现在许多基层工会的会计人员大多是兼职的,有的是委托记账,他们基本上不参与工会经费管理的研究,因此日常的做账与报账工作都非常被动,即使进行财务分析也只是简单地进行数字堆砌,难以由此找准问题的要害,也难以为决策者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依据,其科学性、真实性大打折扣。 二、基层工会财务分析指标体系构建建议 (一)财务分析指标的确定为做好基层工会财务分析,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财务指标分析体系,这些指标应具有应用性、可比性,指标体系应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收支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指标。基层工会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时,必须设计三项指标:收入预算完成率,支出预算完成率,本年收支差异额。分析实际执行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的原因,同时写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详见表一。 2.收支情况分析指标。基层工会主要收入是拨缴经费收入、会费收入与行政补助收入,基层工会主要支出是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因此基层工会收入、支出的财务分析指标可设计四项:本年收入增长率,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特别关注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这两项指标),本年支出增长率,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特别关注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三项支出各占总支出的比率)。此外在各种功能支出中,招待费、人员经费、旅游考察费等经济分类应控费用往往占较大比例,因此要设立应控费用指标。根据实际可设招待费比率,人员经费(工会干部的工资及各类津补贴奖金)比率,旅游考察比率等指标。工会财务人员应利用这些指标分析各种支出的结构,各项费用的比例,掌握基层工会各种支出和费用的结构变化情况,从而给决策提供依据。详见表二。 3.资产使用情况分析指标。基层工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资产管理一直是工会财务管理的弱项,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因此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分析中对资产使用情况的分析不能忽视。反映资产使用情况的指标有:可用资金存量、固定资产利用率、各类固定资产比重等,通过对上述指标的分析,可以考核基层工会资产构成的合理性及利用情况。详见表三。(二)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基层工会财务分析报告主要分析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资产使用情况,并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工会财务人员应根据财务报表、工作计划等资料,结合所设置的一系列财务分析指标进行认真分析与评价。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要以财务分析指标的数据为基础,采取指标绝对数与相对数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各项指标已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绩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报告结构应有条理层次,报告的数据要真实可靠,报告意见应客观、中肯,报告总结应全面有重点,建议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三)财务分析指标体系构建的配套措施基层工会财务分析报告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上下重视,转变观念,建立一系列考核约束机制。 1.工会预算要发挥约束作用。工会预算是做好财务分析指标的基础。基层工会预算一经批准,就不得随意突破调整,各项收支要严格按预算执行。收入预算一经确定,就要积极抓好工会经费的收缴清欠工作,保证工会经费收入稳步增长;支出预算一经确定,就要按预算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得随意支出。 2.上级工会要发挥监督作用。上级工会要结合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确定财务分析指标,根据财务分析指标对基层工会进行量化考核(如维权支出不得低于一定比例,招待费不得高于一定比例等)。促使基层工会重视财务分析指标建设,发挥财务分析指标在财务管理和预决算中的核心作用。 3.财务人员要发挥参谋作用。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中对一些具体费用要按规定、按真实性原则列入相应支出科目,不得随意列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涉及较大经费开支项目,工会领导要征求财务人员的意见,财务人员要当好预算执行的参谋,根据财务分析指标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医院财务管理系统与实现 1主要问题 1.1高度信息化的网络系统和简单落后的财务系统并存随着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医院信息化、网络化在各大医院已经基本普及。大量的信息化工作覆盖在了医疗方面,如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HIS),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icturearchivingandcommunicationssystem,PACS)等。这些系统极大地提高了临床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但是财务系统在多数医院只是从以前的手工记账转变到计算机存储打印的方式,并没有真正进入信息化时代。这种状态跟医院高度的信息化形成鲜明的对比,也是对医院现成的内部网络资源的巨大浪费(图1A)。所以,提高财务系统的信息化程度成为医院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然需求(图1B)。图1财务系统融入HIS系统前后的网络拓扑图(略)注:A:相互独立的财务系统和医院信息系统网络;B:财务系统加入医院信息系统网络 1.2严格的预算计划和落后的预算控制手段并存医疗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医院必须合理利用自己的资金,这些都是通过预算来实现的。因为决策层了解预算的重要性,所以每年的预算编制工作十分细致严格。但是在平时的财务工作中,控制手段却并不完善。比如,借款使用的是纸质借条,通过扣除一个固定科目达到借贷平衡,还借款的时候再根据借款使用情况,在借方的预算项目中扣除。这套流程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但是到年底清理所有未还借款的时候,往往发现有的预算项目中剩余的经费已经不够偿还借款,可是经费已经使用了,最后只好想办法填补这些账务。因为一个单位的预算科目可能有上百种,会计凭账本和借条是不能及时发现预算超支的情况的。这样落后的执行手段显然与预算的本来意义相矛盾(见图2A、图2B)。所以必须提供更先进的方法才能够及时反应预算科目的经费情况。 1.3严格的审批和落后的信息反馈并存预算的执行情况对管理监督部门应该是透明的。管理部门应该能随时了解相应预算科目的情况。目前多数医院主要是通过财务部门统计数据形成报表给上级机关,不但给财务部门增加了工作量,而且信息反馈也不能做到十分及时。 2系统总体要求 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在原来的财务系统基础上,新的系统应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借款信息能够随时统计并防止借款因预算用完而无法偿还的情况;预算支出余额不足及时报警;预算科目不同层次统计;实现电子账本,淘汰老式经费本;方便网络查阅预算信息;数据安全。 3系统构架 医院的财务数据跟HIS数据一样,属于医院内部业务数据,安全性十分重要。医院的HIS系统一般都是运行在独立的网络上,与互联网是物理隔离的。比如我院就有两套网络系统,一套是校园网,连接Internet,另一套是HIS网,与校园网是独立的。HIS网络中的计算机都有严格的制度和强大的技术手段对其进行控制,把感染病毒和人为破坏的几率降到最低,保持HIS网络的安全。如果财务系统运行在HIS网络上,不但在安全性上比互联网更有保障,而且在HIS系统机房的良好环境下,系统和数据服务器等设备的正常运转也得到良好的保证。这样,不但使财务系统实现了网络化,扩大了财务系统的使用范围,而且安全性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我院的HIS系统是基于ORACLE数据库的,而老的财务管理系统采用的也是ORACLE数据库,因此,开发新的财务管理系统可以充分利用老系统的一些优势功能,不用建立新的数据库实例,只需对表空间进行调整,这样不但可以减轻开发工作,而且因为都是采用ORACLE数据库,对技术人员的管理不会造成额外的压力。在客户跟数据库的联系结构上,主要有两种方式,即Clients/Server(C/S)和Brower/Server(B/S)。C/S即客户机/服务器结构,每个客户机都必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直接跟数据库连接,根据预先编制的程序读写数据库中的内容。C/S的优点是能充分发挥客户端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很多工作可以在客户端处理后再提交给服务器。对应的优点就是客户端响应速度快。B/S结构,即浏览器/服务器结构,该结构随着Internet技术的兴起,是对C/S结构的一种变化或者改进的结构。在这种结构下,用户界面完全通过www浏览器实现,一部分事务逻辑在前端实现,但是主要事务逻辑在服务器端实现,形成所谓3层结构。B/S结构主要是利用了不断成熟的www浏览器技术,结合浏览器的多种Script语言(VBScript、JavaScript等)和ActiveX技术,用通用浏览器就实现了原来需要复杂专用软件才能实现的强大功能,并节约了开发成本,是一种全新的软件系统构造技术。其最大的优点是便于维护、修改和升级方便[1~4]。根据系统的特点,会计客户端使用人员较少,使用地点固定,输入输出较频繁,且要求数据库反应快,所以采用C/S结构比较合理;而普通用户查询自己的电子账务,使用地点遍布HIS系统覆盖的每一台计算机,并且使用人员多,故使用B/S结构较为方便。 4系统分析 要使程序设计贴近实际工作,同时还要使数据库的结构能够满足要求并且科学合理,就必须详细分析系统更加细微的功能,绘制出系统的流程图,这样才能把后台数据库和客户端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同时兼顾系统的工作效率:(1)系统需要录入每个预算科目的预算数目,预算可以在年初加入,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平时进行追加和减少,所有操作都有记录可以查看。(2)每次会计办理报销等手续时,系统能自动计算预算余额,如果余额不够就会报警提醒会计。(3)使用电子借据,把借款和某预算科目绑定起来(见图2C),当每一笔借款借出的同时就冻结绑定预算科目的相同数量的金额,直到还款的时候再自动恢复,这样就避免了借款数目大于预算余额的情况出现。(4)借款可以分批分期偿还,同时系统能够方便地统计借款情况,查看过期未还的借据。(5)系统先计算出所有最细科目的借、贷和可用余额等数据,再依照科目代码的逻辑关系统计各种层次预算的使用情况,并形成报表。(6)会计可以自由定制统计科目,建立统计报表科目模版,方便日后的常规统计工作。(7)普通用户根据自己的账户和密码可以在HIS系统的任何计算机上查询到自己预算使用情况。图2预算使用和借款的示意图(略)注:A:没有借款的预算;B:有借款但是未绑定科目的预算;C:把借款绑定到预算科目后的情况 5系统实现 因为我院HIS系统是军卫一号系统,该系统采用的是Oracle数据库,如果我们选择Oracle数据库,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小技术人员的压力和工作量,并且该数据库系统的各方面性能非常出色,所以我们这套系统的后台数据库也采用Oracle数据库。虽然Oracle可以在同一台服务器上开多个实例,运行多个数据库。但是考虑到HIS系统的压力和财务数据的重要性,我们把系统安装在一台独立的服务器上,并采用冷备份和数据归档并用的方式来保障数据的完整备份。在网络设置方面,合理规划虚拟局域网(vlan),充分利用使用vlan技术,不仅能够隔离广播、提高网络速度,还能加强网络安全和方便管理。虽然财务数据库服务器跟众多的HIS服务器都部署在网络机房,且都直连在核心交换机上,但是通过使用vlan技术,可以使他们在逻辑上属于不同的网络,减小因为在同一个广播域而产生的相互干扰。PB是强大、灵活的数据库开发工具,尤其适合开发C/S结构的程序。在财务客户端的开发中,大量使用PB的数据窗口技术,这样做可以提高开发效率,使开发人员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程序的功能方面。 6系统效果 此系统的开发完全是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而来,每一个功能模块都经过实际操作人员和开发人员的反复试用和修改,所以是一套非常实用的系统(见图3)。图3系统部分功能流程示意图(略)除此之外,该系统的结构和软件有很多的优点:(1)财务部门可以摆脱以前使用的经费本记账手续,各部门也不再需要使用经费本。把每个经费本变成一张磁卡,通过使用磁卡在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借款。(2)由于该系统的数据库服务器是接入到医院HIS系统网络,所以各单位能够利用内部网络和计算机查看自己的经费使用情况,而医院相关管理部门也同样可以及时得到相应的经费使用信息。原来运行HIS的客户端只要安装软件就能够查询预算情况,变成财务的客户端,而医院不必为此添加任何设备。(3)使用电子借据结合纸张借据,在电子借据上绑定预算科目。这样不但可以及时方便地查看借据的情况、统计借款信息,而且还可以在借款的同时自动从绑定的预算中扣除,避免了长时间未还借款,又继续使用预算,到年底发现预算余额不够还款而超支的情况。(4)可以根据财务部门的需要,自动形成相应的经费使用月报统计,极大地减轻了以往会计手工统计月报表的工作。 7讨论 HIS系统的网络平台上除了可以运行财务系统,还可以运行办公自动化等一系列内部信息化系统,这种优势在很多单位是没有的。因为大部分单位的网络都接入因特网,内部的财务、业务等重要数据考虑到安全因素是不能够接入的。而医院的HIS系统多是专门铺设的网络,跟互联网是物理隔绝的,这就在安全方面有了先天的优势。如果严格控制接入HIS网络的计算机,再加上完整的制度和技术手段,就能够进一步加强内部信息的安全保密性。这也是医院内部相关人员通过HIS网络的计算机查看预算情况和使用磁卡替代传统经费本的物质基础。有的单位已经实现了磁卡替代经费本,但是问题在于没有一个内部的安全的网络环境,不能在计算机上方便地查看自己的经费使用情况,十分的不方便。 因为这个财务系统与医院的HIS系统在同 一个网络中,可以把HIS的相关财务软件、药品物资管理软件安装到财务部门的计算机上,方便对资金和物资的统计和管理;同时也为今后实现在财务系统中调用HIS中相应的财务数据,全面实现数字化医院提供了物质基础。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化及途径分析 一、物流企业管理系统化工程概述 目前,现代化的物流管理已经形成了系统化的特点,物流企业管理在系统化的理论下,进行环节之间的相互控制并加强物流各个环节之间的关联性。所谓的系统性,也就是将物流各个环节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管理与发展。目前,物流企业在系统性方面主要表现的特征是:现代化的物流管理系统以网络技术作为核心支撑,物流信息之间能够通过这种技术达到及时的沟通与联系,同时能够实时生成信息,利用这种网络技术进行信息之间的及时共享与交流,将物流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整合和连接,促进物流企业发展效率的提升。 二、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化研究 (一)概述。财务管理的系统化是整个企业管理系统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个财务环节的有机整合形成了整个企业财务管理的系统化。目前,物流企业发展比较迅速,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在不断的出现,导致这一行业的竞争压力也在不断增长,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系统化的财务管理逐渐向综合化的财务管理转变。现代化的财务管理同时面临着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的影响,必须加强技术的研究与发展,应对物流企业财务管理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及时的调整与发展。(二) 财务管理系统化是整个物流企业管理系统化的关键。财务管理的系统化是整个物流企业管理系统化中的一个环节,为整个物流企业管理系统化服务,所以它和其他的管理系统之间存在相互依托、相互制约的作用,在整个物流企业的发展中财务管理系统化是关键的环节,同时,在企业发展水平高低的评价标准中,财务管理水平属于关键因素,所以,要加强对财务管理系统化的研究与发展。(三)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化的主要内容。物流企业财务管理要具备一个完整的系统,首先,要制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促进财务系统的完善,坚持客户成本和企业成本最小化的原则,同时,要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以此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其次,针对财务管理的特征而言,经济全球化是财务系统形成的背景,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着物流企业的发展。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核心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在这种基础上财务管理流程得到优化,财务资源能够进行整合,同时,能够协调控制物流活动。在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内容上,国家颁布财务方面相关的制度范围比较广,收益管理、资金管理以及成本管理都是其中涉及的内容,财务管理也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这是广义上的财务。从系统化的财务管理来研究财务,财务管理系统主要有计划、控制、决策、评价等重要环节。 三、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化的实现途径 (一)目前,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系统化是促进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所以,物流行业要实现现代化的管理,必须促进和实现财务管理的系统化,利用整体的思想处理财务管理中比较复杂的问题,在系统化的思想下,最主要的就是将物流企业的管理看作一个整体来进行分析与管理,这种整体上的管理不是各个环节简单的相加,而是实现整体大于部门之和的情况。在物流行业管理系统化中,企业的管理活动是进行管理的主要对象,坚持系统论和方法论的原则,用最好的管理规划对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化进行协调和控制,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二)就整个物流企业的管理系统来讲,具有大规模化、复杂的结构、较多的影响因素、受外界影响较大的特点,这些特点组成了物流管理大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各个管理子系统之间具有关联性,能够通过这种关联实现信息的共享,以便对市场信息、财务信息以及经营情况进行及时的获得,对经营的生产、采购、销售和财务中的投资、融资、营运以及分配等多个环节的盲目性有减小的作用,保障管理环节在面对快速的市场变化时能够进行及时的反应,针对变化给出应对措施,以此达到市场发展的机会,将生产的成本和其他方面所要用到的资金成本控制在比较小的范围内,也就能够保障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三)财务管理在进行系统化的管理时,需要同时应对来自内部和外界两方面环境的变化,内部环境主要是科学组织企业的资源,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在进行财务问题管理时需要管理人员具有比较专业以及战略性的眼光,所以,财务管理人才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需要管理人才将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长期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建立比较符合物流企业发展的战略管理系统。另外,财务系统同时需要应对企业外界对财务环境的影响,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四)在物流企业管理系统化中,系统工程的原理是进行财务管理主要遵循的原则,物流企业的发展比较迅速,但它的财务管理活动比较繁杂,处理起来也比较棘手,在这种系统化的原理下,这种复杂的财务管理活动逐渐走向规范化和系统化。有效组织了物流企业资本运作的各个重要环节以及要素,建立比较有效的秩序和运行规则,能够解决财务状况中的问题,也能对财务管理中的资本问题进行统一的协调管理,减轻财务管理中各种资源的浪费情况,以更少的资源投入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保障物流企业的资本运作和财务运行的质量和效率。(五)需要加强对财务管理活动中各个模块功能的完善,财务管理的模块主要包括资料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出纳管理、往来管理、期末处理、报表管理、账簿管理、财务分析以及系统管理等几个版块的内容。资料的管理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查看其中的增减情况以及其他变动和折旧方面的状况;出纳管理主要是指对现金以及银行存款方面具有一定的收付职能;对往来账目进行分析、核算、预算、决策就是往来管理;期末处理是在进行下一期的事项处理时,总结这期间会计经营活动的情况;报表管理主要是输出、编制和定义报表;账簿管理是进行账目的详细记录,为后期的查账工作提供方便;财务分析属于财务管理的关键部分,即分析和整理财务数据;系统管理主要是对一些基础参数进行设定,是每个系统都不能少的功能,在物流企业的财务活动中要将这些模块的功能充分发挥,不断完善这些板块的功能,促进物流企业中财务管理系统化的形成与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系统化是一项比较重要的任务,在目前经济全球化和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物流企业也在承受着比较大的压力,必须完善和优化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优化配置各种财务资源,对资源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加强对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化的研究与发展,促进整个物流企业管理系统化的发展,为我国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 作者:蔡丹红 单位:福建华威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深究异地财务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中国经济的多年持续高速发展给广大企业创造了非常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很多企业的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突破了单一组织、单地域经营的模式,成为具有多种组织形态、跨多个城市、地区、甚至跨全球的企业。这种变化给企业的异地财务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企业规模的扩张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以财务信息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信息,对集团内部的各种资源进行高度集中的管理、控制和配置,迅速地对各种财务、管理方案作出科学的、符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决策。 一、异地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 企业规模扩大、特别是分散到各地后,单一企业模式下的财务管理手段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跨地域管理需求,出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一些方面。 1、财务制度贯彻困难、信息失真 不同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有差别,总部对不同分子公司的控制力度也有差别。最理想的是能做到会计制度的统一贯彻,做到集团内部统一会计科目、会计期间、核算币种;能够对集团内部不同行业的下级公司,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为下级公司的个性化、特色处理予留充分的空间;能使得全公司的财务处理和管理建立在统一的基础上,而各级公司又具有独立的财务系统。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不完全统一,合并报表比较困难,传统上主要以报表方式传递财务信息,财务信息的层层报送,经过了中间层加工处理,缺乏真实性,企业总部无法准确地了解各地分支机构的真实运营状况和信息,无法为科学合理的管理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 2、信息滞后 多地点办公的企业、跨地域经营的集团,上级单位往往无法及时准确地了解集团内下属各单位的会计信息,各类会计统计及审批工作很难及时迅速完成,一张合并报表可能要半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跨单位、跨期间查询统计较困难,即时的溯源查询无法实现,大大降低了财务管理效率和水平。 3、监控困难 集团总部无法及时了解分支机构的资金状况、资金控制不力、费用支出失控、既定预算不能严格执行、预算的控制作用无法得到保证。成本核算和过程控制是管理中的盲点,对下级单位的财务管理采取“黑盒”方式,导致财务管理成本过高,对下级的考核、控制难以收到实效。 二、内部交易复杂,缺乏有效的财务分析 企业集团内部交易需人工对账,不但容易出错,而且耗时费力。同时企业缺乏一套完整全面的财务分析体系,在数据及时、信息真实的基础上进行各种维度和指标的分析,为企业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提供指标全面,体系完整的分析报告。 以上这些问题,用传统的财务管理手段已经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企业只有利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高度集成,建立快速准确获取、利用信息的能力,更新经营管理理念、建立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财务管理模型。 1、系统建设的目标 异地财务管理解决方案的总体目标是:运用先进的经营管理思想,推行现代化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财务和业务的综合管理水平,对整体的企业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管理、控制和优化,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该系统整体架构如图1所示。 从核算的角度,集中核算单位账,集中核算处理业务,通过从最低层直接获取数据来集中数据加工处理过程,将会计的核算与监控功能融为一体。通过建立一套账,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核算与管理控制制度等方式来实现集中管理和监控。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建立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全面财务管理和控制体系。全面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根本保证。帮助企业根据自身的资源状况和发展潜力,制定科学合理的全面预算方案,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控制,是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根本任务。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健康的资金流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的资金管理从编制资金计划开始,到对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的资金运作所进行的监督和控制,来达到加速资金运转,降低资金风险的目的。 财务管理的另外一个重点内容就是如何合理有效地进行成本费用的管理,既达到满足经营活动的需要,又能够有效控制成本,真正实现“开源节流”。用严格的业务流程、完善的标准成本建立企业的成本控制体系。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已有的财务和业务数据对企业过去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前景的分析和评价。建立起一套完整而有效的指标评价体系,据此评价和判断企业的经营绩效、经营风险、财务状况、获利能力和经营成果。满足集团公司用户需求,进行总公司和下属单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分析、诊断和监控。 2、实现的具体方式 集团和全体成员企业的财务数据可以集中存放在总部服务器上,由总部统一制定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统一制定会计科目体系、编码原则、核算币种、会计期间等基础设置和报表格式,成员企业建账时可以自动继承总部制定的基础设置信息,并可根据自身特点个性化地修改明细科目,解决了总部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预算、资金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整合集团内外部资源,发挥总部计划、控制作用。 加强集团整体运营的计划性,实现对任意经济事件的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杜绝不合理事件发生,有效降低运营成本。财务系统应同时满足集团及下属不同业务单位财务核算、管理与决策的要求。 加强集团财务预算管理,包括各种资金预算、费用预算等,合理编制预算,通过对下属各业务单位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核算与管理实现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有效控制部门、项目费用,降低成本。 由于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布在不同的地域,地理跨度大,管理系统的维护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建议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结构的软件系统,以降低终端和分支机构的维护工作量。 同时,所选用的软件系统必须满足:集团级、公司级多种参数选择控制,集中管理同时满足个性化需求;支持多币种核算,支持单主币、主辅币两种核算体系,在实现集中核算的同时,满足企业内部不同核算需要;并且业务信息能够自动生成会计凭证(生成凭证前会计人员可以选择审核或不审核),减少人工干预,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同时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最低层会计核算数据向上层直接汇总,数据信息不经过任何中间层的加工处理;可以在系统内跨单位、跨期、溯源查询多单位数据,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决策的准确性。 (1)不同的应用模式 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比较典型的异地财务管理的应用模式有两种,以分别满足不同管理特点的集团型企业。 (2)线式集中应用模式 在线式集中应用模式下,整个集团应用一套NC系统,一套主数据库。集团总部设置主数据库,集团本部和下属各单位都通过局域网或广域网的形式登录到总部服务器进行在线操作,各单位业务发生的数据实时进入到主数据库,集团可以实时监控下级单位的业务执行情况。此种模式适用于管理高度集中的集团企业,集团核心资源集中调配和监控,会计政策等基础规范集中制定,下级单位只能执行集团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在这种模式下,由于各分支机构集中对总部数据库进行访问,总部的数据流量较大,对网络线路的要求比较高,适合于总部网络线路比较好的企业。 (3)分步集中应用模式 分步集中应用(数据复制)模式下,集团应用多套软件产品、多套数据库。总部设置主数据库,下属各单位也设置数据库,通过数据复制的形式将下属单位发生的业务数据传送到主数据库,达到周期性监控的效果。适用于核心业务集团监控、其他业务下级单位具体执行、集团只作周期性监控的集团型企业。在这种模式下,由于下属各单位的日常操作针对于分布在各地的二级数据库,所以总部数据库的压力较小,相应对网络线路的要求低一些。二级数据库数据向总部数据库的复制工作可以避开网络高峰时间,如可以设定到晚上自动进行复制,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一级数据库主要完成数据的归集、储存、加工、整理,反映、分析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全面状况。负责收集相关数据,编制旬报、快报、月度和年度会计报告;编制财务会计信息手册;编制年度财务成本预算;编制经营活动分析报告;积累历史生产经营数据等信息。是集团领导进行经营管理决策的数据依据。 二级数据库是二级公司信息网子系统,负责本公司及其直属单位的数据加工处理,其功能和工作范围与集团数据库相似。 各种与财务系统相关的生产、供应、销售、人事劳资、质量等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实物量、价值量、质量等方面的指标数据,通过相应的接口,转换到财务系统数据库中,与财务核算数据合并成为系统进行统计分析的数据基础。 异地财务管理系统,是集团化企业保证异地机构业务运营灵活及时的条件下,通过财务杠杆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最佳工具,能够有力促进集团业务的良好发展。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新经济社会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创新论文 论文关键词: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知识经济;模式创新 论文摘要:文章分析了新经济时代现代企业财务制度滞后于市场经济对企业的要求,因此对现有财务运作方式进行全面改革,建立新型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财务管理机制已是当务之急,提出了知识最大化的财务管理新目标和投资融资、财务分析、风险管理、成本核算、资本结构优化等创新思路。 1转变传统财务管理观念势在必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体制改革的深化、各方面监督体系的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方式手段都在发生变化,正从单一部门的专业管理、传统意义中的报帐记帐算帐向为企业决策参谋转变这是因为传统的财务管理已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以无形资产为中心地位的资本结构的形成改变了企业资产的结构,使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此,财务管理从传统的财务资本管理转向对知识资本的管理。传统的财务管理与新经济时代企业的发展经营显得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事后算帐、轻事前预测。即偏重于事后的因素分析、盈亏比较,这种管理方式对于评价单位经营效果及发现问题亡羊补牢固然有效,但较之事前预测防患于未然,其不足之处显而易见。 (2)重专业管理、轻整体优化。财务管理本是涉及多专业多部门的基础性工作,但传统管理重条条管理、轻沟通协调,这不仅不利于企业整体效益优化,而且容易发生财经违法乱纪问题。 (3)重资金管理、轻资本运营。即偏重于帐不错钱不差,缺乏通过资本运作、资产重组提高效益的思路,在新形势下其弊端不言而喻。 (4)重指标完成、轻管理创新。即只要指标完成就皆大欢喜,侧重于指标检查,忽略过程监督由此造成基层单位缺乏对财务管理方式、财务管理手段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重帐面平衡、轻动态分析。即以帐平为好,缺乏精细化管理,但这种重视帐面静态平衡、轻视对财务状况的动态分析的管理,不利于推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2知识经济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挑战 2.1手段先进化 知识经济时代促使企业财务管理进一步信息化和数字化,使计算机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被广泛运用到财务管理中。如MIS(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的应用使财务管理趋于严密,排除了大部分人为干扰因素,减少了管理的随意性,同时也可以为非常规财务决策提供依据,有助于财务管理的优化和简化;还有诸如系统模型与模拟、战略信息系统等技术也可以应用到财务管理之中,这些技术的运用有利于实现高效益、柔性化、智能化的财务管理。 2.2目标多元化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利用知识势力和知识劳动的高效益等创造财富;此外,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还把“员工利益的最大化”纳人财务管理目标中;同时,对于与企业关系密切的集团如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社会公众、潜在的投资者、政府、战略伙伴等等,满足这些集团的利益需要,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强化企业和获得高效益。因此,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必然走向多元化。 2.3管理交叉化 传统经济时代财务管理一直强调的是权、责、利分明,为一种直线式管理。而知识经济环境下的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强团队协作,同时知识具有共享性,所以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企业与外部相关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其他行业之间,其财务管理互相渗透、互相交叉,即企业财务管理已不是专属某个企业部门,更不是以简单的财务部门为单位,而是要以企业整体为单位,这种整体构成是横向职能部门的财务组合与纵向职能部门的财务组合互相交叉,并与其他各部门的管理互相渗透交叉。财务管理交叉化不但能充分挖掘企业的财务潜能,同时也能充分利用与自己相关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优势。 3企业财务管理内容的创新 3.1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创新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知识资本在企业总资本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知识的不断增加、更新、扩散和应用加速,深刻影响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使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向高层次演化。原有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超利润目标管理”等目标将转向“知识最大化”的综合管理目标,原有资本结构的变化也决定了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不再仅属于物质资本的拥有者股东,而应归属于其“相关利益主体”;另外,企业要实现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就理应维护契约的公平陛和有效性,使“集合体”中的各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因此,“知识最大化”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追求的目标和财务管理的核心。 3.2企业投资融资活动的创新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将成为决定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和市场价值的主要动力。为此,企业投资应从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出发,以是否给企业带来知识资本积累,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增强企业创新和竞争能力及持续发展动力为投资效益评价标准。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推进融资管理的创新,把融资重点由金融资本转向知识资本,因为知识资本正逐渐取代传统金融资本成为知识经济中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本。 3.3企业成本管理的创新 由于知识信息等要素在产品成本构成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对知识价值的确认以及量化需要有更科学合理的方法。为此:产品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需要创新,要通过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使知识转化为高智力,再使高智力转化为独特策略、构思,进而形成各种新设计、新工艺、新产品。这种规模个性化生产要求企业成本管理的重心逐渐从生产制造成本转移到产品研制成本,以及充分利用信息反馈系统、作业流程电脑化、灵活制造及网络经营等一系列新技术,使企业在满足消费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增加盈利。这就要求企业成本的控制方法应由传统的制造成本管理向作业成本管理转化。 3.4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创新 企业资本结构优化是企业增强财务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固定资本、流动资本、无形资本、知识资本等的合理动态组合,是企业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的基础。知识经济时代需要合理确定传统金融资本与知识资本的比例,通过对资本结构的调整,使企业各类资本形式动态组合达到收益与风险的相互配比,实现企业资本结构最优化。 3.5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创新 针对知识资本化的难以确定性、知识资本管理的风险性、知识资本的时效可变性,企业应该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将知识资产的培育和智力、信息等知识的资本化及知识资本的日常管理、处置等纳入科学的风险管理中。企业应采取风险转移和风险控制的策略进行风险管理,对于非专利技术、商业信息、管理技术等知识资本,由于其有效价值的不确定性、资产生命周期的可变性更加明显,企业应该采用风险回避和风险分摊的策略进行风险管理.公务员之家 3.6企业财务分析内容的创新 财务分析是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诊断企业的财务状况、预测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的有效手段。随着企业知识资本的增加,企业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越来越受制于知识资本的作用。因此,企业财务分析的内容应包括对知识资本的分析,要从知识资本的投入、现值评估、风险管理到定期编制报告着手,披露企业在技术创新、人力资本等知识资本方面的培育情况和投资收益的情况,使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知识竞争力的发展情况。同时,应设立一系列的知识资本考核指标,如知识资本的筹资率、利润率、成本率、增长率、损耗率等。 4结束语 传统的财务管理内容、方式、手段已不能适应新经济时代的要求,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创新,否则就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在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进行创新时,关键是看清并强调知识资本在企业中的作用和地位,将“知识最大化“作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追求的目标。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医院财务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实现 摘要:目的以医院信息系统为建设平台,利用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医院财务信息化。方法利用先进灵活的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工具,开发基于C/S(Client/Server)结构的财务数据库和客户端。结果通过使财务的信息化可以对预算控制起到辅助作用,HIS网络的特点使得系统的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不但方便了预算的监控,而且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结论本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满足了财务部门的需要。 关键词:预算控制;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 医院财务管理系统是医院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准确地获取财务数据,监督控制预算的使用,对财务部门和决策层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的医院对财务工作的信息化不够重视,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1主要问题 1.1高度信息化的网络系统和简单落后的财务系统并存随着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医院信息化、网络化在各大医院已经基本普及。大量的信息化工作覆盖在了医疗方面,如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HIS),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icturearchivingandcommunicationssystem,PACS)等。这些系统极大地提高了临床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但是财务系统在多数医院只是从以前的手工记账转变到计算机存储打印的方式,并没有真正进入信息化时代。这种状态跟医院高度的信息化形成鲜明的对比,也是对医院现成的内部网络资源的巨大浪费(图1A)。所以,提高财务系统的信息化程度成为医院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然需求(图1B)。图1财务系统融入HIS系统前后的网络拓扑图(略)注:A:相互独立的财务系统和医院信息系统网络;B:财务系统加入医院信息系统网络 1.2严格的预算计划和落后的预算控制手段并存医疗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医院必须合理利用自己的资金,这些都是通过预算来实现的。因为决策层了解预算的重要性,所以每年的预算编制工作十分细致严格。但是在平时的财务工作中,控制手段却并不完善。比如,借款使用的是纸质借条,通过扣除一个固定科目达到借贷平衡,还借款的时候再根据借款使用情况,在借方的预算项目中扣除。这套流程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但是到年底清理所有未还借款的时候,往往发现有的预算项目中剩余的经费已经不够偿还借款,可是经费已经使用了,最后只好想办法填补这些账务。因为一个单位的预算科目可能有上百种,会计凭账本和借条是不能及时发现预算超支的情况的。这样落后的执行手段显然与预算的本来意义相矛盾(见图2A、图2B)。所以必须提供更先进的方法才能够及时反应预算科目的经费情况。 1.3严格的审批和落后的信息反馈并存预算的执行情况对管理监督部门应该是透明的。管理部门应该能随时了解相应预算科目的情况。目前多数医院主要是通过财务部门统计数据形成报表给上级机关,不但给财务部门增加了工作量,而且信息反馈也不能做到十分及时。 2系统总体要求 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在原来的财务系统基础上,新的系统应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借款信息能够随时统计并防止借款因预算用完而无法偿还的情况;预算支出余额不足及时报警;预算科目不同层次统计;实现电子账本,淘汰老式经费本;方便网络查阅预算信息;数据安全。 3系统构架 医院的财务数据跟HIS数据一样,属于医院内部业务数据,安全性十分重要。医院的HIS系统一般都是运行在独立的网络上,与互联网是物理隔离的。比如我院就有两套网络系统,一套是校园网,连接Internet,另一套是HIS网,与校园网是独立的。HIS网络中的计算机都有严格的制度和强大的技术手段对其进行控制,把感染病毒和人为破坏的几率降到最低,保持HIS网络的安全。如果财务系统运行在HIS网络上,不但在安全性上比互联网更有保障,而且在HIS系统机房的良好环境下,系统和数据服务器等设备的正常运转也得到良好的保证。这样,不但使财务系统实现了网络化,扩大了财务系统的使用范围,而且安全性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我院的HIS系统是基于ORACLE数据库的,而老的财务管理系统采用的也是ORACLE数据库,因此,开发新的财务管理系统可以充分利用老系统的一些优势功能,不用建立新的数据库实例,只需对表空间进行调整,这样不但可以减轻开发工作,而且因为都是采用ORACLE数据库,对技术人员的管理不会造成额外的压力。在客户跟数据库的联系结构上,主要有两种方式,即Clients/Server(C/S)和Brower/Server(B/S)。C/S即客户机/服务器结构,每个客户机都必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直接跟数据库连接,根据预先编制的程序读写数据库中的内容。C/S的优点是能充分发挥客户端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很多工作可以在客户端处理后再提交给服务器。对应的优点就是客户端响应速度快。B/S结构,即浏览器/服务器结构,该结构随着Internet技术的兴起,是对C/S结构的一种变化或者改进的结构。在这种结构下,用户界面完全通过www浏览器实现,一部分事务逻辑在前端实现,但是主要事务逻辑在服务器端实现,形成所谓3层结构。B/S结构主要是利用了不断成熟的www浏览器技术,结合浏览器的多种Script语言(VBScript、javascript等)和ActiveX技术,用通用浏览器就实现了原来需要复杂专用软件才能实现的强大功能,并节约了开发成本,是一种全新的软件系统构造技术。其最大的优点是便于维护、修改和升级方便[1~4]。根据系统的特点,会计客户端使用人员较少,使用地点固定,输入输出较频繁,且要求数据库反应快,所以采用C/S结构比较合理;而普通用户查询自己的电子账务,使用地点遍布HIS系统覆盖的每一台计算机,并且使用人员多,故使用B/S结构较为方便。 4系统分析 要使程序设计贴近实际工作,同时还要使数据库的结构能够满足要求并且科学合理,就必须详细分析系统更加细微的功能,绘制出系统的流程图,这样才能把后台数据库和客户端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同时兼顾系统的工作效率:(1)系统需要录入每个预算科目的预算数目,预算可以在年初加入,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平时进行追加和减少,所有操作都有记录可以查看。(2)每次会计办理报销等手续时,系统能自动计算预算余额,如果余额不够就会报警提醒会计。(3)使用电子借据,把借款和某预算科目绑定起来(见图2C),当每一笔借款借出的同时就冻结绑定预算科目的相同数量的金额,直到还款的时候再自动恢复,这样就避免了借款数目大于预算余额的情况出现。(4)借款可以分批分期偿还,同时系统能够方便地统计借款情况,查看过期未还的借据。(5)系统先计算出所有最细科目的借、贷和可用余额等数据,再依照科目代码的逻辑关系统计各种层次预算的使用情况,并形成报表。(6)会计可以自由定制统计科目,建立统计报表科目模版,方便日后的常规统计工作。(7)普通用户根据自己的账户和密码可以在HIS系统的任何计算机上查询到自己预算使用情况。图2预算使用和借款的示意图(略)注:A:没有借款的预算;B:有借款但是未绑定科目的预算;C:把借款绑定到预算科目后的情况 5系统实现 因为我院HIS系统是军卫一号系统,该系统采用的是Oracle数据库,如果我们选择Oracle数据库,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小技术人员的压力和工作量,并且该数据库系统的各方面性能非常出色,所以我们这套系统的后台数据库也采用Oracle数据库。虽然Oracle可以在同一台服务器上开多个实例,运行多个数据库。但是考虑到HIS系统的压力和财务数据的重要性,我们把系统安装在一台独立的服务器上,并采用冷备份和数据归档并用的方式来保障数据的完整备份。在网络设置方面,合理规划虚拟局域网(vlan),充分利用使用vlan技术,不仅能够隔离广播、提高网络速度,还能加强网络安全和方便管理。虽然财务数据库服务器跟众多的HIS服务器都部署在网络机房,且都直连在核心交换机上,但是通过使用vlan技术,可以使他们在逻辑上属于不同的网络,减小因为在同一个广播域而产生的相互干扰。PB是强大、灵活的数据库开发工具,尤其适合开发C/S结构的程序。在财务客户端的开发中,大量使用PB的数据窗口技术,这样做可以提高开发效率,使开发人员能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程序的功能方面。 6系统效果 此系统的开发完全是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而来,每一个功能模块都经过实际操作人员和开发人员的反复试用和修改,所以是一套非常实用的系统(见图3)。图3系统部分功能流程示意图(略)除此之外,该系统的结构和软件有很多的优点:(1)财务部门可以摆脱以前使用的经费本记账手续,各部门也不再需要使用经费本。把每个经费本变成一张磁卡,通过使用磁卡在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借款。(2)由于该系统的数据库服务器是接入到医院HIS系统网络,所以各单位能够利用内部网络和计算机查看自己的经费使用情况,而医院相关管理部门也同样可以及时得到相应的经费使用信息。原来运行HIS的客户端只要安装软件就能够查询预算情况,变成财务的客户端,而医院不必为此添加任何设备。(3)使用电子借据结合纸张借据,在电子借据上绑定预算科目。这样不但可以及时方便地查看借据的情况、统计借款信息,而且还可以在借款的同时自动从绑定的预算中扣除,避免了长时间未还借款,又继续使用预算,到年底发现预算余额不够还款而超支的情况。(4)可以根据财务部门的需要,自动形成相应的经费使用月报统计,极大地减轻了以往会计手工统计月报表的工作。 7讨论 HIS系统的网络平台上除了可以运行财务系统,还可以运行办公自动化等一系列内部信息化系统,这种优势在很多单位是没有的。因为大部分单位的网络都接入因特网,内部的财务、业务等重要数据考虑到安全因素是不能够接入的。而医院的HIS系统多是专门铺设的网络,跟互联网是物理隔绝的,这就在安全方面有了先天的优势。如果严格控制接入HIS网络的计算机,再加上完整的制度和技术手段,就能够进一步加强内部信息的安全保密性。这也是医院内部相关人员通过HIS网络的计算机查看预算情况和使用磁卡替代传统经费本的物质基础。有的单位已经实现了磁卡替代经费本,但是问题在于没有一个内部的安全的网络环境,不能在计算机上方便地查看自己的经费使用情况,十分的不方便。 因为这个财务系统与医院的HIS系统在同一个网络中,可以把HIS的相关财务软件、药品物资管理软件安装到财务部门的计算机上,方便对资金和物资的统计和管理;同时也为今后实现在财务系统中调用HIS中相应的财务数据,全面实现数字化医院提供了物质基础。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基于SQL Server的财务管理系统的自动化异地备份 摘要:数据库备份是数据库安全的重要保证。以天财高校财务管理系统为例,分析其后台SQL Server为数据库的数据构成及变动情况,提出每天中午和下午分别对账务和收费的当前数据库进行两次自动异地备份的策略,并利用SQL Server的数据库维护计划功能和文件同步软件Second Copy来实现备份。 关键词:SQL Server;数据库;异地备份;自动化 1 SQL Server及在天财系统中的应用 Microsoft SQL Server是一个关系型数据引擎,也是一个高性能数据库管理系统,它基于多线程的客户/服务器体系结构,既能支持小型数据库,也能支持企业级大型数据库。Microsoft SQL Server具有在整个LAN内部保证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的功能,免去在应用程序内部保证完整性的必要[1]。基于以上特点,Microsoft SQL Server作为后台程序和数据库广泛应用于计算机管理系统。随着SQL Server使用越来越多,SQL Server数据库的安全越来越受到更多的关注。通过对数据库的定时备份可在一定程度保证SQL Server 数据库的安全。 我院从1999年开始使用天财高校财务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账务和收费管理,它基于C/S模式、以SQL Server为后台数据库。其客户端安装天财公司的应用程序,其服务器端就是运行在Windows 2000 Server上的SQL Server2000数据库管理系统,其数据直接表现为帐务系统数据库gxcw35和收费系统的数据库xssf40,其数据库中的数据表等由天财软件首个客户端程序安装时系统初始化自动产生。系统所有业务数据均存储于这两个数据库中,也必须依靠两个数据库的正常运转。由于各种原因,服务器(操作系统)崩溃或Microsoft SQL Server系统崩溃既不可避免又不可预测,如何保证系统数据安全是系统运行中必须解决的严重问题。因为一旦系统崩溃,要人工逐条重录数据将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利用SQL Server提供数据功能,定期备份数据库是比较可行的防止系统发生故障的方法,它能有效的恢复数据,这也是最简单的确保能恢复大部分信息的方法[2]。 2 备份策略确定 2.1 SQL Server数据库备份方式 按备份数据的范围、来源,可分为完全备份、增量备份、差异备份三种方式,三种方式的比较如表1所示。 2.2 备份策略的选择 建立一个完整的备份策略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1)备份范围:备份哪些数据库;(2)备份方式:采用完全备份、增量备份、差异备份中的哪一种;(3)备份周期(或频率):每周、每日、每时进行备份;(4)使用什么介质(磁带还是磁盘),存储到哪里;(5)使用手工备份还是自动备份以及决定哪一级别的自动化;(6)备份需要保留多长时间[1]。 在天财系统的数据库中,既有数据不再发生变动的历史数据库(如过去年份的帐务数据gxcw35_2006等;已完清费用的已毕业生的收费数据xssf40_2006等),也有数据几乎每天都发生变动的当前数据库(包括帐务数据库gxcw35和收费数据库xssf40两个)。对历史数据库,采用手动方式做一次完全备份即可。由于学校规模中等,其SQL Serve是小型系统,当前数据库的SQL文件所占空间不大,同时也为了以后数据恢复方便,采用完全备份的方法。 定期备份虽能有效恢复数据,但最后一次备份之后到故障发生之前的数据还是要丢失;同时备份太频繁,将耗费太多的系统时间和存储空间,所以需要确定恰当的备份周期(或频率)。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对当前数据库,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分别进行两次数据库备份。数据库备份文件要占用存储空间,所以只存储数据恢复的必要文件并适当冗余,确定当前数据库备份文件保留3天。 虽然SQL Server 2000支持数据库动态备份,但备份总要耗费系统开销,同时也为了从时间概念上简易区分具体业务,当前数据库两次备份时间分别确定在每天中午刚下班后和下午要下班之前。为了确保每次的所有实时数据都能被完整备份,应事先让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了解备份时间,以便在备份前能结束该时段各自的工作,从而方便数据恢复。 备份到本地磁盘通常是最快的方法。如果要将数据备份到本地磁盘,一定要使用一个和你的数据或事务处理日志文件分离的物理磁盘,建立专用文件夹,该文件夹不要和操作系统放、SQL Server系统在同一逻辑分区,制订好备份路径和名称。在安装系统时,就作好规划,如C盘安装Windows 2000 Server,D盘安装 SQL Server 2000,E盘上建立专门文件夹用于存放备份数据。同时,当服务器或Microsoft SQL Server数据库系统发生崩溃时,本机的备份数据很难读取并用来恢复,所以备份数据不能仅仅本地存放,必须异地存放。即使备份到本地磁盘,备份文件也需要即使复制到其他计算机、移动硬盘或光盘,否则即使能恢复部分数据,也还要输入较多数据。 手工备份,虽然可以灵活地选择备份方式、备份时间、备份目的地、备份文件存在方式、备份文件名进行备份,但是手工备份一次只能对一个数据库完成一种方式的备份,同时要求管理员熟悉SQL Server 的基本操作。因为每天至少要对帐务和收费两个数据库各进行两次备份,所以不宜采用手工备份,宜采用自动备份。自动备份,是指利用SQL Server 2000提供的数据库维护计划,让系统定时对指定一个或多个数据库进行完全备份。 综上,选择对帐务和收费数据库自动每天分别进行两次定时完全备份到异地计算机的策略。 3 备份策略的实现 (1) 利用SQL Sever的“数据库维护计划”将有关数据库定时自动完全备份到当前SQL Sever服务器的指定文件夹。 运行SQL Sever“企业管理器”进入控制台根目录界面,单击对应服务器cwserver,单击其下的“管理”,右击“数据库维护计划”选择“新建维护计划”,建立两个数据库维护计划。两个维护计划都是对帐务系统当前数据库gxcw35和收费系统当前数据库xssf40进行备份,只是维护计划1的备份时间是12:30,维护计划2的备份时间是17:30分。 “新建维护计划”过程中,在“选择数据库”时,选择用户数据库gxcw35和xssf40。在“指定数据库备份计划”时,勾选“作为维护计划的一部分来备份数据库”和“完成时验证备份的完整性”,点选“磁盘[K]”作为“指定存储文件的位置”。单击“调度”后的“更改”,出现“编辑反复出现的作业调度”工作界面,“作业频率”选择“每周”,并选择星期一至星期五,在“每日频率”中点选“一次发生于”并调整时间到确定的备份发生时间12:30。“指定备份磁盘目录”中,点选“使用此目录”,并调整为设定文件夹E:\sjbf,勾选“为每个数据库创建子目录”,勾选“删除早于此时间的文件”并将时间调整为3天。[3] 新建维护计划完成后,系统很可能会提示Sql Server Agent服务未启动,先点确定完成计划设定,然后找到桌面最右边状态栏中的SQL绿色图标,双击点开,在服务中选择Sql Server Agent,然后点击运行箭头,选下方的当启动OS时自动启动服务。一旦服务器启动成功,Sql Server也将启动,其的数据库维护计划将定时启动,自动完成数据库备份。 Sql Server将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中午12:30和下午17:30分别对数据库gxcw35和xssf40自动备份,将备份文件存储到E:\sjbf下与数据库同名的子目录下,其备份文件以数据库文件名加上备份时间的方式命名,如gxcw200711231732.bak,并将删除早于当前日期3天前的备份文件。 (2) 将服务器cwserver的E:\sjbf文件夹共享。 (3) 利用文件备份软件Second Copy,将服务器的备份数据复制到异地客户端计算机。 Second Copy是一个文件备份软件,它会常驻在System Tray系统托盘,你可设定每隔几分钟(或是几小时、几天)自动执行一次备份工作,它会依你指定的时间间隔在后台作业,自动帮你将重要的文件或是整个文件夹备份到指定的目录。除了进行简单的复制,程序还可以将要备份的文件压缩到 Zip 文件,以及使源文件夹和目标文件夹保持同步。 在客户端计算机上安装并启动文件备份程序Second Copy,建立两个方案,分别将服务器上gxcw35和xssf40的备份文件复制到其上。 建立方案时,选择“个性化设置”;“源文件夹”选择时,单击“浏览”通过“网上邻居”选择服务器cwserver的共享文件夹E:\sjbf下的gxcw35文件夹,即源文件夹为\\cwserver\sjbf\gxcw35;“目标文件夹”选择时,单击“浏览”选择本机的F:\sjbf\gxcw35为目标文件夹;“频率”选择时,选择“当文件更改时”;选择“精确复制”方式即可。另一个方案中仅将“源文件夹”和“目标文件夹”选择为\\cwserver\sjbf\xssf40 和F:\sjbf\xssf40,其他选项与另一方案完全一致。 当该客户端计算机启动后,Second Copy就常驻系统托盘,当源文件夹中文件有新备份文件后,会自动将新备份文件复制到目标文件夹中,同时还自动会将目标文件夹存在而源文件夹中不存在的过时备份文件删除,保证目标文件夹和源文件夹同步。 4 结束语 本文提出的自动化定时异地备份策略能满足所用系统数据安全需要,其实现方案简单可行不需要任何编程,同时可根据需要灵活调整需备份数据库、备份时间等。采用上述方案自动化定时异地备份,基于SQL Server的帐务和收费数据的安全是能够得到保障的,结合客户端程序的异地备份,系统正常运行也能够得到保障。 财务管理系统论文:J2EE下财务管理系统应用探讨 内容摘要: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工作信息化的基本工具,它作为工具替代手工记账、算账、报账等,实现对会计信息的收集、整理、输出、分析、预测、决策等有重要意义。全文首先介绍了基于J2EE的财务管理系统总体结构,然后分析了其具体应用:主要有账务处理,电子转账,财务管理中退库单的管理,帐表打印等。 关键词:J2EE;财务管理;账务 基于J2EE结构的财务管理系统,以B/S三层服务器模式为基础,通过运用电子商务技术对企业资金运动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立体管理,它具有开放性、实时性、远程性、易维护性等特点。 1基于J2EE的财务管理系统总体结构 J2EE(即Java2平台企业版)是由Sun公司主持推出的一项中间件技术,它基于分布式网络的思想,为多层Web应用系统提供了容器平台来进行分布式的信息处理和数据共享服务,其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客户端、Web层、业务层[1]。图1-1为标准的J2EE层次结构: 图4-1 J2EE的组件结构 基于J2EE的财务管理系统,其总体结构可以分为以下四部分:基础层,或系统层,它与财务工作本身没有关系,但是它是整个系统的基本,如系统设置、建立、备份等;业务层,负责处理日常会计人员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基本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前者如总账科目库、支出科目库、收入科目库等,在业务管理上有、账目单据管理、账本及报表管理、收入支出计划等。该层面对财务系统的主要使用人员;管理层和决策层,主要为高层提供数据支持,不涉及到具体业务。在系统的实现方式上,以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的三层结构为基础,其中WEB服务器处理页面工作,应用服务器处理EJB中的计算分析工作,数据库服务器管理系统数据。 2基于J2EE的财务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应用 有了详细的数据库规划,然后应用java开发,才能使得财务系统满足日常需要,如账务处理,打印账表,科目管理,会计报表等。 2.1数据库设计 财务系统的业务流程是以会计业务为基础的,即在发生经济业务之后,做会计凭证的设置,并按照会计要素对会计凭证进行划分与确认、成本核算,同时将其记录在日记账簿上,到期末做分类账,根据分类账余额及发生额编制会计报表,并应用于财务分析。对于财务系统而言,其主要由以下几个表构成[2]:①余额库,用来存储会计科目的,包括科目代码、科目名称、各种余额及发生额等;②凭证库,用来存储会计凭证的,包括凭证日期、凭证序号、科目代码、金额及摘要等,③系统库,用来查看已使用财务软件的人员信息,包括操作员名称、工作内容等,④会计分录库,保证月末生成固定的结转会计凭证,包括凭证序号、科目代码、计算公式等。⑤操作员库和用户系统库,储存储操作员信息和系统信息。 2.2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分为以下几部分:①凭证输入。即按照一定的规则将业务凭证录入,如购货发票、销售发票、转账凭证、工资支出等。一般而言记账日期只能延后。②修改记账凭证,当凭证录入错误并已经退出“记账凭证录入”时,用此功能进行修改。当然在财务软件中,凭证输入和修改可以合二为一。③结账,月底凭证录入完毕后,运行“结账”功能,系统自动进行结账的账务处理。结账主要用来计算存货账、发出应收帐等,并将期初额、期末额、本月发生额计入相关信息表,供使用方查看统计分析。④打印记账凭证。此功能替代手工的编写记账凭证。当凭证录入到系统后,需要根据财务的实际需要将其信息按照一定格式打印出来。该功能要保证程序和打印机的打印接口的实现。⑤会计分录、自动记账、撤销自动记账。财务系统在月末时都需要进行余额结转,如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等。 2.3电子转账内容的设计 会计业务中存在最多的凭证就是转账类,如:每月提取折旧费,按月上交税金,按月发放工资,月底结转管理费用到损益账户等,因此在财务软件的帐务处理系统中需要专门设置类似“自动转账分录定义”的模块[3]。其基本思想就是将类凭证的摘要、借贷方科目,金额的来源或计算方法预先设置定义好存入计算机,并用不同的“分录号”标记命名。转账业务发生时财务系统根据“自动转帐分录”的分录号,自动调入该“自动转帐分录”,并根据预先定义的金额来源或计算方法自动取数,填制相应的金额、产生凭证。这样避免了大批量的凭证录入工作。转帐前必须将所有凭单登帐,转帐后须将生成转帐凭单登帐。在具体操作时,用户需要选择有余额的科目(多选),结余科目(单选),凭单日期和凭单号,要填写的只有摘要。用户可以选择把金额转在老凭单上或者是转成一张新凭单。转帐可以连转,如果用户转了一张凭单以后,这张凭单将要重新登帐,那个这一年又有了没有登帐的凭单,按照转帐条件本应该不能继续转帐的。同时转账是在全年账本都登帐以后才能进行,如果有某个月的账本没有登帐,那么将不能转帐。 2.4财务管理中退库单的管理 当有一些款项需要退回国库或者上级部门时,需要填写退库单。根据退库单的不同,其录入的内容和显示的形式略有不同,如电汇包括以下信息:付款日期,付款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汇出地点(包括省市/县)、汇出银行等;收款人信息全称、账号或住址、汇入地点(包括省市/县),汇入银行等。它应分为以下几部分:退库科目设置,第一次进入时必须设置要退库的科目,它的操作基本同入库操作,所不同的是:入库设置的是支出科目,退库单设置的是收入科目;退库单的制作也分为单张制作和批量制作,其操作方法与入库单的一样。只是要注意两个单位之间的关系,一个是入库单位,一个是收款单位;制作好的退库单要经过复核才能转成记账凭单;具有多功能查询功能。其操作流程为:点击退库单录入进入退库单位选择页面-选择一个单位进入退库单录入页面-选择一条付款单位记录回车-自动填写单位全称,账号和银行信息后,转到收款单位全称处-选择一条收款单位记录回车-自动填写收款单位全称,转到收款单位帐户处-选择一条收款单位银行信息记录回车-自动填写收款单位账号和银行信息,转到金额(小写)-填写金额回车-双击款名,从弹出的页面中双击选择款名信息-自动填写款名,款号-填写退库原因-保存。 2.5帐表打印 主要有以下功能:①可以按定义的条件打印出相应的流水账。如要打印3月份的其他应收款,需要输入相应的结账余额或起止日期,查询出后流水打印。②总账,当本月所有的凭证都录入完毕并与流水账审核一致后,即可打印总账。③材料明细账。用户如果将材料也按明细账管理并设有相应的数量科目代码,可打印出材料明细账。建立数量科目代码时计量单位一定不能为空,否则总账将不平。④债权债务明细表。选择完会计分录后,显示出要打印的债权债务明细表。包括科目代码、科目名称、发生日期、备注、余额。其中发生日期最为主要,它记载的是债权债务的起始日期,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起到监督作用。⑤科目代码表,辅助代码表。此项根据财务系统需要,对系统内的科目代码进行归类,方便管理人员使用。
结果:观察组不良事件发生率为1.2%,明显低于对照组的3.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护理满意度为97.2%,明显高于对照组的90.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妇产科护理工作中开展患者安全风险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率,提高患者护理满意度,值得采用。 妇产科是高风险科室,尤其产科工作关乎母婴生命安全,责任重大。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医疗护理技术在妇产科工作中广泛应用。国家二胎政策开放后,高龄产妇、高危孕产妇相对增多,且随着全民法律知识普及,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这些对妇产科护理工作都是极大的挑战。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应以患者为中心,站在患者的角度分析各种常见、易发护理风险,并有效控制其发生,维护患者在医疗护理过程中不受伤害,确保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现将近两年的安全管理实践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选取山西省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收治的583例女性住院患者及孕产妇作为对照组,年龄16~72岁;病程1~51d;其中正常分娩173例,剖宫产155例,妇科及其他产科手术195例,子宫颈癌放化疗28例,其他32例。选取实施患者安全风险管理持续改进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的806例女性住院患者及孕产妇作为观察组,年龄17~73岁;病程2~50d;其中正常分娩299例,剖宫产264例,妇科及其他产科手术183例,子宫颈癌放化疗33例,其他27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2方法 选取以上护理安全管理资料比较,包括每月的安全管理数据、安全隐患分析、警示教育、护理不良事件等。 2.1患者安全风险因素及原因分析 临床护理工作中,护理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用药风险控制不力、护理环节和人员风险管控不到位、患者安全意外风险等,是造成患者安全风险的主要因素。 (1)查对制度执行中的安全风险①医嘱查对。不能辨别错误医嘱,如医生下达苯巴比妥钠医嘱时,误下达为苯妥英钠,护士未能识别,将药取回。原因分析:年轻护士夜间单独执行医嘱;药品知识缺乏;专业知识缺乏;对自己不熟悉的药或第一次接触的药,没有在头脑里问为什么用;没有去查药物说明或者与医生核实为什么要用该药;未严格履行双人核对发药、用药流程;未发现不正确医嘱,如应肌注的药物,医嘱误下为口服;护士在电脑上处理医嘱时,因精力不集中,或者周围有干扰,或中途去做别的事情,未再仔细核对,未发现医嘱用法错误,未将错误医嘱拒签并告知医生,仍按经验肌注执行。②静脉用药查对。给患者静脉输液或加药时,未严格查对。如将10%葡萄糖用作5%葡萄糖;或将甲的药给乙。③静脉用药速度查对。患者实际输液滴速过快与医嘱滴数不符。对老年患者、合并心脏病患者及产后3d内的产妇都有较大风险,易诱发心力衰竭。如护士凭经验调节滴数;或未将输液相关风险、安全须知告知到位,家属或患者擅自调速;或患者变换体位时输液滴速变快,护士未按时巡视,未发现;或交由实习学生调节滴速,学生经验不足,所数、所调的滴数与实际不符。④口服用药查对。护士取药时,药房人员未仔细核对,将米非司酮发为米索,护士取回药后未再次将药品与医嘱、发药单核对。(2)药物风险药物本身有毒副作用;药物外渗易致皮肤、软组织炎症、红肿、坏死风险及易致过敏药物等。这些风险药物如果护士没有按照流程规范输注、巡视、应急处理,或者未熟练掌握规范、流程、应急预案也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如用药前的充分评估和应急准备,输液工具、输注部位的合理选择,输液过程的严密巡视(巡视卡记录),输注后的继续观察,一旦发生外渗、过敏等,启用应急预案。妇产科高危药物有硫酸镁、催产素;化疗药物顺铂、紫杉醇、氟尿嘧啶(5-FU)等;高浓度、高渗性药物如25%硫酸镁、20%甘露醇等;易致过敏药物如抗生素类、氨基酸、血液制品、甘露聚糖肽等。(3)护理环节、人员风险交接班、周末、节假日、中午、夜间,这些特殊时段护理人员少,力量薄弱,精神容易松懈,是护理风险较大的高危时段。入科少于5年的护士、岗前人员、实习生是科室护理人员中的薄弱力量,需要针对性制订培训计划,实施责任制带教,合理排班,控制其因经验不足带来的护理风险。(4)患者安全意外风险①坠床、跌倒风险。产妇分娩后24h内因体力消耗、精神疲乏、产程中出血等原因应卧床休息,如果因各种原因起床过猛、下床大小便,均容易导致晕倒坠床、跌倒等。妇科患者合并贫血者较多,严重贫血时也容易因如厕、起床过猛等发生跌倒、坠床。放化疗患者年龄在50岁以上者居多,往往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病等,加之用化疗药物后的恶心头晕,以及对血液系统的影响,也增加了坠床、跌倒的风险。②压疮风险。妇产科合并贫血患者,过于肥胖、消瘦、营养不良患者及老年人,大手术后卧床时间长,剖宫产后恶露排出、局部潮湿等,手术后腹带使用过紧或时间过长,血压血氧监测时袖带、血氧夹未定期放松等各种原因,也容易导致各种压疮风险。③空气栓塞风险。输液排气准备不充分,排气不彻底,空气进入静脉内;加压输液,液体输注完毕后未及时发现;中午时段1人值班时输液患者多,更换液体不及时;双头输液器输液时,未做好输液安全告知,家属更换液体,空气进入静脉。(5)新生儿风险新生儿各方面发育不完善,尤其是早产儿、高危儿风险较大。有新生儿误吸、新生儿院内感染、新生儿低糖风险等;护理人员如果观察巡视不到位或经验不足,不能及时发现新生儿病情变化,也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2.2护理管理对策 (1)护理安全文化建设医院护理部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科室每月组织安全隐患分析、安全警示教育。每月对护士进行人文素养教育,提高护士综合素质,营造科室安全文化氛围。对发生的护理缺陷、不良事件及时分析原因,分析潜在的护理风险,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重点从护理流程上找根本原因,通过完善流程减少或杜绝护士犯错的机会。如控制因人力资源管理不到位带来的风险;从流程上严格把控双人核对的流程。护理缺陷、护理不良事件与护理绩效挂钩,对积极发现隐患、杜绝隐患者予以双倍积分,对再次发生不良事件者予以加倍惩罚。(2)质量控制科室健全质控、安全管理组织,按制度、职责工作,护士长严格把关,真正把质控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护理查对制度、护理三级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会诊制度等各种护理核心制度。借鉴追踪方法学理论将其运用于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全面精细化地改进护理质量。(3)前瞻性分析和评估患者的安全风险运用失效模式分析(FMEA)对患者安全隐患进行科学评估,切实运用落实好临床患者安全隐患处理和预防的流程指引;运用根本原因分析(RCA)对护理质量的高危环节进行风险评估,落实高危药物、高危技术、高危意外事件管理流程。科室通过严格落实护理三级查房把控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隐患。通过动态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完善科室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完善护理工作流程,从系统上预防护理不良事件,保障患者安全。(4)对患者安全重点项目质量动态跟踪管理科室对给药错误、压疮、跌倒、坠床、药物外渗、输液/输血反应、意外脱管、意外损伤、院内感染等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动态管控。不断学习并应用先进、科学的风险评估工具筛选高危人群,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如应用正确的跌倒风险评估工具筛选跌倒高危人群,及早识别跌倒的高危因素并给予护理,可有效降低跌倒的发生及其并发症。(5)应急预案学习演练科室每月组织1次有效的模拟应急演练,并评价效果,积极改进。如专科应急预案有产后出血、子痫急救、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衰的应急预案等;其他如化疗药物外渗、空气栓塞、输液、输血反应、低血糖反应、药物过敏性休克、病房发生火灾应急等。 3疗效观察 3.1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以[例(%)]表示,采用χ2检测,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2结果 (1)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观察组不良事件发生率为1.2%,明显低于对照组的3.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护理满意度比较观察组护理满意度为97.2%,明显高于对照组的90.9%,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4讨论 患者安全是民众的基本权利,是社会对医院的最低期望,更是每名医务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护理过失可直接导致患者的痛苦和生命安危,一旦出现事故,造成的损伤将是无法挽回和弥补的。科室以“患者为中心”,围绕患者安全与质量,对科室护理行为、工作流程、环境、管理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科学、前瞻地分析护理风险,并持续改进质量,着力科室安全文化建设,建立风险防范指引及专科患者风险评估与护理管理为内涵的患者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每月通过安全隐患分析、护理不良事件分析、警示教育帮助护士将日常工作中习而不察或无法识别的高危风险提炼出来进行分析和警示,通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护士的临床实践,将患者安全与高质量护理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患者满意度。
经济论文:秘书信息能力下知识经济论文 一、秘书信息能力概述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秘书信息能力的提高迫在眉睫。社会企业大力投入对秘书信息能力的研究,如何正确认识并提高秘书工作者的信息能力是当务之急。只有信息能力得以提高,秘书工作者才能更好的服务工作,更高效的辅助决策者推进决策的实行。秘书信息能力的涵义信息是事物存在的方式或运动状态的直接或间接反映,而现代信息是指通信系统传输和处理的对象;后引伸到泛指消息、信号、情报、资讯。信息的收集、分析、提炼、整合工作,往往由秘书担任,对于电子设备无法包揽的信息而言,秘书信息的信息能力便越显珍贵。一名合格优秀的工作者在收集、分析和储存信息的过程中能够发现别人忽视的东西,质疑信息的真实性并且熟练的运用现代科技设备组织和提炼信息,以此更好的为领导服务。组织中的最终决策通常由领导者发出,虽然秘书工作者一般而言没有决策权,但是作为组织决策的中心环节,其工作质量往往影响着领导者的决策方向,因此,秘书信息运用能力的高低对领导者的最终决定起着不容小觑的作用。 二、知识经济时代秘书信息能力存在的问题 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幕在我国揭开,互联网、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如雨后春笋般瞬时遍布神舟大地,各种迹象无一例外的宣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化社会的发展。 1.秘书信息的收集能力有待提高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推动信息快速传递的同时,也扩大着信息收集的范围。广播、电视、报纸早已不是信息收集的首选,同一主题的信息来源由狭窄变得宽阔,枯燥呆板的案例也因为信息范围的扩大变得更鲜活。广阔的信息范围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但庞大的信息量在增加可选性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加大了秘书的工作量。不论从广播、电视、报纸中收集获取,还是利用互联网,信息鱼目混杂,若要甄选出对工作有利用价值的信息,不得不挑灯夜战,即使结果称人心意,可其中的工作量之大,繁琐度之高也只有秘书工作人员知道。 2.秘书信息的分析处理能力不够全面 信息范围的扩大使秘书信息工作量加大的同时,也加剧了分析处理方法的复杂性。信息的收集只是对信息进行最初步的筛选,信息成为信息资料的过程是利用有效方法对其分析、提炼、整合的过程。过去的信息处理只拥有较少的信息资源,因而分析处理的方法即便有详细的步骤,秘书工作人员也没必要参照要点来实现。随着信息量的逐渐增大,最后成文的信息资料要求逐渐提高,因而信息分析处理的方法便缺一不可化。 3.秘书信息的反馈能力不能满足领导需要 信息的反馈有助于正确决策的进步实施和完善,更有助于新决策在经验教训上的总结与制定。决策的执行如果没有恰当的回应,组织者便无法明确信息的传递阶段和信息接受者的反应,决策的有效实施无法得到保障,因此,秘书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的重要性油然而生。而主动和超前的反馈沟通在推动信息传播的同时,也对秘书自身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三、知识经济时代提高秘书信息能力的对策 信息能力的提高给秘书工作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面对这场信息革命,如何消除秘书信息能力的缺陷,切实培养信息能力是当务之急。培养秘书信息能力,推进高效决策辅助,也是社会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1.提高思想道德,强化保密意识 当今社会,信息传播的途径多种多样,信息媒介的多样性使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带入了发射者的主观意识,与此同时,在虚拟空间的隐蔽下无政府状态也有可能产生。如果没有自觉自律的道德意识和道德约束,便极易使人在享受信息网络快捷便利的同时,衍生出与日常道德伦理,甚至与法律规范相悖的行为。秘书工作者在自觉遵守信息道德同时,应该提防信息获取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的泄密事件发生。只有提高思想道德,强化保密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信息失密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2.转变固有信息理念,运用科学信息网络方法 知识经济时代最显著的特征是高度集中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办公系统自动化的普及,使管理体制得到调整,决策得以高效实施。然而信息化社会的来到也使得各种消极负面信息通通扑面而来,一场场激烈却没有硝烟的战争时时刻刻在网络上展开。在这样的形势下,只有掌握争取的理论观念,遵循“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精神理念,才能树立正确坚定的立场,不受不良信息干扰。这要求秘书工作人员应用知识,创造知识,在掌握理论概念的前提下,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工作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协调综合能力、分析解决能力,从容不迫地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 3.强化信息观念,增强公关传播意识 公共关系是一种组织的职能和行为,它在管理过程中发挥着独一无二的作用,现代社会组织内部的公众关系复杂多样,公众关系的处理不好势必会削弱组织内部的发展动力。秘书公关意识的培养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协调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的需要。公共传播关系意识作为一种深层次的影响,能帮助秘书工作人员顺其自然地融入秘书与公关的双重角色,从而积极高效地完成各项信息任务。 四、结语 经济发展信息重要性日益凸现,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信息获取和传递方式都有了根本性变革。知识经济时代秘书信息收集、整理及利用等能力都有着巨大变化,信息能力高低影响着管理决策各个方面,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服务于工作,才能更好迎接新时期的挑战。 作者:包雯瑾 单位:海门市悦来镇安庄村村委会 经济论文:审计工作农村经济论文 1开展农村经济审计的必要性 农村经济问题和财务管理问题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农村财务工作人员由于对财务方面的知识缺乏,因此经常会出现农村账务管理混乱的情况,农村经济在审计工作开展时,一定要对账目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和检验,对被审计的农村财务执行情况需要进行科学管理和监督,这样可以避免刚审核又出现错乱的情况,可以使得农村经济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使得农村社会发展状况更加稳定,不断提升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对农村审计工作不断加以规范处理,使得农村财务信息公开化,增大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2目前农村经济审计存在的问题 本身农村经济审计工作就相当繁琐,需要专业人士完成,同时也需要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通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和国家的正确引导,我国在农村经济审计方面已经有所突破,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农村经济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审计规章不完善,调查取证难;二是审计人员专业性有待提升;三是农村审计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四是单据管理和做账不够规范;五是审计执行不得力。 2.1审计规章不完善,调查取证难 尽管当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具体的法令制度,但是由于农村经济审计工作开展缺乏专门的规章制度,因此在农村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经常会由于制度缺乏而造成取证难度增大,在审计工作开展时很多比较旧的历史账目没有办法进行科学正确的取证操作,再加上相关工作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于可以提供的资料也是能够避免就不提供,很多相关的审计工作也是能够避免就尽量避免,这就使得农村审计工作缺乏了实际性,不具有实际开展意义。 2.2审计人员专业性有待提升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专业高科技人才较少,很多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因此在审计工作开展时由于缺乏对审计相关知识的正确认识,从而使得审计工作开展不完善,审计执行力度明显降低。从实际情况来看,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点多且面广,这也对审计工作者提出了一定要求,审计人员不仅仅要有过硬的财务和审计知识,也要熟悉和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耐心和职业素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另外由于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比较繁重,工作点又比较多,所以也需要审计工作者具备一定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所以这样的综合性人才在实际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当中也不是很多,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阻碍。 2.3农村审计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 审计工作开展必须要有经费给予支持,如果经费缺乏,审计工作就难以顺利开展,审计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会严重影响审计工作效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开展审计执法或业务培训时常常感到有心无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地区由于县镇地方财政困难,在审计经费投入方面也不是很多,给在实际开展工作审计的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另外,农村审计工作开展环境一般都比较简陋,也是影响农村审计工作开展的因素之一。 2.4单据管理和做账不够规范 支出单据不规范,有的单据多为手制收条、收据,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收入不上账的情况发生,审计工作对此类违纪现象的核查难度较大。再者,做账不规范也影响了农村经济收支的客观具体反映,同时也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尤其是对专项资金的审计。 2.5审计执行不得力 经管部门在开展农村审计工作中,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做出正确的审计决定,但由于经管执法主体较弱,在实际执行决定中,就显得阻力比较大,遇到的困难也比较多,所以这一点也是制约农村经济审计工作开展的因素之一。 作者:刘喜文 单位:大安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经济论文:金融支持经济转型与农村经济论文 一、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环境分析 我国农村山区、丘陵较多,机械化水平低,发展速度慢。机械化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方面。我国拥有华北平原、东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以及珠江三角洲平原,占地约70万平方公里,其它区域一般为山地、丘陵等地形。对于我国农村地形,更是以山地、丘陵为主,这种地形结构不利于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可以看出,在1991~1996年机械化动力发展速度较快,但是近年来发展速度非常缓慢,从2008年开始出现急剧下降。从而可以看出我国农村机械化水平发展的局限性。机械化水平低除了地形原因限制外,其它因素的影响也非常关键。如我国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我国农村农业从业人员较多,农村居民较多,而耕地少,人均耕地非常有限。大部分农村人均耕地不到0.4亩。这种生产模式下,农户不需要通过机械就可以完成,如果勉强使用机械化水平只会增加生产成本。城乡生活水平、生活条件等各个方面存在差距,但是差距逐渐变小。城乡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的差距是反映农村经济转型成功与否的重要衡量指标,而降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与生活条件差距是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目标。近年来政府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支持,99%的农村已经实现水泥马路到家,农村师资、医疗水平也有很大提高。并且在交通便利的情况下,城乡资源共享水平越来越高,许多农村居民购物也较以前便利,很多农村孩子在县城读书就业。可以看出,在1990~2001年,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在不断拉大,但是在2002年之后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缩小,特别是在2007年之后,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差距大幅度靠近。但是,城乡的差距依然存在,并且城乡居民的生活状态以及精神文化水平的差距非常大。我国农业生产产量持续增加,但农产品深加工不足,农企发展困难。农业企业是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方面,农企结构和实力的改善是实现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2001~2010年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幅超过20%,2011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已经超过15万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7.6%,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的年均速度显著高于GDP增长速度,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非常大。目前,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已经超过22万个,加工企业从业人员超过2500万。但是我国农企发展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农产品加工技术落后,主要为农产品粗加工,深加工严重不足。第二,我国农业企业人才不足,管理水平有限。第三,我国农企资质不佳,在5万多个食品加工企业中,只有100多个达到国家二级企业要求,所占比例不到3%。第四,我国农企规模小,融资困难,企业升级艰难,这严重影响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专业化、技术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不足,农村商品贸易、物流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不足。比较城镇发展情况,农村基础设施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于农村企业发展的道路、水电等基本基础设施发展不足;第二,生活与娱乐设施不足,农村居民生活依然靠打牌等自娱自乐,缺乏政府引导,没有经常举办活动的娱乐组织;第三,医疗、教育、通信、购物条件不足,农村居民生活依然非常不便利。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严重不足,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流服务的不足,很多农村地区只有邮政可以到达,其他快递物流服务缺失,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都产生了重要的限制;二是商品贸易发展的不足,农村商品存在质量无保证不合格商品充斥、商品种类与品牌单以及商品贸易环境不足等问题;三是各种中介与技术服务缺失,这对农村企业产业升级产生重要影响。 二、我国农村经济转型存在的主要困难 第一,农村各种条件的改善需要大批量资金,但是基层政府财政困难,无力支撑。我国城镇的发展经历了20多年,这期间中央、省市等各级政策和资金都集中在城镇发展中,农村的大批量资金也进入城镇当中。但是当前,各级政府虽然在倡导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发展战略,但是我国对城镇的扶持也必不可少的。中央以及各级政府虽然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但是投入有限,主要依靠基层政府的支撑。近年来随着医疗、教育等条件的不断改善基层政府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即使在上级政府的有限支持下也难以满足农村庞大的资金需求。比如说每一年一个县的农村道路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的开支非常庞大,每年耗费数亿元。如果要增加其它各种设施,大多数县级政府都无力承担。 第二,农村企业效益水平较低,薪资水平等各方面的综合条件与城市企业存在差距,无法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无法吸引农户放弃农耕,导致农村土地无法集中生产,实现规模化、机械化。薪资水平一直是吸引劳动力的重要因素,这也是我国劳动力大批量往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集中的关键原因。相比城市与农村企业,除了薪资水平无法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外,企业的工作环境、人文环境以及管理规范化水平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近年来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但是农村富余劳动依然很多。农村企业对富余劳动力吸引不够,导致大量劳动力停留在有限的土地中,导致小农经营的现状无法改变,也将影响土地的集中生产,不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模式的实现,而这些是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 第三,农村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农户,信贷困难,满足率低,不利于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不利于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近年宏观经济不稳定,农村许多中小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的问题,但是由于规模小,资产有限,无法在正规金融机构实现信贷,而在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较高,生产的效益无力支撑,导致农村近年来中小企业大量破产。对于市场前景好的农村企业,由于信贷无法实现,融资不足,规模无法适时扩大,影响企业的发展。虽然近年来小额贷款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但是依然供不应求。同时对于农户来说,在没有关系和担保人的情况下,基本很难实现贷款。目前我国农村的信贷满足率不到40%,这还不包括一些有贷款需求但是没有贷款意识的农户。 第四,除了信贷业务外,其他金融业务发展严重不足,不利于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生产风险的分散(保险行业发展不足),也不利于其进行投资和融资活动。城镇各种金融业务发展迅速,一方面可以降低意外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作为投资工具,也可以作为集中零散资金的融资工具,可以说金融业务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各种金融业务在农村发展严重不足。首先是保险业务。保险对于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来说越来越重要,可以有效降低意外风险事故,降低个人和企业承担风险。但是我国农村保险业务除了基本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外,生育保险、意外保险、大病险以及农业生产风险、企业生产风险等各种关乎居民生活和农村生产风险缺乏推广和应用。其次是金融投资与融资业务在农村的应用不足。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闲余资金越来越多,但是农村居民的投资意识却不高,一般存在银行等着贬值或者将现金留在身边,这样不利于农民增收,不利于改善城乡居民差距。实际上,农村闲余资金在增加的同时,农村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农户或者中小企业要扩大生产或者农户想从事非农活动,在自身资金不足时就需要向外融资,但是农村融资非常困难。这就形成了大量的农村闲散资金和农村融资困难的矛盾。这种矛盾是农村金融业务发展不足的重要体现。 三、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 (一)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现状 为了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提高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度,政策对农村金融支持在不断加强,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支持力度越来越大。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支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减免,如《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5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定向补贴和奖励支持。近年来政府对农村信贷实行贴息政策,即对常年亏损的农村信用社保值贴补利息给予补贴的政策。同时为了引导引导金融资金进入投入到农村地区,支持农村经济转型和发啊站,对农村专项贷款实行贴息政策,例如自2008年起财政部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费用补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达到一定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2年财政部将小额贷款公司也纳入了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试点,以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据统计,2012年中央财政向农村提供金融支持的金融机构定向补贴了36.21亿元,2013年已经超过了41亿元,增幅非常大。目前,我国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政策已经覆盖了所有农村区域。可以看出,政策上我国对农村金融的支持程度越来越大,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支持依然集中在国有银行的涉农贷款定向补贴,针对个人的支持度较少,此外针对地区性银行的支持度较低;二是政策的实施与规定目标偏离,这是因为我国农村经济与县域经济的界限不明,很多银行将资金投入到县域经济而非农村经济中,但是其也能获得涉农金融政策支持;三是,虽然政府对农村金融支持的额度越来越大,支持范围越来越广,但是其支持资金相对于农村经济转型的庞大资金需求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而实际上,我国财政力量有限,仅凭政策补贴来实现农村金融发展满足农村发展需求的路径行不通。因此,农村金融机构依然供给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农村经济转型与快速发展的要求。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第一,金融机构的数量不足。比较城市各种商业银行,随处可见,包括国有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地方性银行等各种规模的银行机构,但是农村的银行非常局限,主要是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常少,其网点也非常少,这不仅影响农村的金融规模,也影响农村居民办理金融业务的便利性。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在县级以下区域退出。在1998~2007年,四大国有银行相继撤出了3万个县级以下机构,近年来撤并还在继续。当前商业性保险、证券、担保、信托投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大部分农村地区还是空白。农村信用社成为勉强支持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的主力军。第二,金融机构业务规模总量的不足。我国城市经济依然在稳步发展当中,其中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很多金融机构的资金集中投向了城市,而农村的配额非常低。例如我国农村的贷款额度,从下表可知。2013年我国农村涉农贷款余额大约为20万亿元,同比增长率才3%,而我国金融机构总的贷款余额为72万亿元,涉农比重为27.8%。也就说,我国绝大部分资金投向非农领域和非农区域。第三,我国农村金融业务存在严重的供给不足,首先体现在贷款上。我国农村贷款不满足率达到72.4%,也就说只有27.6%的满足程度,大部分的农村贷款得不到满足。同时在我国农村借贷中,正规借贷(金融机构借贷)的比例非常低,为27.6%,绝大部分贷款需要依靠民间借贷来完成。大部分家庭因为资质不合格不会提出申请,而提出申请的有三分之一的可能被拒绝。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借贷的缺口很大实际上,我国保险等其它业务的缺口更大,只是由于没有推广,潜在需求没有被开发出。 (三)我国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与影响 第一,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血脉,是农村经济转型重要的资金来源。从农业来看,我国农村居民的储备资金不足,如果要提高机械化水平进行扩大生产,需要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而农业生产风险可以通过保险等业务来分散。从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来看,虽然通过项目来实现,但是项目的实施基本需要通过银行融资贷款来完成。目前基层政府入不敷出,很多提前支出也需要依靠金融机构来实现。从农村企业的发展来看,无论是中小企业扩大规模,还是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都离不开银行的参与。农村经济转型的任何方面都需要资金进行依托,而金融是资金的主导者,因此农村经济转型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与发展。 第二,金融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和方向。金融直接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这是因为金融的发展情况,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程度,是否满足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如果金融能够大力支持农村经济转型,能够满足农村经济转型的基本要求,那么农村经济转型的实施速度就会加快。同时,金融业影响了农村经济转型的方向,这是因为资金的去向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也就影响了农村金融转型的方向。例如,如果金融机构的资金大量流入某个农村区域的水稻加工产业,那么该区域水稻加工产业在资金充足下会扩大规模生产,在加工技术上也能够大幅度提高,并且在加工需求下水稻种植需求也会大幅度增长。 第三,金融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质量和效果。农村经济转型的质量和效果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区域农村经济转型的目标和金融支持的方向是否匹配;二是金融支持的程度是否满足区域农村经济转型的速度和要求;三是农村经济转型的战略和政府政策的正确性和匹配性。可以看出,前二者都与金融相关,并且是实施成功的关键。具体分析,金融对农村经济转型质量与效果的影响如下:金融机构与业务的丰富性影响农村经济转型后经济的稳定性,金融机构越多,其资金实力越雄厚,支持程度越高;金融机构和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影响农村经济转型实施的顺利程度。近年来经济不稳定,金融不稳定,导致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不够屡见不鲜。如果农村金融发展不稳定,存在各种风险,那么其对农村经济转型的支持也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就不能为农村经济转型提供稳定的资金供应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这将影响农村经济转型的顺利程度。 四、基于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策略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农村经济转型环境的改善需要依托金融支持,农村经济转型的问题需要金融来协调解决,而农村经济转型的关键问题实际上还是金融问题。基于农村经济转型的需要,为促进农村金融的快速发展,笔者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策略: 第一,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构建丰富的、具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问题应该从多样性着手,允许社会资金进入金融行业,以需求为基础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多样化金融市场。当前民间资金非常多,应该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正规金融机构,放宽农村的金融供给,同时对于非正规金融机构也需要不断规范,加强管理。 第二,鼓励农村金融创新,加快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建立适宜农村经济转型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比如我国保险业应该针对农业经济设立各种保险业务,以分散农村生产风险。各种金融融资工具和业务可以适度创新,吸引民间资金进入,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和放贷能力。 第三,为加强农村经济转型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匹配性,应该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在此政府需要引导金融机构、农村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建立好三者联系的桥梁,实现资金与需求的对接,使得农村金融真正落实在农村,服务于农村。 第四,加强政府行政与司法监督,营造“有借有还”的诚信信贷环境,同时建立农村金融的监督和风险预警体系,保障农村资金借贷的安全性。呆账率一直是金融机构对农村实行谨慎贷款的重要限制性因素。要全面提高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必须打破呆账率高的问题。为此,必须加强政府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大对恶意拖欠贷款行为的打击,以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降低农村呆账率。 作者:刘贵清 单位: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论文:成本管理体系中建筑经济论文 1、对建筑项目实施成本管理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的项目施工成本管理指的是建筑施工企业以某个正在施工的建筑项目工程为核算对象,主要对该对象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资源损耗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价值进行的核算管理。更简明的说,就是某个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生产费用,其中包含耗费掉的主材料、辅材料、构配件、租赁(摊销)周转材料的费用、施工所需机械的租赁费与台班费、工人的工资与奖金、工程处或者是分公司组织与管理工程队时支出的费用等。通常实施成本管理时,要按照合同规定实行一级管一级的管理方式,即建筑施工企业管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管工程队,工程队管班组,班组管个人。以下4项为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特征: (1)动态追踪性。 对建筑项目实施成本管理时一定得从头到尾的对已设置的成本目标及与其相配合的实施步骤实行追踪式的控制、监督、调节与完善,绝对不可放任。 (2)事前能动性。 基于施工项目管理的不可重复性,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出现重大失误,在进行项目成本管理时就得事前自发的对工程项目进行能动性的管理。通常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在项目开始施工时就对项目所需成本执行预测、分析、设计及制定目标等工作,接着再采用各种经济、管理、技术方式来完成目标。 (3)内容适应性。 一般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内容是与施工项目管理的工程范围相适应的,即只有确定了施工项目的管理范围才能确定项目成本管理内容,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制定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计划时,要将成本管理的具体情况考虑在内,切不可盲目进行。 (4)综合完善性。 所谓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指的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将工程的预算、工期、质量、资金、技术、分包、安全等管理有效连接,使其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从而实现有效管理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目标。因此要想使工程实现其设计功效,就得把涉及施工项目管理的所有职能、对象及要素融入到成本管理中。 2、现阶段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施行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时存在的问题 2.1不够完善的管理体系 (1)缺少建筑经济成本考核管理体系。 现阶段各大建筑企业中的管理体系都不够健全,尤其是经济成本考核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缺失该体系,就会影响到奖励制度与惩罚制度的建设,进而会严重制约经济成本管理。 (2)缺少经济成本管理部门。 例如缺少成立专门的经营科。由于建筑经济成本管理是一个新兴管理措施,所以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没有为其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而是将其划到了财务部门。这样一来成本管理中的一些管理项目就得不到有效开展,严重影响到了企业对施工项目成本的控制。 (3)没有将经济成本管理体系融入到整个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过程中。 很多企业的成本管理只是浮于表面,而没有将其细化到各个管理部门,导致很多部门负责人都不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也不知道该如何落实该项工作。 2.2落后的经济成本管理观念 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所以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中基本不进行成本管理,即使管理了,也只是片面的管理。例如资源管理,很多时候只是控制资源的消耗,而不是控制整个企业的供应。再加上企业负责人对成本管理的漠视,严重制约了经济成本管理推行力度。 2.3缺乏经济成本管理目标 就目前情况来看,很多企业的成本管理仅限于减小成本,而没有构成一个健全的经济成本管理体系。甚至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还没有事前拟定成本目标,要想了解工程的亏损情况还得等到工程竣工时才能清楚。另外再加上很多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是由财务部执行的,还没有构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成本管理工作的开展。 3、强化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成本管理的措施 3.1施工目标成本的预测、分析 建筑施工的目标成本是根据目标利润和市场价格进行确定的。对施工目标成本进行预测,通过成本预测,掌握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变动趋势,有助于减少决策的盲目性,使经营管理者易于选择最优方案,作出正确决策。分析计算公式如:项目目标成本=预计结算收入-项目目标利润-税金以潮州聚贤璟园住宅区B幢合同为例,对其施工成本进行分析:某工程的签约合同价为2592万,按照历史15%的利润来算,工程的目标利润约为388万元,其中材料费用占65.73%,人工费用占14.93%,其他费用占4.62%。 3.2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 (1)要构建并强化成本核算考核制度。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了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意识,就得通过考核制度来强化员工及各个施工环节的考核力度。另外,为了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还要积极构建健全的奖惩制度。 (2)健全项目成本的核算制度。 为了有效执行成本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积极成立成本管理部门,以便在抓工程进度与质量的同时,还能够控制好成本。 (3)积极健全与优化成本核算员的管理制度。 由于成本核算员是成本核算工作的核心,所以不仅要强化成本核算工作人员的考核力度,还要对其进行集中管理与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激励、竞争、考核、交流,以便其能将单位项目和自身利益分离。 3.3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意识 (1)要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的成本管理意识。 基于管理层的重要性,要想在全企业内有效提升成本管理意识,就得首先提升管理层的成本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层层重视,层层落实,才能使成本意识深入到每个员工的心中,才能提升企业成本核算管理的能力。 (2)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的成本意识。 企业工作人员不仅要依据管理层制定的成本计划来开展工作,还要树立牢固的成本意识。另外企业为了保障其成本核算的质量,还要不断提升员工的责任感。 (3)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各部门间的合作关系。 要想有效的在项目施工中施行成本管理,就得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间的合作关系,只有整体的看待施工过程,才能明确各个施工环节的权责,只有权责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负责人才能管理好自己环节上的成本,从而建筑施工企业才能实现成本管理。 3.4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 一般建筑施工企业成本分为工程成本与企业成本,就当前市场情况来看,企业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各企业的成本竞争。就单一的建筑项目来说,减小成本的方式主要是提升材料、机械的利用率与有效管理人工费用及严格遵照合同标准进行工程核算;就整个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减小成本的方式主要是提升建筑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与制定长期的成本管理计划及减少设备的闲置等。其中提升经营成本管理的方式有: (1)要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 为了提升经营管理人员对市场的判断力能力与判断准确度,企业要利用培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了约束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要利用培训与制定制度方式来强化经营队伍的建设; (2)加强企业资金管理。 强化企业资金管理的主要方式是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及强化资金的安全性、运作方式,其中提升资金运作效率是为了保障建筑资金的合理性,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的安全性、运作方式是为了增强财务风险能力,总体来说都是为了成本管理奠定基础; (3)拟定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目标。 为了提升风险管理机制的操作性与系统性,企业要制定一个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其中经营管理要通过风险监测指标来了解企业成本的亏损情况。 4、结论 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其中要完善成本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的经营管理部门,不断分析成本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善。提高企业员工的成本意识和经济效益观,将员工的个人利益和企业的目标、效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真正把成本控制落到实处,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作者:谢梁鸿 单位: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 经济论文:工业转型升级低碳经济论文 一、制约哈尔滨市工业低碳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 (一)重工业偏大的结构导致能耗居高不下 现行主流的低碳经济理论认为,如果经济结构中有更多低碳排放的“清洁部门”,那么碳排放量一定会降低。以工业结构为例,轻工业与重工业对资源环境的影响也存在较大差异,在同样的工业发展规模中,重工业比轻工业对资源环境的影响要大。目前,哈尔滨市的工业结构仍以重工业为主体,虽然其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和产值都有逐渐下降的趋势,但是,由于高耗能行业全部集中于重工业中,且其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到重工业的80%~90%,所以,造成近五年重工业综合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总综合能耗的比重居高难下,始终徘徊在86%左右。加之一批热电联产、水泥熟料生产、化工醇、生铁高炉等高耗能项目相继建成投产,进一步推高了重工业的能耗水平。 (二)主导产业结构向低碳化调整的方向不明确 装备、食品、医药和石化等四个主导产业在哈尔滨市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其低碳化调整的方向和步伐对哈尔滨市工业低碳化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低碳角度分析,哈尔滨市四个主导产业中,石化产业属高耗能产业,综合能耗占比较高,其中的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两大类行业属六大高耗能行业,两行业合计的企业数量、产值和综合能耗分别占主导产业的3.1%、12.7%和45.5%。哈尔滨市的食品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其产值占比较大,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相对较低,尤其是装备制造业中的绝大多数行业,单位能耗均接近于全市最低水平。近年来装备制造业陷入发展困境,石化产业产值规模在不断扩大,不符合哈尔滨市主导产业应采取的“提食品、装备、保医药、限石化”低碳转型发展方向。 (三)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偏低 目前,哈尔滨市工业的多个行业及其产品都位于产业链低端位置,处于原材料加工或产品初级加工的低产业层次、低附加值阶段,能耗高、产值低,企业竞争能力差,是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从低碳经济角度分析,这些行业或产品的能耗强度均偏高,尤其是对于高耗能行业来讲,各链条能耗强度的差距更加明显。如水泥行业,吨熟料综合能耗比吨水泥能耗平均高出30-40千克标煤。而哈尔滨市的多数水泥企业都是只生产熟料和水泥,缺少高附加值、低能耗的下游产品。哈尔滨市钢铁产品以长材和普通建筑钢材为主,扁平材及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优质钢材目前主要依靠外购,钢铁生产企业的本地配套率较低。 (四)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利于碳减排 哈尔滨市工业企业多以低效率、高排放的煤炭作为主要消耗能源。近年来,由于煤炭市场充分放开,优质原煤价格不断上涨,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多数用能企业在优质煤中掺烧一定比例热值低、排放多、价格低的褐煤,因此需要企业对锅炉和除尘设备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但从实际看,多数企业难以承担较大的升级、改造成本,尤其是热电联产和供暖等能源转换型企业,锅炉的节能、减排工艺和技术升级缓慢,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碳减排效应。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以及在用燃煤锅炉的技术现状和升级步伐,对哈尔滨市发展低碳工业形成较大阻力。 (五)低碳化升级改造项目推进难度大 为实现低碳化转型升级,哈尔滨市部分水泥、炼钢、供热等高耗能企业都在积极谋划上新设备,延伸能效利用环节,利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余热、余气等资源进行发电、供热或回收利用,满足企业和社会用电、用热需要,但是受并网审批的限制,一些综合效益可观的项目迟迟不能启动建设,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低碳化升级改造项目推进进度。 二、促进哈尔滨市工业低碳化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工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重点 实现哈尔滨市工业低碳发展,必须以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为引领,在存量中改造高碳行业,在增量中发展低碳行业,明确转型升级的方向和重点,通过优化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和行业结构,促进工业整体结构优化提升。加快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优先发展食品、装备制造两个低碳高产值主导产业,限制发展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等高耗能产业,稳步发展纺织、木材加工、印刷、文体用品制造等轻工业。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民用航空、新能源装备、新材料和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实施重点领域产业改造升级,完善产业链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低碳示范工程 哈尔滨市必须抓好替代热源审批、投资、建设等各环节,妥善解决拆除热源补偿问题,最大限度拆除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小锅炉。对于经营不善而等待“被政府淘汰”或利用部门监管“空隙”偷摸生产的类似企业,政府决不能弃管或视而不见,而必须摸清其底数,发挥低碳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辅以经济、法律甚至是行政手段,对其进行有序淘汰。尤其要对冶炼、造纸和水泥等高能耗和高污染行业中生产规模小、经济效益差、资源消耗大的企业予以优先淘汰。同时,以淘汰落后产能为契机,加快推进高耗能企业的兼并重组步伐,以典型低碳行业或企业为引领,建设低碳示范地区和低碳示范园区,将优势资源向投入产出效益好的区域和企业集中,通过集约化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改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 推动哈尔滨市能源结构由传统高碳为主向清洁能源比重不断增加的结构转变。促进用能企业向低碳转型,促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主动适应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需要,有助于其实现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升级。一是提高天然气的应用普及率。对工业天然气应用、燃气锅炉研制和改造等予以更大的资金支持,建设天然气取代燃煤供暖示范工程,提高城市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率。二是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支持风电装备研制、生产和风电场建设,协调完善风电并网运行的电力调度体系。利用哈电集团的先进技术,积极发展建设中、小型水电厂和抽水蓄能电站。利用哈尔滨市成熟的地热泵技术,推广使用地热能。鼓励利用城市垃圾、秸秆、大型养殖场废弃物建设沼气或发电项目。三是探索推进分布式能源工程。将分布式能源纳入电力和供热规划范畴,按照自用为主、富余上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探索在三环以外新建的居住、商服和产业集中区,建立分布式能源中心,推进实现分布式能源与集中供能系统协调发展。 (四)鼓励低碳技术和产品的应用 一是探索推广碳捕获技术,推进碳利用。哈尔滨市可通过政府扶持和企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在大型煤电、热力供应及炼油企业试点应用碳捕集、分离与净化技术,将捕集的二氧化碳资源应用于食品加工、塑料大棚种植、全降解塑料生产、精细化工等行业。二是鼓励企业加强工业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支持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施煤渣、钢渣综合利用,煤气、水蒸气、余热回收利用,资源化再生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尤其要创造条件,支持哈尔滨市大型热电联产企业向热辐射范围内的用热企业或居民进行并网供热。 (五)运用碳交易市场化运作方式 一是规范自愿减排交易。完善哈尔滨市电力企业电管理机制,在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减碳自愿协议试点工作,制定减碳自愿协议管理办法和奖励措施,推动企业开展自愿减排交易。二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在工业领域引入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规范用能企业(用户)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的合作;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三是建立碳排放指标的考核奖罚机制。转变以往通过行政手段向企业“硬压”节能指标的做法,通过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对企业碳排放行动进行“奖勤罚懒”式的调解,按照既定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实现低碳转型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减免部分由未切实贯彻执行政府低碳减排指标的企业承担。 作者:杜立兴 单位:哈尔滨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业经济处 经济论文:交通产业发展下低碳经济论文 1、低碳经济下交通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分析 交通产业是为社会交通运输需要而服务的产业,其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在低碳经济下,交通产业未来的发展应该将不断改变自身产业结构,降低碳排放量,提高城市低碳交通发展水平等内容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在此思路下合理的制定发展战略目标。事实上,当前我国的人口数量庞大,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加,交通模式仍然是采取的传统的机非混行模式,机动车的燃料也较为单一,燃料的使用效率不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城市车辆拥堵现象严重,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交通产业的低碳发展,也阻碍了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效率。基于此,笔者认为,目前交通产业应该将节能减排作为主要的发展战略手段,对产业的每个组成部分都制定相应的战略目标,以最终实现全社会的低碳发展。主要包括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产业的配套设施、实现交通运输产业的高效运作、加强交通设备制造产业的节能减排管理等三方面内容。 2、低碳经济下交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基本途径 2.1积极发展低碳燃料 目前机动车辆的燃料普遍使用汽油、柴油等高碳排放量的燃料,燃料结构较为单一,这是影响交通产业碳排放量的主要因素。为此在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下,交通产业首先应该从发展低碳燃料入手制定发展战略。目前可以用在交通行业的低碳燃料主要有乙醇、生物柴油、天然气、太阳能、电能等等,这些燃料的含碳量较低,若能够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则势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碳排放量高的交通产业现状。虽然目前低碳燃料并未得到普及,应用范围也较小,但是其应用前景十分可观,需要我们进一步极大研究力度,开发并普及更多低碳燃料。 2.2提高车辆燃油的经济性 要实施这一战略,需要燃料和车辆结构两方面入手进行改进。一方面是要积极利用先进科技研发可再生燃料和低碳燃料。一方面要对车辆的传动装置和驱动系统进行有效改进,使其在运行中所受到的滚动阻力进一步减小,增大发动机的运行效率,提高燃油燃烧效率,从而实现低碳排放的效果。在当前零碳排放燃料还未全面推广的形势下,通过提高车辆燃油的经济性无疑是一条非常可行的发展途径。 2.3减少高碳强度的出行 目前我国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高碳强度的出行率较大,在此情况下是很难促进低碳排放目的的实现。为此应该采取减少高碳强度出行的战略措施。包括引导人们绿色出行,多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或以自行车、步行等慢速交通系统为出行方式。 2.4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提高运输系统效率战略是指从系统的角度出发,通过优化整个运输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达到减少能源利用和温室气体排放。运输系统效率低的主要表现为交通拥堵,因交通拥堵而导致的燃油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并不是个小数目。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和拥堵缓解政策不仅可以达到减排的效果,而且可以节省巨额资金的投入。 2.5碳收费 为达到运输产业的减排,碳排放与碳交易的收费政策是必要的。增加整体碳经济的花费,通过碳排放与交易或是碳税,为消费者和商业减少C02排放提供经济刺激。碳收费的目的是在不影响生活质量和经济的前提下,减少运输部门碳排放。对价格政策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高碳出行替代选择的有效性,这些替代选择包括使用低碳燃料,购买燃油经济性更好的车辆,使用公共交通或城际铁路,远程办公,合乘,发展减少长距离出行紧凑用地模式。没有替代选择,消费者就不得不而对高消费或是降低生活质量。通过减少出行需求、鼓励低碳燃料和节能车辆的利用,碳排放收费政策影响上述所有战略。 2.6系统性 交通产业是一个系统,在整个社会实现低碳经济的过程中,系统的观点要始终贯彻其中,各学科间研究和技术调度促进节能减排的最终实现。例如,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小汽车行驶每100km的耗油量下降了5000,但小汽车总量增加了几十倍,显然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增加了许多倍。同样,轨道交通的建设成本巨大,运营时所有的设备都在运行,从此角度轨道交通本身是高碳排放,但它可以为社会服务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减少整个社会碳排放的角度看,它是环保经济、低碳排放的。新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但节能减排的效果和社会效益远远大于资金的投入。 3、结语 总之,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实现交通产业的低碳发展势在必行。本文中所述的几种发展战略是近期交通产业发展可采取的基本途径,若能够执行到位,可以极大的提高交通产业的节能减排效果。 作者:吴晶 单位: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交通运输局 经济论文:技术推广及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的现状和意义 农田耕作和农业产业也在向更加科学化的道路上发展,虽然农业生产和发展在一条平缓的道路发展,但是距离里农业现代化发展还有一定的距离。也正是在这样的作用之下,如何将当下中国农业科研成果快速的应用到农业实践当中,将生产技术快速有效的转化为生产力,就成为当下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究其根本发展,还是需要在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上下足功夫,因为他们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他们拥有农业专业技术和成果的研究认识,同时同基层的农民群众紧密联系。因此,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意义深远。 二、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途径 1.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农村开展工作当中,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同农村基层群众接触实践较长,因此,工作人员要想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必须要具备端正的态度和良好的品德。其次,他们还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这样才可以保证在实际的指导工作当中,发挥自身的核心作用。因此,这就要求农业经济管理员和技术推广从业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和加强自身思想修养、个性品质等培养。通过综合素质的提升,才能够保证他们在实践工作当中,正确的处理人际关系、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对待工作中的挫折等方面的问题。因为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工作的重心除了传授先进的管理技术之外,还要跟广大的农村基层群众一起进行沟通,来了解实际问题,解决当下难题,因此,提升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够帮助他们自觉地运用正确科学的方法,控制和调节心理波动与情绪变化,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经常保持一种稳定、冷静、清醒的精神状态,进而恰当地分析、稳妥地处理各种复杂问题,正确地分析推广对象的心理活动。从而,帮助为农村建设发挥实质性的指导作用。 2.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在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领域当中,除了强调与农村基层群众的沟通之外,更加考验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因为农村农田农业都属于一线的实践阶段,要想做好农业经济管理和农技推广工作,需具备精湛的专业知识。因为农业生产有其特殊性,周期长、见效慢,若业务水平不过关或存在指导失误,就会造成损失。而且,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周期较长的大范围损失,因此,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于提升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而言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农村农田治理当中,基层的农民群众存在着较多的误区,其中农田漫灌、盲目使用除草除虫的化学药剂等都是较为显著的问题。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应当在这方面进行重点的技术推广和知识解说,因为化学防止方法不当,不仅会影响农作物产量,还会大面积的污染农田、水源环境,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在这方面就需要扩展知识面,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这样才能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起到对农民增产、增收的作用,真正的发挥自身的价值作用。 3.正确处理好与农民的关系 在新农村建设当中,农业经济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是实践队伍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国家各级推广机构的推广人员都具有双重任务,一是要完成国家下达的推广任务,二是要为农民服务。因此,就要求负责管理和技术推广的人员能够在实践指导当中,发挥自身的核心作用。推广人员切忌在生产中和指导过程中流露出高姿态,应注意与农民相融合,以提高沟通的效果。技术推广和管理人员应当立足于实践,同基层的农民群众保持平等的沟通,密切加强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民之间的联系。这样,才可以保证对于农民自身受到的困扰问题有切实的了解,这样才能够具有针对性的对于问题进行解决。同时,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强农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基层群众对于技术推广和管理人员的信任,以便农业技术人员在制订农业技术推广方案时更能切合农村和农民的实际。这样,在两者相互协作,融洽的环境下,保证工作科学有效的完成。在技术推广和管理当中,只有与农民进行有效地沟通,才能获取农民在实际生产中所需要的技术、服务等信息,进而开展针对性的推广服务,共同促进农业、农业技术的稳定发展。 作者:刘凤云 单位: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街道办事处 经济论文:农村金融发展农业经济论文 一、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状况 当前,农村金融正处于改革创新阶段,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从农村金融发展的总体态势看,其发展的水平并不高。目前,农村的大部分贷款集中流向于第二三产业,真正投入到农业发展上的贷款很少,这就致使农业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从而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从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现状看,其规模与数量都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与此同时,金融机制不够完善,其缓慢的发展速度致使农村金融的优势作用无法实现。