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文化管理论文: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文化管理政策及其启示 [摘要]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文化管理政策经过战后长时期的变革与调整,已日趋成熟和完善。具体可概括为:由政府控制并资助导向性、公益型的文化事业和部门;按照法律规范和市场要求管理应用性、实用型的文化事业、组织和产品;通过法律和税收管理世俗性、商业性的文化组织和产品。总结其文化管理政策,可以得出一些对我们有借鉴意义的启示: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完善文化管理政策,保证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文化管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文化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政府和社会组织两方面的积极性,扩大文化发展和管理的参与主体。 [关键词]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文化管理政策,启示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学习借鉴一切有利于加强我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一切有利于丰富我国人民文化生活的积极成果,一切有利于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机制”。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文化发展、意识形态控制和文化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特别是其文化管理政策经过战后长时期的变革与调整,已日趋成熟和完善。 (一)由政府控制并资助导向性、公益型的文化事业和部门。这一类文化事业和部门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和意志,反映着政府倡导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导引着文化发展的方向,西方各国政府都予以普遍重视。例如对宣传国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部门,包括影响较大的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国家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进行控制。如美国之音、自由欧洲、自由亚洲等电台,就是由美国中央情报局出资的,政府通过对这些部门的资助和控制,反映政府倡导的价值观念,控制意识形态。对公益型的文化事业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以及代表国家文化水准的高雅文化、传统民族文化,包括交响乐、芭蕾舞、古典歌剧等,国家都重点扶持。当然,这一类型的文化事业、组织及产品,不排除他们可根据市场需要,组织一些适令性活动并获取盈利的可能,但从根本上讲,国家的控制与扶持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其具体的方式除了国家褒扬、给予相应的社会声望与地位外,还在经济等政策上实行优惠。一是政府直接进行文化投资。在西方,无论哪个政党上台,都不因为政府的更迭导致对重点文化投入政策的改变。政府一般都有一笔庞大开支,用于文化投入。例如,美国用于公益性公共图书馆的投资就主要由政府拨款,其中地方政府投资占拨款的78%,其余主要由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提供,且逐年增加,即使受经济下滑影响,政府投入也未明显减少。如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和此前一年的政府投入,都比前一年增加了3.7%和5.5%。其他像博物馆、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馆等,从建筑到维修、管理大都由政府提供资金。二是通过税收予以照顾。一般来说,凡属非盈利性的文化事业和组织等,西方国家都以低税或减免税予以扶持。如美国对营利性出版单位没有特殊优惠政策,完全据其利润多少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对非营利性出版机构,联邦政府不仅不征税,还给予某些资助。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便推出了著名的“501(C)(3)”条款,对非营利性艺术团体与机构、艺术产业捐助者实行销售税和财产税的减免优惠,美国联邦税务局《免税组织指南》作为免税规范,还具体规定了享受免税的文艺团体、组织必须以服务美国社会为目的,是非营利性的;英国历届政府从未对图书、期刊、报纸征收过任何增值税,图书与其他出版物始终处于零税状态;法国对公益性文化娱乐活动实行免税,对新创作的戏目以及新编的古典作品,在演出140场之内,税收减免70%,对高雅音乐会以及赴国外的艺术演出也给予减税优惠,而对经营色情内容的演出活动则征收70%的高税。意大利专门设有对文化团体、组织的五项优惠贷款和减税政策;阿根廷对民族高雅文化团体予以减免税,但对营利性文艺团体实施高额税收,其中摇滚乐团被征税额最高。三是鼓励社会组织、人士对文艺事业予以资助。主要是政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向社会导向性、非盈利性文化团体捐款或资助,一些国家规定凡进行这种捐助的组织和个人,可减免总额不少于50%的税金。如美国法律有明确的税惠政策鼓励向艺术事业捐赠,凡向非营利性文化机构捐赠,可减少纳税额。一般每向非营利性机构捐赠1美元,每1美元收入便可减少28美分~40美分的税。也就是说,美国财政部每减少一美元的税收收入,私营部门的非营利机构便得到90美分至1.4美元的捐赠。由此推进了有影响的组织和个人向文化单位的资助,特别是一些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士的带头捐助,往往具有示范性的作用。例如,英国在上世纪90年代皇家歌剧院扩建时,查尔斯王子带头捐款1000万英镑,社会其他各界也纷纷解囊;而美国的比尔‘盖茨一人1994年以来就向公共图书馆捐了1.5亿美元,用于网络设施建设。 (二)按照法律规范和市场要求管理应用性、实用型的文化事业、组织和产品。这一类型的文化事业,大都与社会的一般文化生活以及公民一般的文化需求直接相关。例如大学中的一些基础、应用性学科,社会科学中诸如心理学、社会学、行为科学等应用性学科,文艺领域内的消闲作品、通俗歌曲、流行音乐,电影、电视、广播电台中的消闲性节目等。对于这一类文化事业、组织及产品,政府大都不直接干预,其发展一是不得违反法律,在法律规范内调整,二是在市场竞争中,按市场要求发展。西方国家多以“法制社会”自称,在文化管理上也突出依法管理。这种依法管理的政策,具体表现为:一是文化管理原则法律化、制度化。例如对文化事业、单位、团体的分类,都以规范方式加以原则确定。美国有关法律明确把文化事业区分为盈利与非盈利两种。英国则把高雅艺术、公益性文化团体同其他艺术团体区分开(英国将这类团体归为慈善机构,指其不被征税,靠赞助经营),这样做的原因就是在文化管理中有明确的法律原则规范可循。二是文化管理方式法律化、制度化。文化管理应当如何进行,法律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从税收、政府投入或资助,以及社会团体个人的赞助、捐赠等,都从赞助什么,怎么赞助,捐款数额,以及捐助之后可享受多大程度减免所得税等,有法律的明确规范,由此使文化管理具有可操作性。三是保证法律在文化管理中切实发挥作用。西方国家无论是政府,还是其他组织,对于文化事业的管理都要依法办事,而大多数的具体管理,又多由法律组织出面,政府不直接插手。 (三)通过法律和税收管理世俗性、商业性的文化组织和产品。这一类型的文化组织及产品,主要以盈利为目的,例如不同时期的畅销书、走红杂志、影像作品,以及宣泄性、病态性文化流派和作品、走红歌星等。对这种利润大,在社会中有一定市场,其持续时间又难以把握的文化组织及其产品,政府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和税收政策进行管理。其方式:一是以重税管理高利润文化产品。国家通过相应的税法、演出法等,通过收缴高额税赋进行管理,盈利越多,税赋也越重。西方多数国家的走红歌星,一般要将其演出收入的50%以上用于纳税。美国包括艺人、明星在内的高收入者每年上交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著名武打影星成龙就表示“我希望少去美国拍戏,那边的税重,收100万要交50万。”这种情况在经济危机时尤其明显,今年5月上任的法国总统奥朗德在竞选时就声明,要对年收入逾100万欧元者征收最高达75%的所得税。二是以法律限定特殊性文化产品。对一些宣泄性、刺激性的文化产品,政府主要依靠相应的立法加以管理,如西方国家对主要的电台、电视台,限定在夜间22点之前不得播放刺激性、凶杀性和渲染暴力的节目。在这样的政策下,对于一些激进的文化组织和团体,只要其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没有对社会造成较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和动荡,一般政府也不加以干预。 此外,西方国家的文化管理政策还有包括注重发挥非政府社会组织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管理,文化管理政策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不断调整,以及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社会文化组织及产品的兴起和发展等。如社会科学研究中的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行为科学等在20世纪60年代得到很大发展,相当程度上都与国家根据社会需求在政策上引导、促进密切相关。 总结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管理政策,可以得出一些对我们有借鉴意义的启示: 首先,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文化管理政策,保证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西方国家文化管理政策贯穿始终的主线,就是服从、服务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这一点,不仅反映在国内的文化管理当中,而且突出地体现于对外文化传输的管理上。比如美国的外交部门有一套向海外推广美国文化项目的政策措施,国务院除直接管理像“富布赖特交换计划”和“文化大使”等项目外,还经常派各种形式的文化团体、演艺人员到海外演出,并给予经济赞助。所有这些项目和演出的主旨,虽然常常在西方被披上了跨地域、超政治的外衣,本质上都宣扬的是自由、民主、人权等美国价值。可以说,文化管理传输主流价值,是一个国家实施文化管理的基本出发点。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在确定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时,第一位的任务就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清醒认识文化管理承担着的社会功能,努力在促进文化产品生产、文化生活服务和文化需求满足的过程中,坚守自己的价值观念。 其次,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文化管理。当代资本主义在文化管理中,注重依法治理,国家和政府都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文化管理法规,大至社会的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广播、舆论,小至演员、作者、文化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应遵守的原则、相应的义务,以及惩罚要求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在这样的情形下,国家和社会对文化的管理,一般以颁行的法律为尺度,有了这样的规定和约束,文化事业发展中诸如学校教育如何办,新闻出版如何发展等,就既表现的“自由”,又不违背国家的意志和社会的发展导向。文化演出团体的演出、收入,文化组织、产品的活动、生产、销售等等,都依据法律的规范,文化管理事实上就成为法律本身的一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综合运用包括经济、行政等在内的多种手段进行的管理,其中特别是通过市场的手段,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以经济、税收上的倾斜、奖惩等方式调节文化事业的发展,收到了明显成效。而从我国文化管理的实际情况看,无论在相关的法制建设上,还是包括文化组织、税收、基金在内的市场管理上,都有非常大的发展完善的空间,需要逐步改进。 再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文化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文化管理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政府直接性管理的比重大为减少,国家和政府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主要不在于行政上允许或不允许,而在于法律上是否限制,经济上使其增加或减少成本。国家对其认可、褒扬的文化组织、事业和产品,鼓励和促进其发展,反之,对于社会不鼓励的文化产品,就相应地增加其成本,由此在行政干预很少的情形下在总体上把握了文化发展的大方向。同时,对必要的政府管理,西方国家也采用了隐性的和引导性方式。比如美国政府负责文化艺术事务的国家艺术基金组织,每年约有1亿美元左右的预算资助文化事业,这笔资金占不到美国文化事业所需经费的百分之一,其作用本来十分有限。但这一基金采取配套拨款方式,接受政府拨款的文化组织,必须从政府以外的渠道争取7至8倍于拨款的配套资金或捐款,政府拨款才能到位。由此而来,接受拨款的组织既由于政府拨款提高了知名度,也因拨款带来的社会影响扩大了筹款来源,反过来促进了自己的发展。类似的管理方式,在西方国家比较普遍,它促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加强文化管理,完善管理政策,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变无所不管为有的放矢,由直接干预到间接引导,逐步提高政府文化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最后,发挥政府和社会组织两方面的积极性,扩大文化发展和管理的参与主体。当代资本主义文化的管理是一种多层面、多途径、多组织的管理网络,这一网络中直接的政府行为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直接的行政手段由于一般较少使用,因而表现出了较为宽松、自由的外在形式,也很容易使人们感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发展是一种“无为而治”。但是,深入分析就可发现,西方国家在文化管理中除却有意识地减少直接的政府行为外,保证文化得到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发挥多种多样非政府社会组织的作用,使文化管理在表现为多元化、多途径、多层面管理状况的同时,替代了公开的国家介入,隐藏了内含着的国家意识。如西方国家文化发展中的各种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组织,无论在捐助文化事业发展上,还是在按照法律进行行业自律方面,都发挥着突出的作用。这种“无为而治”式的管理,实际上使资本主义国家的意志、社会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都在文化管理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类似的情形还有多种表现方式,比如近年来,西方国家文化发展也受经济危机影响出现程度不同的经费困难,社会捐赠有所减少。针对这样的问题,它们更多地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的作用。如美国、法国等国家就通过社会组织的工作,动员义工以义务劳动等办法弥补文化事业经费的不足,事实上等于新增了捐赠。美国和法国等国家拥有数十万人计的全职义工,他们的义务劳动相当于大笔的捐赠,不仅促进了文化发展,还在劳动过程中增强了对文化、价值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应当说,这些做法启示我们,政府在文化管理中承担有难以替代的作用,但更好地发挥政府以外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的作用,就能调动政府和社会组织两方面的积极性,在扩大参与主体的过程中,为文化发展和文化管理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资本主义文化管理论文:论我国摆脱资本主义文化危害的可能性与困境 摘要:马克思论述了资本主义文化的本质和对东方社会的危害,它对经济无休止的增长,唤起了人民难以遏制也难以满足的持续提高的期望将引发重大社会问题。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引入市场经济体制,在享受成果的同时,也深受其资本主义文化所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我国具备摆脱资本主义文化危害的可能性条件。但也存在逻辑与历史、理论与实践相悖论的诸多困境。 关键词:资本主义文化:社会主义:困境 资本主义文化的本质即其倡导的对经济无休止增长的需要把全球所有的民族一国家与一切事物都纳入资本扩张的逻辑,如巨大的“漩涡”将整个世界卷入其中,难以自拔,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中国也深陷其中。中国能否摆脱资本主义文化带来的危害?其困境与出路在哪里?这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文化对东方社会的危害的经典论述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文化对东方社会的危害曾有过经典的论述。1848年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三个从属于”论断:“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东方从属于西方。”以此来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推进生产方式的全球性,同时也折射出落后生产力地区从属于生产力先进地区的被动与无奈。“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了一个世界。”这里应该注意的是:“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是说资产阶级推广的只是一种资本主义文化即倡导对资本利润的无限追求,对经济无休止增长的追求,并不是推行先进的生产力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马·柯瓦列夫斯基一书摘要》中就论述了资本主义文化对印度的危害。英国殖民主义者在按照他们的方式改造印度的公社土地占有制,使其私有化时,并没有使印度的农业采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是导致了奢侈之风,形成了高利贷的发展。“印度人由于接触欧洲文化。奢侈之风便发展了起来。他们往往耗费自己收入的一半,来举办婚礼等等,他们为此举债,付出高利贷的利息,”马克思在此处批注。指出在一切实行非资本主义生产并以农业为主的国家里,都可以看到高利贷的发展,以此说明资本主义的入侵。植入资本主义“奢侈之风”文化特色,并没有带来经济的进步,反而造成了经济的衰落。正如文中所揭示的一样,资本主义入侵者是造成这种衰落的主要的罪人。“英属印度的官员们,以及以他们为依据的国际法学家亨·梅恩爵士之流,都把旁遮普公社所有制的衰落仅仅说成是经济进步的结果(尽管英国人钟爱古老的形式),实际上英国人自己却是造成这种衰落的主要的(主动的)罪人,——这种衰落又使他们自己受到威胁。”这种趋势如今更是遍布全球。20世纪初,为了缓解经济危机频繁爆发的“噩梦”,资本主义必须刺激经济的增展以此进行自我调适,因此鼓励人们不断消费成为资本主义文化的推动力。因为,在资本主义后期,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具有更多地稳定性,更难改变,但在文化领域,幻想领域几乎无所限制。因此,就要改变人们的购买习惯,必须把奢侈品转变为必需品。资产阶级的文化、价值观、态度与期望转变成商品,鼓励支出和炫耀消费的价值体系。繁荣的广告激起了人们产生一种担心自己的东西不是最新潮的焦虑感,以及对不断更新的和新潮的东西的一种无休止的占有感。消费信贷(诸如赊购、分期付款、信用卡)更是刺激了这种消费的膨胀和经济的泡沫性。这种经济简化主义,为我们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货币财富,也创造了远远超出合理需要的消费预期。资本主义文化把全球所有的民族一国家与一切事物都纳入资本扩张的逻辑,如巨大的“漩涡”将整个世界卷入其中,难以自拔,并带来自然资本、政治资本及社会资本的枯竭,它唤起了人民难以遏制也难以满足的持续提高的期望将引发环境污染、贫穷饥饿、恐怖事件等重大社会问题。它似乎验证了当代日益恶化的各种全球问题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文化模式和生产方式。 二、我国摆脱资本主义文化危害的可能性和条件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引入市场经济体制,在享受成果的同时,也深受其资本主义文化所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如何避免资本主义文化带来的弊端和危害,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亟需解决的迫切问题。如果我们要跳出资本主义文化的“漩涡”,就必须改变把经济增长作为唯一优先考虑重点的现状,我们为恢复自然、政治和社会资本的储蓄所作的任何努力,都需要对资本主义文化进行重大的变革,需要对经济进行某种抑制。从理论上讲,我们具备跳出资本主义文化“漩涡”的可能性和条件。 1.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是跳出资本主义文化“漩涡”的社会根基 我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具有资本主义社会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大的特征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生产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这是优越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按资分配和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方式”占主导地位,并以“金钱或是资本”等作为基本价值取向的资本主义文化的。我们不仅能实现比资本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大交换、大消费”的更高效率,而且还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能突破资本主义无法实现的“社会公平”。 2.我国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体系和先进文化是跳出资本主义文化“漩涡”的文化前提 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体系和先进文化。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先进理论体系和文化,是人类社会实现共产主义的行动指南,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无产阶级所需要的先进文化。1920年,列宁在《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决议草案中指出,“现代历史的全部经验,特别是《共产党宣言》发表后半个多世纪以来世界各国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都无可争辩地表明,只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才正确地反映了革命无产阶级的利益、观点和文化。”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和先进文化,赢得了世界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资本主义文化管理论文:从《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介入中国现代社会的文化信仰危机 摘 要:《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追溯了资本主义文化的发展进程,并剖析了资本主义文化如何与经济和政治中的轴心原则、结构发生不可避免的矛盾。丹尼尔?贝尔通过探查当代西方社会结构、政治模式和文化思想领域,提出资本主义文化存在着危机。“文化领域是意义的领域”,它通过宗教、文艺、价值观念等象征性的表现方式,给人类生存提供一种超越性的信仰,成为将整个社会凝聚起来的道德纽带,但是资本主义致使道社会道德纽带断裂、信仰迷失,因而资本主义文化产生危机。同时,现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与书中所说的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情况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也体现为信仰的危机。 关键词:《资本主义文化矛盾》;文化信仰危机 一、大众传媒诱导下的大众文化的信仰危机 大众传媒导致大大众文化的出现,引起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丹尼尔・贝尔指出,“电影有多方面的功能――它是窥探世界的窗口,又是一组白日梦、幻想、打算、逃避现实和无所不能的示范――具有巨大的感情力量”;广告突出了商品的迷人魅力,是“新生活方式展现新价值观的预告”,在这方面,“广告所起的作用不只是单纯地刺激需要,它更为微妙的任务在于改变人们的习俗”《时代》周刊和《读者文摘》“这两家杂志均作为价值观变革的杠杆深入地影响了20世纪中叶的美国生活方式。” 从这儿,不由得让我联想到之前我在天涯上看到一个名为《一个记者的忏悔:2年时间我闭门造车“采写”了80多篇“假新闻”!》的帖子。发贴者曾在武警部队消防中队当了5年文书,退伍后便去广东打工,渐渐接触到了新闻行业,便一心想成为一名新闻记者。由于学历不高又是非专业出身,新闻单位对他常是拒之门外的态度。于是为了圆自己的记者梦,他选择了向报社投稿的方式。一次,他杜撰了一篇新闻稿件,投出去后竟然被媒体采用,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不到2年时间,他竟然闭门造车,在北京、广东、湖北等主流媒体上“采写”了80多篇“新闻”,有不少还被中央级大报采用和转载,还曾被省级媒体评为优秀通讯员。最后,凭着这些战绩,他终于得偿所愿的被一家报社驻广东记者站录用为正式记者,后来,他改行做了人力资源和企业培训讲师。再者,2010年红透中国大江南北的“宝马女”马诺、“艳照女”闫凤娇等人,《非诚勿扰》《为爱向前冲》等“相亲类红物”就是最好的论据。他们在快乐的谩骂声中迅速占领了电视节目收视率的宝座;他们幸福的受到了观众们爱恨交织的追捧;他们一夜间窜升为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介的焦点话题。 二、信仰危机对精英文化教育的影响 大众文化在中国是改革开放后人们因信仰的变裂、流失而引起的一种文化现象,不言而喻,它的成长也是伴随着对传统文化和精英文化的否定这一过程而衍生壮大的。那么,信仰危机所导致的大众文化必定消解以权威主义为集中体现的精英文化,也必然反叛以追求文化超越性、形而上学性、在信仰上集中体现审美价值和人文价值的精英文化。所有这些消解和反叛行为都因大众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文化征服和文化霸权意义而具有可能性和可行性。面对当今社会的文化消费心态和消费模式,大众文化毫无疑问的有充足的理由让精英文化无路可走,不仅仅是因为大众文化自身的文化特质,更重要的是它不仅仅只是媚俗和娱乐,就其自身来说也存在着精英文化内核的东西,大众文化的创作者本身也接受了精英文化一定的思想指导、学术喂养与智力支持等等,这就使得大众文化在满足了文化受众娱乐刺激的消费心理之后,总能找到那么一点点具有文化内涵的东西供回味,做到了理想与现实、通俗与高雅之间的相互依存与衬托、相辅相成与转化。 当郭敬明的“四维”系列作品牵动了万千大众的视线同时,当易中天先生借品评三国,一跃成为“文化超男”拥有数多“易粉”、“乙醚”时,与他们的热闹相比,大学校园里的学术讲座就门可罗雀。从那年《无极》、《夜宴》等被相继“恶搞”之后,一个全民解构、万民狂欢的网络时代到来了;一个大众文化成为主流,舆论捧杀的年代也来临了。甚至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赵丽华曾说:“我被恶搞,这是诗歌走向大众的表现。”可悲的是,按此逻辑大众的路线愈奏愈火。如今,神圣的大学讲台也被“恶搞”,精英教育开始走向大众文化的领域。教育消费观念的苏醒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已然指向讲台。如今,实用的价值追求和浮躁的大众文化已经很难让人保持一颗平静的心态来做理想化的学术追求。昔日被顶礼膜拜的“大师神像”被一一敲碎,往日的高校精英也成为了被抛向社会的“谋生者”。 精英文化开始迷失在大众文化疯狂的文化征服和文化霸权意义之下了。大众文化已经充分的诠释了喧哗的定义,我们需要在这喧哗里制造一方净土,让精英教育能在浮躁之后静心思考。高校讲台不是舞台,精英文化教育拒绝尾随偶像的无脑者。信仰危机为“英雄”制造崇拜者和追随者,精英文化教育应造就英雄和生活的强者。仰危机对精英文化教育的影响,已经让高校丧失了宝贵的东西,决不能再让精英教育的硕果成为媚俗的牺牲品。 资本主义文化管理论文:当代资本主义生态环境危机的内在文化价值观根源 摘 要:如果对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关注多集中于它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批判理论上,就往往会忽视它对资本主义文化价值观的整体性批判。以生态马克思主义为视角,从自由主义文化传统、利己主义价值观以及消费主义价值观三个方面阐释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内在文化价值观根源,可得出当代资本主义制度无法克服生态环境危机的逻辑推论。 关键词:生态环境危机;文化价值观;反生态性 生态危机在今天已经成为一个世界各国都极力解决的现实性难题,寻求生态危机的根源和解决的途径已经是时下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把理论关注的焦点聚集在生态环境问题上的生态马克思主义由此应运而生。它把理论矛头直指当今人类发展面临的严峻的生态危机,并以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全方位批判而名声鹊起。生态马克思主义在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的反生态性进行批判时,也意识到了支撑这种制度的文化因素。 我们考察生态马克思主义从社会文化价值观维度批判资本主义反生态性,可以弥补以往人们总是注重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维度批判消费主义的不足,而显现其文化意识形态批判的重要性。 一、自由主义文化传统中的自然观 自由主义是西方资本主义一贯坚持的文化传统,它既是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也是西方利己主义价值观的典型。马克思批判自由主义时说道:自由主义的“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不过是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作为退居于自身,退居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与共同体分割开来的个体的人”[1]。自由主义把人的全部生活限定于脱离国家整体主义结构的原子式个体,从政治上的个人权利到文化价值观上的自私自利成为自由主义追捧的个人全部生活的意义。 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社会开始,人们的精神贫困化就开始了。人们全部的精神生活和价值追求被单一化为建立在金钱之上的物质满足,资本主义的文化精神在启蒙理性运动以来就成为追求个人自由的理想的代名词。“自由”被描述成一种人的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是独立个人在社会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生活领域的基本权利。这样,从资本主义社会建立之初,启蒙运动宣扬的自由、平等精神就被视为这种新社会的基本内容并一直贯穿其发展的一切阶段直到今天,并形成自由主义文化传统的历史发展轨迹。 二元对立思维方式被自由主义政治意识形态所倡导,人与自然便被逻辑地放在了对立的境地。西方自近代以来,尤其是自资产阶级革命以来,“人”是指独立、自由和平等的个人,与社会整体或国家相分离、相对立的个人。虽然这种意识形态中的最强音承认“人是目的”(康德)、“个人拥有权利”(诺齐克),为人们争取政治平等、反对政治压迫和奴役确立理论依据,具有反封建、反神学的价值,推动了人在自身社会环境(人与人的关系或生产关系)中相当程度的历史性解放,起到了历史性的较大进步作用。然而,如前所述,“人是目的”在资本主义逻辑演绎中仍然异化成手段,“平等”徒有躯壳,而“自由”则更只是资本家剥削劳工的自由。同时,正是在“人是目的”这一凝聚着西方思想史两千年发展成果的命题背后,隐含着其它一切(显然也包括自然)皆为手段的意蕴(或至少是片面理解或误读)。在个人“有追求自身幸福的权利”的旗帜下,在资本追求利润的推动下,人开始了对自然前所未有的征服。人在自身社会环境中获得解放的巨大力量转化成了征服自然过程中的巨大动力,并且走过了头,衍生出一种巨大的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力。这样,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的矛盾还未解决,人与自然生态的矛盾却又随之凸显。所以,从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那一刻起,当追求自由的理性演变成追求自由主义的过程,就注定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二元对立,也就意味着这种思维方式为人对自然进行控制和掠夺提供了合法性的理论依据。 由此,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进而指出,自由主义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不仅造成认识论上人与自然的二元分离,而且在个人追求自由、平等的同时,掠夺性地对待自然,这实际上是一种人与自然不平衡关系的开始。在生态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恰恰是这样一种资本主义特有的自由观决定了其社会意识是一种个人主义。在他们看来,启蒙理性赋予个体主体性地位的确立,同时,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向了一种主客二分的二元对立思维境地,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导致“世界的祛魅”。人们对自然的敬畏感、审美感退隐,自然成为完全世俗的、单纯的有用物。这样,自然失去了所有使人类精神可以感受到亲情的任何特性和要遵循的任何规范,被抽象为空洞的实在。当然,现代科学的祛魅法则在一定范围与程度上是适用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法则具有无限的普适性,而现代性中对它的过分夸大则导致了“形而上学的还原论”。还原论的认识方法将一切认识对象还原为事物最小的单位――基本粒子,而在这种基本粒子中排斥了精神的位置。这样一种机械主义的自然观和认识方法认为自然界是毫无感觉的外在存在,这也就是二元论哲学所强调的主客体二分法。“这种哲学为现代性肆意统治和掠夺自然的欲望提供了意识形态的理由,而控制、支配、统治、征服自然的欲望正是现代精神的中心特征之一。”[2] 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莱斯分析了资本主义控制自然的意识形态存在着三种内在矛盾性:一是控制自然的意识形态建立在“自然”和“社会”相互分离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上,这种观点把社会作为唯一有意义的能够发展的领域,而自然只不过是社会必不可少的支撑结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人的活动已经成为自然进化过程中的构成部分。二是控制自然的“实质基础是连接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机构,它们威胁着现代社会一切其他的机构”[3]5,但人类目前在解决这两方面问题时却无能为力。三是控制自然和控制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这是莱斯的又一个重要观点。莱斯认为,控制自然的观念不仅造成了对自然的奴役,而且带来了对人的奴役。他认为:“自然本身不是控制的对象,控制的各种不同含义适合于对自然的各种不同观点。如果这个命题是正确的,那么反过来也是正确的,即控制自然不是科学本身的事业而是一项广泛的社会任务。”“在由‘征服’自然的观念培养起来的虚幻的希望中隐藏着现时代最致命的历史动力之一:控制自然和控制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3]6它意味着通过科学技术对自然进行控制的同时也加强了对人类自身的控制,反过来而言,科学技术对自然的控制是为了加强对人的控制。在莱斯看来,控制自然的观念最为重要的问题是,人的那些最关键的需要已经被社会持续不断的控制所扭曲,并在这个消费主义时代愈发尖锐。控制自然的意识形态将整个自然作为满足人类无法满足的欲望的材料加以占有和利用,然后通过各种形式强制人们进行消费,从而使人类失去自由,并完全否定人类从外部自然的强制力量中获得解放的努力,最终导致人类和控制自然的意识形态的自我毁灭,而这恰恰是当代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动力。 莱斯进一步指出,至关重要的不在于“生产机构无限地扩张成了它的信条”,而在于“评价它的成果对于人的价值的一切合理标准遭到破坏”[3]49。因此,莱斯得出结论:自由主义把个体自由建立在日益加深的自然控制的后果之上,因而在这种虚假的意识控制下,资本主义为了公共消费而作出的任何控制自然的行为都得到了人们奋力的坚持。 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奥康纳从文化与自然的关系入手,列举大量事实分析资本主义破坏了文化与自然之间原本统一的关系,以此证明在资本主义财富的扩张中对自由放任的生产方式的追捧导致的破坏性后果。他说:在资本主义之前,“文化与自然之间的统一性――文化价值、技术水平、劳动方式以及‘第一自然’之间或多或少都是能够很好地统一起来的――自从第一条铁路在这一地区建造起来,自从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化的甜菜蔗糖和石灰生产业在这一地区出现,自从高度资本主义化的甜菜蔗糖业被移入帕加罗山谷地区,自从‘旅游业的巨子们’把自然界舒适宜人的故事加以理性化,自从蒙特利湾地区著名的沙丁鱼加工业被提升到机械化的水平上,自从这一地区与整个国家和整个世界的经济命脉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句话,自从资本主义化的财富取代原来的社区性和自主性的财富的时候起,上述的这种统一性就开始瓦解了”[4]。在资本主义世界中,文化成了“人力资本”和“社区资本”,生态环境成了“自然资本”,人们的自由的表现就依赖于掌控资本的程度和扩张资本的速度上。 因此,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形成、人类理性支配地位的获得意味着人同自然关系的分离和对立,大量打着“自由”旗号的“功利主义残忍行为”正在破坏和威胁着生物种群。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对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来说,整个星球面对的最大威胁的生物圈文化的扩张已显得十分脆弱,因为这种文化已经构成了对地球基本生化循环的威胁”[5]。在生态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每一种衰落的文明无不打上“统一和标准化的趋势”以及“差异性和多样性丧失”的烙印,如果资本主义社会仍然以这种自由放任的方式对待自然,并受狭隘的、掠夺式的道德支配,那么,生态破坏危及人类生存时刻的到来只是个时间问题。所以,为了避免这种局面的出现,就必须破除自由主义的文化传统。 二、利己主义的价值观 美国著名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曾经这样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主义“在经济上采取放任主义的形式而在一切其他社会的和政治的事务中采取了个人主义的形式”[6]。他的这个观点实际上指出了自由主义的实质就是个人主义,而个人主义进一步推演到社会生活方式的选择上,就表现为一种利己主义的价值观。 回顾美国的发展史,在早期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过程中,清教徒式勤俭节约的世俗禁欲主义――马克斯•韦伯称为“新教伦理”的精神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但是,“自从禁欲主义着手塑造尘世并树立起它的尘世的理想起,物质产品对人类的生存就开始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控制力量,这力量不断增长,且不屈不挠”。“今天,大获全胜的资本主主义,依赖于机器的基础,已不再需要这种精神的支持了”[7]。反之,资本主义文化精神被另一个极端的贪婪攫取的功利主义所替代。丹尼尔•贝尔就此指出,韦伯所讲的资本主义精神在其萌生的阶段就已经带有这种潜伏的“病灶”,“禁欲苦行的宗教冲动力造就了资产者精打细算、兢兢业业的经营风范,贪婪攫取的经济冲动力则养成了他们挺进边疆、征服自然的冒险精神和勃勃雄心”[8]。这种精神反映在文化领域,就是热衷于个性自由和自我表现的满足。由此,个性自由和自我表现的满足一跃成为西方资本主义从工业社会过渡到后工业社会人们表现自由主义精神的主要方式。 如何追求个性自由和自我表现的满足?一方面,人们通过机器和技术提高对自然的控制能力;另一方面,人们从利己主义原则出发,寻求各种各样表现自我和实现自我的需要与满足。这样,整个社会的功利主义趋向、个人利己主义的本性在资本增值的无限发展中得到淋漓尽致的释放。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利己主义的价值原则一直以来是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原则的真正缘由。 生态马克思主义者从韦伯和贝尔那里得到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文化反生态的论据。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的利己主义将导致人对自然的掠夺和人对人的剥削的加速;同时,在资本的怂恿下,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自然地就把利己主义的享乐生活方式变成了一种异化消费的消费主义,商品拜物教的虚假意识就此形成。对此,佩珀指出,“虚假意识是异化的核心”,在资本主义社会,“虚假意识在商品拜物教中比其他任何地方更容易发展,其中人类劳动的产品转化为商品:看起来非人性化的东西,其重要性不是来自工匠技艺或社会有用性,而主要来自交换价值。商品被具体化了。它们的真正价值(它们所体现的劳动)作为‘交换价值’被疏远(异化)和物化”,“同样地,他们借以产生的生产关系被隐藏了起来。它们的存在与否看上去好像是一种供应满足需求的直接经济‘规律’运作的功能――而在现实中,大量需求事实上是资产阶级通过广告和营销被创造出来的,就像‘新需求、新需要’一样――通过对其他人的劳动的占有满足资本积累的主要目的”[9]。 生态马克思主义高兹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理性时也指出,经济理性本身就是一种功利主义。资本主义在经济理性的控制下,为了追求效率和利润的最大化,必然会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视为简单的金钱和利益关系,由此进一步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视为一种工具关系,对生产与利润的无限追求最终必然会导致生态危机。因此,在高兹看来,只有让创造性、快乐、美感和游戏战胜劳动中各种效率、谋利的价值选择,才能出现“一个可能的其他社会远景”。可见,高兹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功利主义价值观视为是内在反生态的,这是资本主义无法克服的、内在于其中的反生态的根源。 三、消费主义的价值观 哈贝马斯在关于资本主义合法性问题的分析中看到了在国家干预下的有组织的社会生活中资本主义危机正在由经济领域转移到社会、政治、文化领域,由此推导出当代资本主义消费观蕴含着反生态的价值取向。哈贝马斯指出:“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文化制度所提供的最主要的动力是由公民的利己主义和职业家庭的利己主义综合而成的。”[10]66在他看来,从投入和产出两个方面来看,资本主义“社会文化系统从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那里获得投入,具体表现为可以购买的能够满足集体需要的商品和服务,法律行为和管理行为,公共和社会保障等。其他两个系统的产出危机同时也就是社会文化系统的产出失调,并转化为合法性的丧失。前面所说的各种危机倾向只有通过社会文化系统才能爆发出来。原因在于,一个社会的社会整合依赖于这一系统的产出:直接依赖的是社会文化系统以合法化形式给政治系统提供动机,间接依赖的是社会文化系统向教育和就业系统输送劳动动机”[10]66。哈贝马斯认为,晚期资本主义抛弃了传统的合法性根据,但又没有形成一种能为自己提供合法性辩护的意识形态,文化或意识形态严重透支。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危机正是根源于僵化的社会文化系统不能随时用来满足行政系统要求所产生的动因危机,即:“对于维持生存非常重要的传统遭到腐蚀,普遍主义的价值系统超载。”[10]68这就意味着,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思想文化系统已不能为晚期资本主义的统治提供思想文化方面的支持,经济与政治系统已丧失了合法性存在的必要条件。因此,哈贝马斯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市民社会如同其所包含的公共领域一样,也遭到了破坏,国家权力渗透于市民社会的公共文化生活之中,同时,公共文化生活也不断地商业化,出现了“文化的贫困”,导致人的精神生活的异化,规范同一性共识难以达成,进而由于普遍利益受到压制而导致了国家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危机。 在生态马克思主义看来,正是由于后工业社会资本主义政治合法性建立在不断满足人们的需要(主要是由资本家制造出来的虚假需要)的基础上,因此,“鼓励所有的人把消费活动置于他们日常关注的中心位置,同时在每一个已获得消费水平上加强不满足的体验”成为资本家赢得更多利润和政治家维持其政治合法性的必然选择。商品拜物教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更为突出。 生态马克思主义批判了现在工业社会把满足等同于无止境的物质消费的消费主义文化生活方式。马克思曾经指出:“因为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也就是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把它作为内心的图像、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提出来。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上的生产对象。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11]通过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资本家就赚取了更多的剩余价值,实现了资本不断增值的目的。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拜物教从一开始就成为资本家赢利的工具。后马克思主义者鲍德里亚对这种情形也进行过尖锐的批判。在鲍德里亚看来,消费社会的兴起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代的结束,它是一种与新型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特定的社会化模式;在消费社会,消费取代了生产的角色,生产是为了消费。这是对马克思时代生产决定论的“颠覆”。一些“关于开支、享乐、非计算(‘请现在购买,以后再付款’)的主题取代了那些关于储蓄、劳动、遗产的‘清教徒’的主题”[12]。 消费主义在消费社会中流行起来,这与其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不如说是一种人生价值观的选择,它选择了物质主义价值观的人生。今天,消费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泛滥使得早期商品拜物教的形式发生变化,形成新的物的二重维度,即在消费社会,物质消费不仅包括“功能性维度”的消费,而且包括“符号性维度”的消费。物不仅具有原来的物质性(也可以称之为“功能性”)作用,而且具有意义性(也可以称之为“符号性”)作用。在消费主义者那里,物的符号性意义维度已经完全超越了其原本的功能性作用,导致异化消费的流行。在日常生活中,物的符号化意义的凸显必然导致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以致在当今整个由消费主义控制下的社会无论物质产品还是精神文化产品都必然采取符合符号化审美意义的形式才能得以展现自己的存在。这样,从物到符号的商品拜物教形式的变化标志着消费社会的来临。 在生态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这种符号化的结果使得消费越来越抽象化、虚拟化。20世纪尤其是80年代以来,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为了刺激消费而鼓励实施自由的经济政策给国际化股票以及债券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轻松的银根松弛的环境,这种环境促成了消费社会“不消费就衰退”的道德逻辑和及时行乐的人生价值观。按照这样的逻辑,资本家和消费者好像站在了一起,一方为了赚钱,另一方为了享乐,他们都需要过度消费资源。正是这样,在发达工业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通过符号化消费的控制进而牢牢地控制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们盲目满足符号化了的虚假需要的消费过程被视为缓解现实生活中所受压抑的人性的手段,把满足虚假需要的消费过程错当作个人自由的实现,最终把符号化了的物质主义的消费与精神满足、人生幸福等同起来,用消费在数量上的多少作为衡量自己幸福的尺度,其结果是造成这种需要超出自然界承受能力的限度。在阿格尔看来,由于地球的生态系统有其自身的生态限度,因而它根本就不可能支撑人们对需要无限增长的追求,这就会导致人们无限获得商品消费以满足需要的期望破灭。阿格尔说这就是“期望破灭了的辩证法”,它要求人们应该重新思考自己的消费观和幸福观,认识到“人的满足最终在于生产而不是消费活动”[13];消费只是达到幸福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只有把人们从消费等于幸福和自由的价值观念中解放出来,把劳动看作幸福和自由的源泉,树立劳动、闲暇一元论,才能真正摆脱功利主义对待自然的做法。 从今天资本主义的发展来看,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支持资本主义经济复苏和维护政治稳定依然脱离不开其高消费的生活方式,这是资本主义国家标榜自己富裕和制度优越的必然选择。生态马克思主义恰恰紧紧抓住了对资本主义异化消费的批判,它批判的不仅仅是这种生活方式的反生态性,而且指出蕴含在消费主义背后的功利主义、利己主义文化观念的反生态本性,暴露出资本主义社会文化价值观的深层危机。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关键所在!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做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几点认识 [摘要]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企业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它对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 政治思想工作 探讨 认识 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不可置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求实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坚定信念、迎难而上,为企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企业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 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要人们接受正确的观念和意识,并在行动上作出积极而正确的选择。但正确的观念和意识不是空洞的口号和概念,也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现代社会的人,一般都具有判断事物的能力,有很强的自主性。因此,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有科学的态度,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都要立足于讲出道理来。而且,这些道理决不是强词夺理,或者以势压人,而是有充足的理论和实践依据,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为广大员工所接受。思想政治工作紧贴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把管人、管物、管事、管思想有机结合,做到进入主渠道、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抓生产经营,从思想入手;抓思想工作,从生产着眼,这样就可以产生过去传统管理所起不到的作用。 二 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生存、要发展,靠得是生产,生产经营是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企业的中心工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是施工企业的生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调动员工积极性为主要任务,为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注入强大动力。企业活力的源泉,取决于全体员工的智慧、积极性和创造力。因此,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最根本的要靠员工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它与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 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中心抓人心,凝聚人心为中心,为搞好生产经营发挥激励作用、保证作用、促进作用、凝聚作用。把培育企业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和创新。通过培育企业精神,使思想政治工作由被动为主动,能够有效地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之中,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机结合。 三 求真务实,是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既要防止不讲实际利益只讲空洞说教的理想主义倾向,又必须防止和克服只讲实际利益,不讲理想、信念的现实拜金主义倾向。首先要引导广大员工认识学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提高员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其次要引导员工摆正位置,努力倡导以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重的无私奉献精神;第三,要引导员工在强化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念,鼓足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方面下功夫;第四,要对职工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真心实意地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准确把握员工的思想脉搏,做他们的知心朋友。第五,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第六,教育者要放下架子,与被教育者平等相待,不歧视、冷淡后进员工,经常与员工进行心理、处境等换位思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讲道德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和支持。 四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人本管理,即把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顺应人性、尊重人格、培育人才、激发广大员工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是要以人为本,管理增效。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是必须确定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指导思想。思想政治工作是要依靠人的力量,渗透和参与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教育和帮助员工把个人的价值和企业的价值融为一体,激发每一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智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主动参与意识,形成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和企业精神,以增强内部的凝聚力,为实现人性化、科学化、现代化企业管理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并最终促进企业两个效益的提高和稳定持续发展。 五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除了内容充实还要方法新,既不能空对空,也不能简单说教,要寻求立体化、网络化、多样化的教育方式,探索新方法,拓展新领域,加强形式政策教育,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研讨,实施思想引导和心理辅导,广泛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来强化教育,培养真善美的品德和团结活泼、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首先,要从改造学风入手,彻底转变工作作风,把防范党员干部思想信念动摇、政治观念淡薄、作风浮漂、脱离群众、腐化堕落作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健康发展、塑造良好企业文化、净化内部环境、凝聚人心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其次,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如近期改革有什么新举措,生活有什么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第三,以市场经营活动为轴心开展工作,通过质量定期回访服务、公益、文化性等活动,在社会上展示企业形象,让外界了解企业的工程形象、服务形象、信誉形象、经营管理形象、人员形象、环境形象、发展形象等等。随着企业知名度的提高,企业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第四,要针对不同层次员工的具体差别,丰富和改进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基层单位要从思想根源来转变认识,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放在第一位,舍得投入精力,探索搞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注重调查研究,避免形式主义,把正面教育与?让娼逃?岷掀鹄?把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教育结合起来,培养一支懂管理、会经营、作风好、思想过硬的员工队伍。 总之,企业的生存发展与思想政治工作是紧密相关融为一体的。企业作为经济组织,要进一步发展,始终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这是其它措施和办法所不可替代的。当然,由于人的思想观念的复杂性和影响思想政治工作的多样性,思想政治工作要随时针对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大胆的探索,不断拓宽视野,延伸触角,才能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和感召力,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浅议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企业政治思想工作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向心力,有利于企业完成生产任务。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创新,思想守旧;缺乏针对性,调查研究不够;员工素质不高。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文章给出了加强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建议,包括:用科学发展观引领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调查研究,联系实际;配齐企业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服务,改进工作方法;建规立章,加大制度约束人的力度。 关键词:企业;政治思想工作;问题 企业经营发展靠人,人受思想情绪支配,做好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则可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同时,不可否认,在充分发挥人主观能动作用后的赢利扩大又反过来证明人的价值、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从而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因此,只有正视并认真解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企业发展。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企业的振兴与发展、职工的生活和安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我国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新的实践迫切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改革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引导职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帮助职工坚定信念、理顺情绪,抵制消极倾向的影响,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第二,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向心力。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一个企业的根本。而抓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如何写好一个“人”字,如何塑造人、培育人、教育人。因此,我们必须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工作渗透到活生生的现实工作中去。企业职工群体作为一个团队,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所从业的单位发展壮大,效益提高,从而使自己的收入也得到提高。 第三,有利于企业完成生产任务。企业的中心工作就是要确保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明确了这一中心,就应当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要动员每位职工在生产经营中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完成任务。如果说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那么,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主要平台就是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这个基础。所以,在企业管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来开展。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取决于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人员素质的高低。 二、当前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企业的各种改革也不断深入推进,企业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职工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面对新情况、新形势,企业如何改革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已成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课题。企业中的政治思想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服务经济,政治思想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企业中的政工队伍,它是企业管理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做好思想工作,才能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才能搞好企业经济,才能创造最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领导应当重视思想工作,给政工人员以应有的地位。实践证明,在企业中要做到思想政治工作踏实认真、政工人员和蔼可亲,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既要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又要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实现公司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每个成员团结协作、齐心合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士气,鼓舞人心。 社会变革产生的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面对的新对象,了解掌握其新对象,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领域、范围和层次都发出了重大变化,准确把握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现象、新特点,是思想政治工作适应新的社会变化的重要问题。但是当前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缺乏创新,思想守旧。政治思想工作不受重视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是,就其本身的实质而言,它长期维持单一枯燥的形式、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性、内容与时代严重脱节,这些都是政治思想工作在企业内部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有的企业虽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但最终却因为思想政治工作者工作视野的狭窄,始终在以自我循环为主的小圈子里打转,其实施结果必然效果不佳。 第二,缺乏针对性,调查研究不够。由于企业长期受惯性工作模式的影响,政治思想工作开展路径往往是自上而下的,先在企业领导层面,以具体的某种政治思想工作形式开展,进行理论的宣传教育,而却忽视了思想理论在职工层面的继续教育。就是因为这种单一局部工作流程的实施,使得企业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与广泛的沟通,只求形式的多样化,不求结果的有效性。这样就会造成政治思想工作缺乏针对性、感召力和吸引力,也就失去了原有的魅力。 第三,员工素质不高。当前形势下,由于一些企业的行政干部对政治思想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正确观念,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下,企业的发展又过分地强调物质的收益,员工受这种企业文化的影响,就容易对思想政治工作产生排斥。政治思想工作在企业内部难以实施,导致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无事可干,丧失了做好工作的信心,从而出现了大部分政工干部的流失的现象。另外,擅长党务工作的专职政工干部却缺乏相关经营管理的综合技能,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 三、加强我国企业政治思想管理工作的建议 第一,用科学发展观引领企业政治思想工作。政治思想工作要有工作重心,中共中央提出了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主张。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也要以中共中央的政治主张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着力搭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同职工的思想交流,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谋职工之所谋,紧扣时代脉搏,营造政治思想工作的氛围。科学发展观的对于职工个体来说就是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因此,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只有紧紧围绕这28个字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才能逐步掌握政治思想工作的规律性,搭建适宜政治思想教育的工作平台,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调查研究,联系实际。要想在企业内部顺利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解决员工关注的实际问题入手,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思想政治工作要想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取决于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所采取的工作方法,要想员工服从于思想政治工作发展所要求的基本任务和核心工作,就必须考虑到企业员工的积极性的调动问题,就要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想员工之想、急员工之急。只有切合实际地了解员工的具体思想状况,才能选好工作的切入点,才能解决员工所急切关注的问题。思想工作的具体落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职工服务的意识,从日常的具体事务抓起,坚持不懈,才能从根本上使员工接受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配齐企业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所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政治思想工作,为政工部门选拔和配备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思维敏捷、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政工工作岗位,对职工反映强烈的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地做好职工的安抚及思想工作,对所有从事政治思想工作的人员,以德才兼备、公道正派为依据,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的工作思路,理顺政工人员任用渠道,使那些真正适宜能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脱颖而出,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第四,强化服务,改进工作方法。思想政治工作是与人进行沟通的工作,只能采取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方式,而绝对不可以势压人。当前,我们正在朝着建立一个文明、法制的国家迈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迫不及待。但是,其具体的工作的思路和工作方式也有了新的要求。所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关键是要以法服人。只有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既不缺乏情感支持而又有理性的判断,使人更加心服口服。 第五,建规立章,加大制度约束人的力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都应有必要的制度,以规范人们的行为,惩戒违规现象,以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只有理想,没有规制,只有工作目标,没有纪律约束,理想难以实现,工作目标也难以达到。制度使守纪律的人更加自觉,更加理直气壮;制度可以纠正、强迫不守纪律的人按规范行为去做让无序变为有序,这样就可以保障一个单位、一个群体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地做好工作,干好事业。 四、结束语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时代趋势,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内部的开展面临着新挑战,所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要从自己做起,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要坚持不懈地进行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内心呼声,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开拓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网络发展与医科院校政治思想工作平台构建 摘要:网络已成为高校德育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阵地。结合医科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提出“更新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工作观念、提高网络信息技术水平、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丰富的思想政治网络信息平台网络平台、加强对网络的监管”的措施。 关键词:网络;思想政治:医科院校 网络以其全球性、多元性、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及迅即性等优势赢得了人们普遍的青睐和追逐,中国网民中在校大学生所占比例高达21%,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生活方式日益受到网络信息的影响。本文针对网络发展形势下医科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提出思想教育综合工作平台构建的系列措施。 一、网络迅猛发展的形势下医科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 网络作为当前一种最先进的信息传媒工具,以其全球性、多元性、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及迅即性等优势扩大了医科院校大学生的知识面,提供了广阔的交往空间,拉大了大学生的交往距离,增进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但同时网上交往行为的隐秘性、间接性、虚拟性以及网络信息中大量存在的消极、庸俗、黄色甚至反动的内容,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生活品味、价值追求,对学校德育工作形成的干扰和抵消作用极其深刻。网络使医科院校部分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薄弱,是非荣辱观念模糊,诚实守信行为缺失,与人为善精神淡漠。部分学生上网的目的不明确,绝大多数学生还不会利用网络来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利用网络查阅有用资料进行学习,自觉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也非常少;加之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少,不健康内容难于控制、网络改变着大学生的行为方式,同时对其身心健康发展也带来隐患。由于他们的生活阅历有限,政治辨别力不高,也难免会在一些不健康思想的传播中迷失方向,受到一些消极、极端、反动信息的影响,形成不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造成网络中不健康思想在大学生中大面积传播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网络中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性的东西太少,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在网络出现并迅速发展的时候,没有主动出击,占领这一重要的阵地。 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式,医科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一定要唱响主旋律,转变观念,拓宽网上育人新领域,进一步推进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化,坚持网上思想政治教育与学校整体育人工作相结合,努力构建优化的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平台,提高工作者和学生的网络水平和审美情趣,确保做到“网络延伸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做到哪能里”。 二、医科院校政治思想工作平台构建 (一)更新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工作观念、提高网络信息技术水平 信息网络的特点,要求医科院校思想政治工作者逐步树立个性化和平等交往等新的教育观念。个性化就是要注重发挥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地位的作用。网络发展为个体与整个世界的连接提供了快捷的信息通道,大学生通过网络自由地选择和接收各种信息,从而使过去那种“大一统”、“我说你听”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失去了曾经有过的震撼力和感召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只有重视大学生个性发展,突出其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才能收到教育效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想在网上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必须放下架子,树立平等交往观念,与学生平等相处,友好交流,建立感情,促进学生将教育内容化为自身的需要。 同时通过各种培训,医科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提高自己的网络技术水平,使自己能在各种信息交叉渗透和技术高度发展的社会中,具有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搜集、信息处理和信息传递等方面的基本技能以及对信息筛选、鉴别和使用的能力,并有效地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我校就面向所有教师开展cai、互联网的基本原理、网络终端的设置、上网软件的使用、网站建设等相关知识培训。普遍提高了辅导员队伍的网络技术水平,为思想政治网络平台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政治网络平台 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必须尽快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领域,积极拓宽思想政治教育的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校园信息网,普及使用网络知识,制作生动直观的多媒体思想政治教育软件,直接上网竞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这是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医科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义无反顾地用正确的思想指导校园网,唱响主旋律,抢占主战场,建立“红色网站”,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思想朝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校已建立并逐步完善校园网,各系院均开辟学生工作网页,及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政治网络平台。 (三)优化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信息平台 优化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信息平台,建立集大学生教育、学习、生活、娱乐及思想文化交流于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开展各种网络技能比赛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利用网络开展网民状况调查,积极开展网络文化建设,认真而富有成效地开展文明窗口、服务标兵等的评选:不拘形式地开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各类征文比赛、知识问答、棋类比赛、网络好新闻评选等;在校园网上建立毕业生就业网页,设立“就业信息”、“就业前景与展望”、“职业与理想”等切合学生需要的栏目,为学生的应聘、就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机会,这样就会提高网络的吸引力,拉近学生与网络德育的距离,让学生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要,摆正他们择业的坐标,找准人生定位,实现人生价值;又如学生生活信息上网、学生工作信息上网、学生勤工助学上网以及心理咨询信息上网等等,都让校园网充满魅力,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网络服务中潜移默化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熏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网络中潜移默化地拓展;号召学校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参与到网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因为他们有成功的人生,有丰富的学术成果,有影响力的学术权威,有良好的人格魅力,他们的加入更有人情味、亲和力。 我较已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各年办充分利用网络技术,除校园网学生工作信息网站外,还建立了校院网论坛、学生电子信息表,“飞信系统”、qq空间与学生网上交流,通过qq群共享年级信息,在chinaren网站上建立了年级“校友录”,通过搭建这些网络平台,有力地加强了年级内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并便捷地为全年级学生在专业学习、考研、就业等方面提供信息,初步建立起集大学生教 育、学习、生活、娱乐及思想文化交流于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系统。 积极开展网络条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发挥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手段的作用并不矛盾。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手段的针对性、实时性、权威性,恰恰弥补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虚拟性、机械性等缺陷,“人机交流”无法取代“人与人交流”特有的亲和力、感染力、震撼力,无法取代师生交流的人格塑造的作用。发挥传统媒体及方法的宣传教育功能,与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双管齐下,定能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四)依靠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加强对网络的监管 学校应该坚持不懈的加强对大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正面教育,进行法律、纪律及网络文明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水准,鉴别是非的能力、自律能力和自控能力。达到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里,构筑起不受侵害的“防火墙”,自觉做到不受垃圾思想、言论、信息的污染。依据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来规范、强化对网络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大学生网上行为的规范和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使广大学生形成网络法制意识和道德责任,认识到上网是不能乱来的,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我校结合本校特点,编制了适合本校管理实际情况的局域规定,结合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制定上网的道德规范,以此作为法律规范的必要补充,将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相结合,更有效地规范、管理学生的网上行为,使学生自觉地上文明网,文明上网,做到“道德建设、法律约束、技术控制”三管齐下。 总之,网络发展突飞猛进,新事物的诞生发展总是利弊相伴而生,促利避害是我们做好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因此,我们要深入研究互联网为代袭的信息技术新趋势,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的、更大的发展。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对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若干问题探究 摘要:政治思想工作是增强企业员工事业心、责任感、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只有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鼓励员工振奋精神、团结奋斗,为完成企业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奉献,才能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政治思想工作;原则;策略 一、政治思想工作的指导理念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时期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的指导理念,始终着眼于企业干职员工凝聚力与战斗力的提高与发展。 ⑴要与时俱进,更新政治思想工作观念,树立人本思想,尊重人、解放人、塑造人。尊重人,就是要尊重劳动者的人格、价值和权利;解放人,就是要破除束缚职工聪明才智发挥的陈旧体制和观念,肯定人的创造能力;塑造人,就是要将新世纪的劳动者培养成为权利与责任的双重主体,确立主人翁意识,这也正是政治思想工作的内蕴所在。 ⑵要抓好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学习,培养创新精神。理论上的清醒是保证政治思想工作行动方向、政治立场准确性的基本保障。应当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员工职工坚持政治理论与业务技术学习,时刻以科学、发展的眼光评价新鲜事物,加强岗位创新,开创企业工作新局面。 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对企业发展形势、定位及战略目标形成更深刻的认识,明确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坚定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与大局意识,使广大干群的思想观念更好地统一到企业工作决策上,统一到服务企业战略转型及各项工作部署上。 ⑷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应正视和尊重广大职工的利益需求,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解决好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凝聚企业员工的思想、行动、意志与力量,为推进电力企业战略转型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支撑和保障。 二、政治思想工作的原则 ⑴政治思想工作内容要“新”,形式要“活”。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们要改变传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单一说教”的模式,针对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的放矢地对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思想与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形势教育,这是提高政治思想工作水平的关键。 ⑵政治思想工作要与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有机结合。在企业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企业的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搞好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对促进企业改革是有益的补充。当前,结合企业改革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搞好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要通过积极引导职工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并把这项工作与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让职工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性的政治学习,不断开阔自己的视野,更多、更好地掌握新时期的政治思想理论知识,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树立坚定的事业心,增强自身的责任感。 ⑶抓好新时期的政治思想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真情”。政治思想工作的对象是广大的职工这一群体,而人又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们在认识每一件事物的过程中总会带有一定的情感。职工在接受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的同时也是这样,总会带有一定的情感。因此,抓好新时期的政治思想工作,这就需要每一个从事政治思想工作的干部要付出数倍的“真情”,只有这样才能用自己的真情、真心打动每一个职工,政治思想工作才能在职工中发挥潜在的凝聚作用。我们政工干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只有付出更多的“真情”,才能使职工切实感受到更多的理解、关心与温暖,政工干部的心才能与职工贴得更近。 三、政治思想工作面临的常见问题 ⑴政治思想工作的地位认识 它主要表现在对政治思想工作很难形成稳定的社会共识。有的人认为,市场经济靠价值规律起作用,政治思想工作在市场经济中无能为力,无所作为;有的人认为,由于社会价值取向的变化,物质利益调节的作用越来越大,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越来越小。在企业内部,经济关系对员工的影响比政治关系更加实在、直接。从手段上看,政治思想工作侧重于非权力性影响,侧重于思想引导,而一些实际问题光靠讲道理是不能解决的,相反,行政领导掌握一定人、财、物的使用权和决定权,具有解决员工物质文化生活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利条件。因此,有时员工的意见和需求反映到政工部门, 迟迟得不到解决,使得有些人认为政治思想工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⑵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理解 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在当前遇到了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许多社会消极因素抵消了政治思想工作的成果,使之难以发挥作用。如收入分配不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少数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等等,常常使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到冲击,使政工干部苦口婆心的教育化为乌有。二是政治思想工作缺少物质载体,造成企业思想工作与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脱节。政治思想工作是精神方面的鼓励,与物质方面的需求和奖励相脱节,总是显得空洞无力。三是政治思想工作的成效具有间接性、潜在性、积累性等特点,不象物质奖励那样直接、现实、功效快,使人们对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产生错觉,认为政治思想工作好比一把伞,“天晴无用场,下雨顶一场”,用处不大。 ⑶政治思想工作的方法运用 当前一些政工干部存在“一等二靠”的思想,工作靠上级布置,开展活动靠行政支持,方法沿袭传统,缺乏对现代科技成果的深入运用。近几年,关于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改进与创新,常常是“文章多,落实少”,构想的东西多,可操作的办法少,其结果是政工干部感到辛辛苦苦做了无用功,员工群众认为枯燥乏味得不偿失。政治思想工作方法简单,枯燥无味,无的放矢,职工不可能感兴趣,只能“敬而远之”,谈何起到凝聚力的作用,政治思想工作也只能是走走形式而已。 ⑷政治思想工作的队伍建设 一些国有企业政工干部长期得不到培训,知识老化,素质弱化,使政治思想工作的改进和创新缺乏内在动力。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一些国有企业的政工干部仍然因循守旧,抱着老教条,根本不愿意创新思维,研究新的情况,致力于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工队伍缺乏既懂政治,又懂经济、懂市场、懂科学、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四、提高政治思想工作的策略 ⑴要紧扣党和国家的大局做政治思想工作 新形势下的政治思想工作要求我们围绕企业的中心问题,既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占领员工的思想阵地,使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又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充分研究人的心理和需要,结合员工的兴趣、动机和需要,引导他们正确实现人生价值,最终推动企业向前发展。要引导员工进一步顺应时代、解放思想、更新思维,用开放的、发展的眼光清醒认识所处的环境,客观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内外部形势的变化趋势,认清企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认清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美好前景,充分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保证党的各项政策落实。 ⑵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的精神与物质需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没有物质生活的满足就谈不上以人为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对于物质利益、物质生活的追求是必然的,也是无可厚非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里的“利益”首先是“物质利益”,也包含“精神利益”。列宁也说,要依靠从个人利益上的关心,否则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向共产主义。这里的“利益”显然是指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职工的物质利益和精神诉求,使职工把个人利益的实现与企业、国家的利益实现统一起来。企业的发展要兼顾广大职工的正当物质利益要求,尽力提高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 ⑶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 企业改制、企业发展需要职工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而职工中蕴含着巨大的智慧,可以帮助企业共度难关、走出困境。这就需要企业为职工建言献策提供平台,使他们参与企业改革、发展及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参与管理是职工主体地位的直接体现,只有参与了企业管理,职工才能知道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和目标,从而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难关。政治思想工作者要深入职工群众,了解职工的所思所想,回答职工关心的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每个职工干事有舞台、发展有方向,在参与企业管理中不断完善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企业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结语 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这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要求政治思想工作者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形势与任务教育,及时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忧患意识,使政治思想工作真正做到的凝聚人心,调动人心,为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水电企业政治思想工作探讨 一、创新水电企业政工工作模式,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主动接受政治思想教育,将自己作为企业的主体,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主动性。此外,在日常工作中,企业的政工人员还要积极与其他职工接触,在传达党的新思想的同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和实际需要,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归纳,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及时地处理,让他们能够安心的投入工作。企业要想将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并做大,要不断完善政工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的政治思想工作管理制度,以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约束政治思想工作,以提高政工工作实效性。 二、创新水电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创新政工机制,要搞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对现有的政工机制进行改革,科学地安排政工内部各个部门的人员结构,使其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合理地分配政工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建立长效的互动机制,使得政工部门成为一个有序的整体。传统的政工工作大多是以演讲和会议的形式存在,针对的是已有情况进行思想纠正和会议谈话,因而不具备预防性,针对这个问题新的工作机制应具备预见性,针对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对应的思想措施,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机制的改进应从思想入手,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编制有效的思想工作内容,避免出现假大空的政工工作。对于整个企业而言,还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优秀的政工人员给予提薪。颁发荣誉奖章等,以确保他们的工作热情。另外,对政工人员的绩效考核,要与企业其他部门一视同仁,坚持每月对政工人员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对不达标者进行二次培训,对某些政工人员做出的优秀业绩给予相应的认可和表扬,使得他们能在企业中得到满足,找到归属感。 三、重视水电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 企业文化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某种程度上讲,企业文化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让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此来解决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问题,同时协调员工关系,理顺员工情绪而增强企业凝聚力;而企业文化生活通过对其价值观、信念、愿望对企业的员工进行熏陶、激励,其目标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强化员工归属感和成就感。二者内容上也有共同之处,企业文化通过企业精神道德等精神文化因素来熏陶和塑造员工价值观,而思想政治教育则引导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来培养积极向上的企业风气,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因此,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文化的培养主要依靠企业内部开展的文化生活,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来开展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企业形成一个浓厚的文化氛围,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协调、宽松、和谐、理解的软环境,促进企业员工对集体的责任感,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化,社会化发展,使企业文化能够恰当地融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去,形成一种合力,增强企业凝聚力。 四、结语 水电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需要思政工作者不断探索的工作艺术,不断深化艺术的工作。作为水电企业的思政工作者,只有不断钻研思政工作的管理规律,科学运用工作方法,才会在思政工作这片沃土上开创一片新天地。 作者:韦仕农单位:广西桂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政治思想工作作用下水利经济论文 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从管理制度创新入手创新思政工作模式,优化制度改革。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一个高效有序的管理制度,要将规范、激励和约束有机结合起来,基于管理制度来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在工作进行过程中,要保持和巩固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的成果,使先进的思想为广大职工所接受,并逐步成为自身稳定的内在思想,进而达到思政工作的最终目的。 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要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往的思政工作固然存在诸多不足,但是仍有许多可取之处。所以在今后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中,既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又要创新思政工作开展形式,做到结合实际,做到与时俱进,做到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使思想政治工作长期稳定地发展下去。如果思想政治工作脱离了实际,那其开展就毫无意义了。这就要求思政工作者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实际出发,结合广大职工的需求,以职工的实际利益为出发点来开展思政工作。也只有这样才能将思政工作做到职工内心,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㈢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形式、方法上创新如今的思政工作都将以人为本作为基础思想,将人本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协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思政工作的进行应该采用创新的形式,改变以往单一进行的模式,把传统灌输式教导变为引导和职工自我教育。在创新的同时,一定不能脱离实际,要从实际出发,与客观事实为依据,加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在职工思想上的渗透力,将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切实融入到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㈣坚持正确方针,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凝聚力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是决定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可以说是思政工作的灵魂。所以思政工作的进行要将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思政工作者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信念式教育意识与能力的培养,使员工的思想工作与教育工作相融合,用友善、生动、有说服的实例来引导教育,消除其排斥心理和互相之间的隔阂,进而增进交流与合作,提高凝聚力,达到思政工作的最终目的。 ㈤坚持以发展水利经济为中心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水利经济建设进行,做到服务于水利经济,以发展水利经济为中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改革在不断地深入,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正面临着重要的转变时期。作为一名合格的思政工作者,任务是艰巨的。随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的重大变化,如功利意识、效益意识、自主意识和竞争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的心态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偏颇和失衡。为此,如果不采取积极正确的引导,就会使人们在改革中、在转型时期失去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就会产生对经济发展前途的困惑与迷惘。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针对水利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方法、新思路,始终立足服务和服从于经济建设工作这一中心,紧贴经济工作,渗透到水利经济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而不是游离在水利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之外。 综上所述,水利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可以有效地促进水利经济的优化改革,使其向更长远的目标发展。作为一名政治思想工作者,应该具有先进的思想,在继承中扬长弃短,在创新中结合实际,在新的形势下将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设做到适应时展需要,从而促进我国水利经济的快速发展。 作者:王玮民单位:甘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第五工程处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基层政治思想工作交流材料 思想政治工作是基层机关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不可或缺和无法替代的。对于新时期基层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为重要。当前基层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同时具有时代性较强,非主流元素影响较深,价值观念不强,对复杂的社会形势认识不清的特点。给做好基层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挑战,结合自身实际,笔者对如何找准基层政治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和拓展方向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当前基层人员政治思想的特点 1.价值观念不强 在政治观、人生观,还是消费观、从业观、道德观等等的价值选择,当代基层工作者和老一辈基层工作者有着明显的差异。对人生的价值或者奋斗目标不是很明确,对工作岗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积极性不足。 2.对形势认识不清 复杂的社会形势,在社会地位显得越来越来重要的今天,许多人只是满足于现状,无养尊处优的认识。惰性思想意识,经历浅薄,大部分知识匮乏,这些弱点容易使他们的自主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会使其从自主走向新的盲从。 3.自律性较差 机关是一个将求纪律的地方,严格的思想作风和明确的纪律制度,是做好基层工作的根本保障。但由于对社会形势的认知不够,社会知识匮乏,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导致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识不清,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有空而入”。精力投入不够,“勤奋失效”,缺乏甘于奉献的精神和乐于奉献的热情,服务意识较差。 二、做好基层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以自上而下开展的教育,不能适应基层人员思想现实的需要 机关每年都要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这种周期性的教育,效果不佳。一是自上而下的,往往强调的是普遍性,而没有针对性,缺乏内在的动力;二是周期性的教育,更容易流于形式,统一认识,对照检查、落实措施、总结汇报,会形成应付的结果;三是形式及时间的安排上。参与性及互动性较差,特别是下情上达的渠道不畅。这需要我们对基层工作者思想教育的形式,思想教育的阵地、思想教育的内容有一个再认识,提出合理科学的更新观念、新方法。 2.以人为本的思想贯不彻低 基层工作者思想价值观念的不成熟,这需要在基层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往往在基层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上没有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没有有效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实点。没有根据基层工作者在政治觉悟、思想修养、道德素质、知识能力、理论水平等方面,差异,因人而异,往往用统一标准去要求每一个人,只讲先进性,不讲广泛性。但随着随着基层工作者素质的逐步提高,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入,确立人是主题、认识本质、认识目的的观念。已变成了基层工作者的要求。在这种思想下,推行以人为本的政治思想建设。就有了内在的推动力。 3.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缺乏灵活性,教育形式单一 在新形势下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是创新,但实际上,创新的只是形式、载体,其实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理论性强,对于基层工作者的来说对其实质的理解还需要通过时间的积累和实践中的体会,如思想政治工作缺乏灵活性,教育形式单一。长此以往基层工作者对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的兴趣越来越淡,对基础机关的建设没有实质性好处。在新形势,新发展趋势下传统的思想教育模式就不能适应新时期发展的要求。在科技化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接受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广播、电视、报纸,尤其是互联网,为信息的获得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这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尝试大胆的创新,灵活多变的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基层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4.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部就班,程序化 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是按部就班,为了任务而工作。教育工作者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缺乏研究学习,一成不变的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指示办事,上课频繁,笔记繁多却看不到明显的效果。都是上课然后写心得体会,根本就没有结合实际情况把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和实践没有有效结合的情况下要谈加强队伍建设完全是纸上谈兵。 三、做好基层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一)选准切入点,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 1.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加强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从基层工作者身边活生生的人和实实在在的事抓起。从一点一滴抓起,化虚为实,虚功实做,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努力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评比、有奖惩,切实把新时期机关基层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基层工作者的心坎上,有效地激发和调动工作干劲。 2.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广泛性。加强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贯彻民主原则和疏导方针,立足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引导和发挥好机关基层工作者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了解每一个基层工作者,要将每名基层工作者的家庭情况、个人经历、爱好、性格特点等掌握牢固,在给基层工作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结合当代年轻人身心发展规律,抓住他们的性格特点、思想和闪光点,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这样提高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觉悟,强化队伍建设有积极的作用。现在的基层工作者,自由平等的观念越来越强,逆反心里比较强,如不能抓住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没有较强的结合实际情况的能力,即使再有激情的教育,也发挥不了作用。因此,要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效果,思想教育工作者在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意识的同时,还要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能把自己凌驾于基层工作者之上,要以平等的、诱导的方式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 (二)把握结合点,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1.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与严肃纪律相结合 加强基层工作者思想教育的同时。我们要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严格执行纪律,对基层工作者队伍中出现的违纪政纪的行为,违反中政委“四条禁令”,机关的有关规定以及上级下达的禁令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通报的通报,对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2.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各项业务活动之中,加强基层工作者日常的思想教育与引导。无论是落实工作任务,岗位交流,还是变动职务岗位、实施奖惩,都要适时辅之以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基层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排除和化解不利因素,帮助基层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和处理好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渗透和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的渗透和树立能够使思想政治工作融人到全体基层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中,对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加的重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方式。基层工作者的特点多样化,在严于律己,遵守制度的严要求下,关心基层工作者的生活,及时解决基层工作者的困难,努力营造一种和谐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工作者的主体作用,要求基层工作者切实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贯彻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思想。 (三)形式多样化 信息时代,思想政治工作也要发挥信息优势,结合现代教育高科技技术设备展示多元化的教育形式。既然对刻板的思想教育存在厌烦情绪,在长篇大论效果不好的情况下,把大教育化成小教育,把刻板变灵活。一是给每人印发一张卡片,印上一两句理论知识;并找到好的有哲理的小故事,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二是制作几个警示教育牌,放在机关显眼的位置;将思想政治上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以文艺形式展现给基层人员,这样在课堂之余使机关基层工作者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等等。三是,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教育的同时,结合实践教育。对曾经出现过思想犯罪“思想犯罪”的典型人和事通过观看影像资料,写心得体会以提高基层工作者对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这些小技巧,一时的效果可能不明显,但天长日久,良好的思想政治思想自然而然进入人的潜意识,在不知不觉中发挥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慢功出细活的工作,想要马上出成绩很难,出了成绩想要持久也很难。所以需要有持之以恒,坚持不解的精神作支持。其实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就象文火煮汤,慢慢地煮,时间越长汤味越浓,营养就越丰富,效果也就越明显。 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重视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无数革命历史实践证明,路线确定以后人是决定因素,因此说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这一优势,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对新时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特点,寻找新方法。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上下狠功夫。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经贸系统党建与政治思想工作要点 2012年县经贸局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紧扣迎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主线,围绕服务和创新两大主题,牢牢把握“以发展促转型,以实干创新业”工作基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迎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造性助推发展三个重点,为全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建设高效队伍。全面开展“摸实情、干实事、求实效”和“强责任、强服务、强效能”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和机关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以“转作风、提效率、优服务”为主题,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进,争优秀,推动党组织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中“走在前、作表率”。探索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和监督,着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2、深化理论学习。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和方法,依托“经贸干部讲坛”载体,综合运用专题学习会、中心组集体学习交流会、研讨交流与考察学习等各种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吸引力。扎实开展“读书、调研、案例分析”三项活动,建立机关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提高机关干部服务企业、助推发展的能力。 3、强化作风建设。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三治三比”即治庸、治懒、治散,比作风、比业绩、比奉献,努力提高工作绩效。加强六个“大力弘扬”的学习教育,即: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勤奋学习的作风;大力弘扬顾全大局的作风;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大力弘扬敢于担责的作风;大力弘扬一抓到底的作风;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作风,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 二、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4、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以强责任、强服务、强效率为主要内容,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紧密结合本系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组织责任意识,签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深化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积极探索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新机制。继续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着力推动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努力实现党建工作责任刚性化、工作规范化、运行制度化。 5、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学习“最美教师”活动,围绕争创“五个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争做“五个先锋”(创业发展先锋、爱岗敬业先锋、诚信经营先锋、促进和谐先锋和奉献爱心先锋),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推进劳动工资协商机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表率作用,立足岗位,服务项目,开拓创新,争做岗位标兵,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作出新的贡献。 6、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企业党组织要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热爱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宣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要创新党员教育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内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党员示范岗”、“岗位标兵”等活动内容,实施党员公开承诺等举措,引导党员在岗位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使党员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技术革新、节能减排的骨干,成为企业技术攻坚、推动转型升级的先锋。 7、加强党员组织发展。企业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双培养、双考察、双公示、双管理”的程序要求,制定好”两新”党组织党员发展计划,重点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一线员工、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为重点,抓好“三培养两推荐”工作,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经营管理干部,将党员经营技术骨干推荐为中层管理人员,将党员中层管理骨干推荐到决策层。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全面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提高质量,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 8、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完善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健全党组织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 9、加强党内关怀工作。企业党组织要落实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切实关心党员干部的健康、待遇和生活,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主动解决实际困难,强化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营造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的党内氛围。要建立企业党员关爱基金,加强对生活困难党员等的关怀帮扶工作,营造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的党内环境。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县“十二五”时期人才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办好大学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加强助推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深入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1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方向、目标,完善政治思想工作机制,建立党员干部思想情况分析制度,分析、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细致地做好化解矛盾、疏导情绪、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使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好有效结合。 12、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富有时代性和鲜明个性的企业精神,把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和企业发展、员工利益有机统一,融入企业内部人文精神、企业文化、企业党建、经营管理等日常工作,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塑造良好的企业职工形象和企业形象。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塑造美化企业形象。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探讨 一、政工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国企与私企的使命不一样,私企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在营利的同时,为广大人才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平台,各取所需。而国企不仅仅是为了营利,它肩负着建设国家的任务,这就使政工人员所肩负的责任也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而工作,政工工作不仅是推动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是开展党的政治思想,尤其作为政工干部,必须要有高速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锐性。看待问题的时候要有长远的目光,不能狭隘的只顾眼前利益,要把握形势,利用机会,从政治角度出发去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要推崇科学,反对迷信,要不断的学习加强自己的政治领悟,同时要带动企业一同发展。 科学的发展才能提高企业走向辉煌。纵观近几十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实现这一飞跃的就是科学技术。只有科学技术才能推动人类的发展。同样,只有科学的发展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将企业推向一个美好的未来。因此,企业的政治工作创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以此为依据,转化为企业的行动准则,将政治工作作为促进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的根本方针。同时要具备高度的服务精神,要时时牢记为大局、为中心、为党员干部服务。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大胆创新,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人,加强企业内在的生机和活力。同时,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一种理论,而是要切实的将科学发展观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其为指导思想,加强工作过程的理论指导,将政治工作部署和指导的科学性体现出来。政治工作要体现出对员工的关爱,要做到统筹兼顾和整体推进,要有科学的方法,充实的内容,既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又要切合实际。 二、加强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方式 在加强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中,企业领导者占据着主导地位。领导者引领着企业的发展,也引领者企业员工的思想的发展,也是连接国家与企业的桥梁,因此,在加强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中,加强企业领导者的政治思想工作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很多国有企业从领导者到普通员工,都表现出对思想政治工作不同程度的轻视,这也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的确定并完善,经济建设广泛扩大,深入企业和员工的心理,使企业以经济发展为主的本性特征逐渐复燃。同时,不论是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考核还是企业内部的的考核都主要以经济效益为主,在这样的环境下,长期的忽视思想政治工作使得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几乎荡然无存。 对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干部群众之间的关系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这就需要党和国家领导加大对国有企业思想建设的力度,当然。建设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通过考核、评比、奖励等多种手段激励国有企业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同时,企业领导人要配合和支持党政府的工作,加强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和领导力度,同时更要以身作则,带头参与思想政治学习,只有为广大员工做出表率,才能更深一层的向员工提出积极参入的要求;另外,企业要增加思想政治工作的投入力度,不仅要投入经济支援,还要按照需求安排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时间,确保员工参与密度达到合理要求。同时,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如今的人们由于成长环境的因素,对那种填鸭式的说教教育已经毫无兴趣,新时代的要求是要利用新的媒介不断的创新,如今,互联网的发展,科学,教育、信息等的传播方式多种多样,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方式也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网络媒介,比如论坛、邮件、QQ等新兴的手段,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致,这样才能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造成企业对政治思想工作的不重视也不仅仅只是企业的原因。长期以来,国内的的思想教育都是以传统灌输式为主,这种灌输式的教育有其好的一面,但是也造成形式的单调,带给学员枯燥的感觉,这就使教育的效率不断的在降低。所以,教育的模式需要适当的做些调整。可以通过各种纪念活动,参观革命圣地,举行一些红色旅游,歌曲比赛等等,这样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同时使教育的模式带给人们一些新颖、生动的感觉。除了教育模式的调整,教育内容也应当做些适当的调整。目前我国的思想教育内容依然是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还有“八荣八耻”和“三个代表”,这些理论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典理论。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同时也有力的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直在正确的道路上不偏移。但是,如今的科技、信息已经实现了飞跃的发展,我们需要对传统模式进行创新,如果思想教育内容一味的保持固步自封停留在传统经典上,那只会越显的呆滞、陈旧因而逐步脱离时代。 三、结语 如今,在世界经济冲击的形势下,我国的经济还处于低迷的状态,效益出现下滑,企业以及企业员工的压力都在大幅度增加,在这时候,更要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突出人文关怀,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对员工进行心理辅导,结合实际,采取现实、有针对性的措施去高效而生动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企业的服务工作,使企业以及我国的经济向更好、更快的未来发展。 作者:喻文利单位:南冷水江市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老师政治思想工作思路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今后的改进方向: 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以及同志“三个代表”的理论精神和的“八荣八耻‘,及时掌握党的工作重点方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不要遇难而退,要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树立教师新形象 教育是以人育人的事业,教师作为这一特殊的职业,直接负担着培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历史重任,因此,师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加强烈的典范性,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教师形象是每个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师不断进取,赢得成功的力量所在。 一、爱岗敬业是师德的基石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石。对于教师来说,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就是忠诚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社会与人民对教师寄予重望,因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学生本人和家长对教师也寄予很高的期望。我们不能设想一个没有敬业精神的教师能够为培养人才的教育工作尽心尽力,所以只有教师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同时有了对事业热爱之心,就会甘于平凡,为人民的教育事业默默奉献,在平凡的三尺讲台上奉献自己的才智和毕生的精力。 二、热爱学生是师德的核心 一个人最崇高的爱是爱别人,一个教师最崇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所以教师要真正实意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 作为一名教师,我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平等待人,因材施教,平时注意全面了解学生动态,经常找他们谈心,交流思想,增进感情,如果有人因病缺课,我尽力争取时间给予补课,做他们的良师益友,对后进生,更是对他们循循善诱,做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用真诚去感化他们,因此得到了学生的信赖,他们把我当成知心朋友,有什么心事都跟我谈。记得有一次,我收到一位学生给我的一封信,信中诉说了他因学习成绩差经常被妈妈打骂的苦恼,要求老师给予帮助,我及时找该生谈话,对症下药,指出他在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同时发掘他的闪光点,并通过家访,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使该生慢慢克服了学习上的困难,经过努力,学习成绩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家长面前找加了自信。 教师尊重学生,爱学生,不仅意味着最终赢得学生的信任和拥戴,提高教育的功效,也还意味着教师能虚心地向学生学习,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与学生一起成长,共同进步。 三、为人师表是师德的灵魂 除了父母,教师是学生相处时间最多,对学生影响最大的人。教师在教育中的示范作用是巨大的,学生总是以老师做为模仿效法的对象,老师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都会在学生的心灵深处留下烙印,对学生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加里宁有这样一段话:"教师每天仿佛都蹲在一面镜子前,外面有几百双精细的,富于窥伺出教师优点和缺点的孩子的眼睛,在不断地盯视着他。"因此,教师必须十分注意自身的修养,严格要求自己,把做人与育人统一起来,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良好榜样,以大方得体的仪表,稳重端庄的举止,亲切和蔼的态度,文明礼貌的语言,严谨持重的行为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等,形成一种无声无形的教育动力,去感召学生,启迪学生,最终达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目的。 四、不断进取是师德的生命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学生能原谅教师的严厉,刻板甚至吹毛求疵,但不能原谅教师的不学无术?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高超的学识本领不仅是教师自我完善的基础,是从事教学工作的保证,还是教师树立教学威信的源泉。面对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世界,教师不能墨守陈规,固步自封。现代社会、现代教育的急剧变革向教师提出挑战,要求教师承担多重角色,要求教师具有多方面、综合性的能力,因此,教师应树立起"终身学习"、"永远探索"的思想,在教育实践中,潜心学习理论,运用理论,钻研业务,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发扬探索和创新精神,为教育事业不断攀登,终生奋斗。 做为一个教育工作者,要对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时时以育人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塑造好自己的人格,处处为人师表。要认真钻研教育学、心理学、人才学,关心现代信息,要打破门户之见,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博取众长,使自己的常识专精博览,以适应两教育的要求,为培养现代化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党支部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总结 2015年,我支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山航党委的工作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现将我支部2015年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制定计划,确保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我支部于年初制定党建政治思想工作计划,除做好日常党建工作外,着重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继续推进“党员先锋岗”和“优秀党员”争创活动;二是在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继续推进“三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三是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半年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基地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推进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发展 我支部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推进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发展,有效提升党员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基地各项工作发展。一是在1-5月进行X次集体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集团公司及集团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使每个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在平常生产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基地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提供支持保障。二是完善创新争创方案,持续开展党员先锋岗争创活动,建立了服务明星岗、安全监督岗、综合保障岗和救援应急岗,促进创新争创工作深入发展。三是完善全体党员公开承诺书,每个党员按照承诺内容重新写承诺书,并向全体职工群众公示,确保认真践诺。 三、分析思想动态,确保基地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 根据公司的要求,我支部分析职工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职工思想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确保基地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专题研讨等方式对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职工思想主流主流是好的、积极的、进步的,但是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对安全生产有麻痹懈怠思想,认为完全要做到安全生产,难度很大;二是职工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精神不够,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是新员工出现不稳定情绪,嫌工资薪酬低要求调离。针对第一方面问题,我支部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向职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讲解安全事故血的教训,引导职工从珍惜自己生命出发,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维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针对第二方面问题,我支部给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学习、刘少奇、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关于党性修养方面的论述,组织职工开展羽毛球比赛、登山等运动,培养职工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去努力工作,完成工作任务。针对第三方面问题,我支部找职工谈心,安抚职工思想情绪,满足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以此稳定职工情绪,增强职工队伍凝聚力,使全体职工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共同做好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公司发展多作贡献。 四、认真细致务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我支部认真学习中央和有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与讲话精神,按照《山东航空集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结合基地实际,认真制定了《基地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目标和主要任务,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2、抓好三个环节,确保取得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我支部教育实践活动从9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在第一环节中,我支部认真学习群众路线的有关书籍和宣传视频资料,开展走访调研、蹲点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充分征求对支部班子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打下扎实牢固基础。在第二环节中,我支部写出《山东航空基地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着重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期间,公司群众路线督导小组亲自到基地参加基地举行的党员群众背靠背给基地领导提批评建议,收到较好效果。在第三环节中,我支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中央正风肃纪12项具体工作,进行集中整改,写出了《基地党支部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整改的具体内容,落实了整改工作的领导、监督和保障措施,为彻底解决“四风”问题,努力改进作风,推进基地工作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开好民主生活会,推动基地工作发展。2015年11月28日,我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公司督导组及分管领导到会,基地领导对照“四风”问题做了认真、细致全面的自我对照检查,态度诚恳,检查深刻;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群众,积极发言,敢于发言,提出了许多很好、很直接、很中肯的意见。这次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基地领导增强群众路线意识,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依靠群众做好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今后工作发展,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 五、2016工作计划 1、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支部要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每个党员职工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凝聚深化改革的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山航公司工作精神上来,立足基地实际,立足岗位实际,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完成山航公司2016年目标任务作贡献。 2、持续推进党建政治思想工作深入发展。我支部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党性修养,使每个党员认真践诺,开展好党员先锋岗争创活动,引领全体职工努力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促进基地工作发展。我支部要强化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检查、监督、落实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防范“四风”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我支部要加强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对职工进行正面思想教育,消除职工思想中的不稳定因素,确保职工队伍稳定,持续推进公司整体工作发展。 3、扎实推动基地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我支部要把安全生产融进党建政治思想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带领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基地生产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使每个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二是组织各类安全培训,使每个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懂得如何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全面落实安全制度,要求每个职工做到遵章操作、规范生产,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促进企业平安发展,共创企业美好明天。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司法系统政治思想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政治思想道德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着力推进理想政治建设 要结合全州政法工作及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时效性。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与法律专业人员的政治思想、责任意识、执业道德教育,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载体,紧密联系实际,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进一步转变不适应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科学发展的素质能力,着力破除制约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主动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提高综合素质为重点,着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和执政能力。强化学习,积极以开展自学、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坚持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制度,坚持调查研究,做到熟悉上情、摸准下情、掌握实情,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则,确保民主集中的贯彻落实,增强和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和领导全局开拓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以班子建设带动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规范管理。一是强化专项教育。继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等活动,深化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完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大练兵、大比武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二是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多种渠道使干警进一步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素质,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在全局营造讲学习、钻业务、比技能、创佳绩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改革意识。坚持自学为主,积极参加局机关各种会议学习,局每季度组织集中培训一次。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县各有关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培训学习。三是进一步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增强考核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奖罚分明,充分激发干部职工探索创新、履行职责、勇争一流的精神风貌,增强队伍活力。四是落实干部待遇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落实干警休假制度,年度例行体检制度,生病住院、困难慰问制度,实现从优待警工作制度化。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按照“坚定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抓好法律服务人员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端正执业思想、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继续深入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民生“八件实事”,牢固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三、以增强发展活力为重点,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党建工作 (一)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行“一岗双责”制;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各种权利,进一步完善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拓宽民主渠道,实行党务公开;加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继续在党员干部中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继续开展“三联系”活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二)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不断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三)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精心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的推荐、呈报和表彰工作。通过典型形象的培育,树立系统良好形象,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保持洲际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四、以提升社会影响力为重点,着力推进宣传工作 强化对外宣传,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搭建司法行政宣传平台,充分展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风貌,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政治思想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我们公司党委要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坚持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活跃党内的思想交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干部本着对党、对企业、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和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虚心听取意见、真心实意整改中不断提高、完善自己。在实际党建工作中,我们公司党委既要注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更要注重培育一支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每个党员既做政治上的强者,更当业务上的能人。要针对党员不同岗位要求,切实增强党员意识,教育每个党员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做到党员标准不能降低,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忘记,党的形象不能损害。在生产工作岗位上一是要成为遵纪守法的标兵;二是要做工作上的先锋、学习上的模范;三是在急、难、险、重的紧要关头,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搞好各项生产工作起到政治、组织保障作用。 (二)加强大局意识建设,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 我们公司要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着重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到深刻领会,牢固掌握。要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只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保证我们公司不迷失方向,才能承担起历史使命,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我们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把2011年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年,要确定总体工作思路与目标任务,要求从公司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一把手都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实用性、针对性,通过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完成2011年公司所确定的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公司的一项根本建设,集中体现在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完成公司的生产工作任务,建设和谐稳定的生产工作环境上。思想政治工作要具有全局意识、大局责任,自觉服从公司的中心工作,为促进公司生产工作发展服务。当前最根本的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公司不断发展的生产经营形势,找准服务中心的着力点,想公司所想、急职工所急,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助推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三)加强基层班组建设,促进“五型”班组深入发展 对我们公司来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班组,要加强基层“五型”班组建设,以技术创新、技能提升为着力点,注重把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劳动热情引导到节能、降耗、增效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上。一要创建“管理型”班组。班组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企业的根基和工作落脚点,也是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公司要据不断完善班组管理制度,努力形成科学规范、从严从细的管理体系,使每个班组成为“管理型”班组。二要打造“创新型”班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企业技术创新需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并使之与岗位实践相结合。我们公司要把创新意识贯穿到班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做到创新工作,创新发展,使每个班组成为“创新型”班组。三要锤炼“技能型”班组。我们公司要从生产实际需要出发,确立以岗位成才、学以致用为宗旨的创建活动指导思想,定期组织职工技能大赛,为职工搭建岗位成才的平台,树立“技能型”职工典型,使每个班组成为“技能型”班组。四要争做“效益型”班组。效益是企业的生命,每个班组要通过小改小革、修旧利废、双增双节等诸多方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自己成为“效益型”班组。五要营造“和谐型”班组。营造合谐氛围是增强班组凝聚力的重要渠道,要以人为本,班组为家,改善作业环境,营造集体温暖,尊重职工,理解职工,关爱职工,真正成为“和谐型”班组。 (四)加强道德情操建设,掀起“岗位奉献”热潮 要完成我们公司2015年光荣而艰巨的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离不开每个职工的“岗位奉献”。我们公司要加强对职工的道德情操建设,坚持理想信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每个职工做到爱国爱公司爱事业,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个人成就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在树立理想中规划人生,确立人生目标,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自己的思想品质、道德情操、个人修养和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积极、勇敢、向上精神和学习、工作、生活信心,做讲道德、重品行、作表率的模范。使每个职工立足本职,在平凡岗位上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争一流,创一流,积极做出“岗位奉献”,为公司发展添砖加瓦,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做更大的贡献。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论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现状及战略 生产经营管理与政治思想教育管理的配合性及协调性较低在企业中多由企业经理主管生产经营方面的内容,而党委书记等重点抓政治思想工作,两股领导力量有着各自的思想、各自的权利、各自的队伍、各自的任务及考核要求等,造成企业内部存在两个管理中心,某些企业中甚至存在着两派领导之间争夺权力、不团结的现象,影响到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甚至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随着新的形式发展变化的要求,企业的改制工作逐渐完成,出现大量的股份制企业,使得企业在股权结构、运行机制及治理结构等方面发生着变化,使得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呈现出由一个极端发展至另一个极端的现象。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观念相对陈旧缺乏必要的创新政治思想工作没有被企业领导人员及员工重视的原因相对较大,但就政治思想工作的自身而言,长久以来形式较为单一、内容及方法上缺乏必要的创新,而与时俱进与虚实相结合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相对缺乏是较为重要的方面,同时也是政治思想工作较难获得大的发展突破的重要因素。某些企业虽已建立起围绕企业管理中心进行工作开展的组织管理意识,但因视野相对狭窄而不断的陷入到自我循环之中,使得工作的开展效果的针对性较低、触及深度不够。工作的开展缺乏调查研究且针对性及科学性有待提升企业长期受到原有的工作模式所带来的惯性思维的影响,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呈现出自上而下开展的显著特点,即在企业内部的党委的领导之下,将政治思想的主管部门作为主体进行正面理论的宣传教育及传输灌输,单向的工作流程相对被动,虽然文件均照常照发,文章也照读照念,但因为缺乏相应的深入调查及广泛的沟通,使得企业内部形成寻求形式的轰轰烈烈,而不求实际效果的现状,因缺乏相应的科学性及针对性,也就使得政治思想工作缺少其感召力及吸引力,甚至使得政治思想工作失去原本的魅力。政治思想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普遍相对较低某些企业中行政领导干部对政治思想工作依然存在着偏见,给予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解及支持力度相对不足,对物质利益的强调过多;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快速发展,员工可实现信息获取的渠道多样化,增大着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难度;政工干部的数量呈现出多少不均的现象,某些政工干部晋升受到较大的阻碍,使其失去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必要信心,部分政工干部转业、流失现象现对严重;专职的政工干部所擅长的是党务工作,缺乏必要的管理经验及管理技能等,使得政治思想工作较难融入到企业的发展中。 加强企业政治思想者政治工作的对策 全面提升企业生产经营及政治思想管理的协调配合性企业领导曾对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是保障政治思想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及前提保障。企业必须将领导层思想政治意识的提升,当作重点工作进行细化落实,进行理论学习的强化,进而提升领导层的整体素质,以领导者自身的模范行动及真实的业绩来赢取员工的信任及拥护。落实好企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确保企业技术进步及文化建设的齐头并进,进行企业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产品结构及资金结构的适时调整,确保企业竞争实力的提升,领导人员要与党政干部相互配合,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员工整体素质的提升与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融合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呈现出的企业发展及管理水平的全面进步,使得企业所面临的形式及任务发生变革,强调着进行员工素质提升的必要性,企业领导人员可充分利用政治思想工作所具有的全员参与及全过程渗透的特点,促进员工政治思想素质及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进行企业内部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到复合型人才的争当活动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及学习培训,使员工队伍的素质切实得到全面提升,实行企业内部的约束及激励机制,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人才的重点奖励等,为企业的跨越式发展重点培养思想素质过硬的人才。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与人文关怀的融合开展人文关怀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特征,也是政治思想工作开展的重要表现形式,政治思想工作者要能够承认企业内部存在个人利益,对员工的工作状态、生存状态及生活状态的给予切实关注,就员工的尊严、价值、命运、理想及个性等给以充分的关注,进而实现员工利益的维护;对工的多种心理需求等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帮助,切实的关注企业内部的弱势群体及困难成员等,以促进员工的全面综合的发展,进而引导员工实现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等;加强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的开发,对现有的员工进行合理的调配,并适应员工的工作需求进行适时的培训等。提升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人员素质及工作权威性政工干部是企业执行人才培养、教育及塑造的重要承担者,要坚定自身能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的信念,进而实现企业内政治思想工作权威性的提升;工作人员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需求,进行思想道德素养、业务技能及理论水平的重点提升,培养起自身进行现实生活、员工思想状态及生活状态中亟需解决的各类问题的捕捉能力,给予员工科学有针对性的引导及说明;政工人员要积极的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具体生产经营状况及组织运行状况等,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中,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赢取周围人员的认可,进而使其认可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意义。 将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形成固定的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但这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需要政工干部正确面对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强化相应的改进对策的细化制定与切实执行,从而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强大的凝聚力及推动作用。 本文作者:付建工作单位:四川高速公路开发建设总公司
基础科学论文:浅议新科技革命与基础科学人才教育发展问题 摘 要:当今世界正酝酿着一场新的科学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央提出了创新驱动战略,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产业变革结合起来。发展科技依靠人才,培养人才靠教育。教育担负着更加繁重的任务。当前教育要为人才辈出打下坚实基础,特别要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教育问题,避免青年才俊因贫困而失去受教育的机会。 关键词:新科技革命 基础科学人才 教育 一、20世纪科学技术的积累 当今世界之所以会兴起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和平与发展的时代特征会长期持续下去。现在世界上有些地区存在动乱和武装冲突,但各个大国之间尚能和平共处,这就能稳定住大局,各国有条件致力于和平发展,为新科技革命创造出一个和平环境。第二,经济危机的压力。2008年由美国开始的金融危机,中印等新兴经济体也受到拖累。至今,经济复苏仍然举步维艰。历史经验证明,当经济危机来临时,会形成一种压力,推动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第三,科学技术的积累效应。科学技术越积累越多,能量越来越大,引发一场科技革命并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在20世纪前30年,发生了以量子力学、原子科学和相对论为标志的科学革命,同时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各交战国忙于战争,除军用技术以外,无暇顾及其他用途。这就积累了大量的科学技术,二战结束,这些积累和储备的科学技术知识释放出来,引发了一场科技革命,带来了20多年的经济大发展。现在,有几十年未发生科学技术革命,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称之为“科学沉寂的60年。”科学技术的沉寂,标明其正酝酿着一场革命,称之为科学技术的积累效应。 分析科学技术的积累效应,首先要考察其起源。现在都是将科学技术连成一体,而在19世纪以前,科学同技术是分开的,二者有不同的源头。科学起源于人的智力。人从观察自然现象中搜集到信息,用大脑进行分析判断得到知识,知识经过系统化就形成了科学。这一精神生产过程与物质生产过程有相似之处。信息相当于劳动对象(原料),智力相当于劳动工具,科学知识相当于产品。科学起源于人脑(智力),技术则起源于人手(生产经验)。人在生产实践中,经验的积累就形成了技术。现代技术与古代技术(技能技巧)有明显区别,古代技术以实物和人为载体,人不在光有实物也不行,技术随之消失。现代技术除了实物和人作载体以外,还有文字信息作载体,人不在,技术还能延续下来。技术与科学的区别,在载体上,技术有实物作载体,科学则没有实物载体,只有文字信息载体。在18世纪以前,科学和技术是分离的,如牛顿力学受到推崇,但在产生100多年时,尚不能用于生产技术。技术发明依赖生产经验,而并非按照科学原理,最有力的证明是蒸汽机的发明。1712年苏格兰铁匠纽可门制成了单式蒸汽机,这种机器热效率低,耗煤量大,只是在煤矿用。瓦特长期修理纽可门机,积累了经验,在1768年发明了复式蒸汽机,由此引发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这项技术上的重大发明,全靠经验摸索,并不依靠什么科学原理。在蒸汽机发明和应用了几十年以后,法国物理学家卡诺于1856年从蒸汽机中总结出热力循环规律,称卡诺循环。蒸汽机的发明应用,是技术先于科学和科学技术分离的证明。发电机的创造发明,则是科学先于技术的开端。英国物理学家法拉第于1837年提出了电磁定律,号称法拉第定律,在这项科学定律出现了30年之后,德国西门子公司按照这一科学定律,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发电机,由此引发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发电机的发明和电力的应用,是科学先于技术的证明,也是科学与技术结为一体的证明。进入20世纪,科学与技术更加紧密地结为一体,任何一项重大技术发明,都是遵照已有科学原理,再也没有全靠经验的技术发明了。同时,科学的发现和发展,也更加依赖于技术的支撑。以原子能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例,当年居里夫人发现镭的放射性,揭示了原子核内部有能量释放出来。1916年爱因斯坦发表相对论,从理论上证明了原子核内部蕴含有巨大能量。这些科学发现只是证明了原子核内部有巨大能量,如何证明原子核内部有能量特别是如何利用原子能,就依赖于技术发明。美籍意大利物理学家费米与1938年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台原子反应堆,是在原子能科学的指导下进行的,他证明了以前关于原子能的推论,并推动了原子科学的发展,由此产生了一门名为核物理学的新学科。原子能的利用,又产生了一大批新学科。由此可见,科学与技术的结合并在实际中应用,会派生出一些新学科。两门以上科学结合会产生一门新学科,如分子物理学与生物学相结合形成了一门名为分子生物学的新科学和遗传工程新技术。还有从老科学中也能派生出新科学,如热力学是19世纪就有的老科学,在20世纪70年代,普里高津从研究热力学中开创了名为耗散结构论的新论说,又派生出专门研究模糊(不确定)现象的模糊数学。由科学与技术相互渗透与结合,不断分化与综合出新学科,使得科学技术滚雪球式的增多,到20世纪末,人类进入了知识爆炸时代。 科学技术能够以信息文字为载体永远存在下去,如两千多年来造的船,都是遵循阿基米德原理(浮沉原理),船早已消失,而阿基米德原理永存。科学技术还永不过时,永不减少。如18世纪发明的蒸汽机,到20世纪70年代已停用,从蒸汽机中总结出的热力学理论并未过时停用,至今仍在用,并由此衍生出耗散结构理论。200年来造出多少台蒸汽机没有统计,但总是用一台少一台,而热力学用的人再多,也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多,如20世纪首年(1900年)德国物理学家普朗克就是从热力辐射中发现了量子,并由此开创了量子力学。20世纪初,出现了量子力学和相对论力学,号称物理学革命,这里讲的革命(Revolution)指重大变革,并非是否定了牛顿力学。实际上牛顿力学并未过时,仍然适用。而科学革命只是揭示了其适用范围:量子力学指明,牛顿力学在宏观物理世界适用,不适用于微观物理世界;相对论力学指明,牛顿力学对静止和低速运动物体适用,对高速运动(指接近光速)物体不适用。其实,任何科学都有其适用范围,举个简单例子,欧几里得几何学产生了两千多年,也用了两千多年,到19世纪末,俄国数学家罗巴切夫斯基创立了一套几何学,同欧氏几何大为不同,乃至相反,号称非欧几何学。如欧氏几何有条定理是: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180度;非欧几何证明三角形三内角之和小于180度。德国数学家高斯还在阿尔卑斯山设立了足够大的三角形,测量结果是等于180度,并宣称,在地球范围内,欧氏几何是完全正确的。直到20世纪中期,有了射电天文学技术,测量结果证明,在大于5光年的世界,即是远大于太阳系,三角形三内角之和方才小于180度。充分证明,欧氏几何定理在地球范围内是完全适用的。至此可以发现,科学技术以信息文字为载体,成为人类精神的遗传基因,只生不灭,越积累越多,而且科学知识的增多,会产生连锁反应,进一步的增多,使得科学技术加速发展,越走越快。恩格斯把科学的发展比作人口的增长,指出:“人口的增长同前一代人的人数成比例,而科学的发展同前一代人遗留下的知识量成正比,因此,在最普通的情况下,科学是按几何级学增长的。”由于人的科学知识积累越多,这就形成了一座庞大的精神资源,并在不停的膨胀,且越用越多,而地球上的物质资源则越用越少,这就会陷入物质资源匮乏的困境。随着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大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进展,这一困境将会越陷越深,摆脱这一困境的出路,就是发挥精神资源的优势,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时代在呼唤科学技术革命,当前,科学技术积累已相当深厚,也正酝酿着一场新的革命。 二、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 由于科学知识越积累越多,则学会已有的知识所需要的时间即受教育的时间就越来越长。同时,现代从事各种产业的工作,都需要掌握科学知识。同时,当今世界,科学知识变革很快,不断地出现新知识、新技术,要求人不断地学习掌握。古代近代社会,没有文化知识,照样可以种地、作手艺乃至打仗,现代就不行了。这样一来,教育就关乎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传承,乃至国家民族的盛衰。在世界面临新科技革命来临时,教育就更加显得突出重要。在学习会上指出:“物质资源必然越用越少,而科技和人才却会越用越多。”又说:“要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育人环境。”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靠人才,培养人才靠教育,要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 中国一向重视教育、重视知识的传统。古人说:一年之计,在于树谷;十年之计,在于树木;百年之计,在于树人。就是说,安排一年的生计,在于种好庄稼;安排十年的生计,在于种好树木;安排好百年的生计,在于教育培养人。可见中国古人已深深了解教育的巨大而深远的意义。当代世界,科教与人才成为决定社会前进的首要因素,教育对社会的推动作用,远比古代为大,我们更有理由比古人更加重视教育。以往我们常以地大物博自豪,冷静的分析,我国人均占有的土地和矿产资源,在世界上都排在后面。最大的特色是人口众多,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的素质,才是我们真正的优势,我们更有理由比世界各国更加重视教育。今后国家富强,民族的复兴,这一历史重任都落在教育上,中国的教育事业可说是任重而道远。 人们常说中国是一个经济和文化落后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经济落后是无可置疑的。说中国文化落后,颇有疑问。中国属于儒学文化圈,欧美属于基督教文化圈,即人们常说的东西文化。这二者不可比,正同中国的京剧与外国的歌剧、舞剧不可比一样。说中国文化落后于西方,如同说京剧落后于莎士比亚剧一样,是讲不通的。因而不存在中国文化落后于西方文化的问题。但教育是可比的,如文盲、在校学生、大学生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都是可比的,同外国一比较,中国确实明显的落后,因此,中国的实际情况是教育落后,而并非是文化落后。 中国的教育落后在满清时已经显示出来。到了19世纪,欧美国家兴办学校,教授自然科学课程,属于近代教育。我国仍然盛行私塾,全教人文科学,属于古代教育。到了20世纪初,才开始向近代教育迈进。 教育对各个领域都发生深层次的影响,这种影响有些是看不到的,但确是巨大而深远的。如许多地区,有丰富的资源,却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依然处于贫困状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有眼光、有创业能力的人才。想反,有了人才,就要资金有资金,要技术有技术,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样的外部环境与条件,只是由于管理人员的素质不同,一个企业,一个学校,一个机关,竞争会有不同的结局。少年、儿童的成长和社会风气的好坏,极大地同家庭环境、幼儿园、学校和各种社会组织的熏陶有关,归结起来,还是人的教育问题。 从20世纪初中国才开始有了近代教育,比欧美国家落后了一个世纪。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急起直追,教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 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了经济迅速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和运行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益。教育则是百年大计,着眼于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教育和市场经济的目标存在差异。由于市场经济的原则是追求经济效益,因此,教育部门培养的实用人才,如会计、销售、法律、公关以及各部门应用技术的人才,很容易为市场所吸收接纳。对于基础科学的人才,如哲学、历史学等人文科学,理论物理学,理论数学等基础科学,从世俗的市场经济的观点看是效用不大的,不能立即产生经济效益的。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基础科学如同水,各门应用技术如同船,水涨船高,只有基础科学水平提高了,应用技术乃至生产和工作的水平才能提高。基础科学起到基础的作用,没有牢固的基础何以能建起高楼大厦。故世界上的有识之士,都极其重视基础科学人才培养。政府应有远大眼光,不能局限于短期的功利目的,要高瞻远瞩,稳住基础科学学科专业这一头。 基础科学人才是学界的精华,在精而不在多。我国过去高等学校在学科设置上,基础科学偏多而失之于精。特别是文科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历史专业,每个综合性大学都设置,应用专业则设置的少。近年来,由于市场大潮的冲击,基础科学学科受到巨大冲击,以至于取消或改变专业方向。为今之计,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稳住基础科学系科这一头,选择条件好的院校,设置基础科学专业,培养高精尖人才,为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乃至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 科学界精英人才也是教育应当稳住的一头。特别是要关注底层平民家庭中有天赋、有潜能、有强烈的向上意识的子女的培养教育,使他们有机会、有条件得到更多学习深造的机会。由于这部分子女有奋发图强的精神动力,只要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求学条件,极有可能成为科学精英。因此,政府和全社会都要注视科学精英的苗子,对于那些勤奋而有天赋的学生,要在经济上予以大力支持,决不能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使其丧失求学的机会。 基础科学论文:国际视野下的基础科学教育观察 《科学教育的十项原则》,(英)温·哈伦编著,韦钰译,载《科学教育的原则和大概念》,科学普及出版社2011年7月出版 一、在义务教育的所有年级,学校都应该设置科学教育项目,以系统地发展和持续保持学习者对周围世界的好奇心、对科学活动的热爱,以及如何阐明对自然现象的理解。 二、科学教育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使每个人能够参与有依据的决策和采取适当的行为,这对保证他们个人、社会以及环境的健康和协调发展是重要的。 三、科学教育具有多方面的目标,科学教育应该致力于:1.理解一些科学上有关的大概念,包括科学概念以及关于科学本身和科学在社会中所起作用的概念;2.收集和运用实证的科学能力;3.科学态度。 四、基于对概念的审慎分析,以及基于当前对学习是如何发生的之研究和理解,应该给出为了达到科学教育各个方面目标的清晰进程,指出在不同阶段需要掌握的概念。 五、应该从学生感兴趣并与他们生活相关的课题开始,逐步进展到掌握大概念。 六、学习的经验应该明晰地反映出既包含科学知识,也包含科学探究的理念,并且符合当前科学和教育方面的见解。 七、所有科学课程活动都应该致力于深化学生对科学概念的理解,同时应该考虑其他可能的目的。例如,科学态度和能力的培养。 八、为学生设置的学习项目以及教师的职前教育和专业发展,都应该与为达到原则三中所设目标需要的教与学的方法保持一致。 九、评测在科学教育中具有关键的作用。无论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测,还是对学生学习进展的总结性评测,都必须考虑到所有的学习目标。 十、为了达到科学教育的目标,学校的科学项目应该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并需要社会其他力量包括科学家的参与。 《美国科学教育框架设计理念的发展动态》,王威 刘恩山,载《外国教育研究》2012年第8期 《科学教育框架》首先对科学教育的对象进行定位,帮助教育研究者与实施者对学习者有更明确的认识。这一定位聚焦于两个方面:(1)学习者学习科学的能力;(2)学习者对科学的已有理解。《科学教育框架》设计理念对学习者的定位为:孩子天生就是研究者,他们的学习能力比长期以来所认为的要强得多。 《科学教育框架》对科学教育的内容进行定位,这一定位为科学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建议:(1)通过核心概念的组织进行科学教育内容的建构;(2)通过实践进行核心概念的有效学习。 《科学教育框架》对科学教育过程进行定位,指出学生对科学的理解是随时间推移而逐渐形成的过程。科学学习过程有两个重要特征:(1)科学学习是一种将科学解释概念化的过程;(2)这一过程可以通过学习进阶的形式表现出来。 《科学教育框架》对科学教育方式进行了定位。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设计理念描述了科学同时具备知识体系和实践活动的双重属性,这源于科学不仅是反映当前对自然界理解的知识体系,还是用以形成、拓展和提炼这些知识的实践活动。科学研究者的活动同样是知识与实践的共同体,即通过实践形成知识,并利用知识指导实践的过程。科学教育将知识与实践结合,不仅可以促进学生对科学本质的理解,也可以成为学习科学的方式,这种方式让学生的学习与科学家的研究更为相似。 《澳大利亚科学课程标准分析与启示》,徐玉红 高芳 周华松,载《当代教育论坛》2011年第4期 澳大利亚科学课程标准设计宗旨为:(1)教育学生做好终身应用科学并成为积极公民的准备,让他们能够在科技先进的社会中有效地发挥作用;(2)为学生进一步学习高中科学、大学科学工程课程和职业技术培训打下基础。 澳大利亚科学课程总目标从科学探究技能、人类科学史、科学理解三个相互联系的维度进行了分述。人类科学史维度是一项比较新的研究,除包含情感态度价值观外,还包含科学史观、科学伦理观等,充分体现了科学史、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哲学教育思想。 《澳大利亚科学课程标准》把科学学习分为四个阶段,考虑到10项一般能力,科学课程中涉及8个,包括文字认知、数字认知、信息与交流技术、思考能力、团队合作、道德行为、创造力和自我管理,与三个跨课程方面(即原住民历史和文化、亚洲文化及澳洲与亚洲的交流、可持续性),如何促进科学教学,并在教学中得到提高。 《对科学探究教学的界定》,张杰艺 郭玉英 范佳午,载《课程·教材·教法》2011年第7期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探究综述项目”在开展研究时,为筛选每项具体研究是否属于探究教学研究的范畴,以及描述各项研究中探究教学实施的不同,制定了探究教学的操作定义和简单的分析框架。(见表1) 该框架由三个部分组成:1.判断教学内容的类型:如果教学内容不在I所列内,则不是科学探究教学。2.判断学生参与的方式:学生至少要以表中所列的一种方式参与到学习中,但只有参与是不够的,在参与的过程中,必须还要体现探究的元素。研究者将学生对学习的责任、学生主动思考、学生的动机称为探究的元素。3.判断教学的组成部分以及在每个部分中探究元素的体现程度,分为“不重视、重视、很重视”三个层次。 《关于学习进展序列的研究》,韦钰,载《中国科技教育·脑科学与科学教育》2012年第3期 以学生学习沉浮现象、建立物体密度概念为例:了解小学科学教育的教师都知道,孩子很喜欢水。不管是玩水,还是自己学游泳,孩子从小就会接触到沉浮现象。但是教师也都知道,建立密度的概念是小学阶段科学教育中的难点,也一直是科学教育研究的热点课题。皮亚杰认为:建立为什么物体会沉浮的解释,孩子需要经历4个主要的阶段。第一阶段(4-5岁)孩子解释沉浮的原因是道德上的,如“这块石头聪明”。第二阶段(5-6岁)认为重的物体会沉,因为物体重,表示强大,用的是拟人力量的解释,而非客观的原因。第三阶段(6-8岁)开始找客观的原因。第四阶段(9岁以后)开始把重量和容积联系起来,才可能逐步建立密度的概念。这就是皮亚杰提出的儿童获得密度概念的进展序列。 皮亚杰理论的问题在于把这种进展序列看成是儿童天生具有的过程,不受到文化和社会背景的影响。他的这个观点被实践和脑科学证明是错误的。儿童,乃至没有接受过良好科学教育的成年人,都会对沉浮现象有许多错误的前概念。这些错误的前概念,不经过精心设计的科学教育,是很难改变的。而有了好的教育方法,儿童才能够较早地建立正确的概念。 威尔逊等用渐进的变量来描绘学生对沉浮概念掌握的进展过程,一共分为9个等级。作为一个例子,它说明不同的科学概念可以分解成随着时间进展而发展的详细过程。在给出的学习进展序列中并没有像皮亚杰那样给出年龄的阶段。因为,根据社会建构理论和脑科学的研究,已经证明学生的学习进展的进度各不相同,既与先天的条件有关,更会受到后天文化和社会条件的影响,语言和教育就是一个重要的学习背景。 《关于科学教育的若干思考》,张英光,载《中国科技教育》2012年第8期 前不久,《科学美国人》杂志刊出一篇题为《美国科学教育之痛》的重头文章,详细讲述了美国科学教育的当下困境: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重文轻理”和“重商轻理”在美国十分盛行。在基础教育中,理科教育成了薄弱环节。由于待遇不够好且得不到足够的发展机会,美国很多理科教师纷纷跳槽转行,以至于今天的美国,为孩子实施科学教育的,大多是没有接受过科学训练的老师。因此,这些老师培养出的学生,在科学素养上显然存在“天生缺陷”。 上至总统奥巴马,下至各位政要均宣称,美国在科学和数学教育上的颓势将对国家未来竞争力产生严重威胁。 为此,奥巴马提出要向美国教育部门输入一批朝气勃勃的优秀人才。他开出的处方是:在2020年前培养100000名高水平的数学与科学教师,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国家重点任务之一,同时提高所有50个州的科学与数学课程标准。 基础科学论文:正确认识基础科学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三年来,我国人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的工作已经获得了辉煌的成就,现在全国人民正以忘我的劳动和兴奋的心情来迎接行将到来的国家建设的高潮。当我们面临国家建设高潮的时候,我们首先便感到现在我国科学技术干部,无论在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国家建设的要求。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成为当前的急务之一。今年暑假后,又将有几万毕业于中学的青年们走进高等学校学习科学技术,这将为我国将来的建设工作增加一支生力军。 有些青年,对于学习专门技术很重视,但对于进理学院,学习研究基础科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因而兴趣就比较淡薄。有的甚而觉得这可能用处不大,出路不广。这个问题是涉及到对国家建设,对科学的认识的,我们现在就对这个问题作些解释。 我们国家的建设工作,包括经济建设,也包括文化建设。我们不能想像一个国家的人民只有丰裕的经济生活而可以不要健康充实的文化生活内的。在文化建设中,科学研究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由于有了科学的研究,使我们能够发见、掌握了自然规律,从而能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发展国家的生产力,推动了经济建设的进行。同时,由于科学的发达,我们加深了对自然界的认识,增进了控制自然界的知识,也就是提高了人民的文化水平,我们就不再是自然的愚味的奴隶而是自然的主人了。所以说“科学,按其本质来说,是精神文化的最重要的成分,它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服务。”(加马利、康士坦丁诺夫:科学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见学习译丛一九五二年第三号第五十四页)。我们如果把国家建设工作短视为只限于生产的改进与发展,而不重视基础科学的研究工作,那是不全面不正确的。 再进一步看看,任何近代大规模的生产技术要是没有科学的研究与发明来作基础,那也是不能想像的。所以说“近代大生产是以自觉运用自然科学的成果为基础的,它要求人们研究物的机械、物理、化学等特性,科学地分析和综合工农业的一切生产实践。”(见前书第四十九页)。难道我们可以想像没有马克司威尔的电波学说便可以有近代的无线电的出现。没有门德列也夫的元素周期律和原子分子的学说而可以有近代高度发展的化学工业,没有居里夫人关于放射元素的研究,也可以有近代原子能工业吗?再有一个明显的例子,在苏联,因为有了巴甫洛夫在生理学上的成就——高级神经活动学说,于是在医学技术上,今天就有了基本的革新,甚至教育学和畜牧医学在应用上也都因为它的影响而有了新的进展。可见任何一种应用技术的革新没有不是由于科学研究上的发明发现而引起的。理学院中关于数学、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基础科学的学习与研究,对于国家生产技术的发展与提高来说,对于国家全面建设来说,不仅是需要的并且是很为重要的。 那么为什么还有一些青年对于投考理学院有顾虑,怕学了没有“用”,没有“出路”呢?那也是可以理解的。中国过去由于长期帝国主义的压迫,反动阶级的统治,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是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的。科学工作要是没有社会生产上的需要是不可能发展的。于是从外国移殖过来的一点一滴的科学工作,也由于得不着滋养而日渐成为脱离实践、日渐萎缩的东西了。毕业于理学院的学生和从事于基础科学的研究工作者们除了教教书外,就根本没有充分的条件,去很好地进行研究,以使自己对于国家、对于人民作出很多贡献;甚至有的由于“用非所学”“用非所长”,就不得不半路改行了。这样就自然造成所谓理学院没有出路的现象了。但是我们不能忘记今天我们祖国大地的一切是完全改观了。基础科学研究工作没有出路的那种不合理的现象是随着反动统治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在经济建设工作中,要改进发展生产技术,立刻就需要基础科学研究工作来指引、推进。而在文化建设工作中也更需要我们有更丰富更正确的控制自然的智识来提高我们的文化水平。特别是在的号召下,我国科学工作者们正在进行思想改造,克服了过去脱离实践的学院式工作作风,使科学工作更能指导工农业生产的实践,这就为我们学习基础科学的青年们准备了又一个更好的条件。 基础科学论文:制度建设为基础科学机制为保证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选人用人关系到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人心向背,是干部群众和社会对组织工作关切的核心所在。构建以制度体系为基础、以科学化的工作方式为保障的选人用人机制,是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关键。 必须夯实制度规范这一基础 总书记指出: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制度是根本,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必须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为基础。在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中,要准确地把握制度体系的点、线、面要素以及制度所覆盖的基本内容和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 要把握制度体系的核心点,关键是在制度之中能体现核心要素选干部。一是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构成的基本标准。德为先是思想基础,能为上是工作基础,学为重是素质基础。二是实际履历、个人情况、岗位需求构成的条件标准。真正注重实际工作表现,并与个人学识修养、岗位结构搭配相兼顾。三是群众认同、干部认同、上级认同构成的工作标准。能够将群众拥护和组织信任的人选出来。中央对干部选任有总体要求和《干部选任的条例》,需要在实践中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加以落实,但必须准确掌握其核心要素。 要把握制度运行的主要线,关键是在制度之中能体现规范环节选干部。一是制度体系的程序节点之间是连贯的。干部的选任,从群众测评、自荐和推荐、考试答辩、公推或竞聘,到组织考察、纪委反馈、差额票决、公示任用、廉政谈话等,必须保证确定的流程线都要有相应的制度约束。二是制度体系的主线是清晰的。如群众测评有分析,体现科学定性和定量;选任方式要公开,尽可能让大多数群众都能知晓;组织考察应全面,能够真实反映被考察者德、能、勤、绩、廉的情况、担任干部的适合度以及个人特质;会议决策需民主,党委在选任干部中实行差额考察和差额票决制等。 要把握制度覆盖的主要面,关键是在制度中能体现科学机制选干部。一是选人用人的工作机制有不同的层次。在总体要求上,制定既符合中央要求,又体现学校实际的有针对性、适应性的方案;在选拔方式上,采取进一步扩大竞争上岗范围和公开招聘的措施;在选任程序上,规范民主推荐、考评答辩、差额考察、纪委函复、任前公示、票决确定等要求。二是选人用人的机制有较宽的覆盖面。要完善干部在岗的学习培训制度,落实干部试用期、回避、报告事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干部履行职责的常态化考评机制,建立后备干部的培养机制。三是监督的配套机制。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做好干部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将4项监督落到实处,并建立纪检、审计、财务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商机制,加强干部常态化监督。 只有按照中央要求,并将各个单位具体实施的方法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确定,才能打牢选人用人的工作基础。 必须坚持正确导向这一根本 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要通过制度和机制形成正确导向,匡正选人用人的风气。需要我们思考的是,如何以制度和机制解决“怎样选人,选什么样的人”的问题。选好人既要在制度层面保证选人的要求,也要在实际做法中体现选人的作风。中央提出,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有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从干部角度讲,能够激励干部,让其工作感到舒畅;从群众角度讲,有利于增加群众对组织部门的信任和对干部的支持。在实践中要把握好5点:一是制度和机制要确保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干部选任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竞聘上岗、公开选拔、群众参与等方式,扩大选人用人的民主范围,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摸得准、看得准、选得准。二是工作方法要确保选人用人的民意基础。让群众知情、参与,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实际工作中。加强民意测评,让民意反映干部的德才,让群众评价干部的政绩,将大多数群众的意见作为干部履职评价的主要依据,作为选人用人的依据。三是监督体系要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领导干部的提名权要有制度,组织、纪委部门要加强经常性沟通,确保投机者选不上以及防止干部带病上岗,严肃处理跑官、要官和拉票贿选行为。四是岗位任职中要体现干部的轮岗交流。干部轮岗交流,反映在高风险岗位规避、多岗位锻炼、干部的合理调整等几个方面。要注意把群众反映好、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硬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也要注意与长期在弱势岗位工作的干部加强交流。五是组织干部自身要行得正。要思想上讲党性、工作上重品行、行为上作表率,深入基层、了解民意,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敢于坚持原则,真实反映情况,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干部选任的导向,是群众和干部评价满意度的风向标,只有在选人用人的实际工作中,最大程度地依靠群众,才能风清气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必须提高科学水平这一要求 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贯彻中央提出的坚持民主、公开、竞争和择优,必须落实在干部选任的整个过程,即做法要反映民主、过程要实现公开、选拔要体现竞争、目标要达到择优。只有延伸和拓展实际工作的每一环节,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民主、公开、竞争和择优,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提高组织干部工作的满意度。 客观地说,干部工作长期以来有一套严谨的工作流程,但在如何听取多数人的意见,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以及集中群众的认可度方面,尚需要提高科学水平。坚持民主,就要从初始的人选推荐、拟任干部的遴选到考察听取意见、干部任用的决定等,全面增加群众和干部的参与度,并实行干部选任差额票决制,避免以少数人意见取舍,制衡“一言堂”。坚持公开,就是让更多的群众从一开始就知道,缺什么岗、岗位条件和职责是什么、怎样选人等。对干部选任中的一些环节,要尽量多场合加以公开,可以借用媒体、内部信息渠道和一些现代科技手段,让本单位的大多数干部群众了解组织上选人用人的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和主要信息,并建立畅通的意见反映渠道。坚持竞争,就是形成比较性选人。干部选任实行竞争上岗,实际上是改变了干部的提名权,让可能原本不在视野里的人和更多优秀的人参与。体现竞争,要将岗位公布,鼓励更多的人报名,进行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等。坚持择优,就是按照中央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这也是干部选任的最终目的。 基础科学论文:在基础科学教育中对文学的利用 个人简介:刘兵,男,1958年生,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1985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学术委员、兼职教授,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协清华大学科技传播与普及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等。主要研究方向是科学史、科学文化传播、科学技术与社会等。出版有《克丽奥眼中的科学》等专著6种,《刘兵自选集》等个人文集7种,《超导史话》等科学史与科学文化普及著作4种,译著7种,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主编有《科学大师传记丛书》等多种丛书、教材和读物。 摘 要:本文提出在基础科学教育中可适度利用涉及科学问题的文学作品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落实新课标所倡导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一维度的教学目标,并例举分析了几部较有影响力的西方畅销小说,指出其中所涉及的科学问题,以及如何去理解和把握其中的科学理念。 关键词:科学教育;文学作品 在中学的基础科学教育中,为了实现新课标所提出的教学目标,特别是关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维度,可以利用各种辅助性的教学方式来进行有效的教学。在这当中,一些在传统教学中不被重视甚至几乎被完全忽视的教学资源,如果恰当地利用起来,也可以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在科学教育中,对科学的本质、科学技术与社会关系的教学,由于以往被强调不够,教师经常会感觉在教学内容和资源等方面有困难。就此来说,一些目前在国内已经出版了中译本的西方畅销小说,因其涉及到与科学有关的话题,而且,更多地反映了一些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对于科学、技术其及本质和与社会之关系的见解,就是一类既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又能满足特定教学要求的素材。倘能适当地在教学中引进、利用这样的素材,完全有可能让学生在愉悦的学习中,掌握一部分相关的知识并进行有益的思考。 这样做的关键,是对适当的文学作品的发现和对其有关科学之理念的理解与把握。在这样的基础上,可能的选择还是很多的。在此,可以例举若干部较有影响的作品作一简要的分析和讨论。 在一些早期的西方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举《美丽新世界》和《1984》这两本书为例。20世纪上半叶,科学在世界上还是突出地以非常正面的形象来传播,科学技术的一些负面的效应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一些作家非常难能可贵地表现出了先见之明,在其作品中讨论了相关的问题。 《美丽新世界》这本赫胥黎的经典作品,写于上个世纪30年代,现在国内已经有了好几个中译本。在那个时候,赫胥黎就已经非常有先见之明地探讨了科学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另一种影响,即生育技术,这样的意识是非常超前的,甚至于我们现在激烈争论的生物技术的问题,在其书中就已经有了类似的影子。他利用当时可以得到科学技术的进展,构想了一个特殊的极权社会,这个社会把科学技术的各种先进手段都运用起来,在对其成员从出生起,就进行着有目的的培养,把人分成不同的阶层,如阿尔法、贝塔、伽玛。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不同的社会结构带来的冲突,作者设想这个社会还保持着文化专制。比方说,对一些传统文化像莎士比亚的戏剧等都是禁书……。在这本书中,就我们这里所关心的话题来说,最关键的是赫胥黎设想中,利用可以想象的科学技术手段来维持这样一个作者显然是对之采取批判态度的社会。作家所要反思的一种是社会体制,一种就是利用科学手段对体制的保证。 类似于这部反乌托邦的经典著作,另一部可以提及的小说,就是那本非常著名的写于1948年的《1984》。以往人们不会把它算作跟科学有关的书,而更多地放到政治幻想小说的分类中,把它作为一本政治小说来读。这部书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是很大的,当然首先的影响也是来自于它对于政治社会的构思。但是,这部小说在其精彩的描述中,其实也还涉及到对于那样一个专制社会的技术支撑条件的设想,甚至于带有了某种科幻的意味。比如说,人受到监视,所有的地方没有自由、没有隐私,甚至在自己的房间里都要躲着监视器(即小说中的“电幕”)。在1948年时,技术还不像今日那样发达,但作家在描述一种社会政治结构中发生的种种故事时,其实是很有预见地设想了可能利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即使当时这样的手段并不完善。作家的想象力和科学技术的思考和价值判断是非常值得后来人重视的。在当下,不是已经有人在讨论监视器这种技术手段的普遍应用与个人隐私之关系等伦理性的问题了吗? 除去这些较为早期的经典作品之外,如果我们直接跨入20世纪90年代,我们更会发现,一系列的小说更加有针对性地在思考着科学的问题。 很有代表性的美国畅销小说作家克莱顿的一系列作品,就是典型。其中,在公众中,其最有名的作品,就是最初以小说形式问世的《侏罗纪公园》了,当然,由于这部小说后来被改编成电影(其实他的每部小说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由于电影的传播,其影响力超出了小说。后来沿着类似的思路、围绕着同样的主题的续篇《失落的世界》亦是如此。 抛开《侏罗纪公园》中那些至少在逻辑上似乎成立、与当代科学发展有某种关系的幻想性细节不谈,仅就其思想性而言,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背后,也有许多非常值得人们思考的内容。 小说的作者体现在其作品中的一个非常清晰的意识,即作者所要讲述的,实际上是人和自然的关系的问题。那个设想由人类造出并放养了恐龙的孤岛是一种自然,人们在这个孤岛上用人工的方式复原了几千万年前存在的恐龙,重新建造了一个人工的自然界。但作者又认为,这样一个自然界是不可能稳定的,虽然小说中的某些人以为可以控制这样的自然,但是这实际是一种幻想,而作者立论的根据,又放回到某种科学的逻辑里。在这本书中,作者大量采用了一些科学前沿的东西,典型的就是混沌理论。曾有人说这部作品所传达的混沌理论这样一些科学前沿概念,要比很多科普作品效果好得多。此小说中有一位主人公,是可以视为作者代言人的名叫马尔科姆的数学家,他就根据自己的研究而预言:这样一个人为的自然系统肯定是要出问题的。 从近代科学创立的时代起,人类有一种对自己能力的自信,从哲学家培根开始,就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口号:知识就是力量。后来有人重新解读,译为知识就是权力。人们一直有这样一种观念,一种所谓人类中心的观念,有一种人类对自己能力夸大的想象,认为人们可以控制自然、可以改造自然,可以把握人们创造的自然,这种认识是近代科学创立以来特别是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人们一直不断地主流地所持有的一种看法,直到后来很多问题的出现,使人们开始反思,我们是不是真的有能力做到这一点?过去我们在中国不是也有这种传统吗?的时候口号不是“人定胜天”吗?这种概念无论是基于想要依赖科学技术手段还是政治意识形态的信念,都是认为可以由人的意志来改善自然界和控制自然界,但是后来人们发现这样的信念也许是有问题的,或者说,对自然的控制有时候也是会出问题的。从《侏罗纪公园》到《失落的世界》,正是反映出这样的一种思想。 相应地,在当下我们的现实中,当我们为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争论,为一些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事件或问题而争论,如像有关人类是否应“敬畏自然”的讨论,关于水利工程的讨论(在《侏罗纪公园》就真的提及到阿斯旺水坝的事例)等,如果把这样的小说结合在科学教育中,也许会提供给学生更多的一些话题、思路和素材。 在这里,还可以再举一个近来非常走红的典型的作家的例子,即著名的《达芬奇密码》一书的作者丹・布朗,他因《达芬奇密码》而知名,但其另外几本作品其实都是跟科学有关的,比如说像《数字城堡》、《骗局》、《天使与魔鬼》。 《数字城堡》涉及到的是密码、信息、超级电脑的问题,当然内容也包括恐怖主义、政府的电脑信息系统的研制开发等等情节,但关键在于,它提出的问题是:如果能够研制出万能解密机,那么,在这种有可能性的技术发达情况下,人类的隐私何在? 关于个人隐私,像这样的反思,或者是像生物技术的应用等所带来的冲突,在学术界也已有所讨论,此小说只是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把这样的科学发展的伦理性问题具象化。这里仍然把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与人和社会的发展的冲突的问题作为关注的核心。 在《骗局》这本书里,涉及到的也是一种科研伦理的问题。作者设想的情节是,出于政治的需要,政府的有关机构和官员也居然会在科研的问题上作伪。像这样的问题,在我们关注科研道德的时候,当然也是有借鉴思考价值的。 在丹・布朗几部小说中,我更愿意强调的是《天使与魔鬼》这本书,因为这本小说把叙述的焦点放在一个科学与宗教的环境之中,在仍带有幻想性又有一定科学依据基础的故事情节里,反映了科学与宗教的冲突。书中,教皇内侍在危急的时刻的长篇演讲几乎就像是一篇在讨论科学、宗教和人性之关系的论文。其中提到的一些很有意味的问题就是,仅仅靠科学我们是否能够很理想的生存?能够满足我们所有的物质需求的前提下,科学是否能够同时满足我们的精神需求?在我们掌握了非常先进的一种具有威力的手段和技术的前提下,我们的道德是否也已经进化到了有能力足以能够控制把握这样一种技术发展的相应的程度? 如果仅就近几年来被译成中文的国外畅销小说来看,其实还可以举出许多其他涉及对科学的反思这一主题的优秀作品,像《诺贝尔的囚徒》、《羚羊与秧鸡》、《猎物》,等等。这里就不一一再例举了。 总之,本文只是想提出这样一种可能的设想,即如果在学校的基础科学教育中,适度地利用涉及到科学问题的文学作品,完全是有可能在引起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更容易达到新课标所设定的某些教学目标的。 基础科学论文:紧密结合中医临床,积极开展基础科学研究 “证”是机体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反应状态。中医病证结合动物模型已被视为实现中医药规范化,客观化乃至科学化的重要环节。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刘建勋研究员首先提出了病证结合动物模型拟临床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其研究团队以冠心病作为切入点,采用多因素、多靶点的方法干预模型动物的生理过程,建立了冠心病痰瘀互结证小型猪模型,利用模型动物的特点和优势,深入分析疾病证候的现代机制和生物学特征,进行治疗相关病证中药新药的研究与评价。相关研究成果在本刊连续5期相继发表系列研究论文,得到了广泛的反响。以下是中医药学不同研究领域的著名专家分别表述个人观点: 王庆国(教育部“证候与方剂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北京市“证候与方剂重点实验室”主任,北京中医药大学原副校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副会长):中医疾病病机演化规律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它随着外界环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对传统中医病机的认识逐渐向微观化方向发展;同时对病机的病理生理机制研究在微观上、深层次上认识机体生物活动特点,更加准确的揭示病机演化的本质,促进达到宏观辨证与微观辨证的统一。在《中国中药杂志》2013年第38卷23期发表的“小型猪痰瘀互结证冠心病“痰、毒、瘀”病机演变规律的实验研究”一文中,作者首先采用模拟临床冠心病危险因素的方法,将高脂饮食与冠状动脉血管内皮损伤二者有机的结合建立中国小型猪冠心病痰瘀互结证冠心病模型,并进行病机规律的分析以指导临床诊疗。通过对血脂代谢、炎症反应、血液功能动态变化的分析提示,单纯的痰证、瘀证或毒证都不足概括冠心病痰瘀互结证病机的发展规律。可以认为冠心病痰瘀互结证的病机发展规律在于“由痰致毒、致瘀,痰毒瘀三者互结,损伤心脉,气血运行不畅,发为心痛”。扩展了中医胸痹的病机认识。此研究采用现代医学的研究手段和方法,从微观角度分析冠心病病理机制,并结合对中医传统致病因素的认识,提出了冠心病痰瘀互结证“痰-毒-瘀”的病机演变规律,其思路和方法都值得借鉴。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所研究的病证结合动物模型的病理生理及客观检查指标的变化应与临床相关病证密切相关,否则对病机的微观分析将毫无意义和价值。 史大卓(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转化或转换医学(translational medicine)是近年来国际医学健康领域出现的一个新的学科,即从实验室到病床(bench to bedside),再从病床到实验室(bedside to bench),实现“基础-临床”循环往复的研究模式,简称为“B-to-B”。B-to-B模式不仅应用于疾病的诊断与机制研究中,同样也运用于新药研发过程。在转化医学过程中要求基础实验动物模型是有多个方面与临床相关疾病相似的病理改变,相似度越高则由实验室转化临床的效率就越高。因此,对实验动物模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国中药杂志》2014年第39卷第3,4期发表的“痰瘀同治方对痰瘀互结证冠心病小型猪心功能的改善作用”,“痰瘀同治方对痰瘀互结证冠心病小型猪心肌组织的保护作用”2篇论文,实验不仅采用临床冠心病危险因素的方法作为致病因素,并且在模型评价过程中以临床冠心病诊断的方法为中心,通过心肌酶谱、心脏超声、无创血流动力学分析观察实验动物冠心病心脏结构和功能的改变。这不仅为冠心病的临床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实验载体,同时也使中药新药临床前评价的数据和结论更有临床参考价值,缩小实验研究向临床转化的距离。因此模拟临床的动物实验研究,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研究方向,特别是在中医药领域。此研究所建立的中国小型猪冠心病痰瘀互结证冠心病模型也值得推广和广泛应用。 吕爱平(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院长、讲座教授):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体现了中医学对疾病诊断和处理的特点。随着现代医学科学的发展和中医临床实践的深入,如何将疾病证候的变化特征以更客观的现代医学实验室指标来阐述,还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但是在基础实验研究中,通过建立与临床相关疾病证候相似的动物模型,并以病证结合动物模型为研究对象,分析证候发展过程中客观实验室指标的改变将有助于证候本质的认识,辨证与辨病结合,宏观辨证与微观辨证的结合;同时也进一步提高基于证候分类的疾病治疗疗效。在《中国中药杂志》2013年第38卷24期发表的“痰瘀同治方对冠心病痰瘀互结证小型猪模型中医证候评分的影响”一文中,实验的设计和思路比较新颖、独特,实验采用模型临床四诊辨证的方法并结合现代医学对中医致病因素的认识,从体重指数、脂质代谢、血液流变学,心功能和心电图改变等对中国小型猪冠心病痰瘀互结证进行证候评价,并建立证候诊断标准,基本符合中医痰瘀互结证的特点。因此以临床病证特点为参照,根据实验动物病理、生理情况,将临床病证的表现通过适当的转变以应用于动物模型中进行评价,将有助于病证结合动物模型的发展。因此中国小型猪冠心病痰瘀互结证模型的建立促进此方面的研究,而该模型的建立和发展同时也进一步促进疾病过程中证候变化本质的研究。 孙晓波(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中药复方临床前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将来的临床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而病证结合进行中药临床前有效性评价的方式收到了越来越多的接纳。病证结合动物模型的建立要求具备现代医学病理学模型和中医证侯学模型两方面的特点。但是由于中医病证结合动物模型目前存在的诸多不足导致中药复方临床前评价多采用西医疾病,或者单纯中医证侯的模式进行。在《中国中药杂志》2014年第39卷2期发表的“痰瘀同治方对小型猪痰瘀互结证冠心病血液流变性及血脂的改善作用”和“痰瘀同治方对小型猪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炎症反应的影响”2篇论著中,则克服了以上中医模型不足和缺陷,值得推荐。通过高脂饲料喂养和冠状动脉血管内壁球囊损伤双因素的刺激方法,建立中国小型猪冠心病痰瘀互结证模型,用于中药新药的临床前评价。在评价方法中,一方面围绕与中医证候相关的因素如血脂代谢的异常、血液流变学的异常等进行评价。另一方面以冠心病病理过程为中心,评价中药复方干预对心肌缺血过程的影响。通过以上两部分的密切结合,可以全面的分析中药复方的作用特点。同时也与当前中医临床辨证与辨病结合的发展一致,更加密切联系临床。不失为一项高起点、高标准的中药复方临床前评价研究工作。 基础科学论文: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关系的历史演变 [摘 要]从军事技术发展史的角度分析,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的关系历经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即古代时期两者各自独立发展,近代时期彼此相互联系,现代时期的高度融合。关注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关系的探讨,对我国依托基础科学推动军事技术创新,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基础科学;军事技术创新;历史演变 从军事技术发展史来看,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的关系经历了独立发展、相互联系和高度融合的三个历史阶段,随着科学技术一体化的日趋加强和军事技术体系错综复杂,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的关系将更加密切。 1、古代: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的关系处于初级阶段 在火药应用于军事之前,高频率的战争次数导致冷兵器的种类繁多、内容丰富,但这一时期的基础科学并不发达,军事创新主要依靠工匠们的经验积累和不断摸索。 就冷兵器的材质而言,冷兵器可分为木兵器、竹兵器、石兵器、陶兵器、青铜兵器和铁兵器,在这演变的过程中,冶炼技术起着主导作用。在冶炼技术出现之前,人们的武器一般都就地取材,使用木质或者石头打磨的工具,而金属铜的出现并有目的的应用战争则使武器装备有了质的飞跃。大约公约前1万年,石器时代的人们开始认识并使用铜,通过不断地艰难摸索,掌握了通过制造高温热源和去除杂质的冶炼技术。这一时期,化学等基础科学的知识根本没有系统的出现,武器装备材质的创新主要依靠工匠们不断的摸索实验,“最初控制燃烧温度的知识被看做一股神秘的力量,随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那些不过是知识和技术的应用而已。几乎可以肯定,同样是靠着运气和反复试验、反复失败,金属制造最终获得了飞跃式发展。”[1] 冷兵器性能优劣的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制造工艺的高低,这取决于工匠技术的经验积累和技术的熟练程度。最初,工匠通过模仿自然界的实物形状来制造兵器,并不需要科学知识的指导,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人最初的认识是从模仿中得来的”[2],模仿在武器装备的创新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戈的形状丰本锐末而微曲,如同鹰嘴兽角,用以钩挽和啄刺敌人”[3]。通过模仿,工匠们可以制造出各式各样的冷兵器,而且由于工匠们的经验技术的不同,同等质料的兵器在性能上也会大相径庭。1965年在湖北江陵出土的越王勾践剑虽埋藏地下2300多年,仍然光洁如新,寒气逼人,锋利无比。在《吴越春秋》中也有干将莫邪铸剑的记载:“干将,吴人;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莫邪断发断指爪投入炉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可见,古代工匠的铸造工艺决定了武器性能的优劣。在基础科学尚未系统出现的古代冷兵器时期,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的关系较弱,工匠的经验技术水平对武器装备的创新起到了主导作用。 2、近代: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的关系处于中级阶段 14~15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促进了近代科学的形成与发展,以实验材料和逻辑推理为基础的研究方法,指导人们更好的认识世界,探索事物的发展规律,数学、化学、物理学等基础学科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新理论、新知识,这些基础科学的突破往往带来军事技术创新。 在近代科学形成之前,火药就已经被认识和使用,最早关于火药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公元8~9世纪,当时的炼丹家已经知道炭、硫、硝三种混合物的性质,并在宋代第一次运用于军事的记载。但是直到14世纪末出现的明火枪,也是因为射速慢、射程短和准确性差,没有产生重要的军事影响。从火药的发明到14世纪轻火器的出现,在将近6个多世纪里,火药的性能将一直没有显著地提高,军事效能并不理想,直到15世纪发明了粒状火药后,这种状况稍有改观。然而,真正满足军事需求的高爆炸药的发明,则是近代科学尤其是化学发展的产物。18世纪拉瓦锡氧化学说的提出,开启了化学革命的大门,使人们对物质和物质的变化从定性的朴素认识进入了定量的研究;19世纪初道尔顿的原子论阐明了化学变化的统一理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化学的新发展;19世纪60年代,门捷列夫创立的元素周期表不仅对化学理论有重大意义,而且对化学工业以及其他工业的兴起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从18世纪到19世纪60年代,在不到200年的时间里,基础化学取得的理论突破使化学工业蓬勃发展,火药由传统的黑火药变为硝化甘油、炸胶、无烟火药苦味酸和梯恩梯等强力炸药,使火药的性能显著提高,满足了枪炮对火药的性能的要求,奠定了现代军事工业的基础。 基础化学的发展为枪炮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炸药,解决了弹药动能和杀伤力的问题,但射击精度的提高还需要外弹道学理论的支持,这离不开数学、物理学等基础科学的发展。1546年,意大利数学家塔塔格里亚出版了《投弹技术》一书,发现了炮身在倾斜45°时射程最远。17世纪时,伽利略在大量观察实验的基础上,并结合惯性定律等物理学知识,导出弹丸运动的抛物线方程,并且以其为依据写出了关于自由抛射运动的著作,用科学的理论解释了射角为45°射程最远的事实,标志着弹道学的理论初步形成。从17世纪末18世纪初,牛顿通过介质对运动物体的作用的研究,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四章讨论了外弹道学理论,确立了力学定律和微分学是外弹道学问题的理论基础,成为近代外弹道学奠基人。19世纪战争对枪炮技术的要求逐渐提高,枪炮的准确性、射程和威力要求及高精度的射表是外弹道学必须解决的课题,战争的现实需要极大的刺激了外弹道学的发展,使外弹道学理论出“井喷式”涌出,如西亚切近似法、弹丸运动微分方程的数值积分法等,这些方法的核心就是微积分理论。微积分在外弹道学中的应用,使外弹道学摆脱了经验判断的局限,以“无限细分”和“无限求和”的微积分思想让运动弹丸的轨迹细分到静止弹丸点的集合。[4]通过研究每一瞬间弹丸的特征来归纳出整个弹丸运动规律,使枪炮技术成为一门以数学为工具的学科。 3、现代: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的关系处于高级阶段 进入20世纪后,科学活动日益从个人或少数人的独立研究发展成为大规模、有分工,高度组织化的集体,从“小科学”逐渐发展到“大科学”。在科技体制化逐渐形成的“大科学”发展阶段,武器装备创新往往是涉及学科门类众多、工程技术综合、管理系统复杂、社会影响巨大的大工程项目,如“曼哈顿工程”、“阿波罗登月计划”和“星球大战”。1942年,美国动员了15万人员,耗费了23亿美元,动用了全国1/3的电力,实施了“曼哈顿工程”,制造了首批原子弹。[5]在研制原子弹的过程中,基础科学与武器装备创新的关系比以往任何阶段都要密切,二者相互融合,一方面表现在物理学基础理论的突破是原子弹研制成功的理论源泉,另一方面,在解决研制过程中的困难时,“曼哈顿工程”又极大的发展和丰富了物理学的基础理论。由传统的以基础科学推动武器创新为主的单向线性推动模式,转变为双向相互推动发展模式。 20世纪初,爱因斯坦提出了著名的质能方程E=mc?,解释了物质内部能量和质量相互转化的关系,正是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量子物理学家们积极探索原子内部结构规律,取得了一系列惊人发现,为原子弹的发明提供了理论基础。1919年,卢瑟福利用镭放出的“射线”轰击其他元素,实现了原子核人工嬗变,打开了实现人工核裂变的通道,为人们深入研究核反应,利用核能奠定了基础;1932年,英国物理学家查得威克在卡文迪许实验室发现了中子,被当成轰击原子核的理想“炮弹”,人类找到了打开原子核内部的“钥匙”;1938年,居里夫人、费米和哈恩等著名的物理学家,在大量实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核裂变理论,为人类开辟一种新的能源。这些物理学的基础理论的发现被誉为“通往核时代的三个阶梯。”[6] 正如“曼哈顿工程”的成功依赖于基础科学的突破一样,“曼哈顿工程”也极大的促进了量子物理学的发展,使人们对理论物理学的认识得到了极大的强化,使量子物理学在战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带头学科。“曼哈顿工程”集中了当时大量的顶尖物理学家,为学术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他们有时在国际会议上碰头,交换意见,有时在声望卓著的科学刊物上,介绍新发现。一大批这方面的科学家会聚在阿拉莫国家实验室,形成了一个无与伦比的思想库”,7这些物理学家们在阿拉莫实验室进行问题探讨,学术交流,将观众的焦点集中到共同的目标,极大地推动了量子物理学在短期内的迅速发展。在研制的过程中,有政府出资建立的先进实验室,也为基础科学的研究发展提供了优越的硬件设施。此外,从“曼哈顿工程”中总结出来的“大科学”管理模式,被成功地应用与其他基础科学项目的管理,间接地推动了其他基础科学的突破与发展,基础科学与军事技术创新高度融合。 基础科学论文:科技场馆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的基础科学展品讲解 摘 要 科技场馆作为校外科学教育机构,主要是通过展览教育形式来开展科学教育活动。科技场馆的科学教育工作要取得成效,与辅导员的讲解质量关系密切。同时科技场馆是公众教育场所,因此区别对待参观群体开展展品讲解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论述辅导员如何针对不同参观群体开展讲解来实现科技场馆的科学教育功能。 关键词 科技场馆;展品;讲解 科技场馆的常设展厅一般都会展出一些演示科学原理、定律的基础科学类互动展品。这些展品通常是按一个主题或学科进行归类摆放布展,本文探讨的是单件展品的讲解也不是展品组合的讲解。 这些展品是立体的科学教材,观众在参观时能参与进来,他们推拉、吹吼,但是否会让他们去研究一些问题呢,又或者是有何收获呢?这就无从得知。科技场馆作为一个非正规科学教育场所,尽可能发挥这些展品的教育功能显得尤为重要,这是科技场馆的展品与游乐场的游乐设备之间的区别。科技辅导员针对展品的讲解及与观众之间的交流是发挥这些展品的教育功能的主要方式。不同年龄观众的认知阶段和兴趣点不一样,因此讲解起到的教育功能也是不一样的。如果辅导员在作展品讲解时,没有根据不同人群作出不同的讲解与交流,那么就很可能成为一次失败的讲解。本文主要探讨的是针对三个不同年龄阶段群体的讲解,不涉及混合群体的讲解。严格来说,这三个群体还是可以细分的,但由于科技场馆不同于学校,辅导员难以准确判断观众的准确年龄,只能作一个大概判断和大概分类。 1 辅导员针对小学生群体开展的展品讲解与 交流 针对小学生群体的讲解与交流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他们的科学兴趣与增加他们的科学经验。讲解与交流的难点是如何创设情景,增加趣味性,通俗化。 小学生群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1)按皮亚杰的观点,小学生群体的认知阶段基本上是属于具体运算阶段。在这一阶段,他们形成了初步的运算结构,出现了逻辑思维。但思维还直接与具体事物相联系,离不开具体经验,还缺乏概括的能力,抽象推理尚未发展,不能进行命题运算。 2)他们对周围事物有强烈好奇心,并渴望对这些事物寻求解释,已经形成了关于周围世界许多方面的 概念。 3)他们通过在校的科学课学习,开始对科学现象有所理解。 4)他们喜欢玩。 根据以上特点和讲解目的,针对这个群体开展的展品讲解与交流,辅导员可从以下几点来考虑如何讲解。 1)通过创设他们喜欢的情景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引导他们仔细观察展品呈现的过程与现象。辅导员可通过讲故事、展品拟人化、虚构事件、探讨他们感兴趣的话题等各种方法来创设情景。在情景中启发他们对展品现象的思考与交流。这样有利于增加讲解的趣味性。 2)辅导员针对这类群体的讲解语言要生动有趣、通俗化。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宁可讲解时出现论述不严谨、不全面,甚至出现错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名词、概括性抽象词语、公式。否则,对小学生来说,讲解已没有任何趣味性可言,根本就谈不上培养他们兴趣,保持进一步学习的动力了。例如,有件展示涡流现象的展品叫“摆动的环”,在讲述时不应该说“导体在磁场中作切割磁感线运动”,他们大部分人还没有导体和磁感线的概念。可以这样通俗化地说“小铝在磁铁旁边跑动”,显然,这样的表述是不严谨、不全面,甚至是错误的,但这样的表述能把事情说得清楚,让人听得明白且容易记忆。通过这件展品的讲解,他们能增加这么一个经验就可以了:铝在磁铁附近运动,会有电产生,电又产生了磁。 3)辅导员讲解过程应引导他们把展品的现象与他们已有的经验进行联系并思考。“科学的”概念常常与人的直觉相反,通过这种联系思考,使得他们的经验得到扩展。 4)讲解尾段,为了保持他们的好奇心,可以引导他们去探究其他展品,也可以引导他们回家做些跟这件展品有关的简单实验。 2 辅导员针对中学生群体开展的展品讲解与 交流 针对中学生群体的讲解与交流的主要目的是引导他们综合运用课本上的知识去分析研究一个系统(展品),从而增进他们分析研究自然事物的能力。讲解与交流的难点是如何让观众达到专注的快乐。 中学生群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1)按皮亚杰的观点,中学生群体认知阶段基本上属于形式运算阶段。这一阶段,个体形成了完整的认知结构系统,能进行形式命题思维,智力发展趋于成熟。 2)不同年级的学生由于学习的科学类科目结构内容不一样,因此掌握的科学概念与知识的程度不一样,运用科学方法与实验方法的能力也不一样。 3)他们比儿时积累了更多的生活经验,在校学习也积累了很多知识,能够对周围事物作出解释。 4)最新脑科学研究表明,他们这个阶段,脑会发生重大变化。这阶段是提高人的科学素质关键阶段。 根据以上特点和讲解目的,针对这个群体开展的展品讲解与交流,辅导员可从以下几点来考虑如何讲解。 1)很多展品展示的科学原理、定律,如果他们已经在课本上学习了。只要他们看了展品的说明牌,那么这件展品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立体的教材或示范性的实验,看不到虚假的线索、幻想的破灭和失败。因此,辅导员如果把讲解的重点还是放在讲述这件展品展示的科学原理、定律,那么估计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也难以引起他们专注去思考。 2)辅导员讲解时,可以考虑把展品作为一个系统,引导他们把展品看成一个系统,综合运用他们学过的知识,补充他们没有学过的知识,和他们一起交流与讨论。通过这种较为深度的分析研究,引起他们专注地探究和分析,增进他们运用科学方法的能力。例如,展示涡流现象的展品“摆动的环”,辅导员和他们一起操作和观察后,引导他们分析展品的构造。展品主要构成:架子、带有铝圆片的单摆、磁体。这件展品是展示带铝片单摆在磁体旁运动的情形,因此可以把它按时间来分割,分析和研究一个运动周期。在整个分析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单摆周期运动、磁体特性、能量守恒、能量转换、电磁感应、楞次定律等知识。通过这样的讲解与交流,除了加深他们对已学知识的理解,增进他们没学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领悟一些科学方法。 3)很多展品都趋向于掩盖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复杂关系。因此针对中学生的讲解与交流,可以适当增加一些这方面的介绍。 3 辅导员针对成年人群体开展的展品讲解与 交流 针对成年人群体的讲解与交流的主要目的是和他们一起重温学生年代课本上的知识并了解这些知识在实际生活当中的应用。讲解与交流的难点是如何让观众重拾在校时的心态和感受。 成年人群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1)智力发展已成熟。 2)已经接受了较长时间的正规教育,如果不是从事专业工作,在校学到的很多知识已逐渐模糊,但没有消失。 3)积累了相当多的生活经验。 根据以上特点和讲解目的,针对这个群体开展的展品讲解与交流,辅导员可从以下几点来考虑如何讲解。 1)辅导员和观众一起回忆在校时学过的知识。 2)重点讲解展品展示的原理、定律在生活中的应用。例如上面所述的展示涡流现象的“摆动的环”时,可以介绍涡流制动、电磁炉、变压器为何要尽量减少涡流电流。 展品讲解方式多种多样,辅导员也应有各自讲解特色。一次成功的展品讲解就包括以下几个因素:1)这次讲解的教育目的是什么?2)分析观众特点再讲解。3)能否使观众心情愉悦。 基础科学论文:以实践为基础科学分析社会矛盾 摘 要:自2013年初我国大部分地区遭遇雾霾气象灾害,河北地区更是列为“重霾”地区,对于雾霾天气究竟是如何形成的,为此河北地方政府作出了各项治霾决策,河北地区针对该问题是如何以实践为基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处理相关社会矛盾的,本文针对以上问题展开相关研究。 关键词:实践;发展;矛盾 一、导言 马克思曾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在社会生活中处处充满着各种矛盾,大部分都是利益矛盾,而矛盾又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目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要矛盾。但是当经济利益与生态环境发展产生矛盾时又该如何处理,追求经济利益、追求物质发展的理论在实践的检验下应该适时做出调整。河北地区在追求经济利益发展工业化的实践下基础下,生态环境出现了严重的危机,对此需要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科学分析方法来寻求经济利益与生态环境的平衡点。 二、发现问题,雾霾重袭河北地区 自2013年初以来,我国发生大范围持续雾霾天气,受影响面积约为14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重霾面积约为81万平方公里,包括华北平原、黄淮、江淮、江汉、江南、华南北部等地区,主要集中在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辽宁等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20个城市发生了重度及以上污染,受影响人口约6亿人,当然这些数据与日俱增。 “雾霾”严格意义上来说是“雾”与“霾”两个不同的概念,雾是一种气溶胶系统由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大量悬浮于近地面空气中,雾和霾同样会降低空气透明度使能见度恶化,但是雾主要是由空气中的水汽凝结升华而成,而霾则是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组成,这些污染性的有毒颗粒物与雾气结合在一起让空气瞬间变成灰蒙蒙的毒气,将阴霾天气与雾并为灾害性天气现象统称为“雾霾天气”。 三、分析问题,河北重霾灾害成因 对于“雾霾”究其原因概括为两点,一是有利于雾霾形成的气象条件,二是造成雾霾气象灾害的罪魁祸首也就是人为因素。之所以河北地区成为重霾之地,是由于该地区地势平坦,经济发展迅速,为追求经济利益,大片植被被砍伐开垦成农田,农田又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在这些改变的大环境和大气候的交互作用下河北省环境状况持续恶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荒漠化危害的面积大,2008年相关数据显示,河北省荒漠化土地面积272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4.5%;在全省138个县(市)中,有114个县(市)不同程度存在沙化现象。二是荒漠化面积增加的速度快,河北省土地荒漠化的面积已由建国时的122.6万hm2猛增到2000年的272.0万hm2,50年间增加了1.22倍。三是地类复杂、沙源丰富河北省是全国地类最复杂的省份,有高原、山区、平原和滨海。复杂的地类,除了带来迷人的景观,也存在发生荒漠化的潜在危险。 “两高”产业集中也是河北能够产生十大污染城市的原因。像钢铁、建材、石化等都是河北省的主要产业,这些产业大量排放出煤烟、颗粒物环绕河北地区上空,北方地区冬天几乎全民燃煤取暖,普通家庭一冬天就要烧掉将近两吨煤,一些家庭还使用燃煤炉做饭,单这一项一个冬天家庭日常使用燃料所释放的颗粒和废气也不得不引起重视。 可见河北地区成为重霾之地的根本原因是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和个人利益,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不断的发展工业,生产建设,河北地区的经济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日趋改善。在尝到了经济利益带来的好处后,忽视了经济发展这把双刃剑也会带来伤害。 四、解决问题,河北狠抓生态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这是总揽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新部署,更是当前应对雾霾气象灾害的必要保障与措施。经过多年的发展经验和如今的环境污染教训河北地区人民更加深切的体会到协调生态需要与经济发展需要的关系的重要性。经济发展和生态需要二者都既是现实需要也是长远需要,二者必须相结合相融合,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发展经济维护生态建设,然而个人认为当前情况下生态环境建设应该先于经济建设考虑,因为当前不仅是河北地区甚至于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存在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破坏问题。 河北地区为治理污浊的雾霾天气各级政府制定了各项政策,首先针对燃煤方面进行了一批煤改气工程,拆除了一大批小锅炉、茶炉、炉窑等,大部分居民小区的地暖和水暖都改造成气暖,新建的小区一律采用集体气暖供应。同时还要求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火电燃煤机组14台,共涉及19家36台燃煤机组的除尘设施改造。 作为全国钢铁产能最大的省份,河北今后5年内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力度,全力防治大气污染。河北提出了5年内削减钢铁产能6000万吨的目标。着眼于削减产能、控制污染,河北在最新出台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到2017年,全省“减钢”6000万吨的目标,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4000万吨。 治霾力度的加大带来了空前的压力,即民生压力和自身发展压力。就单从在线监测系统一项来说就耗费上千万元的建造费以及后期昂贵的维护成本,这让许多企业吃不消。庆幸的是压力也可以转为机遇,中央首次如此具体频繁的关注河北经济结构转型,也表示河北要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河北发展经济的主攻方向,做大做强做优先进制造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河北五年内削减煤,压减钢,任务极其艰巨,也是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河北应该胸怀全局,通过消化、转移、整合、淘汰等方式,打好调整经济结构、化解产能过剩这场攻坚战。因此如何在雾霾这把双刃剑下抓住机遇,也是河北地区需要思考和把握的。 五、小结 作为决策者要有科学的预见能力,对未来的预测、关注和把握需要从系统整体出发。“从这个系统的整体最优出发,既要考虑到组成这个整体的一切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还要考虑到这个整体与外部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采用各种分析工具和方法,对系统整体与要素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在决策过程中不断调整、修正决策目标的偏差,达到整体最优。”对于河北省的相关建设发展出现的偏差,就是由于对整体把握的不足,没有权衡经济利益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联。 生态建设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更是社会大众共同的责任只有全民努力才能真正有效快速的抗击雾霾,还我们碧水蓝天。因此为了提高民众的认识要加强宣传,普及生态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使公众的观念转变过来,树立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让公众有自觉的生态文明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做到低碳环保,绿色生活,也是我们作为普通民众的义务,河北地区发起全民抗霾活动,“五公里内不开车”“放下汽车,骑上单车”等生活理念,大力传播,希望更多的民众都加入进来,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基础科学论文:注重基础科学 促进应用技术创新 我阅读《环球飞行》已有多年历史,每次翻阅这本杂志总会获得一些新的感受和启发。可能是由于涉及自己工作领域的缘故,我注意到《环球飞行》近年来发生的明显变化,尤其是《环球飞行》搭建了“科技前沿”专刊这一学术交流平台,这对于引领人们注重基础科学、促进应用技术创新具有深远意义。 科技前沿工作主要是从宏观、微观等多层面探索物质世界的本质、变化及其内在联系,建立起符合大自然规律的基础科学理论,进而创造出适合人类社会进步所需的种种应用技术。没有基础科学的支撑,就不会有真正的应用技术创新。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在应用技术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国人生活水平也普遍有了较大提高,但在基础科学领域对人类的建树,相对于科技发达国家我们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基础科研长期得不到真正重视,对科技事物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存在误区,急于求成,只看结果而不关心科学理论的产生和形成技术的过程,各种所谓“模仿式创新”、“解决有无重于创造”的状况影响到对基础科技的投入。于是,当我们的社会进入到必须由制造向创造转型的历史阶段时,这种重技术、轻科学和“拿来主义”所导致的恶果,就会陆续浮现出来,表现为在应用技术上我们似乎不断缩短了与科技发达国家的差距,而实质则是我们的创造力可能会越来越落后于时代。 基础科研是应用技术创新的前导,从目前太阳能飞行器研制状况可见一斑。人类研制太阳能飞行器已有数十年历史,太阳能飞行器结构与布局也陆续出现了许多新方式,但受制于现有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瓶颈,太阳能飞行器难有突破性发展。太阳能飞行器能否实用,关键在于有否创新方法来提高近地空间单位面积太阳能的收集和转化利用效率,这就需要对阳光、太阳能和其他光现象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纵看人类了解光本质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过去和现在所采用的方法存在局限性。例如,尽管经过了数百年的反复论辩,人类对光本质仍然只有“共识”而没能得出充分证据,对光的理解还停留在基于假设的数理逻辑推理阶段,并长期陷入将光的波粒二象性当成光本质的误区,导致人类对光的认识难有根本进步。仅用数理逻辑方法来推定微观环境下物质的状况显然是不够的,在受认识与条件所限,因“测不准”而对微观世界用数理逻辑方法推测出种种“不确定性”的现阶段,即使“科学的主要目的是以最少数的假设,用合理的逻辑来解释最广泛的实验结果”已成为基础科学领域的主流共识,我们仍然不能因一些理论学说对光的描述得到学界广泛认同,而放弃对事物真相的继续探索。如果我们要继续深究光的本质,就必须寻求新的方法来接近和揭示事物真相,而不能停留在数理逻辑推理的局限上和人们的自由想象之中。 在临近空间可操纵飞行器创造领域,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尽管人类已经开始研究如何往返火星,但在20余千米到100千米空气稀薄的临近空间高度,现有航空航天技术都显得无能为力。以火箭为推力的航空器还能勉强发射到这个空域作一个来回,航天器也只能往返“路过”而无法停留。高空气球倒是能够到达这个空域的中下层,但气球只能随风飘荡、浮沉而难于操纵。能否创造出有实用意义的临近空间可操纵飞行器,是能否有效弥合空天一体化作业缝隙的关键点,对人类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人们曾提出过无数构想来试图解决这个世纪难题,平流层飞艇便是其中最有希望的典型代表。然而人类在平流层飞艇领域已经探索研究了近50年,世界上至今仍没有成功先例。一些科技发达国家所研制的、能够升到10余千米的“平流层飞艇”,实质上都仍是不能有效操纵、需要放气后才能伞降回收的飞艇状气球。现有科技能力显然已难解决创造临近空间可操纵飞行器所面临的巨大困难,必须从头再来,由基础科研入手创建新的科学理论和创造出新的技术方法,如此才有可能让人类的平流层飞艇之梦成为现实。 航空航天科技的发展和工业水平的提高不仅让人类实现了自由翱翔的愿望,甚至将来移居到外星球也都有了可能。这一切,得益于前人为我们建立的基础和每一代人的开拓创新。在享受前人发现与发明来丰富现代生活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思考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问题。 基础科学论文:音乐基础科学研究的新成果 翻开中国、印度、阿拉伯或欧洲的音乐历史典籍,我们发现乐律学在其中占据了很大的篇幅;从赫尔姆霍尔茨的《音感觉论》到王光祈的《东西乐制之研究》,近代西方和中国的音乐学也都肇始于所谓的音体系(Tonsystem)研究。可见这门以音乐构成的最基本单位――音程为探索对象的学科在古今中外的学术中都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可是当今绝大多数学习音乐的人却把律学视为畏途,认为它太抽象,数学运算太复杂、太困难了。殊不知当我们从事音乐活动之始实际上就已经与音律打交道了。当然在一般情况下律学所探讨的音程关系凭听觉也是能够“自在地”训练和把握的,但是作为一门“自为”科学的音乐学,如果没有一定的律学基础,其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就将会受到很大的局限。 今年4月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李玫博士的专著《东西方乐律学研究及发展历程》是这门多年来被音乐学界冷落的学科值得关注的新成果,它也是作者从硕士到博士学术上节节提升、多年耕耘结出的硕果。该书的上编“研究方法”以精练的、相对易懂的语言(约占全书1/8的篇幅)阐明了理论律学的一般原理,论述了乐音和音程的物理属性与数理规定性的相互关系,使具备高中数学、物理程度的音乐学子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初步掌握这门让许多人望而生畏的学科的基本知识。这一部分的阐释在继承缪天瑞先生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充实了赵宋光先生及作者的新探索成果和新提出的概念,例如“相对波长”、“跃迁算子”、“跃迁值”等。她还提供了运用这些新方法进行运算的实例,使读者可以将它们与传统的运算两相对照,明确彼此间的联系。作者在讲述一般理论的同时,也兼顾介绍了从古代各主要文化以长度比值、近代以频率比值、现代以周期比值来解释律学原理从宏观到微观的发展历程。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作者用三四万的文字把这门看似深奥的学科的基本原理向读者做了简明而清晰的交待,大大地拉近了律学与一般音乐学研究者和学习者的距离,也为未来在音乐院校开设相关的课程做了学术上的铺垫。 该书的下编“律学研究历史的发展与回顾”是这部著作的重心,也是其创新性和主要价值之所在。作者在第一、二章系统地记述了中国律学实践与理论发展的沿革,让读者一目了然地了解从《管子・地员篇》记载的三分损益法到朱载址⒚鞯摹靶路密律”这一不断深化的历史脉络,在第七章还总结了20世纪中国乐律研究新成果。同时下编还分别列举了除中国以外其他三大文明发源地印度、阿拉伯-波斯(古埃及和古两河流域)和欧洲不同时期的律学理论和运算原理,例如古印度的“22斯鲁蒂”理论、对维纳琴弦长进行分割的掐断率,古代阿拉伯世界的扎尔扎尔“中指”、乌德琴定弦法、萨菲丁的不平均十七律,欧洲拉莫斯和扎里诺的纯律理论、斯台文和梅尔桑对十二平均律的研究等,用丰富的实例证明了民族音乐学的创始人之一埃利斯在《论诸民族的音阶》中所得出的结论:“在全世界不是只有一种音阶,或只有一种自然的音阶,或必须以赫尔姆霍尔茨极为巧妙地设立在音响学上的构成原则的那样一种音阶,而是有着非常多的和各式各样的不同音阶。其中有些是极其人为的,甚至还存在着很随意地发音的音阶。”①此外作者还介绍了近代物理学和数学的新成果对律学发展的推动,也为后学指出了今后如何借鉴现代科技深化这一领域研究的新方法、新思路。 李玫博士的这部著作在强调数学和物理学对乐律研究的基础作用的同时,并没有忽视人类丰富的乐器制作与演奏实践在推动认识乐律的规律的重要意义。例如作者十分重视中国琴律、笛律学的研究成果,特地介绍了印度拉玛马特亚以维纳琴作为实践物改造律制的过程、阿拉伯乌德琴的定弦法、乌德演奏时中指指位的变迁和扎尔扎尔中指指位的确立对阿拉伯律制形成的特殊作用。基于演奏演唱的实践和人类的审美听觉,作者特别尖锐批评了当今乐理知识讲授中把十二平均律作为世界通行的金科玉律,而对它违反自然规律的本质缺陷视而不见的现状,以充分的论据打破了多年以来国内外专业音乐教育对十二平均律的迷信。这对开拓和丰富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心理学的研究视野是十分有益的。 按照书名这本著作的研究对象应为“东西方乐律学”,但是在其中我们只看到对四大文明发源地律制的论述,而对于一些很有特点、民族音乐学家历来十分关注的其他特殊律制,例如泰国的七平均律、印度尼西亚的九平均律却没几乎有涉及,更没有从学理上加以解释,这让我们这些世界音乐后学者不能不感到有些遗憾。尽管如此,我们已经可以从李玫老师的这部书中获得了许多的启示和教益。 正如赵宋光教授在该书的序言中所说的:乐律学“曾以不可抗拒的规律性多源萌生存活,还将以不可磨灭的勃勃生机发育壮大,而且还将以自己抽枝放苞的强劲生命力注入未来的人类,煞住百年颓势。”我们有理由相信正在振兴的中华民族这个文化群体“有能力在21世纪引领人类音乐文化走出那‘法老称霸的疆土’”。 基础科学论文:探究基础科学教育研究与建构主义中西方的差异 摘要:摘要:本文讨论了国内外教育界在理解建构主义与教育研究之关系问题上的差别,分析了“社会建构论”对于基础科学教育改革的意义,与存在的有关问题。 关键词:建构主义;基础科学教育科学知识社会学科学史 1引言 目前,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国内的学术界,包括教育界,建构主义(或称“建构论”constructivism)都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而且,也是非常有影响的学术思潮。例如,用constructivism在网络上的搜索引擎在上检索时,有11万条结果。用constructionism检索时,也有1万6千条结果。在国外教育界,在科学和数学的教育领域中,建构主义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由建构主义研究的重要中心之一英国利兹(Leeds)大学给出的一份1990年的文献目录中,就开列有1000多种著作。在90年代初,也有人估计,在教育类杂志上,当时差不多有2500篇受到建构主义启发的学术研究论文。[1] 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据说在美国教育界颇为风行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思潮开始传入中国,并倍受教育改革者们的青睐,被当作一种向传统教学方式发起挑战的理论武器。[2]这种说法可以从中国教育研究者们发表的有关论文的数目得以验证。例如,在全国期刊网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以“建构主义”作为关键词检索时,有结果670项,其中,除去极少数其它领域的文章之外,绝大部分都是属于教育研究领域的。但是,在这些论文中,对于建构主义的理解尚有不够全面之处,基本上都是把建构主义作为一种教育理论或学习理论来进行介绍和讨论,至少是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它在此之外的其它含义与影响和建构主义学说的多样性,包括它给在学习过程之外的关于科学知识本身的认识所带来的影响,如来自科学知识社会学以及建构主义科学史的影响等。本文,将就此问题在国内和国外的不同观点作一分析与评论。 2国内教育研究界的视野、关注点与认识理解 首先,在国内的科学教育研究界,在引进、介绍和研究建构主义学说时,有这样一种非常典型的观点,认为“当今的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是皮亚杰等思想的发展,他们强调学习是建构意义的过程,它包含两方面的建构,并强调学习的非结构性和具体情境性以及学习中的社会性相互作用;他们提出了情境性教学、自上而下的教学设计、随机通达教学等教学进程设计思想;在发现学习、接受学习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支架式教学的教学模式;另外,他们重视通过合作学习和交互式教学而实现的相互作用在学习中的作用,对当今的教学改革很有启发。”[3]可以说,这确实是一种很典型的说法,一方面,它给出了在国内教育领域中研究建构主义的意义,即是把它作为一种可以用来改变国内教育现状和促进教育改革的理论工具,针对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的教学习惯,把它作为一种“解毒剂”,因为从这种建构主义教育理论的观点来看,教师的教学过程虽然看起来是在“传递”知识,但实际上只是在有意无意地促进学生自己积极地建构知识,特别是“建构意义”的过程而已。另一方面,这种说法的典型性是在于对建构主义理解上的某种以偏概全。有人甚至以全称的描述明确提出:“现代建构主义主要是吸收了杜威的经验主义和皮亚杰的结构主义与发生认识论等思想,并在总结60年代以来的各种数学教育改革方案的经验基础上演变和发展起来的。”[4]当然,以皮亚杰的学说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学说确实在教育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在如今形形色色的建构主义理论学说中,这种建构主义的理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支。虽然也有人在对国外文献的检索中注意到的一些涉及科学知识社会学及科学史中的社会建构论对科学教育之影响的文献,甚至注意到美国的科学教育的重要文献之一《国家科学教育标准》主要是以建构理论为其指导思想的,但也仍然在论述中没有将这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同,而只集中于关注建构主义在纯教学过程中的意义。[5]或者是,有人虽然注意到了主要的几种不同的建构主义流派,如认知的建构主义、社会建构主义和激进的建构主义等,并有保留地指出了其对于我们教育改革的意义,但却几乎完全忽略了来自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以及相关的与科学史中建构主义的研究及其对教育的影响。而且在评论中,虽然也谈到建构主义与我们以往强调的客观真理的观念的不同,认为建构主义不再关心知识与客观世界是否一致,是否“真”等,但由于只是关注到了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依然把略去了在我们在教授要学习的知识之前人类对知识自身的“建构”。[6] 在这样的理解之下,有些研究者即使在谈到社会建构主义(socialconstractivism)时,也多主要以俄国心理学家维果茨基(L.S.Vygotsky)及其学派的学说为主要来源,认为“社会建构主义是指,个体在社会文化背景下,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主动建构自己的认识与知识。与其他建构主义理论一样,社会建构主义也把学习看成是个体自己建构的过程,但它更关注这一建构过程中社会的一面。”[7]这种对社会建构主义的理解显然也只是对众多社会建构主义在学习理论限制下的一种狭义的理解。在这样的理解中,自然会将诸多作为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史中重要指导思想并富有成果的社会建构主义排除在外。当然,在国内教育研究者中也有极少的例外,像近来在《全球教育展望》上的一篇文章,就也谈到了在科学教育中科学的知识观问题,认为科学知识应当明确地和深信不疑地被看作是个人和社会建构的。理论需要被看作是临时性的,不是绝对的。这和在其它教学方法中把科学知识描绘为客观的,没有疑问的和一成不变的(常常出现在教科书或正式的讲义中)的观点相反,而是把科学知识看作是通过个人的经验探索发现的。[8]可惜的是,像这样的认识与声音实在是太少了。相反,在国内绝大多数研究者中的主流作法,却只是在前面提到的对建构主义片面理解下,将其应用于各种具体的技术性教学手段。 3国外的某些观点 在国外对建构主义这样一种热门的论题的研究中,与教育的相关同样是研究者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但却又不象国内教育研究界那样视野局限。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专门研究科学和数学的历史、哲学与社会学对科学教育之影响的刊物《科学与教育》(Science Education)在1997年所出版的建构主义专号。其中数篇文章就从不同的侧面讨论了建构主义与科学教育的关系,是对科学教育中建构主义之当时的表现的哲学讨论。正如其由著名的建构主义教育理论研究者马修斯(M.R.Matthews)在开篇的导论性评论中所言:“在当代的科学和数学教育中,建构主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其后现代主义或‘解构主义’的观点中,它在文学、艺术、历史、社会科学甚至神学教育中有重大的影响。在其所有的变体中,建构主义都是被热烈争论的话题。”当然,重要的是注意到其“心理学的影响”以及建构主义的学习观。“这是建构主义最原初的核心,即一种关于信仰如何被得出,而不是关于如何使信仰为真或将其解释为科学知识的心理学理论。从这一核心出发,建构主义已经扩展到把关于认识论、教学、课程设置、教育理论、伦理学、本体论以及形而上学都包括在内的观点。”“但是,即使在其学习理论的核心中,也涉及到认识论……因而从核心出发,建构主义必然要涉及对哲学的考虑,不幸的是,这样的考虑正是科学教师因其训练而没有准备好的东西。当然建构主义有许多变体。为了方便的缘故,这些变体可以分成教育的建构主义、哲学的建构主义和社会学的建构主义。第一种变体自身又可再分为个人的建构主义和社会的建构主义。第二种变体在托马斯•库恩(ThomasKuhn)的书中有其直接起源,并由近来美国科学哲学联合会的主席巴斯•范弗拉森(BasvanFraasen)对之做出了最有力量的表述。这种哲学的建构主义在贝克莱的科学哲学中有其根源,并可进一步追溯到古希腊的工具主义哲学。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这种传统就为科学哲学中的实在论者所反对。社会学的建构主义等同于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以及他们对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研究。在这种传统中,科学的成长,以及在其理论和哲学承诺中的变化,被人们用社会条件与社会利益的变化来解释,而认知内容和理性的推理的解释力量则打了折扣。这也就是说,某些真实而且合理的东西,并不被爱丁堡纲领的拥护者作看作是构成了一种解释,说明它为什么让人相信。”“需要承认,许多被用建构主义的名义来谈论的东西已经超越了其原来学习理论的领域……建构主义也有助于教育者们意识到科学的人性维度:它的易谬性、它与文化和利益的关联、在科学理论中约定的地位、理论的竞争性质,及其它更多的内容。”[9] 在另一篇文章中,吉兰(D.R.Geelan)区分了6种不同的建构主义形式,它们分别是:个人的建构主义(personalconstructivism)、激进的建构主义(radicaldonstructivism)、社会建构主义(socialconstructivism)、社会建构论(socialconstructionism)、批判的建构主义(criticalconstructivism)以及与境的建构主义(contextualconstructivism)。[10]吉兰还提到,这些视角的每一种,都为我们理解建构主义提供了不同的侧重点。正如有人比喻的,可以把建构主义描述为一个n边的多面体,它的不同的面代表了建构主义的不同形式。这些面中有些是相邻的、相容的,而另一些面则是对立的并处于张力中,但它们仍然是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除了像马修斯和吉兰的分类之外,对于建构主义的谱系也还有其它众多的分类。 不过,不同的分类只是表明了一些国外的研究者并没有忽视在纯学习理论意义上的建构主义之外其它的建构主义。冯•格拉瑟斯费尔德(vonGlasersfeld)可以说是在其本人和他的学派中使皮亚杰的认知心理学线索的建构主义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贯彻,但即使是对于以他为代表的与学习理论关系密切的激进的建构主义理论的分析中,人们也仍然会注意到其超越个人维度之外的社会维度的表现,因为“激进的建构主义并不否认学习中的社会成分”,而且“显然激进的建构主义确实把社会的成分看成是学习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只是“激进的建构主义的认知学习模式还没有对在学习中的社会-文化成分和个人成分之间的相互作用给出适当的解释而已”。因而这种相互作用需要进一步的研究。[11]这也正如奥格玻恩(J.Ogborn)在其“学习科学的建构主义隐喻”一文中所指出的,“关于学习科学和理解科学,建构主义非常有吸引力的图象,来自把科学知识的本质和学习的本质这样两个非常不同的问题联系起来。”“显然在知识的本质和如何最佳地学习和教授知识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有一个明显的推论,即学习者需要被教授这种知识的本质。在对这两者应用同一隐喻的意义上,倡导恰当的学习方式的建构主义者经常把这种联系作为必要的东西来对待。”[12] 在科学教育的改革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只是一个方面,尽管在教学的过程中,对于科学知识的本质的教授也是必要的一项内容。但另一方面,像对于课程内容的选择与设置等,也同样是改革的重要方面,在这方面,与来自建构主义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史研究的结果就关系极为密切了。而且,这种密切的联系在一些重要的基础科学教育改革文献中也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例如,1989年,在英国教育与科学部和威尔士事务部新公布的国家规定的中学科学课程设置中,科学史教学有了更进一步的进展。这份法规性的文件,要求学生和教师了解“科学的的本质”。在国家课程设置委员会发表的相应的指南中,甚至出现了“科学是一种人类的建构”这样的典型带有建构主义意味的提法,这样,从法律上,便要求“学生应逐渐认识和理解科学思想随时间的变革,以及这些思想的本质和它们所得到和利用是怎样受到了社会、道德、精神和文化与境的影响,而它们是在这样的与境中发展起来的;在这样做时,他们应开始认识到虽然科学是对经验进行思想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却不是唯一的方式。”“科学的本质”就是此课程设置所要求达到的17个目标中的最后一项。[13]至于像美国的《国家科学教育标准》和“2061计划”这样的科学教育改革方案,虽然在叙述上出于某些原因回避了明确地提出“建构”这样的词语,但其中“科学的历史和本质”或“科学的性质”,都是其中重要的内容要求。在其字里行间,也可以看出相近的含义。如在“2061计划”的科学素养基准要求中,就有像“科学的进步与发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其他部分的状况”这样的说法。[14] 这种在基础科学教育中要求学生学习和认识科学的性质的做法,必然导致对科学与社会之关系、社会对科学发展之影响,或者更明确地讲,社会因素对科学之“建构”作用的关注。这也正如柯柏恩(W.W.Cobern)所说的,他就是要在讨论科学与科学教育的社会建构主义观点时引入社会建构的概念,并论证说,“无论人们对科学知识的性质怎样评论,对科学的学习必定要被看作是一种社会的建构。因而,任何科学课程设置都带有一种社会的视角”。而且,在一种文化研究的意义上,在强调文化的多元性及其对科学发展的意义时,“科学的多元主义就是一种在对科学的社会研究中强纲领的逻辑延伸,它促进了对科学知识和方法的一种激进的社会建构论的看法。”[15] 简而言之,由以上并不完备的对一些国外的观点的介绍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国外的教育研究者们当中,无论是就看法上,还是就实际的教育改革行动中,都并不仅将建构主义的理论与实践限于心理学意义上的学习理论,而是超出了这一界限,除了关注在教授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之外,也注意到与所教授的知识本身的形成和性质密切相关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的“社会建构”。 4科学知识社会学、科学史与“社会建构论” 如果我们粗略地将建构主义分为以皮亚杰式心理认识理论为代表的个体的建构主义,以及以科学知识社会学为代表的群体或社会的建构论的话,那么前者主要强调的是在个体在学习过程中认识的建构是通过认识的主体和被认识的客体(如知识)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而后者,则关注在人类知识本身的建构过程中社会因素的重要作用。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这里所讲的意义上的社会建构论开始在国际对科学的人文研究领域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占据了主流地位。 如果略去更早些时期的背景,我们大致可以说社会建构论成熟于英国的科学社会学界的爱丁堡学派发展起来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或者至少它的“强纲领”几乎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或社会建构论的代名词。其代表人物布鲁尔(D.Bloor)提出的作为原则用来研究科学知识之形成的“强纲领”,主要有以下四个要点:即1,应当从因果关系角度涉及那些导致信念和知识状态的条件(因果性);2,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真理和谬误、合理性和不合理性、成功和失败(无偏见性);3,应当用同一些原因类型既说明真实的信念、也说明虚假的信念(对称性);4,应当可以把一种学说的各种说明模式运用于它自身(自反性)。虽然抽象地看上去,这四条信念并不复杂,不过如果暂时抛开为保证其学说本身免受质疑但又相对复杂和引起诸多争议的“自反性”之外,其它三条“强纲领”恰恰构成了对科学之研究的“社会建构论”的核心主张。[16]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它修正了以往我们只用外部社会因素来说明科学认识的失败或谬误,而对科学“真理”的认识则只用内部史的方法即可说明的传统研究方法,并具有相当大的颠覆性。也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科学知识社会学迅速发展起来,并以大量的具体的历史与现实案例研究为基础,将其影响延伸到多个领域。“到80年代中期,它积累了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经验性案例研究,并开始影响了众多带头的历史学家的工作。”这时,“建构论”这个标签,已经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和受其影响的历史学家们的共同具有的观念。“这个术语把注意力引向一种中心的概念,即科学知识是一种人类的创造,是用可以得到的材料和文化资源来制造的,而不仅仅是对预先给定的和独立于人类行动的自然秩序的揭示。”建构论“更像是一种方法论的取向,而不是一组哲学原则,它系统地将注意力指向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人类在制造(making)科学知识中的作用。”[17] 因此,当来自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自身的大量案例研究以及在他们的观点对科学史家的影响下而带来的建构主义科学史的研究工作大量问世时,这些工作就从社会学与历史两个角度开始对以往形成的传统的科学观与至科学知识的看法提出了挑战与修正。由于建构主义科学史的具体成果与这些成果产生的影响是一个更加复杂的大问题,笔者将另文论述而不拟在此展开讨论。但至少我们可以意识到的是,“从某种意义上说,科学知识社会学最大的感染力,就是呈请科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科学家以及所有生活在科学时代的普通人,对已经习以为常了的科学观进行再思考。”[18]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社会建构论者们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就需要彻底修改我们教给学生的那些有关他们正在学习的学科的系统条理的说法。物理学----以这个在其中争议更加尖锐地出现的学科为例----原来被描述成为是探索在预先存在的自然王国中可以客观地确定的性质与力的真实说明,这个先在的自然王国具有实在性,它独立于人类在任何特定的时代所相信的东西,这种探索是松散地由一种可以合理地捍卫的‘科学方法’所指导的。但现在就不应再这样描述了。”“如果这种或者种更为激进的社会建构论的说明被接受了,在我们的教科书和课堂上,物理学就不再被描述为一种寻求真实地说明外部实在的事业……”。[19] 这样一来,就使得教育研究者们面临着一种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我们知道科学史对于基础科学教育的重要性。多年以来,科学教育界一直在努力寻求将科学史引入科学教育,近年来,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的内容也成为基础科学教育改革中人们努力要引入的内容。像那些著名的教育改革方案中设立的有关科学的历史或科学的性质等内容要求,就是这种努力的明显表现。但另一方面,近年来,虽然像有的人所说的,建构主义,或者说社会建构论的科学社会学与科学史研究已经过了其最高峰、最狂热的时期,但现在毕竟它已在相当的程度上渗透到了对科学的人文研究的各个相关领域中,成为流行的观念。不过,关于建构主义的观点,在学术界又是有着相当多的争议的。特别是,“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看法明显地与几乎所有的科学家和科学教育家们习惯采用的观点有严重的分歧。”“社会建构论的言过其实受到了科学家、哲学家和非建构主义社会学家们的严厉批评,他们论证说,建构主义的计划是荒谬的、自相矛盾的,或在经验上没有根据的。”[20]因此,如何,或者说在什么程度上在基础科学教育中利用或反映建构主义的观点,也就成了有争议的问题。 不过,其实建构主义只是将问题更加极端化而已。在建构主义的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史研究成为热点之前,有关传统的科学史在基础教育中的应用也并非没有问题。早在1974年,美国物理学史家布拉什(S.Brush)就曾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关于科学史教学的重要文章:“科学史应该被定为X级吗?”。布拉什指出,按照历史学家的说法,科学家的行为方式可能不是学生们的一个好样板。因为这确实涉及到对学生进行什么样的教育的问题,“如果科学教师们想要利用科学史,并且如果他们想要从科学史家的当代著作中获得信息和说明,而不是从一代又一代的教科书的编者那里毫不费力地地获得神话和轶事,那么他就不可避免地要被这种对客观性的怀疑论所影响,而这种怀疑论当前是很流行的。他们将发现,很难抵制历史学家们的论点,特别是如果他们费心去检验这些论点的最初来源的话。”这样,“那些想要利用历史材料来说明科学家是如何工作的科学教师,确实是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他的建议是让那些想向其学生灌输科学家是作为中性事实发现者的传统角色的教师,不要去使用目前由科学史家准备的材料,因为那类材料不适合于他们的目的。[21]因此,建构主义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史,只是使类似的矛盾更加尖锐,甚至于将“不宜”的对象从原来仅仅是学生扩大到包括相当一部分科学家和科学教育家在内更大的群体。 5若干结论与分析 结合上述讨论,在这里,我们可以初步地得出如下的结论与分析。 1,在国内和国外,建构主义(建构论)都是在教育研究领域中被讨论的热门话题。 2,建构主义实际上包括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理论。 3,教育界对建构主义的讨论中,国内和国内的情况有所不同。国内教育研究者主要集中关注的是认知心理学类型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以及将这种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应用于各种具体的教学方法,而将另外一类来源于科学知识社会学并影响到科学史的社会建构论几乎完全忽视。比较之下,国外关于建构主义与教育之关系的研究中,则对于后一类社会建构论也有相当的关注。 4,就与基础科学教育的关系来说,第一类认知心理学类型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主要与教师教授和学生学习已被设定要教授和学习的科学知识的过程相关;而第二类源于科学知识社会学及相应的科学史研究的社会建构论,则与对要教授和学习的科学知识的性质的认识和理解相关,它密切地关系到教学内容的设置和对所设置的内容在更深层次上的理解。 5,在国际上,社会建构论已经成为在对科学的人文研究各个领域中颇具影响的主流观点之一,但对之也存在有广泛的争议。相应地,对于它在基础科学教学中的体现,也是一个很有争议但却又值得注意和研究的问题。 6,国内教育研究界对社会建构的忽视,也与国内对科学的人文研究之普及的欠缺有关,众多的教育研究者并不了解这种在国际上渐成主流的在科学观上的变化与研究进展。与此同时,虽然近来国内的基础教育改革已经在强调对于科学、技术与社会(STS)内容的引入,但传统的科学观仍然占据着主导的地位,传统中强调科学知识的客观性的唯物主义仍有根深蒂固的影响。这也在相当的程度上,使广大的科学家和教育工作者难以接受社会建构论的许多见解。 7,尽管有上述的困难与问题,但包括科学社会学、科学哲学和科学史以及在这些领域中体现出来的建构主义思想在内的STS,仍是在基础科学教育改革中需要注意的内容,问题只是应该深入研究怎样以适当的方式来引进和吸收它们,并使之成为理想的基础科学教育不过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基础科学论文:基础科学研究的困境及资助 一、基础科学研究之困境 1.科学职业化后名与利的纠结十八世纪之前的科学研究均以业余爱好、个人兴趣为基础,学者(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人,下同)为了追求对自然和社会的理解之最高智慧,不以名利为目标。那时的科学没有今天这样高的社会声望,而且那时的学者主要是大学教师,学术研究满足的是教学需要———学生对人类理智事业的最高追求。伽利略、牛顿、莱布尼茨皆如此。十九世纪,皇家科学院及各国科学院诞生后,科学研究渐渐地成为一种职业,研究成就与名利收入挂钩;当启蒙运动把科学变成了实证的理性事业后,科学研究的职业化就是不争的社会事实了。罗伊•波特(RoyPor-ter)说,“传统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将物理学首先当作哲学分支的观点不再那么有道理了:到1800年,真正的物理学则意味着实验物理学。” 人靠工作养家生活,科学家也不例外。18世纪前没有职业科学家,人们都有确定工作,包括技术工作。人们凭借经验改进工作技术,包括蒸汽机也是通过经验的累积而改良的,热力学理论是在瓦特改进蒸汽机之后才产生的。人们出于好奇心、工作与生活需要及个人性趣,才去探索自然物象之奥秘的。罗伯特•金•默顿(RobertK.Merton)说:“在科学被当作一种工具有自身的价值而得到广泛接受之前,科学需要向人们表明它除了作为知识本身的价值以外还具有其他价值,以此为自身的存在进行辩护”。科学作为关于物象的经验知识,只有当它向技术、生产和生活领域展示其无蔽的真理时,纯科学理论的社会价值才获得了人们的认可。由于笛卡尔坐标系的诞生,数学与几何融会贯通,这种贯通使得实验、测量与科学理论之间架起了一座检验的桥梁,经过启蒙运动的催化,纯粹的理论科学就变成了实证科学。原本以探索自然奥秘为目的的纯粹的理论科学被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打扮成了谋利的、经验的、实证的、可技术化的实证科学。英、法、德等国的科学院最初是由那些有探索自然奥秘意愿的科学家自发组织起来的协会。 前苏联以国家名义创立了科学院,新中国成立后仿效苏联,国家及各省纷纷成立了自然科学院和社会科学院,但它们与英、法、德、美之国家科学院极其不同,前者是科学家自我组织的协会,不受国家控制,后者带有强烈的国家主义色彩,贯彻的是国家意志。战后,因美国原子弹的功效,各国政府加大了对科学研究的投入和资助力度,科学研究成了真正的职业研究。科学家从此陷入了为争取研究资源和最高荣誉奖而奋斗的名利战场。但创立深刻的科学理论是一项风险极大的事业,在短期内不能立竿见影地看到研究成果,而且以国家需求为目标的资助体系看重的是功利化的、实证的、有利于提高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实证和实用研究。战后风行世界的课题制资助方式把科学家推进到了一个争名逐利的战场,从此高尚的科学研究事业与世俗凡事一样肮脏。 2.国家资助体系的功利主义倾向国家资助体系必然贯彻国家之意志,以满足国家政治需要为根本之目的,这就决定了国家资助不可能向基础科学研究倾斜,必须向知识之流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倾斜。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国家资助的功利化取向是相同的。可是,基础科学研究以追求真理为最高之目标,它不管、也不问其理论的功用价值,甚至于他人理解或不理解,研究者均不在乎。学术研究不需要向人们证明其理论是否有用。严格地讲,一个思想是否有用,与思想之提出者无关,提出理论是一回事,应用理论是另一回事。所以,老子、庄子、柏拉图、康德、牛顿、爱因斯坦均不思考他们的理论对于人们是否有用这一愚蠢的问题。学者没有责任向人们证明其理论的功用价值;一个理论,有用与无用,与研究者和提出者无关,而与接受者的心智相关。学术理论、学术思想之意义不在其功用,而在于开启人们的心智。比如,老庄认为,天道之幽幽,人心难求,这样的思想,看上去毫无价值可言,可是它让人们明白,人们以感官之功能不能探知自然物象之真相,这一认知意义就是老庄关于天道思想之价值所在。学术思想的意义在于它的认知层面,但并非所有可认知的东西均能付之于人的行为实践,而且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一个思想是否具有行动的指导价值,责任不在于思想的提出者,而在于它的倾听者和接受者。比如,1930年12月W•泡利(W.Pauli)提出了中微子理论的原型构想,就连他自己本人都认为,无法找到相应的实验程序予以证实。1952年由其他科学家以精致实验验证了他的猜想。问题是,提出理论比验证理论更为重要。以课题制为核心的国家资助体系很难资助大胆猜想的、无实用价值的学术理论研究。 3.意识形态的压制孵化科学的是文化,不是意识形态,科学是文化演进的产物;意识形态恰好是科学的“敌人”,是科学进步的主要障碍。意识形态是用来证明政治制度合法性的理论工具,是官道运行的“软件”。笔者认为,科学是研究天道的,文化是研究人道的,意识形态是研究官道的,天道、人道、官道虽有交汇点,但各行其道是必须的。十九世纪法国科学家拉瓦锡在法国大革命中被砍头,前苏联的李森科借意识形态制造伪科学,历史斑斑血痕,意识形态与科学,尤其是与基础科学存在着深刻的对立与排斥,它是基础科学研究的“拦路虎”。科学不是任何单一主义的产物,任何单一主义都不能指导科学;科学也不是任何个人智慧的产物,尽管历史上许多卓越的个人对科学研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从科学演进的轨迹看,科学从来都不是个人智慧发扬光大的结果,任何人指导不了科学。回顾人类科学史之历程,源起于希腊文化的科学,在雅典时期繁荣,到希腊时期达至顶峰,罗马人虽然征服了地中海三大洲,但科学在罗马时期“死亡”了。“罗马人只是为了完成医学,农业,建筑或工程方面的实际工作,才关心科学,他们只使用科学知识之流,而不培育其源———为学术而学术的源泉———,结果,不到几代人,源与流就一起枯竭了。” 从英、法、德、俄、日、美等科学强国的历史经验看,科学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上述诸国科学繁荣前先有一大批思想家、艺术家、文学家甚至音乐家,而后才诞生一大批科学家。究其根本,乃是这样一个基本道理: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头脑发懵、智力尚未开化的人搞出惊天动地的科学发现和科学理论。西方著名的科学家首先是思想家,而后才是科学家,因为用他人之思想做不了自己的研究。强迫科学家接受意识形态的指导,不但压制了社会科学家学术创新的灵感,同样也压制了自然科学家学术创新的灵感。以意识形态为借口,压制学术自由,基础科学就繁荣不起来。基础科学研究在中国遭受意识形态方面的压制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官方意识形态把科学精神解读为“求真务实”,事实上那是工业科学精神。基础科学只求真,不务实,牛顿、爱因斯坦从来不考虑他人如何运用他们的理论去获取最大限度的“社会效益”。“务实”是政治家的要求,职业化的工业科学家也追求应用技术之实利,但基础科学研究没法“务实”,除非改变现行的科学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第二,意识形态是国家资助体系的“风向标”,凡是符合并最大限度满足政治要求的科学研究项目就能得到很好的资助,否则,很难得到资助,因为研究项目填报栏里要求研究者必须填写有何“社会效益”。 4.课题制与基础科学研究不相适宜学界认为课题制度的优点,不外乎以下几条理由:l.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提高使用效率;2.引入竞争机制,适应并满足市场需要;3.打破单位限制;4.规范国家科研计划及管理制度;5.明确参与课题研究主体间的责、权、利之关系。这五条,除了第3条是针对当前体制弊端之外,其余4条均不成立。“合理”,合乎谁之理性?只是合乎国家作为出资方的理性,实则是政治决策者的个人理性,最大限度满足国家对科学技术的需要。国家的科技需要主要是应用科学技术、实用技术的需要,对于基础科学理论,它不需要。第2条,既然有市,何必国家资助呢?因为市场主体是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企业家需要技术,他可以从技术市场上采购而得,何必国家资助呢?国家以纳税人的钱去资助企业家对技术的需要,那不是相当于说用公共财政(众人的钱)去资助少数人发财。这不合乎正义。唯独第3条旨在打破现行科研单位权力的限制,有点道理。第4条是以国家科研计划为前提的,对科学研究进行人为的规划本身就是荒唐的,因为没有人是圣人,谁也不能事先预知研究从哪里取得突破,对科研进行规划,不合科学演化轨迹。第5条属于管理程序,姑且不论。总之,课题制度的核心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家对工业科学及其技术的实际需要,贯彻的是国家意志和政治决策者的政治意愿,但它与基础科学研究极其不相宜。基础科学研究满足的是国民对自然物象和社会现象的认知需要,这种需要是非功利导向的。国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机构,机构没有认知需要。政府作为国家的人,它不会出钱购买认知智慧。李兵、李正风二人对课题制度的批评角度仍然是工业科学研究观的立场,他们二人看不到基础科学研究的性质与取向是丰富知识之源,增加全社会的知识总量,而工业科学研究是截取知识之流以应用于国防、生产、环保和生活等诸多方面。 二、基础科学研究的性质与资助 从基础科学的性质上看,基础科学研究体现的是研究者之间的智力竞争制度,学者把对自然物象、社会现象的深层次的认知、达至顶峰的智慧作为自己的研究追求,以自己的智慧传之万代而不朽为著书立说之宗旨。这样的研究情怀,不仅仅是高尚的,而且是塑造本民族乃至人类文明和文化的精神家园。基础科学追求的是人类认知万事万物的最高智慧境界,它不以功利和实用价值为其研究目标和追求;基础科学对于一个民族的精神价值来讲,是以开启民众和后代智慧为其终极目标的。追求人类的最高认知智慧是科学研究的终极目的,“独孤求败”是基础科学的真正精神,“求真不务实”是基础科学研究的灵魂。启蒙运动之后,人们把“知行合一”看作是科学的标准,实际上这只是实证科学的标准,基础科学不能以此为准。人的认知层面与行为层面并非二合一的关系,许多精妙的思想暂时找不到它的实践路径,不等于说,它就是虚的、不真实的,如前所述,物理学史上相对论、量子论、中微子理论,起初均没有找到验证它们正确的实验方法,十年、二十年过后,人们才找到检验其真伪的实验方法。常人之思想,往往有很强的惰性,把自己一时不能理解的思想和理论斥之为“妄”,而那些肤浅、甚至是错误的思想则很受欢迎。人类最普遍的历史现象是:真正的学术思想精品,不为当时的世人所理解,历经数代人之后,人们才发现它们是有价值的,而且具有极高的认知价值和启发价值,而那些最流行的“时代精神”过了一代或两代之后,就被人们视之为垃圾,弃之于野。中国文化史上的道家、儒家、纵横家等学术流派就经历过“不被同时代人所理解而被后代人视之为宝”的遭遇。伯纳德•巴伯(BernardBarber)说,“科学不具有常识的局限性”。 基础科学的理论解释范围远远超出了常识和经验,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狄拉克(PaulAdrienMauriceDirac)的正电子方程、W•泡利的不相容原理、德布罗意(LouisdeBroglie)的物质波概念等,它们均以数学推导为工具,实验过程只是证明他们的推导结果是正确的。自然物象的本真状态处于人的感官范围之外,人们只能用仪器捕获其物象,以显示仪显示其存在状态,以数学为工具推导其变化过程。现代物理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可以直接感知的,更谈不上经验,人们必须以常人无法直观的方式去研究它们,思想方法的独特性是其关键。埃德加•莫兰(EdgarMORIN)说,“新宇宙学的开拓者从开普勒到牛顿都把他们对自然的探索建立在他们的神秘的信念的基础上:在现象世界的混杂性之后存在着规律,世界是一个合乎理性的和谐的创造物”。故此,莫兰认为,必须保护越轨者。也就是说,必须保护那些有奇思妙想的怪才、不同寻常的奇怪理论和怪异思想。纵观整个物理学史,每个对物理学理论做出卓越贡献的物理学家都是以自己独到的思想方法而名垂于科学青史。所以如此,用他人的思想做不了自己的研究,不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思想方法去解决,捕鱼的理论指导不了打猎。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通行的、普遍的思想方法。这正是基础科学研究的生命所在。 基础科学研究之成果就是作为认知的科学理论、历史理论、人文思想、社会理论等。其最为重要之历史和社会价值是开启后代之心智,纯洁人们的灵魂、规范社会秩序,启发后人的交往理性。这是不能用实证精神和实验程序加以检验的精神价值。 1.基础科学研究资助的新思路基于上述考虑,笔者认为,基础科学研究的资助方式必须这样来构想:把资助与学术知识产权结合起来考虑,以学术成果(篇、著)为购买单位,针对每个基础学科,国家成立匿名评审委员会,建立采购制,而非申报制,对于在严谨的基础学科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纯理论研究成果,经学科专业委员会审定认可后,由国家出钱,“高价”从学者那里购买部分知识产权(主要是使用权,而不是占有权和所有权);从事工业科学和技术开发的研究者引用或应用某项学术成果(包括人文学科的研究成果在内),必须向原本作者付费;对于特别优秀的、高水平的、可以传之后世而不朽的学术研究成果,国家采取匿名评审的办法,另外给予重奖;同时,放开对社会资助的控制和管理,鼓励民间机构、民间团体自行决定对基础科学研究的资助方式。 2.建立健全基于基础科学的评价制度目前全世界通行的学术评价体系中关键的评价指标是引用率这一概念。以引用率作为学术评价的前提是某篇研究成果必须得到同行的关注,有关注才有引用率,如果不被关注,或被关注得极少,引用率就为零或低。然而,学术思想史上不争的事实是:不被人关注的学术研究成果常常具有极高的思想价值和实际的社会价值,只是当时的世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已。在人类智慧演进和思想史上,越是深刻、宏阔的思想体系,能够被同时代人所理解的极其罕见,相反,那些最容易被理解和引用的研究成果,不一定具备很高的思想及社会价值,10年、20年或一代人之后,它们或许就被人们扔进了垃圾堆,成为历史和思想史上的尘土。而那些不被当世人所理解的、高水平、引用率极低的著作,反而有可能是不朽的、世代都光芒万丈并且惠及万代的精品。纯粹的理论科学是少数人的事业,真正属于大众的科学只能是工业科学和技术开发,但不是基础科学。对于基础科学来讲,其研究成果,一看就明白、一看就懂、引用率极高的东西,不一定是什么好东西,不一定是深遂而精妙的真知卓见;而那些真正的学术精品未必就是常人一看就明白、一看就懂的、引用率极高的研究成果。“引用率”概念,只能说明某个问题被同时代人思考和关注的程度,但不能以此作为衡量作者研究之深刻、思想之精致、智慧之高低的度量标准。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的著作被埋没长达二千余年而不被人所理解,老子的《道德经》至今能够理解它也只是少数人。“引用率”概念类似于民主社会的得票率概念,政治家的得票率只是代表民众的支持程度,但不代表政治家的执政观念具有真理的性质;基础科学研究成果的真理性不能用赞成人数的多少来衡量,也不能以关注者和有兴趣者的多少来衡量。 适合于基础科学的评价制度只能是同行专家评议制度。该项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坚持并忠于真理。赞成给光之波动说的贡献者菲涅尔(AugustinJeanFresnel,1788-1827)评奖的科学家毕奥(J.B.Biot)、拉普拉斯和泊松(S.D.Poission)都是光之微粒说的积极拥护者。同行专家评议,评价公正是最难得的,学派之间的认知分歧、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多重学派专家匿名评审是较好的制度安排,否则,难以保证评审和评价的公正性。对于一个真正的学者来讲,坚持并忠于真理是至高无上的科学信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可动摇。 作者:邓周平单位:江苏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基础科学论文:农学报与农业基础科学在我国发展 上海务农会于光绪二十三年四月(1897年5月)创刊的《农学报》,是我国最早的农业专业科技期刊。它大规模地翻译西方以及日本的农学著作,第一次全面系统地传人西方农学知识,几乎涵盖了现代农学学科中的所有门类。同时,国人在农学方面也有了自己的创造,对农学有了独特的认识,现代农学体系已初见端倪。以自然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西方现代农学,与中国传统农学有着本质的区别。用科学改造农业,在农业史上是一次巨大的飞跃,是科学与农业生产力的一次完美结合。《农学报》的诞生对之后系列综合性农业期刊以及次生农业学科专业期刊的出现具有开拓性意义。有关《农学报》编辑出版或与中国近代史关系的研究,已有一些成果。本文拟运用科技传播史研究方法,揭示其在传播西方现代农业基础科学体系方面的贡献和创造。 1农业经济学 在农业经济学中,见载有:光绪二十四年五月(1898年7月)第36册藤田丰八译的《农工银行法》,后在第37册续完;光绪二十四年九月(1898年10月)第47册陈寿彭译的《农利丛谈》,后在第48册、第49册连载;光绪二十七年三月(1901年5月)第140册今关常次郎著,吉田森太郎译的《农业经济篇》,后在第141册、第142册、第143册连载。《农利丛谈》一文中指出,农业获利颇丰,鼓励人们从事种植业,并用实际调查数据来证实棉田之利,认为:“今试以二千万亩之棉子,计其每年所得之息,约可二千五百元。若他国棉田七千五百万亩,则每年裒积其出产利益,可得一万二千三百七十五万元矣。 此中之益,所差净利,约至十万万元。惟是种植者,聚积如此之多,约估每年所运三百万吨之棉子,以出洋。其国应得厚利,亦将近于十万万元,岂不佳乎?此吾人所以少闻其农功失利者”。据此,农田之利已不言而喻,“农功失利者”更是闻所未闻。光绪二十四年九月(1898年1O月)第47册《农业保险论》一文论述了保险事业的由起,天灾人祸不可避免,而保险业意在拯救人于殃祸之中,已成立的有“帝国生命保险公司”、“日本生命保险公司”、“明治火灾保险公司”、“职工保险公司”、“帝国海上保险公司”等。各种保险公司蔚然而起,看似保险之事业已完备,但作者认为,“余特以保险事业之最切急者,未起为憾焉。最切急者为何?农业保险是也”_6]。并且,对农业保险事业的重要性及迫切性作了阐述:“世之立说以农为重者,谓本邦以农立国。鉴于国家所由创建,与应朝理财之法,日不可不以农业建国本,余非偏重农业,而轻视他业者。然深知农业不可废弛,又国民之业农者居大半,故欲扶掖振作之,以裨国家,为之讲便宜保安之法,殆当今最急之务也。屋宇府库贾物,得托保险,而农人独无所托产业,以保安全。是余所以主张农业保险事业,而不已也”6。 文中所涉“农业保险”一词,中文前所未有,实为一次全新的突破,把金融领域的一种安全措施运用于农业之中,从而注入中国传统农业管理拓新的理念。《农业经济篇》一文对农业经济学作了概述:“农学为应用诸种学科于农业之一种科学,世所已知,然则农业经济学,亦为应用于农业之一种理财学而已。农业经济之农业与理财学交涉,与农艺化学之农业与化学交涉,形同而旨异。农业经济学之发达,尚不如农艺化学,范围经界,分别术严。农业经济之本体,可分为二部:一属社会,主研究小作料地租等社会通行之原则;一属各人,主探求农场设备管理等各人营业之知识。 农业经济学有此二部,始得完全之组成”。由此可知,农业经济学尚属一门新兴学科,是农业与经济学交叉所形成的。这是之前综合性期刊所未曾涉及的。因此,“修农业经济学,必须有理财学之观念,以之审属社会之部”,而不只是“叙述属各人者为主”。除此,还对消费、价值、价格、劳力、资本、资产、生产要素等经济学概念作了详细的解释,并从生产、贸易、消费等经济学角度对农产品流通作了具体分析。这对转变传统农业形态,从自足性生产转向商品性生产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不无裨益。 2农业物理学与农业化学 在农业物理学方面,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1901年1月)第128册有藤田丰八译的《电气助长》;光绪二十八年四月(1902年5月)第178册有沈译的《光线与植物之关系》;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1906年1月)第3l5册有《渔业上电话机之应用》等。《电气助长》一文提及:“通电气于植物种子,则大助其生长云。今据俄国电气工艺会所实验,通电气之种子,比普通种子有二倍至六倍之收获,且通电气于地中之根,则胡萝卜马铃薯亦比通常者,可大数倍云”l_8。实验证明,电磁波有助于植物生长,能够增加产量。将电学原理运用于农业,是为一次全新的尝试。《光线与植物之关系》一文论述了日光对植物生长的重要作用:“植物必得日光乃能长养,此在稍窥植物学、气象学之门径者,无不知之原。夫光线之作用能在植物体中造生物质叶绿,因之而有分炭教养之机能。光线大宗固仰给于日,然月光虽微,亦为日光之助。若电光,则利大害亦大。惟日光中之中位波长者,即黄赤色为最宜于植物之生育也”9,指出光线的作用在于能在植物体中形成叶绿素,使之发生光合作用,合成有机物,在保持大气中氧气含量和碳循环的稳定等方面也有重要作用,并将日光与月光、电光相比较得知,惟日光最宜于植物生长。而且,法国巴黎对光线作用的实验成绩也表明,“凡植物受日光多者,收获亦多”。从中可知,日光是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条件,与此同时,植物释放出大量的氧气,有益于人类。绿色植物光合作用是最为普遍、规模最大的反应过程,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在农业化学方面,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1904年1月)第241册有《论农艺化学之进步》;光绪三十年四月(1904年5月)第254册有泽村真的《农艺化学实验法》等。《农艺化学实验法》一文介绍了各种成分的实验法,谈到植物灰分实验时指出:“农用植物之灰,通常成自硅酸、磷酸、硫酸、铁、石灰、苦土加里曹达盐素,含满俺者甚稀,欲验植物之无机分,即检以上之成分,先烧其植物为灰,灰之含量由植物而大异。故所同量之灰之植物量,由种类而不同。 依分析表,知植物之灰含量。据计算,采生五瓦灰之植物,干燥细切人坩埚,在灯上灼之。其初坩埚不掩盖,至烟不生乃施盖,时时开之,以换空气。因植物种类而灰色不白,宜将坩埚离熠放冷,滴下强硝酸石灰,更灼之,则酸化炭素灰为白色,灰粗白色则行次试验”l。植物之灰含有硅酸、磷酸、硫酸等无机化学成分,检验这些成分时,首先将其烧成灰,不同的植物,灰之含量不尽相同,而所含的无机成分也有所差异。依照文中所提到的实验方法,检验植物中的成分,对其成长所需补给的肥料进行核实,从而合理地施肥。同时,还对土壤、肥料、植物有机成分、尿、牛乳、酒类、水等物质进行实验,检验其各种成分,以有效利用。 3农业气象学 在农业气象学方面,光绪二十九年四月(1903年5月)第216册中川源三郎的《农业气象学》,后在第217册、第218册、第219册连载;光绪三十一年三月(1905年4月)第287册的《论农业天气预报之必要及霜害之预防》,后在第288册、第289册、第290册连载。《农业气象学》一文对农业气象学作了概述:“农业气象学者,所以考察气象,乃关于农事者之一分科也。其旨归在讲明外界现象之性质,及变化之定则,以究气象所及土地及植物之实效,兼示应用气象之方法”Il。将气象学作为农学学科中的一个分支,考究气象对土地、植物的实效,并指出气候是农业的制约性因素,“凡气候之于一切业务,甚重且大”_l,就中国农业,尤直受制于天候,不可须臾离。故“古来农家所当忧苦者,唯在天候良否。然则农产物之丰歉,唯气象为之,决非农家所能左右之者。故当气候不宜,虽穷培养之力,常获之半,且不可望,人皆知之。夫如是,则农事与气象,其相关也甚大矣。虽然气象之良否,人无奈之何,不得不委之天,但审此等所以关植物,其有益者,务讲利用之方,其有害者,必究防遏之策,是农家之急务”_l。 气候的变化直接影响农作物的收成,人之力亦无可奈何,由此认为,“农事与气象,相关甚大”。进而,气象学成为人们迫切了解的知识,“气象学者,理学之一分科,专究大气之状态及其现象,则其学之所及太广,且施之农务。其要件亦甚多,气象元素,所附于地面及植物之效用。农产物基于气象变化之病害,随气节变迁,应气候变化,而变更耕作及植物之方法,及必用天气,与不用天气。预知之于未发之前各方法等,是也欲讲求此等事理,则农学之外,必须知气象学之大要”l}_一。气象学用之于农业,是农学与理学二者的结合,诸气象元素形成植物生长的自然条件,气候变化对农业发展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气象之农事”为论究农学这一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气象元素的性质、变化规律、对植物的影响以及气候与农作物的关系都作了详细的论述,并附之图表加以形象地说明,从而使农家深刻认识到气象学的至关重要性,并运用气象学知识更好地服务于农业。 《论农业天气预报之必要及霜害之预防》一文指出农业对于天气的依赖性,认为农业与天气关系尤为密切,大多受天然力的制约,植物生长的五要素,即空气、湿气、光、热、土壤,除土壤外,均变化无端,而又非人力所及,所以,农业受天气变化的影响较大,直接制约着农业的生产。此外,对天气之概念以及变化的原因也作了科学的阐释:“天气者,谓于一定时限,大气中之情态,大气中之情态构成天气者,主予空气之温度、风、湿度、雨雪量、晴晦是也。此等事项,时时变化,不知所及,而占大气中情态变化之一大原因者,空气之运动是也,而大气则常运动,其原因由于地球上所受太阳温热之分量各地不同故也”¨。并且,详细说明大气运动的原理,从地理学、气象学的角度,对天气变化、大气运动作了合乎科学原理的分析。基于天气变化无常,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故寄望于天气预报的产生,预测天气之法也逐步改进。“从来气象学上,预测天气,则以低气压为搅乱天气,乃变化之主因,故由此推察天气。 然近年德国气象学家芬别辨耳氏,则唱由低气压不如由高气压,视其配布以预测天气,其法更精确云。其说以为低气压部位之发生及进行,极不规则,其变化极剧且频繁,故以之预测翌日天气,甚困难。高气压则反之,变化少而运动缓,且常在低气压附近,故其势力及于低气压之运动,变化上不少可制定低气压及于天气上之影响,重视高气压部位之配布,较为精确又可预知数日间之天气”E12]。此处解释了天气预报的预测原理、方法,依据“高气压部位之分布”,即可准确预测未来几日之天气状况,并指出,“利用天气预报,于农业上利益甚多”_l。在霜害预防方面的论述尤为突出:“晦天则霜不结,故以人工作等于晦天之状态,即可御之,亦即结霜后,以人工使徐徐融解,亦可免害”l_l引。鉴于结霜之原因,提出了多种霜害预防的方法,如遮光法、洒水法、熏烟法等,并且给予具体指导。据此,天气预报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 4农业生物学与土壤学 在农业生物学方面,光绪二十五年十月(1899年11月)第86册有佐佐木忠二郎著,山本正义译的《蚕体解剖讲义》,第87册、第88册、第89册、第90册、第92册、第93册均有连载,系统地介绍了蚕的身体构造,并对其各个部位作了剖析,不仅涉及眼、口、翅、听觉、视觉、嗅觉、呼吸等基本器官,而且对绢丝腺、神经、筋肉、神经、脂肪等组织也予以详细讲解。在谈及脂肪组织时,指出:“今解剖蚕体而捡之,有如木叶者,片片,是即脂肪组织也。其构造乃多角形之细胞,外有薄膜掩之,其一方有细柔如丝者,出而结着其体,又走有空气管。此管恒依其体之一定位置,与柔丝皆令其固结不动着也。如是形薄如瓣者,片片存于各部,脂肪所成之细胞中有核,寻常一核,亦有至二以上者。 此核之周围存脂肪,是核之内容,变化而为脂肪也”_l。对其形状、位置、结构作了剖析之后,又将其功用加以解释,“脂肪之用,乃食物消化后,以养其本体尚有余,则以此组织中,贮其养液,以供不时之用。故凡蚕及其他动物,果富此脂肪组织,即久不与食物,亦能生活。盖得于此组织中取养液也,若不与食物,即见衰弱者,必其体中脂肪减少故也”_】。由此可见,脂肪组织在动物体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将食物贮存并转化为能量,得以使动物维持生活。从生物学原理对动物的各种生理现象进行解释,对生物体各种器官的系统阐释是中国传统农学所无法企及的,其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均胜出一筹。在土壤学方面,光绪二十五年九月(1899年10月)第82册即有池田政吉著,山本宪译的《土壤学》,并在第83册、第84册、第85册、第86册、第87册、第88册、第89册、第90册、第9l册、第92册、第93册连载;光绪二十七年四月(1901年6月)第144册有藤田丰八译的《耕地整理法》;光绪二十八年二月(1902年3月)第172册有金福兰格令希兰著,卫理口译的《农务土质论》等。《土壤学》一文,对土壤的概念做出了这样的解释:“土壤者,谓地壳所由成,盖岩石细末与有机物若干,混淆为一者。凡人生日用衣食居处所需之物,皆仰给焉。故审辨各事之关系土壤者。 为世间凡百作业之本。植物资大气与土壤以为养,然大气成分到处略同。故农家不必措意,土壤则不然。其成分性质及由来到处不同。母岩及其成生之形势亦大有同异。此农家精究土壤所以不可缓也。动物虽或食肉以生或食植物以生,或杂食肉与植物以生,族类不同。资生于土壤则一,而人亦然。土壤所含无机物质,生于岩石崩解”。对土壤的重要性以及成分、性质、来源均予以介绍,并对土壤作了不同的分类,依据土壤生成之状势分为原生土和输土两大类,输土又分为冲积地和漂转地。 由理学之性情将土壤分为砂砾、砂土、黏性土、壤土四类,进一步对土壤的性质、色泽及成质作了深入分析,并附有19张表,将不同土质的温度都作了全面的记载,除此,还对20种土壤作了理学及化学性分析,对农产物也有调查。其中,涉及了地质学、化学、物理学等众多学科。光绪二十八年六月(1902年7月)第185册刊载的《土壤改良论》一文强调了改良土壤的主旨:“土壤虽有天然生产植物之力,而其于理学上性状与化学上组成,常不免有缺憾,如山林原野有自然发生草木者,然而其质坚硬不能亟取植苗。此外,或则湿气不足,或则水分过多,或则含有毒物,与夫黏重轻松为质各殊要,无有适合希望者,于是不得不加种种人工,使天然之土壤近于所望之性状,是土壤改良之主旨也。 法固不一,要不外化学的与机械的作用,其由化学的作用者,即所谓施肥法以俟肥料论说之”l。这实际上是意识到,天然形成的土壤成分、性质均有所差异,必须通过各种人工法进行改良才能弥补其不足,使之符合种植的条件,可以通过化学与机械两种方式对其加以改进,包括使用施肥、耕锄(犁锄、耕耙、镇压、中耕)、客土法(以理学的性状及化学的成分相异之土壤,取自他地而混入此地)、植树法、烧土法、排水法等,从而变“不毛之地”为“肥沃之区”。 5肥料学 在肥料学方面,见载有:光绪二十三年五月(1897年6月)第4册王丰镐译的《论粪田》;光绪二十三年八月(1897年9月)第10册古城贞吉译的《论肥料》;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1899年2月)第57册原熙的《肥料篇》,并在之后每期连载,直至第80册续完;光绪二十八年五月(1902年6月)第183册梅原宽重述,伊东贞元译的《肥料效用篇》等。其中,《论粪田》一文将粪田置以学术的角度做出解释:“天下弃物,皆可粪田。草木之质,人畜之矢,物之毛骨,无不供用。今则由学问以精求田事,若化学植物性理诸名家,教导农人,变通新法,多用金石类以为肥料。如镁氧铝二、氧三、氮气磷氧五及钾质等不一,而粪溺等质,用处亦广。因粪中含杂质最多,易与植物化合。若兽粪海草鱼秽等,皆为粪田第一层之用,又有烘法,近甚通行。其理以植物发荣滋长,根柢生结,最喜熟气,盖热气蕴藏炭氧二,暗使改变,犹如以金类粪田耳。古时粪田有用骨类,或块或碎,未有一定。旋有人考得磨骨成粉,生长较易,迨理弼搿创得新法。用骨与硫氧三相和。于是,化学之法兴,获利益宏……现肥田料,大都以钙氧氮氧、钾氧氮氧、氮氢硫氧等,而推氮氢五及含氮养五之质为最佳。他如钾氧盐类,粪田亦肥甚,凡泥地及近河之区,内多含钾氧,若中心松散之地,宜肥以钾氧,如氮氧五、硫氧三、氢氯等,多寡不一”。 在中国传统农业中,已将“草木之质”、“人畜之矢”、“物之毛骨”作为肥料,认为举凡废弃之物都可以粪田,这些经验是从长期农业耕作中逐渐积累而成的,也只看到其肥田效果,却没有认识到这些物质作用的具体原理,对其中所含的多种化学元素更是知之甚少。这里,从学理的角度解释肥料中所含的化学元素及其特性,指出钙、钾、镁、硫、氮、氧、氯等多种元素富含在这些物质中,具有良好的肥力效果,并把其作用原理归结为“粪中含杂质最多,易于植物化合”。除此,还介绍了各种肥田之法,并强调不同的土质所含的元素皆有差异,要因地制宜,施以相应的肥料。《肥料篇》一文对肥料作了系统的论述,将施肥之必要性加以突出,一为还植物所吸养料于土壤,以防衰乏。“如斯植物养料,资天然供给,故山林原野所生,天然植物,毫不仰藉人工,由天然养料,繁生不衰,此等植物,若其一部,及全部枯死,则不但还所吸收养分于土壤,又能加给自大气中所得者,加以有动物死体排泄物等,委之地上,是以土壤次第得增加养料,故虽垦新地,不须施肥,而多收获者,职是故也。寻常田圃与此异趣,不关土壤肥瘠,又不问植物种类,与产额如何,悉夺其所产物,无以还付,故其土壤渐次衰乏,为之疲瘠,是其常也。世之农家,欲维持丰饶,以御乏竭,须还补植物所吸夺养料之几分于土壤,是所以有施肥之法也”。二为增加土壤生产力,使之品质佳良。“农家不独患地力衰乏,又须增加其生产力,并望发育完全,品质佳良,如农家所培养数种植物,比之土壤自能给者,知养料更可加多。是亦须施肥料之理也”【17]。三为肥料功效有数作用,“供给必须之养分于植物;使土壤之化学成分,应植物需用,以得适当之比率;宜溶解土壤中不可溶之成分;宜讲求改良土壤之理学性状;宜使土壤中有害物化为无害”。另外,还对肥料成分、施用法、类别、各植物所需肥料加以介绍,并对肥料性质作了详尽的分析,将其分为动物性肥料、植物性肥料、矿物性肥料、杂肥、间接肥料等。这些方法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易被农事者接受,也大大深化了中国传统农学的科学内涵。 6讨论与结论 《农学报》系统地介绍西方农学知识,把完整的西方农学体系经由日本引入中国,而自然科学知识的运用正是西方农学与中国传统农学最本质的区别,从而全面提升了农业发展的科学性,为实现农业科学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西方农学知识之所以先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将数学、物理学、化学、气象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知识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而中国地大物博,向称以农立国,如今农业地位却一落千丈,这种巨大落差使当时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用自然科学改造中国传统农业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梁启超在《农学报•序》中明确指出:“溉粪无术,择种不良”I18],是中国农业式微的根本原因,并提出解决之道:“中国今日之地,苟以西国农学新法经营之,每年增款,可得六十九万一千二百万两,虽生齿增数倍,岂忧饥寒哉”¨副!因此,“西国农学新法”的引进已经势在必行。同时,也介绍了一些科学实验方法,以培养农事者的科学意识。《农学报》大量引进翻译西方农学知识,将农业基础科学与传统农学相结合,在中西方的农学知识相互碰撞融合的过程中,亦促进我国近现代农学体系的最终形成。 基础科学论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科学性研究 在课程教学中践行思想道德和法律理论(实践性)、彰显课程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立足课程教学内容的阶级性、发展课程教学内容的开放性,坚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的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的辨证统一,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树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优先的思想。以高品位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学术水平聚人气,确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术研究与教学任务适度分离的原则。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应进一步立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政治方向),彰显思想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科学性(学术性),以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实效性。 (一)树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优先的观念 立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性,进一步坚定课程教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课程,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性。马克思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律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就公然申明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在学校就是为大学生服务的,是为武装大学生头脑,为大学生传道、授业、解惑而开设的课程。大学生高尚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不是自发产生的。列宁的“灌输理论”给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也为这些教师确立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优先思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要努力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观,刻苦钻研思想道德和法律理论,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际,以身作则,深入到大学生中了解实情,做客观、公正、符合实际的调查研究。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整合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手段和方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适用于当前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 (二)确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术研究与教育任务适度分离的原则 彰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科学性,进一步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学术性。人们要高度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教学的科研含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育性不容置疑,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体现;同时,课程的科学性不容忽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的辩证统一。要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思政教师必须加强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并且要用科学研究所获得的成果支撑高水平教育。教师只有用自己的理解和掌握的科学理论去传授、去讲解,才能影响学生、说服学生、打动学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思想道德和法律理论深入学生头脑。同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还肩负着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的任务。但是,在宣传中应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学术(科学)性。有人觉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开设是党和政府的行为,照搬相关文件和要求就可以,不需要深入到科研工作。这种观念是错误的。由于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教学任务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它必须深入到科研工作。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的知识层面讲,学生在中、小学学习过程中就或多或少有所接触,并有一定的了解。近年来,党和国家在政治宣传方面的工作有了很大提高,通过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一直积极宣传。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是要从知识层面向理论层面的提升。大学生基本上都是成年人,他们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纯粹的政治宣传对他们根本无法起到好的教育效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对现有知识的怀疑心理和学术层面的追求。如果教学只是一味地重复大学生已有的知识,不仅无法达到教育的根本目的,还会使他们对教师、对课程、对学习产生厌烦心理。因此,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内容的阐述,必须要用学科科研成果作支撑,才能打动学生,使学生信服。人们一直提倡素质教育,其根本目的就是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充分调动学生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要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教师教学的科研含量,对学生的独立思考问题无疑是一种示范作用。近年来,人们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不断摸索,力图采取更有效的授课方式实现教育传授的目的。在教学中,人们利用专题讲座的授课方式,目的就是尝试增加学术含量。在新课改进程中,必须改变思政教师教书匠的倾向,必须在科研上提出更高要求,并在政策上提供倾斜,真正实现思政教育工作者从教书匠向教学科研型教师的真正转变。这与教师所在院校是教学类型不是一回事,即便是教学型院校,思政教师也应树立教学与科研并重的思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必须坚持教学与研究并举,以教学支撑科研,以科研带动教学,但也不能过分强调科研。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一心忙于搞科研,荒废教学,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既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任务又有学术研究的问题,要贯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优先的原则,确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任务与学术研究适度分离的原则,这是由教育的阶级性决定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优先原则,把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与学术争鸣适度分离。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育本身有一种倾向至今仍未彻底改变,那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术化”。片面研究、考证和诠释观点、体系、“从概念到概念”或是概念加实例,非要将其弄成一门高深的学问才肯罢休。这是职称评审“指挥棒”的影响,根本没有意识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是最大的学术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严重脱离大学生思想实际,使许多大学生面临的现实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感觉马克思主义离他们很远。当大学生的思想问题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教学中得不到很好解决时,大学生们就会到西方学者的哲学著作或其他人文著作中寻找答案。这正是大学生们经常兴起这种或者那种思潮热的重要原因。 作者:曹丽萍 王继辉 单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科学、技术与社会和基础科学教育 一、何为sts 近几年,面对现行教育出现的种种问题,我国基础教育界一直在呐喊要提倡素质教育,同时也在不懈地探索素质教育的方法。 近年来,国际上许多国家对其基础科学教育的内容与标准都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改革。这些改革的特色之一,是将“科学、技术与社会”(sts)的思想内容融入到基础科学教育之中,即在科学教育中增加人文思想、人文色彩。我国目前的基础教育的改革也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其中将sts与基础科学教育相结合,是最为值得关注和最紧迫的问题之一。 由于科学研究和科学教育重视专门化的东西,使得大多数科学家也越来越重视研究更专门和更带技术性的问题,研究的深度日益增加而其范围却日益缩小。第二次世界大战更加深了越来越专业化的教育带来的弊端。20世纪50年代末,英国学者斯诺也谈到越来越专业化教育带来的不好的影响。他认为,这使得社会上出现了两种相互对立的文化。一种是“人文文化”,一种是“科学文化”。在“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之间存在着一条鸿沟,比如科学家很可能只了解专业很窄的范围,而不了解社会学、人类学、文学等基本知识,甚至代表两种文化的双方互相认为对方的工作意义不如自己从事的重要,从而互相排斥。这种文化的分裂会带给社会损害、损失。斯诺提出要改变现有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方法,以改变这种现状。 科技发展引起了许多新的问题,如是否应该发展核能,是否应该谨慎地加以限制基因工程的研究,应怎样控制世界人口,怎样控制非再生能源的消耗率,怎样避免战争、环境污染,又怎样防止或消除等等。科学技术革命,不断引起对人和大自然的关系的讨论,而人和大自然的相互关系本质上是社会过程。凡其结果会对广大群众产生影响的,群众都应参与决策和实施。科学技术对政治和道德的影响是公众的事情,外行也应介入。然而西方国家中社会和科学技术明显分离,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相互脱节,而自然科学又占统治地位,这样就需要培养了解科学技术及其后果、能够参与涉及科学技术决策的公民,需要能给决策者提供新的信息和科学的分析等等。基于这些客观需要,逐渐兴起了一个跨学科的新的研究领域:sts。世界上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 对sts的研究也可以追溯到很早的时代。一般认为,sts是约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诞生于美国的一个新兴的学科。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sts研究。现阶段,我国专门研究sts的学者这样定义sts:sts是一门研究科学、技术和社会相互关系的新兴学科。它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它和社会其他子系统(比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等)有一定的相互作用。因此研究科学、技术也应该研究作为社会子系统的科学和技术的性质、结构、功能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科学、技术与社会其他子系统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之间的互动关系;还要研究科学、技术和社会在整体上的性质、特点、结构和相互关系及其协调发展的动力学机制。 在国外,学者们对sts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在广义的理解中,sts体现为一个学科群,是科学史、科学哲学等等(还包括技术史、技术哲学、科学社会学、技术社会学、科技政策研究等)学科对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研究的总称。在狭义的理解中,sts则是以传统的科学史、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等学科为基础,在更高的水平上进行理论综合,而形成的融合了上述传统学科之基本内容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追求对科学、技术与社会之相互关系的新理解。很自然,像这样的研究及其成果,迟早是要反映在教育,包括基础教育之中。 二、sts与基础科学教育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深入,一个相应的趋势是,科学教育也越来越专业化。这种向学生传授具体的科学知识的倾向将影响到所培养出来的一代人的知识、技能结构以及基本素质。在这样的目标下培养出来的,即使是很杰出的人才,也很可能大多数只是某个狭窄领域的专家而对其他领域几乎一点也不通。时代和社会并不要求人人成为物理学家,但要求人人都要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对急速发展变化着的时代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教育的内容、方法、观念及人才的培养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实际上,现代的社会需要更多的是有现代观念、有一定专长、也了解其他领域知识的通才。只了解很窄的领域,不论是领导科学工作,还是参与制定科学政策或政府其他政策的讨论等等,都是不够的。科学技术越专业化,越可能使得人们沉迷于技术的发展中,而只看到很窄的方面,甚至忽视了科技发展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当遇到由于科技飞速发展所带来的问题,或应该做出决策时,很可能会手足无措。sts教育正是在出现了以上问题的情况下才逐渐形成的,它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教育的不足。另外,只注重知识的传授,学生掌握了知识,并不代表就具备了独立思考、工作、研究、开创的能力。而sts教育可以使学生在更宽的视野中(比如历史的、哲学的、社会的、伦理的,等等)理解科学的本质、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律、科学的方法、科学的思想、科学技术和社会之间怎样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等等。 从近些年来国际上基础科学教育改革的总体趋势来看,在对sts内容的引入中,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当然,sts在基础科学教育中的内容绝不仅限于此。 首先,科学史教学对于科学教学本身具有帮助。通过科学史的教学,学生可以不仅学到具体的、现成的科学知识,还知道科学知识是怎么来的、科学是怎样形成的、又是怎样发展的、科学家是怎样思考的、研究科学的方法有什么等等。这样可以开拓学生的视野,使学生更具有科学洞察力。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科学动态的发展,在对科学概念演变的了解中能更准确地理解科学概念,并学会更好地利用已有的知识,而不是只学到 一些作为现成结论的知识片断。 其次,近年来出现的另一个趋势是,在基础科学教育中将科学史同科学哲学结合起来(例如对于在历史上科学革命中出现的重大变革的本质的说明以及对科学与伪科学的划界问题的介绍),这尤其有利于培养学生批判的头脑,也有利于学生了解真正的科学精神。 再次,sts的教育可以帮助学生认识科学是一种文化。因为科学在本质上是一种人类的活动,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深深地打上了人类的烙印。科学是无数科学家毕生辛勤工作的结果,是我们的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现了我们最崇高的传统,是我们心中最美好的东西。它可以使我们对未来满怀信心,可以使我们更聪明、更谦恭,甚至更为愉快。但科学毕竟只是一种文化,一个人大脑中具有了一定的科学知识,并不代表他就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从早期对引入科学史的专注,到更加泛化的sts,这样的教育可以说起到了某种沟通两种文化的“桥梁”的作用。 最后,sts教育具有可以帮助学生认识科学与社会的关系的重要功能。由于sts在西方产生的特殊背景,这方面的关注更加集中于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广泛应用科学技术的一些负面效应(如对资源的过分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与污染等)。利用sts教育,则可以使学生懂得科学并不只是象牙塔中的、和外界孤立的知识,而应该对科学技术有更全面的认识。这对于社会对科学应用的适当控制以及对未来的科学技术决策,以及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都具有重要的潜在意义。 三、sts与中国的基础科学教育改革 我国中学的理科教育,在单科的系统知识上,其深度、广度几乎不亚于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尤其是物理学和化学。但是放在今日世界激烈的经济、科技竞争环境中来分析,我国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不仅需要科技精英,还需要具有较高科技素质的劳动大军。在中学理科教育中,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也是极其重要的。应该使受教育者懂得科学成就和技术革新应为社会的生产、生活和发展服务,为公众利益服务,对科学技术应用中各种社会问题持积极参与的态度,并尽可能提出合理的对策和行动。但是现行中学理科教育受制于升学的压力,教师为升学而教,学生为升学而学。这不仅使教学内容和方法围着应试转,而且使得科学、技术、社会三者的脱节。 科教兴国,素质教育兴国,中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已全面启动。在未来将出台的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标准中,将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学生在知识、能力、态度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将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教学建议、评价标准等。按有关权威部门的说法,在课程标准的改革中,需要处理好现代社会科技进步与学生发展的关系;倡导从学生的兴趣和经验出发,结合社会、科技的发展,重组各门课程的学习内容,并体现综合性。相应地,在义务教育阶段理科课程共同基础中,内容将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理科课程、科学素养的养成、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科学精神与科学态度及对科学、技术与社会相互关系的理解等几部分。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们在基础科学教育中在渗透人文因素方面长期的落后,以及相关学术研究进展的滞后,使得有时在教育中谈到要引入sts内容时,对于究竟何为sts以及如何引入还存在着相当严重的误用。例如,仅仅望文生义地将sts等同于实践、动手等等。因此,我们也应该更多地关注西方的科学教育中的新思想,这对于我国基础科学教育的改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必须承认的是,与像英美这样的国家相比,在基础科学教学中结合sts的方面,我们国家显然仍有不小的差距。尤其是,教育界不能和学术界脱离,而应该汲取学术界的观念、观点,请学术界人士参与到教育的改革中来。
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研究:浅谈政治发展与市场经济 摘要: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结构及社会关系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政治制度体制的发展也日益迅速,市场经济从各个方面极大地促进了政治文明的发展。作者详细阐述了我国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 关键词:市场经济;政治发展;体制改革 众所周知, 社会的发展直接影响了政治发展,而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了社会发展,由此可以认为,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影响了政治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可以概括为: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市场经济与宪政民主政体之间存在着内在逻辑关系,没有市场经济的衍生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民主政治的产生,没有民主政治体制也不会产生真正的市场经济。从人类社会的总的发展情况来看,即使出现个别国家存在市场经济而没有民主政体的情况,但民主政治体制也只能存在于自由市场经济之中。可以认为,市场经济通过社会变革,社会的分化与组合,带动国民意识的发展,推动政治体制的变革,来促进政治的发展。市场经济为民主政治创造经济、社会及文化方面的条件,从而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本文将从市场经济对宪政体制,公民社会及社会文化三方面的推动作用来讨论市场经济对政治发展的影响。 1.市场经济为政治发展创造了经济基础 历史唯物主义表明,政治发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现代意义的政治民主强调宪政,这也是与经济高度息息相关的。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以计划经济为主要经济体制的第三世界国家经常出现军人政府或个人独裁的现象,从经济角度来阐述这个问题,主要是由于想要实行计划经济,就必须有一个强力国家机器,这就要求政权取消公民个性和经济自由,服从生产计划,但这也必将造成宪政的缺失。而强调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赋予公民的绝对权力,发挥其创造能力,这也直接促进了宪政的产生。综上,市场经济不断地促进社会政治体制改革,促进了社会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社会关系出现新的发展,需要社会制度不断发展以顺应这些变化。可以这样认为:社会一旦开始以市场经济模式进行社会产生,那么无论经济领域还是政治领域都将发生巨大变化,其中也当然包括宪政在内的政治制度改革。这也可以概括为:市场经济发展导致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促进了现代意义的宪政制度的产生。同时,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它为政治民主的发展创造了法制基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生产关系推动了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的变革,这也对阶层利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这也间接的促进了各阶层的价值观念以及经济政治地位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各阶层间的矛盾冲突。这样一来,为了防止政治失控,国家权力机构就有必要制定一部宪法来宣示公民权利,自由不可剥夺,同时也严格地规定国家机关、行政机构及其他机职权单位行使职权的程序,并以宪法确立的原则其他法律法规,从而实现政治生活法治化的目的。 2.市场经济为政治发展创造了社会基础 回顾发达国家的政治发展历程,市场经济的兴起导致了以实业家为核心的公民社会的出现,从而导致国家与社会发生了相对分离。在这种政治环境下,国家机关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不断对社会管理方式进行调整;而公民社会的成长壮大,也在不断地扩大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范围,这也就实现了政治的民主化。总的来说,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发展既有利于社会政治的稳定发展, 也有利于国家的民主建设,更有利于公民有序的参与政治以完成政治文化转型,这样的经验也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可以总结为:市场经济必然促进公民社会的产生和发展,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发展也推动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3.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政治文化的转型 政治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与政治文明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同时,政治文明的推进也依赖于政治文化高效科学的发展。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的反映,主要反映了政治关系的心理和精神,综合了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对于政治的感受认识和对于道德的习俗规范。同时,政治发展还需要公民法律契约观念的养成以及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也包括权利意识的觉醒及独立政治人格的形成。由此来看,政治文化作为人类的一个重要知识领域,深刻的影响了国家以及公民的政治文明。概括的说: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政治文化进步的推动,而政治文化的进步是由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推动的,这也就是政治文化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简单说来,市场经济的社会政治主体要求是以权利为基点,对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有机的统一;而传统政治文化观念却宣扬以国家为主体,公民参与社会生产则是义务,而不明确公民所享有的权力,这样就限制了社会个体成员的个性全面发展的程度,对公民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是等价交换与公平竞争,这与传统政治文化观念中的特权地位原则格格不入。因此,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形态,要求正常的、规则化的法治秩序,从而促进社会生活摆脱个人或权力机构的偶然性和任意性的限制,而这也是传统政治文化观念所追求的必然结果。从而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也是社会主体的基本价值目标,就是满足社会主体的某种利益,促进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利益向多元化发展;而传统政治文化观念却过分强调利益的一元化,强制性的抛弃社会的多元化发展,这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规律,也完全偏离了中国社会的实际发展需要。总而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必然要求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文化观念体系。我们应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化的同时,也要创造性地对传统政治文化观念进行改革与更新,确定并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政治价值取向和政治思想意识,这不仅是当代社会会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完善现代政治文化的必经之路。 结束语: 回顾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不难看出,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以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相互影响: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促进了民主政治的产生,而经济市场化的生产关系必将导致民主政治的出现。由此看来,我们就要充分地理解和掌握市场经济对政治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基础手段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研究:建设市场经济与发展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根本目标。只有将两者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国家、社会持续长久的发展和进步。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推进经济的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的统一。 一、市场经济催生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现今世界普遍存在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制度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孕育和创立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中,通过几百年的社会革命和改良,逐步建立了现代的民主制度。美国社会学者李普赛(S.M.Lipset)提出了民主政治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命题,认为市场经济在其形成发展的过程中,必然催生民主政治的发展。 第一,市场经济催生了“天生的平等派”。市场经济既是一种资源配置的经济形式,又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建立在“等价交换”的原则基础之上,它提倡所有参与市场的主体在从事交易时,地位平等、公平竞争,不允许有任何超越经济的特权,即不能因在社会上权力、地位和职务的差异而形成在市场上新的等级差别。一切市场参与者都以平等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身份进入市场。商品经济和市场竞争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打破了封建的、自然经济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冲破了这种狭隘的生产方式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严重束缚,从而使人们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调动了生产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生产和交换的社会化。人们摆脱了这种在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关系之后,必然要求在政治上的自由、平等、公平等权利,政治上的民主化也就呼之欲出。尽管资本主义社会财富占有的巨大差异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人平等”,但是,市场经济所呼唤出来的“平等交换”的意识和要求,对于民主政治的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① 第二,市场经济塑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主体。马克思在谈到商品、市场关系高度发展条件下的生产对人发展的影响时指出:它“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因为要多方面享受,他就必须有享受的能力,因此他必须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② 在市场经济中,各经济主体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和价值规律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权益与风险自担。并且通过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不断提高总体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系内,经济主体以赢利为最终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机制,它允许每个个体自由选择职业和自己的角色,承认并且保护每个人的正当权益,鼓励个体为争取自身更大的利益去努力工作。这样,每一个企业和个体都把发展自己视为目的,把对方看作是满足自己的手段。而经济法律又明确地确立了独立自由的市场主体和独立自由的人格的含义。这样,就为企业和个体提供了独立活动的空间,使他们得以发挥更大的创造力,从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市场经济既为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提供了条件,也使人的个性和独立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促进了个人自由和个人利益的实现,强烈地激发了人们的主体意识,强化了个人的独立自主精神,给个体发展和多样性的选择以广阔的空间。因此,平等竞争、公平交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些市场经济运行的原则和内在要求破除了“官本位”和封闭保守的“平均主义”旧观念,摧毁了人身依附关系,使人们树立起独立自主的自由民主观念。作为市场主体的公民在经济上有了独立自主、自由平等的地位后,他们必然要求其政治上的平等、独立,否则其经济的独立、平等就会得不到保障。这样就极大地刺激了市场主体参与政治的热情,积极主动地在政治上选出自己的“人”,为其经济权益保驾护航,这样就必然会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第三,市场经济增强了人们的开放意识与竞争意识。市场经济与社会化大生产相协调,是以商品交换为目的的开放型经济。这种开放意识有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市场经济激发出来的竞争意识不仅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也是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手段。作为激发人的内在动力的普遍规则和手段,竞争同样在民主政治中发挥作用。在民主政治过程中,选举及其他政治参与性竞争,是一种公民和团体的利益表达方式,是一种梳理、联络、整合公众利益的途径。市场经济激发了人们的开放和竞争意识后,必然使人们在政治领域有更多要求,进而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思想准备。 第四,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它限定了政府的职能和权力,使专制、独裁政体难以生存。市场规则包括一系列法律、政策和行政管理规则等。这些法律和规则要求政府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管理经济,政府主要通过指导性的和预期性的计划、各种经济手段、财政货币政策引导、调节和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市场的健康运行,而不能随意地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民主政治对市场经济有积极的作用 在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政治体制的变迁和政治民主化,政府的行为就有可能失去约束,国家的权力有可能被少数人的意志所左右,社会秩序有可能混乱,经济的发展也就不能健康、稳定、长久进行。因此,民主政治建设反过来也有利于推动经济市场化。 首先,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民主政治的推行使所有社会成员具有自由、独立、平等的社会身份,只有在政治上独立、自由、平等了,才能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市场经济才会更加有活力。 其次,有利于遏制市场经济的“负效应”。市场经济在促使人们思想观念转变的同时,其不利的因素也会侵入到社会生活特别是政治生活当中,这就会滋生腐败、权力寻租、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有害市场经济发展的因子。市场经济是讲公平竞争的,如果专制、垄断参与进来,就没有什么公平而言了。解决的根本办法是发扬民主,加强监督。说:“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③只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长久发展。 最后,民主政治是一种竞争性、开放性、流动性的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体制一方面使得各种利益集团能够及时地进行利益表达,另一方面又使各种利益集团不至于在长时期内凝固化,进而为市场经济提供具有富于弹性的政治环境。④ 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协调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民主协调发展。民主政治的发展,既受制于经济、文化、历史等条件,同时又影响着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积累性、探索性的渐进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同样是一个渐进发展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统一的、协调的、渐进的历史过程。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发展我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在此过程中,我们应该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合理因素,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择其善者而用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民主政治需要分步骤、渐进地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的,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历史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像中国这样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和公共生活习惯相对缺乏的国家,在民主化的进程中有必要经历一段权威主义的过渡时期。随着传统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变,在此过程中,市场发展促成了利益的多元化,传统的东西受到破坏而社会成员对新的基本价值观没有认同,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引发社会的混乱和无序状况。实际上很少有国家在走向工业化发展道路之后,能够避免或多或少的权威主义发展时期。 市场经济与政治发展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的机制构建 摘要:市场经济作为经济基础的具体实现形式,有其内在的逻辑诉求。这种逻辑诉求必然在上层建筑中有所体现。只有上层建筑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这种内在逻辑诉求,构建有效的运作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存的民主政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以及和谐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作为最主要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其相互之间的发展是否协调决定着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因此,要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则需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我国现存政治体制的协调发展。 一、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的理论连接点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领域可以区分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层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则作为直接的经济基础决定着政治的和思想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则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从社会结构的逻辑定位来看,市场经济作为经济关系以及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属于经济基础的领域;而政治秩序作为政治关系的实现形式,则是属于上层建筑的领域。一个社会如要建立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就要相应地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秩序,市场经济的出现必然要以其客观性的力量改变人们的政治活动方式,而不论主体的意志如何。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当然要与某种经济制度相结合,并体现这种生产关系根本性质的原则内容,而制度或内容方面的差别无疑会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运作产生不同的作用;即使在同一制度或内容的前提下,市场经济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形态也会因各种历史的和民主的特殊因素而呈现出多样性。但是尽管如此,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体制,有着自己特殊的既定的运行方式和规则,我们还是可以从中概括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特征和规则,而正是这些特征和规则,必然要在政治领域反映出来,影响和改变人们政治活动的方式,以及社会的政治秩序的特征。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运作需要借助于政治力量来维护,需要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来保证,而实现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的理论连接点也就在这里。 这种连接点的存在,首先,取决于政治权力的控制方式,须知国家仅仅是在“表面上”超越社会,实际上总是这样或那样地为社会所控制,社会控制的方式是怎样的,国家、政治权力作用于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方式也就怎样,而这种控制方式若是不能与经济体制的运行规则相协调一致和保持平衡,政治权力的作用就会与既定的经济秩序的要求发生种种偏离和冲突,乃至破坏和排斥这种秩序。其次,国家、政治权力自身运作的技术方式,包括政治秩序、效率、合理性程度、风险系数等等,也有一个与经济秩序的要求是否相协调、相一致的问题。所以,每一种经济关系、经济体制、经济秩序,都有自己的特定的政治要求,既包括政治权力的控制方式上的要求,也包括政治权力运作的技术方式上的要求。不实现这些要求,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方式就不能得到保证。 当然,无论是经济秩序还是政治秩序,背后都是一个利益问题。一定的经济秩序就是一定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和分割方式,而一定的政治秩序也可以从政治利益的角度去理解。政治利益在本质上与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说到底是以经济利益为基础,并且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这又回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经济与政治之间联系的基本观点上:经济生活相对于政治生活来讲终究具有更为根本的地位,政治领域归根到底要从属于经济领域。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和谐发展的理论连接点的本质之所在。 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及其在民主政治中的具体体现 一般说来,发展市场经济,就要建立各种相互联结的市场体系,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宏观调控体系,使“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协同运作,这一方面的必要性自凯恩斯以来也已获得广泛承认。在市场中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业、居民、政府和其他非盈利性机构,其中企业作为具有独立地位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以相互平等的法人身份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并在遵守共同秩序的要求和尊重他人平等权力的前提下进行自由竞争。在这一过程中,价值规律始终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最基本规律而起作用。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一下这一运行规则,那么就不难看出,市场经济的运行内在地包含着两个重要的逻辑基点:第一,在市场上活动的主体具有经济交往方面的平等地位;第二,与这种平等相伴随的是主体活动的自由性质。 马克思指出:“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资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种理想化的再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的这种基础而已。”市场经济――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少从体制层面上看都内在地包含着平等、自由的逻辑规定,而这两个逻辑规定必然要求在政治领域中也相应地实现出来。但是,如果要在政治领域中实现平等和自由的原则,即按照这种原则去建构政治秩序,就需要有相应的政治体制来支持。那么怎样的政治体制才能符合这一要求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说不存在太多的疑问,这就是在现代政治中为人们广泛接受的民主政治。 民主政治应该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国体层面;二是政体层面。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所谓国体是指国家的基本性质,即国家政权掌握在谁的手中,社会各阶级或社会集团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如何;而政体则是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的政权体系按照怎样的方式去建构。国体决定政体的性质,政体又对国体具有反作用。理解民主政治首先有一个国体意义上的归属问题,即所谓民主是谁的民主。既然国家是与阶级统治联系在一起的,民主也就不可能是超阶级的,所以列宁说“民主也是‘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的统治”。但是无论怎样,民主毕竟是作为一种特定的政体形式出现的,如果我们暂且抛开它所服务的国体,仅从政体本身的层面上说,它的最一般的特征就是在特定的社会范围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人民权力”的政治体制。所以列宁又说:“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而正是这样一种政体形式,能够较好地保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平等、自由原则在政治秩序中的实现,从而能够成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合的政治体制。考察一下民主政体的运作机制,不论其具体形态如何,一般说来都包括政治权力的产生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回收机制等各个环节,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就体现在这些环节中。产生机制主要解决政治权力如何从参与民主的全体社会成员中产生的问题;监督制约机制则保证已经产生的政治权力按照既定的要求进行运作,而不至于偏离轨道以及失控;回收机制则是政治权力的最后一道保险杠,它的功能是在政治权力一旦发生大的问题时将其重新收回到参与民主的全体社会成员手中。而这些机制的前提,也就是整个民主政体的前提,就是承认参与民主的全体社会成员具有平等的公民地位和自由权利。如果不平等,就意味着特权的存在;有特权,就不可能少数服从多数,因而民主也就成为不可能。自由更是如此,如果社会成员在政治生活中没有自由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那么民主机制的上述各个环节都将失去意义,最后只能意味着专制。所以,民主政体的存在本身就是与平等、自由的原则联系在一起的,是贯穿和渗透着这两个原则的。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一定的经济体制总是要与某种经济制度相结合,并受这种基本经济制度的制约,经济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反作用于经济制度。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总是受制于它所结合的基本经济制度。从历史的逻辑来看,市场经济首先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不可能催生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通过前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发现,民主政治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国体层面的,二是政体层面的。虽然,资本主义在政体层面,在民主权利行使的形式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民主制度,如代议制、普选制、竞选制、罢免制、弹劾制、任期制等。但是在国体方面,国家权力仍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仍然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而国体相对于政体而言,具有更为本位的意义。因此,资本主义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而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为催生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国家权力属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这就在国体层面上为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提供了保障。在政体层面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等,为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提供了制度保障。虽然,我们在国体、政体两个层面为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和谐发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由于整个国民的市场意识淡薄,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不强;由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公民民主权利享有和行使的充分性;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存在的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公民民主权利的不平等;行政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等。迫切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协调发展。 四、构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 在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协调发展,主要是解决政治体制改革滞后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先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经过近30年的改革,尤其是自1992年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初显成效。市场经济体系已初步建立,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已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却相对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突出表现在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政府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司法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大于法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已成为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严重障碍。 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协调发展,首要的是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以尽快改变行政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的现状。加快行政体制改革,需要我们在制度设计层面体现以下精神与原则: 第一,平等机制。平等意味着法律地位的相等、公平。按照市场原则,必须等价交换。这就意味着社会成员必须有平等地享有社会利益的权利。市场经济又是一种多元经济,多元经济构筑了社会利益结构的多元化,人们的利益追求也必然是多元的。因此,只有平等的机制,才能保证多元利益追求的合理性。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单一整体性的利益结构,是个体利益绝对服从整体利益,并在整体利益强力控制下的平均化,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平等层面,但它抹杀了人的个性,对每个人来说并没有实现机会平等。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体制建设必须体现平等精神,以适应和保障社会成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平等权利。 第二,有序竞争机制。竞争意味着选择,“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竞争是以各自利益的实现为出发点的。因此,在市场经济的多元结构这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必然会是有序竞争与无序竞争并存的局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竞争是单向的选择,是以计划主体的意志为轴心的。因此,束缚和约束了人们在平等地位上的选择,即基本上不存在竞争问题。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是全方位的,是双向的选择。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坚持有序竞争的机制。在制度层面建设上,既要考虑到竞争性,又要考虑到有序性,实现最优化的选择,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平等与自由。 第三,制约机制。制约机制主要体现在对权力的制约上。权力可以说是一定的权力主体依靠一定的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对一定客体的指挥制约能力和力量。权力具有利益回报性的特征,如果对权力不予以制约的话,权力则会成为实现更多的利益而采取超越合法合理范围的强制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同样需要制约机制来保障,以实现有序的竞争与发展。因此,政治体制建设必须体现制约机制。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主要应体现在:一是依法制约。即建立健全保障公民依据宪法法律对代表多数人掌握政权的少数人的监督和制约上。二是靠机制制约。即靠制度所形成的有序发展的结构制约,这里既涉及制度、管理,也涉及程序。只有这种规范化的制约机制,才能保障对权力制约的有序性。三是靠舆论制约。舆论制约可以说是一种政治文化的表现,它是长期政治生活的传统、心理过程积淀的表现。舆论制约主要表现出一种“内省”的结果,是一种软约束。舆论制约的实质是以德律人,促使掌握权力者能经常在公众的舆论下“内省”,以保证对人民的权力行使的合法与合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使政治文明建设结出丰硕成果。 总之,只有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内含的原则与价值倾向,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设计中充分体现出来,并使二者互相促进,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政法综治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摆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面前的热门课题,社会管理工作能否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整加强与创新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与“赶超进位、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由于社会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紧万象,涉及面广,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择其重点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其成效 1、信息化建设,人性化关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高效优质 ,石城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租赁房屋和暂住人口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村不漏街,街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要求,共清理出租房屋1964户,清理暂住人员2529名,并全部完成了基本信息采取集与电脑建档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3297名外来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在电脑系统登记备案,并实现了暂住人员信息与在逃人员信息互动对比,“以房管人”和“以信息化管理人”工作模式初见成效。以来,在全县28家旅馆安装建设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通过入住人口身份信息查验,抓获网上逃犯12名,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流动人口社会治安防范能力。在流动人口服务方面,石城县教育行政部门以人为本出台新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免借读费进城就读,并可平等享受升学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困难,为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2、无缝对接,分类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三年来,石城县共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共162人,在接到这些人员释放回籍的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立即根据其思想表现和家庭状况分级分类帮教安置,结对帮扶,实施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三包”工作措施,积极帮助释放回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和就业创业,帮教安置率达到了98%,重新犯罪率为零。大部分释放回籍人员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没有再次危害社会,有的在帮扶教育下甚至变身为产业发业带头人,如石城县木兰乡籍刑释解教人员温昌礼,回归原籍后,筹集资金兴办养猪场,目前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养殖大户。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 自起,石城县不惜重金保平安,在省、市首开先河在农村大力加强“小技防”建设,并把它列入新农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对安装高科技治安联防报警装置的农户家庭给予经济补贴,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100余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近4000农户安装治安联防报警器。全县开通乡镇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区进出口处建设了3个高清晰图像抓拍治安卡口。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技防建设也得到大力加强,特别是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安装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临圩镇的中小学也大部分在校门口安装了视频探并头接入乡镇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从起,石城县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对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四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开展了长期的治安整治,整治成效显著,曾一次性查获收缴各类赌博游戏机41台,同时处予8家游戏室业主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刑事案件已由的38起下降为的11起,下降了71%,治安案件则由的52起下降为的18起,下降为66%,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4、压缩整合,强化管理,网吧监督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网络游戏沉迷等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石城县通过创新管理理念、更新管理模式,以压缩整合城区网吧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压减网吧数量,规范经营管理。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压减网吧数量,把城区13家网吧压减整合为6家,压减幅度达54%,量的减少带来了质的飞跃,改变了网吧过多过滥难管理的局面。二是开展网吧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道德教育,增强了经营者守法意识。三是在县城网吧全部安装远程适时监控系统,加强了网吧远程监管能力。四是经常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巡察,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对网吧实行星级管理,推动了网吧经营活动争先创优。网吧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特别是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明显减少,共发现查处6起,今年以来仅发现查处1起。社会各界对此反映明显好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加强网吧管理”提案为零。 5、建管并用,疏堵结合,有效障了保政务信息安全和网民诉求权力 石城县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主要是通过建设使用电子政务网的途径来实现的,政务网始建于,分为内网和外网,出于信息安全考虑,内外两网实行物理隔离。内网用于传输机要文书(含国家机密),访问受到了严格控制,只有特定领导和指定工作人员才有访问权限。外网则对各级 公务员和一般网民开放,具有通用访问权限。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95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0个乡镇接入了政务信息网,上与省市直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务网络结构。由于政务网采用了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手段,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政务电子邮件系统功能既能有效实现各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又能有效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传输,避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依托政务网建立起来的视频会议系统,仅今年上半年就召开视频会议42场,接待参会人员1200多人次,节约赴省、市开会成本达30万元,四年来共计节约会务开支200余万元,有效提高了办公效益,降低了办公成本。政务网还在建设开通了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以此为核心,构建了涵盖部门单位和商业企业等各类网站53个,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网上信访、视频新闻”等栏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政务信息、商业信息与合理表达诉求的平台。网上信访在共计答复网民留言342条,加强了政民沟通,减轻了信访压力。另外,石城县在各部门单位安排专兼职信息员负责在网上论坛和重要网站探索有关石城县的重大信息和动态舆情,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避免由此带来的消极反应和不良后果。二、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问题,服务措施也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工矿企业、旅店、娱乐场所和居民出租房屋,流动性强、变化快,底数难以掌握。二是大部乡镇和部门单位及接纳流入人口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对流动人口管理支持不够,配合不力,造成清查困难,信息变换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正在日益成为的高发群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但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四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仍有不便,城区三所小学在加收借读费的情况下仍然全部爆满,每班人均基本达到了70—80人,容纳能力达到极限,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已非常困难,只好挤往较为偏远的郊区学校。 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非常困难,缺乏职业技术专长,又普遍遭受社会歧视,就业再就业非常艰难,容易产生悲观失望或报复社会情绪,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在校“留守孩”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因得不到父母的关心爱护与教育监管,很容易流落社会变身社会闲散青少年,甚至沦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三是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存在,近期石城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学校周边就排查出9名高危精神病人(其中丰山4人、屏山2人、高田1人、大由1人、珠坑1人),特殊人群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治安薄弱地区仍然较多,防控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状况亟待改变。近期调查发现,全县大部分学校没有专职专业的安保人员,难以有效防范意外突发治安事故;部分处在县乡道的学校没有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部分校园周边存在社会青年敲诈、抢劫学生现象;私立幼儿园还存在校车超员超载现象。二是城区四个治安重点地区(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整治成果主要来自临时突击整治,缺乏长期有效地管控机制,各种治安案件时有发生,治安纠纷、民事纠纷仍然居高不下。三是城区视频监控探头分布太少,仅分布于主要交通路口,而且老化损坏现象严重,监控效果不甚理想,还有众多治安重点部位和治安状况复杂地区处于视频监控盲区。 4、网吧监管方面。一是个别网吧制度不够健全,甚至没有按规定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和举报电话,群众反映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二是乡镇网吧均未安装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监管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三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文化稽队人员少,且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对网吧经营情况疏于监管,疲于应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巡查管理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四是部分网民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有害信息,污染了网络环境。五是市场上缺乏适合未成年人,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绿色健康网吧,学校和家长引导青少年学生合理科学地利用现代互联网学习、生活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政务网延伸困难。各部门单位接入政务网需要一次性投入20年光纤使用费用1万元,加上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政务网的建设速度。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来接入政务信息网。二是政务信息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单位虽然已经接入政务网,但管理不规范,有的电脑使用政务信息网络,有的电脑则为节约成本(接政务网每台40元/月,电信、移动网一台费用可上多台电脑),通过电信、移动宽带网络上网,出现政务网与电信、移动网混合使用现象。部分单位由于未接入政务网,单纯通过无任何隔离措施的开放式互联网(电信、移动等运营商网络)与外界沟通。此外,工作人员在使用移动储存设备(如u盘)时,有内外网互插滥用现象,存在病毒传播和信息泄密隐患。三是网上信访办理效率偏低。共收到网民留言1301条,答复342条,答复率仅26.29%,且部分答复未接照规定办理期限予以答复,较大程度上挫伤了网民通过网络信访的积极性,损害了部门单位形象,增加信访部门现场信访接待量。四是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还没有专门研究制定应对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预案。 三、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一是要加强部门和区域合作,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 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形成抓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整体合力。二是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实时申报。三是对流动人口管和租赁房屋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对身份清楚、有固定生活来源、固定居住场所的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对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职业、无固定居住处所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或有前科劣迹的重点控制对象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并掌握其身份、特征、交往人员、经济来源等情况。在租赁房屋管理中,房主是重点人口的,承租的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出租房屋作为公共场所以及在治安状况复杂地段的,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其它的作一般管理。四是所有经营性旅馆必须全部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以便对在逃人员进行信息对比。五是公安部门要与计划生育、工商、税务、民政、房管、建设、医疗卫生部门就有关流动人口办证方面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以证管人”,提升管理效率。六是要通过政府筹资或招商引资的方式合理规划新办学校或扩大城区现有办学规模,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研究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失业、就业援助办法,将其列为再就业重点扶持对象,由政府部门出资提供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发展小额担保贷款,出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种养殖业给予工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还应当考虑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由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有事做、有饭吃,以求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二是要对在校“留守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学校老师定期做好“留守孩”家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留守孩”结对帮扶活动,招募社会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关爱“留守孩”,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和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要在学校普遍设立专门电话或网络视频通话平台,加强学校老师和“留守孩”与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自己小孩在学校和家里的学习生活与思想情况,让“留守孩”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感受到父母亲的关爱。要从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或退休老干部中招聘法制副校长配备到每一个学校,并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增强“留守孩”法制意识,避免“留守孩”参与社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公安部门要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强制性进行收治管理,对分布在社会上的精神病人要落实派出所民警、社区街道干部、患者家属“三位一体”的管控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防止特殊人群意外伤害正常社会群体。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一是要针对当前外省校园凶杀案件频发的特殊情况,迅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要求各学校设立专职专业安保人员,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立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安保力量。要严格完善学校卫门制度,实行准入登记,坚决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二是要在学校路口全部设置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载现象,杜绝发生学生交通事故。三是要把城区学校及幼儿园一并列入重点治安地区,并在合适位置设置治安岗亭固定执勤,实现集中整治与平时防范相结合,确保上述地区治安平稳。四是要借助城区视频监控改造升级的机会,充分考虑在重点治安地区及重点要害部门和重点要害部位规划建设视频监控点,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 4、网吧监管分面。一是要继续巩固网吧压缩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网吧管理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案件。严格执行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提升网吧服务管理水平和行业形象。二是要在乡镇网吧全面建设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同时优化城区网吧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杜绝监控系统视频盲区,增强网吧技防能力。三是要加强文化稽查队伍建设,适度增加人员编制和行政执法器械装备,并确保人员专职专用,监督管理正常高效。四是要经常组织公安、工商、教育、电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把网吧经营管理状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五是要积极做好网吧实名制上网的新型软件推行工作,采取有效技术管制措施有效防止和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六是要开展诚信网吧建设,逐步实施绿色网吧工程。在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探讨建设绿色安全健康的学生网吧,与学生家长一道共同引导孩子科学合理地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娱乐,营造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网络生活。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着力提高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政务信息 保密意识,严格开展党政部门单位网络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整改,规范网络及移动储存设备的管理使用,确保党政部门单位全部通过政务网络接入互联网。二是石城县信息中心要按照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定期对网络连接、政务网终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切实有效地做好计算机网络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政务网络安全运行。三是信访部门要加大网上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并把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与各部门单位评先评优紧密挂钩,改变一些部门单位对网上信访不重视和推诿扯皮现象,挽回网民信心和政府形象。四是要加大网络舆情搜索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网上舆情,及时删除、阻碍有害信息,有效维护网上秩序。五是要加紧研究制定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政法维稳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网上重要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网络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等,积极主动应对网络突发事件,严防别有用心或不明真相的人利用网络媒体恶意炒作、推波助澜,坚决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社会管理论文:城市社会管理创新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我市家族企业众多 家族企业是一种范围极广、种类繁多、应用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即便是在现代企业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90%以上的企业仍然属于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不仅在欧美大陆十分普遍,而且在亚洲各国也非常盛行。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流,家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主要源于家族企业的固有优势,比如集权决策效率高、亲情内聚力强、反应速度快、执行力强、心理契约成本低、恩威并用效果好、家长示范效应强、经营文化传承性好等。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制度不规范、治理结构不到位等严重缺陷。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家族企业面临的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家族企业弥补上述缺陷的基本选择。根据国内外家族企业的成功经验,我根据我市家族企业的管理创新有以下几种路径可供选择。 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家族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从低成本竞争向差异型竞争转变,增长方式从数量扩张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模式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产权结构由一元化转变为多元化,管理模式将克服家族的束缚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经营领域也逐步走向国际化。概言之,我国家族企业必将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因此,我市家族企业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经营战略的调整。可以说,经营战略的调整好坏决定着企业的未来成败。比如,方太从“点火枪大王”转型为“抽油烟机大王”,吉利从多元贸易转向中低挡轿车,太太药业从保健品行业进入药品行业,这些都是成功转型的典范;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同样为公司赢得了更大的业务增长空间;我市的轴承产业也是非常强壮。 家族企业制度创新主要包括资本社会化、管理专业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利用制度安排的互补性,选择一种降低成本的机制,控制风险。这样既能保证经营管理层拥有足够的经营权,使企业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市场活动中及时把握商机,又不致使出资人失去对财产的最终控制,双方各得其所,但关键是如何在出资人和经理人之间找到一种平衡机制。 家族企业要克服家长制的弊端,从人格化的社会网络交易转向非人格化的制度?交易,推进制度创新。首先,要加大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有效地融合社会资本,实现资本的社会化;其次,要借鉴国外大企业的管理经验,实行专业化管理,正确对待职业经理人,激励和发挥他们的才干;第三,要积极规范治理结构,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和专业管理技术。 传统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具有尖锐的矛盾。家族企业治理结构不是建立在商业原则的基础上,其组织行为不是依据市场原则,而是依据?理规范;维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是利益关系,而是个人之间的情感和血缘关系。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就容易形成“家长”的实际管理素质与现代管理者角色需求的矛盾。因此,家族企业要在坚持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结合家族企业的实际情况,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家庭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与价值分析 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或曰启动点,往往是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亦即社会管理手段创新。从社会管理的规律性来看,社会管理整体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必须以充分全面而客观准确地掌握社会建设以及社会成员的具体状况为基础和前提,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对相关要素的要求则相对要宽松得多。当然,从实效性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同样须依托于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机制的支撑。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尴尬,必须依托于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法规范。唯有在法规范和制度支撑下,才能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 在目前阶段,社会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即是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是各类创新的支撑和保障。无论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还是社会管理创新,都必须有法规范作支撑、制度作保障。因此,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问题,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务,依良法善治,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变革是完善和发展社会管理的基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 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要形成并健全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注重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所有这一切,都要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种能够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管理主体创新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关键。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的创新,要求对各类主体的职能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并按各自职能来分别设计管理机制,构筑相应的法规范和制度。在多元主体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探索一种持续的互动运行模式,更需要坚实的机制制度作为支撑。 需要强调的是,社会管理创新强调从新的社会管理观念、方法乃至机制制度的研究开拓到实际机制或者制度化运用,不应忽略既有的社会管理资源和手段。社会管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善治”,即达成兼顾各方面利益基础上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无论是推动参与型乃至自治型社会管理的理念拓展,还是探索社区矫治和特殊人群帮教的新机制,都应当以社会管理的秩序价值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与路径 管理内容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创新管理内容,厘清管理领域,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权益。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合力 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强调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心位置,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更多投入,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建构和实施以权利为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尊重和保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加强社会服务体制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消除社会排斥,推动社会融合。 加强民生制度建设,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生社会管理发展新机制。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既要承担起直接提供各类服务的职责,又要善于借助其所掌握的权力、权威和信息、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参与解决民生问题。 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并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在群体性事件等危机处理中,要善于做到“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以贴近的感情疏导民情,化解危机,尽量避免机械、简单地运用“物质满足”或者“物质诱导”的方式。 增强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与环境生态利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社会管理创新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疏堵有机结合,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要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应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应当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要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要对小旅馆、娱乐、洗浴场所等实行耐心指导、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指导服务理念。 推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要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注重研究互联网的内在规律和规则,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地制定互联网管理建设政策,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要致力于对社会组织的研究,承认社会组织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尤其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并按照社会组织发展规律施以有效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范。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的是搞好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范,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特别重要的是要完善参与型及自治型治理结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形成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要确立正确方向和科学路径,要促进社会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会活力,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念,倡导不同的行为模式,倾听不同的利益诉求,重视沟通与协调。社会管理创新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同时要尽可能地兼顾各方各类利益。但是,强调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绝不是不能损害任何利益,绝不意味着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要引入行政过程论,对各方各类利益进行综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裁量判断。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依赖于不同思想、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依赖于开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更依赖于相关各方全方位参与管理、决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规律性特征,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要予以最大限度的尊重。 四、政法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发挥 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法机关没有什么用武之地。相反,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 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无论是法院依法判决、裁定,还是检察院的依法抗诉监督,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制度的形成和不断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乃至法治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规范、促进和监督制约作用。而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保障工程来抓,有助于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当代社会管理的创新始终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唯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市人民检察院深刻领会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实质,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延展服务领域,采取得力措施突出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实现从查办案件向预防犯罪延伸,从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延伸,从个案预防向制度和机制建设延伸,深化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去年以来,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专题调查报告4篇,发出《检察建议书》26份,对遏制和减少各类犯罪,加强社会管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该院以预防先行,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以摸底调查、预防动员、建立重点岗位人员预防档案、以案释法、帮助整章建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法竞赛等内容的预防工作,有力地增强了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预防犯罪意识,提高了建筑行业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水平 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检察职能,拓展管理和服务渠道。把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被宣告适用缓刑和适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等在社会执行刑罚的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纳入社会管理的重点来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去年以来,通过协商办法,解决了10名劳教、劳改释放人员就业出路,并协助用工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落实了帮教措施。健全完善社区矫治机制,在对特殊人员管理服务的同时,建立和健全了《社区矫治工作实施办法》,使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到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三)是加大查办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净化社会管理环境 不断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把查办涉及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大局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去年以来,集中力量先后在教育系统、政法系统、经济管理领域等查办了管理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0余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件,其中在教育系统查办和经济管理系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案值大、影响广,社会效果好,有力地促进和加强了社会管理领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人群管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结合办案,经常性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问卷调查活动,掌握其违法犯罪规律。针对部分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网络毒害有关的实际,与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开展多次清理校园周围网吧、录像厅活动。参与制定市政府关于出台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范,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减少了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较以前呈下降趋势。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开展“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进校园”、“送法进课堂”活动。去年以来,共建立联系点27个,举办中小学生法制讲座28场次,深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有效地减少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我国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城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城镇人口从.亿增加到.亿;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已有%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 “单位”管理是以往中国社会管理的一大特点,许多制度和政策都和“单位”有关,要通过“单位”实施。现在发展市场经济,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以计划经济体制和过去那种权力构架为基础的社会整合功能削弱,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结构的 变化。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改革内容来看,我们需要推进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比较大的改革,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从改革动力来看,改革初期,人心思变和较低的社会预期激发着人民群众的改革热情,社会的动力与政府的牵引力紧密结合,推动着改革快速推进。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创新管理理念,整合社会资源 社会管理也叫社会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社会公共组织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公共事务,通过制定必要的制度和公共政策来实施的有效管理。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完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形成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对社会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是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其二是以社会为中心,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一项涉及层面广、触及问题多、解决难度大的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十六届届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从根本上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必须实现成果共享,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参与社会发展的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必须着力减少社会发展的成本,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努力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社会管理的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把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上。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不断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按照《决定》“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变政府以往介入市场过多的″越位″和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现象,顺应全球社会公共管理新趋势,加快传统的“经济管理为主”向现代的“社会管理为主”转变。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社区是城乡居民生活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组织、民间组织自我管理的结合点,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要从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入手,积极探索新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健全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企业在社区建设中的伙伴关系,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担和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职能、服务职能交由社区承担。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多元化,完善社区就业,社区保障、社区救助、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安全等各项公共服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特殊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强化社区服务保障功能,探索建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网络化的社会管理机制,把为民服务的工作渗透到社区各个领域。农村社区建设则要把构建社区救助体系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各类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要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通过提高居(村)民的自治程度,培养民主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使城乡居民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民众利益、化解民众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 (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有利于调动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力量;有利于实现公共资源、公共信息整合共享;有利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良性互动。只有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实现加强社会管理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目的。因此,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调控、社会组织和市民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机制。要大力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包括 律师、公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会管理。同时,要边“放水”边“筑堤”,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政府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针对目前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一是降低准入的门槛,因地制宜的确定准入条件,不搞“一刀切”。二是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彻底“脱钩”。政府过多或不适当的干预,往往会削弱社会组织的自治性,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的发展。三是引导社会组织进行公开、透明化的运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承担社会责任,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强立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围、经费来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类社会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六社会管理创新的对人们的影响和启示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好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抓住改善民生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措施,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 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认真落实社会风险 要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上实现评估制度,进一步筑牢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基础。要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基层综治机构等基层基础建设,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基层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群众有依靠、稳定有保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已经明显地集中到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环节。这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决定》提出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抓住了利益关系,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必须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必须严格遵循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改革方案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程度,妥善照顾各方面群众的关系;政策措施的调整,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大型项目的实施,事前必须认真进行科学论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公共资金的投向,必须首先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特别是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要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将拟制定的社会政策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对于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政策设计有着充分而广泛的民意表达,确保社会政策的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引导各阶层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培养社会公德和法制精神,使社会各阶层都能按照法律和政策,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我市的现阶段工作已近有很大的进步,一项任务不是一个国家总的领导就能解决的,是靠全民共同的努力合作下,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切管理创新的关键在于观念创新。只有好的观念才能产生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观念是人的主观世界,而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因此,观念创新必须通过深入研究实践活动和由它们产生的成果——科学和文化知识,才可能提炼出新的看法,从而指导管理活动。因此,加强对实践活动的了解和加强学习是观念创新的关键。 社会管理论文:试析创新检察环节社会管理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亦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基层检察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上,以检察工作为主线,通过打击与预防、教育与保护、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等途径,经过先期的调查研究,探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措施及管理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关键词 参与社会管理 检察机关 机制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背景 社会管理,是指党委和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运用法律、法规、政策、道德、价值等社会规范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进行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应运而生,社会结构也相应复杂,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引发的城乡结合部治安问题;民工潮的涌起产生的流动人口管理困难;支撑公众法律意识增强的司法资源等,仅靠行政手段协调诸如此类的多元化矛盾显得力不从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新的社会管理问题和管理要求,诱致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萌生。从近年来社会管理模式变化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且有更加发挥其作用的趋势,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列出专题论证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因此,社会管理主体趋于多元化,社会管理结构趋于网络化,社会管理的创新应与时俱进,趋于时代化。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和途径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因此,作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当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之一。在党委领导下,检察机关与政府、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是正确履行检察机关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 (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其目的是通过制定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社会规则,并通过行政、司法等执行手段,来实现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在于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任务,对推动法制健全和法治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所以,法律监督的本身即是参与社会管理。 1.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地位支撑。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均作了明确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体理解为:我国检察机关是一个完整独立的机构体系,体系内部实行的是上级领导下级检察机关的体制;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同为国家机构中的一个独立系统,它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机关的这一法律地位,决定了其在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作用支撑。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从上述规定以及检察实践看,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能作用,在侦查、逮捕、公诉等环节,实现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任务。从而提升了在社会管理中的监督水平。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业道德支撑。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应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对检察官的职业 道德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八个字。这八个字蕴含的意义重大,是对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时其职业道德高下的一个重要考量: 只有忠诚,才能不负党的重托,才能取信于民;只有公正,才能正确实施法律;只有清廉,才能杜绝司法不公;只有文明,才能提高公信力。良好的公信力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这样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4.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社会政策支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从国家事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为出发点,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而明确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了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从而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因此,检察机关不仅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力量。 (二)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实践,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可行性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构建自然与公平正义的社会需求息息相关。所以维护公平和正义,不仅是当代国际司法活动的主旋律,也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责。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侦查、对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对司法不公依法进行诉讼监督,从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所以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应担负起的职责,同时也完全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 1.执法办案活动的开展,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现实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建立了相应的机制和制度,这些机制和制度对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经验借鉴。如在公诉权的行使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相对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其中所包含的刑事和解,既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最好诠释,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在侦查权的行使中,检察建议的使用,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 2.社会问题的明显增加,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的时期,正如总书记在专题班上说指出的“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这些“阶段性特征”体现在阶层群体冲突增加、人口流动性问题、价值观的失衡等。如土地拆迁中的暴力争端、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治安、老人倒地扶不扶的争议,这些“阶段性特征”势必引发新的社会管理问题,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触角、履行监督职能来把这些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从而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坚持的原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契合点的同时,应当坚持务实原则,才能为推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发挥作用。 1.以人为本。检察长在201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庞大工程,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努力使各项创新举措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解决群众困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说,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 2.注重可操作性。既然是创新,就是运用以前没有的手段、方式方法、机制等进行社会管理,那么,在采取一项新的管理形式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其可行性和科学性,形成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方式方法、手段的长效性。这样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才有生存、发展的根基,才能切实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和服务当地群众。 3.选准立足点。社会管理的范围较广,各地区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所以,社会管理创新不可能按照一个模式来运行,检察机关在开展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必须结合本地区的社会管理问题实情,因地制宜,创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新形式。 (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点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首先坚持立足本职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能偏离工作中心,刻意、片面追求在社会管理中取得创新成效。 1.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权角度,不断强化和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弘扬正义。一是加大抗诉工作力度。要认真注意审罪轻判即依法应该判重刑甚至极刑的案件而从轻判处。如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判处死缓,应该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却判处无期以下徒刑。二是加大对刑事立案监督的力度。检察机关应该把刑事立案监督做为检察监督的一个重点,在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的同时,要搞好有关检察立案监督工作的社会宣传,努力扩大案源渠道。 2.从大力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执政党权威高度弘扬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有序。在当今腐败现象还未有效遏制,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职务犯罪发案率较高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该坚持“两个突出”,即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重点部门重点案件的查处。在抓紧大案要案和重点部门案件查处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和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以各种形式加大反腐宣传,提高公民依法治国观念,以扎扎实实的查处职务犯罪的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厦添砖加瓦。 3.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检、涉法上访案件,努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社会稳定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一个混乱秩序、动荡不已的社会,与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检察机关应坚定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社会建设的方针,结合检察职能和各地工作实际,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转型时期的各种社会矛盾。所以依法处理好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涉法上访和其他控告申诉案件,是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之产生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复杂,作为检察机关,从其职能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重点在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职务犯罪预防、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社会矛盾的化解等。 1.创新未成年人社会管理机制。未成年人是检察工作的重点人群之一,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之 一。 2.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当前,我国还处于职务犯罪高发期,单纯的惩治已经不能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彻底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3.促进特殊人群受益社会管理创新。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4.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对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宽缓处理。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严格落实涉检 信访首办责任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完善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单纯地将法律触角向社会管理领域延伸,更要注重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在相关环节产生的关系问题,从而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创新机制。 (一)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然与相应机关发生联系,如行使侦查权与监察机关、社会管理领域等行政机关的配合;行使监督权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监管机关的沟通协作。这种程序性权力与实体性权力的联动与衔接,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 1.侦查权的行使。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方针,加强惩防职务犯罪,规范社会管理权力运行。 2.公诉权的行使。因追诉漏罪、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而引发的与公安机关的公诉与侦查关系;为维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而引发的与律师的控辩关系;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对轻微的刑事案件等适用简易程序而引发的与审判机关的控审关系。 (二)延伸机制法律监督权具有规范性、程序性和有限性的特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则应在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前提下,对行政权力的行为加强协调与监督。 1.检调对接。201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从意见中可知,“检调对接”是指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对于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根据调解情况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它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性调解机制,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创新。 2.行刑对接。司法实践中,工商、税务、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送、以罚代刑的现象颇多,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启动行刑对接,不仅是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的新亮点,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监管等情况,对受到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的再给予刑事制裁,震慑不法分子,促进市场管理。 (三)创新机制当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不少隐患,检察机关理应对社会管理协作、漏洞和缺失衔接、群众诉求和矛盾的协作处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方式进行探索和创新。 1.公益诉讼。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经济体制的变化,随之而来产生的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对于这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导致公益诉讼应运而生。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为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使公民监督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了司法保障。 2.民事、行政检察权的扩展。民行检察监督是检察诉讼监督中比较有特色的检察业务,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在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时,应当在内容、形式、效力上不断发展和完善。如建立申诉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建立民事裁判执行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建立执行案件的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助权利。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矛盾分析与社会管理 关于社会矛盾及其原因的判断和分析,是做好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前提。不同的认识和判断,直接影响政治的发展走向和政策的制定。因此,探讨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及其成因,对于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当前社会矛盾分类的新认识 人是社会存在及其矛盾产生的最终根源和根本出发点。以人为基点,我国社会矛盾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三是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以人为本,把社会矛盾划分为三类矛盾具有学理性和现实性。在学理性上,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人的存在是社会存在的根本。没有人,也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谈不上社会和社会矛盾;自然是人的存在的基础。它为人提供时间和空间、物质与能量、寄托和陶冶;人又是身心合一的产物。身心之间是否和谐、统一,对于社会矛盾的产生与解决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分类符合我国传统文化精神和时代性。从现实性上,一方面,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基本涵盖了我国社会矛盾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具有很强的个体关怀性。以往的矛盾分类,关注的是整体的人,个人所涉及的社会矛盾很难直接体现出来。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更突显了对个人的关怀。这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因此,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框架下,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还需要深化,这也为社会矛盾分析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中,人与自然的矛盾既是当前一种主要的社会矛盾,也是其他两种矛盾产生的背景。因为,衣食住行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须臾不能与自然分离。人与人、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是在人与自然的交往过程中展开的。从人类社会起源上讲,人是在自然界中寻求生存的过程中才形成一定的群体和生活方式的。不同的群体与生活方式,是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资源禀赋等密不可分的。不同的自然状况对于种族和民族性格和精神的塑造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应于人的三种历史性矛盾,并结合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国社会矛盾需要进一步的总结和归纳。一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为既得利益群体与非既得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例如官与民、民与民、官与官之间的矛盾。比如贵州瓮安事件,主要是官与民、官与官的矛盾;云南孟连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因为官方偏袒和支持了矛盾的一方,就转化为官民之间的矛盾了;湖北石首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官民之间长期缺乏信任,最终转化成为官民之间的冲突。再比如,富与贫之间的矛盾。这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利益发展不均衡,形成的不同社会群体。二是,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依靠人口红利、资源薄利、出口盈利等,取得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如人口老化、生态恶化、资源枯竭化等,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三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这类矛盾体现为民族、宗教、文化等与现实的矛盾与冲突。信仰的缺失,精神的迷茫折射成现实生活的百无聊赖。现实中激烈的竞争、快捷的生活节奏使人们无暇顾及理想;生命的短暂与转瞬即逝的机遇,使人们迫于急功近利,追求瞬间即是永恒,放弃终极关怀。有人说,现代社会的人不要走得太快了,否则,心灵跟不上,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正是由于存在着上面三种主要的社会矛盾,社会才出现了仇官、仇富的现象,才导致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才致使社会陷入普遍的焦虑之中。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改革攻坚阶段的难点。 二、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理论分析 对于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分析,主要存在三种理论:一是发展不平衡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分析理论。发展不平衡理论基于事物运动中的不平衡的世界观,立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社会基本矛盾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认为,中国社会矛盾的出现是由于经济发展对外与对内的依存度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等。当代中国应从发展不平衡中的薄弱环节入手,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统筹城乡、区域、人与自然一体发展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而实现历史性的飞跃。二是转型理论。转型理论是现代化 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该理论认为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即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甚至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封闭、半封闭状态向开放状态转变,等等。归根结底,当前我国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四个深刻: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 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它是对我国社会转型现状的经典概括,也是转型理论的一个重要应用。三是全球化理论。该理论主要分析了导致我国社会矛盾的一些客观因素,其中主要原因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与国际化的加速发展。这些宏观层面的变化为社会矛盾的发生与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但也同时表明,并非所有的社会冲突都具有政治性。理解这些客观因素,才能比较全面地把握我国社会矛盾的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综合上述理论分析,我国社会现状就像一个搅拌机,把各种时代的现实、思想、利益、制度搅拌在一起,不停碰撞、融合。不妨把这样状况的社会,概括为混合型社会。混合型社会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产生的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先进与落后并存。这既包括思想和制度,也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比如,在思想方面,我们既有社会主义思想,也有集权专制主义思想。既有男女平等的思想,也有男女不平等的思想。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方面,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以及后工业社会并存,工业化、信息化与传统农业、手工业并存,公有制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在现实状况上,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东部、中部、西部也不同。即使是同一个地区也有发达、半发达和落后的不同。 2.传统与现代交织。过去,我们一直在批判、否定传统。在批判传统、否定传统的同时,我们也丢掉了不少好的东西。比如,在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诚信、和谐等方面。同时,我们又接受了许多现代的理念,比如,自由、民主、公正、法治、人权、效率等等。传统的观念与现代的理念发生冲突与断裂,导致人们价值分歧、信仰缺失、关系冷漠和精神家园的荒芜。我们既不能没有传统,传统是社会的重心,没有传统也就没有了根基;也不能没有现代,现代是社会的走向,没有现代也就没有了发展。如何使传统与现代不发生冲突与断裂,走向融合,这是我们 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3.先富与后富并立。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发展思路是分两步走,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第一步比较快地实现了。但是,第二步怎么走却遇到了困惑。现在的情况是,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先富与后富群体关系紧张,仇富、仇贫的事件不断加剧社会矛盾。按照以往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越发展,贫富差距反而会进一步扩大。我们现在面临着先富如何带动后富的问题,面临着如果先富不能带动后富,那么先富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先富的问题。怎么解决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也是我们攻坚的一个难题。 三、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建议 根据上述对我国社会矛盾及其成因分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有效带动社会管理。因此,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契机,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步骤,也是我们和谐地通往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一是经济发展要与民生结合起来。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要互动起来,互相促进。民生建设要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民生有许多方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国民经济每增长一点,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也随之增长,不能停留在原地不动。二是经济发展要与财富分配增长结合起来。民富,才能国强。我们只有把民生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才能真正拉动内需,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和资源,才能实现经济和民生的共同发展。三是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结合起来。经济发展最终应该归结到人们“是什么”和“做什么”,应该看做是人们权利扩展的过程,也是人的发展的过程。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要依靠人的发展,也要为了人的发展。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和谐地统一起来。若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要从教育和就业入手,提高和增进人的素质和能力,给人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环境,使人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四是经济发展要与自然的爱护结合起来。大自然是人类的根,只有真正的爱护自然,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 道路,人类才能可持续发展。 2.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制度的先进与落后,决定了人的生活状况。制度建设,既可以使社会分化,也可以使社会整合;既可以使社会对抗,也可以使社会和谐。每个人都受到制度的激励和约束。要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就要不断提升制度的和谐实效。针对目前的情况,我们需要建立一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 会管理制度:一是公正的分配制度。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分配收入不公正。城乡、地区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合理。建立公正的分配制度,可以保护民生。二是民主政治制度。权力集中容易滋生官僚与腐败。这会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关系到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和形象。建设民主政治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官僚与腐败,有利于长治久安,可以赢得民心。三是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当前,社会基层环节薄弱,地方力量有限。基层是面对广大群众的窗口和平台。同时,基层和地方干部工作环境艰苦和复杂。所以,社会资源配置的重心要下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巩固和培养。在人财物上,给予基层大力支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大力选拔基层和地方的优秀干部。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民利。 3.精神家园建设。从个人角度讲,心态平和,行为才能平和。从社会角度说,人心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因此,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不能忽视良好的社会心态建设。我们要培育一种具有中国特色,又有时代气息的和谐精神。当前,人们的精神需求空前高涨。精神家园建设事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的身心和谐。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还要吸收借鉴传统、宗教、民族等有益思想成果和精神。比如,在处理利益得失、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方面,各个民族与宗教都有许多宝贵的思想和精神。从某种意义上,人最终面对的需求并不总是物质利益,而是永恒、价值和生活的尊严。通过精神家园的建设,可以使人生有意义、生活有幸福、身心有和谐。 4.加强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效,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力、执行力的关键又在于领导干部。我们面对的问题和任务同改革初期相比更加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完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这一任务,需要广大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和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一是领导干部要有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观念。第一是有全局观念。不是从单项工作或局部出发,而是从全局的稳定出发来看问题;第二是有整合的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站在社会各个群体合理要求的立场上,站在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的角度,来进行社会各个方面的整合;第三是有调适的观念。在认识并且尊重社会合理差异的基础之上,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推进多样化的社会稳定;第四是有服务的观念。党委和政府不只是对社会进行领导和管理,而且要针对社会各个群体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服务,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领导干部要有系统思考和综合把握的能力。在全面深入地推进改革开放的时候,领导干部处理的事情要比以往复杂得多。这就更加需要领导干部具有高度复杂的思维和把握能力,对问题有全面系统的思考,避免非此即彼的思维,防止简单地突出一个问题,忽略和漠视其他问题。在面对一个问题时,应该能够超越具体的问题,进行战略的综合把握,从而使决策在总体上达到最优,而不是只追求单项最优。三是要有以人为本、细致规范的群众工作方式。当前,社会群体多样化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问题高度复杂化。面对这样新的社会需求和问题,过去延续多年的行之有效的某些工作方式方法,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在新的条件下,要高度重视理顺多种社会群体的人心,化解交织在一起的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各级领导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在处理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问题时,更加注重民主协商,广泛征求意见,把工作做深做细,实现精细化服务。同时,行政机关还应该加强自我约束,注重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受社会信任和尊重的形象 社会管理论文:人大创新社会管理重要作用 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形象地说明广大人民群众中间蕴藏着无穷的能量。当前,各地在“十二五”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关键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因此,做好这一时期的群众工作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要、都紧迫。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能和作用决定了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人大根据自身的定位和特点,充分认识和发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加快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坚持科学发展,夯实社会管理的经济基础 加快发展是最大的群众工作,是解决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基础。目前,在加强群众工作、社会管理方面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存在很多不利的因素,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而且要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人大应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将科学发展贯穿于职能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融入、呼应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管理建设的主战场。一是围绕科学发展选择议题。突出科学发展主题,贯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着重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障改善民生进程等方面,依法准确适度选择议题。二是围绕科学发展监督大事。要坚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首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常规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一些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使人大监督在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一府两院”重点工作中彰显作为、体现价值,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关注民生,夯实社会管理的群众基础 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成为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和民意代表机关,不仅要责无旁贷,而且要发挥作用。一是依法维护民利。要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积极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搞好决策和监督大事的同时,充分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对政府为民要办的实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等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使监督内容更加贴近民生,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扩大基层民主。人大工作的源泉和活力来自人民群众。人大工作的实践说明,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在于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开展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除坚持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外,通过加强代表小组基础建设,开展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进社区联系选民活动,畅通民意诉求和民情反映渠道,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依法督促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会议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强化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体察社情民意的窗口,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一项具体工作。作为权力机关、监督机关、民意机关的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把办理群众信访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大局的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强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通过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接访、案件转处督办、限期办结、情况通报等做法,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公平正义,夯实社会管理的法制基础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构筑公平正义载体。人大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督促“一府两院”公开办事政策、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依法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社会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环境、和机会。二是促动政府职能转变。要强化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坚持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机制,认真受理和审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或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纠正,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三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提供有力的 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环境。(编辑:华华) 社会管理论文: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我省检察机关通过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发挥了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强基固本的保障性作用。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不足 1、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方式不适应。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形成了“乡政村治”治理模式,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存在“断层”。一方面乡镇党政组织管理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断层”,乡镇以上是行政管理,村以下是民主自治、自我管理,两者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另一方面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经济社)“断层”,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塘等财产基本上掌握在村民小组(经济社)手中,是农村真正的经济实体,一些村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任意处置集体资产,乡镇组织和村委会无法有效管理监督。二是乡镇党政组织的管理职能弱化,把精力主要放在上级考核的各个项目中,税费改革、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收入来源进一步削减,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下降。三是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手段单一,习惯于行政手段和经济处罚的方式,对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常常“失灵”,不能有效应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村级自治组织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神经末梢,党和国家对农村的各项事务管理都通过村级自治组织来完成,因而,村级自治组织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实现村民的公共利益和保护公共资源都有赖于村级自治组织,但是,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十分薄弱。一是乡镇无法有效监督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政村治”治理模式下,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在理论上由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关系。在实践中,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采取各种方式将行政责任进一步向下延伸,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或成为利益共同体,或对立冲突。二是村民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流于形式。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主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行使选举权和罢免权来实现。然而,召开村民大会的权力掌握在村委会手中,是否召开村民大会由村委会说了算,少数村委会设法拖延或者干脆不召集村民会议。三是村党支部对村级自治组织监督效果不佳。村党支部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村委会组织法》也在原则上确认了村党支部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但都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却明确地把决策权赋予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把管理权赋予村委会;把对村委干部的任用权赋予全村选民,对村委干部的罢免权赋予村民会议;村党支部实际上没有获得任何制度内的公共权力,事实上被排除在农村管理监督结构之外。 3.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缺少法律监督机构。我国现行乡镇一级政权由乡镇党政机关和上一级部门的派驻站所组成。乡镇党政机关由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组成,还设有乡镇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政法机构包括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 司法所。在这一组织架构中,唯独缺少检察机构。专司法律监督职责机构的缺失使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中的监督制约机制成为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途径 同志指出:“社会管理创新,同样离不开法律监督工作。”矛盾纠纷并不只是产生于经济发展,也来自于社会管理制度的不足、缺位、失灵。按照现代管理理论,一个完备的社会管理体系是由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危机预警机制、社会决策机制、社会监督制约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组成的系统,监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我国的监督体系是一个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制约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专门监督,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长也在多个场合强调指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我省检察机关结合农村实际,基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在156个乡镇、59个农场设置3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做了有益的探索。 1.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派驻乡镇检察室以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宗旨,主要任务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治理对策建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经检察长批准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 2.主动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派驻乡镇检察室围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和巡回检察,做到了“四个掌握”、“六项延伸”:掌握维稳基本情况及社情民意;掌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掌握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掌握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动态。延伸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畅通农民群众诉求渠道;延伸检察监督协调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延伸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延伸各类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延伸民事检察职能,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延伸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职能, 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通过对社会治安动态、变化趋势及治理对策的分析研判,提出整治改进的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和法律支持。 3.积极探索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通过在派驻乡镇定点、在周边乡镇设立工作站、聘请联络员等措施,形成了“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工作联络员”和“定点+巡回”的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4.及时发现协助查办涉农职务犯罪。通过惩治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证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使农民群众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由衷地拥护党和政府。 5.强化对基层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关口前移,积极开展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基层组织依法履职。 6.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建立“两监督、三公开”制度,即纪检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村级财务公开、支农惠农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公开、土地征用承包情况公开,提高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以监督促管理,推动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派驻乡镇检察室健全完善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了方式和手段,提升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合力作用和整体效能。 1.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健全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督促、监督乡镇政权、村民自治组织权力运行过程,督促各自正确履职,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弥合了“乡政”与“村治”的断层,加强了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 2.拓展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拓展农民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农村社会预警机制;监督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运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农民群众权益;及时发现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等,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3.增强了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派驻乡镇检察室依法监督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下,强化了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4.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社会管理制度。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设置,使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得以完善,加强了对基层组织及其行使权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管理论文:基层干部队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进行适应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科学的社会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管理机制。 当前,就全国整体形势而言,在基层管理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习惯于控制、管制,为公众服务意识淡薄;习惯于机械服从,对社会的要求不敏感、回应不积极;习惯于旧的方法手段,缺乏解决问题的新思路;逃避执行、被动执行、盲目执行、机械执行现象严重,错误理解改革创新,工作缺乏连续性,造成资源浪费严重等等问题。 因此,以公务员为基础,以科级干部为引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善于实践、执行力强,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是当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 夯实理论基础,使基层干部理论素质由单一向全面转变。缺乏现代社会发展的知识和理论,是一些基层干部的突出现象。在中央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后,一些地区试图把社会管理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议程中,但苦于理论和经验缺乏,不知从何处入手。为此,要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理论培训,用现代科学理念充实丰富基层干部队伍,使基层干部队伍理论素质由过去的单一思维,简单思维、旧时代思维向全面思维转变,既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透彻了解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等科学理念,更要适应新事物、了解新世界、紧跟时代节奏,乐于接受、及时接受新生事物,适应并善于运用现代社会的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兴媒介,做到在突发事件中牢固把握主动权,在日常行政中面对复杂事态应变自如。 提升工作效率,使基层干部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传统的社会管理观念简单认为,把社会管住、不出乱子就可以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社会管理增加社会活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新形势下要求基层干部在工作理念上有根本的转变,从几千年来固定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现代社会的“服务”模式。具体说来,就是“用心”,充分认识到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以服务群众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情”,真情与群众交流,真诚接受群众依法监督,主动融入群众当中;“用力”,融群众工作与民生工作于一炉,主动、全面、踏实服务群众,用高效率、高水准的服务赢得基层百姓的支持;“用智”,在积极听取采纳群众合理建议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卓有成效地解民忧、帮民富。 增强业务素质,使基层干部业务水平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各司其职、多方共进。过去,中国的社会管理基本上等同于行政管理,基本上是政府在唱独角戏,长期的管理优势使不少基层干部热衷于提高“威信”,只注重行政管理能力的提高,忽视了综合业务学习,在新形势下面对新问题往往手足无措。为此,要加强基层干部综合业务培训,在坚定正确的执政理念的同时,着力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加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积极涉猎经济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领导科学、领导艺术、政治智慧、历史镜鉴等方面的知识。此外,最重要的是,大力培育创新能力,敢于开拓,突破旧的管制式观念束缚,以科学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实施基层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将现代科技设施和手段娴熟地运用于日常的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中。 发掘创新潜力,使基层干部创新热情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后的执行者是基层干部。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行政级别”概念,加之各级部门在评估基层工作时,把是否严格执行上级政策部署作为重要依据,基层干部被动接受上级指示较多,看上去好像“执行力强”,其实,由于主动创新的空间比较小,基层干部在社会管理中创新力往往比较弱,属于被动作为,执行的效果往往不尽人意。在社会激烈变革的新时期,社会形势社会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此,要努力激发基层干部创新热情,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新方式、新办法、新手段,尤其是各级基层政府,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项目,更应该以项目为抓手,千方百计解决各类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在创新思维的基础上,整体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 优化领导效能,使基层干部领导方法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善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这就要求基层干部优化领导效能,在领导方法上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基层领导干部知识化、复合型程度越高,其社会管理熟练程度也越高,其团结队伍、带领队伍、指挥队伍的能力就越强,总体来说他的领导效能就越高,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泰民安的积极作用也就越明显。为此,要注重学习力和执行力的提升,掌握更多实践性知识、理论性知识,通过学习解决思想认识和工作策略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此外,要注重团体训练,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培养默契、形成互助,提质增效,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要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从人、财、物方面科学调度,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社会管理论文: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 各级党委、政府倡导社会管理创新,是形势变化的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也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树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一、分析情况、找准定位 创新社会管理,中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加强和完善。初步一看,与司法行政职能都有关;但仔细一分析,都不够紧密。客观地讲,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以来,由于职能所限,宏观指导多,直接操作少;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幕后的多,前台的少。县局机关实际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并不重。这几年,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经验,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心下沉,窗口前移,使得专业队伍有了增强,阵地有了扩大,业务有了拓展。特别是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打下了基础。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创造条件,完善自我、抓住关键,就会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为。如果抓得住契机,自身发展也会加速度;抓不住,不进则退。因此,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应该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围绕大局,发挥职能 司法行政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首先要围绕大局,发挥好三项职能。一是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这两种保障性管理职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直接地维护社会和谐,为社会管理活动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个案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协调市场主体平衡利益关系,以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三是发挥社会矛盾的预防职能。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公证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经济活动,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行政执行风险,这些工作发挥着独特的预防功能。 三、整合力量,重点突破 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广泛,其中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帮扶管控、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该从什么地方入手?我们认为,应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松散型队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着重在距离群众最近和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来整合力量,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1.抓基层一线,配强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一是司法所队伍。认真贯彻市两办文件精神,每个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3-5名政法专项编制的队伍,成为基层政府实施维稳、化解矛盾的最重要的中坚力量。现在要做的是:完成直派所的建设,着重向基层倾斜人财物,积极争取直派所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局机关专业队伍。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援助中心、服务中心、矫正办的建设要加强。这三个机构是我们与公检法、维稳信访、工青妇合作配合的重要平台。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后,已经成为直接引导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权的重要渠道。去年,我们共接待信访咨询1900多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95件,按法律程序平稳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虽然我们的工作繁了、压力大了,但通过平台建设,也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2.联合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各类资源,完善大调解体系。目前,大调解体系还不够完善,也不够重视。最近,中央16部委发出了《推进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关键一条,解决力量分散问题,如何来形成合力机制。一是力争在更高层面上重视和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建议再次下发指导意见。二是在现有专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领域,可以依托各部门,也可依托行业协会来组建,这既是我们的指导范围,也应成为对应主管部门的责任。三是主动利用社会力量来化解,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动员热心于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致力于“大调解”格局的建设。如我县钟管老娘舅工作站,其中有8位老书记参加,他们以热情的态度、积极的服务、优秀的业务水平深得人心。 3.抓两新社会组织,发挥知识型中介机构资源优势。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着重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一是组织管理提升。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青妇等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二是社会管理延伸。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进一步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三是规范服务体系。律师为政府、企业、村、社区已经承担了许多服务性工作,下一步要在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的基础上,政府要明确鼓励和支持。 4.加大投资力度,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最近省厅专题召开了信息化工作会议,是考虑长远发展的重要会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做的最好的是__,不仅政法机构互通,而且一直延伸到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一个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技术装备。司法行政机关在案件办理、矫正对象依法监管、律师公证监管等还主要靠手工操作,容易造成信息不灵、监管不力、效率低下。建立健全政法维稳系统相互联结的数字管理系统势在必行。因此,必须引起重视,把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作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一环,开创数字管理新局面。 社会管理论文:乡镇司法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如何立足职能, 创新工作,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深化为民服务,成为当前乡镇司法所急需研究破解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乡镇司法所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对今后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谈几点粗浅的思考。 一、乡镇司法所在推进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1、乡镇司法所承担着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的职能。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之一,处于“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并履行调解协议,既能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又能兼顾双方的利益,避免“反目成仇”,实现长期和睦相处。因此,我镇狠抓调解组织网络化、调解员专业化、运行机制常态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建设。截止目前,全镇共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11个,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192人。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对乡镇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100余人次,培训率达50%以上。在全镇各调委会普遍建立了排查、调处、回访、归档等规范工作制度。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排查全面掌握了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并及时进行了化解。到目前为止,全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1件,调处成功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7%。 2、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对“特殊人群”教育改造的职能。“特殊人群”是指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抓好对这两类人员的教育改造,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资源,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据此,我镇狠抓管理信息系统、制度体系等建设。一是健全工作网络。水磨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配齐专门工作人员。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各环节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格式,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查。截止目前,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正在接收矫正18人,已解除7人。其中正在接收矫正的有缓刑1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4人。犯故意伤害罪11人,故意杀人罪1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1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2人,交通肇事罪1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3、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环境,对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相应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创新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了“六五”普法座谈会,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调研;二是以法制进校园、法制赶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今年3月23日,我镇邀请县司法局的康戈华律师来到水磨一贯制学校,通过典型的案例向学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25日,又利用铁厂赶集日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镇”创建活动,确定了铁厂村、水磨村等2个 “民主法治示范村”。 4、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民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的责任。 随着老百姓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表达民意的维权意识也在普遍加强。乡镇司法所通过加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从而把社会管理置于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比如在乡镇大小会议上开展法制宣传,既能够促进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理顺群众情绪,减少决策盲目性和行政随意性,从政策源头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又如通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能够加快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再如以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身份行使矛盾纠纷的调处,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还有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使公民平等地获取司法资源解决公民平等的权利、合理的诉求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实现的问题从而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获得平等的司法保障,提供最为有效的手段和途径。 5、司法所是基层政府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中的重要力量。 矛盾频发和社会积怨,必将导致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乡镇司法所的许多职能,对于化解矛盾积怨是大有作为的,比如加 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能够消除他们仇恨社会、对抗社会的心理,是我们为社会大局和稳定作出的特殊贡献。与此同时,司法所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对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有着事先预防的功能,并将其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解决。此外,通过整合各种信息反映渠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增强信息预测功能,构筑起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综合平台,为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种力量的协调与配合,推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社会治安联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为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机制保障。 二、乡镇司法所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显现的问题与不足 长期以来,乡镇司法所为促进一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着创新思想不强,财力人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主要显现出:一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系统指导不够,驾驭解决社会矛盾和谐群众关系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特殊对象全面监管掌控到位不够,常态教育帮扶跟不上,形成管理缺失,存有社会稳定隐患,群众安全感不强;三是对法律援助重视关注不够,流于形式,离应援对象要求有差距;四是对基层基础治理招数不多,缺乏创造力,发动群众自主管理不够,依法治村工作仍需踏实开展;五是对自身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快,职能作用受影响制约,功效发挥不佳,离群众的要求还远。 三、乡镇司法所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浅见 乡镇司法所机关,既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渗透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在事关社会管理秩序、服务保障民生的矛盾调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法律规范、制度约束、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对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在“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 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上述“两类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之一。要监管与服务好这些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再犯新罪和重新犯罪以及顺利回归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据此,我认为除了呼吁国家加快相关立法步伐,将“两类人员”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外,还必须把握好以下关节: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矫治、考核、奖惩、解矫等制度,尤其要做好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科学矫治,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减少乃至杜绝再犯新罪。二要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统一着装,并按10: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协理员。三要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重点加强对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接济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帮教和协调安置以及管控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必需,保障他们民生,诸如落户、住房、就业以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尽力为他们办理低保等等。四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行GPS手机跟踪定位的同时,确定多名生活在社区服刑人员周围的近亲属或邻居作为监控信息员,以方便、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悔改表现及思想动向。 2、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联系我镇的实际和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我认为今后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人民调解群众性和中立第三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约束和减少行政色彩。二要进一步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梳理和归类,对那些群体性、疑难性以及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和有出现极端倾向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建立预警机制,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做好早受理、早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创新民调解手段。根据中央提出的要更多使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要求,建立法律工作者诉讼先行调解机制,若当事人不愿意或调解不成时,才可进行诉讼程序。这样做的目的是依靠专业队伍,运用专业知识,采用专业化手段,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3、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善待民生,服务民生。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尊严,因而乡镇司法所应当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专业优势和作用。结合我镇实际,拟重点抓好三项建设。首先要创新服务载体。重点加强镇法律服务所建设,主要抓好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提升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把法律服务所建设成为满足村民法律需求的“服务窗口”。与此同时,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水平,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能,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看,我认为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目前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已基本建立,运转正常,效果亦好。但对村委会、社等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正处于摸索阶段,因而要把这部分群体的学法用法考试提上议程,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要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试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用法治的思维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用普治的方法处理基层社会问题。四是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创建工作要讲究质量,尤其是要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整体提高的方针,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民主选举,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依法推进基层食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依法规范民主决策,确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的目标要求,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的进程。让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编辑:琛哥) 社会管理论文:分析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的四大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特征。这里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都走在全国前面,问题的暴露和化解也走在全国前面。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或者说是遇到的四大挑战。 一、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县乡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迅速提高,但是民众的需求也在迅速提升,不仅本地居民的需求在提升,本地政府也被要求更多地兼顾到外来人口,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逐渐凸显。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政府有限的公共服务能力与日趋复杂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矛盾关系。 首先,服务对象的结构性增加。其一,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变成了准市民,他们自主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弱化了,转而依赖政府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务。其二,大量外来人口进入本地区,必将逐步要求本地政府提供与本地人对等的公共服务。 其次,政府职能的无限制扩展。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或者快速城镇化区域,中国政府的“无限责任”特征表现得比较明显。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发达地区农民生产与生活的自给自足形态趋于瓦解,他们不得不越来越依靠政府来解决从生产到生活、从出生到丧葬的各种问题。政府职能的转变不只是来自于辖区内社会的变迁,也来自于上层国家的要求,普遍存在的“压力型政体”和维稳体制,对政府的有序运行形成了十分复杂的影响。特别是,当前对于社会稳定的要求很高,构成了对县乡政府执政能力的极大考验。 再次,上下级之间的权责利不清。基层政府负责人经常会感到工作的抓手不够,这可以理解为下级必须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任务,却未必获得了相应的保障条件。比如郊区基层政府有责任保持街道整洁,但是城管队伍的人事权和领导权却不属于乡镇政府,结果基层政府缺少维护市容的执法权,却必须为城管队伍发奖金或工资。其他像环保执法、安全监察、教育管理、农业部门,也可能面临类似的情况。 对于日趋复杂的社会系统和内生出来的各种需求,发达地区的县乡政府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扩建机构和增加人手。可是它的行政级别和基本架构却没有相应改变,其人员编制受到很大的制约,结果就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之外出现了大量的聘用人员和编外人员,动辄数以百计。在发达地区,一个乡镇的人员规模甚至可能相当于中西部地区一个县的人员规模,成为体型肥大的超级乡镇。 二、江南乡村土客融合的挑战 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是发达地区农村的普遍现象,它所带来的影响还在形成之中,尚难预料。表面看来,外来人口的涌入会带来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问题、劳资关系问题、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农民农问题、低端市场管理、社会治安问题,等等。在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有一个基本的问题:到底如何推进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之间的融合?从某种进化史观来看,推进不同地域人口的文化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其进度和方式仍然需要探讨。这其中有三个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土客融合问题关系到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在邓小平所规划的“两个大局”的思想中,要求中西部首先要顾全大局,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然后东部地区也要顾全大局,帮助中西部发展。但是,当东部地区发展起来以后,如何实现利益平衡就成了一个问题。当大量的农民背井离乡到了东部发达地区以后,他们需要政府帮助提供各种基本的公共物品和社会保障,这种要求是逐步深化的,触及到如何实现社会融合这个问题的内核。比如教育问题,从政府解决幼儿入托,到2003年允许外地学生可以就地接受义务教育,进而在2012年提出了一个如何解决就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再比如社会保障的问题,从1997年开始为农民工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07年比照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标准推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其中的基本逻辑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不断打破。问题是,在东西部发展尚不平衡的状态下,加速推动城乡二元体制的瓦解,将可能导致中西部人口的大规模迁移,这种趋势导致的复杂后果必须为决策者考虑在内。 第二,江南土客融合问题的特殊性与吴越文化的特殊性有关。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的融合问题或者说土客交融的问题,既有利益内涵,也有文化内涵。从文化上来说,南方的吴文化、越文化与中原文化和其他地区文化之间的融合问题是千百年来的老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这些文化之间的融合在近几十年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突然加速,它所导致的社会风险必须得到充分的估计。 第三,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和进入农村的性质存在明显的差别。城市本来就是五方杂处的空间,它的包容性是由它的市场功能天然赋予的,市场必然要允许和欢迎八方来客。但农村却有着它天然的封闭性,一方面,农村存在农民集体,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拥有土地甚至宅基地另一方面,农村是本地地方性传统文化的摇篮。我们不能说这些地方文化都应该消失,就像我们可以要求城镇的公务员在办公期间讲普通话,但不能要求村委会 主任在工作期间也必须讲普通话一样。此外,在江南地区的农村,还出现了本地人反过来害怕外地人的奇特现象,这种社会心态所潜藏的社会风险也是值得特别注意的。 三、低端市场管理的挑战 当前,社会分层不断结构化,不同阶层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趋于分化,在城市中出现了主要针对低阶层市民服务的低端市场。这个低端市场中有大量的外来人员、个体经营户和非法经营者,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一大难题。201 1年浙江湖州织里发生的外来机户抗费事件,就是这种管理困难的直观反映。 以东部某镇为例:在二轮延包以后,外来务农人员大量增加,目前有超过4000名外来务农的劳动力。同时,随着城镇的扩张,个体工商户的人数也迅速增加。目前,该镇有11000家左右的个体户,近千辆黑车,以及大量的流动摊贩。个体户中以本地人名义登记的在30%左右,但实际经营者中本地人比例不到10%。因此,对个体家庭经营者的管理势必遭遇特殊的社会风险。 第一,与进厂务工的人员不同,个体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直接面对基层管理者。在管理外来务工人员时,企业管理者其实担当了一个中介的角色,但在面对个体经营户时,本地管理者要直接面对经营户。在面对面的执法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情绪上的紧张。尤其是在管理外来经营户时,这个情况更值得重视,很多的外来经营户存在地域性或家族性的聚合,有的相互间还存在某种经济协作关系。 第二,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实现相对公平的难度比较大。在某镇11000家个体户中,在工商局登记的只有5600家,实际缴税的约2000家,不缴税的行为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在打击黑车的过程中,总有部分人能够得到情报,逃脱打击。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盘剥这些黑车司机,进而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第三,相对工厂里的普通工人和本地的一般群众而言,外来个体经营者的。人际关系比较发达,个体经营者的年龄比较大,人情练达。比如笔者所了解的一个非法行医者,他是退伍军人,在部队做卫生员,退伍后到上海非法行医,他很会做人,待人热情,允许别人赊账,还送药给穷人。因此,当政府去取缔时,遇到群众的起哄,最后在警察的帮助下工作人员才安全地撤离了现场。 四、“农民农”现象的挑战 对应于“农民工”的提法,我们可以把到本地来务农的外来农民称为“农民农”,他们广泛地散布在发达地区尚未被征用或者虽被征用却暂未被开发的土地上。他们的收入比在老家务农高,生活远比农民工自由,而且,他们往往结伴而来,轻易地在当地重建了社会支持网络。越来越多的农民农选择在自己租来的地头搭建大棚居住,与本地农民的小楼相对而望。前者萎靡不振,后者生机勃勃。而且,这些外来农民农确有一种扎根当地、乐不思蜀的倾向。可以说,外来“农民农”对本地农民的更替压力,将可能形成一种生物和文化意义上的釜底抽薪,甚至动摇发达地区乡村的基本社会性质。 农民农问题的性质是:我们虽然有能力把本地农民变成市民,却无法把小生产都变成大生产,结果这个小生产的任务就由农民农来完成。 对这个判断还可以这样来解释: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看似必然带来农业现代化的契机,许多地方都发展了很多的农业企业来实施规模化经营,但是这种规模经营遇到两个基本问题。其一,到底多大规模才是适度规模?其二,企业的规模经营和家庭的规模经营相比较,是否具有优势?由于这两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答,所以,规模经营在发达地区的发展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快。同时,本地农业劳动力又不断退出。结果,本地农业劳动力大量地被外地流动农民所替代。这些流动农民的经营方式往往采取了家庭经营方式,实现了家庭经营基础上的适度规模经营。当然,相比于大企业的规模来说,这些“农民农”家庭的经营规模依然是“小”的,还是小生产。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经济基础的变革也带来了社会文化更替的可能。 社会管理论文:对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在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探索 当今社会,媒体对国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辐射日益加强,对人们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响日益深入。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特定土地上人们的集合,而这个共同体、集合的粘合剂,就是新闻媒体。正是新闻媒体提供了监测环境、告知消息的工具,提供了人们彼此间交流意见的公共平台。社会生活空间的大小及其发展水平,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其信息传播的发展水平。口头传播与原始部落民主相适应,手抄文字、马车驿站与民族国家相适应,印刷传播、电子传播、网络传播与全球政治相适应。在网络环境下,消息弥漫于整个的社会空间,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它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精神生活,更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的运行。社会管理的实质是对人的管理,必然涉及到管理者和人民两个基本要素,管理者要认识人民,理解人民的心声,人民也要了解管理者,审查管理者的资质。在这两者之间,其沟通、联系的主渠道,非新闻媒体不可。在当前这个媒介化时代,要创新社会管理,建设良好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离不开新闻媒体。 一、现代社会呈现多元化、多样化等新特点 1、人口流动频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的“单位”属性逐渐减弱,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人员流动。走南闯北,出现了单位用人、社会管理人的新形势。 2、人的价值取向多元化。改革开放,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跨体制的人员流动,带来了人们心理素质、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在主流价值之外,又有许多价值观出现。如自立、竞争、互动、风险、信用等价值观正在确立,还有一些不良的价值取向也凸显出来。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腐朽无耻、低级趣味等。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 3、社会阶层多元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计划经济时期决定人们社会经济状态的政治性、制度性或行政性标准(如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档案身份等)逐渐为一些新的因素所取代,职业分化、收入差距扩大和资产私有形式的出现促使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晰。尽管目前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变还在持续,并未完全定型,但其基本的分化形态和规则正在形成。多年前,学术界提出了十大社会阶层的划分,原先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变成了十大阶层,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4、民主化进程加快,社会越来越公开透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要求政府更加公开透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面上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 上述社会变化,也形成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如利益问题,过去强调是整体利益, 现在开始重视个体利益,同时新的群体形成产生诸多群体利益。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难免产生利益冲突。如何协调群体的利益冲突,化解矛盾;如何进一步公开透明,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如何引导人们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建立起新的社会管理机制,这种新的社会管理机制也必须适应多元化、多样化社会的要求,遵循多元社会治理理念。既要有“硬”的手段,也要有“软”的手段。“软”的手段主要是通过某种形式影响人们的行为,指导或告诉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应该怎么做等等。在这方面,新闻媒体显然有其独到的作用。 二、媒体在多元化社会管理中有其独特的作用 1、宣传功能。新闻与宣传都同属于传播范畴。宣传是一种传播活动,可以通过任何传媒进行。在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媒体是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还有法律法规等重要阵地。还能通过它的信息筛选和散布功能,直接影响百姓对社会的感受,由此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认可程度。调查显示,现在 90%以上的群众都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党和政府的决定、实施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如每年的全国“两会”、省“两会”,人们都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进行关注。新闻媒体在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 2、引导和教育功能。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是信息社会。媒体成为我们获取信息和获取思想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对社会主流思想,对社会的价值观的选择,都起主导作用。人们世界观的形成,有家庭、学校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媒体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媒体传播信息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强烈的社会性、生动性、知识性、思想性,它往往通过真人真事、具体情节和潜移默化的方法来表现事实和思想,来对舆论进行引导,因此较容易为公众接受。 3、沟通协调功能。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媒体扮演着各方信息沟通平台的角色,在社会系统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信息枢纽作用。政府、市场、非政府组织与公众、社会各个方面都可以在媒体上进行沟通。这些年,政府部门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事例多了起来,很好地发挥了媒体的沟通作用。 4、社会组织功能。新闻媒体通过对新闻信息的选择、解释与评论,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策略,并呼吁社会共同关注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从而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上,形成统一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就充当着一种社会组织者的角色。 5、舆论监督功能。舆论监督历来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功能。舆论监督,既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百姓诉求的主要渠道之一。党和政府一直强调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统一思想、修正错误、凝聚力量和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息服务功能。新闻媒体不断向人们提供各种事件信息,如对于那些来自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威胁,新闻媒体能及时地向人们发出警告,让人们采取防御措施。此外,新闻媒体还提供有关人们生活环境的信息,如关于公共事业、经济状况等,这也是新闻媒体满足人们日常信息需要所具备的功能。 新闻媒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将发挥正确导向、聚合智慧、动员教育、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一方面为媒体的新闻报道提供了一个全新空间与视角,另一方面也让媒体重新审视自己,完善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调整思维,从而增强媒体与社会 的“互动性”与“粘合度”。责任与担当:媒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核心价值所在新闻媒体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必须坚持职业伦理,弘扬专业精神,恪守社会责任。唯有严格要求自己,践行道德规范,善尽社会责任,大众传媒才能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2011年发生的谣“盐”事件,给媒体如何参与社会管理留下了许多思考。2011年3月16日,全国不少地区出现“抢盐潮”,众多新闻媒体沉着冷静应对,在重要版面、时段、页面,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地传达政府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食盐供应新闻报道,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消除了民众对核辐射影响的疑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 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新闻传播活动,是人类的一种有明确目的的社会活动。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传播者与受传者的传递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行为来达到管理的目的。因此,新闻传播活动从一开始,就暗含着对管理效果的设定。按照人们通常的说法,效果是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在资源投入量一定的情况下,产出越多,该转化过程的效果越好,在产出一定的前提下,投入越多,则其转化效果越差。新闻传播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行为,必然要耗费一定的资源才能产生一定的管理效果。而这一效果的产生,又是贯穿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全过程,始于传播之前,显现于传播之后,即总是受众在收受新闻传播之后才会表现出来的。由此,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效果,可以被理解为新闻传播者(即管理者)在实施自己的管理行为所消耗的一定的资源与在此基础上所得到的新闻受众(即被管理者)接受信息传播后在感情、思想、态度和行为方面所发生变化收益的比较。 新闻媒体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管理息息相关。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的特点,发挥新闻媒体的功能作用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进而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这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是媒体本身应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二是政府等管理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管理好社会。 由此可见,媒体参与社会管理,首先应该是建立在真实、可信的基础上。媒体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提供事件的真相,并让公众获得充分的有效信息。谣言止于智者,公信源于诚意。这次谣“盐”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传播新闻事件真相,达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效果。因此,媒体应强化社会责任,加强对公共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报道,畅通人民群众的权利表达渠道,努力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各种社会分歧。这样才能把好舆论引导的闸门,真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新闻媒体对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新闻媒体是传递信息的载体,这种传递的信息与人类事先储存的信息不同。传媒传递的信息更多地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最新变化有关,通常被人们称为新闻。无论世界发生何种事,如战争、疫情等,一旦经新闻媒体传播,这种信息就会对人们的社会生存和命运产生影响,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一般的信息所不具备的。如在地震中遭破坏的日本福岛核电站的一系列经新闻媒体传递的信息,引起各国政府对核电站安全的高度重视。这就是新闻的力量。 社会管理论文: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出现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职能。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和检察机关定位的分析,总结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简介:张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出现的还有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而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针对我国存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6月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2009年底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不仅是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层面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则要求把人当作社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侧重发挥个体的独立性和潜能,以激发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正是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主动权,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社会背景 1.社会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分层较多,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质增强,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为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的保障,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的摩擦和冲动。所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中的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更是成为了社会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 2.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四亿多人,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许多的新闻和信息通过网络的方式传播,缩小了世界的距离,使地球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可是网络的弊端也渐渐体现出来,离开了政府的监管,容易出现假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就会产生为谣言。网络为了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 3.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将简单的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对抗的地步。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是利益的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以唤起政府的关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而政府的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现状,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 1.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重要的主体。“检察机关虽然不直接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却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创新,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的利益诉求都是要达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的效果,所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应在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水平,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指导,以法治程序和规范为行动的支撑,才能真正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这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检举犯罪,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层检察院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诉求,明确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确的化解矛盾,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避免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时期,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食品安全问题等现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仅败坏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深层次的会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加大社会管理的难度。“我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渎职犯罪监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性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也是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 4.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各种权益和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决。检察权随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变迁已经不仅仅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公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还原的内在机制,而是成为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主导性变量和动力资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实际进程和方式。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 1.检察机关应立足于自身基本职能,维护 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坚持依法办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监督警察的活动,以保障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制约法官的审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正如林珏雄所说:“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官作为法律守护人,既要保护被告于法官之擅断,也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依法监督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的行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对政风、行风的管理;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社会管理主体、妨碍社会管理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2.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成为刑事案件多发地点,治安混乱。在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与当地的街道办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应当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准确、及时和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还应当密切的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3.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呈现了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开始绽放光彩,就已经踏入了铁门。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贫穷、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在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多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法律救济途径的作用,防止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阶段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基于群众的权益被侵害,却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从而只能通过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访等形式得到关注。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了解群众的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将诉求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
经济建设论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资源消费量急剧增加,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是我国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应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各环节,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厉行节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社会发展模式。 一、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本世纪头20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和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 资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从资源禀赋看,我国是总量上的大国,人均上的贫国。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耕地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石油、天然气人均占有储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和4.5%,铁矿石、铜和铝土矿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6、1/6和1/9,45种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资源禀赋与人口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国际经验表明,这是一个资源消耗强度加大的阶段,更加剧了资源短缺的矛盾。近两年我国承接发达国家产业转移,又加大了国内资源的供给压力。 环境形势更加严峻。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水环境每况愈下,大气环境不容乐观,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二次污染严重。农村畜禽粪便、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使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锐减,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影响。 提高国际竞争力面临更大压力。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竞争将更加激烈。目前,我国在出口产品结构中,初级产品和原材料仍占较高比例,处于国际贸易分工的下端。资源消耗高、浪费大、利用率低是产品成本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企业和产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制约着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渐削弱,但包括产品能效和环境标准、标识、废弃物回收、包装等“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影响。 实践证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已经走到了尽头,不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受。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减轻环境压力,增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 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实行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的根本转变 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中央提出加快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总结、探索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党中央提出的“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方针的指导下,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能源增长翻一番支撑国民经济翻两番的目标。在优惠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我国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近年来,在借鉴国外发展循环经济成功经验和总结国内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和地区开展了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探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不同模式,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累了经验。 当前我国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障碍。一是节约优先的方针未能很好落实,节约优先没有很好体现到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去;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标准不完善,可操作性差;三是尚未建立促进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资源性产品价格不合理,支持和鼓励节约降耗的财税体制不完善,融资渠道不畅,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不彻底,难以形成促进节约的有效激励;四是缺乏技术支撑,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的能力不强,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还不能适应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需要;五是全民节约意识不强,发展思路不对头、消费心理扭曲、消费方式不合理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大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此,要着力构建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型的产业结构、节约型的城镇化模式、节约型的农业生产体系、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树立节约型的思想观念。 构建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在需求结构上,要实现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增长向消费和投资双轮驱动、内需和外需共同拉动转变;在产业结构上,要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经济增长向工业、服务业和农业共同带动经济增长转变;在生产要素投入上,要由主要依靠资金和自然资源支撑增长向更多地依靠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支撑转变;在资源利用方式上,要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转变,使经济增长建立在经济结构优化、科技含量提 高、国民素质增强、质量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当前要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 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要加快发展并做大做强信息产业,加速信息化进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优质能源的比重。开发区建设要充分考虑节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确定不同区域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加强重点行业能源、水、原材料消耗的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加强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废渣、废水、废气综合利用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构建节约型的城镇化模式。城镇化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自然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利用土地、水、能源等重要资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积极保护耕地,提高单位住宅面积密度,改进建筑结构,增加可使用空间,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合理配置居住区绿化用地,土地使用功能适当混合。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立城市立体交通系统。大力发展节能建筑,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建筑废物综合利用;新建建筑实行装修一次到位,禁止二次装修。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有条件的要发展分布式供热;城市规划要充分考虑水资源开采与补给的平衡以及供水与排水系统对节水的有效性;住宅小区建设要配套雨水、生活废水收集与处理回用设施,加快再生水利用,推行分质供水。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因地制宜实施垃圾资源化利用。 构建节约型的农业生产体系。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和生态农业,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精准化水平,节约使用土、肥、水、电、种、药等投入要素。继续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节能型农业机械,提高资源能源的产出效率;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生物农药,从源头上消除餐桌污染;推广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提高利用效率和附加值;积极推进秸秆、牲畜粪便等农业废物综合利用,搞好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生存环境;大力发展沼气工程并使之成为农村的补充和替代能源。 构建节约型的消费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合理消费,反对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和奢侈消费。住房、汽车等新的消费热点在拉动消费结构升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鼓励购买低油耗、低排量的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禁止过度包装,尽可能不使用一次性产品。 三、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将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长期坚持和实施节约优先的方针。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资源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意义,明确将“节约资源”与“控制人口、保护环境”并列为基本国策,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把节约资源作为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把节约能源和资源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和深化税收、财政、投资、金融等改革的重要内容。 加快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要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解决无法可依和法律不完善的问题。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健全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建筑节能、节约石油以及包装物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抓紧修订《节约能源法》。建立执法责任制,保证现有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要加快国家标准制度体系的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类产业标准、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依法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对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实行严格的开发准入条件;对高消耗、高污染行业的新建项目,要从能源、水资源消耗以及土地、环保方面实行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加快制定工业耗能设备、机动车、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强制性、超前性的能效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的设计规范,提高建筑的节能标准。完善重点用水行业取水的定额标准。建立和完善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强制淘汰制度,重点耗能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新建建筑的准入制度,生产者的责任延伸制度等。 完善促进资源节约的政策体系。加快完善自然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的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充分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财税和收费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鼓励使用节能节水减免税产品的优惠政策和鼓励发展节能车型与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完善资源性产品进出口的税收政策。公共财政要加大对政府资源节约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恢复、破坏修复责任制度。对一些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工程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加快技术创新,突破技术瓶颈。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包括减量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优化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努力突破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瓶颈。坚持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工程应用科技的开发,将其纳入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化发展规划。 促进机制创新,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建立信息制度,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及时国内外各类资源节约信息,引导企业挖潜改造。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同时,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担保,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的发展。推行节能自愿协议,即耗能用户或行业协会与政府签订节能自愿协议。 此外,还要广泛开展国情教 育,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中小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经济建设论文: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用研究 【论文摘要】社会意识形态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是个重要因素,因为在整个社会运行中,意识形态能发挥多方面的功能,而其巨大的经济功能决定了我们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必须正确对待经济发展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积极利用意识形态的反作用,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服务。 【论文关键词】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一、社会意识形态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意识形态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意识形态同样适用于辩证唯物主义社会观,意识形态是随着社会物质发展变化而变化的。意识形态能直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成熟的思想理论体系,其主要特征就是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所谓实践性就是指它来源于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并能反过来指导实践,为人们从事实践活动提供科学的指导,从而引领人们的实践活动向更高的层次发展。社会意识形态的这种实践性反映其对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时,就是它能够直接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建设丰富和发展了社会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工业为龙头,通过更新设备,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拓展产业链,发展各种特色产业,不断提升总体竞争实力。通过实施“东北振兴”,“西部开发”、“中原崛起”等经济建设战略,不断增强地区经济发展实力,提高了全国的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实现了GDP数值的较快增长,但在一些经济高速增长地区出现了资源枯竭、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贫富两极严重分化等问题,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对资源过度依赖等问题制约着发展可持续。由此可见,仅仅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并不能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下,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和迫切需要解决可持续的问题。迫切需要社会意识形态的理论思想指导经济发展。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创造性应用和发展马克思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理论。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改变,而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深层次变革,突出的表现是从经济开始,再逐步向社会和政治领域渗透。 二、社会意识形态建设对经济建设作用 1.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导向作用 引领经济建设方向,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存在的,并为全体人民共有的。因为它是人民共同拥有的认知体系,所以它有助于人民彼此达成认识上的一致与行动上的统一。而处于党政地位的意识形态都是与对经济制度特别是对交换关系的正义或公平的判断联系在一起,目的在于说服人们相信现存的经济规则是与正义共存的。成功意识形态的制度变迁和经济改革会促进经济增长。社会意识形态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制度解释和价值支撑,使人们从内心认可经济建设中各种财产关系的合理性、交换关系的公平性以及分配关系的正当性,强化人们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各种规则的“认同感”,以减少体制在转轨及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摩擦费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节约机制,这种机制是由意识形态的基本内容决定的。 2.社会意识形态建设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动力 经济建设的客观进程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产生、发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社会意识形态之间是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在十五规划以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出现重大飞跃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程在本质上与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发展的互动性和价值的契合性。虽然国家处于全面经济振兴阶段,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面临着重重困难,迫切要求社会意识形态理论上的发展和创新。人民思想意识的更新和社会的不断变革对社会意识形态提出了全新考验。应对这些考验,需要各级党政组织从自身做起,为推进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社会意识形态不断解放思想,打破因循守旧、平凡干事的思维方式,在具体工作中敢闯、敢试、敢争;坚持开放创新,摒弃落后的体制机制,以敢于担当、追求卓越执政理念,以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审视自我、谋划发展。并对全国总体格局进行了正确判断和分析,提出了新的理论概括。特别是在基本认清了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发展大势,总结过去经验,汲取历史教训,抓住历史机遇,实现了社会意识形态的理论创新。 3.社会意识形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文化建设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之重点。在经济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各国文化软实力的竞争更趋激烈,其中的文化产业竞争又是文化软实力竞争的重要载体。文化,是一个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内核;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文化看似无形,但对经济发展的引领、鼓舞、凝聚和保障作用是现实而且巨大的。 文化发展问题事关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以解决的。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既是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文化建设事业受到高度重视,文化氛围更加融洽和谐,文化创新更加活跃,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文化建设与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从而有力地推动着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进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走过了30多年发展历程。30多年来,中国人民走出困境,夯实了发展基础,并积蓄起了强大的发展势能。而当前,中国经济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跨越发展、推进全面转型的历史新阶段。新阶段更加突显的新特征、新任务是加速发展,释放后发优势,在这个“经济建设升级”跨越发展的进程中,“文化兴国”应势而生,深入挖掘我国丰厚的文化底蕴,改造或摒弃那些原有的落后文化,加快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城市文化,培育和弘扬具有先进性、时代性的“民族精神”,并使之成为引导、凝聚和激励全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 4.创新社会意识形态有效促进经济建设发展 不断创新社会意识形态理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力。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更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条件下加强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必然之路。面对新 情况新问题,社会意识形态工作不改进就没有活力,不创新就不能发展。因此,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指针,与时俱进地看待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继承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意识形态是一个开放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变化了的社会环境,提出新理论,解决新问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工业强则国家强”的理念,用足用活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经济建设理论创新的生长点。坚持节约发展、集约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可持续发展等“五大战略”理论创新的原动力。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建设以来,根据时代的新特点和实践的新要求,不断地以自身的理论创新来推动社会意识形态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并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扩大了阜新社会意识形态影响力,从而实现了以人为本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新实践。 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摘要: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统筹,努力形成“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良性互动机制,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求加快国防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互动机制;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纳入到更高层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指导思想之中,并明确了“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方针,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妥善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的正确选择,原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积极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处理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从而不断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增强国防实力和国家综合国力。 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强调指出:“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本依托,经济建设搞不上去,国防建设就无从谈起。国防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建设搞不上去,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就难以保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就是要确保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相互协调,并努力防止在实践中出现相互偏废现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防实力要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相协调。没有一定的国防实力,国家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就无法得到保障。而脱离国家经济建设安全环境,单纯追求国防实力的增长将耗费大量的宝贵资源,影响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二是国防发展战略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安全战略和发展战略是国家和民族赖以生存和得以延续、保持稳定和走向繁荣的两个重要支点,只有在国防发展战略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协调情况下,国防和经济的发展战略目标才能得以真正实现。三是国防建设投入要与国家经济的承受力相协调。经济是国防的基础,国防建设超出经济的承受能力,不仅国防建设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经济发展也将因此受到拖累。四是国防体制要与国民经济体制相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对国防体制有不同的要求,因此经济体制的变迁必然要求国防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须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除此之外,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相互协调还包括其它许多方面内容,如国防发展方向要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国防政策要与国家经济政策相适应等。 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内涵,随安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和平时期,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防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依托,在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前提下谋求发展。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只有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不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才能为国防建设提供雄厚的经济基础。因此,国防和军队建设要在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下谋求发展,使国防投入、军队规模等控制在经济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二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加强国防建设。富国不等于强国,一个国家即使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若无强大的国防力量,也难于巩固已有的经济建设成果,难于取得与其自身经济实力相符的国家地位。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三是要立足提高国防建设的效率和效益。当前,我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还存在某些不相协调的地方,一是国防发展实力与经济发展实力不相协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前列。与此同时,我国现有武器装备综合质量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也不占优势。军队建设整体上处于机械化和半机械化阶段,而发达国家正在进入信息化军事阶段。二是国防费占gdp比重过低,同经济建设面临的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不协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开支占gdp的比重长期呈下降趋势,“六五”和“七五”时期平均分别为3.6和2.0,“八五”和“九五”进一步下降到1.5,20__年回升到1.5,20__年进一步回升到1.7。尽管近年来加大了国防费的投入,但仅仅是一种恢复性增长、补偿性投入,国防费占gdp的比重低于3的世界平均水平。为了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我们应当在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基础上,适度增加国防费占gdp和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以增强国防实力和应对各种安全因素的能力。 二、努力形成“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良性互动机制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是矛盾的统一体,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其实质就是尽量减少和降低两者对立矛盾的因素,促进和强化两者互为依托的能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军民分离”和“军民结合”两种模式。在“军民分离”模式下,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各自封闭、互不相通,两者在资源的分配上通常表现为相互对立关系,难以起到良性互动作用。而在“军民结合”模式下,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的技术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可形成双向扩散、交流和融合的态势,促进国防与经济良性互动作用。因此,通过军民结合,不仅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克服资源重复配置现象,缓解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争夺资源矛盾,而且可提高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效率与效益,从而能够更好地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就是要打破军民分割、相互封闭的传统界限,按照“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要求,使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也就是,一方面将国防建设根植于国民经济体系之中,形成国民经济对国防建设的强大支撑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国防建设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形成国防对经济发展的强大牵引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建立起军民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在项目立项、资源配置等方面真正实现相互融合。国家和地方在铁路、港口、机场等大型公共基础建设以及光缆、 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基础建设方面,不仅要考虑经济建设需要,而且应当充分考虑军事和作战需要,做到寓“战场建设”于“经济建设”之中,使一笔投资能获得经济和军事双重收益。军队在人才培养和后勤保障上要充分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通过军事教育和人才培养体制的改革,做到寓军事人才培养于国民教育体系之中,使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获得持久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通过物资供应、卫生勤务、交通运输和技术保障等军事后勤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做到寓后勤保障于国民经济体系之中,使军事后勤保障的效率和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应当按照军民一体化要求,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加大军民兼容设施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努力促进国防资源和民用资源的相互溢流和优化配置,使有限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生产力和战斗力。努力发挥国防支出的投资乘数效应、地区乘数效应与就业乘数效应,使国防建设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改善就业形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良性互动机制,积极推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需要相应方针政策和法律制度为之配套。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改革和完善国防市场的准入和退出制度。政府需要适度放宽国防市场准入,逐步降低民用部门进出国防市场的门槛,允许和鼓励非公有经济进入军民兼容的军工行业和非关键领域。同时,还应当通过相应的政策引导,使设备老化、生产能力过剩、市场竞争相对较弱的国有军工企业,能够自主地退出武器装备生产领域,使有科技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民用高科技企业,能够自主地进入武器装备生产领域,从而彻底改变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相对封闭格局,迅速扭转国防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局面,并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良性互动机制的加快建立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要抓紧制定并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必须及时修订和完善军用标准和规范,扩大军品和民品的通用化、标准化和系列化程度。比如,在武器研制和采购方面,只要不影响武器装备的作战性能,凡是适合采用民用标准和规范的地方,就应当尽可能使用民用标准和规范,以此提高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军民融合程度,从而达到降低资源重复配置和浪费的作用。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决策、协调和评价机制。在决策机制上,政府应当按照“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要求,把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纳入统一规划进行决策。其中,经济建设的决策要贯彻国防原则,国防建设决策要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在协调机制上,应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军地联系办公会议制度,从项目立项、投融资、价格、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各个方面,加大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工作力度。在评价机制上,应当把“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使各级政府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同时,能够兼顾国家安全利益。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体系。让有限资源在和平时期能够最大限度地用于经济建设,在战时可有效地保障战争需要。最后,还应当健全和完善相应法律和法规,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良性互动机制的形成提供制度保障。 三、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求加快国防现代化建设 国家在一定时期的资源总是有限的,而用于国防建设的资源投入就更加有限。为了使国家有限资源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国防与经济的发展需要,在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问题上,我们还必须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从当前我国现实情况看,经济不够发达仍然是影响我国综合国力、制约我国在国际事务中所起作用大小的关键因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建设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将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因此,我国用于国防建设的资源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有大幅度的增加。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时必须坚持协调发展、有所侧重原则,避免出现全方位推进和平均着力而导致国防建设效率低下的现象。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就是以增强国防实力和提高军队战斗力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有限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着力解决好影响和制约国防实力及军队战斗力的关键因素。国防和军队建设是一个有机系统,根据“木桶效应”原理,系统的整体功能主要由系统的“短板”决定。为了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就必须集中力量解决好系统的“短板”问题。为此,必须根据信息化条件下的战争特点和规律,抓住我国国防建设特别是军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有限资源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原创://一是军事战略威慑能力的建设。提高军事战略威慑能力是遏止战争,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重要手段。军事战略威慑力量的建设,通常被认为是“费效比”较高的国防建设活动。在国防投入一定的情况下,应当以足够的投入确保急需的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和“杀手锏”武器的研制生产,并逐步装备部队形成战斗力,从而依靠强大的国防实力和战略威慑力震慑对手。二是国防和军队的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化军队和打赢信息化战争,是当前世界主要国家的重要建军目标,也是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目标。为此,国防和军队建设要紧紧围绕建设信息化军队和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加大军队信息化装备以及信息化作战指挥系统等方面投入,努力完成机械化与信息化复合式发展的双重历史任务,加快推进军队建设跨越式发展步伐。三是军队“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建设。现代信息化战争是一体化的联合作战,需要海、陆、空、天、电、磁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有效配合和联合作战。军队能否打赢现代信息化战争,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为此,需要加大军队“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建成一体化的作战指挥系统、火力打击系统、情报侦察系统、装备研制与采购系统、动员及后勤保障系统等。四是国防和军事人力资源建设。国防现代化建设,人才是关键,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大国防和军事人力资源的投入,提高国防和军事人才的综合素质,积极推进人力资源配置由 数量型向专家型和职业型转变。 国防是典型的公共产品,而且是特殊的公共产品,国防现代化建设理应由国家来进行投资。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由国家来进行投资。实际上,国防建设的某些领域,国家完全可以充分依靠和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军事、民用技术协调互动重视不够,军用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通用化程度较低,造成了大量社会资源的重复配置和低效率,不但损失了社会经济效益,而且影响了国防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后劲。为此,国家对国防建设的资源投入,应该集中投在民用部门“不能”、“不愿”和“难以”进入的国防建设领域,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中安全保密性强、投资大和风险高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这些领域,国家应当在项目立项、投融资、土地使用等各个方面,逐步加大对国防建设的支持力度。而对于一些军民兼容性和非关键的国防建设领域,国家应当允许和鼓励民用部门积极参与,以增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后劲。另外,还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手段,借助信息技术,提高国防费保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国防费保障向精确化转型,提高军队和国防建设的质量效能。 经济建设论文: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关系 传统林业和现代林业一直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近些年来社会发展加快、人口快速增长、物质需要成倍增长,导致自然界的森林资源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在提倡可持续发展的今天,传统林业也必须进行调整和改变,不能持续先发展后治理的老办法,必须要坚持经济和生态环境共同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现代林业建立在标准林的基础上,应注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试图在林业生态发展和林业经济发展中找到平衡,使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走上又好又快的道路。现从以下几方面简单论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关系。 1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意义 1.1现实意义 在我国社会和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生态环境呈几何速度恶化,自然生态系统被污染和严重过度索取,大量自然资源都面临着短缺和后续乏力,其中林业资源也是其中之一。按常理来说,作为可再生资源的林业,只要统筹科学、开发合理,是可以持续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但是,我国森林产业的现实状况是:森林生态系统退化速度比建设速度快,局部好转,总体恶化,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缺位、供体错位,载体即林地和林木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需求。林业生态环境恶化造成了每年数百亿的经济损失,传统的林业经济模式已经无法适用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改变势在必行。 林业主要以森林为主要资源,森林是一种复杂的复合生态体系,是地球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是人类氧气的制造者和二氧化碳的净化器,也是生态链中重要的一环。 林业是所有生态建设的主体,同时其又可以是规模巨大的生态经济循环系统,林业生产的物质产品绝大部分都是可降解再生的绿色能源,在节能减排目标中具有不可估量、不能替代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林业又是生态文化的源泉。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树立正确的森林经营理念,体现在人与环境、资源与生态、经济与自然的协调和统一的发展,通过科学、政策、技术和不断进步的管理措施,通过不断地适应寻找到适合我国社会自身发展情况的道路,以期达到林业资源的多方面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2经济意义 森林是大陆生态系统的主要环节,也是林业经济的最重要载体。培育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是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最主要目标。完整平衡的森林生态系统不仅能够持续提供生态效益也能持续提供经济效益。被破坏的退化的森林不仅在物质生产能力上明显衰退,森林的其他效益功能也必然相应减少。我国现有森林生产力只相当于其潜在生产力的1/3,这是国内林业产业界内的共识,因此恢复、开发和提高森林生产力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也是必要的。此外,林业生态环境可以支持复合经济体系的发展,可以帮助建设和发展多样化的经济结构,在成熟健康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是共生的,如果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面的效益,都会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失去推动力与生命力。因此,完全可以在建设功能性完整的林业生态体系的同时,形成以林业资源为依托、以商品林基地为龙头、以林业商品产业和绿色旅游产业为一体的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如木材、林果、花卉、草坪等产品的深加工产业,逐步形成比较发达、系统和绿色的林业产业。 2林业生态保护建设发展的亮点 一是发挥林业的经济功能。生态优先并非不考虑经济功能,只有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才有物质基础;应分清国 家对天然林和人工林管理的政策界线,切实保护天然林资源,按照森林经营的技术要求合理利用人工林;遵循林木生长的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地采伐利用,让林业在发挥生态、社会效益的同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二是提高林农的积极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林业部门划定采伐区域、数额,企业与林农实现“订单林业”,减少了企业的灰色支出,使林农直接受益,可有效提高森林加工企业和林农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三是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林业要素市场建成后,通过林权有序、规范流转,可以盘活林木林地资产,解决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效益兑现慢、生产风险大的问题,提高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通过林权证抵贷款,解决林农发展林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了社会闲散资金与银行资金流向林业,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 3保护林业生态环境产生的新经济建设点和经济增长点 传统林业只将注意力集中在森林所能提供的最主要资源——木材上面,但是林业资源可以提供远比木材更多的产 品,能够对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下是3种主要经济增长形式。 3.1促进森林旅游业的发展 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是林业生态环境最主要的贡献。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日常生活中的休闲娱乐也开始日益重视,森林旅游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也是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途径,并且正在我国迅速生成和增长。完善的森林资源是森林旅游的基础,森林旅游业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可以发展出主要如森林公园、交通运输、餐饮、商贸、旅行社、娱乐等多种依托森林资源的经济体。此外,还可发展各种层次的辅助服务机构和组织,这些都是经济建设所需要的多方支点。 3.2促进林业副产品产业的开发 林业资源除了能够提供木材之外还能提供很多林副产品,如动物、林果、花卉、次生动植物资源。根据不同地区的林业资源特色,可以建立不同的副产品产业,最主要的有野生动物资源产业、林果深化加工产业、次生动植物开发产业等。深化开发林业资源的副产品可以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遇。 3.3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产业 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的、科学的、持续的生态工程,需要有组织的、科学的、专业的主体承担,这一投入过程本身就对经济建设有着积极作用。要发挥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时社会和人民的力量,在保护林业环境的同时把林业融入到自然——社会大系统中去,使其成为社会生产和社会服务、生态建设和生态服务的工程。要突出“以人为本”和发挥人的主体性参与性,做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使林业保护产业社会化和社会的广泛参与到林业保护产业中。充分利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让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产业服务大众,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贡献。 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并不与经济建设相对立,相反,它是一个非常好的 经济建设方式。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掘林业资源开发潜力,多角度建设林业资源相关产业,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变成经济增长引擎。健康的生态林业发展可以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支点,提供形式多样的经济发展模式和途径,为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经济建设论文: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建设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必要保障。 经过多年努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行政执法队伍。 实践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条件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有手段在短时间内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大范围的检查和清理,有能力对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或重大应急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在我国市场监管体系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成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重要执法力量。 我们看到,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经济形势变化对市场秩序影响的深入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力强化市场监管,努力消除市场秩序中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突出问题,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的水平进一步提高。面对____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总结历史经验,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只有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才能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加强市场监管,必须更新监管理念。要把落后的、传统的、随意的监管思维向文明的、现代的、依法的监管理念转变,牢固树立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有效监管的理念,努力做到创新监管、规范监管、高效监管。要把依法行政看作生命线,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市场监管,必须完善体制机制。要针对维护市场秩序的实际需要,着力在丰富发展“四化建设”的内涵上下功夫,着力在各项监管制度的完善上下功夫,着力在完善制度体系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四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发展。 加强市场监管,必须创新方式方法。要按照推进“四个转变”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在巩固和扩大创新成果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着力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推进“四个转变”的工作力度。 加强市场监管,必须提高监管效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内部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业务条线的上下联动、区域之间的相互协作、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资源整合,增强监管合力。要完善应急机制,健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和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当前,特别要注重从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营造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出发,深入研究解决涉及全局和扰乱区域经济发展秩序的问题,努力防止市场监管的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 今年的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我们要始终牢记:只有做到公正执法,工商行政管理才有执行力和公信力;只有做到依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才能实现规范监管、科学监管;只有做到廉洁文明执法,工商行政管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只有做到创新监管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才能提高执法效能。我们要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强化监管,创新监管,以高效能的监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经济建设论文:对省域煤炭经济建设思索 一、内蒙古煤炭工业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煤炭产品结构不合理,初级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 虽然内蒙古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 但长期形成的以自然资源开发为先导,以原料输出为依托,附加值较低、经济效益较低的煤炭经济增长模式,已经严重制约了内蒙古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内蒙古当前煤炭生产主要以原煤为主, 这种固有习惯的传统生产方式使得原煤深加工能力严重不足, 全区煤炭工业产品在高新技术方向的发展能力有限, 使得煤炭产品的附加值较低。 2009 年,全区加大了对煤炭深加工的资金投入力度, 一批煤制油项目加快了研发部署和生产,但就总体水平来看,煤炭深加工的量不足原煤总产量的 3%。 (二)煤炭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加剧 根据调查, 当前全区经济在享受煤炭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收益的同时, 煤炭开采对全区环境的破坏也进一步加剧。统计显示,因开凿和采煤产生的废石和煤矸石量与原煤产量的比例接近于 1:1,其中原煤产量与煤矸石的比例接近为 1:0.2~0.3。 当前内蒙古煤炭产量的逐年快速增长,因此,每年排弃的固体废弃物也在大量增加, 预计每年将达到 6 吨以上。这些固体废弃物,不仅对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对本已脆弱的草原生态环境更是致命的威胁。 但从煤炭工业对环境的补偿力度方面看,开采原煤同时对环境的补偿费用却很少。根据对相关资料显示,内蒙古 2009 年煤炭价格中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税、在煤炭价格中仅为 25 元/吨左右,不到其/,!/煤炭销售价格的 5%。 (三)煤炭收益分配不公问题突出 煤炭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 也产生了收益分配不公等问题。 以内蒙古重点煤炭生产地区鄂尔多斯市为例,部分地区发现煤炭后,开采企业或投资人以近百万元/亩地的高价征集相关土地的使用权,使部分人一夜暴富, 但没有被征集土地的居民群众生活依然较为贫穷。同时煤炭开采后,真正受益的是与之相关的煤炭生产企业和个人, 而开采后所遗留的环境等问题则由周围居民来承受, 煤炭经济中存在着严重的收益分配不公问题。 (四)煤炭开采中资源浪费严重 据测算, 内蒙古每开采 1 吨煤就要消耗 2.5 吨的煤炭资源,同时约损耗与煤炭资源共生、伴生的铝矾土、硫铁矿、高岭土、耐火粘土等矿产资源达 8 吨,损耗水资源 2.4 吨。 但在以经济发展为各地区基本要务的思想下, 这种资源浪费并没有引起各地区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煤炭开采所引起的资源浪费现象依然严重。 同时,这种对资源的过度开采,也使得今后由煤炭生产所引起的环境补偿费用逐步增加,今后全区仅矿区塌陷治理费以及植被再生费就需要上百亿。 (五)央企煤炭生产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下降 作为最先对内蒙古煤炭资源进行大规模勘探和生产的中央煤炭生产企业,拥有着专属的煤炭运输线路和较为丰富的可供开采煤炭资源。 根据调查,央企煤炭生产企业 2009 年在内蒙古生产的原煤占到了全区原煤总量的一半以上,实现煤炭收入上千亿元。 但由于历史原因,央企煤炭生产企业将收入中的所得税部分(所得税率现为 25%)划归中央财政,而留给地方财政的仅为增值税部分(增值税率已上调至 17%)所得收入,中央和地方收益相差了近30%多,央企对内蒙古地区经济的贡献度较低。 二、政策建议 (一)改善资源管理政策,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 内蒙古煤炭资源现行的有偿使用制度,是通过征收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现的。 但是这两种形式是以煤炭产量或销售收入为征收基础,不能真实反映资源本身的价值,没有体现出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和资源有偿使用的全部内涵,不利于提高资源回收率,也不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要实现煤炭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善当前的煤炭资源管理政策。 对煤炭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以合理的资源价值为基础,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既保护资源又发展生产的目的。 同时,要继续加强煤炭工业深加工能力,增加煤炭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价值,促进全区煤炭工业的整体效益的提升。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加快煤矿技术改造和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生产水平和质量信誉等方面品牌资源积累。 并且要加快实施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战略,抓紧发展一批大型煤炭洗选加工转化项目, 扶持水煤浆、“煤制油”工程项目建设,扩大原煤入洗比重和炼钢喷吹煤生产规模,增加品种,提高质量。 同时加快非煤产品项目建设,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加大水煤浆生产规模,合理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调整煤炭输出产品结构,提高其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内蒙古煤炭市场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规,加大煤炭企业对资源补偿力度 要适当提高煤炭开采和生产企业对资源和环境补偿力度,增加煤炭企业各种税费。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煤炭开采生态监测管理体制。解决各地区乡镇、个体煤矿只管挖煤赚钱,却在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长期欠账问题。 有专家估计,全国仅治理采矿区一项就需要投入上千亿元。 因此政府在加大审查的行政执法力度, 对煤炭生产企业或个人进行的煤炭开采与生产活动进行一个有效的环境生态评审并建立相关的职能部门来规范煤炭开采中所引起的各种问题。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推行煤焦等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注重提高资源开采水平和洗选效率,以传统矿区节能降耗、废弃物利用和新建矿区原煤高效开采、洗精煤外销、中煤及其他劣质煤发电、矿井水及生活废水处理后回用、粉煤灰及煤矸石合理开发的煤炭矿区资源高效循环产业链.减少废弃物排放和环境污染。 并促进煤炭资源效率的提高。 (五)加强对煤炭工业的节能改造,促进节能减排 要改革采煤方法,提高煤炭生产资源回收率。按照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坚持开办煤矿标准, 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加快采煤改革的步伐,推广采用粉煤和水煤浆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扩大集中配煤、筛选块煤、固硫型煤应用范围。 (六)促进本地煤炭生产企业发展,加强相关煤炭生产企业责任 中央煤炭生产企业其对煤炭价格制定具有较高的话语权, 而其他各地区国有或私营煤炭生产企业对煤炭价格的制定一般依据央企煤炭企业所定价格定价,不公平的竞争,造成了煤炭市场竞争 机制的缺失,不利于煤炭生产企业间的正当竞争。应尽快依托本地区自身优势, 积极促进本地区煤炭生产企业发展,同时,制定相关规定加强中央煤炭企业对地区经济的贡献,发挥中央企业带头作用,并建立一种有效的补偿机制,对中央煤炭企业所得收益中,除支持了中央财政外,同时也应加大对其地方或省(市)经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经济建设论文:强化媒体优势服务经济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新闻媒体也日益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新闻媒体既是喉舌和工具,却又不能全部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生存运转;既要保证其政治导向的正确,又要计算其经营的成本和利润。因此,广告作为新闻媒体必须具备的一种宣传形式,同时又成为我们新闻媒体不可缺少的经营项目。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我们云梦广播电视台遵循《广告法》相关法规,努力探讨广告工作规律,做了一些工作,很愿意在这里抛砖引玉,以求教于各位。 注重政治意识强化导向性我们云梦广播电视台是全县唯一的新闻媒体,其指导性、权威性、综合性是显而易见的。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我们广播电视台广告工作的全过程,而不只是仅仅视为一种单纯的经营活动。因此,我们在做广告工作的时候,一直坚持“先看证件后谈广告,先予查证后拟合同,先审文字后拍样片”的广告工作操作原则。 广告样片出来后,依据“编辑初审,主任覆审,台长终审”的审查程序,层层把关,把涉及政治,涉及大局,涉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字词句和声乐影反复斟酌,尤其是广告词中的一些绝对化用语、比较性用语,我们都予以严格剔除,并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敲定到既坚持政治倾向,又满足客户需求的那么一种定位。近年来,我们的广告没有出现任何政治差错或主观性宣传。 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广告的生命同样在于真实。广告宣传不是一项单纯的经济活动,还肩负着引导县内外消费者健康消费心理的责任。因此对每一项广告业务,我们都认认真真地做好一个“真”字。我们近段制作某种药品广告时,采用了真实地址、真实人物和真实疗效的实地拍摄手段,让本地患者用本地语言叙说本人的医疗感受,达到了方方面面满意的效果。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我们也会经常遇到一些麻烦。有的客户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惜提供虚假的广告内容,甚至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以达到通过刊登广告而赢利的目的。对一些医疗广告、药品广告、邮购广告,以及一些格调和质量不高的广告,我们都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广播电视台声誉负责的态度,宁缺勿错,宁肯不挣这个广告费,也都坚决抵制。在非典猖獗时期,邻近某县市药店要做板蓝根冲剂广告,因拿不出药品检验纪录,我们当即拒绝,药店老板便拿着红包到台长家来,说是做生意要的是赶时间,希望先做广告,后补检验单。为着全县以及周边地区民众的用药安全,我们坚持了原则,没有做这笔广告。 就这样,我们通过广告,使平民百姓既了解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的实际景观,又让他们接受了健康有益的经济和文化信息,享受了正常的消费服务,使我们的广告版面成为广播电视台其他版面内容的合理的延伸和补充,成为党和政府经济方针、政策形象化的、实际的解读和宣讲,让广告也成为对民众进行潜移默化教育熏陶的有效载体。 注重竞争意识强化形象性广告作为现代商业不可缺少的门类,不仅具有政治和文化的含量,而且有着自己独特的规律特点。近几年来,我国广告业空前发展,经营单位从1996年的5万家发展到去年的9万家;而广告额则从1996年的300亿元增加到去年的903亿元。这个领域的竞争也是空前激烈的。 作为我们云梦广播电视台,如何面对这样的竞争呢?我们首先做到的是确立竞争意识,就是明确定位,发挥优势,主动出击,打主动仗。近年来,我们与中盐宏博集团、富士特集团、美国杜邦公司等大型企业有过不少成功的合作,双方也各自不同地取得了各自需要的利益。 之所以成功,其原因就是一条:解放思想,大胆出击,以诚相待,平等互利。关键是,我们向我们的合作伙伴清楚地介绍了云梦广播电视台广告的市场定位,把广播电视台的服务经济特色介绍清楚,把可能的市场前景分析清楚,让他们在产业诚信、产品诚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政治信任度的无形资产,把广播电视台潜在的传播优势发挥出来,把地域特色和地域优势发挥出来,为这些大型企业的市场分割、市场重组、市场扩张、市场吞并而制造先期舆论,并进而凝聚企业文化,扮靓企业形象,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兼并而摇旗呐喊。 从某种意义上讲,即使排除直接的经济效益,我们也要为这些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因为这些从云梦土地上崛起的大型企业是建设楚天强县的坚实基础和力量。 我们十分珍惜我们广播电视台政治信任度的无形资产,我们在全台开展了“四个珍惜”活动,即:珍惜广电荣誉、珍惜工作机会、珍惜个人前途、珍惜家庭幸福。我们把塑造广告客户形象同塑造我们自身形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凸现自身形象的基础上做好广告工作,讲求诚信,讲求信誉。 有一个外县白酒批发商自制了一大批浓香型白酒,打算在云梦广播电视台投一笔可观的广告费,我们帮他分析了云梦地区的白酒消费习惯和状况,并告诉他,目前云梦的白酒品种非常齐全,其中酱香型、清香型、浓香型、米香型和凤香型各种酒的品种达几百种,市场十分饱和,因此做大量广告效果未必理想。对方很感激,尽管他没有在广播电视台上做广告,但却帮我们联系来许多其他的广告客户。这使我们认识到,广告不是硬拉就能"拉"来的,诚信是产生效益的基础。 今年5月,云梦城南医院、县卫生防疫站、国药商场等10多家客户因非典原因,经营一落千丈,有的客户还准备撤离云梦市场,我们理解他们的临时困难,主动承诺在有线台和影视频道免费为他们继续做广告,共同战胜非典带来的市场波折。我们的做法使客户们深受感动,他们说,云梦广播电视台讲求诚信,讲求信誉,与朋友共存共荣,在这里投放广告一百个放心。就这样,我们以我们的理念,培养了一个又一个的忠诚的广告客户。注重经营意识强化效益性广告工作既是宣传,也是经营,是经营就不能不讲效益,就要带头遵守工商行政法规和《广告法》。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体支持和指导下,为了抓好广告工作,我们成立了广告中心,内设业务、制作、监播和收视调查等4个小组,规范地履行接听电话、提供价格与段位信息、分工洽谈广告业务等职责。同时,多次组织广告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它应知应会的工商法规与业务知识。为了更好地提高广告质量,我们在年初投资了120万元,对办公场所进行了整体装修改造;投资140万元,对摄编播系统进行了更新换代,率先在全省县市电视台中实现了硬盘自动化播出,广告制作和播出质量大为提高。 在此基础上,我们明确地理顺了三个关系:一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我们认为,广告也是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把公益广告也作为一项重要的事情来抓。今年,为了配合县委大力开展再就业的工作,我们采用镜头组合方式,将做早点的、搞建筑的、拉板车的普通劳动者组织成一组动态画面,既歌颂了劳动者默默无闻的劳作,又揭示了“就业的路就在脚下”这一极为朴素的道理,为下岗工人寻找新的就业门路提供了一个参照系数。与此同时,我们拷贝了中央电视台的“诚实”“信任”“宽容”系列伦理教育公益广告,在每晚黄金时段播送,以滴滴温泉沁润着人们日益向善的心灵。 二是企业效益与电视台效益的关系。企业在广播电视台做广告要追求一定的回报,这是天经地义的,广播电视台也要按广告的规则取得自身的效益,其中的效益比例应该尽可能地数字化。梦阳集团是一家生产和经营食品、饮料与饮食的私营企业,我们把梦阳酸奶、王氏焦切和梦泽古酒系列产品与当地民间传说进行了有机的结合,策划出让著名曲艺家张明智亮相荧屏的传播方案,使梦阳集团名声大振,企业效益成倍飙升,产品成功走出云梦。与此同时,我们广播电视台也按照与商家事先商定的比例,获得了较为丰厚的回报。正是我们兢兢业业地为客户倾心服务,20__年,我们克服了因非典带来的重重困难,经营收入实现了历史大跨越,全年广告总收入比20__年净增100万元。文秘站版权所有 三是集体效益与个人效益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通过强大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号召我们的广告工作者既讲市场规律,又讲思想觉悟;既讲合理分配,又讲无私奉献;既讲全国同行业的大环境,又讲云梦现实的小环境。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新的工资分配模式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以个人目前所执行的档案工资为基础,结合每月出勤状况,外宣任务和广告创收业绩等因素,予以结构上的工资浮动,努力创造一个“多做贡献多拿工资,少做贡献少拿工资,不做贡献不拿工资”的分配格局。 我们云梦广播电视台的广告事业刚刚起步,未来的道路更漫长,工作更艰苦,挑战更严峻。但我们有信心在全体同志的支持下,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经济建设论文:试论执法监察如何服务于经济建设 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 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最基本的指导思想。执法监察是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最直接的体现。开展执法监察要紧贴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通过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实践探索新思路,不断提高执法监察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一、找准方向,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的针对性 执法监察为经济建设服务, 既不是放弃本身职责去直接从事经济工作,也不是单纯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更不是片面的地方保护主义,而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清除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消极因素和问题, 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 治理经济环境是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抓住这个切入点,执法监察工作才能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才能体现出为经济工作服务的自身价值。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贴近经济,深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和最前沿,认真调查研究,查找并及时解决干扰、阻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为经济发展清淤排障,保驾护航。就目前情况而言,干扰和影响经济发展的消极不利因素突出表现为两大矛盾:一是党委、政府发展经济的政策、决策、决议与个别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上中梗阻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着不办、落实不力;二是经济发展所要求的优质高效服务、文明依法行政与个别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意识差、服务质量低劣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作风疲沓、效率低下,甚至乱收乱罚、吃拿卡要、作风粗暴 。另外,打假打私不力,制假售假泛滥,欺外排外、寻衅滋事以及扰乱社会稳定等问题也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执法监察为经济建设服务, 就要突出解决两大主要矛盾,同时重视其他各类影响因素,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工作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对良好环境的培育、维护和治理,对于经济发展振兴的作用尤为重要和突出。因此, 坚持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清理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和问题, 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这是当前及今后执法监察工作的主题和方向。 二、强化措施,拓宽服务经济建设的途径 为经济建设服务,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任务。开展执法监察,既要树立服务经济的意识,找准位置, 明确方向,更要强化措施,拓宽领域,增强服务的力度,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我们认为,法监察为经济建设服务,必须充分发挥两项作用,当好两个角色。一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当好服务经济的“检查官”。执法监察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有其独特的职能优势,从执法监察方式上,可以主动地走向监察对象,可以定期检查,也可以随时检查;可以超前检查、同步检查,还可以跟踪检查。从对象上看,主要是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守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经济建设的实际,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机动地运用不同的监察方式,切实解决干扰破坏经济环境,阻碍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当好服务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检查官”和“ 守护神”。在监督检查中,要善于突出重点抓典型,查办案件树权威,这是执法监察工作效果最有力的体现。在治理经济环境方面,其作用表现在查处一件,带动一线,影响一片,既对危害经济环境行为起到了惩戒和教育作用,又能对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执收执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起到较强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开展执法监察不仅要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查处,还要关口前移,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防范,将被动查堵向主动预防转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二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好服务经济的“协调员”。执法监察工作涉及面宽,业务性强,随着反腐败形势的发展,在治理经济环境方面的问题日益部门化、职业化、专业化,纪检监察机关应摆正自己的位置,不仅当好“ 检查官”, 还要当好“协调员”,要通过组织协调,调动起单位部门共同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既牵好头,当好主角,又充分发挥有关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主动搞好协调配合,把业务部门熟悉管理、法规、政策和内部监督的优势同纪检监察部门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优势结合起来, 坚持不越位也不越权, 既不揽功也不诿过, 始终站在监督的角度 , 正确展行监察职能, 发挥综合监督的整体效能, 做到优势互补,形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创新机制,强化服务经济建设的效果 经济建设的发展在客观上对执法监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也要适应形势的发展而发展,促进执法监察自身的不断完善和提高,从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效果。一要注意机制创新。开展执法监察最根本途径包括专项检查和受理投诉。专项检查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是一个系统完整的过程,综合性较强;受理投诉举报,可以及时抓住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 快速受理, 快查快办, 主动性、时效性更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和充实专职执法监察队伍,成立专门机构,开通热线电话,认真受理企业群众投诉举报, 拓宽社会各界对治理经济环境工作的监督渠道,要研究制定受理、审批、调查、处理以及督办等一整套规范完善的工作程序, 做到既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又高效优质办理, 加大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的监督和查纠力度。同时,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 研究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和专项检查在服务经济建设中“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探索重点经济项目跟踪督查机制,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加强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开展执法监察,只有在新形势下大胆尝试,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二要注意把握政策。在政策贯彻中,要正确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既要认真研究国家大政方针、规定制度,又要立足地方实际,克服盲目性,增强创造性和实效性。处理经济环境问题主要依据是党政纪条规、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在治理经济环境具体工作实践中,通过监督检查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体现在多个方面,往往是群众有反映,调查有结果,但在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上没有更具体、更对口、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处理依据和标准。纪检监察机关要注意加强制度 规定方面的总结和研究,在对违纪问题处理上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当前,违反规定,片面追求单位部门利益,乱收乱罚、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成了影响环境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对症下药地进一步完善细化这些制度规定,为优化发展环境,严惩违规违纪行为提供更严格具体的处理依据和标准。要注意在工作实践中定制度,又通过实践对制度规定进行规范完善善,增强制度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建立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的长效机制。 总之,执法监察服务经济建设,既要紧密结合经济工作实际明确服务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又要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在服务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上探索实践,开拓创新,正确认识并把握好这一关系,执法监察工作才能有权威、有作为、有地位,才能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展现执法监察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予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经济建设论文:在现代化经济建设中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 随着现代化经济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国土资源规划工作随之提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对其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就成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到底规划工作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才能紧跟上时代的步伐,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呢?本人通过多年的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并结合现代经济的特点和未来规划的发展趋势,粗浅地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 讲规划先谈政治很多人不理解,在表面上看好似乎风马牛不相及,殊不知,规划和政治实则紧密相关,相辅相成。首先,规划工作在现代化经济建设中起着龙头作用,这已是广大规划工作者的不争事实,而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已是政治经济学家早就得出的科学论断。当然还有无数的历史事实可以充分证明。如我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由于受不同的政治路线影响,国家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全国人民有目共睹的事实再一次有力地证明了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政治影响经济,[本文作者申明:仅提供给文秘站 !注:]当然也就影响着在经济建设中起龙头作用的规划工作。可以这样说,很难想象一个不懂政治的人能够搞出一个有远见、有生命力的规划来。因此,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应该时刻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提高自己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时刻关心政治,不断了解政治,并从中认清方向,看清形势,及时了解现阶段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并用其指导自己的规划工作,使之在实际工作中少走弯路,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科学的规划建设,进而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二、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我们规划工作的成败,还会严重影响着办事效率的高低。现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科技日益更新,信息瞬息万变,作为我们的规划工作就得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不时刻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仍然靠吃老本,沿用旧法,遵循旧制,那么就会象老牛拉破车一样落伍,就会被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所淘汰,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那么,较高的业务素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认为:首先就是要对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学懂、学通、学透,为什么?因为一个好的规划,必定要在政策的范围内,必定要在法律的制约下,离开了政策和法律而制定的规划,就不是一个好的规划。如果一个规划工作人员对政策、法律、法规不懂或半懂,不通或半通,不透或一知半解,就很容易导致规划工作的失误或失败,就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如某些开发区的建设规划,由于规划工作人员对政策缺乏更深更全面的了解。导致一些方面的规划起点不高,没有远见,致使一些刚建成不久的大楼,马上要拆除,这样不仅给县域经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又如有些乡镇的集镇规划,由于规划工作人员对国土法学得不够,作规划时没考虑到国家的基本农田要受保护,随意破坏了良田,留下了无穷后患等等。 其次,就是要熟练掌握相关的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电脑测绘、制图等)。 如果一个规划工作者对相关的高科技术不懂或操作不熟练,就很难如质如数按时制出高水准的规划图来。如果一个用地单位的规划图纸迟迟制不出来,或达不到预定的标准,那么,它不仅会严重影响用地单位的建设进度,还会损害本部门的形象,更不利于当地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快速掌握和提高日益更新的与本部门相关的现代技术,是现阶段规划工作者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其三,就是要具有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 工作态度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特别是在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今天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规划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他不是写小说、唱戏,写写而已,唱唱了事,至于后果怎样管不了,而现代的规划工作是实实在在的,它既要求泽及当代,又要考虑造福后世,既要讲究经济效益,又要创造社会效益,象过去的一些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的规划已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一去不复返了。因此,在我们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今天,规划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和做作,必须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再有,规划工作还要求要好中求精,有不得一丝误差。俗话说:“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图纸上误一厘米,实施中就会误上一万厘米甚至更远,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就无法估量了。因此,在规划工作中,必须做到精益求精。 三、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还应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的内容涵括很宽、很广,很难面面俱到,一一细说,我这里着重就二个方面归纳浅谈如下: 1、要树立三种意识:即超前意识、环保意识和忧患意识。 谈到“超前意识”的作用,我们规划工作人员,无不身同感受,因为在我们以前的规划中,有很多由于缺乏超前意识而导致了现在的落伍,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有的甚至不惜惨重代价重新规划建设,因此,在现代科技一日千里的今天,树立“超前意识”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关于“环保意识”的重要,了解过去和现在的人都很清楚,过去由于在这方面缺乏深刻的认识,在城镇的规划上,很上考虑到随着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的激剧增加,各种厂矿企业的蓬勃发展,会给周围的环境带来怎样的影响。[找材料到文秘站 -ˇ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注:]致使现在一些城区的水域惨遭破坏,空气被严重污染,生活环境每况愈下,导致现在政府不得不花大投入、下大力气来治理和整顿。因此,树立较强的环保意识,是对每个规划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 对于树立“忧患意识”,早在我国南宋时期,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就给我们做出了楷模,留下了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位卑未敢忘忧国”。在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今天,作为规划工作者,更应该仿效古人,树立“位卑未敢忘忧镇、位卑未敢忘忧城”的忧患意识。在现代化城镇规划建设中,我们的规划工作首当其冲走在先,对城镇未来的发展举足轻重。因此 ,只有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才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才会把规划工作搞得更加完美无缺。城镇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2、要具有三种基本功:即嘴功、笔功和做功。 “嘴功”即说话的功夫或语言的表达能力。有人说,搞规划主要是靠脑的思维、靠手的操作,而与“说”没什么关系。我认为并非如此,为什么?一个好的规划当然离不开脑的思维,但当一个好的规划在大脑中形成并要变成现实的时候,这需要一个过程。首先,就要领导审批通过,究竟怎样才能顺利通过呢?领导的能力水平千差万别,有高素质的,有一般水平的;有内行的,也有外行的,如果遇到外行,仅凭一纸写满专业术语的文字报告恐怕还不能打动他,这时,“嘴功”就可以大行其道、大显神通了,它既可以抛砖引玉,也可以旁敲侧击;既可以旁征博引,也可以引经据典,既有面对面的情感交流,又有通俗易懂的民间俗语。等等这些,都是“文字功夫”所不能及的。当然,对规划的宣传和付诸实施同样离不开“嘴功”。因此,“嘴上的功夫不可小视,有些时间它甚至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笔功”,即写文章,做报告的功夫或笔杆子功夫。一篇规划论文或报告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项好的规划的顺利实现。假如一篇规划方面的论文如果用词不当,或逻辑不强,或结构不严谨,或谋篇布局缺乏新意和特色。那么,就很难有说服力,就很难被读者接受,自己的规划当然就很难付诸现实,即便是再好的规划恐怕也只能在想象中保存,在现实中流产。因此,练好笔杆子功夫至关重要。 “做功”,即做事的功夫,有人就会提出疑问:“做事还要有功夫?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要我说,有这种想法的人肯定是个不会做事的人,至少是个不称职的干部。我认为,真正的“做功”,主要应做到“实干加巧干,汗水加智慧”。一项工作的好坏既离不开扎扎实实的身体力行,还应该做到勤思考、善总结、多兼顾、巧安排。尽量在工作中减少失误,少走弯路,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这一点,只要是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都有很深的感受。因此,“做功”在个人素质方面占有重要一席,绝不可等闲视之。 当然,综合素质还表现在职业道德修养;求学治学的态度,等等一些方面,这里我就不一一论证。 那么,要怎样做才能具备这些素质呢? 本人认为,要具备这些素质,必须通过学习─思考─再学习─再思考。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有选择地学习,这样才能不断完善,不断提高。 首先,是“学习”。谈到“学习”,博览古今中外的名人和学者,没有一个不是通过学习,而到达成功彼岸的。大文学家韩愈,早在一千多年前,就道出了从师学习的重要。他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何况当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知识越来越丰富,不懂的、要学习的东西越来越多,难道不更应该从师学习吗? 要学习,向谁学,怎样学呢?我想第一要向书本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前人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我们之所以有今天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就是有前人的经验教训作基础,就是有中华五千年广博深厚的文化作根基,就是有源远流长的世界文化的广泛融合。这些文化的搜集和流传主要靠书本。因此,读书就成了承继古今优秀文化成果的主要途径。 当然,光靠书本还不够。孟子云:“尽言书则不如无书”,因为书本上的知识毕竟有限。它总结的只是一个时期、一个阶段、一个地方的一般现象和一般规律。对解决现阶段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还可能不适应,如果一味地生搬硬套,就难免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因此,还得到实践中学习。爱国诗人陆游说得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其中不难悟出实践的重要性。那么,怎样到实践中学呢?我总结为“四多四少”。 1、多搞些调查研究,少搞闭门造车。 2、多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少来些夜郎自大。 3、多向有一技之长的同志学习,少一些骄傲自满。 4、多征求群众意见,少搞一言堂。 “实践出真知,斗争长才干”。我们只有所实深入实践,不断在实践中学习,这样才能更快地增长知识和才干。更全面地提高自身的素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当然,仅广泛的学习还不够,还应该勤于“思考”。如果说“学习”是个搜集材料或信息的过程,那么“思考”就是个加工的过程。它是把学来的信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变成可利用的信息,它是把搜集来的材料合理加工搭配,变废为宝,成为有用的东西。孔子云:“学而不思则惘”。意思是说:只学习而不加思考就会变得迷惑。又云“三思而后行”,即凡事都要再三思考后再做,等等这些精辟的论述无不说明“思考”的重要。因此,“思考”是提高自身素质最重要的环节。所以说,要加强学习,但更要勤于思考,二者缺一不可。 再有,“学习和思考”是没有时限的,它是一个循环往复,永无止境的过程。因为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类是不断进步的,知识也是不断更新的。所以,“学习和思考”就永远不能停止。孔子云:“学不可以已”。也就是说:“学习是不能够停止的,学无止境。”因此,在现代化经济建设中,我们规划工作者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不断提高各方面的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总之,在现代化经济建设中,我们国土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只有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较高的业务素质、较强的综合素质,并不断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才能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在时代变革的大潮中,永立潮头、永不言败、永远充当时代的弄潮儿。 经济建设论文:探讨如何提高林沙产业的经济建设 1森林及生态工程建设现状 为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东胜区开展了林业工程建设,先后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日元项目等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着。根据2010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近年来实施的生态建设工程面积达到51245.2hm2。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14010.5hm2;三北防护林工程面积3148.4hm2;退耕还林工程23410.0hm2;其他工程(日元项目)面积10676.3hm2。东胜区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匀等问题依然突出,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森林资源的需求也必将进一步加大。一是社会需求向多元化发展与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经营水平低、综合效益差与促进区域发展、满足林产品有效供给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应结合生态建设工程,进行沙产业建设。通过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的协调,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协调,行政地域间的协调,将林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保证全社会的整体协调性。东胜区降水量少、大风天数多、蒸发量大、气候干燥,自然生态系统脆弱,土地沙化、退化的潜在威胁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抑制,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难度大。尽管东胜区林草植被明显增加,但自然生态系统还未恢复,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情况还未得到扭转,土地沙化、荒漠化的潜在威胁还没有彻底摆脱。 2沙产业发展的措施 2.1充分发挥灌木树种在沙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中所占优势和地位日益突出。特别是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实施以来,人们逐渐认识到灌木林在生态建设和治理沙地中的重要性,而逐步加强灌木林地的保护和人工造林力度,灌木林地的面积也逐年增加。 2.2协调发展,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 生态效益优先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国家经济建设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就是木材,这就决定了林业必须把木材生产放在首位。现在形势和条件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社会对林业的主要需求是生态需求,是防止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沙化和涵养水源、保护环境等更高层次上的需求。因此,必须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加强天保、三北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重点工作,真正实现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转移。在严格保护天然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加快生态恢复与建设的同时,发展沙产业,积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循环经济。要大力营造人工林,加快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森林科学经营,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确保区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发达的林沙产业结构,创造优良的林业投资环境,推进沙棘、沙柳和柠条等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进东胜林业生态建设,实现东胜林业健康发展。 2.3坚持科学发展观,从东胜实际出发,确立防沙治沙及生态建设新思路 西部和南部沙区以种植沙柳为主,适当与柠条、沙棘、红柳等树种混交造林,“封飞造”结合,实施锁边封沙治理;东部地区以柠条、沙棘、油松混交林造林为主,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实践证明,分区治理的措施是得当的,“十五”以来,东胜区累计完成植树造林面积为8.4万hm2,每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1.34万hm2,每年可减少向黄河排沙3000万t。全区治沙造林工作取得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促进了东胜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2.4实行全面禁牧,保护防沙治沙治理成果 实践证明,东胜区禁牧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方面,禁牧使造林保存率和造林合格率大幅提高,林草覆盖面积不断扩大,林草得到有效休养生息。全区林草面积达到20.3万hm2,牧草的平均高度达60cm,年产草量达到3.04亿kg,是1999年的50倍。另一方面,禁牧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畜牧业基础建设得到有效加强,畜牧业生产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到2008年底,东胜区已建成养殖小区60处;建设标准化棚圈600余处,3.6万m2;建“两贮三化”窖池8376处,总容积达21万m3;青贮种植面积0.2万hm2,产量1.2亿kg;牲畜总头数由1999年的11.06万头只增加至30.96万头只,羊绒产量由1999年的4t增加到58t;母畜和绒山羊的养殖比重增加,畜群出栏周转速度加快,出栏率和绒毛质量大幅提高。 2.5大力发展林沙产业,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赢”东胜区 按照“绿起来、活起来、富起来”的基本思路,在做好防沙治沙工作的同时,围绕“调整结构、改善生态、增收增效”的发展战略,坚持一手抓沙区生态建设不动摇,一手抓沙区资源开发利用不放松,立足沙区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积极做大做强以沙棘、沙柳、家具制造和生态旅游为主的林沙产业,并逐渐取得了“沙漠增绿、资源增值、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明显成效。 2.5.1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对林沙产业园区的建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东胜区林业建设转变旧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林业发展是基础,农民增收是关键,农村进步是根本。一是要牢固树立林业的发展地位。就是要充分认识到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的首要地位。二要切实提高对林沙产业建设的全面认识。在广泛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全面了解新时期新阶段的林业发展方向,全面学会运用现代林业的标准和要求去发展。培养新型农民,最大限度地适应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的建设模式、思路和办法。三要统筹协调、全面配合、共同营造林沙产业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转变。 2.5.2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龙头 企业是林沙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东胜区按照“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思路,为增强龙头企业辐射作用,东胜区对符合林沙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规模和效益达到一定发展水平的林沙企业,在资金、政策、人才引进等方面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把园区建设作为林沙产业规模化经营的有效载体。一是要根据东胜的自然资源、经济基础、人才、科技及区位交通优势,坚持“有所 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与当地特色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把沙棘、沙柳、柠条种植及精深加工确定为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项目。二是政策到位。积极调动农户种植沙棘、沙柳和柠条的积极性,坚持实行“谁治理、谁拥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对土地实行有效流转和合理利用。三是服务到位。东胜区一改过去的旧的的思想观念,扶持壮大林沙产业规模,加大对林沙产业的投入,带动农民积极参与种植。不断的扩大沙棘、沙柳和柠条的种植面积,形成了企业投资为支撑,地方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格局。为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国土增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积极提供优质的服务。 2.5.3逆向拉动,林沙产业与林业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东胜区林沙产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业经济社会功能日益增强。依托得天独厚的灌木资源优势,积极实施“逆向拉动”战略,用林业产业化的发展思维来指导林业生态建设,通过政策鼓励、资金扶持等有效措施,支持宏业人造板、天骄沙棘资源、高原圣果等林沙龙头企业,建成沙柳原料林基地2.53万hm2、柠条原料林基地3.93万hm2、沙棘原料林基地5.00万hm2,建立健全发达的林沙产业结构,创造优良的林业投资环境,推进沙棘、沙柳和柠条等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推进东胜林业生态建设,实现东胜林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形成以沙棘加工为主的林果一体化和以沙柳加工为主的林板一体化的林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铜川镇沙棘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引进王致和天骄、高原圣果、伊利达、佳音和万立五家公司,其中,天骄、高原圣果已经投入生产,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供不应求;二期工程现已启动;宏业人造板厂年产高密度板8万m3;林业产业链不断延伸,食用菌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九成功、秦直通等生态文化旅游业日渐兴起。林沙产业已经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5.4构建和谐,以林沙产业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东胜区 在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结合东胜区实际情况,建成林沙产业园区,拉动生态建设,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是通过林沙产业园区的建设,可以使当地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农村人口合理有序聚集,推进东胜区城乡统筹建设。二是通过园区核心区的建设,使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合作组织、农户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整体效应、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总之,通过加快林沙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可以从根本上缩短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到目前,东胜区林沙产业发展比较迅速,以沙柳原料为依托建成中密度纤维板创花板厂1个,年产量8万m3,产值近1亿元,年利税2500万元;以沙棘资源依托建成沙棘醋酱系列饮品生产线及沙棘深加工企业5个,年产量1200t,产值800万元,利税100万元;以森林资源依托绿色生态旅游业方兴未艾,使森林资源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充分体现出经济效益。 3结语 进一步延伸林沙产业链条,提高林沙产品的综合利用和转化价值,从而实现“高原增绿、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林业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林业,推进林业现代化进程,实现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经济建设论文:经济建设与改善民生的关系 一、幸福的涵义及其评价标准 1974年,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在其着作《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中提出了“伊斯特林悖论”。“伊斯特林悖论”提出经济增长与国民快乐的不一致性问题,即收入增长到一定程度,国民的快乐与幸福感不再随着收入增长而增长。[3]衡量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准,要看这种增长和发展是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总理明确提出,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增长。当前,国内外专家学者也对人本主义视角的经济学幸福理论进行了大量研究,山东大学心理学及社会学教授刑占军的《幸福测量: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和《城市幸福感———来自六个省会城市的研究报告》,都在试求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幸福问题。幸福经济学采用幸福指数(GNH)取代传统经济学的效用函数来计算主观幸福。1972年,不丹王国提出了GNH的概念,并将追求该目标的最大化作为政府的最高发展目标。近年来,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幸福指数的研究,并创设了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数。幸福经济学采用幸福指数来计算主观幸福感。居民幸福指数(GrossNationalHap-pinessIndex),是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的居民对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整体的感受水平,是衡量人们主观幸福感的具体感受程度的指标数值。如果说GDP、GNP是衡量国富、民富的标准,那么,居民幸福指数(GNH)就可以成为一个衡量居民幸福感的标准。[4]居民幸福指数与GDP一样重要,一方面,它可以监控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另一方面,它可以了解民众的生活满意度。作为社会心理体系一部分的幸福感,受到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心理因素、政治因素的影响。作为制定发展规划和社会政策一种重要参考因素的幸福指数,与GDP的关系是辩证的。GDP是硬指标,是前提和基础;GNH是软指标,是动力和保障。居民幸福指数作为最重要的非经济因素,是社会运行状况和民众生活状态的“晴雨表”,也是社会发展和民心所向的“风向标”。 二、经济建设与改善民生的辩证关系 经济建设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改善民生是经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二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我们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一)经济建设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经济建设为改善民生奠定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历史唯物主义和民生主义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增加民生财富,从而为改善民生奠定物质基础;否则,改善民生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经济建设为改善民生提供重要保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基本方针。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始终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经济的发展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有利于解决好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有利于缓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从而为改善民生提供重要保障。经济结构单一的工业城市难以持续发展,经济发展过分依赖资源开发和传统产业,产业转型失败,居民生活质量下降必将导致破产。与底特律一样,国内很多城市面临着产业转型、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等现实困扰。高昂的房价、拥堵的交通、肮脏的空气,促使诸多白领“逃离北上广”。而“底特律之痛”警示我们,城市唯有实现产业再升级以获得新的发展支撑才能持续发展。城镇化是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对于城镇化,指出,中国的城镇化规模之大为人类历史所未有,不仅对中国的发展很重要,而且会影响世界。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广大农民普遍愿望,它可以带动巨大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我们要从底特律破产中吸取经验教训,搞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它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其直接作用就是富裕农民、造福人民。(二)改善民生是经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与落脚点。”[5]澳大利亚华裔教授黄有光提出“东亚幸福缺口假说”,指东亚国家和地区不仅有高收入水平而且经济具有高增长率,但整体上看却比其它地区幸福水平低。“东亚幸福缺口假说”实际上是“幸福悖论”在东亚的体现。导致这一现象有一条重要原因,就是东亚地区经济高增长和民众高消费所引致的拥挤、污染和其他形式的环境破坏,经济增长破坏了生态文明,导致人们感觉不幸福。[6]我国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在2013年两会上被广泛关注。为了更多的收入,无数农民工进城务工,但由于户籍、高房价、子女教育等原因,很多外出农民工没法拖家带口,不得不和配偶分居两地,并在打工地与异性组织“临时夫妻”,直接造成农村夫妻婚外恋增多,离婚率升高,严重影响下一代教育。这些问题凸显了社会建设尤其是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性,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发展主要靠投资拉动,在带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产能过剩,对外部市场过度依赖的问题比较突出。投资是派生需求,是中间需求,消费才是最终需求,因此,只有依靠消费拉动,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的内需循环与良性互动。我们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协调发展。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宗旨是为了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让人民富裕,让人民充分享受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是经济发展的根本落脚点,也是国家强大的根本目的,更是党的使命。(三)改善民生是评价经济增长的最高标准人民的幸福指数的提升是评价经济增长的最高标准。经济建设是改善民生的前提,改善民生是经济建设的动力。要把GDP转化为人民幸福,就得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近年来,雾霾天气侵袭我国东中部大片地区,尤其是京津鲁豫、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大气污染十分严峻;违规排污事件和水污染隐患,毒奶粉、瘦肉精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频现。“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作为关系到老百姓健康和安全的“底线”,已成为当前最大民生期盼。空气安全、饮水安全、食品安全,成为社会各界聚焦的热点。过度追求GDP发展速度,导致经济模式太过粗放,过度重视具体经济指标和发展数量、依赖资源开发,都是科学发展观没有落实好的“症状”。要从让老百姓能呼吸新鲜空气、喝干净水、吃放心食品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出发,从吃喝住行让人民感到满意,逐步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这才是经济建设的最高标准。 三、倡导民生与经济相结合的“民生经济”模式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协调发展,倡导民生与经济相结合的“民生经济”模式,是基于幸福经济学思想的“幸福国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执政为民的必然选择。(一)提高发展质量经济建设与改善民生息息相关,要把GDP增长转化为人民幸福,就必须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无论何种经济增长模式,不管哪种经济发展指标,都应表现为社会财富总量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传统经济学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指标,把工业化看成是经济活动的中心内容,把GDP的增长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尺度,把向自然的索取作为发展的手段。而幸福经济学人本主义发展观克服了传统发展观的片面性,强调发展的全面性;在发展目标上,要求兼顾整个社会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全面进步;而且这种全面进步是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于人民,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提倡的是共同富裕;在发展内容上,强调既要考虑经济指标的增长,又要考虑政治民主、科技进步、教育发展、生态保护、社会结构完善、文化繁荣以及收入分配的改善;在发展的后果上,强调低代价发展,既实现发展的代内公平,又保证发展的代际公平。我们要调整以GDP为中心的片面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模式,大力倡导民生经济模式,走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追求人民的幸福生活。(二)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经济发展全过程,民生经济是以人为本的经济模式。传统经济学发展观是物本发展观,只关心物质财富增长,把人作为经济发展的工具和手段。在物本经济发展观的指导下,人们一味追求经济的数量增长,忽视发展质量和生态环境,导致经济发展成本增加,出现“有增长而无发展”现象。幸福经济学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首要内涵。幸福经济学人本发展观克服了物本发展观的局限性,把发展的终极关怀建立在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把人的全面发展看作是发展的最终目的和强大的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作为发展的出发点与归宿。在发展中不仅要重视物质增长,更要重视精神需求和社会关系性需求,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经济过度依赖第二产业的发展局面,重视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保障水平,促进政治民主和自由,健全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医疗服务、中介服务、信息服务等与人的全面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以期达到最高层次的满足水平———自我实现的幸福水平。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能力为目标,从人们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们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注重可持续发展人的智慧和创新能力是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因素,积极发展教育文化,推动科技进步,充分发挥人的创造力,人类就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自然、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传统经济学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只注重人对自然的单向性索取,造成人与自然失调;在发展内涵上,只重视经济指标增长,造成了经济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不协调;在公平效率上,过分强调效率,忽视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造成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不协调。我们要学会用经济的方法、从经济的角度研究民生问题,把改善民生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经济发展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又要让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实现民生与经济的双赢。经济体系和社会发展必须统筹划兼顾,协调发展,具体有以下五点:一是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城市化和工业化与农业和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民生经济”要义就是创造和共享,经济发展创造物质财富,为改善民生提供强大支撑,最大限度让人民共享;二是统筹收入分配,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改善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状况,扩大中等收入者的规模,提高社会整体的丰裕程度,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三是统筹区域经济的发展,逐步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四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时,更要发挥好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职能,把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促进城乡居民福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安定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五是让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接轨,不断融合两种资源、两种市场的功能,确保内外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篇1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我国874万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和毕业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的双重压力下,面临着就业的空前压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广大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青年学生的培养,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的新常态。因此高等院校应当更加注重创新创业教育,帮助学生规避创业风险[1]。 二、我国青年学生创业概述 近年来,自主创业成了不少青年学生的就业新选择。 (一)青年学生创业现状调查 1.我国近五年青年学生自主创业数量 从2015年开始,每年均有一定比例的学生选择自主创业;在2018年自主创业比例最高,为2.7%;2019年有所回落,为1.6%。(资料来源:作者根据麦克思咨询公司五年内《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整理所得)在2018届毕业生中,毕业后其他就业形式的学生,有6.2%的学生在毕业三年内选择自主创业。2019届毕业生毕业后自主创业比例持续上升至8.1%。在2018届学生的创业企业中,有44.8%的企业仍然在健康运转,即2018届大学生新创企业存活率为44.8%。 2.我国近五年青年学生自主创业行业选择 “教育业”是近年来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最主要领域,有24.5%的自主创业的本科生选择教育行业创业,主要集中在教育及职业培训、中小学教育,以及文学艺术、设计、体育等方面。“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零售业”这两个领域的创业比例也较高,分别是15.8%和8.6%。(资料来源:作者根据麦克思咨询公司五年内《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整理所得)3.我国近五年青年学生自主创业收入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半年后(2015年)自主创业人群的月收入为5131元,三年后(2018年)为11882元,涨幅为132%,明显高于同届毕业生平均水平(半年后为4042元,三年后为7441元,涨幅为84%)。 (二)青年学生创业现状分析 我国青年学生在毕业时及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的人员数量不在少数;选择创业的行业基本上围绕自己熟悉的领域进行;创业学生的收入无论是起点还是涨幅均高于受雇工作的学生。但从企业存续时间看出,青年学生的新创企业能够持续运营达到三年的尚不足创业企业数量的50%,这也说明学生在创业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创业风险。青年学生在创业伊始,企业资金有限,规模尚小,对市场变化的敏感性较高,在确定经营领域、获取经营资格和企业形式,争取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对员工管理、商事合同签订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都存在认识不足等情况,需要对其进行创业法律指导[2]。 三、高校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改革探索 (一)创业教育课程发展规划 最早的创业教育由团中央于1988年发起,1999年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探索开设创业课程。到2016年,教育部要求所有高校都要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且纳入学分管理[3]。近几年,创业教育围绕“互联网+”呈现出“线下”到“线上”的特点。教育部要求,每所示范校2019年度要重点立项建设1—2门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上线。 (二)创业教育法律课程现状 我国高等院校的创业法律教育尚未形成独立学科。首先,从课程体系上看,创业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尚未融合[4]。创业能力培养并没有纳入主流课堂教育当中来,创业课程也没有与学科教育、专业教育相融合。其次,从课程内容上看,创业教育类课程更多的是注重创业教育理论方面,教育内容也多以创业思维、创业意识为主,缺乏理论与实际创业相结合的内容,单纯地演化为学生的基础类课程。最后,从教学目标上看,我国当前高校的创业教育,多数体现在完成规定任务,而没有培养学生创业能力,也没有促使学生付诸创业实践,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 (三)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改革路径 1.面对所有在校学生开展普及性的创业教育 课堂教学是我国高校教育的最常态化形式,可以引导专业教师在专业课讲授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建立创业思维,树立市场意识,进而激励学生从专业切入,开展特色创业。创业需要贴合社会发展实际,在普及型创业教育开展过程中,教师尤为注意教案与课堂讲授内容要具备时代特色,增加相关专业的案例教学,开阔学生视野,拓展就业思路和方向。 2.面向特定学生群体开展创业法律通识教育 当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多重选择,创业只是其中一个选择方向,因而开展创业教育是为了丰富学生的知识架构,从而在就业时多出一种选择。因此在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创业意识大众化与创业技能精英化相结合”。因此,建议高等学府可以围绕法律意识防范为出发点,开设创业法律通识课程。有方向地选择讲授《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金融法》《税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等课程,从企业形式选择、商事合同和人力合同签订、金融法律、税收法律以及知识产权法律等方面,向有创业意识和创业需求的学生讲授创业法律知识。 3.在实践课程中设置创业法律教育内容 高校开设创业类法律课程,应该打破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的界限,相互渗透,有机融合,在树立创业意识的同时,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运用技能和创业能力。当前适宜开展创业法律教育的实践课程主要指培养学生把知识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能力的实践活动,包括创业实习基地、沙盘、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目前很多高校都有自己的创业竞赛、实践基地和校企联合项目,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应当加重创业法律教育的比重,更侧重于创业主体、经营实体的经营管理、企业的市场规制、权利的维护和救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面内容的讲解。这种分级既有利于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也有利于学校有限资源达到有效配置。 作者:曲宁 位: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篇2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守法意识差等现象。为了改善这种现象,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需要改革当前的法律教学,通过改革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等多种途径来实现高校法律教学改革。 一、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1.大学生普遍缺乏完善的法律知识框架体系 大学之前的学校和家庭教育中已经涉及到部分法律知识,因此大部分大学生都掌握了基础的法律知识,比如《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基本的法律知识。但是他们对法律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比较浅的层面上,对于具体的法律条文应该怎样实施以及法律和自身的关系等还缺乏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当前,高校中的大部分大学生都存在法律意识欠缺的现象,因此还需要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而且当前很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遇到紧急事件的时候不善于或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因为他们本身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并且在突发事件面前常常会比较慌张,没有想到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2.高校大学生犯罪现象逐渐增多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犯罪事件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学校成为了犯罪事故频发的危险区域,而且相关研究数据显示,这种犯罪事件的增长率一直在不断升高。上世纪六十年代,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学校犯罪率仅占1%,到了七八十年代增长到2%,但是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犯罪率却上升到了15%左右。[1]学校本是一个培养人才的地方,学生来到学校是学习知识、寻求进步的,高校更是学生实现人生梦想的地方,但是大学生的犯罪现象却把这种美好的校园环境破坏了,让原本安静的校园变得人心惶惶,给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给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增添了阻碍。 二、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大学生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上存在很多错误和矛盾的思想观念,给大学生正确分析判断问题产生了负面的影响,甚至还会影响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未来道路的选择,动摇了他们原先的观念和立场。再加上当前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上各种各样的信息充斥在学生的周围,给他们的价值观造成了巨大冲击。由于很多大学生在该时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网络上各种混杂的信息更加扰乱了他们正常的价值观念。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很多大学生养成了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比如奢侈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仅影响了大学生正常的生活,还营造了一种消极的校园氛围。很多学生由于自身法律防线薄弱,很容易触犯法律,走上违法的道路。 2.高校法律教育工作不完善 高校相比中学在课业负担和学习要求上轻松了很多,大学生由于摆脱了管束,再加上欠缺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很容易出现松懈的现象。高校对于学生的要求也局限于只重视文化课程的学习和就业能力提升,但却忽视了法律意识的培养,无论是从法律课程设置、教材选择以及授课时间上都存在明显的“缩水”现象,这不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思想意识的干扰 社会经济形势下,人们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强化了大学生的经济意识,很多大学生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来追求利益。有些学生通过自我创业和打工的方式,但也有一些学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再加上对金钱的渴望比较迫切,因此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高校法律教学改革的创新性措施 1.加强对法律教育的重视,提升法律教育的地位 要实现高校法律教学改革首先要意识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提升法律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重要性。当前,大多数高校非法律专业的法律通用教材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在这本教材中只占有20%的比例[2],因此实际上这门课程的实质还是思想政治教育,这是导致高校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的重要原因。虽然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来说也非常重要,但它不能和法律一概而论,法律跟道德不一样,道德素质再高的人也不能避免不触犯法律,因此二者都应该是高校教育的重点。要提高高校法律教学的地位,首先要将法律教学从思想政治教学中分离出来,通过单独开设法律专业课程,更换法律教材,增加法律教学的学时等强化法律教学的比重,增加对法律知识学习和应用的考核力度,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学会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更新完善法律教学内容 当前的高校法律教学中普遍存在着重视现行法律法规、轻视法理学,重公法轻私法,重刑法轻民法等现象。这种教学非常片面,不能保证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这种教学现状下,学生只能了解基础的法律条文知识,但却不能掌握该项法律的理论基础。如果这些法律进行了修订,学生还需要重新进行了解,而且有些学生知法但却不知如何利用。因此高校今后的法律教学必须要重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教学,给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打下基础,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 3.创新高校法律教学的教学过程 第一,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众所周知,法律是一门比较枯燥、乏味的课程,如果采用一般的讲述法很难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厌倦,不利于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因此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并且可以构建起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之后,教师可以适当地介绍一些与法律相关的典型案例。教师通过分层讲解、层层递进的方式分析案例,将法律知识融会在其中,以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教师可以根据这个案例列举出相关的一系列案例或者相反案例,多次分析讲解案例以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社会中的事件进行分析,以强化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进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第二,将学生置于教学的主体地位。通过创设角色情境让学生感受体会事件的情况,在具体的环境中思考分析问题。引导学生尽量运用法律知识思考问题,虽然法律知识是固定的,但法律运用的情景是多种多样的,这就需要学生灵活地使用法律,将固定的法律框架跟多变的生活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运用自身的法律理论知识解决各种问题。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模拟不同事件中的当事人,然后体验不同案件中法律知识的运用。这样学生就能够熟练地掌握并运用各种法律知识。同时体验式的教学还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中心,教师的授课基本上按照“备课”、“讲解”、“总结”的流程进行,这样可以宏观把握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课程最后的总结环节,学生借助这个机会补充、完善、修复自身的法律知识,以巩固自身的法律知识。第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学会与时俱进,勇于突破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方法,采用更多、更先进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强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同时教师也要注重自身法制修养和教学水平的提升,和学生共同进步。 4.加强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 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课程,该课程需要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实践性教学也是法律教学的一种重要模式[3]。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种实践教学方法。 (1)模拟法庭。这是法律教学中一种常见的情景体验式教学模式。比如在学习民事诉讼法时,教师组织学生模拟法庭中的各种角色,比如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具体的情景有助于学生深刻的理解法律知识,并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应用的有效转化。这种教学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还可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参观、旁听活动。根据具体的法律课程教学需要,在存在合适案例的情况下,教师可以带领学生来到法庭亲自感受案件的审理过程。在法庭上,学生可以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并具体了解法律的实际运用。在学习“刑法”和“诉讼法”时,还可以带领学生参观监狱,让学生切身实地感受法律带来的震撼。 (3)专题讲座。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联系相关的律师、法官或者法律专家到学校为学生举办专题讲座。通过介绍实际的案例、探讨热点的法律问题等,加深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 (4)优化校园法律环境。法律教育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还需要在一个大环境中进行,通过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律环境来巩固法律教学的效果。可以成立校园法律社团、法律兴趣小组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进来,利用校园板报、宣传橱窗、法律宣传小报等影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管理部门严格做到“有法可依”,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典范,进而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四、结语 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助于大学生的个人成长,对于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要不断改革法律课程教学,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以培养出更多知法、守法、护法的高素质人才,进而促进我国法治化社会的建设。 作者:安梅 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篇3 稳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革,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尚思想情操、良好道德修养、精湛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国家颁布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到2020年,我国高校在校生将达3300万人,高校毛入学率将达4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将达19500万人,我国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1]因此,坚持不懈地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法律教育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愈来愈凸显,只有充分发挥法律教育的优势特点,才能更好地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地发展。 一、新世纪初期的我国高校法律教育 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作为德育目标的具体要求。宪法修正案郑重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都为加强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重要的政策理论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我国必将更加紧密地参与全球经济、政治、文化格局的关系重构,这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世纪初期以来,各高校为社会建设输送了大量人才,但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法律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断裂的状况,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实际效果。法律教育尚未深入到法律的道德层面,法律所蕴涵的道德价值尚未沁入主体的内心世界,引导大学生从价值观上给予法治以道德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仍是艰巨的任务。一是对法律教育重视不够。近年来,法律教育的地位虽有改善,但教育成效离预期目标仍有不小差距,反映出主管部门和办学主体对法律教育投入不足、关注不够。依法治校流于形式、忽视师生个性需求、淡漠主体权益和诉求程序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教育和管理的被动接受成为主体权利意识养成的现实障碍。二是法律教育功能发挥欠缺。校园文化对丰富学生素质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各高校非常注重发挥其育人功能。但在加强学生人文和科学素质教育的同时,却忽视了通过各类活动开展法律教育,弱化了法律文化在学生素质培养中的潜在功能。三是法律教学弊端比较明显。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包含了各类部门法和程序法,教材容量过大,教学课时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师简单罗列要点,无暇结合实例深入剖析;学生质疑精神不足,无法形成合理的法律知识结构;学校考核方式单一,缺少法律实务科目训练。因此,高校法律教育要着重培育学生优良的法律品格,让法律教育成为其内在需要。只有满足主体的内心需求,教育的目标才能达成。 二、高校法律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一)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水准 德治与法治密不可分,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心灵,法律教育重在规范人的行为。提升大学生的品格与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通过法律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俞吾金教授认为,“必须在造就法权人格的同时造就道德实践主体,才能保持文化精神在生态上的平衡。”[2]我国宪法、高等教育法等包含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要求,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衔接。如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大学生就要自觉养成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的良好道德习惯。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本着真诚协作的态度履行合同条款。诚实信用原则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道德调节与法律调节有机联结,体现了社会责任,理应成为大学生人生观中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通过法律教育激发学生爱国情怀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增强民族自豪感,做忠实的爱国主义者和执着的公民社会主人,这是对当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依法纳税的义务等等。通过法律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使学生真正理解爱国主义的精髓。爱国主义体现了主体对国家的情感、对民族的责任、对社会的义务,人们通过身体力行将爱国主义精神在现实生活中展现出来。高校通过组织学生观摩司法活动、开展法律服务、研讨法律规章,使他们了解我国的制度体系和国家结构,从而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学习动力和追求幸福生活的热情。 (三)通过法律教育引导学生价值追求 法律价值是法律的灵魂和存在根基,是法律得以充满生机活力的精神源泉。法律的一般目的价值包括正义、自由、秩序、公平、效率、权利、安全等,法律的最高目的价值是人的全面发展。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的诞生是对人的自由的充分肯定,它使每个人都享有充分的自由发展权利,而法律则是这种权利享有的保障,同时也是对人的自由发展的一种制约。[3](P406-408)法律教育要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好作用,必须在日常教学中强化价值取向的引导,使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过程中崇尚公平与正义、追求秩序与效率、向往平等与自由、维护权利与安全,进而影响社会整体的理念追求。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价值的追求是其自觉守法的内在动力,这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对高校的和谐稳定、对法治社会的构建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通过法律教育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在格劳秀斯看来,权利是人所固有的道德品质。有法学家认为,权利是具有正当性根据的主体的利益以及为实现、支配、维护这些利益的保障手段。它包括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两大类型,通过法律的实施才能使法律权利成为实有权利。[4](P80)由于法律素养的欠缺,有不少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却不懂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有的甚至误用“对等侵害”的手段来回应,造成不少悲剧。教育学生正确处理纠纷、依法维权,关键是培养其法律精神,增强其法制观念。法律教育实践性强,可以通过现实案例剖析当事人的行为和观点,以护法用法的正面事例感染学生,以违法弃法的反面案例警示学生,使其加深对法律的信仰。 (五)通过法律教育丰富学生综合素养 法律是培养和传播社会主义道德的工具,它把道德的基本原则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道德的生成和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保护合法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发挥道德教化的作用。大学生社会阅历浅、可塑性强,容易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从侧面反映出学生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因为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对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苏力教授认为“21世纪初对法律人才的要求就不仅必须具有一般的法律知识,而且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以及其他一些专业领域知识的基本了解。”通过法律教育,使学生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得到全面培养,其自然禀赋得以均衡发挥,文化视野变得宽敞明亮,能够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明显提升。 三、加强法律教育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举措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教育观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认为,法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要有出色作为,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基本立场。马克思指出,科学的方法应该是从事物本身来探索、研究,这是因为在生动的思想世界的具体表现方面,例如,在法、国家、自然界、全部哲学方面……我们必须从对象的发展上研究对象本身,决不应该任意分割它们。[5](P10-11)我们应从法律教育自身发展出发,分析其特质、规律和运动方式。高校法律教育承担的责任,不仅在于推动法学研究,更在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人才。高校编撰法律教材要以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观点为主线,遴选法学教师要注重其政治立场和政治素质,在教学活动中注意引导学生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其他法学观点的区别,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武装学生头脑并指导具体实践。 (二)树立现代法律教育思想观念 切实转变法律教育观念,始终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把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教育学生贯穿于法律教育全过程,努力培育具备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公民。要着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强化其权利义务意识,引导他们尊崇法律、信仰法律、守护法律,增强对法律条文和法律价值的理解,将法理论述化为精神追求。有学者研究表明,在推进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我国居民的法律权威意识和法律合理性意识都呈现出显著增强的趋势。[6]我们在梳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时,应结合学生个性特征,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把法律精神融入其中,促进法治与德治的协调发展,培养他们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鼓励学生开展法律实践,使其能够深刻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社会价值,自觉运用法律来规范行为,维护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高校法律教育课程改革 法律教育是认同、接受、消化规范的教育,要增强教育效果,必须改革其课程。首先,优化法律教学内容。克服教学背离倾向,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突出教学重点,提高授课效率,及时吸取新的理论成果,了解新的法律法规,注重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在对宪法、刑法和民法等一般性知识普及基础上,根据学校类别、专业特点等开设专题讲座。其次,创新法律教学形式。通过多元化教学形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培养其科学精神和法律思维。利用各种资源、媒介、手段开展教学,活跃气氛,释疑解惑。鼓励学生依法维权,感知法律功能,培养法律情感,提高用法能力。再次,改革课程考核方法。在考查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着重考核其运用法律知识参与法律实践的情况。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增开司法实务课程,训练法律技能,培养学生操作能力。耶鲁大学法学院通过反思传统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发展出一套重视多学科理论交叉、重视公法研究、同时又回归法律现实操作的教学体系,使其摆脱了竞争劣势,最近10年连年排名全美法学院榜首。[7]这对我国法律教育有重要的启迪。 (四)加强法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水平决定着法律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成效,教师自身崇尚正义、信仰法律,才能以信念和行为影响学生。首先,强化教师的法律实践素质。法律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很强的综合型教育,要求教师有正规培训经历、具备法律理论素养、拥有司法实务经验。其次,提高教师的法律教学能力。高校要创造条件举办学术讲座、开展法学研讨、进行理论培训、安排技术训练,切实提高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的能力。再次,建立法律教育教师准入制度。高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职与兼职、引进与外聘、专任教授与讲座教授相结合等形式,打造一支水平较高的法律教育师资群体,适当聘请德才兼备的长期从事司法实务的人员兼职授课和科研。建立严格的法律教育教师准入制度,进行必要的技能考核。 (五)营造高校法律教育文化氛围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需要良好的文化环境。首先,运用各类法律教育载体。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学校宣传媒介上开设法制栏目,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动力,提升自我教育的自觉性。邀请司法专家举办法制讲座,组织观看法制案例展览,开展法律状况调查,组织社区法律咨询,参与校内治安联防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接受法律教育,掌握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思维。其次,参与依法治校管理工作。用法制观念指导高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保护学校主体的合法权利,推行以德治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模式,发挥师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要将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将制度约束与习惯养成相结合,使大学生在专业学习中受到系统的法律教育。再次,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功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一体的。学校应建立与家长沟通机制,使家长能及时了解学生在校表现,掌握其思想状态。邀请家长听取法制讲座及正反案例分析,使其了解家庭教育的功能所在。同时加强高校周边环境整治,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更多的具备良好法律素质的建设者,大学生作为我国公民社会的重要主体,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法制观念、较高的思想品德修养,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之需。为此,我们必须赋予法律教育更多的时代特色,从而持续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人民日报,2010-07-30. [2]俞吾金.当代中国文化的内在冲突与出路[J].浙江大学学报,2007,(4). [3]吕世伦,文正邦.法哲学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吕世伦,公丕祥.现代理论法学原理[M].安徽: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杨敏,陆益龙.法治意识、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选择[J].江苏社会科学,2011,(3). [7]程洁.耶鲁法学教育的近距离观察与体验[J].法学,2006,(6). 作者:张策华
经济法学论文:对经济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 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革,经济法学如何发展,经济法理论研究如何深化,已成为学者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期发表的五位青年学者的笔谈分别就经济法理论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作了探讨。诚望有更多学者加入对此类问题的讨论,以推进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 经济法学在中国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注:马洪:《十年来经济法学基本理论问题争鸣述评》, 《财经研究》1989年第12期;谢次昌:《经济法学的十年及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中国法学》1989年第3期,等等 )作为法学领域里的一个新兴学科,它随着国家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立法的变化和发展,亦相应地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在其发展历程中是充满了波折和艰辛的,就如同整个经济改革历尽曲折一样。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从事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以及学习经济法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真可谓“为学者日益”,从而使整个经济法学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繁荣的景象,这是学界有目共睹的。尽管如此,回顾和总结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仍不难看到,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不能回避的问题,这是经济法学发展中的问题,对此已有一些学者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提及。由于这些问题关系到经济法学在未来能否得到持续的、良性的发展,故在此略作撮要,希与学界探讨。 一、经济法的定位问题 对经济法的地位应如何确定,是许多人非常关注的问题。由于经济法是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因而其定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经济法学的定位和发展。对此,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自身独立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是其他部门法不能替代的。但与此同时,经济法也仅仅只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它同样也不能代替其他部门法。因此,对其地位要有适当的定位,既不能过分低估,也不能过分高估。事实上,能否对经济法予以正确定位,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适用范围等等问题的认识,从而会影响到经济法方面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进而会影响到整个经济法学的未来发展。 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由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对待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必须本着科学的、客观的态度,而不能出于偏狭的门户之见。这是经济法学者和其他相关部门法学者应注意的。 二、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稳定与发展问题 国家和社会有一个稳定与发展的问题,经济法与经济法学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经济法学虽然在总体上发展较为迅猛,但其发展很不稳定,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现实的经济法研究与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经济立法贴得太近,而经济政策与经济立法又变化太快,致使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只能亦步亦趋地相应变化。同时,经济法研究人员在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总体上的不成熟可能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应当承认,在现代市场条件下,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是经济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但并不是唯一的研究对象,同时,也不应把它们作为判断学术研究真伪的唯一依据。学术上的评判标准是应与政策和法律的成文规定相区别的,否则也就失去了学术研究的意义。尤其是在我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都需要随着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不断作出调整以使之日臻完善的情况下,更应注意这一点。 由于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提法受到了广泛的重视,(注:依据“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的基本精神,国家立法机关非常重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方面的法律规范。九届人大仍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此外,国务院机构的改革的原则也是要重视和强化宏观调控部门的作用。为此,有一些学者认为这有利于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发展)因此,我国的经济立法速度是相当快的。这样的立法一方面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端,对此已有许多学者提出了批评意见。(注:可参见李静冰:《盛行的经济立法观在法理学上的检讨》, 《法律科学》1995年第1期; 以及苏力等人的相关论文)上述情况也说明,经济立法(其中包括经济法方面的立法)的发展是应该的,但也应适当地保持其稳定性,这不仅对保障法律本身的安定性和可预知性是必要的,而且对于保障法律的实效,保障真正的法律秩序的有效形成也是十分必要的。不仅如此,从附带的意义上说,在某些学者特别重视成文法研究的情况下,经济立法的稳定也能为经济法学提供较为稳定的研究对象,从而有助于人们在某些基本问题上形成一些必要的共识,这也是经济法学的稳定发展所需要的。 经济法的研究应当深化基础理论研究,否则经济法就不可能得到大的发展,就不可能向深度和广度掘进和拓展。但是,经济法的研究同样要注意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的研究,没有部门法的深入、广泛的研究,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也不可能得到丰富和发展。可见,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部门法研究应有良性的循环,但目前这种循环尚未充分实现。此外,在研究部门法时往往会存在仅仅重视具体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由此存在对现行政策和法律依附过重的问题。在此仍需强调说明的是,成文的经济法律、法规等等固然是经济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但那些现实生活中正在起作用的非官方的规则、惯例等等同样也是值得研究的,它们往往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法律的预期目标等能否得到有效实现,关系到成文的经济法的制定者、执行者、受规制者之间的博弈活动,因而会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的运作过程和实际效果。这些也都是经济法学应该研究的重要问题。 经济法学的发展还需要经济法教学和科研队伍的稳定,还需要学术规范的稳定。在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中,随着对经济法认识的起伏不定,经济法的研究队伍也有一些伸缩变动。当然,从学者个人而言,学术选 向是自由的,但一个学科的发展确实需要一批有志于此的高水平的人们。我国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往往是显得有一定的规模的,但低水平的重复研究也并不少见,有些人并不是在进行学术研究,其研究工作并非本于学术的兴趣或忠诚,因而他们只会制造学术对话的噪音,而很难出学术精品。 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由于中国的经济法学仅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且整个法学研究都较为缺少应有的一些学术规范和学术传统,因而在经济法学方面就更需要建立和健全应有的学术规范,并在稳定的学术规范中展开学术的交流。经济法学的发展需要经济法学者乃至其他领域的学者展开广泛的对话,通过百家争鸣、真正的学术批评来促进经济法学的发展,并经过长期的努力形成一定的学术传统。唯有如此,才能有助于改变目前某些经济法研究中存在的自言自语、各说各话、无的放矢、自以为是的状况,也有助于改变某些不尊重他人着作权的信手拈来、据为己有的状况,或不知他人早有研究且已成通说,还自以为是提出了“新思维”的状况,从而有助于形成真正的学术共同体或学术团体,等等。 三、经济法学的路径依赖问题 经济法学的路径依赖问题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注:对于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着名经济学家诺斯有精深的研究,他尤其认为“路径依赖”是指今天的选择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参见《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依据诺斯的理论,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起着制约的作用,因而经济法的变化和发展同样会受其影响,从而也会影响到经济法学。由于一国的经济法学必然会受到既有的各种特定因素的影响,因而会体现出其特殊性)。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因其依托于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历史文化、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特定的经济法律制度和特定的学者群体,因而必然会显现出自己的特色。基于中国特定的经济、社会状况而产生的立法、法律运作的环境以及学者本身长期形成的研究习惯,都会构成经济法学的赖以存续和发展的路径。路径依赖的存在,使得中国的经济法同样属于一种“地方性的知识”,它必然不同于体现了“地方性知识”的他国经济法,而这样的经济法正是我国经济法的研究对象,我们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来研究经济法。应当看到,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因此,各国的经济法往往名称虽然相同,但其实可能相去甚远。有鉴于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既有体现共性的、外向的国际化问题,又有体现个性的、内省的本土化问题。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 四、经济法学研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经济法学研究应注意与其他相关学科的联系,尤其应注意吸收和借鉴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密切联系的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例如,在经济学领域曾长期探讨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等问题,这些问题尤其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究竟应调整何种经济关系(如俗称的纵向经济关系或横向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与民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之间是如何此消彼长的,等等。可见,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对于解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体系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问题,均具有重要意义。 近些年学者还很重视法律的经济分析,尤其是在经济法领域,法律经济学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尽管这些应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毕竟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路。此外,博弈论、公共选择理论等在经济法领域也是很有应用价值的。不仅如此,社会学、政治学等许多相关学科的其他的一些相关理论,对于经济法学的深化研究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经济法学同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更是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能从其他法学学科的发展中吸取大量的营养。例如,法理学近年发展迅速,其中有很多成果是值得经济法学借鉴的。又如,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区域化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因而一国的经济和法律发展都不可能脱离国外的经济和法律的发展,有鉴于此,一些学者已开始重视把国内经济法同国际经济法相结合,进行综合的研究,等等。这些都是加强“科际整合”研究的有益尝试。经济法学的研究视野必须开阔,在研究的过程中必须注意解决现实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研究具体问题时还应打破僵化固守“部门法细分”的藩篱,以使问题的分析较为全面,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而不是在一些大家都已有共识的问题上继续进行喋喋不休的“同义反复”。 在加强经济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交流和打通的同时,也应看到,同一些相关部门法学相类似,经济法学在以往的某些研究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深受概念法学和注释法学影响的问题,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绝对主义的影响是甚为深广的。由于现实的世界和经济关系是非常复杂和丰富多采的,因而在经济法研究中有必要多视角地、非直线地、非绝对地去分析和研究一些问题。这对于改善经济法研究也许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总之,上述问题都是经济法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只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大力加强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学的研究,就必须不断解决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这已是人们的共识。为了促进经济法学的未来发展,在正视和不断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尤应强调: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要深化,经济法部门法的研究要强化,前者应从后者吸取营养,后者应得到前者的有效指导,从而实现前述的两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和共同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经济法学的发展。 经济法学论文: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经济法学分析——以管理模式改革为视角 摘 要: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当前的热点,但遗憾的是改革中经济法学缺席了。本文从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入手,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基础理论,运用经济法学的研究框架,从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成因,作出了经济法学视角的学术性和制度性回答。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经济法学,基础理论 目次 一、引论 (一) 改革的背景 (二) 改革的目标 (三) 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四) 改革中的法律缺失问题与本文的研究思路 二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实然分析 (一)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与经济法的法益观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背离与管理体制改革中利益失衡的成因 三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应然分析 (一) 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从源头上奠定控制政府不当干预行为的法律基础 (二)防止将省级联社的行政化,发挥信用社协会的作用 (二) 基本法律规范作为改革的前提 四 结语 一、引论 (一)改革的背景 自从1950年确定建立信用社以来,半个世纪以来农村信用社已经经历了数次改革。当前,新的一轮信用社改革又开始了。本次改革是在两个交叉的背景下展开的。第一,农村问题。三农问题的持续恶化,其原因之一便是农村资金的极度匮乏和资金的不断外流,缺血与失血并存。而作为农村主要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不仅承担不了资金支农的使命,反而成为一个重要的资金外流管道。第二,金融问题。自从1998年商业银行撤出农村后,一方面作为正式金融的信用社的异化加剧,同时各种非正式金融在政府遏制下无序发展,整个农村金融体系需要重新整合以消除风险、增加活力。信用社的改革必须联系这一背景。 (二)改革的目标 根据国发〔2003〕15号《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15号通知)的规定,改革的目标是“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这三大目标能否在信用社这一框架内获得协调?目标与信用社本身的功能定位有没有内在的冲突? (三)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根据15号通知及历次试点会议的内容,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产权模式问题,即信用社是选择股份制、合作制还是股份合作制。二是组织形式问题,即信用社是采用以县为单位的一级法人、乡镇信用社和县联社的二级法人还是银行形式。三是管理模式问题,这里的管理专指行政管理,15号通知将管理权下放给了省级政府,因而专指省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四是金融监管问题。四个问题中,前两者为微观领域的改革,后两者为宏观领域的改革。 (四)改革中的法律缺失问题与本文的研究思路 同很多次的重大改革一样,法律及法学界再次缺席。表现在:第一,从学术上看,很难见到法学学者对上述问题做出的对策性或学术性见解;第二,从制度上看,这样一种涉及多层次利益主体的改革,却缺乏一部明确各方根本性权利、义务、责任的法律规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经济法学理论,作为调整现代社会多层次利益主体的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其范式、原则、宗旨及规制手段都有极强的学术与实践价值。它的缺席,无疑是改革的不幸。笔者不揣浅陋,在此尝试以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为指导,对当前的信用社改革给出一个经济法学角度的思考。本文选取“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这一视角入手,原因在于管理模式在政府主导型改制中的核心与枢纽地位,甚至可以说,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改革中,产权改革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管理模式的改革状况。 二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实然分析 (一)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与经济法的法益观 1、信用社管理模式的演变及其利益冲突 第一,信用社比较明确的行业管理始于1979年,从那时起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行政管理与金融监管合一。第二,1996年进行的改革决定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脱钩。业务管理和金融管理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1第三,2003年,15号通知决定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成立省级联社或者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区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地市不再设立联社或者其他形式额独立管理机构。” 在信用社的改革史上,管理模式始终是备受关注的焦点。综合来看,在这一博弈中,涉及如下的利益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信用社(包括职员、社员)、信用社所在地的与之相关的利益相关人(比如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中小企业)等等。那么,这一系列的利益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如何?有什么层次性的关系?信用社的控制权在各个利益主体间是如何分配的?它的变更说明了什么问题?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利益分析框架有助于我们理性的把握这一系列问题。 2、经济法 的利益观及其运用 众所周知,法是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博弈。“法并不创造利益,法律只是发现那些急需得到承认和保障的利益。”2利益衡量是每个部门法分析问题的起点。而经济法的三元利益调节模式使其具有了独特的对现代复杂经济社会问题的包容力。 从近代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二元社会结构逐渐分化,表现在当代学术思想上,哈贝马斯提出了“公共领域-经济-国家”的三元模式、柯亭。 阿拉托提出了“市民社会-经济-国家”的模式等等作为对这一分化的概括。2结构的变迁导致利益的分化,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式之外发展出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式。多层的利益结构中,公共利益逐渐凸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现实的变化也催生了民法、行政法等传统部门的现代化,但是行政法、民法过多的向公共利益靠拢,只能导致这两种部门法本身的异化,换句话说,它们可以进行现代化,但却难以完成社会化。3完成这一使命的是经济法学理论。即在以二元利益调整模式为特征的公法私法之外发展出的三元利益调整模式为特征的经济法。4 相比其他的法律部门,这一体系更加符合真实的现实,从而在面对复杂的利益冲突时具有更强的分析能力。 具体到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其中也涉及三重利益,首先来分析第一类利益主体。15号通知在历史上第一次将管理信用社的权力赋予省级政府,因而它们无疑是当前的方案的最大受益者。从历史上看,在建社初期控制权曾短暂的掌握在社员手中,这是符合信用社制度的法律原理的。随后,由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即施行在资金稀缺的条件下优先发展资金密集的重工业的赶超战略,使金融政策发生变化,采取了以财政代替金融的计划体系,加强了对金融组织的控制,5信用社的控制权也转移到中央政府手中。与此相伴,农村信用社逐渐从创社之初的合作金融组织演变成事实上的国家银行基层机构。这种管理模式所导致的后果便是本文开始所描述的两个背景。这一次中央政府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级政府,原因之一便是试图尝试一种新的管理方式以扭转局面。只不过,中央政府宁愿把农信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也不肯还给所有者。6政府仍然掌握着实际的控制权。 其次是第二类利益主体,包括信用社的职员与社员。研究他们的利益变动,需要结合信用社的定位及控制权归属。自从行政机关掌握了控制权后,中国的信用社就有其名无其实,合作金融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现在的合作金融是一种没有所有者的合作制,农民也从来不认为信用社是一种互助性合作金融组织,而是把信用社当作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某类附属机构。7在这种情形下,社员(分为三种,即个体社员、职工社员和团体社员)的收益主要是股金利息、利润分红和贷款优惠等等,基本上不享有基于投资所享有的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自然的,在改制过程中他们无一例外的被忽视了。大至全省(市)农信社改革整体方案的制定、产权制度的选择、组织形式的定夺,小到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清收不良贷款计划、清产核资方案、注册资本额度的拍板,均由上级决定,而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农信社员工,连参与讨论的机会也没有,只是被动地服从和执行。8 第三种利益主体,即是以需要货币资金支持的广大农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为代表的社会利益主体。改革过程中,他们很大程度上也被忽视了。从政策出台的程序上看,当前的方案是中央金融部门和省级政府的谈判中形成的,作为这一改革的利益相关人的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没有途径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们的权利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的维护。从控制权归属及其后果上来看,省级政一旦完成行政集权,其直接逻辑便是遏制这些利益主体由下而上的自主寻求发展资金的可能。各地的改制现实逐渐的证明着这一点。 从现实来看,这三类利益主体之间有着激烈的利益冲突,并且产生了明显的利益失衡。最明显的一点是,改革中最应该得到维护的农村社会利益反而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这样的改革从程序与实体两方面是违背法治原则的。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本次的管理模式改革最终会出现这样一种利益格局呢?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背离与管理体制改革中利益失衡的成因 1,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经济法理论首先强调分析多元利益冲突,但这只是手段,目的在于:以此为基础,以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为出发点,分析导致利益失衡的原因,构建合乎基本原则的利益协调与保护制度,最终使各类主体的行为与相关制度符合经济法的精神或者宗旨。 可见,基本原则处于一个枢纽的位置上,既是经济法基础理论链条本身的枢纽,又是理论工具与具体社会现实之间联系的枢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内涵的界定,学界目前仍有争议。笔者认为,从逻辑上讲,应该从“规则-原则-价值”的关系中把握,“法律原则即是规则和价值观念的汇合点”。9经济法的价值或精神是在经济社会化的条件下的实质公平正义,核心内容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10作为实现这一理念并贯穿于经济法实践运作全过程的普遍性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有如下三个:对于政府主体来说,是实现其干预行为的正当性,包括合法性与适度性;对市场主体来说,是保证其获得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社会中间层团体来说,是保证其在自治与管制中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发挥其纠正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的双重作用。 以此为标准衡量信用社管理模式的改革,我们发现,作为政府实施的一种复合干预行为,11在很大程度上却背离了上述的基本原则,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利益失衡。 2、管理模式改革利益失衡成因的经济法分析 首先,这一改革模式违背了政府正当干预原则。就政府主体而言,通过行政权力取得信用社的控制权缺乏合法性基础。根据2003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省级联社是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县(市、区)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从法律上看,省联社应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但是,具有更高位阶的国务院一纸15号通知却将这一省级联社定位成省政府领导下的管理机构。 这明显的违背了法人制度的基本原理。从原理上看,基层信用社法人为解决各基层社之间资金清算、资金融通以及其他跨区合作问题,共同出资设立了联合社,并且共同拥有对联社的控制权;换言之联社是为各个基层社服务、受其支配的法人。这种自下而上控制、自上而下服务的体制符合信用社的运转规律。 但是,在我国的信用社中,一直以来由于所有者的民主管理权力没有得到法律保护,行政人控制与内部人控制成为常态。而此次改革,不仅没有消除原有的信用社管理中的不当行政干预现象,反而以制度化的形式巩固下来,将控制权明确的集中到省级政府手中。这完全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逻辑。省级行政权力与联社的结合,必将使联社发展成为披着企业外衣的准政府机构,成为又一个政企不分的怪胎。12在这种状况下,联社及基层社不可能 建立起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组织模式,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内部制衡机制、作为所有人的社员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必将流于形式,作为社员的股权性的投资必将异化成为债权性的存款。在这一点上,国有企业的曲折经历已经给我们积累了足够多的沉痛教训。 既没有资本出资关系、又没有专门法律授权,省级政府以“支农”的口号取得对信用社资产的控制权,是违背基本的法治理念的,由此而对信用社行使的政府干预行为是缺乏合法性基础的。 第二,管理模式改革也没有遵循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这必然会使农村的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地方政府一旦控制了信用社,出于自身利益的本能考虑,必然会将财政支农行为在内的行政行为与对信用社的控制利用紧密结合起来。信用社的未来既不是合作化,也不会是商业化,只能是一种行政化或者官商化。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在当前的种种改制,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向正规金融部门的再一次扩张。”13与这一过程必然相伴的是,政府对非正式金融14的打击力度将会加大,农村金融的行政垄断性加强,公平竞争的原则遭到背离,反垄断法出台的前夜,又一个行业性的行政垄断系统产生了。结果是各种金融自治与互助团体更加缺乏生存的空间,农村生产发展获得资金更加困难。可见,政府的不当干预,行政垄断的保护、市场竞争的压制、农村资金的恶化有着深层次的内在联系。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违背必然使改革的走向与目标南辕北辙。“几乎可以确定的是,现有省联社体制的设计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下一轮改革的对象,农村信用社也不可避免地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改制。惟一不确定的是,我们为此将付出多大的代价。”14 三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应然分析 通过经济法特有的利益分析框架,我们分析了管理模式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以基本原则为出发点,我们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深层次原因。紧接着,我们将根据经济法法律调整模式,就管理体制的应然状况给出一个制度性兼具学术性的回答。 (一)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从源头上奠定控制政府不当干预行为的法律基础 政府在管理模式中的行为失范,相当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自己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不当。换言之,政府在信用社管理方面的行为只是系统性干预失范的一个子项目。因而有必要从农村金融体系的高度来分析,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前提。 农村的正式金融,从组织上看,包括有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等,从功能上讲,可以分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根据美国金融学家罗伯特·莫顿(Robert C.Merton)和兹维·博迪(Zvi Bodie )的观点,应该从功能视角出发来分析,而不是在现有的金融机构与组织既定的前提下来讨论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优化,应该看到,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即随着时间推移和区域的变化,金融功能的变化要小于金融机构的变化。15这里笔者采纳功能性分类的观点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来考察农村金融体系,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政府干预的正当性问题。 从农村现实来说,功能与组织是不对应的。首先是合作社,原本是一种合作性金融,但是现在它的身上几乎没有多少合作的因子,更多的是一种政府控制下的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并且承担了相当部分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其次,本应承担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农业发展银行,在1998年3月,随着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发行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业务,以及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业务贷款划转农业银行,农发行自此专一履行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职能。16实际上政策性功能严重萎缩,根本承担不了国家层面上支农的使命。 这种混乱的局面危害很大,首先影响各自金融功能的发挥,其次更重要的是必将导致政府对于各种不同功能的金融组织干预行为的基础不清晰。因为对于农业政策性金融来说,一般是由政府全资创办、政府参股或提供国家保证等形式,以保证经营的政策性,有效的贯彻执行政府意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基于出资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干预就有了合法性基础;对于商业性金融,无论是国有独资还是股份制,在《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保护下,政府都无权直接的干预(当然可以采用股权式的市场行为);对于合作性金融,由于没有资本纽带,除非基于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是无权干预的。因而,面对不同的金融组织,政府的权限是不同的。如果不从法律上对一个金融组织的上述功能加以区分,基础法律关系的混沌必然会为政府机关的干预提供自由发挥的空间。事实也证明如此,政府对信用社的干预不都是打着“支农”的旗号吗?在这个问题上也显示出法学和经济学在这一问题上的互补性,经济学家多是关注地方政府借支农为名将国家与自己捆绑在一起,进而引发的道德危机和逆向选择;而从经济法的角度,我们更应该关注这种干预行为的违法与合法的三八线,分解其背后的各个法律关系,进而构建起经济功能与法律责任相一致的金融组织体系,从而严格的规制政府针对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行为限度。 (二)防止将省级联社的行政化,发挥信用社协会的作用 前文已经详细的分析了省级联社行政化的危害,鉴于政府行政权力的扩张本性,因而在运用政府权力矫正市场缺陷时不得不更加谨慎冷静。现代经济法的发展再一次给我们以启示:经济法既重视国家因素与市场因素的综合,又肯定社会中间层克服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作用。17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中间团体,具有单纯的政府与市场所不具有的功能,在当前主要表现为对政府干预的抵御。换一个角度,可以将其视为政府权力的分权者或替代者。18这种经济法主体的发展壮大,在管制主体中增加了一个分权者,从而由下而上的提供了一种针对政府不当干预的制衡机制。 以美国为例,美国信用社协会(Credit Union National Association,CUNA)是为信用社服务的联合社团,有地区分会、州协会(Credit Union Leagues)和全美信用社协会三个层次。协会与联社之间有比较明确的分工:联社主要为社员信用社提供资金融通、投资、资金清算、证券托管等经营性服务;协会代表会员信用社协调公共关系、进行职业教育、出版行业刊物、政策分析和研究和进行宣传采访等非经营性服务,19协会的一个重要工作便是维护信用社的合作性质,抵御来自政府、银行界的压力。比如维护免税待遇。20目前我国对协会的设立管理的比较严格。原因比较复杂。但从经济法上多个利益主体分权制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短视的。我们有必要确立协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 (三)基本法律规范作为改革的前提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信用社的改革离不开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强制性变迁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政府应克制自己的权力扩张冲动,遵循基本的经济规律,谨记“农村金融的干预应该始终以完善和促进市场运行为根本目标,所有的干预都应该以最终减少政府干预、增加私营金融服务和竞争为最终目的”21.可是,政府在信用社改革中没有做到这一点。从法治层面讲,原因之一在于缺乏法律的强制性限制。法律,作为一种限权与控权的工具,在信用社的改造过程中缺失了。 与经济法律的缺位相伴的是经济政策的错位。政府的经济政策(比如国务院的各种通知)以灵活性见长,但缺点也是明显的。相比法律,政策缺乏一种公共性,这从政策制定的主体和程序上可以体现出来;缺乏一种基础性,未能从法律层次上规定利益主体基本的权利义务责任的边界;缺乏一种救济性,受到侵害的利益主体无法宣示自己的权利,找不到获得司法力量支持的通道。政策主导下的改革,排除了市场权利主体的发言权,进 而堵塞了司法力量的进入渠道,在很大程度上使改革演变成为了行政机关内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内的各个部门等等)的利益交易。 反观世界各国的信用社制度,大都是以明确的法律规范为基础来完善信用社制度的。美国1916年通过了一个《联邦农业贷款法案》,联邦土地银行就是根据这一法案成立;1933年又通过了另一个《农业信贷法》,据此建立了另两个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生产信贷协会和合作社银行。日本农协是根据1947年颁布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22法律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中俄农业改革的实例上,俄罗斯的农业改革由于在初期便确立起了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因而有力的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膨胀,没有为一个“盈利的官僚部门”的反市场既得利益的形成、扩张和硬化提供土壤。因而有远比我们明朗顺畅的改革前景。 23由此可以说:改革必须法律先行,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改革,必须由法律对各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分配确立基本的规则及救济渠道。 四 结语 信用社改革是整个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突破口,而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又是整个改革的一个枢纽。但当前的改革模式却隐含着许多重大缺憾。发现它并作出学术性的回答,是学界的使命。但遗憾的是,经济法学缺席了。对于改革本身,这是一种损失。24不同的学术研究体系决定了学科之间的功能、价值互补性。经济法对于实质正义、经济民主的追求、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及相关的分析框架,迥异于经济学,对于改革,二者缺一不可;而由经济法理念制度化形成的经济法律规范,更是改革成功的必备要素,而这是单纯的经济学所不具备的。 笔者相信,理论品性的不同使学科之间不可替代。面对复杂的改制,经济法学研究的缺乏必将影响改革的绩效甚至是方向(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因而,笔者着眼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基础理论,从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成因,提出了经济法视角下的应对之策。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学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将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在经济全球化时期,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从国情实际出发,围绕经济发展趋势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以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为研究任务,同时要注意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秩序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金融、税收和运输关系(通称跨国经济交往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各国政府对经济交易活动干预管制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国际经济现实生活中客观形成的,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共同组成、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而国际经济法学则是适应解决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的客观需要,在二战后突破传统的部门法学分科界限的基础上融法学和经济学于一体而形成的一个新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注:对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概念和范围,法学界的认识还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的分歧。请见陈安教授的论文《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边缘性、综合性和独立性》,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64页。)在中国,国际经济法这一新兴学科是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发展起来的。在过去20年历程中,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走过了一段蓬勃发展的路程。(注:关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在过去20年中的发展情况,可参见曾华群教授《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一文,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9页。) 在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之际,国际经济法学界同仁都在关注和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向问题。笔者认为,今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密切相关,经济全球化将对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方向和研究任务产生深刻影响。现不揣冒昧,拟就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认识,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势 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总是由于它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引致的。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与习惯构成的综合的法律体系,要认识和把握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必须从当前和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基本特点,及其对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影响来考察和分析。 正如众多经济学家共同指出的,进入21世纪,由于资本扩张和科技进步引起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加强,这是未来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广泛、复杂和深远的,其意义有待于人们进一步研究和认识。就其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而言,至少促使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出现如下几个新趋势: 1.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迅速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造成各国相互依存关系的不断加深,各国经济关系日渐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相互交织、彼此影响的状态。正如主席所指出的,“当今世界经济已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1]这种相互依存的客观经济现实,要求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照顾到对方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国际合作与协调成为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互依存带来相互合作的需要”,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协调则“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规范”。[2]因此,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各国相互依存与合作关系的加强,必然促进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的长足发展。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国际经贸框架协议的形成,以及负责全面落实和监督这些多边协议规则执行的常设行政机构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WTO的多边协议规则调整的关系内容不仅扩大了GATT调整的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关系范围,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等领域,在这些历来属于各国国内法管辖的领域里确立起一套新的国际统一原则规范。我们应该看到,目前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多边协议确立的新的国际统一规则,仅是调整有关跨国服务、技术和投资关系的初步法律框架。随着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初步框架如何运作的具体规则和程序将会进一步健全、丰富。同时,WTO已经开始新的“千年回合”谈判,新一轮的多边谈判可能涉及环境保护、劳工标准和竞争政策等议题,从而可能导致上述领域内新的国际统一规范的形成。此外,像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也将会推动区域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标准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的继续发展。上述这样一些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决定了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中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多边统一原则规范的数量比例,将会明显提高,其所调整涉及的领域范围和程度,也会愈益深广。 2.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发展过程的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矛盾更趋激烈 经济全球化发展是建立在南北贫富悬殊并继续扩大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我们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仍然充满着矛盾和问题。据世界银行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全世界20%的最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相同比例最不发达国家的30倍;而在90年代,这一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成为60倍。“全球经济的发展肯定不能长久地建立在少数国家发达、多数国家落后的基础上。世界经济需要新的动力,世界市场需要新的补充。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盛,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2]因此,未来经济全球化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广大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的巨额债务负担、贸易条件恶化和外部援助匮乏等紧迫问题,改革现存的造成南北经济发展失衡的旧的国际经济体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就决定了在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然贯穿着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 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这也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的新时期国际经济法发展变化的另一重要特征。 3.作为国际经济法重要渊源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趋同性逐渐增强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各国在普遍选择实行了对外经济开放的发展战略的同时,对内也先后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以市场经济作为国内经济动作基础。在早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对国内一些尚未市场化的产业领域,如民航、铁路、电讯等公用部门和服务业,进一步实行自由化政策,如放开对服务业部门的价格管制、经营范围和企业进出产业的限制,打破少数企业对一些部门的垄断,以促进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进行了允许企业自由进出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对外资开放更多的产业部门。经济转型国家则从废除指令性计划入手,解除价格管制,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使产业结构调整逐步从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过渡。这种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促使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尤其是有关涉外经济法制之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减弱,而趋同性增强。这不仅表现在各国的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民商法律部门,而且也反映在像反垄断法、竞争法这类公法方面。[3]各国政府为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市场机制接轨,必然要参照有关国际经济规则标准来调整、修改国内的经济政策法规。这也是21世纪各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 4.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正在形成 促使当前经济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可以说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跨国界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改变传统的生产、销售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同时,也对现行的适应于传统商业交易活动方式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例如,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产生的合同的成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安全保护、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以及税收征管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各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缺乏相应的调整手段和规范措施。目前,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为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正加紧研究制订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的法律政策和措施。(注:自1996年11月以来,为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财税部门先后发表了各自的政策研究报告,经合组织也在1998年8月了《电子商务税收框架条件》,这些报告和文件分别就如何解决现行的税法和税收协定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困难,提出初步的对策思路和方案。参阅:Luc Hinnekens,Looking for an Appropriate Jurisdictional Framework for Source-State Taxation of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Commerce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Intertax Volume 26 Issue 6-7,1998.)因此,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构成的,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的形成,将会是国际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经济全球化与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任务及方法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是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我们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宗旨,在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和中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提供科学的法律理论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方案。在新世纪要进一步贯彻这一宗旨,使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为此,必须从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在分析研究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的基础上,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从而在更高的起点上确立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战略思想,确定我们的研究任务。 基于前述关于经济全球化对未来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我们认为,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在20世纪,尤其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前,南北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在国际商品的不等价交换之争,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障碍是各国在关境边界上执行的关税和进出口限制贸易政策制度。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各国的进口关税已降到很低的程度,进出口数量限制措施已被明令废除,各国的商品市场将全面开放。因此,21世纪影响市场准入的主要因素已由各国的边界政策制度转为各国边界内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矛盾和斗争,也从商品不等价交换之争转向经济政策和规则之争。落实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框架协议,需要各成员国之间在国内经济体制和产业政策上更加协调统一。例如,有关农产品、纺织品和服务协议的实施,关系各国的农业和产业政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则涉及各国的技术政策、投资鼓励措施和企业经营体制;而服务市场的开放将要求改革国内流通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如何消除各国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规则的差异给跨国经济活动造成的障碍,南北国家之间意见分歧。这些分歧本质上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斗争的继续。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该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围绕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南北国家的矛盾斗争这一主线,抓住中国加入WTO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进行动态追踪研究,比较借鉴研究和对策研究。这是新世纪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应有的战略思想,也是我们确定今后的研究任务的指导思想。 基于上述认识和分析,笔者以为,在新的世纪里,至少在今后10年内,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应着重对以下这样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1.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问题 这是一个关 系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理论问题。经济主权原则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过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努力和斗争,在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等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中确定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各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每个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有制定法律进行管辖和处置的权力。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政治独立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项基本原则。[4](P71-82)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这一传统的法律原则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前所述,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协议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各成员国国内经济体制和政策的调整修改。例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国内外资法中有关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以及出口比例要求等可能扭曲贸易关系的规定。《农产品协议》的实施,则要求成员国承诺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5](P364,140)而且发达国家进一步主张,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议题必须包括与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体制有关的问题,如贸易竞争与劳工标准问题;出口生产与环境保护问题;国际多边贸易原则与各国竞争政策的一致性问题等。传统的经济主权领域随着市场的开放,正受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侵蚀。西方的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向,是民族国家界限的模糊和主权观念的淡化。[6](P13,151)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坚持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是否需要重新认识经济主权原则的涵义?如何协调处理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与加强国际相互合作的关系?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 2.中国“入世”后如何充分有效地运用WTO的法律框架体制趋利避害,在发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同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庞大复杂,在它目前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框架下,还有许多具体的运作规则将随着国际法律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健全和完善。对WTO体制的研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过去对“入世”利弊的分析,往往将两者割裂开来看待,其实利与弊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关键在于我们应如何运用多边协议的有关原则规范,使其利的一面变成矛盾的主要方面,使弊的一面降到次要位置。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国开放其金融、证券市场为例,它既有利于中国今后大量吸收外国间接投资的资金,也带来了日后外资对国内银行和证券业的竞争和冲击,以及国际游资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但如果我们能有效地利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保留条款以及《GATS金融服务附录》中有关慎重措施的规定,就能在逐步放开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的过程中,使外资的竞争、冲击和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此需要充分地认识和研究WTO体制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和例外条款的运用,追踪分析WTO对有关贸易争端案件的处理,注意吸取有关国家在市场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如何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的问题 这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大课题,主要包括如何逐步实现对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外资企业法与内资企业法、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制的并轨问题,国内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问题等。这些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正确认识国民待遇原则及其与鼓励、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的关系,考虑到符合国际惯例规范要求的公平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的建立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则应重视对有关国家相关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大胆吸收其中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科学内容和合理成分。 4.现代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 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传统的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难以调整和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经济关系和利益。例如,传统的商标权概念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解决互联网上域名争端的困惑,现行所得法中的所得分类和来源地识别规则在跨国电子商务所得课税方面存在的适用问题。研究解决这方面法律问题的对策方案,要解放思想,随时跟踪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注意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处理技术法律问题。例如,在解决跨国电子商业利润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如果局限于从传统的物理存在的概念框架来寻找来源地国家对有关电子商务所得的课税依据,则难以找到公平合理地协调和解决居住国和来源地国税收权益分配问题的方案。因为各国现行税法上的营业机构、场所和履行地等概念用语,是在适应传统的商业活动方式下征税的需要和合理性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而跨国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的电子空间市场中进行的。我们应该突破以非居民在境内有某种固定有形的物理存在作为承认来源地国行使征税权前提的传统观念束缚,寻求更能在网络数字经济条件下反映经济交易联系和营业实质的来源地课税连结标志,才能实现跨国电子商务所得的国际税收的合理分配。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要在上述这样一些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实现突破性的进展,取得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的成果,必须善于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尤其注意采用综合联系的方法、比较借鉴的方法和跨学科研究的方法。 我们之所以强调综合联系的研究方法,首先是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是一个由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组成的综合的法律部门。[7](P26)现代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交叉渗透。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国际影响增加,对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需要联系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经贸惯例;研究有关国际经济条约,也必须结合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规范。因此,你们只有突破传统的法学分科界限的束缚,采用综合的研究方法,才能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方面,比较研究的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比较分析各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异同,有助于我们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对有关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考察研究,也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掌握其动态趋向可能对彼此间经贸交往产生的影响。在当今各种双边和多边性国际经贸条约空前发展的形势下,除了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比较外,还应重视对同类性质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比较研究,尤其是这些协定在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从而对我国谈签和执行类似条约实践应采取的立场、原则和方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国际经济法调整规范的对象是跨国的经济关系,研究国际经济法律问题必须结合对国际经济关系和跨国经济活动现象的分析。离开了法律赖以存在发展的社会经济关系基础,就法论法,就不可能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规律。在21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将更多地受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采用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乃至自然科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发挥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才能更好地揭示国际经济法律的本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刍议 摘 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核心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 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 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 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 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 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 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 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 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体系理论问题的探讨 1 关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完善 1.1 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问题 目前主流的经济法学理论是国家干预(调制、调节)说,在经济法理论和教材编写方面主要从“市场失灵”因此需要“国家干预”的必要性的经济学假设上,①这种理论往往忽视了市场主体经济自由权在经济法研究和教学中的应有价值,将整个经济法学简化为“国家干预法学”。②可是我国经济法产生于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所面临的“市场失灵”不同,我们的问题主要可能是“政府失灵”,原来是政府完全取消市场,现在的问题是市场发育不全,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得到真正的释放,政府介入市场太深。而公权力肆意侵犯私权利,是现实中国法治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经济法单纯强调国家干预的理论和体系,就容易为那些在改革的过程中原有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利用“国家干预”来为自己的既得利益寻找借口,从而可能导致经济法理论和教学不能很好地为我国经济改革和宪政建设服务,同时也使经济法学理论有脱离自由的法律的倾向。 1.2 经济法基础理论应当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 增加经济自由权的相关内容 目前国内流行的法学专业经济法学教材,一般会讨论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等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但大都不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这是一个理论上的缺憾。经济法的一个方面常常表现为政府为公共利益而限制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而干预经济,而宪法则是为了保护自由而限制法律的限制。③如何依法保护经济自由权,防止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滥用,实现对经济“适度”的干预,是一个经济宪法问题,它应当属于经济法的另一个方面。一个以宪政、法治为导向的转轨经济法理论,应当将经济自由权的保护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前提条件。经济自由权主要包括:④第一、财产权。财产权是不让他人使用一项资产的权利,以及使用、向他人出租或者出售该资产的权利,因此财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拥有一项资产并持有它(消极运用),将它用于交易或让他人暂时使用某些方面(积极运用)。⑤确认财产权是划定一个保护我们免受压迫的私人领域的第一步,私有财产是自由的基本要素,是不可剥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⑥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者防止国家政府强制与专断的基本条件。第二、竞争自由权。即个体享有依法公平的争取市场交易机会的自由权;第三、职业自由权,即个体有依法选择职业和结束职业的自由权利;第四、营业自由权,即个体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合法的自由职业的自由,也有拒绝违背自己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拒绝从事自己不愿意的个体职业的自由。第五、迁徙自由权,是指公民享有选择居住地的自由。第六、(经济)结社自由权,即公民具有发起设立或者加入各种合法的经济性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也有拒绝加入自己不愿意加入的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 我国《宪法》没有关于经济权利的直接规定,应当说我国《宪法》是承认和保护经济自由权的。首先,《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只要是实行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最低程度的经济自由权。《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里的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其次,2004年修订的《宪法》在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提供了明确的宪法依据。再次,我国现行《宪法》一系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都部分涉及了经济自由权。例如,《宪法》第42条关于劳动权的规定,其实也部分承认了经济自由权,因为劳动权属于职业自由权。最后,我国政府正式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规定的基本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只不过在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下位阶的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对公民经济自由权反倒做了许多限制,实际上部分剥夺了个体的经济自由权,因此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应当强调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经济自由权,以划清其与经济行政权的法律界限。 2 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应当是经济法的核心 2.1 竞争法在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中的地位 目前我国比较权威的经济法教材和论着一般有如下特点:第一、内容庞杂、所论范围广泛,体现了我国政府现阶段对经济介入范围较广、较深的现状。第二、大多没有突出竞争法的核心地位。即使一些教材设专编对竞争法进行了论述,也仅仅把它与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等法律制度并列,而没有突出其核心地位。也就是说,现行的经济法学体系理论和教材缺乏体系的核心统帅,体系内部各部分关系不清,不能为进一步的市场经济和政治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没有充分反映经济法治和宪政的精神。 2.2 应当确立竞争法在经济法中的核心地位 2.2.1 市场竞争是一个发现的过程,经济法本质上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 竞争是一个发现过程,它是市场中买方和卖方间相互交 往的演化性过程。购买者们竞相获取涉及购买的知识,供给者们则努力发现、获取产品制造或销售的相关知识,促使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竞争的全过程会对寻找和试验新知识的行为造成很强的激励。因为竞争者们冒险投入了自己的私人财产,并要对他们的行动和错误负责。⑦从整个经济系统的角度看,竞争性运用的产权有很多益处:第一,竞争推动人们发现有价值的知识和信息,推动经济增长。第二,竞争能够抑制经济权势。竞争一次又一次地向财产所有者发起挑战,在竞争过程中没有一种社会经济地位是不可挑战的。第三,充分的竞争有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分配的公平,第四,充分的竞争其实是买方、卖方争取交易机会的自由,从而总体上促进了自由。第五,竞争有益于经济安全。竞争经济能够更好地吸收外部冲击,靠自发灵活的价格和数量反映使商业周期变得平稳。因此竞争应当得到经济法的促进和保护。经济法本质上 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律。在市场中,经济主体行为是通过市场价格进行协调的,而市场价格又是在竞争和企业自由地参与市场交易的条件下产生的,因此,保护竞争就是市场经济秩序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追求,从而也使得竞争法无可争辩地成为经济法的核心。⑧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德国着名经济法专家沃尔冈·费肯杰着的《经济法》(第二卷)中,⑨除了总论部分对基本概念和经济宪法问题进行论述外,他把经济法分为:(1)一般经济法,包括:经济人法(即经济法的主体);德国竞争秩序(是核心重点内容);德国经济财产法。(2)特别经济法,包括:在德国经济法中的总体调整;在德国经济法中的个体调整。一般经济法主要是有关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财产所有之类的法律。特殊经济法与市场干预有关,涉及到超越了市场自我调控的经济调控,一些人称之为计划或指导。显然在该着作里竞争法是作为经济法学的核心的。由日本着名经济法学家丹宗昭信、尹从宽所着的《经济法总论》,将经济法定义为在市场机制下建立的经济政策立法体系,它的核心是维持市场竞争秩序,即国家对自由竞争的限制(市场支配)和阻碍公平竞争(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⑩韩国的权五乘教授所着的《韩国经济法》,强调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 2.2.2 我国应当以竞争法为核心构建经济法体系 我国经济法理论与其他国家的明显差异,固然有其客观原因,譬如,我国当前的经济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现行经济体制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改革快速推进的同时,政治改革又处于严重滞后状态,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权力仍然过多地留在经济领域,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仍然过多,从发生作用的范围和深度看,行政垄断远比经济性限制竞争严重得多。但这些特殊国情丝毫不能影响竞争法的核心地位,相反恰恰说明竞争法在我国应当成为经济法的核心。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关于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律规则,该法不仅规范经济垄断行为,而且规范行政垄断行为,对深化竞争性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它应当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但该法目前仍然没有发挥应有的经济法龙头作用,经济法学界应当把竞争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来重构经济法理论体系,我国将来的经济法学体系,应当设一编竞争法,放在基础理论之后,使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处于一般经济法的核心地位。对于不能完全适用竞争法而又与竞争法有一定联系的经济规制和监管法,也可以单独设专编,使其处于从属的特别经济法的地位。 3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 3.1 宏观调控的含义 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利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对经济总体的调控。目的在于克服“市场失灵”,宏观调控的总目标是通过促进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现有资源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实现经济平稳持续的增长,这也就是凯恩斯所说的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财政政策手段采取的具体形式有:增加对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力(例如,公共工程),或者增加转移支付(例如,扩大社会保障福利或失业补贴),或者减税。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运用各种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政策等)调节货币供给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合。这一学派的政策要点是,“百姓不买政府买,消费不买投资买”。我国经济实际中存在借宏观调控调控之名行计划经济之实的现象,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注意。 3.2 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作出“完善宏观调控”的明文规定后,宏观调控成为了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概念,宏观调控法的称谓是我国的特产,我国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主要是指金融法(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财政预算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主要取决于它与竞争法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法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主要理由为:第一,我国实际生活中宏观调控手段作用较多,影响较大。第二,现代经济中金融、财政税收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宏观调控法自然处于经济法学的核心地位。也有学者认为在经济法学中宏观调控法是和竞争法处于平等重要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与竞争法相比宏观调控法应当处于辅助的地位。这是因为: (1)竞争作为一种动力机制在制度和秩序的构成和演变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德国的市场秩序政策是比较成功的秩序政策,其理论基础是自由秩序主义理论。该理论对公共政策的基本建议是要分清两种做法:①使保护性职能成为政府的重点,尤其是培养和建立各种有益于竞争性系统的制度已达到保护目的;②干预具体的经济性、社会性过程和后果。该理论认为前者优于后者。政府应当专注于用其强制权力促进和保护作为共享品的竞争。他们对凯恩斯主义者主张用预算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抵消总需求摆动的政策持批评态度。他们担心,刺激经济发展的政府投资和对总需求的操纵会逐步地腐蚀市场信号机制,改变市场主体的行为模式。 (2)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手段,本质上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主要是通过间接的手段,解决短期的经济波动问题,而不重点解决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它应当是为市场竞争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服务,而不应当干扰市场竞争。 (3)宏观调控法主要应当是为竞争秩序的形成和维护服务的控权法、程序法。我国现实中竞争法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而所谓宏观调控手段用得较多(其实许多是较少法律约束的行政手段),这与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不完善,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变,政府权力过多留在市场领域有关。与西方国家经济法先有竞争法不同,我国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着政府控制经济的惯性,即所谓“路径依赖”, 因此我国经济法是先有宏观调控法。实际中宏观调控的概念往往被滥用,许多政府用行政权力直接干预、甚至操纵经济的方法都称为宏观调控,存在不受控制的调控权侵犯经济自由权的现象。随着市场化、法治化制度改革的深化,宏观调控法将主要是与竞争法相配合,为维护竞争秩序服务的控权法、程序法。 经济法学论文:社会法学研究应当吸取经济法学研究的教训 「内容提要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具有交叉性和相通性。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实践表明,研究范围的选择,调整对象研究的思路,以及对总论与分论、本学科与他学科、求同与求异、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的处理,都存在深刻的教训。在社会法学研究中吸取这些教训,对社会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研究方法、教训 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都是研究第三法域中的法律现象,介于公法学与私法学之间的学科。在我国法学界,虽然作为社会法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劳动法学的研究先于经济法学,但作为社会法学整体的研究却晚于经济法学,尤其是鲜见社会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成果。回顾和总结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曲折历程,既有可贵的经验,更有深刻的教训。反思和吸取其教训,对于社会法学的发展,特别是刚刚起步的社会法基础理论的构建,具有重要价值。 一、研究对象的范围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存在窄、宽两种范围和是否承认经济法为独立法律部门两种选择。窄者以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经济法部门内的法律问题,而对于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大多在部门法总论层次给予研究。这虽然有助于集中资源探索经济法的原理和构建经济法的制度,但不利于将经济法放在法律体系中展开研究。宽者以关于经济的法为研究对象,其中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学者认为,所谓经济法学就是研究各个传统法律部门中涉及经济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跨越传统部门法学的学科,主张把散见于各个传统法律部门中的经济法律问题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专门和系统的研究;而在承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学者的研究实践中,唯恐经济法失去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故对研究范围多作窄的选择,忽视了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未能把以经济法为核心的整个法律体系作用于经济建设这一主题作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所以,不仅经济法学与相关部门法学如何沟通的问题至今未能解决,而且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作用于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所处的核心地位未能得到论证。 社会法学以社会法为研究对象,然而社会法的外延可作多种理解:(1)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社会法,有的限定为劳动法或社会保障法,有的限定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2)作为法律群体的社会法,即包括第三法域中除经济法之外的其他法律部门,(注:我国官方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描述为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七大法律部门,其中,宪法、行政法、刑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经济法、社会法属于第三法域。)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教育法、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若干法律部门。(3)作为法域的社会法,即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4)作为法律观念的社会法,除第三法域外,还包括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 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的研究范围宜宽不宜窄,至少应当以作为法律群体的社会法为研究对象,还有必要扩及第三法域,甚至可以将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纳入其中。社会法基础理论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二是涵盖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基础理论。由于经济法基础理论已由经济法学界作出较多的专门和系统研究,现阶段应当着力研究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而不宜仅依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甚至只依据劳动法来抽象出社会法基础理论。待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比较成熟后,再试图构建涵盖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基础理论。无论构建哪种模式的社会法基础理论,在研究中都不应当忽视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因为没有公法的私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第三法域及其各个法律部门都不可能与公法、私法衔接和相容。 二、调整对象研究的陷阱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中耗费学术资源最多的问题,但至今尚未形成共识,被许多人视为一个“理论陷阱”。之所以会掉入这个“理论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点教训: 1、过分看重调整对象的地位。许多学者把调整对象视为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生命线”,以为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唯一依据和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学者对调整对象问题锲而不舍。无可否认,研究法律调整对象的确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调整对象就是法律所要规范的客体,对被规范的客体进行研究,肯定有利于法律自身的设计。并且,明确某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也有助于相对界定相应部门法学科的研究范围。但是,经济法调整对象并未达到成为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生命线”的程度。经济法作为现代才出现的一种新法律现象,对它展开研究,首先应当研究的是它何以为“新”的特征,它与传统法律现象的联系,它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在这些研究对象中,法律调整对象仅是其中一个因素。 2、互相对立的观点都以“一种社会关系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为既定前提。例如,横向经济关系由经济法调整就不能由民商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由行政法调整就不能由经济法调整,反之亦然。于是,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法律部门调整对象的界限,至今未能分清。其实,在法律实践中,一种社会关系不可能只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这是因为处在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都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从而呈现出多方面的属性,而各个方面的属性都有其不尽相同的法律需求,不同的法律需求往往需要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满足。于是,需要不同法律部门分别基于不同的目的、按照不同的原则、运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方面,对同一种社会关系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整。因此,把调整对象作为区分不同法律部门的唯一标准,就不可能分清不同法律部门的界限。 3、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只作定性归纳而不作实证描述。其实,研究法律调整对象是为了解决法律对调整对象应当如何进行调整的问题。法律应当如何调整,首先取决于调整对象本身的运行规律及其法律需求。因而,法律调整对象研究,就是要对作为或预设为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或行为的运行过程进行实证描述,从中探索其运行规律和法律需求。经济法是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法律现象,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首先应当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运行规律,即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构成、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关系和行为,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资源配置的规律和原理;在此基础上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即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需要法律为其提供什么条件,传统法律部门(特别是民商法和行政法)可满足此需求的程度和局限,需要经济法在哪些方面弥补和如何弥补传统法律部门的不足,以满足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 鉴于上述教训,在研究作为法律部门的社会法时,应当摆正社会法调整对象的地位,选准研究社会法调整对象的思路,尽可能避免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争论在社会法学领域重演。为此,社会法调整对象的研究,应当着重描述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求,特别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的社会政策需求;在此基础上,研究民商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和经济法等新兴法律部门满足这种需求的程度和局限,进而研究需要社会法如何满足其它法律部门未能满足的这种需求,并研究社会法在满足这种需求时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其中,还要特别重视研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性以及其中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特殊问题,描述现阶段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种种表现及其形成机制,探讨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体制原因、政策法律原因和其他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研究其对体制改革、政策调整和各个法律部门的特殊需求,从而为社会法如何满足这种需求而进行制度设计提供现实依据。 三、总论与分论的关系 各个部门法学都由总论和分论构成,总论的原理应当涵盖和指导分论,总论的分析框架应当为分论提供示范。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对总论与分论关系的处理有两点教训值得记取: 1、颠倒了总论与分论的研究顺序。从学科发展史的角度看,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部门法学都是先有分论后有总论,对于经济法学这样的新学科而言,应当遵循先研究分论后研究总论的顺序,先就个别的突破传统部门法的新法律现象逐个展开研究,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再从若干个案研究中抽象出共性的原理和规则,研究总论的问题。抽象地研究诸如“经济法调整对象应当是什么”之类的问题,不宜成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却正是从抽象地研究这类问题开始的。因而,总论的构建特别艰难,虽然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地位、宗旨、观念、本位、原则等问题,已经取得了许多争议不休、玄而又玄的研究成果,但对主体、行为、责任等制度层次的基本范畴却缺少研究。 2、总论与分论脱节。研究部门法总论的问题,应当与分论问题结合起来,使总论中的各种原理都有相应的具体立法、案例和分论原理作支撑。然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着总论与分论脱节的问题,呈现出总论与分论“两张皮”现象。在这样的研究中,总论研究难免空洞。可能出于对这种空洞现象的厌烦,有学者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注:管斌:《第八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综述》,《法商研究》2001年第2期。)笔者认为,这种主张是不适当的。因为,经济法总论在当前仍是薄弱环节,而经济法分论中的问题在经过20多年的实践后已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多一些“问题”与“主义”结合的研究,少一些“问题”与“主义”脱节的研究。 鉴于上述教训,我国社会法学研究,切忌把总论研究放在优先位置,更切忌仅依据某个社会法部门(如劳动法)的素材和研究成果抽象出社会法总论,而应当先研究各个社会法部门的具体制度、案例和对策,在此基础上研究各个社会法部门的总论;然后,再在各社会法部门总论和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社会法群体和社会法域的总论。同时,还应当将社会法总论问题的研究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及其法律对策的研究结合起来。例如,对社会法的公平价值进行研究,不仅要研究公平价值的内涵、要求和依据,以及公平价值与其他价值目标的关系,而且还应当研究实现公平价值的制度安排,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和现行立法、执法中存在公平价值实现不足的表现及其原因,为充分实现公平价值在体制改革、立法和执法中所应采取的对策。 四、本学科与他学科的关系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利用他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是发展经济法学的必然选择。但利用不等于照搬,也不能毫无选择地利用。正确的作法,应当是选择他学科中适合于经济法学研究需要的原理和方法,并将所选择的原理和方法与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即运用他学科成熟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经济法学中已经出现而在他学科中不曾有过的新问题和新现象,从而得出突破性的创新,尤其是形成有经济法学特色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在他学科研究成果和方法的借鉴上,经济法学研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1、对于公法学和私法学的已有成果存在着不加选择地利用和照搬的现象。例如,由法律关系要素和法律事实所构成的法律关系分析框架,是与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单一性相适应的,一直是民法学的特色。这种分析框架不宜为经济法学所简单套用。因为,经济法的内容有别于民法,其调整对象远比民法调整对象复杂、丰富,并且经济法对各种经济关系的调整要同时满足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需求,既涉及微观经济又涉及宏观经济还涉及中观经济,法律关系分析框架不足以对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作全方位和深入的分析。然而,有的学者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框架来论述经济法律关系一般理论和具体的经济法制度,显得机械和表面化。又如,民法和行政法中的法律行为相对比较单一,民法学和行政法学中,都有一套涵盖各种民事行为或行政行为的一般法律行为理论。但是,经济法中的行为则具有多样性,既有宏观行为,也有微观行为;既有政府行为,也有市场行为,还有以市场行为为形式的政府经济行为;既有交易行为,也有竞争行为,还有合作行为;既有市场规制行为,也有宏观调控行为;既有运用行政手段实施的行为,也有运用经济手段实施的行为。各种行为之间个性多于共性,尽管在本质上有共性,但在制度要素上的共性甚为单薄。因而,在经济法学中极难形成甚至无多大必要形成涵盖各种行为的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然而,在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有的学者仿效民法学和行政法学,试图研究相当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和行政法律行为理论的经济法律行为理论或政府经济行为理论,以此来涵盖经济法中的各种行为。实践表明,这种努力并未取得应有效果,其理论成果在经济法分论中的普适性甚微。因而,在经济法学中,与其着力研究涵盖各种行为的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不如对各种行为进行分类归纳研究,形成类型化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这对形成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和设计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会有更大贡献。 2、利用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忽视了与法学原理的结合。经济法学需要以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但是,经济学理论成果的利用并不能取代法学的分析,经济学理论只能作为说明制度设计的理由,而不能取代制度设计本身,经济学的理论依据与法学的制度设计相结合才是理想的状态。然而,许多经济法学成果在利用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忽视了与法学原理的结合,甚至反客为主。研究具体问题时,在照搬经济学理论之后,显示不出法学成果的品格和特色。 3、法经济学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泛用。对各种法律现象都运用成本与 收益分析的方法来评价其效率目标的实现程度,当然有助于按照效率最大化的目标来设计和选择法律制度,扭转以往只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目标的倾向。但其中至少有三点教训值得记取:(1)过分提高效率目标的地位。作为法律制定和实施主体的国家虽然越来越重视经济,但毕竟不是经济人,或者说经济人不是其主要角色,于是在国家的政策目标和法律的价值目标中,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不能不摆在首位。所以,强调法律的效率目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效率目标置于法律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来思考。(2)过分扩大经济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效率目标对立法的影响表现在制定法律时就充分考虑法律的效率后果,亦即法律实施的成本和收益;而对执法的影响只宜限于执法者有自由裁量权的场合,公正执法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执法的最高原则,执法者追求效率目标时不得超越此原则,这也是近些年来执法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借口考虑效率目标而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盛行的深刻教训。(3)忽视运用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进行量化分析。在分析某项法律制度时,如果只是列出其成本和收益的构成因素,而不运用经过调查、统计所得到的数据资料对各项构成因素的数量和比例以及各成本因素与各收益因素之间的函数关系加以分析,那就不是经济学的实证分析;如果虽然进行了量化分析,但所依据的只是外国的数据资料,那其结论对我国仅有参考意义,而不宜用来说明我国法律的成本和收益。在有的法经济学论著中,虽然画出了反映一定函数关系的图像,但未注明其数据和图像的来源,(注:如,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年,第237—238页;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02—403页。)那就不可能有说服力。 社会法学同经济法学一样也应当利用公法学、私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成果和方法。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基于社会法学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性(社会法部门、社会法群体、社会法法域、社会法理念)和社会法中主体、行为、关系的多样性,社会法学研究在利用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对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的利用,应当有所选择,即只宜选择适合于研究社会法现象的成果和方法。(2)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只宜用来弥补法学成果和方法的不足,而不能取代法学成果和方法本身。(3)他学科的成果只宜作为社会法的制度设计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律对策的理由,而不能替代社会法的制度设计和对策建议。(4)法经济学的运用应当在社会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将效率目标放在次于公平目标的地位,适当限制成本与收益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并且坚持以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作为量化分析的依据。 五、求同与求异的关系 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是研究问题的两种路径,各有其学术价值。对于传统学科而言,同中求异更便于学术创新和学科发展;而对于新学科而言,异中求同更便于统一认识和学科完善。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学科,起始于理论纷争,几乎各个问题上都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共识远远少于分歧;在论战中,批判多而建构少,对异己观点着重批驳、否定、排斥而忽视尊重、肯定和吸收。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经济法学走向成熟造成了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一是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年轻学科,缺乏学术积累,无论是理论体系还是基本范畴、基本观点和制度设计,都需要通过争论才可形成共识;二是经济法学由于研究起点低,理论空白点多,创新难度相对小于传统学科,易于激发学者的创新积极性,更易于刺激学者标新立异、建言立说、自成体系的欲望;三是学者中自以为真理的心态甚浓,而宽容异己观点的心态甚淡。于是,许多问题本来可能或者已经达成共识,但却有意自以为是、拒同存异。 在我国社会法学领域,劳动法学虽然是一门老学科,但就计划经济的劳动法理论转向市场经济的劳动法理论而言,面临着内容更新和体系重构的任务,仍然相当于一门新学科;至于社会保障法学、教育法学、卫生法学等学科,则刚刚兴起或起步时间不长。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研究中,虽然要重视求异,但更要重视求同;虽然要重视批判,但更要重视建构;虽然要重视争鸣,但更要重视宽容。在论战中,尤其应当善待反方观点。因为在反方观点中往往不乏科学性、合理性或与正方观点有共识之处,反方观点所指出的要害往往也是正方观点的缺陷所在,反方观点的理由也往往可成为完善正方观点的启迪和道理。甚至可以说,对正、反两方面的观点,很难用正确与错误来判断。因而,应当重视从反方观点中吸取完善正方观点所需要的理论营养。唯有这样,才有助于社会法学在论战中不断走向成熟。 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不可能与其完全对应。因而,经济法学研究应当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起来研究,这样不仅可以给论证经济法的独立性提供新的依据,而且还有助于研究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和可诉性问题。然而,在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一直重视实体法研究,忽视程序法研究。经济法作为一种突破传统法律部门的新实体法现象,对程序法必然有其特殊需求,如果失去程序法的支撑,其实施效果将会打折扣。还可以反过来说,如果没有相应的程序法条件,实体法的某些制度设计就会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行。特别是实体法中的法律责任制度与程序法的联系甚为紧密。正由于经济法学界长期以来未把程序法研究置于适当地位,在近年来司法界发生了将“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数字化排序的民事审判庭的“改革”(注:在已有二十多年改革实践的我国,对“改革”的涵义还值得探讨。如果没有发生体制、机制上的变动,仅是将机构更名,就很难说是真正的改革。)后,在经济法学界引起了一阵恐慌,出现了理论上的批评和论证与情感上的担忧和不满不相称的现象。于是,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起来研究,才引起经济法学界的特别重视,因而,经济法责任和经济公益诉讼被作为当前经济法学界的两大热点问题。但这两个热点问题的结合研究则显得不够,在现有的经济公益诉讼研究成果中,实体法基础仍显得单薄。 鉴于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研究应当把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机结合起来,依据实体法的公私法融合的特点研究其对程序法的特殊需求。在劳动法的既有立法例和理论著述中,其特殊的程序法需求得到了足够的重视。例如,许多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劳动诉讼制度和劳动法庭或劳动 法院,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也显示出了不同于民商事仲裁制度的特色,并且还出现了关于劳动诉讼的专项司法解释。但是,我国现有的与劳动法对应的仲裁和诉讼制度,在立法上还不完善,在理论上还很欠缺;而与社会保障法等其他社会法部门对应的程序法制度,无论在立法上还是理论上都处于空白状态。因而,社会法学研究应当将实体法研究与程序法研究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使其相辅相成地同步发展。无论何种实体法制度的设计,都应当考虑其程序法支撑的可行性;无论何种程序法制度的设计,都应当考虑如何满足相应实体法制度的实施需求。 王全兴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 「摘要法学研究之深入,端赖于范式转换,经济法学研究更是如此。以往之法学研究,较为偏重权利-义务结构分析,这固然重要,但已显不足。本文基于对“复杂性问题”进行多维审视的需要,运用法与经济学的理论对经济法研究的几个基本假设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学、假设 一、问题的提出 提出和确立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已被科学史上的许多成功范例所证实。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前提,是较为系统的科学研究都需要具备的。尽管对于法学是否属于“科学”尚存争议,但对于广义上的科学可以包括法学,或者说法学中可以包含一定的科学成分的观点,则殆无异议。正是在此意义上,才可以把法学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一起,放入广义的科学之中,并研究其基本假设问题。这对于法学研究的范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假设,通常是指在现存的事实和理论的基础上,对某些事物的存在或与其相关的规律所做的推测性的解说或虚拟性的预设。假设只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一种推断和猜测,但这种推测是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和理论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既非成熟理论,亦非主观臆测。其重要价值是有助于明确研究方向,提高研究的自觉性。因此,若假设确定得当,就会大大提高科研的效率和水平。此外,假设是建立和发展新理论的重要方法。通过不断提出假设,并不断地证实假设,就能够不断地提高认识,从而形成新的理论;同时,即使假设被证伪,也同样有助于人们纠正错误的认识,从而推动正确的理论的形成〔1〕。 对于假设的重要价值,纽拉特曾指出,“在社会科学中,我们看到的只是假设之网,说不出某些困难究竟是来自哪些假设。”〔2〕事实上,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对于学科的基本假设问题的探讨是相对较多的,因而其“科学性”也相对较强,特别是其中的一些假设由于确定的条件约束以及数学方法、统计学方法的应用等,更是给人以“精确”的感觉。但是,法学因其在传统上往往被视为“正义之学”或关于“正义的艺术”,特别是由于法学学科本身的一些特点以及人们认识上的偏见,致使法学在吸纳相关学科的新成果时总是相对滞缓,即使是在对一些基本假设的判定方面,也几乎未有太大的进展。但是,随着法学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法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联系的加强,以及法学研究对“客观性”、“科学性”要求的提高,对于法学研究的基本假设问题进行研究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强烈。 在经济法学领域,基本假设的重要性更为突出。这是因为经济法与经济学、社会学等都密切相关,其专业性更强,现代性也更为突出,因此,在经济法研究上更有必要研究其基本假设问题。但在社会科学乃至各类科学的“假设之网”中,如何找到关键性的“纽结”,以使经济法研究能够借以实现“纲举目张”,实在是一个重要问题。这涉及到假设的提出、选择和确立的问题。 本文认为,从研究路径和框架选择来看,在法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存在着具有共通性的基本假设(如“二元结构”假设),它当然也适用于经济法学的研究。此外,在经济法学上,还应关注那些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特殊意义的基本假设。由此可以把经济法学上的基本假设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共同的基本假设,另一类是在经济法学上有独特价值的基本假设。这些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下面将先提出和确立两类基本假设及其所包含的若干具体假设,然后再探讨这些假设对经济法学研究的价值,并对其局限性作出相应分析,以求对基本假设的价值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把握。 二、共通性的假设:二元结构假设 各类科学的研究目的,都是揭示和解决一些现实中的基本矛盾。从哲学意义上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其内含的互相依存,相辅相成两个方面,形成一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可称之为“二元结构”。如同中国道家理论中指出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思想,普遍存在的二元结构,其本身也可以层层演化,从而形成更多、更复杂的层级系统。 经济法学的研究也要找到自己的二元结构,从而找到研究的基本框架、问题和视角,以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前提和基础。依据与经济法学关联的紧密度,可以从诸多二元结构,发掘出对经济法研究最为重要的三个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即理论-认知层面的二元结构、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 (一)理论-认知层面上的二元结构 先讨论理论-认知层面的二元结构,是因为它对于从总体上和根本上来认识二元结构问题,并形成相应的理论至关重要。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从较为根本的意义上说,人类的欲望(或称需求)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基础性问题。因此,从人类的欲望出发,来研究各个学科的问题,往往被认为是一个非常基本也非常重要的起点和入口。 人类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从需要与可能的角度说,正因资源有限,而欲壑难填,才产生了各个学科需要研究的相对专门的问题。针对人类的某类欲望及由此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便形成了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各个学科。而在这些学科中,由于人类欲望而形成的各类二元结构尤其值得关注。 事实上,人类欲望尽管纷繁复杂,变幻莫测,但仍然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其中,私人欲望是独立的私人主体为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而产生的愿望;公共欲望则是在各类私人欲望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各类私人主体所共有的愿望。这样在基本的人类欲望方面,首先就可以分为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两类,从而形成一个基本的“公私二元结构”。 在上述的人类欲望的公私二元结构的基础上,还会衍生出一系列的公私二元结构,它们构成了社会科学中的几个重要学科得以展开的基本前提- 在经济学领域,由于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的存在,便有了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的划分。人类为了满足私人欲望,在经济上需要有一些物品供自己消费,以维持自身的存续和繁衍,这些满足私人欲望的私人物品,通常是由市场来提供的,由此形成了以满足私人主体的私欲为主要目标的私人经济。此外,由于人类还存在着一些不同层次的公共欲望,因而还需要有一些物品来满足,这些物品便被称为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公共物品因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或非 竞争性,而不象私人物品那样具有独占性、消费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因而它不能或不适宜由市场来提供,而通常由政府来提供。经济学上的“公共物品”理论表明,基于人类欲望的二元结构,相应的用来满足人类欲望的物品被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经济也被分为私人经济与公共经济。这种经济层面的“公私二元结构”,不仅有助于分析和解决许多经济问题,而且也有助于分析和解决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许多问题。 在政治学、社会学领域,同私人欲望与公共欲望的“二分法”相联系,存在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其中,政治国家的存在,往往被认为是实现人类的公共欲望的需要;而市民社会的存在,则至少在客观上具有同政治国家相抗衡的功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私人欲望的实现,进而使市民社会成为实现私欲的主要领域。这种划分自黑格尔在理论上予以普及化以来,就一直研讨未绝,包括近些年来中国学界对此所进行的相关讨论,都说明人们对此类问题的重视,以及它对相关学科的研究的重要价值。事实上,直到今天,尽管人们对于“国社二元结构”存在着各类不同的看法,包括是否要大力推进“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的发展,是否要推进社会中间层的发展,以弥补国社二元结构的不足,等等,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国社二元结构,仍然是相关分析的基本框架。也就是说,国社二元结构,虽然陈旧,但并未过时。 同上述心理上的、经济上的、政治上的、社会上的各类公私二元结构相对应,在法学上对于法律也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主要源于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有公益与私益之分。法律上的这种公私二元结构,对于整个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展开,都是非常重要的。自从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与私法的一般划分标准以来,相关的讨论就一直绵延未绝。其中的一些划分标准,如主体标准、利益标准、权利结构标准等,都可以展开为具体的二元结构,关键是如何把这些有解释力的标准融为一体。由于在法学上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两大法系的认同度越来越高,且对于法学的发展已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法律上的公私二元结构,还应当做进一步的研究。无论是否主张在公法与私法之外还存在所谓“第三法域”,无论是否赞同公法与私法的划分,都应当首先对公私二元结构,以及划分的标准等问题做细致的研究,以免轻率地得出结论。 可见,只要存在公共欲望与私人欲望,就会存在与之相应的公益与私益,以及与其相对应的公权与私权、公法与私法、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政府与市场、国家与市民等多种公私二元结构,这些二元结构为相关领域的研究确定了重要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为解决认知和理论构筑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模型。成为理论-认知层面的重要内容。 上述二元结构假设提供了一个理论研究的框架,它已经具备了托马斯?库恩所说的范式(Paradigm)的意义,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是很重要的。尽管经济法学是新兴的学科,但它也同样要继承法学中的一些共同的东西,这种理论上的二元结构同样也是适用的。对此在后面还将探讨。 (二)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 二元结构不仅在理论-认知层面存在,而且在其他层面也存在。其中,在经济层面就存在着一系列二元结构,这些二元结构又影响到制度建设,从而使得相关的制度层面也存在着一系列二元结构,因而可以总称为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 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有多种表现,基于其重要性以及对法学、特别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价值,下面主要探讨以下几类: 1.城乡二元结构 在经济领域,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也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平衡。这些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可以形成一系列的二元结构。其中,城乡二元结构是比较重要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W?A?Lewis)早就指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突出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该问题表现在,如果城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带来新的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刘易斯的理论被认为是对发展经济学的重要贡献。事实上,经济上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确实是非常现实也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对我国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历了长期的农业社会发展和资本主义的不充分发育阶段,是发展不平衡的人口大国。过去,突出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这三大差别,曾广为人知,而其中的前两类差别,基本上都可以归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别,最后一类差别,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有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不平衡规律的作用更加凸现。在过去的几十年,农村和农业已经为城市和工业作出了重要的、有时甚至是牺牲性的贡献。虽然作为一种转机,最初的改革也焕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从而使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但毕竟由于诸多原因,近些年来出现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又负担过重,以及基层管理不当、违法、涣散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和整体目标。因此,如何推进农村、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的“区别式”的治理方式有关,即与国家对城乡所实施的不同政策和制度有关。事实上,在古代社会,国家对于农村的统治是较为放松的。例如,从经济层面来看,在自然经济时代,国家的治理或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主要是通过税收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在很多统治清明的时期,税收负担是比较低的,不仅存在“什一税”,甚至有时税负为“三十而一”。这比许多现代国家的税负都要轻得多。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限于统治的能力、需要,以及客观的情况,国家的统治主要是到达县一级,而其下的部分则主要是发挥民间的力量。这与近些年来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是一致的。由此也产生了国家统治与民间治理之间的关系,从而产生了法学需要研究的国家法律规则与民间治理规范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延续至今的分级治理的格局下,中央政府在解决农村的很多问题时往往鞭长莫及,一些法律的实施也很难延伸下去,于是不得不搞各种形式的“下乡活动”,其中也包括“送法下乡”。此外,由于财政控制的松弛,较为现代的“税收法定原则”很难贯彻下去,以致于农民负担过于沉重,于是不得不进行号称是农村第三次革命的“税费改革”,以求把具有经济法性质的财政法、税法在农村也推行下去。 从成因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有经济上的原因,也有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它带来的许多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有些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予以解决的,同时它也促进了新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综观历史和现实,恰恰是城乡二元结构,带来了制度上的二元结构或法律上的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对于制度或法律上的二元结构的形成的影响,有多种表现。例如,它带来了实质意义上的城市法与乡村法的划分。在历史上,西方国家曾经有过庄园法、城市法等至少是名称上的划分,而从现代法制来看,现代法律实际上主要更适用于城市,更适用于工商业,而对于工商业不发达的农村往往是不太适用的。在农村,曾经和正在有大量非制定法的适用,它在客观上推动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的区分,从而推动了法律或制度上的一系列二元结构的形成。 此外,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所体现出的城乡二元结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具体制度 的形成。从制度构成上看,同样存在着二元结构的问题。例如,在我国的财政制度上,在工商业成分较高的县级以上城镇,国家财政的约束力、影响力还相对较强,并且至少在名义上各级政权的财政支出是由国家来予以保障的;但是,在农业成分较高的县级政权以下的区域,国家的财政则基本上是不管的,而主要是由乡级政府等基层组织自行解决,由此带来了从基层政权民主建设到政权的合法性,以及官民关系、地方稳定、法治状态等多方面的问题。与之类似,在税收制度上,我国区分工商税制和农业税制,其中,工商税制更主要地适用于工商业发达的城市,而农业税制则主要适用于农业较为集中的乡村。同时,在相关税法的立法宗旨、侧重点等各个方面,都突出地体现了城乡制度的二元结构特征。 与上述财税制度相近,金融制度同样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例如,在银行体制方面,我国有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类别,它们过去曾长期承担政策性银行的职能,这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在银行机构设置方面的体现。同时,在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布点,业务领域、服务范围等各个方面,也都体现着二元结构的特征。上述在财税、金融制度方面的二元结构特征,在计划制度中当然也突出地存在着。 另外,在市场规制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有其影响。例如,由于城镇的市场经济更加发达,因而诸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类的市场规制法,主要也是在城镇适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说明:为什么经济法在适用范围上客观存在着城乡差异的问题。由此也可以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大量的坑农害农事件屡禁不止-这与行政垄断的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普遍存在,以及市场规制法在农村不能有效实行等因素都有重要关系。这同样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经济法适用的体现。 2.南北二元结构 与城乡二元结构相类似,还存在着一系列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并存的二元结构。如南北二元结构,东西二元结构等。其中,世界范围内的南北二元结构,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发达国家较为集中的北半球与发展中国家较为集中的南半球,形成了国际经济关系中著名的南北二元结构。 南北二元结构的存在表明,国家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国家之间的竞争还将继续存在。在不平衡的发展格局中,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争取主动,如何采取较为一致的行动,争取在确立竞争规则方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规定,是很重要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对于弱势群体的权利如何作出特殊保护,以维护实质公平,体现经济法的一般精神,恰恰应当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任务,因而相关保护制度的确立便非常必要。为此,在一些规则中,已经专门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保护性的规定,如“普遍优惠制”等,这是发展中国家不断争取的结果。但是,在世界经济加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迅猛推进的形势下,发展中国家正处于一种很不利的地位,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如何处理好竞争与合作关系,全面加强“南南合作”,也正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这也是集体行动的逻辑或困难的体现)。因此,如何加强国际协调,并在本国经济法的法制建设方面把国家协调的有利成果确定下来,甚为必要。 与上述的南北二元结构相关的是“东西二元结构”。东西二元结构存在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其中,国际层面的东西二元结构,是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诸多国家,同传统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诸多国家所形成的二元结构。由于在这些领域也存在着很多新的问题,因而也很值得研究。此外,国内层面的东西二元结构,即我国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所形成的二元结构,涉及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转移支付、地区竞争、转让定价等诸多问题,而这些都与经济法的制度建设有关,都是在经济法研究中需要关注或需要着重加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它对经济法的制度形成和法学研究都会带来影响。 可见,无论是经济层面的南北二元结构,还是东西二元结构,都是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相关而形成的二元结构,而这些二元结构的存在,又会提出许多具体问题和需求,从而影响到国际和国内层面的经济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并对整个经济法研究产生影响。上述对于“地域”上的二元结构的认识,有助于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打通传统意义上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人为界限,从而可以在整体上进行更为全面的研究。 3.内外二元结构 上述的各类二元结构,与不同地域的经济发达程度关系更加密切。此外,透过经济活动与相关主体及其所在地域的关联性,还可以发现在经济层面上存在的“内外二元结构”。由于经济包括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内国经济与涉外经济、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因此,在经济层面存在着一系列由上述各种不同类型的经济所构成的内外二元结构。下面分别略做探讨。 从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二元结构来看,一国必须首先发展好国内经济,这是现代国家十分重要的任务。与此同时,现代国家又必须协调好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关系,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在开放条件下,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已经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这不仅导因于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而且也导因于某些领域法律规则的趋同化在客观上所起到的促进经济交流的作用。事实上,在强调法制的时代精神感召之下,国内经济需要一套法律制度(如民商法制度、经济法制度等),同样,国外经济也需要一套相应的法律制度。由于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密切相关,因而对相关的国内经济法制度于国际经济法制度加以协调便非常必要。尽管两类制度总会有许多的差异,但是在某些方面是可以融合或一致起来的。其重要途径,就是把体现相关国家协调意志的有关国际经济法规范,适当地转化为国内经济法规范。因此,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二元结构的存在,对于国内与国际层面的某些法律规则的融合和沟通,对于现代通行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等经济法基本制度的形成,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中国为融入世界经济大潮而作出的种种努力,在国内经济法的立法上,已经越来越在总体上强调:必须改变过去的经济法制度中普遍存在的“内外有别”的状况,代之以普遍实行的国民待遇(当然也不是毫无差别),从而使各类在中国土地上的市场主体,都能够至少在形式上有一个基本上可以进行公平竞争的外部法律环境。这些立法努力,将使得内国的经济法制度与涉外经济法制度日益水乳交融,两者虽然仍在内外二元框架之下,但“交集”却越来越大。从而使经济法制度上的二元结构呈现出一种不对称的状态。 从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的二元结构来看,这种二元结构与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联系更为密切。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的划分,与地域上的国内与国外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主要是与从事市场交易的主体是否存在某种关联有关。因此,内部经济也可称为“内部市场”,外部经济也可以称为“外部市场”。通常,人们关注和讨论较多的都是假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外部市场,而对内部市场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特别是对内部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则探讨较少。 所谓“内部市场”,是指组织体的内部机构、成员之间通过经济活动而形成的市场。它是在“内部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内部规则”从事交易活动而构成的市场。内部市场的存在,使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统一市场被分成了内部市场和外部市场,使市场主体所遵循的规则被分为“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这种内外有别的“二元分立”,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已产生了重要影响。 事实上,内部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恰恰是新兴的经济法不同于传统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如经济法是否调整市场主体内部关系,以及对内部关系应如何界定等),同时,也有助于完善经济法具体制度方面的罅漏。 (三)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 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对于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等问题尤其具有意义。下面略做一点分析。 从传统与现代的二元结构来看,传统与现代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它会由于人们对“现代”所做界定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把“现代”界定为一个时间概念,特别是二十世纪以来的时间段,则可以认为,传统社会曾为一系列传统部门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而现代社会则为现代部门法-经济法、社会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其与传统部门法的重要差别就在于它是产生于现代社会,是为了解决现代社会产生的诸多现代问题才应运而生的。从而体现出突出的现代性〔3〕。特别是经济法通过对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调整,来实现对社会秩序、社会公益的保障,以及对社会弱者的保护,对社会本位的强调等,都体现出与传统部门法的诸多不同。而传统部门法,如民商法等,对于这方面的保障则很不够。 此外,现代社会由于普行社会化大生产,分工更加细密,节奏更快,并且已经完成了梅因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过渡,因而“陌生人社会”迅速形成,并在人们之间产生了一种“互赖而又互动”的关系。陌生人社会的主要问题就是信息偏在问题以及信任、信用等方面的问题,由此带来了导致市场失灵的其他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现代社会的效率与秩序,本身就是一种公共物品。在私人主体难以提供这种公共物品的情况下,就要求国家建立相应的解决此类问题的制度,调整在现代社会中形成的、同过去存在着很大不同的新型经济关系。由于这些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型经济关系,是传统部门法所未予预见和未能涵盖的,从而也是其不能充分有效调整的,因此,建立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新型法律制度,解决现代社会存在的新型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便是客观之需。于是,经济法等现代法便应运而生了。这是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一种重要解释。 从工商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二元结构来看,由于不同的文化直接会影响到不同的制度的形成,因此,许多学者都关注文化对法律制度的产生流变的影响。事实上,工商文化是与大工业、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商品经济的发达直接相关的,而农业文化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联系的,因而不同的文化实际上对应着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也可能在总体上对应着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在一个国家,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两类文化极可能同时存在。这种情况,不仅会影响一国在立法上的统一性,而且也会影响统一的立法在适用上的统一性。由于经济法是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工商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它主要是与工商文化相对应的,或者说在很大程度上对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城镇经济更加适用,而对于工商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其适用的空间和效果,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已经被近些年来相关的研究所不断证实。就我国来讲,经济法的制定,不可能不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差异,不可能不考虑中国突出的二元结构;同样,在经济法实施方面,如何认识因文化上的二元结构所带来的经济法实施受挫的问题,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上述的二元结构对于分析经济法的产生基础以及所适用的时代等问题,都是很有裨益的。 以上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提出和探讨了二元结构假设问题,它对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具有基础性和前导性的意义。但是,作为具体的经济法研究,仅有共通性的二元结构假设还是不够的,因而有必要在下面探讨在经济法学上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 三、在经济法学上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 在经济法学领域,还有一些在研究上具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它们立基于上述的共通性假设-二元结构假设,能够为经济法理论的建构提供更为具体的前提和方法,对于研究经济法问题有更为直接的意义。这些特殊性假设主要有: (一)双手并用假设 双手并用假设其实也是一个二元结构假设。其基本含义是,调节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通称“看不见的手”),另一个是国家(或称政府)的有形之手(实际上也是“看不见的”)。一个国家对于经济的调节需要双手协调并用。 双手并用假设的思想不仅在体现在经济理论上,而且在体现在宪法的规定之中。我国宪法修正案实际上已经默认了这一假设①。即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双手假设,可以更清楚地说明在经济学上长期争论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也有助于更好地说明在法律体系中的私法与公法的关系、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等。事实上,经济法上的一系列具体假设,主要是在双手假设的基础上展开的,它为相关问题的分析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框架。如果只是单用一只手来调节经济,则在相应的法律形式上,可能只有民法或非现代意义的行政法,而不可能有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恰恰是在现代国家双手并用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协调双手,解决其中可能存在的双手失灵等不足的经济法。 (二)两个失灵假设 与双手假设相一致,在经济法理论上还有“两个失灵”假设,或称“双手失灵”假设。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假设,一个是政府失灵假设。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假设。市场失灵假设在经济学界已得到了较为普遍的承认和应用。在假定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本来在配置资源方面应起到的调节作用,在上述诸多领域却不能有效发挥,因此,只能由市场以外的力量去加以弥补。而从总体上的能力、实力和现实可能性的角度来看,一般认为,由国家来解决上述市场失灵问题是更为合适,也更为现实的。从而,国家被推倒了历史的前台,开始了所谓的对私人经济生活的“干预”或称“介入”的新时代。 对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是否必然导致国家的介入和弥补,学者的认识不尽相同。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效果,在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许多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也就是说,在某些领域,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干预,在配置资源方面都是无效的或低效的。因此,是否要选择政府配置,以及对于政府配置所产生的失灵问题如何来解决,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必须要直面的问题。而如果选择了用政府配置来弥补市场配置,就应对政府配置资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失灵问题有总体上的把握,特别是应当分析导致政府失灵的具体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而对于政府失灵的原因,解释是多个方面的。如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等,都提出了各自的认识。这对于经济法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 其实,要深入研究两个失灵假设,必然涉及到失灵原因的探讨。对于市场失灵的原因,经济学界已经探 讨较多,并为相关的法学研究提供了一些重要的素材。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②。无论是在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领域,还是在政府干预的领域,这些基本矛盾都存在。在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例如,在市场调节的领域是很强调个体的营利性,崇尚效率价值的,但如果由此忽视社会公益性、漠视公平价值,则必然会加剧垄断、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必然会导致宏观经济失序,微观经济失范,经济生活失真,从而使宏观调控也很难有效进行。同样,在政府配置资源的领域,如果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强调自己作为个体的营利性,并把自己的收益凌驾于社会公益性之上,如果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效率或经济效益,而忽视整体上的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则必然会导致政府失灵。 此外,在研究两个失灵假设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重要的公共物品假设等问题,从而使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等都会对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需要提及的是,两个失灵的假设也导源于“有限理性假设”。根据有限理性假设,市场主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在为自己的利润或效用的最大化而努力。但是,其理性是有限的,因而并不能有效地抑制市场经济波动,并不能解决市场调节的滞后性、盲目性等问题。同时,政府也同市场主体一样,是“理性的经济人”,但由于它并不能获取全面的信息,并不是全知全能的,因而其理性也是有限的。此外,政府认识的局限性还体现在,政府也是由人来组成的,这些人也都是普通人,既不更好,也不更坏,因而在智力、道德等各个方面,同样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有自身的一些利益驱使,就极可能在配置资源方面产生低效率或无效率的情况,从而产生政府失灵。 事实上,即使假设政府的组成人员都是大公无私的,在道德上都是非常优秀的,但由于信息偏在问题的普遍存在,由于政府很难非常迅速地对瞬息万变的经济生活作出相应的调节回应,因而就非常容易导致政府失灵的问题。正因两只手都有自己的缺欠,因而才需要双手并用,才需要综合协调。同时,也正是在这样的框架之下,才有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余地。 (三)利益主体假设 利益主体假设,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利益的性质来看,经济法上的主体,可以大略分为国家一方(调制主体),以及与国家相对应的另一方(调制受体)。 上述的国家一方,要考虑国家(或政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要在一定程度上考虑社会公共利益,也要兼顾个人利益的保护。此外,从公共选择的理论来看,在国家的各类机构中,组成这些机构的成员也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利益实际上是多重的,涉及到复杂的、多层次的法律保障问题。 上述与国家相对应的另一方,从经济意义上说,主要是市场主体(或称之为“市民”),从社会意义上说,主要是社会成员或社会实体、组织等。这些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都按照自己的理性去行事。只有肯定利益主体的存在,才可能有法律规制的可能性。 经济法制度的实施必须尽量对各类主体的利益给予公平的、有效的保护,以实现各类主体利益的平衡。为此,在经济法上,不仅要像传统私法那样更关注私人主体的利益,也不仅要像传统公法那样更侧重于国家利益的保护,而且更要全面兼顾各类主体的利益,即不仅要在总体上兼顾国家与私人主体(企业、自然人等)的利益,也要兼顾各类主体的具体利益,这些具体利益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利益、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等等。由此使经济法在法益保护方面又具有许多自己的特色。 (四)博弈行为假设 与上述的利益主体假设直接相关,既然各类经济法主体都是利益主体,则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而在行动的过程中,则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不管怎样,行动者都要既考虑自己的情况,又要考虑相关主体的情况,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博弈可能存在于各个领域。它既可能在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之间展开,也可能在国家与国民之间展开,还可能在市场主体之间展开。对微观层面的主体行动进行博弈分析是很有价值的。 各类主体之间的行为,既然都属于博弈行为,则参加博弈的主体就需要关注其他行动者是如何思考的。因此,对于各类主体而言,分析“别人的”预期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在博弈活动中的成败得失。与此相关的一个重要假设,便是“理性预期假设”。该假设会提醒人们:任何主体都是有其理性的,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当国家要采取某种行动时,必须要分析该行动所影响的主体将会如何思想、如何行动。而这对于确保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效果,从而对于确保经济法的调整实效,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交易成本假设 按照上述的利益主体假设和博弈行为假设,既然各类主体都是利益主体,因而必然会关注自己的产权,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明晰,也必然会关注为取得产权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同时,既然各类主体之间都在进行着博弈行为,则参加博弈的各方,便都会关注自己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得失,而衡量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得失的重要指标,便是交易成本的大小,或者是与其相对应的收益的多少。因此,在利益主体所从事的博弈行为过程中,交易成本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由此便在博弈行为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交易成本假设。 随着近些年来学术界对产权经济学或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深入,特别是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认识的普遍提升,人们对于有关交易成本的基本理论已经耳熟能详。基于该理论,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不仅要重视微观主体或称私人主体的交易成本问题,而且还要重视国家的交易成本问题,特别是国家与国民之间,以及国家机关内部的交易成本问题。同时,应重视本益分析方法在具体经济法问题上的运用。 以上提出的五种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有特殊的价值,它们具体体现了“二元结构”假设的要旨及其所包含的“非对称性”,有助于学界在达成一些基本共识的前提下,把经济法理论进一步向前推进。当然,以上仅是列举了一些较为重要的基本假设,此外还可以有其他一些假设,但限于篇幅和需要,在此不再展开。 此外,提出上述假设本身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假设的方法在经济法学上的价值,以及如何将其用于经济法研究。为此,还应研究各类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价值是什么,其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同时,尽管前面在探讨各类假设时也涉及到了经济法学的相关问题,但仍然有必要对各类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应用问题做一些探讨。 四、各类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价值及其应用 经济法的研究需要有自己的前提,需要有学界所认同的一个大略的“基础”,而基本假设的提出和确立,恰恰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尽管认识需要不断深化,因而对于“基础”的认识也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尽管对于“基础”本身的追求是否恰当也有不同的看法,但从研究的效率,从研究的整体推进的角度来说,对于基本假设这类较为基础的问题,还是应当有明晰的认识。 在法学研究中之所以要提出或借助于上述的基本假设,就是因为这些假设最贴近于一般的个体、最能够反映一般性的情况,与基本的人性、与市场行为的一般情况,也都最为接近。上述基本假设,大都来自经济学(以及相关的社会学),而按照一代宗师马歇尔的理解,经济学是最贴近人类生活的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经济学密切相关的经济法学的研究,或者是整个法学的研究,才需要借助于这些一般性的假设,发挥其在研究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的独特作用 ,以解决法学研究方法不具有自足性,以及法学(而不是法律)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距离,比经济学和社会学相对更远的问题。由于法律毕竟只是一种“写照”,毕竟总是存在着相对于现实的滞后性,并且,这种滞后性在片面强调“法制原则”的情况下还可能更加突出,因此,就需要通过借鉴,形成经济法学上的基本假设,来拉近法学研究与现实的距离,以确保法学研究更有价值和生命力。 以上的探讨表明,从直接的价值来看,上述各类基本假设为经济法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框架、范围和基础,这也是上述假设被称为“基本假设”的直接原因。它们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相关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有助于理论研究的深化。 此外,上述各类基本假设,实际上也为经济法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方法,这也是其重要价值的体现。从研究方法上看,对于新兴的、具有突出现代性的经济法来说,尤其应当注意方法的综合性,这本身也是必要的范式转换。事实上,法学研究不仅不能只注重单纯的“阶级分析”,而且也不能仅注重单一的“权利义务分析”。今天的法学研究,尤其应当多注意从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中吸收营养,其必要性导因于法律调整领域的广阔性以及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由于客观的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相关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关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此,相关学科之间自然应当打通。特别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各类主体的“微观特点”更加接近,也更能反映人类的较为根本性的东西,因而往往可以作为法学的某些方面的研究基础。而法学本身则更为“上层”一些,它需要通过相关学科的研究来发现和体现自我。 纽拉特曾指出,从科学史上看,假设总是会频繁地产生和消失,没有任何对它们进行排列的可能性〔4〕。但是,这并不影响对相关假设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研究。作为一个走向成熟的学科,其基本假设应当至少在逻辑上是自洽的,并且应当在内在联系上存在一致性。为此,有必要对上述各类基本假设之间的内在联系做一些探讨。这些探讨,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研究的价值,也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其应用的问题。根据上述对各类基本假设的分类及其具体内容,可以发现各类假设之间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在联系: 首先,具有共通性的不同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本身就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对相关层面的概括,也仅具有源自不同视角的相对意义。其中,理论-认知层面,更主要考虑了主体的价值;经济-制度层面,更主要考虑了地域或称空间的影响;社会-文化层面,更主要考虑了实质上的不同时间的影响。 其次,具有共通性的二元结构假设,与在经济法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其他假设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例如,在二元结构假设中,理论-认知层面的公私二元结构假设提供了一个非常基本的框架,它暗含了政府与市场的对峙,体现了不同主体的重要价值,从而为两个失灵假设、利益主体假设、博弈行为假设等奠定了基础;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体现了空间发展上的不平衡问题,即提出了两个失灵假设等各类假设产生的重要现实基础,也是其他各类假设的现实体现;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主要体现了时间发展上的不平衡,它是其他相关假设产生的更深层次的现实基础,同时,也是各类假设所需要面对的问题。 最后,在经济法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各类假设,在其相互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例如,从形式上看,两个失灵的假设在经济法理论上是很基本的,但两个失灵假设作为一种“对结果的描述性假设”,又与双手并用假设(这是对手段的假设)直接相关。而无论是两个失灵假设,还是双手并用假设,在更深层次上,它们都离不开利益主体假设和博弈行为。而在这两个深层次的分别侧重于主体和行为的假设中,又包含了理性预期假设、不确定性假设等,同时,它们还都与交易成本假设直接相关。 可见,上述各类假设是连为一体的,而不是各不相干的,从而它们可以成为经济法研究的重要基础性假设,使经济法研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展开。 同时,各类假设与一些具体分析方法的内在联系也值得关注。例如,基本的二元结构假设,与系统论上的系统分析,特别是结构功能分析方法,以及整体分析方法等有关;双手并用假设,也与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等有关;博弈行为假设,与博弈分析方法有关;利益主体假设,与利益平衡方法和政策分析方法有关,等等,从而使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有了更多的方法论意义,提高了基本假设在解决经济法理论问题上的应用价值。现略举几例予以说明: 1.从二元结构假设来看,它为经济法提供了一个从心理到经济,从政治到社会,从法律到文化的基本分析框架。在这样的框架中,有助于人们认识经济法究竟是公法,还是公法与私法交叉的混合法。事实上,二元结构的假设虽然较为宏观,但它毕竟提供了分析框架的边缘,从而使研究者能够以一定的(虽然也可能存在模糊状态)区域为“基地”进行研究。在公与私之间的模糊地带,是否有所谓混合法或第三法域的存在空间,是否能够存在与公法、私法相并列的社会法,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不过,根据二元结构的假设,结合客观实际,从总体上说,一如往昔,我至今仍认为经济法只能属于公法,而不是属于第三法域或社会法〔5〕。因此,二元结构假设有助于分析经济法的性质问题。 2.从双手并用假设来看,如果一国仅用一只手,就不可能产生经济法。一方面,经济法虽然要保障国家对经济运行的调控,要保障国家对市场秩序的规制,但它并不是传统的行政强制;另一方面,虽然经济法的调整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并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但它毕竟不是单纯的市场调节,更不是传统的自由放任。双手的协调并用,使双手都能够更扬其长而避其短,从而体现经济法的调控与规制手段的特点,体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上的特殊性。调控与规制所发挥出的调制功能,与传统的市场调节与行政命令有着根本上的不同。事实上,双手并用所体现出的合力,是对传统的调节经济方式所存在缺失的有力矫正。 可见,透过双手并用假设,不仅有助于理解经济法的产生问题,而且也有助于理解经济法的调整手段、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对市场经济的综合调整等问题,从而不仅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的独立性,而且也有助于认识其与相关部门法的内在联系。 3.从两个失灵假设来看,该假设实际上在经济法研究中已经占有重要地位。近些年来,经济法学界一般都把市场失灵的存在作为探讨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的重要起点。按照目前较为流行的理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本身无法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因而就需要由国家来介入或称干预。而国家介入的法律形式,则主要是经济法。上述的解释,是目前较为通常的解释。这种解释当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有些方面还有待于再进一步细化。从双手并用假设来看,正是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因而对经济的调节才不能仅用市场调节这一只手,而是还要用国家调节这只所谓的“有形之手”。但是,在运用国家之手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而政府失灵的存在,主要导源于政府的失控。从现在影响较大的一些行政法理论来看,一般多是基于政府权力的不断膨胀,才认为有必要强调对政府的权力作出限制。因此,在行政法理论中,全部的或部分的“控权论”主张,实际上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但经济法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它不是单纯地强调要限制政府的权力或国家的权力,而是要通过如何适度分权,以及如何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因此,经济法必然会存在一些有特色的方面,并因而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 两个失灵假设表明,经济法不仅要通过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且也要通过相关的规范,来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两个失灵的存在,对于经济法产生和存续必要性的问题,有很强的解释力。因此,两个失灵假设,对于探讨经济法的发生论问题很重要。它更有助于说明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更有助于认识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特殊性。 4.从利益主体假设来看,在经济法研究上重视各类主体的利益,真正关注不同主体客观存在的利益,有助于认识经济法调整方面的问题。只有充分地认识到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认识到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的独特利益;认识到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一致的利益和冲突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在各类主体之间去平衡利益,才能让各类主体更好地去代表和实现某一种利益。从规范的层面看,经济法主要是规定和解决相关主体的权力或权利的问题,但从更深的层面上看,则是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和平衡的问题。利益既是经济法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经济法不断完善的重要源泉。没有代表特定利益的主体,没有相应的利益主 体假设,就无法说明法律的制定、完善的动力机制等相关方面。因此,利益主体假设,对于经济法制度和理论的发展非常重要。 上面的一些举例表明,经济法学的各类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都很有价值。事实上,在理论研究领域,以上述的“二元结构”假设和其他各类假设为基础,在经济法理论上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有自己特色的“二元结构”。例如,在调整对象理论上,存在着宏观调控关系和微观规制关系的二元结构;在体系理论上,有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二元结构;在主体理论中,有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的二元结构;在行为理论中,有经济调制行为与市场对策行为的二元结构;在责任理论中,有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的二元结构,等等。此外,在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相关部门法理论上,也都存在着一些以上述相关二元结构为基础的具体的二元结构。这些都是二元结构假设与其他假设应用的成果,对于增进经济法理论的体系化或严谨度,形成内在和谐统一的“理论”,是很有价值的。 五、各类基本假设的局限性 前面探讨的各类基本假设,尽管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意义,但也都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对此也必须要加以分析,以求对基本假设做更恰当的定位。 上述基本假设的局限性,首先来自假设本身的局限性。由于这些假设更多地是源自其他学科的假设,许多假设不仅本身尚需要不断地得到验证,而且是否适合于法学研究,是否有利于推进法学研究,也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检验。 其次,二元结构假设的局限还体现在,它虽然已是各学科的学者都比较认同的,但并不是法学本身能够有效证明的。限于自身的特点,法学要在很大程度上从其他相关学科吸取营养,其中也包括基本假设等。但在上述假设的可靠性和证实性方面,法学很难大有作为。这对假设方法的应用也可能会产生影响。 再次,各类假设都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为此,在运用这些假设的过程中,不应把各类假设绝对化。即应采行“相对论”,而不是“绝对论”。具体言之,一方面,上述这些假设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假设是否都合适,以及具有多大程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恰当性,还有待于接受理论和实践的检验,还需要接受时间的考验,还有待于人们认识的日益深化。另一方面,上述各类假设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系列的分析模型。这些模型的主要功用就是使分析更简明,更有说服力,等等。而作为“模型”,其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任何理论都是有局限性的,任何观点也都是一种“偏见”。为此,就应当以一种开放的、包容的、建设性的考虑,来看待各类基本假设。而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所能够建立的理论框架,也才是可以不断更新和不断发展的。 例如,在对二元结构认识方面,并非要强调“两极论”,即并非认为二元结构中只存在完全对立的两极。事实上,在这两极之间的过渡地带往往是很重要的,按照中国的哲学思想,最可取的是“叩其两端而取其中”的中庸之道。而要“取其中”,首先要知道其两端,要以两端为起点才能知道何为“其中”。但关键是现在的一些研究往往是不知两端为何物,因而也就很难作到全面地认识相关问题。二元结构的假设,恰恰是要给出两端、边界,也就是给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 二元结构假设的相对性是很明显的。例如,经济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曾经包括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等公私二元结构,而这些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在两极中间还会存在一些混合的领域。例如,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还会存在第三部门,在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还可能有混合物品等。因此,二元结构只是提供了一个分析的基本框架或平台,对于具体问题必须作具体分析。为此,哈耶克认为,把整个服务领域界分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业已为人们接受的二分法,是颇具误导性的;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在商业领域与政府治理之间(也就是在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作者注)保有一个第三领域,即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即前述的第三部门)是至关重要的〔6〕。但是,能否因此否定二元结构的基本框架呢?能否因此如同一些论者引申出经济法就应当以第三部门为依托,以社团为主要主体呢?恐怕至少在现实的条件下还不能。尽管第三部门也是很重要的,尽管社团也有其重要的价值,但诚如伯尔曼所认识到的那样,自20世纪以降,教会早已不再构成对世俗权威的有效的、合法的抗衡力量了;在经济和社会秩序内的商人和其他自治团体或行业的习惯,在立法和行政机构的控制下已经失去了效力〔7〕。 因此,尽管需要有第三部门的适度发展,尽管也需要对第三部门的壮大作出一些积极的倡导,但在现实中其地位无疑较为式微,无法和无力全面地替代国家,也无法真正成为社会公益的代表者。 除了二元结构的假设以外,其他的假设也都具有相对性,特别是在经济法研究上有特殊意义的基本假设。这些假设,尽管在经济学等领域都已经成为一些重要理论或重要假设,但是这些假设在经济法的研究上是否完全适用,以及在多大的程度上有助于相关的研究,都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 正因如此,对经济法上的基本假设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尤其要认识到这些基本假设是经济法理论展开的前提和基础;这些基本假设不仅确定了经济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宗旨、性质等问题,而且也确定了经济法上的主要研究方法。而这种有针对性地确立起来的研究方法,对于确保经济法研究的深入,是非常必要的。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的研究形式 一、经济法中问题与主义的相关争议 在中国,学者们对于经济法学的肇端尚有不同的认识,但经济法学界大体倾向于以1978年为学科发展的起点,并在每个十年前后,推出一些回顾性、反思性的研究成果。对于经济法学这个新兴的学科,各类理论观点纷出,不同声音混响。而在其研究方法上,学者主要侧重于经济法问题与主义的争论上,即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的分析。 一些学者把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比做“鸡肋”,认为其食之无味。他们认为中国经济法学在其发展过程中遭遇了方法论上的“意识形态”化、“概念法学”化和“半殖民地”化的巨大冲击,树立经济法学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增强其自足性和开放性,成为经济法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同时,他们也指出其无意否定那些研究主义的学者所进行的研究价值,只是认为这样的研究偏离了法学本来的研究目的。法律就其作用而言是一种游戏规则,是为了处理人类社会的各种纠纷,法学的任务就是发现以及创新更好的游戏和裁判规则,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因此,法学研究不只是书斋中的学问,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要解决现实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进行的经济法研究与中国活生生的经济现实、经济改革与立法司法实践不联系,只是热衷于构建抽象的理论框架,将经济法理论变成了高深莫侧的玄学,其研究结果是不仅不能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指导,而且会偏离法学研究的初衷和实质。 但对于那些有“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人来说,“鸡肋”同样可以咀嚼、消化和吸收,同样可以“食之有味”。他们认为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去探求、发现、形成一套科学的经济法范畴体系,这套范畴具有确切的内涵,准确地概括了事物的本质,并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要素,从而构建一套科学的经济法基本理论原理,只有具备丰厚的理论基础,才能进行有关制度建设的研究。严重冷落法解释学等传统的研究方法,会直接导致经济法理论解释力的削弱和经济法研究法学特质的减损,而未来经济法研究方法必定是多元的,研究手段必然是综合的,研究体系也一定是动态的、开放的,但其核心却应该是恒定的,即传统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不应被动摇、更不应该被抛弃。 二、关于经济法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共识 从第十五、十六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来看,目前学者普遍达成了关于经济法的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共识。这也验证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句古话。现在学界的主流观点是,既要研究“问题”,也要研究“主义”,同时更要注重两者的并重研究。张守文教授用“顶天立地”四个字,对这种研究方法进行了高度的概括。“顶天”指在研究经济法理论的基础上,更注重理论研究水平的提高,强调研究必须能够真正的拔高,要真正体现出一种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提炼和萃取。因为理论的高度不够,就很难有较为广泛的指导意义,就极易被等同于一般。但是,我们所强调的研究并非只是“形而上”,只是“空对空”或者“空中接力”,而恰恰要强调一定要“立地”即要立足于现实,脚踏实地,而不能使其成为海市蜃楼。“立地”强调经济法理论的研究要同经济法的实践相结合,形成具体的制度,以回应和解决法制建设中存在的大量现实问题。因为对于现实问题的关注和解决是经济法理论研究极其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经济法研究能否纵深发展的基础。 三、经济法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未来发展趋势 在我看来,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正处于库恩所说的科学发展的四个阶段中的“前科学阶段”,突出问题是没有统一的概念体系,缺乏共同的理论假设与方法论原则,理论尚未成熟,只有理论与实践统一,经济法学才能进入成熟的“常规科学阶段”。所以,目前经济法学界所追求的经济法的“问题”与“主义”并重研究,是经济法发展一个必经的阶段。在未来的研究中,应该相对比较注重有关“问题”的研究,即关于经济法制度建设的研究。因为从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态势来看,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还是比较倾向经济法理论的研究,需要适度的制度建设来“中和”这种非正常的现象。而在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上,我们可以借鉴经济学中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研究。由科斯提出的“新制度经济学”是近几十年来兴起的西方现代经济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它运用企业组织理论、产权制度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全新的思路和方法,分析和重新解释许多新古典经济学所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成功之处,结合经济法本身的实际,来为经济法学的研究注入新鲜的血液,达到创新的目的。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过分注重问题的相关研究,要做到经济法所追求的“适度”。我们可以在着重研究具体的、有代表性的经济法文本所构建的制度、规则和经济执法的过程中,从中抽象出经济法的范畴原理、语言符号和思维方式,进而达到经济法理论与制度的互动研究。 试析经济法对利益冲突法学的论文 1.1以社会本位作为平衡与协调利益冲突的价值基础 市场机制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率的最有效手段。与此同时,在正常的市场机制调节下,各市场主体之间也能形成一种相对合理的利益格局。然而,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告诉我们:自由放任经济下市场机制本身极易遭到破坏,随之而来的利益格局也容易受到扭曲。而且市场机制自身的局限也会引发矛盾,产生新的冲突。面对市场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对冲突加以平衡与协调的难题,现代经济法产生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就是依法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关系。然而,当今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主体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各类利益冲突中,既有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有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还有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要想平衡好方方面面的利益,经济法需要找准自己的价值定位。 如果经济法选择个体利益至上,这样做虽然会刺激个体对利益的追逐,提高经济效率,但却不利于冲突的解决,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此外,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做法还会使经济法难以独立于民商法,自身的独特价值难以显现。但是,如果经济法选择以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来协调利益关系,却容易造成国家权力对个体利益的侵害,进而影响了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同时,这还会使经济法很难摆脱行政法的案臼,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现实的需要面前,现代经济法最终选择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最高准则,来协调多种利益冲突。而经济法中所指的社会整体利益是与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和公共利益都相关的社会利益,是融个人利益、团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为一体的社会利益。在具体的调整过程中,经济法正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需求。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研究成果论述 经济法学自诞生之日起,各种观点异彩纷呈,尤其在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方面,争论很激烈,但已经形成了一些能支撑经济法学理论大厦的基本共识。在经济法具体制度的研究方面,也有过很多的争论,这些争论推动了相关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完善。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也正经历着由单一走向多元的过程,多种研究方法提供了多元的视角,共同推动着经济法学理论不断深化。概而言之,经济法学经历的正是一个“和而不同”的发展路径。 一、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1.调整对象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方面,学界形成了许多观点。按照前述发展历程的划分,各种观点大体可以分为“前诸论”和“新诸论”。“前诸论”主要有“纵横统一论”“、纵向论”“、企业法中心论”、“综合法论”、“经济行政法论”、“学科经济法论”等。“新诸论”主要有“国家协调说”“、需要国家干预说”“、管理说”“、国家调节说”、“增量利益关系说”等。总体来看,“前诸论”中有对经济法持否定态度的观点,而“新诸论”对经济法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已成共识。尽管曾有学者对经济法抱有怀疑或者否定的态度,但学者们的探索、交流与交锋推动了经济法学的发展,这是值得肯定的。各说虽然分析的角度与表述不尽相同,但实际上都反映了国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并统筹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平衡这条主线。 2.经济法的地位关于经济法是否独立的法律部门,学者们曾有过很多激烈的争论,其中尤以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为争论的焦点。80年代初期,大经济法主义和大民法主义相互排斥对方,不承认各自的独立性。此外,还有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争论,有学者认为经济法属于行政法的一个部门法,而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理论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对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及相互不可替代性,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在法学界基本成为共识,并已为国家立法机关采纳,在官方文件中多有体现。 3.经济法的体系80年代初,不少学者主张建立以计划法律制度为核心的经济法体系,《经济合同法》颁布后,所有的经济法学教科书都把这一法律规范作为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深化,学者们基本上抛弃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所形成的“大经济法主义”,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相对缩小,趋向科学合理。目前,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应该包括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与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基本没有异议,而对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是否属于经济法范围则尚有争议。此外,还有不少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这两大板块已不足够,有学者提出应当加上“企业发展法”这一板块,以更好体现与维护企业的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发展。 二、经济法的基本制度 1.主体制度经济法主体的确定与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密切相关。经过30年的发展,经济法主体理论从单纯强调政府的主体地位到以“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为分析框架。例如早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决策主体、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后来有学者提出经济法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社会中间主体和市场主体”。在视野方面,形成了两种界定经济法主体的方法,一是“行为界定法”,即根据主体的不同行为列举主体类型,如“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另一种是“身份界定法”,即根据主体不同的经济、政治或社会身份来列举主体类型,如“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2.行为制度 (1)宏观调控制度学界普遍认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十分必要的,宏观调控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过去学者们比较强调经济计划的宏观调节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整从过去的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调节方式转化为以计划、预算、价格、税收、利率等多种方式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济法学界对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不少见解和建议。学界对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主要围绕宏观调控基本理论和宏观调控立法两大部分,至今已经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和结构体系。在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方面,对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目标、采取的手段,宏观调控法调整的对象、原则、地位、体系等都有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很多观点。在宏观调控立法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研究。2001年3月召开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的议案”的小型研讨会,论证了制定《宏观调控法》的必要性,提出了关于《宏观调控法》框架的设计。其后,有学者提出了宏观调控基本法的专家建议稿。在宏观调控部门法方面,经济法学界的研究,填补了法学领域的空白,促进了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创制和完善。 (2)市场规制制度学界对市场监管的必要性、市场监管的对象、监管的原则,市场监管法的性质、地位、体系等作了深入的研究,基本认同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以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典型。竞争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经济 法学界自80年代中期即开始引介国外的立法与学说,开展对竞争法的研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学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要性、目标、原则、立法宗旨、定义、调整范围、执法机构等问题都进行了探讨,为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后,学界开始关注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对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比较研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健全和完善提出建议。在反垄断法方面,反垄断理论研究的基本框架已确立,基本覆盖反垄断法中的主要问题和制度,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企业合并、行政垄断等。关于反垄断法的制定,反垄断法1994年就被列入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直到2007年8月才终于通过。十四年的立法历程,出现过很多的争论和反复。比如立法的时机是否成熟、如何看待和处理发展规模经济与反垄断的关系,反垄断法是否规定行政垄断的内容、采用何种规制模式、如何设置反垄断的执法机构等等,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最终学界的研究成果推动了《反垄断法》的出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在1993年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前,学者们主要致力于论证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制定全国统一性立法的必要性,提出要用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我国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实践中也出现了诸如王海打假、医疗纠纷等许多新问题。现阶段研究的热点问题包括消费者的概念、医疗纠纷的适用问题、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问题、新型消费方式的法律规制等等,学界提出了很多观点,取得了一定的共识,但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在产品质量法方面,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品概念、缺陷界定、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诉讼时效、抗辩事由、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近年来,产品责任的新发展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3)对外开放制度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制建设几乎与外贸事业发展同步,在对外贸易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学者保持了极大的关注,对对外贸易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取得、货物进出口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立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对外资法的研究也与我国引进外资的实践发展紧密结合,学界在外资的待遇、利用外资的形式、加入WTO对外资法的冲击等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90年代以来,在对外开放制度研究方面出现了新特点:结合复关和入世谈判,加强了对中国涉外经济法与WTO规则接轨问题的研究。这直接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制度的变革,为中国加入WTO在对外开放制度领域扫除了理论障碍 3.责任制度学界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表述、定义、是否具有独立性、承担形式、构成要件、司法救济等方面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是:第一,要完善经济法的责任制度,使经济法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经济法责任具有独立性;第三,经济法责任具有公益性和形式上的复合性的特点,既包括传统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一些新的责任形式。 三、经济法的研究方法 经济法学界越来越关注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路径,基本的共识是:要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经济到法,又从法到经济。出发点是现实经济问题,中间经过法律博弈、法律协调,最后落脚点还是回到解决现实经济问题上来。结合就法论法与法外论法的研究范式,在研究中除运用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以外,还要综合运用经济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在经济法学的论文、着作里,已经出现了多种方法的运用,如,陈乃新教授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论证只有经济法调整的是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采用了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又如,史际春的《经济法总论》一书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并注重从社会实践中提取论据,以社会实践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采用了社会实证的分析方法。 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取得的成绩斐然。经济法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济法学应当利用自己的优势,提炼共识,反思过往研究中的不足不断改进、创新,正如程信和教授所说的,“中国应当而且可能在经济法的理论和制度方面对世界现代文明作出较大的贡献。”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教学质量的讨论 一、教学质量与施教质量 教学质量的内容首先是“教”的质量,其次是“学”的质量。在“教”“学”质量的关系中,“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前提、是关键,因为它决定着“学”的质量;“学”的质量是我们施教的出发点和归宿;“师高弟子强”,这就是它们间的逻辑关系。教学质量问题一直是教学的核心问题,教育战线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讨论中,存在下列误区:其一是以为只要改善了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就可以提高了,其实不尽然,因为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包括教学环境、教学主体、教学环节等,而教学方法只是教学主体因素中的部分内容。其二是把教学方法等同于“教”方法,在教学方法的讨论中常常忽略“学”的方法的讨论,使其讨论“文不对题”,当然,教师在讨论教学方法时,基于“以身作则”的缘故,主要应讨论“教”的方法。其三是把教师的施教过程简单地概括为施教方法,尤其是仅仅局限于课堂的施教方法,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得当、有效的施教方法有赖于充分的施教准备,施教准备还与施教指导思想有关;课堂教学仅仅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而已,这无需更多说明。在教学过程中,由于“教”的主体主要是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因此,在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中,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比对教学方法的探讨来得更为重要,其原因之一是教学方法体现于对教学的组织过程之中;之二是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更加强调了教师在教学中的重要责任;之三是从讨论的视域来看,更加关注教师施教的全过程,而不仅局限于教学方法,同时,将学生的学习方法排除在了本命题之外,这有利于集中讨论教师如何施教的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特点 认清经济法学的基本特点,是确立怎样施教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学科特点“经济法”课程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和法学专业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一般开设“经济法概论”,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学”,研究生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所以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所开设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它是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从法学课程间的关系来看,经济法学具有边缘性的特点:它既包括对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理论的继承、运用,也包括对它们的理论的扬弃和发展;从经济法学的历史来看,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经济法学相对于民法学、刑法学等课程而言,还很“年轻”,以至于到目前为止,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和内容体系,尚无一致的认识。经济法学的种种基本特性,给如何实施经济法学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使经济法学的教学应当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教学的特点。 2.课程关联特点经济法学的前置课程通常包括法理学、宪法学等,后续课程一般包括税法、国际经济法、市场竞争法等,此外经济法学还与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证据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相关联。由于经济法学与上述课程的关联关系,所以在经济法学的施教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施教内容的衔接关系,既不能彼此间缺乏照应,又不能出现课程间内容的重复。这就要求教师应当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了解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师间应当相互沟通和协调,使相关内容———尤其是基础知识等重要内容,既不遗漏,也不重复,而仅限于衔接而已。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教材,还是任课教师,对这个问题,往往不是处理得很合理。 3.经济法现象特点经济法是立足于社会整体的意志和利益,借助于各种有效方法对经济关系进行系统综合调整之法。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目的在于实现宏观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效益,所以,经济法具有直接的经济目的;在经济法律规范中,经济体制、经济技术规范可以直接构成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经济法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经济性或专业性;由于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自觉调控和参与,使经济法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政府主导性特点;国家调整经济关系时可借助的法律方法包括各种层级的法律、各种性质的法律规范、规定丰富多彩的法律后果,这就是调整方法的综合性。国家为追求宏观的、可持续的经济效益,在尊重和保护个体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对国民 经济运行关系进行综合的调整,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4.教材特点由经济法学的边缘性、年轻性和关联性所决定,迄今尚无比较成熟的《经济法学》教材,《经济法学》教材的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总论体系不完整:一般的《经济法学》教材,总论部分仅涉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经济法律关系的部分内容,有的教材甚至没有论及经济法基本原则。第二,学界“画地为牢”的门户观念束缚了《经济法学》的教材建设:“经济法”界的专家们在编写《经济法学》教材时常常囿于“学界”的“先占”界限,认为经济法中的某些基本法律和基本范畴,历史上就已“划归”其他法律、法学部门,故《经济法学》不再讨论,于是使“经济法”在法学界就成了“拾遗补缺”之法,从而没有从“经济法”本身的内涵及其外延加以系统论及,这也是总论体系不完整的深层次原因。第三,总论与分论不对应,其表现形式有二:一是总论未论及的一般理论,而分论却有重要篇幅,如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等;二是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分论的内容大体趋同。第四,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实质区分较少,甚至有的“观点”“流派”主要表现为文字上的“游戏”,以至于难于自圆其说。第五,分论任意膨胀,分论任意膨胀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现象没有“经济基本法”典,主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的学科理论不成熟。 三、教师施教环节的组织教师施教环节基本可以分为备课、课堂教学、学生实践认识、课程考核四个阶段。 (一)备课备课是施教的前提。备课之前首先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然后才能开始备课。所以,备课过程中须作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教师的备课准备教师在备课前的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备课”的质量,进而直接影响教和学的质量。备课准备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应当熟悉培养方案。熟悉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把握培养学生的社会定位,了解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联性,进而为进行教师间的沟通和协调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基本的施教内容,以免课程间内容的脱节或不必要的重复,以免施教内容太深、太浅、太宽、太窄现象的发生,从而影响既定培养目标的实现。 (2)应当选用优质教材,“教材”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一般仅指发给学生而教师又作为主要参考资料的着作,在此可以称之为师生“共用教材”或者“基本教材”;广义上的教材,则应当是除狭义教材以外的其他参考资料,如教师备课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等,学生学习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教师编发的参考资料等。经济法的基本教材版本较多,有的是法律知识读本,有的是非法学专业用的教材,有的是研究生用的教材,有的是对前沿问题进行探讨的专着;有的比较陈旧,有的则较新;有的是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所编,有的则不然。在选用基本教材时,一般来讲,宜选用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最新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也要遵循新颖、适当、针对性原则。所谓新颖,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能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和学术动态;所谓适当,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适合本专业培养目标,难易适度;所谓针对性,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与共用教材的内容———尤其是任课教师的讲稿的各个“章、节、点”内容密切对应,不要偏离施教任务。 (3)应熟练地把握基本教材内容。一般来讲,教材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普适性、教材内容都有自己的体系。熟练把握基本教材内容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教师在备课时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间的关联性作合理的取舍,进而形成具有本学校本专业特色的课程知识体系;有利于对教材中的陈旧内容进行改造,这主要是因为教材从编写到出版,再到教学使用,总有一定的“时差”,而经济法的理论在不断的发展,经济法律、法规又在不断地立、改、废,使经济法教材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所以在备课时必须作到“与时俱进”;同时,基本教材的内容也是我们选用、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依据,既然基本教材是代表本学界最新成果和反映学术动态的着作,是师生共用的教材,选用与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目的主要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基本教材的内容,在一定限度内扩大学生的视野,所以对于基本教材,必须尊重它、忠实它,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与编写,都要围绕基本教材进行,绝不能“喧宾夺主”。 2.备课组织。备课是教师根据培养方案、课程间的关联性、学科特点和学生的需求等具体情况,对教学内容、施教方法进行精心安排的活动。因此,备课的充分程度、备课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授课质量,即使口才再好的教师,也莫不如此,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相反,只要备课充分、且质量很高,即使任课教师不那么能言善辩,课堂施教质量一定会有基本保障。所以,施教工作的重心是备课,而不是其他施教环节。鉴于“经济法学”所具有的前述特点,培养方案将学生定位于“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要求,基于此,在此认为在“经济法学”的备课过程中应从以下方面作好相应工作: (1)教学内容的组织:基础理论知识应当相对系统、完整,法律知识的基本含义应当阐述清楚,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司法实践,分析其科学性与不足,借此,培养学生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和素质。教师在组织教学内容时,应根据培养方案将其分为重点内容、熟悉内容、了解内容和扩大视野的内容等不同的层次,尤其要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关系,因为在教学实践中,常常发生课程之间内容的重复问题。 (2)教学材料的组织。教学材料即教学用资料。在外延上大致包括基本教材、讲稿、教案、多媒体课件、参考文献、教学辅导材料(其内容可设计为教学内容要揽、重点提示、疑难解析、认识实践练习、精典案例解析、阅读案例思考等)。教师在组织教学材料时,对于基本教材,要明确重点、难点、熟悉、了解的内容所在;对于多媒体课件,其内容要精;参考文献中的着作、论文要基本体现本学科的水平,选编的法律应当是现行法律,如果是国外法律的介绍,则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借鉴价值;对于教学辅导材料,其内容要揽要能基本概括知识点,重点提示要准确,疑难解析要深入浅出、令人信服和精辟;认识实践练习要能反映本课程的知识点,并有利于学生牢固掌握和灵活运用;对于精典案例解析、阅读案例思考应来源于生活,并具有教学价值。 (3)教案的组织:在制作教案时,应根据教学内容确定具体的施教方法和施教手段。施教方法是具体而丰富的,不同的内容应有不同的施教方法,同一内容可以设置多种施教方案,以利于教师根据课堂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在施教手段上,主要是要注意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与应用,使之有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教案中要注明教学内容的时间分配和要求学生掌握该内容的程度。 (二)课堂教学的组织课堂教学是教师施教和学生学习的中心环节。课堂是教师施教和学生学习的共同场所、是“教”和“学”相结合的主要教学环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借助于不同的工具和方法向学生传授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系统地学习 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希望自己遇到的疑惑能得以解决。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要发挥其主导性,另一方面要注意师生的互动性,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施教:比如讲授“经济法的产生”时可以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和讨论式教学法;在讲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时,可以采用演绎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归纳法;在讲到“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时,可以采用重点讲授法,在讲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法律规范时,可以采用注释法、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证分析法、师生讨论法;如此等等。总之,施教方法的运用应因“材”制宜,因学时制宜,多种方法相结合,准备充分,信手拈来,切忌教条。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仅有施教方法的灵活运用是不够的,其他方面的“软件”也不容忽视,比如对学生的尊重和重视,为此,教师不能傲视学生,而应和蔼可亲;教师在课堂上的“精气神”、语言的抑扬顿挫、适度的幽默与诙谐,都有利于调节庄严神圣的课堂气氛。如果课堂教学在内容方面达到了重点突出而知识面又广;课堂氛围方面和谐而不失严肃;施教方法作到了运用得当而又深入浅出,则可以说该课堂组织是成功的。此外,教师应重视学生的认识实践过程,因为它是课堂施教的必要补充。学生认识实践的内容应以课堂教学的内容为依据,认识实践的方式可以是教师编制提供各种类型的模拟练习题、或者课程论文、或者到具体的单位进行短期的认识实习;同时,教师应适时地批阅作业,对学生在练习中的疑难问题,教师应及时地给予解答,对课程论文进行必要的点评,对实习过程进行必要的指导。 课程考核是施教过程的必然延伸,也是对教学效果的检验。目前,经济法学的考核基本采取统一的全卷闭卷考核模式,从实践来看,这种模式是存在弊端的:因为各任课教师的教学在客观上是不尽一致的,这就影响了考核内容的覆盖面;同时全卷闭卷考核不利于考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这种考核对教学效果的检验是不全面的,容易造成“高分低能”的现象。针对这个问题,在此建议:对课程的施教可以推行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纲的课程负责制,对课程的考核可以推行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 经济法学论文:商科学院经济法学教学革新 商科院校(或称财经类院校)对各专业本科生均普遍开设《经济法学》这门课程,而且大多作为专业必修课程,但以往的经济法教学存在许多问题,教学理念不够清晰,教学内容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和手段比较陈旧,考核方式较为单一,教学效果不甚理想,因此必须进行深入改革。本文从经济法学的知识体系和商科院校的办学特色出发,结合多年从事经济法学教学的实践经验,对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改革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一、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充分体现商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特色 经济法学是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和应用性极强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将法学与经济学等学科知识紧密结合,着力培养学生在经济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等经济活动过程中的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必要的经济法知识和技能。商科院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既精通经济、管理,又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法律意识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因此,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着眼于经济法的学科定位和商科院校各专业的特点及对各专业教学规律的认识,根据商科院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适应各专业特点的经济法学教学计划、设计课程结构并定位教学理念,进而确定知识体系及选取教学内容,运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实现教育的目的。 商科院校是为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结构需求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而发展起来,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培养满足现代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突出特征,多以为行业及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教育目标”[1]。商科院校的专业设置具有多学科性、务实性,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多学科全面发展,其根本特色就是培养“法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专业特色是商科院校取得长足发展的必备条件,商科院校必须在专业设置上进行差异、补缺竞争,必须注重课程教学的改革,突出教学特色来达到教学目的,在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方面体现出自身的特点,才能在高等教育市场竞争中立足,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因此,法学知识的教育,尤其是经济法学知识的培养显得十分重要。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需要大批既懂经济又知法律,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能从事实际工作的实用性人才。但以往的经济法教学与这一培养目标和特色不甚吻合,所以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紧贴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反映当今社会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根据商科院校的特色要求,我们认为,经济法学教学应着重教会学生以下3点:一是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二是查阅所需法律信息资料的方法,驾驭应用法律资源的能力;三是经济法学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和运用经济法知识,是对商科院校学习经济法课程学生的基本要求。经济法课程是商科院校法学专业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长期以来经济法教学侧重理论学习,而经济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具有部门法多、内容广泛的特点,由于经济法教学与实践的脱节,忽视对学生的司法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头脑中的经济法支离破碎,以致面对将来工作中的司法实践时往往束手无策、无所适从。 二、经济法学教学内容改革应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 由于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经济法学的学科理论尚不够成熟,经济法学学科体系也没有完全定型,实践中对经济法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对经济法的诸多内容还存在较大的争议,经济法学科理论的构建与社会实践中具体的经济法律实务存在部分脱节的现象,经济法理论不能对经济法律的实践工作有效地加以指导。导致经济法学教学内容比较杂乱,甚至存在偏差,使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缺乏应有的广泛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不能很好地把握经济法的内涵、本质、价值和功能,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更应注重经济法内容的科学性、规范性、应用性和针对性。经济法教学应根据商科院校不同专业所面向的行业、区域,或者专业定位的需要,科学合理地选取经济法学教学的内容,在不忽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实效性。教学内容要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经济活动中迫切需要的经济法基本理论,理解经济法的本质、特殊价值功能,掌握运用经济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为以后从事经济管理、市场活动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依据各专业的特色和学生的知识结构选择具体内容进行专业性经济法专题教学,并与相关的专业知识有效衔接、形成互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满足学生对本专业领域经济法律知识的需求。教师要考虑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根据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适应各专业特点的经济法教学计划、设计课程结构,根据听课学生人数、课时等具体情况讨论统一授课基本内容,解决在具体的经济法教学中,课程内容庞杂、课时有限的矛盾。经济法教学要加强经济法课程的体系观念,要把经济和法律、国内和国际、经济法内部与外部关系的相关知识、理论、信息紧密结合,使之能够反映当前国内、国际经济、法律、科技综合发展的总趋势。要通过筛选、精简,重点教授最能体现经济法的内涵和价值的内容,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市场规制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等领域, 使之系统化、体系化、科学化。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法的政策性,国家政策与经济法有紧密的关系,不能脱离国家政策孤立地学习经济法,在经济法教学中分析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可加深学生对现实的社会问题的理解,使学生前瞻性地对经济法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由于当前经济形势变化迅速,经济法律实践远比经济法律规则复杂,加之经济法律法规的修订相对频繁,在教学中应注意课程内容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应及时引入新的信息,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中注意反映司法实践的最新动向及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社会热点问题的及时响应。 三、经济法学教学方法改革应体现多样性和灵活性 经济法教学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活动来完成的,而经济法课堂教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经济法课堂教学方法。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需要科学的教学方法,经济法作为与实践密切联系的学科,尤其要注重与教学目的相匹配的实践教学方法,既要讲解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更要强调经济法应用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经济法教学不仅要有传统的理论讲授法,更要加强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通过协调配合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经济法律的应用能力。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实践,经济法学教学应注重以下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 1.理论讲授法。理论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基础,这种教学方法一直是经济法教学的主要形式。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系统地讲授教科书,注重阐述经济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等基本知识点,通过准确、详细的理论讲授,使学生准确地把握经济法的核心和精髓。它有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经济法的原理,使学生通过广泛的互相关联的概念和原理理解各种情形的经济法律现象,较容易地运用逻辑思维来推断法律,有助于学生在单位时间的讲授中迅速地汲取经济法的精髓,为经济法的运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2.案例教学法。经济法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单纯的理论和法律条文讲解十分枯燥,对于经济法的重点、热点问题,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使教学显得丰富生动。案例教学法是指以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在学生掌握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经济法分论部分,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学生自身的独立思考和相互协作,提高其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开放性的教学模式,具有趣味性、生动性、思考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这种教学方法为教学提供了一个真实的场景,缩短了教学与实践的距离,重在引导学生的自主创新思维,使学生学会思考和学习。案例教学给学生提供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实战演习的机会,学会认真分析案件,找出案件的争议点,从大量的法律法规中找出适用的法律规定,直至形成自己的法律判断和法律意见。在案例教学课堂上,学生针对问题各抒己见,能够集思广益,起到思维互补、开阔思路的作用,使学生对经济法的概念更清晰、结论更准确,也能够培养学生的表达、辩论能力,为学生今后就业提供一个演练场所。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学生还学会了如何互相点评,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向别人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学会了如何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提高了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 3.自学研讨法。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需要和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对于经济法中内容相对简单、便于理解、贴近生活的章节,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内容,实施自学研讨法,根据课时多少确定自学指导部分。对于要进行自学研讨的章节中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教师可将其当问题先行提出,让学生预习准备,由学生自己通过阅读、观察、思考,上课时由学生进行讲解、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总结,其他内容则作提示性讲授,布置为自学项目。自学研讨法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的信心,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法律论证等能力。自学研讨法可以科学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把握教学重点内容,能够在有限的课时里传授给学生最有用的知识,增加了教学的有效性,同时教师引导和教会学生合理而充分地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学习提高。 4.比较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通过应用比较法,将相关联的知识点进行对照、比较,可找出其中的共同规律和特殊点,将繁杂的理论知识条理化、简单化,便于学生准确记忆,如将有关知识点做成对应表格,让学生从书本中找出相关内容填入其中,既提高学生的分析比较能力,又帮助学生复习理论知识,极大地提高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 5.讲座教学法。讲座教学法是指聘请有经济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经济行政执法人员等给学生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商科院校应加强与经济法律实务部门,如法院、律师事务所、工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税务部门等的联系和协作。经济法课程应当聘请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界中既有实际经验又有理论水平的专家讲授经济法方面的案例及办案经验,开办各种经济法的专题讲座等,切实增强学生经济法课程知识的真实感。这些讲座可以弥补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 6.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精选的典型案例,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当事人等不同角色,按照诉讼程序对经济法律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模拟演示,以司法实践中法庭审判为参照来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学生通过模拟法庭的训练,能熟悉经济诉讼的程序,提高案件分析、法庭辩论、口头表达等综合能力,使经济法的学习形成一个从点到面,从关注现象、思考问题到掌握知识、提高法律实践运用能力,从经济法学的单学科学习到整合经济法律、诉讼程序、 法律文书制作等多学科学习的系统过程。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模拟法庭教学法更具教学过程实践性和公开性,有助于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 7.观摩庭审教学法。观摩庭审教学法是经济法学课外实践教学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它能使学生真切感受到经济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教师先与人民法院取得联系,选择一些典型的或者疑难的经济案件,带领学生到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有关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然后组织学生就该案件进行讨论,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诉讼的庭审过程和程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让人民法院把一些有针对性的典型实际案例放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内现场开庭,使学生亲身体验经济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感受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运营的真实情况。此外,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可以通过其他课外实践活动,如带领学生访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执法部门,或安排学生到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四、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注重教学手段多元化 在经济法学教学手段上,要由单向性的教师讲授转变为自主式、合作式以及研究式相结合的多样化教学模式。通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设施,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引入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设施与学以致用的结合。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更直观、更生动,同时利用图形、声音和动画播放和教学内容有关的视频资料,能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相关内容的理解,使教学丰富多样,课堂气氛活泼,案例生动有趣,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应用多媒体教学教师预先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提示,要求学生进行预习,授课前提示学生注意本课的知识点和重要内容,使学生在听课前就对本课内容有大概了解,可提高课堂学习效率。教师应该适当运用多媒体技术,注意多媒体的播放只是辅助教学过程。对现成的多媒体材料应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加以适当改造,使二者相互匹配。同时,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给学生提供经济法课程相关课程讲解、练习题、优秀案例、参考文献等教学资料,教师还可以在网上对学生优秀作业进行点评,开展网上辅导,为学生利用网络进行自学和扩展知识提供条件,方便搭建师生交流平台。 PPT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开拓学生的视野,采用PPT课件教学可节省书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逐渐加深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和综合程度。此外,可以结合教学内容播放教学案例视频,使用电子教材等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实现教学过程的可视化、互动化、个性化,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学生可以通过视频了解经济法律实践,弥补不能到相关部门实习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亲身实践的效果。 五、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应实现多样化 以往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重理论、重闭卷,轻技能、轻应用,平时考核用考勤、作业等方式,期末一般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由于受时间、卷面容量的限制,很难全面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不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应用能力。教学应该与考核相辅相成,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符合教学连贯性和逻辑性的要求。因而必须将平时考核与期末成绩相结合,平时成绩在学生科目成绩评定中应占较大比例。教师应当对学生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平时成绩记录里,对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主动获取经济法知识及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要有所体现,将学生课堂上回答问题的质量记入平时成绩,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讨论题,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依据撰写的读书笔记、学生的作业、小论文评定平时成绩,将案例讨论和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作为考核学生的重要指标,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总之,应将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头考核、小论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以最好地实现经济法学教学的效果 经济法学论文:从经济法学视角,对中国MBO监管之戏说/李华振 从经济法学视角,对中国MBO监管之戏说 李华振 原载《中国证券报》2004年6月18日。此为原稿,后在发表时标题改为《MBO:“打狼棒法”该练练了》。 2001—2003年期间,我在《财经报道》、《人民日报之中国经济快讯(理论版)》等媒体上发表过大约15篇文章,大多是为MBO鼓与呼的。但后来,我在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教授主持的国务院司法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及中外比较”课题组中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之后,却发现,各地出现的所谓“MBO”有不少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盗版MBO”,于是,我又写了《谨防“祥林嫂式的MBO”》、《论“变态的MBO”应该缓行》等文,为MBO的异变提个醒。 记得我曾在《中国MBO的“饿狼传说”》一文中写到:健康正常的MBO应当是遵循市场规律的“等价进行”,但现实中出现的往往是异变成“残吞国资肥肉的饿狼式MBO”。但该文只描述了这种现象,却没写出解决办法。如果说我们有1000个理由进行“等价式MBO”,那么,我们也同样有1001个理由反对这种“饿狼式MBO”。 针对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打个形象的比喻,就是要练成一套“打狼棒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打狼棒法一:现阶段的MBO处于改革试点期,为了免蹈原苏联剧变之后俄罗斯进行的不成功MBO的覆辙,我国不宜一下子彻底通过MBO来达到国企“完全民有化”,而应限制MBO的规模及进度,以部分的、适度的“虚拟民有化”为宜。对于中国国情来说,激进式的MBO改革只会致命而不能治病,其后果看一看今天的俄罗斯便知。 打狼棒法二:要求经营者提供一定比例的非MBO资金,才能收购本企业股份或分支机构。因为,如果这些资金全部是用本企业资金作抵押借贷来的,经营者实际上没出资金,他们感受不到明显的、直接的“血肉相连之感”,当然就难以产生强烈的“与企业休戚与共之心”,这同样达不到科斯定理所揭示的“外部性内部化”,无法真正调动其“关心自己财产”的积极性。至于自有资金的比例为多少,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打狼棒法三:在进行MBO的同时,一定要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虽然不可能普遍征得每个流通股股东的同意,但至少必须把有关信息向他们真实地、及时地披露,严禁内幕操作。而且,经营者购买本企业股份时的价格不得低于当时本企业的每股净资产价值。 打狼棒法四:切实保护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分配机制不得向经营者过于倾斜。效率虽然第一,公平也必须兼顾。否则,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以社会的不稳定作为惨重代价。 打狼棒法五:严格规定MBO的融资100%用于购买本企业股份或分支机构,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尤其不得用于经营者私人享受或其它投资。实践中往往发生经营者借MBO之名、借贷用于私人用途之事件,这是严重悖离MBO初衷的。 打狼棒法六:在偿还MBO的借贷资金时,一定要坚持先后顺序:经营者是第一债务人,企业是第二债务人,只在第一债务人确实无力还债时才由企业承担责任。正如国务院司法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及中外比较”课题组负责人、我国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教授所说,我国要逐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注:我国目前只有法人破产制度),只有在经营者个人宣告破产之后,仍不足以偿还时,才由企业承担偿债义务。这样才能“逼着”经营者不敢利用MBO之机来侵吞国有资产,不敢恶意把企业作为自己逃债的挡箭牌。 打狼棒法七:加强MBO过程中的官员廉政建设,推进“阳光下的政府”之法治进程。官员不仅是MBO的监督者,也是国有资产的人,是MBO的一方主体。所以,禁止权利寻租、设租之任务尤其迫切。反思俄罗斯国企MBO的失败教训和英国国企MBO的成功经验,会发现:在国企MBO的过程中,官员是否廉政决定着改革的兴衰成败。 经济法学论文: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反思和深化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问题 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直接决定着其研究方向,确立正确的研究目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性问题。从总体上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和探索经济法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促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而更好地指导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此,可把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具体分解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较新的分支学科之一,首先应把如何建立和完善其自身特有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由于“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学成熟的标志”[1],因此,经济法学研究的目的首先就应立足于如何完善其自身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之上,这是构筑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但是,我国目前经济法学界对此方面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十分薄弱,而在与相关学科的争论、与其他学科划分研究对象及其范围上却投入较多精力。如果说在经济法学产生初期基于为了充分论证经济法存在的独立性,反驳否认经济法地位观点的需要而对有关问题进行争论、并极力确认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有必要的话,那么,经过十多年来广大学者的辛勤努力而逐步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引向深入,经过立法机关的勤奋工作而制定的大量经济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已足以表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价值性。在此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科之间的论战、争抢研究对象及其范围,否则,不仅不利于经济法学自身的发展和成熟,相反还会阻碍其发展。“任何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否形成由概念和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是这门科学能否独立的重要标志[2]”。实事求是地说,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学自身究竟应包括哪些基本范畴、每个基本范畴应包含的科学涵义是什么、如何构建经济法学的范畴体系这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尚没有给予深入、系统的研究,这固然存在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时间短、研究幼稚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也不能否认,存在于人们主观上对经济法学研究目的的认识偏差和对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研究重要性的忽视同样对经济法学的研究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经济法学界迄今也未能向理论界提供具有充分说明力的、令人信服的、确能体现经济法学自身独立存在和成熟标志的基本范畴及其范畴体系的框架结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与经济法学处于并列地位的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已经建立起来了法学界公认的、并为各学科所特有的比较成熟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3].所以,经济法学在建立其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方面可谓任重道远,经济法学界的确应将研究的重点转移到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构成上来。 (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内容最为丰富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如何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如果说对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构成了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和框架,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总论的内容的话,那么,对部门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则是经济法学内容的具体展开和体现,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分论的具体内容。研究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一方面,应对已制定出的单行经济法的内容和理论予以研究。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制定了大量适用于不同部门、领域、不同种类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单行法和配套法即部门经济法,它们构成了经济法体系的主干,如何制定、修改、补充、完善、理解、实施、适用各种部门经济法,正是经济法学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另一方面,经济法学的研究又不能仅局限于现行立法的既定范围内,对尚未制定单行法和配套法的部门经济法的理论也应予以研究。由于受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经济法立法带有明显滞后性的特点,许多本应属于经济法学内容的单行法和配套法尚未制定出来,比如,作为经济法核心的计划法、反垄断法等都没有出台,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不能忽略或遗漏该部分内容,加强对它们深入、系统地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工作,同样是经济法学面临的课题。 (三)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实践性最强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加强最能体现其实践应用性的经济法立法[4]问题的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也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5],为了使经济法学的研究更能适应实践需要,其研究丝毫不能脱离国家经济生活的重大实践,时刻关注着对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法律现象的研究,对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将它们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通过加强对经济问题的法律研究,并以此指导经济法立法活动,从而实现对经济关系的全面调整,达到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目的。“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立法的发展和对立法的研究为前提的,没有立法学的发展,不可能有法学体系的真正的完善”[6],同样,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学的发展,也不可能有经济法学体系的真正完善。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应该立足于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并把它作为其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尽管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立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立法上也有严重缺憾,立法技术水平和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与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不够重视以及由此导致研究薄弱有着直接的关系。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立法问题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至今几乎还没有关于经济法立法方面的专著,涉及该方面的论文数量也较少,并且大多是对立法概况的泛泛介绍,而对经济法立法的原理、制度和技术等问题的系统研究却非常薄弱,理论界尚未对经济法立法的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是简单把经济法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立法混同,这种作法很难使经济法立法适应实践的需要。因此,对我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总结我国立法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更好地指导对现行经济法的修改和今后的经济法立法工作,从而建 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的经济法体系和经济法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加强经济法立法正是其关键之一。而加强经济法立法和完善经济法制,又离不开经济法立法理论的指导,故随着适应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经济法立法问题应该、也必将会成为经济法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决定着该学科研究的内涵和外延,故学科研究应以确立其精确、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为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应恰当地确立其研究对象和范围,把研究的视野置于适当的限度内,准确地把握其研究对象、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如果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定得过宽或过窄,都不利于研究的深入和深化。 我国经济法学产生时间较短,学科建设比较薄弱,加之受其他原因的影响,经济法学的研究至今也未能恰如其分地解决其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它自产生之时起即处于与相关学科、尤其是与民法学、行政法学的争论之中,学术争论虽然对经济法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作用,导致目前经济法学的研究过于看重其研究的对象及其范围问题,且将对象、范围界定的过宽,甚至存在无节制地扩大经济法学研究领域和范围的倾向,这在以经济法学专著和教材所体现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上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行的很多经济法学教材或专著,包括颇具影响的几部统编教材或专著,在确立经济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上存在一定缺陷:即把本不应属于经济法学而应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内容硬性划入其中,如在现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有的把应属民法学内容、应属商法学内容、应属劳动法学内容、应属环境法学内容[7]列入其中,有的甚至把应属行政法学内容[8]、社会保障法学内容[9]、刑法学内容[10]都划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此外,几乎所有的教材和专著中都包括应属诉讼法学的经济司法、经济仲裁[11]的内容,还有的把应属法制史的经济立法史[12]的内容也列入其中,导致现实法与历史法不分、实体法与诉讼法不分,都将它们混为一体,使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几乎涉及了法学内容的方方面面,其研究范围近乎于“诸法合体”状态,大大超出了其应该研究的领域和范围,致使经济法学成为了一个“覆盖面最广”的学科,严重阻碍了经济法学理论自身的发展和成熟:一是致使人们难免产生“经济法究竟是什么?”、“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的疑问,进而引发了人们对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体系是否存在、能否建立起来等一系列问题的怀疑,对人们科学地认识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了严重障碍;二是导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过宽、过大,难于集中精力认真仔细地研究其自身内容,致使经济法学成为最为幼稚的学科之一;三是由于其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混杂着不同性质的其他学科内容,混淆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界限,导致了法律学科与法律体系的不必要混乱,致使经济法学难于形成其科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制的日趋完善,为我国经济法学界深入研究经济法学自身的内容和基本范畴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应该首先恰当地界定其研究对象和范围,而“并不是占领别的学科的研究领域。相反,它是开垦同它相邻的学科没有开垦也不能开垦而又必须开垦的领域”[13].“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14].据此,确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并划分它与其他部门法学内容界限的标准就是经济法律现象领域内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质的规定性。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商品经济关系或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商品经济管理关系或市场经济管理关系,这是经济法的质的规定性,也是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简言之,就是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性质(即经济法调整的特定性质的社会关系)来划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即凡具有商品经济管理或市场经济管理性质内容的,应属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反之,则不属于其栐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应以此为前提条件,下功夫重点研究的确属于经济法学的内容,对于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独立性、独有性的内容,也应予以尊重和肯定,使它们各自归位,回到各自所属的部门法学体系中去,经济法学的研究不再涉及。具体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框架。 “任何一门比较发达的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都是由一系列反映其研究对象的相互关系、相互配合的概念(范畴)所组成”[15],所以,确立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仅仅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既不能把其研究对象和范围确定得过宽、过大,也不能确定得过细、过小,“过宽过细或过大过小,都有背划分部门法的原意”[16],故应确立其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但又不能只停留在确立和划分其对象和范围的表面上、形式上,而应以确立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为基础,进一步把研究深入化、具体化,即通过对经济法学自身内容认识、分析、比较的深化,总结、归纳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以严格可靠的概念、范畴为依据;形成或引进新概念、新范畴;明确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确定范畴序列和联系链条等等”[17],并以此作为构筑经济法学体系的基石。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法律手段,对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内容方面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因此,应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对构成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经济法性质和特征、经济法原则、经济法关系、经济法主体、经济法权利和义务、经济法行为、经济法责任等予以细致地探讨,深刻挖掘其内涵,探求它们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只要加强研究,善于归纳分析,就能总结、概括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并以之为基础,形成其科学体系。而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科学建立和完善,正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熟的标志。 (二)部门经济法学内容。 在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确立为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的同时,可把以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而形成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以经济行为法的体系框架体现出来。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它以经济法权利、经济法义务为核心。而权利、义务设定的目的在于通过为经济法主体提供行为模式,实现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调控和规范,从而实现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我们把这种经济法基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需要而确认、调控、规范经济法主体行为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称为经济行为法。经济法就是通过确认、调控、规范主体行为为中介而展开和形成的行为规范体系。该体系所表现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框架可作如下表述: 1.行为主体法。即规定经济法行为主体资格、种类及 其法律地位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在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经济法主体,主要可分为经济法管理主体(经济管理机关)和管理受体(市场主体)两大类,经济法对该两类主体的资格和法律地位应予以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经济组织法、私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行为管理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管理、调控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关于宏观经济调控行为管理方面的内容有:计划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投资法、价格法、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法、对外经济管理法;关于行为运行管理方面的内容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3.行为客体(对象)法。即规定经济法管理主体实施管理行为所指向的客体(对象)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自然资源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产品质量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证券期货管理法等。 4.行为形式和程序法。即规定主体行为形式和程序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登记管理法等。 5.行为监督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三)经济法立法问题研究。 一切经济法都来源于经济法立法,所有经济法制度和理论都应以经济法立法为契机。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就没有经济法,离开经济法立法,经济法学的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深化经济法立法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才能以成熟的立法理论更好地指导经济法立法实践,指导立法者不断地制定出更科学、更严密、更合理、更符合实际需要的经济法规范,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也才能促使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此意义上说,经济法立法是把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结合起来的最好媒介,它既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因此,经济法立法应是经济法学研究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主要应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 1.经济法立法基本原理问题研究。即运用马克思主义立法学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经济法立法实践的特点,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立法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立法的观念、经济法立法的历史[18]考察、经济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立法的制约因素等,揭示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和原理。 2.我国与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比较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比我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要早得多,而且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已具有比较丰富的立法经验。我国经济法立法不仅时间比较短,并且现行立法大多是为了适应原有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制定的,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存在差距,故更有必要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通过把我国经济法立法与外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比较,能够发现我国经济法立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立法中把立足我国国情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和精华结合起来,使我国的经济法立法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3.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研究。我国尚未制定一部统帅、协调所有经济法律、法规的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是形成了由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主干的分散立法体例。这种体例致使各个经济法律、法规之间在内容、级别、层次、效力等方面难于协调一致,既可能导致立法的矛盾和重叠,也可能导致立法空白。为了建立科学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体系,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研究我国经济法立法体制、经济法立法权、经济法立法主体、经济法授权立法、经济法立法程序等,以合理划分不同立法主体之间的立法权限,完善经济法授权立法制度,制定有效、科学的经济法立法程序。 4.经济法立法技术问题研究。经济法立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又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殊性,故应研究经济法立法的体例结构、逻辑结构、立法语言和专有名词、术语的规范使用,确保经济法立法结构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5.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改进和完善问题研究。即通过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系统研究,总结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特点和经济法立法的技术规则,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行经济法立法做出客观评析,发现其欠缺和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其研究方法当然有别。方法论上的差别,往往会导致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分歧,甚至是根本分歧。经济法学的研究不仅要确立其正确的目的、对象和范围,而且要确立其正确的方法论。选择和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往往会使研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经济法学研究中,除了要坚持法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外,还应结合经济法学的自身特点,运用以下方法论: 首先,应采用统一、科学标准的方法论。如前所述,经济法学理论是否成熟与完善,并不取决于其体系内容的杂而全,而取决于构筑体系基础和标准的统一性、科学性,恰恰相反,杂而全的体系内容只能说明理论及其体系的幼稚与欠缺。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体系内容繁杂、体系混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确立建立经济法学体系的统一、科学的基础和标准、并始终如一地予以贯彻和实施,学者们往往出于各自不同的研究、教学目的和需要,出于各自不同的兴趣和爱好,确立自己的体系基础和标准,并据此建立各自的体系,致使体系杂乱,随意性大。为了促使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成熟,应该克服那种随意确立体系标准的作法,在研究中坚持统一、科学的标准,把用以划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界限最重要根据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法律性质作为准确界定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标准,作为确立其体系的基础,净化体系的内容,把已经由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并应属该部门法学的内容均排除在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之外。“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这势必会有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19]. 其次,应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论。既注重经济法的实用价值,又注重其理论研究深度。一方面,为了注重其应用价值,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不能脱离现行经济法立法内容,应以现行立法为基础,对主要立法进行较全面地概括和论述,避免纯理论的空泛议论;另一方 面,又要重视研究的理论深度,不能把研究内容只局限于现行立法内,也不能只是对立法内容予以简单介绍,而应在立足于对现行立法内容予以概括的同时,进一步根据经济法的性质和特点,对立法规定中的不足或欠缺、立法未能全面规定的内容进行评析、反思,进行超前性的理论概括和研究,避免只对立法予以简单、肤浅解释的作法,摆脱纯注释法学方法在研究中的影响。同时,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实践,提高立法质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法调整的要求。 再次,应采用比较借鉴的方法论。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在研究中要借鉴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尤其要运用和借鉴经济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知识和理论。但是,运用和借鉴仅仅是研究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其研究的目的在于科学地建立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进而完善经济法学体系,促使理论研究的成熟,指导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因此,在研究中应避免对相关学科基本范畴的简单、机械地照搬照抄,或者进行一些形式上的“创造”,诸如把民法学中的法人改造成为“经济法人”[20],并作为经济法学的范畴的作法是值得商榷的。此外,有些学者还把“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经济责任”[21]、“经济行为”[22]、“经济立法”[23]等这些含糊不清的概念作为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笔者认为,这种作法同样不可取,因为它将使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很不科学、很不规范,不利于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理论的成熟,故应予克服。同时,对外国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成功经验和精华,应予大胆借鉴和吸收,不能盲目排斥,但也应注意鉴别和选择,不能盲目照搬照抄。 最后,应重视系统论、控制论在研究中的运用。一方面,经济法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统称,是由一切经济法律、法规有机结合构成的统一体。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经济法是由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法律制度(要素)所构成的系统或整体,但又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所以,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不能单纯地研究某一个经济法律或法规,更不能仅仅研究经济法的某一个具体制度,而应把由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构成的集合体、把所有经济法律制度构成的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系统加以研究,揭示不同经济法律、法规或某一具体经济法制度在整个经济法系统中的不同作用,并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进而充分认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所发挥的整体调整作用,防止和避免在研究中产生孤立、片面的的认识。因此,应该重视运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实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目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高效、有序运行,经济法学的研究应注重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有效控制的研究。控制论中突出了其最基本的概念-控制[24],并且认为“控制概念中最基本的属性就在于它必须具有目的,没有目的,无所谓控制”[25],“一切有目的的行为都可以看作需要反馈的行为”[26],揭示出控制、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这对经济法学的研究颇具启迪意义。经济法通过规定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法权利和义务,为经济法主体设定行为模式,借以实现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调控和控制,进而达到对社会经济生活予以干预、管理的目的。因此,研究经济法学,不能只停留在静态的社会关系之上,而应该重视对主体行为的调控,通过研究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能够有效控制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实现经济法的目的。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刍议 摘 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核心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 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 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 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 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 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教育革新论文:存在主义职业教育问题与革新 一、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从存在主义出发探索职业教育理念,就是要唤醒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意识,培养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能力,提升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价值,使职业教育回到人的存在这一本真。“生存教育”需要重视,活下去是人需要解决的首要任务,但“存在教育”也必不可少,因为培养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始终是职业教育无法推卸的责任,这也是职业教育的最终使命。这就要求职业学校剔除教育过程中的功利主义以及工具主义思想,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要明确职业教育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评比,不是为了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也不仅仅是为了学生更好地生存,而是为了回到人本身,为了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职业学校要做到不唯理性主义是论,要看到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主观性和差异性,尊重职校生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权利,肯定职校生创造自我价值的能力;要强化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尊严,提高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智慧,提升职校生作为人的存在的意义,引导职校生对人的存在进行积极的思考“。 二、明确成人成才的教育目标 总的来说,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学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形成独有的生活方式,也即美国当代着名教育哲学家乔治?F?奈勒所说的“让教育教会个人像他自己的本性要求他那样的自发而真诚的生活”[2]。在强化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一是要培养学生自由选择的意识。向学生展示未来种种的可能性以及人的存在的种种可能性,从而引导学生做出自己的决定。二是要培养学生选择过程中的责任意识。任何人都无法代替其生活,生活是他自己的,他要对他哪怕是漫不经心的选择承担所有的责任。同时,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在选择过程中产生的焦虑、苦恼以及恐惧等情绪,让学生意识到产生这些情绪是因为其心中有了“责任”二字。要通过对死亡话题的呈现和探讨来使学生关注个人存在的短暂性,唤起他们的紧迫感,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选择来创造、实现自身的价值。三是要引导学生养成真诚的个性品质。要使学生既不随波逐流,同时又不自欺欺人,而是遵从内心的意愿做出真实的选择。要鼓励学生勇敢地面对真诚可能带来的孤独,坚守自己的信念,避免丧失自我价值。职业学校要坚持成才先成人的教育目标,在成人的基础上引导职校生成才。 三、选择灵活适切的教育方式 存在主义强调人的主观性,不仅仅是强调学生的主观性,同时也包括教师的主观性。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看到学生作为人的存在,同时也要看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教师首先要意识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其次才是一个教师,这样才能保持教育活动中真实的自我,进而才能更好地理解学生作为人的存在,才能知道如何把学生培养成人而不是功能的集合体。教师要看到学生的独特性,不从智商、学习成绩等角度对学生进行分类,避免抹杀学生的个性。同时,教师要看到学生的主观性,不以权威和专家的身份迫使学生接受自己的观点,避免课堂个人专制。既然存在主义肯定了人的存在的主观性以及选择的重要性,教育就不能像传统的学科教育那样死板和生硬,更不能灌输和“填鸭”,而是要富于情境性和变化性。教师要意识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的主观性和能动性,自己不是教学的机器,而是活生生的人,因此不必严格恪守教材,而是要根据教学的目的结合自己的理解对内容和教法加以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知识可以复制,但是对知识的理解和选择不可复制,所以教师不是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而是“提供”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选择和做决定。要从学生的需要出发去确定知识的范围,而不是盲从既有的所谓客观的知识体系。要随着教育内容、学生体验的变化来确定教育的过程,而不是拘泥于某一固定的程式,这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而不是“复制”的过程。要在教育过程中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相互讨论以及自由发挥的时间和空间,即给学生“留白”,而不能把教育变成教师个人的“独白”。 四、构建积极和谐的师生关系 根据存在主义的观点,师生之间要从“功能性关系”转向“存在性关系”,即师生之间的首要关系不是“教师”和“学生”的关系,而是“作为教师的人”与“作为学生的人”的关系。在功能性关系中,师生之间是不平等的,教师作为权威以专家的姿态出现在学生面前;而在存在性关系中,由于师生面临着共同的作为人的存在问题,彼此间的差异被消减了,双方处于对等的地位,因此可以进行真诚的沟通与交流。存在性关系包括“对话”关系以及“我与你”(I-You)的关系。所谓对话关系,是对传统“传授”关系的一种颠覆,即从“我讲你听,我说你做”的“单向命令”转变为师生之间的“双向沟通”,也即从垂直关系变为平行关系。师生双方各自从自身的角色背后走出来,展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话。再者就是要建立“我与你”的关系,即教师不把学生当作一个可以随意塑造、任意施加影响的“物”,而学生亦不把教师当作是试图征服自己、压制自己毫无情感的教育机器。要建立这样的存在关系,教师就要充分信任学生,并以自己作为“人的存在”而不是“教师的存在”去感染学生,这样学生才会信任教师,才能真正展开“人与人”的沟通。建立存在性师生关系是顺利开展教育非常重要的一环。教育不是说教,不是灌输,而是人与人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只有师生双方从各自扮演的角色里走出来,从人的存在出发,彼此才会真正欣赏、欢迎和肯定,教师才能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学生才能更好地理解教师,从而推动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教育革新论文:职校企业管理教育革新思路 一、根据培养目标,指导教学改革 高职院校企业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及方法应以培养目标为前提,高职教育不是本科的压缩饼干,必须能够面对现实,在教学内容上有所选择、有所突出,跟普通本科院校实行差别教学,专业理论知识是必须的,但对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说,理论知识只需“够用”;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以双证书为框架,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技能型管理人才。企业管理课程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企业管理的活动规律,能灵活地运用有关原理方法和策略来解决实际问题,以提高自身的实际能力。这就要求在企业管理课程内容安排上要注重以应用为主,选择适当的内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与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明相关理论,并把重点放在如何用这些原理解决实际问题上。现代高职教育不仅要教授理论知识给学生,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企业管理的教学中,用“授人以鱼不及授人以渔”的理念来引导教学改革。在教学活动中,着重把注意力放在如何分析实际问题,得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与步骤,并把这些方法与步骤在实践活动中加以运用和实现上来,让学生在实践中自己去摸索这些细节和体会不同细节间的差别,更能让其掌握知识的内涵,在教学过程中应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企业管理学的教学工作应该结合企业及其他非盈利组织对毕业生知识与才能的终极需求特点,以及受教育者的兴趣爱好特点,来设计和组织教学内容。在教学目标的确定上应彻底抛弃以传道解惑为本的传统教学理念,注重方法教育、实践教育与创新教育。树立一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塑造学习品质的现代教学理念。在《企业管理》教学过程中由过去注重讲授具体管理策略与措施,转向培养学生分析企业管理环境、制定企业管理战略规划的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们的教学工作不仅要告诉学生具体的理论与方法,更要告诉学生这种理论与方法是如何形成、如何应用、如何在变化了的管理环境中去对理论与方法进行创新和发展。 二、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手段 我国企业管理课程体系框架不很成熟,教材多为“引进”而来,教学内容较为陈旧,缺乏前瞻性,且现实与实务脱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企业管理的内容不断丰富,企业管理学的理论更加丰满。因此,如何改革职业院校企业管理学的教学内容体系,使之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更好地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就成了摆在我们教师面前的重要课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教师要实现教学手段的创新。要求教师及时掌握管理市场的新特点、新变化、新发展,了解管理职业的新要求,及时研究并运用新理论,改革教学内容,实现教学内容与职业需求的零距离贴近。教师在教学中应将最新的管理观念、管理实践经验以及管理研究的新成果编写成补充教材或讲义,使管理教学紧密联系实践。同时,要协调好交叉课程的教学内容,避免重复教学。另外,教师还要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创造条件,布置课外阅读书目,指导学生网上阅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教学已很难适应当今社会的教育。而多媒体教学的手段是现代教育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改革的一个突破口。采用多媒体软件教学,充分发挥多媒体知识容量大、直观性强的优势。在企业管理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以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 三、转变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 我国的高职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过去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其教学的中心主要放在教师的“讲”上,而忽视了学生主动的“学”,在这种教学模式的指导下,必然会导致学生缺乏学习积极性、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这种现象显然是不适应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师要灵活运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实现教学方法创新。教学中应该以学生为主体,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教师的辅导下,将多种学习方法结合在一起进行自我为主的知识吸收、消化和创新;使教师成为学习的组织者、辅导者、合作者和促进者;使学生和老师之间形成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沟通、交流补充的新型的平等、民主、合作的关系;使教学变成师生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教师可采取课堂讲授法、课堂分组讨论法、课堂辩论法、学生自学法、企业管理调查活动等多种教育方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对于学生容易理解的内容,可预先提出若干问题要求学生思考,上课时先让学生讲解自己的体会和分析结论,营造积极民主的课堂气氛,鼓励学生从各个角度向教师提问、假设和陈述,组织好课堂小组讨论,提倡富有理想和健康人文精神的争辩,对学生提出的具有创意性的问题及时指导。对于较抽象的内容,可运用案例教学法,精选案例,围绕特定案例讲授;也可将选编好的案例发给学生阅读,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讨论,允许学生充分发表意见甚至展开争辩。教师不轻易否定学生意见,对正确独到之处要充分肯定,对模糊错误认识要加以纠正,引导学生走向案例分析的既定目标。这时的案例综合性较强,带有启发性和决策性。此外,案例教学法也可引入竞争机制,对有争议的企业管理问题可采用 辩论形式。使学生在辩论中既能增长知识,又能提高合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加强实践性教学,培养综合能力 高职学生要想适应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仅掌握一项或几项技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具备包括跨岗位和跨行业的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独立生存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在内的综合能力。企业管理课程在进行课堂教学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要创造条件进行情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实践教学以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必须强化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和消化已经学习和掌握的书本知识。在实践性教学中,学生必然会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这些情况的处理和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学生学到新的知识、甚至是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实践性教学是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中介,有助于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根据企业管理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考察,或者在课堂进行案例分析讨论,也可在课堂开展模拟演示训练,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实际业务能力。教师要灵活运用实践性教学形式,促进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做到“会讲会做”。同时,要争取院校加大实践性教学投资力度和规模,建立管理实习基地和不同形式的校企联合体,并加强校际间管理教育的沟通与合作。 五、改革考评方式,实现考核创新 在传统的管理教学中,企业管理课程的考试形式基本上是按照传统的考试方式进行的,侧重于对理论知识的考核,然而企业管理课程本身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是这门课程的基本要求。如果还是沿用以前的考核方式显然不能适应这个要求。企业管理课程的考试要体现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考评要点考核学生的技能,因此,要实现多种考评方式并存的考核机制。应对考试进行改革,主要是取消原来所进行的传统的以理论为重点的闭卷形式的期末考试,以体现考评的经常性、全员性、灵活性、客观性。企业管理课的综合分数不仅仅只是考试成绩,还应包括课堂提问、案例分析、作业、实习成绩等。同时,如果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社会调查、推销商品成绩较突出的,可以给管理课程适当加分。在确定考核标准时,要重实效而不重形式,使学生在考核中尽量发挥创造性及其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视个性的发展,在保证公平合理的前提下,问题可以有不同答案,评分体现学生的创造能力,并激发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个性。总之,企业管理学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为企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型管理人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教育革新论文:革新法学教育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摘 要]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实践能力、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全方位的改革,要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的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关键词]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教学模式 法学教育模式的确定应与大学生的培养目标相适应。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只有美国是纯职业教育并设在研究生阶段,其培养目标是职业律师。多数国家的法学教育则是设在本科阶段,实施的是“通识教育”,我国也是如此。我国高校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是素质教育,核心是培养学生的职业品质,而职业品质内在地表现为一种共同的职业信仰和思维方式,外在地表现为处理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一个合格的法学本科生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笔者认为起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素质,即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和认同职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2)法律素质,即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3)人文素质,即广泛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其中外语和计算机是最重要、最普遍的技能。人际沟通是法律工作者经常遇到的问题,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从某种意义说,不能有效地进行人际沟通的人不可能成为好的法律职业者,甚至无法从事这种职业。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这种模式不利于大学生素质的提高,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因为现在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较以前宽了许多,法学本科毕业的学生不一定都从事专门的法律工作,有许多会充实到各行各业中去。与此同时,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并将普及与提高紧密结合起来。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是现代法治的基础工程,没有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便没有现代法治的根基。因此,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 一、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存在的缺陷与革新的基本思路 综观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其缺陷与不足主要是:其一,法学课程的开设主要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标准,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课程开设的很少。也就是说,这种课程设置主要是以传授知识为主,而不是传授知识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并重,不是理论性和职业性相结合的模式。其二,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其目的是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比较差,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条文的分析必须与事实的认定、人际关系的处理、利益的冲突、特定的文化和道德风尚以及种种社会状况相联系。其三,我国法学教育重视理论课的开设而轻视应用部门法学课程的开设,涉及市场经济、比较法和国际商法的课程所占的比重不够,有些课程的内容也急需要改进与充实,与此同时教师的知识结构也存在一定问题。 基于以上存在的缺陷,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以法学教育宗旨的改革为前提,即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同时要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力的培养应当提高到与知识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 二、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条文的数量以令人震惊的速度不断增加,其修改和变化的速度同样令人目瞪口呆。倘若要把这些知识都灌输给学生,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是不可能的。其实,法学教育的真谛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如果我们现在只给学生灌输这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在他们毕业后这些知识的实用性就会大打折扣。与其相反,实践性法律课程则致力于训练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经过这种训练,学生掌握的是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单纯地背几条法律条文。也就是说,学生学到的是能动的方法,而不是机械的公式。这种实践课的主角是学生,由学生通过实际动手操作解决实际案件来学习法律和技能。它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实践”和“实习”,学生不再是作为旁观者去听、去看、去跟随,而必须主动去做。由于这种模式给学生的主动性大,从而使其收获也大。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上是一种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是一种由上向下灌输式的模式,总是力图引导学生找到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学生很少坚持自己的观点,他们生怕因自己的观点与教 师的观点有出入而不能通过考试。久而久之,学生便习惯于服从教师给予的真理,而不去思考“真理”的多样性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和变化性。他们习惯于被动的思考而不是主动的思考,习惯于寻找“标准答案”而不会想所谓的“标准答案”并不存在。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并不追求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相反,它引导学生对案件和问题中的各种变化因素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启发学生的思路。教师的教案不能随意改变案件的实际情况,教师的分析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案。这种模式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大有好处。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灌输的是一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体系,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力图使学生学到各种法律条文之外的实际知识、能力和技巧。法律条文的运行并非是真空中的逻辑推导,它涉及到如何与法律运行中的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如何收集、分析、判断和确认事实,如何运用心理学、语言、行为分析的方法以及经济、文化、社会、道德等分析方法分析法律的实际运行和操作。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无法提供这种能力、技巧和素质的系统训练,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非常注重这些综合素质的培养。 总而言之,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我国法学教育革新的一个方向,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革新法学教育模式可以概括为五句话:关键在于转变教育观念;出路在于拓宽专业口径;重点在于优化课程结构;核心在于更新教学内容;目的在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这无疑对法学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甚至是挑战,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了。我们正在做的或者将要做的是我们原本不熟悉的东西,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必须先当学生,后做先生。 田肇树 教育革新论文:对护理教育革新思考 1医学模式的转变带来护理工作的深刻变化 护理学是医学领域中的一门学科,不仅具有医学的特征,而且也具有独立和完整的理论体系。世界上护理工作的发展经历了以疾病为中心到以病人为中心的过程,今后还要继续发展至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护理。1977年新的医学模式提出后,护理强调了人的整体观。护理工作重点从疾病护理转变到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方式。其特点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身心护理,重视社会生活和环境因素在疾病中的作用,强调护理工作的独立性、科学性和整体性。护理工作的全程是以解决人的需要为目的,按照科学的护理程序所实施的系统护理行为,绝非发药、打针、铺床等简单操作的概念,而是从家庭、社会环境、心理、病情的多方需求出发,实施系统化整体护理。 2护理教育改革必须适应新医学和护理模式的转变 医学模式的转变要求医学教育模式发生相应的转变。迄今我国的医学教育基本上仍旧沿袭50年代生物医学的课程设置,指导思想上重知识技术教育,忽视素质教育,方法上重知识传播灌输,轻能力培养,忽视人文知识教育和非智力因素的作用。(马学博.医学与哲学,1996,(17)10:512)100多年来护理教育改革也一直注重于学制、课程的增加,其模式处于与生物医学教育模式相匹配的,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的状态。近二十余年来,护理学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护理教育要按照新医学、护理模式的要求,重新设计面向21世纪的护理人才。 2.1更新护理教育观念医学、护理模式转变首先要求护理教育工作者在思想观念上完成这一转变,如实地把护理服务对象的人,看成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其健康和疾病的转化受生物、心理、社会诸因素共同作用的客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建立起与对象性质完全适应的现代护理体系,满足现代社会保健的实际需要。新医学模式的健康观认为健康应包括躯体和心理两方面健康以及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状态,它体现了现代社会卫生保健事业正朝着高度社会化的“大卫生”发展。1977年WHO提出了“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正是保证社会进步,普及卫生保健服务的战略目标。护理学作为近30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年轻独立学科,逐渐摆脱了医疗服务传统的从属地位,正以积极的姿态迎接这一新目标的挑战。护理教育必须适应新的医学模式和整体论的健康观要求,跳出单纯疾病护理教育的圈子,向心理、社会、环境和预防、医疗、保健三位一体的大卫生观转变。 2.2更新扩大护理教育内容与新医学模式相适应,护理教育的内容应扩展到参加人群的预防保健工作和研究各种促进健康的方法,重点教学应包括社会性疾病和心因性疾病。相应调整课程结构,适当增设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课程,优化课程结构。注意课程和内容的整体功能,扩大学生知识面,着眼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删减不必要的生物医学内容,突出主干课程体系,增加选修课,力求早日与临床和社区实践接触。加强预防医学、自我保健、健康教育等课程。同时,护理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特点,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到护理科学本身的发展。以往护理沿袭的是以医学为主线的课程体系,护理课程中医学和医学基础课程偏重。当今护理已发展到以病人为中心的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它的核心是贯彻执行护理程序。护理教育模式应尽快转到这一轨道上来,充分认识护理科学发展并在现代护理理论指导下,组织课程,形成突出护理的独立的课程体系。 2.3建立正确的护理教育思想护理教育虽具有其特殊性,但护理教育的许多问题,尤其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与整个教育研究的问题并无本质的差异,对教育的本质以及学习过程的认识,无一不与普遍的教育研究结果密切相关。素质教育是时代的要求,目前已成为整个教育界的共识,其内涵也不断得到充实和丰富。加强素质教育是针对单纯专业教育提出的。培养专门人才,除专业教育外,对于思想道德、文化、身体、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应当有更高的要求。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一些新颖的教育思想应运而生,并逐步应用到了护理教育实践中。如实用教育思想,创造教育思想,全才教育思想和终身教育思想等。素质教育等新的教育思想为现代护理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它要求彻底改变课堂与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革除三中心即教师、教材、课堂为中心,体现三体即学生整体、个体发展、学生为主体的作用。着眼于启动学生的积极思维,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加强自学,让学生有一定的创造力、竞争力和变应能力,提高以后解决实际问题和自学更新的能力,将灌输知识型教育模式向促发能力型教育模式转化。 教育革新论文:护理教育革新思考 1医学模式的转变带来护理工作的深刻变化 护理学是医学领域中的一门学科,不仅具有医学的特征,而且也具有独立和完整的理论体系。世界上护理工作的发展经历了以疾病为中心到以病人为中心的过程,今后还要继续发展至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护理。1977年新的医学模式提出后,护理强调了人的整体观。护理工作重点从疾病护理转变到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方式。其特点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身心护理,重视社会生活和环境因素在疾病中的作用,强调护理工作的独立性、科学性和整体性。护理工作的全程是以解决人的需要为目的,按照科学的护理程序所实施的系统护理行为,绝非发药、打针、铺床等简单操作的概念,而是从家庭、社会环境、心理、病情的多方需求出发,实施系统化整体护理。 2护理教育改革必须适应新医学和护理模式的转变 医学模式的转变要求医学教育模式发生相应的转变。迄今我国的医学教育基本上仍旧沿袭50年代生物医学的课程设置,指导思想上重知识技术教育,忽视素质教育,方法上重知识传播灌输,轻能力培养,忽视人文知识教育和非智力因素的作用。(马学博.医学与哲学,1996,(17)10:512)100多年来护理教育改革也一直注重于学制、课程的增加,其模式处于与生物医学教育模式相匹配的,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的状态。近二十余年来,护理学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护理教育要按照新医学、护理模式的要求,重新设计面向21世纪的护理人才。 2.1更新护理教育观念医学、护理模式转变首先要求护理教育工作者在思想观念上完成这一转变,如实地把护理服务对象的人,看成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其健康和疾病的转化受生物、心理、社会诸因素共同作用的客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建立起与对象性质完全适应的现代护理体系,满足现代社会保健的实际需要。新医学模式的健康观认为健康应包括躯体和心理两方面健康以及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状态,它体现了现代社会卫生保健事业正朝着高度社会化的“大卫生”发展。1977年WHO提出了“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正是保证社会进步,普及卫生保健服务的战略目标。护理学作为近30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年轻独立学科,逐渐摆脱了医疗服务传统的从属地位,正以积极的姿态迎接这一新目标的挑战。护理教育必须适应新的医学模式和整体论的健康观要求,跳出单纯疾病护理教育的圈子,向心理、社会、环境和预防、医疗、保健三位一体的大卫生观转变。 2.2更新扩大护理教育内容与新医学模式相适应,护理教育的内容应扩展到参加人群的预防保健工作和研究各种促进健康的方法,重点教学应包括社会性疾病和心因性疾病。相应调整课程结构,适当增设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课程,优化课程结构。注意课程和内容的整体功能,扩大学生知识面,着眼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删减不必要的生物医学内容,突出主干课程体系,增加选修课,力求早日与临床和社区实践接触。加强预防医学、自我保健、健康教育等课程。同时,护理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特点,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到护理科学本身的发展。以往护理沿袭的是以医学为主线的课程体系,护理课程中医学和医学基础课程偏重。当今护理已发展到以病人为中心的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它的核心是贯彻执行护理程序。护理教育模式应尽快转到这一轨道上来,充分认识护理科学发展并在现代护理理论指导下,组织课程,形成突出护理的独立的课程体系。 2.3建立正确的护理教育思想护理教育虽具有其特殊性,但护理教育的许多问题,尤其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与整个教育研究的问题并无本质的差异,对教育的本质以及学习过程的认识,无一不与普遍的教育研究结果密切相关。素质教育是时代的要求,目前已成为整个教育界的共识,其内涵也不断得到充实和丰富。加强素质教育是针对单纯专业教育提出的。培养专门人才,除专业教育外,对于思想道德、文化、身体、心理等方面的素质,应当有更高的要求。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一些新颖的教育思想应运而生,并逐步应用到了护理教育实践中。如实用教育思想,创造教育思想,全才教育思想和终身教育思想等。素质教育等新的教育思想为现代护理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它要求彻底改变课堂与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革除三中心即教师、教材、课堂为中心,体现三体即学生整体、个体发展、学生为主体的作用。着眼于启动学生的积极思维,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加强自学,让学生有一定的创造力、竞争力和变应能力,提高以后解决实际问题和自学更新的能力,将灌输知识型教育模式向促发能力型教育模式转化。 教育革新论文:论工商管理国际化教育革新 1经济全球化趋势对管理人才培养理念的影响 从企业内部管理来看,现代企业的经营范围逐渐扩大,涉及面广而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平行发展,投融资渠道和领域多元化;从外部环境来看,世界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企业生存发展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程度逐渐加深,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经济环境,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受到空前挑战,新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不断涌现,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多元化的知识体系、敏锐的洞察力和果断沉着的应对能力。这就要求工商管理教育能审时度势,以市场需求为基准,适时调整人才培养的理念和目标。 1.1专才教育向通才教育的转变 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表明,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对管理人才多方面能力的要求,管理教育应该从传统的专才教育向通才教育转变,通过使用经济学、统计学、行为科学和其他学术领域的分析手段和概念工具,学生逐渐善于解决复杂的商业问题及明确商业机会。 1.2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及企业家精神的培养和灌输成为当今工商管理教育的基本方向 随着现代科学管理技术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企业要获得成功与发展,提高竞争力,就必须适应科学技术、经营环境的急剧变化,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战略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市场创新,把创新渗透到管理全过程中,并以此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因此工商管理教育也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为目标。 1.3由传统的知识传播到技能的培养,注重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21世纪是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的时代,企业管理人员不仅要有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意识,还要有迅速应用信息技术和统计分析工具获取信息、解释和分析统计数据的能力。 2实现工商管理教育国际化的途径 目前我国一些高校在教育教学中通过使用原版教材进行教学,并引进外教进行口语教学,以追逐教育的国际化趋势。其实,工商管理教育的国际化并不仅仅是采用国际原版教程,或聘请几位不懂国际管理的外国教师进行英语语言锻炼,实现工商管理教育的国际化需要多方面着手,从培养目标到课程设置以及师资的构建、教学管理和教学方法的配套等均需要符合全球化经济发展对管理人才的需求。 2.1人才培养标准国际性 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应培养适应全球化的、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能够驾驭国际、国内市场,快速决策的高级管理人才,应具有较强的管理理论功底和外语水平,以及对国际市场规则和法则的深入研究与了解。这样,根据人才的国际性标准,我们应对高等教育中人才素质和培养目标做出新的调整。 2.2课程国际性 课程国际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课程体系设计方面,尽量与国际接轨,符合国际性复合人才的培养目标;二是教学内容与教材选用上与国际接轨,既要选用本学科在国际上最先进的教材、注重国际案例分析的训练,同时也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将具有国际化内容的教材本土化。 2.3师资国际化 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是实现工商管理教育国际化的前提条件。工商管理教育国际化,首先要有一支熟悉国际经济管理的理论知识、具有分析研究和解决国际工商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胜任国际化教育的师资队伍。 2.4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国际化 教学方法是达到教学目标的手段,为培养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管理人才,在教学方法上我们一方面要总结自己的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同时也要研究和学习别人的先进教学方法,将国际上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与我国特定的教育环境相融合。 2.5工商管理教育评价的国际性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跨国经营、国际经济往来频繁的发展趋势、人才的跨国流动和服务,需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或认可)的质量评价标准,以促进工商管理教育体制的健全和促进办学方向的市场化需求。 3工商管理教育的改革 3.1课程建设问题 专业建设首先考虑的是应当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这样的人才。工商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培养适应全球化的、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能够驾驭国际、国内市场,快速决策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建设的核心问题是课程设置和规范课程内容。从课程体系的设置来看, 通过课程的合理设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专业知识,而且要传授给他们一定的知识转换技能和通用技能(genericskills)。根据这样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理念,在工商管理课程设置上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知识:(1)经济理论课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目标是为企业和员工获取更大的利润,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首先必须让学生熟悉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2)管理理论课程,管理理论知识是一个管理者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3)通用电脑技术和统计方法知识,让学生掌握运用电脑进行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以快速及时地获取管理所需的统计信息。(4)国际案例和国际前沿性问题,通过案例分析或对国际前沿性问题的讨论,让学生了解国际管理和实践中的发展动态,了解国外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以及国际经营法则法规,提高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应对能力。 除本科教学外,MBA教育是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目前国际上普遍将MBA的核心课程体系分为四个大类:即管理信息系统类课程、决策科学类课程、会计类课程和操作管理类课程。统计、数据分析方法、决策等课程包含在决策科学类中。美国一项调查表明:在调查的26所学校中有25所学校要求必修决策科学课程,财经和管理会计课程包含在会计类中,在调查的26所学校中有25所学校要求必修会计类课程,生产管理和供应链课程包含在操作类课程中,100%的学校要求MBA的学生必修该类课程。可见从课程的设计上来看,MBA教学应培养学生除专业知识以外的如下技能:(1)信息技术与分析技能;(2)理解和解释统计数据的技能;(3)解决问题的技能。这些技能的培养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管理能力,有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欧美等国家相比较,目前我国工商管理专业教育中课程设置存在两方面的问题:(1)专业课程体系需要增加管理沟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企业家精神等课程。(2)统计、数据分析方法、决策等课程的选择余地较小,开设的课程较为单一,学生不能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要求灵活选择所需的数据分析工具课。因此,在MBA教育中为培养国际化的管理人才,在借鉴国际先进的课程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设置不同于本科教学的立足于培养高级复合型管理人才的目标设置课程体系,选用既国际化又适合我国生源状况的教材,必修中设选修,即同一大类中设置多门可供选择的课程,以便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需求做出选择。 3.2构建国际化的师资队伍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经济全球化程度的进一步深入,工商管理教育的培养目标在逐步提升,培养适应国际市场的国际化管理人才是每个工商管理教育者追逐的目标,而实现该培养目标首先需要有一支知识过硬、技术过硬的国际化师资队伍。其次,随着知识半衰期的缩短和新知识的迅速发展,开发一些能展示给学生交叉学科间的关键联系和多学科视野的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从而相应要求具备多种知识技能的师资力量。国际上对工商管理教育的师资普遍有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有博士学位;第二要有研究成果;第三要有综合实际能力,教师既是大学教授,又是咨询公司的专家,或在金融机构、公司里任职。台湾大学管理学院庄正民教授认为,台大工商管理教育的师资团队拥有其他大学管理学院不具备的三个特点:(1)师资队伍除管理或商业专长之外,还需具备涉及经济学、心理学、数理研究、工程领域等专长的知识,这种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跨学科的通才管理人才;(2)师资队伍中有丰富的实际管理经验的人才,这些人才一方面能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案例素材,另一方面能为学校与企业界、政界的互动牵线搭桥;(3)师资队伍要求来源多样化,聘请教授时不偏重特定地区、特定学术机构、特定专业。由于长期以来台湾各大学管理学院的师资多出自于北美大学商学院,近年来台大开始注重到欧洲或日本招聘教授,以资互补。根据国际师资队伍的构建经验,结合培养目标和多元化的培养趋势,组建一支国际化的师资团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引进吸收具有国际管理经验或国外知名管理学院的学者,借助于国际师资力量引入先进的国际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2)派教师到知名企业或国外进修。派教师到知名企业参与企业的决策与管理,有助于积累实际管理经验和教学案例,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到国外进修可学习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与管理理念,将国际化的管理知识引进来。(3)鼓励教师跨领域开展研究或撰写论文,以培养具备多领域知识的教师。(4)实行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机制,一方面在人才引进时不偏重于任何地区和任何机构,以实现不同学术机构知识结构体系的互补,避免近亲繁殖,导致知识结构的单一化。另一方面,根据课程设置体系,引进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高级人才,以实现专业知识的相互融合和交叉。 3.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配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培养掌握独立获取知识,自己处理和获取信息,并运用科学方法去适应社会且具有创新能力的学生,需要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意识和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培养学生的学习技能。为此,教学模式应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以教为本向以学为本)转移,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中,教师可以通过营造、控制学习环境,鼓动学生积极参与、相互学习,从而逐步引导教学方法从系统讲授向边学边用转移,教学环境从课堂向真实的工作环境转移。 3.4建立国际化的管理教育评价体系 目前国内对高等教育的评价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教育部组织的高校评估,二是一些机构根据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对高校的排名,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对高校工商管理教育的专门评价。工商管理教育要走得远,走得快,还需要建立一套专门的管理教育评价体系和标准,评价体系可借鉴国外经验,根据管理教育在市场环境中的生存能力和市场化程度,在教育体系中的自身发展和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教育绩效水平等方面建立多元化的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的构建将有利于工商管理教育的改进和提升。 4结束语 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改变着工商管理教育的培养理念和培养目标,然而培养理念和目标的贯彻与实现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广大管理教育者从自身做起,以适应国际市场人才需求为基准,培养适应全球化的、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能够驾驭国际、国 内市场,快速决策的高级管理人才为目标,不断充实扩大自己的知识修养、综合素质,根据学生对象的不同适时调整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根据学生需求与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教学内容 教育革新论文:革新法学教育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摘 要]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实践能力、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全方位的改革,要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的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学。 [关键词]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教学模式 法学教育模式的确定应与大学生的培养目标相适应。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只有美国是纯职业教育并设在研究生阶段,其培养目标是职业律师。多数国家的法学教育则是设在本科阶段,实施的是“通识教育”,我国也是如此。我国高校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是素质教育,核心是培养学生的职业品质,而职业品质内在地表现为一种共同的职业信仰和思维方式,外在地表现为处理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一个合格的法学本科生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笔者认为起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素质,即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和认同职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2)法律素质,即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3)人文素质,即广泛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其中外语和计算机是最重要、最普遍的技能。人际沟通是法律工作者经常遇到的问题,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从某种意义说,不能有效地进行人际沟通的人不可能成为好的法律职业者,甚至无法从事这种职业。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这种模式不利于大学生素质的提高,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因为现在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较以前宽了许多,法学本科毕业的学生不一定都从事专门的法律工作,有许多会充实到各行各业中去。与此同时,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并将普及与提高紧密结合起来。法学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是现代法治的基础工程,没有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便没有现代法治的根基。因此,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 一、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模式存在的缺陷与革新的基本思路 综观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其缺陷与不足主要是:其一,法学课程的开设主要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标准,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课程开设的很少。也就是说,这种课程设置主要是以传授知识为主,而不是传授知识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并重,不是理论性和职业性相结合的模式。其二,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其目的是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比较差,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条文的分析必须与事实的认定、人际关系的处理、利益的冲突、特定的文化和道德风尚以及种种社会状况相联系。其三,我国法学教育重视理论课的开设而轻视应用部门法学课程的开设,涉及市场经济、比较法和国际商法的课程所占的比重不够,有些课程的内容也急需要改进与充实,与此同时教师的知识结构也存在一定问题。 基于以上存在的缺陷,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以法学教育宗旨的改革为前提,即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同时要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力的培养应当提高到与知识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 二、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条文的数量以令人震惊的速度不断增加,其修改和变化的速度同样令人目瞪口呆。倘若要把这些知识都灌输给学生,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是不可能的。其实,法学教育的真谛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如果我们现在只给学生灌输这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在他们毕业后这些知识的实用性就会大打折扣。与其相反,实践性法律课程则致力于训练学生如何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学习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持续学习的能力。经过这种训练,学生掌握的是如何找到和使用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单纯地背几条法律条文。也就是说,学生学到的是能动的方法,而不是机械的公式。这种实践课的主角是学生,由学生通过实际动手操作解决实际案件来学习法律和技能。它不同于传统的“社会实践”和“实习”,学生不再是作为旁观者去听、去看、去跟随,而必须主动去做。由于这种模式给学生的主动性大,从而使其收获也大。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上是一种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是一种由上向下灌输式的模式,总是力图引导学生找到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学生很少坚持自己的观点,他们生怕因自己的观点与教师的观点有出入而不能通过考试。久而久之,学生便习惯于服从教师给予的真理,而不去思考“真理”的多样性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和变化性。他们习惯于被动的思考而不是主动的思考,习惯于寻找“标准答案”而不会想所谓的“标准答案”并不存在。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并不追求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相反,它引导学生对案件和问题中的各种变化因素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启发学生的思路。教师的教案不能随意改变案件的实际情况,教师的分析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案。这种模式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大有好处。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灌输的是一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体系,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力图使学生学到各种法律条文之外的实际知识、能力和技巧。法律条文的运行并非是真空中的逻辑推导,它涉及到如何与法律运行中的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如何收集、分析、判断和确认事实,如何运用心理学、语言、行为分析的方法以及经济、文化、社会、道德等分析方法分析法律的实际运行和操作。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无法提供这种能力、技巧和素质的系统训练,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则非常注重这些综合素质的培养。 总而言之,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我国法学教育革新的一个方向,推行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革新法学教育模式可以概括为五句话:关键在于转变教育观念;出路在于拓宽专业口径;重点在于优化课程结构;核心在于更新教学内容;目的在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这无疑对法学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甚至是挑战,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了。我们正在做的或者将要做的是我们原本不熟悉的东西,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必须先当学生,后做先生。 教育革新论文:强化改革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建议 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身心两方面内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心理健康教育对全面提升学生整体素质、可持续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塑造学生优良思想品德的先决条件 性格健康是心理健康的首要必备条件。一个人的性格具体地标志着一个人的品德和世界观,即人的性格特征和人的思想品质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健康的性格就谈不上优良思想品德的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个性的形成、思想和品德的训练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促进学生智力发展,提高心理素质的基础 在学生学习中,如果一个学生心情愉快,就会调动其智力活动的积极性,易于在大脑皮层形成优势兴中心,也易于形成新的暂时神经联系和使旧有的暂时神经联系复活,进而促进智力的发展。反之,若是在烦恼、担心、忧虑等情绪状态下学习,就会压抑其智力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感知、记忆、思维、想象等认知机能受到压抑和阻碍。事实上,一些大学生因情感、人际关系等问题而致使成绩一落千丈、因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动而违法违纪等,说明了健康的心理对智力的促进作用,也表明心理是人的一切活动的根本。 三、预防学生精神疾病的发生,提高心理素质 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其身心健康状况不仅影响本人、家庭、学校,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兴衰成败。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可以起预防作用,又可以使学生中暴露出来的某些心理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这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将起到积极作用。 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功能与作用,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功能,可在学生中成立心理健康协会等学生社团,建立起学生心理互助机制,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动性。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可定期对学生心理协会会员等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提高他们的心理咨询技能,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开展助人自助的群众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使其成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朋辈辅导员”。 总之,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完善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将个体辅导与团体教育相结合,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相结合,探索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革新论文:高校生法制教育革新途径与模式 当今大学生,有相当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普及法律知识尤为重要,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这就要求全体国民普及法律知识,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他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主力和后备军,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尤为重要。 1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近几年来,大学生犯罪率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从清华大学刘海洋泼熊事件到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事件,从伤动物到杀人,说明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硫酸泼熊是违法的,说明法律知识的缺失;另一个就因为一次打牌吵架,因为不满而痛苦,杀害了同寝室的四名同学,无知、荒谬、残忍、悲哀!当代大学生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对现行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淡薄,导致高校学生违法乱纪,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1.1危害自己 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一方面因为不懂法,违反法律法规,有着大好前程的大学生锒铛入狱甚至被判处死刑,害人害己;另一方面,因为不懂法,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譬如:有些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打工,结果工期到了拿不到工资;有些学生对最基本的试用期都不清楚,毕业后找工作,合同也不签,有的签了合同也不规范,合同期两年,试用期6个月。这就违背《劳动法》规定不超过60日的规定。究其原因就是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律常识不了解。 1.2危害家庭 大多数的中国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带着父母的期盼、带着自己未来的梦想去上大学,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是父母的希望,是家庭和谐的纽带。孩子犯罪,会毁灭一个家庭甚至更多的家庭,酿成家庭悲剧。马加爵事件造成四个家庭的悲剧,给他们的亲人造成永远的伤害,从而给社会造成不安定的因素。 1.3危害国家社会 大学生犯罪率的不断攀升,且大学生犯罪属高智商犯罪,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越来越多的人质疑我们的教育到底为哪般。因为大家都知道,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担负国家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培养大学生目的是为了建设小康社会、强盛中国。而少数大学生却是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高科技犯罪活动,比如: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学生。2000年6月,卢某从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了北京创原世纪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卢某不仅自己使用该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还得意地告诉同学:“这个账号是黑来的,不要钱就可以上。”2000年10-11月间,卢某在网上消息,以每100元使用三个月的形式,将该公司的账号及密码在网上销售,从中获利4000多元。卢某行为获利4000多元,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他自己辩解并没有偷东西。在忏悔时卢某痛哭流涕地说:“要是知道是犯罪,也不会向同学、好友宣传此账户,更不会去叫卖了,以致对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 从上面的事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违法的,多么的无知,多么的令人痛心。所以,笔者认为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教育迫在眉睫。 2加强法律教育对策 2.1学校重视 首先,思想上重视。法律教育不仅是政治教师的事情,更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其次,课时上满足法律理论教学。再次,实践教学。比如:宣传策划法制专栏、请法律专家开讲座、《今日说法》、《法治在线》讲课等措施,加强学生对法律理解的直观性。 2.2教师素质的提升 作为法律基础课的老师,首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其次,建立对法律教师长期的培训体制。社会在进步,知识也是日新月异,教师如果不进行定期培训,知识就会短路。所以要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以适应时展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满足学生的需要。再次,善于接受新生事物。对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要有高度的敏感性,及时地传授给学生。 2.3教材改革 法律基础知识教材进行不断的改进,从开设“法律基础”改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治社会应该加大法律教育、教材的改革,使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减弱对法律知识的教育,原来的一本书现在改成主要两章内容,即:“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和“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课时各高校不同,从4课时到14课时不等,在有限的时间内要把教材的法律知识讲授给学生,就只能是个大概,教师讲大概学生就更糊涂了。笔者以为“,法律基础”课应独立开设,使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降低学生因无知而犯罪的几率。 2.4改善教学环节 首先,丰富课堂内容。不照本宣科,注入新的内容,加大信息量,补充内容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结合起来,具有针对性。其次,案例教学。课堂教学,案例要结合大学生的特点,要以案例说明法理,使学生对法律产生兴趣。再次,互动教学。课堂引入讨论机制,让学生课后查找案例,师生分析、讨论相关的案例,从而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增强法律意识。 2.5加强大学生自身素质教育 首先,加强大学生的德育教育,要学生树立要做事先做人的观念;其次,加强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掌握一技之长,为将来走向社会打基础。再次,认识法律的含义,加强学生法律意识教育,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从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最后,加强心理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在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时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中国古语说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百密必有一疏。”更不要为了泄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所以,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至关重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每个公民都应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必须学好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而且要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者,所以加强大学生法律教育势在必行。 教育革新论文:关于知识社会的教育革新 论文关键词:知识社会;改革;创新 论文摘要:论述当今社会教育要发展就必须改革、创新。 现代社会拥着现代教育的技术手段,使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为教育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社会已经进入知识信息与知识经济的时代——即科技份量加重,知识价值上升,创新能力提高,合作精神增强。知识社会对教育模式的要求必然对中国传统应试教育提出挑战,对中国高等学校的教育方式、现存的落后的教育理念发出了革新的警示。 社会要发展,教育必须以人为本,打破旧的传统的教育模式,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大批合格的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人才。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几乎所有学校,尤其是中学都在进行着相应程度的应试教育,有的抓得相当扎实,而口头上都在批判应试教育,在文件上进行批评。 应试教育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在其发展过程中,科考制是导因,人事制是关键,社会差别是土壤,而教育界则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只有深化改革,才能清除其生存基础,使应试教育退出历史舞台,使素质教育勃然兴起。我国高等学府在招收学生时并没有自主的权力,所谓学校选拔职能实际上是国家教育权力在学校的表现。学校选拔新生不过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是国家教育权力的表现,所以在社会中并不是所有学校都具有选拔职能。现存的社会状况与学生接受的社会影响有着相当大的应试教育继续生育的空间,对于整个社会的压力以及矛盾,加上现存的根本不完善的教育新型理念,导致新型知识社会所迫切需要的与之相适应的素质教育无法深入和发展,教育体制的表面改革更是让应试教育更加顽固地阻碍着学生发展与教育发展。 应试教育的淘汰选拔教育模式,它以片面追求升学率来指导学校的教育工作;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素质来指导学生教育工作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素质教育对应试教育具有批判继承的关系,也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素质教育的特定内涵在于“素质”内含的特定性。在内容上指适应时代要求的,利于人的全面协调发展的必须具备的各种内在要素的总和;在特征上具有基础性,层次性、可塑性、持续性、时代性、民族性和战略性。应试教育的弊端不在于“应试”,更不在于“试”本身,而在于特定的“应试教育”模式。从这层意义上讲“素质教育”的正确性正是在于坚持对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人才的教育模式的追求与探索。 在素质教育下,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从新型教育体制中的教育模式提炼出了全新的教育方法,即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引发学生对学习知识的兴趣,并提出问题和疑惑,开展讨论以寻求解决方法,由教师在纲领上进行点播和点评,使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以促进学生进一步探索的兴趣。这种遵循着以疑促学,讨论激学,启迪创造,精博内化方法的教学方式,把学生创造能力,横向思维和纵向思维全部开发出来,拓展知识领域,把知识精化,便于学生理解和吸收,所以学校的素质教育是培养学生的观念、知识、能力在教学过程中的有机结合,也就是内外相结合来实现自我学习。而实现自我学习正是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只有学生掌握了自我学习的能力,知识才能在自我独立走向未知领域中得到有效和必要的学习和运用。1995年,原国家教委在选取52种高校试点的基础上,提出加强高校文化素质工作,立即引起众高校积极响应,形成高校教育改革一个新亮点,新热点。2001年l0月23日的《中国青年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四川棠湖中学——素质教育一样有高升学率》的文章,作者在评细介绍了四川省双流县崇湖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做法时,引用了该校黄光成校长的话说“中学要生存,就必须面对高考,实际上即使在目前情况下,我们也通过实施素质教育达到了一些热衷应试教育者梦寐以求的高升学率。” 教育创新与素质教育使高等教育经历着一场极其深刻而伟大的变革,它给教育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学生工作应在观念创新、机制创新、评价体系创新、方法和手段创新,建立有创新意识的学生工作队伍等方面进行着手改进。应该变闭门灌输为开放疏导;变强调共性为尊重个性;变以理服人为以情感人;变被动应付为超前开发的创新思路。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不仅仅应该将重点集中到学生、教师、学校以及社会上,更应该将深层教育理念、人文精神的层面和创新变革的迫切性加以整理、整合、使整个社会在变革过程中共同运作。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而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现代教育的观点是强调综合素质的提高,教育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就是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即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的素质教育,而不是应试教育! 素质教育取代应试教育已成为一种趋势,也是历史在发展过程中找到的出路。素质教育已经成了新式教育的代称,并在逐步地走近学生和进入学校。追求升学率不是非要用传统灌输填鸭的手段来达到,素质教育也一样可以办到,并且可以培养各方面素质均衡俩面发展的新世纪人才。这才是可以竞争,可以带动民族发展的人才,也是教育的最终走向。 素质教育的灵魂和核心就是创新教育,学生思想品德、人格、动理、尝实践等方面的能力必将在这种新式教育下得到更大地挖掘、发挥和展现! 教育革新论文:应对大学生心理特征变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革新 [摘要]高校教育要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论文进行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的创新,以体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时代性。本文仅就应对新时期大学生心理特征变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革新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心理特征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革新 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变化,高校教育针对大学生心理特征的新变化,不断探寻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手段,才能把大学生培养成合格人才,使他们能够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成为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良、知识结构完善、技能素质全面的复合型人才。 一、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及其表现 1.批判性思维增强。当代大学生是一个活跃的群体,接受、理解能力强,对信息接收快,对问题有自己的见解,对社会上的事情能做出较理性、辩证的分析。 2.感情脆弱、意志薄弱、依赖性强。大学生虽然素质较高,辨别是非能力较强,但因其年轻、意志薄弱,很容易走向犯罪。 3.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大学生崇尚享受,有不正常的消费观念,超前享受生活的价值观念已得到认可。 4.思维活跃,主体意识增强。大学生注重自我挑战、亲身经历,关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社会实践活动有极大的兴趣。 5.政治方向的双重个性。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他们关心政治和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又试图远离政治,专心读书,尤其热衷出国谋求个人发展。 二、当代大学生心理特征形成的原因 1.经济文化环境的变化。市场经济的确立不仅引起经济的变化,也有个人与社会、国家关系的变化,改变了大学生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商品经济的发展中,人的自主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形成,但同时助长了实用主义、利己主义价值观的形成。 2.信息网络的普及。网络提供了人们接触的另一种方式。交流情感、浏览信息、使用“电子邮件”、下载软件和网络游戏成为大学生的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在虚拟性的网络中,宣泄自己的情绪,结果会使心理变得更加内敛、封闭、孤僻。 3.意识形态。大学生在心理上很难再接受传统的灌输教育,他们不仅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还要学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使大学生的心理更加开放,批判性思维加强,自我意识增强,对待一件事物喜欢用自己的思维思考,进行古今、中西比较,做出自己的判断。 4.角色的变化。入学期的角色转换,大学新生所遇到的环境变化非常突出,在摆脱在过去环境中的生活及行为模式,逐渐形成适应新环境,会产生较多的思想问题,对心理健康产生重要的影响;在读期角色转换,在读时期大学生在学习上开始入门,转变了学习态度,找到了适合自己学习的方法,并在生活实践中学会了照顾自己,还使人生观、价值观开始趋向成熟;毕业期的角色转换,又让毕业生将面临着毕业分配选择职业的考验、感情考验和做论文实习的考验,心理变得急躁、不安、无奈。 5.个人面临的种种问题。当代大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个人主义强烈,与人合作能力差,生活中处理不好复杂的人际关系;在学习上,发现自己在中学阶段的优势已经不再;感情问题也变得突然重要起来,面对感情变故时,往往束手无策,甚至走向极端。 三、当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革新要遵循的原则 当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革新要遵循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原则;市场经济积极面的原则;利、义、情的“三性”原则;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的“三性”原则。 只有在掌握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原则下,把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做到教育体制上的观念更新,并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标尺来规范大学生行为,正确引导大学生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成长。 四、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革新 1.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结合大学生的实际,将思想政治教育寓于为学生全面发展的服务之中,渗透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每一个环节,帮助他们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健康生活、交友等各方面的具体问题,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丰富大学生的精神世界,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感召力和实效性。 2.重在实效,教育方法创新。(1)可以优化课堂教育。在教学内容上,把教学内容的思想性、理论性和知识性有机地相结合;在教学目标上,要从传统的只注重传授专业知识转变到以培养大学生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为重点的目标上来;在教学方法上,培养他们养成独立思考,用辩证的思维方式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实效。(2)优化活动形式。通过生动活泼的活动吸引学生,使学生的聪明才智在活动中得到发挥,兴趣爱好得到满足,从而使他们获得的感性认识逐步发展为理性思维,升华为大学生内在的理想和信念,最终达到在自我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3)强化社会实践。要积极组织大学生多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不断丰富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到社会实践的大课堂中经风雨见世面,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3.形成活力,管理机制创新。积极营造并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同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党政干部队伍、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完善激励机制,要确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必须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准则,为每个大学生提供和创造均等的竞争机会。 4.结合时代,校园文化创新。高校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增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心理环境的有效互动,积极构建一个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以深厚的校园人文底蕴为支撑,以健康向上、形式活泼、主题鲜明的校园文化活动阵地为载体,营造一个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互动对话的生态教育环境。 5.有针对性地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首先,是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同加强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相结合,确保每一个贫困大学生都能通过助学贷款来顺利完成学业;其次,是将对大学生的经济助困与精神助困相结合。同时要帮助学生解决就业压力问题,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增强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教育革新论文:试论革新高等教育提高大学生素质 [论文摘要]通过对贵州两所大学的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大学教育的满意度、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了客观描述和分析,最后从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大学在教学中应坚持的原则、大学的师资与教学模式、大学的教学手段等多个角度来探讨如何革新现行的高等教育,从而提高大学生的素质。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大学生素质;教学 一、引言 自1999年大学扩招以来,大学生的数量日益上涨的同时,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正因为如此,社会中出现了一种“新读书无用论”,甚至这种“新读书无用论”越演越烈,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对这一现象的重视。不少的专家、学者们纷纷深入大学教育模式、大学课程设置等方面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进行剖析,以求创新大学教育,培养出更多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的人才,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从大学的教育目的来看,认为大学应该面向社会“培养大量的实用型人才,当是中国很多大学必须担当的重任”。而瑞士教育学家裴斯洛齐曾说过,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和能力。 从高等教育本身和大学教学来看,第一,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观念应该“从注重群体化、单一模式化管理转向个体化和多样化管理模式”。关于大学的教学模式,有人认为,大学课程应实施研究性教学的模式——“1二3三”教学模式。第二,关于大学教育的若干观点。有人认为传统的教学模式往往“重视学会,忽视会学,重视知识,忽视能力”,所以大学应该提倡“创新教育”。出于对人与社会关系的考虑,大学教育应该提倡“通识教育”。而从塑造大学生道德品质来看,大学应该重视人文教育,“加强大学的人文教育已到了紧要关头,没有这样的教育中国大学生是非常危险的”。 我们不难发现以上的研究人员、专家、学者们都从理论上对教育和教学的多方面进行了探讨。而本报告是建立在对贵州两所高校150名在校大学生对现行大学教育与教学的若干认识与感受的调查基础上,通过数据分析对中国现行教育、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描述,最后有针对性地就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希望“以大学生为本”的高等教育理念能够得以更充分的体现。 二、方法 (一)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偶遇抽样和分层抽样获取样本信息,然后对问卷信息核实后进行编码,输入计算机,利用excel数据分析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调查资料的搜集和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调查中,使用发放封闭式问卷的方式来获取信息。向被调查者说明此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的前提下,要求他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问卷,当场发放当场收回。本调查发放问卷共150份,回收145份,回收率为96.7%,有效问卷为139份,有效率为95.9%。 调查对象为在校本科大学生,其中,在贵州大学调查85人,在贵州民族学院调查65人,总共有139人为有效调查对象。其中文科生为83人,理科生为56人,分别占60%和40%。 三、结果与讨论 本调查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大学教育若干问题的认识。二是大学开展学术讲座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等问题。三是关于优秀教师应具备哪些条件、怎样才能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等与教学相关的问题。下面对统计所得数据及图表进行分析来说明当今在校大学生对现行高等教育的认识与感受。 (一)大学教育方面 1.调查的139名大学生中44%的大学生认为,希望通过大学教育“能够学习更多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但是也有25%的学生认为上大学的最主要目的是“拿毕业文凭,毕业后好找工作”,其中,文科生占其总人数∞的20%,理科生占其总人数的32%,理科生比文科生高出12个百分点。可见,理科生更强调大学教育的实用性。 2.对大学教育相关问题的认识与评价(表1)。虽然素质教育已提出多年,但大学生中认为高等教育“改善非常大”的只有7人,只占5%,而普遍认为“有所改变”和“几乎没变”。对于“大学所设某些课程是否与市场需求相脱节了”的回答,有112人持肯定态度,占总人数的78%。至于对“现行教育方式是否经常让大学生感到压抑、忧虑或无聊”这一问题的回答,有高达93%的大学生认为会出现以上不良情绪,其中,40%的大学生认为“经常会”,53%的大学生认为“有时会”,仅有l%和4%的学生认为“很少”和“不会”。从“大学教育满意度”来看,统计数据显示,选择“不满意”的有72人,“非常不满意”的有23人,分别占总人数的51%和17%。由上可见,无论从确凿的满意度调查来看,还是从高等教育的改善度、大学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或不良情绪发生的频率来看,当前大学生对现行高等教育是普遍持“不满意”态度的。 3.民办教育的支持率。除了10%的学生认为不必要和16%的学生持中立的态度外,高达74%的大学生是支持民办教育的。因此,从大学生对民办教育的认同度来看,民办教育对于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 (二)大学生对课外实践活动、开展学术活动以及开立考证培训班的态度 1.假期专业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关于“学校是否有必要组织学生在假期参加一些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实践活动”这一问题的回答,从总体来看,有高达96%的大学生认为是必要的,其中有63%的大学生态度更为强烈,选择了“非常必要”。从文、理科的对比来看,理科生认为“非常必要”的人数占其总人数的67%,而文科生只占其总数的58%,理科生比文科生高出了9个百分点。可见理科生更为强调学习的实践性和知识的实用性,这与前面所提到的在理科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认为上大学的最主要目的是“拿毕业文凭,毕业后好找工作”这一观点无疑形成了一定的因果呼应关系。 2.大学生对学术讲座和考证培训班的态度。对于“学术讲座对大学生学习有多大帮助”的回答,有83名大学生认为作用“一般”,占总人数的60%,面认为“非常大”和“很大”的人数分别为10人和27人,总共37人,仅占总人数的26%。不难发现,大学生对学术讲座的作用评价是不高的。至于“学校是否有必要开立考证培训班”这一问题,仅有35%的人认为是必要的,持中立和反对态度的居多。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大学生不热衷于考证,充其量只能说明他们普遍认为,考证通过率与考证培训班没有必要联系。换言之,培训班虽然对提高通过率有所帮助,但所起的作用是一般的。 (三)大学生对高等教育教学相关问题的认识与评价 1.大学生对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认识。大学生普遍认为“对所学的学科不感兴趣”或“老师教学方式呆板”或“教学内容枯燥乏味”是促使他们旷课、逃课或借故请假的最主要原因。同时指出“在教学中加大师生互动的频率”、“教师经常将书本知识联系实际生活来授课”、“老师使用幽默的语言进行教学”、“在理科的实验课教学中,老师经常组织学生做实验”,以上四点在教学过程中都是值得提倡的,其中,前两点几乎为所有的大学生所认可。至于对教学手段的认识,绝大多数大学生认为“写论文或搞ppt的方式来考察学习情况是可行的”,其中,被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十分可行”和“可行”的共有86人,认可度达到61.5%。对于“ppt教学是否比传统板书教学更有效”的回答,文科生和理科生的意见出现了分歧。笔者发现,在不考虑持“不知道”态度的大学生前提下,持“同意”态度的大学生中,文科生和理科生分别占其总人数的57%和32%,文科生比理科生高出了25个百分点。相反,持“不同意”态度的大学生中,理科生比文科生高出了21个百分点(图1)。但总体而言,有较多的大学生是支持pit教学的。 ppt教学与传统板书教学的评价 2.大学生对“优秀教师应具备哪些条件”的认识。教师作为教学的主体,他们的素质与处事方式直接影响到教学的质量。调查结果显示,“教师除了完成教学任务外,还给学生带来一些新知识”、“老师在课余时间经常和学生交流学习和生活上的经验”、“能够客观理性地把握教学内容,并能以通俗的方式进行讲授”、“不时地组织学生讨论问题,能让学生各抒己见”这四点都被作为考核老师是否优秀的指标,其中,前三个指标学生更为重视。 3.以上面数据分析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或现象为基础,下面主要从教育的最终实现途径——教学这一角度来提出若干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建议。 (1)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之间的交流,逐步实现在坚持理论教育为基础的前提下,努力寻求各专业的社会性。目前,社会中存在的“新读书无用论”并不是空穴来风,毫无根据的。即使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大学教育出现的“学与用相脱节”的现象也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大学应该加强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以获知社会需要怎样的人才,而选定合适的教材进行教学。这样就可以避免教学的盲目性,使学生所学知识能够在毕业后有用武之地,而不会出现虽是学某一专业,但对这一专业领域的应用性知识知之甚少或者一问三不知的尴尬场面。 (2)教学中,坚持理论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原则。除了课程设置内的专业知识与非专业知识的理论学习外,学校要多开展高质量的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多组织学生参加一些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实践活动也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促进这一思想的实现,学校或许可以考虑将平时考核分为平时上课表现考核和参加实践活动表现考核。平时成绩比例可以定位于等于或大于40%,而笔试成绩比例可以定位于等于或低于60%。至于平时成绩如何考核,任课老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表,如果条件允许,任课老师还应该多向实习单位咨询学生的表现。 (3)提高大学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模式。作为一名优秀的老师,要尽可能地站在学生的立场来考虑如何才能使学生学到更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性知识,不要仅仅停留在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而教学。进一步来说,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摸索出创新的教学模式,使高等教育逐步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逐步改变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式。通过加大师生的互动频率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将书本知识联系实际生活来增强学科的趣味性和实角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学生的厌学情绪和不良学风。 (4)逐步更新教学手段和学习情况考核方式。根据文科教学讲究传授“思想观点”的特点,老师可以多采用ppt教学,给学生带来更多的书本知识和前沿信息。而对于理科来说,特别强调的是逻辑思考和思维能力,所以,它讲究的是学生对知识的实实在在的理解与吸收,而非信息量。因此,任课老师应该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灵活地将ppt教学和板书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不但可以缓解板书教学所带来的枯燥乏味,还可以避免ppt教学中学生跟不上进度的情况。与此同时,要拓宽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方式,除了采用传统笔试方式来考核外,老师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要求学生写论文或分组围绕某一主题通过pi t做报告的形式来进行考察。除了以上四点外,为了更好地提高高等教育水平,教育界、政治界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应该鼓励和支持民办大学教育,把竞争机制弓1人到高等教育中,逐步形成公立高等教育与民办高等教育相互竞争的局面,促使公立大学兼并办学不力的大学,追求大学质量的不断提升,进而加速应试教育退出高等教育舞台的步伐,早日实现我国大学的素质教育。 教育革新论文:房秩五蒙学教育革新思想 摘要:房秩五以“开通民智、救亡图存”为其蒙学教育的宗旨,认为蒙学是“学堂中第一要紧的”,并且尖锐地批判了传统蒙学教育的诸多积弊。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改革蒙学教育的具体措施:“蒙学的管理要整齐”;“课本的程度要相当”;“教授的法子要活泼”以及“教师的性情要平和”等。其蒙学教育革新思想不仅在当时具有极大的实践意义,即使在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房秩五(1877-1966),名宗岳,字秩五,晚号陟园老人,安徽枞阳人,是我国近代教育史上著名的爱国教育家。他诞生于晚清动荡的年代,水深火热的生活处境和强烈的爱国热忱赋予了他要兴国强邦的时代责任感。[1]41房秩五早年曾襄助吴汝纶创办桐城县学堂,兼任学长,后与陈独秀创办了《安徽俗话报》,并负责教育栏目的编撰。民国初期,曾任安徽省教育总干事、安徽提学使署学务公所文案等职。1923年,辞官回乡,潜心办学,先后创办了浮山小学和浮山中学,自任董事长。房秩五的教育研究与实践包罗甚广,家庭教育、蒙学教育、女子教育、学校教育乃至社会教育,皆有涉及。本文就他的蒙学教育思想作初步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开通民智、救亡图存:蒙学教育的宗旨 19世纪末叶的中国,内外交困,社会动荡不堪,百姓民不聊生。甲午战争、、义和团反帝运动相继失败,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日益深入,晚清政府日渐腐朽黑暗。“横流浩浩沉千古,残日阴阴覆九州。”[2]292在此国将不国,岌岌可危的乱世之秋,房秩五虽为一介书生,然一腔救国保种的热心不减。他时常与友人陈独秀、葛温仲、潘晋华等人纵谈时事,相约积极从事革命活动。当丁同宣等在安庆藏书楼组织学会,宣传革命时,房秩五闻讯也经常参加会议,时而登台演讲,情辞激昂,听者无不为之动容。当时社会风气败坏,国民愚昧麻木而不知自强自立,受先师吴汝纶“教育救国”、“教育兴国”等思想的影响,房秩五以为若要救国图存,强我中华,当务之急是启民智、兴教育,而决定教育成败的关键则在于蒙学教育的发展如何。因此,房秩五关于蒙学教育的所有思想均是建构在兴国强邦、启发民智的信念之上的。 房秩五乃晚清秀才,曾为塾师八年,对蒙学及蒙学教育有着深刻的体验和认识。其蒙学教育思想则集中体现在《安徽俗话报》等有关蒙学教育的署名文章中,而“该报以开通民智、救亡图存为宗旨”[3]41。他以白话为文,直陈教育时弊,问题发人深省,内容新鲜活泼,形式图文并茂,简易平实,通俗易懂,深受读者欢迎。“开通民智,救亡图存”的教育宗旨虽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彼时房秩五教育信念的真实写照。此宗旨在兼顾教育的个体与社会功能的同时,更加侧重于教育的社会功用,具有浓郁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开通民智”,使人人皆有知识,皆有本领,皆能自食其力、丰衣足食,此谓教育之个体功能;“救亡图存”,保国保种,拯救国家和民族于危难之中,此谓教育之社会功能。且“开通民智”和“救亡图存”二者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其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根本,而后者则是前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需要说明的是,因其时清廷敕令废科举,兴学堂,蒙学这一延续了上千年的儿童教育形式表面上遂告完结,但国力孱弱从而无法普遍建立小学堂,蒙学馆即临时扮演了新式小学堂的角色。房秩五生逢此时,深知这一改革举措对振兴我积弱之中华的决定性意义,故其虽表面上论蒙学,本意却旨在解决当时小学堂之教育难题。 蒙学是学堂中第一要紧的:蒙学教育的作用 基于“开通民智、救亡图存”的蒙学教育宗旨,房秩五在评说蒙学教育作用时,最终总是复归到民族兴衰与国家强弱这一出发点上。他尝道,“近来有识见的人,大半以学堂的多少,定他国家的强弱。学堂办得多的,那国家必定是强。学堂办得少的,那国家必定是弱。蒙学又是学堂中第一要紧的。”[4]22房秩五明确地将蒙学摆在学校教育的首要地位,他的思维逻辑是沿着“国力强弱——学校教育——蒙学教育”这条线展开的。国力强盛则说明教育事业发达,而教育事业的成败则是由蒙学教育决定的。反言之,蒙学办得好,势必给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而发达的教育又会极大地促进国力的提升、国家的强盛。 房秩五之所以秉持蒙学“第 一要紧”的观点,原因就在于他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的身心发展对一个国家未来发展的奠基作用。他认为,“世间小孩子,勿论贫和富,都是我国家一个国民。若有一个小时先生教得不好,就坑害了一个国民。”[5]21-22换言之,教师现在教授的对象不仅仅是“小孩子”,也是将来要承担民族振兴大业的“国民”。一国之国民如若萎靡不振,愚昧不堪,又何来国家的强盛兴旺呢?在这里,房秩五将“小孩子”与“国民”挂上了钩,蒙学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便会油然而生,其重要性也就自不待言了。 不仅如此,房秩五还把中外学龄儿童的学识做了一番比较:国外的儿童懂得许多诸如天文、地理、政治、社会、教育等“普通的学问”,而中国的儿童只“学些无用的时文试帖”。“中国的古制无奈相沿既久,人心渐坏,这些制度都废掉了。”[4]22古今中外蒙学教育状况的鲜明对比,呈现出当时中国蒙学教育的颓废,这也更加坚定了房秩五改革和振兴蒙学教育的信念。也正因为如此,在不惑之年的他辞官返乡后,他为发展家乡的教育事业,历尽艰辛、费尽周折,首先创办了浮山小学,而不是浮山中学。 由上可见,房秩五关于蒙学教育作用的阐发是完全建基于“开通民智,救亡图存”的蒙学教育宗旨之上的。国人只有重视蒙学教育的发展,方才能期待国民教育的发达,最终也才能迎来国家的强盛。他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顺应历史潮流,为复兴蒙学教育振臂高呼、摇旗呐喊,满腔热忱,可谓难能可贵。 旧蒙学是“地狱”,旧先生是“阎王”:对传统蒙学教育的批判 历史上传统的蒙学教育历经千年而生生不息,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本身就说明它具有某些优异的内在特质和必要的外在规定性。我们可以批判蒙学教育的弊病,但不能全盘否定它存在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作用。批判中有继承,继承中有批判,最终达到“批判地继承”之目的。房秩五曾主要以村塾为例,详列了旧蒙学教育的三大积弊。 管理混乱,毫无章法。房秩五在文中给我们描摹了当时蒙馆混乱场景,言辞之外,不乏愤慨与无奈。“都是借几间小茅屋,黑暗暗的,也不很大亮;地上堆积些灰尘,也不肯洒扫;壁上涂污些墨水,也不肯刷去;这个桌子摆在东,那个桌子摆在西;这个拿了百家姓,那个拿了千字文;今日这个学生来,明日那个学生去……”[4]23教学环境恶劣,课堂秩序紊乱,学生来去自如。教学管理如此乱杂无章,毫无层次,显然不利于组织和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 其次,蒙学课本稀缺,深奥难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几乎是当时蒙学教育的唯一入门读本。学童们整日对着那些莫名其妙的“圣经贤传”,摇头晃脑,依依呀呀,不知所云。诚如房秩五所言,“中国蒙学书向来没有好课本,不是太鄙俚,就是太艰深了。”[5]18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联系本地风俗人情的蒙学课本少之又少,再加上教习固守经传,不愿变化求新,学生们就只能无奈地读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和“天命之谓性”这些生涩而又神秘的“天语”了。 第三,教师消极怠工、教不择法。教学管理的混乱和蒙学课本的稀缺,这些都是影响教学成效的外在消极因素,而教师的消极怠工、教不择法则从根本上导致了蒙学教育质量的低劣。房秩五将当时的蒙学教习分作两种,一种是“全不过问学生”,“只想弄他几个学俸钱”;另一种是严厉古板,不讲方法,热衷体罚,“错一点儿,便一板子抽下去”[4]24。除此,他还给我们描绘了一幅“教习百态图”。“天气阴了,整天地打打瞌睡,就是睡扁了头,也不知道。天气晴了,穿一件破大褂子,拿一把小洋伞,走到街上去望望,跑到朋友家里谈谈。”还有,“一屁股坐在那张太师椅子上,愁着眉儿,瞪着眼睛,黑着脸,好像那阎王待小鬼一般。手上拿着五寸长的小木头,拍来拍去……”[4]23真真形象生动而又不乏讥讽调侃之意味!试想,如此鄙俗龌龊的教习,怎么能担当得起振兴教育、培植国民的重任呢?无怪乎,房秩五痛呼道:“唉!这些蒙学,真真是地狱。这些先生,真真是活阎王。你道这班小孩子怎么能够有成才呢?”[4]24 从课堂到课本,从教师到教法,房秩五对旧蒙学的批判是全面的,几乎涵盖了蒙学教育的所有核心要素。不仅如此,他的每一条批判都遵循着教育、教学的内在理路和规律,因此,它又是深刻而令人信服的。比之前人对旧教育的批判,房秩五的论断更加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且极具现代 育的意蕴。当然,恨之切,方显爱之深。房秩五对旧蒙学的无情严厉的批判,却恰恰映照了他振兴教育、救国救民的良苦用心。 多管齐下,“尽心”为要:蒙学教育革新的路径 针对当时旧蒙学教育的颓败惨状,房秩五本着救国兴邦、启蒙民智的坚定信念,并结合自己多年的教习经验,在揭露蒙学教育诸种弊病之后,又为改革蒙学教育开了一张精细而周到的“处方”。该“处方”集中反映了房秩五改革振兴蒙学之要义,同时也进一步折射出其整个教育思想体系之旨归。其蒙学教育革新的途径主要有四,分述如次。 (一)“蒙学的管理要整齐” [5]17 房秩五以为,“中国这个时候,学堂的风气,没有大开。必定把乡间的蒙馆一律改做学堂是很难的事。救急的法子,只有就蒙馆变通些,略像那学堂的样子一般。”[5]17有鉴于学堂新兴,无法普遍设立,而彼时蒙学教育又零散而不成系统这一窘境,应急的办法只有以蒙学馆为基础,在教学管理上最大限度地向新式学堂靠拢。这的确不失为一个变通的法子。具体的实施办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两大“讲究”。 其一,讲究教学的样式。“授讲的时候要另拣一处,摆几条桌子,先生桌子高些,学生桌子低些;先生桌子向前面,学生桌子就向后面;先生桌子向左边,学生桌子就向右边。先生和学生总要紧相对,那先生的精神才能够照顾学生到。”[5]17这一颇具现代班级组织的课堂教学形式要求师生时刻相对,为的是教师能够更好的观察学生的表现,及时地了解学生的动态;同时,学生在下面也不敢懈怠,必也时时专注用心。教师外部的教学管理活动,其终极目的是为了实现学生的自主管理。换言之,“管”是为了“不管”。如此组织课堂教学,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持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更好更快地培养人才。 其二,讲究教室的布置。房秩五是从室内和室外两方面来讨论教室布置的具体要求的。室内,诸如“屋里朝南方的处所,必多设个窗子,好通光亮。窗子要能开能闭的,尽那空气好流通。……壁上不可太黑,也不可太白,灰色好,淡黄色也好;太白太黑了,都于学生的目力有害。”[5]17室外,则诸如“四围要栽常年不落叶子的树,但不可太近,反遮却屋里的光;也不可太密,反遮却外面的风。”[7]18行文所限,实难穷举。房秩五对教室布置的要求真可谓细致入微,面面俱到。室内室外,窗子座位,桌椅行李,甚至树木茅厕,尽皆囊括其中,且每一项布置都有其缘由,实为难得可贵。其实,讲究教室的布置,实际上反映的是教育者对教育环境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生为本的理念。教育环境或者“学校活动场所”,“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定教育观的物质体现”。[9]19对此,房秩五早有精辟独到的论断,他说:“教育必注重环境,乃足以养优美之感情;学校必远离尘嚣,乃足以发高尚之思想;盖自然境与自然人影响极大,地文学与人文学感召至灵,其理易明,其效至速。”[11] (二)“课本的程度要相当”[5]18 当时诸如“三、百、千”之类的蒙学读本鄙俗艰深,毫无意味,难以达到启迪智慧、增长见识的目的。因此,房秩五强烈要求各蒙学馆应慎重选择蒙学课本。他所讲的“课本的程度要相当”实际上有两层意思。一是蒙学读本的内容难度要契合儿童的的心智发展规律,紧密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习俗,“由浅入深,由简入繁”,“循序渐进……无一毫躐等的工夫,并无一毫无用的学问” [5]18。二是教师应按照学生学业水平将他们分成若干班级,每班的学生当学习难度相同的课本,以便于教师的教学和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的相互讨教。 因其时“中国学堂未齐,亦无一定的课本”[5]18,房秩五通过调查分析,向蒙学馆分别推荐了当时较为完备、适宜的蒙学课本,并在此基础上,初步普及了这些学科的知识及各门学科的教授方法。在《蒙学应用各书的说》一文中,他依国文、历史、地理、物理、算学、卫生六科,将所推荐的蒙学读本的名目、册数、价金和发卖所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图文并茂,夹叙夹议,浅显易懂。例如,在讲到国文读本时,房秩五认为国文是其他所有学问的基础,“国文不通,譬如那做屋的一般,墙角不打造好了,怎么能够架屋呢?就是架起屋来,怎么能够经久呢?”[8]14同时指出了传统国文教育的失败,“乡间小孩子,常有念了七、八年的长学,还是一个信也写不来,一笔账也记不来。有了这种 ,那一些不念书的人,都当这念书是好难的事。大家都怕把子弟念书了。”[8]14究其原因,则在于“那些先生,既不懂得教法,又没有好课本”。[8]14再如,卫生(体育)一科对时人来说是一门新鲜的学问,房秩五却不以为然,认为“就是我们中国书上,也曾说道童子舞象、舞勺”[9]19。体育卫生的知识自古就有,只是人们不注重宣传和实践罢了。他以为,孩童的身体正处在“生长力鼎盛的时候”,“神经发达”,活泼好动,大人们既不可“过束缚他”,亦不可“过放任他”,而应依据卫生学之相关读本,教他体操活动的方法和浅近的生理卫生知识。[9]19此外,他还就衣服、饮食、沐浴、空气等方面分别做了简要的阐发。 降,直至清朝末年,两千多年间,锐意教育改革者大有人在,然明确而彻底地主张冲破儒学藩篱,改换教育内容之人寥寥无几。“先生器识宏远,思想与时俱进。”[10]8在清廷统治摇摇欲坠、封建主义行将枯朽之际,他能大胆地提出学校教育应随着时代的发展主动更新教育内容、置换教学课本这一改革之举,不仅在当时有着革命性意义,就是现在看来,先生之慷慨激昂、敢为人先的豪迈气概依然让我辈叹服不已。 (三)“教授的法子要活泼”[5]19 传统的蒙学教育更多的是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不求甚解,标榜“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读书之道。蒙馆先生的课堂教学,除了机械地重复着读书——背书——读书的单一步调,根本谈不上任何教学方法的选择和使用。现代教育科学认为,教学方法是教学原则的具体形式,而教学原则是教育规律的直接体现。进言之,即教学方法的单调是没有遵循教学原则的反映,亦即没有充分把握和尊重教育教学规律。试想,一种不遵循教育规律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如何能达到教化的目的呢? 教学方法单一可谓是传统蒙学教育的积弊和硬伤,对此,房秩五深以为痛,并将其上升到国家强弱的高度。他指出,“中国致弱的病根总由于太文”,而“乡间做蒙馆的先生更甚。终日坐在学堂内,几同泥塑木雕的一般,生怕活动点儿,便失了斯文体。不知教小孩子,太拘板很了,便不能长小孩子的记性,发小孩子的心思”[5]19。这里,房秩五不仅道出了教学方法应用的重要性,而且揭露了教学方法单一的恶果,即不能长其记性,发其心思。不仅如此,他还提出了丰富教学方法的几条要则。一是教师应针对不同的学科内容采取不同的讲解方式。比如地理教学,教师应“先要教他晓得自己的乡里,晓得自己的国家,渐渐推到外国和本国的关系,地球和天体的关系,这才是有层次咧!”[9]18而且要“随时指点,随地指点,那小孩子自容易领略了”[9]18。房秩五还特别谈到了教师肢体语言的使用。“譬如教授历史时,讲到张飞,便要学那虎跳龙拿、男气凌然的样子;讲到孔明,便要学那羽扇纶巾、儒将风流的样子。”如此以来,“那小孩子自不知不觉地把这段历史印入脑筋了”。[5]19二是学生的日常学习应注重劳逸结合,张弛有度。房秩五先是从生理学的角度来阐述道:“人的脑筋都不止一条,用了这条,就要换那条,用了那条,又要换这条。专用一条,那脑力便容易疲倦。”[5]19“且伏案的时候过久,周身气血就有郁滞不行的弊病。不时时活泼他筋骸,便于儿童的身体发达有害了。”[17]20又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指出:“凡小孩子念书,总要使他心上常欢喜,切不可使他觉得愁苦。一觉愁苦,那躲学的弊病就出来了。就是勉强在学中,也不能得念书的益处。”[5]20他继而进一步提出实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的具体做法:(1)每日教授时刻“不可不少”,教授科目“不可不多”;(2)“以繁难的课目教在先,以平易的课目教在后”;[5]20(3)教师应带学生做各种课外活动,或出游,或赏花,或做游戏、或练体操。话虽朴实平易,但道理深刻,发人深省,极尽微言大义,言近旨远之能事。 (四)“教师的性情要平和” [5]20 “学校工作有三个主题,教材、方法和行政或管理,这三者是三位一体的。”[18]175上面提到的三条改革方法已经很好地涵盖了“管理”、“教材”、和“方法”这三个方面,但是,教师作为学生的引路人,在教育活动中始终扮演着具有决定意义的重要角色。无论是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还是教学内容的甄别与筛选,抑或是教学方法的采择与使用,都离不开一个敬业而优秀的教师。而在师生之间的交往与沟通中,教师的性格和情操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师如何做到性情平和呢?他以为,“作先生的,平心静气,把话诱他,把情感他,那小孩子们才有一种依恋先生,不肯舍去的意思。有这种意思,将那先生说一句话儿,讲一句道理,他自看同圣旨一样,时刻在心了。”[5]20具而言之,教师应同时具备“热心”和“耐心”这两种心态。“热心”指的是教师要从心底热爱教育事业,心存“造就国民”之念,对学生一视同仁,敏而好学,循循善诱,乐此不疲。房秩五本人就是一位热衷教育事业、眷恋学校生活的典范。他“少时应试府县,一时才气卓然,吴挚甫先生拔为桐城县学堂学长。一九四年,留学日本,习速成师范”[10]8。后来因“愤时事不可为,思以教育植国本”,遂辞官回乡,“与友人李晦庐先生创办学校,由小学而中学,凡筹集经费、建筑校舍皆出先生之手,虽屡遭挫折而志不稍衰,维护发展,三十年如一日,培养革命人才甚众。”[12]391房秩五曾感校事,作《饲蚕吟》诗一首,“一叶复一叶,叶叶恣如啮。叶稀汝身肥,缠绵心不绝。一枝复一枝,枝枝疗汝饥。枝枝汝身老,辛勤汝自知。谓汝能利人,汝胡先自缚?谓汝善藏身,汝胡不解脱?牵缘汝自累,苦恼汝自寻。抵死汝无悔,恙谁鉴汝心?”[12]275他以饲蚕人自比,“虽苦恼而不求‘解脱’,虽劳累却‘抵死无悔’”,质朴而本真地表达了自己献身教育、死而后已之崇高情怀。 “热心”是教师从教之先决条件,但徒有热心是不够的,在具体的日常教学中,教师还要有“耐心”。耐心指的是教师应针对不同资质的学生,施以不同方式和程度的教育。尤其对于资质鲁钝的学生,教师既“不可发烦”,更不可“信口辱骂”甚至拳脚相加;而应“总把好言劝导他”,莫要“失他的羞耻心”,“伤他的脑气筋”。[5]21-22何以如此?原因在于“小孩子们,心花未发,总要委曲训他,好启他的灵性。过于急迫,生他畏惧的念头,便是窒他的思路了。”[5]21-22概言之,教师只有同时拥有“热心”和“耐心”两种精神,才能做到心性平和,不急不躁。而教师一旦做到了这一步,教育事业的成功便指日可待了。 房秩五的蒙学教育革新的方法完全是建立在其对旧蒙学教育的批判上的,主要涉及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师素质四大方面,内容不可谓不全面翔实,观点不可谓不新颖独到。照房秩五的话说,“以上四条,不敢说蒙学改良法子已尽于此,但照此做去,尽一分的心力,自有一分的效验。总望天下有蒙师责任的人,切不可以我所说的太俗漫不经心,这就是后来儿童的幸福了!”[5]21-22 结语 列宁曾经指出:“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需要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13]150以上所述房秩五的蒙学教育革新思想是他教育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其整个教育思想体系又是建立在他的“救亡图存、开通民智”的基础之上的。也正因如此,他的教育革新思想在当时很受广大人民的欢迎和认可,其对蒙学教育的发展及对新式教育的宣传均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这从《安徽俗话报》在当时的发行量上可以体现出来。房秩五曾坦言当时此报“风行一时,几与当时驰名全国之《杭州白话报》相埒”。[12]389当然,受彼时历史环境的局限,他在论述蒙学教育的某些问题时,更多的还是停留在经验的描述和总结上。尽管如此,他的蒙学教育革新思想在今天对于素质教育视域下的儿童教育仍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教育革新论文:高教转型期音乐教育革新策略 【摘要】当前我国各个领域都处于深化改革阶段,高等院校的教育改革也势在必行。高教音乐专业应当从各个角度分析自身、改善自身,使得自身不断进步,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技能人才。本文对转型期高教音乐教育的发展和策略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高教;转型期;音乐教育;革新 高教音乐专业在国家深化改革阶段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因此深化改革自身,进行教育转型势在必行。如何在教育转型的过程当中发展自身,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人才,便成为了高教转型期音乐教育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高等教育转型的意义 我国经济正处于深化改革时期,新增劳动力在就业问题上出现了非常多的矛盾,其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问题以及专业性技能人才缺失成为了主要矛盾。这一矛盾的出现,促使我国高等院校在教育改革上必须要做出更为有效的行动,培养出更加符合社会设计需要的高等人才。 二、高教音乐教育专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发展还有很多问题,整体发展并不平衡,体系也还有待完善。高校当中对于高等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并没有全面性地取得成效,始终没有形成完整的教育结构体系,这便在很大程度上对于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以及学生本身的发展都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时间,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已经进入社会并逐渐填充到各个行业、各个岗位之上,致使各行各业对于高校毕业生的需求量急剧减少,出现了很大的基础型人才供求不平衡问题。因此高校在教育工作中必须要进行转型,培养更加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优秀人才。 三、高教转型期音乐教育革新的有效策略 (一)转变音乐教学理念 音乐专业的健康发展首先要将音乐专业的特点发挥出来,在教育理念上进行积极的调整,坚持将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主要教学目标,大力推行通识教育。教育教学过程中要重视能力培养,将技巧培养的传统教学理念抛弃。音乐专业要想进行有效的转型,就必须要融入新的教育环境当中,用新的教育理念去培养学生,以社会的实际需求为主进行培养,构建全新的教学模式并制定新教学标准和评价体系,真正走上音乐专业的实用之路。 (二)重视培养创新专业人才 高校音乐专业的学生在就业问题上所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很多学生在毕业后难以找到符合自身能力和专业的工作,致使很多学生为了生存不得不跨专业就业。因此高校办学目标的重新定位以及局部调整便成为了必须要采取的措施。人才培养的目标应当从研究型向应用型转变。当今社会所需要的是复合型音乐人才,因此必须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音乐教育复合型人才的完善培养体系,使得学生能够通过更多的实践提高自身技能,用过硬的技能在竞争当中争取更多的机会。在培养模式上,音乐教育应以实用型人才作为最主要的培养方向,使得高校学生能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符合社会对于音乐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在知识结构上,要有更为广泛的迁移性,要具有更强的学习能力。音乐专业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当中,应当大胆地进行实践,以学生的专业实践作为主要的教学方式。同时,要注重学生多门类课程和能力的结合,例如:将声乐、钢琴、和声等课程相结合,不断地提高学生自身的弹唱能力以及即兴演出能力。相关专业的教师应当积极开展教研工作,让不同门类的课程之间形成协调、连贯能够持续进行的良好节奏。 (三)推动师资队伍特色化建设 音乐专业的改革与发展离不开教师队伍自身的进步和发展,因此要将教师队伍自身的能力与特色发挥出来,并不断地进行能力强化,积极地在教师队伍的特色建设工作当中给予便利,使得教师队伍能够更好地强化自身。首先应当引进具有实际舞台经验的教师,以其作为实践课程的核心对待,积极地在教师队伍当中进行交流。同时对于众多的音乐教师,应当加强其舞台表演能力和经验。高校应当尽可能地为音乐教师创造表现自身的舞台表演机会,在实际表演当中,印证自身的教学理论,找出与实际表演当中所存在的偏差,不断完善自身。同时,通过舞台合作表演,与学生之间形成良性的师生关系,通过合作性的舞台表演,相互学习对方的特色与优点,相互促进共同进步。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色与特长,在舞台锻炼的过程中必然有很多超常发挥或者灵光一闪的表演,这些都能够为教师提供更多的灵感。 四、结语 高教转型期的音乐专业应当从理念上进行全面改革,重新定位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加强学生的应用型能力,使得学生能够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之上,锻炼出更好的技能水平。