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发展,其创新性成果推进了农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二、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 (一)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二者之间所存在的关系 在深入研究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二者之间关系前,有必要明确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从而才能够从整体上掌握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作用。基于此,本文采用线型回归分析法,从农副业、种植业以及农民收入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当前,金融机构在进行农业贷款时,除农副影响值为正以外,对农业以及农民收入总量的影响都为负值,而农村乡镇企业贷款对农村经济的增长影响很大,因此,金融机构所进行的农业贷款在农业经济中的影响作用并不大。这就充分说明当前农村金融的发展滞后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因而无法发挥自身的作用,因此,深入分析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的关系,是当前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也只有正确的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将农村金融的发展推上崭新的高度。 (二)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的关系 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的关系集中表现在前者对后者增长机制的影响上。农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有效的提升了金融系统的效率,从而优化了金融资源的配置,这样就使资本的边际生产率得到了提升,进而推进了农业经济的增长。在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农村的金融市场在竞争的过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金融行业的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完善,金融的功能逐渐丰富化,在此过程中,就会增加自身的吸储能力。而储蓄率的提升就会使储蓄份额不断加大,这就带动了农村投资的发展,进而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增长。但是,农村金融的发展也会导致储蓄率的下降,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使资本的流动性变强,进而金融风险得到分散,而储户能够根据自己所需随着在金融机构取得现金,这就使储蓄率下降。利率是影响储蓄率的原因之一,而由于利率是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变化的,所以,储蓄率的升降是非固定性的,但是无论储蓄率升降,都能够充分的证明农村金融的发展影响到了储蓄率,从而影响到了农业经济的增长。农村金融的发展还通过“转化率”的方式影响到了农业经济的增长。金融储蓄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向金融投资转化,当金融发展水平得到提升时,其投资的转化率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这是金融体系自身所具备的功能。具体转化过程为:金融体系首先通过吸储的方式,实现成本积累,通过支付信息成本来实现对所吸储蓄的控制,这样实现投资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就获得了利润。而在所获得资源中,存在着一部分无法控制的资源,这部分资源无法通过投资的方式进行利润的转化,因而便以存贷差的方式转入金融机构以及证券商。在整个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中,金融的运作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从而通过成本的降低,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使农村金融走向了市场化的道路,这就为提高农业经济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经济的增长水平,但是,综合当前现有数据分析结果,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业经济的发展尚未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而农村乡镇企业贷款是当前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因此,要想充分的发挥农村金融的作用,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不断的加大贷款的力度,从而才能促进农业的发展,增加农业收入,从而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要注重与农村乡镇企业实现合作,全力支持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从而间接的提高自身的贷款力度,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作者:姜国新 单位: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 经济论文:企业发展网络经济论文 一、网络经济的理论概况 1.网络经济的理论内涵 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巨大的信息量,低成本、高效率的信息流动等等,这些都使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开始发生变化,新形式和新特点的经济活动在社会中涌现,人们把这种经济状况称为网络经济。网络经济最初是指网络产业经济,包括电信、电力、交通(公路、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行业。由于这些行业共同具有“网络”式的结构特征和由此引发的经济特征,所以被称为“网络经济”。关于“网络经济”的定义,不同的经济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本文采用的是我国经济学家乌家培给网络经济所下的定义。他认为“:网络经济就是通过网络进行的经济活动”他还指出“对网络经济可以从不同层面去认识它。从经济形态这一层面来看,网络经济就是有别于游牧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信息经济或知识经济,由于所说的是数字网络,所以它又是数字经济。“”从产业发展的中观层面来看,网络经济就是与电子商务紧密相连的网络产业,既包括网络贸易又包括网络银行、网络企业、以及其他商务性网络活动,还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网络设备和产品以及网络服务的建设、生产和提供等经济活动。“”从企业营销、居民消费或投资的微观层面来看,网络经济则是一个网络大市场或大型的虚拟市场。” 2.网络经济的理论特征 网络经济阶段表现出更多的、新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1)开放互连性。网络经济的出现,使各种经贸往来都是双向互动。(2)效率高效性。信息技术令任何信息都可以转化为数字形式以接近光速的速度进行传输。(3)经济资源全球共享化。世界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经济使市场空间加大,不仅局限于某个市场领域,甚至超越国界,深入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进行交流和相互依存。(4)经济活动虚拟化。经济活动打破传统的物理市场,在物理市场进行交易的同时也在虚拟市场也进行交易活动。虚拟商场、虚拟银行等纷纷涌现更加大了经济活动的虚拟化。 二、网络经济环境对现代企业生存的影响分析 1.企业组织结构网络化 网络经济的出现,使企业可以将员工、经销商和客户联系起来,共同构成一个相关的网络系统。网络让企业基层员工也可以听到董事长的安排,可以从任何地方立即得到很多信息,信息可及时地传播到各处。同时,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另外一个转型就是企业组织结构的虚拟化和组织决策分散化。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企业生产经营方面,主要表现为:缩短企业生产周期,交易成本的降低,扩大市场范围。 2.企业产品消费个性化 网络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突破传统的规模生产,个性化需求出现在网络经济时代。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市场消费由被动接受转型为私人订制,消费者的需求成为市场的主导,这是网络经济时代企业扭转的一个必然趋势。当然,发展科技同样重要,但是发展科技的前提就是要满足消费者定制需求,这样才会占有市场。 3.企业竞争合作常态化 社会上各个产业因为网络经济而发生改变,它不仅是新兴产业的孕育基地,更是传统产业转型的空间。随着互联网应用的全员化,企业的商业活动逐渐由线下转为线上,企业间的竞争方式也发生了改变。首先是企业间竞争范围扩大化。网络经济环境使企业间价值创造能力出现融合现象,同行业同领域间的竞争已不在于此。其次是企业竞争要素上的改变。企业的竞争在成本和质量等要素同等的前提下,拼的就是时间和技术,网络经济的发展在销售渠道上产生了多元化,同时也及时更新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业绩,因此时间竞争变得越来越重要。 三、小结 网络经济时代,把企业带到了新环境,充分利用网络市场的优势可以令企业站稳脚跟。企业面对如此巨大的挑战和机遇,需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结合自身实际,及时、主动地适应社会网络经济环境,实现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网络化。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作者:赫远扬 单位:辽宁省统计局资料中心 经济论文:财务创新下网络经济论文 一、网络经济时代要求财务创新 1.财务理论基础的创新 从目前来看,根据我国的财务情况,首要创新的就是财务理论基础。网络经济条件下的财务理论基础,必须在紧紧围绕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将经济学和管理学有机结合。特别是微观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的财务管理理论。一方面,财务学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竞争战略理论。随着二者的发展,制度财务学、交易费用财务学、网络财务学等一批财务学科也相应地得到了迅速发展。 2.财务目标与对象的创新 随着网络经济的冲击,财务理论不断创新,出现了一种新的财务管理目标定位即“相关利益主体”。与之前的“股东最大化”相比,财务管理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是很难将其表述为财务管理目标。也有人提出顾客价值最大化才是网络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目标的本质。但是事实上,相关利益主体利益最大化和顾客价值最大化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符合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组织结构变迁的需求。 3.财务方法与手段的创新 在网路经济时代,由于网络的普遍应用,传统的筹资融资方式已经发生变化。例如,网上银行的出现,大大缩短了筹资融资的时间,减少了费用成本。网络经济时代,规模经济让位范围经济已是必然趋势。这就要求人们的财务手段要不断创新。在网络经济时代,戴尔成功走出了自己的模块化网络企业模式,这就为众多企业树立了学习的榜样。通过网络企业实现产销的灵活性,完善网络财务手段的,使得企业凸显竞争优势。 二、加强财务创新的途径 1.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多元化 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股东财富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等财务管理目标以明显不在适应当今经济形势,在客户目标和业务流程都发生改变的情况下,重新定位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已是必然。传统财务管理目标中没有出现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利益协调化、企业的前瞻经济及其增加值以及社会责任等等都成为了网络经济时代财务管理目标重要组成部分。 2.创新财务管理方法 网络经济时代下,企业理财所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是传统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所无法比拟的。因此,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方法的创新迫在眉睫。例如,如何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如何在资本经营兴起的今天,如何更加有效的运用资本;如何建立计算机理财系统等等。归根结底,企业只有不断地创新财务管理方法,才能适应当今网络经济条件下不断改变的理财环境。 3.创新财务组织机构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传统的财务组织机构已经不适应或者说不能满足新理财环境的需要。这就要求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必须创新财务组织机构。新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将会去除传统财务组织机构中多余的管理层次和中间管理人员,以便提高信息传递的快捷性、准确性。 4.提高财务人员的创新能力 进入网络经济时代,人才将处于未来社会的核心地位。因此,想要更好地适应网络经济条件下的财务管理环境,就必须要提高财务人员的创新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要提高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财务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受众人群,着重培养财务人员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三、结语 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财务管理只有根据经济时代的改变作相应的调整,才能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改变必然有困难,但是只有克服困难,才会更好地发展。 作者:吴云娟 单位:连云港市灌云质量技术监督局 经济论文: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经济论文 一、我国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不足 1.立法方面 (1)立法单一,层级较低,缺乏权威。 我国在规制竞争市场环境方面除了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辅之以《商标法》《广告法》等在单个领域进行约束之外,并没有其他相关法律。网络的发展和普及给竞争市场带来的冲击迫使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自律公约,在一定程度上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起到了规制的作用,但是这又导致了多头立法的现象,使得立法的层级较低,不具有权威性,单一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滞后性无法适应网络经济带来的挑战,致使网络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愈演愈烈。 (2)法律覆盖范围不足,主体不明确。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而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这就暗指主体是需要登记注册的。但是我国很多网络上的经销商大都是未经注册登记的个人或者组织;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服务是营利性服务,而那些网络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免费服务以获取点击量,从而赚取高额的广告费用又该如何规制,也是有待探讨的。法律对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以及违法行为范围的覆盖面不足,导致经营者利用这一法律缺陷进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达到不受法律规制还能获取超额利润的效果。 (3)赔偿金额不明确。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损害赔偿被限定在1~20万之间,当无法计算损害赔偿金额时,以不正当竞争者在其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利润为赔偿金额,这就使得我国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不明确,并且处罚力度不高。由于赔偿金额过低,让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无法起到震慑不正当竞争者的作用,受侵害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也得不到合理的赔偿。 2.司法方面 (1)诉讼时间过长,无法及时阻止违法行为。 由于我国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司法实践尚不成熟,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也没有可以依据的专门法,导致案件的审理时间过长,使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维权道路更加艰难。在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中、基层法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案件大多集中在各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就影响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网络不正当竞争本身就具有即时性,过多的拖延诉讼时间会导致电子证据的恶意损毁,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胜败诉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2)电子证据的取证、举证制度不完善。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依赖网络进行的,所以电子证据就成为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关键。可是电子证据进入我国司法实践领域的时间并不长,我国在电子证据取证和举证方面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电子证据具有的无形性、多样性、易破坏性和高技术性,使得不正当竞争者可以随时对电子证据进行破坏和删除,这也给承担举证责任的被侵权人带来很大难度。我国目前的司法队伍中掌握电子证据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并不多,辨别电子证据真伪的能力还不够,采集电子证据的设备也没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不多等等原因都制约着电子证据的使用和发展。 (3)公益诉讼制度尚未应用到网络不正当竞争中。 网络是一个面向全人类、全社会的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的也就不单单是某个个体的利益,而是广大网民的利益。可是真正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维权的却只有少数。当广大消费者和使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并不知道应该怎样进行维权。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说明我国已经将公益诉讼应用到消费者的维权道路上来。但是由于我国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公益诉讼制度的时间较晚,在实践中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应用还仅仅局限于环境领域,所以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诉讼费用的承担、赔偿费用的分配等相关问题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就使公益诉讼制度无法在网络不正当竞争领域中推广。 3.执法方面 (1)执法部门缺乏独立性。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这导致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部门不具有独立性,在法律法规授权下,其他部门亦可参与执法,造成多头执法的现象。这样不仅会使执法资源过多浪费,还会造成执法标准不一,各部门相互推诿等现象的出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既要受上级机关的业务指导,又要服从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领导,使其执法过程可能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扰,执法部门不具有独立性。 (2)执法投入不足。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很多,不仅要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执法,还要处理很多行政管理工作,再加上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和方式多样,又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投入大量精力进行专一执法,就导致了本来执法难度就高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难以得到更好的规制。并且网络本身具有极高的技术性,但是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这一高技术含量行为的执法能力还未达到一定水平,致使执法效果不理想。 (3)巡查手段落后,时效性不强。 网络是一个随时变化的经济载体,各大企业的网站也是在不断更新和发展的,而我国的执法部门仍然采用传统的巡查手段,无法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并且简单滞后的巡查手段还会造成时间和精力的浪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通过发达的科学技术手段应对执法部门落后传统的巡查方式,他们在执法部门尚未发现或刚发现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便采取毁灭证据等措施,这对被侵权人维护其合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二、我国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1.立法方面的完善 (1)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同时制定网络专门法。 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方面要推进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另一方面要加快网络专门法的制定,使二者成为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这不仅能解决我国目前网络不正当竞争多头立法、权威不足、层级较低的现象,还能更好地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美国针对域名使用制定了《域名和通用网址法》,德国针对网络服务制定了《信息与通用服务法》。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和德国的立法经验,制定专门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明确新兴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并对新兴的网络名词做出规范定义,例如域名抢注、视框链接、默认设置等。 (2)扩大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范围。 ①扩大主体范围。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的前提就是要确定网络不正当竞争主体范围,应该制定网络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其在网络上进行的行为,不论提供的是否为营利性服务,只要通过提供的服务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获利,即应视为网络经济的主体;应该进行登记注册相关的电子营业执照,并且提供详细准确的登记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和公示。②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对违法行为范围的规定决定了法律适用范围的大小。由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样,德国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增加了一般条款,并保留了原来的列举条款,使二者相结合以便应对无法全面列举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方式。我国在制定网络专门法和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时也可采取此种方法。制定列举条款时,根据网络的特殊性增加典型的和高频发生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一般条款时,引入商业道德作为判定是否属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标准。 (3)明确法定赔偿金额。 我国可以通过设立保证金制度,并由法官对损害赔偿进行推定以解决赔偿金额不明确的现象。由网络经营者向中国互联网协会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将保证金额予以公示,在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后,可以提取相应的保证金作为先行赔偿。同时,在设定惩罚性赔偿金额时,不仅要对上限进行规定,还要设置下线,提高《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一万元的最低赔偿金额,防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者利用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其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所获利润的现状进行违法行为。 2.司法方面的完善 (1)提高诉讼效率。 提高网络不正当竞争诉讼效率的方法之一就是制定审限制度,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审理级别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审理期限,合理压缩各诉讼环节的时间。另外,也可以通过合理调配各级法院中的人力资源来提高诉讼效率。设置合理的调配制度,将本辖区内受理案件量少的法院中的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就近分流到案件量大的法院,协助其审理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并且规定只可以是上级人民法院调配到下级人民法院,而不能有下级人民法院到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协助审理案件,避免下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进行偏袒,影响司法公正。 (2)加强对电子证据的规制。 ①电子证据的采集和保全。针对电子证据的易损坏性,制定电子证据的保全制度是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要手段。我国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电子证据认证机构,对电子证据的采集、认定、审查、辨析和保存等相关程序进行统一管理执行,培养专业的办案人员,加大对电子证据认证机构的资金投入,完善相应设施以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②建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势在必行。由网络不正当竞争者承担举证责任,不仅可以提高处于弱势群体的被侵权人的胜诉几率,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诉讼公平,提高诉讼效率,减轻被侵权人承担过高的电子证据举证责任。 (3)完善和推广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赋予了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对于还没有明确规定的诉讼费用承担情况,我国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委员会,由政府拨款或社会捐款等形式提供相关费用,也可以在赔偿金额中提取适当金额作为诉讼费用,但要保证诉讼费用的公开和透明。当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认定后,对于公共利益的损害赔偿可由消费者协会进行保管,广大消费者可以根据其消费证明及有关证据到消费者协会领取适当的赔偿。 3.执法方面的完善 (1)建立专门的执法部门。 为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要建立专门的独立执法部门,这不仅能够缓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过多的现象,还能避免多头执法,各部门间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网络执法部门的建立要以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为核心,严格规范审查、备案、公开制度,对执法的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并实现社会对执法活动的监督。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不断提高执法者的业务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组织学习网络信息技术和对电子证据的辨别能力、技术应用与相关知识,使得执法工作能够与时俱进。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宣传,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使其深入了解网络不正当竞争会侵害其知情权和选择权。 (3)建立网络巡查数据库。 网络巡查数据库的建立可以为执法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执法途径。通过对网络数据的整合建立相应的数据平台,在网络上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定期向上级报送相关的巡查情况,一旦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就要进行及时的初步取证,保存相关数据,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做好反馈和检查的工作。这不仅能够节约执法资源,还能够大大提高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效率。 三、结论 在规制我国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增设一般条款,制定市场准入原则,提高违法成本都是制定网络经济特别法的要求。举证责任倒置、电子证据的采集以及公益诉讼的推广是时代的需求,也是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的关键。独立和专业的执法队伍是制约网络不正当竞争的保障。只有立法、司法和执法相结合,才能保障我国网络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孙菁泽 周甲文 单位:沈阳工程学院法律系 经济论文:工业化背景下农村经济论文 1工业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是我国市场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及国家的经济政策方针等宏观的晴雨表。农村经济发展通常是以国家经济的战略方针为指导,同时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及市场环境等,以此为依据来确定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工业化背景下,我们要想保证中国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就需要不断实现农业生产的转型,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2工业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当前中国的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并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如果不能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必然会影响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稳步的发展。 2.1基层领导没有对发展农村经济引起足够的重视 部分基层领导的文化素质比较低,对上级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执行,更没有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村领导往往不能建立起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不能通过工业化的生产方式来改造传统农业。农业项目需要较长时间的投资,但农业项目收益率相对较低,很多银行不愿意提供贷款,而政府又不能提供有效的政策服务,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滞后。 2.2农村集体经济薄弱 目前在我国还存在相当大一部分的集体经济,如何发展集体经济,对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当前作为农村经济管理的基层人员,由于其自身素质不高,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受其思维和思想的限制,这些基层人员往往不能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要求。此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体制也不健全,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这就导致了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3农产品质量不能保证 在中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农村经济也呈现出了较快的发展趋势,农产品的产量也在逐年上升,但受农业技术的限制,当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仍然很低,有时由于种植不合理,还会出现农产品大量积压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工业化背景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 新型工业化将推动传统农业的发展,将通过信息化带来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契机,针对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本文提出了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以期能够及时地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从而推动农村经济高水平地发展。 3.1使基层领导重视发展农村经济 要想发展农村经济就必须从基层领导抓起,让他们从思想和行动上都引起足够的重视。市、镇两级政府应当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还要定期地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村干部进行调研并撰写农村经济发展调研报告,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从宏观上把握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与此同时还应该充分地发挥村民的民主监督作用,使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3.2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投入 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是当务之急,资金是农村建设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我们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投入力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当对发展农村经济给予优惠的政策,对农业项目或农产品加工减免税率,同时也要采取强制措施使农村信贷投入有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商贸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投入,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农产品价格,最大可能地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从而促使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 3.3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 新农村的经济发展必须有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一个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可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必须转变农业发展的理念,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优势资源,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利用农业科技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发展,科学带领农民致富。 3.4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 目前很多农村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已经开始转变个体经营为规模性经营,通过农业产品的深加工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特别是打造“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对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都起带头作用。目前实现农村的产业化经营有多种方式,包括加工业、手工业及农产品的等。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增多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发展小型手工业提供了优势,农村的手工业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而在农村得到了迅速规模化发展。除此之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加快了龙头企业的经济发展,也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途径。3.5加大农业科技的应用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发展现代农业,农业科技成果可以转化为农业生产力,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研发了一些新的农业技术、农业产品,一些学术成果也实现了转化。 4结语 在社会主义新型工业化的背景下,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众所周知,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基础地位,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通过对工业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发展农村经济应当加大投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加强经济管理等对策,从而为实现农村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作者:高焕芬 单位:云南省会泽县乐业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经济论文:经济管理创新视野下农村经济论文 一、农村经济管理的内容 1.减轻农民负担。 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减轻农民负担是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强化负担反弹工作,从而减轻农民负担。在监督工作中,对资金以及劳动统筹做好分配工作,并对工作的每一环节进行细致的监督,设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构,使经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实现社会化服务及合作经济体系的建立。 要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管理流程和管理资源,根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完善的奖惩机制。在农村经济管理中,应努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程度,建立多样化的农民合作形式,并做好探究和借鉴工作,实现经济组织的专业化合作。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主要分为五类,首先是科技服务合作社,对于促进农村科学技术推广和使用有着积极作用。其次是农业流通领域的合作社。第三是农业互助保险合作社,成员需要按时交纳会费,资金主要集中于农业保险银行中,使农民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第四是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土地入股,并进行分红。最后是服务性的合作社,主要为了提高农村的生活水平质量,实现经济管理工作的效果。 二、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经济管理不够重视。 当前,基层领导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农村经济的有效管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形式化,导致农村经济管理不到位,经济发展落后。 2.管理体制不完善。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经济管理理念和体制已经逐渐建立起来,但是农村对这些市场管理理念和制度的认识不到位,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农村社会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农民的利益结构以及收入也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这就需要完善的经济管理体制来协调各种问题,但是由于农村经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无法对调节农民利益关系和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管理效果。 3.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扶持政策,但是由于农村长期处于落后水平,在短时间内无法使农民的生活得到有效地改善。我国对农业以及农村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财政资金投入的范围比较大,资金分散严重,此外,农业扶持资金被挪用、占用的现象比较严重,资金利用率低,也会制约经济管理效果。 4.农村经济管理法律发挥不健全。 在农村经济管理中,经济管理不仅与土地利益有关,也与农村的财政管理相联系,在执法过程中任务复杂繁重。而且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没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约束经济管理行为,导致经济管理工作换乱,效率不高。 三、新时期农村经济管理创新 1.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视程度。 农村经济管理关系到农民的切实利益,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地意义,是基层政府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就必须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视程度,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的意义,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并为促进管理效果的实现贡献力量。在市场经济下,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就是土地,目前,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变化不大,为防止农村经济出现混乱,就必须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做好监督审计的工作,促进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完善经济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应建立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以及岗位的职责分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减轻农民的负担,优化管理流程和方法,并努力促进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此外,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会遇到很多行政执法工作,例如土地纠纷等,这就需要完善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作指导,使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保证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能够有效地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3.提高资金投入力度。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资金不足,无法满足当前对土地征用的实际需求,此外,国家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不够,无法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所以政府必须提高资金投入力度,适当调整农村信贷标准,对支农资金做好规划工作,保证资金能够用到实处,加强对农产品以及加工业的扶持,做好农产品价格改革工作,保证农村经济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高农村经济的技术投入,在先进技术的指导下,使现代化的管理观念和方法得到高效的利用和执行,促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4.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素质能力。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高素质的经济管理人员,因此党和政府要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需要,设编定岗,确定管理人员,划分管理人员责任,使农村各地区的经济管理工作都有专人负责,避免工作任务数量与管理人员数量不对等。对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性的教育培训工作,使管理人员明确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知识以及法律制度,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经济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明确其责任感,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从多方面强化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结语 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作用,在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找到一条适合农村经济管理的新道路,完善经济管理制度和法律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作者:范存顺 单位: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乡经管站 经济论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下知识经济论文 一、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概述 人力资源管理指的是通过招聘、培训等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的调动和任用,以满足企业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较于非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的管理更为关键。因为人是活的,人决定着企业发展的目标,操控着企业向着这一目标前进的各种动作。而出于竞争,一个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又不可能被其他企业熟知,所以,人力资源管理往往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随着经济时代的来临,知识成为最主要的生产要素。企业间关于设备和财力的竞争也开始向知识和智力的竞争转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知识和智力拥有者的“人”就成了企业创新发展的特殊资源,拥有知识型人才的企业无疑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关键。为此,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培育知识经济环境下的知识型人才,企业针对知识开发的独特性,实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 二、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因 1.社会环境的使然 新时期新环境,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网络数字化技术不断发展。人们已经基本摆脱了传统生产模式的制约,机械化、工业化稳步前行。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掌握与运用,社会进入了一个快餐化、碎片化、信息化的时代。大机器、大设备已经越发少见,转而是精致小巧的高科技产品进入了人们的视线。知识经济是与信息经济紧密相连的,知识经济的关键是知识生产率,即创新能力,只有信息共享,并与人的智能相结合,才能高效率地产生新的知识。所以,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是信息共享,新知识生产的技术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人才竞争便越演越烈。新的社会环境,工作现状,要求一批有知识、有能力的知识型人才,优化现有的人才结构,而如何引进人才,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便成为当下企业发展的重点。 2.经营环境的要求 脱离时代的企业是不能长治久安的,与时俱进向来是企业以求发展的根本之道。知识经济环境下,为了求得发展,企业的经营环境势必发生变化,向知识、信息的道路转变。这时,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准,及企业员工的素质便有了新的要求。传统型人才势必遭到冷落,知识型员工势必得带重视。因此,以知识与智能为基础,做好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另外,企业生产组织结构的扁平化也体现了企业在知识经济环境下的与时俱进,企业的结构层次越发精简,对员工的要求就明显提高。在这样的构成中,知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员工的地位尤其突出,他们不仅自身素质较高,在关注时间的弹性和工作的自主权上也别开生面,这一切都是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体现。所以,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对这样的人才肯定是行不通的,根据新特点新情况,重新设计开发人力资源管理,激发人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激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今后不遗余力需要做的事情。 三、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策略 1.注重开发培养以打造智能型人才 智能型人才指的是一批拥有高深专业知识并能及时利用咨询获取最新知识的人才,知识经济,信息时代,智能型人才该是企业最需要的人才。因而企业在人力资源的管理过程中,特别要重视对智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就人才的招聘而言,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和途径必不可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才的真正招聘做好铺垫。科学有效的选拔与招聘方式多种多样,可选用人格测验、情景模拟测验等手段,以保障人才招聘的言之有物。就人才的培养来说,只重理论不重实践是不可行的也是落后的,必需将专业的培训与企业的发展有机结合,尤其要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布,在培养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要注重对人才道德品质和健康人格的培养,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队合作等等。通过以上一系列内容的强化和创新,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就会有营养,结合人才培养的策略,按照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规划人手,制订目标,人才的供求就会平衡,人才的水平就会提升,企业的管理就会有序进行。 2.突出战略地位以形成竞争的优势 上世纪八十年代,西方企业在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一个突出的问题,那就是企业兼并。当时,为了推动企业能够更及时有效地向前发展,企业纷纷制定明确的发展战略,战略管理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重点。作为战略管理的重中之重,人力资源管理往往影响着企业战略发展的未来走向。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指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要与企业的经营战略相结合。在知识经济环境下,还必需与人才的招聘和录用挂钩,从人才的角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计划。突出知识经济下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地位,就要把人才视为是企业未来竞争力的筹码。究其根源,就在于太多的竞争优势容易被模仿,比如打广告,某个企业凭借广告优势崛起之后,这种竞争手段很快就会被其他企业效仿,可以说不能成为企业竞争的长效形式。但人力资源的经验却很难被模仿,因为它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同时是企业结合自身的特色发展起来的一种管理模式,即使被公开,其他企业也不可能加以用之。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是人才,有的企业就能留住他并发挥他的才干,而有的企业却无法留住他的原因之一。 3.构建学习型企业以提升集体能量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圣吉(PeterSenge)指出,“未来唯一持久的优势,是有能力比你的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他提出学习型组织的五项修炼,自我超越、改善心智、共同愿望、团队学习和系统思考。通用电气前CEO杰克•韦尔奇(JackWelch)也强调:最终的竞争优势在于一个企业的学习能力及将其迅速转化为行动的能力。从这些言论中,不难发现,构建学习型企业对于提升企业集体能量的重要性。学习型组织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遗余力需要努力做的事情,员工之间的状态应该是既合作又竞争,强调知识的共享。为此,就必须鼓励企业员工间的沟通与交流,使他们互相渗透,指出缺点,学习优点。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深入发展,市场瞬息万变,竞争日趋激烈,人力资源管理无疑成为促进员工间通力合作,发挥集体精神,形成集体文化氛围的核心纽带。 四、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知识经济时代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这既是社会环境的使然也是企业经营环境的必然要求。今后,注重打造智能型人才、突出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地位和构建学习型企业极其重要,这将是知识经济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 作者:朱洪杰 单位: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经济论文:高职学生厌学新知识经济论文 一、新知识经济及其特征 (一)新知识经济的内涵。 新知识经济可以定义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并依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高效分配、使用信息,并生产知识的经济。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为背景的新知识经济将对全球的产业结构和投资模式等,尤其是其先导产业———教育及其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新知识经济的主要特征。 “以知识为基础”的知识经济与“以物质为基础”的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相比,主要特征如下: 1.知识经济以信息为基础。 人才的成就和知识的获得依赖的是信息。通过合理的分配、使用、加工、处理所获得的信息,并能创造出新的知识。 2.资产投入为无形资本。 知识、信息、智力是知识经济的主要资产投入,知识成为超越土地、自然资源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第一要素,其投入在经济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 知识、信息、智力等资源是丰富而源源不断的,是可以重复使用而无须追加成本的。用丰富的知识资源代替有限而日益稀少的自然资源,或运用知识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是符合可持续经济发展要求的,也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 4.世界经济一体化。 知识是没有国界的,尤其是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的今天,知识、资讯、人才等无形资产在全球交流与传递,知识经济缩小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距离,加快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5.个人收入差距扩大。 “知识创造财富”在知识经济中得以充分体现,特别是掌握先进技术和一流知识与信息的人才,往往能快速创造巨额财富。 6.知识产权化。 知识产权是人的智力成果,是企业、国家能否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知识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知识产权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 二、新知识经济对高职教育及高职学生厌学的影响 教育是创新知识和培育人才的先导产业,知识经济在带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影响着教育。新学科、新专业不断涌现,新教育手段和新教育模式的不断探索,这都对教育制度、教育者以及学生产生深深的影响。 (一)新知识经济对高职教育及高职学生厌学的积极影响。 新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高职教育向着现代先进职业教育方向改革,这有利于培育先进的教育理念,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提高高职学生就业等,这些变化原本应该有利于加强高职学生的学习兴趣。1.促进教育教学优化改革。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企业对一线员工的急需使得职业教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形成了较为先进的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念。职业教育的改革目标是,培育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做事能力的学生,通过学习、思考、创新并举,成为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要培训教师既熟悉专业理论知识还要熟悉行业、企业的职业岗位工作,有很强的动手能力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促进学校打开校门扩展国际视野,与政府、行业、企业、工业园区联合,将教学与生产、研发、社会服务、技术应用密切结合起来。2.扩大学校规模,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1999年我国制定高校扩招计划。通过教育拉动经济,反过来通过经济促进高等教育,提高全民素质。高校扩招同时带来了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3.促进全民的教育需求。知识对经济的贡献有目共睹,这促进了全民教育需求,从体制内的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到体制外的各种教育培训,形成了蒸蒸日上的庞大的教育产业。 (二)新知识经济对高职教育及高职学生厌学的消极影响。 1.社会对高职教育的认可度不高,高职生对自身的认可度也不高。 新知识经济时代,很多人认为高文凭才有高收入。中国职业教育的招生曾一度出现负增长,一方面,家长越来越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学技术、当工人,认为只有考研、考博、出国才高大上,职业教育就是低人一等。另一方面,扩招后大量本科生进入人才市场,用人单位面对本科生和高职生也会优先选择本科生,甚至大多用人单位将招聘门槛设置为学历本科以上,这些致使高职生曾一度面临就业难的窘境。这使得高职生对自身认可度不高,产生厌学情绪。 2.高职院校重招生,轻教学管理的制度转变。 经济快速增长,也带动了知识经济的基础即教育的产业化,直接导致了教育领域的逐利倾向。各职业院校格外重视招生工作,以扩大办学规模,实现经济效益。为广开财源招生条件和录取分数线也逐渐放开,并以合作办学等各种名目以很低的分数线招生收取高价学费,一部分本应排除在高等教育体制外的学生进入学校,严重扰乱了学风学纪。另外,为了使学生顺利毕业,不影响今后的招生工作,很多高职院校也放开了教学管理工作,如简化教学内容、降低考试难度、考前划考试范围等。 3.缺少既有工作经验又有教学经验的教师。 不断的扩招,使高职学生数量激增,师生比例严重失调,难于确保教学质量。各院校的做法无外乎两种,一是严格控制用人标准,保证师资队伍的总体教学水平,而采用外聘教师的方式弥补缺口;二是快速扩大教师队伍,这势必导致教师素质良莠不齐,影响教学质量。另外,学校用人也主要采用两种途径,一是从企业引进或聘用教师,他们有实际的工作经验,但往往缺乏授课经验,语言表达及概括总结等能力满足不了教学要求,使学生难于理解,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二是从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由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往往遵循本科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对高职学生来说,理论知识枯燥乏味,使其产生厌学情绪。 4.高职学生学习态度浮躁,学习目的功利性明显。 高职学生没了高考的压力,在释放自己中沉迷于各种休闲、娱乐;同时也希望能自主创业或获得高薪工作,却很少付出行动和努力,学习态度浮躁。高职院校的教育目标定位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就业成了高职学生一入学就最为关心,也是压力最大的问题。为了顺利就业,学生更倾心于各种能力和资格证书,而对学校设置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甚至于专业骨干课毫无兴趣,并减少了对学校课程的投入程度。学生现用现学的功利性目的明显,这违背了学习的根本,不利于其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新知识经济背景下,改善高职学生厌学情绪的对策 新知识经济背景下的快速增长模式,对高职教育、高职的教师、高职学生产生巨大冲击,不能仅将厌学归咎于高职学生本身,应全方面采取措施改善高职学生厌学的境况。 (一)加强教学管理,促进高职院校学风建设。 高校教学质量,不仅依靠优质的设备和专业的教师队伍等内部投入,也依赖于它的直接消费者学生的禀赋与努力。加强教学管理,促进高职院校学风建设,才能提升毕业生整体素质,提高学生所属院校的声誉,从而吸引企业注目。 1.针对高职学生自律性差、惰性大的特点,应适当予以督促、引导和干预。 高校教育实施“人性化管理”是必需的,但也不能管理不严,应帮助高职学生从“全面监控”的中学时代顺利过渡到“自我管理”的大学时代,尤其要在学校自上而下的营造学习十分重要的氛围。有的职业院校对大一新生规定明确的集体自习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高职学生实现完全自我管理的一种过渡。 2.严肃考试与考场纪律。 很多高职学生平时上课懒散、逃课,抄袭作业成风,但期末背一背老师划的题,考试抄一抄也一样能及格。这降低了学生学习的成就感与危机感,成全了其懒散习性,应严肃考试与考场纪律,降低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增加实训和笔试成绩所占的比重。 3.加强学风建设。 良好的学风是一个学校的宝贵财富,然而,在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学风建设已不再是一个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的重点。卷面及格率、学生顺利毕业、通过各种评估等才是重点,而学生是否真的在学,真的学会,没有人关注。优良的学风能创造积极的氛围,使学生既有压力,产生紧迫感;同时也有动力,使学生积极进取;还是一种凝聚力,可以培养学生团队集体精神。 (二)以就业为导向,明确学习目标。 有目标才有动力。考上大学后,很多高职学生失去了目标,很迷茫。但就业是他们普遍关注的共同目标。有调查表明,厌学并非针对所有的学习,只有当学习内容与职业规划不相关时才表现出厌学。 1.专业设置突出能力本位,并与职业规划相结合。 高职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不是来积累知识、记忆知识的,而是来学习成为企业实际需要的实用的人才,就业后,必须能在实际岗位上解决实际问题。因此,专业和课程设置必须结合职业规划特性,突出能力本位。 2.增加实训教学。 将理论知识转换到实践环节,使理论知识得以应用,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有所用,提高对理论知识的兴趣;并能提高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有助于运用、创新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 3.职业教育应贯穿整个高职教育阶段。 ①入校时进行职业教育,使其了解对应的职业岗位,明白今后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帮助学生迅速进入状态,确立学习目标。②设立短期职业目标,通过职业教育帮助学生一步步实现,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参与性。③职业选择。毕业前给学生提供就业培训及心理辅导,避免盲目就业,引导学生逐步成长,做出理想的职业选择。 (三)改变传统教学体制,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在新知识经济背景下,信息如此膨胀庞大,信息获取渠道众多,教师已不再是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唯一途径,传统的“我讲你听”的教学方式,已满足不了学生的需求。 1.教师授课应“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并重,增加对高职学生的认同感。 高职教师多数是接受系统“知识目标”教育的,对高职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生活状态难于理解,缺乏认同感。应从根本上改变教师对高职学生的态度,从而真正地改变其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而不只是做些将教材的第一章改为“项目一”,第一节改为“任务一”的表面工作。 2.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突出专业课的职业性。 高职教育一定要注重内涵发展,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训课和理论课两套课程体系,共同建设,相辅相成,共同提升高职学生素质。值得注意的是,整个课程体系的建设要突出其职业特征,使学生既要积累足够的知识,也要培养职业能力,满足其未来的职业需求。 3.改革考核方式。 大部分高职院校仍沿用试卷测试,考核内容仍为概念、简答、选择、计算和论述等,这些都是对学生机械记忆能力和考场“抄袭能力”的考察。因此,应增加考核知识运用和知识创新的考核新内容和新形式。 四、结语 另外,新知识经济给整个社会以巨大的冲击,原有很多的传统与制度均被打破,形成多元化的价值观,社会主流思想会左右尚未成熟的大学生。高职院校有义务为其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其抵制不良习气和错误论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督促其提高学习的兴趣和行动力。不应一味地抱怨学生一届不如一届,学校、教师要真正做些什么,让学生形成一届优于一届的良性循环。 作者:姜丽凡 王岳新 单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水晶石动画系
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的影响:利率市场化后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对策及建议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地方经济建设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金融行业呈现出多样化发展,并且人们对金融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消费者对金融权益意识增强对其的投诉也比较多。随着金融行业在农村快速发展,更加凸显出了农村金融建设的不完善,缺少竞争,并且农村消费者对金融意识比较淡薄和缺乏一定的金融维权意识,于此同时金融监督部门工作力度不足,出现了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出现。对此中问题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进行解决,在利率市场化中将农村金融机构得到更大的保护和问题进行更大的完善。本文主要阐述利率市场化后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重构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体现在企业中的各个方面,随着金融行业从单一的存取款到其他的多种业务的出现,出现了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冲突不断加重,这体现出了金融机构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农村金融消费者出现的权益保护缺失问题。对农村出现的金融风险和保护缺失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最大程度上杜绝金融风险给人们带来的各种损失,采用一定有效的方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金融机构出现的问题 1.金融产品信息披露欠缺 (1)金融消费产品价格透明度问题。我国现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存款和贷款利率进行公开外,其他的比如贷款种类和跨行交易费等没有进行完全公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在办理其他业务增加了难度。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各项业务不能进行很好的选择,并且业务标准的浮动比较大,消费者很难把握,比如,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在其基础上又10%的浮动,浮动的幅度由银行自身制定,农村消费者只有被动接受。(2)金融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金融机构对于一些标准的公开没有完全的宣传力度,再加上很多农村消费者对很多金融知识都不了解,这就给纠纷埋下了祸根,走上了投诉道路。 2.服务效率低,公平性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比较低,原因是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的素质比较低,并且工作窗口相对较少,办事效率低下,消费者得不到好的服务。农村金融机构的秩序也很差,比如,排队,办业务排队至少要30分钟,排队时间过长的现象比较多。金融机构中信贷管理政策经过调整之后导致审批占线过长,并且环节多,增加消费者办理业务的难度,比如,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会集中在某段时间,过后就出现贷款困难的现象,而且有太多的附加条件,公平性大打折扣。 3.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知识对商品消费权益保护的法律,但是由于金融行业和其他行业的差异性,使该制度没有太大的利用效果,导致该规章制度的使用性达不到标准。比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制度对于金融产品的消费来说没有针对性的约束条件,很多规定对金融机构来说有较多的漏洞,如果出现纠纷,没有一个有针对性的机构来进行调节,使消费者处在一个被动的位置。所以,我国需要针对此种情况进行法律体系的完善。 4.保护机构体系不完善 我国有很多的金融监管机构,但是有很多监管机构没有明确自身的监管事项,没有将消费者权益作为法定职责来进行专门处理,纠纷不能正常处理导致纠纷进一步恶化。对于银行监管机构主要事务就是规范金融机构的各项职能和制度,降低金融机构风险,但是近几年来出现的金融纠纷日益增多,监管部门处理的方法很简单,主要让消费者通过投诉热线来来进行解决,这种方法的办事效率较为低下,在爱很大程度上不能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全面保护,对监管机构来说也根本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 5.诉讼存在一定的困难 农村和城市的发展有很大的差距,较为落后,并且农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比较少,金融意识比较淡薄,对一些金融纠纷没有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得不到监管机制的很好保护,并且纠纷诉讼程序也的别困难,农村消费者也没有更多的经济条件和精力进行诉讼。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诉讼和国外相比有很大的不完善,其中最基本诉讼平台不完善,出现纠纷很大程度上依靠有关制度进行不断的调节,有一定的局限性。诉讼周期也相对较长,并且诉讼费用较高,举证和执行更难。 二、在利率市场化下农村金融机构保护的重构 1.金融机构保护立法的健全 我国应当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存在的权益和义务,并且结合农村现有环境颁布一些有针对性的金融法律。还应完善《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将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放到监管范围中,并且确定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以此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对金融机构的信息真实性和公开性进行完善,金融机构在进行产品销售时对自身的信息进行真实的披露和公开,比如,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时要将贷款类型和风险真实的公开,不能对其夸大。 2.金融机构保护组织的建立 我过金融消费者保护权益还需要借鉴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完全可以在监管部门中设置专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并且在行业协会也设立该组织机构,形成多种机构并存监督机制,对消费者进行教育和风险提示灯内容,这对消费者进行投诉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也可以在银行中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能够更好的对消费者进行保护,对金融机构银行卡,人民币流通和外汇等业务中出现的违法和侵害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最大程度上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3.服务体系的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我国要想要改善金融机构首先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环境进行改善,比如,可以增加办理业务窗口和采用先进的服务设备,最大程度上缩短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率,避免排队长的问题。另一方面还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中的有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比如,严格规范资金贷款的流程,化简贷款业务的程序,这不但能够提高银行办理业务效率,而且还能降低消费者办事成本。对农村服务网络进行整改和完善,大力建设服务社区,完善金融服务网络,对金融整体的支付结算服务体系进行彻底的完善,降低消费者因缺乏金融知识而出现的一些问题。 4.高效投诉平台的搭建 想要在农村建立高效的投诉机构就需要对投诉部分进行整改和完善,我国投诉部门的设立和国外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可以建立消费者投诉数据库,将投诉内容进行分类处理,并且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解决,投诉部门要对信息进行定期的分析,对其中潜在的风险进行必要的调查,这也是为以后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的基础。还可以建立消费者自律性组织进行调节,对赔偿事项进行完善,对惩处事项进行追究,真正意义上赋予消费者保护权益,对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时候严厉惩处,提升对消费者的赔偿率。 5.金融机构业务的加强 各种金融监管部门要联合在一起对农村消费者进行多项金融教育,以监管部门为代表开展多元化的金融教育活动,做到对知识的大力宣传和学习,建立金融消费者教育网络平台,不但能够提高消费者金融知识,而且还可以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维权意识,降低因对金融不了解而出现的各种风险,与此同时还需要对消费者的素质进行提升,达到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素质水平,从真正意义上对金融体系进行稳定。 三、结束语 由上文可以看出,农村金融机构想要得到更加长远的发展就需要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这就需要金融机构对自身的一些标准进行全面的公开和进行有效的宣传。在进行标准公示的同时需要采用宣传的方式对农村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的普及,根据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普及方法,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普及。有关监督部门也需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全方位保护,对不合法金融机构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严厉惩处,以此提高金融行业的整体形象和质量来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的影响: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摘 要:利率市场化在实现内外均衡、保证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起着重要调节作用的同时,会加剧金融机构间的市场竞争、更加考验金融机构的定价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本文以辖区农村信用社为样本简要分析了其发展现状以及利率市场化对其造成的影响,并就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利率定价;风险管理 一、研究背景 199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同业拆借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方面不断发展。贷款利率市场化方面,2004年10月,经过多次调整,央行取消贷款上浮封顶(农村信用社最高上浮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最多下浮到基准利率的0.9倍;2006年8月和2008年10月,央行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分别下设到基准利率的0.85倍和0.7倍;2012年6月和7月,贷款利率下浮区间分别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8倍和0.7倍;2013年7月20日,央行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调整),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取得重要进展,金融机构差异化、精细化定价的特征进一步显现,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的作用明显增加。 (一)利率市场化及其特征 利率市场化是指中央银行逐步放松和消除对利率的管制,由市场主体根据资金市场的供求变化来自主调节利率,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引导,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即将中央银行对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完全放开,利率高低由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经营决策自主决定。 利率市场化的基本特征主要有:(1)形成机制:由市场供求及资金需求程度决定取代传统体制下政府的人为规定;(2)结构体系:依据经济活动中的风险程度、控制通货膨胀程度以及经济性质等因素形成多元化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弹性结构系统;(3)运行机制:既赋予金融机构相当充分的自主权,又强调国家在一定程度上的控制和干预;(4)调节方式:用间接经济调控手段取代传统的直接调控。 (二)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 利率的实质是资本的价格,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基础。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深化的标志,是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的重要环节,既是利率定价机制的深刻转变,又是金融深化的前提条件和核心内容,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对现阶段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显得非常迫切而必要。 1、国际经验证明了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国际金融市场上已陆续实现利率市场化,美国于1986年3月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日本于1994年10月成功地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国际实践、经验与教训,已证明利率市场化在实现内外均衡、保证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 2、银行负债方迫切要求利率市场化。随着高息理财产品的大规模发行,我国银行存贷款利率半管制的局面不断受到挑战。一定程度上,银行通过创新理财产品来规避一些利率管制,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另一方面,随着金融脱媒现象的加剧,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基本上可以视为银行负债方对利率市场化提出了非常迫切的要求。 3、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亟需利率市场化。利率管制造成官方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使得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高度紧张。在管制利率条件下,银行为获得低风险稳定利差收益,更倾向于向大企业发放贷款,提供低成本融资,损害了金融公平,导致大量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得不到平价贷款只能迫于无奈接受高利率的民间融资,也就是目前民间高利贷的乱象之一。现实情况中,很难有行业能够持续获得高额利润来支撑高利贷的高额利息,因此高利贷存在很大风险。同时由于高利贷具有依赖个人信用、基本的信贷合同不规范以及缺失约定抵押品等特点,一旦风险爆发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问题。利率市场化下,银行业间竞争也会加剧,资金营运压力也会加大,势必会推动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程度自主选择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为客户,有效遏制高利贷现象。 4、指导银行高利润向社会平均水平回归依靠利率市场化。近年来,各银行尤其是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高利润被广泛关注,银行作为企业的一类,提高利润本应该受到社会肯定,然而却面临质疑,主要在于金融机构获取高额利润靠的是高息差,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利率的非市场化。 5、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对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都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目前这一趋势已不可避免,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的依次推进是重要前提。只有实现国内利率市场化,才能发展成为健康、规范的金融市场,承受复杂的外部风险冲击。债券市场、银行间货币市场、境内外汇市场等已经基本实现利率市场化,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最后需要攻克的堡垒。 二、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影响 (一)短期内贷款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影响较小 从2004年以来,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就实行“上不封顶”,基本上贷款利率是根据客户情况决定的,多执行的是上浮,执行0.7倍的情况非常少。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重要主体,咸阳辖区农村信用社在多年的市场化经营中,贷款利率也从未突破甚至接近过基准利率2.3倍的上限。在此次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之前,贷款利率的形成机制基本上已经市场化。商业银行基于自身信贷资产风险管控和外部银行业竞争两方面考虑,在信贷风险没有变化和外面市场竞争依然激烈的情况下,对此次贷款利率完全放开必然不会做出大幅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的反应,加之大部分企业对于利率变化的敏感性较低,所以此次取消利率下限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量及贷款利率都产生不了太大影响,目前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银行业要下调贷款利率。但从中长期来看,贷款利率放开结合以后的存款利率放开及其他相关配套金融改革措施,会有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有利于实体经济稳增长。 (二)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长期影响 1、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将面临新的考验和压力。 (1)利率定价和预测管理能力亟需提高。以咸阳辖内一级法人机构各农村信用社为例,拥有贷款利率定价的自主权,目前多是借鉴“风险加成”定价模型,采用基准利率加上浮的方式确定贷款利率。同时按照不同贷款期限、客户对象和担保方式区别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从全市十三家机构之间的利率执行水平看,经济比较活跃,金融机构林立地区的机构利率水平明显低于其他机构利率水平,而单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山区社,则执行较高的利率水平,某联社一年期保证贷款利率高达10.02%,较之基准利率上浮较大;与其他金融机构比较,除过邮政储蓄外,贷款利率均高于其他金融机构。而目前这些定价方法均没有建立在一个科学的定价机制和成本核算机制之上,只是一个简单的基准利率加点浮动的方式来确定贷款利率。如何解决经营管理手段落后的现状已成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尽快解决的难题。 (2)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开放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同步而来。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扶持力度的大气候下,农村市场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农行卷土重来、农发行商业化转型、邮储银行组建、股份制银行网点下设县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都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带来挑战。 (3)经营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存贷款利率的双向浮动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直接带来的是融资成本升高,主营业务收入降低。人员网点多、业务小而散、社会责任重、资产质量差,存款利率的上浮又加大农信社融资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以咸阳辖区13家法人农村信用社的经济现状为例,目前经营成本较高,与其它银行相比盈利水平不足。收入来源单一,主要来源于贷款利息和资金营运收入两大块,其中:贷款利息占到财务收入的80%左右,资金营运收入占到20%左右。利率市场化必将带来的“一升一降”会严重挤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利润空间,使其经营变得更加困难。 2、利率市场化是把“双刃剑”,在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带来考验的同时,将促进其加快发展壮大。 (1)利率市场化将激励农信社自身管理升级和产品创新。利率竞争是金融机构管理和技术的竞争,是综合实力的竞争。存贷款利率双向浮动倒逼农信社精细管理、加强核算。利率市场化后,企业和个人客户由于对期限、利率、风险程度、流动性等需求不同,将对存贷款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遵循市场规则,重新审视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经营策略,树立科学的经营观念与风险意识,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推出适应客户需求的金融工具和产品。 (2)利率市场化将激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尽快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利差缩小后,必将迫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灵活调整利率水平,同时细化对客户的分类管理和差异化服务。这将有助于纠正其盲目扩张业务的惯性经营思维,探索新的适于客户需要的服务方式。激励农信社建立以头寸控制、成本控制、风险控制、期限匹配为核心的资金约束机制,有利于培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成本效益理念。 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挖掘现有市场潜力 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同业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坚守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和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点多、面广、人熟、地熟的优势,通过深入农村、农户、企业、商户和“扫街式营销活动”,详细了解不同种类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加大对城区和城郊等区域的营销力度,通过学习各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各地农商行的先进经验,不断寻求新的客户资源,培育新的客户群体,研发新的信贷产品,提升原有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加快转变经营管理模式 一是由粗放型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通过对基层网点、机关部室进行整合重组,梳理操作流程,减少管理层次,实现业务处理的专业化、流程化、集中化管理,逐步实施流程银行建设。加强资金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由过度依赖存贷利差单一盈利模式向多元化盈利模式转变。积极发展保险、基金、投资理财等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实现收入结构多元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三是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兴产品推广与应用。四是创新担保方式,不断研发特色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客户金融服务需求。五是由单纯注重业务发展向综合竞争力发展模式转变。面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同业竞争的加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提高综合竞争力。六是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品牌形象,赢得广大客户的认可。七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各专业后备人才库,提高行业竞争力。八是重视网点形象,通过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完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 利率市场化必然导致利率的频繁变动,利率风险的加大,这就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尽快建立利率市场化风险管理体系。一是重视利率风险管理,改变过去固定利率定价方式。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及行业结构,实行差别化浮动利率,积极培植优质客户群体,对优质客户实行优惠利率,对高风险的行业及客户慎重选择,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寻求效益最大化,不能一味追求高利润而忽视风险。二是加强对利率定价风险的监督。对内部贷款利率定价风险进行监督,对利率定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利率市场化对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的影响: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金融机构影响情况调查 摘 要:近期,人民银行连续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并且首次允许存款利率上浮,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又迈出了一大步。对此次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反应强烈,普遍认为利率政策调整将对其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此次利率政策调整,是央行推行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大举措,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会更大,面对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银行机构需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 近期,人民银行连续两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并且首次允许存款利率上浮,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又迈出了一大步。为了解存贷款利率调整产生的影响,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定价策略的调整以及应对措施,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利率政策调整的执行情况 2012年6月8日起,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并且首次允许存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同时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7月6日起,人民银行再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且采取不对称降息,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同时将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存贷款利率政策调整后,辖内各大银行利率执行基本保持一致,中小银行利率执行有所差异。 (一)存款利率上浮为主,定价呈现差别化 自人民银行宣布存款利率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1倍之后,各银行纷纷作出调整,利率以上浮为主,中小银行存款利率基本一浮到顶,大银行存款利率上浮幅度相对较小。各大银行机构存款利率定价趋同,但多数保持了降息前的利率水平,并未达到1.1倍的利率浮动上限。6月9日,辖内五家国有银行及邮储银行利率基本保持一致,一年期存款利率执行3.5%,较基准利率上浮约8%,与降息前保持相同水平。二次降息后,辖内五家国有银行及邮储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执行3.25%,上浮约8.33%,与7月6日降息前一年期基准利率相同,二年、三年、五年整存整取仍执行基准利率。其他类别存款执行略有差异,如工行活期存款上浮10%,中行、邮储活期存款执行基准利率;中行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一年期上浮0.25个百分点,三年期上浮0.1个百分点,五年期执行基准利率,而邮储的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一年期上浮0.285个百分点,三年期、五年期执行基准利率。 江苏银行存款利率在利率政策调整初期与各大银行保持一致,后几经修改,至6月19日执行一年内定期存款及活期存款均较基准利率上浮10%,二年、三年期定期存款实行有条件上浮,五年期定期存款按央行基准利率执行。 农村金融机构6月9日起存款利率参照省联社的存款利率执行,即活期和一年期内定期存款上浮10%,二年、三年、五年期定期存款执行基准利率。之后,各银行根据自身情况有所微调。目前,除泗阳农商行二年、三年、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外,其余各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各档次存款利率均上浮10%。 (二)贷款利率维持原有政策,无明显变化 从贷款利率执行情况看变化不大,继续执行各行原有信贷政策,监测数据显示,6-8月宿迁全辖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8.75%、8.35%和8.77%,没有明显的变化趋势。 目前各行贷款利率基本维持原有政策,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及上浮标准,目前除住房贷款外,贷款尚未出现下浮超过10%的现象。工行贷款利率执行中要求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规定和客户信用等级、担保方式等确定不同的贷款价格。农行、建行等均要求对于下浮超过10%的贷款需逐笔上报总行审批,目前尚未发放下浮超过10%的贷款。 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执行上以上浮为主。除存单质押贷款、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执行人行基准利率外,新居乐贷款、大联航贷款(房产抵押)、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优质信用户贷款、农业贷款、小企业贷款、工商业贷款、公务人员贷款,分别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45%、50%、60%、60%、60%、80%、90%、90%、110%、110%。目前,一年期贷款最高利率执行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高6.941个百分点。泗阳农商行反映,由于该行贷款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90%以上,根据存贷利差收入、存款利率上调和市场竞争需要,部分贷款品种利率比调整前的上浮浮动比例增大8%左右,但调整后的利率比调整前整体下降。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对此次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反应强烈,普遍认为利率政策调整将对其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存贷款利差收窄,盈利能力面临较大挑战。利率政策调整后,各商业银行对存款利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浮,再加上二次不对称降息,存贷款利差收窄。银行机构认为,受重新定价周期影响,利率政策调整对商业银行当期损益影响不大,但随着资产负债业务重新定价的逐步到位,存贷款利率政策调整的影响将在明年快速体现,商业银行盈利能力面临一定挑战。 二是经营管理压力加大,客户管理能力有待增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有效细分产品和客户,进行差异化服务和定价,有效提升客户贡献和资源投入产出效率,对商业银行而言是巨大的挑战。由于中小金融机构利率上浮幅度较大,加剧了银行存款的竞争,增加了储蓄存款在银行间的流动,对存款的稳定性带来挑战。此外,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也将加大,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增加,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行业竞争压力增大,银行业务转型在所难免。这次利率调整给储户提供了选择空间和议价能力,哪家银行利率高,客户就更愿意把钱存在哪家银行。银行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存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同,必然带来资金成本压力不同,这就要求银行在吸收存款的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单一依靠存贷款利差的方式已难以为继,需要拓宽中间业务等其他渠道。如,村镇银行反映盈利主要来源于利差收入,除了汇划业务手续费,中间业务微乎其微。由于科技创新等力量不足,只能依托于发起行苏州银行,而苏州银行暂未开发针对于村镇银行的中间业务产品,因此中间业务发展缓慢。从长远看,此次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将促使其尝试转变经营方式,把过度依靠存贷款利差的盈利模式转变到拓展中间业务等多渠道盈利模式上。 四是自主调控空间加大,面临业务发展新机遇。针对此次利率调整要求,部分农商行反映,自主调控空间加大,面临业务发展新机遇。银行可自主将一年期存款利率定位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1倍,如监管部门对银行存贷比监管的指标不放松,银行对存款需求量加大,会导致部分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一浮到顶的政策。如第一次降息时可执行3.575%,10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可获得利息3575元,而部分银行执行基准利率3.25%,10万元一年定存获得的利息仅为3250元,在不同银行的存款利差325元,会吸引客户到利率较高的银行办理业务,在一定程度有利于存款市场份额的扩大,从而带动此类银行的理财业务、中间业务,甚至贷款业务的扩张。 三、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对策 此次利率政策调整,是央行推行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大举措,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会更大,面对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银行机构需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一)调整业务品种,提高信贷资金使用价值 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将信贷资源更多地配置到利率定价水平较高的实体企业,加快向拥有较高风险定价权的中小企业倾斜,提升贷款收息水平。通过业务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更好地服务客户,满足市场需求。与此同时,营造存款来源综合渠道,通过贷款、财富管理、代收付等多项业务拓宽低成本资金来源,保持存款稳定增长。 (二)开展业务转型,提高中间业务结构占比 目前,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占主导地位,中间业务的发展比较有限。利率市场化后,存贷款利差缩小,严重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为银行提供更大的利润空间,从而使银行改变单纯依靠资金量获取利息收入的局面,增加银行经营的灵活性与适应性。稳步扩大业务范围,从低层次的代收代付向代客理财等高附加值业务发展,深化相关金融产品创新,要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研究消费心理,分析发展趋势,设计开发符合区域经济特色的中间业务品种,不断优化盈利结构,提高收益水平。 (三)探索定价模型,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金融机构有必要立足自身情况,结合成本收益分析、客户盈利分析等科学方法,不断探索能综合反映风险补偿、费用分摊、客户让利幅度、产品收益相关性、违约和展期等因素的定价模型,做好自主定价和维系客户之间的平衡。主动参与银行间交易市场,将资金更多地运用到那些效益好、风险低的资产上,寻求既符合效益最大化要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资金营运管理模式。 (四)找准市场定位,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放开,价格工具成为重要的市场竞争手段,但是金融机构绝不能将价格作为唯一的市场竞争手段。从某种程度上讲,金融机构以服务为主要内涵的“软实力”将会比以资本为内涵的“硬实力”更为重要。金融机构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根据自身发展定位,更加关注对利率敏感度不同的客户需求,通过价格调整及非价格竞争手段为不同客户提供服务,通过金融创新和流程优化为特定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从而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不断提升客户的忠诚度,以在激烈的竞争中争取更大的生存及发展空间。 (五)关注利率风险,提高利率风险控制能力 金融机构要从单纯关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转移到既关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又关注利率风险的轨道上来,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战略。要建立和完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存款定价机制、贷款定价机制、服务定价机制和授权定价机制等的完善,积极探索控制利率风险的新工具和新方法,科学地预防、识别、计量和处理利率风险,并实现事后的有效评价。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研究:浅谈提升新疆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对策 【摘要】自主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更是中小企业的立身之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及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新疆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但新疆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自主创新能力远落后于国内其他省份。本文客观分析了自主创新能力对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并且简单的探讨了新疆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由此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疆企业 自主创新 问题与对策 一、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必要性 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的新产品都是由中小企业来完成的。随着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作用的提高,新疆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也开始关注本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一)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是在促进国家创新能力中起重要的作用 自主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获取强势国际竞争地位的核心,而企业则是完成这一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当今区域经济发展和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只有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上力得到了科技突破,国际竞争力才能得到实现,只有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提高才能够表明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二)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带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从改革开尤其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速度得到了提高,在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增加,各个地区都把推动技术进步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增强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面对全球竞争焦点转移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今天,全面提升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每个企业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因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关系到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并且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也会促使大型企业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竞争力。最终,企业的成长会带动国家经济的长远持续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 二、新疆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的困难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中小企业虽然单个实力较弱,但就整体而言,已发展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撑力量。 (一)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淡漠,主体地位不明确 当今新疆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但新疆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规模较小和抗风险能力较弱,企业管理者往往从成本的角度考虑问题,企业在技术革新上大都习惯于走捷径,热衷于技术引进、引进技术多、研究开发项 较少、不重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专业的研究开发机构。总体来说,大多数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研究开发的主体和技术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使新疆中小企业不思进取,根本就没有自主创新的意识,企业科技人员也缺乏自主创新意识。 (二)自主创新技术投入数量较少 企业的财力保证是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前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近几年新疆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开始重视企业的自主创新并且对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也有了提高,但是跟其他地区相比,显得还是不高。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下面的两种:①由于政府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在资金上的支持力不足。或者从中获得的资金显得十分有限②由于新疆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自身经济实力软弱、信誉度不高,从当地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有些苦难,这样自主创新的资金问题就一直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就成了大多数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中存在的共同难题。总体上来讲,2000年全疆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是32381万元,而到2009年,达到218043万元,短短的几年,增长接近7倍,但与国内其他地区比较差距仍较大。2014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是13015.63亿元,占到当年GDP的比率是2.02%,而2014年新疆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是491587万元,仅仅占到当年全疆GDP的0.53%,比全国低1.49个百分点。 (三)中小型企业激励机制不完善 当前新疆企业在构建内部激励制度方面进行了很多的改革,但并没得到完全的改善,具体而言,在企业内部没有给工作人员尤其是技术科技人员提供拓宽自己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还有加上核心技术人员由于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导致了对创新的热情下降,产生负向引导作用。还有一些技术人员在企业内部缺乏进行知识进修和后续学习的培训机会,容易导致了企业员工知识退化,不利于企业推动自主创新。 三、提高新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基本思路 (一)提高自主创新意识、完善中小企业的激励机制 自主创新在企业持续发展中起主导性的作用,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来说,更是它们的立身本。企业在战略目标的指定上要把自主创新当做头等大事来抓,要不断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研究符合市场规律、体现企业优势和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发展战略。根据企业的本身特点,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及激励机制,因为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就得不到核心科技技术人员的支持。 (二)加大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量 增加创新投入量是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物质保障。当前新疆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创新投入不足、资金的紧张等因素造成的创新活动的无法顺利开展,因此,中小企业首先要进一步强化研发投入的主导地位,加大研发的投入比例,引进高素质科技人才;同时,需要发挥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通过对科研项目的扶持以及财税、金融政策的执行来保障中小企业创新投入;此外,通过搭建金融合作平台,吸引金融机构、投资银行以及民间资本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投资。总之,要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中小企业不仅需要依靠自身的力量,还需通过政府与合作伙伴的分工协作,将研发所需的资源投入到位。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高科技人才 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是建立在具备足够的科技技术人才基础上的。因此,企业要通过多种投资方式来培养出科研人员,尤其是通过招聘或者企业科研机构重点培养等各种形式的培养,建立一支技术人才队伍,逐步形成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中坚力量。同时,对科技技术人员提供拓宽自己的发展环境及实施人才补贴政策。因为,建设自主创新人才队伍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否能够得到的提升的关键因素。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研究:加快提升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摘要:在现今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中小企业必须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身独有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本文立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的中小企业,探讨了加快提升其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一些措施。 关键词:平顶山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1.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现状 自主创新就是指国家或企业通过自身的学习与研发活动,突破技术障碍、探索技术前沿,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快速使其商品化,从而为企业获利。我国超过80%新产品的开发都是通过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得以实现,所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科技创新的主力。中小企业必须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身独有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这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几年,总体上河南省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加速发展阶段,已经拥有了比较扎实的创新发展基础。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主导部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高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越过了国际上公认的临界点,而GDP总量也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位于中西部地区第一位。平顶山市地处河南省中心,优越的地理位置、较强的居民消费能力以及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为平顶山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地理环境。平顶山市创新资源比较集中,在研发上已经形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学科布局。但总体上平顶山市中小企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处于劣势地位,提升这些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于推动平顶山市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作用。 2.平顶山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存在的问题 2.1自主创新外部环境不完善 自主创新融资渠道不健全。目前平顶山市中小企业依然普遍存在资金瓶颈,尽管近年来政府也通过各种方式,努力为中小企业融资解决困难,但中小企业融资依然十分艰难,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资金投放效率不高。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政府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从人均指标来看,河南省自主创新能力相关基础指标在全国排名严重滞后,每万人研发人员数、每10万人研发机构数、每万人研发资金等平均指标均位居全国20位之后。平顶山市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相关基础指标更是严重落后。以上表明,平顶山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严重不足,投入强度仍处于较低水平。政府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视还不够,科技创新投入较少,培育自主创新的能力还较弱,社会创新氛围和政府支持创新的力度有待提高。 2.2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原动力不足 自主创新层次较低。目前平顶山市很多中小企业的研发行为多是自发而非自觉的,是对市场被动的应对。近80%的中小工业企业无科研活动。由于本身不掌握核心技术,处于利益链的最底层,这样直接导致我市的中小企业获得的利润很低。 中小企业重引进、轻消化。中小企业的技术主要还是以引进为主,缺乏二次创新能力。平顶山市中小工业企业由于这两年经济效益明显下滑,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活动明显减少,甚至基本暂停。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人才匮乏。中小企业在很多方面都不具备优势,缺少吸引优秀技术研究人才的条件,而且缺少有效的激励措施,使企业引进不到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而且出于成本方面的多种考虑,中小企业也更愿意接受“技工”而非研究人员。这都会使得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原动力不足。 2.3产学研合作缺乏动力 产学研合作重视不够。长期以来,我国许多领域的核心技术依赖于发达国家。平顶山市作为一个普通的中西部城市,中小企业普遍经营规模较小、利润较低,技术基础比较弱,缺乏自主技术创新机构和创新人才,而自主创新的所有成本与风险又比较高,这都是这些中小企业所无法承受的。而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80%左右的研l人员,实验设备完善,科研条件优越,但是对实现市场应用缺乏方向性,尽管每年取得很多项科研成果,但是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却很少。所以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非常需要产学研的密切合作,从而实现双方的共赢。但是很多中小企业普遍并不重视产学研的合作共赢。产学研之间还存在沟通障碍。这样就不可避免的导致中小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在沟通交流上存在障碍、不流畅,从而大大影响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效率和效果。所以二者之间需要紧密沟通合作。 3.加快提升平顶山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1优化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外部环境 中小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平顶山市政府应当在财政、税收、融资等各个方面都予以支持,加快提升自主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积极建立多元的创新融资环境。平顶山市政府要建立创新金融的外部支持环境,积极推动银企合作,加大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的融资给予最大的政策支持,并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市政府应该积极实施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采购中政府要加大中小科技型企业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 完善政府服务职能。政府要尽快转变观念,真正实现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全面转型,全力服务于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尤其要重视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发展。要尽快建立与完善政策服务体系,以体制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帮助中小企业加快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快其核心技术的研发速度,让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公布自己的自主创新成果,并使其迅速转化为现实产品,从而使中小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更好促进本市地方经济的发展。 3.2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意识 营造自主创新的内部氛围。中小企业应形成一种自主创新的意识和精神,形成自身的自主创新文化,增强核心竞争力。平顶山市中小企业要进一步发挥本市科技资源相对集中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优势。建立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中小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家激励机制,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思想、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增加他们追求自主创新的责任心、自觉性,提高他们对国内外新产品、新技术的了解和把握能力,以此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3加强产学研的合作 积极构建产学研合作的外部环境。政府在促进产学研合作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桥梁作用,是产学研合作有力的推动者,可以有效地调动产学研各方合作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合作热情。产学研合作创新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靠双方协议难以协调,必须通过法律制度来保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支持和引导产学研各方加强合作。平顶山市政府可以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建立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商业性担保为补充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来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建立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的知识创新体。要积极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交流。平顶山市的各类中小企业应该积极与本市、本省的高等院校和研究院进行各方面的产学研合作,例如与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平顶山学院、河南城建学院等强强联合,实现共赢,以此来促进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再次腾飞。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研究: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策略研究 摘要:中国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仍然存在很多制约因素。本文对影响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自主创新动力、自主创新资源整合和自主创新市场化三个方面对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策略 0 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将越来越大。我国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迈上全面全新的转型之路。从物本经济逐渐向人本经济转型,从引进吸收形态向复合创新形态转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面对全球竞争焦点转移,在强调国家创新能力的今天,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1 企业自主创新的概念 中国经济曾经以市场换技术,但没能使我国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没有提高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出现了“引进――消化――落后――再引进”的怪圈[1]。自主创新的定义应当强调创新的持续性,强调创新活动对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本文认为自主创新的定义应该如下:自主创新是企业为了掌握或形成核心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培育持续的创新能力,以自我为主,综合利用各种创新资源进行的创新活动。持续的创新能力包括两个方面:对于社会的,即不断有小企业投入到风险创新活动中,进行各个领域、各个方向的创新探索和实践,保持社会的创新活力;对于正在进行或已经取得创新成果的中小企业,在已有基础上深化创新,不断巩固并强化优势,从而壮大发展自己。 2 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虽然在技术创新领域近年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总体说来,中国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仍然较弱,缺乏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中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仍然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和问题。 2.1 创新意识淡漠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资产薄弱,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较差,因而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风险采取尽可能回避的态度,思想保守,缺乏创新精神。更重要的是,我国资本市场缺乏投资风险创新的意愿和意识,因而,缺少基于新技术为目标而进入风险创新领域的小企业。 2.2 政府支持乏力 由于中小企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无法通过市场交易获得补偿,在获得创新资源和能力方面又无法与大企业抗衡,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中国制定了一些政策法规,但实施效果不理想:政策制定和实施成效不佳;政策功能的偏离和组织异化;政策或法规内容的泛化以及组织实施的行政化;政府行政推进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2]。 2.3 缺乏健全的人才机制 中小企业往往对专业技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中小企业员工频繁跳槽,造成专业技术人才流失和技术秘密外泄;另外,当前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没有新产品和技术研发中心,即使中小企业技术人员忠于雇主,也缺乏足够的创新条件和环境[3]。 2.4 融资渠道狭窄 有关研究表明,企业要生存下去,其R D支出至少应占营业额的2%~4%。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活动,介中国中小企业在资金获得方面与大企业比较有先天不足:银行信贷政策大都偏向大企业;对于银行来说,中小企业还贷能力风险较大;当前资本市场不利于科技型的中小企业进入;缺乏通畅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影响创投资金的投入;现有的中小企业板难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 3 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策略 3.1 增强自主创新动力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机制在揭示创新动力要素相互关系及其作用机理的同时,也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提供了启发性的思路和对策[4]。 3.1.1 加大政府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 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支持,通常有以下措施:①建立引导和保护机制,加大需求牵引力。创新风险攸关中小企业的生死存亡,如果较大量的创新投入没有在市场中得到回报,很可能是企业惨淡的经营或倒闭。因此,政府应当建立创新产品的市场推介渠道,减少同行业优势企业(如跨国公司)对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打压和干扰,消除其“挤出”或“挤垮”效应,必要时可实行政府采购,使创新投入资金回笼,刺激并引导市场需求。②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从直接优惠为主转向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相结合,从事前扶持为主转向事前扶持与事后鼓励相结合。③制定对自主创新的金融扶持政策。④政府应该构建风险创业投资的平台,以高风险但可能的高回报率聚集民间资本为这类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新进入技术行业的小企业创新欲望、意识和风险都很高。从社会的角度看,这类企业的创新风险很高,却使社会付出的创新成本是最低。因为较高的淘汰率,可使真正有前景和价值的创新种子茁壮成长。 3.1.2 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必须有浓厚的文化氛围浸染,不断改进管理模式,加强团队学习与合作,培养竞合和创新意识,鼓励冒险,宽容失败。把学习力作为创新文化的一种特质进行培育,个体发展与企业发展相契合,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 3.2 完善自主创新资源整合 完善自主创新资源整合,主要从自主创新和创新资源的投入力度两方面着手。①建设高效的自主创新平台。自主创新平台由顶层构建,基层实现,涉及中小企业的内部各方面,涉及规划决策、人才、组织激励机制、技术状态、研发目标、研发条件及流程、资金保障等资源要素的有机整合、积聚和运行,通过统筹协调,建立以开发自主核心技术为目的R D制度。②构建风险创新投资和人才支撑。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应建立牢固的资金支撑,也需要特定的专业人才。在这方面,中小企业既具有劣势,也具有优势。劣势是风险创新资金的获得较为困难,渠道不多,数额有限,企业本身对于特定人才的吸引力也不大,较难留住人。但这些劣势,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优势,因为其成长性无法预测,一旦成功回报率无比巨大,给风险投资者提供了足额的吸引力;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创业期的小企业,人才聚集往往不是高薪或优厚的工作条件,而是事业愿景的共同抱负和信念,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活动中表现得往往比大型企业更为活跃和执着。 3.3 推进自主创新市场化 3.3.1 推进自主创新市场化的企业策略 实现市场化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最终目标,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唯有创新,才能获得生存与发展。中小企业有使自主创新目标与市场需求密切结合起来,成功实现创新成果市场化的迫切愿望。在我国,科技人员绝大多数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拥有的科技研究开发人员分别为52%、28%和15%,而发达国家企业拥有的研发人员比例远高于我国,以日本为例,其研发人员的分布结构分别是5%、27%和65%。受体制的影响,我国高校与科研院所虽然创新资源丰富,但普遍重论文轻专利,重研发轻转化。根据国家科技统计局的统计数字表明,每年在授予企业、个人、高校等科研院所的专利数量中,授予高校等科研机构的专利数量远低于前两者的数量,比例不足7%。因此,必须改变我国科技人员等核心创新资源与企业相分离的状况,大力充实中小企业的科技人员,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5]。我国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并购或行业联盟等形式组建大的企业集团,通过纵向一体化为自己的新技术、新产品在本企业内部找到市场。国际上著名的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等都是实行纵向一体化,在企业集团内部创造市场的成功企业。埃克森石油公司在独立之初只拥有一些销售网络,基本没有上游业务,没有自己掌握的石油储量,之后通过兼并的方式获得了大量石油资源,才得以形成一体化的产业链。我国中石油也是实行纵向一体化在集团内部成功开拓市场的一个很好的例子。事实上,这种方法也是日本、韩国大企业发展新技术最主要的方法之一[6]。 3.3.2 推进自主创新市场化的政府策略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市场化是需要相应的制度环境的,提供一个能够激励与扶持的市场环境是政府推动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的主要手段。首先,要完善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交流的市场交易制度。