三农问题论文:“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的“三农问题”解决思路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三农问题权力控制产权契约 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但中国的“三农”问题同时又是贫瘠的资源禀赋和中国在建国初期为实现国家赶超战略——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后发工业化进程——而实行“以农辅工”政策的产物。这些因素所导致的“三农问题”在最严重的时期却遇上改革攻关、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新经济等挑战,同时又与意识形态和改革路线等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当前中国改革中一个深层次的待解决矛盾。 一、“三农”问题的产生渊源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野下,我们通过分析三个问题来回答渊源问题并引出分析全文的切入点。这三个问题是:建国初期为何要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如何得以顺利实施?如今为何解决“三农”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成为重点? 首先,建国初期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当然是符合执政党最高层(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制度设计取决于政策收益和成本衡量和比较。在封锁和封闭的国际环境中无法吸引外部资金和资源;农民在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的土地革命中一直是受益阶层,这时,“抽肥补瘦”是自然的选择;最重要的,政治家集团是迫切需要通过实施国家赶超战略可能获得的经济、军事安全以及国际环境中的政治威望。因此,歧视性制度安排得以出台。第二,执政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系所导致的对政治国家权力的控制缺失是这些政策实现的条件。三位一体关系所具有的特征是:党领导国家,党的路线上升为国家战略,党充当国家的核心部分,党无论是在主张抑或是组织方面都渗透到社会和个体中去并为之提供精神价值体系。在这种关系框架下,政治家集团的理念通过自上而下、由执政党组织内部向外延伸的方式得到全社会认同和参与,并形成广泛而深刻的全民动员。这样,在缺乏受损阶层(农民)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牵制条件下,歧视性制度安排被确立并不断强化。对于第三个问题,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同样起到主导的作用:经济上,农业的萎缩、农村经济的困窘和农民收入的微薄使得宏观经济缺乏持久的推动力和协调性;政治和社会因素上,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稳定和支持与否是关系国家政治前途的一个重要变量,这些因素要求不能再对已处于建国以来最严重时期的“三农”问题漠然处之。 综上所述,缺乏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是使得中国“三农”危机比一般工业化进程中农业问题更严重的根源,同时,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在国家、社会、政党三位一体的格局中往往对制度供给具有统摄全局的影响,它对中国“三农”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将产生重要意义。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对“三农”问题的渊源进行剖析,其必然要求我们为之提出的政策建议和措施也相应的能够经受住这种分析框架的检验和审视;同时,由于政治家集团和政府的理性思维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必须将其纳入分析框架中并使两者有机结合。 二、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解决“三农”问题所必须面对的命题 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事务和公共事务、社会等级和政治等级高度同一,国家“直接等同于社会”,⑴“一切私人领域都有政治性质,或者都是政治领域”⑵的社会与国家关系结构逐渐解体,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分离和对立。这里,作为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人性基础——人的利己本性决定了对保障和确立私有产权的需求,它需要人与人之间形成利己的、不受制约的契约关系这一市场交换基本实现机制,并要求其普遍化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形态——全部社会生活都按照它的内在机理和逻辑来构造,包括经济伦理体系、社会法权体系以及政治制度的基本理念等诸方面的设计和建构。 相应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重性造就了对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核心命题——权力控制的重新诠释。这是因为,一方面,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契约关系的普遍化决定了近代国家的性质、功能和结构:“国家,作为社会契约的产物,是市民为了保障和实现自己利益而构造的政治体”;⑶另一方面,市民社会的独立及其法制化,对于牵制和控制国家权力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首先,市民社会发达、自治和法治化限制了国家权力的运作范围;其次,市民社会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独立、发展和壮大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利益集团并获得发言权;再次,以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在内的独立的知识领域为依托,可以利用“公众舆论”形式对权力运用实施监督和控制。最后,只有成熟、独立的市民社会存在,才能使政治国家领域中的代议制民主具有主体和成为可能。 纵观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其总的逻辑进程是:人的利己本性——产权契约——市场经济——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尽管,这种关系是适应近代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生成的,但是,在市民社会的逻辑起点和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制约、监控作用这两方面具有内在机理的普遍性。当然,我们不能忽视逻辑前提上的不一致所带来的重大差别: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的现代化国家,政治国家是推动建立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市民社会的核心力量。这似乎产生了一个悖论:权力主体推进制衡权力自身的他物发展,或者说,政治国家推动其对立面——一个能够监督和制衡国家权力的现代社会——的确立和成熟。正因为此,这在现实中似乎是不可能出现的。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当前在局部领域相当大部分程度上的出现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和对立的现状。 原因是:参与变革的多元力量,特别是执政党组织和政府一方,当然是具有其特定的理性,确切地说,政府政策是基于其理性判断而采取或调整。但是,政治家理性是有缺陷和短视的,这种不完全和不充分既可以是知识的有限性这一人类的共同特点所导致的对未来的非理性预期;也可以是由于参杂了对自己或集团利益的考虑而产生的非最优化决策。理性思维关心的是中短期的政策收益与成本的衡量与比较,但改革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改革之初全然未曾出现的新的因素;改革会在相当程度上创生出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新的机制,而这都是政治家的理性思维所无法准确预知和判断的。也就是说,初始性的改革之后,萌发的新兴力量“会在‘改革了的’制度安排中与这些制度安排继续互动,从而以结构性的力量使得改革范围扩展到原本未设定改革的某些领域;‘改革了’的国家出于各种原因而创设的新制度安排不仅生发出与其创设愿意不尽相同的后果而且不得不考虑新的制度安排,这样,一方面,其社会治理技术也不得不在这样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国家自身的改革合乎逻辑的持续下去。”⑷ 在明确了西方市民社会逻辑起点和功能,以及当前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演进过程之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就变为:能否推出一项制度设计,并最终达到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这是因为:只有符合政治家的理性思维,即:在中短期内具有较高的政策收益和较小的成本并有助于缓解乃至根除“三农”问题这一危机,这一制度设计才可以通过国家这一强制体获得生命力,其次,最重要的,这一制度设计能为权力控制命题的解决提供终极路径,从而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并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出现。这就要求:它必然会引发制度的持续创新,从而可以导致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特定的互动关系:个体日渐获得自身的独立与自主,特别是经由各种手段争取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并开始有意识的通过结盟等方式与国家开始博弈以进一步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包括经济、社会乃至政治体制),从而最终为政治国家的对立面——市民社会的确立和成熟铺设道路。正因为此,它必须是建构“市民社会”的核心要素,且在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变迁中具有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能力。 三 、对现有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观点和制度安排的评价 针对“三农问题”所提出的见解和主张不可谓不多,有学者归总,从论点和思想的高度出发至少有7种,它们包括: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刘修民、宫希奎、李昌平等人提出的“农民利益保护论”;陈锡文和许经勇等人的“城乡统筹发展论”;陆学艺、郭树清等人的“城乡、产业结构调整论”;吴敬琏、温铁军和樊纲的“就业优先论”;林毅夫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晓亮的“市场化带动论”和王健等人的“城市化推进论”等。⑸这些主张相当大程度上被20__年中央1号文件吸收和采用,并引起学界普遍赞扬和期待。这些政策建议和安排都具有其合理性,但是,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其不约而同的存在一些缺陷。 (一)相当一部分“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因缺乏“思维关联性”而与政治家理性相悖 “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是指政府通过在财政支出、税收结构和转移支出等方面实施的“多予少取”式的不涉及制度层面的政策作法。这其中,一些政策建议已经得以实施并产生较好的效果,比如说取消农业税。但是,农业税的取消是因为其符合政治家和政府的理性思维: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并由此得到的政策拥护是远远大于政策成本的,这是因为农业税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是远远高于其在政府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两相比较,收益成本不言自明。而其他一些政策建议是否也具有这样的特征呢?以“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为例。试想:面对占人口总量绝大多数、总体生存状况趋于恶化的农民阶层,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多大的直接效果?即使有,为使这一效果足够大到能相当大程度的缓解“三农”危机,它需要政府不是稍微的、而是相当大的增加针对农村的扩张型财政支出,在现行财政收支状况紧张、财政风险较大的情况下,这是否可行?对政治家和政府来说这一政策的实施成本是否能接受?同样,这一缺陷还体现在针对“就业”、“社会保障”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是说这些政策对农民毫无作用,而是只有在局部地区(经济较发达、人均收入较高;或是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技术水平所导致的产业的比较优势等等),这些政策措施才有较为明显的效果和较小的政策成本。放在全国范围内,其能否实施或是效果如何令人置疑。因此,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没有考虑政治家和政府理性思维:在学术研究中参杂了过多的道德倾向和观念——因对农民阶层的同情而不自觉地将思维角度始终局限在如何维护和增进农民利益上,缺乏政治家和政府理性——农民利益这一关联性的思维方式,导致忽视了对政策本身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的考察。 (二)制度层面的政策和观点因缺乏自我强化和演进功能而无法对解决“三农”问题产生战略性功能 现有的针对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城乡二元分割、农民利益保护等方面进行的制度安排由于缺乏能在社会体系内部产生自我强化和演进机制的制度特征,从而也就无法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提供战略性和诱致性的功能。他们回避了如何铲除“三农”问题产生机制的问题或是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从而对权力控制这一命题也无能为力。举例如下,取消了城市中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用工制度,如何能保证新的、更隐蔽的制度不会被推出?或者,当政治家在“三农”危机缓解后,面临新的利益结构调整要求和社会重组问题时,政治家会不会重新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无法保证不会将社会作为其实现其特殊利益的工具,也不能保证不会将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对立起来,甚至以抽象的“公共利益”代替甚至否定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离开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离开了社会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控,无法保证国家不会异化。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起点和终极路径 综合以上分析,在当前可以推出的政策安排就是农村土地产权的进一步明晰化:把农民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直接转化为其所有权,享有包括租赁、转让、抵押等在内的完整权利。 在符合政治家理性思维方面,这一制度安排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显著的政策效果从而大大缓解“三农”危机,首先,土地要素市场化后,一方面,农民因可以有偿放弃和让渡土地从而拥有一个未来的收入源或者说是一个对自身的保障,另一方面,有条件的种田大户(个体或农业企业)通过租赁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农业经营成本降低,机械化程度提高、规模效应),出租土地的农民或返聘当农业工人(农民数量减少),或从事加工、销售行业(产业升级、城镇化出现),并且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其内在逻辑必然性因此远比以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地把上述“现象”当作“手段”和“目标”式的政策推进要合理的多。其次,它可以消除现行两大错误的制度安排:(1)土地产权的明晰实质上废除了现行“征地、补偿、批租”制度对农民的盘剥,使得本应是农民转让和租赁土地的产权租金变成某些政府部门、房地产商和基层政权领导“权力租金”的现象得以遏制;(2)消除“两不经济”,“两不经济”是指土地行政管制中的低效——大都市因为行政控制过严、土地供给普遍不足导致的地价过高,可能步香港经济之后尘;而许多小城镇,却同时因为行政控制松弛,使得那些没有什么效益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项目,大量滥占了农地。简单概括,一头严重浪费城市化的机会,一头大量浪费农地。⑹ 在建构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农民一跃成为“有产者”,对农民塑造自身理性自律、责任和权利意识并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独立个体,推动形成独立成熟的市民社会,乃至最终完成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是否具有内生的启发和诱致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市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市场经济是市民社会生成的经济基础,同时,没有产权的契约化,农民始终无法外入市场经济的门槛;没有农民的作为个体的参与,市场经济始终是不完整和局部性的。政治民主和市场一样,也必然建立在注重个人利益和价值的基础上,“当个人由市场中的卖者或买者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纳税人、受益者、政治家或官员时,他们的利己本性不会发生变化”,⑺以产权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体系,在私人利益的整合关系中,得以形成以实现个体私有财产权利的确立和保障为中心的市民社会组织,并最终确立个人利益相互协作和制约监控政治国家的社会机制和社会结构,这是西方政治学中的经典理论脉络,并且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互动中具备适用性和参照性。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以产权变革为先导所形成的持续性制度变迁所最终达到的理想状态就是形成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新农村”。“新农村”是指这样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概念或领域:农民个体、 农民群体、农业企业家、农业金融信贷机构、农业服务机构、关注农业的知识分子群体和独立媒体、农民社团、农业研究和智囊机构以及农民利益集团形成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不受国家非法干预的相对独立的私人领域;在这个领域,他们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和私人目的而活动,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个体发生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国家承认私人在这一领域中具有独立性和自由的合法性,除了依法加以必要的规制和干预外,不加干涉;这一领域中,私人利益形成多种社会集团和社会组织。它们对于争取和维护私人利益,协调多元利益冲突,排斥政治国家的非法干预具有重要功能;这一领域内部,以及这一领域与其他领域结合的纽带和主要机制是产权契约,以产权为依托,在双方的共同同意下,以契约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履行义务的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同时保证别人利益要求的实现,其使命是保护所有权和私人的自由;同时,“为了保证自身的政治利益要求,使社会利益得到国家的承认和重视,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这一领域又是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发表政治观点、对政府施加压力,推举自己的政治代表,参政议政的场所和领域”。⑻总之,这个领域指的是包括以上所有个体在内“独立意义上的人”,“按照契约型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 五、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定位——塑造“增量”改革思维 实施产权变革是否一定能够达到“新农村”这一理想状态?理论分析只是廓清产权变革和“新农村”之间内在的逻辑关联性。现实中,这一关系能否成立,起重要作用的变量就是政治家和政府。其原因是: 首先,正如前文所述,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建构过程中,政治家与政府具有的独特属性,可使得其在产权以及其后一系列的变革中扮演两种不同的角色:一种是积极主动地去适应和扶持;另一种是消极等待甚至是阻碍和扼杀;其次,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政府为之承担的责任和努力程度直接关系到其损失大小,这一情景已被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所证明。因此,认为实施产权变革之后,“三农”问题迎刃而解、“新农村”可以自动生成的观点同样也是不适当的。各国历史已经证明,土地的大规模产权变革是一把“双刃剑”,解决的好,可以促进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发展;解决的不好,不仅不能解决原有问题,反而会催生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震荡。 由此,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产权变革过程中,以及产权变革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应以“增量”改革思维为指导定位自身的功能体系。其含义是:产权变革一方面会导致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阻扰;另一方面,对政治国家而言,产权变革所引致的最终变化——市民社会的诞生和成熟——会导致自身权力的削弱和活动空间的缩小:“革命者最终会革掉自己的命”。这时,执政党组织和政府(包括政治家集团)必须拿出胆识和勇气,坚定继续变革的决心,面对变革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变数,不能怀疑和退缩,相反,必须采取更积极的政策措施予以预防和补救——在持续的制度创新和供给中推动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只有这样,政治国家的存在和稳定这一最大的政策收益才会得以实现。借用一句名言对“增量”改革思维进行总结,那就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从目前来看,政府的功能至少应该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组织和实施一个公平和公正的产权变革 陈锡文(20__)以拉丁美洲一些国家为例,认为土地私有化之后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从而引发剧烈的社会震荡。⑽陈锡文所提出的观点实质上反映就是由政府组织和实施的产权变革能否做到公平和公正这一问题。试想:有谁能比农民自身还要清楚土地出售的收入是否能保证其一生以及下一代的各项支出?如果农民各项权利得到充分明确和保障,如果没有遭受到胁迫,农民为何要抛售土地从而出现“拿几万元,没有稳定的收入,钱花完了,产生了社会问题”这一状况?否则,在缺乏其他监督制约措施、农民较低的素质以及弱势地位等情况下,真的可能像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一样,从基层政权、地方政府、氏族势力、“村头势力”乃至房地产等土地相关产业中催生出“土地寡头集团”。 (二)将现有制度安排与产权变革结合起来,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现有政策安排为辅助和跟进措施 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是本文分析的主旨和核心,已不需复述。强调把现有的政策安排作为辅助和跟进的制度措施,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政策安排有其合理性,如果在现实中得以较好的实施和执行,将会和产权变革形成制度效应上的共振和呼应,熨平产权变革中可能对社会各阶层产生的震荡和冲击;另一方面,没有产权变革在先,这些措施充其量只能起到一些缓解作用或是在现实中的政策效果令人置疑,真正解决“三农”问题仍是一个问号。 六、结束语 即使产权变革得以顺利和公正实施,即使各项配套和跟进制度措施得以很好地执行,解决“三农”问题仍将是一个漫长和充满坎坷的过程。这是因为,在国家和社会关系二元互动和变迁的过程中,农业、农民和农村在现时所体现的初始状况:农民个体较低的文化素质、基本以刀耕火种为主的生产方式、追求高产而不是高效的经营目标,农民对市场经济的陌生和不适应,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以及贫瘠的自然资源禀赋(人多地少和好地少差地多)等等。这些现状的改变都是长期缓慢甚至是根本无法改变。即便如此,那种将目光局限在对“三农”问题仅仅具有减震和缓冲作用的制度设计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一种前瞻性的视野,需要针对其根源进行战略性和全方位的考虑并提出相应措施,并使两者有机结合。这也正是本文所试图作的工作。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三农政策—近期文献综述 摘要: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瓶颈,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本文根据近期理论界的文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挑战和战略等三农问题的几个焦点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关键词:三农问题 新农村建设 农业科技 县域经济 引言 尽管农村是掀起中国改革的先锋,但随后长期的忽视已导致农村改革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其他各方面改革的深入以及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所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又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是导致目前内需不足的主要因素,因而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我们这里将近期学术界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相关讨论作一综述,以对目前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作一梳理。 1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统称为“三农问题”,这三者是相互依存和作用的[1]:农民是经济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的发展水平,农业是农民经营的产业,农业发展的如何,及其结构分配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的稳定性。农村是农业和农民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瓶颈[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函数当中的重要变量。在“以农补工”和“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状态下,农村越来越被置于边缘化境地;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困局中,农民于市场经济语境中表现得越来越失语。如此,以土地为生存技术和生活保障的农民只有选择外出逐利谋生,同时也把更多的梦想和希望留给了他们的下一代。在广大农村,父母双双出去打工,16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已经愈来愈多。实际上,很多外出打工者基本上是为他们的子女积攒学费而“投资未来”不断流动的。可是,这些“留守儿童”又成了当下中国基础教育的盲点他们小小年纪便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家庭教育处于空白,一些学生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气甚至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来,一些家庭“投资未来”的理想也随之破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提出对“三农”问题解决措施,并且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3]。他提出,20__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等。20__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表示,必须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4]。他提出了完善支农政策,改善生产条件,稳定涉农价格以及拓宽增收渠道等措施。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8]:“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重要历史任务 今日的新农村建设不过是过去10年中国乡村建设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延伸而已。当然,它也有自己独特的内涵[5]。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负担重、农民增收难等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6],“三农”问题又一次引起朝野上下的广泛关注,且成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这一背景下,新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蓬勃而起,并从前人那里获得了经验和精神上的双重支持,而新的时代条件和时代问题又使这次新乡村建设运动有了新的样式、特征和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农业科技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l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生命科技的世纪[7],是自然科学发生重大变革并取得突破进展的时代,是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世纪。技术、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急剧变化,给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农业科技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学科分化、分工与更新的同时,将走向新的综合与联合,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具有智能化、生物化、产业化和 企业化的明显特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更加紧密结合,人们在21世纪能更好地掌握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有力地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完善,以及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农业科技的发展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科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8]。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设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是首要任务。无论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还是传统产业的提升、土地产出率的提高还是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增强还是环境资源的保护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尤其是我市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素质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资源与环境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不高的状况尚未显著改观的情况下,科技创新与进步的作用更显突出。 2.3建设新农村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作为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县域涵盖“三农”,联结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县域经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经济,其实力和活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应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9]。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坚持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实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小城镇的蓬勃发展,为农民创业、就业、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大舞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了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和农民分工分业,形成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联动、城乡互动的新机制,增强了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是沿海地区发展的一大亮点。比如,浙江省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支柱产业为支撑,以乡镇企业为主体,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形成以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实力强和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强的优势,着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促的新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非农化的进程,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又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农民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由此可见,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可以实现良性互动[10]。所以,建设新农村必须发展县域经济。 3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3.1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和挑战 县域经济是以县(市)级行政区划规定的范围为管理对象,以发展本地经济为宗旨的经济,是具有区域性、层次性、开放性特点的经济系统,是一个功能相对完备和健全的经济单元,是一个县(市)范围内的经济的总和,是区域经济的概念之一[11]。县域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其经济活动内容的广泛性、综合性和丰富性。在县域经济这个范围内,既有城镇经济,也有乡村经济,既有第一产业,也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种经济成分比较全,可以说,几乎整个国民经济的所有指标,在县域范围内,都可以得到反映。 建国后,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2]:农村经济阶段、乡镇企业大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三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县域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11]。经过20多年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向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的发展时期。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从“新阶段”的战略高度来把握县域经济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壮大和发展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既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处。它是强国富民的基石,是工业资源的基地,是拉动消费的“超市”,还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也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如城镇化发展滞后,高等资源要素缺乏,产业结构不合理,政策体制性影响等等。面对县域经济的这些特点,我们应以战略性的眼光看待县域经济的发展。 3.2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与措施 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坚持“城乡一盘棋,工农一齐抓”[13]的指导思想。把县域经济的发展摆在战略位置,打破城市工业、乡村农业、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壮大县(市)经济的实力。 笔者认为,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扭住经济中心不动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增加财力、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核心,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笔者觉得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10]的思路,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二、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走势看,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安置就业、活跃市场和保持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14]。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 三、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 四、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12]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五、把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从经济发展的动力看,只有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才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3.3县乡干部在县域经济中的职责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县乡干部的正确领导,县乡干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县委书记在一个县处于核心地位,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对该县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15]。而要推动县域经济,就必须提高县乡干部的领导发展能力。 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6]。笔者认为领县乡干部要提高领导能力,应着眼于抢抓机遇、科学决策能力的提高,突破封闭思维模式,面向市场,创新配置资源思路。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准确定位;应着眼于把握重点,推动落实能力的提高,以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切入点,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撑力;应着眼于教育、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机制创新能力的提高,实施人才战略,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不竭的推动力。在新的经济发展浪潮中,县域经济能否走向壮大,关键在于培育人力资源,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匮乏的“瓶颈”[16]。因此,必须从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考虑,把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落到实处。总之,三农问题错综复杂,任重而道远,以上仅仅是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三农政策论述的一个综述。任何改革的一小步进展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本文只是就其中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背景中的村民自治 导论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农村开始了以承包制为核心的改革,农村经济因此而飞速发展,解决了整个国家的温饱问题。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经济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中国农村的发展却逐步减速,形成了最近若干年“农村落后,农民贫穷,农业危险”的三农问题。李昌平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可以说是21世纪初中国三农问题最形象的描述。 中国三农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解决方案也是复杂的,并不存在唯一最优的方案,因此政策选择往往是多样化的。不过,大家的基本共识是,三农问题,在宏观上不可能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关键还是要依靠城市化。很多人认为,城市化,是中国避免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重要方法,也是中国减少农业劳动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的必然出路。他们的政策建议就是,中国政府应该帮助中国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1]农民要致富,就要发展农业,农业要发展,就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其言外之意就是,要缩小农业人口的规模,让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这显然是符合逻辑的。既然在当前的宏观格局下,三农问题很难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三农问题,在宏观意义上只能消失,而消失的方法就是城市化。 中国农业问题官员、农业问题专家杜润生先生认为,解决三农问题第一步,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给农民以最基本的权利。他认为,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将他们从土地和其他束缚下解放出来,并不是有些人想象的那么可怕的事情。他建议,城市不论大小都要向农民开放,让他们可以在城市安家落户。不得对农民工进行歧视性的管理。[2]杜润生的建议实际上也是要让三农问题消失,但其方法是给农民以权利。最近浙江省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把农民改为居民,要变“二元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为“一元化”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可以说在中国开了先河,这势必为解决浙江的三农问题奠定制度基础。[3] 农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要靠政府,更重要的是要靠农民自己的组织,包括农会,还包括村民自治、乡镇选举和县政权的民主。杜润生先生认为,农民要建立自己的组织,要像工人有工会那样有农会,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让政府听到其诉求。还要“推进民主改革,先办村民自治,进而实行乡政权选举直至县政权民主重建”。[4] 徐湘林先生则认为,“三农”问题的主要根源是国家业已形成的城乡差别对待的政策结构和高成本运行的县—乡农村管理体制。高成本的县—乡管理体制则可以通过可行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改革(如乡镇长选举和自治)得以改善。[5] 这些研究都是非常可贵的,其政策建议也很有实践意义。本文认为,要解决三农问题,不仅需要宏观意义上的努力,更需要微观意义上的村民本身的努力。而发展村民自治是其中关键之一,如何在实践的基础上,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又是完善村民自治的关键。本文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三农问题为背景,分析中国村民自治的法律逻辑,并结合当前中国农村存在的问题,探索中国村民自治的成功之道,以及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效应。 一、村民自治始于法律 现代法治是一种基于个体自由和平等意义上的法治,在这一体系中,每个人在私人事务上是自治的,每一个公共单位在自己的公共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每一个经济单位、社会单位和政治单位,在自己的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级政府和国家也在自己的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种各样的冲突和合作,都可以依靠法律得到解决。在法治秩序中,立法是一种政治程序,基于经验产生秩序的规则,解决政治上的冲突,凝聚政治上的力量,形成政治上的和谐;行政是一种执行程序,基于知识制定公共政策,运作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司法是一种理性、和平解决利益冲突的秩序,着眼于具体利益,利用正当程序,协调并解决各个方面的矛盾。 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而只有为维护皇权统治而设立的惩罚性的法家之治。在这样的治理体制中,每一寸土地都是皇家的财产,每一个人都是皇家的臣民,任何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都是为了皇帝的江山稳定,即使提倡以民为本,也不过是说为了江山社稷的稳定,需要照顾民生。 所以,中国传统上的乡村自治并不是现代法治意义上的自治,而只有因“山高皇帝远”而产生的“管不着”意义上的“自治”,或者因与皇权有特殊关系而得到的“自治”,如地方的诸侯和王国。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的基层政权,仍然不能说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1982年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第一次在宪法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原则,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了现代意义上的宪政法律基础。它使得中国的村作为一个公共管理单位可以与政府平起平坐,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公共管理单位,自主提供自己的公共服务,解决自己的公共问题。 1982年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宪法还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这一规定,有三个内容值得关注:一是村民委员会按照居住地区设立,也就是说,它不按照行政安排设立;二是村委会成员由选举产生,而不由上级政府任命;三是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其与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规定,不过宪法具体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内设机构以及基本职能,主要是办理本地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与政府的关系是协助社会治安,并发出基本的声音。 这一宪法规定没有很快进入实践层面。5年以后,也就是1987年11月24日全国 人大常委会才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在全国局部地区开始试行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1998年11月4日,在试行11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各地开始全面推广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这一实践引起了各方面的兴趣,国内外的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并出版了很多文献。本文将探讨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的法律基础,以及在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 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与职能 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于1998年11月4日经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共30条,仅3100多字。各省人大常委会一般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办法,增加内容不多,主要是细化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一般也只增加500~1000字而已。 《组织法》一开始就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组织法》和各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主要有如下具体的职能: 村民委员会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如因地制宜地兴办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村民委员会具有准司法职能,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村民委员会具有经济规划职能,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村民委员会具有组织管理经济职能,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依法管理财务和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场、森林及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具有多方面的教育职能,也就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从这些规定来看,村民委员会的政治目的是村民自治和民主,即通过民主的方式自我管理,它同时兼具经济发展和道德提升的目的。《组织法》和相关规定,使得村民委员会不仅具有公共管理意义上的、以民主为基础的强制力,如公共服务融资所需要的强制力,更具有了在经济管理上的强制力和道德上的强制力。在现代社会里,公共权力组织的权威通过民主得到保障,其强制力的危害被民主程序和法治化解;经济组织的强制力表现为内在的组织能力和外在的竞争能力,而其强制力的危害则由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国家法治化解;道德组织的强制力,往往通过其非赢利性和成员的自愿性得到化解。村民委员会作为政治、经济和道德三位一体的组织,其职能往往趋于无限:作为经济组织,它不一定面临市场的优胜劣汰;作为道德组织,它又是赢利性的,并且成员未必自愿。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即使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政治约束机制,由于在经济和道德方面缺乏规范,也会演变成职能无限的、不受村民约束的组织。 这说明,现行《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性质和职能的规定存在缺陷。它使得村民委员会在法理上相对于村民不仅有天然的行政上的优势,毕竟有组织的人群相对于缺乏组织的村民有组织成本低的便利;还具有经济和道德的优势,因为依据法律它具有经济管理职能,兼具道德教育职能。这很可能使得村民委员会有机会滥用村里的经济资源,甚至滥用公共管理权力。而当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关系密切,并能够得到基层政府充分支持的时候,以上问题就会更加严重。 对此,冯兴元等学者提出重建农村经济合作社,合作社自由进入和退出,产权明确到个人,有注册登记,具有经济法人地位,政府对其实行税收优惠。[6]这一做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活力,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制度上的基础。对于村民自治来说,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建立则有利于规范村民委员会的经济职能,使其专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至于道德教育问题,笔者认为,公共权力机构不适合承担直接道德教育的任务,这一职能应该让位给农村的志愿组织。在台湾,义工很多,服务范围很广,大家都发自内心。大陆很多白血病人的骨髓都来自台湾人的捐献。这一切都得力于社会志愿组织的发达,值得借鉴。 三、村民委员会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不是在组织真空中运作的,与它并存的还有村党支部、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还有所谓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等。 《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乡、民族乡、镇等基层政府不得干预村民依法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但是,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在如下几个方面有可能被突破: 一是《组织法》规定,基层政府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如果这种指导、支持和帮助是道义上的,或者说是技术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在程序上是应村民委员会要求,而不是基层政府主动,那么基层政府的作用对村民委员会来说就是咨询公司性质。如果这样,这一规定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任何合法组织都可以给其以指导、支持和帮助,包括学术研究机构,甚至国际组织,如美国的卡特研究中心等。 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意义还是咨询意义,主要取决于基层政府,而它如何选择,则取决于它对村民自治的态度。在现实中,基层政府都倾向于选择强制性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在程序上是基层政府主动进行。基层政府往往根据过去的传统,利用现在法治不健全的机会,把村民委员会当作其下级单位,而村民委员会也不得不把基层政府当作上级对待。这时候,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会出 现两种情况:一是村民委员会成为基层政府的下级政府,村民自治变成了“村民上治”。二是民选的村民委员会有可能仰仗民意对抗基层政府,出现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的冲突。而一旦上级政府统统收回相关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会遇到难度。 什么是指导,什么是支持,什么是帮助,法律并没有详细规定,其进一步的解释权和执法权往往掌握在具有行政优势的基层政府手中,所以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损害村民自治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解决一些村存在的问题,专门派乡干部分区负责村的公共事务,这些分配到村里的人就成了这些村的实际领导。当这种情况制度化后,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乡镇政府与村之间的新一级政府组织,乡公所,凭空增加了农民负担。再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充实自己的财力,以帮助村民委员会为名,集中所有村的财力物力,实施“村财乡管”,这就在财务上剥夺了村民自治。 二是《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种协助,如果是自愿的,基于特定的契约的,那么村民委员会就不是基层人民政府的下级单位。如果这样,实际上这一规定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因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因此,这一规定在实践中极有可能是强制性的。于是,当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事务的财政、行政方面的关系不明确的时候,这一条款就会让村民委员会在实际上成为乡镇政府的下级单位。这时,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上下级关系,一种是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处于对抗的状态。这正好是中国农村目前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两种典型关系。《组织法》还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这一规定加了“应当”,显然已经变成了法律义务。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至少相对于有关司法部门来说,已经成为下级机构。 三是《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一规定,可能会在两个方面改变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 一方面,村民自治在行政上可能从村民委员会转向党支部。在实际运作中,如果村民自治要实现,就必须要让农村党支部进一步民主化,让村民能够选举党支部,比如党支部书记在党内选举之后经过村民确认,或者村民选举出候选人,再经过党内选举确认。 另一方面,农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之间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农村党支部成为村委会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是乡镇政权的领导核心,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也自然而然地从非上下级关系转向实际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这时,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就不仅要使农村党支部的产生过程民主化,而且还需要在职能上进一步调整与乡镇党委之间的关系。否则,村民自治就不是完整的。 根据这些分析,《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各种各样指导、支持、帮助和协助的条款可以删除,因为它对于村民自治有害无利。 至于有关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地位问题,目前更多的做法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这就是承认基层党支部在村的核心领导权,然后在选举程序上做一些变动,让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成员具有民意基础。这种做法在当前来说,有利于改善村民自治。不过,由于基层党支部与上级党委是下级服从上级的关系,这实际上一笔勾销了村民自治,除非上级党委不领导基层党支部。 所以,从长远来说,还需要思考在宪政结构转变条件下执政党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笔者的看法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自治的完善,政府治道变革的进行,党的执政结构也需要发生相应的变化,给经济组织、社会自治组织以自己的运作空间,在政府进行治道变革的同时,党也需要根据民主原则、法治原则来行事。在乡村治理层面,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方式不改革,村民自治就没有发展空间,很多不正常的势力,就会利用这一组织结构来破坏村民自治。如何着眼于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来改革基层党组织的运作方式,是当前需要认真考虑的法律问题。 四、村民自治的保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肯定不会自动进行。所以,《组织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保障条款。 《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这一规定赋予地方人代会和常委会法制监督权。不过,这一规定现在看来几乎形同虚设。因为就现有的运作机制来看,在村民、村委会和乡镇政权等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并没有什么适当的介入机制。这些问题,现在一般通过上访机制来解决。在现行体制中,上访是一种行政性的介入机制,在改变过程中往往带有很强的行政偏好,解决问题具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很可能解决了一个问题,却忽略了更多相关问题。对村民自治来说,通过上访来解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很可能在制度上改变村民自治的结构,因为它会使得村民自治经常受到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干预。 《组织法》第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这一规定,在制度上显然也有助于强化上级政府对村民自治的干预。因为它赋予县乡两级行政机关和代议机关权力,调查并依法处理有关不正当选举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司法调查和处置权。行政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行政性的,具有强权干预特征;代议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议论性的,不具有行动性。这两个权力的性质都不利于处理选举纠纷。要处理选举纠纷,最好还是规定由司法机关来处理,如向检察院举报,检察官出面调查,然后向法院控告,法院受理等。另外,这一条款规定的措词也具有事先定罪的意思,好像已经发生了确凿的不正当选举,只要告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就可以了,实际上任何不正当选举行为的举报,都可能是政治性的,都需要通过正当程序来确认。让选举纠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通过行政和立法程序解决,可以确保依法选举,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提供法治基础。 《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这一段的规定,显然是把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或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下级单位了。一是这一条款为村民委员会指定了自己的主管部门;二是一旦村民有请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必须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如何做。 从这一规定的内在激励结构来看,它是在发现问题的时候,不鼓励村民利用现有的村民自治内在的民主程序来解决问题,而是在运作上助长县乡政府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行政干预。对村务 公开是否满意,实际上可能是个体意见,也可能是集体认同的意见,或者是有分歧的意见。这时候如果没有首先在村治结构内进行民主运作,个别投诉导致上级政府出面干预,显然不利于真正识别什么是合理的村务公开,什么是违法的村务不公开。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最好是完善村治结构的内部冲突解决程序。在此基础上,再有限引入上级行政调解程序,最后打开司法程序。通过村治内在的民主程序,外在的行政辅助程序,还有被动的司法程序,可以比较好地处理村治的内在冲突。至于“经查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则是画蛇添足了。法治的基本原理,不需要在法律条文里到处重申。 最后,上述三个条款之间也存在矛盾:首先,它规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机关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其次,规定乡人代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来处理不正当选举问题;第三,规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有关村务公开不当的问题。这三个规定,在逻辑上显然是混乱的。如果规定只有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才有保障权力,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没有权力来处理不正当选举和政务公开运作问题。如果有权力,则需要把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也加在里面。 从道理上来说,全国人大是《组织法》的制定机关,自然它也有权保障其实施;各省人代会可以制定实施细则,自然也有权保障《组织法》的实施。所以,简单地规定只有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从法理上来看,公民也有保障其实施的权力,因为该法律很多方面的实施都需要村民积极主动。 从这些低质量的规定可以看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实际上是一个行政过程,它带有大量的行政偏好和行政性文件的传统。如何去除其中的行政性因素,凸显法治的原则和价值,给村民自治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可以说是中国村民自治顺利发展的重要挑战。 五、村民委员会的设立与产生 根据《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原则有两个,一是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二是便于群众自治。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这说明,村民委员会的设立过程是行政与民主相结合的过程。由于长期以来中国治理结构是行政主导的,所以,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实际上往往是行政上的便利考虑优于村民自治的考虑。从实际来看,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往往是几个自然村一个,或者一个大村,被分割成两、三个小村。这可能适合管理,但不见得有利于村民自治。因为村民自治主要是公共事务的自治,公共事务有一个自然的范围。如果若干自然居住的村落组成一个村,或者一个自然居住的村落分割成两三个村,都不利于在整体上配置公共资源,而且很可能导致若干村在村务方面的不必要的冲突。所以,在未来,应该考虑主要由村民自主设置,而政府的程序主要是辅助性的,而不是主导性的。 1987年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选举方面的规定比较简单,经过10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选举方面的规定已经比较详细了。根据这些规定,村委会主任及其成员三年一届,连选连任,而且只能由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主持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而且当场公布,选举还设立秘密写票处。 此外,第十六条还规定了罢免程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这一程序,使得村民和村民会议有了自主解决问题的权利,而不必上访到上级政府或者人代会了。不过,其前提条件是,不满村委会成员的村民至少能够组织起来召开村民会议,而且有半数人以上的人不满村委会成员,否则还需要求助于基层政府或人代会。 1998年《组织法》的这部分规定是值得称道的。它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任期,有具体的做法确保村民的权利,而且还可以罢免村民委员会。这都有利于村治从过去自上而下的压力型走向自治型。 六、村民委员会运作规则 《组织法》对村委会的运作也作了明确规定。首先,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组织法列举了七个方面的事项: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而且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决定什么事情与村民利益有关,需要由村民会议来决定。 其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等。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说明村委员的运作方式是委员制,而不是首长负责制。此外,还规定,村委会对村民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这说明,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不是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以共识为基础的公共管理关系。 这些运作规则,有很大的针对性,主要是解决村民自治试行多年来所暴露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不过,从这些规定也可以看到,村民自治在财政关系和公共政策执行方面可能遇到一些问题:一是村的财政来源是村提留,乡财政的来源是乡统筹。村委会负责村提留的收缴及其使用,还负责乡统筹的收缴;二是村委会负责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水电费收缴等。 这说明,村民委员会在财政意义上,是上级政府的收入执行机构;与此同时,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机构,也是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的收费机构。 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因此在法律上,政府不能把它当作下级执行机构,只能把特定的行政职能依法授权给自治组织,并且在财政上给予支持。而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本来就是有成本核算的,应该自己直接向村民收取水电费,或者通过合同委托给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代收水电费。在这一方面,要确保村民自治,各级政府和公用事业单位需要学会如何直接面向村民,需要有制度安排来直接履行公共职能,如果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则要有财政上和法律上的支持。 结语 总之,作为法律文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是在操作意义上规定了村民自治运作的技术规则,二是在集体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与村民、村党支部、包括基层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和人代会等多方面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的运作是否顺利,其组织法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是否完善,两个层次上是否逻辑一致,非常关键。也就是说,当在操作层次上、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都比较完善,而且相互之间逻辑一致的时候,它就能够顺利运转,实现村民自治;如果不完善,不一致,就可能发生种种冲突,危害村民自治。本文在操作和集体两个层次上分析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逻辑上存在的缺陷,两个层次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多个方面的修改思路。文秘站版权所有 应该肯定,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基础,并且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村民自治,尤其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提供了良好的法律规范。但由于实行村民自治的时间比较短,各级政府还不习惯于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来提供公共服务,进行公共管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过程中的行政主导使得这一法律带有很多行政偏好 ,使得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则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都存在一些缺陷。这些缺陷,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弥补,但通过积累实践经验,可以逐步完善。因为中国村民自治本身就是通过逐步演进发展起来的。在未来,中国的村民自治本身也同样需要在逐步累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以完善。 回到本文的主题,即三农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在宏观上需要整个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整个国家取消城乡分治,需要各级政府顺利实现治道变革,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政府行为法治化,同时,村民自治的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微观基础。要发展村民自治,实际中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有了稳固的法律基础,村民自治就有了运作的框架,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制度上就有了良好的微观保障。在这个意义上,本文的努力应该说还是很有价值的。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经济改革,正在与市场经济逐步接轨。特别是在城市,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从广大农村来看,市场经济因素发育还很不成熟,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仍然保留着传统计划经济时的特征。如果说,在城市,改革的顺序是先经济发展而后政治改革,属于经济改革的深入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那么,在农村,制约经济发展和融入市场体系的主要因素,则与政治体制的改革滞后紧密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要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或推动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步伐,要想走出“三农”困境,则必须用政治体制改革来带动。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首先必须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而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又必需在以下几个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上取得突破: 一、“三农”问题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解决“三农”问题既需要城乡互动,统筹发展,更需要加快形成农村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这一良性机制的核心,就是提高县乡政权机构的运行效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以县乡干部为组织核心与推动力的,县乡干部的积极性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而调动县乡干部积极性,还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现阶段我国县乡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效果,与解决“三农”问题和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是不相适应的。突出体现为:县乡机构设置过多、过滥,政权机构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挚肘、扯皮,人浮于事,不仅运行效率低,而且压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这种体制下,既“以人为本”,即一切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意志为本,又不能“以人为本”,即不能尊重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造成干部心气不顺,工作机制不顺,管理体制不顺,再好的资源、再好的政策,都难以发挥最佳效益,从而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体制惰性,形不成县域发展的合力。 二、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确立必须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建立这一体制需要对现有农村政治资源进行整合。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县乡政权和村级组织起决定性作用,直接面对基层复杂而具体的矛盾。但从政权机构的构成看,现在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同时存在,共同参与经济运行与决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同一问题实施指导和解决。特别是党委和政府之间,分工不明确,工作相互交叉。重大事项都是党委决策、政府实施。涉及到一些具体工作,党委、政府都有分管领导。这种政治体制的运行结果:一是对同一问题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决策不果断,影响效率。二是对难点问题、复杂问题推诿扯皮,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形成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争功推过,形成矛盾和恩怨,班子不和,矛盾重重,内耗严重,好事抢着管,难事推着干,造成有些事谁管谁都不管,有些事谁都来管的局面,使当事者无所适从。尤其严重的是,县乡政府的一把手都是党委第二书记,实际上是“二把手”,决策时都是书记拍板,有时党委领导代行政府职能,或过多干预政府工作,影响政府领导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在出现问题后,追究责任时又是政府领导受过。如,在十分严肃的防治“非典”、禽流感、安全生产等工作中,都是书记挂帅决定重大事项,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提出的意见并不能实施,但出现问题时都是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受责。如此种种,使县乡政权机构的效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必然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改革这一体制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区分农村与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特别是区分县域与城区的不同情况,从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对现有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机制、新队伍。 三、深化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在整合农村政治资源的过程中,必须突破两大障碍。一是思想障碍。主要是在党的领导的具体实现方式上要转变观念。传统理论与作法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党委管理一切,只有党委的决策才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与此相适应形成了现在的机构设置与体制。改革这一体制就必须在理论上进行创新与突破,转变思想观念。建立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理论基点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影响力上,无论哪一级组织或机构,只要党员领导干部占主体、以党的理论和宗旨为指导、在党的组织监督之下、以“三个代表”为要求开展工作,就能保证党的领导、党的威信和影响力,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只有确立了这样的思想前提,才能大胆地对现有机构进行改革和创新。二是人员障碍。改革农村政治体制,具体体现为对现有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机构必然调整人员。富余人员怎样安置,在岗人员怎样配置,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而且,这部分人员都有很大的“能量”,矛盾错综复杂,解决不好,既影响积极性,又影响社会稳定。只有这一关过好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才能顺利实施。 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党政合一设置、两权分立运行、乡村一体自治、民间组织调节。农村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错综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原有政治体制下,党政机关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把自已当作农民的救世主,行政运行与村民自治相冲突,直接侵犯农民的利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 党政合一设置,就是改变目前党委、政府分立的局面,县以下实行党委、政府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减少领导职数,党政交叉任职,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在这种机构设置的框架下,县域只有一个“一把手”,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一肩挑”,对农村经济发展负总责。根据各地情况不同,领导职数可以定为6-8人,其中,党委书记兼任行政正职,主持全面工作。专职副书记1人,主 管政法、纪检、党务、群团等党的工作。设行政副职5-7人,分管具体行政业务。 两权分立运行,就是通过党政合一设置,确立党领导下的行政权体系。通过对人大、政协机构的整合,确立议事监督体系。通过对这种整合,将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合并为两家,分别行使行政权和监督权。 乡村一体自治,就是减少乡镇这个中间环节,撤乡并村,实行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域自治,县级党政部门根椐工作职能,将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村。如:农业局直管村级农业事务,民政局直管村级民政事务等等。村中实行村总支或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工作制度,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等需在农村落实的事项,由村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村级发展的事项,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相冲突的,实行村域自治,由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决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机构而存在。 民间组织调节,就是培育、发展和完善农村的民间组织,如农民协会和各种专业协会,将过去由乡、村承担的民间调节功能,交给民间组织管理,由民间组织承担。如,成立农民协会,作为农民自我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既可以代表农民维护农民的权益,反映农民的意愿,同时,还可以作为党与政府同农民进行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依靠农民协会这种民间组织,解决依靠法律、政策所无法解决或无法高效解决的民间矛盾与纠纷,有利于农村的稳定。文秘站版权所有 五、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必需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得到通畅的贯彻实施,实现党的意志;二是党的组织在农村起决定性作用,不同层面的群体都能紧紧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体现党的号召力、组织力和领导力。做到上述两点,不一定非按传统方式一切由党委机构决定,使人大、政府、政协等处于从属地位,这样,不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按照新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加强党的领导主要通过健全组织制度来实现。如,党政合一后,一方面,党委会、政府会分设,重大事项由党委会提出、决策,政府会予以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政内有所区分,使领导班子中占绝对多数的党员干部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归根到底是发挥党组织的活力,只要党员干部、党的组织在农村发展中起核心作用,就能保证农村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三农中国) 三农问题论文:对统治时期地方三农问题探索 一、农业问题 阎锡山为了巩固自己在山西的统治,不仅重视工商业、矿业、军事工业、金融业等方面的发展,而且一直都把农业的发展放在突出的重要地位上。1917年10月1日,阎锡山发表了他的《兴利除弊施政大要》,1918年4月20日发表了《山西用民政治实行大纲》。在这两个大纲中,他把发展农业作为振兴山西经济的首要任务。兴利除弊即兴三利、除三弊。兴利的意思是兴三项即水利、蚕桑、种树三项;除三弊即妇女放足、男人剪辫子、禁吸食鸦片[8]。他之所以提出这三项,是为了给农业发展创造条件。1918年10月9日,阎锡山又提出了三事即造林、植棉、发展畜牧。这三事与前面的兴三利、除三弊构成了“六政三事”[9]。他非常重视他的六政三事,还在省政府专门设立了办理六政三事的机构———六政考核处。从阎锡山的施政大纲看,他认为“山西全靠农业”[10],而发展农业又“以增加生产为主”[11]。为了增加农业生产,阎锡山除了对上面所说的如水利、种树、桑蚕、种棉等提出具体要求外,对诸如肥料、种麻、种耔、防治病虫及牲畜疾病等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此可以看出阎锡山振兴山西农业经济的决心,同时也可以看出他是把发展山西的农业作为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来对待的。经历了1920年的旱灾后,阎锡山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振兴农业的必要性,到1921年便在全省开始实施第一次兴农政策,其中以兴修水利、种树造林、扩大种棉、种桑养蚕、发展畜牧为主。1925年2月阎锡山召开全省实业会议。不久,为了振兴农业又成立了山西农业专科学校,为农业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还设立了农业实验站,专门从事农业新品种的研究和推广,建立了棉业实验场、林业促进会等。这些措施是从根本上发展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措施。同时,阎锡山还认识到,发展农业的关键在村级,村级政权是否按他的兴农政策办事是他的兴农计划能否完成的重要环节。1932年,阎锡山重掌山西大权后,开始重振山西农业,颁布了《山西省政十年建设计划案》,列出农业、矿业、工业、商业、交通五项内容,再次把农业放在了首位。其中农业的内容非常详细,有农事、水利、林业、畜产、烟叶、植树棉业等方面。阎锡山兴农政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他在发展山西农业方面的历史作用,当今应该给予客观的评价。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的农业确实取得了显着的进步,然而,特殊的国际局势又赋予了农业特殊的特征。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向中国大量倾销商品,主要是日用消费品,而农民则是其主要市场。帝国主义向农村倾销商品的结果是打击了农村的手工业,这样就迫使农村把农产品送到市场去换取货币,以便购买他们所需的商品,客观上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深刻变革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的商品化、经济作物生产扩大、农业经济的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对外贸易发展、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等方面。农产品的商品化主要原因是帝国主义在中国掠夺原料引起的,是农业经济殖民地性的表现,经济作物的生产排挤了粮食生产造成农业经济的凋敝,农民生活更加困苦。 二、农民问题 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农民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农民的生活来源一般都依靠耕种土地,务农是农民的主要职业。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局限以及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单靠务农并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下表可以充分表明这种情况:上面两个表很清楚地表明了当时农民人均占有粮食远远不能满足身体需要,甚至要靠吃毫无营养的糠麸、豆渣维持生命。务农不能解决问题,农民不得不去寻找新的生路。不同地区的农民根据当地不同的地域特征寻找着适合自己的“兼职工作”。为了生计,他们靠出卖自己的体力和技艺挣取一点农耕以外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只要哪里有谋生的机会,农民就会马上蜂拥而至,或变成运输工人,如脚夫、船夫之类;或卖身为奴仆婢妾;或进入城镇工矿区等。山西独特的、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农民提供了卖煤的条件,农民们赶着马车去卖煤,兼营简单的运输业是山西农民的特有的收入来源之一。农村手工业也是农民农耕收入以外的收入来源的重要方式之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自然经济瓦解,加上封建势力土地兼并和天灾战乱的频繁发生,使广大农民陷入了贫困破产的境地,这就引起了农村人口的迁移流动,而这正是近代农村动荡、变革新形式的一个重要表现,它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一时期农村人口流动主要有四种方式。首先是向其他村的流动。例如“:在农忙季节,成群结队的农业工人,从一村到另一村,寻求待遇最高的工作”[12];“每于务农时期,则结伙出口,出西俗称‘找工’……赚得钱后而稍闲时,仍回家居住”;“每届除草及收获之时来,事毕即去”[13]。当任何谋生之所都找不到的时候,就成为流浪的乞丐和流民。另外,农村租佃关系的改变,使农业经营中的雇佣劳动也随之增加,农民更多的成为自由、半自由的劳动力出卖者,奔向各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雇主。农业雇工队伍扩大。总之,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于农村人口的流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二是向城市的流动。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城市工商业逐步发展起来,创办工矿 企业的高潮兴起,城市、工矿区经济发展起来,吸收了大量的农村人口,使大批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矿区。如:1907年以后各地设立了许多公司、工艺厂。着名的有祁县益晋织布有限公司(1980),灵石振兴有限公司(1910),平遥新智制造公司和振兴制造有限公司(1912)等[14]。这些公司和工艺厂都吸收了附近农村的大批劳动力。当时的工业、矿业也有很大的发展。据1919年的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工业、矿业的劳动力分别为405064人、15777人,共计420841人[15]。另外,随着工矿业的发展,运输业、服务业也随之发展起来,许多农村劳动力大量从事运输业、服务业,或者兼作运输业、服务业。第三是向其他省区的流动。民国时期,“晋俗以商贾为重,皆服贾于京畿、汉口、两湖,东西北三口,致富在数千里,或万里外,不资地力”。明清时期的晋商是背井离乡的远行者,从蒙古高原到长江边上,从呼伦贝尔的草原到西南的贵州,都有山西人的足迹。而此时的农民涌向了省外,主要是蒙古、华北、东北、东南地区,工商业的大力发展使农民看到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弃农从商。这样一来就加快了农村人口的流动。第四是向新垦区的流动。北洋政府推行放垦政策,招引大批农民进入新垦区。随着边疆地区的放垦、移垦,山西大批农村人口迁移到蒙古、东北、西北各地。总之,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省农村农民的生活苦不堪言,为了生计,农民不得不远走他乡另谋职业,从而造成了农村人口的流动。流动的总趋势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内地流向边远地区,由人口稠密、已开发地区流向人口稀少、未开发的地区。 三、结语 综上所述,阎锡山统治时期,在“村制”、“村政”的行政体制下,农村的社会秩序较前更为稳定。在经济建设方面,也有“六政三事”政策的指导,并且在农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这一时期农民的生活却穷困潦倒、苦不堪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收入的增加。当时农民的生活状况充分说明民国时期山西的“三农”问题未能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农村旧势力的继续存在使行政体制不完善;又如农业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发展缓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有些片面。把农民所从事的职业作为切入点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得出更全面的解释。占农村人口43%的纯粹农耕者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农村封建势力的盘剥以及帝国主义侵入山西农村的影响而生活穷困。除了这些外在的原因,农民自身的狭隘性与保守性也是农民收入不能迅速增加的原因。他们总是满足于微薄的收入和旧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而不能掌握时机,适时的调整经营理念,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才能增加收入。综前文所述,我们把农村、农业、农民三方面综合起来研究或许可以有新的发现,或许可以为解决当前我省的“三农”问题找到一点可以借鉴的经验,至少有教训可以引起我们的注意。 更多精品来自3edu论文 三农问题论文:我国当前“三农问题” 的主要表现与解决途径 摘要:本文指出了我国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各级政府未来的“三农”政策提出了一些诚恳的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解放以来,我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经过50多年社会各界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世界上不足7%的耕地养育了世界上近四分之一的人口。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在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调整了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改善了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产量,逐步缓解和根除了我国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一直供不应求的局面,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其它领域的经济改革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相对比较低,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这一矛盾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目前正处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不少经济政策还不能做到成龙配套,互相协调。因此,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和农民在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否则将会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到我国社会的长期稳定。 归纳起来,我国目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 近年来,我国农业出现了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的态势,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行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等生态退耕政策,致使我国一些地区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其二是,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耕地;其三是,由于目前从事农业生产所能获得的利益十分微薄,影响了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我国相对富足地区的一些农民主动退出农业生产领域,从而造成不少耕地撂荒,减少了农作物种植面积。 2、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农作物的单产会受到土壤条件、肥料优劣、灌溉条件、籽种质量、田间管理、气候条件、农业生产技术及自然灾害的影响。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农家肥明显不足,长期使用化肥造成土地大面积板结,土壤条件恶化,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我国时期依靠集体的力量兴修的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由于多年来疏于维护管理,其功能已经减弱甚至消失,难以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农户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一家一户的农民缺乏独立兴修规模水利设施的能力。因此,我国一些地区的农业灌溉条件有所恶化,在短期内得不到改善。 在我国相对比较富足的东南沿海地区,农业收入在整个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农业收入已经不再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部分农民对农作物的田间管理不再像原来那样精细,对农作物的单产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我国目前农业生产技术大部分地区已经比较稳定,在短期内很难有大的突破,加上新技术推广时会遇到许多障碍,因此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依靠农业生产技术难以有大的作为。 由于受厄尔尼诺现象和温室效应的影响,我国的灾害性天气近年来有所增加,我国目前松散的一家一户式的农业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农业的防灾救灾能力。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短期内,我国农业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3、农产品总产量有逐步降低的趋势。 4、农产品的价格较长时间持续地低迷。 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问题日渐突出。 目前,我国农民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用薄膜、农用机具和灌溉用水用电。近年来,我国农资市场上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和农用机具价格普遍上涨,增加了农产品的直接生产成本。 近年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用机具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劣质和假冒农业生产资料坑农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地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6、农民的税费负担大部分地区偏重。 目前,我国农民应该缴纳的税费种类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和“三提五统” 。“三提”是“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五统”指“五项统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和民办交通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三项税种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并不大,各地征收起来也相对比较规范。但我国目前城乡税制差别很大,农民与工人比起来税收负担就显得比较重,工人的工资性收入超过800元后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比较高,而农业税种起征点为零,农民除非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严重歉收,政府才会实施农业税收减免政策,通常情况下,农民必须按税法的规定交税。“三提五统” 的费用比较高,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比较大,各地实施起来也不规范。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村委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巧立名目,擅自向农民摊派收费,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加重了农民负担。中央虽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管理,严禁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但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难怪一些农民用“头税轻,二税重,摊派是个无底洞” 来形容我国目前农村的税费状况。个别地区过去税费征收很不规范,为了自己征管方便,屠宰税竟按农民家庭中的人头来摊派。笔者家乡有一位农民,因为自身条件比较差,一直没娶上媳妇,孤身一人也要向村委会缴纳计划生育费和教育附加费,听起来觉得很不合理。 7、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增加。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致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 8、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一直低迷,农产品的总产量有所减少,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9、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对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主要包括林业收入、牧业收入、副业收入、渔业收入、储蓄收入及家庭成员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我国的不少地区发展林业、牧业、副业或渔业生产会受到当地自然条件、气候、资金、技术及营销环境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短期内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能会取得比较大的成果。但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短期内难以有大的突破。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收入本身就很微薄,近年来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所花费的费用很高,农户在银行的存款基数比较小,加上近年来银行的存款利息率非常低,尚需缴纳利息税,一般农民家庭的储蓄收入非常低。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有所恶化,一是活儿难找,二是工资低,三是要钱难。农民家庭通过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来大幅度提高家庭收入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的。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10、农民的收入偏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11、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由于受自然条件、资源条件、政府政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资金、生产技术、市场条件、商品农业、订单农业、乡镇企业及思想观念的多重影响,目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民普遍比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富裕,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12、现有农田的分配方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我国不少地区过去在给农民分配土地时,为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减少农民的意见,村委会根据耕地的质量、位置将一片片整齐的农田划分成不少条条块块来平均分配,从而造成农户拥有的农田总面积并不多,但过于分散,每块农田都很小的局面,既不利于耕作,又不利于田间管理,大型农机的作用也得不到有效发挥。 13、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 目前,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我国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的农民仍然沿用祖先传授下来的传统方法从事农业生产,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受到习惯势力的影响;其二是我国的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文化素质比较差,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弱,从事农业生产时在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等一系列问题上习惯于仿效别人,随大流,难以做到科学决策;其三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奇缺,对农民的日常农业生产活动缺乏必要的技术帮助和指导,对农民缺乏系统的农业生产知识培训;最后是农业生产周期比较长,农业生产的成果又受到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任何一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需要的时限都比较长,其好处在短期内难以明显地显现出来,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造成了障碍。 14、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主要有上大学、参军、进城打工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等四种途径。 能够考上大学或参军留在部队上长期工作的农民子女毕竟是少数,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起不到多大作用。 对于农民进城打工,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存在有不少歧视性限制,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并着手解决农民工问题,但短期内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难以有比较大的改善。农民进城打工就业难,挣钱难,客观上造成不少农村良家妇女在城市的娱乐业和服务业提供陪侍服务,影响了社会风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东南沿海和中部不少地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不少农民及其子女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但在我国西部地区和边远不发达地区,受资金、技术或观念的限制,乡镇企业犹如凤毛麟角很不发达,难以安排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15、个别地区村干部素质比较差,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提高了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对村干部的素质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一些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村干部的素质比较低,政策观念非常差,缺乏号召力,缺乏对村民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在计划生育和税费征收问题上经常与农民发生冲突,有的甚至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影响了政府在农民中的良好形象。 16、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遇到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严峻挑战。 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乡镇企业和农村中的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异军突起,价格和体制的比较优势大大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目前,随着我国引进外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乡镇企业遇到了资金规模、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的严峻挑战,一些乡镇企业在原地徘徊,难以做大做好,难以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17、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村为我国工业化发展提供了大规模的原始积累资金,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推进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比起来严重滞后,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暖、广播电视、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笔者不是农业问题专家,也不是管理农业生产的政府公务员,但笔者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我国一些地区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民的甘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为此笔者通过此文提出如下建议,供我国各级政府和主管“三农” 工作的领导在制定农业政策和解决“三农问题”时参考。 一、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我国人民赖以生存的宝贵的耕地。 1、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必将会进一步发展。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设计规范进行修改,将如何优化线路设计从而减少对农田的占用特别是对良田的占用的内容纳入设计规范。 2、严格执行城乡工业用地审批制度,原则上城乡工业用地严禁占用农田,必须占用时政府应收取高额的补偿费用。 3、严禁中等以下城市占用农田设立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过去已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如果至今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造成大批农田长期闲置时,应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做好所占农田的复垦工作。 4、中等以下城市严禁建设大规模的城市广场,对大城市的城市广场建设规模应适当控制。 5、加强城镇房地产开发管理,提倡高层住宅建设,控制低层住宅和平房建设,禁止占用大批农田的别墅区建设。对征用土地后房地产开发应有时间限制,对已经征用但长期得不到开发的土地应坚决收回。 6、农村住宅建设应尽量减少农田的占用,杜绝良田的占用,对农民的住宅面积根据家庭人口多少应适当加以控制。 7、对目前部分地区撂荒的耕地应做好复垦工作。 8、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倡农民对比较适宜农作物生长的荒地进行开垦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 1、尽量推广机耕和深耕耕作方式,结合“秸秆还田” 增加农家肥施用量,从而改善土壤条件。 2、乡镇政府、村委会应组织村民做好已有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使其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对农民采用合作、入股等方式兴修水利设施在政策上应予支持,在资金、技术上应予帮助。 3、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部门要加强优良品种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科研和推广力度,依靠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国家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平稳,既要防止“谷贱伤农” ,又要防止通货膨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其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支配。国家可以采取经济和财政手段对农产品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平稳或适度上涨,防止“谷贱伤农” ,同时也要防止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会引发与农产品相关的其它商品价格的上涨,而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许多商品是与农产品密切相关的,这就容易导致通货膨胀,从而引起我国经济的动荡,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国家应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期,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加大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力度,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的长期密切配合,才能抓紧抓好。国家应该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依法打击不法奸商的投机欺诈行为,从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政府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今年起逐步减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总理的郑重承诺引起了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响。有人认为,农业税在农民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政府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举措也就意味着平均每个农民每年少交几十块钱的税,对农民脱贫致富意义并不大。但我认为,对于富裕的城市居民而言,几十块钱仅仅意味着可以买一条普通品牌的香烟,可以听一场中等档次的音乐会,对富足地区的部分富裕农民来说也不算什么,但对于我国的大部分普通农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民而言,几十块钱意味着可以使一个失学儿童重新回到校园,可以为整个家庭购买一年的酱醋油盐。更重要的是,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种态度,意味着农民需要关心、帮助,农业生产需要保护;意味着政府多年重点宣传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真正取得了实效。我认为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一定会受到社会主要阶层特别是农民的欢迎,各级政府应抓住这一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领导广大农民再次创业,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六、积极发展农村第二和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农民的收入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两部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受农产品总产量、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制约,短期内增加农业收入的空间比较小,不确定因素比较多,难度也比较大。针对这种状况,目前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应该主要转移到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上来。 1、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农民解决现有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和管理问题,推进乡镇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乡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现有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2、积极向农民提供有发展前途的适合当地生产的产品生产信息,积极支持农民通过合作、入股、合伙等方式创办新的乡镇企业,创办初期政府在贷款、税收政策上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3、结合产品结构调整,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支持农民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 4、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繁荣小城镇商品经济,从而带动周边农村的经济发展。 5、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坚决取缔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宏观环境,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性收入能按时足额发放。 6、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开放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构筑农产品营销网络,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在农村、城镇设立农产品营销主体,培育农产品经纪人,支持农产品在当地规模收购,跨地区远距离销售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小议 摘要:“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关键词:三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我国农业和农村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三农”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势和特征。在看到“三农”发展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面小康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农业产业还不够强、农村发展仍比较滞后、农村困难人口还比较多等问题,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大,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滞后;二是农民负担沉重,因病致(返)贫,因教致(返)贫现象还很普遍,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存在明显差别,且贫困人口过多,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三是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也存在着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个体素质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指处于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形态,具体就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的、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的,生产效率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都可以有所作为,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最有利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着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防止一刀切、搞单一模式;既要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又要防止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新农民。所谓新型农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定位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这个概括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新时期农民素质的含义,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农民教育培训上的具体体现。“有文化”,要求农民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具有先进的思想观念、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要知法守法、崇尚科学、勤劳致富。“懂技术”,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科技素质,至少要熟练掌握一至多项从事农业和农村生产的技能和技巧,实现科学种田、养殖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会经营”,要求农民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素质,能够合理组织配置家庭的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土地等资源,组织生产和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效益。那么如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呢?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一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抓住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机遇,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决不产生新的文盲、半文盲。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果。三是面向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使农民素质总体上发生根本改观,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愿望更加强烈。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农村文化工作,使农村的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农村、忘了农民。要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逐步向农村倾斜。要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要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开拓农村文化建设的新途径。 第三,是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放在突出位置,增强“三化”带“三农”的能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返乡创业,大力增加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政策性收入。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采取“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的措施,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 第四,三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力度,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于扩大农业的市场贡献,消化部分工业产业产能过剩的压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释放农业多种功能效应,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思路有:一是强化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政府应加大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向农业产业的多领域投入。二是调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国家预算增加的基本建设支出应优先用于农业,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根据目前部分工业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一方面,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参与的形式,将钢材、水泥等物质材料直接投入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设中去,增强城市和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另一方面,调整部分工业行业的产品品种结构,在不增加新投资的情况下,适当进行技术更新和工艺改造,生产农业和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四是运用补贴、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调动农民参与兴修农田水利、改田的积极性,建立农民投工投劳的劳动积累机制,激发全社会和广大农民共同关注农业、发展农业的热情。在镇村布局规划完成后,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成果,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和体育事业,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关管理制度,努力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时代的呼唤,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和心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创新”。即思维和观念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组织创新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同时,一定要注意避免片面追求政绩,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因传统生产方式及其观念的影响,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高成本高代价高污染的旧的工业化发展模式,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破坏生态、破坏文化、破坏环境的误区。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经营完善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基础发展完善思考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体制管理改革思考 【摘要】:当前农业、农村、农民中存在相当突出的问题,原因主要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政策、环境以及农业天然生产要素不适合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三农”问题是我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全局,是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减轻农民负担,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管理体制的战略性改革。本文就如何破解“三农”问题和发展农村经济,提出了一些想法。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破解举措 一、“三农”问题的概念、地位 1、“三农”问题的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都比较落后,制约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现实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简称为“三农”问题。 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没有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建国前的战乱和国民党的统治,使原本就很羸弱的农村、农业、农民处境更为悲惨。建国后,为了发展工业,不得不采用剥夺农业的方式来进行积累,使农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农民生活与城市有极大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使我们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一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一次飞跃性发展,很快它的弊端也显露出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使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受到了限制。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问题?如何改善城乡差距?都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 2、“三农”问题的地位 在21世纪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同样将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尤其重视,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下去,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解决农村问题是中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我国农村虽然有局部的繁荣,但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下,中国农村处在破产的边缘,孕育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 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2003年2月8日,《人民日报》用第2版一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文章《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而奋斗》。这篇文章是在1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三农”问题在新领导集体整个施政战略中具有前所未有的分量,更引人注目的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施政理念正在悄然中形成。这是一次不寻常的农村工作会议,这次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特别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以及其他3位新任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都出席了会议,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会议文件对“三农”问题的提法有了新的表述,称其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此之前的提法是“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会议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中央新领导集体这种“三农”问题的治理理念显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背景就是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二、现有的一些错误看法 现在在很多人的意识当中存在忽视“三农”问题的错误想法,有的认为目前我国农业能基本保证全国粮食需要就可以了,主要发展工业;有的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只要一段时间抓抓就能立竿见影,不需要长抓;有的认为“三农”问题仅仅是涉及面很窄的问题,只要就农论农就可以解决。这些都是错误的看法,实际上“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是否能持续进行下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各个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长期不懈地调整改善,真正下力气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破解“三农”难题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要在思想意识上重视“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如何正确看待“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在直面WTO的新格局状态下,“三农”这一基础的脆弱,不仅已经对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极大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一些专家曾指出,只有减少农民才能保护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现代化,才有在下个世纪中叶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据保守统计,目前全国大约仍有5000万左右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现实的难题和形势的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加深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要害和关键是,在宏观战略上要解决好广大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在微观上要解决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问题,这才是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占绝大多数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点难点所在。必须把“三农”问题这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础性问题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 因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着力解决和缓和农民增收这一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矛盾与困难,就显得大为重要和迫切了。我们对“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一定要重视它,一定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它,要有长期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识。 2、需要减轻农民的负担。2002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坚持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对减负的治理,对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情况,曾多次文件严加制止,但收效不大,全国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普遍存在“三乱”现象。减轻农民负担,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其次,要定期开展复查,注意和防止涉农负担反弹,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3、要想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国民财富的占用权。城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国家承包了,而农村的一切基础设施都是农民自己集资办起来的,产权却属于国有。不仅如此,农民用电、打电话比城里贵,农民孩子读书,老师的工资农民付,城里的教师工资国家付,城里有最低保险,医疗保险,国家的财政只是市民财政。农民只有负担,农民如何才能富起来?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权利,应给农民同样的贷款权利。不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农村经济无法提高,农民永远也翻不了身,“三农”问题永远也破解不开。 4、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必须进一步解放农民。历史证明:每给农民松一个绑,国民经济就有一次大发展,农村经济就有一轮高增长。现在,套在农民身上的绳索还有很多,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民离开农村和进入城市的一切收费,取消农村户口。歧视性的政策和不合理收费极大地阻碍了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取消对农民休耕的限制政策。将来中国农民要有不生产经营的自由。开通城乡产权交换的渠道,鼓励“资本家”下乡做“地主”,农民进城当工人。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减负仍不是最终的增收目标,只有在农村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农村产品产销的机制,实现的增收,是最有实际意义的,也是脱贫的关键。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开展综合农业(林、牧、旅游业)和进行结构调整,大力扶持有市场需求的龙头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盲目,而是指导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要让农产品卖个好价钱,这样农民就能增收了。对于农业的投入要增加,主要用于品种改良和抵御自然灾害的工程方面。小城镇的建设要慎重,有条件的地方要快上,没有条件的地方,也不能一哄而上。农民进城打工也是一种转移,工作政府要多指导,组织好。对待民工的问题,也要贯彻《劳动法》对待。只有解除套在农民身上的土地枷锁,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实行规模经营,农业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农产品才能真正形成合理的价格。 5、破解“三农”难题需要因地制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破解“三农”难题需要新措施: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 ①回报农民———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所以,不仅要取消农民负担,今后要逐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的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应该进一步减少税费的征收。现在的问题是尽量减少农民负担。第一,是中国农民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还给补贴,我们更应该扶植他们增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第二,中国农业GDP的比重仅占百分之十五,却要养活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根本无力承担税费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停止向农民收取一切税费,用十年时间恢复和提高农村生产力,培育农村土地租赁市场,促进现代农业体系的形成,以应对WTO的加入。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就会冲击我们的农产品,城市不要本国农产品的时候,不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危机,也是国家的危机。为什么我们的农产品价格高?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承包制限制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机械化、科技水平的差异。美国农业已经农场化了,一般规模是5000亩,我国则是家庭经营,户均不过六、七亩,最大的户也不过二、三十亩。为什么我国农业不能规模经营?除了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把农民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自主权完全还给农民和农产品价格过低过,另一个原因就是:过高的农民负担抑制了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其实农村改革说简单也非常简单,那就是一步步地减少对农民的束缚,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当农民有充分的自由后,很多长期困扰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②尊重农民———重构县乡基层政府。我们常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个基层政府的构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的要求来构建,绝不可照葫芦画瓢。应当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人民群众意见构建县乡政府和政府部门,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机构改革”。 ③依靠农民———让人民群众管理政府。任何一个政府,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就会膨胀、腐败,会走向人民的反面。人民群众怎么管理基层政府呢?第一,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第二,财政的钱怎么花,由当地组织和民间社团讨论,人大决策,政府照着执行,执行过程接受党组织民间组织和人民代表的监督。第三,公仆违背了民意,人民有权力罢免。第四,政府所有政务必须公开,随时接受监督、质询。党的基层组织,应依靠人民加强对政府的建设领导和监督,党永远应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解决三农和农村经济问题,如果没有大思路、大前提、新战略、新举措,是无所作为的。 6、解决‘三农’问题,一定要跳出来,要有创新的思维。 首先要确立强烈的富民意识,在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从实际情况看,凡是农民增收幅度比较大的地方,增收的动力源主要靠的是劳力转移、结构调整、土地扭转、多种经营等。近几年迅速崛起的个私经济,已成为推进农业劳力转移的先锋,成为解决农村就业的关键,成为农民最现实、最直接的致富“亮点”。应该在指导思想上,把这些“渠道”作为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还要确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在结构调整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绿色农业、三资农业,用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经营农业”的“火车头”,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特色,为农业结构调整导航。 要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要破除“责任田是保命田”、“种田万万年”的旧观念,破除把“承包期30年不变”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引导农民“以土生财”,把资源转化为资本,大胆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土地作价入股,使农民成为股民,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让土地向具有经营资质的种养能手积聚,向具有资本实力的“三资”农业积聚。 三农问题论文:农业农村与农民三农问题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解决思路研究探析 近几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成为决策界和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上上下下都在讨论“三农”问题,纷纷为其献计献策。到底“三农”问题出在哪里、症结何在?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或缓解它?这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三农”问题的核心与症结所在 当前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需要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有农民收入问题、税费负担问题、劳动力转移问题、土地市场制度问题、农村金融制度问题、粮食流通体制问题,还有农村市场消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基本保障制度以及农民自组织等等问题。乍一看,怎么会冒出这么多问题来,使人觉得无从下手。论文百事通其实,当前农业、农村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并不是近期才产生的,有许多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了,不过那时问题还没有累积到现在这种严重程度。另外,从这些问题之间的关系分析,农业、农村和农民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并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在同一时期发生的,其中有许多问题是相互关联,存在着衍生关系。比如,农民收入问题与税费负担、劳动力转移、土地市场、金融制度就有着直接关系,同时也与粮食流通体制、农村市场消费等密切相关。因此,在陈述“三农”问题时,不能简单地罗列问题,应该找出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核心问题来,分析其形成原因,并对症下药。 我认为,当前“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问题,二是农村市场消费问题,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其他问题要么是由这三个问题引发出来,要么与其紧密相联。目前“三农”问题已经和过去的“三农”问题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假如说过去有“三农”问题,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前,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仅仅是一个农产品供给问题,或者说是食品安全问题;现在三农问题已经从食品安全问题演变成一个以收入、消费和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现阶段,归结起来“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在城市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要相对落后。同城市相比,农村发展落后首先体现在投资严重不足,基础设施供给明显滞后。自1998年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虽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向农业和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但是,在利用财政资金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向城市投资多而对农村投资偏少。例如,1998年至2002年国家连续发行建设国债6600多亿元,其中用于农业和农村的资金约为1897亿元,占28.7%。2003年,国家又发行国债1400亿元,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为445亿元,占31.8%。就是这2300多亿元,还包括了大江大河工程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等,而这些投资直接受益的是全社会,对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国家集中大量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后,使得城市公共品的供给和现代化水平上了好几个台阶。和国外比较,目前我国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还超过一些国家。可是,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同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这里,如果仅以基础设施供给状况衡量城乡发展水平,那么当你进入中国的大中城市就好像到了发达国家,相反当你进入中国的农村又好像到了发展中国家。这种城乡反差既存在于东部沿海地区,也存在于中西部地区。城乡投资差距不仅反映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且还反映在民间投资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增长也远远落后于城市。从1990年到2002年,城市集体和个人名义投资增长了14.6倍,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仅增长了5.5倍,城市比农村增长速度快1.7倍。农村投资增长慢,经济发展速度必然也慢,进而农民收入的增长也不会快。1990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76.9%,年均增长4.48%,比80年代增长速度(8.4%)几乎慢了一倍。而同期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由慢变快,13年里居民收入增长了159.8%,年均增长7.6%,增速是80年代(4.5%)的1.7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入越来越高,与农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比如,1985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86倍,1990年为2.2倍,1995年上升到2.71倍,到2002年高达3.1倍。2003年,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比上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9%,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到3.23倍。受收入增长的制约,农民的消费增长也极其缓慢,同城市居民的差距也在拉大。从1993年到2002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上增长了2.58倍,而县及县以下仅增长了1.87倍。到2003年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水平是城市居民的1/3,消费差距比80年代扩大了40%以上。由于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偏冷,导致其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例如,在1990年农村市场消费在全社会中的份额是53.2%,1995年降到40%,2002年进一步降到36.7%,2003年又进一步降到35%(见下表)。当前,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因为,在12.92亿人口中,有9.37亿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的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国2/3人口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刺激他们消费,只有这样中国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面对城乡发展差距,有人提出,目前中国的农村状况比过去恶化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差。这种说法有些偏激,甚至对农村缺乏起码的了解。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状况都比过去大大进步了。但是为什么三农问题又突然变尖锐了呢?关键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扩大到了某种限度,给人的感官视角造成了异常刺激,引起了社会部分群体的心理失衡,危及到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我认为“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收入、消费和劳动力转移方面,核心体现在生存和发展上。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三农”问题呢?我认为是由制度和结构造成的,是由我们的制度设计缺陷和结构转换偏差引起的。 首先从制度看,改革开放以前,国家用计划经济、依靠行政力量造就了一个城乡二元体制(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尽管我们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在改革进程和制度安排上偏废了农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我们把主要改革精力从农村转到城市,集中在宏观经济体制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对农业、农村的体制改革重视不够,造成了许多问题积重难返。 第二,农村制度的变迁受到了抑制。列举四个方面的例子:1、土地不能市场化。城市扩张、修筑公路和开发区建设侵占了大量农村土地,这些土地都是以低价强制性从农民手中征用的,造成巨额土地收益流失。2、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受到限制,基金会撤销,民间借贷不合法,造成农村金融从资金总量和机构双重供给不足,使农民长期陷入贷款难的境地。3、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滞后,限制非国有的市场主体进入粮食收购领域。4、城乡财税体制改革滞后,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这引起基层政府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再从结构演变方面分析。结构转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结构转换会刺激经济增长,但是国家在九十年代以后的结构转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是不利的。为什么?一方面,工业的过度扩张,导致了非农产业在大量抽取农业、农村资源的同时,排斥大量劳动力进入,造成农民占有的资源和财富份额下降。另一方面,受结构转换的影响,财富过度向城市集中,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因此可以讲,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在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的差距扩大趋势,既是由市场经济变化引起的,也是由于一些宏观政策不当和制度安排偏差造成的。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 解决或缓解“三农”问题的出路在什么地方?首先要强调一点是,目前社会上不应该用过激的言论,也不能用过激的办法来解决“三农”问题,因为三农问题是由历史造成的,并在历次体制变动中不断累计起来。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企图想让一届或两届政府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是完全不可能的,不能操之过急,只能重点突破,如果社会上一些人总用一些偏激的言论、并提出一些异想天开的解决办法,对解决三农问题毫无益处。最近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要使政权退出农村,我认为这是一种极为幼稚的想法。因为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农民是弱势群体,如果我们的政权退出农村,这些弱势的群体谁来保护,农村的公共品由谁来提供,农村贫困问题由谁来解决。从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看,保护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帮助陷入困境的农民,并向农村提供公共品,都是政府在农村的责任。很显然,如果让政府退出农村,这些能产生很大外部性的公共事业会立即出现供给缺位。另外,还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主要在“三农之外”,我觉得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全面。因为他把三农的长远问题和近期的问题混淆在一起了,我们不能把寄托于长远的战略手段放到现在来解决三农问题。所以最后我的结论是,解决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之外,也要在三农之内,既要在近期也要在长期。 我认为在“三农之外”解决“三农”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考虑: 首先“在三农之外”,我们的改革和政策目标是什么?我觉得核心是要实行向城乡一体化的制度过渡,将来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是要把城市和农村、政治和社会纳入一体化的进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无论是长期还是近期关键是要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人口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包括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这里,有两点需要强调:第一点是农村税费,目前的农村税费改革不是最终目标,它是一种过渡方案,最终应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税收制度”,所以尽管目前农村的税费改革有进步,但是它的税制结构设计还是不合理的,仍然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这种歧视性政策从长远看是要消除的。 第二是土地市场开放问题。现在土地基本上没有市场而言,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不许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在被剥夺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发展成本会这么低,关键就在于农民有一块地。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稳定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所以在就业不充分的条件下,还能稳定在农村,就是因为农民还有一小块土地。今后,如果说土地市场还不改革,还是由国家用低价强制购买土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中国的耕地就会大量、迅速地减少,我国的食品安全不但失去了可靠保障,而且农民还造反的,这会直接干扰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是“城市化”道路选择问题。目前我们的城市化道路走了一条不符合中国的道路,为什么?一是现有的城市发展是“关起门来搞城市化”,把农民关在城外,自己在城内搞现代化,这是为城市居民“锦上添花”,而不是搞农村“人口城市化”。二是我们在城市化道路上搞“天女散花”,强调大力发展小城镇,错误地认为“小城镇,大战略”,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问题。这是一种不符合国情的战略选择,实际上这是一种“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传统观念的延续,它实质上就是不愿意让农民进大中城市,不许他们分享大中城市积累的文明成果。从国情来看,中国若要遍地都去发展小城镇,总有一天我国会没有土地可耕,我国的城市化不能仿效美国模式,因为美国的土地资源要比我国丰富得多,而日本的城市化模式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土地、水资源稀缺,人口密集,我国应该与日本一样,走“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化道路,这样可以节约土地、水资源和能源,并能集中使用城市公共设施。 在外部进行改革的同时,农业内部也要进行改革。在世界任何国家,最终农民群体不可能变成零,工业化后仍会有一部分农民留在农村,政府要关注这部分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怎么关注?近期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第一,对农民的收入要采取直接的支持政策。我国目前对农民的支持政策不应放在是产量的支持方面,而应是对农民的收入进行支持。有人说对农民支持要间接支持,有人说要直接支持,我认为目前间接支持和直接支持都要搞,但是要有重点。有人讲不能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因为我国财政能力有限,不可能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我认为这有两个误区需要澄清:一是以现行的体制,我们总搞间接补贴能不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们过去对粮食采取的就是一种间接补贴,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越改补贴越多,2002年补贴700多亿,连续几年来我们对粮食的补贴超过三千亿,这种间接补贴会造成低效益,引起腐败,农民损失大,支付成本高。二是中国现在实际上需要进行直接补贴的不是多数人而是少数人。我国目前用于农、林、牧、渔四大业的劳动力是31991万人,看上去很多,但是我们实际算一下,真正用于种植业的劳动力目前不到两个亿,这两个亿如果剥离了一些东部沿海地区,仅剩一些农业主产区,实际需要补贴的就是一亿人左右。在12.92亿人中,我国补贴政策的目标锁定1亿人。因此“我国是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是个错误的概念,真正要补的实际是少数人,如果进行直接补贴我们还是有能力的。 第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期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改革思路应该是,粮食主产区的购销要彻底放开,国家的储备粮数量要控制在合理安全界线内,国有粮食企业要走市场化的改革之路,对粮农的保护和补贴要与国有粮食企业划断,坚持采取直接的补贴办法。 第三,农村金融改革。目前,我国推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不够,范围太小,效果也没有农村税费改革那么大。今后,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在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沿着金融市场化方向,设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从金融市场主体和资金规模上都增加对“三农”的供给,用一种平等观念对待农民,让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有权利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我认为想靠现有的金融体系来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根本没有可能,必须通过改革发育新的金融组织。 第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是联系在一起的。下一步在土地方面应该优先实行土地市场化,要把土地作为真正的商品进行交易,让土地变成商品,让土地的所有权真正归还于集体所有,不要再让一些城市人和一些中介商来非法剥夺农民。目前有人讲土地要私有化,我觉得目前提土地私有化不合适宜,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当前土地产权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应该有物权,农民用土地可以进行抵押,进行投资,要把农民现在的使用权变成一种准商品,这是一个核心问题。现在强调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彻底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什么时候能成熟?我觉得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后,再来考虑土地的产权制度改革才算合适,1993年的中央11号文件强调三十年不变,这里面有深刻的理论含义和制度背景,它充分考虑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结构转换所需要的时间区段。现在不宜过早的搞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立法上、在土地是商品等方面多考虑些改革办法。当前在土地市场制度建设有以下几个问题要尽快解决:一是对经营性用地要实行彻底的市场招标出让制度,土地出让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二是对于公益性用地,虽然目前只能按照协议出让办法从农民征地,但是征用价格原则上应以市场价格为标准,如果在征地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农民损失的,就必须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三是通过制度安排要将土地转让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为了确保土地流转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建议在农村成立土地财产委员会,委员会由农民选举产生,其职责是代表农民对集体土地出让行使决策权,并决定土地补偿金的使用方向,监督出让土地补偿金的分配。根据需要,农村土地财产委员会可以是长期固定的农民组织,也可以是临时性质的组织,不管是固定还是临时组织,都必须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为宗旨,以民主决策为原则,公正公平地为农民服务。 第五,农村公共品供给。目前,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品不是一种“恩赐”行为,而是一种责任。农民跟市民一样有发展权,有生存权,政府应该承担起最起码的公共品的供给,而不应该形成现在的“公共”财政只对城市人而不对农民提供公共品,或者只对农民提供少量公共品补贴的局面。公共财政要把公共品真正公平的分摊于城市和农村,现在到了应该用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共品投入的时候了。今年中央政府调整国债使用结构,以数百亿元的规模增加了对三农的资金投入,这是非常英明正确的,可以想见,这样坚持投下去城乡发展差距会越来越小,总有一天还会将这种差距消除掉。 最后,农民要有自己的组织。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不但要有政府来保护,有法律来保护,而且要由自己来保护。农民居住分散和生产活动不集中,这种无组织状态是他们在同非农产业进行交易和谈判中地位低下的重要原因。必须让农民组织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有影响的利益团体,引导和支持他们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参与国家决策,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组织是由三类组成的,第一类是在改革以前建立的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这两类合作社具有上下垂直性质,受中央政府的控制和管理,带有较浓厚的官办色彩。第二类是乡(镇)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合作组织是解体后,原的经济职能转移由社区合作组织承担。此类合作组织大多依赖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并行使基层政权一部分经济管理职能。第三类是改革开放以后新发育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农民和其他经营者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合作制原则自发建立起来的,这类合作经济组织都采取了自愿参加、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和收益返还的组织经营形式,他们在名称上也丰富多彩,有农村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也有农业服务公司(中心)等。从多年的实践考察,在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中,最受农民欢迎、最有旺盛生命力的是第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今后,要发展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解决以下两大问题:第一,目前我国还没有合作组织的立法,各类合作社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第二,合作经济组织总量不少,但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数以万计的供销社、信用社和社区合作组织,因体制落后、官气太重,难以为“三农”有效服务;另一方面新发育的合作经济组织又因数量少而满足不了“三农”的需要。同时,农民急切需要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发展也严重不足。 面对上述两大问题,首先,应加强合作社的立法建设,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泰国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组织立法上的经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环境;其次,要大力支持民间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别是要扶持由农民自发建立起来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从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农民发展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政府应重视其经济要求,坚持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让合作经济组织自我发展,切忌拔苗助长,防止用行政手段“归大堆”,导致合作组织发展太多、太滥,并出现行政化倾向;再次,要加快对第一、二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造步伐,解决合作社由内部人控制和只为少数人牟利的问题,进一步明晰产权,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将其改造成真正意义上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己管理经营,为“三农”服务。 三农问题论文:丘陵区三农问题策略分析 摘要:“三农”问题是中国现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也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契机,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分析,结合中国基本国情,从中国水土流失状况、提高农民收入、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等角度,因地制宜提出水土保持是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保护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水土保持;“三农”问题;农民创收;解放劳动力;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如何选择最经济、最有效、并且最可行的“三农”问题突破口,专家学者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观点。论文百事通(1)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乡镇企业的农业发展经济策略;(2)发展县域经济与小城镇建设;(3)确保农民就业、发展劳务经济的富余劳动力转移策略;(4)增加农村投入、加大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税费改革等惠农政策;(5)以新农村为契机解决“三农”问题。 本研究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城市化(城镇化),根据中国现有国情,这将是一个长远的过程,并可能将自始至终伴随着社会安定问题与生态环境的恶化问题。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要么考虑过远,要么一直在围绕着经济,却极少的考虑生态环境的问题。水土保持将可能成为山地丘陵区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突破口,不仅能够发展农业现代化、解放富余劳动力、促进城市化进程,并且保护了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1“三农”问题 在生态脆弱的山地丘陵区,“贫穷”是“三农”问题解决的最大障碍。农民收入长期得不到提高,农业资本投入长期不足,农业技术停滞,造成了农民教育、技术和经济的“贫穷”,农民剩有的财富只有土地,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提高生活水平,农民只有扩大开荒面积,增加劳动力,提高农业产量。然而,由于生产技术难以保障,土地贫瘠,人口压力大,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地愈加贫瘠,人民只得再次扩大生产面积,形成“广种薄收”的局面,导致“贫困-人口压力-水土流失-生态恶化-贫困加剧”的恶性循环。 2水土保持是中国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2.1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由于中国特殊的自然气候和地理条件,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特别是人口的迅速增加,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垦,草原的超载放牧,乱砍滥伐,森林锐减,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乱采滥挖,对地貌植被的破坏,人为加剧了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导致耕地减少,生态功能衰退;泥沙淤积江河,形成小洪水、高水位、多险情的局面,给防洪保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水土流失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国头号环境问题。 2.2水土保持提高农民收入 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从而增加人口环境容量,使群众有了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条件,安居乐业有了基本的保障。政府非常重视水土保持工程,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成为“富民工程、生态工程、德政工程”。2006年8月,水利部对对2003-2005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项目涉及山西、江西、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7省(自治区、直辖市)45个项目区、57个县。3年来,累计投入6亿多元,治理水土流失4783平方公里,治理区年均土壤侵蚀总量减少1227.99万吨,年粮食总产增长41747.4万公斤,累计减少贫困人口359877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逐步实现“两改一变”(改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改单一农业经营为农林牧副业全面发展,变生态系统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的一项有效途径。有机结合生物、工程、农耕三大措施,山、水、田、林、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实现农田增产增收,经济持续发展。2002-2006年实施的黄河水保生态工程乌兰察布市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18.8hm??2。项目区累计治理程度达到54.09%,林草覆盖率达到39.58%,减沙效率为47.1%,保水效率为21.6%,水资源利用率40%,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27元。 2.3水土保持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 中国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市化的过程,农民变市民的过程,就是农村变城市的过程,亦即农业现代化过程。象中国这样一个拥有8亿农民的发展中大国,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安定人民与酷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战严寒,修梯田,积累了丰富的梯田建设经验。截至2006年底,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梯田10.26万hm2,农村人均0.26hm2,基本农田达到12万hm2,累计总投资约6.3亿元(国家投资1.2亿元,群众投劳折资和自筹资金5.1亿元),投工1.23亿个,移动土石方6亿m3,使昔日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变成了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基本上实现了大旱不减产,小旱保丰收。梯田建设促进了马铃薯、畜草、劳务三大产业的发展,农民年人均从马铃薯种植中直接收入1200元,解放劳动力7.8万人,年人均实现劳务收入780元。 退耕还林工程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中涉及面最广、投资额度最大、政策性最强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主要是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力争25°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对宁夏南部山区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家庭调查显示,2002年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比刚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2000年减少了13.7%,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的比重也从原来的80%下降到69%,农业中减少的劳动力主要流向建筑业,贸易、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非农行业。1998年以及2003年数据对比,与退耕前相比,全县总人口增加了0.76%,农业人口减少了0.16%,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中的农业劳动力下降了20.67%,这说明退耕还林对人口资源的分布产生了明显影响。 三农问题论文: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结语,对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农产品的特性、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具体材料请详见: 近年来,“三农问题”引起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国人对“三农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何在?为什么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为“三农问题”所困挠?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为什么“天生”表现为弱质产业、农民“天生”成为弱势群体、农村经济往往是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为什么多年来我国主张国民经济平衡发展、强调农业的基础作用,而实际上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和生活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赖于对“三农问题”产生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与工业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动趋势,以及各国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战略选择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探讨。 一、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以及农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有其特定的经济历史背景。自从产业革命导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城市的兴起,就整体而言,农业这一曾经作为农业社会经济的主导产业就开始逐步被新兴现代制造业所替代,与此同时,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也随之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因此,除非一国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有意识地对这一弱势产业和群体加以保护,否则,农业停滞、农村落后,以及农民生活的相对贫困似乎就成为产业革命,以及由此引起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后果。这是因为,第一,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 第二,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表现在,在工业化初期,传统农业为现代制造业的兴起作出了包括粮食、原料、劳动力和资金,以及市场等方面在内的贡献;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制造业,将以其技术和制度方面的明显优势,转而对传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产生更为强大的推动作用和影响。 第三,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 最后,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农业的相对地位(即在国民收入和就业中的相对份额)将呈下降趋势。与此相对照,工业部门则成长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随着农业相对地位的下降,在人们心目中,其绝对地位似乎也在下降,由此产生了工业化过程中的“唯工业化倾向”,它使战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呈现不断强化和加剧之势。 二、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 与现代制造业相比传统农业在生产技术、产品以及农民组织等方面处于“先天”劣势。这方面的较早研究可见之于中国留美学者张培刚的早期著作《农业与工业化》。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华中工学院出版社,年版,第⒉⒋章。该书在论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农业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时,深刻揭示了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张培刚在论述农业的“产品贡献”时指出,由于工农业产品供求关系变动引起的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变动,往往对农业和农民不利,即当工业品价格由于需求不足而下降时,作为工业品生产原料的农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跌,而其下降幅度却往往超过工业品价格;另一方面,当农产品价格由于欠收或供给不足而上涨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价格也将随之上涨,且涨幅往往超过农产品价格。由此不难看出,在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即贸易条件)变动中,农业和农民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另外,在阐述农业的“市场贡献”时,张培刚认为,农业和农民在向工业化作出市场贡献时,自身作出了巨大牺牲:即当农业和农民作为工业品的购买者,往往面对“卖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由卖方决定,因而被迫支付较高价格;而当农民作为农产品的出售者,又面临“买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往往由买方决定,因此不得不被迫接受较低价格。显然,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农业和农民无论作为买者还是卖者,总是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农业和农民的相对劣势地位,可以经由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加以说明。 其一是农产品的特性。由于农产品是有机的生物产品,这种特定的自然属性使其容易腐烂、变质,不易储存和运输,因此,生产者往往希望能够尽快出售产品,以减少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浪费,这样,在 出售农产品时,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 其二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这种组织上的涣散性使众多个体农户,在直接面对市场时(无论作为买者还是作为卖者),客观上都将使另一方具有某种垄断优势。因为,无组织的个体小农户不仅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相反,容易形成彼此竞争、相互对立、互相削弱的内部冲突之势。这样,在面对数量较少的卖方和买方时,农业和农民的失利就成为必然。 由上述因素导致的不利结果,并非不可克服。其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现代化中的技术进步以及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建设。如果将现代制造业提供的先进技术(包括储存、运输和保鲜技术)运用于农业,由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引起的诸多问题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另一方面(即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使农业和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保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这样,市场结构将会随之改变,农民为维护自身利益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及劣势地位就会根本改善。当然,所有这些条件的最终改善将取决于人的认识和努力。 除了农产品的特性和农民的组织性两方面因素外,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还可以经由农产品的供求弹性以及来说明。首先看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可以说,迄今为止,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仍然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加上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农产品的供给呈现较低弹性。这样,当农产品需求增加以及由此引起价格上升时,农业生产却不能相应地快速增长,从而使农业难以通过增加供给以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长的好处。另一方面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看,由于凯恩斯“基本心理法则”(“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律”)和“恩格尔定律”(“食品消费支出在人们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愈来愈小”)的双重作用,加上现代合成材料技术的进步,农产品的需求也呈较低弹性。这就意味着,随着经济进步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增长和发展从需求方面获得“拉动力”的空间也相对较小。或许人们会说,这种分析排斥了技术进步因素的作用。的确,如果加进技术进步的影响,农业生产或农产品的有限的供给弹性将获得相当程度的改善,而且,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改变,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也将有所提高。但就整体而言,农产品作为初级产品,与制造品相比,其供给和需求弹性均较低是不争的事实。另外,与制造业产品相比,在农产品价值构成中扣除各项成本之外,新增价值(“附加值”)部分比重较小,加上其有限的后序“加工”过程又往往被制造业“包揽”和“垄断”,因此,农业虽然为其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巨大潜力和空间,自身却囿于比较利益劣势的局面而难以迅速发展。 最后,还由于农业的技术进步相对缓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弹性相对较低,以及农业部门的资本积累率以及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张率也较低,因此,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现代制造业等非农产业的兴起,如果一国政府对农业缺少明智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听任经济生活中的比较优势法则和优胜劣规律的作用,那么,农业停滞、农村落后和农民贫困将不可避免。 三、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 前面,本文从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以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相互关系的角度,对“三农问题”的起源作了一般意义的探讨,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表现为农业与工业的双双进步与现代化?为什么有的(尽管是少数的)发展中国家在战后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成功地避免了“三农问题”的困扰?……显然,问题的答案还需从各国的工业化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中去寻找。 众所周知,由于对工业化内涵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理解,我国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在战后工业化起步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始终推行以牺牲农业换取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化战略。这种战略从其推行的开始,就对发展中国家战后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起着强化和加固作用。从另一种意义而言,这种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又必须以强化“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前提和手段,由此形成了战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共有的“工业化”“城乡分割”与“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累积性因果恶性循环”。因此可以说,不恰当的工业化战略,是我国“三农问题”得以产生、并形成并呈“积重难返”之势的重要的和直接的原因。因此,对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战略决策加以反思,为走出“三农困境”寻找出路,就显得十分必要。 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分割”、“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倾向集中表现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各个方面,包括收入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等。 ()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这种情况一度有所改善,然而,自年代中期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明显拉大。统计资料表明,到目前为止,占我国总人以上的农村居民,其收入在国民收中所占份额还不到,而总人口中不到的城市人口,其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超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而且据测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改革前的倍左右,增加到目前的倍左右。 ()从价格政策看,为配合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战略,我国长期实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政策,即通过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以使工农业产品交换条件有利于工业部门的积累和扩张。改革开放后,尽管多次调整农产品价格,但由于工业品价格提高更快,因此,工农业产品价格之间的“剪刀差”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有资料显示,年间的年里,以“剪刀差”方式流出的农业收入达到亿元。年均流出亿元,是改革前(年均亿元)的倍。“剪刀差”这种“暗税”给农民增加的负担已超过农业税(“明税”)负担(同前注)。。 ()从税收政策看,我国城乡居民税赋也呈现明显的“城乡倒挂”现象。依据我国目前税法和现行税制,城乡居民税赋负担严重失衡。从所得税方面看,城市居民所得税起征点为月收入元及以上者,而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年纯收入不到元,却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从增值税角度看,城镇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年销售收入元者,然而,尽管一般农户远远达不到该收入水平,却户户必须交纳农业税。另外,现行税制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年应税收入不到元者,税率为。而在农业方面,对主要农作物征收的每亩实际税收负担率(税金纯收益)则分别为:稻谷;小麦;玉米;大米,均明显高于城镇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另外,城乡税收征收方式及其(依据)也存在明显的于农于不利和对农不公现象。从理论上说,税收是基于经济收入的一种派生性收入。而我国农业税普遍采取“税跟地走”(“地跟人走”)的均摊式征收方法,以至于许多农户在几乎没有纳税基础和能力的情况下也被迫成为纳税对象。 值得提及的是,若不是刚刚在全国农村推行的旨在为农减负的“费改税”政策将多年来使农民不堪负重的税外“费”赋减了下来,使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城乡居民的税赋差别就更为显著。 ()从政府投资政策(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方面看,其“城市偏向性”同样十分明显。 一方面,在政府投入方面,我国一直采取向城市和工业建设倾斜的投资政策,改革开放后,虽然财政支农支出总量有所增加,但相对量却呈下降趋势。例如,年,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即分别为:、、、、、和;年回升到,年又下降为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财贸经济》,年第期。。另外,在政府对农业投入增加的同时,农业税和乡镇企业税则逐年增加,结果两两相抵(不考虑“剪刀差”形式的间接流出),农业和农村的资源净流出远远超过净流入。另外,在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城乡差别也十分明显。例如,在年的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占,人均达,元,而对农村集体经济投入的人均水平仅为元(同前注)。。最后,从我国农业产值比重与政府支农投入比重两个指标看,也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失衡。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占的,政府财政支农支出仅占总财政支出的(同前注)。。 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相当明显。公共物品应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提供,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采取明显的城乡差别待遇政策。 农村的公共物品也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前者包括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大规模土壤改良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防治病虫害、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设施,通讯和文化设施建设,以及年义务教育普及等。后者包括区域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能源、水利、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高中及职业技术教育、农村医疗以及文化设施等。 “纯公共物品”理应由中央财政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则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财政共同提供。另外,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尽管在性质上被界定为“私人产品”,但由于其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作物产品)及其产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因此具有明显的“外溢性”,政府也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借助于价格、税收、以及投资政策等直接和间接手段,帮助其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并增加收入。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长期向城市尤其是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倾斜,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政府财政预算解决,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则主要由农民出资负担。其后果是: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不足。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始终难以提高;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建设滞后,大江大河治理不利,导致水患频繁、干旱不断,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改变;农村能源交通条件改善缓慢,公共卫生设施和标准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面临严重资金短缺,从而使占人口近的农村人口生活水平和劳动力素质不能迅速提高。 ()从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看,我国社保体制“城乡差别待遇”更为明显。城镇居民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保护;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有“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政府举办的“再就业工程”等措施的关怀和保护;此外,城市居民还不同程度地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制度提供的好处。而在农村,除了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唯一保障外,农民的生老病死别无其他保障。农民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义变得如此简单,那就是为生存着而“活”着。 四、结语 毫无疑问,我国“三农问题”的起因是多方面的,除普遍存在的某些客观原因外,有实际政策操作和处理不当的问题、有政策制定和决策中的失误问题、更有指导思想方面的偏差问题。本来,作为初衷,本文试图通过一般理论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探讨我国“三农问题”产生和形成的深层原因。然而,结果表明,其结论似乎又十分简单,那就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之成败将最终取决于“三农问题”能否真正解决。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对策思考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高度重视,提出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三农”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平衡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我党如何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农”问题由来已久,涉及十分复杂的体制、政策和经济问题。过去研究“三农”,没有跳出“农”字,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指出了问题的实质,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当前“三农”主要问题 1978年,我国农村率先开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这种势头保持了十多年,到90年代后期,农村改革的政策优势逐渐减弱,却不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进入新世纪,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涉及“三农”的问题很多,其中最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民增收困难 从*7—*0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连续四年下降。*6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是9.1%,*7年下降到4.8%,*8年下降到4.3%,*9年下降到3.8%,*0年再降至2.1%。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政策措施,*1年农民收入增长恢复到4.2%,*2年增幅达到4.4%,仍低于*7年的增长速度。此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0年城乡人均收入比为2.2∶1,*5年为2.71∶1,*0年为2.79∶1。*2年农民人均收入2476元,城市居民人均收入7703元,城乡比约为3:1。这里要特别指出,农民人均收入的大约40%是实物折算来的,不是货币收入。除此以外,在货币收入中农民要留出20%~30%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如此计算,城乡人均收入比要大于5:1。农民增收难问题,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例如农民购买力下降,农民用于生产的投入减少,农村消费市场难以启动,农村社会矛盾增多等等。 (二)农业效益低下 *5年以后,农产品市场趋于饱和,价格持续走低,农产品卖难问题突出。*9年与*6年相比,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和粮食类收购价格总指数分别下降了23.1%和24%。有专家计算,*7—*9年,粮食价格下降使农民人均减收40元,使农民纯收入增长减少15%。*7—*1年期间,每个农民现金收入仅增加18.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提高257.4元,出售农产品收入下降455.8元。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仍在低位徘徊,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这种局面不扭转,会给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威胁。*3年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上升趋势,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信号。 (三)农业基础薄弱 农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农业基础设施对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长期以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很少。例如从*8—*1年中央共安排国债资金5100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用于农业(不含水利、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仅为56亿元,占国债投资的1.1%。专家指出,1950—1978年期间,通过价格差、农业税等形式,全国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资金155亿元,1979—*4年,平均每年流出811亿元。农业(特别是种植业)成本收益率呈下降趋势,例如*7年种植业每亩成本纯收益率为34%,*0年下降为19.5%。*7年全国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是1267.69元,*1年则仅为1165.17元。 (四)农民负担沉重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高度重视、三令五申,但是成效并不显著。从根本上讲,体制问题和政策问题是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源,县乡吃皇粮的人员规模和工资水平如果不能减少,农民负担就会居高不下。在农业效益不高和农民收入很低的情况下,国家每年从农民身上收取约400亿元的税收,农民还要缴纳占纯收入5%的“三提五统”,这两项合法税费约1000亿元。资料显示,*0年农村人口人均税费比率为5%,城市人口人均税率为0.58%。除此之外,农村子女就学和医疗是农民最大的两笔支出款项,据有人对我国中部某省农村的调查,农户供养一个小学生一年需要1000元,初中学生一年需要1400元,高中学生一年需要3000元,因子女就学致贫的农户不在少数。 二、“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根本上说,“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城乡分治、一国两策、重城轻乡。城乡分治的二元化社会结构,是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而且形成一整套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相当坚固。“三农”问题近几年凸现出来,是新形势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体现。 (一)农村劳动力非充分就业,是农村相对贫困的根本原因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更是我国农村的最大矛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根源。1952年我国农村人口4.9亿,1.1亿农户,16亿亩耕地,户均耕地14.5亩,劳均5.7亩。*2年我国农村人口9.3亿,2.4亿农户,20亿亩耕地,户均耕地8.1亩,劳均3.9亩。我国现有农村劳动力约4.8亿,在乡镇企业就业或半就业的约有1亿人,有关部门统计外出务工的有9400万人,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约3亿人。根据农业专家调查,按农村现有生产率水平,农业大体需要1亿劳动力即可,有近2亿农村劳动力处于待转移就业状态。进城务工人员大多工作极不稳定,随机就业,春去冬回,甚至随农忙季节来回流动,形成“候鸟”式民工潮,这并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向健康方向发展。造成这种局面有国家政策导向的原因,国家对城市居民就业是一种政策,对农村民工务工又是一种政策,加之有户籍、身份制度限制,形成了就业的“一国两策”,农民进城就业自然不会有长远打算和提高技能的内在需求,不能实现稳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从根本上说,有计划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其他措施不能代替。 (二)农户分散经营体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我国农村第一次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双层经营的农业经营体制。这种改革的优点是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基本国情,把家庭承包土地作为基本制度,土地作为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保障,相当于城市的社会保障,使农民没有后顾之忧。但是,以家庭承包土地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带来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家庭经营土地过于分散,不利于现代科技的应用,高度分散的农户难以对应千变万化的市场,农业竞争力难以提高。例如:美国、加拿大平均每个农户大约拥有土地*公顷左右,欧盟国家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拥有约20~30公顷土地,我国平均每个农户拥有土地0.5公顷。1987年前后,理论界开展过关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大讨论,有专家提出,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一个农户经营的最佳规模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平衡点,按中等劳动生产率水平,一个劳动力可以经营约20亩耕地。按照生产关系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现阶段应允许农民按照“自愿、规范、依法、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实际上,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有偿流转是不可避免的。 (三)对农业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投入不足,使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为了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都在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韩国1970年制定了新农村运动计划,到1980年,政府对农业投资总额达到27571亿韩元。日本*4年制定了一项对农业投资6兆100亿日元的计划,用于应对加入WTO对农业的冲击。*2年,美国颁布新农业法,规定今后十年对农业提供1900亿美元的补贴。相比之下,我国是另一种情景,*0年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12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左右,比*0年的10%低2个百分点,比1980年的12%低4个百分点。按WTO协议计算口径,我国财政支持农业的空间还很大,仅“黄箱”政策就有1740亿元。按照“绿箱”政策,用于农业科技、农民技术培训、扶贫、公益基础建设等的投入,还有更大的空间。我国长期以来对农村和农业的基础投入不够重视,使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农业发展的基础十分脆弱。由此看来,改革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符合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建议 人们习惯认为,农业是一个产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国家应把它推向市场去参加竞争和经受考验。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农业还有作为产业之外的另一面,这就是欧洲提出的农业多功能性,其含义是:农村是国土的组成部分,是保持自然平衡的一种生态类型,农民是相对城市的公民阶层,是保持民族传统和本土文化的载体。因此,农业具有稳定社会格局和充分就业、保持国土景观和生态安全、传承民族传统和乡土文化的诸多功能,国家不能简单把农业作为一种产业对待,要加以保护和善待,对农业的补贴不能看作是旨在扭曲农产品价格补贴。据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农业和农民进行直接财政补贴,原欧盟国家最先实行这种政策,近几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采取了类似政策。这种观点在我国还没有“市场”,应当对农业有一个再认识。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规律,工业化过程要经历以农补工、工农平衡发展和以工补农三个阶段。根据对美、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的研究,我国(内地)已具备第一个转折点的指标:一是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5%左右,工业和农业的增加值大约为6∶4,这个指标我国*8年已经具备。二是农业就业占社会就业人数总数不超过55%,我国*4年已基本具备。三是城市人口不低于全国人口的35%,我国目前接近这一指标。四是人均GNP在700美元以上,我国*8年已经达到。根据世界经合和发展组织*0年的研究报告,世界上发达国家对农业的保护率为生产者价格的51%,发展中国家平均在6%,我国为负数。总体来看,我国已具备条件和可能,应及时调整国家财政和基础投资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保护力度,这是协调城乡发展的根本措施。 解决“三农”问题,重要的是真正落实中央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多予”要有安排,“少取”要有措施,“放活”要有配套政策保障。有些问题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有些可以很快作出安排。当前可以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很多,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出发,调整国家和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比例,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比例不低于总支出的15%,略高于1980年12%的支出比例。在国家财政每年新增2000多亿元中,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农业和农村。国债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应不低于国债投放总量的20%,如果每年继续发行1500亿元,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应低于300亿元。 (二)消减有关农业税费 纵观世界各国,对农业征税的国家不多,特别是工业化国家,几乎都有“以工补农”措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跨过了依靠农业提供原始积累支持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阶段,应当适时调整政策。首先应当积极考虑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加大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消减农村教育附加费;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压缩乡镇“吃皇粮”人数,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消减农业税费应与各地税费改革、撤乡并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结合进行,对我国东、中、西部省区可区别对待并有一个渐进过程。 (三)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世界上有一些国家的农业经营体制与我国相近,具有较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特点,这些国家都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业专业协会,为农户提供科技应用、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生产资料供应甚至产品加工等服务,并在农户与政府、农户生产与市场之间起到桥梁作用。这种代表农民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可以提高分散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水平,应对变化的市场,降低生产的市场风险,是一种成功的经验。我国应尽快建立区域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与农民结为利益共同体,这样做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 实现农村人口的充分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应尽快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对农民到城市异地就业给以“公平国民待遇”,包括改革现行户籍政策,就业歧视政策,子女就地入学,享受就业城市的公共服务等,使农民进城就业与城市居民就业完全平等,给他们公平竞争和发展的机会。这样,有利于农民从土地、农村永久性解放出来,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 (五)加快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各国经验证明,农业发展最重要的是依靠政府支持保护和科技进步。因此,在推进农村各项改革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农业科研工作投入,争取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科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从事公益性技术推广和服务的队伍,国家应给以稳定的支持和保护,同时鼓励相关科技企业、大学等按照市场规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有偿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把大量实用技术组装配套成模式技术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农业科技应用率和普及率,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
人员管理论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新视角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呈多元化格局。然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又凸现出各自会计管理的特点。本文立足于这些特点对当前会计人员管理创新模式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结合法国的先进经验,提出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建立适应当前所有制结构与有效制约“内部人控制”并重的分类管理机制。 [关键词]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会计委派制 财务总监制 集中会计核算制 村帐乡管 一、 问题的提出 会计工作自从产生起,就天然地成为社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一点早已被国内外政界、会计界及社会各界所共识。大家普遍认为,会计工作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应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基本上采用由国家和企业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各单位(特别是企业)均是国家行政部门的附属物,而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经济关系比较简单,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矛盾以及会计造假问题并不突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新形势下,会计信息的生产者与其单位领导者的合谋现象虽不十分普遍却已不是个别。尽管某些会计人员试图依据《会计法》、代表国家利益进行核算和监督,但由于其自身的福利待遇、工资、政治前途均受制于“内部人”,因而让其代表国家对企业经营者的经济活动实施监督似乎勉为其难。尽管国家一再强调会计监督的重要性,但会计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容忍视的问题。如偷税漏税、知法犯法、会计信息失真等。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中,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便逐渐出现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及“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从而最终引发了会计人员管理问题的讨论与改革。关于会计人员管理问题,目前的主要观点有“会计委派制”、“集中会计核算制”、“财务总监委派制”、“会计人员独立论”等。但是,上述创新模式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行政机关、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而对非国有经济单位会计人员管理的研究则明显滞后。笔者认为,这种格局的形成显然与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要求不相适应。众所皆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不再是单纯的国有经济,许多非国有企业,如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均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现有的所有制结构还将进一步变迁。有鉴于此,本文试图结合现有的所有制结构,将会计人员的管理层面的改革覆盖到各种类型的单位中,并借鉴法国的经验,建立一个既符合国家利益要求,又适合企业管理特点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以丰富我国有关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方面的基本理论。另外,如何结合会计人员管理全方位地制约并克服“内部人控制”所带来的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二、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及其评价:法国的启示 受私有制经济基础的决定,西方国家对会计人员大多是企业自己管理。作为会计人员一旦应聘从业,便标志着资格的确认,不存在统一的资格考试。从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等级的认可,会计主管的任免完全取决于聘用者。而受聘的会计人员的工作职权、职业道德也完全立足于为聘用者服务这一点。但是,西方国家的做法也并非完全一致,尤其是对公有单位的会计人员,有些国家的管理甚至比我们还严格。比如,法国的会计分为两大系统,即公共会计和企业会计,所有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实行公共会计制度,全国有60000多名公共会计人员,直接由财政部派到国有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会计核算业务由公共会计员承担,派驻单位不另设会计进行会计业务核算;对国有企业,由另设会计机构进行经营业务核算,公共会计员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只监督其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负责税款和其他应交国家收入的征收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当然,向国有单位派驻公共会计员,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由财政部任命或认可的方式:即中央政府的直属单位一般由财政部直接任命;特殊单位,如军队、外交等部门,由财政部和该单位共同任命;地方机构的公共会计员由地方选拔任命,报财政部认可。如果财政部不同意该人的任命,由宪法委员会下属的一个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机构组织听证会,然后投票表决其任命是否有效。在听证会期间,其任命仍然有效。为避免从业人员贪污、舞弊,法国规定:(1)公共会计工作必须实行轮换制度,即任何一个公共会计员在一个单位工作不得超过7年。无论何种方式离职都要提前6个月通知;(2)对担任公共会计员的人提出了特殊要求,一是要缴纳保证金。根据担任职务高低和服务单位大小,保证金不一样,平均每人需百万法郎。如果个人交不起,可由公共会计协会代缴。二是 司法假设。从公共会计员上任开始,财政部就要控制其本人和配偶的财产(主要是房地产)。公共会计员一旦被起诉,其房地产立即被冻结,待事实查清之后再按规定处理。三是公共会计员有规避条款要求,主要是:不得担任财政稽核检查员和一般公务员,此条款对其配偶也适用;不得担任市长或市长助理;在其服务的部门不得担任其他监督方面的职务。在法国,公共会计员尽管不是国家公务员,但只要在职即享受公务员待遇,其工资按公务员标准由财政部核定,由派驻单位支付。公共会计员退休后由财政部按公务员待遇发放养老金。 法国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收支项目的决策人与收、拨款的经办人必须在两个机构。决策人无权经手钱款。收、拨款业务必须委托公共会计员经手办理。当公共会计员在工作中出现错误时,除按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要负责经济赔偿。 与西方相比,我国现行会计人员管理是一种“双重管理”模式。即由单位自行任免本单位的会计人员,负担会计人员工薪待遇,并决定其职务晋升与否;财政部门负责会计资格评定审查及会计工作的考核,从客观上保证会计人员的从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会计人员必须至少取得会计证资格认定,同时符合财政部门的职业道德标准才有可能被单位聘任。各单位会计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财政部门从任职资格审核方面加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监督是这一模式的特征。 纵观法国的会计人员管理模式,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是我们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所必须借鉴的:(1)不同单位采取不同的派驻方式。法国的公共会计员派驻不搞统一模式,而是根据不同经济性质、不同规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前所述,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由公共会计员来承担,不设重复机构和人员,而企业则必须设立单独的会计机构负责日常经营业务核算。根据企业规模,有的只派一名公共会计员,有的则派几名;有的子公司不派,有的子公司也派,这要视具体情况确定。但无论何种情形,法国均要求公共会计员一律不干涉企业的经营业务,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2)权力的高度分散与制约。西方人普遍认为,“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为此,西方国家特别是法国处处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上限制权力、制约权力。如要求公共会计员必须实行轮换制、个人财产申报制、保证金缴纳制、决策和执行分离制、签票和收拨款分离以及有关的规避条款等,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公共会计员的权力,形成会计工作中”没有人不受监督,没有人不受制约“的格局,进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3)完善的职业保障机制与奖惩机制。在法国,公共会计员是财政部派出的国有资产代表,具有工作独立、监督权力大的优势。并且所有公共会计员均享受公务员待遇,退休后领全额工资,但同时他们的责任又是重大的,如公共会计员若在工作中出现错误,要受严厉惩处,不仅需承担刑事和行政责任,还要负经济赔偿责任,有时还涉及本人及配偶的财产。 反观我国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笔者认为,根据〈会计法〉规定,由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无疑加大了单位领导的会计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另一方面,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严格的会计从业资格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中级以下)考试制度、总会计师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等一系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将进一步丰富会计管理的内容,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这是我们所必须予以肯定的。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我国会计群体的独立性差、不能有效抑制财务上的乱收乱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现象仍十分普遍。造成目前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本人认为,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管理模式自身的缺陷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通过控制经营者的任免和报酬来控制企业,达到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目的。经营者通过控制企业的经营权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以完成受托责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虽然是一种委托—被委托关系,实际是企业的共同控制主体。会计信息是他们的沟通工具。所有者通过会计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并对经营者实施必要的干预。经营者为完成受托责任,利用会计信息进行控制、决策,最终又利用会计信息报告其行为结果。无容置疑,由于客观存在着“人风险”,理论和实践中又无法设计出一种完美的契约来消除。因此,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在目标、利益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会计信息成为决定双方切身利益的关键。谁控制了会计信息,也即控制了会计信息的加工制作人——会计人员,谁也就实现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中,经营者成了现实的会计控制主体。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则主要是通过由经营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来实现的。为了粉饰自身经营业绩,各种虚假会计信息便应运而生。 三、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创新模式及其可行性透视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十分庞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现行经济模式及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寻找管理会计人员的最佳模式。比较可喜的是,近几年来,我国会计界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目前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及做法: 1.“会计人员独立论”及其评价 所谓会计独立是指会计人员独立于委托者和受托者等利益主体,不受其中任何一方管理,只受会计准则约束。该观点认为,由于委托者的多样化,各个委托者之间往往存在着利害冲突,为了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客观与中立,会计人员不能归属于多元利益主体(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劳动者等)任何一方,只能处于多元利益的边缘。会计人员只能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他们只能受会计法律、法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社会中介机构(会计民间社团)管理全国的会计人员。概括地说,会计人员独立论的实质是把会计人员看作是信息需求者的共同人。然而,笔者认为,这种“独立论”强调的“独立”却存在理论上的严重反差。 在典型的现代公司中,管理权与所有权相互分离,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处于公司之外,并不直接履行管理的权利,管理 的权利被授予公司经理。而公司经理分布在公司内部各个层次,且上一层级对下一层级同样有授权问题,使得每一个层级上的经理既是委托人又是人。如此一来,尽管公司内部各位委托人(经理)管理的权利来自于资本提供者,且人的工作归根到底是替代资本提供者履行特定权利和义务,但由于主人与人在空间上相互分离,公司层级上诸位经理具有双重身份,因而委托人对人的监督方式和调控方式不可能是“直接的”或“面对面“的形式,而只能是通过“契约”的手段。按照经济学人说的观点,公司是契约关系的综合。着名学者费玛指出“资本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也是契约关系的综合”。契约的实质是信息,并且经济学人说与会计在一定范围内是相互交叉的,原因是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其产出是会计信息。无论在公司中,还是在资本市场上,相关当事人介入的各种契约总是与会计信息交织在一起。作为会计信息的生产者——会计人员,在委托关系中只能居于第三层次或内部层次,如果将其独立出来,会导致出资者、经理人员和会计人员三个角色的严重错位,这显然不符合委托理论的要求。 2、财务总监制模式及其评价 从本质上讲,财务总监制度代表所有者利益,体现的是一种来自于产权约束的监督关系。目前,该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由财政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除派驻稽查特派员以外)、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四种企业类型委派财务总监。二是由产权单位向其下属企业委派财务总监。 笔者认为,由政府部门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固然能对企业经济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寓监督于管理和服务之中,以解决国有产权代表缺位问题。但此种形式违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规定,难以实现政企分离,更不利于消除政府对企业的不正当干预。所以,我们主张财务总监应由产权管理部门委派,经过一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对企业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监督的职责,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不作为财务负责人,以符合当前的改革精神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规定。 3、集中会计核算制模式及其评价 所谓集中会计核算是指在基层区、县、乡(镇)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主要包括湖北宜昌地区实行的“零户统管”和湖北仙桃市“村账站(乡镇经管站)管”两种模式。 在基层地区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制,既消除了各基层单位的会计机构及违纪的便利条件,又能有效地制约“内部人控制”,保证财务收支的合理合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增强财务透明度,为从源头上制止铺张浪费、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提供可能,是一种应当予以肯定且有必要推广的合理模式。 4、会计委派制模式及其评价 从财政部近年来对一些试点地区和单位的调查看,各地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四类: (1)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即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在这种形式下,委派对象大多是单位的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委派部门为地方政府(有些地方为财政部门)。 (2)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委派。这一形式的委派对象主要是财会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委派部门大多为财政部门,也有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委派。管理体制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励、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但工资福利等的负担形式各地有所不同,大多按照“谁用人、谁负担”的原则,由委派单位向用人单位收取服务费。目前向中、小型国有企业委派会计人员主要是在中小城市进行试点。 (3)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即由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向下属企业或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对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一般由集团进行直接管理(包括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工资福利等)。 (4)由乡镇政府对乡镇企业委派会计主管人员。其主要做法与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人员委派制的做法基本相同。 必须指出,并非所有的会计委派制模式均是理想、完善的模式。应当肯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委派制,不属《企业法》、《公司法》约束的范围,而且由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所以由政府部门通过会计委派,以加强资金管理,这是天经地义的,并且符合国际惯例。由集团总公司向下属企业委派会计人员,这是基于强化集团自我约束机制与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水平的需要,是一种既符合投资者利益要求、又不与《企业法》和《公司法》相矛盾的理想管理模式。但对国有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委派会计,我们则持否定态度。无容讳言,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必须根据企业外部信息和内部会计信息迅速决策,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为此客观上要求会计应站在企业角度为自身经济利益服务。向国有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委派会计,片面强调了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监督,弱化了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的职能,实质是传统会计管理体制的变形。这不仅会导致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再现,而且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相悖。其次,不利于搞活企业。现代企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系统,具有独特的运行机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为求得生存和发展,还应当具有为实现其经营目标和经济利益所必需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对于企业来说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丧失均将意味着企业运行机制的被破坏。由政府部门对国有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会计进行委派,并由被委派人员代表国家行使资金支配和运用权,最终只能导致企业的自主权难以全面落实,降低企业的活力。 四、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理想模式选择:建立适应当前所有制结构与有效制约“内部人控制”并重的分类管理机制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其实是一种制度变迁。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制度变迁必然要考虑其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否则就会影响甚至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意味着,我们只有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创新及其选择,置于特定的会计环境中来加以研究,才能更好地衡量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先进性和效益性。 我国在经过十几年成功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目前的工作重点已转移到企业和相关领域。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经济成份已突破单一的国有经济成分,并呈现出经济成份日趋多元化的格局。考虑到当前会计所处的外部环境,我们在对带有传 统计划经济色彩的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扬弃的同时,必须使新的体制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要求。过去的那种只重国有经济会计管理、忽略非国有企业会计管理的理念,最终只能使某些部门形成会计管理上的真空,导致会计秩序的紊乱。因此,在微观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选择上,我们不能盲目地追求整齐划一的管理模式,而应根据当前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成份的特点及政企分离原则,适当借鉴法国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选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据此,我们不妨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理想目标模式定位为“分类管理”模式: 1、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设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公司委派,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的财务总监由产权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代表股/,!/东对企业经营者所从事的财务活动及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与决策。为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作用,一方面,应保证财务总监地位的独立性,即财务总监的工资、福利及党团关系应由委派单位负责,另一方面应要求企业对重大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实行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合会签的制度。所有企业(这里指国有、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会计人员(除财务总监外)的调动、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完全由本企业单位负责管理;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均由本单位负担,工资调整根据本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确定;会计人员入党入团、进修深造及其奖惩由本单位党团组织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办理;会计人员具有单一身份,即只代表本单位行使有关权利。至于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制订,均由企业在《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约束下自行安排。 2、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制度。对条件适宜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并取消各单位的银行账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融会计服务与监督为一体。具体说来,在一个地方,可以设一个会计核算中心,也可以本着精简、效能、方便的原则,设立若干个。对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取消其单位的账户,实行“零户统管”,其各项收支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3、向不适宜实行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重要岗位上的会计人员。由各级财政部门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他重要岗位上的会计人员。委派单位对象主要是人数或所属单位较多、业务量较大、不便于实行集中核算制度的市(地区)及市(地区)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委派的会计人员主要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其工资、奖金、福利及人事档案由委派机构负责管理。 4、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账乡(镇)管制度。在保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一级政府代管村级账务。在实施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村级财务记账(集中核算)和村级会计乡(镇)委派两种具体形式。 5、实行单位内部会计委派制。内部委派是指业务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为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而实行的一种内部会计委派形式。具体实施时可采取对所属企业、单位会计帐务统一核算,集中管理;也可向所属企业、单位委派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负责记载和核算所属企业、单位的会计业务,被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人事档案一律由派出机构负责。 6、对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制度。必须指出,相对于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而言,由于其产权方面的因素,则不具有外部单位对其委派会计的理论依据,这些企业对会计人员的任用完全由其自主决定。但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及会计检查等仍应由同级财政机关负责。 当然,我们同样要清楚地认识到,目前会计秩序紊乱的源头主要在于“内部人控制”(笔者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这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已基本形成共识。前面所述的对企业、有关单位委派财务总监或会计人员,都是基于制约“内部人控制”的需要,这也是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初衷。为充分发挥财务总监及被委派会计人员的作用,首先必须对财务总监以及被委派会计人员实施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定期轮换制度、业绩考核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全方位强化对“内部人控制”的适时监管;其次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监督及独立审计的作用。在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时,最为忌讳的恐怕就是“被委派人员与内部人的合谋”。在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尚欠规范的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加快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步伐。另一方面应通过财政部门,定期对国有企业经理层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年度检查,强化执法力度,尤其是惩罚的力度。让承担责任的违法者受到真正的重罚,使之及时退出内部人的角色。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监督,前述检查可结合经理(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或将“内部人”的会计责任纳入其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对非国有企业“内部人”的监控,不妨引进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内部人”操纵的会计信息进行再监督。但上述制约行为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确认。 五、结束语 我们在明确了新型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之后,不能忽略体制本身所隐含的局限性,有些问题必须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结合研究, 似乎才有利于会计秩序的全面优化。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上岗审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等。笔者相信,伴随着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必将还有新的契机。 人员管理论文: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建构 摘要: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工作绩效如何,直接影响着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影响着高校综合实力的高低。因此,怎样从战略全局的高度,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对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问题的研究,构建符合高校中层管理干部实际的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高校中层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绩效,是值得每一位高校管理者认真思索并勇于承担的重大课题和长期任务。 关键词: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在高校的领导体系中,中层管理人员是一批具有一定的组织、决策、指挥和管理权的人,是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开展工作、做好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学校领导与广大教职员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一、高校中层管理人员职务绩效考核制度的必要性 (一)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效率,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 近年来,高校的持续扩招和“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使高校的办学经费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中国高校普遍存在着机构臃肿、冗员过多、浪费现象严重、基础管理薄弱、效益不高等问题。这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包括人事体制特别是考核机制创新不够有关。其中,管理人员的考核流于形式、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是症结所在。如果不在高校管理人员特别是校级和中层领导职务绩效考核上取得突破,即使实行岗位聘任制、教育职员制,也无法解决目前高校存在的管理效率和水平不高、资源浪费、人浮于事等“老大难”问题。 (二)适应高校体制改革的需要 中国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为各高校关注的重点。在高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绩效考核不是要不要实行的问题而是如何科学设计并有效实施的问题。具体说,对教师工作的绩效考核应当遵循育人和学术规律,引入同行评价,推进考核的柔性化;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创新思路,大胆借鉴企业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成功经验。 (三)促进高校领导人员梯队建设的需要 高校应强化学术权力,形成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格局,使教师的学术权力落到实处;另外,要在初中级管理人员中积极推进专业化进程,强化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职务的绩效考核,通过发挥高校领导岗位绩效考核的示范作用,尽快建立起“能力本位”、凭实绩用人的良好机制。 二、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 (一)制订完善绩效计划 绩效计划是一个确定组织对员工的绩效期望并得到员工认可的过程[1]。绩效计划的核心是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定是一个自下而上的目标确定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将组织目标与个人的目标结合起来。 设定绩效目标的步骤如下: 1.明确学校的战略方向。在制定高校中层管理干部绩效计划时,就要围绕学校的战略方向而进行,使中层管理干部个人的目标设定与学校的战略方向相符合,学校的战略意图能够通过中层管理干部绩效目标的设定而得以清晰体现,让每一位中层管理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能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朝着共同的方向和目标努力。 2.明确中层管理干部的工作职责。为了更好地进行绩效管理,使绩效管理工作成功有序地进行,必须对中层管理干部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职责分析、界定和说明,使考评双方在工作目标、要求与职责上达成一致,从而实现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理性,也使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对每一岗位的工作职责、考评指标、任职资格等作出具体描述,使它真正成为绩效考评的依据。 3.制定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目标。从部门职能出发,依据职位职责,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个中层管理干部的具体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起点。(1)制定绩效目标应强调严肃性,维护其权威性。中层管理干部必须在充分了解学校战略规划的基础之上,再分析本部门的分目标和分战略,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为什么做和实现目标的具体计划,按照学校确定的整体目标制定各自的管理工作目标。(2)在制定自己的绩效目标后,要和分管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进行双向沟通,通过沟通将学校和部门的规划目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目标来进行衡量。(3)目标的难度要适当,既要有挑战性,要根据合理加压的要求,每次制定目标的时候,适当提高难度也要符合实际情况。(4)长期的规划性目标,有年度的计划性目标,也有分阶段的具体性目标。 (二)重视开展绩效辅导机制 高校中层管理干部绩效辅导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绩效沟通,对中层管理干部提供支持与帮助,共同致力于绩效目标的实现。二是收集绩效数据,为下一步对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首先,绩效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始终,在绩效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美国学者罗伯特·巴克沃说:“绩效管理是一个持续的交流过程”[2]。良好的互动沟通,能使中层管理干部正确理解绩效管理工作,达到认识上的统一能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成能提高中层管理干部对绩效考核结果的认可度能增进中层管理干部的情感交流,同时又是一个素质提升的过程能对中层管理干部提供适时而持续的支持与帮助,使其更加明白自己努力的方向,共同致力于绩效目标的实现,共同提高绩效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战略方向和部门目标。其次,收集绩效资料。在绩效辅导阶段还要持续地进行绩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绩效资料的收集不像绩效管理的其他过程一样有时间上的顺承关系,而是贯穿整个绩效管理期间,渗透到每一个绩效管理过程当中。绩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可以通过与中层管理干部本人、上级、下级、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联络,采取360度评分法,以尽量客观的方式收集绩效资料,记录绩效表现,并尽量做到图表化、例行化和信息化。 建立绩效 档案。记录中层管理干部平时的绩效信息、建立中层管理干部绩效档案,不仅为绩效评估、绩效改进提供事实依据,而且帮助绩效管理主管部门发现绩效问题和优秀绩效原因,还有利于中层管理干部在绩效申诉时争取利益保护。 (三)构建、完善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执行的激励、约束机制 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执行的激励机制,就是有关单位和部门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按照特定的标准和程序激发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主体和客体(考核对象)的动机,引导他们努力实现绩效考核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3]。其核心功能在于调动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主体和客体(考核对象)进行绩效考核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使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由“要我考核”变为“我要考核”,成为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主体和客体的一种自觉行为。 (四)建立健全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制度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是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目的所在、动力之源。如果只强调考核,不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束后就把考核结果束之高阁,为考核而考核,不仅考核会变得毫无意义,而且考核也难以进行下去。要保证考核机制的经久不衰,必须重视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把绩效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的利益挂钩,增强了考核主体和考核客体贯彻执行考核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因此,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制度,是绩效考核价值实现、行为推动的根本保障。 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在下列三个方面运用: 1.检验高校中层干部绩效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要明确高校组织的发展战略,至上而下逐层分解组织目标,上下级共同确定各层级绩效目标,上下级就绩效指标和标准及考核的方法达成共识。因此,绩效考核结果可以直接运用于检验高校中层干部绩效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分析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成功的经验、存在的差距及其原因是什么,应采取什么具体对策和措施。根据高校的发展战略和绩效考核结果,调整绩效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为下一轮绩效考核循环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 2.推进高校绩效预算管理。绩效预算亦称为效益预算,它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由美国联邦高校首先提出并应用于高校支出管理的预算模式。绩效预算是一种预算方法,同时是一种以追求效益为目的的公共支出预算模式。绩效预算作为一种公共支出预算模式,要求高校的每一项支出都必须满足绩、预算、效三要素的要求。绩是指业绩指标,表明申请财政拨款是为了达到某一具体目标或计划;预算是指达到这一业绩所需要的拨款额;效是指业绩的考核及业绩与预算挂钩的方式。 3.支持看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党的十六大提出“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绩效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中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第33条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干部任用条例》把注重实绩列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原则加以强调,落实这些要求,必须科学运用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大胆提拔和使用那些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的干部。 人员管理论文:在当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下如何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摘 要] 现代全国各个高校院校的人事管理正在由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如何适应管理模式的转变,需要切实提高人事管理人员的素质,文章就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希望对日后的管理工作有些帮助。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 素质提高 引言 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部门正在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当代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将发生变化,将从过去的依靠指令计划、行政命令等行政手段转变为主要借助于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间接管理,科学管人,依法管人。人事管理行为由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由经验型、依靠政策型转变为依靠法律管理的科学型、现代化管理型。人力资源管理越来越注重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以及管理体制的合理化,注重人才竞争机制运行的活力和人事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开发部门的效率。新的管理模式,需要有新的管理者,或者说作为人事部门需要更新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本文结合笔者在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就如何适应人力资源管理转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人事管理者)素质进行探讨。 一、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的总体要求 1.人力资源管理的总趋势是以人为本,本着认识人、尊重人、开发人、激励人的观念,把人看成是一种重要资源来管理,当作一种资本来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是选人、育人、用人、留人,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是调动各类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必须运用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协调处理单位的劳资纠纷,从而求得人与事相适应,达到事得其人,人适其事,人尽其才,事竟其功的目的。 2.人力资源管理的这种变化与角色的扮演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我们必须有过硬的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我们要适应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就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提高自身的素质。 二、要求人力管理者要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其人格品质应包括政治修养与职业道德两方面的内容。 1.政治修养一般包括: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精神,时刻以单位的利益为重,不为个人或小团队谋私利;有先进的理论素养和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敢于同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事业心强,有朝气、有胆识,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优良的思想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谦虚谨慎,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平易近人。 2.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爱岗敬业,热爱自己职业。关爱员工、敬重领导;责任心强,认真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事无巨细,事事重要,事事都是责任;业务精益求精,时时、事事寻求合理化;具有探索、创新、团结、协调、服从、自律、健康等现代意识;树立诚信观念。诚信乃做人做事之本。 三、人力资源管理要有广博的知识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其知识结构应是具有基础知识、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三个组成部分。哲学、伦理学、逻辑学、数学、心理学、社会学、医学、历史学等知识属于基础知识。这些基础知识,从人力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中,显示不出有多大作用,但是在管理理念的更新和管理方式的使用方面,却是自觉不自觉地可以应用到工作中去,这些基础知识需要了解。劳动法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以及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属于专业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的突出特点就是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因此,对经济法学、劳动法学需要精通,而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以及国家的相关文件政策是我们人力资源管理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的知识,是我们需要熟练掌握的,工作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我们掌握和运用的专业知识多少。 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需要体现在各个不同的企事业单位之中,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专业分工,要切实把工作做好,我们需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单位的专业知识,熟悉生产流程,进行岗位科学分析。因此,单位的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属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另外,现在计算机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计算机知识属于相关知识,我们必须熟练应用。 四、人力资源管理观念主要是“管理观念”和“价值观念”的转变 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强调提高员工的素质与能力,管理观念的转变。指导思想的转变:由“对工作负责”,“对上级负责”到“对工作的人负责”;管理方法的转变: 由“教你如何”,到“叫你如何”,再到“引导你如何”;管理手段的转变:由管理者的“中心指挥”变为“中心导向”;管理组织的转变:由下属的“参与管理”到“共同肩负责任”;管理职能的转变:由“组织、控制、指挥、协调”到“育才为中心,提高人的素质为目的”;管理环境的转变:由“简单”、“缓慢”到“复杂”、“多变”;管理者自我意识的转变:由“上级比下级高明”到“下级的具体专长和具体能力应高于上级”;管理内容的转变:由“简单的任务完成”到“建设高情感的管理场所”;管理目标的转变:由追求“一般”到追求“卓越”。 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是现代的价值观的核心,在人才使用中就要用其所长:用人所长,容其所短,把人才放在最能充分显示其才能的岗位上,智者尽其谋,勇者尽其力;用其所愿:在服从工作需要和服从分配的前提下,尽可能与个人的意愿、兴趣、特长结合,力求个人自身价值的实现和企业的发展目标相统一;用当其时:珍惜人才的使用年限和最佳年龄。打破论资排辈、求全、平衡、照顾的束缚,大胆破格破例录用辈分小、资质好的青年人才。 五、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 仅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对一个人力资源管理者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是否能胜任此工作,还必须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工作能力要包括写作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应变能力、交际能力。 1.写作是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任务,人力资源部门的规章制度、文书通告等大多出自人力资源管理者之手。所以写作能力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基本功。符合人力资源工作要求的文字写作本身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2.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组织能力是指人力资源管理者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过程中计划、组织、安排、协调等方面的活动能力。日常工作要有计划性、周密性、协调性。 3.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表达能力是指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善于与人交流永远都是人事主管必备的素质。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观察能力是人力资源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对周围的人和事从人力资源管理者角度予以审视、分析、判断的能力。 4.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有时是多变,因而对于人力资源管理者来说,要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也成为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人力资源管理者在遇到突发性的问题并着手解决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具有一定的交际能力。 六、结束语 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变革,我们需要按照上述的要求,在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以便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 人员管理论文: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对策 【摘要】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矿区的工作当中有很重要的作用,能够影响构建稳定的职工队伍,并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来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过程当中煤炭企业要以人为本,要从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考虑,把握好煤炭企业离退休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质量。 【关键词】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对策。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就是实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煤炭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在企业建设的初期,奉献了他们的青春,等到他们退休之后,应该得到社会的保障。企业要对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的管理方式来解决这些职工的后顾之忧,从而为他们养老。在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当中,煤炭企业还有很多问题等待解决。煤炭企业离退休管理工作涉及到的范围很广,管理的对象的特点相当显着:这些职工居住的地点很分散,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很多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回到家乡生活,这给管理离退休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离退休人员的体力很差,也不会很积极地参加各种活动,很容易就会产生孤独的感觉,从而引发多种疾病。还面临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的负担,离退休职工住院治疗的费用很高,很多职工都不能承受这么重的经济压力。 一、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面临的问题。 1、社区的发展不平衡。 由于社区的发展情况不同,这就阻碍了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社区的建设才属于开始的阶段,多数社区的工作人员很少,而且社区活动的经费严重不足。所以,在这种没有专门的场地和工作人员,没有老人们活动的场所。还有一些社区聘用了一些管理服务的人员,但是他们没有发挥他们的作用,忽视了为退休职工的服务工作,而把精力放到了社会医疗保险上面。所有的社区都是属于城区办事处,没有专人来服务这些离退休职工,所以很多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2、管理经费的提留有很大的难度。 社区管理经费的问题制约了管理工作的落实。要想做好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落实经费的问题。本身企业应该把经费都上交给管理部门,但是一次性上交的难度却很大。煤炭企业给离退休人员的资金很有限,而且企业资产的分割有很大的难度,这使得资金很难去兑现。由于社区管理的经费比较紧张,社区的退休老人如果想开展各种活动,就没有资金的支持,导致活动不能顺利开展。 3、社区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不同。 由于社区的不同的福利,影响了离退休人员对社区管理的看法。效益好与效益不好的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在医疗待遇等方面会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一些待遇好的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不愿意接受社区的社会化管理,而一些待遇很一般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希望尽快能够把社区的管理社会化。 二、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对策。 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应该根据企业和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切实加强管理工作的水平。 1、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煤炭企业要完善相关的制度,保障社区管理工作能够稳定。 可以先把破产或者是重组的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纳入到社区管理,如果职工的档案移交工作不是很方便,就可以先不做这项工作。职工的档案要由专人来统一管理;在职工的保险方面也要能够制定相关的政策,来解决这些离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还要能够解除社区管理的离退休职工的各种问题,还要能够提高那些还没有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职工的积极性。社区管理要制定合理的制度,为社区的社会化管理的工作奠定基础。各级地方政府要把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提上日程,帮助这些职工解决问题,制度有效的方案。比如可以确定社区管理的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的制作,落实管理的经费问题。还要一步步把所有的离退休职工都纳入到社区的管理当中,办理社保的机构要能够引导离退休职工办理相关的手续。 2、为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提高生活上的保障。 要完善职工的养老保险的制度,落实好他们的生活待遇。要确认好职工的出生年月和缴费的年限,把离退休职工的档案移交的工作做好,要及时办理手续。为了能够准确技术职工的待遇,切实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审核手续的时候,认真把参保人员的各项信息核对准确,各个数据之间没有逻辑方面的错误,要保障养老金的准确。为了使得离退休人员的理解,可以先把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然后请本人来签字。如果由于没有得到个人账户对账单而无法办理退休的手续的时候,企业按照规定不支付职工的工资,而且这些职工的养老金还没有批下来,给退休职工造成了生活方面的困难,企业要为他们每月发放生活费,等到养老金发到单位之后,再扣除发放过的生活费,这不仅为退休职工提供了生活的保障,还保证了企业的利益。 3、筹集资金。 煤炭企业要筹集资金,从而能够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所以说要想做好退休职工的社区管理工作,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经济问题。所以,要从各个方向来筹集资金。要按照文件的规定,来解决服务工作的经费。还要向企业来收取服务费,对于改制或者是破产的企业要把管理费提留出来,企业如果不能一次性缴纳,就可以分几次缴纳。 4、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在已建立健全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的基础上,一是按退休人员党员的居住方位,建立退休夫员竟小组。对于原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在其他社区的党员应与所在社区党组织联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居住地社区,就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社区党组织应采取不同形式,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退休人员党员年龄结构、身体状况有计划地安排组织活动。凡重大节假日都应有组织地安排活动。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启发全体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党员先进性。三是社区和党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离退休人员的体质,陶冶离退休人员的情操。 5、采取多种形式使离退休职工老有所学。 学习是许多离退休职工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重大政治活动,采取征订报刊、发放资料、办班辅导等形式,建立以政治时事为主要内容的常规学习体系,并做到对体弱多病、行动困难的离退休职工实行送学到家,对远涉外地、不能参学的离退休干部实行函学到人,对文化偏低、视力不行的退休干部实行帮学到位,切实做到党中央有重要会议、中央领导有重要讲话、报纸杂志有重要社论等相关内容,都要及时组织离退休职工学习。 总之,离退休管理工作做好了,既能更好地安抚离退休职工,又能间接地做好在职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使他们安度晚年生活,还能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巩固和发展煤炭企业 的建设成果。 人员管理论文:流动人员管理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通过创新理念、强化保障、完善制度等来改进和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关键词】城市化;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对策措施。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将变得越来越频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是促进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人口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并加强社会管理问题的研究,并将流动人口的管理作为常态化的日常重要议程。 1、前流动人口的基本现状和特征。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必然带来人口的频繁流动,而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肯定存在人口流动增加。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阶段,经济运行中的市场配置必然要求不同产业和地区间的生产要素的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流动人口发生了许多新变化: 1.1 流动人口总量剧增,绝对比例增加。 经济社会的告诉发展必然会导致人口的频繁流动,是社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产物。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10 年居民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不一样的人口高达2亿6000 多万人,相比2000 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增加了80%。并且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比例正在高速增加,2010 年占到了近20%。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外来人口大大超过了本地常住人口,如广东省深圳市流动人口高达80%多;二、以青年为主,流向趋于广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我国流动人口分布已形成了以东部沿海地区重心,内陆较发达城市为中轴,西部中心城市为聚集点的格局,并且流动人口以80 后、90后青壮年为主;三、流动频率增强,管理难度加大。由于我国人口随着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遍及每一个角落。劳动着在选择工作地点时会综合考虑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时间、交通等,以及对家人的照顾方面等因素,导致人口流动频率明显加快,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四、教育素质偏低,责任意识薄弱。虽然我国随着九年义务教育开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重视,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和年限不断提高,但高中文化和初中文化仍是流动人员的主体素质。教育素质偏低使得他们只能从事那些重体力、低收入,甚至高危险、低保障的活。加之缺乏亲和力、认同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五、刑事涉案面广。流动人口进城后,由于原有的生存社会支持保障网的断裂以及自身低就业竞争力,价值缺乏一定的心理辅导和有效法律包括,导致全国各地区很多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侵害对象中大部分涉及到了外来流动人口。 2、国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管理的问题和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都很重视人口管理工作,但社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必然会导致人口管理领域的问题产生,特别是流动人员管理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观念的排斥性。 虽然流动人口给城市建设个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但一些政府受传统狭隘思想的影响,流动人口被错误地看作是城市发展中的“敏感群体”、“边缘群体”、“流浪群体”等。 而且一些本地居民受“高人一等”的心理驱动,认识还停留在感性,有意地造成外来人员生活和工作的障碍;二、制度的二元性。传统的社会管理制度是人口流动的最大阻力。其中的户籍制度最大的弊端是将户籍与人们的享有的社会福利、社会地位、其子女接受教育等方面直接挂钩。 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存在着相对流动人口来说不公平的附加功能;三、资源的分割性。由于流动人口管理涉及的部门和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虽然在各行政系统间建立部门合作机制,但规划不统一,公共资源不能充分共享,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现象,增加了人员管理的负担,导致人口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四、政策的自利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往往是依据地方政府的政策规章,而不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最大限度地保障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当本地利益和流动人口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地方政府会牺牲流动人口的利益来保护当地的利益;五、法制的滞后性。对流动人口管理的依据法规以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和规章为主,其内容大多是规范约束流入本地的人口,而没有本地人口外流到其他地方居住或工作相应的管理依据,导致了流出和流入管理的严重脱节,增加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困难。 3、和加强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对策措施。 3.1 创新理念。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和服务优先的理念。相关部部门应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服务中完成管理,管理中充满服务。二是树立公平对待和开放包容的理念。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本着包容开放的政治态度,努力使流行人口享受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三是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加强流动人口法制理念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3.2 完善机制。 一是健全劳动力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以及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二是建立多层次的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包括不同部门、系统、机构间的合作。构建我国市、县、乡、村四级流动人口信息互享工作网络。三是建立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机制。 构建区域网络互动平台,加强协作,及时动态掌握人员的流动情况。 3.3 改进方法。 一是以证管人。采用“旅店式”管理办法,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二是以房管人。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东和租房者之间的责任。三是以业管理。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员工信息报送制,加强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四是以网管人。充分利用计 算机技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工作平台,加强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录入、更新等工作。 3.4 强化服务。 一是提供均等化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实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保障他们的权利。二是实行吸纳型服务。培养服务理念,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公共福利和服务,包括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三是开展奖励性服务。对那些给本地社会、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流动人口给予相应的入户奖励。四是推广自治式服务。 引导外来人员建立自治组织,加强该组织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关爱工作。 3.5 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建立流动人口专门服务管理机构除了市县镇三级建立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管理人员外,社区或村要设立协管员或户管员,负责登记、管理、检查流动人口的工作。其次,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将流动人口管理经费纳入到社会建设经费,考虑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中。最后,法制保障。借鉴国外管理流动人口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法规。 人员管理论文:刍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记得五年前,德国一位著名的刑事法学专家,马克斯普兰卡刑事法学研究所的所长阿尔布莱西特教授第一次到我国一基层检察院访问时,曾参观该院一可容纳二三百人的大会议室,问及用途,得知是检察官们学习开会之所在,颇为疑惑。遂问及该院共有多少名检察官,答曰:近二百名。更为不解。五年前的事虽有翻译未能正确区分检察官及检察人员而造成的误解。但国外的专家学者及检察官同行们确实无法理解,在中国,至少在当时,检察人员等于检察官或者说约等于检察官,工作在检察机关每个岗位上的人员都希望并有可能成为检察官。虽然,1995年制定的检察官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但事实上,在现实的检察机关中,开车的司机可能是检察官、看门的门卫也可能是检察官,而且由于资历、年龄、工龄等“硬件”上的优势,这些检察官往往较之从事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检察人员的职级更高。这一问题的产生固然有历史的原因,但不容忽视的是检察人员管理机制改革的滞后造成的,而且直接影响着检察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法治需求的增加,司法公正作为社会正义的核心内容和保障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包括检察人员在内的所有司法官员的素质已成为制约司法公正的一大瓶颈。从总体上看,检察机关现行的队伍管理办法,基本上还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党政干部管理模式,存在着录用人员标准单一、干部考核“千人一面”以及责、权、利不相宜等现象,影响了检察机关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制约了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为解决这一问题,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各地一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的检察院从检察人事制度改革入手,研究探讨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问题,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0年制定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调整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实行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将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六项改革之一。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素质,加强对检察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全国人大提议根据宪法,对检察官法进行了修改,从而在法律层面上,为检察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创造了一定条件。 通过几年的改革实践,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意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即:自觉改革与检察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依法治国相适应、符合司法规律、具有检察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体制,是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检察官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包括检察人员在内的司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即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公正执法的客观需要,也是从根本上改革现行检察队伍管理模式,完善检察制度的重要途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有利于调动广大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防范、遏制司法腐败和用人腐败,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推进检察改革和检察事业跨世纪发展的必要保证。 根据部分检察院的试点和专项课题研究表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作为人员管理模式的改革,其关键在于建立以“职位”(Position)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以改变检察机关普遍存在的“因人设位”,以人为中心,人浮于事的问题,尽快建立“以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注重工作实效,改进检察机关工作效率,逐步建立由职位决定待遇,按职位规范用人和考核奖罚的管理模式,使报酬与现时的实际责任和效益密切挂钩。而所谓职位指组织在确定了其组织结构后,为每一个成员规定的任务与相应的职责。职位是任务与责任的集合,是人与事有机结合的基本单位。职位的设定组织结构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组织运作的基本细胞。作为检察机关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相对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确定的职责,设置明确的职位并确定其职责是现实可行的。这里的“职位”可以是由一个人或多个人承担的一个或多个岗位的工作的综合。经过多年的检察工作的实践,各部门在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过程中,反复调整、实践,形成了目前的若干人从事某一项工作,或者一人从事多个岗位工作,这是符合“满负荷工作”原则的。 建立以职位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首先是进行职位分类。所谓职位分类,就是把检察院中常任的所有干警的职位,经过详细调查和评价,按照其工作种类和业务性质的不同,横向划分为若干类别和职级;再对各类别的职位按照其工作难易、责任轻重、所需干警资格和条件等因素,纵向划分出若干个高低不等的职级;在对各类别的职位分 级的基础上,再将各类别的职级加以比较,划分各个类别的统一职等;最后,制订出“职位说明书”,以此作为干警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培训等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虽然,各地在试行分类管理时,模式不尽相同,但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大体可将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如下类别划分: 1.检察官类:包括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主要由受过高等法律专业教育,有较高文化(大学本科)和专业知识水平及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精通检察业务,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的符合检察官条件、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职业检察官组成。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主要通过他们来履行。检察官的一切权利义务由检察官法调整规范。 2.书记员类:书记员应可分为不同等级,由文化水平较高(一般要有大学专科以上),熟悉检察业务及诉讼规则,受过专门训练的政治强、业务精的专业人员组成。他们根据检察官的指令和检察工作需要,在检察长统一领导下协助检察官办理司法文书,管理诉讼档案、文书档案,处理诉讼杂务,负责办案记录等。书记官的权利义务由书记官条例来规范。 3.司法警察类:此类人员应由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受过警察业务专门训练的司法警官组成。他们根据办案需要担负司法文书送达、现场勘验保卫、协助搜查、押解、看管暂留嫌疑人等任务。这部分人员的权利义务受警察法和司法警察条例调整规范,享受警官职级待遇,按警官警衔序列任命和罢免。 4.检察技术人员序列:这类人员不授检察官职衔,应按国家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对待,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序列,享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经济待遇,职称由国家人事部门考试、考核、评定。 5.检察行政类:此类人员还可以细分为行政领导类、行政管理类和行政事务类。这部分人员任职条件和权利义务受国家公务员法和劳动法调整规范,他们不行使检察权,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中的国家公务员。 除此五分法外,也有依据检察人员所在职位的性质,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检察行政官三大类别。此种划分方式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人员调整,建立检察事务官职务序列;将在检察机关中从事人事、财务装备和检察行政事务管理的人员归类为检察行政官,按照行政公务员模式进行管理。 无论是五分法,亦或是三分法。建立以职位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都应当制作《职位说明书》,作为检察人员的录用、选拔、奖惩、培训提供依据。 职位说明书(job description)是关于工作执行者实际在做什么、如何做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做的一种书面文件。职位说明书使每个职位的职责得以清晰的界定,并且提供了该职位多方面的信息,这就为考核、培训、人员选拔、奖酬等人事工作提供了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它使得我们能够提出一些更为深化、明晰的任职资格,尤其在素质和能力方面。职位说明书的编写尚没有一个标准化的模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认查调研论证,组织编写了较为系统的《职位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标识。说明工作的基本信息,如职位名称、代码、直接主管、下级职位、所属部门等。 2.职位设置的目的。用一句话简单地概括工作的主要功能。 3.工作关系。主要用该职位在组织结构图中的位置来形象地表明该职位在组织中的位置。 4.工作职责和职责细分。将工作分解为若干职责由主到次排列,并将每一职责分解为若干任务。这是工作说明书中最主要的内容。由于海淀检察院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每个职位上的任职者都会从事职责之外的一些工作,如统计员偶尔也要负责律师接待工作,一些上级部署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也必须由领导指派下属完成。因此,由于对职责的描述中最后多有“其它事务”一项,这一项职责出现在大多数职位说明书中。 5.工作关联与工作地点。每个职位的担任者与检察院内部、外部人员的接触和联系也是职位说明书的一项内容,籍此可以看到每个职位与内外部的联系,使竞争上岗者了解职位信息。工作地点则说明职位工作场所的物理环境,和所具有的一些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出差时间、加班时间)特点。重要的是,有一些职位所在的工作场所与其他职位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比如说法警要接触通风、照明低于正常标准的物理环境,监所处的干警接触的物理环境也比较差,在职位说明书中将其做出明确的刻画,这样使每个任职者对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 6.衡量标准。在职位说明书的制定过程当中增加了对于每一项职责的衡量标准,这些衡量标准主要有两个部分,一是对工作结果的衡量,二是对工作过程,也就是说职位的担任者在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过程当中的一些情况进行衡量,与原有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量化管理不同,它既从工作的结果,也从工作的过程来加以权衡,由此比较容易抽取出准确一些的考核指标。检察人员的许多业绩既可以用量化指标的形式来表示,例如完成调研文章的份数,这样的业绩我们称之为指标性业绩,还有一些是无法量化的工作业绩,例如文件的归档,接待律师来访,出纳要做到帐实相符,等等,这样的一些活动可以使用及时性、准确性、满意度这样一些非业绩性 的指标。 7.工作的任职资格,又称为工作规范。已有的任职资格提得相对的宽泛,比如说都是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拥护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纪等等这样一些说明。在此基础上,应对职位提出一些如品德、原则性、廉洁性、学习能力、进取心、责任心等增政治和业务上应具备的共同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根据人员分类的思路,对类别的差异提取出来一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等相对详尽的素质和能力,为人员的录用提供了一个相对准确的参照。例如,对于检察官提出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这样一些任职资格。 在任职资格最后的“其它”一栏中,任职者还可以提出诸如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能够遵守各项纪律等等这样的一些描述,或提出一些为该职位的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并且为日后加入其它信息提供了空间。 《职位说明书》对于人员的录用提供了更加准确的标准,而这些素质和能力可以通过人员素质测评来提高录用的正确率,把好干警的“入口”。在着眼于人员能力提高的考核中,还可以将此列入考核范围。同时也可以对不同的干警进行内容和方式不同的培训和考试,比如说,对法警的培训和考试应当侧重于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及基本技能方面的训练和考试;而对于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和考试侧重于一定的管理学知识、法律知识,这样就避免了所有的干警都去参加同一类型的考试,获取得晋升资格,所学非所用的弊端。使培训和考试的针对性更强。 建立以职位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还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位考核评价机制。职位评价,又叫职位评估,是在职位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职位分类因素的比较,对职位进行差序化的过程。它是检察院确立奖酬制度的一个重要依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在设计职能评价体系时,参照了目前国际通行的职位评价标准,即日内瓦国际劳动组织确立的“日内瓦范本”。其基本思想是:通过选择确定职位评价的通用要素来建立职位评价的统一体系。按照日内瓦范本,认为对一切职位的相对价值都可以从四个方面去测量,即:工作责任、工作负荷、任职资格和工作环境。根据检察业务的实际,该院参考国内相关领域的实践,选取了17项评价子要素,主要包括:1.工作责任:包括6个要素;职权、责任轻重、指导监督的责任、工作复杂性、工作方法、工作关联的直接目的;2.任职资格:包括7个要素:最低学历要求、知识范围、专业难度、工作经验、公文写作、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3.工作负荷:包括2个要素:工作时间特征、工作压力;4.工作条件:包括2个要素:环境舒适性、危险性。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的设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协作的系统工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讲,该项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新世纪检察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检察机关能否实现十六大提出的改革目标。虽然检察机关在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通过部分试点单位探索分类管理的实践表明,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是一次重大的检察制度改革,它涉及到机构设置、编制、职务和级别等许多方面,不是某个检察院能单独完成的。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分类管理试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为例。被破例允许检察官的任免根据检察业务需要进行,只有从事检察业务的干部才能被任命为检察员或助理检察员职称改变了过去能上不能下,检察官的发展受指标限制的问题。因此在落实分类管理的过程中,该院首先将近30名检察行政人员的检察职称免去,但保留其任职资格。这就为检察官系列的人员让出了检察员、助检员的职称空缺,从而拓展了检察官的发展和提升空间,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但职级的限制又使这项工作难以推进和推广。因此,为更好地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在总结各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与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编委等职能部门充分协商,依照相关法律,连同配套措施以规范性文件共同发文,在全国统一实施。 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编委等职能部门充分协商,依照相关法律,连同配套措施以规范性文件共同发文,在全国统一实施。 人员管理论文: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与管理办法的研究对策 关键词:财政供养总量控制管理 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一直以来成为镇级经济发展的瓶颈,很多乡镇目前只是维持着吃饭财政的尴尬局面。因而,如何有效地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规模,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迫在眉睫、积极求解的课题。为此,本文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就建立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行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以及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地研究与探析。 一、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底,调查地区乡(镇)级行政事业编制总数为11503人,占辖区编制总数的49.7。实有财政供给单位人员总数17341人,占辖区财政供给总数的55.5,其中:在职10124人,离休317人,退休6900人。按结构分,公务员972人,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24人,事业管理人员1169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6987人,技术工人509人,普通工人263人。按部门分,乡镇机关914名,财政所180名,司法所42名,镇事业单位1007名(其中在编在岗774名,落聘待岗、学历培训233名),国土资源所102名,卫生院1093名,乡镇卫生所109名,农村中小学5837名,乡镇各类离退休人员7217名,其他各类人员840名。 在乡镇的编制方面,调查统计资料显示,各镇在职全额供给人员和公用经费单位的人员编制平均为318.1名,其中各乡镇的行政编制平均为56.6名。实有财政供给单位人数各乡镇平均数为440.2名(含离退休人员为754名)。 二、控制和调整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过多的管理对策与思路 出于机构编制是配备人员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的“阀门”的考虑,实施总量控制与精减机构,是管理和压减财政供养人员的源头之举。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商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调整和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协调运作的调控机制,最终实现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零增长,甚至负增长。 (一)明确职责,规范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各级党政群机关不再增设机构。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和人员,通过部门内部调剂和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加以解决。事业单位不再增加机构编制,确需调整的,要按照“撤一建一”和人员编制内部调剂的原则办理。 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编制员额内安排新增人员计划。满编和超编单位不得增加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按计划增加职工,须凭人事部门核发的增人计划单办理有关手续。凡无增人计划增加职工的,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不予办理录(聘)用、调配、毕业生就业、工资核定、社会保障、退役士兵安置等手续。 财政部门要把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作为编审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和拟定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不列入政府部门预算范围;对超编人员和擅自增加的人员,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二)建立机制,有序协调 一是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管理动态监管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要统一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数据库,将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经费管理形式及人员基本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实行动态监管。人事编制部门负责组织数据维护和审核,财政部门根据数据库中核定的数据安排相关经费预算,实现人事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共用一套数据,从根本上解决编制、人员和财政预算的同步衔接的问题。 二是建立鼓励分流人员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激励机制。县(市)级财政部门在财政体制调整、对下资金分配和财力结算时,应使之直接与乡镇减人、减支相挂钩,把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减纳入激励性转移支付计算因素中。另外,县(市)级党委、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具体措施,鼓励支持乡镇机关事业单 位人员到企业、社区工作或自主创业。必要时可积极推行节编奖励制度,对空编单位给予适当经费奖励,切实鼓励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减少用人数量,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人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 三是建立和执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三核一代”制度。即,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及人员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部门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工资银行才能开设帐户并发放工资。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按照当前公共财政“乡财县管”的要求,在实行乡镇公教人员编制实名制的基础上,实现工资由县(市)级统发。对具备条件的其他乡镇事业单位,也要及时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管理。 四是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供养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内容,认真开展和贯彻好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和供养系数的控制工作。县(市)级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财政、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负起责任,在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上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加大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三)措施配套,有效约束 一是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确定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目标,理论上讲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职能工作需要,即所确定的人员要能够满足正常开展工作、实施公共管理与服务的需要;二是政府财力允许,即所确定的人员财政要有钱养得起。根据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际,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应分类采取不同方法: ——行政政法编制数。20__年机构改革后,中央对地方行政、政法编制实施总量控制,并已经核定下达各地行政、政法编制。由于中央对行政、政法编制掌握较紧,各地为满足工作需要,核增了部分地方政法编制。鉴于行政、政法编制已经固化,因此核定机构编制总量中,行政机构编制按现有各级行政、政法编制数核定。 ——教育部门机构编制。按照中央和省制定的分类师生比例核编办法加以核定。 ——其他事业机构编制,综合考虑人口数、财政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地域面积、行政区划数等指标,采取回归分析等数学方法科学核定。 考虑到财政供养人员问题的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总量控制目标可分步实施,逐步到位。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职位需求,组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与此同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科学合理地调整乡镇规模和布局,撤并个别人口少的乡镇,并防止出现改革后新旧机构交叉运行、新机构有名无实、分流人员难确定、富余人员分流难等现象,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三个一”的审批管理制度。即机构编制工作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对未经县(市)编委会集体研究并经过“一支笔”审批,擅自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随意进人的,除其结果一律视为无效外,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五不准”和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按政策办事,按规则办事,按规范办事,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三是在实施总量控制过程中,除有权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外,严禁增加其他新的机构编制,也不得批准机构升格。对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在现有机构编制内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但整个始终过程要严格执行核定的行政编制数和现有事业编制数,不得突破。行政机关一律不准使用事业编制和变相扩大行政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超编进人;缺编单位进人原则上在同级同类单位调剂;满编单位进人必须坚持“减一增一”;杜绝无编进人。 四是实施“阳光编制”,实行“一人一编一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需要,以及推进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综合考虑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地域面积、区划设置、财政供养能力等多种因素,机构编制部门应积极采取科学的数学计量方法,合理核定县乡党政机构领导职数和编制员额,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总量,全面落实编制实名制的“阳光管理”,实行“一人一编一卡”。对行政、事业、工勤编制以及其他专项编制做到全部实行严格分类管理,定编定岗到人,杜绝超编、超职数和混编混岗现象。具体执行中,要切实严把人员配备的“进口”关,疏通人员“出口”,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盲目增加,在全面清理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临时人员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凡进必考”的考试录用制度,确保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杜绝“考不进来调进来”的现象。 五是实行“用预算管编制,用资金管人头”的办法,强化人员的经费约束。编制部门、人事部门核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确定新增人员计划,要与财政部门做好事前协调沟通,坚持“有钱才有编,无钱就无编;有钱才进人,无钱不进人”的原则,扎实推行新增人员由财政、编制、人事三部门联合审批制,做到经费供应计划、编制使用计划、增人计划的“三级联防”。“用预算管编制,用资金管人头”,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对所有财政预算内未满编的单位进人,必须取得编制部门的“编制使用计划”、人事部门的“增人计划”和工资审批表、财政部门的“经费供应计划”。在实施中,对行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的人员增减,可执行“减人不减经费、增人不增经费”;对事业单位可实施分类过渡性激励政策:一是对已经清理规范机构编制的空编事业单位,财政部门除按其实有在编人员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核编经费外,可另将空缺员额经费的50%奖励给该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减人不减经费”的激励办法;空缺员额的奖励和减少人员的经费,可用于在编人员的奖金和福利;二是对满编的事业单位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财政部门不核减其经费,减少人员的经费全 额留作在编人员的奖金和福利。三是超编的事业单位都要在3年过渡期内把实有人员精简调整到编制定员以内,或将超编的财政供养人员转为经费自理人员,在精减调整期间财政部门可逐年按比例核减超编人员经费,3年期满后财政部门不再核拨超编人员经费。而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通过非正当途径挤进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财政在单位部门预算编审和调整时,除不安排相关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外,还应同比例扣减单位的公用支出,进而从经费管理的源头有效杜绝人员无序挤编现象的发生。 六是加速推进事业机构改革步伐。根据十六大提出的“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能够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的目标,积极从三个方面来加速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步伐,从总体上收缩事业单位的规模。一是对凡具有企业化经营条件的事业机构,坚持市场导向原则,积极推向市场,使其成为独立的经济或服务实体,财政不再供养;二是对于职能萎缩、名存实亡和长期不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三是对于职能相同或相近,业务相似的事业单位,积极进行合并,交由一个部门承担,从而把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减少到最必要的程度。 七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俗话说,“先修渠,后放水”,对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等切身社会保障问题,财政可通过政策配套完善等适当形式给予支持,降低分流转岗人员的后期生活和社会风险,切实维护稳定与和谐,使“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的古训在现实版中真正得以演绎。 人员管理论文:对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 为了深入研究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笔者试图弄清到底什么叫公共资金?为此,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但是始终没有发现一个关于公共资金的明确的、统一的定义。虽然如此,还是有收获,笔者发现了几个省市的关于加强公共资金管理的“办法”或“意见”,基本弄清了公共资金的范围,公共资金是相对于财政资金而言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的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等非税收入;各缴税缴款缴费义务人依法缴纳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支出;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那么公共资金主要包括: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资金以及缴款缴费义务人的缴款缴费收入和支出;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依法收缴的住房公积金、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资金以及缴款缴费义务人的缴款缴费收入和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等收支;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资金。 通过公共资金的范围,我们可以看出公共资金涉及千家万户,造福全体国民。因此,保证公共资金安全高效廉洁运行,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社会基础性作用。但是,当前公共资金领域贪污、挪用、私分等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全国典型案例,精要分析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从监督角度概要提出预防措施,供同行或同仁参考。 一、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要发生在三大领域。从前文公共资金的范围看,公共资金有十数项,但从目前暴露的或检察机关查处的案件来讲,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犯罪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一是医疗保险领域。二是住房公积金领域。三是农村养老保险领域。如上海社保基金案、原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案被称为“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云南省红河州民政局挪用6000万农村养老金建豪华“民政社区”案,就是发生在上述三个领域的典型案件。 (二)犯罪的手段主要是贪污和挪用,而挪用又占绝大比例。从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犯罪的手段上看,往往是贪污行为和挪用行为相伴随,但是如果从单一作案手段角度讲,贪污案大概占三分之一,而挪用案大概占三分之二。 (三)犯罪的主体大都是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官员、财务人员和受委托管理公共资金的金融单位的人员。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犯罪的主要集中在“三类人员”身上。首先是各种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上级管理部门的官员,包括社保局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等等,这些人是易发职务犯罪的高危人群。其次是各种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财务人员,主要是指会计。如,原广西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川管理部副主任兼会计廖某(女),在先后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房改办会计和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川管理部副主任兼会计期间,伙同先后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房改办出纳、会计的唐某(女)多次以支付业务费、经费款项为名,开具现金支票从中国工商银行富川县支行住房公积金专户中领取现金不入单位财务帐并占为己有,后通过涂改银行对帐单并依据假的银行对帐单来记帐,从而隐瞒她们在住房公积金专户提取现金的事实。最后,廖某被判无期徒刑,唐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要忽视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小人物,小人物也能做大案。三是受委托管理公共资金的金融单位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有的地方政府将公共资金委托某个金融机构进行管理,所以这些受委托的金融机构的公共资金管理人员也会发生贪污、挪用公共资金的职务犯罪。如 ,原中国农业银行宁阳县支行营业部客户经理靳恩河,利用担任客户经理和经办社保基金的职务之便,采用销毁转帐支票、 偷盖公章、私刻公章、伪造虚假现金缴款回单和虚假进账单、对帐单等手段,先后31次骗取、窃取宁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宁阳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宁阳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等单位公款共计1160万元。 (四)犯罪的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一个个触目惊心,涉案的数额一般都比较巨大,几十万、上百万、超千万,甚至是过亿元,而且涉案资金绝大部分被挥霍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严重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利益,撞击了社会保障的根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二、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或是人性的贪婪所致,或是制度的缺失使然,或是监度不力引发,或是发案率较低怂使,抑或、抑或等等。在本文中,笔者重点探讨两个方面: 从主观方面讲,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是因为人性的贪婪所致。诺贝尔奖得主弗里德曼曾精辟论述过花钱的4种模式:“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我非常赞成这一观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的确是洞悉人性本能和体制弱点的至理名言。问题恰恰是,公共资金的管理者们正是“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为典型不过的代表,因此,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当局者,还是普通民众,根本不用相信,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这些“花别人钱为别人办事的人”会管理好、善待好、呵护好这笔钱。而大量的案件事实正好从相反方向证明了这一点,这些管理者中的部分利益熏心者会把公共资金当成“唐僧肉”,恣意蚕食,甚至鲸吞。所以,当前,在公共资金领域,有这么多大小“老鼠”或“硕鼠”被查处,就不足为怪了。而让我们胆战心惊的是,现在正有多少“蛀虫”钻在“公共资金的身体里”在美滋滋的“汲取营养”,而且即将或已经就是“肥猪”,但是他们不用怎么担心“被捉”或“被杀”,所以他们中的胆大者,终将会成为“老虎”,我不再“蚕食”你,而是直接“吃掉你”。 从客观方面讲,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是因为监督疲软导致。 “我是‘新生儿’,你要管我,得摸着石头过河。”无论是社保制度,还是住房制度,抑或是其他制度,这些都是我们党和国家保民生、抚民心、安社稷的重要的国家保障和福利制度。但是这些举措和制度也是近年来才被越来越重视,越来越被关注,越来越被强化。在我们国家,社会保障显然还是初始阶段,其保障体系、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仍处于摸索阶段。所以,一些“精明”的公共资金管理者会很清楚的看到这一点,所以就趁着制度不健全“赶快捞吧”。 “我是‘混血儿’,你要管我,有那份闲心吗”。目前,公共资金的来源大概有几部分组成,包括国家拨付、单位配给和个人缴纳,当然还有其他情况,这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笔者研究的重点是,既然是这点钱(比如住房公积金)是来自不同部分,我们就要研究一下各自的心理。首先,分析个人缴纳者的心理,或许是“我出的是对我来说是小钱,所以就懒得关心或经由”,或许是“我想管,可是我太渺小了,还是让别人去管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下,民众对公共资金的监督或弱化、或经不起风霜、或虚无缥缈。其次,在分析一下缴存单位的心理。一种是怠于管理,有的单位,特别是企业,本来就“躲着缴”、“懒得缴”,就根本谈不上去管了。另一种是疏于管理。反正是职工自己的事,既然有管理部门去管了,自己图省心,一般情况下不会去过问“养老金”、“保险金”、“公积金”的事。在这种情况下,缴存单位对公共资金的监督就抛到九霄云外了。最后,我们再看一下各级政府的心理,相比个人和单位,政府是最为“操心”和“精心”,让我们很感动。但是也存在问题:一是“过于相信自己的孩子”,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相对于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孩子”,可是如果放松管理或是不闻不问,孩子就会“出轨”,干出胆大包天的事来。二是政府太大、太忙、太累,就你那么一个小事,随便管管,应付应付得了,是有心无力啊。所以,有时,在公共资金领域,政府监管就显得很松,监督只涉及皮毛,伤及不到筋骨。“我是‘乖巧儿’,你要管我,我就蒙住你的眼睛”。我们可以想一想,公共资金的管理部门,要么是级别、编制比较小的“二级局”,那么就是什么管理中心或是什么管理部,更小的就是某职能局的下属处科室,可以说都是“小庙”,不会有“大佛”来拜。可是,“庙宇虽小,却能养大和尚”、“池塘虽小,却能养大鱼”。所以,在公共资金领域的贪污挪用行为,作案跨度时间长,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但往往不容易被发现或暴露, 查处率较低。 三、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从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要想遏制、减少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最根本、最管用的措施就是完善和强化监督。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就如何强化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的监督谈自己几点看法,供深入探讨。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内部监督,保证公共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一是健全完善各类公共资金预算管理机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完善预算定额体系,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调整,严格决算审核,加快推进预决算内容的公开,以利于更好地规范资金运行、接受各方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对资金管理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方面,要将各类社会公共资金的管理情况纳入部门领导考核的范围,将资金管理运行的结果与部门领导的考核升迁挂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财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制度,并加强财务人员诚信建设,通过实施诚信记录、完善诚信档案,并与职业资格年检、职位聘用和年终奖惩相挂钩,促使财务人员恪守诚信、遵纪守法。三是加强内部稽核审计机构对资金运行过程的监督,监察、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要突破部门限制,从对单一资金管理部门的监督延伸到对资金征收归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运行的全程监督,从事后监督延伸到事前、事中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作用,实现对社会公共资金的动态、全程监控。建议各类社会公共资金管理部门及相关经办机构新设银行账户时,应由相应的资金监督协调机构参照招标方式审慎选择商业银行,通过与商业银行依法签署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异常拨款支付报告制度和资金运行风险提示报告制度,以实现对资金运行过程的动态、全程监控。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公开监督,完善、搭建、整合信息公开平台。一是政府要对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资金,要建立定期制度,依法公开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二是各资金管理部门要统一数据和技术标准,必须建立资金网上监管平台,将资金管理主体、审批情况、资金的总量和使用方向等信息即时集中反映在统一平台上,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实现资金管理全过程信息的公开透明、交换共享、集中处理和动态监控。三是在平台建设中,应当为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预留端口,便于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在此基础上,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统一的资金监管平台。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宏观层面的社会公共资金监督协调机构。建议对各类重点社会公共资金应分别组建和完善由 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资金管理单位代表,行业专家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的资金监督协调机构,履行综合监管职能,负责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审查资金收支预算等重大决策,以增强资金管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统筹性,实现资金运行安全和效率目标的统一。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检察监督,威慑犯罪。一是检察机关必须要准确把握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制度、规定,深入研究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二是利用好预防调查这一手段,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以加强对公共资金的法律监督 人员管理论文:对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改善路径分析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在工作中的表现 1.缺乏专研上级文件的精神 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大改革,国家不断出台新文件、新政策,这要求高校管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执行性文件或者根据上级变化了的新政策处理学校事务。从而势必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知悉文件规定,对上向领导汇报,明确政策边界及要求,对下向全体职工予以解释说明、宣传政策。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部分同志不能积极接受上级政策文件的变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上报材料、程序方法依然沿用过去一套。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上级文件根本进不了校门,因为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接受领会文件精神;二是上级文件进了校门,进了机关却进不了学校下设的学院,因为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理会机关颁布的文件。 2.不去努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 本职工作业务是做好工作的基石,不了解本职工作涉及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知识,任何文件、命令都难以落到实处。如作为管理教学的工作人员,对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有哪些任课教师,都不熟悉;作为学院的人事干事,对本学院有多少教授、副教授及讲师,对本学院的重点专业及优势学科也都不清楚,等等。 3.缺乏责任心 工作人员在做具体工作时,能躲就躲、能推给别人就推给别人,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处理具体事务时,不能静下心来全面考虑事情始末,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提出优良的解决方案;而是浅尝辄止,草草交稿,事后也不能认真总结处置本事件的工作成效与得失。此外,工作粗糙、不够细致,也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等等。 4.职业道德危机 感觉前途迷茫,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领导在时装模作样,工作努力;领导不在,要么身在岗而磨洋功,要么是人也开溜。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成了寻常事,人心涣散。不满意现状,成就感低。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成因 1.工作重复性高、琐碎 与教学科研相比,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是重复性高、琐碎,较大部分的工作就是简单的重复。比如,招生工作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一位工作人员在数小时内就要邮寄上百份的录取通知书,且不允许出任何差错,这个过程是简单的机械重复,容易给工作人员造成厌倦感。近年来有不少博士、硕士被招聘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去,虽然显着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层次,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因而对自身的期望值也较高,繁琐枯燥、重复性高的行政管理工作与他们的能力、期望值都会有差距,为此影响了其工作热情的发挥。 2.晋升道路狭窄 随着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的颁布实施,各高校大都依事设岗,按岗管理。为此,很多高校取消了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而在高校的中层干部竞聘中,如教学、科研、研究生、学院等部门的岗位都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或者研究员专技职务作为参与竞聘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无疑阻碍了大部分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将本就缺少的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置于更加稀少的境地。有的高校即使保留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评审资格,也是不兑现待遇。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无法出科研成果,很难达到高级职称评定要求的工作业绩,很多人也就是守着中级职称退休。即使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硕士生,虽然具备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但因不是专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每日困于细致、琐碎的行政工作,久而久之,心思涣散,难以集中精力做科学研究,因此这些高学历的人员一旦进入行政岗位,虽然工作多年,但是评定职称时无业绩、无成果。基于此,导致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无目标、无动力、无热情、无希望,或者消极怠工,或者进入“得过且过”的低效工作状态。 3.收入偏低 据统计,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对于市属高校的科员而言,工资要低于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个收入水平与进入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博士、硕士的教育投入和综合素质等是不相匹配的。而且首都的物价水平(尤其是房价)较一般地区高出许多,这更从绝对值上降低了高校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由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是主体,工资福利向教师与科研一线倾斜,同样学历进入学校的 毕业生,因进入的岗位不同,就会享受不同的支持政策,如教师与科研人才有项目启动基金等。毋庸置疑,工资水平是一个劳动者的价值体现,也是培养职业认同感的重要因素,对于同样毕业于名校的硕博来说,因岗位不同而收入不同,很容易引起职业倦怠。 4.考核不体现工作业绩 目前,高校考核从人员类别上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两类。对于管理人员的考核,在现行岗位聘任制下,虽然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要求,但是由于工作分析不到位,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此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绩效指标不合实际,也缺乏有效管控,导致难以进行真正地以《聘任合同书》为内容的考核。现状基本是由领导综合考虑年龄资历等因素进行平衡协调,使年度考核评优“轮流坐庄”。这严重打消了优秀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是职业倦怠的重要诱因。 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改进职业倦怠的措施 1.领导要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着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目标、办学思路的实现和办学效率与办学能力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决策能力、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资源及政策只可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充分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这就要求领导在做决策时,要综合考量管理队伍现状,在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培训发展、内外交流等方面切实考虑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双重重视。 2.加强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 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常规手段,通过它可以发现优秀的员工、合格的员工与不称职的员工,最终达到“促进、改善、提高”之目的。目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发〔2005〕103号)规定,北京高校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分为“品德、能力、知识、业绩”四个方面,考核程序一般概括为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决定三个步骤完成部门推荐。由于是在部门全体人员共同参加下的群众评议,导致职工根本无法表达自己对同事的真实评价,一般简单以投票了事。鉴于管理工作难量化及工作效益滞后性的特点,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含努力专研业务而制订的政策、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勤勉尽责带来服务对象对部门的优良评价等)很难在此种考评形式下得以体现。为此,要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相关理论,使用“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日常沟通部门评价”和“本部门员工评价”等四个维度全面评价员工,达到比较客观、真实地反应员工一年工作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运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奖励,激励员工。 3.适度岗位交流,加强培训 研究表明,岗位交流可消除员工的职业倦怠。一方面,员工新到一个部门,接触新环境、新的工作,势必要投入身心,努力掌握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新的领导与新领导的风格,新的日常沟通协调部门及工作关系,都有助于消除员工的疲惫感,激发工作热情。为此,对于政策性弱、历史牵连性低的岗位(高校大多管理岗位属于此类),在满1至2个聘期后,可以考虑岗位交流,这也有助于培养锻炼员工,提升员工能力水平。而对于历史牵连性高、政策性强的岗位,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比如采取校际交流、外出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等,开拓他们的视野,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也有利于缓解身心、恢复工作热情。 4.营造和谐办公室文化,创建积极宽松的工作环境 办公室文化及工作环境对人的身心的影响巨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不只是事业,情感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如能达到信任、理解与支持,自然就会产生一种互相眷恋的感觉,就会产生互相配合、共克艰难、共承压力之心。因此,作为领导要了解下属、关心下属、信任下属;作为下属要体谅领导、相信领导、配合领导;作为同事,要相互支持、理解与帮衬,由此凝聚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室生态,这也是消除职业倦怠的一剂良方。 人员管理论文: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之路 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之路: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 摘要: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构成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目标体系。监狱管理人员“三化”目标符合监狱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发展战略,是有中国特色的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监狱;现代化;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现代化建设时期,各项事业突飞猛进。尽管监狱现代化进程滞后于国家的现代化总进程,但监狱现代化作为国家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要求,不可阻挡地向前推进。监狱管理人员队伍是监狱工作的主体,是决定监狱事业发展和改革成败的关键。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是监狱现代化的组织保证,也是监狱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之路。 一、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考量因素 1.政治制度。我国监狱难以摆脱的政治烙印,使得政治制度过去是而且未来仍将是影响监狱制度的关键因素。政治制度的演变直接影响监狱的性质、任务与实现形式,也直接影响监狱管理人员的属性、结构与要求。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逐渐完善,法治精神得以确立,民主意识日益提高,民本理念深入人心,监狱工具主义被摒弃,监狱的政治色彩逐步褪色,监狱的性质、物质形态和管理模式也会改变,社会对监狱工作的回应增强,监狱管理人员会被赋予新的定位、使命与要求。 2.社会制度。监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监狱制度变迁必然相随社会制度变迁。在一定程度讲,监狱现代化就是监狱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制度转型最深刻的表现莫过于社会治理结构的改变,公民社会的兴起使这种改变成为现实。在公民社会中,监狱!治理结构会发生深刻变化,一元管理体制必将向“国家—刑罚、社会—矫正、市场—经济”的三元管理体制演变。监狱理应适应监狱管理体制变化,重新调整监狱管理人员结构,更好地教育和改造服刑人员。 3.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带来的不仅是经济变革,还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经济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不可避免地对监狱生产产生影响,社会企业参与监狱生产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监狱生产的市场化催生新型监狱生产管理人员,改变了监狱管理人员的结构与性质。 4.法律制度。监狱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依法治监精神深入贯彻。监狱执法独立性增强,职业自治权显现,对监狱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 5.监狱制度。监狱制度是影响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根本因素。近年,司法部提出了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民警队伍的战略目标。这是适应新时期监狱发展的一大举措。但是,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应该根据监狱制度的变化,合理调适目标要求,以适应监狱发展。现代监狱是国家和社会力量依据社会契约,有效管理行刑事务,惩罚与矫正服刑人员,维护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公共组织。监狱现代化与其说在于硬件设施,倒不如说是监狱管理理念、监狱价值追求、行刑手段、行刑主体的现代化。按照监狱“三化”建设要求,监狱应该积极探索符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发展的新规律,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全面提高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的能力与素质。 二、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一)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 1.职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的价值需求。职业化不是固定的工作状态,也不是单一的专业知识背景。一个有职业的人不一定都是职业人。职业化的精髓在于职业态度、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真正职业人应该具有执著的职业态度、独特的职业精神和优秀的道德品质,以及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价值观。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要义就在于真正坚持监狱工作方针,树立依法治监的法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监狱工作的行为规范,履行法定义务,保障社会自由和公平正义。传承自由、平等、民主、博爱、人权等普世价值观,注重人文教育、人性教育,做实践现代价值观的表率。因此,职业化的首要表征就是监狱管理人员的内在价值需求。 2.职业化是监狱法治化的客观要求。监狱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着预防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任。依法治监是监狱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举措。监狱管理人员要充分理解监狱的性质、任务、目的与要求,牢固树立现代法治意识。贯彻现代法治理念,不能因人而异,不能随心所欲,而要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固化在监狱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之中。为此,监狱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职业化建设,用职业化的思维来思考法治,用职业化的态度来落实法治,用职业化的精神来推进法治,用职业化的道德来捍卫法治。 3.职业化是革命化的发展趋向。革命化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以往我们习惯于强调监狱的政治性,而相对忽视了监狱的普世价值及其内在规律。对监狱管理人员要求主要是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身体素质好,而相对忽视人文情怀和人文精神。职业化建设就是要从传统的经验主义中解脱出来,从简单粗暴的行为方式中解脱出来,从单一的思想政治路线中解脱出来,用现代职业精神来武装头脑,占领思想阵地。 4.职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自身发展的需要。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利于维护自身利益,保持职业发展。通过职业准入、职业培训、职业报酬、职业保障等措施,为监狱管理人员创造宽松、稳定、和谐的从业环境。 (二)监狱管理人员专业化 1.专业化是监狱科学化的必然要求。现代监狱进步主要依赖于对行刑事务的科学管理。我国台湾监狱学专家黄徵男指出:“事实上在监狱管理哲学上也无所谓‘单一管理模式或最佳管理理论’,因为管理成效的发挥与否,系端赖管理者如何因人、事、时、地制宜加以综合弹性运用。”监狱提升自身管理效能,激励 和组织各方成员努力实现其终极目标,共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需要依靠现代科学科技和管理理论,创新监狱管理方法,需要一系列科学的制度设计,创新监狱管理模式。监狱科学化要求监狱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用科学的专业精神履行职责,有效管理监狱各项事务。 2.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必然要求。专业化分工协作是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方法。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社会分工日益精细。监狱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必须依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监狱管理人员既要能概览社会潮流,又要能精通监狱管理的专业知识技能。这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3.专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分工的必然要求。监狱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刑罚执行、看守管理、教育改造、生产经营、医务后勤、心理矫治等各项工作。这些工作之间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从而形成明确的分工体系。各个领域都应该有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当前,监狱基层管理人员都是看守、管教、生产一肩挑,忙忙碌碌,难有作为,缺少专业化分工与专业型的“专家”,极不适应监狱工作要求。监狱体制改革后,逐步实现监企分开、监社分开,监狱职能分工将更加清晰,为监狱管理人员专业化提供了组织保证。 4.专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自身进步的必然要求。面对监狱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民警的知识恐慌、能力恐慌日益凸现。对于诸多专业领域的监狱工作,任何人都难以做到样样精通,面面俱到。专业化建设重在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培训,通过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和专业管理训练,使监狱管理人员掌握最基本的刑罚执行法律知识,同时精通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 (三)监狱管理人员社会化 1.社会化是监狱社会化的需要。监狱社会化最根本的要素在于执法权的社会化配置。公民社会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公民社会立基于国家、社会和市场三元互动,鼓励发展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的公民社会,实现公共管理权力的社会化和多元化。在公民社会中,监狱的权力来源不应是国家的强制力,而是社会成员共同达致的社会契约。监狱不再是政治统治的工具,而是一种社会自我修复的治理结构、一种特殊的公共组织。监狱权力配置由国家一元主体转向国家与社会、市场组织互动的多元主体。监狱管理人员构成相应变化,扩大为监狱警察、相关社会组织与监狱企业从业人员。 2.社会化是改造服刑人员的需要。监狱社会化已成为学界热论的课题,政府也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尝试。监狱社会化以服刑人员再社会化为根本价值取向,建立社会互动和互信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监狱行刑事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程度。社会组织以其与生俱来的开放性、中立性、慈善性,更适合担当教育矫正服刑人员的重任,更利于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社会组织终将成为监狱的管理主体之一,其从业人员也应是监狱管理人员的组成部分。 3.社会化是职能分工的需要。由于监管、改造、生产三者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单一的管理主体无法均衡实现各个目标。在有限理性的作用下,监狱管理人员会做出监管第一、生产第二、改造第三的选择,有悖于监狱宗旨。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进行合理的分工,将三种不同性质的职能分别赋予不同的主体,每一个主体完成一项任务,实现一种目标。这样既不会自相矛盾,又可以相互监督,有利于监管、改造、生产的共同发展。公民社会的兴起为这种职能分工提供了制度基础。因此,监狱管理人员社会化是监狱管理职能分工的需要。 4.社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自我完善的需要。在长期封闭的工作环境下,监狱管理人员也容易出现“监狱化”倾向,突出表现为思想保守僵化。一个思想僵化的人,不可能突破原有的制度和体系框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此,监狱管理人员也需要进行再社会化。有学者用警察社会化的概念提出:警察社会化的内容包括警察基本生存方式和技能社会化、政治社会化、行为社会化、个性和生活目标社会化以及角色社会化等。概括地讲,警察社会化就是要行为、思想、价值观的全面社会化。这些观点对于监狱管理人员也是适用的。监狱管理人员要成为一名称职的职业人,首先就要表现为一个完整的社会人。 (四)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一个有机的整体 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不可或缺,共同构成现代化的目标体系。职业化是三化建设的基础。只有按照职业化的要求,才能实现专业化。只有实现了职业化,社会化才能规范推进。专业化是三化建设的核心。实现专业化可以更好地管理监狱事务,赢得公众的信任与参与,促进社会化与职业化。社会化是三化建设的落脚点。社会化是监狱核心价值的回归,监狱管理人员的社会化也是监狱管理主体的理性回归。监狱管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都要通过社会化来实现。 三、实现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路径 围绕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目标,打造一支思想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监狱管理人员队伍,要大力加强相关法律、组织、文化、制度等建设。 1.完善监狱立法。顺应监狱工作发展形势,特别是监狱社会化趋势,进一步完善监狱立法。按照科学分类、专业发展、规范管理、适应社会的原则,从社会职能分工入手,实行职位分类,将监狱管理人员职位划分为看守类、狱政管理类、教育改造类、心理矫治类、狱内侦查类、生产管理类、日常事务类等类别。明确监狱管理人员的性质、定位、职责与构成,明确各类人员之间的协同配合。 2.加强职业培训。一是加强职业精神培训,培育职业文化,形成积极向上的从业环境。二是实施精英教育。改变监狱管理人员现有的选拔模式,实行统一公开录用考试。改进当前警校学生的培养模式,切实把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起来,实行高层次的精英教育。三是实施分类教育。建立和完善多级教育培训体系,根据监狱管理人员岗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专业教育培训。根据监狱工作的变化,及时更新知识技能,实现终身教育。 3.实行专业人员聘任制。现阶段,应大力培养监狱管理专业人员,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打破监狱内部繁衍的培养模式,形成合理的队伍结构。建立监狱公务员聘任制度,对监狱紧缺的专业人员,如心理咨询师、 教师、经理人等实行聘任制,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开向社会招聘。 4.培育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政府应在推行改造手段、行刑场所、改造形式社会化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服刑人员教育,并逐渐使之成为服刑人员教育的主体,实现服刑人员教育主体的社会化。由于历史与制度原因,我国的社会组织尚未具备完全的自治性,社会组织的发展还依靠外部政策环境的支持。根据这一特点,现实的途径可采取先行政府主导后放权的推行方式,坚持民间主导与政府主导相结合,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现阶段,应积极推动社会联合教育,扩大监狱与社会交流,增进社会共识,为社会组织参与监狱事务创造条件。改革监狱企业运行体制,积极推动社会企业参与监狱生产,实现监狱企业资源与管理人员的市场化,培育一批监狱企业职业经理人。 5.健全分类管理体制。在“国家—刑罚、社会—矫正、市场—经济”的三元体制下,监狱、社会组织、企业分别管理相关人员,但是不能因多头管理造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要加强监狱、社会组织、企业的正规化建设,推行监狱管理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保持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健康发展。 人员管理论文: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 摘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是城市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氛围,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体系,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基础,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管理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户籍和家庭住所地在农村而工作在城市的非长期务工人员。现阶段,中国的进城务工人员有上亿人,他们是中国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进城务工人员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不高,流动性大,又居无定所,生活和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保障,在就业、工资待遇、子女上学、医疗救治等方面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难度大,权益受侵害维权难,已经对城市文明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作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群体,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对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氛围 进城务工人员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却因为种种原因,他们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肯定,反而受歧视,成了城市生活中缺少关爱、权益经常受侵害的弱势群体。这本身是一种社会不公平现象,也必然会延滞城市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首先要从思想舆论上把进城务工人员真正纳入城市生活中来。要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和谐氛围,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进城务工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明确他们的重要性、社会地位和作用。要表彰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典型,在人格上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在生活上关心进城务工人员,在道义上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对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歧视进城务工人员等现象予以曝光和抨击。要改变对进城务工人员经济接纳,社会排斥的现象。消除部分城市居民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歧视心理,营造城市居民与进城务工人员和谐生活的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强大声势与良好氛围。 二、实现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的平等权 长期以来,中国采用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级户籍管理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在许多方面的待遇如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福利政策享受、就业和住房等都和城市居民因户籍身份的不同而受到歧视。在许多城市都有控制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的地方政策。虽然在中国法律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所有劳动者的经济、政治地位是平等的,进城务工人员也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劳动者权利,然而,因为户籍的不同,进城务工人员天然就带有外地人的色彩而不容易被接受。因此需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努力从制度和法规上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在工作和劳动保护上的平等权。具体做法有:一是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的要求,改变现有户籍管理制度,降低城市户籍的含金量,使户籍制度在人员的市场流动性面前更具灵活性,使不同户籍的人在同一地区工作和生活享有更广泛的平等性;二是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督查力度,使进城务工人员在劳动保护、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护;三是进一步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在城市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都应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述求。如在政府的福利政策上和社会救济上,增加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关注和投入;在子女教育上,适当调整现行的中小学按学区就学的教育政策,开办农民工子弟学校,采取措施方便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 三、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组织 政府是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和权益保护的主体。政府应逐步把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等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的范围。首先,设立相应的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与服务机构,具体指导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提供社会服务等,统筹考虑较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做好与进城务工人员流出地的沟通与协调,做到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协调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其次,政府有责任组织和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与企事业事务管理,安排进城务工人员代表进入党代会、人代会以及企业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建立起他们反映意愿的渠道。在入党、入团、评选劳动模范方面,要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视野,逐步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 第三,组建进城务工人员工会或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有关法律制度规定,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何劳动者,都有权利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也有义务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工会组织应把进城务工人员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围绕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待遇、劳动安全等问题,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在与侵权者进行较量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申诉和要求,工会组织要较真,要积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工会组织应成为进城务工人员的依靠力量。 第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受自身文化基础、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局限,又身处异地,工作和生活区域流动性大,在权益受侵害时,一般不会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诉求,也很少请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自身权益问题。也有的去寻求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只有监督权而无处罚 权,且只针对侵权极其恶劣的个案。多数情况下,进城务工人员只好委曲求全,与对方谈判私了。进城务工人员本身是弱势群体,在谈判私了中,谈判的主体地位很难得到体现,结果自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受损。对于进城务工人员保护的主要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相比,其监察力量不足,劳动监察事后监察多,处罚权限有限。因此,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各级政府要改变劳动监察部门人员缺少,装备落后,执法力度欠缺的局面,加大对劳动监察部门的投入,保证劳动监察部门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方面的配备。同时,劳动监察队伍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在履行劳动监察职能过程中,重心要往前移,坚持事后监督和事前监督相结合,劳动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用工、随意延长工时、克扣工资等行为,以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提起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难问题,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在立案和审理上要给予重视,遵循从快原则,缩短立案、审理、裁决和执行的时间,切实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之路开方便之门。 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 教育向来是管理的一个环节,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必然要和进城务工人员思想文化教育相结合。进城务工人员来自于农村,大都没有受过系统的职业培训,思想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多数只能从事一些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的简单劳动,岗位性质多为较短期、临时性的。目前,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明显滞后。在市场化条件下,社会培训机构一般都是收费培训,许多成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都有一定的文化技能基础要求。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工作岗位临时性质的多,所在企业一般不愿意把培训经费花在他们身上。专门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免费培训渠道还没有。即便进城务工人员有职业技能培训的欲望和要求,但由于工作岗位的临时性和短期性,或因经济上的困境,往往舍不得投入培训成本。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进城务工人员也是城市中的一分子,接受文化教育和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他们人身的权利的体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和技能素质,提高他们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等,引导其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工人发展,获益的不仅仅是用工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自身,进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对整个社会和城市的发展是有利的,政府也是进城务工人员素质提高的受益主体。同时,通过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还可以成为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服务于城市,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打下文化技术基础。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素质,是城市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能流于形式,政府应研究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诉求,制定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规划,设立专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经费和培训项目。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上,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开展针对或包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扩大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政府主办的培训机构,如人事培训中心、培训学校等,要督促他们把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一些针对(或包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三是民营培训机构的培训,允许民营培训机构向政府申请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经费资助和项目立项,以开展一些专门的技能培训;四是鼓励用工单位多开展一些本单位员工(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现代企业的劳动用工身份日趋模糊,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凝聚力是企业发展的保证。加强对本企业内部各类员工的培训,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在具体培训方式上,可以采取就业前上岗培训、免费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工人夜校和成人学历教育等。在城市文化设施上,在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进城务工人员夜校、工地学校、图书室、文化体育活动室等,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技术技能,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人员管理论文: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改善路径分析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在工作中的表现 1.缺乏专研上级文件的精神 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大改革,国家不断出台新文件、新政策,这要求高校管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执行性文件或者根据上级变化了的新政策处理学校事务。从而势必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知悉文件规定,对上向领导汇报,明确政策边界及要求,对下向全体职工予以解释说明、宣传政策。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部分同志不能积极接受上级政策文件的变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上报材料、程序方法依然沿用过去一套。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上级文件根本进不了校门,因为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接受领会文件精神;二是上级文件进了校门,进了机关却进不了学校下设的学院,因为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理会机关颁布的文件。 2.不去努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 本职工作业务是做好工作的基石,不了解本职工作涉及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知识,任何文件、命令都难以落到实处。如作为管理教学的工作人员,对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有哪些任课教师,都不熟悉;作为学院的人事干事,对本学院有多少教授、副教授及讲师,对本学院的重点专业及优势学科也都不清楚,等等。 3.缺乏责任心 工作人员在做具体工作时,能躲就躲、能推给别人就推给别人,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处理具体事务时,不能静下心来全面考虑事情始末,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提出优良的解决方案;而是浅尝辄止,草草交稿,事后也不能认真总结处置本事件的工作成效与得失。此外,工作粗糙、不够细致,也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等等。 4.职业道德危机 感觉前途迷茫,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领导在时装模作样,工作努力;领导不在,要么身在岗而磨洋功,要么是人也开溜。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成了寻常事,人心涣散。不满意现状,成就感低。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成因 1.工作重复性高、琐碎 与教学科研相比,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是重复性高、琐碎,较大部分的工作就是简单的重复。比如,招生工作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一位工作人员在数小时内就要邮寄上百份的录取通知书,且不允许出任何差错,这个过程是简单的机械重复,容易给工作人员造成厌倦感。近年来有不少博士、硕士被招聘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去,虽然显着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层次,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因而对自身的期望值也较高,繁琐枯燥、重复性高的行政管理工作与他们的能力、期望值都会有差距,为此影响了其工作热情的发挥。 2.晋升道路狭窄 随着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的颁布实施,各高校大都依事设岗,按岗管理。为此,很多高校取消了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而在高校的中层干部竞聘中,如教学、科研、研究生、学院等部门的岗位都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或者研究员专技职务作为参与竞聘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无疑阻碍了大部分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将本就缺少的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置于更加稀少的境地。有的高校即使保留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评审资格,也是不兑现待遇。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无法出科研成果,很难达到高级职称评定要求的工作业绩,很多人也就是守着中级职称退休。即使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硕士生,虽然具备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但因不是专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每日困于细致、琐碎的行政工作,久而久之,心思涣散,难以集中精力做科学研究,因此这些高学历的人员一旦进入行政岗位,虽然工作多年,但是评定职称时无业绩、无成果。基于此,导致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无目标、无动力、无热情、无希望,或者消极怠工,或者进入“得过且过”的低效工作状态。 3.收入偏低 据统计,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对于市属高校的科员而言,工资要低于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个收入水平与进入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博士、硕士的教育投入和综合素质等是不相匹配的。而且首都的物价水平(尤其是房价)较一般地区高出许多,这更从绝对值上降低了高校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由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是主体,工资福利向教师与科研一线倾斜,同样学历进入学校的 毕业生,因进入的岗位不同,就会享受不同的支持政策,如教师与科研人才有项目启动基金等。毋庸置疑,工资水平是一个劳动者的价值体现,也是培养职业认同感的重要因素,对于同样毕业于名校的硕博来说,因岗位不同而收入不同,很容易引起职业倦怠。 4.考核不体现工作业绩 目前,高校考核从人员类别上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两类。对于管理人员的考核,在现行岗位聘任制下,虽然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要求,但是由于工作分析不到位,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此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绩效指标不合实际,也缺乏有效管控,导致难以进行真正地以《聘任合同书》为内容的考核。现状基本是由领导综合考虑年龄资历等因素进行平衡协调,使年度考核评优“轮流坐庄”。这严重打消了优秀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是职业倦怠的重要诱因。 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改进职业倦怠的措施 1.领导要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着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目标、办学思路的实现和办学效率与办学能力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决策能力、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资源及政策只可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充分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这就要求领导在做决策时,要综合考量管理队伍现状,在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培训发展、内外交流等方面切实考虑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双重重视。 2.加强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 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常规手段,通过它可以发现优秀的员工、合格的员工与不称职的员工,最终达到“促进、改善、提高”之目的。目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发〔2005〕103号)规定,北京高校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分为“品德、能力、知识、业绩”四个方面,考核程序一般概括为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决定三个步骤完成部门推荐。由于是在部门全体人员共同参加下的群众评议,导致职工根本无法表达自己对同事的真实评价,一般简单以投票了事。鉴于管理工作难量化及工作效益滞后性的特点,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含努力专研业务而制订的政策、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勤勉尽责带来服务对象对部门的优良评价等)很难在此种考评形式下得以体现。为此,要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相关理论,使用“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日常沟通部门评价”和“本部门员工评价”等四个维度全面评价员工,达到比较客观、真实地反应员工一年工作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运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奖励,激励员工。 3.适度岗位交流,加强培训 研究表明,岗位交流可消除员工的职业倦怠。一方面,员工新到一个部门,接触新环境、新的工作,势必要投入身心,努力掌握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新的领导与新领导的风格,新的日常沟通协调部门及工作关系,都有助于消除员工的疲惫感,激发工作热情。为此,对于政策性弱、历史牵连性低的岗位(高校大多管理岗位属于此类),在满1至2个聘期后,可以考虑岗位交流,这也有助于培养锻炼员工,提升员工能力水平。而对于历史牵连性高、政策性强的岗位,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比如采取校际交流、外出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等,开拓他们的视野,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也有利于缓解身心、恢复工作热情。 4.营造和谐办公室文化,创建积极宽松的工作环境 办公室文化及工作环境对人的身心的影响巨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不只是事业,情感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如能达到信任、理解与支持,自然就会产生一种互相眷恋的感觉,就会产生互相配合、共克艰难、共承压力之心。因此,作为领导要了解下属、关心下属、信任下属;作为下属要体谅领导、相信领导、配合领导;作为同事,要相互支持、理解与帮衬,由此凝聚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室生态,这也是消除职业倦怠的一剂良方。 人员管理论文: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在用人制度上逐步多元化,编外人员成为事业单位用工的主体之一。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编外人员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问题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在用人制度上逐步多元化,编外人员成为其用工的主体之一。但是,编外人员队伍不稳定,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待遇普遍偏低。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问题已不容忽视,这需要劳资双方的共同努力,转变观念,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一些事业单位中,由于编制的控制,招收录用在编工作人员速度放缓,随着老同志退休,空岗现象越来越突出,一些特殊岗位如保洁、厨师等,编内人员不愿意干,或者有情绪。 相对而言,编外人员好用,“听话”,工资又低,可谓一举多得。但是事业单位对编外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仅仅限于发发工资,编外人员的考勤、奖惩以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并未落实,劳资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你付出劳动,我付工资,仅此而已。编外人员大都是亲戚朋友介绍来的,未履行正常的招聘程序,有的甚至只是口头协议;有的编~'I-A员是年龄偏大,已达到退休年龄,在用工方面双方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工伤等事故,编外人员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单位也喊冤叫屈。另一方面,单位对编外人员用工随意性大,有的基层单位不具备用工资格,但由于工作需耍,不与主管部门汇报或沟通,自行招用临时工,而且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他们认为临时工是我用的,是通过节约经费用来支付工资,与上级单位无关。但是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工主体就发生了变化,主管部门陷入被动局面。 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办法。 1.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其实,有的单位编内人员数量充足,完全可以通过转岗培训达到要求,但是由于管理者及编内人员的观念问题,不愿意安排编内人员或者编内人员不愿意在某些岗位工作;确需用工的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 2.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和招聘方式。不具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不得随意自行招用编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向上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用工原因、数量、岗位、期限、经费来源、月工资额等。由主管部门会同人事劳动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收。 3.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事业单位可以将编外人员的招聘及管理工作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全权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存档、工资福利发放、办理社会保险、处理劳动争议等业务,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非常值得尝试的一种用工手段。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管人不用 ’,用人单位“用人不管 ‘。它的优点:一是降低了管理成本。由于事业单位不与派遣人员发生直接的人事管理关系,不必增加专门的管理人员或机构,所以管理费用大大降低。二是用人机动灵活。 采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用人进出灵活,不受编制限制,人员进出手续及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由派遣公司进行专业化地办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人员,用工方式十分机动灵活。三是减少劳动纠纷。由于事业单位和派遣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它没有与被派遣人员发生劳务或劳动关系,这样,事业单位就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纠纷的发生,从而省却事业单位的管理精力,编外人员的相关利益也得到了应有的保障,达到了”双赢“。 4.将编外人员一同纳入职工队伍建设。把编Z]hA员视为职工队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充分尊重他们的权利,鼓励他们为单位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加强了解、关心爱护编外人员,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对一些年纪较轻、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前途的职工,要积极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鼓励和推荐他们参加学历升级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5.在编外人员中渗透单位文化。文化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理念。文化的价值在于融合硬的组织结构与软的人力资源,整合组织资源,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服务于单位战略目标。加强文化建设,既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也是单位事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应把树立共同的价值观纳入人力资源管理,把单位文化渗透到编外人员中去,让编外人员感觉到组织的温暖,增强成为单位成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单位的利益和形象。不断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每一个编外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进一步促进备项单位事业的全面发展。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创新 摘 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政府管理也随之变革,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和创新。多中心治理由于其对公共产品特征的深刻分析、对民主价值的高度重视以及与多元化社会的适配性而成为中国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有益的新取向,是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创新。这种模式的改进和完善将有力地促进当代社会基层治理的优化,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基层公共事务;业主自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事务已经并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对政府与社会的治理能力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而以政府为主导且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其中的公共治理变革也旨在探索新的治理模式,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现实。在城市基层治理变迁中,广大物业小区业主演绎了自我治理的民主序曲,其内含的多中心的治理逻辑是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创新,也是未来中国社会基层管理的新取向。 一、多中心治理与单中心管理的对比分析 单中心管理的基本逻辑及评价。单中心管理模式认为:为保证社会秩序的生成和稳固,就必须有一个权力中心,这个权力中心担负着创建和维持秩序的功能。在此体制中,处于权力中心的个人或集团就成为主权者,而其余民众就成为臣民。“统治者的权力是绝对的,人类没有再大的权力可以交给其他人。最高统治者不必受国内法的约束,因为国内法只不过是他的命令;他可以任意地摆脱其束缚,没有人会向统治者要求财产权,因为所有财产权源于法律,即统治者的意志。” 霍布斯的这种论断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行政学创始人威尔逊在《国会制政府》一书中,提出的用于行政科学建设的范式所内含的核心理论是:在任何一个政府中总是存在一个占支配地位的权力中心;权力越一元化,它就会受到来自更为负责的单一权力中心的指导。社会学家韦伯所倡导至今仍广泛运用的“官僚制”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只有一个最高权威,命令和控制是其运转的基本的手段和方式。波兰尼认为“一元的单中心秩序”或“设计的或指挥的秩序”被一个最终的权威所协调,通过一体化的命令结构来实施控制。在这种秩序里,存在着严格的上下级关系,并且依赖上下级之间单向的“指挥―服从”的决策与执行链条得以维系自身的发展。 综合而言,此种模式的主要观点包括:社会的秩序与发展需要一个单一的权力中心来维持,这个权力中心具有单一性和垄断性,国家、政府、权力、集体、统一等概念是分析的核心;政府具有无限理性,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社会的各种挑战;越是权力集中的政府就越负责任;政府是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唯一生产商和供给者;等级制政府组织能够以最小的投入导致最大的产出。 事实上,这种模式至少有以下缺陷:首先是对政府的信任过头,忽视了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普遍规律。政府的权力集中并不必然导致高效率,只有将个人动力激发起来的组织才能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权力集中只是为统治者的意志实现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其自上而下的命令结构需要消耗很高的意思传递、行为监督等成本;其次是忽视了民间力量及其智慧,只有切合民间实际的秩序才能获得很好的维持,也只有公民自身才能够了解自身的需求与偏好所在,政府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对本来可以由民间来做的事情费心地设计一切;第三是对多元化和民主化的趋势估计不足。社会的发展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民主化是每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而单一中心的治理结构无疑与民主化存在着无法协调的矛盾。 多中心治理的基本逻辑及评价。治理一般指“在政治系统的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对政务或公共事务作出有效的安排,以达到维护政治秩序和维护正义价值的目的”。[1]“多中心治理”主张同时存在着多个相互独立的行为单位,这些单位能够计算受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潜在成本和收益,促进自身利益扩大;另一方面,体系的各组成部分之间受着一般性规则的制约,又可进行调适,使决策者通过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来保证整个秩序的稳定和运行,从而使这一体系成为富有活力的系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民众对于政府的期望愈来愈高,也愈来愈趋于多元化,而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中心供给”思路在庞大的需求面前是缺乏效率和回应性的,因此,以支持“权力分散、管理交叠和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为特征的多中心理论就成为满足民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理想模式。 在治理主体方面,有多个权力中心同时进行,社会秩序的生成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权力中心努力构建的结果。在秩序生成过程中,来自于基层的力量和智慧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发展了以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为标准的物品分类方式,认为大部分公共物品都不是严格意义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公共物品,而表现为具有一定竞争性或排他性的准公共物品,这一特性的区分使得在公共物品生产和公共事务治理上,可以通过产权契约安排使相互独立的分散主体,将传统的铁板一块的公共物品按照地域、特性等方面分散化。每个部分拥有该物品的有限生产权,或公共事务的有限处理权,对自己生产的物品、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每个单位或主体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多中心治理试图通过多种参与者提供性质相似,特征相近的物品,从而在传统中由单一部门垄断的公共事务上建立一种竞争或者准竞争机制,公民可以根据各生产者的相对优势,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各个生产者之间进行选择,从而迫使各生产者自我约束,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增强回应性。 在纵向治理选择方面,多中心治理强调集体行动应当尽可能在较低的治理层次上得到解决。强调多元、民主、合作、非意识形态化,指向的是政府向社会分权、权力回归于民众,鼓励公民参与地方或社区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全过程,倡导培育和提升公民的自主管理能力。 多中心治理意味着多种治理手段的综合应用。以政府能力有限为前提,主张政府和市场既是公共事务处理的主体,又是公共物品配置的两种不同的手段和机制,主张在公共事务的处理中,既充分保证政府公共性、集中性的优势,又充分利用市场的回应性强、效率高和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成本低的特点,综合多个主体、多种手段的优势,从而提供了一种合作共治的公共事务治理新范式。 多中心治理中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在公共物品的生命周期中,大致存在着消费者、生产者、中介者三个角色。在公共物品的生产过程中,它们分别由不同的主体来扮演。多中心治理既反对政府垄断,也不是所谓的私营化。它不意味着政府从公共事务领域的退出和责任的让渡,而是政府角色、责任与管理方式的变化。在以往的物品提供方面,政府扮演着公共物品的直接生产者和提供者,参与了整个过程,扮演着多重角色。而多中心治理则主张通过其他主体的参与,通过多种方式将公共物品的部分生产任务委托给其他部门来提供。政府的管理方式也从以往的直接管理为主变为间接管理为主。政府更多地扮演了中介者的角色,即制定多中心制度的宏观框架和参与者的行为规则,同时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为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公共事务的处理提供依据和便利。 多中心治理也意味着权力向度上的改变,即公共事务权力从强调单向的自上而下的运作转变为上下互动。意味着有许多在形式上相互独立的决策中心,“它们在竞争性关系中相互重视对方的存在,相互签订各种各样的合约,并从事合作性的活动,或者利用核心机制来解决冲突,在这一意义上大城市地区各种各样的政治管辖单位可以以连续的、可预见的互动行为模式前后一致地运作。”[2]11-12 综合而言,多中心治理包括着以下基本观点:本段归纳参考了黄德发:《政府治理范式的制度选择》[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114页。一个社会的权力中心具有多元性和分散交叠的特质,政府或国家是多极权力中最大的一极;政府具有有限理性,它无法胜任“无所不能”的角色要求,一群相互依赖的人可以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利益;权力越分散,政府就越容易针对不同的公民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越容易进行及时的科学决策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越容易防止权力的非公共性滥用,反之,集中的权力在信息收集、决策做出、灵活性等方面具有无法回避的劣势;政府官员和决策机构分享着有限、相对自主的专有权,来决定、实施和变更法律关系,其中没有一个机关或者决策机构对强制力的合法使用拥有终极的垄断权;政府并非是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唯一供给者,在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提供上,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有所作为;从长远看,民主政体的效率必然优于专制或集权政体,因为民主政体可以回避大的甚至致命的失误。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人类在寻求解决社会问题上的一次深刻的认识转折,它拓展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架构,超越了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的传统对立,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打破了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两分法传统思维方式,即市场与计划、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等,把有效的管理看作是两者的合作过程,力图发展起一套管理公共事务的全新技术,强调管理就是合作。核心思想是要打破政府作为唯一管理主体和单一权力中心的现状,实现管理主体和权力中心的多元化。 单中心管理与多中心治理的对比。单中心管理与多中心治理的主要观点可归纳为下表(见表1): 二、业主自治:一种更具有多中心色彩的基层治理 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民主的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自我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业主自治强调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则上国家不作干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国家才以仲裁者的身份出面予以裁决。私法自治的实质,就是由平等的当事人通过协商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自治的主体是实行自治的全体业主,组织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民主;自治的事项是有关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其核心内容包括对业主委员会的民主选举以及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业主自治是当代城市社会中带有多中心治理色彩的基层治理,这主要基于业主自治满足了多中心治理的诸多特征(见表2)。 三、多中心治理是当代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创新 业主自治是优化基层治理结构的积极探索。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探索适合的治理模式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日益加速的城市化趋势将不可避免对城市社会的治理能力造成严峻的挑战,城市基层治理的问题将迅速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极其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基层自治能力的提高与自治资源的充分利用是缓解政府管理和服务压力、促进公民社会形成的必然途径。探索适当的治理模式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事实上,我国诸如公共权力在不同党派之间进行分配、党政分开、落实人大的权力、中央与省级政府之间的分权、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立、村民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等一系列中国政府的努力都可视为多中心治理的有益探索。而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在一定程度上讲与国家向社会放权具有密切的关联,也带有与多中心治理内在逻辑相一致的成分。在这里强调业主自治是更多带有“多中心治理”色彩的基层治理主要突出的是业主自治在时下以及未来的中国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来自基层的强大动力,而且它对于日益庞大的城市公民的民主权利、秩序生成乃至日常生活都有普遍的、切身的联系。而业主自治的经验和教训也可以为其他领域进行治理探索提供经验和借鉴。 多中心治理契合了当代社会民主化的必然趋势。多中心治理的基本预设是基层社会和民众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选择来有效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比较而言,它更是一种自发的秩序或生成的秩序,而不是一种强制的秩序或构建的秩序。“两分法”认为,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行政管理的本质属性就是执行性。这种理论主张将科层制的绝大多数公务员置于一种缺乏价值追问和感性认知的工具人状态,也人为地加大了由公民诉求到行政执行的流程周期和潜在成本。由于基层组织的回应性缺乏导致了官僚制的尴尬状况――人们已经无法容忍“官僚制”组织的专横、奢华和低效。事实上,随着社会多元化的深入,单一中心总会存在着回应不足的弊病,而熟知基层社会问题和诉求的基层组织却缺乏相应的治理权力。社会稳定与和谐更多地体现在基层秩序的稳健程度,所以,如何给民主化浪潮下的公民意志留有足够的治理空间是政府管理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事实上,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政府治理之道的变革,主要方向是“政府职能市场化、政府行为法制化、政府决策民主化和政府权力多中心化”。[3]而这“四化”本身又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系统。随着这种改革的不断深入,多中心治理将日益显示出其生命力。 多中心治理的深入发展将缓解传统模式的治理压力。中国渐进式改革是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模式到目前为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也面对着一系列难以克服的结构性矛盾。前期之所以取得成功,其原因在于这种模式确保了改革主体的强势性,它可以有力地打破原有的各种制度和利益结构,可以对改革进行较为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强力推进,而且效果的取得也与当时的民主化程度不高、民间社会发育弱小、法制落后、经济发展压力巨大等因素高度相关。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经济社会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实力迅速提升、民主意识不断高涨、法制环境趋于良好,更重要的是一个强调自我的多元化社会正在形成,这些都使得原有的政府主导型模式面临着不可持续的危险,而且改革越是深入,民间的力量就越为凸显,政府的作用领域和程度将越为有限;政府必须探索一种能够容纳和整合民间诉求,并充分利用民间治理资源的新的治理模式,这种压力将随着网络社会的兴起和网络民意的几何级膨胀日趋增加。而多中心治理所持有的是一种和现有政府管理模式完全不同的逻辑,它的探索和成熟必然会对未来的政府治理形成一个可替代的或可借鉴的有益进路。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实践及特征 【摘要】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是对大众传播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对于实现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公共事务合作管理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众传媒的自身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具有多维性、间接性、有效性和有限性等基本特征。 【关键词】大众传媒;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特征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大众传媒如何借助自身在信息传播上的优势地位,积极延伸其社会协调功能,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为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出谋划策,奉献力量,已成为一个对于大众传媒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具有高度现实意义的话题。 一、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成功实践 2011年11月2日,《大河报》刊登了一则题为《天冷了,请环卫工进店歇歇脚吧》的新闻,对郑州市环卫工清扫大街劳动中无处歇脚、无热水喝的困境做了报道。报道呼吁:“沿街的单位、商铺,愿意提供‘爱心歇脚点’,麻烦致电96211告诉我们。” 11月3日,《大河报》消息:“本报发行中心愿意开放所属36个发行网点,负责人表示,只要看到‘大河报’三个字,环卫工可以随时进来歇歇脚。”同时报道说“目前已有上百家单位、商家热烈响应”,愿意尽力帮助环卫工。 11月4日,《大河报》报道:“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就此事进行了批示,相关部门表示:将努力挤出地方,增建一批环卫道班房,以解决环卫工常年在路边吃凉饭、喝凉水,无处更衣和存放工具等问题。” 11月8日,《大河报》报道:“热水捧在手,暖了俺环卫工的心。”报道说,管城区市政部门设立了30个歇脚点,环卫工有了热水喝。300块“爱心歇脚点”标牌已经制作完毕,今起全市发放。 毋庸置疑,这是一起大众传媒积极延伸自身社会协调功能,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成功实践。和以往一样,某些问题在舆论的推动下得到了尽快解决,大众传媒的社会协调功能得到进一步验证和彰显。然而,我们还可以通过这一案例,发现其中呈现出的三个鲜明亮点: 一是提出新闻诉求。这一新闻报道没有停留在只是单纯传播信息的层面,而是在信息的同时提出了明确的新闻诉求――暴露问题,出谋划策,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办法,并向相关方面发出呼吁。在这一案例中,新闻诉求表现为“呼吁沿街的商家、单位向环卫工提供‘爱心歇脚点’”。 二是承担社会责任。“麻烦致电96211告诉我们”表明了传媒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勇气和决心。把热线电话公之于众,等于把传媒自身放在了一个汇集和沟通信息的中介位置,从而担负起传媒在这一事件发展中的重要社会道德责任。 三是传媒做出表率。在提出明确的新闻诉求和承担社会责任之后,传媒以身作则,率先示范――“本报发行中心愿意开放所属36个发行网点,只要看到‘大河报’三个字,环卫工可以随时进来歇歇脚”。传媒用自身行动形成一种榜样和号召的力量,同时也为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从提出新闻诉求到承担社会责任,再到传媒做出表率,这一连串的提出诉求、承担中介与实际参与,最终促成了环卫工“喝点热水歇歇脚”这一问题的迅速解决,进一步彰显了我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事儿虽不大,却如一股暖风吹在寒冬到来之际,让人暖暖地感受到人性的温情。 二、参与管理――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 传播学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能激励和引导公众,抵御有碍于社会安定的各种不良影响和威胁;能形成舆论中心和议程设置,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些事件上去;能传递和规范社会道德,引领价值取向,了解、反映和协调公众的意愿;等等。《大河报》关于环卫工“歇脚”问题的报道及其解决之道,则是大众传播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按理说,报纸传媒通过新闻报道把某一事实公之于众,就算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新闻本身自然可以反映部分社会群体的意愿和呼声,自然可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自然也可以发挥大众传媒一定的社会协调功能。但是,《大河报》并没有在传播信息,引起社会关注这一传统职能上停留,而是主动将自身置于社会问题之中,先是提出新闻诉求,公布联系电话,承担汇集信息的中介责任,然后又承诺开放发行点,供环卫工“喝点热水歇歇脚”。这一系列行为已经完全跳出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协调功能”的约束,从激励引导、设置议程、传递规范、反映协调等一般性社会功能一跃而升至为“提出诉求,承担中介,以身作则,主动参与”的高度和境界。而这一系列行为,则使传媒无形中扮演了一次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角色,大众传媒从社会协调功能朝着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随着大众传媒的日益发展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也日益显著。大众传媒如果循着“参与社会管理”这一视线望去,其社会功能的拓展延伸将呈现广阔的前景。当然,这需要大众传媒具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足够的实力和能力。从通过传播形成影响到提出诉求谋求解决,从反映意愿激励引导到置身其中充当中介,从规范道德引领时尚到积极参与主动承担,这种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的拓展延伸,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赋予大众传媒的重要使命,也是大众传媒社会角色的重新定位。 三、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特征 社会公共事务是不必然依靠国家强制力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这类公共事务与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目前,我国社会公共事务呈现出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手段多样化的特点,正在形成以政府为核心,各方多元参与的开放性公共管理体系。 费爱华博士认为:“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大众传媒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也越来越表现出强烈的角色意识、发挥着积极的社会管理功能。”这是因为,大众传媒的社会性功能使它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性,这种联系性正是大众传媒能够对公共事务管理产生影响的重要动因。而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管理者在维护公众利益、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共同价值取向则成为二者发生联系的结合点。 在社会管理多元化时代,大众传媒已经不再满足于简单地报道新闻事实,不再满足于对民众意愿的一般反映,而是要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了。它要参与、要担当、要管理、要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大众传媒的自身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多维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和途径是多方面的,可以利用自身在信息预警、议程设置、舆论监督、促进沟通等方面的多重功能,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重要影响力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有时是信息引起预警,以减少危害;有时是聚集社会热点,引导舆论方向,引发政府关注;有时是通过舆论监督,暴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有时是通过信息公开,加强沟通联系,加快问题解决。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这一问题上的新闻实践,主要通过其议程设置和促进沟通等功能,引发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最终促成了问题的快速解决。 间接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多维作用如上述议程设置、舆论监督、促进沟通等,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而间接发生作用的,社会管理的最后决策与直接实施还更多地依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只有在一些特殊事务中,传媒才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直接参与管理和处理事务。虽然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这一问题上采取了把本报发行点提供给环卫工歇脚这一主动参与的“示范行为”,但这毕竟是“权宜之计”和一种力所能及范围内的榜样引领,难以解决所有环卫工的休息问题。最后还是政府出头,决定“增建一批环卫道班房”,才使问题得以彻底和圆满解决。如何使这种“间接性”变得虽然间接但却强烈、虽然间接但却有效,应成为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有效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往往能较快取得实效,在我国特定的社会人文环境及历史条件下,有些极端事件、社会难题一经媒体曝光就可以迅速得到解决。这种有效性甚至导致“媒治”的说法不胫而走,成为网络热词和人们期待通过媒体管理社会的愿景。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问题上的新闻实践,从消息到促成问题解决只有一周时间,再一次显示了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乃至高效性特征。社会问题需要借助大众传媒的参与才能较快地得以解决,这本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制还不健全、不完善、不高效的表现,这其中有着复杂的社会、文化、体制和心理背景与原因,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一个有目共睹的基本事实。正是基于这种“媒体一参与问题就解决”的社会现实,“媒治”才成为众多网民对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美好期待。大众传媒需要自省的是,传媒人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和在我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支撑下,才有了这种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传媒人应当最大化地利用这种有效性,更好更充分地发挥自身在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有限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虽然有效甚至是高效的,但其参与的领域和作用却是有限的,在许多专业领域、特殊领域以及众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上,大众传媒还难以发挥更有效、更积极的作用。因为在现代社会管理体系中,大众传媒只能作为社会事务合作管理的一个重要成员参与其中,但它缺乏最终的决策权、裁定权以及执行权,因此很难成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角和“领袖”。“媒治”一词只是客观反映了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和人们对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美好期望,但最终“媒治”必须也只能通过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法治”来实现社会管理。这种“有限性”特征将促使大众传媒清醒地认识自身的社会角色和位置,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主动参与,又不越俎代庖;既要合理有度,又不消极放弃,积极拓展延伸传媒自身的社会性功能,科学、合理、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 四、结语 如何明确大众传媒的社会角色定位,合理发挥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是一个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问题上提出新闻诉求、承担信息中介、主动参与解决等一系列行为,无疑为寻求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途径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这一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新闻实践中,大河报关注的是社会弱势群体,承担的是社会道德责任,付出的是信息沟通的辛苦,收获的是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带来的是寒冬里人性的温情,引发的是人们对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思考,何乐而不为? 管理是一种行为,行为需要谋划,因此,谋划是行为的前奏。出谋划策正是传媒人的强项,通过大众传播暴露社会中的某些问题并出谋划策,提出新闻诉求,甚至以身作则,主动践行,已经远远超出了大众传播的一般意义和大众传媒的一般职责,或许,这正是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途径之一。 (作者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摘要:公共事务管理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所体现出的公共性特征使它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这种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把大众传媒建构成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是充分发挥我国大众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大众传媒 公共事务管理 作用 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部门在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这一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之处以及大众传媒的传播活动与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在信息传播机制、社会整合机制方面存在的互补现象,是两者发生内在联系的关节点,而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以及它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在联系,不仅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也决定和影响着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作用的发挥。 预警作用 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而言,大众传媒的预警作用通常体现在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对涉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突发情况,作出快速反应和及时报道,以引起公众的警惕或帮助人们了解突发事件和真实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2003年SARS危机之后,我国传媒对此次危机中主流媒体长时间的集体失语失真,造成传媒预警作用的彻底失灵,对疫情的扩散蔓延产生了直接影响的后果进行了深刻反思,在突发事件包括危机事件的报道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做到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公开。典型的是2008年春夏之交我国主流媒体对震惊世界的“5・12”汶川地震所作的连续32天的现场直播报道。 事实表明,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公开,是任何负有社会责任的大众传媒所应该葆有的信仰与原则,及时、真实和公开地报道新闻,可以成为社会抵御突发性社会恐慌的预前反应,并且,从效率的角度看,这样的预前反应是成本最小的控制措施。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如果一个社会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关涉公众利益,特别是公众的切身利益的负面真实情况被隐瞒住,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很危险,整个国家就仿佛被放在火山口上。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避免天灾人祸,但是却有可能依靠媒体迅捷的信息传播所产生的预警作用减少灾难带来的损失。 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和媒体共同的社会责任。为此,政府在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中,一方面应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增加公共信息传播的透明度,畅通信息传播渠道;另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大众传媒在危机管理中的预警作用,及时发现危机存在的前兆,及早采取预前措施,尽量把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议程设置作用 议程设置理论是在李普曼的“拟态环境”以及拉斯韦尔关于大众传播的“环境监视功能”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提出的一个理论假说。该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设定社会公共事务“议事日程”的功能,新闻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新闻传媒选择或突出报道的某些内容会受到受众特别的关注。这一理论暗示了这样一种媒介观,即传播媒介是可以“重构环境”的机构,传播媒介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报道方式,从现实环境中选择出它认为重要的部分或方面进行加工整理,赋予一定的结构秩序,然后以“报道事实”的方式提供给受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但为什么某些潜在问题突然显性化,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并进而直逼决策层;相反,另一些问题却始终寂寞无声,最后不了了之。对比两种迥然相异的情形,我们可以发现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般来说,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不理想的、不规范的、不能令人满意的社会现实状态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它要成为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对象,还必须经过一个认识上的逻辑发展过程。这就是社会问题公共社会问题公共政策问题。社会问题转化为公共社会问题的标志是出现公意性诉求。而当公共权力主体意识到社会公共问题已经妨碍整体社会发展,充分了解公众的公意性诉求并认同这种公众的政策诉求时,公共问题就会变成公共政策问题。而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对推动这个认识上的逻辑发展起了关键的作用。 一方面,由于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最大限度地接触信息本身,最大范围地接触社会公众,所以对于社会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有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首先作出强烈反应的是大众传媒。另一方面,由于大众传媒信息传递的公开性、直接性、迅速性,它能快速把少数人发现和提出的社会问题及对政策的期望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它对社会问题或某一突发事件大规模地连续性地加以报道,往往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大众传媒不仅对事件本身进行客观报道,而且会加以评论,以引导公众对事件性质的认知程度,引发公众对社会深层次问题的思考,不断提高公众对政策问题的认知度,这就使媒介议程转化成了公众议程。而公众议程大多是涉及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因而会呈现社会舆论的“焦点效应”。而“焦点效应”又往往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就会促使政府接受来自公众的愿望和要求,进而对公共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 这正是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作用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 舆论监督作用 我国党报有自己的舆论监督传统,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革开放后,社会的政治民主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受众的参与意识普遍增强,为适应这一新情况,我国新闻传媒开始就改革开放中的许多重大政策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发表各种不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照,也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受众对社会领域中不良现象的批评也常常见诸媒介。由于媒介对社会信息具有放大的功能,加之媒介在我国具有其他社会机构所不具备的社会公信力,受众意见一旦被媒介刊播,在某种程度上就有了类似舆论的影响力。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中国质量报告”等栏目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重要原因之一是这些栏目较好地发挥了媒介舆论监督的功能。而且随着民众表达利益和要求的权利开始合法化,大众传媒作为公众的代言人,在形成政府与民意之间的良性互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行舆论监督的社会氛围有了很大改变,在一定层次上突破了其固有的一些局限性,出现了跨层次、跨地区、跨类型媒体舆论监督互动的现象。 互联网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新闻传播的成本,改变了原有的媒介生态环境和传播格局,促进信息更快、更广、更全面地传播。虽然它自身的发展和它与传统媒介的整合仍处在发展变化中,但传统媒介已由开始的如临大敌到目前的和平共处、相互渗透。网络使新闻传播更具活力和张力,也使新闻传播具有了交互性,使受众拥有了发言权和参与感,双向互动促进了广开言路,益于政府决策和对舆情的掌握,及时通过灵活的政策与技巧调控舆论。它推动我国新闻政策走向宽松,让更多的普通人拥有了表达思想与意见的渠道。 近年来,网络传播大大促进了媒介间的协作,媒介之间的融合、交叉拥有正在成为中国新闻业新一轮改革的亮点,政策性的扶持已经有所表现。因为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党和政府以及传统媒介都不能无视民意的存在,尽管有时网络受众的意见会千差万别,但正是这种意见市场的存在,一些观点在相互碰撞中进行着“自我修正”,促使人们对问题进行更深入全面的思考。 有效沟通作用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政府已经从权威行政转向服务行政,需要大众传媒发挥其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功能,通过双向对称传播,使民意得以充分而有效地表达,提高政府服务的针对性。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的传媒功能曾经较为单一,更多的是“唯上”,它多依附于政府组织,以政府权威的意志为导向来整合社会,而大众话语往往是虚拟的、被悬置的。具体地说,由于我们单纯强调大众传媒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导致了传媒的泛政治化,舆论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其社会沟通功能被抽除。我们知道,沟通本应是一种真诚的对话,一种情感的交流,一种信息的互换,它需要双方彼此平等、相互宽容,这样才能消除误解,达成共识。 而大众传媒在公共空间层面上可改变过去那种状况,对各方意见都给予相应的关注,并使在交往主体之间所展开的平等交流、对话、求同、合作是出于本能、发自内心的活动。让公众的意见能够有比较充分的机会和以有效的方式公开地表达出来,不仅能够使政府及时、广泛地了解各种不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而且能够使各种潜在的社会摩擦与冲突的能量在“微调”的状态中得到释放和缓解,避免长期压抑和积累而引起爆发式的冲突和震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群众集体上访冲击政府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没能得到充分的机会和以有效的方式公开表达意见。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则有利于群众意见的公开表达,此外也可为政府工作的不断改进提供相应的服务。 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 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决策过程离不开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参与作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后,将一改“拍脑袋决策”为注重通过听政、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民众参与等行政参与新方式广泛吸纳民意,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多个决策方案,供决策者抉择,以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 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参与作用非常重要:一是在决策形成之前,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可以将不同文化背景、人生抱负、思想性格和能力素质的人聚集在一起,通过公开、公正的讨论,使人们的个性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为政府决策提供资讯和参考,推动政府形成新的决策。二是在决策制定过程中,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可为社会讨论决策提供一个广阔的社会网络平台,在这里,个人、社会组织和团体就政府的决策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并提出各自的政见,供决策者决策时参考。大众传媒通过展开讨论,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的意见,集思广益,可以启发和促使决策者从不同角度考虑问题,使决策更加合乎人民的意愿和利益。此外,大众传媒还可对决策产生的过程予以监督。三是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大众传媒可通过对决策的解读,深化公众的理解,提高其参与政策讨论的意愿和能力,同时通过公众群体的反映使错误的决策得以取消,使不完善的决策得以完善。总之,大众传媒是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和推动政府改革的强大动力源。 结语 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任一国家、任一时代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旨。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作为社会信息的枢纽和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现代化和国家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以及它作为社会公器所具有的公共性特征和公共品格,决定了传媒因素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部门,应懂得善用传媒的力量,充分发挥它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大众传媒作为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将更完整地发挥其协调、整合社会的功能,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推进国家民主进程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作者单位:新疆伊犁师范学院) 编校:施 宇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与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 相关背景 众所周知,公共事务的管理最早出现在西方。在现代西方国家,为了维护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整体协调发展,通常由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采取各种手段,对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资源的管理、公共服务的提供等。 我国对公共事务管理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其主要背景为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国改革在关键问题上的关键性突破,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我国社会的功能分化,迅速打破了原先的行政一体化结构,形成了市场―政府―社会的三元结构,政府由“无限政府”变成了“有限政府”。在这种背景下, “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趋势,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进入21世纪,关于我国公共事务的内涵界定,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即认为“公共事务就是伴随社会发展过程发生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利益的社会性事务。公共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①。而“公共管理是公共权力机关和非盈利社会组织为了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保障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公平分配,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正确运用公共权力和各种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②。这些定义基本概括了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和主要特征。 尽管现阶段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政府的公共管理还处于未定型和不成熟的状态之中,但转变传统的政府工作方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普遍共识。 而大众传媒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信息传播的平台、监测社会环境的雷达、整合社会的调适器,近年来在涉及我国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住房改革、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经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如何正确认识大众传媒与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深刻认识大众传媒在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以下笔者就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作粗浅的分析与探讨。 二者的内在关联 众所周知,大众传媒即大众传播媒介,它包括报纸、期刊、书籍等印刷传播媒介和广播、电视等电子传播媒介以及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介,其主要功能包括:传播和沟通信息、帮助个人实现社会化、监测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整合、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等。笔者认为大众传媒在以上诸方面的功能特点,使它在推动社会发展进程中成为传递公共信息的平台、监测社会环境的雷达、整合社会的调适器。大众传媒也因此而具有了强烈的公共性色彩和公共品格。这使得它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间存在某种内在的关联: 价值取向的契合。如前文所述,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目标是维护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为公众提供各种服务,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即“公共事务的理性目的是公共事务所覆盖的公众利益的最大化”③。而大众传媒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在信息传递沟通方面的需要。同时,它在监测社会环境、整合社会关系方面的职能客观上也起到了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这表明,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管理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着契合之处,即它们共同的价值目标是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 事实上,大众传媒的传播行为与以公共事务管理为己任的政府行为都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在民主社会,政府与传媒都应是公众利益的代表。只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中、西方政府与传媒在代表公众利益的表现形式上存在一些差异。 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运用公共权力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其价值取向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与西方不同的是我国政府传媒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对新闻媒介的控制是直接的刚性的控制。传媒作为党、政府、人民的喉舌,要求要忠实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维护大局,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党和政府采取的策略是以稳定求发展,这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及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期的现实有关,但其出发点还是为了代表维护人民的利益。 尽管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了不同的社会控制理念(如西方的制衡理念、我国的稳定理念),导致中西方政府与传媒在代表公众利益的表现形式上的差异,但它们根本的价值取向是完全一致的,即政府传媒应当是社会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应当是以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信息传播机制与社会整合机制的互补。如前文所述,大众传媒由于其强大的信息传播功能已经成为社会系统的信息枢纽,而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作为消除不确定性因素的信息本身的意义与价值逐步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在现代社会,由于大众传媒能最大程度地接触信息本身,最大范围地接触公众,凭借其独特的社会角色,大众传媒作为公开庞大的社会信息系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影响越来越显著: 一方面,大众传媒传递信息直接、迅速、公开的特点,可以弥补政府信息系统的缺陷。一般而言,虽然政府也设置了种种渠道收集民意,但行政系统内部科层制的传递渠道往往具有单向度传递的特点,即信息主要沿自上而下的方向传递,而相反方向的传递则会遇到众多的阻滞,这样就会导致基层民意无法传递或传递失真。而大众传媒信息传递的特点使它成为政府部门收集信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大众传媒能最大范围地接触公众,它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所进行的广泛报道和深度分析,可以成为普通公民向政府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重要方式。这意味着大众传媒作为联系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通过大众传媒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同时通过大众传媒向公众传递政府运行的相关信息,以争取公众的理解、支持。而公众通过大众传媒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引起政府的关注,以伸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机制应是政府公共信息传播机制的有效补充,也是广义上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作为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可以通过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对公众的认知态度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来缓解社会利益集团的矛盾与冲突,协调各个部分的利益关系,从而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表明,大众传媒的整合机制对社会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政府应当意识到社会稳定机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经常把人民的不满情绪发泄出来,并及时化解。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传媒的社会整合机制也应是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与政府调控机制(公共权力运行)的强制性相比较,大众传媒社会整合作用的非强制性,更容易为社会成员接受,可以帮助政府有效地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目的。 结语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部门在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这一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之处以及大众传媒的传播活动与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在信息传播机制、社会整合机制方面存在的互补现象,是两者发生内在联系的关结点,而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正确认识大众传媒与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有利于加深对大众传媒在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认识,而且对于现代社会政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以更为积极主动的公共管理活动引导、推动和促进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解析 摘 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重要的公共社会关系,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正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职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是创新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民族关系”和“公共事务管理”是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内涵理解的两个重要维度,管理理念、管理实践、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构成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本文还探讨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同时,由于民族概念含义的层次性以及由其所决定的民族关系的层次性,深刻认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概念还必须要注意其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性。 关键词:民族关系;公共事务管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 民族关系的极端重要性和敏感性,决定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化的趋势。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里的重要的公共社会关系,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尝试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纳入社会管理的轨道,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使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职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概念和内容,是实践和创新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民族学和公共管理学交叉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一、公共事务及公共事务管理 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首先需要理解公共、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管理的含义是什么,这些构成了把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事务的内涵 公共事务中的“公共”一词,是相对于“私人”而言的,其着眼点在于集体而非个人,强调某一或某些问题是为特定群体中的成员所普遍共有或普遍关心的。具体来说,“(私)是指一种‘以个人生活为中心’的状态,是在个人中心取向前提下所具有的占有形态和活动内容,而‘公’则是以集体生活为中心取向以及在这种趋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占有形态和活动内容”[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它必须指向社会或群体的整体利益,强调私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其中不仅包含着收入、就业、住房等实际利益的维度,也涵盖了部分程序性的内容,如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地位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公共性”这一基本特征出发,所谓“公共事务”被界定为“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需要,体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让他们共同受益的那类事务”[2]。广义上来说,对公共利益的表达和满足,一方面这些利益的表达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另一方面这些利益的满足则有赖于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的维持、社会矛盾的及时有效化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等。从狭义角度看,公共事务就是指在狭义的社会领域中,公共部门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由此,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对象主要分为两种,即与民族关系相联系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从基本属性上看,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特点。所谓非竞争性,主要是强调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同于市场消费商品的非营利性特征,它们的提供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在于满足最广大群众的基本需要,因而,任何人对产品和服务的获得都不会降低其他人获得的可能性。所谓非排他性,则是强调所有社会成员都有相同的机会来获得和消费这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而不是向市场商品那样将消费对象限定于某一特殊群体,并构成阶级(阶层)区分的外显标志。与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等特点不同,民族群体之间的边界和力量差异十分清晰,各方面发展力量相对占优势的民族相对于发展较弱的民族有着多方位的优势:在资本主义国家,各方面发展力量占优势的民族一般倾向于维持其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排斥这些民族,使其不能顺利享有公共产品;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在平等理念的指导下,努力保护和帮助各民族地区的发展,使各民族能够平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权利的真实性和广泛性的一面。 (二)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 关于什么是“公共事务管理”?政治学、管理学和行政学等从不同的角度给公共事务管理下了许多定义。 公共行政学视角下的公共事务管理往往从政府职能角度着眼,认为公共事务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活动,因而是一种广泛而复杂的政府活动,带有很强的政治性[3]。简单来讲,公共事务管理就是政府“规范和协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的活动”[4]。进一步讲,公共事务管理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系统的社会政策和法规,来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正的活动。政府公共事务管理主要有三层内涵:第一,是对家庭、社会团体与社会自治所不能解决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些事务涉及整个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需要依靠国家权力与政府权威加以解决;第二,主要内容是指由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具体包括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秩序、协调社会利益、实施社会政策、管理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网、解决社会危机等;第三,核心是社会政策,社会政策是政府干预社会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措施,它决定了政府的其他社会管理手段。社会政策的核心是福利国家或福利社会政策[5]。 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视角下的公共管理往往从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理论出发,认为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发育为第三部门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公民与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领域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国家和政府为了调和利益冲突和维持社会秩序对社会生活领域加以规范和监管[6]。所谓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满足公众的利益需求,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社会事务所实施的管理”[7]。由此,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政府规范有关社会事务,即政府的社会管理。政府社会管理是政府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为增进公共利益,依法对社会事务实施的组织化活动;二是社会(即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即社会自我管理和社会自治管理[8]。 社会学视角下的“公共管理”概念建立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结构发生分化的基础之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对整个社会的事务的管理,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社会生活子系统和生态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近似于“社会管理”概念,是指作为对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9]。广义的公共事务管理与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并不能截然分开,二者只是在相对的意义上进行区分。广义的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了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容,需要社会各子系统的管理来进行支撑;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实现需要依托整个社会环境和其他各子系统的配合。公共事务管理“是在一定的共同价值基础上,人们处理社会事务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10]。具体来讲,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及社会效率,其对象是社会事业、社会事务和社会价值,而其主体是政府和社会组织,这些主体通过综合决策建立起不同的公共管理模式。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再分配,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人民福祉,防止社会问题的出现和扩大。 总体来看,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具有多元化特征,它并不局限于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组织、企业和各民族群众。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要维持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稳定,追求社会公平和诚信。可以认为,在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是政治敏感性极强的一种社会关系,进行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管理主体不仅需要政府作为管理的主导作用,也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协调。 二、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程度日益提升,并成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正活动的主要途径之一。 在分析和理解公共事务管理概念的基础上,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就是指政府、事业团体等组织为了构建良好的民族关系,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对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处理工作和协调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各民族成员的利益需求,促进民族间的关系和谐,维护民族间的公平与诚信。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民族关系与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是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民族关系是民族学、社会学两大学科中的重要研究对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则是民族学与管理学两大学科交叉形成的一个新兴的、重要的分支,是管理学理论在民族学领域的应用,是对民族学与管理学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谁来管理”、“管理什么”、“如何管理”是充分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含义时需要注意的三个方面。第一,“谁来管理”是在从管理主体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部门,而且还包括社会组织的参与。第二,“管理什么”是从管理内容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内容不等于政府管理的全部,也不等于民族事务管理的全部。由于对政府和民族社会的内涵与外延在认识上存在着差异,在理论上往往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倾向于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扩展为政府管理或者民族事务管理,从而使其在内容上使趋于泛化;二是倾向于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缩小为狭小的社会生活领域,忽略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以及文化管理之间的关系,使得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变得比较狭窄。第三,“如何管理”是从管理手段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在多民族社会中,对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的实现需要依靠社会控制手段[11],但是更多地还是有赖于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是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灵魂。 具体来讲,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政府发挥其管理职能,对民族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二是民族社会自身进行自我管理。从国家与民族社会的关系来看,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不同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并不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提高民族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已经逐渐为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趋势。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是民族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内容广泛,且实践性和实用性都较强,而且,由于民族关系的敏感性而使其充满了挑战性,要求在从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时具有高超的技巧和智慧。 三、民族关系中的 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容从一般意义上看,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日常生活诸多方面,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经济建设、教育普及、文化事业建设、民族宗教事务、国防建设、外事管理等内容。从狭义角度理解公共事务,即从狭义的社会领域出发探讨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基本内容,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目前,在东西部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地区间、城乡间、民族间在公共服务享有方面尚未实现真正的均等化,这一方面会对少数民族的发展带来严重制约,阻碍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另一方面也会因民族间的对比而催生社会不满情绪甚至引发集体行动事件,给民族关系的和睦蒙上一层阴影。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务。社会保障体系对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各民族成员生活安全感的重要来源之一,不仅有助于增进少数民族的物质与文化福祉,更有益于促进民族关系的和睦,巩固社会和谐安定的局面。三是少数民族就业事务。劳动就业是少数民族成员获得生活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少数民族成员实现自我价值、发挥个体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而且在劳动就业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各民族间的交往频率和相互理解。四是民族基本住房和社区建设事务。“作为个人与社会的联系纽带,社区一方面与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其思维与行动提供资源、情境和规则;另一方面,又是构成社会之“器官”,是社会影响个人的中介”[12]。基于社区的这种中观性质,加强民族社区特别是多民族社区建设既是保障民族成员日常生活的需要,更是理顺民族关系特别是城市民族关系的需要。五是民族社会组织事务。民族社会组织是各民族从本民族利益出发建立起来的利益表达组织,在表达本民族利益诉求、争取本民族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代多民族国家中,一方面要发挥民族社会组织在调整民族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合理规范组织建设和行为,化解民族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和误解,防止组织的私利化转向。六是民族宗教事务。我国少数民族群众多信仰宗教。宗教是一把“双刃剑”,对民族关系和民族社会的稳定发挥着双重影响,“一方面,宗教通过价值整合、规范整合和结构整合,引导信教群众的宗教行为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还是科学与非科学、理性与非理性、道德与非道德相对而言的复杂统一体,因此,它具有滞后性、敏感性、触发性,当它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互动源’和‘感染源’时,宗教会对社会稳定起到负面的制约作用”[13]。由此可知,妥善做好民族关系中的宗教事务,是理顺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任务之一。七是民族工作与民族社会工作事务。“民族工作是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地区工作和针对少数民族群体及民族人士工作的总称,它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事务等多方面内容”[14];而“民族社会工作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和社会工作理论方法,依据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和民族政策,对面临困境的各民族群体和个人实施救助服务的活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以及民族内部与民族之间的关系等问题”[15],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责任主体,前者单纯是国家政府部门的责任工作,而后者则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协作互补。八是民族人口工作事务。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较大规模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和迁移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些人口流动不仅扩大了民族间的互动面,推动了民族关系的复杂化,更是“民族融合的门槛,跨入其中的人们在此熔冶着共性,实现着民族过程的进一步推进”[16]。然而大量流动人口的出现“既会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又会带来一些新的矛盾,成为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新的表现形态”[17]。九是民族社会公共治安事务。“社会治安作为一种良好的秩序状态,是与其他诸多公共产品紧密相关的综合性公共产品,它覆盖全社会,以其他许多公共产品为基础,同时也保障了其他公共产品的提供”[18]。 四、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 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具体包括管理理念、管理实践、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四个方面。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是指公共部门在处理公共事务问题,调整和理顺民族关系时所依据的价值标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既受到国家性质的影响与制约,也受到民族关系的基本状况的影响与制约。在根本的意义上,民族关系的内容和本质特征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既受社会制度和时展的制约,也与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和解决方式、途径相联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19]。相应地,民族社会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也会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在资本主义国家,标榜“自由、民主、人权”,但实质上维持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在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的共同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维护民族间的平等关系是国家的基本理念。在中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既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是指公共部门在管理理念指导下,从社会利益和少数民族群体利益出发,以制度化方式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公共事务问题,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各民族成员的普遍需要的活动。简单来讲,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就是要以制度形式来解决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问题。管理理念不同,管理实践活动也会相应地有所不同。在追求稳定和秩序的管理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主要表现在表达民族社会利益诉求、协调民族社会矛盾、规范民族社会组织、维持民族社会秩序等领域。在追求公平和正义的管理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更多地表现为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其中,提供社会保障服务是实现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和民族社会公正的基本手段,也是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领域。在追求平等、和谐的民族关系的理念指导下,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管理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和建设民族社区、管理和扩展民族社会组织、管理和深化民族社会工作、管理和创新民族人口工作、管理和强化民族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是指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公共部门)之间以及责任主体与服务对象(公共部门与少数民族)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通常管理理念决定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管理实践的发展,并不断促进管理体制的完善。相应地,管理理念的落实和实践活动的展开也有赖于由一系列组织和机制组成的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在一般意义上,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是指民族关系的社会管理的组织、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处理具有民族性的社会事务、规范社会组织、协调民族利益关系。在稳定、秩序的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更多地倾向于民族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民族关系危机管理和民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在公平、正义的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则主要是与少数民族相联系的社会保障体制、社团管理体制、社会服务体制、民族社区管理体制和民族社会工作体制。从体制构成内容上看,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民族社会保障体制、弱势群体保护体制、流动人口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社会服务体制和民族工作体制[20]。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手段是指在管理和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公共事务的活动过程中所采用的手段。理念的落实、实践的展开和体制的运行,最终都会有为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政治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教育手段都是公共部门在管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时通常采用的手段。在多元化的多民族社会,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手段,同时也要及时吸取现代科技进步的成果,补充和应用新型的信息技术手段。 五、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 在当代中国的特殊含义 深刻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概念,必须要注意这一概念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性。这主要源于民族概念含义的层次性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民族关系的层次性。中文语境中的“民族”概念具有四重含义[21]。第一重含义是指作为人类群体形式的民族,例如,中国境内的56个民族。在此种意义上,部分文献和研究者试图用“族群”(ethnic group)来替代民族概念①。第二重含义是指少数民族,即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群体,是指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群体。例如,中国境内除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民族群体,民族教育、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等术语都是在这个意义上来使用民族概念。第三重含义是指主权国家境内的全体居民。民族与国家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那些生活在同一主权国家内、接受同一政府管辖的人们群体可以被称为一个民族。例如,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群体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第四重含义是指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民族形式。中文中民族含义的层次性要求人们在分析具体民族现象时,根据需要来选取适当的含义。民族概念的层次性决定了民族关系概念的层次性,相应地,民族关系的含义也具有四重含义。在本文中,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主要是在第一和第二重含义的层次上来界定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概念。 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概念在中国的特殊性,也需要认识目前中国民族关系的现状。当代中国民族关系总体上呈现出和谐发展的趋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本形成并且不断得到巩固;56个民族之间谁也离不开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诸方面所形成的共同因素越来越多,作为中华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变得更高,自觉性在逐渐增强。但是,也要看到当前中国民族关系发展中不和谐的因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东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是目前比较突出的不和谐因素[22]。社会转型时期所产生的新矛盾的复杂性加大了处理民族关系的难度;中华文化和在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各民族共同因素的增多又提供了精神纽带。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跨区域社会性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提要] 通过分析我国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现状,借鉴国外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先进之处,就未来我国公共事务跨区域管理提出对策建议,从而提高我国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关键词:公共事务;跨区域;管理 一、公共事务及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 (一)公共事务。公共事务从广义上看,它可以被定义为组织的所有非商业化行为;从狭义上看,公共事务指的是组织涉及的政治活动及其与政府的关系。由于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根据这一点从理论上把公共事务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 所谓社会性公共事务,是指不必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又如政府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它与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显示了较强的社会公益性。而本文就是基于社会性公共事务展开了相关论述。 (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是指在城市群内相邻行政区之间,地方政府以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和协作为基础,以跨区域功能性项目为手段,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双赢或多赢,寻求合作,共谋发展,针对城市群成员政府共同面对的发展难题通过联合管治而开展的持续性活动。城市群政府跨区域合作管理的主体是由不同层次政府、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代表、专家学者所组成的一个“多中心”网络结构体;城市群政府跨区域合作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城市群内政府间多元的合作,破解区域发展难题,增进区域协调关系,拓宽区域合作领域,实现共赢利益格局,进而提高公共事务服务的质量。 二、国内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现状 (一)为何推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形势下,当今世界步入知识经济和网络化时代,原本属于地方政府“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与公共事务,变得越来越“外部化”和“无界化”,区域公共事务涉及面更宽,区域公共问题更为错综复杂。显然,单凭地方政府之力“单打独斗”难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态环境的挑战,又加上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必然会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因此,强调区域政府间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合作,寻求一条由“囚徒困境”向“双赢博弈”转化的城市群公共事务合作治理之路,日益成为政府有效治理的理性回归。 (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方政府的跨区域合作观念滞后。在跨区域合作治理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存在着单打独干的意识,以及怕吃亏、怕担风险、怕负责任等思想,同时缺乏信用观念,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突出。这些滞后的观念导致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存在一定难度。 2、地方政府间跨区域合作管理法律体制不完善。我国区域治理的实践和研究起步较晚,一些相关体制尚不完善、不健全,这极大地阻碍了跨区域合作治理的顺利进行。目前,区域公共治理的制度载体主要为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以及区域部门间合作协议等(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皆是如此);相应制度性规范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都市圈规划等。由此看出,我国关于区域合作治理的法律缺失,导致地方政府在实行跨区域合作管理时因没有后续保障而不敢大力开展。 3、区域公共治理存在非均衡性。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活力显著提高、区域拉动性增强。较之以前,区域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有了进一步加深;但另一方面由于区域间发展不同步,导致区域间发展存在不均衡性。非均衡性使得部分政府不愿实现公共治理和资源共享。 由以上三点可见,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亟须解决的政府滞后观念、法律制度缺失、区域发展不均衡是当前区域公共管理的难点问题,如何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实现政府间跨区域公共治理的重要突破方向。 三、国外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借鉴 以美国为例,从20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美国的城市发展模式发生了变化。大城市的边缘地带涌现出许多新城镇,地区的政治单元呈“碎片化”状态。为了适应大都市地区的一体化发展趋势,同时又兼顾各市、镇居民的利益诉求,大都市地区纷纷通过政府间合作实施跨区域治理。 跨区域治理主张政府组织由金字塔形向扁平化方向发展,由政府单边管理转向多边(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等)民主参与。同时,也代表着建立以合作为基础的互惠的民众与政府关系,强调政府间在自主性、共同分享、共同规划、联合劝募、一致经营等方面的协力合作。 再者,府际管理提出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供给与多方协商、调和的合作机制。注重建立合作型的组织结构,既包括政府系统内的各级组织,也包括系统外的企业、公民和非盈利性组织的参与。主张政府协商公民和各种社区团体的利益,营建共同的价值观,建设公共、私人和非营利性机构的联盟,以满足相互一致的需求。在美国洛杉矶,邻里政府和邻里议会的创设为解决跨社区的问题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其被广泛运用于包括供水、跨区域的污水、消防、邻里街道等跨社区问题。 府际管理的兴起打破传统政府管理的区域和层级观念,有助于由传统的较为权威、封闭和狭隘的旧地方主义,转为强调权力或资源相互依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新地方主义,这对国内政府间关系的管理变革也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四、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思想 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主导者是地方政府,然而有些时候单靠政府的一方力量毕竟存在局限性,无法真正满足各区域的发展需求。区别以往制度设计中的对象,本模型引进另一方力量,即非政府组织,打破地方政府单一管理体制,并通过建立三个机制,即信息共享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动力激励机制,规范区域合作程序,加强二者之间的联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信息的共享交流,促使双方利益最大化,从而进一步实现跨区域公共事务的合理管治,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图1) (一)本模型的相互作用分为6个方面(合作对象) (1)地方政府1 地方政府2 (2)非政府组织1 非政府组织2 (3)非政府组织1 地方政府1 (4)非政府组织1 地方政府2 (5)非政府组织2 地方政府1 (6)非政府组织2 地方政府2 即不再局限于政府间或政府内部的单一交流,而是巧妙依托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然后再加以制度的约束,从而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本模型的合作机制(制度建设) 1、动力激励。制定双方一致认同的奖励协议,各区域提供优势资源共享,取得收益后,根据“投入比例”及“收益原则”,采取成果合理分配方式,从而实现跨区域治理的良性循环。(图2) 2、监督约束。为了防止合作中的机会主义,政府间可以利用权利进行相互监督制约。但涉及到与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强制执行力将会使合作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需要设计一种契约来协调双方的合作,使双方在达到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能够继续保持一个积极的合作态度,从而贯彻可持续合作理念。(图3) 图3融入美国的府际管理模式,借助第三方力量,将区域治理的合作双方从一种僵硬对抗的关系中解脱出来,实行一种民主积极的合作形式。这里的第三方类似于美国洛杉矶的邻里政府、邻里议会等组织,主要负责协调区域管理双方的合作。故可建立这样一个第三方,作为合作的促成者与协调者。 3、信息共享。在互联网技术日益迅猛发展的今天,区域间的合作治理,就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高速公路”,以及庞大的信息数据库,来进行更加全面、快捷、准确的信息共享交流。(图4) 该模型的基本思想是:一个结构完整的跨域公共事务治理系统至少应该包括用户层、应用层、数据层三个层次。用户层对用户身份进行管理并提供交互界面;应用层是相关应用、服务程序的集合;数据层则是所有数据资源的集合,在此系统中一般是指RDBMS。 此外,根据目前社会的信息化发展情况来看,一方面不难发现庞大的数据资源中良莠不齐,且不能保证用户能够有效甄别信息真伪,因此无法真正保障用户的权益;另一方面数据资源本身的广泛性、全面性又决定了其也必定具有冗杂性,故用户对数据资源的检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即获取其所需信息需花费一定时间。所以,在原有模型的基础上,增加“高效层”,其实质在于希望通过该层次的环节设计,能够有效改善甚至解决以上两大难题。高效层两大任务:①对信息分类整理,尽可能将其细化到各个小的领域,进而大大缩短用户检索时间,提高效率;②对数据资源进行甄别,将一些有危害性或潜在危害的数据进行处理,从而构造一个整洁健康的数据资源环境。 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建设涉及诸多民生问题,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这也是各地方政府一直在不断探索的一条道路。本文就一些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不断摸索创新,建立一套新的管理体系,从合作对象的选取与制度结构的设计两方面入手,详细描绘了建设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体系的蓝图,借此希望能为有关部门或组织提供一些建议。除此之外,解决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根本之处,还是在于提高公民自身的水平,同时再加以政府的合理管治,相信一定能够大大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效果,进而日趋完美。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新模式分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我国公共事务领域中对公共服务和公共用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导致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品供给不足的缺陷逐渐加深。因此,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可从西方国家的改革中吸取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国外的改革经验结合我国的国家制度,构建出一个适用于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新模式与新方法。本文构建出一种新的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模式:有效引进第三方部门的力量,实现“多元化治理”,努力加强政府宏观领导能力,促进我国公共事务领域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新模式;矛盾 公共事务是指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有关于个人、集体以及国家共同利益的社会性质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社会不断发展,公共事务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各个国家的政府已逐渐认识到公共事务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且已经将公共事务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 1 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物质文化水平处于较低阶段,人民的温饱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当时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基本上围绕着人们的吃、住、穿3方面发展。但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已不满足于吃、住、穿3方面的发展,需要多元化的生活方式,随着公共生活的逐渐丰富,公共需求也开始向多元化的趋势不断增长。这导致我国政府偏重于经济发展方向,在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方面存在一些缺陷,同时由于公共事务膨胀过快,使得政府作为唯一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这一弊端开始逐渐暴露,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导致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偏低。公共财政赤字、管理成本不断上涨及官僚主义盛行等现象也逐步显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机构作为唯一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既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也不能使得人民很好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我国的社会自治能力。因此,改革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创建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新模式势在必行。 2 构建公共事务管理新模式 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已经因为通货膨胀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进行了改革。受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影响,在众多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的作用逐渐变小,很多非盈利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上的活动频繁,使得政府有着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 改革开放后,我国面临着公共事务需求不断增大,政府供给能力下降的双重压力,客观上使得政府很难对公共事务大包大揽。从我国公共事务发展现状来看,需借鉴西方国家的改革经验,引进符合社会发展的公共事务管理新模式,这对我国的公共事务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2.1 实行公共事务领域的多元化治理 在传统模式中,政府是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也是公共事务的唯一承担者。公共事务管理机制改革就是要打破这一局面,重新调整与审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变政府作为社会中唯一权力中心的现状。新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强调多元化管理,管理层面不再限于政府,而是包括了各种各样的非营利性组织或机构,将政府、非政府的国际组织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甚至是私人部门组合起来对公用事务进行多元化管理,改变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的观念。通过授权或分权的方式,将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以及提供的权力分化给第三部门,也就是非盈利组织、公民自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多中心组织机构,让他们和政府一起为公共事务的管理承担责任。 2.2 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多元化合作 在公共事务的承担过程中,虽然第三部门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缺陷,缓解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压力,但其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缺陷。第三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且是非盈利性质的。从公用物品方面来看,第三部门所提供的物品一般属于准公共物品或混合公共物品。从公共服务上看,由于第三部门资金短缺,导致其服务对象存在着选择性和狭隘性,对于较大领域,如果由第三部门来服务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另外,我国政府为给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可向第三部门转移一部分责任,但这并不代表责任完全转移。政府转移一部分公共事务的责任,主要是为了可以从具体的、复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承担宏观领导的作用。在公共事务的分担层面,政府与第三部门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进行合作,可有效促进多个主体合作,实现在多个主体合作的基础上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 2.3 引进市场机制,实现“多层次竞争”的公共事务领域 公共事务领域中的竞争应该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多角度、多主体以及多层次的竞争。首先是政府部门和其他主体的竞争,也就是让第三方部门组织社会主体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为公共事务领域提供公共服务,从而促进有效竞争。其次是主体间的相互竞争,也就是政府要求公民自治组织及非盈利组织之间进行竞争,从而为公共事务领域提供更好的服务。再次是关于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竞争,以最终达到更好的服务效果。以竞争机制为导线,鼓励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充分利用竞争手段进行优胜劣汰,淘汰服务质量差、价格高的服务提供者,壮大优质服务提供者,实现多方效益合作,最终为公众提供更高效、质量更高、价格更合理的公共服务与物品。 公共事务领域引进竞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公共部门合同制”的全新机制。“公共部门合同制”就是约束公共部门应该履行的公共事务的职责和要求完成的任务,并且针对这些约束协议加以规定,在这些规定中包含所必须的说明书。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不仅要依靠法律或预算等层级权威工具,还要签订合同,也就是谈判或者相互同意。在传统模式中,公共事务的管理是以等级为链条的,此链条上的纽带就是命令,强调上级的权威和服从。但在新体制下必须改革传统的管理方式,运用合同制,签订合同的双方地位平等,以合同为纽带,签订合同的双方被分为委托人和人。政府部门可作为委托方与第三方部门组织签订公共事务承担合同,从而使公共事务领域的产权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有效减轻政府压力与负担,避免公共事务管理效能低的现象。除此之外,针对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问题,还可以分权的方式解决,有效运用企业部门中先进的管理技术及管理工具,通过公共服务社区化、以私补公以及业务合同出租等多元化的方式,提高公共事务领域的效率、质量以及创新能力。 3 结 语 目前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事务体系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在的大环境,必须改革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借鉴西方改革经验,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事务进行多元化管理,政府在其中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公共事务领域的发展与进步,有效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以就业为导向的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摘要】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社会需求的综合型人才,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并未明确设定岗位及岗位群,致使培养出的人才“产销不对路”。文章以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为例,探索与市场接轨的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培养新模式,以期对此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校企合作的开展以及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事务管理专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社会需求 公共事务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2005年,教育部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继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后新增了公共事务管理专科专业。然而大多数高校的这个专业办学方向杂,课程设置都是从自身现有条件出发,因此大部分该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时并未实现本专业初创的预期效果,而且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一、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背景 国外在公共管理方面的研究始于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发表的《行政学之研究》的文,其标志着美国公共管理教育的开始。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创办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标志着美国公共管理教育正式启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掀起了对公共事务研究的热潮。这个专业培养的人才也成了很多国家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来源。 在国内,随着社会的不断转型,经济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有了很大的发展机遇。然而,本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并没有很好地满足公共事务管理第一线岗位的人才需求,也没有向相关行业、企业岗位有针对性地拓展就业面,大大限制了这个专业的健康发展。 2011年,范瑛在《培养职业核心能力的课程体系构建――基于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研究》一文中明确地谈到此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并指出构建本专业核心能力的六大模块课程体系[1]。2012年,刘玲娅在《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高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一文中指出社会迫切需要应用型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并提出了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四个实践环节[2]。2015年,王绽蕾在《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与教学效果评估――以高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为例》一文中详细阐明了如何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教学过程及评估过程中去[3]。2016年,李敏在《中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一文中分析了如何根据市场的需求,探究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4]。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并没有显著地改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发展窘境,开设此专业的各个高校也在此专业的发展道路上跌跌撞撞。 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现状调查 经调查,不同高校将此专业设置在不同的院系,包括人文系、法政系、管理系等。与之相关的专业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等。不同的高校根据自己的优势条件开设的有不同的方向,例如: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行政人力资源管理;民办南华工商学院的社区管理与服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的高铁管理服务和航空管理服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组织管理;湖南师范大学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从以上调查可以看出,这个专业的发展现状很不乐观,没有科学的发展体系,专业方向设置不明确,培养方向泛而不专,而且可以效仿和学习的案例很少。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于2016级首次招收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学生。由于之前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新专业的市场调研不充分。从现有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学生来看,他们对所在专业的学习方式以及未来的就业前景很茫然,大部分学生对专业课学习不感兴趣。学生们反映上来的问题大体可以总结为:课程设置不合理,专业技能得不到提高,专业培养方向不明确,就业对口岗位模糊等等。教授本专业的老师同样也面临很多问题,例如没有经过系统的公共事务管理学习,对公共事务管理新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也在边摸索边学习,很难给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在教学过程中也有很多困惑及难题。 三、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一)市场调研不充分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目前在国内发展尚不成熟,各个阶段的培养并未形成成套的体系,因此能够掌握的相关资源少之又少。这个专业在开设初期并未明确地指明发展方向,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师资力量的配备,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实践课程的开设等问题考虑不足。 (二)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 国内没有系统的、原版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教材,大多数院校采用的是和管理专业相关的教材。教学方式多采用传统的单一模式,以教授理论为主,较少设计实践环节,造成学生综合能力无法提升。市场急需的是具备扎实的复合型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因此只具备公共事务管理基本理论的学生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这些问题限制了这个专业多元化人才的培养,也对它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三)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由于受办学层次的制约,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大多数入学分数不高,基础比较薄弱。而本专业的教学内容多偏理论,又接受的是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学,或满堂灌式的教学,所以无论是教学体系的建构、课程内容的设置,还是教学方法的应用都不够健全和系统。比如过分强调理论的讲授或是知识体系的构建,从而忽略了学生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因此产生了这样的现象:学生学习了大量的管理理论,然而毕业后实际运用时却无法得心应手,普遍存在管理技能运用低下等问题。 (四)缺乏校企合作的探索 大多数院校并未设置本专业的相应方向,因此在校企合作方面展开较少。从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反馈来看,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职业技能要求较高,希望毕业生上岗即能用,这就要求学校的教学活动重视和加强模拟实训场所与实践基地的建设。然而从目前各高校的发展情况来看,本专业在校内建设的实训项目明显不足,校外合作的实训基地也少之又少,严重影响到这个专业的特色教育。 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教学内容 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应该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进行调整,要把以往设置的偏理论化的知识学习转向应用能力的技能培养。另外,在选教材方面,应选择侧重培养实际应用能力的系列教材。例如将社区管理与服务选定为本专业重点发展的方向,除了开设社会工作基础、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还应该开设如社会调查、社会工作方法、社会保障实务、社区活动策划、劳动争议处理实务等课程。 (二)改善教学方式及教学理念 根据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特点和学生的特点,在教学中应灵活采用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启发性教学法、交际教学法等应用性强、交际性强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引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他人积极合作的能力等。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灌输一种独立自主、积极探索、善于合作、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改革教学方式的同时,也注意加大实践、实训教学力度,建立教学、科研、生产培训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由于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薄弱,o本专业的教学造成很大的障碍。因此要不断引进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来充实本专业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定期到实践基地或合作企业实习锻炼,熟练业务,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活动。要求本专业的教师定期做调研,发展自己的优势专业及方向,形成自己的特色,积极参与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来。大力倡导专业课教师考取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扩充自身技能的同时,为学生做好榜样。 (四)以就业为导向优化课程设置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以相关岗位群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为依据,以市场需求、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社区管理能力和现代化办公技能为核心,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综合人才。主要的核心课程体系可分为六大块:思想政治素质类课程群、实用法律素质类课程群、现代基础素质课程群、专业基础课程群、专业主干课程群以及选修课程群。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是决定学生是否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核心课程,需要根据相应的方向确定课程。 (五)推行“产学结合”与“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特点要求学生走出校园,参与到实践活动中去。推行“产学结合”,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目的性,让学生对自己未来就业的领域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例如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向的学生可以深入社区,亲临现场,参与到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去。通过深入到一线的学习机会,学生可以巩固所学,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另外,学校还可以与一些企业或社区合作,让学生“半工半读”,这不仅为本专业合作办学开拓道路,还可以加强对学生业务技能的培训。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个人数据法律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入世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许多运作对于个人数据的依赖已经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如何能使这些花费巨额成本收集的个人数据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应,已经成为当前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作为个人数据拥有者所热衷探讨的课题。然而伴随这一课题同时值得重视的又极易被忽视的,就是如何在收集、加工、使用这些个人数据的过程中保护数据提供者个人隐私不受侵害。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作进一步开发利用是必然的趋势,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也必须同时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加以重视。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寻求利益的平衡点,一方面使得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现代信息化手段得以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又能使作为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得到切实的保护,已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然而当前我国对于这个问题的立法和制度建设都几乎是一片空白,本文写作的目的也仅仅是抛砖引玉,为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做一块铺路石,为立法者与制度建设者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主题词】:公共事务管理个人数据隐私保护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中,个人数据的运用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运行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已日益彰显。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运用所产生的影响与结果不仅关系到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老百姓个人隐私的保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如何使收集的个人数据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应成为管理机构努力探求的方向,即个人数据的充分利用成为热衷的焦点,而个人数据的保护则并未提高到其应有的高度。经过了长期的实践,个人数据的有效利用确实为政府部门的管理、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最初对个人数据保护的缺乏重视,由此也引发了诸多棘手的法律问题。本文试图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加工及使用的整个流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和参考意见。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本文所讨论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范围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教育机构、公共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和某些特殊的企业单位(如水、电、煤、电信等公司)。我们认为,个人数据在这些机构和单位中的运用将会影响到个人隐私的保护。 一、个人数据流程中的问题探讨 1、个人数据的收集 个人数据的收集大致可分为无条件的收集和有条件的收集两种。前者目前只有通过人口普查这一种途径得以实现;而后者则主要是通过老百姓到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办理各种相关业务等多种方式来获得个人数据,即以业务为。例如我们熟悉的居民去公安局申报户口、办理户口的变迁,办理身份证,办理暂住证等业务就需要填报多项个人数据,而公安局就将这些个人数据输入电脑,汇总到它的数据库中。 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重点考察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法律依据。然而,考察结果收获甚微,我们几乎没有发现此方面的法律依据,仅有唯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赋予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时收集个人数据的行政职权。聚精会神地阅读这一1958年由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条例,我们发现条文上仅只有相当笼统的二十六条,内容上对收集个人数据的具体方式、种类等则完全没有提及,而其中所用辞藻如“人民委员会”等则明显不合时宜。看来,要完全严格地依照此项条例来规范如今的户口登记管理操作已不具可能。据我们了解,当前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普遍做法是,公共管理机构根据自己的业务工作需要,以现行的政策和惯例来具体操办那些涉及到个人数据收集的业务。由此可知,当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在个人数据收集方面是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的。剖析造成这种立法上空白的原因,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立法本身具有滞后性,往往是新情况出现后要经历长期的立法准备工作,再等到立法时机成熟后才有可能出现一部新的法律;第二,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在以前社会条件下几乎无法预见到今天的网络将得到如此飞速的发展,而当时的个人数据也根本不像今天得到如此广泛的运用并涉及到个人的种种利害关系,所以当这些冲突显现时,今天的信息管理者才会颇感措手不及;第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利意识正不断增强,原本认为理所应当向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个人数据如今也涉及到了隐私权的问题,公民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有可能受到侵害,所以产生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知情权与公民隐私权之间的矛盾。 在我国民法意义上,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包括个人私生活、个人日记、照相簿、储蓄及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及通讯秘密等。并未直指个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而这部分信息在十几年前,甚至在五六年前几乎没有人将之与个人隐私联系起来,而在今天,由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这些信息一旦在网络上传播,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以及任何人攫取之便捷将无法控制。这些信息原本在其相对人可控的范围内传播不被认为是隐私。而在这种不可控的条件下,这些个人信息对于其相对人来说也就成了需要保护的隐私了。若非迫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于个人的某些特定的权益,个人亦不会情愿提供这些个人数据。虽然现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所收集进自己数据库的个人数据都基本采取了不对外提供的保密措施,但在获取这些信息时,或者说相对人在提供其个人数据时并没有得到任何承诺和保障,那么相对人在提供自己的个人数据之后对其可能对自己个人隐私权造成的侵害而担忧亦不无原因。我国《宪法》及许多法律中均有隐私权保护性条款,这里不加赘述,但正是由于前文所述的原因而导致的隐私范围的扩大,对于这些基本的个人数据作为隐私来加以保护的条款却是没有的。对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来说,相对人本来就处于弱势,需要加以保护。而对于相对人的这部分新“成长”起来的隐私的保护却是缺乏法律条文的有力支持的。我们认为在个人数据的收集阶段,一是要尽快填补个人数据收集在法律依据上的缺陷,使收集工作有法可依,得以有序进行;二是要对相对人的隐私加以重视和保护,这样才能鼓励相对人积极、全面、如实地提供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需的个人数据,降低数据收集的成本,从而保证收集工作和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设想将在下文中加以探讨。 2、个人数据的加工 在进行个人数据的有效收集之后,进行加工整理来使其集合效应的新的使用价值得以体现,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我们稍加分析,却不难发现,对这些数据进行的任何加工整理皆是有明确目的的,而此目的即为了使用,也就是说在对收集来的个人数据的处理有这样一个过程:考虑其用途——以此目的进行加工整理——投入实际使用。由于目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数据库都仅作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的使用,因此对所收集的个人数据所作的加工整理也相当有限。我们认为对个人数据的加工整理是在一个封闭系统下所作的内部行为,其直接产生法律问题,引起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其真正的实际影响将在个人数据加工整理结果的使用上得以体现。因此我们对个人数据的加工整理这一环节也就没有作过多探讨的必要,而是把目光直接聚焦到个人数据的使用上。 3、个人数据的使用 个人数据的使用多种多样,其引起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也因之而易。因此我们首先有必要对个人数据的使用加以分类,逐个探讨。按使用方向分可分为内部使用、反馈使用(指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在对某特定相对人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时使用该相对人所提供的其自身的个人数据)以及外部使用。按使用层次分可分为直接使用、间接使用和混合使用。直接使用指对收集来的原始的、未经加工的具体的个人数据进行使用;间接使用是指对收集来的个人数据进行了批量加工整理后得出的结果数据的使用,而从该结果数据中已经不能通过逆向加工得到具体的个人数据了;而混合使用则是指使用中既有直接使用,又有间接使用。 (1)内部使用。内部使用中既有对个人数据的直接使用,也有对个人数据的间接使用。直接使用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司法机关部门依法行使对某个或某些公民的调查权或侦察权等而对个人数据进行调阅、摘录或复制,这些行为均属于在法律授权的条件下的合法使用。间接使用如根据大量的个人数据的一些统计结果来制定政策,分析研究社情、民情等。在这些情况下,个人隐私权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依法履行的职权相较,处于下位,相对人不得以保护自身隐私权为由与之相抗。这种观点已经为我国及世界各国立法所采纳,也普遍为公众所接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使用也不存在我们探讨的空间。 (2)反馈使用。反馈使用大体上都是直接使用。由于其个人数据使用的方向性直指相对人本人,因此也就不会产生个人隐私权受侵害的情形。而根据我们了解,这其中产生问题较多的原因是由于个人数据未及时更新或个人数据出现差错等引起的在政策适用等方面关系到相对人切身利益的纠纷。如某知青子女为享受回沪政策故意减小年龄,在回沪后为了找工作又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恢复其真实年龄。又如某人身份证号码与他人重号而遭银行、证券公司等拒绝提供服务。这些问题虽然不涉及个人的隐私问题,但说明这些个人数据上出现的问题对个人的利益有着重大的影响。从第一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造成问题的原因是相对人没有提供真实的个人数据而导致的,而第二个例子则显然是由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工作疏漏造成的。这两个例子是此类使用中的两个典型问题。对于例一中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是否可以因为该知青子女已经从其虚报的个人数据中获利而有权将错就错,拒绝修改其个人数据呢?而例二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又应当为自己的工作疏漏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我们认为:对例一,应当对没有提供真实的个人数据的相对人处以一定的罚款,并需提供原始证据(如出生证)才予以更正;对例二,有关机构应当自行负责给予更正,而不能叫相对人跑来跑去地搞,必要时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而另有一点我们可以明确地从这两个例子中感受到的是:个人数据一旦被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收集和利用,其性质即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带有了一层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职权所赋予的权威性色彩。该个人数据将不仅是表明相对人某方面特征的符号,而且反过来对相对人产生约束并影响其权益。这些,我们也将在个人数据收集机构与提供数据的个人的权利义务的设想中继续探讨。 (3)外部使用。外部使用也包括直接使用和间接使用。 间接使用如向外部提供一些某方面个人数据统计结果等。由于其中某个具体的个人数据已经不可被推知,因此我们认为这样的外部使用已经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而是涉及政府保密部门是否认为这些统计数据本身具有保密的必要,依其政策来决定是否可向外部提供或向哪些外部单位提供。 直接使用中又可分为直接向外提供个人数据和仅提供个人数据服务(如个人数据的比对)两种。其本质在于前者是提供原料,而后者是提供产品,尤如前者是提供核电站用来发电的铀,而后者是提供核电站所发的电。 对于前者,在实际操作中是慎之又慎的。虽然现在已经有很多家信息咨询等公司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十分感兴趣,试图商洽合作或买断等事宜,但皆遭回绝。由此我们认为,这种直接使用的个人数据的提供当然地涉及到了个人隐私的扩散问题,必须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或者仅限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但由此引出一个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的共享个人数据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共享应当属于合理使用,因为这不仅避免了政府有关部门再一次收集如此海量的个人数据的重复劳动和巨额的成本投入,也使个人免除了再一次提供个人数据的麻烦。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共享也应当有法律依据,随着使用范围的扩大,其权限设置也应当不同。这我们也将在下文中继续探讨。 对于提供个人数据服务这一种使用,鉴于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认为不能抱着死守的态度,而是要正视其价值,加以合理的开发利用。而我们孜孜以求的在发挥个人信息数据库的社会效应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也必将在这里产生。 首先我们要探讨一下目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拥有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的定位问题。根据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在1996年3月通过的《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TheEuropeanDirectiveontheLegalProtectionofDatabase)中作出的界定:“数据库”是指经系统或有序的安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它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独立的作品、数据或其它材料的集合。⑴从使用范围上分,数据库有两类,一类是根据国家、部门和个人的专门需要而开发的专用数据库,也称自用数据库(In-housedatabase)。这类数据库一旦信息泄露或系统被非授权访问,就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它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保密问题。另一类是向社会开放的,商业性服务的商用数据库(Commercialdatabase),这类数据库信息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在收集、组织和整理过程中需要开发者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并在用户使用过程中会带来价值增值,因此,它受到适应的法律保护是必然的。以此标准划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库显然属于前者,然而再具体地来看,这些数据库中的数据又并非十分机密的数据,而是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个人数据,只要将保护个人隐私这一问题妥善解决好,其定位向社会服务性方向移动一些是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经济模式要求的,理由如下: ①与商用数据库一样,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收集这些原始的个人数据材料,整理并按一定的形式组织编排。以上海市公安局的这个个人信息数据库为例,其建设前后耗时4年,至2000年已投入了1亿多资金,平均每收集一份个人数据就需7元(其中不包括数据维护、更新的费用)。而当前由于种种的原因,其使用仍基本局限于内部,远远没有发挥出其蕴涵的潜在价值,这点不难从众多咨询公司、信息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对它心存“非分之想”,多次试图高价收购的事实中看出。为了使这一巨大投资充分发挥其社会效应,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其投资成果,也为了鼓励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积极从事这一社会受益的工作,有必要对这类数据库的定位作一些调整。 ②该数据库中的个人数据在社会中处于实际的垄断地位。除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外的其它社会组织无能力也不被允许大规模地收集个人数据;一般公民也不会情愿提供;而如果收集的个人数据达不到一定的规模,也就可能失去其利用的价值。事实上,社会上许多事业对这些个人数据有着迫切的需求,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银行、保险公司、电信公司考查客户资信,咨询公司做市场分析,教育科研机构作教学研究等。美国HowardCoble1997年10月提出的H.R.2652法案(CollectionofInformationAntiprivacyAct)(美国众议院于1998年通过了该法案,并入《数字化千年法案》(TheDigitalMillenniumAct))更是涉及了一系列法定许可行为,包括从数据库中获取单个非实体部分的信息、利用数据库中信息核实一些被独立收集的数据、非盈利性的研究使用等。所以,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缓解对于这部分个人数据的供需困境,也有必要调整定位。 正是基于在这种数据库定位可能发生调整的情况下,个人数据所蕴涵的个人隐私面临被侵害的风险无疑就大大增加了。该类数据库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并没有法律来保护它。美国的H.R.3531法案则明确排除对政府有关数据库的保护,H.R.354法案中进一步指出政府雇员的和其他主要受政府资助机构为实现政府职能,并受合同约束来自政府独占性权利行为所产生的信息库将不在保护范围之列。目前在这类提供服务的使用中,已经有银行、保险公司要求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进行个人数据比对。我们觉得这是为该类数据库合理开发利用开了个先河,但必须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及时建立规章制度,强化个人的隐私的保护。 二、国外和国内某些地区的立法状况介绍 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谈的所要保护的个人隐私权已经与民法传统意义上的概念有所区别。隐私权的概念,可以分为积极意义与消极意义。前者强调个人私生活事务不受恣意公开、干扰的权利,此亦即民法上所指的隐私权;⑵后者则是指个人资料控制支配权,亦即赋予个人对其个人数据的收集利用的开发权和停止权、更正权等,换言之也就是个人对于其个人数据应有主动积极控制支配的权利,亦即本文所要探讨的隐私权保护客体,有学者将之称为“资讯隐私权”。信息的普及和发达,其影响已深入我们的生活,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与利用比以往更为容易,这种趋势已强烈威胁到个人的权利,当个人数据可以轻易地遭受有心人侵袭与操控之后,个人隐私权利不免受到威胁。于是,“资讯隐私权”(informationprivacy)的概念应运而生,有别于传统意义上对隐私权保护的思考,而转向以“个人数据保护”(dataprotection)为重心上,以对抗信息时代中隐私权所受到的冲击。 各国及各国际组织以“个人数据保护”为中心的立法和决议已经陆续发展起来,除了较早的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ECD)1980年9月通过《隐私个人保护基准》(GuidelinesontheProtectionofPrivacyandTransborderFlowsofPersonalData),及欧洲议会1981年签署的《个人数据保护协定》(CouncilofEurope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IndividualswithRegardtoAutomaticProcessingofPersonalData)等规范外,欧盟于1995年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指令》(EuropeanUnion’sDirective95/46/EContheprotectionofindividualswithregardtotheprocessingofpersonaldataandonthefreemovementofsuchdata),此保护指令于1998年10月25日已经正式生效,该指令要求15个成员国都要立法去管理个人资料,并且特别规定第三国若未符合“适当”标准(adequacystandard),则为保护其人民个人数据隐私起见,欧盟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个人数据转移至该具有疑义的第三国。保护指令的基本原则大致如下:用途上的限制、数据的品质、安全性的原则、透明化的原则、同意权的原则、个人救济的原则。美国的相关保护除了用其《隐私保护法》来补足其《情报公开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之外,还散见于各相关文件中,如克林顿总统于1997年7月批准并公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架构报告》(AFRAMEWORKFORGLOBALELECTRONICCOMMERCE),此报告内容中关于隐私权部分中提到:要想让民众能放心在网络上从事商务活动,确保个人数据不被侵犯是重要的。而中国台湾在其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正式公布实施了《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下简称个资法)。可见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我们也应当加以借鉴,加快我们的立法步伐,来解决我们在实际中已经碰到的问题,保护我们公民的个人数据。 三、对策和参考意见 在分析研究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等情况中的问题之后,我们试图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以供参考。 基于目前的国情,要建立一部独立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似乎条件还不成熟,但就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来说,个人数据的保护应当纳入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来填补这一领域的个人数据保护的空白。我们觉得要这样做的话,以下几点是应当贯彻的: 1、个人数据首先要确立对个人数据不得任意收集的原则。如《个资法》中规定非公务机关非特有目的的不得进行个人资料的收集和处理;如有特有目的要向事业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核准后发给执照,而申请登记核准后还须公告登载并供查阅。对于大规模的个人数据的收集只能是由法定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如公安机关等,按法定的程序来收集。或者仅限于公安机关,而通过立法规定政府部门之间的关于个人数据的共享程序来使有需要的部门获得相关的个人数据。而这种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的使用范围的扩大也不得随意,法律应当规定何种情况可以扩大,何种情况不可;按照对个人数据的分类,哪些个人数据可以共享,哪些不可以共享;并对访问权限进行设置。总之,这种获得个人数据的行为,不论是收集还是从他处实现共享,都必须是法律授权的,也就是要有法律依据。 2、为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权,在个人数据的收集环节中就应当得以体现并作出相应的保证。明确收集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并且明确告知哪些个人数据是必须要提供的,而哪些是可以选择提供也可以选择不提供的。个人不仅是个人数据产出的最初来源,也是其正确性最后的核查者,所以个人当然地对其个人数据拥有主动积极的控制支配权。当个人将其数据提供给收集机关时,这种主动积极的控制支配权即发生分化和弱化。所以,应当通过制度的方式来弥补这种分化和弱化,而个人也应当成为收集机关对该个人数据使用范围的参与决定者。当个人将其数据提供给收集机关时,当可以视为个人对收集机关所告知的目的的使用的同意,但其他目的的使用则视为不同意。我们认为在此阶段即可通过格式化的行政合同或其它协议来决定个人数据的使用范围并设立救济方式。而收集机关在没有同当事人协商并获得其同意之前,不得将当事人为某特定目的所提供的个人数据运用在另一个目的上。 3、法律应当对所保护的个人数据的客体包括公共事务管理机关可以收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加以细数。如中国台湾的《个资法》中规定:保护客体即是个人资料,所谓“个人资料”是指“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及其他足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亦即可以凭借该资料辨识谁是资料本人的资料。 4、法律应当规定个人与个人数据收集机构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来说,法律应明确赋予其控制其自身数据的权利;在其按规定向收集机关提供其个人数据后享有获得相应服务、办理相关事务的权利等。同时个人又负有按规定主动、如实地向收集机关提供、及时更正其个人数据,保障公共事务管理机关顺利开展工作的义务等。对于个人数据收集机构来说,拥有按法律规定收集、加工、使用个人数据的权利以及维护其收集工作正常进行的权利等。其义务在于告知数据提供人其权利义务;告知所要收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和使用目的;保护数据提供人的隐私;维护所收集个人数据的安全和完整;透明化对个人数据的使用状况;接受法定监督机关以及公民的监督等。这里需要另外指出的是,由于个人数据一旦成为收集机关加以使用的数据,即具有权威性,对个人的权益产生影响,所以个人对其提供的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负有责任,收集机关亦有在数据的收集、加工、使用过程中避免其出现差错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过错方承担,如见前述。 5、法律规定应当约束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外提供个人数据,并对公共事务管理机关对外提供个人数据服务树立宗旨并加以指导。对外提供服务应当符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旨,在“三公”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对外服务。避免由于对垄断数据资源获得途径的差异而造成不正当竞争。欧盟指令1992年的建议里有关许可的条款要求拥有任何特定信息唯一来源的数据库拥有者按照公平和一视同仁的条件许可任何竞争者使用该信息。法律应当规定对征信业及以收集或处理个人数据为主要业务的团体或个人、医院、学校、电信业、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大众传播业等行业可以提供服务的范围和审批程序。 6、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内部的规章制度,强化个人数据相关工作的管理,杜绝内部工作人员非工作目的的私自对个人数据的处理和泄露。 7、法律应当对个人数据使用的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范围进行规定,避免个人隐私权的不合理膨胀。 四、结束语 对于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个人数据保护,我们现在所做的研究是肤浅的,许多问题尚未吃透,故不敢妄加评论。尤其是对公共医疗机构的个人数据保护的研究则完全没有涉及,这是本文的一大缺憾。 我国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对个人数据的保护还处于探索阶段,笔者仅将研究中发现的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问题突显出来,希望在该问题的相互探讨过程中能够找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法,为规范和完善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个人数据保护献出一份绵薄之力。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中国公共事务管理模式革新 公共事务管理是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日常生活中的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到市场秩序维护、大型水利设施的修建,以及公众的财产、人权和自由等权利的实现都与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201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应以专业化管理为原则,建立在合理法律制度之上从而获得合法性已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共识。但当前国内对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还存在诸多认识与实践上的不足和争议,从而制约了我国公共事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变溯源 依据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在其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对范式的解释,范式指在一段时间内共同体成员所公认的那些信念、途径、技术和方法等集合,它为实践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范式具有优先性,不仅能够提供可供模仿的成功范例,并且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这个时期理论研究与实践的主流。当然由于反常的存在和累积,总会出现新的理论与实践模式———即新的范式对传统范式的替代,这时就意味着发生了范式转换。[1]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公共事务管理已发生了从行政管理范式向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变。 (一)行政管理范式的式微 19世纪末威尔逊开创公共行政学研究之初,指出公共行政应是政府、政党等对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政策的有效执行。威尔逊所发表的论文《行政研究》,以及古德诺所著《政治与行政》都对此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所谓行政管理范式早期见诸于伦纳德•D.怀特1926年出版的《公共行政学导论》中,意为行政之管理,即重视政府行政的管理学视角、途径、方法和技术。“所谓行政者,系管理人员与物料,俾完成国家创设置目的也。”[2]怀特此种定义正与同时期威尔逊和古德诺提出的“政治与行政二分论”相对应,也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以及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制”的行政体制相呼应,即将公共事务管理视为高效率行政管理的机制、方法和技术。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已逐渐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并暴露出诸多弊端,“政治与行政二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同时期,熊彼特、杜威、布鲁纳、阿伦特和哈贝马斯等众多著名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和论述“公共领域”,其中以哈贝马斯在1961年完成的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最具影响力,他认为凡涉及公共性的产品或劳务的生产与提供都应视为公共领域范围,都应有在法律保障下体现公民参与、合理性而非权威性支配的制度空间。萨缪尔森则在1954年发表的论文《财政支出的纯理论》中对“公共产品”划定标准作出经典界定,其主张凡具有受益上非排他性和消费上非竞争性的产品都应视为公共产品。“公共事务”理论则提出相对于私人事务而言,凡与政治、政府行政、社会责任、公共议题和公共信息等相关,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都应是公共事务。这些理论逐步成为公共行政实践与学科发展的重要理论渊源。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新公共行政学运动则将公共价值、社会公平、公民参与和积极回应等理念注入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当中。这些变化使人们对公共行政中的“公共性”日益重视,公共事务管理不再局限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也使之日渐式微。 (二)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 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学用语较行政管理晚些,在西方国家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期,才开始作为一个专用术语而得到规范的使用。20世纪中期,公共管理理论已经初步形成,并作为对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加以批判的产物出现[3]。为将其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相区别,故将其称之为新公共管理。新公共管理起初只是管理主义与新管理主义的体现。管理主义认为通过一组信条或实践所构建优良的管理将是治疗较为宽泛的经济与社会病疾的良药。新管理主义则进一步指出“精髓是将私营部门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技术运用于公共服务部门”,主张公共事务处理应从行政的传统特征,如官僚制、渐进性、特殊性等,转换成管理主义的新的特征,如经济、理性和普遍性等[4]。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与新公共管理运动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末迄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席卷全球,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香港、拉丁美洲等国家和地区都在不同程度上推行新公共管理理念。基本理念是借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来重塑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市场化,将公共行政视为一种产品与服务的输出,同时将民众视为顾客,尽力去满足顾客的需求[5]。正是由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得到广泛实践,使社会各界得以在理论与实践方面不断对其进行评估和完善,使其在与诸多新兴公共行政理论的竞争中受关注程度最高,影响力也最大,进而也推动了公共管理理论发展及其作为挑战范式的兴起。公共管理理论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开放系统。20世纪80年代以来,汇聚和吸收了包括新公共行政学派、商业和管理学派、公共事务与公共政策学派等大量不同学术流派的观点。当前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建立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使政府、企业、社会三者互相合作,优势互补,更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和公众需要。其在许多国家的实践也行之有效地解决了诸多传统行政管理范式无法良好解决或者根本无法触及的社会问题。这些都说明了公共管理范式已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的新近范式。 二、我国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变的沿革与缘由 (一)行政管理范式更适应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需要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召开并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上而下以中央政府部门管理体制为主,与计划经济一致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基本模式。随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虽然经历过几次改革,也主要是围绕中央政府的分权和集权改革,行政机构精简和调整展开。这个时期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主要还是以行政管理为主,并且导致行政机构大量膨胀、职能重叠、人员臃肿和效率低下的问题。1982年的行政体制改革也主要以减少经济管理部门,在城市以打破条块分割、增强企业活力和扩大地方政府经济管理权限为主,在农村则通过改变“”政社合一的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行政权与生产经营权的分离,但此次改革主要是为经济改革铺垫,并未改变我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1988年我国虽然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加强间接管理的改革原则,但由于改革还是按计划经济模式要求进行,因而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到预期效果,也未能消除长期以来存在于我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当中的问题[6]。20世纪80年代我国公共行政学恢复建设时期,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刚刚起步的阶段,政府几乎包办了社会当中的全部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管理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也主要以“行政管理”方式展开,公共行政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也是围绕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展开[7],“行政管理学应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8]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实践与研究并没有超出行政管理范式的基本含义,即主要从政府行政的视角出发,以追求行政管理效率为目标管理公共事务。 (二)强调“公共性”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包括资本、人才、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要求。这些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一方面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宏观调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推动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求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步骤地把企业推向市场,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同时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和自谋职业人员的住房、社会保险和医疗制度改革。经济改革领域稳妥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大流通体制改革,扩大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些都促使公共事务管理日益强调“公共性”,促进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的拓宽。因此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在行政管理体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涉及公民参与的公共领域空间逐渐增大,公共产品生产和提供方式出现多样化和多元化,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体现“公共性”也日益为人们所关注。曾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的郭济教授就指出“关于‘公共’,有学者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1)和私人行政相区别。(2)明确了行政活动的目的和性质。(3)公共的性质决定了它应负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4)强调了行政活动的公共性。”“由于‘公共’一词具有上述这些主要内容,因此,‘公共行政’一词本身的含义比‘行政’一词要丰富得多。”[9]由此可见,在此时期我国行政管理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传统范式受到来自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挑战,对于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强调“公共性”需要也日渐显现。 (三)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的选择 2002年党的十六大宣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以来,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以全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阶段。政府行政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如加强公共设施建设、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构建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等工作全面展开。我国社会经济步入全面转型期,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开始转变,相当部分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也已逐渐转移到一些非营利性组织。全社会在追求奉公守法、和谐共建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自觉或不自觉应用到公共管理范式的相关理念和方法。 21世纪以来,公共管理范式对于我国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提高已经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传播网络化和公众需求日渐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内容和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要应对一些新出现的公共问题。故早在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就确立了“公共管理”作为一级学科名称,2001年又将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培养高级公共事务管理人才的MPA定名为“公共管理硕士”。国内学者刘熙瑞教授也提出:“按‘政府推行政务’这样的涵义来理解‘行政’概念,就隐含了一系列缺失。包括:第一,它不能明确提示管理的目的,因而难以杜绝为私的成分;第二,公民参与与否不明确;第三,被管理的事务性质不明确,并没有强调必须是公共事务,因而难以界定管理的范围;第四,它在行政中是否接受公民的制约,也没明确提示出来等等。这就导致我们在使用‘行政’概念时有多方面的遗憾。”“为了突出民主,我国行政改革中必须采用公共行政、公共管理的概念,而尽量不用行政、行政管理概念。”[10]这些均体现了我国学界对于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换的先知先觉。就此来看,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在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共同选择,我国必须积极推进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换———从行政管理迈向公共管理。 三、构建我国公共管理范式的主要策略 当前在我国已经出现从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范式转换的趋势,但这种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实现。构建我国公共管理范式的主要策略包括: 1.明确公共管理内涵与外延。当前社会对公共管理内涵与外延认识不清,不仅导致公共管理实践与科研受到局限,也使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和需求受到局限。当前不仅在学术界,更应在社会实践方面明确公共管理是主体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旨在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而从事的社会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的管理;行政管理则是政府制定与执行政策或依法对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进行管理;行政管理仅是公共管理的一个分支领域或重要手段。明确公共管理的内涵与外延将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对公共管理范式适用范围更加充分的认识,进而推动公共管理范式的实践。 2.增强公共管理理念的传播。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不断转变与创新是时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公共管理理念传播也是在我国实现公共管理范式的重要环节。当前在我国应加强建立以合同外包或引入竞争机制的“市场化政府”,建立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民参与的“参与式国家”,以及建立公共物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等公共管理理念的传播,以使人们意识到只有在更广泛公共领域内,结合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面力量才能更有效地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 3.加大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当前我国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还主要以偏政府行政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为主,对具备现代公共精神和理念,掌握先进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力度还不足。故当前在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方面应将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基础和平台,开放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边界,将公共管理的理念、技术与方法逐步融合在其中,并应加大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的招生规模。加强对当前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共管理理念、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发挥好公共管理硕士(MPA)在培养高级公共管理人才方面的作用。 4.推动公共管理政府实践。虽然公共管理理论在解决我国社会问题方面,经学术界长期研究和发展而日趋成熟,并逐步为大众所了解和熟悉,政府行政改革的目标也是在不断推动公共管理实践。但受传统政治文化和行政体制惯性的影响,当前在我国政府公共事务管理领域,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依然发挥着绝对主导作用,导致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建设推进缓慢,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形成受阻,民生权益、公民参与、社会公平实现困难。政府积极进行公共管理实践范式,不仅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并且有利于发挥典范作用,推动公共管理范式在我国全社会的实现,故当前我国急需大力推动政府公共管理范式的实践。 总之,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依然是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形式,相关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还需逐步推进。社会对非营利性组织培育、管理和规范还不够,还需要加强我国公共管理相关的理念传播、人才培养以及具体实践。让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与新近公共管理范式在处理公共事务的相互竞争中逐渐此消彼长,才能在我国完成公共事务管理范式的彻底转变。
领导素质论文: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领导干部素质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 领导干部 素质 精神变换 论文摘要:社鲁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呼唤高素质的领导干部。文章有针对性地论述1市场垃济条件下的领导干部应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廉洁公正的高尚情操、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与之相关的敬业精神、竞争意识、法制观念等素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其领导地位决定了他们在市场经济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任何企业.领导干部都是各项政策的最终确定者和未来前景的设计者,并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企业的命运。古今中外,无数事实充分证明,一个睿智、英明的领导者,可以宦民一方,可以搞活一个部门,可以拯救一个企业;而一个平庸的、蠢笨的领导者,则可能搞乱~个地方,搞垮一个部门,断送一个企业。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挤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领导干部手中。这些人的素质高、能力强,领导得力,市场经济体制就会得到健全和发展;如果这些人素质低下,能力差,领导无力,甚或盲目乱抓,瞎指挥,则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也可能使其遭到某种程度的挫败。 一、现时期领导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一时的失误或缺陷在所难免。但是,有许多本不该出现的问题,却人为地出现了;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却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诸如,一些企业的盲目上马.设备的重复引进.对外经济活动中的上当受骗,内部承包者的掼公肥私,以及一哄而起的股票热、经商热、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等种种“发热”、“发烧”现象。这些问题会直接导致企业效益不高甚至严重亏损.使国家财政收入减退,物价失控,社会治安混乱这些缘于对形势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决策失当造成的失误.说到底,还在领导干部本身要么对中央政策理解不深.在落实过程中走形,要么认识上有偏差,在执行中没有及时予以纠正。那些因领导干部素质低下而形成的,备受群众指责的领导方式,归结起来约有以下几种: 一是照抄照搬,生吞活剥。不是因地制宜.制订符台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发展规划而是盲目地敝样画葫芦.别^修集贸大市场他也修.别人建开发区他也建.别^搞房地产生意他也搞,结果往往是劳民伤财。使自己陷于被动的窘境。 二是心中无数,不求进取。不是积板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锐意开拓新局面,而是消极地满足于过去那种“步子不大天天走.成绩不多年年有的老规程。没有想过发展战略,说不清未来目标,固步自封,远远落伍于时代大潮 三是摘形式,走过场。不是实实在在、兢兢业业地干些有益于群众的实事·以优异的成绩来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而是走形式,讲排场,以所谓的“新点点”、“新经验哗众取宠,谋图个人升迁结果是;为官一任,误事伤民 四是拉帮派,搞投机在责与权面前,不求责任,而是拼命抓权}对待人与事,不是想方设法谋事,而是掏空心思搞宗派}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是抓机遇求发展.而是伺机寻求个人私利。总之,这种领导对工作敷衍,对同志猜忌,对上级瞒和骗。 五是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只看目前.不计长远,但求能快出成效,早见“政续”,不管投入再大,收益甚微。 二、市场经济呼唤高素质的领导干部 当前,我们党正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转变。新的时期,新的任务,新的环境,对领导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在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1D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也一再强调:“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首先在于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②并指出:“必须全面提高现有领导干部的素质,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集体③因此,大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利的要求,已成为目前领导班子建设的当务之急。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首先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取向,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很强的政治原则性.必须全面自觉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要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旗帜鲜明地站在党和人民一边。特别是在关键时刻,能够处变不惊,临危不惧,力挽狂澜,稳定局势,及时把群众引向正确的轨道 其次,要有高尚的情操。这里的关键是“廉洁公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以公有制为主体,集体、私有、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显着特点,基本形成市场开放,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局面。这样一来,就会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与资金接触的机会更多,实际的经济权力比过去更大。而商品交换原则又极易诱发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经得起这种考验,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清正为官,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和惩治腐败,做端正党风的模范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运彳亍,更需要一大批不尚空谈的实干家,更需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更加需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要像xl~d-.平同志所要求的那样,自觉地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领导干部,要悉心洞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像、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那样,为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B。 第三.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要学习建设有中国特邑的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遇到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要熟悉和掌握蠹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基本知识,在领导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领导、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薛能力其次要有一定的统揽全局能力。“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垒局在胸,才能审时度势,高屋建瓴,把握事物发展趋势,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盏与全局利益跟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把握全局I必颁吃透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在领导工作中,统筹安排部署各个方面的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再次要有用人本领,自古至今,“得人才者得天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干部更要有容人容事的恢宏气度和兼取并蓄的政治胸怀。萄子有旬名言“君子善假于物”,④孔子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一方面.要善于用^所长,尽可能发挥部下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要重视人才,广招人才,在用人上螭“五湖四海,不搞亲亲琉疏,只有这样,我们的事业会无往而不胜。 第四要有敬业精种。一是进取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没有现成的模武可资借鉴,只有勇于打破旧框框的束缚,大胆地甸,大胆地试,不断地撵索新路子;冲能保证甫场经济快速地向前发展,晟终将理想变为现实。二是长久性。专L-是千好任何事情的先决蒸件既在岗位上.就要力戒短期行为,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要排除一切干搬,安下丹L下根。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三是预见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千好一项工作,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须经一番科学韵分析,严密的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使计划不断充实完善议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第五,要有广博的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科技文化发展水平之上的经济。因此,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现代科学文化素养,了解当今世界科技革命的趋势。掌握科技进步的一般规律,自觉运用科学理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来观察和处理问题。同时,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也是效益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效率要高.节奏要恢.设备要精,信息要新,l管理要科学,用人要得当。所以,领导干部又必须掌握比较全面的知识,除精通业务.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领导学、信息理论等知识外,还要懂得心理学,善于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渊博的知识-会使领导干部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将比较容易地看清伺题的本质,迅速雨准确墙赴淫各种矛盾。 第六,要唷竞争煮帜。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竞争促发展,竞争出效益竞争包括技术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产品的竞争,市场的竞争,当然还包括观=盘=的竞争谁的观念转变快.能跟上形势发展,他就可以走在别人前边,争取到工作的主动权。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竞争意识.摒弃封阿保守思想稽怕担风险的作风,确立机遇意识和时效观念。同时还要有危机感.随时使自己处于临战获态,以便大跨步地向前赶超要勇于创新,具有敢为人先.,敢胃风险的魄力,勇敢地面对挑战,荆吏竞争成为每个市场经济主体的自觉行动只有不停地竞争,才能不落人后,才能摆脱受销手的被动禺面,使我们的民族永立于世界强手之林。 第七,要树立法制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需要法律去规范和保障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具有艟垒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善于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政治、经济等各种问题.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从事领导工作和公筹活动另一方面又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约束自己的部下和有关部门遵守法律规程秉公执法创遗出一种公平竞争、有和于各种经}弃成协共同发展的大环境、以充}}发挥市场经济的现有能量和巨大潜力,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地向前发展。总起来说,领导干部应具备思想家、理论家的一些素质。我们知道.领导干部的领导活动·需要以创造性的思想、理论和政策.进行非强制性精神变换为前提换句话说.领导干部所从事的领导,主要是依赖于品格因素、知识因素、能力田素,感情囡素等这些非权力性的因素,进行非强制性领导;而不是这些以外的权力性因素即传统因素、职位因素、资历因素等来进行强制性领导领导干部首先应从思想上入手.提出代表群众意志与利益的先进思想.用以策划人们的精神变换,使之转迷为悟,减少盲目性,提高自觉性。领导干部的领导活动同时也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只有创造符合客理规律韵系统理论.才能指导人们的精神变换.使之顺理成章..成少失误固之.领导干部更应该是一个思想家和理论家.他不仅要提出自己的整套思想和具有创造性的理论,而且要将这种思想和理论变为切实可行的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教育群众.动员群众,达到启迪灵性、开发理性、把握规律、统一意志的目的.从而领导人民共同完成既定的远大目标。 领导素质论文:论领导者的能力和素质 摘要:领导者是领导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领导的能力是指与领导职务相适应的,能够肩负起领导责任的主观条件;领导者的素质是指在先天禀赋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学习和实践锻炼而形成的在领导工作中经常起作用的那些基础条件和内在需要的总合。一个领导者只有把握了作为领导者应当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学习和加强锻炼,不断扬优除劣,才能使其能力和素质不断升华,逐步趋向完善,成为具有高效率的现代领导者。 关键词:领导者能力素质 自人类社会产生之始,领导现象也就相伴而生,这可以理解为是动物界的一种自然法则,只不过在人类社会里是把它权威化、神圣化了而已。“天下之事,必隶于天下之官,用天下之官,而后可以成天下事”,这句话足以说明“官”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这里所谓的“官”也就是现代社会里的领导者,在动物界里只要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力量超群就可以成为他们的霸者。而在人类社会里,人除了具有所有动物均具有的欲望性外,还具有人类特有的情感性、智慧性、文明性和高级性,由此决定了人类社会始终处于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向前发展的状态中,在人类社会里对领导者就提出了更趋合理和更高的要求,已不仅仅满足于身体的健壮,作为领导者应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 能力是指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领导者的能力是指与领导者职务相适应的能够肩负起领导责任的主观条件。或者说,是领导者基础素质、思维方式、实践经验,以及对领导方法、技巧的把握程度在实施领导行为过程中的综合表现。领导者的能力是一种把内在综合素质外化为有效行动的能力,是一种适应外部环境并与环境互动的能力,是获得被领导者认同并与被领导者互动的能力,是领导与管理能力的结合,当前领导者的能力重要的是学习创新和超越自我的能力。具体而言,领导者的能力应包括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两大类,其中创新能力包括洞察力、预见力、决断力、推动力、应变力和辩才力;综合能力包括信息获取能力、知识综合能力、利益整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超越能力。 创新能力对于领导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这是因为领导活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首先,从领导的一般含义来看,领导就是带领和引导。它意味着特定历史条件下和复杂变幻的环境中正确地选择行为目标和行为步骤,这当然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其次,从领导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即决策这个角度上来看,凡属重大的战略决策,以及相当部分的策略决策,都要求有创造性思维。当决策成为必要时,就意味着决策者面临着这样一些情况,即如果继续墨守陈规,情况将恶化;或者遇有新的机会,这机会甚为重要,稍纵即逝等。这就是说,决策总是要变革现状、开创未来,因而包含新的目标、新的措施或新的步骤。再次,从我们事业的性质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业,对这样一种事业进行领导,是没有现成规范可以遵循的,它必然要求我们做许多创新性的工作。 领导者的创新能力有多种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洞察力,这是一种敏锐地、迅速地、准确地抓住问题要害的能力。大量的关于创造问题的研究告诉我们,创造始于问题,历史上所有做出过重大创造的人,都是在特定领域中首先意识到问题所在的人。正确的发现和提出问题,是成功解决问题的一半。这里的全部困难在于,问题常常是隐藏在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因而难于识别。许多人正是因为不能看出问题或看错问题而无所作为,甚至犯错误。作为领导者要勤于实践、勤于思考,要锻炼出一双“洞若观火”的慧眼,在工作中敏锐的识别问题。 预见力,这是超前地把握发展超势的能力。如果不能对事物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作出准确的判断,任何创新都是无从谈起的,因为我们的所谓创新,并不是一种主观任意的行为,而是在客观存在的所有可能中准确地把握住最有可能发展为现实的那种可能。预见力是洞察力的向前延伸,如果说洞察力是对现有关系的直觉力,那么预见力就是对未来关系的想象力。凡不能大胆想象和正确想象的人,都是缺乏创造力的人。 决断力,这是迅速作出选择,下定决心,形成方案的能力,也就是实际决策能力,在领导决策过程中,每作出一种选择,都必须与机会、风险、利害、压力、责任等问题相牵连。所以,决策者必须要有当机立断的魄力与胆略。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举棋不定等等,作为领导者都是必须避免的。 推动力,这里指的是善于激励下级以实现创新意图的能力。这种推动力具体表现为领导者的感染力、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以及个人魅力。领导者的这些“力”是从何处得来的呢?来自于领导者对自己严以律己、大公无私,对下级公平、公正,多给下级以赏识、尊重、表扬、肯定多余批评,随时给下级一种通过努力就能实现的理想并及时给予赞赏,让下级随时感受到怦然心动的激情,谁能这样做,谁就能具有无穷的推动力。 应变力,这是一种在事物发展的偶然性面前,善于随机处置的能力。客观事物是复杂的,领导者的认识能力和预见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完全预见事物发展变化的所有可能性。偶然性总是存在的,突发事件也常常是难免的。这就要求领导者必须具备处变不惊、临危不惧、随机应变的能力。 辩才力,这里指善于识别和启用人才的眼力。古人云:“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需待七年期”。这是说的知人之难。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唯亲是举,唯利是举已是司空见惯,但作为社会主义阵营里的领导者要拥有“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胸怀,切不可让世人发出“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千里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的悲叹! 领导者的综合能力具体内容,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获取能力,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领导者的决心和政策,是在详尽周到地了解情况并对情况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后才形成的。在这里,充分地占有信息是基本前提。对于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决策来说,领导者特别需要具备广泛获取信息并对其进行综合加工的能力。 知识综合能力,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各学科间的相互交叉与渗透。领导者需要具备科学的头脑和较高的知识素质,就不能不掌握多学科的基础知识。要对各门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有深刻认识,还要能够综合运用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于具体的实践之中,只有这样,领导与决策,才能朝着科学化方向发展。 利益整合能力,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导者没有不同于广大群众利益的自身特殊的利益。他们是为实现群众利益而掌握权力并进行领导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利益的多元化是值得注意的趋势。领导者的重要职责,是要把分散的、甚至是有冲突的利益要求整合为利益共识,并据此制订政策。领导者要具有利益整合能力,善于进行利益综合。但这里绝非是指整合、综合领导者个人及领导集团利益的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者的重要工作,是要保证系统内的各个要素处于良好的配合状态,以获得高一层次的整体合力。这就是要求领导者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指挥有方、层次分明。要善于团结各方,清除障碍,化解矛盾。这种组织协调能力,本质上就是将各种积极性综合在一起的能力。 超越自我的能力,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更新日新月异,民主与法制成为政府执政主题,人们对领导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者在工作生活实践中要具有不断超越自我的勇气和精神,不断同“自我”作斗争、作决裂,做一个明智的、明白的领导者,这是领导者的领导水平不断得以提升的基础。 素质是指事物固有的性质和特点。领导者的素质,是指在先天禀赋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学习和锻炼而形成的在领导工作中经常起作用的那些基础条件和内在要素的总合。在领导学理论的研究中,人们一般把领导者的素质分为政治素质,知识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领导者的政治素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领导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指挥者,是社会组织的掌舵人。历史反复证明,倘若领导者领导错了方向,就会贻误和危害领导工作,招致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失败。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社会组织能否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国际间合作与冲突的考验、能不能沿着正确的航道前进,会不会走到歧路上去,等等,这些 都与各级领导者有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直接的关系。坚定的政治方向,就是在人类社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领导者应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一切动摇社会主义信念,削弱人民民主专政,削弱党的领导,背离马克思主义轨道的“左”的和“右”的倾向作斗争,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定的、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第二领导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执政为民还是以权谋私,这对每一个领导者来说,既是严峻的考验,又是能否搞好领导工作的中心。老一辈无产革命家同志曾说过:“领导就是服务,领导人民就是为人民服务。” 领导者的知识素质,首先要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就是要熟悉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x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科学真理,是我们搞好领导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其次,要具有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唯物主义哲学家培根曾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长于思辨。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我们应当尽可能用全人类的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领导者除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外,还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各自领导范围内的专业知识,成为有关领域的行家里手。 领导者的道德素质,领导者应具备怎样的道德素质呢?我认为首先要做到十个字即:仁、义、礼、智、信、勤、俭、忠、孝、廉。因为这是作为人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做不到这十个字,其它都是空的、假的。 仁就是要拥有一颗仁爱之心,要具有同情心、爱护和帮助他人的思想感情。 义就是要拥有一颗正义之心,为了人民的事业,人民的利益要做到义不容辞、义无反顾,要具有敢于承担风险或牺牲自己利益的气概。 礼就是要拥有一颗敬畏之心,在工作生活中要互相敬爱、互相礼让,永不忘记对先烈、先辈们的怀念,要怀畏惧的心情去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才能得以顺利完成,要具有勇于承认错误的勇气。 智就是要拥有一颗智慧的头脑,对人、物、事要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要明智,所做判断不能受自我好恶的左右。 信就是要拥有一颗诚信之心,做到言必信,信必行,行必果,诚信可以带来无数朋友,可以带给你无穷个人魅力,一个缺失诚信的人或组织,是不可能成为好的领导或机构的。 勤就是要具有勤奋、勤恳、勤劳的个性品格,缺少这种品格的领导者他们带领的队伍绝对是懒散的、缺乏战斗力的队伍。 俭就是要做到爱惜物力,不浪费财物,生活俭朴,轻车简从,这是一种优良的品质,作为领导者如果不注意俭省,那他周围就会孳生各种各样的歪风邪气。 忠就是要拥有一颗忠诚之心,忠诚于家庭、忠诚于朋友、忠诚于领导、忠诚于事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民族。没有忠诚之心的人是会背叛他的家庭、他的朋友、他的领导、他的祖国、他的人民的。 孝就是要拥有一颗孝顺之心,孝顺自己的父母、长辈,试想一个连父母都不孝顺的人,你还能指望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 廉就是要拥有一颗廉耻之心,要具有廉洁的操守和知羞耻的感觉,做到廉洁就不会损公肥私,就不会贪污,领导者没有贪污腐败的行为,社会风气就会干净清明,“官清则民安”,就是这个道理。知羞耻的感觉就不会狂妄自大,自以为是,就不会到处伸手,就不会为非做歹,就不会违岗违纪,社会就会是一个充满礼让的社会。 领导者的心理素质,要求具有敢于判断的气质,竞争开放型的性格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在危险、风险、困难、突发事件等等面前需要领导者具有敢于决断的气质,缺乏这种气质,前怕狼后怕虎就会坐失良机,但同时必须具备大公无私的品格,因为在做出某项判断后,有可能会丢掉头上的乌纱帽,现在条件下的领导者,一般都要求具有竞争开放型的性格,这是因为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组织所面对的环境挑战非常严峻,凡不能迅速适应客观环境和外界变化的组织和领导,都不可避免地要被淘汰。领导者必须锻炼自己具备坚韧不拔、百折不挠、不畏强暴的坚强意志力,才能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各种欲望的诱惑,当面对危险、困难、敌人时才敢挺身而出,也才有可能将理想和信念付诸行动并到达成功的彼岸。 一个领导者,只有把握了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学习和加强锻炼,不断扬优除劣,才能使其能力和素质不断得到升华,逐步趋向完善,成为具有高效率的现代领导者。 领导素质论文:浅论新农村建设视域下乡镇领导干部素质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基层;领导素质 【论文摘要】乡镇基层领导作为我国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组织部分,他们的领导素质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和农村经济社会进步。目前我国乡镇基层干部素质总体是高的,但部分干部还存在着思想观念陈旧、文化程度不高、能力素质较差、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刻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拓宽用人视野,抓好选拔培养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多渠道对农村干部进行素质教育;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能力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政的本领;完善各项制度,严格监督管理。 广大乡镇基层领导干部是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在我国长期领导队伍建设过程中,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得到很大提高,总体上是好的,他们长期工作在一线,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付出了艰辛劳动,作出了很大贡献,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要客观地看到,农村基层于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一些乡镇基层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问题。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之下,我们必须认识到提高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找出乡镇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多种途径来提高乡镇领导素质,以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当前乡镇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基层领导文化素质较低、学习能力不强 对某乡农村党员的调查显示:党员总数809人,其中高中文化程度9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2%;初中文化程度43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3.9%。其年龄结构分布为25岁以下1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5%;26—35岁4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5%;36—45岁131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6.2%;46—50岁101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2.5%;51—55岁15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9.5%;55岁以上36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44.8%。这种学历低、老龄化现象导致乡镇领导工作方法落后,部分基层干部习惯于靠行政推动来开展工作,对新事物、新知识的接受能力低;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对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不力;工作放不开手脚,迈不开步子,跟不上时代步伐;遇到具体问题不知如何处理,缺乏协调干群关系的能力。 (二)“公仆”意识淡漠,党性原则不坚定 一些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缺乏爱民之心,在工作中片面追求个人利益而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放松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改造;存在非党意识和天命思想,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没有入党,做事不讲党性原则,拉帮结派,彼此说坏话,相互拆台;领导班子成员各存私心,对对方的所作所为耿耿于怀,彼此不能容忍对方;帕金森现象严重,彼此制造工作,遇事推诿扯皮,缺乏全局意识;勾心斗角,斤斤计较,好大喜功,欺上瞒下,唯我独尊,个人英雄主义严重;不琢磨事,只琢磨人,不是想把事情搞好,而是害怕别人超过自己;排除异己分子,结党营私,拈轻怕重,把方便留给自己,把困难交给别人,引起农民群众的强烈反感。 (三)思想观念陈旧,法制意识不强 有的乡镇基层组织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基层干部革命意志消退,精神萎靡不振;有的干部工作思路不清,满足现状,不求讲步,政绩平平;一些干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文化科技水平、依法行政能力等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一些地方的乡镇领导干部不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在地方管理中采取土政策,常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政策、我有对策,软磨硬泡、拒不执行”;不懂管理知识,仅凭经验和爱好进行管理,行为缺乏科学性;不能实施知识管理和依法行政,认为“当官不为财,请我也不来”、“一朝权在握,便把私来谋”、“有钱能使鬼推磨”;理想信念动摇,信奉“票子打天下”,“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信奉“世间人情重如山,朝中有人好做官”,“经济利益最实惠,理想信念不足贵”;不管法律容许与否,只要有利就干;拉帮结派,挑弄是非,参与迷信活动,甚至成为农村涉黑组织的保护伞。 (四)服务水平偏低,能力有待完善 有些乡镇干部政策水平不高,能力缺乏,思想上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遇到新问题,还是用老办法、老手段来应对,解决不了层出不穷的诸多新问题。有时由于方法不对路,工作粗暴,容易引发干群矛盾,使群众产生抵触情绪,从而造成好心办不成好事。此外,个别基层干部办事不公开、公正、公道,停留在做表面文章,甚至于糊弄村民、以权谋私。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乡镇基层领导干部在村民中的形象,使得群众不能信任基层干部,从而给国家政策的落实执行、给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置重重障碍。 (五)某些乡镇领导干部存在腐败现象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少数乡镇基层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有的办事不公、处事不当。一些地方乡镇干部对经济发展漠不关心,却对图谋私利、损公肥私十分内行,比如对农民微薄的收入也想通过各种方式装入自己的口袋;如果村中没有收入,就会把大量的土地、水塘收归集体所有,再以各种形式承包给村民,自己在承包中搞不可告人的幕后交易,从中渔利;利用手中权力公报私仇,在分责任田、宅基地以及其它事情上故意刁难村民,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特别是在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土地和集体工副业项目承包上,不能一碗水端平,搞优亲厚友。个别人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牟取私利,在用电用水、税费缴纳、土地承包和子女安排上,为自己捞取好处。对群众则不给好处不办事,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有的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极少数干部为政不廉、腐化堕落,在群众中影响极坏。 二、乡镇基层领导素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思想重视不够,缺乏理论学习 某些乡镇领导干部对于开展农村工作实际上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做事情表面上雷厉风行,但暗地里却隐藏有退路。对于学习,无法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由于缺乏学习,当然会导致文化知识素质偏低,无法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少数干部即使参加一些理论培训班,也想方设法逃避考试或者让别人代考,违反考试纪律,而自己对问题的严重性却全然不知。正因为思想不够重视,自己又不愿意学习,所以导致整天糊里糊涂,没有法制意识,没有理论水平,没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没有事业心,群众信任度低。某些乡镇领导干部具有小农意识,小进则满,固步自封。正因为容易自满,所以常常会表现出一些无知和轻浮的行为,造成实际素质偏低。少数农村干部以身试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造成缺乏相应的法制素质。 (二)忽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理想信念偏离正轨 如前所述,一些地方的乡镇领导文化水平很低,没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关于世界是什么样的、到底有神还是无神、农村发展要靠什么等基本问题的认识上产生封建迷信思想,烧香拜佛、供奉财神,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坑。正是因为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才导致其想问题、办事情不足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正确的群众路线,而是从个人的主观意志出发,随心所欲,好大喜功,不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三)基层工作问题复杂,存在各种制约因素 客观来看,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地域辽阔,地理条件复杂多样,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干差万别,乡镇干部实际开展工作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农村处于最基层,实际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各种各样的任务往往都压在农村和农民头上。改革开放后农民的自由度逐渐提高,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呈现出分散性的特征,乡镇干部说话农民常常愿意听。事实上,农村工作是硬性工作,有硬性指标,乡镇干部容易出乱子、出漏洞,比如计划生育工作就常常使基层干部十分头痛,搞不好会使工作显得很被动。从乡村关系的角度看,乡村关系复杂,各种人际关系和权责利关系无法协调摆正,使乡镇干部表现出实际素质的缺乏。 (四)干部选用存在弊端,管理体制供给不足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制度供给不足成为突出的问题。一些地方的组织部门盲目排外,选拔任用和培养基层干部的时候只用亲戚朋友,把其他人当作外人不予使用、培养和推荐。另外,村干部选举过程中外在干预因素过多,往往导致村民选不出称职的干部,从而失去村民对于部的信任。一些农村地区出现家族式治理结构,导致在选才用人时呈现出“自家人、自己人、外人”界限清楚、泾渭分明的局面,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外人”。有些农村地区在村干部的直接选举中,宗族帮派势力插手,行贿受贿拉选票,这样选举出来的干部往往素质低下。少数农村地区甚至存在买官卖官现象,导致有经济实力的人成为了村干部,致使干部实际素质十分低下。也有少数地方的农村选举干部的时候实行“抓阄”当村干部,“轮流”做官,更换村干部像走马灯一样,越选干部素质越低。 三、提高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 (一)强化教育培训,为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素质提供有效的教育手段 要提高乡镇干部的素质与能力,使他们不断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其基本途径就是教育培训。一是培训体系网络化。在教育机构方面,建立以县委党校、乡镇夜校为主场所的政治素质培训网,建立以农函大、农广校为基地的实用技术培训网;在现代技术运用方面,建立以县政府为核心、乡镇为支点、村委为终端的信息技术网;在宣传教育活动方面,建立以县委为领导核心、各有关部门协助、各社会团体参与的大宣教网。二是培训方式多样化。如专家点拨、考察学习、挂职锻炼、自学提高等形式,而且还必须大力提倡到市场上去提升干部素质的培训方式。三是课程设置科学化。开设理论课程,提高乡镇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开设德育课程,有针对性地解决乡镇干部存在的认识问题,保持廉洁性;开设地方课程,帮助乡镇干部寻找发展突破口,提高引领发展的能力;开设市场经济课程,使乡镇干部懂市场、懂经济;开设选修课程,使干部根据自身特点、兴趣爱好,掌握几门实用技术。总之,通过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才能造就一支能驾驭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乡镇基层干部队伍。 (二)更新观念,做新型现代领导干部 现代领导干部要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形势日新月异,对乡镇领导于部的创新和应变能力提出新要求。当前乡镇干部最重要的是要树立市场意识、群众观念、法律意识。一是市场意识要强。农业市场化是现代农业和传统农业的根本区别。发展粮食生产、多种经营、乡镇企业,都必须了解市场,把握需求,以市场需求为第一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乡镇领导干部要了解市场、管理市场,又要善于利用市场手段管理经济、发展生产。二是群众观念要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思想路线和工作路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切不可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特别是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定要走群众路线,体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要求。三是民主法制观念要强。目前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态势良好,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民主渠道畅通。这就对乡镇基层干部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提供了条件,乡镇干部的民主管理能力和水平受到普遍关注,乡镇干部的法制意识、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直接影响着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乡镇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引入考核、奖惩、竞争机制,对现有农村干部进行考核、评议,对于那些政策水平低、领导能力差、作风不正、不称职的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撤职的撤职。对于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少数干部决不姑息,坚决查处。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能够带领群众致富、作风正派、群众拥护的乡镇基层干部。在乡村基层干部选拔上,注重选拔那些有文化、善动脑、相信科学、勤劳致富的青年农民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来,重视从优秀的村干部中培养和选拔乡镇干部。要支持和鼓励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兼优、年富力强的机关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到乡村工作。另外,通过考核、考试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到乡村领导岗位,是提高农村干部文化素质、优化年龄结构、培养年轻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又一重要途径。 (四)完善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乡镇基层干部思想素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乡镇基层干部思想素质的考核,必须严格把好选拔任用干部的政治关,包括把握好乡镇干部思想素质的总体要求,制定好乡镇基层干部思想考核的具体标准。按照总原则制定相应标准和具体要求,细化考核内容,以利操作。二是建立乡镇基层干部监督责任机制。对乡镇基层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并落实监督责任,是提高乡镇基层干部素质的重要环节。应加强上级组织对乡镇基层干部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基层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相互监督;落实各部门对乡镇基层干部的监督责任制;重视群众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三是积极推进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强化农经站职能,定期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和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理财小组的作用,强化对乡镇基层干部的财务监督。 领导素质论文: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论文关键词:以人为本 政治文明 领导素质 论文摘要: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领导干部素质中应有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领导干部要提高“人本”素养的迫切性更应提上“日程”。我国历史上素有优良的“人本”渊源,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中“人本”思想至今仍起着指导作用。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脉承“人本”之优良传统。践行“人本”之服务理念。 回溯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在一定程度上说。一部社会进步史其本质亦即人的进步史。人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最富于革命性的要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人们的素质、智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同时还是推进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伟大力量源泉。因此,国家要管理好,社会要发展快,不能不以人为中心,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邓小平曾说:“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我们认为。这里的“人”既包括了领导客体又包括领导主体。把“四个能不能”归因于“人”,充分说明了人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体。人的素质如何将会影响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强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其中。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这个“人”,是人民群众。这个“本”,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因此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3】。因此,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对领导的“人本”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当前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的导向与旨归 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眼于人民性。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4】。可以说,“人本”理念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得到了最为本质的体现,这是当前领导干部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导向。领导干部在学习和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成为“行动的伟人”,“知”很重要,“行”更重要。因此,对领导干部能不能“代表”,怎样“代表”,在多大程度上“代表”等都要进行理性地再审视,否则就会出现“代表”不好甚至“代表”不了的情况。 2.政治文明建设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是指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政治成果的总和,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在这些制度中,人们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权利实现程度相应获得新的提高,这就是政治文明的进步[5】。可以说,人的全面发展是政治文明的最高境界【6】。因此,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终极追求就是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平等,其制度的出发点是平等而不是人为地制造等级差别;其政治行为所体现的也是平等,是以人为本而不是官本位,不是高高在上地俯视人或蔑视人[7】。试想,一个领导干部本身各种文明意识淡薄,不能够很好去尊重普通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甚至是以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去压制他们,出现老农在乡政府内被乡干部喂大粪的事件,七旬翁倒地A./Jx时无人问的怪事。像这样的领导本身就不是一个“文明”的领导,他们的行为与政治文明也是格格不入的。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小康社会。相应的提出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8】等目标。这些目标指明了努力方向,也都具有重“人本”的特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民的“小康”,是切切实实的“小康”,而不是云南筲箕凹村不通路、不通水、不通电话、不通电视,戴“小康帽”过穷日子;也不是粤北山区英德市在“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的“执政思想”指导下,号召农民借钱建别墅的“透支小康”;更不是个别领导,通过“腐败路”自己先奔“小康”。这些“小康”抹黑了“人本”色彩,与十六大精神是悖道而驰的,最终会丧失人心。 4.反腐倡廉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腐败行为是对“人本”理念的悖反。因此,腐败一直为民众所诟病。腐败现象是造成领导在人心方面“失分”最多的点。“调查显示,96%的市民关心反腐倡廉的报道,32.5%的人认为社会反腐倡廉呼声日渐高涨,29.8%的人认为中国反腐倡廉任重道远。”为什么人们会如此关注腐败的问题?因为,“本来,人民公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经成为人们熟悉的、习惯的、最基本、最广泛的政治行为方式,因而对任何腐败现象的出现人们都会很敏感,会更加不能容忍。”而且,“当腐败达到一定程度时,人们的上进心和创造力就会被窒息,从而使社会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人的因素失去生机,最终破坏生产力的发展。”【9】因此,曾严肃地说:“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l0】回顾2003年以来李嘉廷、程维高、刘方仁、田凤山、王雪冰……众多省部级高官或判刑或双规审查,“谁来监督第一把手”的命题被广泛提出。被世人称为“反腐败条例”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其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透露了这么一个信号:党内监督要从中央和最高层开始。坚定反腐决心、加大反腐力度,对领导干部队伍进行激浊扬清是政府体现公权力,提高公信力的亲民之举。“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一连串高官落马警醒领导干部要能够“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要做到“位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否则,领导就有可能成为希腊神话中依靠大地母亲的神力可以所向无敌,一旦离开大地母亲就变得不堪一击的英雄“安泰”。 以上几个方面是当前领导干部培养和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所必须具有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导向,也是其所必须坚定的信念立场和价值取向。而这几个方面都要求领导干部具有浓厚的“人本”理念,可以说,“以人为本”作为一根红线贯穿始终,这就使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增添了紧迫感。 二、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的诉求路径 1.历史上的“人本”理念探渊厘析及其价值再开掘 人本精神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历史上各时期都有体现。道学的基础和逻辑结构是以人为本,道家管理的核心在于“固本”。何为“本”本者,民也,人也。“民者,万世之本”,“民为政本”。毫无疑问,人民是管理的根本。……所以老子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在儒家学说中,重民、民本、民贵思想一直是其基本的理论演化逻辑和重要的理论目标。【l1] 尚书·五子之歌)中有“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春秋·谷梁传)也提到:“民者,君之本也。”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孔子提倡“仁爱”论。“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君以民存,亦以民亡”。 孟子·尽心下)也指出“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而这三宝中,人民又是最重要的,故“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到了汉代继承先秦的“民本”思想传统并有所发挥。著名的 吕氏春秋)中有:“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人主有能以民为务者,则天下归之矣”,西汉贾谊提出“民为政本”的思想,认为民为国本,主张爱民、利民、乐民、富民,在其著作 新书)中多有体现,如“闻之于政也,民无不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夫民者,万世之本也,不可欺”。魏晋时期(三国志 中有云“夫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民安则君安,民乐则君乐。”唐太宗李世民认为治国应是“国依于民”,正是有了“君舟民水”的警示才有唐朝的“贞观之治”。宋学家程颐认为:“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人心悦服为本”。清朝君王依然不敢忘“本”,本着“以养民为本”的思想也留下了“康乾盛世”的美谈。清末是个动荡的时代,可民本思想并未消弭,反而成为中国近代民主运动的思想武器。揭开近代中国民主运动序幕的康有为就说:“国之所立,以为民本”,“故民为本君为末,此孔子第一大义,一部春秋,皆从此发”。梁启超也说:“春秋大同之学,无不言民权者,盍取六经中所言民权者编辑成书,亦大观也”。【]革命先驱孙中山同样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古训引发为“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上述各种专著和人物思想无不闪耀着“人本”理念的朦胧光辉。由于受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限制和阶级利益关系的缘故,需要对上述民为邦本、顺从民意、爱人贵民的思想及重民、爱民、利民、富民的主张进行扬弃,接种其中的“合理内髓”与“良性基因”,这对提高领导干部的“人本”素养是不无裨益的。诚如所说:“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l3] 2.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中的“人本”思想及其现代借鉴 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对现代领导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也包含了许多“人本”理念的真知灼见。无产阶级领导思想的奠基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领导本质是为人民服务,无产阶级领导者应当是“社会的负责的公仆”。列宁在1922年的一份政治报告也说到:“在人民群众中,我们到底是沧海一粟,只有当我们正确地表现人民所意识到的东西时。我们才能管理。”[x4]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总结领导经验,批判地继承了我国历史上优秀的领导思想,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曾在延安 解放日报)发表了题为(1945年的任务 一文中指出:“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并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惟一宗旨。在著名的 论联合政府)一篇文中,提出:“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5]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直言:“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x6】‘(共产党)它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l’第三代领导人也十分重视领导的素质问题。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中指出:“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已经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不论做什么工作,作为党的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都要具备基本的政治业务素质”。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当前提出的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本质和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本身也就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新一届政府在执政理念上的升华。科学发展观的落脚点在“人”。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要始终坚持为民的政治立场,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自觉把实现人民利益寓于发展的全过程,让群众及时享受到发展成果[1sJ。 三、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的试金石——求真务实 可以说,没有“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领导在“舞”权力这柄“双刃剑”时极易刺伤自己,更重要的是会伤及民心。以人为本即领导之本,只有以人为本的领导才合乎领导的社会性,才能赢得人心,真正成为所处社会系统需要的领导。行政管理的最宏伟、最远大、最现实的组织目标就是兴国安邦、国泰民安、民富国强。要最大限度地实现这一宏伟的行政目标,最是本质、最核心的问题,是要确定行政管理的中心思想.就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行政思想,即振奋人的精神。挖掘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升华人的境界[19]。在 尼克松论领导素质和作风)一文曾指出:领导者“在思考和行动上保持适当平衡的时候.也就是领导艺术趋向炉火纯青的时期。”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要提高“人本”素养:一是要务实践行。“人本”理念是进行具体实践的指导理念,最终要落实到领导具体工作中,贯穿始终,是“人本”而非“口本”。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要克服行政不作为和行政随意性现象,弃绝以人为本的作法。 二是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也要与时俱进。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场合、不同工作对象,“人本”体现方式不同,不一定就要大举措,务实的“人本”细节就是“人本”理念的进步。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领导水平。 领导素质论文:浅论“三个代表”是领导干部素质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论文关键词:“三个代表” 领导素质 现代化 必然要求 论文摘要:面对新的世纪,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着领导我国人民耙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继续全面推向前进的历史重任。圆此,领导干部素质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对于我国各项事业的兴袁成败至关重要。领导干部要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更好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价值取向,更好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民主观念,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总之,领导干部要努力实现领导素质的现代化。 领导干部素质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对于我国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增强自身素质,走在时代前列。 一、要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更好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必然要改变过去那些不符合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代之以先进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现代领导者应当更加敏锐地把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并在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和体制基础上采取切实而有效的应对措施。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闭目塞昕、固步自封,对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茫然无知,就难以领导人民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事业。更好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我们应当做到:①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首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去二十多年,我国生产力和整个经济建设的发展是比较快的。我们迈人新世纪后特别是前十年,更应当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只有国民经济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才能保证实现十五大确定的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才能更有条件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在经济全球化趋势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保证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更加主动的地位。②必须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生产力的发展,总是要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断提出与其相适应的要求,领导者应当密切注意、深入研究现阶段生产力发展反映的新情况、提出的新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开路;同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发展的今天,既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又要始终注意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金融安全。③必须更加自觉主动地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当今世界,一场新的科技革命正在蓬勃兴起,迅猛向前,给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量,对人类的进步产生着深刻的社会影响。当今世界各国都在抓紧制定面向新世纪的发展战略,争先抢占科技、产业和经济的制高点。面对这种态势,现代领导者必须高瞻远瞩,不断创新,顺应潮流,乘势而上。 二、要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价值取向,更好地代襄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离不开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中国文化的现代化,其主体内容就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创建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文化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塑魂工程,是时代精神的升华过程。现代领导者应当按照现代化事业与现代人生活的丰富内涵和相应要求,升华思想境界,提高文化品位,更好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此,①必须继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之所以必须坚持,因为它是人类优秀思想文化的结晶,不但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而且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之所以必须发展,因为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不仅十分重视变化的客观实际,而且时刻追踪丰富的现实生活。作为领导者应当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形成新思路,开拓新局面。②必须努力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一切优秀文化传统。现代领导者应当对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艰苦奋斗”,“富贵不淫、贫贱不移”.“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等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容,继续发扬光大;应当从中国古代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等方面吸取丰富营养,加以创新发展,以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③必须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领导者必须更加自觉认真地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工业化铘代化过程中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同时又要抵制一切剥削阶级的腐朽投落的思想文化,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西化”和“分化”的图谋。 三、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民主观念,更好地代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对人民的义务是现代领导素质的重要方面。邓小平同志关于“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的论断也揭示了社会主义领导者的本质特征,即领导者是人民的公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领导者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确立献身人民事业的价值取向,特别要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①必须强化以致富群众、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里,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保证决策正确,执行有效,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防止和避免领导者个人拍板的现象发生。②必须确立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领导者做任何工作都要看一看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符合就要坚决干,反之就决不能干。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领导者要善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防止和克服片面追求“政绩”的短期行为。③必须建立以密切干群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运行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这些机制包括:完善的思想教育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既是被教育者,又是教育者;严密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既是权力的赋予者,又是权力的约束者;畅通的信息情报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既是决策的执行者,又是决策的参与者。 建设领导人才队伍,实现领导素质的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为此。我们必须从多方面作出努力: ——立足全面发展,着力提高,是实现领导素质现代化的前提条件。领导者只有具备全面发展的素质,才能领导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才能以自己的才干和胆识将这项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领导素质既具有严密的系统性,不同的素质要素有不同的地位作用;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素质要求。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应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方面的素质,保持思想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社会主义建功立业,争作贡献;坚定党的立场和人民的立场,对共产主义终身追求,矢志不移。 ——深入实践锻炼。重视理论学习,是实现领导素质现代化的根本途径。领导干部在积极投身实践锻炼的同时,必须重视理论学习,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一方面,加强理论学习,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能为领导干部提高素质提供锐利的思想武器;另一方面,加强理论学习,涉猎广阔的知识领域,能为领导干部提高素质奠定厚实的决策基础。执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高低,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加强刺度建设,注重个人修养,是实现领导素质现代化的关键因素。现代领导学研究表明,从一定意义上说,领导者素质的高低。关键性地受到制度安排的制约。因此,加·陕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领导体制改革,对加速领导素质现代化十分重要。为此,一要建立健全民主的选拔任用制度,加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和公正使用领导干部的力度。让高素质领导人才进入领导干部队伍。二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加大过程监督、跟踪考察和绩效考核的力度,把监督考核作为提高领导素质的“校正器”。三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党性修养、理论教育和能力培训的力度,使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为此,要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干部到党校干校、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参加学习,有条件的要选派到国外高等院校及公司企业接受培训。 领导者个人修养对提高素质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根本原因,因为领导素质究竟能否提高或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终究还得在领导者个人身上兑现。古言道,治国平天下,先从修身起。一个领导者只要对个人修养具有自觉意识,便会以积极的主动的姿态,想方设法进行个人“修炼”,改善与提高自身素质。在这方面,一要善于“以人为镜”,提高自我意识水平;二要善于“三省吾身”,提高自我总结能力,最终才能达到不断提高领导素质的目的。 领导素质论文:试析提高边远地区高校领导干部素质应注重大学精神培育 论文关键词:大学理念 边远地区高校 领导干部 挂职 重塑 论文摘要:大学理念是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哲学基础,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主体力量是大学的领导干部。由于历史、传统、地域环境与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边远地区高校领导干部普遍缺失大学理念,这是制约这些高校管理水平提高的根本因素之一。而直接的文化撞击又是观念塌陷与重组的重要方式,因此,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选送边远地区高校领导干部到国内中心城市重点大学对口挂职进修,不失为一种重塑他们大学理念的有效途径。 大学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是与师资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基础工程。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是各级各类大学党委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对于边远地区高校来讲,怎样将大学精神融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更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任务。本文就此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迈克尔·D·科恩与詹姆斯·G·马奇提出了一个颇有影响的观点:大学是一种“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不论其观点是否偏颇,是否道出了大学管理的本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大学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管理,而是以大学理念为灵魂,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比较特殊的管理。这是因为“大学享有充分的自由;大学的知识属于人民;大学是崇高的传统思想文化的捍卫者;大学既创造知识,也传播知识;大学对研究自由与教学自由给予了保障;精神和文化是人类尊严的实质内容,而大学则是维护精神文化的中心。要达到这样的理想境界,除了一般管理的原则和机制外,核心的问题就是大学的管理者必须具有明晰而正确的大学理念。换句话说:“一所大学的理念是这所大学的思想、精神和灵魂,它决定着这所大学的思维方法和发展方向,更决定着它的明天。”对于什么是大学理念这个问题,学界争议颇多,我们赞同如下观点:“大学理念是人们对大学精神、性质、功能和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对大学与外部世界诸元素之间关系的规定,它是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哲学基础。间之所以说大学理念是“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哲学基础”,这是因为“知识及其学科(专业)是大学的组织基础,因而“文化性是大学的根本属性,也是大学区别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机构的个性,它决定了大学应当是人类文明的精神家园和新思想、新知识、新文化的策源地,也应当把文化机制作为大学运行的主导机制。同时,“应当把‘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作为大学制度的根基和维持其活力的源泉,以人文、理性、品德和学术价值作为其应当追求的基本价值。所以,大学的本质决定了大学管理的基点是文化机制而非行政机制。因而,大学精神是大学管理的灵魂和统帅也就成为逻辑必然。 边远地区高校是指省会城市以外,远离中心城市,地处老、少、边、贫地区的高校;高校领导干部是指高校院(系)部(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这些高校一般来说,所处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交通、信息相对比较闭塞,学术文化环境差,传统观念、小农意识比较浓厚,很难吸引外地特别是中心城市优秀人才,因而其教师和管理干部长期以来主要靠本校毕业的留校生来补充,明显存在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甚至恶性循环的严重局面。具体而言,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校级领导到中层领导以至一般干部,大多数是本校留校的学生,学缘结构单一;二是学校管理干部包括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基本上都是本专科学历,高学历者很少;三是学校的管理干部几乎都是来自学校所在地区,或者附近几个地区的农村和小城镇,地缘结构十分单一;四是这些学校的管理干部几乎都没有学习进修的机会,其管理思想和方法陈旧落后,甚至缺乏对大学管理基本常识的认识。许多学校实际上已完全用行政本位取代了文化机制,权力大于学问,官职大于职称,大学文化严重缺失,科研教学长期低水平徘徊。 这些问题还只是表面的现象,现象的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危机,这种危机又有很深的历史渊源。我国边远地区的高校一般都是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或80年代因陋就简而创办起来的,缺乏基本的办学条件,更谈不上大学应有的文化积淀。其初期的领导干部,甚至主要领导干部,有为数不少的人是没有办学经历,甚至没有经历过高等教育,没有任何大学理念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所以,他们只能以管理机关的理念和模式来管理大学,而这种地方机关式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又陈陈相因,成为这些大学管理干部的思维定势,有着很深厚的观念和情感基础,这就使得用行政本位取代文化机制成为一种必然,形成一种惰性,这种惰性又直接造成了这些大学领导干部普遍而严重地缺乏大学精神。因此,边远地区高校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缺乏有意识、有组织、有力度的大学精神培育。 大学精神是一种观念形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观念的更新有赖于人们社会实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文化发展的历史也充分证明,不同的文化只有在相互交流碰撞过程中,能比较清楚地显示出各自的长处和不足,有接触才有比较,有比较才能促进提高。同时,经验告诉我们,当人们作纵向比较时,很容易对今天的成果感到自豪和满足,当人们作横向比较时,才容易看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边远地区大学那种较为封闭的环境,没有鲜明的对比,没有强烈的反差,旧的传统、旧的模式、旧的观念很难经受由文化移入所带来的巨大撞击力和粉碎力,很难打破那种超稳定的结构和平衡。因为间接的文化撞击,总是以某种载体为中介,因而较容易受到人为的控制和阻断,其产生的影响必然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所以,观念的塌陷与重组,直接的文化撞击,应该说是一个较为迅速而有效的途径。所谓直接的文化撞击,是指载有不同文化特质的人之间的直接接触,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对方面前展示出对方所不熟悉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并形成较为鲜明的反差,产生较为强烈的震撼,因而直接的文化撞击对文化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落后文化与先进文化的直接撞击,对于落后文化的震撼力是难以估计的。对于载有落后文化特质的人们来说,在这种撞击中,就很可能出现一种洗心革面的效果,促使其固有的文化观念迅速地塌陷与重组,较快实现对新观念的吸收与对旧观念的扬弃。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地选派边远地区大学领导干部到中心城市的重点大学挂职进修,是培育他们大学理念,改变目前这种落后状况的一项比较现实的选择。 在我国的中心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南京、西安等大城市,集中了一大批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堪称国内一流的知名大学,如果能将地处老、少、边、贫地区高校的管理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有计划、有系统、分期分批派往这些一流高校对口挂职进修一至二年,并长期坚持下去,将这些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普遍轮训一遍,那么,对于提高这些学校领导干部素质,重铸他们的大学理念,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与水平,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对于提高这些高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为所在地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使这些高校成为所在地区新思想、新技术的源泉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真正成为这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智力库、思想库、人才库、决策支持系统和创新基地,发挥智力、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将起到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实行边远地区高校干部到中心城市重点院校挂职进修制度,是一项涉及面较为广泛的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协作。首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还要有必要的经费投入。边远地区高校党委也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将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放在与师资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将管理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从事务圈中解脱出来。要将挂职锻炼作为干部晋升的必备条件,切实提高干部素质。接收挂职的院校,要建立正规的培养教育机制,将其视为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和接收培养的高校,还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时间性,必须保证较长的挂职和培训时间。因为大学理念没有长期学习、研究与熏陶是难以形成的;二是必须“融入”,也就是说,那些对口挂职的干部必须是实质性进入职位,进入所挂职高校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不能“融入”就不能实现文化与观念的直接撞击,更不可能实现文化与观念的塌陷与重组。总之,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更新观念,重铸大学理念,提高管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为基础和突破口,努力将边远地区高校的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崭新的层次,使其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领导素质论文:关于提高企业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思考 海军装备保障性企业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统一祖国、保卫国家战略核心利益的重大使命任务和为海军整体转型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撑及服务,这种重要性、特殊性决定了保障性企业必须具备一支高素质能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当前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形势,带领全厂职工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本文只是对工厂干部的现状(可能带有普遍性),就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能力作一些探讨。 一、企业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能力要求 (一)领导干部素质的基本要求 企业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由政治素质、理论素质、知识素质、道德素质组成。 1、过硬的政治素质是构成领导干部素质内容中最基本、最根本、最重要的素质要素,是第一位的要素。政治素质决定了领导干部的性质和方向,关系到听谁指挥,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是领导干部的核心要素 2、成熟的理论素质是政治成熟的根本性要素。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较高理论素养和水平,才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才会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不会出现摇摆性,不会由于理论上的失误.而导致企业的发展发生重大的乃至全局性的失误 3、良好的知识素质是领导干部提高工作效能的基础要素。领导干部不仅要具备现职岗位上所必备的管理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诸如金融危机冲击等方面的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识 4、高尚的道德素质是反映领导干部形象的基本要素,是事业成功的重要因素。领导干部道德素质高,个人的人格魅力、凝聚力强就能带好广大职工群众为党的事业和企业的发展作贡献。 (二)企业领导干部必备的能力要求 能力是一个管理者取得工作成绩所必备的技能.现阶段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1、战略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是衡量领导干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它关系到能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思维方法,顺应时代潮流,担负起时代责任。驾驭复杂环境,抓住机遇,取得比较优势.从而获得发展主动权。特别是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从应急转向常态化,装备保障体制从军内转向军地一体化,从军事领域转向非军事领域,面对日益繁重艰巨复杂的装备保障任务。要求领导干部更应具备战略思维的能力,以新思路制定新对策。 2、科学决策能力。当前,政治的多极化和经济的全球化,正广泛和深刻地影响甚至改变当今世界的经济社会格局.我国的改革和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一个企业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能否沉着应对,抓住机遇,做出既符合时代要求,又紧密切合工厂实际的科学决策,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完成肩负的历史重任,是对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新挑战。 3、群众工作能力。领导干部能否深入群众,有效组织群众和影响群众不单纯是一个意识和觉悟问题,也是一个方法和能力水平问题。新的时期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职工群众的鱼水关系.扎实地做好群众工作。对于推进党的事业.做好企业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 4、开拓创新能力。一个没有创新理念的企业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企业,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领导干部不可能对企业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当创新成为领导干部的一种思维习惯.成为企业的自觉意识.才能在推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增强创新意识。从形势的发展变化中,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中捕捉亮点,以创新的胆识和气魄,进行科学的论证。形成适合企业的发展思路,模式和路径,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才能成为可能。 5、攻坚破难的执行能力。执行能力是指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决策,有效地执行企业的发展战略.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领导干部在管理决策的实施过程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相互结合的重要体现。执行能力的强弱,关系着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发展战略是否有效实施的重大问题,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 二、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水平的现状。 (一)领导干部队伍总体现状 企业党委把“实践科学发展,提高三个能力”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组成了提高干部履职能力的课题调研组,对干部的素质能力现状进行调研,分别召开座谈会,深入联系点,到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全厂助理以上的干部进行了问卷调研。问卷整合了干部的基本情况,计算机、工程技术、生产经营、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常识,参加问卷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84%,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调研反映的问题和综合问卷调研的情况进行总体分析.我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他们在党和组织的培养教育下,通过自身努力,知识结构、专业化水平不断得到优化.管理能力和履职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部分领导干部带领职工群众完成任务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思想观念落后,工作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不大,各项管理工作能力水平欠佳,素质和能力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适应。 (二)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方面的主要差距及其表现 1、学习力方面的差距。调研中发现领导干部中不乏存在对读书学习抱有不正确观念的。有的自恃有较高的学历,工作多年,凭自己现有的知识经验已经够用,不用学习也能应付眼前的工作;有的认为:做工作干比读书学习重要,学不学习无所谓等。 2、创造力方面的差距。调研中发现,一部分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高,企业管理,专业知识比较贫乏.从整体上考虑问题的全局意识欠缺,创新动力不足:凭感觉,靠经验,想问题做管理的传统习惯影响较深;领导干部的全局观念,超前思维。创新意识比较淡漠,等上级发指示,靠上级想办法.随人起舞的习惯思维较重。 3、执行力方面的差距。调研中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工作随意性强,存在着按条例办事,按规章制度落实,按规定程序运作的意识不强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全局意识差,存在着对个人或部门、分厂有利的事争着做,抢着干,反之就拖着干,悠着转的倾向。 三、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途径和对策 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高低程度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发展水平,而干部的素质能力不是天生的。只有通过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来不断地提升,为此,企业党组织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增强学习力上下功夫 1、要树立全新的学习理念.为领导干部读书学习提供平台。一是要在领导干部中树立起全新的学习理念。促使领导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成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典范。二是要尽可能满足领导干部岗位任职的需求。组织他们参加培训,听专家辅导。参加各类政治经济文化讲座;组织到优秀的企业学习考察,提供学习交流.捕捉信息的平台。 2、坚持领导干部学习制度,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党委、党支部二级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月末学习制度,是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基本保证。一是要以理念创新为先导,内容设置为核心,改进方式为基础。力求领导干部学习有实效。二是要紧扣国家的宏观发展形势.紧扣海军保障企业的发展战略,紧扣领导干部的学习需求,认真学习系统掌握经济社会领域的科学理论知识。三是要注重学习效果。除对干部学习出勤率进行考核外,应注重对学习效果的考核,还应对学习的各方面知识分阶段测试,以了解干部对学过的知识理解掌握的情况。 3、鼓励领导干部自学、加强对自学的引导。一是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如举办读书沙龙、学习论坛、读书系列讲座等,增强对读书活动的指导。二是要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实际工作的需要,每年推荐一批读书书籍的目录,引导领导干部读好书。三要把自学和制度化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增强素质.提高本领,增长才干,进而做到学习与思考.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在提高思维能力上下功夫 1、鼓励领导干部敢于思考。一是要鼓励领导干部做到敢想。也就是敢于思考。敢想需要胆量,勇于打破束缚头脑的条条框框,真正从实际出发观察和分析问题二是要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良好氛围。消除领导干部的思想顾虑,充分调动其创业的积极性三是要大力培养领导干部独立思考,积极思维的习惯,增强问题意识。打破各种成见,力避跟风盲从.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见解、新思路、新举措。 2、督促领导干部勤于思考。一是要做到勤于思考.深入思考,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充分把握新课题、新矛盾。二是既要考虑国际国内的发展形势,又要考虑海军转型因素的影响:既要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又要考虑相关部门的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坚持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辨证思维的方法,解决好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要完善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机制。把反映领导干部认真思考、开拓创新的指标纳入相关的评价体制之中。 3、引导领导干部善于思考。要引导领导干部把握好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要求,既要学习领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又要充分了解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努力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抓住主要矛盾,就是抓住问题的本质,主要矛盾抓住了,其他一切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三是学会用辨证的眼光看问题,善于把感性的东西理性化,把抽象的东西具体化,把零碎的东西系统化。四是做到“学”与“思”的统一.只思不学容易脱离实际,循入空想,以学促思,以思推学.是领导干部提高素质能力的重要环节 (三)在加强实践锻炼上下功夫 l、加强实践锻炼的路径。可根据年轻干部的实际状况.从三个方面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是让他们到分厂、车间、基层去实践锻炼。基层是改革发展的主战场,保持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可以让年轻干部在基层摸爬滚打,直接面临问题,独自处理矛盾,学会处理多方面问题的能力二是到艰苦的环境去锻炼。尤其是要把从学校直接分配到机关科室的大学生干部放到生产一线条件艰苦的环境去锻炼,去接受艰苦复杂环境的锻炼,以使年轻干部加深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促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有利于提高党性修养,加深对党的宗旨的理解。三是放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锻炼。矛盾越突出。越尖锐.就越能锻炼人,可以把处理突发急难事件作为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机会,在老同志的带教下.让年轻干部得到锻炼,素质能力得到提升,同时也能暴露出自身的短处与不足,在实践中得以改进和提高。 2、实践锻炼的方式与措施。具体的措施可采用上下交流,党政交流的方式:一是让长期在机关处室工作的年轻干部下车间挂职,让他们了解生产管理流程,掌握从事基层工作的经验和方法,以增强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和服务基层的意识;二是让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年轻干部到机关处室去挂职,让他们了解企业整体工作的大局,开拓_I=作视野,转变思维方式.增强工作才干:三是让行政工作部门和党群工作部门的年轻干部相互交叉任职,培养他们的大局观,帮助他们端正工作态度,摆正个人奋斗与组织培养.书本知识与实践锻炼的关系.把他们培养成既懂经济.又懂党的纪律的长袖善舞的复合型干部。 总之,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是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在全局上谋划,从制度上完善。措施上落实,真正为推动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领导素质论文:试论领导干部素质的构成要素 论文关键词: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构成要素 论文摘要: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建设是与党的历史方位、社会环境、历史任务相适应的动态发展过程,政治素质、学识才智素质、学习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是领导干部素质能力体系的重要构成。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之一,明确指出,“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领导者的素质能力建设与党的历史方位、历史任务、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历程相适应,经历了不断丰富完善的动态过程。在全球化、知识化的时代背景下,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着深化改革开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艰巨使命,对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始终处于提升和拓展状态。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具备的素质能力包括的层次和范围十分广泛,在多元素质能力体系中政治素质、学识才智素质、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居于十分突出的位置,是当代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构成要素。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在领导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政治方面的基本特质,是从事领导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和政治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是领导者素质能力的重要构成,关系到理想信念、信仰、价值观是否变质的根本问题。无论在什么时候,领导干部都要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是做合格的中高级领导干部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政治方向模糊不清,就难当大任、难受重托。”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成熟,政治素质的提高要把加强理论素养放到重要位置,敏锐把握时代和社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的气魄、胆识和智慧,引领社会变革。“‘思想家’所以配称为思想家,就是因为他走在自发运动的前面,为它指出道路,善于比其他人更早地解决运动的‘物质因素’自发地遇到的一切理论的、政治的、策略的和组织的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和问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 二、学识才智素质 “保持领导不是靠权力,而是靠威信,毅力,靠比较丰富的经验、比较渊博的学识以及比较卓越的才能。”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领导干部权威威信的来源,学识才智素质是领导干部开展领导活动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知识才智的缺乏,没有对日新月异的知识体系的学习和掌握,难以跟上时展步伐、担当起执政兴国的重任。只有具备一定的学识才智素质,领导干部才具有基本的执政资格,才具有提升整体素质的前提和条件。从领导思维层面上,学识和才智素质是形成战略思维和创新思维的基础,“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城,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当前”,作为统揽全局、担负一个地区和部门发展职责的领导干部来说,战略思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袖人物一定要能够看到凡人所看不到的眼前利害以外的事情。他们需要有站在高山之巅极目远眺的眼力。”与战略思维紧密相关的创新思维,在社会转型期显得尤为重要。一份《当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问卷调查》表明,在对于领导干部最宝贵素质的单项选择题中,选择“开放思维和创新意识”的占被调查人数的42%,是其它几个选项最高的嘲。社会转型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以往领导干部熟悉的解决方法和方式不能完全奏效,迫切要求领导干部运用学识才智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精神的新方法和新措施,应对各种风险和考验。 三、学习能力 持续不断的学习是提高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学习能力是领导干部必需的基本能力。曾经担任过美国总统、访问过八十多个国家、与许多国家的领袖打过交道的尼克松,在其著作《领导者》中指出:“有志于当政界领导人的青年人问我,应该如何准备培养读书习惯,训练思考能力,掌握严谨的分析技术,熟悉社会准则的框框,打下哲学基础,这些都是未来的领导者从学习活动一开始就必须、而且一辈子都必须继续不断地致力去做的事情。”嗅备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能使领导干部紧跟时展步伐,增长学识智慧、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改进思考问题的方式方法。对于那些找各种借口不愿学习、应付学习的领导干部,对新知识、新信息一无所知,仍然生活在传统封闭的环境里,学习能力的退化必然导致领导能力的退化。 知识信息高速扩展的特质空前凸显出接收、掌握、运用知识信息的学习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推动和促进学习理念、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的革新。1994年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的“首届世界终身学习会议”明确提出“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强调终生学习、把学习等同于生存条件。这些论断一点也不夸大其词,恰恰相反,终生学习是知识经济时代提出的时代要求,是人们必需的生存状态、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时代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趋势不可逆转,领导干部置身于知识经济时展的洪流中,应该从“终身学习是2l世纪的生存概念”的时代内涵来深刻认识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学习行为,把能力危机意识转化为强烈的学习意识和自觉行动,在持续不断、实实在在的学习过程中提高理论素质、改善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更新思维方式,培养与党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复合型能力。从这个角度看,党中央近年来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组建浦东、延安、井冈山干部学院等一系列举措正是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执政兴国本领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出党对时代要求的准确把握和积极回应。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结合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多次极具针对性和现实性的集体学习,为加强全党学习做出表率作用。 四、决策能力 决策是领导者一项重要的领导活动,贯穿于整个领导过程。曾经指出,“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地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一切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属于‘出主意’一类。使这一切主意见之实行,必须团结干部,推动他们去做,属于‘用干部’一类。”领导者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正确有效的决策、制定实现目标的方法策略和组织协调领导活动。决策能力,就是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对策、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能力。决策能力对领导者来说极为重要,英国学者罗素在《权力论》中指出,“要获得领袖地位,他必须具有产生权威的杰出品质:自信心、迅速决断和采取正确措施的才能。”可以说,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学识才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学习能力都是以转化为较强的决策能力为目标,决策能力的强弱是衡量领导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准。在这方面,我国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亟待提高,屡屡出现违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拍脑袋”、“拍桌子”式的盲目决策现象。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理念的提出,要求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和群众意愿,集中集体智慧和实践经验,依据科学程序,做出合理有效的决策。 五、沟通能力 领导学的一些学者把领导看作是一种沟通行为,从领导职能的角度讲,沟通是信息凭借一定符号载体,在个人或群体间从发送者到接受者进行传递,并获得理解的过程。沟通能力是领导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沟通是实现领导目标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方式。对于一个社会组织来说,领导与下属的有效沟通能够明确组织目标,消除矛盾,起到凝聚、鼓舞、激励的作用。沟通既是信息的传递,又是情感的交流,良好的沟通有利于信息完整正确的传递,同时增进了解、融洽感情,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转化为实现组织目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开放的执政环境拓展了我国领导干部与外界沟通的范围,在不同的场合、面对不同的社会群体交流沟通的机会增加,领导干部的沟通能力日益显现出重要性。社会组织内部领导者与成员之间关系强制性减弱、协作性增强的趋势,要求领导者能够清楚明确阐明施政观点,及时与同事和部属交流,通过语言表达消除工作上的误会、摩擦和矛盾,协调组织活动。公众政治参与热情的高涨,希望就本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与领导干部对话交流的强烈意愿增强,要求领导干部经常与公众沟通,向公众讲解方针政策,化解隔阂和误解,倾听民意民声,赢得理解和支持。传媒政治时代,领导干部与传媒接触极为频繁,面对专题采访、新闻会等节目,要求领导干部通过传媒与社会沟通,交流信息,解答公众关注的社会发展问题。种种迹象表明,具备娴熟的沟通技巧和能力成为现代领导者必备的基本技能。 领导素质论文:试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 论文摘要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经过多年的法治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有了明显增强,知法、守法正逐渐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少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把握三大要素,也就是把法律信仰、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 论文关键词 法治 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素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吹响了中国迈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军号角。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推动。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法治文化素质直接关系着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一、法治文化素质的含义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建设。所以,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新一轮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布局中,不能忽视法治文化建设,它既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法治文化素质,是指一个人的思想意识中对法律及其内涵的价值、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并在行为方式中自觉地将法律规定、法治原则作为行为准则。 二、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性 法治文化素质是当代领导素质的构成要素。领导素质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者肩负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因此领导素质面临着新的要求,除具备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专业素质、组织能力素质外,法治文化素质成为越来越不可缺少的素质。 (一)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依法治国方略、变人治为法治历史使命的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与传统人治决裂。我国是一个具有深厚人治传统的国家,几千年封建社会所形成的“皇权至上”、“重权轻法”等人治思想长期占统治地位。领导干部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率领者、引导者,在公权力的行使中负有重要职责,如果没有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就不能有效地弘扬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就无法改变权大于法、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治现象,人治就很难被法治取代,依法治国发略也很难实施。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更加准确地把握法治的原则和精神,更好地执行、实施法律,自觉将权力行使置于法律制约之下,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二)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职责的要求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维护社会稳定是领导者的一项重要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最崇高而又最基本的价值目标来追求。一个社会只有是公平正义的,才可能具有恒久的和谐基础。领导者没有较高的法律文化素质,就无法理解公平正义的价值内涵,就不能做到善用法律定纷止争,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具体环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尖锐复杂,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化解和处置难度明显加大。如果领导者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文化素质,不能依法及时处置,个别问题、局部问题可能转化为全局性问题,非对抗性问题可能转化为对抗性问题,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三)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推动科学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基本条件 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根本途径,也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只有充分发展,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牢固树立人权观念,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在利益调整中充分依靠立法、执法等手段保护人权,推动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科学发展;才能进一步增强环境与资源保护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关系,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进一步掌握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发展中更好地坚持统筹兼顾。 2.塑造法律至上的信仰 法律至上就是指在一个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评判、解决任何一件涉及法律事件的唯一标准和最高权威。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是人民意志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社会主义的宪法和法律应当具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保证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和尊严,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办事,这样才能使宪法和法律落到实处,不致成为空谈或走样。 (二)强化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根植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必然性要求之中,它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所要解决的是为什么实行法治以及如何实现法治的问题,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作为新时期肩负使命、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促成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1.善法之治理念 社会要法治,首先要有善法和良法,要有反映公平、正义,维护民主的法律。纽伦堡审判就带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审判开始的时候,所有的被告人用同一个理由为自己辩护,即“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法官们十分为难,不得不休庭。著名的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在法律问题上有一个经典的论述“有一些法的基本原则,它们的效力比任何法律规则更强而有力,以至于如果一项法律与它们相矛盾,那么,这些法律就只是强权的运作而不配叫做法律。”他的思想让法官们达成了共识,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凡是体现人类的共同理性、以维护人权为宗旨的法才叫法,背离了人类的共同理性以剥夺和践踏人权、侵犯人的尊严的法不叫法”。再次开庭的时候,法官断然驳回了被告们的辩护理由。 因此,法治状态下的法一定是善法、良法,社会主义法治一定是社会主义的善法之治、真法之治,同时也应是美法之治。我们制定出来的法律不应该是恶法,不应该背离人类理性,不应该背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也不应背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集中意志。 2.人权保障理念 国家工作人员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切实谋求与保障公民的各种利益,。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里,人民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必然通过法律作出具体的和明确的规定,并运用法律的权威来保护这种利益。人权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不是任何外界的恩赐。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里,不少人把人权看得很神秘,以为它是一个纯西方的口号,似乎同我们所一贯倡导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根本不同的两件事。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以人为本”“保障民生”要求的提出,清楚地表明了人权保障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每一个人的尊严、价值、生命和财产都应得到国家的充分尊重和保障。 3.权力制约理念 权力具有双重性作用。领导干部若正确运用权力,可以有序科学地管理社会,造福于人民;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践踏社会公共秩序,贻害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既可以使人大有作为,也可以诱人走向堕落。孟德斯鸠说,一条万古不易的政治经验是,握有权力的人容易滥用权力,直到遇到某种外在限制为止。防止国家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让权力处于制约之下,有四个基本的方式和渠道:一是以国家法律制约国家权力;二是以国家权力制约国家权力;三是以社会权利制约国家权力;四是以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权力受到制约,不仅于国于民有利,而且也是个人避免少犯错误、不犯严重错误的重要保证。必须认识到权力不是为所欲为的,是受制约的,时刻警醒自己,树立权力制约的观念。 (三)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依法治国要求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掌握和应用法律手段来做好工作。领导干部这种通过法律的形式和途径达到预期目标的本领就是法治能力,法治能力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评价干部法治文化素质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工作当中,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任何一项决策,不仅要考虑它的经济效益、物质技术可行性,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重要的还要考虑它的法律可行性,即决策的合法性。领导干部要依法行使决策权,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对于重大决策事项,要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报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在决策过程中,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民智民力参与决策,确保决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2.自觉接受监督 共产党员要自觉接受监督,这是我党的一贯主张和优良传统。几代领导人都强调接受监督的重要性。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领导干部只有主动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时刻将自己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做到正确用权、廉洁从政。 3.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塑造法律信仰,强化了法治理念,还要把这种信仰和理念切实的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办事,依规定执行,不断提高法治能力。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国家管理的法治原则就是依法行政。我国的法律体系中,80%以上的法律法规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行政管理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依法行政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领导素质论文:论将领导干部素质模型与培训体系有效结合的实践 【论文关键词】素质模型 培训体系 运用实践 【论文摘要】素质模型作为人力资源发展的基础工程已经引起了很多企业的重视,为企业选拔到适合企业发展的合格的人选提供了相对客观的标准。在建立了能力素质标准之后,如何有效地将能力标准、能力测评和能力提升结合起来,使能力的提升始终围绕公司发展而展开,就成为了企业更加关注的务实的作为。因此如何建立一套基于素质模型的岗位能力提升和团队能力提升系统就成为了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从平衡计分卡的角度,以电力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分享以领导干部素质模型为标准的培训体系的实践,使能力提升切实与企业经营相结合,为经营管理服务。 1素质模型与培训体系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意义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作为企业发展重要的管理系统,其发展和研究长期受到企业重视,其中的选、育、用、留通过管理行为传达着企业的文化、理念,各个系统之间通过动态关联,使人力资源管理能够很好地与企业的经营发展联系起来,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素质模型和培训体系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程,围绕公司的使命、愿景、经营理念、专业技能、管理技能,发展企业核心能力,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通过以素质模型为标准开展才能评鉴,找出企业的能力现状与模型标准之间的差距,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通过系统循环,将课程的知识、技能、态度转化成企业的绩效,实现Krikpatrick的四个培训层次所表达的成果。 通过培训成果与薪酬、绩效体系的互动,使人力资源的各个系统互相促进,从而可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持续发展和企业经营的持续发展。 2能力提升与企业发展的关联 以平衡计分卡的思维我们可以明确地得出,企业探讨战略的方法通常是先选择业务单位希望经营的市场和客户,然后确认关键的企业内部流程。企业必须在这些流程上表现卓越,才能提供价值主张给目标市场和客户,最后再决定个人和企业在追求内部、客户、财务目标时必须拥有的关键能力。企业只有不断提升关键能力,才能保障内部流程的持续改善,才能持续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从而保障企业财务目标的持续提升。无疑关键能力提升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 3基于素质模型的培训体系设计的思路和研究方法 3.1平衡计分卡 当企业基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或独特能力而部署战略时,那么战略的计划程序可能应该先从为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确认关键竞争力和能力人手,然后确认客户层面关键竞争力和能力,最后选择对这些竞争力和能力实现客户价值来说至关重要的客户群体和细分市场。 平衡计分卡是目前能够将业战略转换为目标的最有效的战略管理工具。本案即是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管理思路,将公司的目标从财务、客户和内部业务流程层面几个方面落实到学习与成长层面,在能力素质模型的框架内,形成培训课程体系。 3.2平衡计分卡与素质模型 3.3培训体系的PDDRO流程 培训系统的建立足一个系统思考的过程,从培训需求到课程没计、课程执行、培训效果检核,最后到培训绩效的提升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重要的足培训工作是否围绕公司的发展,足否真正补到能力的不足之处,培训之后是否带来企业绩效的提升。因此,培训系统的建立就是建立培训与绩效之间的评测工具,将培训体系与绩效体系联动起来做系统分析。 P:规划,通过公司目标确定能力标准,与现状能力表现对比和个人能力发展需求,确定能力提升的方向,形成合理的能力发展规划; D:设计,在能力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设计切实的课程; D:执行,按个人水平、团队水平以及时间的合理安排执行课程; R:检核,依据Krikpatrick评估模式,根据培训课程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检核方式和工具,并形成规范的管理; O:成果,将能力提升与绩效提升作关联分析,检核培训成效。 3.4.Krikpatrick评估模式 柯氏四级培训评估模式(KirkpatrickMode1)由国际著名学者威斯康辛大学(Wisconsin University)教授唐纳德.L.柯克帕特里克(Donald.L.Kirkpatrick)于1959年提出,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培训评估工具,在培训评估领域具有难以撼动的地位。柯氏培训评估模式,简称“4R”,主要内容是从四个层次评估培训的效果: Level1反应评估(Reaction):评估被培训者的满意程度; Level2.学习评估(Learning):测定被培训者的学习获得程度; Level3.行为评估(Behavior):考察被培训者的知识运用程度; Level4.成果评估(Result):计算培训创出的经济效益。 柯氏培训评估模式通过四个阶段来反映、检核培训效果: 阶段一、学员反应:在培训结束时,向学员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征求学员对培训的反应和感受。问题主要包括:对讲师培训技巧、对课程内容的设计、对教材挑选及内容、质量、对课程组织、以及培训的知识和技能是否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够用到。 学员最明了他们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是什么。如果学员对课程的反应是消极的,就应该分析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一阶段的评估还未涉及培训的效果。学员是否能将学到的知识技能应用到工作中去还不能确定。但这一阶段的评估是必要的。培训参加者的兴趣,受到的激励,对培训的关注对任何培训项目都是重要的。同时,在对培训进行积极的回顾与评价时,学员能够更好地总结他们所学习的内容。 阶段二、学习的效果:确定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是否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得到了提高。这一阶段的评估要求通过对学员参加培训前和培训结束后知识技能测试的结果进行比较,以了解是否他们学习到新的东西。同时也是对培训设计中设定的培训目标进行核对。这一评估的结果也可体现出讲师的工作是否是有效的。但此时,我们仍无法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是否能将他们学到的知识与技能应用到工作中去。 阶段三、行为改变:这一阶段的评估要确定培训参加者在多大程度上通过培训而发生的行为上的改进。可以通过对参加者进行正式的测评或非正式的方式如观察来进行。这一阶段的评估数据较难获得,但意义重大。只有培训参与者真正将所学的东西应用到工作中,才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为开展新的培训打下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因这一阶段的评估只有在学员回到工作中去时才能实施,这一评估一般要求与参与者一同工作的人员如督导人员等参加。 阶段四、产生的效果:这一阶段的评估要考察的不在是受训者的情况,而是从组织的大范围内,了解因培训而带来的组织上的改变效果。可能是经济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如产品质量得到了改变,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客户的投诉减少了等等。这一阶段评估的费用和时间,难度都是最大的。但对企业的意义也是最重要的。 4在电力企业开展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系统研究的意义 通过三年的系统研究,建立了从建立岗位能力素质标准,到个人能力评估和团队能力评估以及岗位能力提升和团队能力提升的体系。运用平衡计分卡的逻辑关联,从公司长远期发展和现状分析、内外部关键流程的分析,将能力提升与公司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的培训更有效地围绕公司发展,通过学习、体会、运用、传播的有效推进,发挥培训的最大功效,将提升关键能力素质转化为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这是一个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的极有意义的工作。 5结语 本文在回顾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介绍了电力企业建立领导班子素质能力标准、团队建设和能力提升的系统研究思路和方法。然而能力提升是一个需要不断深入和落实的务实工作,本文仅涉及思路的探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落实和完善,以期为国企领导班子的能力提升向企业竞争力提升的转化提供借鉴与参考。 领导素质论文:浅谈艺术素养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论文关键词:领导干部;教育;艺术素养 论文摘要:每个人的艺术素养与其自身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领导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应具有很高的思想觉悟和严格的行为准则,具备良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的素质与才能。而注重加强艺术素养,便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 人的素质不可能是与生俱来的,它更多的表现为是靠后天教育和修养的结果,而艺术修养在提高人的素质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纵观人类历史上的杰出人物,无论是古代或现代的还是国内或国外的,他们都无不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可以说,个人的素质与艺术素养之问存在着一定的正比关系。个人素质作为领导者在政治信念、思想意识、品德修养、工作作风、生活情趣等方面所反映的综合素养,它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因此,必须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艺术素养教育,必须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艺术素养,这是在新世纪新阶段造就一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 一 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其中特别提到要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问题。这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高尚的心灵,要通过学习不断汲取人类文明的成果,以不断增强自己对文化精神产品的爱好及鉴赏能力,从而自觉抵御低级趣味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为此,提高素质不仅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自己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要责任。 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领导干部肩负着双重的责任。领导者的管理艺术、文化素养和审美观念,将对社会大众留下深刻的影响。尤其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除在专业技能上遇到的一些挑战外,领导干部还经常会遇到一些诸如城市规划、环境美化、文艺宣传等决策性的工作,如果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这样的困难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问经济交往的不断深入,各个国家及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也日益增多。这一趋势使我们在接受进步与积极的思想理念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消极颓废和不健康思想理念的侵蚀,这些文化或精神方面的糟粕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毒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扰乱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它是影响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以及培育人们高尚情操和良好素质的毒瘤。领导干部是我们时代的代表,其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们整个社会的精神与道德风范,他们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良好的素质有益于社会民众的身心健康,有益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有益于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稳定。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人民建设全面小康和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需要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需要通过加强艺术素养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艺术作品能够给人愉悦的审美情趣,使人产生丰富的审美联想。审美能力是领导干部不可或缺的素质,领导干部对艺术作品如果具备了一定的思想标准和艺术标准,就会自觉地倡导那些真善美的事物,并以自己真善美的行为带动和影响社会,使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亲和力、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对那些掺杂不健康内容的甚至是反动的思想倾向予以有力的抨击和制止。注重加强自身艺术素养,不仅有益于提高领导干部在真善美与假恶丑之间的甄别能力,同时也将有益于领导干部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并促使个人工作效率、群众威望、社会公信力的极大攀升。因此,提高艺术素养不是可有可无的个人点缀,而是能够在工作实践中产生信任感和凝聚力所应注重的重要方面,也是领导干部自身得以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良好的艺术素养,领导者才能为自己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工作基础,使这种个人修养的魅力成为向群众的无声命令,故而它理应成为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 二 艺术作品作为客观世界与主观精神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用语言、文学、舞蹈、绘画、音乐等艺术形式来反映社会现实的,但它是比现实更具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它是通过艺术家们的审美积淀而反映社会现实的,是他们对社会现实的艺术化浓缩。艺术活动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显示其才能,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实践。艺术作品在形式上的美可以让人们从感观上得到愉悦,其意境上的美能够触动人们的心灵世界。艺术作品的产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通过艺术家们长期的积累并进行不断实践而进发出的一种精神产品,一件优秀的精神产品,体现着一个国家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内容,也蕴涵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个性特征、精神追求等元素,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和社会性,它所张扬的审美意蕴体现了社会大众的主流思想意识和欣赏水准。应该说,绝大多数历史上流传下来艺术作品以及现代艺术品,它们所反映的精神是积极的和健康的,且能够对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产生积极的良好影响,这是毋庸置疑的。否则,人类文明和中华文明也难以源远流长地传承至今,并被发扬光大。由于艺术作品所包含着的丰富精神内涵,使其对人作用的时间越长便越能渗透到人们的灵魂深处,从而能够对人们起到调节思想情绪、促进潜能创造、培育道德观念、激发审美想象和陶冶高尚情操的作用。中华民族有着搏大精深的文化和艺术宝库,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积淀的独特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形成为我们民族鲜明的艺术个性,并在世界文化艺术史上确立了自己辉煌的地位,这正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食粮,也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艺术素养的最好教材。因此,领导干部艺术素养的提高应注重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 首先,锤炼自身修养,提高鉴赏能力。一个领导者就是一个单位的核心,其工作能力的高低、个人学识的魅力以及美好仪表的展示,将直接影响到他所带领的整个团队的精神状态。在人的素质诸多的构成要素中,智商的重要性是无可置疑的,它是一个人素质高低的具体表现。同时,人的情商也是不可或缺的,它是人的智商得以充分展现的可靠保证,这在我们当今所处的这样一个时代显得尤为重要。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反映着其综合的素质修养,它包括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品德修养等方面。在闲暇之余,如果领导干部能够通过艺术(绘画、舞蹈、电影、音乐、文学等)欣赏或阅读,积极进行应有的内功修炼,便能获得很多的文化、历史和社会知识,洞悉为政之要。在欣赏美术作品时,如果认真观赏画作,仔细品味画内功夫和了解画外故事,就能领悟其中的艺术魅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审美修养能力。在艺鉴赏中,领导干部应注重使自己由最初的感性认识不断提升到理认识的层次,通过提高欣赏水平与鉴赏能力而培养自己更加开阔眼界和敏锐的观察力,从而对履行本职进行更为深层的思考,能认识和洞察社会发展的趋势,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就能在工作中生一种亲和力。当然,艺术鉴赏能力的提高也是一个经验与感受累的过程,只有探索和选择一个能够适合个人发展的修养途径,才达到促使自己全面发展的预期目的 其次,多角度审视观察,拓展超前意识。现代领导者所面临的环和工作不是单一的、一成不变的,这就要求他们除应掌握一定的专知识外,还要注重以欣赏的艺术目光与外界和他人接触。领导工的要义就是带领好一班人干好工作,并以个人的工作魅力影响自所带领的团队。一个知识渊博和具有修养的领导者,能够以个人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而保证其整个团队工作的协调性。现代艺术只反映和表现生活的狭窄层面,已经扩展到对生存环境及生命意义高度关注的深层追求,艺术活动不再仅仅局限于少数专业人员的范围之内,它日渐成为社会广泛参与的一项有益活动,是人们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审美创造能力所日益关注的一条有效途径。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讲求领导艺术,具备一定的超前意识,就能充分地发挥自身的才干,并调动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在有序、安定、和谐的氛围中实现创新。也只有这样,才能始终走在本领域工作的前沿,并从较为被动繁琐的事务性工作转变到富有创造性和主动性的工作上来。领导干部要注重了解本民族艺术的过去和现在,要注重了解本地区地方艺术的特点,了解现代艺术的发展状况及其趋势,以借古鉴今、博采众长,从而以着眼于未来的眼光为人民执好政。 再次,保持民族特色,加强对外交流。诗人歌德曾说,科学和艺术属于整个世界,在它们面前民族的障碍都将消灭。世界各民族都以不同方式表达着各自的思想和情感,不同区域的文化艺术都有着不同的民族特色,从而形成了各具风格的艺术形式。所以说,越是民族的文化艺术越是世界的。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的先辈早以琴棋书画来陶冶情操,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我们民族艺术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精神也由来已久,在各个历史各时期涌现出的大科学家、大诗人、大画家、大文学家,正是在这一精神的感召下以其艺术情操的支撑造就了自己的成功,培育了自己高风亮节的民族精神就拿中国画来说,古往今来的画家对于所要表现的物象给予了一定的含义,且用以景写情、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艺术面貌。同时,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艺术精彩纷呈,为了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悠久而灿烂的文化艺术,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习,而且要深入到民间认真了解当地所特有的文化艺术,着力促进本地区原生态民族民问艺术的良好发展。只有保持民族文化艺术应有的个性,不断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才能展现本地区和本民族的良好形象,促进地区之间乃至国际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合作交流。 总之,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的现代社会,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注重以艺术素养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在全面实现小康和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无愧于自己光荣使命的贡献。 领导素质论文:试析提高基层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基本方法 论文关键词:基层领导干部 能力素质 基本方法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基层领导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以及提高该能力素质的基本方法,对基层领导干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0 引言 素质通常是指人在一定先天赋于基础上经过后天的时间修养而形成的内在要素,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是指他们通过学习、教育、实践锻炼,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知识,才能、精神、观念、气质、性格、体质等因素的总和。能力素质归纳起来是指人们从事各类活动的本能,基层领导干部良好的能力随素质是开展工作,提高领导绩效的前提条件。我中心基层领导干部是完成中心连个文明建设,实现跨越发展,创建和谐社区的具体执行者,是生产工人的直接指挥者。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基层单位能否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实现全局目标的大事。基层领导能力强,就一定能够全面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职工队伍就一定团结和谐,蓬勃而上。因此,企业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高的能力素质,这是基层单位 领导肩上的担子、任务所决定的。尤其是油田社区基层单位领导,不但要管理好生产、经营、安全、而且还要对居民的稳定和谐负责任,可想肩上担子的分量。 1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下列能力素质 1.1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强的统帅能力 基层单位是在上级的领导下,独立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因此,基层单位领导必须具备指挥全盘工作的统帅能力,要善于掌握和及时解决全局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从空间上看能够照顾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从时间上讲能够顾及整个工作过程以及各个发展阶段的各个环节。基层领导必须明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是相对的,基层领导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局部,局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全局。基层领导必须韧性很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围绕全局做好局部工作,基层领导必须根据上级的指示,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如最近在全局开展维稳工作,要一切为着稳定去做工作。这就要求基层领导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做到既稳定和谐又不误生产经营工作。 1.2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主要把员工聚集在自己周围,组成系统的整体,并率领、推动和促使他们为实现企业的目标去工作去奋斗的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的基层领导必须学会用十个指头“弹钢琴”的方法,要运用好每个指头的功能,不能顾此失彼。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下级必须认真执行,各个科室布置的工作,下级也不能马虎。所以基层领导对全年的任务要做好计划,抓好落实。对临时性的工作也要调整布置,统筹兼顾,落到实处。基层领导承担着管人、管事、管物的重任,尤其是还要管人的思想、生活,对困难群众的帮助,样样都要想到。所以,基层领导要做好分工、协作、要发挥下属队长、班长的作用。 1.3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 基层领导的决策主要是对重大问题拿主意,下决心,做决断,做出合理选择的全过程。决策是对重大问题做出合理选择的全过程。决策是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对策。果断决策,正确决策,就必须有较强的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够正确的判断事物发展的可能性和规律性,把握时机和发展机遇,从而选择正确的决策。正确的决策能给单位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促进单位的发展。反之,就会造成不利的影响,阻碍单位的发展。 1.4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基层领导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就能较好地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精神,企业的形式任务,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本人的主张传达给职工,充分调动职工爱党、爱国、爱企业、爱岗位的工作热情。基层领导在职工会上讲话语言要简练、生动使爱听,肯定先进批评后进要实事求是。多提希望和鞭策以激励职工为主。基层领导还应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一般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能亲自起草,养成自己动手的习惯。 1.5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沟通是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桥梁,有沟通才有理解,良好的沟通尤其是对职工的沟通,可使职工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一员。可以鼓舞职工的士气,激励职工干事业的热情。领导之间相互沟通,能化解双方的矛盾,清除隔阂,形成共识,达到团结。沟通也是谈心交心的一种方式,是思想、感情交流的一种有效形式。沟通是基层领导做思想工作的常用方法,领导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经常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化解一系列矛盾,能使单位人气旺,队伍团结,士气高昂。 1.6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基层领导的管理能力实际上是统帅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等能力素质的综合运用。有一定的语文、数学、史地,环保、法律,经济、会计等方面的知识,要运用这些知识去指导实践。基层领导对单位全年的工作,或某单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首先就要制定工作规划和奋斗目标,对重大问题还要请职工代表参与讨论,审定方案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其次是要把握好目标实施的步骤和方法。如物业服务单位每月支出费用多少,一定要有计划,不能超支费用。这几年来,我的方法是年初紧,每月计划开支多少,生产、经营等所耗费用必须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如果到下半年经费能达到节约目标,可适当松一松,可为来年准备一些生产工具和材料。这样既保证了当年费用能节余,又为今后作了准备,保证了较好的良性循环。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两个结合,一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既要把握政策得原则性,又要尽可能地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适当地增加灵活性、变通性便于更好地贯彻政策。二是领导必须与职工群众相结合,既要有领导的主动性,又要通过领导的引导,增强群众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1.7 基层领导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通常是指强烈的创新意识,卓越的创造见识和超群的创造才能。眼下石化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时期,需要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不断创新,积极进取的人才。基层领导具有创新能力,就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坚定地进取意识和顽强的改革精神,敢于创新,敢于领先,敢于冲破旧思想的束缚,解决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 2 提高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基本方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党工作的重点,新形势、新任务对石化企业基层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基层领导在企业干部队伍中,职务不高,但能力素质却要求较高。首先,是基层领导所肩负的任务所决定。其次,是干部队伍接替规律所要求的,今天的基层干部,明天可能就是更高层次的领导。再次,是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企业正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作为基层干部不仅要会干,还要会算,会管理;不仅要完成内部计划,还要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不仅要管好物,还要开发人力资源。因此,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是当务之急。 2.1 上级组织应注意对基层领导的培养、教育和给他们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 为了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上级组织应经常不断地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指导他们工作。如有的基层领导,在任付职时管理某方面的工作,是一把好手,当他们担任了正职后,全面负责某一个单位的工作,就显得吃力,或顾此失彼,或不能有效地驾驭全局,或某项工作不知如何组织。上级领导可采取一是给他们教工作方法,指出存在的问题,某件事情应该怎么做。二是办短期训练辅导,让管理能力强的基层领导介绍提高能力素质方面的经验,供他们学习借鉴。三是选拔年富力强优秀的基层干部到党校等学校进修,为提高能力素质打好理论基础。四是交流任职可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基层单位有着相同的地方,但具体任务和队伍结构也有区别,基层领导相互交流有利于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任务经受锻炼,便于提高他们的综合领导能力。可以采取党、政职务互换,也可以异地交流。单位变了,任务变了,领导的人员变了,这就要求基层领导掌握新情况,适应新环境,了解新人员的性格、脾气,吸取和积累新的管理经验,使基层领导更加成熟。 2.2 基层领导要善于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为己服务 书是人类文化成果的汇集和总结,向书本学,博览群书,做“知识杂家”,是基层领导提高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意思是说才干来自学习,不学习就不能增长才干。古人在劝学方面有许多精言妙语,如“智能之士,不学不成”,“人之有学,则有力矣”。基层领导只有不断地通过广泛学习各种书本知识来充实自己,才能跟上“知识爆炸”、“知识更新”的时代步伐。学习要有择重,一是干什么学什么,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知识,便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基层干部自己学好了,才能带动、指导、帮助职工群众学习。书本知识内容很多,既要广泛涉猎,博览众长,又要突出重点,丰富了理论知识,在实际操作中就能运用自如。二是学习他人的长处和先进经验为己所用。他人的经验,是他们在实践中积累总结,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总结,借鉴他人的经验,可使基层领导少走弯路,是提高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一条捷径。 2.3 勇于实践,大胆实践,是提高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必由之路实践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实践。基层领导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实践。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实际上是提高基层领导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力大小反映了综合素质的高低。首先是基层领导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保证上级有要求,本单位有行动,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如近期做家属的工作。保证所管家属无一人到局里上访。这就要求基层领导及时地转变工作重点,采取两手抓:一手抓稳定,做家属的工作;一手抓生产经营,不误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其次是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职工的支持和拥护。有了职工的支持和拥护,我们的事情就好做,就能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领导素质论文:领导干部素质现状探析论文 摘要:领导干部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我们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探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素质现状与问题及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探索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新时期干部素质 领导干部是中国人民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是带领全国人民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坚力量。其素质高低直接关系我们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其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党的命运、国家的生死存亡。今天,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党所处的国内外环境和肩负的历史任务都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同时也对执政党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和深远的意义。 一、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迫切性 (一)提商综合国力竞争的需要 当今世界争夺资源和争夺发展空间的斗争异常激烈。世界多极化的格局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人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创新力度加大,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整个世界的面貌,世界各国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世界上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竟争日趋激烈,而且将长期存在。这种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的竞争,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的较量。 同时,现实的政治斗争异常激烈。当今世界正处在历史大变动的时期。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但天下并不太平。国际反动势力从来没有放弃敌视和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立场,与我们争夺人才,对我们推行“和平演变战略”。而他们“和平演变战略”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把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作为集中全力的攻击点,从领导干部身上开刀,从变化、动摇以致改变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人手,来达到他们“西化、分化”我国的目的.对我们推行“攻心—私有化—变权”新三步战略。他们强调,搞垮中国这个“顽固的共产主义堡垒”,必须强化攻心战。提出攻心战关键是两动摇、两丧失。既动摇共产党员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丧失人们对共产党信任和信心,最终导致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支柱彻底坍塌,进而削弱其物质支柱.这样中国的社会主义大厦就会逐渐倾斜和倒塌. 面对西方这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我们必须研究反和平演变的总体战略。这里最基本的问题是把党自身建设好,特别是把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道德建设搞好,使我们的领导干部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成为坚不可摧的坚强队伍。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在国际风云变幻中经受住各种风险的考验,我们党才能防止苏联、东欧的悲剧在中国重演。 (二)国内大局与振兴中华民族伟业的需要 所谓国内大局,就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走过二十多个春秋,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的一系列创新命题,以及十五大以来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财税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农村改革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开创了我国社会义现代化的新局面。尤其是“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21世纪的前10年,是实现民族伟业的决战之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这是党的十五大作出的科学判断。这个时期是我国经济转轨的决定阶段,我们能不能解决好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历史性课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关键靠这个时期的努力。在这期间,我们的经济工作将面临艰巨任务。我们的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涉及深层次矛盾的改革将全面展开。现在的改革有两个特点:一是改革过程中,各方面利益不一致问题,表现得更加突出,制度创新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二是现在的改革是全局性的改革,比探索时期更复杂,是系统的综合操作,搞不好会形成全局性的混乱,影响全局,影响稳定。 改革的任务艰巨而复杂,这对全党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研究新情况、考虑新特点、解决新问题,面临新考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当前领导干部素质的现状与问题 (一)领导干部素质的主流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党是有战斗力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队伍是好的。广大领导干部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特别是“四化”的要求使整个领导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文化技术素质明显提高。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人发展,各级领导干部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都大大地深化,领导经济建设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有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我们党的领导干部队伍中,涌现了一大批像孔繁森、李润五、马恩华、李国安、徐虎、吴天样、陈金冰这样的优秀人物,在他们身上,既体现了领导干部优秀的素质,也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鲜明的时代精神。 (二)领导干部素质存在的问题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形势下,党内也经常产生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信仰危机,丧失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并且呈现出干部级别越来越高、贪污受贿数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隐蔽、涉及领域越来越多、敛收速度越来越快、冒险胆子越来越大、窝案串案增多的态势。“”问题的出现,给了我们一个发人深省的警示就是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其中。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个别人党几十年的老干部,参与“”组织,有的竟然成了其骨干。还有极少数人私欲恶性膨胀,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竟然勾结或利用黑社会势力置他人于死地。一些惰性的、消极的甚至腐朽的东西逐渐滋生起来,从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上严重侵蚀着领导干部队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增强和党同群众关系的加强。 三、新时期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千部,首先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其次要有广博的知识素质,要精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有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同时要具备不断吸纳新知识的能力;第三,要具有综合的能力素质,包括创新能力,信息获取能力,知识综合能力,利益整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洞察力、预见力、应变力等;第四,要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包括有敢于竞争和开放型的性格,坚韧不拔的意志,对挫折的承受力,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能力及有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等。超级秘书网 四、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 (一)加强学习 1.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要努力在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用以指导实践上下功夫。 2.努力钻研业务。领导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学习本专业和相关领域的新知识,努力钻研业务;要坚持不懈地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知识;还要学习国际法规和WTO有关规定。 3.学习历史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导干部要有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要懂得研究各种社会现象的科学,要学习经济学、法律学、历史学、文艺学、美学,尤其要深入研究历史。不但要学习中国的历史,还要了解世界的历史。 (二)加强实践锻炼 历史经验反复证明,领导干部只有同人民群众相结合,在实践中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有所作为。 (三)要不断总结和提高 领导干部不断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要从时代要求的高度来反省自己,通过不断总结以求不断提高。 (四)要自觉向老一辈革命家学习 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和历史任务的忠实实践者,带领全国人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领导素质论文:领导干部素质完善论文 摘要:文章阐明了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的重要意义,并从思想素质、理论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言面阐述了领导干部素质的内容,概括总结了新时期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并就素质完善的途径及加经素质建设的意义做了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领导干部素质完善 一、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的意义 同志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重要讲话中指出:“党领导的事业要取得胜利,不但必须有正确的理论和路线,还必须有一支能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十五大报告中,同志重申:“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关键”。遵照同志的指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质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需要 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思想路线、政治路线靠组织路线来保证。1992年南巡重要谈话中小平同志语重心长地告戒全党:“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入班子,我们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要长治久安,就要靠这一条,真正关系大局的是这个事”。遵照小平同志的要求:我们党为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一大批德才兼备、学有专长、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年青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承担起跨实际的历史重任。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确有部分领导干部的素质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有的缺乏艰苦环境的锻炼;有的不讲政治,不讲大局,没有基本的是非界限和原则标准;有的追逐个人名利地位;有的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更有甚者,以权谋私,腐败堕落,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的形象。由此可见,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质建设不仅是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水平的需要。 2.加强领导干部素质建设是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 世纪之交,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机遇与挑战共存。国际上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错综复杂,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日趋激烈,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阴谋并没有放松,实现党的十五大描绘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宏伟蓝图,任务十分艰巨。随着改革开放的整体推进,各种深层的问题和矛盾开始凸现出来,改革开放进入了攻坚阶段,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领导干部的素质显得多么重要。 3.加强领导干部素质的建设,是适应科技发展、迎接知识经济时代挑战的需要 当今世界国与国的竞争,说到底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全球正在进行着一场新技术革命,信息产业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出现端倪。科技和知识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最强劲的动力。在这一时代背景下,“高素质”就成为领导干部必备的条件之一。这不仅是我国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技术进步和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产生直接而深刻影响的现实反映。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只有具备现代科学知识和领导现代化的本领,才能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二、领导干部素质的基本内容 领导干部的素质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或者说由多种要素构成。同志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五项要求:“第一,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第二,努力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第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开拓前进,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第四,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第五,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根据同志对干部素质的要求,我们可以将领导干部素质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政治素质。所谓政治素质就是指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政治分辨能力和政治敏感性。它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修养、政治水平、政治道德、政治意识和政治心理等诸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结果。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一个领导者首先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坚持“四化”方针中的革命化这个政治标准。能够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 2.思想素质。思想素质是指领导干部从事领导活动必须具备的世界观。同志讲:“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对于领导者来说,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能够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工作的态度和大公无私的思想品格,都是必不可少的思想素质。 3.理论素质。同志曾经指出:“必须努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只有大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中驾驭全局,掌握主动权;才能更好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避免犯‘左’或‘右’的错;才能不断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做出新的理论概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理论素养,才能解决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遇到各种具体问题。没有较高理论素质的领导干部势必心中不清,眼中不明,难担大任。 4.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领导干部干好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才能,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即包括熟悉掌握从事专业工作的专业知识,也包括熟悉掌握领导工作的领导知识。政治素质为业务素质指明了方向,业务素质又为政治素质目标的完成起促进作用,二者是互相结合的统一体。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是反映其工作是否胜任与工作成就如何的试金石。实践证明一个领导干部业务素质高工作就有刨造,有进步。否则工作就打不开局面,前进就会有困难。这也是实现干部“四化”转业化的重要体现。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必须成为其所领导行业的内行和能手。只要这样才能避免瞎指挥,使领导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 5.知识素质。知识素质是领导干部具备的一般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心理科学、管理科学和其他学科的知识。即要有扎实的文化科学基础,尽可能地学习和掌握现代科技知识。此外还需掌握一定政治学、行政学、决策科学、人事组织科学等方面的知识,要有丰富的社会知识,善于深入社会实际,在深刻了解周围事物历史和现状的过程中积累直接经验,这是实现干部“四化”中“知识化”必备的条件之一。 6.能力素质。能力素质是指领导干部从事领导活动,实现领导目标的能力和本领。是劳动干部知识,智慧和经验的综合体现。能力素质,具体地讲有:统御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知人善任能力,信息捕捉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随机应变能力,自我完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等。 7.道德品质素质。道德品质是指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是内在的道德因素和外部道德行为的统一。道德品质对领导干部来讲,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可以说是领导者建业立身的强大精神支柱。领导者只有具备崇高的道德品质,才能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为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风气起到积极作用,才能使党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正如同志所说的那样,全党同志要发扬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革命精神,大公无私、先人后己、严守纪律、克己奉公、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扎实工作,那些在名与利、功与过、荣与辱面前,在灯红酒绿面前保持高尚品德的党员干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敬重和拥护,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能有号召力,才能把各项工作做好。 8.身心素质。身心素质是指领导者应当具备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健康的身体,旺盛的精力,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最基本条件。心理素质是决定和影响领导干部成长、发展的主观因素,对行为起调节作用。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必须做到自尊、自爱、自强不息,对共产主义理想的最终实现充满必胜信念并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目标坚定、果敢决断、善于自控;能够承受挫折,意志坚强,不骄不躁,敢于直面困难,而不推卸责任;在风浪面前临危不惧、勇往直前;妥善处理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有较好的人格魅力,才能率领和团结一切力量向既定的目标前进。 三、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 领导干部的素质是若干要素动态变化并相互作用的,所以它的高低优劣,只是相对而言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领导干部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领导素质内容的新陈代谢速度将会加快,所以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长期作战思想,持之以恒的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素质。 i.抓住重点,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包括诸多方面,应该从整体高度全面提高和完善,而素质的提高和完善不可能齐头并进,面面俱到,应该抓住重点,全面提高。抓注重点,首先要抓住领导素质的基本方面和重要因素,领导干部整体素质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但有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如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道德品质素质等,这些方面对于任何层次、任何岗位、任何职业的领导角色都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条件,所以必须抓住这些重点,努力提高和完善。要多学习、长才干;辨是非、顾大局;严要求、慎用权;重理想、讲修养;正官德、树形象;勤为政、聚人心。通过抓重点、带全面,促进领导干部的素质不断进步。 2.加强弱项,由短变长。领导素质在领导干部个体上的表现不太相同,有的这方面强,那方面弱,这很正常不足为怪。但是身为领导者个人应当看到,强项当然可贵,而弱项却是不足之处,不利于开展工作,应当抓紧时机,赶快强化,使之由短变长。因为基本素质对领导干部至关重要,它关系到领导角色能否胜任,能否立得住的问题,如长期弱化,对于集体个人都是不利的,因此不要掉以轻心,应该立刻补课赶上去。 3.努力学习,重视实践。提高和完善领导角色是一项打基础的工作,是一个艰苦而长期的过程,不抓紧不行,操之过急,一蹴而就也不行,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提高和完善领导干部的素质,基本的路径无非两个:努力学习和重视实践。只有通过不断学习,用各种知识来武装自己,同时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来锻炼自己,增长才干,才能使自己各方面的素质逐渐提高,从而使自己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起来。不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奋斗,企图走捷径是不可取的。 只要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素质,就一定能担负起跨世纪的历史重任,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做出更大贡献,取得更大成就。 领导素质论文:知识经济对领导干部素质要求论文 摘要:结合知识经济的特点,分析了知识经济时代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文化紊质和能力素质。 关键词:知识经济领导干部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是领导干部领导知识经济建设的根本保证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怎样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认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求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够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知识经济时代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要想不被浮云遮望眼,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2科学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领导知识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2.1领导干部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做“知识型”领导的孟要性 其一,知识经济的到来,对领导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知识时代,意味着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已取代了资本在生产要素构成中的主导地位。这样,知识就成为绎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知识经济时代,还意味着知识的地位、知识对社会的影响能力、方式以及规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直接影响到了知识观念、知识功能以及知识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也将影响到社会组织形态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要迎接知识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领导干部只有更多地学习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扩大自己的知识储量,不断开阔视野,积累丰富经验,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以知识为资源、以高科技为核心的知识经济的要求。 其二,领导干部要善于追踪世界前沿新知识,具有超前意识和竞争意识。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生产力的深刻变革和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在世界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代国际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其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高技术及其产业又是整个竞争的焦点所在。这一趋势,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密切关注。对一切代表未来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知识、新成果、新管理,领导干部都要及时地追踪和学习研究。要有超前意识和竟争意识。 其三,领导干部要善于把握变化发展的趋势,不断更新知识.不当叮7外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增长速度加快么“现代化”,几年后,就会碰到相对应用领域而言的专业知识过时问题。预计未来so年,人类的科技知识总量将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100倍。随着知识总量的迅猛扩张,知识更新的速度会越来越快。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将成为人们的终身需要。领导干部要使自己不当“门外汉”,始终能胜任本职工作,就要自觉更新知识,迎接新的挑战。 其四,领导干部要善于广览博读,储备积累新知识。人类创造的自然、社会科学方面的新知识已日趋丰富,博大精深。作为领导干部应广览博读,精心吸纳,储备积累。只有掌握丰富多彩的新知识,领导干部才能真正成为一专多能、博学多才的帅才,更好地担当起领导知识经济建设的重任。 2.2领导干部要全面掌握多学科的知识,真正成为一个“知识型”的领导者 领导干部应是通才、专才、综合型人才。要有广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有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领导干部要树立接受“全面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观念,腾出时间和精力,加强新知识的跟踪和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量,努力达到专和博、广与深的结合。 一是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二是学习领导科学知识。如决策学、政策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等等。 三是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特别是高科技知识,了解关于高科技的基本特征与发展趋势,把握知识经济产生和发展的科技钥匙。 四是学习经济学知识。特别是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知识,从经济学的角度认识知识经济的一般经济学规律,从而能指导工作,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 五是学习现代人文科学知识。领导干部只有具备较为雄厚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才会具备集独立性、深刻性、广泛性、全面性、开放性、灵活性、敏锐性和逻辑性为一体的优良的思维品质,才有可能在了解政治、经济、历史、哲学、文学、艺术、法律和各种社会文化的基础上,机敏透彻地把握本质,眼界开阔地综览新生事物,高晗远瞩地预见未来。 六是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知识。知识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人文经济和管理经济,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知识是理解、驾驭知识经济的必要理论准备。 七是学习现代法学知识。知识经济时代是法治时代。领导干部要知法、懂法,执法,特别是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用法律保护知识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并运用法律在规范市场经济上下功夫,在创造知识经济需要的市场条件方面起主导作用。 3能力素质是领导干部领导知识经济建设的法宝 要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领导干部就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要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全面的领导能力,卓越的创新能力,敏锐的信息吸纳和利用能力。 3.1较强的思维能力 首先要打破旧的传统观念的禁锢,打破墨守成规的思想,重构新的思维模式,树立新的思维观念。这样,才能开阔思维视野,使思维跃进到前沿领域去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创造新事物。其次,领导干部要有超前性思维。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必须及时调整自己的思维程序,超前思维,对事物要看得远,想在前,提高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再次,领导干部还要善于多层次、多侧面、立体化思维。思考问题,既站在本层次考虑,又要站在与上级领导机关同层次思维,还要站在下级机关和群众的角度来考虑。思考问题,既要思其一面,又要想其整体;既要从正面分析,又要从负面评判;既要观察事物好的表象,又要善于从多个层次,高瞻远瞩,立体化地思维,切实避免因思维肤浅粗放、层面单一造成的失误。 3.2全面的领导能力 一是统揽全局的驾驭能力。这是首要的也是基本的领导能力。要善于统筹全局,多谋善断,对多层次、多因素的社会现象作出科学的分析、综合、判断、决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和利弊关系,使所统辖的组织和队伍能有序地、有效地去实现目标任务。 二是科学果断的决策能力。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现代领导会遇到大量的新问题,需要及时作出正确的抉择,必须当机立断。因此领导者要有决策魄力,洞察事物性质,权衡利弊,当断则断。勇于开拓,敢于承担风险,并勇于承担责任。 三是运筹帷握的组织协调能力。要有组织、指挥、协调的才干,善于根据不同对象和条件,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把各种力量组织成一个高效能的整体,加强沟通、协调,使组织和个人都能和谐地工作。 四是处理突发复杂事件的应变能力。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客观环境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因此,领导者必须“处变不惊”,“以变应变”。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原有的决策和措施,把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估计透,并准备好应急办法,以免造成较大损失。 五是调动激发下属潜能的能力。知识经济条件下的领导实践活动,实质上是一种启发式的领导行为。领导者要创造一种宽松有序、和睦相处、亲密无间、乐趣无穷的环境,并利用个人非权力影响力的作用和号召力,鼓励和激发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潜能。 3.3卓越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就是创造新的事物或寻找新的解决问题办法的能力。它既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性格素质,一种精神状态,一种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不仅表现为对知识的摄取、改组和运用,对新技术的发明创造,面且是一种追求卓越的意识,是一种发现问题,积极探求的心理取向,是一种主动改变自己并改变环境的应变能力。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将决定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和人口众多的民族在进人新世纪后的前途和命运。所以,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 一是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是创新的思想法宝。解放思想的精髓就在于勇于创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创新,首要的问题是解放思想,实现理论或观念的创新。只有不断地解放思想,才能发挥创新的能力。有了新的观念,才有新的理论,新的实践,新的创造。才能不断地解决新课题,开拓新境界,实现新飞跃。二是要培养决策创新能力。找准党的政策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最佳结合点,实现决策创新。三是要有组织创新能力。不但自己要创新,还要通过制定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创新氛围。四是坚持管理机制上的创新。在管理机制中注入创新活力。五是要抢抓机遇,大胆闯试。保持高度敏锐性,善于识别机遇和抢抓机遇,把机遇变成动力和效应。要大胆改革,积极闯试,敢于求索。六是要尊重他人,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要经常向科学家、专家们虚心请教,充分发挥各种“智囊团”、“思想库”、“咨询机构”的决策参谋作用。超级秘书网 3.4敏锐的信息吸纳和利用能力 知识经济社会信息量大,知识更新速度快,处理信息和生产创造知识是人类的重要任务。计算机网络化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为人们开辟了传递信息的广阔通道。信息高速公路向世界各个角落延伸,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个取之不尽的信息宝库。当今世界正是由于信息技术的捷足先登,计算机的普及,因特网的诞生,才推动了科学与技术、科技与经济的高度融合,催生了高新技术和高新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地崛起。知识经济时代的特征之一,就是知识在国际间加速流动。谁善于通过国际互联网以及其它各种手段吸纳信息,谁就处于有利地位。谁善于把大量的信息转移为知识并加以利用,谁就将获益。 信息量的增加,知识和技术进步速度的加快,使得对信息捕获和收集的水平要求提高,即对信息要有敏锐的感知力,并有效地利用信息,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对策,付诸于行动。领导干部应充分认识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等在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以敏锐的眼光,及时捕捉大量的有价值的知识信息,运用智力资源、无形资产等要素,促进本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
浅议西方自由主义:西方自由主义影响下的新闻自由 摘要:17世纪以来,投身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西方政治哲学家们对个人自由和新闻自由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论证,自由主义延伸到新闻传播中自然便提出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以及出版自由等问题。17世纪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家们基本上都将上述自由归因于天赋人权。英国思想家弥尔顿强调人是理性动物,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是因为只有允许人们公开辩论才能够发现真理,20世纪以来依靠公开辩论发现真理这一观念最终导致了思想和意见的自由市场理论的产生,它们成为支撑新闻自由理论的基石。在西方,新闻自由被人们视为一项绝对的精神权利,理论的倡导最终也导致了实践中的立法保障。回顾新闻自由的发展过程,有助于我们理解20世纪以来自由主义复兴的西方当代社会语境中,新闻自由所面对的进退维谷的现实。 关键词:个人自由;新闻自由;理性;真理;意见自由市场 一、自由的价值证成 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范畴,其得以成立的理由以及丰富的价值内涵曾经被无数的思想家和哲学家所论证。自由的价值证成首先出自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所极力倡导的自然权利理论或天赋人权理论。霍布斯认为自由是人类所拥有的一项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一的自由。因此,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采取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他进一步说道:“自由这一词语,按照其确切的意义来说,就是外界障碍不存在的状态,这种状态往往会使人们失去一部分做自己所要做事情的力量。”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拥有各种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享有各行其是的种种自由,但是所谓的自然状态不过是一个“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这种状态起因于人性的弱点,因为人类总是彼此竞争、彼此猜疑,并为了荣誉彼此而战,因此在这种状态下,实际上每一个人都无法保全自己的生命和安全,人们必须出让自己的权利,以求得主权者对自己的保护,国家正是自然人与主权者订立契约的结果。霍布斯认为,人们在订立契约时,每一个人出让的是自己全部的权力,因而主权者获得的就是绝对的权力。霍布斯的契约理论显然是为君主专制服务的,但是在他的这一理论中显然也包含着许多积极进步的意义,因为霍布斯首先强调人人是生而自由和平等的,人们不过是为了安全和存续的需要才与主权者订约,才出让自己的权利,这里其实已经蕴涵了“天赋人权”思想;其次,霍布斯的理论认为国家是自然人与主权者订立契约的结果,国家并不是根据任何神意创造的,这就彻底推翻了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说”。 洛克更为鲜明地主张生命、自由、财产是“天赋人权”。洛克也是从自然状态推导出所谓的国家状态的,但是洛克笔下的自然状态与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迥然不同,在洛克看来,所谓自然状态“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然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无须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在这种状态下起支配作用的是自然法。自然法,也就是理性指导着人类的全部生活,在这种状态下“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但是人类生活在这种自然状态中也有诸多不便之处,主要是没有众所周知的法律和公正的仲裁者来裁决发生于人们之间的纠纷,这样人类就被迫进入社会状态,人们将部分权力出让给某一个权威,因此,国家或政府正是人们出让权力,与权威者订立契约的结果。但不同于霍布斯的是,洛克认为人们与主权者订约时,出让的只是部分权利,而生命、财产和自由是不可放弃和转让的,同时洛克一再强调,政治权力的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福祉和财产,洛克还认为一旦政府违背了这种目的,契约便失去了合法性,人民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解除与政府达成的契约。 卢梭是另一位强烈主张社会平等、人类平等以及人类自由的思想家。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开宗明义地写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一方面表明卢梭认为自由乃天赋人权,另一方面也表明卢梭对于社会强加于人类身上的不自由深感痛心。正如霍布斯和洛克等人一样,卢梭也为人们描绘过一幅人类先人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状态,不同的是在卢梭的笔下,这种原始状态充满了诗意与和谐,他称之为“人世的真正青春”,“在这种状态中人们过着简单的生活,很少往来的生活,他们的需要很有限,并且使用着为满足这些需要而发明的一些工具,因此他们能够享有较多的闲暇,用来为自己安排他们的祖先所不知的各式各样的享受。”“实际上,再没有比原始状态中的人那么温和的了,在那个时候,人被自然安排得距离野兽的愚钝和文明人的不幸的智慧都一样远,他为本能也同样为理性所限,只知道防备所面临的祸害的威胁,他为自然的怜悯心所制约,不会主动地加害于人,即使受到别人的伤害也不会那样去做。”在这种状态中,没有压迫,没有欺诈,没有武力征服以及奴役。然而人类文明的出现和进步改变了这一切,卢梭写道:“使人类文明起来,而使人类没落下去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金和银,而在哲学家看来是铁和谷物。”在卢梭看来,金和银,铁和谷物的出现的确代表着人类文明的跃进,它们无疑加快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但是卢梭在此提及它们是要告诉人们,这些东西意味着多余的财富。卢梭竭力论证的是,这些私有观念和私有财产的出现,使人类走向堕落,因此他说:“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说到: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假如有人拔掉木桩或者填平沟壕,并向他的同类大声疾呼: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这个人该会使人类免去多少罪行,战争和杀害,免去多少苦难和恐怖呀!”正是这种经济上的不平等导致了政治上的不平等,并最终导致了专制制度。人类要改变这一状况,就只能通过契约去缔结一个能确保人人平等的国家。不同于霍布斯和洛克等人的是,卢梭在论及天赋人权的时候更多地是关注人的平等,而非人的自由,这一特点在他论及公意理论时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在卢梭的公意理论之下,个人自由的生存空间确实被排挤得尤其狭小,因此有人指责卢梭的理论成为法国大革命以及此后激进社会革命的“始作俑者”,并非没有根据。 从自然权利或“天赋人权”的角度去论证自由之于人类的可贵和重要有着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但是自由之于人类的重要应该还有许多其他实用和功利的原因,这正是英国哲学家密尔论述自由的一个重要视角。密尔首先强调人性是多样化的,他说:“人性不是一架机器,不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又开动它毫厘不爽地去做替他规定好了的工作,它毋宁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他成为活东西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人性与个性又是相关联的, 密尔极力主张个性的绝对自由,强调个性自由乃是因为独特的个性是首创性的源泉,“首创性这个东西,是无首创性的心灵所不能感到其用处的。”人类正是依靠首创性才能去发现真理,促进社会的进步,因此密尔强烈反对任何对个性的压制,他说:“凡是压毁人的个性的都是专制的,不论管他叫做什么名字,也不论它自称是执行上帝的意志或者自称是执行人们的命令。”密尔尤其关注传统习俗对人类个性的奴役和摧残,他说:“凡是不以本人自己的性格却以他人的传统或习俗为行为准则的地方,那里就缺少着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之一,而缺少的这个因素同时也是个人进步和社会进步中一个颇为主要的因素。”密尔认为传统和习俗对个性的压制和摧残有甚于政治专制。他认为:“社会的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然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 二、两种自由观的对比 自由更为深刻的价值意义还在于它与宪政法治以及民主的关联。在自由主义理论中,自由有两种主要的类别,一种是古代人的自由,另一种是现代人的自由。第一个明确区分这两种自由的是法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贡斯当(1767-1830)。他在一篇演讲中开宗明义地说道:“我希望提醒大家注意两种自由的某些不同,这是一件全新的尝试,人们至今尚未注意到这些不同。第一种类型的自由是古代人十分珍视的自由,第二种则是近代民族视为弥足珍贵的自由。”贡斯当所说的古代人的自由是指古代斯巴达共和国或高卢人所享受的那种能够参与政治生活,享有政治权利的自由。这种自由包括:“人民直接行使相当多的政治权利。他们集中在一起对法律投票,并对那些遭到控告的行政官作出判决。”“在广场协商战争与和平问题,与外国政府缔结联明,投票表决法律并作出判决,审查执政官的财务、法案及管理,宣召执政官出席人民的集会,对他们进行批评、谴责或豁免。”等等。 贡斯当强调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的差别,其目的是要证明古代人虽然具有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自由权利,但是却极大地忽视甚至压制了另一种更为重要的自由,即个人自由。贡斯当认为古代人虽然有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广泛自由和权利,但是却不具有丝毫的个人自由权利,“在古代人那里,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但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是奴隶。作为公民,他可以决定战争与和平,作为个人,他的所有行动都受到限制,监视与压制。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他可以对执政官或上司进行审问、解职、谴责、剥夺财产、流放或处死;作为集体组织的臣民,他也可能被自己所属的整体的专断意志掠夺身份,剥夺特权,放逐乃至处死。”在贡斯当看来,古代人的自由并不是一个是否完善的问题,而根本就是一个压制个人自由,甚至最终会导致吞没个人的问题。因此贡斯当极力主张保障个人自由,即他所说的现代人的自由。他认为对现代人而言“自由只是受法律的制约,而不因某个人或若干个人的专断意志受到某种方式的逮捕、拘禁、处死或虐待的权利,它是每个人表达意见、选择并从事某一职业,支配甚至滥用财产的权利,是不必经过许可,不必说明动机或事由而迁徙的权利。它是每个人与他人结社的权利。”贡斯当竭力证明现代人的自由优于古代人的自由,他说:“个人自由是真正的现代自由,政治自由是个人自由的保障,因而也是不可或缺的。但要求我们时代的人民像古代人那样为了政治自由而牺牲所有的个人自由,则必然会剥夺他们的个人自由。” 贡斯当轻视政治自由而力挺个人自由是基于历史事实的教训,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法国大革命的教训,因为法国大革命强烈主张的正是每一个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那种古代人的自由,为了这样一种政治权利,无数公民被迫或自愿放弃了个人自由和权利,于是最后便发生了“革命吃掉了自己的儿女”的悲剧。为此贡斯当尖锐地批评了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和所谓的公意理论。在贡斯当看来,个人既是自由的又是被统治的,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个人意志可以上升为公意,个人服从公意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所有这些说法不过是狡辩。他说:“《社会契约论》那种狡猾的形而上学,在今天只能用来为种各样的暴政――――个人的、几个人的或所有人的暴政一提供武器和借口,使之以合法的形式或通过大众暴力实施压迫。” 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当下语境正是伯林(1909―1997)所界定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概念。伯林首先为自由下了一个通俗易懂的定义。他说:“自由这个词的积极意义,来自于个人希望能够做自己的主人。我希望我的生命及决定是依靠我自己的,而不是依靠任何外在的力量。我希望成为自己的工具,而不是受别人的意志行为所支配。我希望自己是一个主体,而不是一个对象,我希望我是由自己的理性及有意识的目的所推动的,而不是被外来的原因所影响。……尤其特别的是,我希望自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思想、有意志、能动的存在,对于我所作的选择负起责任。并且能够通过提出我的想法及目的对这些选择作出说明。当我相信这是真的时候,我会感觉到我是自由的,当我了解到这不是真的时候,我便觉得自己是被奴役的。”依据这一定义,伯林区分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所谓积极自由就是“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是控制或干涉的来源,从而能决定某人去做某事,或成为某种人”,这实际上是把自由看作“去做……的自由”(free to),这种意义上的自由正相当于贡斯当所说的古代人的自由。所谓消极自由要回答的是“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群人――可以或应当保有什么样的领域去做他能做的事,或成为他能成为的人,而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即是“免于……的自由”(free from),这种自由也正是贡斯当所说的现代人的自由。伯林总体上倾向于反对积极自由,他认为积极自由要求个人自我主宰,要求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这一要求体现在政治上就是要求政治自由,而政治上的过度要求有可能使积极自由陷落到它的反面,即强制和不自由的状态中去。与此相反,伯林较多地支持消极自由,在这种意义的自由之下,政府划定了一个其不得干预的私人领域,在这一领域,个人享有充分的自由,这正是贡斯当和密尔等人所称的个人自由领域。 事实上无论是贡斯当所说的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还是伯林所界定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它们之间并不存在着绝对的冲突和矛盾,它们触及到的不过是自由的两个极其重要的领域:一个是自由的政治权利领域,另一个是自由的个人权利领域。对于自由而言,二者同等重要。自由的政治领域强调的是国家权力的来源以及目的,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公民所依法享有的参政、议政以及决定公共事务的权力这样一些政治问题,其直接指向是宪政法治国家,通过立宪和法治,以限制政府权利,并确保公民权利;自由的个人领域强调的则是作为私人的个人所依法享有的种种免于政府权力、传统习俗以及社会舆论等干涉的权利,确保 个人的这种权利,也便是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个人在思想、宗教、言论、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自由,自由正是在上述层面上与宪政法治以及现代民主发生着深刻的关联。 三、新闻自由:从理论奠基到法律保障 英国哲学家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中说:“存在着一个所谓人身自由领域,这个领域很难说清楚,但它是人类最深沉的感觉和激情的最猛烈的斗争场所。其基础是思想自由――一个人自己头脑里形成的想法不受他人审讯――必须由人自己来统治的内部堡垒。”思想自由被人们认为是所有人类自由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自由,在自由主义的谱系中,言论自由、思想自由、表达自由、出版自由基本上都是一些等同或接近的概念,它们均指人们有权利通过出版物或者借助于语言表达自己真实的思想、观点和意愿,只是到了近现代,当大众媒介日益普及之后,人们习惯上将上述自由统称为新闻自由。 在西方政治思想有的著述中,言论出版自由从来都被视作一种绝对权利。弥尔顿、斯宾诺莎、洛克、密尔等人几乎毫无例外地强调人类言论和思想表达的自由属于“天赋人权”。弥尔顿坚持认为,言论和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它们属于“天赋人权”。在论述公民权利与君王权力的关系时,弥尔顿辩论道:“全世界的国王,一般说来都是由人民授权,都是根据一定的条件托付给他权力的。”这一状况“牢固地奠定了人民对于国王的优越地位。”他声称:“真理和悟性绝不能像商品一样加以垄断,或凭提单、发票、掂斤播两地进行交易。我们绝不能把祖国的一切知识当成买卖的商品,或者当成羊毛和黑呢子一样,标价签署发售。”斯宾诺莎在其1670年匿名出版的《神学政治论》一书中说:“人的心是不可能完全由别一个人处治安排的,因为没有人会愿意或被迫把他的天赋的自由思想判断之权转让与人的。因为这个道理,想法子控制人的心的政府可以说是暴虐的政府,而且规定什么是真的需要接受,什么是不真的不要接受,或者规定什么信仰以激发人民崇拜上帝,这可算是误用治权与篡夺人民之权。所有这些问题都属于一个人的天赋之权。此天赋之权,即使由于自愿,也是不能割弃的。”因此他认为“一个君主的权力无论是多么没有限制,无论大家心中是多么信赖君主之权是法律宗教的代表,此权却永远无法使人不依自己的智力以下判断,或不为某种情绪所影响。” 将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权利归于“天赋人权”,这一思想并非仅仅出自弥尔顿、斯宾诺莎、密尔等人,它们还出自更多的西方政治思想家的著述。对此,约翰・基思在《媒体与民主》一书中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在18世纪前后,涉及这一论题的书籍和文章还包括廷德尔的《反对束缚新闻》(1804),约翰・阿斯吉尔(John Asgill)的《论新闻》(1712),托马斯・海德的《论新闻,特别关于诽谤》(1758),托马斯・潘思的《人权》(1971―1972)以及玛丽・沃通克拉夫特的《妇女权力辩护》(1792)等。至于人类为何需要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人们诉诸的理由却不尽相同。基思认为,在新闻自由思想的发源地英国,除了天赋人权这样的自然权利理由外,还包括其他三种理由,即神学理性的理由、通过自由讨论发现真理的理由以及功利主义的理由。 弥尔顿倡导言论和出版自由的一个重要理由正在于他坚信人是一种理性的动物,人类凭借这种理性可以去辨别正误,并发现真理,因此他坚决反对当时盛行于英国的书刊检查制度。他说:“杀人只是杀死了一个理性的动物,破坏了一个上帝的像,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了理性本身,破坏了瞳仁中的上帝圣像。”在弥尔顿看来,书籍不是死的东西,它包藏着一种生命的活力以及创作者的智慧和精华,禁书这种行为如果牵涉到整个出版界的话,就会形成一场大屠杀,在这种屠杀中杀死的还不止是凡尘的生命,而是伤及了精英或第五元素――理性本身的生气。弥尔顿一方面承认法律在一定范围内的功效,另一方面却反对将法律滥施于道德、思想和言论等领域中,他说:“如果对成年人每一种行为的善恶问题都加以规定,限制和强迫,那么美德就将徒具空名,善行也就无须赞扬了。”弥尔顿尤其强调自我选择中理性的重要,当人们抱怨亚当逆命而行时,他评论道:“这真是蠢活!上帝赋给他理智就是叫他有选择的自由,因为理智就是选择。不然的话他就会变成一个做作的亚当,木偶戏中的亚当。”(这里的理智在其他的译文中也翻译成为理性,二者同义)当然弥尔顿也雄辩地说明,官方禁书并不总是行得通的,因为书报检查官的水平未必高于作者,检查官的数量也绝不可能满足实际禁书之所需,同时审阅的枯燥和无聊也绝非查检官所能忍受,更重要的是,好的思想总是会不胫而走。斯宾诺莎同样求助于理性来维护自己的观点,他说:“政治的目的绝不是把人从有理性的动物变成畜牲或傀儡,而是使人有保障地发展他们的心身,没有拘束地运用他们的理智。”斯宾诺莎有意将人们基于理智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的权力与行动的权力区别开来,虽然他未必赞成基于个人独立思考和判断而带来的一切可能的行动,但是他却坚持维护个人独立的思考之权,在这里他诉诸的仍然是人类理性。他说:“没有人能违反当局而行动而不危及国家,虽然他的想法与判断可以与当局有分歧,他甚至可以有反对当局的言论,只要他是出于理性的坚信。”在《论自由》中,密尔激烈地抨击了当权者对所谓异端者的压制,他说:“由于禁止一切不归结于正统结论的讨论,败坏最甚的还不是异端者的心灵。最大损害乃在那些并非异端者的人,由于害怕异端之称,它们的整个精神发展被限制了,他们的理性弄得痉挛了。”这里密尔倡导言论思想自由所诉诸的仍然是理性。 只有通过公开的辩论才能发现真理乃是西方政治思想家们倡导言论自由的另一个重要理据,这一观点同样体现在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书中。弥尔顿认为真理不是依靠权力所赐,而只能在各种思想观点的公开辩论中获得真理,因为凡人皆有理性,凡人都能够明辨是非。他颇为自信地说:“虽然各种学说流派可以随便在大地上传播,然而真理却已经亲自上阵;我们如果怀疑她的力量而实行许可证制度和查禁制,那就是伤害了她。让她和虚伪交手吧,谁又看见过真理在放胆地交手时吃过败仗呢?”洛克也持有类似的观点,在《论宗教宽容》一书中,他说道:“只要让真理独立自主地运动,它一定能够很好地生存下去。真理是极少得到,而且恐怕它是永远也不会得到权势者们的大力帮助的,因为它与他们没有缘分,很难为他们所了解,更不用说受到他们的欢迎了。真理不是靠法律教诲的,也不需要强力将它带入人们的心里。而谬误倒的确是借助于外力的支持和救助传播开来的。” 密尔倡导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主要是诉诸于功利主义。在密尔看来,保护言论和思想自由特殊好处之一就是通过讨论可以发现真理,因此他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在的一代都是一样, 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的冲突中产生出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对于为何只有通过公开的辩论才有可能发现真理这一问题,密尔区分了几种不同情况予以了细密的论证。其一,密尔认为即使―个意见是正确的,也应该允许有相反的意见对之进行驳辩。他说:“对于一个意见,因其在各种机会的竞争中未被驳倒,故假定其为真理,这是一回事;为了不许对它驳辩而假定其真确性,这是另一回事,二者之间是有绝大区别的。我们之所以可以为着行动之故而假定一个意见的真确性,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像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密尔同时还认为,允许对正确的意见予以经常性的驳辩,也是为了避免使活的真理变成死的教条。其二,密尔认为凭借权威而武断地判断一个意见为谬误或有害是不可以接受的。他说:“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仍然是一个罪恶。”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就意味着压制者总是正确的,这显然不可能,所以密尔继续说:“要判定一个意见为有害,与要判定它为谬误,同样需要一个不可能错误的裁判者,除非那被宣判的意见有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辩护。”其三,密尔不相信真理总是能够战胜谬误,但是只要允许公开的讨论,真理却总有机会战胜谬误。密尔列举了历史上真理遭受打压乃至湮没的种种事实,继而笔锋一转,犀利地论辩道:“真理所享有的真正优越之处乃在这里,一个意见只要是真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或甚至多次被压熄下去,但在悠悠岁月的进程中一般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到某一次的重现恰值情况有利,幸得逃过迫害,直到它头角崭露,能够抵住随后再试图压制它的一切努力。”其四,密尔认为对于那些既包含真理,也包含谬误的意见同样也应该允许自由讨论,因为“在生活中一些重大实践问题上,真理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对事物的协调和结合问题,而人们却很少具有足够恢宏公正的心胸能调整到近于正确,因此便只有通过交战双方在敌对旗帜下展开斗争的粗暴过程才能做到。” 弥尔顿、密尔之后,依靠公开的辩论去发现真理这一观点成为支撑新闻自由的一个核心观念,20世纪后这一核心观念即为思想的自由市场这样的表述所取代。思想的自由市场观点在1919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尔姆斯就“德布斯诉美国政府一案”所做的判决中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霍尔姆斯认为,美国制度本身就是一场实验,最终的善只有通过思想的自由交流来实现,对真理的最好检验是在市场的竞争中让思想的力量本身被人们接受,真理是人们能安然实现其愿望的唯一基础。邱小平认为“霍尔姆斯这一论述构成美国法学界解释和适用第一修正案两大理论之一的思想市场理论的基础,为美国人民享有表达自己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 密尔诉诸于功利去维护思想言论自由还有其他更为丰富的内容。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便是,在密尔看来,思想和言论自由还关乎个人乃至民族个性和精神的自然成长和发展。在《论自由》中,他大声疾呼道:“在精神奴役的一般气氛之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不会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若见哪一国人民一时曾接近于那种性格,那是因为对于异端思想的恐惧会经暂告停止。只要哪里存在着凡原则概念不得争论的暗契,只要哪里认为凡有关能够占据人心的最大问题的讨论已告截止,我们就不能希望看到那曾使某些历史时期特别突出的一般精神活跃的高度水平。”斯密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亦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统治者压制异端,禁绝讨论,其结果是培养公民可恨的阿谀与背信。密尔写下《论自由》一书近百年之后,当美国哈钦斯委员会提交那份著名的报告时,它所引申的一个重要观点显然也来自18世纪前后欧洲的这种思想资源。这份报告宣称,表达自由是一种精神权利,其所以能够获得法定地位是因为公民的良知是国家保持活力的源泉;同时,“公共讨论是维系自由社会的一项必要条件,而表达自由则是开展充分的公共讨论的一项必要条件。公共讨论能激发和拓展心智的力度和广度,它是培养心智强健之公众的基础。” 事实上近、现代以来欧美国家中,新闻自由经过两个多世纪的洗礼,逐渐演变成为一种公民绝对权利,包括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卢梭、孟德斯鸠、密尔在内的众多思想家们为这一绝对权利的最终奠定提供了最有力的理论支持。新闻自由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项公民绝对权利,其根本原因在于新闻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基础,“哪里的人们不能自由地彼此传递他们的思想,哪里就没有自由可言;哪里存在着表达自由,自由社会就在哪里发端。”哈钦斯委员会在报告中所表达的正是这样一种信念。 当人们说新闻自由只是一项绝对权利的时候,实际上是说它是一项绝对的精神权利,这种权利当然也要附加一定的条件和义务,那就是公民必须对自己的良知负责。在传媒实践中,新闻自由同样要受到某些因素的制约,但它所受的限制范围毕竟比较少,否则新闻自由只能沦为空谈。而在法律上,自1789年8月26日法国《人权宣言》颁布以来,几乎所有文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又都对新闻自由予以了最大程度的保护,这些重要法律文件包括:《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法案》)(1791年12月15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千年宣言》(2000年9月);其他重要文件还包括:《欧洲人权公约》(1950年)、德国《基本法》(1949年5月23日公布,5月24日生效)等,这些法律都无一例外地对新闻自由给予了严格而有力的保护。 四、结语:相对的新闻自由 尽管从表面上看,个人自由是一个包括着太多关于人类理想的美丽字眼,但如果用理智与全局的眼光分析便会发现,自由主义在西方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19世纪末的战争冲击下,自由主义已经严重地衰退。20世纪让人类饱受灾难的世界大战的启示以及战后的重建,才给了自由主义以在矛盾与冲突中复兴的机会。复兴后的自由主义及其新闻自由,在当代社会的语境中又面临重重挑战。社群主义、保守主义、共和主义、威权主义和自由多元主义等理论的交锋日渐激烈,其结果并没有导致分歧的消弥,相反,引发一系列新的冲突。 在借鉴西方新闻传播方面的思想成果的过程中,我们还不能忽视其历史背景。弥尔顿、斯宾诺莎、密尔等人所主张的表达自由,或者说新闻自由,实际上是“发端于英国的宪政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限制与约束国家权力,确立与保护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弥尔顿“在1639年前后,站在独立派的立场,向君主政体和封建国教挑战”,“大约在一年时 间内,写出了5本关于宗教自由的小册子,给保皇派和官方教会以沉重的打击。”这种明显的针对性充分说明,17世纪西方政治哲学家们的言论和观点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他们的主张并不完全具有“普世价值”。正基于此,弥尔顿、斯宾诺莎、密尔等人以后的思想家,如廷德尔、约翰・阿斯吉尔,以及托马斯・海德等人的著作中就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迷茫与困境。 个人表达自由引导下的新闻自由体现了无可争议的人类理性,没有必要进行如此复杂的讨论,但由于不同的民族、社会、文化、历史等导致认识和理念的多元化,继而引发纷争,这种纷争也许将会持续下去,新闻自由的内涵与边界将会不断的变化。新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历史的流变预示了自由与现实的相关度,新闻自由也将永远是一个变化着的、相对的概念,而并非恒定不变的概念。 浅议西方自由主义: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演变探析 摘要:在西方民主思想发展史上,自由主义民主思想占有重要地位。但随着民主环境的变化,古典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在内容上和研究方法上均表现出了诸多变化,形成了对民主实践重新解释的修正理论,以及在自由主义民主框架内的批判理论。对经典民主主义文本的解读,从理论角度探析这些变化,一方面能明晰我们对西方民主的认识,另一方面对其合理之处的借鉴有利于加快我国自身的民主政治建设。 关键词:民主;西方民主;自由主义民主 在西方民主的发展历程中,民主的含义体现出了更多的复杂性与矛盾性。这正如一些学者所言,“民主是一个神圣但又含混的字眼:我们所有人都热爱她,但却难以把握;每个人都拥有她,但实际上却没有一个人完全拥有她”。民主的复杂性,揭示了我们对其进行研究探析的必要性。本文选取西方民主思想中具有代表性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为切入点,在纵向上按照时间顺序,在横向上按照各理论所持观点的异同为分析理路展开探析。 一、古典自由主义民主理论 古典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是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主流民主理论,包含了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和代议制民主思想等内容。自由主义民主思想的基础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民主是民主在自由主义哲学基础上的附属物,所以一开始就充斥着极端的个人主义”。古典自由主义理论坚持个人权利、法治、有限政府、分权等思想,这在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思想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洛克在近代个人主义之父霍布斯个人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系统提出自由主义理论,奠定了个人自然权利理论。他强调立法权的首要位置,但是“立法权只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行使的以种种委托的权力,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然有权利享有最高权力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关”。他高度重视个人财产权,指出“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剥夺任何人的财产”。同时“当立法机关变更的时候,以及立法机关和君主这两者的任何一方在行动上违背他们的委托时,政府需要解体”。孟德斯鸠的自由学说很大程度上是洛克思想的延伸,他对自由主义理论的贡献集中于对自由和权力的讨论上,将分权与自由联系起来,提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分离的三权分立学说。他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说也奇怪,就是道德本身也是需要界限的!”“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进入19世纪,在工人运动的推动下,民众要求普选权、扩大政治参与的呼声越来越高,加之直接民主制的现实局限性,约翰・密尔在边沁功利主义学说、托克维尔民主学说、潘恩代议制学说等基础上,提出了代议制民主理论。他一方面主张扩大人民参政,同时又把人民民主控制在资产阶级允许的范围内。密尔指出:“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市镇的社会里除公共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所有的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从而就可得出结论说,一个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这既可以克服简单民主的局限性,又能发扬民主制的一般原则。但代议制民主容易产生两种危险:代议团体以及控制该团体的民意在智力上偏低的危险;由同一阶级的人构成的多数实行阶级立法的危险。“为去除这两大危险,就是通过或多或少有限制的选举权来限制代表制的民主性质”。使受过教育的人有选举权,领取救济金的人、破产的人、长期不交税的人应该取消选举资格。同时主张采取“复票制”,允许才智高的人享有两票以上的投票权,只有这样建立的民主制才是真正的民主制。管理国家在他看来是一项专门的技术,只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才能胜任,而富人要比穷人更聪明。由此我们即能看出自由主义民主制的局限性。 二、修正阶段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古典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不能有效地解释现实的民主实践,一些民主理论家如约瑟夫・熊彼特、乔万尼・萨托利、罗伯特・达尔等人在自由主义民主框架内进行了理论修正。 (一)竞争性精英民主理论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进入了所谓的大众时代。面对这种政治变化,纯粹精英主义者如尼采、勒庞等强烈、直接地反对民主,蔑视大众,带有浓重的贵族色彩。熊彼特在批判了古典民主理论的核心即“共同福利”、“人民意志”的不可能性基础上,用经济学家的思维把政治家和选民比作交易的双方,把民主看做自由竞争的政治市场机制,提出了强调程序方法的竞争性精英民主理论。他认为“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决定的权力”。“民主政治并不意味着也不能意味着人民真正在统治――就‘人民’和‘统治’两个词的任何明显意义而言――民主政治的意思只能是:人民有接受或拒绝将要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机会”。“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政治不可避免地是一种职业”。同时,民主方法在可能运行的社会中要取得成功,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人的素质;第二是政治决定的有效范围不应扩展太远;第三是需要一个训练有素的官僚制构;第四是民主自治。后来的学者萨托利认为熊彼特的观点仅仅限制在民主过程的输入方面,因此,关注到选民对统治者的决策的反应和制约,他用弗里德利克的“预期反应”原则提出了“反馈式民主”理论予以补充。提出“民主是录用领导班子的竞争方法的副产品”。 (二)多元民主理论 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更多地关注民主政治运行的实践,在研究方法上也逐渐从规范性研究向经验性研究转变。罗伯特,达尔分析了代表性的“麦迪逊式民主理论”和“平民主义民主理论”,在熊彼特理论的研究终点上树立了自己的研究起点,提出了多元民主理论。达尔认为麦迪逊式民主理论追求的目标是非暴政的共和,是一种在多数人的权力和少数人的权力之间谋求妥协的努力。要保持一种非暴政的共和,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一是避免所有的权力,无论是立法的、行政的还是司法的,聚集到同一些人手中,无论是一个人、少数几个人还是许多人,以及无论是通过世袭、自封还是选举。二是必须对宗派加以控制,以致他们不能采取不利的行动损害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损害社区的持久、凝聚的利益。因此,麦迪逊一方面希望赋予所有公民以平等的权利,另一方面又主张通过宪法上的分权制衡限制多数人。但达尔认为这并未取得满意的答案,一是它没有证明领袖之间的相互控制足以阻止暴政,并必然要求宪法规定权力分割的体制,就像美国宪法那样;二是它夸大了宪法规定作为一种外部制约的重要意义;三是低估了任何多元社会中固有的社会制衡的重要性。对于平民主义民主,达尔认为与之相容的决策规则是多数规则,但是第一,公民也许对政策输出是冷漠的;第二,当备选方案为数量相等的公民所偏好时,多数原则没有提供解决办法,即使存在一个多 数,但当有两个以上的备选方案时,多数原则可能会导致阿罗的“不可能定理”。此外,还有偏好强度等问题。达尔根据观察,确认美国是混合体政治,民主政治应是多元主体通过竞争达成妥协、共识的政治,“多重少数人的统治”是其对民主实践作出的确切描述。但多元民主也存在诸多困境,如导致政治不平等、扭曲公民意志和公共议事日程、导致最终控制权让渡、经济上的不平等会导致政治上的不平等等,达尔于20世纪80年代向新多元主义转变。 三、批判阶段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 在自由主义民主实践中,人们对公共政治生活的冷漠、政治不平等的加剧等弊端日益凸显,原有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受到了诸多批判,构成了这一阶段的理论发展特色。 (一)激进民主理论 激进民主理论是左翼确立的一种社会主义政治规划,他们提出民主的领域应突破政治领域的局限而向经济领域和社会等领域全面扩展,民主不仅包括宏观层面的,还包括公民社会团体等微观层面的。民主是一项未被达成的、不确定的任务,使用民主是一部背叛和伪善的历史,激进民主意味着本质、要素形式的民主,根本民主、确切地说就是民主本身。激进民主的任务“不是放弃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相反,是在激进的和多元的民主方向上深化和扩大民主”。道格拉斯・拉米斯的激进民主理论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不应该将民主看做一个已经建立的制度性的权力体系,而应看做一项还有待实现的承诺,这一承诺特别是在经济领域还没有实现”。他指出自由主义的民主在很多领域内都是反民主的,比如在经济领域,经济发展是反民主的,政治讨论被排除在经济话语之外,这表现在对于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劳动的种类、条件和数量上,人民不可能有权力做出选择;经济的发展加深了社会不平等;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和加强支配人民生活的主要方面的不民主的统治形式,并且经济发展产生了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导致了人民把注意力从政治目标和斗争上转移开并且代之以“经济的”目标等。同时,机器和管理的秩序、技术等导致了工人的异化,造成了对人的价值的忽略。因此,激进民主倡导以一种普遍价值、政治美德、积极的信任相互结合成一种有秩序的状态,使民主突破狭窄的政治领域,扩展至经济和社会领域,在微观的政治上逐渐实现民主和解放的目标。 (二)参与式民主理论 在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中,自由和民主二者始终存在着一定的张力。自由主义主导的民主被制度化为维护自由的工具,当价值的天平倾向于自由时,只有通过增强民主的力量,才能矫正失衡的趋势,并且除非采取一种基于参与和共享的制度安排,否则民主就有可能会偏离政治舞台而沿着自由主义的价值观运行。因此,针对民众参与意识淡薄、公共参与不足、公共善的缺失等,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向参与式民主理论转向,希望通过复兴古典民主中公民参与的积极要素,增强公民的参与自信,实现公民参与精神的回归。在参与式民主理论中,巴伯的强势民主理论极富原创性和极具挑战性。巴伯认为“在面对着我们这个时代的各种危机时,我们遭受苦难不是由于民主过多的缘故,而是由于民主过少的缘故”。现代社会中,民主只能在强势民主的状态下才能生存,只有在有能力胜任的和负责任的公民而不是伟大的领导者的状态中才能得以保全。巴伯把自由主义民主称为弱势民主,是作为动物管理的政治。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在哲学层面和政治层面都存在缺陷,巴伯的强势民主中包含着两大核心要素――公民身份和参与。对于公民,巴伯认为公民是管理者、自治者、共治者与自己命运的主宰者。他们不需要在所有时间都参加所有的公共事务,但是他们至少应该在某些时间里参加某些公共事务。对于公民身份,存在有许多认定的依据,如领土范围、血缘、司法权、共同信仰、经济契约等,弱势民主下的公民身份是众多平等的社会角色之一,强势民主的公民身份是将陌生人转变为邻里的动态关系,公民角色是众多社会角色中最重要的。参与就是一种积极的行动,民主的能力可以在民主过程中得到训练。强势民主是参与型民主的一种独特的现代模式,它依赖于一种自治的公民共同体的理念,使公民联合起来的不是同质的利益而是公民教育,使其公民的共同目的和互助行动成为可能的不是他们的利他主义和其他美好的性格,而是公民的态度和参与制度。 四、结论 自由主义民主是自由主义加民主的产物,个人自由的价值是第一位的,民主的价值是第二位的、有选择性的和有条件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把民主范围局限于政治领域内,建立在个人权利至上的基础上,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有着密切的逻辑联系,通过竞争性政党的选举、分权制衡等机制对政府权力予以限制。尽管民主的理论、实践在变,但这些本质元素却没有改变。 同时,通过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出,第一,西方民主理论的调整是在资本主义体制内的调整,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任何民主,和一般的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这种上层建筑在阶级消灭之前,在无阶级的社会建立之前,是必然要存在的),归根到底是为生产者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因此,“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缺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对于我国来说,我们坚持的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上,广大人民能通过国家政权实现真正的民主,本质上是对资本主义民主的超越,是一种真实的、新型的民主,简单照抄照搬西方的民主,只会给我们带来混乱和动荡。第二,民主理论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民主的实现范围是逐步扩大的。西方民主在宏观层面上注重民主与法治、民主与经济、民主与公民权利、民主与监督等密切关系,微观层面上注重民主与大众日常生活的紧密结合等民主发展的规律是我们可以借鉴的。我国的民主实践是一个综合过程,民主的实现仅仅通过单一领域的某一点突破很难能取得良好效果,宏观上的民主能对微观民主起到较好的指导和表率作用,微观层次上的民主在实现方式上更有创新性和灵活性,其良好效果可以推广到宏观层面上来。既注重在宏观层面上积极推进党内民主,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又密切关注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民主等基层民主的发展,这本身也是对西方民主的一种超越。 浅议西方自由主义:简析西方自由主义的基本含义与主要内部分歧 摘要:自由主义产生于西方,其思想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到今天自由主义早已成为西方的主流价值文化。但是对于自由主义本身而言,内涵却变得越来越泛化,明确定义自由主义已然变得十分困难,而自由主义本身的诸多内在矛盾也变得愈加明显。 关键词:自由主义;内涵;分歧 一、自由主义的内涵、特征 自由主义为何物,可能现在政治学领域也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自由主义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变化与发展以后,已经变得十分模糊,真正认定一个人是否为自由主义者也变得十分困难。或许可以参考列奥·施特劳斯的看法:“自由主义者把批评政府包括位高权重者,视为每个人的神圣权利,而所言不论个体是多么的卑微、势单力薄或不善言辞。”①而萨托利与阿克顿都认为,自由也即是法律的②。我们或可以理解为自由需要一套外在秩序的维护和保障。然而从现在看来,自由主义显然已经与民主、平等、法律、正义、多元主义等等概念联系到一起去了,分离也变得十分棘手。 我们不妨参考一些概念。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中列出了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基本特征:对政治的质疑是现代自由主义的根本精神;自由主义的第一个重大行动是反对其他世俗宗教对政治的歪曲;自由主义的思想一直与许多注重实践的政党有关联等等③。“既然如此自由主义的不同版本(共同)预设就是:一个自由主义的国家应当受反应合理的良善生活观念的多元性的价值的指导,保证其公民的自由与平等,并坚持对公民追求他们的良善生活观必需的利益的一种公正的分配。这些被自由主义者们当作公民拥有权利的利益。而且假定当公民在他们的权利所保护的私人领域中自主地行动时,他们能够而且应当自己决定他们自己要度过的良善生活的观念。这样基本的自由主义价值也许可以被确定为多元主义、自由权利、平等和分配正义。它们能使个人自主地生活这一点使他们成了基本的价值。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创造和维护这些价值的政治制度,并通过它们实现自主。不同版本的自由主义之所以产生分歧就是因为其拥护者在基本价值的解释,它们对自主的各自重要性以及应当如何追求自主上的分歧。”④在这就不再详细列举。而从这些论述当中,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自由主义是没有办法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的,有的只是对于一些共同特征的把握。所以本文在此也就不给出自由主义的确切定义,只从自由主义的基本特征入手,给出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面貌。 就自由主义的基本特征而言,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对“人”的权利的极大关注无疑是其最显著的特点。“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生而自由平等,这是造物主赋予人们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建立了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是人民给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破坏了这个目标,人民就有权利去改变或废除它,并重新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托马斯·杰斐逊在美国《独立宣言》的这段话成为了旷世经典,并被众多著作引用。个人权利在自由主义中的地位超过了其他一切,所有自由主义的其他理论显然是以此为根据的。对于此众多自由主义大家的观点是一致的。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列举了下列基本自由:“政治自由(投票权和被选举担任公职的权利)、以及言论与集会自由、良知自由与思想自由、人身自由以及拥有个人财产的自由、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不被随意拘捕的自由。”⑤自自由主义诞生以来人被抬高到了空前高度,一切其他的无论是制度设计也好还是政府目的也罢,都得围绕这个中心目的着手了。众多国家的成文宪法中一开头就得把这些最基本的理论写进去了,连朝鲜的宪法显然也不例外⑥,我们可以理解的是这已经成为政府合法性来源的最重要的一环了。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发表了《世界人权宣言》,在世界范围内保护公民的最基本权利,其阐述为“人权的确切作用是针对普遍的恶而保护人类”。在人权方面,美国在推行一套普世价值,中国政府也只能予以承认,因为没有借口予以反驳。在“人”的权利保护方面自由主义达到了其他思想难以启及的高度,也构成了自由主义最为核心的内容。 第二、“宽容”成为另外一个显著特征。人虽然是自由的,但是在自由这一点上,个人显然不是无限自由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们显然也都看到了这种不可调和的东西。自由主义中的“人”的权利显然要有一个边界,这就需要人们具有宽容的理念,不然社会、政府、国家必然会陷入到启蒙思想家们所说的“自然状态”中去,从而导致一切的毁灭。康德的道德禁令理论做了以上的最好阐述,人们摆脱了无法控制的欲望、激情或偏见影响其选择的内在因果性的影响,而他们的选择是由理性加以控制的,理性则被理解成为可与普遍化的原则相一致。康德相信,所有人在他们自主的能力上都是同等的,道德的责任和人类的尊严都依赖于这种能力。理性思维能力被要求的十分明确,不然一个人显然就不具备一个成为自由人的条件,穆勒分析了精神病人为什么不能自由的原因。然而这个世界上有众多的普通民众显然是缺乏理性的,这就需要一个宽容或者妥协。就像伏尔泰所说的:“什么是宽容?宽容是人性的附属物,我们满是缺点与错误,让我们为我们的愚蠢而相互原谅吧。”现实世界的任何资源都是相对有限的和排他的,而人的各个方面显然是可以无限制扩大的,如果不加以限制,人类也就意味着相互毁灭。对于宽容这一点,胡适先生所言“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显然是异曲同工的了。 第三、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奠定了西方政治制度设计基础。自由主义对于人的权利的关注引发了另外一个问题,即谁对个人权利构成了最大的威胁?无疑大部分人都把矛头指向了政府,即公共权力。公共权力的滥用危害,在历史上可以找到无数的事例。中国显然更是公共权力滥用的重灾区了。以“公共利益”为借口、外衣的公共权力如果对个人或者群体形成迫害的话,将是十分残酷的而且毫无人性可言的。从历史上看,这一点显然也是不需要太多解释的。所以为了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们设计了几乎一套完美的政治制度,从对言论、结社、示威、出版等等自由予以绝对保护,到对最基本道义规则的确定,如果政府违背了这些最基本的规则则被认为是不义的,这就引导出人们合理反对政府的权利。如果政府违背了人民的意愿的话,自由主义赋予了人们推翻政府的权利,然而仅有这些还是不够的。对制度设计这一块,自由主义思想家一般都主张实现法治、建立宪政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限定政府权力;实现地方自治从而对中央政府形成一定的制约;通过“三权”分立来分割政府的权力,并形成相互制约;在后来的政治实践中,通过多党制保证了政府可以“和平倒台”,从而在社会危机的情况下不至于发生大规模革命,保证了政府可以轮流执政;这些基本的制度设计构成了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反过来民主制度又促进了这些制度自身的不断完善,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我们可以从富兰克林的一段话中找到这种制度设计强大的生命力所在:“全体人民的,尤其是自由人民的判断,看来是不会错的,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当人们处在合适的地位,就会公正无私,也不会被阴谋家的伎俩所蒙骗。这种环境相爱的人民在任何重大的问题上都不会出现偏差,因为如果他们决定为自身谋福利时———这是极为自然的,他们的决定就是公正的,因为能增进他们的利益,也就意味着带来普遍的利益,意味着增进公共的福祉。”⑦从这段话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美国为什么会在诸多重大历史决断中做出很明智的决断,从而把自己推向富强。 第四、在经济方面主张自由的市场经济政策。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始,守夜人政府理论被广泛采纳,经济学上自由市场经济占绝对统治地位,但是伴随着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大爆发,尤其以美国的1929年的金融危机开始,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开始蔓延,这就导致人们对于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的怀疑,而凯恩斯关于国家对于经济加强干预的理论显然符合这种要求,在实际当中以罗斯福改革为代表确实也挽救了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但是随着70年代末凯恩斯主义出现危机,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的出版,并伴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的急剧动荡,自由主义市场经济被重拾,西方政府减少对经济领域的干预,自由主义在经济方面的主张得以复苏并得到不断发展。从芝加哥学派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虽然不反对政府对于经济的适当干预,但是也坚决主张要维护自由市场经济秩序。这一理论在中国显然也被采纳了。到底是政府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成了争论的焦点所在,因为本篇文章并不是要去探讨经济学方面的问题,所以就不在具体论述这一问题。总之,自由主义显然是信奉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的。 另外,在自由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夹杂着大量的其他思想理论,如果想要分立显然变得不现实了,至于存在的其他诸多特征在此也就不一一论述了。 二、自由主义的内部歧义 自由主义的缺陷正像其优点一样明显,如果视而不见就会形成自由主义的教条主义倾向,如果过分夸大就会危及这种理论本身———约翰·格雷。 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因为在作为通变的或矛盾的理论当中,必然仍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甚至理论本身或理论前提就有可能出现了问题。自由主义有三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了,如果这个理论确实是完美无缺的话,也就没有必要这么多思想家们一代一代的去完善了。我们甚至可以说自由主义在产生的那一刻就埋下了诸多理论难题,如果深究起来的话,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们都没有办法给出答案。因为自由主义本身就有很多的内在矛盾,而这些矛盾即使在今天看来,显然也是不可调和和难以解决的。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由主义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在我看来,这个争论构成了自由主义最大的理论悖论。而这一争论可以理解成:人们应该积极的争取自由还是在遵守相关原则规定上消极的保护自由的权利,或者是应该最大化的去争取自由还是消极的“等待”自由?洛克一开始显然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并不想十分深入的去探讨,只是呼吁人们保持理性,并要有所节制;以后很多思想家们所说的宽容或者说妥协几乎都是差不多一个意思。然而如何确定一个行为是自由的还是反自由的?边沁给出了功利主义原则、康德给出了道德论、罗尔斯给出了正义论等等,他们都在试图调和这种显而易见的矛盾。“然而,如果自由主义原则所要求的各种自由可以是相互对立的,如果这种冲突只有求助于理性的人们意见各异的对于善的判断才能解决,如果没有这类判断,自由主义则就空洞无物。”⑧在这里,如果自由主义要借助于人们的理性或者道德标准的话,而这些却是不固定的,自由主义显然就缺乏了一个基本的理论基础。“积极的”或者“消极的”自由主义的争论或者可以简约为是激进主义的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的争论了,显然在这里无人可以给出大家都满意的答案。如果真要解答的话,也只能是一种必要的妥协罢了。积极自由还是消极自由的争论构成了自由主义最致命的威胁,诸多思想大家都希望予以调和,但或许这种理论本身最终就是无法调和的。 第二、自由主义的主张到底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洪堡谈到“人类最为丰富的多样性发展,有着绝对而根本的重要性。”⑨受此影响穆勒写到:“异教徒的自我肯定是人类价值的要素之一,就像基督教的自我否定一样。”“穆勒一生的许多时间都花在试图调和关于普遍文明的启蒙方案和他对于这种方案会危机自由与多样性的后浪漫派怀疑。他怀疑的是如果自由主义宽容是基于对这样一种共识的追求,那么它自身也许就是反自由的。如果生活方式的多样性仅仅是作为发现最佳生活方式的途径而具有启发性价值,那它就受到知识进步的威胁。一个自由社会本身没有价值,它只是通向理性共识途中的一个阶段。在这种情况下,随着人类的进步,自由主义观念必定会过时。这是法国实证主义者们乐于接受的一个结果,他们主张自由在道德中并不比在化学中更有必要。”⑩“自由主义显然包含了两种哲学,在一种哲学中,宽容被证明是通向真理的手段。以这种观点看宽容是理性共识的一种工具,由于一种相信不同的生活方式最终将消失的信念,它们为人们所容忍。在另一种哲学里,宽容被视为和平的条件,不同的生活方式被作为善的生活的多样性的标志而受到欢迎。前一种观点支持一种价值观点最终趋同的理想。后一种观点则支持一种‘权宜之计’的理想。自由主义的未来存在于从面相理性共识的理想变化到面相‘权宜之计’之中。”瑏瑡关于这方面的论述还有很多,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争论,无疑是这样的:自由主义本身主张一种最为根本的价值理念,即人是自由的,这就要求有一种同样的生活方式与理念,但是这种要求本身就违背了人是自由的这一理念,因而自由主义又不得不主张人类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以及价值理念的多样化,这样就构成了一个逻辑悖论。这或许最终也是难以解决的了,自由主义的“一元化”还是“多元化”争论也必将会持续下去。 第三、面对诸多现实性问题无法解决。随着人类生活的日渐复杂化以及多元化倾向,自由主义对诸多问题显然是束手无策的,而这种困境指向了这个理论本身。例如政府的权力边际问题,随着人类现代社会的发展,行政权力显示出一种扩大话的倾向,一方面公民的权利保护需要这样一种趋势,但是也是害怕这种趋势,因为这本身就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威胁。罗伯特·诺齐克提出边界限制,但是对于这类问题本身的解决也是没有办法的。另外就是一直困扰自由主义学者的是公民大部分对于个人或者少数人的暴政这样一个问题,在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事例,美国的反共运动、中国的等等,个人在这一状况下将会变得无所是从,至今为止,包括自有主义在内没有一种政治学理论可以妥善的解决这一问题。还有的就是诸如堕胎、、经济控制等等问题,这些问题本身就构成了内在矛盾。自由主义在这些问题上显然也是无能为力的。 总之,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学理论本身具有很多优点和缺点,我们在发现这些优点的时候也不能忽视这些缺点,但是与此同时对于缺点的过分扩大或者过于纠结于这些缺点显然会导致自由主义本身的覆灭。从历史或者现实来看,可以肯定的是,自由主义的影响是深远的,从政治到教育,从科学到生活,从历史到文学等等,几乎一切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或许就像马克思描写共产主义幽灵那样,自由主义学者也可以这样描述自由主义本身,而这一范围却可以扩展到全世界的范围了。从伏尔泰到海明威再到鲁迅等等伟大的作家著作当中我们也隐约可以看到两个字“自由”。人类对于自由的追求将永无止境,对于自由主义的争论也将永远没有终点,关键还是看人类如何去运用这套理论本身了。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浅议西方自由主义: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政治思潮述评 摘 要: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政治思潮经历了盛极而衰和重返复兴两个阶段,基本理念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优先原则,其中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对社会正义――平等的强调,这意味着西方政治哲学主题从“自由”到“平等”的重大转换。社会正义是当代人类社会的主题,各民族各国在发展进程中必须特别关注,这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政治思潮 从资产阶级革命诞生起的几个世纪里,自由主义始终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主流政治思潮。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自由主义的具体观点虽然也不断进行调整和变化,但从其实质来看,它从未改变过自己的根本理念,一直坚持个人主义,维护资本主义的政治秩序。 一、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历史发展 现代自由主义在20世纪前期和中期一直走着一条蓬勃兴盛的发展道路,但是,西方任何一种政治思潮总是伴随着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而发生深刻的变化。从60年代开始,西方自由主义政治思潮在席卷西方的经济危机和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反战运动、“新左派”运动面前束手无策,国家干预和福利国家政策的负面作用暴露无疑。各种思想流派开始攻击自由主义者的所思所为,责难非议自由主义的信条、原则、政策,对自由主义的批评指责愈演愈烈,使自由主义名声扫地。 20世纪60年代重新开始产生影响的政治多元主义是批评自由主义思想的众多流派之一。政治多元主义认为,在为了建立一种必要的制度以为个人的各种权利提供可靠的保障时,自由主义要求有一套共同的价值理念作为背景,这种对共同也即一元的追求无疑会对个人造成损害,而个人才是社会和国家生活的源泉和目的。政治多元主义针对自由主义政策的失败所发出的责难,使自由主义受到极大的冲击。 20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的社群主义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又一冲击。社群主义者在他们的政治纲领中宣告:“我们认为没有一种社群主义的世界观,个人的权利就不能长久地得到保存。社群主义既承认个人的尊严,又承认人类存在的社会性。”[1]6社群主义向自由主义的发难在一定程度上击中了要害,以致西方政治哲学的主题一度从自由主义的社会正义转变为社群主义的社群,削弱了自由主义的广泛影响。 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风行于西方各国的保守主义更是自由主义思想的劲敌。保守主义将60年代西方国家的经济危机归罪于自由主义的政策,认为自由主义政策所取得的成就远远小于它所付出的代价。之后,保守主义思想风行西方各国,官方政策也受到深刻影响,自由主义阵营出现了急剧分化,一些原来的自由主义者,如塞缪尔・亨廷顿、欧文・克里斯托尔、丹尼尔・贝尔、塞穆尔・李普塞特等,纷纷转向保守主义立场,一些自由主义者慨叹:“官方的英国自由主义者都准备响应市场理论的复兴,就像凯恩斯已被忘记,而格林、霍布豪斯和霍布森从没有存在过一样。”[2] 从80年代中期开始,自由主义的状况开始发生变化。导致这种变化的直接原因在于,保守主义的政策主张同样无力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其主张同样引起了人们的怀疑。与此同时,自由主义的思想家们在对以往挫折的反思中,在对理论与现实更深刻的研究中振奋起来。 罗尔斯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被公认为二战之后西方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标志着现代自由主义经历巨大冲击后的一次崛起。自由主义思想家伯林的理论在80年代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自由主义全面复兴的开端。此后,一些自由主义者相继出版了一些著作,推动了自由主义的复兴。1993年,罗尔斯出版了新著《政治自由主义》,同年,罗尔斯又发表了长篇论文《万民法》,1995年以后,罗尔斯又陆续发表了一些论文,在回应批评中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见解,经过不断的修整和补充,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变得更为完善和系统。从《正义论》到《政治自由主义》,又到《万民法》,罗尔斯的思想始终在论战中前进。在这场思想斗争中,罗尔斯始终是回应挑战的先锋。S.艾维尼里和A.德夏里特指出,这场论战使交战双方“都反思其各自的理论,并有助于双方砥砺各自的论据。从这个意义上说,古特曼关于根据社群主义者的批评重新思考自由主义的愿望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从总体上说,政治思想已经从这场争论中获益匪浅”[3]。总之,当代自由主义是在论争中复兴和发展起来的,通过对各种非难的反击,不断修正自己的理论,逐渐走出了困境。 二、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 自由主义是西方国家最重要的政治思潮。不管是20世纪以前的传统自由主义,还是20世纪以来的当代自由主义,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个人自由,始终是这一思潮的基本理念。正如当代中国著名政治思想家徐大同先生所言:“在自由主义者看来,自由主义的根本价值在于真正实现个人的自由选择,特别是在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中实现这种选择。”[1] 18 自由主义的核心是个人主义,这是自由主义全部理论的奠基石,自由主义的所有价值观和主张,如自由、平等、私有制、人权,民主制度等都是从这一前提生发开来的。自由主义有各种各样的形态,但在个人主义这一立场上毫无差别。在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上,自由主义认为个人是目的,政府是手段和工具。自由主义把个人看成是真实的存在,把社会共同体成员的幸福和个性的发展视为社会政治生活的最高目标;但是,自由主义强调,幸福的生活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个体具有不同的幸福体验,也具有不同的个性发展可能,因此,没有理由和必要在幸福生活的判断和追求方面强求统一和步调一致。所以,给每个人以自由,让他去充分地体验和追求自己的幸福,实现自己的个性和价值就成为其政治设计的基本出发点。自由主义政治设计的核心在于划分“群己权界”。在它看来,国家和政府与个人和社会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力界限,这种权力界限将社会生活分成两个组成部分,即“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 自由优先原则是自由主义的重要信念。自由主义以自由为政治理想和第一价值,在它看来,自由不仅是个人幸福的条件,也是社会发展的前提。而个人和社会要得到自由的发展,不仅要排除人类活动的一切自然障碍,而且还要尽可能地排斥人为的干涉,使个人的本能和社会自主权限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自由是至高无上的,“自由只能为了自由的缘故而被限制”[4]292。当代自由主义的个人自由是具有全新意义的积极自由。在自由主义者看来,积极自由改变了个人的心理趋向,能够激励人们充分地展示自己的力量和能力,主动地推进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最终实现个人价值。 当代自由主义的另一个更为显著的特征是强调社会正义,即平等。正如罗尔斯所说:“假如正义荡然无存,人类在这个世界生存,又有什么价值?”[4]8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对平等、自由、民主作了详尽、周密的论证,其讨论的核心概念是平等,他试图从理论上解决自由民主主义制度中存在的不平等问题。罗尔斯主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而正义总意味着平等。他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一般观念: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的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可见,罗尔斯所一再强调的公平、平等,实际上不仅指法律的平等、机会的平等,而且指的是事实上的平等、结果的平等。罗尔斯将平等分为两个层面:在政治层面,平等表现为平等的自由权利和民主政治;在经济层面,平等涉及到分配的正义。在他看来,政治层面的平等比较容易解决而且基本上已经解决了,所以,平等的核心问题就是经济领域中的分配正义。罗尔斯认为,克服不平等的正义原则是“差别原则”。按照罗尔斯的观点,所有的财富和收入都应该平等地分配,但完全的平等是不可能的,这样社会经济制度就应该按照“差别原则”来安排,即任何不平等的安排都必须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这样,这些原则实际上就达到了补偿原则的效果,即给予天生处于劣势者以某种补偿。可见,罗尔斯的正义论有一种平等主义的倾向。这种对正义的理解,正是当代自由主义与传统自由主义的重大区别之一。罗尔斯把他所理解的自由、平等视作代议制民主政治得以实现和长久维持的必要条件,从而把平等、自由与民主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也因此把新自由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三、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政治思潮的启示 从罗尔斯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代自由主义思潮的重大转变。这一时期自由主义已经将研究的目光放在了那些可以满足大众理性需求的共同政治问题上。罗尔斯的理论主要考虑的是一种理想的正义,他考虑的是一个一切社会至少在形式上都要碰到的问题――即其成员出发点的平等问题。起点平等和结果平等的问题可以说是当代政治学的焦点问题之一。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在他的理论尝试中,透露出一种试图使所有社会成员都尽量达到一种事实上平等的努力。这意味着西方政治哲学主题从“自由”到“平等”的具有重大意义的转换。正如学者钟海燕所指出的:“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是自由,而被称为‘新自由主义’的罗尔斯理论的核心则是正义。……因而,《正义论》从自由到正义的转变实际上是从自由向平等的转变”[5]。罗尔斯的《正义论》打破了政治哲学一个多世纪的沉寂,现在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是平等了。因此,我们可以说,罗尔斯的正义论把当代自由主义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他通过比较严密的逻辑论证过程,给国家干预主义和福利主义提供了比较有力的证明,使自由主义重新焕发了活力。 自由与平等是作为启蒙运动的口号共同提出来的,在反对封建专制、为资本主义社会鸣锣开道的斗争中曾发挥过振奋人心的鼓动与号召作用。但在历史的也是现实的人类实践中,自由与平等恰好构成了重大的冲突。自由主义从一开始就是把争取平等作为争取自由的手段来使用的,因此,虽然自由主义开始就强调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但这是因为,在当时,只有实现上述的平等,才能使市民阶层获得政治权力,可见,为平等而战成了自由主义最初伸张自由的手段。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当自由主义需要平等并为平等而战的时候,它为平等思想的深入人心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自由主义那里,一旦自由与平等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自由永远高于平等,平等是被抛在一边的,平等只是自由的帮工、仆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自由和平等之间的冲突达到空前的程度。自由要求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平等要求政府管得越多越好,使得自由世界政治机制遭到巨大的压力,它的公民处于紧张状态之中,而自由主义思想家为了解决这一冲突曾作过不懈的努力,以维持二者之间的平衡。正是由于自由与平等的深层次矛盾造成了当代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这两种政治思潮的根本分野。当代自由主义认为平等不仅指自由的平等、法律的平等、机会的平等,而且还意味着结果的平等、社会地位的平等、经济条件的平等。因此,政府应扩展其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兴办公共福利事业,为每个公民提供与自由、民主相关的必要收入和财产保障。而保守主义则主张个人的自由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因个人的自由权利而造成的人们在政治和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是合乎正义的。 当代自由主义的这种理念表明,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分歧未必像人们通常所想象的那么大。就传统思想来讲,洛克、哈耶克把个人自由作为一种终极的理想,卢梭、马克思又何尝不是充分的重视个人自由?在这两种传统下,从理论资源上讲,二者都孕育于欧洲的启蒙思想传统,只是自由主义坚持个人自由优先性原则,认为个人自由是最重要的价值,认为在不侵害他人权利的前提下,个体对自身的自主支配权力永远是第一位的。而相应地,可以确保这一自我所有原则的是财产私有制度与市场竞争体制。而社会主义对此持批评的态度,它认为自由主义的个人自由优先性原则虽能论证人的天赋权利,但因为自我本身具有产生不平等的趋势,它在实际操作中必然会导致分配的不公正,导致对他人劳动的占有和对他人自我所有权利的损害。所以,社会主义为了避免自由主义对自我的强化,选择了另一种追求自由的方式,即坚持平等优先性原则,认为只有实现了群体的经济与政治平等,才可能最终实现真正为所有人所共享的个人自由。落实到具体的政治经济运作上,社会主义则强调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如今,自由主义发展到今天,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当代自由主义思想家表现出了对平等的高度关注,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一大进步。同时,它也表明,人类的各种不同政治文明之间是有着相通之处的,因为任何一种深刻的政治思想都不仅仅是书斋里玄思的产物,它必然不能回避政治现实所提出的问题,它更需要研究探讨解决现实政治问题的途径。如此,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要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便需要借鉴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的政治文明成果。 当代自由主义对古典由主义所进行的修正,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和危机的一种积极应对。它也表明,社会正义是当代人类社会中的主题,它既在根本上指涉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也在总体上规定对现实问题的解决途径与可能的结果。每个民族、每个国家在发展的进程中必须给予特别的关注。正义问题本身,是普遍存在的。它不具有阶级性,不是私有制的专利,也不会因为公有制的存在,正义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过去,我们以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正义问题,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忽视了对公有制内部的公平正义问题的探讨。其后果便是新中国成立后后曾出现的公民基本自由、平等权利遭到侵犯、人民生活处于窘迫境地等不公正现象。可见,理论的先进性并不能代替理论在现实中运用的合理性。理论是纯粹的,而现实是复杂的。对于理论的考察不能代替对以这种理论为旗帜的人们行为实践的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比如贫富差距扩大,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如果综合考虑城乡居民收入的计算方式、税赋负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因素,目前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达到6倍以上。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0.45,已经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当前城市居民最低收入1/5人口只拥有全部收入的2.75%,仅仅是最高收入1/5人口拥有收入的4.6%[6]。因此,关注弱势群体、解决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矛盾,使经济繁荣和改革开放的成果能够为全体人民所共享,实现社会分配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本质体现,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对此,总书记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加强公共经济管理与改善民生的关系探讨 摘要:公共经济管理对于改善民生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于加强公共管理和改善民生的关系进行了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公共经济管理;改善民生;积极作用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面对的主要问题,也是政府当前最关注的问题,改善不仅仅关系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基本权利,同时还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繁荣。因此,总理明确提出了民生工作是当前的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政府公共管理承担着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制定公共政策等重要职能,因此在改善民生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本文简单探讨了加强公共课经济管理和改善民生的关系。 一、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对于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 公共经济管理维护社会分配的公平性,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保障社会公民的利益,和我国当前经济发展迅速。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在2010年,我国经济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收入分配不够合理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的一个严重问题。我国的两极分化已经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趋势,这对于我国的国计民生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公共经济管理有利于民生需求的实现。民生内涵和领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民生不仅仅是过去温饱问题和住房问题,已经拓展到了基本生存要求之外,包括了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产品需求,改善民生成为真正实现人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根本和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共经济管理承担着庞大的公共产品服务,管理着庞大公共事务,所以对于民生改善有着巨大的影响,加强公共管理对于改善民生有着巨大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公共管理和改善民生的关系研究 1 公共产品是改善人们生活的基础 公共经济管理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是改善民生的基础。我国当前经济发展迅速,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2010年,GDP增长超过了10%,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巨大成就,人民生活的基本生存需要已经得到了满足。但是,国民对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福利的需求也在快速增加,然而这些公共品的供应却因为体制和管理等原因,难以保持相应的增长速度,公共产品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缺口。 由于政府是我国目前的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和社会福利的主体,政府向社会直接或间接的提供公共产品,才能够保证人们的公共产品品种、质量,极大满足人们的公共产品需求,从而成为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的基础。但是目前我国公共产品供给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社会保障体系迟迟没有建立,医疗,教育,和养老问题一直困扰广大农村群众的重要问题。所以,给广大农民和贫困线以下的城镇居民提供福利和社保就依靠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共经济管理,提供大量的公共产品,是改善民生的基础。 2 促进社会公平是改善民生的先决条件 公共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能是协调公共事业发展,推进社会公平,改善民生作为一项公共事业,是公共资源配置的一个体现,市场经济是追求效率的,公平被摆在次要的地位,只有发挥公共经济管理的作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才能在保证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需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生的改善。我国的民生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时期,是在社会转型时期遇到的不可避免的问题,公共经济管理相对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甚至在一些比如医疗卫生等重要的公共领域的改革产生了强烈的市场化的色彩,没有把解决卫生服务公平性问题作为首要任务,而一味强调全民共同承担健康责任,试图通过市场解决医疗卫生问题,这样就导致了广大收入过低的人民无法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无法实现医疗事业的公平性。市场不能代替政府公共经济管理的地位,政府要在公共事业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才能够有效改善民生。 3 公共经济管理制度法制化是改善民生的法制保障 我国民生问题主要是供给不足造成的,这就需要政府在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压缩非公共品的支出,将“服务投资性财政”转变成为“公共服务性财政”,加大公共民生领域的产品投入,使财政支出以改善民生为宗旨,建立有效的财政支出体系,改善财政结构,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提供公共产品的有力资金保障。 同时,我国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确保公共经济管理制度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从制度角度保证改善民生落实和有效执行,为提高公共经济管理提供有效地制度保证,将公共经济管理活动纳入到法律体系之中来,对公共经济管理过程及机构的权限予以规范,使整个公共经济管理活动有法可依,使人们能够形成良性预期,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三、结论 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对于改善民生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要积极研究二者的关系,并且从此角度,审视加强公共管理的方向。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公共经济管理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定义 公共部门经济学,又称政府经济学,它是由(公共)财政学发展而来的。在有些学者眼里,(公共)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和公共部门经济学是同一个研究领域在不同时期的名称;而在另一些学者眼里,它们是同一个研究领域的不同名称。公共部门的核心部分是政府,所以“公共部门经济学”也被称为“政府经济学”。公共部门经济学是既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又是公共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它构成公共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在当前,建立与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强公共经济管理,是我国公共部门尤其是政府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公共部门经济学(公共经济学)既年青,又古老。它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才在西方诞生的一个经济学分支学科,它的前身是财政学,而财政学的思想源远流长。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财政学的诞生,以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的问世作为标志。在该书中,斯密论述了财政学的许多基本原理。他认为,国家职能是保护社会不受侵犯,保护个人不受侵犯和压迫,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与之相对应,国家的主要财政支出包括国防费、司法费、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的费用等;而为了保证财政支出,就必须有财政收入。后来,英国、法国和德国的财政学都深受斯密思想的影响。直到20世纪30年代财政学一直是在斯密的思想框架下发展的。 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革命及宏观经济学的诞生为财政学提供了不同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新的理论基础,并拓展了财政学的研究主题,特别是对政府经济活动的研究。1936年马尔科的《公共财政学基本原理》一书的英译本在美国的出版,使得形成于19世纪80年代的由欧洲大陆学者用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改造过的新财政观(包括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经济理论等)进入英美财政学者的视野,并使英美的财政学发展逐渐转轨。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财政学最终实现向公共经济学的转变,其主要标志是1959年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学原理:公共经济研究》、1964年科尔姆的《公共经济学基础:国家经济作用理论概论》和1965年约翰森的《公共经济学》三本书的出版。此后,财政学的教科书多以“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 为名;20世纪70年代以后,更多的教科书以 “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Sec・tor Economics或Economics ofthe PublicSector)命名。应该说,“公共部门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 这两个名称并没有在本质上的区别,更多的是作者使用的习惯上的问题。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公共部门经济学更突出公共经济学的行为主体。 从“财政学”到“公共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并不仅仅是学科名称的变化,而是财政学研究重心、理论基础以及分析方法的变化,即研究重心从过去只研究财政收支本身的问题,转变到研究财政收支对经济的影响和公共部门本身的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及其效率问题;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变化则表现为: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以及其他学科的相互渗透为公共经济学的诞生创造了新的理论基础和先进的分析方法与技术。同时,这种学科范式的变化反映社会经济环境尤其是政府管理活动的变化了。 近三四十年来,公共部门经济学发展迅速,研究成果丰硕。它对政府、政策的研究视角不断转换。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人们仍对政府及其经济活动是完全信任的;而到了八十年代,让公共部门退出经济领域的呼声高涨。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市场和政府(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都不是万能的,它们都会失灵,因而单靠市场或单靠政府都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离不开一个高效政府的支持。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发展往往是通过分析方法或工具的突破取得的。彼得・M・杰克逊说:“……经济学家解决本学科内各种问题的能力与本学科内其他理论的发展是齐头并进的。” 那么,什么是公共部门经济学呢?《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的定义是:“公共经济学是关于公共经济的研究,即研究那些并非纯属市场、并非纯属住户或厂商之间的关系的经济问题,侧重于逻辑(科学)分析以及论理规范问题。”而布朗、杰克逊则看来,“公共部门经济学考察公共支出、税收和经济主体(如个人、家庭和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由此我们认为,公共部门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公共部门经济行为尤其是政府经济行为的学科,涉及公共支出、税收和经济主体行为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公共部门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公共部门和公共物品。人们习惯将经济领域划分为公共部门和民营部门。公共部门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广义公共部门包括政府机构、公用事业、公共事业、非政府公共机构等部门以及各种不同组织的公共层面:狭义公共部门仅包括政府机构以及依据政府决策产生的机构和部门,是最纯粹的公共部门。政府是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其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无偿占有社会公共资源,并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除政府机构外,还存在公用事业、公共事业、非政府机构等“准公共部门”组织,也称为第三部门,但因其具有鲜明的“公共”特性,也将其归入公共部门之中。 我们可以把政府的基本职能概括为提供公共物品,因而公共物品构成公共部门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公共部门经济学有关公共支出和公共收入等内容都是围绕公共物品理论而展开的:公共支出是为了公共物品供应而提供费用;税收是人们享受公共物品而支付的“价格”。 什么是公共物品?斯蒂格利茨说:“公共物品是这样一种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他性的)。”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说:“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的和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除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这些特征使得对公共物品的消费进行收费是不可能的,因而私人提供者就没有提供这些物品的积极性。” 公共物品有各种不同类型。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明确指出,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所导出的公共产品是“纯公共物品”,而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的产品是“纯私人产品”。现实世界中,大量存在的是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一种商品,称作准公共产品或混合商品。关于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以萨缪尔森代表的福利经济学家们认为,由于公共产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因此通过市场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实现排他是不可能的或者成本是高昂的,并 且在规模经济上缺乏效率。因此,福利经济学家们认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比市场方式即通过私人提供具有更高的效率。 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福利国家危机的出现,一批主张经济自由的经济学家纷纷开始怀疑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唯一供给者的合理性。戈尔丁、布鲁贝克尔、史密兹、德姆塞茨以及科斯等人或从理论或从经验方面论证了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德姆塞茨和戈尔丁从技术的角度讨论了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可能性,即如果存在排他性技术,则私人可以很好地供给某些公共产品。例如,高速公路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在入口处可以设置收费站,因此高速公路可以通过私人投资、私人收费的方式来兴建。 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公共部门经济学关于个人行为动机以及行为模式的假设与一般经济学一样,采用“经济人”或“理性人”假设。按照该假设,个人无论是处于什么地位,其本性都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或极大化个人的效用作为最基本的动机;或者说,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遵循理性原则,即做出个人决策时经过仔细的计算和分析,力求实现利益最大化。 布坎南认为,“经济人”假说是经济学理论知识的一个重要遗产,是古典经济学家的“一个伟大贡献”;正是亚当・斯密将具有利己心、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人称为“经济人”或交易者。他们的伟大发现是,只要有适当的法律或制度框架,个人追逐他们自己利益的行动可以无意识地产生有利于整个社会利益的结果。后来的经济学家用这个假设去分析市场中进行不同活动的人们的行为,并进而分析市场制度本身的作用。经济学家通过运用关于人类动机的这种特别的假设建立起一门作为实证性社会科学学科的经济学。 公共部门经济学假定公共部门中的个人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并且个人的效用函数是多元函数(既包括物质利益也包括非物质利益),有多个变量(财产、权力、名誉、闲暇等);它假定社会个体偏好的多样性,个体对公共部门所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偏好也会随着社会进步而变化;它假定人的“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由于人类知识的不完备性、预测的困难以及人类活动或行为的范围有限等因素,使得全面理性(纯粹理性)在实际中不存在;人类决策行为所依赖的是有限理性,而不是全面理性或纯粹理性,由于受能力、信息、时间、知识等因素的制约,人们只能在有限的且是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从事决策;它还假定人的行为有机会主义倾向。 作为公共部门经济学重要流派的公共选择理论把“经济人”假设应用于对公共部门及政治领域和集体选择过程的分析。依照这种假设,个人在政治活动或集体选择过程中,同样追求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这种效用或价值既可以是财富、商品、收入,也可以是地位、权力、荣誉,甚至是友谊、慈善、和平、安宁等精神因素)。布坎南和塔洛克说:“经济学的探究方法假定,无论在市场活动中还是在政治活动中,人都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但是这种方法并不要求一个个体的人牺牲其他人以增强自己的效用。这种方法把政治活动表现为一个特殊形式的交换;而且,就像市场关系中那样,理想上还期望这种政治关系使所有各方面都互有收获。”公共选择学者的理论从一开始就假定“有代表性的或者普通的个人在参与市场活动和政治活动时,都是以同样的普遍价值尺度为基础而行动的”。 二、公共部门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福利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构成公共部门经济学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根据荷兰学者汉斯・范登・德尔和本・范・韦尔瑟芬在《民主与福利经济学》一书中的说法,福利经济学的核心主题是一个团体中的个人的共同福利(共同福利包括由经济所决定的团体的幸福),它包含三种因素:(1)各种条件的公式化约束;(2)关于以上条件如何被团体中的机构加以实现的研究;(3)对于现存的团体机构的贡献及现存的团体福利政策的批判性评价。福利经济学不仅关心公共政策(政治)对于社会价值的分配,而且关注由此带来的社会收益和社会成本问题,从稀缺性方面观察社会价值的分配。帕累托、巴罗、兰格、丁伯根和鲍莫尔等福利经济学家研究的重点:一是为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状态的条件下定义;二是关于一个经济(秩序)的组织如何影响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问题。 福利经济学是围绕“共同利益问题”、“公共分配问题”和“社会福利问题”构建起来的,在关注社会财富增长的同时,更关注在其基础上的财富分配即社会福利问题。尽管有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以及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但在公共部门经济学当中大量使用“效用”、“效用函数”、“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最优”及“社会福利函数”等等福利经济学中的基本术语。福利经济学还是对公共部门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分析的理论基础。 “福利经济学从抽象的角度来说,主要讨论的是社会选择标准的界定、收入的再分配及资源的优化配置。从现实的角度来说,福利经济学利用这种标准来评价以不同制度(主要是政府和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以便确认最理想经济的学科。”福利经济学的框架是建立在社会选择标准的基础之上,这包括配置效率或帕累托效率,满足这项原则的必要条件,公平理论及实施的原则,社会福利函数及各个学派的公式,社会最优选择等。 公共部门经济学运用福利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分析了政府现实的政治、经济制度中,从微观经济层次角度,对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收入不公平等社会现象进行剖析,提高政策运行效率,由政府针对市场中存在的“市场失灵”等问题,制定微观经济政策,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从宏观经济层次的角度,在封闭的经济中,制定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收入政策和价格政策,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在开放的经济中,政府通过对货币及汇率制度进行国际标准化的管理,实现国际收支平衡。 微观经济学考察作为消费者的个人和公司在市场中的行为(而宏观经济学研究总体或集合经济并检查如通货膨胀和失业一类的政策问题)。“微观经济学研究家庭和企业如何做出决策,以及他们在某个市场上的相互交易;宏观经济学研究整体经济现象。”在经济分析中以单个经济主体(作为消费者的单个家庭、作为生产者的单个厂商、作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完成交易的单个市场)的经济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的,称为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将经济行为的基本主体分为两大类:个人和企业。个人一方面是消费者,另一方面是生产要素(劳动、资本、土地、才能)的所有者;企业即生产单位,一方面是商品的生产者,另一方面是生产要素的需求者。微观经济学研究这些经济行为主体,如何在一系列既定的假设条件下,在市场机制中,通过价格机制,最终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和资源的最佳配置,并使经济达到一般均衡。 微观经济学框架即通过对微观个体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的研究,来说明现代西方经济市场机制的运行和作用,以及改善这种运行的政策途径。这一框架由以下理论构成:消费者行为理论,均衡价格理论,生产和成本理论,市场结构理论,生产要素收入分配理,一般均衡理论等。这些理论为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实证研究提供可以直接使用的分析工具。 “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发展,是限制在微观经济学理论的知识范围内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尤其是一般均衡分析的发展,在本世纪五十年代使公共部门经济学发生了质的飞跃。公共部门经济学目前的理论发展,应直接归功于微观经济理论。” 借助于微观经济学理论和分析工具,公共部门经济学家根据最基本的前提条件,运用演绎法和数学模型,运用各种行政手段,解决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市场失灵”,使各种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以社会效用最大化为目的来讨论政府的微观行为。其中包括估算政府制定政策的机会成本与沉淀成本,及取得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以及指导其他微观主体的社会行为等等。微观经济学是使公共问题的争论转化为实证分析的有效途径,目的在于提高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程度。 (作者系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的偏失与矫正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经济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随着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偏失问题严重。本文分析了我国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偏失的表现,主要包括政府主体的缺陷、民营化导致公共利益流失、民主制度不完善和公共行政监督缺位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矫正公共性偏失的政策建议,如规范政府主体职能、发展协作管理、完善公民参与和强化公民意识教育等,以期为我国公共经济管理的改进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公共经济管理 偏失 矫正 在我国,政府在经济市场上的主要职能是,从社会经济生活宏观的角度,履行对国民经济进行全局性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这其中包括收入分配、宏观经济发展战略、政府资源配置、维持市场秩序等方面。改革开放30多年来,政府对公共经济管理方法不断改革和创新,使得我国政府的公共经济管理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经济发展水平逐步上升,人民生活水平日益高,产业结构升级也取得了进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政府行使公共经济管理主体职能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尤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的偏失。 公共经济管理概述 (一)公共经济管理的概念 公共经济管理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其中不仅包括经济学、管理学等理论基础性学科,还必须有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学科背景。从不同的学科视角来审视公共经济管理,就会形成不同的概念和框架体系。所以多年来学者对于公共经济管理的概念存在颇多的争议。在国外,例如斯蒂格利茨、汤尼森等知名学者,都是从政府作为公共经济管理主体的职能方面进行探讨公共经济管理。但是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大胆将市场机制和工商管理的方法引入公共管理。这不仅扩大了公共管理的主体,还从根本上革新了公共管理的管理方式,这也对公共经济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国内,黄恒学教授对公共经济管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他将公共经济管理界定为公共部门与公共经济的三大关系: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关系,公共部门经济活动要素和过程,公共部门与市场关系模式的选择。具体来说就是公共经济主体为实现公共经济的效率与公平,对公共经济三大关系进行计划、预测、决策、组织、领导、协调、控制和监督的过程。 (二)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的体现 第一,公共经济管理价值观的公正性。和一般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同,公共经济管理的价值观更多地体现在平等、公平、民主等方面,更加注重民众的参与、社会公平及承担为民众谋福利的责任。新的公共管理理论强调以经济、效率等作为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不可否认,效率的确是评价一项经济行为的重要指标,成本收益比率也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了一种经济行为的有效性,但这些也无法撼动公共性作为公共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和内涵所在。 第二,公共经济管理主体的公共性。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新公共管理运动,大胆将市场机制和工商管理的方法引入公共管理。在前文讨论市场失灵时,虽然市场中私人部门无法提供适量公共物品、无法自发地组织起来为社会创造更多福利,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些部门不能涉足这些领域。只要通过政府主体合理地协调、控制、组织与监督,这些私人部门也完全可以参与到公共经济管理中来。因而,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除了政府外,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各国政府、国际公共经济组织、私人企业等,都可以作为公共经济管理的主体,而政府主体则在其中担当协调、组织、控制的引导角色,为公共经济管理指出正确的方向。 第三,公共经济管理手段和过程的公共性。前文已经介绍过,公共经济管理是对三大关系进行计划、预测、决策、组织、领导、协调、控制和监督的过程,其中所采用的方法和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公共权力和公共政策上。公共权力是通过民主程序委托给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执行的一种权力,而公共政策就是公共部门为了实现一系列具体的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继而通过公共权力强制实施以达到这一系列目标的过程。从公共权力的来源上讲,公共经济管理就是一个实施民意共同管理的过程,政府执行其公共权力必须广泛吸纳社会参与和监督,应该听到不同群体的声音,协调平衡各群体间的利益分配,然后通过这些群体对公共经济管理过程实施充分的监督。 第四,公共经济管理对象的公正性。公共经济管理的三大关系中,其服务对象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并不是特定的集团或个人。公共经济管理的对象应该是所有社会公众共同追求的利益,这是公共经济管理的最基本导向。所以,公共经济管理对象的公共性也是公共性重要的一种表现。 第五,公共经济管理结果的公共性。公共经济管理的结果是指公共经济管理行为的最后产出,例如基础设施使用、受教育活动参与、绿色的环境、丰富的文化思想等。这些物质上或精神上的利益,不是为某些集体独享的,而是所有人可以享有的、无偿的公共利益增加,是社会公众所共同享有的成果。这种结果的公共性是公共经济管理活动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的偏失 (一)政府主体的缺陷 首先,政府主体公共经济管理价值观的异化。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市场机制引入到公共管理中,主张在公共管理过程中追求3E目标(即经济、效率、效益)。而公共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是公平性而非效率或价值最大化,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保证公平性兼顾效率的原则。这种追求效率的新主张就导致了政府主体在决策选择上产生了向效率的倾斜。这种核心价值观的异化必然导致方向性的错误。 第二,政府主体的自利性行为。新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是,个人不管是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包括担任政府公职的人,同样都是理性自利的人。即,政府同样也是符合经济人假设的,那么他在产生决策和行为上必然会存在一种自利倾向,这种理性的自利行为就必然会导致寻租及腐败等问题,这些问题又进一步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和社会的价值体系与道德标准的瓦解。这种行为严重了损害了公共经济管理的效率和公共性取向。 第三,政府失灵。前文提到市场失灵需要非市场力量的干涉与矫正,但是政府也会产生失灵的现象。因为公共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并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所以这就切断了利润的约束和成本的约束,这种关系的断裂就必然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政府失灵就意味着公共经济管理的无效。 (二)不正当民营化导致公共利益流失 民营化是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经济管理的一种主要方式。民营化的本意为了引入市场机制借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经济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确,这种改革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不正当民营化却造成了公共利益的流失,其中包括民营化的腐败和垄断问题、公共责任问题等。 (三)民主制度不完善且人民参与度低 虽然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实际上在具体实施环节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人大代表推选时候选人的提出缺乏充分民主,选民罢免本选举单位选出的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的程序仍无法落实,行政机关公共权力范围过大、滥用和运行状况不透明等,这些现象都说明了在我国民主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实际上,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仍然主要以党和国家为核心来运作,即由国家向公民单向性运行,公民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国家公共管理决策的人民参与度还远远不够。 (四)公共行政监督缺位 为了保证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就必须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而我国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开始,政治体制的过度集权化使得监督失去了必备的外部民主环境,所谓的“监督”基本上处于废弛状态。我国现行的监督体系庞大而杂乱,各组成部分之间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现行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行政监督的法治化程度也较低。上述迹象表明公共行政监督缺位,无法保证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的体现。 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偏失的矫正 (一)规范政府主体职能 第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针对公共经济管理价值观异化的问题,政府主体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平为主,兼顾效率”的原则,坚持不放弃以效率来作为考核管理行为的指标,但也不能逾越公共性作为公共经济管理核心价值观的地位。 第二,要树立公众至上的服务理念。公共经济管理是为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而服务的,追求的目标也是全社会总效益。简单地说,公共经济管理是一种以社会公众为受益对象的服务。政府主体必须树立公众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公众服务的宗旨,让公众满意。 第三,合理界定政府主体的职责范围。自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后,政府主体职能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政府现在的角色是规则的制定者、权力的分配者。所以政府应该注重方向上的引导,从宏观上加强公共经济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法治、法规建设。 第四,加强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律约束。针对政府公职人员在执行管理行为中的寻租与腐败现象,首先内部应该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道德准则来督促公职人员合理的运用其公共权力,不做逾越其权力的事。另外,也要完善公职人员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让公职人员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依法行政,合理行使公共权力。 (二)培养多元化公共经济管理主体并发展协作管理 虽然自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我国政府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引入了其他组织形式,但这些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段距离。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公共问题的有效解决往往涉及政府不同组织部门、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等主体。而多方主体的参与,也能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所以应该培养多元化公共经济管理主体,努力发展协作性公共经济管理,这也是未来公共管理发展的一种主要趋势。在民营化的过程中,应该加强政府主体的协调控制作用,引导其他主体理性管理,尽量避免社会公共利益的流失。 (三)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并完善公民参与制度 对公共权力缺少必要的监督与评估,就必然会滋生腐败和寻租行为。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完善公民参与制度,这就要求社会大众都参与到公共经济管理中来。针对公共经济管理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制度,社会公众运用适当的监督手段,对公共经济管理行为的公共性、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针对公共经济管理中的政策偏差和执行失误积极进行反馈和矫正,保证政策和管理行为的有序有效进行,保护公众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公民参与式国家。同时,必须从法律上保证这种公民参与制度的有效性,有法可依、有规可据是监督工作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四)强化公民意识教育 公共管理公共性意识的承载者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因此,进行合格公民的公民意识教育是使公民自觉形成公共意识和维护公共性的有效途径。这种公民意识教育包括道德和法律方面。首先,道德上要培养公民健全的人格特质,强调一种人类公共理性和共享的价值秩序;其次,法律上通过立法保证公民参与公共经济管理的权力,传授公民政治经济知识,提高公民参与公共经济管理的技能。通过这种公民意识的培养,促使公民积极参与到公共经济管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公共性是公共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但目前我国公共经济管理中很多方面公共性都有偏失。笔者首先分析了我国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偏失的表现,主要包括政府主体的缺陷、民营化导致公共利益流失、民主制度不完善和公共行政监督缺位等方面。继而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矫正公共性偏失的政策建议,如规范化政府主体职能、发展协作管理、完善公民参与和强化公民意识教育等,以期改进我国公共经济管理。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加强公共经济管理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之我见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逐渐增强,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我国党及政府一直将改善民众的生活水平作为开展工作的基础及任务。然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同改善民生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对改善民生有着积极的作用。所以,相关人员应重点关注对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不断增强管理水平及能力。本文简要探讨了公共经济管理对改善民生的意义及之间的关系,目的在于更好的提高公共经济管理质量,为百姓做好服务工作。 【关键词】公共经济管理 改善民生 关系 民生一词最早源于《左传·宣公十二年》,里面提出“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现代民生指的是民众的基本生存及生活情况,及民众的根本发展能力、根本发展机会及根本权益等。民生的问题一直是我党及政府现今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同样也是政府当前最关键的事情。改善民生不但同人民的生活水平及基本权利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同时还影响着社会的繁荣与国家的稳定。所以,总书记在第十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指出将民生工作作为现今政府工作的第一任务。政府在进行公共管理工作时担负着提供公共服务、公共用品、拟定管理条例等职责,在改善民生方面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本文简要探讨了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同改善民生之间的关系,供相关人士参考。 一、进行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对改善民生的重要性 我国进行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宗旨及根本在于保证民众的基本权利及基本收益,确保公平公正的分配资源。但是,想要完成这一任务,就需要以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为基础。在开展公共经济管理工作时,应全面展现市场对资源调配的作用。另外,进行公共经济管理的部门还要对社会中的每名成员负责,全面掌握及合理利用相应的资源及权利。例如: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为民众提供服务等。进而确保资源合理分配,管理规范化,更好的实现改善民生的任务。 现今,人们具备较强的民生认识,这对于进行公共经济管理工作来讲是一种好的情况,能够进一步推动管理的发展。进行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为百姓提供服务、公共商品及拟定相关政策。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升,民生的范围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不仅包含了基础的生存条件,同时还包含了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教育、服务等内容。在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基础上,资源都能够合理、公平的进行分配,维护了民众的基本利益及社会的稳定性,从而将改善民生的思想落到实处。对于民生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制定科学的预算体系,增强资金使用率,确保收入合法,创建全面的监督机构,从而更好的为民众服务。 二、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同改善民生之间的关系 公共的经济管理工作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基础保障,对人们的基本生活产生影响,而改善民众的基本生活就是改善民生的重点内容。因为民生思想的创建工程范围较广,资金的使用率同民众的利益间有着密切的关联,所以,相关责任部门应采用更为周密、高效的处理方法,提高对民生资金的动向监督就管理。想要加强公共经济管理,改善民生,就应就其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分析。 (1)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同改善民生间协调的关系。假如在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没有清晰的责任主体,就可能造成相关负责人滥用职权,缩减公共部门的财政收益,让公共经济资源不能合理、平等的分配。因此,在进行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时,应全面应用市场的调节功能,创建科学方法对市场公共资源进行分配。另外,为了确保公共资源可以高效运转,还应创建相应的市场体制,利用对经济管理部门中财务进行衡量,提高资金使用率,防止因部门人员徇私舞弊而出现的问题,更好的对民生进行改善。 (2)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同改善民生间影响的关系。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增强,民众对生存的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然而,因为民众对卫生、医疗、利益、教育等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公共经济资源可以为人们要求提供的服务及商品就出现了紧缺情况。因此,假如公共经济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效率较低,就会对公共管理效率及财政效率造成直接影响,严重的甚至影响到资源的补给方面。如果人们在公共商品及服务无法达到标准时,就可能出现负面的舆论及危害,进而影响公共经济管理部门的信誉度。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及人员应正确认识公共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确保把民众的需求落实到位,从而增强改善民生的工作。 (3)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同改善民生间保障的关系。我国现今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及教育等民生工作一般还是由政府出资来补助。例如:减免税收、提供津贴补助等。这些工作的服务及生产同公共管理的资金支出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公共经济的管理部门凭借对管理标准的不断完善,预算支出等方法对市场形成刺激,再激励个人企业参与到公共服务及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从而保证人们对公共品的要求得到满足。然而,只利用刺激市场的方法并不可以全面提高公共产品的配置。由于市场在分配资源时存在盲目性及功利性的特征,这种特征就可能导致公共资源分配出现矛盾。所以,相关部门应增强对市场分配资源的管理工作,确保商品供给数量充实、分配平等,才可以对盲目性导致的隐患进行处理,保证分配资源的合理性及公平性,将改善民生落到实处,真正为民众做实事,谋福利。 (4)创建全面的公共经济管理标准。我国政府想要对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进行增强,首先就应创建规范、全面的管理标准,将现存的管理制度进行优化,把财政支出的方法进行科学调整,降低非公共经济支出。相关部门应把工作的重点投入到处理当前同民众息息相关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上,重点关注民生领域,增强公共产品的质量及利用率,切实做好改善民生的工作。 (5)将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同法制化相连接。常言道“无规矩,无以成方圆”。我国是一个法制化国家,法律也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是维护国家稳定发展的保障。在进行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时,也需要同相关法律相连接。公共管理人员可以说是公共的人,这种的方法把工作人员的自身同相关权利进行连接。那么,进行公共经济的管理人员应切实为民众做事,对民众负责。在进行公共经济的管理工作时,首先要将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把诚信的确立同法制化进行联系,利用对经济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标准,保证工作可以全面、顺利开展,同时也让整个管理过程有法可依。在开展经济管理工作时,应坚持法制观念,确保改善民生工作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为改善民生提供法律基础,更好的满足百姓的需求,为民众服务。 三、总结 总而言之,改善民生是我党及人民现今最为关注的事情。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生观念所包含的范围也逐渐增加,公共经济管理在对改善民生进行作用时也应不断进行调整,紧跟时代步伐,想民众之所想,确保公共服务同公共补给不发生间断。另外,相关部门还应增强管理人员的道德素养及法律常识,进而不断增强公共经济管理工作的水平。相关政府在进行公共经济管理时也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相关标准进行完善,确保将改善民生工作落实到位。因此,对加强公共经济管理与改善民生的关系进行探讨是值得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思考的事情。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论公共经济管理与民生关系 摘要:经济是国家的命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加强经济建设,对于人民来说,经济是物质的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 物质生活才能够更好实现。而经济发展是人民辛勤劳动的结果,人民力量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没有人民就没有经济发展。当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须要利用经济来改善民生,为人民谋福利。因此,当人民把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国家和政府就要返利于人民,在更大程度地解决民生问题。 关键词:公共经济管理;人民;民生关系 我国政府在执政过程中一直坚守着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是我国的主体,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改善民生是维护国家和平的保证,只有国家内部和平了,国家才会团结、友爱。才能在国际竞争中,迎难而上,共同前进,人民的凝聚力就越来越强,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公共经济管理与民生关系内涵 公共经济管理有狭义和广义的理解。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公共经济管理,都对民生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公共经济管理之所以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是因为它所涉及的知识非常广泛。民生关系的重点在于一个“民”字自,它的主体是民生。民生关系的主体是民生,民生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们日常所说的民生关系、民生问题其实是狭义的民生,民生关系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衣食住行,因为一个人的生理需求是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广义的民生是指凡是同民生有关的,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事情都属于民生范围内的事情。民生关系关乎每个人的生存利益和现实发展,是群众在创造经济时会遇到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国家需要重视和实现的问题。 二、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对改善民生关系的作用 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对改善民生关系的具体作用如下: (一)公共经济管理对维护社会利益的平衡分配有着重要作用 简单来说,政府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可对社会利益、责任、义务等因素进行平衡分配,保证社会分配的公平、公正性。公共经济管理的出发点是为了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提高百姓福利,实现社会的平衡分配。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总财富数值增加越多,社会分配的平衡性就越是存在偏差,这一现象现已受到了我国广泛民众的关注。为了能更好的完成社会平衡分配任务,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各种坚持“全民共享”“改善民生”原则的惠民政策,将提供公共产品设定为政府主要任务,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指导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了政府公共经济管理。财政方面,政府逐渐拉低了建设财政的支出比例,增加了社会性服务财政的支出比例,基本上实现了政府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型。这一系列措施,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人民生活,为人们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二)公共经济管理能为民生需求的实现提供帮助 “民生”这一词语的内涵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拓展,过去人们对“民生”的解释无非是公民的衣食住行,而在今天,“民生”的涵义除了衣食住行之外,还包括了教育、医疗、卫生等多个方面。这一变化意味着公民需求在不断扩大,政府如果要管理民众、维持社会稳定就必须先满足民生需求。从政府、民众、民众需求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如果要在真正意义上保持三者之间关系的稳定,还要引进另外一个因素,也就是我们此处探讨的公共经济管理。政府通过管理公共经济来对社会进行公平分配,从而满足民众的需求,而民众的需求一旦满足,民众便能在社会中保持安分。所以我们说,公共经济管理有利于是民生需求的实现,能为实现民生需求提供辅助力量。 三、公共经济管理问题分析 (一)贫富差距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过大,那么在交往的过程中人们的心理状况就会出现不平衡的状态,这种心理反应有可能导致社会问题的发生,从而阻碍民生工程的实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人依靠勤劳和勇敢迅速富裕起来,还有一部分人则在生活线上挣扎。所以,社会上有仇富现象的发生,如人们对官二代和富二代的不实言论以及打砸抢烧名贵车辆,都展示了人们的不健康心理。过大的贫富差距对于国家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它有可能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地域之间的贫富差距也是极其明显的,我国东南地区的经济发展要比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快速许多。若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一直在扩大,将会导致每个地区人民的生活状况不一,民生关系发展不平衡。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贫富差距也是极其明显的,这会造成农村人口的锐减,城市人口呈现爆炸性增长,如北上广等大城市的交通、住房、就业等民生关系受到不良影响。 (二)就业问题 一些地方在公共经济管理中,没有做好增加就业、减少失业这项民生工作。我国每年的大学生毕业人数处于上升状态,公共经济管理要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给予这些人群。大学生是知识丰富的人群,如果这样的群体都不能很好地就业,不能把所学习的知识才干发挥在工作之中,这对国家的发展来说是一种损失。就业问题不仅包括初次就业,还包括失业再就业问题,如何安顿失业人群是公共经济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如果人们在失业一段时间以后没有及时找到工作,迫于生活问题他们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不仅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价值,还威胁到了社会和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民生关系来说更是一种挑战。 (三)医疗、住房保障问题 我国公共经济管理在医疗保障方面做得不够好,民生关系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如大病、重病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在医疗制度中,体制也不够健全。医患关系的紧张与不健全的医疗保障脱离不了关系。其实,医疗保障问题是一个历史性问题,若想在公共经济管理中一次性地发展好这N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公共经济管理不加强医疗保障民生关系的建设,以后还会有许多医患麻烦。住房保障是民生关系中容易爆发问题的一个点。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多及城镇化的发展,城市住房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城市都存在住房保障民生关系问题,一些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白天在工地或者街道干活,晚上睡在天桥底下。有些城市白领工作人员租住小房子,简称蜗居、蚁族。这都是因为没有住房保障,人们迫不得已的选择。这也说明公共经济管理没有做好住房保障的民生工作,造成民生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四、加强公共经济管理改善民生关系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完善相应的民生改善工作,政府一定要加强对公共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视,进而提出有效的措施。 (一) 加强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改善民生的基础,此时就需要政府加强对经济的调节与市场监管,进而重视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加强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政府管理职能转变要加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并且明_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职责,政府要将公共资源更加倾向于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进而加强社会事业的发展以及民生的改善。 (二) 加强公共政策公平性建设 政府公共经济管理工作中,最为直接和主要的方式就是建立相应的公共政策。在加强以及保证公共政策公平性的时候,一定要加强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建立并且完善相关政策决策和监督机制,利用相关制度政策监督保证民生政策的落实。事实上,主要就是尽量使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调研、执行、决策以及监督这四个环节进行有效地区分,进而利用相关政策促进社会的公平分配。 (三) 加强各级政府对公共经济事务管理 为了确保民生工作的顺利发展,一定要加强各级政府对公共经济事务管理责权的合理划分,明确中央以及地方的经济调节、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四)重视公共经济管理过程的开放性 改善民生的问题一般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政府在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加强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考虑,加强政府财政公开制度的推广,在进行公共事务与公共利益领域设计与决策的时候,一定要积极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利用媒体渠道发表一些看法,在进行民生决策的时候,加强人民群众的参与与讨论,进而充分了解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需求与关系,真正实现全面改善民生的目标,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 五、结语 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公共经济管理,社会公共经济管理也是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国民经济的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形成、累积的问题,因此,不可妄图一次性解决。要想解决民生问题,但从政府角度出发是远远不够的,应该从调查走访中,找到老百姓的核心痛点,在这基础上,才可以真正有效地改善民生,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环境。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强化公共经济管理对改善民生的影响 [摘 要]本文分析了公共经济管理促进对民生关系的改善,并提出了改善民生的建议,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公共经济管理;民生关系;改善 1 公共经济管理推动对民生关系的优化 1.1 公共经济管理对于协调民生关系有利。公共经济管理的出发点是优化民生,它的终极目标是达成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以提升人们生活水准。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的经济飞速发展,与此同时,和它有关的民生问题显得尤其显著,所以,公共经济对民生的投入持续增大,像渐渐增大的财政投入,持续完善的每一种保障制度,公共产品种类的丰富、制度的创新等,各级政府通过公共经济管理渐渐实现社会公平,从而让经济发展增速和民生发展相符合,高效处理每一种矛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与贫富差距,发挥了协调民生关系的效用。 1.2 公共经济管理推动民生需求的飞速实现。自民生的内涵而言,民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民生说的是百姓的衣食住行,就是和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广义的民生,不仅有社会保障,也包含就业、医疗、生育、教育等很多层面,伴随社会的飞速发展,这些问题也渐渐显现出来。如果想达成“为人民服务”的目标,每一级政府必须要沉下心来,深入群众,实地调研,找准群众的正常需要所在,掌握民意、民情,一层面抓经济建设不放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准;另一层面使公共产品持续满足人们需要,让人民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与国家经济发展红利,进而从本质上处理社会保障问题,给民众办实事、谋福利,达成社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目的。 1.3 公共经济管理利用协调政府财政支出达成高效的市场配置。伴随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每一级政府在医疗、社保、教育等层面强化财政补助,为弥补民生所需资金缺口,公共财政支出产生了一些问题。关键表现在资金配置简单化,效果没有发挥出来。在高效的公共经济管理介入之后,不仅推动了公共产品的科学分配,与此同时,作为决策,把财政预算高效刺激经济发展,达成了有效的市场配置。 1.4 公共经济管理平衡贫富差距。自我国当前状况而言,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获得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准持续提升,但是另一层面,在同意少数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之下,我国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不得不承认的是,目前仍然有非常大的一部分人仍处在生活线上,和快速致富的阶层产生了相当大的差距,再加上城乡差距巨大,进而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有些人出现了仇富心理,严重威胁到社会稳定。大家都知道,贫富差距致使社会两极分化,但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贫富差距和城镇化进程,致使农村人口快速减弱,城市人口飞速增大,构成环大城市的都市圈,广大农村的医疗、教育、卫生的条件和城市差距持续增大,增加了城乡矛盾。城乡大规模的人口流动造成的一连串社会问题,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利用公共经济管理的适度干预。 1.5 公共经济管理推动就业。目前,我国面临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而公共经济管理的关键职责即为尽量的提供就业岗位。然而就当前而言,政府的就业压力非常大,虽然运用很多的策略甚至立法以推动就业,也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实际上来说个别地方政府并没有完全实现降低失业率,推动就业的民生工程。虽然每一个地方政府均推出了很多推动就业与创业的优惠政策,但是因为宣传不足,加上沟通平台与方式有限,最后达不到预想的效果。假如广大的大学毕业生不能科学就业,所学到知识应用不到社实践当中,对学生、对社会均是一种非常大的损失,与此同时,还严重威胁到了社会稳定。所以,怎样飞速高效的处理就业问题,便成了公共经济管理亟待处理的重大问题。要想处理这个问题,必须依仗公共经济管理手段。 1.6 公共经济管理在医疗、住房保障层面的效用。目前,医疗资源分配相当不平衡,大批量优质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少部分大城市,基础医疗条件薄弱,致使人们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非常明显,大病、重病医疗保障体制有待优化,医疗体制也不太完善,医患矛盾持续升级。所以说,公共经济管理在这层面发挥的效用有限。怎样强化医疗保障,怎样从本质上处理医患矛盾,是摆在公共经济管理面前的一道难题,但是要想处理这个问题不能着急,其是一个体系工程,需要每一级政府持续创新机制,系统解决。与此同时,在民生关系当中,极易爆发问题的另一个点即为住房保障。目前,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再加上二胎政策的全方位放开,新增人口持续提高,城市住房的需求日益增大,供需矛盾加大。当前,我国显著的一个问题是,城市房价太高,和居民收入十分不符,增长太快,民众购买力有限,再加上租房成本太高,社会保障房与廉租房供应不足,少数城市低收入人群与广大农民工没有经济能力买房、租房,住房条件相对恶劣,需要各级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与此同时,完全注重住房保障工作,利用公共经济管理手段使安居乐业。 2 改善民生的意见 2.1 用公共经济管理方式强化住房、医疗等根本的社会保障。 2.1.1 为了达成老百姓的安居梦,必须更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制,不仅要增加财政投入,提升住房改革进程的速度,而且必须加大房价的调控力度,改革住房公积金体制,完善廉租房制度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实在在的保护老百姓的住房利益。除此之外,在医疗保障层面,必须积极探索制度创新,运用灵活多样的保障手段,扩大医保覆盖范畴,进一步确认医疗保障主体,逐渐处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快速推动医保全国联网,切实处理异地看病、住院、购药的具体问题,与此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扩大基层医疗的范畴与区域。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体制,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改革医疗保险与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 2.2 采运用多种手段处理就业问题。就业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民生的重大问题,基于此,我国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但是在具体实施当中仍然有一些问题,像创业扶持政策不太细化、交流信息平台透明度欠缺,为了进一步未完善民生关系,则必须运用多种多言的手段处理就业问题,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进一步优化创业园区、科技孵化园区建设,健全大学内部的大学生创业基地、校外实习基地、校企合作机制等。 2.3 减少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每一级政府必须执行税收减免政策,进一步健全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范畴、主体、期限、税率机制等。于农民而言,政府必须调控粮食的收购价格同严谨的标准与执行程序,适度的调控市场经济,利用税收政策给予农民科学的补贴,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医疗、住房、租房、子女入学、户籍等问题妥善处理,对闲置耕地开展科学利用,对农村闲散劳动力科学安排,进而让农民渐渐富起来。与此同时,必须按照各自区域城市经济发展的具体状况,进一步减少城乡差距,最终优化民生。 3 结语 总而言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共经济管理得到了长足发展。加强公共经济管理对于改善民生,满足民生需要拥有很大是推动意义。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的偏失与矫正 【摘 要】 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公共经济管理方面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绩,随着经济与社会不断的发展,公共经济管理也在朝着新的方向进步。公共性偏失是公共经济管理中最常出现的问题,其中民主制度不完善、政府主体缺陷和民营化制度缺失,在行政管理监督方面尤为凸显。根据不同的问题制定不同的解决措施,总结出解决公共性偏失的高效解决方案,规范政府的主体职能和协作管理,推动我国公共经济管理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公共经济管理 公共性 偏失与矫正 民主制度 公民 一、概述 公共经济管理是一个由多门学科共同交叉相汇的综合性学科,其中包含了政治学学科、经济管理学和经济学,其中还不同的融汇了法学和社会伦理学等等。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共经济管理进行了整体的分析,从而形成不同的概念和框架体系,公共经济管理在概念上存在着许多分歧,但是在整体的经济管理职能方面是一致的。早期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曾经扩大了公共管理的主体,并且拓展了公共管理的管理理念,为公共经济管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共经济管理体现出一定的公正性,公共经济管理不会片面的追求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而是纵观全局去实现经济行为的平等公平性。其中最主要的还是注重广大民众的积极参加,创建起一个新的公共经济管理体系,可以更加有效准确地去制定经济行为的重要指标。公共经济管理体系经常会引入市场机制和工商管理,市场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会出现失灵的状态,市场中的一些私人部门是]有条件提供公共物品,而无法为社会创造一些福利条件。公共经济管理在新的视角下,除了一些政府组织和国际公共经济组织,都可以作为公共经济管理的主题,并且很好的去协调控制一些主体角色。通过不断去健全公共经济管理体系,推动国际公共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公共企业管理组织部门当中存在着一些偏失,需要及时的加以整改,同时还需要健全政府的主体职能,公共经济管理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只有每个部门都对自己的职能加以整改和细化,才可以更好地去推动公共经济组织的长远发展。 二、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的偏失 1. 政府主体的缺陷 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存在着一定的偏失,政府在主体位置存在着系统缺陷,政府主体在公共经济管理中的价值观逐渐出现异化,公共管理中逐渐引入新的市场机制。在公共经济管理体系中,逐渐达到经济、效益和效率三个总体目标,公共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其实是公平性,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核心价值观出现了偏移。公共经济管理的价值观首先要保证公平性,这样才可以更好地追求效率,从而推动政府主体高效的选择效率倾斜,这种公共经济管理核心价值观的偏移异化,逐渐会导致公共经济向错误的方向发展。随着政府主体在公共经济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政府会出现自利性行为,也就是说当经济利益摆在面前时,政府会优先选择利于自己的经济行为。制定一些考核体系去考核经济管理的行为,提高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地位,树立高尚的服务理念,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而服务。长此以往政府的公共形象,不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经济领域,最终都会导致出现腐败的行为发生,此外政府符合经济人假设,所以必将会在日后的经济决策中出现自利倾向。 政府决策失灵也是公共经济管理中最常出现的问题,如果在公共经济管理决策中赋予政府过多的权利和职责,势必会导致市场失灵和政府矫正过度,最终也会导致政府失灵现象发生。公共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并不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就限制了利润,随着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现象发生,就势必会导致政府管理出现断裂。我国的政治主体也出现了许多的缺失,在政治有决策的过程中政府官员存在着玩弄权力的现象,过度的控制权力自然就会演变到滥用权力。 2. 民主制度不完善且人民参与度低 我国在公共经济管理制度上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仍然会存在着一些消息闭塞和民主制度不完善的情况,在公共经济管理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再加上在推选人大代表时会出现一些民主失和现象,这个最终就会出现人民参与度低。选民罢免本选举单位选出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的程序仍然无法落实,这就导致在公共经济管理的初期,官员选用方面运行状况不透明。我国的公共经济管理仍然是以党和国家为核心来运转,在这个过程中人民主要是被动的承受者,所以公共管理决策中人民的参与程度远远不够。我国民主制度不够完善,直接导致了人民对于一些公共决策参与率较低,政府所做出的一些决策不能够满足公民的需求。首先我们应该健全民主制度,提高公民参与一些公共经济管理制度的决策,推动我国公共经济与管理的快速发展。国家执行力度过于单向行运行,公民在被动的接受过程中不能够理解政策的具体含义,所以就会导致公共管理决策的人民参与度过少。通过加强公职人员职业道德意识,逐渐对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一个约束,保障公民能够积极的参与一些政治决策。 三、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偏失的矫正 1. 规范政府主体职能 作为政府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一旦发现公共经济管理出现了价值观的异化,要及时的纠正经济的发展方向,在发展的同时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一些考核体系去考核经济管理的行为,提高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地位,树立高尚的服务理念,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而服务。个别的政府会出现许多自利的行为,这些行为要及时的加以抵制和改正,政府作为公共经济管理的主体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主体还要确定自己的职责范围,不可以逾越自己职责之外,也不可以放任自己的权利不管,政府首先是公共经济管理的分配者和制定者,所以主要的职责是经济发展的引导。在公共经济宏观发展上应该加强制定一些体系和法规建设,此外还需要加强公职人员的道德工作素养,提高政府职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政府主体存在着一些自利性的行为,政府主体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经济领域,主要还是要服务于人民。虽然政府主体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经济人假设,但是在一些具体的经济决策和具体的经济行为上,仍然会存在着一种趋向于资历的意识存在。政府主体长期的存在与自立的意识行为,就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社会的价值体系瓦解,只有不断的去规范政府主体的行为,才可以正确的去引导比较完善的价值观念。 2. 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并完善公民参与制度 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对于公共权力要加以必要的监督和评估,政府职员处于权力高职责重的一个位置,如果缺少了社会和政府的监督,长此以往必定会滋生腐败和贪污,从而扰乱政府职能工作。通过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完善公民参与到公共经济管理中的体系,适当地针对公共经济管理还可以建立一些高校的评估制度。不断去提高经济管理行为的有效性、高效性、公共性、合法性和公平性,对于政府职能部门出现的工作执法失误,进行及时的纠正和完善,对于执行失误还要进行工作后的反馈。 新的公共管理体系建立以来,我们需要不嗟娜ヅ嘌多元化的公共经济管理主体,协同这些主体共同的推动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还要引入一些比较科学规范的组织形式,缩短我国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有效的去解决一些公共问题。努力发展协作型公共经济管理,这种管理发展趋势,也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加强政府主体的协调控制作用。公共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公共性,但是就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仍然存在着许多公共性的偏失,随着民营化不断的快速发展,直接导致了公共利益的大部分流失。我们需要不断的去健全民主制度,加大力度去对公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有效的去对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的偏失去进行整改。 现代公民是公共管理公共性意识的承载者,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我们要强化公民的意识教育,通过去提高我国公民的自我素质,才可以更好的去维护公共性。在道德上要去培养健全公民的人格特质,在生活中要保障公民的生活秩序。 四、结束语 我国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仍然存在着偏失,这些存在的偏失我们需要进行及时的矫正,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及时加以解决。对于一些典型的公共性偏失表现,我们要制定一些专门的制度去完善和进行行政监督,逐渐去完善公共经济管理体系,此外还需要规范政府的主体职能、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全面推动公共性经济管理的发展。提高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地位,树立高尚的服务理念,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而服务。公共经济管理的价值观首先要保证公平性,这样才可以更好的追求效率,从而推动政府主体高效的选择效率倾斜。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公共经济管理的公共性偏失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公共经济管理的方式也逐渐呈现多样化发展。然而,当前公共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公共性偏失问题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快速转型发展。本文在公共管理视域下,探讨了公共经济管理的内涵,进一步分析了公共经济管理中公共性偏失的现象,并提出了相关改进策略。 【关键词】公共管理 公共经济管理 公共性偏失 公共经济管理概述 公共经济管理内涵。公共管理以公共性价值为首要原则,并运用3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效益)管理主义工具。当前,公共管理视域下的公共经济管理是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管理。市场机制以私人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但在公共福利供给方面的效用较差,这是公共经济管理与私人经济管理的本质区别。政府和市场在经济管理中是“体”与“用”的关系,公共经济管理的公共性较为明显,具有更加公平化、多元化的特点。 公共经济管理中的政府职能与作用。公共经济管理包括对公共经济的计划、预测、决策、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监督等过程。这些公共管理方式的公共性包括了国家公共政策和公共权利,其中公共权利是公共经济管理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公共性的集中体现;公共政策是为了实现国家公共经济发展的特定目标,比如满足公共需求、维护公共利益、处理公共问题等,广泛听取群众声音,在社会公众的认可下完成由政府的相关公共政策决定。具体来说,公共经济管理中的政府职能如下: 第一,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政府的社会组织管理职能注重管理程序的不断更新,对社会经济组织的变更与发展进行监督管理,不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第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保障。政府作为国家公共经济管理中的核心部分,同样也是社会公共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第三,规范公共经济管理的发展方向,使政府充分发挥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作用,实现我国经济体制完美转型。 公共经济管理的公共性偏失 政府主体职能不规范。公共管理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复杂工程,政府要做好目标定位,始终本着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态度,强化公共管理。在当前的法治经济背景下,法律对经济体制改革形成了一定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为了提高个人和企业依法办事的意识,政府经济管理机构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政府行使权力的范围由相关法律规定,在具体的经济管理工作中,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行为。 公共监督意识不强。公共监督主要是为了实现公共经济管理的公平、公正。现代公共经济管理的发展不仅需要加强政府职能,同时也需要强化公众的主体意识。我国公共经济管理监督体系较为混乱,各组成部门缺乏独立性,行政监督的法治化程度不足,公共经济管理体系无法实现有效沟通和有机协调。公共监督机制的瘫痪不仅影响了公共经济管理职能的规范发展,同时也导致公共监督意识减弱,监督体制发展呈现恶性循环的状态。 公民参与度不高。虽然我国在民主化的原则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在真正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完善现象,例如在人大代表推选候选人的环节中缺乏民主参与,选民罢免人大代表的实施程序仍然存在一定的落实障碍。这反映了行政机关公共权力滥用、运行不良、权利范围过大等缺点。我国公共管理要以党和国家作为经济调控与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而国家在公共经济管理中的职能单向性运行,公民作为被动接受者,在国家公共经济管理中的参与度远远不够,不利于公共经济管理的完善化发展。 公共经济管理不完善。在公共经济管理的变革发展中,一直存在民营化和私有化的对立。民营化认同者认为,民营化存在一定的竞争机制,能够有效促进管理效果提升,实现社会公共治理规范化。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产业化发展模式,商品销售各个环节之间紧密联系,多个地区和多家企业的加工与生产相互配合。单一的市场经济运转模式难以有效保障产业化发展的科学性,需要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进行合理调控和经济支持。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民营化改革逐渐延伸到公共事业领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公共利益的实现,主要体现在民营化的公平性损失、经济腐败以及经济性损失,加上公共经济管理中的私人垄断现象不断增加,民营化无疑对公共经济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 公共经济管理的公共性偏失的矫正 规范政治主体职能。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能型政府,政府公共经济管理能够对经济体制改革进行有效指导,使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型转变。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对资源的控制也不断宽松化,这对于强化市场经济竞争、促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创新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此外,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以市场为中心,依靠政府进行合理调控,从而有效实现政府和市场主体的相互沟通。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促进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相互协调。 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公共管理的公共意识主要是指代表公民主体,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因此,加强公共意识教育对公共性的维护至关重要。公民主体意识包括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从道德上不断培养公民的人格品质,只有公民在人格上认同主体意识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接受公共性教育;另一方面,法律要确保公共性的基础,这是实现公共经济管理公正的保障,因此,有必要向公民宣传有关政治经济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公民参与公共经济管理的必要技能。 完善公民参与制度。在公共经济管理实施过程中,应采用相应的反馈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公民的参与管理。公共经济管理过程中对管理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公共性格外关注,公众参与能够有效矫正并反馈公共经济管理中出现的政策偏差和错误策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严格执法模式。 加强多元化公共经济管理。政府职能是实现社会公共经济管理和谐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偏远地区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于沿海地区,重点省会城市的经济发展也远远优于边缘城市,这导致我国的公共经济调控难以保障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和双重兼顾。政府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通过不断突破各个区域的局限性,由沿海经济带动边缘城市经济发展。此外,由于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往往涉及到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组织团体,公共经济管理中的多方主体参与不仅展示了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形式,也反应了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因此,形成各方协作、共同促进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未来公共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综上所述,作为公共经济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公共性对社会经济的良好循环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公共经济管理中的公共性偏失问题较为严重,相关政府部门和组织应加强经济管理的规范化,比如加强政府主体职能、强化公民主体参与意识、建立多元化公共管理等,促进我国公共经济管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公共经济管理创新研究 [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公共管理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明显,但经济发展的质量不尽如人意。本文以公共管理创新提升经济增长质量为出发点,通过对我国公共管理与经济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并提出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公共管理;经济增长质量;路径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阶段,经济增长不似初始阶段那么迅速,如今的重中之重就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除了利用经济手段之外,还需要国家通过公共管理手段加以辅助,但是如今我国公共管理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政府管理垄断、办事效率低下。因此,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是当务之急,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需要创新管理机制、推动政府转型和社会转型。 一、公共经济管理的概念 公共经济管理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其中不仅包括经济学、管理学等理论基础性学科,还必须有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学科背景。从不同的学科视角来审视公共经济管理,就会形成不同的概念和框架体系。所以,多年来学者对于公共经济管理的概念存在颇多争议。在国外,例如斯蒂格利茨、汤尼森等知名学者,都是从政府作为公共经济管理主体的职能方面进行探讨公共经济管理。但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大胆地将市场机制和工商管理的方法引入公共管理。这不仅扩大了公共管理的主体,还从根本上革新了公共管理的管理方式,这也对公共经济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经济增长质量与公共管理创新的内涵 关于经济增长质量,各个领域始终没有给出准确的定义。有人认为这个概念属于政治经济学范畴,从效率上讲,产量、质量、效率、消费率等的共同增长就是所谓的经济质量提高;也有人认为这个概念关乎宗教、政治和社会等多个方面;而任保平认为经济增长质量,指的是经济的长期发展;叶初升则认为这是“质”的飞跃,突出“质量”一词。可见,学者们多是在主观上给经济质量下定义。虽然经济发展质量这一概念不确定,但是却有一定的“规范”,主要从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在于数量、规模上的提高,关键是将生态、社会系统也纳入其中。公共管理创新是指公共管理创新主体为了公共利益,对现存的有缺陷的公共管理制度进行改造,或对失效的公共管理制度加以废止,而使现存的有缺陷的公共管理制度得以完善,或创建出合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全新的公共管理制度的持续不断的创造性活动过程。公共管理的主导者是政府内的公共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其目标主要是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从公共管理的职能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要求来看,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一方面提高经济增长质量需要公共管理予以保障,也需要以公共管理做载体,公共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向都是由经济发展决定的,公共管理部门配置社会资源使得市场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另外,公平是公共管理的最终目的,社会协调发展和实现公共利益都是通过公共管理来实现的;另一方面创新管理机制也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手段。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数量往往先于质量而行,这是一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生态和社会成本太高,并不是市场管理机制不完善,这样很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此外,从现在的经济形势来看,经济多元化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经济主体多元化导致各主体之间竞争激烈,甚至出现了一些恶意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商家信誉。所以,政府要加强管理,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提高资源管理效率、规范主体行为、改变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 三、经济增长质量背景下公共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管理模式存在弊端。第一,政府主导管理。我国政府的各个机构层次划分明确,行政权力的运作、领导的指挥方向、信息传递方式、政府人员的权限和职责都有明确的规定,官僚制的价值观念格外重视形式和契约;第二,没有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建立灵活的、全民化和企业化的政府还只是设想。例如,很多人认为企业化政府只是简单地代替了官僚政府,在管理中滥用权利等现象就是具体体现。再有,临时机构和雇用的员工关心的只是如何按时完成任务,并不在乎管理的过程是否得当,这是严重缺乏责任心的表现。 (二)公共管理主体缺陷。第一,管理方法陈旧。目前,政府的管理带有主观性、强制性强的特点,透明度较低,主要管理方法是下达行政命令,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人们开始认识到提高经济质量增长的重要性,不仅要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还要致力于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传统手段和管理方式早已不能满足公众利益实现的需求;第二,公共管理供给主体单一。我国已经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型,公共管理事务越来越多,改革中的诸多问题也已暴露出来,但是政府利用权力掌握公共管理,成为了最大的“股东”,影响了管理效率。 (三)公共管理体制落后。第一,政府管理存在官僚制现象。在管理体制中等级制度明显,管理的前提是下级服从上级。官僚体制是在工业时代出现的,各种制度和系统内都渗透着官僚制,在这一制度下,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现象层出不穷;第二,政府供给与实际需求不符。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政府地位特殊,处于主导地位,而公众等被管理者没有优势可言,被管理者没有权利选择管理者,也没有权利选择管理者实施管理的方式,从而导致供需不相符的现象,最终导致福利分配不均、环境恶化等。要想实现经济质量的提高,就应该对社会、环境、市场等方面的不良现象加以纠正,但政府却越发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使得管理效率低下、经济失衡。 (四)公共管理的理念陈旧。管理理念是公共管理者在从事管理活动时秉承的思想原则和价值取向,起到规范主体思想观念的作用。我国的公共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第一,“唯GDP论”。改革开放虽然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付出的代价却是社会发展失衡,把经济增长看成简单的GDP增长,GDP成了管理绩效、官员评定的标准。然而,却缺乏对福利分配、服务建设、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关注,这种“唯GDP论”是导致粗放型经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第二,“无限政府”理念。在公共管理中,政府是主体,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管理中普遍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官本位”、“权本位”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政府成了“全能政府”,将自己摆在了至高无上的位置参与公共服务,公民对政府及其服务质量都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公共经济管理论文:强化公共经济管理对改善民生的影响 [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共经济管理获得长足发展。强化公共经济管理对于改善民生,满足民生需求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从我国基础国情出发,主要阐述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关系的作用,解析民生关系对公共经济管理的需求,提出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的改善措施,以期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关键词:公共经济管理;民生关系;公共管理水平 一、公共经济管理与民生的内涵 就国际社会而言,为实现国强民富的目标,各国政府的公共经济管理理念,都是把国家发展与民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紧密结合进行研究。通过研究不难发现,公共经济管理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其终极目标就是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这就要求政府提供的有限的公共产品应当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人民进行分配,而这二者相比较,重点在于保证公正性。因此,各级政府就要对所有社会成员负责,做到公共权力的合理运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公共资源分配合理。近年来,随着民生意识的觉醒,普通民众逐步增强维权意识,使得公共经济管理研究得以迅速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政府将民生问题上升到施政纲领层面,制定了多种惠民政策,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在合理分配公共资源、合理使用公共权力方面不断改进,对全部社会成员负责,制订的实施方案明确可行。要想深入研究强化公共经济管理对改善民生的影响,就要先弄清二者的内涵。 (一)民生关系的内涵。民生关系有狭义的民生关系和广义的民生关系,其核心是民生。广义的民生是同民生有关的事情,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事情。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群众会遇到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公共资源分配等众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而这些问题仅靠公民个人的力量无法完成,必须通过国家干预来实现。而狭义的民生是就是衣食住行等实际问题。这也是民生问题的核心。 (二)公共经济管理的内涵。公共经济管理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的公共经济管理来看,它包括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从狭义来看,公共经济管理是一门学科。二者密不可分,对民生关系影响巨大,共同作用于经济管理领域。公共经济管理的知识理论较为庞杂,涉及层面极为广泛,民众对其要求也较高。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广义和狭义的公共经济管理又有区别,不能混淆,同时对民生关系的作用也有所区别。 二、公共经济管理与民生的关系 (一)公共经济管理促进对民生关系的改善 第一,公共经济管理有利于协调民生关系。公共经济管理的出发点是改善民生,其终极目标是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从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家的经济发展正以举世瞩目的速度前行,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与之相关的民生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因此,公共经济对民生的投入不断增加,如逐年增加的财政投入,不断健全的各类保障制度,公共产品种类的丰富、制度的创新等,各级政府通过公共经济管理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使经济发展增速与民生发展相匹配,有效解决各类矛盾,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起到了协调民生关系的作用。 第二,公共经济管理促进民生需求的快速实现。从民生的内涵来看,民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民生主要指百姓的衣食住行,即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而广义的民生,除了社会保障外,还包括就业、医疗、生育、教育等诸多方面,随着社会的告诉发展,这些问题也逐步凸现出来。要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各级政府就要沉下心来,深入群众,实地调研,找准群众的正在需求所在,了解民意、民情,一方面抓经济建设不放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让公共产品不断满足群众需求,让人民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和国家经济发展红利,进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障问题,为民众办实事、谋福利,实现社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第三,公共经济管理通过协调政府财政支出实现高效的市场配置。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在医疗、社保、教育等方面加强财政补助,为弥补民生所需资金缺口,公共财政支出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资金配置简单化,没有发挥最佳效果。在有效的公共经济管理介入后,不但促进了公共产品的合理分配,同时,作为决策,将财政预算有效刺激经济发展,实现了高效的市场配置。 第四,公共经济管理平衡贫富差距。从我国现状来看,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另一方面,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我国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不可否认,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还挣扎在生活线上,与快速致富的阶层产生了巨大的差距,加之城乡差距严重,从而导致了一些社会问题。比如,一部分人产生了仇富心理,社会稳定遭到威胁。众所周知,贫富差距导致社会两极分化,而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贫富差距以及城镇化进程,导致农村人口迅速削减,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形成环大城市的都市圈,广大农村的医疗、教育、卫生的条件与城市差距不断加大,加剧了城乡矛盾。城乡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只有通过公共经济管理的适度干预,才能解决。 第五,公共经济管理促进就业。就全球来看,就业问题是民生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生之根本,各国政府都极为重视,就业对于公民而言,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当前,我国面临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而公共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责就是尽可能的提供就业岗位。但是从目前来看,政府的就业压力很大,尽管采取了诸多措施甚至立法来促进就业,还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事实上部分地方政府并没有充分完成减少失业,促进就业的民生工程。有的是主观上重视不够,有的是执政能力欠缺。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大学毕业生,毕业即失业。尽管各地方政府都推出了许多促进就业和创业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宣传不够,加上沟通平台和方式有限,最终没能达到预期效果。如果广大的大学毕业生不能合理就业,所学知识不能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对学生、对社会都是一种巨大的损失,同时也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因此,如何快速有效地解决就业问题,就成了公共经济管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而这一问题的解决也只有仰赖公共经济管理手段。
经济学论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学分析 摘要:本文从资源的稀缺性出发,提出了“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要性,进而指出“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意义;然后,通过对生产函数的描述,直观反映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过程与效果;最后,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建议。供都江堰灌区等“丰水”地区参考。 关键词:丰水 节水型 社会建设 经济学 目前,全社会对于水资源形势和节约用水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然而在“丰水”地区是否应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问题上,人们却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对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有的人不关心,有的人不支持,甚至还有的人只把它作为要项目、要资金的“口号”……“丰水”地区为什么要建设节水型社会,如何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动力等问题,推进人们对“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认识。 一、资源稀缺性与“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 水作为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其总量与可利用量是十分有限的。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人类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可用水资源(下称水资源)已经变得越来越稀缺。对水资源稀缺性的认识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水资源的稀缺是长期的、全局的、绝对的,水资源的丰沛是短期的、局部的、相对的。个别地区虽然习惯上被称为“丰水地区”,但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利用的水资源是无限的。第一,“丰水”是相对的,它只是相对于其它地区“不缺水”,也就是说该地区可能是“相对缺水”。(“丰水”是一个大家广泛使用却没有严格界定的术语,水文学在多年平均径流量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年(期)、平水年(期)和枯水年(期)的概念,现实中,人们约定俗成地把长江流域以南称为“丰水”地区,这是相对而言的。笔者认为是否“丰水”应视水资源的供需两方面而定,同时这是一个具有动态性质的概念);第二,该地区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极可能是不平衡的,例如四川省水资源就具有时空分布不均的特性;第三,水资源形势正在由“丰水”向“缺水”转化,这不仅包括自然条件的变化,用水需求量的提高,还包括人为污染造成可用水资源量的减少;第四,如果水成为商品,那么该地区对水商品的供给将是有限的。 因此,就“丰水”地区而言,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无用水之忧,但并不等于水资源不稀缺。既然水资源稀缺,那么就有必要优化配置。这里的优化既包括局部的优化,也包括全局的优化。局部的优化指在“丰水”地区内的不同地方和时期之间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局的优化则是指在“丰水”和缺水地区之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在此之前,人们首先提出的是“节约用水”。作为“缺水”的应对之策,其目的主要是节约水资源用量。随着对水资源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提上了议事日程。 “节水型社会”充分地体现了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思想。节约水资源用量只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浅层特征,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效益的最大化,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 “节水型社会”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战略措施。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的做法,手段单一,管理体系不健全,公众参与程度不够,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节水型社会”通过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能够提高全社会的自觉节水意识,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全过程,从根本上改变节水乏力的状况。 “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其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由之路。 首先,就局部优化而言,“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势在必行。由于“相对缺水”的存在、水资源在季节分配上的不平衡、“丰水”向“缺水”转化的动态性,“丰水”地区同样面临着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那种认为“我们这里不会缺水,没必要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观点是一种短视的行为。 其次,就全局优化而言,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动力和保障。全局的优化并不必然带来局部的优化。局部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不等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丰水”地区就没有自觉、自愿节约用水的动力。初始水权的确立和水市场的建立,使节约出来的水转化为商品,转化为经济效益,从而使“丰水”地区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趋于一致,为“丰水”地区节水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保护了“丰水”地区节水的积极性。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学描述 为了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情况进行直观的反映,笔者将“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效果描绘如下。 (一)静态的初始生产曲线 设静态下全社会初始生产函数为F(X),其中F(X)代表产量,X代表水资源用量。 一般情况下,图中横轴代表水资源用量,纵轴代表产量。生产函数曲线BAC代表了在一定的生产水平下,水资源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BA段边际产量递增,随着水资源用量的增加,产量逐渐增加;水资源用量达到A,产量达到最大;AC段边际产量递减,随着水资源用量的继续增加,产量逐渐减少。由于AC段中,水资源用量是可控的(用多少水,由人决定,用多了,可以把用水量减下去,洪涝灾害除外),故用虚线表示。 (二)缺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假设缺水地区生产函数与全社会相同,水资源用量受到水资源量的限制,最大水资源量为d,那么其产量只能达到D点,无法达到A点。该地区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了初始的生产函数,则形成了新的曲线B‘A’C‘。 该社会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生产函数变为F‘(X),生产函数曲线改变为B’A‘C’,从而在可用水资源量为d时,实现了比过去D点高得多的产量D‘。我们把BAC向B’A‘C’的转变视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 可从我国的现实中找到例证。1991年以来,我国耕地平均每年因干旱受灾减产粮食280亿公斤,城市、工业缺水60亿立方米,影响工业产值2300亿元。由于缺水,我国的生产函数曲线达不到最优点A.与此同时,我国万元GDP用水量2002年为537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这说明我们完全有可能改善生产函数,在缺水的情况下,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高得多的GDP.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以都江堰市为“丰水”地区代表,在现有的用水水平或者说生产函数下,可用水资源量有时为d(不妨设为最小值),小于最佳需求量a,有时为e(不妨设为最大值),大于最佳需求量a.在后一种情况下,为了达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值,都江堰市放弃了多余水量,故其产量在D和A之间变动。 都江堰市建立节水型社会也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效果。 建立了如缺水地区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实现在较少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产量F‘(X),如:在d下的产量D’。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F’(X)属于[D‘,A’]);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e-X)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另建立了新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在较多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的产量F‘(X)。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 (F‘(X) 属于[D’, E])‘;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 ((e-X ) 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总之,促使生产函数优化的过程就是“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漫长而复杂,需要应对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以及带来的各种风险,但是描述,我们可以看到,“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效益是显而易见的。 四、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对策思考 上面的分析对生产函数进行了简化,以直接地描述节水型社会的过程。实际上产量不仅是用水量的函数,更是其它多个自变量的函数F(X1,X2,X3,X4,X5…),我们可以把X1、X2、X3、X4、X5分别定义为水资源用量、劳动力素质(包括用水意识)、生产技术(包括用水技术)、生产结构(包括用水结构)、经济体制(包括管水体制)等。生产函数之所以能够变化,是众多自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优化生产函数,建设节水型社会也必须从以上众多因素入手。 当前,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首先要提高“丰水”地区政府、企业、公众对水资源形势的认识,充分认识水资源的稀缺性,克服“我们不缺水,不需要节水”的片面观念,增强人们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其次,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工作手段,改进节约用水工作,提升用水技术和生产结构。制定好流域水资源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加强水资源项目建设,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行计划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等,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优化水资源配置。 第三,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解决“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本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从根本上建立“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长效机制。在水权、水市场制度建立之前,建议国家考虑对“丰水”地区节水、调水区调水给予适当的转移支付。 第四,建立健全专职节水工作机构和投入机制,加大节水行业的科研和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加快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经济学论文:有关计量经济学的国民经济论文 一、影响因素分析 安徽省作为中部振兴大军中的中坚力量,其经济结构有着不可或缺的代表性,我们搜集到2000-2010年安徽省的部分经济数据,并据此对安徽省的经济结构进行分析。 1.人均GDP:它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人均GDP指标越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越高,一个地区越发发达,它的人均GDP就越高。 2.农业: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一个国家的农业越发达,它的经济也就越发达,并且安徽是农业大省,农业的发展状况更加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水平。 3.工业:工业是一个地区兴盛的标志,一个地区工业越发达,文明程度就越高,因此工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提升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4.运输业:运输业就像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它使得各个地区的资源得以融合,促进了资源利用的效率,加快了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且在运输业发展的今天,它给国民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贡献更是不可忽视。 5.旅游业:旅游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它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代表,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兴行业,其发展程度也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所以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同样不可小视。 二、回归结果分析 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决系数为0.9999,修正的可决系数为0.9998,说明模型对样本拟合得非常好。F统计量为18232.79,或其概率值P=0.0000,说明在显着性水平0.05下回归方程在整体上是显着的,模型对人均GDP的解释程度几乎接近99.9%,。T统计量除了X1因素以外,其他因素均大于2,说明另外三个因素对模型影响显着。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农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5991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5484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运输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9083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旅游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4075元。 三、计量经济学检验 1.多重共线性检验。可以看出每两个简单相关系数均大于0.8,说明模型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可决系数为0.9999,修正的可决系数为0.9998,说明模型对样本拟合得非常好。F统计量为22115.46,或其概率值P=0.0000,说明在显着性水平0.05下回归方程在整体上是显着的,模型对人均GDP的解释程度几乎接近99.9%,T统计量各个因素均大于2,说明每个因素因素对模型影响显着。 2.异方差性检验。通过White检验检验模型,得出nR^2的值为9.9376且P(nR^2) 0.05,说明模型不存在异方差。 3.自相关性检验。通过布罗斯-戈费雷或拉格朗日乘数检验,可以看出模型不存在自相关。 四、总结 最终模型为:Y=1012.6200+2.6382X2+3.0338X3+0.4557X4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2.6382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运输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3.0338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旅游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平均来说人均GDP就增加0.4557元。 五、政策建议 由计量经济学建模过程及结果可以看出,农业对于人均GDP的增长可以忽略,工业,运输业,旅游业对人均GDP的影响比较显着,我们应当大力发展这三个产业。鉴于安徽省自身的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以马鞍山,芜湖,铜陵等省内工业城市为首的工业特区,发挥其临近长江,靠近南京等重要二线甚至一线城市的的优势,紧跟长三角城市经济带的政策领导,以及高效地利用地理资源,政府可以投入重资打造长江中下游城市工业区(园),开发高新技术,不断促进工业高速高效地前进。 2.皖北有个交通运输业的重市-蚌埠,号称是火车皮拉出来的城市,其地势平坦,并且又有交通运输枢纽的历史,只是近些年发展有些缓慢甚至停滞。政府可以投入资金,大力发展一蚌埠为首的皖北交通运输特区,兴修铁路,并提供一些便利支持和帮扶政策,加速皖北的兴起。并打通与北上广的交通脉络,加速省内外的交流,带动安徽省的经济向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3.安徽还有很多的旅游资源,比如黄山,天柱山,九华山等等,政府应当出资,好好利用这些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并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与腾飞。比如为相关的旅游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为相关的自然资源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大力宣传省内的旅游景点等等,让旅游业成为带动省内经济高速发展的支柱产业,并使其成为循环产业,向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经济学论文:经济学视野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摘 要:人力资源开发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专门人才,同时也会产生开发风险,由于它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好人才开发规划,优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效果,从而有效地降低开发风险。 关键词:人力资源 投资风险 规划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投资与收益比例关系问题,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时将面对一系列的风险,当然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将最大限度的评估投资的风险和回报,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一、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风险 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投资,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是一种投资就必然会有一系列的风险,总的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员工流失和开发低效或无效。 (一)核心员工流失 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最大的风险后果就是核心员工、骨干员工的流失,这些员工的离职带走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与技术,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往往伴随的是企业中一个精英团队地流失,同时由于岗位的空缺,会影响到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也会对士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生产效率降低,并导致员工不配合企业后续的人力资源安排,对于一些掌握了企业技术、客户等资料的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将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带来更大的威胁。 (二)开发低效或无效 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员工是一个企业与员工双赢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是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未得到提高;或者是开发的转化不到位,员工未将其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服务于企业,都会会产生经济、时间、市场资源等方面的损失。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知识与技能要求的员工,原计划的工作会随之受到影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开发成本测算出来,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则无法准确计量,但可以通过开发前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及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标的变化进行间接反映。 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环境的风险 由于人力资源开发周期较长,而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快速变化的,且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制定及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方案过程中,始终会面临着政策的规范与管理、面临着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变革、面临着行业的变化调整、面临着人才的竞争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企业没有认真研究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开发策略,就会导致开发滞后或开发不对路,造成重大损失。 (二)零开发的风险 零开发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开发不做任何投入的做法,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仅仅是对员工组织了岗前培训,而不考虑员工上岗后的培训和开发,有一些企业家往往将开发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员工个人,对员工进行一种掠夺性的使用,仅仅是对其支付劳动报酬,不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人员结构的优化,更多的是倾向于从外部人才市场聘请,员工的岗位技能未得到提高,相应的工作效率会直接受到影响,员工职业危机感加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减弱,形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这种零开发观念指导的管理行为很难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人力资源规划不当 没有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企业,员工的开发是一项非常规性的工作,呈现出临时性、简单化的特点,由此,人力资源配置会进入一种非常规的局面,在解决人才供求缺口问题时捉襟见肘,不利于企业积极、灵活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人才开发规划中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是开发的盲目性、开发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对实际工作没有什么指导意义。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着重培训轻开发、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开发手段单一,缺乏整体的开发部署,导致员工的职业方向不够明晰;在选择开发项目时,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经营环境的变化、目的性不明确,开发的知识与技能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对于零开发的风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另一种极端的做法是认为开发是万能的,管理者急功近利,希望通过一两次的开发项目就能获得一支精英队伍,能够一劳永逸,在做规划时没有考虑企业实际发展阶段的需要、开发对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开发目标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完全由管理者一厢情愿的强制推行,这样会使员工面临较大的压力,且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因此效果不会很理想。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执行不力 在开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影响到项目的落实,如工作时间、个人时间与开发时间的矛盾;开发创新与抵制变革之间的冲突;其它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等。如果上述问题在项目执行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在项目执行时没有给予及时的调整,就会影响到项目正常进程,使整个工作偏离预期的开发目标,导致开发低效或无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规划与执行之间的协调与控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达到相关要求。 (五)缺乏内部成长通道 人力资源开发除了提高员工的知识与技能,还要明晰员工的职业发展目标,这样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自我超越的潜能,经过开发知识与技能得以提高,员工会自觉主动地向更专、更精的领域去学习与探索,会产生更高层次的追求。相应地也会需要更多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和施展才能的舞台,希望自身的价值在薪酬待遇、工作职位、工作条件等方面获得认可,如果管理者不关注员工变化了的需求,企业内没有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员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自我追求受到压抑,在较长时间的失望过后,其产生的结果或者是辞职转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或者是员工意志消沉,丧失了追求个人理想的执着,丧失了对工作的热情,使前期的开发效果归于零。这样的结果亦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一个示范效应,使他们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持怀疑态度,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产生不满,后期的开发工作会更难开展。 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目标明确、系统完整,可以动态调整。开发的目标要明确指向企业战略发展的方向,为企业的发展预先储备专业人员;系统完整则要考虑开发内容、时间上的要求,从内容上来说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能开发,时间上对一名员工的培养要结合他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长期的开发,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其提供 有针对性的开发项目;动态调控意味着管理者要密切注意企业经营环境、技术环境、人才供求、开发对象等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对开发项目的目标、内容、步骤、对象等方面进行调整,保证开发效果。 (二)签订保证企业权益人力资源开发合同 确定好开发对象后,企业要与之签订开发合同。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开发内容、形式、时间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为防止员工专业技能提高后另谋高就,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后的员工应在企业服务的时间、违约后的经济责任,对员工产生纪律和经济方面的双重约束,假使员工离职,企业还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减少企业的投资损失。开发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在员工的聘任合同中未进行有关规定,则在开发合同中,一定要和掌握了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签订竞业禁止的内容以保障企业的权益,在发生核心员工离职、侵犯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三)注重人才储备 管理者要提前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员工流失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导致工作出现混乱的局面。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团队,避免出现个人控制某个工作项目的状况,工作就不会因为个人的离开而出现中断;除了团队建设还应该注意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师徒的“传、帮、带”方式形成同一岗位的储备人才,当第一梯队人员离开时,后续梯队的人员能够迅速补充上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管理者要注意更新用人观念,处理好人才为我所用与为我所有的关系,积极探索各种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信息库,在需要时可迅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聘请兼职员工、短期工,解决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出现的人员缺口。 (四)加强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通过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并进行配套的制度建设,以形成企业倡导的价值体系,从精神层面上给予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引导员工的行为方式,降低流失率。企业可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改变主要取决于上级决定的“伯乐相马”式的人才选拔方式,更多的是通过“赛马”的方式由员工自己的才能来证明实力,为员工提供展示才能的“赛场”,为其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要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就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工作保障,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规划制定的是够合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开发项目能否有效落实等问题,对他们的开发特别是更新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 经济学论文:经济学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 摘 要:人力资源开发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专门人才,同时也会产生开发风险,由于它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必须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好人才开发规划,优化制度建设,提高执行效果,从而有效地降低开发风险。 关键词:人力资源 投资风险 规划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投资与收益比例关系问题,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时将面对一系列的风险,当然企业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时将最大限度的评估投资的风险和回报,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一、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风险 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种投资,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是一种投资就必然会有一系列的风险,总的来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员工流失和开发低效或无效。 (一)核心员工流失 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出现的最大的风险后果就是核心员工、骨干员工的流失,这些员工的离职带走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与技术,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往往伴随的是企业中一个精英团队地流失,同时由于岗位的空缺,会影响到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也会对士气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生产效率降低,并导致员工不配合企业后续的人力资源安排,对于一些掌握了企业技术、客户等资料的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将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带来更大的威胁。 (二)开发低效或无效 人力资源开发的目的是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员工是一个企业与员工双赢的过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是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未得到提高;或者是开发的转化不到位,员工未将其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服务于企业,都会会产生经济、时间、市场资源等方面的损失。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知识与技能要求的员工,原计划的工作会随之受到影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开发成本测算出来,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则无法准确计量,但可以通过开发前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及其他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标的变化进行间接反映。 二、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环境的风险 由于人力资源开发周期较长,而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快速变化的,且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制定及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方案过程中,始终会面临着政策的规范与管理、面临着知识与技术的更新变革、面临着行业的变化调整、面临着人才的竞争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企业没有认真研究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开发策略,就会导致开发滞后或开发不对路,造成重大损失。 (二)零开发的风险 零开发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开发不做任何投入的做法,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仅仅是对员工组织了岗前培训,而不考虑员工上岗后的培训和开发,有一些企业家往往将开发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员工个人,对员工进行一种掠夺性的使用,仅仅是对其支付劳动报酬,不考虑员工的职业发展,人员结构的优化,更多的是倾向于从外部人才市场聘请,员工的岗位技能未得到提高,相应的工作效率会直接受到影响,员工职业危机感加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减弱,形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这种零开发观念指导的管理行为很难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人力资源规划不当 没有制定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的企业,员工的开发是一项非常规性的工作,呈现出临时性、简单化的特点,由此,人力资源配置会进入一种非常规的局面,在解决人才供求缺口问题时捉襟见肘,不利于企业积极、灵活地应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人才开发规划中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是开发的盲目性、开发内容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对实际工作没有什么指导意义。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着重培训轻开发、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开发手段单一,缺乏整体的开发部署,导致员工的职业方向不够明晰;在选择开发项目时,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条件、经营环境的变化、目的性不明确,开发的知识与技能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对于零开发的风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另一种极端的做法是认为开发是万能的,管理者急功近利,希望通过一两次的开发项目就能获得一支精英队伍,能够一劳永逸,在做规划时没有考虑企业实际发展阶段的需要、开发对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开发目标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完全由管理者一厢情愿的强制推行,这样会使员工面临较大的压力,且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因此效果不会很理想。 (四)人力资源开发的执行不力 在开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影响到项目的落实,如工作时间、个人时间与开发时间的矛盾;开发创新与抵制变革之间的冲突;其它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等。如果上述问题在项目执行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在项目执行时没有给予及时的调整,就会影响到项目正常进程,使整个工作偏离预期的开发目标,导致开发低效或无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规划与执行之间的协调与控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未达到相关要求。 (五)缺乏内部成长通道 人力资源开发除了提高员工的知识与技能,还要明晰员工的职业发展目标,这样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自我超越的潜能,经过开发知识与技能得以提高,员工会自觉主动地向更专、更精的领域去学习与探索,会产生更高层次的追求。相应地也会需要更多的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和施展才能的舞台,希望自身的价值在薪酬待遇、工作职位、工作条件等方面获得认可,如果管理者不关注员工变化了的需求,企业内没有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员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自我追求受到压抑,在较长时间的失望过后,其产生的结果或者是辞职转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或者是员工意志消沉,丧失了追求个人理想的执着,丧失了对工作的热情,使前期的开发效果归于零。这样的结果亦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一个示范效应,使他们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持怀疑态度,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产生不满,后期的开发工作会更难开展。 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规划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目标明确、系统完整,可以动态调整。开发的目标要明确指向企业战略发展的方向,为企业的发展预先储备专业人员;系统完整则要考虑开发内容、时间上的要求,从内容上来说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技能开发,时间上对一名员工的培养要结合他本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进行长期的开发, 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开发项目;动态调控意味着管理者要密切注意企业经营环境、技术环境、人才供求、开发对象等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对开发项目的目标、内容、步骤、对象等方面进行调整,保证开发效果。 (二)签订保证企业权益人力资源开发合同 确定好开发对象后,企业要与之签订开发合同。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开发内容、形式、时间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为防止员工专业技能提高后另谋高就,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后的员工应在企业服务的时间、违约后的经济责任,对员工产生纪律和经济方面的双重约束,假使员工离职,企业还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减少企业的投资损失。开发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在员工的聘任合同中未进行有关规定,则在开发合同中,一定要和掌握了商业秘密的核心员工签订竞业禁止的内容以保障企业的权益,在发生核心员工离职、侵犯到企业的商业秘密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三)注重人才储备 管理者要提前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员工流失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导致工作出现混乱的局面。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团队,避免出现个人控制某个工作项目的状况,工作就不会因为个人的离开而出现中断;除了团队建设还应该注意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师徒的“传、帮、带”方式形成同一岗位的储备人才,当第一梯队人员离开时,后续梯队的人员能够迅速补充上来,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管理者要注意更新用人观念,处理好人才为我所用与为我所有的关系,积极探索各种灵活的用人机制,建立人才信息库,在需要时可迅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聘请兼职员工、短期工,解决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出现的人员缺口。 (四)加强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通过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并进行配套的制度建设,以形成企业倡导的价值体系,从精神层面上给予激励,增强企业凝聚力,引导员工的行为方式,降低流失率。企业可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改变主要取决于上级决定的“伯乐相马”式的人才选拔方式,更多的是通过“赛马”的方式由员工自己的才能来证明实力,为员工提供展示才能的“赛场”,为其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企业要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就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工作保障,这些人员的业务水平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规划制定的是够合理、相关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开发项目能否有效落实等问题,对他们的开发特别是更新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 经济学论文:新婚姻法对城市青年婚恋观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社会价值观念是指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思想体系, 指导着人们的一切社会活动,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往往成为整个社会变迁的先声。〔1〕 而婚恋观指导着人们的一切婚恋行为,婚恋观的变化在家庭的构建和维持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外在表现形式是择偶标准的变化。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的和谐稳定往往对一个社会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发挥着重要影响。我国当前处于社会的急剧转型期,尽管婚恋观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在不同环境下的择偶标准不一。其中在择偶标准中一直存在一个基本矛盾:物质与爱情的矛盾,“注重追求个人的情感需求还是注重经济等物质因素的作用,成为现代人择偶时的一个两难选择”。〔2〕然而主流的婚恋观应该是符合整个社会发展所需的,有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的可持续进行。从这一角度来讲,扭曲的婚恋观是指不利于人类社会良好发展和延续的,通过不合时的择偶标准具体形式指导人们进行婚恋行为选择的社会价值观。在当前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城市青年(这里的城市青年主要指达到适婚年龄,在城市长期居住工作的青年,这部分人才是面临房价和婚房问题的主要群体)婚恋观的日趋物质化、世俗化,在择偶的过程中经济因素超越了感情因素的考虑,尤其体现在婚房成为结婚的首要权重因素。 扭曲婚恋观的直接后果之一是造成城市青年在婚恋市场二元化,出现供需结构性失衡,笔者将其概括为结构性无偶现象。本文所谓的婚恋市场二元化是指,与贝克尔“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相对应过来的概念,把婚恋市场分成“有房适婚男性”和“无房适婚男性”两个市场,具体展开见下文。结构性无偶是指,尽管婚恋市场上存在较多的求偶需求,但由于处于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以及个人特质的差异,适婚男女出现供需不匹配,导致无偶男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比例过大,给社会运行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一、城市青年婚恋观的扭曲现象 在中国,买房结婚是一种固有的情结。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不同于西方工业文明,中国人更注重安土重迁,房子能给中国人带来巨大的安全感和归属感,置业情节严重,“婚房”也就自然成了结婚的“必备品”。结婚买房本无可厚非,但在高房价形势下,婚房却引出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房价的一路攀升,大大超出了城市青年的支付能力。有学者利用全国的数据,创建了一个以房价收入比为核心的住房压力指数,实证分析得出,2007 年中国住房压力最低的是呼和浩特,指数为29%,而西方学者认为合理的家庭负债比例不超过1/3,中国当前有一半以上的大中城市住房压力指数超过这一标准。〔3〕作为工作刚起步的青年工作者,收入相对而言比较低,积蓄非常薄弱,住房压力自然更大。 中国结婚形式一直以来还是女性脱离父母,进入男方家庭或重新组建家庭。在这一过程中,女性对住房的需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在沉重的住房压力下,女性在择偶过程中把是否拥有住房作为衡量配偶的一大重要甚至第一标准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物质型”婚恋观对当下青年影响愈发严重。〔4〕《2010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70.8%的女性认为男性必须有房才能结婚”。〔5〕另据2010年“首都市民价值观调查模型建设研究”课题调查发现,高达43.7%的青年女性认同“有车有房是当今择偶的基本条件”。“拜金女”“闪婚族”“房奴”“恐婚族”“大龄未婚女”等群体随之增加, “宝马名言” “房奴”“蜗婚族”等辞藻不仅在网络上频频使用,在现实中也广为流传。高房价对女大学生的婚恋观影响尤为明显,这一群体流行着“男靠家,女靠嫁”的说法, 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们将婚姻视为就业的一条捷径,戏称为“曲线就业”。〔6〕婚恋观世俗化、物质化现象严重。尽管关于此问题争论颇多,但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真正对其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运用婚姻经济学的理论对其展开分析,探讨婚恋观扭曲导致婚恋市场结构性无偶的过程及其影响,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 二、结构性无偶形成过程及其影响分析 婚恋问题的研究广泛存在于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领域,然而作为婚恋主体的男女双方大部分情况下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是资源的一种。从整个社会范围来看,他们之间的匹配和结合,实质是资源配置的一种。从男女个体来讲,他们的择偶过程,实质是把对方作为一个消费品进行选择购买的过程。因此,基于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婚恋问题,赋予了对此问题的认识较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更多的理性成份。 (一)婚姻经济学理论基础 学术界最早开始从经济学角度来探讨婚姻是亚当·斯密。在1776 年出版的《国富论》一书中, 亚当·斯密(Adam Smith)就讨论了在工人阶级中, 贫穷如何抑制婚姻这一问题。运用经济学工具和技巧来探索为何结婚、何时结婚以及与谁结婚是近期的发展。大卫·戈尔和劳伊德·夏普利( David Gale and Lloyd Shapley 1963)最早发展了一个婚姻匹配模型。〔7〕 英国学者詹姆斯·费雷泽则通过社会交换理论来分析婚姻关系。〔8〕而国内学者从经济学视角探讨婚姻的典型代表有王宇中的“美满婚姻二维匹配模型”理论,强调男女双方资源的对等性和特质的契合性〔9〕。李煜、陆新超着重从先赋性和自配性两个角度分析了婚配的变迁。〔10〕然而对婚姻经济学概括较为系统的还属加里·贝克尔,下面笔者就其婚姻经济学的部分理论作一个简单的梳理,主要包括两部分:选择结婚的动机和婚姻匹配的对象选择。贝克尔假设家庭产出对于夫妻双方来讲是单一的同质商品,换言之,男女双方从婚姻中所获的收入是相等的。那么对于所有结婚者来说则有下列等式:〔11〕 另外贝克尔还对婚姻匹配的对象选择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这样的婚姻市场才会是家庭产出最大化”。从单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他们往往追求的是比自身等价或者更优者结合。 在已有的婚姻经济学研究成果中,大部分学者在讨论婚姻市场供需平衡问题时,主要考虑的是婚恋市场上的市场因素怎么影响供需平衡的。诸如个人特质(商品特性)、男女比例(供需数量变化)、择偶偏好(消费者偏好)等。即在充分自由的婚恋市场上,结婚的双方基本上是对等的质量。但考虑到区域隔阻、时间等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还是会出现诸多婚配失败的现象,这些都是由于婚恋市场自身缺陷造成的,只是暂时性的供需不平衡,能靠婚恋市场内部进行调节的。然而,在一些 特定的环境下或特定时期,非市场因素通过影响市场因素往往会给婚恋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对于婚恋市场来说,居高不下的房价便是一个影响强烈的非市场因素。它的出现导致了婚恋市场供需出现结构性失衡,是婚恋市场本身所不能自动调节的。 (二)结构性无偶的形成及其影响 本文主要是从城市女青年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因此笔者把适婚女性看作是婚恋市场上的需求方D,男性为供给方S,而女性在婚配时的心理预期收入为市场价格P。为进一步展开分析,明确几个限定条件是很有必要的:1)在新婚姻法出台前后,适婚男女的收入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可以忽略极小部分的暴发户),换言之,他们的绝对支付能力在这一时期是稳定的;2)贝克尔把男性区分为高质量男子和低质量男子,本文则根据有没有住房将其分为“有房适婚男性”和 “无房适婚男性”。前者既包括在城市已经拥有住房,或者已经具备购房的实际支付能力(不管这种实际支付能力是自身具备的还是遗赠得来的),后者则相反。3)假设“有房适婚男性”和 “无房适婚男性”两群体可以看成是能够区分的两个市场。4)P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地稳定,即女性对于婚配结果的心理预期较为稳定,例如获得和谐的婚姻,美满的家庭等。 假设在房价虚高(以超出平均居民实际支付能力为分界点)的态势前,如图(1)、(2)分别为MH 、MNH市场,P为购买方(即女性)对其能支付的对价,即购买方能从婚配中获得合理的预期收入水平,此时MH 、MNH市场在价格P0水平均达到均衡状态。即在房价虚高前,婚恋市场正如贝克尔所假设的“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达到较为均衡的状态。然而随着房价这一非市场因素,导致了需求方(女性)消费的偏好产生了转移。这一转移过程是这么进行的:在中国传统婚姻模式下,一般是由女性脱离父母,嫁入男方家庭,也就是婚姻剥离了女方的原居住地,此时女方在婚配中必须衡量男方有没有住房,但随着房价的虚高,大大超出人们实际支付能力时,拥有住房的男性相对在减少,而没有住房的男性相对在增加。从女性角度来讲,由于价格P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地稳定,即女性对于婚配结果的心理预期较为稳定。然而房价的虚高大大地增加了继续维持这种心理预期的成本,如果把目光从“无房适婚男性”转移到“有房适婚男性”,就可以消除这增加的成本。女性在婚配中对住房的需求,这种心理变化投射出来的是对 “有房适婚男性”的需求绝对和相对地增加。相应地,婚恋市场会发生如下变化:在MH市场上,供给曲线减少到S2,需求曲线增加到D2,从而出现需求过热,产生缺口QH2-QH1;而在MNH市场上,供给曲线增加到S2,需求曲线减少到D2。从而出现供给过剩,产生剩余QH2-QH1。只要其条件保持稳定,这种缺口和剩余在短时间内是不会消除的,仅靠婚恋市场自身是无法调节的。在“有房适婚男性”市场上,大比例的无偶女性增加,而在“无房适婚男性”市场上,大比例的无偶那男性增加,形成结构性无偶现象。 结构性无偶带来的社会问题颇多,最为直接的是大量刚毕业的男大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村男青年、收入微薄的适婚男性群体求偶难, 大龄未婚青年增多,退后了整个社会的结婚年龄, 进而影响到我国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加速。另外由于在择偶过程中过于注重经济因素,导致婚姻质量下降,离婚率逐年增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最后,扭曲的婚恋观会给整个社会风气带来长久而且深远的不良影响,对国人的价值取向产生误导,不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 三、新婚姻法对结构性无偶的调整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新婚姻法)于同年8月13日开始实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中关注的焦点在新婚姻法的第七条和第十条。前者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被网友俗称“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后者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被网友俗称“谁首付,房子归谁”。 有网友称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婚姻在拜金路上刹车”,看似调侃,其分析起来不乏几分道理。新婚姻法的第七条和第十条无疑给广大女性一个申明:法律上不再承认仅仅通过婚姻缔结而获得的房产权(夫妻之间的遗赠除外),通俗讲就是如果房产权当时或将来归男方所有,结婚后女方并不能自动获得部分房产权。对于婚恋市场而言,新婚姻法属一个非市场因素,它的到来使得“有房适婚男性”弥补房价给女性带来的成本这一功能大打折扣,或者弥补的风险性大大增加。相反,与情投意合男性结婚,尽管房价带来的成本依然存在,但对婚后婚姻稳定的预期会提高。不管嫁给“有房适婚男性”还是情投意合的男性,房价带来的成本都等价存在,但后者的婚姻稳定性更高,这就使得女性的目光从“有房适婚男性”转移到情投意合的男性身上,即贝克尔说的“高质量的男子和高质量的女子结婚,低质量的男子和低质量的女子结婚”的均衡状态。如图(3)、(4)所示, T0表新婚姻法出台时间, L1 、l1分别反映“有房适婚男性” 和“无房适婚男性”需求量的变化,L2、l2分别反映“有房适婚男性” 和“无房适婚男性”供给量的变化。T0时,需求量下降,出现拐点,房价的上升导致供给量缓慢下降,但幅下降幅度比需求量曲线小,因此MH市场缺口逐渐缩小。由于女性对MH的需求量减少,则会转移到MNH市场进行挑选,则对“无房适婚男性”的需求量增加,l1出现拐点,这一市场上的剩余逐渐减少。 由上述分析可见,新婚姻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结构性无偶进行了调整。最新出炉的《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写道:“2011年的调查中68.3%的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2010 年的调查中 70.8%的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比例有微弱下调。” 〔12〕 但报告同时表明, 46.8%的人表示对新婚姻法的“具体内容不是太了解”,可见新婚姻法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还是比较小的。 四、结论 婚恋观涉及到我国社会稳定以及未来人口结构发展等社会问题,扭曲的婚恋观及其带来的结构性无偶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采取一定的措施是必要的。 (一)加大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新婚姻法的出台,让已经变形了的婚恋观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扭转,对结构性无偶产生了一定的调整。然而由于新婚姻法出台的时间 较短,知晓度相对较低,因此为进一步加速扭转趋势,有必要加大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 使更多的城市女青年了解新规定,逐渐降低房价在婚恋条件中的权重,进而对自身的婚恋行为作出慎重选择。在基于情感和经济因素的综合考虑上,选择更为稳定的婚配对象,提高整个社会的婚姻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延缓离婚率的上升,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二)减轻青年住房压力, 弥补婚恋二元市场的鸿沟。由上述分析可知,婚恋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无偶主要是由巨大的住房压力带来的。因此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政府务必要采取一定措施减轻青年的住房压力,加大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另一方面加大贫富差距调节力度,使低收入青年在绝对和相对意义上增加收入,逐渐弥补婚恋二元市场的鸿沟,提高适婚男女的匹配率,促进婚恋市场有效运行。 (三)积极健康的婚恋观引导。自然婚恋问题不能仅靠一纸文书就能决定走向的,还应结合“本质上在全社会推动忠贞、责任、和谐、挚爱的家庭情感和婚姻观”双管齐下,引导我国青年形成积极健康的婚恋观,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经济学论文:计量经济学教学改进建议论文 一、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课程教学定位不明,缺乏专业针对性。以我校为例,《计量经济学》是工商管理、国际贸易、信息管理、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必修课程。然而不同专业对计量经济学课程的要求不同,如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等专业要求定量分析较多,应以理论方法为主,而工商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等专业则应以实际应用为主。并且,每个专业都有其专业特点和要求,必然导致计量经济学在各专业的应用和应用程度有较大的区别。然而,现有计量经济学课程的设置、教材建设、教学大纲的规范都过于泛化,难以适应专业需求。特别是教学案例的分析,此专业学生听彼专业的案例,往往会听得云里雾里的,结果不能激发学习的兴趣,所以学校在安排课程时应尽量一个专业一个班,而不是多个专业一起,应根据不同专业学生设置教学案例。 2、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单一化。目前,计量经济学教学方法或教学手段大体经历了由黑板教学到黑板与多媒体结合,再到多媒体教学的过程。黑板教学多侧重于计量经济学基础方法的数学推导和逻辑推理,而多媒体教学则更多以PPT的板书方式、计量软件辅助教学来展开计量经济的学习。现在比较受推崇的教学方式是黑板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只有在必要时才会用黑板表达相关方法的基本数学原理。一般院校要求计量经济学课时至少要48课时,有的甚至要96课时。那么,对于如此复杂的课程来说,要想在短短的48课时内讲完一元或多元线性回归、非线性回归、虚拟变量、异方差、自相关、多重共线性、联立方程和时间序列等内容,来配合事先拟定好的教学进度计划,就算是从事多年计量经济教学的教师也要花费大量时间来掌握教学内容、各知识点之间的逻辑、重点和难点,何况那些专业基础知识不是很扎实、刚刚接触计量经济学的学生,他们只能被动地去接收老师所要传达的所有信息,难吸收、理解这些信息的内容和作用,更无从谈其应用。 3、轻能力培养与实际应用。学习计量经济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学会应用。然而,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大多数学生不会应用倒还算是小事,更甚者是根本就忘记计量经济学内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1)缺乏研究创造性培养,这一点主要体现着案例教学上。现有计量经济学所提供的案例都是与章节内容紧密相连的,但多数案例仍然过于简单化和抽象化,没有给予学生充分挖掘的计划,而使案例教学流于形式。我们知道,计量经济学讲究的是由问题入手,然后选择变量—设计模型—收集、处理数据—建立模型—模型检验的过程。以GDP数据处理为例,学生首先应该判定GDP是按可比价格计算,还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然后要检验这个数据是不是存在异方差性、自相关性等问题;最后,通过相关方法的解决处理,才能用这个数据去分析问题。而事实是,我们把所有可能面临的问题都想到了,都提前做好了,那么学生在做案例时就像填空一样,机械地完成教学内容的每一步,仍过多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这样既达不到计量经济学习的目的,也不能锻炼学生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2)计量经济学的理论课与实践课衔接性不强。应用计量经济学除了要学会计量方法,还要学会相关计量软件(如Eviews,Stata,SAS等)操作与分析。然而,现在问题是计量经济的理论课与实践课衔接性不强:一方面是由于教学计划导致的,48课时除了要上理论课,还包括实践课,这就很难两者兼顾;另一方面就是学校的教学条件跟不上,如实验室太小,计算机太少,一次安排不下很多人上机等情况,这样分批次就会影响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再者,课堂上老师与学生互动环节较少,学生演示机会不多,也会降低其学习计量经济的兴趣,课后不愿动手去练习操作。 二、计量经济学教学的若干改进建议 1、合理安排课程设置。《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要求学生具有宏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学 等先修课程的良好基础。许多老师都会有“难教”的感觉,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学生的基础知识不够扎实,但作者认为也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设置有关。比如大一、大二期间学习高等数学、宏微观经济学、矩阵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统计学的学习,大三第一学期就应该紧接学习计量经济学,而不是将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大四,这样学生就会很快投入到计量经济学的学习中,容易理解和吸收,而不是找寻或重拾学过但已忘记的内容。再者,我在教学中就碰到过将统计学与计量经济学安排在同学期同时开课,甚至统计学比计量经济学晚开课,这样就给计量经济学老师授课时带来很大的困难,在讲授过程中还得兼顾统计学基础知识的讲解,不但占用计量经济学的授课时间,也会打乱教学大纲安排,严重影响教学效果。公务员之家 2、强调专业教学。这样做主要是比较有针对性,将计量经济学的理论内容与专业案例相结合,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了解计量经济学在本专业哪些领域应用,如何应用,怎么实践等,从而克服计量经济学“难学”、抽象而模糊或无从下手的局面。以国贸专业为例,就会根据专业背景选取实际利用外资额(FDI)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影响等问题来研究,既从定量角度让学生真正了解贸易对中国的影响情况,又将所学计量经济的内容融会贯通,并且一个案例的分析还能启发、衍生出新的问题,就可以跟学生共同探讨、研究,增强相互之间的沟通,有利于促进学生自发去学习本门课的兴趣。 3、重视启发教育。计量经济学本质上是一种分析问题的工具,那么就需要去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去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才能充分展示计量经济这门工具的有效性。为此,要重视研究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协作学习等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中的应用,如展开课程论文研究与写作等形式。老师通过有针对性地讲解哪些是好的选题,哪些是不好的选题,这一选题的目前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然后以问题出发,结合所学的计量经济内容让学生参与、判断、分析这些问题,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就会改被动变主动,积极去学习。此外,计量经济学教材的选取也是很重要的,一本好的教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因此,对于非统计专业学生来说,教材的选取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内容简练,深入浅出,避开复杂的数学推导过程;(2)重点介绍计量经济方法、计算结果的统计与经济意义分析;(3)详细介绍计算机软件操作步骤,帮助学生理解计算结果,学会计算操作;(4)教材结构和内容设计要具有继承性和集成性,要能兼顾国内外同类教材的精华,介绍计量经济的前沿知识,体现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趋势。 经济学论文:世界与计量经济学探讨论文 在这篇文章里,我试图论说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是科学史上关于宇宙本质的争论。这个问题十分重要,因为对宇宙是有序运转的,还是无序地紊乱地运转的认识支撑了我们对于科学的信仰、我们的情感和某种程度上我们的人生 哲学 。也是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计量 经济 学 得以建立。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学习计量经济学的几个基本问题。第三个问题,我将之称为“计量之美”。我一直相信任何一个学科都是极其美丽的,因为,它们不仅告诉我们很多关于世界是如何运行的真知灼见,更重要的是教会我们许多世俗智慧甚至一种人生哲学。因为我一直坚信,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也会得到不同的读书体会。因此,在这个问题之下,我仅就自己的体会谈谈计量经济学的世俗智慧和对我们人生态度的启迪。 一、随机行走的世界 对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宇宙的认识和思考,一直以来吸引着各个时代思想家们的智慧。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本质上是什么样的呢?是以一种有序的、有规律的方式在运转还是无序的、杂乱无章的运转?这种运转能否为我们的智慧所认识?人们对这些关于宇宙问题的渴求正是造就了人类自身的智力进化和卓越品质的重要动力之一。 在我们今天的视野所及的范围,我们知道对这些问题思考的最有影响力的思想是由18世纪的思想家们做出的。18世纪的思想家们建立了近代最有影响力的哲学体系,他们设计了一个“有序的”世界。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世界观是一种“决定论”的世界观,坚信这个世界正在按照某种已经设计好的秩序在运行。持有这个“决定论”观点的人包括诸如牛顿、爱因斯坦等最伟大的自然科学家。这个体系的科学性则是由牛顿定律和对牛顿体系进一步思考的 数学 定律所保证的。当然,自然科学家们这种关于宇宙的信念和洞见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从事 社会 科学研究的思想家们,其中也包括经济学家。 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的思想根基也是源于这样的一种信念。他把这种自然科学的有序世界的观点应用到人类社会里,形成了一种从看似“无序”到“有序”的观念,提出了一个“和谐的经济系统”的观点。这种和谐的经济系统的动力则是人的自利动机。 我们决不应该低估这种关于世界的观点的影响力和洞察力。事实上,我们一直在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下生活并做出各种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决策。一种对于人类经济社会的“完美和谐”的信念直接导致了大家对政府干预经济的效果的质疑,并且主导了许多关于政府问题的争论。这种“决定论”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支撑着我们对于自由经济的信心和我们对于世界的信仰。 但是这一体系在历经几个世纪之后,遭到了怀疑。对于这种“决定论”的世界观的挑战来自于 统计 观点,尤其是概率论的成功。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二者对于世界的看法的分歧。比如我们说,消费函数是 ,其中, 是自发消费, 是可支配收入,c是边际消费倾向。进而我们可以把消费函数 写作 是可支配收入的函数: 。这个消费函数是更加广泛意义上的数学若干函数中的一个。这个函数明白无误地说明,居民的消费量将精确地取决于可支配收入、自发消费和边际消费倾向。这种函数关系是一种确定性的关系。但是,我们知道,这种关于居民消费的断言在现实中毫无疑问是会受到质疑的,居民的消费量并不是精确地取决于这几个因素。在很大的程度上,这种消费关于自发消费、可支配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的关系是不确定的,或者说是随机的,有着概率分布的。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差别,持有决定论观点的人依据一种确定性的函数关系认为,这个世界将会精确地按照数学定律所描述的那样运转。而持有统计观点的人却认为,即使是知道了这种关系,消费与其他几个因素之间仍然是一种偶然的,不确定的,有着概率分布的关系。 我们把后一种对于世界的观点叫做统计观点,正是这种统计观点,打破了原来思想家们头脑中的有序结构。但是,这二者之间的分歧似乎是让人迷惑的。因为,当我们在利用统计方法的时候,我们却得出了一些几乎完全可靠的定律。而且,统计总体越是偶然、紊乱,就越能更好地表现出统计规律和必然性。比如,我们投掷硬币,当我们投掷的次数足够多的时候,我们发现,出现正面和反面的概率竟然惊人地各是.5。再比如,我们对于某种考试成绩的统计发现,如果样本足够的大的话,成绩分布将会呈现一种正态分布。并且,人数越多,成绩就越呈现标准正态分布。更加令人惊奇的是,看起来我们做事情可能犯错误的情况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人几乎不能随意地犯错误!总之,某些看起来是无迹可寻的东西,似乎又都可以找到规律。这样,决定论和统计观点二者之间又有什么差别呢?事实上,二者之间的差别仅在于,统计观点认为不存在绝对的定律,任何所谓的定律其实都是有着某种概率的“可能的”情形。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定无疑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是随机行走的,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中,如果我们相信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世界都是随机行走的,那么人类社会也会表现出这种随机性看来并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但是,这并不就意味着随机行走的世界会因为其不确定性而无法认识,即使这种随机行走的世界确实可能形成一种混沌状态。我们能够在“决定论”和关于世界的“统计观点”那里架起一座桥梁。那就是: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定律,这些定律是对某些事情本质的一种最好近似,即使这些事情的本质可能并不是一元的。或者说,这个世界会从无序走向某种程度上的有序。对这些统计定律的发现,在我们的专业范围内,就是计量经济学的任务了。 二、随机行走的世界与计量经济学的任务 事实上,统计的成功应用在很早就已经开始了。大约在17世纪,有一位叫做格兰特的英国商人就通过研究注意到:因事故、自杀、各种疾病而死亡的人的百分比是固定的。这几乎叫人感到惊奇!而且也是统计学的成功使得人们日益认识到,一个国家的定量 材料 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政府决策者,都应该思考数据。 计量经济学就是为了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探讨统计性规律!因为只要知道了这个规律,我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认识这个世界。但是要记住这种认识肯定是不完全的。而且根据需要,我们还可以根据这个规律来进行预测。进行预测是我们关心规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更加值得称道的是,计量经济学在推断统计规律时所用的方法和理念。因为,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永远是不会完全的,我们只能根据部分“样本”来推断这个世界的整体状况。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我们能够对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进行完全的观察,我们就期望可以得出一个关于这个世界本质的定律。可是,我们不能把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都观察到,也可以说,我们认识的局限是不确定性的来源。能否由样本近似地认识整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一种坚信可以由样本来推断整体规律的信念的话,我们就不能建 立这门学科。 这种由样本来对整体进行推断的方法是计量经济学的主要方法。我们要通过一种叫做回归分析的技术来达到这个目的。“回归”这个词最先由F.加尔顿(Francis Galton)爵士引入。加尔顿研究发现,父母和孩子的身高有这样的一个趋势:父母高,儿女就高;父母矮,儿女也矮。但是高个父母的儿女们在同龄人中并不像父辈那样在同龄人中显得那样高,儿女辈的平均身高将“退化”到或者说“回归”到全体 人口 的平均身高。这也叫加尔顿的“普遍回归定律”。加尔顿在智力遗传的方面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一般来说,天才是要遗传的。但是天才的后代却要比他们的父辈们平庸,也就是他们的智力水平将“回归”到中等水平。但是,对于这种回归背后的动力分析可能已经超出了计量 经济 学 这个学科的研究范围,即使这种研究也许会导致一种有意思的 哲学 的建立:所有的有机组织都将趋于标准状态! 回归的现代意义则稍微有点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回归是指,一个叫做因变量的量和其解释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相关的关系。实际上,回归和相关是两个极容易混淆的概念,容易混淆的原因既是因为这两个概念的相近性,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复杂性。哲学上宣称,这个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这个宣称的深刻性在于确认了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完全独立的。比如,我们可以发现在现代 社会 死于癌症的人逐渐增多,这二者是相关的。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是现代社会导致了更多的人染上癌症。再比如,这也经常被用来反驳 统计 结论,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的情况可能和这个国家一个时期的太阳黑子出现的情况存在一种相关关系,但是这种相关关系却不能作为我们行动的任何 指导 。在这个问题的区分上,就是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之间的分歧了。计量经济学讨论的是回归关系,这种回归的特点在于,我们试图根据某些变量的数值来估计另一个量的数值,我们要依据这种关系进行预测。比如,我们试图通过研究父母的身高来估计其孩子的身高。这种估计就要依赖于我们所关心的两个量之间存在的一种理论上的联系。而相关关系则充斥着统计学的各个方面。并且因为世界的普遍联系性,相关关系是一种常态。 基于上面的差别,在回归中,我们要求解释变量是确定的,可以控制的,但是被解释变量(因变量)可以是随机的(被解释变量正是我们要估计的)。但是在相关关系中,这二者并不加以区分。之所以说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是源于这个世界的复杂性,是因为,这个世界本质上就存在一种难以言明的精密联系。我们实在不能够足够自信地认为我们可以确定哪些变量可以控制,哪些变量之间可以精确地被认为是一种回归关系。比如,事实上,我们也可以找出一种机制使得癌症和现代社会之间存在一种回归关系,就像我们可以发展一种理论来说明,太阳黑子的活动和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存在着回归关系。这个世界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对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保持谦虚。同时请记住:具有回归关系可能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具有因果关系。在判断因果关系时,我们必须要很小心。因为,这个因果关系很不好说,也许看似因果的两个事件,实际上可能是互为因果的。就像佛经中认为的那样:因果是循环的。 我们讲了这么多关于计量经济学的性质,实际上是为了表达我们这样的信念:我们可以在一定的层次上认识世界,我们坚信这个世界存在着某些统计规律,应用这些规律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认识和改造世界。计量经济学可以帮助我们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可以借助近似地描述了具有相关关系的变量间联系的函数,主要是回归函数,来描述这种关于世界运行的定律。 但是,计量经济学在得到这个回归函数时所使用的复杂的 数学 推导可能会让我们在特定的时段感到计量经济学的混乱和无序,即使在最后我们坚信可以实现一种理解上的有序。但是,过程中的痛苦可能会让很多人驻足。这里,我们想提前接触一下,那条驾驭计量经济学研究内容的灵魂。 因为,认识世界的理论的建立来自于对世界本质表现出来的现象的分析。有两种对现象进行分析的方式:一种是对现象直接进行操作。这种操作极其便捷,简单而且有洞察力,但是对天赋的要求非常高。其不利之处在于这种对现象的思考得出的结论可能广受争议。另一种方式则是对现象的属性——数据来进行操作。过程中要遵循严格的科学方法。第二种方法就是计量经济学的方法了,这种方法因为是用数据说话,可能争议较少。但是,不利之处却是,这种分析结论却要严格的依赖于数据的质量,也就是说,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的质量不会比数据的质量更好。 尽管有这样的困难,我们还是推荐计量的方法。因为,数据的质量可以通过统计手段和统计工具的完善加以解决。并且,根据我们的概率知识,即使这种有误差的数据,其误差也是有规律的,误差情况总是会表现为正态曲线。那么如何来对数据进行操作呢?计量经济学的思路通常是这样:最简单的情况下(双变量回归),在一个坐标平面上画出散点图,发现其大致的规律,通常我们可能发现,我们关心的两个简单量之间呈现一种类似于线形的关系(当然,也可能不是线性的,这种情况下需要更高深的数学工具)。把这种线形的关系利用解析几何的知识转化为直线方程并不困难。获得了这样的一个直线方程是一个极大的成功。因为,这个方程,就是在“某种程度的错误”的前提下的一种描述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事实上,计量经济学的任务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发现这样的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定律。 但是,在从数据那里获得一些关于变量间“规律”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另外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在使用数据之前,通过对先验的知识进行演绎和推理从而得出一系列“定律”。这就是我们在数理经济学中所看到的那些数理方程式。这些数理方程就是我们对世事认识的理论,这种理论能够给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以指导。尤其是在确定我们所考虑的变量之间的可能具有的关系时很有作用。但是我们是否可以应用这些方程式来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并没有得到证明。计量经济学提供了一种这样的证明。我们可以利用数据来 检验 这些先验的定律是否符合实际,或者得出一种明确的可以应用于实际的形式,从而对数理方程做出了适合实际的修正。尤其是在不同的国家中,因为不同的 文化 等隐性的制度因素,这些定律可实施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事实上,始于一种对世界认识的先验的推理,建立一种解释世事的假说并用以改造世界,是每一个学者的虚荣心。 因此,计量经济学的研究的思路或者说计量经济学的灵魂是:通过先验的演绎和推理得出理论模型,最好是数理模型。数理模型中会有参数,那么利用数据对这个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得出一条回归方程,并通过假设检验来确认这个方程式。如果这个方程式满足了理论建立时的要求,那么就证明了那个先验的理论是正确的并且能够利用这种理论进行预测。接下来的计量分析就是在这些思路下进行的技术探讨了。 公务员之家 对计量经济学这套思想方法和其技巧的同时掌握,是掌握这门学科并加以实际运用的重要素质。尤其是计量经济学的技巧,是一个计量人的必备素质。因为我们一直坚信,伟大的思想来源于熟练的技巧。就像武侠中的“打狗棒法”虽然只有十八路,但是,一个使过无数次“打狗棒法”的丐帮帮主足可以因这十八招而笑傲江湖了。但是,如果过于沉迷于高级计量的数学推导,我们就很可能失去欣赏这门学科所固有的魅力的机会,并且因为数学知识的缺乏而造成的沮丧可能会阻碍对其进一步的学习,从而失去了领悟计量经济学所蕴含的大量关于生活的智慧的机会。因此,这篇文章里,我们不对计量经济学的技术过多的论及,而主要是看其蕴含的智慧之美。 三、计量经济学:智慧之美 最能让我们感受到美感的就是计量经济学这种从样本推断整体的思想。如果能够认识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复杂性的话,我们对这种思想可能会更加珍视。比如,如果我们有一种信念,比如相信我们能够通过努力成为一个书法家。那么我们能够怎么做呢?计量经济学和书法家们都会这样建议你:先选取几十个字来,集中精力把这几十个字练好,最好是临摹以往大师们的作品。这样,你就几乎能够发现写好 字的要领。因为,我们不能够把这个世界上的字都练习到,我们只能够由“样本”来推断所有字的写法。并且,我们坚信这些“样本”蕴含了足够多的关于写字的要领或者说是写字规律的信息。这就是计量 经济 学 的智慧之一。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几乎将这种计量经济学的思想推广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可以 指导 我们成就卓越。无论是学习、应试、还是搞 艺术 ,甚至想要成为武林高手,都可以应用这种思想。“样本”往往是我们窥看世界本质的窗口!有心人自会从这里得到无尽的启发。 计量经济学就像从一个古老的神谕里蹦出来的智慧精灵,它几乎全面的改变了我们对于脚踏实地的看法!掌握一种过硬的分析数据的能力,无疑会全面的改变你的工作方式和效率。这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是极其重要的。经济理论经常地被认为是一门空洞无用的理论,这是在未有数据之前做出分析的常见批评,先验和演绎的方法,很多人认为,不能够对 社会 科学的研究有什么意义。但是,有了计量经济学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就可以从数据出发来进行我们的分析和预测,这种工作方式无疑会培养我们踏实做人的人品。并且因为处理问题的独特技巧和思维,掌握计量工具的人会得到青睐——来自上司和运气。 在我看来,计量经济学还对我们的人生 哲学 有着指导意义。人的一生其实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就好像那滑过天际的流星,留下的只是瞬间的美丽。这瞬间如何解释?采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度过这一个瞬间? 人不过是苍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如果这个宇宙尚且遵循着从无序走向有序,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将这个信念加以演绎到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中呢?!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也只是在一个随机行走的世界中的随机行走过程。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在下一个时段,我们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什么,甚至我们对于我们未来的规划都是不确定的。这个过程是随机的、紊乱的、偶然的和无序的。但是,这种无序和紊乱最终会走向有序。用计量经济学的说法,我们会从这些紊乱偶然的样本中得到一个回归方程。这个回归方程就是我们的人生轨迹! 当然我们对于这个轨迹的认识永远是后验的。我们不可能在这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之前就得出一个回归轨迹作为我们人生的预测,这种东西没有预测意义。那么这种有序的观念究竟能给我们什么人生启发呢? 那就是: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对于发生于我们周围的看起来是好事或者坏事的东西耿耿于怀,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太过挑剔上天对我们的似乎是不公正的待遇,中国自古就有“福祸”的智慧之言。以一种应有的宽容心态来对待我们的人生无疑会让我们感到快乐。甚至我们的职业追求也是如此,没有什么绝对的好或者不好,我们的人生轨迹在我们某些年里需要紊乱和无序,根据计量经济学的思想,越是紊乱和无序的样本,我们就越容易得出稳定的 统计 定律——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假如大家去看看人物传记就可以发现,在那些人的人生里,他们可能做过记者,参过军,被抓到过牢里,看起来和其最终的路径有了很大的背离,可是这些背离最终回归到这条路径上。事实上,我们并不好确定,是不是这种每个阶段的紊乱和无序最终造成了他们稳定的人生轨迹?! 人生需要这种随机性。并且如果我们要想有一条稳定的人生轨迹,依照计量经济学的理念,我们还要让我们的人生经历这一样本足够大。如何让自己的人生经历更多?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有更多的随机性?那就是:我们要过主动追求的人生。当我们在生活中有意识地主动去追求时,我们就在客观上丰富了自己的经历,并且扩大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因为,在你主动追求的时候,才能够发现惊喜和奇遇。消极和封闭的人生态度不利于扩大自己的人生经历样本,样本不具有变异性,就难以得出好的回归方程。我们都应该学学“苍蝇的哲学”,苍蝇的四处乱撞让苍蝇即使在被困的时候也有机会逃脱。这也许是更有含义的古语的一句话的意思吧:树挪死,人挪活。但是,在我们的追求中,因为,我们应该珍视随机性,因此,对于得失就不必太让自己负累。得失是随机的。我们在生活中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也许在这冥冥之中的东西面前,可能只是一个慈悲的玩笑。太过于在意也许是失去了更多。 经济学论文:对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中的教学研究 公共经济学作为公共管理类本科阶段的公共基础课,其在公共管理专业教学中的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不同层次的学生理解与关注公共管理实际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维模式。〔1〕然而,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将直接影响其教学效果。本文针对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对公共经济学教学问题作出基础性框架分析,可望对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产生一些有益启示。 一、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对公共经济学的学科再认识 公共经济学脱胎于财政学,在与政治学交叉后又分支出了政府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与财政学、政府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管理学、伦理学等也有着交叉、渗透和关联。 根据最一般的定义,公共经济学是对经济效率、分配和政府经济政策的研究。这一学科包含的主题相当分散,如应对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逃税的动机分析,以及对官僚决策的解释。为了涉及所有这些方面,公共经济学已经从原先仅仅注重研究政府征税和支出,演变为现在关注政府与经济互动的每一个方面。公共经济学试图同时理解政府如何以及应该做出什么决策。〔2〕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经济、效率、科学和理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的价值取向,凸显管理技术和专业管理在公共部门与公共领域的运用,认为公共部门应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模式和思想。〔3〕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人行为往往使得公共产品提供者抬高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抑或通过权力寻租以谋取部门和私人经济利益,加上政府经济活动的成本软约束带来公共部门高昂的运行成本,致使公共部门效率低下。针对这些弊端,新公共管理的倡导者呼吁必须革新与再造公共管理的流程和模式,于是管理学与经济学开始强强融合,相互渗透。〔4〕基于这样的背景,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的教学中也因此就显得非常的必要和重要。 公共经济学是以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及决策过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5〕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作为公共管理类公共基础课的公共经济学学科有其特定的属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了解它的特定涵义:第一,它是一门经济学,但却不同于传统财政学仅着重制度描述,而注重运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二,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直接配置资源的活动,不包括政府使用经济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的间接调控行为;第三,公共经济学研究公共部门活动的决策机制,突显公共产品与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第四,活动的主体是政府,但同时也包括公共企业和其他公共部门。 二、公共经济学在公共管理类本科教学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公共经济学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公共部门从事经济活动的方式方法、主要经济效应及其与社会管理目标的关系,研究体系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两大理论作为支柱,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收支、预算管理、公债管理、收入再分配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为主要内容。 目前,在公共管理类教学实践中,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存在问题较多,如教学目标比较模糊、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衔接不够、缺乏专门针对公共管理类的本科教材、教学模式单一、学生知识背景不同造成接受程度不一、考核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不过最突出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不尽人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从学生层面来讲,在学习过程中,公共管理类学生普遍感到这门课程理论性很强,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文科出身较多,他们对公共经济学中出现的模型公式以及数理推导理解上存在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对政府经济行为及其经济社会效应的正确理解,也因此降低了同学们对公共经济学的学习兴趣。另外,公共经济学的先修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类本科生接受的西方经济学多是在一个学期讲完,而经济类本科生往往用两个学期来讲授,因此公共管理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训练和熏陶方面不如经济类本科生那样规范和熟练,加上公共经济学教学内容体系庞大,综合性较强,这也无形中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而影响了教学效果。从教育工作者层面来讲,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尚属一门崭新的学科,多数教师对其教学目标还不是很清晰,对教学内容体系的认识与把握尚不够清晰准确,教学方法的运用还不够科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阻碍了该学科合理的理性发展。这就要求公共经济学的教育工作者对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思考,拷问我们现行的教学体制,建构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公共经济学教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讨适用于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公共经济学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直面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建议 笔者在高校从事公共管理类本科生公共经济学一线教学多年,从教学实践中有一些切身体会,认为公共管理类的公共经济学教学效率的提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动: 首先,应根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就业取向制定不同教学目标。例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取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从事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与其它相关管理工作者居多,当然也有诸多选择继续深造。因此,我们可以将行政管理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扎实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在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方面的职能及其原理,学会分析政府现行的公共政策目标和原理,着重培养学生敏捷的思维、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沟通交流技巧。公共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民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当然也有不少选择继续深造的。因此,该专业的教学目标可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职能、相关公共政策及其原理,了解政府税收制度和政府管制制度,擅长组织协调、规划及人际交流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就业取向:进入政府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与管理,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也不少。因此,我们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设计为: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政府公共收支职能与原理,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安排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税收、预算、公债、国家管制等基本原理与制度,着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分析能力、良好的社会沟通与实践能力。当然,在总体教学目标上,还应体现多维度,使学生对公共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有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学会观察公共经济问题,培养分析解决实际公共部门运转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其次,不同专业教学内容应灵活设置,体现不同的教学重点。依据公共管理类不同专业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税收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等内容;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公共管制、财政政策等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重点应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理论、公共收入理论、预算管理、公债理论等内容。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把经济活动思维与公共管理问题结合起来。对于本科阶段的教学应该让学生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的同时,学会应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公共管理问题。一般公共管理类的本科生都已经学过初级的西方经济学,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并未真正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更要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惯性。 第四,必须合理区分公共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学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的不同。我国的财政学教学往往以制度描述为主,教学的重点多是放在用经济学原理分析财政现象上。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的公共经济学教学,要凸显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学科外延上要着重分析如何建立廉洁高效同时又兼有地方与中央两个积极性的政府公共部门,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在教材编写与选用时审慎选择。与此同时,也应在公共经济学的考试方式方法与考察重点上有所侧重。 经济学论文:世界经济双重经济学分析 一、考察世界经济的双重经济学视角 曼德尔指出:“《资本论》第一卷最初出版时,资本主义工业虽然在西欧少数国家中居支配地位,但是在包括西欧大部分地区在内的整个世界上,它还是独立农民和手工业者大海所包围的孤岛。”④因此不难理解,马克思为什么选择英国作为典型进行剖析。《资本论》所阐述的,主要是为了追求私人利润并把这种利润用于资本积累的生产方式所具有的无情的和不可抗拒的增长趋势。《资本论》问世以来,资本主义的技术和工业已传播到全世界,不仅物质财富以及把人类从无意义的机械重复劳动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的可能性增加了,而且社会的两极分化也扩大了,资本的所有者越来越少,被迫向他们出卖自己劳动力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越来越多。财富和权力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工业巨头和金融企业手中,这使得资本和劳动之间展开了越来越广泛的斗争。曼德尔指出,资产阶级为挽救资本主义制度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尽管采取了凯恩斯的办法,尽管实行了各种各样企图使工人阶级与晚期资本主义一体化的措施,最近十几年来资本主义制度如果说发生了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变得比马克思写《资本论》时更加危机四伏了”⑤。从越南战争到世界货币制度的混乱,从西欧1968年以来激进工人斗争的高涨到全世界大量青年人对资产阶级的价值和文化的拒绝,从生态危机和能源危机到周期性的经济衰退,随处都有迹象表明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曼德尔总结道,“《资本论》说明了为什么这个制度的日益尖锐化的矛盾同它的迅猛发展一样不可避免”⑥,也就是资本的内在否定性———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 曼德尔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由于像19世纪的英国那样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越来越多,今天的世界远比写作《资本论》时的世界更接近《资本论》中的“纯粹”模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一般公认的信念相反,马克思与其说是19世纪的经济学家,还不如说是20世纪的经济学家。众所周知,《资本论》研究的是生产关系,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⑦《资本论》第一卷研究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研究的是“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全部三卷所讲的“资本”都是一个生产关系概念,而不是生产力概念。这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资本”,特别是西方经济学所理解的“资本”是根本不同的。西方经济学大多把资本当成了生产力概念,它讲究的是投入、产出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混淆了“剩余价值”和“剩余使用价值”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里的“价值”和“剩余价值”都是通过交换实现的抽象劳动,因而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关系,它只适用于私人劳动与其他私人劳动在相互对立、相互统一中构成整体社会劳动的市场经济。从生产力的角度看,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因此不涉及抽象劳动,只涉及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不需要同其他人的具体劳动进行比较,不涉及与其他人的关系。在生产力经济学中,资本创造的不是剩余价值,而是剩余使用价值。按照这种眼光,资本在一切时代都存在———只要使用价值通过一个生产循环,能够生产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它就是资本。在马克思看来,正是这种理解,把资本这种特定时代的生产关系当成了永恒的自然关系。马克思真正主张的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考察生产力的发展。尽管马克思强调,资本要追求的并不是使用价值即劳动产品,而是剩余价值即多余的货币;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而不是剩余使用价值的转化形式。但是,在《资本论》第二卷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和第三卷研究利润、利润率的时候,马克思恰恰是从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两个方面来考察资本的循环和周转的。实物补偿实际上就是使用价值的补偿。马克思指出,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运动,“不仅是价值补偿,而且是物质补偿,因而既要受社会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比例的制约,又要受它们的使用价值,它们的物质形态的制约”⑧。因而,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方面来考察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题中之意。今天,我们无论是研究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外在表现,还是研究当今的世界经济,都应当着眼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种经济学视角。 二、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外在表现 罗莎?卢森堡在研究资本积累时发现一个问题,作为一部未完成的着作,《资本论》没有顾及资本主义经济的非资本主义环境:“我们在《资本论》全部三卷中看出,马克思的分析的理论前提,是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着普遍而唯一的统治地位。”在她看来,“这个前提,乃是理论上的权宜之计。现实上,从来没有过那样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唯一支配之下的自给自足的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前提,如果只是作为论证纯粹形态的问题之助,而不变更问题的条件,那么,它是一个完全可以允许的理论上的权宜方法”⑨。然而一旦涉及现实的世界经济,这一前提就不成立了。实际上,到罗莎?卢森堡的时代为止,资本主义经济总是在一个非资本主义环境中,即在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联系中得到发展的。卢森堡要考察的,正是在存在资本主义经济与非资本主义经济尤其是前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价值循环和使用价值循环的情况下,资本积累的实现条件问题。卢森堡的研究可以视为对《资本论》的发展。它把《资本论》关于资本内在否定性的论述和《共产党宣言》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论述沟通起来了。人们公认,《共产党宣言》最早描绘了经济全球化的图景:“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变成世界性的了。”“资产阶级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 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在被消灭。它们被新的工业排挤掉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卢森堡所关注的正是《资本论》中资本的内在否定逻辑在世界市场中的现实表现。在《资本论》的最初计划中,马克思是把世界贸易、把生产和消费的世界性、把各民族的相互依赖排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也就是现行的《资本论》第三卷之后来考察的。如果这一计划得以实现,我们就能够看到,资本的内在否定性是如何从抽象过渡到具体,表现在世界经济的全景中的。遗憾的是,这个宏伟的计划未能完成。马克思生前只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是由恩格斯整理出版的。从形式上看,考茨基根据马克思遗稿编成的《剩余价值理论》可以视为《资本论》的第四卷,但从内容上看,卢森堡和列宁的世界体系论才是名副其实的《资本论》续篇。在马克思看来,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并不是一种外部否定,而是资本的自我否定。任何生产力的发展,都必须采取一定的生产关系形式。 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之所以能够战胜其他生产关系,恰恰是由于它能带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获取利润,而不是生产使用价值,但对利润的追求迫使资产阶级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从而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一旦 这种发展不再能带来利润,资本就不再是资本,而还原为货币,资本的生产就还原为使用价值的生产。这也就超出了资本的限度。于是,资本的内在否定性就转化为它的外在否定性。马克思对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分析主要是一种逻辑限度的分析。如果把卢森堡的研究和列宁的研究加进去,我们可以发现,资本内在否定性所表达的逻辑限度,实际上是在现实的时间限度和空间限度里表现出来的,即在资本积累的世界历史中,资本的内在否定性必然会外化为具体的时空限度。卢森堡指出,“资本主义是第一个具有传播力的经济形态……但是,同时它也是第一个自己不能单独存在的经济形态,它需要其他经济形态作为传导体和滋生的场所。虽然它力求变为世界普遍的形态……然而它必然要崩溃,因为它由于内在原因不可能成为世界普遍的生产方式。在自己的生命史中,资本主义本身是一个矛盾,它的积累运动带来了冲突的解决,但同时,也加重了冲突。”⑩帝国主义的海外殖民扩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赢得了世界市场,大大拓展了工业资本的发展空间,缓解了资本主义宗主国国内的经济危机。 但是,这种空间的拓展相对于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而言是远远不够的,迟早还是会出现宗主国国内的那种生产力与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只不过原先一国范围内的矛盾升级到世界范围内而已。而且,在世界市场上,除了原有的劳资矛盾之外,又增加了殖民地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不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而作为资本扩张的无限性与扩张空间的有限性之间矛盾的极端表现,就是世界范围的革命的爆发。因而,以卢森堡和列宁为代表的国际共产主义认为,在资本积累的世界历史中,“国内外资本积累的条件将变为自己的对立物,那就是它们变为资本没落的条件”瑏瑡,到了那个时候,除了实现社会主义外,没有其他的出路。这就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时间限度和空间限度。到《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主要是英国,因此,马克思“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瑏瑢。但19世纪的英国同其殖民地特别是同印度的关系,无非是20世纪的资本主义世界与前资本主义世界关系的缩影,或者说,前者向后者展示的,无非是后者未来的景象。然而,20世纪还是有两大现象超出了《资本论》的范围:一是社会主义阵营的出现和瓦解,二是虚拟经济的出现和繁荣。这两大现象同样必须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视角加以理解。 三、双重经济学视角下的国际分工与中国发展道路 《资本论》所反映的资本主义的内在危机,主要是生产关系的危机。但是,20世纪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所遭遇的困难,特别是苏东剧变,却属于另一种危机:生产力发展的危机。中国的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并且不断发展,与坚定不移地奉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密不可分的。在20世纪,资本主义没有灭亡,原因在于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在美国,这是通过罗斯福“新政”、创立“宏观经济”实现的;在欧洲,则是通过社会党创办“福利国家”、建立“消费社会”实现的。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阵营的崛起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挫折,则与卢森堡分析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扩张联系在一起。俄国十月革命,与其说是马克思《资本论》的革命,不如说是卢森堡《资本积累论》和列宁《帝国主义论》的革命。现在回过头来看关于“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争论,我们可以发现:这场争论之所以没有成效,恰恰是由于忽视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不仅应当在生产关系的层面上进行,还应当在生产力的层面上进行。斯大林混淆苏联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说的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区别,误把比资本主义还低的生产力水平上建立的苏联社会主义混同于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这确实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二战以后,斯大林甚至试图建立平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社会主义市场。实际上,苏东剧变并没有证明社会主义的失败,它只是证明了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的失败。这种失败的理论原因在于只是从生产关系经济学的角度看待世界经济,没有从生产力经济学的角度,特别是没有从国际分工的角度看待世界经济。相反,中国采取改革开放政策,紧紧依靠世界市场,仅用了30多年时间,经济总量就跃居世界第二,这一事实表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对于自身的经济发展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然而,一旦融入世界经济,资本的内在否定性所导致的种种问题就不再仅仅是资本主义世界的问题,它也成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生死攸关的大问题。尤其是面临虚拟经济的挑战,中国必须拿出自己的对策。这同样要从生产力经济学和生产关系经济学两个角度着眼。在卢森堡看来,按照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关系,非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经济国家,一类是商品经济国家。对后者,资本主义需要购买其原料和向其倾销产品,因此是一种“正常”的贸易关系;对前者,首先必须瓦解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纳入商品经济体系,然后才能用市场交换的办法进行剥削。因此,对自然经济国家的经济,首先采取的必然是原始积累时期的暴力掠夺手段。但是,如果非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强有力的民族国家政权,利用后发优势主动融入世界经济,那么这种发展顺序就可以被打破,这些国家就可以为自己在世界分工中争取到相对有利的位置。至于这些民族国家政权采取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并不影响它们在世界分工中的地位。在成功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中,德国和日本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而中国则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些国家的成功,都与自觉进入世界历史进程有关。意大利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阿锐基(又译阿瑞基、阿里吉)在《漫长的20世纪》中追述了从文艺复兴到当代的资本主义扩张和霸权大国的逐次循环。在他的论述中,资本的物质扩张阶段最终在过度竞争压力下逐渐消失,让位于金融扩张阶段,而后者的消亡又促成了国家间混乱的年代的出现。在新的社会集团的支持下,一个能够恢复全球秩序并再次重启物质扩张循环的新兴霸权大国的出现,将消除国家间的混乱状态。 热那亚、荷兰、英国和美国依次被称为这种霸权国家。在《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中,阿锐基断言,世界霸权从美国转到中国的时代来临了。由于中国是一个非资本主义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因此,这一次权力转移将给人类带来曙光。从资本内在否定性的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来看,我们不得不说,阿锐基过于乐观了。他忽略了美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威廉?I.罗宾逊在《全球资本主义论:跨国世界中的生产、阶级与国家》中所关注的全球资产阶级的大联合。这是一种超越民族国家的势力。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不过是这种势力扩张自身的理论反映而已。这种联合不仅改变了《资本论》的语境,而且改变了《资本积累论》和《帝国主义论》的语境。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期待的是《共产党宣言》中号召过的那种“全世界无产者”的国际联合。这种联合被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破坏掉了。在《资本积累论》和《帝国主义论》中,卢森堡和列宁期待的是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的联合,这种联合被第三国际的大国沙文主义者破坏掉了。在整个20世纪,对资本主义构成制约的,一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外部压力,二是受到社会党影响的民族国家对资本主义进行社会治理的内部压力。遗憾的是,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外部压力;经济效率的降低迫使社会党放松管制,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内部压力。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大量引进外资,客观上使得发达国家降低税收,以便把资本留在国内,从而使全球资本获得了空前的主动权。在这种背景下,已经进入小康社会的中国显然不能延续旧的发展思路。 从热那亚到荷兰,再到英国和美国,经济霸权的转移都与全球资源和生态的容纳能力密切相关。中国既没有卢森堡所说的前资本主义经济水平国家作为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的目的地,也没有发达的、足以吸纳全球过剩资本的金融市场。唯一的出路是从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生产两种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中国的实体经济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虚拟经济的力量对比,力图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全面超越传统发展模式的局限性。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分工中占据主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曾经研究过虚拟资本。从生产关系经济学角度看,虚拟资本仅仅是资本的虚拟化。由于整个国际货币体系仍然建立在金属货币即抽象劳动的物化形态上,虚拟资本并未从根本上影响到资本主义的金融市场,反而对通常的所谓“物质资本”即从生产力经济学角度看的资本的发展有一种促进作用。但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随着美元与黄金脱钩、各国货币与美元脱钩,货币也被虚拟化了。这就为虚拟资本成长为虚拟经济,从而使金融市场空心化准备了前提条件。因此,中国目前面对的,一方面是国内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所积累的使用价值的堆积,另一方面是在国际金融战争中所处的劣 势地位。中国必须既通过经济结构转型、技术创新推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又通过金融创新推进虚拟经济的发展。只有在两条战线上都取得胜利,阿锐基所期待的人类曙光才会显现。这就需要我们同时既在生产关系经济学、又在生产力经济学上实现理论创新。 经济学论文: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摘 要: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分析,“经济人”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这里运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从众行为的原理,对信用的有限理性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完全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 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 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 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 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 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着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经济学论文:国际经济学最新理论概述 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快和各国经济参与世界大市场的进一步深入,对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政策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以下是这一领域的最新理论成果。 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1 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 以斯蒂德曼为代表的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坚持并继承了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认为贸易的真正来源在于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并非资源禀赋的差距。新李嘉图主义以一种比较动态的、长期均衡的分析来解释国际贸易。新李嘉图主义贸易理论把收入分配置于突出位置,并贯穿分析的始终。新李嘉图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与李嘉图理论不同主要在于:李嘉图是从各国生产的角度即从各国的生产特点不同和劳动效率的高低不同上来解释比较优势的差异;新李嘉图主义不仅从各国生产的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且强调要从各国分配领域,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动态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比较优势的不同。 2 克鲁格曼的贸易理论 保罗·克鲁格曼提出“规模经济作为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解释,他在产业内贸易理论有关基本假设和结论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各种模型深入阐述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成功的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克鲁格曼认为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式下的市场体系中,产业部门的扩张是通过更大的规模经济而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国家都以其产品供应世界需求,因而得到了双向的产业内贸易,若各国拥有相同的要素禀赋,就不存在产业间贸易,而存在大量的产业内贸易。克鲁格曼又考察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与贸易型式的关系。其“产业内专业化分工与得自贸易的利益”理论模型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这两个基本假定,使新贸易理论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了重要一步。 新贸易政策理论的发展 贸易政策理论是较早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学理论之一。早在20世纪20年代末,作为“新重商主义”代表的凯恩斯在国际贸易方面主张政府干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利用贸易顺差保持国内充分就业。20世纪70年代之后,以弗雷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占据了经济理论的中心位置,主张政府应该对国际贸易进行适度的干预。 1 贸易保护理论的新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纷纷出现。目前较为代表性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 (1)以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为代表的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认为: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2)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新贸易保护论的基本观点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性产品实行贸易限制。 (3)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主要表现在借保护世界环境之名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衰退的劣势产业,其主要论点是:由于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污染产品进出口,同时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2 国际贸易的内生性增长的新理论 以哈伯勒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是新观念、新技术、新管理和其他技能的传播媒介,国际贸易可以充分利用没有开发的国内资源,刺激国内生产者提高效率,同时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贸易使劳动具有了经济规模性,因此国际贸易可以称为“经济增长的动力”。为了从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角度进一步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正面作用,经济学家罗莫和卢卡斯提出了内生性增长理论,他们认为一国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国际贸易后,将长期取得加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效应,这主要因为国际贸易可以使该国加快技术引进、吸收、开发以及创新过程,扩大生产经济规模,减少价格扭曲提高资源利用率等。 3 不完全市场竞争下的新贸易政策理论 不完全竞争的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市场结构的类型决定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贸易形式,因此依据国内外市场结构的状况来选择指定贸易政策可以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利益。80年代初以来,以布兰德、斯本色、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以“战略性贸易”为核心的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认为,在规模收益可变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政府干预的贸易政策只要使用得当能够使一国从相对自由贸易中获益。新贸易理论对市场运行的优化、干预政策的制定等均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 国际金融理论和政策 1997年发生在东亚地区并波及到整个世界的金融危机,推动国际经济学界对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国家货币政策、国际资本流动、汇率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国际金融和政策理论有国际金融安全、克鲁格曼的货币汇率理论、国际货币一体化等。 国际金融一体化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已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世界金融一体化是指各国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政策等方面互相依赖、影响而产生的逐步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趋势。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表现是:各国金融政策倾向一体化;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资本流动自由化、国际化,这是世界金融一体化最突出的表现,它包括货币兑换自由、资本在行业间转移自由和资金进出自由。 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体系也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世界金融一体化使得主权国家金融政策的独立性受到削弱。在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场合下,资本力量已经超越了国家力量。包括最发达的国家,无论从实力、理论、法律还是从技术上都难以控制国际游资的冲击。世界金融一体化提升了国际金融组织在全球政治经济中的权力地位,在特定的时期对于民族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提出了挑战。 二战结束以来,金融霸权已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这一概念是以格拉斯为首的美国左派经济学家首先提出的,所谓金融霸权是指以大银行家和大机构投资者为核心的金融寡头及其政治代表,通过控制经济活动施以重大影响并以此牟取暴利或实现其他政治、经济目的的一种社会关系。由金融霸权所主导的国际金融秩序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是发达国家内部对金融权力的争夺日趋激烈,另一方面,西方金融霸权又联合起来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控制。金融霸权对国际关系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国际资本流动,二是进行国际金融投资,三是操纵各种国际经济组织。从对国内经济结构影响来看,金融霸权通过控制资本流动,不仅可以改变左右一国的产业结构对各个部门的经济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还会促成 泡沫经济的形成,降低政策的效力并影响政府的行为。从对国际经济影响看,金融霸权控制国际资本流动的直接后果是加剧了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金融霸权会通过各种形式从发展中国家抽走极为稀缺的资金,同时又会扭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式,使其经济与社会失衡加剧。 克鲁格曼的“萧条经济学回归” 保罗·克鲁格曼提出了一个国家经济在全球化时代面临的所谓“三难选择”,即克鲁格曼早些时候所说的“永恒的三角形”。它指的是下述三个目标中,只能达到两个,不能三个目标同时实现:①各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②汇率的稳定性;③资本的完全流动性。“永恒的三角形”的妙处,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一目了然地划分国际经济体系各形态的方法。克鲁格曼认为欧洲货币联盟和历史上的金本位制,均选择“汇率稳定”和“资本自由流动”,牺牲本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中国则是选择“汇率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性”,放弃“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即只开放“经常帐户”,不开放“资本帐户”。克鲁格曼认为,“三中择二”是国际经济体系内在的“三难选择”的体现。他高度赞赏中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对于防止世界重演1930年代的大萧条意义重大。 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的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像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 国际汇率问题 所谓汇率即外汇买卖的价格,它等于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交换的比率,国际汇率问题在国际经济学理论中一直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从历史上看,关于汇率的理论有汇率决定的贸易论或弹性论,汇率决定的购买力平价论、汇率决定的货币主义理论、汇率决定的资产组合平衡理论等。最近十几年来,对汇率的模型与动态分析、汇率与购买力平价关系、资本帐户研究分析等较为吸引经济学界的关注。 1 汇率的模型分析 汇率决定理论是西方外汇汇率理论的核心,70年代以来,由于浮动汇率制取代了固定汇率制,汇率的变动幅度以及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方面,出现了固定汇率制下从未出现的异常现象,为了从理论上解决这一问题,西方学者构建了许多模型,主要包括:(1)浮动价格的货币模型——弗兰克尔模型;(2)粘性价格的货币模型——多恩布什模型;(3)罗伯特·卢卡斯以及斯托克曼的一般均衡的汇率决定模型;(4)布兰森的资产组合模型 2 保罗·克鲁格曼的汇率动态研究 保罗·克鲁格曼认为贸易流量对汇率变化反应迟缓,为进入一国市场,进口商和出口商必须承担一定的沉没成本,他们的未来收益采取一种货币形式,而成本则采取另一种货币形式,当汇率的未来变化不确定时,未来赢利也不确定。在短期内汇率对贸易流量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不确定性诱使贸易商继续等待,但此后为回应基本冲击,汇率必须发生大幅变动才能使市场出清,这样,最初的波动就会对汇率变动产生放大的影响。 3 南方国家的汇率风险 目前发展中国家汇率所面临的风险极为巨大,这是因为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对于发达国家的利率变化极为敏感,而后者完全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控制之外。研究揭示,从1975年到1992年,100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危及的触发,与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利率(简称“北方利率”)变化密切相关。“北方利率”每增长1%,“南方”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就增长3%。这是因为国际资本(尤其是证券资本)流入主要是在“北方利率”降落之时,一旦“北方利率”上升,国际资本就有可能掉头回转。“北方利率”的上升,不仅提高资本回转的可能,而且增加了对“南方”银行的“逆选择”:高利率只吸引过度乐观的“南方”借款者,从而加剧金融危机的爆发。 4 购买力平价对国际汇率的影响 目前对一个经济发展衡量指标有计算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传统计算方法以及购买力平价(PPP)方法,传统计算方法是根据本国货币与美元的汇率,把按本国货币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折算成美元来计算国民经济的规模,其缺点是在计算一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时,把国民生产总值以美元汇率计算,而没有把该国货币和购买力因素计算在内。购买力平价方法与传统的汇率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购买力平价的方法,利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转换因素,将本国货币在国内市场上的购买力按国际市场价格折算成美元,来估算一国的国民生产总值。 经济学论文:谈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国际经济学 教学方法 教学质量 论文摘要:作为经济学的基础学科,国际经济学具有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课程体系比较庞大、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对数学能力要求较高等特点。但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在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诸如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数学能力较弱、教学方式较为传统以及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仍需从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等方面入手。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地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国际经济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也得以不断提高,且已成为经济学类各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因此,结合国际经济学的自身特点,不断探索该学科的教学改革,对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以及学生运用该课程分析和解决国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经济学学科的主要特点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部分高等院校才开设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之后越来越多的高校也陆续引入这门课程。作为一门在中国发展时间仍不长的经济类专业基础课程,国际经济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国际经济学主要是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从研究内容来看,国际经济学主要包括微观部分(国际贸易部分)和宏观部分(国际金融部分)两大块。其中,国际贸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本工具,属于实物面研究;而国际金融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为主要工具,属于货币面研究。 2.理论体系比较庞大。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并且涉及到很多当前国际经济中的现实问题。微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纯理论、贸易政策、贸易与经济增长、要素国际流动等问题,侧重于解释国际贸易的起因与利益分配以及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及其依据等。宏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收支理论与政策、汇率理论与政策、开放经济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货币制度等问题。从国际经济学所涉及到的理论派系来看,微观部分主要涉及到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重叠需求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等,宏观部分主要涉及到货币模型、资产组合平衡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等,可谓是理论派别林立。此外,国际经济学是一门发展的学科,如克鲁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国际经济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国际经济学和经济类专业的其他专业课程,如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课程互为依托。在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国际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专业课程之前或者与其同时开设。在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将会涉及到一些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因此以前所学习的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等基础课程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经济学的学习也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并有利于学生以更为开阔的国际视野来学习和研究理论和现实中所涉及的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的问题。 4.对数学能力的要求较高。国际经济学是一门逻辑性非常强的学科,其内容涉及到比较多的经济数量关系。国际经济学之所以能够形成关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论体系,是因为它体现了数学的基本特点,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一般来说,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数学知识作为支撑。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论述的国际经济学,更是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 二、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经济学同西方经济学一样,都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经济类课程,这些西方经济理论在解释或应用到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然,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学生的专业基础较为薄弱。作为经济学类专业的基础学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也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尽管这些课程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所安排,但学习效果并不理想,这一问题在国内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学实践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应试教育这一传统思维的影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难将所学的理论同经济发展实际联系起来并加以理解和记忆,致使专业基础不够牢固。而这势必会影响到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难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2.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较弱。数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国际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较多的数学模型和逻辑分析。在教学的过程中明显发现,学生对数学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熟练,数学思维能力较弱,对逻辑推导、数学证明等比较生疏,尤其是难以理解理论模型的经济意义,不能将数学模型与其经济含义联系起来。因而,学生的数学基础和逻辑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教学方式比较传统。目前,很多国内高等院校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仍普遍采用“满堂灌”这种较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将讲授知识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而忽视了学习方法的引导,更忽视了“教”和“学”的互动,这种教学方式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也发现大多学生仍倾向于“被动”学习,缺乏“主动”的思考。 4.理论与实际脱节较为严重。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大多高校仍倾向于由教师选取相应的教材并以该教材为中心进行教学,这有利于教师完成备课、讲授等教学环节,也有利于学生对该课程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掌握,但这也使得教师和学生过分依赖教材,进而忽视了国际经济理论与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难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众所周知,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因而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可能会导致“教”、“学”双方思维僵化,难以引导学生进行批判性学习并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更难以增强学生用所学理论来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作为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定位应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 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提高其教学质量,进而增强学生用所学的国际经济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有效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必然需要一支科研和教学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而建设好国际经济学师资队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学科内任课教师的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团队意识,此外还要积极同兄弟院校的相关师资队伍进行沟通和交流;(2)鼓励任课教师到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进修和深造,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知识层次;(3)鼓励任课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科研水平;(4)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使之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并将其有效地应用于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 2.引入比较先进的教学方式。针对目前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目前国内有很多高校已经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开展双语教学。因此,在我校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方面,可先尝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双语教学,然后逐步推广到经贸学院的其他经济类专业。此外,可以采取诸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验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式,有意识地培养并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可尝试将所涉及的理论同现实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这样不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更能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充实新内容。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新现象层出不穷,国际经济理论也在不断发展,而教材里面知识的更新却显得有些滞后。因此,在结合教材讲授国际经济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的发展动向,并及时充实新内容和引入新数据。如在讲授国际贸易理论的时候,要引入当前国际贸易研究领域中出现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在讲授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的时候,要引入新数据并介绍欧盟发展的最新动向等等。此外,还应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同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并立足于为中国经济发展作贡献。 4.处理好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在国内不同高校的经济类专业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以及高等数学等是国际经济学的基础课程,而国际经济学又是国际贸易学、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其他专业课程的基础课程。在经济类专业的教学体系中,国际经济学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更应认识到国际经济学这门专业基础课程的重要性,对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的课时量及其开课时间等进行科学安排,对于学生已经修过的课程的知识点要加以回顾,对于学生尚未修过的其他专业性课程的知识点要予以介绍,以体现学科之间的承接性和过渡性,并不断帮助学生去认知整个经济学知识体系。 5.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案。作为一门对数学思维能力要求较高的课程,如何处理好理论模型和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专业方向以及学时安排等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例如,对于数学基础较为薄弱的班级,应根据其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等有所选择地讲解模型,并着重讲解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而对于数学基础较好的班级,在讲授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应着重培养其逻辑思维能力,使其理解数学模型的假设前提、论证过程和经济含义等。学以致用!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引导学生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认识现实中的国际经济问题,然后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学效果并增强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经济学论文:社会欲求的法律经济学 ——《法律的经济分析》译者序 法律经济学被引进到中国已经三十多年了,但是在中国的发展却不理想。这肯定与传播者与接受者都相关,但是主要责任在传播者。 随着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翻译和朱苏力所组织的“波斯纳文丛”的翻译,不知道“法律经济学”或者“法律的经济分析”的中国法律人恐怕很少了。由此,人们几乎把波斯纳看作法律经济学的代名词。然而,大多数学者和学生反映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非常难读和难教,法律人对于法律应该追求“价值最大化”的标准嗤之以鼻。法律经济学在中国只是一种表面的繁荣,说得准确一点,在大多数法律人眼里,法律经济学只不过是法律追求效率或者价值最大化的工具,这一点自然引起“正义”的法律人的反感,加上很多法律经济学论文和着作中的数学模型,很多法律人厌恶法律经济学就不奇怪了! 法律经济学这门学科有各种叫法,大致有四种,所强调的方面各不相同。Legal Economics 法律经济学(类似于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制度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The Law(特定)法律经济学。强调学科性,但好像是经济学。Law-Economics 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 法与经济学。强调法律与经济学的关系和相互影响,但不像一个学科。 Economics Analysis of Law 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pproach to Law法律的经济方法;强调在法律中经济方法的应用,降低了该学科的地位。Jurisprudence of Economics经济分析法学; Economic Jurisprudence经济法理学。强调是法学学派,比如分析法学、历史法学,但其应用性不够,而法律经济学本身的应用性是非常强的。 麦乐怡将法与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和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s Analysis of Law)[①]区分为两种不同的学科。麦乐怡认为,一个人对法和法律制度的理解来源于他对经济关系的基本观念。法与经济学不是传统法学所讲的寻求法和社会问题的“科学”或正确的答案,而是一个包容各种意识形态之间互相竞争的理论体系,通过比较、评价和选择意识形态界定法和经济学的对话过程,从而导致法的结构和内容方面的真正的主观性的变化。法与经济学要求我们评估可供选择的多种社会模式,并探索这种选择对法律与经济关系的后果。法律的经济分析则采用经济学的方法,用经济学的术语来作为分析特定社会所实行的法律的理论工具。而且,在这些分析中,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被视为一种既定的模式。[②] 麦乐怡的这种观念实际上将法律经济学区分为意识形态和工具两个层面。麦乐怡分析了保守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自由意志论和古典自由主义等各种意识形态下讨论法与经济学问题的可能性。但是,每一种工具背后可能暗含着哲学或者意识形态,工具总是与目标联系在一起的,两者不可能分开。敝人认为要发展法律经济学,三个层次一个也不能少:法律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法律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工具;部门法的经济分析。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法律经济学都会受阻。实效主义法学[③]对于美国人是常识,一般法律经济学着作中不会涉及,这大大影响了中国法律人接受法律经济学。我甚至认为,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在美国天经地义,只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法律经济学才成为一门学科是一件遗憾的事情,法律经济学精神在霍姆斯、卡多佐和庞德等人的着作中可以找到。只是在科斯1960年那篇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科斯命题[④]后,我们才找到了突破口,也就是说,找到了适当的工具。然而,法律经济学的精神蕴含在论文标题“社会成本”中。 波斯纳的那本着名的专着性教材《法律的经济分析》出版后,出现了各种法律经济学教材鲜有以“法律的经济分析”命名的教材。斯蒂文·萨维尔(Steven Shavell)教授,法律经济学的重要贡献者之一,在2004年出版教材《法律的经济分析基础》[⑤],同时在“法律人的分析方法”系列丛书中出版小册子《法律的经济分析》。后者可以认为是任何想了解法律经济学的必备入门教材。[⑥]本人读完该书就有翻译的强烈冲动,不仅仅因为其通俗易懂,更重要的在于萨维尔教授在本书中纠正了波斯纳的意识形态倾向。萨维尔指出,有一种强烈的批评是法律经济学有着持一种保守的、企图维持现状的观念的特定政治倾向。波斯纳可能就是这种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①]可以说,萨维尔恢复了法律经济学的本来面目。萨维尔的精神与科斯范式一脉相承。 我下面将问题集中在对科斯命题的分析上。科斯范式到底预示了一种保守主义还是改良主义?波斯纳牌号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为什么会成为保守主义?我们试图从对实证科斯命题的理解、两个规范科斯命题的选择以及对于效率的理解三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私有化、分配与效率 科斯最初提出所谓科斯命题是在1959年发表的《联邦通信委员会》和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但是这两篇文章对科斯命题的表述是不同的。1959年的版本是:“新发现的山洞是属于发现山洞的人,还是属于山洞入口处的土地所有者,或属于山洞顶上的土地所有者无疑取决于财产法。但是法律只确定谁是想获得山洞使用权的人必须与之签约的人。至于山洞是用于贮藏银行账簿,还是作为天然气贮存库,或养殖蘑菇与财产法没有关系,而与银行、天然气公司、蘑菇企业为使用山洞而付费多寡有关。”[⑦] 这里仅仅是对于一个事例进行判断,可以说这一判断是在一个自由交换社会中有 生活经验的人都懂得的道理。接着,科斯指出这一观点适用于发射无线天波、排放烟雾、土地的使用等领域。后来科斯又通过“斯特吉斯诉布里奇曼案”表明了:一旦建立了当事人的法律权利,谈判就能够改变法律规则程序,只要有迹象表明在谈判中所花费的费用有益于问题的解决。从这一假设例子可以看出,“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但是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 [⑧]可以将此命题称为产权版科斯命题。 但是张五常对产权版的科斯命题表述是不同的: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必不可少的前提。张五常多次强调这是产权版科斯命题的核心,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定理。[⑨] 事实上这两个命题不同,在我们看来,产权版科斯命题是一个实证命题,而张五常想提出的实际上是一个规范命题。产权版科斯命题的核心命题是后一部分: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而不是张五常说的前一部分。如果把张五常的命题作为实证命题看待就是一个假命题。因为权利的界定既不是市场交易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权利界定后,如果缺乏对交易的保护,市场交易不会存在或者很少存在。按照巴泽尔的理论,权利的界定的是一个演进过程,从不界定到清晰界定都是合理的,而且由于信息成本,任何一项权利都不是完全界定的。[⑩]但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进行市场交易。当然我们这里并不是说权利界定没有好处,产权界定不会出现扯皮现象,确实可以减少交易成本。而是说,界定权利本身也需要成本,在界定权利的边际成本比没有界定或者界定不清晰时的扯皮等边际成本小时应该进行界定。当然这并不证伪张五常的主张:权利的界定应该是市场交易必不可少的前提。实际上这是古典经济学的法律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法律基础。休谟、斯密就曾经详细论述了这个问题。休谟确立了人类社会的三条基本自然法则,即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履行许诺的法则。指出“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完全依靠于那三条法则的严格遵守,而且在这些法则遭到忽视的地方,人们也不可能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社会是人类的幸福所绝对必需的;而这些法则对于维持社会也是同样必需的。”[11]斯密接受了休谟的基本观念,将国家确立个人财产权作为考察国民财富性质和原因的出发点。[12]但是不管休谟和斯密怎么强调财产权的重要性,他们知道这是一个价值判断。斯密承认,财产权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财产权的保护和财产的不平均是最初建立政府的原因,而财产权的状态总是随着政权的形式而有所不同。[13] 事实上,对科斯该命题的仔细分析看,该命题应该是:不管法律把权利界定给哪一方(但要清晰界定),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也就是说,最终结果依赖于市场的交易。为什么张五常把科斯原初的实证命题变成了规范命题,而且认为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定理?这是因为产权明晰的潜台词是古典经济学主张的财产私有化,张五常就是其坚定的支持者。[14]因此,我们认为,张五常版本的科斯定理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或者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公理”。对于财产权到底应该私有还是公有的问题,Shavell正确地指出,我们能够解释为什么财产权可能是社会意义上有价值的,但是它们并不支持一种特定的财产权形式,尤其是并不构成私有财产权的一个论证,私有财产权意味着财产广泛地被私人而不是被国家所拥有(且能被转让)。财产权的好处可能通过不同的财产权制度得到实现。譬如,社会主义国家里对所有权的保护不会引发纠纷,并能避免在财产获取与维护上的浪费,这点与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中,即使工人不拥有他们生产的产品,通过对工人的监督和建立适当的工资结构,对工人工作的激励也是显而易见可以达到的。就此而言,这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司并无二致。[15] 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再次通过“斯特吉斯诉布里奇曼案”和牛损害谷物的实例表明:在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时,法院有关损害责任的判决对资源的配置毫无影响。接着科斯又通过“库克诉福布斯案”、“布赖恩特诉勒菲弗案”等说明:通过市场交易修改权利最初的合法限定通常是有可能的。当然,如果这种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那么通常会出现这种权利的重新安排,假如这种安排会导致产值的增加的话。[16]这就是着名的无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 对无交易成本科斯命题的理解要注意两个问题:首先,这里所说的无关紧要是指究竟配置给哪一个是不重要的,但是权利的初始配置行为本身是重要的。科斯明确地指出:“法律体系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权利界限,使权利能够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转移与重新组合。”[17]权利界定本身也是有成本的,这是为什么很多权利不清晰界定的原因。其次,把权利配置给哪一个对个体来讲是重要的。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权利的最初分配一直是举足轻重的。这个时候,法律只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分配功能。因此,我们确实可以证明法律与效率问题无关,但其前提是交易成本为零。 市场交易为零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科斯指出,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18]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进一步指出“在市场交易中不存在成本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在有交易成本时,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19] 该命题称为有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 自此法律就具有两重功能:分配与效率。可以说法律经济学涵盖了传统法学的范围,强调法律经济学仅仅强调法律实现效率的一面无疑是矫枉过正。[20]现实中的科斯范式并不仅仅表明效率方面,而且其涉及权利的分配。有交易成本版科斯命题实际上说明法律在分配与效率两方面的功能,有交易成本的状态正是现实的状态。但是在怎么实现分配的问题上却是有争议的。一种是每一个法律都既考虑效率问题又考虑分配问题。另一种就是Cooter和Shavell提出的间接分配问题。Cooter和Shavell等人认为,法律确实应该考虑公平分配问题,目标是社会福利。但是他们从实效性角度认为通过收入税可能比私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Cooter认为我们必须区分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和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他认为,分配正义关涉社会群体的经济状态,我们可以通过税法和社会福利法来追求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关涉私人法律上的争议,特别是损害赔偿诉讼。在法律纠纷中利益的分割可能影响相似境况的群体。例如,如果原告是某一特定商品的消费者,或者某一特定股票的投资者,或者小汽车司机,那么偏向原告的判决可能有利于消费该商品、投资该股票或者开小汽车的每一个人。相反,收入再分配的鼓吹者通常目标在于穷人、妇女或者少数派。[21]私法应该通过配置(Allocation)达到资源的有效率使用,而税法通过分配(Distribution)实现财富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分割。诉讼当事人被视为是应该得到正义的个体,而不是社会群体的代表。通过私法去实现分配正义是无效的方法,而实现矫正正义的税法正好实现效率的目标。[22]Shavell系统总结了这些原因。Shavell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采纳所得税制度可以原则上满足分配目标,而采用法律规则可能会妨碍到规则的其他目标。例如,假设在一些领域,过错责任是比严格责任成本更低的规则,因为,过失规则会导向更少的诉讼量。但是,比起严格责任来,过失规则使一部分贫穷的诉讼主体的境况变得更糟,这是因为在过失规则下,贫困群体常常不会为其所受到的损害收集证据,而在严格责任下恰好相反。如果对穷人收入的这种影响降低了基于分配目标(grounds)的社会福利,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在所得税上适当的调整进行补救(例 如,对那些改善较少的一方进行减税或者补贴)。如果代之以严格责任来帮助他们,那么诉讼量将无谓地增加。在帮助穷人方面,最好直接通过所得税制度来实现而不是选择严格责任,因为严格责任有其不欲求的一面——就是对诉讼量的影响。第二,法律规则通常影响所及仅仅是众人中的少数部分,因此,与所得税相比,能从法律规则中受惠的人很少,而所得税制度能够帮助任何由个人组成的大型群体。第三,法律规则影响的群体有其独特性(例如,某类事故的受害者),他们的财富或对钱的需求方面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与所得税相比,选择法律规则作为实现分配目标的手段常常不得其功。第四,将法律制度用作实现分配目标的手段,其代价是非常昂贵的。通过法律制度将现金(funds)转移给个人花费的成本可能是被转移额的一倍,税收制度的行政成本少于税收额的5%。第五,选择法律规则产生的功效可能被价格的变化所抵消。例如,如果为了帮助某些人购买某种产品,法律严格规定了产品的质量水平(比方说,将提供给穷人的住房的质量强制规定为更高标准),结果是,购房的价格就会相应提高,因此,预想的受益人最终并没有得到改善。所有这些论据都表明:虽然在考虑衡量社会福利的标准时,分配目标很可能是(像我们通常所感觉到的那样)重要的;但是广义的社会福利标准下,他们不应该影响法律规则的选择。[23] 因此,并不是说法律经济学仅仅考虑效率问题,而不考虑分配问题。实际上,科斯范式既关注效率也关注分配,只是从实现分配的实际效果角度法律经济学绕过了通过法律规则直接分配的难题。 两个规范命题的意识形态 在一个交易成本大量存在的现实世界里,我们试图通过法律制度来创设有效率的结果。 波斯纳将科斯定理表述为,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的场合,法律对于权利的最初配置与效率无关,因为如果权利配置没有效率,那么当事人将通过一个矫正性的交易来调整它。由此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的推论。第一个推论是,法律在注重提高经济效率的意义上应当尽可能地减少交易成本,比如通过清晰地界定产权,通过使产权随时可以交易,以及通过为违约创设方便和有效的救济来减少交易成本。科斯定理的第二个推论是,在法律即使尽了最大努力而市场交易成本仍旧很高的领域,法律应当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来模拟市场对于资源的支配。[24] Cooter和Ulen仅仅将波斯纳的第一个推论叫做规范的科斯定理:建构法律以消除私人协商的障碍,即润滑交易。而把波斯纳的第二个推论叫做规范的霍布斯定理:建构法律以最小化私人协商失败导致的损害,即纠正错误配置。[25] Avery Katz把规范的科斯定理称为“私人合作模型”,交易的前提是有合作剩余。规范霍布斯定理的思想最初由卡拉布雷西在《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法的一些想法》中提出来的。不是通过庇古税或者补贴的方式来内化外部成本,而是通过称为“庇古责任规则”来内化成本,就是要求避免外部成本最低的那一方承担责任,从而满足效率要求。卡拉布雷西的模型被称为“市场失败模型”,也就是外部性应该内部化:商品价格要真实地反映出它们的全部成本。[26]对于侵权损害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来避免。在现实世界中,并不是所有的参与者都平等地评估损失。例如,在劳工损害赔偿之前,单个的劳动者一般无法评估出伤害风险的真实大小。承担风险的应该是支付保险费较少的那一方。企业保险比雇员保险花的钱要少,所以雇主应该为其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当讨论外部性与效率的关系时把所涉及的主体放在平等位置,然后考虑谁承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更低。科斯范式是让当事人交易解决,卡拉布雷西范式是重新进行权利配置。现实世界中有交易成本,科斯范式遵循规范科斯定理:尽可能减少交易成本以便当事人交易解决,卡拉布雷西范式遵循规范霍布斯定理:纠正错误配置,消除交易成本。目标都是为了包含施加外部性的个体及其承受外部性的主体在内的整体的利益,也就是我们的效率目标。表面看来,卡拉布雷西范式比科斯范式更能促进效率,因为后一种方法可以消除交易成本,前一种方法可能仅仅降低交易成本。但是,交易本身仅仅涉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而纠正错误配置本身涉及三方关系,首先,立法者或者法官的公正性是个问题。更重要的是,即使没有公正性问题,这种重新配置也是有成本的,这表现在由立法者或者法官来界定谁是避免外部性成本更低的一方有信息成本。所以,仅仅从效率角度看,规范科斯定理和规范霍布斯定理的优劣依赖于具体情况下交易成本和纠正配置成本的高低。Demsetz 认为统一市场失败模型和私人合作模型的是交易成本:当交易成本低时适用科斯范式,当交易成本高时适用卡拉布雷西范式[27]。 对于这两种范式的选择是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的。 Katz强调科斯的方法突出了法律只需要界定好权利,其他的事情由当事人通过交易去解决:因为双方行为的相互关系比初看起来更为复杂,私人规则有可能比公共管制在协调当事人行为上做的更好。也就是说私人秩序有可能比公共管制在协调当事人行为上做的更好。[28]Katz的观点在张五常对科斯命题的曲解中表现到了极致。此时,法律能做的仅仅是润滑交易。 Katz是在与卡拉布雷西的模式的比较时强调科斯范式是“市场交易模式”。那么,科斯本人的基本观念又是怎样呢?实际上,科斯范式并没有这种保守的价值观念,科斯范式是典型的改良主义的。 科斯在“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一节明确指出,《社会成本问题》前几节中,在研究调整合法权利时强调只有通过市场进行,才会导致产值的增加。但是这一论点假定了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如果交易成本不为零,那么,“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调整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也就是说,在正的交易成本时,权利的适当初始界定能够提高效率;当初始界定无效率而且交易成本高时,权利的重新配置也能够提高效率。 科斯命题的价值是通过科斯方法与庇古方法的比较得到的。我们知道庇古方法的单向思维和政府干预意识。科斯的方法与庇古的方法的区别就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 科斯的方法特别强调相互性,外部性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而是相互产生的。科斯开篇就提出“问题的相互性”,正是这种视角的转变使得我们“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29]庇古将负外部性称为是“无负责的行为”,因而是“反社会的行为”。科斯非常明确指出将负外部性称为是“无负责的行为”是非常正确的,但是认为这些行为必定是“反社会的行为”则是错误的。这些行为或许是,或许不是“反社会的行为”,有必要权衡一下它所引起的危害和好处。反对任何引起危害他人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反社会”行为。[30]“相互性思维”是科斯范式的特点,但是这个思维方式是服务于更高的“总的效果”,这就是科斯在文章最后提出的“方法的改变”。“较好的方法看来是,将我们分析的出发点定在实际存在的情况上来审视政策变化的效果,以试图决定新情况是否比原来的情况好或坏。”“显然,只有得大于失的行为才是人们所追求的。但是,当在各自为政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社会格局进行选择时,我们必须记住,将导致某些决策的改善的现有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其他决策的恶化。而且,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不论它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管理机制),以及转成一种新制度的成本。在设计和选择社会格局时我们应考虑总的效果。这就是我所提倡的方法的改变。”[31]相互性的考虑导致我们从团体角度、国家角度考虑问题,因为它不预设哪种权利是天经地义的,一开始把权利放在平等地位,这样可 以考虑不同的权利配置产生的总的效果,通过比较总的效果来决定权利的配置。科斯也没有预设哪一种模式就是绝对合理的,一切都应该放到具体场景下对于总效果的考量。对总量的追求是法律经济学的目标,而相互性思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策略。 科斯的“方法的改变”并不是说一定要采取市场交易或者政府规制,也没有说到底是润滑交易还是重新配置更好些。科斯范式,简单说就是,具体情况下哪种方法总的效果好就用哪种方法。 在存在交易成本的世界里,法律不仅仅可以润滑交易,而且法律可以进行权利配置。而且法律不仅仅可以一次性配置权利,也可以多次配置权利。效率的追求涉及到初次分配和重新分配及其后果。首先,权利的初次配置应该基于什么原则?这是一个政治问题,法律只不过是其具体实现。任何财产权的配置表达了对本人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所以总是与外部性联系在一起的。[32]庇古方法、“市场交易模式”与卡拉布雷西范式都是为了解决外部性。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侵权总是在发生。只不过在于哪些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哪些是允许的或不允许的。庇古的侵权法理论,谁损害,谁赔偿;损害多大,赔偿多少,要求恢复原状。这里的逻辑只不过是机遇先授权原则,保护的是先在者的利益,可以说是一种保守主义。科斯范式把侵权者和被侵权者放在同等位置,认为侵权是相互的,制止也是相互的。制止张三的行为以避免对李四的侵害反过来对张三是一种损害。试图为侵权行为找到正当性。如果先在者对权利的估价较低,侵入者可以通过自愿交易达到帕累托改善,但必须付费购买权利,仅仅强调润滑交易的“市场交易模式”仍然是保守的。由于“市场交易模式”考虑到了两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可能不同,被侵权者避免外部性的成本可能比侵权者的成本要低,所以“市场交易模式”比庇古方法更有效率。此时,如果我们认为初次的权利配置是正义的,那么“市场交易模式”就不仅有效率的,也是正义的。如果由于交易成本过大使得这种对双方有利的交易不可能实现怎么办?如果维持原状,那么就损害了效率。此时有两种情况,如果坚持原初的权利配置是正义的,那么这时是正义的;如果坚持原初的权利配置是非正义的,这种情况也就是非正义的。如果采取卡拉布雷西范式,法律重新配置权利,那么包括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整体就得到改善,满足了效率目标,但是其正义性与原初的权利配置的正义性正好相反。正如我们上文指出的,科斯范式实际上包含“市场交易模式”与卡拉布雷西范式,将规范命题称为“科斯规范命题一”和“科斯规范命题二”更合理一些。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因为强调他的方法与庇古方法的不同,庇古方法既是单向性思维又是政府作为的,这容易导致我们将科斯范式理解为“市场交易模式”。但是,如果我们联系科斯的两篇论文《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来理解科斯范式就会发现,科斯所强调的是一种根据交易成本进行比较取舍的理性选择,科斯范式并没有预设哪种制度的优越性。科斯指出,“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具体来说,导致企业出现的两种主要成本是:1、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2、谈判和签约的费用。科斯认为,“如果协作是价格机制起作用的一个直接结果,那么(要素之间的)一系列的契约就是必需的”,而企业的存在使“一系列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从而降低了谈判和签约的费用。正是交易费用导致企业的存在。但是企业为什么又不能非常大,像社会主义整个作为一个企业?这是因为行政成本的存在。[33]所以,将交易成本和行政成本进行权衡才能理解在现实社会中既有企业也有市场的存在。在这里特别强调了不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规制都是有成本的,我们要做的是在不同领域比较这两种成本,选择总的效果好的制度。用邓小平的话说来讲就是: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4] 总效果与价值最大化的意识形态 法律经济学的意识形态与法律追求的价值直接相关。毫无疑问,法律经济学的价值目标是“效率”,但是,主张哪种效率却是至关重要的。[35] 波斯纳把法律的价值界定为“价值最大化”。波斯纳将价值与效用对立起来,而且把价值界定为交换价值,即在市场上测度的或者至少是可以在市场测度的价值。将社会价值定义为社会中以价值测度的所有物品和服务的总和。波斯纳特别强调,价值是人们愿意为某个东西所支付的东西,而不是人们可能从拥有此物中所获得的幸福。在实际操作中,愿意支付又变成了实际支付。“一个个体,他会很想获得某种物品,但又不愿或无法为此支付任何东西,也许因为他很穷,那么在我使用的‘价值’这个术语的意义上,他就不是看重该物品的价值。……社会的价值就是由货币支撑的诸多偏好的总体满足。”[36]波斯纳为什么反对功利主义而倡导财富最大化呢?在波斯纳看来,基于自愿的市场交易模型而言,追求财富最大化要比古典功利主义更尊重个人的选择,经济自由可以更坚实地建立在财富最大化而不是在功利主义基础上的价值。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与保护自主性的目标刚好一致。[37] 在波斯纳看来,只有能够实际上拿出货币购买好处或者预防损失的人才有发言权。例如,对于一位几天没有吃饭的乞丐来说,获得一块面包的效用肯定很高,但因为他没有钱购买所以面包就对他没有价值。权利的变化也是如此,比如说现在有一项法案准备授予奴隶最基本的人权(生命、财产和自由),这些权利对于他们是宝贵的,但如果按照波斯纳的理论,只要奴隶主能够拿出足够的货币(高于奴隶实际上能够支付购买这些权利的货币),那么就可以阻止此项法案的通过,标准就是所谓的价值最大化。波斯纳牌号的法律经济学倾向于依赖一种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这种保守主义将权利和义务化解到数学公式之中,他们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结果将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而财富最大化将产生最后的可行的社会安排。波斯纳认为,财富最大化原理的另一个含义是,那些没有足够收入能力来支持其甚至最低程度的体面生活的人们是无权言及分配资源的,除非他们被视作拥有财富的人的使用功能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生来是弱智者,或者他对社会无所贡献,那么他便不存在获得社会支持的权利,尽管由于他的低能而无法自理是无可指责的。 波斯纳并不仅仅坚持“市场交易模型”,他也主张,在法律即使尽了最大努力而市场交易成本仍旧很高的领域,法律应当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但关键在于由谁来决定将产权配置给对他来说价值最大的使用者。例如,我们认为,富人捐出一元钱给穷人肯定是能够提高效率的,但如果交易成本很高时,政府通过累进税制将富人的一块钱转移给穷人就是一种有效率的权利配置。[38]但是波斯纳要求重新配置权利的基础是“模拟市场对于资源的支配”,所谓模拟市场就是能够实际用货币或者财产对其权利评价的人,显然只有富人。这种情况下的权利配置只会把权利都配到富人那里去,其意识形态性显而易见。 波斯纳以货币的实际支出来界定权利的重要性实质上是一种富人的经济学,因为富人拥有更多的财产或货币。财富最大化就是要将资源或者权利分配给能支付最高的价格的人,那些人必定是富人。波斯纳为了避免效用概念的主观性而提出这种主张的,但掩盖不了他政治上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仅仅既得利益者才有可能是最珍视权利的人。 波斯纳的哲学是实用主义的。但是波斯纳主张的实用主义哲学却与他的保守主义有些冲突:“我说的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是能动主义的(渐进的、“能办事的”),它既否定保守主义的‘现有一切都最好’的说法,也反对命定论的‘一切后果均非人所意图’的观点。这种实用主义相信进步,但又不自称能够界定进步;它相信深思熟虑的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进步。……它是一种强调行动和改进的哲学……除了强调可行、向前看和后果外,实用主义者……都重视经验。”[39]可以说,实用主义是改良主义的,是与自由放任政策和达尔文主义对立的[40],而波斯纳的规范法律经济学采取财富最大化作为标准,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 科斯认为,法律追求的目标是“总的效果”。尽管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的分析限于比较由市场衡量的生产价值。但是,科斯明确指出,“在解决经济问题的不同社会安排间进行选择,当然应在比此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并应考虑这些安排在各方面的总效应。正如弗兰克?H?奈特常常强调的,福利经济学的问题最终必然归结为美学和伦理学问题。”显然, 科斯的“总的效果”并不是赤裸裸的货币最大化或者价值最大化,而且有伦理的内涵。 很多重要的法律经济学家并不把价值最大化作为法律追求的目标,而是赋予其社会的伦理的内涵,包括公平分配的观念。Shavell明确拒斥波斯纳的财富最大化,而将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规范标准。社会福利实际上就是社会欲求[41],是一种理想,因而是可变的。“基于福利经济学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并没有这样的倾向,尤其显着的是,它与那种认为在社会福利标准下的公平分配具有优势的观念无关。” [42]社会福利的测量通常并不依循收入分配的重要性以求与之一致,这意味着法律规则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与它的评估无关。这样做的理由肯定不是因为收入分配是不重要的,而是考虑到法律规则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将使我们的分析复杂化,而这种复杂化最终并不改变我们的结论。为什么已知收入分配具有重要性,而将收入分配考虑进来却不会改变我们的结论?答案是我们可以使用所得税和转让机制实现社会再分配。[43]首先,个人的效用概念(utility)或个人的福利概念(well-being)完全是普遍性的,可以包括他所关心的任何东西。第二,个人的效用是建立社会福利衡量标准的唯一依据,与该效用无关的因素都不在考虑之列。第三,并不存在首选的或客观的社会福利衡量标准。一位分析人士可以参考任何一个社会福利衡量标准,然后决定根据所选择的提高[福利]标准,得出什么样的社会政策将是可遵循的。第四,研究表明,很多社会福利衡量标准都反映了对分配公平(distributional equity)的偏好,产生这种偏好的原因是:社会福利在个体之间的公平分配将有利于导向其他方面的公平。第五,在任何一种社会福利标准下,通过所得税(和福利)制度实现分配公平都比其他社会政策要好。[44]Schelling说,所谓效率就是更好的代名词:关于替代性后果,一些替代性的状况或政策或计划是不是更好。“更好”有特殊的含义:作为结果,对于每一个相关的人是最好的,或者对于所有的确定的利益是较为平衡的。[45]Cooter也指出,从本质上说,经济学家用的正义概念通常与效率一致,经济学家之间关于正义的争论在于怎么解释效率概念。[46]效率概念实际上依赖于处于团体中的人的观念,而且是动态的,只不过是对于总量追求的改善。前面指出,可以通过税法实现分配正义。我们知道高税率会减少工作和投资,以至于减少社会财富的生产。按照边际效用递减原理,这样可以增加总效用。总效用比再分配前是增加还是减少依赖于再分配税率的高低。理想的税率应该使得税收在生产上的负面影响被再分配增加的效用所补偿。在现实中,效用是可变的。某一个时期可能更重视经济效率;而另一时期则重视收入的相对平均,标准都是总的社会福利。分配正义所实现的群体之间相对的平等好像与经济学的效率原则相悖,但是考虑到极端的不平等可能导致动乱, 对穷人和富人都没有好处,因此基于民主判断的总效用的增加比“财富最大化”更有效率。法律经济学并没有预设某种固定的规范标准。如果将法律经济学的价值标准定位为动态的效率,那么科斯范式的法律经济学显然是一种改良主义。 结语 关于自然界或者社会的规律本身是没有意识形态的,但是我们怎么看待这些规律可能非常不同,特别是将这些实证的规律上升作为社会政策的规范时,其背后蕴含很强的意识形态。 Shavell针对人们强烈批评法律经济学中的政治偏见指出,必须把在某个领域中有影响的某个特定专家在其作品中明确表示的政治观念和政治主张与这个领域本身固有的政治主张区分开来。很明显,基于福利经济学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并没有这样的主张,尤其显着的是,它与那种认为公平分配在社会福利标准下具有优势(virtue)的观念无关。[47]科斯范式不仅仅没有那种保守的“价值最大化”的法律价值目标,而且科斯命题包含了分配与效率两个方面。从有交易成本的科斯命题所得到的两个规范命题表明,科斯范式仅仅是一种理性选择理论:任何制度都是有成本的,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较不同制度下的成本大小,目标是“总的效果”。尽管可能从科斯反对庇古传统中得出科斯反对政府规制而主张私人交易模式。但是,我们不能把科斯范式归为另一种像庇古一样的单向思维方式,好像“私人交易模式”是绝对好的。如此理解科斯或许是因为“庇古的研究方法在现代经济学家头脑中根深蒂固。”[48]当然,也包括法学家在内。科斯范式的根本改变是一种相互性思维,指向未来的改良主义。 Shavell在面对人们对法律经济学的批评时的观念可以说是法律经济学最基本的精神,“只有存在一个比经济分析家所持有的、更好的预测方法时,这才构成一个真正的批评。”[49]当学者们发现某个理论或者制度有缺陷时当然是好事,但是这种批判性的思维不应夸大,因为任何有关社会问题的理论和制度都是有问题的,当你发现其缺陷时并不表明你找到了更好的理论或制度,因为把那个缺陷改正过来时,可能该理论或制度的好的方面也失去了,总的效果可能更糟。存在的不一定合理,但存在一定有存在的理由。当我们判断存在的是不合理的时,意味着我们能够通过有效的工具去实现更好的合理性,使其成为新的存在。当我们不能够通过有效的工具去实现这一目标时,我们不如待在目前“不合理”的存在中,尽管有些无奈,因为改变有时意味着更糟。例如,当我们谈到改革问题时常常把“要不要改革”、“怎么改革”与“改革的效果如何”分开,而在实效主义看来这三者是不可分的。因为要不要改革的问题是对于现状是否满意的问题,如果不满意意味着我们有更好的欲求,而更好的欲求能否实现是与改革的路径联系在一起的,改革的路径有一个预期的效果,这个预期的效果是指向更好的欲求的,而不是相反。最终的判断是改革以后的实际效果。所以改革时我们应该考虑改革的路径与预期效果,否则,很可能改革的结果使得我们的境况变得更糟,此时就不如不改。经济学是理性选择的学科,法律经济学无非是要求法律制度的选择是理性的,是社会所欲求的,法律经济学是建立在改良主义哲学基础上的,显然是一种建构式的思维方式。但是波斯纳的整个法理学是批判式的。波斯纳以伏尔泰批判基督教的态度自称,伏尔泰当年只是抨击了基督教,而没有提出一个替代,伏尔泰对此的回答是“我从凶残的野兽口中救了你们,而你们却问我以什么替换这个野兽!”[50]我认为,打破一个信仰是容易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找到更好的信仰,如果没有的话,让我们被“凶残的野兽”吃掉可能会更加幸福! 经济学论文: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崛起 更广义地看,制度经济学不仅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历史地看,还有在它之前的所谓旧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横向看,则有公共选择理论,法与经济学,“集体行动的逻辑”等相近理论。早在六十年代,一些旧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作品就被介绍到了中国,如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1962),凡伯伦的《有闲阶级论》(1964);后来后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熊彼特和加尔布雷斯,也有着作翻译成中文,如前者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和《经济分析史》等;到了八九十年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大师,布坎南的《自由、市场与国家》,《民主过程中的财政》,《同意的计算》等,利益集团理论的先驱,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国家兴衰探源》,以及“法和经济学”的着作,等等,也出现了中译本。 强调“生产关系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事实上是承认制度变迁的。然而虽然马克思注意到了流通费用的存在,由于没有将政府的组织费用和企业的管理费用一般化,没有建立起交易费用概念,不仅误判了市场制度的效率,而且缺少了分析制度或“生产关系”及其变迁的有效的经济学工具。更加上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生产关系中处于对立地位的阶级之间的冲突无法调和,“生产关系革命”只能建立在暴力革命的基础上,其形式是将旧制度打碎,然后再建立起新的来。这种思路显然不能为和平的渐进改革提供帮助。由于有了交易费用的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就完全不同。不仅作为“制度运转的费用”,交易费用可以判别制度的效率高低,而且可以用“制度变迁的成本”或“改革成本”来判别不同改革道路的优劣。由于制度经济学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改革成本”就多来自改革导致的利益再分配对某些人的损害,以及这些人很自然的对改革的反对。因而,改革方案越是能够在改变规则时减少损害的人数或受损害的程度,改革成本就越低,改革也就越容易成功。这种理论为中国渐进改革的成功提供了有力的解释,也为进一步的改革方案提供了思考框架。 尽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主张很不同于制度经济学,它实际上是后者的先驱之一。马克思主义不仅看重生产力,而且强调生产关系;不仅研究生产方式,而且分析交换关系。即它强调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它关注人与人之间利益冲突的一面。它认为后来形成的制度是解决冲突的结果。例如国家就是阶级斗争的结果,虽然它也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尤其有意思的是,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虽然导致了对私有产权的否定,但在强调所有权方面与制度经济学是高度一致的。最后,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互动,以及生产关系的变革来解释历史,就是用制度变迁来解释历史。在这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以致道格拉斯·诺斯对西方历史的解释,至少在前现代部分都与马恩的解释极为相仿(对比一下诺斯的《经济学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91)和恩格斯的《反杜林论》(马克思和恩格斯,1973,第198~203页))。由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经济学界主导了数十年,在学者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深厚的基础,因而很容易提供理解和接受制度经济学的台阶。 最后,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若干缺陷中发展起来的,但正如科斯所说,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它的分析方法仍然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在改革开放后,新古典经济学逐渐进入了我国大学的经济学系,并在某些地方成为主流理论,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进入中国铺平道路,并提供了分析方法的基础。在问题主导下,在各种理论资源的滋养和互动中,制度经济学崛起了。 虽然在现阶段,应该承认,我们的学术成就还远远比不上美国,然而我坚信,中国深厚的文化资源和几千年的学术传统,加上在对经济学理论最新进展及时吸纳基础上的创新能力,使得中国有可能出现出类拔萃的领先于世界的经济学家。在这个集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经济学家的努力。我们大致可以把这个选集的论文分成几个部分:对美国为主的西方制度经济学的评论和批评;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尤其是过渡经济和国有企业问题的讨论;以及用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取向对一般经济问题的讨论。 在介绍和转述的基础上,中国经济学家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这一理论的评论和批评。由于篇幅限制,本书只在大量的评论中选择了一篇正面评价的文章(盛洪与陈郁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经济学发展中的作用”)。在这篇文章里,新制度经济学运动显然是一场经济学的革命。至于批评,中国作者首先注意到了美国经济学界的批评(见方绍伟的“科斯定理对吗?”),进而又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概念和命题提出了疑问并加以讨论。如盛洪指出,在零交易费用的假定下,产权概念就是多余的;以及如果产权总是不断地随着世代更替而消失和产生,即使在零交易费用下,也并非任意的界定都会通过交易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见“‘社会成本问题’的问题”)。汪丁丁则发动了更为猛烈的攻击。他在“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一文中指出,交易费用作为一种成本,应服从于“成本就是机会成本”的定义,但当一般均衡下对制度别无选择时,就不存在机会成本,也就没有交易费用。这种对交易费用的否定性结论显然在动摇新制度经济学的根基。 中国学者最有理论增量的地方,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分析。一个比较有成就的方面,就是对国有企业的讨论。除了用产权理论和委托-理论解释国有产权制度为什么缺乏效率以外,作者们还注意将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引入到理论中。如张军强调自由退出对企业制度的影响。计划经济国家中,政府为了“工作权利 — 过度就业”的目标,以及存在着眼前的“退出成本”,而不能自由退出与企业间的隐含的合约,以惩罚“违约”的企业,是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的重要原因(“社会主义的政府与企业:从‘退出’角度的分析”)。周其仁则指出,对私人产权的否定,最要害地是剥夺了要素所有者自由签约的权利。不能自由签约,包括从以前的合约中退出,选择新的合约的权利,就不可能形成市场,反过来也就不能参照市场价格机制进行决策。尽管在国有企业体系内部,可以设立行政级别来激励企业家,但与市场制度的激励相比要逊色得多(“公有制企业的性质”)。 应该说,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更大的用武之地,是对过渡经济的研究。然而由于已经有很多专集和专着,如 林毅夫等人的《中国的奇迹》,盛洪编《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天则所的由张曙光主编的《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一辑,第二辑),樊纲的《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张军的《中国过渡经济导论》,本书不拟收集更多的这方面的论文,除了个别论文,如樊纲的“公共选择与改革过程”,它的特点是对市场化改革的政治过程进行分析。关于中国经济学家在这方面成就的综述,可参看盛洪为《中国的过渡经济学》写的序和 “关于中国市场化改革过渡过程的研究”一文。 应该说,在一般经济问题的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家有更为精彩的贡献。例如汪新波“对企业性质的重新思考”,就是用时间要素超越雇主与雇员、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来进一步思考企业的性质。在作者看来,企业中不同要素的主要区别,是时间的区别。即有些要素与企业签订长期合约,有些是中期合约,有些则是短期的。签订合约期限越长,要素所有者承担的风险越大,包括承担短期要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越应在企业中处于主导的或权威的地位。因此企业的性质可以被理解为是长期要素雇用短期要素。作为一个特例,资本之所以雇用劳动,是因为相对于劳动来说,资本是长期要素。这篇论文不仅具有以新视角和新因素重构理论的创新意味,而且具有对已有理论的整合功夫。所欠缺的,是作者还缺少经验积累。可惜的是,在这篇以后,较少受到人们的注意。 在另一篇对企业理论有增量贡献的论文,周其仁的“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中,作者提出了同样有创意的、却大不相同的结论。尽管制度经济学早已将人力资本纳入视野,但更多地是强调其作为一般资产的共性,以便于与其它资产放在一起讨论。而周其仁则着重人力资本的自然法性质,即它只能属于它的自然载体—— 活生生的个人,即使法律制度将一个人的人力资本的产权赋予另一个人,前者也可以通过“关闭”自己人力资本的对外通道来对抗。当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结合起来才能生产时,对具有特殊性质的人力资本的事后激励,就要构成合约的主要内容,因而企业就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作者据此认为以往“资本雇用劳动”的教条,是误将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企业家才能所有者混为一谈时的假象。从古至今,真正稀缺的、从而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企业家才能。这种强调人力资本的特性、进而重构企业理论的努力无疑具有独创性,只是这篇论文忽视了可以想见的反驳,而缺少完整性。由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结合也可以采取市场交易的形式,从短工市场到信件快递,从财会与法律服务到相当于企业家能力的管理咨询,人们很难认为企业是将两者结合起来的唯一形式。这似乎暗示着,还有该文没有涉及到的因素在起作用。 在更多的时候,中国学者表现出了敏锐的问题意识和上乘的理论悟性,只是或者缺少形式化的努力,或者没有总体的突破。例如唐寿宁沿着布坎南的思路,提出了市场制度本身也具有立宪性质,即它不仅是一个价格形成机制,更是一个制度形成机制。只是他的这篇论文,“论市场的立宪功能”,表述得过于散文化,没有对这一命题作严格的论证和深入的讨论。林毅夫的“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则对论题作了较完整的理论回顾、文献引证和分析论证。尽管他的结论大多建立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这一对概念的提出,还是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简便的分类和分析的维度。虽然在奥尔森的理论中,“利益集团”作为一个负面的概念,引伸出了整个分析框架,但运用利益集团理论进行分析的张宇燕,却在对中国制度变迁问题时发现,利益集团的存在有时也有正面意义。他在“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一文中指出,在进入市场的权利被政府垄断的计划经济中,如果出现了一些新兴利益集团,通过政治过程“撬动”森严壁垒的进入障碍,将竞争引入,会产生市场化的积极结果。他后来依据这一思路考察了联通公司进入电信业的情况,也将在该文中提出的“贾谊定理”,即创造更多的利益集团是对付利益集团的良方,(与他人合作)作了形式化的阐述。美中不足的是,这一命题在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展开,后来也没有得到专门的讨论。在将科斯传统和布坎南传统比较时,盛洪发现它们之间的冲突,即所谓“精英论”与“一致同意原则”的冲突。运用交易费用的概念,他发现偏离一致同意原则的“法官裁决”存在的合理性,并认为强调精英作用的“法官裁决”和遵循一致同意原则的“公共选择”是相辅相成的(见“法官裁决与公共选择”)。可惜这篇文章过于简略,缺少形式化的功夫。 应该说,还有不少有理论增量的论文没有被收集进来,因为本论文集还具有某种“基础性”;更有可能的是,它们超出了编者的视野。然而就已经看到的这些论文,我们一方面应该承认,它们与国际水平的经典论文尚有差距;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中国学者们有着巨大的理论潜力,他们正在逼近领先水平。 从更大的背景看,中国有着制度经济学成长的丰沃的土壤。尽管我们说,经济学是一般的,然而它必是在特定经验积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缺少中国的经验,经济学就缺少一般性;尽管我们也清楚,制度经济学也只是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一支,但如果我们认为制度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我们不仅覆盖了经济学的大部分视野,而且对所有的经济学分析方法持开放态度。 具体而言,能够滋养制度经济学的中国资源包括,中国问题,中国文献和中国历史。所谓中国问题,不仅包括中国目前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问题,也包括从中国角度提出的问题。比如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中国经济学家有着比道格拉斯·诺斯更为优越的条件,因为不仅可以从历史文献中了解制度变迁,而且可以身临其境地观察制度变迁;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制度变迁的时代,我们正亲眼看着猿变成人。中国的市场化道路也呈现出了一些原有理论所不曾想象得到的特征。如渐进式改革的成功,已使人们怀疑“要么不改,要么全改”的次优理论,然而它的理论含义还需人们进一步探索。这一成功也同样使人们推测,交易也许是比暴力革命更为有效的改革方式。它在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还等待着人们去挖掘。从更大范围看,中国的制度变迁应包括近代以来中国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其中包括对中国传统制度资源的重新理解,和这些资源如何与外来的制度资源结合起来,构成中华民族新的制度结构。谈到近代,不能不谈中西冲突,也不能不正视由于这种冲突所导致的对问题的不同看法。这种不同的角度,会使西方学者有意无意忽视的一些问题,被中国学者所重视。例如,假如没有自由迁徙的条件,自由贸易和资本自由流动并非像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坚信的那样,会带来全世界的皆大欢喜。再比如,在研究国际经济时,西方学者多是暗含地假定国际的政治秩序与一国之内无异,这大概与西方世界在这一秩序中占有优势有关;而中国学者可能更会敏感地意识到国际政治秩序中的问题。正是这样一个国际无政府状态,也许才是制度经济学家应该全力面对的。 尽管有关制度经济学的中国的经济学文献还是很少的,但在一个较窄的领域中,还是相对丰富的,这就有关中国式改革的过渡经济学的文献。除此之外,我所指的中国文献是对制度有所描述的古典文献。数千年的历史,使重视人与人关系的中国人在这方面积累的文献浩如烟海。从中国最古老的书《尚书》开始,就有了对制度的记载;号称“三礼”的《周礼》、《仪礼》和《礼记》,就对夏、商、周三代的礼乐文化作了大量描绘和评述;怪异的《山海经》被有些作者认为是上古政治制度的记录,《春秋公羊传》则是儒家政治制度经典 。后人所编《十通》和《五礼通考》都是资料全备的制度史。更有数不清的政府档案和民间合约资料。当我们研究制度时,这些有关制度的资料极为重要。当科斯为了研究企业制度,用自己的诺奖资金建立了匹兹堡大学契约和企业结构研究中心时,他期待着这些企业合约资料能为研究者提供经验素材;张五常教授在酝酿他的《佃农理论》时,芝加哥大学图书馆中来自南京的几张租佃合约帮了大忙(2000,第20~21页)。因为有关制度的理论要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对制度的评判,也要参照它的社会结果。而要发现其中的逻辑,不仅要有互动的广泛性,还要有较长的时间跨度。中国的有关制度的文献,对比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对比从中国获得的零星片断来说,无疑丰富得多。 谈到中国文献,中国历史文献也包含其中。而这里讲的中国历史,应是指中国历史的相对于西方的独特道路。中西历史发展轨迹在上古时期就有分野,明显的分道扬镳,也许是在所谓第一轴心时期,即儒学和基督教诞生的时期。在以后,中国和西方走着大不相同的道路。不应否认,制度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种,是以西方经验和西方历史造就的文化取向为基础的。这种文化取向潜移默化地塑造了西方经济学的性格,又被误认为具有普适的性质。例如,西方经济学多是假定经济活动是在较为“纯粹”的制度安排,如法律,市场,企业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与西方社会不同制度安排间的对立和紧张不无关系。将人类历史划分成截然不同的几个阶段,也是西方历史阶段在这一理论中的反映。将中国历史考虑进来,不仅可以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重述中国历史,更重要的是,中国历史不同于西方的特征,会为这个一般理论注入新的因素。例如,“礼”可能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受到关注,并可能冲击原有的制度概念;区别于对立且互补的希腊-希伯来传统结构,以儒学为主的浑然一体的制度结构可能启发人们关于制度结构特征的思考;中国将道德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传统,也许会为我们解决今天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国际秩序提供某种可行的方案。 当然,处于一个信息革命的时代,中国学者不仅会受益于中国资源,他们必将把全世界的资源视为自己的资源。他们不仅同样关注西方学者关心的问题,也将会关注以往被忽视的其它文明,如印度和伊斯兰的资源。善长数学的中国学者,如果再加上对制度的深刻理解,也有可能在用博弈论的方法构造制度理论方面有所建树。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与其他国籍的学者一起面对着共同的问题,它们包括:(1)制度变迁问题; (2)市场经济自身的问题,包括外部性问题及其它市场失灵的问题; (3)全球的外部性问题,如全球环境,公海捕鱼,南极问题,太空问题等; (4)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问题,即能否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条件下,建立公正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和平解决国家间冲突的问题; (5)政府的起源、性质和演进的问题; (6)道德与宗教问题,即这些无形制度的起源、性质和演进,以及与有形制度间的互动问题; (7)将智力活动纳入产权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制度创新,以及这种活动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性质; (8)不同文明间的冲突、融合和整合的问题。 目前我们所欠缺的,是金融资源和学术机制。由于缺少金融支持,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相当零落。许多有理论价值的论文,多是发表出来就没有下文了。而理论的发展,如同美国制度经济学那样,正是一篇论文激起了别人的灵感,通过相继的讨论甚至争论,以及进一步的发挥,才能形成有阵容的理论学派。而在中国,不少有潜力的学者却因为生计问题分散精力,从而缺少对重要问题的持续攻击。从学术组织角度看,虽然制度经济学在中国风靡一时,但还缺少有资金实力的研究机构支持系统的研究。也许,制度经济学家首先应该解决的,是自己的制度问题。包括融资制度,学术组织,研究纲领和分配机制。随着中国在经济上走向繁荣,当有更多的资源通过有效的机制注入到研究中来,我们也许会迎来一个中国制度经济学与中华学术发展的鼎盛时期。 经济学论文:解说体验经济 美国战略地平线LLP公司的共同创始人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撰写的《体验经济》一书1999年4月问世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它告诉人们,新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体验经济”。体验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它的出现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更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体验经济带来人们更多的思考,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更新的思路。体验经济是市场经济完备化的标志 体验经济产生于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但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的特性相比,它是一种更加完备的经济形态。 第一,体验经济以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为出发点。在体验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运行首先要考虑的是消费者的个性要求,企业在提供体验的运行思路、程序和方法时,也必须要保证给消费者以更大的想象与愿望的空间。企业所主张的是消费者个性的张扬,并竭尽全力保证消费者需求个性的全面满足。 第二,体验经济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定制化服务是指按消费者自身要求,为其提供适合其需求的,同时也是消费者满意的服务。其基本特征是: 1、定制化服务是一种劳动,并且是一种高水平的劳动。它需要“劳动者”有更高的素质,更丰富的专业知识,更积极的工作态度。因此,这种劳动较有形的生产劳动和无形的服务具有更大的价值。 2、定制化服务带给消费者的是个性的感受,“结果是没有哪两个人能够得到完全相同的体验”。因此这是一种量身打造,有需有供的活动,它不会出现生产过剩,也不会出现需求抱怨,进而保证经济运行的平衡与稳定。 3、定制化服务所产生的“体验”效应是带给消费者美好的感觉、永久的记忆和值得回味的事物与经历。消费者对这种美好的感受不会独自享有,而会与他人分享,即积极地传播,进而产生放大效应。 第三,体验经济遵循的原则是“以顾客为核心”。企业在体验经济运行中扮演着策划者的角色,发挥着为顾客提供“舞台”的作用,真正在舞台上表演的人是顾客。顾客去“体验”所需物的设计工作、定价工作,并进行直接使用,以品尝消费的感受。这说明,顾客是体验经济的主体,顾客对企业的经济运行工作参与度越高,说明顾客对企业越信任,企业品牌价值的实现程度就会越高。 第四,体验经济使企业的经济运行更加开放、更加健康。体验经济的发展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己的开放程度,使企业在社会公众的关注与监督之下开展各项经济活动。这为拥有优质品牌的公司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机会,而对于那些劣质品牌的公司则发挥的是矫正其思想与行为,约束其经济运行的作用。因此体验经济的运行具有着一种积极的功效,它可以保证企业建立良性的运行机制,完善运行程序,满足更广阔市场的需求。 市场经济的发展走到了体验经济的时代,企业就必须按照体验经济的要求规范思想与行为,这是企业发展的最佳途径。从自由地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到对企业经济运行的严格约束;从顾客创造性地选择消费模式,到企业创造性地为顾客提供舞台;从顾客可以不断地获取消费满足、留存美好记忆,到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机会,可以说,体验经济是市场竞争的更新形式,体验经济的发展,使市场经济更加完备,因而更加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 体验经济是服务经济的延续 服务经济是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微观经济主体——— 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在标准化方面均达到要求水准后,同样品质的产品只有通过企业的不同品牌才能给予区别,但当顾客难以鉴别不同品牌之间产品的差异与优劣时,竞争的焦点自然会转向企业向市场提供服务的质量与数量,而顾客则以此作为判定与选择品牌乃至企业产品的标准,顾客关系由此得以建立。 服务经济的发展使企业已经给了消费者以更多的承诺与兑现,同时,也使消费者感受到了服务经济带给他们的方便与舒适。服务经济的运行,使企业在其经济活动中,不仅要提供有形产品,还要提供无形服务。商品是提供服务的依托。而在纯粹的服务产业中,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商品。 在服务经济条件下,消费者通常发现不了商品之间的差别,所以,企业为了争夺更高的市场占有率,不可避免地跳入低价竞争的陷阱。为了避免低价带给企业的利益损失,和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制约,制造商们不断挖掘服务中更深层次的内涵,“一旦一个公司有意识地以服务作为舞台,以商品作为道具来使消费者融入其中,这种刚被命名的新的产出———‘体验’就出现了”。“体验”的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好的感觉,从而形成了巨大的拉动性需求,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同时也使服务经济的内容更加丰富,更具有延展效应。因此,就像服务经济的出现不是对工业经济的否定,而是对工业经济的延续,不是对工业经济的替代,而是对工业经济的完善一样,体验经济的出现是服务经济的一种延续,是服务经济走向更大市场空间的必然结果。 体验经济是网络信息时代的产物 体验经济在延续服务经济的发展中,使市场竞争跳出了低价的陷阱,企业在经济运行中由于需要按照消费者的个性要求创造出不同的提供物,因此不同提供物之间的价格不具有可比性,自然不能统一定价。然而,使企业创造不同提供物这种愿望,从设想到现实之间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这种距离在大规模经济发展阶段永远也不能缩短,从而其目标不能得以实现。只有在信息网络时代,这种距离才能逐渐缩短,并促使其目标得以实现。这说明信息网络时代使体验经济成为一种必然。迈克尔·穆恩和道格·米利森在描述网络信息时代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运作流程时说,网络信息时代,公司运行的方式是:“鼠标点击”。而这种“鼠标点击”时代,使经济运行的一切都简单化了,如产品开发可以通过“鼠标点击”,顾客定货可以通过“鼠标点击”,市场调查可以通过“鼠标点击”,信息处理可以通过“鼠标点击”。这种简单的运行方式是以复杂的科技发展和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同时也使其成为体验经济的依托。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成熟、网络经济的普及,体验经济所要求的专门为顾客设计和生产工作,其成本增加值会远远低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时代的个性服务成本。正如一个鞋业公司的老总说,“过去批量生产很难满足顾客的个性需求,现在的网络经济、信息技术,使我敢承担为任何一个顾客定制一双鞋的委托,同时成本也不会大幅度上升”。这种定制服务只有在信息网络时代才会产生,因此,信息网络时代为体验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和谐社会论文: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紧迫课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当前,尤其要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也接踵而至,并且呈现出多发性、复杂性的特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正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这个时期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的深化、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加上人们受各种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经济利益的磨擦、思想观念的碰撞,各种社会矛盾随之增多,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能否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执政使命的完成,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对此,我们务必有清醒的认识。努力探索和着力解决好这一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应在三个方面下功夫。选好切入点 解决社会矛盾,最根本的是要从处理好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入手。这是因为,当前的社会矛盾,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既大量地表现为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种矛盾,又突出地表现为党群、干群矛盾。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但脱离群众又成为执政条件下党的最大危险。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是我们党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支持和拥护的根本所在。但是,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些党员干部渐渐淡薄了群众观念,滋长了脱离群众的习气,想群众的利益少了,想个人的利益多了;想群众的疾苦少了,想个人的安逸多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少了,考虑个人的“政绩”多了;给予群众的少了,索取群众的多了;考虑同下面的关系少了,考虑同上面的关系多了;同普通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联系少了,同一些“老板”、“大款”的联系多了;对群众中的思想问题说服教育少了,采取简单方法解决多了,等等。对此,广大群众很有意见。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危害极为严重,可以说它是影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个根子,是引起社会矛盾和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古今中外的大量事实表明,化解矛盾,稳定社会,巩固政权,归根到底取决于人心的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党执政的一条主要经验,又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牢记在心,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实践。 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广大群众对少数干部与民争利和各种腐败行为以及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极为不满,反映十分强烈,必须痛下决心解决。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重点,认真加以整改。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尤其是抓紧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制度和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 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群众是最讲实际的,他们是从一件件具体的、实实在在的事情中来观察、认识我们党的。只有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作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得到他们的信任和支持。群众中的困难、忧愁,要尽心竭力帮助解决。在这个过程中,要始终牢记“发展才是硬道理”,通过不断推动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现实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才是赢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根本前提。 要从融洽与群众的感情上着力。感情是密切关系的基础,是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党员干部真正与群众建立了感情,就会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群众就能体谅,问题就容易化解。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不是策略安排,而是价值取向;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要求。要关注民生,善解民困,善待群众。要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要通过多种方式,同群众打成一片,和他们讲心里话,真正实现与群众心灵和感情的沟通,与他们建立起鱼水般的亲密关系。 把握关键点 把握关键点,即我们常讲的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具体来说,就是要根据诱发矛盾的主要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尽量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产生。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经济利益问题是“本原性”问题,其他问题常常由此派生出来。实践也告诉我们,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尽管渗透于各个领域,表现为多种形式,但从根本上来讲,都是利益因素所致。因此,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就在于搞好社会利益调节,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遏制并逐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问题。应该说,社会成员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是必然的,但只有在合理范围内的差距才是正常的。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我国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有所扩大,这是一个潜在的社会风险。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就必须注重社会公平,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这是维系社会公正、巩固执政地位的基础,也是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要在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同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后富,通过改革税制、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抓好扶贫开发、进城务工农民就业等工作,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断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这是从深层次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不仅涉及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等社会经济问题,而且涉及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司法公正等社会政治问题。现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少,广大群众的反映也很强烈。 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完善,从政策上、法律上、制度上努 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接受教育,都能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生活,都能靠法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当前尤其要在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们已经具备了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一定条件和手段。但我国还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仍然比较低,经济社会发展又很不平衡,处理社会公平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制定政策措施要考虑到财力和多方面的承受能力,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众的利益,不可提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和口号,否则,问题解决不了,只能让群众失望,从而加剧矛盾。 抓好着力点 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其实质是做群众工作。提高新形势下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实际上就是提高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方面,要着重做到“六个善于”。 一要善于引导群众、宣传群众、说服群众。我们党反复强调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但这并不是放弃对群众的引导、宣传和教育。同志曾指出:“党和群众的关系的问题,应当是:凡属人民群众正确的意见,党必须依据情况,领导群众,加以实现;而对于人民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则必须教育群众,加以改正。”同志也指出:“改革发展越是处在关键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越要加强。”现在群众中的一些怨气,许多与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及其所做的工作有关。所以,要加大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每一项主张和具体政策,深入浅出地讲清其内容、为什么要这样做、应当怎样做。要因势利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细心开导,把道理讲清讲透。要特别注意教育引导群众用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用发展的要求来思考问题,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党和政府真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为老百姓着想的。 二要善于畅通民主渠道,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特别是要把决策的过程变为群众意志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时,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坚持“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办”,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推行听证和公示制度等办法,鼓励群众参与决策,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并吸纳基层和群众的正确意见,从而既保证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加深群众对决策的理解,增强他们贯彻实施决策的自觉性。同时,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努力从制度建设上寻求解决新时期信访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使群众的疾苦有地方诉,意见有地方提,怨气有地方发。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办法。 三要善于见微知著,取得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及时地发现问题,敏锐地洞察矛盾,是解决矛盾的基础。任何矛盾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领导干部要对当前的社会情况、现实矛盾以及潜在矛盾做到了然于胸;对一些可能导致矛盾的因素,要提前做好引导、疏导和化解工作,使之尽可能向有利的方向转化;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的带倾向性的问题,要明察秋毫,见微知著,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以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旦出现大的社会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要冷静对待,审慎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当矛盾露头时,要防止其累积;当矛盾发生时,要防止其扩散;当矛盾扩散时,要防止其变异;矛盾处理后,还要防止其沉淀。 四要善于依法执政,依法化解矛盾。依法执政,不仅是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要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操守,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不良行为。要善于把正确的行之有效的政策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努力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按照法定程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认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 五要善于依靠群众自己解决矛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机制。一些地方在实践中创造了依靠群众自己解决矛盾的好办法,如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制定村规民约;把有威望的老干部和群众代表组织起来,建立群众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等等。要认真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使之成为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进行社会整合的特定主体。 六要善于学习,解决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本领恐慌”的问题。要系统而不是零碎地、实际而不是空洞地学习唯物史观,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历史,学习法律、政策,学习做好群众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还要学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乃至工作艺术和技巧。在此基础上,以积极进取、富有生气的精神状态,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和谐社会论文:如何正确对待异地婚姻并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婚姻法》颁布以来,对建立健康幸福的婚姻家庭制度、促进男女平等、推进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根据新的形势,《婚姻法》也作过修改、补充和完善。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千变万化,婚姻家庭问题上经常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婚姻家庭管理工作上也面临着很多新的课题需要去研究、面对和有效化解。本文对本地出现的异地婚姻增多现象进行一些探索和研究,使婚姻家庭管理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从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 一、太仓出现异地婚姻超越本地婚姻现象 近年来,在太仓的婚姻家庭问题上,出现了一个有史以来从未发生过的新情况:异地婚姻越来越多,而且异地联姻超过了本地联姻。据市婚姻登记处统计,去年,全市共有3943对夫妻登记结婚,其中双方本地的1723对,占43.7%;一方本地一方外地的2137对,占54.2%;双方外地的83对,占2.1%。异地婚姻率为56.3%,比本地婚姻高出12.6个百分点。 从统计数据看,异地婚姻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本地男与外地女联姻。共有1214对,占异地婚姻的54.68%;二是本地女与外地男联姻,共有923对,占41.58%;三是外地不同地域的男女在太仓结婚落户,共83对,占3.74%。 太仓市异地婚姻现象为什么如此之多?据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独生子女婚姻增多与传宗接代传统观念产生矛盾,是异地婚姻大量孳生的土壤。太仓是计划生育先进市,早在80年代初期就习惯了只生一个孩子,目前婚龄青年中80%以上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联姻,势必减少一个家庭,这与传统的传宗接代观念产生了碰撞。很多家庭,特别是只生一个女孩的家庭,为了维系本姓家庭,不至于“断绝香火”,所以不惜降低择偶标准,宁愿与外地青年联姻。 (二)外来人员增多为异地婚姻创造了有利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太仓的经济快速发展,先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继而外资企业不断涌现,需要大量的劳力,外来打工人员纷纷涌入太仓。为了提高劳动者素质,太仓又放宽政策,吸引了不少人才到太仓来创业。所以外来人员越来越多。据统计数据,全市户籍人口46万,外来人口也超过了40万,基本上达到一半对一半。这为异地婚姻创造了条件。 (三)太仓的经济状况、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十分优越,为外地人落户太仓增添了吸引力。太仓地处长三角洲中心,紧靠大城市上海,经济实力名列全国百强县(市)前十名,人均gdp超过17000美元,早已实现全面小康。太仓生态环境优越,社会秩序良好,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个宜居城市。太仓还是“中国长寿之乡”。这些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无疑对外来人口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四)外来女婿、媳妇增多促使异地婚姻滚动发展。由于近年来异地婚姻现象增多,外来女婿、外来媳妇越来越多,这些外来女婿、外来媳妇不甘寂寞,又纷纷介绍他(她)们家乡的青年到太仓来寻找配偶,这样一牵十,十牵百,人数越牵越多,范围越牵越广,为异地婚姻推波助澜,使异地婚姻滚动发展。 二、异地婚姻增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利弊分析 异地婚姻增多有利还是有弊?是好现象还是坏现象?对此众说纷纭。从太仓实际情况看,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利也有弊,有正效应也有负效应,据调查和分析,正面效应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缓解了独生子女婚姻增多与传宗接代传统观念碰撞产生的矛盾。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联姻,势必造成两家合一家。这在几千年遗传下来的传宗接代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家庭,确实是一件非常难以接受的事。在独生子女到了结婚年龄后,家长总是希望把媳妇或女婿找进门,能够支撑门面,维系本宗族家庭。本地都是独生子女,难以找进门,所以把目光投向了外来青年。而外来青年一般都是多子女家庭的孩子,愿意到外部世界去闯荡。到太仓来结婚落户,既解决了工作和生活问题,又满足了太仓独生子女家庭有人传宗接代的愿望,这未尝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 (二)满足了外来人员落户太仓融入发达地区的愿望。很多外来人员出生在边远山区或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他们出来打工的目的是为了谋生计,找出路,他们看到太仓经济发达、环境优美,早已羡慕不已,如果能在太仓找一个如意郎君或美貌娇妻,能够落户太仓长期生活在太仓,自然是求之不得的事。也有一些外来人员是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他们视太仓为风水宝地,乐意在太仓创业,早已把太仓当作家一样。如果真的能在太仓成家立业,那正是天遂人愿,实在是一件称心满意的事。 (三)解决了当地缺少人才缺少劳力和人口老龄化等现实问题。太仓由于计划生育工作抓得早抓得好,加上当地青年一般都读了高等院校在外地大城市工作或出国创业,所以多年来人口一直是负增长,而当地经济发达,企业众多建设步伐加快,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更需要有文化、有技能的人才。这些劳力、人才从哪里来?只能从外地引进。目前在太仓工作的外地人口超过40万,这些外来人口没有太仓户籍,经常流动,有的甚至是来去匆匆的过客,具有不稳定性。如果能在太仓成家立业,成为太仓的一员,对太仓来说也是求之不得的事。一方面解决了劳力、人才缺少的矛盾,一方面使人口数量能通过婚姻渠道得以平衡和稳定,也能缓解人口老龄化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四)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笔者虽不懂遗传基因等生命科学,但据说越是近亲,越是在同一地区狭小范围内通婚,对后代生长发育非常不利;反之,越是相距遥远,越是不同地区、不同族群、不同人种通婚,能产生“杂交”效应,使下一育得更强壮、更聪明。所以,《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异地婚姻大量涌现,从生命科学角度来说,对后代健康生长十分有利,这应当是一种科学的、进步的婚姻关系,是好现象。 当然,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异地婚姻有其有利的一面,也有其不利的一面。据了解,异地婚姻存在如下几个弊端: (一)语言、生活习俗不同,给异地婚姻带来不稳定性。外来青年在太仓落户后,由于语言不同,难以与家人和邻居彻底沟通,往往造成一些误会或隔阂。又由于生活习惯不一样,外来女婿或媳妇的有些行为被公婆或当地人看不惯,造成婆媳关系、邻里关系紧张。比如有些外来媳妇不大讲究卫生,比较邋遢,往往为人不齿;有些外来媳妇不善言辞,心情比较孤僻,显得不近人情,与周边群众的关系难以融洽。由于各种矛盾的产生,造成异地婚姻不稳固、不持久,有的结婚不久就离婚。 (二)事先缺少相互了解,给异地婚姻家庭埋下了不和谐的种子。外地人通婚,由于距离遥远,事先难以了解对方的情况,通婚时又缺少观察、考验期,有的甚至仓促成婚,对对方的性 格、想法、要求知之甚少,所以容易埋下不和谐的种子,造成隔阂,甚至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比如:有一位机关干部生有一个独养女儿,希望找一个上门女婿支撑门户,传宗接代,只要有人肯上门,他答应帮他安排好工作,解决房子,一切结婚费用由女方承担,唯一的要求就是将来生了子女要姓女方的姓氏。有人介绍了一个外地大学生,答应了他的条件,很快成了婚。但等到女儿生了儿子,那位大学生却顿时反悔,感到姓女方的姓有失自己的面子,死也不肯让儿子姓女方的姓,甚至向岳父跪下来求情。这位机关干部连呼上当,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由于他们夫妻关系尚好,也不愿拆散他们夫妻,所以只好顺从了他们。还有南郊有一个农户,找了一位外来媳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结了婚。办婚事时,给这位外来媳妇买了不少高档衣服、金银首饰,结婚时又送给她一笔不小的礼金。结婚不到一个月,这个外来媳妇却不辞而别,远走高飞,这家农户落得个人财两空。(三)经济条件差异,使异地婚姻家庭产生种种矛盾。外来的女婿或媳妇,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来说都比较差,远远比不上太仓的一方。结婚时,太仓的一方虽然说不考虑经济条件,不要财产只要人,但等到结婚后,看看外来女婿外来媳妇的寒酸相,心里总有一点不称心的感觉,有的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外来女婿外来媳妇,甚至有点瞧不起他们,造成了他们在家庭中处于不平等地位。再则,外来媳妇外来女婿家中往往弟兄姐妹较多,还有不少七大姨八大姑,他们视在太仓的哥哥姐姐为靠山,经常上门来借钱借物,或要求帮助找工作,有的一住就是十天半月不想走,这给太仓一方的家庭带来了麻烦和压力,也影响了异地婚姻家庭的安定和谐。 (四)外来一方离乡背井压力较大,往往造成精神压抑和痛苦。远离本乡本土到陌生的地方来落户,由于语言、习俗、生活环境的不同和经济条件的差异,不仅生活上带来压力,而且精神上更加难以承受。家庭关系好的比较好的还过得去,一旦产生了矛盾,家庭关系不好,精神上就更加痛苦。而自己孤身一人,不能随时回到父母身边去倾诉,没有亲戚朋友互相安慰,没有知心的人一起谈心,其精神压抑的程度和内心的难受和痛苦可想而知。有的甚至出现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的情况。这就造成了异地婚姻家庭不美满、不幸福、不和谐的“三不”状况。 三、引导异地婚姻健康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社会的组成部分,而婚姻又是家庭的基础,家庭的重要建构。当前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建设和谐家庭。家庭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家庭不和谐,社会也不可能和谐。而要建设和谐家庭,首先要以和谐婚姻为前提,婚姻和谐了,家庭才能和谐;婚姻不和谐,家庭和谐只能是一句空话。异地婚姻是涉及到建设和谐家庭、进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问题,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当前,作为政府管理婚姻的一个部门,作为指导管理社会事务的一级组织,我们面临着如何引导异地婚姻健康发展的重大课题。既然异地婚姻大量涌现,我们决不能无动于衷,视而不见,或者眼开眼闭,任其自然。我们必须正确面对,积极引导,促使其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应做到“四个加强”: (一)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对待异地婚姻。要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大家正确对待异地婚姻。要克服几种错误思想:一要克服单纯传宗接代的思想,不能把异地婚姻作为传宗接代的手段,把外来女婿外来媳妇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二要克服居高临下歧视外来人员的思想。不能把优越条件作为在婚姻家庭中的筹码而自高自大,看不起弱势一方;三要克服傍富贪财思想。不能把婚姻作为自己寻找前途、过舒适生活的捷径。四要克服自卑自贱思想,弱势一方不能卑躬屈膝,自甘低微,应当自强自立,挺直腰杆做人。要通过思想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对异地婚姻负起责任,不要草率从事,从而使异地婚姻结合一对,成功一对。 (二)加强法制教育,依法办理异地婚姻。要加强《婚姻法》的宣传,引导异地婚姻双方都要依法办事。首先,要依法登记结婚,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杜绝未登记先结婚。其次,要宣传《婚姻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比如男女平等、教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财产继承等内容,使异地婚姻双方都能自觉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做到夫妻平等,婆媳、翁婿关系和睦,团结一致,对家庭负责,共同构建和谐家庭。 (三)加强社会工作,多方关注异地婚姻。对异地婚姻,除了政府部门要关心外,社会各方面都要关心。要引导单位、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社工人员以及媒体共同关注异地婚姻。一要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双方用正确的思想观念对待异地婚姻。二要通过评选好夫妻、好婆媳、好家庭等手段,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三要通过群团组织、社工人员,深入家庭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异地婚姻双方的心路历程,从而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四要通过媒体宣传异地婚姻的正反面典型事例,弘扬正气,鞭挞不文明行为。只有通过多方关注,才能使异地婚姻健康发展。 (四)加强婚姻管理,情感关怀异地婚姻。作为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更要对异地婚姻高度重视,热情关怀。要以人性化管理的方式对待异地婚姻,实施情感关怀。比如登记前,可以通过谈心,了解双方对异地婚姻的态度,掌握婚姻是否成熟,敦促其认真负责地对待婚姻家庭。在法制宣传时,可以通过相关异地婚姻的正反面案例进行宣传,从而扩大教育面。在异地婚姻离婚时,可以通过情感关怀,适当地进行劝和,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尽最大努力对异地婚姻进行挽救。 综上所述,异地婚姻已成为本地区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其存在对构建和谐社会将产生重大影响,笔者相信,通过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展开强有力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一定会使异地婚姻健康发展,从而积极有效地推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 和谐社会论文:发挥公安机关要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思考 对发挥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思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需要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安居乐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件。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专门力量,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义不容辞,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责无旁贷。公安机关只有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四个能力,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四个能力”,是党中央对公安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对公安机关所有职能、任务的高度概括,也是确保完成构建和谐社会使命的根本保证。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进步、发展的大趋势下,影响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负面因素还大量存在;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机制尚未成熟,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要在这样一种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历史时期,担当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任,就必须切实提高“四个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当前应对严峻挑战、完成历史使命的迫切需要”,就公安工作而言,加强队伍正规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提高“四个能力”,是公安机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须臾不容放松的第一要务。和谐社会的唯一标准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最终要通过社会治安状况来检验。因此,公安机关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要始终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牢牢把握“执法为民”这条主线,从“健全机制、规范执法、强化素质”三个环节入手,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一是要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灵敏的预警研判、危机处置、安全防范和行政管理、便民服务等的工作机制体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治安形势变化。二是切实加强公安法制建设,规范刑事、行政执法行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快实现公安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改善执法形象,维护执法权威。三是要全面提高公安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执法监督、绩效考核、等级化管理等规章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大练兵,建立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训练体系,用高素质的队伍保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工作目标的实现。 和谐社会论文: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促进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要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切实履行两项职能,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 一、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性的认识 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和谐社会,是以为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的体现,拓展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的科学内涵,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指明了方向。 人民群众看社会是否和谐,不仅看党的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更直观的是看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是否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当前,腐败问题和发生在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因素,危及改革的进程。一方面腐败和不正之风所侵害的利益主体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必然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尤其是某些国企领导人腐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致使工人下岗,更是直接侵害了职工的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同程度地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导致党群、干群的对立和不和谐,诱发大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就必须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发的矛盾,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本着亲民、爱民、利民、为民的原则,上上下下一条心,从源头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更好地为保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重要标志,在反腐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实践证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立足抓查处,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是与建设和谐社会不相容的,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既是树立党员干部廉洁、诚信形象的有效之举,又是维护公平原则,匡扶社会正义,捍卫党纪国法尊严,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之举。为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必须坚决查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继续坚持以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必须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认真查处和解决发生在基层的消极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达到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效果。同时要以群众利益为最高标准,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依纪依法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方法,妥善慎重及时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要立足于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个一个地分析研究,一项一项地处理,做实、做细、做深、做在心坎上,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的满意程度。 (二)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保驾护航。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面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办案力度,认真做到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必须强化惩治意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处腐败的决心不能变,反腐败的力度不能减,查办案件的工作不能松,查处案件这一手不能软。要突出查办案件工作重点,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越是涉及高层机关和部门的案件和越是涉及高级领导干部的案件,其危害性就越大,越要作为重点来查办,不管涉及到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排除阻力,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保驾护航。 (三)标本兼治,发挥办案工作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非常重要和迫切的任务。不仅要加大惩治力度,也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对于预防腐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通过查办案件,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查办案件,揭示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加快制度建设和改革进程;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和制度规范。紧紧围绕办案工作实践,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以及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对策,要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教训,教育干部,堵塞漏洞,把查办案件与预防、教育结合起来,使查办案件的成果 得到巩固,使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 (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作风保障。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努力提高执纪办案水平。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减少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和谐社会论文:“中华美德颂”征文演讲稿范文:弘扬传统美德建设和谐社会 弘扬传统美德 建设和谐社会 建设和谐的社会,求得安定团结的生存环境,可以说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的强烈愿望,也是无数中国人世代奋斗的理想目标。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华传统美德 中,很多内容也是围绕着这个目标展开的,例如温良恭俭让。所谓温良恭俭让,无非就是温和、善良、恭敬有礼貌、俭朴、谦让等行为规范。与之相对立的,自然就 是粗暴冷淡、凶恶仇恨、强硬傲慢、奢侈放纵之类。“温良恭俭让”出自《论语_学而》。孔子的学生子贡称颂他的老师说:“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 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意思是说,孔子与其他的人不同,不是凭借势力压人,靠争夺强力夺取,而是用温良恭俭让这种方式和态度去取得自己所要追求的东 西。待人处事要温良恭俭让,这不仅是儒家的主张,也是几乎所有古代中国人所赞赏的基本态度。例如,《管子_形势》中也说到,“人主”即国君,“温良宽厚则 民爱之”。温良宽厚,也就是温良恭俭让。后来人们也往往以它作为一种道德修养的要求和规范,用它来称赞许多贤达君子的处世态度。 今天,我们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不能诉诸武力,不能采取强制手段,而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运用温良恭俭让的态度,以说服感化的方法,去达到新的团结。 温良恭俭让是每个人正常发展的需要,也是创造和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的需要。孟子说过,“爱人者,人常爱之;敬人者,人常敬之。”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 就会怎样对待你;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如果自己一向待人温良宽厚、谦虚有礼,别人怎么能对你刻薄冷淡、傲慢不逊?即使一时不理 解,甚至出现误会,久而久之,也能化干戈为玉帛。相反,如果自己极端自私,待人刻薄,怎么能够希望别人会无私、宽厚地待你呢?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只有坚 持温良恭俭让待人,才能得到他人的支持和帮助,才能团结最大多数的人,这是我们的生活和事业须臾不可离开的。只有人人努力做到温良恭俭让,才能形成人与人 之间相敬互助、亲密和谐的气氛,创造和保持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而这正是我们成长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 温良恭俭让不是表面的东西,更不是能够装出来的,它反映着一个人的内在本质,一种道德境界,体现着他的最根本的人生价值观,那就是对于别人的无私和爱。伪 装的温良恭俭让也许能够维持一时,但不能长远;只有彻底的无私和发自内心的对别人的爱,才能使它表现出来、坚持下去,并永远保存。当然,温良恭俭让不代表 懦弱畏惧,恰恰相反,它所表现的是我们自身的强大和成熟,是自身的尊严与自信:正因为坚信自己事业的正义性,相信真理在手,成竹在胸,所以才能够镇定从 容、雍容大度地面对一切,以温良恭俭让的高姿态来对待自己的朋友,甚至竞争对手;不计较一时的成败,不计较局部的得失,胜不骄,败不馁,处处保持谦虚谨 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不停顿地发展进取。 作为文明的一种体现,温良恭俭让不是哪个人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学习的结果。真正做到它不容易,甚至是很不容易,必须进行刻苦的学习和艰苦的修养。在这里 除了要继承我国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学习无数志士仁人的光辉榜样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原则作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地磨练自己,提升自 己。俗话说,诚于中则发于外。只要我们能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自觉地将个人与人民群众融合在一起,有远大的目标和博大的胸怀,自然就能够做到温良恭 俭让,就能够正确地对待自我与他人、自我与集体,待人接物自然就会应付自如,使周围的所有的人如栉春风、如沐春雨。 和谐社会论文: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校园 构建和谐社会征文: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校园 和谐校园是一种以和衷共济、内和外顺、协调发展为核心的素质教育模式,是以校园为纽带的各种教育要素的全面、自由、协调,整体优化的育人氛围,是学校教育各子系统及各要素间的协调运转,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谐发展的教育合力,是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宗旨的整体效应。 构建和谐校园是时展的必然。同志早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就指出“要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这个新概念,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教育规律的体现。长期以来,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基础教育存在着“五育”之间、师生之间和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之间不和谐的现象,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教育的“畸形儿”,严重影响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因此,构建和谐校园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构建和谐校园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中心,突出人的发展。人是教育的中心,也是教育的目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人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根本。一切教育都必须以人为本,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 构建和谐校园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坚持社会发展教育为本,构建和谐的教育社会氛围。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根本上取决于国民素质,取决于教育、科学。科教兴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科教兴国,首先要国兴科教。大力发展教育,必须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需要构建和谐的教育社会氛围。《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说:“教育是个系统工程,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的事,家庭、社会各全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 1、政府的重视是基础。 重视教育的政府才是有远见的,大力发展教育才能使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泉港区的成立使本区的教育事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区委区政府坚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举全区之力发展教育事业,建成了示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区镇村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中小学危房改造,教育的硬环境焕然一新;大力抓好“两基”“双高普九”,抓好课程改革、素质教育,实施扶贫助学,提高教师待遇、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等等,教育的软环境大有发展。但是,学校的装备还很不足,很多学校达不到十配套,尚需投入大量资金;各所学校发展还不均衡,农村薄弱校还不少:各种教育还欠平衡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占的比例还太少;辍学现象还很普遍等等。这些方面还需政府进一步大力抓好。 2、社会的关心是关键。 社会是育人的大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大课堂。“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社会环境对教育的影响十分显著。几年来,社会各行各业对教育工作普遍十分重视,很多单位、部门十分关心教育,与各所学校开展“共建”活动,村、老协会、退休干部协会为各校排忧解难;很多社会有识之士大力支持教育事业,设立了很多“奖教、奖学、助学”基金会,很多同志主动到各校担任校外辅导员,共同为教育工作献计献策。但社会毕竟还存在很多阴暗面,很多孩子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有的沉溺于网吧、游戏机而不可自拨,有的存在很强的拜金主义思想,有的参与赌博打架斗外面的斗欧,有的像成人一样吃喝玩乐,这给学校教育带来很大的困难。 3、家庭的支持是保证。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举手一投足往往是无言的规范,对孩子的影响胜过千言万语。父母应该为孩子创造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民主平等的家庭环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培养越来越重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已是普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很多家长希望把子女送到好的学校就读,希望子女就读的学校会办好、子女会读好书。但是,家长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还不能经常关注孩子,还不懂如何教育孩子。这也是学校教育的一大难题。在新课改背景下,学校要充分利用家庭这一重要的教育资源,提供有关教育资讯,让家长明确良好家庭教育的标准;针对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解答和帮助,努力创设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谐发展的环境。版权所有 二、坚持学校发展教师为本,构建和谐的教师工作氛围。 教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直接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校的工作的主体,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要坚持教师为本,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的教师工作氛围。 1、将柔性的人文建设与刚性的制度管理相结合 以前很多管理者只要求教师对待学生要做到以人为本,而没有对教师做到以人为本。其实教师是作为知识分子,职业上要求其须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但教师也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的需求,更需要关怀、理解。这就要求教育的管理者要对教师进行人性化管理,就是在保证制度落实的前提下,尽力为教师开创一种淡化行政手段进而以尊重人、爱护人、激发人为出发点的校园人际管理。这样的管理,能更好地调动和发挥每一位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沟通和融洽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确保既定办学目标的有效实现。关注教师对人格尊重的需求,对平等竞争的需求,对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对情感鼓励的需求,对探索科学知识的需求。营造尊重、沟通、宽容、互助、欣赏的人际和谐氛围,柔性的人文管理与刚性的制度化管理相结合,会使人的聪明才智得以充 分的发挥。2、用学校不断发展壮大的美好前景凝聚教师人心 目标是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共同的目标,共同的事业,可以使人产生奋发向上的巨大力量。合理的发展目标最能激励人心、凝聚人心。学校的管理者要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在教师面前不断展现新的前景,使大家能经常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永远处于新的追求之中,促进学校工作层层推进。学校的目标要自上而下,层层展开,形成一个目标系统,被广大教师接受并内化,做到人人明确目标,个个清楚责任。每一学年要进行总结评价,让教师体验达到目标的成就感。 3、用行政人员的人格力量感染教师版权所有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学校行政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的人格力量感染教师。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精通业务,对教师的工作能起指导作用,让教师从内心里佩服行政,自觉服从领导。 三、坚持培育人才学生为本,构建和谐的学生成长氛围。 教育不仅仅是捧上一张张高一级的录取通知书,而是捧出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的活生生的人;教育不仅仅是追求百分之多少的升学率,而是追求每个学生的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学校的一切工作,最终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发展,为人的发展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应当成为教育工作者的基本信念。 1、校园环境的和谐 一所环境幽美的学校,就是一片育人的沃土。创造条件,进一步实施校园美化、绿化、净化工程。加强校园广播站、图书室、音乐室、文化橱窗、学报、板报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大合唱、书画比赛、赛诗会、艺术节、文化节、运动会等各种文艺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外业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品位和文化层次。让每一位同学随时都感到亲切、温馨、随和、自然。学校的每一间教室、每一堵墙壁、每一个角落,甚至每一处细节的设计都要处处浸润平等、宽容、理解和鼓励;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应该以微笑、激情、博爱去接受和欣赏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力争把学校变成现代文化、时代文明的发源地,创设美化、绿化、知识化、健康化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创设氛围。 2、“五育”的和谐发展 我国教育方针历来强调受教育者应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的和谐发展是改变重智轻德,片面追求升学率,单一追求智育的现状,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五育”的和谐发展就是素质教育的本质体现。有专家指出,所谓素质教育,是通过科学的教育途径,充分发掘人的天赋条件,提高人的各种素质水平,并使其得到全面、充分、和谐发展的教育。“五育”的和谐发展并不意味着学生各方面的均衡发展,而是在学生身上体现出教育的整体效应。在增长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思想道德素质、劳技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都能和谐共进,为将来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可靠的接班人奠基。版权所有 3、学生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和谐校园的构建最终还是要落实在学生身上,学生个性素质的高低是评价和谐校园构建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尺度;学生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是和谐校园的一个重要标志。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表的权威性报告《学会生存》中指出:“应该把培养人的自我生存能力,促进人的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作为当代教育的基本宗旨。”教育的过程是学生生命感受和经验体会的过程。学生在主动学习、主体实践、合作探究的过程中,获得知、情、意、行诸方面协调发展;在培养适应社会要求所必需的各种基本素质的同时,根据自身潜能、兴趣、爱好、特长等因素培养出具有鲜活个性的多样化人才,使校园的每一位学生的潜能充分发挥,特长充分展现,都能做到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和谐社会论文:基层公安机关服务和谐社会的探讨 树立“三种理念”,把好职责定位。一是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稳定是和谐的基础,和谐是稳定的更高追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首要的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此,基层公安机关必须强化对重点人员的控制,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__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必须继续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认真对待每一次来信来访,重点解决老信访户和疑难信访件,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全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没有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就难以实现,没有法治,人民群众的利益就得不到切实有力的保障。基层公安机关处在执法一线,务必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排头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力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同样,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致胜的法宝。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增强“三种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化解矛盾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基层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主动发现矛盾、积极化解矛盾上下功夫。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坚持说服教育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果断地处置各类矛盾。二是打击处理的能力。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直接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在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基层公安机关必须坚决贯彻“抓小抓早、露头就打”的原则,积极开展命案侦破攻坚战和各种严打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增强打击效果。三是服务社会的能力。当前,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担负的公共事务、社会管理工作呈现复杂化、多样化趋势。为此,必须顺应时代要求,改进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拓宽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需要。 突出“三个重点”,务求实际效果。公安机关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取得效果,必须找准着力点,突出重点。一是以“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如何,基层民警的基本素质和执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基层公安机关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固本强基、面向基层的思想,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公安机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促进者,要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关键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公安队伍。基层公安机关一定要大力加强基层所队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一把手”,严格落实干部考核制度,激发班子活力,增强班子能力。三是以警务机制改革为重点。要把《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实施作为大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整合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推动警力下沉,提高工作效率。 和谐社会论文:从扶贫开发构建和谐社会谈“参与式”扶贫规划 扶贫开发构建和谐社会在南充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成为此项工作的关键所在。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谈谈搞好参与式扶贫规划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关于“参与式”扶贫规划 “参与”人们往往从字面上将其简单地理解为“介入”,或是简单地理解为群众参加。而事实上,“参与”反映的是一种基层群众被赋权的过程。所谓赋权,就是主要利益相关群体能够影响和共同控制他们的发展方向和资源利用,共同进行决策的过程。 参与是一种理念,是一系列正在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的理论、方法和工具的总称。参与式扶贫规划就是通过对扶贫理论、方法和工具的运用,使当地人和外来者能够对当地的环境进行评价,对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进行分析,从而分享信息,做出扶贫规划,制定行动方案付诸实施,且对规划和行动进行监测评价,最终使当地人从项目的实施中受益。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本,特别是以当地的需要为根本;外来者的作用主要是协助。意思是政府有关部门的作用是提供指导和服务;即使是大字不识的人也是有知识的,只是人们的知识系统存在差异而已;因此对当地人的尊重是外来者行动的基本原则。 新时期“参与式”扶贫规划的层次及职责为: 一是领导层。其主要职责是对项目的领导与管理,对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的协调,为项目提供良好的服务与支持,确保对项目的资金支持和行政支持; 二是技术层。其主要职责重点体现在技术人员对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的传递、技术培训、培训推广和服务上; 三是受益群体。自主参与项目的决策、设计、实施、利益分配和监测、评估,让他们组织起来,自己帮助自己,实现自我持续发展能力。 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参与”,要服务于“农户的积极主动参与”。要树立群众观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助群众办群众想办的事情,一切立足于群众利益。这样,才能上下齐心,形成活力,做好村级综合扶贫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工作,才能实现新世纪的扶贫目标。 二、“参与式”扶贫规划的意义及作用 1、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三个代表”最核心的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的是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低收入人群不被排挤在发展主流之外的需要。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来的,是我们党在重要文件里第一次响亮地提出这样的要求。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的中心就是要满足人民的这些需要,包括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享受的需要。我们国家人口这么多,区域发展也很不平衡,地区发展水平不一样,人们的需求也不一样,我们要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的需要。同时还要看到,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利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细心体察群众愿望和利益要求的变化,使我们的政策措施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群众利益,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更有力地体现群众利益。 4、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新世纪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很多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已经不能完全指导我们的工作,农户参与式村级综合扶贫规划的内涵,既有物质扶贫,也有智力扶贫;既有经济发展,也有社会进步;既有农户增收,也有社区环境改善;既有生产条件的改善,也有生活质量的提高。其特点是综合性一体化。这正是新时期扶贫开发所需要选择的。 5尊重和激发群众创造性的需要。参与式村级综合扶贫规划,最大的特点,就是比任何其他扶贫方式都能最广泛地扩大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发言权、决策权以及监督权,而且体现了监督关口的前移。要能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凡是与农民利益有关的问题,都和农民商量,不搞强迫命令,强制推选统一种植和统一经营;即使是经济效益好的品种,也要通过示范和引导,让他们自愿地改变种植品种和经营方式。从而使群众在执行项目中,发挥出更大的兴趣,把“你要我搞项目”变为“我要搞项目”。这就能预防或避免一些好心办坏事、损伤群众利益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扶贫开发、脱贫致富、进而奔小康,实现和谐社会的进程。 三、搞好参与式扶贫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突出贫困村村民的参与性。完善调整规划上,一定要充分发动村民参加,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由村民大会来决定,确立村民的主人翁地位。扶贫新村项目,如果村民参与性不够,群众发动不够,不尊重村民意愿,不确立村民主人翁地位,这个扶贫规划是搞不好的,也是实施不好的,更不可能是会成功的。 2、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因村制宜,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缺啥补啥,不搞一刀 切。村与村是不一样的,很多事都需要办,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务必要分轻重缓急。同时要量力而行,能不能办,有没有力量办,不能搞一刀切,统一规定,干啥不干啥。 3、要增强服务意识。联系村的领导及对口帮扶部门,还有有关扶贫和资金管理部门,决不能搞长官意志,搞包办代替,强迫村民干啥子,不干啥子。不能我叫你干啥,你不干啥,我就不报帐,我就给你设卡,甚至于把到村的钱一刀切,划定比例,好多钱干啥,强迫村民干,这是不行的。一切要以村民意愿来办事,以村民满意为我们满意,村民自己愿意干,我们就支持他干,这样村民与村委会就会发动群众讨论,该干啥、不干啥,先干啥、后干啥,村民与村委很清楚,头脑里有一本账。我们不能颠倒了主仆关系,我们是仆人,我们是为他们服务的,是服务员。现在我们有时有意无意地就习惯于去包揽了、决定了。这样做不行,弄不好,招来一些意见和反映,好心办不成好事。 4、要做到十个必须。一是每村必须有县级领导联系;二是每村必须有县级以上部门帮扶;三是每村必须尊重村民意愿开展参与式规划;四是每村必须以村为单元充分发挥群众自力更生精神;五是每村必须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投资;六是每村必须实行村级项目县级报帐制;七是每村必须捆绑各类扶贫资金和有关资金;八是每村必须做到物资采购公开;九是每村必须遵守扶贫廉洁纪律,实行扶贫项目责任追究制;十是每村必须实行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公告的“扶贫阳光工程”,在村里立碑树牌。 和谐社会论文: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 [摘要]作为和谐社会价值诉求的社会公正是由三个方面组成的有机体:社会层面的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资源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生态公正是构建广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价值取向。实现社会公正,要做到:把公正作为制度设计和安排的价值理念依据;政策的制定要与公正的制度安排相适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生态公正,推动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社会公正;和谐社会;价值诉求 一 和谐社会是千百年来人们追求向往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现今,我们又把和谐社会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美好目标,是振奋人心的。现在众人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必须确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同志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可见,和谐社会有很多的价值取向,但其中核心的价值取向是社会公正。 从和谐本身的含义来看。所谓和谐,就是事物发展变化合乎逻辑和规律。社会和谐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遵从、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规律是客观的,规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和谐本身就包含了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早在古希腊时期,着名哲学家柏拉图就提出“公平就是和谐”。亚里士多德又指出:“所谓公正,一切人都认为是一种由之而做出公正的事物的品质,由于这种品质人们行为公正和想要做公正的事情……守法和均等的人是公正的。”《美国百科全书》中指出,“公正是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相互恰当关系的最高概念”,它“不取决于人们关于它究竟是什么的想法,也不取决于人们对自以为公正之事的实践,而是以一切人固有的、内在的权利为其基础的;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面前人人皆有的社会平等”。现代着名学者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要把正义作为衡量制度进步与否的首要标志,它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和平相处的政治底线。英国学者米尔恩把公正看作社会成员之间对资源和利益的合理分配,公正表现为“给每一个人他所应得的”这种基本形式。从以上可知,以往的学者在探讨公正问题时,总是和和谐联系在一起的,公正是实现和谐的核心价值追求,没有社会公平,社会决不可能达到和谐状态。 社会公正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就要求我们对社会公正必须有正确的理解。社会公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层面的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经过近三十的改革,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效率显着提高,令国人自豪。但是伴随着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变迁,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腐败、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成为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焦点问题。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人与人之间形成融洽和谐关系的社会,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之间友好相处和和平相处,这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但以上问题的存在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不和谐,其中贫富差距的扩大更是加剧了这一问题。目前,无论是按照基尼系数还是收入阶层倍数的测算方法,我国收入差距都已较大并值得警惕。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曲线什么时候出现走向缩小的拐角点,是否会符合库兹涅茨先扩大后缩小的“倒U型”收入分配曲线的规则,关键在于我国政府能否真正推行社会层面的公正。社会层面的不公正最直接引起社会的矛盾、冲突,不管是分配的不公平还是机会的不公平都是如此。因此,社会层面的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 (二)资源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会层面的公正,但要做到社会层面的公正,又离不开资源公正。现今,社会不公及其矛盾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造成的。因为,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不能平等而合理、公正地分配,就等于是在给了某些社会群体发展生存的机会与利益的同时,剥夺了另一些群体发展生存的机会与利益,如此,就不能使社会均衡和谐地发展,就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产生。 这里所谓的资源既包括公共自然资源,也包括社会公共资源。不管是自然资源的分配不公,还是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都会成就某些人的利益,损害另一些人的利益,从而引起社会贫富悬殊,产生社会矛盾。土地资源作为国有的公共自然资源,属全社会的人民共有。但在城市化加速的过程中,城市拆迁及城市的扩大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同时农民又得不到很好的经济补偿,成了被社会剥夺的对象,体现出明显的资源分配不公。我们都知道我国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但是西部地区的资源却不是西部利用,而是成为了发达地区的矿石和原材料的供应基地。西部地区并没因资源丰富而富裕起来,相反,却把自己丰富的资源以低廉的价格买给了发达地区,促进了发达地区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拉大了东西贫富的差距,加剧了社会不公。再者,全国各地政府为促进经济的高速增长,为了创造政绩,不惜过度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以这样的势头发展下去,总有一天将会把土地、森林、矿藏、煤炭等有限的自然资源消耗殆尽,从而剥夺了后人生存与发展的权利,造成代际间的不公正。 自然资源的分配不公会引起社会的不公正,产生社会矛盾,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也会如此。就有形的公共资源而言,包括饮水、用电、道路交通、文化设施、医疗设施等公益项目,城市主要是国家投资,农村则主要靠农民自筹。无形的资源,公共福利制度,在城市已经形成,而对广大农村来讲,则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这都造成了社会的不公正。在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中,文化教育及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公是最为明显的。现代社会里,教育是一个人发展的起点,没有教育只能意味着永远的贫穷和有限的见识。有了教育,个人就可以创造收入,就可以进行有效的判断,就可以完善自己的生活,就可获得自尊和他人的尊重。教育对每个人都是重要的,教育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应该为每个人享有,也应该公正地被分配。但目前,一些好的学校,先进的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总是属于城市的,农村的教育设施总是落后的。居住在北京的考生就能获得比其他地区的考生更多的权利。首都的教育资源是属于社会共有的,而不仅仅只是北京考生的。这是明显的社会不公。目前的医疗资源分配也是如此,好的医院、医疗设施及 医生都集中在城市。农民要看大病必须进城,同时还要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有急病者由于路途遥远送不到医院而中途死亡,有的无力承担昂贵的费用而受病魔摧残,直至生命凋谢。而城里人的这一切则与之相反,这也是明显的不公。一个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公正就是 对整个社会的所有生命的关爱与尊重,而不是只对一部分生命的关爱和尊重,而对一部分生命的忽视与冷漠,更何况这一部分生命又是如此之大的一个社会群体。社会的公共资源是公共的,所以它原本就不仅仅只属于强势群体所有,它的一部分原本就应该平等均衡地属于弱势群体所有。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资源公正作为重要的价值追求。 (三)生态公正是构建广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价值取向。广义的和谐社会是整体的、长期的、开放的和谐社会,是生态环境、人、经济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社会,要求人类不能把自己当作自然界的统治者和主人,而应把自己看作自然界这个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人和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是平等的,人类要对待自然像对待人类自身一样公正。但是,现代人走出了对自然的畏惧心理成为大自然的主人,“控制自然”的信念和欲望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占据了主导地位,使当代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歪曲成统治与被统治的畸形关系。当代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无限地增大了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力量,但人类在创造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对全球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出现了地球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灭绝加剧、酸雨蔓延、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自然资源枯竭、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海洋污染、固体污染等生态环境的恶化,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不协调、不和谐,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不仅社会和谐已超越了社会本身的领域,同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和互馈性,而且,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是如此。因为,水和空气都是流动的,一个地方对水和空气造成了污染就要影响到周围地区的水和空气,从而引发区域矛盾,带来政治上的危机。森林的锐减、矿产资源的枯竭使不同地区之间为发展本地区经济展开了资源之争。美国在中东地区发动的一系列的战争,其实质都是围绕石油之争而展开的。不管在我国国内还是在世界范围内,生态危机引发的政治危机都越来越突出,成为和谐社会构建的制约因素。生态危机需要生态公正,和谐社会的构建也需要生态公正。离开了生态公正,社会和谐只能是暂时的、表层的社会和谐,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期全面的社会和谐。 二 社会层面的公正、资源公正与生态公正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全面做到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目标,要求我们要高举社会公正的旗帜来推动社会的和谐。但要实现社会公正,涉及的问题错综复杂,如何来进行呢?要解决这一难题,应在全面把握社会公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把公正作为制度设计和安排的价值理念依据。一个社会的制度状况直接影响这个社会的存在状态和发展状况,因此,一个社会制度的设计与安排,需要有基本的价值理念作为依据。在现代社会,制度设计与安排必须以公正为依据,否则,便会成为一个畸形化的社会。只有通过基于公正的制度安排,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利益群体才能实现良性的互动,才能形成有效的、持续的整合与合作。通过对全体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尊严的保证,通过必要的社会调剂,才能消除或是缓解社会各阶层之间的隔阂,减少社会的动荡。只有通过基于公正的制度安排,现代社会才能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正如约翰·罗尔斯所指出:“虽然财富和收入的分配无法做到平等,但它必须合乎每个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层面公正的实现,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政策的制定要与公正的制度安排相适应。一个社会政策的制定往往涉及到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目前,我国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虽是效率优先,但这种政策的取向是有底线的,这种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公正的基本制度安排。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制度安排,直接体现了社会公正。但是,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是否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呢?这就涉及到具体政策的制定是否体现公正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人民生活贫困,主要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同时兼顾公平,重点在城市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从而推动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但如今,我国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保障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应为城乡居民都享有,这样才能缩小城乡差距,利于城乡和谐。除社会保障这一公共资源外,教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都应进一步体现社会公正。因为,某些政策由于过多地向发达地区倾斜,从而忽略社会公共资源对不发达地区的补给,造成了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的矛盾。只有适应公正制度安排的政策的制定进一步体现社会公正,才能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生态公正,推动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这就要求人类保护自然、尊重自然,保持自然系统内部的协调发展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和谐,从而实现生态公正。 和谐社会论文:议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 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之后,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专题研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和谐社会已经开始从价值理念层面向制度政策层面转化。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我们在各个方面做出不懈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 一、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可以发挥巨大作用 (一)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任何实践都是首先从思想萌动开始的。没有公平公正的思想观念和追求,就不可能制定出公平公正的制度体制;没有保护自然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发展意识,就不会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实践;没有乐于奉献、团结互助的社会心理,就难以产生和谐友爱的社会状态;同样,没有建立在正当合理基础上的民主诉求,就不可能有和谐顺畅的民主氛围和社会关系。只有首先统一思想意志,倡导和谐思想,引导人们树立和谐理念,追求和谐状态,在全社会形成和谐氛围,广大群众才有可能自觉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否则,和谐社会无从谈起。 (二)思想政治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的素质保证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制度体制以及政策性的因素,包括收入分配体制、政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利益表达机制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作为“软约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功能决不能被忽视,正像当代著名的伦理学家麦金尔太先生在其《追求美德》一书中所谈到的那样:对于一个没有正义德性的人来说,即使是再完备合理的正义规则也等于零。而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任何逃避社会制度约束或规则的“例外行为”都会造成整个社会制度约束体系的失效,导致社会生活秩序的失范和紊乱。诚然,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工作制度体制。但是,所有这些制度、体制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身上,具体来说,就是需要有大批能够审时度势和制定这些制度、体制、政策、规则的人,需要有严格遵从这套工作体制和制度要求的人,需要有一大批能够心领神会并忠实践行这些制度的人。培养造就这样一大批人,除了其他必要条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责无旁贷。制度完善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但制度完善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和谐,一些在制度体制方面远远超过我们的发达国家在社会和谐方面依然欠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三)思想政治工作构建人们心理、精神的和谐状态 这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和谐社会不仅是指一个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的和谐平安,而且,甚至首先是指人们精神心理状态的和谐安宁。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人们宁静的心理精神状态,就不可能有真正持久的、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或者换言之,比之于构建社会生活的和谐秩序或状态,构建人们心理精神的和谐秩序或状态更为根本。例如,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不公造成了人们之间的摩擦与冲突,使之成为牵动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但是,这些摩擦和冲突有不少并不仅仅是由财富分配不公而引起的,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人们不公平感所致。显然,财富分配的不公和人们的不公平感并不是一回事,后者内含着诸如文化、心理、传统、习惯等复杂因素,在一定意义上,它主要取决于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意识。这表明,人们的公平、公正的要求和效率意识的矛盾反映出一个问题:在对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关系的理解和处理上存在着明显的偏颇与失衡。为此,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两种机制。一种是平衡机制,主要指福利和税收;另一种更为重要的机制是动力机制,除了正当的利益驱动外,仍然需要精神激励。从这个方面也可以说,思想政治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根本性作用。 (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和谐社会向高级境界拓展 有了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体系,自然会有稳定、有序、协调的和谐社会,但仅有稳定、有序、协调,还只能算做和谐社会的初级境界。更高境界的和谐社会,除了要呈现稳定、有序、协调状态之外,还应当具有祥和的特征,或者说充满祥和之气,即充满着大家和睦相处、人人吉祥安乐的氛围。社会的祥和之气虽说离不开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但它并不是能用这种对人具有硬性约束力的社会制度营造出来的,而是要用主动施爱的美德和博爱之心来营造。换言之,只有当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体贴、相互爱护、相互帮助蔚然成风之时,这个社会才会充满祥和之气。思想政治工作从人的思想、心理入手,唤起人们的博爱之心,是和谐状态由初级境界向高级境界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思想政治工作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任务,对思想政治工作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也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围绕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加强和谐社会发展理论的研究、宣传 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理论指导。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尤其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我们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理论的指导。这就要求实践主体在建设和谐社会时首先必须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和谐发展观,把握科学的和谐发展思想。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和谐发展理论的研究、宣传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二)要引导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树立统筹兼顾的行政伦理 和谐伦理的树立一方面要靠制度体制,另一方面要靠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媒体的宣传。例如,对于发展成效的宣传,就不能单纯从增长数量上看,而要以是否有利于协调发展为标准,以是否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为尺度,从而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来更新行政伦理,促进有利于和谐社会发展的行政伦理得到发展。 (三)要在全社会倡导宽容、谦让、奉献、诚信的社会公共道德 良好公民道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和谐社会要倡导一种宽容的氛围和精神。宽容意味着通过道德的榜样和理性的说法去努力影响别人,积极的宽容意味着欢迎多元化。要容忍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存在,尊重别人作出的不同选择。无论是理论研究、新闻宣传还是思想政治工作,都必须弘扬以和谐为核心价值理念的文化范式。 (四)要激发广大群众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 坚持和谐社会建设实践,是和谐社会建设对实践主体的又一个新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的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作为自己行动的标准,引导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把构建和谐社会当做是自己的重要职责,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努力推进公共权力与公民社会对社会事务的共同管理,带头成为民主的表率、法治的表率、善治的表率、宽容的表率、诚信的表率、合作的表率。 (五)要努力把社会和谐状态延伸到虚拟社会 和谐社会应该是全方位的和谐,不仅包括真实空间,而且应当包括网络的虚拟空间。和谐社会要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互相尊重各自的人格、以诚相待、传播健康向上的信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看到这一点,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网上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和谐状态延伸到虚拟空间。为此,要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抢占网络阵地,在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制定必要的网络法规,加强对进入我国境内的互联网进行监管和控制,维护我国的文化安全。要把网络道德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促进其增强网络自律意识。 和谐社会论文:浅谈基层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80在基层,80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基层,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也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最近,宁远县委提出了建设平安宁远,构建和谐宁远的奋斗目标。和谐社会,本质在和谐,关键在稳定。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承担着打击犯罪,调处纠纷,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重要职能,在建设和谐宁远、平安宁远的过程中,文秘站网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建设和谐宁远、平安宁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基层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地位 首先,司法审判工作是实行依法执政的重要载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近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深入,我县城乡居民的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深刻变革中,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和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维权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这客观上要求依法执政应当是党在新时期执政的基本形式。人民法院保障依法执政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才能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其次,司法审判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保障。和谐社会应当是权利有保证、正义能伸张的社会。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裁判不公、执行不力、效率低下,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纷争就不能及时得到平息,法律就会失去人们的尊重和信仰,社会公平和正义就难以实现。 第三,司法审判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和谐社会应当是平安有序的社会。通过司法审判活动,能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能够定纷止争,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通过司法审判活动,能够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平等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投资环境。 第四,司法审判工作,是实现政通人和局面的重要保障。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活动,可以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现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平等参与;可以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各方面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不断得到有效保障;可以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司法审判工作,既是营造这种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又是维护这种和谐局面的防火墙。 二、基层法院建立四个长效机制,发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总的来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长效机制中,具体到基层法院应建立起四种“长效机制”,与时俱进,才能真正发挥职能作用。 (一)建立涉诉信访长效机制。从目前形成涉诉信访的原因,在司法机关内部主要由于:1、个别司法人员政治素质较低,缺乏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就案论案,不能将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能耐心细致地做好涉案人员的思想工作,而是武断专横,以法压人,当事人口服心不服,甚至有失公平、公正原则,造成案件当事人的怨愤,引发上访。2、司法机关的公信度在普通百姓中偏低,办案质量不高或久拖不决,引起当事人不满,致使一些涉法上访人员产生了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扭曲心理。3、处访机制不健全。一旦出现问题,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丧失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使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对此,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建立涉法信访的长效机制,即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上报机制。每月自下而上对重点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敏感案件、可能发生进京上访的当事人进行认真排查,登记造册,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通过说服教育解决的,要坚持紧盯死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要认真总结多年来处理涉诉信访的经验教训,全面系统地提出处理此类问题的方法、原则和应该遵循的规律,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多疏导、多反思,正确处理,减少失误。建立诉讼风险预先告知和复查听证制度。涉法上访案件,相当部分是由于当事人承担了一定的诉讼风险后不理解而引起的。因此在法院立案的同时,务必将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案件。对典型疑难案例,实行申诉听证制度,把个人接访变为合议庭听证,对个别上访老户必要时由上下级法院联合听证,变老户上访为法院下访,同时强化对信访工作的流程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并随时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基层法院要成立信访工作办公室,专司申诉信访工作,并建立起系统规范的信访工作体系,畅通信息,协调联动。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信访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和承办法官的直接责任。 (二)健全完善“严打”整治长效 机制。现在“严打”整治斗争虽然告一段落,但工作劲头仍不能松,打击力度还不能减,要看到治安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乘势而上,努力维护好良好的稳定环境。要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突出严打重点,坚持不懈地做好“处法”和打击邪教组织工作;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执行宽大和惩办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在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做到罚当其罪,不枉不纵。工作中,坚持做好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判前法律教育、判中认罪教育、判后服法教育。将惩罚、改造和预防犯罪相结合,实现刑罚的最终目的。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坚持感化、教育、挽救方针,与家庭、社会配合,做好少年犯帮教工作,同时,要将已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汇编成宣传资料,发放到辖区中学,用真实、典型的案例教育青少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要在“严打”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专群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形成一套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维护治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涉及国有企业改革中、各类基金会、供销社股金及各类非法集资兑付中的抓好维护稳定工作;重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拖欠问题的化解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建立“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调解工作着重要在“三个坚持”上下功夫。一是要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坚持“调防结合”的原则,通过调解工作,努力把各种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降低到最低的程度,保证各级党委、政府集中精力抓好中心工作,推进各项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既坚持依法调解,也要依靠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一些法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进行调解,并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三是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既要继承传统,又要积极借鉴国外诉讼外调解发展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勇于开拓实践,积极创造出新经验,不断推进调解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好诉讼调解与“大调解”的衔接工作,做到依法做好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要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对民商事调解工作要重新认识、重新定位,把民商事调解工作贯穿到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把防止民商事纠纷矛盾激化作为调解工作的重点,克服诉讼调解已经过时,片面强调判决观念,克服当前存在的简单化调解、走过场式调解、甚至弱化调解的做法,把调解工作作为严格贯彻民诉法坚持不懈地抓好,体现“准、快、稳”三个字。“准”就是调解民商事纠纷要找准要害,抓住了纠纷的主要方面,对矛盾的发生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一切纠纷都会迎刃而解。“快”就是不拖延,及时调处。“稳”就是在调处易激化的案件中,先要稳定当事人情绪,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避免恶性事件发生,最大程度上的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构建惩治预防腐败长效机制。长效机制成效如何关键在队伍。为此,要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筑牢反腐倡廉的基础,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将司法为民意识贯穿于审判和执行案件全过程,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忧,必有所虑;民有所求,必有所为。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引导和敦促全院法官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秉公执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对发现违法审判行为,坚决追究责任,绝不能姑息。严格落实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真正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一道防腐倡廉的“隔离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制度,对热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定期轮岗交流,对在廉政问题上反映较多或有违法违纪苗头的法官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公正、为民、清廉、高效”要求落到实处 和谐社会论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经济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妇女事业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团现有妇女6290人,她们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撑起了“半边天”,特别是在“巾帼建功”和“三学三比”活动中,广大妇女为我团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和谐社会的本义和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男女统筹发展、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社会。 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 积极促使妇女就业、妇女参政、妇女教育、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妇女是一支巨大的人力资源,是团场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她们和男人一样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在体现自身价值的同时,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推进男女平等的实现。据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末,全团从业人员8495人,其中女劳动力为3568人,占42%;团场干部有780人,其中女性有410人,占52%;副科以上干部102人,其中女性有17人,占17%;副处以上干部有9人,其中女性有2人,占22%。她们在不同的岗位兢兢业业,发挥着光和热,为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立下了汗马功劳。 三年来,我团各级妇联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不断深化“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各项改革,在经济建设中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涌现出一大批女先进、模范、“三八红旗手”、“岗位能手”、下岗再就业明星,成为活跃团场经济、打造和谐团场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不断深化“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 妇联是妇女的“娘家”,是广大妇女姐妹信赖的妇女组织,组织和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是妇联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中,妇联扮演的不仅是妇女的“贴心人”,更重要的是妇女“领头人”的角色。 1、把提高农牧连队妇女科技致富能力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深化“三学三比”活动。一是发挥基层妇女业余学校的作用,提高农牧连队妇女文化科技素质。二是坚持不懈开展“科技、卫生、法律”进社区、连队活动,与科协、司法、计生部门联合,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送“科技、卫生、法律”下乡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多、更新、更直接的农技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科技水平、健康法律知识。三是抓好典型示范工作,带动更多妇女科技致富。如蔬菜站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陈菊香凭借着自己一双勤劳的双手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已经发展成了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示范小区,每年接种食用菌菌袋12万袋,生产新鲜食用菌60吨,年创产值20余万元,利润10万余元,她还作为全国“星火科技致富带头人”在北京做报告。在陈菊香的带动下,园区内食用菌种植户现已发展到14户,家庭纯收人均在3万元以上。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科技兴家”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了“兴一家、带一区、兴一业、富一方”的增收致富链条。 2、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激励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创造新业绩。一是通过对女职工进行现代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教育广大职业女性要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行业服务。二是继续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创建活动。三是积极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我们以岗位帮扶、技能帮扶、社区就业帮扶、法律与政策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引导下岗失业妇女改变择业观,增强再就业信心,帮助她们再就业。四是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变择业观,帮助她们就业。据统计,三年来,共举办下岗失业职工培训班28期,培训女职工970人次,使287名女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深化发展“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我团各级妇联在深入开展“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活动机制管理有待完善。 2、妇女的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男主外,女主内”和男强女弱的思想还十分严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各级妇联要主动积极协调,多方寻找机会解决资金问题的渠道,特别是要争取各级党政主管领导及单位的支持,寻求解决的有效途径。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必须通过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使各级领导和妇女组织对此项工作有更深层次的认识。此外还要重点加强平时的明察暗访,聘请社会监督员,发现 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出现一阵风和单纯为了应付而做的表面文章。 3、进一步拓展活动的形式和内涵。目前“三学三比”、“巾帼建功”活动面临着许多发展契机,需要进一步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涵,如结合我团打造“兵团首府第一团”、建设“西郊城区”的要求,继续开展女性素质工程,组织开展“科技致富女能手”、“巾帼文明示范岗明星”、“巾帼文明示范岗标兵”等评比活动,在社区及团场中心区开展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一条街”活动,在社区组建壮大“巾帼文明示范岗”志愿服务队等,使创建活动更有针对性性。 4、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 利用妇女业余学校、科技之冬活动、岗位培训等机会,组织妇女参加学习,转变择业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力。 和谐社会论文:发挥地方人大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对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实践与思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今年2月,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特征进行了科学概括。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理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贡献全部力量。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和谐社会是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人的愿望得到充分表达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基石,也是人民实现民主权力的基本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谐社会内在地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畅通民意渠道,协调各方关系,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形成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可以利用自己的独特地位,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要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有机统一起来,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完善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制度,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本届人大以来,我们积极做好制度创新工作,先后修订完善了公民旁听人代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多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质量。今年初,在全区各街道设立人大街道工委,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具体举措,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发挥法制保障作用,推动社区文化、卫生、管理、治安、服务等工作的健康发展,将人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切实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村民自治、居民自治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直接管理自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代表通过视察、检查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完善村级民主和社区民主,保证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使宪法规定的三自四民主的自治原则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三是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玄武进程。依法治区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举措。要通过完善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等途径,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行使权力,努力建设一个透明、诚信、负责、理性的法治政府,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发展是和谐的物质基础,和谐是发展的最终目标。抓住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一些长远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也是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首先,要加强对地区年度奋斗目标的监督。坚持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突出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加强对政府编制目标任务的审查,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体现区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年度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强化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积极推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其次,要注重促进发展中难点问题的解决。一方面,围绕年度议题安排,适时组织代表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调研、视察,提出有针对性、有分量的建议和意见,促进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及时了解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围绕地区发展中教育公平、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卫生服务等重大课题,审时度势,精心选题,寓支持于监督,帮助突破和解决难点问题,更好地发挥常委会审议一个议题、解决一些问题、促进一项工作的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第三,要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平与正义。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和防火墙。要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司法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适时听取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推进审判、检察职能改革,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公平。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激活内生动力。人 的利益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核心。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最根本的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作中,要突出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强调研视察,发挥代表作用,督促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一是要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代表的地位决定了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切实加强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更好地促进代表执行职务,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好“代言人”,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要积极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个人持证视察,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努力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二是要切实加大代表建议件办理力度。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集中反映了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把督办代表建议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着重在解决问题上下工夫。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首先,《“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要全面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创新审计理念,转变审计思路,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通过理论研究指导审计实践发展,再以审计实践经验完善审计理论研究。同时《规划》也提出要继续开展农业农村审计,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使乡村振兴取得良好成效,各地方审计机关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但随着投资项目的累积,财政资金投入量大与审计资源有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最后,本文通过分析某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的实施方法,研究审计、纪检、监察联动这一审计模式的可行性及优点,旨在为推动研究型审计发展、化解审计资源有限与实施项目众多的矛盾建言献策。 二、审纪监联动模式的可行性 1.案例回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的重大方针政策,某区审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工作。首先——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为例审计小组通过数据分析,筛选出资金量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农户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重点审计内容,并通过特征抽样筛选出计划走访的农户样本,摸底其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现状。通过摸底调查寻找问题疑点,再通过银行函证,对专项资金流向进行追踪,初步确定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审计人员发现专项资金使用的违纪违规行为涉及到了村组干部,且违纪人员之间相互串通,难以取得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于是,审计组将该情况报告区审计机关领导,区审计机关领导得知该情况后迅速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在区审计机关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审计组立即调整审计策略、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增派工程专业审计人员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重新测量、计算,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派出专项工作组介入审计工作,对相关人员开展纪律审查。在审计小组与纪检监察人员相互配合下,分别从资金、实物、人员审查三方面同时发力,获取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查处了基层公职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追回了涉事财政资金,并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本次审计工作采取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办公的方式,在维护财经纪律的同时也促进了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2.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目标相互衔接 政府审计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纪检监察的目标主要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与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以及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实践中,政府审计的工作目标就是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是否真实、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法、政府资金效益是否得到发挥,是否遵守各项财经纪律。通过审计,查处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则以资金使用的违纪违规行为作为起点,查处基层党组织中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和基层公职人员滥用公权、贪污贿赂等微腐败行为,从而实现永葆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先进性及廉洁奉公的目标。由此可见,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的目标相互衔接。 3.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对象相互关联 政府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国有金融机构、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等,以及上述组织的有关人员。纪检监察的对象主要包括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或行使公权的人员。公职人员主要是指各类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行使公权的人员主要是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政府审计主要是对组织及相关人员行使公权的监督,纪检监察也是对这些组织及相关人员行权履职的监督。上述案例中政府审计的对象是使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建设工程,即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纪检监察的对象是基层党员、党组织及村组工作人员。基层党员及村组工作人员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建设工程的管理和建设这一行为,将审计对象与纪检监察对象紧密联系起来。 4.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内容相互交叉 政府审计的内容是被审计对象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重大战略方针贯彻落实情况等,偏向于经济监督。纪检监察的内容是被监察对象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等,偏向于政治、纪律监督。上述案例中政府审计的内容是乡村振兴战略是否得到落实、专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被侵占截留。纪检监察的内容是基层公职人员在完成党组织部署任务、行使公权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一般而言,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相伴而生,政治腐败会以经济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经济方面存在问题,往往在政治方面也存在问题。因此,政府审计的内容和纪检监察内容相互交叉。 5.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手段相互补充 政府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分析等手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获取审计证据,手段多偏向于对“物”。纪检监察在调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纪检监察的调查手段既对“物”也对“人”,弥补了审计手段的不足,其调查手段相对于审计手段也更加强制。另一方面,审计擅长重新计算、分析、重新操作等专业技能,这也补齐了纪检监察的技能短板。上述案例中,纪检监察通过对“人”的留置审查,获取有利口供;审计人员通过对工程的勘察测量和重新计算,取得可靠的实物证据。纪检监察凭借审计人员获得的实物证据,在留置审查过程中逐步突破违纪违法人员心理防线;审计人员依照纪检监察人员取得的口供,按图索骥,获取更加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见,政府审计和纪检监察手段相互促进、相互补充。 三、审纪监联动模式的优势 1.专业优势互为补充,整体工作质效提升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规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职业胜任能力。职业胜任能力可以理解为具备一定的会计、审计、工程、信息技术等一项或多项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随着大数据审计的发展,信息技术也纳入了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之一。其次,纪检监察人员长期以来从事对各类人员的纪律监督,使他们在人员心理攻防方面更加专业。相对于审计人员来说,他们更加擅长谈话突破,善于把握审查调查谈话规律,能够掌握好谈话步骤、时机和方式,能准确突破被审查人员的心理防线。最后,上述案例中审计人员利用会计、工程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获取了可靠的实物证据,为纪检监察人员询问审查提供了证据支撑,使他们迅速的找准机会突破被审查人员心理防线,获取有利口供。审计人员再根据纪检监察人员获取的口供,搜寻更加充分的实物证据。由此可见,审计和纪检监察联动的审计模式,能够使双方互为促进、互为补充、互为支撑,极大地提高了审计和纪检监察的整体工作质效。 2.信息沟通成本降低,项目工作效率提升 由于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为了保证工作的严谨性,必须通过正式公文文书进行沟通联系,程序复杂、手续繁多,这些情况导致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时间成本高,继而降低部门工作效率。通过审计与纪检监察联动的方式,将传统的审计发现问题后再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先后串联的工作方式转变为同步开展、齐头并进的并联工作方式,让纪检监察人员提前介入到审计工作组中,加速了审计与纪检监察之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进程,极大的缩短项目周期,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3.成果转化运用强化,追责问责力度提升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能够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退还违法所得”等处理措施。由此可见,审计机关的处理处罚主要是对“物”的处理。其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处罚主要是对“人”的处罚。案例中审计与纪检监察联合开展工作的方式既作出了“追回涉事财政资金”“物”的处罚,又作出了“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人”的处罚,将“人”和“物”的处罚统一起来,在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和党政追责问责方面处理更加刚性,更能对违纪违规人员形成震慑。 四、启示及建议 1.领导层统一思想,避免部门矛盾 由于政府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两个独立的监督部门,互不隶属,在行使监督职能时会基于各自绩效考核和工作计划优先满足本部门要求,再加上各自领导的立场观点、工作思路以及看问题的角度不一致,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为解决上述问题、避免部门冲突,促进审计与纪检监察联动形成合力,需双方领导层就工作目标、思路、立场观点等方面统一思想。在兼顾双方目标、立场的情况下,统一调度和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避免因误解和多重指挥导致的部门矛盾。 2.深入信息化建设,加强资源共享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代办公管理由“纸质化”向“数字化”变革,仅靠审计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信息已经不能满足更全审计范围、更高审计目标要求,因此深入信息化建设、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势在必行。首先,审计部门要持续深入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资源库,擅于运用同一项目之间、不同项目之间的数据进行相互关联和分析,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其次,打破“部门墙”实现资源共享。政府审计主要是以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为对象,涉及大量经济数据,纪检监察在案件查办中也会收集到大量的数据,加强两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从而减少重复性工作,扩大数据资源库,促使数据资料之间相互支撑,进一步提高双方工作质效。 3.强化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 首先,审计机关要在已有审计、会计、工程等专业人员基础上,主动吸收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心理学等非传统专业人才,打造一支复合型队伍。其次,审计人员需在专业技术提升方面狠下功夫,抓住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的机会,通过以练代训、以练代培等方式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最后,聚焦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筑牢廉洁底线,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 4.创新审计思路,研究审计方法 在新时代,凭经验、吃老本的审计思路已成为过去式。全国各地、各行各业都在不断深化改革,为更好履行职责、承担历史使命,各级审计机关也需要创新审计思路、研究审计方法。对审计方法的研究看似费时费力,实则“磨刀不误砍柴工”,通过研究审计方法,总结出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启示,将其运用到类似项目中,从而更好更快揭示普遍性问题,取得高质量的审计成果,进而全面提升审计质效。 作者:魏德富 单位:宜宾三江新区审计事务中心