通过建立健全鼓励自主创新成果交易的系列制度,规范技术创新交易秩序的系列制度,降低创新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交易成本。其次,培育有效激励自主创新的市场竞争制度。在制度建设方面,打破垄断,加速市场化建设进程,完善市场体系,培育技术竞争市场。通过市场体制建设,创造理想的技术创新市场结构和竞争模式,以市场的外在力量来推动自主创新。 政府采取积极措施为本国企业创造市场,缓解技术商业化的“后来者劣势”问题,这一措施对自主创新的作用是不会被高估的,Cusumano教授(1985)的论述有助于理解这一点:(日本)政府官员对轿车工业的影响比对钢铁、造船和电子工业的影响要小,但是一项政策――通过限制进口保护国内企业――就使得一项原本肯定会失败的事业变成了一项利润非常高的事业[7]。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非常明显但非常关键的关系:虽然日本政府的政策没有直接增强日本轿车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日本轿车工业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内市场的保护。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引进外资、开放国内市场要适度,要以不损害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为前提;通过严格的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为企业创造市场。这一规定原则上可以延伸到用财政拨款购车的单位(如学校、研究所。当年老一辈国家领导人带头坐国产车,今天更应当这样做。领导人带头,群众才有积极性购买国产车[8]。 4 结论 企业的生命力在于变化,转型是变化的过程,创新是变化的动力。企业将在转型与创新中持续前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关乎着中国企业整体的发展,关乎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能够推动中国中小企业实现不断发展,不断获得量的积累和质的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也会最终带来国家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推动中国真正实现创新型国家的“嬗变”。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研究:全球价值链视角下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研究 摘要:我国中小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方式单一,这对自主创新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如知识的转让和溢出;但是,当前全球价值链治理者的控制越来越强,我国中小企业面临“低端锁定”危险。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难既有经费不足、企业治理结构落后、创新人才缺乏等自身原因,也有政府提供的创新环境不佳等原因。因此,从企业自身层面来说,要积极在全球价值链各环节进行创新;从政府层面而言,则要汇集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经贸活动一直奉行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思想,但结果却不甚理想:中国出口产品一直处于全球价值链的底端,技术含量低。在当前资源环境约束、劳动力成本上升、世界经济下行带来外需不振和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等背景下,提高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刻不容缓。 一、我国中小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方式和收益 (一)中小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方式 1.代工(OEM)。囿于资金、规模和技术,中小企业只能凭借低成本优势,通过代工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处于全球价值链的最低端位置。代工是我国中小企业最普遍参与全球价值链(GVC)的方式。例如,领带之乡嵊州,是世界最大的领带生产基地之一,生产商大部分都是从事代工的中小企业。 2.来料加工。来料加工不需占用自身太多资金,产品也不愁销路,投资少,风险小,因此也颇受一些中小企业青睐。聚集在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很多中小企业就属此类。 3.原始设计制造(ODM)。国外企业买走企业的产品设计样式,然后再委托给设计企业生产,最后以国外企业的品牌进行销售。以这种方式嵌入的中小企业并不多。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ODM这种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模式起了重要作用,浙江永强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休闲家具ODM 制造商,在国内、德国和美国都成立了设计研发机构。 4.原始品牌制造(OBM)。企业以自主品牌出口,这是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最高级形式,但目前在我国中小企业中所占比例很小。OBM非常考验中小企业在全球价值链各环节的能力,研发投入大,技术、生产能力和营销渠道的要求都很高。 (二)中小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收益 1利润。全球价值链中,不同工序环节的价值增值能力差异明显,其利润分布也状如“微笑曲线”:两端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及品牌服务环节利润最大,中间的生产制造环节利润最小。代工、来料加工方式获利很小;ODM以设计嵌入全球价值链,能赚取较高的利润;OBM是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最高级形式,所获取的利润也最高。 我国中小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方式决定了其对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没有控制权和价格的主导权,只能获取微薄利润。比如,浙江的纺织服装中小企业,绝大部分通过OEM 方式融入了全球价值链;产品以中低档布料及服装为主,在全球价值链中所获取的利润极少,大部分利润都被发达国家品牌的拥有者、批发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等瓜分掉了。“一流的设备,生产二流的产品,最后卖三流的价格”,这是浙江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现状的生动写照。 2技术。中小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所获取的外溢技术有限。(1)技术控制。中小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方式决定了从价值链治理者中获取的技术有限,仅能够完成加工任务,很难通过学习获得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而且,价值链治理者会对加工企业使用的技术和专利申请注册,防止该项技术的转移和渗透。(2)低价压制。代工和加工企业获取利润有限,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去进行自主创新。 二、嵌入全球价值链对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 (一)全球价值链嵌入方式与创新 嵌入全球价值链对企业自主创新有积极影响的一面,比如知识的转让和溢出。但是,负面影响更值得重视。当前全球价值链治理者的控制越来越强,处于被治理地位的中小企业面临“低端锁定”危险。中小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被治理地位表现在:当本土企业的创新符合跨国公司的利益时,跨国公司会鼎力支持,企业的创新水平提升很快;当本土企业的创新威胁到跨国公司的利益时,企业的创新活动就会受到跨国公司的阻挠。 发达国家的阻击和控制手段包括:1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出口管制。限制我国企业核心和关键技术、知识的获得和使用。2严苛的非关税壁垒措施。迫使代工企业不断进口先进的设备以达到壁垒要求,代工企业陷入“OEM―微利化―自主创新能力缺失”的恶性循环当中。3高昂的专用性资产投资。先期投入的巨额成本使得企业不敢贸然进行品牌和渠道创建。 (二)全球价值链模式与创新 1购买者驱动与企业自主创新 购买者驱动全球价值链下,技术、专利和品牌是决定因素。比如制鞋业,意大利厂商占据价值链顶端,靠的是研发设计和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反观我国中小企业,则处于低端位置。为了维持自身的高额利润,治理者会利用技术控制和低价策略对被治理者进行压制,阻止其在价值链上进行升级,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限。 2生产者驱动与企业自主创新 生产者驱动型全球价值链下,跨国公司对价值链各环节的质量会进行严格控制。一方面,在技术方面会对我国中小企业予以帮助;中小企业经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后,自主创新能力得以提升。另一方面,企业还是无法掌握核心技术,即使有也是碎片化的,不能转换为完整的技术能力。企业的创新能力一直在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层次徘徊,难以转向高层次的创新活动。 三、全球价值链背景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制约因素 (一)自主创新要素不足 1创新经费不足。长期以来,我国的研发投入低,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经费不足,主要有以下原因:(1)融资难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当前政府的科技投入政策偏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从中受益较少,比如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等项目,广大中小企业就很难获得。中小企业只能依靠自有资金和融资从事创新。由于资产质量、总体规模和抗风险能力方面的不足,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即使获得其授信,额度也小而且贷款成本也不低。事实上,民间资本非常充裕。中小企业难以融资的主要原因是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融资机制并没有确立。调查发现,目前浙江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和民间借贷,融资风险和成本都很大。(2)低端嵌入全球价值链带来的微利不利于创新资本的积累。我国中小企业普遍以代工方式嵌入全球价值链,缺少品牌、核心技术以及营销网络等核心竞争力,获利低,只能以薄利多销来获得资本积累;企业获得的利润少,不利于企业研发资金积累和投入。而且目前我国逐渐丧失劳动力低成本优势,跨国公司已经把很多工厂迁到东南亚一些成本更低的国家,如越南。 2企业治理结构落后。中小企业大多数是家族企业,缺乏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组织机制,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企业管理者多从“成本―收益”短期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追求短期市场利润最大化。企业在技术管理和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方面存在缺陷,激励措施单一,缺乏长远规划;普遍缺少专门的技术开发部门。 3创新人才缺乏。首先,缺乏企业家。中小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升级要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需要企业家做出正确的决策,包括市场机遇的把握、投入研发费用的多少、技术开发的方向、价值链攀升方式等。我国中小企业主很多没有经过正规的高等教育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培训,对先进的管理知识和经验所知不多,很多企业主更是安于现状,或者受房地产市场火爆的诱惑,转行赚快钱,没有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其次,缺乏研发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企业从ODM到OBM的升级,需要各种类型人才。浙江省从事科研开发的科技人员虽然60%在企业,但绝大多数集中在大企业,在中小企业的很少。目前,浙江中小企业中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仅占040%,中级技术职称的仅占091%,初级技术职称的也仅占258%,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重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国有企业平均水平。 浙江中小企业人才短缺与浙江省“劳动密集型、外向型”的“块状经济”特征有关。生产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只需廉价的劳动力,对技术、经营管理人才重视不够。很多中小企业一心只想着控制成本,没有想过通过提高待遇引进高端的研发、设计以及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提升创新能力增加利润。因此,中小企业不仅存在人才引进难问题,还面临人才流失问题;中小企业的创新研发队伍普遍不稳定,创新的持续性得不到保证。 (二)全球价值链背景下自主创新的动力缺失 “薄利多销”使得以代工方式嵌入全球价值链的中小企业在大规模生产的条件下可以获得可观的绝对收益,这无疑给众多OEM企业的自主创新带来不利影响。固定的订单,一定的利润,不需要投入太多成本,这会给中小企业一定的惰性,不去思考自主创新的问题,久而久之会失去进行自主创新攀升价值链高端的动力。因为自主创新需要大量资本投入,周期长,还面临很大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流失风险。由于缺乏相关技术开发和管理经验,也无充裕的资金,中小企业没有能力应对自主创新巨大的风险。尤其是在目前经济环境下,风险分担机制尚不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也不完善。 总之,中小企业无论是获利水平还是动力都无法为其自主创新活动提供有效的支撑,导致很多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只注重生产经营能力的建设,一味依靠引进设备和技术,凭借低成本和低价格取胜;对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不够重视,不舍得在自主研发上投入。对于引进的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也不尽如人意,缺乏主动消化变为自主创新能力的积极性。 (三)全社会创新环境不佳 1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金融体系发展滞后和金融抑制,中小企业很难获得创新资本;同时,信用缺乏也使企业在国内销售和回款困难。面向国际市场虽然利润微薄,但至少有稳定的回款保证,企业长期低的锁定全球价值链也乐此不疲。 2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健全。由于知识产权“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没有根本改变,创新人员无法获得稳定的利益回报,造成企业持续创新动力丧失。企业想以品牌进行竞争,也会面临商标被仿冒而无法追诉、巨额前期投入无法回收等风险。一般而言,中小企业不像大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配备专门人才,只能看着辛辛苦苦开发出来的技术被仿冒。 3中小企业“不公平待遇”问题没有解决。相对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获取资源难的问题。我国中小企业R D经费来源多数为企业自筹,政府对其技术改造不够重视。而且,由于中小微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发展不稳定,在立项、审批、用地融资等方面,地方政府更偏向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此外,当前不管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都还存在不少高进入壁垒,尤其是对于民营中小企业来说,“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突出。广大中小企业被迫在技术含量低、进入壁垒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展开激烈竞争。 4创新服务机构支撑作用有限。由于创新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任何一个中小企业都不可能获得创新所需的所有知识和信息。为了创新,企业必须与其他组织产生联系,获得发展资源。创新服务机构能在其中起重要作用。但是,相关能为中小企业有效提供科技服务的公共创新平台机构少,服务质量也不高,并且这些创新服务机构之间彼此联系不紧密,不利于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进行。 四、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 (一)企业层面 1.中小企业在全球价值链各环节的创新 企业基于全球价值链的自主创新,实际上是指企业可以实现自主创新和价值链的有机统一,借此实现在全球价值链上的攀升。企业可以循着OEM-ODM-OBM的价值链升级路径进行自主创新。(1)过程创新:工艺流程升级,深化OEM。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改变全球价值链众多环节中某一个环节的工艺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鉴于很多中小企业没有财力和人力去应对升级中的各种风险,深化OEM是一条相对简单、风险可控的路径。通过引进技术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可以从事产品的多元化开发,形成系列产品。管理模式创新,就是改变企业内部治理模式,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同时,进行经营机制与运作方式的创新,实行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制度。(2)产品创新:产品升级。企业对引进技术、加工和代工时使用和接触到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逐步向ODM转变。在此过程中,企业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人才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对关键核心技术的掌握,对较高附加值价值环节的占有,企业努力推进产品创新。一方面逐步发展自己的产品设计、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等级和档次,另一方面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3)功能创新:功能升级。从生产环节转向附加值高的设计和营销环节,改变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实现ODM-OBM的转变。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并行销海外,绝非易事,企业可以采取渐进方式创立自主品牌,先转向国内OBM,拥有国内市场的经验后,再转向国外OBM。(4)跨价值链创新:价值链条升级。企业从原有价值链跨越到全新的、附加值更高的另外一条相关价值链。中小企业要跨价值链创新,核心是要找到价值链中能够进行突破性创新的环节。当前信息技术、互联网、物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各产业链的边界日益模糊,技术和业务不断相互渗透和融合,复合型的产品和业务不断出现,中小企业要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 2.价值链各环节创新的手段 (1)鼓励内源式自主创新。采用与绩效挂钩等各种激励措施,进行包括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的管理创新。让知识产权参与分红,对于技术骨干人才给予股权、期权等奖励,真正把人才的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捆绑在一起。(2)利用外源技术。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联合创新;还可以进行国际并购获取战略性创新资源。利用外源技术,其中关键是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再吸收。(3)依托集成创新。企业可以依托产业集群,通过与本区域内企业长期、稳定的学习与创新的协作关系,以及和区域外的企业和机构的积极互动,集成全球价值链的某些环节,形成多环节优势。比如集成研发、设计、生产环节,控制价值链的上下游环节,增强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核心竞争力。 (二)政府层面 1.汇集创新要素。(1)创新体制、机制,解决融资难问题。在直接融资市场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制定更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税基式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进入风投行业。在间接融资市场方面,降低金融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中小银行;还可以建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基金,支持具有较高创新水平的创新项目产业化。此外,还要使企业和银行的信息对称,发展以市场型担保机构为主的担保体系和信用评估机构。 (2)培育创新人才。中小企业在价值链攀升过程中,需各种创新型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和技术人才。政府可以通过完善普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继续教育体系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出台政策解决引进人才的各种实际问题,如居住、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 2.激活创新资源。(1)加大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全过程(研究开发、试制、商业化推广)中,政府在财政投入、贷款利率、税率方面对中小企业予以倾斜照顾,引导企业增加R D方面的投入。(2)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培育和发展技术成果转移市场,方便中小企业引进、吸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使创新企业快速获得收益,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积极性,促进创新活动的健康持续开展。(3)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建设创新平台。支持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在研发、信息、物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可由行业协会或者同类企业之间搭建,高校、科研院所、风险投资公司等参与,政府给予各类优惠政策。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消除企业“竞次”现象,确保品牌战略的实施。要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如对互联网、电商等新兴业态的知识产权进行立法保护。此外,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侵权案件的审理从严、从快、从重,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增加自主创新企业的创新收益。三是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促进跨区域流转,为劳动力要素的转移营造更加便利的环境,减少企业生产成本。四是完善自主品牌奖励扶持政策。结合政府的优惠政策,奖励或补贴表现突出的品牌企业;帮助中小企业进行品牌建设,推动产品、工艺、管理升级,提高产品设计及制造能力。
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篇1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我国874万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和毕业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的双重压力下,面临着就业的空前压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广大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青年学生的培养,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的新常态。因此高等院校应当更加注重创新创业教育,帮助学生规避创业风险[1]。 二、我国青年学生创业概述 近年来,自主创业成了不少青年学生的就业新选择。 (一)青年学生创业现状调查 1.我国近五年青年学生自主创业数量 从2015年开始,每年均有一定比例的学生选择自主创业;在2018年自主创业比例最高,为2.7%;2019年有所回落,为1.6%。(资料来源:作者根据麦克思咨询公司五年内《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整理所得)在2018届毕业生中,毕业后其他就业形式的学生,有6.2%的学生在毕业三年内选择自主创业。2019届毕业生毕业后自主创业比例持续上升至8.1%。在2018届学生的创业企业中,有44.8%的企业仍然在健康运转,即2018届大学生新创企业存活率为44.8%。 2.我国近五年青年学生自主创业行业选择 “教育业”是近年来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最主要领域,有24.5%的自主创业的本科生选择教育行业创业,主要集中在教育及职业培训、中小学教育,以及文学艺术、设计、体育等方面。“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零售业”这两个领域的创业比例也较高,分别是15.8%和8.6%。(资料来源:作者根据麦克思咨询公司五年内《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整理所得)3.我国近五年青年学生自主创业收入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2015年)自主创业人群的月收入为5131元,三年后(2018年)为11882元,涨幅为132%,明显高于同届毕业生平均水平(半年后为4042元,三年后为7441元,涨幅为84%)。 (二)青年学生创业现状分析 我国青年学生在毕业时及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的人员数量不在少数;选择创业的行业基本上围绕自己熟悉的领域进行;创业学生的收入无论是起点还是涨幅均高于受雇工作的学生。但从企业存续时间看出,青年学生的新创企业能够持续运营达到三年的尚不足创业企业数量的50%,这也说明学生在创业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创业风险。青年学生在创业伊始,企业资金有限,规模尚小,对市场变化的敏感性较高,在确定经营领域、获取经营资格和企业形式,争取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对员工管理、商事合同签订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都存在认识不足等情况,需要对其进行创业法律指导[2]。 三、高校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改革探索 (一)创业教育课程发展规划 最早的创业教育由团中央于1988年发起,1999年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探索开设创业课程。到2016年,教育部要求所有高校都要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且纳入学分管理[3]。近几年,创业教育围绕“互联网+”呈现出“线下”到“线上”的特点。教育部要求,每所示范校2019年度要重点立项建设1—2门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上线。 (二)创业教育法律课程现状 我国高等院校的创业法律教育尚未形成独立学科。首先,从课程体系上看,创业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尚未融合[4]。创业能力培养并没有纳入主流课堂教育当中来,创业课程也没有与学科教育、专业教育相融合。其次,从课程内容上看,创业教育类课程更多的是注重创业教育理论方面,教育内容也多以创业思维、创业意识为主,缺乏理论与实际创业相结合的内容,单纯地演化为学生的基础类课程。最后,从教学目标上看,我国当前高校的创业教育,多数体现在完成规定任务,而没有培养学生创业能力,也没有促使学生付诸创业实践,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 (三)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改革路径 1.面对所有在校学生开展普及性的创业教育 课堂教学是我国高校教育的最常态化形式,可以引导专业教师在专业课讲授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建立创业思维,树立市场意识,进而激励学生从专业切入,开展特色创业。创业需要贴合社会发展实际,在普及型创业教育开展过程中,教师尤为注意教案与课堂讲授内容要具备时代特色,增加相关专业的案例教学,开阔学生视野,拓展就业思路和方向。 2.面向特定学生群体开展创业法律通识教育 当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多重选择,创业只是其中一个选择方向,因而开展创业教育是为了丰富学生的知识架构,从而在就业时多出一种选择。因此在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创业意识大众化与创业技能精英化相结合”。因此,建议高等学府可以围绕法律意识防范为出发点,开设创业法律通识课程。有方向地选择讲授《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金融法》《税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等课程,从企业形式选择、商事合同和人力合同签订、金融法律、税收法律以及知识产权法律等方面,向有创业意识和创业需求的学生讲授创业法律知识。 3.在实践课程中设置创业法律教育内容 高校开设创业类法律课程,应该打破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的界限,相互渗透,有机融合,在树立创业意识的同时,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运用技能和创业能力。当前适宜开展创业法律教育的实践课程主要指培养学生把知识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能力的实践活动,包括创业实习基地、沙盘、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目前很多高校都有自己的创业竞赛、实践基地和校企联合项目,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应当加重创业法律教育的比重,更侧重于创业主体、经营实体的经营管理、企业的市场规制、权利的维护和救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面内容的讲解。这种分级既有利于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也有利于学校有限资源达到有效配置。 作者:曲宁 位: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篇2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守法意识差等现象。为了改善这种现象,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需要改革当前的法律教学,通过改革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等多种途径来实现高校法律教学改革。 一、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1.大学生普遍缺乏完善的法律知识框架体系 大学之前的学校和家庭教育中已经涉及到部分法律知识,因此大部分大学生都掌握了基础的法律知识,比如《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基本的法律知识。但是他们对法律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比较浅的层面上,对于具体的法律条文应该怎样实施以及法律和自身的关系等还缺乏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当前,高校中的大部分大学生都存在法律意识欠缺的现象,因此还需要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而且当前很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遇到紧急事件的时候不善于或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因为他们本身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并且在突发事件面前常常会比较慌张,没有想到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2.高校大学生犯罪现象逐渐增多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犯罪事件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学校成为了犯罪事故频发的危险区域,而且相关研究数据显示,这种犯罪事件的增长率一直在不断升高。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学校犯罪率仅占1%,到了七八十年代增长到2%,但是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犯罪率却上升到了15%左右。[1]学校本是一个培养人才的地方,学生来到学校是学习知识、寻求进步的,高校更是学生实现人生梦想的地方,但是大学生的犯罪现象却把这种美好的校园环境破坏了,让原本安静的校园变得人心惶惶,给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给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增添了阻碍。 二、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大学生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上存在很多错误和矛盾的思想观念,给大学生正确分析判断问题产生了负面的影响,甚至还会影响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未来道路的选择,动摇了他们原先的观念和立场。再加上当前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上各种各样的信息充斥在学生的周围,给他们的价值观造成了巨大冲击。由于很多大学生在该时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网络上各种混杂的信息更加扰乱了他们正常的价值观念。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很多大学生养成了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比如奢侈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仅影响了大学生正常的生活,还营造了一种消极的校园氛围。很多学生由于自身法律防线薄弱,很容易触犯法律,走上违法的道路。 2.高校法律教育工作不完善 高校相比中学在课业负担和学习要求上轻松了很多,大学生由于摆脱了管束,再加上欠缺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很容易出现松懈的现象。高校对于学生的要求也局限于只重视文化课程的学习和就业能力提升,但却忽视了法律意识的培养,无论是从法律课程设置、教材选择以及授课时间上都存在明显的“缩水”现象,这不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思想意识的干扰 社会经济形势下,人们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强化了大学生的经济意识,很多大学生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来追求利益。有些学生通过自我创业和打工的方式,但也有一些学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再加上对金钱的渴望比较迫切,因此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高校法律教学改革的创新性措施 1.加强对法律教育的重视,提升法律教育的地位 要实现高校法律教学改革首先要意识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提升法律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重要性。当前,大多数高校非法律专业的法律通用教材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在这本教材中只占有20%的比例[2],因此实际上这门课程的实质还是思想政治教育,这是导致高校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的重要原因。虽然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来说也非常重要,但它不能和法律一概而论,法律跟道德不一样,道德素质再高的人也不能避免不触犯法律,因此二者都应该是高校教育的重点。要提高高校法律教学的地位,首先要将法律教学从思想政治教学中分离出来,通过单独开设法律专业课程,更换法律教材,增加法律教学的学时等强化法律教学的比重,增加对法律知识学习和应用的考核力度,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学会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更新完善法律教学内容 当前的高校法律教学中普遍存在着重视现行法律法规、轻视法理学,重公法轻私法,重刑法轻民法等现象。这种教学非常片面,不能保证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这种教学现状下,学生只能了解基础的法律条文知识,但却不能掌握该项法律的理论基础。如果这些法律进行了修订,学生还需要重新进行了解,而且有些学生知法但却不知如何利用。因此高校今后的法律教学必须要重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教学,给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打下基础,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 3.创新高校法律教学的教学过程 第一,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众所周知,法律是一门比较枯燥、乏味的课程,如果采用一般的讲述法很难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厌倦,不利于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因此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且可以构建起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之后,教师可以适当地介绍一些与法律相关的典型案例。教师通过分层讲解、层层递进的方式分析案例,将法律知识融会在其中,以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教师可以根据这个案例列举出相关的一系列案例或者相反案例,多次分析讲解案例以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社会中的事件进行分析,以强化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进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第二,将学生置于教学的主体地位。通过创设角色情境让学生感受体会事件的情况,在具体的环境中思考分析问题。引导学生尽量运用法律知识思考问题,虽然法律知识是固定的,但法律运用的情景是多种多样的,这就需要学生灵活地使用法律,将固定的法律框架跟多变的生活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运用自身的法律理论知识解决各种问题。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模拟不同事件中的当事人,然后体验不同案件中法律知识的运用。这样学生就能够熟练地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知识。同时体验式的教学还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中心,教师的授课基本上按照“备课”、“讲解”、“总结”的流程进行,这样可以宏观把握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课程最后的总结环节,学生借助这个机会补充、完善、修复自身的法律知识,以巩固自身的法律知识。第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学会与时俱进,勇于突破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方法,采用更多、更先进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强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同时教师也要注重自身法制修养和教学水平的提升,和学生共同进步。 4.加强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 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课程,该课程需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实践性教学也是法律教学的一种重要模式[3]。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种实践教学方法。 (1)模拟法庭。这是法律教学中一种常见的情景体验式教学模式。比如在学习民事诉讼法时,教师组织学生模拟法庭中的各种角色,比如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具体的情景有助于学生深刻的理解法律知识,并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应用的有效转化。这种教学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还可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参观、旁听活动。根据具体的法律课程教学需要,在存在合适案例的情况下,教师可以带领学生来到法庭亲自感受案件的审理过程。在法庭上,学生可以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并具体了解法律的实际运用。在学习“刑法”和“诉讼法”时,还可以带领学生参观监狱,让学生切身实地感受法律带来的震撼。 (3)专题讲座。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联系相关的律师、法官或者法律专家到学校为学生举办专题讲座。通过介绍实际的案例、探讨热点的法律问题等,加深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 (4)优化校园法律环境。法律教育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还需要在一个大环境中进行,通过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律环境来巩固法律教学的效果。可以成立校园法律社团、法律兴趣小组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进来,利用校园板报、宣传橱窗、法律宣传小报等影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管理部门严格做到“有法可依”,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典范,进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四、结语 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助于大学生的个人成长,对于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要不断改革法律课程教学,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以培养出更多知法、守法、护法的高素质人才,进而促进我国法治化社会的建设。 作者:安梅 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篇3 稳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革,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尚思想情操、良好道德修养、精湛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国家颁布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到2020年,我国高校在校生将达3300万人,高校毛入学率将达4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将达19500万人,我国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1]因此,坚持不懈地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法律教育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愈来愈凸显,只有充分发挥法律教育的优势特点,才能更好地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地发展。 一、新世纪初期的我国高校法律教育 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作为德育目标的具体要求。宪法修正案郑重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都为加强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重要的政策理论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我国必将更加紧密地参与全球经济、政治、文化格局的关系重构,这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世纪初期以来,各高校为社会建设输送了大量人才,但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法律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断裂的状况,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实际效果。法律教育尚未深入到法律的道德层面,法律所蕴涵的道德价值尚未沁入主体的内心世界,引导大学生从价值观上给予法治以道德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仍是艰巨的任务。一是对法律教育重视不够。近年来,法律教育的地位虽有改善,但教育成效离预期目标仍有不小差距,反映出主管部门和办学主体对法律教育投入不足、关注不够。依法治校流于形式、忽视师生个性需求、淡漠主体权益和诉求程序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教育和管理的被动接受成为主体权利意识养成的现实障碍。二是法律教育功能发挥欠缺。校园文化对丰富学生素质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各高校非常注重发挥其育人功能。但在加强学生人文和科学素质教育的同时,却忽视了通过各类活动开展法律教育,弱化了法律文化在学生素质培养中的潜在功能。三是法律教学弊端比较明显。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包含了各类部门法和程序法,教材容量过大,教学课时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师简单罗列要点,无暇结合实例深入剖析;学生质疑精神不足,无法形成合理的法律知识结构;学校考核方式单一,缺少法律实务科目训练。因此,高校法律教育要着重培育学生优良的法律品格,让法律教育成为其内在需要。只有满足主体的内心需求,教育的目标才能达成。 二、高校法律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一)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水准 德治与法治密不可分,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心灵,法律教育重在规范人的行为。提升大学生的品格与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俞吾金教授认为,“必须在造就法权人格的同时造就道德实践主体,才能保持文化精神在生态上的平衡。”[2]我国宪法、高等教育法等包含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要求,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衔接。如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大学生就要自觉养成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的良好道德习惯。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本着真诚协作的态度履行合同条款。诚实信用原则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道德调节与法律调节有机联结,体现了社会责任,理应成为大学生人生观中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通过法律教育激发学生爱国情怀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增强民族自豪感,做忠实的爱国主义者和执着的公民社会主人,这是对当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依法纳税的义务等等。通过法律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使学生真正理解爱国主义的精髓。爱国主义体现了主体对国家的情感、对民族的责任、对社会的义务,人们通过身体力行将爱国主义精神在现实生活中展现出来。高校通过组织学生观摩司法活动、开展法律服务、研讨法律规章,使他们了解我国的制度体系和国家结构,从而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学习动力和追求幸福生活的热情。 (三)通过法律教育引导学生价值追求 法律价值是法律的灵魂和存在根基,是法律得以充满生机活力的精神源泉。法律的一般目的价值包括正义、自由、秩序、公平、效率、权利、安全等,法律的最高目的价值是人的全面发展。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的诞生是对人的自由的充分肯定,它使每个人都享有充分的自由发展权利,而法律则是这种权利享有的保障,同时也是对人的自由发展的一种制约。[3](P406-408)法律教育要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好作用,必须在日常教学中强化价值取向的引导,使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过程中崇尚公平与正义、追求秩序与效率、向往平等与自由、维护权利与安全,进而影响社会整体的理念追求。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价值的追求是其自觉守法的内在动力,这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对高校的和谐稳定、对法治社会的构建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通过法律教育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在格劳秀斯看来,权利是人所固有的道德品质。有法学家认为,权利是具有正当性根据的主体的利益以及为实现、支配、维护这些利益的保障手段。它包括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两大类型,通过法律的实施才能使法律权利成为实有权利。[4](P80)由于法律素养的欠缺,有不少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却不懂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有的甚至误用“对等侵害”的手段来回应,造成不少悲剧。教育学生正确处理纠纷、依法维权,关键是培养其法律精神,增强其法制观念。法律教育实践性强,可以通过现实案例剖析当事人的行为和观点,以护法用法的正面事例感染学生,以违法弃法的反面案例警示学生,使其加深对法律的信仰。 (五)通过法律教育丰富学生综合素养 法律是培养和传播社会主义道德的工具,它把道德的基本原则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道德的生成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保护合法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发挥道德教化的作用。大学生社会阅历浅、可塑性强,容易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从侧面反映出学生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因为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对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苏力教授认为“21世纪初对法律人才的要求就不仅必须具有一般的法律知识,而且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以及其他一些专业领域知识的基本了解。”通过法律教育,使学生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得到全面培养,其自然禀赋得以均衡发挥,文化视野变得宽敞明亮,能够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明显提升。 三、加强法律教育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举措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教育观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认为,法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要有出色作为,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基本立场。马克思指出,科学的方法应该是从事物本身来探索、研究,这是因为在生动的思想世界的具体表现方面,例如,在法、国家、自然界、全部哲学方面……我们必须从对象的发展上研究对象本身,决不应该任意分割它们。[5](P10-11)我们应从法律教育自身发展出发,分析其特质、规律和运动方式。高校法律教育承担的责任,不仅在于推动法学研究,更在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人才。高校编撰法律教材要以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观点为主线,遴选法学教师要注重其政治立场和政治素质,在教学活动中注意引导学生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其他法学观点的区别,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武装学生头脑并指导具体实践。 (二)树立现代法律教育思想观念 切实转变法律教育观念,始终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把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教育学生贯穿于法律教育全过程,努力培育具备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公民。要着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强化其权利义务意识,引导他们尊崇法律、信仰法律、守护法律,增强对法律条文和法律价值的理解,将法理论述化为精神追求。有学者研究表明,在推进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我国居民的法律权威意识和法律合理性意识都呈现出显著增强的趋势。[6]我们在梳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时,应结合学生个性特征,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把法律精神融入其中,促进法治与德治的协调发展,培养他们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鼓励学生开展法律实践,使其能够深刻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社会价值,自觉运用法律来规范行为,维护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高校法律教育课程改革 法律教育是认同、接受、消化规范的教育,要增强教育效果,必须改革其课程。首先,优化法律教学内容。克服教学背离倾向,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突出教学重点,提高授课效率,及时吸取新的理论成果,了解新的法律法规,注重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在对宪法、刑法和民法等一般性知识普及基础上,根据学校类别、专业特点等开设专题讲座。其次,创新法律教学形式。通过多元化教学形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培养其科学精神和法律思维。利用各种资源、媒介、手段开展教学,活跃气氛,释疑解惑。鼓励学生依法维权,感知法律功能,培养法律情感,提高用法能力。再次,改革课程考核方法。在考查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着重考核其运用法律知识参与法律实践的情况。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增开司法实务课程,训练法律技能,培养学生操作能力。耶鲁大学法学院通过反思传统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发展出一套重视多学科理论交叉、重视公法研究、同时又回归法律现实操作的教学体系,使其摆脱了竞争劣势,最近10年连年排名全美法学院榜首。[7]这对我国法律教育有重要的启迪。 (四)加强法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水平决定着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成效,教师自身崇尚正义、信仰法律,才能以信念和行为影响学生。首先,强化教师的法律实践素质。法律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综合型教育,要求教师有正规培训经历、具备法律理论素养、拥有司法实务经验。其次,提高教师的法律教学能力。高校要创造条件举办学术讲座、开展法学研讨、进行理论培训、安排技术训练,切实提高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的能力。再次,建立法律教育教师准入制度。高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职与兼职、引进与外聘、专任教授与讲座教授相结合等形式,打造一支水平较高的法律教育师资群体,适当聘请德才兼备的长期从事司法实务的人员兼职授课和科研。建立严格的法律教育教师准入制度,进行必要的技能考核。 (五)营造高校法律教育文化氛围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需要良好的文化环境。首先,运用各类法律教育载体。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学校宣传媒介上开设法制栏目,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动力,提升自我教育的自觉性。邀请司法专家举办法制讲座,组织观看法制案例展览,开展法律状况调查,组织社区法律咨询,参与校内治安联防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接受法律教育,掌握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思维。其次,参与依法治校管理工作。用法制观念指导高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保护学校主体的合法权利,推行以德治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模式,发挥师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要将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将制度约束与习惯养成相结合,使大学生在专业学习中受到系统的法律教育。再次,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功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一体的。学校应建立与家长沟通机制,使家长能及时了解学生在校表现,掌握其思想状态。邀请家长听取法制讲座及正反案例分析,使其了解家庭教育的功能所在。同时加强高校周边环境整治,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更多的具备良好法律素质的建设者,大学生作为我国公民社会的重要主体,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法制观念、较高的思想品德修养,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之需。为此,我们必须赋予法律教育更多的时代特色,从而持续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人民日报,2010-07-30. [2]俞吾金.当代中国文化的内在冲突与出路[J].浙江大学学报,2007,(4). [3]吕世伦,文正邦.法哲学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吕世伦,公丕祥.现代理论法学原理[M].安徽: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杨敏,陆益龙.法治意识、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选择[J].江苏社会科学,2011,(3). [7]程洁.耶鲁法学教育的近距离观察与体验[J].法学,2006,(6). 作者:张策华
浅谈农民工职业发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摘要:文章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内涵和特点,接着就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影响因素进行了总结,最后提出了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对策,并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新生代农民工占整个农村流动劳动力人口的大部分,他们是未来城市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后备劳动力资源。 1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内涵和特点 ①概念内涵。新生代农民工是指1980年以后出生、年龄在16-30岁之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外出务工、主要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但户籍身份是农民的劳动者。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超过1亿人,已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是当代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父辈,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特征有许多积极的变化,如文化程度总体较高,有较远的人生职业规划等,但也存在技能和经验较少、就业质量较低、公共服务可及性差等问题。 ②新生代农民工特点。文化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接受了较多的受教育机会。因此,他们往往具备比父辈更高的文化水平,大多具备初中以上学历,部分农民工还获得了高中生或者中专生学历。生活需求多样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接受了教育,他们对电脑等高科技产品大多了解和使用,他们在城市里打工也会注重自身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城市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潜在的发展机遇以及方便的上网条件也吸引着他们,另外,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 2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①工作技能和职业教育水平。虽然新生代农民工相对于他们的父辈来说,具备了年龄和学习能力的优势,但是他们较低层次的工作技能和职业教育水平依然会在他们职业发展的早期产生影响。由于缺乏专而精的技术本领,在面临城市劳动力市场选择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一些简单而重复性的工作。 ②农民工家庭环境和工作文化。我国八十年来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大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是独生子,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必须要由他们来赡养,承担着养老压力,另一方面他们大部分人已经或即将面临子女教育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 ③现行的户籍制度。我国现存的长期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大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通过作者简介:锡福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 理专业。自己的努力在城市里买房过城里人生活,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新生代农民工只能人在城市工作,而户籍在农村。 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尽管我国颁布了新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新生代农民工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这些都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带来了后顾之忧。 3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对策 ①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是推动他们职业顺利发展的重要条件,各地政府也应该根据当地的经济结构调整,对农民工提供实用的职业培训,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专业化、多样化的职业培训,促进他们职业的发展。 ②改革户籍制度,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政府应该加强对户籍制度的改革,简化城市落户的办理程序,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的落户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使他们获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③完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建立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对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创新机制妥善解决。 ④完善法律法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的法律法规能给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带来法律保障,有利于他们的职业发展。因此,我国应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形成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 4 结语 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其职业发展的好坏一定意义上影响着国家未来的经济竞争力。文章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和对策的探讨,对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浅谈农民工职业发展:市场经济环境下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路径研究 [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务工比例越来越大,多数选择在城里生活,有部分比例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或工作,进城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呈现多元化格局。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是市民化的需要,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和培育新型农民的最重要出路之一。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研究,并以此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规划和发展路径,必然能提升这一特殊群体的内在潜力和整体素质。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 一、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了解了新生代r民工发展情况,笔者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了石柱县32个乡镇300多位新生代农民工,共发放问卷350份,回收问卷332份,其中有效问卷306份。主要调查了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务工单位性质与行业等基本情况及其在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本次课题的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在性别比例上,其中男性比例约为35.14%,女性比例约为64.86%。按照年龄来统计,20岁以下人数占比2.01%、20岁至30岁的人数占比为50.24%,30至37岁人数占比为28.15%,37岁以上人数占比为19.6%。按照受教育程度来统计,小学文化人数占比为11.25%、初中文化人数占比为57.36%,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占比为31.39%。从行业来看,第二、第三产业人数占比分别为36.55%和63.45%,按照单位性质来统计,国有企事业单位占7.80%,个体经营单位占76.01%,其它占16.19%。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困境 1.职业流动性高,“短工化”趋势明显 在个人储蓄情况的调查中,40.20%的调查对象只能攒下极少的工资,21.45%的收支互抵,4.62%的入不敷出。主要原因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地区、企业甚至行业间“跳来跳去”,工作持续时间短,流动性高,他们思想不成熟,吃不了苦,受不了委屈,换工作常常是“一时冲动”,有些甚至在无积蓄也无下家的情况下选择任性离职,这样不仅会导致其收入、储蓄状况的持续恶化,最关键是对其职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成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2. 升职预期过于悲观,发展动力不足 在职业发展动机中,良好的职业发展预期是发展动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定信心、克服苦难的基础动力。但大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升职前景不明朗,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态度较为悲观。在针对升职希望的调查中,仅有19.36%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在两年内有升职的希望,40.15%没有明确的看法,另有21.32%认为自己难以升职。悲观的升职预期造成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动机水平较低,阻碍其职业长期良好的发展。 3.创业意愿高,幻想多于行动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所从事的工作大多处于较差的工作环境和更残酷的就业竞争,所以相当数量的调查对象期待通过成功创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调查中,43.45%的新生代农民工将创业列为职业发展的目标,创业意愿很高。但实际上,大多数新生代农名工对创业毫无概念,仅停留在设想阶段;还有一些想法很多,但对于具体怎么去创业,对创业政策和环境都缺乏基本的了解。 4.差别化对待,同工不同酬 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可替代性高,处于低级别的从属地位,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而企业在招用新生代农民工时,常常采用模糊化的合同甚至不签订合同,且在执行过程中多存在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歧视行为,使得其合法权益难以实现。 5.心理问题较多 在城市打工的新生代农民工常常处于这样的矛盾境地:他们看到城市的同龄人过着时尚阳光的生活,而自己过着清苦单调的生活;他们正处在一个最爱体面的人生阶段,却常常遭到无数的白眼和蔑视;他们处在培养自尊和自信的关键阶段,却很少得到尊重;他们不满于现状,却又由于文化、能力有限,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总之,这一切因素造成了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而且又极其缺少疏通解决的渠道。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路径及策略 (一)政府层面 1.进一步深化改革户籍相关政策 在我国二元户籍制度的框架下,农民工在城市的发展总是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和阻碍,虽然同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同为城市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但是他们不能享受到和城里人同等的待遇和相对平等的权利,这对他们的自尊心无疑造成了深深的伤害。因此,政府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农民工在城市办理上户等程序,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的落户条件,使农民工也能够获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除了降低农民工入城的基本门槛,还要逐步提升农民工的福利待遇保障,研究将城镇户籍与其关联的福利相分离,设计更为公平合理的福利分配制度,让农民工也能加入到共享发展大蛋糕的分配中来。近些年,重庆在这方面先行先试,其户籍制度改革于2010年8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施行,目的就是要让农民工穿上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的“五件衣服”,同时脱掉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这“三件衣服”,并着手制定和修订了人口管理、就业养老、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农村产权处置等相关配套政策,使得户籍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2.推进制度创新保障住房需求 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城市工作,衣食住行样样都是大事,但其中住房问题是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因此,应加大对农民工的住房保障力度,政府要发挥其主导作用。首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解决农民工住房需求上进行制度创新,研究出台相应的有利于农民工在城市租房购房的政策。其次,可以借鉴公私合作开发廉租房的模式,以利税优惠、财政补贴、用地审批简化等多种方式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住房建设;还有可以扩大城市公租房申用对象范围,取消仅限城镇户籍使用的限制,让满足条件的农民工也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再次是要保障农民工的租住房消费能力,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多种水平和多种层次上设置其参与条件,扩大其覆盖范围,适当将部分农民工纳入其中;同时针对农民工流动性的特点,对其用途范围及提取条件等也可相应放宽,比如公积金用于租房、公积金异地一次性提取等。 3.搭建更有效的就业信息平台 择业是新生代农民工常常遇到的问题,择业途径的单一、择业信息的闭塞以及与自身期望和能力不匹配等问题经常困扰着他们。调查中显示有超过六成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有效的就业信息指导有助于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到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并取得更好的成长性,减少其就业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高流动。为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更好的择业就业,政府和社会应集中更多力量,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以及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传播快等特点,充分整合劳力供需双方的信息资源,搭建实时、高效的就业信息平台。地方政府应该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大服务平台的覆盖面,提升就业信息的传播效率;还要规范职业中介市场,加大对职介所的监督巡查力度,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求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4.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 众所周知,发展职业教育是把我国劳动力从数量优势转变成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举措。职业教育能够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让他们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长远的职业生涯。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他们的工作技术含量低,具有很高的可替代性,而加强职业技术培训,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就可能转向技术密集型行业,突破从底层劳力向上晋升的关键门槛。由此可见,职业教育为新生代农民工加载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全新属性,使其能够全面“提素”,更好地择业就业,进一步实现其职业尊严。因此,政府要出台政策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并加大资金投入发展职业教育,比如创办新型的农民工职业大学、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广播电视大学办学模式,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有效更便利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还要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集中社会各界资源,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规划指导和心理健康疏导,引入有实力的企业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常见问题进行创业指导。 (二)企业层面 1.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此次调查反馈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主要问题表现为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同工不同酬、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以及企业拖欠工资等。针对这些问题,企业应该担当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首先,在薪资结构设置方面,企业应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适当提高新生代农民的工基本工资,调整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的比例,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因基本工资低而不得不加班的窘境;同时还要准时足额支付新生代农民工工资,并设计其它适合他们的福利政策,充分保证其休息休假的权益。其次,企业应该与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保证用工规范。在劳动合同中应充分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各项基本权益,除了规定基本工资外,还应该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纳入合同条款,还可以根据实际条件将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其它形式的福利纳入合同中,保证新生代农民工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实施,让新生代农民工充分享受到各项应有的权益。 2.培养新生代农民工的管理能力 在此次调查中,有超过半数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对自己的升职预期持悲观态度,认为阻碍其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管理能力的欠缺。特别是对于有创业意向的或者正走在自主创业道路上的新生代农民工,管理能力不仅能为其在企业工作时升职加薪铺平道路,还能成为其创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素质。目前,在现有的企业培训管理体系中,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规划培训都仅限于基本技能的培训,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定位也是熟练的操作工人,这样就使得他们难以走出低层次、低价值的藩篱。因此,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兴趣和实际情况,企业应该在F有的培训项目中,新增一些适合他们的管理方面的培训,提供丰富的管理相关领域的学习资源,创造实践管理能力的平台,为其以后走上管理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3.营造人性化工作环境 工作是人作为生命的基本存在方式,人通过工作获得回报,实现自身价值,而体面工作则体现了人的基本尊严。企业做为用人单位,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工作的场所,应该营造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充分体现其人文关怀的主体作用。首先,应该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提供一个良好的、使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工作环境。其次,应将企业文化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相融合,给他们提供的不仅是安身立命的工作,更应该是安居乐业的生活,工作之外还要充分考虑学习、娱乐、生活等需求,尽可能地完善这些方面的场所和设施。此外,还要研究创建学习型工作场所,可通过人力资源的获得和物质资源的获得两种方式来获得。在人力资源的获得方面,可采用导师制、专题研讨、团队学习等形式建立起学习型组织,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帮助;在物质资源的获得方面,企业应建立起在常规工作任务解决中的“常用知识库”,并在学习型组织成熟后建立起适合本组织员工的学习课程。 (三)个人层面 1.培养合理的消费观念 新生代农民工与他们的上一辈相比较,有着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念和消费理念,他们更加认同城市青年的消费理念,追求更优越的生活条件,并且自我意识更强烈,更注重个人兴趣爱好的发展。与城市青年一样,很多新生代农民工喜爱潮流的服饰以及新型的电子设备,并且为此花费巨大,有些甚至远远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新型的消费观念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但是个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消费能力形成更加合理的消费观念,一味跟随时尚将消耗很大比例的收入造成少积蓄甚至无积蓄的情况,不利于个人职业的稳定性。新生代农民工应该改变超前的、盲目的、无计划的消费观念,结合工资水平和职业规划发展,合理分配生活、学习、娱乐及储蓄等占自己收入的比例,特别是要改变心理定位和尊严认同的标准,改变只要外在向城市青年看齐,物质上追赶城市标准就实现了自己城市人尊严的想法,应该更多注重于自身能力素质提升和职业长远发展上来,让每一笔消费都用在刀刃上,让自身得到锻炼。 2.培养理性的职业态度 新生代农民工在新的时代、新的农村环境下长大,比其上一辈来说,受过更多教育,但很大一部分在农村时很少接触农活,缺少吃苦耐劳的韧劲。一方面,他们对待工作有着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能力不足又使得现实与预期有差距。他们过于注重内心感受而不考虑社会实际,一些新生代农民工有不合理的职业期待,在面对工作中的不如意时,也就产生了不理性的职业态度,比如不服从领导、爱耍性子、遇事一走了之等等情况普遍存在。理性的职业态度是其职业发展的根基,新生代农民工应该正确看待社会现实和自身能力,在职业的选择及发展过程中能够更加理性客观,注重能力的提升而不是单纯的待遇的多寡,注重职业发展的稳定性而不是自己对工作的喜厌。还要多关注自身心理的健康发展问题,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个体之间的差距,摆正心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应该有一个长远的、发展的、理性的认知。 3.培养自我学习能力 新生代农民工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让自己的职业能够向上向好发展,学习能力的培养是重中之重,而这种能力的养成除了大环境的支持和引导,最重要的因素还是新生代农民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方法的正确选择。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在物质资源和时间资源的分配上应该更多的向学习方面倾斜,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去学习职业技能,给自己充电保证能够胜任更高级工作岗位的要求。其次,应培养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个人学习能力的提高,职业的良好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和回报归自己直接享用,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不能等,也不能靠,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主动地抓住一切学习机会充实自己。第三是学习的选择性也十分重要,新生代农民工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性学习,多钻研职业技能、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为职业发展或是自主创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题主持人:罗丽莎;课题组成员:欧小蓉、刘洋、李术华) 浅谈农民工职业发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探析 摘 要:后人口红利时代下的产业转型迫切需要新生代农民工寻求适合的发展路径,基于人力资本视角,通过对皖西北五县一市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现状和职业发展状况的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找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困境,提出解决对策,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职业发展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开始取代老一代农民工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农民工群体内部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然而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管理制度以及社会阶层的日益固化,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发展的过程中阻力重重。与后人口红利时代的产业转移以及由此带来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要求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知识、技能、心理等人力资本状况显得尤为不足,发展前景令人堪忧。因此,有效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确定合理的发展路径,在谋求自身最佳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为社会创造最大效益是当今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 美国经济学家schultz从宏观角度阐述了人力资本概念、人力资本投资内容及其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他认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知识、技能存量和健康;白菊红、郝清等对我国农村人力资本存量、增量和人力资本投资及其运行机制进行研究,并对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与农民收入分配的关系进行分析。刘万云提出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3个维度和7项指标,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维度的相互关系。学术界对农民工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如农民工权益保障、城市身份、子女教育、医疗及社会心理问题等和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的研究较多,而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发展路径的研究较少。姚俊从与老一代农民工的比较分析来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取向,通过调查问卷将其分为3种:返乡务农、返乡非农发展和留城发展,最后得出新生代农民工更向往城市生活,因此要注重自身能力建设的结论。罗竖元主张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由“生存型择业”转化为“发展型择业”,通过树立正确择业观、提升择业能力、拓展社会支持网络和优化择业环境等4个方面来实现。 以上研究存在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研究十分有限,仅仅局限于企业角度来考虑保证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价值的重要性,没有涉及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等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构成要素问题;二是缺少从新生代农民工的角度出发研究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和职业发展的选择;三是结合后人口红利时代背景和人力资本视角研究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尚属空白。针对这些局限性,本文从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视角出发,把农民工问题的研究由宏观社会分析引导到微观人力资本研究,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构建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指标评价体系”,通过分析和论证为新生代农民工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确定发展方向提供参考路径,同时也为用工企业、政府、社会机构等评价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价值提供参考依据,并从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创新发展出发提出相应策略和建议。 一、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与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对调研地区选择和数据来源的说明 为深入了解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状况,基于阜阳和亳州两地均为劳务输出大市,且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们分布在全国各地,就业环境与职业的多元化可保证调查数据的代表性,课题组于2012年6月至9月对阜阳地区、亳州地区等五县一市新生代农民工进行的一项关于发展状况问卷调查。这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其抽样框为该两区所辖临泉县、颍上县、太和县、涡阳县、界首市和利辛县的全部新生代农民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问卷456份,经过筛选,有效问卷421份。问卷回收率为91.2%,有效回收率为84.2%。此外我们通过与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交谈,以及走访各级政府机构和部分企业的工作人员来补充了解相关信息。 (二)对问卷设计的说明 初步的研究告诉我们: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状况与其职业发展的选择显著正相关。基于此,我们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评价确定为知识、能力、素质、健康4个方面。其中知识主要从两个维度进行测量,包含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力包含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素质从基本品格和责任感两个方面进行评测量。健康的测量包含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如表1) 在问卷中,主要围绕“新生代农民工在知识、能力、素质和健康方面的人力资本状况”,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现状”设计问题来获取新生代农民工未来职业发展的信息。 (三)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状况描述 1.知识状况。从收回的有效样本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约占总人数的2.8%,初中文化程度的约占42.6%,高中学历约占总人数的37.8%,专科以上学历的约占16.8%,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比传统农民工受教育水平的比例有很大幅度提高,但与城市青年相比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文化知识水平偏低会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学习能力弱,专业知识的匮乏使得他们缺少竞争力,无法适应环境新变化。 2.能力状况。从受调查的有效样本中可以看到,参加过正规技术培训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新生代农民工约占总人数的29.5%,以“学徒工”的方式接受简单技能训练的新生代农民工约占60%,还有约10.5%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未参加过任何技术培训。 3.个人素质和健康状况。受访的新生代农民工中绝大多数都是在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工作环境比较恶劣,普遍存在加班现象或是高强度工作,直接导致新生代农民工较差的身体状况。另外据调查显示,约67.8%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承受力脆弱和缺少责任感,约82%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在城市生活感觉迷茫,有焦虑感和自卑心态。 (四)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状态 1.薪酬水平无吸引力。据调查显示,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水平虽然有了显著提高,但工资水平较高的一般都集中在建筑业、采掘业等劳动强度大的行业中,因此所谓的高工资被新生代农民工们生动地描述为“血汗”钱。而一般普工工种的工资水平较低,都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内,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这种薪酬现状缺少吸引力。 2.工作流动性高。受访者中约64.5%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从事的工作枯燥乏味,无激情;73%的人不愿意从事时间长、强度大的工作;57%的人愿意选择能获得技能和经验的行业或者是自主创业;86%以上的受访者都有过两次以上的跳槽经历,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们的工作流动性相当高,流动性高的原因则在于他们对工作现状不满,如果不加以引导,既浪费自身时间又无法给社会带来价值创造。 3.择业选择面狭窄。根据调查显示,约72.5%的受访者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从事的是低技能和体力为主的工作,劳动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资水平不高。从调查结果分析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受到自身思想观念、自身素质、掌握知识和技能等条件限制,只能在低端劳动力市场中徘徊,可选择的就业面十分狭窄。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现状面临着发展困境,他们试图用跳槽的方式解决问题,希望找到一份不完全依靠体力劳动的职业,但是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们朝着高报酬的知识型和技能型行业流动,因此就陷入到一种恶性循环的职业发展中。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对策探讨 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状况与其职业发展息息相关,在后人口红利时代带来的产业升级与转型的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要想获得职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这不能仅依靠新生代农民工自身,政府、企业、农民工自身都是投资的主体。显然,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是缺乏积极性的。政府方面有一些好的顶层设计,但落实起来困难重重,或者制定的政策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不能满足他们当下的需要;用工企业不愿意投入很大成本去培养新生代农民工,也不期望和员工建立长期的雇佣关系,更愿意依靠不间断的市场招聘来解决用工问题;新生代农民工自身不愿意也负担不起在知识、健康、技能方面的投资,所以人力资本投资的动力明显不足。 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投资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需要政府做好宏观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主导与推进,也需要用工企业愿意投入成本培训与培养,更需要新生代农民工自身转变观念,做好人力资本投资的规划。这样才能实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加强政府扶持力度,构建组织机构与投入保障体系 首先要在各级政府内部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管理机构或是成立专门的农民工服务性组织,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继续教育与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权利维护等内容。其次,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资力度,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第三,政府要充分调动当地高职院校、社会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开展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活动,开展技能培训、建立民工学校、提供就业创业咨询等,减轻政府的压力,更好地为新生代农民工服务。最后,政府应考虑用立法的形式要求农民工必须持证上岗,强制要求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二)调动用工企业的积极性 首先要引导用工企业从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注重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养会获得更长期稳定的经济回报。用工企业为农民工们提供技能提升的工作环境,也会给企业带来直接明显的益处,工作效率提高,员工的组织承诺感和认同感增强,引导企业不要惧怕员工的工作流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对待员工的培养。其次,以优惠政策和补贴激励用工企业加大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以利润为中心的,不能把政府和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全部推向企业,要给企业更多的激励政策,引导其回报社会。 (三)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素质 首先转变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观念,帮助其确立可持续发展的职业理念。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重视人力资本的提升,才能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主动接受知识和技能培训,彻底摆脱迷茫空虚状态,也避免陷入“眼高手低”的尴尬境地。其次,利用多种渠道提升人力资本。新生代农民工应该积极利用政府政策、社会各级机构支持以及用工企业提供的培训来提高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从而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实现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浅谈农民工职业发展:关于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问题的调查报告 【摘 要】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中存在着文化程度不高、职业技能培训欠缺、收入水平低、社会保障机制缺乏、缺少明确的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规划和对未来发展信心度不高等制约因素,立足于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不仅有利于他们由“生存型择业”向“发展型择业”成功转型,而且对改变农民工队伍的构成、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黄石 一、前言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1980年以后出生,年龄在16-30岁之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外出务工,主要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但户籍身份仍是农民的劳动者①。近年来,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给予新生代农民工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根据木桶理论,一个国家的兴旺与发展,并不取决于社会最富有的那一部分人,而是取决于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发展状况,而新生代农民工做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之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使其由“生存型择业”向“发展型择业”成功转型,让他们职业发展的前景更广阔,从根本上能融入城市,加快其市民化进程,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真正实现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建成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 二、调查方法与对象 1、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为黄石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地点主要选取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四个城区和大冶市、阳新县中新生代农民工主要分布地区。 2、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收集相关的资料,主要以问卷调查为主,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进行综合的分析。在发放问卷的过程中选取部分对象进行深入访谈。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20份,回收有效问卷为211份,共9张废卷,有效回收率达95.91%。在剔除无效问卷后对数据进行各种统计分析。 三、制约黄石市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因素及原因分析 (一)从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分析 1、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升,但仍处于较低的知识水平 由于农民对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和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再加之附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匮乏和专业培训机构稀少且办学质量差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了农村孩子考不上高中不愿上中专,考不上大学不愿上大专,而直接辍学在家或外出打工的普遍现象。而且我国目前1100多万进城务工者子女普遍都存在着入学难、受教育不平等等问题。 调查显示,虽然黄石市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相比老一代农民工得到了很大提升,但中专及以上文凭的仅占15.4%,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8年,也就是说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差不多初中毕业后就放弃了学业,开始了打工生活。调查中44.35%的新生代农民工都认为受教育程度是阻碍自己融入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主要原因,多数都是在受教育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的情况下就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这直接或间接限制了他们的工作范围,无法在一些高端产业发展,只能从事一些对文化和技术水平要求低的工作,这又进一步拉大了他们与城市的距离。 2、对生活和工作有较高的期望值,但缺乏知识技能的补充 从全国来看,农民工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当地政府政策扶持落实不到位。一些培训机构设立的内容与实践脱节、与农民工的就业需求严重脱节,赶不上时代变化的要求,培训的内容单一、枯燥,缺乏实用性,在基础职业素质、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培训很少或几乎不会涉及。黄石市在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方面也遭遇同样的问题:培训的师资薄弱,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导致很多农民工抱怨“想学的没学到,学了的也是白学”,既浪费钱,又浪费精力。加上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之余他们更倾向于选择轻松的休闲方式,而不愿意将业余时间和精力花在学习培训上。 调查显示,除去日常吃穿住等必要的开支,黄石新生代农民工在手机、上网上的开支最多,达到54.09%,与之对比的是,用在学习培训上的开销还不到10%。业余时间以看电视、上网和去娱乐场为主,分别占到53%和51%;上网从事的活动也多以看视频、玩游戏、聊QQ、听歌等休闲活动为主,很少一部分人会借助网络扩充自己知识面和信息面;每逢节假日,城市大大小小的网吧里看到最多的就是这些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少则停留几个小时,多则甚至玩上几天。 3、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对自身未来的发展信心度也不高 由于社会环境纷繁复杂、信息变化日新月异,再加上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是年龄小、文化程度不高、经验缺乏的年轻人,不能充分认识到制定职业规划的重要性,或者缺乏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具体的职业发展规划。他们很少了解自己需要什么,对自己的优劣势也认识不清,在找工作中缺乏思考的空间,不能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在他们寻找工作初期,往往容易受到身边其他新生代农民工择业的影响,“趋众”现象十分普遍。 在调查中,51.18%的黄石新生代农民工对自己未来发展道路很模糊,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而且还有18.02%的新生代农民工则根本没有过职业规划,存在走一步是一步的生活心理。对未来职业规划制定的欠缺,也导致了他们对自身未来发展信心程度普遍不高,对自身的前途发展显得十分迷茫。仅占到26.09%的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未来发展信心程度非常充满信心,大部分人则显得信心度不足。这就导致了他们喜欢随大潮,不愿只呆在一个单位踏踏实实的工作,频繁变换就业单位,而每变换一次工作,他们总是要从基层工作做起,职位得不到提升,逐渐让他们对工作失去了兴趣,觉得单调、乏味,在工作态度上也越来越散漫。 (二)从外界环境分析 1、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水平总体偏低 在国家统计局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2009年度全国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月收入要比上一代农民工低将近14%。据调查显示2011年黄石市将近70%的新生代农民工月收入都处于2000元以下,经EXCEL数据分析得到平均月收入为1685元,较2009年数据涨幅只有26.9%。 另外,新生代农民工中同工不同酬现象十分严重。《报告》中指出以受雇形式从业外出农民工平均每个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时,其中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外出农民工占89.8%,平均劳动时间最长的是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他们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但却得不到相应的工资报酬。另外,许多用人单位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常常以各种借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2、参保率低,社会保障机制严重缺乏 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十分缺乏。首先,社会二元户籍制度壁垒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很难享受城镇职工所具有的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障权益;其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只涉及城市非农户口居民,没有覆盖到新生代农民工;再次,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岗位流动性大,单位变动频繁,存在现在缴纳社会保险金,将来离开打工城市时享受不到医保,拿不到退休金的顾虑心理;最后,由于他们缺乏社会经验,维权能力依然不足。 调查显示,黄石新生代农民工所在单位已为他们办理的社会保险项目不仅种类不齐全,而且占到51.18%的新生代农民工其所在单位没有为他们办理任何保险。此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不仅是在黄石,全国各主要行业中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覆盖率都较低,普遍在27%以下,各主要行业中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均严重低于国家标准。另外,许多用人单位非法招收童工现象十分普遍。据调查显示,黄石外出务工、年龄在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年龄在18岁以下的就占到9%。 三、扩展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空间的对策与思路 (一)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教育法规,统筹推进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严厉惩处中小学存在的巧立名目收费问题,确保免费义务教育的真正实施;在农村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宣传的形式多样化,并定期开设相关知识讲座,让农民从思想上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对存在男儿上学,女孩养家等封建思想的农民,村支书要积极开展劝导工作。 2、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各地应以国家“两位主”政策为主线,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补充和完善。为解决公办学校座位不够问题,当地政府可与民办学校进行磋商协调,对愿意接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采取资助、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达到双受惠的结果。总之,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保障,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发挥民办校拾遗补缺的作用,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全覆盖,使每一个孩子都有书可读。 (二)提供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1、以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想读书又没书读的新增农民工和已进城务工的农村农民工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落实十七大中提出的“加强就业观念教育”,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让新生代农民工能够与时俱进,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择业观。 2、在资金上,当地政府应拨出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农民工的培训费用进行多种方式的补助,改善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各级工会组织要将职工教育培训的职责落到实处,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雨露计划”。 3、在培训内容方面,抓住他们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强的特点,以提高他们整体综合素质为主,强化专业技能培训为辅。顺应社会发展需求,选择就业需求量大、实用性强、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进行培训,在培训专业职业技能的同时兼顾基础文化、法律规章、职业修养等多面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做到多而不杂,样样实用。 (三)确定新生代农民工合理的最低工资,并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水平 各省市应结合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和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适合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为农民工提供便利的举报投诉机制,加强监控,一经核实用人单位中存在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以不正当理由加班的行为、拖欠工资行为,不仅给予严重的惩处,还要向社会公布。 (四)禁止招工单位使用童工,保护未成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首先,认真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不定期得对各用人单位进行巡查,尤其是在未成年人出没多的地方进行严格排查;在放假期间、校实习期间,学校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禁止用人单位来校招生。其次,要在各个村开展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宣传工作,让父母认识到让未成年子女打工的危害,为他们形成一道保护伞。最后,积极利用社会和媒体的力量,形成童工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五)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知识宣传力度,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工会组织要充分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真正落实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抓住新生代农民工的喜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设普法知识节目。各用人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可以修建图书室和文娱活动室,在农民工聚集地加强有关设施建设,方便他们看电视、看报、上网,同时定期要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积极开展普法知识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新生代农民工要抓住机会,认真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并用法。 (六)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新生代农民工中的社会保险覆盖面积 各地政府要确保当地企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各用人单位要定期检查工作地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要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工伤预防知识的岗前培训,出事后能为他们提供补偿、治疗等全面的工伤保障。鼓励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加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对新生代农民工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在退保时除归还个人上缴费用外,同时还应部分或全部退还企业缴纳部分作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补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结算制度。
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分析 [摘 要]工商管理ο执社会经济发展有着监察作用,能对整个经济体系进行宏观调控,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要对工商管理进行系统的研究寻找出其对经济能起到促进作用的方面,并对其重点加强,然后找到其中的不足进行改进。本文整理了整个工商管理的发展史,从其基本职能和特点出发,分析其对经济发展的各方面作用,希望通过分析可以对工商管理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工商管理;经济发展;促进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我国国内市场和世界市场的接触越来越频繁,这不仅为国家进步带来许多机会与利益,也使市场愈加混乱。要想使国家进步、社会发展就必须打开国门,避免重蹈覆辙,这要求工商管理部门要时时对市场进行监管,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转变自身的监管措施,使其更加完善、更加有针对性,努力克服现在市场管理的困难,在自身与相关法律的监管下,创造更加稳定的市场环境。 1 工商管理的发展历程 1.1 原始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这一阶段的管理者通常会主观认为员工在工作中不会使用自己的全部精力,会出现偷懒或其他消极的状态,管理者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手段才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这些都是管理人员的臆断,完全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和进行调查,在这一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和方法。对于工人的工作也没有工序的划分和完整的操作准则,完全是由老员工自己摸索并传授给新员工,这使生产速度缓慢,生产效率不高。这一阶段也称作经验管理阶段。但随着经济的逐渐增长,这样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所以在相关管理人员的摸索过程中产生了一种新的模式。 1.2 发展阶段 在经济进步的同时,资本主义市场也在逐渐进步,使一些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若只是根据个人经验进行管理,已经无法实现对整个工厂的管理,这使科学管理的方式出现。在我国处于这一阶段时,相关人员曾用四个词概括了其主要特点:调整、巩固、充实、提高,但因为当时我国相关方面的管理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还有很大的缺陷,使这一阶段的理念、核心都有一定的破坏。 1.3 现代阶段 在现代体系中主要是注重规范化和概括化,注意培养人才,以集体为重,加强信息的管理,重视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因此,国家应专门立法,加强对这一理念的实施。且在这一阶段,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概念与规定也逐渐清晰。 2 工商管理的职能和特点 2.1 工商管理职能 工商管理可以对经济发展起到管理的作用,因为市场的走势是毫无规律可言的,只有通过人为的把控与调整,才能使其向有利的方向发展,在我国加入了WTO后,通过将自身发展特点与国际相结合,使国内外的企业交流逐渐加深,同时我国也大力欢迎国外企业来我国投资,通过外企注资,使我国的经济进一步发展。同时,在这对外交流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也容易对我国造成十分负面的影响,所以现代经济管理是经济发展的一个保护机制,对其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还能帮助去除一些有害因素。相关部门通过对市场的各种把控,使没有规律的市场发展得到规范,使更多商家获取更大的利益,也使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更加有力,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1 特点 工商管理其实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其本质是努力打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与其他政府部门有着根本性的差别,这一部门不需要有专门的基金和项目规划。它的职责是建立良好的市场氛围,使其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为我国市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比较密切,所以只要是一部分出现问题,很容易导致整个市场的崩盘,这更加体现出工商管理对我国的重要性,只有在对整个市场干预规范后,才能使各种活动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最终使市场在良好的条件下逐渐进步。对于整个监管方式来说,其手段与方法较多,在我国主要是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通过对整个市场进行把控,使其在良好的环境下发展。从我国的法律看,与工商管理有关的法条基本占了一半以上,这也体现出我国对这一方面的重视,让相关部门对于不合理现象有法可依,使整个市场更加规范。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不只是为了国家更好的发展,还是为了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整个监管工作中,大部分工作都是以帮助消费者维权为基本目标,这也是对消费者的基本保障。最重要的一点是,工商管理不是一种定期性活动,而是每天都应该进行的,只有对市场进行时时监督,才能把握市场的动态并根据其变化进行调整,这不仅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还能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增长。 3 工商管理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3.1 对整体经济的促进 工商管理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非常直观的,主要体现在现在的管理部门与商家之间已经不是传统的上与下的关系,已经转变为合作关系,再加上各种制度的不断完善,使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另外,现在的工商管理办法已经逐渐转变为现代管理办法,并从多方面进行相关管理,通过进一步研究使相关人员对市场的管理更加透彻。在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个体还是整个市场的改变都体现了工商管理的成功,相关方面基本能做到按律办事。经济的不断增长使整个市场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应根据这些问题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而使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办事,并解决各种经济方面的问题,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3.2 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促进 因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国内的相关企业不断发展,又因为改革开放使大量外企不断进入我国,这不断促进整个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使整个市场环境更加公平,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换句话说,工商管理极大地促进了经济体制的改革。之所以能起到这样的作用,主要是因为其不同于以往的模式,不仅能让企业得到发展,还能使个体之间相互结合、共同进步。目前,这一良好作用还在持续,并会对整个经济市场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3.3 对企业的促进 2008年是我国在工商管理方面取得巨大进步的一年。在2008年,我国立法规定了一些与企业相关的条例,并对一些基本信息进行了统计,对一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条例进行了细化。由此可看出,工商管理的进一步加强,不断促进了各个层级的发展,其对企业的改革也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如政府与企业分离、农业和教育等事业的扶持,对经济落后地区和缺少资金的中小企业的帮扶。 3.4 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促进 国家对相关行业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有关法律也越来越完善,工商部门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不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打击不合理的现象,并进一步将相关法律进行推广。通过工商部门的宣传,无论是商户还是消费者都能对其有一定的了解,大大减少了违法现象的发生。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保证自身的工作能够做到位,使一切违法行为都无处藏身。工商管理不只是在经济市场方面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益处。 4 结 语 工商管理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不论是在完善国家法规建设、对市场经济的监控方面,还是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以后的发展中要想使经济市场能进一步发展,就需要国家加大对工商管理部门的建设力度,通过工商部门对市场的监管,保证市场正常运行。相关人员也要在其位谋其政,不能玩忽职守,为我国经济发展添砖加瓦,努力建设完整的工商管理体系。 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工商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国内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发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状况下,工商管理逐渐成为一种调节市场发展经济、维持市场建设的重要工具。并且在调节的过程充分的将其中的作用全部展现出来,才能够更好的完善我国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基于此,本文就工商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科学合理的研究与探索。 关键词:工商管理;经济发展;影响;研究与探索 众所周知,企业建设是是完善和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因素,而企业在管理方面的情况也会我国经济发展情况有着直接的作用影响,为了能够使得我国经济能够在竞争力激烈的国际市场中站稳脚步,就要强化对企业管理的改革和创新。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工商管理是一项十分常见的管理模式,其中主要包括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对整个企业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工商管理的职能特征分析 (一)逐渐从单一性过度至系统性 因为我国仍处于可持续发展阶段,经济建设中的各项规章都不够完善,所以这种情况下,工商管理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初始阶段,我国的工商管理不只是在市场经济的调控方面发挥作用,我国的农业建设方面也刚刚起步,对商业活动方面就产生了一定的制约,重农轻商的思想逐渐产生出来,就造成了工商管理过分单一化,一直到后期,在经济的各项规章得到不断完善和具体,工商管理才将其中的系统化逐渐展现出来。 (二)其机构和范围的建设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工商管理机构也得到了明显的推进,在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在工作中的各项职能的逐渐趋向细节化和具体化。我国工商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获得完善,也将其中的先进性展现的淋漓尽致,能够满足时展的需要,并且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下能够逐渐将管理的范围扩大,从而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具有一定的多元化特征 因为我国工商管理在发展的初始阶段的模式是比较单一的,直到进一步发展而来,社会经济逐渐取得进步,各方面的建设也逐渐获得完善,工商管理也在发展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更加适应了当前的发展机制类型,从而更好的促进的经济的调控和监理。 二、工商管理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法影响研究 (一)能够为我国经济营造良好的环境 经济的发展情况是受经济规律的直接影响的。但是,在经济发展规律的影响下,在其中也经常会有一些问题出现。比如,某种商品在某个时间段的营销十分顺畅,为此,许多企业看到了发展方向,也逐渐生产出类似的产品,而当这些商品生产出来,市场上的这类商品已经饱和,就造成了产品滞销的状态,使得企业的效益不但不能获得提升,很可能会出现下滑。而工商管理中根据此类问题的情况能够及时的做出预防手段和解决方法,使得经济活动能够受到法律的监管而变得更加规范具体,尽可能的防止了出现市场风险。在此基础上,工商管理能够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在信息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信息的真实性情况,还要将信息的时效性方面也考虑完善。因为信息是整个经济发展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而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对经济行为有着十分重要是作用。所以说,工商管理部门在信息的规范程度方面一定要谨慎,这对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有着重要的促进影响,是经济发展应该具备的外部条件。 (二)能够更好的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是经济活动的关键,消费者在整个消费活动中的行为和态度情况对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作用影响。在进行经济活动中,若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直接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来直接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在此项活动中是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劳动法》来进行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工商管理的工作内容,消费者在通过工商管理举报商场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就能够达到正当维护权益的目的。工商管理在此项工作中不仅能够正常的维护消费者权益,还能够在消费者群体中宣传维护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树立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若是发现不法的商业分子从中作乱就能够及时的给予回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能够在企业的改革中发挥引ё饔 正常情况下,企业的改革转型主要以政企分家为主要发展目标,从而尽量的实现企业经营的自主性。在这个环节中,就非常容易出现不顾国家的利益只顾自身发展的情况出现。企业的发展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回报社会,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这种状况下,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的改革转型应该进行正确的引导,其中主要表现在引导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民营企业获得改革的转型。而对于一些经营效果不是很好的企业来讲,工商管理部门要给予正确的引导,才能够更好的促进企业的转型变化。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继续获得发展的机会,生产资源也不会浪费。 三、结语 综上所述,工商管理的重要作用众所周知,在这个社会经济得到全新发展的状况下,工商管理不仅能够更好的发挥其自身的作用,同时也对国家经济发展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刍议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摘 要:工商管理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工商管理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金融风险,确保国家市场经济在安全、公平、公正以及有序的环境中健康运行。基于此,本文首先从工商管理的基本概况出发,分析工商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讨实现工商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价值最大化的路径。 关键词:工商管理;经济发展;促进作用;宏观调控 一、工商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基本内涵 工商管理从本质上讲归属于管理学,常见于市场经济领域之中。从广义视角去看,工商管理主要以工商类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其研究内容是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制定宏观战略规划,通常在工商企业中的应用比较广泛。在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工商管理作为现代化管理的一种手段,有助于促进企业进行科学化决策,可以从根本上推动企业的蓬勃发展[1]。 (二)基本职能 我国的工商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职能,一方面是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市场经济在我国既定的范围内运行,保障经济主体在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同时也能够遵纪守法,避免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与影响社会秩序的负面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工商管理不但要对市场经济进行监督,而且还要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即运用国家宏观调控的合法性与强制性,积极强化工商管理与其他经济元素间的相互合作,充分发挥市场调控职能,实现市场经济系统间的强有力合作,保证最佳经济效益,进而促进我国的经济运行。 二、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大局的稳定。我国实施的工商管理举措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特别是其经济调控职能,可以有效促进执法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协作关系。工商管理在不断协调执法部门与企业关系的同时,还可以推动执法部门管理方法的优化与服务机制的完善,有助于确保我国经济发展大局的稳定与持续发展。 二是科学引导企业转型与改革。我国工商管理部门通过积极制定强针对性的经济对策,对企业的转型与改革工作能够予以科学指导。在这整个过程中,工商管理部门会对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促使企业的转型与改革以企业的长远发展利益为目标,确保企I在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大政方针的前提下进行转型与改革,进而为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三是提高企业生产的流通性。我国的工商管理对部分商业企业集团不具有完全管理的功能,而只能予以适当的干预,即通过一系列辅导性、帮助性的工作降低商业企业集团对政府或政策的高度依赖。[2]这就使得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积极性与自主性大大提升,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推动了经济运行的稳定与健康,尤其是增强了企业生产的流通性。 三、优化工商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作用的具体路径 一是提高企业的信誉度。目前,部分企业为谋取短时期内的最大经济利益,不惜将企业的未来发展置之不理,盲目采取“杀鸡取卵”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这些企业迅速衰亡。比如,近年来频繁出现的豆腐渣工程、注水猪肉、有毒食品等现象。所以,我国工商管理部门应该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对广大企业进行引导与教育,促使企业认识到树立良好的信誉对企业发展的长远意义。 二是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工商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价值与功能,就必须确保工商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就要求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与扎实的法律基础,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最大程度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经济在法治环境中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经济信息的力度。市场主体要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必须及时掌握市场信息的变化以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等,然后根据已掌握的信息资源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予以调整。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多数企业往往因获取信息不及时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工商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经济信息的力度,争取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了解与掌握市场经济动态,为其正确决策提供充足的信息支撑[3]。 总而言之,工商管理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与作用。对我国各政府部门而言,必须积极转变经济管理理念,对工商管理促进社会经济的重要价值予以充分认识,运用科学高效的管理举措,最大程度发挥工商管理的职能与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工商管理的涵义 市场经济是随着剩余产品以及剩余交易行为的产生而产生的。因此,在当时条件衍生出来的商业贸易管理出于维护统治者的政权以及发展经济的目的。在我国的历朝历代对于从事手工业者、集市交易(包括商贩)等的管理行为都十分重视。所谓工商行政管理,是指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市场经营者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它是政府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五个方面的内涵:管理的主体是国家;管理的对象是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管理的性质是对经济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的手段主要是行政和法律手段。它的每一管理行为都是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都必然产生直接的法制执行力。随着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获得巨大的成功,在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建立反垄断法,GDP连续超过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性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但随之而来的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日趋复杂,工商行政管理在社会管理体系中的组织和监管中肩负着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近些年来,许多国内学者非常关注在新形势下国内外工商行政管理研究的热点与方向,并对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对提高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现行的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工商管理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如何适应新的形势,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水平是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工商管理的作用 (一)监管规范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运用行政权力和法律手段监管和规范市场运营商和市场经营者的行为,它是一个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维护市场秩序要具有全局性、社会性和权威性。监督和管理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传销、直销管理;食品安全和网络商品交易合同的监督管理;使用商标、广告的监督和管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建立完备的市场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正常运转是需要具有完备的市场体系,市场的成长与体系的完善主要受两种因素影响,第一就是市场的自律性组织,第二是政府的行政扶持。 (三)提高市场准入监管层次 对市场某一领域设立“门槛”是保证市场秩序良好运行的必要措施,对其进行强而有力的监管是大势所趋,然而一味地提高“门槛”来代替监管工作,不光阻碍了许多有发展潜质的企业进入市场活动,从另一方面也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如何提高监管层次是日前工商行政管理急需解决的难题,应当适度根据产业机构调整产能过剩行业的进入数量、规模。目前我国的行业准入制度已由登记审批制过渡到实质审查制,为市场准入实现较高层次监管提供了政策保障,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在思想、业务水平等层面上实现这种转变,那将切实提高我们的市场准入监管层次。 (四)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要想稳步、健康发展,就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市场竞争,竞争才能提高生产力,竞争才能出效益,只有通过竞争才能使商品价值最大限度的得到实现,社会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定律才能被验证。 三、我国工商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优化组织结构,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就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发展的形势来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工商行政管理人才匮乏 根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在我国的人才市场上,初级工商管理人才有一定的需求量,但作为金字塔的中部的中高级工商管理人员缺口很大,塔尖的高级工商管理人才的紧缺程度非常严重。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是相对于过去农耕经济和工业经济而言的,建立在知识化、信息化、专业化基础上的新型经济。它要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要有竞争的意识、服务的意识,要有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思想,才能适应当今时展的要求。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在制订工商管理人才的培养方案时总是过分强调基本知识的传授,这不利于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工商管理体制不健全 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功能与作用。这就是客观上要求拓展、拓宽工商管理范围,加强其薄弱环节的管理,实现工商管理职能到位。不仅要监管好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而且要宏观调控、指导、监督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不仅要管理好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而且要管理好公有制经济,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秩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管理力量薄弱 客观上,县域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发展,使地方保护主义难免产生,地方政府干预的阻力增大;同时中国社会人情世故的固有顽疾,导致社会关系方面的阻力也在进一步增大。主观上,具体表现在行政监管执法能力不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强,综合沟通协调能力不强等方面。 四、提高我国工商管理的对策 培养富有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工商管理专业人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化,经济全球化进程愈来愈快,我国工商管理专业教育面临市场化、国际化的挑战。因此,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改革与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创新工商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的人才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要求。完善工商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行为日复杂化,已突破了所有制和地域。在这种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工商管理职能,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宏观调控、指导、监督市场经济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工商管理能力,加强基层部门的建设。落实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关键在于全面提高工商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努力加强基层工商管理部门的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使每个人各司其职,建立职责与职务、职责与能力、业绩与利益相协调的管理机制。 五、工商管理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工商管理机关应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努力改变自身的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完善服务机制和方式,从而有效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机关,工商管理部门要勇于探索,规范、整合其管理职能,打造更好、更有效地工商管理平台,力争工商管理的最优化和高效化,使市场资源公平化、透明化,促进市场有序、稳定、良性、可持续的多元化发展。总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各种规章制度还不够成熟,工商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而工商管理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执法机关,应为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纵观经济发展的历史,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只有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充分认识其对于经济的深刻影响,才能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良性发展服务。 作者:林海龙 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意义 摘要: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工商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性。本文将分析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包括了促进经济流通体制改革的全面性、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之间协作的有机性、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等四个方面,以期更好的发挥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优良作用。 关键词:工商管理;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有机性 国内经济的发展与工商管理工作息息相关,工商管理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依托法律监督机制,对消费者权益进行维护,有效履行对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的职能,对市场主体准入工作进行合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的监管力度,逐渐优化市场体系,最大化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促进经济流通体制改革的全面性 我国大多数企业会受到跨地区、跨部门的界限,在企业自愿联系、结合的基础上,会极易造成之前彼此隔绝的企业、单位进行不断地结合,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横向的联系,尤其是在经济间构建了强制性关系,改变了国内传统的条块状分隔的形式,帮助企业摆脱束缚。现如今我国市场,改革流通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政企分开,大部分商业企业应用的是釜底抽薪的手段,最大化把企业进行联系,爱另起炉灶手段的条件下,构建了一个新型的指挥中心。由于我国企业不隶属于行政部门的范围内,致使企业内部达到各项工作需要政府机构以一种合作的角色进行引导,难以直接进行干预,这种模式大大的减少了企业对地方政府的依赖,相应的强化了企业工作的主动性,提高看企业工作的效率,推动着我国经济发展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国内目前得到经济发展现状而言,工商管理工作在我国企业实际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发展的全面性,要想进一步发挥工商管理正面的作用,还需要系统的进行改进。一般情况下工商管理应用的是多方协作的手段,本身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保证作用。第一步,工商管理单位作为我国政府关键的监督管理机构,需要有效依靠立法单位、经管单位以及其他行政单位的有机协作,最大化强化自身的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在逐渐改善行政管理机制痘痘前提下,在实际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树立了良好的态势。第二步,在不断强化经济管理意识的基础上,工商管理部门也逐渐积极地投入至具体的企业经济发展的管理实践工作中,能够及时了解如今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动态,借助宏观调控的方式,有效调整环境,构建一个更加积极的环境。第三步,在依法操作的条件下,工商管理部门可以凭借经济立法的方式,强化工商管理自身的权威性。第四步,工商管理部门的实际的工作需要和相关的经济法规的要求相符合,有效的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坚决拥护人民群众的立场,依法处理相关的违规行为,确保市场经济发展有序进行[1]。 三、促进企业之间协作的有机性 众所周知,在实际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工商管理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能够对各企业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调节,进一步确保市场经济的秩序,最大化发挥本身的职能,对工作模式、手段进行合理创新,推动国内社会经济良好发展。与此同时,工商管理单位在养成不断树立经济发展意识的基础上,优化市场环境,更好为社会经济建设的大局而服务,对如今的市场监管执法方式进行有效改进[2]。依据这么多年的实践,可以知道要想进一步改革市场流通领域,政企分开是一项必要的工作内容,依托工商管理的支持,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让各种企业获得更大的自由度,能够按照自身的意愿展开企业的运作、管理,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另一方面,随着政企分开模式的推行,我国商业企业可以在不隶属任何管理部门的基础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对企业经济发展展开积极引导、帮助,把企业自身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交给企业,帮助企业间进行有机协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最大化的强化国内经济发展水平。 四、促进法律监督机制的提高 工商行政管理单位需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效的履行被赋予的责任、义务,提高执法监督的力度,对监管市场采取严格依法的方式,不仅仅要确保我国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也要坚决树立法律的权威性[3]。在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进行实际市场监管的工作中,严格依法行事是一项基本的要求,在相关行政执法程序的前提下,合理遵循行政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要求,在注重合法监督的同时,也注重监管的合理性,对企业相关的经营、竞争等操作行为进行科学地引导、规范,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性,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单位监管本身的合法性以及透明性。 五、结语 综上所述,工商管理作为一门系统、复杂的科学,本文主要简析了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包括了促进经济流通体制改革的全面性、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之间协作的有机性、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等四个方面,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维护工商管理工作的高效性。 作者:张赟 单位:美国桥港大学
学生管理论文:浅论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中的学生权利保障 [论文关键词]高校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权利 [论文摘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要从以学生义务为本位转变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应是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主线,为保障学生权利,文章指出在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培养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者的法律思维方式,规范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正当程序,建立大学生权利的救济途径。 教育部于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明确了学生权利与义务,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参与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法制研究所所长张永华教授说,我们的学生管理要从以学生义务为本位,转变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因此,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是高校在制定其内部学生管理制度过程中的主线。 一、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与大学生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 笔者认为,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是由高等学校作为主体,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经过教育行政机关审核的本校章程制定的,调整有关本校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生活秩序,确定学生管理的规则和办事程序,在本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它体现学生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统一。 大学生权利是取得高等学校学籍的学生的权利,是法定的实在权利,是合法的权益。其内容具有层次性:首先,是大学生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其次,是大学生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享有的权利。再次,大学生作为一个受教育者,一个学生身份特有的权利。《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都有相应的规定,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门列出一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关于学生权利与高校学生管理的关系,张永华在《以学生权利为本位规范高校学生管理》一文中提出:首先,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学校和学生。学校作为法人是教育主体,教职人员代表学校实施对学生的教学管理,实现学校的教育权。学生是受教育者,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着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其次,高校在校学生的权利是法律权利而不是应有权利。在我国高校是公益事业机构,设置高校的目的是实现公民法定的受教育权。在校学生实际享受的权利既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也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第三,高校管理的轴心保障是学生实现法定权利。学校必须依法制定管理制度,实施具体的管理行为,使学生实际享受法定权利,保障在校学生在法律许可的范围自由作出法定行为。因此,高校在校学生法定权利的内容决定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界限。 显而易见。高校内部学生管理的对象是在校大学生,然而近年来,大学生权利诉求的不断增强给旧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提出了种种挑战。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制定出来后,贯彻执行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如何执行制度,关系到学生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以及能得到多少保障的问题。 二、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中保障学生权利的思路 1.培养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者的法律思维方式。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者,指高校的全体学生管理人员,以前很少有人给予界定是哪些人。笔者认为,按目前大部分高校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学校领导、学生工作系统人员、教务系统人员、任课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1)学校党政领导,负责学生管理总的方面。(2)教务系统人员,具体指教务处工作人员,二级院(系)行政领导、教务秘书。主要负责学生教学、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等方面的管理。(3)学生工作系统,具体指学生工作处(部)、招生处(办),保卫处、武装部、团委工作人员,二级院(系)党委(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有些还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宿舍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奖惩、助学、招生就业、学生团体、课外活动、班级建设等方面的管理。(4)任课教师,主要负责学生的课堂、教学、考试等管理。(5)其他工作人员,包括财务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图书馆管理员、实验室员都对学生的某方面进行了管理,学校保安、楼管、宿舍值班员都参与了学生管理。他们都是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的执行者。 人们处理事情有不同的思维方式,有法律思维方式、道德思维方式、经济思维方式、政治思维方式等。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它的特征是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培养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者的法律思维方式,就是在进行学生管理上,特别是处理学生的问题时,要按照“法”,即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不首先按照传统习惯的、道德的思维方式办事。这首先要学习、了解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处理学生问题时讲证据,不主观臆断,按照正当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 2、规范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正当程序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程序保证公正,公正依赖程序。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执行,特别是学生处分涉及学生权益问题,需要严格按照规范公正的程序进行。在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正当程序包括: 第一,事前程序。事先通知,即事先将学生内部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公布,保证学生“知法”“守法”,知道“违法”后果。 第二,事中程序。首先,调查事件。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派人到事件发生现场,或找事情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事实的真相。其次,说明理由。向学生说明作出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有关制度的相应条款规定,事实与规定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再次,听取学生陈述、申辩。在学校作出决定之前,给予学生发表意见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陈述、申辩、质证的机会。听证。如果有必要,启动听证的程序。最后,作出决定。作出决定的人与事前调查的人应该分离,并且二者应该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学生处理或处分决定书必须以学校名义出具,否则出具的文书将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对开除学籍处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7条阐明:“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处理或处分决定书,必须载明学生救济的途径。” 第三,事后程序。一方面是送达。最终的处理决定应及时送达学生本人,要求本人签字。若不能签字,可采取在一定场所或媒体上公告或者用书信送达的方式。为了避免涉及隐私和其他不便于公告的情形,可采取书信邮寄送达的方式。书信邮寄时,一定要采用挂号的方式,并将挂号回执妥善保存。告知学生救济途径及时效。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建立大学生权利的救济途径“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高校内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必须完善学生权利的救济途径。在学校内部,大学生权利的救济重要途径就是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建立校内申诉制度。《教育法》第42条第四项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0条规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对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上规定不是非常具体,在具体实行中,笔者认为,学生申诉委员会委员应当包含:(1)主管纪检监察、学工、教务工作的学校领导;(2)学校监察、教务、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团工作的部门负责人;(3)学校的法律顾问或法律专家;(4)学生代表,包括学校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申诉人所在二级院(系)学生会或者团总支负责人、申诉者所在班代表,学生代表的人数不能过少。这样的构成才不会使双方代表过于失衡。学生申诉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一般应设在纪检监察、信访、学校办公室、法制工作机构等部门,不宜设在如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等学生处分管理的职能部门。 学生管理论文:如何夯基础抓重点,提高高职院学生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 论文关键词: 高职院校 学生管理工作 精细化水平 论文摘要: 随着高校扩招,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因为家庭、社会的多重影响,学生生源整体水平相对下降,高职学生素质更是良莠不齐,很大一部分学生进入学校的目的就是为了混文凭,这无疑加大了学生管理工作的难度。要实现高职院校的育人目标,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就要从学生的基础文明抓起,以生为本,培育优良思想,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从1999年开始,全国高校招生规模急剧扩大,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高校扩招后,因为家庭、社会的多重影响,学生生源整体水平相对下降,特别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尤为明显:集体观念欠缺、学习态度不端正、组织纪律性差等问题不断暴露,这对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一、高职院校学生的整体现状 随意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富足,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呼声中,相当一部分高考分数较低的学生“迫不得已”选择进入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很多学生进入学校后没有了目标,就等着熬完三年拿到那一纸文凭,或者单纯为了了却父母的心愿,这样的动机导致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暴露出种种问题。 (一)思想意识不稳定,集体观念不强。 高职院校的学生正处于青年期,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虽初步形成但仍不牢固,其对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没有成熟,易受环境影响而发生改变。对于自己的将来没有明确的定位。作为“90”后的当代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习惯于独来独往,处于家庭的中心地位,缺乏团队意识及集体观念,做事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考虑其他人的感受,经常导致人际交往的失败,加大了学生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习惯不好。 高职院校的学生多数入校时的分数较低,文化基础比较薄弱。以2010年江苏省高考录取分数为例,普通高校本一批次的录取分数线是文科345分,理科355分,而第一批高职分数线文科类210分;理科类200分,两者有100多分的差距。考试分数虽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目标不明确。具体表现为缺乏学习主动性,学习兴趣不高,“60分万岁”;作业不能独立完成,靠抄袭交差;“平时不努力,考试就作弊”,平时课堂上下没有多少积累,临时报佛脚又嫌太辛苦,为了考试合格,打起了歪主意:夹带资料、传递纸条、手机作弊、找人代考,这些现象阻碍了学生的健康发展,同时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学风建设。 (三)自我约束力不强,组织纪律性差。 “90后”个性张扬,因为家庭、社会环境的影响,自我约束力不强,喜欢“随心所欲”,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都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做事不考虑后果,易冲动。对于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很好地遵守,迟到、早退、旷课,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打架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犯了错误不反省自己,反而找各种理由和借口为自己开脱。这些现象向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二、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育与市场接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而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行为现状与这个目标相距甚远,这就要求学校在三年中要对学生进行“改造”,通过教育教学把低水平进来的学生培养成高起点的社会有用人才,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夯实基础,把握重点,努力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 (一)把握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工作。 行为以思想为主导,要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需要加强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稳固的“三观”,正确对待自己的学业,为将来踏入社会积累资本。 1.关口前移,开展“入学教育从学业生涯规划开始”新生入学教育。 新生刚入校对学校、专业都不了解,处于迷茫状态,为了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完成角色转变,稳固专业思想,可以通过举办“入学教育从学业生涯规划开始”主题教育活动,邀请企业人员、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为学生做就业、专业教育报告会,讲解就业现状及专业发展前景,为新生打开一个了解社会、了解企业、了解专业的窗口;同时可以邀请优秀毕业生代表与新生进行经验交流,为新生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提供借鉴;召开新生家长见面会,解答家长疑问,间接稳固学生的专业思想。 2.以节假日为依托,加强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 利用重大节假日的特殊意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清明节祭扫缅怀先烈、“五四”青年志愿者活动、“十一”讴歌祖国、“一二·九”纪念活动等,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远大的理想,把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节日化,提高学生思想教育的实效性。 3.健全报告制度,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后因为环境、学习方式等方面的改变,容易出现各种不健康的心理倾向,继而引发各种问题,所以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管理教育的重点。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进课堂、进宿舍;根据学生心理问题日渐凸显的实际情况,可以建立班级信息员制度、班级情况一日一报制度,从不同层面及时把握学生的心理动向,特别关注“三困生”的思想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精神上的关爱。 4.利用信息网络,发挥网络的教育服务功能。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在学生的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可以建立育人信息服务网,充分利用网络的教育服务功能,通过宣传学习生活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服务网在思想教育、服务学生、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二)稳固基础,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从日常管理与教育入手,扎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 安全稳定是学生工作的第一要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学生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班级、宿舍进行安全大检查,倾听学生反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平时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及晚就寝检查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教育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抢”、“防盗”、“防骗”。通过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安全演练、观看消防安全科教宣传片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技能,营造“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2.从抓学生基础文明入手,切实推进班风与学风建设。 大学生作为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大学教育的人,是掌握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是人们眼中的“天之骄子”,但随着高校扩招及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学生的基础素质出现很大滑坡,要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需要从基础文明入手,推进班风与学风建设。 (1)开展大学生文明养成教育活动,深化文明礼仪教育,强化学生的文明意识,提高学生文明程度。通过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和争当“文明大学生”等活动,要求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责任意识,树立创新意识,摒弃生活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新风。 (2)推荐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要注重舆论引导,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来教育、引导、激励学生。通过各种评奖评优及先进表彰活动,宣传报道校园的先进个人及事迹,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开展诚信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诚信行为。通过催缴学费,召开考证、考级、考试教育,助学贷款催款等相关工作,对学生进行诚实守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利用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引导学生的诚信行为,比如通过诚信征文、诚信演讲、诚信辩论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规范行为。 3.从关心学生入手,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虽然高职院校学生整体的家庭情况较好,但仍然有部分学生来自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家庭。由于家庭经济的原因,这部分学生存在更多的学业压力和思想负担,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对象。要通过各种途径帮助这些学生树立信心,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一是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保证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二是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让有限的资助费用发挥最大的作用;三是要鼓励、引导、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等自立行为,通过诚实劳动自食其力,既减轻家庭负担,又增强自信。 学生管理论文:浅议远程开放教育环境下的学生管理工作 论文关键词:开放教育 学生管理工作 论文摘 要:开放教育的学生工作是个新的领域,相关工作基础还相当薄弱,开放教育学生工作从理论基础到工作机制都还尚未形成,明显滞后于开放教育事业发展。所以,推进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探索并构建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模式与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1、开放教育的概念 教育部先后于1999年4月和8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1999】1号)和《“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考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实施意见(试行)》(教高厅【1999】4号),正式启动开放教育项目,开始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简称开放教育)项目的研究工作。 开放教育是相对于封闭教育而言的。普遍认为开放教育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征: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而不是以教师、学校和教学为中心;采用各种教和学的方法手段;取消和突破种种对学习的限制和障碍。比如开放教育对入学者的年龄、职业、地区、学习资历等方面没有太多的限制,凡有志向学习者,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的,不需参加入学考试,均可以申请入学;学生对课程选择和媒体使用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学习方式、学习进度、时间和地点等方面也可由学生根据需要决定;在教学上采用多种媒体教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等等。 开放教育的本质是人人享有终身接受教育的权利,不仅意味着对教育对象的开放,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教育资源和教育过程的开放。开放教育可以在远程教学、也可以在面授教学的条件下进行,但相对于面授教育,远程教育更适宜于实现开放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开放教育的结合,就是我们所说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国际上的开放大学都是进行远程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的发展目标,就是要尽快建设成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开放大学。 2、我国开放教育发展情况和学生管理工作现状 2.1开放教育发展情况 中国的广播电视大学是世界上最大的大学。当今世界上有10所在校生10万人以上的巨型大学,全部是远程教育开放大学,中国的广播电视大学列居这10所巨型开放大学之首。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系统。截止2007年底,中央电大设立开放教育教学点3292个,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累计注册学生458万。 2.2开放教育学生管理现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7年12月8日至9日在贵阳市召开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研讨会。此次会议是中央电大首次召开开放教育学生工作专题研讨会,也是中央电大建校近30年来首次召开专门会议研讨学生工作。 中央电大副校长严冰在会议上指出,探索并构建具有开放教育特点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机制,是开放教育实现“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电大作为开放大学的基本建设。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是个新的领域,根据开放教育和成人学习者的特点开展工作,有许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课题。要根据开放、保证质量、强化特色、打造品牌的方针,着眼于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定位及特色,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尽管我们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但相关工作基础总体而言还相当薄弱,开放教育学生工作从理论基础到工作机制都还尚未形成,明显滞后于开放教育事业发展,不能适应开放教育“内涵发展的要求”,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3、开放学生的特点 3.1开放教育学生的群体构成复杂 参加开放教育学习的学生主要在二十至四十五岁之间,学习基础参差不齐,且90%以上是在职公职人员,工学矛盾突出是一个重要特点。 3.2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动机具有明显的功利性 从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动机来看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主动学习,看重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的提升;二是被动学习,由于多种原因没有机会进入其他院校学习,为补学历,提职晋升而学,有明显的功利思想,这类学员占的比例较大。 3.3开放教育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偏低 开放教育的学生绝大多数有工作和家庭负担,远程学习的时间通常是非常紧张的,而且学习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艰辛的事情,大部分学生缺少刻苦学习增长知识的动力和压力,自主学习的能力较差。另外,由于受传统教育方法的训练和影响,学习者在学习上往往具有很强的依赖性,绝大多数人没有做好自主学习的准备和具备这方面的素质,只有少部分成年人在实践中可能成为充分自主的学习者。 4、远程开放教育环境下学生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开放教育学生构成的复杂性决定了学生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要深入分析学生的基本特点和他们的学习优势、劣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开放教育学生工作者应转变观念,逐步从管理学生向服务学生转变,从首先考虑方便管理向方便学生转变,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学生工作。 4.1充分利用开放教育的网络优势,设立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 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有别于普通高校校园内的学生,也有别于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其最大的区别是,学生以自主学习为主,利用网上教学平台进行学习,因此学生需要具备或逐步培养自我学习的能力。而开放教育学生多数自主学习能力较低,学习具有明显的功利性,缺少学习动力,并且师生异地、“教”与“学”在时空上分离,学生容易产生孤独感。 设立网络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可以加强学生与学校的有机联系,增强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对克服学生远程及自主学习的孤独感,维持和强化学生学习动力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4.2建立网络心理咨询中心 开放教育学生类别丰富,层次不一,他们的个体差异决定了他们的服务需求也不尽相同,所以需要耐心细致地个别服务,以满足每个学生的各方面的学习需求和心理帮助。网络心理咨询中心的建立,加强了开放教育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咨询中心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强化心理辅导,关注学生心理发展动态,对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帮助学生消除或减少了学习障碍和困难。 4.3制定适合开放教育学生的奖(助)学金制度 开放教育的学生不同于普通高校的学生,不能单纯用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品质来作为衡量奖(助)学金的标准。要结合开放学生学习的特点,综合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诸方面因素来制定奖(助)学金制度。鸡西广播电视大学于2008年春率先在黑龙江省试行了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制度的实行,有力地调动了开放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4建立辅导员制度 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定位是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服务,建立辅导员制度可以更好地贯彻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开放教育的学生个体差异很大,学习基础参差不齐,居住地分散,自主学习存在困难。辅导员应充分发挥连接学生和学校的桥梁作用,利用电子邮箱、语音信箱、BBS讨论等媒介和学生沟通,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居住地区等方面条件组成学习小组,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辅导员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态、生活状况、个性心理特征及倾向性,找到学生进步和提高的着力点,对不同的学生进行教育要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开放教育从1999年至今,已经历了10个春秋,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机制、学生工作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确立和完善。电大学生管理工作者应从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特点入手深入探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学生管理,建立科学可行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全面认识和发挥电大开放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实现电大又好又快发展。 学生管理论文:试析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刍议 论文摘要:高职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作用越来越明显。然而由于高职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导致新时期学生管理工作中呈现出一些问题。针对当前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相应地提出了管理对策。 论文关键词:经济发展;高职教育;特殊性;学生管理工作;管理对策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新机制改革的产物,在近几年规模逐渐扩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由于当前高职院校的学生来源渠道广,因此在文化基础与技术能力的素质上相对较差,缺乏学习主动性与自信心。鉴此,本文对当前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相应地提出一些管理对策与建议。 一、新时期我国高职生呈现的问题分析 (一)社会发展的原因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呈现的多样化的趋势逐渐明显,许多经济成分与分配方式的出现,让人们的思想观念与价值观取向以及生活方式都呈现了多样化的趋势,而这种社会现象也对于高职学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受到当前社会大环境的影响,高职学生在日常的学习与生活方式都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的高度共享,让高职学生具有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与更多形式去选择与接受多元化的思想,这对高职学生们的思想意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让他们在社会与娱乐,甚至是学习与工作都呈现出离开校园,进入到社会的趋势,而不单单是原来的单纯地学习或者生活的模式。由于高职学生的思想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状态,这让高职学生在学习目标制定与理想追求上都出现了多样化的特征,这是对我国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尤其是思想教育工作上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二)家庭影响原因 许多高职学生都属于“90后”,一般都是独生子女,因此许多家长都会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关心与溺爱,对于学生学习上缺乏严格的要求与正确的引导,而这样做会直接导致孩子的学习上进心不强,抗压力差,自理能力差,缺失责任心,甚至严重的出现好吃懒做。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许多学生都缺乏了坚强的意志与团队精神,甚至还有一部分学生性格孤僻、任性,很容易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当他们遇到挫折与困难的时候,难以正确地面对问题对解决,而是让自己萎靡不振,这样做只会让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出现很大的阻碍。对于这些现象的存在,让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让高职院校的学生勇于面对挫折,树立加强的意志,这是我国高职院校当前学生管理工作者们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网络负面影响原因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深入应用对人类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给人们带来便捷生活与工作的同时,互联网络也具有不少弊端。当前我国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依然充斥着网络色情与电脑病毒,让整个网络世界一直动荡不安。许多青少年通过网络来发泄自己的心情进而忽视了社会中伦理道德的存在,他们在网络上缺乏与他人的沟通与交流,这容易让青少年产生一些盲目相信错误信息的状况,许多学生沉迷在网络游戏中难以自拔,耗费了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直接影响着学习与身体健康。 二、当前我国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呈现的问题 (一)高职学生管理工作方式落后 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开始,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一直利用强制性的外部规章制度来限制学生,试图通过强制性的方法与机械式的管理思想模式来达到管理学生的最终目的。进而难以充分调动起高职学生的主动性,难以形成高职学生管理工作者与高职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另外加上高职生源质量的持续下降,让高职学生的素质普遍低下,在学习上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不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差,许多学生在生活上不文明,缺乏学校组织纪律性。另外,高职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有许多贫困生,高职院校管理工作难度大。 (二)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理念落后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面对的是广大在校学生,是具有独立行为与思考能力的个体。一直以来,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依然难以摆脱政治性的管教模式,依然以管理者为主体,通过管理制度来对学生行为进行约束,并且以管制为主要的工作方法,重视教育者的主导性,忽略教育者的主体性。同时,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大部分都是直接将本科院校管理工作方式照搬过来,难以突出高职教育的办学特征,也难以体现出高职学生的个体特征,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职院校管理教育的有效性提升。 (三)高职学生管理教师队伍匮乏 在2006年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校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中要求管理人员数量与所带学生的数量比例为1:200,但是实际上我国许多高职院校都会远远超过这一个比例。高职院校辅导员带领的学生较多,因此针对每个个体的精力就会下降,让多数学生与教师的沟通交流时间较少,甚至许多学生长年见不到管理人员,这极大地阻碍了教育人员对在校学生日常思想动态与行为的掌握。在另一方面由于教育人员日常工作繁琐,因此经常忙于学校交给的任务与工作,让他们难以长时间去对学生进行较为详细的政治教育工作,难以及时地给予学生心理问题的引导。 三、加强我国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以学生为本,注重科学管理 由于当前高职学生的特点,传统的机械式的管理方法已经难以发挥出较大的作用。我们需要根据当前阶段的新形势与情况,通过科学发展的观念来树立起以学生为本的管理观念:让高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教育管理的起始点与归宿;对高职学生进行人性化的科学教育管理,教师要一直关心学生与理解学生,尊重在校学生的个性发展。作为改革时期的高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当处理学生问题的时候,要始终充分尊重学生,客观地了解到学生的思想动态。我们要在保证日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将高职学生提升到与管理人员平等的位置上,让在校学生感受到自己主人翁的位置,可以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尊重,并且学生也会理解教师与尊重教师,这样可以有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与解决问题。在另一方面,学生管理工作者在处理学生问题中必须要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与有问题的学生进行沟通与交流,帮学生认真分析产生的错误与原因,通过科学有效地引导学生,将管理工作做细,认真与科学处理好每件事情。 (二)创新高职学生管理方式 当前网络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工具,也是人们获得有效信息的重要途径。我国的高职院校要适应当前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传统的管理方式基础上,逐渐融入互联网元素,进而开辟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我们在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直观性与互动性强等特征,能够准确地了解到在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因势利导地展开管理工作。 (三)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建设 在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中,辅导员占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是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核心,是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与学习的组织者与引导者。所以我们要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技能,直接关系到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效果的成败。我们首先要鼓励中青年教师敢于全身心投入到学生管理中,其次加强教师全面素质的提升。要汲取区域内其他学校的教育经验,不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进而提升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最后要制定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与鼓励政策,切实推进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四)建设良好的高职校园文化环境 我们建设校园文化过程中应当以建设良好的学风与校风为核心,以优化高职院校环境为目标,符合时代的特点与高职院校的特征。我们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对道德思想观念的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文化氛围。另外还可以积极地开展多元化的高职院校的文化活动,将美育与德育等有效地结合起来,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活动相融合,促进在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与专业文化素质的整体发展与提升。我们可以通过鼓励学生参与到学校各个社团活动中,让学生之间进行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在校学生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全面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学校还可以与企业结合,鼓励学生在节假日去企业参加社会实践,通过参加到社会实践中,不但能够检验自身学习专业知识的牢固性,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在院校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来减少将来顶岗的时间。 四、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环境的变化与管理主体的变化,如何切实有效地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我们高职院校管理者要充分调动好高职院校、社会与家庭多方面的力量,形成各方面的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模式,进而满足不同年级与层次的高校学生的需求,增强管理工作效率,促进高职学生发展,进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们要面对教育过程中的多种变化,切实有效地研究出新的对策,进而创造出富有成效的学生管理工作方法。 学生管理论文:试析就业导向角度谈高职学生管理工作 论文摘要:学生管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撑与保障,在促进学生就业工作上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从以学生管理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角度出发,对当前学生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剖析,提出高职院学生管理工作必须以就业为导向,积极转变管理思想,进一步明确才培训目标,强化课程改革,确立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坚持产学结合,提高学生的就业素质,从而提高学生就业率。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就业;改革 学生管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撑与保障,在促进学生就业工作上就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本文从以学生管理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的角度出发,对当前学生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剖析,并针对当前高职教育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高职教育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强化管理工作的就业服务功能等建议,以期对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有所帮助。 一、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一)学生的多样性给学生管理工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逐步推进,高职院校在校生的规模得到扩大,学生多样性的特征也变得更加明显。部分学生在社会、网络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吸烟喝酒、旷课迟到、不尊重老师,各种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因个体兴趣爱好方面的差异,很多学生加入了老乡会”、网络游戏中的“战队”、各类兴趣小组等各种非正式组织,而这种非正式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学生产生更大的影响。需要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引起重视;高职院校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再加上部分学生经济困难,思想压力很大,如不及时给予心理辅导,很容易产生压抑、抵触程序,轻者产生悲观失望、散漫厌学的思想,有些甚至产生厌恶人生、仇视社会的不健康心理;由于考试手段对人的能力评价的片面性,也使得高职生之间的能力差异比较大,学生发展不平衡等。学生的多样性特征使得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日益繁重,且呈现多样性的特点,这是管理者们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 (二)手机、互联网等信息化的普及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挑战。当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对社会各个方面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学生管理方面,一方面,随着信息及技术的日益普及,学生无论何时何地均能够非常方便地过手机、互联网等通信方式上网,强化了他们的信息面和知识面,改善了他们的学习方式、生活方式以及语言习惯。但另一方面,网络上的不健康、不稳定信息更容易渗透到学生群体当中,一些学生年轻气盛,难以辨别和抵御,部分学生甚至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三)校园环境的复杂化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冲击。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职院校的招生规模也得到不断扩大。为满足教学工作的需求,一些学校建立了分校区,出现了一个系的学生在不懂得小区上课、生活的现象。此外,随着高校宿舍公寓化管理的实施,不同专业、不公院系的学生混住在同一个宿舍。这些校园环境的变化,导致学生管理工作量的大量增加校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冲击。 (四)管理制度制约学生管理工作的效果。长期以来,面对高校扩招,随着学生数量的急剧膨胀,出现了教学管理制度的弱化现象。学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整,有时甚至无章可循,使得学生管理工作者在执行过程中无所适从,制约了学生管理工作的效果。 (五)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滞后约学生管理工作的效果。从目前高职教育办学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师资队伍不足的情况,难以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投入到学生管理工作当中,使得学生管理工作者工作量大、压力大,没有时间学习新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技巧。有些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者甚至为外聘的教师,管理队伍稳定性差。管理者的这些状况都制约了学生管理工作的效果,增加了学生管理难度。 二、搞好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途径 (一)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高职院校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在新生入学之初加强学生管理制度教育,明确告诉学生在校期间他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制度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维护良好的校园管理环境,为日常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把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高职院校在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必须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工作方针,把就业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要位置,积极解决高职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为此,需要再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收集学生就业岗位信息,并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地强化学生就业岗位素质教育和就业技能教育,为学生就业服务。 1.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职业性、地方性是高职教育的基本属性,也是高职教育专业建设的内在要求。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方面应以立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目标,在强化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瞄准地方经济、职业岗位需求变化,强化专业的职业属性,使所设置的专业及培养的毕业生与地方经济社会需求变化趋势一致。 2.就业指导工作必须全方位展开。在新生入学伊始,高等职业院校就应该加强新生就业指导教育,具体内容包括向学生介绍专业情况以及就业前景介绍,积极帮助学生做好职业发展规划。进入大学二年级,可适当增开一些“职业指导课程”教学,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帮助他们掌握就业相关知识和技能。而对于面临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应重点加强就业政策和就业方针的宣传,开展就业技能指导和就业心理辅导,使其做好就业准备。同时,要定期组织人才交流会,努力拓展就业渠道和空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双选”活动,及时择业,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 3.提升就业指导者工作素质。就业指导者是学生与用人单位沟通的桥梁,需要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采集就业信息,并给学生合理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找到理想的工作。由此可见,就业工作是一门学问,需要集成各方面的知识。就业工作指导者除了要精通自己的工作之外,还要对目前社会发展形势、国家有关就业政策、经济发展趋势等有足够的认识和判断,才能给学生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因此,就业工作人员需要积极考取国家的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素质;高职院校应该重视就业指导者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这同时也是考核高职教育工作是否成功,符合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一个重要指标。 4.强化学生就业心理辅导教育。从目前的形式来看,我国高职毕业生就业环境非常严峻,部分学生因为就业压力较大而引起了了一些心理问题,需要高职院校加强心理教育辅导。针对一般性的心理问题,高等职业院校可以通过板报、心理辅导讲座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缓解他们的负面情绪。对于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开展个体心理咨询,针对个案进行针对性、系统性的辅导,使他们正确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提高毕业生的成熟度和心理抵抗能力。 5.要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实现校企“零距离”对接。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院校为谋求自身的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针对性与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项重大举措;一方面通过工学结合、将学生融入企业,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达到“学中有工、工中有学”的教学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工学结合,学生与企业实现了零距离对接,培养了学生实际就业工作能力,符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思想,体现了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观。 (三)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锻炼能力、培养品格的重要途径,也是当代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通过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增加高职学生的社会阅历、职业阅历,而且能够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因此高职院校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到学校教育的总体规划当中,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积极开展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实践活动。 (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健康的校园文化,可以陶冶学生的情操、启迪学生心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要强化学生参与的能动性和自主性,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为学生自我综合素质的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和建设。为给学生创造一种积极宽松的环境,释放学生的个性,实现学生的自我价值。 (五)强化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同志说学生教育管理者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学生接触、沟通、交流最多的是学生管理工作者,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学生均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高职院校应强化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学生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同时,为保证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的稳定性,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学生管理者,调动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适当安排他们参加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提升他们对学生的引导和服务能力。 (六)引导学生自我管理教育。高职院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培养,逐步实现由外部管理到自我管理的过渡。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认识与自我肯定,并在管理者的赋权引导下,逐步摆脱依赖思想,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到管理中。同时,管理者在创造条件让学生进行能力锻炼的同时,还应对学生多加强方法的指导,做好学生的领路人。为此,管理者要做到“反馈、控制、协调、总结”,以便使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综上所述,在高职院学生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转变管理思想,进一步明确才培训目标,强化课程改革,确立实践教学的主体地位,坚持产学结合,提高学生的就业素质,从而提高学生就业率。 学生管理论文:简论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探究 [论文摘要]文章立足于民办高职院校专职辅导员的工作实践,对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特殊性进行剖析,在针对学生特殊性的基础上,对辅导员如何做好学生管理、育人工作进行思考总结,提出几点意见,希望对其他辅导员工作能够提供一些帮助。 [论文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 辅导员 学生管理工作 特殊性 民办高职院校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民高等教育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之一,通过培养高技能、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应用型人才向社会各界输送有用之人,为社会作出贡献。民办高职院校虽然隶属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但是与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相比,自身有着许多的特殊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是民办高职院校所具有的特殊性下的必然产物,由于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所具有的特殊性,辅导员的日常管理、育人工作难度更大、要求更高。 一、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特殊性 1.学生普遍底子差,基础薄。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高考录取批次基本靠最后,这带来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学生的入学分数普遍较低,而普遍较低的高考分数中确实有部分学生会因为高考的一次发挥失误而名落孙山,但是对于绝大部分学生来说,入学前的不良学习态度、不当学习方法以及学习习惯差等多种因素导致了学习基础薄弱,学习成绩低的现实。所以进入民办高职院校以后,很多学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自卑心理,于是学生原先并不高涨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可能变得更低或者更受打击。由于学习兴趣不够浓厚,学习氛围的缺乏,部分学生即使克服了自己存在的自卑心理,希望自己在大学阶段有所转变、提高,那也是要付出极大的个人努力和意志力的,并且类似于学习习惯等长期素养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长期积淀的不良学习习惯在向好的习惯转变时其过程势必更加艰辛,需要学生本人付出不懈的坚持和努力,但是考虑到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学习风气的大环境,这种犹似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坚持和努力很容易被冲碎在浪尖中。 2.自我管理能力弱,日常行为规范表现自觉性比较差。虽然学生成绩与平时行为表现并不呈现出绝对的必然相关性,但是笔者在民办高职院校担任专职辅导员切身体会表明:大部分学生不仅缺乏应有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学习习惯比较差,学习自制力低,而且他们在平时行为规范中也表现出比较多的问题。比如,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不认真听讲,玩手机、吃东西、睡觉等。其实,成绩与行为习惯之间对的相关性应存在这些学生身上,并不难理解。民办高职学生大部分都缺乏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缺乏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差、学习自制力低的学生身上本身就缺乏一种自我克制、自我约束的能力,那么这种能力和行为习惯的欠缺表现在平时行为规范上,也同样奏效。每天不睡懒觉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也是需要付出个人意志力的,需要去克服一些困难和阻碍,但是缺乏自我约束力的学生又怎么可能及时督促自己,约束和反省自己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呢?!大部分学生的成绩差并不是出于偶然,那么学习上出现的问题反映到平时行为习惯上来,也是一种“习惯使然”。因此,在民办高职院校中,学生中的“双差”(学习差、行为表现差)现象普遍存在。也正因为学生的这种特殊性,院校大多都采取一系列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以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 3.学生个人素质普遍较低,文明教养缺乏。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不仅在入学时分数低,日常规范表现的自觉性不够,而且由于自我约束能力薄弱,在个人素质以及文明行为举止等个人教养方面,表现出严重匮乏。在校园里面,经常可以看到学生不文明的言行举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爆粗口、抽游烟、男女学生搂搂抱抱、不文明着装,上课教室的卫生(桌面、墙壁……)实在都令人担忧。真的让人不得不感慨,很多学生有愧于自己大学生的文明风范和高素质形象,实在让人难以把当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与眼前这些各种不文明的举止行为相提并论。 4.学生心理问题比较普遍,偏差行为突出。大部分学生在入学前后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自卑心理,有的学生会因为自卑心理而放弃对自己人生目标的规划和对自己人生理想的追求,从而产生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不良心态,终日得过且过,混日子,其精神状态游离在梦幻与现实之间,精神面貌相当颓废。民办高职院校当前面临的基本都是“90后”的学生,这些学生由于家庭条件普遍比较优越,家长过分溺爱的教养方式而导致自我中心意识过强,以自我为中心,过分苛求别人,很难或很少顾及别人的感受,从而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宿舍人际矛盾冲突无法成熟处理解决。而且,对于民办高职院校大部分学生来说,学习并不是主要任务,因为学习兴趣低,学习动力严重不足,把本该用于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时间更多地用在了谈恋爱、上网、睡觉、娱乐游戏等,甚至因为一些口角纠纷或者误会动辄纠结所谓“社会上的人”斗殴打架,因为觉得只有对“仇家”使用暴力、“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才能泄愤,才能挽回自己的面子……像这种存在各种问题的学生在民办高职院校中并不少见。问题学生大多心理、人格上存在各种偏差,并非完全是入学以后形成的,更多是前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很可能与家庭教养以及童年经验都密切相关;还有些偏差行为和偏差心理表现普遍,如无法正确处理失恋问题、网瘾问题、人际关系紧张问题而造成各种混合问题等。 二、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如何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的种种特殊性为辅导员的学生管理工作带了各种挑战,如何做好辅导员工作,笔者从个人体会和经验出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1.对学生,要具备“四心”,严爱结合。辅导员要具备的“四心”指的是:关爱之心、真诚之心、体恤之心以及宽容之心。民办高职院校针对学生的特殊性,大多对学生采取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作为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第一线人员,与学生每天直接接触最为频繁,对学生无论进行什么方式的管理,其出发点,都应该是关爱学生——对学生有颗关爱之心,这也是对辅导员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只有对学生有爱心、关心,辅导员的工作才能顺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下去。其次,不管学生身上有多少不足的地方,首先要平等地对待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自信心,要能够看到并使学生自己也能看到他们身上的优点和长处,不断地激励学生。而且,对于辅导员来说,对学生的关爱、体恤之心应该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这样学生才能真切地感受到辅导员真正的关心和爱护,才会拉近与辅导员的心理距离,对辅导员存有信任感和安全感,不然,辅导员对学生所做的一切教育和管理工作可能只是白费心机,事倍功半。当然,作为民办高职院校的辅导员,面对各种学习兴趣低、平时表现不尽如人意以及在个人素质、修养方面还有所欠缺的学生必须有强大的包容心和耐心,体恤学生的一些负面情绪,并能给予各种帮助——这点对于民办高职院校的辅导员来说,尤为重要。 针对学生的特殊性,辅导员管理应该要一切从严出发,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求学生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对待自己的问题要一丝不苟,督促以及帮助学生纠正不良的个人学习习惯、行为习惯,形成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作风习惯。不过,辅导员在严格要求学生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对学生的关爱和帮助是自己工作的出发点,而不是一味地为了严格而严格,所以还需严之有度,严而有方,严爱结合。 2.关心学生的成长,努力去理解学生,理解他们行为背后的意义。辅导员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在学生思想政治方面、学习生活方面、心理健康方面都要给予各种关心,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作为民办高职院校的辅导员,面对具有各种问题的学生,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与其先入为主地去责怪、埋怨、批评学生,不如换位思考,尝试理解自己的学生,理解他们行为背后深藏的意义。“理解万岁”——每个人都会说,但是,真正能做到理解,尤其是去理解与自己有差异的行为或者是自己无法苟同的行为,真可谓难上加难。不过,在辅导员的育人工作中,“理解”往往比“批评”有用。“90后”的学生自我意识极强,主张宣扬自我,强调个性,所以,一味地批评或许能管用一时半会儿,但是对于学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当行为,仍然不得而知。换而言之,下次换来的仍然是重复的犯错——重复的批评,久而久之,学生反感,老师麻木……恶性循环。如果反过来,辅导员能够尝试去理解学生的行为、解读其背后的含义,或许能在更深层次上提供帮助。有些学生不爱上课,经常逃课旷课,也许责任并不完全在学生身上,学生会觉得并不是自己不想上课,而是因为老师讲课太深太快,自己无法跟上;或者是老师讲课水平不高,上课没有重点等等。笔者作为辅导员,曾经调解过一个学生宿舍的矛盾问题,宿舍四个女生,有三个女生都对第四个女生有意见,长期的不满导致了一点小事引发的吵架纠纷,宿舍人际关系相当紧张。当笔者在听着学生各自的陈述时,提出了大家对第四个女生的不满并不是她自己刻意想造成的,而是因为她的童年经历、早期经验引发的自身缺乏严重的安全感所导致后,这个女生得到了宿舍其他人的理解和谅解,矛盾最终得以解决。所以,辅导员在面对各种问题学生时,有时需要尝试理解对方,因为理解仿佛比直接的批评教育更有效果。 3.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民办高职学校的学生通过高考的专二批次录取,虽然也同样接受高等教育,但是,由于他们本身具有的一些特殊性,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与普通高校的大学生还存在各种差距。虽然,作为辅导员,对学生的不足提出批评,帮助其改正是必需的,但是考虑到行为表现只是他们自我管理能力、自我教育能力不足导致的自觉地性欠缺的必然结果,因此,对于这些学生来说,如果不从内在进行优良习惯的培养和形成,而只是一味地不断批评指正恐怕只能治标不治本,说到底,这些学生真正需要的是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和自我约束、管理能力的逐步培养和提高。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甚至日常生活习惯等,都需要慢慢培养,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不仅仅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更重要的是它自始至终是个人自我意志力坚持践履的结果。所以,民办高职院校的大部分学生,欠缺的不仅仅是学习成绩、文明举止、规律的作息习惯,他们所欠缺的是一种更深层次的习惯养成,良好习惯的养成可以帮助学生从他人教育、约束转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从他律到自律的飞跃才是学生真正的发展进步,而不是让他们永远沦落为他人强力管制下的“奴隶”。 4.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各种素质的提高。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首先给人的印象是入学成绩差,学习基础差,学习不好——这是事实,但是,学习成绩并不代表一切。紧随学习基础差、成绩不好的背后,浮现出的是学生更多的其他方面问题。随着国家素质教育的推广,学生各方面全面发展已成为当前教育的中心任务,作为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成绩有所要求的同时,学生的道德教育、个人素质教育以及养成教育可能需要引起更大的关注。道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到,作为学生,首先要做好“人”,先成人,然后才能是一个学生。个人素质教育让学生成为一个举手投足间都能让人感觉到文明气息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养成教育在学生各种良好行为和习惯的培养以及由他律转化为自律上提供了重要保证,它是学生践履的现实行为基础。所以,若想将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培养成符合社会、时代要求的发展型人才,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必须重视其个人道德素质以及养成教育等。 5.辅导员要重视自身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榜样示范作用。由于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性质,基本要求辅导员一周住校,全天24小时封闭式管理,这样,辅导员与学生的接触时间和机会无疑比其他类型院校更密切。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辅导员自身的言行举止、道德素质修养,对学生本身也是一种教育方式。辅导员如果不注意自身素养时常在学生面前无意间暴露出一些个人的不良言行举止,那么学生很容易有一样学一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辅导员在要求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同时,却不注意自身的表现,那么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是缺乏说服力和可信度的,很可能造成学生心理上的抵触和不满,因而也更无从谈起有效的教育管理效果。比如,学校明确要求学生不许在教学楼抽烟,上课不许穿背心拖鞋。那么,试想一下,如果某辅导员在督查学生晚自习时站在教室外面抽烟,学生看到老师这样的举动,心里会有何想法?如果这位辅导员以后在教育班上学生不许在教学楼抽烟时,学生反问一句,你自己还在教室外面抽烟呢!辅导员何以作鉴?所以,作为辅导员,自身的责任有时并不仅仅反映在琐碎繁杂的学生工作上,其一言一行也足以影响学生的方方面面。 6.辅导员要学会调整自己的“职业枯竭”等消极情绪,避免将消极情绪带入学生工作中,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民办高职院校的辅导员相对于普通高校的辅导员来说,工作压力更大,也更容易导致“职业枯竭”等消极心理的产生。所谓职业枯竭,是由于持续工作压力和消极情绪体验造成的职业倦怠心理,是一种身心疲惫、消耗殆尽的状态。辅导员虽然从事的是神圣的育人工作,但是辅导员首先是个正常的人,正常人都会出现消极不良的情绪和心理状态,尤其民办高职院校工作的辅导员,每天面对的工作压力和学生环境,出现职业枯竭心理,完全能够理解。但是,辅导员意识到自己出现的这些消极情绪和心理后,一定要及时进行自我调整或者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因为如果把自身的消极心理和情绪带入到学生管理工作中,那么就会对学生以及辅导员日后的管理工作产生许多不利影响,而且,作为教育工作者,也有违自己的职业道德。所以,产生不良情绪并不可怕,但是如果不及时排除解决,影响到自己的学生,那才是真正的可怕。人与人是互相影响的,而且学生潜移默化地将老师作为榜样进行学习、模仿,因此,面对学生,辅导员应该保持一个积极健康的心理和情绪,以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具有的特殊性是客观存在的,面对存在各种问题的学生,辅导员的管理、育人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和挑战性,笔者只是在自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几点总结。众所周知,说永远比做要容易,辅导员在现实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有些问题解决起来会更艰难,需要辅导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作为辅导员,应该对自己有信心,对自己的学生有信心,这样我们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抱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了一切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态度和信念,坚守自己的岗位,为培养高技能发展型学生,为培养符合社会时代要求的当代大学生贡献出自己所有的力量。 学生管理论文:试析“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理念 [论文摘要]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时,高校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理清“以人为本”的含义,分析其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缺失的表现,切实将“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去。 [论文关键词]以人为本 学生管理工作 高校辅导员 理念创新 高校中学生的管理工作是由“人”(即辅导员老师)来具体实施的,服务的对象也是“人”(即学生),而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促进“人”(即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高校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工作理念也应当是“以人为本”。 一、“以人为本”理念的基本含义 首先,人是现实性的存在,人的现实性包括自然性和社会性。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活动都是围绕现实的人开展的实践活动,而不是某些虚幻的、空想性的东西。德国哲学大师康德曾经指出:“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身上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上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成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成是手段。”人的存在即目的,康德的目的论思想指导我们辅导员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中,不能只将“管理”这个行为视为一种带有命令式的强制性的方式,更应该把“学生管理”这一行为看成是一个实现人本化的过程。这里体现了人的社会性,而人的自然性是人的基本属性,旨在挖掘人内在的潜质与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促使人在社会中得到尊重与激励。所以,在高校辅导员的管理工作中,就应该首先实现人的自然属性,进而不断地发展其社会属性。其次,人是主体性的存在,人的主体性体现在人的发展过程中的自主性,马克思强调“人始终是主体”,即在强调人作为自己的主人始终有着自主性,也就是说,在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不能把学生简单地看作是管理的对象、被动性的存在,而应尊重学生作为主体的差异性,积极引导发挥学生的自主性,施行因人而异的管理方式,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特征。最后,人是发展性的存在,人的本质是全面自由地发展。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在学校不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实现知识结构的建构与完善,还应该在心理、精神、体质和情感等诸多方面不断完善,实现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根本上而言,社会是由单个的个体组成的,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个体的发展,只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才能促使人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实现,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以人为本”理念的缺失性表现 1.重视社会发展的价值意义,忽视个体发展的价值实现。目前,高校学生工作的开展是为了实现学校生存、稳定、发展,以及学生成才成人的目标而进行的,以解决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必要前提,不断地调和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的一种过程。就传统而言,学生管理工作的重心偏向于集体利益与社会价值的实现,容易忽视个体利益与个体价值的实现。对于学生个体而言,社会发展的价值意义与个人发展的价值实现,是相互融合的统一体。个体需要为自身的发展确立既定目标,充分利用学校的有利资源,促进既定目标的实现;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明白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赋予个体的价值意义,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社会作贡献。在高校日常学生管理中,学校是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的有机整体,社会发展的价值意义即为实现学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确定的目标、制订的计划。学生的发展问题往往被学校忽视了,学生是学校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学生的发展问题是学校工作的核心问题之一,只有学生实现全面、健康的发展,学校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全面提升。许多辅导员在开展工作时,本着自己能够顺利完成上级领导部门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为目标,把学生视为其顺利进行工作的手段与工具,随意分配工作给学生,往往学生在参加了许多学校的活动后,自己本身的能力和素养却没有得到明显地提升,这就严重忽视了个体发展的价值实现问题,片面强调学校和社会的价值意义,从而忽视了学生作为个体的生存与发展,阻碍了学生的全面自由发展。 2.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心理和道德教育。有一位学者说过:“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有些关乎个人存在、意义生存、幸福生活的内容,由于种种原因却被淡化、忽视或遗落了,从而导致了思想政治教育在现实中的低效。”可见,思想政治教育不应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全部内容,它可以作为实现思想教育政治工作的目标前提,但是却不能当成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从思想上对学生进行教育,政治教育是核心,但不是全部,还应注重从学生的心理、道德以及思想上进行教育,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部分,这四部分的有机整合才能形成教育的合理,才能在管理工作中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学校管理工作中只重视政治教育,而忽视了其他三方面,是需要引起注意的。在以往的大学教育中,政治教育课程是大一学生首先必须开设的课程,其重要程度由此可见。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就业形势愈加严峻,学生的思想和心理能力也越来越低下,在高校中,自杀、轻生的现象越来越多,已经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又一项难题。道德教育也越来越少,我们在反思以往的道德标准的同时,也应该反思现代社会为什么存在着道德缺失的问题。功利性色彩不仅存在于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在现代高校的教育和管理中,这种现象也比比皆是,这从本质上背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忽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现实需要,是应该值得思考的问题。 3.情感交流上的沟通严重匮乏。现代社会,物欲横流,物质水平相对较高,社会思潮呈现出“一切向钱看”的趋势,这种功利化的潮流日益影响着在校大学生。现代网络信息化的高度发达,计算机网络的广泛使用,人与人的面对面交流逐渐生疏。当然,在辅导员的管理工作中,大多数还是人与人之间事宜的商谈,但是,学生思想素质的提升,不仅要有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指导,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还要关注学生情感方面的教育。依据马斯洛人性需要理论,把人的需要分为了五个等级,人在实现了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之后,就应该向更高的层次追求。需要层次理论的最高需要就是人的情感需要,辅导员在进行学生管理工作中,除了进行制度化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外,往往忽视学生的情感需要,师生之间的交流仅仅是例行公事,缺少从必要的情感需要上进行交往等;传统的教育模式,也是导致情感交流较少的原因之一,缺乏自由、民主、轻松的讨论氛围,缺乏对学生进行人格发展的引导和激发情感体验的方法。 三、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落实“以人为本”理念 大学学生工作“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是“以人为本”思想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应用。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体现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日常管理、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个方面。高校学生工作者,要改变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和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自觉成长成才。 1.坚持思想政治教育,推进落实素质教育。高校学生工作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在新形势下,要结合当代大学生大多为“90后”的特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多途径、分层次、全方面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全过程,做到在思想上引领学生。高校教育在于不断地锻炼和提升学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从而真正地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与主体性。素质教育不仅包括学生的文化素养教育,还需要着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以及健康的心理素养。辅导员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该不断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注意适度原则、发挥杠杆作用,在可控制的范围内,给学生以独立空间和发展空间,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学生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充分锻炼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2.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强调“以学生为中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要积极探求学生管理长效机制,突出强调规范化、稳步推进法治化、全面实行信息化、充分体现人本化,切实提高学生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教育管理与时俱进,科学规范。同时有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学生管理系统一体化,使各项管理工作精确便捷,提高工作效能。充分采用柔性管理手段,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坚持用人文关怀引导学生,使其树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积极探索实践路径,将他律转化为自律,将外部约束内化为自觉行为。 3.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做好心理疏导与资助服务工作。“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落实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积极主动地在经济资助、心理调适、学涯规划、场所保障、智识支持等方面了解学生需求,解决学生难题,优化育人环境。辅导员要重点做好心理健康和资助服务工作两个方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工作的实效性和心理教育的普及性,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及早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通过专业的心理疏导解决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同时利用课程教学广泛传播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利用校园文化载体努力陶冶学生良好心理品质。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促进每位受助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落实国家关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措施,体现资助指向的政策性;努力培养受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和感恩奉献意识,体现资助效能的教育性。 4.推进就业创业指导,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人的价值包含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人的发展也就包含社会发展与个体发展。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坚持依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行“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学生就业指导,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学生能将所学真正发挥所用,才是高校教育的根本。在校学习其目的最终在于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高校的学习和锻炼,造就其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毕业之后能在社会立足,发挥自己的专长。 总之,只有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人本思想,充分发挥“以人为本”的创新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切实提升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学生管理论文:关于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探析 论文关键词:司法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 对策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内涵及特点,并依此提出了依法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具体措施。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iy具有先i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我国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教育,更是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繁荣和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全民族思想适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重要任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而临着全方位的挑战,在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我们必须重视当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上存在的法治意识缺位问题,积极探讨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构建。 一、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依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的等级可划分为先法、教育基本法、单行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等,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先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先法第19条关于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规定是我国教育立法的依据。教育基本法是依据先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勺_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有人称之为“教育的先法”,即由第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单行教育法主要是指依据先法和教育基本法,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方面的教育法规,如《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等。行政法规是指根据先法和法律授权,由国务院制定、批准的法规,如《学位条例祈行实施办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祈行规定》等等。地方教育法规是指根据先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只在其行政区域内有效的法规,如《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办法》等等。行政规章是指根据先法、法律和国家行政法规的授权,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祈行实施办法》等等。我国高等学校依据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拥有对学生的管理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主要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升级与留、降级,转系、转专业,转学、体学、停学、复学与退学,毕业)、课外活动管理(文娱体育、勤上检学、社会活动)、校园秩序管理、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和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等。 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不仅是教育界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法学界研究的一个新课题,同时也是防治高校与学生之间出现法律纠纷的前提。 1.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 一是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学校(高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我国教育法中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以及学位管理条例中对高校学位授予权的规定等,都体现了这种性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高校代表国家或者说高校受国家的委托,对有关学生教育的事项进行管理。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是一种纵向的行政管理关系。一是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高等教育是收费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学生自费(国有公办高校学生部分自费)上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服务。通过学费这一媒介,学校与学生之间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学生与学校的法律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或趋向平等的),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当然,在现实的学生管理过程中,有时很难判定某一行为的性质。但是,从理论上讲,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一者是能够分清,也应该分清的,这对于确认学生管理的指份原则具有重要意义。从行政法律关系讲,高校必须依法行政;从民事法律关系讲,合同双方必须平等履行各自义务,特别是高等院校,不能逃避自身的基本义务。 2.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特点 从高校是教育机构、学生是受教育者来看,高校与学生是教育者与受教育的关系,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对于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都分别做出了规定;从高校是一种组织系统、学生是其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和地位区别来看,高校与学生又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即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一般由学校的章程和规则加以规范,法律规定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复杂结构的法律关系,其中既包括隶属型法律关系,又包括平权型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是其主要特点。高校与学生的平权型法律关系,也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关系,学生依然承担认可和服从学校管束的义务,高等学校有权依据自定规则限制甚至剥夺学生的权利,直至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法律地位。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普通的民事关系,也不是普通的行政关系,而是具有特别权力因素的公法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高校作为履行特定职能的特定主体,依法有在其特定职能范围内自主判断、自定规章、自主管理的权力。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和“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力。这种自主管理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学校的为保证其机构管理职能的实现而对其内部事务进行处置的“自由裁量权”,是我国法律对于高校自主管理权的确认和维护,是法律对于高校作为一种公法人内部“特别权力关系”的确认和肯定。 二、建立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的策略 随着依法治校步伐的加快,传统的大学生管理模式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竞争意识、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坚持以人为本,加快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建设,是履待解决的大事。 1.坚持“德法并蓄,宽严并济”的高校学生管理原则 德法并蓄,就是要实现德治和法治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统一。依法管理是学校保持稳定有序的基础和前提,但要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却离不开德治的配合。依法加强学生管理,尤其是实施惩罚时,要以教化为前提,即教化在前、惩罚在后。新生入学时,应对新生进行必要的校规校纪教育,要让学生懂得哪此纪律需要遵守,违反要受到何种惩罚,做好这项工作无疑会大大减少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受处罚的学生,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政治上作,帮助他们寻找错误根源,鼓励他们自觉纠正错误。要通过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教育,真正达到惩一做百的效果。 2.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要搞好法治化学生管理必须建立和充实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以便形成权力法定、公开透明、制度统一、注重程序的大学生法治化管理体系。目前要做好以下儿件上作:一是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立法,尽快出台目前高校大学生管理所急需的法律法规,以便指份学校“立法”;一是尽快整理现行的有关大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有悖于上位法的或相互冲突、抵触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正,对不符合现行学生管理实际的法律法规予以废止;三是搞好学校“立法”,学校应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立法”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必须遵循统一原则,即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与之相冲突,不得与先法相抵触;一是必须贯彻平等和公正原则,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利益;三是遵循“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即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听取学生的意见,使规章制度科学化、合理化、有可操作性。 3.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法治化育人环境 尽管大学生法治教育已经进入课堂,然而部分学生“学用分离,重学轻用”,法律意识淡薄,更谈不上用法律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应当大力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使它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大学学习阶段。这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他们在学习期间监督督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意识,从而有利于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进程的推进,同时也为大学生打下牢固的法律基础,使其养成良好的学法、守法和用法的习惯,为他们毕业后步入社会发挥不范作用,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奠定基础。 法治化育人环境的构建不仅仅体现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中,高校学生管理上作人员是否具有法律意识也是法治化学生管理育人环境构建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高校学生管理上作者必须学法、懂法,重视强化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论日常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还是处理学生违纪问题,都要依法行政、依法育人,真正把教育、管理学生与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教育、管理学生,又要尊重和平等对待学生,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管理论文:浅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论文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 以人为本 法制化建设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使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从分析新形势下学校外部环境、学生主体、学校及高等教育改革的现状出发,指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改革和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当前,教育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办学主体多元化,高教对象普及化,这对于高校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高校学生工作也将接受新的挑战。高校教育规模的扩大,在校生数量剧增,加之当代青年思想活跃,中西方文化激烈碰撞,市场经济的重利性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许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深切感受到,大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难做了。这就要求现行的学生管理工作不能再沿袭过去传统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手段而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进行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学生管理体制面临新考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原来受单一计划经济影响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日益显得僵化,学生管理观念和教育手段的落后日益凸显,难以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校扩招,使得学生管理的内容与日俱增,高校学生管理面临一系列的转变。譬如,学生工作的部分管理职能正在向服务职能转变;大学生就业已由有计划分配向自主择业转变;固定学制正在向弹性学制转变;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由原来的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转变等等,这一系列转变都需要有新的、系统的学生管理理念和方式来保证实施,而目前与之相适应的机制和办法尚未完全形成。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大学生思想活动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日益增强,原有的学生教育管理单一模式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1]因此,要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必须改革原管理模式,建立起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新体制。 (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给学生管理带来新的问题 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乃至思想观念发生着广泛和深刻的影响。网络正极大地改变着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甚至是语言习惯。对学生工作而言,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阵地和领域,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网络也给传统学生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1]首先,网络信息的快捷性、丰富性和开放性特点,使得从学校获取知识的权威性受到怀疑。在网络普及的社会条件下,大学生能够借助网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快捷地获取信息,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和有关干部教师在获取信息的渠道、时间、数量上已不占明显优势。 数量巨大的网络信息,“淹没”了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尤其是凶杀、色情等不健康信息的冲击,使学校教育者所要传达给学生的信息很难在学生头脑中沉淀,严重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发挥。其次,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使得网络成为有害信息的孳生地和传播地。一部分人利用信息技术参与社会政治,一些虚假、不健康甚至反动的信息污染了学生思想教育的环境,使得大学生难以判别和抵御,有的上当受骗,还有的沉溺于网上虚拟世界不能自拔,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三)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民族之间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不同思想、文化在交流中融合、碰撞。在全球化趋势下,国内高校在与发达国家高等学校的交流与竞争中,教育体制、教育思想、教育方式、教育产业等都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然与世界先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接轨,带来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另一方面,全球一体化使得文化交流渠道空前广泛和频繁,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和“弱化”的手段、途径更加多样,开放条件下的交流使得外来文化、外来习俗和观念的影响日渐增多,如何在各种纷繁复杂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中保持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树立健康正确的文化心态,都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 (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实施使学生教育管理面临新的变革 目前,全国各高校普遍实施了学分制。在学分制下,学生管理打破了学年制整齐划一的教学管理模式,学生专业班级观念淡化,形成了以课程为纽带的、多变的听课群,使不同专业甚至不同学校的学生在一起学习,学生管理工作不仅局限于本专业学生,而且还要管理选修课程形成的其它专业或其它学校的学生。同时,学生管理除了对学生进行教学和思想生活管理外,还需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构造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并要求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定向学习变为自主选择性学习,学生管理工作由学年制下的指令性管理变为指导性管理。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学生管理工作必须寻找和构建新的“平台”。 (五)高校后勤社会化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问题 高校后勤社会化,实际上是建立一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实现了高校后勤社会化。高校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开放学校市场,允许社会上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开发校内市场,这些经营者进入高校市场的主要目的是盈利,而学生在缴纳各种费用的同时也树立了教育投资意识,对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这就使二者容易产生矛盾。比如,学生宿舍管理实行公寓化管理后,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学生混合居住,就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以前按班级,院系管理的模式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探索新的学生管理模式将是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推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改革 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具体落实到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就是“以学生为本”,就是着眼于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从学生需要出发,改变传统的学校与学生处于管理和被管理的对立格局,适应高校发展要求,变管理学生为服务学生,通过转变角色,来应对学生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一)转变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 创新高校学生管理,最重要的是转变学生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变管理为服务。 首先,要树立服务意识,传统的大学办学理念强调的是对大学生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学校各部门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这往往导致学生情绪上的对立。因此,要改变过去把学生管理工作看成“管理学生”的错误认识。学生管理部门要培养“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一切为学生利益着想,了解学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学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其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根据“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的要求,一方面,明确地告诉学生,他们在学校里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在充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不能忽视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要予以维护,针对学生的决定,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处分恰当,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学校要有明确的程序予以保证。 (二)发挥学生主体能动性,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 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调动好学生自身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让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改变学生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从属和被动的地位,不单纯地把学生看作是教育管理的客体,以利于消除大学生对于被管理的逆反心理,实现大学生的自我管理。以往,高校一般实行在学生工作处直接领导下的、以辅导员为中心的绝对的学生管理方式,使学生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在这种模式中,学生管理工作常出现管理不到位和管理滞后的现象。针对于此,学生管理中宜推行以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的、以辅导员、班主任为调节、以学生自治为中心的相对的学生管理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学生本身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学生在这种角色转换中大大提高了自我管理能力,在学习知识的同时锻炼了自己,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也明显增强。 (三)依法治校,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完善的学生工作制度 高教改革的迅猛发展,大学越来越成为没有“围墙”的校园,大学生个体之间、个体与学校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迫切要求学生工作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调节规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新时期的学生管理工作应树立依法治校、制度管理的意识。[2]现在,学生工作制度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不完整、不健全,在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全过程中仍有许多空白点,以至于无章可循,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临时性、应急性的“通知、办法”与规章制度并存,朝令夕改,制度的严肃性、连续性和持久性不能保证;三是由于规章制度本身不严密和人为因素的干扰,规章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依法治校、依法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高等教育的任务,也是高校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因此,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是学生工作的需要。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程序、步骤和规章制度,并以此规范学生的行为,行使有效的管理。当前,要特别针对高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的现状,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关系,不能仍由学校单独履行学生管理的义务和使用管理学生的权力,参与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理应享有学生管理的权利和承担学生管理的义务。要在高校、社会职能部门、承担后勤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学生以及家庭之间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或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权、利分明,便于相互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协调,从而依法依规对学生进行管理。 (四)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法制化建设 中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一直十分突出教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习惯使得部分学生管理工作者法律意识淡漠,较少从法律角度认真思考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较少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管理学生,导致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漠视。