诚信论文:诚信准则下契约精神传统文化论文 一、中国传统文化诚信缺失探源 1.中国传统文化诚信的实质是伦理式诚信。 中国人在很早之前就特别注重诚信,《韩非子》里就记载有“曾子杀彘”的故事。而作为传统主流文化的儒家文化更是把诚信作为立国之本、作人的基础。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诚信是建立在封建土壤上的,是为维护封建伦理统治服务的。诚信主要是在家族与朋友之间展开,仅仅局限在乡土社会狭小范围和熟人之间,具有有限性和人身依附性,缺少开放性和广泛性。《论语》中讲:“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孟子》也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对朋友要讲诚信,那么对朋友之外的人那就不一定了。中国的家长在孩子小时就对孩子说:“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吃,陌生人说的话不可信!”正是这种伦理思想,使传统中国构成了一个亲族社会和熟人社会。所有的道义,首先在亲族那里发挥作用,然后扩展到熟人圈子。拉关系、走后门、拉帮结派等社会现象,就是这种建立在人际关系基础上的熟人社会的表现,只要是关系内的亲属或者熟人,所谓的规则都可以变通。费孝通先生曾把这种社会结构精辟地概括为“差序格局”。伦理式诚信靠伦理关系去维系,由关系的亲疏去看诚信的程度,这是一种狭隘的诚信。在这种关系中,人们只对自己圈子内的亲朋好友讲诚信,对所谓圈子外的陌生人则要有所保留。人们为了维系传统社会秩序和熟人圈子的人伦关系,提出圈子内诚信的道德观,有时代的局限性。一旦破坏规则,伦理式诚信态度是要看你的后台硬不硬,与处罚你的人熟不熟,处理的结果是与你的强势地位、人际关系密切相关的。 2.“义高于信”价值观及其对诚信的影响。 儒家文化是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文化,“义高于信”是儒家文化的主要价值观,《论语》和《孟子》里用大量的篇幅论证“义高于信”的思想。孔子曾经这样讲:“君子贞而不谅”;“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有一次别人告诉孔子说老家有一个人,他的父亲偷了别人的羊,儿子去告发了父亲,孔子不认为儿子是正直诚信,而是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而孟子则直截了当地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只要符合儒家的仁义,讲不讲诚信并不重要。所以信陵君可以“窃符救赵”。这就给人们不讲诚信,刻意变通提供了理论支持,只要是打上道义旗号就可以不讲诚信。为了国家、为了他人就可以不讲诚信,为了自己慢慢也可以不讲诚信了。这样的“义”是“虚义”“伪义”。比如,在近些年的国际比赛中,在“为国争光”旗帜下,就能随意改变运动员的年龄;打着为百姓谋福利的旗号,就可以谎报瞒报。久而久之演化成为了所谓的大义,可以为所欲为:为了改善民生可以强行拆毁民房,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可以不顾学生健康,为了给父母看病就可以抢劫别人,为了一家老小的生活就可以坑蒙拐骗。 3.“成王败寇”价值观及其对诚信的影响。 在中国人的传统中成功者是不应当受到指责的,尤其是在政治斗争中。成功了的称帝称王,并且拥有了公共宣传、历史编撰的自由,无人敢责难;失败了的被称为寇贼,失去了合法地位,没有发言权,有口难辩,即使被贬损,也没有申辩的机会。孙中山后来把它称为“历史习惯”。他说:“中国历史上有一习惯,所谓‘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甚至有人认为:“自古以来成功的大英雄,也必是大流氓,他们有一共同的特点:就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一切手段,他们从不信守什么仁义道德。我们分析了刘邦、曹操、朱元璋等历代的大人物,几乎很少有例外。”“成者王侯败者寇”是伴随着儒家信义文化同时存在的亚文化。所谓亚文化,是指和主流文化同时存在于一个社会的、与主流文化相抵触的文化。其特点是不见于官方与主流社会的明文倡导与正面认同,但事实上却为人们所熟悉,并且心照不宣地彼此默认。在这些人眼里,成功是唯一的目标与原则,只要获得成功就将诚信抛在一边,甚至屡屡尝试用计谋和背叛来获得成功。为了成功他们不承担道德责任,在他们眼里成功就是至真、至善、至美。成王败寇价值观作为敌我双方政治斗争与军事斗争的需要本无可厚非,但久而久之成为中国人的一种传统心理,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现实生活的潜规则:只要获得成功,可以突破道德底线。考试作弊、科研造假、论文抄袭、假唱假摔、短信诈骗等这些信息无时无刻不在挑战着我们的诚信底线。“成者王侯败者寇”的价值观根本无视诚信的存在,甚至无视道德的存在,把诚信当作成功的附庸,不问过程只看结果。民间流传的“英雄不问出处”“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谋大事者不拘小节”等都是它的翻版。它的存在与蔓延不仅破坏了人们交往中的诚信,而且直接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从而带坏了社会风气,造成社会上行贿受贿、贪赃枉法、买官卖官、坑蒙拐骗等不良现象。 二、市场经济需要契约诚信 “契约”一词源于拉丁文,原义为交易,是双方或多方协议认可并承诺遵守的行为规则。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未能履行义务时的惩罚措施。在契约关系中,大家都必须信守承诺,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就会取消他的利益实现的保证权利,并要受到惩罚。出于自我利益的考虑,加上契约的外在约束机制,就会促使社会成员之间自觉地遵守自己的诺言。契约信守精神是契约精神的核心精神,人们订立契约源自彼此的不信任,当契约上升为契约精神以后,人们订立契约就成为彼此的信任。西方社会的发展过程,形成了他们的诚信准则,同中国人的伦理式诚信大不一样。他们的诚信,建立在契约基础上。早在中世纪的欧洲,国王贵族、领主附庸通过分封采邑就确立了权利与义务关系。附庸必须履行兵役和劳役义务,否则领主就有权收回采邑;同样,领主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附庸,附庸就可以另找其他领主。这种制度下,贵族一方面需要忠于国王,另一方面又可以反抗违背契约的国王。由此,形成了欧洲式的契约传统。当然欧洲式的诚信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不是以熟人圈子为前提,而是以双方缔结的权利义务的契约为基础。契约的达成构成了诚信的界限,一方的诚信,必须有赖于另一方履行义务方能实现。随着近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契约精神成为一种契约文明,不仅在商品领域人们要遵守契约原则,也体现在社会关系与人际交往中,契约原则成为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契约文明的产生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是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的。历史发展表明,人性的自由、权利的平等、政治的民主、体制的宽松以及社会价值观的正义取向,既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其客观的保障体系,可以说契约精神是现代文明的基石。在当代,进一步强调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从契约理论发展史来看,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市民社会就是契约社会。市民社会正是依靠各种形式的契约,来规范交往主体行为,从而实现经济交往的公平。从国际贸易交流与合作到市民生活方方面面,契约精神被公认为最具有公平、自由、效率的时代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成熟,契约已经广泛地进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 三、伦理式诚信与契约式诚信的根本区别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是建立在道德自律基础上的诚信,相信人可以通过教化、修身而达到诚信,诚信主要靠道德约束来实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又是建立在不平等精神基础上的诚信,本质是为强势服务的,有利于强者,不利于弱者;有利于熟人,不利于“生人”。对强者而言,是权利大于义务;对弱者而言,是义务大于权利。而近现代西方社会的契约诚信的出发点是,人是靠不住的,只有通过“契约”的形式迫使其诚信。西方的契约诚信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规则诚信,任何人在规则面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人都不能破坏规则,否则必受惩罚。诚信的对象包括整个社会上所有互不认识的陌生人,而不仅仅是熟人。四、传统诚信、契约诚信对当代社会重建诚信的启示在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时代,我们一方面需要承接中国诚信文化的优良传统,同时还要实现诚信文化的现代转型。不管是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伦理诚信还是近现代西方社会的契约诚信,都是人们诚信文化的宝贵财富,都可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但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对待。 1.产生传统文化当中的伦理诚信的经济基础虽然已经不复存在,但是造成人们依靠伦理诚信的社会土壤还没有消除干净。 虽然我们的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还需要不断推进。比如社会福利制度,目前我们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刚刚起步,人们之间,特别是亲人与朋友还是我们在遇到困难时候主要的支柱。要改变中国这种现状需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改变人们之间的依附关系。 2.现代化的浪潮虽然摧毁了滋生伦理式诚信的社会基础,但是我们不能割断历史,文化的传承是历史的必然,我们应该看到传统的诚信文化在我们重建诚信社会中的重要价值。 另外,我们在继承传统伦理诚信的同时要善于科学分析,结合时代与时俱进,古为今用。在此问题上,既要反对那种认为传统的东西已经过时,一味地追求和全盘照搬西方文化的做法;也要反对打着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旗号,把中国诚信重建的希望寄托在照搬古人的做法上。 3.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趋利性必然产生非诚信行为,契约诚信无疑是实现诚信的一种不可替代的形式。 借鉴西方社会的契约诚信重建我们的现代诚信是现实的必然选择,这就要求我们在以下方面加强建设。首先是依法治国,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优化法制环境,构筑诚信的法律基础与制度保障,为诚信社会的建设保驾护航,让不守信的人受到应有惩罚。其次是要加强诚信意识为重点的道德建设,实行全方位的诚信与契约精神教育,使之成为我们的国民精神与民族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以讲诚信为荣的社会风尚。又次是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包括政府的政务公开与失信惩戒,完善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等。 作者:崔艾举 单位: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诚信论文:高校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一、高校诚信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教者诚信缺失的不良示范。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作中缺乏踏实肯干的精神。例如有的教师不认真备课,不亲自制作课件,而直接使用教材附带的课件,并将制作者修改成教师本人的名字;有的教师为了评教获得良好,在对学生课程成绩评定时没有原则性的讨好学生,而不结合学生平时课业表现给予评定。二是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表现为: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殊不知,教师的上述行为都不经意间都潜移默化地在影响学生的道德认知和价值取向,影响大学生诚信道德品质的形成。 2.诚信教育途径较单一。 当前,高校诚信教育主要通过第一课堂来实施,如以系列思政课的形式培养学生诚信态度,提升学生的诚信道德意识,形成良好的诚信行为习惯。由于途径、形式较单一,效果不甚明显,许多学生对诚信道德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感性认知层面上,没有达到理性认知程度,更没有形成内心信念和内化为行为习惯,使学生难以自觉做到知行的统一。 3.诚信操作教育惩罚机制不健全。 目前高校实施诚信教学存在重课堂教学、轻操作教学的实际。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各高校在诚信操作教育方面虽然也制定了一些约束、监督机制,如签订考试承诺书和发表毕业论文声明等。但在约束的同时,缺乏有效激励、惩罚措施,更多强调克己和自我反省,对符合诚信准则的行为一般的做法是口头表扬,对违反诚信、违背道德的做法普遍做法是批评教育,没有建立有效的惩罚终止措施,诚信操作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扎实推进诚信教育对策 (一)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发挥育人者的示范引领作用 高校教师作为传播高深学问的践行者,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担负着教会学生如何诚信做人的重任。一个对待教学严肃认真,对待学术严谨诚实的教师,必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社会阅历和人生经历去影响学生。这对学生而言恰恰是看得到、听得见,且比起书本式的教育更显真实,更具说服力。为此,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诚信教育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一是高校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将培养教师树立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作为师德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使广大教师自觉提高为人师表的道德觉悟,以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等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监督,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和渊博的学识取信于学生,真正做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诚信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二是高校要重视对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培养,制定相关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一方面高校要加大对学术道德规范基本要求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依据学术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在教师职前培训以及教师整个职业生涯中贯穿学术道德基本规范的培训工作。对在科研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而产生的不良学术影响制定相关惩处制度,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三是要激发教师提高诚信度,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要明确诚信道德培养目标,并将诚信道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诚信道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并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实践中,提高诚信道德践行能力,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良好道德形象影响、感染、取信学生,培养学生诚信良好品质。 (二)以契约精神为导向,使受教者重视并践行诚信道德自律教育 契约精神是现代法治社会和经济社会的基本特征,只有契约才能使现代社会建立所有人都平等互信的有效保障机制。契约的本质,在形式上体现了主体的相互平等和意志自由,契约主体行为是一个“他律和自律”不断交错的过程,如果达成了协议,则是他律和自律统一的结果,从过程到结果都具有道德性。为此,高校在对受教者实施诚信教育时,首先要在学生入学教育时宣传契约精神,通过课程教学、校园网页等多种途径让学生对契约精神的发展历史、内涵、作用等方面形成感性认识;其次要让学生重视契约精神在诚信教育,特别是诚信自律教育中的重要性,使契约主体行为中“他律和自律”不断交错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调动自律教育作用。将诚信道德教育自觉纳入到个人道德修养养成的过程中去,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诚信道德品质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并主动融入日常学习、朋友交往等社会生活实践中去,提高诚信道德能力。 (三)重视诚信操作教育,建立集约束、监督、奖惩、评价为一体的诚信操作教育机制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的“破窗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如果将这一理论运用到我们的诚信失范行为中来,就可以理解为如果一个不讲诚信的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很容易使其他人产生效仿或侥幸的心理,逐渐导致整体诚信环境的缺失。诚信教育不光是一种信念道德品质的常识性教育,更是集合了约束、监督、奖惩、评价为一体的一种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教育。为此,首先要建立诚信制度作为对诚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让所有的学生生活在一种信任和被信任的环境里。其次要建立诚信奖惩制度,让学生参与对诚信行为的奖励和对失信行为惩罚制度的制定,并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自主管理和参与,并使学生明白诚信行为是一种荣誉,不诚信行为受到惩罚是对荣誉的一种玷污,让学生从内心认识到诚信对于社会的重要性,自觉遵守诚信制度,这样既能约束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又能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最后要建立诚信评价制度,形成个人诚信档案。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对自身以及对周围学生的诚信评价,且评价范围不仅仅局限在日常考试、作业、论文等方面,评价范围可以扩展到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的方方面面,并将这种评价结果作为个人今后信用的评价的参考标准。 作者:欧阳琰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诚信论文:高等艺术院校诚信教育论文 一、高等艺术院校学生诚信面临的主要问题 1.恶意拖欠学费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在校贫困生的支持和鼓励,不仅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在奖补力度上也是大有增加。针对家庭贫困学生,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解决了贫困生的燃眉之急。另外,部分艺术院校还提供家教指导和有偿社会实践等活动,使艺术院校的学生在参加实践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为家庭创收,解决了自己的学费和生活问题。然而,正是由于艺术院校学生思路广、参与性强的特点,部分学生将学费用到创办公司、投资炒股等方面,故意拖欠学校学费。有些学生甚至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正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体现。 2.不能及时偿还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以来,为贫困家庭带来了福音,为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据调查,艺术高校贫困学生贷款率达到91.5%以上,按时偿还率却远远低于基本水平。导致很多家银行不再与学校合作助学贷款,也使近几年的新生贫困生无法正常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利于民生的工程,得到家长和学校的支持和好评,却由于大学生缺乏对信用度的了解及对偿还贷款抱有侥幸心理而受到不良影响,这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具体体现和现实后果。 二、高等艺术院校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 艺术院校的学生具有自主能力强、自制力差的特点,他们常常思维活跃、精力充沛、创意无限,但总是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激动时的行为。加之当代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不少人是在家庭的百般呵护之下长大的,多以自我为中心,临时毁约、不信守承诺的做法,在他们看来并非错误,这是导致学生诚信观不强的一个主要因素。此外,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一般以文化知识教育为主。诚实守信属于道德范畴,学校不能以纪律的形式约束失信行为、奖惩不同步导致了学生心理上的放松,也助推了失信行为在高校的发生。 三、建立高等艺术院校学生诚信教育体系 1.诚信教育是基础 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等艺术人才是高等艺术院校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而艺术高校的学生往往只注重自身专业的学习却忽略了德育教育的重要性。诚信教育是基础,艺术院校的教师应该切实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艺术高校也应加强诚信教育的课程开设。除此以外,还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校园活动,如开展主题班会、名家讲座等,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创建诚信校园,从总体上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 2.加强诚信校园建设 诚实守信应从校园抓起,培养诚信精神,建设诚信校园。高等院校尤其是高等艺术院校在培养艺术人才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基础道德建设。在当今大学校园里,诚信教育是以思想政治课的形式存在,使得诚信教育显得较为抽象。但是随着近年来学生贷款进高校、招聘单位进高校等形式的普及,使得诚信教育更加具体化,也对高校的诚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强化诚信教育,培养大学生诚责任感、事业心和平等竞争的意识,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 3.构建大学生个人诚信体系 在大学生中建立个人诚信体系有积极的引导意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构建大学生个人诚信体系刻不容缓。大学生在今后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要时时与诚信打交道,如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创业贷款、信用卡透支消费等,如不守信用将寸步难行。艺术高校要引导大学生健康地“消费”自己的信用,树立正确的信用消费观念。要将诚信等级与学生的自身利益挂钩,使学生从自身利益出发,形成诚实守信的忠实守护者和捍卫者。 作者:刘宁 单位:四川音乐学院 诚信论文:动物科学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1动物科学类人才的诚信教育将直接影响畜牧业行业的发展 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畜产品安全事件,一度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畜产品安全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和社会问题。畜禽安全生产,特别是特色畜牧业安全养殖、畜产品药残、疫病等检测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在动物科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特别加强诚信教育,务必引导学生构筑道德底线,提高畜牧业行业自律意识,做到诚信生产,为畜产品安全提供最基础最有力的保障。动物科学学院应努力营造诚信育人的校园环境,加强学生道德素质教育,特别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将科学道德教育纳入学生阶段的必修课,帮助学生领悟科学道德与科学职业的伦理精神,从而掌握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让学生在课程学习、实践、科研学习过程中受到感染,将科研诚信、学术诚信付诸于平时的学习及课题研究中,保证实验态度端正,实验数据真实,学术论文正当引用。更重要的是,动物科学类学生将来直接参与畜牧业养殖生产中,学生的德育素养,特别是科研、学术诚信尤为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到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进而涉及到动物健康养殖、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 2加强动物科学类学生诚信教育的对策 2.1加强新生入学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重视新生入学诚信教育,并将诚信教育作为入学教育的重中之重,在新生手册中增加学术诚信和科研诚信等条例,对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不诚实行为做出详细的处罚规定。注重加强新生入学诚信思想教育,通过开展诚信教育宣讲活动、畜牧业企业精英专题讲座、观看诚信教育纪录片等多种活动在学生中大力宣扬诚信教育。南开大学在2013级研究生入学时,新生会领到一份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材料,新生阅读后,要签署一份学术诚信承诺书,针对不作假、不抄袭、遵守学术道德等多项道德规定做出承诺,这份承诺书将直接由学校永久保留。在新生入学时提出警示,学术诚信是严肃认真的事情,对学生将来参与企业发展、科学研究时起到鞭策作用。因此将诚信教育作为动物科学类新生入学教育的重点内容,不仅强调了学术道德方面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告诫学生要诚信生产,诚信做人。从入学开始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引起学生对诚信品质的高度重视。将学生不讲诚信的行为,或是诚信楷模行为记录在档案里,进行相应的教育惩罚或表彰,鞭策并激励学生坚守诚信。同时,学生诚信档案直接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最直接的评价依据。学生诚信档案也能激励他们将诚信的优良品质从学校延伸到工作及生活中,让学生因诚信而受益终身。 2.2思想政治、专业教育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多维度开展诚信教育 抓住现行大学生学习阶段的特殊性,开展适合学生学习、科研和生活实际的思想道德教育,明确科学道德的定义、范畴,向学生普及畜牧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教育,提醒学生在学习、科研中如何做到坚守科研道德,并告知学生哪些行为属于触犯科学诚信的行为。动物科学类专业学生诚信思想教育,把理论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并且加强实践教学的环节,紧密联系现实社会生活、企业安全生产,联系学生对诚信的现实想法和生活实际,结合诚信履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教学,力争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把道理讲透,使学生理解。除此之外,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专业课的渗透作用和启发效果开展学术诚信教育,使学术诚信教育与政治理论课、专业课相互交融,同时将诚信法制意识教育作为学生的选修科目,帮助学生建立诚信法律法规意识。充分利用“两课”作为思想教育的主渠道,增加和渗透诚信教育内容。既要使教育内容不失我国传统诚信的优秀元素,还要代表时代特征,使诚信更加贴近学生学习、生活。在讲授过程中,避免单纯的知识灌输,以召开讲座、座谈会的形式,通过明德楷模、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结合诚信理论教学向学生系统灌输诚信道德知识。重视学生诚信的引导,加大诚信宣传,发挥舆论导向,通过校内媒体如校内电台广播、饭堂电视视频宣传、校园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多维度渲染诚信的教育气氛,促使学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 2.3将诚信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考核标准 评奖评优是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它与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紧密结合,既可以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为学校、家长、社会提供评价学生在校发展和综合素质发展现状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目前对学生的诚信考核缺乏规范化、程序化、可操作化的评价指标,评价往往会带有浓厚的主观意识。但也有部分高校尝试制定专门的学生诚信考核评价制度,不过具体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实施起来比较麻烦。评奖评优要对学生德育进行评分,进一步完善学院评奖评优的细则,取消把学术论文作为最重要的硬性指标,避免急功近利的功利主义,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素养尤为重要。动物科学学院2014年制定了《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针对诚实守信提出了要求,其中评选基本条件的第三条: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并规定若经查实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的不予以申请。但是文件没有针对诚实守信列出详细的考核指标。是否将助学贷款信用记录、学费缴纳、奖惩情况、人际交往、日常生活、科研态度等方面直接纳入诚信考核指标,再设计具体的评分细则。评奖评优将科研论文的发表作为最重要的衡量标准,优秀得奖等级最重要的是看论文点数。在评奖评优等优秀考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有关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力度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严格详细的诚信奖惩机制,及时公开表扬、奖励遵守诚信规范等诚信表现良好的学生;同时通过取消申请助学贷款的资格、撤销干部职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等方式,公开公正批评、处罚违反诚信的学生,绝不姑息恶劣行为,督促学生坚守诚信。 2.4充分发扬学生导师的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作用 目前来看,动物科学学院学生群体都是80后、90后独生子女,个人修养不成熟放松自身要求,一定程度上表现自我,个性化强,思想活跃。某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投机取巧,不尊重科学,肆意妄为。部分学生在实验实习过程中,随意改动实验或调查数据,有学者调查显示学生在遇到实验结果与实验预期有差别时,大部分学生会选择重做实验或分析数据错误原因,并反复做实验。但是也有少部分学生由于懒惰不愿意费时费力进行重复实验或多次调查,会选择满足实验预期结果要求的数据,私自舍弃不符合要求的数据,甚至修改实验数据。更有个别学生不愿费时费力搞调查,做实验,为了能顺利毕业,又限于毕业时间、经费和实验条件的限制,只好选择篡改或编造数据。动物科学类学生在培养过程中采用“导师制”。“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导师要发挥育人功能,在学生指导过程中,以身作则,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道德教育。加强对导师学术道德的考核,建立学生问责制度,学生出现学术问题,导师负连带责任。在导师遴选环节中,加入严格的学术诚信考核标准,要求导师必须思想道德、科研学术诚信素质优良。对于口碑不好,存在诚信问题的人,经费再多也不能评聘为导师。导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承担育人的主体,导师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作为学生践行诚信的榜样。因此,建立学生导师问责制,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作为学生践行诚信的榜样。同时明确导师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可以通过建立导师诚信育人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学生导师带领学生进行认真诚实的科学研究的同时,开展多项实践活动,将德育特别是诚信教育得到具体的塑造。导师帮助学生养成诚实的科学研究素养,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保持健康积极的就业心理状态,有效地促进了优良教风和学风建设。除此之外,导师帮助学生养成诚实的科学研究素养,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保持健康积极的就业心理状态。有利于帮助研究生端正自己的位置,客观分析个人现实和职业现实,正确对待就业和择业的区别,才能坦然的面对就业困难。 3结语 学生本身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自我约束、管理的能力,学生的诚信教育可以把理念教育与学生自觉行动结合起来。通过明德楷模、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让诚信立足于学生学习、科学研究的实际活动中,开展更多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多亲身体验社会和企业的服务活动、提供学生深入企业调研实习的机会,在实践中树立起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准则。 作者:付晓兰 孙宝丽 魏蒨 谢青梅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诚信论文:医患关系视域下医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1医学生诚信教育现状分析 1.1学校缺乏明确政策指导 如何把诚信教育作为重点,既没有教材指导,又没有可行性的参考评价体系,各医学院校的教育方式、方法不尽相同,实际效果也相差较大,大部分院校在此问题上大多持谨慎、观望、探索态度。在医学生教育课程中,越来越多地追求“精品课程”,忽略了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中,片面强调政治上的意义,忽视了诚信待人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教育。 1.2教师缺乏诚信激励作用 目前,医学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配备和建设落后于学生增长的速度,辅导员无论是知识面,还是工作经验,都难以承受在新形势下繁重多变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医学院校由于种种原因,学生工作者忽视了对学生发展成长的主题意义,局限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的层次上,办法不多,实效性不强,偏离了诚信教育的根本作用,导致总体水平不高。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对学生做人的教育,习惯用分数来衡量一切,而忽视了诚信教育。另外,有的教师给学生起到的某些负面示范作用,也势必会潜移默化给学生造成不诚信的影响。 1.3医学生行为存在诚信不足 目前,医学生诚信状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医学生的诚信危机日益突显。学业上弄虚作假:受奖学金、就业等因素诱使,再加上医学内容需要记忆的东西多,有些学生便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等;经济上骗取助贷:有的学生出具假贫困证明来骗取助学金和贷款,有的甚至毕业后仍然不还贷款,恶意拖欠学费现象也时有发生;工作中不讲信用:在临床实习中不诚信,采集病史不仔细地去询问,体检不认真去实施,书写病历瞎编乱造。在求职中不诚信,制造假获奖证书,伪造学习成绩,与已签订合同的单位毁约,无个人诚信。 2医学生诚信教育的路径 加强医学生诚信教育的路径主要是构建和落实医学生诚信教育的“四个机制”,即学校领导机制、育人管理机制、学生自律机制和效果评价机制。 2.1构建学校领导机制 医学生诚信教育作为医学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领导应主动担负起加强医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责任。 2.1.1建立由校长主要负责的领导机制。 为统筹诚信教育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党委组织宣传、教务、学工、团委等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医学生诚信教育工作作为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有专人来负责。校长如果亲自抓医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就为学校顺利实施诚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2.1.2建立由各院系院长(主任)亲自负责的教育机制。 医学生诚信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院系领导的重视程度。院系医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应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2.1.3建立由思想政治课部和学工部直接负责的有效机制。 思想政治课部直接负责医学生诚信教育的课堂教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对医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时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医学生诚信教育掌好舵、把好关。学工部门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医学生诚信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只有高校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与努力,并形成有效的合力,医学生诚信教育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2.2构建育人管理机制良好的管理机制有助于医学生的健康成长,诚信教育创新的着力点在于注重人文关怀,突出管理育人。 2.2.1营造管理环境。 医学生诚信缺失现象,说明其诚信意识薄弱,诚信心理不健康。因此,要注意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把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把诚信教育带进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堂,在学校里形成一个领导、干部、教师共同参与的诚信教育环境。 2.2.2建立联动队伍。 为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校、系、班三级联动,做到工作层次清晰,信息畅通,运转有效,保证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建一支好榜样的教师队伍,高校教师个人的专业知识、渊博学识、科研能力、职业道德及诚信素养,在学生眼中都有强烈的示范作用。医学教师往往具有教师和医生双重身份。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医患关系和医护关系,都是医学生学习的榜样。只有教师应言传身教,不搞“双重道德标准”,才会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2.2.3实施教育措施。 提高医学生诚信素质的关键在于教育,包括课堂教育和课外实践教育两个方面。而高校诚信教育的质量又取决于教育措施。学校要及时制定各项有关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措施。教务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解决课堂教育中的主要教育方法、手段与教材。学工管理部门应采取哪些方式开展课外诚信教育活动,采取哪些措施提升学生诚信素质,如要求辅导员老师每月至少与学生谈一次心,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家长每学期至少联系一次(发一封邮件或打一个电话),将学生在校情况告知家长,提升诚信教育工作的影响力。这些日常教学管理制度的建立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2.2.4形成奖惩制度,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参照发达国家经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应出台相关的法规或部门规章,约束医学生的行为,构造诚实守信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订《诚信教育管理办法》,从诚信教育的原则、组织实施机构、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规范。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医学生诚信评估及惩罚机制。对医学生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在大学校园里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2.2.5健全档案制度。 医学院校非常有必要开展以诚信评价为基础的诚信档案建设,从入学开始到毕业就业,应全过程建立医学生诚信档案。基本原则:(1)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诚信表现情况,对学生诚信状况评价等。(2)辅导员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学生平时消费进行摸底调查的情况。(3)毕业后将学生诚信档案转给用人单位,督促医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继续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因此,诚信档案建设也应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 2.3建立学生自律机制着力构建学生自律机制,探索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2.3.1诚信理论学习。 学校建立学生诚信教育专题校园网页(站),各系建立网络教育专栏和飞信网,各班级建立QQ群和班务公开栏,以准确传达政策信息,全面提供各种资讯。以诚信为主题,构建现代化教育平台,鼓励在校生成为各种诚信宣传教育的主力军。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科学发展观相关理论、医学伦理学、与医患关系和医疗卫生法学相关知识。学国传统医德和外国医德思想中精华部分,如大医精诚、希波克拉底誓言等。 2.3.2诚信活动教育。 营造校园文化体系,并充分利用高科技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将诚信教育渗透到生活的点点滴滴中。一是在新生中开展入学诚信教育。以新生入学教育为契机,开展诚信教育第一课,确立自我诚信教育起点。将诚实守信的理念及时转化成学生的行为,帮助同学们提高诚信意识,树立诚信理念,并在开学典礼上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诚信宣誓。二是举办诚信感恩教育系列活动。引导他们要常怀一颗感恩的心,要有回报社会的爱心,真正达到育人、树人的有机结合。让学生明辨诚信道德的善恶,在“做中学、学中悟、悟中醒、醒中行”,体会诚信对社会、事业、个人发展的重要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告诫他们:“诚信是人生的通行证”、“只有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才能获得他人和社会的认可与信任,这是事业成功的关键。”三是在毕业生中开展就业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把诚信教育列入毕业教育课程之中。 2.3.3诚信实践体验。 引导医学生参加诚信实践基地,如校内外青年志愿者诚信实践服务基地、学生党团员社区志愿服务基地、同辈咨询热线、医学生爱心天使服务社、点点爱心社等活动。鼓励每名学生每月至少参加一次义工活动。可以根据学生的特长、需求和意愿,通过班级志愿组合或牵线搭桥的形式结成“一对一,一帮一”的互助模式,也可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和校、系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以引导他们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来提升他们的思想境界和自我价值。 2.3.4学生自我教育。 学生干部及其组织应自觉认识诚信和诚信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学生党员及其组织应以身作则,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实践活动,把诚信认识化为诚信情感,变为诚信行动;学生应建立诚信自律制度和相应的考评体系,如引导医学生每学期至少找老师谈一次话或写一篇心得,主动报告自己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情况,力争老师能及时解决自己的实际困难。 2.3.5学生品质养成。 要增强诚信观念,规范诚信行为,扭转诚信缺失,其根本解决途径要让全体医学生主动寻求诚信心理辅导,了解什么是诚信,为什么要讲诚信。广泛参与诚信建设,树立讲诚信的主人翁责任感。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大力倡导实事求是、诚实可靠、讲求信用的良好风气。这样才能消除“失信”意识,根除“失信”行为。 2.4构建效果评价机制 诚信教育是医学生就业后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增强诚信教育的效果,使医学生认识到诚实守信的必要性,认识到失信将直接影响到今后的诚信度。 2.4.1构建诚信测评体系。 从生活诚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学习诚信(学习刻苦,态度端正,不迟到早退)、经济诚信(按时缴费,不恶意欠款,不弄虚作假)、网络诚信(遵守网络管理制度,文明上网)等指标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可以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同时,学生诚信得分如实记录到本人档案中,并在校园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形式有:一是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诚信教育内容形式的看法;二是对诚信教育理论成绩加以分析;三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对学生进行诚信度评价;四是对同班组学生进行诚信互评;五是了解实习带教老师、患者及其家属对见习、实习生的评价。 2.4.2完善评价奖惩措施。 对学生诚信状况进行科学分析,对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学生实施预警制度,避免诚信状况进一步恶化。对诚信行为较好的学生,可通过表扬或奖励等方式宣传。建立毕业生诚信追踪调查制度,诚信记录存入学生档案,延至今后的工作单位,成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架起学校与社会诚信教育的桥梁。 3讨论 诚信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作为人们行为的一种范式及协调人际关系的一种基本要求,对人们的职业关系和广泛的人际关系都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为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约、诚信缺失现象。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当前,医学生的诚信观有弱化趋势,将会影响其以后的行医生涯。面对这种现象,加强医学生诚信教育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培养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格显得尤为重要,他们最终面对的是患者。医患关系的评论一直是社会的热点话题,其原因也有少数由于医生道德低下引起的。因此,对医学生应加强诚信教育,纠正其道德诚信的扭曲,这既是医学生自身成长的需要,也是时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在医学生教育中加强诚信教育、培养诚信品质,对于实现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的目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何国珍 吕文亮 向阳 龚健 毛会芬 单位: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荆州医院 诚信论文:道德视域中高校诚信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群体中的诚信危机 1.学业上的诚信缺失。 有的大学生平时学习不努力,经常迟到、早退、旷课,一到考试就弄虚作假,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甚至请人代考。尤其是考试作弊现象日渐泛滥,甚至日趋常态化,不少高校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仍难收成效。 2.经济活动中的诚信缺失。 不少大学生缺乏契约意识,恶意拖欠,甚至不还助学贷款等。助学贷款是国家为扶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政策,是完全意义上的信用贷款。但是,有的大学生毕业后用各种借口拖欠贷款,甚至隐瞒工作单位,不透露联系方式,以逃避归还贷款。更有甚者,恶意拖欠学费,夸大家庭贫困程度,以骗取特困生困难补助。有些大学生为了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在简历上编造工作经历、涂改学习成绩、伪造获奖证书以及虚假的学生干部头衔等。还有少数大学生缺少诚信观念和契约意识,在就业过程中心猿意马,个个签约,然后根据个人的喜好随意毁约,全然不顾学校和个人信誉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3.日常交往活动中的诚信缺失。 有些大学生在与同学、教师的日常交往中心口不一,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功利思想严重,入党、评优、竞选学生干部等动机不纯,虚荣心强;虚报班级出勤情况。在网络交往中,有些大学生在网络虚拟世界里互相传播虚假信息,制造病毒,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甚至走上网络犯罪的歧途。有鉴于此,在今天的大学教育中,如何加强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大学生德育,确是一项重大课题。近年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公民诚信教育问题。2001年,中共中央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列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也有“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为24个字,其中,个人层面的要求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当代大学生群体中的诚信危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高校诚信教育的效率低下也难辞其咎。伦理学是德育理论的哲学基础,任何德育理论都必须建基于对道德的正确理解之上。高校的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真正提高效果必须正本清源,以对道德的正确、全面的理解为基础和前提。由于传统的德性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将德性和规范作二元对立式理解的局限性,建基其上的德育理论也相应地具有不可避免的缺陷,这是高校诚信教育效果不佳的深层次原因。在当代伦理学的视域中,德性和规范作为道德的二维,不可或缺。高校诚信教育也应该从两个方面展开:既重视个人诚信品德的培养,也注重以制度规范、惩戒个人的失信行为。 二、道德的二维视域:德性和规范 伦理学史上存在德性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两种基本形态(规范伦理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别,本文中的规范伦理都是指狭义的规范伦理)。德性伦理又称美德伦理,曾在古代伦理学史上长期占据主流地位。它以行为者为中心,探讨“人是什么?”和“人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之类的问题。其基本观点是,人的道德行为出于德性,有德之人的行为自然会“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以其为指导的德育实践以人为中心,以培养受教育者健全、高尚的德性为目的。德性伦理的优点在于以人为中心,落实到德育实践中也就是以受教育者为中心,可以充分体现对受教育者的尊重。但是,在当代社会,其局限性也是明显的。 1.德性伦理认为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人高尚的德性,但哪些德性是高尚的德性 或者,一个有道德的人应该具备哪些德性呢?换言之,人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呢?这既是德性伦理探讨的主题,也是以其为指导的道德教育必须明确的问题。在现代社会的多元文化背景下,不同群体对这类问题往往不可能有一致的回答。 2.德性伦理指导下的高校诚信教育往往过于理想化,脱离实际。 德性伦理一般认为,德育的目的在于培养人的健全德性。而任何德性总是以具体人格为其载体,凝结在不同文化传统的理想人格典范之中,诚信品德也不例外。相应于此,高校诚信教育往往采取榜样示范的办法,试图通过榜样的道德力量产生以德服人的效果,从而达到感化学生,使学生努力效仿的目的。在这种德育理念指导下,我们给学生树立了一个又一个践行诚信之德的榜样和模范,如古代的曾子、商鞅,当代的诸多诚信楷模等。此外,我们树立的诚信榜样往往产生于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和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和道德情境有相当的距离。当代大学生们即使受他们的感化,但在面临具体道德情境,需要作出选择时,他们仍会感到无所适从。规范伦理一般认为行为的正当与否与德性无关,只要行为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它就是道德的行为。在“人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这样的问题上,规范伦理一般保持沉默,它们认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任何其他人、包括社会都没有权利干涉个人的这一权利;与此相应,伦理学也就没有必要去关注和研究人的内在道德品质,更不应当为所有的人提供某种共同的、普遍的道德品质的模式。”相对于德性伦理,规范伦理的道德观和自身定位显然更适应当代社会的多元文化和价值观并存的现状,因此,近代以来,规范伦理逐渐取代德性伦理成为占据主流的伦理学形态,功利主义和义务论都属于规范伦理学。 3.规范伦理学指导下的高校诚信教育往往表现出智育化的弊端。 规范伦理以行为为中心的道德观落实到高校诚信教育实践中必然导致对教育主体———人的忽视,并进而导致诚信教育智育化问题。因为,如果“人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之类的问题是私人问题,社会和他人无权干涉,那么诚信教育自然也不应该涉及此类的问题。如果这样的话,高校诚信教育的内容将仅局限于教会大学生知道、理解当今社会的诚信规范,诚信教育也就蜕化为规范教育或规则教育了。在诚信教育的过程中,规范或规则又总是以既定的“知识形态”出现,教师和学生都难免将对规范的理解、记忆与其他课程的知性内容相混同,诚信教育的智育化也就不可避免。智育化的高校诚信教育只能考察学生对道德知识的掌握程度,不能真正考察这些诚信原则的内化程度怎么样。概括言之,这种诚信教育是重知而轻行的。因此,学生往往在课堂上、考试中对诚信的意义、内涵等讲得头头是道,但这些课堂上接受的知识对日常生活却基本没有影响。德性和规范作为道德不可或缺的二维,并不是彼此排斥的,也非彼此悬隔,正如有的学者指出:“要克服德性论和规范论的缺陷,仅仅对二者作调和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的方法和道路在于将道德作二维理解,而不是二元理解,即将‘德性’和‘规范’均理解为道德本身蕴涵的维度,而且这两个维度不是分离互竞的关系,而是互生互成的辩证关系,是道德的一体两面。”德性和规范之间互生互成的关系表现在:一方面,离开规范来谈德性,这样的德性只能是无内容的、空洞的。传统德性伦理在“人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这样的问题上从未达成一致,其原因就在于离开规范来谈德性,使这一问题成为一个完全抽象的、空洞的问题,对它的回答也必然是形而上的和独断论的。此外,德性虽然是内在于人的,但又必须表现为外在的德行,正如杨国荣先生所言:“如果德性是真实的,那么它就总是既凝于内,又显于外。”德性之外化为德行便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规范。另一方面,规范若不能内化为德性,规范就是外在于人的,非道德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是现代社会的两种主要规范形式,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法律规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外在于人的;而道德规范则不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它要求人的自觉遵守。只有以内在德性为保障,个人的行为才能自觉地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这不仅要求其对道德规范的了解和熟知,更进一步要求个人将道德规范内化为德性。道德规范如果不能内化为德性,那它就和法律规范没有区别了,其本身就是非道德的了,不能称之为道德规范。 三、道德二维视域中的高校诚信教育路径 伦理学史上出现的这两种形态的伦理学理论对道德的理解各有偏蔽,这是建基其上的高校诚信教育缺乏实效的深层次原因。有鉴于此,不少研究者指出,指导当代高校诚信教育的应该是一种突破德性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各自局限的一种新型伦理学。如肖群忠就认为:“单方面地依靠‘自我限制伦理学’的‘规范伦理’或‘自我实现伦理学’的‘美德伦理’均是不行的。”还有研究者指出:“(规范伦理和德性伦理)这种明显的不同并不表明二者互不相容,事实上它们表达了良好道德秩序建构和传承所需要的相辅相成的两条思路,一个和谐社会的道德教育和教化必须融通二者,使两种教育方式相互支持、相得益彰。”在道德二维的视域中,诚信既是一具体的德目,是个人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又表现为一系列遵守诚信规范的行为。因此,诚信教育的展开应该是一个“化德性为规范”和“化规范为德性”相结合的双向过程。“化德性为规范”意味着受教育者必须将其内在的诚信之德外化为符合现代社会诚信规范的行为;“化规范为德性”则意味着诚信教育必须以培养受教育的诚信之德为目标。只有通过这一双向的过程,个人的诚信行为才能获得稳定的担保,个人也才能得到提升和完善。 (一)“高校诚信教育应该以培养大学生的诚信品德为目标 无论从个体还是社会的角度看,诚信教育如果只是使社会成员停留在熟知、遵守规范的层面显然是不够的。从社会的角度看,社会的维持需要社会成员对规范的自觉遵守,但个人对规范的遵守既有可能出于内在的德性,也有可能是出于某些外部的功利的原因。在后一种情况下,规范仅仅以外在于人的形式存在,其现实的作用本身往往缺乏内在的担保,是不稳定的,社会也难以达到完善的道德秩序。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群体,对他们应该有更高的要求,他们应该成为诚信的楷模和典型,为社会其他群体树立榜样,为推动社会诚信之风的建设做出贡献。从这一意义上讲,高校诚信教育也不能停留在使大学生熟知相关和遵守诚信规范的层面。只有当他们将外在的诚信规范内化为德性,成为人的第二天性,它才能“作为存在的一种规定”而存在。因此,高校诚信教育必须以“化规范为德性”为目标,只有这样,个人的诚信行为才能获得稳定的担保,个人也才能获得道德上的提升和完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高校诚信教育应该充分借鉴、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避免单纯智育化的教育和考核方式,既重言传更重身教,让诚信教育真正进入大学生的灵魂深处。身教的关键在于大学教师能否切实践行诚信之德,以自身体现的道德光辉来感染学生。教师的示范一方面使得规范具体化、人格化,并具有比理论更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另一方面教师和大学生生活于同一时空中,对学生而言是一真实、鲜活的存在,比较那些不同时代树立的“高、大、全”的偶像来说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更能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这一意义上讲,大学诚信教育不仅仅是专职思想政治课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的事情,也是学校管理层和专业课教师的责任。事实上,现实中常有这样的现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各种教学方法和途径使学生达到对诚信的认同,却因为其他课程教师的一句话而前功尽弃。甚至,某些教师受当前恶劣、浮躁的学术氛围的影响,本身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就存在很多的不诚信行为。如某些教师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甚至将学生的研究成果强行据为己有。这些行为对大学生的消极影响远大于社会层面,也是任何正面教育都难以消除的。因此,高校教育工作者更应该努力遵守诚信规范,做诚信的榜样,创造大学校园的诚信文化氛围,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来感化、引导学生。 (二)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体系,规范大学生的不诚信行为 道德教育是实践性的学科,培养德性正如锻炼身体,必须德行合一。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我们通过造房子而成为建筑师,通过弹奏竖琴而成为竖琴手。同样,我们通过做公正的事成为公正的人,通过节制成为节制的人,通过做事勇敢成为勇敢的人。”大学生也只有行诚信之事才能成为诚信之人。诚信之德的养成不可能是纸上谈兵式的,而必须通过个体真切的诚信实践。诚信之德并非天生,而是在后天习得。当大学生的诚信之德还没有完全养成之时,通过各种规范、制度对其行为进行范导是必需的阶段。只有经过这一阶段,才能养成习惯,最终达到习惯性境界。目前,大学生对于哪些行为是诚信的行为,哪些是失信的行为在认知上是能够明辨清楚的,问题是知而不行。其外在原因在于,我国高等学校关于大学生诚信方面的监督制度并不健全,对大学生违反诚信的行为,学校与社会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学校的不良记录无法影响其长远利益,所以大学生就容易铤而走险。而一旦获利没有受到惩罚,又会强化这种意识,致使周围诚信意识比较强的人产生强烈的心理冲突和困惑,一些意志薄弱的人就成为诚信缺失的俘虏。因此,建立与完善大学生诚信体系已经刻不容缓,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生失信惩罚制度。 惩罚是保证一个制度能够具有刚性约束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大学生的失信行为,要根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记过、警告,乃至开除学籍等,对于触犯法律的失信行为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能护短、隐瞒。通过这些惩戒措施,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从而既可以实现对违约者的惩罚,又可以对其他学生起到警戒作用,促进大学生信用观念的提高。 2.大学生诚信档案的收集、管理制度。 各高校应成立专门的诚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大学生个人诚信资料的建档、记录和保管,保证大学生个人诚信资料的准确、完整,而且要能够实现资料的及时收集进而方便汇总与查询。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建立,一方面可以起到长期的警戒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档案对有过失信行为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对于某些程度不是特别严重的失信行为,在惩戒之后,如果学生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再犯类似的错误,可以通过社区服务等方式而将其记录予以取消。 3.大学生信用评估制度。 各高校应成立专业部门对学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对大学生的个人信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最终获得对有关个人的总体信用评价。这个总体信用评价将作为大学生将来就业时用人单位判断该生是否值得聘用的重要依据。 4.大学生诚信体系和社会个人诚信体系的兼容和信息共享。 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07年就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积极开展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工作,部分省市对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和贸易的软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积极推动。提出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大学生诚信体系应该和这些地方、行业的诚信体系实现兼容、信息共享,使大学生的诚信记录在走出校门后同样有效,以产生更大的震慑效果。 作者:方建斌 王海成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诚信论文:学校自强不息诚信教育论文 一、诚信 为何首倡诚信二字?当今市场经济进程中,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往往见利忘义,虚假、失信时有发生,大则扰乱社会秩序,小则破坏团体、亲朋好友关系,信任危机阻碍和影响社会组织关系的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倡导诚信,就是要从我做起,在集体中营造一种言语真实、真心诚意、互相值得信赖的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和谐相处,共同发展,让传统的道德力量在经济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团结 圆形为团,解不开为结,故用力量将绳索打结成圆形即为团结。此为名词,但在实际使用中,团结则为名词动用,引申为使之聚合。依《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了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理想或完成共同任务而联合或结合,即目标、力量、结合三者具,方为团结。学校为了培养“有专业技能的劳动者”,需要用一种力量将培养者与被培养者结合起来。在学校这一团体中,有老师无学生,有学生无老师,都不成其为学校;更进一步,有领导无群众,有群众无领导,亦不成其为学校。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存,故只有团结起来,将这种力量凝聚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共同完成和实现我们教学任务和培养目标。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我们必须审时度势,与社会协调发展,发扬团队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出和谐、团结向上的人文环境。广大师生员工需要通力合作,集思广益,紧紧围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高质量人才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同心同德,携手并进,共同进步。在现代社会中,由于职业分工的明细化,个人也越来越走向专业而缺乏综合性,因此,必须加强协作。只有依靠团队,团结起来,才能更好发挥个人在集体中的作用,才能更好实现集体的理想。 三、自强不息 《周易•乾卦》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卦为阳为天为刚,故曰:天行健。自强不息即为自己努力向上,不懈怠。人生于世,必努力,必向上,方为君子。君子者,德行高尚之人之称谓也。荀子以为,人有智,能仁义法智,可以为善,可以为君子。故其《劝学》曰:“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又曰:“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亦为自强不息之另一解。国学大师张岱年认为,中华民族之所以几千年来生生不息,就在于有自强不息之精神,是故,自强不息,就是中华民族精神。无论古人、今人,皆倡导“自强不息”,强调人生于社会,不论环境如何,必须时时努力,不可松懈,即强调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发挥个人潜能。我校每年举行“诚信板报宣传”,使我校师生以“自强不息”作为精神支柱,奋发图强。 四、结语 综上,在中职学校内,要倡导一种校园文化精神,营造一种人与人之间真心诚意、值得信赖的和谐生态环境,树立人与人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能顽强奋斗,努力向上,并在任何环境中,都勇往直前,永不停息。 作者:鞠爱莲 单位:江苏江阴中等专业学校 诚信论文:公立医院诚信危机管理论文 一、公立医院诚信体系的重要作用 (一)公立医院诚信体系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立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是社会最为基础且必不可少的民生需求之一,具有牵涉面广、点面结合紧密、传导效应较强等鲜明特点;而公立医院本身被社会赋予了显著的公益性,其诚信体系并非单独存在,它已经涉及到了政府诚信、行业诚信和个人诚信等多个方面———民众往往会从日常感受接触最多的公立医院诚信体系的角度来认知、透视、总结、宣传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状况,因此它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成为人们认知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窗口。 (二)公立医院诚信体系是化解医疗纠纷的利器 导致目前医患纠纷高频、高危、高劣现状的主要原因,在于患者对公立医院的不信任;而公立医院也鲜有好的措施来处理诚信危机,结果导致了恶性循环。实际上,公立医院良好的诚信体系是化解医患纠纷的最好武器,它可以将医患纠纷化解于无形之中———因为一旦患者信任、认可公立医院所采取的一切诊疗行为,那么所有的怀疑、对抗等言行自然就不会产生;即使产生,也会因为公立医院的及时处理而变得短暂存在,不会堆积和爆发。 (三)公立医院诚信体系是公立医院文化建设的内核 企业文化是引领企业长远发展、经久不衰的灵魂和内核。对于公立医院来说,诚信体系建设则是其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唯有如此,才能夯实公立医院发展的基础,才能以患者为服务核心、充分保障患者的就医权益,才能确保实现国家医疗建设的最终目的。 (四)公立医院诚信体系是公立医院科学管理的基础 诚信之于公立医院而言,就是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调动一切可用资源,采用最佳诊治方案挽救患者生命,减轻或去除患者病痛,恢复患者机体和精神健康;在治疗的过程中坦诚对待患者,不隐瞒,不造假,不乱处方和乱收费,不加重患者负担,不私自省俭必要的诊治环节而严格遵守临床诊治路径等。这些均是诚信行医的组成要件。诚信医疗诊治行为必将成为公立医院科学管理的基础;而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管理,才能坚实可靠,才能为民众认可和接纳。 二、公立医院处理诚信危机的原则 (一)坦诚与及时 一旦发生医患双方的诚信危机,院方应当主动、及时地与患方沟通,坦诚地交换意见和建议,争取患方的理解、接受和配合,将各种报复、暴力、威胁、非理智抗争等行为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才利于医患双方维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实现患方就医的目的。 (二)平等与真相 在就医过程中,患者往往被视为弱势的一方,所以一旦发生诚信危机,院方需要俯下身去,以一种平等的身份与其对话交流,切不可犯大忌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傲慢姿态,否则将会进一步激化、加重矛盾;同时,院方需要将患者就医过程中的真实资料提供给患方研判,不能作出隐瞒、销毁、伪造病历资料等愚蠢行为,这样就能取得患方信任,容易为双方的分歧找到共鸣点,也容易为争论的问题找到解决办法。 (三)人性化基础上的依法依规处理 院方对患方以诚相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予人性化关怀,这是职业道德使然。但也不能因此任由患方我行我素,对于暴力对抗者,仍需要依法依规处理;而对暴力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院方应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那些暴力破坏公立医院秩序和暴力伤医的恶劣行为。 (四)分散处理 为避免形成群体性事件,院方需要抓住时机主动出击,分散化解诚信危机下所隐藏的暴力对抗意识,最好采取与患方重要的某几个较为理智的人商谈,忌讳与对方的团体对话,这样可以带来几点好处:一是与少量重要人谈话,容易达成协议;而与多人商谈则可能使对方难以统一意见,争论加剧、矛盾加深。二是在多人的场合下,容易形成“首羊和群狼”效应,不容易控制场面,易出现群体性煽情和攻击事件。三是分散情形下,患方将会更加冷静和理智,也便于选择妥协方式,利于问题的快速解决。 三、强化公立医院诚信危机管理的有效路径 公立医院的危机包括诚信危机、技术危机、财务支付危机、运行危机等多种;其中诚信危机最为基础,也最为重要,它会直接影响公立医院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因此强化诚信危机管理则是公立医院危机管理中的首要任务。 (一)制定并实施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完善的公立医院质量体系,严格规定了有机体各组成部分的标准化职能及其操作规程以及相互之间的衔接与监督。该体系能够保证从业者综合素质满足执业要求,服务质量高标准,职业过程标准化,问题能够被记录,存在的隐患能够被及时发现和有效纠正;该体系具有严格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其运转过程中,医务从业者不能发生差错、不敢发生差错、不愿发生差错,可督导、规约他们全心全意为患者分忧解难,按照标准化规程操作;这样的标准化作业,患者自然会放心接受,即使发生了意外,也能够拿出充分而客观的原始证据还原诊治过程及其现场,从而公正地甄别原因所在,准确地划分责任。向公众大张旗鼓地宣传公立医院本身所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并且定期向社会公示执行的情况,尤其要突出对违规违纪人员不带袒护性的严厉处罚措施、对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反思及补救措施,及时、全面地回应社会所关切的相关事项,这样才能显示出公立医院严格制度管理、公平公正处理相关事务的决心,为诚信危机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独立权威的第三方监督和评价机制 为了让社会大众更加清楚、全面地了解公立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便消除大众的种种疑虑并纠正错误的认知,管理当局应当出资建立一种独立权威的第三方监督和评价机构。该监督和评价机构属性独立,具有公益性,与公立医院及其管理机构之间不存在利益、从属管辖等利害关系。首先,该机构需要配置数量相当且具有监督和评价能力的工作团队,一般从具有公立医院管理、临床管理、医事法律、药学、审计、护理等从业经历的人员中进行遴选,挑选那些从业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正派公正、坚持原则、全面掌握本领域基本理论知识及其相关知识(偏重使用交叉学科复合型人才)、热爱该项事业的人员参加。其次,需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制度,屏蔽一切干扰因素,保证结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如果条件许可,可以建立异地交叉监督评价或者全省、全国随机抽取专家监督评价制度,监督评价可以采取现场验证、患者回访、投诉信息收集等多种方式。最后,要确保将监督检查的结论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的目的,一是及时回应社会的热点和焦点关切,将疑惑事件的真相原原本本地公之于众,消除怀疑,避免负能量累积叠加后更具危害性的冲突和爆发;二是揭示公立医院所存在的问题,指明改进的方向,利于公立医院在改进中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在目前诚信严重缺失、医患关系紧张的形势下,需要尽快建立这样的机制,通过这样的机制开辟畅通的医患双方沟通渠道,通过独立权威的第三方进行沟通更具说服力且更易被患方接受,因此该机构除定期进行评价外,还需要随时接受患者投诉并根据情况采取随机临检的方式,限时回复处理患者诉求。 (三)培育良好的沟通技巧 良好的沟通技巧在处理诚信危机的过程中具有事半功倍的功效,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重要的构成要件:一是需要认真倾听,让患方达到语言和情感发泄。二是采用大数据优势分析掌握患者或者患方特点,采取换位思考思维,肯定其合理成分,及时释疑,并尽可能快速地满足其合理诉求。三是现场不能答复的,需要限时办结反馈,不能采取拖延战术;在办理的过程中,还需随时与患方保持联络和沟通,采取冰融方式逐渐化解患方的心结,逐步取得患方的理解,甚至是谅解。四是适当使用妥协战术。妥协战术是给对方台阶下,在处置医患诚信危机的过程中,院方需要采取适当的妥协战术,以便化解对方的对立情绪,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妥协战术可能是几句话、缓冲接待、承诺、友善送离、友情慰问、给予一定帮助等多种形式。五是适当运用法律惩戒的威慑力。院方应当通过多种媒介大量宣传运用法律手段大力打击医闹、伤医方面的典型案例,对大众实施普法教育,对有暴力倾向的人员产生一定的威慑力;同时,需要与警方保持良好的联络,以便及时处理突发的暴力事件;院方也需要加强对自身的安保队伍进行普法教育和反暴训练,使之能够运用“文武结合”的方式来维护正常的就医秩序。 (四)院方应当行使有效告知权 根据调查,现在患方对公立医院的告知、签字认可等程序怀有极大的不满情绪,认为这是院方为了推脱责任的非诚信表现。其原因,在于患方对医学知识知之甚少,无法全面领悟其中的真正含义;而院方由于处于事实上的强势地位,又极易给人造成院方倚强凌弱的态势(或明或暗,或强硬或软拖拉)强迫患者签下排除其一切责任的不平等协议的错觉。笔者认为患方的质疑是合理的,院方应当采取恰当的方式方法行使有效告知权,提前向患方用非医学专业术语耐心地讲解清楚协议的真正含义、患者的真实病情和发展趋势等,并给予患方一定的思考、咨询和选择时间(危急情形除外),即让患方在完全理解的情形下从容而自愿地签下认可的字据;否则就会演变成强力告知,而威逼恫吓式诱导患方签字,其结果只会加深医患双方的诚信危机。 (五)建立医疗责任事故赔偿分担机制 引发医患双方走向深度矛盾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患方的赔偿诉求无法得到较为快捷的满足,每一次矛盾的深化就加重一次诚信危机,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的诚信危机将会以成倍的数量级在大众中蔓延传播,结果将激发更多人对院方不信任,加入与院方对抗之列,这将给医院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针对这种现状,院方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予以解决;其中较好的办法,就是构建医疗责任事故赔偿分担机制,将本应由院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分解,这样就可以达到患方“赔偿快捷、赔偿有效”的核心诉求,从而快捷地处理好医患纠纷。医疗责任事故赔偿分担机制有以下几种方式供院方单一或综合使用:一是公立医院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费用,建立专项赔偿基金,专门用于对医疗责任事故的赔偿;二是由从业医师、护士和公立医院各自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医疗责任保险,如果出现需要赔偿的医疗责任事故时,交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由此减轻公立医院和从业人员的压力;三是由多家公立医院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形成医疗责任事故赔偿基金,一旦出资公立医院出现了需要赔偿的医疗事故时,经过一定的程序鉴定、审批,较为快捷地向患方赔付,这样可以减轻从业人员的压力。 (六)患者如实告知涉医的相关元素 由于患方隐瞒病情及其相关事项,往往会给患者自身和医师带来伤害(比如紧急情况下实施的手术,由于院方来不及全面医检,仅根据患方的陈述作出判断,其中就有可能出现因患方隐瞒重要病情而意外死亡的情况;再比如,患方隐瞒感染艾滋病病情,而院方在紧急情形下所实施的救治,就有可能使医师等人感染上艾滋病毒等),这是患方缺乏诚信的表现,会导致院方对患方的不信任,加剧诚信危机。患方在就医时,应当如实向院方陈述病情及其既往病史及医师所询问的相关事项(涉及个人隐私需要保密的,可以向院方提出保密要求),积极配合医师及时交清医疗费用(对于无法按时结费的困难家庭,也应当讲清原因,说明解决办法),不造谣、不诽谤、不无理取闹、有礼有节地与院方沟通和解决所遇到的问题。总之,患方也应当诚实守信,尽一切可能避免诚信危机的产生和加剧,尽一切可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公立医院的诚信危机可控,但不是瞬时处理所能奏效的,需要长期坚持诚信文化的沉淀积累才能形成,故公立医院管理者需要透过危机表象抓住内在实质予以管控,持之以恒地灌注于每一人、每一事、每一环节之中,最终形成一种骨子里的诚信文化,诚信危机便会迎刃而解。 作者:黄显官 彭博文 邹小萍 单位:泸州医学院 诚信论文:大学生社会信用诚信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诚信调查的主要结论 (一)绝大部分大学生对诚信的现状持乐观态度 当接受问卷调查的大学生被问到“你认为你们学校学生的总体诚信状况如何”时,认为“很好,不需要过多担忧的”的占27.59%;一半以上认为“一般,只是个别行为”;仅1.15%的人认为“很差,值得思考”。这说明绝大部分大学生对诚信的现状持乐观态度。由此可见,目前我省学生的诚信水平总体上较高,但由于各方面因素影响,仍有部分学生的诚信水平需要改进和提高。 (二)大多数学生不愿意参与学校开展的诚信教育活动 通过调查,相关数据表明,大多数学校会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但提到参与活动,41.38%的大学生表示“不会”参加,“觉得没意思”;只有40.8%的人“会积极参加”。既然各高校都有开展关于诚信教育的活动,那学生为什么不愿意参加?除了大学生自身的问题之外,学校是否应该反思下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形式以及其开展的真正意义呢? (三)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形式多样 调查题目中所涉及的考试作弊、贫困生身份造假、论文剽窃、求职失信、上课帮点到、撒谎请假等诚信缺失的表现形式,现在的大学生均有不同程度涉及。其中有高达81.61%的同学认为“考试作弊”现象频繁;还有76.44%的同学认为“上课帮其他同学点到”很常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形式日益多样化,这已向我们昭示着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状况不容乐观,完善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刻不容缓。 (四)大学生的学业诚信状况令人担忧 调查时,当被问及“据你了解,周围同学考试作弊是否会被发现”时,七成以上同学表示“偶尔会被发现”;仅有3.45%的人认为“一定会被发现”。从调查数据来看,大学生的诚信品质总体是好的,态度也是积极向上的。然而大学生不诚信现象却屡屡发生,面对这些问题,加强其诚信教育,完善其道德人格,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系统化工程。 二、提高大学生诚信水平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高校诚信教育的力度 首先,加强高校诚信校园文化建设,改变高校目前“重知识技能传授,轻道德素质教育”的局面,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在学生中树立诚信意识,这是促进师生身心和谐以及人际关系和谐的有效途径。其次,要把诚信贯彻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通过校广播台、校报、校内网等媒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恪守道德要求。而加大高校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宣传力度也是重要举措之一。高校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等行为屡见不鲜,这些现象的负面效果往往比普通失信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产生巨大影响。对于那些损害学术道德的失信行为应予以曝光和严惩,用诚信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城墙。 (二)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诚信信息反馈与沟通机制 构建学校与家庭积极互动的诚信网络。首先,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在家庭的教育内容之中应努力给学生营造诚信的家庭氛围。其次,应通过信息交流等方式,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有效地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监护与引导,共同营造诚信的环境,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诚信道德品质。所以说,学校诚信教育是重点和主导,家庭诚信教育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三)建立大学生诚信约束机制 1.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评价制度:从老师、同学和大学生自身三个角度对大学生的诚信状况作出定期书面化评价。 2.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规范信用考评体系:针对大学生诚信状况,形成书面化、系统化的大学生诚信档案,并基于诚信档案进一步形成规范化、系统化的信用考评体系。 3.建立和完善惩戒机制:针对大学生不诚信状况,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与惩戒机制,让诚信之人一路畅通,让失信之人寸步难行。 (四)重视社会诚信教育的导向作用 1.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2.加强社会保障制度 3.加大社会诚信宣传力度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学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主力军,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社会整体素质水平的高低。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的实施路径研究,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诚信品质,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作者:王丽旦 薛烨南 李旋 单位:江苏大学 诚信论文:诚信缺失与诚信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 1.学业中的诚信缺失 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甚至剽窃论文这一系列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影响了教师对教学成果的判断,另一方面,也是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过去考试作弊被发现后,学生还会感到很羞愧,现在学生对考试作弊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甚至认为是可以理解的,不得不承认,这无疑反映出了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滑坡。 2.经济活动中的诚信缺失 在回答调查问卷中“如果要申请国家助学金时,您对您的家境会怎样描述?”一题时,约65%的学生表示会从实回答,而约35%的学生认为可以言过其实。可见,有近1/3的学生为达到目的,会弃诚信而不顾,会把诚信抛之脑后,不能遵守诚信原则。在回答调查问卷中“如果您成功申请到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时,你将会怎样?”一题时,表示会准时还款的同学占87%,剩下13%的学生则存在侥幸心理,回答到时再说,能拖就拖。困难补助是国家或学校为了帮助那些家境贫寒、难以负担或无法维持正常学业的学生设立的,但有些学生为了获取助学金或奖学金,伪造家庭情况,骗取特困生困难补助,使真正需要补助的学生无法享受正常的国家待遇。 3.就业中的诚信缺失 当代大学生思想意志不坚定,政治立场迷茫,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生活中,很多学生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至于实现目的的方法手段是不是被社会道德所接受,他们都漠然置之。当周围人提出质疑时,他们也还是一意孤行,这是诚信观念日益淡薄的结果。近年来,由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不少大学生为了竞争好的工作岗位,伪造各种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及社会实践经验等。在诚信就业方面,很大一部分学生认为,适当地修饰简历是可以接受且可行的;另有学生认为,在签约后,如果有更适合的单位,那么违约是可以理解的。由此可以看出,在面对择业的问题上,在诚信和自身的实际利益发生冲突时,多数学生会选择重利轻信。 4.人际交往中的诚信缺失 钱钟书曾说过:“看一个人如何,看他的道德修养高不高,有一个最简单的标准,就是看这人讲不讲信用。今天跟你这么说,明天他就不认账,这种人没什么道德可言。”大学生人际交往中诚信缺失可表现在为人不真诚,言而无信;在恋爱交往的过程中,怀揣不良心态,进行感情欺骗等。2008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大杀师案”或多或少是由于感情纠结而酿成的惨剧。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 在回答“当前影响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因素”一题时,70%的学生认为社会主要承担影响大学生诚信意识的责任,但50%的学生认为家庭是其形成诚信意识的主要方面。 1.缺乏社会安全感 人的行为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外界不良环境对大学生的诚信品质缺失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我国的法律制度对不守诚信的人的制约还相当薄弱,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也相对淡薄,这使不诚信行为肆意妄为,导致当今社会陷入诚信危机之中。这样的社会环境更是让当代大学生惶恐和迷茫,甚至很多大学生为了应付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而去学习与不诚信相关的“处世哲学”。另外,在大学毕业生就业中,一些用人单位的选人标准更多的是注重学生的技能,很少过问学生的人品,这就为大学生不诚实的行为创造了条件。 2.缺乏学校安全感 刚步入大学的学生对大学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想象,但接下来的现实可能会让绝大多数人失望,这里也有不公平、不公正、不诚实,比如有些学生凭关系而非能力当上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助学贷款、补助金,入党等等,其他的学生在无法改变这种现象的同时,逐渐认同了这样的做法,并且也开始弄虚作假,而后便成为了一种不良的校园风气。缺乏校园安全感直接导致了大学生的诚信缺失。 3.缺乏家庭安全感 当今社会的开放给予了人们极大的自由,但同时也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很多大学生拿感情当游戏,这都与家庭环境和教育是分不开的。家庭的破裂和不幸福让孩子们缺乏安全感,为了自我保护,寻求安全感,他们将自己封闭起来,不信任他人,也对人不真诚。 三、开展诚信教育的策略 诚信教育奏效的关键在于能否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为此必须明确社会、学校和家庭三方的责任。 1.明确社会的责任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当今的社会环境为大学生不讲诚信提供了机会。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纵容了不诚信行为,漠视了诚信行为。诚信得不到褒扬,不诚信得不到处罚。邓小平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由此可见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弗朗西斯•福山在他的《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一书中,认为诚信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由于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制约性,在我国目前的社会条件下,诚信必须建立在法律制度约束的基础上。制度建设既包括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也包括诚信法律制度的建设。 2.明确学校的责任 高校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应把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放在首位。德里克强调,大学有责任培养学生的伦理道德。教育者本身的不诚信行为直接导致了大学生诚信的缺失,如果学校能为大学生提供安全可靠,诚实可信的校园环境,那么不诚信就没有市场。因此,作为教育者,必须坚持自身的提高,自己做一个诚信的人。除了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外,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力度,为学生营造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把相关的法律制度引入到学生的诚信教育中尤为重要。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就要正确开展对各种错误倾向的批评,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提高大学生对诚信的认识水平,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促进大学生的诚信。 3.明确家庭的责任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是孩子行为及道德的典范,对孩子的诚信教育责无旁贷,但很多家长对诚信认识的偏差导致他们错误地引导了孩子,当着孩子们的面做有违诚信的事,认为这是“智慧”的表现。因此,家长必须坚持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诚信言行教育影响带动孩子。另外,家长为孩子提供稳定和幸福的家庭环境对完善孩子的人格,尤其是进行诚信教育至关重要。 四、结语 孟子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已之谓信,充实之谓美。”我国高校德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总之,在当今的社会条件下,把相关法律制度引进大学生诚信教育中,构建诚信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有利于诚信行为的社会、校园、家庭环境,使之更具说服力,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诚信缺失的问题,达到诚信教育的目的。 作者:杜文娟 曲超 王丹丹 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 诚信论文:班级管理与诚信教育论文 一、讲述美德事例进行感化教育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传统美德的伟大民族,古往今来,沉积了数不胜数讲诚信的人和事迹。这对于人生观、价值观还在形成中的学生培养诚信品质也是大有裨益的。例如,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立木为信”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变法改革得以推广,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六国,人们把商鞅奉为信守承诺的典范。又如秦朝的季布,非常讲究诚信,信守诺言,他的美德赢得了许多朋友。当时有“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的谚语。当他被汉高祖刘邦悬赏捉拿时,他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生命危险保护他,季布得以免遭灾祸,“一诺千金”被传为千古佳话。前些天看了一篇报道:四川女孩黄冬梅的父亲为偿还赌债卷走公司4万多元票款,下落不明。母亲一气之下离开了家。当时只有15岁的黄冬梅,来到公司向领导承诺:爸爸欠的钱,我长大后一定替他还。为了信守承诺,她放弃了学业,去广东打工,做过钟点工、清洁工、饭店服务员,甚至捡垃圾挣钱。辛苦打工四年,她终于兑现了自己的承诺。通过这些信守承诺的美德故事让学生明白,无论在为人处事还是创立事业中,都应该时刻把握住做人的底线。必须信守诺言,要一诺千金,惟有诚信才有发展。 二、列举社会失信的人和事进行教育 学生之所以在校园里出现失信的现象,源于这些学生受到了社会上种种不良信息的感染,学生偶尔会对自己在不讲诚信中得到的小利益沾沾自喜。这种暂时利益的满足和诱惑往往促使他们抛弃诚信的品质。所以我们要让学生明白,诚信缺失只能获得暂时的小利益,比如,人民的功臣沦为蛀虫,本应彪炳史册却走向断头台,这些例子有许多,他们付出的代价是非常沉重的,甚至是生命的终结。企业由于失信而倒闭关门也有许多,让人痛心,如温州的制鞋业有段时间无人敢问,假货泛滥成灾;奶粉行业的巨头三鹿被媒体披露“毒奶粉事件”,导致企业倒闭。20多家奶制品企业牵涉其中,造成了国产奶粉行业的信任危机。这一铁的事实再次告诉我们,失去信誉,纵然一时得利,日后必吞苦果,要生存和发展就要珍爱信誉。 三、创造班级环境进行净化教育 环境育人一直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手段。“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十分形象地表达了环境对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净化学生的信誉心灵,营造诚信氛围,我想应从三方面入手:1.利用板报、学生园地等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张贴诚信主题的名言、宣传画等。2.开展诚信主题班团会、辩论赛、演讲比赛。探讨自我信用状况,讨论诚信危机、诚信价值等问题。提高信用水准。培养学生从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不对老师和家长撒谎等小事做起,将诚信精神贯穿到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3.教师树立良好信用形象。做到言传身教,教师爱信用如眼珠,学生才会视信用如生命。 四、严明制度强化诚信道德教育 要想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制度的约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教育学生使诚信化为一种思想理念,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1.建立诚信公约。在班级管理制度中强调诚信公约的重要性,建立奖惩制度,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班风,引导学生学会自觉把握自己的行为。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班主任要充分了解本班学生的诚信状况,褒奖诚信典范;坚持对诚信度较差的同学耐心教育帮助;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道德标准的要给予必要的处罚。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为了学生美好的明天,学生的诚信教育应得到足够的重视。虽然在校学生的诚信度存在着严重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更新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我想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正处在可塑时期,他们的信誉人生一定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作者:张晓辉 单位: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 诚信论文:诚信度实验下诚信教育论文 1案例调查 某高校调研人员做了一项为期4周的“诚信度”调查实验。调研人员在教学大楼入口处设置一个无人售货的“诚信小卖部”,柜台所有商品均贴上价签,旁边放置自动投币箱,所售商品均为学生日用文具、矿泉水和小零食等,并在收货柜台处张贴无人售货制度。第一周,诚信小卖部的商品消耗量很大,每天补充短缺的商品。周末结账时,调研人员将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发现实收账款与应收账款差额较大,回款率不太理想。调研人员决定在下阶段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提高诚信度,看能否改变销售状况。第二周,在柜台旁安设一个未开启的摄像头,并贴提示:诚信第一,请拿货后主动投币。结果发现回款率有一定提高。第三周,调研人员举办诚信承诺签名活动、开展有关诚信诗词鉴赏活动,如:对“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等古诗词欣赏解析比赛,并对积极参加的同学发放小礼品。第四周,晚上免费放映电影《阿甘正传》、《美丽的故事》、《雷锋》等;实验结束后。通过“诚信度”调查实验表明,一是各周的回款率均占在60%以上,表明多数人具有一定的诚信度,自觉买单。二是随着介入诚信教育的深入,商品销售的回款率不断增加,回款率由最初的61.1%上升到实验结束时已经达到92.8%,也表明学生的自觉性、诚信度在不断的增加,诚信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大学生出现“诚信问题”原因剖析 诚信是立身之本、经商之道、为政之要,是整个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础。从小到大,诚信教育伴随始终,小时候听过的美国总统华盛顿砍树的小故事至今记忆犹新;小学时,老师就教育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能欺骗老师同学;中学期间学校也教育我们要诚信考试不作弊。但在高校中,却仍可见不诚信的例子,主要表现在学习和学术研究、社会活动和就业求职过程三个方面,如编造请假理由逃课,考试作弊,学术造假,伪造求职简历等,这些值得我们深思诚信缺失的原因何在?通过诚信实验、社会调查分析,诚信问题出现的原因可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2.1应试教育机制中诚信教育的缺失 目前国内大多数高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是很重视,主要体现在学业成果评价制度的不合理、教育引导不积极和监督制度不到位三个方面。首先,大学“重知识,轻德育”的现象严重,过分看重学生的个人成绩,如考试成绩、竞赛名次和比赛得奖等,而对学生的平时表现不够重视。这些能在某些学术上取得好成绩的同学会受到表扬和奖励,造成学生把学习的重心放在了取得最终结果的事情上,甚至为得到奖学金而在考试中作弊。其次,大学开设有关诚信教育的课程或讲座较少,对出现诚信问题的学生处理不严厉,如学生考试作弊,一般只给口头警告,或轻度处分,不足以让学生认识到诚信问题的严重性。再者,大多数高校平时对学生的监管力度不够,多在事后给予批评教育,导致学生从诚信思想上放松,对投机取巧、舞弊的思想未能及时纠正。 2.2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市场经济的空前发展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于形势发展,而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及时的跟上社会制度变化的步伐,从而导致了正确引导的缺位,给西方资本主义和各种思潮的渗透发展提供了可乘之机,人民群众的诚信观念和价值观念处于混乱迷茫的状态。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为数不少通过弄虚作假而获利的现象,如“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事件;还有部分高校的领导和教师,不以身作则,参与学术腐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金钱或地位的现象屡见不鲜,大学生身处“失信”的文化氛围,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大学生在思想上还不成熟,面对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价值观念的迅速转换、信念的矛盾冲突、物质金钱的巨大诱惑,导致部分学生容易迷失方向,面对利益的诱惑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2.3中小学教育阶段对诚信教育程度不够 目前中小学虽然提倡素质教育,但迫于升学的压力,教育现状仍然是重成绩而轻品德。中小学阶段是一个人思想发育的最重要的时期,而大部分学生埋头学习理论文化知识,无暇顾及道德修养方面的问题,甚至某些教师有纵容学生为取得好成绩在考试中投机取巧,导致部分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沾染了一些不正之风。 2.4学生自身素养和家庭氛围 学生自身的诚信品质修养不足、诚信价值观和自身道德观的背离也是诱发诚信问题的重要原因。自身的素质与家庭、朋友、社会关系都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家长的教育理念、名利观以及诚信认知和对待诚信的态度决定了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存在的“轻品德而重成绩,轻身教而重言教,轻过程而重结果,轻道义而重利益”的误区,深深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过程。某些学生为了不让父母失望而采取欺骗、作弊等来掩盖其真实学习状况,长此以往养成了欺下瞒上的坏习惯,在校欺骗老师同学,在家欺骗父母;有的父母因工作、事业的繁忙,在孩子出现困惑迷惘时未能及时指导,且还有的经常在孩子面前谈一些商场的尔虞我诈,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家庭背景不同,学生素质也各异,导致学校教育难以从同一个层次进行,留下一些的诚信教育死角。 3加强和改进诚信教育措施 针对大学校园出现的诚信问题,通过对诚信问题出现的原因分析并结合诚信度实验得出,要改变大学生的诚信状况,提高大学生的诚信度,综合考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3.1完善诚信教育体制,将诚信教育贯穿始终 目前诚信教育管理制度尚未在各大高校形成系统而完善的体系,但一些高校已对某些方面的诚信制度进行了构建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可为我们建构学生诚信教育管理制度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参考。如在诚信档案制度方面,中国海洋大学率先在全国高校中建立了《大学生诚信档案》制度,将大学生的在校的诚信表现情况记录在《大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学生诚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7]。高校应该从各方面制定相关的诚信制度,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考试等方面建立完善的诚信教育与考评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可学和有章可用,在全校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做好诚信化建设。 3.2优化诚信教育环境,让学生潜移默化改变自己 列宁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学校应为学生树立“诚信标兵”,让每个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去学习。学校可以定期播放关于伟大人物和道德模范的电影,鼓励学生学习伟人英雄的精神和美德;经常举行关于诚信教育的讲座,吸引学生参与评价和指导,从中体会诚信道德的重要性;在校教师和领导也要作诚信的楷模,给学生做好诚信的榜样,营造诚信文化环境。老师不得欺骗学生,要说到做到,在日常的教学与指导中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做到以德服人,让学生从心里佩服和尊敬,并感染学生去模仿;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平时大力宣传诚实守信的学风,最终得到学生的认可。 3.3加强诚信美德宣传,引导学生诚信待人 学校组织各种团体活动,宣传诚信美德,通过学生的参与达到情感上的共鸣,让学生体会到诚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彻底根除不诚信的思想。也可以组织诚信考试签名活动,引导签名的学生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在考试中不作弊,同时带动其他的同学也参加到诚信考试的队伍中来。 3.4完善诚信监督机制,辅助实施诚信教育 构建诚信社会,需要把道德自律和制度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学校制定相应的监督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同学给予适当的表扬和鼓励,对于有失诚信的现象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严厉的批评和惩罚,让学生认识到不诚实的后果严重,这样在学生毕业之后走入社会,才不会因为诚信问题犯下大错。比如:在考试考场中安视频装监控设备,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观察学生的考试纪律情况,对违规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制定奖惩制度,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诚信现象进行表扬的加分等奖励;由学生组成的团体监督校园中的弄虚作假的现象,一旦发现及时进行教育指正等。 4结论 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诚信教育问题进行的调研和深度剖析,得出几点结论:一是虽然当前学生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但在校园中仍存在诚信缺失现象,但如果学校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诚信教育,正确的引导学生日常行为,学生的诚信度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二是造成诚信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影响因素有教育机制、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所以诚信教育要从根本原因入手;三是诚信教育要讲究教育方法,可以从制度、环境、榜样和奖惩几方面同时进行,让学生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自觉提高诚信度。诚信无小事,生活中的点滴不自觉行为都会导致日后形成不诚信的习惯,诚信教育是一个防微杜渐,日积月累的过程,在社会发展、人们的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得到提示、引导。 作者:杨巧梅 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诚信论文: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论文 1大学生就业诚信危机的原因及主要表现 1.1就业材料准备阶段的虚假 自荐书、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等就业求职材料是毕业生呈献给用人单位的展现自我的基本媒介,也是用人单位考查毕业生基本条件的重要依据,就业材料中内容的优秀与否关系到毕业生是否能够被用人单位接纳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毕业生为了获得用人单位的好感,篡改学习成绩,虚构学生干部身份,没有入党填党员;不是优秀改优秀“;四级”没过表上过等现象较多。此类弄虚作假,自食苦果的例子很多,用人单位一旦来查证便可真相大白,即使侥幸混入单位,无法逃脱实践的检验。 1.2双向选择过程中的不诚实 用人单位为了能够招录到专业知识优秀,有技能、有才干的大学生,大都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双向选择环节。在双向选择就业笔试环节,部分大学生为了能够考出好成绩,往往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在就业考试中出现了不公平的现象。在面试环节,为了博得用人单位的青睐,吹嘘个人成绩与能力,夸大其词、不懂装懂,给用人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影响了整个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形象。 1.3签约后违约的虚假行为 当前,迫于严峻的就业形势,“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观念被许多毕业生接受,但部分毕业生曲解了这一观念。许多毕业生“以不变应万变”,凡是符合条件的招聘都要参加,盲目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是过后又见异思迁、随意毁约;也有的毕业生只顾自身利益,抱着好高骛远的态度频繁跳槽,缺乏长期、理性的职业生涯规划。这些缺乏诚信的违约行为,不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影响高校毕业生的整体社会形象,也不利于毕业生自身的职业发展。 1.4报到后的职业角色转换与改派行为 有些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为了能够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在入职报到后的学生角色向职业人角色转换的过程中,对待工作懒散怠慢,怕吃苦,不虚心请教,自以为是,对待上级和同事不讲诚信,遇事推脱,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有些毕业生在这个企业工作却时刻想着跳槽,编造各种理由要求办理改派手续。 2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体系的构建 2.1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做好入学时的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 新生入学时是开展就业诚信教育的初级阶段,需要在课程设计和授课方式上不断创新,理论结合实际, 提升就业诚信教育质量,授课教师以自身的学识、品格、阅历影响学生,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提高学生就业诚信意识。教育部印发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提出,所有普通高校均要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并明确规定将诚信作为目标职业对个人素质的基本要求列入教学内容,通过职业发展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诚信是求职应聘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从认识根源上解决毕业生不诚信就业行为的发生。把诚信就业观念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在“两课”教学中,结合《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课程的教学实际,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充分认识到诚信在未来职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真正懂得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在择业过程中践行“八荣八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2以第二课堂为载体,做好择业前的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 择业前的就业诚信教育是构建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体系的重要阶段。从目前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随着大学生就业市场供需矛盾的加剧,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大学生为了能够尽快找到满意的工作,在就业准备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诚信的心理和行为,这一阶段主要通过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辅导、就业心理咨询和开展各种第二课堂教育为主,具体就是设立就业诚信辅导工作室,对学生在择业前出现的各种不诚信心理和行为建立预警机制,在第二课堂课外活动教育中,可以通过组织一些就业诚信主题班会,就业诚信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树立就业诚信榜样、诚信典型等活动将诚信教育推向深处。 2.3以诚信评价体系为主线,做好双向选择中的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 双向选择过程中的就业诚信教育是构建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体系的核心阶段。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包括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纪录、诚信承诺、诚信评价、诚信档案等,是对大学生个人信用的一种评价和评估制度。由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管理,并为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信用依据。同时,做好就业管理,尽量减少由于不确定性造成的就业失信行为。学校应该为学生和单位提供全面可靠的就业信息,制订严格的毕业生就业管理制度,对大学生整个就业过程起到监管作用,减少违约的可能性。道德教育不同与文化素质教育,不能“填鸭式”地只讲理论,应该突显价值主体的需要和要求,根据受教育者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采取有效的教育方式;其次应该在实践的层面上,激发受教育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让学生主动去思考,怎样建立诚信,怎样使社会尽量多一些诚信,而不是一味地宣讲诚信的重要性,为什么要进行诚信教育。诚信教育要以学生为载体,让学生主动去实践诚信,才能使诚信教育真正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2.4以离校教育活动安排为依托,做好离校前的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 毕业生离校前开展就业诚信教育是构建大学生诚信就业体系的保障。在毕业生离校前,学校要对其诚信就业教育活动进行周密谋划和精心组织,引导毕业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坚定理想信念,吃苦耐劳、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确保每一名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接受至少一次诚信就业教育,帮助毕业生顺利走上新的学习和工作岗位,及早完成学生角色向职业人角色的转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对即将离开学校奔赴工作岗位的大学生开展就业诚信教育,要认识到大学和社会是紧密相连的,大学生既是学校教育的主体,也是社会生活的主体。诚信原则是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合为一体的原则,不诚信的行为除受到道义的谴责外,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就业过程中也不例外。毕业生就业的过程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受到法律的保护,要加强对毕业生维权意识教育,把《劳动法》、《合同法》作为毕业生离校前就业诚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使毕业生能够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引导毕业生做到勇于说诚信话、行诚信事、做诚信人,养成诚信美德。 2.5以跟踪调查和回访为切口,做好离校后的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 离校后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是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的补充环节。告别校园,踏上新的工作岗位,意味着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的转换,意味着一个正式社会成员的产生,意味着大学生拥有了一个全新的角色。学校生活与职场环境有很大差别,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工作压力显著增加,人际关系更加复杂,正是这些差别使得学生难以进入职业人状态,虽然就业诚信教育在这个阶段主要由用人单位开展,但学校应该建立大学生就业诚信跟踪调查反馈机制。构建人才培养中的就业诚信教育反馈机制,通过跟踪调查毕业生和回访录用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入职后的思想道德状况和工作能力情况,及时汇总分析数据,对毕业生思想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起了促进作用,根据调查反馈信息,及时地调整大学生就业诚信教育内容和模式。党的十八大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到了所有就业群体的首位,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诚信自古至今都是人们交往过程中的道德准则,诚与信互相贯通,诚是信的基础,信是诚的外在表现。就业诚信关是大学生能否顺利就业,能否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键。当前,各高校正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中国梦”教育活动要与就业诚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从入学到入职全过程的就业诚信教育体系。大学时期正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黄金时期,帮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就业道德品格,在择业就业过程中,积极践行诚实守信的新内涵。 作者:胡建军 单位:兰州工业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诚信论文: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1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面临的困境 第一,需要接受诚信教育的人群数量大,层次多。高校是一个集约化集合,而这个集合又由不同家庭影响,不同年龄阶段,不同个性特征,不同年级的群体组成,这就使得高校诚信教育面临着数量大、层次多的困难。 第二,诚信教育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甚至是缺失。虽说诚信是人的立足之本,是人社会生活的基本修养,但是在社会不良风气日益向高校渗透的今天,大学生诚信缺失是社会影响的间接结果,但却又是高校诚信教育迷茫的具体表现。 第三,网络等新媒体不良信息在高校的渗透。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不良信息的传播导致大学生信念动摇,立场不坚定。网络等新媒体不良信息对大学生的影响是一种集群化影响。 2高校诚信教育困境的解决办法 第一,重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的同步发展,简言之就是既要使学生端正思想态度,在思想上认识诚信教育,了解诚信的本质意义,又要让大学生在社会活动中切实做到诚信。使学生在思想和行动上同时诚信,不偏废。思想诚信和行为诚信共同发展,相互影响,达到互补目的。最终使得诚信能深入人心,成为大学生生活、学习、工作的良性基因。 第二,鉴于当前诚信教育方式主要是集中在社会道德约束的层面上,集中在喊口号的阶段,针对当前高校诚信教育模式不成熟,教育的理论研究不够的局面,为了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社会功能,使诚信成为大学生日后社会生存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基础,就应该自上而下建立健全高校诚信教育模式,提升高校诚信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诚信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增强诚信教育的实施力度。切实使高校诚信教育在横向和纵向功能上都有延续。 第三,积极关注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的影响。最大限度的控制不诚信向校园的渗透,最大限度的扩大校园诚信对外环境的积极影响。扩充高校环境对诚信教育的内涵解释维度。 第四,扩充诚信教育的范围,优化诚信教育的方式方法。确立诚信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强调诚信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作用,明确诚信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功能。使学业诚信、资助诚信、就业诚信等诚信教育活动成为诚信教育的支撑手段。不断夯实、扩大诚信教育成果,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第五,分类引导、层次化教育、个别针对是高校诚信教育的工作方针,根据大学生的年级特点、家庭背景、个性特征等存在的差异,制定适合不同层次可以接受或应当接受的诚信教育内容。继续深入优化诚信教育的积极作用,扩大诚信教育的接受范围。 第六,坚持对不诚信行为的零容忍。把诚信教育扩展到上课、作业、实验、实践等大学生学习生涯中。做好高校诚信教育的引导工作,坚持适宜的高校诚信教育原则:不容忍不诚信,鼓励诚信。努力使诚信成为大学生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第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网络等新媒体信息对大学生的影响,帮助大学生把握正确价值取向,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考评体系和相应的信誉档案,档案详细记录大学生的诚信轨迹。将新媒体平台作为诚信教育的前沿阵地。 3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学做人、学做事、学做学问相辅相成,诚信对于正逐步迈入社会的大学生显得尤为重要。诚信教育也是大学生走向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的必然过程,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有助于帮助他们对社会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和了解,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建立积极正确的人生态度,能把自己尽快地融入到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去,有助于他们准确地设计和规划自己的人生。 作者:钟奎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诚信论文:中职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一、缺乏诚信给中职学生带来的影响 诚信就像一条纽带,连接着每个个体,而人的生活不可能是一座孤岛,不讲信用,害人害己。无数的事例告诉我们,失信于人,就会产生信任危机,难以在各种情况下立足。人际交往中的诚信缺失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关系疏远。缺乏诚信会使中职学生在所在单位不被信任,从而使中职学生在就业中遇到种种困难。缺乏诚信,就会有损个人或集体的形象,不利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破坏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中职学生缺乏诚信的原因 中职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究其原因有很多方面: (1)受到社会上的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现象的影响,使中职学生有了背弃诚信的思想。 (2)家庭中家长们溺爱孩子,对孩子做错的事情不管不问。在中职学生家庭中,有的家长为了让学生在家多待一天,谎报孩子生病,替孩子向教师请假,使得中职学生养成撒谎和不诚信的习惯。 (3)学校诚信教育不足也是中职学生缺乏诚信的主要原因,学校重视文化知识,而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不重视,使学生没有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 (4)中职学生自己的道德修养不高,没有良好的道德基础,也是中职学生缺乏诚信的主要原因。 三、应对诚信教育不足的方法 1.教师应当起诚信的典范作用 要充分发挥教师诚信典范的作用。教师应当以身作则,为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学校应当下大气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教师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师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去培养学生的诚信素养,教师不但要以自己的知识、智慧和才能来教育学生,而且要特别注意言与行、内在素质与外在形象的统一,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来启迪学生、感召学生,要引导学生将诚信教育的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 2.加强学校道德教育的建设 学校是诚信教育的关键阵地。加强学校的道德教育能够使中职v生在讲道德诚信的学校氛围中成长,从而使中职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要把诚信教育贯穿到各个学科之中,而不能靠德育课一枝独秀。重视日常诚信品质的培养和教育,通过各种手段,让中职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熟悉诚信的内涵及做人要诚信的必要性。 3.家庭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是诚信教育的基础。家长应该正人先正己,身教重于言教,家长要求孩子做到的,必须自己先做到。这样就能使家长给孩子做出榜样,使孩子有了诚信的基础,在无形中自觉做到诚信。 4.形成一个体系 学校应当与社会、家庭齐抓共管,不能脱离社会,忽视家庭环境的影响。诚信是中职学生道德教育的必要课程,是中职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前提。家庭、社会、学校在对中职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诚信品质是中职学生一生所要学的必要课程,是中职学生完成学业、走向社会、立足社会的重要筹码。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使中职学生有一个良好的诚信道德培育环境。 5.在学校中建立诚信奖罚制度 诚信奖罚是个人行为社会意义的一种硬性评价和公开褒贬。奖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是让中职学生明白诚信缺失的后果,明白诚信做人的重要性。 6.让中职学生在生活中形成诚信的品质 生活即是教育,学校中的生活最能触动学生的心灵。让学生观察和寻找学校中的诚信与不诚信现象,在观察和寻找的过程中使学生感受诚信的重要性,让学生明白诚信的可贵,使学生的心灵得到净化,自觉践行诚信。 作者:于金声 单位:山西省寿阳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会计监督论文: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策略研究 【论文摘 要】在经济监督体系中,会计监督的地位不言而喻。然而眼下中国在会计监督体系方面有着诸多不足和弊端。在会计监督中体系建设不到位、资金管理存在漏洞以及会计人员监督职能弱化等诸多不足。本文提出了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相关策略,这对加强公司的内部治理意义十分重大。 最近,我国颁发了新的《会计法》,“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被重新地建立,该体系包括社会审计监督与政府监督,其中,前者一般是由单位内部监督,常常是注册会计师来执行。可是,现有的情况表明该体系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更糟糕的情况是,逃避会计风险的现象更加地严重,这主要是因为会计监督职能不能很好地起作用,知情人不知道是否应承担会计责任。 一、我国现有的公司会计监督体系的缺点 现在,我国会计监督体系仍存在不足和缺点,具体如下: 建设会计监督体系不足 第一,不能清楚地监督经营者的经济责任与经济活动。当前,经营者在监督体系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会计监督权的授权者,而审计与会计人员享有该项权利,而且,他们享有的会计监督权是不完全的,是受到很多条件限制的,另外,该监督权对经营者受到的某个时间内和固定的,缺乏时效性。无法有效地控制常见的经济责任与经济行为。 第二,该体系的事后监督不实际,太形式。一般来说,经营者被监督的的常见形式是社会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是该项权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间接享受该项权利。可是,现实中的很多情况导致审计关系复杂和繁琐,导致社会监督脱离现实。 第三,政府监督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这具体体现为:(1)监督体系个部门的义务分配不正确,一些诸如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值关心自己的业务;(2)监督途径没有及时更新,缺乏威慑力;(3)政府职能的变化远远赶不上经济管理的进步。 二、资金管理出现缺陷 近年来,金融体制的革新,银行的管理逐渐进入企业化的进程,银行为了获得尽量多的利益,不愿意承担过多的现金监管职能,有时候甚至片面地只考虑自身的经营目标,这样导致管理现金出现一些问题。 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不足,会计责任不清楚 只有当单位管理者允许,会计人员才能监督与处理会计相关的事务,只为授权人服务,只愿意承担该部分责任。会计部门一般只在乎管理当局的立场与好处,进而降低了会计监督应该起的作用,会计人员不得不依靠其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法规举措 政府、社会和企业进行联合共同构建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法》修改后专门指出会计的监督职权,如有人员违反本会计法或国家规定的其他会计制度,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对其办理相关事项。同时,本法还规定,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不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销毁财务资料以及利用公职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等,这都是会计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新《会计法》法律责任一章中,对这些违法行为,如利用公司会计张博、报告等从事违法活动等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了完善公司财务监督体系,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也明确指出:一方面,健全完善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监事会制度的完善与强化内容,《新公司法》在第34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为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对公司的财务账簿,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进行查询监督;在第164条中指出,企业建立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档;在165条中指出,每一会计年度末,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编制出财务报告,而且会计事务所需依法进行审计;而在第172条中指出,除法定财务账簿,公司不得再编制其他账簿。而对于其违规惩罚,新公司法也通过其202、203条等对其进行了规定。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公司内部财务监督体制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能够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业绩,而且有利于我国整个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和国家经济的迅速、有效发展。所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财务监督体系扮演着重要角色。现在各国都在通过完善《公司法》《会计法》等不断进行监督模式的创新与完善,来确保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使财务制度更合理公正。 三、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具体措施 1.为了确保会计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就必须制定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监督方案。我们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力量共同作用,比如来自国家机构的、来自大众舆论的以及公司企业自身的。有了这些监督资源,我们可以从三个不同角度来开展工作。首先从公司外部来看,我们应该明确审计员对公司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国内目前这方面职能的划分并不是特别的明确,可以向国外一些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学习经验。比如日本,他们在商业法案中明确了一个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即可以同时进行公司生意上的监察和公司账务上的监察,并且把这两个部门分而治之,互不干涉。 其次,也应该对公司内部的监事会做出明确合理的工作安排,使各部门的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作为一个尤其敏感的机构,财会部门应该着重监督。在我国的《新公司法》中明确强化了公司内部监事会对于公司账面情况的审阅权限,并且还从本质上加强了监事会 的建议权和调查权,同时把其他相应职能权限也新加入了其中。由此可见,我国这些年在这方面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因为随着公司上市潮流的热火,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也成为了股民,证券交易量的激增,公司股东对于公司董事的督查也越发松懈,所以在这个时刻提出对于董事会的监察工作是一个必然的举措。对于监事会职能的强化,不仅要给予其独有的法律效力,还要延伸其职能的权限,使其可以对公司账目资料进行检查,这样才能真正使监事会发挥其作用。 最后,通过会计参与制度,邀请专业会计师,审计法人和税务会计共同来制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其中股东大会拥有对参与制定财务报表人员的任命权,并且这些参与人会承担同等效力的法律责任,所以这项工作看起来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公正的。被任命的参与人此时并不是所谓的外人,而是作为公司董事的一份子,共同合作。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有效的实现监督工作,使其具有透明性,法律性和公正性。 四、结语 完善监督体系的策略包括维护会计工作秩序、从内部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以及尝试创立会计参与制度完善监督。通过实施这些策略,可以极大地提升会计监督体系的效率,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和责任。 会计监督论文:会计信息失真监督体制建构 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反映,准确的会计信息可以为企业的重大决策提供数据信息,保证企业制定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很多企业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给企业的生产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社会的稳定。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1.会计信息失真扰乱了市场秩序 在当代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中信息瞬息万变,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要科学合理,但是如果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就会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阻碍,从市场环境中来看,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那么所反映出来的经济效益就是不真实的,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信息的不真实他们无法根据信息做出自己的判断,即使做出判断也是错误的,给整个市场的有序发展造成破坏。 2.会计信息失真导致企业决策的失误 企业的会计信息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深入的分析,对各项资金的支出和收入情况做出统计,为企业决策者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依据。但是会计信息失真之后,会计提供给企业决策者地信息都是虚假的,企业决策者按照这些虚假的信息对公司的各项活动做出的决策就没有科学合理性,而且,企业会计信息的一个目标是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会计信息失真,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是虚假的,对于加强企业的管理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任何的帮助。 3.会计信息失真助长了整个会计行业的不良风气 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一句话就是“不会做假账的会计不是合格的会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很多企业为了寻求高的收益,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在账面上作假,这其中的执行者就是会计,而会计在进行假的会计信息过程中由于跟自己没有利益的牵扯,所以心安理得。这种现象的发生直接导致了会计行业中对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不重视,同时也造成会计职业道德泯灭。 4.会计信息失真给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带来干扰 企业是国家经济组成的一部分,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会导致国家对于经济整体把握过程中出现失误,会计信息的失误会使国家的经济核算偏离,导致国家采取的宏观调控手段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造成市场中资源配置不合理,国家调控政策流于形式,使得国家的整个经济发展蒙受损失,甚至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会计信息失真影响到社会稳定 企业进行虚假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夸大企业的经营利润,这种做法欲盖弥彰,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之后,不是积极进行解决,而是在会计核算方面进行掩盖,长此下去就会造成其中财务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最后导致企业的破产,使企业职工失去经济来源,失业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也就相应的加强了。 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现代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领导者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但是对于整个财务管理尤其是会计工作的管理还不是很重视,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很多企业没有指定相应的会计管理制度对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相应指导。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制度,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缺乏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加上企业管理者对会计制度执行的不重视,会计制度往往流于形式。 2.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直接的因素就是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素质低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现阶段很多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没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进行会计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会计操作方面的失误。另一方面,企业的会计人员没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往往是为了个人的私欲或者是执行企业领导者的错误指示,在会计工作中进行假账的制作,导致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从而造成整个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失误。 3.企业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会计法》,其中对于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中的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度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在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企业领导者权利的过于集中,对于管理中的法制意识薄弱,没有将《会计法》中的各项规定放在心上,在日常的管理中对会计工作随意指示,破坏会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4.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企业会计监督机制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内部审计部门,但是现实中由于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是由企业内部人员在企业领导的带领下进行的,其中牵涉到企业职工的利益,所以在行使内部审计权利的过程中不能做到很好的监督。另一方面是企业会计的外部监督机构一般是由各个相关部门进行的,但是由于各相关部门的监督指示对本领域的检查,没有建立全方位的整体监督体系,所以不能达到有效的监督效果,在企业的会计工作中就出现了漏洞,会计信息失真就是必然发生的。 5.企业对利益的过度追求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企业利润留存大一点,或者是为了应付检查,制造虚假的企业利润信息,还有一些企业纯粹是为了逃税,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指使会计采用各种办法隐藏收入,从而少缴税费。 三、如何有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 1.建立健全企业的会计制度 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基本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企业会计控制制度,以这个制度为基础进行企业的会计活动,在建立会计控制制度的过程中,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会计控制制度,保证各项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 2.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建设 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要从两方面做起,首先,在会计人员的任用过程中,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相应的考核,选择专业知识扎实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其次对于现有的企业会计人员要加强培训,使其专业知识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能有相应的提高,最后,对于所有企业的会计人员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鼓励他们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在工作的过程中用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 3.加强企业管理者的法制意识 现阶段《会计法》的颁布对于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有重要 的作用,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企业领导者的法制意识要不断加强,我国法制建设的进行加快,对于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企业的领导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合法经营。 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对于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的监督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要严格进行,对于企业内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企业经济活动中对于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在整个经济活动中都有一定的控制。另一方面就是加强企业外部的监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有效避免企业领导对会计工作的干预,可以找专门的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的经济信息进行核算,从而发现出现的问题,有效防止信息失真。 5.加大会计虚假信息的处罚力度 从国家方面来说,针对日益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国家要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企业做出一定的惩罚,使他们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可以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个企业在市场中面临的竞争也日益激励,在企业的管理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给社会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都带来了很大的阻碍,所以企业和国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保证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会计监督论文:浅谈加强和完善我国会计监督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生活发生很大的变化,会计监督体系初步形成,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部门和单位因缺失诚信,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不仅影响了投资人、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也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正常进行。 (1)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 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会计监督也亦如此,但目前会计领域依然存在无法可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比如,新《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细则却没有出台,致使新《会计法》在执行过程中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出现违规事件,仍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有力制裁。加之已出台的法律制度执行力度不足、监管与惩罚力度不足等,导致监管体系制度上的缺陷。 其次,有的单位在新财务制度运行之后,不能及时更新,导致“新制度、老法子”,会计管理混乱。 (2)单位负责人缺乏监督意识。 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督意识薄弱,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不少单位负责人是“财盲”,认识不到会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未从根本上认识到虚假会计信息也是一种造假、制假,致使一些单位负责人为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唆使、暗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影响正常会计工作,阻碍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3)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虚假的会计信息一般都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在会计监督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以不知情为由,有意无意制假,不能真正完成会计使命。另外,会计人员监督意识不强,职业判断能力弱,往往根据领导的意识办事,唯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下,不能根据事实说话,使得会计信息失真,更谈不上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抵制。 会计监督论文:关于国企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研究 前言 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是促进国企有序运营的关键因素,对会计行为操作是否能够做到规范化有着直接影响,也是社会各界人士一直关注的焦点问题。现阶段,国有企业频频出现的腐败、资产流失等现象主要都是由于会计监督体系构建力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引起的。这些问题都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一、 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构建的现状分析 一是,企业管理者缺乏会计监督意识。在构建过程中一些管理者没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其含义,往往认为只要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显着提升,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否合理也就无关紧要了。而又由于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企业的经营者,其常常会认为会计监督会削弱自身的经营自主权,所以会对会计监督产生一定抵触,甚至完全不顾及会计监督给予的建议和管制,这种管理层的不支持,严重阻碍着会计监督智能锁的发挥[1]。 二是,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进而常常导致虽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却无法真正落实,形同虚设,会计监督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单位经济活动也呈现出乏力状态,由于缺乏行政方面的保障,也造成相关监督工作难以全方位实施。同时,也由于很多企业会计部门只管建设,而忽视财会惹事权,在这种制度下使得会计人员的地位无法得到独立,这也使得会计人员的任免完全取决于管理者的意愿。这样的管理体制也严重打击了会计人员在坚持原则方面的意志,进而导致会计监督无法在企业实际经济活动中得到科学有效实施。 三是,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监督力度不够。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不高,其主要原因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由于一些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等原因,严重打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专业人才的大量流失,进而使得会计人员素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经营者在聘用会计人员时任人唯亲。这两方面原因导致国企会计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降低,因而会计监督力度不够。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使其在监督过程中采用的监督理念与模式都过于陈旧,也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制度开展相应的监督工作,进而使得会计监督的职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2]。 二、 完善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构建的策略 (1)不断完善会计法规制度。要想国企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就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保障。会计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能够将会计监督工作的每个环节进一步落实到各个部门,并使相关人员能够明确自身职责,真正实行责任制,进而使会计监督体系能够得到科学有效的完善。同时,政府也要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不断的更新与完善,进一步优化国内法律结构与体系,进而使国企会计监督工作能够在法制性、强制性,以及合理性的背景下顺利落实,并充分体现出有法可依的精神,而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该为相关执法、会计监督等相关部门营造出健康、和谐的监督管理氛围,从而促进国有企业会计监督能力得到显着提高[3]。 (2)建立健全国企会计监督管理机制。会计工作是否能够正常进行对国企整体经济项目的实施效果与质量有着直接影响,而会计监督工作则为国企经济项目的有效落实与推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首先,建立健全会计监督管理机制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会计监督机制的覆盖范畴进行科学合理的拓展,进而使其能够为国有企业提供更良好的运营环境。同时,还要将构建后的会计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到具体层面上,进而使职工的实际工作行为能够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会计监督机制的约束,所以各国有企业设立专业化的会计部门,并且还要要求其具有较为完善的操作流程与制度要求,并以此来促进会计监督机制的贯彻落实[4]。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该始终遵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工作原则,并在经济效益逐步提升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国有企业的内部结构,进而使国企会计监督工作的落实质量得到显着提升。 最后,国企还应该制定出相应的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不仅是推动国企会计监督体系构建与完善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国企会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必然要求。因此,国有企业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都应该充分重视起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同时还要不断提升对会计监督工作的执行水平。另外,国家政府部门也应该严格按照问责制度,对国投企业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职责追究,具体来讲,就是国有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一旦出现较为严重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则国家政府部门则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以及相关的会计规法等,对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情况严重的应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的处罚[5]。 (3)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了从整体上提升国企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各国企应充分重视起会计工作的者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工作。全面提升国企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仅能够促进国企会计监督体系构建与完善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古国企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构建现代化和先进化的国企会计监督体系,不仅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丰富、新颖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还要其必须具备较强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良好的自控能力,进而使得会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自觉的遵循相应的会计法规。 然而,当前我国国企大部分的会计工作者,通常都是由上级领导直接任命来就任会计岗位的,这些人员大多数都没有经过严格、系统和专业化的资格考核流程,进而导致国企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下降,在工作中实际行为操作与职业道德要求严重脱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此,国有企业在聘用会计人员时,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的上岗考核,以及系统化的专业培训,并制定相应的资格考核制度,进而将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剔除会计工作者者行列。同时,国企还应该针对不同阶段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及会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对其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并且还要对培训后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考核。另外,还要根据择优上岗的原则,对会计工作者进行有针对性、目的性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进而使当前国企的会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能够得到全面提升,也进一步提升其实际工作质量与效率,从而为科学、有效的构建与完善国企会计监督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三、结语 总之,国有企业的能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有着直接影响,而相应的会计监督体系能否得到科学有效的构建与完善,也关系着企业是否能够完成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发展目标。因此,国有企业应充分重视起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深入分析其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探究出问题的具体原因,并通过不断完善相应制度,加大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进而推动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构建与完善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计监督论文:论财务管理与会计监督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1.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1.1财务管理的本质决定了它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所谓财务管理,就是为企业组织资金运动,处理财务关系的管理工作,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区别于经济管理中的其他管理工作,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灵敏度高等特点。因此,抓管理应以抓财务管理为基础。 1.2企业经营决策依靠财务管理系统。企业经营决策主要包括:产量决策、定价决策、促销决策。做到科学决策,强化财务管理,依据财务管理系统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是至关重要的。按照系统论的观点,财务管理系统是以决策为主的计划体系与组织为主的协调体系和以控制为主的管理体系之间的关联,并要求形成特定的结构和层次,具有自我组织、自我控制、自我调节之功能。因此,企业经营决策必须依靠财务管理系统。 1.3现代企业需要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但是,市场犹如魔方瞬息万变,潜伏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尤其是在国际政治和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国政府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而相应调整其宏观和微观经济政策,并在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西方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合资和联合公司、大型公司对理财提出了更高的行为规范和更广泛、更复杂的理财范围和方法。比如在企业筹资和用资方面,发展了创新金融工具(如票据发行便利互换交易、外汇期权、外汇运期和期货交易等),从而给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多元化的关系,以及直接和资本市场建立商业关系提供了条件。同时运用创新的金融工具也带来了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因此,财务管理不仅显得重要,而且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有待我们研究解决。 2.如何使财务管理发挥企业管理的核心作用 要使财务管理真正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真正发挥核心作用,就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2.1从解决“人”的问题入手。首先是树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观念,充分理解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其次是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懂得会计核算,更重要的是要善于理财;还要求熟悉国家法律,对社会环境有一定的观察和预测能力,以及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2.2理顺财务管理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职权关系。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根据产权明晰的原则和企业财产委托经营制度的要求,财务部门与会计部门是必须分设的,前者是理财,侧重于企业内部管理;后者是核算,侧重于对外会计报表。当然,两者存在着不少的联系,但有联系并不韵味着意味着必须合为一体,同样地,财务管理部门还要明确划分与企业管理、生产、销售和决策部门之间的职权范围,形成以财务管理部门为核心,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管理网络系统。 2.3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笔者认为应考虑围绕以下“六个中心”。即1、企业管理制度以建立指标考核机制为中心;2、经营管理以预算为中心;3、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4、成本管理以环节控制为中心;5、非经营性开支以期间费用管理和技改投资管理为中心;6、促销管理以资金回笼为中心。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3.会计的两个基本职能一是核算,二是监督 这些年来,大多数对会计核算相对重视,但对会计监督方面比较松懈,因此,出现了一些问题,像财经违纪、违法现象,乱收、乱摊、乱罚等等,因此,加强会计监督工作非常必要。 3.1改革会计人事制度。 由于现行的会计人事制度的欠缺,会计的人事权归单位管理。这样,会计的监督作用很难得到发挥。有些会计人员已经变成了领导的驯服工具,会计监督作用实际难以发挥。曾经有人提出,成立会计局,会计人员的人事编制归会计局所辖,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一设想一时难以实现。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条件下,会计人员编制可以改为归口管理,会计人员由各系统、各行业进行调配。并规定会计人员在一个单位任职期不得超过2到3年。这样,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就容易得到发挥,会计监督由被动变为主动。这种做法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均有益无害。 3.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也是一种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首先要加强财会人员政治思想教育,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各项会计法规,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感,使广大会计人员能够自觉的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同时也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没有熟练的业务知识,会计监督工作也是为作不好的。此外,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那些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揭露违纪、违法现象的财会人员给予表扬和嘉奖。从而,促进会计监督工作。 3.3健全财务机 构。目前,有些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机构仍不健全,特别是乡、村一级的会计核算单位,有些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出纳有一人监管,不利于会计监督工作。所以,要尽快的健全会计机构,配足人员。一个独立的会计核算单位起码应有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同时还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强、业务精通的主管审批财务负责人。只有健全的财务机构,会计监督工作才能正常运行。 3.4完善会计监督制度。会计监督制度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会计制约制度,制约制度的核心是钱和物应有二人以上监督管理。这里,主要讲讲倾向资金管理的两个制约制度。首先是财务印鉴管理。财务印鉴管理十分重要,各会计核算单位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它要有两人以上保管;其次是票据领用制度。票据领用制度也是会计监督的一种重要制度,各会计核算单位的空白票据(含银行支票)应有专人保管,领用时必须登记。只有严格的监督制度,会计工作才能做的更好。 3.5财会人员要自觉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会计监督,会计是主体,要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主要还是依靠广大的财会人员尽职尽责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财会人员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首先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学习会计法规,增强职业道德,克服本位主义思想,要敢于坚持原则,对于一切违纪、违法的经济活动一不参与、二要抑制。在工作中一切要按照会计法规和国家政策办事。同时,也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只有有过硬的技术,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总之,要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必须着眼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真正确立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会计监督论文:会计监督职能的浅议 论文关键词:会计 监督 论文摘要:《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木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展,业务处理也日趋复杂,但会计工作又经常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如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有些企业设账外账,假造信息;有些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财经纪律松弛,经济效益差,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律保障,更需要加强对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人们对与市场经济活动紧密相关的会计也有了崭新的认识,愈来愈认识到会计在社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会计被人们看作是各种主体单位经济活动的综合管理者和信息提供者,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监督职能必将更好地为发展市场经济服务。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 会计监督的概念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会计监督可以定义为"经授权的会计人员按照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特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督和督促,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为管理和决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目的"。由此可以看出,会计监督的主体应该是经授权的会计人员而不是会计机构。监督是一种权力机制,会计监督的客体即监督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会计人员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手段全面反映企业活动,监督的依据是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对企业和会计人员的外部约束力量,监督的直接目的是为企业管理者做出决策服务,最终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 计监督的内容 当前经济管理处于新旧体制交替阶段,新的规章制度尚未健全和完善,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和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正在建立。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经营范围在不断扩展,经营方式也在不断改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要求,但现行的核算制度与这些变化了的情况还不相适应。笔者认为,由于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因此,监督的内容应从核算工作开始。 一是要对单位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 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 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各单位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否有账外设账的违法行为,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利润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只有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对单位收支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才能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是要看会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监督各单位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三是要实现会计电算化。实现会计工作手段的现代化,是推行会计改革,充分发挥会计管理职能的重要保证。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要检查其使用的会计软件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 四是要监督检查各单位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证上岗,这是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因此要坚决制止不懂业务的无证人员上岗。 3 会计监督的方法 3.1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作用。 要加强对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使之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制,《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应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切实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不断提高执行财经法纪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理顺会计工作关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确保《会计法》和各项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 3.2 实行会计监督,建立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根据当前会计工作状况,很有必要由财政部门配备专职的会计检查人员,对所属会计单位进行常年的循环往复的检查,促进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保证检查制度的正确执行。在内容上要侧重对会计资料和财产的检查,主要检查凭证、账簿、报表等,核查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真实。在方法上应侧重于凭证所反映的内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对,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处理。 4 如何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4.1 正视会计的地位,积极改善会计履行职能的环境。 从现代企业制度的构成来看,会计监督应该是企业内部控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管理者合法有效地完成受托责任,并利用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向社会有关职能部门及利益相关者证明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成果分配的合法有效性。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真正发挥会计监督职能,除了需要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督,还需要财政税务部门、政府审计部门、民间中介机构甚至司法监督部门对企业行为的监督与控制,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促使会计监督职能的正常运转。 4.2 实现会计职业管理社会化。 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指会计人员从业前必须通过财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会计法》已经作了明确规定,还对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会计人员重申了处罚决定。由于会计人员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受法规制度和职业纪律的约束。不具备条件的人员,不允许从事会计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从业人员的管理,并对每个会计人员的从业成绩、执业执行情况做出完整记录并定期进行考核。 4.3 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监督检查,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主管人员。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等内容。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工作,在我国还刚刚开始,实践不多,经验也有待积累,因此,有必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监督和检查,主要是监促和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同时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逐步树立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良好风尚,这样才能维护好会计职业的社会形象,增加会计监督的力量,财务管理工作更需要有合格的总会计师、财务科长等财务主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财务主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应做好对财务主管人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理论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考核和培养,达到全方位的综合性素质,保证会计工作秩序不乱。 4.4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是执行会计监督制度的保证。内部审计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有助于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会计监督论文: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研究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研究.摘要:随着金融衍生工具在市场经济中比重逐渐增大,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对经济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合理的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由于管理决策必须以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为基础,而经济信息中大于七成的数据又来自于会计,因此加强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又离不开会计信息系统的支持。如何有效的进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研究,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热点话题,因此加快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研究变得十分迫切。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体系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成因 金融衍生工具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传统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高科技产品,经过短短四十年的发展,它得到广泛的运用,并成为国际金融领域的主要投资工具之一。金融衍生工具诞生的原动力就是风险管理,而其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的不对称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交易者、经纪机构与衍生交易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个人能力有差异,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市场交易的判断会不一样.恰恰就是这判断的不一样,造成了盈利与亏损. 在我国,信息披露体系的不完善,大量重要信息数据不透明,重要资讯不公开,地方单位虚报账务,导致投资者信息杂乱,最终遭受莫名损失。 2、投机性风险 目前,纯粹的投资者越来越少,往往都禁不住现实利润的诱惑,浮躁的风气造就了一大批投机者.投机者逢低买入,逢高卖出赚取差价,盲目涌入利润回报高金融市场,推高衍生工具市场价格,造成泡沫经济。 3、产品设计不尽合理 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功能是转移风险.然而实践表明,在多个品种的衍生工具的运用实践当中,风险并未有效转移反而扩大.这是由于金融衍生品“双刃剑”的自身特点决定的,而导致实践应用中无益而害的导火索即是不尽合理的产品设计。 4、监管机构的监管缺失导致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创新 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创新,拉大了金融交易链条,助长了投机。金融衍生市场是一个创新思想不断涌现的市场,新的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这些新的产品很多是为了规避现有的金融制度和管制安排,因此衍生市场的监管难度就更大。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作为经济监督的重要内容,是从单位经济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监督。其重点是对合法性的监督,促使会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和法规制度,它是会计核算的继续和深入。因此,建立起良好的会计监督体系并使其发挥作用,能避免一系列由会计信息失真引发的问题,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会计监督内容: 会计监督就是指会计相关部门和会计工作人员根据各项财经法规的规章制度,通过分析、检测、计算等途径,对运行企业经营范围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按规定执行企业各项指标。 2、会计监督措施: (1)一、从社会角度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1、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2、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提高自身的执业质量,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 3、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为了彻底摆脱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依赖关系,保证其独立性,应当改变目前的审计聘任制度。 (2)二、从政府角度强化会计监督的措施: 1、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与对策。 2、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据可依。 3、财政监督是会计诚信的促进手段。 4、建立起完善的会计诚信体系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目标 。 三、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监督体系是指由若干具有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的组织机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包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个部分。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保证了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主要监督手段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延续下来的。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 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难以行使有效的会计监督,会计控制管理工作是企业内部重点关注的对象,是管理控制交易控制的基础和前提。 2、对会计监督认识不到位,导致会计监督不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从业人员的独立性差,难以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由于会计人员是受雇于经营者,为经营者服务从而得到一定的报酬,由此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上下利益关系。 (2)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概念理解不够,会计监督部门工作较为松弛,只是一个摆设而已。大部分会计工作者和单位相关负责人极易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混淆,所以,单位内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怠于行使会计法赋予的合法权益和责任,造成内部会计监督没有任何作用可行。 (3)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3、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大多数企业会计信息的虚假也是出自于会计手中,因此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和职业岗位责任心的高低在会计监督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结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新的会计监督理论指导下,我国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督的新体系也正以其崭新的面貌体现在大家面前。当然,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监管不可能一蹴而就,可以预见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监管体系也不是一步到位。而其在现实中的应用必将比理论变革更加困难,我国金融市场的会计监督还任重而道远。 会计监督论文:央行会计核算监督建议 一、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 目前,基层央行会计核算监督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分散监督,二是集中监督。随着金融业务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集中监督已成为普遍采用的模式。2010年11月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在监督理念、定位、目标、程序等方面均做了重大修改,使会计核算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但由于缺少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或实施细则,使监督工作出现很多难点和问题。 (一)缴存款考核监督缺位 现阶段,基层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缴存款考核包括财政性缴存款考核和一般性缴存款考核。国有商业银行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由总行统一进行考核,基层人民银行主要对国有商业银行财政性缴存款和农村信用社的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进行考核。一方面,现行基层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法定存款准备金考核方法比较单一,主要依据商业银行、信用社每旬报送的日计表、业务状况表考核,且当前部分商业银行、信用社所报送的报表仍是手工填制而成,大大降低了报表的可信度。有些商业银行、信用社为了增加其日常可用资金,有意降低日计表各科目余额,或设立二级科目,从而达到向人民银行少缴、漏缴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目的。对商业银行、信用社的日计表缴存科目余额,事后监督部门难以保证其准确性、真实性,只能照表行事,监督乏力。另一方面,会计核算事后监督子系统对农村信用社缴存款考核存在缺陷。农村信用社一般性缴存款不足时,事后监督子系统没有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不足提示,营业部门将缴存款不足情况反馈给信贷部门,由农村信用社依据缴存款准备金不足金额和罚息率填制一般性罚没款票据入账后,事后监督部门才能发现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不足问题,造成被动监督局面。如果核算部门或信贷部门存在漏罚问题,事后监督部门无据可查,造成监督缺位。 (二)监督子系统存在功能缺陷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日常会计核算数据备份量较大,须定期由会计、科技和营业部门进行维护——删除前期已刻录的备份数据。一旦发生此项操作时,事后监督子系统在日常监督网点柜和联行柜重要空白凭证上便会出现上一工作日已监督过的重要空白凭证数据,与当日重要空白凭证发生额不符,需事后监督人员人为干预,再次监督上一工作日发生的重要空白凭证数据,造成了事后监督情况报告表中重要空白凭证监督项发生业务笔数与当日实际发生笔数不符现象,事后监督工作人员只能手工制表说明情况,逐柜组标注上日核销重要空白凭证号段,监督主管签字确认,并附在监督情况报告表后注明监督情况。这一方式一旦形成规律,将产生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监督审核不严或监督不到位问题。 (三)电子对账系统制度跟进滞后 2009年下半年,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在全国银行间已经全面运行,实现了人民银行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电算化对账管理,并相应出台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从两年来的监督情况来看,《办法》存在一些制度缺陷。一是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与《办法》要求上存在不明确事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在信息查询、申请维护等模块中提供了输入打印功能,但目前《办法》没有规定事后监督部门每日应打印的报表种类,一旦对账出现某种问题以及监督超期、对账不一致等情况,备查资料将无法可查(内部网上对账无法备份);二是《办法》中未明确对账问题处罚部门。《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暂停办理其会计核算业务”。而目前上级行没有明确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度跟进措施比较滞后,导致对账出现问题时部门之间出现推诿,使部分对账制度难以执行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银行的公信力。 二、加强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监督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建立健全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监督体系,重点规范会计核算监督考核行为,使会计核算监督步入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一)建立较为完善的缴存款考核体系 一是针对商业银行财政性缴存款和信用社一般性缴存款准备金考核缺位情况,建议总行尽快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财政性存款法律保护,并统一规范财政性缴存款科目,加强对商业银行财政性缴存款科目管理,同时要不定期对商业银行财政性缴存款行为进行检查,对出现迟缴、漏缴或不缴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以确保国家债权人利益以及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二是建议农村信用社上报日计表考核存款准备金时废弃现行的手工汇表方式,统一使用核算系统打印的报表,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少缴、漏缴等差错。 (二)研发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实时综合监督系统,理顺监督时差和监督无力问题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会计核算系统的发展需求,建立与国际会计体系接轨的长效监督机制。总行应结合公允价值的参考条件,尽早研发出综合监督系统,既满足即将上线运行的《中央银行会计数据集中监督管理系统》会计核算业务要求的实时监督内容,同时又能符合监督检查部门业务监督需求内容,保证实时监督与业务发生同步、监督信息调阅便捷、监督共享机制管理顺畅。 (三)建立完善制度跟进管理办法,适应基层会计核算监督的需要 应尽早完善事后监督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从上至下建立统一操作规范和监督标准,统一差错认定和整改模式,使事后监督工作指引更加明确,避免事后监督工作盲目性和随意性。建议总行在中央银行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平台基础上,利用现代网络传输技术和影像技术,加快监督系统的升级或换版,实行事后监督与会计核算业务信息实时互动,即时监督,解决事后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时滞问题。 会计监督论文:试论国有财政资金的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 从业务控制的角度来看,国有财政资金的监管可分为两个部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前者是在会计主体内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由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实施的内部监督,后者是指来自会计主体之外的相对独立的审计组织在单位会计监督之上对会计工作实施的检查监督,通常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与本单位会计相比,就一定程度和范围而言实际上也是一种外部监督)。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是对同一经济业务过程进行控制的两个不同阶段,是资金监督全方位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虽然在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的方式方法以及监督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但从监督的意义和目标来看却是一致的,即保证国有资金在使用单位内部按照预算规定安全完整的运行。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国有财政资金运行中的各自职能,笔者试从会计监督与国家审计监督(即政府审计监督,以下统称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联系以及区别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认识,促进两者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项经济监督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一、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 1、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助于科学地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准确把握二者的职能和作用。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表面上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二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独立工作,有各自不同的工作职能和职责范围,正确认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从本质上对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加以区分,在业务监督领域,对于充分发挥两者的职能和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2、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助于从宏观方面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共同推动国有资金监管工作的贯彻执行。从宏观管理的角度来看,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自身的业务工作为决策者提供正确管理的依据,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刻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加强两种监督的相互协调配合,更好的服务于国有资金的监督管理。 3、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助于分清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之间的责任,从不同角度客观分析评价各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监督责任是监督主体在监督过程中应负有的相应责任,会计监督的责任是指会计监督过程中产生由会计主体应该承担的责任,审计监督责任是指审计监督过程中由国家审计机关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各自享有的权利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对于国有财政资金的财务运行状况,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能够通过不同的执法手段、依据不同的业务标准进行分析评价,以揭示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样就产生了分析评价的责任应该由会计负责还是由审计负责的问题。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便于分清两种监督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有利于对各单位资金运行情况作出客观全面的分析评价。 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区别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的主体不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监督的主体不同,会计监督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监督主体是以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为主的会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从这一点看,会计监督具有监督范围的局部性和监督人员的复杂性,也就是说,会计监督仅指单位内部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员共同参与的一种内部控制形式。而与此不同的是,审计监督则是国家审计机关代表人民政府由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具体实施的、对被审计单位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因而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法定的审计机关,相对于会计主体而言,审计监督主体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它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之下工作的,是为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 2、监督的内容不同。无论会计监督还是审计监督,监督内容都与其职能密切相关,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不同,集中体现在二者所具有的职能不同。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就明确指出了会计的两大职能:反映和监督。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会计职能直至今天演变为集核算、监督、分析、考核、预测等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与此相适应,会计监督的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监督除了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能外,同时还蕴含着会计服务的功能,会计监督作为单位内部经济监督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不仅存在于机关、企业、事业等使用国有资金的单位,也广泛存在于私营企业、个体企业等非国有资金单位,可以说,凡是有资金运动的企业或组织,就必然存在着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而且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发展,会计监督在整个会计工作中的地位必将快速提升,会计监督的内容将越来越深刻,监督的覆盖面也将越来越大。审计监督的内容同样是审计职能的反映,受审计工作特点的制约,审计具有监督、评价、鉴证三项职能,其中审计监督是审计最主要的职能,国家审计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其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结果必然要与国家相关政策法令保持一致,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审计监督的内容就目前来看主要局限于使用国有资金的单位,民营经济的发展短期内不会对审计监督内容的拓展产生太大的影响,但随着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集体经济和私营企业税收纳入审计监督的范畴也是完全可能的。 3、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同。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中的一种专门技术方法,它的方式方法体现在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例如,会计的方法包括会计核算、会计分析和会计检查三个方面,而会计核算又分为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试算平衡、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七个组成部分,是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互相渗透互为因果,也就是说,在会计核算中,处处体现着会计监督的内容:设置账户是通过账户分类对单位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监督,其目的是将本单位所有的资金运动均纳入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记录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复式记账要求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并通过“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监督和控制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直接监督;登记账簿是对会计凭证加工整理后的综合反映,其实质上是为日后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提供依据,做到有据可查;试算平衡是对会计业务处理结果实施的一种会计监督,某一会计事项处理完毕后如果不能够做到试算平衡,或者说试算后不平衡,则说明该项业务处理已经发生了错误;财产清查是会计监督最直观的一种方式方法,它主要是通过盘点现金实物、核对银行存款和往来账项进行;编制会计报表是会计核算的最终成果,也是会计监督的一种特殊形式,通过编制会计报表可以验证会计核算是否正确,会计要素是否完备。由此可见,会计核算的每一种方式方法中无不体现着会计监督的职能。审计监督的方式方法与会计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同,审计监督的方式方法不是与会计处理相融合,而是凌驾于会计处理之上独立于会计核算之外的体现政府监督行为的方式和方法。由于审计监督的职能不同于会计监督的职能,因而审计监督有其独特的方式方法,一般而言,审计监督实施前先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前调查,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过程中要编写审计日记,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审计取证,审计完毕后还要向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有违规问题的要下发审计决定书。就审计监督的具体方式方法来看,审计方式有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审计方法有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见审计署6号令),正确的审计方式方法是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合理规避审计风险的重要保障。 4、监督的后果和各自承担的责任不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后果和承担的责任是各不相同的,首先,从监督的后果来看,会计监督只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手段,对会计监督的结果,会计主体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或者说,会计监督是在本单位领导之下实施的监督,其监督的程度和结果受本单位行政管理的制约;而审计监督是独立于会计主体的外部监督,它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利益,对于政府审计机关下达的已经生效的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除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就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受到相应的制裁。其次,从承担的责任来看,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根据权利责任对等的理论,会计工作中的责任也必然归属于会计主体,也就是说,对于会计监督产生的责任应由本单位自行承担。而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代表政府实施的监督,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九条也同样作出了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一规定表明,审计监督及其产生的责任应由人民政府或负责审计监督的审计机关负责,这是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又一明显区别。三、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相互联系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尽管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区别,但作为经济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手段,两者在某些方面又有着极为相似的地方,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1、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是资金运动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监督手段,二者不可偏废。如果把资金运动的监督看作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则会计监督是这一过程的前哨,审计监督则是这一过程的继续。在资金运动过程中,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一般来说,最先介入监督的是会计监督,会计监督要通过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等手段完整地反映资金运动的全貌,掌握着大量资金运动的原始信息,会计核算和反映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会计监督的过程,就监督的本身而言,会计监督的经常性、系统性和重要性,是其他任何监督形式都无法替代的。审计监督就其事后监督内容来看,它不是一种日常性的原始监督,而是依据会计资料在会计监督之上实施的一种再监督,或者说是一种二次监督。此外,审计监督明显带有政策性监督的痕迹,它既是会计监督的延续,也是会计监督的补充,如果说会计监督是资金运动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那么审计监督就是资金运动安全的坚强后盾和最终屏障。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完美结合,增强了资金运动过程中的防控能力,起到了资金监督的合力作用。 2、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相互依存互为补充,使经济监督更加全面和完善。会计监督离不开审计监督,离开了审计监督,会计监督就会陷入孤军奋战孤立无援的境地,同样,审计监督也离不开会计监督,离开了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没有会计监督过程中形成的会计资料,要搞好审计监督工作是不可能的。会计监督需要审计监督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需要在审计监督的约束下把握正确的监督方向,审计监督则需要以会计监督为前提,以会计监督成果为依据,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是经济监督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任何一种监督,经济监督都是不完整的。从这一点上看,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确实存在着相互依存互为补充关系,两者的共同作用使经济监督更加全面和完善。 3、监督的对象和目标相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对象是相同的,都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目标也是相同的,都是通过对财务过程的控制和监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正因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对象和目标具有同一性,业务实践中往往造成一种错觉,把会计监督看作是审计监督,或者用审计监督代替会计监督,以致混淆了两者之间的界限。其实,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对象和目标的一致性,并不能表明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内容性质以及方式方法完全等同,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就象相同起点的两名运动员向同一目标冲剌时速度不同一样。用联系的观点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对象和目标进行分析,用对立统一的规律来衡量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关系,就能够在两种监督手段相互区别的基础上把握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为促进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完美结合提供正确的理论依据。 4、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相互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为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国有资金运动的特殊性决定了会计事项发生前必须通过会计监督进行预测和控制,在会计事项发生时必须根据会计监督的要求正确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全貌,以备日后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同样,国有资金运动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审计监督在加强政府调控管理中的必要性。如果只进行会计监督不进行审计监督,资金运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无法得以证明,反之,如果单纯依赖审计监督而不注重会计监督,就无法从源头上堵塞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只有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完美的法制环境,才能保证国有资金健康有序地运行,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 四、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实践中的运用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实践中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国有财政资金的监督是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二是国有财政资金监督过程中必须分清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三是国家审计监督的超前性问题。 1、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完美结合构成了统一完整的国有财政资金监督。首先,通过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国有财政资金的监督是十分必要的,严格的会计监督控制可以促使资金使用单位把握政策方向,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其次,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的审计监督也是非常必要的,审计以国家和政府的身份参与资金监督,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个人的影响,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起到在会计监督之上再监督的作用。上述两种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会计监督偏重于资金的使用,审计监督偏重于资金的监管,对资金运动的监督不能没有会计监督,也不能没有审计监督,缺少任何一种监督,资金运动的监督都是不完整的,只有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在会计监督的基础上进行审计监督,才能使国有财政资金的监督更加完整统一,监督制度建设更加趋于完善协调。 2、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实践中的运用还表现在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方面。实施会计监督并保证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资金使用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其必须承担的责任。审计监督义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实施审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审计结果,它仅对审计报告的质量负责,而不能对会计工作承担责任,这既是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区别,也是界定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和重要原则。例如,一项国有专项资金下拨某国有企业后进行使用,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没有发现违规问题,如果以后有足够的事实证明该项资金在使用中确实存在着问题,在确认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时,显然,作为资金使用单位的国有企业应对违规行为负责,审计机关仅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审计中必要的审计风险和相应的审计责任。因此,就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义务责任来看,正确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将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实践工作产生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 3、国家审计监督的超前性。从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形成来看,多年来人们一直习惯于“先会计后审计”的经济监督模式,也就是说,人们往往把会计监督视为资金运动的事前和事中监督,而把审计监督视为资金运动的事后监督。实际上,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审计的职能逐步拓展,审计监督已逐渐摆脱单纯的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乃至事前监督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国家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逐步将工程项目预算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审计范围,它说明国家审计已超脱历史的局限,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国家审计监督的超前性,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历史必然,在全球经济飞速发展的廿一世纪,审计监督必将和会计监督密切协作,在经济监督中共同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会计监督论文: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净化会计监督环境 会计监督作为经济监督的重要内容,是从单位经济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监督,其重点是对合法性的监督,促使会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和法规制度。它是会计核算的继续和深入。因此,建立起良好的会计监督体系并使其发挥作用,能避免一系列由会计信息失真引发的问题,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然而,目前在一些企事业单位中阻碍会计监督职能发挥的问题不少,一些的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对会计过分“干预”,会计人员难以开展工作。不少单位负责人尽管了解《会计法》,也很重视会计工作,但法制观念淡薄,在经济益的驱动下,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虚假会计资料。《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权力,但人员职位、工资福利等均受单位负责人控制,会计人员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有些会计人员秉公办事不仅受到同事的误解和非议,有时还会遭到领导的阻挠,甚至打击报复,致使实行会计监督缺乏有效的保障。 社会监督起步晚,很多地方还不完善,执行质量不尽人意。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单纯追求收入,忽视执业质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等,“经济警察”的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不够坚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也不太完善,委托审计主体很不明确。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滞后,法律责任体系存在缺陷等等。针对当前会计监督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改善会计监督的监督环境,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从政府角度强化会计监督的措施 1.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据可依。 财经会计法规既是约束企事业单位经济的准绳,也是会计人员据以进行会计监督的依准。因此,企业会计准则应细化,对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的规定应较为固定,减少会计操作的灵活性和主观性。完善违反财经法规处罚办法,加重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责任人的惩罚力度。对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网络化条件下的会计工作,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准则予以规范,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采用多层次的会计披露方式,将我国非上市企业划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模层次。大型企业完全执行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要求年报按照上市公司处理,并进行审计,但不要求临时公告;中型企业按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执行,可以不执行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会计年报,但无须编制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要进行报表审计;小型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年度报表可以简化,不要求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是否审计可以由其自行选择。这样可以保护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使会计监督工作有重点的进行。 2.快速与国际接轨,引进先进的理论,着手研究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 目前我国对财务会计的规范,采用了一种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方式。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上,我国主要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原则性规定较多,但因缺少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原则基础的应用还不充分。应考虑我国国情及实施条件(如道德环境、监管体系、概念框架、会计人员素质、准则制定机构等),引进国外先进的财务会计监督管理理念,保证会计准则的相对稳定性,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及加快国际会计一体化的步伐,快速与国际接轨。着手研究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规范会计市场,加强财务监督。 3.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会计人员奖惩制度,进而完善监督机制和监督手段。 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进一步细化单位领导人违反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强化财政、审计、监察、人事等监督部门的管理职能和会计监督的执法主体地位。取消政府对企事业单位下达年度目标管理的目标责任制的办法,改变只注重经济发展、忽视监督检查的现象。 建立一套完整的奖惩制度,为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提供权力保障、法律保障、措施保障。对会计监督不力的会计人员,应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或由于会计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给有能力并且在会计岗位上敢于抵制违法行为,从而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整体效益的会计人员,在行政上给予支持,精神上给予鼓励,经济上给予激励,促进会计人员积极有效地进行会计监督。 二、从社会角度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1.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提高自身的执业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等,既保证有章可循,又充分调动注册会计师的积极主动性。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各项条款的全面落实。 承接业务要谨慎,防止客户风险转移。推行“双承诺制”,即客户向事务所承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资料,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对单个项目实行全过程控制。业务项目的每一步都应按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地做好;严格三级复核制,各级都应明确具体复核内容和承担责任,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确保审计项目的所有环节自始至终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此外,要完善督导机构,加强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任会计师必须对职业质量控制负总责,总结经验教训,掌握业务规律,提高执业水平。 2.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 由于合伙制的事务所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将合伙人个人利益与事务所的业绩紧密地联系起来了。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合,发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以提高其抵御外部环境压力的能力,增强其独立性。这一思路在我国的脱钩改制措施以及《注册会计师法(征求意见稿)》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规定中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为了彻底摆脱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依赖关系,保证其独立性,应当改变目前的审计聘任制度。建议成立独立的公众公司审计聘用委员会,充当被审计单位与事务所的“中间人”,其具体工作包括对上市公司评级、招标选择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等。 3.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监管是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强制性因素,有必要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监管机构,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也要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杜绝继续教育走形式、学习不深入的现象,以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改进目前的以清理整顿、年度检查为主的监管手段,采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以保持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外在驱动力。 会计监督论文:对新的会计监督体系的认识 摘 要:文章对新的会计监督体系进行了分析,指出必须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关键词:会计监督体系 内部监督 国家监督 社会监督 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会计监督是会计主体运用记录、计量、分析、检查的方法,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督促的管理活动。具体体现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监督。由于会计属于单位内部的管理和服务活动,因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所履行的会计监督只能是一种内部监督。全面地看,会计监督应有两层涵义:一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的监督;二是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行为的监督,以及对会计监督工作的再监督。这既包括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人员工作与会计行为的监督,也包括单位外部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行为的监督。 一、会计监督之现状 目前,我国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尚不适应,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有增无减,会计监督有名无实,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难点和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后,有些单位,一切开支由领导说了算,会计法规可有可无,会计人员坚持原则,执行会计法规,往往会受到打击报复,并且得不到妥善处理,严重挫伤了会计人员严格执法的积极性,使会计监督变为事后反映,成为理论上的假设和实践上的摆设。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混淆了会计监督职责分工、会计监督组织机构的层次性,把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企业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监督的职能放大,会计人员不仅被赋予了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而且还要求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对单位负责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会计监督被作为政府监督的基础环节,会计人员被赋予了“双重身份”。但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这种“双重身份‘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由于会计人员并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人事关系、切身利益从属于所在单位,因此无法很好地行使对所在单位,尤其是对其上级———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会计监督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有增无减,会计监督有名无实,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难点和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新《会计法》颁布后的会计监督体系 新《会计法》在“会计监督”问题上有较大突破。新《会计法》将会计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加以规范,构筑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即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这种规范更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会计监督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实行内部会计监督,而外部监督分别赋予单位所有者、政府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者。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新《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本质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 新《会计法》规定,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手段是对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由会计人员承担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在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通过对记账凭证的审查、财务收支的审核、会计账簿的登记、财务报告的编制等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并保证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活动在法定范围之内。多年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直在经济监督体系中承担重要使命,而且在促进单位内部强化管理、保证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等方面也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2.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指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机关代表国家对各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的监督,它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单位内部监督起互补作用。新《会计法》明确了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了在对会计工作实施政府监督的过程中以财政部门为主、其他政府部门协作的关系,体现了政府监督在监督主体上的“协调性”。在此要强调的是,只有财政部门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作为监督检查的直接对象,而其他部门只是在了解其他情况时需借助会计资料进行,即检查会计资料只是他们完成各自检查目标的手段。此外,在财政部门行使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权时,可以结合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财政预算管理以及专项检查来施行,并使这种监督经常化、制度化。有关法律规定,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者谎报情况。 3.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它是一种外部监督,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补充。社会监督是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证性而得到法律的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的社会审计。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看,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的监督和服务作用。注册会计师依法并接受委托,对有关会计事项如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法律公证性的审计报告,以此为委托人和有关方面服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本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且其审计工作具有法律公证性,因此,其监督也是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新《会计法》增加了有关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门条款,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加大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些规定改善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对会计中介机构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在新的会计监督理论指导下,我国会计监督的新的框架体系已经以其崭新的面貌体现在新《会计法》之中,也必将能够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出无可比拟的作用,显示出其巨大的威力。 会计监督论文:德国公司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及其启示 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与公司治理结构密切相关。目前,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两大派别:一是美、英等国为代表的股东利益导向模式;另一种是德、日等国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导向模式。在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也各有特色。本文对德国公司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特点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并概括了其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环境与公司治理结构 1、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环境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其最高指导思想是“竞争秩序”观念,即由国家的秩序政策的力量维护自由的市场经济。会计作为管理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有效手段,充分体现了这种秩序观念。如在会计工作规范上,德国没有单行的会计准则,而是试图通过法律规定企业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其会计规范是由政府通过分散于《公司法》、《税法》、《商法》中的规定来体现,即“会计规范法典化”。 在德国,独资公司占企业总数的87.3%。中小企业大都是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只占公司总数的5%左右。大型私有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少数大型“公私合有”公司,都基本上实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大股份公司在企业总数中的比重并不大,只占公司总数的2%左右。 德国股份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也具有与美、英等国完全不同的特点。企业和家族在股份公司所有权中占主导地位,大约85%的大型股份公司至少有一位持股量在25%以上的股东。由于股权分布较为集中,股票的投机成分较少,大部分股东可以通过向监事会委派自己的代表以直接获取会计信息。因此,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不是很高,股票交易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审计也没有额外的要求,影响很小,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也都可以直接从企业中获取会计信息。这种高度集中的所有权结构决定了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必然采取以内部监督控制为主的模式。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银行在德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德国的银行可以持有工商企业的股票,虽然银行持股的比例仅为10%左右,并不是很高,但由于德国的银行可以充当小股东的股票托管人,并被赋予可撤消的投票权,所以银行凭借这种投票权可获得比实际持股比例多得多的投票权,从而能够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投票有效地选举自己的代表进入公司监事会。另外,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性质也使得银行成为德国公司一个非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2、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典型特征是其“共同决定”的治理模式。共同决定(Co-determination)就是由雇员选举自己的代表,与股东代表一起共同组成公司决策机关,实行联合决策式的“两会制”。在这种模式下,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管理委员会(相当于美、英的高级管理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和监事会(相当于美、英的董事别组成。管理委员会的委员被称为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具体运营。监事会成员不能充当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 德国《股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公司股东、职工利益的代表,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具有任免执行管理委员会成员和主席的权力;监督执行管理委员会成员是否按公司章程行使经营权;对资本增减、筹资与投资等重要财务事项进行决策;审核账簿、核对资产,并在必要时召开股东大会。由于公司监事会有权聘用和罢免管理委员会成员,因此,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二、德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 由于德国公司的公司治理环境和公司治理结构均与美、英等国有所不同,因此德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与美、英等国也有很大区别。 1、监事会审计 在德国公司中,由于管理委员会全部都是执行董事,而监事会成员不得在管理委员会兼职,监事会的成员都是非执行董事,再加上监事会有任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力,使得监事会的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须像美、英等国那样设立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 德国《股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可以检查公司账簿、文件和财产物品;也可以为此目的而委托某个监事会成员,或者为了某些特定任务而委托个别专家。在检查公司账簿时,有权委托财务专家和会计师,这些权利是保证监事审计职能得以发挥的重要前提。监事会的信息主要来自执行董事会,因而重点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查。由于德国公司的监事会实质上是由股东、职工和银行三方面共同控制的,因此,监事会对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就能够较好地体现股东、职工、经营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 2、税务审计 税法对德国财务报告和审计的影响非常大,企业编制财务报告所采用的原则应与税法要求相一致,所有纳税扣减项目都要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为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遵循税法及其细则的规定,德国还开展税务审计,成了保证德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客观性的又一道屏障。 3、独立审计 虽然德国的独立审计总体上讲还不很发达,但对于股份公司来说,独立审计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1931年为标界,在此之前,审计业务主要是由非专家的监事负责进行,而在此之后,审计业务则委托给了专业审计人员实施,但监事会具有选择和更换审计人的权力。1965年的股份公司法规定,对全部公开公司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都要进行审计。1969年的公司法又将审计对象扩展到公开公司以外的公司,在该年制定的《关于一定企业和康采恩计算的法律》中,规定无论企业的法律形态如何,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必须披露年度决算书并接受决算审计师的强制审计。 4、内部审计 在德国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出现较早。德国最大企业之一的克虏伯公司。从1875年开始就已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德国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主要有三种情况:(1)隶属于管理委员会,这种方式在少数特大型企业中采用;(2)隶属于总经理,大多数德国企业都采取这种方式;(3)隶属于财务副总经理,目前有一部分企业采用这种方式,但将会越来越少。显然,与美国公司内部审计更多的是隶属于财务副总经理或主计长的状况相比,德国公司内部审计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层次相对更高,这与德国公司更重视内部监督有直接的关系。 三、结论和启示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和启示: 1、德国公司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不仅注重股东利益的保护,而且特别注重对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保护,其监事会成员中既有股东代表,又有职工代表和银行代表,这与德国在公司治理中倡导“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理念有很大关系 在我国,虽然《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设置做了原则规定,并要求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职工代表比例的下限,因此,上市公司监事会中由职工出任的监事并不多,仅占全部监事的20%左右,并且当出现意见分歧时,上市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通常是采用一人一票的投票制度,职工代表的意见很难左右监事会的决议。至于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在监事会监督中就更难体现。因此,监事会的监督实质上代表的仅仅是大股东的利益。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环境的状况与德国公司较为接近,德国公司所倡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及其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基本构造很值得我们借鉴。 2、德国公司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监事会的监督在整个会计监督体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监督主体与决策主体分离从而使监督主体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是构建有效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企业监事会的监督与德国公司的监事会监督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实际运作情况很不理想,大多数企业的监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监事的遴选机制使得监事会无法保持其独立性;二是监事的专业素养不足,缺乏权威性,无法完成监督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重任。因此,切实保障监事会的独立性、提高监事的素质是完善我国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一个重要问题。 3、各种监督关系清晰、分工明确是构建有效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体制的关键 虽然德国公司同时存在着监事会审计、内部审计、独立审计、税务审计等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形式,但它们之间的职责关系却界定得十分清楚,从而使整个监督体系有条不紊、协调有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独立审计并非作为一种可以取代监事会监督的独立监督形式,而只是把它作为加强利益相关者会计监督的手段来使用,而且选择或聘请独立审计人的权力在监事会,这使得监事会的监督更为有效。我国《会计法》构建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将社会审计监督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相提并论,对此,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应当正确认识独立审计在整个会计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依靠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的监督来形成,独立审计则应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的一种借用手段来使用,而不应当把它作为第三种监督力量来看待。 会计监督论文:健全现代企业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 公司治理其实质就是一种制衡机制,它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前提条件下,由于股东对经理人的控制减弱,而形成的一种“以股东为核心的利害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现代企业制度均建立了以“三会”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机制,决策权和经营权得到最大化的发挥,但公司的监督机制仍不规范或比较薄弱。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研究和探讨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充分发挥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信息是企业向外界传递其经营、发展情况的重要信息,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投资者、债权人等的决策正确与否。 因此,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减少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利于企业内部的相互制衡,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会计监督的削弱不仅造成当前公司治理失效,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也损害了所有者的利益。 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必须与公司治理相结合,在内部成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对经理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重要工具,在外部成为政府、社会公众等监督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会计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在企业内部由于两权分离,相互制衡,股东必然会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行使自己的权利,加强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的会计监督。在企业外部,债权人为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也非常关注企业的会计监督;政府为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必然加强宏观会计监督。同时,还由于所有者自身素质或专业知识的限制,委托注册会计师代其进行会计监督,从而使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拥有了更为广泛的会计监督主体。 2.会计监督目的的普遍适用性。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会计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它不仅适用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而且能更多的适用于广大股东、债权人、社会公众、投资者等进行各种决策。因而,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会计监督的服务对象变得更为广泛,会计监督的目的具有了普遍的适用性。 3.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在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为适应新的公司治理环境,必将形成以所有者为主体的微观会计监督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会计监督相结合的新的会计监督体系,充分地发挥微观会计监督在经济建设的作用,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同时为满足股东、债权人、投资者、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不同要求,会计监督的内容变得更为广泛、深入、细致;会计监督的形式也将更为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 4.会计监督的独立性。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宏观上政企分开,微观上两权分离,使得会计监督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达到真正的独立。而且为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各方的需求,会计监督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出现,独立性更成为他们工作的灵魂。 在目前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其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目前“外部会计监督不力,内部会计监督缺失”问题,笔者提出从两个方面来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即宏观方面(外部会计监督)和微观方面(内部会计监督)的一些设想: 1.外部会计监督是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对社会总资金的运动和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和控制,监督主体主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加强外部会计监督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有关的会计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①依据《会计法》、《证券法》、《审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加快对证券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培育,健全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机制,并且通过法律法规的健全,确保社会审计的独立性;②制定和颁布《会计监督条例》等法规,为会计监督的实施提供完整可靠的法律依据,并保证会计监督人员的合法权益;③大力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会计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2)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模式。合理协调国家各有关职能部门(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等)的监督职能,避免重复监督而又监督不力。注重发挥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3)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尤其是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企业的会计信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社会信息,对社会的各方面都会产生直接而重要的影响;它也是社会了解企业的重要渠道,必然要受到社会的关注和监督。 2.强化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是对具体的企业经济活动及其结果进行的监督。 (1)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相结合,建立严密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实现其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保障。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企业应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不断深化企业的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充分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另一方面,为会计人员实施内部会计监督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需要注意:①合法性。应以国家的财经法规为准绳,制定合法而有效的企业会计监督管理制度。②严密性。监督管理制度应周全严密,不应出现控制或监督的空白。③适应性。符合本企业实际需要,并且随着企业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使其能够不断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始终如一地发挥最大作用。 (2)设置合理的企业会计及会计监督机构。在实行公司治理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设置合理而运行良好的会计监督机构是进行会计监督工作的基础。就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企业,董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或财务总监,由独立董事组成或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确保企业如实编制会计报表,披露会计信息。 (3)改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委托关系,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改变企业是会计人员直接委任者的关系,会计的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直接脱钩,变经营者委托为所有者委托。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让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4)加强企业内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的失真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这就需要加强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使会计信息质量从源头上得以提高。 会计监督论文:国家审计会计信息监督的制度基础 [摘 要]会计信息失真似是一种顽症,强化对会计的监督、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赖于建立一种有效;的会计信息监督机制,而国家审计无疑是这一机制中的重要内容。国家审计应选择合理的组织模式,以发挥国家审计会计信息监督的制度基础作用。 [关键词]国家审计 组织模式 立法式 所有权监督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监控多采取间接监控手段,会计信息也越发成为这些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者受托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进而作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本质描述和基本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会计信息与所反映的客观经济活动适当相符。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会计造假盛行,已成公害。琼民源粉饰会计报表的严重作假行为,制造了一个“中国股市的大骗局”,给众多的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1996年的“渤海事件”、1998年的“东北药事件”、“红光事件”等又何尝不是造成了这样类似的恶劣后果,尤其是震惊整个社会的银广夏案件,使得虚假会计信息成为广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果说这些是点上的问题的话,那么,下面的情况就具普遍性了:财政部从1999年起对全国不同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抽查表明,会计信息失真大有逐渐加重之势,会计信息质量越来越令人担忧。在美国,几个大公司会计造假丑闻也接连曝光,从安然到世通、从施乐到默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造假的数额一个比一个人,也给社会造成极大震动。 我们需要治理会计假账,防范会计信息失真。这有赖于建立一个有效的会计信息监管机制。在这个机制中,审计无疑发挥着独特的监管作用。审计是具有比财政、税务、银行等经济监督形式更大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形式,但又是实务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学科。研究审计无疑需要研究审计的技术、方法和技巧等,但是,欲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审计而言,必须研究和采取适宜的组织模式,审计自1983年得以恢复以来,我们似乎过多地关注了审计程序与技术,而对审计组织模式或体制的研究还不够,即使涉及也仅是不触痛处的。当今,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审计体制的改革也必须与其相配套。 关于审计组织体系,在理论上,尽管有多种观点,但却从未否认过“国家审计是主导”的基本观点,我国《审计法》规定国家审计应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家审计对于整个审计事业的发展和完善起着主导作用。我们需要研究审计组织模式,尤其需要研究国家审计适宜的组织模式。 二、国家审计的不同组织模式 国家审计机关是国家的财政经济综合监督部门,它代表国家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审计职权,履行审计义务。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存在诸多差别,所以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方式及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也存在很大不同。 在世界范围内,有四种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形式,并形成了相应的内部关系。 1.立法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机构,在立法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立法机构报告工作。在世界上,有相当多的国家都采用这种模式。但最早采用的是英国。1861年英国在议会下设立了决算审查委员会,实施审查国库收支的审计:工作,并向议会提出报告。1866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国库和审计部法案》,并依此法案在次年成立了国库审计部。这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式审计制度的诞生。美国是立法、司法和行政二权分立的国家。这三方面的权力分别由国会、法院和政府来行使。审计总署受国会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反映情况,独立于行政之外。美国这种体制的形成主要是受英国的影响,美国使得“立法模式”进一步完善,它与英国一起被称为“立法模式”的代表,因此,有人把这一模式叫做“英美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家审计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没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它们之间是相对独立的。 2.司法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审计机关建立在司法系统中,具有司法权。首先采用这种模式的是法国。1807年法国正式通过法令,决定新建具有司法性质的国家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是介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司法机构,它不归属司法部门,但拥有司法审计权。这种体制的总体目标是把国家审计管理法制化,以此来强化国家审计管理的职能。欧洲、南美和非洲一些原为法国殖民地的国家,如希腊、塞内加尔、阿尔及利亚等,由于受法国的影响,先后按司法模式建立起国家审计制度。除上述国家外,另一个较有影响的选择司法模式的国家是德国。在世界审计史上,法德两国的国家审计合称“大陆派”。这种模式·厂的中央审计组织和地方审计组织是没有领导和被领导关系的。 3.独立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国家审计机关既不隶属于立法机关,也不隶属于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具有超然独立性。日本采用这种模式。1889年5月, 日本根据本国宪法制定了《会计检查院法》。该法规定,会计检查院直属于天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1947年,修订了《会计检查院法》,这意味着独立模式的国家审计制度最终形成。修订的《会计检查院法》表明,会计检查院不再隶属于天皇,并独立于国会、内阁和司法部门。独立模式下中央审计组织和地方审计组织没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4.行政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系统,是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对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审计监督。这种模式的国家审计,其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差于立法模式的国家审计。世界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大都采用这种模式。这些国家采用非“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行政模式是与其相适应的。前苏联是较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欧各国在苏联的影响下也建立了苏式的行政模式国家审计制度。但后来有的东欧国家依照本国国情放弃或改变了这种模式,如南斯拉夫后来采用了立法模式。目前,某些北欧国家象瑞士和瑞典,其国家审计也设在行政系列中,具有行政模式的某些特征,但其审计工作又要向议会报告,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议会执行检查职能的附属机关。我国国家审计也采用了行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家审计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一般是有领导和被领导关系的。 综合而言,上述四种模式中的前三种属于独立型的,后一种属于半独立型的。独立测的国家审计机关较为符合审计的三者关系,即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的三者关系,在这些模式下,审计的所有权监督理论可以得到最为直接的体现,即国家审计机构接受公有财产所有者代表的委托,或直接代表财产所有者对公有财产的管理者和使用者进行审计监督,其结果是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都较强,尤其是独立模式,其独立性和权威性最强。行政模式之所以叫做半独立型,因为在这种模式下,委托者和被审计者有时是合二为一的,审计的三者关系不尽明确,其独立性和权威性是不如独立型的。尽管这样,国家审计机构的审计行为也是代表财产所有者并以其需要为出发点的,只不过它或多或少地还受到财产经管者的制约。应该说,某些国家之所以采用行政模式,是与其当时政治和经济体制及其他诸多客观情况相吻合的;如果舍此而求彼,反而适得其反。所以,无论是独立型,还是半独立型的国家审计机构,其设置都体现了所有权监督的需要。 三、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选择依据 一般来讲,设立审计组织是发挥审计职能作用的前提条件,而设立审计组织必须遵循一定的依据。 1.所有权监督的审计溯源理论依据 审计的溯源理论是关于审计产生利发展客观基础的理论。所有权监督作为审计产生利发展的客观基础,自然也是审计组织设立的理论依据。根据所有权监督理论,审计代表财产所有者进行经济监督,在监督的内容、方式及目标上,都应考虑财产所有者的需要或要求,这样,在设立审计组织时,就应以满足财产所有者的这种需要或要求为出发点,并以此作为审计组织设立的依据。首先,设立审计组织应在其隶属关系上考虑所有权关系的要求。我们已经知道,财产的所有权与经管权分离是审计产生的基础,不同的所有权应由不同的审计形式米代表。就内部审计而言,监事审计组织直接代表具体企业的股东集团(出资者所有权)的利益,直接隶属于股东大会;企业内部审计组织直接代表法人所有权进行经济监督,直接隶属于企业的法人代表。部门内部审计,有的代表出资者所有权进行经济监督,有的代表法人所有权进行经济监督,所以,隶属关系视所有权关系而定。其次,设立审计组织应在其作用的侧重方面考虑财产所有者的要求。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形式,可以在财务审计、[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等方面发挥其具体作用。设立的审计组织,发挥的作用是侧重于财务审计,还是法纪审计,抑或是经济效益审计,应考虑财产所有者的要求。在审计界,有人认为,审计组织设立的理论依据是独立性和权威性。实际上,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审计组织按所有权监督理论设立后所表现出的一种必然结果,而不是前提条件或理论依据。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监督,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涉或阻挠,组织独立是其具体表现之一。权威性是指审计在独立性的基础上所表现出的监督活动的高层次性和审计结论和决定在一定程度上的可信赖性。审计代表财产所有者进行经济监督,在两权分离的前提下,就使得审计在经济上完全脱离于被审计单位,不从事任何的经济业务,在组织上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隶属关系,它只隶属于财产的所有者。正是由于审计这种相对于财产经管者的超脱性,决定了其必然具有独立性。所有权与经管权相比较,所有权为经管权提供物质要素,并对其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约束,所有者可以对企业所获利润进行分配。所有[权是一种终级权利,它高于经管权,由此决定了审计所代表的所有权监督具有天然的权威性。正由于审计组织的设置必然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所以,实际设置审计组织时不能违反这一规律。 2.提高审计效益效率、明确责任、规避风险的审计目标理论依据 审计目标是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或期望取得的结果。对于具体的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或期望取得的结果,尽管有不同表述或观点,但有一点是勿容质疑的,那就是审计应高效益和高效率地实现其目标,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明确审计责任,规避审计风险。在弊端审计阶段,要高效益、高效率地查错防弊;在财务审计阶段,要高效益、高效率地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鉴证,以便为广大的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应作出投资决策;在经济效益审计阶段,要高效益、高效率地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分析和评价。在这些不同的阶段中,都应根据审计活动的具体内容和环境,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规避不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要高效益和高效率地实现审计目标,要明确审计责任、规避审计风险,就应设置或建立能满足这一要求的审计组织或机构,就国家审计而言,应设置适宜的审计组织模式。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制依据 设立审计组织应符合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在此基础上,还应具体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说,制定有关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应依据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这样看,设立审计组织似乎只要遵循了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就够了,但是,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作为设立审计组织的理论依据只是一种宏观要求,不能给予具体指导:而且,制定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除了遵循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以外,还考虑和兼顾了其他诸多情况和因素,例如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当时的审计环境等。所以,设立审计组织遵循法制依据与遵循所有权监督理论和审计目标理论依据并无重叠,更不矛盾。就我国而言,遵循法制依据设立审计组织体现在很多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了审计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了审计局或审计厅,确立了国家审计在隶属关系上的行政模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建立或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机构,该机构直接隶属于本部门或单位的有关行政或业务负责人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制企业设立了企业内部审计或监事审计机构,隶属于出资所有权或法人所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批准合伙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民间审计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业务。 四、我国现行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弊病和症结分析 我们有必要从这一体制的产生说起。八十年代初,特定的经济和政治形势促使我国经济理论界对建立我国审计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紧迫而又细密的研究,其结果孕育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审计监督制度。当时理论界就国家审计体制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将审计机关置隶于人大系统,以强调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将其归属政府,中央审计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经多方商讨后,1982年12月修改后的宪法对国家审计体制采用了后一种方案。 应该说,这一体制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合我国当时国情的。当时我们急需建立审计机关,考虑的着眼点是采用哪种审计体制更有利于迅速建立审计机关并及早发挥其监督作用。当时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都是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的,作为立法和权力机关的人代会及其常委会正值恢复与健全时期,采取行政式的国家审计体制是适当的。实践证明,这一体制成功地创建了我国的审计机关,走过了中国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的奠基阶段,并使国家审计的组织机构在规模上不断得到发展,管理上逐步得到加强。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对国家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越来越强调,对国家审计监督作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直沿用至今的现行国家审计体制越来越难以满足这种需要,其不适应性乃至弊病便逐渐暴露出来。 1.自我手术效应日趋严重 按照审计监督三者关系理论,审计机关作为审计监督者应接受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的经济管理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向委托者报告结果。而现行体制说明审计实质上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约束,经济运行的管理权与监督权集于一身,使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成为空壳,从而形成审计的自我监督、自我手术效应,并日趋严重,大大削弱了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2.监督领域的真空地带时有形成 由于监督的权威性较小,独立性较差,加上自身利益考虑,使得审计机关对同级被审单位几乎难以发挥监督作用,对有些重要部门和领域有时也不能或不敢涉足,如在政府决策失误、计划失调、财政收入流失、支出失控以及政府短期行为等问题上,审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监控作用。因此,审计监督出现真空地带,这种情形并不时发生。 3.以权压审现象难以杜绝 现行体制下,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与本级人民政府有着直接关系。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有时利用这种关系来干扰审计工作,致使形成有关方;面以权压审现象。 4.审计迁就变通行为已是无奈 从一定意义上讲,审计者与被审计者总是存在矛盾甚至冲突的,但问题的关键是怎样解;决这些矛盾或冲突。现行体制下,审计机关不能真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行使监督检查权,只能迁就变通,成为本级政府维护区域利益的工具,充其量也只能在极低程度上维系和约束着国家、集体和个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利益分配格局。审计的这种迁就变通行为并非自愿,实属无奈。 综合上述诸多弊病,其根本在于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不适应或已不适应审计发展和深化经济改革的需要,已到非改不可的地步。 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审计生命的根源。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上述弊病,其表层原因是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造成应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缺乏的缘由无疑是上述弊病的根本症结。对此,我们必须作透彻分析和研究。 1.历史环境的局限 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受特定环境的影响,审计也不例外。纵观新中国成立前的国家审计产生与发展过程,其领导体制一直是行政模式,即各级审计机关分属本级行政政权领导。我们知道,审计在我国奴隶社会的早期——西周便基于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了,此时的审计职权直隶于居百官之首、掌邦国之治的冢宰或大宰,而最终受制于朝庭天子。此时审计领导体制行政模式的采用是适合当时社会经济环境的。因为奴隶社会的早期,生产方式还很落后,经济活动还很不发达,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也只能在浅层次上得以分离,审计应该也只能归由阶级利益的统治者来领导。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审计监督越来越规范。这种规范性应体现在审计方式方法越来越先进,审计范围内容越来越深广,审计规划管理越来越科学,审计领导体制越来越合理。但遗憾的是,审计领导体制并未发生大的变化,基本上沿袭了审计萌芽与产生时的做法,只不过国家审计机构已有多个层次,领导体制也已形成一个网络。应该说,这是与我国整个社会制度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相一致的。国家审计领导体制的缺陷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因此,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国家审计在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上便受到很大影响和限制。 新中国成立时,由于受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国没有专门设置国家审计机关,其职能是由财政、银行、税务等经济监督形式代替的。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本世纪八十年代。1978年党的11届3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但开始时,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尤其是农村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还远未涉及和展开,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只是刚刚恢复。况且,经济体制改革也是任重道远的。总之,八十年代初期,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存在的缺陷和弊端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正是在这样的政治与经济背景下培育了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审计体制。尽管这一体制从一定意义上讲是适合当时政治和经济形势的,但它一产生,便带有一定缺陷,并逐渐成为一种致命因素——影响或削弱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环境影响和限制的结果。 2. 理论研究的不足 科学的理论是指导实践的重要武器。如果说现行体制产生之前,限于时间和各种因素,对审计理论未能作深透研究,那么,在此之后,这一工作的开展还不能适应审计发展的需要,就不能不说是一种缺陷了。长时间以来,我们偏重于审计业务具体操作技术的研究,对审计的深层次理论和关系到能否发挥审计真正效能的管理体制未作广泛的、有实际意义的研究,其主要表现就是对关系到能否使审计的独立和权威地位得到保障的、西方己作长时间研究并有广泛应用价值的审计三者关系理论,我们既没有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也没有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及时探讨,以致使我国的国家审计管理体制至今还不能完全符合这一重要理论。按照审计三者关系理论,审计机关作为独立的经济监督者应接收财产所有者的代表一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被监督者——各级政府及其所辖单位和部门的经济与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委托者、审计者和受托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我国现行国家审计体制所体现的审计关系实际上是二者关系,因为只有受托者和审计者,没有委托者。这就混淆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关系,违背了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由于审计理论研究的不足。实践就必然得不到科学理论指导,体现在审计体制上就是现在这种缺乏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的状况。 3.综合改革的欠缺 ll届3中全会以来的二十几年政治、经济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是不容置疑的。审计从无到有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就国家审计体制而言,也是历经几次改革的。如将中央各部委的审计机构由原来的纯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改为兼有外部审计的管理体制,即将中央各部委的审计局改为审计署的派驻机构,实行特殊意义上的双重领导:各级地方国家审计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在其工作辖区内设立派出机构;特别是,刚实行不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该说,这对增强国家审计机关的执法权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也不可否认,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各种改革措施有时缺乏有机协调,加之人们认识能力和客观环境的限制,使有些改革结果不能令人满意。就国家审计管理体制而言,虽经上述几项改革,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家审计独立性差、权力地位弱的问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利地位虽有所强化,但还未能跳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 的总体框架,未能摆脱其禁锢审计职能充分发挥的指导思想。这既有国家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不够的原因,也有审计与其他各项政治与经济改革措施之间缺乏综合协调的重要缘由。 4.自身素质的弱化 审计从其自身职能讲,应当具有较强的经济监督权限,但这一权限的行使,除了具备各有关外部因素环境外,还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与此相适应的素质。现行国家审计体制难以培养与造就高素质的审计人员,反过来,低素质的审计人员又加剧了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病。因此,当前国家审计人员的素质弱化也是造成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种种弊病的重要因素之一。 上述症结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地诱发并助长了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种种弊病。透视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病,分析其症结,目的是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 五、我国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选择 (一)确立科学的改革思路 根除现行国家审计体制的弊病,其根本就是改革现行体制,改革现行体制则必须把握一些基本原则,理顺总体思路。 1.总结历史,研究现在 上已述及,我国的国家审计体制自古至今都是行政模式,但这一模式在不同历史时期是存在很大差别的。这就要求我们比较这一模式各个历史阶段的不同特点,总结其经验教训,并对现行审计体制的每一细节及其与其他有关政治、经济管理体制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便在明古悉今的基础上设计改革方案。 2.立足现在,着眼未来 改革国家审计体制,消除其弊病,是为了摆脱国家审计的现实困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监督作用。但每一步改革都应不是权宜之计,要高瞻远瞩,着眼未来,使改革后的国家审计体制能较长时间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3.基于本国,借鉴他国 世界各国由于在政治、经济与法律制度上存在差异,于地理、历史、民族和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同,便使国家审计体制具有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特点。四大模式的区别在于将国家审计机关有的归属于立法系统,有的归属于司法组织,有的归属于行政机构,而有的置于完全独立的地位。应该说,四种模式各有优缺点,但比较而言,立法模式更为科学合理,更符合审计的三者关系理论,所以,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在设计改革方案时,应针对我国国情,借鉴这一模式,以使我国的国家审计体制逐步趋于合理。 4.尊重科学,注重合理 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必须依照体现科学规律的审计三者关系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合理的改革方案。合理性主要体现在改革方案应是可行有效的。 (二)设计理想的目标模式 国家审计体制既属于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也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内容。所以,改革国家审计体制,既要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又要满足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健全、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和完备的法制机制在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并监督国家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实现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从而使整个政治体制富有效率和充满活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开发与使用各项经济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达到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根本措施是放权、分权与责任制约。放权,要求从总体上使我国的政治与经济生活处于一种“宽松、自由”状态;分权,要求各项政治与经济工作职责明确,权限相宜;责任制约,要求从宏观与微观上使各个岗位、每项工作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 所以,设计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目标模式时必须与上述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相协调,并充分体现放权、分权和责任制约的要求。根据这一要求并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和思路,我们设计出下列理想的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目标模式。 (1)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立最高审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计院,取消国务院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高审院负责对国务院及其所辖部门进行经济监督,实行与高法院、高检院相同的管理体制,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在权限上相似,在职责上侧重于经济监督。 (2)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下设立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院,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下的审计局或审计厅。地方各级审计院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进行经济监督,实行与本级法院、检察院相同的管理体制,即各级地方审计院既隶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又要接受上一级审计院的领导,在权限上相似,在职责上侧重于经济监督。 (3)在一定时间内保留中央各部委、地方各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大城市的审计派驻或派出机构,使其继续负责对本部门或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经济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但在关系工归属于设立派出机构的审计院,各部委、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应积极协助和支持派驻或派出机构的审计工作。待时机成熟和条件具备后(改革后的国家审计体制走入正规),再取消派驻或派出机构。 (4)高审院、地方各级审计院及派驻或派出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或在特定时期内设立若干或特别职能机构,并使其职责分工,岗位明确,工作配合,相互牵制,以形成高效、协调的组织网络。 这一模式的确立,符合审计三者关系理论,确保了审计机关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其综合的、高层次的经济监督职能作用。它不仅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也与国际惯例相吻合,符合世界审计发展的趋势。但是,这一模式确立后,需要在其指导下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而具体改革方案存在一个逐渐完善的磨合过程。这一问题就需要在实施环节解决了。 (三)规划合理的实施程序 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一般包括五个阶段: (1)设计阶段。在这一阶段,应在上述目标模式指导下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并应经过初步论证,以奠基础。 (2)试行阶段。在这一阶段,对设计好的改革方案,应在特定范围内进行一点或多点试行,以求稳健。 (3)总结阶段。在这一阶段,应对试行阶段正反两方面的结果进行科学总结,并对原方案进行修正,以求准确。 (4)推广阶段。在这一阶段,应对修正后的改革方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速度,以求高效。 (5)完善阶段。在这一阶段,应对推广后的改革方案,针对新时期出现的各种情况,不断补充和完善,并加大实施力度,以求健全。 上述三个对策构成一个整体,运用时,必须将其予以综合,以发挥其合力作用。 (四)建立保障机制 为了确保立法式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建立与运行,必须建立起保障机制,主要包括适时修改《宪法》和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加速我国整个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使国家审计组织模式的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协调进行等。改革现行国家审计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而这一工程的完成,需要研究诸多理论问题,解决许多实际矛盾。 会计监督论文:试论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提出建立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将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其中,内部会计监督机制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建立的一系列管理方式,包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会计、审计诸方面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本文着重就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问题进行探讨,以求不断强化管理,保证会计工作权利,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一、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单位负责人 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单位负责人要不断提高执行财经法纪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理顺会计工作关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确保《会计法》和各项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 2、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的监督制约程序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程序明确,实施内部审计的办法与程序明确。 3、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经常了解掌握会计工作情况,帮助会计人员解决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单位内部为会计人员实行有效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带头执法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作为单位负责人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应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切实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努力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实施全过程控制的财务管理 财务与会计是属于两种不同层次的活动,它们应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财务管理就是组织单位资金运动、处理资金运动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1、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财务管理的重点由资金管理转向财务会计监督,进而转向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形成的控制系统。通过对经济活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促使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2、实施对资金运动过程的监控。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施对经营资金运动过程中的监控,包括有计划地筹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与经营决策,实行事前控制,对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财务监督,按照规定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等。 3、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实现财务管理任务的关键是要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包括进行财务预测。制订财务计划、组织财务控制、开展财务分析和财务信息反馈、实行财务考核等等,保证各环节的衔接,保证经济活动的连续性。 4、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主管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有合格的总会计师、财务科长等财务主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财务主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应做好对财务主管人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理论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考核和培养,达到全方位的综合性素质。 三、设置合理操作规范的会计管理 根据会计工作客观性原则应设置合理的会计岗位,做到按事设岗、按岗设人,人员精干、各司其职,达到会计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过程管理的有效实施。 1、注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作用。会计岗位设置中应注意横向与纵向关系上的相互牵制作用,以便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预防发生错误和弊端,做到防患于未然,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与完整。 2、认真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与基本操作要求,要把经济活动中与会计有关的重复出现的经济业务按照客观要求来规定其处理程序,使会计业务处理规范化、标准化,避免会计工作手续不严与职责不清的现象发生,务使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限期达到规范要求。 3、建立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应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会计核算的方法、会计帐簿设置与记帐要求等内容。通过会计处理程序控制、手续控制和复核控制等措施,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达到真实、及时和完整。 4、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系统作为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体系,主要体现在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与会计报表三方面。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会计帐簿是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并通过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报告。通过规范的会计技术处理,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由单位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的专职审计人员进行的审计,主要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有助于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1、规范审计行为,突出评价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企业经营决策依赖于对经济活动的执行及其结果的客观检查和评价等信息的反馈。要拓宽内部审计领域,规范审计行为,逐步建立内部审计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审签制度,突出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 2、明确工作重点,发挥内审作用。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要积极参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从经济活动的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并要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决策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3、做好后续审计,实施审计认定。内部审计管理应建立对审计事项的后续审计制度,对单位重要经济活动、重大资产重组和经营结构调整实施跟踪审计方法,通过后续审计对其帐务处理的合规性与合法性进行审计认定,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规范性。 4、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内审效率。随着企业经营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内部审计工作要引进现代管理理论,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积极加快计算机审计的应用,不断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和内部审计管理水平。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加强诚信教育 构建和谐社会 论文关键词:重要性 学校诚信建设 家庭教育 诚信自觉 循序渐进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以加强诚信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谈了以下两个方面:一、从大处入手应加强学校诚信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培养诚信意识。二、落实到具体做法应讲究低起点、实内容、有针对性并能循序渐进。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这种美德的核心是真诚。诚则实,不会弄虚作假,吹牛奉承;诚则信,不会出尔反尔,撒谎骗人;诚则顺,为人真诚而办事顺利。中国人从古代便流传下来一个“狼来了”的故事,它告诫人们:一个不诚实爱撒谎骗人的人,最后会失去求援丧失生命。 一、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自古以来,诚信一直是取得他人信任的基础,是做人的根本和道德的要求,不管各行各业或是年幼老少,都应遵守“诚信”二字。事实证明,一个小学生不守诚信,他将养成不诚实的坏习惯。“诚信”二字非常重要,不得忽视,它几乎渗透到每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小到说实话不说谎,遵守时间,大到对祖国,对工作的忠诚。 “人无信不立”正如“自食其言”的故事,一个说话不算数、不守信用的人,必然会引起大家强烈的反感,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损害自己的声誉,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相反诚实守信的人,会使人对你产生敬意。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晏殊,因为他的诚实,而受到皇上的赏识重用;学者宋濂,虽然家境贫寒,但由于他的守信,人们都乐意资助他。 二、诚信教育的落实点 铸造诚信社会风尚,应从小学生做起。首先,孩子是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现在的孩子们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诚信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将来。第二,小学时期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不易蜕变。第三,对小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不仅重要而且紧迫。他们欺骗老师、欺骗家长、欺骗同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更可怕的是,某些同学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认为,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必须从长远着眼,从细处着手。 一是加强学校诚信建设。在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中,学校承担着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的诚信形象,直接影响着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因此,学校要树立以诚信为本的观念,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种种不诚信现象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学校诚信教育也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号,停留于课堂灌输,停留于形式,而应从学校管理、教师形象和领导形象上做起,以学校的诚信、教师的诚信和领导的诚信来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和引导学生。 二是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家庭道德教育薄弱是最不容忽视的问题,家长乃至家庭成员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孩子的成长、性格的养成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确立,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家长,应该为子女创立高尚的标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孩子的楷模,积极介入对孩子的品德教育,自觉抵制媒体的负面效应,协调学校做好教育工作。总之,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方力量协同工作,充分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合力,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三是培养学生的诚信自觉。学校应该从小做起,除了要在课堂上向学生教授书本上有关诚信的内容外,还应该把社会当作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大课堂,教育学生要用科学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去看待社会上出现的诚信缺失现象,让学生逐步树立起“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诚信教育,还不应把起点仅仅放在要不要诚信上,而应该让学生思考怎样建立诚信,使社会多些诚信。让学生从社会责任感的高度设计诚信社会,由此培养思想独立和精神自由,培养道德的自觉。 三、诚信教育的几点方法 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还应以《新课程标准》、《德育大纲》为依据,遵循学生认知发展的规律,科学、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是从简起点。小学生涉世不深,心地纯洁,没有复杂的生活经历和丰富的人生体验,一些"唯天下至诚,唯能尽其性"之类的道理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晦涩难懂。因此,教育时,应根据他们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比如,以"不说谎话,做个诚实的孩子"起点,使他们懂得这是诚信品格的最基本要求。不说谎话,就要说真话,说实话,如承认自己的错误、敢于说出事情的真相,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从小养成诚实的品质。 二是从实抓起。诚信教育要从小事抓起,抓点滴,才能知微见著,在我们的小学教材中所叙述的很多事例包括名人故事,都非常接近学生的生活经验,是他们喜闻乐见的。教师可以利用这些素材,通过形式多样的方法,丰富多彩的活动,适时地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当教师根据教材举征引申、补充事例时,也需要着眼于学生的生活实际,用学生看得见、想得出的事例来引发共鸣,以求认同,特别是用学生身边的鲜活事例来进行诚信教育,这样往往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从点落实。在实施诚信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针对学生道德实践中的错误认识和行为,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有些学生认为做错事情的时候,自己能够主动承认就是诚实的表现,帮别人隐瞒错误则是讲义气的表现,教师在教育时要深入挖掘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源,利用学生熟悉的身边的事例。通过学文明理,使学生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讲义气。其次,针对现在学生比较流行的享乐主义思想、虚荣心理、嫉妒心理等不良表现,教师应及时进行教育引导,让学生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真正让"诚信"成为时时、事事、人人的行为规范。 总之,诚信是小学生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道德基础。诚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要求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必须从多角度钻研小学生教育问题,研究加强小学生诚信意识的措施,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方略,以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为出发点,逐步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品质,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 诚信教育论文:谈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述评 论文关键词:诚信教育 述评 制度安排 环境建设 论文摘要:虽然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广泛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这集中表现在诚信教育的措施不力和有效性程度不高两方面,而其所以如此又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本文在分析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概况的基础上,指出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制度安排及评价和环境建设两方面作进一步研究。以期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科学性,增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 一、 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概述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的基本情况 其一,多领域、多视角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首先,研究者从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多学科角度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研究其次,结合教育对象不同的特点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包括依据各专业、各不同性质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大学生群体的特点开展诚信教育研究。再次,注重研究市场经济、时代特征与大学生诚信教育之间的关系。 其二,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及其原因。研究者普遍认为,部分大学生不同程度的诚信缺失表现在学习、经济、网络生活等各方面。而导致大学生缺乏诚信的原因亦是多方面的,集中表现为:学校诚信教育的弱化;家庭中诚信教育的失位;社会环境尤其是网络生活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即大学生自身缺乏必要诚信道德修养。 其三,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学理分析。研究者普遍认为,对大学生而言,诚信教育是大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它是大学生自我实现的必然途径,诚信教育对他们道德人格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高校而言,大学生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的基石,切实有效的大学生诚信教育能优化高校教学环境,推动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对社会而言,它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并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及主体内部和谐的内心环境,它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的重要手段。 其四,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则、方法、途径等做出理性设计。比较完整的论述大学生诚信教育原则和方法的是陈玉平,在《试论高校诚信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载《铸魂·艺术·魅力》)中提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则为:大教育原则、主体性原则、层次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实践性原则、与时俱进原则;方法为:灌输教育法、榜样启迪法、实践提升法、师德垂范法、环境熏陶法、生活渗透法。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缺乏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及其评价的系统研究。 大学生诚信教育是传承传统诚信美德的重要手段,但研究者对传统诚信的学理分析不全面,从而导致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及其评价的研究缺乏系统性。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传统诚信伦理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必须继承传统作为德性伦理的诚信美德;另一方面,也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传统诚信美德。传统诚信作为德性伦理应转向现代的规范伦理和制度伦理,依靠 自律实现其价值的诚信应转向依靠 自律和他律相统一的实现手段的诚信。虽然很多研究者认同大学生诚信教育必须依靠相应的制度保障,部分研究者亦初步提出了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但并没有明确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的内涵,亦没有着重指出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建设应遵循的理念及其所要实践之内容。 其二,缺乏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的系统研究。 很多研究者认识到要改变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这一状况,必须依靠大学生诚信教育本身的完善,包括教育方式方法的改革,教学内容的调整等。这种思路无疑是对的,但仅仅依靠教育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积极效果还面临社会不诚信环境的消解。基于教育和环境的辩证统一关系,如果环境影响与大学生诚信教育在方向上和性质上一致就能够强化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反之,就会消解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有研究者经过调查认为,环境与教育的影响比例是 8:2。诚信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关键的原因在于教育环境发生变化 ,环境影响力增强。因此,大学生诚信教育要高度重视环境的影响,直面社会开放和价值多元的现实。在多样化的教育环境中,帮助学生正视道德冲突,掌握道德智慧,锻炼道德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 以道德规范形式存在的诚信和大学生诚信教育采取的是规劝的形式,在“应当”层面上影响大学生诚信道德品质的养成,其作用究竟如何发挥全凭大学生的自觉性。伦理制度在肯定大学生自觉性的基础上,通过“必须”的命令形式“逼迫”大学生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保障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顺利实施。因此,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就是在遵循正义的制度伦理基础上安排相应的伦理制度,它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大学生诚信制度,另一个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 (一)大学生诚信制度 其一,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制度。诚信档案制度旨在探索一套完整的诚信监督机制。每份档案中的诚信奖惩条款涵盖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考勤、纪律、作业、考试、借贷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学校可根据学生以上具体表现考核,学生毕业时以学校和学院同时签章的形式对该档案进行公证。 其二,建立大学生信用制度。信用本来是道德层面上的规范,但是一旦道德难以维持信用的时候,就需要把信用建立在制度之上。在高校,要建立学生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定期、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信用状况,详细、及时地记录、反馈、监察、纠偏、指导。 其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目前,在人力资源市场供大于求的压力和切身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大学生择业时不惜伪造各种获奖证书、优秀的学习成绩单、丰富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虚假的学生干部头衔等。同时一些高校也为追求高就业率以期增加竞争资本,对学生择业上的失信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鉴于此,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即学校向用人单位公开学生的实际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奖惩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 其四,建立诚信激励机制。目前最重要的是要让大学生感受到说实话比不说实话好,按要求做比不按要求做好。激励机制的设立应达到这样的效果:学生因其行为选择而获得心理坦然和精神满足或心理不安和良心自责;学校对学生行为选择进行精神褒奖和物质奖励或道义批判和物质惩罚。大学生大部分是讲诚信的,对所有诚信学生进行物质奖励是做不到的,但必须进行精神荣誉奖励。另一方面对部分失信的学生必须进行惩罚,特别是道义上的批判。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 其一,针对学生的诚信管理制度。首先要确立管理就是为学生服务和促学生发展的理念。其次,确实让学生参与到管理制度的设计与评价中来,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年级设置相应的制度。 其二,教师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教师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诚信的管理制度 ,也就是师德管理制度,主要是建立相应的师德评价制度。另一个是诚信教育的教学及管理制度。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制定全面的具体的诚信教育目标,合理安排诚信教育的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将诚信教育纳入各部门各环节的活动中。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诚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后勤管理制度的诚信教育作用,建立相关诚信教育教学的管理制度,发掘各门课程的诚信教育功能,促使教师的诚信教育职责落到实处。 三、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总体上是健康与积极向上的,但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多元价值观的冲突,由。此而产生的不良环境严重阻碍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正常发展。 (一)市场经济的二重性与法制建设 目前,市场经济中存在诚信原则作用倒置的状况,失信不仅不付出交易成本,反而获利,而诚信反而要付出很大的交易成本,利益受损。在此环境中,人们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越来越倾向于“经济人”,其行为也逐渐的功利化。部分大学生受到影响,在“经济人”与“道德人”、趋利和趋义之间,很多大学生选择了趋利的“经济人”这一角色。从而导致欠款不还、随意毁约等诚信缺失现象的产生。如何建设诚信的经济环境,除了继续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外,还需要另一只“看的见的手”来调控,那就是法制。为此,首先是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下,使失信行为的交易成本远远高于其收益。同时,培育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用法律精神引导人们特别是大学生讲法、守法,把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统一起来。 (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与权力监督 作为现代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政府的诚信建设对整个社会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诚信建设过程中,政府直接左右诚信建设其他因素发挥作用,无论是诚信建设中的制度性约束还是非制度约束,最终都需要在政府引导下才能顺利的实施。一旦政府不守信用,它对社会信用的损害将是致命的。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说:“当社会暴露巨大的丑闻,一些伪善的把戏被戳穿,大家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这将导致社会道德水平的迅速降低。” 政府公信力下降及部分政府官员不诚信的状况无疑会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对象的思想产生重要的影响,造成部分大学生不相信诚信教育,更谈不上接受诚信教育。政治环境对大学生诚信教育产生影响最为直接,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性,有必要建设诚信的政治环境。首先,制定或完善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促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其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美国早期传媒业有影响的人物普利策曾把舆论监督形容为“第四种权力”。 (三)网络的诚信失守与多元对策 大学生属于最早接触网络的一批人,学习、生活、网络已经成为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活动的固有模式,网络环境对他们的影响是最迅速、最直接的。虽然网络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究其本质来说它是人类社会交往的一部分,但网络还具有很强的虚拟性,这种虚拟性使得本来应该在网络中确立的诚信原则缺位,网络成为社会诚信问题的 “深度受灾区”。对现实生活来说,网络中的诚信缺失影响青少年的社会化,进而影响当前和谐社会建设。建设诚信的网络环境,总体上说,首先要完善网络技术,用技术控制网络失信行为。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律,用制度、法律规范网络行为。第三,培育网络道德体系,促使网民诚信内化。第四,采取现代的教育方法,进行网络诚信教育。 诚信教育论文:浅谈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 诚信教育 建议 论文摘要:本文较系统地阐述了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出现不诚信的原因,同时亦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多,政策上又大力倾斜,很多大学的招生更趋向于宽进严出了。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我国教育事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高校大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作为培养大学生做“四有”人才的阵地,该如何抓住机遇、去迎接挑战?笔者仅就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中应该重视的有关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供同行参考。 一、大学生在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考试作弊,屡禁不止 尽管学校制定了严格的监考制度、考场纪律,而且对监考老师的职责也有严格的考核,但学生的作弊方式还是层出不穷,无奇不有,作弊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笔者曾在与学生座谈时听到这样的声音:过去作弊者被发现其自身感到羞愧,要承担很大的舆论压力,而现在周围人对作弊者的行为表示理解,甚至可以抱以同情,我不作弊人家作弊,对我不公平等。对学生而言,不断发展的通讯技术大大降低了作弊的“成本”,这个成本不仅是操作手段上的,周围学生的看法、舆论的宽容是一个更重要的方面。而当前大学生的作弊现象也由“个别”迅速发展成为“群体”或“团体”作弊。 2、抄袭成风,瞒天过海 抄袭他人的作业,文章从期刊、报纸摘录或网络上下载作为自己的论文,做实验把实际数据“调整”成自己所需理想状态的数据等。在学术诚信上,学生往往对于教师和他人的要求高,对自己的要求低。不少大学生并未确立严肃的学术观,未掌握做学问的方法与途径,“剪刀加浆糊”的学习方式被相当一部分学生认同。 3、求职履历,弄虚作假;就业签约,无故悔约 随着高校扩大招生,大学生毕业面临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有些学生在求职履历上大做文章,涂改成绩、夸大事实、制造假证件、虚构经历,绞尽脑汁玩手段。就业诚信调查资料显示,高达60%以上的学生认为求职过程中简历的适当修饰是可以理解的;而更有相当数量的学生认为就业签约后再找到自己更满意的单位然后违约是可以理解的。 二、大学生出现不诚信原因的剖析 大学生亦是社会中的群体,同样受社会各种思潮和现象的影响。大学生出现不诚信现象的原因在于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以及教育内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 1、社会上不良现象的影响 现实社会中的失信之风、不文明之事被有些大学生所接受和效仿。在日常生活中,眼花缭乱的虚假广告、随处可见的假冒伪劣产品;还有企业、经营者的拖欠赖帐等;在法制领域,目前我国还没有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没有失信惩罚机制,在公民诚信体制上国家在立法、司法、执法上没有达到很好的统一。这些社会中的不诚信现象,即使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也难免不受其影响。加之,大学生受到生活经验的“教育”,老实人总是吃亏,尤其是吃眼前亏,遵循诚信法则的人并不能得到太多的实惠,相反那些处处行事与诚信相悖的人常常能够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这些对于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极端不良的影响和诱惑。 2、重智育轻德育的影响 长期以来,家庭和学校教育中强调的是智育教育,灌输的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思想,即只要学习成绩好,不管道德、品质高不高。近些年,学校也在不断开展德育教育,但往往也只注重受教育者对社会的绝对服从,而不够重视学生道德认识、道德态度和道德行为的统一。对受教育者来讲,更多的是一味的讲大道理,而对大学生的生活细节和身边小事的教育不够。另外,教师台上红色旋律,台下失信作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如何培养出学生诚信的品格呢? 3、教育方式、方法及机制等方面的影响 众所周知,近几年不仅是高校,各类各级院校都十分重视学生的诚信教育,大有从娃娃抓起之势,然而收效不佳。笔者认为现有的诚信教育收效不佳的原因主要有:(1)学校不够重视教师的诚信素养、教育价值观、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在诚信教育中的作用。(2)教育方式、方法简单,大多以灌输、说教为主,将德育教育视为政治说教,或把德育教育当作知识“传输”,忽视情感教育。(3)学校在具体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未能引入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范畴,也使得学生诚信意识不强。 三、关于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领导 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之后,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道德文明建设出现了新的面貌。时任中央总书记同志“以德治国”政治思想的提出,中共中央《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的,给我国的道德建设提供了新的指导思想和新的实施方案,为今后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精神基础。 对此,高校各级领导一定要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德治国”的政治思想,从深层次去理解《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同时,提高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的认识,自觉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武装领导干部头脑;强化公仆意识,教育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把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寓于到日常工作中去,并不断加大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力度,加强领导,善始善终。 2、解放思想,拓宽诚信教育工作的思路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思想上更要适应新发展、新观念,思想要解放些,眼界要开阔些,走出狭小意识,把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放在国家人才培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去进行,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拓宽诚信教育工作的路子,深化大学生诚信实践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校园氛围。 首先是应当充分利用学生课外活动,充分依靠全体教师,特别是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依靠学生的各种组织,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深入细致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诚信教育,一方面引导学生进行诚信道德修养,如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让同学们在深情款款的演讲朗诵中、在趣味横生的小品游戏中、在热烈参与的发言讨论中明白,只有诚信待人,才能融于班级、融于学校、融于社会、融于生活。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广播、板报、校报等正面舆论引导人,用诚实守信的榜样鼓舞人,用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的反面教材警示人。以形成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氛围,让学生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受到教益。 其次是积极与校外相关单位联系,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聘请企业知名人士到学校指导诚信教育,讲授一些诚信方面的正反案例;也可组织大学生到讲诚信、重信用的企业参观学习。现在社会上许多生产、经营者已经充分认识到诚信对于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向社会和消费者承诺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商品品牌。市场经济活动实践告诉人们,具体的商品是有价的财产,而诚信的声誉则是无价的财富、是未来的财富,使学生直接感受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本质和公民职业道德、企业诚信文化的氛围。 3、建立良好的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建立规范有序的诚信教育管理工作机制,是落实好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目标的必要保障。 一是要健全学校诚信教育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如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机构和责任部门和辅导员等组员的工作机构;研究制定诚信教育规划和诚信建设考核办法,并就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在学生中建立监督队等,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 二是要加强常规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一系列校园管理制度,如德育工作制度、班级管理制度、学生日常规管理制度、课外活动制度等。总之,要把诚信建设任务纳入分级目标管理体系,同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学校诚信教育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进行。 总之,“诚信教育”或者说“育人环境”是一个广泛的、多层次的系统工程,包括学校、社会和家庭的方方面面。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效果从大方面来看是事关国家的繁荣富强、民族的兴旺发达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的大事,站在学校、学生角度来讲是事关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学生的前途与命运的根本任务。对此,我们全体高校教育工作者都应该重视大学生诚信道德建设,并积极探索诚信教育的新方法、新举措,真正培养出新一代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共创新时期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大学生的诚信缺失与诚信教育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 诚信缺失 诚信教育 [论文摘要]诚信是公民基本的道德规范,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当前,大学生群体存在一定程度的诚信缺失。文章分析了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与原因,探索了诚信教育的途径。 诚信作为公民道德规范,其基本内涵是诚实、不欺骗、遵守诺言。在中国漫长的以儒学为主要指导思想的传统社会中,诚信曾发挥过积极有效的作用。现代社会,传统诚信道德得到了继承和进一步的发展,诚信不再只是一种道德义务,而是已经成为伦理、经济、法律等社会义务的综合规范,成为最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之一,是现代社会文明和社会秩序的必要条件。继承传统美德,规范道德行为,文明懂礼,诚实守信,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但是,面对社会上的造假和腐败等一些不良风气,被视为一方净土的大学校园也出现了诚信缺失的问题。因此,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探索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途径,已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当务之急。 一、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与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1.抄袭作业之风比较严重。在大学制订的教学计划中,给学生留有很多的自习时间用来预习、复习课程或涉猎课外知识。但现在,有很多学生把这些自习时间用来打牌下棋、上网聊天、外出游玩和打电子游戏等,等到要交作业时,这些学生便借其他人的作业,花上一二十分钟完全抄袭过来就算完事。这种行为在大学生中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 2.考试作弊之风屡禁不止。尽管各高校都制定了严格的监考制度,不仅对考场纪律有严格规定,而且对监考老师的职责也有严格的考核,但学生的作弊方式还是层出不穷,无奇不有,作弊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成为各高校十分头疼的事情。 3.在求职履历上弄虚作假。随着高校扩大招生和劳动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以及受到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学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有些学生为了在求职过程中增加成功几率,在求职履历上大做文章,涂改成绩,夸大事实,制造假证件,虚构经历,绞尽脑汁玩各种作假手段。 4.不如约归还助学贷款。为了保证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涉及面广、支持力度强、深受广大学生欢迎的重要举措。国家推行政府贴息助学贷款政策,无须抵押,是对贫困学生的一种关怀。如期还贷,靠的正是学生的诚信,以及学生应该拥有的一颗对社会的感恩之心。但不少贷款的学生却不如约还贷,结果往往让学校和银行处于尴尬境地,这是大学生诚信素质低劣的重要表现。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对大学生的诚信缺失,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大学生道德品质的下降,而应理性地分析深刻的社会背景和诸多的现实原因。 1.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当代大学生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在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同时,也深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新观念、新文化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趋势日趋明显;另外,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西方的文化、价值观念也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当中,使他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这些新变化使得大学生在认知中产生了一种错位,那就是不诚信已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甚至是获得更大利益回报的一个途径。这种负面效应的影响,对大学生心灵的腐蚀是不可低估的。 2.家庭教育对学生诚信品德形成的影响。中国的家庭教育长期以来所强调的是智育,只要得高分、进名校,其他方面都是次要的,甚至是可以忽略的。因此导致在对子女的教育过程中,有的家长只重视学习成绩的好坏,而忽略日常对他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对子女平时的不诚实行为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有的学生家长不能以自身的行为影响子女,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诚信缺陷也是导致部分学生诚信危机的原因之一。 3.学校教育制度的偏差。制度是一种无形的环境,公正的制度对于建设良好的学校道德风尚有着一种润物无声的力量。但是,许多高校的教育制度却长期存在着一些偏向,影响了学生诚信素质的培养和诚信品质的形成。第一,学校德育目标过于笼统,层次不清,序向不明,不能反映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可行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第二,学校为求生存和发展,重智育而轻德育,弱化学生的思想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格,德育工作流于形式。第三,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渠道单一,内容抽象,脱离实际,只重思想灌输,轻道德践行,使许多学生对德育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知性的层面上,而没有达到理性的理解,更没有形成内心信念和行为习惯,以至于出现学生“知其不善而为之”的现象。第四,学校德育评价制度不力,并且缺乏常规性的检查和监督。大学生诚信失范现象的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失信者预期失信成本小于守信成本,而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 二、探索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途径 (一)开展诚信教育,切实提高大学生诚信素质 由于大学教育长时期的封闭性,诚信教育显得较为抽象。但是近年来,随着信用贷款进入校园,随着学术腐败的不断发生,广大教师、学生的信用便受到来自银行、用人单位、科研单位、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种条件下,诚信教育则显得具体而紧迫。因此,必须尽快在高校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把诚实守信内化为大学生的行为准则。要提高大学生诚信素质,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培养大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平等竞争的意识、独立自主的人格和对规则的虔诚态度。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发优秀民族道德教育资源和优秀的道德教育资源,利用各地、各高校的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对大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从而打好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坚实基础。高校还应充分发挥校园网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开发健康积极的信息资源,使网络成为高校一个新的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 (二)建立诚信评估机制,为诚信建档 信用本来是道德层面上的规范,但是,一旦道德难以维持信用的时候,就需要把信用建立在制度之上。当前社会上之所以存在大量信用缺失现象,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而失信者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得到了不应得的收益。因此,制定和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规则体系,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惩罚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治,并对诚实守信者予以奖励,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同样,在高校,也要建立学生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定期、全面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信用状况,详细及时地记录、反馈、监察、纠偏,指导学生诚信行为,促进学生诚信习惯的养成。这样有助于在校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并且带动整个社会信用理念的提升与诚信氛围的营造。从现行的教育机制看,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因此,高校必须营造信用环境和信用机制,使它能够约束大学生的各种行为。要将大学生在校期间遵守纪律、契约等行为进行认真归纳分析,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并在每学年对大学生的信用指数进行评估,将其作为大学生评优、进行信用贷款等行为的主要依据。 (三)狠抓落实,持之以恒 对大一、大二学生进行基本的“诚信”教育,要让其清楚“诚信”的含义,“诚信”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潜心学习,诚实应考;对大三学生进行专业方面的“诚信”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诚信”教育;对大四学生,要着重进行面对社会的“诚信”教育。这既可使他们在进入社会之前接受扎实的“诚信”教育,又是对大一、大二、大三学生“诚信”教育的继续,要教育大学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去迎接社会对自己“诚信”意识的检验。 (四)加强实践,务求实效 要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和体验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与实践中体会明礼诚信的具体含义和做法,亲身体验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当今的大学生面对着就业竞争等种种压力,使他们把分数看得更重。因此,考试作弊、作业抄袭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已使校园这一片净土一度出现了“诚信”危机。市场经济竞争的残酷性,使校园里的部分大学生变得日益“现实”。功利主义的盛行容易使学生强调眼前的物质利益,强调自我发展,容易将自我价值的实现极端化,甚至不惜侵害他人利益。也使少部分人的学习动机、择业动机、入党动机等蒙上功利主义色彩,使人急功近利,有时甚至为了满足自己的当前利益,不惜以身试法。因此,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让学生深刻明白当自己作弊、抄袭时,早已经失去了人最宝贵的东西——“诚信”;同时,要结合节日和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明礼诚信”的意识教育,加强实践,务求实效。 (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创建良好的校园风气和育人环境 要加强宣传导向,在全社会开展诚信教育,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功能,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批判各种不诚信的行为和观念,最终在社会中形成健康的道德评价体系。高校应致力于建设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把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切入点,加深学生对诚信这一基本道德规范的理解,使学生能渐渐学会宽容和尊重,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高校自身要树立良好的形象,按章办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教师要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实事求是,保持良好的师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牢固树立“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观念,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诚信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诚信教育既是全世界的事情,也是全民族的事情。诚信教育迫在眉睫,但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已经进入信用时代,高等学校必须站在时代前列,培养具有信用素质、诚信精神的人。开展“诚信”教育是现代高校进行道德教育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个需要学校、社会、家庭相互合作、共同探索的新课题,要求我们每一位教育管理工作者、每一位公民都能够坚持以“诚信”要求自己,以“诚信”来对待别人,让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美德成为高校每一位大学生的自觉行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培养大学生“诚信”美德之目的。 诚信教育论文:构建我国高校会计诚信教育体系的设想 【摘要】会计诚信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会计教育界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应从源头进行会计诚信教育,构建高校会计诚信教育的体系,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会计队伍。 自从国内外频繁曝出会计造假丑闻之后,会计行业的“做假账”与“诚信”问题已成为人们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不禁要问会计行业为何不诚信,为何要做假账,从而引发了人们对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中国会计已面临诚信危机的严峻挑战。尽管会计诚信的失落有其经济、社会等诸多原因,但作为会计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反思在会计教育中会计诚信教育的缺失。高等学校会计专业担负着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会计人才的任务,高校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大部分将走向会计工作岗位,从事相关的会计工作,他们在高校所接受的专业教育、素质教育以及他们在校期间所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必将对他们今后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会计职业道德等产生深远的影响。高等学校作为会计人才的培养主阵地,作为教育源头,加大会计教学中诚信教育的培养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当前高校会计诚信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诚信教育缺乏应有的“土壤” 美国会计教育改革委员会一号公告中指出“会计教育的目的不在训练学生毕业时即已成为一个专业人员,而是培养他们未来成为一个专业人员应有的素质”。会计人员应有的素质应包括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近些年,社会不诚信现象比比皆是并广泛存在于各个领域,这些社会现象使得大学生在认知中产生了一种错位,那就是不诚信已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甚至是获得利益回报的一条途径。这种负面效应的影响,对大学生心灵的腐蚀是不可低估的,不少学生的人格缺陷越来越明显。他们当中相当一部分人走上社会、进人会计领域后,全无职业道德可言,反而运用其专业知识和现代操作技能,更加隐蔽地扮演着助纣为虐的不光彩角色。由此可见,高校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的缺失,不仅使培养出来的人才有一定的人格缺陷,而且破环了会计诚信教育应有的“土壤”。 (二)会计学历教育过于重视专业性,忽视对学生的诚信教育 我国许多大学在培养会计人才方面,往往只注重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开设了大量的会计专业课和其他相关课程,忽视对学生进行会计诚信素质和法制的教育,未把诚信素质教育摆在应有的位置,会计诚信教育不成体系。这样严重削弱了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诚信素质意识,从而大大影响了会计专业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修养,使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与职业诚信素质水平出现下降的趋势。只注意培养学生的会计业务能力,忽视会计诚信教育,其直接后果就是,这些学生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后,缺乏正义感和廉耻心,容易被社会不良风气所影响。过强的业务素质一旦被用到歪门邪道上,所产生的后果将更为恶劣。把会计职业诚信素质教育列入大学会计教学内容,加强会计学专业学生的诚信教育已迫在眉睫。 二、构建我国高校会计诚信教育体系的设想 高等学校是会计诚信教育的源头,高校会计类专业的诚信教育包含理论教学过程中诚信理念的灌输、实践教学中诚信行为的培育和校园环境诚信习惯的养成。开展会计诚信教育,目的是把诚信变成学生未来会计工作生涯中的自觉行为。诚信是道德之本,也是会计职业中最基本的问题,它没有高深的逻辑,只是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会计人员要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客观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换取另一方利益或个人利益;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应该把诚信的理念牢牢扎根于自己的心田。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以诚信教育为抓手 推进医学生廉洁教育 论文关键词:医学生;廉洁教育;诚信教育;诚信缺失 论文摘要:诚信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根本,只有加强诚信教育,才能夯实廉洁教育的道德基础,才能使医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继而培养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医学人才。本文列举了当前医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并结合笔者所在医学院校开展诚信教育情况,对如何加强医学生诚信教育进行了论述。 1.加强诚信教育对于推进医学生廉洁教育之重要意义 《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诚信教育是大学阶段廉洁教育的主要内容。这说明培养大学生的诚信人格,在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是实现廉洁教育目标的根基。而医学生作为大学生的一部分,以医学专业知识区别于普通大学生,他们要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对疾病束手无策的患者,如果他们诚信缺失、不负责任,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对医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医学生的诚信品格显得尤为必要。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儒家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立业之基"、"举政之要"、"进德之首",而廉洁被视为"国之大维"、"仕者之德"、"人生大纲"等。从道德教育和道德生长的规律来看,诚信是进德修业之本,廉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正如《大学》所说:"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诚信向来被视为一切道德规范的根本。正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人无信不立"。因此,开展医学生廉洁教育,必须要立足于诚信教育。 2.医学生诚信现状 目前医学生诚信状况不容乐观,虽说绝大多数医学生诚实守信,但由于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多方面原因,医学生的诚信危机日益突现,其诚信缺失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学习中有些学生迟到旷课、考试作弊、抄袭作业、伪造数据、论文剽窃;在实习中有些学生并没有仔细询问采集病史,也没有具体实施体检,书写病史时纯粹瞎编乱造,敷衍了事,还有个别学生在实习时就收取红包,拿药品回扣,帮药商宣传;在求职中简历掺假、伪造证书、伪造学习成绩、夸大自我介绍;在经济上恶意拖欠学费、不择手段争取助学金、恶意拖欠助学贷款。 3.加强医学生诚信教育的对策探讨 针对目前这些医学生诚信缺失现象,加强诚信教育刻不容缓。作为一所中医院校,我校主要通过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的方式将廉洁诚信教育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在第一课堂,通过"两课"和专业教育,将廉洁诚信教育"入耳"、"入心"、"入脑",还充分利用自身中医传统文化优势,通过中国传统文化、中医经典等特色课程,将"大医精诚"思想贯穿于中医教学的始末;在第二课堂借助党团主题活动开展了诚信考试、诚信还贷等签名活动及一系列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目前所进行的各项诚信教育活动,组织部门分散,没有形成体制,距离大学生廉洁教育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还需进一步探讨廉洁诚信教育的有效途径。 3.1 加强纪委协调作用,建立诚信教育体制。高校纪委应当充分利用自身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的专业优势,在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廉洁诚信教育的组织协调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医学生廉洁诚信教育任务分解机制,明确学校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团委、学工部、研修部、思想政治教育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以及学生会、各学生社团的职责任务,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大各部门合力,共同推进廉洁诚信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2 加强诚信道德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诚信道德教育应该贯穿于整个医学教育的始终。首先要从加强医学生入学教育入手,使其端正学习动机,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价值观;其次在校学习期间,要以"两课"为依托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并大力开展医学人文课程,在专业课上也应利用古今中外名医案例及一些反面典型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再次应注重临床实习阶段的诚信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如救死扶伤、拒绝收受红包等医德医风教育,让医学生为以后走向医疗岗位奠定良好的廉洁诚信基础。 3.3 营造校园诚信氛围,树立学生诚信观念。诚信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单靠灌输式的教育很难取得良好效果,高校应把诚信教育贯穿于医学生学习、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多样的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以讲座、辩论等形式为载体,使学生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理解和感悟诚信;也可以通过医疗扶贫、社区义诊等社会实践活动,让医学生在为社会服务中,体验诚信的意义和价值;还可以通过一系列诚信考试、诚信还贷、诚信科研、诚信就业等诚信签名承诺活动,让学生在实践自己承诺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激发和引导他们对诚信品德的追求,培养医学生诚信的自觉行为。 3.4 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完善诚信评价奖惩机制。高校要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从入校开始全程记录学生的个人资料、品行纪律、学习考试、贷款信用、临床实践等信息,并对学生的各方面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并要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诚信教育,同时还要依据评估结果,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将学生的诚信情况与奖学金评定、评优、入党、毕业推荐等挂钩,作为评选的重要标准。毕业时,建议诚信档案装入档案袋,跟随人事档案一并转交用人单位,从而将学生的信用记录延伸到社会。通过制度建设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促使学生把诚信意识与诚信行为有机统一起来。 诚信教育论文:关于美国大学的荣誉制度对我国高校诚信教育的启示 论文摘要:荣誉制度是美国大学诚信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维护学术诚信方面产生了很大影响。文章介绍了荣誉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列举了荣誉制度的主要内容,并以密歇根州立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工程系为例,说明了荣誉制度的具体实施,最后探讨了荣誉制度对我国高校诚信教育的一些启示。 论文关键词:荣誉制度;美国大学;学术诚信;诚信教育 一、美国大学的荣誉制度 荣誉制度(Honor System)是美国大学生对学校的一种承诺制度,也是一种独特的学生自治制度。其实质是信任学生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让学生在考试、课外作业、校园生活等方面进行自我管理。荣誉制度是美国大学诚信教育的重要手段,在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维护学术诚信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促进我国高校文化建设和学术诚信教育,具有借鉴意义。 1.荣誉制度的产生背景 荣誉制度源于美国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民主思想,19世纪中叶,最早产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时任校长的杰斐逊认为:“对于品格的自豪感、值得赞扬的抱负和道德气质是医治年轻人不良行为的良药。当这些手段反复运用,又经常迎合受助人的需要,其效力就得以强化”。1842年,学校推出一项决议,要求学生在考试时签署一份声明,声明自己“没有从他处得到帮助”,也“没有给予他人帮助”,这就是最初的荣誉制度。 荣誉制度发展至今,已从不成文的君子协定发展到条例化、组织化;从一项言而有信的信用制度延伸为以承诺为突破口的做人教育。 2.荣誉制度的主要内容 荣誉制度是学校制定的一系列维护学术诚信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对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学术失信行为,从定义、表现形式、处罚规则到申辩程序,都做了详尽的规定。荣誉制度一般包括荣誉规则、荣誉声明、负责机构、惩罚机制等几个部分。其中,荣誉规则是对荣誉制度的详细说明和解释。荣誉声明则体现了学生对荣誉制度的认可和支持。如弗吉尼亚大学的荣誉声明是:“我以我的荣誉起誓,在本次考试中,决不给予他人或接受他人任何帮助。” 二、荣誉制度的具体实施 美国研究人员在考察不诚信行为的产生原因时发现,如果人们事先不知道哪些行为构成学术失信,他们就更容易犯错误,反之,则会减少进行欺诈的心理冲动。 2010~2011年,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MSU)电气与计算机工程系(Electrical and Computer Engineering,ECE)访问期间,旁听了9门课程,与相关教师、学生进行了广泛交流,从中体会到美国大学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是通过渗透整个校园生活的、贯穿本科4年的一系列教育环节不断重复、强化得以实现的。MSU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之重视,使笔者感触颇深。在这里,诚信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品质,剽窃则是最可耻的欺骗行为。 1.新生入学教育 美国大学从新生入校就开始以各种形式进行诚信教育。以MSU为例,每学年开学初,学校都会把印有荣誉制度内容的学生手册(Student Handbook)发放给每位新生。手册中详细列举了欺骗、剽窃、抄袭等各种不诚信行为,逐一解释了每种行为的具体表现。此外,新生入学后收到的第一个来自校方的邮件也是关于诚信教育的。邮件在介绍MSU学术诚信优秀传统的同时,要求新生在MSU学习期间,考试等各种校园学术活动中,保证不剽窃、不作弊、不把从因特网上下载的资料据为己有。 2.开设道德教育正式课程 美国前总统布什曾指出,学校不能仅仅发展学生的智力,智力加品德才是教育的目标。目前,使美国年轻一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已成为美国教育界的共同追求。为此,绝大多数大学都开设了道德教育的正式课程。例如,MSU的ECE系开设了“职业道德规范与当前热点问题”(Ethics,Professionalism and Contemporary Issues)必修课,通过讲授道德理论(Ethical Theories)和道德规范(Code of Ethics),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敬业精神、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此外,MSU还开设了美国宪法、美国生活中的道德问题、政治与民主、宗教问题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选修课程,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 3.渗透性教育策略 MSU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贯穿本科4年,渗透在每门课程的教学中。诚信作为学术道德的核心,被列入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通常,在每门课第一次上课时,教师都会将包括诚信内容在内的教学大纲印发给每个学生,并详细阐明该课程对诚信的具体规定。例如,“微型处理器与数字系统”课程在其教学大纲中对欺骗行为及其处罚做了如下规定:“任何形式的欺骗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学生可以通过小组讨论完成作业,但直接抄袭他人的作业就是欺骗,由此,抄袭者与被抄袭者都将被处以零分。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实验报告。在各种单元测验和考试中,翻看笔记、窥视他人试卷等行为都视为欺骗,也将处以零分,并上报院长办公室备案。”而“模拟线路原理”课程则规定:“所有提交的作业都必须是独立完成的,不得与其他学生商量。任何与其他学生雷同的作业都将同时被处以零分的处罚,抄袭往届作业也将受到严厉惩罚。” 此外,MSU还规定凡因失信而不及格的学生,没有补考机会。因此,尽管一些考试根本就没有监考教师,学生也会诚信作答,谁也不愿意为蝇头小利损害自己的名誉。在MSU,学生把诚信看得比成绩更重要。 诚信教育、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在MSU无处不在。在学生守则中,将剽窃行为(Plagiarism)作为独立的一章进行阐述;在几乎所有课程中,都会涉及学术诚信问题的探讨;教师授课中的任何援引,小到PPT中使用的从网上下载的图片,都会清楚地标明网址;学生的报告(Report)、论文(Essay)等,尽管只作为学习训练,并不发表,但凡是引用他人的观点或研究成果,都必须详细注明出处。总之,诚信已经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三、荣誉制度的启示 美国大学荣誉制度的立足点不是如何惩治失信行为,而是怎样有效预防失信行为的发生,使学生生活在一个信任与被信任的校园文化氛围里,这对我国高校的诚信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构建诚信道德体系,是培养诚信精神的前提和保证。从制度上对学生实施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对有失信记录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罚。激励守信,惩治失信,提高失信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扼制失信行为,使未失信者引以为戒。 2.强化过程性诚信教育 将诚信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具体化,渗透到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将诚信教育的具体目标细化到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中,使学生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将诚信教育渗透到每门课程的教学中,通过不断重复和强化,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从而积淀形成诚信的校风和学风。 诚信教育论文:谈诚信教育与大学生主体人格塑造 〔论文关键词〕 诚信 主体人格 主体意识 主体能力 主体价值 〔论文摘要〕 现代社会需要塑造大学生主体人格,诚信教育在人格塑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诚信教育通过确立主体意识、发展主体能力,发挥主体价值,从而塑造大学生主体人格,以保证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诚信教育过程中,应着重教育理念以人为本、教育内容与时俱进、教育管理制度规范。 高校教育中影响大学生主体人格建构的因素很多,在此仅谈谈在诚信教育中建构学生主体人格的一点思考。 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和守信。诚实,就是动机在于传达真实信息的一种行为;《辞海》对“守信”的解释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前者是指人的内在道德品质修养,而后者却是着力于人际间的伦理关怀。诚信张扬了人性,弘扬了道德关怀,不仅是一种童叟无欺的商业精神,也是一种道德意境,因为它关注如何做人的问题,关注如何提升人生的境界,表现了人与人之间互视为目的而不是手段的人文关怀。诚信所蕴含的这种道德追求,在本质上完全契合于新时期大学生的主体精神,因为高校教育的总体目标固然是培养富有创造性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在道德意义上也正在于寻求和培育更为健全的人格,更为完善的人性。就此而言,诚信不啻是构建主体人格的一个新的道德楔入点。 一、诚信教育与主体意识的确立 主体意识的觉醒是主体人格得以确立的基础和前提。 所谓主体意识,是指作为认识和实践活动主体的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是主体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观念表现,它包括主体的自我意识(主要表现在人与自我关系上,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无可争辩地有权发展自己的才能”)和对象意识(主要表现在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上,意识到人能将外部世界变为有益于自身发展的“人化世界”)。就此而论,主体意识的真谛正是诚信的精神,它既包含对他人的尊重,又表现出对自己所承担义务与责任的体认与坚守,所以诚信教育对于培育学生的主体意识有重要影响。 首先,诚信教育有助于确立学生的自我意识。诚信是主体意识的道德基础。“诚信是处己的立身之道。没有至少一定程度的诚信,个人就站立不起来,说出话来没人信你,连你自己也会感到怀疑、感到绝望,你自己成了前后不一,言行不符的断片,而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更不要说谎言和不守诺将对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及他在道德上属于恶这样一种基本性质了。[1]”诚信本身就是真善美的统一,真是诚信的基础,《增韵·清韵》中指出:“诚,无伪也,真也,实也”。通过诚信教育,使学生发展了追求真善美尤其是求真的能力。这种能力使学生不仅能认识自己的直观环境,而且可以超越直观环境,放眼更广阔的世界;更加意识到个人是最真实最根本的主体,个人不断增长、变化的需要,使人充满了为之忙碌不已的欲望和激情,这些欲望和激情激动着人不断追求。这一切,使学生具有一系列主体的本质特征:自觉性、能动性、目的性、选择性、超越性,使其活动具有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学生的主体意识得以真正确立。 其次,诚信教育有助于确立学生的对象意识。“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人在活动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关系既是人活动的结果,也是人活动的条件。而对于个人来说,它首先是先于个人的条件。 这样,每个人在他的任何一项活动之前,都要首先面临着一个如何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问题,这一过程实质上就是主体的对象意识确立的过程。诚信原则对调节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起支配作用。诚信原则要求个人充分了解包括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应享有的的权利,并由此认识到自己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只有在对每一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个人才能对他人、集体、社会采取合乎道德的态度,即把尊重人的权利,履行对集体和社会的义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每个人都有权利充分发展自我,但是自我的发展必须与社会的发展相一致,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目标时不能把自己对他人、集体和社会应尽的义务以及自己的活动对他人、集体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弃置不顾。每个人都有权利而且也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自主性,但是每个人又需要具备必要的合作精神,使个人独立性、自主性的发挥不致成为破坏社会生存条件的不协调因素。诚信原则并不是一味要求个人自我克制或自我牺牲,它只要求个人的自我实现目标不有悖于义务和权利相一致原则,而鼓励人们发展更高尚的自我实现目标。 二、诚信教育与主体能力的培养 大学生主体人格形成的另一个基本方面是主体能力的形成。主体能力是潜在于主体内部、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并在主客体对象性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客观能动力量。主体能力是多种规定性的综合,它不仅包括主体的实践能力,而且包括以情感、意志为主要成分的非理性因素,因为非理性因素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是主体能力结构中的动力因素,是主体排除外界干扰、克服各种困难、争取目的实现的重要源泉所在。 首先,在现代社会,主体要想获取能力发展所需的各种物质、精神条件,就必须具有诚信品格,否则将无法立足于社会。人是社会的存在物,其发展完全依靠社会和他人,能否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认同和赞许,是人的一切利益中最基本的利益。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交往日益普遍和复杂,交往范围日益扩大。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不是建立在道德情感上,而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人们不再凭着自己的直觉,不再因为是熟人,而是根据实证,主要是对方的诚信度才信任对方。虽然是熟人,如果没有诚信的品格,没有偿付的能力,就不应该和他发生信用关系;即使是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如果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偿还的能力,就应该在信用上给予支持。而要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认同和赞许的关键,则在于一个人能否有美德,品德高尚的人会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赞誉,而品德败坏的人则会遭到社会和他人的谴责。诚信教育,是培养人的道德品质和美德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大学生主体能力发展的客观需要。 其次,从人的心理素质来说,诚信的品格对人的智力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成长也是大有益处的。因为具有诚信品格的人在内心忠实于自己,在外部则行其真心所欲行,他就不会去想歪门邪道,对一些事情的追求就会执着,他就会全心全意投入自己的力量去做好一件事,就会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向落后挑战,而不是逃避困难,一心想找捷径。他们凭借深层次的思考和高层次的理想追求,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从而成就一番事业。所以,一个讲诚信的人,会很厚实,很强大。 三、诚信教育与主体价值的实现 大学生确立了主体意识,发展了主体能力,便开始寻求主体价值。何谓价值?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这里指的外界物,是主体的人以外的东西,既包括自然界,也包括客体的人及其关系,还包括作为客体的某些意识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讲,主体的人对其他人或社会的需要的满足,就是主体价值。当代大学生既生活在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环境中,又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后备军。他们的价值发挥离不开这些客观环境,同时这些客观现实又是他们价值展现的舞台和实践的结果。这一客观事实决定大学生寻求主体价值,离不开诚信精神的支撑。 首先,人既是自然人,更是社会人。人要发挥价值一步也离不开社会之光的普照,大学生得以实现人生价值就是在与他人进行交往,与社会开展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等实践中实现的,诚信是保障这些实践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的资本。孔子认为,人不讲诚信是不行的,在他看来,“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难哉”[4]。从长远来说,必须自己诚信才能真正使人信任。微软中国研究院前任院长李开复回国前,写了一封公开信。在任中国研究院院长期间,他接触过很多中国学生,有很多感触。他在信中说的第一点就是:事业要成功,需要恪守一些原则,而这些原则是他所遇到的中国学生所最缺乏的,其中第一个原则就是要诚信、正直。一个人对社会来说,首先是诚实守信,第二才是才能,如果有才能,而不守信,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能力差的人造成的更大。大学生缺少诚信会使他们在社会上遇到更多危险,失去很多成功的机会。因为任何人都怕不诚实不守信用的人。一旦你做了不诚实不守信用的事情,就会在你的人生履历上留下痕迹,以后你在社会上就会失去很多成功的机会,也就谈不上体现主体价值。 其次,从社会角度看,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契约经济、诚信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有效运行的道德基础。恩格斯在考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后指出:“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的手段。……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水平。[5]”特别是在WTO的框架之中,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对诚信的要求更广、更高。在德国有一位中国留学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到各大小公司应聘都遭到拒绝的原因就是:在他个人信用卡上有3次公交车逃票纪录。正如康德所说:“由于说了一个谎,一个人抛弃了,甚至可以说彻底毁灭了作人的尊严。[6]”另外,目前我国在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推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这种建设方针本身内含诚信,它们也对贯彻的主体提出了诚信的要求。由此可见诚信不仅是人之为人的根本道德标准,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作为未来国家政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的当代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之本。 四、关于实践诚信教育的几点思考 要培养大学生主体人格,应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和健全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机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教育理念应以人为本。 诚信教育在理念上,必须注重以人为本。要树立大教育观,打破以往以教育论教育,以道德谈道德的难以取得实效的空洞说教的教育观念。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大学生是诚信教育的主体,诚信教育能否奏效,归根结底依赖于教育对象的“自我”作用。因此,在诚信教育中,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指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体性,培养学生对诚信道德的自我认识能力和感受能力。“教育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理智活动和实践,逐渐达到道德上的成熟”[7],使大学生自觉主动地践行诚信,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应把教育视点从原来的关注道德规范本身转移到“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容上来,着眼于人才的成长,以“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注入人文精神,使之培养出的人才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时展同步。 2.教育内容要与时俱进。 诚信教育在内容上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拓宽教育内涵。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进程要求我们在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上必须注入时代精神,使传统的本土化的诚信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国际化。尤其要注意两个结合:一是诚信意识要和规则意识结合起来。现代诚信观念不仅是一个处理个人之间关系的“私德”,更是一个处理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公德”。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人们在道德上的最大促进作用,就是规则意识的强化。规则和诚信是紧密联系的,规则意识淡薄,诚信意识必然失落。大学生的诚信方面的问题和社会上规则意识的薄弱紧密联系,有些已经渗入到学校内部。我们应当把诚信教育和规则教育结合起来,让学生从小懂得:规则的制定是按规则进行的;规则是必须遵守的,不能违反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诚信意识要和创新意识结合起来。诚信观念侧重实事求是、信守诺言,但在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需要创新、突破常规。诚信和创新的关系也就是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只有解放思想,才能真正达到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能真正解放思想。”诚信要求积极改造社会,包括使社会环境更有利于诚信的回归,这就需要创新、出新思路,诚信与创新的结合基础是社会责任感。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重新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进行审视,在理论的内涵与外延上要进一步深化、拓展、创新,以期大学生诚信之树常青,不断朝现代化、国际化迈进。 3.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 诚信教育在管理上,必须实现制度规范化,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和奖惩制度。诚信道德的形成必须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和相应的奖惩制度作后盾,不能只停留在道德认识的层面上。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化的关键在于人与制度之间必须建立一套良性的互动机制,使得每一个人在自律基础上,通过制度渠道达到自己的目的。若诚信不能得到利益保证,欺诈不能得到应有制裁,诚信将会遭人践踏,尽管它是道德的、正义的、崇高的。因此,我们必须在大学生中建立一套信用制度,把大学生在校的诚信表现用制度加以规范,建立相应的约束和惩罚机制。给每个学生建立诚信档案,详细记录个人基本情况、品行说明、学习成绩、信用记录以及奖罚状况,并依据个人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获奖、入党保研、升学就业、发放助学贷款的一个重要指标。对缺失诚信的学生要给以惩罚,如不能参与评先评优,不能担任学生干部,情节严重的要给以校纪处分。学校还要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如对考试作弊、违反毕业协议、借贷不还等问题的处理制度等,把这些制度纳入整个诚信约束和惩罚机制,让硬制度和软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加强诚信教育 构建和谐社会 论文关键词:重要性 学校诚信建设 家庭教育 诚信自觉 循序渐进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以加强诚信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谈了以下两个方面:一、从大处入手应加强学校诚信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培养诚信意识。二、落实到具体做法应讲究低起点、实内容、有针对性并能循序渐进。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这种美德的核心是真诚。诚则实,不会弄虚作假,吹牛奉承;诚则信,不会出尔反尔,撒谎骗人;诚则顺,为人真诚而办事顺利。中国人从古代便流传下来一个“狼来了”的故事,它告诫人们:一个不诚实爱撒谎骗人的人,最后会失去求援丧失生命。 一、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自古以来,诚信一直是取得他人信任的基础,是做人的根本和道德的要求,不管各行各业或是年幼老少,都应遵守“诚信”二字。事实证明,一个小学生不守诚信,他将养成不诚实的坏习惯。“诚信”二字非常重要,不得忽视,它几乎渗透到每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小到说实话不说谎,遵守时间,大到对祖国,对工作的忠诚。 “人无信不立”正如“自食其言”的故事,一个说话不算数、不守信用的人,必然会引起大家强烈的反感,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损害自己的声誉,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相反诚实守信的人,会使人对你产生敬意。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晏殊,因为他的诚实,而受到皇上的赏识重用;学者宋濂,虽然家境贫寒,但由于他的守信,人们都乐意资助他。 二、诚信教育的落实点 铸造诚信社会风尚,应从小学生做起。首先,孩子是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现在的孩子们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诚信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将来。第二,小学时期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不易蜕变。第三,对小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不仅重要而且紧迫。他们欺骗老师、欺骗家长、欺骗同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更可怕的是,某些同学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认为,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必须从长远着眼,从细处着手。 一是加强学校诚信建设。在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中,学校承担着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的诚信形象,直接影响着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因此,学校要树立以诚信为本的观念,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种种不诚信现象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学校诚信教育也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号,停留于课堂灌输,停留于形式,而应从学校管理、教师形象和领导形象上做起,以学校的诚信、教师的诚信和领导的诚信来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和引导学生。 二是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家庭道德教育薄弱是最不容忽视的问题,家长乃至家庭成员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孩子的成长、性格的养成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确立,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家长,应该为子女创立高尚的标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孩子的楷模,积极介入对孩子的品德教育,自觉抵制媒体的负面效应,协调学校做好教育工作。总之,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方力量协同工作,充分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合力,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三是培养学生的诚信自觉。学校应该从小做起,除了要在课堂上向学生教授书本上有关诚信的内容外,还应该把社会当作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大课堂,教育学生要用科学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去看待社会上出现的诚信缺失现象,让学生逐步树立起“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诚信教育,还不应把起点仅仅放在要不要诚信上,而应该让学生思考怎样建立诚信,使社会多些诚信。让学生从社会责任感的高度设计诚信社会,由此培养思想独立和精神自由,培养道德的自觉。 三、诚信教育的几点方法 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还应以《新课程标准》、《德育大纲》为依据,遵循学生认知发展的规律,科学、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是从简起点。小学生涉世不深,心地纯洁,没有复杂的生活经历和丰富的人生体验,一些"唯天下至诚,唯能尽其性"之类的道理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晦涩难懂。因此,教育时,应根据他们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比如,以"不说谎话,做个诚实的孩子"起点,使他们懂得这是诚信品格的最基本要求。不说谎话,就要说真话,说实话,如承认自己的错误、敢于说出事情的真相,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从小养成诚实的品质。 二是从实抓起。诚信教育要从小事抓起,抓点滴,才能知微见著,在我们的小学教材中所叙述的很多事例包括名人故事,都非常接近学生的生活经验,是他们喜闻乐见的。教师可以利用这些素材,通过形式多样的方法,丰富多彩的活动,适时地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当教师根据教材举征引申、补充事例时,也需要着眼于学生的生活实际,用学生看得见、想得出的事例来引发共鸣,以求认同,特别是用学生身边的鲜活事例来进行诚信教育,这样往往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从点落实。在实施诚信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针对学生道德实践中的错误认识和行为,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有些学生认为做错事情的时候,自己能够主动承认就是诚实的表现,帮别人隐瞒错误则是讲义气的表现,教师在教育时要深入挖掘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源,利用学生熟悉的身边的事例。通过学文明理,使学生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讲义气。其次,针对现在学生比较流行的享乐主义思想、虚荣心理、嫉妒心理等不良表现,教师应及时进行教育引导,让学生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真正让"诚信"成为时时、事事、人人的行为规范。 总之,诚信是小学生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道德基础。诚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要求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必须从多角度钻研小学生教育问题,研究加强小学生诚信意识的措施,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方略,以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为出发点,逐步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品质,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 诚信教育论文:谈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述评 论文关键词:诚信教育 述评 制度安排 环境建设 论文摘要:虽然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广泛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这集中表现在诚信教育的措施不力和有效性程度不高两方面,而其所以如此又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本文在分析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概况的基础上,指出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制度安排及评价和环境建设两方面作进一步研究。以期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科学性,增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 一、 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概述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的基本情况 其一,多领域、多视角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首先,研究者从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多学科角度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研究其次,结合教育对象不同的特点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包括依据各专业、各不同性质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大学生群体的特点开展诚信教育研究。再次,注重研究市场经济、时代特征与大学生诚信教育之间的关系。 其二,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及其原因。研究者普遍认为,部分大学生不同程度的诚信缺失表现在学习、经济、网络生活等各方面。而导致大学生缺乏诚信的原因亦是多方面的,集中表现为:学校诚信教育的弱化;家庭中诚信教育的失位;社会环境尤其是网络生活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即大学生自身缺乏必要诚信道德修养。 其三,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学理分析。研究者普遍认为,对大学生而言,诚信教育是大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它是大学生自我实现的必然途径,诚信教育对他们道德人格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高校而言,大学生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的基石,切实有效的大学生诚信教育能优化高校教学环境,推动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对社会而言,它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并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及主体内部和谐的内心环境,它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的重要手段。 其四,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则、方法、途径等做出理性设计。比较完整的论述大学生诚信教育原则和方法的是陈玉平,在《试论高校诚信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载《铸魂·艺术·魅力》)中提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则为:大教育原则、主体性原则、层次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实践性原则、与时俱进原则;方法为:灌输教育法、榜样启迪法、实践提升法、师德垂范法、环境熏陶法、生活渗透法。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缺乏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及其评价的系统研究。 大学生诚信教育是传承传统诚信美德的重要手段,但研究者对传统诚信的学理分析不全面,从而导致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及其评价的研究缺乏系统性。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传统诚信伦理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必须继承传统作为德性伦理的诚信美德;另一方面,也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传统诚信美德。传统诚信作为德性伦理应转向现代的规范伦理和制度伦理,依靠 自律实现其价值的诚信应转向依靠 自律和他律相统一的实现手段的诚信。虽然很多研究者认同大学生诚信教育必须依靠相应的制度保障,部分研究者亦初步提出了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但并没有明确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的内涵,亦没有着重指出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建设应遵循的理念及其所要实践之内容。 其二,缺乏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的系统研究。 很多研究者认识到要改变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这一状况,必须依靠大学生诚信教育本身的完善,包括教育方式方法的改革,教学内容的调整等。这种思路无疑是对的,但仅仅依靠教育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积极效果还面临社会不诚信环境的消解。基于教育和环境的辩证统一关系,如果环境影响与大学生诚信教育在方向上和性质上一致就能够强化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反之,就会消解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效果。有研究者经过调查认为,环境与教育的影响比例是 8:2。诚信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关键的原因在于教育环境发生变化 ,环境影响力增强。因此,大学生诚信教育要高度重视环境的影响,直面社会开放和价值多元的现实。在多样化的教育环境中,帮助学生正视道德冲突,掌握道德智慧,锻炼道德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 以道德规范形式存在的诚信和大学生诚信教育采取的是规劝的形式,在“应当”层面上影响大学生诚信道德品质的养成,其作用究竟如何发挥全凭大学生的自觉性。伦理制度在肯定大学生自觉性的基础上,通过“必须”的命令形式“逼迫”大学生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保障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顺利实施。因此,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安排就是在遵循正义的制度伦理基础上安排相应的伦理制度,它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大学生诚信制度,另一个是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 (一)大学生诚信制度 其一,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制度。诚信档案制度旨在探索一套完整的诚信监督机制。每份档案中的诚信奖惩条款涵盖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考勤、纪律、作业、考试、借贷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学校可根据学生以上具体表现考核,学生毕业时以学校和学院同时签章的形式对该档案进行公证。 其二,建立大学生信用制度。信用本来是道德层面上的规范,但是一旦道德难以维持信用的时候,就需要把信用建立在制度之上。在高校,要建立学生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定期、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信用状况,详细、及时地记录、反馈、监察、纠偏、指导。 其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目前,在人力资源市场供大于求的压力和切身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大学生择业时不惜伪造各种获奖证书、优秀的学习成绩单、丰富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虚假的学生干部头衔等。同时一些高校也为追求高就业率以期增加竞争资本,对学生择业上的失信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鉴于此,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即学校向用人单位公开学生的实际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奖惩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 其四,建立诚信激励机制。目前最重要的是要让大学生感受到说实话比不说实话好,按要求做比不按要求做好。激励机制的设立应达到这样的效果:学生因其行为选择而获得心理坦然和精神满足或心理不安和良心自责;学校对学生行为选择进行精神褒奖和物质奖励或道义批判和物质惩罚。大学生大部分是讲诚信的,对所有诚信学生进行物质奖励是做不到的,但必须进行精神荣誉奖励。另一方面对部分失信的学生必须进行惩罚,特别是道义上的批判。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 其一,针对学生的诚信管理制度。首先要确立管理就是为学生服务和促学生发展的理念。其次,确实让学生参与到管理制度的设计与评价中来,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年级设置相应的制度。 其二,教师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教师诚信教育的管理制度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师诚信的管理制度 ,也就是师德管理制度,主要是建立相应的师德评价制度。另一个是诚信教育的教学及管理制度。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制定全面的具体的诚信教育目标,合理安排诚信教育的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将诚信教育纳入各部门各环节的活动中。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诚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后勤管理制度的诚信教育作用,建立相关诚信教育教学的管理制度,发掘各门课程的诚信教育功能,促使教师的诚信教育职责落到实处。 三、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总体上是健康与积极向上的,但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多元价值观的冲突,由。此而产生的不良环境严重阻碍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正常发展。 (一)市场经济的二重性与法制建设 目前,市场经济中存在诚信原则作用倒置的状况,失信不仅不付出交易成本,反而获利,而诚信反而要付出很大的交易成本,利益受损。在此环境中,人们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越来越倾向于“经济人”,其行为也逐渐的功利化。部分大学生受到影响,在“经济人”与“道德人”、趋利和趋义之间,很多大学生选择了趋利的“经济人”这一角色。从而导致欠款不还、随意毁约等诚信缺失现象的产生。如何建设诚信的经济环境,除了继续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外,还需要另一只“看的见的手”来调控,那就是法制。为此,首先是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下,使失信行为的交易成本远远高于其收益。同时,培育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用法律精神引导人们特别是大学生讲法、守法,把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统一起来。 (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与权力监督 作为现代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政府的诚信建设对整个社会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诚信建设过程中,政府直接左右诚信建设其他因素发挥作用,无论是诚信建设中的制度性约束还是非制度约束,最终都需要在政府引导下才能顺利的实施。一旦政府不守信用,它对社会信用的损害将是致命的。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说:“当社会暴露巨大的丑闻,一些伪善的把戏被戳穿,大家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这将导致社会道德水平的迅速降低。” 政府公信力下降及部分政府官员不诚信的状况无疑会对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其对象的思想产生重要的影响,造成部分大学生不相信诚信教育,更谈不上接受诚信教育。政治环境对大学生诚信教育产生影响最为直接,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性,有必要建设诚信的政治环境。首先,制定或完善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促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其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美国早期传媒业有影响的人物普利策曾把舆论监督形容为“第四种权力”。 (三)网络的诚信失守与多元对策 大学生属于最早接触网络的一批人,学习、生活、网络已经成为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活动的固有模式,网络环境对他们的影响是最迅速、最直接的。虽然网络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究其本质来说它是人类社会交往的一部分,但网络还具有很强的虚拟性,这种虚拟性使得本来应该在网络中确立的诚信原则缺位,网络成为社会诚信问题的 “深度受灾区”。对现实生活来说,网络中的诚信缺失影响青少年的社会化,进而影响当前和谐社会建设。建设诚信的网络环境,总体上说,首先要完善网络技术,用技术控制网络失信行为。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律,用制度、法律规范网络行为。第三,培育网络道德体系,促使网民诚信内化。第四,采取现代的教育方法,进行网络诚信教育。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诚信教育应以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为主导 论文关键词: 诚信集体主义 集体利益 个人利益 论文摘要:诚信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与经济交往中所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之一,是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石,然而当今社会日趋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了许多不良影响。本文从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角度对当今社会诚信缺失现象进行分析,进一步介绍了集体主义的科学内涵及在诚信教育中的意义,并制定相应对策以促进当今社会的诚信建设。 在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社会转轨变型的过程中,加强对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研究,尤其是通过解释其科学内容及相互关系,对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及诚信体系的有效建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内容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实质内容上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的层面。 第一,集体主义主张人总是生活在社会集体中,个人与集体不可分割,个人与集体互为手段和目的,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互结合、辩证统一。集体主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它本身就体现着集体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也包含着对个人利益的高度重视,二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第二,集体主义在强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强调个人对社会和集体的贡献重于对他们的索取,当二者发生冲突和矛盾时,提倡个人要服从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为先,甚至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第三,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同时,并不抹煞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也强调社会与集体必须充分关心和保护个人的正当利益,力求使每一集体成员的个性、才能和创造力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二、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诚信教育中的意义与作用 (一)通过集体主义道德教育能够普遍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遵循诚信原则。加强集体主义道德教育,使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深入人心,从而使人们能够在保证个人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从集体角度出发,诚实守信。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违背诚信原则,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甚至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能够牺牲个人利益来满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 (二)集体主义通过更好的维护个人正当利益,满足人们发展需要。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强调社会与集体必须充分关心和保护个人的正当利益。通过对个人正当利益和发展需要的满足,以创造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使人们无需通过违背诚信原则的途径,就可达到发展自己的目的。 (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可创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从而推动诚信教育进程。在一个“人人为集体,集体为人人”的社会环境中,多数个体都为了维护集体和他人利益遵守诚信原则,进而形成一个普遍的诚信氛围。良好的外部环境又会反过来对人们产生积极的影响,使人们一开始就树立“诚信光荣”的意识,继而养成良好的诚信习惯。一旦个体见利忘义的违背诚信原则,就回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这种压力可以有效的减少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这样就可大大推动诚信教育的进程。 三、在诚信教育中发挥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主导作用 (一)要在诚信教育中发挥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主导作用,必须要加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宣传教育,深化对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的认识。 1.整体与部分不可分割,二者辩证统一。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一方面意味着集体利益对个人利益来说并不是虚幻的,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的集体利益,而是个人的集体利益。另一方面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具有依赖性,即这种个人利益不是脱离集体的纯粹的个人利益,而是集体的个人利益。 2.整体高于部分,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从集体利益至上的涵义来看,它的出发点和归宿,既是集体又是个人;它强调集体利益,正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个人利益。因此,集体主义原则强调集体利益至上,丝毫没有无视个人正当利益的意思,丝毫没有把集体利益与个人正当利益绝对对立起来的意思;恰恰相反,强调集体利益至上,正是为了给个人正当利益能够最好的实现,开通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3.集体应最大限度地关心和满足个人正当需要。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是集体主义原则的应有之意和重要内容。我们既不能以集体利益来否定个人利益,也不能以个人利益来否定集体利益。重视个人正当利益,可以激发人的活力与创造性,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只要不损害他人、社会整体利益,不仅不应该限制,而且予以鼓励。鼓励人们对正当个人利益的追求,不仅可以调动个人活动的积极性,而且可以为整个社会带来生机和活力。通过对个人正当利益的引导和调控来更好地实现集体利益。 (二)要注意对集体主义宣传方法的改进。以往对集体主义的宣传与教育,大多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教上,虽也树立了一些典型形象,但大多数缺少现实基础和可信度。未能将大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与集体主义原则从内在关系上加以合理的解释;对违反集体主义原则的现象揭露与批判不够,以致于人们对什么属于集体主义和利己主义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只有通过对各种具体社会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讲清如何处理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种种矛盾,才能实实在在地让大众接受并信服集体主义,增加思辨是非的能力,有效地克服逆反心理。同时,要注意宣传媒体中对高消费等现代物质享受的过分宣传与张扬,尽量避免人们片面追求个人物质利益而有损集体主义原则的负面导向作用。 (三)贯彻集体主义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引导机制。一方面,运用利益鼓励手段,对那些在工作上大公无私、诚实劳动的人们及时、公正的给予物质奖励,使努力维护集体利益的人能够得到利益上的报酬,特别是当主动为维护集体利益而做出牺牲时,应当从集体和社会中得到相应的物质与精神补偿,使他感到集体的温暖,树立为集体服务的坚定信念,进而形成道德主体积极向上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运用经济制裁手段,对那些为片面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集体利益的人进行物质上的惩罚,使其不义不利受到损失。 诚信教育论文:浅谈现实语境下的高校诚信教育 论文关键词:社会环境 高校 诚信教育 原因 实现路径 论文摘要:诚信是立身之本、发展之道,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但当今社会,失信现象屡见不鲜。在此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其诚信意识不可避免地受到熏染。本文以高校为立足点,探讨现实环境下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现路径。 近年来,常闻有人对大学生的品德修养大为叹息,对其诚信度更为扼腕。的确,目前大学校园中考试作弊、“”事件时有发生,拖欠助学贷款、学费,手机欠费现象也呈上升趋势,至于就业应聘假包装等情况更不是新鲜事物。但仅此就可以对大学生群体冠以“诚信缺失”的帽子吗?即便可以,责任只该由大学生单独承担吗?高校、社会就可以隔岸观火,远离是非吗? 答案显然不是,但又一言难尽。 最近,我校举行了一项“大学生思想教育和公共理论课教学情况的调查,在诚信缺失责任的承担方面,大多学生认为,社会当负主要责任。例如,“认为当前影响学校诚信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调查统计结果显示 ,列在第一位的是“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社会现实生活中不诚实现象太多”,约 66%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诚信社会就没有诚信校园”,更有近 70%的被调查者认为“大学诚信状况好于社会”。 可见,在高校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上,不能轻视社会环境的推波助澜作用。那么,要想解决好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必须先搞清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造成了这种结果,又是什么因素致使这种社会环境的出现。 一、 诚信缺失的社会环境及其产生原因 对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情况,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用“一地鸡毛”来形容,概括而言,我们可以从个人、企业、政府三个层面来观察:首先,在个人生活方面,经常可以见到一部分人诚信道德退化现象。如求学进修上的文凭注水,人际交往上的坑蒙拐骗,工作劳动中的掺假造假、投机钻营,日常生活中的婚姻危机、邻里纠纷……其次,在企业层面,故意逃废银行债务、违约造假(去年震惊中外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可以说是一个不诚信的极端典型)等;再次,政府层面上,有些机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搞各类虚假浮夸风,违规谋利时常发生,“豆腐渣工程”是典型代表。 导致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现象的具体原因较为复杂,许多因素不仅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而且还盘根错节地交织在一起,而主要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 1、传统诚信观的历史局限。传统诚信观囿于熟人、朋友、亲人等狭小的范围内,具有封闭性。而现代社会是开放社会,人们之间的交际活动空间范围不断扩大,受传统诚信观影响,许多人讲诚信只对周围熟人负责,而在此圈之外,不讲诚信则习以为常。 2、社会转型的负面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失范现象严重。一些旧的体制仍存在或产生负面影响,而新的社会规范还没有及时形成,人们的信仰 、信念容易缺失或动摇。同时 ,社会信用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完备,法制不完善,难以对社会经济中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机制;另外,在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取向往往是一元化的,即以最少的成本去追逐利益的最大化。当人们发现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有更大的实际利益可图时,失信行为就会大量产生;再者,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 ,经济活动的趋利性特征表现明显,使得人们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注重短期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在给社会经济带来极大混乱和破坏的同时,对包括诚信在内的传统道德造成强烈冲击。 3、现实中失信成本偏低的误导。这有两方面的表现:一是社会对失信行为惩罚不严,二是守信的收益不明显。当失信成本少于失信收益,失信行为有利可图时,经济主体有可能选择甚至主动选择失信行为,失信现象就会大量发生;而当失信成本大于失信收益,失信行为无利可图,并可能给行为者带来损失和制裁时,经济主体就会尽量避免失信行为,从而促进诚信环境的好转。因此,一些经济主体或个人之所以敢弄虚作假、不守信用,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失信成本过低,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基于此,对于失信之风的盛行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面对社会失信。高校被动受制,处境尴尬 对于社会的诸多诚信缺失问题,现在的高校大多并没有引以为戒,适时应对,正如“影响学校诚信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学校对以诚信为主要内容 的思想品德教育 不够重视”排在第二位.权重较大。这应该是高校诚信缺失的一大动因。当然,对于大学生失信问题,也不排除学生个人素质的影响。本次调查表明,有较多学生认为“当前大学生的自我思想品德修养意识弱化”是“影响学校诚信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高校毕竟是育人之地,对于学生素质的下降,其责任亦不可推卸。可见 ,惟有高校切实尽起育人之责,才能避免学生诚信之失。但现在高校在诚信教育方面的表现如何呢?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l、现行的教育体制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首先是应试教育“阴魂不散”。长期以来 ,我国传统的教育体制都是强调应试教育,而对学生德育的评价要求不高 ,并往往简单化,结果容易忽视个人道德的完善,诚信教育也就相对弱化。而这种环境下的学生则一直将分数作为评价 自身优 良的标准,造成一味读书,忽略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最终导致教育和品德的分离。这就导致了目前教育上最大的问题,即教育者只管“教”,不管“育”。“教”只是传授知识,“育”则是要培养健全人格。由此在道德教育上引申出两种恶果:一是教育只管“知”,不管“行”;二是教育里只有知识教育,而无情感教育。没有情感教育,则培养不出善的情感,没有善的情感,诚信又缘何而来呢? 其次是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一般而言,高校对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表现缺乏详细的记录,学生德育考核的依据不够确定、全面,缺乏记载反映学生诚信状况的内容,更没有建立起学生诚信档案。在学生年度品德评语中,往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等几乎适用于所有学生的套话。从这些套话中根本无法看出其品质的优劣,更看不出其诚信度,从而造成学生在思想上对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不够重视,在遵守校纪校规及行为规范方面的表现不够令人满意。而学校对违反行为规范学生的约束措施也不够有力,这就从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学生的失信行为。 2、高校德育教育存有偏颇 由于近几年高校扩招 ,在校生的规模空前扩大,高校的生源素质参差不齐,这就给高校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以极大的挑战,一些社会不良风气乘虚而人。大学德育虽然有两课教育,但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 ,重共性 、轻个性的现象,例如 ,在本次关于“对思想品德课不感兴趣的主要原因”调查中,“课程内容空洞,不切实际”位列权重第一;虽然有心理咨询,但存在覆盖面不广、实效差的情况;虽然有网站等适应现代社会的德育工作手段,但存在缺乏直接的思想交流环节的情况;虽然有校园文化活动 ,但存在侧重学生的文体 、科技素质的提高,忽视大学生品德养成,包括诚信品德养成的德育工作的广泛开展等。 另外,高校德育工作在教育理念、力量投入、评价指标等方面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过分强调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强调思政工作人员与学生人数师生比的不断提高等,使得大学德育工作处于被动工作状态,缺乏系统、主动的教育机制,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导向、评价等问题上存在“盲区”。 三、高校应采取对策,以洁身自好。远离社会污点 时下社会诚信缺失的现象,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要解决社会失信问题,也不是一个决议、一项制度创设就可以一劳永逸的。在暂时无法解决好社会失信的前提下,高校只能期望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善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状况。否则,所谓的“象牙塔”将不得不面I临倾塌的危险。然而,于社会而言,高校的作用又举足轻重,实不能任其堕落。毕竟,高校在于固本,使人类优秀文化得以延续传承;又在于创新,引导社会前进改革;更是对青年一代的教化、培养,促其发展,使之具有适应社会与改造社会的本领,排除社会无序的影响因素,而施以定向的、规范的、正面的影响,使得学生能排除负面影响,健康成长。据此,针对社会诚信缺失的不良影响,高校应采取一系列举措,以洁身自好,守住社会一方净土。 (一)制度创设上 构建大学生信用机制 ,从制度上落实讲诚信。第一,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制定讲诚信的规章制度。在大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中,明确诚信要求,对诸如考试作弊、拖欠贷款等诚信缺失行为应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对其约束和惩处。第二,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此项措施权重位列第一,普遍为学生接受)。要引入社会个人信用联合诚信系统,设立学生的诚信档案,并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管理查询系统,结合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对其诚信品性作出定量记载和定性评价。记载的内容既有讲诚信的优秀表现(对此类学生要多给予表扬和首肯)也有不讲诚信的缺点记录(对此类学生,则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并将学生的诚信档案,如实反馈给将来的用人单位第三,对大学生的诚信情况,实施奖优惩劣。一是建立激励机制,褒奖诚信者。建议设立大学生诚信奖,同时,将大学生的诚信情况,作为评比优秀学生、推荐人党的重要标准。二是建立惩处机制。可视具体情况,通过不点名批评、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形式,使不讲诚信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二 )环境营造上 1、创建优良的校园诚信文化(本次调查结果显承此项权重位居第二)。道德教育的落实离不开文化氛围的熏陶,通过培育校园的诚信道德文化,形成讲诚信光荣、不讲诚信可耻的观念,营造诚信者受尊重、失信者遭鄙视的文化氛罔。在培育校园诚信道德文化中,高校诚信制度的建设和个人诚信品质的修养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诚信制度建设是他律机制,诚信品质修养是自律机制,只有在两个机制的良性互动中,才能完善校园诚信文化系统。故,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尤其是校园文化建设,都应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这对学生的诚信品德的形成有持续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要使大学生讲诚信,教职工首先要讲诚信,如此,才能使学生真正置身于良好的诚信道德文化环境 中。 2、抓学风建设,培养大学生诚信品格。抓学风建设,首先应培养大学生认真求实的学习态度。即培养学生在学习中要有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谨的作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坚决反对不求甚解敷衍了事。其次,培养大学生虚心踏实的学习风格,使其在学习上永不知足,不断求取新知识。第三,狠抓考风考纪,培养大学生诚信品格。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方式,考试成绩也是衡量学生是否完成学业的主要标准。在一段时期内,高校各种考试作弊行为十分猖獗,“”林立,这给高等教育的信用带来了负效应,人们给大学生的学识质量,乃至大学文凭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也给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潜在的危害。2003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便是应对这一情况的产物。一个学校的考风,反映了其学校诚信品质的状况,也反映了其学生诚信品质状况。可见,在一定 程度上 ,抓考风是培养大学生诚信品格的着力点。 (三 )德育工作上 1、充分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使大学生充分认识诚信品质的重性。马列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是我们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主阵和主渠道,应通过它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树立科学、正确的道德观。中应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学习,让大学生了解优秀的中华民族道德传统和我党的优良道德传统,从历史的事实中明确诚信品质在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乃至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让“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大学生所熟悉、掌握,并自觉用指导自己的行为,践行诚信原则,培养诚信品质。大力宣扬“八荣八”,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但令人担忧的是,目前高校“两课”教育的处境也很困难。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对“两课”感兴趣的学生很是寥寥,这给“两课”教育带来很大挑战,“两课”教育亟需改革创新。 2、深化大学生诚信实践教育。这要从基本行为抓起,让他们在日常的同学交往、学习和考试过程中做到言行一致,如组织学生进行“无人售报”活动;组织学生存街头商场对社会人士进行诚信观的调查;建设校园网站,要求学生以实名身份进入论坛进行相关问题的讨论;开展以“诚信在我身边”为议题征文或演讲之类的'活动 ;加大助学贷款中对申请贷款学生的诚信度的考察等。每个大学生只有从自身做起,自觉地实践诚信行为,才能增强自身的诚信素养,并增进社会对大学生群体的信任。 3、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巾渗透诚信教育内容。违反诚信道德原则的同学往往存在因心理不成熟而具有人格二重性的现象:一方面他想遵守诚信原则,以维护自己的正面道德形象;另一方面当受到利益驱使或受到不正确的榜样示范影响时,又会不自觉地做出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因此,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应该反复向大学生们强调违反诚信原则的危害,要积极开展各种活动,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用。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则要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自觉遵守诚信规则。 4、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教育。传统诚信观的依据是道德、良心内心信念,整个体系依靠道德来支撑,而在市场经济氛围下,人们对 自己失信行为的社会后果,仅限于道德反省、良心自责就远远不够了,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因为在现代社会,诚信的基础和依据首先是法律,它是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教育,让大学生明白在法治社会中,信用意识既是道德问题,也是一种法律意识,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具备这两方面的基本修养。要计大学生了解《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诚信行为。 5、倡导“自律”精神,提高学生自身修养。如上所述,本次凋查中有较多学生认为,“影响学校诚信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是“当前大学生的自我思想品德修养意识弱化”。但针对大学生减信缺失的情况,也有些学生总会为自己辩护,并归罪于客观原因,而根本没有认识到这与其 自身的素质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因此,高校要积极倡导“自律”精神,让学生认识到,面对诚信缺失,不仪要看到客观环境,还要从自身找原因,并在这种基础上学会自律,坚守诚信立场。 四、小结 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中提fti,,“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诚”是君子自省修身之本 ,是将来“兼济天下”的基础和条件。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他们的诚信观将对中国社会未来的诚信度产生巨大的影响。阂此,高校应肩负起自身的重任,在社会环境不甚理想的情况下,使高校远离社会污点,洁身自好,培养出明礼诚信、能担当起社会主义建设重任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在市场经济中的诚信教育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 诚信教育 思考 论文摘要:当前市场经济交往活跃,物质财富日渐丰富的同时,人与人之间存在的互不信任、尔诈我虞、假冒伪劣、违约失信、欺下瞒上等现象也引起人们的深思。全面加强诚信教育是一项现实的重要任务,是整个道德体系确立的基石。怎样进行诚信教育,让诚信成为人的习惯和信念,自觉地履行,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一、目前市场经济社会中诚信的缺失 自古以来,我国是崇尚诚信的国家,儒家认为“诚”是“天之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信”是我国传统伦理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一。孔子的儒家思想核心“仁”,其延伸就是“信”。诚与信相比,诚带有根本的性质,其主要内容是真实不欺,是信的思想基础;信强调的是言行,言行要一致,守信是诚实的外在具体表现。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是为人处事的最重要的品德,“人无诚信,不可立于世”。 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从教育领域到经济领域不得不面对这些事件和现象:某学院应届毕业大学生中,有近百人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结果只有几个学生还贷;北京大学某博士生导师剽窃他人的学术论文;一些学校打着函授或继续教育的名义,学员只需交一千几百元即可买到一张文凭;百年老子号南京“冠生园”用陈年旧馅造月饼;上市公司造虚假财务报表;市场上,稍微不留神就会买到“瘦肉精”猪肉,“三聚氰氨”牛奶,“苏丹红”咸蛋,而找回的零钞很可能是仿真度极高的假钞……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面对这些诚实和信用的缺失,令人痛心疾首,国人的诚与信去哪里了?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失信行为既增加经济运行成本,又大大降低经济效率,扰乱整个经济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为此,中共中央一直高度重视诚信道德建设这一问题,制定并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20个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当中,诚信应看作是整个道德体系确立的基石,整个道德体系的大厦正是以诚信这个核心建立起来的。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迫切需要将诚信作为我们行为的根本规范。并自觉履行。 二、当前我们对诚信教育的思考 诚信教育是诚信道德建设中重要的一环,作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笔者深知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重要性,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教育学生诚实守信? 2001年全国语文高考作文题目是围绕诚信展开讨论:一个年轻人背着七个背囊,分别装的是——美貌、健康、金钱、名誉、才学、机遇和诚信,准备过渡,渡船梢公说,年轻人背的东西太多太重,必须丢弃其中一样,否则船会下沉。究竟丢弃哪样呢?让学生作出选择和分析。在传统教育下,相信大部分学生都选择留下诚信。放弃其它当中的一样。当然,也有少部分学生明确放弃诚信。而选择金钱、名誉、美貌等。因为他们知道,在当今现实社会中讲诚信会吃亏,不讲诚信会得到好处。从高考文章内容反映了一个问题,并引起我们的思考:选择了诚信的学生一定就是诚实守信的学生吗?而选择放弃诚信的学生一定就是道德品质低下的学生吗?事实上,有一部分选择了诚信的学生是为了迎合传统的价值观念、取得高考高分,他们知道讲诚信的人会吃亏,他们不想吃亏,所以不诚实地选择了诚信。而放弃诚信的学生恰恰真实地反映了他们内心的价值取向,但文章分数较低。这反映了不诚实的学生选择留下“诚信”得到好处,诚实的学生选择放弃“诚信”却吃亏这样一种怪现象。 一直以来,在传统的诚信道德施教中,我们只注重传授。讲解道德原则规范,单纯把诚信教育上升到精神层面,把教育理论化、简单化,忽视了每一个人要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负责。传统的诚信教育缺乏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中与时俱进的观念。中国传统伦理中的诚信是侧重对人的人格信任,它以道德为支撑,通过言传身教,重感情、讲情理,要求单方面主动实践,不求后果,哪怕对方既不诚实也不守信,自己也不能丢弃立人之本——诚信。其实,这是与中国长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有密切联系的,在封闭的小农经济中,经济交往范围狭小,缺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契约平等观念,传统上只重视整体利益,忽视个体利益,甚至否定个体利益。可见,“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经济状况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发展、改革深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个人或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来实现整个社会经济的运作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游戏规则,效益最大化就成为整个经济活动的最高目的。这样,社会观念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经济利益,特别是个人经济利益的取向逐渐成为社会和人们普遍认同的价值取向。但问题是:人们如何追求经济利益,追求私利,是以诚信,既利己又利人的方式,还是以坑蒙拐骗、损人利己的方式?让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人都以诚信的方式进行谋利活动,抛弃非诚信的方式,我们教育的惯用手法是道理说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侧重人格的塑造,认为只要加强道德说教,把人们的思想搞好了,就会使他们有诚实守信的行为。但是,唯物主义观点是:存在决定意识。假如不讲诚信的损人利己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或者不需付出成本;又或者不讲诚信的损人利己行为最终承担的风险很少,甚至没有风险,那么这种“社会存在”就会让人在利益诱惑面前逐渐放弃诚信,不择手段去营利。因为在现实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大多数人不是依道理的思想指导行为。而是按利益的思想指导行为。这就很容易理解:坑蒙拐骗者、制假售假者、偷逃税金者、贪污受贿者,他们明知自己的做法不对,有违道德情理,但都要为之,这是受利益魔鬼所驱动。学生不是不知道诚信的可贵和重要,但面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时,可能就会暂时牺牲诚信换回眼前利益。可见,人们往往不是依据道理判断行为的对错与否来行事,而是依据利益权衡行为的利弊大小来行事。 三、诚信教育要与法制建设和信用记录制度建立相结合。与时俱进 我们的诚信教育不能再简单地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纯道德说教,这种道德说教只能劝善,不能禁恶,更不能惩恶,指望它来消除社会中各种不合情理、不合法的损人利己行为是不切实际的。我们应借鉴西方法治国家,信奉诚信应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之上,重视法律,强调契约信任,双方平等自觉履约,对违约失信者给予记录和法律的严惩。可见,我们的诚信教育除传授讲解道德原则规范外,还要结合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与时俱进,要依靠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和完善,重视建立一个切实可行、可具体操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社会信用记录制度,对不诚实守信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毕生记录与法律惩罚,让他们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因欺诈所获得的利益,甚至让不诚信者无利可图。 尽管有人认为部分素质好的人群,他们文化高、思想觉悟好、自律性强,不会为了少许利益而抛弃诚信,这似乎说明诚信还要靠道德层面解决。但是,思想觉悟的提高、自律精神的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讲诚信的人总是吃亏,得不到利益,而不讲诚信的人总是获得利益,那么诚信的人自身的生存也成问题,更不要说发展。这种情况下,道德说教就很难被大家认同和接受,出现了好人既出力出汗,但又流血流泪的尴尬局面。 诚信是调节人们利益关系的道德行为规范,它由当前社会物质内容所决定,属于道德范畴,虽然是精神上的东西,但是它能为我们带来物质财富和成功。这种利益的存在,我们不能否认,而且在实践教育中正是这样教导学生的。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如果我们脱离现实存在的利益,教导学生不求后果,单方实践诚信,这样的教育往往是唯心主义教育,是徒劳无功的。试想,在语文高考作文中选择留下诚信的学生,当他进入社会中,就一定会自觉履行坚守诚信的诺言吗? 诚信教育只是引导学生自律,而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信用记录制度的建立才是实现自律的外在条件(他律)。只有把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我们的诚信教育才更有说服力,才有实际成效。 诚信教育论文:浅析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与诚信教育建设研究 论文关键词:特区;高校;大学生;考试违纪;诚信教育 论文摘要:在社会各类考试中考试违纪现象普遍存在,特区高校之中也非常突出。考试违纪不但影响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良好学风考风的建设,而且影响高校的诚信道德建设。本文阐述了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及其特点,分析了其形成的原因,并就如何扎实有效地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进行了探讨。 当前特区高职院校中考试违纪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大学生“铤而走险”“前仆后继”“屡出新招”“花样繁多”,这种屡禁不止的违纪现象成为影响特区高职院校诚信教育的主要原因,也使得整个学校诚信体系、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更为困难,应当引起高职院校教育者、管理者的重视与关注。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军。大学生诚信度要和社会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并能积极推动社会和时代的进步。大学生的诚信、守信行为,无论是对促进高校和谐发展还是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文拟从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浅析高校的诚信教育建设。 一、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和特点 1.现象。目前在特区高校中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就考试违纪结果而言,考试违纪可分为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学生的考试违纪行为表现有:学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等。 学生考试作弊的主要行为有: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2.特点。大学生违纪现象显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数量上呈上升趋势,如近三年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比例分别占全校违纪处分的32%、51.6%、55%。二是手段上越来越高明,越来越现代化。如近三年来使用高端通讯设备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达50%以上。三是性别差异减少,如近三年女生由原来的占20%左右比例上升到40%左右。四是文理科生差异减少,近三年来理科与文科学生违纪作弊的差距由原来的30%左右缩减到15%左右。五是科目上公共课与专业课平分秋色,专业课考试中违纪的比例逐年上升。 大学生考试违纪现象已经成为学校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社会不正当竞争现象和行为在校园的折射,它已成为影响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严重障碍,严重败坏了学校和社会风气,是对诚信的践踏,是对学校和社会诚信教育的巨大挑战。诚信缺失的大学生走上社会,将对社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的原因分析 笔者通过调查问卷及与学生座谈,并结合时代特点,认为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考试违纪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诸多现实原因。 1.学生本身素质的影响。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及部分学生基础差,学习压力大是学生考试违纪的主观因素。有些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对自己不严格要求,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如获得奖助贷学金、不重修等;有些学生讲义气帮助朋友,从而考试违纪。考试违纪对个人心理健康成长极为不利,有的甚至为此受到处分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趋利性对大学生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社会上存在的许多不良社会风气、弄虚作假等现象不可避免地对学生带来负面影响,使部分大学生失去了对不当行为的耻辱感,表现在考试中便是不以考试违纪作弊为耻,反以获取分数为荣。此外社会、学校师长及家长的垂范作用失范,也对学生带来不利的影响。 3.直接因素的影响。在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的考场管理不严格,往往成为引发考试违纪的主要原因,有的学生认为,在以前的考试中,由于一些监考老师要求不严格,有些人违纪,没有被处理,自己就效仿,这样在学生中就形成“不抄就吃亏”的心理,影响极为恶劣。 三、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对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的态度分析 通过走访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调查他们对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的态度,分析主要表现有: 1.认为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是不正常的,是不诚信的表现,持反对态度,看到会坚决制止。持此类观点的学生认为用违纪获得分数的行为是对态度端正、认真学习的学生的不公平,倡议对违纪行为要严惩。 2.认为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是不正常的,是不诚信的表现,持否定态度,但是看到不会去管。持此类观点的学生认为考试违纪是学校教育中的一种现象,自己没有违纪就和自己没有关系,出现这种情况,学校按规则处理就可以了。 3.认为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是正常的,是一种学习过程中发生的一种行为,持同情态度。持此类观点的学生认为考试违纪不失为一种应试手段,出现这种情况,建议采用比较宽容的处理方式。 调查显示,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对考试违纪现象和行为持反对和否定态度的占主流,说明大部分大学生是非观和诚信观是积极向上的,只要在社会各个方面的引导和规范下,考试违纪的现象和行为会逐渐减少的。 四、特区高职院校大学生诚信教育建设的几点思考 1.建立健全诚信体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中指出考试作弊实质上是一个诚信问题。学校要有针对性地为大学生建立“诚信档案”,以将学生在校的操行纪录作为其主要内容,成为学生进入各行各业的“通行证”。通过全社会诚信体制的建立与对接,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诚信是作人之根本,大学生要做到讲诚信。要在高校中形成一种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和谐氛围。 2.建立完善的引导宣传机制。首先要加强诚信道德正面教育,对于良好的诚信现象和行为给予宏扬宣传,对于不诚信的现象和行为给予坚决的惩处和批判;诚信教育宣传要结合学生特点及学习、生活实际,组织丰富多彩的诚信教育活动,让学生从活动中切实体会到诚信做人的益处,把学会如何做人与塑造完善人格结合起来,从自身做起,杜绝不诚信的行为,做文明大学生。 3.强化学生诚信教育的主体意识。学生本身是诚信教育的主体,不是被动的客体。诚信道德不仅仅是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也是大学生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要激发大学生对诚信教育参与的积极性与主体意识,提高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境界和发展水平,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主体意识,从而成为诚信道德的宣传队和示范者。 4.强化高校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学高为师,身高为范。教育者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高校要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教师的职业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修养水平,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知荣明耻、严于律己、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的教师队伍,以自身良好形象引导学生,成为学生的楷模。
教育心得论文:电影焦裕禄观后感-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心得 领导干部的标竿 --电影《焦裕禄》观后感 焦裕禄,一个影响中国几十年的县委书记,一个共产党人理想的领导干部形象,一个有血、有肉、有想法、有干劲的县委书记,被当代领导人高度提出来,希望全国的领导干部都能以他为榜样,为标竿,心中始终装着人民,干事以人民为主,全心全意为人民,务实清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电影《焦裕禄》成功之处不仅是很好的刻画了焦裕禄这个性格鲜明、形象丰满的个人形象,还传递着这样的一种正能量,那就是做人要做这样的人,做干部就要做这样的领导干部!电影给我的启示是:焦裕禄是领导干部的标竿,我们要见贤思齐,主动积极靠拢,具备以下几种基本素质: 一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1962年冬天,正是豫东兰考县遭受内涝、风沙、盐碱三害最严重的时刻。这一年,春天风沙打毁了20万亩麦子,秋天淹坏了30多万亩庄稼,盐碱地上有10万亩禾苗碱死,全县的粮食产量下降到了历史的最低水平。就是在这样的关口,党派焦裕禄来到了兰考。他的主要任务就是改版兰考的面貌,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短短一年多,他走遍了兰考的山山水水,村村队队。当代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干部职责不是享受特权,不是追求安逸,而是要有一颗强烈的干好事业的责任感,领导干部职位的高低,意味着你有多大的平台可以施展聪明才干,意味着你的思想和行为可以影响更多的人,产生更大的效益。而反之,也能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事业观的树立要有对历史负责,对科学负责的精神,不唯书、不唯上、不畏权贵,不畏困难。 二是要有脚踏实地的务实工作作风。焦裕禄在兰考短短的一年多时间,他下决心要把兰考县1800平方公里土地上的自然情况摸透,亲自去掂一掂兰考的"三害"究竟有多大分量。哪里有困难他就出现在哪里,哪里的群众最穷、最苦、他就出现在哪里,他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了解群众的疾苦,尊重群众的愿望,想方设法带领群众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因此得到群众高度认同和赞扬。真正做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们现在有一些政策存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现象,有一些领导、专家不做调查研究,不做科学分析研判,简单的下指示,出文件,造成基层群众不知所措,无所适从,领导干部不是为民,而是扰民。 三是要有严于律己的个人修养。焦裕禄同志不仅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个人生活中,在家庭成员的教育中,也是严格要求。他的家庭成员没有特权,和群众一起挨饿、受寒。儿子一张电影票都不能免费。这种高度自律,严格自我要求的精神是我们现代领导干部所缺乏的。现在的个别领导干部认为当官就是贪图享受,当官就是有更多的特权,不仅方便自己办事,而且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可以沾光,可以“鸡犬升天”,最近公开报道的那些贪官腐败程度可见一斑。焦裕禄同志的生命虽然短暂,但他把生命交给了兰考这片热土,他没有高谈阔论、没有留下什么警世明言,甚至没有像样的政绩工程,但他有一颗火热质朴的心,他心里想的是人民,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兰考那郁郁葱葱成片的泡桐林铭记了他光辉的一生,如今长满了庄稼的昔日的盐碱地证明了他的丰功伟绩,他是人民的儿子!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他是全国千千万万领导干部的标竿!(编辑:圆圆) 教育心得论文:党风廉正教育学习心得 在纪委的组织下,观看了省纪委选择近年来省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的《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深有感触,活生生的案例告诉我们,党员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两个务必”,践行我公司党委创造性提出的广梅汕“三个代表”廉洁奉公,恪尽职守。为了严于律己,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感到在现在岗位上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以权力为自身谋取一丝一毫的个人利益,做到秉公办事,处理问题对事不对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 其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实行重大事务进行集体决策的原则,如在制定车间用人、分配等关系到全体员工利益的制度时做到车间集体讨论或全体员工大会讨论,不独断专行或个人说了算,要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走专家论证、员工参与、集体决策的科学管理道路。 再有必须做到以身作则,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违章违纪,凡事亲力亲为,作风踏实,勤学苦干,做到马书记要求的“带领员工干,干给员工看,拿我做示范,风险由我担”,持之以恒地争当先进模范,决不辜负党给予的崇高荣誉和赋予的光荣使命。 总之,我们要居安思危,牢记前车之鉴,时刻警醒自己,力戒骄满,坚决抵制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和诱惑,紧紧团结在事业部党政工团周围,与事业部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当强将、做精兵”,为广大员工谋利,为企业发展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党风廉正教育学习心得》 教育心得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警示教育心得--案件风险防范对策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基层机构案件濒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其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如何通过剖析案件成因,从源头上防范银行案件的发生,是各级银行机构都应该思考的问题。通过对《代价》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结合自己在银行多年工作的体会,在案件的防范对策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端正经营理念,促进银行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早已明确了的经营指导思想。银行各级经营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抛弃只求规模、不讲质量、不惜成本抓存款的短期行为,始终把握正确的经营理念。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建立和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筑内部稽核、委派会计主管、业务检查、风险管理、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的风险抵御防线,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和落实各级分支行经营管理责任,推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案件频发的机构负责人要实行引咎辞职制度。 (三)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银行机构要把每一位员工都当作主人和价值创造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薪酬、晋升等激励办法,为员工搭建稳定的、通畅的发展空间。弘扬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进取精神,提升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同时,经常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员工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将案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培育合规文化。不断强化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做到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处处合规,逐步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警示教育对防范案件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行警示教育,应该注重引导员工思考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等问题,对照案例校正人生坐标,增强自律意识。在教育中陈述反面典型的犯罪过程,则应尽可能避免提及犯罪技巧和躲避检查伎俩,以免被居心叵测之人仿效借鉴。同时,要多挖掘犯罪根源,少展现个性细节。尽管犯罪形形色色,种类多样,但走上违法道路,都有其共性所在。应该从纷繁的犯罪个案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来教育人,在提及违纪犯罪实例时要对内容和具体细节把关。通过对违纪犯罪现象的理性分析,让员工明白一个道理:人的堕落,并非偶然,都有一个不知不觉从小变大的渐进过程,都因循从小恶到大恶,最终走向身败名裂的轨迹,如果不拘小恶,忽微常积,明天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就是你自己,从而让员工真正得到警示。 教育心得论文:廉洁从业专项教育活动学习心得 一、从不同的视角,认识“廉洁从业专项教育活动”的意义 首先,从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上看。大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都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拥有对国有资产的支配权,担负着对国有资产实施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倘偌他们若用权不当、或用权不公、或以权谋私,都将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工作,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环节,也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营造阳光、诚信、廉洁的文化氛围的必然要求。本次“廉洁从业专项教育活动”就是一个立足教育为先,预防为重的反腐工作思路,用“专项教育”这一活动形式,来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对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力求做到末雨绸缪、事前防范、警钟长鸣,其意义非常深远。 其次,从专项活动的本质意义上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我们企业领导者树立了一个廉洁自律的标准、一个执业行为的规范和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可以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是近年来国家级别的为企业领导人员量身定做的,旨在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搞好个人廉洁自律,搞好企业反腐倡廉,搞好企业经营管理,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质增值的不可多得的一部廉政宣言。 三是从广义上讲。本次“专项教育活动”是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增强企业领导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企业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实现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实现用制度反腐、用制度治企的一个重大步骤。 四是从具体层面上讲。本次“专项教育活动”是国有企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次集中性的思想动员,是各级领导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加深理解,提高思想认识,既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的重大的思想重塑和自我激励。 五是从操作层面上看。本次“专项教育活动”对领导班子而言是通过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推动惩防体系构建;对领导人员个人而言,是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对照《若干规定》内容自查自纠20__年以来个人在领导岗位上所从事工作的情况与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廉洁从业的情况,并运用学习调研的成果,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六是从保护干部的层面上看。开展专项教育活动这一重要举措,符合中央和国资委关于加强国资监管、维护出资人利益的要求,有利于正确把握与落实中央和国资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部署,有利于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廉洁问题,《若干规定》既是对各级领导人员严格的行为约束,也是对各级领导人员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七是从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满足职工愿景上看。廉洁与发展是企业长盛不衰的车之两轮,只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才能实现企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只有企业得到发展,才能满足职工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的需求,所以,不论是企业的长远目标,还是职工的主观愿景,都从主客观上向我们每一位企业领导者提出了“净化企业经营环境,提高个人清廉指数的廉洁从业要求”。 二、全面掌握逐章分析,加深对《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理解 总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共分5章30条,约4200字。本人分析理解如下: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若干规定》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这一章共八条,是《若干规定》的重头戏。分别有第四条:“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第五条:“维护国有企业利益”;第六条:“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第七条:“规范职务消费行为”;第八条:“加强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共计三十九个不得有的行为,来具体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 同时,在本章中《若干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收受不正当利益、利用企业资源谋利、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从业、离职和退休后从业等重要问题的政策界限作了界定。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规定了有关机构的监督责任和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公开、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与评估、函询以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审计、报告备案事项抄报监事会等监督保障制度。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了对违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依据,以及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四种处理措施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办法。 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参照执行的范围、授权解释机构、施行时间等内容。总的来看,《国有企业领[文秘站:]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近年来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体现了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进展,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需要,是一部比较全面的、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量身定做的,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专门法规。 三、20__年来任职及工作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 本人自08年以来,一直在七局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副总经济师、监察部主任的岗位上,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上:一是协助纪委书记做好公司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在局党政和局纪委的领导下,每年初我结合上级要求、企业需要与工作实际,提前拟订公司《年度纪检工作要点》、《年度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计划》、《年度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年度保廉合同验收计划》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等 专业性文件;组织起草或修订《水电七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惩防体系年度任务分解》等制度性文件;同时还结合廉政教育的需要不定期编发《水电七局纪检工作简报》等学习性资料。 二是在公司领导和部门同志的支持下,加强了与省国委、省纪委和集团公司的工作联系,加强了与成都、温江、郫县、彭山等县、市检察机关“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工作往来。这些工作,为公司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在全局范围认真开展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是认真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廉洁从业专项教育” 等活动。并借“专项活动”的东风,以解放思想讨论为抓手,逐年召开纪检系统“专题研讨会”和“创新动员会”,做到上下齐动,并通过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习调研、解放思想、分析检查”等几个关键环节的工作,来推动我局纪检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发动大家动脑筋想办法,为纪检工作年年上台阶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了纪检系统每个同志的工作潜能。从目前公司和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工作实践看,创新意识在纪检系统已深入人心,创新举措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四是积极深入基层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自08年来,我与纪委监察部的其他同志一起,参与了对各二级单位和局管项目部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年中、年底检查工作;参与了对彭水电站、亭子口电站等部份项目的效能监察与保廉合同的验收工作;参与对小姓电站、四板沟电站等亏损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的调研;参与了对局财务部的“债权追讨”;设备部的“设备采购、大修”和安全部的“事故责任追究”等事项的督责履责效能监察,参与了对上述监察项目的监察类文稿如《监察建议书》等的拟订,为纪检监察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尽到了该尽的职责。 五是认真做好对干部的教育、监督与保护工作。在过去的三年中我与几十名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在下基层时与近百名二级单位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例行谈话。对有情况反映的干部和思想波动的干部,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利益得失问题,正确对待群众意见;对因管理失误、合同不慎和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而该受处分的同志,提前做好工作,使处分能及时起到教育作用。与此同时,我和同事们一道,对公司和分局的多起信访事件进行初核与处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六是协助局长积极做好7.23泥石流灾害的善后工作。09年7月23日,大渡河长河坝项目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我局三十来位职工(家属)遇难。在局长领导下,我随团赴灾害现场参加了对受害职工家属的抚慰谈判工作与相关事宜的善后工作。所谓善后,就是协助局长做好政策上的调研与把握,使一切救助工作都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情况下进行;就是认真听取受难家属的呼声,耐心地做好受难家属的心理安抚和经济救助工作;就是针对个别事项与个别人做好特别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情绪渲泄和情绪化解工作。从整个事件的处理结果看,由于局领导对大局把握得当,相关决策有法可依,事件处置总体公平,受灾家属对处理情况没有出现情绪上的反复。 七是夯实基础工作,以一流成绩迎接上级对我局责任制的考核。08和09年,我针对上级对责任制考核发生变化的新情况,加强了对我局全年纪检工作的整体策划,对下级强化了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的考核权重,在主动为各单位的工作创新出谋划策同时,加强了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联系,从启发创新到实现创新,直至落实基础性印证资料等都一一做出相应安排。在具体做法上,采用召开专题“创新研讨会”的形式对各单位的工作创新进行研讨与动员;同时对创新的题目进行逐一抓落实,抓出成果;在具体操作上用客观性资料对七局的创新性工作加以印证,如省级杂志发表文章、省级刊物发表经验等佐证性资料,为七局在责任制年底考核中获取高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回顾近三年工作,我作为局纪委监察部的主要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了各种规章制度,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了党的纪律,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没有违纪违规事项。 四、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与整改的措施 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局纪委副书记和监察部主任,我个人在廉洁自律方面自我评价如下: 1、我严格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在自己的工作中贯彻执行了党的方针路线和上级的工作部署与安排,贯彻执行了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以权谋私和搞不正之风的行为。 2、我严格按照《党章》,按照《国有企业领导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按照中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没有腐败行为和不廉洁的行为。在工作中能做到“五坚持、五不准”,同时,能团结同志们一道工作,一起去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去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和交办的各类任务。 3、我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规定,没有违纪违规行为,也没有“个人经商办企业”的事项,在工作中做到了不贪不占、不以权谋私、不损公肥私、没有其他不廉洁的情况和不廉洁的行为。 4、我在处理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或事情上,坚持采用机会平均或工作透明或发扬民主的方法予以解决,决不多吃多占,自私自利。在与人相处上我立足于包容、阳光、公允地处理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做到谋事做事而不谋利谋私。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作为纪委副书记,我对在项目部特别是在海外项目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方面做得不够,具体表现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面不够,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对监察的作用和对监察知识的普及不够,特别是对海外项目的监管和效能监察,缺少一套具体的可操作方法。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利用海外事业部这一对外窗口,采用借船出海、借鸡下蛋的办法来加强对海外项目的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努力借用网络化、信息化的高科技手段来解决在教育上处于点多面广、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2、作为局纪委副书记,我对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 教育工作和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他律的教育工作,在方法显得过于单一,除采用中心组学习、业余自学和组织专项知识竞赛之外,缺乏多样性和创造性。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整合宣传、审计、财务、经营、安全等职能部门的教育力量,使单一教育变得尽可能的丰富有趣,寓教于乐;二是发挥声光电等多媒体手段,创造多样性的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效果。 3、作为监察部主任,我缺乏对全局纪检监察队伍后备人才的培养与选拔,至使包括局监察部在内,都不同程度出现了专职纪检人员青黄不接,查案办案人员青黄不接,纪检人才已出现严重短缺的状况。 整改措施:一是着力培养,大胆使用,让新手尽快成为熟手;二是通过采用内培外训的方式和专项人才“传帮”的方式,加快人才的成长过程,变被动为主动。 4、忙于日常事务的应付,至使有些工作没做到位。一是未能有效地服务到基层;二是对二级单位的行政干部和专兼职纪检干部宣传、普及纪检监察知识不够,致使一些非纪检专业干部对纪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些状况,明显不能满足七局日益深化的改革需要和七局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也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格格不如。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基层,加强与基层的工作联系,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在做法上突出纪检监察对生产经营的保驾护航作用,来体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 5、我对如何进一步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仍处于办法不多,思路不宽,举措乏力,没有营造出一种能不断创新的持续动力机制。 整改措施:针对这一差距不足,我个人有信心,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激发个人的创造力,尽快破解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难题。 教育心得论文:教师关于后进生教育的工作心得 植而不修则歪,教而不育则差,育而无方则罔。在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总会听见同行们说:“太差了,名副其实的后进生,没治了。”。我的一位老师有着四十年教龄,他曾叹息地说:“后进生是我心中永远的痛”。那么,什么是后进生?后进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培育后进生并使其进步?我们思考的并不多,或者至少不很系统。本文就个人所带的班级后进学生的实例,谈一谈后进,!学生的心理及关爱对策 一、后进生的界定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许多从事教育理论研究的工作者,提出让后进生从我们的笔下消失,这个愿望是良好的,但并不现实。在实际教学中,后进生总是存在的。不提“差生”,就意味着遗弃,意味着不关注。从这个角度讲,如果“优生”是我们缔造的话,那么“后进生”的缔造者也不无与我们相关。当然,不同的人,对“后进生”一词的理解不同。我认为“后进生”是指:在生理心理、习惯行为、意识意志、品德理想,等方面不能协调发展或不能局部协调发展的学生,它不是智力低下的专有名词。 二、“后进生”的表现特征 1、身心发展不健全。 2、行为习惯不良,缺乏自尊。 3、缺乏自信心,畏缩不前。 4、意识盲目,意志不坚定,缺乏毅力。 5、缺乏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远大理想。 当然,每一位后进生都有他不同的特征,也正是这不同特征的不协调,导致他整个素质的不协调,因而他成了我们所谓的“后进生”。诚然,并非所有的优生就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学生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就成了我们教育的神圣职责。 三、关爱“后进生”的策略 1、教师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同志说过:“教师要志存高远,爱国敬业;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正如上述学生那样,如果我们老师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或者语言讽刺、挖苦、奚落、辱骂,行为上体罚,那么这些学生会何去何存呢?可想而知。苏霍姆林斯基说:“只有教师关心人的尊严,才能使学生通过学习而受到教育,人们将永远赖以自立的是他的智慧、良心和尊严。” 2、深入了解学生,辩证施教 不是一次谈话、一次考试,或者学生的一个错误,就能全面了解学生的,它是一个边了解边教育的过程。我认为一般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从入学组班开始,细心观察、详细记录,了解归类。 (2)、多次与学生及其家长交流,了解其生理心理、行为习惯、意识意志、品德理想的形成和变化。 (3)、多次平等的参与学生活动,不把老师凌驾于学生之上,幽默慈祥。 (4)、要能自我控制情绪,有同情心,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5)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提高人格魅力吸引学生,做学生的楷模。 (6)要勤字当头、严字把关,工作细、观念新。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学生,辨证施教。 3、从疏导培养学生健全的心理、行为习惯着手 上述学生之所以能形成“差生”行为特征,不同程度都有其习惯和心理因素,为此,我首先从疏导培养其健全的心理、行为习惯着手。如陈文娇同学,当我们第一次谈话没能进行下去后,我并没有生气、着急,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去接触她、了解她。通过心理咨询,悄悄话传递等全面了解了该同学,用世界名人的心理变化过程给予她以激励和劝导。平时有意识的给她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以增加她成功的经验和与同学友好相处的机会。通过不懈的努力,到了高二时,她慢慢地开朗起来了,学习成绩也有进步。因此,理解、宽容、劝导、激励是治疗心理疾病的良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是学习行为习惯的准则。通过近三年的努力,上述同学在心理和行为习惯上都有了较大的改观。 4、端正态度,培养学生自主、自尊、自重、自信的意识 一个人赞成什么,喜欢或厌恶什么,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是由其态度决定的。而自主、自尊、自重、自信又是建立在一个端正的态度之上的意识行为。努力端正学生的态度,是教育成功的关键。如何彬彬同学,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教以后,在按时到校、课堂纪律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观,但自尊自重意识的培养,则是一个漫长的工作。我首先从反面着手,和他聊天、做qq游戏,故意刺激他的自尊心,叫他难堪。然后再将心比心,正面疏导提出要求,安排演讲赛、辩论会让他参与,这样既发挥了他的特长,又集中了他的注意力,培养了他的自尊自重意识,也受到了同学尊重。他的学习成绩也有较大进步。 5、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远大理想 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不是与生俱来的,它与这个人的周围环境和他人的影响及其思想品德是分不开的。而学生思想品德的好坏,则是决定其具有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关键。所以要培养学生的远大理想,必须从他的思想品德抓起。魏书生曾说国:“教育要五育并举,德育先行。”思想品德即就是自身素质,就是其生理心理、行为习惯、意识意志、理想的总合。它不是某一个方面的说教就能见效的,要寓于整个教育全过程,包括学校、家庭、和社会。 对于后进生的教育探索还很遥远,很艰难。但只要教师心中有个信念,就会让“后进生是我们心中永远的痛”的尴尬局面得到改观。我将继续努力。 教育心得论文:少先队辅导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心得 一、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在坚持、邓小平和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的基础上,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努力把握发展的客观规律,汲取人类关于发展的有益成果,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出来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搞好新时期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我们讲的经济较快发展,是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的发展,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速度,特别是作为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更需要长期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更不能单纯追求GDP的增长。GDP是全世界通用的重要经济增长指标,具有综合性和简便易行的优点,但也有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结构和质量。不能反映人们实有的福利水平的缺点。经济发展不仅包括经济增长,而且还包括经济结构的变化发展。这些变化包括,投入结构的变化,产出结构的变化,产品结构的变化和质量的改进,居民生话水的提高,分配状况的改善等。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如果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仍然是以传统为主;如果产业结构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以传统农业为主,二元结构明显,城市化和工业化严重不平衡;如果生产出来的产品相当一部分是伪劣假冒,以坑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如果生产的产品大量积压,缺乏需求;如果生活环境遭到破坏,污染严重,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和健康受损;如果收入和财富分配越来越不均,贫困人口没有减少,甚至还在增加,那么,这种经济增长就不会带来真正的经济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结构不合理,经营方式粗放,经济增长主要靠增加收入,扩大投资规模,资源环境的代价太大。为此,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2、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的思维理念。它的基本内涵:一是全面发展;二是协调发展;三是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同志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列为新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马克思上义的这种本质要求。协调发展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体现。经过不断的探索,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文明的认识日益深化,提出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新范畴。其中,物质文明所体现的是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相依存的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精神文明所体现的是科学、文化、宗教、艺术、道德、伦理、哲学、经济、政治、法律等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政治文明所体现的是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它是反映特定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标志。人类文明的进步主要体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观,是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环境永续发展的智慧结品。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概念的核心思想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可持续生存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之上;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目标是,既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衡量可持续发展主要有经济、环境和社会三方面的指标,缺一不可。 科学发展观涵盖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经济发展与自然的发展、人和自然和谐等多种关系。构成了一个新型的综合发展理念,体现了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对发展思路、发展摸式的不断探索和创新。 3、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1、增强紧迫感、时代感、责任感 首先,要有紧迫感。新的千年、新的世纪令人企盼,令人振奋。经济全球一体化将给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各个方面带来深刻影响,尤其是对生活在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带来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有所准备,要有应对的措施。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青少年的发展紧密相联。作为辅导员有责任、有义务以自己客观理性的思考,去探索当代少年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同样,辅导员应有毅力、有勇气以自己的言行,努力 为当代少年儿童的创新和成才服务。 其次,要有时代感。所谓时代感,即每一位辅导员都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时展要求,确立时代精神,并自觉地将这些精神、品质贯彻于工作和活动中,传递到每一个少年儿童身上。当今,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变革的时代,是一个知识的时代,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如果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智能体魄、强烈的创新欲望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就会被时代所淘汰。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时代精神,而少年儿童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紧跟时代精神前进的。培养一代新人的重担责无旁贷地落在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肩上。如今我们的教育改革明确提出了要从应试教育变成素质教育,要从传统教育走向开放的、现代化的教育。我们是在做孩子的工作,更是在做未来的工作,我们应该按照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的要求,站在时代的高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发展的眼光、前瞻性的思路来做好少先队工作,用自己辛勤的汗水,铸造少先队的时代精神。 其三,要有责任感。责任感就是事业心。对事业的热爱,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会使一个人对这一事业牵肠挂肚,会想方设法地去做好这一工作。共青团组织把少先队辅导员放在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重要岗位上,是对少先队辅导门员的信任和期望。少先队辅导员从事的是红领巾事业,红领巾事业被誉为"太阳底下最美好的事业气它是希望的事业,未来的事业。几十年来,尽管经历了风风雨雨,尽管工作条件还不尽如人意,但许多辅导员不计名利,不计得失,“愿红领巾与白发齐舞”,默默耕耘在少先队工作的第一线。他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任劳任怨,辛勤工作,勇于创新,为少先队工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新世纪少先队工作,更要求辅导员,特别是年轻辅导员成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人,这样才能眼光远大,心胸开阔,有所作为。 2、适应发展要求,强化“六个意识” 第一,强化自我充电意识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身处这样一个瞬息万变、一日千里的时代,我们要学习的新知识之多,要研究的新问题、新情况之多,前所未有。作为辅导员要有一种自我充电的意识,勤于学习,勇于创新。今后的教育是终身教育,21世纪的文盲将不再是不识字,而是不会学习的人。因此,广大辅导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做到:(l)要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学习是成才的前提条件,知识是通向成功与辉煌的路基,不学自知,不闻自晓,古今中外,从未有过。当前我们正处于世纪之交,担负着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历史重任,多么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智慧和知识,我们正处于信息时代,知识在爆炸,空间在缩小,竞争在加剧,又多么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才干与能力。(2)要明确学习必须刻苦。学习是一辈子的事,要活到老学到老。年轻辅导员精力充沛,思路开阔,记忆力强,是学习的最佳时期,要善于利用8小时之外的时间学习。(3)要系统地学习。要博采众长,博学广间,做到学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成为行家里手。(4)要善于实践。学习的目的不在于学历,而在于知识的运用,学习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在学习中注意实践,密切联系实际,边解决问题边学习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当前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以往摸石子过河,现在无石子可摸也要过河,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辅导员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敢于破常规,敢为人先。 第二,强化科研意识 所谓科研意识指教师对科研的意义有充分的认识,有强烈的科研需求和内在动力。衡量一个教师有无科研意识,主要标志就是看其在教学和工作中是否自觉自愿地主动给自己提出科研任务。 现代教育是建立在现代社会、现代科技和现代文化基础上的新型教育,其运动形式越来越高级和复杂,因而,现代教育必须以科研为先导、为基础。当前少先队工作的开展,必须有正确的理论指导。辅导员工作是科学艺术的结晶。工作理论的研究,既是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作为一名辅导员,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理论园地的耕耘。因为我们面临的是一个瞬息万变的复杂社会,每时每刻,我们和教育对象都被包围在信息的大海中,经验往往会失灵,对问题浅薄的认识、简单的处理也往往会使我们事倍功半或无法应付。在任何一种职业中,理性的思考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面对的是新世纪高运转、高效率的工作,若缺乏一定的理论研究,将成为我们工作的一大障碍。当前,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矿要求教育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既是教育、教学的行家,又是科研的能手。因此,我们不仅要想科研,而且敢于科研,不怕困难与麻烦,勇于承担课题,努力摆脱传统的经验型的教育和管理模式,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科学理论和少先队工作艺术,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方法,科学地研究我们的工作对象、工作方式、工作规律等,以适应新世纪的要求,把课题做好,取得优良的成果。 第三,强化信息网络意识 当今世界,科技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信息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为了迎接世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挑战,世界各国都把发展信息技术作为新世纪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努力争抢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以使本国在世界经济中保持领先地位。 少先队工作要迎接时代的挑战,开创一个新局面,辅导员必须充分认识少先队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信息网络意识。除了必须掌握许多基本的知识、理论、方法和技能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学会运用信息技术来开展少先队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利用“雏鹰网”加快少先队信息化进程。 第四,强化合作意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同时又是一个需要合作的社会。所以,我们更需要倡导一种“全球合作精神”。善于合作,表明一代新人具有把自己的力量融入集体力量和他人力量之中,借助合力而成才的自觉意识。善于合作,还表明一代新人不仅具有自觉的合作意识,而且具有与他人合作的良好方法和途径,以及与人合作的技巧和心理素质。竞争能提供刺激,合作能提供力量,团结能走向联合,乐于竞争、善于合作是一代新人和未来工作方式的一种基本特征。为此,辅导员在工作中要有一种团结互助的合作意识。 第五,强化创新意识 创新是当今社会一个时代性命题,它是自然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阶段性的突破,也是人类发展进步必不可少的过程;它是今天知识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一种趋势。 少年儿童代表着未来,做儿童工作的辅导员必须要有创新精神。要创新,首先要在教育观念上不断创新。对传统的教育内容、对孩子的认识和看法、教育过程中教与学双方的关系、教育途径的拓展等问题上我们都要问一个“为什么”、“对不对”,要把适应时代要求的一些新观念,如公德意识、创新意识、法律观念、可持续发展观念等通过少先队教育传递给孩子们。其次是要在教育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手[文秘站:]拉手”互助活动、“雏鹰假日小队”是少先队“雏鹰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教育方式方法上的积极创新。“雏鹰杯五自课题”需要辅导员懂得孩子们的心理,会运作科研课题,能够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它不仅是少先队活动和辅导员工作的创新,而且是传统少先队教育思想的变革。这就需要辅导员有一种不断进取、积极创新的意识和努力实践、总结提高的工作精神。要在实践中紧密结合当代少年儿童实际,适应时代要求,不断丰富“雏鹰奖章”活动、“手拉手”互助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内涵,拓展它的教育性,创新它的活动形式。 第六,强化服务意识 少先队工作的核心就是服务。少先队工作要服务大局、服务素质教育、服务少年儿童。从一定意义上讲,服务涵盖着少先队的一切工作,它旨在通过服务于社会实践来培养和造就“四有”新人。 面向新时代,少先队组织必须努力成为少年儿童真正的朋友,而要想让孩子们真心喜欢少先队组织,辅导员在工作中必须转变观念;(1)明确自己为孩子服务的意识和少先队为孩子服务的指导思想,一切从孩子的实 际出发,一切从孩子的全面发展出发,满腔热忧,全心全意为少年儿童服务;(2)要从根本上转变少先队工作多年来形成的一些痛疾,如形式主义、包办代替、行政命令式领导等,代之以现代社会组织运作及工作的科学方法;(3)要加强对少年儿童实际状况,特别是对他们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努力使少先队组织的活动符合他们的需求,使少先队工作决策、计划、方法真正为孩子所喜欢、所接受。(4)在少先队整体改革中,要研究少年儿童参与队组织建设、队工作决策的份额问题,使少先队有越来越多的事务真正由孩子自己来决定。 教育心得论文:英特尔未来教育学习心得 7月21号,我参加了intel未来教育的培训。刚开始,满心疑惑。后来心中逐渐明朗起来,被这种新的教学模式所折服了。现将我的心得总结如下: 一、教材特别课本上技能性的内容很少,课本上几乎全是各种活动的每一步要解决的问题。学习时,这些问题的解决成了整节课的主旋律。 二、教法特别除了第一节课简短的开场白和本次培训的意义外,剩下的全是教师分配任务,小组讨论问题的解决方案。任务分工、合作完成任务、交流分享。一天下来,人人喊累,都说比我们讲课还累。想想也是,在课堂上,我们人人都在动,学习是我们自己的事,老师从不做知识的讲解,只是帮助我们督促计划,什么时间分工、什么时间查资料,什么时间交流分享。任务完成了,学习任务也就完成了。知识点也就掌握了。并且做到了不同学生学习不同层面的知识。在相同的时间,学习层面可高可低,完成快的同学可以继续努力,完成挑战性的任务。完成任务时,如有不会的技术性问题,解决方法只有两个:1、请教临近的同学,2、查阅技能手册。交流时,不同层面的作业展示与谈制作心得,可以给他人的学习带来促进与帮助。 三、效果特别通过培训,教学模式的体会颇深,解决了素质教育开展以来的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如: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学习的主体的含义是什么?以往的满堂灌为什么学习成绩提高迟缓?通过本次培训,知识也掌握了不少。一是观看他人的制作心得,知道了许多新颖的东西。二是与他人的交流,了解了一些他人的体会与操作技巧。三是查阅技能手册,学会了不少提高工作效率的知识与技能。 总之,通过这次培训,使我更深的了解到了素质教育的形式与效果,为我今后的教学提供了方向与思路。真感谢这次的intel未来教育。 教育心得论文:加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思考心得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 一、加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的必要性 大家印象中,我们的普法工作似乎总是针对百姓而言的,尤其是针对农民,常常将文化素质和守法素质混为一谈。在各种普法大会上,领导干部多在台上正襟危坐、侃侃而论,老百姓则只有在台下聆听教诲;然而另一方面,我们又经常看见一些领导前脚还在台上痛斥腐败,呼唤守法,后脚一出门就被纪检部门采取措施。更加荒唐的是,一些身陷囹圄的领导,痛苦流涕之余,还大大诉说自己犯法的原因是放松了学习、不懂法,这其中,甚至包括了某些省部级高官,譬如前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那么,究竟谁更需要普法呢? 宣传教育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在新华网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和谐社会建设”网上座谈会回答了这一问题。在会上,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表示,领导干部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第一是领导干部。第二是公务员。第三是青少年。第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第五是农民。领导干部占据普法工作第一位的位置,可以想见当下对领导干部普法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和各种矛盾凸显期并存的特殊阶段,法治是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手段和重要工具。领导干部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管理者、带头人,有很多事情是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有很多决策是领导干部进行执行,所以他们手中的权力很大。要正确履行手中的权力就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要依法办事就必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这样来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如果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强,即使个人用心良好,也可能在实际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公平正义。如果他们违法用权,以权谋私,更会损害法律权威,危害群众利益,激化社会矛盾。因此,抓住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和依法用权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加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已成当务之急。 但知法懂法只是第一层次的普法,更高层次的应当是守法护法。如果领导干部藐视法律,通过个人权力而不是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那就会对周边权力运作走向产生辐射性影响,法治氛围的建构也就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已。对领导干部的普法之所以最重要,还在于其行为代表的不只是个人,还有公权力的运行。更大的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监督的缺位,一些领导干部受到的外在约束力主要依靠自身法治素质来形成对依法办事理念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加强对这些公权力掌握者的普法宣传,以降低其违法的几率。 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同样是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普法。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才会尽最大可能让老百姓也同样如此。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里,公民愈是守法护法,公权力掌握者才愈能依法处理事务,公权力才能获得更多的安全保障。有一群知法护法的领导干部群体,公众的知法护法才有保障,建构法治社会才不会成为空谈。否则,权力侵害法治就会成为普遍现象和通用规则,于是在法治的口号下,就可能是“潜规则”横行、法治规则没落,而真正的法治也就遥遥无期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认识偏差。领导干部普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在普法活动中存在认识偏差,还不能彻底将思想观念转化到法治建设上来,嘴上大喊“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在全社会建立崇法氛围,要依法治国、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口号,但思想上还或多或少残留封建社会“人治”思想。有的领导干部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认为其他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普法宣传工作没有硬指标,短期内不见成效,并且难以直接衡量,不用着急。因而把普法宣传工作当作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的事情看待,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二)方式单一老化。在普法形式上采取以会代训、自主学习或者不定期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参加普法考试等传统方式,这种传统普法方式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密切,没有针对领导干部工作的特点(平日公务繁忙、应酬多等),开展有针对性的能激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动力的有效普法宣传措施,普法只重形式而不求实效。老套的普法方式对应的普法后果便是领导干部学法形式化,学法时间挤不出,学法文章找人,学法考试照着答案抄一抄等,普法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监督不力。主要表现在监督体制不全,监督渠道不畅,监督意识淡薄。国家在领导干部普法方面没有制定专门的法规,监督方面也就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级各地领导干部普法监督部门形形色色,有的专门由各级普法办监督,有的实行人大监督,有的综合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进行监督等等。由于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级各部门在进行普法监督中容易受到各种利益牵制的影响,因此在普法监督方面常常出现下级监督软化、自我监督淡化、同级监督弱化、上级监督虚化等监督着力点悬空现象,也就更加剧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形式化。 三、加强领导干部普法的保障措施 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要丰富普法方式,多组织诸如参与 行政复议、旁听案件审理之类的实践教学,多采取典型案例、视频课件等生动教学方式;必须切实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既在立法层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又要建立刚性的考核机制,运用纪律和组织等手段督促领导干部“真学、善用、坚守”。 (一)立法上保障。在立法层面上有关部门不妨出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监督奖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保障对领导干部普法的规范化、程序化,打好领导干部率先尊法维权的牢固基石,树立起全社会崇尚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风尚。同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普法教育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制度的落实,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注重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的考查,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领导学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形式上保障。在学法形式上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结合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聘请专家学者为广大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开设法制专题讲座。还可以依托各级党校开展集中培训,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利用党校的有利资源,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增强广大公务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同时安排领导干部通过网络平台查看典型案例、视频课件、法律法规等内容,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进行职务犯罪案件开庭旁听、参观监狱感受服刑人员生活等具体实践活动,促发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争做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通过普及法学理论和参与具体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监督上保障。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监督方面不妨建立起刚性机制,逐步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治内容纳入干部考评体系范畴。年初,各级领导干部根据各自的工作生活实际制定学法用法计划,并上报相关部门,年终开展学法用法述职总结。期间,由人大、组织、人事、宣传、法制教育等部门不定期对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和组织培训情况进行跟踪记录或抽查,并将抽查、考核情况记入档案,对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违法违纪行为屡有发生的人员一律不予提拔;对任前法律考试不合格人员,原则上不予任用;对在学法用法抽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人员轻则通报批评,重则调离岗位,从机制上保障学法用法与领导干部任免挂钩。领导干部学法的根本是为了用法,为了真正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落到实处,人大、组织、人事、宣传、法制教育等部门还可以通过设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力举报箱,由广大干群对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监督,力争从根本上预防少数领导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凌驾于法律之上等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损害法律权威的问题。 今年起,我国将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普法工作,促进全民法制意识和水平的提高,普法必将结出更多社会和谐的果实。 教育心得论文:少先队辅导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心得 一、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科学发展观是在坚持、邓小平和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的基础上,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努力把握发展的客观规律,汲取人类关于发展的有益成果,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出来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搞好新时期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我们讲的经济较快发展,是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的发展,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的速度,特别是作为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更需要长期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更不能单纯追求的增长。是全世界通用的重要经济增长指标,具有综合性和简便易行的优点,但也有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结构和质量。不能反映人们实有的福利水平的缺点。经济发展不仅包括经济增长,而且还包括经济结构的变化发展。这些变化包括,投入结构的变化,产出结构的变化,产品结构的变化和质量的改进,居民生话水的提高,分配状况的改善等。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如果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仍然是以传统为主;如果产业结构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以传统农业为主,二元结构明显,城市化和工业化严重不平衡;如果生产出来的产品相当一部分是伪劣假冒,以坑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如果生产的产品大量积压,缺乏需求;如果生活环境遭到破坏,污染严重,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和健康受损;如果收入和财富分配越来越不均,贫困人口没有减少,甚至还在增加,那么,这种经济增长就不会带来真正的经济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结构不合理,经营方式粗放,经济增长主要靠增加收入,扩大投资规模,资源环境的代价太大。为此,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⒉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的思维理念。它的基本内涵:一是全面发展;二是协调发展;三是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同志在庆祝建党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列为新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马克思上义的这种本质要求。协调发展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体现。经过不断的探索,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文明的认识日益深化,提出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新范畴。其中,物质文明所体现的是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相依存的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精神文明所体现的是科学、文化、宗教、艺术、道德、伦理、哲学、经济、政治、法律等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政治文明所体现的是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它是反映特定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标志。人类文明的进步主要体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观,是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环境永续发展的智慧结品。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概念的核心思想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可持续生存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之上;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目标是,既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衡量可持续发展主要有经济、环境和社会三方面的指标,缺一不可。 科学发展观涵盖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经济发展与自然的发展、人和自然和谐等多种关系。构成了一个新型的综合发展理念,体现了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对发展思路、发展摸式的不断探索和创新。 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尊重和保障人权。 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⒈增强紧迫感、时代感、责任感 首先,要有紧迫感。新的千年、新的世纪令人企盼,令人振奋。经济全球一体化将给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各个方面带来深刻影响,尤其是对生活在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带来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有所准备,要有应对的措施。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青少年的发展紧密相联。作为辅导员有责任、有义务以自己客观理性的思考,去探索当代少年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同样,辅导员应有毅力、有勇气以自己的言行,努力为当代少年儿童的创新和成才服务。 其次,要有时代感。所谓时代感,即每一位辅导员都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时展要求,确立时代精神,并自觉地将这些精神、品质贯彻于工作和活动中,传递到每一个少年儿童身上。当今,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变革的时代,是一个知识的时代,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如果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智能体魄、强烈的创新欲望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就会被时代所淘汰。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时代精神,而少年儿童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紧跟时代精神前进的。培养一代新人的重担责无旁贷地落在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肩上。如今我们的教育改革明确提出了要从应试教育变成素质教育,要从传统教育走向开放的、现代化的教育。我们是在做孩子的工作,更是在做未来的工作,我们应该按照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的要求,站在时代的高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发展的眼光、前瞻性的思路来做好少先队工作,用自己辛勤的汗水,铸造少先队的时代精神。 其三,要有责任感。责任感就是事业心。对事业的热爱,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会使一个人对这一事业牵肠挂肚,会想方设法地去做好这一工作。共青团组织把少先队辅导员放在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重要岗位上,是对少先队辅导门员的信任和期望。少先队辅导员从事的是红领巾事业,红领巾事业被誉为太阳底下最美好的事业气它是希望的事业,未来的事业。几十年来,尽管经历了风风雨雨,尽管工作条件还不尽如人意,但许多辅导员不计名利,不计得失,“愿红领巾与白发齐舞”,默默耕耘在少先队工作的第一线。他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任劳任怨,辛勤工作,勇于创新,为少先队工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新世纪少先队工作,更要求辅导员,特别是年轻辅导员成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人,这样才能眼光远大,心胸开阔,有所作为。 ⒉适应发展要求,强化“六个意识” 第一,强化自我充电意识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身处这样一个瞬息万变、一日千里的时代,我们要学习的新知识之多,要研究的新问题、新情况之多,前所未有。作为辅导员要有一种自我充电的意识,勤于学习,勇于创新。今后的教育是终身教育,世纪的文盲将不再是不识字,而是不会学习的人。因此,广大辅导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做到要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学习是成才的前提条件,知识是通向成功与辉煌的路基,不学自知,不闻自晓,古今中外,从未有过。当前我们正处于世纪之交,担负着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历史重任,多么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智慧和知识,我们正处于信息时代,知识在爆炸,空间在缩小,竞争在加剧,又多么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才干与能力。要明确学习必须刻苦。学习是一辈子的事,要活到老学到老。年轻辅导员精力充沛,思路开阔,记忆力强,是学习的最佳时期,要善于利用小时之外的时间学习。要系统地学习。要博采众长,博学广间,做到学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成为行家里手。要善于实践。学习的目的不在于学历,而在于知识的运用,学习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在学习中注意实践,密切联系实际,边解决问题边学习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当前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以往摸石子过河,现在无石子可摸也要过河,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辅导员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敢于破常规,敢为人先。 第二,强化科研意识 所谓科研意识指教师对科研的意义有充分的认识,有强烈的科研需求和内在动力。衡量一个教师有无科研意识,主要标志就是看其在教学和工作中是否自觉自愿地主动给自己提出科研任务。 现代教育是建立在现代社会、现代科技和现代文化基础上的新型教育,其运动形式越来越高级和复杂,因而,现代教育必须以科研为先导、为基础。当前少先队工作的开展,必须有正确的理论指导。辅导员工作是科学艺术的结晶。工作理论的研究,既是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作为一名辅导员,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理论园地的耕耘。因为我们面临的是一个瞬息万变的复杂社会,每时每刻,我们和教育对象都被包围在信息的大海中,经验往往会失灵,对问题浅薄的认识、简单的处理也往往会使我们事倍功半或无法应付。在任何一种职业中,理性的思考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面对的是新世纪高运转、高效率的工作,若缺乏一定的理论研究,将成为我们工作的一大障碍。当前,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矿要求教育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既是教育、教学的行家,又是科研的能手。因此,我们不仅要想科研,而且敢于科研,不怕困难与麻烦,勇于承担课题,努力摆脱传统的经验型的教育和管理模式,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科学理论和少先队工作艺术,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方法,科学地研究我们的工作对象、工作方式、工作规律等,以适应新世纪的要求,把课题做好,取得优良的成果。 第三,强化信息网络意识 当今世界,科技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信息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为了迎接世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挑战,世界各国都把发展信息技术作为新世纪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努力争抢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以使本国在世界经济中保持领先地位。 少先队工作要迎接时代的挑战,开创一个新局面,辅导员必须充分认识少先队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信息网络意识。除了必须掌握许多基本的知识、理论、方法和技能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学会运用信息技术来开展少先队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利用“雏鹰网”加快少先队信息化进程。 第四,强化合作意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同时又是一个需要合作的社会。所以,我们更需要倡导一种“全球合作精神”。善于合作,表明一代新人具有把自己的力量融入集体力量和他人力量之中,借助合力而成才的自觉意识。善于合作,还表明一代新人不仅具有自觉的合作意识,而且具有与他人合作的良好方法和途径,以及与人合作的技巧和心理素质。竞争能提供刺激,合作能提供力量,团结能走向联合,乐于竞争、善于合作是一代新人和未来工作方式的一种基本特征。为此,辅导员在工作中要有一种团结互助的合作意识。 第五,强化创新意识 创新是当今社会一个时代性命题,它是自然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阶段性的突破,也是人类发展进步必不可少的过程它是今天知识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一种趋势。 少年儿童代表着未来,做儿童工作的辅导员必须要有创新精神。要创新,首先要在教育观念上不断创新。对传统的教育内容、对孩子的认识和看法、教育过程中教与学双方的关系、教育途径的拓展等问题上我们都要问一个“为什么”、“对不对”,要把适应时代要求的一些新观念,如公德意识、创新意识、法律观念、可持续发展观念等通过少先队教育传递给孩子们。其次是要在教育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手拉手”互助活动、“雏鹰假日小队”是少先队“雏鹰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教育方式方法上的积极创新。“雏鹰杯五自课题”需要辅导员懂得孩子们的心理,会运作科研课题,能够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它不仅是少先队活动和辅导员工作的创新,而且是传统少先队教育思想的变革。这就需要辅导员有一种不断进取、积极创新的意识和努力实践、总结提高的工作 精神。要在实践中紧密结合当代少年儿童实际,适应时代要求,不断丰富“雏鹰奖章”活动、“手拉手”互助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内涵,拓展它的教育性,创新它的活动形式。 第六,强化服务意识 少先队工作的核心就是服务。少先队工作要服务大局、服务素质教育、服务少年儿童。从一定意义上讲,服务涵盖着少先队的一切工作,它旨在通过服务于社会实践来培养和造就“四有”新人。 面向新时代,少先队组织必须努力成为少年儿童真正的朋友,而要想让孩子们真心喜欢少先队组织,辅导员在工作中必须转变观念明确自己为孩子服务的意识和少先队为孩子服务的指导思想,一切从孩子的实际出发,一切从孩子的全面发展出发,满腔热忧,全心全意为少年儿童服务要从根本上转变少先队工作多年来形成的一些痛疾,如形式主义、包办代替、行政命令式领导等,代之以现代社会组织运作及工作的科学方法要加强对少年儿童实际状况,特别是对他们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努力使少先队组织的活动符合他们的需求,使少先队工作决策、计划、方法真正为孩子所喜欢、所接受。在少先队整体改革中,要研究少年儿童参与队组织建设、队工作决策的份额问题,使少先队有越来越多的事务真正由孩子自己来决定。 教育心得论文:加强军队人才素质教育走现代化之路学习心得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军队,军队的人才建设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军队各级党委都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各类人才在军队建设中也发挥了重大作用。因为任何一级领导都懂得,事业的传承靠的是一批接着一批的人才群体。这些年来,我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人才队伍状况有了很大改观,但仍然存在令人担忧之处。如相当一部分的中高级干部的科技文化素质、战略素质与信息化战争形态不相适应,特别是一方面急需的人才十分缺乏、一方面又有大量的人才不断流失的现象同时存在,说明了在人才管理机制上亟待调整改革。 一、用系统的军事教育培养人,在教育的竞争中发现人才 最近几年,随着社会事业的进步、征兵制度和军官来源的调整改革,初级军官的科学文化基础状况已得到很大改观。但是,军事教育的整体情况并不乐观,中级和高级军事教育存在着短期行为与互不关联的状况,应当进行必要调整,形成与社会教育相衔接、与军队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军事教育体系,使不同层次的军官都具有坚实的军事基础素质。无论是指挥军官的三级培训,还是技术军官的两级培训,都应既与军队基本结构相符合,又与人才成长规律相适应。 在基础教育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智商与刻苦精神,这是成为人才的首要条件。在应用教育中可以看出一个人将知识与实践结合的能力,也可以看做是接受社会知识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素质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在高层次教育(如战略)中的情况决定了人才发展的最大或最后空间,或者说决定了一个人在政治与军事舞台上所能表现的最活跃、最精彩的结果。所以,在各个层次的学习情况是衡量人才质量的第一个指标,学习成绩或学习能力不好的人,不能成为培养的重点。 在初级教育的改革中,重点是解决科学文化、专业技能与军事管理能力的扎实程度和系统性。在进入军官队伍的门槛后已经解决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军事教育主要应解决好专业技能与军事管理能力。由于初级教育是打基础的阶段,所以在教育中的目标不宜定得过高,只有少量的淘汰或决定其仅能从事初级职务即可,给更多的人以平等发展的机会。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军事基础教育时间短,培训效果达不到部队官兵的期望值,形成了新任军官以自身的弱势状态起步,不仅使一些很有潜力的人从此丧失了进步的信心和勇气,而且即使是以后发展成才的人,也始终存在基础知识薄弱和技能不扎实的问题。 因为能够进入中级教育的人已是经过逐级筛选的优秀的初级军官,培训的对象和目标一是担任师团级指挥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二是产生一批将来能够担当重任的精英,所以在中级教育中,重点是扩大学员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新的军事与科技知识,还要学习战略知识,提高思维层次,具备对各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和创新发展的能力。对这一层次的人在普遍解决军事硕士学位的基础上,鼓励其争取博士学位或社会学学位。在全方位的考察检验中,一批综合素质极佳的人才就会显现出来,这是军队建设的中坚骨干,也是可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重要力量。对这一批人要冠以荣誉或称号,作为在今后的任职过程中始终予以重视并优先培养使用的依据之一,也是选拔担当重任者的必备条件。我们现在中级教育的主要问题是培训的性质与种类不稳定,时间太短,所学的内容有限,学习和任职使用脱节,在一个军官成长进步的过程中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也没有产生太大的作用。 高级教育是进入重要领导岗位的最后一道门槛,应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进行系统扎实的战略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学习成绩的优劣决定他们是否具备晋升的资格,这样就可以保证我军的高级军官都能够用本文//新的知识和思维方式履行新的职务,在战略层次的工作得心应手。二是用多次短期轮训的方式集中研究重大的国际、国内现实的政治、军事、经济问题,达到统一思想、集思广益、找出对策、减少失误的目的。 二、用丰富的工作经历锻炼人,在多种岗位的能力积累中选拔人才 最近几年,军委总部积极推行干部交流使用,这项措施在锻炼干部、提高军官素质以及加强风气建设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干部交流能够更加完善、更加持久地坚持下去,主要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形成规范的干部交流制度,并在更大的范围内推进。干部交流实行了几年的时间,证明是非常成功的,完全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规范干部工作。这个制度要明确,交流的对象不仅是提升的人,也包括平职调整的人;交流的时机为任职二三年之间、并不得高于三年;交流的层次要降低,交流的范围要扩大,其中排职在团、连职在师、营职在军、团职在军区、师在全军交流。通过交流不仅开阔干部的眼界、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而且可以有效地消除经营小圈子的不正之风。二是建立单位人员结构标准。无论是机关还是部队,现在综合性、合成化的程度都越来越高,对每一个单位的人员各种结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各个单位根据年龄、专业和来源等理想的结构标准决定人员的进与出,不仅能够保持良性循环,还与培养人的工作形成了一个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三是将任职经历作为一个干部的可视化能力与晋升的资格。作为任何一级指挥员,都应该要求其具有下一级或下两级岗位和机关的任职经历,这样就提高了胜任的概率,也明确了干部成长进步的导向。一个单一经历的人难免存在能力的缺失,要胜任新的职务总需要一个补课的过程,这个过程必然造成工作的损失,把人才的进步放在工作成本的增大或不必要的付出上是不明智的做法。为了保持工作(或战斗力)效益的稳定或将损失尽可能减到最低,其主要措施就是丰富军官的任职经历。我们现在应该努力的是使每一个主官都是多种任职经历,并且把任职经历作为晋升的重要条件。 三、用完善的考评机制检验人,优先提拔使用在各方面都得到优异结论的人才 现在有很多干部怕交流的主要原因是我们还没有建立起完善、权威的干部考核制度。一个人年度工作的状况、在一个岗位的业绩只是在小范围内知晓,而且与提拔使用、个人进步并无必然联系,如果换一个单位则可能荡然无存,一切又要从头开始。因此,干部制度完善的重点内容是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这个机制应能够对干部一年中各个方面的情况(其中主要是能力和业绩)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评价的结论来自多种途径,其中上一级主官评价以及下一级的综合评价应占主要份额;要能够将几年的情况综合成岗位的任职结论,这个结论能够在同等级别、资历的群体中进行比较并产生优秀分子。这是一个公开、透明的机制,对每一个人的评价结论都由众多人的意见集中后形成,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可以遏制将干部的命运过多地集于主官手中而滋生腐败的情况。每一个人都具有评价其他人 的权利,实现了优秀人才在群众的监督和培养中产生,实现了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必须实行计算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偏差,增加公信度。这是一个减少领导决策负担而又没有降低领导权威与责任的机制,能够让领导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主要工作上,无需为用错人而担忧。 四、通过重要的事务看本质,确保在关键岗位上使用的人才让党和人民放心 在干部队伍中,爱学习、勤奋工作、待人诚恳、有熟练的专业技能的人很多,但是,如何在平凡的好人群中,选拔出真正的优秀者确是一件十分重要而且又是非常困难的事。我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看似众多的人群,从本质上可以概括为事业型、职业型和利益型三种。其中事业型的人,其特征是具有远大的、明确的目标,不计较个人利益的得失,有在任何条件下坚韧不拔的刻苦精神,是我们选拔人才的主要对象。职业型的人,稳定和平常的心态为主要特征,是一个为数较多的群体,既可以通过教育把其中一部分人引导为事业型人才,也会有一部分人因为一些暂时的困难和不顺而走向滑坡甚至堕落,所以这些人应当是主要的教育对象,也是优秀人才的储备队伍。利益型的人,没有理想和志愿,明确地追求个人利益的满足,无论利益的大小都会不择手段地摄取,因此其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对各种私利的贪婪性,以及手段的隐蔽性、多样性、欺骗性。对于这种人,各级领导和机关应予以注意,不能让其进入关键岗位,不能给其更多的权力。 区分这三种并不困难,方法多种多样,主要是两种。一是根据对工作、对事业的态度来判定,通过在作战、抢险救灾、职务变动、生活环境变化中的表现,是主动还是被动、是乐观还悲观、是有所作为还是仓促应付,基本上可以做到一目了然。二是看平时的工作与生活中对待个人利益的态度、个人财富的占有程度与支配的方法途径。这些问题看似凡人小事或个人隐私,但却反映了一个人的本质,留心一下不难掌握,完全有可能列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条件。 选拔优秀人才必须抓住人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有求实的作风和坚韧不拔的精神状态。特别是在关键岗位上使用的人,一定是经过多种环境选拔、锻炼和考验的干部,一定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让广大官兵尊敬的精英分子。 五、建立让优秀的人才优先得到提拔任用的机制 为了让党和人民放心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必须采用把学历及成绩,经历及业绩(立功受奖)、年度综合考评的结果(历年累计)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基础条件,再与新的单位人员结构要求和岗位任职标准结合起来产生人选的方法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做到科学公正,降低用人失误,还可以对军官个人的成长进步起到明确的导向作用,对避免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也是治本的硬措施。 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在干部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个机制一经建立,不仅可以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军队建设的发展,而且对其他方面也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如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大大增加,是杜绝不正之风的利器;促进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提高党建工作的活力;把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多地用在作战能力的提高上;对军官成长进步的导向作用最为明显,每一个人进入军官队伍后既可依此为自己设计出一条明确而又理想的发展之路,同时又可预见到几种可能的人生结局,因此成为对官兵进行生动的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是军队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也是军队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加强军队人才素质教育走现代化之路学习心得 教育心得论文:职工岗位行为规范集中教育活动学习心得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遗豫常至于亡身。古之如此,现在亦是如此。前不久,在公司举行的一次技术比武中,一位电焊工人自恃技术过硬,但在比赛中被裁判当场判为不及格,单位领导让他回去后认真学习操作规程。究其原因,原来在焊接的时候没戴手套和防护镜,而他却说没事,不会伤害到别人,试想,一个不对自己负责的人,能对他人负责吗?能对企业负责吗?当前徐矿集团公司党政领导本着关爱职工的生命安全,为适应企业的长远发展要求,开展了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活动,要求每个职工必须学习岗位规范、规范操作的规程,使他们把“规范”二字刻骨铭心,真正把规范操作、安全生产的意识入心、入脑,常打安全预防针,彻底拉紧安全工作这根弦。 从某矿新闻媒体上,我看到,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这项活动已经深入广大职工的内心。在矿务集团有这样一个普通家庭,母亲多年来含辛茹苦拉扯几个孩子长大成人,直至参加工作,其中的辛酸不言而喻,在这样的家庭里,母亲深深知道规范操作的重要性。在母亲的督促和检查下,他们全家人每天一起学习规范上岗材料,有读、有写,互相谈体会,母亲从切身体会教育子女,诉说岗位规范教育的重要性。我看了以后很受感动,也深深感受到此次规范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虽然我是在辅助单位工作,但甚至被不论是采煤一线,还是辅助单位都要重视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犹如煤矿生产的一盏明灯,引领煤矿的安全生产,如果不能牢牢遵守制度,按照规程生产,就无从谈起煤矿的安全。 我是一名教师,虽然远离煤矿生产,但各种血的事实告诫,谁漠视规范,谁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一组组数字,就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自己深感责任的重大,一俟不敢马虎,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徐矿集团教师岗位行为规范,将各种规范要求烂熟于心,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教学工作,各项校内外教育活动严格按照规定举行,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用自己的言行带动身边的同事,使我们的教师成为一支品牌过硬的品牌队伍!我们共同用爱心、恒心培育矿工子女,让那些在外进行创业的矿工们安心、放心,为徐矿集团的双二百亿宏图贡献自己的力量。 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注定肩负着许多责任和义务,你们的安全就是我们的幸福,你们的安全就是我们的期盼。为了自己的人生,为了含辛茹苦把我们养育成人的父母,为了需要你们抚育的子女,为了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为了不给亲人留下无尽的痛苦!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注意规范操作、注重安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让我们共同乘着集团公司的学习春风,树立为徐矿双二百亿立功的雄心壮志,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牢牢抓住安全这根弦,为最终实现本质安全化企业,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康,让规范教育与我们同行吧!再创某矿集团新的辉煌! 教育心得论文:继往开来永葆先进构建和谐促发展——公司先进性教育学习心得 从7月6日开始,响应集团号召,我××公司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的活动。通过系统学习和思考,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一.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我深刻地认识到我们必须要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落到实际工作中去。身为企业的领导,我认识到企业必须要完善现存的机制体制,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充分考虑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团结群众,上下一心;不断创新,以求企业持续发展,永葆先进。 二.在实际工作中将党的廉正作风坚持到底 为了保持党员先进性,我们要继续搞好廉正作风建设。有多少优秀的党员干部由于放松警惕,患上“身份麻痹症”而蜕化变质,腐化堕落。身为企业的领导,通过此次学习,我清醒地认识加强领导班子廉正作风建设尤为重要。我们必须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监督,加强约束机制及制度的建立,对企业大批量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均本着“三公开”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或公示。建立民主信箱等。同时,我本人也会时刻提高警惕性,严于律己,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充分起到领导的带头作用。 三.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广大党员的模范行动来体现 党员同志要不断地提高自己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的素质,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带动广大群众共谋发展。例如,近来在宾馆的维修改造工程中,××同志身为领导,工程总负责人,兢兢业业,忘我的工作精神深深感染了我们的广大员工,带动了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说明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是何等的重要啊。 当今社会发展甚为迅速,我们理解“三个代表”和党员先进性时都要做到与时俱进。如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将带给××业更多的贸易机会和发展契机。这一切都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我公司要继续致力于与国外×公司和管理公司建立长期而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使业务得以进一步发展,再创佳绩,繁荣国家经济。我们企业业态结构复杂,经营项目颇多,各业态要互相合作,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贯彻党的重要思想,积极保持党员先进性,继续弘扬“信誉第一,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为企业繁荣共同奋斗!