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必须要有一支具有法律意识和素质的较高水平的学生管理队伍,培养一批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修养较好的学生管理队伍。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担负着在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并对大学生的在校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他们是具有服务意识的新型管理者,如果仍旧按照过去的思维开展工作,必然无法面对新局面呈现出的新问题。因此,高校学生管理者应当转变固有观念,客观地看待学生的思想变化。高校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特别是教育法制讲座、督促学生管理工作者自学等方式,培养学生工作者依法育人、管理的正规化、法制化意识,尤其是民主思想,平等观念,公正精神,法律观念等,从而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通过正当程序开展学生工作,规范权力运行秩序,保证管理行为的高效和权威,实现大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平等和合法权利的实现。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一个过程。随着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不断落实,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虽然面临挑战和压力,但只要转变观念主动出击,树立法治观念,以充分的法律准备和信心迎接挑战,就能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另外还必须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工作,要严把“入口关”。高校要从思想认识上彻底转变过去那种“无需选择”的观念,不断把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学生工作队伍中来,学校应有切实的措施和有效的机制,为他们提供再学习的机会,加强和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2] 总言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者,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用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加强理论研究,拓展工作思路,努力摸索出一套适合当前高校学生管理的新方法来,在工作内容上由“理论说服管理约束”向“教育指导、服务引导”转变,把学生管理工作重点转移到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上来,为学生成才提供必要的服务。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专业过硬、素质优良、遵纪守法、意志坚强、全面发展、奋发向上的21世纪的合格大学生,使他们能够适应时代的要求,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学生管理论文:浅谈中专学校计算机基础教学与学生管理 论文关键词:计算机基础教学 学生管理 课程改革 论文摘要:对中专学校计算机基础教学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一方面,阐释计算机基础教学自身所具备的学科特点;另一方面,针对现存的一些教学问题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同时,注重教与学的双向互动关系,将学生管理纳入教学改革的视野中,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计算机基础是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早在几年前,计算机就与英语和驾驶成为现代人必备的三大技能,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职场对高校毕业生计算机软件应用及简单的程序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计算机基础教学在高校教学中的地位始终很难得到提高,一方面由于其自身的学科特点所致,更另一方面原因则在于学生管理方面缺乏更为科学化、系统化的经验体系,本文试图在这两方面进行简单论述,最终使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计算机基础教学的学科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1.实践重于理论,教学中二者脱节 计算机基础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在部分高等院校非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始终是分为理论讲解和上机操作两部分。而在学期考核时往往只将上机操作作为最终课程评估的方式,这就难免让学生产生重操作而轻理论的错误认识,很多在理论课上学的知识由于时间间隔较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逐渐淡忘。 众所周知,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对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如果在课程设置上将计算机基础教学明确地划分为理论课和操作课两部分,教学效果往往低于预期,学生也就很难将实际的应用问题转变成自身的技能。 2.教材更新速度慢,与学科发展不同步 1946年2月14日,世界上第一台电脑ENIAC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诞生,当时主要应用于军事国防领域,不到一个世纪,微型计算机已经在家庭中普及,这样快速的发展,是其他许多学科无法望其项背的。 然而,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学生所使用的教材并不能跟上学科发展的速度,很多知识随着技术的改进而变得陈旧,这也就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如果教师不能及时跟进,学生就很可能被教材的权威性所误导。 3.计算机等级考试致使教学出现应试性 在很多学校,学生英语等级考试与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成为顺利毕业的必要条件,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多的是为了拿到证书而不是真正掌握技能。与此同时,计算机等级考试分为省级和国家级两部分,一般的省部级院校会要求学生通过省级计算机通一考试,文科要求通过省一级,而理科的要求相对较高为省二级。还有一部分学生为了就业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会选择计算机国家等级考试。 问题在于,所有的考试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学生为了顺利通过考试往往会使用题海战术,但计算机学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高速的发展性,这二者之间的矛盾,也就说明了,为什么很多学生通过了考试,而实际操作能力却往往不容乐观。 二、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学生的管理 在学校公共课的设置上,始终存在几种不同的声音,学校及相关领导部门始终认为公共课的设置对所有专业的学生都是必要的,而学生往往会认为,我所学的专业很少会用到公共课上学习的知识,因此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所能够产生的共鸣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建立在强制性的基础上。而计算机教学这一课程设置的初衷越来越难实现,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可以在学生管理上进行适当的改变。 文章第一部分提到的几个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于高校教学体制上所存在的顽疾,但如果从学生管理角度进行思考,其中的很多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1.布置课外作业,让学生消化知识 由于学校计算机硬件设施资源有限,不可能让学生在每一堂课都有机会上机练习,而课时数的限制又要求理论课是不能偏废的,因此教师可以在理论课之后为学生布置少量的课外作业。例如office操作与简单的编程都需要大量的实践操作,而知识的连贯性又要求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对知识进行温习。 2.加强教师的一对一教学 当前的计算机课堂上,教师往往充当一个讲解员的角色,而事实上,很多学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并不能及时得到教师的指导,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发挥。 所以,教师应该在课堂上走下讲台,积极解决学生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疑惑与难题,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快、更好、更扎实的掌握新知识。 3.加强学生的责任意识,保护教学设施 毋庸赘言,计算机硬件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一旦硬件受到损坏,不仅影响实际的教学工作,还会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 因此,在上机操作的课堂上,应该加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对号入座,并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的健康状况负责。一旦出现损坏,则按价赔偿。这不仅保证了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也是对学生的有效管理。 三、结语 计算机基础教学课程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提高学生利用计算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之具有较强的软件应用能力和一定的程序设计能力。因此,我们不仅要在实际教学中保证技能与知识的传授,还要及时发现课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改善。毕竟,教与学是两个严密结合的整体,哪一方面都不能偏废,只有把学生当做教学过程中的另一个主题,尊重教育学规律,才能用一种更为开阔的视野审视计算机基础教育,更加理性的对待计算机基础教学。 学生管理论文:新媒体时代的学生管理困境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新媒体时代 学生管理 知识管理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新媒体时代在网络聊天、知识搜索、信息保密、人际沟通方面的管理问题,提出有效利用新媒体开展学生管工作的应变办法。 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p.Goldmark于1967年首次提出了“新媒体”的概念,它是一个相对且不断更新的概念。在传统三大媒体的基础上提出的“第四媒体”概念,很大程度上表明了因特网的“新媒体”性质。于是,因特网就成了一个媒体的媒体,它使传媒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像博客、搜索引擎、电子邮箱、移动多媒体等,都是“新媒体”的“家庭成员”。 在新媒体时代,传播的主体、客体、技术、内容、形式,以及传播信息的数量、速度、传播观念等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平等、自由、互动、开放的传播特点使几乎所有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新兴媒体获取信息和表达自我。面对这一变化,学生管理遭遇了双重“洗礼”:一方面,新媒体提升了信息传输的效率;新媒体支持点对点和互动性的传播,改善了师生沟通并创造了资源共享。另一方面,新媒体使学生工作者的权威受到了摇撼。因为“管理者一旦丧失了舆论影响力的主导权,会处于一种劣势,一种失语的危险状态,他的权威性和信任度就会受到挑战”。所以,新媒体对学生工作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新媒体时代将是学生管理工作不可回避的现在和未来。 一、新媒体时代的学生工作困境 1.搜索引擎——知识易得.权威不在 随着网络信息搜索方式的发展,学生的知识获得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更多的信息意味着更丰富的知识。学生可以轻松地获得比课堂教学更全面、更丰富、更有趣的知识,无论什么作业,问题都可以方便地在网络上找到答案,学生对教师的知识依赖感大大下降了。数字化的媒体内容及其带来的便捷复制和即时传播等特点,使得信息数量远远超出学生的分析处理能力,信息内容大大超出了学生的分辨理解能力。当知识搜索的窗户打开时,知识运用的大门却关上了。学生变得不再认同教师的权威,转而依赖于网络搜索。 2.信息传播——全球同步.随时失控 新媒体使得传播模式由传统的“一对多”变为“多对多”,新媒体的“草根性”还使得人人都可以便捷地运用媒体。学生可以通过发短信、写博客、发起群聊等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任何人”进行信息传播,这突破了传统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壁垒。同时,新媒体还使得信息内容与信息主体分离,令信息主体更大胆和随意。在新媒体时代,秘密边界越来越模糊,保密时间越来越短暂。虽然,有的学校想出很多办法来加强信息管控,如禁止配备手机、设置与互联网络分开的内部网络,这些方法或许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但学校管理者们也无奈地发现,大量的“好消息”和“坏消息”在莫名外泄,新媒体时代,坏事快速传千里,好事也会出远门,无事还会乱生非。一个真实的例子是,北京某艺术学校的学生上课殴打教师,很快就在网上广泛传播,使得校方和学生成为舆论指责的对象。 3.师生沟通——渠道很多.效果很差 过去,学生和教师以及学校管理者进行沟通,只有通过书信、电话和面谈等有限的方式。在新媒体时代,信息沟通是那么的唾手可得,电子邮件、短信、MSN和QQ等聊天工具使得师生之间的沟通变得随时、随地和随意。这些沟通方式在新媒体时代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但性质却越来越边缘化。这表现为:一方面,新媒体的普及使这些正式沟通方式越来越个人化,传播内容越来越私密化,正式沟通方式成为私人沟通和休闲娱乐冠冕堂皇的掩护:另~方面,新媒体时代媒体之间关联的强化和单个媒体边界的弱化使得学生用于正式沟通的方式多元化,传统的正式沟通在师生沟通中所占的比例将越来越小。 相应的问题是沟通的渠道虽然越来越多,沟通越来越方便,但是效果却越来越差。学生向老师发了一个祝贺教师节快乐的短信,除了表明学生还记得你外,从这个沟通中很难判断出什么其他的信息。就好像有个学生如果提出转学,从那些冠冕堂皇的转学邮件里面似乎并看不出他的动机,最后班主任还是需要亲自沟通。 4.虚拟群体——参加越多,氛围越差 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班级开会、学生组织活动、表扬和奖励、学生之间的一些感受交流或者讨论都是通过传统的方式来进行的,比如在黑板上写通知或者告示,下发通知、班级组织活动等。但是现在这些变得越来越快捷和简单,群发邮件、群发短信使用等使内部沟通变得更加实时、透明,信息大大丰富,而且传递的时间也大大缩短,可能10分钟前的事情,你马上就知道了。 不仅如此,班机还有QQ群、同学录、班级博客等,这些新媒体工具改变了班级的氛围,也同样带来问题。比如,学生刚开始使用互联网的时候,大家都是为了沟通信息,促进学习,久而久之,开始有学生发~些和学习不相关的内容,然后就会引起大家的讨论。学生在QQ群里讨论班主任的长相以及家庭生活,有些学生则通过群发邮件散布小道消息,甚至有一些学生为了取悦大家赢得在同学中的好感,就会花心思在网上闲逛,专门寻找一些休闲娱乐的东西发给大家,还有的班级建有学生的个人主页,可以有BBS论坛、聊天室、建议区、公告栏等。班级的同学分成一派一派的,分别有聊天派、游戏派、论坛派等。各自形成了自己的小群体,甚至有各自的网络流行语。总之,弱化了班级正常的团队氛围。 二、新媒体时代学生管理如何应变 无论愿意与否,教师和学生已别无选择地处于新媒体的“围城”之中。站在瞬息万变的新媒体时代的风口浪尖上,我们要么调整风帆、0顷势而行,要么墨守成规、随波沉沦。哈罗德·英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一书中指出,一种新媒体的诸多优势最终会导致一种新文化的产生。新媒体时代中的学生工作必然面临管理思路的调整变化,以适应新媒体导致的新文化,以应对新媒体带来的新问题。 1.少“管”多“理” 学生管理永远需要与时俱进。在新媒体时代,以管冶人将越来越乏力,而以理服人则既是需要也是出路。以“理”服人最重要的是“理解”,站在学生的角度去了解、理解他们的行为,才能够找出合理的管理办法。强制性的管理措施在更加民主和自由的新媒体时代不仅会效果下降,还可能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和过激行为。因此,教师和学生工作者要站在学生的角度去体验其行为,才能找到适宜的管理办法。以网络聊天为例,教师亲身体验就会明了:首先,每个人都有沟通交流的需求,网络聊天就是满足需求的一种方式;其次,每个正常人的网络聊天行为是理智的,他们将其视为手段而非目的;第三,这种工具可以为学习所用,为学习和生活交流提供便利。 2.重“用”轻“有” 从长远的立场看,拥有信息和知识只是一种资源,这种资源是可以复制和再生的:而运用知识和信息是一种能力,这是不可模仿和替代的。在信息获取越来越方便的新媒体时代,帮助学生从信息的海洋中分辨有用的信息并利用它们,才是当务之急。网络上获得的仅仅是知识,但是每个人的实践经历是不一样的,通过大家的讨论,就能把这些间接的冰冷的知识转变为鲜活的题材,成为大家的能力。因此,教师和学生工作者应该充分利用传统的讨论式学习、兴趣小组、读书会等形式,将网络上的知识和学生的个人经验结合起来,为知识转变为能力搭建通道。 3.以“导”代“禁” 媒体本身只有功能之别而无好坏之分,能为学生所爱同样能为学习所用。因此,教师与学生工作者与其花心思设置屏障,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禁止学生上网,禁止学生玩游戏,不如多考虑如何利用新媒体为学习、为提升能力服务。一些学校利用局域网搭建内部交流的良好平台;许多班级在QQ和MSN上建立各种“群”,为处在相同时间、不同空间的学生开辟虚拟会议室;通过聊天工具群发信息,已成为许多教师和学生工作者传递资讯的常用方式。也可以充分利用电脑程序,把枯燥的学习素材整合成音形色兼备的多媒体,变“娱乐软件”为“学习软件”。 4.以“诚”取“信” 既然新媒体时代的传播开放性使得信息管控能力越来越弱,教师和学生工作者何不坦诚相见。主动传达正确的信息,以获得学生的信任和支持,获得外部的理解和关注,才是新媒体时代有效的信息管理方式。新媒体不仅能带来沟通便利,更将是传统媒体的有益补充,它不仅能强化“正式沟通”的某些长处,也能弥补其现代化沟通中的功能缺失。博客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写博客,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阅读博客。教师不妨开设自己的博客,向学生展现自己的思想魅力,交流自己对于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的看法,以扩展师生沟通的渠道,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李开复的个人博客就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大学生,假如,我们的教师和学生工作者都主动开通自己的博客,坦诚地表达自己的经验和价值取向,无疑,我们的课堂将会又一次得到延伸。 三、结语 乍看去,新媒体时代好像一个大漩涡,充满了日新月异甚至有些失控的技术和行为。不过,这也是一个充满无限机会和可能的时代。我们只有正视和理解新媒体为管理带来的影响和冲击,适时地调整思路和方法,才能在新媒体时代从容前行。 学生管理论文:依法治校 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状态 摘要: 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具体包括: 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侵犯学生人格权、侵犯学生财产权、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侵犯学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之所以造成高校学生管理的非法治化状态,主要因为高校管理者法治意识淡薄、高校的法律地位及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理论认识及法律规定的模糊、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学校校规的违法性等。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就必须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这是高等学校实现教书育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的要求,更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状态,首先应该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从而促使高校管理者转变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并依法建章,真正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关键词:依法治校 依法管理 高校学生管理 法治化 伴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公民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几年来,高校侵犯学生权益现象屡见报端,学生状告母校的诉案也频频发生。究其原因,与管理理念陈旧,法治观念淡薄,以及整个教育法治化进程落后不无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组成部分,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和精神对学校进行管理。具体到学生管理工作,就是用法治的理念和法律思维的理性,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学校秩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将其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轨道,实现法治状态下的学生管理。本文通过考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非法治表现,并分析其成因,从而提出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状态的应对措施。 一、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非法治化状态 英国学者帕金曾说过:“大学对一切都进行研究,就是不研究它自己。”[1]对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此言一语中的。长期以来,由于传统学生管理思维及模式的惯性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并没有引起我们教育管理者的足够重视。直到现在,学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规定以及管理过程中的侵权现象仍然随处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学生管理实践中,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 侵犯学生受教育权。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表明,受教育权非依法律规定、非依法定程序受剥夺。 受教育权其实质是学生的学籍权,表现在入学与退学两方面。(1)在入学方面。学生录取工作中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现象。如2001年8月,山东青岛三个高考考生状告教育部,认为其于2001年4月16日作出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受教育权。教育部在该行政行为中,根据不同地域范围对招生人数做了不同的限定,这种限定使得不同地域的考生被划分成了高低不同的等级,并在这不同的等级中参加高考。等级之间分数标准差异巨大,从而直接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2]尽管此案不了了之,但其中确实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再比如,有些学校对并不影响专业学习的身体缺陷过分挑剔,从而将学生拒之门外,实际上也是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当然,随着教育部对体检工作的改革,这方面的问题正逐步得到改善。但在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方面,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还有中央电视台去年揭露的北航招生中有人敛财的报道,引起社会震惊,然而这并非个别现象,在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钱学交易”“钱权交易”甚至愈演愈烈,[3]教育的公平性不能不受到公众的质疑。(2)在退学方面。主要表现为学校违法处分学生,特别是在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方面存在着违反法律的现象。退学、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是对大学生身份的改变,牵涉到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处分一个学生可能是小事,但对于大学生本人却是大事。因此,学校在行使改变大学生身份的处分权时,要格外审慎,并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严格依法办事。2002年10月初,重庆邮电学院一女生与男友同居怀孕,学校对二人做出了“勒令退学”的处分;2004年9月,成都某高校一对男女学生在教室接吻、拥抱,被监控录像录下,学校以发生“非法性行为”为由勒令两人退学。以上两个案例尽管都被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但学校因学生恋爱和同居行为而开除学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法定六种情形不符。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大学生谈恋爱甚至同居,“法不禁止即自由”,这些行为是每个人的权利,当然也是每个大学生的权利。如果把这些大学生定性为“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就显得有些荒诞。还有很多高校为严肃校风校纪,本着“从严治校”的良好初衷,规定“凡是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这种规定于法无据,处分明显重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一种违法处分行为。 (二) 侵犯学生人格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这里着重讨论大学生的隐私权问题。 隐私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4] 我国《宪法》和法律都对公民的隐私权做出了直接或间接的保护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近几年来,学生的隐私权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999年11月,湖南外语外贸学院的6名男女学生因先后两次在女生宿舍同床过夜被学校开除,随后学生以“学校在公众场合宣扬此事侵害了隐私权”将学校告上法庭。一审胜诉,二审裁定“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而败诉。2003年8月,上海一名大学生因高中母校把他与女友在教室接吻的录像公开播放而把母校告上法庭,成为全国首例因侵犯学生隐私起诉母校案。再比如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是学生的隐私,如果不经过本人同意而张榜公布,这也属于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教师为监督学生是否“早恋”而私拆学生信件,侵犯了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还有的学校为监督和管理的需要,在校园内安装摄像头,把所拍摄的涉及个人隐私的资料公开播放或随便使用,也会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三) 侵犯学生财产权 在学校的管理中,广泛存在着对学生罚款的现象。《中国妇女报》报道:江西某师范大学为整顿考试纪律,规定作弊一次,交纳4500元罚款;北京某大学规定,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而且严禁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西安某学校教师新订班规:谁谈恋爱罚款10元;北京市卫生学校开出违纪罚单,迟到罚5元抽烟罚200;再看看来自“景明网”的信阳某师范学院《校园文明管理处罚条例》,更让人触目惊心。由此可见,许多学校罚款成风,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十五条规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学校不是行政机关,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无权对学生实施罚款,其罚款行为是违法的。[5] 学校在为新生配备生活用品过程中收取高额回扣现象也较为普遍。近日,教育部专门发出通知,严禁直属高校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回扣。学生代购代销物品产生的折扣收益,除去必要的劳务开支外,应主要让利于学生。拿“回扣”是对学生财产权侵犯的一种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犯罪。教育“乱收费”现象也是对学生财产权的侵犯,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 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评价应该客观公正,这既是学生的一项权利,也是教师师德的要求。1999年,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也从侧面反映出高校对学生评价的标准、程序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王某被学校认定为考试作弊,被留校察看一年。根据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王某毕业后时未被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王某一纸诉状把母校高上法院。武汉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武汉理工大学对王某进行资格审核,做出是否颁发学士学位的决定。武汉理工大不服提出上诉。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 “校规”终归大不过“部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根据《学位条例》第四条规定:“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原《武汉工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与以上法律法规相抵触,当属无效。学位证书是对于学生学术水平的评价,而不是个人道德素质的评价,二者不能混淆。还有一些高校为了抓教学质量,强行规定本科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才能授予学士学位,这也违反了《学位条例》的规定。 (五)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错误的学生,要热情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善于将思想认识问题同政治立场问题相区别,处分要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由此可见,学生对于学校的处分享有被告知权、申辩权、申诉权、诉讼权等程序性权利。对学生的处分行为不仅内容上合法,即实体上合法,而且形式上也要合法,即程序上合法。实体上合法是管理行为公正、合理的基础,程序上合法是管理行为合法、有效的保证,这是程序正义原则的要求。然而,在目前学校学生管理中,“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明显,忽视对学生程序性权利的保护。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其程序瑕眦可见一斑。学生程序性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形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高校的学生违纪处理条例中涉及违纪处理程序以及其它程序方面的内容偏少,措辞也较为原则、概括和模糊,操作性差;(2)在处分学生过程中,只体现学校管理者的单方意志,不注重调查取证,没有听证会,学生也没有机会申辩;(3)在事后救济方面,学生的申诉权也往往不能有效行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碍于各种利益往往互相推诿敷衍,使学生申诉无门。同时,由于目前法律的滞后性,学生的诉讼权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六) 侵犯学生的其它权利 学生作为公民,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如人身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结婚权利、生育权利等。西安东郊一所大学在读女博士参加该校笔试时,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校女博士不能“做妈妈”,导师告诉如果想上博士,必须打胎。为了能够保住孩子,她跑遍了学校的相关部门,但无济于事,最后不得不做了人流手术。(见大河网2005年1月4日报道) 还有北京某高校女博士唐女士,怀孕后被迫放弃学业,因为该校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生育”。(据《北京晨报》2005年1月21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这些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她们的生育权、受教育权。在高考已经取消年龄限制的今天,高校校规中的“禁婚禁育”规定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内容:“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也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分类是基于学生基本权利所做的划分,也可以根据侵权的性质分为民事侵权和行政侵权两类。民事侵权主要包括侵犯学生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行政侵权主要包括在学校招生、对受教育者的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学业证书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中的侵权现象。[7] 二、造成高校学生管理非法治化状态的原因 造成高校学生管理非法治化状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思想理论层面的,这是根源;有法律法规和制度层面的,是思想理论落后的延伸;还包括管理过程中的具体方式方法层面的,是传统思维和法治观念淡薄的具体表现。 (一)传统思维依然强势,法治人权观念淡薄 “师道尊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些传统观念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还是根深蒂固。在学校教学和管理中,学校与教师往往居高临下,具有绝对权威,学生只能尊重和服从。即使老师有错误,也容不得学生怀疑和辩解,否则就被视为对老师的不尊重,甚至大逆不道。在这种思维习惯的支配下,教育者很难把受教育者当作平等主体加以对待,在学生管理中也就容易出现“家长”式作风,进而造成对学生基本权利的忽视和侵害。《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规定:“教育之目标在于充分发展人格,加强对人权及基本自由尊重。”尊重学生的人权和自由,尊重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发展学生健康人格的需要,是培养学生民主自由精神、塑造完美个性的需要,更是法治社会的要求。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受教育者及受教育者作为公民广泛的权利,作为教育管理者应该认真加以学习和研究,并切实保障在学生管理领域内受教育者权利的实现和不受侵犯,否则就有可能违法。上面提到的诸多侵权现象,教育管理者可能并不是有意违法。往往基于“为学生好”这种美好愿望和良好动机,对学生严格要求而侵权,并不知道其所谓“严格要求”有时是违法的。因此,教育管理者的法治观念淡薄是造成高校学生管理非法治化状态的重要原因之一,并延伸到学生管理的各个层面。 nbp; (二)关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以及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比较模糊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以及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如何定位,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划分,公立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这实际属于私法上的界定。法德等国的行政法理论普遍存在着公务法人的概念,倾向于将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定位为特别权力关系。我国行政法没有公务法人的划分,只是根据“特别权利关系”,创设了“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作为“特别权利关系”,按照传统的法学理论,是一种管理和服从关系,不由法律调整、不得寻求法律救济。后来,德国行政法学界进行了修正,大多数学者提出应以处罚事项是否涉及公民基本权利作为是否应该纳入司法管辖的依据,德国理论界为此提出了区分特别权力关系的设想,把特别权利关系分为管理关系与基础关系,并把基础关系(即学生的身份资格取得、丧失等)作为可诉行为,从而开创了特别权力关系可以纳入司法管辖的先河。我国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具有可诉性,一直是一个争议颇多且未体现于法律明文规定的问题。如果高校的内部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受司法审查,学生管理也就无所谓违法与否,“侵权”这一概念本身在学生管理中就毫无意义。进而,就会出现“法外治权”,高校也就会成为法治社会的“空白地带”,但这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我国法学理论界一般认为公立高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授权组织,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范围明确加以界定,更为严重的是内部行政行为一直被排斥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尽管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把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其管理处分学生的行为理应纳入司法审查的倾向,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并没有被各地法院所接受。各地法院仍然按照自己的理解,对于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有的被受理并作出判决,有的却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被驳回,致使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模棱两可和不确定的现象。同时,高校管理行为哪些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哪些属于其办学自主权的范围,理论界的认识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相当模糊。 (三)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缺失 上面论述的关于“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这种缺失是当前学生权益得不到法律救济的主要原因。同时,我国教育立法整体上看,内容陈旧,语言笼统、粗糙,不够严谨,立法观念落后。《学位条例》、《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分别于1981年、1989年、1990年实施,是特定背景下由政府推进立法的产物,不能适应时展的要求。比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3条规定,对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这种带有主观性和政治色彩的语言实践中很难把握,容易引起歧义。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道德的评价具有时代性、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不应该成为法律用语。而有些高校却把学生同居定性为“品行恶劣、道德败坏”,让人不可理解;还有第65条规定,对因“政治问题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有关部门同意。”这意味着党委有关部门不同意的话,该处分无效,但这是对违法者的处罚,而不是对违纪党员的处罚,[8]由此可以看出传统政治思维的怪圈。其次,教育法律法规宣言性条款多,操作性差,程序性规范少,可诉性弱。最后,教育法规存在与上位法冲突的问题。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内容就违反了《婚姻法》第二条“婚姻自由”以及第四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规定。 (四)高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违法 高校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普遍存在着重视学校权力而轻视学生权利,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严重失衡的现象。翻开各校校规,我们看到的是大量的“应该”“不准”等限制性条款,几乎属于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的罗列,很少甚至没有对学生的授权性规范。权利与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反之亦然。校规中权利与义务设定的严重失衡,足以说明我们对高校学生权利的漠视。同时,在“从严治校”理念的指导下,高校管理者往往从严制定校规。这种校规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比,对学生要求的标准更高、管理更严、处分更重,从而与法律法规抵触。如规定“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本科的毕业证或学位证与大学英语四级证或计算机等级证挂钩,将纪律处分与学位证挂钩,在校研究生不得生育等,都与法律法规抵触,当属无效。 由以上分析可见,从理论认识到高校管理者的思想观念,从法律法规到高校校规,都隐含了侵犯学生权益的危险。高校学生与高校管理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 三、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状态 依法治校的本质是学校管理者在学校管理中体现法治精神,并以法律为最高权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所谓“法”,是指学校管理之法源,有广狭两种理解,广义的“法”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法》、《学校教育法》、《继续教育法》等,还应包括《宪法》中有关学校教育之内容,同时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也涉及有关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各部门法。狭义上主要是专指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治校所依之法,宜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事实上,依法治校既应依专门规范教育事项的特别法律,又必须依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一般法律。所谓“治”,是指管理,而非管制,是管理和服务的统一,不是消极地运用法律来管治学校,而是指在学校管理中能动地开展依法育人、依法管理。不能把依法治校片面地理解为“以罚治校”,法律除了具有惩罚、警戒、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还有评价、指引、预测人们行为,保护、奖励合法行为,以及思想教育等基本功能。依法治校对学生管理的要求就是依法管理,从而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状态。当然,这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并与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息息相关。 (一)树立人权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理念 人权指的是人的权利,是能使一个人成为人的权利,包括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其基本特性是自主性和平等性。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凡是与人的尊严、价值和地位相关的权利都逐渐地转为“人权”的重要内容。“人权”概念比法律权利概念更为宽泛,所以就人权保障来讲,其范围远比公民法律权利或基本权利的保障更为宽泛。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公民基本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许多时候论及公民的人权保护,实际上指的就是国内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民基本权利”又与“公民基本人权”同义。[9]在我国,由于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追求人权的道路比较曲折。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是我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意义深远,。大学作为承传历史,创造未来,使人类历史文化生生不息的圣地,理应成为尊重和保障学生人权的典范;以人为本,维护人的尊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是大学人文博雅精神的应有之意。大学生作为公民,理应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平等权、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婚姻自由等。高校学生管理首先要保障学生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 高校学生还具有“学生”这一特殊身份,享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具体包括:实体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两方面。实体性权利有学籍权、获得良好教育权、民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活动参与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权、获得学金权、组织社团权等;救济性权利有申诉权、诉讼权等。[10]依法保障大学生作为“学生”的基本权利,是高等学校义不容辞的义务。 树立人权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理念,是做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前提。一方面高校管理者应该更新教育理念,把学生当作平等主体对待,平等交流、双向互动,塑造和谐的师生关系;同时,还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研究大学生的基本权利,“知法”才能真正“守法”,才能主动依法管理,切实保障大学生基本权利从“应然”到“实然”。另一方面,大学生自身应该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法律上的基本权利,逐步提高维权意识,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我国首例“”状告母校讨学位案中的原告范小明,就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并拿着从网上下载的有关类似官司的判决资料与法院交涉,才最终立案[11]——从而说明大学生主动维权,善于维权的重要性,并且,这种维权行动也会有效遏制学生管理中侵权现象的发生。在高校管理中,逐步树立尊重学生权利、保障学生权利以及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法治观念,有利于教育理念的更新,有利于教学和管理的效率的提高,有利于自由、民主、平等精神的培育。 (二)立新法,修旧法,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治校”中的“法”是指良法,即良法之治。因此,修改和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使之成为“良法”实属必要。《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第34条称,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与政策研究,全力推进《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尽快颁布;完成《教育法》修订草案和《学位法》草案制定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推进《学校法》和《考试法》草案制定工作。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由此可见,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已经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首先体现在“修”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依法管理息息相关,但其规定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教育部已经着手修改,即将出台。刘燕文诉北大博士学位案一审中,海淀法院的判决虽然回避了校学位委员会是否拥有实质审查权的问题,但判决的内容仍然隐含了法院的倾向性:法院之所以作出撤消判决而非直接授予学位的判决,背后的法理无非是法院这个外行不应该代替学校这个内行作决定;依据同样的道理,校学位委员会这个外行也不应该代替答辩委员会这个内行作决定。但《学位条例》并没有就程序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对学位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的权限予以明确划分,致使实践中出现外行决定内行的怪事。因此,《学位条例》也应该加以修改,使其内容能更加清晰明确,并规定不授予学位的情况,让高校不再因此而卷入官司。关注学校乱收费、教育经费挪用、老师体罚学生等社会热点问题的《教育法》的修订工作也正在加紧进行。那么,如何对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呢?贵州省教育厅出台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也许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该规定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其中女生达到晚婚年龄结婚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请产假,并分阶段完成学业。同时对学生做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须由学校校务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不服,可在30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学校有责任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申诉后30天内向申诉人做出复查结论。修改教育法律法规应该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尊重学生权利的原则。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在设置权利义务时,往往偏重学校权利的授予。在其修改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学生权利的研究,突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强化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特别是在教育市场化、学生缴费上学的今天,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正逐步演变为一种契约关系,刚性的学生管理必须向服务育人的理念转变。因此,以学生权利保障为核心,理应成为教育法律法规修改的一个重要原则。(2)不得与宪法法律抵触原则。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教育部的部门规章不得与宪法以及其它法律相冲突,是一条原则,也是法学领域的常识。贯彻这一原则,是保持我国法律体系协调统一的需要。(3)增加程序性条款。程序合法能够切实保障实体性权利得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说,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同等重要。而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操作性差,从而在实践中产生了管理和处分学生的随意性。在修改中,可参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对教育管理中的程序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使之细化,从而保证管理和处分的程序公正。 其次,还体现在“立”上。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不够完备,有些领域存在着法律空白。比如考试作弊问题,各学校处罚的依据主要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这两个部门规章,而今年有望出台的《考试法》将弥补这一法律缺憾。还有的学者就学生申诉权不能有效保障问题提出应该制定《学生申诉条例》,就申诉条件和范围、申诉的受理部门、申诉处理程序以及不服申诉后的处理结果可提出行政诉讼的范围和期限等事项加以规定。[12] 通过“立”与“修”,使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无论从具体内容上,还是从立法技术上,更加科学、合理,体系上更加完备,使各项教育活动有法可依,实现教育领域的“良法之治”。 (三)依法建章,保证高校校规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 根据《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具有办学自主权,有权制定自己的内部规则。校规,是“学校所定的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则”[13],而规则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14],其具有预先设定性、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虽不具有法的全部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也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但作为内部管理规范和自治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可被认为是对法律规范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并对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15]高校在管理和处分学生时,往往把校规作为直接依据。然而,目前各高校校规存在的问题较多,违背法治精神的现象比比皆是。表现为权利义务设定严重失衡、有些条款与法律法规抵触等,从而成为高校屡屡被学生推上被告席的重要原因。校规校纪是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关于学生权利规定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依法建章。 依法建章,应当遵循法律优先原则,适当适用法律保留原则。所谓法律优先原则,从字面理解是指法律优于行政权,实质是行政应受既存法律的约束,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行为原则上是可以撤销和可以诉讼的。这一原则应当无条件地适用于学校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16]在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并有权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这一原则已被我国的司法实践所确认。据此,高校制定的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自治规章当属无效。遵循法律优先原则是法律对高校管理的最基本的要求。所谓法律保留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它涵盖了民主政治原则、法治原则和基本权利保障原则。[17]公立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等行为是否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传统的理论认为,学校作为公务法人,享有在其公务领域内制定内部章程和规则的权力,这些内部规则对外不具有法的效力。学校可以在没有法律授权之下自行制定内部规则,并可依照内部规则做出处理决定,这些都不必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但20世纪中叶以来,所谓的福利行政、给付行政的领域越来越大,法律保留原则逐渐扩大。学者们认为,如果公立学校制定校规的行为不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就有可能成为“法治国下的一个隙裂”,因此,要将公立学校这一传统上在法律保留原则之外的对象,纳入法律监督之下,减少其利用特别权力关系规避法律的空间。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公立学校应当部分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因为公立学校既不应脱离法治的监督,也不同于行政机关,是一个特殊组织,应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和自治特征。因此,公立学校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但不能和行政机关那样完全适用,应当允许公立学校在适当的领域保持特殊性。但是,在公立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的时候,究竟哪些领域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哪些领域学校可以自行规定,现在还没有公论。不过在涉及到学生身份的取得及丧失,如退学、开除学籍等,还有一些重要的基本人权和自由时,理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而不能由校规校纪自己设定。 依法建章,还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在遵循法律优先原则,适当运用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高校对于学生的管理还存在着大量的自由裁量权空间。高校行使自由裁量权,不仅要合法,还应当受到合理性原则的制约。所谓遵循合理性原则,是指高校内部规则的制定、实施、规则内容、处分标准等均应体现公正合理的法理精神,例如不能因上课迟到而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这实际是对“从严治校”这种管理理念的限制。如果不遵循合理性原则,学校的自由裁量权往往会打着“合法”的旗号而侵犯学生利益。但是在特别权力关系中学校内部管理规章未涉及学生基本权利的事项可能不具有可诉性,从而使这种自由裁量权有可能恣意妄为,学生的合理性的权益得不到有效救济和保障。合理性原则应该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得到确认,或者提供一个参考意见,并在校规校纪的制定中得以体现。 在制定校规校纪的方式上,一般都是由学校单方面加以制定,从而使权利义务设定严重失衡。尽管学生没有法定的权利参与校规校纪的制定,但从学校民主管理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学生参与讨论制定与自己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这样可以集思广益,使学生意见和建议能通过正当途径得以表达,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同时,在其实施过程中,会得到学生的尊重和支持,减少阻力,提高学生遵守的自觉性。 在校规校纪的内容上,应当设置明确合理、操作性强的程序条款,遵循正当程序原则。通过正当程序,可以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把对学生实体性权利侵犯的危险降到最低。在现实中,学生涉嫌违反校规校纪,经过校方确认,就直接作出处理,中间没有允许学生就事实进行陈述以及申辩的机会,带有极大的随意性、武断性。对于关系学生重要利益处罚,一般应设置以下程序:学生管理部门对事实的调查取证程序;专门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并作出处罚的程序;处罚的执行等。对于一般的处罚,也要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防止权利滥用。不服从处罚的,可向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当然,正当程序不仅包括处罚学生的程序,管理过程中的某些方面也需要设置合理的程序,如学生的评优程序、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等。 (四)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学生的权利救济属于正当程序的组成部分,应当在教育法律法规中加以规定,相关内容也应在各校的校规中得以体现。之所以单独列出,主要由学生救济性权利的重要性所决定。有权利必有救济,英国法学家韦德(H.W.R.Wade)曾精辟地指出这一点。[18]置言之,没有救济的权利是没有保障的权利,没有救济也就没有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权利救济的重要性。但对于这样重要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却规定的相当原则和模糊,致使学生的救济性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从法治的角度对学生权利救济制度予以完善和重构,显得十分迫切。 (1)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健全行政申诉制度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运行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法律和规章尽管赋予了学生依法申诉的权利,但却没有规定如何行使的具体程序。为了依法保障学生申诉权利的实现,笔者认为应该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健全行政申诉制度,并把这些制度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中加以明确规定。 校内申诉制度,就高校学生管理来讲,是指学生因对学校有关职能机构或人员作出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或认为其有关具体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学校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处理的制度。学校应设立申诉委员会,受理学生的申诉请求。申诉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受理、直接听取争议双方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依多数意见形成处理意见书,经学校批准后,正式作出申诉处理决定。校内申诉制度作为内部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在公正、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把学校有关职能机构或人员与学生的纠纷消化在内部,避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的介入,充分维护高校学生管理的秩序性和稳定性。 关于学生的行政申诉制度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学生申诉请求的制度。现实中,教育行政申诉案件被安排在信访部门,申诉也并不必然引起法律程序,致使学生的申诉往往石沉大海。因此,必须对行政申诉的机制和处理程序加以完善。首先,应该加强处理行政申诉相应机构的建设。其次,应明确其受案范围。教育行政申诉的受理范围应该主要包括: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或处分不服的;学生因学校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请求的。最后,对其处理申诉案件的程序加以规范。主要包括:申诉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附交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诉受理审查、申诉处理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并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对有关申诉请求,申诉处理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维持、责令限期改正、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在管理权限内作出变更的决定。当然,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申诉案件,还应该充分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某些事项如果超出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应告知学生撤回申诉,选择其他救济途径。 (2)建立教育仲裁制度 教育仲裁制度是指根据教育法律的规定,当学生与高校发生纠纷时,依法向专门设置的教育仲裁机构申请,由教育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节、裁决的一系列活动。教育仲裁制度除具有仲裁制度的一般法律特征之外,还具有自身特点,如仲裁机构应设置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仲裁员的组成上应由教育行政部门代表、高校代表、等组成,并聘任教育界人士、法律界人士担任兼职仲裁员,从而保证教育仲裁的专业性和合法性。教育仲裁的受案范围应当与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致。当学生未能或不愿通过申诉解决纠纷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选择,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以提起诉讼。教育仲裁制度作为学生申诉与诉讼的衔接制度,具有自身的优势,主要表现为:1、有利于及时解决教育纠纷,化解学校与学生的矛盾。 教育纠纷发生后,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可以提起教育仲裁,教育仲裁委员会按照及时、有效、公平合法的原则迅速地加以处理。2、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教育仲裁作为教育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使得一部分教育纠纷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以解决, 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了诉讼成本。3、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建立教育仲裁制度,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充分保障学生的诉讼请求权 长期以来,关于高校的法律地位以及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一直没有厘清,高校与学生的纠纷是否具有可诉性争执不下,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致使实践中各地法院根据各自对现有法律的理解,对于这种纠纷有的予以受理并作出判决,有的却被驳回,学生的诉讼请求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诉讼请求权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通过司法裁判方式支持其主张的权利。司法救济是解决社会冲突与纠纷的最后救济方式、最高救济方式,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保护实体性权利,必须要配置相应的诉权,否则当权利受到侵害而状告无门,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信念都会为之动摇,司法的最高权威也就难以树立。因此,解决高校与学生纠纷的可诉性问题并对诉讼范围加以界定,实现司法权对高校管理的介入,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当务之急,也是解决大学生权利保护的关键所在。 法院对待高校与学生的纠纷之所以采取审慎的态度,主要在于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顾忌。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都赋予了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概念体现了大学自治的原则。“大学自治”传统发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其内涵是指大学可以自主地治理学校的内部有关事务,最大限度地排除外界的干扰和支配。大学自治主要是因为大学事务的专业性、学术性和复杂性,并且只有专家学者才能有能力理解并解决这一领域的问题,“由于他们最清楚高深学问的内容,因此他们最有资格决定开设哪些科目以及如何讲授。此外,教师还应该决定谁最有资格学习高深学问(招生)、谁已经掌握了知识(考试)并应该获得学位(毕业要求)。”[19]大学自治在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中体现为“特别权利关系”。依据学界通说,特别权力关系大致有如下几个特征:第一,当事人地位的不对等。在特别权力关系中,作为特别权力主体的一方当事人总是处于优越地位,有权对相对人实施强制或处罚,而相对一方则处于服从的地位。第二, 相对人义务的不确定。特别权力关系的相对人,其义务是不确定的,只是一种概括性的权力服从关系,权力人只要在达成目的的范围内尽可给予对方相当之义务;第三,有特别规则。不适用法律保留原则,行政主体可以制定特别规则拘束相对人,无须法律授权,即可限制相对人的基本权利。这种限制措施最明显的表现在有关纪律的惩戒权力上,惩戒人可以依据目的取向来决定惩戒的种类及实行的要件,造成双方地位的绝对不平等;第四,缺乏法律救济途径。有关特别权力关系的事项,皆不得提起民事诉讼,亦不得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司法审查。 然而,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特别权利关系理论”决不能成为排斥司法审查的理由。否则,在大幅度及广泛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已经成为世界潮流的今天,大学当局可以对学生权利甚至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肆意专断,而学生却得不到法律的救济,不能不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悲哀。于是,二战后,德国的乌勒教授对“特别权利关系”理论进行了修正。他将特别权力关系划分为“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20]所谓“基础关系”,是指涉及该特别权力关系产生、变更及消灭的事项,例如学生身份资格的取得、丧失等,均属“基础关系”所涉及的事项,可以提起司法救济。所谓“管理关系”,是指为了达到行政目的,权力人所为一切之措施,如学生的考试考核的评定、仪表规范、宿舍规则等等。此类规则措施,视为行政内部的指示,不视为行政决定,故不可提起司法救济。按照这一理论,凡涉及相对公民权利影响较大的基础关系事项,都可以获得法律救济及司法保留的机会,有助于基本人权的保障。而对于相对公民影响较小的的管理事项,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有助于内部纪律的维持和有效完成行政任务。该理论虽然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但亦有瑕疵,即“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之间的差别不易区分。因此,在乌勒理论的基础上,德国又发展起了“重要性理论”。该理论认为,公务员及学生在任何情况下均属权利主体,其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应受保障,故凡涉及相对人之基本权利者,无论是秩序行政还是服务行政,均不应排除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该理论实际已对乌勒教授的理论做了大幅修正,即凡涉及“基础关系”的事项,固然应完全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及司法救济程序,即使是“管理关系”中的事项,如涉及人权的重要事项也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具体到高校管理来讲,涉及到学生受教育权、平等权以及人格权等基本权利方面的决定,司法机关应该予以审查。 因此,当高校与学生的纠纷涉及到学生身份的取得与丧失以及学生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时,理应得到司法救济,并应该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明确加以规定。令人欣慰的是,最高法院针对高校频繁被诉以及师生维权无门的现状作出了积极回应。据《法制日报》披露,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将有关高校招生、学历发放、教师资格处理和学生退学等方面的教育纠纷纳入行政诉讼的范畴,这将在依法治校进程中起到里程碑的重要作用。 法治的价值是以人为中心和归宿,实质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要求高校的学生管理必须以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为核心,努力创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环境。在我国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社会的今天,衡量高校管理工作好坏与成败的标准,已不仅仅是效率的高低,同时还要看其是否实现对学生的正当权益的维护和保障。高校学生管理必须高扬教育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树立法治精神和维权意识,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尊重与关怀,从而在高校学生管理中逐步营造尊重权利的浓厚法治氛围,这将有利于学生自由、民主、平等之精神塑造,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培育,有利于教育目标的达成和实现,最终服务于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由此可见,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教书育人、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本身的要求。而要真正做到依法治校,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状态,首先必须对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完善,这是根本。其次,应该彻底解决高校与学生权利纠纷的可诉性问题,在充分尊重学术自由和高校自治的前提下,明确界定司法审查的范围,这是实现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高校管理者转变教育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并依法建章,从而把高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使高校管理工作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步伐协调一致。 学生管理论文:试析高职学生管理工作 论文摘要:随着大学的普遍扩招,专科学校更是炙手可热,由于国家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重视,各地高职院校扩招的同时,也给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难题。本文从学生管理工作出现的诸多问题入手,首先辅导员要充分尊重学生,理解学生,重视德育教育,其次要管理与引导并重,要求学生勤奋,守纪,思想积极进步。再次要求学生要重视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发展学生个性,尊重学生的自我特点,因材施教,善于观察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让他们自我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同时达到社会环境的多元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论文关键词:学生管理;高职教育;学生个性 随着大学的普遍扩招,专科学校现在更是炙手可热,蓝领技术工人的短缺,专科学校更是备受关注。由于国家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重视,各地高职院校扩招的同时,也给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难题。目前我们所面临的严峻问题是:一方面职业院校人才供不应求,有一项过硬的技术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另一方面,绝大部分人认为,职业人才门槛过低,会成为一线的劳动者,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这都给职业院校的教育管理带来的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滞后的管理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的发展需求。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则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学院工作的生命线,推行素质教育“一技多能”使教学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这样才能不断地优化学生能力,增加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学生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管理、引导 学生工作也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要与时俱进,应有一些新的技巧,传统的教育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当代需求。要把学生管理工作做成纯粹的“管理学生”,就是把教育事业推向死胡同。殊不知,青年人大多思想不成熟,涉世未深,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会产生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有一些学生会表现出道德水平低,自私自利,政治观淡薄,缺少法律观念和纪律观念。诸多问题处理不好,则会给学生成长的道路上设置很多障碍,会导致学生的不健康成长。我们培养的人才是要求身心健康,有修养、有素质的新时代大学生。这就要求学生工作者,既要有管理者铁一般的纪律,也要为人师表,体现老师的博大与关爱。众所周知,每一个学生都是有进取心、上进心的,没有人自甘堕落,只是在成长过程中,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所塑造出的性格,从而导致了行为习惯的养成,所谓的问题孩子就是这么养成的,并不是学生们的天性,所以作为管理人就要深入的了解学生,成为学生们的贴心朋友,让学生信任你,“亲其师而信其道”从而达到了教育和管理的目的。高职生活学习阶段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时期,是人格和性格完善的阶段,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成长格外关注。 首先,要尊重学生的主观意向,明确自己的道德准绳和做人方向,才能一碗水端平,不带有色眼镜对待人,在培养自己的道德水准的同时也给学生们做了榜样,及时帮助和教育学生改掉身上的陋习,同时注意方式和方法,让学生更能够容易接受,不伤害到学生的自尊心。如果说音乐能让人心情舒畅,是人类的灵魂,那么教师则是灵魂的工程师,要在心灵上给学生以触动。抓住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向,加以引导说服教育,发挥教师的领袖魅力,注意言行举止,得到学生的认可,甚至成为你的“粉丝”,就做到了管理与引导并重的教育管理理念。 其次,真诚,老师也要有一颗真诚的心。我们都知道,如果拿一件玩具去给小孩,当小孩接受的时候,你却把手缩了回来,这就会让孩子们产生深深的记忆,从此他就会有戒备心。学生们也是如此。所以说,对待学生一定要诚恳,实事求是,说到做到。要有老师的威严,叫做老师无戏言,对学生奖惩分明。不急功近利,不折腾,给学生一个平和的心境,在遇到问题时才会不慌不忙,游刃有余,更善解人意。 再次,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对于学生违反纪律的行为,在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的时候,首先要从他们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告诫他们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注重培养自身的品德素质,这样才能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其次要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还会影响到身边的人,要做到以身作则,要积极的影响他人。学生应该虚心接受导员及老师的批评指正,要以谦逊的态度看待自己。能够协助辅导员及老师、配合同学共同把班级的工作做好这才是一个高职学生应该具有的品德。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这部分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很明显有了好转。 其实在高职院校中,学生们更希望得到辅导员及老师的表扬,尤其是在他们为班级同学做过一些事情,并圆满的完成以后,教师更应该去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激励学生。在过去,有一些劣迹的学生在辅导员老师的耐心劝导和帮助下,在全班同学的强烈感召下,他们的思想上得到了很大的转变,摒弃了旧习,从而使班级的面貌焕然一新。再加上辅导员及老师们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也使学生树立起更强的自信,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学习中。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教师应该做的不仅仅是思考如何去教好学生,而是要想方设法去努力和学生交朋友,真正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教师是神圣的使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关爱是教育的基础,引导是教育的灵魂。作为教师,应该在充分尊重学生人格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发掘每个学生身上的优点,只有这样,教师在教育的过程中其言传身教将会陪伴学生,在学生的一生中如影随形。 二、严格管理 通过校规,校纪来督促每个学生的行为规范,使学生能够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疏导工作,应以一颗仁慈,关爱之心去爱护学生,并且在平日教育学生的工作中,随时关注学生的生活,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旨在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个人未来职业规划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成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高职院校就如同一个小社会,学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向学生介绍社会的当前形势,充分考虑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帮助他们提高领导能力和多才多艺的能力。同时,应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培养他们一定的创造能力,帮助学生建立起合理的知识结构。特别要注意引导学生,把个人成才目标与以后的就业形势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完善自我,进一步坚定扎根博远的信念,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只有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才能收获学习所带来的喜悦。 三、建立章制 为了全面地促进学生发展,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应按照现代学生的特点,全面而系统地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学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样可以使学生进校后就能按照校纪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行动,选择适合自己的成才方式,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同时为了促进学生成才,方便学生就业,使学生能够找到理想的工作,学校还应制定一系列的政策,了解学生的心理,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以满足学生今后在社会上的需要。在学生就读学习期间,学校为其构建了职业技术教育的立交桥:一方面通过套读,使专科学生能够获得专科学历证书;另一方面开通专升本课程,使学生能够享受在校一站式服务,为今后走向社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管理工作体制的优化 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应把学生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各个部门都应大力协助学生的管理工作,通过紧密配合、统一步调去完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学院应着力开展好以下工作:第一,完善机构的建设并提高其组织协调能力。首先应明确学生系统各个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关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并且能够彼此配合,相互协调,使具体工作能够达到高效率、高质量、无遗漏的完成。第二,与学分制相适应,应分专业、分年级实行辅导员和班主任制度。学院要强化以专业为单位的年级辅导员制度,并且通过班主任的直接管理,进一步增强专业教学之间的融合力度。 五、全面践行素质教育,使每个学生都能成才 作为一所高职院校,教职员工要以饱满的热情和负责的精神一丝不苟地践行素质教育,努力为国家培养一批又一批适应时代要求的中高级人才。首先,应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不允许教职员工对任何一个学生存有偏见,无论学生的学习成绩优异还是落后,都要本着公平对待、不偏不倚的原则施教。这就要求教职员工对每个学生都进行反复细致的教育,正确引导学生,使之能够发挥潜力,积极进取。并且能够帮助他们克服各种困难,完成学业。其次,应对学生的发展要全面的培养,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加以重视和提高,对学生的评价也应始终坚持综合评价。再次,应注重发展每个学生的个性,提倡“让学生主动发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长,作为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要善于全面观察分析每一个学生,发现和开发学生潜在的闪光点,因材施教,给学生创造一个自主发展空间,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挥。 六、高度重视德育教育 首先,要重视学生的德育工作,可以成立专门的机构和组织专业人员来负责这项工作,也可以通过班主任、辅导员或是全体教职员工,只要大家一起努力就可以使学院的德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可以使广大学生通过教职员工的引导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观,自觉地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其次,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不仅可以让学院的素质教育有所提升,也能让学生养成多动手、多实践的好习惯,可以从中学到更多在理论课上学不到的东西,将理论和实践有效的结合起来。另外,还要重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从实践中去感受生活的真谛。所以在教学设计上,教师应该去引导学生把视野投向校外,让学生自己去主宰他们的课余时间,这个时间并不是单纯地让学生放松玩耍,而是学校通过严格的管理,通过教师的积极引导,合理地安排好课外活动的内容以及时间分配。希望学生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个人素质,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利益,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自己应有的作用。 学生管理工作虽然是一个复杂的管理过程,但是管理工作者一定会抓住时机,时刻掌握工作就业的最前沿信息,跟上电网发展的潮流,做真正业务水平过硬的电力工作者,并且会结合书面理论,不断的付诸于时间,在工作中不断的探索,发觉新思路,创造新方法,找出一条既符合学校的发展理念,又对学生有更多帮助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而提高专科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管理论文:关于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探析 论文关键词:司法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 对策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中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内涵及特点,并依此提出了依法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具体措施。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iy具有先i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我国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教育,更是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繁荣和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全民族思想适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重要任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而临着全方位的挑战,在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我们必须重视当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上存在的法治意识缺位问题,积极探讨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构建。 一、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依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的等级可划分为先法、教育基本法、单行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等,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先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先法第19条关于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规定是我国教育立法的依据。教育基本法是依据先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勺_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有人称之为“教育的先法”,即由第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单行教育法主要是指依据先法和教育基本法,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方面的教育法规,如《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等等。行政法规是指根据先法和法律授权,由国务院制定、批准的法规,如《学位条例祈行实施办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祈行规定》等等。地方教育法规是指根据先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只在其行政区域内有效的法规,如《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办法》等等。行政规章是指根据先法、法律和国家行政法规的授权,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祈行实施办法》等等。我国高等学校依据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拥有对学生的管理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主要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升级与留、降级,转系、转专业,转学、体学、停学、复学与退学,毕业)、课外活动管理(文娱体育、勤上检学、社会活动)、校园秩序管理、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和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等。 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不仅是教育界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法学界研究的一个新课题,同时也是防治高校与学生之间出现法律纠纷的前提。 1.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基本内涵 一是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学校(高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我国教育法中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以及学位管理条例中对高校学位授予权的规定等,都体现了这种性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高校代表国家或者说高校受国家的委托,对有关学生教育的事项进行管理。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是一种纵向的行政管理关系。一是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高等教育是收费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学生自费(国有公办高校学生部分自费)上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服务。通过学费这一媒介,学校与学生之间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学生与学校的法律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或趋向平等的),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当然,在现实的学生管理过程中,有时很难判定某一行为的性质。但是,从理论上讲,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一者是能够分清,也应该分清的,这对于确认学生管理的指份原则具有重要意义。从行政法律关系讲,高校必须依法行政;从民事法律关系讲,合同双方必须平等履行各自义务,特别是高等院校,不能逃避自身的基本义务。 2.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特点 从高校是教育机构、学生是受教育者来看,高校与学生是教育者与受教育的关系,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对于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都分别做出了规定;从高校是一种组织系统、学生是其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和地位区别来看,高校与学生又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即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一般由学校的章程和规则加以规范,法律规定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复杂结构的法律关系,其中既包括隶属型法律关系,又包括平权型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是其主要特点。高校与学生的平权型法律关系,也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关系,学生依然承担认可和服从学校管束的义务,高等学校有权依据自定规则限制甚至剥夺学生的权利,直至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法律地位。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普通的民事关系,也不是普通的行政关系,而是具有特别权力因素的公法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高校作为履行特定职能的特定主体,依法有在其特定职能范围内自主判断、自定规章、自主管理的权力。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和“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力。这种自主管理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学校的为保证其机构管理职能的实现而对其内部事务进行处置的“自由裁量权”,是我国法律对于高校自主管理权的确认和维护,是法律对于高校作为一种公法人内部“特别权力关系”的确认和肯定。 二、建立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的策略 随着依法治校步伐的加快,传统的大学生管理模式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竞争意识、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坚持以人为本,加快高校法治学生管理模式建设,是履待解决的大事。 1.坚持“德法并蓄,宽严并济”的高校学生管理原则 德法并蓄,就是要实现德治和法治在高校学生管理中的统一。依法管理是学校保持稳定有序的基础和前提,但要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却离不开德治的配合。依法加强学生管理,尤其是实施惩罚时,要以教化为前提,即教化在前、惩罚在后。新生入学时,应对新生进行必要的校规校纪教育,要让学生懂得哪此纪律需要遵守,违反要受到何种惩罚,做好这项工作无疑会大大减少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受处罚的学生,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政治上作,帮助他们寻找错误根源,鼓励他们自觉纠正错误。要通过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教育,真正达到惩一做百的效果。 2.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要搞好法治化学生管理必须建立和充实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以便形成权力法定、公开透明、制度统一、注重程序的大学生法治化管理体系。目前要做好以下儿件上作:一是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立法,尽快出台目前高校大学生管理所急需的法律法规,以便指份学校“立法”;一是尽快整理现行的有关大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有悖于上位法的或相互冲突、抵触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正,对不符合现行学生管理实际的法律法规予以废止;三是搞好学校“立法”,学校应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立法”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必须遵循统一原则,即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与之相冲突,不得与先法相抵触;一是必须贯彻平等和公正原则,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利益;三是遵循“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即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听取学生的意见,使规章制度科学化、合理化、有可操作性。 3.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法治化育人环境 尽管大学生法治教育已经进入课堂,然而部分学生“学用分离,重学轻用”,法律意识淡薄,更谈不上用法律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应当大力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使它贯穿于大学生的整个大学学习阶段。这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他们在学习期间监督督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意识,从而有利于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进程的推进,同时也为大学生打下牢固的法律基础,使其养成良好的学法、守法和用法的习惯,为他们毕业后步入社会发挥不范作用,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奠定基础。 法治化育人环境的构建不仅仅体现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中,高校学生管理上作人员是否具有法律意识也是法治化学生管理育人环境构建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高校学生管理上作者必须学法、懂法,重视强化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论日常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还是处理学生违纪问题,都要依法行政、依法育人,真正把教育、管理学生与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教育、管理学生,又要尊重和平等对待学生,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管理论文:浅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论文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 以人为本 法制化建设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使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从分析新形势下学校外部环境、学生主体、学校及高等教育改革的现状出发,指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改革和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当前,教育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办学主体多元化,高教对象普及化,这对于高校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高校学生工作也将接受新的挑战。高校教育规模的扩大,在校生数量剧增,加之当代青年思想活跃,中西方文化激烈碰撞,市场经济的重利性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许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深切感受到,大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难做了。这就要求现行的学生管理工作不能再沿袭过去传统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手段而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进行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学生管理体制面临新考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原来受单一计划经济影响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日益显得僵化,学生管理观念和教育手段的落后日益凸显,难以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校扩招,使得学生管理的内容与日俱增,高校学生管理面临一系列的转变。譬如,学生工作的部分管理职能正在向服务职能转变;大学生就业已由有计划分配向自主择业转变;固定学制正在向弹性学制转变;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由原来的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转变等等,这一系列转变都需要有新的、系统的学生管理理念和方式来保证实施,而目前与之相适应的机制和办法尚未完全形成。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大学生思想活动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日益增强,原有的学生教育管理单一模式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1]因此,要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必须改革原管理模式,建立起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新体制。 (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给学生管理带来新的问题 信息化的迅速发展,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乃至思想观念发生着广泛和深刻的影响。网络正极大地改变着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甚至是语言习惯。对学生工作而言,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阵地和领域,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网络也给传统学生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1]首先,网络信息的快捷性、丰富性和开放性特点,使得从学校获取知识的权威性受到怀疑。在网络普及的社会条件下,大学生能够借助网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快捷地获取信息,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和有关干部教师在获取信息的渠道、时间、数量上已不占明显优势。 数量巨大的网络信息,“淹没”了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尤其是凶杀、色情等不健康信息的冲击,使学校教育者所要传达给学生的信息很难在学生头脑中沉淀,严重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发挥。其次,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使得网络成为有害信息的孳生地和传播地。一部分人利用信息技术参与社会政治,一些虚假、不健康甚至反动的信息污染了学生思想教育的环境,使得大学生难以判别和抵御,有的上当受骗,还有的沉溺于网上虚拟世界不能自拔,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三)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民族之间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不同思想、文化在交流中融合、碰撞。在全球化趋势下,国内高校在与发达国家高等学校的交流与竞争中,教育体制、教育思想、教育方式、教育产业等都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然与世界先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接轨,带来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另一方面,全球一体化使得文化交流渠道空前广泛和频繁,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和“弱化”的手段、途径更加多样,开放条件下的交流使得外来文化、外来习俗和观念的影响日渐增多,如何在各种纷繁复杂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中保持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树立健康正确的文化心态,都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 (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实施使学生教育管理面临新的变革 目前,全国各高校普遍实施了学分制。在学分制下,学生管理打破了学年制整齐划一的教学管理模式,学生专业班级观念淡化,形成了以课程为纽带的、多变的听课群,使不同专业甚至不同学校的学生在一起学习,学生管理工作不仅局限于本专业学生,而且还要管理选修课程形成的其它专业或其它学校的学生。同时,学生管理除了对学生进行教学和思想生活管理外,还需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构造合理的学科知识结构,并要求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定向学习变为自主选择性学习,学生管理工作由学年制下的指令性管理变为指导性管理。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学生管理工作必须寻找和构建新的“平台”。 (五)高校后勤社会化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问题 高校后勤社会化,实际上是建立一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实现了高校后勤社会化。高校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开放学校市场,允许社会上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开发校内市场,这些经营者进入高校市场的主要目的是盈利,而学生在缴纳各种费用的同时也树立了教育投资意识,对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这就使二者容易产生矛盾。比如,学生宿舍管理实行公寓化管理后,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学生混合居住,就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以前按班级,院系管理的模式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探索新的学生管理模式将是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推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改革 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具体落实到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就是“以学生为本”,就是着眼于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从学生需要出发,改变传统的学校与学生处于管理和被管理的对立格局,适应高校发展要求,变管理学生为服务学生,通过转变角色,来应对学生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一)转变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 创新高校学生管理,最重要的是转变学生管理理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变管理为服务。 首先,要树立服务意识,传统的大学办学理念强调的是对大学生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学校各部门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这往往导致学生情绪上的对立。因此,要改变过去把学生管理工作看成“管理学生”的错误认识。学生管理部门要培养“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一切为学生利益着想,了解学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是什么,学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其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根据“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的要求,一方面,明确地告诉学生,他们在学校里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在充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不能忽视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要予以维护,针对学生的决定,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处分恰当,学生对学校的处理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学校要有明确的程序予以保证。 (二)发挥学生主体能动性,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 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调动好学生自身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让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改变学生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从属和被动的地位,不单纯地把学生看作是教育管理的客体,以利于消除大学生对于被管理的逆反心理,实现大学生的自我管理。以往,高校一般实行在学生工作处直接领导下的、以辅导员为中心的绝对的学生管理方式,使学生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在这种模式中,学生管理工作常出现管理不到位和管理滞后的现象。针对于此,学生管理中宜推行以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的、以辅导员、班主任为调节、以学生自治为中心的相对的学生管理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学生本身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学生在这种角色转换中大大提高了自我管理能力,在学习知识的同时锻炼了自己,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也明显增强。 (三)依法治校,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完善的学生工作制度 高教改革的迅猛发展,大学越来越成为没有“围墙”的校园,大学生个体之间、个体与学校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迫切要求学生工作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调节规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新时期的学生管理工作应树立依法治校、制度管理的意识。[2]现在,学生工作制度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不完整、不健全,在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全过程中仍有许多空白点,以至于无章可循,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临时性、应急性的“通知、办法”与规章制度并存,朝令夕改,制度的严肃性、连续性和持久性不能保证;三是由于规章制度本身不严密和人为因素的干扰,规章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依法治校、依法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高等教育的任务,也是高校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因此,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是学生工作的需要。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程序、步骤和规章制度,并以此规范学生的行为,行使有效的管理。当前,要特别针对高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的现状,进一步明确各方面关系,不能仍由学校单独履行学生管理的义务和使用管理学生的权力,参与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理应享有学生管理的权利和承担学生管理的义务。要在高校、社会职能部门、承担后勤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学生以及家庭之间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或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权、利分明,便于相互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协调,从而依法依规对学生进行管理。 (四)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法制化建设 中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一直十分突出教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习惯使得部分学生管理工作者法律意识淡漠,较少从法律角度认真思考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较少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管理学生,导致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漠视。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必须要有一支具有法律意识和素质的较高水平的学生管理队伍,培养一批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修养较好的学生管理队伍。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担负着在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并对大学生的在校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他们是具有服务意识的新型管理者,如果仍旧按照过去的思维开展工作,必然无法面对新局面呈现出的新问题。因此,高校学生管理者应当转变固有观念,客观地看待学生的思想变化。高校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特别是教育法制讲座、督促学生管理工作者自学等方式,培养学生工作者依法育人、管理的正规化、法制化意识,尤其是民主思想,平等观念,公正精神,法律观念等,从而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通过正当程序开展学生工作,规范权力运行秩序,保证管理行为的高效和权威,实现大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平等和合法权利的实现。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一个过程。随着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不断落实,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虽然面临挑战和压力,但只要转变观念主动出击,树立法治观念,以充分的法律准备和信心迎接挑战,就能推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另外还必须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工作,要严把“入口关”。高校要从思想认识上彻底转变过去那种“无需选择”的观念,不断把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充实到学生工作队伍中来,学校应有切实的措施和有效的机制,为他们提供再学习的机会,加强和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2] 总言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者,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用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加强理论研究,拓展工作思路,努力摸索出一套适合当前高校学生管理的新方法来,在工作内容上由“理论说服管理约束”向“教育指导、服务引导”转变,把学生管理工作重点转移到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上来,为学生成才提供必要的服务。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专业过硬、素质优良、遵纪守法、意志坚强、全面发展、奋发向上的21世纪的合格大学生,使他们能够适应时代的要求,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0引言 虽然房地产行业经济在不断发展,其产业规模在日渐扩大,但是相应的管理难度也更大。尤其是小业主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要求房地产企业要重视精装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才可以维持开发商良好的信誉与销售。 1精装修住宅定义及优点 1.1精装修住宅定义 在房地产领域,包括简装修与精装修。简装修即是简单的装修,而精装修则是简装修改进的产品。而所谓的精装修住宅即是对商品住宅进行一次性装修而形成的城镇集合式住宅。具体而言,即是对住宅墙面、卫厨和地板等实施一次性装修工作,从而形成新建的集合式住宅。 1.2精装修住宅优点 对于精装修住宅,其主要体现出三个方面的优点:首先是精装修住宅可节省成本。精装修是土建与装修相结合的装修形式,而住宅的整体布局都保有其设计风格的连贯性。在精装修的实际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平日的业务需要而坚持人性化的原则来进行装修施工,可以避免装修设计的不全面而带来的装修缺陷,利于降低装修成本。其次,精装修住宅的装修效率比较高。以往对住宅进行装修都具有一定的繁琐性,比如要联系装修公司及装修人员,这个过程会消耗一定的时间。而在精装修模式下,住宅装修环节被简化,能够缩减装修时间,加快装修效率,缩短工期。最后,对住宅进行精装修,一般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来统一完成,为了提高精装修质量,改善室内污染,提高居住质量,通常会推广使用环保新材料进行装修,利于精装修住宅的可持续发展。 2常见问题 2.1装修质量依旧尚未到位 虽然精装修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但是其中依旧存在着质量问题,尤其是成品保护方面缺乏相关科学的管理机制。在实际装修施工中,存在比较多的易损材料或设备,比如木地板、墙面乳胶漆和石材墙砖等等,一旦在后续施工中没有予以有效保护,就会容易出现成品损坏现象。再加上在精装修施工中,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在成品保护中偷工减料,一旦成品受到损伤,则很难予以修补和复原,最终会降低住宅品质,也降低客户满意度。 2.2精装修施工过程的组织协调性不足 在实际的精装修施工中,存在着各组织部门协调配合程度低的问题,甚至设计师和工程师在施工后期才介入进去,导致精装修设计和精装修施工之间存在脱节现象。再加上在施工后,一旦出现尺寸不合理的问题,就容易导致设计变更,直接对精装修施工质量造成影响。同时,建筑设计和装修设计也可能存在脱节现象,这是因为建筑施工单位与装修单位并不隶属于同一企业,若是两者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就容易出现设计上的不契合现象。 2.3交叉施工和流水施工存在的问题 在精装修施工中,存在着多个施工环境交叉的现象,很容易出现施工界面移交时间不准时、施工工作面存在冲突、人为缩短建设时间、为赶工期而抢工等等问题,影响精装修建设质量。另外,跨专业施工的流水化程度比较低,流水施工组织条件不够严谨,很难全面保障精装修施工质量。 3解决精装修住宅工程管理的措施 要对精装修住宅工程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决,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3.1对材料的质量控制 装修材料可以直接对装修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因此需做好材料质量控制工作。首先,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严格的材料检验制度,对材料品种、材料规格、材料尺寸等进行规范全面的检验。尤其是对住宅关键部位和隐蔽部位所需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包括甲方和乙方提供的材料,都需做好严格的检查与验收工作。而精装修住宅既注重居住的舒适性,也注重住宅的外观美。因此,在选择材料时,也要注重选择外观好的材料。其次,在材料使用过程中,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循相关制度来进行。在保证材料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还需要保证有相关人员的签字,再结合规范的使用要求将材料投入到装修施工中。 3.2加强对建筑装修环节监督 装修工作与居民的生活环境及其生活质量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在实际的精装修施工中,需要做好装修环节的监督工作。可充分结合有效的数据信息,推进精装修施工中的监督活动,并对精装修各项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发挥出最大化的监督作用,并让装修人员充分认识到装修监督的重要性,自觉做好装修施工工作。在实际的监督工作中,尤其要做好施工进度、现场施工质量等管理环节的监督工作。首先,在施工进度方面,要保证精装修住宅项目具有可行性进度的施工计划与安排,做好各个时间节点的装修进度监督工作,定期做好巡查工作,并召开监督汇报会议,便于随时掌握装修进度,了解各个时间节点的装修完成情况,并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计划偏差或者进度滞后的问题,及时纠正不足。其次,在现场施工环节,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在监督过程中,需要保证施工人员严格遵循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进行施工,一旦在监督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行为,则需要予以警告与批评,若是二次发生违反行为,则予以合理的经济处罚。这一处罚可在工程进度款结算过程中予以体现。而除了经济处罚,应该要求相关人员对不合理的施工内容进行规范性的整改,以保障施工质量。 3.3完善精装修管理机制 健全与完善的精装修管理机制能够为精装修工程管理提供指导与支持,也为装修质量提供一定的保障。因此,在住宅精装修工程管理中,第一,需要对其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的完善,充分重视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与管理水平,要求其严格遵循科学的管理机制相关要求来展开管理活动,在最大限度上提高精装修管理效果。第二,要构建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为提高组织管理水平提供支持。要求参与建设的各方主体在各个施工阶段进行有效的配合协作,实现住宅精装修建设管理的整体化与系统化。要结合现有精装修部品构件的规格和类型、供应商技术能力、施工单位的施工可行性等等进行精装修施工设计,在住宅建筑初步设计阶段,相关设计人员应该征求装修单位的意见,使得住宅设计与装修设计存在一致性,避免出现二次改造的问题。同时,在施工阶段,各施工单位应该相互协调配合,尤其是在交叉施工和流水施工方面,要遵循严格的施工流程和工序进行操作,确保施工顺利开展,全面提高精装修施工质量。第三,要完善成品保护机制。成品保护的管理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精装修管理水平,因此,应该以合理严谨的成品保护机制保证成品如期交接,并保障精装修感观质量。在实际的成品保护中,需要注意各工序的时间与空间分开的原则,尽可能避免同一区域开展多项工作,对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由专门的人员对装修完毕的项目进行管理和保护,提高成品保护质量。 4结语 总而言之,住宅精装修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系统性,不但要注重美学,还需要注重质量。在实际的精装修施工中,各方参与主体应该注重相互配合与协调,做好材料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建筑装修环节的监督力度,并完善精装修管理机制,全面保障住宅精装修建设质量。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任务。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指导,也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证。目前,辽宁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滞后,将影响和制约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提高新时代农村生态环境水平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1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1.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 农村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也是全面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统一,既要有优美的生态环境,又要实现生活的富足。因此,防治农业污染、治理农村环境、加强综合治理,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增值乡村自然资本,乡村振兴的前提就是要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托金山银山创造经济财富。 1.2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经济发展不应该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消耗,也不应该放弃经济发展来保护生态环境。相反,应该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保护好生态环境,使经济与人口、环境协调发展,和谐共生。当人类改变自然时,往往只谈论需求,而不是投入;破坏,而不是保护,以及没有建设只有使用,最终破坏了自然,伤害了人类本身。这样也只是眼前的发展,而不是长久、永续发展。要想使经济永续地、持续地发展,只能通过保护绿水和青山,有效地变成金山银山,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新支撑点。 1.3实现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改善,农民对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有了更高的需求。保护和发展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农村生产方式,生产优质的绿色产品,不仅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能造福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改善农村的生态文明,使我们及我们的子子孙孙都能生活在美丽的生态环境中,蓝天,白云,清澈的水和绿色的山脉,安全的食物和新鲜的空气,是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期盼。 2辽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十八大以来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到崭新的发展阶段。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论指导下,辽宁省逐步建立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治理能力得到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然而,辽宁省部分地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比较严重。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家庭生活垃圾的数量及种类日趋增多,家庭垃圾的组成也由杂草、家粪和其他可降解废物转变为塑料、电子产品和其他不可降解废物,这些有毒物质随水流入到地下,使土地和水质遭到严重污染,也造成了对农作物的污染。第二,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在农村为提高农村农民的农产品产量,采用温室种植技术,使用农业膜,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等污染物,制造出大量白色污染,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土壤严重板结,农产品中有毒成分比例增加,虫灾经常发生,使农产品产量减少。上述这些现象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还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第三,工业垃圾污染严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有的企业开始向乡镇转移,工厂大楼陆续建立起来。但是很多企业工厂的污水处理设施都不完善,导致企业工厂的污水直接排放到了乡镇的河道里,污染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再加上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没有那么严格,土地又宽阔便宜,大部分的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等都倾倒农村,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 3剖析辽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原因 3.1农民生态文明意识薄弱 农村人口以农民为主,大多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多为老人与儿童,农民的文化素养大多处于中低等水平,这部分人对生态文明的认识有限,环保意识及维权意识相对较差,参与意识不强,也缺乏参与生态治理的能力。也有一些农民或农民企业家为了自己的利益破坏生态环境,阻碍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3.2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体系有缺陷 当前,有部分农村村民对于《环境保护法》等和农村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了解甚少,认为规章制度、政策法规只是一些具有号召性、宏观的文书,不具有执行性,也无法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部分农村村民对制度政策解读不到位,缺少学习的主动性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制约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效果。 3.3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财政在环保方面的投入较大,但分拨到农村生态建设方面的投入却十分有限。再加上部分县乡财力有限,配套能力较差,又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保资金严重匮乏,最终影响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4乡村振兴背景下辽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4.1实施生态文明教育,提升农民生态文明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通过各种类型的培训学习唤醒广大农村村民的环保意识,认清破坏环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有害性、不安全性和不长远性。一是牢固树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保护人类、造福人类,就是保护当代、造福后代的思想。二是牢固树立“两山”的思想。通过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农民对“两山”思想的了解,提高辩证看待环境和经济关系的能力,从思想深入认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三是牢固树立主观能动意识。让大多数农民在美丽的生态环境和优质的生活中,增强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从而在主观上主动爱护环境,自觉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作斗争,能动地改善生态环境。在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特别重要。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要树立榜样,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在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要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和内容。除原村宣传栏、墙标语、广播和宣传册等传统媒体手段,还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覆盖、内容多样、多元化、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通过微信、微博和短视频新媒体,如微信群、QQ群、公众号和APP终端等方式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有些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要采取比较容易接受的宣传模式,如文艺汇演、走访宣传等。所以,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因材施教”,考虑到农民群众的差异,采取不同的方式来提升其环保意识,最终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形成由党员牵头,村民参与的建设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全面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4.2完善制度体系,保障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稳定、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为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法律支持。只有建立健全的生态制度体系,才能有效地保证农村生态治理顺利进行。一是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政策,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任务,组织和引导农民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和发展农村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二是抓实施和监督。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还需要严格的实施和监督。坚决贯彻执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制定损害赔偿惩罚制度严肃处理破坏环境的行为,避免污染破坏行为再次发生,农村生态环境受到改善。最终确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链,有效地控制、管理及评价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让农村地区成为更加宜居的地方。三是抓工作合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全方面、全方位的大项目,对各部门都是一个考验,需要通力合作完成。需要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履行职责,密切合作,顺利协调,形成联合力量。 4.3拓宽财政支持渠道,健全农村生态资金保障机制 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资金投入不足,这也是造成生态环境改善缓慢的主要原因。因此健全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是最重要的路径。这就需要扩大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等资金来源,拓宽资本来源的渠道,建立健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和使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政府财政要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强农村环境改善的经济基础。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要求,政府部门拨放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的治理。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把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融资相结合,建立生态修复基金等等。也可以给企业和民营企业一些扶持政策,鼓励他们重视并给农村环保项目一定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资、企业经营”的运行机制,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既体现生态公平又兼顾生态效率的制度形式就是农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补偿标准、探寻补偿方式,拓宽补偿资金的来源。逐步实现农村生态补偿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的管理组织,协调不同功能区的补偿,依法满足各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需求,防止“回归贫困”和区域差距大。三是建立资金监管机制。要让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资金落到实处,专款专用,还需完善环保资金监管机制。加大环保资金的监管力度,科学投入、管理规范、信息公开,让资金发挥最大效用。让村民积极参与监督,自觉在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等方面发挥自觉性,确保资金足额到位,防止资金被挪用。 4.4转变农业生产模式,建立绿色农业生态产业链 辽宁的部分农村地区,农业生产模式相对落后。滞后的生产模式破坏了整个农村生态系统,导致环境污染和过度发展。由于种植方法不科学、合理,土地盐碱化,土地肥力减弱,农产品产量下降;对于草原牧场,由于过度放牧及牲畜排泄物不处理,草场面积减少;在临海的渔村,渔民的过度捕捞和排放污染物,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因此,必须转变生产方式,改革创新形成较为完整的绿色的农业生态产业链。一是要推广普及农村沼气池。收集牲畜的排泄物、收割后植物的秸秆存入沼气池,经过发酵,将废弃垃圾转变为农业生产的肥料。二是政府要鼓励科技创新,加大奖励力度,逐步以科技手段、生物方法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三是要控制放牧量,扩大草地覆盖范围,及时修复受损草地,优化生物链。绿色农业的发展不仅保护了自然生态环境,也是生产绿色健康食品的重要前提。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从源头上保证绿色食品生产,绿色产品是绿色农业的根本发展,也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 作者:陈曦 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存在密切关系,应坚持在企业文化建设体系上不断完善,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文化建设的可靠性、可行性。文章针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展开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新时代的发展而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必须从长远的角度来出发,各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应按照科学、合理的手段来完成,在建设方案上保持多元化的操作,不同的建设手段必须协调实施,从而确保将来的工作进行,可以得到更好的成绩。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要持续性的落实,在自我创新力度上不断的提升,推动国家综合实力巩固。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意义 现阶段的企业建设和拓展过程中,文化和法律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自身所能够产生的影响也在不断的增加,为了更好的提高企业发展水平,应加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认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意义,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法律文化的有效建设,能够最大限度的确保国内的企业,得到规范性的发展。例如,垄断的发展模式,或者是价格战的恶意竞争,都是违背传统法律文化的操作模式,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对社会发展和产业调整,都会产生非常严峻的挑战,由此造成的隐患是非常显著的。因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积极建设,能够杜绝该类事件的有效发展,促使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为百姓的生产、生活质量提升,提供更多的保障。第二,企业文化建设的进步,已经成为了时展的必然要求。例如,很多企业在自我革新、转型的过程中,都会从百姓和用户的角度来出发,只有按照换位思考的模式来进行文化建设,才能促使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得到良好的提升,这对于企业的市场地位巩固,以及内外工作的协调发展,都可以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不会造成新的挑战。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问题 (一)建设体系不健全 从长远的角度来分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在目标上足够的明确,对于自身的问题控制、解决,也要进行良好的改善,按照单一的手段、方法来操作,不仅无法得到理想的成绩,还会造成较多的缺失和疏漏现象,届时产生的各项挑战和负面影响,根本无法在短期内良好的弥补。本文认为,建设体系不健全,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需要面对的重点问题。第一,日常建设工作中,未能够对两项内容良好的结合。例如,私企的文化建设层面上,完全是通过洗脑式的文化来完成,表面上对员工积极着想,实际上的合同签订以及法律维护力度较低,这就导致很多员工在自身的福利待遇上表现较低,而且容易引起严重的社会舆论探讨。例如,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在劳工的雇佣压力上不断提升,很多地方甚至是出现了劳动数量的严重降低,这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体系不健全存在密切关系,需要在日后的工作开展上,对此妥善的解决。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初期、中期、后期,并没有阶段性的转变,不同阶段的建设工作目标和操作手法,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按照单一的模式来落实工作,容易造成严重的隐患和挑战。 (二)文化制度不健全 新时代来临以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开展,已经进入到了非常重要的阶段,想要在未来的工作开展上取得更好的成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很多方面的工作,都要开展深入的思考和探讨、分析,尤其是在制度方面,必须进行有效的革新,否则有可能导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方向出现严重的偏差,这对于将来的进步,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首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制度工作中,对于国家的最新条文和规范等,并没有良好的融合、执行。例如,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未能够按照一视同仁的效果来开展,存在严重的包庇现象,这种问题的长期存在,直接导致企业内部的文化矛盾、冲突现象不断增加,造成的企业内耗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良好的解决,最终对企业发展,以及国家的产业调整,造成了非常严重的阻碍现象,在解决的难度上是比较高的。其次,文化制度的设定过程中,针对特殊情况、特殊事件的应对、解决,并没有提前做出预估分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会受到很多动态因素的影响,未来的挑战是比较多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的内涵上不断增加,制度本身也应该具有人性化的理念融入。 (三)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从主观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人员素质不高也是比较重要的问题,而且产生的影响力较为突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自身的能力做出良好拓展,并且在协作力度上良好提升,否则很容易促使今后的工作开展陷入到较大的困境。分析认为,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初期阶段,并没有在团队建设上投入较多的努力,很多工作的开展,都是按照老旧的思想和方法来完成,表面上能够达到按部就班的效果,实际上在团队的架构方面,表现为松散的特点,并没有在团队的能力上,以及各个岗位的衔接上,表现出密切的关系,这种现象的发生,特别容易导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进行,出现较多的负面影响,而且在矛盾和冲突的解决过程中,难以按照正确的思想和方法来完成,一些潜在性的挑战无法快速应对。第二,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还与日常培训力度较低存在密切关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进行,本身是长期工作,仅仅通过短期工作来开展,并不能得到预期效果,还会造成较多的缺失和疏漏现象,这对于日后的工作进行,势必会产生较多的挑战。 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原则 新时代来临以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进行,已经进入到了全新的阶段,想要在未来的工作开展上取得更好的成绩,必须加强相关的原则实施,不能继续落实老旧的观点和方法,这很容易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且在具体工作的安排上,将会陷入到较大的困境当中。本文认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原则,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日常建设工作的开展,必须对不同的影响因素,以及自身的工作目标开展良好的规划,最大限度的确保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能够走向正确的发展方向,对于潜在性的挑战和不足,都要做出深入的解决,这对于今后的发展空间扩大,以及各项工作的合理安排,都可以取得良好的成绩,而且在问题的综合处置上,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进行,需要对各方面的任务布置,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调整手段,都进行良好的安排和解决。例如,国家颁布新的规范和标准以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必须顺应国家潮流和时展,做出相应的转变,从而规避同类问题的反复出现,为文化稳定和法律事业进步,做出卓越的贡献。 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理念的树立 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已经引起了社会上的高度关注,想要在未来的工作成绩上取得更好的提升效果,还需要在法制理念的树立上投入较多的努力。相对而言,法制理念的树立,是一项强制性的工作,既往表现出严重的忽视现象,这就很容易导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陷入到较大的困境当中,而且很多区域的工作开展,都无法得到预期效果,造成的潜在性挑战非常严重。企业家要做大做强企业,离不开法律,离不开法治理念。因此,作为高素质的企业家和优秀的员工应当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并在企业文化中大力弘扬法治理念,使企业依法求生存,依法求发展。理念是认知的基础,法治理念更是行为和活动的基础。在理想状态下,它能够引导所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和实施。在企业法治理念的指引下,可以使企业和员工获取行为方向指针,因而我们必须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以法治理念引领企业文化的创新,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由此可见,法制理念的有效树立,能够推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向前进步,整体上的效益提升,可以得到良好的成绩。 (二)完善法律制度 从长远的角度来分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已经受到了很多影响因素的作用,无论是内部因素,还是外部因素,都需要在解决的过程中,按照正确的路线和标准来完成,这样操作的好处在于,能够确保法律制度的完善,不断的得到更好的成绩。法律制度的实施和改进过程中,需要结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趋势来完成,针对不同的内容开展妥善的应对和解决,要坚持从根源上出发,从而减少各类问题的严重恶化现象。例如,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与国内外的企业和公司交往。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的时代,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知识产权制度包括商标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化企业一定要注重对商标、品牌、专利、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管理和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是世界贸易组织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更是企业取得国际市场竞争制高点的关键所在,现代的企业和企业家一定要运用好这个法律武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知识产权是创新型国家的主要标志。一个企业要想取得长足的发展,没有自主专利就很困难。从这一点来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法律制度的完善,必须坚持在日后高度关注。 (三)加强团队建设 就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本身而言,团队建设是比较容易忽视的内容,当代的很多工作开展,都比较讲究团队作业,而且必须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上,按照科学、合理的手段来完成,这样才能在问题的综合解决上,不断的取得更好的成绩。本文认为,今后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要坚持在团队建设力度上逐步的提升,从而确保问题的根源解决,得到更好的成绩。第一,团队人员的选聘过程中,要结合不同的岗位标准,以及相关的衔接标准,包括企业的未来调整策略等进行有效的落实。例如,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承担一部分的福利待遇,此时要结合员工自身的能力来判定和分析,努力的建设高素质团队,促使企业和团队的共同运作过程中,能够达到互惠互利的特点,这样才能在工作的综合成绩上,取得良好的成就。第二,团队建设工作的落实,必须持续性的转变。例如,法律团队、文化团队的建设,应坚持在各类问题上相互探讨和研究,要促使企业经营能够站在人性化的角度来完成,但是不能对企业自身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失现象,确保在正面形象的树立过程中,可以按照科学、合理的手段来完成。 (四)完善建设体系 新时代来临以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进行,有很多的内容都要高度关注,尤其是在建设体系上,不可能继续落实老旧的观点和方法,这样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成就,还会造成较多的缺失和疏漏现象,甚至是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认为完善建设体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出发:第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初期阶段,要对自身的工作进行有效的规划。例如,某些企业的狼性文化,并不适合当代的行业发展标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层面的违规现象,这对于今后的工作进步,势必会产生较多的挑战和负面影响,针对这样的文化内容应坚持做出良好的改良,从根本上提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综合效果,为将来的发展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体系的完善工作,还要对不同的工作开展合理的应对、解决,尤其是在自身的转型过程中,文化和法律的遵循,以及全新的目标设定,都要保持较高的可靠性、可行性,绝对不能出现好高骛远的现象,这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既有的成果上,表现为严重的丢失问题,难以对未来的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造成的潜在性损失较为严重。 (五)加强时事热点探讨 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而言,无论是现有的工作,还是在未来的工作中,都必须在时事热点的探讨力度上有所增加,这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能够产生的影响力是非常高的。时事热点的探讨过程中,有利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长远发展,并且在相关问题的规避与解决过程中,能够在范围上更好的拓展。第一,时事热点的分析,可以按照月度来完成,也可以按照季度来完成。任何一个企业都会经历较多的转折和波澜,并且在各项工作的安排与处置过程中,一定要站在不同的角度来分析。例如,富士康企业的文化和相关的法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多的探讨和分析,各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容易产生较多的舆论压力,这对于其他企业而言,具有良好的借鉴作用,对于富士康的相关文化或者是法律问题,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开展对比分析,这对于未来工作的进行,可以提供更多的保障,并且在工作的综合处理上,不会造成新的挑战。第二,时事热点的探讨过程中,应从中吸取较多的经验和教训,并且做出详细的记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在不同的转折点开展有效的操作,应对时事热点关注的同时,加强自我的合理转变,并且在综合效用上取得更好的巩固。五、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注意事项通过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投入较多的手段与方法,很多企业的法律文化和自身的工作模式,都得到了良好的革新效果,整体上并没有展现出严重的缺失和疏漏,全局工作表现出较高的可靠性、可行性。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想要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还必须在相关的注意事项上积极地遵守,这是一项非常必要性的工作内容。第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各类动态因素的转变是不可避免的,应坚持在应对方法上做出合理的调整。例如,国家在颁布新的法律文件,或者是提出新的文化理念后,企业必须快速的遵守和反馈,不能继续按照老旧的标准来落实。例如,有些企业在过渡阶段,继续遵循老旧的模式,虽然表面上没有造成违规现象,但是对于企业的未来发展,以及临界点的应对等,都会造成很大的阻碍现象,这就会导致未来工作的进行,陷入到较大的困境当中。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前进,并没有通过正确的方法和手段来开展。例如,有些区域在法律的执行,或者是在企业文化的革新过程中,完全是选用极端的方式来开展,并没有考虑到较多的影响和地方的发展,这种现象在未来必须积极的控制、解决,确保全局工作的实施,能够得到更好的成绩,改善固有的疏漏现象。 六、总结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够产生的影响力非常显著,而且对于今后的产业调整和企业规范管理等,都会产生较大的作用。现阶段的各项工作实施,能够在预定的方向上前进,而且对于不同工作的安排和指导,能够得到较好的效果。未来,应继续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方面,通过科学的方法、手段来完成,促使全局工作能够按照正确的路线和标准来操作,减少不良问题的反复出现。相信在日后的工作中,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可以创造出更高的价值。 参考文献: [1]王光秀.试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J].法制博览,2018(28):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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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及对策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是上市公司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椤U庖恍形严重损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行为,同时也弱化了政府宏观调控效果、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它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因此本文从上市公司自身角度分析其造假动因并对治理财务造假这一问题提出治理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造假诱因;资本市场;投资行为 一、引言 无论对于投资者、债权人还是与上市公司有经营往来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来说,分析该公司的财务数据是认识和评价一家上市公司的过去、现在及未来的经营状况的必要路径。而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基本上都反映在财务报表上,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实质上是对其财务报表的分析。若企业对其财务报表做手脚,掩盖其真实的财务信息,那么带来的危害小到投资者债权人,大到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了解上市公司造假动机并提出治理方案刻不容缓。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 1.融资筹资,吸引投资者 上市就是该公司达到指定的标准后被给予发行股票的权利,股票是用来集资的,因此公司获得上市资格就代表其不仅可以向银行贷款或是内部融资,还可以吸引股民的资金来筹资,有了充足的资金,企业就发展的很快。而投资者投资通过参考公司的财报来判断该公司的发展前景,决定是否要对该公司进行投资行为。上市公司为了圈钱制作了“漂亮”的财务报表,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股民,骗取股东的信任,从而获得超额资金来帮助企业自身发展。 2.保持上市主体身份 上市公司造假有一个很大的动机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压力,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佳,达不到招股说明书中签订的预测业绩,若经营业绩一直亏损,就会遭到证券市场退市的处理,所以很多上市公司为了保住上市主体资格,在财务报告上做文章来掩盖其财务困境。另外,上市公司在成本、费用中人为调节利润,也在某些层面上减少税收的缴纳。 3.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结构不合理 公司治理结构的制衡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绿色通道。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所占比重过大且股权高度集中,社会公众股比重小且股权比较分散。国家股通常掌握在企业高管经理人手里,经理层和董事会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独立董事接受了上市公司经理的高额报酬,不仅不对经理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给予监督,甚至还内外勾结,在内部控制人得到实在的好处,却损害了众多没有话语权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外部监管有漏洞,上市公司有机可乘 我国也缺少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对于中小投资者利益没有法律支持与保障。让上市公司钻了制度的空子。甚至有些政府官员与企业高管私下勾结,加大了查处难度,且因为法律的空白,导致很少有受损的投资者维权,给予企业造假动力与野心。 三、治理建议 1.调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改变“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为了一己私利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问题,因此要分散股权结构,形成制约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管,减少资产转移、内部交易等问题的出现,将财务造假扼杀在摇篮里。另外,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完善内部控制建设,从各个角度对公司内部管理实施有效的改革,防止财务造假行为。 2.加强外部监管,提高外部审计独立性 加强监管一直是资本市场发展势在必行的大趋势。在过去频繁的财务造假中,证监会也经常反思股市异常波动股市灾难带来的教训,因此要治理这一问题,监管者就要依法全面监管,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切实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日趋复杂的经济市场下,守住底线,维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持续进行。另外,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客观真实独立的外部审计是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首先,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以往的审计工作记录,对其成果和失败的案例进行评级,信用等级差的事务所以末尾淘汰制面临被惩罚的后果甚至解散。以此方法提高审计质量。第二,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素养,注册会计师要诚信做人,诚实做事,遵守职业道德操守,在利益面前坚定信念,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及执业水平。 3.加大惩罚力度,提高造假成本 纵观外国经济市场,会计舞弊行为少之又少,因为国外对于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惩罚金额让心存幻想的上市公司望而却步。因此,我国也应该严惩造假的企业和个人,在立法上,要进一步修订《证券法》,细化法律惩罚条例,把惩罚标准提高到企业无法接受的程度;对于已经出现造假行为的公司给予近乎破产的处罚,对造假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实际收益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所有参与造假的相关者给予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终身不得进入该行业。 财务造假论文:剖析财务造假手段及法律防范措施 [摘 要]目前,全世界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财务造假问题,然而中国也面临着财务造假的危机,一些专业的人士对这种问题采用了多种方案,但财务造假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良好的解决。在我国这种财务造假事件已经对资本市场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不但给那些投资者带来财务损失,且对金融市场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有序发展带来了巨大危害。会计诚信的危机大部分都是财务造假的问题,因此有效识别财务造假的手段及防止出现财务舞弊这类现象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前提。本文运用规范研究方法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分析财务造假的手段及其发生的原因,并且对这一现象的产生进行阐述,提出如何运用法律手段防范财务造假行为。 [关键词]财务造假;会计核算;法律防范 1 财务造假的概念 财务造假,是指一些会计从业人员或者和会计行业相关的职业工作者为了实现自己的欲望,满足自己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择手段地通过会计财经法规、相关会计准则的漏洞和从未涉及的一些法律空白,随意删改会计程序、财务数据和报表、会计相关数据资料,根据自己的需要增加或减少,甚至捏造会计信息,策划违法乱纪的经济活动,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从根本上说,财务造假行为使会计信息资料数据缺乏真实性和可靠性,使用价值降低,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会计错误(也称差错)是会计人员由于自身某些因素的限制(如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或者因会计行为人对会计业务技术不熟练和对财务政策不熟悉及管理组织不完善所致。可见,财务造假是不加掩饰地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而会计错误则是过失行为,两者一个是主观意念的过失,一个是客观环境的限制,从本质上说是截然不同的。 2 分析财务造假的成因 2.1 财务造假的内部原因 2.1.1 利益驱动 许多公司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谋求发展,明示或者暗示企业会计人员做假账,对财务信息造假。最常见的两种情况:对于中小型企业,报盈为亏,瞒报利润,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对于一些上市企业和大型公司,通过虚增利润,制造企业盈利能力较好的假象,以骗取更多的贷款,另外,也可以从股市筹措更多资金。 2.1.2 财务造假的成本低 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惩处手段主要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对大部分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主要是给予企业及主要责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很难达到真正的处罚目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于那些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也只是限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司因会计信息失真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刑事责任的追究是一种威慑力量,是防止市场危机爆发或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一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无法形成日常的监督力量。若想形成日常的监督机制,必须依靠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来实现,这也正是我国目前惩罚手段中所缺乏的。 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依法行政的随意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执法不严、执法的随意性大,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朝量化的方向发展。 2.1.3 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为造假提供平台 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企业财务价值的评估、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选择有所不同。会计工作人员往往是通过自己的工作经验做出自己的相关财务判断,并进行数据信息分析,最后总结归纳出数据信息,进行下一步处理填报。这样一来,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可靠。 2.1.4 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审计形同虚设 目前,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具有局限性,内部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不独立,受单位领导指使被迫做假账。社会监督仍处于起步阶段,会计事务所虽然脱钩改制,但仍缺少标准的执业制度,政府O督大于社会监督力度,职责交叉,经常重复检查。企业领导同时管理会计与审计,内部审计不是处于董事会的领导下。审计监督对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活动,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具有其他经济监督无可比拟的作用。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与飞速发展的经济仍有许多不适应。 2.2 财务造假的外部原因 我国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但是这些重要的监督管理部门是按规定的权限划分管理范围。各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导致其不能全面的监管所有的财务造假行为。 3 财务造假的法律防范措施 3.1 加大造假成本 对财务造假的企业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如关停、整顿、罚款),对于有关部门领导,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法律惩罚,特别是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与人员,给予刑事处分。对于造假的会计人员,吊销其从业资格,并禁止其在未来从事相关工作,加大惩罚力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法律的力量对财务造假行为给予重击。 3.2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作为财务造假的经办人,要加强业务水平的学习,明白财务造假的严重性。企业也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时,也要加强诚信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职业操守。 3.3 完善相关会计法律制度建设 会计准则是一个会计人员进行会计行为的基础,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必须要熟练掌握相关的会计知识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达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要求,进而更好地进行财务数据处理和信息数据分析工作。随着宏观大环境的飞速发展,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也随着其变化而不断完善,所以与时俱进,完善会计规章制度刻不容缓。我国为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如《企业会计则》《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因为公正地实施法律法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精确度,对财务造假的行为形成约束。由于会计准则的不完善是让财务造假人员抓住漏洞进行财务欺骗的原因之一,因此,为了治理和防范财务造假所带来的危害,我国应该重视完善会计相关条款,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加强法律法规及道德文化建设,提升会计相关从业人员的爱岗敬业和职业道德素质,让会计人员在财经法规的约束下工作,避免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无法抵制利益诱惑而进行财务造假,害人害己。另外,对于通过财务造假可能获得诸多利益的人,要特别设定相应的条约限制他们的个人行为。完善现有的会计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精确规范法律的相关条约内容,让想钻法律漏洞的不法分子无所遁形。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治理措施 摘要:近年来,我国财务造假案件频繁发生,财务造假的方法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端。纵观我国A股市场,之前有 “万人坑”的银广夏,后来又有绿大地以及被称作“稻米加工第一股”的万福生科。本文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并深入探讨其原因,最终提出治理财务造假的一些具体措施,以完善和改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的治理。 关键词:财务造假;表现形式;原因;治理措施 财务造假,指在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做假账及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欺骗社会公众的行为。财务造假不仅严重侵犯了国家和相关利益方的利益,给社会各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扰乱社会秩序,使经济、财务市场混乱。因此,整治财务造假,加强各方监督,促使企业自觉遵守会计准则和制度,建立起一个制度健全、监督完备、惩罚得当、健康有序的财务市场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着关键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 (一)伪造单据,虚构交易 虚构交易主要是虚构收入,这是许多公司财务造假最常用性质恶劣的财务造假手段。 虚构收入主要有以下方法:虚构各种交易对象,然后伪造出一些不存在的单据,比如像原材料购入发票和采购合同、材料运输发票和入库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或以以前存在的真实客户为依据,编造销售合同,虚拟订单;企业还可以通过关联方之间的内部交易确认收入;或者在每年报告日前的一两个月里,提前确认收入,在报告日后再以销售产品质量不合要求等理由做退货处理。 (二)隐瞒营业成本 隐瞒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造成少结转营业成本,就会使利润增多。例如,对于已经销售的产品,不进行出库记录,然后不进行成本结转;或者是在产品的成本计算中,故意漏记一些项目致使成本降低等。 (三)调节费用 调节费用最常用的就是在处理上市公司发生的费用时将其资本化。一般来说,企业的费用应与收入相配比,对于当期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应当计入损益,冲减当期收入,而不应予资本化。企业的广告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等经常会被管理者不适当地资本化,这将对利润造成很大的影响。 (四)骗取出口退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款,是指企业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骗取数额较大的将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出口退税不同于一般的退税,这种退税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增强企业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而给予的优惠待遇,骗取出口退税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严重 的危害。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一)利益的驱使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般都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上市公司粉饰会计财务报表,提供高盈利能力、高营运能力、高发展前景等虚假的财务信息可以骗取债权人、投资者、政府、银行和往来客户等的信任,满足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条件、避免被ST或退市、银行贷款等方面的需要,进而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很多上市公司股权都高度集中,股权集中于大股东手中,造成“一股独大”的局面,客观上为财务造假提供了条件。同时,董事会结构也不合理,“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人员经常相互兼任,权利和责任划分不明确,不仅不能发挥董事会的约束作用,往往还会出现董事和管理层联合舞弊的现象。另外,由于监事会成员不能保持独立,其职位、薪酬都要依靠管理人员,难以担当起监督的责。 (三)制度不完善,惩罚过轻 目前在我国,因为法律不健全,舞弊处罚过轻,舞弊收益大于舞弊成本,这是很多上市公司钻法律空缺并进行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年的南纺股份虚构数亿元的利润,却仅被警告和罚款50万元;对牵扯的12名企业高管也仅是警告和处以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惩罚。这个事例,让我们看到,我国目前的法律对于证券市场上很多违规的行为处罚过轻,经常对企业施以行政处罚,导致其对法律缺乏敬畏,更加放纵了那些企业的违法行为。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合谋 经过注会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为社会各方所使用,牵扯的利益关系广泛,所以会计师事务所不应该只对委托人即上市公司负责,更应该对社会公众负责。而社会大众一方面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揭露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自己承担揭露舞弊给事务所带来的成本,自负盈亏。因此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利益,很难不和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合谋,不仅发挥不了应有的揭露作用,还一起进行财 务造假。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措施 (一)提高社会的道德及诚信意识 首先,公司高管要懂法和守法,只有他们遵纪守法,才能组织企业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其次,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监控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对违规违纪的会计人员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另外,还要建立完善的股票发行规则、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经常围绕股票发行上市、增发等,建立科学的股票发行机制,可以遏制上市公司因利益驱使而进行财务造假。 (二)加强公司治理结构 第一,强化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减少职位权利的交叉,加强公司高管人员权、责、利的制衡。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避免董事和高管联合操纵公司。第二,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股权不能过度集中于个别股东手中,避免“一股独大”局面的出现,同时又要防止股权过度的分散和不稳定致使股东无法联合起来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影响。第三,加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建设,增强外部约束,提高证券市场的监管效力。证监会可以对企业建立社会诚信档案,记录企业造假行为,实行信息高度透明。另外,对于有漏洞不完备的会计法律法规,立法部门要积极完善,不能让企业钻法律的空隙。 (三)完善会计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的法律制度对财务造假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不能对企业和管理人员形成足够的威慑,应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引入民事赔偿和民事诉讼机制,一旦发现造假,相关责任人要以数倍的代价赔偿因其舞弊而遭到损失的投资者,这在经济上将对造假者形成压力。此外,更要加强刑事处罚,因为行政和民事处罚只能对财务造假形成威慑,却不能从根本上阻止。企业如果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就应该从长远考虑,合法、诚信经营。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发挥审计的作用 首先就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注册会计师才能在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准确快速地发现其中的问题。还要培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做到在利益诱惑面前仍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对注册会计师实行强制轮换制度,防止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企业“日久生情”,然后和企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财政部门应对注册会计师严格监管,细分财政部门、审计署、证监会的监管职责,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督其是否严格执行审计业务,有没有进行虚假陈述,对执业有问题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从 严处理。 四、结语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再高明的造假手法都会有漏洞,都能够从企业的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中看出来,所以应从上市公司内、外两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处罚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财务造假。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财务造假论文:财务造假中的审计风险与控制 【摘要】近年来财务造假事件频出,而财务造假事件背后一方面有投资者的重大亏损,另一方面中介机构也是深受拖累,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其负责的注册会计师自然更不必说。一个个财务造假案例给审计人员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如何识别公司财务造假,其中的审计风险多大,应该如何进行审计风险控制?本文以欣泰电气为例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财务造假;审计风险;审计风险控制 一、案例回顾 欣泰电气(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9年9月,欣泰电气首次提交IPO申报材料,但没有成功,2011年再次尝试,由于模拟财务报表发现有“应收账款较多”、“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等问题,便开启了欺诈发行上市之路,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并于2014年1月27日成功上市。2015年7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历时近一年,2016年7月,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虽然之后公司和胡晓勇提起了行政诉讼,但于今年5月4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二、欣泰电气公司的审计风险 (一)虚增应收账款收回的审计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 从图2可以看到,应收账款逐年上升,特别是2014、2015年,占总资产的比重到2014年已经超过35%,2015年更是达到41.38%的高水平。应收账款上涨如此之快,上升幅度又比较陡峭,就应该对公司是否真是披露应收账款的情况保持怀疑。我们都知道,应收账款只是账面上的资产,存在着坏账损失的风险,应收账款太高会引起股东对公司的怀疑,从而影响股价,这样的情况下,欣泰电气自然存在较大的应收账款重大错报风险。 2.检查风险 如果公司及财务人员刻意伪造相关合同、协议、票据等,制造出虚假的应收账款收回数据,而审计人员在函证时,一般是针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而不会对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这就会存在相信其应收账款已经收回的假象,从而提高检查风险。 (二)虚增利润的审计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 欣泰电气的重要采购原材料是硅钢片,原材料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不是根据日常经验就可以判断的,因此,公司存在极高的提供虚假原材料信息的动机,通过虚低的原材料成本实现生产成本的压缩,从而虚增利润;另一方面,公司的税收优惠较多,项目繁杂,金额有大有小,公司就有动机通过障眼法让利润在税收优惠中实现,通过营业外收入提高利润,增加公司的重大错报风险。 2.检查风险 由于原材料的专业性,获取原材料价格信息的途径比较有限,可能让审计方付出很大的成本(时间、金钱、精力),从而可能导致审计人员不能获得合理证据证明原材料价格合理性的检查风险。对于税收来说,一般审计人员查看了相关文件之后,便确定税收优惠的实现,由于欣泰电气税收优惠种类繁多,可能存在在抽查^程中漏掉虚假税收优惠的查证机会,从而增加检查风险。 (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审计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 从企业持股情况来看,温德乙先生持有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77.35%的股份,温德乙的夫人刘桂文持有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13.33%的股份,两人加起来合计90.68%,而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是欣泰电气的控股股东,持有欣泰电气32.5778%的股份,另外刘桂文个人持有欣泰电气13.0050%的股份,其他单个股东持股均不超过8%。温德乙为欣泰电气的实际控制人,与刘桂文合计持有欣泰电气45.5828%的股份。股权非常集中,股东很难形成相互制衡的作用,董事会一旦被控制人所控制,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难以起到监督的作用。 2.检查风险 由于大股东拥有很大的持股比例,能够实际控制公司,其可能指使财务人员协助掩盖其掏空公司的行为,从而难以让审计方发现。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独立性也容易导致检查风险。如果审计人员因为公司为此付出的审计费用而放松审计程序,比如把函证交于公司员工寄送等,就会导致审计程序失效,从而提高了检查风险。 三、针对审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可能存在虚增应收账款收回的审计应对 对应收账款绝对额和相对额进行趋势分析,当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而且不断上升时,一定要关注应收账款收回问题。所以,在对应收账款进行检查的时候,不仅要检查应收账款的余额情况,还应该对近期发生的大额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以尽量减少虚假应收账款收回的现象出现。 (二)可能存在虚增利润的审计应对 当客户的原材料有专业性,不能通过一般生活经验判断时,(比如欣泰电气的重要采购原材料是硅钢片),审计人员借助专业网站和相关专家的数据与工作,进一步还可以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原材料变化情况,从而确定原材料成本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当公司税收优惠、政府补助较多时,一定要仔细排查虚假的税收优惠,特别是当公司营业外收入比较多且处于增长态势时,更要关注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来增加的利润。 (三)可能大股东占用资产的审计应对 查阅公司股份及股东情况,重点关注前十大投资者,特别是实际控制人。当出现“一股独大”时,要特别关注大股东“掏空”行为。关注大股东的关联公司、配偶、亲属与本公司进行的双向交易,查看相应资料;关注大股东亲属在本公司的任职情况,是否掌握财务等重要方面的审核权,仔细分析,大股东与亲属之间可能存在的勾结与不良行为。 四、结语 由于现在财务造假案例的不断涌现,注册会计师更应该提高对这方面审计风险的关注,进一步采取审计措施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审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只有提高审计风险意识,并采取相应的审计风险控制措施,才能避免一次又一次跳进公司“财务造假”的陷阱中。 财务造假论文:基于伦理原则对东芝财务造假事件分析 摘要:在信息化时代,常常有企业被曝出财务丑闻。这些财务丑闻不仅给企业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也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风气。日本东芝公司在2015年被曝出财务造假。这次事件提醒了人们注意个人伦理道德、企业伦理以及社会伦理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影响。本文结合日本东芝公司的财务造假事件的进行分析,对其公司的人员职业道德、个人伦理道德、企业伦理以及社会伦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伦理原则;财务造假 1.伦理原则 1.1什么是伦理原则 伦理原则主要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与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伦理原则。伦理原则是社会中形形色色的道德规范的最基本的起始点和指导思想。 1.2企业伦理 企业伦理是用于规范企业的社会行为的原则。是将企业经营活动规范化、合理化的核心原则。 企业伦理可以通过社会公众的舆论、传统的习俗、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多方面对企业行为产生约束规范作用。 企业伦理为社会衡量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供了一个价值尺度。通过这个价值尺度可以衡量企业的社会价值,引导企业正确发展,承担社会责任。 2.东芝简介 2.1东芝公司 东芝公司成立于1875年7月, 东芝公司已经有140多年的历史。公司最开始是一个以家用电器、重型电机为主体的企业。后来渐渐涉及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电等业务。日本东芝公司目前全球约有580多家子公司,20 万名员工,年销售额 6.7万亿日元。许多年来,日本东芝公司一直处于公司治理改革的领头地位。 2.2东芝财务造假事件 东芝公司在2015年被媒体曝出,从2008年第二季度到2014年第三季度期间进行财务造假,总共虚假报告了2248亿日元的税前利润。 该公司自2008年起不正当使用完工百分比法,采取推迟确认损失的手法,虚增利润。这次财务造假主要起因是高官的贪心,不断追求高利润,为追求利润而不断向下级部门施加压力,最终导致公司内部集体参与造假。日本东芝这次财务舞弊丑闻是典型的违反个人伦理道德、违反企业伦理原则的会计违规行为。 3.对东芝财务造假事件的伦理分析 3.1东芝公司违背企业伦理 东芝公司违背了企业伦理原则,不仅没有能承担起企业责任,反而为了公司利益进行财务造假,欺骗利益相关者,违背了企业伦理。东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目标通常影响着企业整体作为一个独立会计主体的目标。 3.2东芝财务人员违背财务伦理 东芝公司的财务人员违背了企业财务伦理原则,东芝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不断向下施加压力,财务人员在这样的压力下、违背了个人伦理原则,没能坚守职业道德,进行财务造假,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导致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极大影响。 3.3内部审计人员违背伦理原则 日本东芝公司虽然有内部控制制度,但却形同摆设,内部审计人员违背伦理原则,未能认真履行职责,配合领导共同造假。东芝公司有的曾经任职于公司管理部门的人又去担任监事,东芝公司内部关系相当复杂、混乱,这一问题很可能导致董事会做出不合理决策,以及监事会职能起不到作用。 3.4外部审计机构职业道德缺失 防止企业进行财务造假的最后的关键一步就是进行外部独立的审计。对东芝进行审计的事务所违背社会伦理原则,没有认真履行其应尽的外部审计职责。从 2008 年开始,东芝长时间未更换审计机构。事务所不可能对东芝长期的财务造假一点都没有察觉。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考虑投资者利益、没有考虑社会公众对利益,没有保持客观公正的进行审计,而是纵容了东芝的财务舞弊行为。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置公众利益于不顾,纵容了东芝公司财务造假。 4.建议 4.1加强管理层及财务人员伦理意识 管理层和财务人员都需要进行必要的伦理知识学习,增强伦理意识。正确引导企业各层级人员能够坚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以社会利益为重。通过伦理知识教育,使公司高管能够正确树立经营目标,尊重各级部门的工作,不以主观意愿影响下级工作,真正努力实现企业目标。财务人员只有严格遵守财务伦理,遵守职业道德,才能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对于对与错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抵御上级领导对财务的干涉做出合乎伦理的财务行为及选择。 4.2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企业伦理意识 目前我国董事会制度运作尚不规范,不能及时对经理层实施监督,导致监事会责任不够明确,监事不能积极及时、公正地完成监督职能。 东芝优化内部治理结构需要建立健全董事会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有效性。不断修改完善和不断健全监事会制度,逐步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还应优化监事会成员的构成;规范监事的任职资格,不仅如此,还要对违反监督义务的失职行为必须予以大力处罚。 4.3完善外部审计监督体系 我国现行的监管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制建设仍有缺陷,特别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强制惩罚力度不够,使其为了高收益不惜冒险纵容企业的财务造假行为,所以需要不断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职业道德行为的惩罚力度。 目前大多数审计机构害怕因过于客观公正而失去长期合作的客户,从而减少收益。鉴于此,建议我国应强制要求企业定期轮换外部审计机构。我国政府应定期对审计机构进行全面考核,并加大考核力度。 财务造假论文:涉嫌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银河投资遭投资者实名举报 通过媒体获悉自己投资的股票银河投资(000806SZ)不仅涉嫌操纵业绩扭亏摘帽,而且还涉嫌操纵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某F先生决定向证监会实名举报。该投资者在《举报信》中将媒体已经公开的相关事实一一引用,而且还在此基础上继续深挖,发现了更多的可疑线索。 大股东银河集团有违法大量买卖控股子公司股票的前科 举报信中提到银河投资的大股东银河集团曾经因为大量买卖控股子公司的股票,被证监会处罚一事。经过记者查证得知,贵州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112SH)是银河集团控股的另一家上市公司,与银河投资系兄弟公司。早在2003年到2007年间,银河集团及关联方通过实际控制的其他账户在二级市场大量违法买卖天成控股的股票,后因媒体曝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0年10月9日,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银河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潘琦等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等处罚。 举报信中提及这次银河投资股价上涨与增发消息时间点高度吻合,内幕交易或为铁板钉钉。 5月14日是银河投资停牌谋划增发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天,该股股价突然放量上涨,涨幅达到4.81%,成交量也从平时的1%换手率异常放大到5.85%。5月27日,银河投资公布了定向增发方案,该股股票也是一度封住涨停,换手率更是放大到了9.92%。此后,银河投资股价节节攀高,截止记者截稿时,股票价格已经越过6元,相比增发方案中确定的2.87元的增发价格,银河投资股价翻倍。 除了增发消息出台前后股价的“配合”外,主要股票成交席位与被举报人银河投资同处一地。 5月27日、6月3日、6月19日、7月4日,银河投资都因为涨幅很大被交易所公开成交席位,在前五位的成交席位中,国海证券的北海某营业部每次都上榜,而银河投资所在地就是广西北海;另外,东北证券的南宁某营业部也先后两次上榜,而被举报人银河投资的大股东银河集团的所在地就是广西南宁。 十年被处罚两次整改一次银河投资堪称“坏孩子”典范 十年生死两茫茫,银河投资的造假故事伊始于2002年。 2006年1月,由于媒体报道,银河投资被迫董事会公司公告称,2002、2003年公司通过与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确认为收入的方法,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不含税收入2.25亿元)、虚增净利润4300万元。2003年,银河投资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累计3.93亿元,其中包括未披露的银行贷款2.7亿元,另1.23亿元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就上述行为,银河投资被处罚款1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原财务负责人、原财务部总经理分别处罚5万元。如果不是媒体报道揭露真相,投资者或许永远等不到银河投资的致歉公告。 尽管银河投资2006年的公告中对2002、2003年的财务造假和大股东挪用资金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但之后依然我行我素。 2011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河投资和潘琦等15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银河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潘琦等6人分别给予30万罚款。 处罚书中披露银河投资在2004年虚增销售收入1.79亿,虚增利润6931万,隐瞒2004年向关联方巨额划款累计达5.44亿元。在2005年虚增销售收入3475万元,虚增利润795万元,隐瞒2005年向关联方巨额划款累计3.85亿元。同时在2004和2005年未如实披露为关联和非关联放提供银行担保共计6.52亿。 而在证监会广西监管局2011年12月 30日的《关于对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其中提及银河投资自2008年12月以来,利用实际控制的“南宁市桂亚商贸有限公司”和“北海正联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两个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累计金额约3.1亿元,形成资金账外核算。 举报信还提及,其梳理被举报人历年的年报后发现,除了已经知道的北海正联、南宁桂亚这两个公司外,四川鼎立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凯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公司都具有走账公司的类似特征。 为再融资 银河投资敢于“系统化、团体化”造假 今年5月,银河投资非公开增发预案,公司拟增发不超过4亿股股票,募集不超过11.5亿元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且这些新股将由其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全额认购。显然,对于货币资金不足6000万元但却存有高达5.92亿元短期贷款需要偿还的银河投资来说,大股东此次无疑是为其解决了燃眉之急,属于重大利好。 大股东银河集团系唯一发行对象,认购完成后,将通过直接方式持有不超过45.80%的公司股份,而目前集团持股比例为14.75%。银河集团由潘琦持股52.27%。 历史资料显示,银河投资从2002年到2005年的连续多年的业绩造假也是因为再融资的目的。2002年增发5000万新股,2004年计划发行可转债9.5亿元由于监管部门未批及股东大会否决而未遂。 银河集团董事长潘琦、董事兼总裁姚国平、副董事长王国生、副总裁龙晓荣、副总裁徐宏军、副总裁顾勇彪、财务总监黄巨芳因银河投资2004年、2005年虚增销售收入、隐瞒对外担保、隐瞒关联交易等行为,于2011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潘琦、姚国平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期限分别为10年、7年。 在证监会2011年对银河科技及潘琦及15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本案是系统性、团体化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大案。银河科技为了骗取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资格,贪短利而忘大义,有策划、有组织地通过制作虚假出库单据、开具虚假销售发票并按比例虚构成本的方式,连续多年实施大规模的虚构营业收入、虚构成本、虚构利润活动。此外,银河科技还存在不及时披露受到地方政府处罚的事项。银河科技的上述行为,既包括定期报告披露违法,也包括临时报告披露违法,持续时间长,涉及事项多,涉案数额巨大,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之大成,情节特别严重,市场影响非常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财务造假论文: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与对策思考 摘要:以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财务造假为案例,分析其造假手段,提出审计对策,指出此次审计失败暴露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以期为防止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提供一些指导。 关键词:九好集团;财务造假;审计失败 九好集团是2017年第一家因“忽悠式重组上市”而被证监会处以顶格处罚的后勤托管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作为中介服务平台为客户寻找后勤服务供应商,根据成交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手段,可以代表我国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普遍存在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总结审计对策,对其他财务造假审计具有指导意义。那么,九好集团是通过何种财务手段来虚增收入的呢?又该如何去治理和防范财务造假行为呢? 1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手段分析 九好集团在其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财务数据中,虚增服务费收入2.65亿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5万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银行存款质押。 1.1虚构业务以增加服务费收入 九好集团造假作案手法的隐蔽之处在于将虚增的服务费收入分散到大量的供应商和客户中去,实地走访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财物,调查难度大。九好集团与125家供应商单位或个人、以及84家供应商对应的46家客户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改变业务性质等方式增加服务费收入2.65亿元。此外,九好集团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虚假业务合同来确认业务收入,在收到这些服务费后又从个人银行账户退回到供应商法定法人或其指定银行账户。尽管这些业务收入是真实的,但九好集团充当资金掮客的角色帮助19家供应商套取资金的业务模式并不属于九好集团的经营模式,不应该计入收入,可见九好集团虚构业务以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 1.2虚增贸易收入 杭州融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康信息)通过向九好集团采购货物存在业务往来,根据九好集团披露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可以发现,其账务上确认了57.5万元来自融康信息的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收回。然而,通过审计小组对融康信息的实地走访获知,融康信息并未对该笔采购业务确认收货,九好集团也退回了已支付货款。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来看,该笔业务不满足确认销售收入的实质,因此可以得出九好集团通过虚增贸易收入粉饰报表的结论。 1.3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银行存款质押 九好集团运用的财务造假方式在实践中非常典型,即通过银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虚增3亿银行存款。2015年九好集团通过虚构其他应收款、虚构银行存款转入、虚构退回购房款以及虚假记载收到上海九好等单位其他应收款的方式使得其账面存在3亿元虚假资金。同时为了掩饰账面3亿的虚假资金,九好集团首先通过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然后再将取得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最后将承兑汇票以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并归还借款,九好集团通过如此反复y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使其账面一直保持3亿银行存款。截止九好集团公开披露《审计报告》附注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时这3亿银行存单仍然处于质押状态,但是九好集团并未披露这一事实。 2就好集团财务造假审计对策 九好集团自2013年开始财务造假至2017年初被证监会顶格处以60万元的处罚,此次九好集团造假也将其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推到了风口浪尖。相关专业人士指出尽管九好集团商业模式较新,但如果审计人员能够保持职业怀疑精神,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得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就能够能合理的审计报告。 2.1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风险导向审计中,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必要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观察和检查、分析程序以及询问内部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九好集团是一家后勤托管服务公司,号称“中国首席后勤管家”,主要业务模式是作为中介服务平台为客户寻找后勤服务供应商,根据成交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商业模式较新多为互联网平台业务,整个业务往来没有采购、生产、销售环节,没有具体的实物流。特殊的商业模式决定了采用如观察企业生产过程、询问企业的销售人员、盘点库存等传统的审计手段不能评估其重大错报风险。再者九好集团作为中国后勤管理第一家,缺乏行业对比及专业的机构分析数据,加大了了解其行业发展和环境的难度。因此了解九好集团的性质及环境可以从企业规章制度入手,如看企业是否有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查看内部审计人员对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评估报告;职责分离的相关规定;企业的组织文化等。 2.2执行有效的实质性程序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是一种职业判断,其质量多取决于审计人员自身的实务经验,因此,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有必要针对所有重大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由于九好集团特殊的商业模式,审计人员应该从企业合同、财务资料入手,找到频繁、大额、异常的交易,再通过走访、函证等外部调查取证核实九好集团和供应商、客户交易的真实性,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全面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通过对15年九好集团披露的财务报表分析可以发现,九好集团15年末企业总资产为9.2亿元,货币资金为5.3亿元,货币资金占总资产57.54%。根据三大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可知,如果虚构营业收入,不仅会在利润表上体现,资产负债表上的科目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甚至是在建工程也会有异常变动。由于九好集团的不存在存货、在建工程科目,因此应该将审计重点放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科目上。 其次,执行有效的细节测试。一是通过查询启信宝、公司官网甚至是实地走访可以获知与九好集团业务往来较为频繁的供应商和客户的真实情况。九好集团提供的1200家供应商联系方式中,错号、空号263家,查无此人或长期无人接听的210家。二是调取企业信用报告和已开户清单。通过企业信用报告可以获知九好集团在银行的开户注销和贷款情况,以及隐藏的九好集团对借款关联方担保行为。将调取的已开户清单和九好集团账面的银行账户进行双向核对,可以发现以公司名义开户,但是账面没有的账户,如果存在销户,应该向被审计单位取得销户证明。三是实施有效的银行函证程序并核查银行流水。实施有效的银行函证可以获知九好集团定期存款被质押的情况。对已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定期存款并与相应的质押合同核对,同时关注定期存款存单对应的质押借款有无入账。对于未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开户证实书原件,确认该笔定期存款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目前的金融环境下,银行流水造假难度大,通过核查银行流水可以发现九好集团通过银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虚增存款。 3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成功暴露的问题 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不仅是自身审计程序和方法的问题,与其所处的审计职业环境也密切相关。 3.1处罚不力下的违规成本低 此次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根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证监会责令九好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60万的罚款,与“忽悠式重组上市”成功将带来的数十亿、甚至是上百亿资金相比简直微不足道,如此低额违规成本与巨额的利益诱惑助长了企业财务造假行为的频频发生。反观证券法第202条、2013条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企业处罚金额是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在“唐汉博案”中,证监会对其处以高达12亿元的高额罚款,与九好集团60万元的罚款相比,12亿元的高额罚款足以让企图违法人员望而却步。而从以往发生的财务造假案例中可以发现,上市公司通过虚假陈述给证券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往往并不亚于甚至比企业通过局部内部交易、市场操纵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更为恶劣,但证券法对前者的处罚力度却远低于后者,可见证券法的处罚条例并不合理。 3.2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 我国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规模小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不平等关系,为了获得审计业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往往不能保持独立性,满足被审计单位不合理的要求。A上市公司对审计质量的需求主要与政府的管制行为有关,如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将终止上市、上市公司配股需要满足一定的盈余条件,多次暂停IPO发行等。上市公司对高审计质量的需求并不是由于市场行为,而是为了满足政府管制的条件,获得最佳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在选择事务所时考虑的不是计质量的高低,而是经审计后公司是否能够满足有关部门的管制要求以及是否有助于公司实现利益最大化。 4思考与建议 4.1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一是要修改证券法条例。对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进行修改,即加大对虚假陈述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顶格罚款数额,使之与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相协调。二是完善会计师职业标准规范。改变因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导致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但注册会计师基本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现象。加大对涉嫌财务造假注册会计师的处罚数额。三是建立集体诉讼制度。行政处罚力度有限,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其高额的民事赔偿足以杜绝大部分企业的投机心理。目前我国集体诉讼制度还不够完善,可以通过借鉴美国股市中的集体诉讼制度,或者设立代表中小投资者向上市公司集体索赔的总机构等方式完善我国集体诉讼制度。 4.2加强监管措施 一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改变我国大多以年检、整顿清理为重的监管方式,加强事前监管和治理,严格监管签字会计师资格和审计师任期,不断进行风险提示,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二是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措施,建立高效快速的投诉通道,如网上匿名举报窗口、举报专线、举报专设邮箱等。对举报人员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且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人们对财务造假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三是监管机构介入拟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改变拟上市公司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现象,转为由证监会、证件交易所等第三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拟上市公司向第三方交纳审计费用,再由第三方与审计机构进行结算,同时严格遵循审计费用的高低取决于审计质量的高低,防止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合谋造假行为。 财务造假论文:农业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及动因分析 【摘要】农业公司财务造假一直是资本市场的一个热议话题,加之我国对农业非常重视,因此研究农业公司造假现象就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辉山乳业的案例,来分析农业财务造假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一些应对策略,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农业公司;财务造假;动因 一、前言 近年来,农业公司造假现象层出不穷,诸如万福生科、银广夏、蓝田股份,绿大地、新大地、獐子岛、参仙源等都是近几年发生的引起投资者恐慌的例子。农业公司如此喜欢造假,其背后必然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且农业类公司还具有生产周期长、库存核查困难、现金交易量大、交易对象分散、性能不稳定等特点,与其他行业比较而言,产品周期长并且产量不稳定,因此致使,农业类企业资金来源困难重重,必须做出更好的财务报告来吸引投资者。故此,研究农业公司财务造假现象显得尤为重要。本篇文章通过对辉山乳业案例的分析,来找出造假背后隐藏的原因,并对该原因背后的策略应对提出一些见解。 二、辉山乳业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06863.hk,以下简称“辉山乳业”),成立于1951年,是一家覆盖全产业链的乳制品公司,业务涉及草料种植、奶牛养殖、液态奶和奶粉的生产及销售,于2013年在香港上市。 2017年3月24日,辉山乳业在半个小时之内股价暴跌90%,最终跌85%后停牌,股价只剩0.42元,该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是一份流落在外的文件显示,辽宁省金融办定于3月23日14点召开辉山乳业集团债权银行工作会议,23家债权行与辉山乳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出席。而早在2016年12月,美国知名做空机构浑水(Muddy Waters)针对辉山乳业报告,称辉山乳业至少从2014年开始虚假财务报表、夸大其资产价值及负债颇多,并称该公司估值实际接近零。 (二)案例分析 根据浑水机构的几个月调查,共访问了35个牧场,5个生产设施基地和2个完全没有建设迹象的生产基地。发现辉山乳业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牧草来源欺诈。辉山乳业宣称其用于奶牛饲养的苜蓿是自产自足,近而来夸大利润率。但大量证据表明这是个谎言,这家公司长期从第三方供应商手中大量购买苜蓿。 2.资本开支造假,辉山乳业在其奶牛养殖场的资本开支方面存在造假行为,其夸大了这些养殖场所需的花费,夸大程度约在8.93亿到16亿元人民币之间。资本开支造假的主要目的很有可能是为了支持公司收入报表舞弊。 3.董事会主席转移资产,辉山乳业董事局主席杨凯从公司窃取了至少1.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当中涉及将一家最少拥有四个乳牛牧场的附属公司向一位未披露的关联方转移。 三、农业公司造假频发背后的原因 (一)税收政策降低造假成本 国家对农业的税收政策,为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农业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减免幅度都很大,这样虚增收入和利润就没有成本,所以农业企业造假成本很低。以一个工业企业为例,虚增1个亿的销售收入,通常需要拿出2000多万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但是在农业行业,由于流转税和所得税都有很多优惠,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可能虚构一亿元的销售收入,公司连一分钱的税也不用交,造假者就会使劲往大了造,反正也不怎么花钱,用农业公司作为平台来造假,可以一下就省掉几千万的造假成本。 (二)农业类公司交易较零散,且以现金收付为主,难以核查 农业企业的上游以分散的农户为主,单笔交易额度很小,且以现金收付为主,这样事务所进行审计时很难进行核查。如蓝田股份采用伪造产权证明与银行账户来虚增资产,采用钱货两清的现金交易模式伪造销售数据、虚增收入;万福生科通过虚构交易,并在银行存款、应收~款、预付账款以及在建工程等多个科目倒账,最终把虚增的收入计入到在建工程项目。 (三)存货以生物性资产为主,难以盘点 獐子岛价值几十亿的虾夷扇贝不翼而飞,第二年又回来了,这个事件刚公布的时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而这些资产作为专业的审计师也是很难去进行排查的,辉山乳业的苜蓿草种植也是这个道理,盘点的时候存在很多障碍,这就为造假提供了机会。 (四)频发的自然灾害和特殊的行业性质 绿大地以2009年云南持续干旱为由巨亏,与獐子岛的虾夷扇贝不翼而飞手法如出一辙。农业企业的增长依赖自然资源的限制,很难追得上资本市场的步伐,达不到业绩预期的,就有造假的冲动。这也就是市值管理给予农业公司的压力,也间接地使这些公司业绩不够,造假来凑。 四、结论与启示――财务造假策略应对 (一)重视收入的审计和存货的核查 农业公司造假主要是在收入和存货两个方面。在收入造假方面,主要是倾向于通过关联交易来进行造假。所以在审计时,要关注企业往来款项的波动情况;关注企业同行业、上下游行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对比;结合函证、走访的形式对客户及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关于存货的盘点,应该注意不同的存货利用不同的方法,尽量去做到真实盘点;其次是要关注估约数的合理性;最后就是要注意界定生物资产的所有权。在审计识别的过程中,审计师应积极采纳农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二)适当修改相关的农业税收政策 我国在流转税与所得税方面关于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过大,这大大降低了农业公司的造假成本,也为农业公司造假提供了便利。所以我国应该适当地修改相关的政策,比如不同时两方面都进行税收优惠等,这也是阻碍农业公司造假的一个途径。 (三)加大对农业公司造假的惩罚力度 纵观这些年发生的农业公司造假事件,当公布出来以后会对该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事件过后也都没有影响公司的运营,有些是换了董事长,有些是改了名字继续经营,受到处罚的也大多是罚金。而我国对于造假处罚的力度远远小于美国,这就使得农业公司造假事件屡禁不止。 农业的发展关乎着国泰民安,是稳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础性产业。农业公司造假现象要想根除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可以通过国家和证监会的相关政策规定,来一步步约束和改善造假事件,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分析及治理 摘要:本文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总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和问题原因,并提出了具体的治理建议和策略,希望对于上市公司财务监管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交易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主要手段 虚构交易经营、关联交易等是目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 虚假经营不但导致企业各项数据无法准确的反映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问题,同时也会导致企业形成造假习惯,不断编造谎言去掩盖原有的谎言,最终使企业名誉扫地,被消费者和投资者所抛弃。 关联交易是指关联双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产生实际的价款收取。关联交易并不被我国法律所禁止,而关联交易也不全是违背市场规则的。但如果上市公司缺乏自律意识,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或不出现价款收取的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数据虚构和失真等情况。此外,会计政策不恰当利用、空壳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等,同样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造成影响,产生财务造假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务造假问题原因 (一)内部原因 自律意识的不足,是造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下,上市公司对于利益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为保证股票收益,公司股东非常注重炒作机会,并利用各种虚假会计信息刺激市场,从而提高股民信心,收获可观回报。可以说,上市公司急功近利、对利益的过度追求是财务造假的最本质原因。 其次,财务人员作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关键,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位,也给财务造假带来了可乘之机。目前,我国财务人员岗位能力、职业道德参差不齐。一些财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而摒弃严谨、公正的工作态度,与上市公司管理者相互串通,捏造虚假财务信息,最终损害了大量投资者的利益。 (二)外部原因 国内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也缺乏足够的监督。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国家并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控制,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也相对较弱,违法成本非常低。 财务监管职能部门,如证券监管、交易所、财政和税务等部门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也没有形成综合监管的良好局面,造成部分上市公司有恃无恐,造假问题百出。 其次,我国会计准则也存在诸多漏洞,针对上市公司会计行为没有形成有力的约束,这无疑为一部分不良上市公司造假制造了可乘之机,大量造假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一定缺陷,许多上市公司都无法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披露的信息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甚至给投资者造成较大误导,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治理策略 (一)加强会计人员道德监管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首先必须要加强会计人员道德监管,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行为,切实规避造假问题的发生。财务人员是公司财务数据的直接负责人,一方面,必须要明确各项约束财务人员的规范、制度,完善当前会计法规,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其次,加强会计岗位监督,在加强对会计岗位人员技术考核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检查,真正帮助上市公司财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品德和工作纪律,避免公司管理者与财务人员相互串通。 (二)完善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规范公司会计行为的关键,会计准则必须要适时优化和修订,保持足够的先进性。一方面,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围绕《会计法》建立操作性较强的会计准则,另一方面建立全面的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约束。而企业也应该发挥自主作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切实保障会计准则的落实,确保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 (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猖獗,很大程度上是由处罚力度不足所造成的。与财务造假获利相比当前对于该违法行为的处罚显得微不足道。比如,当前《会计法》中对于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仅为10万元,对具体负责人的最高处罚为5万元,处罚之低,与获利相差甚远。对此,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根据造假程度和市场影响情况,在没收上市公司一切造假收益的同时,处以造假收益20%-50%罚款。同时,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还应处以一定的刑事处罚,以坚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违法行为。 (四)规范上市公司交易行为 虽然,国内并没有明令禁止关联交易,但不合理的关联交易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对此,有必要从源头处罚关联交易,必须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机构和股权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合理的方式优化上市公司股权配置,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杜绝违规关联交易的发生。另一方面,必须要加强对上市公司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监管,降低不良交易行为的影响。 四、总结 上市公司作为国内优秀企业代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非常大。对此,国家必须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关注,加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而上市公司自身也应该加强内控,规范自身财务行为,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研究 【摘要】中国经济通过几十年不断地改革与进步,资本市场制度不断完善,环境不断优化,上市公司数量也呈现不断上升,规模日益发展壮大,在我国市场经济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巨大的利润的诱惑面前,低成本造假和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日益突出,欺诈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在违反金融秩序的案件频繁地发生,有些公司在市场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的经济秩序,使得投资者不能真正地了解该公司的实际经济情况,做出了错误的投资选择,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会计市场发展缓慢的问题。这是对国家相关法规公然挑衅,是对会计法规无礼的践踏。本文从当前的经济环境和现状出发,对上述问题,从多角度进行分析。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造假 治理措施 内部约束 会计准则滥用 一、财务造假的特征和成因 (一)财务造假的特征 (1)造假主体一般是位居公司高位的管理决策人员,他们为了自己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通过自己在公司的权力,指使会计财务人员在财务方面造假。最高管理层舞弊,往往是精心策划的,掩埋了相关的证据,为了避免被暴露,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2)财务造假不能改变真正的盈利能力和财务数据,因为企业往往容易忽视一个铁定的事实:他们捏造的财务数据不存在,妄想以为公司的衰落状况是可以扭转的,企业的地位和盈利能力在现实中是可以改变的。但现实恰恰相反,虚假信息会受到负面干扰,扰乱正常的经营决策,导致企业的恶性循环。 (3)掩饰交易事实真相,财务造假是一个经过涉事人员“精打细算”的,程序相当繁复的过程,在财务报告发表前,会采用各种手段,虚构会计事项,编造会计凭证,利用相关权利资源联合各部门编造出一系列完整的经济活动,这种司管理层介入参与的造假行为隐蔽性强,不会轻易被会计事务所从中发现破绽,暴露造假的事实。 (二)财务造假的成因 (1)目前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法律还不健全,社会经济环境还存在许多灰色地带,现在的会计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导致会出现一些制度上的漏洞,让谋利者有机可乘。没有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导致他们在进行财务造假的时候很少被发现,助长了他们造假的风气。 (2)我国对企业财务会计没有统一完整的监管部门,由于各个监管部门都有不同的监管范围和标准,导致了监管部门不能在监管环节上进行很好的衔接,大大地降低了监管的效率,造成造假现象频繁地发生,在质量和职业道德自律水平中,存在着人员素质低的问题,职业道德松散,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环境,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的监督管理,滋生了部分公司非法舞弊的行为,也促使财务造假的蔓延。 (3)反映一个公司经营能力的高低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的高低,就要从对它的业绩考核结果来评定。因此,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升职,为了时公司自身能在业绩上更“好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就有可能指使下级和相关部门舞弊会计报表。 (4)公司在进行各方面发展时,例如扩大经营规模、采购设备或营运周转的过程中需要源源不断的经济支持。而想要获得资金一定程度上需要依赖对外融资,能够引起融资方注意的就是公司的财务信息。由于这些原因,有些公司进行财务上的造假来获得市场上更多的资金投入。 (5)上市公司股价的上涨不仅能够提升公司企业形象,还能体现其潜在的发展能力赢取投资者的信任。而股价是由公司每股收益和市场盈利率来决定的而且两者存在成正比例关系,因此,有的企业就利用虚增利润等诸多舞弊行为提高每股收益来抬升股票价格,误导投资者又由于相应的连锁作用,利润的虚增使公司的市值上涨,导致价值虚高存在严重的泡沫。股票的价格提升了,自然使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有了更大程度的信任,从而放松对该公司的质疑和考察,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增加投资金额,公司也能蚧竦酶大更广的资金流,这种诱惑导致了上市公司通过抬高股价进行财务造假来获取利润。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及危害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 (1)虚构收入,上市公司是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情况在市场上进行公布的,为了掩饰自己财务来源不正当的那部分,他们通常会对自己的经营情况在财务上造假。他们造假以掩人耳目的主要措施是:第一,提前确认收入还没有得到物品所有权的买卖合同;第二,将公司的库存商品数量报的比实际库存数量高,让公司外的人以为公司的利润收入比较高,虚报公司的资产。在这方面典型的公司的例子就是银广夏事件,该公司通过通过伪造商品买卖合同书,提高自己财务报表上财务的数据,来提高对税收的进项抵扣额,大大地减少了自己的应缴税额,是公司获得不正当的利润七亿多元。该案件一经报道后,引起了中国股市的轰动。 (2)不上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有些公司为了在市场上的地位和利益不受影响,不会如实地将公司的某些不良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比如有些公司可能会涉及诉讼,他们会对这个事件进行绝对地保密。上市公司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维护自身名誉和形象,因为这类事项一旦遭披露曝光,公司的股价可能会较大幅度的波动,给投资者和自身的利益带来不利的影响。例如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它上市后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就出现了巨额亏损,尽管它前三年的经营状况都是良好的,曾经被各大媒体捧逐如潮的上市公司已经颓势难减,短期内扭转现状变得困难重重,红光实业于上市的第二年就申请退出了股票交易市场。后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重要生产设备如彩管玻屏池炉和彩管玻锥池炉早在上市前两年已经达到使用寿命并且是在超寿命期运行,设备老化严重导致产品合格率低,生产成本也大幅度的增加。而公司在对外公开的相关报告书中竟然闭而不谈,红光公司已经涉嫌隐瞒固定资产无法正常运作的事实,自身暴露出的问题也决定了公司最终的命运。 (3)不能真实、客观地披露自己的会计信息,一个企业的会计相关信息是其它企业进行投资选择时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它也能给公司的决策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可见,会计信息对一个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有些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的资金投入,会在自己披露的会计信息中作假,不如实地反映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广东东莞勤上光电有限公司自2011年上市以来,整体实力提升,前景似乎一片光明。然而却被查出其通过隐瞒关联方交易,涉嫌造假上市。这其中,勤上光电是于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买卖合同关系的,因而,广东品尚光电是勤上光电有限公司的大客户。而勤上光电通过在其控制之下的其他同类型公司在2010年和2011年间不断地输出利润,使得业绩量因而增加。所有发生的这一切勤上光电都没有公开披露其相关的会计信息,隐瞒了事实。 (二)上市公司造假的危害 (1)弱化市场对资源的分配能力,要充分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就必须保障财务数据的内容具有可推敲性。若是对其进行私自篡改等不实操作,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会打乱经济市场的正常运行,无法尽到改善国企现存状况,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责任。 (2)导致信息接收方产生误解,同时不利于债权方合理决策的制定。公司的基本情况通过其财务报告得到展现,此外还为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奠定着重要基础。并且会根据报告中涉及到自己利益的信息来作出一定的决策和措施,判断该项目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或者分析该公司企业的偿款能力来决定是否收回借款或继续借款。包括政府部门也会根据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对市场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规划,以制定一系列更适用的方针策略。若是未能以真实有效的信息作为投资的基础,则很大程度上会导致相应的方案策划失去可行性,从而增加投资风险。不仅如此,对于国家来说,这样缺乏真实有效性的内容极有可能阻碍政府决策,为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国家经济安全。 (3)导致证券市场呈现恶性发展势态,对于证券市场来说,企业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就是决定其内部运行能否保证平稳顺利的决定性因素。若是无法予以肯定保证,则会对证券市场的发展造成消极影响,甚至导致运行终止。即使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在发展初期的先天条件不足,但其发展效率值得肯定。但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以财务信息造假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否则对其健康正常的发展会起到严重的阻碍作用,并且不同程度的打击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善和抑制,必将会使得我国证券市场收到越来越严重的干扰而失去其应有的功能。 (4)不利于公司发展,财务报表对一个公司长远发展的作用和意义非同一般,反映出公司发展的方方面面。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通过表中直观信息进行一系列的战略分析,实行一系列的战略措施。如果财务信息虚假不可信,并且被公司管理层采纳参考并实施相应的措施后,毫无疑问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这就会使企业的发展脱离实际并导致连锁的不良后果。 三、整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有效制衡约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 企业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构建出合理有效且系统化的管理框架,其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就如股东大会缺乏实际意义,股权缺乏分散性,使得小额投资人无法按股获取既得利益;监事会缺乏对公司实行决策的权利,仅保留其能够监管督促以及控制的权利内容。此外,高层的人事变化以及董事等层级的任免没有决定权,这恰恰反映出管理层面缺乏严重漏洞;内部董事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很小的比例,这将导致董事会结构不合理,独立性较弱,容易导致舞弊。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必须要建立责任明晰、产权清晰、科学管理的企业制度,提高股东财产信息需求的地位,同时强化其对公司能够监管督促和控制的权利,对现行的董事会制度予以深化和完善,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力度的加强。这样才能有效保障中小规模投资者利益的获取,以及财务活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法制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全面推动立法的健全工作,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实例的研究分析,针对目前仍处于模糊形式下的条例规定以及制度体系等实行进一步的革新使其完备。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修订与更正,使得法律保障范围更为全面。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新增由于财务造假案而受到p失的受害者可以进行索赔,要求参与造假者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造假公司承担,因为公司造假的收益远大于成本,只有依法实行利益反夺,严惩造假行为,才能从根源处有效抑制造假动机,减缓造假的泛滥。 (三)健全内部外部审计制度,确保审计质量 内部审计在本质上归属于内部控制结构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对公司的财务和核算制度的建立健全予以监督和管理。其中内部控制主要是对管理阶层在行为规范性以及可完善问题进深度剖析,重点关注其具有的本质特征以及缘由等内容,并结合审计单位的工作予以制定新的发展战略。此外,还要对其现行管理规定进行完整性调整,强化的同时提高有效水平。实行外部审计则是使得财务报告的信度更高,从而维持市场稳定和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强化审计制度,改进审计程序已经迫在眉睫,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进一步遵循独立、客观和严谨性原则,不违反相应的职业行为规范,努力杜绝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 (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国家市场运行的高效性和高质量的建设都必须遵循诚信这一原则,可以通过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为其提供行之有效的理论依据,同时建立健全信誉记录制度以实现对理论有效性的保障。此外,结合新闻媒体的传播性质,使得诚信理念深入人心。把信用作为工司企业最根本的生命底线,净化经济市场的环境。 (五)加强财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对众多造假案件的分析,不难看出该行为的目的性极强,且受决策者主观意识的驱使。主要通过对交易过程复杂化的运用,结合改变相关政策等措施与关联方实行联合舞弊。事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但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由此可见,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对其进行道德教育强化的方面,要实现这一目标,第一就是要进行相关道德教育知识框架的建构,完善其认知的正确性。从而使其从自我内在的反省中得到醒悟,最终将可能出现的非正确性动机扼杀在源头处。再者就是要重新调整行业内的从业标准,注重等级考试中的道德层面的分析。注册会计师也应注意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拒绝一切财务造假行为,向社会递交公平公正的审计结论,向职业道德提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财务造假论文:浅谈公司财务造假及其防范对策 摘 要:随着经济一体化的进行,大量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浪潮之中。在面对具有较强实力的对手面前,中国的企业面临着重大挑战,特别是企业的管理模式需要不断进阶,以适应于需求的新形式。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环境之中,不能够适应竞争大环境的企业便逐渐将视线转向财务造假。当然,企业财务造假的原因不仅仅是企业为了融资而欲求上市。企业财务造假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目的,企业对于财务造假的手段也会有相应的不同,有的企业会故意虚增收入,有的企业却会故意增加费用。会计是一门极其细致的实用技艺,它需要学习者从会计目标和会计假设入手,对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过程”,仔细体会其内在的逻辑联系。因此,识别会计造假是一个需要功底的事情。通常人们会将财务造假划分为不同的级别。低级别的造假自然好辨认,但高级别的复杂而老练的造假则需要有极其专业的业务能力的人才能够识别,具体在正文中会被谈到。 关键词:财务造假;手段;防范对策 一、前言 我国资本市场在近几年出现了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在证监会官网行政处罚栏目中可以发现不少有关于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决定书。这也从另外一方面反映了现今财务欺诈问题作为一个很早就出现但却从未褪色的热点问题,在人们的生活之中所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在于:第一,通过对于一般性财务造假事件的目的、手段等进行归纳,呈现出一般情况下,公司在进行财务欺诈时的动态性描述,进而也对于其他受困问题的公司提出建设性建议。第二,从国家角度看来,由于我国相对于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资本市场形成的相对较晚,在此情形之下,研究财务造假课题对于我国具有相对重要的现实价值与借鉴意义。 二、财务造假相关概述 (一)财务造假的概念 财务欺诈是金融活动中组织整体或者个人的一种故意行为,以获得不公平的优势而实施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欺骗非法行为。通过对财务与会计准则之中的漏洞策划其行为,同时也包括故意制造对企业有利会计信息的行为。财务造假作为社会上的一股不正之风,在社会和经济大环境中已经成为一大公害。这样的行为不仅对于社会和经济秩序进行干扰,误导了投资者和消费者,也激励其他财务欺诈,甚至导致更多的腐败和犯罪。 (二)财务造假背景分析 1.当今经济发展大背景 一直以来,虽然从经济道路来看,中国的发展路途崎岖。但是,却在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一个全球吸引外资最具受青睐的经济体而存在。这也正说明了现今中国的经济发展形势多变而复杂。 2.财务造假的行业现状分析 谈及经济,绕不开企业;谈及企业,无法绕开每一个企业的财务。每一个企业都有着各自的财务问题,财务问题也是企业自身的核心问题。因此,无论是哪一企业的高管,对其企业的财务会显得非常重视,越是大而强的企业更是如此。 稍微认真些观察,我们可以发现,海外的企业(如美国、日本等)会把公司的财务报表在网上,甚至会细到每个季度的状况,而中国上市公司却不会将其财报公布于自己的官网,只是将其公布于第三方(证券交易所)官网之类的地方。当然,上市公司有义务公布自己的财务状况于证券公司,但也可以从中隐晦地看出我国的企业对于自己的财务问题还是相对于国外的企业对于自身的财务状况稍显轻视。 企业的每一行为都离不开其资金的流动。众所周知,资金涉及到企业运行的每一方面,这也正说明着财务问题是企业自身的复杂与综合性之所在。这时,企业财务造假便开始进入企业的眼帘。“每个企业有两本账,一本真账,一本假账”,这基本是在会计业内是公开的秘密。假账是给外面人看的,真账是给公司内部的领导看的。 财务造假,这一资本市场上古老的话题,在最近几年总是在各个领域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由于非上市公司媒体关注度相对较低。仅从上市公司来说,在近几年,财务造假事件层出不穷,例如皖江物流虚增收入91亿元。特别是2013年万福生科和绿大地等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遭证监会以及证监局处罚。这些事件相对财务造假的总体数目来说,真可谓九牛一毛。从财务欺诈的影响力度上看来,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相对典型。作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在2012年的半年报中虚增收入1.88亿,虚增利润4023万元。此外,在公司上市前三年的财务报表中,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抛开其伪造的面具,我们看到这些数据确实是非常吓人。在我们所接触的资本市场里,实在较为少见。本来是一个“贫农”身家,却装作“大地主”的架势,直到最后被戳穿,也令资本市场的各个角色进行反思。好在于其被及时发现,否则结果可能会更加严重。当然,对于万福生科这一公司,我们也可以看出,它在上市之前(前三年)也做了相当细致的工作。 在上述论述中,不难感受当今财务造假的手段多样,各行各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颇高。 (三)财务造假的危害 在本世纪以来,在全球经济背景下财务欺诈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其复杂程度上都越来越变本加厉。展望国外,安然、世通等知名大公司的财务造假相继被曝光使整个全球资本市场被金融诈骗的阴影所笼罩。在中国国内,连续不断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持m更新着投资者对于财务造假的认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猖獗,不仅仅带给投资者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撼动着投资者对于起本市场的信心,更为严重的是对证券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作用造成严重损害,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财务造假也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以及治理的滋扰,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打击与防范是市场经济之必须。 三、财务造假的分类及其识别 谈及“财务造假”,其范围之广泛显而易见。细致观察,定义区分“假”的概念相对困难。因为会计本身在记账时是一个可以争论的学问。对于不同有经验的会计师来说,对于同一个企业的思路不同,对于一个企业的同一个业务,他们可以呈现出完全不同的会计分录进行表示。 举一个生动形象的例子,就像一个人走在路上丢失了1000元钱,(1)当其被计入“管理费用”时,它表示的是因为个人对于财产的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失;(2)当其被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它用以表示在日常生活的范畴意外所损失的财富,作为一个非常性损失而存在;(3)当其被计入“其他应收款”时,它表示这笔钱暂时没有找到,但是在以后总有一天能够将其找到;(4)当其被计入“长期投资”时,它表示这笔钱算作捐献给了社会,造福群体等;(5)当其被计入“无形资产”时,它表示习得“吃一堑,长一智”的智慧,吸收了掉钱的教训,促使以后走在路上更加谨慎。(1)(2)种做法是一般情形下企业的做法,也算作初级做法,越是靠后的做法越是高级,当然越是高级的做法,被认定为会计操纵的可能性也会越大。在这个例子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资产和费用在会计上同为“借增贷减”的科目,在一定条件下资产也可以变成费用,费用亦可以化作资产。 (一)财务造假大体分类 财务造假的形式多种多样,从不同的层面去看待它,亦可以有其不同的方式去进行类别上的划分,笔者仅列举两个层面而进行大体上的分类,一方面希望促使读者对于财务造假的方式有其整体性判断;另一方面,也希望激发读者对于财务造假方式的思考,更进一步推进读者对财务造假方式的识别。 1.根据财务造假的目的而进行分类 做假账也不仅仅是为了虚增收入或者虚增资产。每一个企业,它所持有的目的不同,所做的假账也会用以不同的方法和策略。 有些企业为了少交企业所得税会选择尽可能少的确认收入或者提前确认成本或者将可以分年度确认的成本一次性计入损益。总体来说,多结转成本,多列费用,将可以多年摊销的费用一次性结转,并将其美名曰“谨慎性原则”。 而且一些企业在考虑利润调节的时候,不单单考虑本年度要做大做强,而是考虑几年之后的情况。比如本年新开的商场对业绩没有考核指标,管理层就会倾向于多确认成本(比如商场的折旧等),为之后几年的业绩考核铺路。 当然对于相对大些的企业来说,或许是未来上市的需要,或许是国有企业对于收入的考核要求,或许是银行融资的需要等。它们会倾向于少结转成本,少列费用,将明明可以一次摊销的费用进行多次摊销,将一些潜在性的盈利挂在往来款项之中,按照需要的期间进行结转,用以做到其利润相关的数据可以根据上层的期待而进行调整。 2.根据财务造假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 将其假账的类别从低级到高级进行分类,是笔者考虑到会计师的业务水平不同,对于假账的表现形式也会存在区别。 对于较为初级的会计师来说,他们通常会通过单据或者凭证的造假以达到其财务数据上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拿一个想要做大收入的企业来说,造假些银行对账单,虚增银行的期末金额;虚构些政府文件用以说明有政府的补助;还有买些假发票开出做收入等。 对于较为资深的会计师来说,会计本身的条文里就有许多可以去主观判断的东西,在上面“走在路上掉了1000元现金的会计表现”的例子中也有所呈现。有经验的公司管理层和会计人员会利用这些模棱两可的条文,使得会计的处理令其财务报表变得好看,以满足公司上层对于公司财务方面的要求与期待。这种情形是否能够将其定义为会计造假也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问题,在客观上也只能说其运用了不合理的会计估计,且带有一定自身偏见地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其会计处理本身却也是满足会计条文的要求以及处理方式。这种手法,业内人士也相对青睐。 但对于技艺高超的会计师来说,“业务模式”造假一般情形下是其选择。这一类造假在财务数字变得好看的情形下却没有实质性商业交易的支撑。在业内,“业务模式”造假也被称之为最高水准的造假。例如通过极其复杂的关联方交易与体外资金循环对其收入流水等进行造假等。美国“金融界的911”安然事件,也是通过其业务模式的造假,最终导致了安达信的解散,“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不复存在,孤留“四大”尚存至今。 (二)财务造假的识别 上面已有列举由两种不同的层面来对于财务造假进行区分,笔者进而亦从上述表达中进一步来论述有关于财务造假的识别问题。以上述“根据财务造假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来说明其财务造假的识别问题。 首先,面对上述通过单据、凭证等文件类别的造假,外界对其识别也相对容易。通常,可以通过给银行发询证函,去政府网站查一查,通过税务系统检测发票的真伪等相应手段均可以进行辨别。通常,面对这样公然违抗“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行为,企业的负责人与负责审计的人员均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因为,这类操纵是一种恶意的欺诈,触犯了法律。很早之前的红光实业就是如此。 其次,面对会计准则中模棱两可的条文所造成的报表里的水分,这也是审计难以核定的地方,例如一个涉及高新科技产业的公司来说,其开发一个新技术需要许多步骤,其中决定多少费用化进损益表,多少资本化计入资产负债表,都是相对难以界定的。再例如獐子岛集团“逃跑的扇贝”,利用生物学专家进行对于存货的评估,让投资者今天看到存货的消失,明天却又看到存货的回归,这样类型的闹剧,可以说真是让人为中国的资本市场捏把汗。进言之,这种类型的会计操纵时常出现。通常,外部审计就算发现了企业这样的表现也唯有叹服于企业精巧的“会计技艺”。因为,面对这样类型的“盈余管理”,法律和准则也是无可奈何的。 最后,是关于业务模式方面的造假。@类造假,对于会计界的审计新人来说必然是无能为力的。对于这类造假的识别需要全局性思维缜密的资深会计界人员,并且能够从整体方面对公司的架构模型和商业模式对其财务报表的影响力进行判断。 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 (一)内部动因分析 1.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会计人员个人素养缺乏(主要因素) 经营管理权被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掌控,对于本公司的经营状况较为了解,所掌握的财务信息也相对全面。在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时,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自己在公司的地位,促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当然,也存在公司会计人员迎合公司高管,主动出谋划策,有意识造假,从中间谋取私利。 2.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三者之间,当其形成相互推进,相互制衡的关系时,可以增进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在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所有者缺位和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二)外部动因分析 1.会计准则、制度相对国外还不够完善 在我国,各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粗线条、框架性的,只能对于会计操作起到总体性指导作用,而缺乏细则性指导。例如,主观影响对于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以及减值准备具有重大作用。另外,当会计准则和税法不同时,还是得依照税法,比如递延所得税。 2.外部审计的选择性失明 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取更高收益,抛弃其自身职业道德,与被审计单位狼狈为奸,一同进行财务造假。众所周知,就会计知识的理解程度来说,注册会计师可谓行业内的首屈一指。如此高超的技艺进行财务上的精雕细琢,促使财务造假手段五花八门,也增加了会计财务造假的不可辨认性。 3.外部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主要体现于三大方面:一是受会计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制约;二是中介机构与企业的利益来往密切,使之不能及时有效地披露公司财务数据的欺诈行为;三是政府部门的监管相对不力,没有起到相应监督的作用,受其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其相对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实现逐一进行调查。 五、财务造假的防范措施 在现如今这个经济环境里,中国作为全世界范围内吸收外商投资最受青睐的经济体,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在随之不断扩张。在这种情形下,具备一双慧眼去看清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是必不可少的。财务造假亦不是一天就可以做成的。企业对其长时间的运作必然会漏出其中的蛛丝马迹,使外界有据可循。因此,对于财务造假的防范工作,笔者认为应该去找寻更多的防范措施以减少被企业“忽悠”的可能性。在此,笔者也归纳了一系列措施,给读者进行参考。 (一)企业内部防范措施 1.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上市公司的结构在大体上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所构成。对于公司股权结构来说,在我国的中小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是一个并不稀奇的现象。当一家上市公司某股东占据其公司较大的股份,处于对该公司绝对或者相对控股时,优势在于应急反应速度快,也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但缺陷在于公司内部的权力得不到制衡,相对来说其不利于民主决策。 因此,在我国的各个企业中,应该优化股权结构,加强权力的制衡,在工作效率与民主决策之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促使企业能够在现如今的经济环境之中有条不紊地发展。 2.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提高内控有效性 谈及公司内部的监管机制,主要强调的是以监视会对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的监督为主的监事审计制度。在公司改制以后,虽然内部审计设置于公司内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致使内部审计工作效率极低。一方面是由于机构设置本身不合理,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内部人员本身的素质较为低下。在公司实际运作中,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只通过查账这一手段履行着自己的监督职能,然而对于其公司内部出现问题的员工却没有弹劾权,从而限制了内部审计于公司的监督力度。 因此,健全其公司内部的审计机制,适当增加其公司内审的职权,以提高其公司内控的有效性是尤为关键的。 3.加强业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建设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为什么要在现今这一时点政府上层不断在各个主流媒体强调职业道德建设?答案显而易见,因为在当今环境下,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极具缺乏的。因为缺乏,才会加大力度以提倡;因为严峻,才会加大力度去重视。 当然,从根本上来看,道德并不能治本,它能够做的是给社会大环境引领一种暖人的风貌。关键问题还是关乎公司制度的合理化运作。 (二)企业外部防范措施 1.完善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许多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基准,对于会计实际操作的意义不言而喻。但是,由于我国的现阶段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政府的经济管理工作有时必须依靠其行政手段才得以维持。在这一情况下,会计准则亦是较为急切的需要其制定者更进一步进行完善。 当然,会计准则的每一次修订都是一次具体化的进步。例如近一段时间,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联营与合营单位判断等作为新的准则而单独,说明其在经济领域的重要性。 2.完善业绩评价指标 企业的业绩评价主体包括其企业的利益的相关方。通常在对于企业进行指标评价时,他们会更加看重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以及营运能力。 但是,在现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却有不少地区将其对于企业的业绩评价体系片面的集中于企业单方面的利润以及收益等,而忽视了企业的环境生态效益,长远期发展能力等整体性能力的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企业的发展偏离其健康的轨道。 3.加大审计工作力度 通常,注册会计师在对于上市公司审计的过程中,时常为了节省时间,以经验主义取代一些原有的审计流程,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外部审计质量不能够得到确切的保证。 因此,在此情形下应该督促外部审计师保持谨慎的怀疑态度去面对其审计业务的每一个过程。从而敦促审计师克服其自身对财务经验依赖的心理,以保证审计质量。 4.加大财务造假惩治力度 财务造假对小到投资者,大到社会环境都有其巨大的影响。中国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对于其各个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愈加严格。与此相应,对财务造假的惩治力度也应该不断加强,一方面能够推动各个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也能够使更多妄图以财务造假而进行牟利的企业更多地畏惧于《刑法》的权威而放弃自身最初对于会计造假的念想。 (三)投资者防范措施(从属外部防范措施单列) 1.关注审计意见 非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在没有对外公布必要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挂出来,企业外界也可以联系他们提供。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一般在其年报和公告里(巨潮资讯网)。 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能力,作为投资者没有理由不去相信。当一份财务报表里未曾出现审计意见时,表示这一家公司的财务造假可能性是相对较低的;但是,在财务报表中,一旦出现了注会所发表的审计意见时,作为对于关注这家公司的投资者来说,则需要更多关注该公司大多数时间的业务往来以及其账务的表现。 2.加强自身风险意识与维权意识 投资者风险意识与维权意识的加强可以从侧面提升被投资单位的财务信息质量。同时,通过加强投资者的维权意识于风险意识教育,亦可以促使投资者在投资时,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目与跟风。由于国外的资本市场历时已久且相对发达,国外投资者的其相应所具备的投资意识也显现得较高一些,例如国外投资者相对于中国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会更多选择进行实地走访,以获取相对直接而真实的证据,支持其自身投资以获取更多价值。 六、结束语 本文先从现今经济的大背景出发,对当今财务造假的现象进行了相关行业方面的大体分析。然后,通过对于财务造假手段的相关叙述,在了解财务造假的表现方式后,从而告诫读者对于其手段的相关识别方法。最后,对公司财务造假的目的进行分析,分别从内部与外部角度分别进行剖析,以至于能够尽可能地说明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与其同时归纳对于公司财务造假的防范措施。 总体来看,公司财务造假实则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而存在于当今经济大背景下。唯有社会上各个相关方团结一致,共同担负才能够从根源上对其当今财务造假之风进行扭转,从而维持一个正常的经济持续,促使各个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提高,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向一个更加兴旺而繁荣的时代前行。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其防范 [提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财务造假乱象也层出不穷。财务造假不仅会导致会计信息的诚信危机、扰乱会计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也会给国家以及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本文通过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欺诈上市案例,分析其财务造假的手段以及我们该如何防范。 关键词: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手段;防范措施;会计信息;证监会 一、案例背景 2016年6月1日晚,欣泰电气公告称公司IPO财务造假,涉嫌欺诈发行以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从2011年11月开始,欣泰电气就开始了IPO申请,与此同时也开始了它的造假之路,其主要手段有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以及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等。在不停的造假之下,终于在2012年7月3日,欣泰电气通过了创业板发审会的考核,并于2014年1月3日获得批文,随后在1月27日登陆创业板,发行价格为每股16.31元,募集资金超2亿元。 但是,欣泰电气的造假并没有在成功上市之后就停止。经过证监会查证,欣泰电气《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3年年度报告》中继续故伎重施,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虚增货币资金等。并且,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以员工名义从公司借款6,388万元未被披露,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在2015年7月14日,证监会向欣泰电气发出了《调查通知书》并立案调查。在历时11个多月的调查之后,欣泰电气造假上市的手段与历程终于逐渐浮出了水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开出了罚单,合计处以832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处以892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处以60万元的罚款,其他多名高管和责任人也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温德乙、刘明胜两人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对两人采用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由此,欣泰电气有可能成为第一家从创业板退市的公司,也将成为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而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欣泰电气上市的保荐单位,也难逃重罚的命运。欣泰电气上市前财务造假,完全不符合证券法关于IPO的条件,无论是兴业证券秘而不宣还是毫无察觉,兴业证券都难辞其咎。 二、欣泰电气的造假手段 欣泰电气造假手段主要有IPO造假和年报造假。 (一)IPO造假。想要成功上市,就必须要降低应收账款的余额,于是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采取“用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的做法,从而导致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录。而实际上又是怎么操作的呢? 1、个人借款来充当公司回款。除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以外,温德乙个人向其朋友以及第三方公司等进行了大量借款,甚至有时候不需要经过客户的账户就完成了资金的回转,从而达到美化公司财务报表的目的。 第一种方式是温德乙向他人借款,公司的出纳在银行柜台一边办理现金提取一边办理现金交款,只不过在填写现金交款单的时候,付款人上则直接填写客户公司的名称,充当客户支付给欣泰电气的应收账款。而在报告期过后,再去银行办理现金提取和现金交款,如此一来资金就又从欣泰电气回到了借款人的手中。 另一种手法是温德乙向外部第三方公司借款,通过银行汇票走账。简单地说,就是由温德乙借款的第三方公司开具银行汇票,经过客户盖章背书给欣泰电气,算作收回的应收账款。等到报告期过后,再由欣泰电气开具银行汇票,通过客户盖章背书,转回给第三方公司。 为了掩人耳目,欣泰电气的造假十分谨慎与小心,不仅会把造假分散给不同的客户,且真假混合有零有整,比如把同一对象的借款分散成数十笔,分给各个不同欣泰电气的客户来开具银行汇票,以充当应收账款,等报告期过后再转回借款企业或者个人。例如,2012年6月温德乙就曾用此手法向丹东某企业借款9,000万元,以此达到报表上“收回”9,000万元的目的。 2、自制伪造银行单据。由于借款需要支付利息,如此大额的借款导致造假成本骤升,利欲熏心之下,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连银行进账单以及付款单也开始自行伪造,从而降低倒账成本。 在调查中发现,想要自制单据的流程并不复杂,工作人员先在电脑上制作银行单据的格式,然后填入相应的客户名称、金额等信息,再打印出来就完事了。 第二步就是带着这些自制账单会交给出纳去银行补盖章。因为公司和银行关系好,另外一方面公司业务多,出现遗漏也很正常,所以一般来说都可以成功盖章。 不过实际上,欣泰电气在自制假单据时也是费尽心思。所涉及客户都与公司有实际的业务往来,所以并不是一味单纯的造假,而是在真实的业务单据中混入假的,并且金额大小不一,最小的也就万余元,有的假数据会精确到小数点后好几位,所以十分具有迷惑性,y以分辨。除了通过造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之外,欣泰电气还通过少计材料成本来虚增利润。 根据中国联合钢铁网的数据显示,2010年硅钢片的价格为17,000~21,000元每吨,而且前6个月价格则在19,000元每吨以上。 如果按照每吨19,000元来算,根据欣泰电气的招股说明书,2010年硅钢片的采购平均单价为每吨14,905.8元,其采购价格比市场每吨低出4,000元左右,而采购量为6,310吨,说明欣泰电气通过少计硅钢片的成本在报表上减少了约2,500万元的材料成本。而招股说明书同时显示欣泰电气2010年的净利润为5,900万元左右,那么由此计算,欣泰电气则涉嫌虚增其报表显示其净利润的40%以上。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税收优惠政策也构成了欣泰电气利润“虚旺”的一部分。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是福利企I和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享受福利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各项税收优惠,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15%。那么2010年其税收优惠约为1,350万元,也就是说,欣泰电气2010年的净利润有1/5都是由税收优惠政策贡献的。 通过造假来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通过少计材料成本来虚增净利润,都是无视法律、为所欲为、利欲熏心的行为,其数字之大以不能简单的以“游戏”来形容。对于任何公司来说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是难以避免的,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补救,并适时予以披露,而并非通过造假来掩饰,假的终归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 (二)年报造假。除了IPO造假、虚构财务数据等行为以外,在2014年年报里,还存在有重大遗漏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以员工名义借用公司6,388万元供其个人使用,并且未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交易。监管机构历来不允许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何况数额如此之大,并且不在报告中披露,那么该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三、对于财务造假该如何防范 由欣泰电气造假事件我们可以从两个问题入手提出建议: 一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在案例中,首先是由欣泰电气的总会计师刘明胜向温德乙提出了外部借款冲减应收账款余额的建议,随后在接下来的造假之路中,上到总会计师,下到出纳无一不参与了这次造假。那么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资质考核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除了教育会计从业人员要遵从道德底线之外,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十分重要的。科学、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准则,是防范遏制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制订、修订并颁发了数十项法律、法规、条例等,无法可依的状态是结束了,可还应及时制订出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违反《会计法》的处罚制度,使会计法规更加具有操作性与实践性,使各项会计工作可以有法可依。 二是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必须要如实完整,并且准确披露公司的各项相关经营信息,特别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讯息传播异常迅捷与广泛,对于重大信息及时准确地披露比想尽一切办法造假与掩饰重要得多。即使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合理,但是适时的披露,至少可以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并且一定程度缓解公众的反感情绪。不仅仅是企业自身要加强内部审计、注意披露信息的真实与完整,同时改善审计体系、强化审计监督也是势在必行的。根据我国当前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督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各监督机构职责,互相协调好工作,既要增加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又要想办法避免重复提升效率,通过提升审计工作来降低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除此之外,对于防范财务造假,还得从企业领导人方面做文章。