经济法论文: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浅议 论文摘要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我国有关的循环经济立法存在许多疏漏,应予以完善。应确立循环经济法预防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分担责任原则和“3R”原则;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发挥政府公众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 循环经济 法制建设 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如果说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制约,那么循环经济的发展就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强化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涉及每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必要途径,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加快,依法治国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追求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这给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1970年,A.克尼斯等人基于生态系统的危机,即物质代谢结构的崩溃而撰文提出了“物质循环分析论”,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应当包括资源、能源的投入生产加工分配流通最终消费排放废弃物的全过程,这是首次在经济学理论中提出经济循环与物质循环相适应的思想。 以物质循环分析论为基础,物质循环全过程管理理念逐渐形成,即对物质从生产直至废弃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管理的过程,除了回收、再生循环和再商品化外,还必须促进和管理全社会的物质循环,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二、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现状及问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十余部环境保护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节约资源法》、《水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土保持法》等。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首次提到“循环经济”,这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历程中是一次尝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了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的内容,该法中的这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实施减量化的基本理念,为固体废物的处理提出了法律依据。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法律构架,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行政法规对循环经济做出规定,只以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退耕还林》细则中有所规定。 下面从我国法律体系方面具体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有许多领域法律没有涉及,而在一些领域又存在规定上的重叠,给执法者带来许多麻烦,同时也不利于普及法律知识,例如我国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循环经济做出明确的规定,一些污染物存在跨行业的特性,对于这些特殊的物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第二,立法过度集中在工业领域而忽视农业方面的立法,第三产业更是少之又少,同时工业立法因缺少相应配套措施也变得举步维艰,可反映出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在立法上给一、三产业相应的重视。 第三,环境立法存在的效力较低的固有问题,常常流于表面形式,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提倡和口号比较多,没有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的可能性较小。 第四,建设主体规定的并不明确,法律只规定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义务,对于企业及其他主体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具体执行不畅。 第五,对生产责任延伸方面没有相关的监管保障,在发展循环经济的下,建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责任主体上规定了生产者不仅对本企业的产品负责,企业有对产品进行回收和清除的责任,看似完备的制度设计其实缺乏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政府的执行监督文件。 三、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对策 (一)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法律原则,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使国家、企业时刻保持正确的方向,明确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更加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同时强调清洁生产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物合理排放的重要性。 1.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针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环境破坏提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亟待寻求合适途径解决。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及各种生物的生存环境的安全,不利于实现人类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源头上分析、解决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落实预防原则的根本,特别要注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针对汽车尾气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也要格外关注,通过制定限制排放量等具体的措施,运用相关的奖惩机制,鼓励公民和企业为保护环境做出一份贡献,同时更是造福人类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实现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广泛凝聚群众智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只依靠政府力量力量是单薄的,效果是不显着的,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办法指示,并在企业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公民对参与低碳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欧洲国家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工业生产的滞后性,使欧洲各国在上世界中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问题。欧盟各国在经济政治地理文化等方面存在各种相似,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各国协同合作,特别注意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要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公益广告、志愿者讲解等 宣传模式形成良好的氛围。 3.“3R”原则 3R原则即再利用、再循环、减量化的简称,是面对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资源总量急剧减少,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矛盾突出的现状应坚决贯彻的原则。我国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同时资源的利用率相对低下,能耗太高,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由此产生的环境与资源问题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再利用即面对资源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为解决资源短缺与资源不能满足人类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问题而提出的。要实现再利用,首先要政府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开采资源和利用资源的先进设备,同时要求不断提高各类社会主体节约资源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再循环,是与资源的再利用一脉相承的原则,通过对剩余资源和废物的再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既能克服废物排放的难题,又可以增加经济总量,是一种一举两得的措施。减量化,是指通过减少排放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通过企业清洁生产,特别注意生产流程的低碳化和无污染,减少废气废水废物的排放。 4.分担责任原则 循环经济责任原则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对环境应尽的义务以及破坏环境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区分不同主体的责任,使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如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企业要更加注重清洁生产和减少排放;公民培养从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的意识,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排放,坚持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模式。通过各方努力,使环境保护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地推进。循环经济责任原则就是更加明确了各个主体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以及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使国家、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配合,形成密切联系的整体。通过确立政府、企业和公民在资源综合利用、废料回收再利用、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资源分配方面的公平与正义,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对策 我国循环经济起步较晚,发展比较缓慢,本身缺乏经验可循,并且面临技术、人员、管理、资金等诸多难题。因此,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有较大空间可待提高。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发展,法律往往显示出其滞后性和保守性,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将保护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使百姓和社会享受到循环经济的好处,比如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入保护环境的具体规定,作为约束竞争主体的一项准则,同时,其它法律中也要更加明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垃圾处理和废物利用等具体环节缺乏具体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因此要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充分的重视。 其次,政府要加强监管。加强与我国民间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专门机构监管各类主体义务履行情况,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要求拒绝承担义务或者未按要求安排生产生活的人员承担责任,对有效控制排放的主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精神奖励,同时发挥国家宣传部门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转变发展模式必须依靠坚实的社会基础,必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迫感,增强群众绿色生活的意识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再次,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在日本,由于消费者数量庞大、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而生产者则不然,生产的产品废物的责任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完全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考虑不同主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策略。现阶段我国各大生产行业还存在于生产链中技术落后的情况,因而产生的废物量超出法律规范要求的比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生产、已有约束性条款,但由于引进减排技术、再生利用废物的代价远高于废物产生的成本。因此,大多中小型生产企业多选用落后的经营模式,依然延用高耗能、高排放的粗放型生产方式,违背了国家发展节能型经济的宗旨,极大阻碍了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经济进程。所以,在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废物产生量的控制。可以建立抑制废物产生制度,以预防为原则建立循环经济基本的法律制度,健全我国废物产生标准,建立从事废物处理工作的行业和产品的规范标准。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投身到环保新兴技术的研发中。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改革探析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但居民收入差距却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我们应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收入分配改革 垄断性国有企业 财政税收 经济法作为一个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法部门,其核心是社会本位,这来源于经济法对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的追求。因此,基于经济法的目的、价值观念、理念和特性,它理应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初次分配排除垄断和再次分配促进公平方面,发挥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政策法和财税法的系统作用,本文也着意从这一方面来展开。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曾对分配和生产的关系做过这样的经典论述,“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豍.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收入分配公正、合理的实现首先需要所有制问题的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的诸多问题会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而消失。但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的现实状况不同,居民收入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据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李实课题组测算认为,2010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50的水平。而按照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基尼系数等级线,0.40是警戒线,0.50是危机线,0.60是动乱线,这说明我国已经濒临危机线甚至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危机线竖.由此可见,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迫在眉睫,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 所谓“顶层设计”,原本是来自网络工程学的一种说法,英文原文是top—downdesign,它是说在进行一个大系统的建设前,要从顶层开始,由上到下的进行设计豏.因此根据此理论,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就是以怎样的理念和原则来指引和设计合理、有效地收入分配改革实践。 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否合理关系到收入分配改革的成败。基于经济法的视角,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们认为对待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形成这样的共识: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如何有效落实我们的分配制度 落实好收入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劳动报酬;二是财产性收入。因此如何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一)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在当前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格局之下,劳动报酬即工资仍是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1)近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直得不到完善和有效运作,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是无法靠政府一方面的力量来解决的,还要靠工会等社会自治团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鉴于经济法主体角色的特定性以及劳动者力量的薄弱,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及其他NGO等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政府与企业、个人利益,建立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当然在培育工会等自治组织时,应避免“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现象,提高其自治性和自愿性,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和诉求。(2)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是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所在,对于保障底层行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底限性公平的体现。在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推动作用,形成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度。 (二)下大气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决策。但目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是很不乐观的,仅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小部分,迫切需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大力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和征用公民财产的过程中,要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加值权利不受侵害;(2)进一步明晰产权,使之能够在抵押、转让、出租等交易流动中广泛运用,这主要涉及的是居民的不动产方面;(3)在动产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主要考验的是居民的理财能力。因此要靠金融机构的努力,拓宽居民金融理财渠道,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确保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四、垄断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在收入分配领域,垄断性国企高收入群体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成为体制内与体制外乃至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典型缩影豑.据国家统计局5月3日的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前者是后者的1.8倍,足见两者差距较大。因此,收入分配 领域的国企改革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战略性的全局意义。但是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能笼统的一刀切,我们主要应是针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进行改革,这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而且单纯采取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减收政策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应坚持扩大体制内竞争和“结构性减薪”并举的总体策略。具体如下: (1)通过扩大体制内竞争来改革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首先通过产业政策立法,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中来,尤其是在我们的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性行业。让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这样不仅有利于私营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使其职工工资增长,更有利于市场竞争化程度的提高,使国有企业面对充分的竞争而焕发活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其次,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司法的有效实施,使垄断性国有企业向着政企分开的现代化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尽最大限度减少某些垄断性国有企业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并存的现状,以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竞争水平。(2)主张对国企职工采取“结构性减薪”的做法,即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职业和特定岗位的人群实行减薪。首先在国有企业职工群体中,收入较高的是国企管理人员,原因有二,一是这些人员多由行政指派,没有在其任命上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这些高管的工资与企业绩效关联不大,且信息披露不全面。对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严格规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上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坚持市场才是企业家最好的定价者豓,并把管理因素对于企业的贡献作为其薪酬的重要衡量因素。其次,对于国企职工并非一味的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对于国企非正式职工,退休、下岗职工而言,要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水平。 五、财政税收改革 如果说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是基础,那么在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则是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关键所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而对于再分配领域来说,则是经济法特别是财税法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舞台。财税法范围较广,以下着力从预算法和税法两个方面谈一下我们再分配领域的改革。 (一)预算法与再分配预算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和取得、使用和分配以及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质是对政府收支活动的控制。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年增长,有的地方增长率甚至已经超过了15%,大大超过了同期的GDP增速和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如何花好这些钱,如何让政府把钱花的更合理,则需要预算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使我们的国家预算更好地服务于收入分配改革,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1)促使合理财政支出结构的形成。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扶持力度,将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保民生、促增长上,使社会发展惠及人民大众。(2)减少行政权对预算权的干预。按照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大行使预算审批权,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但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尤为严重,尤其是在各级地方。因此必须切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使政府在制度框架的束缚下合理分配财政支出。 (二)税法与再分配根据社会契约论,税是公民从国家获得的利益的对价,黑格尔也曾说过税是个人对国家作出的牺牲。从其本质来看,税收是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的二次分配,理应对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发挥应有的作用。税法与再分配应着力处理好两点:(1)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即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减轻一部分群体和税种的税负水平。尤其是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要合理制定个税起征点,实行综合所得制,即对收入总额实行累进制,多收多交,少收少交。(2)收入不公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财产的不公,因此要开征财产税,即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类税,包括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许多学者也做过很多可行性研究,立法应尽快做出回应,出台相关法律,我们认为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有助于解决社会成员发展不公的问题。 六、结语 收入分配的改革需要法制的规范,随着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经济法必将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收入分配改革保驾护航。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角度下国家职能的运营 一、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治原则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通过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同传统的国家统制职能必须由不同的职能机关诸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监督机关分别行使、实现一样,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作为因应市场经济而产生的国家职能,由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作为部级事业单位,对金融资本市场进行独立监督、调控。不过,政府是法律授权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最重要的载体,政府依法行使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是国家通过法律授予其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具体表现,而且不再是行政式的管理,更多表现为一种监管、一种积极的引导。国家以法律授权的方式选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是因为政府具有比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更明显的优势:一方面政府机关设置健全,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各种职能部门、机构能够有效地执行复杂的任务;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履盖面广、多层级的网络框架,对国民经济运行形成及时、有效的管理。同时,国家法律的执行素由行政机关来承担,对现实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并不符合立法和司法的性质,因此,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以法律授权形式授权政府实现是一种必然选择。 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来源于法律授权,这意味着政府实现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遵循法治原则,根据法律授权对市场经济运行生成的各种问题作出准确的回应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其经济调节的职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政府的定位和角色的转换,这是因为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使得政府习惯于以权力干预市场运行,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解决市场问题,由此可能导致政府在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存在严重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而且政府内设机构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等问题也严重制约市场机制效能的发挥,妨碍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现国家对市场的经济调节职能只能是法律的执行者,这种定位决定了政府必须完成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的角色转换。 法治原则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准则。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治理中的法治既区别于人治,也区别于法制。英国法学家洛克认为法治就是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法治的核心思想是要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法治的核心是严格依法办事,法治的关键在于制约权力。同样,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机制,法的规定是社会管理的根据和手段,法的实现是社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人治的本质是“贤人政治”,即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国方略、方式,具有随意专横的性质,政以言兴,也以言废,人治以权力为核心,轻视法律。法制虽然与法治有着密切的联系,泛指国家法律的体系、体制与架构的整体,法制既可能是约束权力的法治之下的法制,也可能是为权力控制的人治之下的法制,但法治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权威,任何人均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而且法治约束权力,尤其是对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一切权力都必须服从法律,在法律之内活动。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是因应市场经济而生的新型国家职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既反对权力干预市场运行,又需要权力纠正市场机制的外部性缺陷,需要政府运用权力纠正市场失灵。市场机制对权力的两面性决定了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市场问题。 法治原则要求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有所作为。市场机制作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调节机制,是价格、竞争、供求等市场因素在市场交换过程中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自行调节经济运行的有机统一的系统,由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以及竞争机制构成,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唯利性和滞后性特点,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以及外部性、公共物品不充分等市场障碍或市场缺陷,市场失灵成为市场机制不可克服的矛盾。 市场机制的内生性缺陷会直接导致资源配置失调、供求失衡、分配不均以及市场垄断等问题,进而扭曲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因此,微观领域的无序竞争和宏观领域的结构性失衡需要国家调节机制,即运用公权力,由“政府约束和指导”市场,调节宏观经济活动和规制、监管微观市场主体行为,限制“经济力量的自由运用”。 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限制 政府调节或干预市场必须依法办事,这是法治经济的应有之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最根本的任务是制度供给,通过制定社会经济公共政策和市场运行法律规则,确立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达成公开、公正、平等、有序、自由的竞争秩序。政府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来源于法律授权,其行使也必然受到法律的限制。 (一)政府经济调节的理念限制 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共同构成市场经济整体,微观经济涉及市场参加者及其经济行为,宏观经济则以国民经济运行为对象,表现为经济总量关系,主要是国民经济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重要指标。宏观经济由不同的微观经济组成,微观经济运行受宏观经济指导。无论是宏观经济领域还是微观经济领域,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都会因市场固有的缺陷导致运行偏差,解决和处理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问题、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则是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根本任务。从理论上看,政府依法调节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分别采用“规制”和“调控”的不同思路和理念。 规制即规范、制约,是规定、制度的动态表现。简言之,规制就是以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制度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这是一个具体化、范畴化、目的化的动作概念。微观规制就是政府依法对参与市场运行的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干预。对于微观市场而言,只有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克服不同市场主体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多元利益与市场秩序的冲突,才能建立一个统一行为规则、统一评判标准的平等、公平、公正、开放、自由的市场。因此,政府对微观市场采用“规制”的干预理念是对微观市场结构、特征理性分析的结果,其目的在于弥补和治理市场机制缺陷,规范和矫正市场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微观规制通过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持的规范,实现政府与市场运行的最直接的接触。 调控即调节、控制,是一种综合化、系统化和间接化的行为方式。宏观调控是政府为促进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对宏观经济运行所为的经济总量调节和控制。政府对宏观经济领域采用调控的理念,充分体现了对宏观经济利益主体多元而复杂、对象广泛全面而又不确定、内容抽象而又不断变动等特征的理解和把握,体现了国家作为保障社会政治经济安全的公共利益代表者的高度责任心,也体现了政府在驾驭市场全局性问题上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依据法律和政策,运用计划 、财政、货币和产业等调节工具,平衡经济波动和促进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政府对市场调节采取不同的“规制”和“调控”理念,在根本上是由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所存在的质的差异性决定的。政府为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在微观经济领域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禁止或强制要求市场主体行为,因此,规制是国家强权力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对清除市场机制的“毒瘤”、“赘肉”具有“速效”、“强硬”的功能,留给市场主体选择的余地较小;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却只能以间接的倡导、鼓励和利益诱导等方式,引导和促进各种利益主体的市场主体行为,达成实现整体经济战略、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目的,调控的特质决定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柔性属性。 (二)政府经济调节的权力限制 政府干预市场的正当性在于市场需要,但政府干预同样面临失灵的危险。古典政治学家从政府的本质出发普遍认为政府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人们通过一定的契约关系建立公共组织管理社会,并认为政府以保护私有财产为目的,因此,政府是社会性的,没有自己的利益。但现代经济学家从“经济人”概念出发,把政府当作追求经济利益的个体看待,认为最大化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也是政府的基本属性。不仅构成政府的官员有自己的私利,而且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政府自利性弱化了政府的自我控制能力,政府在自利性驱使下的非理性行为最终导致产生政府失灵的危险。这是因为政府权力不仅仅是一种能量,而且也是一种动量,富有扩张性、侵略性和进犯性。 政府依法获得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由此政府也承担了法律设定的积极作为和有效作为的义务。与权力是一种强势的政治资源截然相反,义务是一种负荷、一种负担,义务的先天特质具有劳务性、公务性和服务性,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压力。权力与义务的各自特质决定了政府的选择偏好。从自利的动机出发,政府及其公职人员面对权力与义务的选择,最优的理性行为是努力实现自身公共权力的最大化,同时尽力将其依法承担的公共义务最小化,即尽可能逃避或推卸公共义务。政府及其官员对公共权力与义务的不同偏好决定了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然存在缺位、越位或错位的现象①,“法律、习惯、传统、道德教育这些设计出来和演化形成以限制或控制这些短期私利的做法”。 为克服政府失灵,防止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肆意干预市场或者怠于履行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职责,必须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权与微观规制权的法律限制。从经济法实践看,授权本身即构成政府权力的法律限制,因为在法治时代政府活动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基础,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政府均不得作为。经济法在授权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行使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的同时,也明确设定政府的法律义务,明确政府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和方式、方法。以《价格法》为例,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规制大多属于常规性规制,但《价格法》第30条至第32条对政府非常规的市场价格干预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即当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的措施;在据以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反垄断法》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职责、认定标准、调查程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进行了严格的法律限制。 (三)政府经济调节的手段限制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把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放在同一层次,这种观念对法治社会、法治理念的构建具有相当的消极影响。行政手段是政府行政权的产物,具有“人治”属性。行政手段是政府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垂直性的法律特征。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实质是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国家经济统制,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行为①,“在人治类型秩序中,由于倚重个别精英的聪明才智或超凡能力,致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处于不确定状况,很大程度取决于个别领袖的判断与偏好”。由于行政手段来源于行政决策的指令,依赖于行政机关的实施,而行政决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失误和偏差,导致政府行政干预手段的滥用和干预市场的负效应。20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从消极行政到积极行政的演变,行政权力的扩张一方面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使得市场获得政府公共权威的协调和保护,但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不合理增长和被滥用又使得个体利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政府行政干预与市场主体自由权利呈现冲突状态,单纯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是一种无节制、危险的干预活动,必须把这种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的规定性使政府干预合法化、程序化、责任化,才能杜绝行政手段的随意性和无制约性。 经济手段的抽象性必须转换为法律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尤其是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往往运用经济手段,即从经济体系中找出某些关键的经济变量作为杠杆,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加以影响,只有那些具有杠杆性质能对国民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变量才能构成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手段,如财政、货币或者产业的经济变量调整手段不仅操作性强,而且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它要求国家运用经济杠杆干预市场必须谨慎,慎重使用经济手段。为防止政府在推行经济手段干预市场出现决策冲动和混沌,有效发挥经济手段在调控经济中的作用,也必须使经济政策的内容、手段法律化,使经济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律手段贯彻、落实经济政策的思路和理念。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法律手段中的法律责任的归宿是任何行政手段或经济手段所无法仿效的,法律责任对主体行为的制约和威慑也是其他手段所无法实现的。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社会全局,必须通过责任的追究才能达到慎行的目的。人的责任心与法律责任成正比,法律责任越重,人的责任心越强,法律责任越轻,人的责任心越弱,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人的责任心。为了杜绝政府干预经济中草率、主观、不负责任的现象,也为了昭示市场规则的严肃性,必须追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的法律化。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市场规制还是宏观调控,都不是国家的任意行为,而是依法治理市场的法律行为,通过法律手段实施,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法律化是西方市场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转轨型国家职能的实现方式也正在发生着质的变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由单一的行政干预转向行政、经济和法律并用,且逐步迈向以法律调控为中心的轨道。 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命题出发,国家调节经济的途径应该是法律手段,政府必须依法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措施,严格遵循法律设定的程序调节市场运行,克服或消除市场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特定障碍,不应当存在法律手段以外的其他手段,这些手段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撑和约束,即容易造成权力对市场的侵凌或任意干预,显然有违于法治经济的精神。因此,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无论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还是法律手段,最终必须采用法律形式。 当前政府调节市场的手段除应将经济手段纳入法律范畴外,还应尽可能降低行政手段使用的频度和 幅度,以提高市场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政府干预市场的经济政策也必须付诸立法,形成确立经济政策目标和手段、措施的具体法律制度,确定负责实现政策目标的政府机构以及通过这些机构实施法律的责任,以达成政府贯彻实施经济政策时对市场的干预适度、合法和接受法律约束的目标。 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实践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受市场体制影响呈现不同的运行模式。从历史角度看,经济调节职能孕育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因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运行是其最直接、最原始的功能,而依法运用货币、财政以及产业政策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结构则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衍生的经济调节职能的重要内容。 美国政府经济调节的职能始于对垄断的排除。1890年《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①就是美国立法机关基于企业组织扩张带来的社会经济挑战和民间运动强烈的利益需求所作的回应,它确认“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用以限制州与州之间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1914年的《布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授权联邦政府贸易委员会根据谢尔曼法及其配套法律,禁止或限制垄断市场、操纵价格等排斥、妨碍竞争行为,达成市场健康运行的立法目标,实现国家“对私法的传统领域进行干预和渗透”的经济调节职能。罗斯福新政则针对经济危机引发的市场萧条、产业结构失衡、贫富悬殊加剧等社会经济问题,于1935年至1939年间颁布了大量旨在调整经济总量平衡、保持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法律,其中《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法律授权联邦政府运用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强化市场干预。 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国会先后通过《抵押贷款债务减免的税收豁免法》、《一揽子经济刺激法》、《住房和经济恢复法》、《金融救援法》、《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抵押贷款改革法案》以及《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等,强化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授权联邦政府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介入、干预市场活动,恢复和刺激美国社会经济活力。德国对经济活动统制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经济立法,以“国家干涉主义”为思想基础,德国政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扶持其卡特尔组织,只要不滥用其地位,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得以自由发展,即使是190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未对卡特尔组织予以规制。1914年8月,德国议会通过《授权法》,参议院有权在战时“防止经济损害所必需的措施”。1919年颁布《钾经济法》、《煤炭经济法》和《卡特尔规章法》,这些法律强化了煤炭、钾等重要资源型企业的社会化力度,政府对大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主要物资供应实行直接的干预和限制。1923年《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德国政府对卡特尔组织滥用经济权力的态度从扶持向削弱的转变。二战后,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以反对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稳定经济发展、均衡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德意志联邦基本法》②为基础,确认国家有义务对经济过程带来的不利于社会的结果进行干预,由此建立了现代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制度,包括《反对限制竞争法》、《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损害赔偿责任法》、《缺陷产品责任法》等。这些法律要求德国政府在社会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从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依法调节市场,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 日本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在二战前仿效德国,具有强烈的经济统制色彩。针对经济危机对日本经济的冲击,日本政府从资金、价格、金融等方面制定了门类繁多的宏观调控法,如制定《制造事业法》以保护重工业、化工业发展;制定《出口补偿法》等各种扶助和鼓励出口的法律,扶持和振兴日本工业,尤且是日本中小企业。为了应对经济危机,日本颁行了大量的促进卡特尔发展的法律,如《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重要出口产业组合法》等,同时颁行《银行法》,通过提高银行最低资本金数额,挤压小银行,引导和促进金融资本的集中和规模化。应当指出的是日本这一时期的经济调节立法虽然强化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全面干预”,与真正意义上的体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立法尚有相当的差距。日本战后经济民主化进程催生了国家适度干预市场而不是统制经济的法律。从市场竞争机制的培育出发,日本于1947年颁布《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即《禁止垄断法》,强行解散各种特殊公司、垄断集团,同时,推行产业合理化经济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合理化发展,这些法律包括《企业合理化促进法》、《煤炭矿业合理化临时措施法》、《中小企业基本法》、《农业基本法》等。①这些法律在实践中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经过反复修改而不断地被赋予不同的历史使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实施效果。 上述市场发达国家的法律实践表明:不同国家的经济调节机制决定于其不同的市场机制,美国注重个人自由和个体权利,政府原则上并不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局限于市场失灵,目标是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德日作为后发的资本主义国家,选择了国家权力的强行介入,侧重于积极地整合经济资源、规划和管制国家的经济发展路径和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对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却具有共同的特质,即“市场失灵—国家干预—法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政府既不能逾越法律授权的范畴、途径和方式,也不能怠弃法律确认的职责和义务,市场机制的需求是国家干预的前提,市场缺陷的克服是国家调节的目标。我国确立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法律实践经历了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规制到宏观调控的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 与市场发达的美、德、日诸国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入点建立国家经济调节机制不同,我国的市场调节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蜕变过程中边除旧边立新的基础上培育、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因此,构建多元而独立的市场主体是我国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首要任务,“先规则后市场”则成为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确立的独特路径。为满足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条件,市场主体立法必须赋予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摈弃计划经济条件下主体的所有制身份色彩,减少和消除国家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强权与市场管理者身份的冲突,同时,用法律形式固化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这表现在立法上一方面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基础,逐步健全集体所有企业、私营企业法律制度,赋予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以独立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颁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为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提供相应的法律环境和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建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制定和实施宣告了以企业所有制性质立法的实践不复存在,各种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为市场机制确立法律基础。 法对政府实现经济调节 职能的限制是在授予政府市场监管权和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前提下所采取的限权措施。与发达市场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经历一个自由竞争的发展过程,对于一个后发市场,我国也没有选择市场国家先市场后规范的发展路径,而是选择了一个边发展边规范、先规则后市场的发展方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战略的法律支持,国家颁行了一系列旨在确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保障市场机制健康运行所必需的法律、法规,以《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审计法》授权政府依法成立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物价局等各种部门机构,负责监管微观市场运行中的产品质量、竞争秩序、市场价格,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以《反垄断法》授权政府设立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经营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以及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实施监管;以《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规划法》授权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给、开发、经营进行监督管理。针对金融业技术性和金融市场高风险的特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证券法》、《保险法》授权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中央银行统一指导下分别实施对金融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监管,这些机构在性质上属事业单位的非政府组织,这意味着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在金融领域的剔除,政府“万能”的角色定位被扭转,政府规制市场行为的方式、手段、范围、程序均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宏观调控法律机制涵盖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法。宏观调控的本质在于稳定经济均衡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宏观调控立法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分配与平衡为中心,以国家财政、预算、货币政策以及税收政策法律化为基本手段。1994年的《预算法》确立了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中央和地方分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应保持收支平衡的法律原则,授权政府有权编制预算和预算执行,《预算法》授权国家及各级地方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监督管理,审查和撤销同级政府编制的预算报告。1995年颁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有权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权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资本市场稳定。 以《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心的税收法律体系为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奠定了物质基础。相对于较为发达的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与区域经济协调法则显得相当滞后。产业调节法是以财税、金融为手段确立的产业倾斜、产业扶持法律制度,产业调节除《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进步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外,基本上还停留于政策层面,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区域协调发展法作为新兴的综合性的法律调节方式,政策色彩更为浓厚。以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与2006年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基础,国务院制定和实施了以转移支付、税收减免、区域扶持为内容的各种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 宏观调控立法滞后既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法治原则的精神。一方面,宏观调控政策化倾向导致立法进程缓慢、立法层级偏低、法律呈结构性偏差,如计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增长法、产业合理化促进法等缺失使得宏观调控行为过于随意、过于原则,对市场机制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法律约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不统一、不协调和不连续,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种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措施,因缺乏明确界定的法律标准,各资源型城市为申报资源枯竭型城市不断“跑部进京”。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法律化、系统化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需要一个基本法来统一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协调不同的调控手段之间的分工、衔接、交叉、配合和矛盾的处理,需要确立一个系统的具体规则和明确的法律责任标准,以满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求 经济法论文:分析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灵魂和建构经济法体系的依据,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本文主要论述经济法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基本原则 社会整体利益 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释义 “原则”一词来源于拉丁语PrinciPium,译为“起源、基础、准则,”按汉语的词义是指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所下定义:所谓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 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原则是体现发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周作翔教授认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定范围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源性和稳定性的根本准则;周旺生教授认为,法律原则,就是体现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原则,是法的原则体系的上位阶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一切经济法规中,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始终起指导、规范、引导作用的总括性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诸多经济法原则中更具根本性的经济法原则,它最为充分地展现着经济法主要价值并最为集中地承载着经济法的核心理念,它是经济法规则制定和实施的基准,是经济法体系内具有最强普适性的原则,是经济立法的基础,是执行经济法律法规,进行经济管理、处理经济关系的依据,对经济立法、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所有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行为都以它为基础展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 二、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和确立标准 (一)我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观点我国经济法学已有20余年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国经济法的研究也欣欣向荣,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也不断走向深入,但是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却是各成一家,没有定论。而一个学科基本原则的确立对于促进本学科的繁荣发展有重大作用,比如,民法确立了“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原则,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行政法确立了“实体性和程序性方面的”原则,而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却没有统一的基本原则,确实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理论研究。 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王保树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1)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2)违法行为法定原则;(3)经济管理权限和程序法定原则。” 第二,潘静成和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衡协调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第三,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原则为:“注重社会总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 第四,李昌麒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2)国家适度干预原则;(3)社会本位原则;(4)经济民主原则;(5)经济公平原则;(6)经济效益原则;(7)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五,张守文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调制法定原则;(2)调制适度原则;(3)调制绩效原则。” 第六,程宝山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社会本位原则;(2)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二)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和基本精神。笔者认为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如下标准: 1.具有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经济法基本原则能够统领整个经济法,是经济法基本精神、基本价值的高度抽象,是价值观念和法律规则的汇合点。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总是带有滞后性,因此可以弥补经济法律法规的不足,解决经济法法规法发展滞后的问题。 2.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质的特定。不同社会关系的特质决定了调整该社会关系的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特有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必须是经法所特有的,像“违法行为法定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可以认为是所有法律部门都应具备的原则,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还有一些学者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原则”,着更多是我们处理社会问题的立场、原则,也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经济法是社会法,它是在社会化条件下,国家基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而对经济进行干预、协调、参与等进行规范和保障的法。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根本准则,以维护、实现、发展好是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体现出经济法社会本位法的本质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具有高度抽象性、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体现出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以上三点是判断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有力标准。 三、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17、18世纪以保障个人自然权利为本位的古典自然法哲学思潮向重视社会利益为特征的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的转变,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盛行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该时期——即近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多元社会。在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市场主体对自身利益的无限制追求和对他人、社会利益的漠视导致产生垄断,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导致市场失败,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对市场进行积极的调节和控制,从而形成了集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于一体的混合经济体制,这种特定的经济结构迫切需要既尊重市场调节,又体现国家干预。 “我们考虑任何一个法律部门,它在确定自己的调整对象的时候,都应当有一个基本出发点,或者说本位思想,正是这种本位思想构成了一个法 律部门区别另一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经济法正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社会整体利益所追求的是一个个社会的实体,是建立在个体利益基础之上的社会整体利益。所谓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社会之中全部合法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体相加,而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并通过对不同利益的对比特别倾向于对弱者的保护,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通过对当前发展的合理调节与限制,保存和创造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条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使得个体利益能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个体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强调人的理性,认为在个人理性的指导下,整个人类社会最终会形成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经济法的理念是站在社会本位的高度追求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平衡下调发展,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中国经济法天然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己任,其从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为其使命。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根本原则,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其他基本法律原则是为社会整体利益原则服务的,同时社会社会整体利益原则也是消除其他各种原则之间冲突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保障社会主要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最本质体现、最基础内容。 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的确立,是由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决定的,明确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社会公共利益,为经济法具体法律制度的实施起到根本的指导作用。 (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指在处理两者关系时,强调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相互不能取代。笔者认为,“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不同于“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并重”表明同样重视,同等看待,缺一不可,其强调不分主次,彼此之间不能取代:“兼顾”指的是同时照顾(两方面以上),描述的是有所选择地对另一种、另一些事物或情况加以关注,其更多地体现的是主观意识。显而易见,“并重”比“兼顾”更能突出重要性。 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方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平要以效率为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效率决定公平,效率的水平决定公平的程度,没有效率,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另一方面,效率又来源于公平,没有公平就难以有效率,难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一定要把公平与效率统一并重地看。在当今社会,我们只有把“蛋糕”尽可能地做大,并且把“蛋糕”公平合理的分配,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安心、放心和舒心。 市场经济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率,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是我国全部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国家加强经济立法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可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经济效率,而且在实现经济效率的同时不会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是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提高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政府和市场积极的发挥作用。公平更多的要政府主导,效率要市场主导,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一个折射,政府和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只有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协调并用时,才能使经济协调发展。对于市场能调节、能调节好的,应交由市场自行调节:在市场失灵的情形和领域下,则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旨在提高效率,政府重在促进公平,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能使市场和政府的定位更加科学,发挥的作用更加合理。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故要不遗余力的提高效率;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即必须要确保公平。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经济法,其价值要体现为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则需要经济法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这样才能解决相关问题。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能更好的指导经济法律实践。该原则的确立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能够指导经济立法和经济法的实施,具有现实操作性;而且纠正了以往过分强调公平而忽略效率或者过分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的做法,使公平与效率原则更好地指导实践,更好地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提高,更好地促进经济平衡协调发展。 经济法论文: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分析 摘 要: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而就业歧视问题也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关键词:就业歧视;经济法;政府管制;解决机制 一、就业歧视与经济法解决机制 1.就业歧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所谓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或劳动关系建立后,对招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求职者或雇员基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岗位无关的因素,而不能给予其平等的就业机会或在工资、晋升、培训、岗位安排、解雇或劳动条件与保护、社会保险与福利等方面不能提供平等待遇,从而取消或损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或雇员的平等待遇权的现象。在就业过程中,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①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②年龄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求职者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③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已在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④户口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如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 ⑤其他歧视。如学历歧视,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地域歧视,河南人的形象近年来被大肆破坏,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不招收河南人,还有的用人单位拒招东北人;相貌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能力强的;身高歧视,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姓氏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姓“裴”的,理由是“裴”和“赔”同音,不吉利等等。 2.经济法解决机制的概念及其特征 经济法解决机制是指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和政府共同解决,市场基于效率至上的原则,通过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工行为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来引导雇主做出是否采取歧视的行动。但市场调节机制存在固有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某些歧视问题市场无法调节;抑或虽然能够调节,但会由于对效率价值的过分追求而牺牲社会公平正义,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公权的介入。政府基于正义原则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但政府管制也存在不足,不是管了应该交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就是对正义的过分彰显而牺牲了效率价值,这些不足同样需要市场的及时调节。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就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这样的双向运行中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的调整并达到预期效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市场调节性。市场调节作为市场经济的内生机制,其理论假设前提是相关市场的主体都是理性的,这种理性贯穿于市场主体对自身行为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在自由平等的竞争中基于经济理性做出合理决策。如果自身行为通过市场调节带来的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结果,那么该主体就会积极从事此行为,这就是理性;相反,如果市场调节带来的是高成本低收益的结果,该主体就会排斥和放弃此行为,这同样也是基于理性的结果。 ②政府管制性。由于市场调节的不完善性,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对于歧视问题的解决能够起到重要的弥补作用。具体而言,这种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能够针对歧视行为给被歧视者带来的无效率问题进行有效的管制和救济,通过对实施歧视行为者赋予法律责任等强制性手段,促使其将外部性内在化以避免歧视,同时也使被歧视者获得相应的补偿。换句话说,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保障。第二,对于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歧视心理偏好,可以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强有力干预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国家公权力的管制对于人们的歧视心理偏好能够起到强制性的改变作用。第三,由于市场调节手段重视效率至上,往往 忽略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体现国家意志的公权干预较市场调节手段在彰显公平正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③综合运行性。经济法解决机制所要做的就是在社会经济运行的系统中使市场和国家机制各行其是,各尽所长,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相得益彰。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是一对矛盾体,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经济法在市场和国家这对矛盾体相互博弈的过程中,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并力图找到两者的最佳契合点,即实现两者的和谐,兼顾市场和政府的共同发展,在两者的动态运行过程中共同作用于就业歧视的治理行动中。 二、经济法解决机制是解决就业歧视的理想路径 就业歧视问题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具体表现如下: 1.就业歧视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 应当肯定的是,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方式和力量具有一定的有效性,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从事歧视行为可能会产生高成本和低效益的不利后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市场主体(用工主体)会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得不放弃歧视行为。然而,将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手段也有着其天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①市场对被歧视者的无效率是无能为力的。市场主体是否会采取歧视行为完全取决于歧视是否给其带来高收益,当歧视行为产生正效率,主体必将会采取歧视行为,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歧视现象便是有力的说明,可见歧视有时对于歧视者来说的确是有效率的,当然也有无效率的时候。但是对于被歧视者来说,那必定是无效率的,因为没有人会乐衷于遭受歧视,并以此为快乐。然而,对于被歧视者的无效率,市场是无能为力的,而且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这种无效率状态将会更加恶化。 ②歧视心理偏好是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由于我国是一个深受古代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的国家,一些传统文化观念和意识根深蒂固,如男尊女卑、城乡差异、等级森严等。这些不合理的传统文化观念内含着一种歧视走向,而且随着时间的长期积累会演化成一种歧视文化和心理,这种歧视文化和心理偏好也不是通过简单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就能够加以改变的,即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在分析某一歧视行为的成本收益所付出的信息成本也是非常巨大的[2],这一点也足以使我们对市场调节手段产生很大的困惑,从而导致人们对市场调节手段的质疑和排斥。 ③市场调节无法对抗不合理的政策导向。我国政府出于特定时期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制定相应的就业政策和制度,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或城市之间人口流动有许多限制措施,而很多地方政府也为了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限制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土政策,人为地制造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这些都非市场所能解决。 ④单纯的市场调节无法兼顾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市场经济实践证明,市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对效率的考虑,通过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来引导市场主体基于效率考量做出理性决策,但并不能考虑到对于公平正义这一人类永恒的情感和诉求的尊重。片面追求高效率,有可能会忽略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基本价值的兼顾,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 2.就业歧视体现了政府管制缺陷 尽管政府管制作为弥补市场调节本身不完善的必要手段,但公权介入作为市场力量的替代手段并非都能够实现预期的目标和任务,毕竟政府管制也有很多难以克服的缺陷和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呈现出无效率性。有些歧视是有效率的,如果采取政府管制直接加以禁止反而体现出一种无效率性,这时,我们称之为合理歧视。比如用工主体限制或拒绝雇佣年老的劳动力,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因为雇主之所以要限制雇佣年老工人,并不是说他们比年轻工人效率低,而是因为判断和具体评估工人的工作效率孰高孰低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要想清楚地做出具体评估,恐怕所需信息成本是非常巨大的,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否则必将遭受“非效率性”的责难。 ②体现政府管制的法律实施会使被歧视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考虑到,规定有对歧视者进行惩罚内容的法律一旦实施,就会迫使理性的雇主将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最小化,这一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使被歧视者利益受损,比如法律要求男女同工同酬,禁止性别歧视行为,那么雇主就会积极地在那些需要雇用妇女的岗位上采取以资本投入替代劳动投入等应对法律规定的行动,从而就会减少被雇用者的就业机会,最终受损的还是被歧视者;同时,反歧视法对雇主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成本会以提高价格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3],最终导致消费者公共福利受损。 ③政府管制在微观层面上可能会降低企业效率。有的国家为了规制就业歧视,政府要求企业必须雇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特殊人群,一般都是弱势人群(如残疾人、妇女、年老失业人员等)。但是这种政策完全不考虑企业的效率和成本负担,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并降低企业效率,因为这类照顾人群未必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且这一做法也无异于任意地剥夺了本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而获得此工作岗位的其他不受特殊保护的人群的就业机会,有违公平之嫌。 ④政府管制如不加以有效控制就会浪费社会资源。公权力管制需要成本付出,管制成本一般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成本及大量机会成本,其中,立法、执法、司法成本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反就业歧视专门法律法规,并由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执行以及国家司法机关就歧视问题进行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等活动所需社会资源的投入,其成本是巨大的;机会成本是指采用政府限定的措施会导致本来其他也许更为有效的措施不能采用的损失,如果对政府管制不加以有效限制,其付出的机会成本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应当值得注意,那就是当政府滥用公权时可能会带来社会成本的损失。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就业歧视问题凸显出市场调节失灵与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而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它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案,经济法解决机制将成为解决歧视问题的理想路径选择。 三、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的具体构想 1. 运用经济法“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机制,建立就业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 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与政府共同解决的经济法解决机制,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中实现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调整的新型制度。笔者认为,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这种双向性应当得到充分的体现:一方面要注重市场调节的效率标准,另一方面又要兼顾政府管制的公平标准,两者缺一不可。效率标准主要是从市场用工主体在录 用雇工时的内在需要角度出发,即用工主体的用工条件是否基于岗位和工种的需要,当被雇佣者不符合岗位与工种的内在需要时,对于雇主来说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公平标准主要是从政府管制的出发点入手,国家应通过法律在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来实现其公平正义价值。就业歧视从本质上说是用工主体滥用用工权而损害劳动者的就业权,当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发生冲突时,政府应扮演“利益衡量者”的角色,本着优先、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冲突,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解决机制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就应当坚持内在需要标准与社会公共利益标准相结合的双向标准,两者缺一不可。 2. 契合经济法的现实主体制度设计,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社会团体组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与利益的日益分化,各多元化阶层与主体正不断被组合为各利益群体,整合为经济规模、认知能力差异巨大的弱势与强势群体[4]。作为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具有“后现代法”特征的经济法自然要关注被边缘化、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平衡其与强势群体的利益冲突;而作为一种矫正机制,经济法要以法律制度设计上的不平等矫正事实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不平等达到实质平等,给予弱势群体以特殊的关怀。因此,在传统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与强调个人利益的市场主体之外,还应当关注介于两者之间,作为过渡带和平衡带的社会团体[5]。相应地,经济法主体制度设计则需要突破传统主体的两分法,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团体确认为一种新型的、第三类经济法主体。 鉴于经济法解决机制“市场与政府”间的双向互动性,笔者建议我国应当专设一个介于市场与政府间的社会中间组织,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向社会市场用工主体宣扬公平就业政策,劝诫雇主摒弃歧视性雇佣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代表劳动者争取权益,一旦与用工主体调解不成,可以代表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单独设立“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赋予其以下职能:向各机关团体或民众提供有关就业歧视的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就业市场秩序的监督与检查;就有关劳动者公平就业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于求职者或受雇人提出的就业歧视申诉案件进行协商、调解;运用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对就业歧视的认定或消除歧视提出建议;就损害劳动者公平就业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劳动者提起诉讼,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协助各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雇主或社会团体订立公平的就业政策。同时,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对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3. 强化经济法的司法解决机制功能,建立符合经济法诉讼程序要求的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 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运行之法,它以社会本位为基本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无论是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法律关系,还是在管理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市场规制法律关系,都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一旦这些法律关系遭到破坏,当事人之间产生经济法冲突和经济法纠纷,社会经济秩序和经济公益必将遭受严重破坏。但是传统法律理论认为,维护社会公益乃国家之职责,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理应由国家适用公权力追究其责任,公民私人无权亦无需介入;法院被认为是处理个人利益之间的纠纷,而不是管理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行政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受司法干预,起诉资格的限制正是用以阻止法院过分介入行政机关的事务。相应地,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的传统诉讼法体系立足于维护个人私益,对于公民个人间的私益纠纷可以通过法院适用司法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遭受损害或有损害之虞的社会公益之维护,因对公民个人无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大门是紧闭着的。因此,对传统诉讼法理论加以突破,畅通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渠道,建立能够吸收公众参与社会经济公益维护的经济公益诉讼机制已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基于对经济法本质所达成的共识,涉及社会经济公益与国家干预则构成经济公益诉讼的本质特征,经济公益诉讼与经济法的内涵特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公益诉讼是对传统(民事、行政)诉讼法进行理念性更新与突破的新型诉讼,是经济法的诉讼程序法[6]。 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实行劳动行政管理的单一运行机制,它通过劳动行政主管机关行使劳动力市场公平就业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能,排斥公民参与,严重忽视了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这种单轨运行机制使我国的就业歧视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因此,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致使公平就业秩序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如我国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问题等),法律应当允许公民或团体为维护公平就业秩序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笔者称其为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7]。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既是蕴涵市场与政府互动关系的反歧视双向联动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法诉讼程序在反歧视领域的具体体现。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亦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反歧视公益诉讼中,法律有必要在就业歧视尚未发生或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公平就业秩序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经济法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内容提要】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新变化和新问题。本文试从宏观角度,对经济全球化所涉的国际经济法的对象、国家主权、非政府行为主体、国际经济法的实体规定和执行机制等几个问题作一初步的讨论和分析。 【摘 要 题】特别推荐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间的关系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无疑,国家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当然仍是最重要的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势下,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和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经济全球化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不过,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以及参与国际事务的主体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例如,经济全球化导致单个国家无法单独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借助于国际性组织协调管理,这样,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WTO的作用日益突出起来。 然而,国际经济组织所涉事务越广泛,对国家政策的约束越大,成员国在调整这些经济事务上的自主权就会越受限制或被削弱。例如,WTO规则是国际社会成员协调意志的产物,这种协调必然导致在某些领域国家主权行使的某种限制。这样,WTO与其成员方间、WTO各成员集团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解决和处理好这一矛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于国家主权问题,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主权绝对化和主权淡化。主权绝对化的观点过于强调主权绝对性一面,把主权概念推之极端,认为主权不能限制,不能让渡,否则就是对主权的侵害。这种观点现在显得已经过时。 相对而言,淡化主权的观点在西方正在流行起来。有些西方学者为了维护西方国家的利益,主张淡化主权。实际上,大国的主权和利益从来不会被忽视、被淡化。被淡化的只是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所谓淡化主权的观点往往被用作让弱小国家服从大国意志的理论根据。因此,对这种观点需要特别予以注意和警惕。 诚然,经济全球化要求国际社会成员对某些事务协调一致,这就必须赋予WTO这类国际性组织以一定的管辖权。当国际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行使权力并形成国际共同规则后,成员方有义务遵守和实施,其在相关领域制定经济政策的自主权不可避免地受到某种限制。这种限制是自愿的、必要的,它有助于维护国家认可的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防止个别国家滥用权力,损害其他国家乃至国际社会整体的利益。 国际经济组织的管辖权与成员国主权间并不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原则上说,国际组织不应该损害成员国的主权,而应该尊重成员国的主权。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成员国之所以愿意将某些事项的管制权交由国际组织来协调,是因为经济全球化已经超出一国的界限,客观上需要国际协调管理;同时这种权力是由成员方共同行使的,这种共同行使是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可以说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然而,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程度不同,其在国际组织的实际发言权和影响也不同。就拿WTO来说,WTO某些协议虽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妥协的产物,但其现行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决策程序可以说主要反映的是西方大国的意志和利益。将一些形式上平等的规则平等地适用于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成员方,所产生的是实质上的不平等。乌拉圭回合就三个新议题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从总体上看,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对发达国家则更为有利。 要使国际组织既能有效地行使其职能,又不妨碍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保证有关国际组织在成员国赋予的权限内活动。对于WTO来说,它是一个贸易组织,所处理的应限于贸易或与贸易直接有关的问题。但目前发达国家却想极力扩大其职能范围,并试图将一些片面反映发达国家标准和利益的不平等的规则纳入WTO的体系。如果采取“一揽子”协议的通过方式,那么弱小国家在这些事项中的自主权实际上就被剥夺,主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对哪些问题应列入WTO的新议题,是一个事关国家主权的大问题。 其次,应将规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公平互利。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既要使国际性规则得到尊重和统一实施,同时也应赋予有关国家根据本国情况适时调整其国内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在本国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有寻求适当救济的权利。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要使国际社会各成员的经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都能得到发展,在制定规则时就不能“一刀切”。对于WTO来说,应特别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其有制定和调整本国经济政策的更多的自主权。虽然说现行WTO的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已采取了某些特殊的待遇,但从总体看来,还是很不够的。 再次,应改进和完善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使其能反映和照顾到国际社会全体或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在WTO等国际经济组织中,大国的意志和利益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弱小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仍被忽视,决策体制还不民主,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体制无疑对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都具有损害。 三、经济全球化与非政府行为主体 经济全球化正在逐步消除国界的影响,世界已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在这种相互依赖的经济一体化的世界里,利益也是多元化的,因此,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代表各种利益的行为主体也就呈现多元化的局面。近年来,许多西方学者在考察经济全球化的现象后都认为,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主权的弱化以及其他经济行为者的作用的加强。主权弱化之说自然不当,但除主权国家外的非政府行为主体的作用和影响的确是加强了。 1.非政府组织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在国际平面上协商和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影响到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及不同群体的利益。于是,代表着国际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的非政府组织,为使这些全球化问题的解决能反映其利益和愿望,就在国际社会上作为“压力集团”来发挥其影响。特别是在国际人权、劳工权利、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政府组织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例如,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跨国经营活动,这就使得与其相联系的民间利益群体或集团,如工会、消费者组织、环境组织等,也不得不在国际上积极进行活动,以便能有效地对跨国公司的活动施加影响或予以限制。 在国际上,人们现在将由非政府组织(NGO)及其它非国家行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称之为“国际市民社会”(international civil society),与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对应或相区别。“国际市民社会”不具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那样的权力和能力,但是,它们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对国际立法和国际法的执行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在国际环境领域,许多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一些环境条约的协商和起草;世界银行在世行项目方面开始注重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协调;在经合组织关于《多边投 资协议》的谈判以及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会议期间,非政府组织均发挥了重要的影响。所以,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国际市民社会”的发展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运作中是一种革命性的转变,同时也是权力从国家向非国家主体的转变,并认为这是国际法律程序和制度的民主化,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改善国际治理。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法律上提出了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非政府组织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目前国际上许多学者的看法是,虽然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但除少数组织外(如国际红十字会),它们一般不是国际法主体。然而,也有些学者主张,某些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被看作是部分国际法主体。其理由是,这些非政府组织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例如工会和雇主组织就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参与者);赋予其有关国际权利和义务,既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和决策的民主化,也有助于对其行为予以规范。 无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的动向是个值得关注的新问题。虽然其绝大部分目前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但它们在国际上作为一种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力量和行为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许多国际组织现均注重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例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5条就规定,总理事会可就与涉及WTO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和合作作出安排。随着实践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的地位将会逐渐提高。 2.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全球化中还在不断增长。因此,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重要的行为主体。 由于跨国公司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产物,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是不是国际法主体的问题,仍然颇有争议。传统国际法只承认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个人(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受国际法支配。 然而,在现行的法律结构下,由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单个国家的法律已不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管理;而传统国际法又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它不能直接适用于跨国公司。这就可能使得关于跨国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存在着某种真空状态。这种状态无论是对国际社会还是对跨国公司来说都存在问题。一方面,跨国公司需要国际社会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要求跨国公司对其跨国经营行为负责任。 于是,近年来,国际上提出了“全球公司公民”的概念。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1999年的《世界投资报告》,“公民”既包括责任,也包括权利。在“公司公民”前加上“全球”,强调的是跨国公司在构成其“社会”的全球竞技场所中的权利和责任必须一致。跨国公司并不只是其经营所在国的合法公民,也是“全球公民”。公司这一概念是在符合东道国法律规范的意义上使用的,并不详细说明其使用的标准是全球性的还是国别的。作为“全球公司公民”,跨国公司拥有有关国家和国际管制框架授予的权利,又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虽然“全球公司公民”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至少表明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权利和责任一致性问题的关注。 另外,不少学者认为,个人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例如,从实体上看,个人根据某些条约可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同时,现行的国际法对个人和公司也规定了义务,违反这种义务就要承担责任。从程序上看,个人和公司有权在某些特定的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因此,个人和公司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或国际法上的特殊主体或部分主体。有人认为,跨国公司依据国际法承担责任是必要的、可能的、不可避免的。 对于上述非政府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应注意从动态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主体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这样的国际法主体,也包括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这样的非政府行为主体。虽然一般来说这些非政府行为主体目前还不具有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但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其法律地位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不可否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认可,某些非政府行为主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由国际法赋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主体。 四、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实体规范 (一)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变化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但以前的国际法规范所涉领域有限,其影响和地位也不是很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体制的建立,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1.一些原先纯属国内管辖和控制的经济活动,现也已同时置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控制之下。以前,国际法很少涉及和调整各国国内的经济活动。因此人们在谈到国际法在某个经济案件的适用时,经常发现没有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但现在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WTO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已十分广泛,甚至已涉及到成员方的国内经济生活。因此,许多原先纯属国内控制的经济活动现须受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管辖。 2.WTO的规则和要求已使调整相关经济活动的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基本一体化或趋同化。WTO的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它要求成员方的国内法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一方面,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如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逐步在协调一致,成员方的国内法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另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规范方面,有关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也日趋同一。例如,商业秘密是否是知识产权问题,以前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上都不一致,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这一问题不再存有争议。因此,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密切。 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WTO体制的发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地位显得突出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以前国际多边条约对贸易、投资、金融交易规制较少,例如,GATT以前主要调整货物贸易问题,没有涉及到投资、服务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货币金融关系,不涉及金融服务贸易问题;关于投资方面甚至没有一部实体法的公约。因此,调整这些经济交易主要是依靠国内法规范。然而,WTO体制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WTO规则已广泛涉及到贸易、投资、金融等交易领域,并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这样一来,WTO及其规则在这些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有时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二)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经济全球化与自由化也导致各种经济交易、经济活动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例如,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影响已为国际社会所认识;金融服务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与非贸易问题的联系,如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与环境等,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相应地,调整某一经济活动的措施也可能对其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WTO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相互联系,并已经将其触角从贸易拓展到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其他重要经济领域。 1.贸易与投资措施 贸易与投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外国直接投资作为向国外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方法以及组织国际生产方面的一项主要因素,正在日益影响着世界贸易的规模、方向和构成。因此,投资措施对贸易具有重要影响。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某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予以规范。这一协议既有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同时对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贸易措施也会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规模、方向和构成产生各种影响。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准入发展优惠;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限制措施。这些贸易措施对贸易流动具有直接的、第一层次的影响,同时,它们对随后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第二层次的影响。通过改变与特定国家或地区相关的贸易环境,这些措施有 助于形成具有某种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影响潜在投资者的决策进程。因此,与没有政府干预而由市场力量引导的情况相比,这些“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可以改变外国直接投资的分布形式。而外国投资的变化对未来有关的贸易流向又具有重要的第三层次的影响。因此,对与投资有关的某些贸易措施,国际社会也应规范与协调。 2.金融服务、服务贸易与投资 金融服务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各国管制最严的行业之一。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金融服务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作出了规定。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要在东道国提供服务,通常就必须在该国设立机构或营业场所,这就涉及到投资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和国际待遇等问题。因此投资法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就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维护金融稳定就不能放弃金融监管。金融的审慎监管无疑是保证金融自由化稳健发展的重要措施。这样,金融服务自由化必须处理好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显然,服务贸易、投资、金融问题在这里相互融合在一起,调整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的政策和措施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贸易与环境 贸易与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WTO已将其作为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程之一。 贸易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贸易自由化虽可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但也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过分强调环境保护又会限制或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时环境问题也可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因此,在WTO体制内如何处理好可持续发展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无疑是个新的课题。而贸易与环境问题既涉及到多边贸易体制和各国贸易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也涉及到多边环境协定和各国环境法的有关规则,需要我们将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此外,关于贸易与其他非贸易措施的联系还可能包括贸易与竞争问题、贸易与劳工问题、贸易与人权问题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新领域。 五、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执行机制 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以前被称之为“软法”,因为它们往往仅是宣示一些有关的原则和规则,在国际层面上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制。 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经济上更为相互依赖,这就必然要求国际上具有前所未有的高度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有关规则的实施。否则,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阻碍。在此情况下,WTO及其争端解决机制应运而生。这一机制使WTO的多边贸易规则能有效地得以实施,并大大改善了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软法”形象。 (一)WTO规则的实施方式 从实施的角度看,与以前的国际法不同,WTO规则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实施规则。《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其协议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WTO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方以统一、公正、合适的方式实施其规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有关争议时,也是强调各成员方的国内法律措施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若与WTO规则相抵触,成员方就必须修改其国内法或采取WTO规则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美国为了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于1995年和1996年对其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显然,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际法优先的原则。 至于WTO规则在成员方境内以何种方式适用,则取决于成员方各自的法律规定。各国在实践上对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做法不尽一致。我国学者一般认为,WTO规则在国内没有直接效力,它们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但这并不等于说,国内法可以背离WTO规则或不受WTO规则的约束。毋庸置疑,成员方可以基于本国利益,积极地或消极地通过国内法实施WTO的规则。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的国内法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若因成员方采取了某些违反WTO规则的国内法措施而产生争议,就必须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力。这主要是因为其争端解决机构具有强制管辖权,勿需当事方同意,即可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经争端解决机构同意后,胜诉成员方可以采取相应的交叉报复措施,这种措施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使那些其国内措施违反WTO规则的成员方不仅面临着国际社会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可能因其措施不具有合法性而受到经济制裁,使其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实践证明,这一机制在解决成员方的纠纷、保证WTO规则的实施方面,的确是行之有效的。 WTO争端解决机制受理的争议范围十分广泛。因为WTO所涉的领域已不单限于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金融服务等都属于WTO协议所调整的范围。特别是,许多原来缺乏强制实施措施的一些国际经济条约,也已被纳入WTO体制内,从而取得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例如,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公约》等都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样一来,由这些协议产生的争端也就可以提交到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目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已审理了多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 随着WTO今后涉及的范围日趋广泛,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在调整国际经济各领域的关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WTO新回合的谈判若就所涉新议题达成协议,如就贸易与环境问题达成协议,有关争端也会提交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这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许多重要问题都可能因为纳入WTO体制而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无疑是国际经济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当然,它在实践中也还必须不断地完善。 首先,机制在解决争端中,如何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需要予以密切关注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直接发生争端的情况下,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讨价还价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予以特别考虑。另外,发达国家间的争端解决,也可能对作为第三方的发展中国家产生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考虑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保护。 其次,在裁决的执行方面,也仍然会产生争议。尽管争端解决机构采取了“反向一致”的程序,从而使机构的裁决能比较顺利地得以通过,但这并不等于裁决就能顺利地得以执行。有的成员方可能采取“换汤不换药”的手法,变个花样,仍旧采取与以前的违法措施实质上相同的措施,使得争端的实际解决会况日持久。也有的成员方可能宁愿选择接受报复而不愿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再次,如何保证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案件中尊重国家主权,不越权,以及不将自己的管辖权延伸至其他领域,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WTO成员国的措施是否与WTO的规则相冲突,是一个涉及到成员国主权的敏感问题,涉及到WTO体制与成员方的权力分配和平衡的问题。争端解决机制赋予专家组审查成员方国内法律和政策的权力,若争端解决机构处理不慎,就可能损害成员方的主权。 此外,还有些学者提出,在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方面,在透明度方面,在司法化方面,争端解决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些意见无疑也是值得考虑的。 经济法论文: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经济法对赋予社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对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为此,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必须坚持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经济型、复合型会计人才为教学目标。然而,我国当前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教学内容缺乏、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等等。然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目标的实现、人才的培养都有极大的阻碍作用。因此,为了不断优化会计学学生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提高教学效果,就必须深化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在教学中夯实基础知识,以满足学生在日后考证、就业和职称提升的需要。 一、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 经济法课程本身是一门实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然而,当前很多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存在很多误区。首先,传统的教学方法过分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堂上,老师是教学的中心和主体,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这种应试教育的体制下,老师忽略了给予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独立意思表示的机会,忽视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容易让学生把经济法看成是一门枯燥无老师在法律法规的介绍中引入的很多案例比较陈旧,要么是与最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符,缺乏针对性,要么是与当前的经济形势不符,缺乏时效性。最后,老师在教学工具的应用上缺乏创新性。很多教师不能与时俱进,不能有效地把教授、板书、多媒体、以及互联网有机的结合,教学方式单一。 (二)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会计学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专业。而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必修基础课程。当前,经济法教学内容普片缺乏针对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学章节缺乏针对性。目前,经济法还没有集中于一部法典型的规范性文件中,而是散见于大量经济法规之中。经济法教学内容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商法中,民法主要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合同法,商法主要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和票据法,除此之外,还有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所以,从教学内容上看,经济法包含的内容太多、太广。然而,在有限的课时下,老师不可能把所有章节都面面俱到,需要选择性地讲解,因此,老师在章节的选择上可能参差不齐,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对会计学专业缺乏针对性。第二,章节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经济法每一章的内容都有一个特点,即内容多、杂、细。学生在初学时很难全面的掌握所有知识点,更难理清知识之间的联系。结果很多学生对章节的内容的认识什么都想学,但就是不知道学什么;什么都学了,但什么都没有学到。经济法教学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对学生现在的学习、以后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第三,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都体现出不足,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只能停留在表面的层次上,无法把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实结合起来,无法活学活用。 (三)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学生期末考试评定成绩的方式是期末考试卷面成绩(70%)和平时成绩(30%)组成,经济法也不例外。这套成绩评定方法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的积极性都会产生很多弊端。由于很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方法都存在着误区,认为经济法只是一些法律条文,只要把它记住就可以了。然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比达到了70%,导致很多学生为了考及格,就在考前临时抱佛脚,通过死记硬背记住相关的法律条文,而对其内含根本没有理解到,更别谈运用法律条文来分析现实经济主体的法律纠纷。虽然平时成绩占比30%,但很多老师是仅依据学生的出勤情况来决定平时成绩,而忽略了学生课堂上的积极参与讨论,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果导致很多学生是为了上课而上课,只要老师点名到了,平时成绩就有了,至于在课堂上能不能学到知识,很多学生并不在乎。所以,在当前这套成绩评定体系下,对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和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的伤害。 (四)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 经济法是经济学和法学两大学科的交叉学科。由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着本质的区别,故在教学中就很难两全其美。从事法学研究的老师因会计学专业知识的欠缺,很难把法融入到实际的经济问题中去分析;而从事会计学研究的老师因为法学知识的欠缺,在经济法的讲授中可能会出现法理知识不足、法学知识深度不够等问题,让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缺乏深度。两个方面的问题都是因为教师专业知识的欠缺而影响到了教学效果。 二、会计学经济法教学的改革思路 (一)采用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个案研究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具体案例,掌握分析问题的原理,进行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这一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向学生展示生活中真实的情景,让其针对案例进行认知、思考、分析和发表自己的看法,将原本抽象的理论、概念,具体化、形象化,且提高学生综合运用、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等素质。[1]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第一,选择的案例要贴切。老师在选择案例时需要结合某个章节,或者某一个知识点的含义需要来选择,案例要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启发性,能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第二,选择的案例要新颖。老师可以从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等途径,选择当前的热点、重点、经典案例,这样既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当前热点问题,又能大大提高学习的积极性。第三,案例分析要注重讨论和总结。在讨论过程中,老师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做出意思表示、相互辩讨。同时,让学生明白,在课堂上讨论结果不是最主要的、讨论过程才是最宝贵的,不要怕出错,错了通过讨论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然后予以纠正,才能真正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老师的引导作用和主导地位。老师要要求学生围绕讨论的主题,不能偏离主题;当学生发现分歧或讨论结束,老师需要对上述讨论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根据相关法律得出正确结论,以实现预期的案例讨论教学效果。 (二)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相融合 在新常态下,社会更需要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在现有实践教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于会计专业而言,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就需要老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中,既要夯实基础知识,又要注重资格证书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等)。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融合并不意味着经济法教学是以通过资格证书考试为目的,而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满足社会需求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以资格证书考试为风向标,注重拓展学生的经济法律知识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资格证书考试从某个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会计学专业人才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学生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既能检验自己的实际水平,以便为自己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同时也为将来职业的发展和职称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 改变过去重考试,轻平时训练的现状。很多学校学生的期评成绩来源于平时成绩(30%)和期末考试(7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仍占绝大部分,很多学生忽视平时的训练,仅通过期末考前的复习也能通过考试,为此,应积极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首先加强考试改革。通过应经计算机考试系统,实现考试无纸化和试卷差异化,改变过去期末考试学生同一张试卷定成绩的局面,降低考试作弊的概率。其次,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降低期末考试在期评考试中的比例,提高平时上课的表现和出勤率所占的比例,比如采用期评成绩=期末考试(50%)+上课表现(30%)+出勤(20%)。把平时学生上课的表现成绩引入到期末考试成绩中,可以大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次,试卷题目设计改革。降低单纯记忆性的试题比例,增加案例分析的试题比例;减低客观题的比例,增加主观题的比例。把期末考试试题与相关资格证书考试试题看齐,经济法把期末考试办成为检验学生实际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试。 (四)提高教师专业知识 要提高会计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效果就必须提高老师的相关专业知识。无论是会计学专业的老师,还是法学专业的老师,要上好经济法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素养。法学专业的老师需要学习会计、税法、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以及票据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时刻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时刻训练自己把法学知识融入到经济问题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以便在实际教学中能结合相关法学知识分析当前经济热点,提高教学的效果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会计学专业的老师也需要不断自学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和商法,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理论功底。同时,时刻关注经济法的修改,以便把最新的法律法规融入到经济问题中,促进学生对经济专业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科研和教学相结合。通过申报经济法相关的教研课题,深入研究经济法研究,明确教学目标、改善教学方法、准确教学定位、增强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结语 总之,培育“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21世纪国家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为了培育这类人才是一个系统化、长期化的过程,需要我们教学工作者在一线的教学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 经济法论文: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论文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学课程教学的特点 与研究型高校的专业法学教育相比,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 1.经济法课程集法学、经济、技术等知识于一体,课程内容繁多,课时通常为32-48学时左右,在有限的课时内要讲清楚庞杂的内容,比较困难。因此,有必要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选择适合该专业学生需要的相关经济法知识; 2.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学生主要是二本和三本的学生,学生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方面比较缺乏,在教学中常常显得比较被动,如何让学生能够对课程产生学习的兴趣,如何组织教学中师生互动是教师在设计教学时需要重要考虑的因素; 3.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生的法学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在课程讲授过程中,需要普及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等基本法学概念。要满足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应用”、“实务”等要求,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在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运用 案例教学法,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187年创造的,在美国主要表现为判例教学。案例教学法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我国于2世纪8年代开始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案例教学的适用性价值一直体现在对学生分析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等诸多能力的培养上,在教学实践的一线一直得到师生的欢迎。案例分析法和经济法课程的有机结合,是提高经济法教学效果常用而且有效的方法。笔者在这些年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一直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获得了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但仍处于不断摸索和提高的阶段,仍面临诸多困惑。 (一)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和经验 我国是以制定法为主要特点,判例法尚未取得法定地位,所以在实施案例教学上存在和普通法系国家不同的地方。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笔者认为应坚持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地位,通过一些简明、具有现实意义的案例来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化手段,选择和搜集经典经济法案例,采用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演示案例,主要采用课堂问答、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设计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探索适合应用型本科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学方式。在进行案例教学过程中,针对应用型高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等诸方面的特点,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需要把握的因素: 1.选择合适的案例。 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因素,案例应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相适应,所以应选择内容相对简单、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同时兼具一定趣味性的案例。在取材上,可以引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比如《经济与法》节目中的一些案例来自于现实生活,学生会比较感兴趣,容易激发其学习热情。选取的案例应是近期发生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样,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学生能够对所学理论的核心内容有基本的把握和理解。 2.课前准备工作需充分。 主讲教师应在课前将下次课程主要讲授的案例内容发给学生,让学生先查阅相关资料,可以要求学生按分组以PPT形式来准备课堂发言。师生之间有诸如QQ群之类的交流平台,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查询资料的途径和方法的技术指导。 3.课堂讨论中需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 课堂中教师可以采用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灵活开展案例教学。在课堂讨论中,老师要起到理性主持人的作用,要启发学生的思维,能积极调动学生的热情,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讨论中去。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适当的、及时的评价与分析,结合案例将理论知识点讲授清楚,从而使学生全面深刻地领会到该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 4.案例讨论后的总结需条理清楚。 教师在总结案例时,要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案例与所涉及的法学原理、法律条文融合起来,使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来掌握经济法课程中的基本基本概念和理论,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目前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中面临的困境 案例教学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占主导地位,我国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和教学目的上都存在差异,我们的学生在习惯了“填鸭式”的教育模式后很难适应开放式的案例讨论这种教学形式。因此,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还是面临诸多挑战。首先,课前准备过程难以控制。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进行比较好的课前资料搜集和准备工作,这些有赖于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丰富,学生课后搜集资料的条件和实施是否完善,同时,还取决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其次,课堂中学生习惯被动接受知识信息,缺乏主动提问和探讨的积极性。案例讨论无法热烈和深入。再次,由于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限制,过程考核给老师增加很多工作量且操作难度较大,很多教师还是习惯于采用笔试作为最终的考核方式。因此,有些老师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说明这种讲授形式,并没有真正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作用。 三、创新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几点思考 (一)改变传统授课模式,与学生进行“对话式教学”,注重学生的信息反馈 要实现“对话式教学”,对教师和 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需要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极好的课堂管理、语言组织能力,同时,教师要用充满激情的语言将学生的脑细胞充分地调动起来。开展对话式教学,笔者认为教师可以将课程内容分为几个主题或模块,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次课程分为导入、形成和巩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小组在讨论的基础上再做小组总结发言。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反应,在总体上把握课程的节奏。比如,理论性强的内容,比如经济法总论,教师讲授的时间应多些;实践性强的内容,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学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来把握,教师就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来作准备和阐述。课后,教师可以通过访谈或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从而不断修正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选择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社会经济生活瞬息万变,不断产生新问题、新情况,经济法律法规作为上层建筑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也应适应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为着眼于应用,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应始终保持对经济法理论前沿、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行业需求乃至社会热点的及时响应,所以要对案例进行时时更新,教师要具有对经济法学前沿知识的敏感性,对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保持关注,从而将最新的案例设计到课程教学中去,构建起主动适用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三)课程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和过程化,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 要开展互动式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教师来讲,对教师的考核应重点体现在其教学质量上。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教学型高校,应该立足于自身定位,以教育的“产品”质量,即学生的质量而非论文的质量去评价教师。以此为标杆,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引导教师研究教学,使得对教学质量的追求成为教师们的内在动力。对学生来讲,要提高课堂表现在课程考核中所占的分值和比重,应对课堂讨论认真参与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励。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可以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四、结语 要实现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就有必要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实践教学的评分不像笔试成绩那样容易获得,并且实践教学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需要教师长时间对学生的关注,通过听取课堂讨论、批改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以及观摩学生模拟法庭的表现等诸多形式而获得,因此,教师有必要设计一系列相对规范的评分标准。比如,小组讨论占课程分值,模拟法庭实践如何打分等,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如何体现公平公正是教师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经济法论文:论信息失灵与经济法 摘要: 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错误是信息失灵主要表现,它们对市场效率具有巨大的消极影响,因此需要由各种制度对其加以克服,在诸多制度中,经济法具有独特的优势。经济法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使市场信息充分、对称、准确,从而提升市场效率。 一、计划、市场、信息与决策 市场体制是一种决策分散化的体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决策主体;而计划体制则是一种决策高度集中的体制,在该体制中,中央政府是最主要的决策主体,其他主体几乎没有决策权。[1]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中的资源配置都是特定决策的结果。只有确保这些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才有可能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而这首先有赖于决策所依据的信息的充分、准确及均匀分布。如果信息失灵,即决策所依赖的信息不足、不对称[2]及错误,则将导致投资、交易等决策在质上产生偏差甚至错误,在量上则会大大减少,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有差异的,计划体制的信息是纵向流动的,而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横向的。信息流动的差异导致了两种制度的不同效率。因为这里存在着一个对私人信息[3]的正确使用问题。计划体制不承认私人信息,因此对事实上存在的私人信息也就不予以尊重,从而导致了信息的错误及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作为一种分权的体制正是适应了“每个市场主体都拥有垄断性的私人信息”这一现象,保障了私人信息拥有者作出决策的权利,从而导致了相对较高的效率。哈耶克认为,中央计划和市场体制哪一种效率更高,主要取决于我们可望在哪一种制度下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是将所有应被利用的但原来分散在许多不同的个人间的知识交由一个单一的中央呢,还是把每个人所需要的附加的知识都灌输给他们,以使他们的计划与别人的计划相吻合?[4]就确保私人信息被利用的充分性而言,市场体制肯定要强于计划体制。 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都存在着信息失灵的现象,但两者存在着质的差异。计划体制的信息失灵主要在于人类认识能力的限制,即不可能存在一个如超级电脑般精英政府对所有信息进行收集并作出正确处理。运用计划和命令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机构存在着一种“致命的自负”,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不管它们是出于何种高尚的动机,都是建立在危险的知识自负上的。[5]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在中央决策型体制中直接导致了决策者过重的信息负担,面对众多的信息,决策者会无所适从。在前苏联,能源研究和发展委员会的关于增殖反应堆对环境的影响的报告长达5000页,共10卷。对任何一个决策者来说,纸张的总量常常多于他所能消化的数量。[6]计划体制的失败主要在于信息失灵,这种失灵是不可能被很好地克服的,因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毕竟有限,完全理性的神是不存在的。但印度前总理拉吉夫?甘地在1985年仍认为,当发展计划所需的大量信息的收集、调整、分类和分析在全国范围内出了问题时,解决的办法或许是在于改进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工具,而不在于放弃计划本身。[7] 与计划体制相比,市场体制具有信息上的优势,这首先缘于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的,都拥有私人信息并具有决策权,这种分散的决策体系使更多的私人信息可以得到有效运用。“配置资源的权力以可以变化的方式分散在许多能够实际决定这些资源用途的人手里才能使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只有在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运用他的知识时,才有可能使任何个人所拥有的许多具体知识全部得到利用。”[8]但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同样也会存在失灵的现象,这种信息失灵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9]与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不同,这种失灵直接导致了市场对制度的需求,且不同的失灵形式导致了不同的制度形式和内容。经济法当然是克服市场信息失灵的一种重要制度。 信息不充分是指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在量上不足。导致信息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信息的公共产品性使信息只有很弱的排它性。“信息的生产成本高,而再生产的成本却极低,信息常常遭受惨重的失败。”[10]这里所说的再生产成本低就是指信息的弱排它性,这种弱排它性一方面使信息提供者的收费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很容易使各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产生“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无私人主体愿意提供信息。此外,信息作为一种无形产品其价值是不确定的,而信息的稀缺性又是价值的源泉,要确定信息的价值又必须对信息予以公开,而这又会降低信息的稀缺性,也就是说,“不可能在不损害其稀缺性的情况下精确地确定其效用,因此其价值,就象稀缺性一样,不可能完全确定。”[11]信息的这一特性提高了信息产品的风险性,使以信息为投资对象的投资者对其望而却步。第二,信息收集、处理存在成本,并且存在着边际成本递增的现象。斯蒂格勒认为,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全过程。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充分信息成为一种理想状态,决策者也只须寻求决策所需的最佳信息量而无须去追求一种完美状态,即决策者在信息收集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之时停止信息收集才是理性的,此时的信息是一种收益最大化的信息。但对决策主体而言,最佳信息量的获取也是有难度的,由于信息成本直接构成了投资成本、交易成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监督成本等,这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和受制于资源代价的公权主体而言,会不得不在信息与效率之间作出权衡。[12]第三,信息收集、处理者的信息能力有限。[13]信息能力的有限直接导致了信息的不充分,其中,有部分不充分是可以通过改变信息主体而得到克服的,有部分是不可能得到克服的。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被称为信息优势主体,另一方则被称为信息劣势主体。信息优势主体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地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获得不法利益而使劣势主体受到损害。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由于分工的不同,信息在初始状态就不对称。如关于某件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者必然要比购买者了解得更多。第二,由于信息优势是成功欺诈或获得其它非法利益的前提,所以最大化自身利益者往往会维持其信息优势地位或人为制造信息优势。 信息不准确是指信息在质上与客观事实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直接导致决策主体决策的失误。信息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信息在被收集、传递及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如计算错误、分析方法错误等。第二,出于某种目的,如为了获得某种资格或非法利益,而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制度虚假信息主体有可能是市场主体,如股市中庄家制造虚假信息使股价异常波动;也有可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各级地方官员是向上级负责的,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制度制约,他们“总是把那些对其仕途有利的信息禀报上级,即他们采取的是‘和上面合作的方式’,而不考虑‘来自下面的压力’,”[14]从而导致信息扭曲。人为制造虚假信息的主体还有可能是中央政府,如在前苏联,出于政治宣传的需要,经济信息经常被扭曲。根据前苏联经济学家N.西梅勒夫和V.波波夫的报告:“从20年代末到50年代末的30年中,统计数字被篡改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连普通的数字也未能幸免。”[15] 信息失灵会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降低市场的运行效率,因此需要以经济法为主体的制度进行干预,以使市场的信息充分、准确且在各主体之间分布均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16] 二、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消极影响及制度克服 (一)信息失灵导致市场低效率 1.信息失灵增加交易费用 在纯粹市场机制中,如果没有其它制度的支撑,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增加信息劣势主体的防御成本,增加其信息收集成本。由于市场主体都作为经济人[17]而存在,每个人都力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交易者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所占有的关于交易对方的最大信息,除此之外,交易者在交易时很难了解交易对方是否会采取合作的态度,为了防止自身受害,只能在与对方交易时加强防范,从而增加支出;同时如果不借助于其它制度的支持,诚实信用的交易者也很难证明自己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会采取合作的态度,如果要证明自己不会损害他人或自己的产品质量很好,其证明成本也很高,这都会影响市场效率的提升。如在巴基斯坦的一个叫Chamber繁荣的商业区中约有60个放贷者,每个放贷者都建立起了一个由可信的客户组成的紧密圈子,他们很少会向圈外人放贷,因为甄别新客户的成本很高。在接受新客户之前,放贷者通常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在交付贷款以前,放贷者通常与借款人在其它方面进行一笔劳务或商品的交易,时间至少长达两个季节;此外放贷还通过走访借款人所在的村庄、与他的邻居和过去的商业伙伴交谈等办法,对借款人进行广泛的了解,以确定其可靠性和品质。如果放贷者在经过严格的筛选和长期等待以后决定向借款人放贷(拒绝率约为50%),他通常首先从一笔试验性的小额贷款开始,只有在试验性的贷款偿还后,放贷者才能增加他对借款人的信任,才能提供符合其需求的贷款。20世纪80年代初对Chamber放贷活动的调查表明,年利率平均为79%,但这一很高的平均数也包含着很大的差异:利率从18%(仍然高于12%的银行利率)到200%不等。许多利息被用来弥补非正规市场上信息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高成本。调查者的结论是:利率与放贷者放贷资金的平均成本大致相同。这意味着他们的利润接近零。[18]该实例中,在信息不对称即放贷人不知借款人是否会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形下,放贷人承受了过高的验证成本,过度而合理的防御行为使放贷人还承受了巨额的防御成本,同时也导致了这种自发金融市场的高利率。 2.信息失灵导致市场萎缩甚至消亡 (1)由信息失灵而产生的关系交易导致市场被割裂 在没有制度支持的情形下,信息失灵会产生关系交易,即人格化交易,因为这是确保交易安全、降低信息成本、减少交易所需信息量的有效途径。这种交易在自然经济中相当普遍,但与市场体制的要求不相一致。关系交易的弊端在于交易范围很窄,使市场被人为分割,虽然关系内主体间的交易成本很低,但与关系外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却很高,支撑交易的信息量也要求很大。如在尼日利亚北部扎里亚附近4 个穆斯林村庄中,400户人家结成一个关系紧密的群体,群体成员对有关各自的需要、活动和境况的信息了如指掌,几乎所有的借贷都发生在群体内部,借贷没有书面契约,完全凭借信任,每20笔借款中只有1笔拖欠,但与村庄外的借贷关系几乎没有发生。[19]在市场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人格化交易很容易成为克服信息失灵的首要选择,但它是反市场的,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2)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会导致市场消亡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最早是保险学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投保人知道自己的风险特征,而保险人则不知情,因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类型的投保人进行区分,从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收取不同的保险费,而只能收取以风险的平均概率为基础的保险费。在这样的收费体制下,高风险的投保人具有更多的保险激励,而低风险的投保人则更倾向于退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因此萎缩。1970年阿克洛夫(Akerlof)在《旧货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的论文中以旧车市场为例对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把逆向选择概念一般化。在旧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关于旧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买方因此以旧车市场上车的平均质量为基础出价,这会使质量高的旧车卖主退出市场,从而降低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买方了解此信息后,又会降低出价,从而使质量稍好的旧车卖方退出市场,因此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使旧车市场消亡。[20]逆向选择问题在旧货交易市场、失业保险、汽车责任保险、医疗保险尤其是老人医疗保险等领域中普遍存在,如果没有有效制度对其的支持,这些交易将不可能长久存在。 3.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直接导致市场的低效率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最早也是保险学中的一个概念,指投保人投保后,对其保险标的的注意程度会降低,从而增大了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经济学家对这个概念一般化以后,主要指委托人对人没法进行有效监督,人因此可以为所欲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21]道德风险导致市场低效率是相当明显的,如在团队生产中,因团队成员的偷懒行为无法被低成本地观测到,偷懒行为的部分结果会由团队中的其他人承担,从而激励更多的偷懒行为。如在动物租借合同中,出租方对动物是否被正常使用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承租方因此可以过度使用动物畜力,损害出租方的利益而最大化自身利益。这是以动物作为畜力的租借合同不可能普遍存在的原因,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因此导致物不能尽其用。又如在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由于经营者处于信息优势,投资者对经营者的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监督,经营者因此可以欺骗投资者,获取不法利益。[22] 4.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 就市场主体的单方决策而言,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决策者在信息不充分的前提下作出的决策往往因缺乏事实基础而失误;在信息不充分的态势下,信息劣势者也往往会主动作出损害自身利益的决策;决策者基于错误信息而作出的决策必然是错误的。 (二)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 如果没有充分、准确及对称的信息,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都不能有效地运转。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导致了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则导致了各种替代性制度的产生。这不仅已得到了理论上的论证,也经历了制度实践的考验。在经济学中,信息既应被看作是对交易的一种支持,也应被看作是一种交易的对象。市场体制下克服信息失灵的制度构建应在此两方面同时展开。布瓦索认为,制度代表一种长期的集体投资,旨在降低社会交换的信息成本;[23]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是指出,企业是对市场制度的部分替代,这种替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包括信息费用在内的交易费用;[24]诺斯认为,意识形态有节约信息费用的作用;[25]科斯洛夫斯基认为,信任能降低交易成本,能够把囚徒困境转变为一种自信的游戏;[26]斯密德认为,消费者节省信息成本的一种方法是有权期望物品只有在满足一定标准要求后才可以出售。……采用一些公共的集体计划来减少不确定性是可能的。如欧洲的现代化计划。[27]施蒂格勒认为,经济组织的某些形式或许可以用它是消除质量不确定性的方式来解释。可以把百货商店看作是一个谋求商品的高质量以及确保商品的高质量的组织。[28]还有 学者认为,恰当的制度能在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引导个人决策者,并能帮助我们减少对信息的需要。[29]此外,在现实中出现的保证、担保、品牌、连锁店、著名商标和广告等私人制度也能降低信息成本;某些中介机构的存在克服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了交易;某些强制性保险制度克服了逆向选择问题;对人的利益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其道德风险问题;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增强了市场主体的理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等。这些制度产生的历史长短不一,有的与市场一样长久,有的在最近才出现;有的属于私法;有的则属于公法;有的在市场内部产生;有的则依赖于第三者;有的属于正式制度,有的则属于非正式制度。在众多制度中,最有成效的是公权介入后而产生的制度,这种制度属于经济法范畴,也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对象。 三、信息失灵的经济法克服 个人理性要能起作用的话,是以获得和交易有关的信息为先决条件的。[30]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进行交易的价格体现所有和交易有关的买卖双方的信息的情况下,交易才能最优化,市场就能达致高效率。但这种观点是不现实的,与买卖有关的信息不可能全部体现在价格中,价格制度因此也不可能构成经济制度的全部,所以只有构建非价格制度,进行信息制度的创新,克服信息失灵,市场的高效率才有可能。这种解决市场信息问题的非价格制度的欠缺意味着市场常常是萎缩的,不是发展的,因为人们没有那种进入交易的强烈愿望,所以政府应该作为一种干预主体介入市场对信息失灵问题进行干预。政府[31]克服信息失灵的主要依据有四,第一,政府拥有垄断性的强制力,因此可以强制性地赋予私的主体的说明义务,也就是说,政府可以运用其强制力让私的主体说真话,说其该说的话。而私的主体自身是不可能强制性要求对方作出说明,因为各私人主体之间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第二,政府作为超越于私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其综合信息收集能力及处理能力要强于私的主体。此处并非指政府的信息能力绝对要强于市场主体的信息能力,事实上两者的信息能力是各有所长,市场主体拥有私人信息,政府不可能拥有,但政府的独特地位导致其综合信息能力要强于市场主体。第三,政府具有组织优势,可以更有效地降低信息成本。第四,政府权威的存在使其提供的信息具有公信力,政府因此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只须承担较轻的自我证实责任,自我证实的成本也很低。[32]政府提供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市场主体说明的义务;第二,直接收集、处理信息并向社会无偿提供;第三,进行制度创新,以直接避开信息失灵问题,即在该制度下,根本不存在信息失灵问题。以下对政府运用经济法的制度形式克服市场信息不足、不对称以及信息错误等缺陷进行深入探究。 (一)信息不足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关于市场总体信息量不足问题的克服,有多种路径选择,主要有二,第一,信息由政府直接予以提供,指导性计划是主要信息载体;第二,政府公权力介入私人主体对信息的生产及交易领域,以促进部分信息由私人主体予以提供,减轻政府的信息提供责任。[33] 1.政府直接提供信息 第三者直接提供信息并由市场主体无偿使用可以克服市场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的搭便车现象,[34]这个第三者非政府莫属。因为政府有以税收为方式的财富汲取能力,这种能力是政府所特有的;政府还是一种非营利性的组织,不象企业那样时时进行利润的核算,这使政府无偿提供信息成为可能。但政府提供的信息是否必然有效?这需要我们回答以下两个问题,即政府理性是否必然要强于私人理性?政府理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增强私人理性?如果政府理性低于私人理性,则由政府提供信息成为不可能,也没有私人主体会去相信并采用政府提供的信息。我们认为,政府理性和私人理性在不同领域会有不同的强度,在私人信息领域,私人理性要强于政府理性;在非私人信息领域,[35]政府理性有可能要强于私人理性。在政府理性要强于私人理性之处,私人理性可以借助于政府理性而得到增强,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得到克服。这是政府理性的主要功能,也是相关制度的主要作用。“培育制度的必要性源于人性的某些固有特质,如在信息吸纳、评价信息和保留知识上的有限能力。”[36]正是人性的这些特质使经济法的功能得到凸显。 由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克服市场信息不足的主要法律载体是计划法。[37]计划法并不是以指令性计划直接配置资源的法律形式,而是以指导性计划优化市场主体决策的法律形式。指导性计划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增加市场主体的有效信息拥有量,弥补市场不能提供充分信息的缺陷,又能降低市场主体所需承担的信息成本,从而激励其作出生产、交易等各种决策。指导性计划既能增强市场主体的理性,又能降低市场的不确定性,由此对市场交易形成强有力的支持,从而促进市场体制的发展。“指导性计划实质上是一个过程,籍此,许多决策者能够互相交流有关市场条件的预期以及各自计划的信息,使他们的计划和市场预期一致起来。”[38] 2.对信息的私人生产及交易的公力支持 前已所述,在市场体制中,信息既是一种对交易的支持物,也是一种交易的对象。信息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物而被交易,是因为信息具有的内在价值和其稀缺性,交易信息能够给信息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带来效益。但信息的弱排它性使其他主体产生搭便车的心态和行为,因而使信息生产者很难获利,从而影响其对信息的生产。这使公力对信息生产和交易的支持成为必要,这种支持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这方面的法律。该法的主要功能是降低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减少信息的正外部性,确保信息生产者获得应该获得的利益,从而激励更多、更优的信息提供。因为信息的弱排它性不仅会使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增加,还会使信息主体不敢进行交易,从而不能实现其投资的目的,急需获取信息的主体则没有拥有最佳信息量而不能使其决策最优化。政府运用公权对信息产权进行直接保护,一方面可以降低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排它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安全感,从而促进信息交易,增加信息产出。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并不是指所有信息都具有同等强度的特性,相对于非公共产品,信息的排它性确实很弱,但不同信息的排它强度是有差异的,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强,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弱;随着经济情势的变迁,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的公共产品特性也会变迁,有的信息产品由于有高科技的支持而发展出一种廉价的收费方式,从而使其公共产品的特性变弱甚至消失,这使某些信息由私人提供并实行有偿使用成为可能,而政府的公力支持则使这种可能性进一步的增强。但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由私人提供,对于具有纯粹公共产品特性的信息还是应该由政府予以提供;此外,对在政府公力支持下由私人主体生产和交易的信息,如果政府的支持成本过高,则政府应该放弃这种支持,由政府自身直接提供相关信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对信息生产的制度支持和对信息交易的制度支持两个部分,其中,对生产的制度支持是通过降低信息生产的难度、增加原始信息获取的途径和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组织支持等方式实现的。对交易的制度支持是通过确保交易的安全性、降低交易的成本、降低对交易的利益获取比例以及加强对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信息的主体的惩处等方式实现的。 (二)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目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形相当严重,也相当普遍。在美国, 人们断定每五位住院病人中可能有一人根本不必呆在医院,而医生比任何人都清楚哪个病人需要住院,哪个病人可以提前一天回家,哪些检查是不必要的,而病人自己则很难知情,其利益因此受到损害。[39]在我国,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因此而产生了较多的消极影响。如出租车行业中 司机的不合理绕道问题;医疗行业中的不合理用药问题;经营者对不安全、不卫生的消费品的销售问题;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问题等,都缘于信息不对称。[40]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主要有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和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有三种方式,其一,让信息优势者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其二,激励其他知情者说真话;其三,由政府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从而使信息分布均匀。信息不对称的间接克服也有两种方式,其一,避开信息问题进行制度创新,在该制度下,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其二,创新一种非价格机制,作为对价格信号的补充。 1.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 (1)强制性赋予信息优势者说明的义务 《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政府进行强制性信息平衡的主要表现之一,在我国及发达国家的《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相当完善,必须披露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的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充分性的确保等都作了专门的规定,[41]应该说这是一种设计相当良好的制度,应该切实予以实施。只有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才会有投资的安全感,才会进行投资,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研究成果表明,会计制度健全的国家,经济增长也更快,因为健全的会计制度不仅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还能降低信息制造主体和信息需求主体之间的不对称程度。一项研究估计,如在90年代,把阿根廷的会计标准提高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当时的平均水平,将能使该国的GDP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4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赋予了经营者的强制说明义务,该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但与《证券法》中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区别,该法关于经营者说明义务的条款仅此一条,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该法第19条第1款有两部分组成,即“经营者应当说明真实信息”与“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前者是命令性的规范,是一种强制性说明的义务,后者是禁止性的规范,两者之间是并列的,并不存在层递关系。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没有对违反强制说明义务设置相应的责任,而只在该法的第50条第5项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设置了几种法律责任,这说明该法第19条第1款的重点在于禁止虚假宣传,而不在于赋予经营者强制性说明义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方式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自我说明义务,许多消费者只有经由经营者的说明才能对商品或服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虽然第19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应当作出直接、明确的答复,但在很多情形下,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就商品或服务的问题向经营者询问,因为问题的提出也是以对商品或服务的一定程度的了解为基础的,如果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不了解,也不太可能提出适当的问题使经营者回答,所以问题的关键首先不在于消费者的提问,也不在于禁止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而在于经营者就商品或服务的自我陈述,在于在法律上直接赋予经营者的强制性说明义务。所以法律的修正应该增加设置第19条第1款关于强制性说明义务的法律责任,并且对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也应当加以明确。因为在该条款的规定中,“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是一个范围相当广的概念,也是一个相当不确定的概念,在实践中,经营者究竟必须说明什么?这是一个相当不好操作的难题。首先我们可以确定说明义务的限度,如涉及到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事实,则不应在说明之列,如果必须说明,应同时规定对方的保密义务。其次应该明确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在立法技术上,可以采取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如经营者应该对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产地、性能、用途、有效期限、有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及其它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43]向消费者作出准确、充分、及时的说明。 (2)激励其他主体说明真相 让其他主体说明真相需要有制度的激励,如果没有制度确保对该主体进行以物质为主要方式的激励,则让他们说出真相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经济领域,每个主体首先作为经济人而存在,最大化利益是其主要目的,如果在说出真相之后,没有任何直接可获取的利益,则社会上绝大部分主体都不会作出这种选择,何况说出真相还会使其承受不利后果。我们不能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而不计报酬的举报者,但这毕竟只是少数,这些少数人所掌握的信息也是少数,尚不足以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所以政府应该进行制度创新,设立悬赏举报制度,这种制度能够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多的信息,还能获得在其它制度下所不能获得的信息,这种制度在我国目前应该普遍地建立。以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消费者在进行食品消费时,很难知道所消费的食品是否卫生,不可能知道所吃的菜是否有过多的农药残留,不可能知道做菜的油是否是潲水油,不可能知道作为原料的肉是否是病猪肉,……甚至不可能知道经营者的厨房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这方面的信息对消费者而是至关重要的,但消费者一般不能获得这种信息,因为获取这种信息对消费者而言成本过高,过高的成本使消费者获取这种信息事实上成为不可能。对经营者而言,采用不卫生的原料、按照不确保卫生的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其自身承担消极后果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由于受制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不可能对所有经营者时时刻刻进行监督,也就是说,该部门不可能获取所有经营者在所有时刻的不法行为信息,因此对其进行处罚就丧失信息前提;而这种不卫生的食品被消费者消费后,并不一定立即使消费者致病,甚至消费者不一定会有感觉;而在不卫生生产的成本过低的情形下,食品经营者进行不卫生生产的可能性就极大。[44]在这种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消费者都不能获取充分信息的情形下,政府应该改变思路,考虑选择另外的方式获取信息。在食品的不卫生生产过程中,总有人会知晓不卫生生产的情况,政府应该设法让这些人说出真相,而悬赏举报制度是让这些知情者说出真相的最佳的途径。这种制度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因为利益激励是一种最强的激励方式;此外,政府的利益激励还可能打破不法人员之间的利益联盟,因为这种利益联盟的稳固性本身就不强,利益激励可以改变各利益联盟主体的利益构成,从而促使其中之一者说出真相。事实上,悬赏举报制度是政府花钱买信息的一种制度,相对于其它信息获取渠道而言,这是一种低代价的、有效的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45]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几年的立法中,我国已经开始注重举报制度的引进和建立,如2000年修正的《产品质量法》第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规定给予奖励。这是我国立法中至今为止规定的最为完整的悬赏举报制度。国务院在最近颁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第(八)项规定,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通畅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制定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46]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3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但没有关于奖励的规定。我国目前有关举报的制度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各自规定不一,也不成体系,某些法律对举报的规定很不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所以我国应该制定《举报法》,详细规定对举报者的保密制度、奖金来源及发放制度、对打击报复的处罚制度、举报信息的使用制度等,以使举报者在举报时既有安全感,又能及时、足额获得奖励,还能使举报信息尽可能地得到充分运用。 除了建立悬赏举报制度以促使其他知情者说明真相外,经营者之间的有效竞争也能促进信息披露。竞争如何促进信息披露?如何降低信息成本?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竞争对信息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影响,因竞争而导致企业利益的直接减少有可能使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而非法获利以增加利润;而竞争的存在则也有可能使企业不敢制造虚假信息,因为竞争对方是最佳的打假能手;此外,竞争的存在还会减少企业的私人信息,增加市场的公共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如我国邮政部门在为提高邮资而上报的材料中称,全球600万邮政职工为60亿人服务,而我国60万邮政职工要为12亿人服务,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因此提高邮资势在必行。但事实上全球邮政每年完成的信函总量达4030亿件左右,而我国邮政处理信函的总量却仅为70亿件左右,其劳动生产率不足世界平均值的17%.[47]若我国邮政行业存在竞争,则其劳动生产力低下的事实肯定会成为一个公开的信息,邮政部门在为提价而上报的材料中肯定不会再作上述比较。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维护了竞争,确保了竞争的有效性,从而增加了市场中的公开信息总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 (3)政府或其它机构直接对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 在信息严重不对称之处,政府提供有关信息能够直接减少外部性。外部性存在的原因很复杂,如产权不能明确界定、经济人对自身利益的极端追求等。信息不对称是外部性的私法克服的障碍之一,因为外部性的制造者与受害者之间就外部性的事实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直接妨碍受害者向外部性制造者提出赔偿要求,从而也不可能使整个社会作出进一步的反应。政府提供相关信息能够使民众了解外部性存在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从而使民众作出反应成为可能。以环境污染的控制为例,世界银行的一个工作组最近研究了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和菲律宾的股票市场对环境状况报道的反应。这四个国家中没有一个拥有实施环保的记录,但是,在企业的良好环保状况得到当局认可的消息公开报道后,该企业的股票价格平均上升了20%,当公民抱怨污染的消息公布后,企业的股票价格下降了4-15%.[48]印度尼西亚利用克服污染企业与被污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方式较为成功地控制了污染。该国的环境影响管理局开发出一项“污染控制、评估和环境评级计划(PROPER)”该计划从工厂中获得关于污染的数据,对其环保状况进行评级,并将环境评级情况向社会公布,通过金融市场对污染企业造成影响,因为金融市场会对企业的环保评级作出反应,利用公众的压力来迫使污染企业执行环保法规。由于受环境污染的人们参与计划之中,因而它在企业与有关方面之间达致了力量的平衡。[49]实践证明,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形下,政府向公众提供有关环境状况的可靠信息,是解决相关环境问题的最佳路径之一。这种信息直接增加了反对环境污染的主体数量,增强了环保的力量。 政府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不仅可以降低信息劣势者的信息成本,还能向信息劣势者提供其自身不能获得的信息。《产品质量法》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种信息是消费者个人很难获得的,政府部门利用公权力获得这种信息向社会公布后,能增加消费者的信息拥有量,从而促使消费者作出合理的消费选择。消费者的消费知识有限,如对免熨衬衫是否可达到免熨效果,消费者一般不知道,往往要进行消费以后才能知情,但对免熨衬衫中含有甲醛并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的事实肯定不知,在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有关部门对免熨衬衫进行抽查后,得出结论,绝大部分免熨衬衫含有甲醛,而免熨衬衫的免熨效果则几乎没有。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最好的信息。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在近一年内向社会公布餐具洗涤剂、白酒、农药、电池、微波炉、西服、强化奶粉、啤酒等近百种产品的抽查结果,在公告中详细列出了每种商品的合格品种和不合格品种,并说明了不合格的原因。[50]这有利于消费者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政府克服信息的不对称,除了首先要确保信息准确性,更重要的是确保信息公开的普遍性,如果准确信息的公开度不大,则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贡献也不会大。我国目前政府在提供这类信息时,公开的方式仅限于电视、报纸及专门的公告等,从形式上看,似乎公开度已经很大,但实质上,由于信息劣势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村,这些主体接受这些信息往往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因而相当部分人是得不到这种信息的。如含有PPA的药品被禁售之时,各种媒介都了这一消息,但在某些偏远农村地区,康泰克这种药还在销售,一些人也还在服用。所以,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越严重的领域和区域,就越需要政府直接提供信息,政府提供信息除了须承受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成本外,还须承受信息的公开成本,由于受制于资源限制,[51]政府不可能克服所有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政府应该把有限的资源用于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领域,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还应把有限资源用于在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区域,专门用于信息的公开。 2.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创新 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从表面上看并不着眼于信息本身,但它或者在实质上能降低各主体对信息的需求,或者本身就是一种信号,从而促进原来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交易。强制性保险就是一种绕过信息不对称而克服逆向选择的制度,这种制度对信息的要求几乎为零;利益激励制度也能降低信息劣势主体对信息的需求量;中介性机构的出现使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机构得到了扩展,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政府的工作;而非价格机制的发展使信息劣势主体信息获取可以多元化,有些非价格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被高度浓缩的的信息,因此有利于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1)强制性保险等[53] 经济学的研究认为,一些没有被 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如养老保险、失业和残疾保险等,都应有政府的正式保险计划。[54]为什么存在没有被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其原因比较复杂。最主要的因素在于信息不对称而在保险领域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最终导致私人保险市场的消亡。对此,由政府进行强制性保险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法。经济学家的论证也认为,当市场失灵严重到私人保险不能提供足够的保险项目,就很可能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55]我们认为,强制性保险等制度克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是相当可行的。它是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制度。在这种制度框架下,根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对信息的需求量很低。以强制性失业保险为例,所有劳动者都必须投保,这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不能选择的强制性行为,这使逆向选择问题的产生丧失了行为基础,政府在接受投保时也无需去辨认该主体是否更容易失业,信息不对称由此得到克服。 (2)利益激励制度 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利益激励是最佳的克服路径选择。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存在着相当的矛盾,奴隶主要得到奴隶更多的劳动产品,而奴隶则想得到更多的闲暇。就奴隶的劳动质量而言,奴隶主处于信息劣势,奴隶因而可以怠工、偷懒,为此奴隶主可以做出两种制度安排以促进奴隶劳动:(1)强迫奴隶劳动,不劳动则不供给食物或严刑处罚。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要花费资源监督奴隶劳动的整个过程,这会导致巨额监督费用,并且劳动过程的某些阶段根本没法监督;奴隶主还要承受对违规奴隶处罚的成本。(2)对劳动产品与奴隶实行分成制。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只需监督奴隶的劳动产品,而不需监督劳动过程,因此不存在监督费用问题,而且分成制使奴隶有更大的劳动动力,无论从产品质量还是数量来说,这种制度都要优于强迫劳动制。[56]强迫劳动制并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反而加重了奴隶主的监督责任,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趋严重;而分成制通过利益激励使奴隶能够进行自我约束,这种约束降低了奴隶的监督责任,因而减少了奴隶主对奴隶劳动质量和数量的信息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息的不对称。在现代企业中,用利益激励去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是相当必要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最有信息优势的人,以使这些人不滥用信息优势。向国有企业委派稽查特派员对企业进行稽查并不是一种最优的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也在于克服信息的不对称,但这种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思路存在一定问题,它是从信息劣势方着手以获取更多信息,这不仅不能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反而产生其它一些负面影响。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应该主要从信息优势方着手,给予其一定利益,以使其与信息劣势者的利益大体相一致,从而减少信息劣势者的信息需求。 (3)中介机构 市场体制中的中介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相当值得研究。这种组织也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就能使上市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经济学家发现,因为存在着逆向选择问题,旧货市场如果没有非市场制度的支撑,是不可能存在的。目前这种市场能够较普遍地存在是因为得到了一些非市场制度的支持,如专门检测旧货质量并出具报告的机构出具真实的报告,一方面可以免除旧货卖方的质量证明责任,可以降低总体的质量证明成本,还可以使买方确信产品的质量状况,从而促成交易的进行。但中介机构在发挥其克服信息不对称功能时,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其提供的信息的公信力如何,如果中介机构普遍存在信任危机,市场主体对其所提供的信息根本不予信任,则信息不对称也无法得到克服。所以如何确保市场主体对中介机构的信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理论上可以有三种选择,第一,使中介机构成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由于不追求处自身利益,非营利性组织容易被市场主体所接受,但不追求自身利益的特性同时会使非营利性机构处于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的局面,这会影响市场主体对该机构的认同。第二,强化营利性中介机构的行为责任。《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都对一些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我们认为,因为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政府行事,并且面向社会大众,所以其违法行为的消极影响会相对更大些,故应该对其配置相对较严厉的法律责任;并且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应强调严厉,因为若对其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会引发民众对这些机构的信任危机,从而影响整个行业;此外,应该尽可能使这些中介机构负无限责任,各投资主体之间负连带责任,从而约束并促进其提供正确、有效信息。第三,在民众对不同层级的政府的信任程度不同的情形下,尽可能提升中介机构的成立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层级,使更多民众能够更信任该中介机构。如《产品质量法》第19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在这规定中,把审批部门设在省一级,一方面是为了提高门槛,以确保检测质量;另一方面则为了增强民众对该机构的认同,提高对由该机构提供信息的信任度。 (4)非价格机制 “在信息不完全可得的情况下,聪明的人类总会在市场上找到一些非价格的东西来补充价格机制。我们对这些非价格机制的依赖也可以理解为我们为购买信息而进行的投资。”[57]非价格机制本身就是一种信息,只不过不是一种价格信息。非价格机制所内含的信息对交易双方都是有利的。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为例,内部管理科学、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以后,在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易时,可以不进行既费时又费力的自我质量说明,而交易对方也可以减少进一步的信息收集行为,从而既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又可以促进交易快速进行,还可以降低交易对方的防御行为。这种机制是克服信息不对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的最佳制度。康佳集团在全国彩电行业首家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和国家双重认证。这一信息极有利于康佳集团的彩电销售。90年代初在杭州营运的中巴车车身上写着大大的“国营”两个字,这是在个体私营者多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下出现的。国营两个字有深刻的信息内涵。它意味着经营者不损人利己,意味着不过度追求利润。这个重要信息能免除消费者被宰的忧虑,从而促成交易。产品质量免检制度也具有这样的功能。此外,交易者的良好声誉也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种非价格机制。“商誉这个词意味着质量的持久性,而信誉是有价格(或罚金)的,因为它使搜寻变得经济。”[58]企业的良好声誉能够减少其在与金融机构、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的信息提供量,还能降低双方之间的合作成本总量,如《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企业的良好资信对银行而言本身就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的存在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自我证明责任,另一方面减少了银行的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不提供担保而得到贷款直接减少了其借贷成本。 3.信息错误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经济法在禁止错误信息、促进正确信息的提供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对错误信息的直接禁止 经济法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规定。如《会计法》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禁止;《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和不当比较广告禁止;《证券法》对错误信息的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欺诈行为的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及第21条对假冒行为的禁止,第9条及24条对虚假宣传的禁止等。这些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市场中的错误信息,另一方面也直接促使了各主体提供真实信息。 (2)政府直接提供正确信息 对市场中有较大影响的虚假信息,政府应该通过提供真实信息的方式直接予以克服。换言之,在这种情形之下,政府有说明的义务。政 府的这种说明义务主要来源于两点:第一,在市场中存在较多错误信息的情况下,政府是最佳的僻谣主体,其他主体都没有足够的公信力进行僻谣。第二,与单个的市场主体相比,由政府直接做这个工作可以节约更多的辨认、筛选、处理错误信息并予以公示的成本。 (3)禁止价格扭曲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 “当供给与需求的力量可以自由发挥作用时,价格衡量稀缺的程度。对于经济学家来说,价格本身是非常美好的东西,因为它们传递着关键性的经济信息。”[59]市场经济中的价格信号是信息的主要载体。价格是一种高度浓缩的信息,它虽然只表现为一个数字,但它所内含的信息量很大,市场主体主要依据这种信号做出决策。市场的良性运行有赖于价格信号的正确性。但价格很容易被人为扭曲,成为一种错误的信号,从而影响微观的效率和宏观的有序。经济法对价格扭曲的禁止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主要体现在《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价格法》第7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原则;第8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第14条第2项规定了禁止低价倾销,第3项规定了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价格能够反映商品的稀缺程度,确保价格信号的正确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这个禁止性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因奖金太高而使价格扭曲。《商业银行法》第31条与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和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和贷款利率;第75条对擅自提高或降低存款或贷款利率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规定主要在于确保利率这个价格信号的正确性。 4.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 信息成本过高并不是市场体制中信息失灵的直接表现,但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信息错误往往导致市场主体自身承受巨额信息成本。经济法在克服信息失灵的过程中,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从而直接增加市场主体的利益,在总体上提升市场效率。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主要有三,第一,通过政府提供信息公共产品降低市场主体的私人信息成本。第二,通过制度降低对信息的需求量,减少市场主体对信息的搜索行为,从而降低信息成本。第三,通过赋予信息优势主体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减少信息劣势主体的信息成本。此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经济法通过克服信息失灵降低信息成本的同时,也直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自我防御成本,从而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利水平。 经济法论文:国家失灵与经济法 摘 要: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是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文章首先探讨了国家失灵的定义、表现、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看法,认为经济法的概念中不应包括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是为了克服国家失灵,经济法的功能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的法律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并认为严格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经济法。 关键词:市场失灵;经济法;国家失灵;行政法 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与经济法的关系,目前经济法学界研究得比较深入,基本上已有定论。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导致了垄断、外部性(主要指负外部性)、公共物品提供不足、信息偏在、巨额交易费用、经济周期、分配不公等市场失灵形式出现,市场的自由、放任发展合理地走到了自己的反面。在资源有限的客观条件下,市场失灵导致了资源分配的低效率、无效率,甚至负效率,从而造成了有限资源的浪费,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市场不能自动纠正自身的失灵,只能借助外力来克服,从而引致了国家力量的介入及相应的制度需求;国家干预及相应的制度供给,促成了现代经济法的诞生。“市场缺陷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一,这是我国经济法学界近乎一致的观点。”[1]但国家失灵(governmentfailure学界有时翻译为“政府失灵”。下文还要论及政府失灵与国家失灵的区别。)与经济法有怎样的关系,学界的意见却并不一致。[2] 一、国家失灵的概念剖析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市场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使市场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相对于市场失灵,所谓的国家失灵是指国家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国家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导致其配置资源时也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有学者针对市场失灵的概念,提出所谓的“非市场失灵”(non-marketfailure)概念,指“非市场”因素导致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认为非市场因素不仅仅指政治、政府、行政等“正式规则”的内容,还包括文化、习俗、宗教、传统等“非正式规则”的内容。[3]但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一般仅指市场和国家两种,其他的非市场因素并不被直接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因此,所谓的非市场失灵,也主要是指国家失灵。 这里需要对“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作一区分。大家一般是把二者放在等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但相对于这两个概念,有学者对“国家干预”和“政府干预”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4]这种观点认为,不管“政府干预”论的理由是什么,任何人都必须承认,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推动或限制,主要是通过国家的立法进行的。法律则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它们的贯彻和执行不能因为政府的更迭而受到损害。因此,这种干预是国家的干预,而不是政府的干预。该观点还认为,政府不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惟一机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为了避免政府决策错误,有些经济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来承担的,例如关于稳定货币的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作出的。借鉴这一区分理由,便合理地推导出有必要区分“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概念。本文切入论述的基点便是“国家失灵”,而非“政府失灵”。但政府作为国家的人,政府失灵也必然体现为国家失灵,而且国家失灵又大多表现为政府失灵,因此,本文也多是从政府失灵这一国家失灵的常态和典型入手展开论述的。 二、国家失灵的内容表现 “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5]这种国家作用的不到位、越位或错位,从另一个方面导致了社会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总福利的损失。具体说来,国家失灵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6] 1.政治决策失误。政治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的特点。市场决策以个人作为决策主体,以私人物品为对象,并通过完全竞争的经济市场来实现。政治决策则以集体作为决策主体,以公共物品为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产生,只是各个利益集团间或政策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博弈的结果。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也证明,经过各种政治决策方式得到的,所谓科学的、最能体现尽可能多人意志的政策目标,其实只是受投票规则、投票程序操纵的政治产物。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存在着种种的困难和障碍,使得国家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决策。 2.国家过度增长。“政府部门的普遍增长这一重大的发展变化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7]首先,国家赋税和政府支出急剧增长。19世纪初叶,欧洲国家的赋税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8%-10%;今天,却已吞噬了国民收入的30%-50%.其次,政府机构急剧膨胀。这不仅表现在政府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而且表现在政府机构中供职人员数量的急剧增加。再次,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日趋扩大。政府将越来越多的企业活动与家庭活动置于各级政府的监护之下,这种转移导致了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从而损害了企业与消费者利益。 3.国家机构低效率。国家机构垄断了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于缺乏竞争,它们倾向于预算规模的不必要扩张,增加工作人员,提高薪金和办公费用,造成大量的浪费。同时,国家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国家官员的目标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规模的最大化,以此增加自己的升迁机会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势必导致国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另外,作为监督者的政治家和公民,完全可能受到被监督的国家官员的操纵。监督的失效导致国家机构的低效率状态更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克服。 4.分配不公正。市场活动引致了收入或财富的不平等,而意在克服市场分配不平等的国家干预,其自身也可能产生权力集中与收入上的分配不公正。国家机构及其官员从这种不公正的分配中得到额外的利益,会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一种负向激励,从而降低社会 劳动的效率。查尔斯·沃尔夫认为,任何一种国家干预,都是由一部分人将手中的权力强加到其他人的头上,并且这种权力总是有意地并不可避免地被交给一些人,而不给予另外一些人。这种权力的再分配给滥用职权获取灰色或非法利益提供了机会,进一步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 三、国家失灵的原因溯源 1.国家的经济人属性。恩格斯认为,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关系和秩序变得复杂和充满矛盾。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一旦产生,便拥有了自己的利益追求,不断地从社会中猎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并逐渐予以固化,从而渐渐异化为社会的对立面。在这一“经济人”动机的作用下,便会出现国家失灵。 2.国家的有限理性。国家逐渐作为独立于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它也不是万能的,它具有“经济人”一样的弱点,它也要面临着决策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丢失、决策成本过大、决策者智慧不足、决策者利益约束等方面条件的制约,[8]并不能找到准确地干预市场的“度”,许多政策都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 3.国家的官僚主义属性。首先,国家官僚追求国家机构规模的最大化。按照著名的帕金森定律,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力和酬金经常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其次,国家官僚的行为不受产权的约束。由于国家预算是公共所有的,因此政府预算可出现赤字,其额度也可以通过国家立法追加税收来提高。第三,国家官员的行为不受利润的支配,他们的收益仅与最大化预算正相关。 4.国家的垄断性。国家属于自然垄断的范围。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只能被动地接受被供应的产品,缺少一个可靠的参照系和反馈机制来检查国家机构的运行状况,从而不具有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来影响国家。同时,由于监督机构的信息多仰赖于被监督机构来提供,监督者完全有可能受到被监督者的蒙骗和操纵。 四、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联分析 从以上关于国家失灵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国家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是由它从社会中独立出来以后便具有的客观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人们只能力求减少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却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国家失灵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在这一前提下,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关联呢? 1.经济法的概念与国家失灵。经济法的概念是进行经济法学习和研究以及学科体系构建的平台。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是以先验的、主观的经济法概念去演绎所谓的经济法现象呢,还是依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客观社会现象,从中归纳出经济法的概念,然后再去演绎各种经济法现象呢?在这方面,笔者同意“经济法研究中的语境论进路”观点。[9]该观点认为,法部门(包括作为传统法律部门的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与作为新兴部门法的经济法)的观点和实践皆与特定的语境相关,经济法则是经济的集中和垄断(市场失灵)、现实主义法学思潮、集体主义的价值观(社会本位)、规范主义的方法论等特定语境的产物。依现在学界的通说,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诞生于十九世纪末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首先在美国出现了解决市场失灵的法律机制,德国则把“经济法”这一词汇引入了立法,继而促成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兴起。“英美法系的国家至今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谢尔曼法在美国被划为商法。”[4](P697)但大陆法系法学家为了研究的方便,同时也是研究深入的结果,结合德国经济法的实践及其产生的语境,统一将这种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规范称为经济法。这是由客观的社会现实存在归纳出经济法的定义,即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由国家对特定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之后,经济法的概念才逐渐传播到东方,如日本、中国等国家,这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包括“法治国”的理念,何尝不都是这一过程的产物?许多学者也承认,“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促进社会公益为目的,为矫正市场失灵而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和规制,这样的法才是经济法。”[10] 当然,这里又牵涉到如何评价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问题。依据上述对经济法概念追本溯源的考察,应该说,严格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存在经济法的;或者说,可能有“舶来品”的经济法概念,但是不存在经济法现象。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存在市场,当然也不会发生市场失灵,这时所谓的经济法(有学者认为这时也存在经济法),“与其称为经济法,不如称其为经济行政法。”[10]现在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了市场化取向改革,这时涉及到了市场和国家的关系,市场失灵现象也才逐渐浮现,此时市场和国家的关系才进入了经济法调整和研究的视野,这时才可以说,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需要由经济法规制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对经济法的制度需求。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性,[11]使这一语境下的经济法及其研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我们不能因为经济法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性,而改变经济法概念的质的规定性,这样的话,就是颠倒逻辑顺序,等于先定义一个经济法的概念,将克服所谓国家失灵的任务纳入进来,然后得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也存在经济法,甚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前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经济法的结论,这样可真是匪夷所思了。 2.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并无直接的联系。现代经济法概念的诞生表明,经济法最初的产生主要是基于克服市场失灵的需要,克服国家失灵的任务并不应该由经济法来承担,相反,产生经济法的最初动机是需要国家的干预,经济法正是对在国家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政府失效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恰恰是经济法实施所必然产生的一种负效应。也有学者提出经济法的本质与功能在于国家(政府)为解决市场失效而对经济运行进行矫正或调整,市场失效的特征及其对矫正或调整手段的要求,决定了经济法不可能在解决市场失效的同时,又解决政府失效的问题。[12]当然,关于政府失灵问题,有文章认为,国家规制的底线应是政府失灵,正如经济法的运用应“以民法对市场失灵彻底克服上的力不从心为前提”[13]一样,笔者认为这倒是一种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较好定位。 3.经济法的功能与国家失灵。结合上述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则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任务。正如上所述,笔者认为经济法中国家克服市场失灵的底线是国家失灵,而国家失灵的法治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 有文章探讨了经济法是授权于国家还是制约国家之权,认为虽然经济法授权于国家规制市场经济,但同时国家又只能在经济法范围内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而不得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国家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平等地遵循经济法。也就是说,经济法对国家而言是一面“双刃剑”。与此相似,有学者曾形象地说,法律本来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笔者认为,砍的这一刀便决定了矛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要这一刀砍的位置是经过周密的调查论证,是科学的、合理的,那么,这一刀就成了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分割和界定,双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定分止争”。因此,国家 干预的权力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则既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赋予,又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限制。经济法通过科学、合理地界定国家干预权力的边界,达到更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的目的。国家相应机关依法行使其干预权力,可以避免国家失灵的出现,但这并不表明经济法的制度功能里包含有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它只是努力避免或减少出现国家失灵而矣。 而关于国家失灵克服的法律制度选择问题,则应是“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而不是经济法的任务。”依本文的观点,国家失灵不仅仅包括政府失灵,还应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失灵。行政法主要克服政府失灵,而且政府失灵是国家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也正是一般意义上,大家总把政府失灵等同于国家失灵的原因。现代意义上三权分立或者相对区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国家政体模式的出现,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才诞生的,这时才出现了单独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这时国家失灵便也可以通过这些机关表现出来,但它们并不是国家失灵的典型表现形态。这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从原来的行政机关里分离和独立出来的,从表面来看,好像国家机构增长了,本身便是一种国家失灵的表现,实际上其本意是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不致对市民社会和公民权利造成不可控制的损害,但谁又能预料到这本身便构成了国家失灵了呢? 这些政府以外国家机关的失灵可以依靠宪法性法律制度安排来加以解决,如相应的国家机关组织法、相应的程序法等,由它们来对这些国家机关的权力边界和机构组织运行程序加以界定,以克服其失灵。政府失灵则是早已存在并为人们所意识到的现象。人们由于害怕行政权力的过于强大和不可预期对自己造成损害,很早便设计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对行政关系进行规范,从而使国家行政行为被纳入法律制度规范的范围,使国家不能再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这一法律制度便是行政法。行政法与经济法存在不同的功能取向。行政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是界定行政机关具有的权力,第二是行使这些权力的法定条件,包括行政程序,第三是对不法行政行为的救济。[14]无论行政法作用的保权说、控权说还是折衷说,[15]行政法都通过自己对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规制,力求使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接受公民的依法监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限定政府的规模,规范政府机构的权限,从而来克服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危害。这不是经济法可以安排和解决的。 经济法论文:从市场失灵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所谓机制,依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实质就是系统本身渗透在各个组成部分中并协调各个部分使之按一定方式运行的一种自动调节、变应的功能”(注:孙培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问题研究》,海南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实际上就是指经济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整并形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它主要包括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及作用结果等。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商品经济社会中,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而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有学者将经济法定义为:“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页。),无独有偶,国外学者也有类似的定义,如日本学者江上勋认为,“经济法是以自由经济为基础,通过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无力解决的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法规”,法国学者德让认为,“经济法是以给予公共权力机关能够对经济采取积极行动为目的的法律规则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页。)。正是经济法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影响,或者说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以及表现形式。 但从经济法在我国近二十年的表现来看,虽较明显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经济现实的原因,经济法在我国多以政策法为表现形式,因而出现了对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在理论上不甚清晰,对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偏离或抛开经济法应有的价值,并造成经济法作用范围随意确定,作用方式随意改变,以致出现经济法的作用结果与经济法的应然目的相悖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探讨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探讨了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等几个理论问题,并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1、 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是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市场调节实质上意味着市场主体要求自由发展,而国家干预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介入。在资本主义早期,主张谋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认为在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引导下,既能够实现其自身利益,也可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如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理论家,就强烈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工商业的一般事务进行干预,认为国家干预会造成减低利益的结果(注:〔英〕埃克里·罗尔《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4~152页。)。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发生于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市场自发调节功能不可克服的缺陷显露,国家干预经济的存在就成为必然选择,并且这种国家干预也确实给西方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效果。但进入60年代以后,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出现,“国家干预”理论又受到了排斥。于是一些学者(包括法学学者)又认为,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必须同时作用于经济领域,实行“双轨制”。依此理论似乎既解决了经济问题,又解决了经济法问题,但是到了70年代以后,国家干预同市场机制之间的冲突又开始显现出来,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市场机制失效时,国家干预的作用明显,而市场机制功能恢复时,二者的调节方向又有可能发生冲突,致使国家干预调节效用递减或市场机制功能受到阻碍。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存在序列差,即前者是横向的、瞬息变化的,后者是纵向的、相对稳定的,加之“市场对自由、平等和权利总是积极要求的,正象人对权利的态度是积极的一样。相反,市场对权力的介入和干预却总是本能的表现出消极态度,甚至是排斥,这又恰如人对义务的态度”(注:孙笑侠《宽容的干预与中立的法律》,《法学》1993年第7期。)等等原因, 致使现实生活中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矛盾的出现。如在我国,经济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就是这种冲突的具体表现。如何界定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范围及调节、干预的程度,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就表现为如何进行经济立法及经济立法的内容。 2、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传统法理认为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一些用经济方法分析法律的论著,又将效益视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将其视作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效益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等,但公平、正义与效益二者在经济法中如何体现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也是经济法难以解决同时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法律效益一般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投资与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之间的比例;二是指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与立法所确定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具体到经济法中又体现为两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公平指的是最大化缩小个体之间的差距,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竞争环境、经济收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因而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能是市场主体自己,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便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排斥外力的干涉,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国家干预“或多或少地侵害了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加”(注:转引自顾培东《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只是由于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不同, 其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的结果也必有差异,要达到或体现公平,又需外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干涉,从这一意义上即国家权力对竞争环境及竞争结果的干预,同时,公共管理职能又要求国家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社会效益,因而又出现了对市场主体的自由经济活动也进行干预等,即出现了干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等问题。这似乎又追索到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又表现为经济法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虽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着互补性,效益与公平也具有统一性,但在经济法的具体规范中却难以体现,如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区、部门或某一特定的市场主体,如何解决其效益及与其它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经济法“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注:博登海默《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54页。),即既实现公平又促进效益, 却是很难确定的。 3、管理与服务的矛盾, 这里是指国家对市场管理和对市场服务的矛盾。管理意味着国家权力对市场调节功能的介入及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调节功能的改变,服务指的是国家权力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这一矛盾体现在经济法中就是如何确定国家权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因为,管理要求国家权力处于主导地位,而服务又要求国家权力处于辅助地位。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调节的任何偏差,所带来的结果都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的巨大衰退。如果经济法把国家权力定位于次要、辅助地位,即国家仅仅充当“勤劳的守夜人”角色,此举虽有利于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使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但同时,市场机制愈完善,又愈容易使市场的自身缺陷显露出来,愈难以保证供求总量和结构总量的均衡,此时,国家权力反将成为市场失灵的“帮凶”。“企图回到纯粹的自由放任政策,使国家缩减到仅执行收税员、警察和披戴甲胄的护卫之类的老的最小限度的职能,实际上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注:〔英〕艾伦《法律与秩序》,转引自孙笑侠《法理学》。)。反之,如果一味强调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又会导致市场调节功能的弱化,甚至使市场调节功能受阻,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实施结果,已为我们提供很好的示例。因而,经济法如何解决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即在确立国家权力的地位的同时,又能使其最大化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也是经济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4、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孰轻孰重的矛盾。 现代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一般皆以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作为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经济法尤为突出。但同时,在经济法作用于现实经济的过程中,却又经常出现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冲突。 所谓经济手段是指国家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从物质利益的原则出发,运用经济杠杆组织调节和影响社会经济的活动,其核心是通过经济利益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而行政手段则是依靠行政组织按照行政方式来管理经济的方法,其核心是通过一种带强制性的、命令性的方法来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经济手段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改变经济状况、实现经济目标;行政手段虽能弥补经济手段的不足,但不适当地扩大行政方法,强化行政手段又易导致脱离经济规律。虽然经济法是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双管齐下平等适用,还是有轻有重,区别对待?以及如何区别对待等等,也是经济法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二、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前述经济法所面临的诸种矛盾,究其原因,关键在经济法的作用机制由于理论上模糊不清,以致在经济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多为应急措施或短期行为,很少考虑或根本不考虑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所致。我们知道,法律的出现系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经济法也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因国家自觉干预经济、弥补市场缺陷和矫正市场失灵而产生。 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经济领域推崇市场机制,崇尚契约自由、私法自治,反对国家干预,认为“政府唯一的合法职能是使由私人契约创设的义务得到履行”,因而,无论在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中,还是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实践中,国家的地位和作用都十分有限,只是担当了“守夜人”的角色。市场机制调控经济的运行过程主要是通过供求关系、价格信号和自由竞争等一系列环节来实现资源的配置,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运行机制却在不断变形,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机制调控经济是通过自由竞争来实现的,其结果不可避免地产生垄断,使市场机制失去了调控功能。垄断使市场主体无法实现自由竞争,价格指示器的显示功能在垄断条件下明显地减弱了,即通过价格的调节解决整个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也无法实现;第二,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也决定了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平等、迅速、完全地获得市场信息)、价格信号的时滞性(价格信号的显示过程不是迅速的并具有波动性),导致了经济运行紊乱、社会资源浪费、宏观经济效益降低等;第三,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外部负效应,即市场主体生产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如环境污染问题。并出现市场主体不愿从事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产业,造成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不合理,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无人提供等问题;第四,市场机制的调节无力解决社会产品分配不公及社会保障问题。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垄断的出现,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市场仍然不是万能的。国家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弥补和矫正市场的这些缺陷,即出现了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经济法也正是基于此而产生。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尚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但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全面自觉干预社会经济,完成了国家从自发、零散干预经济到自觉、系统干预的转变,并使现代经济法日趋成熟起来。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国家全面干预经济又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改变这种局面,经济立法及其内容又逐渐出现了同时体现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成分,经济法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然目的也日益被公众认同,并将经济法中国家干预成分定位于有限、适当干预,以期与市场机制保持一致。所以,我们说是市场失灵决定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即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等均以市场机制为中心,主要在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与不足,消除市场失灵,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与不足,导致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并促成了经济法的产生。正是经济法的这一产生条件,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及作用方式。 1、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 在市场经济模式中,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协调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总的来说应是协调与发展。 第一,经济法追求法的一般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益。传统法理一直将公平正义视为法的基本价值,“无论在中文、西文中,用以表示法的词都有平、正、直的含义”,“平即平等与平衡”,“正即正当与公正”,“直即正直或公道”(注: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页。)。所以,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 公平正义是任何一个社会及其成员所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这也是良法应有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在体现公平正义的同时,还应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效益作为当代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已为众多法学学者所接受的原因。法律制度正逐渐受制于公平正义与效益的二重评价,经济法更是如此。 第二,经济法服从于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国家的干预调节并 不是取代市场机制,而是为了恢复、纠正和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从经济法内容可以看出,国家规范市场主体、反对并限制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建立竞争秩序规则、进行宏观调控等,都是为了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并非完全抛开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市场调节的目标与任务,首先是为了恢复市场的功能,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所需的条件,如反对并限制垄断、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规则等;其次是纠正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建立、健全社会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经济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再次是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如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进行宏观调控等。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主要以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作为自己的存在目的和作用限度。必要的有限的国家干预措施必须遵守“与市场一致”的原则,这也是经济法作用机制走出两难困境的途径。而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就是如何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就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经济法作用机制的目标-协调与发展。“经济法不外是适用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的法律,换句话说,经济法也就是为了以‘国家之手’代替‘无形之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注:〔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 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经济法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 协调各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因为,在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机制下,由于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供求总量及供求结构失衡、社会分配不公及社会公害、缺乏社会保障等,国家干预或说经济法就是通过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规则、保持总量及结构平衡、消除或减少社会公害、建立和健全社会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为自由市场竞争创造和保持所需的制度条件,使市场机制更具效力;二是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安定,协调社会平衡。由于社会经济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就是运用国家干预,在协调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不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2、经济法的作用范围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的作用范围主要是指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工具,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范围,即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它不仅体现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更展示了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体现的协调与发展的价值要求。 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概括而言有以下四类:一是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对市场运行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予以调节、完善。因为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不仅将导致垄断的形成,阻碍和削弱竞争、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脱离产品价值的垄断价格、产生垄断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还将因垄断技术而阻碍技术进步,从而损害垄断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就是通过经济立法,通过市场竞争规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干预,即改变或创造经济运行条件,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优先地位进行重新分配。国家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和计划、投资等手段,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进行调节,实现总量与结构平衡。三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市场主体都是在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经济规律的左右,任何产品或服务供求关系的变化,都会引起社会资源配置的变化,大量的生产者和社会资源总是集中于利润较高的行业和部门,其结果往往又造成利润较低的基础行业衰退,尤其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更是如此。这也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原因。四是国家干预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实施社会保障。“‘看不见的手’可能惊人地有效率,但它同时也带来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注:〔美〕萨缪尔森《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第十四版,第555页。), 为在市场机制的分配基础上尽量做到社会公正,保证社会安定,减少人们的生命、生活风险负担,国家必须干预市场调节的社会产品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 3、经济法的作用方式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其作用方式主要是指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即国家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与不足的方式。从上述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可知,国家除直接参与有限的经济过程外,主要在于对市场的管理、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也必须为其特定的作用范围服务。 从现代经济法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力度不同,经济法作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最早的现代意义的经济法-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纯粹是禁止性规定, 而一战后的经济法则出现许多授权性规定。 进入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其作用方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于凯恩斯理论所导致的成熟的现代经济法过份强调国家干预,随着二战后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功能的恢复,导致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出现了矛盾,因而体现经济法作用方式的国家干预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我国经济法由于产生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虽然九十年代后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传统的制度模式和法律意识作用,致使我国的经济法作用方式并没有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出现通常所说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经济法从法律形式上看,应属公法范畴,但其作用的领域却又是私法作用的领域,出现所谓的私法公法化。由于公法的作用方式是强制命令式,这又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相当不利的。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不能单靠公法的作用方式;但同时,国家干预经济方式又不可能完全采用私法方式,所以在经济领域就出现了公法化的私法作用方式。国家干预经济虽往往以国家直接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式进行,但其重点却是弥补和矫正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这也就定了经济法作用方式的重点应是如何使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共同调控经济的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 经济法既然是上述意义上的公法与私法的结合,其作用方式自然也就是公法作用方式与私法作用方式的结合,具体说来就是协调、平衡。 陶广峰 杨仕兵 经济法论文: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 摘 要: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自生自发,群体互动,历经数载的艰辛探索,在老中青三代学者的共同推动下,现在已经是成绩斐然,举世瞩目,特别是一批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文章从研究方法、分析路径、审视视域三方面入手,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的突出成就进行了梳理与评介。笔者期望通过此种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系统综合研究,能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潜深拓新有所助益。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非常年轻的法律部门,也是我国法学领域中逐渐长成的一个新兴学科。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的老一辈学者为经济法理论框架的建构、主流学说的确立、经济法思想的传播做出巨大的理论贡献,奠定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在经济法的学科研究阵营中,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他们敢于创新、敢于尝试、敢于实证,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了一笔笔浓墨重彩。我作为老一点的经济法学研究者,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中国经济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因此觉得很有必要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与评介。这既是对他们研究成果的一种赞赏,也是对经济法不断拓新研究领域与研究进路的一种倡导。 需要说明的是,囿于资料的限制,难免挂一漏万,事实上,对我国经济法理论做出过贡献的中青年学者远远不止我在文章所提到名字,今后我将继续关注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理论的研究成果,以便从中吸收养料。 一、方法维度:推陈与出新 法学研究方法是人们认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基本性能、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的思维方式、工具、规则和程序的总称。法学的发展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法学研究方法本身就是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法学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法学方法的每次变革,都在不同程度上带来了法律理论的突破和变革,而法学理论的突破和变革,往往又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1](P8)我国经济法学界有一个很好的现象就是中青年学者的研究方法不断推陈出新,“这里所谓的‘新’既包括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又包括历史上曾有过但我们没有使用或者没有很好使用过的,或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创造性使用的研究方法或者思维模式。”[1](P8)我国中青年学者研究经济法的方法,可以说是法哲学方法、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社会学法学方法和法律史、法学史方法交相辉映。因此,对中青年学者的一些研究方法进行检视和评价,有利于促进经济法理论的繁荣。当然在对他们的方法论进行讨论的时候,并不仅局限于对研究方法本身的分析,而是要将运用该方法所取得的一些理论成果一并纳入讨论范围,以研究方法带出理论成果,以理论成果佐证研究方法。因为研究方法毕竟只是手段,而理论的发展、创新才是目的,并且二者实际上也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 (一)法哲学研究方法 我们知道“法律哲学始终是与某种一般哲学有联系的,但往往以后者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2](P10)事实上法哲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移植哲学方法中的价值分析法,其运用价值判断来评价经济法律现象,以社会对经济法的需求为出发点,研究经济法怎样满足人的需要,探索经济法的价值。中青年学者在研究经济法理论中广泛采用了法哲学的研究方法。 程信和从经济法基本范畴的角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认为每个成熟的学科都有特有的范畴,范畴作为一个学科的细胞,它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反映了并且决定着这门学科的存在基础和发展前景。经济法的最基本范畴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协调(宏观平衡和微观平衡)和国家经济安全,即发展权、分配权(公平权)与安全权三位一体。[3]此外,其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对经济法的基本理念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经济法的发展观经历了从“促进经济发展”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再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演变;经济法的效益观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且必须反映环境效益;经济法的公平观在内容上除包括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外,在时间跨度上应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经济法的安全观还必须把人口、资源环境安全纳入其中考量。[4]在这里,我更看中把经济法的全部作用归纳为发展、分配和安全的理论,应当说这种揭示抓住了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目标。 张守文针对经济法理论中行为理论的薄弱现状,从经济法主体、主体的权力和权利,以及其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出发,提供了“调制行为”这一重要范畴,以区别于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从而进一步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度。张守文将经济法主体分为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而且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主体的法律责任具有双重性(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和社会性。他认为,所谓调制行为,就是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制衡。调制行为在经济法主体行为结构和经济法制建设中占核心地位。[5] 单飞跃从经济法的研究路径、经济法与法治运行的协调性、经济法与法治发展的路向一致性等方面的整合角度出发,从法治理念层面指出经济法的“法治理念”为4个方面:(1)自由理念,即市场竞争自由,经济政策民主;(2)公平理念,即规则公平、信息公平、分配公平;(3)发展理念,即持续发展理念、公平发展理念、快速发展理念;(4)安全理念,即宏观经济安全与发展安全。并进而说明了经济法不是异法治范畴,而是与法治共生共融的科学体系。另外单飞跃还从哲学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价值范畴进行了研究,他认为经济法的价值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了经济法的目的与宗旨,决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原则,揭示了经济法的存在意义。他从4个方面论述了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1)存在价值———商品经济的普遍性,经济法是以商品关系为生存基础的法,是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2)法权价值———权力的规制,即经济法是对私人权利和国家权力进行双重限制的限权法。 (3)资源价值———发展公平。发展公平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受益公平、地区公平、产业公平。 (4)社会价值———经济安全。即为国家整体经济安全提供保障。[6] 此外,邱本通过法哲学的研究方式论证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认为它们是经济法理论大厦的基石,经济法所有的制度、原则、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析。[7](P254~310)王全兴认为研究框架是衡量一个学科的成熟与科学程度的重要标志,经济法的研究框架包括经济与法律互动框架、经济法规体系框架、主体———行为———责任框架,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复合法益主体框架、当事人———相 关人框架、当代人———后代人框架、比较框架以及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8](P38~65)。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的价值表现为实质主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统一。经济法的实质正义,是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它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不只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福利、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自由和自身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而自由和秩序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自始就将公法与私法融为一体的经济法,天然要以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和谐作为其价值追求的目标。[9](P152~159)有学者认为社会利益本位是经济法价值的实质,经济安全、经济秩序、社会正义、整体利益、经济民主、经济自由等经济法价值是利益的具体表现。[10]程宝山对民法和经济法价值目标的差异性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前者着眼于增加个别交易的效率,后者强调社会总体效益;前者强调机会公平,后者强调结果公平。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主导法,两法的价值体系具有一致性、谐和性和互补性。[11]而卢炯星则较为系统地阐释了“宏观经济法”的概念,认为宏观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为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宏观性、总体性。 (2)主体一方必定是国家及其授权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3)各主体经济权利义务之间具有相对不对称性。 (4)具有变动性。[12] 尽管法哲学的研究方法非常传统,但中青年学者却能从多角度、多维度运用此种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基本概念等理论进行新的诠释,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创新,进一步巩固了经济法的地位。由此可见,法哲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运用法哲学方法去研究经济法的同时,也应当研究经济法对法哲学的理论贡献。有学者指出:对法理学理论贡献的大小是部门法成熟程度的标志之一,目前经济法对法理学的理论贡献不太多,影响了经济法学科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交流,影响了经济法学学科在法学界的学科评价和学科地位。[13]这是我们在采用法哲学研究方法时应当予以重视的地方。 (二)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 经济分析法是20世纪70年代初首先在美国兴起的西方法学思潮之一。它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的思想是效益,即以价值最大化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为其宗旨。作为一种学术思潮,经济分析法学已引起各国学者的重视,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正如庞德所指出的,“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14]其研究方式对我国中青年学者产生了较大影响。 吕忠梅、刘大洪运用经济学的成本与效益理论、供给与需求理论、均衡理论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性”,包括节约、效益和经济手段三个方面的含义。节约即节约交易成本、资源消耗和权利配置的费用;效益指用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经济手段是指非民事、刑事、行政手段。作者认为由于市场失灵,国家就必须调控干预经济的运行,为了保障经济运行的效益,经济法就必须存在,经济法的独立存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但国家的干预是有范围的,交易成本的大小就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界限,即当交易成本不大时,仅有民商法即可,只有当交易成本过巨时,经济法才有干预的必要,这就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对“适当干预的原则”作了较为深层的解读。同时作者还主张从另一层面剖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深入地考察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经济政策及其趋势和未来走向,并由此得出结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据此经济法主要是由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制方面的法律规范两部分组成。[15] 朱崇实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再思考》一文中,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因为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或垄断,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存在外部不经济效果,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公共物品只能由国家提供,因此经济法也调整国家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国家有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并且会开办某些国有企业经营以及供给某些公共产品,因此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最后市场机制会产生收入与消费中的极大不平等。要消除或降低这种不平等,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依靠国家来实现整个社会收入的再分配。所以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施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至此可完整的表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周林彬认为经济法律的经济根源包括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博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交换社会化理论。各个经济根源的内容虽有所侧重,但实质内容都与“合作”有关,因此“合作”是经济法的基本经济根源。以此为研究进路,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性质及其边界这一困扰民商法和经济学界的所谓“调整对象”的问题,则可以从“博弈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答案。作者认为民商法和经济法都是以平等人之间的同意(合作博弈)为基础的,区别仅在于民商法在市场主体之间小范围的两人谈判不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而经济法则在主体之间的两人以上谈判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因此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边界就位于市场主体两个私人交易或两人以上的公众交易之间,由于两人以上涉及公众的利益,所以经济法所反映的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也是一种公法利益。[16] 王继军主张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应当采用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之所以要采用这种方法,是因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在本质上是一个涉及利益结构调整问题,在现实中,利益结构的调整是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条文的,利益变动的力量有时可以超出法律的框架,所以,以追求稳定性为目标的法律来规范不断变化的利益结构,其难度可想而知,这就需要在法律领域内引入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也许在某些法律领域如刑法涉及的犯罪问题,为了“除恶务尽”,我们不去计较执法的利弊得失,但是其他的法律特别是经济法我们必须谨慎评估其经济后果和利益得失,这样的评估能使我们了解社会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社会成本以及经济法律法规 是否真正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把这个观点继续延伸,实际就是一个立法成本和执法成本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往往在实践中被忽略了。 陈乃新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经济法能够最有效的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为只有经济法才能调整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剩余(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剩余(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其中,企业法和竞争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两大部分,前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微观领域的初次调整,后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宏观领域的再调整,两法共同规范增量利益的生产和分配。他认为,在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竞争中,调整存量利益关系的民商法已不宜作为现代法治模式的主导,取而代之的应当是经济法。[17]此外基于经济学上剩余权的基础,他还提出了一种新的适合经济法的“法权原则”。其认为,在社会化生产之前的古代社会,存在的是“个人所有权绝对”与“国家行政权绝对”的旧法权原则,它们局限分别导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而在社会化大生产中产生的经济法,则以其“共同发展权绝对”原则来缓和剩余权冲突,这就是为在剩余权冲突的两部分人之间调剂利益分配并保障无限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成为现实提供制度保证。[18] 应飞虎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对我曾经提出过的“需要干预论”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于他的探讨,我并不在意他对我的观点所作的符合我的本意的合理性的说明,我更在意的是他提出了高于我的一些认识,这是我为之感到欣慰的。他认为“需要干预论”的特殊价值就在于有准确的切入点导入干预(市场缺陷理论)并运用了“需要”两字加以配合。作者认为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在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的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而“需要干预”的概念则能反映出经济关系的动态发展及干预环境的复杂性,有助于我们动态地把握市场和国家的职能边界,最终达到国家和市场之间的和谐。并且“需要干预论”内含均衡干预、有效干预、被干预者对干预者进行干预、经济民主、经济法权威的理念,可以克服“单纯干预论”的不足。作者进而指出“需要干预论”有助于确定国家干预范围,建立国家和市场的良性关系;有助于及时进行制度变迁,克服政府惯性行为;有助于促进中国的政府体制改革和有助于改变国家完全理性之假设。[19]此外,其还从信息视角对经济法功能进行诠释,认为市场体制中的信息会存在失灵现象,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在分析了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危害性之后,其提出了经济法克服信息失灵的具体制度设计,从而为我们认识经济法的功能提供了一种新的认识路径。[20] 此外,有的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体现。其中“经济生活”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它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干预”指的是国家之权利依法律对经济生活的干预。[21]有的学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对“政府失败”的反省之下,经济法正在形成一对新的矛盾性格,即规制“市场失灵”和匡正“政府失败”。因此,“国家调节(政府干预)”和“匡正政府失败”都是经济法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22]有的学者从交易角度考察社会关系可有效确定经济法调整对象。即经济法调整的是因长期交易而形成的有机经济组织内各角色与组织的协调关系及各角色相互之间协调关系。其特征是以直接调整角色与组织的关系而间接地达到角色之间关系的调整,且以后一种关系调整为终极目标。[23] 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研究经济法的意义是明显的,首先,它运用了经济学的价值观念或者效益观念去评判现行的经济法,从而摆脱了传统的就法论法的论证方法;其次,它深入地揭示了经济学和经济法学这两门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有助于克服法律与经济两张皮现象;第三,它对经济法的实证性经济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优势,它使经济法学者的思维更加准确,研究也更具科学性。但是,我也要注意到,有的学者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时往往将效益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然而法的价值是多元的,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将法的价值目标置于经济法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去进行考量。此外,法律的经济分析应当依据我国的数据资料,如果在分析时不是运用经过调查、统计的数据进行分析,那么实证分析的效果就会打些折扣。有学者指出一些中青年学者的著作中所引的数据和图像有欠准确。[8](P30)这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时必须加以注意。 (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 法社会学是指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法学。它的出现是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中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24](P107)就方法论层面而言,我国中青年学者借鉴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属性、主体、本土资源、法本位等基础理论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有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史际春在对经济法的研究中注重和强调社会的实证分析,对社会实践始终保持着关怀,在其《经济法总论》一书中许多论据直接引自近年各种传媒报道的热点经济问题以及党和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政策文件,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汽车销售的地方封锁、分税制改革、电信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方面。他注意发现同类事例所反映的规律性的要求和问题,从现象入手解释经济法制度的内在根据,把中国社会经济实践的呼声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25]他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也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认为“经济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发端之深层原因,是社会化与私有制的不兼容性;推而广之于任何性质的社会,包括我国今日之社会主义市场社会,其产生和存续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社会经济的社会化同社会各别主体的利益和意志之间存在的矛盾”[9](P76)。另外他并不主张把调整对象作为论证经济法独立的标准,而是提出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9](P132)在我看来,立足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希望解决的问题,无疑应是我国经济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王全兴对传统的“政府———市场”二元研究框架进行了反思,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非绝对的对立,他们往往通过一定的中介来发生联系,并且在现代社会,非政府公共组织大量涌现,它既履行了政府的某些职能,也替代了原来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采用“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三元框架的范式,并提出以社会学中的自治组织论对社会中间层主体进行系统的研究,包括社会中间层主体资格确认、保障和规制等等。[26]另外面对全球化的思潮,王全兴认为经济法的诸多理念和制度,都具有特定的时空维度和典型的本土色彩,加上中国经济法有自身的逻辑起点和发展历程,因此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应更倚重本土资源。[8](P32)而本土资源并非只存在于历史之中。[27]关注本土资源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将经济法置身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 文化的大环境之中,[28]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对社会法性质进行研究时,王全兴认为社会法中的“社会”应当秉承德国学者齐美尔、法国学者杜尔凯姆所主张的唯实论,而摈弃美国学者吉登斯、法国学者G·塔尔德所主张的唯名论,并对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属于广义的社会法。[8](P32)在这里,我很看中在“政府———市场”的二元结构中引入社会中间层这一经济法主体,这正好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将原先由政府行使的某些职能剥离出来让位给那些社会自治组织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相契合。 郑少华也认为对经济的研究应采用三元框架范式,不同的是他认为社会结构是“市民社会———团体社会———政治国家”,他认为传统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社会结构是人们依据“社会契约论”将权利让渡给国家的结果。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各种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于是产生二次“社会契约”的缔结,即从国家和个人手中再让渡一部分权力给社团。这就是三元社会结构产生的理论基础———“动态的社会契约”。与之相对应法律也应当是“私法———社会法———公法”的法律三元结构。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郑少华认为经济法的本位是“社会本位”,经济法的调节机制是社会调节,经济法的规制范围是经济团体社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共干预与公众参与,经济法规范的特征是“强制性”与“任意性”,“禁止性”与“倡导性”相结合,经济法的调整模式是社会基准、团体契约、个人契约,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具有社会公共性,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经济法的程序法是以团体诉论与公众诉讼为中心展开的。至此,从以上十方面把握,可以将经济法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较好的划分开来,而确证其作为社会法的本质。[29] 鲁篱在对经济法重要主体———行业协会进行研究时,也较为成功地运用了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它将行业协会置于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语境之下进行了考察和审视,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对行业协会加以分析,借助汤姆·R·伯恩斯的理论认为所谓的普适性法律的终极意义上不过是特定集团的特殊利益的反映,那么其便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借助韦伯关于习俗、惯例的分析认为应关注规则是否具备对成员的外部约束力以及是否具有专门的强制班子;借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根据制定机关位阶的高低就当然地否弃集团规则和习惯等效力的做法和思想进行了否定。[30]作者将规章制定权作为自治权的其他权能的基础进行了重点剖析,通过对“制定法中心主义”的批判以及行业协会规章及制定法互动关系的考察,创造性地得出一个结论:即行业协会规章与制定法强调性规定相冲突并不当然无效。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行业协会规章与司法审查的关系及标准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应当充分肯定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合理性,承认并尊重行业协会的监管权,非法律惩罚权和争端解决权,原则上行政机关不得介入,而司法审查也必须充分谨慎和合理。作者对行业协会自治所勾勒的制度框架和其所得出的结论是对传统行业协会自治模式的全面解构和颠覆,对认识行业规章等民间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拓展了经济法对社会生活中各种非正式制度的研究。 另外有学者从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回应性”角度研究,其理论的意义体现为经济法理论须立足本土资源,与时代同步,重跨学科研究。[31]有学者从利益群体的视角中分析了经济法的社会性,认为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一种既非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又非经济活动中被管理的微观单位的社会实体(即作为各利益群体之代表的社会团体)应运而生,经济法应当将其纳入主体范围,并赋予相应的权益和义务。[32]还有学者依据社会学研究成果,从整个经济社会系统的角度论述了社会团体对于转型之中的中国的重要性和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途径和方式。其指出,社会团体的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在此意义上,社会团体凸现了其重要性和作为经济法特殊主体制度、特别调控机制的价值。[33] 在肯定上述学者以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当对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不足有所认识。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从研究方法和理论重心看,社会学法学注重法的作用和效果,强调法所要促进的社会目的。”[24](P107)然而中青年学者在研究中似乎更多的只是引入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学说,而对具体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却很少涉入。这说明了在研究手法上还存在着某些不成熟。此外,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哲学是实证定义哲学,这种哲学的理念往往对价值不甚关注,这也是我们采用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时必须注意的地方。 (四)法律史、法学史研究方法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个最可靠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34]历史的研究方法运用在经济法的研究当中,主要有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 法律史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对经济法的思想与制度轨迹进行考察,从中发现和总结经济法现象的基本规律,使经济法的理论建筑在历史的考察基础之上。我国中青年学者认识到:“应该开展和加强经济法学说,尤其中国经济法学说史的研究,以便对中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历程及其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中国经济法学的成就及其贡献做出恰当的评估,对中国经济法学的主要研究课题和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预测。”[35]邱本在《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将经济法学说分为4个阶段加以研究,分别是1979~1982年、1983~1986年、1986~1992年、1992年至今。他对每个阶段的经济法学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最后总结为:经济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之法;经济法目前仍处于自我证成、自我巩固、自我完善时期,应当夯实基础;经济法必须强调实用性,加强具体制度的研究;经济法、民法、行政法是市场经济的“三驾马车”;经济法是一门年轻的学科,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关怀;经济法研究需要求新求探求真精神;经济法的研究应当在原有学说的基础上发展创新。[36] 这里我要特别提到肖江平把经济法学史的研究作为他的博士论文选题,最后诞生了可称为我国第一部系统地研究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的专著。他从学术史角度,“展开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研究,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揭示脉络、评判得失、发掘积淀、提升规范,以此梳理学科基础语词、范畴、现象、原理的源流,剖析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成因与流变,总结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促进中国经济法学学科的发展和成熟。”他史论结合,在对各种学说的分析基础上强调了共识: (1)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共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国家或政府总是或者常常是一方主体;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国家“施加影响于”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为了社会整体利益而施加影响于经济运 行过程中产生的。 (2)经济法价值的共识:公平、效益、经济民主、经济秩序、社会利益。 (3)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共识:社会整体效率原则;经济公平与公正原则;经济协调行为法定原则。 另外作者还将“特质”概念引入经济法的研究,认为它是一种接近本质的属性,其抽象程度高于特征但低于本质。经济法的深层特质是其协调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浅层特质至少包括其经济性、政策性、规制性和综合性。从而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经济法的个性加深认识。[37] 用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展开研究,无疑对总结经济法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挖掘经济法的学术陈积,认识经济法现象背后的基本规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我们还缺少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可以从理论根源的角度拓宽拓深我们对经济法的认识,夯实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综合以上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可以发现学者们在研究方法的使用上往往并不拘泥于某一种方法,相反他们很注意各种方法的综合使用,例如张守文在论证经济法现代性这一重要特征时,就综合运用了时间维度、经济学、社会学的分析方法。[38]本文对上述4种较重要的研究方式单独予以分析仅是为了行文的方便。另外除上述研究方法外,中青年学者采用的还有:系统科学应用研究方法,[39]进化论研究方法,[40]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整体主义方法论和合作主义方法论,制度法理学中分析实证与社会实证相结合的实证分析主义进路,从经济法分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和归纳经济法一般理论的研究方法等等,[41]由此可见,经济法研究方法丰富多彩,推陈出新。 从法学研究层面对方法问题进行再思考,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可以从三个层次予以展开,一是应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应当是什么,采用价值评判的方法;二是实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实际是什么,关注经济法规和立法技术,采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法;三是社会事实,即经济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功能,采用社会实证分析法学。从以上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一层次,我们有法哲学和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式①。在第三层次我们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但在第二层次,中青年学者虽然都较重视逻辑分析方法,却很少人涉猎语言分析法学方法。②新分析法学运动20世纪下半叶兴起后在英美等国家表现出特别的张力,并且还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这种研究方法受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很大,维特根斯坦宣称哲学就是对语言的批判,[42]在中国,有的研究其他部门法的中青年学者已自觉地在运用此种方法,[43]经济法学的文章要真正摆脱不被认为是经济学文章的尴尬境地,就必须完成从经济学语境到经济法语境的转换,这就必须加强语言分析法学方法的研究。可见虽然经济法研究方法呈多样化状态,但并不完整,仍需中青年学者的拓展。 二、路径向度:国家与市场 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依何种进路对之进行本质界定,达至揭示其内在质的规定性之目的,一直是困扰学界的难题。多向度的认识视角,可以开启事物分析的诸多路径。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正是市场与国家博弈的均衡解。经济法自其诞生之日起,便与国家和市场有着本然的亲缘关系。经济法的研究者们正是通过把握这对矛盾统一体,围绕国家与市场之关联,建构经济法的理论平台。历经数年理论研究的自生自发,群体互动,中青年学者将经济法的理论考察置于国家与市场这一基础平台之上。就经济法的认识路径,抽象出以下5种主要认知范式。 (一)经济法: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干预之法 市场的作用巨大而不可抗拒,然而,很多情形下,市场的资源配置方面却呈现出低效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市场并非完美无缺。反之,市场失灵却呈常态,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由于公共物品缺位、外部性、垄断等市场缺陷的存在,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空间,然而,政府亦非万能,有限理性加之经济人特质,政府极易陷入干预失灵的泥潭。正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双重困境,蕴涵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基本法律形式的经济法的逻辑基点。许多学者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二元结构入手,对经济法进行了系统的剖析。 关于经济法产生的维度,张守文认为经济法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充分发育,自由竞争导致的垄断普遍出现)条件下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部门,经济法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才有产生的理由和存在的意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防止市场失灵而需要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规划,这种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通过立法加以确定,即产生了经济法。于是,他认为战时经济统治法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或者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国家所制定和探讨的所谓“经济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44]因此,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假设,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难免出现“政府失灵”的问题,如何克服国家在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失灵,也即如何做到“调制适度”是经济法发展的重心议题。[5] 吕忠梅以市场经济为起点,借助“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两个基本假设,采用法学和经济学的基本方法,选取政府行为为主要视角,围绕经济法之一般与中国经济法之特征这一基本主线,对经济法理论进行了分析。其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1)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物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2)市场竞争的失灵;(3)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4)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市场经济的弱点和消极方面表明,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它在建立及维护竞争秩序和社会秩序、提供公共物品、保护经济和生态平衡方面是无效的;市场经济在自身的运行中,存在着增长与波动的矛盾。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及其他调控手段来加以引导。现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有失灵存在。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此,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并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也能以保证具体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的忠实贯彻。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由于上述原因,它也会带来巨大的成果。市场失灵是政府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市场失灵的治愈的确需要政府行为,但是,政府行为在克服市场失灵时,同样存在导入和利用市场机制的问题。为此,必须深入研究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把握政府干预经济的“度”,而这正是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15] 陈云良认为,民法无法防止市场负面作用的发生,无法防止市场失灵、市场垄断、市场失衡,经济法正是适用市场这样一种需要———弥补民法的不足与缺陷———而产生的,所以,从经济法的产生机制来看,经济法一开始就被赋予了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使命。从反面来看,虽然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自由竞争的充分发挥,需要有政府之手灵巧的点拨,即使强调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家也不例外。但是政府权力又极易膨胀和扩张,一不留神,就会滑过界限侵蚀市场,侵害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产生政府失灵现象。政府之“恶”容易引起市场之痛,破坏市场效率。所以,经济法不仅要赋予政府一定干预市场的权力,保障市场的“长治久安”,防止市场失灵,但同时又要防止政府越界、政府干预失灵,反过来又要规范、限制政府的干预。市场为了保护自己,反过来要干预政府。所以,为了保护市场免受政府侵害,保护自由竞争秩序,经济法要规范和限制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力。[45] 应飞虎 认为,市场缺陷产生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产生干预需求,干预需求产生干预供给。而干预供给的法律形式则是经济法。政府作为市场的干预主体除了追求公共利益以外,应该没有自己的特有的偏好。但现实中的政府行为与公共利益并不是强相关的,政府并不过多地实现公共利益,而可能过度地关注自身偏好。政府自身虽然是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存在,但由于组成政府的自然人是经济人,他们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政府也摆脱不了经济人的特性(只不过由于制度的约束,这种特性没有市场中的经济人那么明显),政府失灵由此而产生。政府失灵论说明为了克服市场缺陷,政府是必然的干预主体,但不是最优的干预主体。换言之,政府存在着自身的能力边界,不能克服所有的市场缺陷,在某种情形下,反而会使问题更复杂、更棘手。应基于需要干预论,指出需要干预基于市场干预需求导入国家干预供给,力图寻求两者的均衡并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上确立了良性的双向互动制衡关系,国家基于对市场的尊重而对市场进行干预,市场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对国家进行干预。所以,就内含了均衡干预、有效干预、经济民主、对干预者进行干预及树立经济法应有权威的基本理念和价值。[19] 应当说,双重失灵的分析视角对于我们深入认识经济法的本质特性,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路径。肇端于19世纪末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部门。市场失灵理论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强力支持,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却又使得干预论陷入了两难境地。作为制度规范化的结果,经济法在调整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过程中,一方面克服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又对政府行为进行限定,遏制政府失灵。依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路径解析经济法,已取得较为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是否同为经济法存在的依据,目前学界尚有分歧。有的学者指出,克服政府失效只能由行政法和宪法来完成,经济法对于政府失效的关注仅表现在制度设计上。可见,要完善经济法理论大厦,有必要对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进一步深入探究。我认为不妨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思维逻辑,即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民法或行政法能不能调整,如果用它们去调整会产生什么法理学上的困境,然后考察经济法能不能调整,不能调整为什么,可以调整它又有什么样的优势,这样或许能够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经济法: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 法源于对国家主义盛行的回应,20世纪末以来,全球出现了一股市民社会思潮。相应地,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也迈入新的阶段。近年来,我国哲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学界,也兴起了一股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热,一些理论著述相继出现。我国法学界对之逐渐引起了重视,亦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出现一些学者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框架中,进行经济法理论研究。 单飞跃认为,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孕育的法治成果,其超越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孤立自我与严格分野,在市场———国家———社会三者的互补、互动、互长关系结构中演绎、丰富和诠释着自由、平等、公平、安全、发展等基本法治理念,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法律动力。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辩证法。传统理论框架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应当进行严格分野,并且以宪法作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订立的契约,划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界限。洛克式的“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政治国家”架构与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架构,所表达的是市民社会绝对化与政治国家绝对化两种极端主张。社会发展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说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都存在着天然的缺陷与失灵,市民社会孕育的市场能保障机会平等,但结果不一定公平;政治国家孕育的政府能保障前提公平,但结果不一定富有效率。因此,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逐渐由一种彼此相克的状态向彼此相依状态转化,在市场与国家之间寻求一种调和理念。经济法正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联动的法律辩证法。[46](P149)市场与国家的利弊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其互相弥补、互相促进的需要也是客观的,法律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问题上所起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树立“楚河汉界”将二者分割开来,对二者之间深层次的矛盾与交叉视而不见,坐而不管,而应对其基本矛盾运动进行调和。经济法为了约束市场私权与国家公权的过度膨胀,将以下两点作为自身立足点:一是基于民商关系的非经济合理性与非社会合理性而实施的对私人权利的限制。二是基于国家在经济力资源、经济政策资源分配与再分析关系中的主导性与优越性而实施的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保障资源分配的规范有序与合理,并防止对私人权利的随意侵犯。经济法整合了市场与国家的矛盾运动,使之具有趋同性、同向性,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良性互动达至“双赢”的法律路径。经济法基于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基本特征的深刻认识,捕捉到二者互补、互动、互长的客观规律,立足于不断发展、普遍联系的辩证立场,对二者的良性互动做出了法律回应。[46](P217) 吕忠梅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良性互动是经济法的分析框架和分析视角,市民社会的内在缺陷,是国家借助政府经济行为进行干预的内在理由和依据,因此,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而市民社会自身性质和特点又限定了政府干预的限度与范围,在此意义上,经济法又可称为“干预政府之法”。合理安排市场化的限度与政府经济行为的边界是经济法的重心。[47] 近代经济自由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观念的拓展,致使源于亚里士多德城邦意义的市民社会范畴,演进为与政治国家抗衡对立的事物。经过众多理论大师们的扩展,使人们习惯于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对立起来。认识到传统二元对立模式掩盖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造就的一面,理论界已出现了抛开体制内外的分野,在传统框架外寻求一种利益整合的解释。以自由市场为核心的市民社会,历史已经明证,其自身的自然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天堂的福祉。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正是市民社会自身的失效,导致了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介入。国家公共猛兽的性格,却又要求对其强大权力必须予以限定。实际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并不是天然的敌人,二者是可以共存共生的。从法律的视角来分析,能够连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正是公私性质兼容的经济法。国家与市场的和谐互动,正是其关怀目标。在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问题上,我很赞同史际春、陈月琴所作的这样一个很形象的比喻:经济法“她像一位和平的天使,一只手握着崇尚自由却柔弱哀怨的市民社会,另一只手握住强悍却孤立的政治国家,让它们和平共处,携手走向美好的未来”。[48]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这一思径取向审视经济法,应该继续深入下去,这无论是对于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拓深,还是对于目前受到我国学界青睐的市民社会理论进一步的深刻认识,都将大有裨益。 (三)经济法: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之法 19世纪末,传统上以市场调节为绝对主导、排斥宏观调控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受到了垄断性经济现实的严峻挑战。市场机制自身的顽疾,要求国家介入经济生活,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体制因此得到了确立。与之伴生的是,法律体系也发生了相应变迁,协调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以说,正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催生的产物。从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角度进行分析,是经济法研究的又一视角。 徐孟洲认为,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产物。他借用物理学上的耦合概念,将两种社会现象通过某种条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客观事物,称为耦合。并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磁场”)下,通过民主法治途径促进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互结合、共同作用于社会生活,亦是一种耦合现象。基于市场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格局、市场竞争自由发展导致垄断的严酷现实以及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等因素,作为社会现象中的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耦合具有内在的必然性。由于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耦合,使得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内在结合性质的经济关系得以产生。这种经济关系超 越了私法调整的原则,又具有公法调整对象类似的某些特点,确切地说它是一种公私利益协调兼顾与融合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是具有这种社会性与管理性相融合的经济关系。同时,他认为同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由不同的法律形式来调整,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调整对象部分交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正常现象。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产物,经济法以具有社会性和管理性相融合的性质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因此,经济法的体系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部分组成,前者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市场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计量法和标准化法;后者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法、税法、金融法、产业结构规制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法、对外经济贸易法。他还指出,调整市场经济的法是根据经济关系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并随着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传统市场经济排斥宏观调控,否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这种经济条件和思想理念下,是不会产生经济法的。人类社会进入19世纪末期以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性与私有化之间矛盾的激化,以致要求现代国家介入市民社会与经济生活。特别是20世纪初国家干预的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中得到确立。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现象的客观存在,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为之服务。反映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要求的、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主要调整任务的经济法,正是这种新的法律形式。[49] 张守文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着民商法无力解决的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机制的现象以及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外部性等问题,因而要求国家必须行使其规制经济的职能,以减少交易费用,防止“市场失灵”,保障社会公益。为此,国家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这种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必须要求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体现,以弥补民商法调整之不足,由此便使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此即经济法。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是统一的、互补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效率与公平、个体的营利与群体(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实现经济法的宗旨,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应该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领域。经济法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即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形成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的二元结构,而且这两种经济关系具有统一性、互补性。以调整对象的二元结构为基础,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构成。[44] 纯粹市场本质上是无法持久存在和运作的,绝对完全的市场经济即使在西方也不曾出现过。现代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在促进发展中相互作用。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非自恰性,决定政府需以宏观调控加以协助。转型时期,我国面临经济结构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再整合,经济失调、失业、贫富差距迅速加大等现象都将导致社会的动荡,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在这一特定时期更是凸现出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有别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政府宏观调控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以间接调控为主,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动态均衡。以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思路来认识经济法,是一种值得继续探究的方法,我们也期待着今后这方面更多理论成果的出现。 (四)经济法: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 竞争是商品生产经营为争夺消费者以实现自己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活动方式。或者说,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在市场活动中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斗。历史已经证明,凡是有商品经济的地方,就存在着竞争,商品经济愈发展,竞争也愈激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调节结构安排,同时,也是市场活动的核心。竞争作为商品经济的普遍规律,无论在哪种社会制度下,其作用都是二元的,即正当的竞争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正当的竞争会阻碍甚至破坏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很重视运用法律力量调整市场竞争关系。 邱本以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为基点,分析了经济法产生的各种基础和对象,构建了经济法的体系,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提出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并明确了经济法的原则与宗旨。他认为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在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之间所存在的一个中介领域,最根本的就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如果再集中一点说,就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无论是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极思维到辩证思维,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从政府主治到市场主治,都说明了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是任何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问题,这一基本问题实质上可以归结为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这一问题是经济法所应表明和记载的基本经济关系。与经济法相应的社会正义理论是既要求国家干预,又限制国家干预,经济法是这种正义理论的规则化。由于要求国家干预和限制国家干预核心又在于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因此,经济法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思想的规则化。从市场经济的本质出发,他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垄断性、盲目性的社会关系,这是一种新质的社会关系,由于它具有垄断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反对以促进市场自由竞;由于它具有盲目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他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依据,建构于经济法体系,总括地说就是由调整反对市场经济垄断性的市场竞争法和克服市场盲目性的宏观调控法所构成。前者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后者主要包括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产业政策法、外贸管理法、社会保障法。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关系密切,市场竞争法必须以宏观调控法为条件,宏观调控法必须以市场竞争法为依归。他认为,自由、竞争和秩序是经济法的三大基本范畴,经济法的所有制度、原则和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释。由经济法的基础决定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两个:一是市场竞争原则;二是宏观调控原则,这两项原则有所分工,各有侧重,但两者又是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依据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他认为经济法的权利(力)主要是自由竞争权和宏观调控权所构成。[7] 竞争之于促进经济效率作用的理论分析,已有大量文献详细阐释,在此无需过多说明。与其他可行替代安排的制度相比较,竞争具有效率意义上的优越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近代以来基本上实行的是鼓励自由竞争的制度,其结果是带来经济的持续繁荣。现代经济学理论已从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走向有效竞争理论。完全竞争的不可实现以及过度竞争对市场自身的危害,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由竞争也存在适度的问题。自由竞争是在秩序规约下的自由竞争,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自由竞争市场,国家通过法律规范,对自由市场进行秩序调整,以求市场自由竞争适度、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繁荣发展,经济法正是这一协调功能的承担者。 (五)经济法: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 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私法分类以来,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就成为许多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分类。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法学界遵循公法和私法是资产阶级法学家为了掩盖法律的阶级性而作的划分这样一种认识,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私法的划分。即使有这种主张声音,也未引起更多的共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人们才提出在我国仍然需要区分公法和私法的主张,并且认为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前提。我国经济法学界,也引入了公、私法的研究方法,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具有综合性特征,经济法综合性首先体现在公法因素与私法因素之综合。经济法或以行政、刑事等“公”的手段,去调整企业、 合同、价格、利润、利率等“私”的关系;或者将平等对立、协商较量、等价有偿、恢复补偿等“私”的手段,引入有政府和公权力加入、为公共利益考量之“公”的关系。[9](P64) 徐孟洲认为,在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条件下,出现了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现象,经济法既不是传统的公法,也不是传统的私法,而是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第三法域。 单飞跃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对峙,直接导致了私法与公法分立的二元法律结构。私法固守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公法则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与相互联动,对法律制度架构产生了巨大冲击,传统公法与私法界分明确的二元法律结构日益模糊。由于市场需要微观平衡以及市场与国家之间需要宏观平衡,因此国家便通过立法形式直接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经济法这一第三法域现象。[50] 周林彬认为,商法和经济法独立的共同法律根源之一,是法律社会化趋势下的公法与私法的兼容。其中,一方面,私法兼容公法根源于绝对的私法自治和私权优先导致的传统私法因强调私人利益的保护,加剧了社会两极分化和不公平结果等“市场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民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正义的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的矫正这类“私法失败”现象,运用公法规范限制私法自治,维护社会公益。另一方面,公法兼容私法根源于绝对的公法和公权优先导致的传统公法强调国家利益的保护,加剧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对立和官僚主义、权钱交易等“政府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行政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和行政垄断这类“公法失败”的现象,运用私法规范限制公法优先,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并进一步指出,经济法是从传统民法、商法和行政法中发展出来的一个兼容公法、私法因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21世纪法律发展方向的重要法律部门。[51] 公法和私法是法律规范的基本划分,但是,在现代法社会中,又确实存在公、私权利互相渗透和互相作用这一法律事实,因而,相应地也就存在着一种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规范,或者用这些规范所构成的独立法域。将经济法归为私法,显然不恰当,因为从本质上讲,经济法的许多方面所体现的恰恰是对私权关系的适度干预;将经济法归于公法,似乎也值得商榷,因为,经济法所体现的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必须建立在公权对私权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其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完全用于公法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也倾向于经济法应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不同于作为私法的民法所调整的完全体现“私法自治”的关系,也不同于作为公法的行政法调整的完全体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因此,将那些既有公益成分又具有私法成分的经济法绝对地划分为公法或私法范畴,都是不恰当的。那么,公、私法兼容的法域就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了。把经济法归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部门,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避免在“干预”与“自治”这两个目标中走向极端。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如何保障交易公平——从功能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摘要:合同法是规范交易的基本法,但不足以保障交易机会配置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抑强扶弱等手段保障交易公平,从而促进交易。从交易促进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可以较好地构建市场规制法的内部结构,从而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子系统。 关键词:交易公平 纵观经济法学史,对市场规制法的研究很少从交易的视角展开。由此而产生的弊端主要有二:第一,市场规制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阐释,其与合同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区分第二,由于缺乏一个正确的切入点对市场规制法进行研究,因此归属于市场规制法的各项法律似乎独立存在,其内在的关联却没有得到认识。这就阻碍了对经济法的深入研究,使目前对经济法较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表层上,同时在研究路径上使经济法学与民法学相割裂,更给人一种经济法杂乱无章的感觉。本文从功能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如何在民法的基础上促进公平交易,并基于这一功能研究市场规制法体系内在的逻辑联系和各法律之间的关联。 一、交易公平的障碍分析 交易公平是指交易机会配置的公平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时时会发生,但交易公平并不会随之而来。有诸多因素会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如交易双方地位、信息拥有量、讨价还价能力、财产拥有量等的差异都会破坏交易公平的实现,成为公平交易实现的障碍。就其关联而言,地位障碍是从交易主体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信息障碍是从交易标的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资源障碍则是从交易标的和交易纠纷处理能力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 (一)地位障碍 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会直接导致交易的不公平。因为这种差异往往使处于弱势地位者在交易决策时不敢讨价还价,从而使其自身利益不能在交易中得到体现。如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公权机关与私人主体之间,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②均因地位差异而使弱势方(奴隶、私人主体、劳动者)的利益受损。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既可能是事实上形成的,也可能是法律造成的,因此需要研究法律如何减少这种差异,对要消除的差异如何运用法律的力量进行消除。 (二)信息障碍 对交易双方而言,交易是一种决策,而决策需要充分、有效信息的支持,如果信息有错误或不足,决策往往也会错误或不当,从而导致交易的不公平。换言之,信息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的讨价还价能力,而能力弱者的利益在交易中往往会受到损害。实践中,影响交易公平的信息障碍主要有二:第一,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即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处于信息优势,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信息侵害信息劣势者的利益,而信息劣势一方则因为信息拥有量不足而无奈受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分工的普遍化,信息不对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法律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就显得相当必要和迫切。第二,交易一方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有制造虚假信息的动机,如果没有良好法律的抑制,则交易双方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也会普遍化,以通过这种虚假信息骗取交易对方的利益。 (三)资源障碍 从广义上说,上述地位障碍和信息障碍都属于资源障碍,但此处所说的资源仅指交易双方拥有的财产。财产拥有量的差异导致不公平交易主要有两条路径:第一,财产拥有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交易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因而进一步影响到其交易决策。进言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财产拥有量小的主体所做出的交易决策要劣于财产拥有量大的主体做出的决策。第二,在信息充分的情形下,不公平交易往往在交易者之间产生纠纷,而纠纷的解决也需要耗费资源,所以财产拥有量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解决交易纠纷意愿的强弱和能力的大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之下,当交易双方财产拥有量差异很大时,财产拥有量小的交易者在解决交易纠纷时会处于相对更为不利的地位,而这会导致后续的、更多的不公平交易。 由于众多障碍因素的存在,公平交易并不是某一个部门法所能实现的,而需要借助于整个法律体系的作用来实现交易公平。具体言之,公平交易的实现既需要作为交易基本法的合同法,又需要作为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既需要直接规范交易行为的法律,又需要优化交易环境的法律。 二、合同法规范公平交易的不足 合同法是有关交易的基本法,但作为一种私法,其对公平交易的贡献主要在于确认形式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里的“平等主体”和“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典型的对形式公平的确认。形式公平是“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理念在合同法中的具体化。它排斥了人在法律地位上的绝对差异。然而,在一个等级森严的身分社会,法律地位差异的现象相当普遍,其直接后果是社会交易范围的缩小以及交易公平的丧失。法律确认形式公平,就意味着取消身分限制,使身分社会走向契约社会。同时,这种形式公平也使任何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制。这就是合同法对交易公平的贡献。但这种形式公平并没有彻底解决人类社会中的不公平问题,对事实上存在的不公平问题通过法律宣称公平的方式是解决不了的。也就是说,形式公平只是公平交易的前提,没有形式公平,根本不可能有交易公平可言,但只有形式公平也并不表明一定会有交易公平。虽然法律可以宣称交易双方地位平等,但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往往是一种事实。这种事实是合同法很难甚至不能改变的。虽然《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事实上,只依据法律地位的平等是很难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因为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上的不平等往往使其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出现不公平。正由于合同立法只重视形式公平而不考虑实质不公平的现实,故其实现公平交易的能力十分有限。对此,我们还可以从交易资格与交易能力的角度进行分析。交易资格是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法上的形式公平只是使尽可能多的主体都拥有交易资格,亦即只解决交易资格问题;而交易能力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事实问题。不同的交易能力导致在交易中做出不同的交易决策,从而使交易主体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程度也会不同。交易各方的交易能力差异越大,交易不公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一般而言,交易能力的改变主要通过对强者的抑制或对弱者的扶助等方式实现,但这是作为私法的合同法力所不及的,不能要求《合同法》必须在确认形式公平的基础上创造各种实质公平,实质公平环境的创建应该是经济法的功 能。但《合同法》可以对因实质不平等而导致交易不公平的这种结果设定相应的矫正制度,如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种制度确实有助于促进实现交易的公平,但这种公平的实现是事后的,是一种对已然的不公平交易的事后解决。如果进行经济分析就会发现,相对于经济法构建交易前公平交易环境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的成本是很高的,并且其对不公平交易的减少或消除是间接的,其功能也不在于对不公平交易的预防。因此,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不应该成为应对实质不公平的惟一制度。对由实质不公平导致不公平交易的问题,更应该考虑一种事前的预防机制,在这种机制之下,不公平交易的数量会大大减少。 《合同法》作为现代法对实质公平所给予的应有关注,还突出地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上,即将以往仅以判例、学说、习惯为依据的附随义务,在《合同法》中予以明确肯定,使之转化为法定义务。如“总则”中第42条关于缔约责任的规定,第43条关于先合同义务中保密义务的规定,第60条关于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协作、保密等义务的规定,第92条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分则”中也有许多条款,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分别对若干种合同的重要附随义务做出规定。这些规定对于附随义务的形态变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有助于交易中实质公平的实现。但是,合同法的私法本质决定了其对实质公平的追求仍存在局限。这主要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并未改变其在合同当事人义务体系中的附随地位,并且其内容在《合同法》中仍不够明确和具体;法定化的附随义务仅有违约责任制度一般保障,《合同法》并未给予特别保障。因此,不能期望仅靠《合同法》将附随义务法定化就能达到理想的实质公平目标。③ 三、经济法对公平交易的贡献及市场规制法的内在结构 合同法直接规范交易,经济法则并不直接规范交易,而旨在促进交易,其在交易公平促进问题上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交易前公平的构造。作为公平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其体系中的市场规制法。它构造公平交易环境的主要路径有二:第一,禁止人为制造不公平交易环境的行为,如对制造虚假信息行为的禁止。这种禁止性的工作必须由经济法完成,作为私法的合同法由于缺乏公权的支持和法律责任形式的不足往往不能胜任。第二,抑强扶弱以在一定程度内实现实质公平,如对垄断力量的抑制和对信息劣势者直接提供交易信息等。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中存在两处类似抑强扶弱的条款。《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该条款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事实上剥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权,这主要是为了排除出现过多的不公平交易现象。在这种权利剥夺的背后更主要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是对弱者的扶助。《合同法》第39-41条对有关格式合同做了详尽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些规定采取了与一般合同法完全不同的一边倒的做法,使格式合同提供方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同时也给予了格式合同接受方更多的利益。与市场规制法中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制度一样,这种类似抑强扶弱的规定的功能之一也在于促进交易的公平,从这里可以看到民法和经济法在功能上的衔接,但其中还是有区别的,《合同法》中的制度仅限于对交易一方的权利限制,没有涉及公权的成分。鉴于《合同法》不可能运用公权进行大范围的限权,所以大规模的抑强扶弱工作还是需要由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来完成。 一般而言,市场规制法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构成。这些法律看似互相独立、互不关联或关联度不强,但事实上,它们之间“环环相扣,互为补充,发挥各自不可替代的特有功能”,④存在着极强的关联度。虽然每部法律自身可能有多种功能,但它们共有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功能却不容忽视。正是这个功能才使这些法律具有了共性,使其自身能归属于市场规制法子系统中,同时也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法律体系。 (一)竞争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竞争的标的是交易机会。对经营者而言,交易机会是一种利益,而丧失交易机会最终会破产。交易机会的获得有正当和不正当两种途径。一般而言,不正当获得交易机会的途径有三:第一,虚假信息;第二,法律上的或事实上的强制性力量;第三,非法利益的给予。对虚假信息的禁止和对强制性力量滥用的禁止就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11种反竞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其中除了5种属于垄断行为外,有6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假冒(第5条)、回扣(第8条)、虚假宣传(第9条)、不当有奖销售(第13条)、贬低竞争对手(第14条)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第10条)。除侵犯商业秘密和回扣问题外,其余4种行为都与虚假信息有关。虽然制造这种虚假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排斥竞争者,但对竞争者的排斥是通过不当获取交易机会而实现的,而这种交易机会的获得又是通过虚假或不当信息的散布而实现的,因此交易的不公平也就在所难免。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禁止了这种信息,在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平交易。如该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这些假冒行为制造了虚假的市场信号,使交易对方做出错误的交易决策,从而使其自身利益受损。而法律对假冒行为的禁止就可清除市场上人为制造的虚假信号,从而保障潜在的交易主体能够做出正确的交易决策,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进行。 至于反垄断法促进交易的公平则更加明显。因为垄断的存在形成了市场中的强势力量,导致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不平等,而力量均衡是公平交易的最重要保证,没有力量的均衡,就不可能有公平的交易。反垄断法就是一种使交易各方力量相对均衡的制度。通过对垄断者的权利限制甚至对 垄断主体的拆解来抑制强者,这种抑制的过程就是实现实质公平的过程。反垄断法由此促进交易机会的公平配置和交易进程及结果的公平,实现力量相对均衡。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种弱者保护法,其对弱者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强者的权利限制和义务赋予以及对弱者的服务而实现的,它是合同法的补充法。合同法讲求的是形式公平,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体现实质公平,这与劳动法中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者的保护具有同样的性质,但体现了更强的公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所有规定直接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条款,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增强了消费者对正当利益的预期,既保障了消费者的交易安全,又提升了消费者的交易利益。这种安全保障和利益提升的功能是合同法所不能实现的,也是合同法所不必追求的。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中,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劣势,主要表现有二:第一,消费者信息上的劣势。就特定商品而言,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处于信息上的劣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不可能通过众多消费者自身的信息收集而克服,因为消费者在收集信息时面临着三大困境:其一,消费者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其不能收集到充分的信息;其二,收集信息的边际成本的递增导致了消费者不愿收集充分的信息;其三,经营者的信息垄断行为增加了消费者收集有效、充分信息的难度。所以,政府的干预成为必要,这种干预主要是通过对经营者私权的限制而实现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消费者经济实力上的劣势。一般而言,经营者比消费者有着更大的经济实力得到法律专业人员服务,在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上明显处于优势。而消费者个人则往往对合同法知识了解不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出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所难免;在纠纷解决时,消费者会面临着举证上的困难,又往往缺乏专业法律服务,所以可能产生对其不利的判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际上是消费者的免费法律顾问,这并不在于消费者能够轻易地看懂条款并予以应用,而在于降低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职责。这是政府向所有消费者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具有强制性,无条件地成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实质上是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根据合同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强制性修正,是对根据私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直接的公权干预。这种干预降低了消费者为实现交易的公平而需做的努力程度,从而促进了交易的公平。 (三)产品质量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产品质量法促进交易公平的功能也主要是通过提供交易信息而实现的。因为交易必然涉及对交易对象的质量认定,这对买方而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交易公平也就很难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中的绝大部分制度都为买方认定产品质量提供了信息依据。如《产品质量法》第二章包括第13条的质量标准制度、第14条的企业质量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第15条的质量抽检制度以及第三章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等都可以反映特定产品的质量信息。以质量抽检制度为例,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排斥出市场,从而可排斥不公平交易。对特定的交易者而言,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降低了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认定责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就会因此而降低,交易的公平因此可顺利实现。 (四)广告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广告是一种吸引交易者的信息,既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广告法促进公平交易正是通过禁止虚假广告以保障提供正确信息而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法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以这一规定为中心展开的。第二章“广告准则”中的诸多制度以列举的形式规定广告主体在广告活动中应该提供的正确信息;第三章“广告活动”中还对制作、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排除市场中错误的或具有误导性的广告信息,从而使接受广告信息的主体不因虚假信息而受害。 (五)价格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1条所规定的立法目的是“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其中“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交易的公平。实践中,交易不公平往往是通过不合理定价实现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而市场又常常处于波动之中,因此当交易者在不拥有充分信息时,往往可能会主动接受不合理的定价,从而使交易不公平。《价格法》中的定价规则和价格准则排斥了交易中的诸如产生暴利的不合理价格,也使交易价格有了一个相对更公平的标准,⑤从而可促进交易的公平展开。 (六)招标投标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机会能够自动实现公平分配,但现实中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交易机会也不可能自动实现公平配置,而合同法对公平配置交易机会无能为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运用公权力强制性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并规定了详尽的招标投标程序。该法的有效实施能够排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的现象,从而实现交易机会的公平分配。与此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具有公平配置交易机会的功能。 经济法论文:任务驱动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作用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教学法主要包括任务设计、任务分析、任务完成、任务交流、任务点评等几个环节。 (一)任务设计 “任务驱动”教学法首先要做的是根据教学目的设计课堂学习任务———即任务设计。所设计任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决定课堂教学的效果。在这一环节,需注意两点:(1)任务设计要生活化,案例要有针对性和典型性。设计的任务或案例可以是教师从生活中或实际工作中寻找的,也可以是学生的亲身经历。这样既能让学生感到实用,又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如在《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这一内容,可设计如下任务:同学们去时装屋买衣服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分析哪是要约?哪是承诺?如果你跟老板发生纠纷,如何根据合同订立的过程来解决纠纷?(2)任务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设计的任务应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技能水平等情况,不能太难、也不能太易,要做到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否则学生会失去成就感和兴趣感。 (二)任务分析 教师应结合提出的工作任务,引导学生逐步进行分析,使学生从分析中明确完成此项任务需要掌握哪些理论知识、需要补充的有哪些、需要搜集哪一类资料、从何处获取有关的信息资料。学生接受任务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任务分析。由于多个学习小组知识积累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问题,教师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及时跟进和指导。如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拟定”一节,教师首先将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法律条文和一些已经解决的判例等资料发给学生,学生据此对任务认真分析,并不断提出问题,教师再根据学生的情况引导学生查阅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只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起引导作用。通过任务分析督促学生之间相互讨论和交流,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 (三)任务完成 学生通过任务分析已掌握解决问题的相关资料,并在对任务进行判断、分析、自主思考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思路。这时,教师让学生按小组尝试用现有的知识资源解决问题,自主完成工作任务。虽然学生在任务分析时已对相关知识有所理解,但是把握得深度还不够,特别是有些法律条文,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准确把握并活学活用。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要对学生感到缺乏的知识进行详细地讲解,学生需要掌握哪些基础知识、哪些基本技能,教师就讲解哪些基本知识和技能。讲解中应紧紧围绕任务进行,以必需、够用为度,使学生能完成任务为限。 (四)任务交流 为了达到知识互补及相互学习的目的,任务完成后小组之间要进行成果的交流。这个环节要注意趁热打铁,培养学生举一反三和活学活用的能力。在完成任务后及时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以巩固所学知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可以让学生以自己经历过的事件或媒体上的热点案例为任务,让同学们一起讨论解决,如“打折商品不保证质量”、“在节日促销中一些比较隐蔽的霸王条款”和“影院禁止自带饮料入场”等案例。对这些案例,让学生们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仅会巩固知识,还会激发学习热情。 (五)任务点评 为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让学生感觉到每次课都有收获,教师针对任务完成过程的知识要点、技能要点及学生整体情况进行有效的学习评价和归纳,即任务点评。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学生每完成一个任务,教师需对其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时刻关注学生是否完成了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另外,可设置各种奖励措施,使学生始终保持学习的兴奋点,逐步提升学生自信心,培养他们主动学习的能力。 二、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的效果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充分结合高职生学习的特点,改变了以往学生听、教师讲的教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首先,它真正做到了由“听”到“做”的改变,赋予了学生更多的自由和权利,使课堂教学充满了活力,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为了能完成任务,要思考,要动手,从而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其次,它真正做到了由“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改变。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学生主动查询相关知识和资料,并用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任务交流中,学生自由演绎、自由发挥,有效地释放了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最后,它真正做到了“个体”向“团队”的转变。传统教学中,有些学生只是闷在墙角。而在任务驱动教学中,为了完成任务,每一个学生都积极行动,一起分享成果,较好地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既是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也是协同合作精神培养的过程,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还增进了师生的交流,可谓一举多得。 三、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需注意的问题 学生在十几年的学习过程中一直是教师讲、学生听,久而久之,有些学生产生一些惰性,不愿动手动脑。但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每一个学生要有学习的自主性,所以事前一定要跟学生进行交流。否则,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教学就很难进行。在整个任务完成的过程中,要始终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紧紧以学生为中心。如任务设计要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设计的任务要难易适中;任务点评时要及时对学生的良好表现加以肯定,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应耐心帮他们找出问题及改进方法。任务的完成要由团队完成,需特别注意加强对个别学生的辅导。任务是按学习小组来完成的,若个别学生在小组中不承担或不积极承担任务,必将会影响组内其他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教师需要加强对这些个别学生的辅导,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到学习中去,培养其团队协作能力。为使任务驱动教学法发挥最好的效果,需适当改革评价方式。传统评价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占40%,通常由考勤、课堂表现及平时作业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60%。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后,可以考虑适当改变评价考核方式:一是将 平时成绩比例可以改为60%,二是需要将学生执行任务的能力和表现,及时纳入考核范围。 经济法论文: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内容提要】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存在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即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一是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即经济法具体调整哪些对象。解答好上述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法学界对此问题的长期论争。 【关 键 词】调整对象/独立的调整对象/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引言 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后,论争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这些论争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笔者将之归结为两个主要问题:其一,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其二,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从逻辑上看,第一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第二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两个问题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可以说如果能够很好地解答这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关于经济法理论的长期论争。然而我们又深信,这一定是两个十分难以澄清的“理论死结”,否则也不会令如此之多睿智的学者们感到困惑。以下文字是我们对上述两个问题予以解答的尝试。 二、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一)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 根据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基本看法,我们可以将以往观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否定说”);另一类是承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肯定说”)。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人们熟悉的较为典型的否定说有以下几种: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注:王家福:《综合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注:佟柔:《学科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21~227页。);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分支,即“经济行政法”。(注:梁慧星等:《经济行政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29~194页。) 作为对否定说的回应,我国部分经济法学者对独立调整对象问题作了肯定性的回答,其中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主要有: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5~8页。);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1页。)第二个时期是1992年以后,主要有:1.经济协调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因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家(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5.社会公共性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7页。) 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独立性问题多持肯定态度,但80年代的观点有“大经济法”之嫌,而且对“独立性”的关键问题,比如与行政法的分野,基本上不作回答,故难以令人信服。92年以后的观点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在这些论著中基本上都有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关系的专门论述。然而,这些论述往往有意无意地避开调整对象这一根本性问题,而多从目的、任务、价值等侧面论述它们之间的区别,尽管这些论述不无道理,但是一旦涉及独立调整对象问题就难免陷于尴尬,只能以两者之间多有“交叉”、“密切联系”等模糊理由说明。尽管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独立性的论证作了不懈的努力,却仍无法为其他学者特别是行政法学者所完全接受。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之大的分歧?我们略加考察可知,持否定说的多为非经济法学者,而经济法学界则多数持肯定说,从表面联系上看,学术争论蒙上了浓重的门户之见的阴影。我们同样是经济法的研习者,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一件事物的整体独立性受到质疑的话,那么来自于外部的意见往往具备一定的价值,旁观者的思路尽管粗线条,却往往是清晰的。经济法学者多年苦苦思索,总是无法摆脱论争,是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思路会存在问题?当然其他法学家多年“围剿”经济法,却无法遏止其发展壮大,是否也应该意识到,这一事物的独立存在应有其内在的客观必然性?分歧刺激我们去探索,去寻找一下论争的症结所在。 (二)论争的症结 传统法理学的一般观点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同时还应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而所谓法律调整的对象,也就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 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同一法律部门。(注:孙国华主编:《法理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2页。)这就有一个问题:既然调整同质社会关系即可构成法律部门,那么经济法学界不是说得很清楚:经济法调整国家管理(调节、协调、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不就是同一类社会关系吗?为什么还会有论争?民商法、行政法都可以抽象自己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什么经济法不可以呢?难道仅仅是由于这些社会关系有重叠而前两者历史较长就不允许后者独立存在吗?道理显然不这么简单。所谓调整对象就是社会关系,那么什么叫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一个极大的范畴,是十分复杂、交叉与多层次的,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非常空泛、开放与不确定的,因为这个“标准”本身还需要标准来划分。法理学界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提出,除了调整对象外,还要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并举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即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其之所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就是因为它是以刑罚制裁的方式对这多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注: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表面上看,这些理由很能说得通,实际上一推敲,就知道这其实也是很模糊的一种理论。首先,这两个标准之间关系是什么,是缺一不可,还是居一即可?其次,刑法真的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吗?如果我们把它的调整对象表述为“国家用刑罚制裁的手段惩罚犯罪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可以吗?这就是一类统一的调整对象(实际上它的调整对象也是应该这样表述的)。国内法理学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答案,为了澄清这些疑问,我们不妨追本溯源地研究一下这一理论的来源地——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前苏联法学界曾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进行过长期的论战,1936年M·A·阿尔扎诺夫率先提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此说很快为人们所接受。不久勃拉图西提出,法律调整的方法也应当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尽管有人反对,但这一理论最终也被人们所实际采用。到了1956年,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达成一致,即“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和法律调整的方法相结合或者统一起来,作为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或依据。”(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无疑,前苏联学者认为,这两个标准应该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然而正如我们前文所述及的,由于“调整对象”这一“标准”是虚拟和空泛的,而“调整方法”标准却是清晰、实在的,把这两个标准“统一”“结合”之后,第一个标准不知不觉地被第二个标准所吸收和异化,从而令“调整对象说”反而依附于“调整方法说”,最后这一理论被引申为“要形成一个法律部门,此种社会关系的质的特性必须达到需要特种法律调整方法的程度”(注:【前苏联】C·C·列克谢耶夫:《苏维埃法律体系的一般理论问题》,转引自拉普捷夫《经济法理论问题》。)。至此,所谓的“双标准说”沦为实质上的“调整方法单标准说”。否定说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具备独立调整对象,实际上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经济法无独立的调整方法。 显然,若是顺着这一理论的逻辑进行推演,经济法是不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的(因为其没有独立的调整方法),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回应,不少经济法学者曾花费笔墨论证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弹性的”、“间接的”、“经济性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补充性的”、“宏观性的”等等,从而区别于行政手段的“刚性”、“直接性”、“非经济性”、“命令性”云云。笔者认为这种辩解在法理上难有支持。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调整方法只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当代法律实践还尚未催生出不同于这三类方法的其他调整方法。再说,对行政法学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现代行政法学界早已提出,在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变迁后,行政手段已不再只是“刚性”、“命令与服从”了,“一些间接的、非强制性的,甚至带有平等性质的管理手段开始得到应用和推广”。(注:王克稳:《行政法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所以从根本意义上讲,论证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方法是徒劳的。然而如果完全接受这一划分方法,就会导致一种结果,即“经济法本身连带婚姻家庭法、劳动法等成为法的部门都会成问题了。这样实体法就只有民法、行政法和刑法这三个部门了。”(注:史际春:《在改革开放和经济法治建设中产生发展的中国经济法学》,《法学家》1999年第1期,第199~205页。)这显然是一种现代社会法律实践完全无法接受的结果,但确实又是这一逻辑的必然结果。法理学界也意识到实践对理论的抵牾,所以在提出这一划分标准之后,又在具体列举法律部门时列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自然资源和环境法、刑法、诉讼法以及军事法、国际法等多种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108页。),从而呈现以外延否定和修正内涵的理论局面,这一矛盾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理论界理论上的停滞不前与实践上的务实倾向,以及两者脱节之后不求甚解的心理。鉴于此,我们认为,所谓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为一场理论上论证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中概括经济法现象的共性这两者各执一端的“游戏”,论争失去统一的焦点。若从传统理论出发进行逻辑推演,否定说无疑大占上风,若从现实出发进行归纳概括,肯定说当更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两派争论各扯一张皮,难怪多年争执不休,却无法统一意见,这就是论争的真正症结所在。显然要解决这一症结,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固守传统理论,同时阉割现实以令其适应传统的理论容器;另一条是尊重现实需要,但要对传统理论进行批判和修正,以令其适应现实生活的张力。两条路,走哪一条?笔者认为,学术一旦脱离实践,割袭现实,只满足于自我的理论抽象,满足于坐而论道,其生命力无疑将是脆弱的。毫无疑问,我们选择第二条路——尊重现实,改造传统理论。 (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既然依据“调整对象暨调整方法说”划分法律部门无法适应现代法律实践的需要,那么应该以什么理论来取而代之呢?实际上早在前苏联时期就有过这方面的努力。1947年拉伊赫尔对只按一种标准来确定法的体系和划分法律部门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可以用基本法律部门的规范来构成综合法律部门。B·φ·麦舍拉也认为,可以根据法律制裁形式(即调整方法)的性质,把法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这三个基本部门法,其他各种实体法如土地法、 财政法、劳动法、集体农庄法、海洋法等都是综合法律部门。(注:【前苏联】勃拉图西:《苏维埃部门法:概念、对象、方法》,《法学译丛》1980年第2期。)这与我国否定说的“综合经济法说”一脉相承。但与后者直接否认经济法为独立法部门略为不同的是,前者认为综合法律部门是低一层次的法律部门。“综合法律部门说”观察到现代社会立法中传统行政法、民法、刑法、程序法等调整手段有机联系、综合使用的现实,从而对单一的调整方法划分法提出挑战,具有十分可取的思想价值。不过这一理论没有说明综合法律部门的最终地位,反而以此论证这些法部门没有独特调整对象(只不过取之于各基本部门法)和调整方法,不能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从而落入传统理论的俗套,继而引发“基本”法律部门对“综合法律部门”的歧视,结果又是论争不休。受这一理论的启发,最近国内有学者提出,应对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进行改造,“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而且“既然是法律部门,当然也就是独立的部门,不独立又何以能成为部门”。(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2~134页。)显然,该观点摒弃了传统法部门划分理论,提出以社会活动领域为主的法律部门划分法,令人耳目一新,在某种程度上与笔者的观点不谋而合。不过该学说对“客观论”的改造似乎过于彻底,以致于把“调整对象说”也随“调整方法说”一并抛弃。笔者认为,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不妨碍对其合理成分的继承,法律调整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鲁滨逊在荒岛上有活动,有行为,但不需要法律(规则),一旦多了个星期五,就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法律的生命力就植根于社会关系,这是法学发展史上最基本和最为成功的理论抽象之一,不可(目前也没有理由)轻易抛弃。我们至今定义法律部门,无一例外地采用“某某法是调整某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且根据我们的理解,所谓的“社会活动领域”实质上与“调整对象”一样都是一种空泛待定的“标准”,两者并无实质性区别。事实上前述观点也认为,部门法下定义应为“为了某某目的而规范某类活动,调整在此类活动中形成之各种社会关系的法”(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7页。),总的来看仍属于“调整对象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个法律部门中规定使用各种法律调整方法进行综合调整早已是大量存在的现实。现代社会的立法实践是:立法者为了达到对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往往在同一法律中将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种调整方法根据需要进行有机结合,综合使用。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增加对这一问题的直观理解。比如现代海军的编成。虽然海、陆、空三军分立依旧存在,但是在现代海军中早已突破纯粹的巨舰大炮概念,出现海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等原分属空军、陆军概念的编制,混合了海陆空三种力量形式,理由只有一个:适应现代战争需要。而它们为什么要叫海军而不叫别的,是因为它们统一于一个共性:通过海上作战平台向指定作战区域投送军事力量。从未听说过有空军或陆军愤愤不平而试图肢解海军的先例,因为这些力量已经形成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不可分割。否则军令不一,势必为其协同作战演练制造障碍,从而极大地降低其作战效能。回过头来,法律的发展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 我们的观点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仍是“调整对象说”,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调整对象”不再是受“调整方法”异化的调整对象,应予以还原。但正如前文所述的,“调整对象”是一种空泛、未定的“标准”,还需要其他条件进行结合使用。现在这一“其他条件”不再是“调整方法”,那应该是什么呢?我们的回答是:根据现实需要,抽象其共性。也就是说,划分法律部门不再有万能的标准,而应根据法律实践的客观需要结合一定的前瞻性认识,对调整社会生活中某一类具备一定共性的社会关系的同质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法律部门。这样,是否形成一个法律部门就取决于两点:第一,这些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具备某种“共性”;第二,将这些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并上升到法律部门的高度来研究是必要的。这又需要我们考察:一、实践中这类法律规范的存在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二、将这些规范综合为法律部门具备理论上的价值,即能更好地认识和总结规律,并更好地指导实践。显然,不是任何具备所谓共性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占山为王,自立门户”,自称为一独立法律部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是渐进的,是长期法律实践选择的结果,因而也是历史的、具备客观必然性的。现有的几个法律部门,无一不是这样产生的。以新兴法律部门军事法为例。“在过去,这一法律部门的有些法律规范归属于宪法法律部门,如兵役法;有些归属于刑法法律部门,如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条例等等。但由于军事管理与国防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这一领域的法律规范将独立成为一个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108页),“军事法作为单列的一个法律部门,主要考虑到我国立法的传统,军事与民事的相对分离以及设有专门的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的现实而作的处理”。(注:乔克裕主编:《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回到经济法命题上,我们同样知道,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具备以上诸条件的。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具备“共性”的,这个共性就是“国家管理(调节、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其次,具备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已经达到十分庞大的规模,任何人都不可能视而不见(这为大家所熟知,在此不一一列举);其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经济调控职能已经成为国家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职能之一,把国家管理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归纳、抽象、总结和整合,有利于提高对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认识。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才:他们立足于法学领域,但又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与微观参与能力。我们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这就是一种复合,是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基本知识乃至于法学和经济学知识在国家管理经济这一共性上的复合,实践证明这一种知识结构是十分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的,经济法独立发展具有毋庸置疑的理论价值,对于指导和推动实践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经济法又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 综上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仍是“独立的调整对象”,只是这一“独立”并不意味着“绝对专有”,而应理解为一种“共性”。至于这一共性是什么,为什么独立,则应根据现实的需要和历史的沉淀进行抽象。社会关系是极其复杂的,交叉、重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把社会关系理解为一张薄饼,用一种方法进行平面式的瓜分;法律部门的划分应是立体式的,其标准是多元的。从这一意义上讲,“划分”的提法本身是不够准确的,在现代法律实践条件下,与其称为“划分法律部门”,不如称之为“构建法律部门”。“划分”容易导致平面式的理解,从而划地为牢,这种提法只适用于历史上生产力不发达,社会关系简单的时代,在当今社会连带关系大量产生,多元主体多元利益交叉整合的时代里,法律学的思维也应是立体、多维与开放式的。相比起“划分”提法的割裂、封闭与边缘清晰,“构建”提法的联系、开放与边缘模糊显然更能体现和适应现实的需要,而“构建”的核心就 是我们所讲的“共性”,即所谓的“独立的调整对象”。 (四)“经济行政法论”辨析 鉴于近年来,经济行政法论在法学界较为流行,故对此问题进行专门辨析,藉此加深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认识。 既然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可以构成一个部门法,那么具备“行政管理”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不也可以构成行政法吗?而经济法作为其一部分即“经济行政法”,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这表面上可以讲得通,但不能为我们所赞同。理由有三: 第一,该学说忽略了一点: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中除了两个标准外,还辅有几个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和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即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特别少”。(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经济法就曾有过所谓“大经济法”的时代,其实根据我们的理论,把经济法定义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本身并无不可。但是由于违反了均衡原则,其调整对象过泛,抽象困难,从而导致理论混乱,最终缩小至“国家管理经济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范围内。到了这一层次,经济法学者才有空暇去探求现代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精髓,才能对经济法的独特的价值目标和原则有较为系统和正确的认识,经济法终于变得越来越真实。同样地,如果按经济行政法论所持观点,行政法将会扩张到极其庞大的规模,从而使行政法这一部门法的划分丧失意义,从研究角度来讲,也是行政法学者力所不逮的,实际上行政法学者的研究领域从来就没有这么大过,基本上还是固守于自己的“本土”,就算是持“经济行政法论”的学者也只是在“耕作自留地”的间歇,目光所及,从理论上论证了一下经济法是他们的“飞地”而已,得到理论满足后则继续耕作其自留地,并未(实际上也不可能)实行“有效管辖”,这种学术上的“圈地运动”是非理性与非建设性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笔者认为,正如美国行政法学家勃纳德·施瓦茨所说的,“行政法的要害是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在美国行政法要回答的问题是:1.行政机关可以被赋予什么权力?2.这些权力有什么限度?3.用什么方法把行政机关限制在这个限度之内?”(注:【美】勃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行政法应着重以程序法为核心展开研究,其精髓在于控权,在于维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力量平衡,在国家职能极大膨胀的时代里,这已经是一件十分复杂、精细与重要的任务了。作为一个部门法概念的行政法应进行特别定义,不能将行政法等同于行政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当前行政法学界将行政法定义为“调整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注: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似乎过于宽泛。能否最终锁定在行政组织法与行政救济法的领域里?美国行政法学家古德诺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注:【美】古德诺:《比较行政法》,转引自应松年等《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页。)我们认为,这一定义是可行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部门法在“构建”之后还应与其他法律进行“整合”,作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以说,法律部门的内涵与外延在历史进程中是相对与变动的,是随着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处于不断的异化与还原运动中的,当这一运动超越了一定的度,就可能成为不同质的法部门的研究对象,从而需要重新界定与整合,以令法部门体系的构建更加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发展需要,这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精髓的。 第二,经济行政法不能不适应现实生活发展的需要。关于这点我们在前文中已有述及。我们可以把经济法划归行政法范畴,但是行政法学者对这些经济行政法的理解仅仅是形式化的、限于手段层面的,因为客观地说,行政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相比,在对经济及经济学的了解方面应该相对欠缺,故而影响其对国家调控经济活动形成深刻认识,自然也就影响经济立法、执法等活动的效能。以行政法视野研究经济法,恐怕只能为恢复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与手段提供理论垫脚石。从这一点来讲,肢解经济法,否认经济法的独立性是极为不明智的,是一种倒退。 第三,尽管行政法也具有自我膨胀的倾向,即认为行政法除了调整传统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外,还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关系,但是经济法除了行政法规范外,还拥有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如果前者(民事法律规范)还可以勉强纳入“大行政法”的话,后者(刑事法律规范)由于其异质的调整方法,却是行政法无论如何也无法包容的,仅从这点来看,经济行政法论就无法自圆其说。某种程度上还不如综合经济法论来得实用与科学。 至此我们对本文开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算是作了回答。经济法独立的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是经济法独立法部门的问题,只有解决了经济法的外在独立性问题,我们才能着手进行内部的体系构建,从而回答本文的第二个问题。 三、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观点的评述 在前文所列的经济法诸学说中,关于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的划分是各不相同的。80年代的“大经济法”时代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涵括了纵向、横向、内部性三大关系,由于其恰当反映了当时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的经济现实而风靡一时。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与建立,国家经济职能逐步还原与回归,以上观点逐步丧失了实践土壤而退出历史舞台。经过反思,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新进行了界定,提出了表述各异的观点,在摆脱了大经济法阴影之后的这些经济法学说,其观点基本是相近或相容的,故不宜用“论争”形容之,本小节仅以“观点的评述”为题。 关于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较为流行的学说有以下几种: 1.经济协调关系说。该说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分为:(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2页。)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具体有:(1)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国家对经济组织的调控及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2)市场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具体分为:(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运行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社会公共性说。具体包括:(1)市场管理关系;(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3)对外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2页。) 5.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具体包括:(1)市场规制关系;(2)国家投资经营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 6.国家管理经济领域说。此说直接以具体调整对象的罗列式为经济法下定义,具体包括:(1)经济管理关系;(2)维护公平竞争关系;(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注:史际春等:《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8~50页。) 7.来自经济行政法论的观点。具体分为:(1)宏观调控法 ;(2)市场管理法;(3)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法。(注:王克稳:《行政法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 还有多种不同的观点,由于大同小异,此处不一一列举。就内部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看,以上诸观点均较为成熟和稳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需要。当然也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此择要评述之。比如有的学说认为,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应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理由是“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其中包括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如果硬要民法调整,就会造成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混乱”。(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实际上这是对民法定义作了过于直观式与字面式的理解,只抓住民法的“平等”的外壳。其实企业(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是与自然人并列的市场主体,民法中对自然人的主体资格有具体规定(比如准治产人、禁治产人等),对法人等组织也有一般条款规定,这些都属主体构造法,只不过公司等企业组织是人为拟制的产物,远较自然人复杂,因此自然人只需几个条文即可规定,而企业却需要整部甚至多部法律进行专门规范而已,但这仍难逃主体构造法的范畴,应为民法之特别法。民法的上述定义主要说明主体之间的关系,至于如何构造主体,则在定义中略去,由此引发误解。其实民法中多有条文规范各种内部关系,既无“平等”,又无“之间”,若逐条套用定义,是根本行不通的。再如有观点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关系一并纳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笔者认为,这些法规范中除了经济法的同质内容外,还有许多与经济法异质的内容,对这些法律规范的归类应持慎重而有所区分的态度,对此本文随后将会述及。 (二)本文的观点 划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范围应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态度进行。从某一种意义上讲,经济生活只有宏观和微观两大领域,这点从经济学的分类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时往往也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予以解说。可以说,宏观调控领域与微观管理领域是具备极大弹性的两个领域,其他所有领域都是从这两大领域中分化独立出来的,从逻辑上讲也是可以还原与归位的。然而我们肯定不会只满足于对经济法作如此的二分法,事实上诸学说中哪怕最简练的划分法都不只是二分法。那么具体要把哪些领域独立出来呢?这要视社会经济生活现实与发展的需要,在这一层面上,理论要服从于实践。据此,我们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作如下具体区分: 1.宏观调控关系 这是经济法毋庸置疑的一类调整对象。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当经济运行到一定复杂与发达的程度,“市场之手”的缺陷就会暴露,其个体利益取向的单一与短视会令经济陷入资源配置无序化与严重浪费的泥淖,社会迫切需要另一种超然于市场之上的力量对此进行规制与引导。同时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了竞争的无国界,各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在全力推动经济增长。发达国家需要创新,发展中国家需更升级与跟踪,工业化的号角还在耳边萦绕,信息时代接踵而至,任凭经济的自然发展与演变显然是远远不能适应这一趋势的,从而需要国家之手的全面干预与促进,我们把这种国家引导和促进经济产生的关系称为“宏观调控关系”。 2.微观规制关系 有竞争,就会有垄断,就会有不正当竞争,这是市场的辩证法。放任无形之手的恶果应由国家之手予以修正,在这一领域中,国家的干预往往直接针对个案。同时由于垄断组织势力强大,不正当竞争普遍猖獗,为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法律多以强行性规范为主。对于这一领域的社会关系,我们称之为“微观规制关系”。 3.国有参与关系 国有参与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动用财政力量进行社会投资比例再分配的一系列活动。从这点来看,国家参与关系显然是从宏观调控关系中分化出来的,我们之所以把它独立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基于国有参与在世界范围的经济实践中的重要性以及这类关系之间的共性——通过国家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实现宏观经济目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国有参与往往集中在高风险、高投入、基础性行业以及一些公用企业领域里,在中国国有参与的外延却要大很多。这些应放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这两大背景下进行恰当的梳理和整合。顺便提及的是,以往人们常常用“裁判员”来形容现代国家在经济领域的角色定位,以此区别于“运动员”时代的国家职能。立足于国有参与这一领域,我们认为,其实“裁判员”还不足以准确形容现代国家的角色,现代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更接近于“主持人”的角色,根据需要调动气氛(宏观调控),维持会场秩序(微观规制),必要时还须赤膊上阵,临时客串(国有参与)。当然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当国家从事远景规划之类的活动时,不只是主持人,恐怕还要“制作”、“导演”一身兼了。 4.对外管制关系 对外管制属经济法的特别领域,其共性在于“涉外因素”。把它列为经济法的一类调整对象是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经济安全这一对矛盾范畴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制度经济学强调经济假设中的制度前提,其实国家绝对主权的存在就是一个最大的制度前提。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早在19世纪上半叶就提出,经济学应分为“私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而后者又可以分为“世界主义经济学”(或“万民经济学”)和“国家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他认为,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世界主义经济学”,这种经济学假定“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满足国家利益”。(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2页。)李斯特据此提出“国家干预”的理论,其要义正与我们所讲的经济法如出一辙。笔者认为,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条件下,无原则无计划地开放国内经济是危险与被动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必须掌握一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主动权,才能化弊为利,发展自己。从制度规范看,国家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一般采取与国内迥异的管理方法,手段往往十分强硬,故称为“对外管制”,这是经济制度的一块“特区”,有必要单列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这一划分对可能长期处于经济劣势而需要实施一定对外管制的发展中国家来讲更具意义。对于站在WTO门槛上的中国,如何更加娴熟与巧妙地运用国家对外管制的权力,为我国经济的全面现代化争取宝贵的时间和空间是我国经济法学者面临的艰巨任务。 5.市场监管关系 时下论著中,鲜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笼统归于宏观调控领域,其实宏观调控主要应定位在国家运用价格杠杆、财政杠杆、利率杠杆以及结构调整杠杆等对国民经济实施整体的、间接的影响和导向。这些措施需要作用于具体市场上,而市场是富于噪音的,反应是滞后的,甚至要经历破坏性的运动过程来作出正确选择,因此保证国家经济意图的正确贯彻和顺利实施需要国家对市场继续予以关注,并不断作出调整,确保市场对宏观调控要素作出适当而又积极的反应,这一过程即可称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中的微观因素令宏观调控难以将其完全涵盖。 第二,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列入微观规制领域,笔者认为微观规制主要应定位在竞争法的范畴,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它的调整是被动的、个别的、滞后的,手段是强制的,规则是稳定的,而市场监管除了市场秩序的维持外,主要配合 宏观调控,保证其落到实处,它的特性应该是积极的、灵敏的、主被动结合的、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相统一的,手段是综合、有弹性的、规则是灵活的。这些特征正是承袭于宏观调控领域。可见市场监管中的宏观因素又令其特立独行于微观规制关系之外。 第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研究是符合现实需要的。以金融市场监管为例。现代虚拟经济的发达导致了金融市场的高流动性、高泡沫性、高投机性与高风险性,在投机家的恶意炒作等内外部条件作用下,金融市场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被极度放大。20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至今仍令人触目惊心。对金融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在许多国家都被当作首要经济课题予以研究解决。经济学家吴晓求认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将从产业经济向金融经济过渡,而金融市场监管将成为现代国家的首要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而又崇尚自由的美国,国家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和细度也是有增无减,由美联储主席亲自监管的经济数据就高达上万个,在我国这一极度缺乏市场意识的经济土壤上培育各类市场,自然更需要国家的理性监管。虽然市场监管本应分属于宏观和微观两个领域,是两者的结合,但鉴于现实课题的挑战,无论把它归属于宏观调控领域还是微观规制领域都不足于很好地表彰其独有的内在特性与极端重要性,故予以单列研究,这又必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以上五类调整对象是有主从之分的,其中宏观调控居核心与灵魂地位,其他关系服从于宏观调控。实际上在国家管理经济中,任何一个领域都或多或少会受到宏观调控因素的渗透与影响,国家即使进入微观层面,也是“宏观着眼,微观着手”的。即使是强制性的反垄断领域,也常常要受到宏观政策的异化,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美国在肢解微软的同时,却促使波音合并麦道。“宏观性”、“整体性”正是经济法的精髓。经济法应以宏观调控法为统率,以微观规制法、国有参与法以及对外管制法为主体,以市场监管法为保障,从而形成经济法的有机统一。同时我们还认为,这一体系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因为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社会关系如社会保障关系、劳动关系、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关系等某种意义上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是同质的。比如社会保障关系属于国民经济再分配领域,众所周知,生产、分配、消费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分配直接影响消费,消费则驱动生产。所以把它们完全割裂开来并不利于我们更加全面与准确地考察国民经济运行与规范的效能。对于这些社会关系不妨将其视为广义上(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区别于前述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注:顾功耘主编:《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5页。) (三)经济法的定义 论述清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经济法自然就十分简单。笔者认为,经济法应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表明,经济法是植根于市场经济的,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其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是国家,另一方是各种市场主体。但还需搞清一个问题:在具体的经济法中,往往会有许多条文并不是规范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该法中固然有许多国家规制不法经营者的内容,但也不乏调整发生在经营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规范,如生搬硬套经济法的定义,显然无法作出圆满解释,若将这些关系从经济法中剥离,无疑将是现行法律体系的灾难,因为这种调整不同主体关系的法律规范并存于同一部法律中的现象在任何一个法部门中都比比皆是,如何剥离得了?当然因此抛弃调整对象说是没有必要的。我们认为在上述经济法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以作第二层面的表述:经济法是以经济法律规范为核心或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机总和。不妨把这称为经济法的外延式(具体)定义,而把前面称为经济法的内涵式(抽象)定义。当然,这样一来所谓“定义”的含义也得到一定的拓展。这一做法是适应现实生活的,因此也是必要的,否则我们只能永远纠缠于无意义的思辩不得解脱,从而在理论虚无与脱离实践的两个极端之间徘徊。 四、结语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也许是法学史上最富于争议的命题之一。其实这一争议的实质是普遍性的,其他法律部门同样存在,之所以把经济法推到前台予以聚集,也从侧面反映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学术需要争议,因为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同时学术也需要理智,因为学者是社会良知的载体。曾有一位著名的科学哲学家说过:科学的批判使明智的理论家努力消除自己的虚妄理论,让它们代替自己去死亡,而信徒则随他自己的虚妄而死亡。任何一个理论的提出都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而不是它的终结。在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时刻,让我们以更大的勇气面对经济法新课题的挑战。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关系浅析: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误区与发展中国家道路的选择 一、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逻辑 20世纪后半叶,以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米尔顿、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等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兴起,改变了经济主体及其竞争原则的观念。跨国公司和世界金融中心成了世界经济的体系性的单位。国际经济如同国内经济一样,国家也应为市场职能提供一切必要的先决条件,最大限度地取消市场管制,使私人资本向新的、更高的阶段发展,保障国际资本稳定地发挥作用。[1]新自由主义尤其是主张跨国联系的货币主义认为,国际经济的联系为所有参与者提供了机遇,使经济体更为紧密并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需要做的无非是缩小政府的活动范围而已。这种乐观精神充盈于货币主义的派生物——全球化学说中。这种学说声称摧毁政府对外部联系的障碍将释放两种积极的力量。其一是最好的运作机制(市场)从最先进的经济区域扩展到所有的政府放弃了控制权的经济区域;其二是随着这种最为有效的机制的扩散,最不发达的经济区域也会繁荣起来。 该理论认为,对外贸易和投资开放将鼓励资本流入贫困国家。由于工业化国家通过追加资本来赚钱的最好机会已经用完,而发展中国家资本短缺,因此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回报应该比工业化国家高。如果贫困国家降低贸易和投资的门槛,那么富裕国家就会输出部分资本。如果这种资源流入采取的是贷款或间接投资形式,就会补充国内存款,放松对本地公司追加投资的金融限制。如果是国外直接投资,会带来国外的先进技术和技能,金融风险也较少。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投资增加都会使贸易增加,富国从贸易中获得的好处并不以牺牲穷国贸易伙伴的利益为代价。根据这个理论,在所有交易中,进出口双方、借贷双方、股东和员工双方都可以双赢。按照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理论逻辑,不太发达的国家的机制将愈益类似于发达国家的机制,并且随着这种最好的运作机制的普遍传播,欠发达世界的经济将加速发展,与发达国家财富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小。 二、发展中国家全球化的实践悖论 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逻辑下,只要不太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发达国家的机制,他们的经济将加速发展,与发达国家财富的差距也会缩小。然而,无论从机制上还是繁荣程度上而言,全球化的现实并没有使世界经济变得更为统一,发展中国家普遍遭遇与新自由主义背道而驰。[2]典型表现如下: 1.经济增长减速。发达国家的资本确实从近几十年的全球化趋势中获取了巨额利润,但是,有很多发展中国家采用了发达国家所鼓励的战略,利用外国银行贷款和跨国公司雇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发展加工制造业增加出口,结果是越来越多的生产利润和债务利息流向富裕国家。发展中国家因为不利的贸易条件、日益激烈的竞争和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放缓而导致经济增长下降。除少数国家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严重下降,有些国家还出现了负增长。 2.扩大生产失效。面对增长减速,经济学家经常转向以提高生产作为万用灵丹。生产一般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动机,它被期待着能作为内在机制运行以推动这一体系的自我扩张。其机制扩张过程为:技术的提升或劳动密集程度的提高促进劳动生产率不断增长节约的资本剩余用来降低价格或提高工资需求增长刺激资本扩大生产。然而在1980~2000年期间事实与理论设想相背离。从1980年开始价格没有下降,也没有出现工资增长。实际工资处于停滞状态,每小时产出和每小时真实工资之间存在着鸿沟,这意味着从生产力增长中获得的几乎全部所得都被资本作为剩余价值剥夺了。制造业部门工人产出虽然增长了,但产品的价格并没有降低,或者工人的工资没有提高,从而导致有效需求不足。相反,服务部门的就业不断扩大,但从事服务业的大部分人的工资都非常低或是非临时性的。 3.债务日益攀升。从1982年到1998年,发展中国家债务增加了3倍,从5000亿增加到20000亿美元,债务国利息不堪重负。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债务利息占其出口额的40%。拉美有些国家情况更加严重,阿根廷经济就是因为日益攀升的债务走向凋敝的。 三、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理论误区 之所以导致发展中国家普遍遭遇与新自由主义背道而驰,其根源在于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理论的误区。 1.市场并非自足。新自由主义认为市场是自发的,存在着“看不见的手”的调控,因而无须政府插手。市场的确是在人们日常的互动过程中自发形成和自行“扩展”的,它无须人们有意识地设计或统一的中央计划就能达到协调,无需以成员间的共同利益作为前提就能运行。每个独立的参与者在追求各自独立利益的时候能够自觉地形成高效配置资源的手段。然而市场充分发挥作用有许多前提条件,而这些前提条件都不是市场能自动提供的。比如说,市场的有效运行需要以人们在商品价格和品质方面形成某种共识作为前提,需要不受那些与价格无关的外部因素的干扰,需要产品及其制造环境十分稳定。同时,市场的良好运行还涉及到许多非市场因素。国内市场尚且如此,更何况无序的国际市场。国际市场只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穷国在拆除贸易与投资壁垒的过程中更需要政府来调控市场。 2.股票市场并非万能。在通常情况下,股票价格上升了,工商企业可以从中获得部分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扩大经营,促进物质生产和商品流通,持股人也可以从中取出一部分用于消费,而消费的增加又可以反过来促进物质生产。但是,股票市场的动荡却会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就资本主义经济史而言,股票市场与金融投机活动是一对孪生子,相伴相随,而且股票市场越发展,投机活动也随之进一步发展。就华尔街的股票市场而言,现在它的持股人有几千万,然而股市价格的涨落基本上是操纵在为数不多的大炒股户手中,他们直接或间接地谋取暴利。也就是说,在华尔街股市兴风作浪的主要是金融垄断资本。他们的投机活动的猖獗必然破坏股票市场的正常运作,从而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加重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市场的无序。 3.资本剩余和市场调节并不协调。新自由主义坚持认为,创建自由市场,即解除国家加给市场的所有限制将最终造福于所有国家。然而,资本剩余的利用和市场的调节机制间并 没有那样清晰的关系。当出现持续的停滞趋势时,这一点会变得更加明显。在商品生产和服务方面的投资机会减少时,越来越多的资本剩余会投向大幅扩张的金融中。信息技术的发展,使金融市场愈益成为国际性的市场,资本在全球每一个角落寻求利润。这样就使停滞趋势和金融危机全球化了。此外,在资本主义体系结构中,所有地方都面临着生产能力大量闲置和堆积如山的债务问题,但新自由主义却束手无策。 4.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理论前提是比较优势理论,然而比较优势理论产生作用的一些前提却被忽视了。新自由主义十分推崇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认为即使一国在每个方面的生产率都低于另一国的情况下,自由贸易对贸易双方也都是有利的。但是,萨米尔·阿明和其他人却证明了这一理论并不正确,因为该理论实现有一个前提,即相对劣势产业部门的工人能顺利地向相对优势产业部门转移。对于穷国而言,如果相对劣势产业部门的工人不能顺利地向相对优势产业部门转移,那么自由贸易是十分危险的。菲律宾自加入WTO后一路攀升的失业大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5.国标贸易必然促进经济发展的论断值得怀疑。发展中国家以出口为导向发展工业,但忽视了国内市场服务。如果太多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去搞贸易自由化,其出口产品的价格就会在国际市场上下跌,这种自由化会造成自己打败自己的结果。东亚“四小龙”的成功主要是因为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并不鼓励贸易。但是即使贸易增加了,也不足以证明对经济增长有利。一些经济学家以计量经济数据来证明贸易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另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计量经济学应用在经济等其他重大而复杂的问题上从来不会有什么指导意义:要发现潜伏在表面现象背后的精确的经济联系并不是数据能说得清楚的。不同的变量或基期的选择完全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经济学家罗德里克带头攻击这种支持贸易的回归统计研究。作为贸易自由化坚强捍卫者的著名经济学家巴格瓦迪和斯里尼瓦森也同样严厉批评这种回归论断。[3] 正是由于以上的理论误区,导致了全球化背景下一系列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行为。 1.新自由主义认为越少干预的政府越好,而事实上发达国家的政府干预都加强了。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无论是美国或英国,都实行不挂牌的凯恩斯主义政策,加强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干预。国家为保护市场机制而加强在国家经济和世界经济中作用的趋势被称之为“向正统自由主义的妥协”或“向凯恩斯主义的妥协”。[4]发达国家在全球化中获得了巨大的超额利润,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到国力的限制或者受自由化思潮的影响,政府没有或者没有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在全球化中受的是更多的伤害。 2.市场改善意味着垄断受到控制,但与全球化论断相反的是,向世界市场开放会增加了垄断程度。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背景下各种垄断势力在不断加强,而市场本身无法解决与控制垄断问题。由于绝大多数垄断势力都是发达国家的商业企业,而发展中国家受到经济水平的限制,没有完善的避险机制和监管体制,无法避免发达国家的剥削,因此,全球化的结果是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在金融全球化中,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主导地位,他们存在产业结构和技术上的优势。发达国家政府直接参与支持金融资本的活动,把预算开支的20%或国内生产总值的3%-5%转移到持有国债的金融资本所有者手中,从而使金融资本成为永久性实际正利润的受益者。这一市场垄断了世界金融市场30%的金融资产。跨国公司是推行全球化的有力工具,它们是庞大的垄断组织,触角延伸到全球各个地区。但是目前世界上6万家跨国公司中80%属于发达国家。[5] 3.资本的重新配置并不合理。新自由主义者认为,资本充裕的经济发达地区的资本收益率要比资本匮乏的经济不发达地区低,因此,在开发的资本市场中,资本会从发达经济区流向不大发达的经济区,促进不发达地区的生产增长,最终赶上发达经济区。但是,由于美元和发达国家货币的强势地位,国际投资形成了有利于发达国家的格局。“从理论上讲富国在向贫国输出资本,但在目前的体系中,却是穷国向富国输出资本”[6]。“发展中国家虽然吸引了不少发达国家直接投资,但与民间或地方大量利用外资相对应的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发达国家政府债券的大量投资,中国就曾在这个意义上被国际金融市场称为资本净输出国”[7]。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极不合理,它迫使除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不断增加外汇储备。目前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共有2万亿美元的储备,这种外汇储备很大部分投资于美国的短期国债,从而刺激了美国的过度消费,繁荣了美国经济。 四、几点启示 1.从新自由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它之所以能在西方国家以外盛行和发展,是因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被西方国家的政府派上了新的用场。在某些西方大国和某些国际经济机构的策划和支持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向发展中国家强制推行,并形成一套所谓的市场取向型经济改革方案。这一方案的基本内容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宏观管理自由化,经济发展战略外向化”,其目的是要破坏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干预,扰乱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秩序。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应时刻警惕全面自由主义对本国经济改革和开放的危害,但同时又要看到,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正视这一发展趋势,否认或断然拒绝都不是解决之道,只会给国家经济造成更大的危害。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当务之急应是不断完善本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创造有利的条件,积极培植本国和本民族的创新能力和创新体制;培育本国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企业和品牌。 2.从新自由主义的历史渊源来看,资本主义的经济学说经历了一个长达几百年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一部西方经济学说史,实质上是国家干预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两种思潮争论、交锋、斗争的历史,而且发展到今天,两种思潮的政策主张具有相互融合的趋势。事实上两种思潮的政策主张,在西方经济的实践中也交替出现过。这说明每一个历史时期的西方经济学说,总是与当时的经济环境和经济条件相联系的,也总是对当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经济学说时,一定要与其历史环境相联系,既不能照搬照抄,也不能一概否定。特别要与我国现实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条件结合起来,科学地吸收其中合理的成分,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走自己的路子,创立自己的经济学说。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衡量自己的现实基础,趋利避害,制定一套符合本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战略。 3.发展中国家应该强化国家主权意识,用经济主权来保护本国的利益。多数发展中国家曾沦为殖民地,为了国家主权曾进行过不懈的斗争,深知国家主权对一国的重要性。虽然以货币主义作为思想基础的全球化理论声称,民族经济向世界的开放使得在发达经济区运作的机制向不太发达的经济区传播,并且使得世界财富在这两个区域均衡化,但是这些变化的积极后果主要发生在发达经济区,而全球化进程事实上扩大了发达经济区与不发达的经济区之间的差别。因此,发展中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放弃国家主权,相反应该强化国家主权意识,牢牢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否则,国家利益就得不到保证,国家就有可能被他国操纵甚至沦为经济殖民地。在同发达国家的经济交往中,为了防范经济全球化过程的弊端和风险,发展中国家必须制定用国家主权来保护本国利益的策略。[8] 4.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发展中国家的总体利益和统一认识。发达国家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规则中的优势地位具有自我维护和自我加强的特点。然而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相对弱小,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和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发展中国家必须发展区域—体化,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团结合作,发挥总体力量,才能对一些不合理的全球规则施加更大的影响,逐步建立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真正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关系浅析: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创新与国际法 摘要:20世纪以来的国际关系学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舞台,各种各样的“主义”与“理论”都在其上有着精彩纷呈的表演。但就对国际关系实践的影响力而言,自由主义、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无疑是表现最为突出的三股思潮。从本质上说,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本国际扩张的理论体系。虽然自由主义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对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重视,一直是自由主义阵营的一个基本共识。冷战结束以及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为自由主义提供了理论创新以及扩大对实践影响的机会,“软权力”理论以及“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提出及传播即为典型。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为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国际法学的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持,虽然其中存在的瑕疵我们也不容忽视。 [关键词]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软权力;自由主义国际法学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体系发展的一个阶段,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迄今为止,它又一直处在国际垄断资本的支配之下。从本质上说,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本国际扩张的理论。我们不拒绝参与经济全球化,但对其背后的新自由主义和垄断资本的国际扩张则须保持高度警惕。无论是在冷战结束前的紧张气氛下,还是冷战结束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始终都是自由主义规划世界秩序的蓝图中的重要一环。①为了更好理解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我们可以从考察20世纪80年代与新现实主义展开激烈的“新-新论战”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入手。 一、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传统视野下的国际法——以新自由主义的观点为例 20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构成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上的“第三次论战”,极大地推动了国际关系研究的进步。相对于新现实主义,无论是在分析层面,还是在理论与研究方法上,都决定了新自由主义的理论路径与国际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其也为国际法的发展与国际法学的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持。 (一)在分析层次上新自由主义对体系进程的关注与国际制度的地位 虽然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是一致的,即都是立足于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与国家为国际关系中重要角色的假设,但由于两者对国际体系的关注点不一而导致两个学派视角下的国际制度乃至国际法的功能与作用的反差。 新现实主义者所提出的结构主义模型包括三点,即“无政府秩序原则”、“忽略其他差异,功能基本一致的单位即国家”以及“国家之间权力分配”。在前面两点不变的情况下,“权力分配”成为决定国际体系结构的三个重要原则中唯一的可变因素。因此,新现实主义者的体系结构可被定义为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分配。而且,由于新现实主义者对于权力分配的基本思考在于“集中关注作用最大的国家”,所以,权力分配就是指大国之间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实力分配。[1](p16-17)而国际制度,包括作为核心部分的国际法,也就没有多少的存在空间以及用武之地了。与此相比,新自由主义者并没有否认这种结构模型,认为以大国间实力分配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结构是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不过,他们也认为,国际体系的特征并不仅仅如此。正如他们所指出的:新现实主义者所强调的权力分配当然是重要的,但仅仅强调结构是不够的,还需要由强调国际体系的其他特征加以补充。[1](p17) 立足于此,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新现实主义者将单位之间的互动即国际体系的进程归为单位属性而不加考虑是一个错误的做法,实际上,进程与结构一样,都是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这时,新自由主义强调的重心就从国际体系结构转移到国际体系进程,即影响包括国际体系中单位之间的互动方式和互动类型的“进程”的,主要包括“体系结构”和“国际制度”等两种体系因素。在这两种因素中,由于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相当缓慢的,要等主要国家之间的权力关系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之后才能够完成,因此新自由主义者就把国际体系结构假定为常数。一旦国际体系结构被假定为不变的常数,那国际制度就成为国际体系的最主要特征。[1](p17)至此,出于对体系特征的认识,从进程角度对新现实主义的批判中,理论化程度最高的新自由主义学派,提出了国际制度选择国家行为,即与“结构选择”针锋相对的“制度选择”理论。[2](p44)新自由主义者的基本问题是,在国际结构不变的情形下,国家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有时合作,有时冲突。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体系因素导致了这样的不同行为?亦即:是什么样的体系因素影响了国家的合作或冲突行为。对此,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是体系进程因素影响了国家的行为,而体系进程中最具意义的因素是国际制度。[2](p45) (二)在立论与研究方法上新自由主义的定位与国际法的关系 不仅仅是由于新自由主义关注国际体系进程而决定其理论特征是国际制度,而且在立论与研究方法上的独特视野,也决定其对于晚近国际立法,尤其是国际经济立法的勃兴的影响或解释,也将占据独特位置。 在立论上,一方面,新自由主义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假设,崇尚“放任自由”原则,即在国内社会中如果人们能够在自由竞争条件下充分地按照他们的偏好行事,那资源分配将最合理与最有效率,而且,这条法则不仅适用于国内社会,放到国际经济领域,也是行得通的。同时,基欧汉自认为其主张属于“成熟的自由主义”(sophisticated liberalism)或是“制度主义”(institutionalism),这种自由主义介于主张自由贸易将导致和平的“商业自由主义”(commercial liberalism)和强调国际制度或规则对各国关系的管理的“管制自由主义”(regulatory liberalism)之间,是对它们的综合与超越。另一方面,虽然新自由主义接受了新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即不仅承认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是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力,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的最重要的角色,也承认国际关系中物质力量占据决定性的地位,其基本思路仍然属于理性主义的范式。但是,与纯粹物质主义的新现实主义不同的是,新自由主义看到了国际制度的重要性,其对国际制度的强调无疑突破了物质权力这一现实主义的内核,不仅将制度、规范等属于社会范畴的非物质性内容引入国际关系理论体系之中,并且使其成为一种主要的理论概念与研究变量。[3](p4) 在研究方法上,新自由主义深受经济学领域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该学科中有关交易费用理论、国家理论、法和经济学研究等,都被新自由主义者广泛应用,从而打上了自由经济主义的许多烙印。具体地讲,新自由主义者在理论分析中大量运用了博弈论、系统分析、结构—功能分析等方法,对国际合作、国际制度的一般理论,包括其产生、发展以及维持的可能与方法等等作出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从而增强现象解释与结果预测的准确性,并提出避免合作失败与增强合作成功几率的一些策略或手段。这些,显然为国际立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谈判技巧,也为东西南北等国家走出谈判僵局提供了有价值的路径选择。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新自由主义的研究路径中,国际制度占据了核心地位,以国际制度为研究核心的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理论,也成为该学派成就最大的一块。当前,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理论与国际法的研究有着紧密融合的趋势,而新近对国际机制“法制化”的探讨使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实际上,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学者逐渐认识到,遵守国际规则的国家履行的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随着冷战的缓解乃至结束,另一种区别于物质权力的制度权力对于国家行为的影响日益增大。当然,在国际机制学者的研究带动下,国际法学者也很快意识到国际机制理论对于分析国际法问题,所能提供的巨大帮助,即前者为后者提供了一种有用的分析框架。如今,至少在一些领域,国际法学者正在遵循着国际机制的研究路径来分析一些国际法现象。[4](p79)当然,国际机制学者与国际法学者开始的这种跨学科合作,无论对于何方,都有更宽广的研究空间以及产生更丰富的研究成果的潜力。 二、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与国际法的发展——以“软权力”理论为中心 在冷战结束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各个领域的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国际机制“法制化”成为趋势之一,这些现象似乎验证着自由主义者的观点与预言。此时,以约瑟夫•奈为首的一些自由主义者及时提出了“软权力”理论,对包括国际经济领域的国际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表现在促进“国际软法”的发展方面。 在自由主义学说中,“软权力”一直是核心概念之一,但在冷战结束以前,由于时局的不适宜,这个核心概念并未能“理直气壮”地发扬光大。不过,冷战后国家之间经济发展之竞争,使得该学派力挺“软权力”理论的时机成熟。这时,约瑟夫•奈宣称,在冷战时期,东西方对抗的轴心是包括军事力量、核威慑等在内的硬权力,但随着两个超级大国全球军事对抗的消失,权力的定义不再强调传统上的军事力量和武力征服,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经济增长等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相比之下,地理、人口和原材料则变得越来越不重要。[5](p155)换句话说,国际政治性质的转变已使无形的权力即软权力变得更加重要,国家凝聚力、普世性文化和国际制度正在被赋予新的意义,权力正在变得更少转化性、更少强制性、更趋无形性,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都必须适应这种转变,必须学会运用包括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操作相互依赖,管理与影响国际制度,共享人类文化价值,推广民主、自由理念等在内的“软权力”资源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5](p171)简言之,在提倡“软权力”的学者看来,在已进入全球信息时代的今天,尽管硬权力和软权力都很重要,但软权力相比过去而言更加重要。[6](p25)立足于此,约瑟夫•奈结合这两种权力勾画出新世纪美国对外政策的战略思路:[7](p243) 约瑟夫•奈认为,美国的新战略不仅要确保美国的生存与发展——当然,这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也要考虑这种战略给美国之外的国家与人民所带来的适当利益,因为只有在满足“相互利益”的基础上,美国“霸权”的合法性才能够得到别的国家的尊重。鉴于此,美国必须继续承担为世界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重任。当然,公共物品的提供并不是无选择性的,必须是极其重要以及美国的实力所能够承担的。按照此标准,约瑟夫•奈认为,美国应当优先考虑那些有关国际体系的问题。具体包括:一方面,19世纪下半叶占有主导优势的英国所关注的三件公共物品,包括“维持欧洲主要国家之间的均势”、“促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对国际公共领域的开放的维护”等,都适合于美国当前的情势:第一,维持地区均势和尊重各国领土完整,是美国必须提供的一项公共物品。第二,推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不仅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增长,同时也有利于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而要维护一个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美国既要抵制住国内保护主义的影响,也要支持世贸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经合组织(oecd)等国际经济组织的运作。第三,美国在保持诸如海洋等国际公共领域对所有人开放上存有利益。另一方面,今天的国际公共领域包括了一系列新问题,如全球气候变化、濒危物种的保护以及外层空间和虚拟网络空间的使用等,这些问题都关系到包括美国人民在内的全人类的命运。因此,在当今世界,全球公共物品也有新的变化,美国必须对此做出反应,包括:第一,美国应该促进世界各国在贸易和环境、防止武器扩散、打击恐怖主义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机制的发展,以更好地组织这些领域的国际行动。第二,美国还应该把国际发展放到更优先的位置,它也是一件重要的全球公共物品。第三,充当调解人是作为处于主导地位的强国的美国可以提供的另一项重要的公共物品。至此,约瑟夫•奈总结到,对美国而言,一个基于全球公共物品提供的大战略应该包括如下内容:(1)维持重要地区的力量均衡;(2)促进开放的国际经济;(3)保护国际公共领域;(4)维持国际规制与机制;(5)援助经济发展;(6)充当联盟召集人和争端调解人。 无疑,约瑟夫•奈依据“软权力”理论所提出的美国冷战后对外战略,不仅有对美国一些传统外交战略的肯定,如二战后致力推进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也有对某些方面美国不当的外交政策的鞭策,如在全球气候变暖等的全球公共问题上美国至今没有起到领导作用。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它对冷战结束后以及新世纪里美国的外交战略提出了一个整体规划。从冷战后美国对外政策的实践看,这个立足“软权力”理论的外交战略思想的及时提出,正是响应了冷战后美国以“硬权力”与“软权力”相配合的世界新秩序战略。虽然美国冷战后的战略实践并不是与约瑟夫•奈勾画的战略构想完全吻合,甚至有些方面是相违背的,但人们仍然可以看出其对“软权力”的重视。按照这个战略设计,包括维持wto等普遍性国际组织以及国际法律制度、推进全球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维持重要地区的力量平衡,甚至包括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等方面均成为战略目标,这无疑在理论上极大地提升了国际组织与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毕竟至今全球主要国际组织以及国际法律制度的维护与发展仍然和美国的对外战略息息相关。 总之,“软权力”理论旨在向世界展示与推销美国民主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而美国要达到此目标,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推动以“自由化”作为理念的主要国际组织的运作以及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当然,这早已运用到美国的对外关系实践之中。且不说西方价值观在联合国、wto、imf、世界银行(wb)、oecd等国际组织运作中的主导性,也不说这种价值观在国际政治领域、人权以及社会领域的国际立法中的影响,即使是以效益为中心的国际经济立法也如此。不仅是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双边航空自由化协定以及双边税收合作协议中“美国范本”的横行,甚至是在区域与多边规则的制定中,诸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欧洲能源宪章条约》(ect),甚至是wto等国际组织或条约的许多规则,无不带上美国国内规则的影子。而按照托依布纳有关“法律全球化是在公民社会的各个部门创建了大量无中心的、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立法过程”的界定,[8](pxiii)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的主导地位,通过私营公司创制出的全球化法律就颇自然地采取全球商法美国化形式”[9](p39)。实际上,“美国商业法已变成一种全球化的普通法,明示地或默示地被吸收在各国的契约之中,并正开始被吸收到其他许多国家的判例法,甚至是制定法中”[9](p39)。无疑,以上种种现象正是美国“软权力”对国际立法以及各国国内立法的影响输出的鲜明写照。 在这里,我们可以预测到的是:为达到推销西方自由市场机制、民主理念、人权意识、文化价值观等的目的,冷战后新自由主义者提出的“软权力”理论已经并且将继续影响“自由主义”为主导的主要国际组织的运作以及国际法的发展方向与内容。 三、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理论向国际法学的扩张——以“自由主义国际法学”为中心 冷战结束、全球化迅猛发展以来,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不仅仅体现在“软权力”理论的提出,也在于其向国际法学的直接扩张,表现在由美国国际法学会前任会长安妮—玛丽•斯劳特(anne-marie slaughter)教授所倡导的“自由主义国际法学”(liber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law)的崛起。事实上,无论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分析起点,还是其理论假设,乃至分析方法及研究路径,无一不是从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引申而来的。对国际法学而言,将自由主义的理论路径引入国际法的研究,为国际法学开辟了一条“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这对于长期以来依赖“自上而下”的国际法传统研究路径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也为当代“跨国法”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分析框架。 长期以来,国际法学的主流理论沿袭了“自上而下”或“由外至内”的分析路径,对国内因素的研究呈现出忽视的状态。对此,斯劳特指出:“国际法学的主流理论所提供的解释国家行为的基本模式,很不幸地存有一个‘黑箱’(black box)或者‘撞球’(billiard ball)缺陷。在这些基本模式中,国家被认为在结构与功能上是无区别的个体,而且国际社会与国内体制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10](p226)显然,这种研究模式的弊端在于许多重要的、必须考虑的因素都被排除出去,从而导致最后得出的研究结果的准确性令人怀疑,这些重要因素包括:个人、公司、ngos、政治和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观念、利益、身份以及相互依赖等等。[10](p227)为了尽快打开这个“黑箱”,斯劳特拟定了一个新的“自由主义议程”(liberal agenda)的研究规划。[11](p185)在这个研究规划中,斯劳特首先提出了三个最基础的假设:第一,国际政治中最基本的角色是国内社会的成员,包括追逐个体利益以及利益相冲突的个人与公司、私人社团;第二,所有的政府只是代表国内社会的部分利益,即在国家政策中得到反映的利益;第三,最终导致国际层面的合作与冲突的国家行为反映的是国家偏好的性质与构成。[12](p228)立足于以上假设,斯劳特认为,“自由主义国际法学”需要探讨的首要因素不是在国际层面,而应该集中在国内或跨国层面。要准确分析国家行为,除对国家角色与权力因素做出分析外,还必须对国家和国内与跨国社会(domestic and transnational society)之间的关系作出“进程”分析。体系层次的分析是把国家看成单一或相似的结构与功能,导致对“国家如何行动”的观察存有“黑箱”。而通过这种“进程”分析,主权的“黑箱”变得透明,进而能够看到国内政府是如何以及多大程度上代表活跃在国内与跨国社会上的个体或集团的利益而展开国际层面的活动。[12](p207) 立足于以上假设以及设定的研究任务,“自由主义国际法学”侧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一,国际法的概念和活跃在国际体系中的不同法律主体是如何对国际秩序作出贡献的;第二,处于规则外围和边缘的国际公法的功能定位;第三,怎样使得国际制度效率最大化等。② (一)规制国际秩序规则的渊源以及它们的互动 传统上,被认为对国际秩序作出独特贡献的国际公法被定义为“国家之间”的法律;国际社会是一个由国家组成的社会;国际公法的功能在于实现这个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对于调节国际关系,尤其是和平与稳定方面,国际公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国际秩序是被从上而下创设的。与此相反,秉承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以个体为分析起点及国际秩序是自下而上创设的理论假设,斯劳特认为,国际法的主体应该被设定为尽可能广泛,包括直接和间接影响国际秩序的各种行为体。换句话说,不仅应包括传统的行为主体即国家,更应包括个人、公司、利益集团、ngos、国际机构等非国家行为体。而且,当代国际秩序的维护不仅仅意味着和平与稳定,也包括社会正义和政治正义。 一旦认定国际秩序是“自下而上”被创造的,就意味着许多以前被忽视的但对国际秩序发挥了实际效用的各种实体规则、规范、概念以及程序必须被重视。自由主义理论的分析路径将它们带到了规则的中心,并且提供了一种彼此联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即自由主义理论的贡献不仅仅是将这些不同种类和不同层次的法律放在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中,而且使这些法律在国际秩序中的优先地位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国家行为是个体或群体博弈选择后的表现,那么创建国际秩序的关键就在于规制这些博弈选择以及调整个体或群体的行为的具体规则。在这种意义上,将责任强加给国家的传统国际条约和个体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联系,倒是个体之间互动规则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斯劳特认为,对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分析的先后次序应该翻转,即从传统的以国际条约为分析起点转为将个体之间互动规则的分析作为起点,才符合国际法的“真实”面貌。在这里,自由主义国际法学探寻了个体与国家之间相互作用的结合之处,在这里有三个层次的法律,或者至少三种立法,反映了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互动:第一,国内社会以及跨国社会中的个体和群体制定的自律规则。第二,政府制定管理国内和跨国社会中个体和群体的活动的规则。政府之间还可能在一些共同事务上相互协商制定规则协调它们的管理活动。第三,国家制定调节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以上被高度概括的三个层次的法律,是可以重新解释国家与个体之间的互动的三种经常性与标准化模式的。而个体之间的互动,要么直接通过国家机构进行,要么在国家机构的影响下进行,要么通过国家机构与国外的个体之间实现互动。 总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不仅提出了一种与传统不同的、自下而上的国际秩序,它所关注的相关主体和活动层面都发生了改变,并对产生不同规则的实体之间的互动与影响进行了重新排列。每一个全球性问题都有着国内根源,而直接规制个体和群体的法律更可能触及问题的根源,它们对于国际秩序产生了最直接的影响。除非国家将某些权力让渡给超国家的实体,否则这些法律规则的影响力比国际公法更大。作为一种值得考虑的选择方案,国际公法和国际制度可以明确地以个人和群体的行为或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属性作为今后的发展方向之一。 (二)国际公法的功能 在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对塑造国际秩序的法律规制的分类里,传统的国际公法被归于第三等级。虽然已是最后等级,但其毕竟还是在塑造国际秩序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我们有探讨其功能的必要性。一般来讲,国际公法的传统功能是致力于对关联交叉的“集体行动之困境”的调和,或者规制各国共存之需要。但是,从自由主义者的视角看,许多看起来非常“国际化”的问题都有其国内根源。包括战争、环境恶化、保护主义等,都源于个体和群体中优先利益的错误选择或者代表某种优先利益的政府行为被扭曲等。简单地讲,全球法律规则与国内法律规则紧密相连,前者依赖于后者。因此,按照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观点,国际公法的基本功能不仅仅在于创设一些国际性组织来实现单个个体国家无法达到的目标,更在于影响和改善国内相关机构的职能。这种功能在国际社会生活中逐渐明朗,但至今仍然被认为是特例性质的、有疑问的以及边缘性的。 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应优先对这种问题展开分析,并将此功能视为国际公法的核心功能来对待。以下领域或命题是国际公法发挥这种功能的典型表现:第一,人权法。在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视野下,人权法是国际法的核心。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中,人权法至少是一种可以确保最低限度的个体权利或利益不受侵害的机制。第二,人道主义干涉。当许多国际法学者与政策制定者仍然以“不干涉内政”的教条反对人道主义干涉时,自由主义理论却认为,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来自人权法的天然属性。当然,这种行动必须是极端谨慎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自由主义学说只是支持非常有限的人道主义干涉。第三,补充作用。国际法的补充作用的前提不仅需要国际社会在审判方面有足够的能力,而且是在国内法庭确实不能或者不愿意起诉的情况下。遵守这种前提才合乎自由主义之理念,即国际法或国际机构是用来影响和提高国内机构的机能,最终目的是通过监管,或者竞争,让国内法与国内机构自身能够实现这些功能,国际责任在本质上毕竟还是需要通过国内行动来实现。第四,从国际管辖权到普遍性管辖权的转化。将传统的国家责任向个人责任的扩展,相应的国际刑法的管辖也从适用于国家扩展到同时适用于个人,即实现从国际管辖权到普遍性管辖权的转化。第五,显现国家责任。国家必须承担将它们的国际责任在国内执行的义务,这种转化让国家脱离了与别的国家面对面的独立责任。第六,构建遵守能力。当前出现的“新主权”并不是以前被遗弃的权利,而是国家参与数量及能力日益增长的国际机制和制度网络的权利。然而,对于许多国家来说,遵守由这些机制或制度加于它们的责任,就必须提高它们国内遵守的能力,包括教育和规制它们的公民的能力。因此,构建遵守能力必须被渗透进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相对属性。 (三)提高国际制度的效率 怎样使国际制度效率最大化呢?将国际制度深嵌进国内与跨国社会以及迎合人们对之影响国内制度的期许是合理方式之一。斯劳特认为,国际制度必须融入并正在融入国内社会,最好的例子是日渐增多的国际法庭。有较大影响的国际机构往往是那些个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机构,如欧洲人权法院。同样,wto争端解决机制中,ngos也能够对涉案国家或争议问题施加压力。如果允许个体进入诉讼程序,那相关的国际法庭在国内和跨国社会中都会获得更多的支持。当然,国际制度的能量将取决于其成员国家的组成,或者授予其权限时国际关系的状况。 四、全球化背景下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创新所折射的学术意义 自冷战结束、全球化迅猛发展以来,国际合作广泛开展,国际制度的作用重新被人们重视,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以及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日益活跃,这似乎印证了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立场与观点,尤其是反映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态度方面。同时,国际关系学理发展史本身也似乎验证了自由主义有关国际法的看法的合理性,即自古典现实主义将国际法的作用与地位贬到最低点之后,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以及国际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呈现出逐渐提高之趋势。至当前,国际关系理论的不同范式之间对于国际法的态度或立场已呈现出某种趋同的态势。例如,现实主义范式中以新古典现实主义理论为代表的一种发展趋势是在对待国际法以及国际组织的问题方面与自由主义日益趋同;同时,经过自由主义者对观念的研究以及温特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的努力,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之间对待国际法的态度也呈现出趋同的态势。虽然这种趋同只是一种努力方向或态势,但这毕竟证明了不同范式之间在国际法的作用与地位的问题上,正努力寻找一种“最小的共识”。 而且,自由主义学者巧妙地利用全球化这一对其有利的学术与实践环境,无论是“软权力”理论的及时提出,还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出现,都是自由主义理论繁荣与扩张,进一步强化其学术影响与地位的明证。对于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这种发展趋势,也有学者提出了质疑。无论是“软权力”理论,还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在理论分析方面确实还有许多亟须解决或完善之处。以后者为例:一方面,自由主义理论应用于国际法研究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是该理论的研究视角定位于自由民主国家所引发的。③虽然国际法学者可能看到自由民主国家对国际法的具体承诺,可以作为国际法得到遵守的一种解释,但问题是这并不能类推至国际法对所有国家都能够施加的约束,这种约束真正施加时是不管这些国家的政治导向为何的。对于国际法学者来讲,国际法是国际社会中的普遍性法律规范,他们的任务不仅是必须揭示自由民主国家如何遵守国际法,也必须解释非自由民主国家对国际法的遵守问题。如果过分强调自由民主制度和非自由民主制度之间的区别,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两个不良倾向:其一是对非自由民主国家之间、自由民主国家与非自由民主国家之间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太过悲观;其二是对自由民主国家之间的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太过乐观。另一方面,斯劳特将欧盟法作为自由主义式的国际法律制度的典型例证的做法也存在着问题。对斯劳特来说,欧盟法成功的关键是欧盟成员国的法院能把欧盟法当作超国家法而接受与解释。然而,对于国际法学者来说,欧盟法并非典型或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确切地说,欧盟是依赖于一个国际条约而建构的国际组织,欧盟法却是自从1957年《罗马条约》签订后逐渐发展而来的,依赖于该条约构建的国际组织所创造的一系列法律。因为欧盟法直接对成员国产生效力并且在很多案例中直接适用于成员国国内的民众,因此其符合自由主义理论所提倡的跨国法。然而,如果把它看成是国际法进一步发展的“范例”或方向无疑是具有误导性的,[4](p80)到目前为止其仍然只是国际法中的一种特例。此外,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许多假设仍然经不住太多的推敲。例如,对于自由主义国际法学有关有效的国际规则的前景期望,不能再仅寄予传统的仅仅实行“水平形式执行”的国际条约,而是必须寄予跨政府规则网络(像巴塞尔委员会)或者由自由民主国家发起的“垂直形式执行”的国际条约或组织(像欧洲人权大会)的假设并不牢靠。虽然晚近跨国社会规则急剧膨胀,但传统的实行水平形式执行的条约法也得到迅速发展乃至深化,至今我们还很难推断出跨国规则的效力是否已经超过传统的条约法规则。[13](p252)事实上,鉴于以上缺陷的存在,在西方国际法学界,跨国法的研究至今仍然被排斥在主流之外。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自由主义国际法学”希望把自己发展成一个对国际法更具有解释力,从而达到更接近国际法的“真实”的理论,其还有一个不断完善与成熟的过程。同样,“软权力”理论的倡导者也面临这一问题。包括“软权力”与“硬权力”的区别所在,两者的关系如何,外交实践中两者的比重或均衡,两者的矛盾或冲突的恰当解决在内的诸多重大问题,倡导者都必须有一个更加深入的思考,否则其理论本身的自圆其说以及进一步深化,将面临很多的困难。当然,“瑕不掩瑜”,无论是“软权力”理论,还是“自由主义国际法学”,都为国际关系理论的繁荣以及国际法研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期待的是,“软权力”理论与“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出现,既是对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法学发展的一种契机,也是一种挑战。 放眼到当前的国际关系学,我们可以看到,冷战结束后至今又是一个国际关系理论繁荣的时代。“最大现实主义”、“最小现实主义”、“地缘经济学”、“软权力理论”、“世界秩序理论”、“全球化理论”、“民主和平论”、“文明冲突论”、“历史终结论”、“女性主义”、“第三条道路”、“新主权理论”、“新帝国论”等理论,不仅对冷战后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或前景作出了各自的分析与预测,也对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作出了自身的定位。对此,我们始终认为:“多元化”的世界总是比“单一”的世界更为精彩以及更有生命力。每一种理论对待国际法以及国际组织的观点分歧,对于国际法进行更为全面的认识是有裨益的,它们都为人们提供了从某一个侧面看待国际法的方法与机会。也许随着现实世界的发展,人们最终会检验出哪一种观点或看法更符合实际,但从学理上讲它们都具有某种价值意义。 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关系浅析:浅谈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范式 一、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最明显的特征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最深刻而持久的动向。对经济全球化的定义众多,它主要指涉“货物、资本、生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跨国流动加速发展的条件下,全球市场经济进一步形成,国家和其他政治力量出现整合和重组,各国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大大加强。”经济全球化加速了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世界经济通过贸易、资本和技术的全球运动日益相互依赖,其本质是世界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的产生与深化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基础之上。资本的积累和对利润无止境地追求,要求资本突破地域限制。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对此,马克思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描绘了资本在全世界开疆扩土的图景。“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的一百多年后,在资本的驱动下世界市场真正形成。南于19世纪末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完成工业化,国内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在不断积累,终于酿成矛盾的外溢,列强加剧对世界殖民地的争夺,触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列强间的大规模战争重创了资本主义经济,并加剧了资本主义内部矛盾,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各国为应付国内危机,以邻为壑的政策使得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重心由欧洲转向美国,而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二战后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占据另一极。为了恢复和壮大资本主义体系的生命力,与苏联在全世界展开争霸竞赛,头号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与前资本主义霸主英国达成妥协,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该体系汲取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安排的教训,形成了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三大国际经济组织为核心的国际经济秩序。资本主义经济在战争的废墟上迅速恢复起来,并经历了持久的繁荣,这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战后“黄金时期”。以美国主导的资本主义主义国际经济制度重启了经济一体化进程,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趋势。 经济全球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战后新一轮科技革命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产业间和产业内部分工不断深化,产业升级为国家间、区域间产业转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些无一不加速经济全球化。有分析将全球化的动力总结为科技革命的推动,自由市场的扩张和市场理念的普及。但究其根本,是资本的扩张本性,它对剩余价值的追求驱使资本在全球奔走。到20世纪70年代晚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经历战后持久繁荣后,资本积累在国内的盈利空间极其有限,国内市场无法满足庞大的资本盈利要求,垄断资本尤其是金融垄断资本已蓄势待发。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的一种发展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企业借助商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机制,通过资本在世界市场上运动以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全球配置。这无疑可以促进产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流动,大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经济全球化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还可以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全球传播,为不发达地区提供发展机遇。 然而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全球化的另一张面孔,它是一把双刃剑,如若不洞悉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对经济全球化无条件地拥抱可能弊大于利。从经济全球化的重新驱动到加速发展,都可以看到国际垄断资本的核心角色。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固然是资本逐利、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但是对国际垄断资本而言,它们从来不满足于坐等盈利机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经济意识形态从来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而在国际垄断资本不断壮大的同时,新自由主义终于问鼎主流经济学宝座。可以说新自由主义是为国际垄断资本服务的最好的催化剂。 二、新自由主义的兴盛之路 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经济理论和学术思想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末期,经过40余年的锤炼和沉浮,到了20世纪70年代才逐步取得了西方经济学的主流范式,并最终主导英美国家的经济意识形态。 新自由主义在产生之初,是一种经济学理论和思想。从早期的米塞斯坚定地反社会主义到新自由主义的中坚力量哈耶克成立“朝圣山学社”、从弗里德曼货币主义的形成及其后卢卡斯的“理性预期革命”,他们都是作为经济理论和经济思想存世。新自由主义产生时是为了坚守古典自由主义经济传统,它以彻底的反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反积极的政府干预,主张保护私有财产和自由的市场经济为鲜明的理论特色。关于新自由主义,乔姆斯基认为:“它是在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新的理论体系。古典自由主义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他们相信市场上的自由竞争可以自动调节经济,在以资本牟利的市场中每个人会受“看不见的手”的指引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会有效地促进社会的总体利益。古典自由主义兴起于18世纪下半叶,鼎盛于19世纪。它是对重商主义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反叛,主张经济的自由放任,反对国家对经济尤其是国际贸易的干预。在古典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之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潜力在英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释放,也成就了英国19世纪的帝国霸业。然而古典自由主义并非万能的,它不能解决社会收入不公和贫富差距加大的问题,而后起的工业国家对英国霸业的挑战加剧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竞争。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的西方世界面临长期萧条和宏观经济不稳的经济难题,以“凯恩斯革命”为标志,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无法再坚守其自由至上的信条,政府纷纷出手干预经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导地位终结。 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的“滞涨”危机使得凯恩斯式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失效,“政府失灵”成为新自由主义批判的靶子。新自由主义以“凯恩斯革命的反革命”为口号,试图恢复古典自由主义的荣光。它反对政府财政政策调节宏观经济总需求,调节经济周期波动;主张放松市场管制,给予企业最小的干预,自由经营,特别是消除政府对垄断企业的规制;反对高福利和大规模的社会福利开支,主张国有企业和公共服务的私有化以提高企业的效率。因此,新自由主义常常被简化为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新自由主义者无一不是市场原教旨主义主义,他们竭力反对政府干预经济运行,主张保护私有财产、自由经营、自由贸易,并将它们作为最高的经济目标。 随着撒切尔夫人“别无选择”口号响彻全球和里根政府的执政,新自由主义在资本主义世界最信奉自由放任的两大资本主义国家取得了官方经济意识形态地位。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理论的政策主张在英美得以实施,并开始了全球扩张历程,其实践的主要标志是“华盛顿共识”的形成和推广。华盛顿共识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主持召开的关于拉美经济调整和改革研讨会上达成的共识,它主要包括十大政策工具,核心内容包括紧缩财政、减少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的大规模私有化,实施贸易、投资、金融自由化等,它们皆是“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具体体现。作为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前所长的威廉姆逊声称,这十大工具不仅适用于拉美国家的经济改革和调整,而且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药方,由此新自由主义开始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经济组织向全球不遗余力地扩展。 三、对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批判 新自由主义兴盛之时正是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跨国公司和金融垄断资本大肆扩张的时期。经历了长久繁荣的战后资本主义经济积累了庞大的财富,而战后新科技革命为资本扩张提供了优越的技术基础。而此时美国国内对垄断行业的种种规制让庞大的垄断资本在国内束手束脚,阻碍了垄断行业的发展。而对于渴望发展经济,尤其是缺乏资本与技术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过剩的正是他们所需,因而经济全球化浪潮为资本在全球的扩张提供了最佳机遇,这些垄断资本自然乐意打着“自由”的旗号向全球扩张。此时经营自由、贸易自由成为了垄断企业的“自由”,而政府成为需要被规制的对象。新自由主义以自由为旗帜,以效率为利剑,以推进世界自由贸易与投资为己任,为经济全球化加足了“燃料”,有力地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因此可以说战后的经济全球化是新自由主义式的全球化。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的特征之一是跨国公司成为世界经济最重要的非国家行为体。西方跨国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掌握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力,处于全球产业分工体系的顶端。而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却处于世界经济结构的末端,亟需发达国家的资金与技术,如此双方形成强烈的互补性。在《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一文中大卫・科兹指出,全球化所表现的跨国经济活动的增强,使各国大公司一方面竞争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又可以较自由地摆脱国内限制。由于全球竞争的加剧和国内限制的减弱,战后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再次逆转,劳动对于资本的依附加重,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的空间增大。跨国公司自然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力军,它们跨越民族国家的边界,在能获取最大利润的地方扎根,生产、贸易和资本流动最大限度的自由化才符合其根本利益,它们无疑是新自由主义的坚定信奉者和先锋实践者。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的另一大特征是经济日益金融化。一方面,战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国际金融体系进入利率、汇率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时代;另一方面,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致使石油价格在1973-1976年上涨4倍,石油出口国积聚了大量的资金,它们在欧洲市场寻找到出路,促成了欧洲资本市场的繁荣。世界经济在金融化道路上一路狂飙与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是十分契合的。正如大卫・哈维写道:“新自由主义就是将一切都金融化。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和金融系统的完整性就成为新自由主义国家关心的根本议题。”经济金融化加速了资本在全球的流动,促进了世界贸易与投资,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金融的全球化与自由化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国际投机经济,这些投机资本并不以实体经济为本,而是游走于各个资本市场以谋取高额利润,造成了经济的过度虚拟化,是促成国际金融危机的祸源。 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代表哈耶克的经济学思想是建立在“自发扩展秩序”理论基础上的,他主张彻底的经济自由,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自发扩展秩序”,他主张彻底的私有制,唯有私有制才能保证个人的经济自由甚至于政治自由。对于全球化的发展也基于上述思想,新自由主义将其看作是自由市场制度的自发产物,它的显著特点是“超地域性”,资本本性要求不断打破国家间的界限,实现社会空间组织方式的重组。 经济全球化并非如新自由主义的赞歌那般完美,“事实上,全球化是一种非常不均衡的过程,倾向于再生产出新的和既有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等级。”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资本的过度积累,资本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致使资本缺乏盈利机会。依据大卫・哈维关于资本的空间理论,通过地理扩张和空间重组可以解决资本盈利问题,而剥夺性积累就是锋刃。在新自由主义时代,将公共资产、公共权利私有化,资本积累的金融化,国家对财产和收入的再分配等等构成了剥夺性积累的主要途径,其结果是使财产和收入从社会大众手里转移至上层大资产阶级,从全球落后国家转移至少数发达国家。这种对新自由主义式的经济全球化所造成的全球经济等级化、不均衡化的批判是深刻的。前所未有的经济全球化必然塑造起新的世界经济秩序,问题是这个新的世界经济秩序依据什么原则建立起来。“马克思园地协会”主席科恩・塞阿一针见血地指出,新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全球化意识形态的理论表现。在这个全球竞争秩序之中,必然有规则的制定者和规则的遵守者,以及对违规者的惩罚规则。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尽管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与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它以全人类利益的代表者身份许诺的共同繁荣却终难实现。归根结底,新自由主义在全球的扩张,是国际垄断资本尤其是国际金融垄断资本的利益在全球扩张的理论和意识形态表现。 作为资本主义经济领头羊的美国以新自由主义为武器实行“没有帝国的帝国主义”,建立起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新秩序和资本的世界积累制度。斯蒂格利茨在《全球化及其不满》一书中例证了在新自由主义指导下大量资本涌入新兴市场而后撤离,导致该国货币贬值,造成金融市场的崩溃。它们包括1995年墨西哥危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危机、2001年土耳其以及2002年阿根廷危机。而危机之后的拯救则使本国经济雪上加霜,在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借贷国融资有严苛的条件,这就是以财政紧缩为核心的一揽子稳定方案,这些“结构性调整”使得危机国家经济加重了衰退,贫富差距加大,加剧了社会的动荡。然而,伤人终将伤己。由2007年的次贷危机酿成的金融风暴在资本主义的大本营美国爆发并迅速波及全球,数家金融巨头纷纷向美国政府求援救市,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自由和反政府干预被置于九霄云外,新自由主义的神话不攻自破。 四、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另一种可能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终结了新自由主义的神话,但经济全球化的总趋势并没有改变。世界经济进入危机后“常态”,经济复苏的步履艰难,摆在世人面前的是危机后的世界经济应该建立怎样的运行秩序,抛却了新自由主义式的另一种全球化是否可能? 中国发展的实践表明,超越美国主导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是可能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同策,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中国30多年的发展不仅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深厚的物质基础,也为世界贡献了落后国家实现经济腾飞、国家稳定、社会繁荣的“发展智慧”,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出现了繁复的阐释和解读。笔者主张通过分析中国对经济全球化的认知、主张及其实践,探究一种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可能性。在对外开放,融入世界经济的几十年中,中国始终站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主张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旧有的世界经济秩序已是千疮百孔,重构世界经济秩序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议题,其中探索超越新自由主义范式,建立起公正合理、普惠共享的经济全球化应是重构世界经济新秩序的核心内容。 (一)独立自主、创新进取――经济全球化的参与基础 面对世界经济最显著而深刻的发展趋势,中国对经济全球化坚持了独立的认知态度和行为范式,而非盲从新自由主义倡导了经济全球化模式。有学者总结,“美国过去的成功是因为它并没有在本国实施新自由主义,而是使其他国家实施新自由主义,从而导致它们的自杀。”中国不仅避免了“自杀”的命运,反而脱颖而出,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角度看,也是因为中国没有实施新自由主义,反而坚持了“被自由主义所竭力诟病的所谓的中国经济体制的‘落后性’,如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强有力的政府调控以及对资本自由化的有效控制等。”这些因素是中国成功的重要源泉,也是中国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现中国经济平稳、持久发展的有力保障。 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家利益的界定也随之变化,不管是利益边界还是利益内涵都会与前全球化时代大为相同。经济全球化表现为经济活动的跨国化,主权国家的地位及其民族国家利益界定受到全球化的各种因素制约。这种制约主要表现为,一是民族国家让出部分经济主权给超国家组织机构,二是经济全球化影响一国国内经济结构和经济治理。以国家汇率政策为例,一国的金融货币政策通常寻求三大目标:独立的货币政策;维持本币汇率的稳定以及资本的自由流动。在美元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时代,蒙代尔指出,多数国家或经济体面临着“三难选择”,因为这三个目标逻辑上和操作上互相矛盾。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只能在固定汇率制、浮动汇率制以及资本管制这三种汇率制度中选择其中的一种。可见对民族国家而言,首要的问题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保持国家政策的独立自主,维护国家利益,否则就会失去其独立性,沦为主导国家的经济附庸甚至政治附庸。 保持国家的独立自主并非拒绝经济全球化,更非关起门来发展。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在保持独立自主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为重要的发展动力,实现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库珀・雷默在2004年提出“北京共识”,其内涵主要包括主动创新和试验、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边界,积累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与华盛顿共识相比,“北京共识”的灵魂核心在独立与创新,而非某个政策主张的不同。在国家发展战略上,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发展模式,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最终只会成为教条。只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改革与开放,以创新制度与技术为发展动力,实现自主式发展。主权国家仍旧是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最重要的行为主体,一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时需坚持独立自主原则,捍卫国家利益,唯有此才有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深厚动力。 (二)普惠共享、可持续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目标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当今经济全球化推进世界经济增长,促进国际间贸易与分工,深化参与国家的对外开放,有力地提高了世界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在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全球化格局中,各国受益是严重不均衡,在经济全球化体系中存在分明的等级化特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拥有经济、政治、科技的绝对优势,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核心区域,掌控了价值链的分配权。这就造成了经济全球化体系的一端是发达国家的垄断和支配,另一端是发展中国家的从属和依附。这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宗旨相违背,也会严重损害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主张可持续发展的、共赢的经济全球化才符合各参与国家的长远利益。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真正联为一体,大家同住“地球村”。各个参与主体以平等、尊重为前提,彼此和平共存,以非零和思维实现普惠共享、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长远目标。 (三)要素自由全面流动,全球经济平衡发展――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动力 当今的经济全球化以生产要素的国际分工为基础,经济全球化突出表现为“一系列导致要素、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以及服务产品市场的经活动,跨越地理界限形成统一整体,并使跨国界价值链在国际循环中地位不断上升的过程”。因此,实现资本、贸易、技术和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跨国自由流动是经济全球化的根基,也是其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旨所在。然而,以“三化”著称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并未做到这一点,开放市场方面,发达国家使用双重标准,对发展中国家常常以非关税壁垒等形式保护国内市场,片面强调贸易的自由化特别资本和金融的自由化,但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流动却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因此,实现全球经济要素自由而全面的流动仍旧是经济全球化的努力方向。 全球经济平衡发展是实现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经济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全球经济的结构性失衡是一个逐渐积累的结果,这突出表现在世界经济过度金融化导致的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失衡以及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失衡。美国作为国际金融自由化的主导者,以美元霸权为支撑,形成借贷消费的巨型债务经济,最终引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在金融危机之后的2009年,美国的对外资产和负债分别是18.4万亿和21.1万亿美元。资产是GDP的1.3倍,负债是GDP的1.5倍,但对外负债净值占GDP的19.4%。可见,金融一体化进程过度超前于经济一体化进程,会加大经济全球化的运行风险,因此国际社会需加强对国际金融的监管,使之适应于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经济一体化速度,防范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扰乱经济全球化进程。 经济全球化失衡的另一问题是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失衡。国际分工主流形态从早期的产业间分工发展到产业内分工、产品内分工,生产要素的国际分工成为国际分工的核心,产品的各增值环节决定了其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掌握了核心技术、拥有创新理念和品牌价值,掌控营销渠道的大型跨国公司在全球价值链中具有主导地位,这些大型跨国公司母国主要是发达国家,它们在全球的经济布局造成了”服务一制造”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的失衡。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开始艰难的全球经济再平衡,发达国家开始重启制造业,相反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面临产业结构升级,提升自身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的问题。 总之,实现要素全面自由流动,争取全球经济平衡发展,才能夯实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根基,最大限度地促进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驱动世界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普惠共享的经济全球化奠定坚实基础。 (四)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经济全球化运行的制度保障 经济全球化使得经济活动超越一国边界成为跨国甚至跨区域活动,由此造成了诸多的全球问题,“这突出表现在国家间在不同领域和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日益增多的,共同的,普遍的利益,包含着共同受益或共同受害的因素。国际合作、国际机制、国际制度甚至国际一体化建设,逐步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生存和发展方式。”这就促使了全球治理的出现。 然而在全球治理应本着怎样的原则构建怎样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问题上,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的巨大的分歧。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由美国主导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构建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与美国国家利益保持高度的一致,然而却存在重大弊端,主要体现为全球治理中的治理霸权、治理缺失两大难题。霸权指的是“一种特定的统治方式,其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创立的秩序在意识形态上得到广泛的认同,秩序的运行依照普遍的原则,这些原则确保主导国和统治阶级能够继续保持它们的无上地位,同时又给弱势团体以一定的满足或得到满足的希望。”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中,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体现出美国的经济霸权、政治霸权和意识形态霸权。“华盛顿共识”为发展中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出谋划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先锋,然而却是败绩累累,成为治理霸权的最佳例证。其后有学者总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失败原因时指出,“它们经常是不透明的,而且有许多决策是关起门来制定的,发展中国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它们未能倾听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或者没能对其加以反应,部分原因是它们在本质上是不民主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组织的种种弊端,新兴经济体要求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进行改革的呼声强烈。这本身是重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重要努力。 在全球治理中,一方面表现为治理霸权,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治理缺失。“某些国家失去的,并未被其他的国家所得到。各国政府权威的流失,已经造成了―个很大的无权威空洞,这个空洞或许可以称之为‘无治理’。(ungovernanee)”这种治理的空洞可能是治理主体的缺失或者不明确,也可能是治理主体之间因为矛盾分歧无法达成全球治理共识和行动,同时全球治理又“是由无数的,准确地说是成千上万个具有不同历史目标、结构和进程驱动的控制机构构成的”。在民族国家为核心主体的国际体系中,国际组织的权力来源于主权国家的让渡,当经济全球化要剥夺许多国家独立的经济政策尤其是货币财政政策时,国家被迫在经济竞争和保护社会安全网之间做出艰难选择,全球治理就面临巨大的约束。因此全球治理的有效性始终是它面临的首要问题,构建公正合理而充分的全球治理体系以解决与日俱增的全球问题,仍任重而道远。 在重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进程中,首先需不遗余力地反对美国式的制度霸权主义,同时为其构建坚实的政治基础。各国以平等互利为前提,本着责任共担,权利共享的原则,依据各国自身的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唯有此才可能真正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为经济全球化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社会学理论论文:关于运用体育社会学理论分析体育社会问题 [论文摘要]在体育运动发展过程中,孳生各种体育社会问题是一种必然现象。体育社会学在创建自身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正视体育社会问题,也只有在研究体育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建立其理论。 [论文关键词]体育社会学;理论;教学;和谐发展 一、体育社会学理论概述 体育社会学是一门把体育这种社会文化现象作为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整体。在外部研究体育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内部研究体育与人的社会行为、社会观念的关系,以及体育运动的结构、功能、发展动力和制约因素,用以推动体育和社会合理发展的综合性的社会科学。美国《社会学拜客认为》:“体育社会学以体育运动作为一种制度,研究他的结构、内容、变革和发展,研究以体育运动为特点的社会行为、关系和作用、包括系统内的和其他系统的相互关系和作用。” 二、当前体育的社会结构和特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体育社会现象出现了集注化、扩大化和复杂化的趋势。体育社会现象的集中化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种现象开始不再依附于其他社会现象(如教育、文化等),成为一种专门的社会现象。全球的“体育人”以及和体育有关的人在增加,体育的社会组织的扩张,各国政府对体育的关注度在提升,体育占用社会的总时间在不断增加,因此体育中形成了一一些有别于传统的社会关系,如球迷与俱乐部、球员与业主、社区居民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等,这些新社会关系的出现吸引着社会的注意力,同时也以各种方式影响着社会经济、政治、人口、军事、宗教、民族等的变迁与发展,要想解释、理解和管理这些社会现象进一步求得体育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们诉诸于体育社会学这门学科。 中国体育人口年龄结构与中国人口年龄结构、中国体育人口性别结构与中国人口性别结构形成较大反差。随着中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和产业就业结构、教育结构的调整以及城市化的发展,体育人口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具有组织形式基层化,参与主体老年为主,组织管理居民自治与行政主导相结合。 三、体育教学与政治经济的关系 体育教学直接影响着体育活动,对体育的发展起主导作用。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影响着体育运动的前进方向,体育作为一项独立的运行行业和事业出现以来,它的发展一直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处理好体育与经济的关系,使体育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同时,让体育事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制定实施体育战略发展目标必不可缺的基本因素。我国学者周西宽等指出:“体育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轨迹,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但体育的历史表明体育和人类其它活动一样,从来就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它的发展是受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的,并在同各种社会的相互影响中体现其规律。从体育与政治的关系看,政治对体育的影响是同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的,这种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同时,体育也通过自己的特殊作用积极为~定的社会及政治服务。”在现代社会中,体育与政治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不少国外体育社会学研究者认为,体育经常也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服务,体现国家的意志,得到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支持。体育与经济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体育运动的发展需要有经济作为基础,体育总是在经济的发展中而繁荣起来的。反之,体育运动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无限的商机,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 四、体育社会学与文化科技教育的发展 体育教学直接影响着体育活动,对体育的发展起主导作用。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影响着体育运动的前进方向。 体育参与了社会文化的建设,体育是社会文化建设的积极的组成部分,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而繁荣起来,它有利于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提高社会成员的自信心和归属感。体育推动了城市建设的现代化,体育建筑的造型、色彩、功能,常常作为一种文化影响着社会心理:大型的全国运动会、洲际运动会、奥运会等,已经成了主办城市推动市政建设、公共事业发展的动力。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唠动技能,培育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体育和教育都存在密切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体育事业的发展,必然要对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体育推动了高科技的发展。首先,当科学作用于体育的时候,体育系统为了适应科学系统的要求,必然要使体育系统自身的功能与结构都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使其有能力接收和消化科学系统的影响。而要有成效地实现科学影响对体育系统的渗入,就必须要由体育系统制定出一系列既能反映科学系统的要求,又能符合体育系统自身行为特点的具体政策。其次,当科学作用于体育的时候,政治系统即国家与政府作为媒介加入了科学与体育社会互动的行列。 五、体育社会学与和谐社会 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体育的功能,营造良好的体育意识氛围;充分发挥乡镇企业的龙头作用;发挥复退军人和学生的骨干作用;发挥乡村干部的带头作用: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组织参加“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和“全国体育先进县”的评选;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体育活动计划即形成一个能够不断为全体公民供给和改善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基本满足全体公民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使全体国民的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的服务和保障系统。用体育的社会化和产业化来带动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和产业化。以此来带动人们消费结构的调整,用消费结构的调整来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用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经济结构的调整,用经济结构的调整带动社会结构的调整,就是把体育工作融合到社会,融合到政治、经济各方面。到底是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可不可以这样来看,最能体现“三个代表”,“以人为本”能够直接体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已经确定了全面的科学发展观,把身体素质加入进去,所以,体育在这里起到一个先导的作用,可以走在前面。最后调整的社会结构就是我们提倡的和谐社会。 社会学理论论文:浅谈社会学理论指导下的高校外事翻译研究 论文关键词: 社会学 行动者网络 高校外事翻译 可行性 论文摘 要: 本文拟将从社会学视角出发,探讨用社会学理论——“行动者网络”理论来指导现阶段的翻译研究,并将其用于对高校外事翻译进行分析,进而验证这一理论指导高校外事翻译的可行性。 传统的对高校外事翻译研究相应地受各个范式的翻译观的指导,在结构主义语言学阶段,高校外事翻译多从语言层面上着眼,强调字面上的对等。在多元范式翻译观的指导下,有学者用关联理论、功能论、目的论等理论来探讨高校外事翻译策略,视角多将译者或观众作为出发点或中心。在结构主义范式阶段,翻译研究被禁锢在文本对比和语言(信息)转移的范围内,有关翻译活动中那个最活跃的成分——翻译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研究就被完全忽视了。解构主义阶段,研究成果的共性都在于对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分解上,由此,译者为了实现这些目的总会按照自己对读者和译语需要的理解去制定自己的翻译策略。由此可见,以上阶段的高校外事翻译都出现了自身的局限性。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在社会学领域,更确切地说,在科学知识社会学领域,一种全新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在消除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长期存在的对峙、分裂局面上给出了合理解释,创造了新的平台。这一理论的提出者拉图尔、卡龙不仅用这一理论解释科学、技术,而且将其运用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行为各领域。那么,我们可否用其研究我们的翻译行为呢?笔者现在就从这一理论的发展背景出发,来剖析其用于知道高校外事翻译的合理性。 “行动者网络”理论指出,人们做任何事情都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必然受到周围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人们的行为应该和这些因素一起加起来考虑,这就是行动者网络所要完成的任务(黄德先,2000:4)。“行动者”是广义的,既可以指人,又可以指非人的存在和力量,它们可以是任何的东西,如经济、意识形态、历史环境等。“网络”由特定关系实体构成,它们之间没有预设关系,其性质和关系有网络来定义。网络不仅由人类,而且由机器、动物、文本、金钱与建筑物等组成。“行动者网络”就是由诸多不同的、互动的行动者通过异质工程建立起来的联系,行动者网络并非外部世界中预定行动者的简单组合,而是由具有不同利益、身份、角色、功能、位置的行动者构成,它们在网络中重新得到界定。这个界定、安排、赋予的过程就是“转译”。只有在相互利益关系“转移”的基础上,才能构建起一个稳固的网络。这种“转译”的过程关注信息转换过程中人类与非人类的对等性,它们都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应同等对待。“物”不是一味地受人塑造,而是反过来也会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物”被建构的状况反过来也会建构人的利益和状况,以及决定它们会采取的行动(库恩,1981:200)。 翻译的生产过程也类似于“行动者网络”理论中的知识生产过程。翻译也是在网络中生存的。翻译行动中的各个行动者是在相互协商、转换过程中形成一个翻译网络,并为实现这个翻译目的而共同维系这个网络。在这个翻译网络中,行动者有译者、作者、读者、原文、译文、编辑、出版商、评论者、审查者、政策、组织机构等。要分析存在于网络中的翻译,研究者必须把翻译过程参与翻译事实建构的各个行动者纳入进来。 而当我们将“行动者网络”理论用于对高校外事翻译进行研究时,我们发现,在高校外事翻译活动的网络中,“行动者”除了包括那些与一般文本翻译相同的因素如原文文本、译者、译文文本、读者、听众之外,还包括一些特殊因素,如政治因素、意识形态、民族差异,国家政策,以及教育机构、科研机构间的利益,等等。研究高校外事翻译就是要同等对待这个网络中的各个行动者,重新审视其在翻译网络中的作用,把行动者和翻译行为本身连接起来,把原文在本地语境中与新的信息、思想观念、生产技术、时代特征、政策等因素相连接,生产出最合时宜的语篇。 比如说,在高校外事交流中,经常要翻译“中国大陆”,我们将其译成“chinese mainland”(china’s mainland or the mainland of china),而不能说mainland chinese,究其原因,我们发现,正是这张行动者网络里的各个行动者如政治因素及国家政策在行动过程中发挥各自的作用才得出这个结论,因为如果说“mainland chinese”,就会让人认为既然有一个“大陆中国”,就可能有一个“岛屿中国”,那就是背离一个中国的原则了。同样,“中国台湾”应该怎么翻译呢?在政治因素、意识形态及国家政策这几个行动者的共同作用下,我们知道,这个词的翻译必须体现“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的概念,必须防止出现任何可能引出“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的含义。因此,我们最终把它翻译成“taiwan,china”。 再比如,在高校外事翻译中,我们有时会翻译到国家今天奉行“开放政策”。当“开放政策”最早译成英文时,在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的指导下,有外国专家建议翻译成“open-door policy”,但是,在今天看来,显然不妥当,因为“open-door policy”为“门户开放政策”,这是19世纪帝国主义提出来的侵华政策。在时代背景、政治因素、国家政策等行动者的共同作用下,译者决策显然会改变,不会再把“开放政策”和“门户开放政策”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策相提并论和互相混淆。所以“开放政策”今天我们译成“open policy”,或更完整地翻译成“policy of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翻译网络可以突破人们惯常的原文、译文对立,译者、作者分离,通过翻译网络,可以把各个结点上的行动者相互链接,把分散开的资源转变成一张无所不能的强大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既没有译者这个中心,又不存在原文中心、译文中心等终极根据,在翻译网络中,各行动者都应同等对待。以前那些被看成是外部的、社会的、文化的因素也应重新审视其在翻译网络中的作用。一旦一个翻译网络建立起来,且非常稳固,就会把翻译的社会行动者和翻译行为本身连接起来,那些和翻译生产相关的翻译实践、翻译准则、翻译目的、翻译策略等因素就会和文化语境、社会概况、译者决策相连接。翻译生产不仅仅是从一个语境中引进某种信息、思想观念或者技术,而是这些新的行动者如何在另一个语境中跟本地的信息、思想观念和技术生产连接,创造出新信息、新思想观念、新技术。翻译并非仅用目的语再现原文,而是和各种社会行动者创造新的关系,征召新的行动者,形成新的网络,是一个知识、社会、实践与操作形构的过程。 再看一个例子:“我谨代表江苏省教育厅,预祝河海大学与西澳大利亚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圆满成功!”现在被翻译成:“i,on behalf of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jiangsu province,wish a great success of the joint program between hohai university and the western australian university!”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有的地方译为“chinese-foreign cooperative program in running schools”。这种译法本身没有什么错误,但我们发现,在不同行动者的作用与运作下,当文化语境、社会概况等行动者发挥作用时,译者则略去繁冗的语言信息,直接将此表达翻译成简单明了的“joint program”,以适应译入语体系的习惯,取得更直观易懂的效果。 再比如: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resumed the exercise of sovereignty over hong kong,and taiwan is a part of the sacred territory of our country.在历史因素、国家政策、政治影响等行动者的共同作用下,我们发现句中“恢复”是绝不能忽略的,否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一直对香港拥有主权的历史事实,台湾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inalienable)一部分,是对“一中一台”言论的严正否定,所以最终翻译成“中国政府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台湾是我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在行动者网络的作用下产生的这些关键语言在任何外事交往中都要始终正确使用。 翻译是一种社会系统,一种被认可的社会现象(胡牧,2006),而现阶段翻译学的研究本身也具有跨学科的性质及系统性。在翻译学研究转向的新时期,前人已用文学、哲学领域的理论探讨了对翻译研究的指导意义,但如果我们从另一角度出发,用社会学理论关照翻译研究将行动者网络理论用于对高校外事翻译的研究,则发现这一尝试与探讨可以促进高校外事翻译在新时代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更契合高校外事工作需要,从而能推动高校外事翻译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会学理论论文:从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看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反思——读《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 一 在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和实践中,反思既是一个基本的理论概念和范畴,也是一个有效的实用技艺和武器。它不仅使之与以前的社会学区别开来,而且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分析框架和理论特色。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反思性是布迪厄社会理论的“出类拔萃的单一特征”。 在中国的古藉中,反思一词与反省、反躬的含义相近,系指自我省察,反身自省,反求诸已,如反躬自问。在《礼记 乐记》中就有这样的记述,“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这样的反思主要用于个人的修身养性。 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中,反思的概念使用很广。洛克曾经使用过反思概念,把对意识的内在活动的观察称作内省经验。在黑格尔那里,反思更占据了其哲学的特殊地位,反思就是自我意识,专指思想本身进行的反复思索,即思想的自我运动。到了近代,倡导反思性观念,提出“反思社会学”的学者也不是布迪厄一人,有现象学和阐释学的,有民族方法学或常人方法学的,还有其他“后现代”形式的。但在反思的主体、反思的对象、反思的目的、反思的作用、反思的方法等方面,都与布迪厄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反思的主体来看,与仅仅把个人(“私人”或“主我”)作为反思主体的其他学者不同,布迪厄的“反思性回归自身”,既把个人作为反思的主体,又认为反思社会学是一项集体事业(第44页),反思性概念所要求的“返回”超出了经验主体的范围,而要延申到科学的组织结构和认知结构,因而,“反思的主体最终必然是要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科学场域”(第48页)。 从反思的对象来看,与反思的主体相对应,“反思社会学的基本对象不是个别分析者,而是植根于分析工具和分析操作中的社会无意识和学术无意识”(第44页)。因为,每一个社会科学家不仅受到他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即社会出身和社会标志)的影响,而且为其在学术场域中的位置所左右,同时,每个人都带有天生的唯智主义偏见,这种偏见一方面会使学者在构建自己的研究对象时,不自觉地将其与对象的关系投射到对象之中,另一方面又使其陷入“学究式的谬误”之中,对深深嵌入我们对世界的思考的事实中的、内化于概念、分析工具和经验研究的实际操作中的预设缺乏警醒,以至用理论的逻辑代替和否定实践的逻辑。因此,布迪厄的反思要求和引导社会科学家去认识那些“支配了他们的深入骨髓的特定的决定因素”(第54页),对作为文化生产者的社会科学家进行分析,对社会学工作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特定形式进行反思。 从反思的目的来看,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不是要破坏社会学的认识论保障,而是要巩固它,不是要削弱它的客观性,而是要扩大社会科学知识的范围,增强它的可靠性。这充分表现在布迪厄的反思在社会科学进步中所起的作用上。 首先,反思能够增强科学的自主性。社会科学实践要使自己不受任何粗暴无礼的干预和潜移默化的左右,避免成为社会力量的玩偶,就要增强和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如果存在着一批共享的反思性手段,能被集体性地掌握和运用,这本身就是争取自主性的一种强大武器”(第198页)。当然,要保持自主性,不仅要有自主性的社会条件,而且要有自主性的科学资本(包括各种防御、建构、论辩的手段,以及得到认可的科学权威)。不过,社会学的特殊性质总是使其受到外来需求压力的支配,在社会场域内,总有很多人自以为拥有对社会世界与生俱来的知识,拥有天赋的科学;在科学场域内,总是存在着一些受异治性支配的兜售常识的人,所有这些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起着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反思虽然不能完全消除这些人,但却可以减少他们的危害。 其次,反思能够推动科学的进步和知识的增长。社会学进步的重要障碍是,错误地认为自己有能力探究人类的所有实践,包括象科学、哲学、法学、艺术等实践,因而具有“元”科学的性质;社会学家这门职业,其无意识的动机之一就在于它是一门力图成为“元”科学的职业。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的“元”科学性质,“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这样就能消除由于无反思所引发的各种偏见,努力探寻各种机制的知识,一方面推动科学的进步,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反思的条件。 再次,反思能够祛除幻象,使知识份子获得更大的自由。知识份子往往自以为有知识而自视高明,认为自己全无幻觉,尤其是对自己全无幻觉。其实,由于社会决定机制无所不在,由于符号性的支配和对社会世界的信念式理解,知识份子同样存在着偏见和幻觉,不仅有对社会世界的幻觉,而且有对自己的幻觉。与此密切相关,知识份子喜欢独立思考,喜欢从个性解放中寻求自由,却忘记了“知识份子自由”背后存在的一种政治学。布迪厄认为,对于个人来说,无意识与决定论是彼此契合的,同样,知识份子的集体无意识是其与支配性的社会政治力量间契合关系的特殊表现(第208页)。将反思社会学用于自身,可以产生更多的知识,发展自觉意识,扩大自由空间,从而把各种历史可能性都包容在理性所及的范围之内,有助于知识份子走出他们的幻觉;同时可以使知识份子确定和识别自由的真正所在,即明白在哪些场所自己切实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在哪些场所并没有什么自由,从而减少在自由问题上的盲目性。 从以上概述和分析可以看出,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有两个非常鲜明的特点:第一,它是反自恋症式的,既不是诉诸内心,谈论自身,自我欣尝、自我陶醉,也不是寻求知识份子的时代精神,它把自身作为研究对象,是要对社会学家和塑造社会学家的世界进行反思;它对社会学的反思,是要对人们面对的诱惑和自己陷入的诱惑进行剖析。第二,它不是“认识中心论”或“科学家群体的自我中心主义”,而是实践中心。在反思的引导下,社会学家不仅会关注任何“实践性”的事物,而且会重视理论实践的技艺和方法,学会把高度抽象的问题转化为实践上完全可行的科学操作。因此,布迪厄的反思理论不仅是一种有关理论实践的理论,而且将其纳入实践理论的核心,在发现理论逻辑的同时,也发现了实践的逻辑。 要进行反思,首先就要消除对反思的抵触情绪。布迪厄认为,对反思产生抵触的真正根源更多是社会性的,而非认识论的,因为,反思是对个(人)性神圣性的正面抨击,是对知识份子的自我观念(即把自己看作是不受社会因素限定的、“自由漂移的”、被赋予某种符号尊严的人物)的直接批判,是对知识份子所陷入的种种幻觉的无情揭示。其次要提倡理解和容忍。在学术的讨论和思想的交流中,人们关心的往往不是彼此理解,而是超过和压倒对方,反思社会学是一种领会和理解自身和他人的手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容忍以往不能容忍的事情。最近,费孝通在讨论学术反思时,也强调了这一文化自觉的思想,并将其概括为四句话:“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跨文化的“席明纳”—文化价值再思考之二”,载《读书》1997年第10期)。再次要使反思性在培训、对话和批评性评价机制中制度化,真正培养和树立起反思性的科学惯习。 二 从布迪厄反思社会学的启迪中,我们需要而且可以对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反思。这对于推动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和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其他近代科学一样,经济学也是“西学”。但是,在中华古代文化中,也不乏经济学的传统和精神。到了近代,西学东渐以后,中国的一些知识份子开始学习西学,会通中西,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和分析中国的社会经济问题。本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农村经济学派,南开经济研究所等,就是其中有名的代表。到了本世纪50-70年代,随着政治的变迁,中国的经济学脱离和抛弃了西学的主流,而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正统地位。随着对西方经济学的全盘否定和彻底抛弃,经济学的中国传统也逐渐丢失。改革开放以后,现代经济学又回到了中国。由于经济实践的巨大需求,经济学在中国成为显学,经济学家也成为时代的宠儿。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同时出现在中国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的身上,使得中国经济学陷入危机之中。然而,对此有清醒认识和足够自觉者不多,笔者也是糊里糊涂,渐有所悟。 从理论的反思来看,我们面临的任务是多方面的。我们既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及立足于此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反思,也需要对现代经济学进行反思,还需要对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进行梳理和阐释。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要解决经济学的本土化,建立中国的经济学,以便对中国的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作出自己的解释,不对所有这些作出认真的反思,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一个博大的体系,从其把生产力(即人与物的关系)和生产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都纳入自己的理论框架,并注重于生产关系的分析来看,就体现着古典经济学的传统和精神,而与注重于研究人与物关系的新古典经济学有别。但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劳动价值论,是一种典型的客观价值论,强调的是成本和供给,而对分配和需求在其中的作用有所忽视。其对主观价值论的批判不仅加剧了主观和客观、精神和物质的二元对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走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即否定了价值是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经济学的成就和失误都与此有关。另一个重要问题是,马克思关于哲学不只是解释世界,而更重要的在于改造世界,经济学是无产阶级解放的锐利武器,就使哲学和经济学面临着巨大需求压力的支配,为其发展设置了巨大的障碍。其实,社会科学改造世界的作用都是间接的,正如布迪厄所说,“符号权力通过陈述某个被给予之物来构成它,通过影响世界的表象来影响世界”(第158页)。马克思经济学既然是科学而不是信仰,就要用科学的态度来对待,一是要学习,二是要反思,三是要质疑,四是要超越。 立足于马克思经济学之上的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成一体。虽然其理论逻辑在主要方面能够贯彻到底,但其假设前提却是与现实相背离的。传统经济学的最大失误在于它并没有继承马克思经济学的思想精华,而是发展了它的某些片面之处。然而,它终究影响了我们一代人的生活和思想,至今仍然是很多学者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官方指导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也有某些合理的成分。因此,简单地将其抛在一边是不行的,必须对其作出一番认真的批判和清理,才能进一步明确中国经济学的前进方向。 现代经济学是在西方文化背景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和演进的,我们对它不曾作过认真的、科学的反思,而是采取了全盘吸收和全盘否定的错误态度和作法,不得不自食其果。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先于我们进入现代化进程,其经济理论也处于一种强势地位。这就使得人们易于采取一种急功近利的作法来对待。很多人并不了解它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发展,因而把握不了它的真髓精义,不是拾起了它的皮毛,就是拣到了它的糟粕,更无法用其解释和解决中国的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派别林立,每一学派都有自己的特殊角度和独到的贡献,也有自己的片面性,就是目前处于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其完全信息、完全竞争的假定与现实经济生活相去甚远,其片面性也更加明显。但是,各个学派之间争论、批评和交流,也促进了它的不断发展。因此,对现代经济学的反思要从尊重和理解出发,在了解它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博采各家之长,破除门户之见,作好创造性解读和批判性吸收工作。 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济学传统和精神的反思也是一个重要的任务,这就需要对中华传统文化有一个全面而又深刻的把握和理解。目前经济学界的同仁,国学基础普遍很差,通古博今者了了,有的抱着民族虚无主义态度,也有的取民族优越主义作法,使得中国经济学的探索和发展脱离了自己的土壤。对传统文化进行反思,需要的是科学的重新阐释,作好创造性地转化工作,使之成为中国经济学的宝贵资源和前进的基础。 总之,要做好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反思,需要一代会通中西、会通古今、会通文理的专家学者,需要对我们的教育来一番根本的改造。 经济学理论的反思本身就是经济学学术实践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经济学实践的反思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在经济学理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都可以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实践中找到它的根源。 对经济学家学术实践的反思,首先需要对中国经济学家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状况有一个恰当而清醒的认识。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成为中国社会生活的中心,中国经济学家的社会地位似乎有了很大的提高,行动的自由度似乎很大,有的成为某个政府部门的顾问,有的成为某家公司的高参,今天这里请去开会,明天那里邀去座谈,经济学家的自我感觉也不错。其实非也,这只是经济学家的一种错觉。经济学家的社会地位与其他科学工作者的状况无实质差异。从历史上来看,学问特别是社会科学学问,主要是有闲阶级酒足饭饱之后用以消遣的事情,其繁荣发展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今天,如果仅靠工资生活,经济学家也许离贫困线并不太远,很多人在思考学问的同时,不得不为生计筹谋。很多人其所以不得不去从事那么多的社会应酬,也与此有关。如果不能过上一种体面安定的生活,对于大多数学者来说,学问之事也许有些太奢侈了。另一方面,社会又对经济学家提出了巨大的需求(包括政治宣传、政策咨询、经营策划等),似乎经济学家都可以提供现成的答案;经济学家意咨气使,高谈阔论,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似乎思想可以自由骋驰,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被人牵着鼻子走。这一切就造成了经济学家个人的无意识和学术的无意识。无论研究对象的构建,还是理论结论的提出,上述的一切都会渗入其中,发挥作用,因此,经济学家的真正自由是非常有限的,这也许还不是一个造就大学问家的时代。经济学家需要对自己生活的社会条件作出认真的反思,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行动自由。 其次,要对经济学的科学场域进行反思。目前,中国社会科学的科学场域是一个比较混杂的场域,只要是在报刊上发表了某种讨论经济问题的文章的人,似乎都成了经济学家,而官方和业界的一些人士也纷纷谋求一个学者的头衔。因而,在经济学的科学场域内,同样也是假冒伪劣充斥。随着改革的推进,民间研究机构的出现,中国经济学界打破了原来的一统天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科学场域和子场域,开始形成一种竞争的态势。这对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无疑是件好事。但是,由于学术批评和学术评价的制度和规则尚未完全建立,没有有效的评价、激励、筛选、淘汰机制,学者们的学术实践和行为不仅会有很多失范之处,而且也缺乏必要的制衡和自觉。各个子场域之间的竞争,学者们在学术场域内的相互争斗,不仅与在社会场域中的地位有关,而且也为其在学术场域中的地位所决定,因为很多事情都与经济学家的利害相关,使其难以自拔。再加上经济学帝国主义和中国经济学的显学地位,不仅影响到经济学家的内部交流和沟通,而且造成了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紧张关系。特别是近半个世纪以来教育上的失误,很多经济学家知识领域狭小,专业训练和功力很差,很难出现会通中西、会通古今、会通文理的权威和大家。 再次,要对经济学家的科学惯习作出反思。布迪厄把惯习看作是一种明确地建构和理解具有特定逻辑的实践活动的方法,一种实践操作的能力和创造性的艺术,合理的惯习既是某种适当的经济活动的先决条件,又是特定经济条件的产物。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实践中,一方面,由于受实证主义唯物论的影响,很多人往往认为,我们的认知对象和所有知识完全是客观的,而不是被建构出来的,只要消极被动地复制,不需要积极地创造。也就是说,不必提出一些既现实又易于处理的理论假说,也不必进行必要的思想实验和逻辑实证,从理论上再现现实经济生活的矛盾运动过程。一些对历史数据进行简单回归就企图说明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作法,一些就事论事的对策研究,就是其突出的表现。另一方面,由于受唯智主义唯心论的影响,一些人把知识份子所从事的理论研究工作看作是一种唯理智的工作,而不是一种实践建构活动,特别是由于受计划经济和学究式思维定式的支配,一些人把实践建构活动看作是一种人为设计的产物,对个案研究和案例教学的忽视,对各种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随心所欲的使用,不能说与此无关。在经济学家的学术实践中,由于对利益关系的重视,使之往往对人们的人性特征和道德关怀注意不够。在经济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家以及经济学家的相互交往和学术讨论中,往往缺乏相互理解和彼此容忍的精神,不是你好我好,互相捧场,就是借以压倒和“超过”对方,致使很多学术探讨毫无结果。其实,学术批评并不意味着我是你非,你高他低,也许是各有各的角度,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创造,各有各的片面,构成学术发展中的一个阶梯。所有这些,都需要经济学家进行不断的反思和保持必要的警醒。 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反思,不是某个经济学家的反思,而是全体经济学家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反思中创建中国的经济学和经济学的中国学派。 社会学理论论文:对社会学理论中“行动”研究的研究综述 对社会学理论中关于“行动”的研究做综述,挑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四个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意在说明社会学理论不是一种亘古不变的理论体系,而是动态发展,不断更新的理论体系,在解释某一现象时不同理论会有不同的视角。 行动理性选择布尔迪厄 一、韦伯:社会行动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weber)认为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他认为,社会学应该在两个层面上理解社会,即行动者自身的意图和行动者的集体行动。(乔纳森特纳 邱泽奇,2001)作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每一个举动,每一个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一种反应。社会学认为,人们的行动具有社会性,这表现为人们的行动是有目的,指向他人,并以他人符合自己预想的反应为目的。所以,社会行动必须具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行动者赋予其行动以主观意义,即行动者有行动的动机;第二,行动者主观意识到自己的行动与他人的联系。 韦伯将社会行动分为四类:目的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情感性行动和传统行动。 目的理性行动,以目的作为行动的主要目标,通过认真的计算,利用何种手段可以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目的是这种行动的核心。价值理性行动,为了追求某种价值,比如伦理上的、宗教上的而采取的行动。情感行动指的是,这类行动是基于情绪或者情感而采取的行动;传统行动指的是,由传统的、约定俗成的习惯而决定的行动。以上所述的四类行动类型都属于韦伯的理想类型,事实上,我们日常的行动很少是这类行动中的某一类。 二、帕森斯:行动理论 帕森斯(talcottparsons)是结构功能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但其理论框架源自他的行动理论。帕森斯认为,行动的最基本特征是具有意志性和目标导向性,这一点他继承了韦伯的观点,但在分析社会行动的时候,他摒弃了韦伯的分类方式,提出其单位行动理论。单位行动具有不同的要素,在不同的版本分析中,要素的种类也不同,本研究将其分为四个要素。第一,是行动者,行动者指的是个人在行动之前会思考,并能在思考的过程中产生行动结果。第二,是目标,即行动所想到达的未来状态。第三,是情境,在行为理论中有“人在情境中”的说法,这里的情境指的是行动发生的场所,有两个要素:行动者不能控制的事情以及可以控制的事情。第四,是规范与价值观,行动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从而决定采取何种方法达成目标。 帕森斯的关于行动的理论是建立在唯意志论的基础上,此理论认为个体行动者主观决策行动的过程。但是帕森斯认为这个过程的决策包含规范和情境,受到这两者的制约。所以帕森斯进一步发展其行动系统的理论,提出了“agil”:适应(adaptation)、目标达成(goal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与维模(latencypatternmaintenance)四个基本生存问题。这四种功能要求在个人行动系统中存在,而帕森斯提出这以模式的主要目的是将个人行动系统扩大社会系统中,从而创立一种普适性的理论体系。但这一体系带有明显的结构决定论的态度。而社会学的发展中,往往一些非主流的理论会给主流理论带来补充和发展,理性选择理论就是其中一种。 三、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 科尔曼(jamess.coleman)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集大成者,将理性选择理论推到社会学理论为前沿,成为近代社会学的“热门”理论之一。理性选择理论的基本原则是由新古典经济学、效益论或功利主义和博弈理论发展而来。虽然它奠基于各种不同模式,但是还是有其框架模式的(瑞泽尔,2005)。 理性选择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行动者,从个体行动者的角度来说,主要包括行动者的基本状况及行动发生的必要因素。行动者、资源与利益是构成行动的三个基本要素,行动者都是具有一定利益偏好的理性人,并且科尔曼及费雷洛特别批评将价值、偏好或目标作为个体选择过程的外在因素的研究范式,认为有目的行动模式必须考虑人们的价值来源及其对个体偏好和选择的影响(j.coleman,t.sj.fairer,1992);资源的种类很多,具体可以分为私人物品、事件或某些专长;利益“在客体自我层面是指对特定事件后果或控制资源的满意度,在行动自我层面表示获取对控制事件所必须的资源数量,这是行动的驱力”(j.coleman,t.sj.fairer,1992)。而权利是科尔曼理论中的重要概念,权利的分割和交换使行动成为可能,因此权利是行动的条件之一,具体而言是指具有法定权利采取某些行动,使用处置物品或者资源以及控制事件后果,而当拥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时,可以对妨碍权力行使的人进行惩处”(j.coleman,t.sj.fairer,1992)。而“信任”是另一个促使行动发生的主要条件,信任结构使行动者间产生相互信任的关系,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着资源让渡关系。 科尔曼的理性行动理论的起点是行动者的目标或意图,在选择过程中,资源的稀少性与社会制度都是需要考虑的。行动者有不同的资源,对于其他资源也有不同的取得管道。对于那些拥有许多资源的人,达成目的相对简单,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资源或只有极少资源的人而言,要达成目的就很困难或完全不可能。而社会制度在客观方面规定着行动者行动过程与结果。这些制度的限制同时提供了鼓励某些行动及抑止其他行动的正向认可和负向制裁。 科尔曼对理性行动理论有信心,但是他也不认为这一观点能提供所有的答案,在实际的世界中,人们的行为并不是总是理性的,往往有些行为不可以或者不能完全被理性解释。理性选择理论继承了以行动者为主体的思想,开拓了行动研究的思路,将资源与社会制度纳入到其中,但是其研究仍有局限性。后现论的出现,打破了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大统思维,作为后现论家之一的布尔迪厄对行动的在对原有研究的继承与批判上提出了属于他的理论。 四、布尔迪厄:社会实践理论 布尔迪厄(pierrebourdieu)作为法国社会学的代表,其社会实践理论贯彻其一生。布尔迪厄将行动作为社会实践来看待,布尔迪厄本人对他的实践理论曾有过一段精彩的独白,他说:“我之所以要提出一套时间理论,把实践活动看作是一种实践感的产物,实在社会中建构‘游戏感’的产物,就是要说明实践的实实在在的逻辑(theactuallogicofpractice)——这是一种自我矛盾的逆喻表达法,因为所谓实践的标志就是‘合乎逻辑’,它具有某种自身的逻辑却不把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当做自己的准则。”(布尔迪厄、康华德,1998)当然布尔迪厄的社会学理论不仅仅就是社会实践理论,只是本研究主要关注其这一理论。布尔迪尔的社会实践是围绕着行动者在哪里实践,如何实践,用什么实践等展开,也就是说行动者行动的场所,行动的策略,行动的工具是布尔迪厄社会实践理论所要研究的内容。相对于以前学者对行动关注的本身来说,布尔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将行动作为分析的中心,将与行动有关的其他的因素纳入到分析中。 1.社会实践的空间:场域用布尔迪厄自己的话说:“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布尔迪厄、康华德,1998)场域是人的活动相互作用结成的关系网络,不能离开人的活动而存在。场域有不同的类别和形式,如哲学场域、政治场域、文化场域等,各种场域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的,都具有某种特殊的利益和作用。但是一定的场域一经形成就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甚至制约着人的心理、行为及地位等。场域是一个争夺权力与资本的场所,一个“争夺的空间”,“任何场域,都是一个力量之场,一个为保存和改变这种力量的较量之场”。在布尔迪厄看来,有多少种场域,就有多少种利益(符号利益和物质利益)。利益既是场域运作的条件,也是场域运作方式的产物。利益推动人们参与到特定场域的游戏之中,相互争夺。(bourdieu,1992)由此可以看出,布尔迪厄认为任何的行动的产生都必然发生在一个场域中,那么分析某一行动的发生发展也必然需要将此行动回归到场域中分析。所以场域成为布尔迪厄的行动理论的最基础的一部分。 2.社会实践的工具:资本布尔迪厄的将资本指做行动者的社会实践工具,这种工具是行动者积累起来的“劳动”,可以是物质化的,也可以是身体化的,也可以是符号化的。所以在布尔迪厄的理论中,资本不仅仅是包括物质化的经济资本,还包括了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布尔迪厄的资本概念将行动者的实践工具从经济场域扩展到了符号和非物质的场域,进一步深化了资本的概念。 如果将资本单独分析,比如对行动资本的量化分析,那么资本将失去其工具的实践性。资本是行动者的实践工具和能量,在上文分析中,行动者的行动是发生在一定的场域中的,而场域的形成是处在一定位置的行动者的力量关系构成的。所以,资本和场域是相互共存的,资本的价值取决于它所处的场域,行动者使用资本的策略也决定于行动者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作为社会实践工具的资本,必须要在其场域中才具有价值,资本的相对价值随着场域的不同而不同。一种特定的资本总是在给定的场域中才会有效,必须与其场域有关,不然它就不会存在或者不会起作用。场域的形成正是因为各种资本的相结合而产生,而行动者在场域中的位置也是根据资本的总量以及总资本中各个资本的相对比重分配的。所以,场域给各个资本的竞争,比较和转化提供了场所,反之,场域的运作和存在也是靠各种资本的反复交换及竞争才能维持的。 3.社会实践的策略:惯习 实践的场所和实践的工具已经找到,那么实践的策略是什么呢?在布尔迪厄看来,惯习是行动者实践的策略。惯习是“由持久的、可以转化的性情倾向构成的系统。它表示出了一种组织化行动的结果,带有近似结构之类的意思;它还指明了一种方式,一种习惯性状态,特别是一种倾向、脾性、资质或嗜好。”(谢立中,2007)或许用“游戏感”或者“实践感”来理解惯习会更加的直接一点。布尔迪厄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出“游戏”的概念,他认为行动者的行动就是在做一场“游戏”,这种“游戏”在一个特定的“游戏场”内,通过“游戏者”的不断尝试从而习得“游戏规则”并将其内化到“游戏者”的行动体系中,从而形成“游戏感”。“游戏者”的游戏并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的游戏。“游戏感”就成“游戏者”下次游戏的指导思路,再外显出来。当然每次游戏的过程都是不断的更新,不断的内化外化的过程。所以惯习可以理解为,一种通过后天努力习得的具有动态性的体系,它能够根据特定环境进行有目的的调节,而且是这些惯习产生了与那些环境而非其他环境相一致的所有思想、所有观念以及所有行动。 场域是一种客观的关系系统,而在场域里的行动者是有知觉、有意识、有精神属性的人,因此每个场域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情倾向系统”即惯习。在这一点上,场域和惯习是不可分割的。每个场域是具有惯习的,每个惯习只能在场域中存在,并且每个惯习和产生它的场域是对应的关系。此场域的惯习和彼场域的惯习之间存在着“不吻合”现象。由于场域是分为不同类型或不同形式的,惯习也不例外;因此不同的场域有不同的惯习,把此场域形成的惯习简单地“移植”到彼场域中去必然会造成不合拍的现象。用布尔迪厄的话说,“实践理论要同时考虑外在性的内在化和内在性的外在化的双重过程”。在惯习的实践过程中,作为工具的资本不断地被运用。 场域、资本、惯习成为布尔迪厄的社会行动理论的主要线索,惯习回答的是行动者如何使用资本,而场域回答的是资本力量的作用范围。布尔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是建立在对以往行动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同时加入自己特有的思想,是对行动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再回到开头布尔迪厄对于自己实践理论的那段话,个人行动不是个人理性的产物,而是在社会结构中实践的产物,而这个过程是二重性的,不断地往复发生。 对于“行动”的研究还有很多,笔者仅将其中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做一个简单的梳理,综上所述,行动理论经历了最初的简单分类的时期,再到行动与社会结构相结合的初次尝试,再到个人理性选择的分离阶段,最后经历的行动结构二重性的时代。帕森斯的社会结构理论,希望在韦伯的行动分类的基础上,将行动纳入到社会结构中;科尔曼作为现代社会学理论家中的代表者,希望可以通过从行动者的行动本身出发,将其他社会因素放在行动过程中考虑,这样可以将帕森斯社会结构理论中的行动部分进一步细化深化;布尔迪厄笔下的行动者,表征出来的是对社会世界的一种信念态、一种实践感、一种心神投入、一种对游戏赌注的倾注和向往。这是对理性选择行为的批判,理性选择理论下的行为者是理性的主体,他的自由决定成为实践的唯一根据。 在社会学的发展中,“行动”成为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并且成为诸多理论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鲜的事物不断的出现,而社会学理论也在不断地更新发展中,每一项理论的出现都不是凭空的,都是建立在对过往理论的继承与批判基础上。“行动”的社会学研究也随着后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出现与发展,呈现出不同于以往大统理论的“碎片化”现象。不同的学派流派都可以对“行动”做出属于本学派的解释,笔者认为这是社会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对社会学理论的具有很积极的意义。 社会学理论论文:试析加强中国社会学理论建设三人谈——关于加强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几点思考 论文关键词:社会学理论 理论建设 理论思维 理论建构 论文摘要:对于如何加强中国社会学理论建设,郑杭生认为,时代在呼唤社会学观念的变革,社会在要求社会学理论创新,中国社会学界应当以宽容的理论胸怀、广阔的理论视野、崭新的理论观念、深邃的理论思维,创造植根于中国社会现实、回答中国社会问题的新理论。刘少杰分析了经验描述社会学方法的形成过程及局限性,肯定了费孝通所创建的重视经验考察,同时又不忽视理论概括的社区人类学研究,认为应当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提升到理论思维的层面上。谢立中从当前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中,分析了五个具有明显理论自觉的研究范式或框架式理论雏形,认为这些理论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社会学“重经验、轻理论”的实用型面貌。 中国社会学兴起于中华民族危亡之际,成长于中国社会动荡不安之中,其学术发展和自身建设遭到了各种无法回避的冲击,于是,急于使中国社会摆脱困境的社会学研究,往往来不及对一些重大社会问题作出理论概括,便被卷入新的社会矛盾或社会冲突之中;引用或借鉴国外现成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常常成为中国社会学界研究中国社会问题的方便形式与快捷途径。特别是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对美国实证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简单移植,导致了中国社会学研究轻视理论概括和理论创新的经验化倾向。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曾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深入的理论思考。 中国社会学自其发端之日起,不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切地关注中国的现实问题,而且以深刻的学术思考去建构对中华民族乃至国际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社会学理论。譬如,康有为的变法维新论、严复的合群进化论、梁启超的化育新民论,以及、李达和等人阐述的历史发展理论、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理论,等等,都是对世人产生强烈震撼、引起中华民族反省自强、掀开中国历史新篇章的社会理论或社会学理论;潘光旦的位育中和论、梁漱溟的中西文化论、费孝通的差序格局论,以及孙本文、吴景超、陈序经等人的思想观点,在理论社会学的研究与建构方面都有重要的创新性贡献。正是这些社会学家立足中国社会实际,汲取古今中外的社会学理论成果,创造了内容丰富的中国社会学理论,使得中国社会学在世界学术之林中争得了立足之地,并启发一代又一代青年学子为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去深入思考。 如今,中国社会学重建已经二十多年了,尽管我们开展了大量实地调查和经验研究,翻泽了许多国外社会学新近学术成果,在对中国社会发展、社会分化、社会运行和社会转型等重大现实问题上作出了一些原创性的理论概括。但相对于日新月异的中国社会发展现实,相对于国外社会学研究层出不穷的崭新理论成果,中国社会学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建构方面表现出日渐明显的不足。 第一,对中国古代、近现代的社会思想与社会学理论挖掘和总结不够。中国学术界历来重视对社会人生问题的思考,先秦以来卷帙浩繁的中华经典文献中,包含了十分丰富的社会思想、社会理论,深入研究这些思想理论,不仅可以了解中国社会变迁和文化传统衍化的历史,而且对于了解蕴涵在今天现实中的很多深层因素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至今不仅没有编写出一部充分反映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或社会理论的著作,而且对晚清以来中国社会思想和社会学理论的总结整理工作也开展得很有限。 第二,对国外社会学理论的评介和研究也存在很多局限性。受简单化的实证社会学观念限制,我们通常把研究和介绍国外社会学的理论视野,限制在强调科学精神和经验原则的英美实证社会学范围内,而把具有人文主义传统的欧陆社会学理论称为社会理论或社会哲学排斥在社会学理论研究之外,把某些引入的国外社会学理论不加分析地应用于我们的经验研究中,导致某些经验研究成为国外社会理论观点的简单证明。这样一来,既降低了中国社会学的研究水平,也限制了对不断创新的国外社会学理论的理解。 第三,把社会学简单地解释为经验学科,以为只要开展经验观察和事实描述就是在开展社会学研究,在一些研究中排斥理论思考或忽视理论概括,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狭隘经验性或狭隘实证生的社会学理解。而某些学术杂志却以此来决定稿件的取舍,在论文的评审中以此来决定分数的高低,导致了中国社会学界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及其表达的严重失衡。这种观念和行为导致中国社会学研究出现了很多表层化、平庸化现象。例如,课题立项多,理论成果少;经验事实描述多,深人分析少;热点问题多,学术积累少。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学科能够仅仅停留在经验层面上,那种仅仅进行经验研究而不上升为理论概括的研究,不能被视为规范的深人的社会学研究,这一观点早已为中外经典社会学家所充分论述。 第四,忽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及其历史的深人研究。事实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展开的理论视野、思想内容和方法原则,毫不逊色于实证社会学和解释社会学等其他社会学传统。然面令人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丰富内容至今尚未得到深入挖掘和系统总结,就连社会学的业内人士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思想理论和方法原则也缺乏一定了解。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对社会学的狭隘理解。相当多的学者仅仅从实证主义原则理解社会学,似乎社会学只能是实证主义的一统天下,超越了实证主义的立场与方法就不再属于社会学的范畴;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僵化理解。在相当长的岁月里,马克思、恩格斯及其继承者的社会学思想和理论,仅仅被理解为哲学、政治经济学或科学社会主义的附带阐释,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更有甚者,社会学还常常被归结为资产阶级的学说或伪科学。三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消极影响,在我国则还要加上“”的消极影响,产生了“低潮综合征”。这一病症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包括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偏见和片面理解。例如,似乎马克思主义没有社会学,要有那也仅仅是革命斗争型的,等等。综上所述,为了克服中国社会学研究中存在的这些局限,大力推进中国社会学的理论研究、理论建设和理论创新,我们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牢记费孝通先生晚年向中国社会学界多次发出的呼吁:要突破社会学的传统界限!应当像费孝通谆谆告诫的那样,中国社会学既要重视科学精神,也要发扬人文关怀;既要开展客观性的经验研究,也要开展张扬主观性的价值评价;既要立足当下中国社会实际,开展参与性、对策性的现实问题研究,也要继承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中的优秀思想精华,开展历史性、思想性的意义阐释;既要依据定性和定量的实证研究方法分析问题、形成理论观点,也要利用中华民族几千年积淀而成的“会意”、“将心比心”的理解和交流方法,在更深刻的层面上解释中国社会学所面对的各种问题。 费孝通晚年向中国社会学界的呼吁,是他以深厚的学术修养、宽阔的理论胸怀,积七十余年社会学研究的深刻体会,高瞻远瞩地为中国社会学在新世纪争取更大发展留下的重要嘱托,我们应当认真总结中国社会学一百多年的历史经验,像费孝通主张的那样突破保守而片面的传统社会学观念,在更广阔的学术视野中开拓社会学发展的新空间。 第二,根据当代国外社会学在思想理论上发生的重大变化,积极突破社会学传统观念,在崭新的思想境界中开展中国社会学经验研究和中国社会学的理论建设。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国外社会学已经发生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变化。欧洲出现了一大批像福柯、布迪厄、哈贝马斯、布希亚、鲍曼和吉登斯等一批具有强烈人文主义倾向的社会学家,他们的思想观念已经远远地突破了传统社会学的界限,他们做出的理论概括是在传统社会学构架中无法理解的理论创新。美国社会学界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深刻变化,不仅在实证传统中发展出一些内容和形式都十分新颖的新学科,如新经济社会学、网络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组织社会学、新理性选择理论等,而且还形成了一些反对美国实证主义传统的具有强烈人文主义倾向的新学科,如加芬克尔的常人方法学、詹明信的文化社会学、罗蒂的新实用主义社群理论、福山的社会信任理论等。今天的欧美社会学已经展现了一个万紫千红、百花争艳的新局面。 为此,我们不能再用时过境迁的陈旧社会学观念看待国外社会学,特别是不能把我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了解或引入的一些实证社会学的枝节观念,当成是国外社会学的全部,用实证社会学的旧观念、旧原则限制我们在中国大地上开展的社会学研究。我们应当像布迪厄和吉登斯等人论述的那样,既坚持社会学的理论观念和理论视野,同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全球化、后工业化和数字化的新时代,用能够真实反映当代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对现实生活的新研究。 第三,面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并以此为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对从前现代性到现代性的转型、从旧式现代性到新型现代性的转型过程中的各种丰富社会现象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提出有解释力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从当代社会学的视角,对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所需要的深层理念的更新、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功能的转换、社会矛盾的处理、社会信任的重建等重大问题,做出自己的社会学的回答。我曾在1989年指出:“社会学之引人中国,在我国获得较大发展,取消27年后又不得不重建,归根到底也是适应了我国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转型的需要。研究这个转型过程,回答转型过程面临的种种课题,不仅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社会学义不容辞的任务,而且也是它安身立命的根基。可以说,对中国社会的‘转型’认识得越深入、越全面,中国社会学的成长也就越扎实、越迅速,而成长了的社会学又转过来推动转型过程比较顺利、比较健康地前进。” 上述三点,归结起来仍然是在新形势、新条件下如何创造性地实践中国社会学百年历史所走过的道路,即“立足现实,开发传统,借鉴国外,创造特色”。总之,时代在呼唤社会学观念变革,社会在呼唤社会学理论创新,中国社会学应当肩负起光荣的历史使命,以宽容的理论胸怀、广阔的理论视野、崭新的理论观念、深邃的理论思维,创造植根中国社会现实、回答中国社会问题的新理论。 社会学理论论文:浅谈社会学理论视角下的拓展训练分析 论文关键词:社会学 拓展训练 应用 论文摘要:社会学理论主要是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发生、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学科。其研究范围广泛,包括了由微观层级的社会行动或人际互动,至宏观层级的社会系统或结构。社会学领域理论是拓展训练中的团队学习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是拓展训练操作技巧的理论指导,对于认识拓展训练中的现象和规律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社会互赖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一)对社会互赖理论的认知 社会互赖理论发端于20世纪早期的德国柏林大学。格式塔心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库尔特·考夫卡(kurtkoffka)于1935年提出:群体是成员间的互赖性,是可以变化的动力整体,这就首次提出了“群体动力整体性”的观点。 考夫卡的同事勒温(k.lewin)在其基础上,对上述观点进行了阐发,他认为群体的本质是其成员基于共同目标而形成的互赖,由此促使群体成为一个整体,若群体中任何成员或次群体的状态发生改变,将会影响其他成员或其他次群体产生改变;群体成员内在的紧张状态能够引发完成共同目标的动机[1]。 勒温的弟子莫顿·道奇(mortondeutsch)于1949年首次提出了两种社会互赖:积极的和消极的社会互赖,从目标结构角度得出了合作与竞争的理论。最终莫顿·道奇的弟子约翰逊兄弟将这一理论进行统整与拓展,形成了社会互赖理论体系。约翰逊兄弟将社会互赖分为三种情况:积极的社会互赖、消极的社会互赖、没有社会互赖。社会互赖理论将合作和竞争作为关系变量而非个体变量来进行研究。它不仅关注在完成任务中合作和竞争的效果,而且对互动方式、心理过程、人际关系、对自我和工作的态度等也进行详细研究。在教育领域,社会互赖理论的运用和发展最成功的范例是合作学习的兴起与繁荣。 (二)社会互赖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社会互赖理论主要研究个体间在合作性和竞争性的社会情境中相互影响时的行动效率、内在心理过程、互动方式及结果。虽然崇尚个人英雄主义、单打独斗的年代,伴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已经逝去,团队合作在当今时代备受青睐。但是合作离不开竞争,没有竞争的合作是肤浅的、毫无生机的;竞争也离不开合作,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狭隘的。 拓展项目的设计更倾向于合作与竞争的相互依存。在拓展课程实施过程中,既强调学员之间的合作,又注重培养学员的有序竞争,最终达到一种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的培训效果。团队目标的达成,是学员间合作的结果,但是也离不开相互之间的竞争。合作的同时鼓励竞争,有助于提升团队个体的能力,进而提高团队整体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而在鼓励竞争的同时,又要注重相互之间的合作。竞争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达到更高的目标的手段,在竞争中合作应体现“双赢”原则。一个人再强大,只能超越自己,而一个强大的团队可以攻克许多看似不可能完成的难题,这就是团队力量的最好彰显。 社会互赖理论在拓展训练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在完成拓展项目,达成团队目标过程中,学员之间容易相互诱导和影响。积极互赖使学员间产生促进性互动,如果学员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就会形成一种积极的氛围,可以感染到团队中的每位成员。这样不仅促进个人小目标的完成,而且加速了团队大目标的实现。消极互赖往往使学员间产生阻抗性互动,对困难程度评估过高,或者对自己的能力评价过低,都会使学员产生消极的互动,如果这种消极互动得到扩散,会对目标的达成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而没有互赖就意味着不会产生互动,目标也就肯定不会实现。 二、群体动力学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一)对群体动力学理论的认知 群体动力学(groupdynamies)亦称“团体动力学”,试图通过对群体现象的动态分析发现其一般规律的理论。群体动力学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社会科学的一种跨学科研究,其理论基础是社会心理学的先驱—库尔特·勒温(kurtlewin)的“场论”。“场”是他借用物理学上力场的概念,其基本要义为:在同一场内的各部分元素彼此影响;当某部分元素变动,所有其他部分的元素都会受到影响。勒温采用格式塔心理学观点,将个体行为变化视为在某一时间与空间内,受内外两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勒温认为[2],群体行为由构成群体的个体来执行,但群体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对个体具有很大的支配力。用公式b(f)=e×p来表示,即个体行为b是个体所处环境特征e与个体自身特点p互动的函数。 群体动力学主要研究群体的凝聚力(如决定群体凝聚力强弱的因素),群体压力和社会规范(如从众现象等),群体目标(如群体目标的有无对群体性能的影响)和成员的动机作用(如竞争与合作)等等。 (二)群体动力学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拓展训练强调团队学习的氛围,整个过程就是帮助团队和每个成员不断发现团队和自己存在的问题,不断向好的方向改善的过程。拓展训练的各个环节都能体验到团队精神。在场地项目和情景项目中,目标的完成离不开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协作。在高空项目中,个人的成功挑战也离不开团队成员之间的鼓励。 拓展训练课程中会形成以团队为单位的“场”,学员也会在这个“场”中体验项目,并在体验中促进个体的感悟的形成。虽然群体动力源于个体动力,但是群体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体动力。由于每位学员在生活学识、经历等等各个方面都存在很多不同之处,所以他们对拓展训练的理解角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样就导致学员在参加拓展训练过程中的态度也不尽相同。但当团队这个“场”形成之后,以团队的整体性来引导和影响学员行为,会使整个团队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团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即使有个别学员存在消极的情绪,但受到积极氛围的感染,也会产生从众现象,融入到团队之中。反之,如果整个“场”的氛围是消极的,哪怕有积极的学员,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从而产生不利于团队目标达成的消极因素。 三、符号互动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一)对符号互动理论的认知 符号互动理论(symbolicinteractiontheory,又称象征互动理论),是与美国社会学的芝加哥学派有着密切关系的传播学基础理论之一,也是重要的教育社会学理论。其代表人物是米德(g.mead),其核心的三个概念是“符号”、“自我”、“互动”。虽然“符号互动论”是布鲁姆提出的名词,但符号互动理论是米德独一无二的思想,在其著作《心智、自我与社会》中得到最充分的表达和呈现。这个具有开创性的社会学观点理论对社会科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也受到其他许多学者的影响,尤其继承了c·h·库利的“镜中自我”概念。 米德认为象征符号乃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他综合了新达尔文主义、杜威的实用主义和行为主义,将人类心智、社会自我、社会结构贯穿于社会互动之中[3]。他认为,人们具有独特的心智过程,他们通过“体味而理解他人的角色”就可以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因为行动者可以更准确地估计他们对他人的行动可能产生的后果,并进而增加与他人合作性互动的可能。 符号互动理论在后期的发展中分为两大学派,一派是由布鲁默领导的芝加哥学派,继承了米德的研究成果;另一派是以科学取向为特征的衣阿华学派,代表人物有m·库恩、卡奇等。两派的基本区别在于方法论,衣阿华学派采取量化的取向。 (二)符号互动理论在拓展训练中的应用 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贯穿于整个拓展训练的课程,对拓展训练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符号是指传达信息的基本单元。它是对事物的表征,也是语言、动作、表情等的代码形式。而互动则是一种使对象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彼此发生积极的改变的过程。符号互动论强调人们在感受并理解他人角色的过程中自我概念在不断地成熟,使学生获得“镜中我”的感觉,视他人态度和意向而行动的能力也会不断地增强。 在拓展训练课程实施过程中,培训师要创设情境,通过精心设置的项目,利用模拟的环境,引导学员变换角色去体验他人的想法,理解他人的观点、价值观等。运用“成功导向”和“关系导向”的引导方式,适时加以鼓励并引导其以成功为目标,提高个体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那么在此过程中就存在着两大角色,即培训师与学员,那么也就存在着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则是通过项目导入及规则介绍得以体现。也就是互动情境“文本”的解读过程,师生通过对互动符号的理解与解释而达到互识和共识。生生关系则主要表现在学员之间为了完成团队目标,而进行的符号互动。 符号交互作用理论把社会相互作用解释为符号交换、直接沟通,人们能想象他人或群体怎样看待自己[4],即个体自己能扮演他人或群体的角色,相应地解释情境,并决定自己如何行动。符号交互作用理论现在拓展训练中得到广泛地应用。使用的较多的是莫利诺在1960年所创建的“角色扮演技术”。拓展训练过程中,主要采用角色扮演技术,让学员在一种特定的或创设的情境中扮演某一角色,使其认清角色的理想模型,了解项目对角色的期望和自己应尽的角色义务,从而有助于他们去控制或改变自己的态度与行为,以达到改善人际关系和提高工作或学习效率的目的。 四、结语 拓展训练打破了单一的说教与灌输的传统教学方式,以一种先行而后知的体验式学习方式倍受推崇。伴随着拓展训练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其理论体系也得以充实。团队学习贯穿于整个拓展训练课程,将学员放到一个团队的环境中去,在团队中与他人互动合作学习,共同成长。社会学领域中的社会互赖理论、群体动力学和符号互动理论都是拓展训练进行团队学习的理论依据。 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理论的时间转向分析 [摘要]早期在哲学界里对时间本质的理解一直令人感到困惑与神秘。因而时间问题在哲学理论范畴中仍是未解之谜。自从孔德以来社会学家在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影响下构建社会科学理论和实践,对时间的理解经历了从迷思到崛起的转变,而只有到20世纪后半叶,时间研究成为后现代显学,时间的理解已超越了哲学思辨的讨论和物理语境下的去社会化,人们更加关注时间的社会意义。时间俨然成为一种生活事实,构成理解社会实践问题的符码。 [关键词]时间本质;绝对时间;社会时间;理论转向 福柯认为,20世纪预示着空间时代的到来,我们正处在一个同时性和并置性的时代,我们所经历和感觉的世界更可能是一个点与点之间的相互连接、团与团之间相互缠绕的风格。 伴随着空间时代的到来,时间问题的思考与探索也如期而至。1937年,美国学者索罗金和默顿首先开启了社会学视域下赋予时间以社会意义的探索性研究,并提供了一种关于社会时间的方法论的和功能的分析。随着后现代社会思潮的勃兴,时间对日常生活的建构及对理解当代社会变革的意义受到社会学家们普遍的追捧,促使人们开始思考时间赋予行动者的社会意义。如何理解时间?早期社会科学对时间知识的理解只集中在哲学的理论范畴中,追求时间本质问题的探索,沉迷于本体论的哲学演绎逻辑中。20世纪后半叶,随着自然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社会科学对时间的理解已超越了哲学思维的讨论,人们更加关注时间与日常生活实践的内在关联性,时间成为理解社会实践问题的符码,即时间就是一种生活事实。 一、时间:哲学语境中的未解之谜 早期对时间知识的理解,遍布于哲学文献之中,自文明思想的开端以来,时间就一直折磨着、困扰着哲学家们。他们认为时间之谜,就是生活之谜。没有时间,也就没有生活。因为生活就生活在时间之中。每个人都生活在他自己的时间里,没有两个生活在同一时刻的人。而真正生活在相同时间里的任意两个人,他们的观念、记忆、理想抱负的内容也都各不相同,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时间的介入赋予生活以极大的丰富性。那些构成生活,又使生活不同于物理过程的东西,要求在对他们的描述中包含一种时间意识,这种时间意识既有对未来的期待和愿望,也包括对过去的记忆。生活的时间绵延不断,积淀着对过去的感情,又内蕴着对未来的期望,这些是任何物质客体都不可能体验到的。要使我们对生命体的描述是活生生的———不管是个人还是社会过程———所需要的并不是使活的东西变成死的东西的那种横切面的空间抽象,而是对生活事件的一种纵向的时间抽象。 因此,在哲学语境中理解时间的本质、时间的形态,理解生活的过程在时间中展开时所采取的形式成为他们追求的首要目的。因为,理解时间的本质就是提高我们对我们自己、我们的行动、我们的社会关系,以及人类生活自身的理解。然而,理解时间的意义的全部困难就在于理解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它们是连接在一起的吗?一个会流向另一个吗?未来会成为现在,再成为过去吗?这些问题在几个世纪以前就由圣.奥古斯丁提出,后来由爱略特、福克纳、普鲁斯特等人,以非常相似的措辞提出来。所有这些人都试图在他们的写作中反思时间本质,圣.奥古斯丁说出了这个谜题,而他这番话多少世纪以来仍然在不断回响着。“对于什么是时间?……我们在话语中会说一些比时间更熟悉和更明白的东西吗?当我们说到它的时候,我们理解;当我们听到别人说它的时候,我们也能领会”。他还有这样一段著名的格言:“什么是时间?没人问我,我是知道的;如果我想向问起这个问题的人做解释,我就不知道了;然而,我大胆地说我知道,如果没有什么流逝,时间过去就不存在;如果没有什么即将来临,那么,要即将来临的时间也不存在;如果什么都不存在,那么,时间现在同样也不存在。”他认识到这一难题、这个谜,为寻找时间之谜的答案成为他终其一生的追求。 不仅在时间本质上,对时间形态问题的论述也一直存在两种争论:一种观点认为,世界是非连续的,是由固定不变的存在于虚空中的实体构成的;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世界是一个流动的连续的世界。在这一争论中西方思想可以追溯到巴门尼德的“存在”思想和赫拉克里特的“生成”。巴门尼德认为,世界以物存在;存在是存在的并将一直存在;一切都是可知的、确定的。存在永远不会导致生成,时间没有任何独立的实在性。而对于赫拉克里特则认为,一切都是流动、变化而非静止的,对立生成对立,唯一的实在就是生成自身的实在。一切实在都在时间中流动。之所以会造成这种争论,究其原因可以归因于时间它面对着一个无法逾越的难题:它不像客观物质那样能够直接进行观察和测量,而时间是难以把握的,它的本质就是它根本不会保持静止。我们不可能控制时间,让它在一定范围内保持静止以供观察、计算和操纵。从某种意义上说,时间也变得难以描述。正如黑格尔所说的,“词谋杀时间”。因为时间是动态的,而词是静态的。用词来描述时间,词就使物保持静止。一旦把时间固定下来,词就毁了时间,所以时间问题在哲学的语境下仍是未解之谜。 二、时间:物理学主义语境中的迷思与崛起 20世纪自然科学受到时代的召唤,在物理学、数学、生物学等学科方面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科学的理论视野的转向。社会学家秉承了自然科学的方法论范式来构建社会科学的理论。因此社会科学理论的重要转变都伴随着自然科学中对时间和空间的重新界定。其中社会科学家对时间概念和本质的理解就与物理学中有关自然时间的理论阐释直接相关。因而随着在物理学主义语境中时间概念的转变,人们对社会时间的理解也经历着从迷思到崛起的转变过程。在经典物理学中,时间与运动是不可分割的,对时间的描述离不开物质的运动。时间不是因自身而被研究的,它只是被当成一个不变的、可以无限分割的单位,成为界定其他物理量的尺度,牛顿把它定义为绝对时间。牛顿认为,绝对的、真实的和数学的时间本身,就其性质而言,与任何外部事物无关,它均匀地流逝,所有运动都可以加速或减速,但绝对时间的流逝不会发生任何改变。这意味着,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无需时间情景或无需参照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无时间数量。 存在变化,但变化是外在,不因时间而发生。因此,运动和变化是在非时间性的时间中进行的。社会学家把它理解为时间是可逆性的、非时间性的,而且可逆性时间是假定一切都不变,一切又必然回到初始阶段。时间没有过去和将来,而只真实地存在于现在之中。社会科学家接受了绝对时间概念,即时钟时间。这种时钟是量的延续、一去不复返的,被去除了质的变化,它不仅包括作为尺度的时间,还有测量时间。对于时间而言,社会科学家相对于自然时间来描述社会时间时,认识到了总体性区别,而当他们把时间当做客观的数量及抽象的、标准化的尺度来使用时,却又将其忽略了。所以在社会学家视野中不假思索地把时间作为外在变量,行动的环境,并把时间进行去社会化。他们总是想应用自然界的“规律”来揭示社会的实在性,却恰恰忽视了社会时空的复杂性,这是时间迷思的时代。从20世纪50年代,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家的研究,彻底变革了时间和空间的物理观念。时间开始趋于一种不可逆性、不确定性的特征。当代社会理论开始出现一种尝试性的能量和时间的融合,引发了物理学主义中时间理论的崛起。爱因斯坦的研究集中在相对时间、弯曲空间———时间和有限光速三个方面。他把时间操作性地用作一个尺度,确定时间是相对于观察者及其参照系的,是局部的、专有的或因系统而异的时间,即相对时间。 基于相对论原理,在社会科学中我们对社会时间和时间的社会性开始产生新的理解,人们开始关注自然时间的相对性和情境性与社会时间会以何种方式共存或相异,并把结论纳入其学科的方法论体系中。吉登斯接受爱因斯坦的时空融合成弯曲的空间———时间观,并以此广泛地研究时空概念,在他的理论著作中对时段、长时段、此在概念的理解分析中实现了从二元论向二重性的转变,并展开了它们的相互包容性,在变化与结构之间、共时分析与历时分析之间建立起联系,实现社会时间与自然时间的融合。然而,量子物理学家发现,构成经验世界的必要组成部分的因果关系,在亚原子层次上不再具有意义了。他们体验到一种非局部联系和非因果性,即一个不可分割的、动态的模式化的、无法抽象也不能测序的整体。量子世界的时间观认为因果关系本身就是时间现象,它包含能量和时间的行动单位,这些量子不是坚不可摧的实体,而是被视为四维空间———时间的实体,视为动态的活动模式。行动和模式概念根本上都是时间性的。社会学家把量子物理的时间观理解为时间性、根本不确定性的、未来维度的重要性。社会理论家卢曼寻求接受量子物理学的时间观,强调沟通与变化,强调作为根本单位的行动,一旦行动以这种方式情景化后,都更有意义,也就会实现了行动、能量与时间的融合,观察者与观察对象的相互蕴含。正是在回顾物理学中自然时间的定义变化,才推动了社会学家对时间社会理论具有意义的深刻见解。这是一个时间崛起的时代。 三、时间:社会学视域下的生活实践 (一)社会时间:一种生活事实 在哲学理论视域中对时间的思考多集中在时间本质和时间形态的问题,却不能深入到人们的日常实践之中。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物理学中绝对时间概念的提出,更多的社会学者都只把时间当作社会理论研究中的外在变量,而对时间的社会性研究却缺乏相关的理论著作,因此长期以来就缺乏普遍的方法论范式,从而也缺乏整合人们在日常生产实践活动中的种种经验现象的研究。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伴随自然科学中相对时间及“后现代社会理论”的发展,继承物理学主义和社会学理论中“时间与社会”思潮的兴起与发展,构成了以时间为社会生活实践的“时间———社会理论”的知识谱系,直到进入20世纪70年代,随着人文科学即管理学、组织学等学科知识的丰富与发展,其理论及方法体系更显视域宽泛。时间俨然成为一种生活经验事实的表征,从而时间已然成为构成聚集社会生活一切重大问题的符码。 索罗金和默顿引领学界探索时间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社会意义,从而开创了时间社会性研究的先河。索罗金认为人们在现实的物质世界中生活总是带有一定的理想和目标,而且在实践的过程中又都是通过时间竞争来实现的。默顿对时间的理解是提出了社会时间的概念并将社会性和意义引入其中。认为社会时间是以某种社会现象为参照点来表达其他社会现象的发展与变化。社会时间不仅仅是量的,更多的是质的,体现人们所赋予的社会意义。这些性质又都来自于他们赖以依靠的组织中共享的习惯和信仰。默顿认为日历上的时间,当它被转变为社会时间时就具有意义了。在日常实践活动中,我们时常会使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件来标示时间。如“下班后我去看你”“一顿饭的时间”等,这些都是我们平日里经常发生的事情,而不同于日历上所标识的时间,目的仅仅告诉人们———“什么时候去做或需要多长时间”。这些事件的时点总是能与我们生活实践之间有着一种极具意义的关联。 莫顿为了证实不同地区人们时间的区分是根据人们平日里生产和生活实践活动来决定的,他们以科希人为例,因为科希人每8天才组织一次集市,所以1周就被确定为8天的计时体制,而且日期的名称几乎普遍采用集市举办地的名称来命名。同时,莫顿引证的其他地区也如同科希人一样星期计时制,多数都是由集市活动的时间长度来标识的……所有这些说明日期的周期性都与月亮等自然时间无关,而是与当地人们的日常实践活动相关联的。因此星期的标识方法大都是依赖于组织中人们活动这一社会事实来确定的。不仅如此,他还从典礼、宗教仪式、狩猎等方面,描述了人们是如何用日常的实践活动来标识时间的,时间已成为一种生活事实。除此之外,刘易斯和韦加特也对时间的社会实践理论做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他们指出时间的概念出自于人类实践活动中,并对个人的生活产生持久的影响。在社会学中,这些时间概念的界定他们认为比用天文学观察的时间界定更能表达其社会意义。他把人们的“日常实践”活动导入社会结构研究中的三个层次,并以类型学为切入点提出了在个体的、群体的、制度的三个层次中每一个层面上的时间形态:在个体层面,是“自我时间”,在群体层面,是“互动时间”,而在制度层面上则是“循环时间”,这些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时间的真实写照。他们还以相关的社会时间理论为出发点,将时间的嵌入、分层和同步性的概念贯穿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并融入这一理论中,建立了一种自己的建构性的社会时间类型学,推动了时间社会理论的发展。 (二)社会时间视角:经验社会学研究的开端 自从索罗金和莫顿引领社会学家们探索时间的社会性和富有意义的理论研究以来,便为时间社会学研究展开一种理论研究视角,从此也开启了社会学家们对时间经验性研究颇为深入的探索。许多有丰富理论视野的社会学家们开始展开一些跨学科的实践性转向的理论思考与研究,西方学者芭芭拉•亚当、奈杰尔•思里夫特等所作出的相关理论研究为时间向日常生活实践渗透并开展经验性研究视角的转变提供了思想启迪,并直接促成了时间社会性研究的学术转向。在研究中,理论家们都从历史的丰富性及社会的多样性理解时间,以及在社会的复杂性中把握时间,去探寻时钟时间、社会时间和时间意识间的关联性,探寻过去、现在与未来时间的关联性,探寻时间作为资源、秩序原则和可能性生成间的关联性。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中把握时间的复杂性及社会性,从而建构社会秩序的研究模式,因此实现了社会时间向一种以“生活事实”为真实写照的实践性研究。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社会学家们把以前给予空间和历史的知识反应,转移到依赖于演绎日常生活实践中的“时间性”上,开启了学界的“时间转向”。开始关注时间是如何形塑人们的观念,关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实践在时间中的意义,关注习俗、制度又是怎样控制和分配人们的时间的。思里夫特在《资本主义时间意识的形成》一文中,详细阐释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种商人充分展现理性及经济资本计算基础上的新型时间意识是怎样形成并逐渐被普遍认同的。这一过程是由“教会时间”向“商人时间”转化的过程,也是充分见证和体现封建主义制度灭亡和资本主义制度形成的过程。时间不再是任务定向而是随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时间由此变成一种可以被讨价还价的商品,即“时间就是金钱”。它不是被度过的,而是如同商品一样被花费掉的。伴随科技革命的来临,人们对时间的计算与管理已经越来越普及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时间已经由拥有者划分为与日常生产和生活相关联的时间形态即工作时间、休闲时间等。时间明显被分割,日渐被异化。这些基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基础上的理论阐述充分体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重新形塑自己时间观念的过程也就是资本主义新的生产秩序建构的过程。芭芭拉•亚当在《时间设计与管理》一文中,阐释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与现代性有关的时间的社会结构和制度。 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时间已由传统的自然观察的天文时间、滴滴答答的时钟时间向人类赖以依靠的组织化社会时间转变,从事物发展与演变过程的时间向非情境化的时间转变。而在现实社会组织中设定的时间规训使人们摒除了自然时间的局限而实现了非情感化的行为目的。人们在行动中不得不积极做出努力的行为来保持时间规训得以实现,从而避免任何的“浪费时间”以追求最大的速度和效率。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是集中做到时间意识抽象化,非情境化与合理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西方社会把理性化、抽象化、实质化的时间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教育的战略。时间也就如同商人眼中的稀缺资源,成为人们竞相控制和管理的核心。 在西方社会学的理论视域里,时间已成为一种生活事实并且是存在之根本。对时间的多样性表达和理解已超越了天文时间和时钟时间,开始融入价值和控制、规则,同时也不断注入社会权力关系。从此人类已超越其因物种而异的生物时间,延伸了时间的社会领域。因此,我们可以明白,在人们日常实践活动的时间中全都隐含着秩序、组织、控制、权力及资源。以上这些时间理论的研究成就更深化了人们对时间社会性的理解,同时也丰富了当代学界对时间理论的研究兴趣,并不断拓展社会科学中“制度”“时间”“秩序”等理论研究的知识体系。 总之,在知识史的回顾中,我们既发现了时间在物理学主义的语境中人们不假思索地把社会看成是一个超时代的过程,把时间当作行动的外在条件,并把时间作为一种自然常态、一种外生变量。从而这是一个缺失时间性的时代。但随着自然科学物理复杂学的出现及社会时间理论的发展,我们也惊奇地发现了以日常生活实践为对象的社会时间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社会时间,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新的叙事,一种新的视域,一种新的理论转向。 作者:吕铁林徐红曼 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理论研究 本文作者:陈宸方来武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社会学理论层面的思想 1.社会学的方法论 所阐述的社会学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方法的,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社会现象的法则。1919年《新青年》六卷五、六号发表了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文中不仅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且提出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去研究社会现象。他指出历史唯物主义“于社会学上的进步,就有很大很重要的贡献。他能造出一种有一定排列的组织,能把那从前各自发展不相为谋的三个学科,就是经济、法律、历史,连为一体,使他现在真值得起那社会学的名称。因为他发现阶级竞争的根本法则因为他指出那从前全被误解或蔑视的经济现象,在社会学现象中是顶重要的,因为他把于决定法律现象有力的部分归于经济现象,因而知道用法律现象去决定经济现象是逆势的行为。因为他借助于这些根本的原则,努力以图说明过去现在全体社会学上的现象”。②因此,他在《唯物史观在现代社会学上的价值》指出唯物史观是社会学的一个核心法则———“社会学得到这样一个重要的法则,使研究斯学的人有所依据傅得循此以考察复杂变动的社会现象,而易得比较真实的效果。这是唯物史观对于社会学上的绝大贡献,全与对于史学上的贡献一样伟大”③。所阐释的社会学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方法的,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的这一系列的观点与总结,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深远的影响,为中国的社会学指明了方向。 2.对西方学者的社会学思想的梳理 马克思主义固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建立与发展的核心理念与指导思想,唯物史观也固然为其指导方法,但是在此过程中,不能忽略对西方社会学家的思想、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学习与借鉴。对圣西门、韦柯、孔德等社会学家的思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学习与梳理。在《韦柯及其历史思想》中直接指出,韦柯是在意大利社会学先驱中,与孔德地位并驾齐驱的,他的研究方法带有马克思主义的意思。同时,还阐述了韦柯的社会学理论有着很大的缺陷。他的研究方法即为经验的归纳法,其锐利的观察力虽然往往带有唯物的倾向,但“他把自然的环境及于个人及国民的影响,看得过大”④;通过学习,发现孔德继承了圣西门的知识历史观,即以为知识决定宗教,宗教决定历史,同时韦柯的社会学思想对孔德起到了启发的作用,“足以唤起孔德的神学的、形而上学的、实理的三段时期说”⑤;还对圣西门(原文中用桑西门)的社会学思想进行了研究,圣西门认为社会的发展是有规律而寻的,历史也是前进发展的,这便是他的社会学思想的核心。指出,圣西门是社会学先驱的又一人,圣西门认为,社会进步的目标,是创造社会幸福,“因为劳动阶级在社会上占多数而且极其重要,所以向此标的进行的第一步,应是劳动阶级运命的改善。这是改造社会中的政治的主要问题,他主张以社会主义解决此问题。”⑥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初露端倪的五四时期,就将西方学者的一些社会学思想进行了分析,虽然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他的研究无法做到全面与透彻,但是在当时,足以体现他思想的先进性。 3.社会与历史、政治的思想融合 在比较与融合各类科学中发展与研究社会学,他在《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中强调“研究各种科学,与其重在区分,毋宁重在关系;说明形成各种科学基础的社会制度,与其为解析的观察,不如为综合的观察。”⑦他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时,就做到了不断地去发现与比较社会与历史、社会与政治的关系。(1)社会与历史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他把历史学与社会学结合起来。他认为“人类的历史,乃是人在社会上的历史,亦就是人类的社会生活史。人类的社会生活,是种种互有关联,互与影响的活动,故人类的历史,应该是包括一切社会生活现象广大的活动”⑧。因此,他认为“社会的变迁,便是历史”⑨。社会与历史是同质异观,“同一吾人所托以生存的社会,纵以观之,则为历史,横以观之,则为社会”⑩。社会学与历史学都是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学与社会学具有同质性的论点,对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人具有很重要的启示。但尽管如此,社会学与历史学“不可认作全为同物”。社会学与历史学“其间有相异的性质”。“历史学的目的,在考察人类社会生活的经历及其变革;而社会学乃在人类社会生活的结合及其组织。历史学是就人及人群的生活经历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社会学是就人群的共同生存的一切社会现象,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简明的说,历史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纵起来研究的学问,社会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横起来研究的学问。”輯訛輥的《史观》、《原人社会于文字书契之唯物的反映》等文章,都是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探索中国社会史的,沿着社会学是由历史哲学逐渐发展而来的理念与思路,探索社会学理论的渊源,以此来探索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发展的轨迹和社会学规律的演变,这一点,也对后人研究社会学起到了启发作用。(2)社会与政治认为,社会与政治的关系是,并不是单项的因果关系,“须知社会与政治,是互为因果的,不可偏重一面的。”輰訛輥同时,他对社会问题的概念也进行的阐述,凡是能引起社会不安,并且社会立志于寻求解决的方法的问题都是社会问题。在《社会问题与政治》中,以妇女参政问题与童工问题为例,详尽的阐述了社会问题与政治的紧密联系与互为因果关系,并为从政治上入手如何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做出了要想改良社会,就必须从政治入手,依靠政治的力量的结论。这为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提供了广阔的视角。 关于社会学实践方面的思想 1.劳动者问题 的社会学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紧密联系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回答人们对社会学的种种偏见与误解,阐明社会学的基本思想内容。同志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神理念对当时中国工人、儿童、农民的劳动、生活、教育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劳动教育问题》、《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上海的童工问题》等一系列文章应运而生。这些文章是同志做了周密的实地调查之后,用详实的资料写出来的,集中地关注了城市市民的劳动、教育、生活等问题。 (1)工人问题 在深度访问了唐山煤场的朋友之后,先生写下了《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一文,直接揭示了“工人不如骡马”的事实;在《劳动教育问题》中,他指出资本家从根本上剥夺了工人学习、教育的权利,“那知道那些资本家夺去劳工社会精神修养的工夫,这种暴虐,这种罪恶,却比掠夺他们的资财更是可怕,更是可恶”,并呼吁现代社会改善教育不昌、国民知识贫弱的现状。同志在《劳动问题的祸源》一文中,一针见血的指出工人劳动者问题的祸源是工银制度、资本制度、工厂制度以及社会上少数人的统治权,同时他还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是导致工人被剥削问题的根本原因。同志还分外关注一个特殊的工人群体———童工。在他教授杜会学课程的时候,就对儿童问题非常热心。1924年他到苏联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时,顺便亲自调查了革命后苏联儿童的生活情况。当他亲眼目睹到苏联儿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幸福的生活、成长、接受教育时候,不禁为中国儿童的悲惨遭遇深感愤怒,为此,他查阅了大量的报刊资料,并写下了《上海的童工问题》,寄回国内,以引起国内有关人士的注意。《上海的童工问题》一文,阐明中国社会童工问题的严重性。他怀着万分怜悯的心情写道:“上海工人在身体上精神上都受极重的损伤,而以童工为尤烈,这都是长时间工作疲劳过度之所致。童工被佣于家内铺店、小工厂、家庭工业、洗衣房、并建筑业及大工厂等。女童工间有沦落而为娼为婢者。”輲訛輥指出,童工问题的解决,不能寄希望于军阀政府,不能依靠外国人的执政机关,因为他们不会实施一些保护童工利益的政策的。“为拥护这十七万三千二百七十二人的利益和免除他们的损害,非赖上海的劳工团体的本身不可;为帮助他们智能的发育,娱养的得宜,非赖上海的献身于无产同胞的青年不可。”輳訛輥文中他用详实的资料,分析指出童工制度的罪恶和上海童工遭受的非人待遇,并呼吁广大人民关注、关心童工问题。在当时,能系统地揭露、研究童工问题的人实为罕见。 (2)农民问题 除了关注市民、工人的生活、劳动及教育等问题外,同志也同样关注着农民的生活劳动等问题。他不仅在北方指导了一系列的农民运动,而且写文章从理论上阐述中国农民困苦的生活现状,指导农民运动的发展。在《土地与农民》一文中,他阐述了历史上平均地权的活动,并指出农民中最多数最困苦的阶级便是自耕农与佃农。同时,他也论述了农民、特别是贫农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号召革命同志到农村去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农民运动。“革命的青年同志们,应该结合起来,到乡村去帮助这一般农民改善他们的组织,反抗他们所受的压迫,中国浩大的农民样众,如果能够组织起来,参加国民革命,中国国民革命的成功就不远了。”輴訛輥同志曾把此文编入《农民问题丛刊》,作为农民运动讲习所的教材,指导中国的农民革命。在《鲁豫陕等省的红枪会》一文中,同志高兴地指出,红枪会的出现“可以证明中国的农民已经觉醒起来,知道只有靠他们自己结合的力量才能从帝国主义和军阀所造成的兵匪扰乱之政局解放出来,这样在农民运动中形成一个伟大的势力”輵訛輥。他在文中总结了红枪会的特点,还弘扬了这种农民大运动的可贵精神,表现出对农民自发组织的极大关心和热情,呼吁农民朋友了解农民阶级在国民革命运动中的地位和责任,清楚的认识谁是他们的仇敌和朋友,了解红枪会的性质及其应走的道路。同时,他又指出,由于农民的狭隘、落后的思想意识,他们往往会受到军阀们的利诱与剥杀。因此,他倡导农村工作者及进步青年一定要帮助农民,为他们指明前进的方向。这是的杜会学思想在农民问题、农民运动问题上的成功运用,为后人用杜会学的思想方法研究、解决农村问题作出了贡献。 2.人口问题 世界人口的迅猛增长导致人口问题早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的学者就针对人口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不过,他们得出的结论却是落后的甚至反动的,支持英国人口学家马尔萨斯的观点,即人口问题可以通过战争来解决,实质上,就是为战争者发动战争找到最佳的借口和理由。同志是我国批判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前驱。他写的《战争与人口》一文,对上述的反动观点进行了透彻的批判。他从古今人口发展史等角度,证明战争不仅不能解决人口问题,反而会带来一来列其他问题。“夫人口过庶,固当求解决之道,而以战争以解决之,乃无异于堕胎自杀也。观于近日交战国之面包问题日益危迫,足知饥馑之来逼,全为战争之所赐。輶訛輥”接着,他又从当时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不同方面再次论证马氏学说的非科学性。该文对当时关于战争与人口的反动观点进行了尖锐地批评,使人们认识到战争的本质及人口问题的根源。在文章的最后,同志又指出了马氏学说的部分合理性。“余虽时于马说有所非难,然并不抹杀其说于经济学上之价值,悬其说以为警戒,使人益知奋进,以谋文明之发展。輷訛輥”同志关于人口问题的阐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观点来分析、解决人口问题的范例,具有典型性与可借鉴性。在这篇文章中,同志的某些观点未必会适用于我国当前的人口问题,但是这是社会发展导致的。同志能够将社会学理论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决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的治学态度与刻苦的钻研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学者应具备的重要素质。 3.妇女问题 社会学家一直以来都致力于研究妇女问题。当社会学在中国还没有完全成熟时,妇女问题就作为一个较为鲜明的社会问题而为我国的社会学家所瞩目。同志于1920年7月,在女子高等师范、朝阳大学等校讲授“女权运动史”、“社会学”等课程。他有不少篇章著述了他对妇女生活现状的观感,表达了他对妇婴幸福生活的展望。在苏联,关于妇女问题的许多理论和设想,都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苏联妇女、儿童的幸福生活,让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仰,成为他继续推动中国妇女解放前进的强大动力,使妇女解放思想的形成更具世界性。1920年前后,他教学期间,写下了《战后之妇人问题》、《废娼问题》、《现代的女权运动》等直接探讨妇女问题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充分肯定了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力主妇女参政议政,揭露封建的娼妓制度对于妇女身心健康的侵害。同志指出,中国由于过去受封建思想的长期束缚,对于妇女的歧视和压制是很严重的。针对这种情况,同志在《战后之妇人问题》中指出,妇女应该同男子一样参政议政,享有自己的权利。同时,对于战后世界妇女的状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也作了相应的研究。同志针对战后妇女过剩、女工与男工的关系以及劳动阶级的母亲问题三个方面分别作出了分析,并指出,由于妇女相对过剩,就会出现女工与男工争夺劳动机会的问题。在此,他指出“男女工人间有了结合,定能于阶级斗争添一层力量。輮訛輦”他希望我们中国的妇女们能够行动起来,珍视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的地位与解放。同志从社会学视野中观察到,在当时的社会,关注妇女问题的人少之又少,并且当时的中国人心理,大多都不认为妇女有人格。所以,在《废娼问题》文章里,同志从人权及法律的角度,指出坚决废除娼妓制度的五大理由。“第一,为尊重人道不可不废娼;第二,为尊重恋爱生活不可不废娼;第三,为尊重公共卫生不可不废娼;第四,为保障法律上的人身自由不可不废娼;第五,为保持社会上妇女的地位不可不废娼。輯訛輦”此外,他还从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娼妓问题的办法。纵观各国的女权运动历史加以研究,在《现代的女权运动》一文中,针对女权运动的现状从教育、劳动、生活、法律等方面加以分析,指出“妇女们要达到伊们完全解放的目的,非组织一个世界的大联合不可。”妇女的解放运动,是与女权运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同时,“劳工妇女的运动亦不该与劳工男子的运动互相敌对,应该有一种阶级的自觉与男子劳工团体打成一气,取一致的行动。輱訛輦”他以世界的女权运动为重点,剖析其特点,分析其中的优势和不足,提出中国的妇女运动要从中借鉴宝贵经验。他还指出了妇女运动的最根本不足在于自身的素质。自身素质未提高,女权运动(或妇女运动)是难以取得胜利的。从社会学的思想和方法研究视角妇女问题,在中国是较早的一位。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理论来研究指导中国的妇女运动,为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成为中国社会学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光辉的里程碑。这种方法影响了之后中国的社会学家研究妇女问题。 4.自杀问题 对自杀这一社会现象一直予以十分的关注,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早在1913年,就写有《原杀(暗杀与自杀)》一文,他认为暗杀和自杀是因不良政治和社会诸多因素造成的,是社会堕落的极端体现。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以后,更加注意对自杀问题的研究,于1919年11月、1919年12月、1922年1月分别发表了《一个自杀的青年》、《青年厌世自杀问题》、《论自杀》等论述自杀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认为中国的自杀现象源于社会的缺陷,根本上是源于黑暗的社会制度。的1.3万多字的《论自杀》一文,分十个部分对自杀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论自杀》分析了诸多影响自杀的因素,并梳理了大量有关自杀的统计数据、各教派的自杀观,以及中外学者关于自杀的一些论述,是五四时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自杀问题少有的具有分量的社会学研究的学术论文。《论自杀》在中国社会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学术地位,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同志的诸多著作从多方面研究和探讨了中国革命的发展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同志本人为开创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努力及所形成的社会学的传统,对20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同志以一个革命家所应有的责任感和一个社会学者所具有的敏锐,时刻关注着当时的社会种种现象和问题,不失时机地深入研究当时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都是亟待解决并影响深远的,他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丰富与发展了社会学理论内容,在中国社会学史上谱写了不朽的篇章。并为中国革命的发展以及中国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社会学理论论文:网络时代社会学理论重构 一 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产生,与西方现代性社会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勾联,是一种与现代性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对现代性进行智性反思的现代知识形态。正如特纳(J.H.Turner)所说:“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自觉的学科得以创立,是用以解释与‘现代性’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转型,特别是欧洲工业资本主义的崛起和封建土地体制的衰退以及最终遍及世界各地的这一进程。”因此,由现代性社会转型而奠基的现代西方社会的基本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经典社会学的研究领域、研究主题、问题意识及理论解释框架。“现代社会学的形成 #0; #0;独特研究领域的界定、研究主题的形成和适用方法论的发展 #0; #0;是以对社会现象的客观分析、给予秩序、为社会生活管理提供有关社会技术和对社会发展进行理性控制为目的的”。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作为一种现代知识形态的“社会学在现代事物的秩序中以及在‘现代性方案’中占有一席之地”。 对于经典社会学与现代性的这种内在勾联,吉登斯(AnthonyGiddens)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曾作过深入的分析。他强调,“社会学的概念和发现,与‘现代性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密切相关。”在《社会学》一书中,他甚至把社会学界定为“对现代性的研究”。在吉登斯看来,经典社会学理论对现代社会制度的分析和把握,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展开的。首先,以马克思、涂尔干与韦伯为代表的经典社会学理论对现代性所作的制度性诊断,都倾向于以单一的变化动力来解释现代性的特征。例如马克思认为,塑造现代世界的动力是资本主义,在马克思那里,现代性所呈现的社会秩序,在其经济体系和其他制度方面都具有资本主义的特征。现代性的永不静止的、流动的特征被解释成投资 #0; #0;利润 #0; #0;投资这样循环的结果。而涂尔干则主要从工业主义的影响来探索现代制度的特征,认为工业社会中最关键的因素并不是马克思所强调的资本主义竞争这一边缘的、暂时的特征,而是来自于复杂的劳动分工的强有力的刺激,现代社会的特征不是资本主义,而是工业化的秩序。而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不仅包括了马克思所指出的经济机制和雇佣劳动的商品化,更主要的内容是指在技术和人类活动中以官僚制的形式出现的“合理化”。其次,在经典社会学话语中,“社会”这一概念占有举足轻重的核心地位,经典社会学将其研究主题主要集中于“社会”这一概念。社会学家尤其是受涂尔干思想影响的社会学家,都试图把社会概念与现代性联系起来,将与现代性相勾联的“社会”概念视为社会学的内涵,从而把社会学被视为一门与现代社会有内在勾联,以现代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概念化“社会”的过程中,社会被界定为具有自身内部统一性的体系,而对这一体系展开的某些理论解释,正是以对社会的这种理解为基础的。例如按照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Parsons)的观点,社会学最重要的目标是解决“秩序问题”,因为秩序问题是解释现代社会系统界限的关键。第三,吉登斯强调,作为一门现代学科的社会学在知识形态上与现代性特征也密切相关。经典社会学家将社会学看成是关于现代社会生活的普通性知识,并且如同自然科学提供了关于自然界的信息一样,社会学提供了关于社会生活的信息,人们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来预测、控制和干预社会生活。 毫无疑问,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经典社会学家针对现代性问题所构建的社会学理论范式、分析架构与研究方法,能够比较恰当地说明现代社会的理性(工具理性)特征。然而,由于社会本身的变迁,在今天,经典社会学的理论范式已经在相当程度上与现实生活世界相脱离。因此,建构一种贴切当今社会生活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已经成为社会学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关键议题。例如,近年来德国社会学界在对“社会学在今日何为(WozuheutenochSoziologie)”问题的讨论与反思中,对经典社会学理解当今社会生活及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提出了颇多质疑。在《失去根基的学科:我们还需要社会学吗?》一文中,德特林(DarnfriedDettling)指出,今日西方社会由于个人化 #0; #0;即个人从社会条件如阶级与阶层、性别角色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以及全球化 #0; #0;即全球金融体系的运作、跨国家组织的扩张、全球传播网络的形成等因素对传统社会生存界限的颠覆,已导致社会逐渐丧失了影响个人生活方法与形式的决定力量。德特林强调,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现在已经不存在任何传统上所定义的社会,只剩下单独的个人,而他们早已不再在传统的社会结构中活动。”既然社会学已失去其研究的对象 #0; #0;社会,那么,我们真的还需要社会学吗?有许多德国社会学家认为,今天先进的西欧工业化社会在社会结构及日常生活方式方面所发生的上述重大改变,意味着长期以来作为经典社会学研究中通往对社会结构分析的阶级、阶层与社会流动三项内容,在面对当今社会生活时,其解释力已十分有限,仅仅通过对这三项内容的研究,已无法清楚地描绘当今社会的结构,掌握其文化特征,说明其权力斗争。正如贝克(UlrichBeck)所说,如同19世纪的现代化进程瓦解了农业社会的生活方式,建立了工业社会的生活形态,在20世纪,现代化使人类再一次从工业社会的生活形态中挣脱出来,建立起另一种类型的社会结构,即更多的非工作(休闲)时间、更富裕的收入、更高的教育、更频繁的社会流动。对当今社会而言,已经不是阶级冲突,而是上述生活选项逐渐成为社会冲突的第一导火线。换言之,由于生活形式的多元化与个人化已经成为当今西方社会的基本特征,经典社会学已面临一种强烈的挑战。经典社会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如阶级、阶层已无法完全解释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新社会形态、现象与问题,其社会分析架构对现代社会多变与异质的特征已失去充分掌握与解释的能力。例如,经典社会学中涂尔干对社会分工及韦伯对科层组织等的研究,目的都在于探讨当时社会结构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个人的存在状态。在今日社会生活形式逐步多元化与个人化的趋势下,经典社会学的这一理论分析架构是否仍有掌握现代社会生活脉络的解释力,已经变成一个需要我们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在对经典社会学范式构成基本挑战的社会事实中,由于互联网的崛起而形成的新社会经验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互联网的勃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20世纪下半叶最具经济技术影响与科学文化意义的社会事件。互联网不仅为当今人们提供了交往与传播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媒介,而且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开放式交往与活动的平台,并有可能由此导致人类社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层面上的整体性转型与重构。互联网在目前已经对人类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构成了强烈的冲击,而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种冲击还将继续存在与扩展。具体地说,互联网对社会的冲击集中体现了上述德特林所说的当今社会的个人化与全球化趋向。一方面,互联网对社会结构的巨大影响,表现在个人在社会中的日常生活方式由相对被动变得更为主动。在以前,人们的社会生活历程基本上是由社会及家庭给定的,而在网络世界中,“人类以往的社会结构提供给人们的安全感和生活的连续性都将不复存在,变化和不确定性是这一时代人类生活的主题”。个人有可能从既定的社会条件如阶级、阶层、性别角色等中解放出来,人们在互联网上的所有行为将更多地取决于自己的主动选择。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全球平台,不仅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当今社会的全球化趋势,而且为全球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变数,从而使不同区域的人们有可能摆脱可口可乐式的全球化进程。所有这些,对于经典社会学研究范式来说,都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经验。换言之,互联网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在工业时代积累起来的社会经验,因此,相对于经典社会学的解释框架,互联网可以说是一个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新概念。对于互联网的这种革命性意义,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被不少西方学者所关注,并开展了学理上的探索。例如贝尔(DanielBell)的“后工业社会”、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奈斯比特的“信息社会”等理论概念,都试图揭示当今社会转型的实质与意义。进入80年代之后,西方学者的研究更进一步深入到了对互联网的文化学、社会学、传播学等领域的研究。这些理论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为社会学研究范式的转变,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总之,由于当代社会在社会结构与日常生活形式各方面所发生的巨大改变,例如价值态度的变迁、日常生活的美学化、全球化与互联网的扩展等,经典社会学所使用的概念范畴正面临重大的挑战。面对这一新的情况,有不少社会学家尝试用新的概念和思考方向,取代或融合传统的社会学概念和思考方向,并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目前,这一社会学范式转变的努力与尝试正方兴未艾。二 在人类历史上,每一次关键技术的突破与普及,都会导致社会结构的转型与重构,而互联网正是这种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新技术。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互联网对社会结构的革命性影响,将比历史上任何一次技术革命都远为深刻,终我们的一生,互联网都将是崭新的东西。 互联网在社会层面所具有的革命性意义,与其独特的技术特性密切相关。因此,把握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对于在社会学层面上理解互联网的社会、文化意义和价值是极为重要的。对于互联网的技术定义,“联合网络委员会”(FNC)在其1995年通过的一项关于“互联网定义”的决议中说: 联合委员会认为,下述语言反映了我们对“互联网”这个词的定义。“互联网”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 #0; #0;(1)通过全球性的唯一的地址逻辑地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网络间协议”(IP)或今后其他协议的基础之上的。(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网络间协议”(TCP/IP),或者今后其他接替的协议或与“网络间协议”(IP)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3)可以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使用高水平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 按照这一定义,互联网的技术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互联网是全球性的,而且这种全球性是有技术保证的。作为分布式网络,互联网在技术层面上不存在中央控制问题。其次,互联网的每一台主机都需要有一个唯一的地址,以确定主机在全球性网络中的联结点。再次,这些主机必须按照共同的规则(协议)联结在一起。正是互联网的这些技术特征,使互联网成为一次崭新的技术革命。 首先,互联网技术革命推进了全球化进程。互联网最大的优势是能超越时空的限制,从而有效地打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各种有形和无形壁垒。无论人们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只要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文字、声音、图像把自己与他人相联结,从而形成一个全球化的信息空间。而互联网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完全依赖于其数字化与网络化技术。所谓数字化,简单地说,就是将各种复杂多变的信息,如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字、数据,再为这些数据建立起适当的模型,最后转变为一系列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二进制代码。与现实世界不同,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中,一切都是以有规律的数字0和1来代表的,互联网上的所有信息,归根到底都是“数字信息”。数字化对于互联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是凭借数字化技术,互联网拓展了信息贮存和传播的空间,从而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超媒体。而网络化就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集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各种信息资源为一体,供网上用户进行资源共享、信息交换。网络化所形成的信息高速公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将距离和时间缩小到零。 其次,互联网技术革命亦推进了个人化进程。互联网上的信息是无限的,作为互联网的使用者,其选择也将是无限的、主动的和个性化的,而这正是互联网的魅力所在。有人甚至认为,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趋向,将是不断走向以用户为中心,以个人主页为中心。“通过个人主页构成网络,在连成一体的网络世界中,每个拥有个人主页的个体将成为自己所拥有文化的解读者,都向全球输出他所认可的价值观念、他对制度体系的认识、他所自以为是的生活方式。在全球化达到这个层面时,……个体间的交互式对话将真正取而代之。……人与人沟通、文化与文化的交流共容将成为可能。”在互联网上,人们不仅可以自由地分享他人的知识和资源,而且可以成为其中有鲜明个性和独特价值的一部分,自由地展示自己的思想和才华,从而使自己有更多的被别人了解的机会,也有更多的帮助别人的机会,更多的施展自己特长的机会,更多的与别人合作的机会,更多的自我发展的机会。 互联网的上述技术特征,表明互联网是另一场新的技术革命,因此它也会像以往的任何一次技术革命如电的发明,印刷、电话的普及一样,改变和重塑人类的生活方式,从而导致在社会层面上的结构变革与转型。因此从本质上说,互联网作为一场技术革命,同时也必然表现为一场社会革命,“是一场复杂的社会与技术的互动过程。技术革命吸引了人们的大部分注意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在经历一场知识革命。这场革命深刻地改变了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政治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知识革命引发的范式转移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娱乐和从事许多其他活动的方式。要准确地解读信息革命对社会生活的所有影响还为时过早。但无疑它已构成对我们的生活方式的即时的或潜在的威胁。这种威胁可能波及到政府的治理方式,我们的价值系统,甚至是我们的家庭体系,我们的所有物,我们的工作。”互联网的这种社会后果,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将会不断地增强。可以预见,随着人类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互联网将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生活的核心。在21世纪,人类的生活方式、沟通方式,以及信息传播模式,都会因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而改变,从而导致人类社会的现存结构发生重大改变与重塑。这种改变与重塑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网络虚拟空间的凸现对人类生存方式所造成的冲击与影响。 互联网作为计算机信息和通讯资源的综合体,并不仅仅是一个计算机程序或者一个特定的计算机资源,而是一种将计算机连接在一起的方式。因此,互联网并不是一个物质的或有形的实体,而是一个无形的虚拟空间,一个无中心的全球信息媒介,它能将全世界的人、组织、机构、政府、企业等联结在一起,使用户通过远程登陆,查询和共享数字化信息,并进行网上讨论,电子出版,信息,发送电子邮件等。这意味着互联网最基本的意义在于链接。在互联网这一借助链接而建构的虚拟社区(VirtualCommunities)或虚拟社会(VirtualSociety)中,人们确立各种虚拟身份,建立各种与现实社区中的关系不同的虚拟关系,从而形成一种类似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互动的自由空间。这些网络虚拟空间,包括像BBS或Newsgroup这样允许人们随时访问并给予反馈的虚拟空间,以及像IRC或Netmeeting这样的允许人们像在现实中面对面交流那样进行虚拟空间中同步交流的虚拟空间,甚至像真实社区那样的虚拟社区 #0; #0;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免费的电子空间建立自己的个人主页,结果像在真实社区中那样,有着相同兴趣的人因其相互之间强烈的认同感而住在一起,进行相互交流与互动。因此,网络空间的虚拟特性,并不意味着虚幻和容易破灭。网络虚拟空间虽然是由纯粹的数字、数据、图表或各种表征现实世界的信息组成的,不存在有形的物质实体和有生命的个人,但由于它同样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因此网络空间中的所有构成要素又都是真实的,是一种虚拟的真实。 在互联网上,每一个网络使用者,通常都以ID账号或匿名出现,个人可以隐匿部分甚至全部在真实世界中的身份。多媒体世界提供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面具,网民可以从中任意选择一个甚至几个作为自己身份的象征。个人因此丝毫不用担心其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和生活会对其在真实世界中的生活和行为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与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互动不同,在网络空间中,个体的角色扮演具有很大的随意性。那些在现实中人们无法改变的天赋角色,如家庭出身、性别、外貌等,在互联网世界中却可以被轻易改变。互联网的这种匿名特征,使人们在网上有一种摆脱压抑、无拘无束的感觉。网民可以一方面始终处在隐密的私人空间之中,而另一方面,却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塑造出一个有别于其在真实世界中的人格认同,扮演各种角色与身份,在虚拟社区这一公共领域中与他人进行互动,以展示一个在真实世界中无法展示的自我。这时,网民实际上生活在一个与真实世界不同的虚拟世界之中, 自由和开放是互联网的精髓所在,“互联网的关键概念在于,它不是为某一种需求设计的,而是一种可以接受任何新的需求的总的基础结构。”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从在BBS、IRC或Newsgroup上发帖子,到申请自己的讨论区,再到建设自己的网页、网站,这一过程很少受权威意识形态的钳制,在这里,除了技术层面的规范之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同时,网络的管理模式是一种松散的、去中心化(decentralize)的模式,任何信息可能来自任何节点,只有网站管理者对其网站的内容进行管理,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力机构来规范与控制网络,亦使互联网成为一个完全开放的空间。三 我们认为,网络社会学作为一种回应互联网技术革命所导致的上述社会结构整体转型与重构的新知识形态,应该有其有别于经典社会学的问题意识与理论范式。在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关键,应该在如何理解与解释网络虚拟空间的独特本性及其社会学意义。因为迄今为止,社会学家对于网络虚拟空间所做的社会学思考,基本上没有摆脱破碎片断的局限,尚未形成系统整体的研究,因此,将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心,放在针对网络虚拟空间的独特本性,建构一套有深厚理论思考作支撑的概念命题系统上,以克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支离破碎的方式,是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也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需要突破的重心所在。这一突破的社会学后果,可能是一种全新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确立。 具体地说,这种基于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新理论范式,其研究范围和问题大致应该包括以下一些主题:(1)对网络虚拟空间的社会特性及其社会学意义的研究。例如网络空间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领域?生活在这一空间中的网民与生活在传统社区中的人们有什么区别?网络空间的组织方式有什么特点?等等。(2)对网络空间所特有的社会问题的研究。例如网络空间中的信用与风险问题、网络中的青少年保护问题、网络安全与控制问题、网络综合症问题、网恋问题、网络病毒问题、网络色情问题、网络黑客问题、网络中的知识与权力问题等。(3)网络虚拟社会生活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影响研究。在21世纪,网络将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社会生活空间,但是,无论网络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网络作为一个人造的虚拟世界,始终只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无法代替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所以,网络社会学研究也应该考察人们在网上的社会生活将会对现实社会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与现实社会空间相比,网络空间的独特本性及其社会学意义是什么?网络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这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首先面对的基本问题。对于网络空间的特性,本尼迪克特(M.Benedikt)认为,“全球网络化,由计算机支持、由计算机进入和由计算机产生,是多维度的、人造的或‘虚拟’的真实。它是真实的,每一台计算机都是一个窗口;它是虚拟的,所看到的或听到的,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物质的表现,相反它们都是由纯粹的数据或信息组成的。”也就是说,网络空间在本质上是一个虚拟空间。而网络空间的社会特性,在相当程度上正是由网络空间的这一虚拟特性所造成和决定的。与传统的社会空间不同,网络空间是一种没有时空边界、没有身份、没有家庭和阶层等社会背景的虚拟社区。在这一虚拟社区中,社会成员没有身份(阶层、组织、群体)的差别和限制,经典社会学用以划分阶层的财富、学历、地位等概念也因此在网络世界中失去了作用。 对于这一新崛起的网络社会的性质,曼纽尔·卡斯特尔(M.Castells)认为,网络社会既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在卡斯特尔看来,我们的社会正经历着一场信息技术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信息技术就像工业革命时期的能源一样重要,它重塑着今日社会的基本结构。互联网作为现代社会的普遍技术范式,引导着社会的再结构化,从而改变了社会的基本形态。在卡斯特尔看来,我们正在进入的这个新历史时代,可以称之为信息时代,或者说网络时代。网络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新的社会结构与形态。在互联网世界中,所有的节点,只要它们有共同的信息编码(包括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成就目标),就能实现联通,构成网络社会。卡斯特尔认为,今日西方社会就是一个由各种节点通过网络联接而成的网络社会。这种以网络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是高度动态的、开放的社会系统,而这种网络化逻辑的不断扩散,必然会改变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以及人们在网络中的在场和缺席,网络与网络之间的动态关系。网络社会的凸现,意味着人类经验的巨大变化,意味着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的巨大变化。 我们以为,由互联网所营造的这种新社会空间所引起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经验的变化,首先体现在随互联网兴起而产生的一个新的特殊社会群体 #0; #0;网民身上。如果说农业社会的基础是农民,工业社会的基础是市民,那么,网民就是网络社会的基础。网民并不是简单的电脑使用者,而是电脑使用者通过链接而形成的一个活跃的、有生命力的社群。其成员在网络社区如BBS、IRC、Newsgroup中相互交流、沟通情感、传递信息。与人们在传统社区中的交往不同,网民在互联网中是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联结和组织起来的,这彻底改变了传统工业社会从中央核心向边缘的信息传播模式与人际互动模式。在互联网中,即使处于最边缘、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同网络中其他人一样,有同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也都处在一种自由、平等和直接的交流之中。同时,与工业社会的市民不同,网民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某一地区、某一国家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网民就是世界公民,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群体,他们超越了地域、民族和文化的限制,从而使麦克卢汉(M.McLuhan)所说的“地球村(GloblVillage)”的实现有了坚实的基础。对于社会学来说,网民这一全新社会群体出现的重要意义在于:互联网在连接计算机的同时,也连接了使用计算机的人,而一旦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使用计算机的人连接起来,计算机网络就变成了社会网络。与传统的社会网络相比,在这种因计算机联网所形成的虚拟社会网络中,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甚至社会结构都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网络虚拟空间的一个重要社会学问题,是互联网对人际沟通模式的改变。互联网的兴起,对于人际交往来说,是一场科技结合心理的革命。今天,人们可以借助互联网,把自己的家建设成为人际交往的天堂,从而使人际沟通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达到一个新的层面。例如,互联网给人们的沟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使人们足不出户就能进行生产和消费等日常活动,足不出户就能办公、购物、交往等等。茧居族(Cocoons)、SOHO族(SmallOfficeHomeOffice)、电子隐士的出现,正是这一变化趋势的生动表现。同时,由于网络人际沟通完全依靠互联网络传达,因而在真实世界面对面交往时起重要作用的一些关键因素,如表情、语调、身体语言等,在网络人际交往中不再起任何作用,因此相对于日常的人际沟通,网络人际沟通显得更少限制、更多自由、更多创意,而且相对而言,网络空间中的去中心化交往,也使网络人际交往显得更为平等,更少群体压力。但与此同时,网络人际沟通也可能导致人们对网络的过分依赖,从而使人变得更为退缩,甚至造成网络幽闭症的出现,进而发展出网络人际交往中的攻击行为。因此,互联网在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的同时,也造成了人们之间关系的疏离,并有可能因此损害人们在现实世界中面对面的交往,使个人从真实世界中彻底隐退。 互联网的兴起,还重塑了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模式。由于互联网是以一种去中心化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因此网民在网络之中的交往能以一种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方式进行,从而建构一种全新的开放式的组织模式。在这种没有中心的信息传播与人际互动模式中,信息传播与人际互动完全是开放和发散式的,任何人都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中的等级差别而平等地获得信息,可以超越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地位、收入、职业等等的差别而平等地交往。因此,这种模式超越了传统的权力压制,超越了因权力分配而导致的信息、地位差距,从而有可能使人们在平等交往的基础上重塑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使个人能够完全平等地享有信息与权力,并由此导致一种新型、高效和有高应变能力的组织产生。当然,谁也不能保证这种新的组织方式必然会向积极的一面发展,实际上,这种新的组织方式也为更高效的犯罪提供了可能,从而使得某些有组织的集体或突发事件的出现更难控制和预防。 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在重塑人类社会结构的同时,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既包括网络本身的社会问题,也包括网络对现实社会所造成的冲击。例如,互联网使网络的关联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社会网络的脆弱性。隐藏在可执行程序或数据文件中的具有自我复制和传播能力的计算机病毒对网络社会的破坏性,便是一例。计算机病毒从开始传播到导致整个网络被感染,几乎不需要什么时间,它对网络社会的破坏性,显然具有与现实社会极不相同的特点。据统计,在已经上网的用户中,有大约80%的用户受到过来自互联网上的病毒攻击。自从1988年11月第1例计算机病毒 #0; #0;莫里斯蠕虫在有6000台计算机联网的ARPA网被发现以来,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传播范围也越来越广,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迄今为止,已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大约有25500余种之多,可以说,计算机病毒已经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又如,随互联网形成而发展起来的网络犯罪,与发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犯罪现象相比,亦有其新的特征。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匿名性,使个人在安全的私人空间就可以进行或参与在真实世界中限于各种条件而不易进行的犯罪活动。目前,比较典型的网络犯罪如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破坏网络数据、网络洗钱等等,都已经对社会公众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网络交流的高匿名性、高互动性、高隐蔽性使色情信息的传播变得极为便利。在网络空间中,色情信息的传播几乎不受任何的限制,而且个人通过互联网接触色情信息也极为方便和安全,这无形之中消除了人们在真实世界中接触色情信息所必然会受到的各种压力(这些压力可能来自权威的意识形态,也可能来自普遍的道德感等),从而促进色情信息的传播与扩散。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网络色情问题的严重性,还不仅仅表现在色情信息的数量和种类繁多,更在于网民追逐和迷恋这些色情信息的狂热程度。 知识鸿沟的扩大也极有可能是我们在网络时代所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问题。美国传播学者蒂奇纳(P.Tichenor)、多诺霍(G.Donohue)和奥里恩(C.Olien)在1970年发表的《大众传播流动和知识差别的增长》一文中提出了“知识沟假设(knowledge-gaphypothesis)”,认为“随着大众传媒向社会传播的信息日益增多,社会经济状况较好的人将比社会经济状况较差的人以更快的速度获取这类信息。因此,这两类人之间的知识沟将呈扩大而非缩小之势。”按照这一假设,互联网的扩展,可能加大而不是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知识沟”。互联网是当今技术含量最高的信息媒体,它在知识传播上集多种传统传媒的优势于一身,具备可以处理海量信息、快速检索、双向交互、多媒体合一等优点。然而,昂贵的设施、价格不菲的上网费、不易理解并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好像一座分水岭把社会大众一分为二:一方是媒介技术专家及高学历群体,而另一方则是普通大众。虽然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每年都在增加,迄今已有2000多万用户,但调查结果显示,在目前中国,上网仍然是一种远离百姓的“贵族化”活动。例如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01年1月的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上网用户人数已达2250万。其中高中(中专)23.45%、大专28.97%、本科38.82%、硕士1.91%、博士0.41%,高中以下仅6.44%。月收入500元以下15.31%、501-1000元25.94%、1000-1500元15.81%、1501-2000元4.05%、2001-2500元4.05%、2501-3000元3.94%、3000元以上7.44%。用户地域分布处于前五位的是:北京12.39%、广东9.69%、上海8.97%、浙江6.62%、江苏5.43%。可见,目前中国的主流网民的基本特征是:文化程度较高、个人收入大多处于中高水平、生活在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这一数据表明,起码在目前,互联网的出现并没有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知识沟”,相反,互联网有使富人和穷人之间的知识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危险。 互联网崛起所引发的新社会问题,显然远不止上述这些。它还有可能造成文化冲突、人际关系疏离、信息焦虑、网络沉溺、网络孤独、网络谣言扩散等问题,对所有这些问题的分析与调查,也应该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总之,面对网络社会的新社会经验,调整和改变社会学的理论视野与问题意识已是当务之急。正如利奥塔(Jean-FrancoisLyotard)所说:“了解社会,今天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首先选择向社会发问的方式。”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首先展示的,正是这样一种新的向社会发问的方式。这意味着,网络社会学不仅仅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极有可能将社会学的研究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从而构成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崭新的范式。网络社会学范式的新,与经典社会学研究范式相比,首先体现在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基点的社会学。经典社会学总是有一个关注的基点,以此作为社会学思考及理论建构的立足点。例如经典社会学的叙事模式常常以理性作为其叙事的基点,以社会作为其知识架构的立足点。与此不同,网络社会学首先要面对的基本事实是网络社会的开放性与多元性,由于网络社会学把其理论架构建立在对网络社会的开放性和多元性的认识之上,因此在网络社会学理论架构中,不可能有像经典社会学那样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基点。也正因为如此,所以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中心权威和中心话语的社会学,即一种后现代的社会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 1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早在19世纪末期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倡西学,向西方寻求真理,并译介西方社会学著作的同时,有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生平与救国救民思想的介绍和讨论也开始出现于中国思想界。1899年,《万国公报》4月号发表了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1845—1919)节译的蔡尔康的《大同学》一文,提到近世学派中“有讲求安民新学之一派,如德国之马客思”。这里的“马客思”即是Marx在我国的最早译名。[1]随后,有关马克思和马克思社会学说的介绍陆续出现在报章杂志和各类书刊。但这段时期思想界对马克思主义的介绍和讨论还是零碎的。在中国早期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瞿秋白、李达等人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发,对以孔德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社会学的理论缺陷进行批判,开始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中国化的历程。 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第一代领导人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旧中国社会结构的准确分析,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创造性运用的重大成果。在1957年写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系统分析了人民内部矛盾的各个方面及其性质、特点、矛盾转化的可能性,以及处理这些矛盾的方针和方法,帮助人们认识和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问题,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创造性运用与发展,为新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建设奠定基础。邓小平社会学思想的理论核心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他是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维护建设形态方面,从宏观社会发展的角度对社会学进行研究和论述的集大成者。他不仅提出了中国社会学的“补课”论,为我国社会学的恢复和重建铺平了道路,而且还对我国改革开放、如何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及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和全面的思考,从而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中国化。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早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就在社会学研究中取得了辉煌成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费孝通带领社会学学者开始了中国社会学的重建工作,从而把中国的社会学研究推向新高潮。他主要从小城镇研究、家庭社会学研究、少数民族发展研究等几个方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学研究的进程。 2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展望 20世纪的最后30年间,全球政治格局进入了空前变动时期,现代世界体系面临着各种反体系力量的挑战。在当前社会实践发生结构性巨变的时期,理解并跟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当展。当前世界和中国具有这样一些社会趋势:第一,当代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引领着社会的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提供了使失谐因素被激活的结构性条件,更易形成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第二,当代社会“去集体化”和“去组织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对社会分化过程形成了更强的催化作用;第三,劳动与资本的传统关系的破裂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的两极化趋势,导致了新的二元化现象;第四,有形劳动的社会地位急剧下滑,失去了传统上的轴心地位,形成了社会分层的消极动力;第五,经济活动性质的转变使社会风险不断扩大和加深,对经济与社会的安全基础都形成了极大的销蚀;第六,财富分配和风险分配所带来的双重社会压力,使得社会矛盾的根源更为深刻,表现更为复杂;第七,生活世界与系统世界的不平衡关系为世俗事物的神圣化添加了助力,对社会信念和价值观造成了深度腐蚀;第八,社会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古典现代性与现时现代性、西方旧式现代性与新型现代性,以及全球变迁与本土社会转型,各种因素和传统之间的关系更加盘根错节,这种影响仍在不断助推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复杂症候。这些趋势表明,我们时代的社会实践结构正在或已经超越古典现代时期。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工程正是在这种极为特殊的宏观背景下展开的。[2] 这一时代性背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考量。这类重大现象几乎都聚焦到一个问题上,即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实质和当代形式。在这个极为特殊的历史时期,甚至可以视为许多复杂问题上不同立场的基本分野。但是无论如何,马克思主义关于对立与统一、冲突与整合的辩证思想,至今仍然是社会学理论中最为精华的一部分。对于社会学来说,对立与协调、冲突与整合的研究是一个经久不衰的主题:从对立和冲突之中寻求协调和整合,在协调和整合之中洞察对立和冲突;研究对立和冲突是为了促进协调和整合,反过来,探讨协调和整合是为了解决对立和冲突。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基本方法论对于把握社会学的研究主题有着根本性意义,这本身也说明了维护建设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发展的主要形态和形式。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和新型社会主义实践的关键阶段,理念和思想是最为强大的利器。真正理解维护建设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主要形态甚至是其本来意义,意味着把握了理解历史性转换的一个思维构架,使远大志向在实践向度上深入拓展。 社会学理论论文:社会学理论 摘要:理论对社会学研究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但一些社会学研究者往往不重视理论的应用,把社会学简单地归结为经验科学,在社会调查研究中不自觉地放弃对理论的追求、关怀和探索。社会学研究者必须坚持理论自觉,在此基础上使社会学形成一门不断批判自身、不断反思自身、不断创新的科学。 关键词:社会学;理论前提;理论自觉;反思社会学 一理论对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性 在谈理论对社会学的重要性之前,我们首先要界定清楚什么是理论以及什么是社会学理论。理论常常挂在我们嘴边,任何一门学科在建构自己的学科体系时首先明确的都是要建构学科理论。社会学也不例外,从孔德开始的社会学家,都在围绕建构社会学理论开展学理思考和实践研究。尤其是孔德、斯宾塞之后的社会学大师迪尔凯姆把社会学引入了学校教育,成为大学里的课程,相应地进行了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建构。那么,理论是什么呢?从我们直观的第一印象来理解,理论似乎可以和“抽象”、“思辨”、“概化”等词语相对应。这些词语只是说明了理论所具有的一些特征,并不能概括理论所具有的真正内涵。 按照哲学的观点看,理论是一种系统化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有助于指导我们去“观世界”,并形成关于这个世界的“世界图景”。理论具有三种特质:一是历史的兼容性,强调理论是人类认识史的总结、提炼和升华;二是时代的容涵性,强调理论是“思想中的时代”,即理论来源于现实;三是巨大的逻辑展开性,强调理论具有一种逻辑之美[1]。英克尔斯曾谈到社会学研究的三条途径,即历史的途径(创始人说了些什么)、经验的途径(当下的社会学家说了些什么)和分析的途径(理性指示的是什么)。无论是哲学对理论特质的概括还是英克尔斯对社会学研究途径的概括,都强调了历史、当下和逻辑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实际上是说明了建构社会学理论形成的过程,历史代表了“站在别人的肩膀上”的重要性,当下代表了面向现实、思考现实的重要性,逻辑强调了理性思辨的重要性。 按照历史、当下和逻辑三方面来建构的理论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美国社会学家亚历山大(JefferyC.Alexander)给理论的定义是“理论就是脱离个别事物的一般化,脱离具体事例的抽象①;结构功能主义除帕森斯之外的另一个大师级人物默顿(RobertK.Merton)指出“社会学理论是逻辑上相关联并能推导出实验一致性的一组命题”[2];科技哲学家罗纳德(Rich2ardRudner)曾经把理论定义为:“一套系统地相互联系的、包括一些类似规律的概化的可以进行经验检验的陈述”②;社会学家纽曼(W.LawrenceNeuman)也给出了对“社会理论”的定义:“社会理论是将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浓缩和组织起来的由相互关联的抽象概念所构成的体系。理论是思考社会世界的简单方法。人们经常创立关于世界是怎样运作的新理论”[3]。风笑天从社会调查研究的角度指出,“理论是以一种系统化的方式将经验世界中某些被挑选的方面概念化并组织起来的一组内在相关的命题”[4]。从以上对理论的定义中,我们看到了理论构成的基本要素是概念以及由概念组成的命题,理论的特点是可以用经验事实来验证。我们也看到了理论形成的两种过程,一种是理论建构,另一种是理论检验。对照华莱士的“科学环”,以归纳法为特征的理论建构过程是“科学环”的左半圆,其过程是:观察(具体的个别的资料)经验概括(共性归纳)理论;而以演绎法为特征的理论检验过程是“科学环”的右半圆,其过程是:理论提出假设观察经验概括假设检验证实或证伪假设理论。在这两种理论形成的过程中,理论建构的过程在以田野调查为特征的实地研究中使用较多,理论检验则在社会统计调查中使用较多。社会学理论是直面经验事实的,这是社会学这门脱胎于哲学的学科区别于哲学的关键所在。 以上我们界定了什么是理论及理论的形成过程,那么理论对社会学研究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知道,构成理论的最基本的要素是概念,所以理论首先呈现出来的是一套概念系统,在专业学习的意义上我们把它称作“专业术语”。在研究某一社会现象的时候,社会学的“专业术语”自然会引导社会学的研究人员用社会学概念来展开分析。这就是理论的第一个作用,理论有助于把研究者引入社会学的视野中来,也就是有助于形成社会学的特定的研究视角和概念框架。 第二,社会学理论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身份的标识,也就是说,是否具有社会学理论前提是该研究是不是“社会学研究”的标志。很多学者都在强调社会学研究中理论前提的重要性。社会调查如果放弃了理论前提,这样的调查就只能停留在日常观察的水平上,和民意测验、市场调查没有任何分别,从而陷入“通俗化”的境地。 第三,过往的理论会启发研究者去思考,构成研究者思想的火花。研究者在研究某一社会现象的时候,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往往会感到无从下手,这时候就需要一些“启发”。过往的理论与社会现实撞击出了研究者思想的火花。 第四,理论可以提供研究的解释。理论除了把研究者引入了社会学的视野中并指导其研究的方向,还为研究提供了解释的视角。笔者在2004年对滇东农村的“过密化③”现象进行了研究,关注滇东农村呈现出和人口大量外流的主流人口流动形式不同的人口流动现状,即“过密化”。在相关社会学理论的“启发”下,笔者从三个角度进行了解释。一是从“推拉理论”引出的第三股力量———以“乡土性”和乡村传统为特征的吸附力“规范”着农民的行为方式。传统推拉理论对滇东人口流动形式缺乏解释力,因为从当地人地关系紧张、生活水平低下的现状来看,如果依据“推拉理论”来进行解释的话,宏图村的人口流动应该和中国其他农村一样极富活力,这样才合乎逻辑。所以只能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论证,宏图村的人口流动状况之所以和主流的人口流动状况不同,“推力”和“拉力”形成的合力显然被另外一股力量所“中和”。这股力量显然要大于至少是等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所必需的“推力”和“拉力”形成的合力。这股力量正是以乡土性④和乡村传统为特征的一股强大“吸附力”。二是从理性选择理论出发,认为“过密化”是农民的生存理性选择。像宏图村一样的传统农村,农民在考虑是选择在家种地还是外出打工时,他们遵循的并不是“经济理性”(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是遵循“安全第一,风险最小”(代价最小化)。而实际上,无论他们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还是“代价最小化”,这其中包含着农民的一种“理性选择”,这种基于生活压力下做出的理性选择被称为“生存理性选择”。三是运用社会网络理论进行分析,社会网络理论认为,农民大量外流意味着一个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的形成,先前外出的农民工以个体或集合体为单位形成一个又一个网络接点,为后来想出去务工的农民提供了信息的支持。宏图村外出打工的很少,即社会支持网还未形成,或者说,只是处于雏形阶段,接点太少使个人获得信息的关系支持只是简单的直线型的,还未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状。社会支持网的缺失往往会造成农民流动速度过慢甚至是停滞[5]。 总之,就像哲学有助于我们形成一种“观世界”的世界观一样,社会学理论有助于我们形成一种“社会学观”,用这种“社会学观”去“观社会”,形成关于这个社会的“社会图景”。 二社会学研究中理论前提的缺失 理论对社会学研究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中国很多社会学研究者往往不重视理论的应用,把社会学简单地归结为经验科学,以为只要进行经验观察和描述事实就是开展社会学研究,在一些研究中排斥理论思考和忽视理论概括。郑杭生认为,这是一种狭隘经验性或狭隘实证性的社会学理解,这种社会学被限定在强调科学精神和经验原则的英美实证社会学的范围之内。造成中国社会学现象的现状是:课题立项多,理论成果少;经验事实描述多,深入分析少;热点问题多,学术积累少[6]。 社会调查领域,对理论的忽视更为明显,由于社会调查要直面经验的社会事实,似乎对看到的经验事实进行描述就是社会调查的全部,我们所看到的东西就是真实的东西。刘少杰考察了1988~1998年在《社会学研究》上发表的131篇社会调查报告,有明确理论前提讨论的社会调查报告占29%,没有理论前提讨论的社会调查报告占56%,这种明显的差别,揭示了大陆社会调查对理论前提的忽视程度。刘少杰进一步指出,从这些社会调查报告来看,有无理论前提讨论所显示的水平高低差别很大。具有明确理论前提讨论的调查报告,不仅主题鲜明、概念明确、指标具体、讨论逻辑清晰,而且所得结论也达到较高的理论概括程度,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相反,那些没有理论前提讨论的调查报告,无非是些直观的、简单的现象描述,其意义至多不过是为他人开展社会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些粗浅的材料。这样的研究往往流于表面,触及不到深层的社会问题。最后他指出,《社会学研究》11年发表的社会调查报告反映了中国社会调查的最高水平和存在状况[7]。应该说,像刘少杰描述的这些情况,在中国社会学界还是相当普遍的。中国的社会学研究者在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时候秉承了实证社会学经验性的特点,而忽略了实证社会学也有理论前提的需求。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会学研究中“科学贫困”的问题,即中国的很多学者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对科学精神的追求,在功利性的科研评价机制面前,很多研究人员为了使科研数量达到相关要求,能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一篇学术论文的写作,这些文章大多都是简单拼凑而成的。为了满足研究人员职称评定的需求,大量期刊如雨后春笋般开办起来,甚至出现了“山寨”期刊,因为在这些刊物上发表文章是需要缴纳版面费的。很多刊物不管文章如何只要交钱就给发,严重影响了学术的“声誉”,也是对人类探求科学精神的亵渎。论文剽窃现象也屡见不鲜。文军曾借用布迪厄场域的观点,指出中国“社会学学术场域中”存在“失范现象”,只要是在报刊上发表了某种谈论社会问题的人,似乎都成了社会学家,而官方和业界的一些认识也纷纷谋求一个学者的头衔。因而,社会学的学术场域内,同样也是假冒伪劣[8]。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社会学理论前提缺失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有简单的社会现象统计报告的撰写,有“科学贫困”,也有社会学学术场域的失范现象。这些因素成为了中国社会学发展的重要障碍。 三社会学如何理论自觉? 社会学研究中理论前提的缺失很大程度是由于社会学研究者缺乏必要的理论自觉造成的。所谓理论自觉,是指社会学实践认识的一种正确态度以及社会学者自我反思的理论品质[9]。实际上包括了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反思、理论选择和理论建构不同层次的自觉。 首先是理论学习的自觉,要自觉地学习过往社会学家的相关理论和文献,弄清楚原作者说了些什么,即所谓的“原谓”⑤,这也是我们强调的要面向文本,多看书。对已有社会学文本的学习是我们社会学入门的第一步。 其次是理论研究的自觉,毕竟原作者所说的只是他“思想”的“语言”的表达,如果是看翻译的著作,又经过了别人“语言”的二次表达。所以我们了解了原作者所说的之后,还要分析“原作者真正的意思是什么”(“意谓”)、“原作者可能说了些什么”(“蕴谓”)以及“原作者本来应该说什么”(“当谓”)。转第三是理论反思的自觉。在哲学那里,反思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即所谓的反思思想;社会学的理论反思相应就是社会学理论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即强调社会学理论对自身的反思。一些社会学家试图对社会学这门学科进行批判性的社会学分析,创立了“社会学的社会学”,或者叫做“反思社会学”。其中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最有代表性。因为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有自己独特的研究特征:从反思的主体看,反思社会学主体既是研究者的个人又是由研究者组成的学科共同体,“反思的主体最终必然是要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科学场域”[10]。从反思的对象来看,与反思的主体相对应,“反思社会学的基本对象不是个别分析者,而是植根于分析工具和分析操作中的社会无意识和学术无意识”[11]。从反思的目的来看,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是要巩固社会学的认识论保障,扩大社会科学知识的范围。这充分表现在布迪厄的社会学反思两个基本效应上,一个是科学方面的,一个是政治方面的。首先,社会学反思自身,有助于增强这门学科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也就是明确自己的学科地位,从而维护社会学的科学性。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理应成为“元”科学,但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其次,社会学对自身的反思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总之,社会学要不断自觉地以自身为对象进行反思,并自觉地反思自己的语言符号,才能确立、维护自己的科学地位和政治功能。社会学是一门反思的科学,更应该是一个具有理论自觉的学科。 第四是理论选择的自觉。在众多的社会理论中,社会学研究者要结合自己所处的社会现实选择合适的理论进行本土社会学研究,所以理论选择的自觉实际上也是社会学本土化的自觉。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必须立足于本土情景,选择适合即在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过程中,在寻找理论前提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中国是一个伦理至上社会,伦理的温情充斥着社会的各个角落,“强关系”⑥在中国的人际关系网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社会学研究,不仅要强调研究对象的客观性特征,还不能忽视社会生活中的主观性因素。就像刘少杰所说的那样,在思考中国社会调查的理论前提时,应该超出实证社会学的理论视野,关注到韦伯为代表的社会理解论、福柯和布迪厄等人为代表的语言社会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论等等社会学理论。因为这些社会学理论从不同视角研究了社会生活的主观因素,分别在思维方式、展开形式和价值原则等方面作出了深入思考,不仅有补于网络结构理论的局限,而且更切近中国社会现实[12]。这实际上是告诉社会学的研究者,不仅要有重视理论的自觉,还要有理论选择的自觉。 最后是理论建构的自觉,把已选择的理论和当下的现实结合起来,建构新的本土化的社会学理论。也就是在现实的指导下对原作者的意思进行修正、扬弃和创新(即“实谓”)。中国社会学必须把理论自觉和现实关怀结合起来,既面向文本又面向现实,最终建构起真正的中国社会学理论。 在郑杭生看来,相对于国外社会学研究层出不穷的崭新的研究成果,中国社会学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建构方面都表现出诸多不足,如对本国社会思想和社会学理论、国外社会学理论的挖掘、评价和总结做得都不够[13]。因而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中国社会学的命运和发展前景。 中国社会学必须坚持理论自觉,形成一种理论品质,并结合本土情境不断反思自身依存的社会历史条件,反思自身的语言符号,反思社会学场域中的各种“失范”现象。社会学应当成为一门不断批判自身、不断反思自身、不断创新的科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新经济社会学理论视角探究 摘要:西方的新社会经济学对经济市场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为了描述经济市场的运作机制提出了许多独特的见解。目前,我国对经济市场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借鉴国外经济市场的研究成果,其会对我国市场研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分析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总结新经济社会学研究所涉及的领域,并且对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进行研究。 关键词:新经济社会学;理论视角;分析研究 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来源于社会网络分析,学术的传承涵盖了不同的知识领域,新经济社会学通过经济的方法来对社会进行研究,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人。社会人是在经济问题逐渐复杂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在社会生活中担任重要的角色,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有利依据,避免了人们一味追求利益而在经济社会中产生的各种问题。新经济社会学主要通过网络理论研究及组织理论研究来研究社会发展趋向,在连接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上起到决定性作用。 一、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 经济社会学起源于19世纪中期,但是社会经济学以一门学科的形式出现是在20世纪初,通过学者们的研究与讨论而形成。西方的新经济社会学不能够把离散的经验研究成果有效地结合起来,只是一味地注重经验研究。伴随着西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经济活动的复杂性逐渐表现出来,许多经济学家开始反思新古典经济学的主流地位,主要从研究社会方面对经济学进行扩展。经济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理论以及方法来探索经济行为和经济体系的一门边缘学科,是一个新生的学术流派,许多特性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是一门研究社会经济问题的社会学。新经济社会学伴随格林兰诺维特发表的标志性论文“经济行为和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同时诞生,主要是指用组织理论、网络理论以及文化理论来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社会学取向。新经济社会学得以迅速地发展,与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发展以及学科之间的融合趋势是分不开的,新经济社会学的逐渐兴盛是结合了社会学与经济学等多门研究成果。当今社会,教育、婚姻、犯罪等领域逐渐受到人们关注,许多领域的研究导致研究者忽视了基本概念,概念本身的模糊性使研究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分歧,新社会经济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几个核心的主题上,关于经济生活中的其他领域还没有受到人们高度重视。这种现象表明,我们还有大量的研究要去做,新经济社会学的发展要不断吸收与借鉴政治、文化等学科的思想,为了主题研究获取全新的发展动力。尽管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者有着不同的学术兴趣与研究视角,所持观点也各不相同,但是对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势必会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新经济社会学所研究的领域 1.网络领域研究。新经济社会学中的网络理论认为,经济行为是嵌入到社会网络中的。网络理论分析认为,个人的行为与决策是与社会情境融合在一起的,必须用嵌入来说明社会现实与个人行动之间所存在的关系,并且针对行动者的真实行为背景进行解释。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怀特在新经济社会学中最早运用网络方法,通过网络方法的运用对市场进行研究,了解信任在经济中的作用,以及经济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新制度经济学紧急运用效用理论来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社会结构才是理解现存制度的关键。格拉诺维特研究了信息网络在人们寻找工作时的有效应用,并在最新的研究中明确指出,即使大多经济互动都发生在网络中,但经济制度的推动力是不同的,经济制度的形成由网络促进,经济制度只要成型,就会存在于单一的制度模式中。2.市场研究。新经济社会学对市场的研究主要起源于对新古典经济学市场理论的批评,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是商品及劳动的交换,各种各样的社会结构都是未来获得高效的产出而形成的,市场才是真正的资源配置方式。网络学派认为,市场的结构是为了效率而构建的,市场上的各种社会关系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改进市场效益。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不少关于市场研究的经济社会学著作,包含了金融市场、劳动市场等多个领域。新经济社会学对金融市场的研究表明,社会网络也渗透在市场中,并且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表现在对证券交易所产生的影响。新古典经济学忽略了社会网络在市场中的作用,所以,对经济市场中所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的洞察力比较欠缺,对劳动市场的研究分析过程中,参与研究者估价了分层理论,挖掘出位于表面之后的机制,并且对百姓收入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3.文化领域研究。在20世纪中期,就有一批文化人对经济生活进行了研究,最终文化研究能够成为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主题还要归功于扎利泽等人把研究方法代入到经济社会学的领域。扎利泽等人反对经济社会学把所有都归于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网络,反对只用文化术语来解释社会经济现象,随着对价值观的关注,在其中融入了定性的历史资料,所以给新经济社会学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许多学者认为,文化因素存在于经济行为当中,在市场研究中如果不考虑到文化,这样的研究显然是不够全面的,在新经济社会学中运用文化来解释社会经济现象,未来的发展还不够清楚。但是,新经济社会学研究过程中引入一定的文化因素,并且对经济人类学的研究成果进行借鉴,是毫无疑问的。即使新经济社会学在国外的学术界中掀起浪潮,但是在我国,社会学以及社会科学界对新经济社会学还很模糊。我国处于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新经济社会学的观点对分析变革时期的经济现象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新经济社会学对社会研究领域有了重新的界定,在构建理论时持有独特的方法,对我国社会学研究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4.组织理论研究。组织是新经济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经济社会学对组织的关注主要体现在盈利方面,新组织社会学越来越著名。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组织理论一直关注经济组织,在工业社会学领域衰落期间,美国的组织理论吸收了工业社会学的许多观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组织的理论都是对可用资源依赖理论、交易理论。格兰诺维特提出了关于经济组织的社会学问题:经济组织与个体之间都受到社会关系网的限制,企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不能够通过规范的经济交易来达成,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关系网来完成的,企业内部的制度也会被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所取代。社会学所关注的重点是企业间合作所运用的非正式关系,长期的合作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同样会促进各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易行为的产生。在企业内部,员工的晋升、部门间的协作甚至企业中冲突的协调都会运用到非正式的社会关系。 三、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 1.市场过渡理论研究。关于市场过渡理论,存在着两个基本的假定,首先是以中央集权化科层指令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协作体系,其次是以供需关系来主宰价格定位、货币与所有权为特征的市场协调体系。维克多尼针对中国的经济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可以把社会市场经济改革制度看成是一个过渡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变,过渡的重要后果是领导的权力逐渐被削弱,在集权化科层的协助下,领导的角色举足轻重,为交易的降低成本造成捷径,由于权力向买卖双方转变,所以,人力资本随着过渡的实施会获得更高的收益。在我国,这种过渡进程不会是单向的,尽管这样,仍然会出现局部改革的现象。在过渡时期的中间阶段,指令协作与市场协调相互共存,领导的权力依然存在一定的作用。市场过渡理论的研究表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关于交易模式、所有权等与市场经济不符合的东西,都可以被视为过渡性表现。2.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认为,经济体制的变化、政治意识与因素的相互作用以及社会文化的地方性根源等几个方面的差异造成了社会主义改革的现实状况,地方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通过市场及地方调节的因素对其进行了揭示,地方协调的角色至关重要,地方内部社会资源的管理不遵循理性的相关规则。为了达到目的,社会上的子系统会做出一定的让步,地方性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经济市场竞争的原则。在我国,不会走西方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道路,而发展模式的变化会随着地方性力量的强弱而不断改变。地方性协调的构建基础是当地的关系网,主要表现在家族亲属之间,指令的侧重点会以地方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取向,对于关系网的存在,将伴随着机会结构而不平等地分布。 四、结语 新经济社会学者把市场当作社会结构,对于市场构建的基本机制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人认为是网络机制,有人认为是制度机制,新社会经济学的诞生使经济学与社会学在微观上很好地融合在一起,把社会网路正确地引进到经济社会现象的分析中,有效地对经济学的理论研究进行补充,为社会关系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可能性。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推动了社会学与经济学在当代经济社会中的融合与发展。 作者:刘婷婷 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越轨社会学理论的思考 一、问题学生的形成:越轨社会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虽然越轨社会学理论倾向于从社会的角度分析解释越轨现象,可是由于研究者视角、关注点等的不同,相关学者对于越轨现象的解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越轨社会学理论阵营里具有多种理论,如标签理论、文化冲突理论、失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等。这些理论的基本观点决定了其解释的立场与角度,对于“问题学生”的成因有着不同的思考。在对“问题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问题学生”的成因所在。 (一)标签理论的基本观点 标签理论是出现于20世纪中期,解释犯罪行为的一种社会心理学理论。它认为,个体越轨行为的产生主要是社会贴标签的结果。为了较好地说明这一观点,标签理论将人的偏差行为分为“初级偏差行为”和“次级偏差行为”两类。对于越轨者而言,初级偏差行为可能是临时的、无意识的行为,而次级偏差行为则是习惯性的、有意识的举动。在初级偏差行为发展到次级偏差行为的过程中,社会判定(贴标签)是一个关键节点。具体言之,当社会给个体的初级偏差行为贴上“越轨”的标签时,个体会形成一种新的自我期待和行为方式,按照标签的内容重构自己的形象。此时,初级偏差行为转变为次级偏差行为,个体的越轨行为也就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有意识的举动。依据标签理论的观点,我们认为,个体成为职业越轨者需要不可或缺的三个因素。一是既定标签的存在。即,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种种描述越轨行为的“标签”,如“盗窃”。二是社会中的他人发现或者察觉到越轨者的越轨行为,如个体偶然的盗窃行为被人发现。三是他人(尤其是越轨者的重要他人)为越轨者贴上相应的标签。在这三个因素的作用下,个体逐渐认可并内化标签所赋予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慢慢地发展成为一名职业越轨者。在这个理论看来,问题学生之所以出现,是别人张贴“标签”的结果。 (二)文化冲突理论的基本观点 文化冲突理论认为,社会文化差异是引起社会越轨的重要原因。该理论认为,一个社会中存在着类型多样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有其较为独特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被一个文化群体所接受的行为对另外一个群体来说极有可能是越轨行为。电影《刮痧》就明显的体现出这一点。“刮痧”是中医治疗的一种手法,为我们所认可。但是,当身处美国的中国成年人用这种手法为孩子治病时,其却被界定为一种虐待孩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一种明显的“越轨”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越轨是文化界定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相对性。文化冲突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塞林(T.Selin)区分了两种文化冲突:纵向文化冲突与横向文化冲突。纵向文化冲突是指不同时期的文化之间所产生的冲突,而横向文化冲突则是指同一时期内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具体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方面,受教育者的一些越轨行为一般是由纵向文化冲突造成的。这是由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所处的时代不一样,对于一些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理解也就存在一定差异。由于教师处于较为强势的位置,其往往将学生的行为界定为“越轨”,例如,在教师看来,学生染发就是一种越轨行为。此外,受教育者与教育者的纵向文化冲突也有可能造成学生的越轨。如,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会使教师将学生的一部分行为界定为越轨。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学生”的出现是由文化界定造成的。 (三)失范理论的基本观点 社会学先驱爱弥尔•涂尔干将失范一词引入到社会学的研究中。他用失范描述这样一种状态:社会规范和价值相互矛盾、冲突或者社会规范与价值相对脆弱,个人与社会都处于混乱状态。在这种状况下,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很容易出现越轨行为。这是由于:此时的社会处于价值真空或者价值混乱时期,社会规范呈现出碎片化的特征。在这个社会中,个体无法找到一个统一的价值体系,缺乏有效的价值引导与行为指导。按照历史性与共时性的维度,我们可以将社会失范分为纵向失范与横向失范两个类型。所谓纵向失范,指的是社会中既有的价值体系被打破,但是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整个社会中缺乏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正如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所谓横向失范,是指社会各个系统之间的价值体系存在矛盾与冲突,处于这些系统中的个体缺乏一个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作为指导。具体到学生身上而言,就是家庭价值体系、学校价值体系、社会价值体系两两冲突,或者三者都有所差异。在道德教育过程中,5+2≤0现象的出现与此具有莫大的关系。由此看来,不同环境中价值规范的冲突导致了问题学生的出现。 (四)社会控制理论的基本观点 社会控制理论有两个基本的假设。一是个体天生具有利己与反社会的倾向,从人的天性出发,反抗是一种正常现象;二是人们对于法律与道德规范是非常清楚的,人们完全能够意识到自己是否发生了越轨行为。基于这两个假设,越轨理论指出,社会中之所以存在着越轨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社会对于个体的控制与约束不足。换言之,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之所以没有出现越轨行为,是因为我们受到一些关键社会纽带的控制与束缚。而在越轨者那里,这些关键纽带呈软弱状态。一般而言,这些关键社会纽带主要包括“附属”“承诺”“参与”等。“附属”是指个体依附于其他个体,如父母、教师、朋友等;“承诺”则是指个体为一些传统、正规的目标工作,如学生为了考上大学而辛苦的学习;“参与”指的是个体积极的参加社会的常规活动,如学生积极主动的参加学校、班级中的活动。在这些社会纽带强有力的束缚与控制中,个体能够较为有效地抵制越轨诱惑,控制自己的越轨冲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越轨行为的出现。从这个理论观点来看,学校中之所以会出现“问题学生”,主要是社会纽带控制不足造成的。 二、问题学生的德育:来自越轨社会学理论的启示 如前所述,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将学生道德状况的原因归结为个体。即,学生道德品质如何,主要受到个体的影响。因此,我国的传统文化一直比较强调“修身”“内省”等教育方式。而越轨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则告诉我们:学生道德品质如何,并不仅仅取决于学生个体,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境、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言之,在培养学生的德性时,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学生自律、自觉,还要考虑学生生活的环境、与学生互动的个体等因素。因此,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时,我们需要经历一个从学生道德到外部环境的视角转换,这是越轨社会学理论给我们带来的方法论启示。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努力。 (一)留意学生的道德表现,并及时加以强化 在日常的道德教育工作中,教育者应该随时留意学生的各种道德表现,并运用适当的标签强化这些已经出现的行为。总的来说,在促进学生道德成长的过程中,教育者应该有“贴标签”的意识。即,给学生一些临时性、随意性的道德行为贴上道德的标签,促进其道德行为的长久化、固定化。比如,当发现学生帮助他人的行为时,我们应及时的将“助人为乐”的标签赋予学生。具体而言,我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努力。首先,教育者需要准备大量的“标签”。标签的存在是贴标签行为发生的前提,因而教育者应该备有丰富多样的标签。这是由于:标签的内容越是细致、越是具体,其对学生的影响也就越个性化、越深化。这提醒我们,在日常的德育工作中,我们不仅仅需要准备一些较为概括性的标签,如“好孩子”,还要准备一些较为具体的标签,如“诚实”“勇敢”“自信”等。其次,教育者需要时刻关注受教育者的日常表现,随时发现学生的道德闪光点。为了做到这一点,教育者就需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活。例如,教师不能仅注意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还要留意其在课堂之外甚至学校之外的表现。第三,教育者适时的将标签贴在学生身上。在这里,教育者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贴标签的时机,在发现学生的道德行为之后,教育者应该及时的发出贴标签行为。二是贴标签的主体。在给学生贴标签时,教育者应该尽量寻找学生的“重要他人”,即学生较为信服的人,这样能够形成更好的结果。 (二)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并积极地与受教育者开展对话 文化冲突理论凸显了越轨行为的文化特质,揭示出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文化性。这给我们的道德教育工作带来两个方面的启示:一是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二是与受教育者展开积极的对话。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此举能够有效地增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第一,教育者应该全面、深入地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对于道德教育而言,教育者了解受教者的文化,主要是了解适合于受教育者文化的道德观念以及道德行为模式。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道德观念与道德行为模式也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一方面,道德观念有所更新。例如,几十年前,男女生交往过密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在今天,其却被视为一种正常的交往现象。另一方面,道德行为模式有所变化。何谓尊重教师能够较为明显的体现这一点。数十年前,尊重教师意味着对老师言听计从,甚至是唯唯诺诺。当下,学生可以与教师进行讨论甚至是争论,对于学生而言,这可能才是真正的尊重教师。正如一些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虽然学生的行为表现发生了变化,但是其“内心深处所认同的价值理念有很大部分与社会所认可的文化价值是一致的”。因此,在对受教育者进行道德教育时,教育者应该主要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深入了解受教育者的文化。第二,受教育者应该与教育者展开积极有效的对话。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开展对话,有利于促进双方文化的交流,消除可能产生的矛盾与误会。在对话过程中,交流双方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对话双方保持一个尊重的态度。在交流过程中,交流双方需要尊重对方言说的权利。自己无论是否欢迎、赞成,都要允许对方表达出来。二是对话双方保持一个平等的地位。在对话的过程中,各种观点的价值、意义虽然存在差异,但是其地位却是平等的。因此,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教育者,切不可用自己的话语来裁剪受教育者的话语,影响对话的正常进行。 (三)建设统一的价值体系,打通受教育者的不同生活场域 失范理论强调了价值体系统一对于受教育者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重要性。因此,该理论对于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启示就是形成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可以从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加以努力。从纵向上讲,我们需要建立一套较为统一的价值体系。统一的价值体系就是指整个社会较为认可的,同时能够指导社会成员的价值体系。在这个体系的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如提出核心价值观念,并对这些价值进行阐释等工作,也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努力。社会中的个体需要接受、践行这些价值观念,并对其他社会成员加以督促,从行动上推进统一价值体系的建立。通过这些途径,我们才能为受教育者提供一个有规范、有秩序的社会环境。从横向上讲,我们需要打通受教育者的不同生活场域。一般而言,受教育者生活于家庭、学校与社会三个场域中,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打通这三个生活场域。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家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家校价值观念的统一。面对社会,家庭与学校既不能孤傲的保持理想主义,也不能完全为社会所制。家长或教师应该让受教育者了解社会现实,让学生知晓如何道德的处理真实社会事件,提高家校价值观念与社会价值生活的一致性。 (四)加强正向的社会纽带,消解负向的社会纽带 通过对于社会控制理论的描述可知,按照性质划分,社会纽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正向社会纽带与负向社会纽带。为了促进受教育者的道德成长,对于不同性质的社会纽带,教育者可以分门别类的对待。第一,教育者需要加强个体的正向社会纽带。教育者加强受教育正向的社会纽带,就是将学生更多地束缚在正常的社会群体与社会规范中,让学生习得社会所认可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注意。首先,教育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与魅力,尽量成为受教育者的“依附者”;其次,教育者应该不断探讨新的教育方式,促使学生树立较为正规的目标;最后,学校或者教育者可以开展具有吸引力的活动,让受教育者不断地参与到正常群体的活动中。第二,教育者应该消解个体的负向社会纽带。消解负向社会纽带,就是将受教育者从社会不认可的价值观念或行为方式中释放出来,避免其对于受教育者的影响。具体而言,我们同样可以从“附属”“承诺”“参与”这三个方面予以努力。首先,教育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减少受教育者与越轨者的接触,减轻对于越轨者的依附;其次,通过对于一些消极社会目标的分析,教育者可以促使受教育者放弃一些不为社会认可的目标;最后,教育者需要为受教育者划定一些边界,控制学生对于一些社会活动的参与。我们认为,任何一种理论都基本上不可能是万能良药,其仅仅是为我们思考相关事物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同时我们也确信,当用多种理论关照一件事情时,我们也会获得相对更为全面的认识。因此,本文阐释了多种越轨社会学理论对于道德教育的启示,以期对读者有所裨益。在这里,笔者还要强调的一点是:无论是分析越轨现象还是进行道德教育,人们所思考的基本上是:个体的某些思想观念或者行为方式是如何形成的?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有关越轨现象的相关理论有助于教育者思考道德教育工作的改善,因此我们需要对二者的关系予以关注。 作者:孔祥渊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社会学理论论文:庞德的法社会学理论概述 摘要:罗斯科•庞德(RoscoePound,1870-1964),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法社会学的领导者,也是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早期代表人物,是美国法社会学发展历史中不可一世的领军人物,生前曾在内布拉斯加州担任律师,并在植物学研究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后期辗转多处,并于1916年开始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为其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充裕的时间,但是他个人雄厚的知识底蕴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也是其成功必不可少的品质基础。 关键词:法社会学;社会控制;普通法;法律至上;遵循先例 一、法律是社会控制的工具 庞德在继承了霍姆斯法学中的实用主义倾向之后,将法律视为一种手段,即社会控制的手段。在庞德的观点之下,法律是一种工具,其所关注的是在法律制度,律令和准则控制之下所具有的社会效果。法律概念是因目而生的,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服务于它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而在庞德的著作中,其将法律的性质定义为其为发达社会中的一种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形式,而此种社会控制形式则是将在司法和行政中适用的权威性律令体在已经被普遍接受的法律理想的引导下,运用权威性技术进行适用。而后期构建的法律理想始终是与实际的法律观念一脉相承的,法律理想作为法律秩序将要达到的目的,在实际的法律秩序行程中起引航作用,鉴于此,庞德将已经成熟的法律体系的发展进程分为六个阶段:(一)将法律以维持治安或者和平为唯一目的的阶段定义为原始法阶段。此阶段为法律秩序提供了和平规制社会这一理念,与以维持治安或者和平这一目的相辅相成,引导着原始法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治安中发挥作用。(二)将以法律救济适用中的确定性作为法律秩序所追求的首要目的的阶段视为严格法阶段。此一阶段追求以法律救济作为手段以获得社会安全这一目的。(三)将以强制实施义务来符合伦理行为的善良道德规范为目的的法律阶段称为衡平法与自然法阶段。期间,伦理行为和善良道德规范是目的,而强制实施义务则作为手段,目的引导手段,手段以目的作为引导和航向,共同塑造了这一经由理性而达至善良的法律秩序。(四)在走过了上述(2)和(3)阶段以后,法律秩序在融合了严格法的稳定和衡平法与自然法的灵活之后,顺其自然,一路发展达至法律成熟阶段,即通过维护权利,以确保机会平等和取得物的安全,至此才彻底构建了个人权利的观念。(五)在后期面对有限的资源和无尽的人类需求的时候,为规制无节制的索取、减少浪费以及在度过合理利用资源中的重重阻碍,庞德提出了法律社会化阶段,而此阶段法律秩序的目的也就是用有限资源满足无尽的人类需求,最终实现少浪费,有规律索取的合理化配置。(六)在法律秩序走过以上几个阶段之后,法学家的迫切任务将是调解地方立法与世界普遍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在面对正在发生的实践和现实时,法学家的一项急迫而且有重要意义的任务。因此便有了世界法阶段,这一阶段是融合了理性和目的的情况下,追求获得立法手段来制定强制实施规则的政治理念的让步,将理性适用于司法发现这一进步理念扶上舞台。综上所述,以上六个成熟法律发展阶段的划分和进步趋势,都是以当时社会的迫切需要和社会环境为依托,在建构此种阶段的法律理想和预计达到的目的的引领下,为服务于当前的社会实践和现实,将法律作为一种手段以实现社会控制,在此种大背景之下,主张法律的解释和适用都应当服务于它们所依从的社会目的。 二、普通法的精神 《普通法的精神》是法社会学倡导者对这一学说精神实质的具体体现,庞德以此来呼吁我们将关注公共利益与关注个人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倡导在法律传统之中注入法律理想,而最为主要的是,法律的变化应该与新的社会情况的变化一脉相承,而不是仅仅侧重于法律或社会的某一个方面,追求社会或者是法律单方面发展的极致程度。除了以上几个值得我们深思的普通法的精神之外,更为关键的是,《普通法的精神》给我们现在的中国法学者带来一种思考,庞德作为一代宗师,以其非凡的手笔和精巧的思辨为我们展示了作为一个时代社会制度之价值基础的普通法以其传统的精神维系着美国社会的价值秩序,而此种富有活力并坚忍不拔的英美普通法的精神,这也是我国当前的法律人才在为我们目前将法律原则变成卷帙浩繁的法律条文而感到骄傲之时,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我们距离建立作为社会制度价值基础的法律精神还有多远,我们在面对个案正义和制度正义的时候,是否还是无视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一味的以为朴素道义的摇旗呐喊来淹没维护制度正义的力量,我们的法律精神是什么? (一)法律至上原则 《普通法的精神》中“精神”二字,作为一种人的意识和心理状态,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庞德在该文中毫不迟疑的将法律精神作为一个时代一切社会制度的价值基础,意味着法律制度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地位,是需要人们理性的捍卫遵守经过权威性制定并代表社会主流意识的法律精神的。在法律至上原则之下,没有经过人们的爱国情结、同情心和民族情结冲击之下的制度性例外,人们必须一致地,毫不迟疑的遵守法律的规定。这不是我们在现今时代,言论自由泛滥环境之下响彻于社会制度之中的一句完美主义的口号,而是渗透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之中,代表我们普遍认可的主流意识的精神确认。于是,英国法官们和詹姆士一世在进行激烈论战之时所提出的法律至上原则,成为普通法精神中永不磨灭的原则,它既是民众意识的高度集中和反映,也是打破统治者造法,专制立法的力量源泉。自此,我们以只奉行理性法律而不再屈服于个人专制权力和情感意志为准则的法律至上原则,成为法律本身权威和我们普通个人、法官及法律学者甚至统治者在内对理性法律遵守和捍卫的价值基础。 (二)遵循先例原则 在普通法的精神中,与法律至上原则并驾齐驱的还有遵循先例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在英美法的传统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它和着普通法发展的步伐,从最初英国的法院惯例脱身而成为当今世界上举足轻重的法律制度。而遵循先例则将意味着法官在审理某一案件时受到双重影响或约束,即:(1)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法官在已决案件中与此相似或相关的问题作出的判决所包含的原则或规则;(2)已有判决接受并遵循先例所确定的原则或规则。至此,遵循先例原则中包含着司法经验主义这一精神,这一由法学家或立法者提供资料而创生的司法经验主义将法律从19世纪的故步自封中解救出来,换言之,遵循先例原则崇尚的是理性判决,拒绝以武断的个人意志作为判决基础。但是,遵循先例原则和司法经验主义,并不是对法官自由裁量和司法造法的无情否定,因为无论我们多么想以审判职能的纯机械性理论去限制司法造法,它都是在潜移默化的进行着的。我们能做的只是最大限度的承认遵循先例原则所带来的稳定性和可估量性,然后追求在这原则指导下的合理范围内的确定和发展,这也是遵循先例原则在普通法中经得起考验并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法律至上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作为普通法的基本原则,以其身后的法律精神作为支撑,在普通法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演进和完善。二者不仅是德国法律理念的代表,也是法律对上帝的正义和真理的探求,普通法的原理作为一种应用于经验的理性原理,体现了经验将为行为的标准和判决的原则提供最满意的基础。在普通法的精神中,法律并不由国王意志随意武断地创造,而是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法律经验以及专业技能的法律学者和法学家们在综合过去和现在已有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经验中发现的,这也是法律至上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的理论精髓和成功之处。 三、结语 以上这些理论是庞德法社会学理论的代表性著作,将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是庞德法社会学理论的基本论调,但是法作为一种工具,要在其实践中大展拳脚则需要经得起千锤百炼和历史考验的法律精神作为支撑。而鉴于法律自身所需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追求稳中求进,就不得不减少一夜之间调整我们法律体系之妄想而追求循规蹈矩的理性进步,减少因企图随意改变法律而带来的危险,于是,遵循先例原则就成为不二的选择。 作者:魏艳红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社会学理论论文:经济社会学理论下企业预算管理论述 1经济社会学对企业预算管理的作用 经济社会学实际上对企业的预算管理产生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经济学指引企业的发展,企业预算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更是十分的关键,社会经济学当中强调理论和实践应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其的指引下可以使得企业的预算管理更加的科学合理。在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作用下,企业预算管理更加重视的是理论和实践相互结合,充分的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概预算计划,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经济社会学可以为企业的概预算提供强大的基础和依据,此外,其也开启了新的预算编制方式。 2基于经济社会学理论下加强我国企业预算管理的措施 2.1拓宽企业管理层,促进企业价值联动增长 在现代化的发展模式下,财务行为实际上最重要的一个载体就是网络,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将个人和团体的财务行为都归入到财务工作中,在整个网络内的人员都要监理非常强的大局观和整体观,在实际的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保证企业和集体的利益在最大程度上得以实现,将企业的概预算管理放在三个维度上去执行,将三个维度的管理工作充分的结合在一起,这样就使得三者能够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制约,从而也使得企业的概预算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企业价值的联动增长。 2.2重视个体、团体和企业预算管理的博弈 传统的经济社会学实际上主要强调的是个人和企业之间的一种博弈,但是社会经济学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的发展,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预算管理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当前更加重视的是团体和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将权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概预算进行规划和设计,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企业概预算工作在机体权力中的制约和纵向配置的积极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不远的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将个人成员退出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从而也更好的推动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社会责任的压力是企业生产活动所要承担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压力,实际上,企业运行的过程中社会会给其产生很大的作用。所以在企业运行或者是预算管理的过程中要将这些无形的资产变得更加有形化和物质化。 2.3改进企业预算管理的控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经常会打乱企业的长、短期战略目标,但是我们不能因此简单否定现有的企业预算管理模式,应将完美实现计划,作为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随机应变,充分发挥预算控制能力作为关键要素,加以执行。 3结论 在经济理论的作用下,在企业发展和运行的过程中,应该将概预算管理由硬性控制,变成软性的控制,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还要处理好个人、集体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同时企业还应该在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一个科学的预算机制,让企业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使得企业可以更好的得以发展。 作者:龚开楠 单位: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医院管理论文: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促进医院发展 [关键词] 医院管理年;医院发展;医院管理 我院是一所具有70年历史的三级综合性医院,现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厦门第一医院、厦门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医院现有厦门、杏林、鼓浪屿三个院区,开放床位1 400余张,2006年完成门急诊量165万人次,住院病人4.1万人次。近两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区的建立,医院以建设闽西南医疗卫生中心为目标,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医院体制改革,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名院”“名科”“名医”的“三名”战略,推动医院各方面建设,使医院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1 高度重视,全员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医院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突出强化“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院管理。为加强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开誓师动员大会,传达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部署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院、科、个人三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医院管理年活动目标标准贯彻到各自的日常工作中。在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我院还成立了专职协调小组,采取集中办公、全职投入的方式,督查全院医疗质量,并结合福建省卫生厅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组检查时反馈的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进入2007年,医院还组织了病历书写质量竞赛、医师“三基”操作技能竞赛、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与核心制度竞赛等,营造氛围,全院员工齐行动,积极投身到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中去。 2 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全面落实医院管理工作 2.1 整章建制,以制度促规范 医院管理年活动有严格的规范,以制度促规范必不可少。为此,我院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精心选择相关文件,广泛征求各部门与科室意见,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涵盖行政院务管理、临床管理、护理管理、药剂管理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医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制度汇编·临床卷》《制度汇编·管理卷》和《岗位职责汇编》三册,共55万字,构成我院最新的管理制度体系,使医院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此外,我院还编印了《医师手册》《护理管理手册》《科主任手册》《医院管理年应知应会问答》等方便实用的小册子,做到人手一册。 为加强医疗规范管理,我们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新要求,配发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临床诊疗指南》与《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对尚未制定专业的明确指定以福建省卫生厅制定的《常见病临床诊疗常规》作为行为指南规范。 为加大依法执业管理力度,我院编印了厦门市第一医院卫生法律、法规、规章选编,严把医护人员、技术准入关,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2.2 持续改进,以监督促质量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是医院发展和进步的根本。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与工作方式,我院开全国先河推行“首席质控师”制度,由院长担任总质控师,分管业务副院长担任副总质控师,经全院无记名投票确认80多名高级职称医师为质控师,在近50个关键环节中设置近200个关键质控点,每周选取2~5个进行检查,并记录详细的质控日志,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质控科,且与奖金挂钩。 “首席质控师”从环节质量入手,抓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诊疗质量的提高、医疗缺陷管理、重点和难点指标管理及医疗工作效率管理。通过首席质控师制度,患者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有关医疗质量的投诉明显下降,医疗质量稳步上升,医护缺陷进一步减少,临床医护人员工作中主动落实各项医疗法规和制度的意识加强。 2006年,我院将首席质控师制度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即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扩大质控范围,在做好医疗、护理质控工作的基础上,增加院感、检验、影像、药学等多科室、多项目的质控检查,把控制手段从反馈控制转向现场控制,使首席质控师制度深入到医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全方位提高医院诊治质量与服务水平,使医疗质量管理与整改更全面、更及时、更科学,达到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06年,首席质控师检查归档病例778份,死亡病历299份,在架病历2 000多份。针对病历书写不规范问题,我院举办了病历书写知识讲座,聘请北京协和医院朱燕宁教授等为全院医务人员讲授病历书写知识,全面提高我院病历质量。 以积极推行落实首席质控师制度为切入点,医院对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三者齐抓共管,以预防为主,重点突出环节质量监测,通过全院性检查、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狠抓环节质量,并建立医疗工作缺陷档案,将各科室、工作人员个人一年中医疗缺陷发生情况与晋升、评优等合理挂钩。 在落实质控师制度的同时,医院认真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门诊与急诊首诊负责制度、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等核心医疗制度,严格监测监控抢救质量、手术麻醉质量和医技检查质量,扩大“三基”训练与考试范围,并提高通过率,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健全各专业委员会机构的职责、功能与工作制度,全面提高医疗与护理水平。2006年我院组织了593人次“三基” 理论考试,266人次技能观摩,2 408人次“三基”技能操作考试,对成绩未达标者给予了处罚。 为加强质量管理,减少医疗差错,医院还开设了科主任质量讲评会,参加人员有各系统科主任、职能科室主任、院领导、资深老专家。质量讲评会由各科主任介绍科室学科建设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职能科室对提出的问题现场协调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提交院党政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为了加强高级职称医务人员质控意识与管理水平,医院规定凡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必须到医务部轮转,晋升主任医师人员必须到质控科轮转。 2.3 引人育人,以人才促发展 本着“医院要发展,人才是根本”的精神,医院加大力度引进优秀人才。为引进优秀的高学历人才来我院工作,医院专门成立人才服务领导小组,成立若干个人才猎头小组,提前策划人才需求,成立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委员会,举办博士见面恳谈会与在院博士座谈会,想方设法引进人才。两年来,医院共引进近两百名优秀硕士和博士。 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医院着力留住优秀人才,并大力弘扬老一辈“一院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启动了“十大名医”评选活动,通过医院快报及院区宣传栏、院报、医院网站等媒介在全院乃至全市掀起“树名医,学名医”氛围,激励全院人员同心同德,以昂扬的精神投入到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中。 为更好地给医院重点人才施展才华搭建平台,我院在厦门市率先出台了七项人才激励措施,促进学科建设发展,为减轻学科带头人的行政事务压力,医院为学科带头人配备事务助理,同时还设立专项经费资助重点人才继续深造,并已选派两位骨干前往新加坡学习,三十多位学科带头人应邀参加国外知名医学院与医学科研机构组织的学术交流;同时我院与福建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在职研究生工作已获批准并已正式开课。为全面提高人才综合实力,医院邀请新加坡、台湾以及泛太平洋管理研究中心的医院管理专家举办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与支部书记培训,并将培训与科主任论坛相结合。 医院管理论文:对当前医院管理会计的研究 摘要:现代医院管理会计是结合管理会计学和医疗卫生改革的实践经验建立起来的一门新的边缘性学科,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本文就建立医院管理会计学科体系提出一些见解,以促进医院管理会计学科的建设发展。 关键词:医院管理;管理会计;经济 前言 管理会计(Managerial Accounting)也称为内部报告会计,主要是根据企业内部管理部门的特定要求,提供决策所需要的经济信息。管理会计具有强烈的“内向性”,其主要目标是向企业内部相关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满足决策需要的会计信息。 管理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内部强化经济管理而产生的,是生产力和科学管理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我国,管理会计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目前已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管理会计学科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显示出了管理会计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经济全球一体化下,管理会计学科的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管理会计与其他会计学科之间的关系 (一)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作为现代会计的两大分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同属于会计系统。医院管理会计也不例外。财务会计是衡量医院的总体业绩,主要是定期向医院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反映医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信息资料,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医院外部与医院有利害关系的各个方面。财务会计应用信息的方式主要是客观反映和监督已完成的事项,以医院整体为服务对象。财务会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否则其会计信息将失信于医院外部的利害关系人。医院管理会计重要的一个职能是衡量医院各科室(部门)的业绩,主要是根据医院内部各级管理部门的需要,提供满足医院管理者经营决策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以提高医院内部经营管理为目的,其服务对象是本医院内部。并对财务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加工整理,为医院经营决策提供预测方案,控制经营活动全过程。管理会计着眼于医院的未来发展,它扩大了财务会计的职能,前瞻性地为医院未来发展进行预测,以尚未发生的事项为处理对象,筹划医院经营活动,预测未来经济效益,或对某一经营项目的多个实施方案进行预测、评估,目的是产生最佳决策方案。医院管理会计无须遵循财务会计的法规和制度,不受公认会计准则的制约,可以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内部管理会计制度和方法。从时间上讲,管理会计可以根据内部管理者的需要确定会计期间;从范围上讲,可以灵活安排医院、科室、部门、班组及至个人的经营目标和经济责任;从方法上讲,可以灵活多样地采集各种数据,应用多种计量单位,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为医院管理者提供各种性信息资料,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与成本会计的关系 成本会计与医院管理会计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成本会计是医院管理会计的前身,是医院管理会计的资料来源,它服从于医院管理会计所体现的战略决策。成本会计的首要任务是进行成本确认、分类、归结、计算、分摊等。医院管理会计是围绕着医院经营决策和内部成本控制,进行科学预测和评估。 二、现代管理会计在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院逐步实行了医院与科室、部门之间的两级核算,并建立了相关的岗位责任制和一系列的核算制度,增强了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经营意识和成本意识。以经营管理为手段,促进医院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降低医疗成本消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解决“看病贵”问题,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由此可见,管理会计已在医院经营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已被广大医院管理者运用,是财务会计、成本会计所不能替代的。现代医院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一是为医院各级各类管理者提供客观、科学、实用的内部会计信息及分析意见;二是以现代管理会计的核算方式,技术方法及其实施过程,积极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管理会计是以“管理”的形式,促进“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是推动医院实现科学化经营, 合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管理会计以特定的组识形式,运用预测、决策、分析、评估等现代管理技术方法,为医院的经营活动提供各种科学、优选的决策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控制、及时反馈、科学修正,以不断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现代医院管理会计,使会计职能上升到综合管理的高度,是从科学理论体系和技术方法上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经济越发展,管理会计越重要。 三、有效发挥医院管理会计职能的几点建议 (一)设置总会计师制度,加强管理会计工作 医院管理会计无论作为一门新兴管理学科,还是在医院管理实践中有待开发应用的一门新的技术方法,都必须以总会计师及其相应的工作制度加以保障。我国医院经济正面临着入世后市场经济一体化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时期医院管理会计是医院改革开放、实行全成本核算、单病种限价、有效降低医疗成本、解决“看病贵”问题与国际卫生质量标准接轨的有力保证。医院的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三者必须由总会计师加以协调,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建立总会计师——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科室核算员为一体的会计管理核算体系。服务监督医院经营管理全过程,为医院有序经营,健康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加强管理会计在电算化中的应用 会计电算化在我国医院的应用率普遍较低,削弱了管理会计的作用。管理会计的软件开发严重滞后,使得一些复杂的计算公式和方法无法运用,这是造成管理会计在医院管理中应用缓慢的原因之一。目前,多数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医院,仅仅停留在事后算账的水平上,不具备进行事中控制和事前预测的能力。因而,计算机网络化建设是实现医院科学化管理的必然趋势,是有效发挥现代医院管理会计职能的物质基础。 综上所述,现代医院管理会计学是会计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医院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我国医院管理会计师协会,推动管理会计的全面发展 建立医院管理会计师协会不仅能推动医院管理会计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和发展,而且能强化医院管理会计的社会地位,增强管理会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是广大管理工作者和管理会计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的场所,也是培养管理会计的基地。 医院管理论文:医院管理会计的构想分析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浪潮的推动下,全国医疗体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开展,医院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增强生存与竞争意识,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是摆在医院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而试行医院管理会计能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医院管理;管理会计;构想 一、试行医院管理会计 在我国70年代末,国内企业开始了对管理会计的理论探讨,之后企业中有较高素质的经营者开始了管理会计运用的新尝试。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大力试行管理会计有了新的外部条件。目前,在医院管理中,管理会计应用极少,综观医院面临的竞争环境,推行医院管理会计,及时给经营管理者提供各种会计信息,定能促进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更趋合理化和科学化。 二、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和方法 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1.预测与决策 预测与决策主要是为单位管理者预测前景、经营决策和规划未来等经济活动服务,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医院的各项资源(含人、财、物)得到最经济、最合理、最有效的配制和应用,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例如医院大批量使用的制(合)剂产品来源问题,是自行配制还是购买成品,哪种方式最经济实惠,运用管理会计中的相关方法通过分析可获取节约成本、获利最多的优化方案。另外,药品的库存数量应为多少时既能保证医院运转的正常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库存药品占用资金数额等方面的问题,都能通过管理会计的相关方法分析得出。 2.规划和控制 规划与控制主要是为医院管理者反映和分析过去以及规划控制现在的经济活动服务的。主要目的是有效控制医院日常经济活动,明确各职能科室的经济责任,并对各科室的经营业绩进行正确评价、考核及奖惩,及时正确地调整和完善科室和医院的未来发展规划。例如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投入是总体规划,分期实施还是重复建设,连年征战,运用业绩评价会计,对医院多年基本建设过程和财务收益、银行借贷进行综合评价,可以给经营决策者提供极具科学而有力的依据。又如医院临时工聘用数量的多少,医护人员合理的配比,行政后勤管理部门的设置均可通过评价进行分析,进行合理的有效控制。 医院管理会计中常用的方法是财务分析法以及本量利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方法等。它是通过对财务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的一个综合体。 三、试行医院管理会计的主要影响因素 1.管理会计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 由于财务会计工作具有及时性、连续性、系统性的特点,因而其采用的程序与方法具有在实践中应用的客观必然性,即如果没有财务会计工作,单位就无法掌握其全部经济活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不管单位领导重视与否,财务会计都是各行业必须要进行的一项日常性工作。管理会计根据单位内部经营管理的特定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与程序向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有选择的、部分的和不定期的管理信息,以便单位管理部门能够根据这些管理信息对有关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但是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管理会计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一个单位是否在日常工作中应用管理会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对管理会计的了解与重视程度,如果企业领导缺乏对应用管理会计重要性的认识或对管理会计的基本概念与方法知之甚少而不应用管理会计,而是凭过去的经验或主观判断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可能并不影响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尽管由此可能会导致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下降,但这种不利影响需要通过应用管理会计之后产生的效果对比才能体现出来。因而,单位在实践中是否能够主动地应 用管理会计,则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观念更新,即是否能够将管理会计视为一项有助于加强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经常性工作。只有得到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并且单位拥有掌握管理会计基本知识的专业人才,才能够使管理会计得到有效的推广和普及应用。 2.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 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运用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来体现的。素质系指会计人员知识层次、知识结构、价值观和职业水准。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掌握现代科学管理、数学、预测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了解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同时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应用微机的能力,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是推行医院管理会计的重要条件之一。 3.力争实现单位内部的管理会计工作制度化 为确保管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必须在单位内部建立起与财务会计部门平行的管理会计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会计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便考核评价单位管理会计师的工作业绩。 四、医院管理会计推行设想 1.增强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意识 能否成功推行管理会计,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会计知识和素质培养显得十分重要,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参与,推行是一句空话。通过参加管理会计培训班或自学有关基本知识和相关知识,使主要领导增强管理会计意识,不断完善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认识,可为顺利推行医院管理会计打下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2.培养医院管理会计人员 从现有财务人员中培训专业管理会计人员,通过培训,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3.组建医院管理会计科 为防止机构繁多,便于协调工作,组建的医院管理会计科可与财务科合署办公,但管理会计科必须配备初具管理会计知识的干部和会计人员,并由院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如定期提交分析报表、专题报告、项目预测分析、评价、建议,适时列席部分院级工作讨论会等等。 4.开展医院经营财务专题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针对近几年连续不断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回顾和再评价,尤其是银行信贷投资效益分析,为今后医院基本建设立项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2)医院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大力加强对各部门人力、物力消耗使用的控制是提高经营管理效果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各科室实际人员费用及材料消耗的统计分析制订出合理的消耗指标,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3)物资采购预测和决策分析。医院每年的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资金额巨大,任何盲目的设备采购和药品库存积压都将给医院带来资金上的浪费和周转困难。因此,事前做好预测分析工作,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总之,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参与决策的作用,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尽管目前普遍推行尚存在不少问题,但管理会计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是不容置疑的。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应用,不断探索,总结提高,使管理会计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医院管理论文:分析政治思想工作对医院管理的作用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医疗事业也在不断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政治思想工作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也是医院所要考虑的,政治思想工作的观念也要跟着转变;现在医院的种类众多,很多私营及公立医院都比较注重于宣传和包装及人才的引进,所以各大医院人才的素质需要持续提高;医院管理工作通常形成“一人一岗”的模式,这种缺一不可的“整体链”已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并且环环相扣,这也给政治思想工作提出了考验。如何把政治思想工作合理运用到医院管理的大环境中,指导医院各项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将是我们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 1 当前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现状 就目前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发展的现状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1.1 有较强的行政化倾向 在医院管理过程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处理上有问题。以院领导为首的党政领导班子事先商定的事项很少征求下级部门负责人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的商榷,通常缺少充分研究及决议的形成,大部分情况下都由相应领导说了算,行政化倾向太过突出是目前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首要特征。 1.2 有突出的医患沟通问题 在医院管理过程中,由于政治思想工作的不到位,医务工作者对自身缺乏充分的认识,缺乏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个别人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不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导致医患沟通障碍,不仅影响医院服务质量,也对医院规范化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1.3 有较明显的随意化倾向 对于政治思想工作,很多人都认为那些所谓的制度都是“软指标”,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属于可有可无的工作。 2 分析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具体问题 针对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特征,我们可以看出其存在的问题众多,虽然不同的问题存在个体差异,但是其普遍性是存在的,对于目前笔者所在医院的政治思想工作的具体问题,可以总结如下: 其一,思想认识有偏差。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将政治思想工作与救死扶伤、提高医疗质量相结合,医务人员对医术还不够钻研、对病人还不够细心。 其二,民主制度不健全。医院管理中,政治思想工作不能落到实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主制度不够健全。很多医疗事故的多发都体现在民主制度的不完善上,医生医术的不精湛导致多起医疗事故发生的同时,互相推诿则是问题主因。 3 浅析政治思想工作对医院管理的作用 如何解决医院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如何发挥政治思想工作对医院管理的作用?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3.1 有效发挥筹划组织作用,保证医院发展方向的正确性 在医院管理的具体事务中,通常工作头绪众多且琐碎,要保证其政治思想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医院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就必须加强统筹,理顺上下关系。具体可以从三方面来体现: 其一,心领神会上级意图。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是政治思想工作的基本。作为医院管理工作者及相关工作人员,首先要保证心态,知道政治思想工作的根本意义,明确上级的根本要求、具体标准及问题的基本构成,要从内心深处理解领导的意图和所希望达到的目标,从根本上把握政治思想工作的核心。 其二,要注重加强调查研究。沉到基层、深入医院基层工作,主动调查了解情况,真正弄清医护工作者的思想状况,切实掌握医院的运转状况,准确把握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从而结合本医院的实际,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增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其三,要做好统筹结合工作。不管是在规定的制定还是部署相应的工作上,提倡同步推进、共同筹划。要将政治思想工作深刻贯彻执行到具体的工作中来,使得上下之间相互贯通,相得益彰。 3.2 要充分发挥指导帮带作用,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建设质量实效 这一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 首先,抓好试点帮带。因此要区分不同职位、不同层次搞好试点,帮助他们掌握有关要求和基本方法,理清筹划思路,切实培养一批政治思想工作的明白人、带头人; 其次、加强挂钩帮带。建立党委挂钩联系点制度,明确规范帮抓促学责任,确保医院每个一线职位都有一名领导和机关干部对口帮学;要围绕每个在职人员遇到的难点问题、思想困惑,面对面、一对一教地搞好解疑释惑; 最后、善于总结帮带。积极探索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特点规律,及时宣扬学习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形成好的经验做法来指导开展创建工作,切实使每个基层部门、每名员工学有目标、学有榜样。 3.3 要将检查落实工作进行到底,推进医院发展建设 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必须要长期坚持才能取得成效。针对于目前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出现先紧后松等状况,必须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措施,确保政治思想工作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作用。要做到这点,需要从以下几点考虑: ①对自身的职责尽快落实。要将党政丝线工作作为医院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进行落实,将其纳入医院管理的饿议事日程。保证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在各司其职的过程中人尽其责,推进政治思想工作的的进一步落实。 ②健全并落实考评机制。对于不同类别及不同职位的医院工作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量化及细化,对于每年、每季度、每月对每个医院员工的政治思想情况做以考评,运用科学的考评机制强制政治思想工作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质量的提高。 ③注重跟踪落实工作。利用 检查及蹲点等多种机会,及时了解医护人员的思想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一一击破,保证政治思想工作在每个人心里行之有效。 此外,政治思想工作对医院管理的作用还表现为可以发挥充分的服务保障作用,创造出医院发展的良好环境;梯次昂模范带头作用,让医院管理工作更加好执行,这里由于篇幅的限制就不再赘述了。 4 总结 综合全文,政治思想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医院管理的作用非常深远,对于医院运用的顺畅及其成本估算等很多工作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作为相关工作者,我们必须正视医院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性的解决相应的问题,才能让此项工作更为顺利的完成,保证医院的长足发展。 医院管理论文:探讨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财务统计信息 医院管理 应用 成效 【论文摘要】医院财务统计信息不仅仅是衡量医院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医院了解所服务地区医疗卫生需求、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的平均费用等重要信息的来源。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财务统计信息作为医院管理的隐形策划者,其作用越来越显著,也日益受到医院管理者的重视和青睐。本文根据我院在管理中对于财务统计信息的应用和把握,总结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成效,从而为医院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财务和管理逐渐成为一对不可或缺的孪生兄弟。医院要在医疗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准确适用的财务统计信息,而管理部门要及时开发利用这些统计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在指导和预测医院工作中的巨大作用。我院作为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早就开始重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医院管理层采取健全财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实现医院财务统计信息现代化、重视财务统计信息的基础工作等措施,切实加大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一、财务统计信息的开发利用 (一)观念的转变和学习 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院管理层已经认识到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发现到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财务统计信息资源,并对其深入开发利用,以使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不能停留在传统的服务方式上。为了更好地进行医院管理工作,财务统计信息要从单纯的记账、算账工作转变为核算、监督职能的财务管理机构,力求把那些敷衍了事的“死数据”变成活的有用的信息。通过相关财政政策、法规等理论方面的学习,并借鉴兄弟医院的成功经验,财务人员自身也认识到积极开展财务统计信息服务不仅仅有利于促进医院,而且对于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也很有益处。 (二)健全财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约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财会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统计信息的服务质量,也必须建立一种适合的财务统计信息制度,从而完善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体系。我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了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要求财务人员除了日常工作,还要逐步建立财务数量信息、定期整理和反馈财务制度、对原始资料进行整理、负责财产清查制度、会计报表分析和资料存储等工作,同时能正确处理好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的关系,做到积极开发和利用财务统计信息,以加强财务信息与核算、统计的联系。 (三)从基础做起,由小看大 医院财务基础工作包括报表制度的建立、原始资料的收集、数据的维护、数据的核算等,要保证基础工作的有效性,责任到人是关键。首先,财务部门有专门人员负责数据的维护和计算机的安全,加强与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的日常沟通,防止病毒、黑客的袭击,确保财务各项信息的安全;其次,完善财务报表制度,充分做好原始凭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保证财务统计信息资料的科学准确性;最后建立有效财务监控系统,从方法、组织等方面对财务统计信息中的数据误差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实现医院财务统计信息现代化 信息化的到来给会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条件,信息化的到来提高了财务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速率,有效减轻了财务人员工作的复杂繁琐,同时也降低了错误率。我院财务部门很早就开展了会计核算电算化工作,并且根据医院his系统的完善程度,计划逐步加强数据挖掘方面的工作,使得统计出的财务数据更有针对性,能更好的服务于医院管理。 二、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一)医院资源有效配置的依据 如何有效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合理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每一位优秀的医院管理者曾经一直考虑过的问题。而医院财务统计信息是医院管理者有效开发利用本单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依据。在财务统计信息中,我院管理者依据财务统计信息的具体情况,对资金流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而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医院发展急需的项目上,以确保医院建设的需要,真正做到物有所值;另外,医院领导在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前,依据财务统计信息,先进行市场调查和论证,能够真正做到依据地区卫生资源分布情况来配置资源,从而减少资源的浪费;同时,在医院服务管理方面,管理者还依据财务统计信息,根据医院的门诊量、业务收支和床位周转率等具体信息,对病房的床位规模进行合理规划,从而改善了门诊和住院条件,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肯定,并且最大限度地满足就诊患者的需求。 (二)科学决策的前提保障 财务统计信息是医院领导科学决策的依据和前提保障。通过财务统计信息表,医院领导不但可以了解业务收入、医疗成本等经济效益,还可以同时了解所服务地区的卫生需求、门诊住院病人的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其他重要的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制定出了具体的适宜我院发展的业务发展计划,同时调整各科室设置,做到了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在掌握具体数据的基础上,及时确定和调整了我院的发展战略,做大规模,做强重点科室,从而增强了我院竞争力。 (三)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依据 衡量医院管理水平高低的指标主要是各种医疗指标和经济指标,更具体一些是指医院固定时间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数、单病种费用和药品费用所占医疗收入的比重等。近几年来,我院利用这些财务统计信息,不断总结和完善,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医疗费用实行结构调整,严格控制药品费用的比重,尤其是针对医保病人,保证他们的平均费用能处于合理的水平,从而既赢得了患者和家属的称赞,同时也为医院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应,医院也因此在近几年的市级考评中一直名列前茅。 三、小结 本文通过我院财务统计信息应用的一些实际措施和效果,强调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目前,财务统计信息越来越引起医院的重视,它不再仅仅是医院利润盈亏的一种象征,在现代化的今天,它对于医院管理的预测作用甚至超过简单的经济效益评估功效。 医院管理论文:医疗保险制度对医院管理体系的冲击 摘要: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解决目前国内就医问题的利剑,而医院管理体系必将随着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而大幅度的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院管理体系改革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医院必须转变立场,重新定论,加强自身管理,以适应市场。 关键词: 医疗保险制度;医院管理体系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劳动法》的普遍实施、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病人选择医院、医药分开、全新的医保政策,都将医院推入了市场竞争。目前城镇医院的就医患者仍以公费医疗为主,且私立医院的不断扩张,已使医疗市场面临供大于求的局面。能否适应医疗市场的变化,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将决定医院的生死存亡,每位医院管理者都应有清醒的认识。 1 当前医院管理与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 旧的公费医疗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规律,以前是卖方市场,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医院可以通过扩大规模来满足自身的发展要求。患者与医院间的关系是“求医”与“被求”的关系,医院始终有种衣食无忧的感觉。随着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医保政策,并且新的《社会保险法》亦在制定之中,随着法制的完善,医患间的关系亦随之改变,患者作为消费者有了很大的选择空间,并且中间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对医院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医院必须转变立场,重新定论,加强自身管理以适应市场。加强医院管理,主要在于管理好人才、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3个方面,培养和吸引高级人才是医院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前提,也是决定医院能否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的保障,而物美价廉则是吸引客户的不败策略。绝大多数的医院提供的是普通医疗服务,同样是阑尾炎,很难区分出不同医院的医疗质量,而在此时价格则成为病人的首选。在降低成本方面,以前医院做的远不如企业,这也是由行业特性决定的,而随着医改的普遍推行就迫使医院进行改革,以适应市场,医院应当在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吸引病人的基础上,还应该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服务。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各省纷纷出台了不同的医保政策和实施细则。在城市享受医保政策的职工人数在不断地增加,这就成了一块巨大的奶油蛋糕,谁能把这块大蛋糕的主体弄到手,谁在医疗市场上就占有了主导地位。于是医保定点就诊医院的确定及适宜于医保政策的管理模式就成了各医院的竞争与改革的方向。 2 医疗保险对医院管理体系 提出了新的要求医保对医院的信息系统(his)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医保实施中,给付和汇总核查工作需要医院的配合,做大量的工作。对于门诊病人来说,各地就诊基本都采用了ic卡,这就要求医院门诊起码要拥有ic卡读写设备。比较理想的方案应该包括医院给医保部门上报就诊病人的费用细目,以供审查和汇总分析使用。这样,医院就需要建设功能比较完整的门诊收费系统和培养一批熟练使用计算机收费的操作人员。目前,全国很多省市建设了医院与医保中心实时联网的收费系统,起到了实时反馈参保患者费用的作用。因为脱机处理不能及时了解患者保险费交纳情况、就诊资格、费用超支情况,可能还有假冒用户就诊。但是,我国城市通讯公网的质量、服务、价格普遍不能令人满意,价格高、速度慢、服务质量差,安全和可靠性不高,在此基础上建设大型实时网络风险度极高,尤其是大型城市。ic卡付费系统与医院门诊收费系统互联有一个十分突出的技术问题,就是ic卡写卡权利是否可以向医院计算机部门开放。如果不开放,医院很难将门诊收费系统和ic卡读卡机互连,造成门诊收费双重操作;如果开放,众多人员拥有写卡权利,很难保证密码不被泄露,不能保证系统安全。如果由医保部门统一配备门诊系统,很难满足不同医院的不同需求,与门诊和医院信息系统其他模块互连又成为难题。因此,需要很好地研究解决的方法。对于住院病人,医院需要分别计算自费部分和医保费用,向医保部门上报病人费用细目。病人在住院处建立计算机病案首页,病房护士每天将病人的全部医嘱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划价收费,病人出院时由计算机结算并打印费用细目。患者持费用清单到相应的医保管理部门报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费用计算准确及时,同时强化了住院病人费用管理,堵塞了大量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和浪费、检验检查的漏费和搭车开药等问题。这种模式可以很容易地与医保部门连机,通过网络直接报审,满足当前医保细目审查的要求。 3 医疗保险制度与医院管理之间的相互促进医保的中心目标 是利用有限的资金,为参保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医院减人增效,降低医疗成本应是医院管理适应医保改革的主要手段,但在现有体制下实施非常困难。在医保政策的压力下,医院很可能仅仅通过降低医疗服务水平达到降低成本,而达不到真正降低医疗成本的目的。这同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十分相似,一些企业甚至到了即将倒闭的时候,还不能实现留住优秀人才,分流多余人员。这些都需要医疗行政部门和医保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创造医院体制改革的良好政策环境,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患者是医疗市场的买方,医院的繁荣有利于患者的长远利益。目前,医院主要依靠医疗收入维持正常运行,医疗科研和新技术的引入,也主要依靠创收和医疗收入的支持。按照现行收费政策,基本不能实现优质优价,将限制医院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另外,通过医保引入市场竞争,需要医保结合医疗市场发展的整体规划,细化政策,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以促进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 医院管理论文:探析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 【摘 要】医院财务统计信息不仅仅是衡量医院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医院了解所服务地区医疗卫生需求、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的平均费用等重要信息的来源。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财务统计信息作为医院管理的隐形策划者,其作用越来越显著,也日益受到医院管理者的重视和青睐。本文根据我院在管理中对于财务统计信息的应用和把握,总结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成效,从而为医院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财务统计信息 医院管理 应用 成效 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财务和管理逐渐成为一对不可或缺的孪生兄弟。医院要在医疗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准确适用的财务统计信息,而管理部门要及时开发利用这些统计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在指导和预测医院工作中的巨大作用。我院作为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早就开始重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医院管理层采取健全财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实现医院财务统计信息现代化、重视财务统计信息的基础工作等措施,切实加大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一、财务统计信息的开发利用 (一)观念的转变和学习 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院管理层已经认识到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发现到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财务统计信息资源,并对其深入开发利用,以使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不能停留在传统的服务方式上。为了更好地进行医院管理工作,财务统计信息要从单纯的记账、算账工作转变为核算、监督职能的财务管理机构,力求把那些敷衍了事的“死数据”变成活的有用的信息。通过相关财政政策、法规等理论方面的学习,并借鉴兄弟医院的成功经验,财务人员自身也认识到积极开展财务统计信息服务不仅仅有利于促进医院,而且对于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也很有益处。 (二)健全财务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约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财会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统计信息的服务质量,也必须建立一种适合的财务统计信息制度,从而完善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体系。我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了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要求财务人员除了日常工作,还要逐步建立财务数量信息、定期整理和反馈财务制度、对原始资料进行整理、负责财产清查制度、会计报表分析和资料存储等工作,同时能正确处理好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的关系,做到积极开发和利用财务统计信息,以加强财务信息与核算、统计的联系。 (三)从基础做起,由小看大 医院财务基础工作包括报表制度的建立、原始资料的收集、数据的维护、数据的核算等,要保证基础工作的有效性,责任到人是关键。首先,财务部门有专门人员负责数据的维护和计算机的安全,加强与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的日常沟通,防止病毒、黑客的袭击,确保财务各项信息的安全;其次,完善财务报表制度,充分做好原始凭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保证财务统计信息资料的科学准确性;最后建立有效财务监控系统,从方法、组织等方面对财务统计信息中的数据误差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实现医院财务统计信息现代化 信息化的到来给会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条件,信息化的到来提高了财务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速率,有效减轻了财务人员工作的复杂繁琐,同时也降低了错误率。我院财务部门很早就开展了会计核算电算化工作,并且根据医院his系统的完善程度,计划逐步加强数据挖掘方面的工作,使得统计出的财务数据更有针对性,能更好的服务于医院管理。 二、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一)医院资源有效配置的依据 如何有效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合理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是每一位优秀的医院管理者曾经一直考虑过的问题。而医院财务统计信息是医院管理者有效开发利用本单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依据。在财务统计信息中,我院管理者依据财务统计信息的具体情况,对资金流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而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医院发展急需的项目上,以确保医院建设的需要,真正做到物有所值;另外,医院领导在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前,依据财务统计信息,先进行市场调查和论证,能够真正做到依据地区卫生资源分布情况来配置资源,从而减少资源的浪费;同时,在医院服务管理方面,管理者还依据财务统计信息,根据医院的门诊量、业务收支和床位周转率等具体信息,对病房的床位规模进行合理规划,从而改善了门诊和住院条件,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肯定,并且最大限度地满足就诊患者的需求。 (二)科学决策的前提保障 财务统计信息是医院领导科学决策的依据和前提保障。通过财务统计信息表,医院领导不但可以了解业务收入、医疗成本等经济效益,还可以同时了解所服务地区的卫生需求、门诊住院病人的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其他重要的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制定出了具体的适宜我院发展的业务发展计划,同时调整各科室设置,做到了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在掌握具体数据的基础上,及时确定和调整了我院的发展战略,做大规模,做强重点科室,从而增强了我院竞争力。 (三)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依据 衡量医院管理水平高低的指标主要是各种医疗指标和经济指标,更具体一些是指医院固定时间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数、单病种费用和药品费用所占医疗收入的比重等。近几年来,我院利用这些财务统计信息,不断总结和完善,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医疗费用实行结构调整,严格控制药品费用的比重,尤其是针对医保病人,保证他们的平均费用能处于合理的水平,从而既赢得了患者和家属的称赞,同时也为医院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应,医院也因此在近几年的市级考评中一直名列前茅。 三、小结 本文通过我院财务统计信息应用的一些实际措施和效果,强调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目前,财务统计信息越来越引起医院的重视,它不再仅仅是医院利润盈亏的一种象征,在现代化的今天,它对于医院管理的预测作用甚至超过简单的经济效益评估功效。 医院管理论文:浅析医院管理理论 医院管理学是管理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医院管理与医学科学是密切相关,它同时综合了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这些基础理论及相应观点为医院管理提供了扎实的理论支持。 医院管理是指医院法人及管理者随着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为了保证医院医疗活动有效进行,合理配置医院内部各种资源,协调医院员工的各种人际关系,医院员工获得高昂斗志和成就感,实现协作效率与协作效用,实现医院的既定目标,而运用一定的管理职能和手段对医院的医疗和管理等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活动过程[2]。本文在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医院管理的理论框架,提出了医院管理系统的基本思想和运行保证、运行前提、运行机制、运行环境和系统特性等。 医院管理系统以管理科学化为主要内容,不仅局限于实际操作的医疗技术管理,还扩展到对整个医疗服务过程的全程管理,注重分层次的多元化管理;以全员为主要行为主体,加强人力资本管理,将全面的薪资体系作为系统的“润滑剂”,实现人员与医院之间全面和协发展;以创新为实现途径,不仅坚持医疗技术的创新还要兼顾管理模式的创新。医疗技术的发展不断促进医院管理观念、管理方法和管理组织机构的不断发展,而创新型管理观念的培养、方法的实施与组织的构建刚好极大地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而促进它们之间的良性循环发展是医院管理系统的重要目标;以系统协调化为发展方向,不断地扩大开放,深化内涵管理改革,增强系统内部的物质能量和扩大系统与外界的物质能量的交换,保证系统由平衡状态走向动态平衡状态。 1 科学化的医院管理为主要内容 科学管理是指采取对医疗服务过程的合理设计、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资源,有效地降低医疗成本[3]。 科学的进行管理可以使医院资源包括人、财物和信息等进行准确、科学的反馈,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依据,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与措施,医院可以形成一种螺旋向上式的良性循环轨道。医院在进行科学管理时,在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方面达到最合理配置,从而使医院的技术优势、科研水平得到更大的提高,使医院随着医疗市场的变化,获得应有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医院的全体员工为主要行为主体 直接参与到医院内的各个部门各个科室医疗服务中的各层次的全体员工是医院管理系统的行为主体,是医疗服务产品的提供者,能够保证医疗服务产品的实施与实现。 医院的管理者是医院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医院改革的组织实施者,同时也是国家卫生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4]。管理人才在医院管理中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创新型医院管理系统就是行为主体在现有的管理制度上,进行创新改革,完善医院各种经营制度。 在整个医疗实践活动中,医疗和护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而且十分重要。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医生,在医院管理系统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导向性作用,其行为能够直接影响患者对医院的忠实度与整体印象。医生所服务的主要对象是病患,既是医学科学的探索者,又是人道主义的体现者,作为一种社会角色和社会职业,具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护士既是医生的合作者,又是医嘱的执行者,主要为医生提供患者的信息和资料以及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使病人能够处于接受医疗治疗的最佳生理状态。只有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与优质的护理相结合,才能获得最佳的医疗效果。 3 创新是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当今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的核心是创新,要迎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兴起的挑战,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创新。在医学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医疗资源配置方式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疗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医院在面对严峻挑战的同时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为了引领医院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促进医院健康、稳定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管理,积极推进体制、制度等各方面的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及手段,积极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建设创新型医院。 创新是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途径,实践和大力提倡创新必将使医院具有更加活跃的生命力和更加强大的竞争力。创新包括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几个方面。观念创新是前提、科技创新是核心、制度创新是保障、管理创新是关键。特别是管理创新对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创新机制的合理安排、创新组织的合理设置都影响着技术创新的实现,最终影响着整个医院管理系统体系的运行。 医院管理论文:关注患者安全强化医院管理 【关键词】 安全 强化 医院管理 患者安全是一个严肃的全球公共卫生问题,近年来,各国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增进患者安全的重要性。统计数字表明,在发达国家,每10名患者即有1名在接受医院治疗时受到伤害[1]。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与卫生保健有关的感染风险比在发达国家高出20倍。医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患者带福音的同时,也可能令患者的生命安全面临威胁。医疗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健康权,医疗质量是医疗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是衡量医疗机构发展状态的核心内容,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是一个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完善的过程。 1 患者安全的概念 1.1 患者安全的定义:患者安全是指患者接受诊治的过程中,不发生医疗法律法规允许范围之外的,对患者心理、机体构成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不发生医务人员在执业允许范围之外的不良执业行为的损害和影响。 1.2 患者安全的内涵:包括技术安全、管理安全、心理安全三个方面。 1.3 患者安全的本质:患者安全的本质是医院的基本职能,是医院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评价医院的核心标准,也是医院永恒的目标和追求,获得安全保障是患者的基本权益。患者安全是医院和医护人员对生命的一种珍视和尊重,我们必须坚持一条底线就是生命尊严高于一切。 2 患者安全的目标及存在的隐患 患者安全主流是好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不断加强医院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力度,患者安全的状况不断改进,意识不断增强,理念不断更新,条件不断改善,但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要引起高度重视。 2.1 2008年中国患者安全十大目标 2.1.1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要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有创治疗,记录文件与交接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姓名、身份证号、住院号等),要特别注意,同名同姓病人、新生婴儿的识别。 2.1.2 提高用药安全。诊疗用药柜内药品的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有相应规范;存放毒、剧、麻醉药应符合法规要求,严格管理和登记;注射、内服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转抄和执行医嘱要严格核对且有签字证明;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建立药物使用不良反应的观察制度和程序;临床药师要指导合理用药。 2.1.3 建立与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通常情况下不得使用口头或电话通知医嘱或检验数据;危重抢救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述,执行时双重检查,事后准确记录;接口头或电话通知患者“危急值”或其它重要检查结果,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及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进行复述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2.1.4 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临床实验室应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危急值”报告制度;对所属“危急值”报告项目实行严格质量控制,如:应有标本采集、储存、运送、交接、处理的规定,并认真落实。 2.1.5 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建立与实施手术前确认制度与“三部曲”程序,设立确认记录文件。(1)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示,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认定,避免病人、部位、术式错误。(2)病历与手术室交接核查:双方确认术前准备已完成,所需文件资料与物品(病历、影像资料)均已准确备妥。(3)在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执行最后确认程序后,方可实施麻醉、手术。 2.1.6 严格执行手部卫生管理制度。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贯彻并落实医护人员手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措施。医务人员在以下6种情况下必须洗手或手消毒:接触病人前后;摘除手套后;进行侵入性操作前;接触病人体液、排泄物、黏膜、破损的皮肤或伤口敷料后;从病人脏的身体部位转到干净的部位;直接接触接近病人的无生命物体(包括医疗器械)后;要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范。使用合格无菌医疗器械、有创操作的环境消毒、术后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2.1.7 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事件的发生。建立跌倒报告伤情认定制度和程序,实施防跌倒制度与措施,配合足够的护理工作人员(床∶护士=1∶0.4) 2.1.8 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建立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的程序;实施有效压疮防范制度与措施;有压疮防范制度与措施。 2.1.9 鼓励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建立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提倡非处罚性、不针对个人的方式,鼓励员工积极报告威胁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的具体案例,医院将安全信息与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从管理体系、运行体制、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 2.1.10 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针对患者的疾病诊疗信息,为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者理解与选择诊疗方案;主动要求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接受手术(或有创操作)前和药物治疗时;教育患者就诊时提供真实病情、真实信息,并告知其对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2.2 其它安全隐患 2.2.1 基础设施 电源漏电保护装置;治疗室、药柜、物房、污水房要上锁;门窗要上锁;呼叫系统正常运作;走廊无阻塞;地面经常保持干爽、平坦;房间少杂物、电线、家俱;定期检查所有车轮刹车系统;注意热水器热水温度;墙上挂物:氧气、负压、风扇、灯的安全;火警指示图贴在显眼处;床栏的功能等等。 2.2.2 医疗仪器 定期检查仪器的功能;有仪器使用指南备用;仪器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损坏仪器及时移走或挂不准使用标识以防事故发生。 2.2.3 需约束的病人 必须有医生处方;通知家人并签字同意;约束期间需密切观察病人情况:如四肢血液循环情况,记录病人被约束的时间及期间护士提供的护理。 2.2.4 病人自杀倾向 最好有家人陪伴;拿走所有可用作自杀的物品、刀、绳、药物;病人安放在靠近护士站、易观察的地方;给予病人支持、安慰,了解自杀原因;会诊心理或精神科;频繁巡视病人 2.2.5 运送危重病人 运送期间要有有经验的护士陪同,必要时要有医生陪同;带急救药物及仪器、病历;安排合理交通工具;严密观察病人情况;尽量缩短运送时间;提前与接受部门有沟通并做好接收准备。 2.2.6 鼻饲与喂饲 必须依照操作规范操作;必须用两种方式以确定胃管位置;采用有效碱度指标的石蕊试纸。 2.2.7 准确连接导管 采用不同设计的“接头”;在给药物、液体或其它产品前,必须找出导管的源头方可注入。 2.2.8 病人失踪 在病室内张贴通告,使病人知道,若要离开病房时必须告知护士;当发现病人失踪,应立即搜查;通知保安人员协助;通知家人;必要时需通知警方协助;详细记录搜查经过及结果。 2.2.9 转交病人资料 传递特定病人资料,由一医护人员转给另一位,或由一组医护人员转给另一组医护人员,为确保医护人员的照顾得以继续及保证安全,要交待:病人的情况、最近病情有何变化、最近有何治疗、可能会有哪些转变或并发症需要观察等。 2.2.10 交班时 用清晰语言,避免含糊不清;有效沟通技巧;要专注,不受骚扰,有足够时间可提供发问及澄清;病人转病房建议使用标准化变更,如:采用转病房核对表。 3 产生患者安全问题的原因 我国患者安全与全球其它国家同样面临着诸多问题,分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3.1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于其它行业,目前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四大矛盾:(1)无限的医疗需求与有限的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医疗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群众对优质资源的需求更为迫切;而医疗资源的有限性,加之分布不均匀,服务能力的有限性,引起医院门诊、急诊、住院、手术不能满足患者需求,导致看病难、住院难问题突出。(2)快速发展的医疗技术与有限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发展日新月异,患者安全问题正伴随着医院的发展、医学的进步、医疗设备的更新和医药的升级换代,更大量地涌向医院[2]。新型药品耗材价格高昂,而现实环境是公费医疗、医保保障水平较低,群众个人支付能力有限,引起公费、医保欠费和病人欠费现象普遍,导致看病贵问题突出。(3)医院公益属性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3]。医院承担较多的政府和社会职能,必须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加之政府定价,部分价格与成本背离;而政府在补偿上不到位,医院不得不实行市场化运作,社会平均成本提高,引起医院收不抵支,导致医院经济运行困难。(4)医疗行业对政策、法制、舆论的高度依赖与不理想的执业环境之间的矛盾。医疗行业对政策、法律、舆论有高度的依赖性;但实际情况是国家政策和投入双双欠缺,患者对医疗环境、服务、效果又过分苛求,病人对医疗风险认识不足,舆论也在逐渐走入将医务人员“妖魔化”的怪圈,导致医务人员压力大、积极性受挫、身心疲惫、医患关系紧张。希望新的医改方案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医疗卫生行业的现状。 3.2 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不健全,诊疗常规不完善,标准及质量指标不健全。对高新技术及新材料的应用缺乏有效的规范化管理和准入制度[4]。 3.3 医疗人员有关患者安全知识在校教育和执业后继续再教育滞后,整体素质包括人文、技能、沟通等有待提高。 3.4 某些医德医风问题诱发医患关系不协调,不利于创造患者安全的环境与条件,尤其是滥用抗菌药物,以及输注血液制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过渡医疗引发的不适当检查、用药、不必要的手术所带来的损害。 3.5 没有形成医疗安全文化氛围,病人伤害在一家医院发生了,不知不觉没有任何处理和结论,而这一原因日复一日,继续伤害着新的病人。 3.6 浮躁的医疗作风(如询问病史不细,过多依赖实验室检查,观察病情不仔细),给诊疗效果带来的不利影响。 3.7 护理力量不足,所致的医疗服务不高以及病人护理安全问题,医护人员个体素质差异,科室管理的不足,医院管理的漏洞。尤其是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不足,是影响患者安全的重要因素。“医院人力资源不足,导致忙中出错概率增加”。 3.8 医源性损害逐步显现应给予高度关注。 3.9 医疗及公共设施使用、维护不当造成。化验数据误差、标本互换,射线辐射,参数设置不当,监护呼叫系统不报警,电梯、电源、氧气、火灾等。 4 如何应对患者安全的严峻形势 患者安全问题与隐患的成因很复杂,它将伴随着经济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很长历史时期,既不能急于求成,寄希望于短期得到解决,也不能认为医院无可奈何,无所作为。我们要以对人民健康负责的积极态度,立足本职认真对待,必定会取得明显效果。 4.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标准及规范。近年来中国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为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 4.2 颁布和实施患者安全目标,制定患者安全评估标准。明确患者安全目标,制定时要依据患者安全的要求与现实可行性,并与时俱进,实施动态管理。依据目标制定阶段性评估标准,使其有据可依,通过评估,发现问题,进行根原因分析,及时改进,保障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4.3 创新患者安全的环节和预警管理,把患者安全的措施落到实处。要在重视终末质量的基础上,高度重视环节质量管理,特别要加强高危医疗环节的管理。如:手术、急诊抢救、意识障碍病人、偏瘫、昏迷患者、长期卧床病人、不安全注射,以及药物医源性损害等。防止造成对病人的损害。要逐步倡导建立不良医疗事件的非惩罚性报告制度。并以此寻找规律,对高发、多发安全环节实施预警管理。 4.4 配足配好护理人员,保障患者安全。护理安全十分重要,有数据表明,护理安全问题逐渐占医疗安全问题的40 %,由于护理人员不足,负担过多,导致护理职能不到位,极易引发护理安全问题,以减少护理人员和降低护理人员待遇来降低人力成本的思维模式十分有害。解决办法:首先要配足护理人员,要加强患者安全的意识、素质、技能培训。 4.5 医患携手,共同维护患者安全。医务人员不仅要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给患者带来损害,而且要承担起对病人进行知识宣传和指导的责任,让患者懂得如何维护自身安全。维护患者安全,要调动医患双方积极性,医患携手,共同努力与疾病作斗争。为此要加强医患沟通,改善目前医患关系不够协调的状况,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用医患双方的合力来维护患者安全。 4.6 增加医院职工患者安全意识,培育医院患者安全文化。时时把患者安全放在首位,处处为患者安全着想,形成自觉维护患者安全的习惯是医院患者安全文化的核心。为此,首先要全员参与患者安全的活动。对职工进行患者安全的教育,通过知识讲座、专题讨论、集体演讲、征集标语、营造氛围等形式,增强全员的患者安全意识,让广大职工不仅要知道怎么做,还要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其次,要加强组织推动,通过院长行政查房,建立职工和患者安全监督员制度,实行关键环节如药物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专项治理,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手段,大力推动患者安全行动,在维护患者安全的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其自觉性。创建开放的医院安全文化,在进行每项工作时,都应考虑安全因素,时刻警觉防止错误发生;当错误发生时,应关注为什么而不是谁;创建非惩罚性的不良事件报告环境,鼓励上报意外事件。追踪意外事件报告资料,找出和处理流程中最易发生错误的环节;对报告和分析的资料进行反馈,并提出流程和系统方面改进的建设性意见。虽然,我们现在讲关注患者安全的文化,其实就是要实现这样一种目标,要让更多的医院和医护人员将身边发生的不良事件的报告拿出来讨论,但不追究,这种不追究不代表一种宽容,而是一种事后的补救。若事事过于追究,就没人敢讲了,成为冰山一角,就被隐藏起来了。有的医院提倡每个季度要季读,要拿出典型的死亡病例全院讨论,其实它更多的就是要引起全院上下大家各方面的重视,努力防范这种隐性的影响患者安全的问题,这样就能警钟长鸣了。 4.7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医护技术水平。(1)强化“三基”培训与考核:全员“三基”培训与考核,专项技能考核(副高职称、急诊及icu医护人员),新入院医师培训与考核,新职工病案室轮转学习,老专家查房(传、帮、带),死亡病例讨论分析制度化。(2)加强疑难重症杂病的处置:加强急诊工作,解决急诊不急的问题,建立急诊绿色通道,加强各类重症监护的管理工作,成立多科会诊制度,发挥多学科整体优势。 总之,患者安全问题正伴随着医院的发展,医学技术的进步,新材料的广泛应用,医疗设备的更新和药品的升级换代以新的更大量涌向医院,医院管理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上来讲是一个更高的境界,就是不仅仅停留于医院管理的一般要求,而是从关注患者安全的角度来认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患者安全在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上都有可能发生。尊重患者生命,保护患者安全既是医务人员和医院生存的起点,也是我们救死扶伤天职职责所在的终点。面对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问题,既要坚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又要虚心学习,借鉴国外医院管理好的模式,先进的理念和经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即以不变的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应对万变的社会环境及不断增加的患者需求。做好应该做到但未做到的工作,做好可以做到但未做到的工作,做好不能解决但可以改进的工作,我们的医院管理及患者安全问题一定会逐步有所改善。 医院管理论文:试行医院管理会计的构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浪潮的推动下,全国医疗体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开展,医院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增强生存与竞争意识,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是摆在医院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而试行医院管理会计能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试行医院管理会计 在我国70年代末,国内企业开始了对管理会计的理论探讨,之后企业中有较高素质的经营者开始了管理会计运用的新尝试。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大力试行管理会计有了新的外部条件。目前,在医院管理中,管理会计应用极少,综观医院面临的竞争环境,推行医院管理会计,及时给经营管理者提供各种会计信息,定能促进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更趋合理化和科学化。 二、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和方法 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1.预测与决策 预测与决策主要是为单位管理者预测前景、经营决策和规划未来等经济活动服务,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医院的各项资源(含人、财、物)得到最经济、最合理、最有效的配制和应用,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例如医院大批量使用的制(合)剂产品来源问题,是自行配制还是购买成品,哪种方式最经济实惠,运用管理会计中的相关方法通过分析可获取节约成本、获利最多的优化方案。另外,药品的库存数量应为多少时既能保证医院运转的正常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库存药品占用资金数额等方面的问题,都能通过管理会计的相关方法分析得出。 2.规划和控制 规划与控制主要是为医院管理者反映和分析过去以及规划控制现在的经济活动服务的。主要目的是有效控制医院日常经济活动,明确各职能科室的经济责任,并对各科室的经营业绩进行正确评价、考核及奖惩,及时正确地调整和完善科室和医院的未来发展规划。例如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投入是总体规划,分期实施还是重复建设,连年征战,运用业绩评价会计,对医院多年基本建设过程和财务收益、银行借贷进行综合评价,可以给经营决策者提供极具科学而有力的依据。又如医院临时工聘用数量的多少,医护人员合理的配比,行政后勤管理部门的设置均可通过评价进行分析,进行合理的有效控制。 医院管理会计中常用的方法是财务分析法以及本量利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方法等。它是通过对财务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的一个综合体。 三、试行医院管理会计的主要影响因素 1.管理会计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 由于财务会计工作具有及时性、连续性、系统性的特点,因而其采用的程序与方法具有在实践中应用的客观必然性,即如果没有财务会计工作,单位就无法掌握其全部经济活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不管单位领导重视与否,财务会计都是各行业必须要进行的一项日常性工作。管理会计根据单位内部经营管理的特定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与程序向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有选择的、部分的和不定期的管理信息,以便单位管理部门能够根据这些管理信息对有关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但是与财务会计不同的是,管理会计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一个单位是否在日常工作中应用管理会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对管理会计的了解与重视程度,如果企业领导缺乏对应用管理会计重要性的认识或对管理会计的基本概念与方法知之甚少而不应用管理会计,而是凭过去的经验或主观判断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决策、控制与业绩评价,可能并不影响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尽管由此可能会导致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下降,但这种不利影响需要通过应用管理会计之后产生的效果对比才能体现出来。因而,单位在实践中是否能够主动地应用管理会计,则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观念更新,即是否能够将管理会计视为一项有助于加强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经常性工作。只有得到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并且单位拥有掌握管理会计基本知识的专业人才,才能够使管理会计得到有效的推广和普及应用。 2.力争实现单位内部的管理会计工作制度化 为确保管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必须在单位内部建立起与财务会计部门平行的管理会计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会计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便考核评价单位管理会计师的工作业绩。 3.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 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运用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来体现的。素质系指会计人员知识层次、知识结构、价值观和职业水准。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掌握现代科学管理、数学、预测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了解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同时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应用微机的能力,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人员,是推行医院管理会计的重要条件之一。 四、医院管理会计推行设想 1.增强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意识 能否成功推行管理会计,医院主要领导的管理会计知识和素质培养显得十分重要,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参与,推行是一句空话。通过参加管理会计培训班或自学有关基本知识和相关知识,使主要领导增强管理会计意识,不断完善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认识,可为顺利推行医院管理会计打下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2.组建医院管理会计科 为防止机构繁多,便于协调工作,组建的医院管理会计科可与财务科合署办公,但管理会计科必须配备初具管理会计知识的干部和会计人员,并由院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如定期提交分析报表、专题报告、项目预测分析、评价、建议,适时列席部分院级工作讨论会等等。 3.培养医院管理会计人员 从现有财务人员中培训专业管理会计人员,通过培训,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4.开展医院经营财务专题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针对近几年连续不断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回顾和再评价,尤其是银行信贷投资效益分析,为今后医院基本建设立项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2)医院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大力加强对各部门人力、物力消耗使用的控制是提高经营管理效果的有效途径。通过对各科室实际人员费用及材料消耗的统计分析制订出合理的消耗指标,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3)物资采购预测和决策分析。医院每年的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资金额巨大,任何盲目的设备采购和药品库存积压都将给医院带来资金上的浪费和周转困难。因此,事前做好预测分析工作,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总之,管理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参与决策的作用,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尽管目前普遍推行尚存在不少问题,但管理会计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是不容置疑的。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应用,不断探索,总结提高,使管理会计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医院管理论文:医院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整合应用探索 整个社会自愿地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是通过价格机制的信号传输来实现的,而企事业单位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充分利用更多的是需要管理会计信号来调控。管理会计是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利用财务会计及其它有关的事项或活动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对比和分析,使各级管理人员据以对日常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规划与控制,并帮助管理者作出各种专门决策的信息处理系统。 1、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主要区别 管理会计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二者存在许多联系,但是作为现代会计的两个不同分支,其基本目标、职能、核算对象、方法程序、报告体系等各方面均有明显区别。 (1)财务会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的历史资金运动,存在将核算和监督内容具体化的要素科目。具有较强的规范性;管理会计的对象既涵盖已经发生的历史现金流,也包括将要发生的现金流,同时还包括“会计问题和业务问题”以及“效用价值流”等非财务指标,例如:顾客满意度、非货币和货币计量等,不存在具体的要素科目,方法灵活,模式可变。 (2)财务会计的服务范围通常是内外部的利害关系人,管理会计更多是内部管理者。财务会计职能主要是核算反映和监督,管理会计主要是规划和控制。 另外,管理会计依从成本效益原则之外,几乎没有统一的会计准则,其程序的遵从度没有财务会计严格,其报告的编制在时间上、计量单位上,模式内容上较为自由,没有财务会计在信息持续产出上的系统性,连续性、综合性要求。(如表1) 可以看出,管理会计主要为生产经营管理提供信息;财务会计主要为财务管理提供信息。管理会计的职能基本上有如下几项:一是为组织机构确定和计算成本提供依据;二是为组织机构领导进行预测提供基本信息;三是为领导作出决策提供客观可靠的信息;四是为决策目标实现制定合理的计划;五是为经营活动提供指导并实施控制。 2、医院管理会计应用的现状 目前,医院管理会计应用更多体现在成本会计阶段。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信息化、全球化、网络化为特征的知识经济出现,市场份额、竞争优势、反映能力等核心能力的培植和价值提升的需求催生了综合型管理会计萌芽。财务会计的“货币化、精确、平衡“思维定势有所偏离,转而关注以可持续增值为目标、以顾客为导向、面向战略管理、基于流程的价值链分析为工具,以及实时的、定制的、个性化的多信息类型的会计信息上来。 我国医疗行业在“全成本核算”要求下管理会计应用,较多的是成本核算观念和实务的实践,在市场份额,竞争优势、反映能力等核心能力塑造方面仅有初步尝试,因此,管理会计在医疗行业的应用前景还十分广阔。 3、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点 (1)财务会计的规范性要求,必然导致财务会计在岗位的设置、内部控制牵制原则的遵循符合规范制度的约束;管理会计因其规范性要求不严,故没有较为固定的岗位设置,也因其固定性不强,而疏于对常规财务经营管理信息的持续跟踪收集,如果借助财务会计体制,经常性重点收集和加工基础信息,必定可以强化管理会计规划和控制职能的发挥。 (2)管理会计的应用需要从财务会计成本核算切入方可为提升医院的经营管理进程,在整合资源方面突破财务会计的不足。 (3)二者都面临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要求,医院财务的对外职能发挥与体现非常充分(财务会计职能),对内有效指导与控制的职能有待加强(管理会计职能)。内外作用的发挥,其落脚点是会计核算管理主体的资本保值增值。因此,财务会计反映的“结果”既可以作为管理会计分析规划和控制的原因,又可以作为管理控制达成的“目标”,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其结合的最终结果在于核算终末的数据应当是规划“好的”期望值。 同时,管理会计是依存财务会计,其数据直接来源于传统的财务会计数据。二者都能够依从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共享同样的业务数据库,实现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同源分流”,体现会计一体化的基本特征。 4、医院管理会计的常规应用 医院管理会计以成本核算为切入点,从市场、成本、人力资源、技术创新等方面“知己知彼”进行价值提升。带动财务会计的发展,参与医院发展战略、项目规划、投融资管理、资本运作、薪酬设计的全过程,这是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 当前,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下,政府主导的公立医院存在财政供给不足,以及医疗收费偏离成本有大背景下(注:我国医疗收费的定价方式不是依据社会平均成本而是按边际成本定价,单位产品给社会带来的效益恰好等于新增加的成本,因此社会净效益最大。这无形中导致医疗收费不能弥补医院支付的实际成本现象出现),开源较难,节流尤重。管理会计职能作用如何更好发挥,是医疗管理者较为厚重的期望! 管理会计的常规应用一般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编制。提供计划信息,合理确定经营所期望的数据(财经及业务数据),形成管理会计的原因。 (2)标准成本制定。提供每住院床日各种物耗,能耗标准,以病区为责任中心,对其所运行的结果事先确定控制的“红线”,发挥管理会计促使各级管理层或责任中心改进自己的计划和控制工作之职能。一个动态的“标准成本”,正是“规范会计学”给定的“应该”“好”的标准控制值。以“规范的标准”作对比,对事实作出评价、提出建议、加以控制。 (3)本量利分析。揭示业务量、成本、利润之间内在关系,确认盈亏平衡点以及目标业务量、目标成本、目标利润既定条件时相互之间的关系,为选择调控方式提供可靠信息。 (4)价值链分析。调整医院服务产品环节位置,确定一体化战略或分流方式。 (5)短期经营决策分析,长期投资分析、预测分析、作业成材管理及流程化。 (6)责任中心结果的评价。绩效评价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主要前提,“考核什么,你就能得到什么”。运用上述工作的成绩,在财务效益维度、客户维度、内部运营维度、学习与成长维度等几个方面综合评定,就能够对责任者作出评价,兑现奖惩,维护目标的严肃性。 5、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整合方式探讨 (1)组织架构上整合,扩大经济信息流转参与度。物资管理、固定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病案统计信息管理等分属不同科室的岗位同时接受管理会计科(经济管理办)业务领导。按月汇总定制报表有信息流向财务会计有关岗位,经汇总信息后再流向管理会计科(经济管理办)。 (2)会计核算科目上整合。重整或优化信息系统及流程,规范科室名称、代码。要求所有报送到财务处的票据或报表都按规范信息填报,在每一费用科目中设置“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明细。 (3)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整合。战略财务信息和经营业绩信息的评价与分析,以科室或病区为财务会计的末级科目,确定确定管理会计核算的责任中心,收集责任中心的经营业绩信息。并与责任中心经营预算信息(即战略信息)对比,作出差异评价。 (4)考核指标体系整合。增加前瞻性信息,利用“量本利分析”确定责任中心的保本保利业绩,利用“敏感性分析”描述责任中心努力的业绩方向和前瞻的业绩愿景。 (5)增加背景信息。提供责任中心占用资产和人力资源的背景信息,建立资源效能发挥的紧迫感。 (6)增加竞争对手信息。揭示市内同行间的资源利用平均水平,建立责任中心的横向比较理念。 (7)建立责任中心业绩衡量标准体系。运用实证会计学(财务会计)回答“是”或“不是”的问题,通过会计科目的事实来说明。比如,这个实体的会计制度是健全的、报表是可信的、存货是合理的;运用规范会计学(管理会计)回答“应该”或“不应该”、“好”或“不好”的问题,以“规范的标准”作对比,对事实作出评价,提出提升价值的建议。 财务会计认定受托的预算责任的完成情况,管理会计保证受托预算责任的完成,审计对财务会计所认定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给予重认定,对管理会计所定的计划和保证措施重评价。 (8)病区有收益的责任中心建立责任核算管理员。记录责任中心的经营信息并具体落实改进工作。 6、整合后的医院管理会计的实际应用初步例举 (1)责任中心收入、费用和结余,资金需要量的预算预测分析。(2)责任中心盈亏平衡、利润敏感性分析。(3)责任中心增加新服务项目、停止服务项目、联合经营项目的决策分析(成本无差别业务量= 两方案相关固定成本之差/两方案相关单位变动成本之差)。(4)责任中心服务项目价格确定决策分析(保利价格=单位变动成本+(固定成本+目标利润)/预计销量)。(5)责任中心大型医疗设备使用效益及更新、维修、联合经营决策(现金流出现值比较,即:现金流出现值=固定成本+年维护费用(p/a,i,n))。 7、整合后的医院日常管理会计报表体系举例 (1)医院总的管理会计报表;(2)责任中心管理会计报表;(3)项目管理会计报表。管理会计应用的范围宽泛,管理者按照阶段目标确定关键指标,通过经常性系统的数据反映、考核、奖惩,必定对于管理目标达成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医院管理论文:会计和统计在医院管理中协调统一的探索 [摘 要]会计与统计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数据都与会计和统计有着紧密的联系,随着医疗市场的发展和新医改的深化要求,会计工作和统计工作的结合越来越紧密,探索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其协调统一,对医院管理有着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会计;统计;财务管理;结合 中国论文联盟 1 会计和统计在理论和技术上的联系 在许多方面,会计与统计都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补充的,它们从不同的角度收集和分析经济活动资料,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从而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会计和统计通过各自的职能来完成经济核算、监督和服务的共同目标,它们的总目标是一致的。核算目标的一致性导致了它们资源的共享,它们根据相同的原始记录或原始凭证,相互使用对方的核算资料来完成各自的核算任务。统计学作为一种数量计算与分析技术已广泛运用于医院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中,很多会计方法都是系统地采用统计方法来处理。医院日常的经济业务核算,如急诊的病人人次、病人人均费用、药品收入费用的核算等都采用统计方法核算;财务会计中存货计价的平均移动法和加权平均法的原理就是统计学的平均数原理;管理会计中医院经营状况预测所采用的时间序列法,审计中的审计抽样技术,财务分析中的因素分析法、连环替代法等都属于统计方法的范畴。在统计领域会计方法的应用也相当广泛。在核算方法上,统计借助了会计的复式记账原理,根据各账户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对应的要求,使医院日常经济运行过程中错综复杂的内在关系科学地联系起来;医院统计工作多以会计资料为依据,许多统计指标从会计数据中取得;医院统计体系中的资产负债核算,流动资金核算都大量采用了会计资产负债表的数据、账户设置、会计平衡式等。 2 会计和统计的协调统一的必要性 2.1 会计和统计的协调统一为医院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 会计和统计都是获取原始的数据信息,运用不同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加工整理,提供经营情况和财务活动信息。统计通过对医疗服务数量方面的研究,提供统计信息;会计通过对医院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成果进行核算与评价,提供财务信息。在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中,会计和统计工作所提供的信息是最基础的信息,医院其他信息都源于会计和统计信息,或者是在两者提供的信息基础上进行再加工和开发利用。 2.2 会计和统计的协调统一是医院科学决策的依据 会计、统计信息是医院管理者科学决策的依据,通过财务统计信息,医院决策者可以了解医疗收入、医疗成本、资金运行等财务信息,还可以了解病人医疗需求、医疗费用、药费比重、门诊量、病床使用率等统计信息,这些信息是医院制定发展战略、业务发展计划的基础。会计运用价值量方法,反映和控制资金循环、收支情况;统计运用实物量和价值量双重方法,反映医疗活动的全过程。会计和统计做到相互协调,医院对信息的获取和处理才能更加及时准确,进而提高医院决策的准确性。 2.3 会计和统计的协调统一是医院资源有效配置的依据 依据会计、统计信息合理利用有限的资金,优先发展医疗服务急需、经济效益高的项目;依据本地区卫生资源分布、配置情况,进行市场调查和论证,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减少资源的浪费;根据医院的门诊量、业务收支和床位周转率等信息,对病房的床位进行合理规划,调整科室设置,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要财务、统计工作者运用不同的技术方法合理、有效地处理会计、统计信息。 3 会计和统计在医院管理中协调统一的思考 3.1 国家政策应给予支持 财政部门应结合目前医院发展状况以及经济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的需要,积极配合;从理论上给予指导,从政策方针、法令法规以及体制制度等方面加以规范,为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一体化创造条件。 3.2 医院管理者转变观念,重视会计和统计工作 医疗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新医改的不断深化,医院管理者应该重视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利用财务统计信息资源,合理配置;重视会计和统计相结合后对医院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作用。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会计和统计信息的质量,强化财务管理的分析、监督职能,完善财务人员的管理体系。同时正确处理好会计和统计工作的关系,加强会计与统计工作的联系。 3.3 统一会计和统计核算的指标口径 由于会计和统计在研究方法、内容及服务对象上的区别,两者在指标口径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具体工作中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进行调整,相同指标应尽量保持在计算口径和计算方法上的一致性;有差异的指标应配备明确的使用说明,以避免使用者相互混淆、理解错误。 3.4 完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现已成为收集、传输、加工和使用信息的现代化渠道,对医院信息资源的收集与分析利用具有重要的作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会计和统计的协调提供了一个完善的平台,建立会计、统计、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协调统一的信息资源的处理和分析系统,既能够发挥统计综合分析的功能,又能消除会计数据多元化的弊端,保证了会计与统计的相互协调,对加强医院的事前预测、财务分析和财务控制有重要的意义。中国论文联盟 3.5 完善部门设置,加强人员分工协作 当前会计、统计往往分工明确,但各行其是、各取所需,影响了会计资料和统计信息的互通与互动,会计、统计人员难以取得各自需要的资料。在实践工作中,统计工作许多数据都来源于会计资料,借鉴了财务核算的大量基础资料,统计的许多工作是对财务数据进行再处理和深加工,统计人员要熟悉会计处理方法,使所提供的统计信息与会计信息相一致。而会计涉及的成本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是利用统计技术,会计人员要学会用统计方法对经济数据作全面分析、预测。会计和统计工作者要了解和熟悉会计和统计的资料能在哪里使用,怎样相互利用,充分发挥会计和统计资料的作用,提高医院管理工作的效率。这就要求会计和统计在人员分工上加强协作,使会计人员和统计人员在相互借鉴的高度上各司其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各自的领域。 4 结 论 会计与统计作为医院经济管理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渗透在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两个相对独立的领域之间既有联系,也存在着许多差异,发挥管理者的智慧,利用两者的协调统一为我们提供有利的管理依据,是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医院管理论文:医院管理会计的应用浅析 一、 医院 中管理 会计 的作用分析 (一)规划和决策的作用 它是医院根据医疗市场的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管理会计中常用的方法,对医院的经营和 发展 作出 科学 的预测分析,对医院重大投资建设作出明智决策。可以结合全面预算和科室部门的责任预算,确定各项经营目标,用以指导医院的各项经营活动。它的作用体现在利用回归直线法,测算医院各期病人就医总量和医疗费收入总量,以及各病种的发展趋势,并以此为依据,应用本、量、利分析法,测算并确定医院的目标成本和边际利润。利用差量分析法和贡献毛利分析法,对医院的投资方向进行了可行性决策。在医院的总体经营目标和建设发展计划下,根据医院总的本、量、利目标,结合各科室的具体情况,确定各责任单位的本、量、利任务。 发挥管理会计的规划和决策作用,可使医院的经营活动避免盲目性,增强医院各项预算和规划的前瞻性;能够使医院在经营活动的组织实施、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成本效益目标实现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控制调节,从而促进医院 经济 效益的提高。 (二)控制与调节的作用 在医院经营决策过程和日常医疗活动中,可利用价值工程和成本控制及效益中心原理,根据经营目标的要求,以及工作进程中所反馈的问题和差异,控制和调整相关环节,纠正偏差,以保证医院预算和各项责任目标的实现。对于科室成本的调控,管理会计的参与作用也不可忽视。根据科室的业务量和额定收益,确定科室的目标成本和边际利润,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照实际完成数检查其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差距和分析问题所在,责成限期整改。 (三)考核与评价的作用 考核与评价作用能否真正发挥出来,关系到上述管理会计多个管理职能的落实,更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目标的最终实现。首先,应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和各项责任目标,结合医院管理需要和各科室部门的工作内容,制订一套科学而又实用的考核评价方案。然后,按照方案规定,对照科室的考核指标,根据各种渠道所收集反馈的信息资料,检查各责任单位的本、量、利责任目标和医院总体经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并对其动态发展趋势进行测算分析。最后,依据这些数据资料,对各责任单位履行岗位职责的业绩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实际业绩和预期业绩不理想的,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改进,并进行相应的处罚,而对成绩优秀者,则进行适当的表扬和奖励。以此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增收节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医院管理会计的特征分析 (一)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将更加多元化 医院核心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用会计语言来描述,医院核心能力包含显性资产和隐性资产。管理会计主题的转变意味着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突破传统“财务信息”的界限,进入一种更加多元化的局面。数量信息与质量信息、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物质层面信息与精神层面信息都将成为管理会计信息。 (二)医院管理会计具有明显的外向性 管理会计跳出了本单位这一狭小的空间范围,将视角更多地投向影响医疗业务发展的外部大环境,这些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社会文化环境、 自然 环境、 法律 环境、地域经济环境以及专业学术地位、医疗服务半径、同行竞争能力等等,医院管理会计特别强调各类相对指标或比较指标的 计算 和分析,如相对价格、相对成本、相对现金流量以及相对市场份额等等。 (三)医院管理会计更注重长期、持续的发展战略 现代 医院非常重视自身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一般有这样一些因素对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患者的满意程度;医院规模;市场占有率;专科建设;可信赖程度;敏感性;技术领先地位;优良的财务业绩。因此,医院管理会计必须超越单一的期间界限,着重从长期竞争地位的变化中把握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它更注重医院持久优势的取得和保持,甚至不惜牺牲短期利益。所以,构成医院竞争地位的上述因素都是医院管理会计必须研究的内容,而不是仅局限于优良的财务业绩这一财务指标。 三、在 医院 管理中发挥管理 会计 作用所面临的问题 (一)国家医疗体制不合理 首先由于目前的医院均属于政府垄断,不存在较大的竞争,没有激活内部活力的机制;其次以药养医的畸型模式,使得很多医院更关注药品管理,而忽视整个医疗成本管理;再次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导致大医院收入居高而无需担忧成本,而小医院考虑成本仍然入不敷出的局面。而管理会计就是要使医院面对市场、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控制不必要的成本,从而实现其作用的。在这样一个体制下,必然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 (二)业务流程不规范 这是影响管理会计发挥作用的一个重大影响因素。在目前的很多医院财务管理相当不规范,具体表现在:第一,科室对物资消耗管理太松散,使得物资消耗波动幅度太大,对进行管理会计的物资分析造成很大影响;第二,报账不及时。由于医院对费用管理实行“一支笔”的政策,院长要对所有费用逐一进行审批,对有疑问的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同时,科室对本科室的费用报销亦存在怠慢的现象,造成每个会计期末时,对费用的归集不能达到预期的水平,从而影响管理会计的分析结果。第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容易遗漏成本。会计核算不全面,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维修费用的处理不完善。在进行收入成本配比时,成本容易被人为低估,造成结果的偏差。 (三)会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举例来说,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的医疗单位的会计人员中,专 科学 历占87%,本科以上学历仅占12%。专业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其对管理会计的认识程度及理解操作能力,尤其是对重大的成本支出项目和可塑性较大的成本支出项目分析控制能力,例如对重点成本项目实行重点监控和专责管理,控制“非必要”的成本支出,把各种“额外”的成本损失控制在萌发之前,这些都需要很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同时,由于医院的工作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大部分人均比较安于现状,没有及时提高专业水平学习,导致与时代 发展 不协调。 四、发挥管理会计在医院管理中作用的对策 (一)建立医院管理会计体系 我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的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是我国医院财务会计的重大改革,顺应了我国卫生事业改革的发展方向。同时,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也为医院运用 现代 管理会计,加强医院经营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是医院实现集约型经营管理的基本保证。因此,我国医院应逐步建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并轨并连网运行的管理模式。《医院管理会计学》的出版,标志着我国医院管 理学 科的初步创立。本书参照 企业 管理会计的方法,将医院管理企业化,从医院管理的定义、会计假设、会计对象、会计目标、会计职能、特点与原则加以了阐述;建立了成本状态与分类、收支平衡分析、变动成本法、标准成本法等基本概念和方法体系;对医院管理经营决策、投资决策、预算控制、存货控制、责任会计等进行了论述,并介绍了国外应用服务量单位理论与绩效评价等有关内容。随着 经济 全球化、信息化浪潮的推动,医学科技的迅猛发展,现代医院管理学必将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得到广泛、深入地推广与应用。作为全新的学科,其理论与方法体系将不断得到完善、丰富和发展。 (二)建立医院运用管理会计的组织框架 在财务管理模式上,应改变传统的以财务会计为主体的财务管理模式,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下“报账型模式”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管理型模式”的转变,建立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并行的财务管理模式,并运用管理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拓展传统财务管理的内涵,如进行医疗业务本量利分析、开展风险管理、存货控制等;同时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会计的组织形式。由于我国传统的财务管理体系没有将管理会计纳入其中,因此,要采取逐步引入,持续提高,最终有机融合的科学发展过程将管理会计融入其中。此外,还应建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审计部门,并在制度上和组织体系上保证内部审计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监督医院的经济活动。 (三)建立责任会计制度 医院可通过建立责任会计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如建立责任会计制度,分级进行经济核算,责任会计负责全院各科室的责任经济核算,并直接对总会计师或财务科长负责,其主要职责有编制责任预算和进行日常记录、核算及编制责任报告等。要以责任预算和业绩分析为工作重点,建立科室管理员制度,科室管理员为科室核算责任人,直接对科室主任负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核算 网络 和成本控制网络,为医院预算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会计诚信缺失及对策论文 摘要:本文认为必须采取对策加强会计诚信教育,实施诚信工程,提高会计失信成本,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关键词:会计诚信缺失治理对策 一、引言 我国是礼仪之邦,人无信不立是个人修养的重要标准。诚信一直都作为一项很重要的社会道德规范来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诚信是诚实、守信的简称。诚实,就是要实事求是,不说假话。守信,就是要诺而行之,不失信用。会计诚信就是指会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会计职业活动中诚实、讲信用。中国现代会计先父潘序伦先生说:“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可见诚信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会计行业承载着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责任,坚持诚信原则,是会计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诚信落实到会计行业表现为真实、准确记录经济活动中的一切往来,不人为的隐瞒、虚构,不随意改变会计内容、流程而达到个体或私有目的。会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是做好会计工作的根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 二、会计诚信缺乏的成因 1、失信成本低。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担负着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他们极大的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作为企业内部成员,会计人员受聘于所服务的主体,会计人员的行为容易受到企业经营者的影响与控制。由于对会计造假处罚力度轻,造假成功的收益远大于造假失败的损失,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处理。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会计不诚信行为。 2、利益驱动。造成会计诚信缺失的直接目的是利益驱动,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当非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成本时,非诚信行为就会增加,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收益,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由于企业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内部成员,接受企业经营者领导,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其工资、待遇、福利都由企业经营者决定,会计人员受聘于人,受制于人,其行为容易受到企业经营者的影响与控制,会计很难发挥其监督和约束作用。 3、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善。造成会计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内部监督受“本位”思想的影响,缺乏足够的独立性而往往流于形式。当事者(包括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外部监督部门和政府管理部门对企业会计监督缺乏相关的制度和制约机制,往往监督不力。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督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且监管标准不统一,职能上交叉,各种监督措施不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我国现已颁布的税法、公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不足以对其产生震慑。 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不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既影响到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效果,又影响到会计工作质量,是提高会计诚信力的关键。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会计职业人员缺乏敬业爱岗、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和严谨的职业习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职业道德意识淡薄,有的甚至不熟悉法律法规,不依法办事,经常在权势、金钱和人情前打败仗。在会计事务处理上,无视法纪,不顾国家的会计政策,在私利的驱动下,不顾一切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损毁会计资料,甚至利用职权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由职业道德缺失走上犯罪道路。 三、会计诚信缺失的治理对策 1、提高会计失信成本。加大对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提高会计失信成本,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以此消除因利益驱使而造假的可能。对于造假的会计不单要进行行政处罚,而且要给予经济惩罚,且惩罚的数目要远远超过他造假的所得;对于唆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的经营者同样要进行处罚,严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尽快建立完善的民事赔偿制度,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把一些违纪、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2、加强诚信教育,实施诚信工程。实施诚信工程,提高诚信意识,强化诚信教育,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创造诚信的氛围和价值观,保障会计市场的稳定发展。尽快制定会计行业的诚信建设纲要和实施细则,明确会计的诚信执业承诺及诚信执业的自律公约,为会计的诚信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是会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维护者,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诚信不仅仅是道德要求,而且是市场经济下的基本游戏规则,是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保证。会计人员应当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使全社会的人们都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遭鄙视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净化社会环境,使造假行为没有生存的土壤。 3、建立健全会计监督体系。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是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防止经营决策失误和经济舞弊,通过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一系列内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企业外部会计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加强对企业会计报表的检查与评估,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监督,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我国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发挥会计监督机制的威慑力,遏制会计信息失真,整顿会计秩序,净化会计环境。 4、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提高从业素质。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保证会计诚信力的关键,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会计人员的道德修养主要依靠自我教育,会计人员要提高思想觉悟,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一丝不苟地按会计法律法规办事,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会计人员还要加强业务技能训练,提高执业能力,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广,会计信用危机的后果也越来越严重,市场经济需要会计诚信。必须加强会计诚信教育,实施诚信工程,提高会计失信成本,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完善会计内部监督机制。以此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规范会计行为,维护会计工作秩序,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会计诚信与会计法论文 会计诚信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它受到多项因素的影响,而完善会计立法是最重要的。所以,明确会计法的立法思路,将会计诚信明确写入《会计法》,这不但能将会计诚信提升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而且极大地提升了其权威性。 会计诚信是企业法人、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证券分析师和会计人员等的行为准则之一,如同社会个人的道德规范,它的作用不但是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更在于向社会传递企业的信用和声誉。因此如何建立会计诚信机制,如何从立法角度有效抑制虚假会计信息,弘扬会计诚信,需要我们有正确的认识。 《会计法》的立法思路 首先,在《会计法》修订中应明确以程序法为导向的立法思路。因为从法律制度的整体来看,会计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综合反映的信息系统,《会计法》作为会计工作的根本法,会计法规必然包含经济、行政、民商和刑事等多方面的内容,试图将其简单地归属于某一特定属性的法种范畴是不可能的。从程序为导向的立法思路来看,《会计法》不但要规范会计的总体概念和基本程序,而且还必须要起到规范其他会计立法的作用,也就是《会计法》应该成为其他会计立法的“立法法”。 其次,对于程序立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因为从《会计法》本身来看除了具有程序性特点外还必须具有针对性,即除了应关注和有效协调相关法律外,如审计法、公司法、税法和证券法等,还应更多地集中概括专门的会计法律规范,并保证其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如会计核算、控制、披露和处理等会计特有的法律规范,对于类似会计工作的行政、社会监督,会计内控制度和违法检举等,都应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明文规定,真正使《会计法》成为会计工作最集中和最具有权威性的根本法。 增加会计诚信的条款 会计诚信问题目前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因此,在《会计法》修订时应当将其作为会计工作规范和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披露等最基本的准则。将会计诚信直接写入《会计法》,这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形式上的改变,而是体现了整个社会的一种基本意愿和期望,表现出法律的权威性,也表示出政府、法律制定和执行机构及社会大众对杜绝会计造假的坚定决心。 其实,无论现行的《会计法》还是会计制度,都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也将客观性原则作为会计原则之首。但由于其都没有明确和直接地提出“会计诚信”的概念,所以大部分人都将这些规定作为一种技术标准,而没有将其与企业和会计人员的职业诚信和道德标准联系起来,这样就将一个重大的社会行为规范和信用品德问题,简化为是一种技术方法的运用问题,这不但对于强化会计诚信机制,甚至对提升我们全社会的诚信水准都是十分不利的。 要特别注意的是,会计诚信并非只是针对会计人员而言,在《会计法》中应明确指明,会计诚信涉及所有与会计信息相关的人员,除了一般会计人员、财务经理、总会计师外,公司的高管层领导、注册会计师、社会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政府行政领导和国家监管部门等等,都会涉及会计诚信问题,不能让公司高管层、行政领导和监管部门等认为会计诚信只是会计人员的事,而与他们无关。通过《会计法》会计诚信责任的明确,不但要建立一种全社会遵循诚信的风尚,更应明确无论是谁,违反了会计诚信就要受到法律的惩戒,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明确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将会计诚信写入《会计法》可能只是我们前进旅途中重要的一步,关键是如何来对违反会计诚信行为明确其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任何违背会计诚信的行为,最终都是企图获得非法的利益,如果《会计法》不能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虽有笼统的责任,但不具备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那么就会大大降低会计造假者的风险和成本,造假之人也就源源不断地涌现。 我们都深知,市场环境下作为经济人的行为道德是不可能完全靠人格来担保的,要靠法律和制度来保障。强化会计立法的权威性和惩戒性,将对提高会计诚信产生强大的法律威慑力,这无疑会使那些怀着侥幸心理的会计造假者知难而退,不敢以身试法。其实我国在这方面也有有益的探索,如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就在2002年底颁布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的法案,明确规定:对于违背会计诚信,强迫或具体实施会计造假者,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行政领导将给予降级、撤职和开除的行政处分,而情节严重的造假会计人员,将被永久性取消会计从业的资格等。所有这些都使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会计的立法正在不断完善,会计诚信之风正在逐步形成,而《会计法》的修订必然成为强化会计诚信和提升社会对会计职业界信心的有力手段。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会计诚信分析的新框架论文 当前,诚信危机已成为世界性严重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国内外资本市场近年来会计丑闻迭起,诸如美国继安然事件后,位居美国长途电话市场第二的世界通信公司爆出38亿美元的财务欺诈案,紧接着著名的施乐公司的财务虚报案,等等;而我国从活力28到三九医药,从黎明服装到麦科特,从湖北立华到中天勤,从华伦到华鹏,一份份上市公司假账的曝光,凸显了上市公司会计诚信问题的严重性。同样,近年来财政部在抽查国有企业会计报表和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以及国家审计署对一些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中,都发现存在严重的会计信息虚假问题。建立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包括会计领域的诚信建设,已成为政府、企业界与学术界共同关注的课题。2001年,朱镕基同志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向全国会计人员发出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的指示。为此,财政部已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并将其作为会计管理的重要目标;证监会也正着手建立健全相关市场主体的诚信问责机制,并将加强证券市场诚信建设、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诚信责任作为公司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会计学术界对会计诚信问题也展开了热烈讨论,国家会计学院还专门成立了《会计诚信教育》课题组对会计诚信进行理论研究。本文试从法学视角提供一个分析会计诚信的新框架。 一、诚信的法学分析 1.诚信原则的法律涵义。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法学上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其内容具体体现为:(1)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广大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2)当事人应依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加害于他人。按照这项原则的要求,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将有关的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或欺骗对方当事人;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恪守信用,认真履行各自的民事义务;发生损害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诚信原则的目的是立法者实现民事主体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要求,以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地发展。三方利益平衡是这一原则实现的结果,当事人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法官根据公平正义进行创造性的司法活动,是达到这一结果的手段。 诚信原则涉及两个利益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间的利益关系。诚信原则的宗旨在于实现这两个利益关系的平衡。在当事人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当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由于诚信原则对民事活动的当事人作出了这样的要求,它是经济人假说的一个例外,具有道德性和宗教性。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不得以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权利的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 自《民法通则》确立诚信原则以来,我国法学界就如何理解诚信原则形成了“语义说”和“一般条款说”两种观点。“语义说”认为:诚信原则是对民事活动的参加者不进行任何欺诈、恪守信用的要求。“一般条款说”认为:诚信原则的不确定性不仅在外延方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其内涵具有不确定性。对诚信原则的研究,唯有深入到其产生、变化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条件中去,才能达到深刻。诚信原则作为大陆法系中独特的一条法律机制,在大陆法系的范围内具有普遍性。 诚信原则既是市场活动中的重要道德规范,也是道德规范在法律上的表现。法律吸收道德观念,始于罗马法。古罗马的立法者在简单商品经济得到充分发展的背景下,日渐察觉到无论法律条款和合同条款如何严密,如果当事人心存恶意,总有规避之法。于是在罗马法中规定了所谓的诚信合同,确认了一般恶意抗辩权。这一规定对后世各国民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契约应以善意履行之。”从而在合同关系中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德国民法典》第242条规定:“债务人须依诚实与信用,并照顾交易习惯履行其给付。”从而将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债法领域。《瑞士民法典》第2条规定:“无论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均应依诚实信用为之。”一举将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扩张及于整个民法领域。上述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的诚信原则,在我国的适用范围包括整个民法领域。我国民法确认这一属于社会道德的原则,从而使其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这对于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是十分必要的。 2.诚信原则的作用。 诚信原则在两个方面发挥着作用。首先,它是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其次,诚信原则是对法官衡平权的授予。“诚实信用”这样的词语从规范意义上看极为模糊,在法律上没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其适用范围几乎没有限制。这种“模糊规定”或不确定规定导源于这样的事实:立法机关考虑到法律不能包容诸多难以预料的情况,不得不把补充和发展法律的部分权力授予司法者,以“模糊规定”或不确定规定的方式把相当大的衡平权交给了法官。因此,诚信原则意味着承认司法活动的创造性与能动性。 由于诚信原则具有如此重要、广泛和综合的功能,它被称为“帝王条款”。尽管如此,诚信原则的适用应受到严格的限制,不能动辄越过具体的民法规定直接适用该原则,否则会造成民法规定的软化和向一般条款的逃避。只有在具体的民法规定不敷使用时,才可适用诚信原则。因此,我们在承认诚信原则是帝王条款的同时,不妨也把它称为后备条款。 二、会计诚信的法律分析 从法学的角度看,诚信是民法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可适用于整个民法领域。就会计而言,它是企业的一种商事行为,而我国未制定单独的商法典,可认为我国是民、商法合一的国家,因此,会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民法有关诚信原则的规定。虚假财务报告一般均涉及到违背诚信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防止滥用诚信原则。如果某一会计行为有具体的法律条款进行规范的话,则应适用该具体法律条款,而不能绕过该具体条款而直接适用诚信原则。只有在具体的民法规定不敷使用时,才可适用诚信原则。例如,对于上市公司出具虚假财务报告问题,我国《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均有相应的明文规定,因此,虽然上市公司的虚假报告行为与会计诚信的丧失有关,但因为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对其进行了规范,故不能直接适用诚信原则,而应适用相应的具体法律条文。这就意味着虚假财务报告的受害者不能笼统地以企业会计未遵守诚信原则为由进行抗辩。也就是说,虚假财务报告虽然违背了诚信原则,但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能以诚信原则来追究虚假财务报告的编制者的法律责任。不过,刑事与行政法律虽然未将诚信视为基本原则,却并不表明违背诚信将不承担法律责任。譬如,我国刑法对虚假财务报告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刑法第161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美国,由于近来大公司一系列会计丑闻所造成的巨大负面影响,为恢复社会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总统在2002年7月30日签署了国会以压倒多数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简称“SOX法案”即公司改革法案),并称该法案是“罗斯福时代以来,有关美国商业实践的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公司改革法案对会计业的管理模式进行了重大调整,要求公司CEO/CFO(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美国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严格对审计公司和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规定和监督,禁止向公司内部人士贷款,以及要求更及时地公布财务信息。法案中最引人注目的、也是最具实质性影响的,莫过于要求CEO/CFO个人对公司财务报告承担责任的新规定,即对公司定期报告(年报和季报)进行个人书面认证。书面认证包含以下法定内容:(1)本人审查了报告。据本人所知(basedontheknowledge),报告不存在有关重要事实的虚假陈述、遗漏或者误导,符合证券交易法13(a)和15(d)节的要求。(2)在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营运效果的所有重要方面,报告所含财务陈述和信息均为公允表述。在内部控制方面,本人已经向公司外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披露了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和运作的一切重大缺陷、弱势,披露了以往发生的、牵涉公司要员的欺诈行为。(3)本人负责建立和运作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在报告提交之前的90天内评估了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确信该系统能够有效提供重要信息。若内部控制系统发生重大变化,CEO/CFO须声明:哪些因素导致内部控制系统的重大变化,是否已经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系统的缺陷。如CEO/CFO知道(knowing)定期报告不合证券交易法13(a)和15(d)节要求,可并处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罚款和不超过10年的监禁;如果CEO/CFO蓄意故犯(willfully),可并处不超过500万美元的罚款和不超过20年的监禁。该规定大大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欺诈的刑事惩罚的力度,这将对美国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起到很强的约束作用。 三、从法律角度看会计诚信与会计改革的关系 会计改革的内容十分丰富和广泛,大到会计的指导思想、会计模式,还具体到会计的程序、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无论是哪一个方面的会计改革均应包括会计诚信的内容,而这方面过去却较受忽视。中美两国都出现了会计诚信问题,但两者背后隐含的东西却并不一样。美国信用问题的出现和解决比中国容易得多。因为美国有社会诚信基础。诚信的最底层是对股东利益的尊重;在尊重观念之上,有一个法律体系,能够保护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利益;法律体系之上,是监管体系,时刻监督市场上企业的日常操作,一旦发现违法就及时处理;再上面,才是公司的诚信。所以在美国,诚信不是空中楼阁,它有一系列社会、法律、文化诚信基础,就像金字塔一层层搭建起来。但我国建立诚信比较困难。我们没有诚信观念基础,同时法律体系、监管体系也都不完善。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其实最终还是法制问题,用法制增加违背诚信行为的成本。 在我国,从法律角度增强会计诚信,一方面应严格地执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惩处,并对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由于中国历史上社会运行的基本状态未曾出现和存在过“法治”,而一直是“人治”,其垢病表现为权大于法,由此衍生出不计其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因此,从法律角度增强会计诚信,必须要求会计人员遵守各种会计制度、规则等,并对违法者严惩不怠。对违法者疏于惩罚,实际上是对善良的守法者的伤害,是对正义的践踏。针对中国保险业的诚信危机,全球最具权威的人寿保险业协会——国际人寿保险百万圆桌会(MillionDollarRoundTable,简称MDRT)主席马文。费尔曼特意到了中国一趟,他介绍美国等保险业发达国家不仅向寿险人提出了高标准的道德规范,还建立了完备的监管机制;寿险人一旦被证明犯有欺诈客户的行为,非但从业执照不保,相关的法律制裁也将接踵而至。在我国现行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体系中,以行政责任为主,辅之以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其中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最为薄弱,即重在惩罚,而非对投资者的赔偿;在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实践中,也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所谓处罚力度的加大,也只是体现在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上。在财产责任方面,处罚后果往往只是表现为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全部由国家罚没,而没有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因此,在立法技术上,我国迫切需要加强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方面的研究。 另一方面,应注意仅有强硬的法律制裁是不够的,法律制裁还应与道德教育等相结合使用。正如秘鲁学者赫尔南多。德。索拉所说:“当大多数人遵守法律时,政府就能有效地执行法律,并且相对成本低廉地打击少数破坏法律者;但是,当破坏法律的现象大规模出现时,没有哪个政府当局强大到能够控制住每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执行越来越没有效力,作为个体的人就有动力去追寻他自己的利益,而根本不会理睬什么书面的限制。”而商业律师让。米歇尔。达鲁能亦强调指出:“有了进行调节的法律条款还不够,还要能够执行这些条款。而这正是危机的根源所在,权势集团并不想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国金融分析家协会主席贝尔纳。库佩进一步指出:“我不认为加强政府调节措施就能奇迹般地解决问题。道德规范首先是一种神经状态。”当然,应注意的是,严厉惩罚并非指惩罚越严厉越好。惩罚越严厉,并不意味着人们就越诚实信用。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合约得不到履行,可能是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所致,也可能源于不可抗拒的、不受当事人控制的外部因素。如果受害人不能在二者之间作出甄别,过于严厉的惩罚不仅无助于诚信的建立,而且可能有害于诚信的建立。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预见,在会计规范中将来应增加会计诚信方面的有关内容,而在会计改革中亦将相应地增加会计诚信的有关内容。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会计诚信内部人控制论文 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情况下,市场经济健康运行需要会计诚信,会计诚信的前提要控制“内部人控制”即要进行必要的公司治理。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会计信息是在一定的准则下,真实、公允地反映一个公司经营成果的资料。它为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必要的真实的参考数据,是为投资人提供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前提下,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通用商业语言,其诚信程度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市场经济制度。 影响会计信息诚信度高低的主要原因: 一、信息的不对称是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前提 一般来讲会计信息的制造者都直接参和公司的运作管理,控制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拥有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投资人)由于多数不能参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的信息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这就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可依主观意愿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二、利益驱动的低成本使会计诚信受到严厉的挑战 目前,我国对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从而削弱了法律效力。由于经济处罚必须由股东权益来支付,也就是由投资者为公司的造假“埋单”,很少追究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个人责任。对造假者来说惩处的不到位即造假成本的低廉,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不惜牺牲股东利益,冲破道德底线进行造假。 三、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诚信度低的根本原因 主要原因有:1、企业改制的不彻底。目前的国有股仍占绝对控股地位,“一股独大”现象严重。零星“散户”不可能在真正意义上对大股东形成约束。2、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表现为缺乏必要的机制来约束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以维护股东的利益。过分突出董事长的地位和功能,削弱董事会的集体权利等。 当前我国会计诚信程度低归根结底是由于“内部人控制”造成的。不管是会计信息的不对称,还是利益驱动的低成本,亦或是公司制度缺陷的根源均在“内部人控制”。所谓“内部人控制”是指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把握在公司的经营者手中即内部人手中,股东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股东利益和经营者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如: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过度投资、过分的在职消费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了成本。而权利的过分集中又使得“内部人”控制着会计信息的诚信程度,在经营者利益的驱动下势必会制造出诚信程度低的会计信息。 由于“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存在,公司治理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公司治理的基本目标是保证公司的运行以股东的长期利益为归依,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实现股东的价值和股东财富的最大化,提高单个公司和整个经济的运作质量以及竞争力。公司治理也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制度布置。在切实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下,要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和监控的动机和能力。要健全董事会、建立审计委员会,建立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强力约束;完善业绩评价机制;改变激励办法,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加强股权间的相互制约,解决“一股独大”的新问题;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通过公司治理,不仅能解决“内部人控制”新问题,更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诚信程度。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呼唤诚信会计。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会计诚信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会计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越重要。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会计信用短缺”则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筹资活动的多样化,会计信息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尤其是投资人众多的上市公司,其会计信息更是各利益主体了解企业的主要途径。因此,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直接影响投资人、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正确性。而现在会计诚信缺失特别严重。造成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主要包括现实利益的驱使、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督约束机制的不健全等。当前,我们应该从完善会计自身道德法制观念与文化修养,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监督职能、建立健全严格的惩罚机制、完善会计基础工作和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采取措施,治理会计诚信缺失现象。 关键词:会计信息,诚信, 引言:会计诚信缺失已成为一个国际性难题,本文从现实出发,提出会计诚信中出现的问题,再而做出简单的描述,分析此原因,危害和一些防范,做出以下理论性的阐述,提出例子,最后得出结论。 1.会计诚信的含义: 会计诚信的含义究竟是指什么?从字面意义理解,“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而联系到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诚信则是指会计信息必须客观公正、如实表达。从社会伦理的角度上说,诚信其实是一种诚实正直的品德和持续稳定的承诺关系,因此会计诚信就是会计对社会所做出的基本承诺,是对会计信息的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如实表达,且必须经得起复核和验证,能让广大人们信任的一种诚信。另外会计信息之所以为社会各界广泛重视和运用,完全是由于社会各界对会计诚信予以充分的信任和肯定。正因为如此,无论外部的信用环境多么恶劣,会计也没有理由抛弃诚信,而会计一旦失去了诚信,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是会计失信于社会。当人们已不再相信会计时,也就是会计信息已不被信息使用者所接受时,会计之消亡也就为时不远了。 2.诚信与管制——会计信息失真的两道防线: 会计信息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和“商业语言”,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发挥出重要作用而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业,又是会计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其服务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经营者、投资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然而,在我国会计实践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使得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会计诚信和管制是制止会计信息失真的两道重要防线。 3.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1)自我利益驱动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最根本的原因。任何缺失的会计信息背后必然涉及到某些利益,或地方政府的利益、或单位小集团的利益、或个人的私利。个人对于权利和金钱的追求总之都源于对自身安全的追求。当会计信息成为人们追求权利和金钱的障碍时,人为使会计信息失真也就不难理解了。“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偷税漏税也就很正常了。正是由于人的素质以及个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必然。 (2)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我国为了规范会计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颁布了新《会计法》,并明确规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会计法》应负的法律责任,但内容不够全面,法律责任主体模糊,对一些会计违法行为以罚为主,往往导致由单位支付一笔罚金,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使造假者所承担的违法成本(损失)相对于其从中获得的利益来说较低,客观上纵容了他们冒险造假的行为,从而导致会计信息诚信缺失现象日趋严重。 (3)企业外部监督机制与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是会计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企业外部对企业会计信息监督包括政府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审计指财政、审计、税务、工商、海关、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审计检查,这些部门一般是就某一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之间监督标准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无法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主要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有的中介机构受聘于被审计单位,迫于同行之间的竞争,为了同被审计单位搞好关系,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他们有时在权衡得失后做出虚假审计报告;还有的行业协会对审计中介机构的约束管理软弱无力,时常出现审计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联手欺骗公众的现象。 在企业内部内部会计人员都是由企业管理层直接聘任,他们的工资报酬甚至能否继续聘用都由企业管理层直接决定,这就意味着企业的会计工作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企业管理层服务并随着企业管理层的意志而改变。会计人员所应有的监督权被弱化,从而使会计信息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4.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 (1).破坏投资市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改变了过去那种单一的由财政拨款的做法,而且投资主体逐渐趋向多元化。作为企业,越来越依靠从投资市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在投资市场上,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依据就是企业所提供的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的会计资料。因此,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否就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是否能实现利用市场完成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 (2)助长腐败之风,影响国家的政治安定 会计诚信缺失不仅仅是经济上的问题,它也涉及到法律与道德上的问题,会计诚信缺失从一定得层面上阻碍了法律的实施,还有道德的上的教育也受到一定的影响。许多企业通过做假帐,将一些不合法规的支出合法合规,甚至到了个人吃喝、请客送礼的费用全报销,助长了社会上的腐败之风。还有其他一些犯法份子也纷纷出动,从而形成已一个难以收拾的场面。 (3),破坏市场的正常运作 由于会计问题关系到的曾面非常广,一旦会计出了问题,我们的工作就不得不停下来,还引起一些企业的惊慌,从而阻碍着经济的发展。 5.会计诚信缺失的防范与改善 (1).制定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提高会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对会计进行业绩评价时,要更多的关注企业的长远利益,不要只注重一时的结果,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企业业绩评价指标。同时增强企业领导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也要增强会计人员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社会责任感,提醒他们要牢记自己的使命。更多的是我们要加强法律的宣传,在企业内部形成效应。 (2).加强教育 会计诚信建设的强末之举是加强会计诚信教育。当前会计诚信教育无论是教育内容、教育对象,还是教育方式和方法,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在教育内容方面,本应包括会计法制教育、会计专业知识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多个方面,但现有的教育较多的是会计专业知识经常性教育,会计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相对较少,且大多属于应急性教育而非经常性教育,各种考试、考证也主要考会计专业知识,较少考会计法律与职业道德。在教育对象方面,现有的教育对象主要是企业单位内一线的会计人员,而从产生会计失信问题的原因分析,接受教育的主体还应当包括企业经营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有关的政府部门领导与工作人员。 (3)加强法律管理和监督机制 重塑会计诚信,要加强法制和监管力度,做到标本兼治。从我国的法律看来,对于诚信方面做得还不够严密,应该加强造假的执法力度,使造假成本远远大于造假收益,力除造假之风,使其望而怯步。另外会计诚信缺失问题有时出现于监督不够严密,不管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我们都好像少了监督,我们应该从企业外部监督机制与内部监督机制入手,更为注重企业的内部监督,增强企业管理层的认识。再此,我们可以发散广大的工作人员监督,取消只有监督部门才能监督任务的念头。还有设立一些措施为那些监督员奖励,加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 由于会计涉及的领域很广,加上近几年会计失真特别严重。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要视为重要的问题。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会计诚信缺失受害最大的是整个社会成员,所以作为社会的一员也不能等闲视之。 下面我们看一下的案例 1.晓东电子公司会计赵丽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 赵丽的丈夫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丈夫的多次请求下,赵丽将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公司认为赵丽不宜继续担任会计工作。 2.还有蓝田案例:。2001年10月26日,刘姝威在《金融内参》上发表文章《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对蓝田造假行为进行了揭露。她在对蓝田的资产结构、现金流情况和偿债能力做了详尽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蓝田业绩有惊人的虚假成分,公司已经无力归还20亿元贷款。问题包括:(1)蓝田已无力还债。2000年蓝田的流动比率是0.77,这说明短期可转换成现金的流动资产,不足以偿还到期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是0.35,这说明扣除存货后,流动资产只能偿还35%的到期流动负债;净营运资金-1.3亿元,这说明蓝田将不能按时偿还1.3亿元的到期流动负债;(2)12.7亿元农副水产品收入有造假嫌疑;(3)蓝田的资产结构是虚假的。2000年蓝田股份的流动资产占资产百分比约是同业平均值的1/3;而存货占流动资产百分比约高于同业平均值3倍;固定资产占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多;在产品占存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在产品绝对值高于同业平均值3倍;存货占流动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而截止到2002年8月,向蓝田提供贷款的银行包括工、农、中、建、民生、交通、中信、浦发等中国各大专业银行,贷款总规模达30多亿元人民币。据统计,蓝田仅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就高达约23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工商银行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中国农业银行9亿多元人民币。蓝田存在造假嫌疑的消息一经公开,便引起了轩然大波,各个专业银行纷纷停止了对其贷款支持,蓝田由此深陷泥潭。 3.浙江JY集团有限公司(下称JY集团)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拥有相当知名度和规模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食品饮料制造、加工和销售。JY集团1999年度会计报表由JY集团本部及杭州SL食品工贸公司(下称JY杭州)、浙江桐庐JY皇家实业公司(下称JY桐庐)、浙江JY集团嘉兴保健饮料厂(下称JY嘉兴)、浙江JY集团涪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JY涪陵)五家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报表汇编而成。1999年合并会计报表反映,该集团年末资产总计45,382万元、负债总计27,296万元、所有者权益18,086万元、利润总额217万元。当年会计报表未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2000年7月,财政部门派出检查组,对JY集团及其下属四个子公司1999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JY集团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经检查后调整会计报表,该集团实际资产为20,098万元、负债为15,66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431万元、利润总额为3,271万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虚增了126%、74%、308%,利润虚增达3,488万元。 对例子分析: 通过上述资料可以看出一些民营业主受到个人意志的限制和利益驱动,民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混乱、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和诚信缺失现象在当前还普遍存在。因此,民营企业必须不断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会计核算体系,作为企业科学管理、良好运行的基础,以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结语:会计诚信缺失是一个关系到经济,文化,政治三大领域的问题,是一个国际性、历史性的问题,一直是世界会计学界研究的重点课题,也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然而时至今日,各种各样的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仍然困扰着世界各国,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我们要从根本上改善我们存在的问题,做到:1加强社会教育机制,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和机制3.加强法制和行政监管,4发挥法律和行政力量。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诚信是企业取胜的法宝纵观中外的成功企业,都把诚信作为企业共同追求和必备的品质之一,无一不是以诚信为本而发展壮大的。如香港巨富李嘉诚,几十年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的品牌渐渐深入人心,公司的形象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公司经营不断拓展壮大,赢得了消费者,赢得了市场,在全国都产生巨大影响。他取得今日的发展,其核心思想就是“诚信”二字。紧紧抓住了“诚信”,把诚信作为企业的一种资源,一种思想,一种经营理念,一种管理方式,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无形推动力。可以说他的成功来自诚信。诚信就是“法宝”,诚信就是竞争力。GE、海尔之所以能够有着如此强劲的竞争力,也都与其良好的诚信是分不开的。相反,一些企业,通过以破坏市场秩序为策略,乱中取胜。其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其实是以伤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的。骗人一时却不能骗人一世,当人们逐渐清醒之后,这样的企业也必然开始走下坡,最终走向灭亡了。诚信能否被社会广泛接受,关键是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符合时代的特点和要求。市场经济需要会计诚信,所以对未来我们应持乐观态度。自上个世纪以来,潘序伦先生就在中国会计界最早倡导了诚信理念。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诚"的诚信精神,已深深植根于会计执业界人士的心中,成为忠诚敬业的座右铭。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思想将会进一步发扬光大。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会计诚信缺失原因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就近几年经常谈及的企业会计诚信危机问题,从经济利益、社会道德、产权关系与契约关系等六个方面分析了会计诚信缺失的共性原因,并就其存在的根源提出了合理解决我国会计诚信缺失问题的一些主要对策。 近几年。会计诚信缺失问题屡有发生。引起了全世界会计学界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纷纷著书立说。各抒己见。本文也想就这一问题发表拙见。恳望批评指正。 一、会计诚信遇到了国际性的挑战 所谓的会计诚信实际上就是会计对其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及客观性向会计信息使用者和整个社会所提出的一个基本承诺。 会计诚信是会计的立身之本。千百年来,正是由于会计真实性的存在。才使会计得以存在和发展。 但是,会计诚信缺失问题也越来越困扰着世界各国。 在我国,会计诚信缺失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且不说郑百文、银广夏等会计造假的典型案例轰动全国。就是财会和审计的检查结果也令人吃惊:1999年底。财政部抽查了100家国有企业的会计报表,发现有81家虚列资产37.61亿元,89家虚列利润27.47亿元。2000年抽查了159家企业,发现。资产不实的有147家,虚增资产180.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利润不实的有157户,虚增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2001年,国家抽查了32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有14家审计报告严重失实。有人估计,在我国企业会计年报中,不实报告可能达到60%左右。由此可见。会计诚信遇到了极大地挑战。 在国外,会计诚信也遇到了强劲的挑战。一段时间以来,美国的安然、世界通信、施乐和法国的威旺迪等国际大公司相继曝出假账的丑闻,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安然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和安达信会计公司执业质量的低下。令世界对一向以世界经济领头羊和国际会计楷模自居的美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有了重新认识。 更为严重的是,安然、世界通信等公司的假账丑闻并不是个别现象。有调查表明,多达三分之一的美国上市企业有捏造盈利报告的嫌疑。可见,会计诚信缺失问题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世界性的问题。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共性原因分析 (一)利益驱动是会计诚信缺失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 中国的郑百文、银广夏事件也罢,美国的安然事件也罢。他们之所以发生。并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是制度上的原因。而是经济利益上的原因。美国和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同。按理不应出现类似问题。但为什么会出现呢?答案只有一个。不是特性原因在起作用,而是共性原因在起作用。人类行为的共性原因很多,但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因却是利益原因。纵观人类社会和世界经济发展史。不难看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步无不与利益有关。各种社会制度的更替只所以能够发生。也是各种利益驱动的结果。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首要原因是利益驱动。可以试想。如果不能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还有谁愿意冒身败名裂之风险去干这种违法并遭人抨击的事呢?美国安然公司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做假账,就是这些假账能够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经济利益,我国郑百文、银广夏等会计造假的典型案例之所以能够发生,也同样是经济利益在驱动。因此。会计诚信缺失最共同和最基本的原因是利益驱动的结果。 (二)产权关系的存在和契约关系的发展是会计诚信缺失的“催化剂” 随着公司制的不断发展,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已成为世界企业制度的发展方向,这种制度一方面将优秀的经营人才推上了企业高级经营管理岗位。另一方面又使经营者为了显示自己的经营才能和业绩。获取股东或董事长的信任,巩固已得的地位,在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不太理想的情况下,有些经营者利用经营者与所有者关系的分离,避开股东,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来谋取股东的信任。以便继续延长其经营者的任期,许多股份制公司会计诚信的缺失无不与此有紧密的关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 越是到了现代社会,契约就更成为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种本质要求,契约关系几乎存在于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而在契约关系中。委托方往往远离企业或根本找不到真正的代表。使委托方对受托方的监督有所弱化,会计诚信就失去了直接的动力和压力。会计造假行为就会出 现并愈演愈烈。由于委托方监督缺位已成为当今世界一种比较普遍的现实。故会计诚信的缺失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分离的存在和契约关系的发展是会计诚信缺失的“催化剂”。 (三)物质生活的丰富化和人们对物质生活质量要求的高度化是诱发会计诚信走向缺失的社会原因 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随之不断提高。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物质生活对相当多的人是有很大吸引力的,而高质量的生活的需求需要以一定的经济基础做后盾。为了追求这种生活。一些人甘愿冒一定的风险去践踏会计诚信。美国等发达国家之所以屡屡出现虚假会计信息恐怕无不与此有着紧密关系。 (四)伦理道德的颓废是会计诚信缺失的道德原因 从会计诚信与社会伦理道德的关系来看,会计诚信似乎与社会伦理道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会计诚信产生于社会伦理道德形成之后。并随其进步而发展。虽然我国和西方国家都有其较完整的伦理道德体系,并曾在一定时期内对人们的行为有较强的约束力。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社会伦理道德(包括西方伦理道德)均经受着剧烈的冲击,原因在于现代人受到各种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的诱惑和驱使逐渐使传统的伦理道德失去其社会作用,出现了伦理道德颓废现象。因而使会计诚信失去了其得以存在的道德根基。 (五)会计手段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是会计诚信走向缺失的技术原因 伴随着科学的发展,不断有新的技术和方法融入到会计领域。在使得会计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的同时,也使得会计的舞弊行为更加隐蔽难以觉察。不论美国安然事件还是我国的银广厦事件均违背会计诚信原则,涉嫌在财务报表上大做文章,隐瞒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利用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虚构利润。特别是安然公司利用一套复杂的财务系统和财务规则的漏洞以隐藏公司债务。并与其合伙企业相互勾结,通过降低其财务中的负债额,夸大公司业绩、虚报利润等手段欺骗广大投资者。以至于连华尔街的专家和以严管著称的美国证监会也几无觉察。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会计行业诚信分析论文 摘要从会计诚信含义入手,分析了会计不诚信的危害,以及会计不诚信的成因,旨在寻求治理会计不诚信的措施与方法,以重建会计行业诚信。 关键词会计诚信危害成因治理 诚信是当前热门话题之一,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行业发展的源泉。《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将诚信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充分说明了诚信的重要性。会计业诚信也被社会广泛关注,在市场日趋激烈的今天,如何重建会计行业的诚信是我们所面临的紧迫问题。 1会计诚信含义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诚实就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守信就是讲信用,不失信,信誉至上,“言必信,行必果”。会计诚信是什么呢?朱镕基在给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词时写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帐”这十六个字,对此作了最好的诠释,即根据原始凭据按会计准则、原则记帐,编制会计报表及审计等。 2会计不诚信的危害 2.1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原则,没有了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如果市场经济主体采取不诚信的手段,大量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仅直接影响国家税收,而且造成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影响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宏观经济的有效控制,从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的不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加剧信用危急。 2.2危害会计资料使用者 会计资料的质量,不单纯是单位的内部事务,也影响到会计资料使用者及时知悉、充分了解、有效利用会计资料的合法权益。对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审计后公布的会计报表,而会计报表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失去他们对会计报表的可信度。 2.3危害会计工作者自身 会计人员不诚信,轻者违背职业道德,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银广厦通过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管业务收入和巨额利润,尤其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东窗事发,其执业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被吊销,签字的两名注册会计师被依法严惩。为安然公司掩盖造假事实的安达信会计事务所已被禁止向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被美国各洲吊销了营业执照。再就是有的会计人员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最终也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严办。 3会计不诚信的成因 3.1市场经济制度 市场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优胜劣汰,最终加剧贫富悬殊。少数人获得较大利润而使多数人走入困境。经济上的弱者,在竞争中处于弱势,执行对于强者有利的诚信原则,若获得相同的利益,付出的成本将远远大于经济上的强者付出的成本。他们为了生存或者改善竞争地位而不被淘汰,只有来用不诚信的办法,才能完成原始积累或摆脱困境。 3.2利益驱驶 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一些企业的管理层,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失去了理性,走上了唯利是图的道路,就会不择手段,图谋攫取不义之财,做假帐、编制假报表、串通作弊、虚报利润、制作虚幻的高速成长来蒙蔽监管者,欺诈社会,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3.3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要通过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来进行。在当前信息量空前增大、且瞬息万变的情况下,我国目前市场机制尚未完善,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开、公正和有效传递,这就使得市场交易主体及投资者,所了解的信息不够完整,给不诚信的欺诈提供了可能,使不诚信有了可乘之机。 虽然近年来我国为规范市场运作,陆续出台或制订完善了不少法律法规,《会计法》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出台,对遏制会计造假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执行效果来看,仍存在着不少缺陷和漏洞,缺乏遇见性和超前性,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对违法者打击制裁不力,存在着以缴代罚的情况。董事会、监事会失职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董事会的职能是选拔和聘用经理人员,监事会职责是监控董事、经理。而实际上不少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忽视了内部建设,其成员多是机关要员,缺乏实际生产经营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致使监督约束经理人的作用不能正常发挥,这从客观上为虚假会计信息的出现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3.4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后续教育跟不上 国家财政部门举办的会计专业职称考试已经持续了多年,考试规模逐年扩大,为会计行业人员的质量提供了基本的保证。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新的会计规则不断推出,如果会计行业管理部门后续教育跟不上,就会使广大会计人员对新规则的学习了解、掌握和运用不够,造成会计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的缺乏,必然导致管理力不从心。在实际操作中,对新会计规则认识不足,理解不透,从而也会产生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4治理会计不诚信的几点措施 4.1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 诚信是全社会的诚信,要使政府官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和财会人员及广大投资者,都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自觉接受诚信教育,遵循诚信规则,进一步强化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观念,形成尊重诚信的社会氛围,才能有效的防范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4.2健全制度法规和完善监督职能 抓紧对市场规则的完善,健全各顶规章制度,在制度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切实认真建立会计从业人员的个人荣誉档案,对其执业状况、守法状况等进行严格的登记,守信者受表彰,不守信者受处罚。发挥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媒介披露不讲诚信的人和事,对不守诚信而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仅要在经济上追究其责任,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尽快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制度,董事会制度等,有条件的还要采用会计委派制度,并且认真执行和落实这些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 4.3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行为和规范,它能有效的起到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舞弊现象的发生,能更好的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只有建立内部嵇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才能形成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企业内控体系,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使日常会计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尽力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且认真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之分工明确,才能促进会计行为的规范化,把会计信息质量落到实处。 4.4加大对会计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 借鉴外国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效益,使造假者无利可图,并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切实从根本上防止造假信息行为。 4.5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会计人员是经济信息的加工者,其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要加强学习教育,认真铺设促使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符合经济发展形势会计理论的平台。要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工作水平。同时要抓好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把好入门关,真正把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优秀年轻骨干充实到会计队伍中来,才能有效抵制会计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加强会计诚信刻不容缓,我们必须从维护我国经济建设秩序大局出发,从根本上加强教育和治理,来确保会计行业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所以说,重建会计诚信不仅是我们工作中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管理论文 [摘要]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更应注重会计诚信。目前,保险会计诚信缺失已成为保险业所面临的现实难题。会计诚信缺失并不是一个抽象的道德问题,而有其复杂的原因,比如保险行业信息的预计性、保险会计制度固有的局限性、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差异、外部监管不力等,其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不严和“一个法人”的管理体制不到位。为了抑制保险会计诚信缺失,应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判断力,完善保险会计制度和精算制度,加强外部监管,特别是要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约束机制。 会计诚信是会计与生俱来的品质,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会计诚信是帐房先生对主人应尽的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诚信是指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者服务。会计诚信是起码的职业操守和立业之本,是现代信用经济的核心和基础。作为保险业,它不同于一般的行业,它经营的是风险,销售的是对投保人未来可能的损失予以赔偿或给付的信用承诺,涉及大多数公众的利益,具有显著的公众性和社会性。从一定意义上讲,保险是信用的象征,保险会计作为核算和反映保险经营活动的工具,它所产生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这不仅关系到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是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因此,会计诚信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更应该注重会计诚信。 一、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剖析 当前,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是某些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上假保费、做假赔款、手续费支付混乱、费用超支、成本不实、潜亏挂帐、滥用会计估计、关联方交易调整利润、信息披露时存在虚假、误导、掩饰等不良现象。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丧失是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直接原因。新修订的《会计法》把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但会计人员仍未纳入法律责任之中,无形之中筑起了会计与单位领导人的统一战线,容易使其串通作弊。某些公司领导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认为只要能做回业务,帐无非是做出来的,对假帐、假报表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重视。部分领导为完成任务,要求或暗示会计人员做假帐,甚至把做假帐水平作为衡量会计人员称职与否的重要标志。有些会计人员缺乏会计人员应具备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为谋求一定的利益,主动迎合领导作假行为;有的是在单位领导的授意下,受理假凭证,作假帐;还有的处于“道德两难”,屈从于领导的意愿,被迫违反制度,弄虚作假。 2.保险行业信息的预计性给保险会计诚信缺失提供了空间。与一般企业正好相反,保险行业收取保费在前,成本支出在后,这期间需要专门的方法与大量的职业判断进行确认和计量,因此,预计性在保险行业利润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使保险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别的行业会计相比稍有逊色,特别是长期险业务很多都是期限达10年、20年甚至30年以上的长期性负债,在收入补偿与发生成本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利润实现有较强的滞后性。原则上,在一份保单终止效力以前,保险公司是无法计算这份保单所带来的真实利润,我们只能估计这些保单的未来变化。可见确认保险业务的真实利润有其固有的困难,必须依赖于估计,会计人员为了满足管理者、所有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必须在财务中报告每一年的利润,这就需要一个独特的方法来逐年地确认利润,那就是通过责任准备金的调整使各会计期间损益得到合理的分配,责任准备金在某种程度上控制着保险行业利润的实现过程,这也是保险行业的一大特色。因此,保险行业利润对保险公司来说尽管还是一个会计概念,在利润表上表现为收入与费用、支出的差额。但是,保险行业利润同时又是一个精算概念,收入与费用、支出的后面还要扣除责任准备金提转差,而责任准备金的计量需要运用大量的假设、经验数据和贴现率,由于估计方法的局限性与保险监管当局谨慎性要求的影响,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估计值与实际值常有较大偏差。因此,保险会计中确认利润时,人为色彩更加浓厚,精算师的客观独立性与职业道德倍受考验,如何保证保险公司精算结果的准确性和损益不受任意操纵,是一个重要课题。 3.保险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健全给保险会计诚信缺失提供了可袭之击。2阗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集银行、证券、保险等会计制度于一体,分别对六个会计要素以及有关金融业务和财务会计报告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新制度的颁布和旧制度相比,更加注重了金融企业的风险问题,谨慎性原则得到了较多的运用。但是,新制度只就保险公司财务会计事项做了原则性规定,财会制度相关内容不全并过于宽泛,没有体现保险行业的特色。比如新制度出于谨慎的角度考虑,要求计提坏帐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准备,这无疑对挤干资产水分,消化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有重要意义。但是新制度对各项准备的计提只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对于准备的计提与否以及比例的确定都由公司自行根据情况确定,这在客观上为公司盈余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因为同一经济事项,会计人员可能有若干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做出不同的估计,必然使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又如,长期以来,权责发生制一直是保险行业通用的会计原则,新制度再次将其作为保险行业公认的会计原则,虽然该原则较好地解决了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使期间损益得到合理的体现,但它同时也带来负面影响。因为权责发生制原则涉及了应计、递延、摊销和分配等一系列体现人为作用的会计行为,其中包括太多的估计,所以保险行业利润的确认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此外,新制度对于一些重要信息的披露没有作出规定或规定得不恰当。比如,对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寿险、变额保险等这些保险合同衍生产品如何确认和计量没有明确规定,这些业务是在表内核算,还是在表外核算,也尚无定论,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没有恰当的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等非经济信息的披露也没有明确的要求,这给公司利用表外业务进行会计作弊打开方便之门。 4.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差异给保险会计诚信缺失提供了推动力。尽管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力求准确性,为公司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但是由于会计人员本身专业知识、经验的不同,自身素质参差不齐,职业判断水平存在差异,可能同样一项会计政策,由于理解的不同而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从而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比如,新制度要求对贷款损失准备根据贷款质量采取五级分类法,但是由于会计人员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不同,可能性质相同的一笔贷款,有的将其纳入“关注”,有的将其归人“次级”,使评估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从而削弱了各公司贷款质量的可比性。又如,投资连结产品独立帐户的估值方法,该产品既有投资功能又有保险功能,区别于一般保险产品,估值方法也不例外,如按交易日市场价值、基金单位净值及公允价值等估价方法,在无任何参照的价值下,全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其进行估计,不同的计价方法下独立资产帐户价值不同。 5.公司治理不严和“一个法人”的管理体制不到位是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保险公司是一系列契约的综合体,公司上下级之间、公司和投资者、债权人、投保人、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等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关系,维系公司存在的各种契约的订立、执行与监督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会计信息,使会计成了维系各种契约关系的基础,而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着典型的信息不对称,人拥有私人信息,占有信息优势地位,它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一切情况,只要存在利益的冲突,人就会利用其信息优势侵犯委托人的权利,人并不总是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行事,这就是所谓的“委托人——人”问题。毋庸讳言,保险公司经理与股东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使二者客观上存在利益不一致的矛盾,保险公司的经理(人)有着不同于股东(委托人)的独立利益目标。在所有权和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经理在获取公司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种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偏离情况会造成经理出现道德不良,故意隐瞒公司的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的信息给投资者,特别是对于在保险市场上占有很大市场份额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产权过分集中于国家,产权是虚拟的,只有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没有事实上的所有者,这种产权主体的缺位很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因为,只有真正的产权所有者才会为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付出成本,才有动力去监督公司的会计信息,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定的代价,如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缺乏根本的利益动力,因而不能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的扭曲。 从公司内部关系来看,目前保险公司实行的是“一级法人,分级管理,逐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即只有总公司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对省级公司实行授权经营管理,省级对地市级实行转授权管理,因此,从各级公司之间的关系本质来看也是一种委托关系,它们之间的层层受托责任关系之间也存在利益不一致的问题。由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的考核多以单一的保费为主,并将营业费用与保费收入直接挂钩,分支公司保费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自己可支配的费用,分支公司盈利或亏损与经营者没有直接的责任和利益关系,在这种“费用是我的,亏损是法人的”经营思想指导下,某些公司不考虑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考虑信用效应,不惜以各种方式虚增保费来“挣够自己的费用”,谋求自己的利益。 6.外部监管不力给保险会计诚信缺失提供了“温床”。目前,虽然保险公司已建立了统一的垂直领导的保险监督组织体系,但是保险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只注重机构的批设和审核,忽视了对财务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检查,监管的重点仍在条款费率审批、手续费标准管理等方面;而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等主要方面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另外,保险监管大多尚停留在现场检查阶段,一些高效的监管手段和方法在我国没能得到切实使用,一些主要的监管指标没有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被誉为“不吃皇粮的经济警察”,理应依据法规和职业道德,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但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师队伍中少数人见利忘义,与被审计单位“合谋”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治理对策 1.培育诚信理念,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品质和行为的有效途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诚信教育,将诚信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让每个成员都形成根深蒂固的意识,真正明白“诚信是立身之本,处世之宝”。保险公司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 2.尽快建立保险行业会计准则,完善保险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单独有一个统一的、科学合理的会计准则。制定保险会计准则是符合保险会计规范的发展趋势,它不是对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细枝末节的修改,而是在系统地把握保险会计个性、保险会计规范发展与变革趋势,以及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保险行业会计准则应采取双重规范、双重报告的模式,具体可分两个层次:一是建立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基础上的保险行业专属会计准则;二是建立在监理会计原则基础上的法定会计准则。 3.完善保险精算技术,提高精算的准确度。我国现代保险开办历史短,保险精算人员极为缺乏,加之精算技术要求的复杂性以及实务操作的困难性,目前我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属性还有失公允性,比如,我国目前对责任准备金的计算过多地考虑折现率、死亡率和费用率这几个因素,忽略了投资回报率、退保率等因素。严格地讲,精算师在计算保险责任准备金时,必须考虑评估中出现的所有因素,应对所有的未来事件进行计量假设,当然,目前,我国现实条件还很难做到这一点,精算技术还有待完善。在现实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鼓励保险公司从国外聘请合格并有独立执业经验的精算师,以争取尽快提高我国的保险精算水平。另外,保险公司还应尽快建立精算责任制度,强化精算师在会计信息系统运行中所担负的责任。 4.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约束机制。目前国有保险公司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内部有效制衡机制已成为保险界共同关注的问题。首先,必须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国有股减持,改变股权结构严重失衡的局面。其次,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再次,建立和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使股东目标成为管理者目标,消除激励管理者的利益障碍。此外,改变基层公司现行业绩考核办法和收入分配机制,反对所谓的虚增虚减保费收入的泡沫保费收入和利润,真正引导基层公司以获取效益为目的,逐步改变各保险公司以保费论英雄的经营激励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保险公司现代公司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实现规模向效益的转变;拓展保险会计利润观,使会计利润不只停留于短期,而且关注长期趋势,将短期利润和长期利润结合起来。最后,大力发展机构投資者。只有机构投资者队伍壮大起来,股权过分集中和流通股过分分散的现象才能得到缓解。 5.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和审计。保险监管部门应改善财务报告和财务检查的方法体系,建立监管信息的电子化系统,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实现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充实监管机构的人才,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另外,应尽快建立科学、准确的道德信用评级制度,将分散的反映保险公司的诚信状况的资料和数据进行联网或整合,实现诚信信息的资源共享,使守信者得到保护,失信者得到惩罚;加大处罚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要配合司法部门进行惩罚,增大失信者的利益成本、道德成本乃至政治成本,使行为主体面对高额的失信成本,唯一理智的选择只能是诚信。此外,在候选会计、审计事务所时应建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个人登记制,以使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本人,而非仅仅事务所承担会计、审计及签字责任;建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事务所更换制度和责任人过失、谎报、串通、违法等追究制度,从而真正发挥会计、审计的专业监督作用。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会计诚信问题研究论文 关键词:会计信息,诚信; 摘要:会计信息是主要用货币单位表示的,表明特定主体在一定时点或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是管理者、投资人、债权人、社会公众以及政府管理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考核经营业绩、作出投资决策、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筹资活动的多样化,会计信息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尤其是投资人众多的上市公司,其会计信息更是各利益主体了解企业的主要途径。因此,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直接影响投资人、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正确性。而现在会计失真特别严重。造成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主要包括现实利益的驱使、监督约束机制的不健全、会计人员对外部压力的屈从以及会计工作先天的缺陷等。当前,我们应该从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监督职能、建立健全严格的惩罚机制、完善会计基础工作和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采取措施,治理会计诚信缺失现象。 引言:会计诚信缺失已成为一个国际性难题,本文从现实出发,提出会计诚信中出现的问题,再而做出简单的描述,分析此原因,危害和一些防范,做出以下理论性的阐述,提出例子,最后得出结论。 1.会计诚信的含义: 会计诚信的含义究竟是指什么?从字面意义理解,“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而联系到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诚信则是指会计信息必须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如实表达,且必须经得起复核和验证。从社会伦理的角度上说,诚信其实是一种诚实正直的品德和持续稳定的承诺关系,因此会计诚信就是会计对社会所做出的基本承诺。会计信息之所以为社会各界广泛重视和运用,完全是由于社会各界对会计诚信予以充分的信任和肯定。正因为如此,无论外部的信用环境多么恶劣,会计也没有理由抛弃诚信,而会计一旦失去了诚信,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是会计失信于社会。当人们已不再相信会计时,也就是会计信息已不被信息使用者所接受时,会计之消亡也就为时不远了。 2.诚信与管制——会计信息失真的两道防线: 会计信息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和“商业语言”,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发挥出重要作用而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业,又是会计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其服务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经营者、投资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然而,在我国会计实践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使得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会计诚信和管制是制止会计信息失真的两道重要防线。 3.会计是真的原因: (1).选择性会计信息失真,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驱使。 政治利益的驱使。目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不完善,使企业的经营业绩成为衡量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政绩”的主要指标,企业负责人为了突显“政绩”,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要求会计人员调整账目,谎报或虚报利润,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经济利益的驱使。有些企业及其领导人为了达到偷逃国家税收,或达到融资、筹资等目的,不惜采取转移或转入收入与费用,随意变更会计报表项目,人为调节利润,致使会计信息失去了其真实性。 (2).舞弊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法规和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 会计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会计信息失真而受到法律严重制裁的案例很少,许多造假者交了罚款或补交了税款就可以息事宁人、高枕无忧了,而后还可以重操旧业。殊不知这样的制裁办法让那些想做假帐、欲做假帐的人萌发了侥幸心里,这样就为会计信息失真埋下了伏笔。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公然违反会计法律、制度,采用欺骗性手段进行会计处理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税务、工商等社会权威监督部门,由于跨部门、跨领域,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协同机制进行全面监督,使监察工作藕断丝连。银行作为企业收入的中转中心,对企业会计起着监督的作用,而有些银行为了自身利益,却成了企业收入的洗钱工具。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民间审计,是由企业来聘任的,也就是自己请人审自己,企业具有决定权,使注册会计师监督作用大打折扣。 (3).操作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和监督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敬业精神。 企业的一些会计人员素质、技能较低,发生操作性、原理性错误,从而导致技术性会计信息失真。再者会计人员不具备独立地位,时时受制于人,无法做到敬业,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根本保证不了会计工作质量,还有会计人员由于自身的业务素质所限或工作责任性不强等原因,发生专业判断失误或计算操作等错误而导致过失性会计信息失真。 4.会计失真的危害 (1).破坏投资市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改变了过去那种单一的由财政拨款的做法,而且投资主体逐渐趋向多元化。作为企业,越来越依靠从投资市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在投资市场上,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依据就是企业所提供的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的会计资料。因此,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否就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是否能实现利用市场完成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 (2)助长腐败之风,影响国家的政治安定 会计失真不仅仅是经济上的问题,它也涉及到法律与道德上的问题,会计失真从一定得层面上阻碍了法律的实施,还有道德的上的教育也受到一定的影响。许多企业通过做假帐,将一些不合法规的支出合法合规,甚至到了个人吃喝、请客送礼的费用全报销,助长了社会上的腐败之风。还有其他一些犯法份子也纷纷出动,从而形成已一个难以收拾的场面。 (3),破坏市场的正常运作 由于会计问题关系到的曾面非常广,一旦会计出了问题,我们的工作就不得不停下来,还引起一些企业的惊慌,从而阻碍着经济的发展。 5.会计失真的防范与改善 (1).制定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提高企业领导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对企业领导进行业绩评价时,要更多的关注企业的长远利益,不要只注重一时的结果,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企业业绩评价指标。同时增强企业领导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也要增强企业领导人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社会责任感,提醒他们要牢记自己的使命。更多的是我们要加强法律的宣传,在企业内部形成效应。 (2).加强教育 会计诚信建设的强末之举是加强会计诚信教育。当前会计诚信教育无论是教育内容、教育对象,还是教育方式和方法,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在教育内容方面,本应包括会计法制教育、会计专业知识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多个方面,但现有的教育较多的是会计专业知识经常性教育,会计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相对较少,且大多属于应急性教育而非经常性教育,各种考试、考证也主要考会计专业知识,较少考会计法律与职业道德。在教育对象方面,现有的教育对象主要是企业单位内一线的会计人员,而从产生会计失信问题的原因分析,接受教育的主体还应当包括企业经营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有关的政府部门领导与工作人员。 (3)加强监督机制 由于会计失真问题有时出现于监督不够严密,不管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我们都好像少了监督,再此,我们可以发散广大的工作人员监督,取消只有监督部门才能监督任务的念头。还有设立一些措施为那些监督员奖励,加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 由于会计涉及的领域很广,加上近几年会计失真特别严重。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要视为重要的问题。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会计失真受害最大的是整个社会成员,所以作为社会的一员也不能等闲视之。 下面我们看一下会计失真的案例 1.美国安然公司为达到虚增利润,掩盖负债的目的,下设若干子公司为其承担负债,从而为总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增加利润。一直给安然公司担任审计工作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安然公司巨额负债不计入会计报表,关联方交易不充分揭露,巨额盈利及股东权益高估和虚增等涉及会计帐务各方面的问题熟视无睹,而为其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报告。有资料表明,2000年安达信从安然公司收取了5200万美元的审计费来粉饰公司的正式财务状况。 2.还有蓝田案例:。2001年10月26日,刘姝威在《金融内参》上发表文章《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对蓝田造假行为进行了揭露。她在对蓝田的资产结构、现金流情况和偿债能力做了详尽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蓝田业绩有惊人的虚假成分,公司已经无力归还20亿元贷款。问题包括:(1)蓝田已无力还债。2000年蓝田的流动比率是0.77,这说明短期可转换成现金的流动资产,不足以偿还到期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是0.35,这说明扣除存货后,流动资产只能偿还35%的到期流动负债;净营运资金-1.3亿元,这说明蓝田将不能按时偿还1.3亿元的到期流动负债;(2)12.7亿元农副水产品收入有造假嫌疑;(3)蓝田的资产结构是虚假的。2000年蓝田股份的流动资产占资产百分比约是同业平均值的1/3;而存货占流动资产百分比约高于同业平均值3倍;固定资产占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多;在产品占存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在产品绝对值高于同业平均值3倍;存货占流动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而截止到2002年8月,向蓝田提供贷款的银行包括工、农、中、建、民生、交通、中信、浦发等中国各大专业银行,贷款总规模达30多亿元人民币。据统计,蓝田仅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就高达约23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工商银行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中国农业银行9亿多元人民币。蓝田存在造假嫌疑的消息一经公开,便引起了轩然大波,各个专业银行纷纷停止了对其贷款支持,蓝田由此深陷泥潭。 3.浙江JY集团有限公司(下称JY集团)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拥有相当知名度和规模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食品饮料制造、加工和销售。JY集团1999年度会计报表由JY集团本部及杭州SL食品工贸公司(下称JY杭州)、浙江桐庐JY皇家实业公司(下称JY桐庐)、浙江JY集团嘉兴保健饮料厂(下称JY嘉兴)、浙江JY集团涪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JY涪陵)五家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报表汇编而成。1999年合并会计报表反映,该集团年末资产总计45,382万元、负债总计27,296万元、所有者权益18,086万元、利润总额217万元。当年会计报表未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2000年7月,财政部门派出检查组,对JY集团及其下属四个子公司1999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JY集团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经检查后调整会计报表,该集团实际资产为20,098万元、负债为15,66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431万元、利润总额为3,271万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虚增了126%、74%、308%,利润虚增达3,488万元。 对例子分析: 通过上述资料可以看出一些民营业主受到个人意志的限制和利益驱动,民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混乱、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现象在当前还普遍存在。因此,民营企业必须不断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会计核算体系,作为企业科学管理、良好运行的基础,以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结语: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关系到经济,文化,政治三大领域的问题,是一个国际性、历史性的问题,一直是世界会计学界研究的重点课题,也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然而时至今日,各种各样的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仍然困扰着世界各国,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我们要从根本上改善我们存在的问题,做到:1加强社会教育机制,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和机制3.加强法制和行政监管,4发挥法律和行政力量。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诚信是企业取胜的法宝纵观中外的成功企业,都把诚信作为企业共同追求和必备的品质之一,无一不是以诚信为本而发展壮大的。如香港巨富李嘉诚,几十年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的品牌渐渐深入人心,公司的形象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公司经营不断拓展壮大,赢得了消费者,赢得了市场,在全国都产生巨大影响。他取得今日的发展,其核心思想就是“诚信”二字。紧紧抓住了“诚信”,把诚信作为企业的一种资源,一种思想,一种经营理念,一种管理方式,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无形推动力。可以说他的成功来自诚信。诚信就是“法宝”,诚信就是竞争力。GE、海尔之所以能够有着如此强劲的竞争力,也都与其良好的诚信是分不开的。相反,一些企业,通过以破坏市场秩序为策略,乱中取胜。其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其实是以伤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的。骗人一时却不能骗人一世,当人们逐渐清醒之后,这样的企业也必然开始走下坡,最终走向灭亡了。诚信能否被社会广泛接受,关键是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符合时代的特点和要求。市场经济需要会计诚信,所以对未来我们应持乐观态度。自上个世纪以来,潘序伦先生就在中国会计界最早倡导了诚信理念。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诚"的诚信精神,已深深植根于会计执业界人士的心中,成为忠诚敬业的座右铭。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思想将会进一步发扬光大。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会计诚信对策研究论文 摘要:会计信息是在一定的准则下,真实、公允地反映一个公司经营成果的资料。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通用商业语言,其诚信程度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市场经济制度。诚信既是会计行业生存的重要前提,又是其发展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实现会计诚信对策 0引言 会计信息是在一定的准则下,真实、公允地反映一个公司经营成果的资料。它为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必要的真实的参考数据,是为投资人提供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前提下,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通用商业语言,其诚信程度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市场经济制度。诚信既是会计行业生存的重要前提,又是其发展的重要保证。实现诚信不只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 1完善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一套完善规范的内控体系,能有效起到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的作用。没有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不可能的。只有建立健全一个包含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企业内控系统,建立会计诚信问题才具备了必要的条件。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使日常会计业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努力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之分工科学合理,职责分明。同时应将开展会计业务达标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促进会计行为的规范化要求,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将得到有力的保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才能落实到实处,会计诚信才能成为有基之石。努力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会计人员是经济信息的加工者,其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影响到会计诚信的程度。因此,需要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符合经济发展形势的会计理论,并结合国家相关会计新准则、新规定的出台,加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力度,促进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应把好会计人员队伍的入门关,切实提高会计执业准入的门槛,使一批具备较高政治素质、较强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的优秀的年轻骨干充实到会计队伍中来,自觉抵制和监督会计不讲诚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2完善法律制度 应该看到,现实中纯粹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原因和道德风险原因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并不多见,而更多的是人为的授意主动造假。希望通过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办法就可以达到治理核算不规范、账外经营等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目的往往是徒劳的。因此要进一步在立法上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大对会计人员的保护力度,使会计人员能挺直腰干坚决抵制会计不讲诚信行为,坚持对做假账说“不”,从而保持良好的会计职业操守,真正做到以“诚信”为安身立命之本,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加强法制是用非市场力量抑制市场制度的弊端。 2.1从有关会计的法制建设来看,目前需要解决惩治造假的“精确制导”问题。所谓会计法治的“精确制导”是指:明确由什么人启动对会计欺骗的诉讼程序,改变“民不举、官不纠”的局面,使违法企业浮出水面;明确规定会计真实性的具体法律标准,降低名义上的要求,锁定少数违法企业和最恶劣的行为;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瓦解两者的欺骗联盟。此外,为了改进会计的法制建设,还需要研究司法会计,提高立法和执法的科学性。 2.2加大对会计不讲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借鉴外国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收益,因对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而给投资者、债权人等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导致决策失误等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要处以重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使造假者无利可图,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操纵会计信息行为的发生。整治会计行业,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对会计人员、有关企业领导及会计主体进行惩处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整治和规范。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会计信息进行审计,出具不负责任的审计报告时,应受到严厉的惩罚并对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这样,审计人员进行审计业务时,就会更加谨慎、负责,真正做到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监督、对会计信息所反映的企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再监督。3加强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 3.1加强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监督与评价机制,发挥社会力量是否遵守了道德标准,要靠社会舆论和公众的评价,而不仅仅是法院和政府认定。没有舆论支持的道德标准,只是纸面上的道德标准。目前对于造假账的舆论谴责已经给企业、会计师和审计师造成一定的压力,但这种谴责大多是针对整体而非具体企业,多数是学术性、政策性的而非实用性的。我们还缺乏评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环境、社会力量和动力机制。因此,要在法律上明确,根据公开的财务报表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分析,属于言论自由,不构成名誉侵权。应当建立和培植揭露虚假会计信息的市场力量,以改变目前造假力量大于抑制力量的失衡状态。从有关会计诚信现状来看,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监督体系,是我国目前迫切要完成的大事。规模先进的信息数据库将记录着大量企业与个人的资金往来与商品交易的种种资料,可以提供客户查询,一旦有不良信用的记录,在工商注册、银行贷款、消费贷款、个人信用卡服务以及人才聘用等,将受到制约。相反,为鼓励获得守信等级高的企业将可优先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或为其提供高额度的贷款。一些专家还建议,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国现实情况,制订可实际操作的《信用法》。尽管这需要时间,但是势在必行。就现阶段而言,要很抓行业监管,查处虚假行为,增加失信者的成本。 3.2加强社会教育机制,启发行为人的良知。诚信在多大范围和什么程度上为人们所接受,取决于诚信的宣传和教育。要让人们认识到,诚信是重要的并且有益的,诚信是必然趋势,不诚信的人终究要倒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取之有害”。非诚信行为是占小便宜吃大亏,是饮鸩止渴,为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会计诚信教育的主要对象,应当是掌握着会计诚信水平支配权的强势集团,包括企业负责人,能够控制企业负责人的政府官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不仅仅是一般的会计人员。我们长期以来企图通过提高会计人员地位和业务水平,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事实上收效甚微。用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准来减少会计造假,是隔靴搔痒,作用将十分有限。教育要求以事实为基础。纠正人们的行为将有赖于有效的奖惩措施的建立和实施。即通过奖惩措施的实施使不诚实者付出巨大的成本,诚实者获得奖励,从而使得选择诚信成为一种理性行为。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当理性人衡量了诚信行为带来的收益——光明的职业前景、融洽的同事关系、良好的社会信誉;与不诚实将付出的成本——晋升无望、时刻面临失去工作的威胁、受到同事的鄙视和冷淡;那么,理性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从而,诚信教育将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说教,它将成为一种自觉的、理性的选择。 3.3加强政府监管。从有关会计的政府监管来看,需要解决监管的责任问题。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解决防止造假,惩处造假,以及严格执法问题。企业监管的责任转移到综合部门。综合部门的管理范围仅只管“灭火”不管“防火”,只有假冒伪劣商品生产出来,已经上市,甚至死了人或媒体已经曝光,或者领导人有了批示,这些部门才开始行动。预防性的监管责任应当归属于谁?监管部门不作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不明确,就无法改变当前没有人承担责任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建立一支强有效的监管队伍,加强对企业不诚信行为的监督管理,促使其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小议会计诚信缺失的反思与应对 摘要:对当前会计诚信缺失、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治理会计诚信缺失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会计诚信缺失;会计诚信建设;反思 会计诚信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与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问题,并引起了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普遍关注。众多专家、学者也发表了许多精辟的见解,笔者在此也想谈点看法。 1会计诚信缺失的反思 1.1传递错误信息,误导经济行为 从微观角度看,会计信息的影响渗透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含投资、融资、利益分配的决策、计划或控制等。例如一项投资决策,要建立在过去经济业务数据的分析基础之上,若提供的会计资料是虚假的,以此为依据,做出的决策必然也是不恰当的。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所谓盲目建设,新建项目效益不佳等,与此不无关系。从宏观角度看,会计信息的失真可能引起错误的社会经济政策出台,误导国家和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编制,使其出现方向性错误,给国家和地方造成巨大损失。 1.2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诱发经济犯罪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没有了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如果大量的会计资料失真,直接影响国家税收,使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国家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影响国家的方针政策。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导致政策失误,以致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经济秩序混乱的另一方面是经济犯罪活动的产生,失真的会计信息是经济犯罪的护身符和温床。普遍的会计诚信丧失现象已成为制约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 1.3 损失多方利益,阻碍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会计诚信的缺失,表面上看是以会计信息失真为其表象,其实关系到各方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受其害的首先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会计诚信缺失引发的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扭曲了公司股票的实际价值,使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对国家而言,作为最大投资者,损失将更为惨重,其次是经营者本身,再次是会计人员自身。由于会计造假行为,常导致政府发展经济的决策失误,阻碍了宏观经济决策的实施,干扰了政府对社会经济的调控。 2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策略 2.1 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是信用的基础,而我国有些企业不讲信用的重要原因之一,仍在于企业的产权不明晰,没有人格化的所有权代表。过去,我国对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放权让利,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并没有触及传统体制的根本弊端,在表层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传统的企业管理体制的框架并未被打破。 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才能使企业自觉遵守经济规律,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会计诚信建设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还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解决“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另外,我国国有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经营者行为缺乏约束关系极大。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控制和引导经营者的行为。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要加强董事会建设,确立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二是要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使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均体现所有者的意志和利益。三是要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正确引导经营者的行为,使其与所有者的利益趋同。 2.2 转变政府职能,打造信用政府 一方面,政企不分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而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实现政企分开的根本前提。政府应通过机构改革,彻底摆脱直接管理企业的泥潭,转变为对价值形态的管理和经营。学会运用各种宏观经济杠杆管理经济,扎扎实实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作为掌握公共权力者,享受和支配着纳税人的钱,实质上和纳税人之间就是一种契约关系,要守契约,讲诚信,就要切实为纳税人谋取利益,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和保护诚信,严厉打击各类造假等不诚信行为,杜绝“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的浮夸风,提高政府信誉度。这样。诚信建设才有根基,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才能营造全社会的诚信氛围。 2.3 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监督职能 诚信与法制是市场经济的两块基石,要健全市场经济的各种法规制度,完善其监督职能需要多方面努力。应将会计诚信作为基本概念和要求写入《会计法》,并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以增强全社会会计诚信的意识和法制观念。更重要的是还必须明确会计造假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使《会计法》成为我国规范会计行为和维护会计诚信的真正大法。加快《企业会计准则》的修改和完善,减少虚假会计信息的施展空间。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1)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可以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鼓励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加强对现金流量信息的呈报和审核。(2)加快制订和出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针对我国特别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现的问题加以规范。(3)考虑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 2.4 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收益。 2.5 建立会计诚信机制 提高执业人员综合素质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强化市场主体和会计人员的会计诚信观念和信用意识,是会计诚信建设的重要环节。 2.6 建立会计诚信评价机制,完善会计诚信档案 (1)完善《会计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对各种信用档案进行协调,消除他们在形式上相互独立、内容交叉等现象,从而减少企业的负担。(3)设立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增强信用评级的权威性。(4)政府对企业进行评定时,应尽量减少潜在行政风险,真正做到公平、公正。(5)加强配套信息网络的建设,从而使企业能迅速了解、查询对方信用状况。 3结束语 会计诚信建设需要良好社会氛围的烘托,需要会计主体承担起社会和经济责任的共识,需要会计人员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支撑,只有共同努力,才能使会计诚信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重塑会计诚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本科会计考核评价体系中主客体的诚信伦理研究 摘要:会计教学考核与评价是指以教育为对象,研究教育目标与相应的教育现象之间的关系,并给予定量或定性的价值判断。这种评价涉及到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关系,评价体系的构成与价值取向等问题涉及到道德观念,是诚信问题在评价中的体现,将影响教育评价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关键词:教育目标;考核评价;诚信伦理 1建立诚信伦理的考评制度 在高等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大学生的个人素质所代表的已不仅仅是该群体本身,而更多地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和国民素质问题。由于学校不是在真空中存在,社会上的一些消极文化以及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会在校园产生折光反映,当今社会拜金主义和利已主义风气的滋长,不守诚信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生存手段。尤其是当采取这种手段居然可以获取较高评价等级时,就会出现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考证和价值判断造成“失真”的尴尬局面,这是对教育考核评价人员和制度本身的一种嘲讽,这种藐视公德、挑战道德伦理底线的行为败坏了学风。 建立诚信伦理的教育考评制度不仅要求考评教育效果,而且还要求对教育行为进行导向。良好的教育考评是教育的第一个环节,最前列的环节,教育考评的功能体现在多个方面:如导向功能、检查功能、激励功能、筛选功能、改进功能等。对于职业能力来讲更重视导向和激励功能。由于学生能力目标的宽泛,能力评价的模糊以及操作中的随意性和形式化,传统的教育评价日趋虚化。顺应专业化发展的要求,规范学生能力评价成为必然趋势,教育考评就应由传统的检测手段转变为促使教育变革的手段。学校应当按照多元能力理论建立一套统一的、具体的、科学的能力考核标准,以此对每个学生就其专业精神、专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合作沟通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价;二是对学生的能力评价结论做出实质性的、准确的描述,而不是一个抽象的“优、良、中、差”等级。如采用多元能力考评就是使学生对纷繁的职业背景和过程建立起理性思考与价值判断的愿望与能力,以及终身学习态度与自我反思的精神。帮助学生在能力的培养中通过扮演、体验、反思等实践性活动理解岗位工作的丰富内涵及责任,获得以诚信为本的会计人理念,更新拓展自已的专业结构,促进自主专业成长。 2考评主客体应遵循的原则 2.1 诚信原则诚信,是做人之本,是会计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会计专业学生的必备品格。西方国家十分重视在会计学历教育中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英国专门颁发了会计道德教育大纲,要求学校必须向学生传授道德价值观,把道德教育作为在未来企业之间的竟争中保持其发展地位的重要措施,明确地把学校教育作为灌输其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的重要场所。美国欧文出版公司出版的《财务会计》(FinancialAccounting,1989年第4版)和《基本会计原理》都把伦理问题摆到非常突出的地位,都在序言中强调指出:伦理是最基本的会计原理。国外最新的研究也表明,会计伦理对经济及管理的作用胜于会计法律。在当前高层次会计人才供不应求,一般会计人员严重饱和,工作难有保障的现状下,作为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重要基地――本科会计教育,应当体现其需求特色。高等会计教学的目标自然应当是: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拓宽知识口径,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道德诚信、综合能力、思考能力、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创造能力等。就考核评价问题而言,诚信存在的必然性就是师生双方――也就是主客体的共同需要。用一种制度以外的纽带,从基础上,或从更高层次上,作为完善自身的道德追求,防止利益冲突出现矛盾。不仅是这一目的产生的动因,还是这一目的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在会计教学评价中,道德诚信不是消极被动和无所作为的。它有着不可替代,不可抹煞的实践力量。 2.2 利益原则因为本科会计教学中仍然没有摆脱过分重视理论知识学习,单纯培养认知能力的弊端。在考核中则显得更为突出,在考评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权重比例大的都是这些可把握的知识性要素。考核内容过于单一,评价方式中缺少对学生的多方人文关怀。注意到了学生分数,却没有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潜能,造成了评价动机与评价效果之间的不一致,进而伤害到学生的利益。如何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超越自我。评价主体必须通情达理,尊重被评价者,设身处地的去理解他的目标、兴趣、尽量地向他们展示评价的要求和条件,消除其可能产生的种种对立和顾虑。既要人文关怀,又要具有科学、理性、严谨的判断力。 假如评价人员怀着某种不道德的动机。或者是简单地屈服于官僚主义的评价要求,甚至是形式主义的评价方式,也都会形成对学生的利益伤害问题。 2.3 公平性原则公正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一项评价必须是无偏向的。就是说,它在方法上对所有的相关者都必须是公平的、不偏不倚的。公平性原则往往体现在公平设计和公平测试。一要设计出自然的教学情境,努力排除可能干扰学生正常情感表现因素,如:教师评价的语言导向,特殊的情境刺激和学生的情绪反常等。二要在评价中坚持证据性原则,要在掌握大量的可考察的行为事实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分析、比照、进行定性、定量的结论,不能单凭教师的印象,就主观地、草率地下结论。三要使学生对整个评价体系以及操作产生信任感,理解教师开展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得到某种飞跃和提升,发现学生某些方面的不足,也不会鄙视和嘲讽学生。这样学生就会在评价中持以端正、严肃和积极的心态,而不是简单地去迎合教师的评价。 会计诚信论文范文:浅析会计诚信存在的普遍问题及解决途径 摘要:会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要求。近年来会计诚信问题成了社会热点,各界议论纷纷,“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假账泛滥”、“会计道德失范”等字眼充斥报章杂志,会计诚信问题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会计诚信缺失增加了交易成本,加大了企业生存的隐形危机,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会计诚信问题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于是,社会上的焦点和矛头纷纷指向了会计,各种指责和骂声接踵而来,要求加强会计监管和会计诚信建设的呼声一日高一日。 关键词:会计诚信;丧失;原因;途径 1会计丧失诚信的原因分析 1.1 会计自身的特点及缺陷是会计失信的条件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漏洞与执行的伸缩性等,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首先,会计原则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操作空间。如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费用,会计信息提供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又如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提供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益来操纵利润。其次,会计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针对同一经济事项,会计人员可能有若干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做出“利己”的估计。还有,会计政策为企业提供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会计信息提供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目的会计政策。最后,会计人员没有独立地位,他们的工作行为都是处在经营者的控制之下,有时作假账也是无奈。由于经营者的授意、强令和指使而造成的会计造假不在少数,会计人员独立地位的缺失无疑是导致会计诚信丧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1.2 非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成本是影响会计诚信水平的经济原因非诚信行为的成本,包括受法律惩罚的成本、受舆论批评的成本和受良心谴责的成本。在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市场发育还不完善,计划经济时期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已不再适用,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尚未健全,这就给不讲诚信的人有空子可钻。不诚信的利益大于其成本,导致了非诚信行为。具有诚信品质的人,也会做非诚信的事。防止发生欺骗行为的办法,就是让欺骗的成本超过欺骗的收益。而我们对于非诚信行为的法律惩罚,总体上力度不够,《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给出“违反了怎么处理”的后文。这类条文的规定,明示了造假行为预期“成本”的上限,但威慑力不足,使得失信者难以受到应有的惩罚,即使受到惩罚,其所付出的代价远远小于其因失信而得到的利益。这种失信的成本和收益的不对称性就使得失信从可能转化为现实,也极大地挫伤了诚信者遵循诚信原则的积极性,纷纷追逐仿效,造成会计诚信缺失的恶性循环,导致整个社会陷入信用危机。 2提高会计诚信水平的途径 诚信不只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不只是一个行业的问题,也是一项紧密联系的社会系统工程。 2.1 加强司法和政府监管力度,发挥法律和行政力量①从有关会计的法制建设来看,目前需要解决惩治造假的“精确制导”问题。所谓会计法治的“精确制导”是指:明确由什么人启动对会计欺骗的诉讼程序,改变“民不举、官不纠”的局面,使违法企业浮出水面;明确规定会计真实性的具体法律标准,降低名义上的要求,锁定少数违法企业和最恶劣的行为,解放大多数企业;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唯一责任人,把会计人员解脱出来,集中打击关键目标;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瓦解两者的欺骗联盟。②从有关会计的政府监管来看,需要解决监管的责任问题。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解决防止造假,惩处造假,以及严格执法问题。③从有关会计的制度规范来看,与会计造假有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频繁的会计制度改革,破坏了会计数据的连续性,每一次改动必然给企业提供一次洗牌的机会和造假的手段。因此,会计技术规范的出台要慎重,要有相对的稳定性。 2.2 加强社会监督与评价机制,发挥社会力量是否遵守了道德标准,要靠社会舆论和公众的评价,而不仅仅是法院和政府认定。没有舆论支持的道德标准,只是纸面上的道德标准。目前对于造假账的舆论谴责已经给企业、会计师和审计师造成一定的压力,但这种谴责大多是针对整体而非具体企业,多数是学术性、政策性的而非实用性的。我们还缺乏评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环境、社会力量和动力机制。因此,要在法律上明确,根据公开的财务报表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分析,属于言论自由,不构成名誉侵权。应当建立和培植揭露虚假会计信息的市场力量,以改变目前造假力量大于抑制力量的失衡状态。 2.3 加强社会教育机制,启发行为人的良知会计诚信教育的主要对象,应当是掌握着会计诚信水平支配权的强势集团,包括企业负责人,能够控制企业负责人的政府官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不仅仅是一般的会计人员。我们长期以来企图通过提高会计人员地位和业务水平,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事实上收效甚微。用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准来减少会计造假,是隔靴搔痒,作用将十分有限。 总之,诚信能否被社会广泛接受,关键是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符合时代的特点和要求。市场经济需要会计诚信,所以对未来我们应持乐观态度。自上个世纪以来,潘序伦先生就在中国会计界最早倡导了诚信理念。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诚”的诚信精神,已深深植根于会计执业界人士的心中,成为忠诚敬业的座右铭。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思想将会进一步发扬光大。