对于企业领导的真实业绩,不能只靠考察数字结果,更得从其领导的过程来判别其工作的好坏,然后将考察的结果与企业领导人的奖惩相结合。换句话说,就是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任命相结合,才有便于进一步落实诚信的原则,从而从源头上减轻以致杜绝财务造假的行为。 总而言之,遏制财务造假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各个方面都得进行统一和协调,才能使会计信息的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希望各企业与其负责人,能以欣泰电气为鉴,收起那些舞弊的花拳绣腿,实打实的想办法提升经营业务的能力才是关键,不要自毁前程酿成大错。 财务造假论文:西南证券两度卷入财务造假案 高歌猛进的投行接连栽跟头 西南证券再次因上市公司作假未能勤勉尽责被证监会暂停了投行业务,20余个在审项目面临证监会的全面复核。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去年6月被立案调查之后,不到一年,西南证券公告称,“因在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再次被证监立案调查。 西南证券称,根据相关规定,处于立案调查期间,证监会暂不受理该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暂不受理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这意味着公司投行多项业务再次被叫停,两次调查之后,也让原本发力投行业务而高速发展的西南证券业绩蒙上阴影。 西南证券方面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当前调查过程中在审项目有20余个,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全面复核。经复核,拟继续推荐的,可同时申请恢复审查;对于已过发审会的项目经复核,拟继续推荐的,可继续依法履行后续核准发行程序。这样看来,此前有媒体称,相关项目可能被“连坐”当属无稽之谈。 同时,西南证券方面表示,预计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在立案调查期间将受到影响,并可能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有分析人士指出,比投行业务业绩受影响更深远的是,公司在今年7月份的券商评级中可能被降级。 或踩雷“忽悠式”重组 西南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只表示在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中涉嫌违规被立案调查,并未指出具体公司。不过此前早有预兆。3月初,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准备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负责人员做顶格处罚。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两者企图以此“忽悠”重组成功,谋求借壳上市。西南证券恰好是九好集团的财务顾问。 监管层将九好集团定性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作为财务顾问的西南证券未能做好尽职调查自然难辞其咎。 这不是西南证券第一次被上市公司“忽悠”,2016年6月,因大有能源定增涉嫌欺诈发行,西南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暂不受理”公司投行业务材料。 盈利将受重创 在会项目将被复核重审,新增项目被按下暂停键,业绩“支柱“的投行业务被罚⒍怨司业绩产生较大冲击。 目前,西南证券2016年年报还未做披露,不过从2016年中报数据可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20亿元,投行业务贡献近9.5亿元,占比约为48%。在其他券商还在想尽办法减少对经纪业务依赖之时,西南证券投行业务已经占据营收的半壁江山。原本业务结构优势明显,转型之路顺畅,虽然A股交易量下滑,但在去年IPO发行提速的背景下应大有可为。 不料去年下半年投行业务被暂停,错失良机,根据1月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6年1月至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5%~75%。而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公司2016年净利10.99亿元,同比下滑达68%,成为上市券商下滑之首。 西南证券相关负责人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目前公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和新三板挂牌业务等正常开展。 除了业绩受挫,券商评级是悬在西南证券头上的另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每年7月,监管层都会综合券商上一年的表现给出等级评价,券商评级不仅直接影响创新业务的开展,影响两融等业务规模,每降一级,券商将增加0.25%的比例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按照西南证券2015年的收入来算,每降一级,则需多缴纳2124万元的投资者保护金,对公司资本金消耗巨大。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立案调查并不是纳入评级考核,扣分降级还需要看调查之后监管层是否给出处罚。 中介监管更加严格 去年以来,兴业证券、信达证券、中德证券等多家券商和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等机构因在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审计等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受到相应的处罚,中介机构违法现象受到监管层的重视。 为了完善证券中介机构被立案稽查与行政许可申请挂钩机制政策,强化证券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勤勉尽责,今年2月,证监会就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定》,一是当证券中介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证监会将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其出具同类业务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二是建立中止审查的恢复审查机制。在审项目被中止审查的,证券中介机构应当指派与被调查事项无关的人员进行复核。经复核,申请事项符合行政许可的,证监会可以恢复审查;否则,终止审查。 目前,相关监管举措还未落地,但从西南证券的调查来看,未来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将持续加强,对中介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也将加大。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互联网+”背景下保险营销模式探索 摘 要:“互联网+”技术给我国现代保险业发展提供新的契机。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剖析美日发达国家互联网保险代表企业的发展历程,为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结合国际经验及目前市场趋势,未来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将会在营销渠道、产品创新及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等多方面创新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保险;保险营销;模式创新 1997年,中国成立第一家保险信息网站。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互联网保险从无到有,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据曲速资本的《2016 互联网保险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互联网总保费规模从去年859亿元猛增至2234亿元,同比增长比率为160.1%,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9.2%,渗透率翻倍增长,逐渐在总保费规模贡献中显露头角。开通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已超过100 家,占比在全国保险机构总数的55%以上,互联网保险创业公司也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 2015年,总理在两会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科技将对传统保险业在产品营销、产品定价、员工管理、客户服务等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从营销模式上看,互联网已然不止是一个新的销售渠道,传统保险业与新兴互联网行业的融合已渗透到多个方面,深刻地对传统保险业进行颠覆变革。 一、我国互联网保险营销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13年以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呈现爆发式发展,保费规模逐年攀升。互联网保险为我国现代保险业发展创造了新机遇,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进一步规范。 (一)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互联网保险存在法律空缺及市场监管不足的问题。2014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仍无专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法律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准入、经营要求缺乏相关法律指导。目前,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暂时由保监会印发的全国规范性文件进行约束,监管面较为局限,执行力度有待提高。对于互联网渠道,保险公司未设立专门的维权及投诉通道,消费者线上购买便捷的背后存在着理赔难、维权难的隐患。 (二)业务结构不均衡 近些年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很快,然而同欧美等保险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互联网保险渗透率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产品单一、业务结构不均衡的问题。2014年,我国互联网寿险保费规模达330亿元,同比增长5倍以上。然而,59%的保费来自于万能险。部分保险公司追求保费规模的快速扩张,赔本赚吆喝,在互联网渠道发售高收益理财型险种来吸引消费者购买,导致互联网新型寿险产品同质化严重,创新不足。保费增长快速的同时也增加了险企经营压力,埋下了低偿付率、高退保率的隐患。 我国的互联网财险呈现增长见缓的趋势,2014年,我国互联网产险规模达506亿元,车险业务占据互联网产险业务规模的96%,其他非车险业务增速缓慢。车险业务一家独大的局势并不利于互联网财险市场的发展,互联网车险份额的增加并非是财险市场新的保费增长点,而来源于其他传统车险渠道市场份额的缩减。互联网车险价格的优惠吸引了众多消费者选购,损害一部分保险从业者的利益,长久以往容易滋生渠道冲突。同时,单纯发展互联网车险业务并无法给保险公司带来显著的利润增长。 (三)供需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保险对于保险供方和保险需方都存在相应的信息劣势。对于保险供方,信息不对称主要来源于被保险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互联网保险为了给客户最优的购买体验,省却了一部分传统渠道销售时的一些核保程序。而购买流程的优化加大了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告知信息的核实难度,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有一些不法份子通过购买互联网理财险种来进行非法洗钱,严重破坏我国的金融秩序。 对于保险需方,信息不对称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于消费者自身缺乏保险知识,在网上自助购买保险产品时可能会对一些保险条款理解有误,从而影响决策;另一方面是保险供方信息披露不充分,掩盖其实际经营情况,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四)用户信息安全堪忧 互联网保险对网络信息系统的依赖度很高,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保险时需要录入姓名、电话、住址、银行卡账户等重要个人隐私信息。一些假冒网站、手机软件、未知链接等涉及互联网保险的违法犯罪行动威胁着用户信息安全。除此之外,媒体曾报道超过20家保险机构官网的信息防护系统不到位,存在信息泄漏风险。一旦爆发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将对互联网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起到负面影响。 (五)险种创新不足 互联网保险不仅仅是开通一个新的保险销售渠道,将传统的保险产品通过互联网来进行销售,而是将互联网思维融合到保险的方方面面。其中,险种创新就是一个大的机遇点。从目前在线销售的保险产品来看,大部分是传统线下销售产品的线上迁移,如家庭财产保险、意外险、短期健康险、车险等,产品同质化高,创新不足。而居于场景化开发的新型险种则参差不齐,个别产品以保障为噱头,实际却偏离了保险的实质,上市不久就被保监会喝令下架,如“罚单险”等。 二、国外互联网保险发展经验借鉴 美国的互联网保险发展较早、技术成熟,是全球业务量最大、涉及范围最广、客户数量最多的市场。1995年2月创立的InsWeb公司曾是美国互联网保险模式的成功案例,最终却因入不敷出而被收购。日本生命网络保险公司(http://www.lifenet-seimei.co.jp/)(Life Net Insurance Company,下文简称Life Net)是一家互联网寿险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取得不错的市场成绩。相比之下,我国互联网人寿保险公司仍是空白。研究InsWeb公司衰败的原因和Life Net运营模式及发展理念对发展我国互联网寿险市场有极好的参考及借鉴意义。 (一)美国InsWeb模式借鉴 InsWeb保险网站是美国一家颇负盛名的第三方保险网站,于1995年成立,通过对保险公司和保险销售人员出售营销线索及为客户提供保险产品比价和最优方案收取服务佣金实现盈利。InsWeb通过与全球180家网站互联,持续吸引大量新客户访问InsWeb网站,在成立四年后迅速突破300万用户,之后一直保持对美国互联网保险市场的非凡影响力。然而,好景不L,2010年,InsWeb陷于经营危机,营业额急剧下降,然而网站运营各项高昂的成本仍需投入,收不抵支的情况一直持续,最终于2011年下半年被bankrate收购。 InsWeb的没落归结于以下三方面:一是InsWeb网站主销标准化和粘度低的短期产品,业务量有限,佣金收入不高。二是InsWeb网站的交流模式单一,客户只能在线或电话咨询。当客户在网站上选购对比保险产品出现疑虑时,在线及电话咨询不能有效地解决客户的疑问,从而削弱了客户的购买欲望。三是InsWeb网站无法提供一站式购买服务,客户在InsWeb网站上获得投保建议后仍需链接转入不同保险公司网站选购其心仪的产品,购买体验不佳,同时又让客户面临更多被营销的处境,影响成交率及客户的忠诚度。 (二)日本Life Net模式借鉴 Life Net于2008年5月18日开业,是一家通过互联网销售的寿险公司。开业后有效保单平均月增长率在10%以上,市场影响力和保费规模增速很快。截至至2015年12月,Life Net累计保单销量为222598张,是日本业内互联网寿险销量最高的保险公司。 Life Net有着清晰的发展策略――构造简单和便宜的产品,其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快速发展有以下多方面的原因:一是精准的目标客户定位;Life Net致力于为20-40岁的中青年人群提供人寿、医疗及失能三类保障型险种,对传统寿险产品进行细化和从简,只开发保险责任单一的简单产品。二是产品具有竞争力的价格;Life Net的产品仅在官网直销,省去佣金和手续费等附加费用,加之其产品保险金额较低,故能迎合且覆盖大多数日本普通民众的需求。三是服务优质贴心;Life Net在官网打造保险资讯栏目,客户可以学习到一般的人身险知识,同时还提供免费电话和电邮咨询服务,让客户在懂保险的基础下接纳保险,主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同时Life Net用动画展示及语音解释等方式来展示产品,保险条款简单力求让客户容易理解产品。四是购买体验好;网站上的产品购买手续简单,一键下单、线上支付,提供24h*7day服务,用户体验佳。理赔服务迅速周到,保险金一般在提交理赔申请两2个工作日内即可到账,其中医疗保险金24小时到账,客户满意度高,二次购买率高。五是信息公开透明;Life Net在官网公开企业的月度业绩报告和产品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让客户放心购买。 综上,Life Net运营的成功经验,在于细分险种领域的专业性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论是对于积极摸索互联网保险渠道突破的大型保险公司,如“老三家”,还是想借助“互联网保险”这一新兴市场来实现“弯道超车”的中小型保险公司,抑或是新建或筹建中的新保险公司,Life Net模式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三、“互联网+”背景下保险营销模式创新探索 顺应着“互联网+”发展大浪潮,国家也为现代保险业颁布政策红利,互联网保险网络监管法律法规日益完善。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用于消费、投资的资金更为充裕,保险购买力提高。我国保险市场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传统保险销售渠道增长乏力,已无法适应新时期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亟需突破。显然,互联网保险将是未来保险市场发展的主流,研究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创新有利于我国现代保险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传统保险产品 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首先在于搭建了互联网销售渠道,将传统线下销售的产品搬到线上来销售。我国首先开通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是平安、太平洋、泰康人寿在2000年相继开通的官方网站,由于当时全球互联网泡沫的影响,网站经营陷入瘫痪。直到2003年,各家保险公司才陆续在官网上发售自家保险产品。而后,随着互联网保险市场的深入发展,互联网保险渠道发展呈现百家争鸣的局面。 我国互联网保险渠道创新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1.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如泰康在线、国寿e商城等;2.专业保险网站,如慧择网、中民保险网等;3.第三方保险商务平台,如淘宝保险、网易保险和腾讯的财付通保险等;4.网络兼业机构,如携程、去哪儿网、春秋航空等,这类的机构往往具有相关在线保险产品销售优势,服务客户均为有出行计划的群体,具有意外险销售优势;5.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2003年众安在线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专业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众安保险自开业以来一直广受关注,并不负众望,在两年内创造了五百亿的市值。2015年,保监会又陆续批复了三张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牌照。2016年,已有多家公司在申请互联网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牌照。众安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被打破,渠道竞争也将给互联网保险发展注入新的血液;6.移动互联网渠道,如保险公司APP,微信门店,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已全面铺开,让消费者能随时随地,轻轻松松完成在线投保。 (二)产品精准定位及定价 互联网科技革命给传统保险行业带来新的销售渠道的同时,也给保险产品的创新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产品创新不仅能开发更多的市场需求,也能对我国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如何将互联网思维融合进保险产品的设计中,是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创新一个大的突破点。未来,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有望将从以下三方面突破发展。 1.针对特定场景开发全新的保险产品 网购爱好者熟悉的退运险就是缘于网购退货场景开发的新险种,类似的险种还有手机碎屏险、高温险、飞机延误险等等。这类产品会有小额、碎片化、数量多的特点,能够实现精准营销,将互联网的长尾效应发挥到极致,让售价几毛钱的保险产品也能汇集千万乃至过亿的保费规模。如2015年双11当天,众安保险的退货运费险单日保单成交量达3.08亿单。目前众安财险在这一方面的产品创新领先市场,并获得不菲的市场效益。 2.针对特定人群进行保险产品定制 传统保险产品也有市场细分的设计理念,如少儿险、孕妇险、老人意外险等。出于对风险的防范,此类的细分只是粗略的,产品同质化严重。互联网经济及网络社区能够轻而易举地将具有共同风险的人群汇聚在一起,形成一定规模,精细划分市场。特定人群保险产品定制可以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先进行产品开发,然后针对特点人群推广。其二发起设立,先征集具有同质风险的人群,待欲参保人群达到一定数量规模后,再委托保险公司研发特定产品并为其承保。这种方式可以规避新型险种滞销的风险,目前在市场还无相关应用。 3.基于智能软硬件的数据来影响保险产品的定价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健康险个税优惠、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放开等新规鼓励保险公司进行产品费率创新变革。基于智能软硬件的数据让保险产品的准确定价成为可能,如车载设备或驾驶记录软件可收集驾驶员的行车数据及驾驶习惯,将车险产品的费率与驾驶员的驾驶数据挂钩,实现因人因车定价。智能体重称可记录被保险人的多项身体数据,将对健康险的费率差异提供参照。 (三)成立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 在我国互联网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一些网络互助平台也_始出现。保险的初衷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然而商业化的保险形式淡化了这一初衷,而抗癌公社(https:// )、e互助平台(http:// )等网络互助平台就是在“众人互助”的理念下成立。 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行模式多为公益性的,在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其中最严峻的问题是互助平台的运营经费捉襟见肘。抗癌公社主张“0费加入”和“0收费”,平台免费为社员提供服务,中间无抽成,社员无人患病或死亡就没有任何费用。但平台的运营成本、人力成本是一笔大花费,抗癌公社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热心人士资助。 对比于“纯公益性”的网络互助平台,“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的运营方式将有更持久的生命力和更大的发展空间。相互保险公司是投保人基于相互保障的原则设立并共同拥有,为投保人自己经营保险业务的法人组织,其经营目的是为各保单持有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产品,而不是追逐利润。在国外,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成熟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在全球保险业中占据重要位置。我国的相互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相互保险迎来发展新机遇。新《国十条》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保监会于2015年2月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相互保险的设立要求、运行方式提供了法规依据,扫除相互保险的法规障碍。2015年底,保监会已启动相互保险公司经营牌照审批程序。 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从保险商业模式进行创新,不追求股东利润和经营成本低廉的特点,可以更好地为中低收入人群和高风险领域提供简便灵活、惠而不费的保险产品和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服务,对实现普惠金融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凭借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互联网技术,相互保险公司可实现互联网化营销、投保、核保以及理赔,减少了中介环节,降低了展业费用。同时将运作情况公布在官方网站上,让每一位成员知悉。 成立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有望结束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为主的单一保险市场组织形式,挖掘保险业新的增长点。未来,相互保险公司将成为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合理补充,突破保险业单一商业模式局限,提升保险产品竞争力,促进保险市场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 四、结语 “互联网+”背景下保险营销模式是不断创新发展的,各保险公司应立足自身资质,积极探索适合其发展的模式。对于大型保险公司,因其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可以官网直销为主,辅以第三方代销。渠道发展的同时加大产品的创新力度,同时打造互联网保险生活社区。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由于资金、技术、品牌知名度的受限,借助第三方平台销售更具有优势。然而互联网保险的市场赢家并非只体现在保费规模上,以高收益率吸引消费者购买的营销策略弊端凸显。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发展较快的新兴保险公司仍任重道远。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科技正在重塑着各行各业的发展方式,在时展潮流下,企业只有直面挑战,不断创新,才能长远发展。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论我国保险营销模式改革问题 摘要: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加速,保险越来越被重视。然而保险公司的营销观念滞后,产品创新不足,营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营销模式单一等诸多问题仍然是保险业发展的一大阻碍。因此保险业亟待创新营销理念和模式。 关键词:保险;营销策略 保险营销指的是在不同的环境下,保险作为一种商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或者是实现相关企业的相关活动。保险营销不是保险推销。良好的保险营销将会取代保险推销。我国目前的环境以及发展现状是非常差的。正是这种环境的贫瘠,保险营销并不受国人的欢迎。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远远超过现在的需求。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国民的保险意识加强,保险需求多样化,这些都迫切需要保险业的营销理念进行一场深层次的变革。 一、保险营销模式的现状分析 1.保险业整体平稳增长 随着国民大量的投保需求也进一步带动了保险业的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保险密度同比增长19.44%,为1766.49元/人,保险深度同比增长0.41个百分点,为3.59%。同时,全国保费收入2.4万亿,同比增长20%。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额已经超过12万亿,保险业呈现向上发展的态势。 2.保险直销渠道受到重视,间接营销渠道发展变缓 截至2015年6月底,我国已有188家保险机构。在这种机构林立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我国越来越重视直接营销渠道的地位,公司直销一方面更加高效,同时也极大程度的降低了成本,可以让企业直接掌握大量优质客户,不用倚仗高价的中介机构。近几年保险间接营销渠道发展速度放缓。因为直销渠道中的网销得到大力支持,也是因为近几年国家对兼业机构治理力度加大,提高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准入门槛。在兼业渠道中,财险业务的车商渠道和寿险业务的银邮渠道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保险业的地位得到提高 新国十条的颁布,反映了政府对于保险行业的重视,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将会目标明确,作为宏观稳定的总用将会越来越明显。新国十条中明显强调保险监管将现代化,对消费者的保护也被写入到其中,消费者的权益将会得到保障。另外强调了保险的另一个功能,那就是防范金融风险,对保险业的风险处置能力提高了要求。在整个金融行业发展的趋势中,保险业必须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探析中国保险行业营销策略的问题 由于中国金融发展的原因,保险在中国起步晚,发展慢,缺少政府的支持,因此国人对于保险的认识比较浅,很多人是一谈到保险就是很回避的。投保的过程繁琐等原因导致很多人不愿意去购买保险。而且我国的保险营销做得并不好,很多问题急需改革。 1.消费者挑选难度大 消费者的对于保险行业的重要性比对于任何一个行业都要重要,如何创造消费者将起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我们保险行业如何才能将保险观念深入到跟多消费者者心中,让他们有购买保险的需求。但是现在保险行业提供的服务是远远滞后于整个需求市场的,而且保险的专业性比较强,使得很多客户因为不是很了解就放弃购买保险。随着网络的发展。客户的需求也越来越具有个性,需要的服务更多。 2.成本控制难度较大 成本是消费者为的得到需求的服务所要付出的。保险行业要深入了解消费者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付出的成本。很多企业包括保险行业都是这样的,他们往往是跟多的去研究产品的成本。很多客户在有投保需求以后,往往是通过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产品的性价比。现在的市场上,保险行业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价格战在所难免,价格战最激烈的是在车险市场。 3.客户投保难度大,程序繁琐 任何客户在购买商品的时候,还往往追求商品的便利性。如何能让消费者通过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商品,这是保险营销所需要研究的问题。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的情况来看,保险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投保渠道以及保险产品的专业性是首要问题。 4.与企业客户的沟通难度大 在任何市场上,沟通都是很重要的,通过沟通,能得到客户以及给客户最好的消费体验。但是中国市场上真正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多,大多的保险营销人员都不是专业的保险人才,主要是这个行业的准入门槛比较低,导致整个保研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很难给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 三、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措施 1.差异化产品和服务 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人均收入水平越来越高,网络的普及,客户得到的消息也越来越多,客户的需求也越来越具有个性化,根据目前的市场环境,我们需要提出一系列的方案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对客户群体进行更具体的细分。根据已有的各种客户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家庭成员构成、工作性质、风险偏好、经济能力等,结合产品特性为其提供最优的保险产品组合,发挥保险产品的整体风险防范能力。同时根据不同类别的客户我们也需要提供多元差别化的服务。比如对于高端客户,我们应该为其提供贵宾服务,让其享受异于常人的高品质全程一对一的服务,同时后续还要为其提供更多贴心的增值服务,比如及时的客户关怀,我们要像及时雨,解顾客所急。对于中小客户,我们提供标准化的大众服务,但是不代表就可以忽视这个群体,要知道口碑也是这个群体在进行大面积传播,同样的我们也需要积极热情的为他们提供服务,同时要通过多个渠道开发他们的潜在需求。 2.重视专业中介渠道 此外,保监会应该持续关注专业中介渠道的发展。专业中介渠道相对其自身的保费增长情况相当可观,可是,对于全国保费的占比增长很慢,且占比非常小,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专业中介渠道将有限的资源高度分散,而且很多处于无效或者低效状态。英国保险专业中介渠道一直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一方面起源于国家对其的扶持和严格监督管理,另一方面也是得益于英国保险业对其的重视。发展我国的专业中介渠道,首先应该重视目标市场定位,保险直销渠道是面向大众,而专业中介确实面向小众的,应该更重视产品的个性化定制,与此同时,保险产品的设计创新要与时俱进,对市场需求要及时作出反应。专业中介不应该仅仅是销售者,同时要成为参与成为产品的设计者。 3.多层次满足客户需求 全方位营销活动平台的构建有赖于良好运营的价格管理。灵活的定价策略即通过在不同的细分市场进行不同的定价策略从而影响客户成交行为和竞争行为,满足多层次客户需求,降低客户流失率,扩张市场渗透率。保险业可以通过灵活的定价管理,对高端个人客户在费率规定区间内适当优惠,对于企业客户可以实行保险产品的混合营销,我们也需要根据产品的成本,支付能力,和经济效益多方面统筹。所以保险业就无法像酒店业、运输业、旅游业等这些服务业可以根据生意旺季、淡季来进行很大的价格变动调整。归根究底,保险业要满足多层次的客户需求,根本还是在于服务。对不同层次的顾客提供更加适合他们的的服务,以服务取胜才是王道。 4.重视资源合作网络 保险企业应该重视对资源合作网络的培育。“互联网+”时代,保险业已经实现与银行、邮政、车商、铁路、航空、旅行社等服务机构的合作,险企作为产品供应者,可以在这些合作伙伴之间扮演一个网络资源整合者,建立合作关系管理网络,即时联动共享信息,一方面可以整合各方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超值服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的业务增长。比如太保,通过绘制客户的脸,对客户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做到精准营销。为客户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 摘要:对我国保险业面临的新的营销环境进行了分析,并对保险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得出了目前我国保险业存在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相隔离、相同的产品不同的价格、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分离、组织内部的相互冲突等问题。提出了创新我国保险营销模式的几种方法,包括交叉销售的营销模式和整合资源的营销模式、利用新型媒介营销模式、保险超市的营销模式和保险连锁的营销模式。 关键词:保险营销模式;问题;创新 1我国保险营销面临的新营销环境 近十年来,我国不断对保险业进行规范。200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了我国保险业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确立了保险业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地位。同年,交强险正式实施,中国人寿成为首个A股上市保险公司。2008年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成立,2009年新保险法实施,同时保险业引入新会计准则,年度保费突破万亿大关,首次实现整个行业的扭亏为盈。2010年保险投资渠道全面放开,首先利率逐渐市场化。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在近十年发展环境不断变化,新的环境下我国保险业应该与时俱进跟上市场步伐。以下是对我国保险业面临新环境的简要概括。 1.1保险业的综合经营 自《金融现代化法案》在美国通过以来,金融混业经营的局面逐渐形成,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基金业等金融行业不断地相互渗透,大量的大额收购合并不断出现,混业经营在金融领域越来越普遍。在我国金融的混业经营业早已出现,例如平安集团目前经营的业务囊括了证券、银行、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指出支持保险机构参股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鼓励保险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对其他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探索邮政等行业经营简易保险的新渠道,稳步推进交叉销售和综合拓展。由此大部分有实力金融机构开始向综合性金融集团发展,例如中国人寿集团已开展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资产管理等子公司,同时参股证券业和银行业公司,成为了一家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1.2市场竞争加剧,我国保险公司面临新的挑战 自从我国加入WTO并于2004年全面放开我国保险市场,我国保险公司开始不仅需要面临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的竞争,同时需要与国外保险公司开始竞争。在新的挑战下,我国保险公司都在追求规模效应,期望通过规模效益实现效益。不仅如此,我国保险业在面临新的挑战时,正在逐渐重视发展速度与产品质量的平衡、注重节约成本、优化资源与内涵价值,不仅追求快速发展,同时注重发展质量。部分大型保险公司目前已开始着手转型之路,例如中国人寿正在向积极均衡、整合转型、创新超越的战略迈进。 1.3客户需求逐渐多元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中产阶级的财富和人数不断增长,主要金融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其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我国保险公司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不断地满足客户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客户需求的专业化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以及研发人员提出了更大的调整,尤其是精算师,必须准确计算大量新产品的风险;业务人员比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较快地了解新产品特征,并能和已有产品进行分析对比,推荐给客户最适合的产品;产品开发人员需要不断地发掘市场需求,并做出与之相匹配的能满足目标市场需求的产品。 2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 2.1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相隔离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的管理主要通过制定针对销售人员的销售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销售机构和人员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资格条件、考核评估、活动管理、职位晋升、薪酬待遇等做出全面的详细的规定。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将销售人员与其他工作人员分隔,从而产生了保险人和编外人员。这种方式直接导致了销售人员缺乏归属感,内部矛盾频发和降低销售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这也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流动性大的主要原因。 2.2相同的产品不同的价格 各家保险公司通常为不同的销售渠道提供不同的产品,除了部分大众型产品可以全渠道销售外,不同的渠道往往只能销售自己渠道的产品。但是,不同的产品可能保险责任相近,在这种情况下,有时不同渠道的保费价格却相差巨大,由于在设计产品时,保险公司已将不同渠道的销售成本考虑在总价格内。同时,不同的保险公司为了提升销售业绩,扩大市场,经常进行价格战,导致同类产品不同价格的情况。 2.3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分离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大部分收入依赖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通过与客户接触,推广保险公司产品,从而达成交易,需要赔偿时往往也是联系该销售网点的赔付人员进行赔付,因此销售人员实质上是保险公司与保险客户之间的中介,正是销售人员中介的性质导致了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的分离。保险公司对不同销售渠道提供不同的产品,所以客户在一个渠道购买保险产品只能在该渠道的产品范围内进行挑选,而不能全面了解所有该保险公司的产品,这样不仅可能无法提供给客户最适合的产品,同时也削弱了保险公司竞争力。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的分离也会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直接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化,不能最快地适应需求的变化,创新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2.4组织内部的相互冲突 保险公司内勤销售系统通常将就工作的程序性,而外勤销售系统更讲究工作效率,导致了两个系统之间缺乏高效的联动沟通,从而产生了两个系统之间的冲突。各保险公司之间也缺乏有效的互动,缺乏联盟意识,也会导致各自系统之间的冲突。 3我国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 3.1交叉销售的营销模式和整合资源的营销模式 交叉销售的实质就是销售人员在销售某产品的同时向客户介绍本公司另一种产品。销售人员在与客户交谈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掘其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当客户提出一个保险需求并得到满足时,此时销售人员可以在已有保险或者客户未被满足需求基础上推销其他产品,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整合资源的模式就是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资源进行销售活动,包括公司内部资源、各子公司的资源、合作伙伴的资源等等。 3.2利用新型媒介的营销模式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社交工具的出现为媒介营销的创新提供了创新的空间。传统的媒介营销主要包括媒体营销、电话营销和方案营销等。现在保险公司可以利用新型社交工具进行其媒介营销的创新,比例利用微博,微信,QQ等进行产品营销。微博主要可以用来发起各类活动,使潜在客户了解公司产品和文化,增加潜在客户的品牌认知度。微信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培养客户购买保险的意识和提供方便快捷的功能比如查询已购买保险等。 3.3保险超市的营销模式 保险超市类似于家电超市,是一种把所有该行业产品集中销售的模式,既可以使用实体店模式,也可以互联网销售的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大量的不同的保险产品,从而找到更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保险超市有利有弊,从客户需求的角度来说,其有利于客户的选择,从保险行业来说,这种模式也会造成保险公司在某些险种上面的恶性竞争。 3.4保险连锁的营销模式 保险连锁的本质是保险公司直接面向最终客户进行销售活动。目前我国保险业过度依赖于外部渠道,导致其与客户相隔离。保险公司使用这种模式可以通过直接与客户提升其利润空间,更好地收集客户需求,实时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化。这一模式目前已在美国成功运转,其特点是小型化、多网点、功能全、重服务。可以提供给客户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从而吸引客户。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顾问式行销下保险营销模式的改进 摘要:保险营销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在销售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对于销售人员的营销模式和概念推广的要求比较高。通过对顾问式行销的分析,提出进行精准的险种定位;开展“收展式”保险营销模式;深挖潜在客户群;推行银行保险业务创新等策略。 关键词:顾问式行销;保险销售;改进方法 一、我国保险行业面临的新形势 我们国家的保险营销市场面临着新的环境,保险业由以前的单一险种的发展和销售模式,已经转化成为如今“多险种”综合经营局面的形式。21世纪经济的发展导致金融革新的不断深入,行业重组和原材料能源的整合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如今的银行业、商业保险业、证券经营行业和基金销售行业相互渗透,保险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尤其是在我们国家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我国的“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等保险企业面临着更多国外相对经营成熟、规模巨大、运转效果良好的保险企业的竞争。在这些经营效果更好的外来企业的强烈冲击之下,顾问式行销保险营销模式的改进显得尤为必要。 二、顾问式行销的优势分析 (一)更加贴合顾客需求 保险营销对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保险的销售主要是通过业务员约谈优质客户的方式来进行,针对客户的个人收入情况和家庭具体情况,进行不同险种的投资和配置推荐。对于年收入较为丰厚的个人来说,他们的投资和理财的欲望比较强烈,保险营销人员可以通过介绍投资理财类型收益相对比较丰厚险种的方式,吸引投保人。一些对于子女教育和成长、入学等方面有需求的客户,保险行业的销售人员可以向其推荐子女教育险的方式,赢得潜在受险客户的信赖。投保人只需要按照每年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金额,在投保人年龄较大没有获取收入和抚养子女能力的时候,投保过的保险公司对接业务员会根据投保人子女入学的相应情况,帮助投保人缴纳学生的各项学杂费,切实为投保人解决后顾之忧。 (二)经营手法更科学 我国当前的保险营销还处在一种推销经营的阶段,国家相关部门对于保险业务的相关法律细则规定的尚不够具体,存在比较模糊的地方。因此,要想大力推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政府必须实行保险行业权责细分,对于我们国家的保险领域进行大力扶植,保证保险营销的顾问式行销活动中,可以做到“有据可依”和“有据必依”,扫除行业内部的模糊界定,打造保险销售行业的透明化,从而减少投保人的疑问和困惑,提高客户对于保险公司的忠诚度。 三、改进顾问式行销下保险营销模式的有效方法 (一)进行精准的险种定位 对于车辆交强险这些业务推广难度较低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政府需要进行实时介入,通过适当的引导满足客户对于车辆安全服务的需要,在首次购买车辆的群体中,推行“新车”与“车辆交强险”配套实施的方式,展开业务量的稳步推动。在目前的车辆保险行业中,一旦汽车交强险投保人遇到了车祸,行车证上有了不良记录,在进行车辆交强险险种的购买方面就会面临着一系列具体的问题。因此,顾问式行销下的保险营销模式的革新过程中,可以安排公司内部的保险推销业务员,去跟单此类有过车祸行驶记录的潜在投保人。 通过风险管理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挖掘客户的潜在价值,实现保险的销售和盈利,同时,在针对性较强的险种业务活动中又能够赢得投保人的信赖和支持,实现公司业务水平和口碑的提高,还能够切实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车辆日常行驶风险保护,最终解决客户的后顾之忧。 国外著名的顾问式保险营销行业的专家比尔・斯科特,曾经在欧洲保险销售业务研讨大会上说了一段著名的话:“在今天的市场经济行业里,市场营销再也不是产品之争,而是观念与观念的较量。”营销观念的先进与否,决定着新时代背景下的保险营销过程中进展的速度,最终体现在潜在客户对于保险企业的忠诚度,体现在市场对于保险公司险种的选择,最终决定了保险企业的成功和失败。 (二)开展“收展式”保险营销模式 在保险销售的过程中,可以大力发展顾问式行销下的保险营销模式,保险的销售人员对于险种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具体的财务规划展开清晰的了解和规划。在传统的销售模式中,保险销售总公司一般会采用人海战术直接雇佣大量的保险销售人员展开客户数量上的挖掘和推销。但是,在新形势下的顾问式行销中保险营销模式中,需要保险销售行业的区域经理对区域内的潜在投保人进行准确的需求分析,通过确立区域内“收展制”的方式,建立和收展混合制的个人营销模式。由保险公司指派收展员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对办理保险需求较大的片区进行走访,对于客户意向较强烈的群体进行上门服务,通过精准保险销售信息投放的形式,赢得更多客户的信赖和支持,通过优质的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制保险险种配置项目,通过合作的形式满足客户对于保障自身利益的长久需要。 顾问式行销下的新型保险销售模式的特点在于,通过互联网背景下的大数据挖掘和信息整理,进行精准的客户群体定位和保险服务投放,可以显著提高保险销售服务的效率,提高保险业务员的接单成功率。 (三)深挖潜在客户群 新模式下的顾问式行销保险销售的工作,通过充分挖掘潜在客户的形式,实现客户需求与保险服务与推广的无缝对接。实际上,在保险销售人员与客户的日常接触中,虽然有的时候保险业务并没有成功售出,但是,签单失败的潜在投保人可能对业务员介绍的保险业务印象很深,因而通过自己的推广和宣传,给予更多的客户介绍,从而为保险业务的销售人员带来更多的潜在保险销售客户群。同时,保险的销售人员也可以通过在与更多的潜在投保人的沟通交流的过程中,了解此行业客户对于本公司各个险种的看法,通过及时反馈客户意见的方式,为保险公司高层领导人开发新险种和维护旧险种提供必要的原始信息支持。 (四)推行银行保险业务创新 保险的销售人员还可以根据市场细分以及保险不同行业产品的改进等等具体信息,为整个行业内的业务推广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和信息支持。因此,在顾问式行销下展开保险营销模式的改进工作,需要对销售过程中的“有效接触”和“有效信息反馈”等等因素纳入保险销售人员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之中,从而提高保险投放的针对性,以及营销人员的行业主动性和客户资源敏感性。 在顾问式行销下推进保险营销模式的革新,需要政府强化银行保险发展的政策导向。一方面,通过促进保险公司与银行企业的共同努力,促进银行保险领域建立起合作的战略联盟关系,在保险业务上,保险公司可以将大量的保额存入银行之中,为银行系统的房贷和融资提供方便。此外,银行也可以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提供更加坚实的资金后盾保障,通过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业务活动推广和信息投放,取得保险业务推广的成功。 四、结语 顾问式行销下的保险营销发展模式,通过对区域内的各种潜在客户提供收费、保全、理赔和咨询等相关业务,进行市场培育和业务拓展的一种新型保险营销开发渠道。它要求通过打造销售能力较强团队的方式,切实提高保险销售的成功率。因此,对新时代保险营销公司展开行业革新,需要对区域内部的客户资源进行有效划分,通过培养一批拥有者固定薪酬、同等学力和受过专业的市场运行销售教育的素质较高的队伍的方式,提高整个团队的业务水平的方式,在整个保险行业内树立较好的口碑,通过较高的销售业绩实现行业内服务能力的提高。 浅谈保险营销模式及其创新:基于“微博、微信、微时代”语境下保险行业创新营销模式的构建 摘要:我国进入到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加大了对保险行业的重视,使得我国保险业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机遇,使我国的保险业实现了迅速的发展,同时保险行业的经营模式和营销战略也在不断改变,使其可以更加适应我国社会的发展水平。但是我国的保险业与国外的保险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国保险业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社会的发展状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时代的条件,实现全范围的宣传模式。只有抓住了市场的机遇,才能实现保险行业的壮大发展,所以我国保险行业应该以时展的步伐为基础,探索出进步的道路。 关键词:微博;微信;微时代;保险行业;营销模式;创新 在我国发展迅速的保险企业当属人寿保险,其内部的管理模式以及营销的战略都非常适合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并通过新技术的运用,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收益。如今,互联网技术在人们生活的范围内得到了普及,所以人们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去发现保险行业的信息,进而决定自己选择的保险项目。所以保险行业也应该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为企业的营销模式带来改变。 一、微博、微信、微时代对保险行业发展的作用 (一)创新了保险行业的发展形式 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的2012年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上,提出了互联网创新的作用以及重要意义,并结合现代社会发展的互联网产物,指明了微博、微信、微时代对于事件传播的重要作用。所以保险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就应该充分利用这种创新的社交模式,提高其在人们心中的影响,互联网的发行和应用与保险行业的发展形式类似,都是通过用户的点击次数,来探索行业发展的情况。因此,互联网出台了很多移动终端,以此使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获取到信息内容,保险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务水平,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的形式,传播在互联网上。可见微博、微信等微时代通讯功能已经与保险行业的营销水平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所以保险行业要更加严格规范自己的营销行为,最大程度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 (二)加强了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沟通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微博、微信平台功能,使人们可以及时了解到很多社会中的信息和现象,对于保险行业来说,每一个事件的处理行为,都有可能被消费者通过微博、微信的平台,传播到网上。所以我国保险行业在营销的过程中,也加大了对微时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力度,在微博和微信上可以与消费者形成沟通的平台,既使消费者及时的了解到保险产品的性能,也使保险行业可以更加准确的抓住消费者的心理。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应用,保险行业要通过合适的方式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进而建立一种良好的沟通模式。通过不断的尝试和实践,已经明确了社交应用的重要作用,所以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先进性,通过服务将客户牢牢地捆绑在营销中,进而为保险公司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收益[2]。 二、保险行业改变营销模式的措施 (一)构建方式的创新,实现全员营销 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移动互联网技术已经能成功应用在很多领域中,并且为保险行业的营销方式的改变提供了依据,所以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要形成全员营销的模式,提高营销的业绩。同时微时代沟通形式的出现,也简化了保险人员与消费者沟通的过程,所以保险企业要对全体的员工进行技术应用的培训,使保险行业的全体员工都可以掌握到微博、微信沟通技术应用的方式。这种全面的普及和宣传,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销售意识,也可以扩宽销售的途径,同时微博、微信、微时代技术的应用,也可以使保险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加体会到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进而会采取更加有利的营销措施,来提高营销的水平[3]。 (二)形成服务营销体系 保险公司在营销的过程中,就是通过服务来使自己得到更多的消费群体,所以必须建立起完整的营销体系,才能在保险市场中,占据一定的主导地位,所以提供的服务要具备完善的观念,要能结合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最后制定出营销方案的体系结构[4]。同时具备高水平的服务体系,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在利用微博、微信、微时代的基础上,增加产品之间的交互性。同时也要利用服务的过程,体现出产品的优秀品质,使其可以吸引消费者的购买欲望[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了明确的经济体制,所以保险行业的营销模式,一定要按照市场营销的规定去开展,通过微博、微信、微时代技术的运用,加大销售的群体。同时在营销的过程中,也要加强对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的控制,建立良好的营销关系,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实现,来提高营销模式的先进性,保险行业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营销态度,强化自己对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思考措施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落实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目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所在,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执法的环境也在发生着变化。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执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另一方面执法的矛盾加剧、困难增多、难度加大,行政执法面临新的环境和形势。 一、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里既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和要求,希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也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不理解和指责,以及不适当的干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工作矛盾加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发展与执法的矛盾。目前各级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技资。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少地方把支持发展和工商执法对立起来,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对一些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影响了投资人的积极性,破坏了投资环境。因此有的地方不分情况一律要求对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首犯不罚,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一律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实施处罚,企业违法一般不罚或按下限处罚,有的在软环境治理中不适当地干预工商执法。有的甚至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阻碍,工商机关撤销了,环境就改善了。 二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党中央、国务院强调要全国一盘,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保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对破坏资源、破坏环境、国家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一律不许投资。但是一些地方政府认为, 发展是硬道理, 只要有产值、有税收,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可以办,中央不让办, 地方要想方设法地办。中央要宏观调控,地方要大上项目。因此,地方政府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放宽准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要变通处理,对其它地方不能上的项目,工商部门要开绿灯。对本地企业和产品要优先保护。要通过行政手段保护好本地的市场、本地的企业、本地的产品。这些要求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造成了困难。 三是服务与管理的矛盾。现在各地政府都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但对服务型政府或服务型工商有的理解不够全面,有的把服务与管理对立起来,认为讲服务就是要放宽政策、降低条件,要少检查、少罚款、少收费,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出现了偏差。强调了放宽市场准入,忽视了条件和程序的把关,强调为企业服务,忽视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强调为地方经济服务,忽视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出现了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让当地政府满意做了一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该做、做不好、做不了的工作, 有的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卫士,有的市场监管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却做了大量中介服务工作,出现了“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情况。 四是政策与法规的矛盾。目前我国存在着法规滞后的问题,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了,对法规滞后的问题,不少地方不是按法定程序解决,而是要求执法部门要解放思想,要敢于突破法律、法规。因此,有的地方出现了的文件代替法规,领导的讲话、会议纪要、政府的文件效力高于法规的现象。不少地方要求执法机关以党委、政府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为执法依据,把突破法律、法规作为衡量执法机关是否思想解放、开拓创新的标准之一,造成了执法机关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法规的取舍的现象,使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受到了破坏。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问题所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利益调整带来的矛盾。加之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党和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一是观念上的原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但是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并没有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不懂得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不懂得法律、法规是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表现, 执行法律、法规就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不懂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此,在思想观念上没有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对党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理解不深,对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把握不够,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处理不好。 二是立法上的原因。由于我国立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一些法律法规滞后, 法一方面不可能把所有的情况都覆盖住, 另一方面不可能把未来的事情都预料在内。我国的立法机关没有能够按照《立法法》的要求及时改变或撤销不合法的立法,也没有能够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和废止制度, 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没有得到落实。使一些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仍在适用。对一些不适应的法律、法规由于地方政府无权修改和废止,报请立法机关进行修改或废止需要的周期较长。因此,许多地方政府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来代替法律、法规的执行。 三是体制上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体制,垂直管理体制和交叉执法体制造成了与地方政府矛盾的增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虽然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财政予以保障,但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原来由财政拨付的经费较少,主要是依靠收取规费、管理费和罚没收入来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虽然已经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预算,仍以收费和罚款为基础,收费和罚款收入纳入了财政收入预算。收费和罚款作为预算收入任务下达给各级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基层工商部门组织收入的任务繁重,影响了基层工商执法,损害了工商执法形象。自 98 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以来,增加了与地方政府工作协调的难度,一些地方政府对垂直管理体制不理解、不支持。交叉执法体制造成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多头管理,有的事情几个部门争着管,有的事情无人管。职责交叉加大了工商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矛盾。体制上的障碍,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现象屡禁不止。四是监督上的原因。国家虽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如听证制度、复议制度、诉讼制度、赔偿制度等, 也明确了行政上下级监督、行政专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仍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的地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是要求执法机关少执法,甚至不执法,将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权、处罚权上收, 给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设置了不必要的门槛。 三、改善执法环境的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两个体制:一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改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必须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入手,做到三个规范。 一是规范立法行为。重点要解决法规滞后和法规矛盾问题,要随着情况的变化,抓好立法的“立、改、废”工作。现在政策与法规的矛盾、交叉执法的矛盾,多数是由立法造成的,因此,要规范立法。首先要严格立法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其次,要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立法提出异议的,要依法做出裁决。第二,要实施定期评价制度,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提出“立、改、废”的意见。第四,要落实定期清理制度,对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定期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的法规或条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立法机关,但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对在执法过程中反映出的立法问题要及时向有关立法机关反映,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要定期提出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 二是规范政府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环境的好坏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理解是分不开的。因此,从政府层面,应该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明确的要求,当前要着重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为了保证这两个文件落到实处,首先,要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法律专业毕业的应该占有一定的比例。凡进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都要进行法律知识任前考试,以保证各级领导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其次,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要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费保障的责任落实到相关政府。凡是财政能够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项经费的地方,应该停止收取管理费。执法机关的罚没收入不能列入财政预算, 其办案经费由财政保障。第三,要改革政府政绩评价体系。要把依法行政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公正评价政府的工作政绩,对不依法办事,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以破坏资源、破坏环境, 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取得的发展,不仅不能作为政绩,还应该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规范部门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工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自身行为的规范,来赢得政府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首先,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做到优质高效,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做到分类监管。一方面要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其次,要依法行政,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如果不加以认真的清理,就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执法环境, 因此,制止“三乱”是当务之急,要从体制上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扭转目前基层工商部门重收费、轻管理,重罚款、轻教育的现象。要把基层工作的重点转到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上来。第三,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执法水平。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要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要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绩效奖惩考核制等。第四,要合理划分事权、集中执法权。要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的执法力量,避免多头执法、职责交叉。可以先从理顺职责入手,按职能进行力量重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监督检查权、相对集中处罚权。将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适当归并,把“经济户口”的管理和有形市场的巡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克服盲目性和重复检查,集中办案力量,实行扎口办案,加强办案指导,提高办案质量。 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环境,需要从观念上、体制上、立法、执法上多个层面认真加以研究,环境改善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矛盾调和的过程。只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与眼前、条条与块块各方面的矛盾,始终把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就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企业的支持,群众的支持,就会营造出良好的执法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浅谈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几点思考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 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 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 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一、为什么要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 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即)制定和的一个管理类标准,它总结、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精华,是一套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至于工商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我们认为是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一)工商行政管理有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 近几年,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在完善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看,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的管理,基础管理相对弱化,存在不少漏洞。目前,还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虽然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但由于没有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流程特点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系统和完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体系,管理上存在“空白点”,且可操作性差。比如我们景区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错追究”办法就有一些待改进之处,例如工作中的责任怎么区分?问题谁来查?怎么查?多久查一次?发现问题怎么办?谁来纠正?怎么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完善改进,而建立标准的质量和监督体系后,这些问题将迎刃而解。 其次,我们许多工作还存在职责不明、管理缺位的现象,有的工作没人干,有的工作抢着干,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工作的被动;市场监管执法也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人为因素大,离依法监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者普遍缺乏服务意识。在服务监管对象方面管理较多地考虑如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营环境,但在如何方便经营业户方面考虑地较少,没有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业主的宗旨。如何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工作将是我们今后改进工 作的一个重点。 这一系列的监管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工商职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我国加入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工商各项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经营者,改进和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并与国际管理服务标准接轨,迎接加入后巨大的挑战。在景区就是要适应管委体制的调整,针对新形势做好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标准之所以被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不仅在于其高度概括、总结和提炼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的精华,统一了质量管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而且更在于其通用性和适用性,不受行业和产品的限制,对各行业均有兼容的适用性。标准要求以满足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为目标,通过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使各项工作及影响工作结果的全部因素都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并通过不间断的管理体系审核及评审,力求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预期的目标得以实现。任何一个单位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都可以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科学、系统、严密、可行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我们可以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促进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定期审核和评价工作结果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方式,改善管理效果。总之,尽管标准起源于制造业并且偏重于制造业的管理特点,但它所蕴涵的管理原理和方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样是适用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引入标准具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引入标准无非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运行一个符合标准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引入标准前就客观上都存在着相应的管理体系,也就是存在着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只不过该管理体系没有完全满足标准的要求。贯标的目的就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按标准的要求来健全其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更为重要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身的组织都较为健全、而且配备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近几年我们工商系统全方位地加强了教育和培训的工作力度,人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像我们泰山景区分局就有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大专以上学历的同志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很高,这就为开展贯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本身已经具有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这在相当程度上具有了建立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实基础。 (四)省内其它地区工商局的成功经验,说明我们景区分局引入标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目前,部分有远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在工商管理中引入了标准,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像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运用质量保证模式的过程控制和自我改进的机制,全面改善了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各方面反映良好,并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因为标准管理体系的建立的的确确改善了他们的工作水平。领导说好,是因为管理起来更容易;普通干部也说好,是因为职责分明,事事有据可依,形成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良好环境。不仅如此,人家还把办公自动化引入标准管理体系中,进行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通过了的认证。这些单位的成功例证和取得的明显实效,有力地证明了标准的的确确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巨大提升空间的最好填充剂,是我们迎接新世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挑战的最可靠保证。 正是基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且标准也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再加上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成功的经验,所以我们认为,标准一定能促进景区的工商分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贯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认证工作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除了要贯彻标准的“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等核心管理思想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结合实际原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和内、外部环境来考虑,合理确定管理体系需控制的要素及控制程度。二是整体优化原则。管理体系是由若干个有关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因此建立管理体系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以整体优化为原则。三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体系要考虑内部质量管理的需要,又要考虑外部质量保证的需要,使二者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原有管理体系存在的差距,确定了改进的主要方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科室之间的工作接口,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确定对工商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程序和办法,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满足“个、一个”,个是指做什么、由谁做,何时做,何地做,为什么做;一个是指怎样做。 首先,贯标工作必须进行标准的培训,然后集中人力编写质量体系文件,供领导讨论通过。管理体系建立后,接下来就是体系的实施和运行,并完成质量体系的内审和符合性审核,最后申报要求通过标准的认证。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工作中必须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动员培训到位。贯标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基础性管理工作,要求该单位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理解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并付之于行动。因此,动员培训是贯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贯标的各个阶段、各个过程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可以采用集中授课、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并在合适的时间专门组织管理体系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训的效果。二是运行实施到位。标准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按文件规定办,文件规定的内容都要做到,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三是检查监督到位。管理体系运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偏离文件要求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用内审制来强化管理体系的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四是改进完善到位。贯彻不单是单纯为了拿一张证书,而是要通过贯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搞虚假的、形式的东西。因此管理工作应该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也是标准对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的要求。对各种审核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都应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按要求进行纠正,而且还要对纠正后的效果还要进行验证。 关于实施标准认证的几点肤浅感受 我们通过对比东营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先进工作理念,以及我们近一段时期贯标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是取得工作新突破的重要前提,观念不转变、思想僵化,想干好工作无从谈起。在我们分局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引入标准时,许多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工作起来阻力很大。但我们分局领导始终坚定信心,在大力宣传、树立质量意识的同时,切实做好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力争用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更为简洁和科学的工作程序这个事实来教育大家、说服大家。通过我们艰苦的努力,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终于建立了,通过初步实践,大家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与现实工作并不脱节、并不矛盾这一事实,接下来的工作就好做了,群众的自发参与和对该项工作的支持使我们有信心完成好贯标工作,并最终通过认证。 另外,为了搞好的贯标工作,我们认为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领导重视、全体动员,注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贯标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全员参与”又是成功的基本保证,因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者是人,我们的工作方针必须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大家的革新和创造精神,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二)加强管理文化的培养。管理文化包括目标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我们景区分局机关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制度文化,养成事事按制度办的意识。遇到事情,制度规定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不要养成“凡事找领导”的依赖心理。各部门之间也要明确分工、职责清晰,一切按制度办。这样无论领导更换或者是岗位轮换,大家都知道怎样工作,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保证工作的连续和规范。 (三)持之以恒。质量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家要把质量意识真正植入到自己的思想意识中去。不仅在体系的建立和认证过程中,而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让“不断改进”这个质量体系的重要思想保证我们永 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为了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详尽的过错追究体制。客观地说,并不是能包治百病的,它虽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责任的归属,但如何追究责任则是一个干部管理的体制问题,没有一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就很难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管理体系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细化现行的“两错追究”办法,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和任用制度,如等级制、能级制,真正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罚你有根据、奖你有条例。用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证质量体系的顺利运行。 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的现实意义 在景区工商分局管理中引入标准,在全省工商系统的县市区分局中为首例。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想如果我们这次的实践能够成功,其意义将远远超过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这件事情本身的范畴,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带来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 (一)质量管理体系所强调的质量意识,将迫使我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征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而这些内容与总局提出的今后工作改进方向不谋而合,它将极大地提高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锻炼一支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能纠正目前的一些错误认识。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们往往想起它所具有的执法性一面,即确保市场监管任务的完成,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但却忽视了它很重要的另一面,即服务管理对象。这种错误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弊端:部分执法干部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滥施权威,有的甚至对经营者故意刁难从而谋取私利,这些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形象;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权力的化身,能一手遮天,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及正常的工作程序,导致了很多工作被动,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思想,把服务提高到重要的地位,让每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在与经营者打交道时,时刻不忘“服务、法律、按程序办”等信条,明白经营者的满意与否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一样是衡量我们工作成绩的标准,从根本上杜绝“权本位”的意识,改善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和执法水平。 (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能大大地改善、密切与辖区经营者的关系,营造一种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经营环境,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宽松的氛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离开经营者的支持将寸步难行,如果我们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了经营者的作用和地位,强调经营者的主人翁意识,强调我们的服务和尊重,将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由“要我守法”变为“我要自律”,让每个人明白工商行政管理和经营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可以说,“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一原则,将为每个在景区内的经营者,树立自律意识,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 (四)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可以打破目前大家同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全局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工商行政质量管理体系强调职责分明和监督改进,我们又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奖优罚懒机制,这些措施实施的结果将使以前那些混日子的南郭先生原形毕露,让真正想干好工作的同志感到舒心。从体制上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用激励和制约双重机制保证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是“创新”这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旋律的最好体现。它不仅需要我们改变思维模式、进行思想革命,还需要我们变革许多旧的工作习惯和管理方法,广泛运用新技术,实现办公自动化,使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对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工作起到以点带面和启示性的作用,引导我们用发现和探索的眼光去看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胆变革、勇于创新,在新世纪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的、新的突破。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探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实效性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世界,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的一个管理部门,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创造性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切实有效地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率,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更好更优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2011年6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的若干意见》,7月27日周伯华局长在庆祝中国工商学会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些重要文件、讲话对今后一个时期工商系统的理论创新和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1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的大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在调节我国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运行方面的基础地位进一步确立。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与此相适应,为了更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思想和行为举措必然要求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和创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就开始政府管理改革和职能再设计,经过多方面的探索,传统的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向注重公共服务、满足人民需求为中心转变。我国政府管理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国民收入大幅提高的背景下,势必要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转变管理思想,创新管理行为,由管理控制型向公共服务型方向转变。在当前国际国内行政管理改革的大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然也要求向创新管理思想、创新管理行为方向大步迈进。 2创新工商行政管理的核心 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完成好工商行政管理在新的历史阶段担负的重要职能,必须在已有的创新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创新工商行政管理。 2.1创新管理思想 当前形势下,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都在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职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应主动更新服务理念,主动完善服务决策,主动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提升服务层次,努力创造服务特色品牌,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角色的转变。创新工商行政管理思想,首先,一定要改变市场的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服务的机制。要树立服务于统一、开放的大市场的观念,克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多年管理集贸市场形成的许多传统意识,敢于监管、敢于拼搏,遇到问题能够迎难而上,真正做到了树立执法为民,勤于服务的理念,真正为创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而努力奋斗。其次,要树立法制观念和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克服管理中的随意性,将工商行政管理真正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没有好的依法行政理念,就难以创新监管机制。因此,一定要坚决纠正那些“高人一等”、“不服也得服”的特权思想,要礼貌执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同时还要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现象,真正做到严明执法、廉洁执法。最后,要树立科学管理的观念,不断创新,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设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造过去那种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方法,使用现代的信息技术等科学手段来武装监管执法队伍,提高管理效率,真正的为工商发展服务。 2.2创新管理方式 过去的工商行政管理比较程式化、僵硬,管理和市场主体衔接不够紧密,存在着种种问题。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应当创新管理方式,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公共服务满意度为价值取向进行机关内部革命,实现服务流程再造。努力实现服务流程从串联性、分散性、手工式向并联化、集成化、电子化的根本转变,从而提高服务的绩效。创新管理方式可以从多方面入手。比如,过去办理工商业务,往往要经过几个工作人员、几道服务窗口、费时几个工作日才能办妥。对此,应本着“以民为本,便民为先”的原则,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推出“一站式服务”,开辟工商登记快速通道。过去的工商管理方式主要是“背对背”的服务方式,创新管理方式,就要将“背对背”管理方式变为“零距离”服务方式。主动问计于企业、主动问需于投资者,主动深入企业尤其是规模企业征集服务需求,听取企业反映经营困难,不断推进所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过去的工商管理主要是窗口模式,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工商管理方式要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开发网上工商业务办理系统,创建网上虚拟办事大厅,加快实施的“在线预约、线上发证、在线申办”,以及“单一窗口”的“一网式”等公共服务,使办事人单位不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在网上准确、快捷、安全地办理各项工商业务,为办事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的服务。 2.3创新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最接近实际经济利益的单位。一套严密、合理、人性化的自身管理制度,更是直接关系社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建设廉洁勤政的廉洁型机关,是创新管理制度的核心。继续推行工商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有效的、充满活力的风险点管理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和权力的正确运作,是创新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的保证。具体措施比如可以表现为,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共显眼位置设置电子屏,每天播放廉洁守则、格言,播放反腐倡廉的 宣传材料,播放廉洁勤政的典型案例等,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无时无地的教育宣传,起到潜移默化的管理作用。与此同时,加大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创新力度。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刻认识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把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有机相结合,完善登记法律制度、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探索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等,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此外,随着信息化的到来,还应该加快传统服务方式向现代服务方式转变的步伐,主动与企业发展对接,逐步实现网上互联审批、年检、查询和办照等功能,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每一个工商干部要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主动把服务要求、服务理念深入心中,把服务人民作为自己工作的根本。可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赋予各地工商所相应的权力,建立完善“经济户口”制度,更好地为当地企业服务。同时,县市监管部门与工商部门要上下联动,并运用现代手段,按照“落实辖区管理、实施主动巡查、加强动态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的思路,加快制度建设,推进市场巡查规范化等方式,加强企业监管。 3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 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讲究一个氛围,工商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按“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思路,工商行政队伍建设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打好基础,提升整体综合素质,提高队伍的整合力、战斗力和集体凝聚力,打造一支让企业满意、人民满意以及政府满意的高素质的工商行政队伍,用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再创新。 首先,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就要培养学习型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而这最关键的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创新用人的机制,加强干部的交流,让更多的干部在多岗位锻炼,施展自己的才干,同时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按照德、能、勤、绩等衡量标准,任人唯贤,用一套完善的奖惩机制,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有能者居之的用人机制,促使工商行政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提高队伍的整体合力。 其次,每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者必须摒弃陋习,不断充电,养成自我完善的学习氛围。这就需要每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采用多种的学习教育培训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以及很大程度上提升他们的综合业务水平。一种学习的方式,一种新的思维习惯,让他们都养成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努力打造法制型、服务型、和谐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工商”的高素质队伍。 最后,重视工商文化建设,还需要以人为本,坦诚相处,促进和谐互助的人文氛围,强化队伍的凝聚力量。尤其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队伍,除了过硬的硬件设施,还需要提供优质的文化建设,用实际行动学习和实践,严格教育、监督、保护、查处四个职能,确保全局干部的廉洁性。坚持不懈地开展“卫士行动”,加强对干部世界观的改造,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树立公仆观念,杜绝腐败的问题发生,强化爱岗敬业意识,增强集体的凝聚力。 此外,“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因此,还要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最前沿的各个基层工商所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工商行政管理文化氛围。创新永无止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创新意识,主动为工作创新创造条件,努力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创新氛围,把创新成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主要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一,应当充分发挥好以下三个职能。 一、发挥登记注册和合同管理职能,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要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主动为企业登记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好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工作,落实联结企业制度。 其次,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在农村宣传合同法律知识的力度,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加强对农业经纪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农业经纪订单合同文本;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同时,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再次,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注意加强、改革和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大力扶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二、发挥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服好务 首先,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农资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专门的农资经营户台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公示制度,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诚信责任制,对农资交易市场和农资商品进行巡查。此外,还要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以及对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提高农资监管执法的震慑力。 其次,要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村流通。地方政府要改造提升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大力支持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村的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对分散在城乡接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力度。 再次,要进一步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根据郴州实际,加强对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 最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涉农案件,对农民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案件线索优先立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在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的同时,做好农村食品市场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三、发挥商标管理和市场主体临管职能,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围绕本地区优势农产品,利用注册商标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推广“公司 农户 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在提高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质量和运用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志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 其次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扩大农副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辖区农产品生产产量、结构、特色等情况和农产品流通状况,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提高农村经纪人的信誉;实施农村经纪人的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再次,要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 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全力推进对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方便农民就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 摘要: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分析了其职能履行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市场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指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和市场主体再认识之间的必然联系,分析了传统上对市场主体认识和分类的主要弊端,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实践提出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基础工作。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分类 工商行政管理30年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对市场经济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和探讨自然也围绕着这一改革进程中价值观念的冲突而进行,并由此引发了从法律精神到管理原则等重大问题的讨论甚至是争论。正是在这场长期的理论争论中,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认识在不断深入,推动着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应当看到,虽然市场主体的概念及内涵在不断地清晰和明确,但是,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远没有结束。因此,明确这种认识的必要性,剖析传统分类的弊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理论的发展,都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必要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任务。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许多从理论上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化的特点。但梳理这些理论问题时我们发现,解决问题的理论出发点却十分简单,那就是需要对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涉及的基本研究范畴——市场主体,进行理论界定和再认识。对市场主体进行再认识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理论需求。市场主体是市场环境中的活动者,是市场中的能动因素,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产业的壮大,都离不开市场主体功能的发挥。不能从理论上认识市场主体的核心特征,我们甚至不能理解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需要什么样的市场主体以及我们应当培养什么样的市场主体这一工商行政管理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二,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需要。可以说,离开了市场主体本身,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就难以成立。因此,研究市场主体的概念,考察其发展过程,对市场主体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予以描述,不单是基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自身改革问题研究的起点。从多年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中我们也能看到,对市场主体本质及特征的认识程度如何,对市场主体概念的认识是否存在偏差,都可能直接影响到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及基本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传统市场主体认识及分类的弊端市场主体概念的界定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研究出发,传统上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界定是狭义的概念。认为市场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及经营等活动的市场竞争主体,从范围上看,包括市场上一切从事经营活动各类市场主体。 传统市场主体的认识局限。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是不断演进的过程。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生活中市场概念本身的弱化自然导致了市场主体概念的缺失,微观经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被长期忽视所导致的。从市场主体的范畴来看,因为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经济细胞”被界定为企业,因此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也仅有企业的概念,鲜有提及其他经济单位。即使对于企业范畴,也只简单的归类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反映出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主体的业态形式非常单一,企业只是政府作为全民财产所有者的附属物,并非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 传统市场主体分类的弊端。我国企业的分类标准及其具体划分问题的讨论和演进,是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同步的。不同时期,不同的管理需要,产生了不同的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其中对市场主体按照其所有制性质、行业性质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曾在企业分类中占据较长时间且较为重要的地位。 强调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固然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但在市场主体分类中对所有制概念的强化导致的政策结果是:所有制结构中具有“公”之属性的市场主体更多的得到了政策扶持,而“非公”市场主体则在政策中受到排挤。从多年的政策结果分析,那种以突出公有为主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及其政策构成,不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所固有的多层级、不平衡的特点,必定从经济上阻碍多种经济形式市场主体实现共同发展的愿望。由于这种分类本身是带着“有色眼镜”区分对待不同企业和市场主体,这就事实上使得有些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开始就处在不利的地位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可以说,这是市场主体所有制分类根本弊端所在。同时,实践还证明,按所有制性质对不同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的做法影响时间越长,弊端也越突出。 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市场主体再认识是我们工作的基础。这种再认识涉及到一些核心问题,如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探究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我们职能发挥及作用对象的内在规律;市场主体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未来市场主体培育及登记过程中的重点;而对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明确则使我们未来的制度设计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 把握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特点表现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独立性、平等性和竞争性。作为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这些属性之间又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一个没有法律赋予的自主权的单位只能是某些组织的附属物,构不成市场主体,更无法在市场经济中独立自主地运行,因而就不会具有独立性。而市场主体的独立性与平等性又相互关联且是正常市场交易的客观要求。可见,市场主体的独立性是其平等法律地位的基础,存在依附关系的市场主体间不可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看,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原因在于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监督市场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功能,不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运行的特点,不清楚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过程中的运行特点反映着市场经济对于主体功能的内在要 求,我们就不可能创建尊重和反映这种要求的一系列制度,我们的政策就有可能不利于市场主体在运行中坚持这些属性的要求,自然会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运行效果。 对市场主体本质特征及界定的再认识。对市场主体的再认 识离不开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界定和描述。因为这种界定和描述不仅是理论概念上的探讨,更直接决定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来市场主体登记范围、登记对象以及登记标准的把握,因而成为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 目前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研究应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强调市场主体在法律上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合法地位。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市场主体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种民事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问题,不仅对市场主体自身,乃至对整个市场经济活动都发生着重大的影响作用。第二,把握市场主体的营利性本质特征。我们坚持营利性是进入市场的市场主体作为经营者的最本质的特征,意味着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获取利润,并将营利性作为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若离开了营利性,市场主体也就失去了作为经营者在市场中存在的资格。第三,强调市场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国家认可。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和必要的审查,既可以加强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宏观调控,保护市场经济中债权人的权益并实现市场秩序的稳定,也表明民事主体的资格需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或确认。 探寻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一般趋势。在现代市场经济监督管理体系中,按照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形式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是各国共同的趋势,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一系列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也是突出现代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以企业分类来看,突出法律地位的分类,明确的是企业与投资者的财产关系与责任关系,这有利于保护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投资主体。同时,从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的角度看,这种分类也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解决不同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及责任定位问题,因而符合市场经济和政府监管的一般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关于市场主体分类标准的理论探讨以及企业类型的划分问题上已经有了定论,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划分的双重标准问题,市场主体分类既有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的概念,也有所有制分类的影响,且这种划分所遗留的法律与政策的双轨运行等问题也长期存在。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出企业类型划分所具有的明显时代特征,同时也提示我们,未来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设计和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实践不应回避这一先天的缺陷,必须坚持突出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的法律类型和组织形式的分类标准,并以此作为法律和制度设计的基础。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现实的需要。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 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动全民创业,推进“353”战略,为我县提前跨入全省十五强作出更大贡献。 一、放宽企业设立登记条件,拓宽创业空间,鼓励全民投资办企业 1、允许公司不受行业限制,新开办的公司投资人可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即可登记注册。其余资本可在今后两年内缴足。 2、投资人可以用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管理技能、科技成果、采矿权、探矿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作为对企业出资,其出资比例在不超过70的情况下,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投资人用股权、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企业出资的,其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3、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涉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的,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4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无需经由省外资主管部门审批,可在本县城乡申办个体工商户。 5、开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远程登记,不收名称登记费。 6、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网吧、氧吧等)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残疾人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7、建立农村经纪人帮扶联系点,加快发展农村经纪人。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采用便于管理、利于发展的资本合作的组织形式设立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盈利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一年内免收登记费。 二、加强引导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8、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对无照经营者以规范为先,最大限度地引导无照经营者申办营业执照,变“地下经营”为合法创业。 9、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和就业市场“黑中介”为重点,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强化对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行为的执法,协助政府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持久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0、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积极协助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战略梯队企业建设,继续组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和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工作。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倡导建立“公司 农户 商标”的新模式。 11、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分类监管,重点扶持守信者,教育、管理一般失信者,淘汰严重失信者。鼓励企业通过广告传递正确的生产与消费信息;积极帮助企业规范合同管理,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12、对市场竞争和交易中的违法经营行为,采取教育为先的原则,实行教育引导和行政处罚并举,对过失案件、初犯案件、一般违法案件,以教育为主,规范为先,惩处为辅;对情节轻微,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属于自由裁量的罚款数额,一般取法定下限。对主观故意的案件、累犯的案件、危害人身健康和公共安全的案件、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坚决严惩不贷。 三、改进服务,文明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13、会同团县委联合组织青年创业讲师团在全县巡回演讲,用身边的典型影响身边的人,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 14、从20__年7月开始,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方便企业市场准入。继续实行“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15、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以各种形式充分披露在县域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登记信息以及信用记录,鼓励人民群众加强信息利用,以信息引导创业。 16、免费向创业者发放《工商办事指南》,并在县工商局注册大厅设专门窗口,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咨询。 17、强化“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推进“12315”进 社区、进乡(镇)村、进市场、进商场工作;实行“12315”红盾护农工作在全县所有乡(镇)、村设工作站(点);及时方便农民投诉举报,保护农村创业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8、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六项禁令”,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和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酒后执法;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营业性场所消费。违者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禁令的行为不查不纠、包庇袒护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浅谈工商行政管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自1999年按省局要求开展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对离任的基层分局局长、协会秘书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在就如何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谈谈一些看法。 一、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 1、有利于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一般任职期间较长,这样能够发现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行为。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使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廉政建设。 2、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管,促进干部使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倡导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联系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通过对相关经济指标、任期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分析考核,能够达到客观、公正地确认领导干部经济业绩,全面评价其任期业绩的目的,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有利于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防止短期行为。 3.有利于划清经济责任,促进工作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立足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改变了“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状况,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目前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内审时间滞后,损害内审机构的权威性,挫伤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增加审计工作的难度。按规定,离任审计应当在领导干部离任前进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先任后审”、“先离后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给审计工作带来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是损害审计的权威性。这种审计给人们造成不过是“走过场”、“马后炮”的印象。二是挫伤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这种审计会导致审计目的模糊,审计作用弱化,使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受到影响。尤其是对已升任人员的审计,给审计人员带来无形的压力。三是增加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中,许多情况必须向当事人了解,但如果当事人已经离任,要做到这一点就比较困难,而且,因为当事人已经离任,继任者又不愿承担责任或触及矛盾,会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难以落实和解决。 2、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误认为是内审机构的事。《规定》中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小组,在局长领导下开展经济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小组由一名局领导任组长,监察、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因“先任后审”的原因,审计小组形同虚设,人教、监察等部门未组织召开好座谈会、未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办公室对单位和个人固定资产也未全面移交,最后把审计工作落在内审部门,使同志们误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内审部门的工作。 3、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当作任期内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合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务收支审计,但与财务收支审计又有明显区别。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除在财务预算执行、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资产增值保值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方面审计外,还要对个人往来款项清偿、个人保管的固定资产移交、在经济方面的个人廉政情况进行审计,从而形成两者在审计对象、目的、程序、内容、范围等方面的不同。 4、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在离任审计具体操作中,对被审计人评价什么,对被审计人怎样评价,需要哪些评价用语,怎样下评价结论,没有明确的要求;对被审计人评价必须量化的指标体系,没有统一的标准。 5、内审机构不独立性和内审人员素质不强。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是审计部门受本局局长和上级局内审部门的双重领导,内审部门负责人由本级任免,基层直属局未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和专门从事内审的人员,财务审计一担肩,这样的体制造成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工作能力不强,影响审计职能的发挥。在基层直属局,因内审人员一般是财务人员兼职的,也未接受真正的审计业务培训,工作中往往忽视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对问题不够敏感或把握不准,造成审计结论和评价出现偏差。机构不独立、人员混用以及业务水平不精,对经济责任审计有“应付”上级的现象。加之被审计对象作为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所以审计前就会将审计结果定下调子。审计中一旦查出了问题,上下左右的说情者或明说或暗示,或硬缠或软磨,或直接讲情或间接施压。凡此种种,对发现的问题难以充分披露、客观评价,造成审计的质量不高。 三、采取的对策 1、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较好。在局党组决定某领导干部离任之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由内审领导小组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 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内审机构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职责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较广,除内审机构外,还与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室的联系非常密切,这就要求审计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作用,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审计领导小组在每年初对党组确定的拟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将离任审计纳入审计计划;二是审计过程中各部门发挥其职能。人事、监察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掌握领导者个人廉政、领导能力等方面情况,办公室对部门及个人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和办理移交,内审机构对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进行评价等;三是审计小组要交流、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审计中遇到的责任不清、难以评价的问题,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取得支持,以此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3、注重离任审计和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相结合。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审计,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干部应在任期间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缩短离任审计的时间,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基建投资等专项审计的基础上考核干部在任期间实绩、收支的合法等情况。这样,既有利于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可降低离任审计时由于审计期间时间跨度过长形成的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质量。 4、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建立一套科学的、操作性较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应该对与责任人责任相匹配的工作给予评价,对诸如干部品德、素质、综合领导能力、作风等难以量化的事项,可用“优秀、良好、一般、差”等评价。对一些量化的指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 5、建立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要将目前内审机构人员由同级领导任命的方式,改为上级审计机构派驻或由上级机构抽调其他局内审人员进行审计,真正发挥审计机构的职能。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审计人员集中学习政策时事和审计、会计业务,还组织专门的讲座,学习和研究离任审计;二是组织审计人员到先进的地区参观学习;三是安排审计人员自学;四是规定定期集中在一起总结离任审计的工作经验,另外每个离任审计项目结束,我们都要组织大家座谈,总结成绩找准不足,好的经验及时的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领导者在选拨、任用干部上提供一份有价值的审计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狭义的概念是指在开放的国际互联网及其它网络的环境下,通过服务器的运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运营模式。即电子商务=Web(服务器)+IT(信息技术)+企业业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即电子网络经济,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扩展: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 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 作者:未知文章来源:互联网更新时间:2006-9-88:51:45 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 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 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 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监管离不开电子网络手段。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均由信息部门的“红盾信息网”进行登记备案。其监督管理采用“不告不理”的做法,即电子商务“受害者”通过点击“红盾信息网”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才介入管理。换言之,电子商务的登记、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现等环节,离不开信息部门。但是,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应该依靠相关处室。北京市局有“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福建省局信息统计处本身就是行政处室。 就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并结合信息中心应该得到加强这一思路来考虑,我们认为:信息中心应承担我省电子商务登记工作,具体监管由直属分局承担。信息中心与直属分局之间应该有良好的配合,为搞好配合并留住技术人才,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监管,可以考虑信息中心的部分人员使用直属分局的编制 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村大集食品管理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局农村大集食品管理办法 为规范农村大集食品经营秩序,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农村大集负有管理责任者,在市场内要实行分行划市管理,尤其对食品经营摊位要按照生熟分开经营的原则,合理划定功能区域。 第二条 在农村大集内从事食品经营的,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三条 在农村大集内从事经营的经营者,要做到亮证、亮照经营。第四条 销售散装食品实行标牌公示制。每种食品前要张贴公示牌。第五条 公示牌要载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商等信息。 第六条 农村大集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本文来源:销售员不准涂指甲油、不准留长指甲。销售食品者,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口罩等。 第七条 农村大集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必须有清洁外罩覆盖。售货员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食品容器要做到无毒、无害、清洁、卫生。 第八条 农村大集内经营者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查验记录等要保留二年以上。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内,监督管理农村大集食品安全。 第十条 对农村大集内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要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具体监管人员及其职责,每个工商分局要对辖区大集至少每两周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工商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以下违法经营行为:(一)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三)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经营的食品;(四)虚假、夸大等内容食品广告行为。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在农村大集内销售食品的消费警示工作,对需召回和退市的食品应当全过程跟踪监督。 第十四条 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要立即向上级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工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原则与维度研究 一、引言 迄今为止,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一是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组织效能建设阶段,认为提高组织垂直管理效能,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垂直管理的有利作用,实现管理目标与管理质量、管理效率的最佳结合①。二是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行政行为阶段,认为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行政行为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工作全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大自身建设力度的需要②。三是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阶段,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括服务发展效能、市场监管效能、消费维权效能和依法行政效能;效能建设是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为目标,是能力目标与职能目标的统一③。经过这三个阶段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内容、目标和边界日益清晰。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以往研究成果较多,视角多维,内容丰富。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影响因素和实现途径两方面:一是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队伍素质、管理资源、体制机制、监管环境、工商文化和信息技术等因素④。二是实现途径,分为宏观层面、微观层面和综合层面。宏观层面包括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⑤;在微观层面上,通过改进行政审批、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和建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等⑥;在综合层面上,通过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制度和能力等建设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本文以镇江市工商局为例,通过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理论,进而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水平的测量原则与维度。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理论分析 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与工商行政管理功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等概念相互联系、相互区别,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这一体系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理论的分析框架。研究这个概念体系,首先应辨析“职能”、“功能”和“效能”等概念的含义及其关系。一是“职能”,一般说来,人们往往将“职能”简单地理解为“作用”,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也都有其作用,但只有当社会、组织和事物的“作用”融入人的主观能动因素且产生了应有的效果,“作用”才能理解为“职能”。二是“功能”,“功能”是一个系统科学概念,能反映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功能是由结构决定的,但结构相对不同的环境会表现为不同的功能。由于系统科学包括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因而社会系统有其“功能”,但不一定能将所有“功能”都称之为“职能”,只有当其所发挥的功能与该组织所要实现的目标,即推动社会进步相一致时,“功能”才表现为“职能”。三是“效能”,“效能”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发挥内在能力,促进事物发展的“有效功能”。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组织的内在能力在一定条件下的外部表现。行政效能与行政功能的区别在于:行政功能只是组织系统内部结构的外部表现,还没有对这种表现产生的结果作出评价,而行政效能则包含对其功能的评价。效能的“效”是指功能的效用,“效用”是指人们希望达到组织在实现预期目标中所起的作用,包含组织目标。功能导致目标实现,“目标实现”是功能转化为效能的关键⑦。通过对上述概念的辨析可以看出,当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发挥的功能与组织所要实现的目标一致,即工商行政管理功能表现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时,工商行政管理功能才转化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及其活动对实现国家赋予其行政目的所发挥的有效功能,是实现行政目标的保证。“功能”与“能力”对应,“能力”是“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能力”与“功能”成正比;“目标”与“有效”对应,“目标”与“能力”没有必然联系,只有“有效能力”才能促成“目标”实现,并实现功能向效能转变。工商行政管理“组织能力”(或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构成了测量效能的两大因素,测量的内容就是两者的正向契合程度。具体包括:1.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能力,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的主观条件和潜在能量,是组织资源、管理资源和环境资源及其相互结合的产物。组织资源包括队伍素质、财务资源、物质装备、信息技术、权力权威等;管理资源包括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文化、价值伦理等;环境资源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心态等。2.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组织履行职责所期望实现或达到的行政成果。不同于私营企业利润目标的单一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是政治目标与管理目标的统一,复杂且多维。层级不同、部门不同甚至阶段不同,行政目标也不同。3.“组织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的正向契合程度,也称组织能力或行政能力的有效性,是指能够发挥组织职能、促成组织目标实现、实现功能向效能转变的能力。组织行政能力与行政目标的正向契合程度越高,组织行政能力越有效,效能也就越高。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原则与维度 工商部门是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其行政目标是政治目标与管理目标的统一。为说明其行政目标与行政能力结构,我们以江苏省镇江市工商局为例进行分析。组织内,该局纵向可分为本级、县(区)级和基层工商所三个层级,横向可分为办公室、法规处、财务(审计)处、人教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信息中心等对内管理部门和公平交易处(经检支队)、消保处、市场 合同处、注册处、个企处、外资处、商标处、广告处、食品处等对外职能部门;组织外,纵向有省工商局直属领导,横向有市政府直属领导以及其他平行兄弟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在特定时期、层级和政治环境内,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职责的行政目标,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对内管理能力和对外资源动员能力是相对稳定的,但在具体任务环境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层层细化,逐级分解,最终形成行政目标和行政能力价值链体系。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特征 行政目标与行政能力的复杂性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的复杂性。一是效能的复合性。一般来说,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括内部效能、外部效能和综合效能,具有动态性、多样性、整体性、统一性等特点。动态性是指其内容和标准随着政治制度、时间、空间和条件等变量的变化而变化;多样性是指其目标、因素和层次多样;整体性反映了其必然体现一个整体;统一性是其质和量、功能与价值、主观与客观的统一⑧。二是测量的间接性。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通过行政目标的实现程度来测量行政能力的有效程度。作为一种预期成果,抽象行政目标可以演绎、分解和转换成具体管理目标,而作为一种潜在的主观条件、素质和能量要求,行政能力只能依靠其相关载体来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行政能力一般是指履行职责的要求。要测量的实际上是行政能力载体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经济和政治特性⑨,是管理目标与能力载体之间的具体比较。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原则 为进一步说明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原则,我们将镇江市工商局组织内的工作任务,以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为两极的横坐标,组织可控制度低与组织可控制度高为两极的纵坐标,组成四个象限的坐标体系(如图1所示)。通过分析,可以找到若干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测量原则。1.职能原则。在纵坐标的左右两侧,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成从事资源汲取和与能力配置的组织内部管理工作和从事市场监管和与行政执法的组织外部履职工作。组织内部管理工作是组织外部履职能力的基础,组织外部履职能力是组织内部管理质量的体现。一般说来,组织内部管理工作的目标清晰、程序稳定、资源常规,如行政接待、政务公开、报表统计报送工作、信息化建设、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等工作,管理目标清晰,管理程序规范,适宜用“花较少钱,办更多的事或办同样事,花更少的钱”、“费较少时间,办更多的事或办同样事,花较少的时间”等经济性或效率性来测量;相反,组织外部履职工作目标抽象、程序性不强、资源变动大,如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査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市场监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有形市场监管、消费维权、12315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等工作,强调行政价值、行政伦理和社会价值取向,适宜用“最后结果是什么?”、“是否体现机会、结果公平?”等效果性或公平性指标来测量。2.过程原则。在横坐标的上下两端,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为强调过程的常规性工作和强调结果的灵活性工作。强调过程的常规性工作,目标清晰、程序稳定、结果可预期,如内部管理的财务流程,每个环节的标准都非常清晰;外部履职的市场主体准入,整个流程都非常稳定。这类工作比较适宜用经济性和效率性来测量其效能。而强调结果的灵活性工作,目标抽象、程序要求不高且相对不固定,结果变化数较大,如内部管理的行政效能监察、违纪人员的查办和信访处理等。外部履职的消费维权、传销案件查处和市场监管等要求工作人员或办案人员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应变能力以及依法行政能力,因而比较适宜用效果性和公平性来测量效能。3.目标原则。在横坐标和纵坐标的四极,根据组织可控性和内外部工作属性,可以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分解成管理目标的层次体系,上层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目标,下层是具体管理目标。涉及行政目标,如商标发展目标,强调对知识产权保护、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每年新发展商标数以及查办商标侵权案件数等,环节管理要求相对不清晰,因而适宜用效果性与公平性指标去测量。涉及管理目标,如案件查办,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决定、执行、实施强制措施、暂扣罚没物品管理、案件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听证等工作,每一环节的管理要求都非常具体,因而适宜用经济性和效率性来测量。4.层级原则。在市、县(区)和基层工商分局(所)三个层级中,每个层级的工作重点不同。市级工商部门侧重宏观规则的制定、内部体系的高效运转、在公众前塑造公正高效形象;而县(区)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则更侧重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具体对外职能的执行。因此,市级工商部门适宜采用效果性、公平性等定性指标,而基层适宜采用经济性、效率性等定量指标来测量。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测量维度 能力载体主要涉及静态资源和动态管理。静态资源涉及物质装备、信息技术、财务资源、队伍结构等,动态管理涉及内部管理、外部协调、资源动员等。行政目标经过层层分解,最终形成具体管理目标。能力载体的多样性与行政目标的层次性决定了效能测量的多维性。行政效能包含着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等多维架构⑩。1.经济性。经济性是指在保证适当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等特性。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经济性测量是从获取资源的角度来评估行政职能的价值的,经济性评估强调的是节省程度,追求的是成本最小化。经济性测量的目的是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树立成本意识、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如测量特定会议、项目的成本与投入,具体层级行政开支与业务开支的比率,具体部门人均行政费用支出等。2.效率性。行政效率是指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活动所投入的行政资源与取得的行政成果之间的比例关系。行政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信息和时间等资源。行政成果包括有形的物质成果和无形的精神成果。行政效率类型包括决策效率、管理效率和执行效率。如工商行政管理费用测量法(衡量行政费用开支与使用是否合理,包括单位费用测量法、人均费用测量法、计件费用测量法等),行政职能测量法(衡量是否充分发挥其行政职能),要素评分测量法(衡量各种要素的贡献)等。在各种测量法的运用中,应采用既定标准进行衡量、评估。3.效果性。效果性测量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执行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实现程度如何,产生了哪些效果。效果强调的是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关系,通常指产出对最终目标实现所作贡献的大小,目标实现程度如何。如工商行政管理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市场监管质量、行政执法质量、消费维权质量,公众满意度和目标实现度等。4.公平性。公平性是一种政治诉求,主要是衡量监管对象、服务对象和普通公众对工商部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时是否滥用公权力,是否对监管对象、服务对象一视同仁,大家是否都受到公平待遇,弱势群体是否得到保护等的一些主观感受。如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程序、机会、依据、处罚结果是否平等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由世界杯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当西班牙斗牛士的利剑刺穿德国战车的铁甲时,全世界都为之屏息,本届世界杯已然尘埃落定,但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一场缤纷多彩的视觉盛宴,更留给世界一片无穷的回味与联想空间。作为一名新招录公务员和一名业余球迷,我更多的是从本职工作的角度去审视这场比赛,然后从过程中抽丝剥茧找出规律,指引我不断进步。 一、传统强队纷纷落马与构建学习型机关 本届世界杯先是法兰西坠马,随之英格兰、意大利、巴西纷纷出局。当传统强队遭遇滑铁卢时,巴拉圭、日本、加纳等一些新兴球队却令人眼前一亮。是前者落伍了,还是后者进步了,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但毋庸置疑“落后就要挨揍,落后就要错过世界杯,赶不上决战的时候”。一个踩着过去光环,因循守旧、无法创新的球队注定要被淘汰。同理,我们工商部门也要不断加强学习,尤其是在这转型之际,就更应该紧紧围绕职责任务的新变化、新要求,突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应知应会为基础,以知识更新为重点,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的组织学习和培训,从而打造一支攻坚克难、能战能用的智能型、专业型和能力型队伍,以担负监管重任。 二、裁判误判受关注与依法行政以及执法办案工具的更新换代 裁判误判是个由来已久的话题,而本届世界杯则格外受人们的关注与诟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摄影技术的日益进步。这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更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高科技办案工具在执法工作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以前受经费所困、器材所限,执法办案工作往往感觉力不从心,例如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试剂供应缺口大,很难保证监管效果;单凭留样备查、实行索证索票难以落实农资产品抽样工作等,全方位监管任重道远。世界杯让我们切实认识到,在“利其器”方面,或许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三、“单挑”南美失意、“团队”西欧扬眉与工商队伍建设,尤其是团队精神的培养 南美球队的个人英雄主义普遍较浓,动则一人单刀直入,扭转乾坤,退则全线纷纷溃散,漏洞百出,而本届世界杯大牌球星的“进球荒”让南美人从头凉到脚;反观西欧球队,团队精神普遍较佳,攻如行云流水,守如铁树盘根,攻防兼备,一气呵成。我们工商工作线长面广,“独角戏”似的工作很难达到预期的监管目的。因而,工商队伍的建设更应该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只有通过积极营造互学互动互帮互助的工作氛围,努力打造一支精诚团结,创业干事的精英队伍。才能在挑战日增的监管工作中游刃有余,战无不胜。 四、日韩朝的虽败犹荣与作风建设 世界杯上,朝鲜败了,日本败了,韩国也败了,但黄种人跑不死,拖不跨的硬朗作风,得到了全世界的肯定与赞扬。活儿干的漂亮不漂亮是技术问题,是能力问题,而能否全力以赴则是态度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是以市场为中心,涉及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细碎繁杂工作,系统干部职工只有真正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思民所想,解民所忧,不断细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技能,改进服务方法,改善服务态度,为地域经济建设添砖加瓦,才能无愧于公务员称号,无愧于肩上红盾! 五、黄牌满天飞与构建和谐市场 本届世界杯的巅峰对决也造就了出示黄牌的巅峰,当英式足球也上演中式“少林足球”的惊险时,秩序之紧要可见一般。而作为市场监管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肩负着立规矩、成方圆、维秩序、促文明的重任。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公平公正、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我辈责无旁贷。 总之,监管之路漫漫,工商人当上下求索之!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社会主义市场的职能定位;国务院批准自 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是工商部门又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因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新服务理念、改革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经济发展。通过继续解放思想“见行动”,着力在融入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格局上有新的突破,不断开拓工商行政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四个统一”,进一步提升工商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地位,在政府机关中的诚信地位,在监管对象中的服务地位,在百姓生活中的卫士地位。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工商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历史和时代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借鉴人类文明积极成果,认真应对严峻挑战而提出来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和以同志、邓小平同志、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理论精髓,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省局党组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加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要切实强化六种观念。 一要强化服务意识。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任,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服务型工商。因此,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工商部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监督、管理、执法的最终目的。 二要强化发展的观念。邓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视发展为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实现民富国强都无从谈起。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企业活力,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 三要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基本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的政府部门,法律赋予了行政执法权,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生命线。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既要合法行政,又要合理行政,坚持行政合法与合理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克服监管执法的随意性、情绪性,片面性,防止为执法而执法,违背国家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初衷。 四要强化依法维权的观念。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商监管的职责所在。我们要通过我们监管和维权,规范经营行为,引导诚信经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下竞争,实现消费和谐,经营与消费良性互动,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公平和安定,实现和谐发展。 五要强化全局观念。“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作为担负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任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把本部门置于大局之下,一切工作都要服务大局。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坚持把全局利益放在首位,当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找准部门工作与当地党政工作部署的结合点,做到局部服从全局,服务全局。 六要强化创新意识。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创新是非常可贵的品质。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变化新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提升服务水平,要再上新的台阶,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制度要创新,工作方法要创新,工作手段要创新。而要创新,就要不局限于经验,善于驾驭经验并敢于突破经验;不拘泥于传统,善于正视传统又敢于走出传统。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复议范围问题 在我国,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诉讼相结合的行政救济制度。它运用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由上级机关纠正下级机关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对行政复议的范围、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有所区别。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自身特有的优势,能够有效地弥补行政诉讼制度在给予相对人权利救济时的某些局限性,能够使相对人权利得到更直接、及时、全面的保护。因此,行政复议是一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法律制度。1999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以下简称《复议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 众所周知,《复议法》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一个重要的成就就是充分地考虑到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了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这些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还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大,提高了对公民权利保护的水平,是法制进步的要求,更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公民权利救济制度的独特价值的体现。 作为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早在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件》颁布之前,就在一些法规中给予相对人行政复议权。现阶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相对人的复议范围与《复议法》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即凡是相对人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都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然而由于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县级工商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之间的设置方式、权限划分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省级以下)之间的设置方式、权限划分是不同的,故而,县级工商机关与其上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也是不同的。那么,县级工商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到底有多大?即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时,县级工商机关对工商所作出的哪一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受理,哪一些不可以受理呢? 按照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所行使职权时有两种方式,一是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二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毫无疑问,对工商所上报县局、以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依法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即地区级工商机关。然而,当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时,县级工商机关可不可以受理其复议申请?可以受理哪一些复议申请?这在实践和理论中,是存在争议的。 一种意见认为,工商所(站、队、分局等)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工商所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县级工商机关只能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提出的复议申请。如果工商所不是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即使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也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局市场管理所在2000年1月20日,联合瑞安市城关镇城建监察中队管理无照经营的沙河底菜市场,拆除了部分摊位。沙河底居委会以我局市场管理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于2000年2月向我局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沙河底居委会又以我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将我局作为被告,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向法院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沙河底居委会既以市场管理所为复议被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又以同一理由在复议尚未终结期间将我局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无论是将我局或将市场所列为被告,诉讼结果可能相同,但沙河底居委会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滥用了诉权。瑞安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我局市场所不能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我局派出机构,其行政行为可以视为我局行政行为,因此我局受理沙河底居委会的复议申请本属错误,将我局列为被告没有什么不妥。应当指出,我局提出答辩理由后,瑞安市人民法院是相当重视的,经多次研究并经多方请示,才作出开庭审查的决定。因此,瑞安市人民法院的看法,代表了现阶段审判机关的普遍看法。 另一种意见认为,尽管工商所是县级工商机关的派出机构,尽管它行使的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权,但只要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县级工商机关都可以受理。理由是,我国建立和健全行政复议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越权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行政行为的一种,所以,无论工商所行使了何种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以其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机关理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当然,按照《复议法》的规定,相对人不服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也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阶段是实行垂直领导的,县级工商机关是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直属机构,因此,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只能向县级工商机关提出。这样才是《复议法》的本意,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以上述的沙河底居委会诉我局强制措施违法为例,尽管拆除摊拉不是我局市场管理所的权限范围,但既然市场所以自己的名义发出通告、并在市局未知的情况作出了拆除摊位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无论复议被申请人或者行政诉讼被告,都应该是市场所,而非我局。我局受理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完全体现了《复议法》的立法精神。很难想象,假设我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了国务院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相对人将朱?基总理告上法庭是怎样的一番法律奇观。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做法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 值得指出的是,我国现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除直接规定工商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外,还有二种例外情形。一种如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所行政处罚职权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下列处罚种类和幅度,经县(市、区)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这种原则上可以由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但必须经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为谁,实践中也是有不同看法的。一些人认为,派出机构与设立它的政府工作部门同属一个系统,且在行政关系上和业务关系上均存在密切的领导关系,为了防止部门保护主义,对该种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应当向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首先,县级工商机关依法批准工商所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可以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时,往往采取抽象行政行为形式,即普遍授予下辖工商所都可以拥有这种权利。相对人不服此种行政处罚时,可以对县级工商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申请,但不能直接以县级工商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其次,即使县级工商机关直接参与到具体行政行为中去,批准工商所可以就某个案件在一定种类和幅度内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也并不等于说,这个行政处罚是由县级工商机关决定的。从法律上来说,"决定"和"批准"是由本质区别的。"决定"意味着工商所在该项具体行政行为中丧失了决定权,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作出。而在"批准"这种情况下,可以看出:第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仍是以工商所名义,而非工商局名义;第二,县级工商机关并没有对整个具体行政行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只不过起着许可工商所某种建议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是原则性的、有局限性的,它并不排除对工商所的指导和监督功能。因此,相对人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的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 另外一种情形比较复杂。如《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无照经营时,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决定",而第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所决定。但罚款一千元以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二千元以上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如果某工商所在查处无照经营时,既需要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又只对相对人给予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复议机关到底为谁?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应分别而论:1、相对人只对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显然只能是县级工商机关。2、相对人既不服行政处罚,也不服查封、扣押措施,但直到处罚决定作出后才提起行政复议的,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仍应是县级工商机关。因为,复议机关保护的是相对人的最终利益,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一旦被确认为违法或不当,那么,由查封、扣押措施造成的损失应当一并赔偿。如果查封、扣押措施没有违法或不当,而仅是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当的,显然,相对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查封、扣押时,其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侵害,无论向哪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都意义不大。同时按照我国《复议法》规定,相对人申请复议时,一不能越级申请,二不能同时向两个部门申请,更不能向二个有层级关系的部门申请,三从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完整性来说,也不应当将一个案子拆为两半。为充分体现《复议法》对相对人及时、便民、全面的保护原则,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是最适合的。3、如果相对人仅对查封、扣押措施不服,那么受理复议申请的机关应当是县级工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这与第二种情形中的查封、扣押措施应有所不同。尽管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实施查封、扣押措施都是为了实现工商所的行政处罚的目的,但相对人要求保护的标的显然不同。一种是相对人认为工商所的行政处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一种是相对人认为查封、扣押的措施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两者具有明显区别。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时,不仅要充分掌握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还要充分考虑申请人的要求和目的。 行政复议是公民权利的一种救济手段,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的重大举措。理顺和明确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必将进一步发挥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制度及时、便民、成本低等优越性。我们认为,尽管在实践和理论中,对县级工商机关的复议范围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议和分歧,但是,县级工商机关可以受理相对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是符合法律的宗旨和精神的。只有这样,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充分发挥其对下级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规范执法,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工商行政管理论文:信息网络化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当务之急 中央决定国家工商局提升为正部级单位,中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监管地位的思路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在中央这个大思路的指导下,如何把握机遇,既担负起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历史重任又实现进一步的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工商干部面前的大课题。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尽快实现信息网络化建设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下面我想对此谈一点个人的想法。 一、信息网络化对整体工作的覆盖与统帅 我们在谈到信息网络化的时候,往往习惯于将它看作是局部的工作,只是关注它在局部、在技术层面上的作用。这种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是比较肤浅的。近10年来,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科技的出现,掀起了一场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性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并成为我们在新世纪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工作职能拓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以及队伍建设这些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未来方向的工作上,信息网络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息化与工作职能调整 前不久,江总书记就简化行政程序,促进经济发展,取消或减少各类审批的问题发表了讲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中央在提醒我们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以往的很多经济管理模式将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很多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管理职能,比如:查处超范围经营、防止抽逃注册资金、打击投机倒把、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等都会有所调整。同时对企业经营身份和信誉的管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会逐步地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过程,将逐步成为在更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职能更清晰、办事更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部门。 要完成这样的大规模的工作职能调整,必然需要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投入、立法准备、技术保证等各个方面协调推进。而其中技术保证———实现信息网络化,将起到统帅全局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实施精简机构和实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工商部门为强化职能所能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会非常有限。只有技术的投入,为我们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可以用技术上的首先突破,带动全局职能的扩张。具体的看这种职能的扩张,主要会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强化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较广的监管领域和监管权限。但在实际监管上,有限的管理力量在广泛的管理领域和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面前,无法进行有效深入的管理。比如,一个违法当事人可能被工商机关的五、六个部门都查处过,但由于各个部门互不通气,可能每次都会把这个当事人当作初犯,从轻处理。又如,监督部门正在立案侦察,登记部门却因为不知情给当事人办理了注销手续。类似的问题在我们的监管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这其中固然有工作方法、工作程序衔接上的问题,但更多的则是源于我们监管手段的不足,导致无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如果每个管理干部手中都有关于每个企业全面的管理资料,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可能会容易的多。以往可能由于建立这样一个纸制的档案库成本过高无法实现,但现在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可能。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在电脑上输入一个企业登记号,就可以了解这个企业几年的全部纪录,这对我们的监管力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第二,拓展监管领域。我们提出走进网络经济口号的目的就是要针对职能大力开展信息网络化建设。干部不会使用计算机,单位没有条件上网,如何能够介入网络经济的监管呢?要管理好网络,手段就是“以网治网”。这就要求工商部门要用高科技的信息化手段武装自己。工商部门要有自己的网站,要实现和当事人的网上交流,要有手段借助网络来发现、打击违法行为,这些哪一点也离不开信息化。现在我们全国工商系统正在开展针对保险、金融、电信等行业垄断行为的打击、查处。这些工作中我们所面对的管理对象和以往有很大的差距,他们的信息化水平都很高,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施的,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我们如果没有一个高效的管理网络,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么工商部门的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也就只能望洋兴叹,在原地打转转。 第三,增加管理手段。信息时代,信息和技术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资源。对它们的运用分析可能启发、派生我们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方向。比如说,实现企业监管信息的全面披露,对企业进行信誉管理,就是信息化工作对管理的深入促进。我们对企业的各种管理行为都是记载在公开信息中的,但是以往这些信息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披露渠道,只好躺在机关文件柜里睡大觉。现在,有了互联网,这些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出来,从而组成对企业信誉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而我们在公布企业信誉情况,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也就多了一种监管市场的内容和方法。更进一步地讲,我们可以建立高技术的平台对企业进行身份认证管理。以后对每个企业的经营身份我们都可以利用网络即时监管,而且可以一步到位,做到用点击鼠标来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检以及吊销。借助信息网络化的帮助,我们的管理将逐步成为信息快捷、监管严密的网络。 第四,扩大服务范围。我们工商部门正在努力改变“重监管,轻服务”的工作方式。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服务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方法。网络在这方面使我们的管理方法更加丰富了,比如:我们的网上年检、网上投诉,可以让企业足不出户地申请、办理有关政务。现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登记部门正在开发有关登记手续的咨询辞典和登记流程的公示程序。当事人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面地咨询所有登记业务,还可以及时了解《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在受理、审核、打照等环节的情况。再比如,我们利用网络给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服务,这不仅仅会方便企业,还对我们打击假冒、伪造《营业执照》有非常大的帮助,实际上这也就是在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软管理”。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新的监管领域。网络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对自身的管理思路、管理领域、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定位。这使我们各个政府部门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将来哪个部门在信息化工作上能脱颖而出,哪个部门的职能、地位就会加强,就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推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队伍素质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工商部门一直没少下力气,但是目前看,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上的方法比较单一。而信息网络化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新途径。 第一,提高干部知识水平。现代社会中,计算机水平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干部能够学习好、使用好计算机和互联网,他的知识水平必定会有一个很大的飞跃。信息网络化工作就是将日常的工作业务和计算机结合起来的最好途径,它会让每个干部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和计算机交上了朋友。我们在开发“业务办公系统”的时候,有6000人次的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参与。结果这个程序开发出来之后,我们就有了数千名能够熟练运用网络的骨干。而这些同志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起来的学习、思考、交流的方法,更是让他们受益无穷,不断推动他们学习、掌握其他的知识、技能。网络凝结了当今世界的知识精华,它同时也是最强大的学习工具。天天工作在网络环境中,自然会对人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在水中才能学会游泳,信息网络化建设就是为我们的干部提供的最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规范监管程序。应该说我们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是拥有很强的职能的。保证职能的依法履行,防止内部的各种暗箱操作,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网络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的。计算机程序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将尽可能多的管理流程转变为利用网络实现,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个人作弊行为。同时还利用网络的各种日志将每个人的工作详加纪录,这样不仅在有问题时容易追查,平时也会起到威慑和督促的作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是一个队伍发展的前提。从愿望上讲,我们希望每一名干部都自觉自愿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管理的角度上,我们必须防止个别害群之马进行破坏的可能。现在网络为我们提供了管理手段,可以从程序上减少各种违法的发生,这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第三,接受社会监督。江总书记提出要以德治国,落实在我们行政管理上,首先就是实行管理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这一点上,仅仅依靠橱窗、板报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是一个新途径。去年年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处室、各分局按月在“红盾315”网上公布本单位的工作信息,以促进办事制度的公开。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求每个处室和分局要在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将所有与办公有关的政务文件全部公开。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没有密级的文件都必须上网”。现在有同志担心,上网公开业务信息会束缚管理,甚至还有同志认为凡事都公开,不利维护我们的形象。这是一种讳疾忌医的想法,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首先向 人民讲老实话。过去没有互联网这种方便的技术手段,我们还在千方百计地建立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现在有了互联网,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所谓网络经济、信息革命也是一场对意识形态、思维方式的革命。通过互联网,世界空前紧密地联合了起来,我们必须适应世界性的游戏规则,努力向公开、透明、服务大众的现代政府的方向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就是所谓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挑战。而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工商局,服务百姓,就是我们面对这一挑战做出的回答。只要我们能够更多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我们的事业就永远不会停步。 监管职能的扩展,队伍素质提高必然会推动我们各个部门进入良性的工作循环,带来更多的其他效益,比如:队伍形象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支持。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信息技术的收益溢出”。中央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就是看到信息化这种龙头作用。信息网络化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使它能够肩负起带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任。 二、信息网络化的主要任务构成 信息网络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此我们应该心中有数。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个“三网一体”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格局。“三网”第一个是我们的内部办公网络———“金网”,它主要是提供无纸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工作平台———“红盾315”网站,它主要实现和管理对象的网上交流,开展电子政务。第三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平台———“中国红盾”网站,它主要是将工商信息社会化。在建设这三网的过程中,我们的信息网络化工作逐步集中到了: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网络监管等三个主要任务上。 (一)办公自动化 目前,许多单位或多或少的都在开展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动手比较早,现在以“金网”为核心,市局、分局、工商所的三级网络结构已经基本上建成。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三个问题最容易被忽略。 第一,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办公是现阶段办公系统程序开发所追求的较高境界,但是要真正实施无纸化办公,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能否有与程序相配合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办公中已经习惯了传递纸制的文件,并且有一套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保证。如果我们把办公自动化看成用计算机程序重新翻译一遍纸制文件管理制度,那就要出问题了。很有可能会因此出现网上数字文件、网下纸制公文同时流转的情况,那样网络的效率就无从谈起了。比较好的程序设计思路应该是在详细规定了无纸化办公的目标之后,让程序来优化管理。其中特别要注意:一是相信计算机。现在银行间巨额资金的转移都依赖网络,我们的公文流转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二是一定要坚持无纸化原则。除了必须由纸张传递的文件外,其他公文都应在网上运转。 第二,部门之间的相互通联。信息网络化后,每个部门都要有自己的业务办公程序。根据我们以往的办公习惯,一般各个业务部门之间是没有很多固定的业务联系的。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这种状况转移到网络程序的开发上,就会得到很多相互不能够共享的业务办公系统。这是与网络的原则相违背的。对于网络来说,它的使用者越多,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每个使用者的收益越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每一个业务系统之间尽可能地实现信息共享。这里要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只是将业务部门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共享的内容公开,现在网络中应该是除了明确规定不能够公开的以外,其他内容都要互连共享。这种公开可能对一些部门的某些权力有影响,但它是我们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试想如果我们连内部都做不到信息共享,又如何能够对外实施对企业身份信誉的管理呢。 第三,充分考虑程序的继续开发。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那么配合监管工作的程序开发势必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希望通过一次程序开发解决全部问题,是不现实的,我们在开发办公程序的时候必须为这个程序的持续开发留下空间。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预先思考。很多问题如果不能未雨绸缪,到时候会非常被动。比如,现在很多办公系统都要在每一个应用计算机上安装专门的辅助程序,这就会给进一步的技术升级留下隐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一个主程序往往同时要调整每个应用计算机的预装的辅助程序,这在应用计算机数量多、分布面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合算的。从我们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上看,对办公程序的改造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对此必须要有一个预先的、周密的考虑。 (二)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我们北京市各个政府机关今年工作的重点,对此刘淇市长,孟学农、林文漪副市长等领导都有过重要讲话。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尝试了网站备案、网上年检和网上投诉等电子政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第一,局域网和互联网的衔接。在无纸化办公的条件下,办公的内网实际上就是整个办公程序的神经系统,一旦被恶意入侵,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政府部门都被要求采取将内网和互联网物理隔断的方法。从安全的角度看,这种方法确实是达到了目的,但是这也给我们的电子政务的开展留下了非常大的难题。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要同企业、老百姓打交道,因此它必须借助外网。但同时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每一个电子政务的项目或多或少的都要有办公自动化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内、外网的衔接就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按照内网、外网实施物理隔断的原则,内、外网之间的信息传递只能依靠拷贝磁盘的办法。这种落后的方法是不能够适应网络上大规模信息交流的需要的。对此我们认为,网络时代共享和联通才是发展的方向,打开局域网是一个迟早的问题。总不能害怕有贼,就不在房子上开门。越是固步自封,就越会落后,只有知难而上,才能在工作中获得进步。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来。我们可以先将一部分内网上的工作转移到外网上去。我们刚刚开发完的“互连审批”程序就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我们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审批程序放在“红盾315”网站上。下一步我们要将12315直接搬到网上,各级消保干部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消保干部的工作纪录,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统计汇总也一律要在“红盾315”上完成。这样既直接向社会公布政务、办理政务,也同时接受监督。我们想如果这样一条路能够走得通,那么我们就会逐步将“金网”中的程序“复制”一份到互联网上,让一部分内网工作在外网上实现。同时只在“金网”中保留重要的数据库和文件以及必要的办公程序。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就能够比较稳妥地实现内、外网的衔接。 第二,投入、产出的协调。从现在的技术水平上看,我们工商部门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可以实现相当高的自动化程度。于是我们很多同志在开发中就热心于追求尽善尽美,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偏差的。因为一些锦上添花的功能会占用有限的信息化建设资源,影响整个信息网络化的产出。 在企业界有一个“80%定律”。它讲得是“一件工作80%的效果是由20%的投入完成的,而最后的20%的效果则需要另外80%的投入”。从这个观点看,每一项电子政务工作做到70%到80%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儿。比如,在电子政务中,我们与当事人的交流方式,可以是时时的,但这样成本会非常高。但如果我们是定期回复的(比如一天两次),那样成本就会成倍的降低。效果可能会相对差了一点,但是这也可以起到方便当事人,减少他们来回往返、排队等候的目的。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用来开发更多的程序,服务、方便更多的百姓。我们的信息化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工作还有空白。在这种情况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点上是不明智的,我们所应该追求的是在尽可能小的投入上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 第三,廉政与效率的问题。电子政务既可以增加办公的透明度,促进廉政,也可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有的时候,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比如在开发企业登记程序上,有的同志认为应该首先解决政务公开问题,让我们每一个《营业执照》的发放环节都向社会公开。也有的同志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应该首先开发那些实际操作用的程序。对此我们认为在电子政务的开发上必须坚持效率服从廉政的需要。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要驾驭好它,让它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就必须时刻以加强廉政监督为出发点。去年北京市的行风评比把政府各个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这个做法非常好,我们应该首先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待电子政务。只要我们能够利用网络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的办公环境,就是最大的成功。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只有廉政才能勤政。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应该贯彻在我们每一个电子政务程序设计的始终。 信息网络化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渗透到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果我们仅仅将这些表象看成是一个个片断的组合,那么我们可能会像盲人摸象一样不得要领。但如果把它看作是覆盖、统领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就会豁然开朗。这是我们面临新时代所要做出的一个何去何从的选择,把握好这个历史性的机遇,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数字技术在中国发展迅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数字中国战略,并作出了系统部署。而探索数字旅游即数字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实践应用,使中国旅游业逐步走向定制化、智能化和数字化的高标准旅游市场服务体系,构建符合时代发展的创新路径成为当务之急。纵观国内学者关于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的相关研究成果,大多从管理、互动和共享等视角展开逻辑分析,将现有的旅游业相关数据资源作为一种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旅游资源的整合、升级和推广机制等[1]。现有研究多向用户提供多样化的旅游计划建议,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从本质来看虽然考虑到了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但仍然不能摆脱从传播者单端开展的研究。随着社会的深度媒介化,社会方方面面和各行各业按照传播逻辑重组产生了全新的变化,媒介(在这里主要是指学者们提到的各种数字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和虚拟系统)作为连接人类的“中介物”,正经历从物理介质到关系介质,再到算法介质的深刻改变。媒介已不单单是资讯内容的中介者,也成为了新的社会形态的构建者,其与现实世界相融相生,是一种全新的数字文明形态[2]。综上,数字旅游智慧化服务体系是一个涵盖技术、设施、信息和应用等多种要素的开放系统,加强对数字旅游服务体系的智能化打造,构建其理论、技术、应用和保障体系架构,已成为推动我国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和服务升级的重要抓手。基于此,本研究以河北省当前的数字旅游服务企业为调查对象,以“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的逻辑理路与赋能重构”为研究课题,深入探讨在社会深度媒介化的现实基础上,建立以政府为监管和保障中心,以旅游企业为体验环境的塑造中心,以技术供应商为技术建设和大数据计算的运算中心,以消费者、客户和受众为体验中心,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经济文化价值,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智能旅游新时空,从而在一般意义上继续探讨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技术、价值和身份的数字赋能重构问题。 二、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数字旅游智能服务体系是满足旅游企业升级换代的必然选择 数字旅游新业态对现行旅游管理能力、旅游经营机制、旅游信息服务和旅游应急布局等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必要性。在数字媒体时代,旅游企业面对的群体不再仅是“身体在场”的消费者,更包括因网络团聚在一起的虚拟社会中的“虚拟在场”的消费者。资源独特性和产品多样性已经不是旅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数字旅游智能服务体系成为满足旅游企业升级换代的必然选择。旅游企业只有促成现实与虚拟真正融为一体,将服务范围继续扩大,以数字平台为载体促进消费者体验环境的优化,在考虑社会因素和媒体技术要素的基础上,与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多方主体在虚实并进的体验环境中共同创造价值,才能加快智慧旅游目的地的建设,为旅游产业带来新气象[3]。 (二)数字旅游智能服务体系是满足消费者主动获取信息的必然选择 在社交媒体时代,消费者的角色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彼此孤立到联系在一起,从信息有限到见多识广,从被动到积极主动。消费者可以跨越地理边界对旅游产品范围、价格及服务等进行审查和比较,消费者之间还可以打破地域或社会障碍的制约共享某些思想和感受[4]。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社群以代理体验的方式从别人的经验中获取大量信息,在互相学习中形成更强的分辨能力,能够相互鼓励采取行动和发表见解。消费者的变化使得旅游经营者和管理者必须跳出以企业和产品为中心的思维模式,转向与消费者开展积极对话,营造以个体为中心、以满足消费者的个体异质体验为目标的体验网络(在具体的时间、地点和事件中能满足个体消费者体验的不同节点企业的组合)[5]。构建现代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以与消费者开展对话为核心,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虚拟现实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出新型的智能化服务体系,使顾客能够在畅通的信息环境中有效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 (三)数字旅游智能服务体系是数字政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 数字旅游智能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以消费者为核心,以大数据为资源,以社交群体为重点,采用多种交互技术手段,重新结构化旧有的服务系统,以此建构出一个消息贯通、资源丰富和应用合理的综合服务体系。该服务体系在政府管制信息发布、酒店管理规定和景区通行收费等传统服务基础上,增加有关交通、医疗、保险、电商购物、社交沟通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配套的保障服务。这是以消费者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体验网络,同时还能为我国数字公共服务系统的转型增加新的实践经验,有利于为自下而上的个人获取信息、自上而下的大众传播以及彼此之间的和谐对话建立连通渠道。针对河北省积极推动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旅游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这一目标,研究认为,针对旅游市场体系中各要素结构和参与者的行为新特点,融合技术赋能、价值重塑的重构赋能,探讨智能旅游服务建构的战略方案和有效对策,形成全新升级的智能化服务理念,搭建起能够促成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旅游市场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6]。下面将从数字化赋能、价值赋能及重构赋能三方面展开探讨。 三、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的逻辑理路 数字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行业的各组成部分及关键要素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数字化”“扁平化”和“融合化”状态[7],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建构是大势所趋。这套体系的逻辑理路是以数字平台建设为基石、参与主体关系的重建为关键和提高治理能力为方向,三者之间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互为支撑,共同构成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 (一)数字平台建设是基石 “技术机制”是体系建成并得以有效运转的核心。数据技术本身既是一种产品(服务),同时也是服务系统的核心要素。首先,数字平台是核心载体。以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搭建起来的数字平台,不仅是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线上线下交易空间,也是旅游企业、数据公司、消费者和政府等不同社交群体之间互动沟通的空间,更是政府监管和提供保障的空间。总之,数字平台是无时空间隔、无行业边界的综合承载体,在均衡各参与因素从理想走向现实之际,还要依托数据技术拓展自身规模,向上向下兼容旅游周边经济体系,打造出以技术模块为支撑的共享驱动、开放驱动的综合性“元宇宙”级别的平台经济[8]。其次,数据处理技术是核心。与劳动力、土地使用和管理机制等要素相比,数据化的市场要素更具有深度、广度和融合力。因此,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建构整体服务体系,将为整个旅游业乃至全社会带来巨大价值。最后,网络是核心渠道。数字化下交易市场的广泛联通性和良好可达性,带来了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广泛重组与聚合。网络空间中的旅游服务出现跨界、开解和渗透等特点,构建功能齐全、信息通畅和监管有力的数字化体验网络是构建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的核心渠道[9]。比如,在互联网信息系统中,游客选择旅游服务不仅仅是选择购买单一的产品和服务,更多的是可以综合考量、对比网络测评,以独特信息流为基础,指导自己做出消费选择。同时又会将自身的旅游体验转化成一个旅游测评,通过社交媒体或其他网络渠道对旅游产品给出个体评价,打破时空边界的切身体验,使虚拟现实和仿真现实同实地现实相融,让游客的感官从有形的线下市场延伸至无形的虚拟空间。 (二)参与主体的关系重建是关键 互联网等数字媒介引发的传播革命正在史无前例地改变社会的基本形态,新传播所建构的新型关系将在很大程度上重构各种社会关系。数字旅游智能化的建设主体主要有政府、旅游企业、技术供应商和消费者。社会深度媒介化的时代,这四类主体的关系也在进行消解和重建。首先,健康、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离不开政府的有力参与。在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中,政府扮演重要角色:是维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监管者;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者;是数字政府提高治理能力的构建者。其次,旅游企业是体验环境的重要塑造者。旅游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的体验环境既包括实体环境也包括虚拟环境,要在加强线下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在线社群建设,使在多种渠道上与旅游企业互动的消费者能够获得一致的体验质量。线下基础设施是在场消费者获得较高体验质量的第一途径,应满足消费者的异质化体验需求。在线消费、主题社区群体传播使在线信息沟通建设成为可能,旅游企业应积极建设在线交易和主题沟通社区平台,加快智慧旅游目的地建设,为游客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再次,技术供应商是盘活智能旅游市场的主要动能。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和成功运营,离不开数字技术供应商的数字技术建设,甚至可以说技术供应商是盘活智能旅游市场的主要动能[10]。不断探索新兴传播媒介在旅游数字化平台中的应用,创造性地把适当的技术使能要素、社会使能要素同有选择性激活能力基础联系起来,以便促进和提升消费者体验。最后,消费者是体验者和顾客态度的主要塑造者。消费者通过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不仅可以主动获取自己重视的价值,在体验网络中与各方开展有效对话获得良好的旅游体验,而且消费者通过网络结成的顾客群体能够以口碑传播的方式成为顾客态度的主要塑造者,从而影响其他顾客群体对旅游目的地的态度。 (三)提高企业运营和社会治理能力是方向 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基础功能是要提高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进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使用先进技术构建数字经济时代的智能化旅游服务体系可以有效节约企业经营成本,且线上营销、线上服务系统和资源利用将有效解决传统服务系统种种弊端。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是一种公共服务系统,其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旅游服务、政府服务和社会治理[11]。在这套体系中,政府有形的手应发挥应有的作用,涉及公共服务建设和行业管理建设的投资和运营,推动和引导旅游业相关企业、数字技术提供商和消费者等合力完成智能化体系建设,在创造协议和规则系统中担负起主导责任,从而提高数字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总之,旅游企业、技术供应商、消费者和政府在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中是一个有机整体,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只有这四个参与主体在共同的网络中开展有效对话,才能使旅游产品或服务具备良好可达性,获得更高的配置效率,填平线下信息不对称的数据鸿沟。 四、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数字赋能重构 (一)数字技术赋能 数字化赋能是指将数字化的知识信息作为关键性的资源要素,以网络技术为依托,以先进计算机通信技术为媒介,以新型数字化全要素为生产力,将传统服务体系转换成可持续发展,具有包容、创新和高效创造力等特点的新形态。事实上,不只是旅游业,各行业内的数字赋能就是将科技发展下的新动能、新动力、新业态和新模式运用到行业中去,将行业本身的资源与信息化的结果做融合和流转,共生出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和新的产品内容,提升本行业内的生产动能和拓展行业外的融合动能。从未来旅游服务发展趋势看,数字化赋能与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紧密的内在关联性。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首先,旅游服务市场是旅游行业发展运转的关键平台。数字时代打造高标准高质量的数字旅游服务体系,关键是借助精准的大数据搜集前端和数据计算终端,结合线下基础设施的动能转化,更好地服务市场与政府监管,服务市场与游客诉求,以及各类数字化资源在服务体系中的流通、交换和分配等的诸多关系[12]。基于此,高质量的数字旅游智能服务体系也是克服市场无序竞争,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增强旅游资源合理配置的一个调节器。其次,由于传统市场存在信息获取途径和时间的差异,在信息获取不对称的情况下机会主义行为频现[13]。例如,A景区的产品同B景区的产品出自同一个厂家,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景点的规模和客流量不同,致使产品售价差别较大,有的游客对此颇有微词。在数字智能旅游服务体系上,游客可直观看到产品售价背后的影响因素,或通过网络异地购买商品,此举将有助于打造游客的良好体验感。这也是通过技术、价值和重组等多重数字赋能形式,助力旅游服务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协同和共享的良好氛围[14]。换言之,数字化赋能下的未来旅游服务市场,给整个行业带来更多可能性。 (二)数字价值赋能 在生活领域,感情交换与物质交换的维度里,价值的产生和持续输出更有吸引力。这就需要现代科技更好为旅游业赋能,从价值的维度出发,靠感情、体验、利益和共享,让有形市场变成无形市场,加速服务及产品的快速自由流动[15]。这里所谈到的价值赋能涉及三个层面:第一,科技创新价值。信息科技是助推数字智能化旅游服务体系建构的中坚力量,现代信息技术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是旅游业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第二,产业支撑价值。产业支撑价值主要体现在旅游全产业链价值、融合价值和跨越价值三个方面。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打破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的明确界限,将各个产业、各种要素和各类资源进行柔性融合,重构了行业要素资源的构成组合,体现了跨越行业壁垒的超额价值。第三,公共价值。技术效能参与构筑的行业创新驱动构想赋予了未来旅游行业较高的公共价值。该机制以数据的虚拟价值为基础,借助公共价值驱动线上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全程化的供应,关键是以绿色、环保和低碳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服务体系的高质量运转。 (三)数字身份重构赋能 重构赋能是指,由于数字技术打破了原有市场中主体、客体的稳定结构,致使新的权力关系和互动关系重新构建。在数字化、智能化和虚拟化的特性加持下,旅游市场的交易者、裁决者和交易载体等由单一身份演变为多重复合身份,打破了以往旅游市场中常见的弊端,更好地促进了旅游市场体系的公平合理竞争。例如,针对大数据杀熟、用户信息侵权行为等。新型智能旅游服务体系会重构游客认知、游客选择和游客维权等信息构成,利用线上数据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赋能线下的居民、企业、政府及社会的共享、开放。数智旅游服务体系将对相关产业、企业、城市和区域起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促使更多高效多态的行业变革产生,拉动相关地区的经济增长。同时,数字旅游智能化服务体系的使用将进一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切实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进而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和出游理念[16]。目前,我国旅游服务的数智化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尚缺乏对游客多样化需求的及时感知能力,缺乏面向众多国内外游客的具有本土化特色的智能服务体系。这些问题会随着移动通信技术、智能客户端和物联网技术的高效能发展得以解决。 作者:王凤飞 陈瑾 段卫里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党委办公室 河北经贸大学 文化传播学院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浅论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 摘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新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第二条,既有利于彰显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改;人权保障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有“公民权利小宪法”之称,新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在增加了技术侦察等有利打击犯罪的措施的同时,更加关注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问题。 在人权的各种保障方法中,法律保障是人权保障体系中最基本、最具权威性的。新刑诉法在以下具体规定中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一、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 原则性规定彰显刑诉法之价值 保护人权是宪法中非常重要的法律理念,新刑诉法为了充分体现了这一重要理念,把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关系处理得当,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第二条,突出保障基本人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并在多项具体规定中贯彻这一原则。 能否正确处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评价一个国家人权保护的状况,不光要看对其是否尊重和保障“无罪的人”的人权,更要看其“犯罪分子”的人权是否得到尊重和保护。这次对刑诉法的修改,既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价值之彰显,也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重视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更是我国人权事业从理念到行动的深刻进步。 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强化对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 在辩护制度中,明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完善律师会见和阅卷的程序,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在强制措施当中,完善逮捕条件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在侦查程序中,增加规定口头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完善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完善人身检查的程序,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等等,这都表现出了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 采取强制措施客观上会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及时通知家属是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新刑诉法删除了逮捕后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情形,增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家属的规定,严格限制拘留后不通知家属的范围,并规定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之后应立即通知家属。这是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是刑事诉讼立法上的重大进步,这一变化最大限度平衡了“通知家属”与“侦查需要”之间的矛盾。 三、补充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不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新刑诉法补充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同时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宣示了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法律原则,意义重大。为从制度上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新刑诉法在严禁刑讯逼供的规定后,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这次修法对非法证据排除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是很大的进步。从制度上防止和遏制刑讯逼供及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保障。 四、补充完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进一步保障被害人合法权利 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是国际上近期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趋势。从总体上看,新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太多加强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内容,特别是没有赋予被害人以刑罚执行阶段的参与权、被害人获得国家补偿权等重要诉讼参与权。实际上,进一步加强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同样具有必要性、紧迫性,刑诉法修改应兼顾对被告人与被害人两方的权利保障问题。而且,被害人权利保障与被告人权利保障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并不会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此外,新刑诉法进一步完善了附带民事诉讼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证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具有重要作用。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刑诉法加强对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的保障,增加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明确赔偿标准等。 五、审理未成年人案有专门程序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新刑诉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点,增设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一章,对办案方针、原则、诉讼环节的特别程序作出规定,对办案审案人员要求、保障辩护权、审前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有利于未成年犯更好地回归社会,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社会矫正。这些特别规定,体现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些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刑事诉讼的规定,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提供了程序保障。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 【摘 要】 本文对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权保障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有待完善的部分:应规定对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机制;应赋予被告人享有相对沉默权;应建立证据展示制度;应规定专门机关调查取证时辩护律师在场权。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人权;保障 一、人权的历史发展及人权保障的理论基础 人权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的基本权利,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高度后的必然产物。人权包括人的生存权、政治权、经济和文化发展权等几个基本的方面。最早提出人权这一概念的是意大利思想家但丁。他提出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任何人都不得做出违反人权的行为。美国的《独立宣言》中对人权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强调人都是生而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追求自身自由和幸福的权利。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展中国家开始崛起,对抗霸权主义和强权的热情和呼声愈发高涨,这一时期集体人权、发展权等新的人权概念得到了发展和推广,并获得了联合国的认可。现代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权的内容就是在这些概念上建立起来的。但是现代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人权的保障也存在一定的缺陷。现代刑事诉讼中,起诉和审判的职能分别是由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来执行的,辩护的职能则由被告人和辩护人执行。与属于国家部门的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相比,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能力显然处于劣势。要打破这种不平衡的关系最有效的手段是加强辩护人的辩护能力,这也正是刑事诉讼中遵循的一个原则,越弱势的一方得到越多的保护,这样才能确保社会的公平以及公民的人权。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具体体现 1、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收容审查制度 我国于1997年对原有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部分修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收容审查制度,为公民提供了更好的人身安全保障。根据《世界人权宣言》,每个公民都具有人身自由权,没有法律的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对公民进行随意的逮捕和拘禁。但在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前,我国的公安机关却有权对身份不明或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扣押,这就是收容审查权。收容审查不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因而不受刑事诉讼监督机制的制约,容易出现随意逮捕和拘留的现象,对公民的人身自由造成侵犯,曾经引起了公众强烈的不满,也影响到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公民心中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为了给公民提供更好的人身权利上的保障,使每一个公民更好的享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取缔了收容审查制度。与此同时,为了加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我国将原本属于收容审查范围的对象,即身份不明或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纳入了刑事拘留的范畴,并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拘留时间延长到了一个月,这样就能有效的改善原先收容审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也避免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随意性,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提供了更好法律保障。原来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拘留的时间范围为三至七天,侦查部门必须在这个期限内确定犯罪事实,否则一旦超过拘留期限就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是,在实际的侦查过程中,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查清犯罪事实,这就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不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也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为了避免这一弊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在有效期限内确定犯罪事实改为了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这样更加符合实际办案过程中的进度和情况,因为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有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与此同时,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证据也要有真实性的保障,这也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一种保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更加适用于监视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这两类嫌疑人对象,由于对监视的对象、时限、条件等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嫌疑人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吸收无罪推定原则基本精神,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无罪推定的思想最早是由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提出的。所谓的无罪推定是指在被定罪之前,任何人都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并且还要为其提供法律上的保护。法国首先将无罪推定的思想吸收进了其《人权宣言》中。该宣言中提到,任何人被判定为罪犯前都是无罪的,而要对一个人定罪必须要经过法院的依法审理和判决。但是在原有的刑事诉讼中包含免予起诉制度,这给予了检察机关自由裁定被告人有罪并免除其刑罚的职权,这从一定程度损害了法院的审判权,也侵犯了嫌疑人上诉的权利,不符合社会公平的原则。为了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人民法院没有依法判决前,任何人都不能被定为有罪。为了更好的落实这一规定,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思想中的三个方面内容。首先,检察机关在进行公诉前对被告人的称谓统一改为犯罪嫌疑人。其次,举证的职责由控方承担,而不是由被告人自己承担,也不能因为被告人无法给出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就判定被告人有罪。第三,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中“疑罪从无”的原则,当案件中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是罪犯时,控诉方可以不予起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要指出由于证据不足或指控罪名不成立的原因做出无罪判决。无罪推定思想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吸收和应用是我国人权理念上的一大进步。 3、改革和完善刑事辩护和制度 犯罪嫌疑人能否有效的行使辩护权是刑事诉讼法是否科学完善的重要衡量标准,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主要通过律师的法律援助来实现。我国原先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在开庭审批前的七天参与到刑事诉讼过程中。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则将这一时间提前到了案件的侦查阶段,也就是案件转移至审查起诉的阶段。这这一阶段,律师可以全面的参与到被告人的辩护和诉讼中。受被害人委托的律师还可以对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资料进行复印和摘抄,还可以在嫌疑人被拘留的过程中对嫌疑人进行探视。这些调整都体现了我国对被告人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此外,我国在加强被害人辩护制度的同时,也为被害人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被告人由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对其自身进行辩护时,人民法院可以为被害人指派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当被告人是残障人士或未成年人且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时,若被害人没有辩护律师,人民法院有义务承担法律援助的责任,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联合国的公约中也包含了相似的内容:被告人有权利出庭为自己辩护或选择相应的法律援助为自己进行辩护;若被害人没有选择法律援助,应当告知被害人享有接受法律援助的权利;在司法案件中,当被害人接受了法律援助而没有偿还法律援助相应的费用时,这部分费用不需要被害人自己承担。我国确立的法律援助制度不仅体现了对被告人的保护,还体现了我国对所有公民人权的尊重,有助于促进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向着更加科学完善的方向发展。 4、改革我国刑事审判方式,保障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审判和惩罚 公正合理的审判是确保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这也是联合国人权保障制度中所强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明确规定,在任何一个刑事案件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公开的审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也十分重视公正审判的问题,并将刑事诉讼过程中实现人权的保障作为最高的原则和目标。为此,在审判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合议庭对案件具有独立的审判权,只有当出现难以做出审判的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时才能将案件交由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并做出最终的决定。其次,必须严格遵守审查的程序,将原先的实体性检查转变为程序性的检查。检察院需要向法院提交完整的诉讼状、证据、证人名单、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等,帮助法官做出客观公正的判决。第三,在开庭审判的过程中可以吸取西方发达国家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的制度,通过控方和辩方的对抗来增强审判的公开性和客观性,还能在一定程度提高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参与度。 三、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人权保障方面应采取的措施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不断修正和完善,我国在刑事诉讼的公平性和公开性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受到传统刑事诉讼法的影响,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较多缺陷的,与联合国规定的人权保障方面的要求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未来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 1、应规定对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机制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行使对嫌疑人的逮捕、拘留权,但逮捕和拘留的时限为48小时,在这一有效时限后并没有一般西方国家具备的司法审查制度。若在逮捕和拘留的过程中发生了错捕或错拘的现象,只能通过行政复议或申诉的方式进行维权。这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是不利的,也不符合联合国关于人权保障的规定。为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应当尽快建立相应的司法审查制度,当被逮捕和拘留人员认为逮捕或拘留的理由不充分时可以及时的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逮捕拘留的程序和材料来判定逮捕或拘留是否合法。若法院的判定结果为不合法则要在第一时间释放被逮捕或拘留人员。 2、应赋予被告人享有相对沉默权 我国现有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于案件调查人员的提问要如实回答,但这与联合国规定的《少年司法标准规则》有所冲突。在该标准中明确指出,少年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接受侦查审问时有权保持沉默。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被告人的人权,转变被告人的不利处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应当尊重被告人的相对沉默权,防止在侦讯的过程中出现刑事逼供的现象。 3、应建立证据展示制度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律师要获取案件调查过程中的证据和资料是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批准的,甚至还要得到被害人和证人的许可。这不仅会增加律师取证的难度,延误调查诉讼的进度,还会造成控辩双方在证据资源上的不平等,将被告人置于不利的地位。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建立证据展示制度。这样可以帮助律师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出庭时可以使用的证据,并将所掌握的证据展示给诉讼方。但案件的证据不能提前告知法官,以免使法官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建立证据展示制度后不仅能提高证据提出的有序性,还能缩短审判的时间,提高控辩双方证据资源的平等性,更好的保障被害人和被告的人权。 4、应规定专门机关调查取证时辩护律师在场权 在以往的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刑讯逼供的现象,这严重的侵犯了被告的人权。为了杜绝刑讯逼供的现象,应当在审讯的过程中确保被告律师的在场。从诉讼的机制上来看,被告辩护律师的在场权也是对取证机关权利的一种制约和监督方式。在取证的过程中既要对嫌疑人的犯罪证据进行收集,也要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判定和检验。由于侦讯部门的特性,他们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会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收集被告犯罪证据上,而忽视了对犯罪证据真实性的检验。而当被告律师在场时,这种现象就可以得到有效的避免。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刑事诉讼法修改对人权的意义 【摘 要】法律体系中,刑事诉讼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它被称为小宪法。两次人代会审议最终通过,对于过去十六年的法律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大规模修改。引起国内外的广泛议论。本文在阐述新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结合宪法人权等内容,重点阐述新修订的法条对人权保护的措施及意义。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人权保障;被害人;律师 一、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候,应当保证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实践中,未被定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传唤和拘传中,总是受到不公的待遇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仅是肉体上的折磨也是精神上的折磨。刑诉法吸取了律师法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一改原来公诉案件中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委托辩护人,按照律师法的规定能更好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简易程序检察院也应派员出庭,更加重视了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的权利,保证了庭审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保障律师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辩护人和诉讼人有权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的权利。将行诉法中的权利保障机制引入。第三十六条明确了律师可以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在侦查期间介入案情提供服务。省去了身份转变的手续。第三十八到四十条,律师可以主动申请司法机关调取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证据资料。律师的主动性增强,变被动为主动,在实际操作中,律师的尊严也得到了维护。律师的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听取,并且律师的书面意见应当附案。移动案件,判决书送达的同时,司法机关都应将其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律师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受重视程度越高,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才能更加得到保障。 三、保障相关案外人的权利 援引民诉的制度,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保护了相关其他案外人的权利,商业秘密得到合理保护。在对待没收财产上,法院重视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其可以参加诉讼,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证人的在守法义务之外还规定了应当出庭的条件,以及其他人报复证人及家属的保护措施,证人的经费是单独从司级政府支出。并且在询问证人的地点上,证人有权提出新的地点。在原来监视居住的情况外,新增了“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这条在中国司法制度上迈进了一大步,说明我国立法者开始重视我国古老诉讼制度中精华的部分。南北朝时期的存留养亲,亦称“留养”,指犯人直系尊亲属年老应侍而家无成丁,死罪非十恶,允许上请,流刑可免发遣,徒刑可缓期,将人犯留下以照料老人,老人去世后再实际执行。 四、保障被害人的权利 按照新的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对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就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需要原来必备的证人目录等,节省了不少司法资源,同时最大最快程度的保障了被害人利益。在被害人没有或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法律赋予其法定人或近亲属提起附带民诉的权利,保护了被害人应有的利益同时减轻了其家庭的负担。并且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的财产增加了债券、股票基金等,这些变化是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同步更新的。从以上措施不难看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保护是有所增强的,这体现了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五、保证司法机关权力的实施 行政机关在执法和办案的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节省了重复查找证据的时间。第二百条规定在案件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下,可以中止审理。同时除再审的时效没有增加外其他各个时效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限内等规定,缓解现在案件积压的困境的同时也保障了司法工作人员的健康权和休息权。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二审法院不得二次发回重审的规定,大量节约了司法资源,一定程度上结束了司法循环没完没了的困境。 综上所述,笔者在通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过程中,深感我国对基本法修改的重视,风风雨雨这么多的修正案,最终十六年才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外国的经验融合在修正案中。法律是建立在社会基础之上的产物。社会不断在变化,信息革命,数字现代化的更新,法律需跟上脚步才能作为良法。就像杰斐逊说过的,“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新修订的刑诉法在条文上去粗取精,整合了很多其他相关的法律,又增加了处理现实遇到的新情况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是一部集大成者。作为法律人笔者期待将来民事诉讼法在此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柞水县主要位于商洛的西北部,当地的年日照时数和无霜期,分别为1860.2h、209d。柞水县的四季分明,整体环境温暖湿润,降水量平均为742mm。近几年农业产值不断增长,同时各地也加快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更多农产品走进人们视野,让整个农产品市场,变得更加丰富。随着农产品数量不断增多,质量安全问题也频繁发生,为了更好地确保产品质量,减少不良产品对人们产生的危害,此情况下,必须针对产品安全监管进行全面加强,发挥出农业生态园的作用价值,为群众提供更为健康、优质的农产品。 1柞水县现代化农业生态园建设情况 柞水县在近几年,为了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开始将农业生态园区的建设作为突破口,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将园区承载增强,使园区的效益显著提升,不断针对园区功能进行拓展,通过园区的建设,促进当地“三农”发展。在具体的工作中,首先,当地不断针对领导组织进行强化,每项责任全部层层夯实,引导资本、人才、科技、信息和政策等,全部向着园区进行倾斜。其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将创建的根基筑牢。对各项资金,进行全面整合,农业生态产业园内路、电、水、讯等设施不断完善,不仅将旅游接待中心建设起来,还将产业园电商直播间、大数据平台建立起来,培训基地、木耳种植大棚等,都实现了5G信号全覆盖。另外,不断对发展布局进行优化,加强三产融合推动。主要将木耳产业为主导,结合其他农产品产业协同发展,开发各种木耳菌草茶等农产品,达到了6大类16个产品,而且还在不断增加种类。随着整个生态园区的快速发展,以及其中农产品不断增多,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也逐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当地在面对农产品安全现状,不断积极探索各种科学、可行的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在整个园区,加强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跟踪监管,定期针对蔬菜等作物,实时全面检测,强化农户的自我管理,重点落实产品追溯制度,以此减少问题农产品,产生的不良影响。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不足和问题 2.1主体思想意识淡薄 首先,很多生产者,在实际种植生产农产品时,一般都对短期的利益比较重视,产品安全性、质量问题被严重忽视,其自身缺乏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些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一般教育程度并不高,很少有人有足够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从内心中、思想上,真正了解到质量安全的意义。总体而言,没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是很多生产者,都具有的问题。其次,很多产品经营者,自身道德水平严重不足,在实际进行经营管理时,频繁发生各种损害信誉的行为。比如很多企业,在完成“三品一标”的申报后,其行为与申报前无法形成一致,一般在申报前为了能够得到认证,会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生产,但完成申报后,就可能因为利益等因素,导致出现违规生产行为,使整个生产管理,无法落实到实处。为了将产品销售价格提升,都能得到更多利益,还有个别人会以次充好,这样的现象,会对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最后,很多消费者在农产品的购买中,很可能会因为价格因素,导致产品质量安全被忽略,这样的情况,一般和消费观念、习惯等因素有关。其中大部分消费者,并没有清晰地了解认证农产品,加之自身收入等问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购买一些认证农产品。另外,很多消费者,自身没有较高的法律素质,质量安全防范意识严重不足,如果买到了劣质品,一般都会选择沉默而不是维权,在这样的态势下长时间发展,就会助长不法商家的不正之风[1]。 2.2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有待加强 直到目前为止,依然有很多地区,在面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时,并没有较强的监督执法力度。造成这样的现象,一般主要因为,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人员进行工作时,因为自身能力原因,导致执法做的不彻底,或采用的方式缺乏多样性。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严重阻碍质量安全监管。对于农产品的监管来说,此工作通常都由农业执法部门来进行负责,但这些机构,一般都会因为经费不足,导致人员匮乏、车辆短缺。在一些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中,其中有个别执法人员,并没有正式的编制,而自身也没有较强的专业性,整个执法队伍比较松散,从而影响了整个质量安全监管。对于监管执法队伍来说,其整体素质,决定了工作中的监督手段、对象,同时也与工作成效密切相关。对于农业投入品来说,一般都有着多样化的种类,不仅涉及到种苗、种子,还涵盖了生长剂、农药等。但在实际质量检查中,大部分人依然会将目光,放在农药的危害上,针对农药投入品重点检查,添加剂、生长剂等却被忽略,导致检查对象过于单一。在具体工作中,很多人采用方法较为传统,甚至还会出现通过鼻子、眼睛等感官,来完成检查,一些较为先进的设备,没有及时普及应用。对各项信息进行收集时,采用了途径,大部分都为样品抽检、走访调研,但这些搜集方法,一般都属于明访明查,很难确保信息收集的准确性、真实性。相比明访明查,样品抽检的效果更加显著,但此工作并未定期展开,导致实际的安全监管中,会有很多漏洞、盲点,使不法商家及个人,因此有了大量的可乘之机[2]。 2.3配套制度不健全 首先,在市场的准入方面,相关制度还比较宽松,准入门槛依然较低。在市场中,农产品进入销售时,很多都不需要进行质量监测,这样的情况,就会导致在质量上无法统一。另外还有很多市场,没有明确准入标准,导致经营主体分散化、多样化,个体经营者在市场中,始终属于产品经营主体,这样就会导致整个安全监管,变得更加困难。其次,在安全标准制度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完善。比如关于质量安全标准,需要将更新速度加快,还有个别标准,与当前的管理需求不符。因为制定质量标准时,整个工作较为复杂、繁琐,而且还可能导致成本耗费过高,整个工作需要经过多种程序,所以在实际制定时,会有严重的滞后性。另外,整个行业标准,无法实现统一,没有较高的执行度。比如对于质量安全来说,就可分为行业、国家标准,这两个标准,会表现出条款交叉、数量多等问题,还存在严重的协调性不足现象,所以在实践时,在面对同一问题,很可能出现不同标准的情况,导致整体产品监管,无法更加深入展开[3]。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对策 3.1重视安全观念树立 在整个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安全观念、安全意识至关重要,而最应该有这种意识观念的,就是每个从事生产的人员。现阶段,虽然很多农业人员越来越专业,但结合整体来看,其中依然有个别人,自身没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因为文化等因素的限制,关于产品的质量安全,并没有较强的意识、完整的观念,在这样的状态下,一些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就会流入到市场中,并在市场内成为安全隐患。所以,为了将质量安全问题,从根本上进行解决,必须对农业人员观念转化加大重视。近几年随着机械化发展,生产环境、条件都得到了改变,但很多农业人员,并没有对产品生长中的变化,做到仔细观察,依然按照以往方式进行培育,导致整体质量无法提高。切实解决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种较为困难的挑战,在此期间,要不断加强农业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从内心中,真正树立起健康意识、安全观念[4]。 3.2对质量安全制度的建设进行推进 首先,关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要从源头上给予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要将整个生产制度建立起来。对于当地的政府来说,要与各种因素结合衡量,确保产品生产标准的制定,更符合当地实情,通过生产标准,对农技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其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将其制作成册,向广大农业生产者进行发放。然后对其进行积极引导,使其在实际的产品生产中,能够根据相关标准、流程进行严格操作。与生产的实际相结合,行业标准要及时更新。在整个生产中,要将安全性作为首要原则,通过积极鼓励,让整体生产能够实现标准化,使应用的各种生产方式更加科学。只有这样,才能对农产品,标准生产进行促进[5]。其次,重点关注“市场准入”、“产地准出”等方面。在实际建设产地准出制度时,要将质量安全检验作为重要内容,确保整个产地输出更加安全。比如,对于已经成熟,但没有进行采收的农产品来说,其整体质量主要由监管部门进行检测,如果质量过不完,可对其粘贴相应的标识,只有产品具备了这样的标识,才能对外进行输出。在建设并加强市场准入制度时,强制检验要严格落实,通过这样的方式,将准入门槛提升。只要农产品还没有真正的,进入到销售环节,全部都要通过相关设备,对其实施全面检验,确保质量安全无误后,对其发放相应的合格证,此类产品可准入市场。如果产品通过检验不合格,禁止在市场中经营销售。有个别农产品,已经进入超市、农贸市场销售,这些产品必须将抽样检查工作做好,如果有质量问题发生,要第一时间将其下架,并撤销其销售资格。最后,将检测资源优势发挥出来,对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加大重视。当地政府要及时将检测机构组建起来,并在各地区设立相应的监管站,尤其要重视农业生态园区监管,通过垂直式的管理形式,实现逐层分级管理。对于监管站、检测机构来说,主要对辖区内的检测工作进行负责,还要协助相关部门,对产品定期进行抽样检查。及时将相应的优惠政策制定出来,加强当地社会团体、企业的鼓励支持,使其能够参与到质量、安全监测中,将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形成,让整个检测网络实现全覆盖。 3.3将执法力度加大 在现如今的农产品监管中,监管人员专业不强、素质不高等情况依然存在,为了更好地解决此类问题。首先,要从人员编制方面进行考虑,无论当地的监管部门,还是产品质量主管部门,都要将自身执法力度加大。不仅要将对应的执法机构成立起来,还要确保机构内部,有充足的高质量人才,通过人才的保证,强化整体监管执法质量。其次,从人员素质层面来看,要创造出更多条件、机会,利用培训等形式,将执法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尤其在实际培训中,要将监管执法技能、质量安全知识、与其相关的法律等内容,作为重要内容,确保每个执法人员,可将服务理念树立起来,对各类执法技术充分掌握,将自身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实际的质量安全监管中,为了避免工作中发生漏洞,执法人员要将执法观念及时转变,同时对现有的执法方式进行创新。在具体工作中,以往定期抽检、走访调研的形式,可继续沿用,但也要发挥暗访暗查优势,多渠道搜集违法证据,将质量安全隐患早日消除。另外在整个监管执法中,必须做到自觉记录,确保每个过程都有据可查。关于一些重大的质量安全案件,各部门要与公安机关配合展开行动,甚至必要时还可形成联动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农产品,进行共同查处,然后对责任主体进行严厉追责。在实际的质量安全执法中,任何出现渎职、失职、推诿扯皮的行为,都要对其追究责任,以此加大整个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4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各类农产品已经成为必需品,产品的质量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心健康,所以在整个监管中,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经过相关部门、政府的不断努力,目前在农产品的生产发展中,相关管理措施不断优化,并在具体工作中,将更多安全的管理方式构建起来,很多责任主体,也都形成了有效联系,并发挥出了自身的监督作用。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依然还存在很多问题,但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的加强,这些问题很快就会被解决。在具体工作中,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结合目前的监管实际,通过各种有效的方法,强化整体监测质量水平,还要将处罚力度加大,加强各责任主体的监督,确保整个产品监管机制更加严格,只有这样,才能将更加放心、健康的农产品,提供给人们,同时推动整个农产品产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亚新,袁巍,张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食品,2022,28(22):133-135. [2]韩双花.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探讨[J].现代食品,2022,28(12):76-78. [3]刘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分析[J].农业经济,2020(4):136-138. [4]曾月梅.农业生态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介绍[J].植物医生,2017,30(8):19. [5]梅星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5. 作者:党敏 张蓉 戴巧珍 田雅莉 杨怡欣 单位:陕西省柞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