由于目前我国国企还被禁锢在传统的生产经营制度之下,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未实现国际化,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有待完善,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目前尚不成熟。文章通过分析国企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财务管理现状,就地缘政治、国际税收、外汇汇率等干扰因素对财务管理问题的影响及国际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一带一路”在推动中国对外开放和实施四项综合措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一体化,这一倡议为中国的跨境物流贸易和其他相关产业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沿“一带一路”投资合作也迅速发展,与沿线30多个国家签署合作协议,与20多个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一批有影响力、标志性的工程陆续落地,“一带一路”建设的进展和成就超出预期。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18年1月,中国企业在沿线46个国家进行了投资[1]。其中非金融直接投资总额12.3亿美元,同比增长50%,占同期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11.4%;与沿线国家共签订合同12500项,累计合同价值2790亿美元。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走向国际化的主导力量,与亚洲、欧洲、非洲等许多国家开展了基础设施、物流、港口、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的国际商务合作,走上国际发展道路。 一、“一带一路”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国际化重大意义 随着“一带一路”的持续推进,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也快速增长。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走向国际化的先头部队,在许多国家展开了多项国际业务合作。例如中国国企在埃及的投资包括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承接的埃及电网整体升级工程,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为埃及最大发电站项目配套建设的天然气调压站,中航国际、中国中铁与埃方签订总金额12.4亿美元的合同,建设连接开罗、开罗卫星城斋月十日城和埃及新行政首都的轻轨项目[2]。但是,目前我国国企大多受制于传统的生产经营制度,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上还未实现国际化,管理手段和方式都有待完善。为了保证国有企业能够实现对外开放,在国际市场中立足,就必须要先在财务管理上实现转变,加速国际化管理的进程,以便在跨国经营中出现财务风险时,能够有效规避,确保国企竞争力的稳步提升,在国际市场中占领一席之地。此外,企业内外部的环境因素也会引发投资风险的出现,如资产构成、企业规模、发展水平等,这些不同的因素容易造成并购结果存在差异,与企业预期不一,从而引发财务风险。为了有效规避甚至解决财务风险,势必需要实现财务管理的国际化。国企以“一带一路”为前提,实现对外开放,也会面临不同国家的不同税率和汇率风险。为了避免这些威胁,财务管理需要对跨国经营中的税率和汇率提出具体的措施。一般来说,税率和汇率的波动,会对企业的投资利益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为人民币与其他国家币种的不同,以人民币为基础得到的具体金额很有可能随着汇率的波动而增大或减小,对企业的投资收益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资金换算本身存在一定的困难,跨国经营也并非一个国家所能操控,需要多国的加入才能提高经济效益。那么,从资金的筹集到后期的投资运作、资金结算,都需要将最终利润与国外企业一同分配。当税率和汇率出现升高或降低时,则意味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解决财务分配问题,财务风险因此而爆发。如中海油并购尼克森的案例。加拿大的利率和汇率与我国有差异,财务部门计算金额时,会根据不同国体、不同会计准则规定等因素做出全面考虑,这一过程中会引发财务风险。中海油作为一个国有企业,其财务管理如果能够实现国际化,对加拿大的所有相关政策都有所掌握,在很大程度上将节省财务计算时间,有效规避财务风险,才能够保证在整合期间双方不会因为彼此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同而产生差异和冲突,造成难以管理的矛盾,必要情况下还可以减少财务的失误,加强财务安全,实现财务保护。在国企对外投资、跨国经营、与外企合作的过程中,财务管理国际化能够有效地弱化运营风险。 二、“一带一路”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 国有企业“走出去”就意味着他们要在多种多样的地区环境经营发展,所面对的发展环境远比国内环境复杂得多,发展难度也会更大。“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有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和税务、会计、法律制度,这导致了跨国经营国企的财务管理相对于单纯国内运营企业的财务管理而言难度更大、赋有更高的挑战性。“一带一路”落实中,我国跨国经营的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遭遇的主要挑战有以下几点: (一)各地区不同的政治环境带来的挑战 “一带一路”几乎经过了世界上政治环境最复杂的几个地区,且沿线国家本身具有独特的政治、宗教、民族环境,甚至有一些国家处于政治动荡期。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通常是由于政治环境不稳定所造成的。因此,沿线国家与地区政治局势动荡、政策法规更改可能会给跨国经营的国企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失。一个国家是否有稳定的政局、健全的法治、正确的国家发展基本政策,这涉及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政治风险。政治环境所带来的挑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提醒有海外经营业务的国有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要把此类挑战放进各类方案之中,同时在财务管理的每一阶段都务必保持警惕性,对出现的以及可能出现的挑战准备正确的处理方案,务必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和亏损。 (二)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挑战 外汇挑战是指国有企业在对外经营时,用外国货币衡量的产业以及外债由于意料之外的外汇汇率波动造成的价值波动的情况。经营、转换以及交易方面风险都是构成外汇挑战的重要部分。汇率带来经营方面的风险是指在跨国贸易中企业一定会收取大量外汇,而不可预料的汇率波动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现金流,企业将面临收益还是损失,就有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负担。转换方面的风险是指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会计收入以及资产负债表发生变化的风险。交易方面的风险是指因为交易日和结算日之间存在汇率差而使企业收支出现改变的风险。 (三)税收筹划工作带来的挑战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3],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而尽可能取得节税经济利益的纳税行为。税收筹划工作是企业按照国际税收政策和各国不同的税收政策进行的纳税前瞻性行为。当今世界发展日新月异,全球发展信息化特征明显,社会的改变必定引发各国家、地区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变化。熟悉东道国国际化经营的特殊环境,了解东道国的税收法律政策,从各方面正确地、有针对性地掌握对企业发展有紧密关系的税收政策内容,然后仔细研究,从而制定出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同时又不违背东道国税收政策的经营方案,可以说是所有走出去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都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四)投资经营方式带来的挑战 我国许多企业国际经营管理方式与世界经济一体化形势不相适应,非理性的竞争广泛存在,经济保障系统不完善,融资有较大问题,亟需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性。国有企业虽然是“一带一路”建设中走出去的领头人,但国企管理体系和市场化发展方式还不完善,不能较大程度地满足世界市场的需求,同时因为国企薪酬制度对企业的薪酬总额存在规定,薪酬制度缺乏活力,这也许会降低国企员工去较差环境中发展建设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另外,国企参加海外项目讨论时,会被其他国家视为带有某种程度上的国家意志,可能会带来沿线国家的忧虑,这也是企业需要考虑的方面。 三、“一带一路”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国际化存在的问题 (一)对财务管理国际化重视不够 我国的国有企业在传统制度的限制之下,逐渐走上改革的道路,但改革时间太短,相较于国外企业来说,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依附于“一带一路”的实施,国有企业逐渐加快了走出去的速度。许多国有企业都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意图先打进国际市场,再对财务管理实现进一步的完善。然而,在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和合作经营活动的过程中,财务管理是最为核心的一点。如果财务管理得不到完善,也就不能实现国际化,极易造成财务风险,更甚者会造成企业对外投资的失败。可以看出,中国的国有大型企业在“一带一路”背景下的财务问题处理还存在众多缺陷。以中海油案例来看,在其并购尼克森的过程中,首先应当严格测量与审核尼克森的财务经营状况,其次由中介评估机构对其结果做出评估,双管齐下,以便能够将并购价格与价值所对等,也就不会存在60%的溢价[4]。过高的支出给中海油带来过高的经营风险。总之,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国有企业还是过于心急,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国际化的重要作用,最终导致问题的产生。 (二)缺乏专业的国际化财务管理人才 任何领域的发展和任何时代的进步都离不开人才,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人才是核心,是企业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武器。那么,在财务管理国家化的发展中,没有专业的国际化财务管理人才就不要提先进的财务管理经验。具备丰富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经验的财务专业人才熟悉融资需求、会计准则及汇率等各种业务,他们可以做到有效地控制企业的各种财务风险,能在最大程度上预防财务风险的发生。如今,国企体制改革的时间太短,改革的方方面面都不能做到完美,在此情况之下,挖掘并聘请专业的国际型财务管理人员时,要有更为严格的审批流程。在财务管理国际化发进程中,引入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还需要更多的思考,如利用职务之便而产生的财务风险。种种因素的影响之下,国有企业的国际化财务管理人才还处于匮乏的境地。 (三)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国际化制度,监管不到位 在“一带一路”下,国有企业国际化进程非常迅速。然而,想要在短时间内便融入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去,是非常不易的。由于国企的财务管理国际化制度还未得到完善,财务的监管还不到位,有许多国企跨国投资还依旧实施着国内的会计制度和准则,并未与国际接轨,也没有根据国外的具体情况去制定一个有针对性的财务管理制度。这种缺失导致国有企业对国外的政策和制度非常迷茫,当出现经济纠纷时,无法通过有效的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跨国投资出现财务风险,造成经济的直接损失。以中海油为例,其在收购的过程中正是由于财务缺乏监控,无法做出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不健全,才会造成溢价的损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必须建立一个具体的财务分析体系和预警模型,以便在并购前期做出资产质量分析和评估,保证现金与价值的对等,实现对资金全面的管理和控制。 四、“一带一路”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国际化策略 (一)提高对“一带一路”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国际化的重视程度 在国际化发展过程当中,国有企业必须提高对财务管理国际化的重视程度,要意识到国际市场竞争的多样化,各类风险会接踵而至。国有企业要对国有资产负责,为了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缩短与国外财务管理之间的差距,就必须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国际化。首先,国企内部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知识内涵,要定期进行培训,以便时刻巩固财务管理国际化方面的知识理论,分析借鉴优秀的管理经验,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重视财务管理的良好氛围。其次,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时间较短,在“一带一路”下逐渐前行,虽然许多企业都遵循了对外开放、走出去的政策,但仍旧有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里,认为先打入国际再对财务管理进行完善也为时不晚。无论是对外投资还是跨国合作,其中都少不了财务管理的存在,若不能及时与国际接轨,将会大大提高财务风险发生的概率,甚至会造成投资活动的失败,导致国有资产的大幅流失,对国家经济造成直接损失。因此,在“一带一路”下一定要重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国际化存在的问题,提高对财务管理国际化的认识[5]。 (二)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监管制度 现金流是企业维持生存发展的必需品,财管人员要熟悉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企业要严格防止财务人员从内部破坏企业的风险防范体系。完善财务信息质量是财务管理中的根本,对财务管理流程应严格规范,切不可触犯法律法规。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中,企业应当提高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体系,从源头扼杀虚假财务信息。高层决策管理人员定夺企业的发展方向离不开财务信息的支持,错误虚假的信息会造成错误的财务决策,进一步对企业的经营造成巨大的冲击,甚至破产清算[6]。 (三)推动公司内部财务共享 财务共享是公司集中管理模式在财务方面的体现,通过财务共享,企业财务工作中重复投入和效率低下问题得到解决,同时企业各地区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得以实时监控,共同推动企业经营战略的实施。跨国经营的国有企业具有广泛的经营布局,财务共享模式的运用可以高效而有针对性地体现出财务管理链,合理分配财务资源。此外,走出去的国有企业不妨在某些特定地区发展一些共享中心,从而通过集中安排地区内各子分公司的财务和项目,降低重复的财务职能,把复杂的工作变简单,并高效地处理地区内公司的财务资料,把握各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减少经营成本,优化人力资源配置[7]。 (四)加强国际化财务管理人才培养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人才才是企业竞争的核心。高素质人才才能适应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国际化需要,若要做到财务管理国际化,财务管理人员的水平要先达到国际化的标准。首先,要想了解国际前沿的理论与实务,在今后合作中能够进行良好的沟通,财务人员就必须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财务管理国际化需要掌握多种综合技能的财务人员。其次,个人素养和综合能力要能经得住考验,良好的个人素养对工作的影响非常大。以日本企业员工为例,日本员工普遍职业素养高,对工作也呈现出积极努力的态度,且对企业的忠诚度非常高,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的财务管理人员学习的。最后,财务人员还必须对国内和国外的财务会计制度所熟悉,财务管理国际化进程中,与国外企业打交道是必不可少的,知人知彼,才能够将财务报表做好,符合两国的会计准则,提升财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政治风险防范 政治环境所带来的风险某种程度上是走出去国有企业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政治环境所带来的挑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提醒有海外经营业务的国有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要把此类挑战放进各类方案之中,同时在财务管理的每一阶段都务必对其保持警惕性,对出现的以及可能出现的挑战准备正确的处理方案,以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和亏损。在投资之前,国有企业要从各方面评估东道国的投资环境与风险,选择正确的投资方案。 (六)增强对外汇风险的管控 在“一带一路”过程中,企业将面临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率以及汇率等风险的威胁,需要从财务管理上对跨国经营中存在的税率、汇率等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利率和汇率的波动将会对企业的投资收益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每一个走出去的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外汇风险。国有企业必须不断提高外汇风险管理水平,从更高的视角审视外汇风险的管理。首先,签订远期合同,这项合同规定交易双方必须在特定日期将特定数额的货币以特定的汇率转换成另一货币。交易的时限可短至一天至几天,或者长至几个月甚至几年。这是对冲外汇风险很受欢迎的工具。远期合同能让人心安,同时又可轻易及准确地管理好商业成本及预算。其次,密切留意市场趋势,虽然汇率变动很难预测,但做好准备应对不利的波动则相对容易。做好预防,洞察市场动态是企业应对不利汇率波动的最佳法则。最后,使用银行网上外汇平台,充分运用科技成果,使用银行所提供的网上外汇平台,在任何时间和地点,上网对外汇交易下单。 参考文献: [1]侯宝珍.“一带一路”和BEPS视角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政策建议[J].会计之友,2017(18):69-72. [2]陈辉发,熊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会计准则等效战略研究[J].会计之友,2018(2):56-59. [3]梁昱.“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金融机构国际化发展路径研究[J].新金融,2018(5). [4]张欣.“一带一路”背景下国有企业海外并购的趋势、挑战与对策[J].国际贸易,2017(11):34-40. [5]王慧.“一带一路”背景下零售企业国际化与商业模式创新[J].商业经济研究,2017(22):105-107. [6]李顺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下税收协调措施探索[J].会计之友,2016(21):2-6. [7]李旭红,郑鹏,赵倩.“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境外所得免税法研究[J].国际税收,2017(10):48-52. 作者:袁华 单位:湖北科技学院财务处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看汉唐之间的历史变迁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围绕中国史的分期问题,日中两国学术界各自展开了激烈讨论,提出了许多相异的学说。其中之一是将春秋战国时期作为分界线,对其前后时期予以区分。众所周知,中国的一部分学者主张这时是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日本,也有少数学者特别重视这一时期的社会变化。支持这种观点的一个重要根据,乃是中央集权式帝国的建立。从公元前3世纪秦的统一到满清灭亡,这一体制维持了近2000年,因此认为它的建立具有划时代意义亦十分自然。不仅如此,春秋战国时期在社会经济上的一些巨大变化,如货币经济的出现、农耕技术的提高、土地制度的变化、宗法制度的衰退、小家族的析出、思想上的百家争鸣等等现象,也是上述观点的主要依据。 但是,如此思考问题难免会产生一个疑问。即这场变革究竟是朝什么方向迈进的呢?例如,作为政治城市的都市国家在变革中逐渐消失,继之而起的统一帝国又是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建立的呢?宫崎市定对此曾发表过一个见解,指出各个地方的行政都市如县或乡等作为统一帝国的手足,是在春秋时期都市国家的基础之上设置的。这一观点如果正确,那么可以认为当时的统一帝国乃是一个旧都市国家的统合形态。宫崎进而还指出,汉代许多农民居住于都城内,这与古希腊都市国家的市民同时还是农民的情况同出一辙。也就是说,春秋以前的都市国家在保留其原有性质的同时,又被统合成了统一的帝国。因此就都市这一点来看,与其说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变革是一场质的转变,倒不如认为是一个统合、扩大的过程,这样理解似乎更能揭示出历史的真相。 众多的都市国家在霸主的掌握之下,逐步形成领土国家,进而发展成为统一的帝国。众所周知,郡县制正是在这样一种国家的扩大过程中得以创建的。 秦汉时期,上述扩大运动并没有停止。汉武帝置河西四郡及朝鲜四郡,就十分清楚地显示出这一运动扩大到了域外地区。 汉朝的政策切断了北方匈奴的左右二翼,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匈奴逐步走向衰退,到东汉时期,不但对汉朝形成不了任何威胁,相反还厕身于汉朝的统治之下。另一方面,西域各国继续朝贡,受匈奴统治的乌丸、鲜卑、氐、羌等各个种族也为汉朝所控制。汉帝国的对外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达致顶点,形成为一个世界帝国.公元2世纪前期,西方的罗马帝国正处于所谓“罗马的和平(Pax Romana)”时期,而对中国来说,同样处在一个可称为“汉代和平”的时期。 约200年后,中国的王朝西晋覆灭于匈奴之手,以此为开端,历史进入了所谓五胡十六国时期。北方各个民族统治华北长达300年之久。也就是说,上述事态并不是北方勇武的骑马民族入侵中国之类的暂时、偶然的现象,而是中国内部的力量发展并波及至外部,在达致顶点时,受反作用力的影响,这股波浪又流回到了中国内部。此说由内藤湖南提出,之后宇都宫清吉也进行了详细研究。总体来说,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中,向外扩大的潮流这时改变方向而转呈向内、向中心回流的趋势。 可是这种方向的转换,单是中国王朝与外部种族之间的现象吗? 我们把目光投向中国内部,就可以发现在同一时期亦即从东汉到魏晋时期亦有种种社会变化,比如货币经济的衰退、大土地私有的发展、个人宗教(道教、佛教)的盛行等都是比较典型的事例。或许可以说,这些现象就是时代潮流由外向内变化的体现。 尤其值得注目的,是在人与人之间出现了一种新型关系。国家反映的是君臣关系,此点不用多说。在民间,任侠关系也可说是一种君臣关系。增渊龙夫曾经指出,这种关系并非只是自上而下的单方面关系,自下而上的恭顺之心是维持这一关系的前提条件。可恭顺的对象又具备什么样的权威呢?举个例子来说,使功臣们显示出服从态度的刘邦,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呢?对功臣们来说,难道不是承认刘邦具有天赋之资,因而从内心深处表示服从的吗?果真如此,刘邦的身份尽管很低,但本质上与所谓上古圣王依据神权而治天下的情形不是正相一致吗? 在东汉广泛可见的门生故吏关系与此不同,川胜义雄认为这一关系是人和人之间在人格上的一种结合。《困学纪闻》论东汉末年有一种事郭泰、李膺、范滂等名士犹如侍者、僮仆一样的风气。郭泰、李膺、范滂都是依杖名节而博得声誉的人物,因此对他们予以景慕就决不会如对神权那样敬畏。人们所尊崇的,是他们那作为人的道义之心,进而还期待着自己也能如此。 由此不就可以推测在汉代的人和人之间形成了一种以人格的高贵性作为媒介的关系吗?内藤湖南曾经指出,六朝的贵族形成于地方的名望家.在多数情况下,望族、门望、郡望等附有“望”字的习语都可以用来称呼六朝贵族。所谓“望”,不用说就是对特定人物的人格寄予某种期待的用语。可以说,这些用语正是源于对特定人格所生的尊敬之心。 上述关系在汉代社会中是如何形成的呢?这是一十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汉代采取定儒家于一尊的政策就任官职的条件是需要具备儒家的教养和道德,这也即是所谓的察举体制,其作用非同寻常。内藤湖南认为六朝贵族起源于具有名望的历代官僚之家,这一点颇具启发性。可以说历代官僚之家是以儒学为背景登上历史舞台的。 汉代的官僚人事政策依据儒学,这也有利于扩大官僚出身者的范围。原来的军人或文法之吏有着皇帝家产官僚的性质,其选任的范围也极为狭窄。而察举政策与之不同,是从整个社会中召集具有做官资格者。如此一来,汉朝的权威也就随之扩大到整个天下。可是就结果而言,这一政策也给汉朝带来了不利。儒家官僚得到起用,依靠的并非行政或军事这些对皇帝政治极为有用的才能,与自己的内心世界紧密相连的知与德亦即学问的培养才是最基本的条件。儒家官僚与皇帝一方面为君臣关系,另一方面又能使皇帝拥有正统性。东汉末,上述关系遭到宦官势力破坏,儒家官僚于是对宦官势力展开攻击,两者之间发生激烈的党争。对清流派来说,党禁毋宁还是一种荣誉,因为自己的权威在此得以证明。他们看重名节以至苦节,就是因为重视自己的名誉胜于国家的命运。如前所述,这一态度在当时广为青年之士所憧憬。 汉王朝依靠这种方法加强其权力基础,并试图得到天下儒士的支持。可是,这种扩大权力的方式反而促使士大夫阶级之间产生出了一种以人格为媒介的个人结合关系,其结果便是逐步消解了国家的公权力。 致使汉王朝陷人大动乱的是太平道。作为一种宗教教团,太平道和西边的五斗米教一样,在性质上与从前的宗教有所不同。从社的信仰中便能看到,从前的宗教行为对共同体内的各种神灵极为尊重并寄寓信赖。在那里,有关个人道德的意识并不强,为了维持正常的共同体生活,人们一般都祈求神灵的保佑,并举行祭祀活动。到秦汉时期,作为神来祭祀的既非自然神也非祖先神,而开始代之以人物。虽然全非如此,但至少个人的道德能够介入其中。相对而言,初期道教的思想十分明显地将救济个人的问题与本人的道德实践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应该说象征着普遍宗教在中国的诞生。 个人、道德这二个词语与前面提到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结合这种社会现象也是相适应的。六朝贵族赈恤乡人的行为中,有些例子便反映出了与道、佛两教信仰的关联性。 总之,随着汉帝国的崩溃,中国陷入长达数世纪之久的动乱之中,而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这一新的人际关系将处于四分五裂状态中的地区和人们相互联结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社会结合的原理.我所提倡的豪族共同体就是其中一例。 六朝时期各个国家的建立,依靠的也是这一原理。其中尤其是对汉人王朝,绝不能把它们想像成类似现代或其他时代的国家,也就是不能认为在那里官僚组织是按法规而自行运作的。官僚组织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仍然存在,不过构成官僚集团的却是贵族阶级。一般而言,贵族首先是地方的名望家,他们在各地乡论的作用下,依靠九品官人法步人政界。即便是在政界,源于人格的相互依靠关系仍发挥着重要影响,这些情况在正史中一目了然。靠这种人格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吸引住他人,实际上也就决定了政治力量的大小。 上述情况当然属于权力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是在权力运作的深处,在贵族阶层内部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关系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失去了它,政治运转就会失灵。 因此可以认为,从里面支撑着六朝政治公权力的是贵族之间结成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其影响力不容忽视.不过,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并非只为个人的利益,其形成的契机主要在于对卓越人格产生的尊敬之心。贵族阶级的阶级权威正是通过这些价值观念树立的。没有权威,权力也就无法得到正统。大家都知道,南朝诸政权为了获得正统的名义而举行禅让仪式,具体执行的就是那些在朝廷上拥有名望的贵族高官。这即是权力需要权威来保障的极好例证。 在任何时代,权力都是离不开权威的。不过,姬周时期的王权却能将权力和权威合为一体,其原因在于那时人们相信王权诞生于神权之故。那么,秦汉的皇权又是如何呢?这里有必要从上述角度来探讨其性质。 汉武帝时期,在国政之中积极导人儒学,意在维护皇权的正统性。这并不是说此前的皇权外部存在着别的什么权威,而应该认为皇权也是融权力、权威于一体的。仅就这一点来看,应该说先秦时期的君主权在此得到了继承。总之,儒学为汉王朝采用以后,权威便开始展开了自立运动的轨迹,而这一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在贵族阶级那里得到体现的。 六朝贵族并非依靠权力而走向繁盛。那些拥有武装组织的地方豪族,即便在地方社会拥有权力,但结果不是被王朝权力征服便是被吸收,权力最终要归为一体。可是,权威与权力并非处于同一个层次,因此拥有权威者既能针对权力者保持自立,亦能通过相互依靠达致共存。 再重复一次说,六朝政治的形成并不是只依靠基于皇权的统治方式。对于九品官人法,有人认为它是一项皇权把贵族阶级吸收进其权力之中的制度。但实际上,作为一项登用官吏的制度,其最大特色在于承认了促使贵族阶级得以自立的权威。我们认为,只有作如此思考才能真正理解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所具有的意义。宫崎通过该项研究,描绘出了官僚制与贵族制这两个互为交织重叠的世界。如刘宋王球所说的“士庶之别,国之章也”那样,当时的官僚制与贵族制这两个系统公然并存且各自发挥着机能。 可是两者相互依存的结果,却导致了国家和贵族阶级的两败俱伤。贵族阶级依靠权威,在政权内占据高位,但结果是他们不再努力磨练那种属于权威之本源的人格。我们看《颜氏家训》,就会发现梁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此。 如上反复所论,支撑汉代政治世界的是一股日益扩大的历史潮流,但随着汉王朝的崩溃,这股潮流在对外、对内两个方面开始显现出曲折的迹象,其流淌的方向也转向既成世界的内部。在上述过程的基底处发挥影响作用的,是一种新诞生的社会原理,我认为这即是存在于中国社会内部的人格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古代依仗的是神权,而现在却转变成依据人格的力量(除宗教形态以外,六朝的各种文化中都可以找到说明此点的根据。此处从略)。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对外关系的变化中有着什么样的原理变化。 胡族迁徙到中国内地,由此开始了广泛的胡汉融合.最初由于胡汉杂居,产生习俗、言语的融合,后来在政治的影响下,融合迹象日益显著。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政策即为其中之一,而陈寅恪论关陇集团,也云“宇文泰当日融冶关陇胡汉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以创霸业”。孝文帝和宇文泰的目的虽不尽相同,但在超越种族差异、建立新的统治者集团这一点上,又有共通之处。北魏的历代君主遵信道、佛两教,这也为推进胡汉融合起了一定的作用。胡族宗教原为萨满教,后改宗道、佛这两种含普遍教义的宗教。到北魏后期,还可以看到鲜卑贵族浸染于以儒教为代表的学问之中。 在汉代,胡族与汉族的关系由于种族及文化的不同而时常发生对立,到了北朝,中国社会克服并超越了这种不同,开始从单一同种(homogencous)的社会转化成异种混成(heterogeneous)的社会。借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在整个社会中实现了从“类”向“教”的转化。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逐步渗透于汉族社会内部的人格主义与在胡汉融合的条件下形成的新的中国民族,这两点被一条共同的时代丝线联结到了一起。 上述时代原理在隋唐时期又是如何得到继承的呢? 隋唐时期与六朝有一点截然不同,这就是结束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政治分裂局面,统一了整个中国。能够实现这一点的,不用说是来自于强大的皇权。内藤湖南倡导唐宋变革论,指出变革的特征为二:从贵族政治向君主独裁政治变化;人民从贵族的支配之下解放出来,地位得以提高。在六朝至隋唐的历史进程中,有些现象反映出了上述两个特征,例如隋文帝罢九品官人法而设科举,再如废除乡官等即是如此。此外,西魏以来的府兵制作为皇帝的直属军队也有助于强化君主权。内藤湖南指出了这些现象,但同时认为由于无法压制住门阀贵族,隋唐皇权本身也还存在着某种限界,因此就结果来看,隋唐两个王朝都不能突出于贵族制国家这一框架之外。内藤的这一理论在澄清唐宋变革的意义上极具启发,以下我们就沿着他的思路来探寻六朝与隋唐之关系。 唐王朝承继隋之后,统一了全国,其力量进而还伸展到塞外地区,国家版图辽阔,犹如汉之再现。不过就其统治方法而言,与汉全然不同。通过实施郡县制来统治塞外地区,此点汉唐一致,但汉代是中央政府派遣行政长官进行直接管理,而唐则取所谓羁縻政策,即任命当地部落酋长为都督、州、县之长官。由此一来,这些人也就同时身居唐朝行政长官与出身部落的酋帅这两种地位。这一统治方式显示出,唐在对周边种族实施直接统治上存在着限界。唐朝在州、县之上置都督,这也是与汉代不同之处。都督、州、县三级制同样实施于唐王朝内部,这里就可以找到六朝时期所置都督州军事的痕迹。都督州军事的设置始于三国时期,目的在于对付出现于地方社会的自立倾向。当时这种倾向往往成为政治分裂的主要原因,因此该制度含有加强中央政府统治的意图,但同时也反映出中央与地方的力量平衡在发生变化。众所周知,都督州军事管辖数州,它时常与中央政府产生对立,显示出独立的性质,这一点与前面谈到的历史潮流在六朝时期开始向内运转的倾向相通。到唐代,上述倾向在制度上继续得到反映(隋代欲加强中央集权而废除了都督制,但却有始无终)。譬如都督制,虽在王朝的内部地区流于形式,但在对塞外民族的羁縻政策中,通过任命有实力的酋长为都督,仍然发挥着实质上的效用。总之,实施这项地方行政制度的前提,是地方社会有着自立的势力。在此背景下,酋长们虽接受任命成为唐朝的官吏,但不时会反抗唐朝的政策,甚者还会发动叛乱。 唐王朝在向外扩大的过程中暴露出其弱点和限界,当受到四周的抵制时,便制定了上述羁縻政策,这一情况实际上与六朝时期一脉相承。那么,内政方面又如何呢?在平定了隋末动乱以后,唐朝逐步排除了自己内部地方社会与中央相抗的因素。贵族阶级失去了作为地方名望家的特性,而只是呈现出官僚的侧面。这里似乎可以认为贵族阶级变成了朝廷的寄生官僚。不过对这一认识,我们还必须予以慎重考虑。三省作为唐代中央政治的核心机构,其渊源当是汉魏时期的近侍之官,发展到唐代,成为最高行政机关。三省长官犹如宰相,位高权重。三省之间也是互持均衡,并与皇帝相持,所谓门下省的封驳之权堪称典型。在这里,三省的地位显示出了不同于皇帝家产官僚的一面,它在君臣共治的政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这种官衙的一员,贵族个体可以说拥有一种独立于皇权之外的性质。 唐代选官制度中有任子和科举制度。任子制度实际上是贵族制度的一种变化形式,至于科举制,虽然看上去似在否定贵族制,但其所测试的明经、进士等科目却是考核贵族式教养。也就是说,到唐代,六朝时期的人格主义虽然形式有所改变但仍得到了继承。 要而言之,唐代的贵族阶级并非只作为单一的家族而存在,他们已经成为集权性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贞观氏族志》所反映的正是这一点。六朝时期常集中收录天下的贵族家门,而《贞观氏族志》却以官品高低为标准来决定家门的等级,此点已为治史者所习知.尔后武则天的宠臣李义府撰《姓氏录》,即便是军人,只要官品在五品以上,也都悉数收入,为此受到士人们的蔑视,贬其为“勋格”。《贞观氏族志》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评判那些可算作贵族门第的等级,而《姓氏录》则是只要拥有官品,谁都可以成为贵族之家,两者可谓大相径庭。尽管如此,当时的人们热心于成为贵族一事,由此可见一斑。至少到初唐、盛唐时期,评判族望高低的总谱还是在编撰的。 再看唐代的民政。六朝时期,民众处于各地的望族管理之下,而到隋唐时期,则完全接受国家的统一支配。唐朝依据乡、里、邻制度将民户按户组织,使其成为中央直接统治的对象。可是据唐户令,在实施里制的同时,在都市另有坊制,在乡村则有村制。坊制是六朝时期的产物,而村制更可以说是在六朝时期新出现的农村。唐朝不能单靠里制来掌握民众,在另一方面它还不得不承认这些自治聚落的存在。 如上所见,统一了全国的唐王朝把周围的各个部族纳入州县制之中,并且还试图全盘掌握贵族和人民。但是这一企图无法得到贯彻,在现实中面对六朝以来的独立倾向,不得不做一定程度的妥协。值得注意的是,独立于皇权之外的自立势力由此得以保存,到唐代中期以后进一步发展,在唐宋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是四周的部族,如契丹族在彻底摆脱羁绊以后,兴建辽国,走向了独立国家之路。再如以村为中心形成的草市则成为市、镇这样一些地方都市形成的基础,同时也促成了货币经济的盛行。拿考核唐代士人人格的科举制度来说,内藤湖南认为从唐代到宋代以后,科举制的发展反映出了从人格主义向实务主义的变化。不过,虽说是实务主义,但并非单指行政上的实务能力,而是考核基于学问和教养的政治见识。在这种标准下选拔出来的官僚群规模庞大,成为君主独裁政治的执行者,由此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科举制时代。 总之,魏晋以来的历史潮流到隋唐时期产生出各种各样的制度,虽然这股潮流的生气在慢慢衰竭,但在那些制度的内部又再次进发出新的潮流。与从前的时代相比较,魏晋至隋唐的历史发展看似在倒退,其实反映了历史运动的潮流在这一阶段转变了方向。在人格主义、普遍主义理念的诞生这一点上,可以说将中国史引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马克思“世界历史”观、全球化进程与社会主义运动 国内对全球化的讨论正在深入。这一讨论一直存在不少热点和分歧。不同意见的讨论 与商榷,对理论研究大有裨益。应用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来诠释全球化的内涵,考 察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运动的关系,有助于深化全球化的讨论。 一、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征 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点一般有两层含义:人类不断打破地域、民族、制度、文化障碍 进行交往的进程;各国经济形成不可分割的全球有机整体的进程与趋势。国内有学者认 为,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拓展了世界市场,揭开了全球化进程的序幕”,全球化进 程应与资本主义进程“属于同一过程”,因为两者有着“时间上的契合性与历史的同步 性”。(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 学》2001年第6期。) 经济全球化进程究竟在何时启动,争论不少。其实,这应依据客观的历史与经济全球 化基本特征的出现而定。如果我们从世界文明史的进展及以上经济全球化的第一层定义 出发,那么很容易得出结论:经济全球化进程并不与资本主义进程同步。因为在世界文 明史的进程中,各民族打破地域、民族、制度、文化障碍,进行交往,并不是始自15世 纪的地理大发现。早在资本主义产生之前,不同民族之间就采取各种方式相互交往。不 同民族之间相互交往,既包括和平方式,例如,不同民族间的产品贸易、外交和文化交 往;也包括战争方式,如掠夺、侵略和征服。马克思曾指出,“战争本身还是一种经常 的交往形式”,应“被看作是历史的动力”。 如果从以上经济全球化的第二层定义出发,以各国经济形成不可分割的全球有机整体 作为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启动标志,那么同样可以得出经济全球化进程与资本主义进程不 同步的结论。因为各国经济形成不可分割的全球有机整体,只有到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形 成时才有可能。而统一的商品、劳动力、资本的世界市场,直到工业革命进入高潮之时 的19世纪中叶才形成。既然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直到19世纪中叶才形成,这时各国经济才 初步形成全球有机整体,经济全球化才有可能启动,那么,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揭开 了全球化进程的序幕”的论点,就难以自圆其说。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内容十分丰富,贯穿在众多的专著中。但在《德意志意识形 态》、《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代表性著作中有较集中的论 述。如果我们完整阅读这些文献,就会发现,马克思主要是在论及大工业的历史作用时 ,提出其“世界历史”观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论及机器大工业的伟 大历史作用时强调,是它引起广泛的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促成了统一的世界市场,从 而把一切民族与国家联成一体,是“它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一个文明国家 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 然经济形成的闭关自守状态”。(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的这段话的主语“ 它”,应是机器大工业!但是,国内有的学者却认为,从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可 得出资本主义“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的结论,因此,“世界历史”进程与资本主义进 程相同,也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等同。(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这种理解与以上《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引文的意思以及全文内容的原意并不相符,因 为资本主义进程,并不能与机器大工业等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在机器大工业发生前 ,已有两三百年的历史。根据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不是资本主义“首次开创了世 界历史”,而是18世纪后期的工业革命启动了“世界历史”。但是直到19世纪中期工业 革命进入高潮时,“世界历史”发展了,世界市场初步形成了,经济全球化进程才启动 。可见,马克思关于由机器大工业启动的“世界历史”进程与资本主义进程以及全球化 进程并不重合。总之,应依据世界文明史,以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为指导,理顺资 本主义进程、“世界历史”进程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三者之间的关系,为全球化问题的讨 论夯实基础。 就全球经济的联系与制度安排而言,经济全球化进程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世纪中期,工业化进入高潮,世界市场初步形成,经济全球化开始启动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商品、劳动力和资本的全球性流动。西方少数工业化国家完全 依赖世界市场,大多数非工业化国家并不完全依赖世界市场,不少国家仍处于自给自足 的经济状态之中。因此,这一阶段的经济全球化程度较低。 第二阶段。二战以后,新科技革命将工业化进程引向新高潮,五六十年代资本主义生 产力进入“黄金发展”时期,经济全球化的程度提高,不但制度安排基本完成,包括国 际金融及国际贸易机构与体制建立并完善,而且经济全球化的物质载体已具备,跨国公 司大量涌现。但是东西方冷战与“两个平行市场”的存在,使这一阶段的经济全球化进 程严重受阻,因此,完全意义上的经济全球化并没有出现,充其量只出现了经济“半球 化”现象。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新科技革命进入信息革命时代,工业化社会向后 工业化社会转型。出现了全球的制度创新与扩散,以及跨国公司的更大规模的渗透,企 业经营国际化程度普遍提高,新自由主义思潮盛行,资本的国际流动借助因特网而速度 空前、规模巨大,经济全球化程度空前提高。由于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及亚洲一些 国家仍处在经济全球化的“边缘状态”,因此,至今完全意义上的经济全球化仍没有实 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仍然很漫长。 二、经济全球化、“世界历史”与社会主义运动 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运动,是全球化讨论中的一个热点。有的国内学者认为,“‘ 世界历史’或全球化”,“是社会主义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与历史根据”,(注:宋 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 期。)“是社会主义理论产生与实践展开的条件”,“其发展趋势在根本上与社会主义 的趋势完全一致”,“并包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其基本论据是: (1)世界历史形成,为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创立提供了条件; (2)资本主义的“负面效应”与“世界历史的进步性”,将落后国家推向社会主义; (3)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其内在的矛盾与危机必将导 致无产阶级革命。经济全球化没有消解这些矛盾,也不能改变其灭亡的命运,但是资本 主义可以“在全球化中转移自身矛盾,由此延缓它的存在。”而“社会主义则将以其历 史逻辑的力量,最终取得全球的胜利”。(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4)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与世界市场将把各国无产阶级联在一起,使无产阶级革命“具 有全球性性质”。马克思说过,“共产主义革命将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它是 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因此,由马克思“世界历 史”观,可得出社会主义必胜的结论。 以上的观点与推论是否站得住脚,值得逐一推敲;同时有必要认真核对一下,其中引 用的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是否准确,其基本理论依据是否准确无误。 首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固然离不开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现实的批判。但是 ,20世纪的世界历史表明,资本主义主导着世界体系和经济全球化进程,大多数落后国 家尽管深受资本主义剥削与压迫之苦,但在二战后还是选择了资本主义道路。 历史昭示,落后国家要在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体系中选择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往 往需要某些相应的国际条件和一定的国内社会条件。当国际资本主义处于空前危机而国 内社会处于历史转折时,例如,帝国主义陷入两次世界大战时,落后国家选择社会主义 道路,才有可能取得重大成功或突破的机会。一战中,出现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 ,二战后,出现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在通常状况下,仅仅依靠资本主义的“ 负面效应”与“世界历史的进步性”,并不可能将落后国家推向社会主义。在21世纪更 是如此。战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教训很多,其中,一些落后国家在一定的内外历 史条件下,尽管跨越了“卡夫丁峡谷”,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但是普遍忽视了对资本主 义文明的扬弃与利用,过度强调与资本主义制度及意识形态划清界限,排斥市场经济, 完全否认了对现存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果付出沉重的代价。苏东剧 变的惨痛教训令人深思。 其次,资本主义既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能转移内部矛盾,延缓生存期,那么如何理 解全球化是“社会主义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与历史根据”的结论?如何推导出全球化 “发展趋势在根本上与社会主义的趋势完全一致”(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 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的论点?显然这一推论 过于简单牵强。 第三,仅仅用社会主义自身的“历史逻辑的力量”这一抽象的概念,得出社会主义“ 最终取得全球的胜利”的结论,尚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 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社会主义自身的“历史逻辑的力量”是什么?必须加以明确的阐述。国内有的学者,引 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革命将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它是世界性的 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的论点,以证明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灭亡 和社会主义胜利的结论,其实并不恰当。因为这两句话出自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与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原理》,而这段论述的基本论点,却是恩格斯晚年郑重声明放 弃的过时论点。 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在回答单个国家能否发生无产阶级革命的问题时,说 :“不能”,“共产主义革命将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 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 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大大加速它们原来的发展进程。它是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 有世界性的活动场所。”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有同样含义的话:机器大工业与世界市场会扩大交 往,“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 民族‘立即’同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 的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篇文章都是马恩在1848年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之前写的。当时 他们设想,机器大工业与世界市场已将所有“文明国家”的经济联成一体,同时造就了 相同的社会阶级状况: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世界市场已把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 联合起来,并消灭了他们的地域性特征,一旦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就可能使所 有工业国的无产阶级同时行动起来,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爆发世界性的 无产阶级革命,实现世界共产主义革命的目标。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曾与此论点 相关。但是,1848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以后的事实却与马恩的这一判断并不一样。1895 年恩格斯临终前,根据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新情况,在《<法兰西阶级斗争> 一书导言》中郑重宣布,放弃半个世纪前的“所有‘文明国家’同时爆发革命”的论点 。他认为,“历史清楚的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资本主义大工业”在1848年还是有很大的扩展能力”,因 此“要以一次简单的突然袭击来达到社会改造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22年后,俄国“ 十月革命”的胜利,用事实证明了1848年前马恩关于发达工业国无产阶级“同时革命” 的判断有误,恩格斯晚年的纠正是明智的。 今天,当人们在运用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研究经济全球化问题时,如果不能全面 理解该理论的内涵,仅仅断章取义地引用其中的某些论据,甚至是被马恩晚年纠正的论 点,由此所得出的结论,就可能有失偏颇,并且可能有违马恩相关论述的基本立场。 三、全面客观地对待经济全球化的双重效应 对经济全球化的“双刃剑”作用,人们已达成共识。它既使全球经济的要素配置更合 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也使南北差距日益扩大。应该承认,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 发达国家处于优势地位,发展中国家处于劣势地位。这是历史造成的客观现实。但是, 无法回避的经济全球化潮流是否仅眷顾发达国家,给它们带去的都是机遇,却将挑战都 留给了发展中国家?国内有些学者对此似乎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他们认为,在市场经济 中占据优势的发达国家能借助经济全球化“维护本国的经济安全”(注:宋士昌、李荣 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而处 于劣势地位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和安全不但遭到“一定的威胁”,而且“如果听任 经济自由化的摆布,就会深受其害”。(注:夏兆龙《反全球化是全球化的一部分》, 载于2002年1月24日《社会科学报》。)事实究竟如何?如果我们全面客观地看待经济全 球化的双重效应,那么就应承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机遇和挑战并 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遭到削弱,发达国家的经济主权和安全也遭到跨国公司、资 本和劳动力全球流通的“一定的威胁”。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处置不当,发展中国家会 遭灾,发达国家也“会深受其害”。就具体国家的经济发展而言,全球化的“双刃剑” 效应,应理解为对任何参与者在带来挑战的同时给以机会,在给以机会的同时伴随风险 。能否趋利避害,驾驭这种双重效应,取决于各国政府的应对政策。 其实,当全球南北差距扩大时,发达国家内的贫富差距也在扩大。据英国国家统计局2 000年的统计数据,基尼系数从1995—1996年的0.33,扩大到1996—1997年的0.34,再 到1998—1999年的0.35,贫富差距在拉大。 当发展中国家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时,发达国家也面临巨大压力。90年代以来日本 经济连续十余年疲软,国内失业情况加剧。欧盟同样面临两位数的失业率。美国普林斯 顿大学经济学教授亨利·费伯预测,未来三年内,美国有近25%的失业者难以找到工作 ,近75%的人在找到新工作前被迫忍受没有任何收入的生活。其实,正是发达国家面临 的巨大压力,使其成为世界反全球化活动的策源地与中心,折射出发达国家在应对经济 全球化时遇到的挑战与困惑。90年代以来的世界反全球化活动,主要发生在西方发达国 家。发达国家反全球化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是那些受全球化冲击较大的产业部门和弱势群 体组织,如工会与农会。美国的劳联和产联是大闹1999年西雅图世贸组织部长会议的主 角;法国的“农民联盟”则是2001年11月巴黎反全球化示威游行的主要参加者。此外, 还有主张加强国家对经济掌控的新国家主义者、极左和极右势力分子、无政府主义者和 环境保护主义者等。这些反全球化的组织和活动,主要并不是为了捍卫发展中国家的利 益,而是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墨西哥前总统塞迪略在2000年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 发言时曾指出,“最近形成了一个奇特的联盟。极左派、极右派、环境保护组织、发达 国家的工会和自封的文明社会代表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聚集在一起,这个目标就是不让 发展中国家人民获得发展。”(注:宋士昌、李荣海《全球化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尽管不少第三世界领导人也批评全球化,但是他们并不是全盘抵制全球化,而是要求 公平有序的全球化,参加者都能公平分享全球化的果实,参与全球化游戏规则的制定与 修改,避免发达国家独占全球化“红利”,而自己被边缘化。 东亚与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验证明,正是在积极参与全球化的进程中,发展 中国家才可能趁势发展起来,成为新兴国家。中国社会主义的巨大发展与改革开放20多 年的建设成就举世瞩目,更证明了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虽有风险,但也是机遇。亚 非一些日趋落后贫困的发展中国家的事实也说明,如果发展中国家因为怕冒风险而游离 于经济全球化进程之外,如果不能积极应对与参与,也就意味着丧失与放弃发展机会, 就有被边缘化和淘汰出局的危险。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排斥经济全球化,也可能重蹈苏联 崩溃的覆辙。 对待经济自由化的态度与对待经济全球化一样,排斥经济自由化必然抵制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就是经济自由化与市场经济机制。发展中国家要发展只有积极参与 经济全球化进程,并适应经济自由化与市场经济机制,只有接受挑战,抓住机遇,才能 求得发展。东亚国家,尤其是中国的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对经济全球化双重 作用的评价必须客观,避免情绪化而有失偏颇。 四、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是全球化问题研究中的另 一个大课题。 国内有些学者在肯定全球化“是社会主义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与历史根据”,“其 发展趋势在根本上与社会主义的趋势完全一致”,“并包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同时 ,也不无忧虑地认为,“全球化为资本主义势力颠覆、瓦解、演变社会主义提供了某些 有利条件”,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中国的“遏制以至和平颠覆的目的与主张,将在全球 化进程中得到强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0页。) 毫无疑问,在一个半世纪多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已有数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社会形 态占绝对优势,并主导这一进程;社会主义形态作为只有不到一百年历史的新生事物, 仍处在相对的劣势地位。必须指出,由于历史文化与政治理念的差异,发达资本主义国 家至今仍有一批死抱冷战思维不放的人士,他们对社会主义制度持敌视态度。冷战虽已 结束十几年,但“帝国主义肯定想要社会主义国家变质”的战略意图并没有改变(注: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0页。),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同时,改革开放,尤其是“入世”以后,中国已向国际社会作出相应承诺,正在从组 织建构与管理制度上与WTO接轨,在更大程度上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因此,在经济全 球化进程中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应采取与时俱进的理性态 度。 首先,应承认国际社会中“资强社弱”的客观态势。其次,不应过分强调“两制”之 间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对立的一面,而应充分利用不同制度之间日趋密切的经济联系与 俱荣俱损的特点,抓住机会加快发展自己。发展是第一要务。必须看到,在全球经济中 ,中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恰恰是美、欧、日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它们的出口,占我 国出口贸易量的75%。其中,中美两国贸易犹为重要。美国是中国最大的投资国与贸易 伙伴,中国是美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美国经济景气,亚洲经济尤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 外部条件就宽松,发展就相对顺畅。“9·11事件”以后,美国经济严重受损,中国的 出口状况马上由睛转阴,出口立即转为负增长。在一定意义上,“两制”的经济合作竞 争状况将决定双方综合国力的对比状况,反之亦然,双方综合国力的对比状况将最终影 响“两制”的竞赛结局。在和平发展时期,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尽快壮大社会 主义经济实力,应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只有有了强大的综合国力,社会主义的大 旗才能抵抗更大的狂风暴雨的袭击。对西方一些仍抱有冷战思维的人士的“和平演变” 企图,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与此同时,我们自己也不能囿于冷战时代的意识形态的 思维惯性不能自拔。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时代主题与世界格局的转换,意识形态与 政治制度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已下降,经济与科技因素成为主导因素。经济全球化 进程中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更多地已不再表现为冷战时期那种你死我 活的“零和”关系。处于相对劣势的社会主义制度,现时并无能力也无可能取代强势的 资本主义制度。因此,社会主义力量应在图存自强的目标下,积极推动相互间的竞争合 作关系,以求共存双赢的局面,这是处于劣势的社会主义力量最现实与理智的战略选择 。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重塑’中的得与失──美国新社会史学评析 [摘 要] 20世纪六七十年代, 美国社会矛盾与冲突加剧, 美国的 “统一的价值体系” 处于崩溃的边缘。新社会史应运而生,向长期统治美国史学界的“统一性”发起冲击。新社会史家强调多元文化的美国中各社会集团的特殊性,特别是族群特性。他们反对精英垄断的政治历史,努力建立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构成的“自下而上的历史”。新社会史学在史学目的、理论、方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出现很多偏差。特别是对多元文化、多族群特性的过分强调,使历史学传承美利坚民族文化精华、强化民族共同价值观、加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功能受到巨大损害。 [关键词]多元文化 统一性 特殊性 “自下而上” “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族群性 一、美国新社会史兴起的背景 美国“新社会历史”的兴起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背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社会动荡不已,是所谓美国“统一的价值体系”几乎面临崩溃的时期。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加剧和国内外矛盾的相互交织,如民权运动的高涨、反战运动、女权主义高涨、新左派的活跃,等等,都使美利坚民族的“统一意志说”受到深刻的质疑。因此,美国历史学家被迫再次认真地探究和思考美国“民族的发展历程”。 “新社会史”的出现也有其史学思想的渊源。一百多年来,美国史学史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主要代表是进步主义史学。当时的史学对政治相当关注,目的是探索美利坚民族的起源和命运,核心主题围绕着美国历史上“特殊利益”和“人民”之间持续不断的斗争。第二阶段是20世纪四五十年代。这一时期的突出特点是竭力挖掘美国的特性,代表者是美国的“利益一致”历史学派(consensushistory)。这些历史学家强调,美国的发展方向早已被超越族群和阶级区别的、被广泛认同的美国价值体系所决定。一般认为,新社会史是美国史学史的第三次浪潮。它在几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向美国的传统史观发起挑战,在美国史学界内掀起轩然大波。首先,他们对“单一和统一的民族命运”这一概念提出置疑;其次,他们力图否定“美利坚民族特性”的存在。再者,20世纪60年代这种平民主义史学思潮的崛起还提出了疑问,即只对领袖人物进行的研究足以反映美国的政治发展过程吗? 总体说,美国的新社会史是向长期以来统治美国史学界的“统一性”发起的挑战。这派史学家认为,包括部长、律师和政治领袖在内的新教精英们的思想根本无法代表全体美国人和整个美国社会。所以,从本质上讲新社会史所体现的新潮流实际上是一种“特殊性”的追求,强调的是美国社会和文化的多元特征。正如凯瑟勒哈里斯(Kessler-Harris)指出的,新社会史“是对不同集团文化的尊重,以及对多样性的承认”。新社会史学家们努力探索多种族、多族群之间的有力而活跃的“相互影响”,以此了解不同的利益集团是如何彼此竞争。从他们的研究中,发展出一种新概念,即在一致的国家目标的形成过程中,种族、性别和族群性等因素是如何发挥它们的推动或阻碍作用的。 从理论来源讲,新社会历史受到西欧学术思潮的影响。首先是法国的年鉴学派。它重视历史的结构,即深深潜藏、长期延续的“结构”,而相对忽视具体历史事件。他们认为,战争、条约、皇族婚姻远不如地理、人口变化、气候和贸易模式,以及地区食品这些结构性的东西来得重要。在年鉴学派的影响下,美国历史学家把重点放在物质的“存在真实”和深入的地区性研究。他们还运用人种学技术,扩大资料来源,试图通过微观的方法发现较为宏观的结构问题的线索。他们的研究得助于两种彼此相悖的知识体系。 一种是社会科学行为学派使用的经验方法。它反对主观性,追求精确性,采取社会现实中更为中立的立场。帕森(TalcottParson)关于社会现实世界中系统关系的理论,使历史学家能够发现“有序化原则”。他的社会平衡和社会有机体自我保持能力的观点,表明用“结构”这一概念能够较好地理解社会组织机构。他们发现,向现存结构发起冲击的新事件会造成一种新的社会平衡,最终导致国家和社会团体中的变化。总之,这派历史学家把研究的着眼点放在促成社会稳定和静止的结构性因素上。 另一种理论来自新马克思主义史学。首先,这派历史学家强调历史的物质根源,并接受年鉴学派关于历史有科学规律(sientificrules)可循的观点,突出生产在近代社会关系形成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他们认为,不同的生产关系形成人民内部相互冲突的利益,并通过阶级区分表现出来;由于这种冲突历来是敌对的,它们所孕育出的不同政见,在特定情况下便对现存政府构成威胁;社会现实与意识形态之间持续的相互作用产生的推动力是历史变化的动力。 二、美国新社会史的贡献 以20世纪60年代为界,美国的社会史研究可分为两大阶段。60年代之前的称为”旧社会史”,之后的叫作“新社会史”。“旧”与”新”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区别。 新社会历史家改变了对美国历史本质特征的传统认识。他们认为,美国根本不是一个统一的社会,而是一个分裂的社会,其中存在着大量不同的相互冲突的文化。由此基本理解出发,他们试图“探索多种族、多族群人口之间强劲的互动;了解这些利益集团和阶级为获得权力进行的竞争”。结果便产生这样一个重大的命题:“种族、性别和族群特性如何铸造或防碍了一个属于全美的共同目的”。 就研究的主题而言,“旧社会史”相当狭窄。它主要关注的问题有:私人而不是公众的生活领域;强调对个人和家庭生活的描写,如家庭生活中的行为;妇女和儿童的日常生活;殖民地时期对贵妇的限制;基本的工作习惯,等等。因此,难怪有人称之为“壶与盘”的历史(potsandpans)或“盆盆罐罐的历史”。旧社会史学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造成它狭隘性的原因是,这些史学家认为一个国家或民族从婴儿期到成熟期的发展过程是由社会精英和那些“语言清晰的决策人”决定的,而社会史的功能只能对主流历史解释的边缘加以润饰。 “新社会史”却大大拓展了历史研究的领域。历史学家海姆(JohnHigham)把它形容为“一场洪水”,骤然改变了历史研究的主流,不但引领了历史探究的方向,改变了对历史本质的理解,还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历史写作的本质问题。这派史学家基本上是“左倾”的年轻学者,决心重写美国历史,撰写“把政治排除之外”的历史,即把政治精英的历史转化为一部“自下而上”和“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历史”,一部由社会下层做主角,通过他们的眼光观察和解释的历史。他们把研究对象仅局限于“下层阶级”,或称“社会底层”,对穷人、奴隶、黑人、妇女、仆人、工业工人和长期被历史排除在外的其他普通百姓人给以特别关注,开发了城市史、移民史、妇女史、劳工史,性史、族群史、以及具体的社区史等领域。当时,判断社会史研究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是:它是否对普通大众的历史经历进行了深入探索,是否总结出某一社会集团的自身特点,以及它们如何独立于占主导地位的机构、制度或是主流文化的。 概括地说,新社会史关注以下几大范畴。 第一,美国的传统文化和价值体系问题。新社会史关注大众的思想、大众的信仰系统和能够证明这一信仰系统的各种各样的史料和实物。围绕传统文化的本质和影响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普通土生美国人的价值观到底是什么?在多大程度上阶级、族群和种族区别影响到人的规范和行为?对日常生活和劳动阶级文化的探索,已经清楚地揭示出,至少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的很长时间内,千差万别的不同思想和目标,怎样造成美利坚民族的分崩离析。19世纪早期美国社会各阶层对“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意思的不同理解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工匠们认为它是自由劳动的意识形态,或表示在社会中不断上升的能力;商人所理解的则是摆脱政府的压制而取得的某种自由;中产阶级妇女把它看作是创建有教养的公民权的号召;工人阶级白人妇女却把它解释为把她们在贫困中挣扎和繁重劳动与奴隶制的恐怖区别开的一种自由。这又引发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如普通人倾向的价值体系是什么?这些体系是阶级、种族、性别(gender)、族群背景差别、居住地不同的产物,还是这些因素在不同程度上的某种结合? 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行为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创新性因素相互融合,促成了对劳动阶级文化的研究,并使它成为社会史的前缘。同时,出现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即试图解释劳动阶级文化是否影响到历史的变化。 历史学家在这场争论中采取的立场,实际上取决于他们对文化产生根源问题的分歧。有人认为,文化是人民大众吸取占主导地位的思想而形成的;有人则认为文化是从个人工作和生活经历而来。经过争论和大量研究成果的论证,新社会史学家至少达成以下共识,即半独立的、特点鲜明的子文化使民间的各类人群获得某种程度独立的基础。 既然认为劳动阶级具有自己的特有文化,即一种分离的文化,那么它是如何得到强化和延续的?问题的答案同样莫衷一是。其中一些解释实际上出自对文化本身建设的争论。比如,尤金·吉尼威塞(EugenenGenovese)总结出美国南方奴隶制种植园中的文化——父权温情主义文化。在他看来,美国黑人奴隶的行为,包括他们对奴隶制度的反抗能力,只有作为是南方种植园文化的一部分,才能得到最好的解释。因为这些奴隶对这种文化也是部分认同的。伽特曼(HerbertGutman)和其他一些史学家则认为,深厚的非洲和家庭之根,加上奴隶制残酷压迫等因素,使黑奴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 在劳动阶级文化的研究中,受马克思主义史学影响的历史学家至少有三点贡献。其一,开拓了历史研究的新领域,对社会和物质现实之间、个人和集体意识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其二,他们的辨证分析用多种方法揭示了普通人民的意识,当然主要的方式是通过语言、固定的象征性行为以及宗教进行分析;其三,对社会认同和社会行动之间关系的聚焦,开启了对“文化”本质、如何发现和定位这种文化及其对政治的影响等问题的长期辩论。 第二,美国人口史研究。社会史学家通过日常生活结构和社会生活结构的周期性变化,去发现人口变化和人口移动(迁徙)的本质。这就要求搜集和解释量化的资料,确定人民曾经居住过的地点、家庭和社区的规模和形式,以及人们什么时候,为什么搬迁。其他一些史学家对学校和教堂等制度化结构进行探索。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作为社会控制的经纪人,作为文化传承和保持传统价值观的机制,这些机构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比如,威尔(RobertWell)的美国人口史研究,就是旨在说明家庭规模的变化和个人生活周期既可作为史料又可解释变化中的社会模式。这些历史学家认为家庭的来龙去脉、族群根源、家庭成员的年龄、都为了解社会变化等宏观问题上人民如何扮演自己的角色提供了重要线索。 第三,社会流动性研究。它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史学界最热门的研究问题之一,目的是考察“美国梦”的生命力。这方面得到关注的问题是:首先,美国“社会的向上流动性”(upwardmobility)是否在很大程度上被神化了;其次,它是否合理地反映了移民及其后代的社会和经济进步。在更宏观的问题上,研究者还特别关注普通百姓与工业化和技术变革之间的相互影响。这些研究表明,技术是更大的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技术在此结构中发展,并反过来支撑这个结构。在更宽广的层面上,社会史学家关心的是,由于技术的社会影响出现在社区所在地和社区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普通老百姓是如何介入这些变化的;“无产化”、“近代化”、“工业化”这些术语不仅论及抽象的过程,而且更涉及到人们与新环境之间发生的具体的相互摩擦(abrasiveinteraction)。这些问题要求社会历史学家去解释:当新的生产技术与传统的价值观和规范发生碰撞时,传统文化会产生什么变化?有人认为:工人阶级是抵抗这种变化的;有人则强调,某些特殊群体却认为技术与工业是一种解放的力量,它们所引起的变化在总体上是有益的。还有人认为,二战后技术的发展,如电影、电视、无线电使美利坚民族更加趋于团结,而不是分裂。 第四,城市化过程及其后果的研究。在这方面,学者们关心的问题包括:城市化必然带来社会秩序的瓦解,以及贫困和犯罪的增加吗?它的影响对不同阶级和族群集团都是相同的吗?环境怎样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杰克逊(KenethJackson)的研究表明“美国梦”和郊区化之间存在着强有力的相互作用。它详细研究了美国的郊区化历史,指出这一典型的美国生活方式是两种原因的结果,即政府政策和美国人喜欢独立居住的倾向。城市化研究得出了某些结论:城市的贫困问题和家庭解体并不是城市拥挤和社区崩溃的结果;暴力与城市发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此外,城市史研究还直接与美国“社会的向上流动性”联系起来,并提供了充分的第一手资料。 第五,族群性研究。当时的美国,族群、性别、年龄等都成为划分社会集团的标准。其中,对族群凝聚力的研究一时十分兴盛。其研究重点是传统上“默默不语”的下层社会集团,其中族群特性成为新社会史的研究焦点。族群特性意指某族群共同的价值观和制度机构的总和。族群性研究为的目的是发现族群性是否可以同更大的权力结构共存。对于美国这一典型的移民国家而言,这种研究无疑对美国社会中各族群—土著美国人(印第安人)、高加索人(欧洲白人)、非洲裔美国人、亚洲裔美国人、拉美裔美国人—等亚文化的保持和发扬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如果再进一步细化,新社会史也不忽略某些“微观”社会行为领域,如精神疾病史、犯罪史、医学社会史、宗教史、娱乐史。关注这些生活方面的历史,是为与当代美国社会联系起来,作为发现和测定美国社会是否健全的一种方法。 新社会史的贡献还表现在对史料概念的拓展。美国新社会史学家在历史研究之中拓展了新的史料来源,对传统的历史研究提出了挑战。他们认为,要想准确地揭示“美国思想”),仅仅依靠政治领袖和知识精的文字材料是根本不够的;民族“思想”的概括要求一个更加多元化的背景,并且需要发现集体心态的新方法,所以史料的范围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某一工人的讲话或信件、历史事件当事人或目击者的口述、工会集会的记录;移民的报刊;劳工阶级的口述自传等都被视为珍贵的第一手材料。 对下层社会文化的研究,由于文字资料相对缺乏,历史学家便注意分析普通人的“行为”,并把它们作为一种研究资料,如游行、骚乱、抗议示威、礼仪、庆典、投票选举等群体行动。此外还注意普通人的迁移方向、食品结构、消费和储蓄习惯、家庭规模、联盟.通过这些具有象征意义的外在特征的剖析,以及对理性的和非理性行为的分析,来解释不同群体的价值观和倾向,去发现动机与行为的关系。 新社会史最体现其新意的地方,是研究方法的突破。研究者们使用计量方法和量化材料,如慈善协会的报告、详细的地方记录、人口普查结果、时间表、城市指南、税务记录等,来追踪普通人的生活史。 具有马克思主义史学倾向的弗克思·吉尼威塞的研究典型反映了新社会史的特点。她在《种植园大家庭之内:旧南方的黑人和白人妇女》一书中批判了美国“利益一致史学”,并把研究聚焦于“性”之上。根据她的观点,“性”不但是一个社会范畴,同时也是在确定南方妇女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以此作为一把钥匙,她研究“性之间的关系”“性角色”和“性的认同感”。其中,“性关系”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它“构筑了任何一个社会的基础,而且是任何一个个体自我意识的核心,因为性关系说明了任何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最根本的关系。” 这部著作还表现了新社会史在研究方法上的特点.首先,是历史研究的切入点。她把南方作为一个另类社会,把妇女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并且把微观的“家族”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试图从社会的“最底层”来描述美国旧南方社会的总体画卷。其次,是对史料和叙述方法的运用。为重建内战前南方妇女的生活状态,她从多重角度,运用不同类型的丰富资料,深入挖掘家族内的生活,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南方社会的社会结构。在研究中,她主要依赖于南方女性白人奴隶主家中的日记、人口记录、人口普查报告,生死记录、经济与商业记录、日志、家庭文书和通信,等等。 三、美国新社会史的缺陷 新社会史显然大大拓宽了历史研究的范围。它把历史研究的视角从社会精英转向普通百姓;丰富了历史资料来源、品种和规模,并为取得更精确的研究成果提供了多样化的方法。 但是,美国的新社会史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它缺乏对社会史研究的一套系统方法;缺少能够把五花八门的课题统一起来的对美国基本社会发展过程的认识。它在规范化、学术水平和理论方面仍有很大的改进余地。因新社会史“缺乏综合与归纳”和“漠视理论”,许多史学家一直认为它无助于了解文化的、政治生活的、社会变革的结构。另外,由于新社会史主要关注长期的变化,结果呈现的社会史的静止状态,防碍了对宏观历史过程的动态理解和解释。 另外,因为历史根本无法把政治完全排除,自称“排除了”政治的社会史便谈不上是真正的社会史。某些历史学家怀疑否真的存在一种“完全排除政治的历史”。倍克(CarlL.Becker)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编写把政治排除在外的社会史是一种错误…我绝对无法理解为什么政治不属于社会范畴”。无论美国社会的社会群体—种族的、性别的职业的、阶层的—如何繁多,无论它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如何千差万别,无论它们的思想怎样超脱上层政治,都不可避免地反映出它们所处时代的国家政治的影响。在研究社会集团和思想之间不断竞争的过程中,脱离了国家政治是无法有力地揭示问题本质的。 因此,新社会史思潮对政治史研究首先产生了直接影响。新社会史的理论和方法,使社会史学家有意忽略美国历史上某些重大政治事件和重要的政治人物,以及铸就了美国历史和遗产的著名政治机构和制度。结果,政治家(statesmen)一词被弃而不用,而改为“政客”(politicians),公民(citizens)一词被选民(voters)所取代。政治史在新社会史家的眼里,不过是政客为争夺权力和地位玩弄选民于股掌之上的游戏记录,从而大大降低了政治历史的价值。 新社会史的研究方法,使定量分析完全排斥了定性分析,把原本可用定性分析的专题和史料局限在定量分析的框架中,造成历史研究的狭隘和贬值。而摈弃传统的历史叙述方法,便丧失了历史的可读性和易记性。此外,对象征物的过分依重,并以此分析行为和动机关系的方法也受到一些史学家的批判,认为它揭示的只是一种“静止”的模式,注意的是”中断”,而历史研究的核心应该是历史的变化和延续。 就史料的类型而言,也出现了偏颇。很多传统上认为重要而关键的史料,如宪法、法律、司法决定和辩论、评论、论文等的史料价值受到社会历史学家的轻视,而民间和私人文字记录的价值却远远胜过官方和正式的资料。 最明显的负面影响是,美国历史研究出现了分崩离析的状态。黑人、工人、妇女、市民、农民、移民、青年这些特别的独立群体,逐渐建立起独自的领域,出版自己的学术刊物,举办自己的会议,开展有关史学史的辩论。社会史研究无论从机构而言,还是从研究理论上讲,都无法形成一个中心,更谈不上一个把所有的社会史研究有机凝聚起的核心。结果,在此期间,美国没有出现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学派,没有形成特点鲜明的统一的美国社会史学派。 这种状态,最终引发美国的史学危机。由于新社会史过分强调美国文化和社会的多元性,在重多历史学家笔下的美国史大都是支离破碎的,既没有清晰的历史发展主线,更没有占主导地位的统一的美国价值观。美国史变成松散的、各社会阶层间相互矛盾、缺乏核心和灵魂的、五光十色的色拉拼盘。最关键的问题是,美国的历史学失去了其传承美利坚民族文化精华,强化民族共同价值观和加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功能,而是走向了相反的极端。 这一危机引起了某些美国史学家对历史研究的忧虑。有些社会史学家已经开始注意避免上述问题。上世纪90年代起,美国“最优秀的社会史…已经开始发展一种对美国社会更加复杂而全面的解释:这个美国社会即不是建立在不断的冲突之上,也不是建立在完全和谐一致之中,而是建立在不同集团之间微妙和不断变化的相互关系的结构之上,建立在他们对于社会现实的倾向之上,以及他们为保卫自己的世界而采取的行动之上”。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新课程下的《历史与社会》创新教学的探索和实践 [摘要]精心设计的课堂激发了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使他们怀着新的期待投入到学习新课题、新内容中去,为上好本堂课打下基础。而创新教学能捕捉课堂锲机、挖掘学生潜能,使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拓展思维,发展能力。创新是教育发展的根本,是培养素质人才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新课标 创新教育 探索与实践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就是创新教育时代。素质教育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这也对我们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以学生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方位高素质的人才。? 在新课程下,传统的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创新是教育发展的根本,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根本途径。加快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已成为我们在未来竞争中赢得主动权、抢占制高点的关键所在。学习贵在创新,老师的责任就在于通过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和健全的个性。而课堂作为教学的主阵地,是我们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主要场所,面对新课程,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教育要创新,就必须课堂创新。笔者就新课程下的历史与社会创新教育谈一些浅见。? 一、 结合现实生活,培养创新精神? 爱因斯坦曾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中学生具有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思维活跃,具有强烈的探究欲望,他们不满足于对书本知识简单地死记硬背。随着生活空间不断扩大和知识、阅历的不断丰富,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逐步形成,对人生、对社会、对自我形成了初步的认识,初步形成了对个体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思考能力、判断能力。基础教育阶段是培养有责任感、有创意、有个性的生活方式的关键阶段,是人生观教育、价值观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的关键阶段;他们不满足于单纯的书本知识的接受性学习,向往成人的社会生活,具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想方设法结合生活实际,发展学生的想象力,有效地有步骤地开展创新,让学生开发思维,发挥各自的想象力 。如在上八年级第六单元第二课《 整体世界的最终形成》时,首先提问学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比较熟悉的国外知名品牌有哪些?”[如有NIKE(耐克)、ADIDAS(阿迪达斯)运动服装;T0SHIBA(东芝)、SONY(索尼)、SAMSUNG(三星)电器;McDonald's(麦当劳)、KFC(肯德基)快餐;MERCEDES-BENZ(奔驰)、TOYOTA丰田汽车;IBM、DELL(戴尔)电脑等等。]教师进一步启发学生:“大家知道这些国外品牌为什么会来到我们身边呢?反映了一个什么问题?”从而引导学生认识今天的世界是一个统一的市场,追根溯源要归功于整体世界的形成。又如上八年级《综合探究六·在生活中感受工业文明》,教师课前悬挂中国政区图,可让学生说出自己最远到过哪个地方,乘汽车还是乘火车、乘飞机,需要几天行程。也可让学生指出自己在国内距离最远的亲戚朋友住在哪里,从家乡坐火车或坐飞机多久可以到达那里。然后让学生量出图上直线距离,按比例尺算出实际距离,计算一下,如以步行日行80里的速度,需要多少天才能到达。通过比较,让学生感受工业文明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从而达到激发兴趣、感染熏陶的目的。? 二、营造学习氛围,点燃创新之火? 在新课程的要求下,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伙伴,是引导者,是平等中的首席,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很强的服务意识,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必须转变角色,做学生的引导者、合作者、组织者;是学生的朋友,不要觉得高高在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和激励学生的积极性,才能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学习氛围,才能合作的探讨,实现知识的共同拥有和个性的发展。? 我们可以通过讨论,使师生之间、生生之间集思广益、相互启发、相互探讨,实现信息交换,扩大信息和思维容量,以求得解决问题和深化认识。教学观念通过师生及生生之间的讨论、交流来达成目标。通过师生及生生的活动来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培养创新思维的广泛性(发散性)和深刻性,使课堂焕发出生命活力。通过学生间相互合作探索,使学生相互吸收、相互完善,激发思维碰撞,产生思想火花,在活动过程中,实现对问题的理解、认知、探索和创新,同时得到体验、交流和表现。学生合作、交流、讨论应该是课堂教学实践的一种重要活动形式。如上八年级第六单元第二课《整体世界的最终形成》,教师可首先提出问题:“在古代历史上,我们的祖先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出了辉煌灿烂的文明。在今天,我们能不能不与外面的世界交往、联系,只靠自己建设一个富强的新中国?”然后组织学生讨论。在学生讨论回答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认识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因为今天的世界已经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由此导入新课。又如上八年级《综合探究五·郑和下西洋与哥伦布航海的比较》,教师可引用一个观点,航海家郑和受命七下西洋,表明那时中国有着比欧洲更强大的航海能力,但中国没有把它转化为现实力量,丧失了一次重大机遇。而西方各国在哥伦布和麦哲伦“地理大发现”后迅速向全球扩张。欧洲紧紧抓住这次机遇,第一次领先于东方。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结果呢?我们今天就一起来探讨一下……这样就改变了过去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被动局面,形成师生互动、生生有问的良好局面,培养他们自主探究、善于创新思维的意识。? 三、创设教学情境,开展创新实践? 人的思维活动不是凭空产生的,必须借助于某种环境因素的刺激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创设的情境,正是引导学生创造性思维活动的重要条件。人的情感总是在一定情境中产生的。具体的情境,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引起他们的情绪。学生一进入情境,就会与画面、老师的语言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创设出教学情景,让学生置于情景中去观察、去分析和去发现,达到解决问题、培养能力的目的。如上八年级第七单元第五课《万众一心的抗日战争》,放映电影《中华儿女》的主题歌相关影片,引导学生齐唱国歌,提问:“国歌原先叫《义勇军进行曲》,它是什么时候由谁创作的?歌中所唱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指的是什么时候?为什么说这个时候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义勇军进行曲》是1935年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原是电影《中华儿女》的主题歌。当时华北事变爆发,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的最主要矛盾,中国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急关头。)以此导入新课。影片导入容易激发起学生强烈的情感,有助于教学内容的展开,又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育。? 总之,时代在呼唤教育,教育必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新的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学习方式为突破口。因此我们不能只片面追求升学率而使历史教学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以致于历史与社会课在学生的眼中变的越来越枯燥、乏味。我们要精心设计每一堂课,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使他们怀着新的期待投入到学习新课题、新内容中去。?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看汉唐之间的历史变迁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围绕中国史的分期问题,日中两国学术界各自展开了激烈讨论,提出了许多相异的学说。其中之一是将春秋战国时期作为分界线,对其前后时期予以区分。众所周知,中国的一部分学者主张这时是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日本,也有少数学者特别重视这一时期的社会变化。支持这种观点的一个重要根据,乃是中央集权式帝国的建立。从公元前3世纪秦的统一到满清灭亡,这一体制维持了近2000年,因此认为它的建立具有划时代意义亦十分自然。不仅如此,春秋战国时期在社会经济上的一些巨大变化,如货币经济的出现、农耕技术的提高、土地制度的变化、宗法制度的衰退、小家族的析出、思想上的百家争鸣等等现象,也是上述观点的主要依据。 但是,如此思考问题难免会产生一个疑问。即这场变革究竟是朝什么方向迈进的呢?例如,作为政治城市的都市国家在变革中逐渐消失,继之而起的统一帝国又是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建立的呢?宫崎市定对此曾发表过一个见解,指出各个地方的行政都市如县或乡等作为统一帝国的手足,是在春秋时期都市国家的基础之上设置的。这一观点如果正确,那么可以认为当时的统一帝国乃是一个旧都市国家的统合形态。宫崎进而还指出,汉代许多农民居住于都城内,这与古希腊都市国家的市民同时还是农民的情况同出一辙。也就是说,春秋以前的都市国家在保留其原有性质的同时,又被统合成了统一的帝国。因此就都市这一点来看,与其说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变革是一场质的转变,倒不如认为是一个统合、扩大的过程,这样理解似乎更能揭示出历史的真相。 众多的都市国家在霸主的掌握之下,逐步形成领土国家,进而发展成为统一的帝国。众所周知,郡县制正是在这样一种国家的扩大过程中得以创建的。 秦汉时期,上述扩大运动并没有停止。汉武帝置河西四郡及朝鲜四郡,就十分清楚地显示出这一运动扩大到了域外地区。 汉朝的政策切断了北方匈奴的左右二翼,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匈奴逐步走向衰退,到东汉时期,不但对汉朝形成不了任何威胁,相反还厕身于汉朝的统治之下。另一方面,西域各国继续朝贡,受匈奴统治的乌丸、鲜卑、氐、羌等各个种族也为汉朝所控制。汉帝国的对外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达致顶点,形成为一个世界帝国.公元2世纪前期,西方的罗马帝国正处于所谓“罗马的和平(Pax Romana)”时期,而对中国来说,同样处在一个可称为“汉代和平”的时期。 约200年后,中国的王朝西晋覆灭于匈奴之手,以此为开端,历史进入了所谓五胡十六国时期。北方各个民族统治华北长达300年之久。也就是说,上述事态并不是北方勇武的骑马民族入侵中国之类的暂时、偶然的现象,而是中国内部的力量发展并波及至外部,在达致顶点时,受反作用力的影响,这股波浪又流回到了中国内部。此说由内藤湖南提出,之后宇都宫清吉也进行了详细研究。总体来说,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中,向外扩大的潮流这时改变方向而转呈向内、向中心回流的趋势。 可是这种方向的转换,单是中国王朝与外部种族之间的现象吗? 我们把目光投向中国内部,就可以发现在同一时期亦即从东汉到魏晋时期亦有种种社会变化,比如货币经济的衰退、大土地私有的发展、个人宗教(道教、佛教)的盛行等都是比较典型的事例。或许可以说,这些现象就是时代潮流由外向内变化的体现。 尤其值得注目的,是在人与人之间出现了一种新型关系。国家反映的是君臣关系,此点不用多说。在民间,任侠关系也可说是一种君臣关系。增渊龙夫曾经指出,这种关系并非只是自上而下的单方面关系,自下而上的恭顺之心是维持这一关系的前提条件。可恭顺的对象又具备什么样的权威呢?举个例子来说,使功臣们显示出服从态度的刘邦,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呢?对功臣们来说,难道不是承认刘邦具有天赋之资,因而从内心深处表示服从的吗?果真如此,刘邦的身份尽管很低,但本质上与所谓上古圣王依据神权而治天下的情形不是正相一致吗? 在东汉广泛可见的门生故吏关系与此不同,川胜义雄认为这一关系是人和人之间在人格上的一种结合。《困学纪闻》论东汉末年有一种事郭泰、李膺、范滂等名士犹如侍者、僮仆一样的风气。郭泰、李膺、范滂都是依杖名节而博得声誉的人物,因此对他们予以景慕就决不会如对神权那样敬畏。人们所尊崇的,是他们那作为人的道义之心,进而还期待着自己也能如此。 由此不就可以推测在汉代的人和人之间形成了一种以人格的高贵性作为媒介的关系吗?内藤湖南曾经指出,六朝的贵族形成于地方的名望家.在多数情况下,望族、门望、郡望等附有“望”字的习语都可以用来称呼六朝贵族。所谓“望”,不用说就是对特定人物的人格寄予某种期待的用语。可以说,这些用语正是源于对特定人格所生的尊敬之心。 上述关系在汉代社会中是如何形成的呢?这是一十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汉代采取定儒家于一尊的政策就任官职的条件是需要具备儒家的教养和道德,这也即是所谓的察举体制,其作用非同寻常。内藤湖南认为六朝贵族起源于具有名望的历代官僚之家,这一点颇具启发性。可以说历代官僚之家是以儒学为背景登上历史舞台的。 汉代的官僚人事政策依据儒学,这也有利于扩大官僚出身者的范围。原来的军人或文法之吏有着皇帝家产官僚的性质,其选任的范围也极为狭窄。而察举政策与之不同,是从整个社会中召集具有做官资格者。如此一来,汉朝的权威也就随之扩大到整个天下。可是就结果而言,这一政策也给汉朝带来了不利。儒家官僚得到起用,依靠的并非行政或军事这些对皇帝政治极为有用的才能,与自己的内心世界紧密相连的知与德亦即学问的培养才是最基本的条件。儒家官僚与皇帝一方面为君臣关系,另一方面又能使皇帝拥有正统性。东汉末,上述关系遭到宦官势力破坏,儒家官僚于是对宦官势力展开攻击,两者之间发生激烈的党争。对清流派来说,党禁毋宁还是一种荣誉,因为自己的权威在此得以证明。他们看重名节以至苦节,就是因为重视自己的名誉胜于国家的命运。如前所述,这一态度在当时广为青年之士所憧憬。 汉王朝依靠这种方法加强其权力基础,并试图得到天下儒士的支持。可是,这种扩大权力的方式反而促使士大夫阶级之间产生出了一种以人格为媒介的个人结合关系,其结果便是逐步消解了国家的公权力。 致使汉王朝陷人大动乱的是太平道。作为一种宗教教团,太平道和西边的五斗米教一样,在性质上与从前的宗教有所不同。从社的信仰中便能看到,从前的宗教行为对共同体内的各种神灵极为尊重并寄寓信赖。在那里,有关个人道德的意识并不强,为了维持正常的共同体生活,人们一般都祈求神灵的保佑,并举行祭祀活动。到秦汉时期,作为神来祭祀的既非自然神也非祖先神,而开始代之以人物。虽然全非如此,但至少个人的道德能够介入其中。相对而言,初期道教的思想十分明显地将救济个人的问题与本人的道德实践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应该说象征着普遍宗教在中国的诞生。 个人、道德这二个词语与前面提到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结合这种社会现象也是相适应的。六朝贵族赈恤乡人的行为中,有些例子便反映出了与道、佛两教信仰的关联性。 总之,随着汉帝国的崩溃,中国陷入长达数世纪之久的动乱之中,而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这一新的人际关系将处于四分五裂状态中的地区和人们相互联结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社会结合的原理.我所提倡的豪族共同体就是其中一例。 六朝时期各个国家的建立,依靠的也是这一原理。其中尤其是对汉人王朝,绝不能把它们想像成类似现代或其他时代的国家,也就是不能认为在那里官僚组织是按法规而自行运作的。官僚组织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仍然存在,不过构成官僚集团的却是贵族阶级。一般而言,贵族首先是地方的名望家,他们在各地乡论的作用下,依靠九品官人法步人政界。即便是在政界,源于人格的相互依靠关系仍发挥着重要影响,这些情况在正史中一目了然。靠这种人格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吸引住他人,实际上也就决定了政治力量的大小。 上述情况当然属于权力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是在权力运作的深处,在贵族阶层内部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关系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失去了它,政治运转就会失灵。 因此可以认为,从里面支撑着六朝政治公权力的是贵族之间结成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其影响力不容忽视.不过,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并非只为个人的利益,其形成的契机主要在于对卓越人格产生的尊敬之心。贵族阶级的阶级权威正是通过这些价值观念树立的。没有权威,权力也就无法得到正统。大家都知道,南朝诸政权为了获得正统的名义而举行禅让仪式,具体执行的就是那些在朝廷上拥有名望的贵族高官。这即是权力需要权威来保障的极好例证。 在任何时代,权力都是离不开权威的。不过,姬周时期的王权却能将权力和权威合为一体,其原因在于那时人们相信王权诞生于神权之故。那么,秦汉的皇权又是如何呢?这里有必要从上述角度来探讨其性质。 汉武帝时期,在国政之中积极导人儒学,意在维护皇权的正统性。这并不是说此前的皇权外部存在着别的什么权威,而应该认为皇权也是融权力、权威于一体的。仅就这一点来看,应该说先秦时期的君主权在此得到了继承。总之,儒学为汉王朝采用以后,权威便开始展开了自立运动的轨迹,而这一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在贵族阶级那里得到体现的。 六朝贵族并非依靠权力而走向繁盛。那些拥有武装组织的地方豪族,即便在地方社会拥有权力,但结果不是被王朝权力征服便是被吸收,权力最终要归为一体。可是,权威与权力并非处于同一个层次,因此拥有权威者既能针对权力者保持自立,亦能通过相互依靠达致共存。 再重复一次说,六朝政治的形成并不是只依靠基于皇权的统治方式。对于九品官人法,有人认为它是一项皇权把贵族阶级吸收进其权力之中的制度。但实际上,作为一项登用官吏的制度,其最大特色在于承认了促使贵族阶级得以自立的权威。我们认为,只有作如此思考才能真正理解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所具有的意义。宫崎通过该项研究,描绘出了官僚制与贵族制这两个互为交织重叠的世界。如刘宋王球所说的“士庶之别,国之章也”那样,当时的官僚制与贵族制这两个系统公然并存且各自发挥着机能。 可是两者相互依存的结果,却导致了国家和贵族阶级的两败俱伤。贵族阶级依靠权威,在政权内占据高位,但结果是他们不再努力磨练那种属于权威之本源的人格。我们看《颜氏家训》,就会发现梁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此。 如上反复所论,支撑汉代政治世界的是一股日益扩大的历史潮流,但随着汉王朝的崩溃,这股潮流在对外、对内两个方面开始显现出曲折的迹象,其流淌的方向也转向既成世界的内部。在上述过程的基底处发挥影响作用的,是一种新诞生的社会原理,我认为这即是存在于中国社会内部的人格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古代依仗的是神权,而现在却转变成依据人格的力量(除宗教形态以外,六朝的各种文化中都可以找到说明此点的根据。此处从略)。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对外关系的变化中有着什么样的原理变化。 胡族迁徙到中国内地,由此开始了广泛的胡汉融合.最初由于胡汉杂居,产生习俗、言语的融合,后来在政治的影响下,融合迹象日益显著。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政策即为其中之一,而陈寅恪论关陇集团,也云“宇文泰当日融冶关陇胡汉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以创霸业”。孝文帝和宇文泰的目的虽不尽相同,但在超越种族差异、建立新的统治者集团这一点上,又有共通之处。北魏的历代君主遵信道、佛两教,这也为推进胡汉融合起了一定的作用。胡族宗教原为萨满教,后改宗道、佛这两种含普遍教义的宗教。到北魏后期,还可以看到鲜卑贵族浸染于以儒教为代表的学问之中。 在汉代,胡族与汉族的关系由于种族及文化的不同而时常发生对立,到了北朝,中国社会克服并超越了这种不同,开始从单一同种(homogencous)的社会转化成异种混成(heterogeneous)的社会。借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在整个社会中实现了从“类”向“教”的转化。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逐步渗透于汉族社会内部的人格主义与在胡汉融合的条件下形成的新的中国民族,这两点被一条共同的时代丝线联结到了一起。 上述时代原理在隋唐时期又是如何得到继承的呢? 隋唐时期与六朝有一点截然不同,这就是结束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政治分裂局面,统一了整个中国。能够实现这一点的,不用说是来自于强大的皇权。内藤湖南倡导唐宋变革论,指出变革的特征为二:从贵族政治向君主独裁政治变化;人民从贵族的支配之下解放出来,地位得以提高。在六朝至隋唐的历史进程中,有些现象反映出了上述两个特征,例如隋文帝罢九品官人法而设科举,再如废除乡官等即是如此。此外,西魏以来的府兵制作为皇帝的直属军队也有助于强化君主权。内藤湖南指出了这些现象,但同时认为由于无法压制住门阀贵族,隋唐皇权本身也还存在着某种限界,因此就结果来看,隋唐两个王朝都不能突出于贵族制国家这一框架之外。内藤的这一理论在澄清唐宋变革的意义上极具启发,以下我们就沿着他的思路来探寻六朝与隋唐之关系。 唐王朝承继隋之后,统一了全国,其力量进而还伸展到塞外地区,国家版图辽阔,犹如汉之再现。不过就其统治方法而言,与汉全然不同。通过实施郡县制来统治塞外地区,此点汉唐一致,但汉代是中央政府派遣行政长官进行直接管理,而唐则取所谓羁縻政策,即任命当地部落酋长为都督、州、县之长官。由此一来,这些人也就同时身居唐朝行政长官与出身部落的酋帅这两种地位。这一统治方式显示出,唐在对周边种族实施直接统治上存在着限界。唐朝在州、县之上置都督,这也是与汉代不同之处。都督、州、县三级制同样实施于唐王朝内部,这里就可以找到六朝时期所置都督州军事的痕迹。都督州军事的设置始于三国时期,目的在于对付出现于地方社会的自立倾向。当时这种倾向往往成为政治分裂的主要原因,因此该制度含有加强中央政府统治的意图,但同时也反映出中央与地方的力量平衡在发生变化。众所周知,都督州军事管辖数州,它时常与中央政府产生对立,显示出独立的性质,这一点与前面谈到的历史潮流在六朝时期开始向内运转的倾向相通。到唐代,上述倾向在制度上继续得到反映(隋代欲加强中央集权而废除了都督制,但却有始无终)。譬如都督制,虽在王朝的内部地区流于形式,但在对塞外民族的羁縻政策中,通过任命有实力的酋长为都督,仍然发挥着实质上的效用。总之,实施这项地方行政制度的前提,是地方社会有着自立的势力。在此背景下,酋长们虽接受任命成为唐朝的官吏,但不时会反抗唐朝的政策,甚者还会发动叛乱。 唐王朝在向外扩大的过程中暴露出其弱点和限界,当受到四周的抵制时,便制定了上述羁縻政策,这一情况实际上与六朝时期一脉相承。那么,内政方面又如何呢?在平定了隋末动乱以后,唐朝逐步排除了自己内部地方社会与中央相抗的因素。贵族阶级失去了作为地方名望家的特性,而只是呈现出官僚的侧面。这里似乎可以认为贵族阶级变成了朝廷的寄生官僚。不过对这一认识,我们还必须予以慎重考虑。三省作为唐代中央政治的核心机构,其渊源当是汉魏时期的近侍之官,发展到唐代,成为最高行政机关。三省长官犹如宰相,位高权重。三省之间也是互持均衡,并与皇帝相持,所谓门下省的封驳之权堪称典型。在这里,三省的地位显示出了不同于皇帝家产官僚的一面,它在君臣共治的政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这种官衙的一员,贵族个体可以说拥有一种独立于皇权之外的性质。 唐代选官制度中有任子和科举制度。任子制度实际上是贵族制度的一种变化形式,至于科举制,虽然看上去似在否定贵族制,但其所测试的明经、进士等科目却是考核贵族式教养。也就是说,到唐代,六朝时期的人格主义虽然形式有所改变但仍得到了继承。 要而言之,唐代的贵族阶级并非只作为单一的家族而存在,他们已经成为集权性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贞观氏族志》所反映的正是这一点。六朝时期常集中收录天下的贵族家门,而《贞观氏族志》却以官品高低为标准来决定家门的等级,此点已为治史者所习知.尔后武则天的宠臣李义府撰《姓氏录》,即便是军人,只要官品在五品以上,也都悉数收入,为此受到士人们的蔑视,贬其为“勋格”。《贞观氏族志》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评判那些可算作贵族门第的等级,而《姓氏录》则是只要拥有官品,谁都可以成为贵族之家,两者可谓大相径庭。尽管如此,当时的人们热心于成为贵族一事,由此可见一斑。至少到初唐、盛唐时期,评判族望高低的总谱还是在编撰的。 再看唐代的民政。六朝时期,民众处于各地的望族管理之下,而到隋唐时期,则完全接受国家的统一支配。唐朝依据乡、里、邻制度将民户按户组织,使其成为中央直接统治的对象。可是据唐户令,在实施里制的同时,在都市另有坊制,在乡村则有村制。坊制是六朝时期的产物,而村制更可以说是在六朝时期新出现的农村。唐朝不能单靠里制来掌握民众,在另一方面它还不得不承认这些自治聚落的存在。 如上所见,统一了全国的唐王朝把周围的各个部族纳入州县制之中,并且还试图全盘掌握贵族和人民。但是这一企图无法得到贯彻,在现实中面对六朝以来的独立倾向,不得不做一定程度的妥协。值得注意的是,独立于皇权之外的自立势力由此得以保存,到唐代中期以后进一步发展,在唐宋变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是四周的部族,如契丹族在彻底摆脱羁绊以后,兴建辽国,走向了独立国家之路。再如以村为中心形成的草市则成为市、镇这样一些地方都市形成的基础,同时也促成了货币经济的盛行。拿考核唐代士人人格的科举制度来说,内藤湖南认为从唐代到宋代以后,科举制的发展反映出了从人格主义向实务主义的变化。不过,虽说是实务主义,但并非单指行政上的实务能力,而是考核基于学问和教养的政治见识。在这种标准下选拔出来的官僚群规模庞大,成为君主独裁政治的执行者,由此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科举制时代。 总之,魏晋以来的历史潮流到隋唐时期产生出各种各样的制度,虽然这股潮流的生气在慢慢衰竭,但在那些制度的内部又再次进发出新的潮流。与从前的时代相比较,魏晋至隋唐的历史发展看似在倒退,其实反映了历史运动的潮流在这一阶段转变了方向。在人格主义、普遍主义理念的诞生这一点上,可以说将中国史引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与邓小平理论 【内容提要】要看清社会主义的现在和未来,就要考察社会主义的历史;要对社会主义的历史作出确切地描述,就需要把它放到世界历史进程的总背景下考察,尤其需要分析三次技术革命如何推动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是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形成的,它在回应第二次技术革命以后出现的世界性挑战中作出过重要贡献;但它没有经受住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考验,没有能力对新技术革命作出有力地回应,从而走向衰败。苏联模式的衰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起的必要条件。邓小平理论是在回应当今时代挑战中形成和发展的,要进一步回应时展的挑战,就必须进行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理论创新和其他创新。 【 正 文 】 我们相信社会主义将最终取得胜利,但它决不是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直线式的发展,而是高潮与低潮相交错,前进与后退相更替,成功与失败相交织。因此,只有在历史长河中才能更加清楚地看清社会主义的现在和未来。要对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的轨迹作出大体符合实际的描述,就必须把它放到世界历史进程的总背景下来进行考察。邓小平理论是世界历史和社会主义进入当代以后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因此,只有把它放到这两个历史进程的总背景下来考察,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它的含义和世界历史意义。 一、三次技术革命与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 为了在世界历史进程的背景下来考察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我们需要着重考察三次技术革命对它的推动作用,因为每一次技术革命都推动了社会的巨大变革,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巨大发展。 随着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产生了在批判资本主义基础之上、反映早期无产阶级利益和愿望的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在工业革命发生以前,这些社会主义者企图在手工业和小农业的技术基础上消灭剥削,只能设想一个带有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特点的社会主义。18世纪的社会主义者甚至声称:宁可牺牲经济进步也要实现平等。 由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为中心的第一次技术革命,推动了工业革命,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巨大变革,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迈出了两大步:第一步,工业革命的发生,促使了生产力突飞猛进,那种宁可牺牲社会进步也要实现社会平等的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失去了存在的根据。但是,它并没有消灭社会主义,而是把社会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19世纪初,三大空想社会主义登上了历史舞台。他们设想未来社会的技术基础不再是手工业和小农业,不再认为可以以经济倒退为代价去铺设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他们同时追求社会主义的两大目标——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第二步,到19世纪40年代,工业革命在英国已经基本完成,在法国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德国也已经起步。一方面,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三大空想社会主义已不能适应历史发展形势和欧洲工人运动的需要而日趋衰落;另一方面,工业革命的深化,为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提供了社会历史条件和阶级基础。新的客观历史事实迫使人们对以往的全部历史和当前的现实作一番新的研究。大工业的发展也使人们第一次有可能打破狭隘的眼界,对社会历史的发展作出全面的历史了解,根本改变认识世界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继承了人类的文明成果,根据新的事实,创立了唯物史观,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发展为科学。 以电力的发明和应用为中心的第二次技术革命,引起了工业结构的变化,推动了重工业部门的迅速兴起,推动了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生产社会化程度的大大提高,使它同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之间进一步发生矛盾,从而开始了社会主义的胜利进军。这个胜利进军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到19世纪最后30年,发生了1873-1895年的大萧条,宣告了自由放任主义的破产,宣告了没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已经过时,证实了马克思揭示的一系列原理的正确。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不仅在工人运动中争得了无可争辩的统治地位,而且在整个理论界取得了巨大的影响。正如《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所说的,马克思成为“在19世纪最后30年中,对社会、政治和宗教思想影响最大的人”。(注:《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期,第136页。)第二,历史进入20世纪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各种矛盾,特别是社会化生产与私人占有制之间矛盾尖锐化的结果,和平发展时期宣告结束,进入了战争与革命的时代。1914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这次战争中爆发了十月革命,以此为开端,社会主义开始由理想变为现实。第三,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资本主义的矛盾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更趋于尖锐,终于爆发了30年代的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社会主义在一系列国家取得了胜利,社会主义从一国发展为多国。但是,取得社会主义胜利的国家大多是经济落后的国家,并在这些国家建立了苏联模式的体制。 以电子的发明和应用为中心的新技术革命正在和已经把世界历史、从而把社会主义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代社会主义的阶段。这个阶段还刚刚开始,可惜是在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态势下开始的。西方国家度过了大动乱的年代,普遍建立了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提高了适应社会化生产的能力,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而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潜力已经耗尽,面临着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革的艰难课题。 社会主义从莫尔算起,已经跨越了五个世纪,在此期间,世界曾经历多次巨大的变革,社会主义遇到过多次尖锐的挑战,其结局都不是社会主义的灭亡,而是社会主义的观念更新和发展。 二、战争与革命时代的世界性挑战与苏联模式 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是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在被资本主义包围的经济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选择的模式。这种模式在发展战略上有三大特点:以高速度的经济增长为首要目标,以重工业为固定的发展重点,以粗放发展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与此相对应,形成了所有制高度国有化的、主要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与上述两者相对应建立了党政不分、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尽管有种种弊端,但曾经有过重要的历史作用,特别是在回应这一时期世界性的挑战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挑战之一,是以30年代大危机为标志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正是作为没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在30年代大危机发生之时,苏联正在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避免了这场大危机的灾难,成为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在《从历史看社会主义的未来》一文中说:“1914年到1950年前后,资本主义似乎在一切方面都出了毛病”,“尤为引人注意的是,资本主义经济一塌糊涂,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头一次显现出全面崩溃的迹象”,“60年前,非共产主义的政治家和知识分子曾排着队去莫斯科探寻‘计划’的秘密,这种计划使苏联免遭使西方倍受折磨的大衰退”(注:〔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从历史看社会主义的未来》,见《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8年第2期,第58-61页。)。 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推动了西方国家走向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美国罗斯福总统接受了美国经济学家的建议,学习苏联计划经济的某些做法,实行新政,最先走上了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这个新政被称之为“渐进的社会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普遍过渡到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这首先是反思两次世界大战和30年代大危机后作出的改革,30年代的大危机和两次世界大战表明当时的市场体系大规模失败了,不能指望它不会再一次失败。战争结束时,在欧洲和世界许多地方,资本主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怀疑:资本主义软弱,无效率而又无能,不能依靠它来实现经济增长,过上体面的生活。战争造成的骇人听闻的破坏、穷困和分崩离析,促使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的到来,而私人经济遭到了战争的严重破坏,不能指望它来承担重建的任务。当时,苏联的五年计划已经开始放射出将持续几十年的吸引力,被看作是医治30年代的大失业和资本主义失败的一剂良药。在英国,战争时期的英雄人物——保守党的丘吉尔在战后的大选中失败下台,主张搞二元经济和计划的工党领袖艾德礼却上了台。工党于30年代中期从列宁那里借用了“制高点”(注:“制高点”这个词,最早是列宁主义为在1922年11月13日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讲演写的提纲中。原文为德文,意思是实行新经济政策的苏维埃俄国,不需要全面的国有化,只需控制经济命脉——“制高点”。中文译本把这个词译为“命脉”。)一词。艾德礼提出:要控制“制高点”,“要对一些重要的经济力量实行公有制,并根据公众的利益对其他许多经济活动实施计划管理”。英国历史学家A·J·P·泰勒当时写道:“欧洲没有人相信美国生活方式,即没有人相信私人企业。或者毋宁说,那些相信它的人们属于一个被击败的党”。欧洲主要国家纷纷搞二元经济。历史学家E·H·卡尔在1947年写道:“毫无疑问,‘如果我们现在都成了计划者’,这主要是有意识或是无意识地受苏联实践及其成就影响的结果。”(注:转引自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制高点》,外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26、29、22、23页。)如果没有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资本主义早就被比30年代大危机更严重的危机冲跨。 挑战之二,法西斯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当法西斯挑起的战争成为人类主要的威胁时,苏联模式是反对法西斯主义的有效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苏联集中人力、物力发展重工业,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否则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将与现在的极不相同。1989年西班牙工人党主席卡里略说:“当法西斯主义在西方民主制国家接二连三地占据实力地位,并成为局势的主宰时,苏联一直是保护人民免遭法西斯主义之害的安全所。”(注:圣地亚哥·卡里略:《运动和纲领——共产主义的发展》,见《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8页。)战后的法国,反思在战争中遭到德国法西斯铁蹄的蹂躏的教训时,认为落后的经济是其军事和政治衰弱的一个重大根源。加之,旧的经济体系不足以满足压倒一切的重建国家的需求,相当多的法国企业因其领袖与纳粹和维希傀儡政权相勾结而深受玷污。面对市场经济的明显缺陷,法国也借鉴苏联经验建立了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 尽管今天西方右翼政治家和理论家生拉硬扯地要把社会主义与法西斯联系在一起,但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它是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苏联则有效地防止了30年代的大失业,从而提供了防止法西斯上台的经验。在德国“甚至连中右的基督教人也于1947年通过了一个计划,声称‘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已经背弃了‘德国人民的国家和社会利益’,转而呼吁对制高点实行公有制,并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实施‘相当’程度的中央计划。”(注:转引自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制高点》,外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38页。)苏联和全世界的共产党人在反法西斯斗争中作出了卓越贡献。 挑战之三,落后国家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流产,给广大落后国家人民带来的灾难。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在本国造成了两极分化,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两极分化:一极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另一极是占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的贫穷、落后和不发达。如果不是从世界整体联系中,而是从每一个国家孤立起来观察,那么很容易把发达和不发达看作是一国发展过程的两个阶段。发展中国家要从不发达状态变为发达状态,只要学习西方的经验,遵循西方走过的道路,就可以实现现代化。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西方人是这样说的,落后国家人民也是这样想的。但发展中国家不管如何向西方学习,大多数国家的情况却越来越坏。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说:“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比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注:《选集》,1991年版,第4卷,第1470页。)这不仅是对中国情况的生动写照,而且反映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状况。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德、日、俄(包括苏联)采取同第一批走向现代化的国家的不同道路,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后起而又成功地实现现代化的三个典范。但德日两国后来都走上了法西斯的道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战败国,威信扫地。唯独苏联是反法西斯的主力,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从而成为当时后起而又成功地实现现代化的最杰出的典范。俄国原来是欧洲最落后的国家之一,在这个模式中苏联经历了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变成国民生产总值占欧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的国家。这就是为什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仅一批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纷纷学习苏联模式或借鉴苏联模式,而且许多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纷纷宣布自己搞社会主义,有的还以苏联的做法为样板。社会主义国家的成就如此令人瞩目,以致共产主义的反对者也承认,对于这样一些民族,指令经济“可以成为一种发展技术,这些民族必须努力建立由于历史情况而未能出现的工业社会”(注:R·阿龙:《进步的幻灭》,巴黎卡尔曼—莱维出版社1969年版,第47页。)。它能表述一种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国家必须是强有力的,以便加速工业化”(注:TH·考茨基:《共产主义和发展的政治学》,纽约威利出版社1968年版,第47页。)。社会主义的胜利进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达到了辉煌的顶点。 以上这些,有助于我们理解苏联模式的历史作用,理解社会主义历史上这一重要的历程。也有助于我们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潜力耗尽以前,社会主义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在面对时代挑战中进行竞赛。 三、苏联模式的危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起 应该说,我们曾经对苏联模式的历史作用作了非历史的解释,认为它是适应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社会主义。其实,这个模式是战争与革命的年代建立的,它经受住了战争与革命的考验,但却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以后没有经受住考验;它是与粗放发展相对应的,能集中全国的资源把它投到国家最需要的部门和地区,但没有能力解决从粗放发展向集约发展的转变;它能适应第二次技术革命,能利用国家的权威,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集中资源迅速建立起这次技术革命中兴起的重工业,但却不能适应新技术革命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苏东国家粗放发展潜力的耗尽,这个体制的弊端日益明显的暴露。从60年代开始,苏联的经济增长率就不断下降,按照苏联政府的统计,苏联国民收入年均增长率:1951-1960年为10.1%,1961-1965年突然下滑到6.5%,1966-1970年为7.8%,1971-1975年再下降5.7%,1976-1980年进一步下降到4.3%,到1981-1985年只有3.6%。苏联有的学者用西方的统计口径重新估计,1981-1985年只有0.6%。 原因何在?苏联和东欧的学者和政治家认识到它根源于粗放发展,要扭转经济增长率的不断下降,就必须从粗放发展转变为集约发展,这一点到60年代后半期已形成共识,到1971年写入苏共决议。苏共二十四大提出:苏联的经济战略要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把科技成果运用于生产。二十五大进一步提出:第十个五年计划(1976-1980)为“质量、效益”计划,为此,苏联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没有奏效,发展战略调整了几十年就是没有调整过来。主要有两个原因妨碍苏联从粗放发展转变为集约发展:一是与美国争夺世界霸权。由于苏联的经济规模比美国小得多,要在军事上达到与美国平起平坐的地位,就不得不集中全力发展军事工业,从而造成国民经济的军事化,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二是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是同工业化的初期阶段的粗放发展和备战需要相适应的,但在这种体制下企业缺乏活力,缺乏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不从根本上改革这种体制,就不可能从粗放发展转变为集约发展。随着时代主题的转换和粗放发展潜力的耗尽,这种体制的积极作用也随之耗尽,成为一种低效益、高成本、高浪费的体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及时从根本上改革和没有成功地改革这个体制,因而也无力扭转经济增长率不断下降的局面。此时,西方的新技术革命蓬勃发展,它大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加快了科技转变为生产力的速度,从而把苏联模式的企业缺乏活力、科技转变为生产力缓慢的缺陷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这次技术革命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全球化,进一步暴露了苏联模式封闭半封闭的弊端。在这次科技革命中兴起了高新技术产业,这些高风险产业有的在苏联模式中根本成长不起来。随着这次技术革命的发展,西方国家的生活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从而把苏联模式不能迅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缺陷明显暴露出来。这一模式无力对新技术革命作出有力的反应,到80年代苏东国家在同西方国家的经济竞赛中已完全处于劣势,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终于发生苏东剧变。苏东剧变的直接原因是戈尔巴乔夫的错误路线,就其深层次的原因来说,是苏联模式衰败促发的一场危机。 危机是成功地进行体制变革的必要条件。历史经验证明,体制的转换,改革的成功,是以原有体制的危机为条件的。西方国家从没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向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过渡,就是经历了一系列危机才完成的。为此,美国学者布莱克说:“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是根深蒂固的,如不发生危机,那么要使政策发生根本性的、实质性的变化是困难的。在当代政治领导人能否完成从变革到高度现代化的过渡,在极大的程度上要看一次全国性危机能把牢固的既定政策削弱或打破到什么程度。”(注:布莱克等:《日本与俄国的现代化》,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31页。)西方国家这次体制转换经历了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和30年代大危机等一系列的严重的危机,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西方国家在过渡到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以后,在战后有过几十年的稳定发展。但到70年代,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过度干预,导致了新的危机——滞胀。正是这一危机推动了新一轮的改革。美国学者弗里德曼在谈到这一改革时说:“并不是我的喋喋不休使人们信奉这些思想,正如不是公鸡打鸣使太阳升起一样。……导致变化的是现实、事实,亦即马克思所谓的不可抗拒的历史的力量。”(注:丹尼尔·耶金、约瑟夫·斯坦尼斯罗:《制高点》,外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211页。) 危机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也不是绝对的坏事,它是危机加机遇,是社会主义的体制转换的必要条件。首先,正是危机把原有体制的弊端集中并以尖锐的形式充分暴露,从而使人们有可能深刻地认识这些弊端。其次,正是危机有力地打破了体制改革遇到的传统观念的障碍。这些妨碍改革的传统观念之所以根深蒂固并非偶然,它是与原有的体制相对应的,而原有的体制曾经带来巨大的成就。没有危机的发生,就往往缺乏足够的力量去打破这些过时的观念。即使有人早就看到了这种观念已经过时,并提出了正确的新观念,也很难取得共识,甚至可能被当作异端。最后,没有危机的发生就很难冲破既得利益的障碍。因为改革必然涉及到利益的调整,人们在改革中不可能获得同等的利益,有的人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利益受到损害。正是危机的发生,提高了人们对这种利益调整的承受力。 从这个视角来看,苏联模式的危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起是同一个历史进程的两个方面。1956年苏共召开了20大,发生了波匈事件,这是苏联模式在世界范围内的第一场危机。正是这场危机推动写《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提出:以苏为鉴,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探寻适合中国国情的工业化道路。也是苏联模式的危机,尽管它的口号是反对苏修,但它的发生就根源于苏联模式的体制。它不仅没有从根本上突破苏联模式,而且把这个模式的弊端推到极端。正是这场危机促使人们思考,促使人们认识我们的弊端在哪里,从而推动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苏东剧变,是世界范围内苏联模式的一场最严重的危机,它标志着: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困难的时期,是一个旧社会主义形式危机深重而要求出现新社会主义形式的时期。现在,这种新社会主义形式在一个占世界1/5人口的大国——中国已经出现。与苏东国家6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率不断下降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在70年代末改革以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就。它证明了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有自我更新能力,表明符合时展要求的当代社会主义已在中国诞生。总结这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促使我们更加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化。 我们只有在世界历史进程的总背景下,才能更深刻地认清苏东剧变的历史含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起的世界历史意义。 四、邓小平理论在回应时代挑战中形成和发展 思想、邓小平理论都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但是,这一结合为什么发生了两次飞跃、产生了两大成果?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时展要求马克思主义有新的大发展。邓小平说:“世界形势日新月异,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很快。……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1、292页。)为什么要进行改革?邓小平说:“我们要赶上时代,这就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页。)为什么说改革是为了赶上时代?1984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说:“正在世界范围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一种新的机遇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的经济体制,具有吸收当代新科技成就,推动科技进步,创造新的生产力的更加强大的能力。因此,改革的需要更为迫切。”(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重要文件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41页。)为什么要对外开放?邓小平指出,因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4页。)新技术革命正在越来越强劲地推动经济全球化,不开放不仅不能抓住经济全球化提供的机遇,而且将被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的浪潮所淹没。为什么要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马克思提出来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对马克思的上述论断的发展,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新科技革命的巨大历史作用的总结。只有充分认识这种历史作用的社会主义理论,才能是现代的、科学的社会主义理论。为什么要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因为在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一个国家是否有竞争力,并不取决于自然资源的多少,而主要取决于知识的生产(科研和开发)和传播(教学与培训);一个企业是否有竞争力,并不取决于有形资产的多少,而主要取决于员工的创造能力。在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必须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为什么要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工业化推动信息化?因为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网络经济的出现,信息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而我国的现代化,既要完成传统的工业化,又要迎头赶上世界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我们不可能走西方国家走的先工业化、再信息化的老路。如果我们对当今世界的信息化不作出强烈的回应,就会丧失机遇,就会同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拉越大;如果我们忽视工业化的发展,片面发展信息化,信息化就会失去工业和技术基础。 总之,邓小平理论就是在回应时代挑战中形成和发展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对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已经作出了充分的反应。一方面,已经认识必须作出反应的,不可能一步到位:另一方面,新技术革命还在不断提出新的挑战。例如:信息化的蓬勃发展和由此进一步推动的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正在向我们这个工业革命尚未完成的国家不断提出尖锐的挑战。但挑战与机遇往往同时并存。 回顾世界现代化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走向现代化的国家是一批一批走的,至今已经有了三批这样的国家和地区,为此人们称之为现代化的三次浪潮。这三次浪潮的原动力来自三次技术革命,每一次技术革命都推动一批国家走向现代化。如果这次技术革命给这个国家或地区提供了机遇,而它又抓住了机遇,那么它就能在现代化的道路上大踏步地前进。否则,就会同先进国家的差距越拉越大,面临的挑战将越来越严重。当第一次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以后,第一批走向现代化的西方国家开始向东方扩张,同时侵略了俄国、中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作出了三种不同的反应。俄国反应最快,率先进行改革,但改革的力度较小;日本反应最强烈,改革的力度也较大;中国的清朝政府却表现出惊人的麻木,错过了改革的时机。当第二次技术革命发生之时,它就给日本和俄国提供了走向现代化的机遇,而中国却没有条件抓住机遇,终于跌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在中国人民站起来以后,经历了20多年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完全可以抓住世界科技革命发展提供的机遇去回应挑战。说:“100年前,当20世纪来临之际,世界科技进步取得了重大突破,对当时和以后世界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而当时处在政治黑暗、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悲惨境地的中国,根本没有可能去追赶世界科技发展的先进潮流。现在,当21世纪来临之际。无论是中国的面貌还是世界的经济社会生活,同100年前比已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世界科技又出现了新的重大突破,为世界生产力的发展打开了新的广阔的前景。当今的社会主义中国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去追赶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先进潮流,实现中华民族的更大发展。关键是要抓住机遇,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2000年2月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指出:“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最重要的推动力量。”(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2000年8月5日会见杨振宁等六位著名科学家的谈话。)要使科学技术成为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就必须进行科技创新。进行科技创新当然要增加投入,这方面还需要逐步到位。但它不仅涉及投入问题,而且涉及体制问题。苏联为了改变在新技术革命方面的落后局面,曾不断增加投入,科研费用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1961-1965年占2.6%,1966-1970年上升为3.5%,1971-1985年进一步上升到4.8%。这一比重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但在新技术革命中还是越来越落后,根本原因在于体制不行。美国研究人力资本的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对此作过如下的分析:“在费用和科学家的数量上,苏联和美国都很大,但是不同的是,苏联的效率方面比我们低得多”,“在人体和生命科学方面,获得高学位的科学家数量苏联要略微高些。在物理和天文学方面数量两国大致相等。而在化学和生物学方面,我国的科学家数量则要大于苏联。在农业方面获得高学位的苏联科学家至少超过美国百分之六七十”,“我了解到,除了向日葵外,在苏联没有一项农业生产率进步是来自其研究的。”(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西奥多·W·舒尔茨:《人力投资》,华夏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85、89-90页。)根据历史经验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新鲜经验,提出必须同时进行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他说:“在现代化建设中,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是决定性因素”,“科技创新是生产力的重要变革,经济体制创新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变革”。(注:选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2000年2月在人代会上海代表团的讲话。)要实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就必须实现理论创新。说:“思想创新、理论创新,是引导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是通过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理论创新和其他创新,取得了震惊世界的成就,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经验,并将为社会主义的复兴作出贡献。邓小平理论就是在回应时展的挑战中,在实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其他创新的同时,实现的理论创新的成果。它将在进一步回应时代挑战中得到新的发展。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与社会实践意识:章学诚的经学思想 引言:时代“学术风尚”与“边缘思想家” 如果我们要在“乾嘉盛世”的“正统”学术之中,举出一位“非正统”的学术人物,章学诚(字实斋,号少岩,1738年-1801年),无疑算得上是具有代表性的。乾嘉时代的正统性学术,是用“实证”方法对儒家“经典”进行重新研究的“考据学”。它往往被看成是“汉学”的复兴,[1]因它的笃实和质朴无华,又以“朴学”见称。对考据学家们来说,“道”和“真理”都蕴藏在最具权威性的儒家经典之中,他们以“痴迷性”的执著,试图通过对其进行音韵、训诂和考订等一系列“文献实证性”研究,以发现“道”和真理。幼年多病、先天禀赋不高、无惊人记忆力、一生为生活所困并多赖师长、朋友相助的章学诚,似乎一开始就对这种学术风尚缺乏认同感,他主动地疏离和批评这种风尚。[2]风尚和权威往往会扼杀那些不合时尚或向权威挑战的人。章学诚这位从小就对“史学”产生了浓厚兴趣、后并以“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这种自信的口吻要求别开学术“新生面”的人物,也不得不对时代学术风尚有所顾忌。他在给钱大昕的信中这样说:“学诚从事于文史校雠,盖将有所发明,然辨论之间,颇乖时人好恶,故不欲多为人知,所上敝帚,乞勿为外人道也。夫……世俗风尚,必有所偏。达人显贵之所主持,聪明才俊之所奔赴,其中流弊,必不在小。载笔之士,不思挽救,无为贵著述矣。苟欲有所救挽,则必逆于时趋。时趋可畏,甚于刑曹之法令也。”[3]但是,“成一家之言”的学术使命感,[4]使章学诚最终作出了与时代学术风尚相对抗的惊人选择,即颠覆和解构乾嘉文献考据性的经学“学风”。他这样做,同时也意味着选择了不被时代学术风尚所认可的“孤立性”和“边缘性”道路,他注定要成为一位“独自性”的“边缘思想家”。[5]当然,这不是说章学诚的学术工作, 当时未赢得任何人的支持和理解。实际上,他的好友朱筠、邵晋涵、钱大昕等人,都对他的学术追求作出了鼓励和肯定。钱大昕恰恰又是清代考据学的大家之一。章学诚还同那个时代最著名的考据学家戴震有来往,并受到戴震的不少影响,[6]尽管他对戴震有所批评。 是什么理由促使章学诚选择非主流或非正统的学术道路呢?或者说,他何以要同乾嘉考据学对峙呢?对于那些把学术作为一种值得为之献身的“事业”并要求在此获得传之久远成就的乾嘉考据学家不是更应该加以肯定吗?他们不正是韦伯(Max Weber )所说的“以学术为业”的那一类人吗?也许有人会马上提出反驳,说他们并不是真心愿意从事他们所从事的学术工作,他们只不过是对乾嘉文化专制主义(如一般所说的“文字狱”)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反应。他们之所以乐意钻在“故纸堆”里,只是除此之外无事可干。[7]但问题是,如果这不是一项在他们看来是值得去做的工作,我想他们宁愿无所事事,也不愿自讨苦吃,去触动那没有什么诗意的发黄的故纸堆。说到底,他们的追求仍然体现了学术所需要的那种执著精神,何况他们又取得了在今天看来是传之久远的成就呢?而且考据学家们所使用的被梁启超和胡适等人从“科学的”角度加以看待的方法,在文献研究中不是也应加以肯定吗?批评考据学家的章学诚,实际上并没有对从事任何学术都需要的献身精神提出质疑。他也没有在某些非常具体的语言文字等问题上向考据学家们提出挑战。他对考据学方法表示了某种不满。章学诚的问题是根本性的,并且是在关键的地方提出。他断定考据学家的“学术前提”(或出发点)完全错了。他们“根本上”误解了儒家“经典”的意义;他们“根本上”弄错了“学术”所要致力的“方向”。他们因误入第一个歧途,进而误入到第二个歧途。这是致命性的消解。在这种消解性工作中,章学诚同他的时代正统性或主流性的考据学对立了起来,并由此也奠定了他的“独特性”的经学思想。 一 “六经皆史”:“经”的“还原” 就大的方向来说,我们对文本(不管是经典性的,还是普通性的)的解释,有两种似乎是对立性的方向,一是设定了文本的“本义”或“本来面目”的存在。按照这种设定,解释者的任务,就是尽一切可能排除主观“先见”,发现作者的原意或本义;与此不同,二是并不设定文本的“本义”,更直接地说,这种方向不承认有所谓离开解释者的“文本”的原意,解释者的“先见”或“理解结构”不仅不是解释文本的障碍,恰恰是解释得以可能的条件。对于实际上是传统解释学和现代解释学所包含的这两种对立性方向,我们不打算作出评论。我们直接要寻问的是章学诚的解释意识,是属于这两种的哪一种。简单地说,是属于第一种,也就是肯定文本本义的存在,并要还原它的本真性。章学诚学术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围绕着寻找或还原他所设定的儒家经典(“经”)的“本义”而展开的。实际上,作为权威和一切合法性基础的儒家经典,一直不断地被解释着,这在章学诚所处的那个时代也没有什么改变。但是,章学诚不满意甚至抱怨以往人们对“经意”所作出的解释,因为他认定已有的解释存在着严重的误解。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他是如何解释儒家“经”的意义的。 我们直接从章学诚的“六经皆史”这一基本命题说起。这一出现在他的《文史通义》开篇的命题,极其简明地含盖了他经学思想的核心部分,当然也是他对“经”所作出的一种解释。按照这一命题,儒家最基本的六种经典──《诗》、《书》、《礼》、《乐》、《易》、《春秋》,实际上都是“历史”(“史”)。把“经”还原为“感性”和“具体性”的“历史”,自然就意味着要剥掉在它上面所覆盖的其它任何“非历史性”的东西和“抽象性”的东西。这也意味着让失去“本来面目”的“经典”,恢复它的本然,把人们从习以为常的“经意”切换到他们十分陌生的“史意”中。章学诚对“经”所作出的这种大胆齐一的“还原”,有“历史”根据吗?如果这只是一种异想天开的臆测,他的“还原”工作本身就陷入到了“非历史性”的困境。以“史”为本位的章学诚当然要避免这种结局。 章学诚把“经”推到“史”,首先是以中国“始源性”的“三代历史”为根据的。也就是说,他把“经”还原为“史”,是通过把历史“逆溯”到它的“早期”时空中来实现的。章学诚相信,在儒家津津乐道的“三代”历史时期,并不存在所谓“经”。他论证说: 《易》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夫为治为察,所以宣幽隐而达形名,布政教而齐法度也。未有以文字为一家私言者也。《易》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经纶之言,纲纪世宙之谓也。郑氏注,谓‘论撰述礼乐,施政事。’经之命名,所由?P乎!然犹经纬经纪云尔,未尝明指《诗》《书》六艺为经也。”[8] 照这里所说,“经”是指“纲纪”、“经纶”(“匡济”),而不是所说的“经典”。 如果说三代没有所谓以著作或典籍为“经”的“经”,那么后人所说的“经”,在三代 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或者说它的“本来面目”是什么呢?正如以上所说,章学诚把它断定为“史”。他说:“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要对“六经皆史”这一命题达到“具体的”理解,就需要来讨论一下章学诚所说的“史”的意义。[9]照我们现在一般对历史的理解,它有两种意义,一是意味着发生在特定时空中的“事件”,如“史实”、“史事”;二是意味着人们对历史事件的记载或描述,如史书、史记等。[10]就中国传统的历史观念而言,它可能主要地包含了后者。我们回到章学诚那里,来看看他所说的“史”究竟是指什么。这是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胡适等人曾把它解释为“史料”。[11]但是周予同、汤志钧不同意这种解释,他们把它解释为“史意”。[12]有趣的是,仓修良又回到了胡适的解释中,拒绝周、汤的说法。[13]我们有必要先看一下章学诚在《史释》中是如何界定“史”的。章学诚说: “或问《周官》府史之史,与内史、外史、太史、小史、御史之史,有异义乎?曰:无异义也。府史之史,庶人在官供书役者,今之所谓书吏是也。五史,则卿、大夫、士为之,所掌图书、纪载、命令、法式之事,今之所谓内阁六科、翰林中书之属是也。官役之分,高下之隔,流别之判,如霄壤矣。然而无异义者,则皆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也。”[14] 照章学诚这里所说,尽管“史官”有不同的种类和分工,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 如他更明确地说“《六经》皆周官掌故”。[15]从统一的方面来考虑,章学诚所说的“史”就是由“史官”所记载和掌管的与政教有关的事件、掌故、典章制度等。它包括了“史官”的工作性质和与他紧密相联的历史制度“遗留物”两个层面。[16]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章学诚还从其它不同侧面对“经”作了类似于“六经皆史”这种论式的“还原”,如他所说的“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17]所说的“后世服夫子之教者自六经,以谓六经载道之书也,而不知六经皆器也”、[18]所说的“若夫六经,皆先王得位行道,经纬世宙之迹”等,[19]都是其比较典型的表现。对此应如何看待呢?道器、理事、迹所以迹等,都是中国思想的重要观念。就“理”、“道”等同“六经”的关系来说,清代考据学一般都相信“道”和“义理”等,都存于“六经”之中,[20]并且相信通过训诂等方法能够把握住“道”和“理”。说起来,章学诚并没有完全割断“六经”同“道”和“理”的联系,[21]但是,在他看来,“六经”的首要东西或最根本的性质则是“器”和“事”,“道”和“理”恰恰就在“器”和“事”中,根本没有离开“器”和“事”所谓单纯的“道”和“理”。如他这样说: “夫子述六经以训后世,亦谓先圣先王之道不可见,六经即其器之可见者也。后 人不见先王,当据可守之器而思不可见之道。故表章先王政教,与夫官司典守以示人,而不自著为说,以致离器言道也。夫子自述《春秋》之所以作,则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则政教典章、人伦日用之外,更无别出著述之道,亦已明矣。秦人禁偶语《诗》、《书》,而云‘欲学法令,以吏为师’。夫秦人之悖于古者,禁《诗》、《书》耳。至于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则亦道器合一,而官师治教,未尝分歧为二之至理也。……而儒家者流,守其六籍,以谓是特载道之书耳。夫天下岂有离器言道,离形存影者哉?彼舍天下事物、人伦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则固不可 与言夫道也。”[22] 从章学诚这里所说来看,所谓“道在器中”,更具体言之,也就是“道”在“政教典章”、 “事物”和“人伦日用”等实际之中,因此,“求道于器”也就是首先要关心社会政治和日 常生活。按照章学诚的这种理解,他与考据学家的差别就更明显了。清代考据学的“道在六经”观念,可以说是针对“束书不观”的“尊德性”之学而发,目的是为了把人们引向对经典的研究上来。对考据学家来说,回到“经典”并对经典进行实证性研究,就算是“实”了;但是,对于章学诚来说,考据学即“经”而求“道”,仍然是“空”,因为一则他们没有认识到“经”的本质是具体的“事”和“器”,二则他们没有把对“经”的研究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完全脱离了现实。回到经典之“实”,就是要回到六经最“本然”的东西──“器”、“迹”和“事”等具体实际中。 这里也许容易发生一个疑问,即章学诚对“六经”性质的种种说法,是否能够都统一到“史”的意义之下。看来并不困难。一是章学诚对“经”的似乎都带有界定性的种种说法,基本是“相通”的,不管是“事迹”、“器物”,还是“典章”、“政典”或“掌故”,对 章学诚来说,它们都是三代帝王政治实践和教化的体现,都是“事”(“史”的一个意义),并且都是由“史官”记载和传承下来的。二是,由于“历史”观念在章学诚那里的“核心性” ,因此“六经皆史”可以作为他对“经”的性质所作的一个“总体性”界定。对“史”的注重,使章学诚走得很远。他不仅视“经”为“史”,而且把“子”、“集”也归结为“史”,“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之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特圣人取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耳。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23]至此,章学诚已经为自己打上了无限扩展历史使用范围的“泛历史主义”色彩。 为了“历史性”地来理解“经”本来只是三代政教文物总和的“史”,就需要回到“三 代”更宽广的历史空间中。章学诚在申述“经”原本为“史”的时侯,一直是把它同“三代”的“特定”历史条件联系在一起加以认识的。换句话说,他不仅是要寻找“经”原本为“史”的历史根据,而且也要寻找“何以”本来只有“史”而没有“经”的历史基础。在章学诚看来,“三代”是这样一个时代,文字只是用于公的政教方面,没有私家之言,当然也没有著述之事;“官师”没有分化,“政教”是合一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学”只能存在于“王官”之中而不能存在于“王官”之外,而记载和掌管政教文物的“史官”,恰恰就具有“学”与“官”的双重身份;另外,“学”往往都直接与实际性的政治和教化相关,并没有离开政教、公共事务等“实事”和现实实践的所谓“学”、“道”或“空理”、“空论”、“空言”。而“史官”之“学”,恰恰就是政教之实的具体体现。 把“经”还原为“史”,这是章学诚“经学”思想广义说也是他整个学术思想的核心, 是章学诚“略人之所详,详人之所略”的“独特性”所在。当然,这并不排除章学诚从先前的思想家那里获得这一问题的启发、灵感,甚至是已经明确的说法。我们看到,人们对章学诚“六经皆史”这一思想的寻根,已经有了一些探讨。钱钟书相信,在先秦道家那里,就已经有了这一思想的实质。他引用子书的话并揭示说:“《庄子·天运》篇记老子曰:‘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天道》篇记桓公读圣人之书,轮扁谓书乃古人糟粕,道之精微,不可得传。《三国志·荀???纷⒁?紊畚?盾黥哟?罚?囚游剑骸?a class=content_a href=///class_free/166_1.shtml 孔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六籍虽存,固圣人之糠秕’云云。是则以六经为存迹之书,乃道家之常言。六经皆史之旨,实肇端于此。”[24]但是,钱钟书的这一断定,实在难以令人接受。究其实,他所引用的话,其意旨与章学诚所说恰恰是“貌合”(严格说貌也不合)而“神离”。很显然,章学诚把“六经”归结为“迹”,决没有贬低“六经”的意图,他更不会说“六经”是“糟粕”。[25]相反,章学诚通过把“经”还原为“史”,恰恰是要寻找“经”的“本真性”和“始源性”。更重要的是,章学诚没有把“道”与“迹”对立起来,他认为,道不离器,道不离迹,必须即器而思道。他这样说:“夫子述六经以训后世,亦谓先圣先王之道不可见,六经即其器之可见者也。后人不见先王,当据可守之器而思不可见之道。故表彰先王政教,与夫官司典守以示人,而不自著为说,以致离器言道也。”[26]也有人从司马迁、班固或王通那里寻找“经”即“史”的来源,但是,充其量他们也只不过是“偶然”地具有了这方面的思想因素罢了。我们倾向于认为,明代思想家(如胡应麟、王守仁、李贽等)比较明确地表达出了“六经皆史”思想并且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章学诚。王守仁说: “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 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27] “五经亦只是史。”[28] 李贽也说: “《春秋》一时之史也,《诗经》、《书经》,二帝三王以来之史也,而《易经》则又示人以经之所自出,史之所从来,为道屡迁,变易匪常,不可以一定执也,故谓六经皆史也。”[29] 比章学诚稍大几岁的袁枚的说法也值得注意,如袁枚说:“古有史而无经,《尚书》、《春秋》,今之经,昔之史也。《诗》《易》者,先王所存之言;《礼》《乐》者, 先王所存之法。其策皆史官掌之。”[30]从以上引文来看,“六经皆史”的说法和思想因素在章学诚之前已经存在。但是,可以肯定,章学诚第一次把它变成一种“学说”、一套“理论”。他为它赋予了丰富的内涵,并使它作为特定的“思想”具有了明确的针对性和强烈的实践愿望。 二 从“史”到“经”:“经”的演生 如果说章学诚对“经”所作的“史”(或“事”)的还原──即寻找“经”的本来面目, 恢复它的“本然”,唤起人们的历史“记忆”,纠正对经的误认和对它的始源处的“遗忘”, 是通过把“经”放回到特定的历史时空──“三代”中来实现的,那么,章学诚对“经”的出现、对“从史到经”演生的考察,则是通过对历史推演过程的认识来把握的。如果说从“经”回到“史”,是对“经”的历史所作的“逆向”溯源,那么从“史”到“经”则是从“史”出发对“经”的历史变迁所作的“顺向”测量。这是章学诚“经学”思想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或环节。很明显,本来只有“史”而无“经”是“历史”,“从史到经”也是“历史”。如果章学诚只是把他的“历史意识”和“历史感”体现在对“经”作历史性的逆向还原,而不管“经”的“实际”发生历史,他就仍容易陷入“非历史性”的困境。幸运的是,他对“经”之演生的认识,避免了这一结局,从而唤醒了另一“历史记忆”。 本来只是作为“史”的形态而存在的东西何以又会以“经”的形式而存在呢?这是章学诚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对章学诚来说,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结构中的问题,而仍然是一个“历史性”的问题,因此,他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通过考察从“史”到“经”的演变来完成的。作为出发点的“史”,是在“三代”中存在的。“史”在三代中如何存在以及它何以能够存在的历史根据,我们上面已经谈过了。那么,三代之“史”,何以在三代之后会以“经”的形式来表现呢?在章学诚那里,“三代”之后“经”的产生根据,恰恰也就是“史”的根据的丧失过程。如前所说,“三代”是一个政教、官师、政学、道器“合一”的时代,学在官府,不存在私人著述,文字也没有成为一家之私言。为政者与典章制度,史官与守掌故,都是统一的,这就使能够体现这种统一性的“史”获得了存在的充分空间。但是,“三代”之后,作为“史”而存在的东西丧失了所赖以存在的基础。从春秋到战国,三代那种官师、政教等一系列的统一状态,就开始分化,为政、为官者与为师、为教者一分为二,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私人著述也应运而生。作为私人著述的集中表现形式,就是阐发三代之史的“传”的出现。在章学诚看来,“经”的名称,正是随着“传”的产生而产生的,“经”首先是作为“传”的对应物而存在的: “六经不言经,三传不言传,犹人各有我而不容我其我也。依经而有传,对人而有我,是经传人我之名,起于势之不得已,而非其质本尔也。……三代之衰,治教既分,夫子生于东周,有德无位,惧先圣王法积道备至于成周,无以续且继者而至于沦失也,于是取周公之典章,所以体天人之撰而存治化之迹者,独与其徒相与申而明之。此六艺之所以虽失官守,而犹赖有师教也。然夫子之时,犹不名经。逮夫子既殁,微言绝而大义将乖,于是弟子门人,各以所见、所闻、所传闻者,或取简毕,或授口耳,录其文而起义。左氏《春秋》,子夏《丧服》诸篇。皆名为传,而前代逸文,不出于六艺者,称述皆谓之传,如孟子所对汤武及文王之囿是也。则因传而有经之名,犹之因子而立父之号矣。”[31] 对章学诚来说,儒家之“经”并不只是因“传”而有,它还与其对典章的“尊奉性”认同相关。在战国诸子争呜中,儒家为了确立自己的正统地位并与诸子抗衡,把他们所依据的“文本”或典籍,提升到“经”的地位上,于是就有了“六经”的说法。章学诚说:“官师既分,处士横议,诸子纷纷著述立说,而文字始有私家之言,不尽出于典章政教也。儒家者流,乃尊六艺奉以为经,则又不独对传为名也。荀子曰:‘夫学始乎诵经,终于习礼。’庄子曰:‘孔子言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荀庄皆出子夏门人,而所言如是,六经之名,起于孔门弟子亦明矣。”[32]说庄子是子夏门人,并无确实根据。但把儒家“经典”这种形式的出现同信仰和认同联系起来,则是可信的。特别是到了汉代以后,对儒家早期基本典籍的信仰和认同,被大大强化,“经”作为知识、真理和价值的源泉获得了“权威”和“神圣”的地位,并成为政治教化和合法性的基础。而且,在历史的推演中,儒家“经典”的数量也增加了,那些被章学诚认为是阐发“经”的微言大义的“传”,也升格为“经”。章学诚对这一过程解释说:“经同尊称,其义亦取综要,非如后世之严也。圣如夫子,而不心为经。……后世著录文家,因文字之繁多,不尽关于纲纪,于是取先圣之微言,与群经之羽翼,皆称为经。……乃有九经、十经、十三、十四诸经,以为专部盖尊经而并及经之支裔也。而儒者著书,始严经名,不敢触犯,则尊圣教而慎避嫌名,盖犹三代以后,非人主不得称我为朕也。”[33] 但是,在章学诚那里,儒家权威性“经典”形式的确立,不管是与“传”相关,还是与“尊奉”相关,它们都是历史变迁的结果,都是“起于势之不得已”。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即本来“只是”作为“史”而存在的东西演生为“经”的形态,是否合理?从整体上看,章学诚确有把“三代”社会历史境况及其产物的“史”加以“理想化”的倾向,与此相应,“三代”之后社会境况的变化和“经”的出现,对他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意味着“衰变”。[34]但是,章学诚与那些坚持“历史退化论”的儒者并不相同。对他来说,“三代”之后历史的变迁及其“经”的出现,是一种不得不然的历史必然性(“势”)。这不只是反映了章学诚主观愿望上的无奈,也反映了他要为其赋予一定的历史“正当性”。他说:“事有实据,而理无定形。故夫子之述六经,皆取先王典章,未尝离事而著理。后儒以圣师言行为世法,则亦命其书为经,此事理之当然也。”[35]章学诚最关心的是有关政教等方面的典章制度,在此意识支配下,他自然要肯定把作为典章制度大全的儒家“六艺”称之为“经”的合理性。特别是,在同样意识的支配下,他甚至也赞成那些记载国家制度、法令而被名之“经”的非儒家典籍。我们也看到,章学诚还肯定了其它诸子学派如墨家、法家等在其著述中“自分经传”的作法。他认为这都是“因时立义”,未可非议,“诸子有经,以贯其传,其义各有攸当也。”[36]章学诚对历史“衰变”的不满,集中在“私人”著述这一点上。在他那里,这似乎成了“不幸”的根源,它导致了“立一家之私言”并“各道其道”的“分裂性”,导致了“实不足”而争于“文”的“虚妄性”。章学诚注重的似乎只是“统一”的“制度”(或“政典”),他轻视那些超出此的“多样性”的思想和著述(他视之为“私言”)。这就促使他对后儒和儒家典籍之外的无关政教、纲纪的著述也以“经”的形式出现作了“独断性”的否定。如他说:“异学称经以抗六艺,愚也;儒者僭经以拟六艺,妄也。”[37]在章学诚的思想中,深藏着制度政教“正统性”和“垄断性”的观念。他把“制度”的制作之“权”,限定在“政治统治者”身上。周公之所以能够成为“制度”和“六艺”的“集大成者”,是因为他“有位有德”,他集中体现了“君师合一”的理想。孔子有德无位,故不能担当“制作”之任,只能成为“立教之师”。但章学诚最终又把这些都归结为“时会使然”,避免了以“主观”加以解释的可能性。但是,即便对周公的这种“客观性”解释能够成立,也不意味着“无位者”就没有“制作”之权。同样,也不能通过把周孔之“道”同普遍性联系起来,使“道”独为儒家所有,而把其它诸子所说的“道”作为“非本真之道”、作为“道之裂”加以否定。但是,对“道”的垄断意识(当然包括对“经”的垄断),使章学诚相信,唯有“周公”之道才是普遍之道,其它之道皆为“非道”:“自人有谓道者,而道始因人而异其名矣。仁见谓仁,智见谓智是也。人自率道而行,道非人之所能据而有也。自人各谓其道,而各行其所谓,而道始得为人所有矣。墨者之道,许子之道,其类皆是也。夫道自形于三人居室,而大备于周公、孔子,历圣未尝别以道名者,盖犹一门之内,不自标其姓氏也。至百家杂出而言道,而儒者不得自尊其所出矣。”[38]章学诚没有意识到,“道”是不断被“垄断的”,“大道”恰恰就在众多的“道”之中。“经”也同样,它怎么就只能成为儒家典籍或用之于典章制度的专用符号呢? 三 实践意识:“经”与“经世” 从以上的讨论来看,不管是把“经”还原为“史”,还是寻找从“史”到“经”的演生 过程,都贯穿着章学诚对儒家“六经”的根本看法,即它是三代典章制度的载籍,是三代社会政治统治者实践的产物。正如“经”的古义(“经伦”、“经纪”)本身所意味的那样,在章学诚那里,儒家“经典”之“经”恰恰就是“经世”的结果。这一点看来是清楚的,如他说:“若夫六经,皆先王得位行道,经纬世宇之迹,而非托于空言。”[39]又说:“观《易·大传》之所称述,则知圣人即身示法,因事立教,而未尝于敷政出治之外,别有所谓教法也。”[40]这两段话,都强调了儒家“经典”之“经”是来源于“经世”。这既是章学诚对“经”所作的解释,又是他要求“经”同现实社会政治实践结合起来的根据。既然“经”就是“经世”的结果,那么,它也就只能在不断地“经世”中显示其生命力。但是,作为“三代”之“史”的“经”(在特定条件历史下形成),它对不同于三代的以后的历史何以具有普遍有效性呢?如果说有效,它又如何才能发挥出它的实践(“经世”)功能呢? 从一般意义上说,儒家具有损益因革、适时而应变的观念,但这又恰与如孔子所说的“信而好古”的儒者的“厚古薄今”意识纠缠在一起,并导致了一种简单地以“古”律“今”的思维方式。从我们以上的考察来看,章学诚确有把“三代”及其“经典”理想化的倾向,但是,他却克服了一些儒者“厚古薄今”的意识,而接受了儒家适时应变的观念。他与那些“食古不化者”根本不同,他要立足于“今”而对“古”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他批评“好古者”说:“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不知礼时为大,而动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者也。……故当代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于诗书六艺之所垂,而学者昧于知时,动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蚕桑,讲神农之树艺,以谓可御饥寒,而不须衣食也。”[41]照此所说,制度都因时而变,从来没有固定的适合于一切时代的制度,“三代”的制度也是相应于三代之时而形成的。通过把“制度”放在“时间”之流中使之相对化,制度的效用和价值就会“因时”而不同,对制度的创新和转化也就成为可能。章学诚说:“所谓好古者,非谓古之必胜乎今也。正以今不殊古,而于因革异同求其折衷也。古之糟粕,可以为今之精华。非贵糟粕而直以为精华也,因糟粕之存而可以想见精华之所出也;古之疵病,可以为后世之典型。非取疵病而直以之为典型也,因疵病之存而可以想见典型之所在也。”[42] 如果说制度都是因时而变,“三代”之“经”都是“时王”之制度,“经”就是“经世”,这都为我们提供了制度转化和创新的理论前提,那么,立足于“今”的制度创新和转化,立足今的“经世”,又何以可能呢?答案就蕴涵在章学诚对“六经皆史”的看法中。如上所说,章学诚把典章制度根本上看成是社会政治实践的产物,强调“经”决不是空言和著述,决不是离开“实事”、“器”和“人伦日用”的“理”和“道”。这正是他在“三代”创制的经验中,在对“六经”本然的追问中寻找到的“精神”。对他来说,这种“精神”决不像“三代”或“经”中所载的“具体”制度那样,是因时而变化的,它是适合于一切时代的“普遍精神”。章学诚始终都不关心“三代”的“具体”制度,也不探讨某种“制度”是否适合于他的时代的需要,他关注的是一种普遍的“经”之“经世”精神,关注的是“道”和“理”都离不开时代的“器”和“事”这种普遍的实践意识。这样,原本上是作为“三代”之“史”或“三代”之典章制度载籍的“经”,因其它具有的普遍的“经世”或实践精神,它就同每一时代的“实践”理性结合了起来。章学诚说: “《传》曰:‘礼,时为大。’又曰:‘书同文。’盖言贵时王之制度也。学者但诵先圣遗言,而不达时王之制度,是以文为????绣之玩,而学为斗奇射覆之资,不复计其实用也。故道隐而难知,士大夫之学问文章,未必足备国家之用也。法显而易守,书吏所存之掌故,实国家之制度所存,亦即尧、舜以来,因革损益之实迹也。故无志于学则已,君子苟有志于学,则必求当代典章,以切于人伦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于经术精微;则学为实事,而文非空言,所谓有体必有用也。不知当代而好言古,不通掌故而言经术,则???之文,奇覆之学,虽极精能,其无当于实用也审矣。”[43] 据此而论,立足于每一时代的“经世”,就是立足于每一时代的“器”、“事”和“人伦日用”,从每一时代的实际境况和实践需要中,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重建。至此,我们还没有谈到“经世”的主体。在“三代”之时,“经世”的主体是一种统一的“人格”(即“王师”、“圣教”、“史”等统一的人格)。他们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担任着行政职务,又是师教和典章制度的确立者。但是,三代之后,统一的“官师”人格开始分化,“学”和“著述”变得“个人化”。章学诚并不要求恢复“三代”那种“官师合一”的统一“经世”主体。对他来说,“分化”的单一角色的主体,仍然可以“经世”。只是主体不同,“经世”的方式当然也不同,“知史学之本于《春秋》,知《春秋》之将以经世,则知性命无可空言,而讲学者必有事事,不特无门户可持,亦且无以持门户矣。浙东之学,虽源流不异,而所遇不同。故其见于世者,阳明得之为事功,蕺山得之为节义,梨洲得之为隐逸,万氏兄弟得之为经术史义。授受虽出于一,而面目迥殊,以其各有事事故也。”[44]在此,章学诚明确提出了“学术”与“经世”的关系。这一点在他那里至关重要。如果说章学诚把“六经”还原为“史”以纠正考据学家对“经”的误解体现了一种理论的兴趣,那么,这一兴趣则与他要把“经世”贯彻到“治学”中去的实践动机密切相关,或者说最终是服务于这种实践动机的。可以说,章学诚的学术出发点是“六经皆史”,落脚点则是“六经”经 世”,“史学”“经世”。“六经”和“史学”“经世”的根本,就是把“学术”完全同现实实践结合起来,彻底克服考据学家那种脱离实践、不关人伦日用的“空言”和“著述”: “史学之所以经世,固非空言著述。且如《六经》同出于孔子,先儒以为其功莫大于《春秋》,正以切合当时人事耳。后之著述者,舍人事而言性天,则吾不得而知之矣。学者不知斯义,不足以言史学也。”[45] 在学术中贯穿实践意识与直接的实践显然不同。章学诚并不要求学人直接去“经世”,他强调的只是“治学”必须同社会政治实践结合起来,必须具有“学以致用”的客观效果。他反对空言和无关实践的著述,就是因为在他看来这都脱离了“经世”的方向。章学诚意识不到,“学术”并非只有同现实之“用”或“经世”结合起来才有价值,“学术”所要从事的“事业”,要比直接的现实实践广泛得多。“经世”只是“学术”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六经”也不都是“经世”的内容。章学诚把“学术”完全限制到“经世”的方向上,把“六经”(特别是他专门讨论的《易》、《诗》和《书》)完全看成是“经世”的产物,显然使学术陷入了狭隘的“实践实用主义”中,并把“六经”丰富的思想“套入”到了“单调”的格式中。仅仅就此而论,章学诚经学思想的归宿可能使我们感到失望。况且,“经世”观念对我们来说也并不“新鲜”。单就明清之际的顾炎武、黄宗羲等人来说,就给我们提供了“经世致用”的重要思想资源。[46]章学诚治“经”以“经世”的思想,必须放在他所处的时代学术风尚中,才能显示出其“独特”价值。明清之际那种通过回到“经”以达到“经世”目的的“学风”,到了乾嘉时代,已经被“遗忘”了。考据学家彻底回到了“经”,但却根本上离开了“经世”的方向。回到“经”,不仅不是为了“经世”,恰恰成了相反之物“离世”、“忘世”,恰恰成了“逃世”的方式。这是非常吊诡的逻辑。章学诚的经学思想就是对此而发,他通过对考据学偏向的纠正,复兴了明清之际的“经世”学风,并由此而获得了超越。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浅论让历史与社会课堂动起来 [论文关键词]历史 社会课堂 情景教学法 讨论法 游戏法 [论文摘要]《历史与社会》新课程理念强调学生的主体参与,强调“动”,本文从情景教学法、讨论法、游戏法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让历史与社会课堂动起来。 《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要求我们在新课程教学过程中,要树立开放的、综合的课程观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建构知识的教学观,要保证每个学生积极参与,动手动脑,并在活动中培养、提高学生的能力。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现代教学过程是让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而不是教师向学生单纯传递知识的过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强调师生共同参与,采用启发诱导式教学,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一、情景教学法,让学生的大脑动起来 情景教学法,就是教师根据教材的具体内容,运用多种知识和教学手段,设置课堂教学情景,启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在情景教学法中,尽量为学生创设各种情景,与学生互动,让学生感悟,在学生理解的基础上渗透历史与社会知识,从而达到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转变,不但能使学生学得轻松,而且牢固掌握所学知识。如在教学《多彩的世界》时,为了让学生理解“中国独特的民族文化”时,可创设“中国文化餐——约翰的中国之旅”的教学情景(课件展示):(1)约翰是一个澳大利亚青年,他准备到中国旅行,请你为他列举一些有代表性的中国文化。(2)约翰来到北京,见到了这样一幅图案(2008年奥运会会徽),请你告诉他这是什么?它包含了哪些文化要素?它的设计有何妙处?(3)约翰拍下了三张民居照——蒙古包、窑洞、傣“高架桥”。猜一猜:约翰去了哪三个地方?他在当地吃到什么风味小吃?看到什么特色娱乐?约翰的疑问:人们为什么要建造这样奇特的房子?(4)结束中国之旅时,约翰由衷地发出了赞叹,当你听到他的赞叹,你心里怎么想?以上情景的创设,在学生心理上造成某种悬念,可以调动学生的认知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探究欲和思维的积极性,使其在主动探究的过程中进行学习,开动脑筋去解决问题。 又如在教学《》时,插入“”前后经过的记录片录像,用5-6分钟时间,能直观再现当时学生罢课、上街游行演讲及工人罢工、商人罢市的中国人民“内惩国贼,外争主权”的决心和不甘屈服的斗争精神。然后在此情景下与学生一起探讨的起因、经过、结果及影响。这样,就使学生的大脑真正动了起来,不仅获得了知识,而且还培养了学生的能力,促进学生思维活动的发展。 二、讨论法,让学生的嘴巴动起来 新课程理念要求学生不仅要多动脑,而且还要多动嘴。讨论法教学,可以让学生的嘴巴动起来。讨论法教学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围绕一定的主题,各自发表意见,共同研究,达到理解知识、提高能力的教学方法。讨论是人们进行思维交流的最好形式。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某些问题展开讨论,发表见解,做出评判,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如在教学《万类霜天竟自由》时,为了理解竞争的含义,作用,可设置以下一些栏目与问题,让学生展开讨论:(1)说一说:你所知道的竞争是怎样的?社会生活中的竞争有哪些?你们参与过哪些竞争?(2)议一议:参与竞争有什么作用?你的观点和依据各是什么?(可与你的同桌讨论回答)(3)辩一辩:竞争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四人小组讨论,派一代表发言)这些问题一提出,学生便争先恐后要求发言。尤其是第三个环节“辩一辩”时,正反两方代表进行课堂大辩论。课堂上唇枪舌剑,双方代表有理有据,以理服人,课堂气氛达到高潮。这一活动训练了学生的辨证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巩固了所学知识,提高了判断是非的能力。学生的个性得到了释放和张扬,学生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又如在教学《多彩的世界》时,为了让学生理解“独特民族文化的作用”时,教师可虚拟一个“四城申博”场景——法国、埃及、日本、美国各一个城市申办2015年世博会。四个国家邀请四小组同学分别担任本国文化使者,在评委面前大力展现该国风采。一组代表发言,其他三组当评委。尔后出示影像资料——四国文化图片欣赏。让学生准备三分钟来展示才华。这一活动一开始后,学生情绪非常高涨,大家各抒己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讨论十分热烈,甚至争论得面红耳赤。推荐的代表发言铿锵有力,表达清晰,口头表达能力显现,主体性得到充分体现。这样,学生学得开心,教师教得轻松,课堂效果明显提升。 三、游戏法,让学生的双手动起来 游戏法,就是让学生在游戏中学习。游戏的本质是假设、模仿,在想象的外部环境中有意识地模仿活动。游戏实际上是为学生创造一种极为良好的外部环境。故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要尽可能给学生创造动手的机会,动手游戏促使学生思维敏锐,使学生始终处于兴奋状态,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课堂实效。如在教学《大洲和大洋》时,可安排让学生自己动手搞拼图游戏,让学生“先认图,再拼图”,学生拼好图有了直观印象后,再让个别学生用鼠标点击七大洲四大洋,把它们放到各自的位置上。课堂上学生十分活跃,动手游戏激发了他们主动参与的欲望与自信。在游戏中,学生的注意力高度集中,思维潜力得到充分挖掘,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平时学到的知识得到充分运用,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又如在教学《应对资源危机》时,为增加学生对节约资源感性的认识,可设计一个“你会垃圾分类吗?”的游戏活动,让学生用动画形式把垃圾分类。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兴高采烈地投入到活动中去。本课结束时可设计让学生书写“你的节约倡议”,然后出示教师制作的“残缺的地球”,要求学生把写好的倡议逐一贴在“残缺的地球”上,学生通过这一个游戏活动结束本课。这些活动贴近学生实际,唤起学生节约意识,让学生的双手动起来,使其主动参与,课堂变得更加活跃,学生的学习兴趣得以充分激发,同时学生的能力也得到了培养。 新课程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要求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只有让学生动脑,动嘴,动手相结合,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形成“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良好氛围,这样的课堂才会真正“动”起来,学生才会最大程度地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他们就能亲身去感受去体会去领悟,从而获取知识经验,就能促进学生发展,提升课堂教学的质量,真正做到“轻负优质”,真正落实新课程教学。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的感悟,现实的关怀——简评《农民工与近代社会变迁》 农民工是社会变迁的伴生物,同时也是社会变迁和转型的重要推动力。当代中国民工潮波澜壮阔,影响深远,目前已成为至关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也自然成为学者们探讨和研究的焦点。池子华教授的新著《农民工与近代社会变迁》(以下简称《农民工》)就是以农民工的近代“经历”为考察对象,揭示中国社会演进、变迁历史轨迹的学术专著。 可以说,当代农民工的研究可谓硕果累累,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关近代农民工的考究却门庭冷落,少有问津,这是农民工问题研究的一大缺憾。《农民工》以苏南为中心对近代时空下的农民工群体的产生和流变做了全方位、立体式的阐释和考察,无疑弥补了这一缺憾并在这一研究领域树立了新的界碑。“历史是逝去的现实,现实是历史的自然延续。”(该书第 2页)农民工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历史问题,只有将当代农民工问题置于近代中国历史进程中审视,才能厘清其形成、演变的趋向及时代特征。该书是第一部系统地以近代农民工为专门研究对象的史学专著,实现了中国民工潮历史与现实研究的对接,填补了近代农民工历史研究的空白,这是该书的学术价值所在。 《农民工》一书共 13章,36万言,由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内容翔实,剪裁精当,在占有丰富翔实的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近代农民工的源流、生存状态及农民工与近代城乡的互动,探究了近代农民工调控模式的成败得失,并以史为鉴,昭示了农民工的历史走向。该书是一部严谨的史学研究专著,但通读全书不难看出字里行间浸润着深切的人文关怀,作者立足近代时空,在文字和情感上深入农民工群体的生活空间和精神世界,用实证的手法、严肃却不失人性化的笔调,展现了近代农民工群体的期盼与失望,抗争与无奈,弱小与强大,卑微与崇高,理智客观地分析了近代社会中的农民工群体和农民工群体作用下的近代社会。读罢此书,既有学理上的启迪,又有思想上的震撼。 该书作者池子华教授是著名的流民史研究专家,是近代流民史研究的开拓者。“农民工属于流民的范畴”,(第 20页)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一书可以看成是作者在原有基础上的深入和细化,也可以说此书的完成是作者厚积薄发的心力结晶。此书开拓了近代农民工研究的新领域,也标志着著者在流民史研究方面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农民工》一书延承了《中国近代流民》、《中国流民史 ·近代卷》和《流民问题与社会控制》等专著的主体思想与一贯的风格和优点,同时该书有以下几个特点尤其值得称道。 其一,史料翔实,考订精确 本书资料的来源涉及以无锡为中心的苏南地区近代时期的报刊、档案、官修正史和稗官野史等搜罗广博,丰富翔实。特别是一大批民国时期社会调查资料的运用,在恢复历史原貌方面多有贡献增强了论述内容和论证的临场性、客观性和可信度,引领读者深入旧时的历史时空,获得身临其境的体验和感受作者笔下的社会节奏和历史脉动,平易而真实,直观而深刻。资料丰富、翔实、新鲜,使本书显得厚重、扎实。而对资料的剪裁、鉴别和分析作者更是不遗余力。如作者对“拾熟煤工”的界定,足见作者在引用资料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鉴别与分析。李钟瑞的《无锡劳工状况》想当然地把“拾熟煤工”归为“小工”行列,看似合理但作者认为“拾熟煤工”属于“拾荒”群体,不能归类于近代意义的“工种”,自无所谓工人。(第 84页)又如在人力车的起源和传人中国的时间考证上,作者斟酌了多种著作的多种说法,最后在起源问题上考虑到其他说法的不确定性,“暂从”1870年说;而在传人中国的时间上,作者否定了《民国三教九流》书中的1874年 3月24日说,因为《申报》上早在 1874年月29日已有《记新式小车》的明证。小问题,却显真功力,作者精益求精的精神和态度跃然纸上。 其二。视野开阔。论证深刻 该书以社会史为基本切入视角,综合运用历史学、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理论进行系统分析,力求多层次、多角度、“跨学科”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度透视。同时把整体性研究与区域(苏南)性研究,宏观研究与微观、个案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起来,使研究既有深度又有广度,提高了学术水平。该书视角独特,视野开阔,显示出作者深厚的治学功力。在谈到农民的分化与流动时,利用了信息经济学中的“搜寻理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向心流动作了恰如其分的深刻阐释(第 35页)。在对农民离土的非经济因素的阐述中,文中多处运用社会心理学的方法剖析了面对乡村的衰落和城市的诱惑,农民如何做出自己的取舍,最终顺理成章地投入斑驳陆离的城市生活。读后让人感觉作者的分析合情人理。多学科的交叉与对话也擦出许多智慧的火花。在历史学和社会学的碰撞和交流之下产生的“城市适应”理论就是一个例子,也是该书的闪光点之一。 其三。技巧娴熟。独具匠心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错综复杂社会问题,与各种社会表象和社会事件牵绊缠绕,如何在云雾遮罩的社会运行中理清这一问题的脉络,必须借助一定的手段,利用一定的技巧。这一点在该书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对农民工考“量”过程中,作者在“统计资料缺乏的情况下”,在“很难用精确的数学语言表达出来”的情况下,巧妙地作出了自己的一些基本估计。作者以农民的“离村”资料为基础,粘结其他相关资料片段,利用统计学方法层层推演,步步深入,最终把农民工的考“量”数据从“离村”农民中剥离出来。富有思辨性,极具技巧性。 在史料运用上,该书亦匠心独具。书中引用了一张 1919年刊印的沪宁路列车时刻表,看似平淡无奇,作者却独具慧眼地将其缀入文中,使论文增色不少,直观而又极具说服力的表达了作者的观点:交通便捷是苏南民工群集上海的重要因素。看来一些琐屑破碎的片段资料如果处置得当,在特定场合下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其四,语言清新。引人入胜 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是论者表达观点的工具。一些学术著作往往被视为“不食人间烟火”或“拒人于千里之外”,这除了与学术著作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外,还与学术语言和广大受众的疏离不无关系。该书用一种清新别致的语言不仅完成了农民 工问题的理论诉求,而且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生动而 又多彩的农民工世界,读后感触颇深,令人难以忘怀。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该书大量引用了在民间广泛流传的农谚、顺口溜、市井小调和民间歌谣,这些口口相传的通俗史料生动再现出一幅幅历史场景,为该书的论述增添了生机与活力。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该书的语言风格可以看作是史学著作语言的一 种新的尝试,值得推介。 其五。强烈的现实关怀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问题,特别是在当今社会,“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农村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的“农民工”问题顺理成章地进入人们的视野。该书贯彻了从现实中来到现实中去的理念,体现了强烈的现实关怀。作者论证的是农民工与近代社会的互动关系,但却从来不是孤立地就近代谈近代,而是以近代为凭借,最终归宿于现实。如作者所言,“只有站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上,把历史与现实连接起来 ,才能更好地理解现实,把握未来”。该 书是作者对历史的解读和感悟,但却体现出强烈的 现实关怀。这一点在“农民工的调节与控制”一章 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作者在充分分析和总结近代农民工调控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为“尽管这些调节控制模式在近代中国成为泡沫,但仍具有深沉 的时代价值”,并“为从根本上解决包括农民工在 内的农民离村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这正体现了对现实的回归。当代中国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社会组织方式、社会驱动方式、社会控制方式的转换,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阶层的分化,特别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流动。如何充分发挥民工潮的积极作用,又能将其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已成为困扰中国的一大难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那些逝去的现实确实可以提供很多有益的启示。该书的时代价值不言而喻。 该书的闪光点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赘述。应该承认,由于该研究课题的开创性和研究对象的复杂性,该书尚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首先,农民工的研究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如农民工多边关系的研究,苏南农民工向海外的劳务输出研究等都有待于开拓。其次,比较研究尚显不足,这应是作者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再有,如果能进一步积淀和提高不同学科间的理论知识,内容会更臻完善。尽管《农民工》一书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瑕不掩瑜。作为第一部系统的近代农民工研究专著,它的出版架构起农民工群体的史学研究体系,拓宽了中国近代史及历史社会学研究的领域。同时该书为解决当今社会中的农民工问题提供了颇多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值得研读。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历史根源、当代挑战及其启示——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视角的重新审视 【内容提要】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根源在于其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和互动发展,即在国家重建和市民 社会自由化运动过程中,权力和权利的界分与冲突导致了法律秩序的生成,而市民社会精神 的张扬则推动了法律形式化运动。在走向现代法治的进程中,由于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潜 在差异,出现了“社会优位型”和“国家优位型”两种法治模式,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与“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新变化,西方法治也由分殊走向了趋同,并出现了法 律传统的危机和超越倾向。中国要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和社会关系,确立多元社会权 利基础、公权力权威和良法之治,并实现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回应与契合。 【摘 要 题】法治讲台 【正 文】 法治是近代西方的产物,但同时它也是全人类的文明成就。关注并探寻西方法治产生的深 层历史根源及其发展变化和面临的时代挑战,对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和互动发展: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历史根源 在西方法律史家那里,无论是注重教皇革命的力量,还是注重资产阶级兴起的作用,亦或 是强调多元集团与自然法的结合,都不得不以西欧11世纪史实为起点,至少也要追溯中世纪 西欧历史的多元性。[10][16][11]这表明,近代法治的历史根源在于中世纪西欧的“独特性 ”。 众所周知,中世纪开始后形成了一种多元权力景观,进而造成了特有的权力均势与张力。[ 1] (P22—23)首先,王权需要教权的支持和正名,教权则需要王权的封赐和保护,同时,王权 和教权又在为争夺社会统治权而斗争。尤其是教权窥伺王权,以至后来以“双剑论”和教权 至 上思想,凌架于王权之上,并在11世纪格里高利七世和德王亨利四世之间的“主教职权之 争”中达到高峰。其次,以契约为基础的封君封臣制,相互有忠诚和保护的权利义务,但同 时,封君总是凭其优势地位,想方设法巩固和扩大其王权,并加强对封臣贵族的控制。而封 臣贵族总是竭力维护自己的传统权力和契约权利。这种斗争是中世纪一幕重头戏,并促进 了 代议制的产生和发展。[2](P438)再次,教权与贵族权在利益冲突和权力分割中,既有合作 也有对立,即有时二者联合起来反对王权,有时其中一方与王权联合起来反对另一方。[3]( 第四章)可见,这种多元权力的斗争与妥协造成了一种特有的均势与张力,普遍争取特权的 斗争不仅使特权本身受到了消解,[4]而且导致“一切政府都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并 “反对绝对权威”,[5](P10)从而抑制了专权的滋长。“既然谁也不能消灭谁,那就必须让 各色各样的原则一起存在——他们应该在他们之间订立某种协定。大家都同意各自去进行可 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发展。在别处,当某一个原则占优势产生了暴政时,在欧洲,自由已成 为文明因素多样性的结果,已成为它们经常所处的斗争状态的结果。”[1](P24)正是这一特 有的多元权力土壤,为城市兴起及城市自治权的发展创造了优越条件,从而提供了城市市民 社会生长的良好空间。而“作为一个自由的、自治的市民社会的城市,是中世纪欧洲的一个 新的政治和社会有机体”,[6](P427)其重要性不仅是经济上的,而其关键则“在于取得了 政治权利”。[7](P35)因此,中世纪欧洲城市发展的历史是一部权利斗争史,也是一部城市 文明的扩张史。它“作为特殊的权力中心加入到中央政权、地方领导与居民之间政治力量的 角逐之中”,“正是这种角逐推动着新兴的封建国家的向前发展”。[8](P106)即从个人君 主制到民族君主国,从城市市民社会到近代市民社会,并在宪政历史过程中,形成国家和市 民社会的分离与对立。[9]这样,属于欧洲旧社会的一切因素和特点就转化为两大事实:自 由探索和中央集权。“一个表示精神领域里推翻了绝对权力,另一个却是绝对权力在世俗社 会中的胜利。”[1](P203)然而,这种中央集权的胜利是比较脆弱的,因为一旦以新兴资产 阶 级为主角的、日益自由化的近代市民社会,发觉王国悖离公共秩序、普遍公道和共同利益 护卫的承诺,就会起来反抗甚至摧毁它,何况王权集权化进程是与市民社会自由追求进程相 伴的。因此,就展开了两个取向共生共进的历史运动,即一个是市民社会力图使国家权力复 归其公共权力的本来面目,一个是面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和扩张而维护和保障其自由权利。正 是 在这种权力与权利的界分与冲突中,确立了近代法治精神与原则。 (一)人民主权对公共权力的契约性复归和统治合法性的确立。在西欧的政治传统结构中, 议会与王权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议会总体上仍是受控于王权的,尤其是在16—17世 纪的专制主义时代。然而,从12世纪起,就已经有“对于践踏法律的人,法律应当拿起武器 反对他,对于努力使公共权力形同虚设的人,公共权力将狂猛地反对他”的理论主张。[10] (P343)在等级会议不断制度化并向议会转化的过程中,“等级之间及等级与王权的竞争鼓励 人们制定一种更为明确、更为公开的法律,以此规定各个等级的权利和义务。对各方来说, 日益重要的是确认王室权威终止的领域及超政治的基本法开始发挥约束力的领域。如果国家 尚无规定这些限定,各方应制定一个社会契约,用以确定全国性政府的结构及其限度。”[1 ](P153)随着近代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市民社会力量日益增长,新贵族和市民阶级演变为 新兴资产阶级并成为议会的主角,他们通过持续的议会斗争来争取其自由民主权利,最终在 启蒙运动的推动下,爆发了开启新纪元的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这样,在民主契约的价值 原则下确立了人民主权,使国家权力在形式上恢复其公共属性,并服从和服务于市民社会的 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利的需要,国家权力合法性也由上帝神谕而移至民众手中,这就“结束了 人类分成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由神注定的这种观念。人们不再认为政治高于人民,也不再认 为人民在政府之下”,而把参与政治“看作是自己固有的权利”。[12](P322)而代表市民社 会要求的议会,则“从主要为发现法律而存在的机构发展为创制法律的机构,”[13](P236) 而 且,“人民应受法律的统治;判决只有凭借对滥用权力负有责任的这样一些法律来实施, 在此,这些被进一步解释成,一切涉及到这个国家所有自由人们的生活、自由和财产的诉讼 ,均应以该国家的法律为依据;议会不应该干涉正常的行政管理或是法律的执行,因为法律 只是权力的原则部分,正如以往的议会一样,议会的职能是规定人民的自由以反对政府的专 断。”[13](P253)因此,这就要求国家权力服从法律,依法行事,以确保其来源和运行的合 法性,使“国王和人民都受为人所知的法律的管制。”[14](P30)这样,法律就由上帝理性 转化为对自由、平等、人权和正义的追求,并具有了普遍有效性,法的统治、法律至上的治 国精神与原则也就得以逐步确立。 (二)市民社会权利主张、公权力分立制约对良法之治的诉求。恢复公权力的本来面目,只 是市民社会要求国家权力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它只解决了公权力的性质 问题。要有效控制权力的扩张性和腐化性,还必须以社会权利对公权力的范围进行厘定,并 对公权力进行分立和规制。因此,近代西欧议会斗争与革命的另一向度,则是市民社会的多 元权利主张、保障和公权力的分立制约。早在15世纪的文艺复兴城市,人们就已经能够通过 教堂、市政厅及集市广场等建筑布局,“分辨出司法行政权、宗教和经济权的存在”。[15] (P2)随着城市和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新贵族和市民阶级逐渐成为议会中举足轻重的力量,他 们“在保持和获得其摆脱君主及其官僚助手的独立性方面的成功”,对法律秩序的问世具有 “决定性意义”。[11](P63)在议会与王权的斗争中,他们主张和捍卫其自由及财产权利。 尤其在英国,“每当问题涉及捍卫私人权益、家庭或公民的利益时,也就是说个人的自由权 时,下议院就坚韧不拔地去完成职责,从而建立起许多构成英国宪法基础的原则。”(注:下议院从产生时起,就以中小贵族和市民为主体,后来逐渐为新兴资产阶级所控制,成 为近代市民社会权利和利益要求的代表。参见[1](P206)。)1610 年下议院著名的请愿就郑重宣称:在英国臣民的所有传统权利中,“没有一项权利比这项权 利赋予他们更宝贵及更有价值的东西,[即]以确定无疑的法律统治为指南,并由被其支配、 而不是受那种不确定的、专断的统治形式支配。因为,前者给予下议院领袖及其议员们以本 该 属于他们的权利。……正是从这一根据中产生了这个王国的人民无可置疑的权利,除了由 这个国家的普通法或是议员们共同投票赞成的规章规定的惩罚之外,他们不受任何扩大到他 们的生活、他们的土地、他们的身体或他们的财产上的其他任何惩罚。”[13](P249)同时, 律师与新兴资产阶级结盟,开始对英国法律意识形态加以改造,“其目的是在于剥夺君主特 权、限制政府职权使之充当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的保护者”。[16](P249)以维护市民社会自 由自主权利,并置国家权力于市民社会权利之下。随之而来的,受洛克、孟德斯鸠、卢梭、 潘恩等人思想理论所鼓舞的17—18世纪英美法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确立了议会主权地位 ,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权利法案(注:西方史家指出,英国光荣革命“维护了议会政府的原则,维护了法治,乃至维护了反对 暴政的造反权利”。[7](230)它成为了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中权利要求和权利斗争的先锋 与布道者。),并进一步在使所有世俗权力当局服从人民意志之后,又 在人民意志周围设下一些限制,使议会立法权力旨在“颁布法律和确定规则,作为保护社会 全体成员财产的壁垒,以便节制权力与缓和对这个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位成员的统治” 。[13](P269、256)以防止议会与国王一样专断,保障自由和权利,并为自由起见,要求“ 政府大可放下一切职能,只须保留国防,维护国内外交通体系和维护治安等功能就够了。” [16](P256)从而使“国家向它的具有完全不同私人利益的公民提供追求框架”。[17](P96) 并开始缓慢和稳定地传播。孟德斯鸠继承了前人的分权思想,建构了“要防止滥用权力,就 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的完整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18](P154)这一理论在美国革命进程 中付诸实践并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立法机构受到司法审查的限制,从而使法院成为一道通不 过的防波堤,“防止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任何揽权行为对于任何宪法中由权利宣言规定了 的权利的侵犯,它们会自然而然地加以抵抗”。[13](P287)受启蒙思想家的分权学说及英美 革命的影响,法、德等大陆国家在经过议会斗争和革命后,也相继建立起权力分立的政治体 制,并倡导“法治”或力图建立“法治国家”。虽然受卢梭“人民主权”思想和法、德社会 状况及历史传统的影响,其行政权力的地位十分突出甚至有扩张之势,但应运而生的行政法 院,对制约行政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则产生了重要作用。以至一些西方学者不无夸张地指出 ,“它现在给予公民的保护,使他不受行政当局酌情裁量行为的侵犯,其保护之周到,比当 代英 国所能做到的更有过之而无不及”。[13](P304)这样,通过议会斗争及资产阶级革命中的市 民社会权利主张、保障和对公权力的分立制约,使公权力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权利的要求, 并只能在必要的、为权利实现所需要的、十分有限的范围内行使。从而以市民社会权利来勘 定、制约国家权力,以权力分立原则制衡国家权力,进而确保市民社会权利免受国家权力的 肆意侵犯,保障多元广泛的市民社会权利和自由。这一进程始终以且只能以对宪法和法律的 诉求而获得制度化、规范化和现实保障的,“正是法律的普遍性确立了公民在形式上的平等 ,从而保护他们使其免受政府的任意监护之害。为了确保普遍性,行政必须与立法相分离; 而为了确保一致性,审判必然与行政相分离。实际上,这两个分离恰恰是法治理想的核心。 由于它们,法律制度应该成为社会组织的平衡器”,[11](P47)同时,以分权为基础的宪法 制度有一个前提,即对“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和“立法机关颁布的、并非普遍性规则的东西 ”加以明确区分,[13](P289)从而要求普遍有效性的良法之治,诚如哈林顿所言,一个市民 社会得以在共同权利或共同利益基础上建立和维持的方式,是法治而非人治(注:参见[英]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何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页。另见[1 3](P244))。 (三)市民社会权利保护与法律程序的理性化。有西方学者指出,欧洲人的习惯两次演化为 理 性的法律制度——罗马法和普通法。[19](绪论P1)虽然有柯克关于英国“老田生新谷”和狄 德罗关于法国“旧偶像倒塌”的法律发展隐喻,[16](P262-263)但是,他们忽略了英法法律 发展都离不开资产阶级市民社会历史演进这一极为重要的历史事实。而中世纪后期开始的市 民社会自由化和权利保护运动,则有力地推进了西方法律程序的理性化。在英国,虽然有强 大的中央集权,但地方法院曾掌握在领主手中,它们无力解决镇压叛乱、执行判决甚至土地 所有权纠纷,诉讼程序和证据法也是简朴而非理性的,于是“人们把获得强有力和迅速的救 济希望寄托于皇室法院”[20](P243),这就促进了程序优先于权利的令状制度和统一的普通 法的形成。渐渐地,“在同专制王权的斗争中,普通法成为议会政党手中的强大武器,因为 普通法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某种韧性,它的繁琐的和形式主义的技术,使得它能够 顽强地抵制住来自上级的进攻。自那时起,英国人便把普通法看作基本自由的保障,用它保 护公民的权利,对抗专制权力的肆虐”。[21](P355)普通法遂成为理性的体现,并需保持其 连续性(注:英国御座法院首席法官柯克曾撰著《英国法总论》(1628—1641),力图使普通法现代化 并适应16—17世纪英国的社会生活,倡导议会和普通法至上,并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理性。 普通法是理性的体现,它应不断改变但又要保持其连续性。参见沈宗灵:《比较法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17页。)。而衡平法最初是基于弥补普通法的机械令状制而出现的,同时也是“从神明裁判 向具有理性的人的裁判进行转变的结果”。[19](绪论P6)但衡平法院随后却发展成了王室特 权法院,遂与普通法院发生冲突。普通法对衡平法的胜利,在一定意义上乃是权利对权力的 胜利。另一方面,商人曾支持用王室权力创设特别法庭,来将基于民法的理性化法规推行于 经商和海运,以至“都铎王朝制度曾被用作资产阶级打退封建势力顽抗的铁锤,但契约性经 济关系的广泛扩展,以及产权关系在宗教改革的解决中获得的保护,意味着1600年以后已不 再需要都铎式制度了”。[16](P256)于是普通法律师与商人联盟展开了限制王权特权,保护 贸易、财产及自由权利的司法改革斗争,并发动了一场不仅反对高级调查团和星室法院,而 且也反对普通法庭之外一切司法机构的运动,宣布普通法法庭有权制止教会和特权法庭的诉 讼程序,并随即使君权法庭被取消。这样,“建立新刑事诉讼程序的道路打通了,民众对起 诉和定罪过程的监督因此可以成为制度,作证方式也将更合理化。确立大陪审团制度、重申 小陪审团的独立性、严格尊重与证人对质的权利,这些乃是三项重要改革”。同时,“传闻 证据否定法”作为一项制度也“成为了一种新的、合理的法庭诉讼程序基础”。[16](P256 —257、260)这些新的、合理化的诉讼程序不仅能有效地限制封建权力和保障社会权利,而 且也为市民社会权利之间的平等保护、法律的公平适用提供了必要和可能。1688年光荣革命 后,英国对其法律又进行了重大改革,私法得到快速发展,种种诉讼程序得到革新、重申和 保护。尽管还存在着中世纪的传统遗迹,但是,它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资本主义法律,满足了 当时市民社会权利平等保护和社会安全与秩序对法律程序理性化的需要。 在大陆国家,法律程序的理性化则是与罗马法的复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罗马法复兴正 是对当时商品经济发展、新兴资本主义成长、市民阶级权利和利益要求、以及君主权力扩张 的反应。为保护市民平等权利,在城市首先开始了废除决斗等非理性的取证手段、确立理性 法和建立一种特殊的城市诉讼程序的运动。[22](P610)而接着受罗马法复兴思潮的影响,教 会法开始强调理性和良心。1215年第四次拉特朗主教会议,也决定禁止教士参与求助于神意 裁判或上帝判决的诉讼程序,这也就排除了此前诉讼求助于超自然力量的不合理证据制度。 因此,以教会法为榜样的,一种新的、较合理的、也较复杂的书面而非口头诉讼程序,在欧 洲大陆各国逐渐被采用了。它不仅引起了司法组织深刻而有决定性的变革,也为社会受法律 支配观念的确立和法的统治开辟了道路。(注:参见[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第46页。当然,第四次拉特朗主教会议对英国也有很大影响,它导致英国对陪审制度的倍 加重视和最有效地利用。参见[20](P245))在此后的罗马法复兴过程中,地方习惯法、教会 法、商法与罗马法互相竞争和渗透,但最终还是导致了欧洲大陆对被视为“成文的理性”的 罗马法的接受,这样,“已经被认可的罗马法发展成了获得解放的市民社会的法律”。[23] (P86)罗马法的突出特点是重私法、重实质,也即注重确定个人间的权利和义务,但诉讼程 序也十分重要。因为按罗马法观念,诉权是对权利的保障,甚至认为“先有诉权而后才能谈 到权利”。[24](P855)欧洲大陆对罗马法接受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理性的过滤”和改造 ,[25](P22)出于适应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贵族和市民阶级的权利平等保护要求 及扼制封建司法特权的滥用和非理性化的需要,公开审理、言词辩论、自由公证等诉讼原则 得到重申和发扬。正是“由世俗和宗教两方面都进行的诉讼的双重合理化,蔓延到整个西方 的世界”,[22](P722)法律规则的至上性和市民社会的普遍规则秩序观念得以逐步确立。经 过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及欧陆的法典编纂活动,最终形成了资本主义法律原则和制度, 把权利和权力、权利和义务都纳入法律有效规则的框架之中,从而推动了近代法律秩序的建 立。 (四)市民社会精神的张扬与法律形式化运动。随着城市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一种新的 精神面貌由此形成,这大致上正是仍在彷徨中的西方早期资本主义的精神面貌,包括一整套 规则,一系列可能性和计算,同时又代表一种生活和致富的艺术”,[26](P609)在相当程度 上,这些城市对外是摆脱封建束缚而自主自治的,对内则是摒弃封建等级而自由平等的,从 而孕育了民主参与、自由平等、权利和契约、法律和秩序等思想观念,富有了一定的自由理 性精神和历史意识。这种观念、精神和意识体现在城市法上,就是其“共有特征”、“世俗 特征 ”、“宪法特征”及“发展能力”。而为满足贸易发展和商人阶级需要而出现的商法,则是 “典型的资本主义法”。[10](P475、407、479—481、424)这些法律建构了自己独特的内容 和体系,并确立了理性审判程序,从而开始了法律形式化运动。 其次,“3R”运动推动了市民阶级法律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发展。罗马法复兴的真谛并不在 罗马法本身,而在于以它为承载而体现出来的时代要求。罗马法精神的核心是私法精神,[2 7]其市民法和万民法包含着对自由民在法律面前平等、遗嘱自由、财产私有等市民社会私权 利的确认、契约自由和衡平原则的肯定及法律理性化倾向,这正与中世纪城市市民社会精神 相 吻合,“因为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地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 了现成的”。[28](P454)而按时代需要对罗马法精神与原则进行改造,进而构建新型理性的 、形式主义的法律规则体系,恰是城市市民社会发展并突破其城墙而向全社会扩张过程中所 要求的。文艺复兴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则突出表现在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的充分肯定上,并 “呈现一种新的市民意识即社会责任感”(注:[7](P68)一些历史学家就曾认为,现代国家制度的起因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 利。因为象米兰、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国家是世俗性的,他们强调公民的责任、忠诚和关心 公 共福利。他们发展了一个强烈的信念,即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它本身的利益。参见[5](P1 25)),而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的坚持的力量是太大了, “它们一旦被恢复和重新提出,就无法加以永远的控制”。[29](P67)进而成为自由理性的 近代市民社会精神的重要源泉。它与罗马法复兴运动相汇流,不仅加速了罗马法的传播和接 受,也为市民阶级的法意识、法观念注入了人文精神及理性因素。对教会而言,它曾将行商 算作朝圣者一类而予以保护;它动用了大量资源来研究包括商业法在内的罗马法;它掀起贸 易是否合于道德的争论,并在结果上大大有利于市民阶层;它还发展了法庭和诉讼程序体制 。可见,城市市民社会及其法律意识形态的发展,是与宗教息息相关的。而且,“没有教会 ,新兴市民阶层是不可能建立和传播正式的社会意识形态的”。[16](P56、54)从11世纪开 始的“十字架反对弯月”的十字军东征,使“一种新的、专门运用于商人需要的法律,在十 字军东征时期兴起于热那亚,并传播到地中海沿岸,又循商路传向北欧”。[16](P61)市民 意识形态 也随之扩散。而在16世纪城市市民社会进一步发展、君权主义抬头及文艺复兴运动深入展开 基础上发生的宗教改革,则促进了个人主义和宗教自由,即“在宗教领域里坚持自我权利, 其程度和政治领域以及经济领域里的情况十分相似”,也“促进了民主,至少促进了有限君 主政体”。[50](P215)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市民社会自由精神及权利观念的形成和发展,“世 俗的、个人主义的和自由主义的力量,在政治、经济和知识生活方面日趋得到加强。”[30] (P34)正如西方学者所言,“早期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构成了西方历史的第一个重大 转折点,它不仅是西方法律传统的源泉,而且也是西方其他社会思想和社会行动的源泉。” [10](P642) 再次,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的兴起促动了近代法律形式化运动。按哈贝马斯的观点,市民社 会公共领域是与市民社会私人领域相分立,而与公共权力领域相对抗的公众舆论领域。在这 里,公众通过对公共事务进行自由开放的讨论与论辩,形成公众舆论并进行理性批判,从而 为公共权力提供合法性基础。市民社会公共领域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发生分离并获得自主性的 结果。这时国家权力才赋有了近代意义上的“公共性”,市民社会成员的私权利也获得了确 认,因而,从等级身分和血缘纽带中走出来而成为独立、平等的“单个”经济人,并形成具 有批判精神的公众。因此,直到18世纪初,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才率先在英国出现,成 为“私人聚集以迫使公共权力在公众舆论面前获得合法化的场所”。而“公共领域的政治功 能从作为编纂法国革命宪法的一个构成要素很快就变成了传遍整个欧洲的口号。”[23](P24 、80)至此,城市市民社会走向近代市民社会过程中所涌动出来的,并日益高涨的自由理性 的市民社会精神,就不仅获得了理性、人权、社会契约、法治等为核心内容的成熟的自然法 理论形态,(注:中世纪中后期“法治”观念所依赖的超验的神与自然的正义,已为人权、民主的价值及 相关的信念,即古典自然法理论所取代。参见[10](P359))而且从边缘走进中心而赋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功能和载体,获得了更加经常、 更加有力、更加自觉的批判精神和社会导向地位。这个“公共王国恐怕不只是用批评态度监 督国家运行,而是启发、指导和控制它们。它这样做的合法性恐怕是由于它代表了市民社 会流行的观念,此外,恐怕还由于它是作为统治者制度的赞助者而不只是它的臣民。公共王 国一旦作为一个置于国家真正中心的选举的议会来构成,便可以为选民服务,并且激活国 家通过制定一般的和抽象的法律的方法,以它的名义代表在选举的代表中形成的多数或少数 对既定的问题所持的流行的观点的倾向。”[17](P85)事实表明,法德等大陆国家市民社会 公共领域的勃兴,有力地推动了欧洲大陆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确立和法典编纂运动,法、德 、奥等国家《民法典》的产生,“不仅代表了市民社会的利益,而且动用了市民社会的特殊 媒体:它们都经历了由私人组成的公众的反复公开批判。通过有奖征文和问卷调查,公众舆 论对法典的制定做出了贡献,甚至在没有议会机构的地方或议会机构不起作用的地方,如拿 破仑统治下的法国基本上也是如此”。[23](P86)从上可以看出,在整个18世纪,公众舆论 都被当作是那些建立在争论——理性主义概念之上的规范的潜在立法资源,它“试图为社会 领域建立的‘法律’除了普遍性和抽象性的形式标准之外,还要求自身具有合理性这一客观 标准。”[23](P58)因此,作为资产阶级私法经典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反映出从 最初的城市起义开始就一直推动着资产阶级的那种精神”。[16](P246)这样,自由理性的市 民社会精神就以至上性的自然法为理论表现,凭借公共领域而注入法律体系之中,成为西方 法律形式化运动的重要驱动力(注:当然,法律的形式化运动也是与国家权力紧密相关的,也即专制君主在谋求市民阶级支 持而建立国家的进程中,必然会对法律理性化给予深切的关注。参见K·巴基、S·巴里克: 《国家在非西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国外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另见公丕祥: 《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4—227页。)。 纵观西方近代法治的形成过程,我们不难看出昂格尔关于西方法治产生的论断的深刻之处 (注:昂格尔断定法治的产生得益于多元集团和高级法(自然法)这两个条件。参见[11](P59))。但是,更具有历史底蕴意味的是,西欧独特的历史条件和遗传因素,导致了中世纪中后 期市民社会的形成和扩张,进而开始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和对立的发展进程,从而使 市民社会权利能有效伸张并与国家权力相抗衡,最终通过“市民社会革命”使国家权力服从 服 务于市民社会权利,并把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纳入一致性、普遍性的法律规制框架之中 。同时,市民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涌动出来的自由理性精神,为这一制度框架提供了必要的 内在合法性支撑,秩序、公平和个人自由也就成为西方法律传统首要而基本的价值。[31](P 3、7)纵然我们不能断言这是近代法治产生的全部因素,至少它也是最深层、最本质的因素 。 二、走向现代法治的分殊、趋同及其当代挑战 虽然经过17—18世纪资产阶级“市民社会革命”,相继在英美和欧洲大陆国家确立了近代 法治,但是,这些国家的法治在确立、发展并走向现代法治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模式却并不 相 同,即以英国为代表的“法的统治”与以德国为代表的“法治国”最为典型。这一人所共知 的事实表象背后,反映了英美和欧洲大陆国家作为法治基础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潜在 差异。应当说,封建贵族、教会、市民与王权之间的多元对抗与妥协,是中世纪中后期的普 遍特征,但是,英国与大陆国家所不同的是,“没有一种旧因素彻底消亡,也没有一种新因 素彻底胜利,或者某一种原则取得了独霸优势。各种力量总是在同时发展,多种利益和要求 总 是在折衷调和”,即使是在正当纯君主制如日中天的都铎王朝时代,我们也会“看到民主的 原则、公众的力量在同时兴起和壮大”,而不像大陆国家,“包括宗教界和世俗界在内的多 种社会因素——君主制、贵族统治制、民主制,不是齐头并进,而是首尾相接”。[1](P218 )这种更为复杂、更为活跃的社会政治局势的机制,推动了英国议会的成长和职能强化,[32 ](P194)而且为近代市民社会的成长和扩张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机会,并创造了宽容和 自由的社会精神,形成了英国反抗王权、维护权利的自由主义传统。这无疑加速了英国市民 社会及其契约经济的发展进程,使其市民社会的力量日益强大,并逐渐能够左右国家前进的 方向。正是以新兴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市民社会力量,通过议会形式与王权进行长期斗争,并 在哈林顿、洛克等人的法治思想鼓舞下,形成并发展了“英国人受法律的统治而且只受法律 的统治”的法治模式,它包含着这样一种观念,即“除了代议制立法机构的权力之外,所有 政府权力都应当由适当明确的法律来分配和限定”。[32](P34)这样,作为市民社会代表的 议会,就获得了至上的主权地位,并通过“法律的统治”把国家公共权力框定在法律规则之 下,以制约国家权力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使国家权力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的权利、利 益的主张和要求,从而形成“自由民主”的社会优位型法治模式,并继而在美国的法治构造 中获得了进一步发展(注:美国法治的发展,又对英国产生了影响。而詹宁斯则对戴雪法治的经典定义进行了检讨 ,进而对“法的统治”理论提出质疑和修正。参见[33](P30—43、211—220))。[13](P297) 与此不同,德国从9世纪起一直处于分裂状态,长达1000年之久,王权衰微。虽然城市十分 发 达,但因王权十分弱小,教会力量强大和封建势力顽固而无法统一起来,未能占据社会主导 地位。[33](P216~217)当16世纪西欧改革运动使西欧大部分地区市民社会快速发展,并逐 渐过渡到近代资本主义文明之时,德国却处于“神圣罗马帝国”的梦想之中,“导致民族国 家、主权国家的建立进程停滞,工商业和农业发展延缓,成为旧封建主义文明的殉葬品”。 [34](P406)这样,就造成了德国市民社会发展速度放慢乃至停滞,议会也与英法不同,市民 社会代表的成分很小,而成为封建贵族的表决器。而1848年德意志革命与英法革命的一个重 大不同,就是要实现统一德国和推翻专制两大目标,但最终由容克领导了德意志的统一,新 兴资产阶级与容克相妥协而建立了宪政体制,并实行了“自上而下的结构改造”。[35](P52 )然而,德国宪法并非是阶级及统治关系革命性转变的结果,而是“一方面是出于发展资本 主义所必需的保障各种秩序,同时在另一方面往往会尽其可能使旧体制得以温存”,因而是 “外表性立宪主义型的市民宪法”。[36](P42)这样,虽然使用法治国家的近代词汇,包装 上近代国家的外观,但仍可以使普鲁士的封建、绝对主义权力继续存在。[37]为此,在普鲁 士议会里不得不进行围绕“法治国家”原则的多场斗争,直到19世纪才创立独立的行政法院 ,“法治国家”才赋有了新的内涵而有所改观。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德国的市民社会没能像 英国那样发达到足以对抗国家,并使国家服从于自己的程度,而在外来压力下进行资本主义 改造和引进法治原则的背景下,必然要产生偏重于国家的“法治国”理论并付诸实施,从而 构造了德国国家优位型的“法治国家”。日本近代化进程与德国有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其 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导致的强国家、弱市民社会的结果,而且它是在西方文明压力下而后发进 入资本主义体系的,因而自然很容易地接受了德国“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36](P18)[37 ] 不管是社会优位型的“法的统治”,还是国家优位型的“法治国”,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 都开始出现相互接近的倾向。在英国,管理私人生活和公民财产的行政权力机构呈现快速增 长之势,且新的社会和经济立法赋予这些机构以不断增加的处置权。“更为极端的是,法律 甚至赋予行政机构决定某种‘一般原则’的权力,依据它可以剥夺公民私产。这样,行政机 构就拒绝使自己受制于任何固定的规则”,对“法的统治”的尊重也明显下降。这种状况在 美国也有几乎同样的发展,[13](P384)因而出现了“法治国”的某些因素和倾向。在德国, 自 19世纪60—70年代以后,创设行政法院来监控行政权力,以防止行政权力威胁个人自由和权 利,从而开始为“法治国”注入实质内容,直至前西德基本法才实现了由“形式法治国”向 “实质法治国”和“社会法治国”的转变。日本在二战后则采取行政权力的“法律保留” 等形式予以转化,这就出现了“法的统治”的某些因素和倾向。此时,“法的统治”与“法 治国”理论和精神,也在概念、重视基本人权、重视行政权和用征税完成社会福利等方面发 生 了趋同,[39]并且共同面临着时代的挑战。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以来,特别是二战后科技迅速 发展、全球化进程加快、经济和社会生活复杂多变,使得西方世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发 生了重大变化。其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也产生了重大变异,即一方面是福利国家对市民社 会的更多干预和公司国家的官僚化倾向,另一方面是社群主义、法团主义的市民社会对国 家生活的积极参与和权力分享,加之全球化和信息化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冲击,使得“政府 和公民现在越来越明显地生活在一个一体化的信息环境中”,政府和市民社会也“并不存在 永久的界限”。[39](P77、83)这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大变异,必然引发对西方法律传统 的挑战——“不仅包括过去数百年的所谓自由的概念,而且也包括源于11和12世纪的西方法 制的结构”。[10](P39)其突出表现就是法律及其运行对集体主义和公共政策的强调、行政 立法和自由裁量权的扩张、更多的实质性正义关怀及国际法对国内法的效力优位要求等等, [10](P38—48)[11](P180—206)[57]这导致了西方法律传统诸多特征的改变,[10](P43—46 )并直接危及到其传统法治精神与原则。对此,西方法学家作出了不同的反应(注:作为自由主义法治理论倡导者的哈耶克就宣称,法治“不仅是自由的保障,而且也是自 由在法律上的体现”。( [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 等 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2页。)因此,在一个有过多计划的社会,法治就不 能保持。而要真正实现法治,就要求政府的一切强制行动,“都必须明确无误地由一个持久 性的法律框架来决定,这个框架使个人能带着一定程度的信心来进行规划,使前景的不确定 性缩小到最低限度”。[13](P352)昂格尔则指出,福利国家和合作主义导致了法治的衰落和 对实在的、公共性的法律的冲击,在“后自由主义社会”中,法治已趋向于解体。[11](P18 0—189)基顿、伯尔曼等人强调福利国家对法治的侵蚀。(参见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80页;[10](P45—46)与此相反,哈贝马斯则认为,自由主 义法治国家向福利国家的转型,并没有导致彻底中断自由主义传统,而是表现了连续性。他 们之间的关系在于,“社会福利国家在延续自由主义国家法律传统当中必须对社会关系加以 改造,因为它也想维持一种能够包括国家和社会的总体法律秩序。一旦国家本身上升为社会 秩序的支柱,它就必须在对自由主义基本权利作出严格规定之外,明确说明社会福利国家发 生之后‘正义’如何才能实现。”[23](P257)弗里特曼、艾伦等人也指出,回到与自由主义 法治 概念相应的“守夜人”国家去,太脱离现代民主的现实了,也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 (参见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第480—481页。)甚至在有关国际会议上开始讨论福 利国家与接近正义运动的“第三波”问题。[57](P5)而后现代主义法学则对西方法律进行了 解构,进而寻求“对法权的关怀,即对人类的关怀”。( [德]阿图尔·考夫曼:《后现代法 哲学》,米健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4页。)从根本上讲,它们都是西方国家和市民 社会关系发生变异,“后工业社会”冲突、现代性的“断裂”和全球化对世界的“压缩”等 所导致的外在冲击和内在危机的产物。(参见[美]罗兰·罗伯森:《全球化——社会理论和 全球文化》,梁光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8—208页。)面对西方国家与市民 社 会的变异给法治带来的种种危机,昂格尔概括提出了超越现代社会法律的“循环论”和“螺 旋论”;[11](P221—225)伯尔曼注重西方与非西方法律体系和法律传统的研究,探求 人类共同法律语言的发展以摆脱其危机。[10](P53)哈耶克力倡明确肯定的、普遍主义的法 治对国家权力的规束,以捍卫自由、民主和私域权利。(参见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第82—86页;《自由宪章》,第321—348页。)而哈贝马斯则提出新型的“程序主义范式” ,以期找到走出“自由主义范式”和“福利国家范式”二者“难局之途”。( [德]于尔根· 哈贝马斯:《法的合法性——〈事实与规则〉要义》,许章润译,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 与法社会学论丛》(3),第9—10页。))。 事实上,近代市民社会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而获得了“政治解放”并与国家并立发展以来, 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矛盾关系一直是困扰西方世界的重大而根本的问题。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 干预主义也始终是影响西方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两大思潮,并且此消彼长。[40]而高度 社会化、国际化的现代市场经济形成之后,市场与计划、企业与政府、微观规范和宏观调控 便紧密地交织在一起。[41](P3)个人主义学说的化约论也使自己处于要么否认政治主权而陷 入无政府状态,要么否认个人自由而陷入专制主义的困境之中。[42](P246)人们逐渐认识到 ,自由主义应“承认公众的和私人间的矛盾,承认个人和公民、个人和群体的双重角色。问 题在于:怎样找到共同的目的,同时又保留达到共同目的的个人手段;怎样确定个人(以及 群体)的需要并找到满足需要的共同手段。[43](P341)而平等与效率的艰难选择及市场失灵 与公共失灵的现实困惑,也迫使西方人殚精竭虑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设计与权衡(注:参见[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权衡》,王忠民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 988年版;[美]查尔斯·沃尔夫:《市场或政府——权衡两种不完善的选择》,谢旭译,中 国发展出版社1994年版;等等。)。面对经 济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多变、福利国家危机以及全球化进程中的权力流变,[44]西方国家 则开始企业化的行政改革,由此进入“新公共管理”时代,[45](P300)超越“左”与“右” 的“第三条道路”理论和实践逐渐兴盛起来,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共生共强、市民社会参与国 家、市民社会与国家合作互补等等。[46](导论)随之而来的是,以国家权威为基础、以自上 而下的单向度权力运行标志的“统治”,渐渐被以多元权威为基础,以分散化、相互的多向 度权力运行为标志的“治理”所取代,力图形成政府和公民,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合作关 系,以实现“善治”(注:参见俞可平:《引论:治理与善治》,载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 出 版社2000年版;杨雪冬:《第三条道路:旧路还是新途》,载杨雪冬、薛晓源主编:《“第 三条道路”与新的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这种“善治”赋有“透明性”、“责任性”、“回应”和“有效” 等基本要素,然而,其十分重要的要素则是合法性和法治(注:参见俞可平:《引论:治理与善治》。在西方有关“有效治理”的含义中,法治居于首 位。参见[法]玛丽—克劳德·斯莫茨:《治理在国际关系中的正确运用》,肖存毛译,载俞 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第268页。)。法治诉求自然难以机械固守西 方传统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价值原则,但是,它也绝不会为福利国家的过度权力扩张而张 目。因为“在整个西方宪政史中始终不变的一个观念是:人类的个体具有最高的价值,他应 当免受其统治者的干预,无论这一统治者为君主、政党还是大多数公众。”[47](P15)而且 ,“自由法律范式”和“福利国家范式”都已表露出明显的缺陷(注:“自由法律范式”主张法律主体应理性地追求其人生目标,自主地构设“私法社会”(所 有权和契约自由),期望只要保障个人自由领域即可实现社会正义。可是,它忽略了法律能 力的平等因素,因而“一方面,私法的现有规则必须作实质性的详尽说明;另一方面,必须 引入基本的社会权利,这些权利主张更公正地分配社会财富,以及更有效地防止社会导致的 威胁”。而在批判“自由法律范式”基础上产生的“福利国家范式”,则出现了福利温情主 义,它补救实际生活条件和权力位势(差别)的努力,导致了类似“标准化”干预,“这将再 一次限制假定的受益者对自主的人生目标之追求。”参见哈贝马斯:《法治与民主的内在关 系》,景跃进译,载《中国社会科学辑刊》(香港),1994年(总第9期)。)。为此,“第三条道路” 政治的指导性原则,就是深化并拓展双向民主,使“政府可以同公民社会中的机构结成伙伴 关系,采取共同行动来推动社会的复兴和发展。”[40](P73)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作为西方 政治哲学的两大主流,也呈现明显的对立与互补之势,[48](P127)其核心是重新思考国家行 动的形式和界限与市民社会的形式二者良性互动关系,以期协调自由与平等、个人/群体与 国家、私域与公域、个性与共性、普遍与特殊等等的对立冲突。在此情境下,“追求政治合 法性,追求一个以尊重权威和法律为特征的政治秩序,意味着追求民主自治模式的必要性” 。[49](P416)可见,西方法治正面临着挑战与创新并存的局势,虽然它尚不十分明朗,但其 力图回应和超越的趋向却清晰可见。而亚洲赶超型国家(如日、韩等)是在“外生后发型”现 代化进程中,形成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互动关系,川岛武宜就曾直言:“我们缺乏市民社 会和作为其政治反映的近代国家。在这种态势的支配下,向中世纪甚至向‘神话时代’的复 归,否认个人的自由,比近代法意识及伦理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结果只能是靠权力‘从上 面’强行地控制”,[51](P48)这难免会导致一种权力规则秩序。因而,其法治进程很重要 的方面,就是以市民社会为目标来构建多元社会,衡平“亚洲价值”和“西方价值”,韩国 甚至有学者极端地主张以国家立法、执法为主,逐渐向辅以社会多元立“法”、执“法”过 渡,并最终以社会规范来取代国家法制。[52]而市民社会的发育成长,也同样构成了当代非 洲政治变革的一个重要因素。[52](P197—198)从上不难看出,市民社会与国家互动发展关 系的变化,决定着法治的走向和模式。也就是说,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发展关系,不仅奠 定了法治产生和运行的社会基础,也设定了法治运行的边际或界限。 三、启示:国家和社会关系重构与中国法治之路 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互动虽然产生于近代西方,但其演进却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为此,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指出,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而且其唯物史观 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上),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页、第43页;《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2页。)。然而,东西方的市民社会与 国家呈现的确实是迥异的发展道路。古希腊城邦是一种公民政治共同体,公共生活和私人生 活相“复合”而使国家“直接等同于社会”;[17](P96)而古罗马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发生 了分离,[54](P22—26)但奴隶制商品经济是在国家政治、军事和法律的支持与保障下获得 繁荣发展的,因而呈现国家对市民社会的“监护”状态(注:参见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凯撒与基督》(上),第428—440页,《世界文明史 ——凯撒与基督》(下),第512—527页;杨共乐:《罗马社会经济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 版社1998年版,第88页、第102—103页、第27—28页、第75页等;金观涛、唐若昕:《西方 社会结构的演变》,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2页。);而进入中世纪,表面上是“无国 家”状态,实质上则是市民社会直接地具有政治性质形成了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吞噬(只不过 这种吞噬是脆弱的)(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1页、第284页;伯恩斯、拉尔夫:《世界文明 史》,第2卷,第11页。),直到近代市民社会获得了政治解放而与国家并立发展。在印度、中 国、波斯、土耳其、阿拉伯及斯拉夫等东方,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则没有那种曲折发展的 经历,从国家于社会中产生之时起,便反过来侵吞了社会,形成国家同化、吞噬市民社会的 “东方专制主义”。它没有古希腊那种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复合”,也不同于古罗马那种国 家对市民社会的“监护”,更不具有西欧中世纪国家吞并市民社会所附有的那种多元权力斗 争的复杂性和脆弱性,而是坚固的“东方专制主义”的单一性。这种“总合统一体”的国家 神圣气质成为东方社会的共同特征和历史遗传基因(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73页;刘学灵:《东方社会政治形态史论 》,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第249—275页、第301—364页。)。不仅造成了东方社会的停滞,也使民 主法治无以产生和发展。直到在西方国家殖民扩张的严重压力之下,东方国家才纷纷以革命 或变革方式争取民族独立和赶追现代化,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互动也才提上日程,民主与 法治也才开始起步。虽然我们不能囿于东方、西方、传统、现代及欧洲中心主义、东方主义 那种僵死的二元论(注:进入20世纪后,西方中心论在斯宾格勒、汤因比、马勒克拉夫、斯塔夫里阿诺斯等人努 力下,逐渐转变为人类文化多元论或全球文明论,它“关注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局限于西 方人或非西方人”。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吴象婴等译, 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4页。西方学者萨义德、中国学者日知等也对传统二元思 维模式及“东方专制主义论”提出批评或质疑。参见[美]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 ,王宇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页、第266页;日知:《中西古典学 引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5—434页。),但东、西方国家与市民社会迥异的内在关系和发展逻辑,确实在相当 程度上决定了民主法制在东西方的不同历史命运。 在当今全球化时代,市民社会与国家互动关系的建构已成为一种世界浪朝。就是说,“只 要现代国家还趋于动员和重组它的国民生活,市民社会和国家的这种界分似乎就一定会继续 起作用”,[56]它构成了民主生活和民主秩序的核心特征”,[49](P394、396)并呈现一种 “ 全球走向”。[56]可见,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重要,即建立二者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推进 当代民主与法治的关键。应当说,尽管西方一直在努力调适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以应付其民 主与法治受到的严峻挑战,但受其资本主义性质的局限,他们是难以确立起其国家和市民社 会的良性互动关系的。而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公域与私域、权力与 权利、个性与共性才能真正最终统一于人的自由发展,故而二者良性互动关系才能切实确立 起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也才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然而过去受斯大林模式的影响,片面 乃至错误理解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加之传统东方遗传因素的作用,我们曾推行高度集权 的政治经济体制,使国家同化乃至兼并了市民社会,不仅扼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限制了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也阻滞了民主法治进程。现在,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都在进 行市场化改革,以“小政府,大社会”取向来调整和重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以适应全 球化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样,要推进中国法治进程,我们就不应仅仅满足于民主政 治、市场经济和理性文化这一“法治基础和条件”的一般性解说及其实践,更不应仅仅是法 律制度的简单植入和法律体系的建构及其实施,而应立足于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这一深广视 野来审视法治及其理论建构,并着力建立国家和市民社会分立互动、双向制衡、民主合作的 良性互动关系,营造法治的本土化根基。即大力培育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并努力推进其自主性 ,立足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需要而缩减并转变政府职能,进而确立多元社会权利基础、公权 力 权威和“良法”之治(注:多元社会权利包括个人私权利、民间社会组织权利、基层自治(如村民自治、乡镇自治、 街委自治等)权利、公司自治权利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权利等等。公权力权威意指职能少而有 力的公权力,而不是职能多而无力的公权力。这种公权力应限于宏观调控管理并依法赋权和 运作。“良法”之治是指法律应贯彻自由、平等、人权等社会主义正义法精神,赋有至上地 位并成为治国之根本。),使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相回应和契合(注:即依法治国应立足于对社会的回应,并以市民社会自主自律的内生秩序为源泉和根基, 以 避免“依法治理”中的权力法律化和工具主义、实用主义、懈怠主义倾向。)。只有这样, 才能以多元权利来分享、平衡和制约权力并扼制腐败,才能使权利和权力共同纳入法律规制 框架之中并树立起法律至上权威,以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为核心取向的法治秩序也才能最终 确立起来。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与社会课程教学若干问题探析 [摘要]“历史与社会”新课程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教师必须纠正教学偏差,深入贯彻课程改革理念,把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文明之间的互动作为知识整合的基础,在互动中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重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又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更重视学生的品德、个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本文探析了历史与社会课程教学改革中存在的若干典型问题,以求得对新课程的深刻理解。 [关键词]课程改革 课程理念 教学偏差 途径策略 “历史与社会”综合课程把现实社会生活作为教材的基点,强调面向社会、面向生活,注重运用概念、知识和方法去了解人生、理解生活、参与社会。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新课程的教学改革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认识有些偏差,教学中也存在许多偏差。我就普遍存在的一些教学偏差入手,结合教学实际谈谈自己对“历史与社会”新课程粗浅的看法。 一、纠正学会收集资料等同于学会运用资料的偏差,培养学生处理材料的能力 让学生收集资料是新课程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方法。在一些学校布置的课程改革展示中,往往能看到学生们制作的精美的资料册。但在这些精美的资料册背后却是:有的学生只是从电脑上下载资料,装订成册就算完成任务;有些教师将学生制作的资料册收上来,便束之高阁。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没有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认真阅读。教师更没有引导学生运用所收集的资料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反而造成时间和纸张的浪费。 学会收集资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学会收集资料的目的在于学会分析资料并运用资料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第一,教师应该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收集资料,避免让学生收集一些漫无边际的、大而无当的资料;第二,收集资料以后,教师应引导学生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辨别、分类和取舍;第三,教师应帮助学生通过资料的阅读,概括出当时对所探讨问题的研究结果和进展;第四,根据对资料的研究,让学生提出质疑、自己的见解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另外,教室里应留出学生展示资料的空间,使资料得以为学生们共享。 二、纠正“自主”变“自流”的偏差,加强教师的组织和指导 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学习的主体,学生能动的创造性的学习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中心和教育的途径,实现自主性发展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目的,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本质要求。但是现实的教学往往把学生“自主”变成了学生“自流”。强调把读书的时间还给学生,有的教师上课便让学生自己看书,没有指导,没有提示,没有具体要求,由学生一看到底,典型的“放羊式”,有人称之为傻读;有的教师甚至一味强调学习内容由学生自己提(喜欢哪一段就读哪一段),学习方式由学生自己选(喜欢怎么读就怎么读),学习伙伴自己挑(想和谁交流就和谁交流),典型的“自流式”。这样做,学生表面上获得了自主的权利,可实际上并没有实现真正的自主。因此,自主学习离不开教师的指导。教师要设置动态的教学设计方案,善于放大学生思维中的闪光点,引领学生进入积极的思考状态,师生之间产生思维的碰撞,一起完成教学任务。自主学习强调学生自主探究,不等于学生自己学习,并不是说教师可以撒手不管。学生讨论时,教师应该以听、看为主,把注意力集中在讨论上,在此基础上,迅速地加以思考下一步的教学应该做哪些调整,哪些问题值得全班讨论,哪些问题需要教师讲解,教师要做出最恰当的选择。只要教师持之以恒,课堂必定会变得既生动活泼又井然有序。 三、纠正虽有活动但没体验的偏差,重视健康情感和过程与方法的培养 突显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是新课程的一个基本理念和特征,也是教学具有教育性规律在新课程中的体现。但是,这不意味着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可以“独立”和“直接”进行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只有与知识、技能、过程、方法融为一体,才是有生命力的。于是许多教师通过开展活动的办法,落实健康情感和过程与方法的培养,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虽有活动但没体验的偏差,有为活动而活动的倾向,因而不会成为有效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对学生的发展也就不可能有实际的作用。 新课程所提倡的活动是外显活动与内隐活动的统一,是操作活动与思维活动的统一,它旨在引导学生通过动口、动手、动脑,亲自体验过程。例如,有位教师在讲《我的压岁钱怎么用》这一课时,就让学生在活动中深入体验正确的理财观。 师:关于理财,希望我们的同学都把算盘打得精一点。做到收益多多,生活棒棒。过春节时亲戚朋友可能会给你一些压岁钱吗?平时父母也会给你一些零花钱吗?现在花了吗?怎么花?假如今天你的小金库里还有800元钱,请为自己订一个理财计划。 生:日常花费,如买零食、乘车费、学习用品费;娱乐费,如看电影、玩游戏等。 生:准备一个小本,在上面记录花费的用途、时间。 生:每周自己进行结算。也可以交给爸爸、妈妈审核,以便获得改进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的自我金钱管理的指导。 生:理财计划单(略) 师: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希望同学们感悟到什么? 生:安排支出要科学,增加收入要选择。 师:个人生活这样,家庭生活这样,国家生活也是这样。只有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才能过好今天的生活,并期待明天的生活更美好。衷心祝愿我们的同学在实际生活中形成科学的理财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这样的课堂活动是根据学生自己生活经历或经验进行情景设计的,就使新知识在学生的经历和经验的共鸣、碰撞基础上产生。通过“压岁钱怎么用”的角色体验设计,让真实生活经历、体验与虚拟角色体验相结合,通过这些生动的情景角色体验,学生在课堂上就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自然渗透了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的价值理念。 四、纠正“历史”与“地理”简单累加的偏差,切实体现新课程的综合性 不少教师一时难以适应新课标的要求,照旧按传统教学方法实施教学,如有关地理的内容仍然按照原来的地理学科形式上课,有关历史的内容仍然按照原来的历史学科形式上课,从而割裂该课程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历史与社会”是一门历史、人文地理及其他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有机整合,在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及学习方法上也力求整合的新课程。新课程性质要求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突出其综合性。新课标要求教师做到以下几个“综合”:对相关人文社会学科知识进行综合,对历史发展过程和现实社会问题进行综合,对某个事件或现象的分析、认识进行综合,对基本方法和技能进行综合,让课程“综合运用”。比如历史与社会本身就有大量的地理知识,很多历史事件都离不开地理因素。我在讲“隋朝开凿大运河”这一历史内容时,改变过去悬挂《隋运河图》向学生介绍开凿年代、运河分四段等讲法,而是挂了一幅《中国水系图》,让学生观察中国水系的特点。从中国东部的河流多是东西流向没有南北流向,南北交通十分不便入手,“开凿一条南北的河”,通过测量大河之间的最短距离,“沟通支流”……可见,知识的综合运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凸现出课程的综合性。 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根据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还可做如下尝试。 1.古今相联。“通史”是为了“识今”,是为了展望未来。为此,平时的教学要与当年、当月,甚至当今的社会热点结合起来。讲科技就会讲讲“神六”,讲讲mp4;讲和平,就讲讲日本右翼势力参拜靖国神社,讲讲巴以最新冲突,讲讲最新恐怖活动,讲讲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2.文理交融。社会学科与自然科学的综合联系与分析,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讲到赵州桥,可引导学生进行赵州桥的受力分析,从而理解为什么它会历千年而不倒,体会我国古代的建筑艺术。 3.文史哲相融。历史与哲学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可持续发展观点本身也是一个哲学观点,“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要求我们用全面观点去思考、去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另外,七年级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创业有方,信用无价”,八年级的“感悟沧桑巨变”等课题本身都充满了哲学思辩色彩。另外,文史之间的交义点是很多的,特别是古典文学(如诗词)更是与历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总之,“历史与社会”新课程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对课改的理念进行深入的理解和再认识,在反思和实践中逐渐将新课程的理想变成现实。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浅谈中国管理学界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 中国正处于一个伟大的历史变革时期,正面临着人类历史上,不论从任何尺度来说,都是规模空前的经济转型和社会公平的挑战,一方面取得了最迅速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各种经济与社会矛盾显化,焦点与热点问题涌现,学界自然不能置身其外,不同的学界面对着不同的挑战。 科技界正迎来所期盼的自主创新的东风,但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用自己的科研成果证实科技第一要素的地位,而不是“两张皮”(科技与经济发展脱节)的现实。政府驱动,而又明显带有技术驱动色彩的自主创新,最怕的是脱离市场需求,最终事与愿违,落得科技与经济的脱节。经济学显然是个显学,受到人们的追捧,尽管处在是非的旋涡之中,但经济学界仍然试图解释特殊的中国经济现象,主流的学者们用市场化、效率优先的视角直率地表达观点,而不是回避,尽管成为众矢所的。 社会学界的声音愈益引起人们的注目,尽管久违了,他们热衷于中国社会断裂的讨论,并认同社会的撕裂,进而提出和谐社会的构想,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社会公平。尽管社会学者在中国近代在政治上处境并不好,但他们深入社会实践,实证的科学态度令人敬佩。中国管理学界的历史传承较少,近20年来埋头引入消化西方管理学的理论、方法、工具,略显稚嫩,对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管理实践插不上嘴,需求不足与供给不足同时存在,问题是摆脱自娱自乐尴尬处境的出路何在? 1 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其说是一个资金与技术问题,毋宁说是一个管理问题 生产力要素(知识、劳力、资本)都只是一种资源,只有通过企业家与公共管理者的管理,才能转化为财富和社会进步:知识没有一定的创新体系(即公私机构的知识生产、传播、应用网络)和制度环境的保证,科技成果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现实生产力又甚难转化为效益,导致科技与经济的脱节,先进的科技未必能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劳动力生产要素也只有通过组织、调动才能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和能动性;资本要素同样只能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获得预期的回报,相反,疏于管理,资本反而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如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日本10年的经济低迷。 诺贝尔奖得主斯蒂格列茨认为:“影响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关键因素除了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知识以外,另一种资本是社会和组织资本,变革的速度和模式取决于这种资本的形成,国力的增长也取决于这种社会和组织资本。”中国有让世人羡慕的高储蓄率、高外汇储备、高外商直接投资(FDI)、庞大的科技队伍、用之不竭的劳力资源,因此,中国不缺钱、劳力、科技,唯独稀缺的是社会组织资本,这是转型国家的共同点,也是中国的当务之急。社会组织的管理也是生产力。 2 中国管理学发展正处于一个历史转折 中国管理学和管理教育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恢复办学迄今)才短短的20年,却是辉煌的20年,队伍硬软件设施的建设是突飞猛进的20年,难于找到另一个学科有如此迅速的发展,应该说其基本骨架已经搭起,已经走过了学习、借鉴、模仿,从文本到文本写读书报告的阶段,中国管理学和管理教育已经成熟,这应是个基本评价。现在面临着后20年的路如何走的问题。这里包括学科发展的战略目标、路径和重点突破学科的选择。 首先面对的是一个发展思路问题。中国管理学的发展思路很像冯友兰先生对中国哲学发展思路的表述:中国哲学应从“照着讲”转到“接着讲”。 中国管理学不也是应从对外来管理文化“照着讲”的阶段,走向“接着讲”的阶段吗!这是一个历史现象:中国近代学术思想历经多次外来文化的传引和影响,但到头来都是本土文化逐渐消解融合外来文化。 管理思想根植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组织和民族文化之中,因此必须本土化。中美两个核弹之父,一个邓稼先,一个奥本哈默,两种管理思维,两个都成功了。有人说,若两人互换位置,可能都不成功。也就像上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人颠覆了美国世界制造业的霸主地位,美国人不服,麻省理工学院(MIT)深入丰田总结出精益生产(Lean production)经营理念:贴近客户,善待员工,低成本,零缺陷。但它根植于日本民族文化传统,美国人很难学到手,就像日本人很难学到美国人的创业、冒险的创新精神,只长于模仿一样。 中国管理学的发展也必然有这样一个过程:从引入、解读到中西“体”、“用”之争,从晚清开始我们就经历过多次“体”、“用”之争,但都回归到西为中用和“接着讲中国”。如果要使中国管理学得到发展,对当今世界管理科学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必然要从“照着讲”向“接着讲”转变,现在就要看中国管理学界如何“接着讲中国”了。 至于如何“接着讲”,可援引类似北京大学汤一介先生[1]关于中国哲学“接着讲”的路径:接着中国传统文化讲;接着西方管理学讲;接着中国管理实践讲。 (1)接着中国传统文化讲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智慧的宝藏,就连诺奖得主们在巴黎发表的宣言中也说:“人类迎接21世纪的挑战,必须从2 500年前的孔子那里寻求智慧。”更何况寻求中国传统管理的智慧。眼下管理精英们和社会公众的国学热可作旁证。 (2)接着西方管理学讲不再是照本宣科,而是掌握西方管理学的真髓,融合中国管理思想,逐步形成中国化的若干管理学流派,立足世界管理学界。 (3)接着中国近现代管理实践讲包括马克思、的管理思想;中国人濒临经济崩溃的边缘时独特的处理化解危机的能力;调整自己,拨乱反正;处理SARS公共危机;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近年崛起的粤商、浙商的非凡经营能力等都是值得“接着讲”的命题。后20年中国管理学发展的战略目标:建立中国现代管理学,将管理学中国化。 它的特征是融合古今中外管理思想精髓,能够指导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管理实践问题,对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对人类的发展做出贡献,这就是中国管理学界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 有可能首先突破的学科: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由于经济与社会热点问题多,需求急迫,近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量猛增,2006年占申请项目总量的44%,且均直面中国管理实践问题。 3 对中国管理学健康发展的几点认识 3.1 管理学是个致用的科学,中国管理学界应直面中国管理实践 学术研究背离中国管理实践,学术本身就意义不大,只有脚踏中国实地,中国管理学的世界地位才能显现。学习、借鉴、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但目的在于得到如何治学、治组织、治国的能力,解决本国的管理实践问题。研究中国情景嵌入和中国情景依赖的管理科学是中国管理学界的责任,因为没有人能够替代我们,这种研究对中国和对世界都是至关重要的。 3.2 突破管理学研究的承袭思维,多做些中国管理实践的实证研究 尽管中国管理学研究的历史积累和挖掘较少,处于弱势和“拿来”的境地,但不能老是承袭,老是“拿来”,老是停留在克隆一个美国商学院的追求上,老是靠“吃别人嚼过的馍”过日子。对中国管理问题的研究不能完全套用西方,特别是美国的管理观念和术语,因为毕竟语境不同。应提倡对中国管理实践多做些实证研究。目前管理学院在处理学术研究和教学上,过于偏重培训教学,偏重MBA,这也是由于竞争,人们对学位的不懈追求和院长们对市场的敏锐把握,管理教育需求很旺,但院长们也应冷静地思考长远目标和学术地位。 3.3 队伍建设应从培育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做起 中国管理学界队伍还很年轻,队伍建设和学术研究既要反对循规蹈矩,也要反对急功近利、趋炎附势和学术失范。要提倡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竺可桢把科学精神定义为不盲从、不附和,虚怀若谷和专心致志的求是精神。李约瑟把科学方法定义为严密的逻辑推理和严格的数学分析。要有质疑、批判、反思精神,“创造性破坏”的创新才能产生。在学术上我们要提倡敢于挑战权威,敢于挑战自我,敢于挑战传统,敢于引领未来。我们看到在老一辈管理学者的培育下,新生代已经成为一支中坚力量。相信中国可以出现像泰勒和德鲁克那样的管理大师,涌现出大批企业领袖和公共管理精英,应该相信历史唯物主义:中国伟大的管理实践可以造英雄。 3.4 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 这是大学教改的一个核心问题,一个看不见的指挥棒。现在存在一个所谓与国际评价体系接轨(即在世界顶级管理杂志上)的追求,但又面临背离中国管理实践、隔靴搔痒的问题。实际上我们要在学术成就与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以及学科发展与国家目标上寻求一个平衡点、结合点。但单靠管理学院自我救赎很难,这取决于大环境,而目前大环境的评价体系出了毛病。对一般硬科学有所谓国际“接轨”,“统一的评价体系”,但对像管理类软科学来说有点难,有学者就提出“什么是轨?”,“不接轨又怎么样?[2]”有几篇在顶级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有了排名靠前的商学院,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就会提升?中国制造业在价值链中的尴尬处境就会改变?但应该有信心、有目标,着力研究透中国的管理问题,这就是世界的,世界必然认同,国际一流也就水到渠成。 3.5 一个悖论 有的管理学者提出一个悖论:一国有竞争力的成功企业与领袖型企业家的出现不一定与一国成功的商学院相联系,日本与德国似乎就是两例。这到底是商学院的错,还是两者并不一定有相关性。国内外对商学院的质疑是普遍存在的,并且大多是来自商学院内部的声音,如“商学院的终结?成效不足,养眼有余”(斯坦福大学菲弗),“商学院如何误入歧途”(南加州大学本尼思)以及MBA的颠覆者麦吉尔大学的明茨伯格[3],问题还是出在理论与实践的背离,对学术性过于关注和追求,而导致对管理实践的忽略。 TCL的李东生处于国际化的熬煎中时,我们学界何不从并购的财务陷阱、文化差异、市场风险、组织控制等研究上帮他一把,而作壁上观。上汽韩国双龙也苦于处理罢工风潮。20年前日本企业走出去时,据说美国学者给出谋划策,轮到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时谁来出点子? 3.6 寻找科学前沿,寻找科学领袖 200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正满10周岁,年资助金额也已超亿元,自然科学基金的任务是寻找科学前沿,寻找科学领袖,但寻找似乎并非易事,人家的前沿并非我们紧迫的前沿,领袖又牵涉到一个评价体系,撒银子是个很潇洒的活儿,但撒到好处,却是个学问和责任,需要大家的指点。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现代工业文明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 随着社会主义运动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历史命运的认识不断深化,而社会主义事业本身正是在这种从不间断的反思和革新中走向辉煌。过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同时,苏联和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种种矛盾日趋尖锐,由此引发的苏东巨变意味着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模式——“苏联模式”的失败,人类历史更深入而全面地步入了现代化和全球化发展轨道,这一切都推动着人们从不同立场和角度重新认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本文试图以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理论为指导,就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相互关系从宏观上作一些反思。 一、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同源性 现代化本质上是以工业化为动力和核心的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演进的历史进程,资本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都是世界现代化进程发展的必然结果[1]。没有以现代工业文明发展为基础的世界现代化进程,就没有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同样也不会有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产生和发展。人类的社会主义理想和对这一理想的追求是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兴起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发展的。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经历了“原初现代化”(即工业革命前的资本主义手工劳动时期)、三次工业革命和工业化浪潮以及当代信息技术革命等几个历史形态,而与每一个发展阶段相对应的,都是资本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事业新的发展和进步。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理想都产生于“原初现代化”时期。没有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出现的“原初现代化”进程,则不会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不会产生人类对社会主义理想的追求。工业革命和工业化浪潮的开始使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其内在的基本矛盾由此也逐步暴露,而这正是社会主义理论从空想发展为科学的基本物质前提。没有相对成熟的大机器生产,就没有相对成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就没有资本主义矛盾的暴露和激化,先进思想家便无以客观认识资本主义制度,无以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无以找寻战胜资本主义和实现社会主义的现实途径和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开始就把大机器生产视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建立的基本前提,强调社会主义作为崭新的社会制度是对机器大生产发展要求的更主动的适应。同时,任何背离现代工业文明发展轨道的社会主义思潮都受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判。他们认为,脱离了现代大工业发展的客观条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是不可思议的,相对落后的生产力状况和经济政治发展水平只能造就“社会主义的讽刺画”[2];那些不能反映现代工业社会发展要求的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思潮,都因其“完全不能理解现代历史的进程而令人感到可笑”[3]。 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和工业化浪潮,使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进一步发展为更高级的历史形态——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变得更为成熟,资本主义的影响笼罩了整个世界,但由此也发展和激化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的各种矛盾。正是在这一客观前提下,社会主义运动才得以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由此而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矛盾的发展,二战前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这一切都推动着更多的国家和人民选择社会主义道路。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道路虽不完善,但在二战前的现代化运动中成就显著,展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也奠定了二战中战胜法西斯侵略的强大物质基础。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社会主义制度跨越了一国的界限,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国际性的新型社会制度体系。随着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适应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从此成了执政的共产党人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能否在现代工业文明主干道上与时俱进,成了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关键。 毫无疑问,战后开始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和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当代信息技术革命浪潮曾同时为资本主义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进步带来新的契机和挑战。然而,战争结束后,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遭遇了各种重大挑战后,继续保持和扩展了其先发优势,而苏联及其影响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没有能够紧紧追随现代工业文明前进的步伐,在新科技革命和世界一体化浪潮中遭受严重失败,从反面说明了社会主义运动与现代工业文明之间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通过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紧追随现代工业文明前进的步伐,在一个原先基础极其薄弱的国家情况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有力地说明了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美好前景和强大生命力,同时也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事业沿着现代工业文明发展主干道探索前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客观回顾历史发展和变化的轨迹,我们不难发现:现代工业文明的每一步发展都同时为资本主义发展和社会主义运动带来了机遇和挑战;脱离了人类文明的主干道,科学社会主义事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多种社会形态。从时间上说,有先后关系,也有一定时间内共存的并列关系,这已是不争的历史事实。过去的五种社会形态“依次递进说”既不符合历史事实,当然也不存在充分的理论根据,早已受到严谨的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的批判。误解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论”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在它所引发的各种错误认识中,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它使我们长期以来片面地认为:社会主义运动起源于资本主义的兴起和衰落,而社会主义制度的诞生便意味着资本主义的灭亡。这种认识使我们忽视了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同源性的认识和研究,忽视了尊重现代工业文明发展规律对于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意义,忽视了对资本主义客观存在的先进性及其发展趋势的认识与研究,忽视了对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制度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和研究,给整个科学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损失。 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超越,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都同样起源于现代工业文明的兴起和发展,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是人类文明主干道上长期共存和发展的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这是历史发展的基本事实。历史事实就是最好的理论逻辑。我们只有从这一基本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理论或教条出发,才能客观认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 二、工业文明带来共同的机遇和挑战 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进程,有其自身运行的客观规律。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存在着差别和对立,但同源于现代工业文明发展主干道的基本特性,决定了他们必然面临许多相同的机遇和挑战。 从历史的纵向发展看,工业化必然造成各国社会的发展和深刻变化,如经济的进步、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政治上层建筑的演变、新社会阶级分层的形成、人们思想和观念的更新,等等。在对待工业文明带来的基本发展趋势上,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者的态度及基本对策必定有着本质区别。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社会主义者无疑能够更好地应对现代工业文明所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更好地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但无论是我们所希望的,还是我们力图克服或避免的,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抑或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工业文明发展造成的基本趋势都是注定会出现的。从这一意义上说,不论各国的传统和国情有何差异,“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4]。 从世界历史的横向发展看,从分散到整体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但整体世界的形成却主要是工业文明发展的基本成果。工业化引起的世界整体化,必然造成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域的“相互依存”,全球化是这一趋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也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不发达国家,人类都必然愈来愈多地面临着全球共同问题的挑战,世界的“相互依存”推动着各国的互助和合作,在客观上已经不可能再允许“两个平行市场”之类现象产生或存在。和平与共同发展、人口、生态环境与资源共享、反吸毒贩毒、反对恐怖主义、防治艾滋病等问题,既具有地域性,同时也决不仅仅局限于某些特定的国家或地域。世界正变得愈来愈小,作为人类共有的“家园”,地球正在时间和空间上成为名副其实的“地球村”,面对共同挑战的世界需要各国和各民族的共同治理,分散的努力可能使我们面临共同失败的危险。在这种情形下,夸大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对立显然违背世界发展的客观要求,竞争中的合作共处必将成为国际关系发展的基本趋势。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在应对现代工业文明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方面,不同的国家既要独立自主地捍卫和维护自身利益,但同时也不应忽视现代工业文明条件下世界发展客观存在的普遍性和共性。每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不能不顾自身的历史条件和民族特性,不能不顾本国人民所选择的发展道路,但也决不能违背世界发展的潮流。忽视主流文明扩展的基本趋势而过分强调自身特性是经受不了历史考验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某些极端民族主义国家遭遇的挫折,都充分说明了背离人类文明主干道的严重后果。 西方是现代工业文明起源的摇篮,在现代工业文明发展进程中迄今仍处于领先地位。由于西方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领先地位,西方各国在应对工业文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方面也保持着相对的先进性,并在国际竞争中始终保持和扩展着其优势地位。为了适应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客观要求,保持和扩展其优势地位,维护资本主义的长治久安,西方国家针对工业文明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特征,不断建立、调整和完善与现代工业文明相适应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运行机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一些西方学者和政治家甚至从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吸取了大量营养。在应对工业文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方面,西方各国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值得重视和借鉴的宝贵经验。然而,我们却长期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孤芳自赏,没有充分认识或承认西方国家在应对工业文明发展道路上先行者的地位,不顾客观事实和基本规律,总是拘泥于姓“资”姓“社”之防,盲目排斥资本主义国家在现代工业文明发展道路上已经取得的各种经验,更没有能够充分重视和研究它们的各种教训,反而把西方工业文明发展过程中某些不可避免的现象当成了资本主义的特有弊端加以批判,这使我们在实践中一度偏离了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轨道。 列宁曾经指出:“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5];“我们不能设想,除了建立在庞大的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还有别的什么社会主义”[5]。邓小平同志也强调:“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6];“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6]。面对世界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带给人类的各种共同机遇和挑战,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我们别无选择,必须积极适应世界的发展和变化,积极借鉴“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教训”,在最大限度加速国内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同时,积极推动国际范围内的广泛合作,为世界的和平和发展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超越 社会主义运动肩负着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建立人类理想家园——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光荣使命。在社会主义尚处于理论形态的发展阶段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3]这就是说,作为一个工人阶级政党,共产党人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决不能放弃或忘却自己的根本目标。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告诫我们:“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7]如今,世界历史又走过了一个半世纪还要多的时间,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践充分验证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不能跨越历史阶段的谆谆教诲,以无可争议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必须既胸怀远大理想,更注重严谨求实;仅凭一腔热情而急于求成,必然危害乃至葬送社会主义事业的美好前景。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又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6]只要简单回顾各国共产党人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艰难历程,我们便会发现:超越阶段、急于求成是带有共同性和普遍性的现象;邓小平同志的论断正是对各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总是要与一定的民族国家形式相联结的,这就必然首先要求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迅速实现后发赶超的目标。社会主义国家产生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在国际领域主要表现为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表现为两者既相互竞争又合作共处的国际外交关系。社会主义既是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她自始就与资本主义相比较而存在,以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教训”、克服资本主义矛盾和战胜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为己任,这就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在人类文明主干道上更好地体现历史发展的方向,要求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人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先进性。社会主义在社会制度层面上对资本主义的超越,与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超越目标是密切相联的。换言之,没有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后发赶超,社会主义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就不可能最终战胜和代替资本主义。邓小平同志在谈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6];“我国综合国力达到世界前列,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真正体现出来了”[6]。无疑,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把握了问题的实质。 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后发赶超使命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挑战和考验。由于历史发展的因缘际遇,社会主义制度都首先建立在工业文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而这一点过去却没有能够引起各国社会主义者的高度重视。他们都面对着相对落后的发展基础和条件,都面对着国内相对更多的前工业文明因素的障碍和干扰,都面对着学会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等问题。简单地说,都面临着始终保证在现代工业文明主干道上永不偏离前进方向而迅速实现后发赶超的艰巨使命。社会主义国家在工业文明发展中的相对滞后表明,实现后发赶超是社会主义各国在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内的基本目标。在这一进程中,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及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必定是既相互否定,又相互借鉴和交流,既相互竞争又合作共处。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长期性以及社会主义各国工业文明发展的现状,决定了这种竞争共处关系的长期性。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十分重视西方各国在应对现代工业文明机遇和挑战中的经验教训,更加重视彼此之间的合作和共处。即便将来实现了后发赶超目标,世界将进一步成为名副其实的“地球村”,我们将更不可能在自我封闭和孤芳自赏中步入人类的理想家园。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展望21世纪下半期中国发展前景时所说:我们的改革开放政策是不会改变的,“到那时,更不会改变了。即使是变,也只能变得更加开放。否则,我们自己的人民也不会同意”[6]。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在实现后发赶超的进程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科学本性。列宁曾经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8]。邓小平同志也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任务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显然,要充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唯有循着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轨迹不断探索前行,才是一条科学的光明之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充分考虑到前进道路上可能遇到的各种艰难险阻,既要不断地正确认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及其内在矛盾,更要充分重视克服各种前工业文明势力或思潮的干扰,充分重视“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教训”。唯有如此,才能成功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在批判各种前工业文明势力和科学认识资本主义本质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旗帜鲜明地作了大量论述,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思想遗产,但是,新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正呼唤着新的理论创新,经典作家们的探索只是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开端,没有也不可能为我们在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新现象提供现成的答案。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反对教条主义,坚持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表明我们经过多年探索,已经找到了一条在现代工业文明条件下切实可行的社会主义模式的发展之路。 在全球化背景下发生的苏东巨变,犹如一场“政治地震”,曾经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心灵。但是,历史的经验和客观的现实都告诉我们,随着人类历史沿着现代工业文明主干道更深入地进入到全球化的新阶段,在它赋予资本主义以新的生命力的同时,它也必将为社会主义各国迅速实现后发赶超的现代化目标带来新的动力和机遇,必将为美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和生机。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环境史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率先出现的一门新学科,它以生态学为理论基础,着力探讨历史上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人与自然之间,既有和谐共生的一面 人类自从进入文明史并形成社会以来就有了对疫病的记载,而每一次大规模的疫病都给它影响所及的人类社会留下深刻印记。疫病是随着人类进入农耕社会形成较大规模的聚居而发生的,并往往随着族群迁徙,商贸往来,征战侵掠而传播。疫病对人们的社会行为、生活方式、对科学和文化的认知、思想与世界观的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促进了各种社会的转型。 例如,希腊古典文明在公元前5世纪曾达到了一个辉煌的高峰,并与地中海、黑海沿岸地区有了较频繁的来往,但疫病也随之传来。公元前431—404年的伯罗奔尼撤战争及战争中爆发的多次大瘟疫给了古典文明以巨大冲击。文明的中心雅典据说有1/4的人口因瘟疫死去,苏格拉底在这场危机中从“我知道我一无所知”的命题开始,探讨个人的道德与知识追求。“医学之父”希浮克拉底也因传说在这场瘟疫中采用了正确的防治方法而名声大著。此后古希腊的哲学和科学成就达到了又一个高峰。古代城都制度文化也开始向“希腊化”的世界性文化演变。 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达到了它的最大扩张极限,地域横跨三大河。但在公元165—180年出现了被称为“安东尼黑死病”的大瘟疫,据传帝国的人口减少了1/3。罗马的“黄金时代”自此结束。当时的罗马皇帝马司·皋勒留写出了《沉思录》,表现了对人生的消极态度,认为人是自然机体的一分子,要服从自然的规律。基督教在此的影响迅速增长,尤其是耶稣治病救人的事迹在此时颇能打动人心。罗马帝国公民的自豪感开始让位于对个人拯救的关心和对整个世界所有人命运的思考。 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开始了“收复失地”的远征,但随之而来的是带来了一场被称为“查士丁尼瘟疫”的大流行,一直持续到8世纪。有人估计死亡人数超过千万。这场瘟疫影响到这次收复失地的失败,由此使欧洲东西方的政治与思想文化的分裂形成。欧洲西部诸国将罗马皇帝与希腊正教的文化抛在一边,开始建立自己的“帝国”和宗教权威、罗马教会与教皇,并形成了西欧特有的封建制度。 但对欧洲及世界影响最大的瘟疫流行发生在14—17世纪,这场瘟疫包括鼠疫和其他疾病,在14世纪从地中海地区传到欧洲大部分地区,这场被称作“黑死病”的瘟疫产生的影响更是历史性和世界性的。首先,欧洲西部的封建制度受到沉重打击。黑死病涉及地区人口死亡多达1/4甚至1/2,造成了劳动力的奇缺,封建庄园主对农奴的人身束缚不得不松弛以至瓦解,封建等级制的土地占有关系也难以维持,土地的个人所有权与自由劳动力雇佣关系和货币地租的发展,人对于自身生命、成就、追求幸福的价值观念在这场瘟疫的冲击中开始发展,人文主义的思潮涌现出来。薄伽丘的《十日谈》就是在躲避黑死病中写成的。文艺复兴正是在这个时期兴起的,这也是由于天主教会传统的信条和仪式在瘟疫和死亡面前显得软弱无力,许多人不得不思考自己如何在非常的环境中拯救自己,文艺复兴的思想对他们就有了强烈的吸引力,因为它表现了人对健康、完美与幸福的人生的向往。 16世纪从德意志爆发的宗教改革运动也是在瘟疫的阴影下酝酿的。16世纪初德意志瘟疫横行,当时的许多画幅描绘了死亡瘟神到处横行,降临到每个人面前的形象。天主教会却在出售赎罪券敛财,这是激起民众普遍愤慨的重要原因之一。疫病的流行也使医生的地位较以前更被重视,而医生是当时主要掌握自然科学知识的人。哥白尼、帕拉赛尔苏斯、塞尔维特、诺查丹玛斯等人最初都是以行医而知名的,尤其是他们研究和医治过瘟疫。他们的名声也使他们的科学思想得到发表和传播。陈旧的医治观念与巫术虽盛行一时,但终因无效而逐渐被较为科学的医疗方法取代。人们开始接受疏散、隔离、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干净的饮水、新鲜流通的空气等生活方式和观念,一些地方和国家当局对于防治瘟疫是否关心和采取有效措施,是16世纪各种改革者和革命者提倡的“公共福利”理想,是对统治者进行评判的一个主要方面。 瘟疫在欧洲人的地理大发现和殖民侵略中起到了更可怕的作用,法国史学家拉杜里称之为“疾病带来的全球一体化”。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和随之而来的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入侵美洲,他们带来的疫病成为美洲本地人最大的杀手。美洲本地人在孤立的状态下,对外来的疾病毫无抵抗力,人口的绝大多数在西方殖民者入侵后100年中陆续死亡。农业发达的墨西哥死亡人口达90%,秘鲁达70%以上,加勒比海地区本地人则完全灭绝,这就为欧洲人征服美洲并大量殖民提供了条件,但也造成了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在此之前,欧洲殖民者已在西非洲海岸建立了据点,但却由于无法抵御热带疾病不能深入内陆,于是就想出来贩运非洲黑人到美洲当奴隶的办法,上千万非洲黑人被运往美洲,特别是运到加勒比海地区、巴西等美洲本地人灭绝殆尽的地方。当然,美洲也将梅毒等疫病传到欧洲,最初它是一种很快致人死命的病症,后来才衰减为一种慢性性病,梅毒的出现对欧洲近代性伦理及生活方式也有很大影响。此后,欧洲殖民者对澳洲和大洋洲的入侵,也使当地居民的大多数因其带来的疫病而死亡。而与此同时,欧洲殖民者对亚洲的入侵,则因为“亚欧大陆生存圈”的交往已有数千年历史,没有造成大的疫病,欧洲人将亚洲殖民化的企图终未成功。欧洲殖民者在全世界的侵略扩张也带来了疾病的全球一体化,它影响到了今天世界人口的分布和“西方人”在其中的优势地位。当然这其中一个决定因素是“西方社会”首先掌握了现代科学技术,并在较大范围内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在世界历史上几个重大转折的关系上,瘟疫都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是有着多方面原因的。如人口的大规模聚集和流动,国家社会活动范围由于领土扩张、征战、商贸而扩大,战争、饥荒使人口抗病力普遍下降,社会的衰败使国家或社会管理体制僵化无能,人心涣散,旧有的文化与知识传统(包括巫术、迷信和错误的防治方式)不但无法应付疫病反而造成了负面效果等,而瘟疫的大流行的冲击又往往大大加强了以上诸因素造成的危机。历史上的人类社会若要生存下去,只有求变以应对重大危机的挑战,如通过民族的融合增加先天抗疫病的能力,减少或停止劳民伤财的征战扩张,改革国家社会的统治管理体制或进行革命建立新制度,以新的思想、文化、人生世界观重新整合社会的凝聚力和人的精神面貌,更多地了解自然环境及揭示其中的科学秘密,提高人的身体与精神生存质量,采纳更先进和符合卫生的生活方式,并在社会生活中重视对周围的人与环境的关怀等。在古代与中世纪,人们对疫病的认识与应对是艰难、曲折、缓慢的,但如果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以正确的方式应对克服伴随疫病而来的挑战,这个社会与这种文化就会衰亡,反之这个社会与文化就会延续发展。在解开许多古代文明的兴亡之谜时,疫病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现代社会尽管有了先进的科技与医疗手段,但从艾滋病到“非典”的一系列疫病流行,说明人类与疫病的斗争仍将继续下去。以史为鉴,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讨与反思。 历史与社会小论文:历史与社会教学中课堂教学论文 1营造良好的自主学习的氛围 新课标的教学要求,倡导学生自主、创新、合作的学习方式。作为初中教师的我们,怎样才能让学生在课堂成为真正的主人呢?首先,就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由于初中生在学习上容易造成心理方面的障碍,一是因为紧张,二是有自卑的心理;所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重点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必须要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心理上的这两个障碍,从而为学生创造一种良好的学习环境。通常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多给予学生微笑,与学生多接触、多交流、多沟通,积极的、努力的为学生创造平等、轻松、和谐的课堂。同时,在课内外要鼓励学生多质疑,多问几个“为什么”。通过实践证明,在民主的学习氛围中,人的思想才能被有效的激活,才能促使学生在思想上树立“我要问”“我要学”等积极的信念。 2加强学生体验,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初中生在学习历史与社会属于一种认知活动,当然这种活动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的,这样才能促使学生获得认识的发展和提升[1]。在教学过程中,为实现学生的主体性,教师进行有效的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体验来完成知识的感悟。在教学中,教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演讲、问题式的教学、讨论式的教学、游戏、实物的演示等,从而有效的激发学生的感觉、思维细胞,积极引导学生的情感体验。例如,我们在讲解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给日本军赔偿了2亿两白银的时候,我主要是采取了介入式的方法进行教学:首先告知学生1亿两白银折合出来为37.87g,接着让学生计算出2亿两白银到底会有多少吨重呢?那么,若是我们使用载重8吨的汽车去拉这些白银,需要多少辆汽车呢?通过这样的提问,学生就在已知的条件下,算出未知的结果,当他们在算出结果之后,脸上并没有露出成功的神情,反而呈现出凝重的表情。此时此刻,我再抓住时机引导学生,让他们根据自己算出的结果谈谈此时的心情、感受;不时,同学们纷纷义愤填膺的谈论到:“那个时候的清政府怎么会这么的腐败,这么的无能呢!如此多的赔偿只能是导致国库的空虚,没有钱的‘帮助’,怎么可能不受到别国的欺压…只有我们国家富强了、有足够的实力之后才能不受到别国的欺负。”通过这样体验式的教学,不仅能让学生感悟到历史的真实性,还能加深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不仅能减轻教师以往机械性的照本宣科,还能实现学生灵活自如的学,以及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最终提升了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 3教学方案的精心设计,以实现学生主动学习 新课标的教学要求下,教师要精心的设计教学方案,以实现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让学生在课堂内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学习空间和时间,最终实现学生真正、主动的参与到学习中去。 3.1转变以往传统的教学理念 教师不再是以往知识的“复制者”,学生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根据新课标的教学要求,为教师要转变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实现教师‘引导者’,学生‘自主者’的教与学的位置。例如,在教学“商鞅变法”这章节内容的时候,以往的教学中,教师总是让学生死记硬背相关法的内容,让学生‘学得累、背得烦’。根据新课改的教学要求,首先教师要引导学生思考并理解商鞅“废”的是什么内容?而“立”的又是什么内容?接着,学生可联系已学习、掌握的知识,从土地制度、奖励农耕、军功、建立县制等几方面去思考。通过提出这样引导性的问题,不仅加深了学生对商鞅变法内容的掌握,同时还理解了变法的意义以及性质等。由此可以得出,引导性的教与学,对激发学生的思考思维,深化学生对知识的认识、理解、掌握等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还有效的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习惯。 3.2有效设计问题,以激发学生主动的思考 在课堂教学中,多给学生一点思考、活动、表现、展示、合作的时间、空间、机会等,促使学生积极的投入到自学中,真正的感受到知识的浩瀚、自学的乐趣,最终实现学生的‘我要学’。例如,在讲对秦始皇修建长城这一举措的进行评价的时候,首先就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思考时间和空间,在他们思考、探究之后,在班级内举行辩论赛。没有想到,当辩论赛一开始之后,同学们就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辩论赛体现得十分的热烈。同时,在辩论赛的过程中,平常班级内的几个较为调皮的同学,也是积极的参与到辩论赛中,并且表现十分惊人、反应速度非常的灵敏,总是抢先站起来对对手对话。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性格较为内向、胆小的同学,也被激情的辩论赛所感染,时不时的还是会举手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这样的辩论,促使同学们热情的参与到课堂学习中,不仅能锻炼他们的口才,还能培养学生合作、交流的习惯,让他们深深的感受到“历史与社会”的无穷乐趣。同时,推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 3.3教学的设计中要帮助学生找到知识的亮点 该学科对学生来讲,已经不再陌生,因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的会接触、知道一些,只不过,他们所知道的知识较为片面、零散。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在教学设计过程中,首先要从历史的角度对如今的社会形成一个整体的、全面化的认识,其次要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分析、思考、解决问题,最后还要对掌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促使每一位学生能在已学的基础之上全面、和谐的发展,从而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例如,在教学完‘唐太宗帝国新政’这一章节内容时,为了要加深同学们对唐太宗整体认识,可做如下的布置:人的生和死是一种自然现象和规律,它是不可以逆推的;古时候的明君也是如此,唐太宗不同凡响的治国安邦之道是值得世人效仿的;那么,现在请同学们在书写自己的心情,同时请大家根据自己对唐太宗的认识和了解,对他进行总体性的评价,并为他设计一段墓志铭。为学生布置这样的一个新奇的任务,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望。同学们为了设计出好的墓志铭,绞尽脑汁,积极的翻阅有关唐太宗的历史资料,并开展踊跃式的探讨、交流,纷纷设计出了巧妙的、具有内涵的的墓志铭。 4结语 总而言之,初中历史与社会的教学中,教师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精心的设计教案,在课堂教学中,给足学生思考的时间和学习的空间,在不违背新课改要求下,尽可能的让学生展现自己的才华,从而真正的是实现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
思想道德论文:谈农村青年的思想道德现状与策略 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出现的问题 1.金钱与权力对孩子的影响一切向“钱”看,钱是万能的。社会上一些比较物质化的思想对孩子产生着很大的影响,父母在社会上处理问题时,利用权力与金钱来摆平一些事情,甚至不惜动用武力解决,这些成年人的社会行为在无形中给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形成带来偏差,他们走向社会后,在家长的行为上进行演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彻底改变。 2.不良的影视、网络、出版物,造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观混乱由于信息时代的到来。近年的影视、网络、出版物,充满了暴力凶杀、报仇泄愤、色情谈情、黄色下流的场面。这些极具刺激的镜头对于正在成长身体和学知识的关键时期的未成人,对他们思想道德观影响很大。 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几点建议 1.从思想上抓起对农村未成年人的教育要加强农村未成年人的德育,管理和教育方式应实现转变,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理念。在学校的教育中体现以学生为本,要以满足学生发展需要为前提,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德教人,这是培养人的需要,也是德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要注重培养教师关心学生、服务学生的责任心,对于一些留守儿童更要多加关心和帮助,及时的发现他们的思想波动,及时做好防范预案。 2.教学方式的变革,在教学中融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单单要完成对学生的智育的培养,还要完成对学生德育的培养,把通识教育课程作为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让学生感受到德育的人性化、生活化。以师生互动的形式来共同探讨一些问题,在潜移默化中灌输给学生在担当孩子、长辈、社会公民、领导等多重角色时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应具有的美德,并设置具体的情景让学生思考在面临道德两难时应作如何判断及选择,有意识地结合教学内容开展德育教育。 3.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大队委和团委要大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开展科普知识竞赛、计算机短期培训;开展普通话演讲赛、书法绘画赛、音乐舞蹈、文艺演出等具有鲜明特色的活动,以竞赛交流的形式培养学生的兴趣。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自立精神。 4.因地制宜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地域广阔、民族众多,我们的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具有地域性、民族性。我们未来需要的是一批有文化、懂科学的新型农民,因此,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在对他们进行“三农”教育和劳动教育中,帮助他们形成切合实际的人生理想。要做到家庭、学校、社会三力合一,父母、教师、和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关注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5.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要适时开展心理咨询教育,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对于一些思想上有波动的未成年人,应该及时发现,并加以正确的引导,对于一些留守儿童更应该注意,这些孩子比较敏感,比较容易走向极端,心理辅导老师应该定期对这样的孩子进行家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 6.对农村未成年人的上网问题要重在引导,利用网络的优势开展德育工作。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网络已经逐步走入农村的家庭,我们应该利用网络优势,让未成粘人更好的接触社会,通过绿色网络,避免未成年人接触暴力色情的网络,以免对他们的身心造成伤害,让健康的网络成为正确引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有利工具。 思想道德论文:中职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对策研究 一、调查结果分析 (一)政治思想方面 调查发现74.7%的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积极的人生态度。90%的学生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感和民族自尊心,对国家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如在回答“作为一个中国人,你是否感到自豪”的问题时,表示“感到自豪”的占96%,其中,对升旗仪式重视的学生为90%,能关心国家大事(收看新闻)的占72%,把热爱祖国作为公民最基本责任的占90%,反映了大部分普惠制班级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能够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仍有少部分普惠制班级学生对国际、国家大事漠不关心,集体主义观念淡薄,缺乏对国家、集体、社会的责任感。 (二)道德品质方面 在爱护公物、维护公德方面,还存在消极和违规的行为。如有20%的学生曾存在不同程度的行为失范,包括乱闯马路或红灯,不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以及在旅游景点等名胜古迹上有乱写乱画的行为,等等。其次,在职业道德方面:积极的占60.4%,中性的占20%,消极的占19.6%。70%的学生不知道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65%的学生不知道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原则,将近40%的同学表示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会首先考虑集体利益。在回答如何处理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时,54.7%的同学认为应该积极奉献,正当索取。在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时,69%的同学主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另有25%的人表示会根据他人对待自己的态度而定。在回答将来的择业标准是什么时,有60.4%的学生把符合兴趣、发挥特长作为首选。把享受生活作为人生的理想,价值取向是“能享受生活”,“做一个有钱的人”的占70%,反映了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误区。第三,在个人品德方面:积极的占44.1%,中性的占27.4%,消极的占28.5%。60%的学生对当前我国社会的道德状况表示不满意,仅有40%的人表示满意。30%的学生对加入团组织、党组织表现出明显的功利性,37.4%的人认为,入团入党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社会作用并早日成才。可见,功利主义、权力至上等错误思想,在学生中还有一定的市场。 (三)心理素质方面 积极的占40.7%,中性的占32.2%,消极的占27.1%。在回答“目前你最苦恼的事情主要来源于什么?”时,60%的学生选择前途迷茫,12%的学生选择学习成绩,18%的学生选择家庭因素,10%的学生选择处理同学或朋友关系。在回答“你在学校最担心的事情是什么?”时,竟然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回答是老师不关心,同学不喜欢,没有朋友,而不是成绩、被批评、被人小看等等。这反映了普惠制班级学生作为独生子女所共同具有的害怕孤独的倾向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生成长方面的烦恼。在回答“生活中,如果你遇到很大的挫折或困难时,你采取什么态度?”时,被调查的学生只有40%表示“迎着困难,积极进取,乐观不退却”,有60%的学生低调处理或逃避,反映了多数学生耐挫折意识和能力都不强。在“人际交往中,如果你和别人发生矛盾冲突,如何处理?”的回答中,有60%学生表示能够“宽容、忍耐、和解”。而有40%的学生做不到,说明普惠制的学生在为人处事方面还存在许多欠缺的地方。 (四)学习态度方面 50.4%学生由于家庭贫困,上不起学而对重返校园倍加珍惜,有明确的学习目的,懂得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想珍惜这次政府给予的学习机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21.9%学生是被动来学习的,学习态度不够明确,因学习基础较差,只是应付了事。在这里我们还应该清楚地看到50%的学生有学习的热情,但没有学习的毅力。 (五)其他方面 20%学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主动协助学校和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管理工作,使班级的各项管理活动能积极开展。同时,由于家庭贫困,课余时间去“练摊”挣钱的学生占15%从以上统计数据的分析,以及我院三年来对普惠制班级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实际经验,可以看到普惠制班级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在部分学生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他们除了具有普通中职学生的一些共性外,还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既有优势,也有劣势,其特点表现如下:第一,文化层次差异较大。在百名学生中高中毕业的23人,初中毕业的,以及相当初中水平的72人。入学新生数学、英语进行测试结果显示,数学:46.6%的学生没有达到小学毕业应有水平;59.6%的学生没有达到初中二年级应有的水平。英语:38.6%的学生没有达到小学毕业应有水平;72.2%的学生没有达到初中二年级应有的水平。第二,年龄跨度大。最大的学生30岁,最小的学生16岁,相差一轮还多。年龄大的学生自以为参加过社会工作,对什么都了解,什么事情也不在呼,对学校的一些规章制度视而不见,组织纪律性差,家庭事情多,请假次数多,无法保证正常的学习。而年龄小的学生由于初中的基础没有打好,没有较好的学习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第三,家庭背景复杂。单亲家庭比例大,占37%。特殊的环境造成学生不同程度的心理欠缺,在心理上表现为生理的发育和心理的发展不平衡,多数单亲家庭的孩子自卑,冷漠,孤僻,对前途迷茫,行为习惯不好,组织纪律性差。第四,家庭负担重,社会经历复杂。由于特殊的家庭际遇,他们过早地进入社会,外出打工,承担起生活的重负。入校后由于家庭负担重,25%的学生利用晚上时间外出打工。由于他们没有什么技术,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劳动,加之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负面影响,沾染了 许多不良的社会习气,形成了多元化的价值观。第五,虽有学习愿望,但信心和毅力不足。很多学生懂得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也清楚学习知识的重要性,但在学习过程中,由于基础差,方法不当,遇到了困难就退缩了,信心不足,毅力不够,学习态度也不够端正。第六,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多数学生居住在城边地区,交通十分不便,学生迟到早退现象经常发生,给班级的教育教学管理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总之,他们身上的优势是:思想比较成熟,有着很强的生活独立性和自强精神,生活简朴节省,不怕吃苦,劳动不讲价钱,有一定的耐挫折力;而劣势是:生活压力大,自信心不足,有时要面子,有虚荣心。根据上述调查分析,我们掌握了普惠制学生存在的不良思想道德问题及倾向。①思想道德价值标准呈多元化,思想道德价值评价标准内容模糊;②过分看重金钱和权力,实用主义思想严重;③责任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淡薄;④职业理想模糊,职业规划不明确;⑤缺乏自信心、感恩心,同时有一定的自卑心理;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素养都有待提高;⑦法律意识淡薄,缺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提高普惠制班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 (一)充分发挥德育课在提高普惠制班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针对普惠制班级学制二年,专业课学习任务繁重的实际,现有的中职学校德育课教材已不适应其教学要求,通过对普惠制学生的思想道德现状的调查及其特点分析,根据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德育课教材进行了重新整合,在德育教学内容上,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重视在专业课教学和学生实习、实训中的思想道德渗透 专业课学习和实习实训是提高学生技能的重要途径,也是职业学校学生在校学习的重要内容,所占课时比重大,进行时间长。为此,注重学生在专业课学习和实行实训中的德育渗透是非常必要的。 (三)加强班级管理工作,抓好班集体建设 设立普惠制班集体建设的标准:即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强有力的班干部队伍,和谐的人际关系,严明的组织纪律,以及优良的班风等,围绕这个标准开展班级工作。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进行团体和个体两方面的干预,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班级管理从关注问题到关注优势;从知识灌输到注重人格发展;从学校教育管理走向学校、家庭和社区齐抓共管,使班级管理效率和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得以提升。 (四)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让学生主动参与各种有效的德育实践活动,做到寓教于乐,从而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1)抓住学生开学初刚进校的契机,在学生中举行“摆脱困境重塑自信”和“团结就是力量”等主题班会,让学生充分感受到集体大家庭的温暖,增强自信心,为将来更好地学习生活奠定基础。(2)通过“设定职业目标,自觉成长成才”的主题班会,让每个学生都根据自身实际规划人生职业目标。(3)通过举办优秀毕业生报告会,邀请普惠制优秀毕业生回校交流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心得和体会,通过现身说法来激励在校学生学习。(4)通过母亲节、父亲节、国庆节、感恩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征文、写家书等活动,激起学生的感恩情怀,举行生动的感恩教育,收到较好教育效果。(5)以“我的变化”为主题,开展大型观摩班会活动,让学生座谈交流一年来在学校的成长和变化。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1)全员辅导:根据普惠制学生普遍存在的自卑感强,自信心不足等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帮助学生克服自卑感,抛弃不健康的心理想法,重塑信心,树立良好的心态,全面提高心理素质。(2)个案交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问题的实际,通过个案研究学生的特定情况,采取定期咨询、交流等方法来矫正其心理问题。 (六)注重教师行为的示范性,强化教师的德育功能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潜移默化地对学生产生影响。要求学生做的,教师首先要做好。为此我们选择最优秀的教师担任普惠制班级的管理工作,让教师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熏陶学生,从而带动学生健康成长。 (七)建立学校、社区、家庭反馈制度,相互合作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普惠制学生是由社区审查推荐来校学习的,他们在校学习的各种费用都由国家政府来出资,为此,学校联合社区、家庭来共同完成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学生的快速成长是非常有利的。总之,通过以上途径和做法,普惠制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了较快的提高,为其走向社会成为合格的职业人、社会人奠定了基础。现已毕业的06级、07级的学生,大部分都胜任各自的岗位,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思想道德论文:谈青年思想道德修养的良方 1、问题的提出 青年注重对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的培养,是相当重要的。当代青年在思想道德修养建设上,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知行脱节。不能不说,当代青年在其成长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接受了大量的思想道德修养的相关教化,然而,社会生活经验的不足可能使得这种教化事倍功半,对当代青年所进行的大量思想修养培养或仅仅浮于形式或者理论,学习之人是否对所学之事关注了足够的重视,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以及能否学以致用,这都极大得影响到对其思想道德修养建设的效果。其次,培养意识与环境影响。一方面,当代青年能否主动意识到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在当今世界复杂多变而又开放自由的环境中,当代的青年要从哪里学习以建设自身思想修养。当代的青年处于利益主体多元化、思想道德多元化和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历史背景下,全球文化交融形成了文化侵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以及猜忌、欺诈、自私、贪污腐败等各种社会丑恶思想和现象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腐蚀其思想。特别是通信的便利,互联网的匿名和虚拟性,更给予各种别有用心的思想的传播扩散提供了便利。不少青年在不加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排斥传统文化,急于求成,追逐各种极端思想,只追求利益、金钱、名望,而不区分实现的行为和过程。相反,中国历史长河中产生的灿烂的文化瑰宝,却少有年轻人关注,现如今,能够知道《周易》与孔孟之道的人或许还有,但是能够解释其中含义的人已经鲜有,更何况去理解其中对人的教化精髓,并发扬光大。 2、以古为鉴 事实上,易于受到不利思想和因素影响,产生侥幸心理和拜金主义,其根本就是自身思想道德修养不到位,对于这些情况,中国自古就有贤者不断教导人们要“贞吉”,也就是说,在面对各种不利和诱惑的时候,坚守自身高尚的修养,就可以得到美好的结果。当代的青年,应该静下心来,重新认识学习古人流传下来的智慧,理解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精髓,这对提高自身思想修养无疑是极佳的教材,更是自己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中国早在千百年前,便有人认识到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性,提出注重思想道德修养,“修身”乃至“治国”。关于道德修养,追根溯源,要从《周易》说起。其《乾?文言》日:“君子进德修业”。指出君子增进品德修养是为了立业。看重人的品德,特别是君子的品德,是《周易》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系辞上》说:“夫《易》,圣人所以崇德广业也,”指出《易经》是圣人用来提高德行、扩大事业的“法宝”。《周易》把“德”放在“事业”之上,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德的主张。[1]墨子提出“兼爱非攻”、“尚同”、“节用”等墨家思想,教育人平等博爱,团结同心,清廉俭朴。以及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干的儒家思想。祖先的智慧结晶可谓不胜枚举,当代青年作为振兴中华,引领时代的骄子,更应以古为鉴,提升自身思想道德修养,传承并推动中华民族发展。 3、端正态度,学而不厌 当代青年处于特定的时代环境下,容易受到各种物质和精神层面的诱惑,为了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首先应该端正自己的态度,向古人学习,尊崇古人的礼仪之美,而从根源上摒弃现代社会的一些不正之风。《周易》对我国传统道德意识的形成有重要意义,其就提倡人要尚谦、忠孝、仁义、贵节、诚信。[2]这就指导人们,培养高尚的思想修养,首先要具备这些高尚的态度和意识,此乃立身之本。尚谦指的是,做人要崇尚谦虚、谦恭、有礼貌,作为一个君子,一个具有高尚道德修养的人,应该自觉保持谦虚的态度,以此可以使人信服、臣服;忠孝指为人要对他人,特别是对长者,要抱有忠诚和孝顺的态度;仁义指的是做人要怀有仁义的态度,“以己推人,视人若己,成人之美”,以此仁爱之心实现社会和睦,这一点甚至是现在也是人们难以普及并做到的;贵节指的是要抱有节约的态度,以俭朴节约为美,以挥霍浪费为耻辱,由此可以带来更多的财富;诚心则是我国自古以来最为推崇的美德之一,强调人们之间互相抱有诚心的态度,则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的发展都会得到进步。从这几点古人所推崇的态度和美德上,不难看出,单单是通过个人态度的端正和坚持,一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就可以得到很大的提升,乃至于社会都可以因此而和睦和进步。同时,在努力端正和保持上述态度时,做到学而不厌,获得上进心和耐性,更能够为当代青年无论是通过学习培养自身思想修养,还是摄入知识技能,提高自身价值,获取社会成就,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4、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青年是一个人满怀大志,准备成就一番事业的时段,在这个时期,个人思想道德修养也会对其行为乃至日后的成就产生重大影响。借用《周易》中提到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可以为当代青年成就自身事业的过程中,完善并提高其思想修养,指导其正确获得成功。《易经》有乾坤二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可以说是体现其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对应乾卦,象征“天”;而“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则对应坤卦,象征“地”。学术界对于这二卦的解释仍有不同,本文则以乾卦中象征天的君子自强不息的精神比为青年人扶摇直上的事业进步,而将坤卦中象征地的君子厚德载物的精神比为青年人要具备的深厚品德和隐忍内敛。作为社会的未来,当代青年一方面要自强不息,勇于进去,敢于以王者的地位为目标不断进取;另一方面,又要具备大地一般的深厚品德,懂得以忠臣的身份辅佐和包容他人。做到这样,可以在取得成就时不骄傲自满,在面对挫折时不丧气嫉妒,从而成就一番事业。 5、知行合一,学而时习之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常常与学生们一道研讨问题,给学生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他鼓励学生培养很好的品德,深入钻研,提出“学而时习之”。那么,在不断对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进行培养和学习的过程中,只被动地接受教化是不够的,在学习和建设自身思想修养的同时,当代青年也应借助自己的社会实践机会,甚至是自己平时的日常生活中,不断的把学习到的思想付诸实践行动,做到学而时习之,才不算白学,才能实现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的真正价值。 思想道德论文:干部思想道德教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最近,我们着重就全市党政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现状及干部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对全市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了一次道德教育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690份,收回675份,并重点调查走访了5个乡镇、20个单位。干部思想道德滑坡现象透视 一是少数干部心态变异,理想信念淡化。少数领导干部把勤俭朴素看作寒酸,把吃苦耐劳当迂腐,视艰苦创业为“傻冒”;个别人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产生了疑虑,甚至动摇。 二是有些干部纪律松驰,宗旨观念不强。有些领导干部在重大是非面前不敢坚持党性原则,美丑不分。有的搞小团体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个别领导干部只考虑自己权力的大小,不理民事,严重脱离群众。 三是少数干部贪图安逸,工作作风飘浮。个别领导干部贪图享受,碌碌无为;有的敷衍塞责,做表面文章;有的回避矛盾,推诿扯皮;少数人急功近利,关心的只是能否在上级心目中形成“能干”的印象。 四是个别干部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据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出现了领导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多、经济案件多、违纪主体层次高的现象。 干部思想道德滑坡主要原因 1、放松学习,不注意提高理论修养和知识修养。部分领导干部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兴趣不浓,造成了干部自身必要的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纪律等方面理性知识的匮乏,失去了洁身自好的内在力量。 2、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和社会腐败与陈规陋习的影响,不能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有的领导干部对市场经济的性质和本质要求认识不清,加至社会腐败与陈规陋习的影响,放松了思想改造,滋生了利己主义思想。文秘站网 3、干部教育方法和内容针对性不强,与干部思想道德建设脱节。在培训方法上,不能很好地坚持教育灌输与自我修养、理论学习与认真践行、道德教育与党性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在培训内容上,针对性差,重点不突出。 4、干部使用中对“革命化”和“德”的标准要求不高。有的在用人上没有认真执行《条例》,对干部“四化”的第一化──“革命化”把关不严,被一些人的表面“效益”和所谓“政绩”迷惑。另外一些干部靠拉关系,不择手段地跑官要官,混进领导干部队伍中。 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对策 第一、在培训内容上,必须强化“五个教育” 一是必须深入进行邓小平理论教育。要在完整准确地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基础上,联系实际,系统钻研,深刻理解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并具体化为指导现代化建设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是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核心教育。要教育领导干部做到用权为民。 三是进一步深化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教育。要教育干部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四是进一步加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教育。要教育干部树立自身的清正廉洁形象。教育干部在用人、利益分配、处理问题等工作中做到出以公心,一视同仁。 五是继续倡导艰苦奋斗传统美德的教育。要教育党员干部认识到艰苦奋斗既是一种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反对铺张浪费的生活作风和道德品质,也是一种不怕困难、不畏艰苦、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和高尚情操。 第二、在培训方式上,必须坚持“三个统一” 一是把教育灌输与自我修养统一起来。在干部培训方式上以正面教育为主,在课堂教学中,既要学习有关伦理道德理论,更要学习和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一系列规定以及中央领导的有关论述等。在进行道德他律教育的同时,还要强调个人的道德自律。要通过学习培训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把有关的干部道德规范、准则等,转化为个人内在的道德信念与行为。 二是把理论学习与认真践行统一起来。领导干部要坚持自学。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列出必读书目,并采用抽查读书笔记、组织研讨和考核考试等形式促进理论学习。在强化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注意在工作实践和个人生活实践中切实践行,不断从人民群众中吸取道德营养,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接受群众的教育监督。 三是道德教育与党性锻炼统一起来。在干部培训中,必须把党性教育作为必修课,强化党性锻炼,也就是教育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道德使命感,坚持共产党人的为“官”之道,恪守人民公仆的为“官”之德,自觉提高道德修养功夫和道德自律能力。 第三、必须把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于干部教育的全过程。 在进行干部思想道德教育中不能企求一蹴而就,必须注重长期的潜移默化,由少到多,从量变到质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教育,就必须坚持耳濡目染、持之以恒的原则。在培训中要对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的宗旨教育,使其在日积月累中形成良好的“官德”。另一方面,要对干部思想道德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或不同的表现形式,使广大干部一次次加深认识,反复受到感染,逐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思想道德论文:银行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汇报 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创建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经营改革和发展,分行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一手抓经营,促进业务发展,一手抓精神文明,促进和谐稳定。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以文明规范服务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严格按照“十字”行风的要求,结合分行实际,不断打造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如利用井冈山独特资源,要求全行树立和发扬井冈山精神,做到艰苦奋斗,勤俭建行。又如根据行艰苦的经营环境,要求全行千方百计出主意、想办法,全行拧成一股绳,做好业务经营这篇大文章,努力实现行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时,积极开展企业文化的培训工作,引导转变员工观念、态度和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员工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为核心的主题教育,进一步激发全行员工“团结一心、顾全大局、无私奉献、严谨务实、勇于创新”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法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深化道德宣传教育,强化职工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宣传普及。 三、积极培育服务理念。认真抓好窗口行业“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教育,全面推选规范化文明优质服务,以服务窗口和vip服务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客户满意,通过切实可行的检查考评措施,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到位,收到实效。突出服务理念的升华和服务意识的养成,把“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工作标准”这一无形要求,化作每个员工的具体行动,体现在业务发展的各个环节,通过参观学习、交流讨论、评比表彰等各种形式,在全行持久形成一种“抓服务就是抓业务,抓服务就是抓效益”的主导意识和浓厚的舆论环境,把“软”手段真正变成“硬”道理。 四、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的开展与群众谈心活动,用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员工爱岗敬业精神,教育员工认清工行发展形势,明确今后任务,跟上时展步伐,坚定改革发展信心,为工行发展提效作出应有的贡献。开展为工行经营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提高员工顾全大局,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思想觉悟。 五、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员工企业团队精神,通过组织员工旅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及成立“互帮互学”小组等多种形式,增强员工集体荣誉感。同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把组织的关怀和集体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员工中,进一步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良好氛围日渐浓厚,为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思想道德论文:用雷锋精神激励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雷锋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共产主义道德的理想人格,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闪烁着共产主义的思想光辉。他的言行全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时期共产主义道德的规范体系。用雷锋这一典型的共产主义道德的理想人格去激励。教育学生,不仅内容先进,而且形式也比较适宜,符合少年儿童认识客观世界的特点。因此,学习雷锋精神,应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永恒课题。将雷锋精神作为永恒的课题,不仅说明雷锋精神在我国现实、未来都不会过时,而且还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只有将其作为永恒的课题,坚持不断地学习,才能使雷锋精神溶化在少年儿童的头脑和行为中去,逐渐成为他们的精神财富,变为他们的行为方式,形成他们身上的优良素质。 基于以上思想和认识,我校把学习雷锋精神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首先,我们在每个同学的头脑中塑上一尊雷锋像。雷锋是60年代的英模人物,对于90年代的小学生来说,头脑中还没有完整的雷锋形象,要教育他们学习雷锋精神,必须先让他们知道雷锋是怎样的一个形象。为此,每年3月份的第一周,我们都安排为“认识了解雷锋周”。在这一周中,小蜜蜂广播站专题介绍雷锋的事迹;各班召开“我知道的雷锋”主题班队会,各学年评选讲雷锋故事的故事大王;号召全校同学收集有关雷锋的图片,大队部搞读雷锋日记心得交流会等。通过这些生动活泼的形式,在同学们的头脑中留下了一个鲜活的雷锋形象,从而使学生明白,雷锋不仅属于60年代,也属于90年代乃至永远,雷锋精神是我国精神文明宝库中的珍品,具有不朽的价值,每一个新中国的少年儿童都应该自觉学习雷锋的精神。 其次,我们分析了“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人”这一素质教育目标的内涵,将其分解为四项具体的小目标:1.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意识,以爱国为荣,不爱国为耻;2.有社会责任感,能够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3.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待人宽厚;4。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懂得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分析对照后清晰可见,这四项小目标无不被雷锋精神所包括。 为此,我们将学习雷锋精神与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有机地溶为一体,纳入学校的德育工作,形成以下四条脉络: 一是学习雷锋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精神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利用晨会、班队会、校训讲话和重大节日、纪念日,由浅入深地向学生介绍中国历年来倍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凌的史实,了解无数仁人志士、爱国英雄不畏强暴、反抗侵略的事迹,了解中国共产党率领中国人民历尽艰辛建立新中国的业绩。从小就在学生心中播下爱国的种子,树起民族的精神,激励起做一个中国人的责任感。 二是学习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与关心他人、热爱集体的教育结合起来。以大队部的名义发出倡议,要求每个少先队员对照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事不留姓名的感人事迹,结合自己和身边关心集体、关心他人的事例谈感想和体会。各班召开主题班队会,为所有的孩子创造发言的机会。以开阔孩子们的胸怀,使他们逐渐认识到,生活在温暖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人与人之间必须友爱相处,互相帮助,并由此萌发出社会哺育了我,我也要为社会承担义务的“为集体、为他人”的意识。 三是学习雷锋“对待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与文明礼貌,学会听取别人意见和尊重别人的教育结合起来。在全校开展“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学会尊重别人”的活动,具体方法有三:一是请受到别人尊重,别人听取了自己的意见的同学在广播中读表扬稿;二是让学生设身处地想象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时的心情;三是由受到表扬的同学谈体会,使学生真正感受到,对人有礼貌,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诚实守信,才能换来真诚的友情,像雷锋那样,心里总装着别人,别人也会对你回报爱心。四是学习雷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与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结合起来。我们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树立热爱劳动光荣、珍惜劳动成果光荣的良好风气。首先让学生学习雷锋不乱花一分钱,省下钱来支授灾区,衬衣和袜子破了补,补了穿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事迹,然后让学生联系自己的身上衣、盘中餐、家中物,以及自己对待劳动的态度,谈感想、写心得,召开交流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美德。这样的教育收到了入耳入脑入心,潜移默化的效果。树立雷锋叔叔那样的理想和追求,已成为很多同学的愿望。 现在,全校不同年级普遍成立了送温暖、校园小主人。为您服务、义务清扫、雏鹰假日等小组。各小组自觉开展活动。在学校自觉清扫和保持校园卫生,自觉浇花护树;回家后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到社会上热情帮助军烈属、五保护,慰问解放军、交警叔叔等。特别是全校同学积极为希望工程献爱心,捐书达5000余册,无偿捐息储蓄达35800多元,拾金不昧达千人次,金额3000余元。全校少先队员还为手拉手互助对子──双榆小学成立了基金会,定期为那里的特困生交纳学杂费,资助过冬煤款等。在这些实践中,我们非常注意引导,让学生认识到这些活动对自身成长的意义。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少年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形成,要依照知行统一的原则,不仅使其知道怎样对,而且要使其在实践中体会怎样做。这样才能逐渐理解、体验雷锋精神,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 思想道德论文:浅谈当前中学思想道德教育 中学思想政治课“是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思想基本常识和社会主义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课程”,“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和重要途径”。这就决定了必须把德育工作贯穿于思想政治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思想政治教学的全过程,本文就当前中学思想道德方面教育的现状,内容及改进措施,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教育研究者和工作者对中学德育工作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指导学校加强思想政治课的德育工作。学校在对学生思想教育方面的确定尽了极大的努力,想了不少办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效果还不尽人意,学生的行为习惯、道德水准、思想观念、纪律、法制意识、集体主义观念、理想、奉献精神等等或多或少还有偏差,有的甚至还有一些严重的缺漏。其原因在于: 一是认识不到位,重智育、轻德育,重学业、轻品德。有的省已取消中考政治考试;政治教师人人可当,甚至,少数学校专业政治教师成了学校多余的人员。这个问题是学校所不能完全解决的,社会、家庭对此也颇有干扰。一个学生品德再好,高考差一分,也不能读大学;过了高考分数线,表现不那么好照样可以上大学。家长、学生、社会只看分数,带给德育工作的负面影响较大。 二是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考核制度。现在对智育评估非常具体,从每个年级学生的入学成绩开始,往往有一个计划指标,而这个指标完成情况又直接与学校评价,教师奖金,评聘职称等利益挂购,有这个利益的驱动机制,智育评估的措施非常完备,执行的过程和步骤也很落实。而德育工作的考评在条件、措施、制度等方面都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可操作的量标,使得德育工作的考评基本上无章可循,穷于应付。 三是中小学德育工作内容脱离时代和社会发展。小学生就开始学习“从小立志为中华”,道理讲了许多,但是,从电视广告到家作电器,带“洋”字的信誉高,影响大,印象深,于是得出结论:“中国的就是不好外国的”;社会上也常常为“这孩子有出息,以后准会出国”一说。再加上社会上各样不正之风也常给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目前的录像厅,个体书摊、游戏机室正大量存在黄色的东西,“思想教育搞一天,不如别人一支 烟”。我们在课堂上讲的一套,完全被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丑恶现象抵销,给 学生留下的是苍白无力的说教,使学生的接受程度差,认为我们所宣传、灌输的都是假、大、空的东西。出现了“五加二等于零”的现象。即一周在校五天的教育,两天假期放过,我们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效果等于零。还有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不能根据学生的年龄阶段,适时地进行教育,在小学大讲人生观、世界观和共产主义,入大学反过来进行养成教育,讲行为规范,文明习惯。 四是对德育工作和素质教育有差解,德育工作重活动、轻效果、重课外、轻课内,认为思想教育是课外的事、业余的事无关紧要,所以往往搞活动,也是应付差事,流于形式,至于学生受教育程度,教育效果如何,基本无人问津。 根据思想政治课的目的,任务和地位、作用,在教学中,应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德育功能。 一、思想政治的导向性 中学德育工作,首要的体现,应在于引导学生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点和思想观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现阶段,就是要集中体现在引导学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就是要把学生的思想、言行、判断是非和衡量得失的标准,以及抱负、理想,导向基本路线指引的轨道上来。这是思想政治课应该发挥的最为基本、最为首要的功能。 二、道德品质的可塑性 提高道德素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基本任务之一。 中学时期是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从萌芽到初步形成的时期,是道德信念和理想逐步形成时期,也就是开始以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指导行为时期。并且开始具有初步的道德评价能力,能根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来分析,作出评价。同时必须看到,中学时期青少年道德品质形成与发展,既有渐趋成熟的条件,又有着的可塑性。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中学时期是青少年培养道德品质的关键时期。要在日常教学中一步一个脚印地认真下功夫,日积月景,潜移默化。要帮助学生从最基本的区分该做与不该做,区分 好与坏,到逐步明确社会主义社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逐步形成正确的,高尚的道德信念和道德理想。 三、行为习惯的养成性 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基本原则,而指导与帮助学生学以致用,言行一致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这就要求思想政治课在发挥思想政治导向功能,道德品质的塑造功能的过程中,重视学生的实际行为表现,引导他们不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帮助他们提高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能力,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进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针对德育工作的现状和应具备的功能,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必须承认思想道德教育功能的广泛性 ,分层次,讲实效,注意可行性。 对学生的教育应是多功能的,除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外,还负有实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及文明习惯的培养,以往的德育工作,要求过高,过急,超出了学生可接受的程度,以致欲速则不达,出现了动机与效果的矛盾,愿望与实际的矛盾。我们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一定要把握好可行性,真正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恰如其份地确定不同阶段、不同年级、不同群体的德育目标,分清层次要求,脚踏实地,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思想品德教育,只能根据学生身心和智力发展水平和特点,从他们成长的实际出发进行。例如实现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时,应该有个引导学 生从尊重,接受一定的规范的约束开始。到逐步“自律”,再有可能达到“自觉”,真正做到以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理想支配自己的行为。教育者应从学生常见的和较为熟悉的心理现象入手,抓住最需要解答的心理问题和最应该解决的心理矛盾,展开品德培养内容的几个方面和层次。作为教育的课题,讲述必需的知识,最后归结到提高个人修养的自觉性和自我修养能力上来。 注重德育工作的系统性。坚持教育性与知识性相统一,突出教育性。 思想政治课要通过“紧密联系实际地生动活泼地向学生传授马列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和其他的社会科学常识来实现的”。可见,其“教育性”离不开“知识性”而“知识性”虽有基本身的目的要求,但归根到底是为了“教育性”。所以必须坚持教育性与知识性的统一,同时要自始至经地突出教育性。 二、要把灌输与自主自律结合起来,力求知、情、信、意、行统一。 现代中学生勤于思考而不善于思考,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向青年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灌输,正面的东西不灌输, 反面的东西就会侵蚀。“愚蠢来自无知”,要实现思想政治课的德育功能,首先要解决好“知”与“不知”的矛盾,使实现德育功能有扎实的思想认识基础。实现了“知”,还要解决“信”与“不信”的问题,要把“信”与“不信”的环节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在“信”基础上引导学生落实在“行”上,实现“知、情、信、、意、行相统一,在学习知识过程中,摆事实、讲理、有分析、有说服力、有针对性的引导学生、鼓励学生自主、自信、自尊、自律。要把正确思想的灌输与引导和培养学生自律的能力相结合,使正确的观点、理论、伦理、信念占支配地位,全面提高学生道德品质。 三、对思想道德教育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思想道德教育有特殊性,重视思想道德教育,解决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就把道德教育的功能完全归结为量化管理,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思一想都纳入量化。但全部转化为量,也是不科学的。“定性”和“定量”,在德育过程的不同阶段、不同对象和不同任务目标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二者不能互相替代,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养成教育,可以量化,而具体思想问题的解决,个性心理的指导,世界观、人生观的培养就只能采取“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的办法,才有较好的效果。“定性”与“定量”应结合实际灵活运用。 四、言教加身教,发挥教师表率作用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实践证明,身教是无声的的教育,也是最民主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它不带任何强制性,完全是用示范作用影响学生,带动学生,具有极大的感染力。可以说,身教是一种最具体、最形象、最有说服力的直观教材。因此,“打铁先得本身硬”。我们必须重视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致于自身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适应做好本职工作的需要。 总之,我们要加强德育工作的研究,探索努力探求一条科学的德育工作路子,使一代又一代的青年学生成为时代的栋梁。 思想道德论文:全球化环境下的思想道德教育 当今世界,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趋势增强。世界经济的竞争与合作,政治的分化与重组,文明的冲突与融合,都在不断发生变化。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深入研究全球化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影响,对于加强全球化大背景下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全球化大背景,具体讲,是4个“化”和4个“深刻”。所谓4个“化”就是国际化、信息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趋势;所谓4个“深刻”,就是经济体制深刻改革、社会关系深刻变动、利益结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这4个“化”和4个“深刻”,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冲击和影响,主要体现在“4个多元挑战”和“4个环境影响”。 多元开放的挑战。我国已基本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为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西方意识形态不断进行渗透,西方敌对势力不断实施西化、分化图谋,为进1步引导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增加难度。 多元经济挑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丰富教育资源,同时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消极因素诱发1些人思想混乱和价值观扭曲,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需求日益多样化,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化,为进1步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增加难度。 多元结构的挑战。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形式还在发生深刻变革,思想道德建设的生长点增多,同时,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创造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为进1步引导青少年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增加难度。 多元文化的挑战。我国正处在1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壮大,为思想道德建设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同时先进文化和落后文化并存,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相互交织,为进1步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增加难度。 全球化经济的环境影响,主要解决民族自信心。当今世界经济格局最显着特点是全球化。对全球化我们头脑要清醒,它是在美国西方国家主导下的全球化,是在1种不公正国际秩序下的全球化。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讲,绝对不是机会均等、利益均分,挑战和机遇也不是半斤对8两。专家预测,发达国家将进1步摆脱物质生产的桎梏,成为向全球经济提供知识、技术、智能和思想的“头脑”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将成为利用这些知识、技术、智能和思想进行物质生产的“躯干”国家,整个世界将出现社会财富向拥有知识和科技优势国家聚集的趋势。随着全球化步伐的加快,西方各种文化产品纷至沓来,在给人们提供多样化文化体验的同时,也把其承载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带进国门。有人讲,美国手中有4件武器可以打败全世界,第1,它手中的美元;第2,它的5角大楼;第3,它的因特网;第4,它的好莱坞,分别代表着美国的经济、军事、科技和文化。美国和西方国家认为西方化就是美国化、西方化。按照西方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影响世界、改造世界。全球化也使国内1些人淡忘国家意识,消解民族身份,失去传统认同感。在全球化背景下,青少年应当既懂得保持本民族价值规范体系,又能融入世界优秀文化之中;既有国际眼光、世界意识,又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 科技化全球的环境影响,主要解决对人类有更高道德责任感。科学技术既能造福人类,也能毁灭人类。工业的发展带来水体和空气的污染;大规模的开垦和过度的放牧造成森林和草原生态的破坏;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的发展,涉及到人自身尊严、健康、遗传;计算机犯罪正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棘手问题。现代科技的发展必然出现从体能、技能到智能的转变,容易产生追逐物质利益,弱化淡化人格精神需要的倾向。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引起新的伦理道德问题。科学技术发展未必能带来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反之,可能是人欲横流、物欲横流。当今世界最大危险不是原子弹,不是核云盖顶,而是人类道德的堕落。最大残废是人类心灵的残废。科学技术发展要求青少年,对人类要有更高的道德责任感。 市场化社会的环境影响,主要解决为人民服务价值取向。市场经济具有双重性。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的效率上,在社会财富的积累速度上,在充分挖掘人才的潜力上,具有明显优势。但市场经济也有负面影响,它容易使人们不择手段追逐金钱,反映在社会上出现了诚信缺失,反映在国民经济秩序上出现了腐败的增加,反映在党政干部队伍上出现了权钱交易等。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推动了社会转型,动摇了传统价值规范体系,新的体系尚在构建之中,经济成分、经济组织、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导致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青少年在道德评价、道德行为中出现了1系列困惑与迷茫,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特征明显增强。市场经济崇尚多元经济、多元利益。青少年应当在多元之中有主导,多样之中有主体,多变之中有主线,在利益多样化条件下,坚持为人民服务价值取向。 数字化生活的环境影响,主要解决正确分析选择判断能力。数字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重要趋势。进入21世纪,数字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加深刻。广泛应用、高度渗透的信息技术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信息网络更加普及并日趋融合。数字化与全球化互相交织,推动着全球产业分工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重塑着全球经济竞争格局。互联网加剧了各种思想文化的互相激荡,成为信息传播和知识扩散的新载体。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广泛开通,改变了人们学习、生活、娱乐和话语体系。面对网上海量信息,1些青少年无所适从,不知所向,不知所取,造成现实世界、理想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碰撞和冲突,陷入网络以至不能自拔,出现信息异化情况,即信息是人创造的,反过来又控制了人。整个人类经历了自然异化、商品异化、科技异化,如今又进入了信息异化。面对数字化生活环境,青少年既要有获取信息的能力、求知的能力,又要学会筛选,学会吸收,学会抵制。 4个环境影响对全球化大背景下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国际化背景下,需要开放意识、世界眼光和民族精神的统1;在信息化条件下,需要信息获取和判断、整合能力的统1;在市场化条件下,需要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诚信意识的统1;在法制化条件下,需要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统1。 4个环境对思想道德建设的影响和冲击归结为4句话:开放环境的多维参照与比较,竞争环境的强烈激发与推动,信息环境的迅速流动与冲击,网络环境的多重影响与诱导,特点是多样、多重、多变,复杂化、形象化、感性化。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思想道德论文: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系统和思想道德建设长效机制 针对我国未成年人,党和国家历来都十分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刑事犯罪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增多,西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也相伴而来,加之一些地方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在贯彻“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时,一手硬一手软,使这些地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同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愚昧迷信活动蔓延,渲染暴力、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及电子信息产品屡禁不止,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出路是综合治理,虽早已成为共识,但是要使其成为整体性的、持续运行的社会工程,就必须使之系统工程化,建立全方位的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克服“紧一阵、松一阵”的随意性;克服“有的硬、有的软”的不平衡性,才能使预防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工作持久、长效、有序地运行,形成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这种长效机制如何构建,主要体现在以下制度和系统的建立: 一、建立严密的系统工程责任制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系统工程,要求全社会的整体行动。从中央到地方和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应设有责任一致的专门组织。从全国到地方,应制定长远的规划,推行全局性的战略部署。宏观的统一性是在微观的多样性中实现的。而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措施,并建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系统工程,关键在于形成其综合治理的责任制。严密的责任制是系统工程的主干,“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实现预防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的保证。为了不产生综合治理的“漏洞”,就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责任制,把责任制落实到一切负有青少年教育的责任部门、单位、组织直到家庭。各有关部门应当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切实承担起共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任务。 二、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的稳定组织机构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难点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落实上不系统、不平衡,在一些地方不持久,没有形成一项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当进入21世纪之际,我们迫切的任务是使这项工作提上战略地位,使这项全社会都已关注的事业走上系统工程化的道路。这就是要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原创://到社会的一整套完整的、多层次的综合治理组织系统,使整个综合治理有运行的实体。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策要落到实处,首先也要有组织实体作为整个任务的载体。落实综合治理,第一步是组织落实,是要有人干实事。 从中央综治委到地方综治委(现在中央综治委已有了专门机构),直到基层,都应有组织健全的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机构。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的硬件,是整个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载体。这个机构是在分级领导和组织实施中联结成完整系统的。它不但要求中央层的整体性领导能力,同时要求逐级的领导与执行的有效性。分级环节的弱化和中断,都意味着整体性的局部否定。 参加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的各个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应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专门力量,有了专人来抓,综合治理才不是虚任务、软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到各部门、团体,形成组织上的渠道,使中央的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落到实处。同时,还应当加强社会上民间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力量的建设。这主要是在社区居委会中,应有专门负责青少年工作的人员。通过他们,将中央关于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精神落实到社区,落实到群众中去。他们是各级综治委中青少年工作力量在群众中的延伸,是综治委青少年工作的有力助手。 首先,工作对象面广量大、责任分散。在社会上,青少年无处不在,而公安司法机关和社会的控制面与青少年存在面有着很大差距。能够做到有把握控制的社区和单位尚属少数。同时,负有预防青少年犯罪责任的各级组织、社区、家庭和个人,他们的责任感、责任能力也是有差异的。这种统一的责任要求与极不统一的责任者的矛盾,使预防青少年犯罪责任的落实在实践中有很大的困难。 其次,由于预防犯罪工作见效迟缓,特别是作为主导形式的教育工作更是靠潜移默化、影响灵魂、培育品质的长过程才能起作用的。而且其实际效益更是在相当长时间以后才能显现的。因此,这项工作往往被视为软任务而排不到日程上,这使得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难以纳入统一的运行轨道,并能持续地、大面积的平衡发展。但是,要真正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我们就必须构建系统工程。说到底,解决这些困难,都有赖于系统组织的建立。 三、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系统 有了上述的组织系统,他们的行动,需要由统一的认识、统一的决策来保证其取得一致的有效性。这是一个意识系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的软件,是硬件运行的“灵魂”。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组织系统如何动作,创造何等的价值,它们的工作质量、人员素质,全是由这方面的知识因素或对策的内容决定的,也就是说要取决于这方面知识和对策系统建设的水平。 要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知识和对策科学化,成为一门日臻完善的科学体系,用以武装其工作组织的成员。预防青 少年犯罪的知识和对策,必须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及成员相结合,才能变成有价值的物质力量。要有统一的指导理念、统一的对策、统一的组织配合、统一的战略部署。现在,我国犯罪学研究机构中已经有了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科研力量,我们认为在综合治理工作系统中,也应当有自己的自上而下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研究力量,他们从事这方面的科学研究,从事这方面的对策开发,成为领导机关决策的咨询和参谋力量,使整个预防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工作有科学理论的指导,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教育预防体系: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矫冶工作。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使他们懂得自尊、自爱、自重、自信、自立,增强他们的自控能力。同时,做好对青少年心理矫治工作,通过对不良心理因素的清除,对扭曲心理的矫正,对创伤心理地修复,以阻止不良行为的发展,削弱或者排除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动因,从而有效地预防或者制止犯罪。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理想、道德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教育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与此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情况,开展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如参观打击积压种犯罪的专题展览,收看法制教育电视片,观看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电影、戏剧、文艺演出、举办法制报告会,搞好警校共建等。 (二)改善社会风气,消除犯罪诱因 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社会中存在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无时不在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严重妨碍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不少人正是在这些思潮影响下,形成了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的。为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消除腐败分子;消除寄生现象,反对享乐主义,鼓励诚实劳动和适度消费;净化文化传播媒介,坚持消除腐蚀青少年人的精神垃圾。要搞好犯罪心理预防,就必须改善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消除犯罪诱因。 (三)加强社会控制,减少犯罪机遇 犯罪心理形成后,只有与适宜的机遇条件发生联系后,才会转化为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的改善和控制,加强对复杂的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的监控,加强技术性防范措施的研究和开发等等,这些都有利于减少犯罪机遇,从而有助于预防犯罪。 (四)建立家庭预防模式。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同时,应成立家长学校,让父母多些教子方略,提高对子女的教育水平,针对学生的具体表现对子女进行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纠正不良行为,防止违法犯罪。防止犯罪心理的形成,必须要防止个体形成反社会意识。要努力培养个体的亲社会的意识,包括正确的认识观、世界观、价值观、法律意识、集体主义观、劳动观念、爱国主义思想和健康的道德心理结构。 对于已形成犯罪心理的人,要防止其恶性发展,努力矫正其心理发展的方向,还要注意分析犯罪的思想基础和个性基础,然后对症下药,改变其错误的认识,重塑其性格结构。 (五)努力克服学校教育中的弊端 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来看,青少年受教育时期也是极容易产生问题的"危险期",而且犯罪呈底龄化趋势。因此各级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刻不容缓。并且在办好重点学校的同时,花大力气办好普通学校,尤其是普通中学,改变不合理的快慢班,正确对待"后进生"和"双差生",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对青少年教育的主导作用,是一项长期任务,同时,家庭也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建立完善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信息系统 在任何一种系统工程中,无论是自然界的,还是社会的工程,信息系统都是联结整体的神经系统。全国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组织,联结成为整体,靠的是信息系统的有效传播工作。如何掌握全国的、具体地区的青少年犯罪情况和成功的经验,也靠信息系统的有效传播。在现代同犯罪的斗争中,情报信息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对于领导机关部署的执行情况,也需要有真实的通畅的信息反映机制。 建立专门的预防青少年犯罪信息体系,是其系统工程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种系统工程都应当是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正自己的决策方向的能动系统。这被称为“自组织”、“自完善”的功能。这种功能是信息所特有的“反馈”作用。控制论认为:“没有信息反馈就没有系统工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是社会控制工程,只有通过及时的、有效的信息反馈,才能完善自己,才能使自己有持久的运行机制,从而克服虎头蛇尾,原创://有始无终的工作毛病。各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机构,都应有专门负责情报信息工作的人员,并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工作体系和责任制,充分发展信息系统的神经节作用。 五、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资金投入体制 这是以上几个系统正常运行的经济保证条件。各地综合治理机构中,经费虽然是有限的,但鉴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应保障它有一个固定的份额是属于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 无论是组织系统、知识系统、信息系统,都是由人来进行的,都需要人才,都需要设备。今天,它们都是有价格的,都要依赖经济支持的。没有稳定的经济投入(哪怕是少量的),就难以有稳定的、持续运行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系统工程;没有完善的青少年犯罪预防资金的投入机制,青少年犯罪预防系统工程,就不是“硬”的,而是“软”的。说到底,如果没有持续的、长期的资金投入保证,预防未成年犯罪系统工程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可以不夸张地说,是否把预防青少年犯罪系统工程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战略任务,有没有起码的经费保证是一个重要标志。投入资金的落实,可以是多渠道的。首先应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资金的落实上做出合理的规定。应改变综合治理工作部门布置任务不考虑经费保证的现状。应规定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团体、在参加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时,应有自己的工作资金预算,使各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都是有资金保证的行为。 预防青少年犯罪系统工程,是一项全面科学化的建设工程,是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有重要改革,必须有所突破,认真设计,精心施工,持之以恒,才能建立得起来,坚持得长久。我们应通过建设系统工程创造有中国特色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思想道德论文:浅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意义 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在全党和全社会产生了强烈反响,也得到文艺界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热烈欢迎。毕业论文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放在文艺工作的重要位置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重要遵循。社会主义文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社会主义文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通过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的特殊方式,作用于人的思想感情,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归根到底,社会主义文艺的职责、任务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文艺事业也出现了一个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 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工作,对繁荣文艺事业、建设先进文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指明了前进方向。广大文艺工作者意气风发、辛勤耕耘、顽强拼搏、无私奉献。文艺创作环境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融洽和谐,文艺创作活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积极活跃,社会主义文艺的百花园呈现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文艺领域也确实存在种种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格格不入的现象,对此,群众反映强烈,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为文艺领域的扶正祛邪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我们一定要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它作为文艺工作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贯穿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全过程,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引领文艺健康发展的一面旗帜。 二、充分发挥中国文联的特点和优势,为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出积极贡献中国文联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宣传文化战线重要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阵地。中国文联要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广泛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在全社会大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出积极的贡献。 1、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创作生产精神文化产品的基本导向。文艺创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精神劳动,需要文艺工作者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才能。要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尊重和爱护艺术家的劳动创造,鼓励他们开展艺术探索、凸显艺术个性。但是,文艺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文艺作品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坚持什么,摒弃什么;鼓励什么,鞭挞什么;提倡什么,抑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繁荣创作是文联工作的重要责任,我们一定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在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中,坚持正确导向,体现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积极倡导先进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在各项文艺评奖活动中,都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评判作品、个人、团体能否获奖的重要标准。要有规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出一批反映热爱祖国、毕业论文服务人民、崇尚科学、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优秀作品,塑造一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生动感人、可信可学的艺术形象,推出一批立场鲜明、观点正确、说服力强的文艺评论。要在着力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的同时,创作一批鞭挞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的文艺作品。 2、坚持群众性与示范性的统一,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文化服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方针,也是文艺发展的重要方向。中国文联有着文艺门类齐全、文艺资源丰富和文艺人才荟萃的独特优势,在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文化服务活动中,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基本要求,突出活动的示范性、实效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使群众心灵得到净化、认识得到升华、思想得到熏陶,觉悟得到提高。在开展“万里采风”“、送欢乐、下基层”“、聚焦新农村、文艺为农民”“、聚焦长征路”等活动中,要充分运用文艺的方法宣传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使之扎根基层、扎根群众。要注意汲取广大人民群众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鲜经验,进行艺术加工,创作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在全社会广为传播。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重要任务,贯穿到繁荣农村文艺、培育社会主义新农民的全过程。要紧紧围绕开展重大纪念日、节庆日活动,把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宣传革命道德、革命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要注意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活动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动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发展。在群众参与广泛的各类艺术节活动,既要坚持为民、节俭、实效、欢乐的原则,又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 3、要坚持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文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基本标准。大力提高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文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和科学内涵,使“八荣八耻”成为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座右铭。要继续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文艺观、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三项学习教育”中,注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职业操守,增强社会责任,完善人格塑造。要坚持先进性要求,继续在文艺工作者中开展“德艺双馨”活动,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德艺双馨”的重要内容。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文艺队伍建设与办好文化名人纪念活动、推选文艺新人活动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文艺队伍中生生不息,薪火相传。 思想道德论文:强化改革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思考建议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和培养,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从我县来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贯彻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县各项事业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它事关全县人民的切身利益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 一、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现状 我县是人口大县,未成年人教育和培养任务十分繁重。我县约有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27.5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3.16%。他们是__未来发展的主力军。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特别是近年来,我县始终加强和不断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抓创新、抓载体、抓特色,突出开展爱国主义、社会公德、科学思想和法制教育,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像宣传、教育、文化部门坚持十年仍常抓常新的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和影片教育活动,关工委十几年如一日坚持深入中小学举办形势报告会,共青团“争创雏鹰奖章”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等,都是很好的载体和做法,受到广大未成年人的欢迎。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健康向上、文明友爱,善于创造、乐于助人成为__未成年人精神世界的主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我县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腐朽文化、腐朽生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不容低估,含有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的腐朽文化和有害信息乘隙传播,一些未成年人的心灵受到腐蚀,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个别甚至走上违法犯罪歧途。我们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也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重抽象道理灌输轻现实世界引导、重优秀生培养轻后进生转化、重视在校生的培养教育却忽视了对辍学未成年人的关注和帮助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要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千方百计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二、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对策建议 对策一:把握重点,切实增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所在。我县目前有在校学生12.19万人,占全县未成年人总数的44.3%,要使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新成效,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和加强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 一要加强德育学科教学。德育学科教学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注意研究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特点,纠正德育学科教学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和以其它学科代替德育学科的不良倾向,要从师资、课时、教研、课改等方面确保小学思想品德、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落到实处。要把爱国主义、革命传统、传统美德和民主法制教育贯穿于每个学科的教学中,体现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上,要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积极推进课程设置、教材教法和考试评价制度三项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 二要加强基本言行教育。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基本道德观念、道德知识和礼仪、礼貌、礼节教育。按照德育的总体目标和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抓好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德育教育,循序渐进,梯次推进。幼儿阶段要重点开展道德启蒙教育,培养最基本的文明语言、认知和行为能力;小学阶段要重点规范小学生的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中学阶段要重点加强中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职业学校要突出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理想和创业精神的教育。 三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不懈地在教师队伍中广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调动全体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奉 献精神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要注重对德育工作者的教育和培养,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培训系列,德育管理干部培训纳入干训系列,对班主任以及其他德育工作者要在政治和物质待遇上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同时要建立有效的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通过设立“师德监督信箱”“师德举报电话”等形式,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 四要建立齐抓共管的德育机制。要实行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规定的德育目标、内容和要求落到实处。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监督和保证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落实,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做好德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会组织的作用,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中学团委书记、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并纳入日常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系列。要大力开展中学生业余党校、中学生团校、成年教育、体验教育等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县各中学都成立团校。有条件的完中要组建业余党校或党课小组,并按照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的方针,做好在高中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志愿辅导员制度,吸纳有专业特长、有丰富经验,做出过突出贡献、取得过显著成绩,德高望重、乐于奉献的社会人士担任学生的志愿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更好地发挥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要坚持和改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团队)等先进的评选工作,树立好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好榜样激励作用。 对策二:促进家庭和社会形成合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要拓展德育工作阵地。要根据我县的历史、人文和环境特点,挖掘我县作为古县、老区、侨乡和开放地区的教育资源,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要运用各种方式向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同时要立足__的历史和现实,深入宣传民族英雄黄道周、开漳圣王陈元光、筹台宗匠蓝鼎元、少年英雄黄淑华等著名历史和先烈人物的事迹。要把__县革命烈士陵园、黄道周纪念馆、黄淑华烈士陵园3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赵家堡、清泉岩等6个“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整合起来,完善配套、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引导和组织广大青少年实地参观,开展主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以及历史人文、传统美德、英雄事迹的教育。要丰富和拓展各类未成年人教育基地,抓紧将天福石雕园茶博物院等一批新的文化旅游设施申报为市级教育基地,要积极筹建闽南革命根据地和闽南革命武装两个纪念馆,使它们更好地发挥作用、扩大影响,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伟大民族精神在广大青少年中深深扎根。要抓紧配套建设可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六大基地”的建设,强化教育功能,挖掘教育内涵。 二要重视推进家庭教育。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社区要紧密配合,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要抓紧建立家庭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广泛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庭教育水平。要积极支持学校和有关部门创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引导人们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品质培养。要把家庭教育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优秀家长、优秀家长学校的评选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单亲家庭、特困家庭和进城农民工家庭的未成年人,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要重视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三要广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利用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重要时机举行各种庆祝、纪念活动和必要的仪式,集中开展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初中学生每年20天、高中学生每年30天”参加社会实践的规定,提倡开放式学习,积极创造条件让未成年人走向社会,引导他们在参加和体验现代农业、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军事训练、国防教育、科技科普等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增长才干、陶冶情操,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要把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 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少年宫、影剧院要密切配合、各展所长,经常性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发挥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近年内要力争在县城新区建设一座综合性、多功能、规范化的青少年 活动中心。认真落实“蒲公英计划”,积极扶持农村儿童文化园的建设,改善农村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关部门要对已建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清理整顿,被挤占、挪用、租借的要限期清退。要加强德育创新,善于运用网络开展德育工作,抓紧启动“校园信息网”建设。要组织实施“青少年阳光上网计划”,加强对青少年上网行为的引导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网络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的负面影响。 四要净化文化传播、强化舆论引导。要坚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加强少儿文艺创作和表演队伍建设,大力繁荣和发展少儿文化艺术。共青团、教育、文化等部门要抓紧组建县少儿艺术团,发现和培养各类少儿艺术人才,并经常性组织他们为广大未成年人开展演出活动。要继续通过“电影进校园”的形式,扎实开展爱国主义影片教育活动,严格影片内容的审核和把关,多放映讲述英雄事迹、反映革命战争、讴歌改革开放、描写当代少儿生活的影片,真正让中小学生喜闻乐见,受教育、得熏陶。 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对带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恐怖等不良内容的书刊图片、音像制品、游戏软件、玩具饰品,都要禁止销售和传播。要坚决执行“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以及“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要在网吧终端设备上安装过滤软件,封堵有害内容,打击违法行为。要依法治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通信工具传播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环境。县“两台一报”要开辟专栏、专题,办好办活少儿节目,及时报道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和新典型。认真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节目的落地覆盖工作,要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为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要探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抓紧从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选拔和培养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有条件的学校要抓紧建立规范的心理咨询室,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测评,举办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疏导、青春期教育等内容纳入教育轨道。县人民广播电台要开通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发挥空中桥梁的优势,为广大未成年人解疑释惑。 对策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才能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尽快建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经常听取汇报,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问题。县文明委将挂靠文明办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为畅通工作渠道,保持上下联动,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办公室,负责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工作。教育、文化、广电、科技、电信、公安、工商、民政、海关、财政、税务等部门,共青团、工会、妇联和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负有不同的重要责任,具有各自的独特作用。这些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必要的财力支持,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所需的资金予以保证。积极鼓励和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总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中央和上级的殷切要求,也是__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着眼未来的希望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的基础工程。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要主动承担起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法制和社会环境,努力为建设生态工贸港口旅游强县,为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奋斗目标培养造就更多的合格建设者和后备军。 思想道德论文: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误区 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误区及对策 摘要 家庭教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当前,家庭教育实践中普遍存在重物质关心、轻精神关心,重身体、忽心理,重智育、轻德育,重言传、轻身教,重专制、轻民主的误区。这种教育理念扼杀了未成年人的独立人格与创新精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探索应对之策,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家庭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误区;对策 1 家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 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就是父母、长辈对未成年孩子所实施的综合性教育。作为1种实践活动,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比,家庭教育具有自身的规律性和特点。 1.1 先导性 家庭是个体生命的摇篮,是人出生后接受教育的第1个场所,即人生的第1个课堂,“在任何教育文化教育模式中,家庭总是1种重要的教育机构”,[1]迄今为止“在任何社会,家庭总是最早,也是非常重要的教育机构”。[1]父母是孩子的第1任教师,即启蒙之师。所以,父母对孩子所实施的教育具有先导性。1般说来,孩子出生后经过3年的哺乳发育,进入幼儿时期,从 3 岁到 6 岁是学龄前期,亦即人们常说的早期教育阶段,这是人的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幼儿期是人生熏陶渐染化的开始,人的许多基本能力,如语言表达、基本动作以及某些生活习惯等,都是在这个年龄阶段形成的。近代生理学、遗传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研究表明,孩子6岁以前的大脑发育很快,并渐趋成熟,是接受早期教育、发展智力的最佳时期。而且人的发展有1定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如果错过最佳发展期,潜能就会泯灭。研究证明,孩子智力的发展可能遵循着1条递减的法则:假如1个孩子生下来的素质优秀,他的天赋可以打100分的话,如果出生以后就进行教育,他就可以发展成为100分能力的人;如果5岁才开始进行教育训练,哪怕是非常出色的教育,也只能发展成为80分能力的人;如果10岁才开始进行教育训练,那就只能成为30分或20分能力的人。[2]当然,这只是1种假设,人的智力发展是否这样绝对,难以争论,但是,不失时机地对孩子进行早期教育能促进孩子智力的发展,应该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1.2 连续性 家庭教育的第2个特点是连续性。1个人自出生后,从小到大,几乎有3分之2的时间生活在家庭之中,与父母朝夕相处,共同生活,无时不在接受着父母的教育。当然,这种教育不像学校教育那样具有计划性、组织性、和系统性,但父母的1言1行,1举1动,无不随时随地地教育和影响着子女。这种教育不管以什么方式,在什么时间进行,都将对子女的生活习惯、思想品德、谈吐举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其影响将伴随着人的1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些教育家又将父母称为终身教师,将家庭教育称为终身教育。 1.3 感染性 情感的感染性是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感能够引起别人同样的情感或者与此相联系的情感。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彼此心心相通,情感的感染性就更为强烈,且具有持久性、深刻性的特点。家庭是孩子出生后的第1个生活环境,家庭的1切都会在孩子幼小纯真的心灵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孩子在这种环境中获得他们最初的生活经验、初步的科学文化知识、1般的社会道德评价,并发展他们的思维、语言和智力,逐步形成习惯,为以后的发展打好基础。家庭生活条件的好坏以及成人的文化修养、道德水平、生活方式 、行为举止、好恶取舍等都会对孩子的1生产生重大影响。 1.4 型塑性 家庭教育是“人之初”的教育,也是“养成”教育。从“人之初”的教育来说,家庭教育水平的高低,决定孩子做人起点的高低。比如,孩子在入园、入学乃至走向社会时,都明显地反映出不同家庭教育的效果,家庭对孩子起着初步的“型塑”作用。如果家庭教育水平高,孩子在体力、智力、品德、行为等方面的发展就好,老师在学校进行素质教育时就容易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就要投入更大的力量予以补偿和矫正。 1.5 亲和性与权威性 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关怀、爱护和教育,与子女逐步形成了血缘伦理的亲情关系,这是其他教育者难以达到的。同时,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在伦理道德和物质生活的需求方面对父母的依赖性以及家庭成员的根本利益的1致性,决定了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权威性。因此,子女对父母的话比较相信,对他们的教育感到亲切,于是,父母的教育就具有号召力和感染力、亲和性和权威性。父母若能合理地把握这1特点,对子女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是很有益处的。 思想道德论文:大学生思想道德问题及路径 一、大学生道德问题形成的原因 1.社会上公民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高校学生思想道德的负面影响。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享乐主义、极端主义有所滋长。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影响到高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比如,国家实行并轨招生后,由于客观上的原因,人才就业市场还不十分完善,一小部分人趁着过渡时期政策的不完善,拉关系、走后门,为自己的子女找工作,有些大学生看到这种现象,觉得没有希望,失去提高自己各个方面能力的信心。2.市场经济的一些消极因素对大学生思想道德产生的负面影响。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反映到师生生活上来,较为突出的问题是金钱至上、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消极的思想道德观念蔓延,一些人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出现了混乱,在道德价值观念上的困惑和矛盾明显增多。市场经济提倡的多元化经济,使大学生的个人主义观念抬头,影响了他们对事物的判断。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以后,家庭学校以及大学生经常接触的环境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大学生本身对外来物质利诱的抵抗力有限,在潜移默化中价值观念也会发生变化。3.原有的教育体制以及传统的“课堂说教”对大学生道德意识的影响。大学生即将面临的是需要有创新意识,一定专业技能的高素质人才的知识经济社会,而传统的教育体制要求大学生首先要通过各种考试,无形中,产生了一部分“高分低能”的学生。这些学生在步入社会以后,连一些最基本的人际关系问题也解决不了,适应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打击。4.部分教师职业道德对学生思想道德的影响。现在,教师队伍的道德状况总体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教师理想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有的教师把学校作为“跳板”,希望经过几年过渡,或出国,或另找高薪优职;有的缺乏职业良心,不认真备课,草草上堂。教师的诸多思想和行为在与学生的言传身教中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些都是师德建设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5.大学生道德观念与行为错位。大学生热爱祖国,对政治原则有比较正确的认识,但对现实问题的判断又常常表现出某种模糊的政治意识。他们知道理想的重要性,但又感到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太大,认为现在讲理想是唱高调,讲实惠、追求物质利益才是最现实的。他们希望有一个和睦团结、友爱的集体,能够得到他人的关心、理解和帮助,但是许多人却一事当先,先替自己打算,以自我为中心,把对自己是否有利作为行为选择的标准。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和责任。 二、高校思想道德建设的对策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推动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加强制度和体制创新,针对各高校具体状况,制定本校思想道德建设策略。人才需求是学校发展的优势与动力,要抓住机遇发展自己。而发展的关键则是培养大量合格的优秀人才,这就要求我们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立足本校实际状况,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道德建设实施策略,针对学生的道德观念与道德行为的二重性,将工作重点放在策略的践行上,避免不切实际的措施。2.加强全社会大环境的道德建设,为高校思想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学校作为社会大环境的一部分,其发展和社会息息相关,相辅相成,尤其是教育的现代化、高效化和开放化,所以加强社会大环境的道德建设对高校道德建设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充分重视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的影响;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立法立规,充分重视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量。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师德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中心,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教师既要对社会负责又要对学生负责;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任务,其思想状态、道德水准、文明程度,从质的方面对社会整体文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师德表现在教师的言谈、行为、举止品格、意向之中,是借助于传统习惯、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实现的,教师个体的道德品行、群体的师德风尚都具有社会公共性和示范性,教师要以自己的楷模作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教师只有真正明确师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才能在实践中培养自己良好的师德。师德不是法律,也不是命令,而是要通过教育和自我教育来实现的。要引导教师自觉进行师德修养,要把规范中的要求贯穿到学校的岗位责任制、纪律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4.建设高层次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是高校师生生活方式的集中表现,对内优化育人环境,对外树立学校形象;是由师生直接参与和组织一系列活动所形成的精神文明环境和文化氛围所体现的。校园文化包含政治性、学术性、知识性、公益性、娱乐性、健身性等活动内容。校园作为人类文明传递的重要场所,既担负着传递人类文明的遗产———文化,又要不断地更新和创造新的文化。师生是校园的主体,他们不满足于传统的知识重复,企盼创造性的思维,创造出新的文化财富来活跃生活。但也要看到社团活动中的一些不良倾向:社会消级文化、商品推销、变相老乡会等,因此对校园文化要加强管理,积极引导。第一就是要重视主流文化,推动校园文化上水平、上档次,引导师生追求高雅的情趣、高品位的作品、高格调的设计。第二是要发挥校级文化艺术团体的作用,使其成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要切实加强指导,提供必要条件。第三要保证社团活动的正确舆论导向,对社团举办的 讲座、报告会、辩论赛要把握好政治方向,防止散布错误观点,引起思想混乱。5.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一是突出主渠道的作用。高校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主渠道,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首先,要解决当前一些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的不重视“两课”的错误思想,要加大“两课”改革的力度,对教学的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办法不断进行探索和改革,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抓“三观”教育,发扬“五爱”精神。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学习动机,树立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社会道德的基本思想。要教育学生发扬自尊、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树立以贡献全部力量建设和保卫祖国为荣,以损害国家利益、国家尊严为耻的爱国情操。三是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有关内容,发动学生座谈分析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并与“三好”学生评定、“文明修身”活动、创“文明宿舍”“文明班”、评选“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等活动相结合,发挥校报、广播、宣传栏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的舆论作用,扬善惩恶,维护和倡导校园文明。四是发挥社会大课堂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要认真总结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好的经验,拓宽社会实践的领域,不断探索社会实践新形式、新特色。要注意发挥文化教育的优势和高等院校专业特长,按照服务社会、完善自我的发展模式,让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总之,加强高校思想道德建设应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作为统一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其目的应达到“三个有利于”:有利于高校教育上质量、上水平,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和“四有”人才的培养,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过程要注意四个结合:领导重视和基层实践相合,思想教育与文化陶冶和行为规范相结合,反腐倡廉与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干群关系相接合,树个体典型与群体示范相结合。 思想道德论文:思想道德与法律课的哲学释解 哲学基础之二: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 根据以上引述明显看出,上层建筑仅指占统治地位的哲学、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宗教等多种形式的意识形态以及与此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设施。可见,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曾经做过非常简要而涵义又非常深刻的概括:“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5](32)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中可以看出,一定的上层建筑,不论是思想的上层建筑,还是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着一定的经济基础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并且竖立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要求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上层建筑也要相应地发生变革。虽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同时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关于政治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不可忽视的反作用,恩格斯非常清楚地讲过:“总的说来,经济运动会为自己开辟道路,但是它也必定要经受它自己所确立的并且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运动的反作用,即国家权力的以及和它同时产生的反对派的运动的反作用。”[6](701)另外,思想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乃至由这个基础所决定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同样是不可忽视的。思想上层建筑可以帮助巩固和发展其所反映的经济基础及其政治上层建筑,也可以瓦解性质与其相反的经济基础及其政治上层建筑。一个阶级如果想夺取政权,那么它在成为统治阶级前必须要用本阶级的思想冲击反动阶级的思想;夺取政权以后,不使本阶级的思想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所取得的一切经济、政治成果都可能付诸东流。社会主义的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主义的思想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巩固和发展。当代大学生肩负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他们是否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直接影响到其历史使命的履行程度。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必须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育作用。因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是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又一重要的哲学基础。 哲学基础之三: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人们为了最低层次的生存需求苦苦挣扎着;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精神生活却一度匮乏。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当生产力高度发达以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4](12)人的物质和精神各方面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其次,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说过:“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存在的,每当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7](190-191)因此,全面发展的人必须克服由于私有制和旧的社会分工造成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离,实现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意味着‘全面发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自然力和社会力、个体能力和集体能力、潜力和现实能力等’,也意味着在实践中‘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全面发展的个人,就是用能够适应不同的劳动需求并且在交替变换的职能中,使自己先天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个人。”[8](141)再次,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不仅决定着人的本质,也决定着人的发展。马克思曾指出:“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3](295)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9](109)人的全面发展,不仅包括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还包括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最后,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早在1957年,就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0](65)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曾多次谈到:“要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10](166)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的重要讲话中,揭示了思想道德素质在人的全面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他强调指出:“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实现人们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坚持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不仅要注重大学生的需要、劳动能力、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而且要注重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法律素质、身心健康素质等,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最重要、最核心的素质,它决定着大学生整体素质的性质,影响着大学生整体素质结构的优化。所以,需要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展系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使大学生自觉地内化社会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并外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和法律行为,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优化大学生的整体素质结构,使其全面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也是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哲学基础之一。
基于监督机制的行政监督:试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困境与对策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不断采取措施构建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以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经过多年探索,已形成多元行政监督体系,行政监督机制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就,行政监督的作用也日益彰显出来。但是在中国行政监督机制发挥重大作用的同时,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还难以完全扼制转型时期腐败事件高发的态势,因此有必要对行政监督机制进行系统研究,以找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的途径。 关键词:行政监督 存在问题 对策 一、行政监督的概述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一个国家政党组织,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各法人团体、群众组织和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时运用或行使行政权力的一切公务行为,即行政行为;行政监督的内容是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公正有效;行政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新证据关和国家公务员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以及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的防止和纠正行政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促使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更好地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为人民的生产生活服务。 二、中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说,中国现行的监督机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较为全面、系统、有效的,但这并不是说中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已经完美无缺了。实事求是地说,这一体制尚不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明显的缺陷与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在各种行政监督中,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在中国,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来源,作为人民代表的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应享受至高无上的权力,对一切国家机关实施监督。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人大一年一次会议对政府的监督作用有限,缺乏经常性的监督,监督的力度也不够,难以真正体现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所应有的监督权。在社会监督上,公民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有名无实,压制群众,甚至打击报复群众的现象比较严重。各种群众团体、社会舆论的监督由于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监督没有权威,实效性较低。 (二)行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的追惩性监督,忽视了事前预防性监督及事中的过程性监督 行政监督活动是一项经常性、连续性的活动,凡是有行政管理活动,就应伴随着对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根据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不同发展阶段,行政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行政监督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地进行,做到三者的有机结合。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纠偏于既遂”上,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控制。预防为主应是行政监督工作的根本目标,应以“防患于未然”为主,同时加强过程中的控制,加大“马后炮”的力度,建立起全方位的监控机制。 (三)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专职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必要的独立性 在当前的内部行政监督机制中,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如监察部门,大都设置在政府机关内部,在领导体制上,这些部门受双重领导,既受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专职监督机构受到的控制比较多,尤其是受制于执行权。这种监督体制严重影响了监督主体的独立性,使监督人员在心理上有顾虑,他们害怕滥用权力的人用多种办法对其工作设置障碍,干扰甚至打击报复。监督人员背着这个思想包袱,难以毫无畏惧地展开工作,难以独立行使监督权。表现在办案上,往往是先由党政首长内定性质,然后交监督部门去履行法律手续,监督人员只能被动地接受长官意志。甚者有的官员受人情之托,用领导身份干扰办案,影响司法独立公正。 (四)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监督弹性大 行政监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的前提和保证。监督主体执行监督职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为准绳,如果缺乏行政监督立法,就会造成监督机关无法可依,行使监督缺乏标准和依据,易导致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甚至产生负向功能。中国目前行政监督的有关法律比较少,有些领域甚至还是空白。立法的滞后给行政监督带来了消极影响,如是与非、罪与非罪、合法与不合法的界限有的没有法律规定,有的规定不清,这在监督上易引起混乱。同时,又使得监督机构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或惩处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制手段,这大大影响着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五)多元化的监督力量缺乏有力度的整合,监督的合力较弱 中国的行政监督是一个多元化的体制,监督主体多,机构多,方式和渠道多,这是一个优点。但如果不把各种监督整合好,这种优越性也难以发挥出来。从实际情况看,各种监督之间的关系目前还没有理顺,前列各类监督主体都有监督权,但各自如何分工不甚明确、不甚合理,以至于越权行事,滥用权力,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各类监督机构都有监督权,谁都管,但谁都不管,结果造成“漏监”,甚至使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这严重影响了行政监督的实效性。 三、健全中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有效途径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社会发展,当前中国行政监督机制急需改进,以适应经济建设、法制建设、政治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中国行政监督机制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主体分立,监督独立化 真正有效地行政监督,一定是硬性监督,有明确的责任与权力范围。构建监督主体独立系统,解放监督主体执行人员制约枷锁,防止多头领导对独立职权的干预和阻碍,使得监督主体实现权,责,财等关系命脉的自主,是当前首先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这是健全中国行政监督机制的物质基础。 (二)调整重心,监督全面化 一方面,要加强事前的监督,防患于未然,纠错于未萌,以尽量减少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将事前监督的防范性,事中监督的随治性与事后监督的惩治性结合起来,筑就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密切配合的监督防线,以求达到监督的良好效果。 另一方面,随着行政权日益膨胀,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监督人员和权利机构往往因缺乏相关的科技知识、经验和技能,导致行政制约减弱。在这种情况下,单靠一种力量已不足以监督、制约行政权。唯有将政府内部的监督与政党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有机地统一起来,应建立起完整的行政监督体系,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实施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和制约,才能最大限度地弥补政府内部监督的缺陷,防治行政权力的腐蚀与异化。 (三)坚持原则,监督制度化 行政监督除了要依法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力求公正、高效外,还应特别强调遵循下面一些原则: 第一、及时性原则,指监督主体对所监督的案件在法定的期限内应当及时调查并作出决定,从而尽快消除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尽快稳定因行政违法行为引起的混乱的法律关系,有助于遏制行政违法。 第二、公开性原则,将行政违法行为通过行政监督的途径,向社会公开,让公民知晓,将是一股巨大的制约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力量。监督者可有效监督,被监督者可参与监督程序,并维护自己权利。 第三、协调性原则。即建立起结构有序、功能优化的整合监督制度,各监督主体应在明确分工、突出重点的基础上,求得监督原则、衡量标准和政策界限的共识,使之互相衔接,互相补充,真正形成一个完整体系。 (四)健全法制,监督法制化 行政监督立法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尽快建立健全各种行政监督法规,才能为积极有效的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当然,为了防止强制执行权的滥用,这种权力也必须由法律赋予,并由法律限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健全行政监督机制的法律基础。 四、总结 健全、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对发展民主政治与建设市场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国后,历经几十年曲折,所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机制在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逐渐凸显出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结合国外先进的行政监督机制与中国基本国情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以上健全中国行政监督制度的几点要求,已期待依法行政早日实现。 基于监督机制的行政监督:试论中国行政监督机制的困境与对策 摘要:行政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保证党政机关公正廉洁的重要环节。同时对于提高行政行为的社会效益以及依法合理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优化政府形象等方面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我们有必要对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进行完善,以提高行政监督体系的有效性,实现行政监督的最大监督效能,维护公众利益,建设法治文明。 关键词:行政监督;行政权力;监督机制;法制化 一、行政监督的概念阐述 关于行政监督的含义,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政党、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社会舆论、公民个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和督导。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和专职机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和督导。 监督和督导是行政监督的两个缺一不可的方面。没有监督,违法乱纪、腐败邪弊就无法避免;没有督导,就等于政府只发号令不检查,不督促执行和落实,行政管理的各项目标就无法实现。?行政监督的主体,从广义上看有政党、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公民个人等,从狭义上看主要是上级行政机关和专门监督机关;行政监督的客体即行政监督的对象,包括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及全体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时运用或行使行政权力的一切公务行为,即行政行为;行政监督的内容是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公正有效;行政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以及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防止和纠正行政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促使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更好地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为人民的生产生活服务。 二、我国行政监督机制面临的困境 我国行政监督的制度化、体系化发展在促进政府依法办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中凸显出来的政令不畅、机构庞杂、决策失误、人浮于事,以及行政人员寻租腐败、假公济私等现象,都标示监督体制的无能低效,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行政监督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集中于机制关系和人员素养两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行政监督体制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整个行政监督系统群龙无首,致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督现象严重。这使行政监督工作难于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信和有效性。 第二,专门监督机构受制于监督客体。我国行政监察机构和审计机构等专门监督机构的设置,不是独立的和监督客体并列的关系,而是受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双重领导;其负责人不是由党政领导人兼任,就是由党政机关实质性任命。监督机构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体制,使监督主体在人事、财政等方面受制于监督客体,使监督人员往往受制于长官意志,严重削弱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现阶段行政监察部门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进一步限制了行政监察权的行使。监察机构缺乏实施监督职能所必需的权力与权威,在实践中较少发挥监督作用,较多履行办案职能。 第三,行政监督法治程度低,弹性因素强。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关系看,上级对下级的执法监督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不够,很少真正撤消或改变下级不适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上级政府对下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仍处于不告不理的阶段。从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关系看,人大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威尚未归位,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还非常不够。目前我国行政监督法律体系很不完备,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和监督方法,这就容易导致监督的随意性,不利于准确判断和及时纠正监督客体的越轨行为,追究其违法乱纪责任,从而损害了行政监督的科学性与严肃性。 三、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对策 对于上述行政监督中的许多现存问题,应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积极加以改革和完善,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应加强总体协调,充分发挥整体监督效能。要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和职务行为切实受到上下左右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使不同主体的监督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整个行政监督体制坚强有力,就必须明确规定各种监督体系之间的职能界限和层次关系,加强监督的总体规划和避免不同监督机制间的重叠、冲突和制肘,增强和突出行政监督的整体合力和效能。 (二)增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效能。从坚持行政监督的实效性原则出发,以最终履行监督职责、实现监督效果为目标,加强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的监督意识。一方面,监督主体应积极主动地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深刻意识到自己肩负的监督责任对于促进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合理行政的重要性。各监督主体之间应该相互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到行政监督中来,使监督落到实处,发挥制约行政权力的作用;另一方面,监督对象应积极自觉地接受行政主体的监督,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更应该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对党、对人民负责。 (三)完善监督立法,确保法律供给。行政监督作为一种法制监督,必须始终贯彻其法制化的原则,将法律规定作为其一切活动的准则和出发点。在我国的现行监督体制下,应加快监督立法的进程,既要制定专门的监督法律法规,又要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使监督的过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四)完善监督方式,实行全程监控。落实行政监督的全程性原则,使行政职权的运作成为一个过程,也只有在运作的过程中,行政职权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我们必须重视事前和事中两个环节,并将事后环节放于事前、事中的基础上,将三者衔接在一起,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否则,无论缺少哪一个,都不能算是完整的行政监督体系,不能有效地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从而破坏了监督制度的权威和公信力。 (五)创新监督机制,坚持行政公开。我们应建立相关的行政人员的道德机制,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修养,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并完善监督责任追究制,使每个行政人员都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我们也应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加强新闻立法,以切实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权益。 此外,行政监督体制的改进,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监督权威。虽然我国人大的实际地位在近年有所提升,但离法定权力还有较大的差距。应该继续完善人大各种形式的监督机制,发挥质询、弹劾、审查、撤消等监督形式的作用。要加强行政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创造条件使社会各界能切实参与行政监督活动。应进一步提倡媒介舆论监督,努力发挥大众传媒监督时效性强、威慑力大和辐射面广的优势。 基于监督机制的行政监督: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公共行政监督体系,并在监督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勤政廉政,促进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行政监督;现状;对策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已经初步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公共行政监督体系。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公共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体系结构离散,功能不强,缺乏监督合力。目前我国已形成较系统的多元化行政监督体系,监督主体多,方式渠道多,但行政机关内外各种监督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各种监督主体又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使监督工作难免存在“交叉带”和“空白带”,其结果既损害了行政监督的权威和效率,又削弱了其整体效能,从而监督机制弱化,缺乏监督合力。 (二)公共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监督力度。公共行政监督体现着监督权对行政权的制约,这种制约的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监督主体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这是因为任何权力制约机制的有效运行都毫无例外地取决于其地位的独立和足够的权力,独立性是公共行政监督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但从目前各行政监督主体实际情况来看,大都处于附属地位而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制约职权和手段不够强大,因此,监督缺乏力度。这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以及内部监督中都有体现。 (三)公共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公共行政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这不仅意味着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也意味着行政监督应依法进行。有关监督的法律法规既是对行政监督权力及其行使的规范,又是这种权力及行使的保障。立法机关已出台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大量的监督法律、法规,但是从总体上讲,行政监督立法还不完善,一些重要的监督规范未能推出,使一些重大的监督活动无法可依,既有的一些监督规则措词笼统,很不具体,缺乏清晰明确的标准和可供操作的细则,使监督主体难以准确裁量和及时查纠被监督对象的越轨违法行为,致使具体的监督活动无章可循,缺乏可操作性。 (四)行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的追惩性监督,忽视了事前预防性监督及事中的过程性监督。公共行政监督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应当贯穿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全过程。然而,长期以来,我们监督工作的重点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控制。一旦问题发生了,对社会已产生了危害或不良影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已造成了损失,才进行查处和惩罚,由于缺乏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以致造成行政偏差和腐败现象出现过多,行政监督机构经常忙于应付“查错纠偏”,使监督工作陷入被动消极的不利局面。 (五)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对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全面监督,人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人大一年一度一次会议对政府的监督作用有限,缺乏经常性监督,监督的力度也不够,难以真正体现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 二、我国行政监督的对策分析 为有效地解决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共行政监督的效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一)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和加强行政监督的立法,实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行政监督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没有健全的法制,行政监督就失去了衡量是非曲直的标准和监督的客观保证,也就不可能对社会运行过程实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为此,必须加强立法工作,使监督有法可依逐步实现法律化,尤其是需要加快制定一部《监督法》,只有完善监督法制,才能为健全公共行政监督法律机制,依法实行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和保障。 (二)各监督机构协调发展,形成合力。我国的行政监督系统主体多元,未能形成一个明确的核心,监督力量缺乏有效的整合,内外监督各不相属,国家、社会监督相脱节,监督的合力较弱。因此必须加强总体协调,充分发挥总体监督效能。明确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能界限和层次关系,加强监督的总体规划和避免不同监督机制间的重叠和冲突,增强其整体合力,使不同主体的监督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切实受到上下左右各方面的有效监督。 (三)建立起行政监督的垂直领导体制。行政监督机关保持独立,这已是世界各国所公认的一项原则,只有如此,才能保证监督的实效性。我国的内部监督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实践证明,这种内部监督由于体系不独立,地位不高,容易受人情关系的影响,因而监督大打折扣。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其优点是,外部监督地位独立,自成体系,无关系网的影响,不用担心打击报复,比较容易做到大胆地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 (四)健全舆论与群众监督机制。社会舆论具有公开性、及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因而它对监督行政权力有着独特的功能。舆论监督是整个社会的预警系统,从而对被监督者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政治压力,使罪错行为者至为忌惮。因此,很有必要尽快出台舆论监督方面的法律,以法保障新闻舆论的调查、报道和批评的权利,明确新闻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使其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五)加强行政监督人员的职业伦理教育。我国要健全行政监督机构,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要在社会公德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普遍认可的职业道德标准。因为这是各项反腐倡廉措施取得社会广泛支持的基础之一,也是公务员依法办事的前提之一。同时,要深入地开展行政伦理教育和宣传,让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荣誉观和价值观,提高公务员的职业素质,更好地发挥道德评价力量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功效。
社会经济学论文:当代社会经济生活变化的经济学分析 20世纪即将过去,新的世纪即将来到,在世纪之交放眼世界,社会经济生活有些什么重大的变化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家莱姆特·瑟罗出版的新书《创造财富》中说:“人类生活在前所未有的科技大发展的年代。放眼过去,到处都是令人惊奇的新生事物:‘虚拟现实’和‘网络空间’已成为大众的语言;‘因特网’和笔记本电脑已使电脑购物成为现实;新科技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甚至改变了人们居住空间的地缘分界……一个接一个的奇迹令人眼花缭乱,无疑,一块充满了新的发展机遇的领域已经展现在人们眼前。”瑟罗称这是“第三次工业革命”。 第一次工业革命发生在18世纪末,其标志是人类生产从以农业为主转向以制造业为主;第二次工业革命发生在19世纪末,其标志是电气化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如机械动力代替了人的体力劳动,电灯、电话带来了新的照明和通讯等);第三次工业革命发生在20世纪下半叶,其标志是人类的经济活动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向以服务业为主。在这样的时代,放眼世界,社会经济生活呈出如下变化: (一)富者相对越来越富,穷者相对越来越穷。 在这里,“富与穷”是要表明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占有在国家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不平等的现象加剧。其主要原因是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对社会财富的创造,比任何时候都快,而开发和利用新技术的企业家成为社会财富的最多拥有者。有人说“在过去15年中美国出现的亿万富翁比有史以来的总和还多”。1982年,美国只有13位亿万富翁,而到1998年秋天美国有189位富翁。这些富翁的资产价值都是在亿美元以上,其中第一名是美国的比尔·盖茨。这个公司1986年上市,当年每股获利0.19美元,现年每股赢利有1.54美元,也就是说这10多年来每股赢利上升了8倍。但是它的股价升了500倍,今年7月16日每股价格为99.4375美元,每股价格与每股盈利相比(P/E)即市盈率是60倍,而且最近5年都稳定在这个水平。这样使微软股票的市值超过了5000亿美元。如果未来五年能够持续过去五年的增幅,则这一股票的市值可能超过5万亿美元,相当于美国GDP的1/10,而比尔·盖茨的个人财产将达1万亿美元以上。如果把比尔·盖茨的公司当成一个国家,并以GDP来衡量,则当前,它在世界上占第11位,(仅次于美国78000亿美元,日本42000亿美元,德国21000亿美元,法国14000亿美元,英国13000亿美元,意大利11500亿美元,中国9000亿美元,巴西8200亿美元,加拿大6000亿美元,西班牙5300亿美元)。有人说“比尔·盖茨富有能够敌国”,可以说毫不夸张。 从什么是财富和比尔·盖茨对财富的占有,我们能够得出:(1)当代,财富的创造不主要是劳动力作用于劳动对象,而主要是大脑对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2)财富的价值不完全取决于对财产现值的评价,更重要的取决于人们对财产的未来预期;(3)财富不仅以实在的物质产品的形式存在,而且以虚拟的有价值证券的形式存在。 富人越来越富,表明财富越来越集中,有什么力量可以使财富分散呢?答案只能是科学、技术平等的开发和利用。有人说“经济全球化的强大动力将确保财富分散”。但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经济环境,历史学家戴维·兰德斯在他的《富国与穷国》一书中说:“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不同的文化造就了各国经济状况的不同”。所以,穷者越来越穷除了因为不能平等地获得开发和利用科技的机会外,关键在于社会制度、思想观念和政策选择存在着差距。 (二)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人们价值观、消费习惯的改变带来新兴产业的出现和经济理论的调整。 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原因,发展不均衡是始终存在的。这种不均衡不仅表现在区域经济上,而且表现在人们的收入上。由于区域经济和人们收入上的差距,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这种改变产生的经济效应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而是社会财富的转移。有资料表明:人们进入老年以后,闲置的货币收入比年轻人多,基于这种“不均衡”,聪明的企业家便建立和发展休闲产业。一些企业家利用这种不均衡成了亿万富翁。我国一些地区依靠旅游业的发展富起来了,证明了除了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外,还能够利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不均衡走上致富的道路。这种变化还表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们收入的增加,人类用以获得生存资料付出的劳动时间减少,休闲时间增加。休闲时间增加为休闲产业兴起创造条件,休闲产业兴起不仅成为人类经济生活的转折点,如上述人类的经济活动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向以服务业为主成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标志,而且改变着传统的经济理论和对一国经济发展的评价。如传统的经济理论通常都认为“所得”与“成本”是货币形式的收入与支出,而当代,一些经济学家把休闲时间的取得也认定是人类生活的所得,相反,休闲时间的丧失是人类生活的成本。再如,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一个国家的国民所得达到一定限度后,对人类带来的福祉、效益会逐渐递减。因此他们反对以GDP作为国家最终追求目标,主张人类素质的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是“人本主义”观点,其含义是,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人类获得自身的发展。从这一观点出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0年提出了人力发展指标。 (三)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取决于创新变革精神。 当代各种社会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只有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生存和发展的背后意味着优胜劣汰。是自己优胜劣汰,还是让别人优胜劣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选择。让别人优胜劣汰会形成抗争,会遇到既得利益者的反抗,结果也许付出的成本代价大,所以,聪明的企业家通常选择“自己优胜劣汰”,成功的企业家必须自我毁灭,才能保存自己。为此,需要走的途径是:扩大规模;在企业内部引进和开发技术。企业扩大规模包含着破坏旧的,创造新的;引进和开发技术也是“吐故纳新”。当代企业的规模扩大到一省、一国,乃至全世界,企业内部引进和开发技术的费用占了企业支出的相当比例,但必须指出引进和开发技术是一回事,利用引进、开发的技术成果使之产生效益又是另一回事 。一般说来,引进、开发技术,企业耗费的成本大,收益小,而利用已开发的技术成果对社会产生的效益大,成本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发挥政府的作用,让政府与企业合作,即开发技术由政府投资,而利用已开发的技术成果由企业投资。在这一方面,北美与欧洲相比各有特点,欧洲人与美国人一样都注重技术开发,但欧洲人不如美国人注重已开发的技术成果的利用。 (四)政府的控制力下降,企业的扩张力上升。 政府作为社会的权威部门具有强大的控制力。虽然这种控制力主要在国内,而不主要在国外,但国外的某种因素干扰也能削弱政府的控制力。由于高科技的发展和资本追逐利润的趋动,各国政府难以控制信息的传递和资本流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力度加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政府控制力的下降会产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有序与无序”的选择,即是选择强化政府干预,只让人们有必要的自由,还是弱化政府干预,让人们有更多的自由。实践证明:“有序”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度;“无序”也是不可少的,但不能越界。有序过度会抑制人们的革新精神和创造力;无序越界会抵销人们的团队精神和共合力。企业扩张力的上升,除了已开发的科技成果的推动和市场的推动外,20世纪末的企业并购起着“火上加油”和“互为因果”的作用。有人说1998年是“喜结良缘”的大好年,这一年创下了企业并购的最高记录,全球主要工业国家企业并购事件12500多起,价值总额超过16000亿美元。企业并购除了增强自己实力,增大自己无形资产,有利于竞争、提高运营效率外,重要的是控制、取代、左右一方,即控制一个行业、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取代地方企业、某国企业、相关企业,左右科学技术、社会发展的趋向。要看到企业扩张力的上升,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而且影响到人类的政治经济生活、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 (五)通货紧缩是下一世纪的难题。 有人说20世纪是通货膨胀的世纪,而21世纪是通货紧缩的世纪,理由是20世纪存在着规模巨大的、连续不断的战争,战争使参战国不得不实行通货膨胀政策,进而影响全世界,而21世界战争将受到各种因素的抑制,人类能够“和平共处”,通货膨胀政策将退出历史舞台。这样的评论似乎有点简单、武断。但不可否认,怎样消除通货紧缩将是21世纪的难题。 通货紧缩,简单地说,就是流通中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减少,物价持续下跌。引起这种状况的因素,主要有:(1)生活必需品过剩。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财富的增长在较短的时期中超过过去的若干倍,反映在人们的劳动与收入中,是劳动时间可以大大减少,休闲时间可以相应增加。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芝加哥大学着名经济学家罗伯特·W·弗格尔说“在美国,一个正常的人一年可以劳动2700小时,而维持一家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只要520小时,约占20%”,这表明:如果仅仅为了维持一家人的吃穿用住,则只要付出20%的劳动所挣的收入就足够了,而80%的劳动所挣的收入处于闲置状态。对此,他撰文说:“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美国在1875年,食品、服装和住房等生活必需品占消费的75%,而教育和保健仅占2%,消遣为18%。到1995年,生活必需品占消费的15%,教育和保健几乎与食品、服装和住房的消费份额相当。但消费中增长最大的是消遣,1995年,仅消遣一项就占到支出总额的67%”。这表明在物质产品消费基本或完全满足以后,经济的发展就不再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了,而必须为人们提供消遣的条件,发展休闲产业。所以,当代无论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或在部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与人们消费结构的改变都存在着不适应,为人们生活必需的物质产品生产过剩。这种生产过剩,必然导致物价持续下跌。(2)生产能力过剩。不少产品的生产能力过剩,家用电器、汽车生产过剩已经是公认的事实。有资料说“世界的生产潜力至少比可预计的消费多出1/3”。在生产能力如此过剩的情况下,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能力,存在着降价压力,所以产品价格下跌是必然的趋势。(3)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促使价格下降。在这一方面最明显的是能源、矿产品和农产品,这些年来由于新技术在这些领域的广泛运用,使得石油、黄金和农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4)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成本降低。当代,随着人口的增加,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扩大。存在着降低工资的压力。有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实行“弹性上班制”,这样可以降低成本。(5)生产从高成本地区向低成本地区转移,为价格下跌创造条件。(6)经济危机增大降价压力,因为只有降价,才能增加出口。 在通货紧缩的条件下,实际利率上升(名义利率加物价下跌率),不利于债务人还债,降低投资者借钱投资的积极性,因此,要克服通货紧缩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要在政策上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着力改善供给,特别是消除生产过剩。 社会经济学论文:当代社会经济生活变化的经济学分析 20世纪即将过去,新的世纪即将来到,在世纪之交放眼世界,社会经济生活有些什么重大的变化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家莱姆特·瑟罗出版的新书《创造财富》中说:“人类生活在前所未有的科技大发展的年代。放眼过去,到处都是令人惊奇的新生事物:‘虚拟现实’和‘网络空间’已成为大众的语言;‘因特网’和笔记本电脑已使电脑购物成为现实;新科技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甚至改变了人们居住空间的地缘分界……一个接一个的奇迹令人眼花缭乱,无疑,一块充满了新的发展机遇的领域已经展现在人们眼前。”瑟罗称这是“第三次工业革命”。 第一次工业革命发生在18世纪末,其标志是人类生产从以农业为主转向以制造业为主;第二次工业革命发生在19世纪末,其标志是电气化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如机械动力代替了人的体力劳动,电灯、电话带来了新的照明和通讯等);第三次工业革命发生在20世纪下半叶,其标志是人类的经济活动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向以服务业为主。在这样的时代,放眼世界,社会经济生活呈出如下变化: (一)富者相对越来越富,穷者相对越来越穷。 在这里,“富与穷”是要表明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占有在国家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不平等的现象加剧。其主要原因是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对社会财富的创造,比任何时候都快,而开发和利用新技术的企业家成为社会财富的最多拥有者。有人说“在过去15年中美国出现的亿万富翁比有史以来的总和还多”。1982年,美国只有13位亿万富翁,而到1998年秋天美国有189位富翁。这些富翁的资产价值都是在亿美元以上,其中第一名是美国的比尔·盖茨。这个公司1986年上市,当年每股获利0.19美元,现年每股赢利有1.54美元,也就是说这10多年来每股赢利上升了8倍。但是它的股价升了500倍,今年7月16日每股价格为99.4375美元,每股价格与每股盈利相比(p/e)即市盈率是60倍,而且最近5年都稳定在这个水平。这样使微软股票的市值超过了5000亿美元。如果未来五年能够持续过去五年的增幅,则这一股票的市值可能超过5万亿美元,相当于美国gdp的1/10,而比尔·盖茨的个人财产将达1万亿美元以上。如果把比尔·盖茨的公司当成一个国家,并以gdp来衡量,则当前,它在世界上占第11位,(仅次于美国78000亿美元,日本42000亿美元,德国21000亿美元,法国14000亿美元,英国13000亿美元,意大利11500亿美元,中国9000亿美元,巴西8200亿美元,加拿大6000亿美元,西班牙5300亿美元)。有人说“比尔·盖茨富有能够敌国”,可以说毫不夸张。 从什么是财富和比尔·盖茨对财富的占有,我们能够得出:(1)当代,财富的创造不主要是劳动力作用于劳动对象,而主要是大脑对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2)财富的价值不完全取决于对财产现值的评价,更重要的取决于人们对财产的未来预期;(3)财富不仅以实在的物质产品的形式存在,而且以虚拟的有价值证券的形式存在。 富人越来越富,表明财富越来越集中,有什么力量可以使财富分散呢?答案只能是科学、技术平等的开发和利用。有人说“经济全球化的强大动力将确保财富分散”。但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经济环境,历史学家戴维·兰德斯在他的《富国与穷国》一书中说:“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不同的文化造就了各国经济状况的不同”。所以,穷者越来越穷除了因为不能平等地获得开发和利用科技的机会外,关键在于社会制度、思想观念和政策选择存在着差距。 (二)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人们价值观、消费习惯的改变带来新兴产业的出现和经济理论的调整。 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原因,发展不均衡是始终存在的。这种不均衡不仅表现在区域经济上,而且表现在人们的收入上。由于区域经济和人们收入上的差距,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这种改变产生的经济效应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而是社会财富的转移。有资料表明:人们进入老年以后,闲置的货币收入比年轻人多,基于这种“不均衡”,聪明的企业家便建立和发展休闲产业。一些企业家利用这种不均衡成了亿万富翁。我国一些地区依靠旅游业的发展富起来了,证明了除了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外,还能够利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不均衡走上致富的道路。这种变化还表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们收入的增加,人类用以获得生存资料付出的劳动时间减少,休闲时间增加。休闲时间增加为休闲产业兴起创造条件,休闲产业兴起不仅成为人类经济生活的转折点,如上述人类的经济活动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向以服务业为主成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标志,而且改变着传统的经济理论和对一国经济发展的评价。如传统的经济理论通常都认为“所得”与“成本”是货币形式的收入与支出,而当代,一些经济学家把休闲时间的取得也认定是人类生活的所得,相反,休闲时间的丧失是人类生活的成本。再如,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一个国家的国民所得达到一定限度后,对人类带来的福祉、效益会逐渐递减。因此他们反对以gdp作为国家最终追求目标,主张人类素质的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是“人本主义”观点,其含义是,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人类获得自身的发展。从这一观点出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0年提出了人力发展指标。 (三)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取决于创新变革精神。 当代各种社会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只有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生存和发展的背后意味着优胜劣汰。是自己优胜劣汰,还是让别人优胜劣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选择。让别人优胜劣汰会形成抗争,会遇到既得利益者的反抗,结果也许付出的成本代价大,所以,聪明的企业家通常选择“自己优胜劣汰”,成功的企业家必须自我毁灭,才能保存自己。为此,需要走的途径是:扩大规模;在企业内部引进和开发技术。企业扩大规模包含着破坏旧的,创造新的;引进和开发技术也是“吐故纳新”。当代企业的规模扩大到一省、一国,乃至全世界,企业内部引进和开发技术的费用占了企业支出的相当比例,但必须指出引进和开发技术是一回事,利用引进、开发的技术成果使之产生效益又是另一回事。一般说来,引进、开发技术,企业耗费的成本大,收益小,而利用已开发的技术成果对社会产生的效益大,成本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发挥政府的作用,让政府与企业合作,即开发技术由政府投资,而利用已开发的技术成果由企业投资。在这一方面,北美与欧洲相比各有特点,欧洲人与美国人一样都注重技术开发,但欧洲人不如美国人注重已开发的技术成果的利用。 (四)政府的控制力下降,企业的扩张力上升。 政府作为社会的权威部门具有强大的控制力。虽然这种控制力主要在国内,而不主要在国外,但国外的某种因素干扰也能削弱政府的控制力。由于高科技的发展和资本追逐利润的趋动,各国政府难以控制信息的传递和资本流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力度加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政府控制力的下降会产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有序与无序”的选择,即是选择强化政府干预,只让人们有必要的自由,还是弱化政府干预,让人们有更多的自由。实践证明:“有序”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度;“无序”也是不可少的,但不能越界。有序过度会抑制人们的革新精神和创造力;无序越界会抵销人们的团队精神和共合力。企业扩张力的上升,除了已开发的科技成果的推动和市场的推动外,20世纪末的企业并购起着“火上加油”和“互为因果”的作用。有人说1998年是“喜结良缘”的大好年,这一年创下了企业并购的最高记录,全球主要工业国家企业并购事件12500多起,价值总额超过16000亿美元。企业并购除了增强自己实力,增大自己无形资产,有利于竞争、提高运营效率外,重要的是控制、取代、左右一方,即控制一个行业、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取代地方企业、某国企业、相关企业,左右科学技术、社会发展的趋向。要看到企业扩张力的上升,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而且影响到人类的政治经济生活、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 (五)通货紧缩是下一世纪的难题。 有人说20世纪是通货膨胀的世纪,而21世纪是通货紧缩的世纪,理由是20世纪存在着规模巨大的、连续不断的战争,战争使参战国不得不实行通货膨胀政策,进而影响全世界,而21世界战争将受到各种因素的抑制,人类能够“和平共处”,通货膨胀政策将退出历史舞台。这样的评论似乎有点简单、武断。但不可否认,怎样消除通货紧缩将是21世纪的难题。 通货紧缩,简单地说,就是流通中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减少,物价持续下跌。引起这种状况的因素,主要有:(1)生活必需品过剩。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财富的增长在较短的时期中超过过去的若干倍,反映在人们的劳动与收入中,是劳动时间可以大大减少,休闲时间可以相应增加。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芝加哥大学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w·弗格尔说“在美国,一个正常的人一年可以劳动2700小时,而维持一家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只要520小时,约占20%”,这表明:如果仅仅为了维持一家人的吃穿用住,则只要付出20%的劳动所挣的收入就足够了,而80%的劳动所挣的收入处于闲置状态。对此,他撰文说:“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美国在1875年,食品、服装和住房等生活必需品占消费的75%,而教育和保健仅占2%,消遣为18%。到1995年,生活必需品占消费的15%,教育和保健几乎与食品、服装和住房的消费份额相当。但消费中增长最大的是消遣,1995年,仅消遣一项就占到支出总额的67%”。这表明在物质产品消费基本或完全满足以后,经济的发展就不再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了,而必须为人们提供消遣的条件,发展休闲产业。所以,当代无论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或在部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与人们消费结构的改变都存在着不适应,为人们生活必需的物质产品生产过剩。这种生产过剩,必然导致物价持续下跌。(2)生产能力过剩。不少产品的生产能力过剩,家用电器、汽车生产过剩已经是公认的事实。有资料说“世界的生产潜力至少比可预计的消费多出1/3”。在生产能力如此过剩的情况下,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能力,存在着降价压力,所以产品价格下跌是必然的趋势。(3)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促使价格下降。在这一方面最明显的是能源、矿产品和农产品,这些年来由于新技术在这些领域的广泛运用,使得石油、黄金和农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4)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成本降低。当代,随着人口的增加,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扩大。存在着降低工资的压力。有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实行“弹性上班制”,这样可以降低成本。(5)生产从高成本地区向低成本地区转移,为价格下跌创造条件。(6)经济危机增大降价压力,因为只有降价,才能增加出口。 在通货紧缩的条件下,实际利率上升(名义利率加物价下跌率),不利于债务人还债,降低投资者借钱投资的积极性,因此,要克服通货紧缩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要在政策上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着力改善供给,特别是消除生产过剩。 社会经济学论文:苏联社会经济学意识研究 本文作者:希罗科拉德 为了能够活下去,人们要么完全脱离学术工作[沙波什尼科(Н.Н.Шапошнико)],要么完全更改学术专业,停止研究经济理论问题[斯卢茨基(Е.Е.Слуцкий)],要么投入执政党领导发起的同“人民敌人”斗争的运动[皮里亚文(Пилявин)]。在后一种情况中,科学被意识形态所顶替,而学者则变成了党的宣传员。后一种社会学的“学者”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人数众多,正是其中的一些人构成了那时苏联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队伍。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在我国经济学所处的这种艰难时刻开始形成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过程是按照上级命令进行的,并非经济科学内部的发展逻辑使然。 1936年年初,联共(布)中央通过关于政治经济学大纲和教科书的决定。其中谈到教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必要性。20世纪30年代中期之前,人们在“苏维埃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这门课在1933年取代了“苏维埃经济理论”,然而在理论和方法方面两者并无太大差别)的框架内研究了苏维埃经济。这纯粹是描述性的教程。它们给学生提供未经加工的说明国民经济某些部门发展的实际材料,经济政策的主要措施。实际上其中并没有理论,如果除去诸如“计划(苏维埃经济理论)或者无产阶级专政(经济政策)乃是苏维埃经济运动的规律”之类的议论。经过对上述联共(布)中央决定的讨论达成共识:经济政策教程“乃是经济措施史教程,而不是政治经济学教程。那种经常建立在部门观之上的经济政策教程,不能深入说明整个苏维埃经济制度发展的基本特点和规律性”③。 然而,承认对苏联经济做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必要性本身,远不足以赋予这种研究以真正的理论性质。对苏联经济发展动力的唯意志论的观念仍然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基石,也是执政党积极灌输的观念,是解决这一问题难以克服的障碍。这种观念也从苏维埃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的教程原封不动地转移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上去。身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初创阶段的波里林(Б.Борилин)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学的规律性是社会主义工农国家自己创造的。”④在这种方法论基础上当然根本无法建立真正的科学。不是偶然的,常常有人抱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缺乏理论,这种怨言一直延续到伟大的卫国战争时期,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此时经济理论的方法论问题被推到次要的地位。1937年4月《布尔什维克》杂志的社论指出:“……我们的经济学杂志,例如《经济问题》,很少或者几乎不提理论问题。这些杂志不研究也不反映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问题。”⑤这种状况当然不是偶然的。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在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名义下创造了阶级斗争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增长而尖锐化的理论。 斯大林这样做依据的是列宁以及斯大林本人的各种发明,尤其是上述理论。在建成社会主义基础之后正式承认阶级斗争必然尖锐化,是为了扩大大规模镇压,在这以后已经几乎没有人来创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了——到30年代末有学识的经济学理论家已被消灭殆尽;至于青年学者,他们无法获得必要的理论修养,被党教育坏了,不能把理论同意识形态区分开来。由执政党的政策造成的战前苏联经济科学的尖锐危机明显表现在以下事实上,1937年经济研究所没有发表一项学术成果,甚至一本小册子,虽然其计划中有137项,1937年3月,苏联科学院主席团认为研究所的工作不及格;1938年经济研究所总共出版了两本小册子;1940年年底《经济问题》杂志指出,“最近几年”经济学家的著作“几乎没有提出一个国民经济的大问题”①。 直到1943年斯大林才明白,露骨的唯意志论是同真正的科学不相容的,并且这正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注定失败的原因之一。1943年第7~8期《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杂志的社论反映了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任务的新理解,其中写道:“没有规律,没有合乎规律发展的地方,也就没有科学的地位”,“一个社会,不论其形式如何,都是按照立足于客观必然性的基础之上的一定的规律发展的”。由此得出结论,存在客观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不过立即做了重要的补充:这些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意识和意志”表现出来的,因此这是“被认识到的规律,被苏维埃国家自觉地运用和利用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的规律”。列举的这种规律的例子就是“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 上述补充意味着承认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是表面上的,新观念的真正使命是赋予当时经济政策的重要方向以客观经济规律的地位,从而保持对这一政策的绝对正确的信念。竭力赋予政治口号以科学的外衣的努力在斯大林的著作《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原罪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始终没有能够消除。在它存在的整个时期都一直在意识形态上帮助执政党,为其服务,这是它的主要职能。赫鲁晓夫时期苏联的主导经济学家们指出,“我国研究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方面的基本内容”是由“苏联进入开展共产主义社会的建设决定的”②。稍后承认,提出开展共产主义建设这样的目标纯属乌托邦。20世纪70年代苏共宣布在苏联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后来承认,这过急了。苏共中央在苏共第27次代表大会所做的政治报告中说:“……关于发达社会主义的提法在我们这里广泛流传的看法是针对解决共产主义建设任务的道路和时间的简单化的观念的。但以后对发达社会主义解释的着重点逐渐混乱了。 往往把事情仅仅归结为确认成就。与此同时,把经济转入集约化轨道、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改善居民供应、克服消极现象等许多迫切问题却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这是自觉不自觉地以特殊的方式为延缓解决业已成熟的任务做辩解。今天,在党宣布和实施加速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的时候,这种态度是不能容许的。”③在所有这些场合党宣布了某种政治目标,这些目标后来又被认为是错误的,被遗忘了。而经济学家每一次都要论证其伟大、其现实性,并研究达到目标的道路。稍后相关的著作也同样被遗忘了。从以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是共产党为解决其意识形态任务而建立的(虽然不仅限于此)。而由于党的方针不断变化,即使被认为苏联大经济学家的著作也很快就过时了。#p#分页标题#e# 现在只有其中的少数著作还可以用来解决迫切的经济问题,主要是一些研究同部门经济相关的问题或者探讨经济研究的专门方法的著作,其作者因此尽苏联时期最大之可能摆脱了政治和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肤浅性还与下面的情况有关,即它总是把自己看作是取代当代世界经济思想的唯一选择,而当代世界经济思想被它看作是“资产阶级的”,因而只能予以谴责和批判。对十月革命前的多数俄国经济学家的遗产也采取贬低或者公然敌视的态度。需要从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可悲的经验中吸取教训,以扭转当代俄国经济科学的落后状态。 社会经济学论文:和谐社会经济学 一、和谐的理论 1.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1883—1946)是英国经济学家,1936年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凯恩斯认为,就业量决定于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决定于消费倾向和投资引诱。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存在的资本相对过剩和严重的失业问题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单单依靠私营经济的市场自动调节,不可能保证社会资源的使用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而必须依靠国家干预经济来提高社会的消费倾向和加强投资引诱,以扩大社会有效需求,注重财政政策的作用,采取“普遍福利”政策,增加国家投资和国家消费,甚至通过赤字财政政策,达到抑制经济危机和充分就业的目的。 2.庇古——收入均等化 1920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赛西尔·庇古(ArthurCecilPigou,1877—1959)在其边际效用价值学说基础上,出版了最著名代表作《福利经济学》,第一次建立起福利经济学理论体系。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作用,如果一个人的欲望不变,他所持有的某种商品越多,那么他对增加单位所获得的效用就越少,因而他对增加的单位愿意支付的货币量(单位价格)也就越少。给穷人增加一单位货币收入和给富人增加一单位货币收入相比,前者的满足程度一般大于后者。国家可以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给低收入阶层进行各种补助和救济,向穷人提供免费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公共交通、降低房价及房租等社会服务,让社会上一切人的收入的边际效用都趋于相当,实现社会成员“收入均等化”,使社会满足总量增加,社会福利随之增大。 3.艾哈德——《大众的福利》 路德维希·艾哈德(LudwigErhard,1897—1977)在德国实施经济改革时,提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理论”的社会保障观。在其所著《大众的福利》一书中,比较完整的阐述了其社会保障思想:社会保障必须以经济效率、经济激励为前提;社会保障必须依靠劳动者自己的力量,只有当个人负责还嫌不足或者必须停止时,国家和社会的义务才能发挥作用;现代社会保障不能涵盖所有的群众,必须要有限度,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公民由于地位和职业的因素完全可以自立;福利国家的路走不通,主张全体公民的自主选择及自担责任和风险。 4.奥肯——把“馅饼做大些” 亚瑟·奥肯(ArthurOkum,1928—1980)在分析了美国社会存在的贫富悬殊现象后,认为以机会均等促进经济,在有效率的经济中增进平等,当经济“平等”与“效率”双方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牺牲都必须以公平为前提。主张依靠国家对大企业的支持,提高效率,加速经济增长,扩大收入;通过累进所得税、转移支付等措施,由国家对收入再分配过程加以调节,以缓和贫富之间的对立。在这整个经济战略中,提高效率以促进经济增长,乃是全局关键。否则,即使把经济馅饼切得再均等,社会各阶层到时也会为分割这一块小“馅饼”而激化矛盾。 5.贝弗里奇——《社会保险与相关服务报告》 1942年12月,英国社会保险和联合事业部际委员会主席、著名经济学家W·H·贝弗里奇(WilliamBeveridge,1879—1963)勋爵,从英国获得长久的安全考虑,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向英国政府提交了一份名为《社会保险与相关服务报告》(又称《贝弗里奇报告》)。报告提出了社会保障有三种主要途径,1945年8月,英国工党执政,贝弗里奇的设计报告得以实施,不仅为英国福利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也对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和谐的功能 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人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公民权利不断得到保障,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升,社会公平不断得到改善的社会。 1.调节收入分配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收入分配机制,既是国家提供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又是对初次分配留下来的贫富差距进行修正。社会保障对收入再分配的效应主要表现在:一是调节代际收入再分配和代内收入再分配。二是调节同代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再分配。三是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社会保障作为社会自我调节的手段,其作用在于干预社会再生产过程,在一定限度内减弱社会产品分配不均等的现象,给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 2.促进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必须手段和重要方面,是通过下列方式达到其目标的:一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参与机会公平的保障。二是维持社会成员发展起点公平与过程公平。三努力缩小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当前,看病难,就业难、缴费难、维权难的问题还很突出,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制度性建设问题。3.调整社会心理 人从需要到满足的过程,是一个心理变化十分复杂的过程,极易引起心理与环境的失调,这时就需要对这种失调进行调适。社会保障制度正是能够满足人们生存需要而应运而生的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扮演了调适人们心理与环境的角色:给人以满足感,保证了每一个公民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力图从根本上消除人与人不平等的现象。给人以安全感、尊重感和价值感。4.保护生存延续 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功能之一是保护种的繁衍和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进行。人对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而实现的。数千年的人类发展文明史,都是现役劳动者必然要供养后备的劳动者和退伍的劳动者的循环反复。为了使劳动力和物质资料再生产有计划地协调发展,必须使劳动者在退出劳动年龄的基本生活需要方面得到社会保障,实现生存延续。 5.稳定社会秩序 按照美国著名的功能主义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社会系统划分的观点,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社会范围内筹集社会保险基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再分配方式,使社会成员在横向上彼此互助互济,在纵向上实现不同年龄劳动者的代际赡养、抚育,力求实现收入的“均等化”。这样可以有效地缓和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利于新型道德观念的建立和延续。 三、和谐的举措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公共服务体系能力不强。因此,必须解决好人们在年老、患病、失业、工伤、生育以及生活遇到暂时困难时能够获得物质帮助等问题。 1.扩大就业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不断提升经济增长的就业容量,缓解劳动力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矛盾。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助扶持力度,特别是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培养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多技能、高技能的劳动者。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社会保险覆盖面是反映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程度的重要指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就是扩大了社会公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使社会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当前,要下大力气把养老、医疗、工伤这三个险种全面覆盖到各种所有制企业和全体职工,不仅做到政策制度全覆盖,而且做到实际参保全覆盖,真正实现全员参保、应保尽保。要针对全社会普遍存在的看病贵、就医难的问题,加快医疗保险的制度改革与完善,使城乡有别的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更加合理。并应特别注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的落实。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直接关乎和谐社会的建设。近年来我国劳资冲突不断上升,集体争议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为此,要通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保证劳动关系协调和谐。首先,加强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其次,政府有关部门要探讨建立整套应对劳资冲突的化解系统,加快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机制建设。再次,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设,使和谐劳资关系的建设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第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健全权责法定、制度配套、监察高效、保障有力、行为规范、廉洁为民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 4.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的安全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并适时进行调整确定。政府民政、劳动保障部门应创造条件,不断探索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国家救济、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低保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互补充的有效途径。 5.提高财政社会保障能力 社会保障属于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步伐,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科学安排和使用社会保障资金,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的财政支撑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保障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证。尤其要把全民低保作为社会保障的第一支柱,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以解决市场经济下初次分配造成的社会不公,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摘要:经济学为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实践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营养,对解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的某些政策与技术选择难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从经济学的视角阐述了社会保障和谐论的基本理论及功能作用,提出了为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而应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及推进实施。 关键词:经济学;社会保障;和谐社会 利益和谐是保证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保障体系又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制度支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编织一张给软弱者以救助、国民以安全感的社会保障网,对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十分重要。 社会经济学论文:和谐社会经济学 摘要:无论是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都不可能实现一般均衡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种情况的存在被称为市场失灵。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是微观经济缺乏效率、宏观经济缺乏稳定性、社会分配缺乏与效率相适应的公平性。要解决这些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调节作用,建立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关键词:和谐;社会;经济学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学依据——市场失灵 无论是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都不可能实现一般均衡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种情况的存在被称为市场失灵。 1.微观经济缺乏效率 市场经济中的调节机制并不一定促使微观经济提高效率。 (1)市场不能满足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另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低,同时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如果只是通过市场来供给,同样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2)外部效应问题的存在。由于价格体系受到的影响是外来的,存在没有经济报偿的经济交易。这种外部性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会产生影响。似乎外部性能够通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来解决,但是当交易成本存在时外部性则被视为市场失灵的根源。 (3)自然垄断市场的存在。当提供某种商品的固定成本超过可变成本时,生产者为了长期保证获得稳定的生产资料,就会与上游产业联合或干脆将其兼并入自己的企业中,也就是说在市场的运作下生产必然导致联合,从而导致自然垄断。 2.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 在经济周期的作用下,国民经济仅靠市场来调节,尤似“孤帆航海”。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一旦面临狂风暴雨般的经济危机、股市崩溃、投机泡沫、金融危机,给予国民经济的打击就可能是致命的。这种不稳定性有时也表现为重复出现的通货膨胀和失业,或消费和投资不平衡。在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的条件下,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性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一旦国内外市场上有些风吹草动,市场调节机制可能失灵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又缺乏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就有可能引起国民经济发展的较大波动。 3.社会分配缺乏与效率相适应的公平性 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仅会引起效率低下问题。也可能引起分配不公问题。具体观察我国经济领域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存地在比较严重的下岗失业问题、城市居民贫困、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绝对降低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又存在腐败、不法收入、税收体制不完善导致高收入阶层没有及时足量纳税,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仍然广泛存在。近年来,在经济和国民收入快速增长,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正在不断地下降的同时,同期基尼系数却在不断攀升。这表明我国收入分配的差距已经拉大。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政府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与公共经济的混合经济。公共经济就是政府经济,它研究的是政府部门为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活动。也就是说,政府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主体,而市场失灵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依据,因此,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 1.政府经济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主体 (1)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经济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有良好的“硬件条件”。同时,政府可以承担那些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而又是对经济发展起重大影响作用的项目,如国防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这样,既解决了市场不能提供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保证了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同时,政府投资在过程中还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也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投资和生产,从而推动经济的繁荣。 (2)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和具体的运行体制,制定各级各类中长期的发展规划,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条件”。制度或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如缺乏良好的激励制度,个人或企业的勤奋劳作未能获得应有的报酬,就会降低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小而言之是企业的损失,若社会的大气候如此,损失的就是国家了。 (3)政府可以利用利率、国债、汇率、税收、预算等经济调控手段来“熨平”经济周期,使经济导入持续稳定的发展。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使西方世界走出了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的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撑,我国顺利走过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岁月,而且7年来一直保持7%以上的GDP的增长率,成为世界经济的“一枝独秀”。(4)政府可以通过收入政策、税收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努力缩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通过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在收入分配方面,政府要进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导向,通过政策的倾斜,对不同地区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公平与否评价和调整。 2.政府经济是不和谐因素的主体。目前,我国存在众多的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就业问题严重。据有关部门估算,在宏观经济运行三大指标中,就业指标最不理想,城镇真实的人口失业率从2003年的10.99%上升到了2005年的11.45%. (2)国内的不平等程度加剧。2004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速达近几年的最高点,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贫富差距严重。 (3)“三农”问题依然是最大的发展难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郊区镇、村逐步被划入城市市区管理,农民变身市民。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们就会变成城市贫民,这种情况应引起警惕。 (4)社会安全网问题。中国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失业率高和社会差距不断拉大,而在于缺乏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第五教育不平等将影响我国长期发展与和谐。在当前形势下,教育问题必须从社会发展中单独分离出来研究和解决。现在看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甚至社会事业产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实际上是很模糊的,其模糊性主要表现在缺乏对于目的和手段的准确界定。 以上不和谐因素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导因素是政府,因为这些问题都是微观经济主体所无能为力的社会问题,其解决当然也就应当具有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担当此任。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关健——政府改革 政府既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而在现实社会中又存在众多的不和谐因素。那么,如何加快政府改革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健。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 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逐步制定和形成不同层次的、系统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建章立制。为政府自身行为、社会活动和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则,为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制度安排。在制度的保证之下,应重点提高政府自身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政府引导管理其他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1)要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2)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能力,完善人口和就业管理,加强社区管理,改进社会管理方式。 (3)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能力,搞好市场监督和管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政府对社会秩序特别是市场秩序的监管功能。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专业化建设,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推动建立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方略,结合实际,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构建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在保障基础教育的同时,要不断提高高层人才的培养能力,加快培育高水平专业技术教育体系。要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改革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提高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注重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风险。 3.推动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政府的长远目标,也是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在发展中优化经济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主要手段。要切实改变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现象,形成各具特色、整体协调的产业布局。要大力发展节材、节能、节水、节地、环境友好的高新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服务业和环保产业,逐步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模式从资源依赖和投资驱动为主向资源集约和创新驱动的模式转变。要创建环境资源市场,有效降低治理成本。要积极拓展利用全球资源的空间,有效缓解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 社会经济学论文:节水型社会经济学 摘要:本文从资源的稀缺性出发,提出了“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要性,进而指出“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意义;然后,通过对生产函数的描述,直观反映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过程与效果;最后,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建议。供都江堰灌区等“丰水”地区参考。 关键词:丰水节水型社会建设经济学 目前,全社会对于水资源形势和节约用水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然而在“丰水”地区是否应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问题上,人们却仍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对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有的人不关心,有的人不支持,甚至还有的人只把它作为要项目、要资金的“口号”……“丰水”地区为什么要建设节水型社会,如何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试图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动力等问题,推进人们对“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认识。 一、资源稀缺性与“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 水作为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其总量与可利用量是十分有限的。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人类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可用水资源(下称水资源)已经变得越来越稀缺。对水资源稀缺性的认识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水资源的稀缺是长期的、全局的、绝对的,水资源的丰沛是短期的、局部的、相对的。个别地区虽然习惯上被称为“丰水地区”,但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利用的水资源是无限的。第一,“丰水”是相对的,它只是相对于其它地区“不缺水”,也就是说该地区可能是“相对缺水”。(“丰水”是一个大家广泛使用却没有严格界定的术语,水文学在多年平均径流量的基础上提出了丰水年(期)、平水年(期)和枯水年(期)的概念,现实中,人们约定俗成地把长江流域以南称为“丰水”地区,这是相对而言的。笔者认为是否“丰水”应视水资源的供需两方面而定,同时这是一个具有动态性质的概念);第二,该地区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极可能是不平衡的,例如四川省水资源就具有时空分布不均的特性;第三,水资源形势正在由“丰水”向“缺水”转化,这不仅包括自然条件的变化,用水需求量的提高,还包括人为污染造成可用水资源量的减少;第四,如果水成为商品,那么该地区对水商品的供给将是有限的。 因此,就“丰水”地区而言,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无用水之忧,但并不等于水资源不稀缺。既然水资源稀缺,那么就有必要优化配置。这里的优化既包括局部的优化,也包括全局的优化。局部的优化指在“丰水”地区内的不同地方和时期之间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局的优化则是指在“丰水”和缺水地区之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与“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在此之前,人们首先提出的是“节约用水”。作为“缺水”的应对之策,其目的主要是节约水资源用量。随着对水资源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提上了议事日程。 “节水型社会”充分地体现了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思想。节约水资源用量只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浅层特征,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效益的最大化,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终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 “节水型社会”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战略措施。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的做法,手段单一,管理体系不健全,公众参与程度不够,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节水型社会”通过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能够提高全社会的自觉节水意识,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全过程,从根本上改变节水乏力的状况。 “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其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必由之路。 首先,就局部优化而言,“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势在必行。由于“相对缺水”的存在、水资源在季节分配上的不平衡、“丰水”向“缺水”转化的动态性,“丰水”地区同样面临着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那种认为“我们这里不会缺水,没必要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观点是一种短视的行为。 其次,就全局优化而言,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动力和保障。全局的优化并不必然带来局部的优化。局部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不等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丰水”地区就没有自觉、自愿节约用水的动力。初始水权的确立和水市场的建立,使节约出来的水转化为商品,转化为经济效益,从而使“丰水”地区的边际成本和收益与全局的边际成本和收益趋于一致,为“丰水”地区节水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保护了“丰水”地区节水的积极性。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学描述 为了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情况进行直观的反映,笔者将“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济效果描绘如下。 (一)静态的初始生产曲线 设静态下全社会初始生产函数为F(X),其中F(X)代表产量,X代表水资源用量。 一般情况下,图中横轴代表水资源用量,纵轴代表产量。生产函数曲线BAC代表了在一定的生产水平下,水资源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BA段边际产量递增,随着水资源用量的增加,产量逐渐增加;水资源用量达到A,产量达到最大;AC段边际产量递减,随着水资源用量的继续增加,产量逐渐减少。由于AC段中,水资源用量是可控的(用多少水,由人决定,用多了,可以把用水量减下去,洪涝灾害除外),故用虚线表示。 (二)缺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假设缺水地区生产函数与全社会相同,水资源用量受到水资源量的限制,最大水资源量为d,那么其产量只能达到D点,无法达到A点。该地区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了初始的生产函数,则形成了新的曲线B‘A’C‘。 该社会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生产函数变为F‘(X),生产函数曲线改变为B’A‘C’,从而在可用水资源量为d时,实现了比过去D点高得多的产量D‘。我们把BAC向B’A‘C’的转变视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 可从我国的现实中找到例证。1991年以来,我国耕地平均每年因干旱受灾减产粮食280亿公斤,城市、工业缺水60亿立方米,影响工业产值2300亿元。由于缺水,我国的生产函数曲线达不到最优点A.与此同时,我国万元GDP用水量2002年为537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这说明我们完全有可能改善生产函数,在缺水的情况下,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高得多的GDP. (三)“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描述 以都江堰市为“丰水”地区代表,在现有的用水水平或者说生产函数下,可用水资源量有时为d(不妨设为最小值),小于最佳需求量a,有时为e(不妨设为最大值),大于最佳需求量a.在后一种情况下,为了达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值,都江堰市放弃了多余水量,故其产量在D和A之间变动。 都江堰市建立节水型社会也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效果。 建立了如缺水地区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实现在较少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产量F‘(X),如:在d下的产量D’。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F’(X)属于[D‘,A’]);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e-X)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另建立了新的生产函数,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在较多的可用水资源量X下的较高的产量F‘(X)。这时,一方面,实现了较高的产量F’(X)(F‘(X)属于[D’,E])‘;另一方面,节省了水资源e-X((e-X)属于[0,e-d]),进入水市场,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未考虑初始水权界定限制)。 总之,促使生产函数优化的过程就是“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漫长而复杂,需要应对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以及带来的各种风险,但是描述,我们可以看到,“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经济效益是显而易见的。 四、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对策思考 上面的分析对生产函数进行了简化,以直接地描述节水型社会的过程。实际上产量不仅是用水量的函数,更是其它多个自变量的函数F(X1,X2,X3,X4,X5…),我们可以把X1、X2、X3、X4、X5分别定义为水资源用量、劳动力素质(包括用水意识)、生产技术(包括用水技术)、生产结构(包括用水结构)、经济体制(包括管水体制)等。生产函数之所以能够变化,是众多自变量共同作用的结果。优化生产函数,建设节水型社会也必须从以上众多因素入手。 当前,推进“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首先要提高“丰水”地区政府、企业、公众对水资源形势的认识,充分认识水资源的稀缺性,克服“我们不缺水,不需要节水”的片面观念,增强人们对“丰水”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其次,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工作手段,改进节约用水工作,提升用水技术和生产结构。制定好流域水资源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加强水资源项目建设,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行计划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等,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优化水资源配置。 第三,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解决“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本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从根本上建立“丰水”地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长效机制。在水权、水市场制度建立之前,建议国家考虑对“丰水”地区节水、调水区调水给予适当的转移支付。 第四,建立健全专职节水工作机构和投入机制,加大节水行业的科研和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加快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社会经济学论文:社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重建依据 我们把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及其转化机制确定为社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包含着前后相关的两个问题,一是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范畴是怎么来的;二是这样思考的依据是什么。 1、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范畴来源 中国市场化取向改革的20多年里,对于“三农”问题,中共中央发了7个“一号文件”;失业问题,社会除了逐步建立和完善保障制度之外,央行等4家宏观决策机构于2002年12月,颁布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小企业问题,政府更是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直至2002年6月29日“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样,对它们进行科学抽象和综合研究,就存在一个客观的现实基础;把这些群体共同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共同的生产和交换活动,共同的要求和愿望,抽象出来进行综合研究,是理论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使命。这就是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范畴对象及来源。 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与社会保障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不同。第一,前者具体是指农民、失业工人、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主,偏重于对象的机会缺失,后者具体是指老、弱、病、残以及妇女和儿童,偏重于对象的生理特点;第二,前者一般都有劳动能力,一部分人还有科技能力和管理能力,其中不乏创造性人才,需要的是公平、合理的机会,后者一般都缺乏生存和发展的能力,需要的是社会的救济和关爱;所以第三,研究前者的目的为了发现、发明或创建新的社会运行机制,研究后者的目的是为了完善社会分配救助办法。 我们之所以把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与社会保障意义上弱势群体区别开来,目的之一就是要把社会经济学与福利经济学区别开来。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2、社会经济学重建的确定依据 社会经济学重建的确定依据来自历史的思想材料和现实的社会实践两个方面。 第一,历史的思想材料。任何新的学说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重建社会经济学也不例外。我们通过学术检索和学术追踪,确认西斯蒙第是社会经济学的创始人。社会经济学的开山之作虽然叫《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但内容却是反映小生产者的利益并为之服务的知识体系,《共产党宣言》称之为“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理也在这里。 第二,现实的社会实践。除了宗教,实证哲学和唯物辩证法都承认,理论来源于实践。即便科学史上没有社会经济学或“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我们也要创造这样一种知识体系出来。因为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是客观存在,社会为转化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出台了那么多的政策和法规,作为理论工作者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理论工作者,不能熟视无睹,必须面对,必须对这种社会现象给予科学解释和系统说明。 到目前为止,社会经济学内部已经形成了两个流派,一个是古典传统“福利导向”的社会经济学,简称“福利学派”;一个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贝克尔等人在“经济帝国”思想支配下创建的社会经济学,简称“帝国学派”。我们研究方向的定位是“边缘学派”。“边缘学派”与“福利学派”的区别在于,作力点不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而是发现或设计新的社会运行机制,使我们所关注的社会群体有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公平机会;“边缘学派”与“帝国学派”的区别在于,作力点不是分析解剖妨碍人们“清休”、影响人们安全的各种社会现象,而是要对形成物欲横流、以强凌弱社会的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反思。 社会经济学论文:网络时代社交的社会经济学 计算Facebook的路数的“棋谱”有两门,分别是社会学和经济学。社交网络这盘棋,棋路与其它的棋非常不同。一方面,要有经济学家的算路,否则就会象推特那样,叫好不叫座;另一方面,要有社会学家的算路,否则就会象Myspace那样“速灭杀丁”。 鉴于国内还看不到一家SNS(社会网络化服务)可以很好平衡这门算路,后来者目前就有一个很好的居上机会,通过掌握深入的算路,提前发现未来商机,实现咸鱼翻身。 沿着Facebook的方向,再往前走几步,我们将期待怎样的未来?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借助理论。如果把人生比成一盘棋,理论家好比支招的人,他可以比下棋的人多算几步、甚至十几步、几十步。 计算Facebook的路数的“棋谱”有两门,分别是社会学和经济学。社交网络这盘棋,棋路与其它的棋非常不同。一方面,要有经济学家的算路,否则就会象推特那样,叫好不叫座;另一方面,要有社会学家的算路,否则就会象Myspace那样“速灭杀丁”。 鉴于国内还看不到一家SNS(社会网络化服务)可以很好平衡这门算路,后来者目前就有一个很好的居上机会,通过掌握深入的算路,提前发现未来商机,实现咸鱼翻身。 网络社交的理论界桩 网络时代的社交有其特殊的社会和经济学意义,从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我们都可以了解到网络社交的重要性,而社会学和经济学也必须面对自己在网络社交时代的新发展。 具体聚焦到网络社交这个主题上来,我们发现“棋谱”或“菜谱”相当多,首先需要梳理一下。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交叉,依重心的不同,形成两类差异很大的学科,一类叫社会经济学,以经济人为重心;一类叫经济社会学,以社会人为重心。 社会经济学,又称社会问题经济学(如夏普等《社会问题经济学》第18版),内部已经形成了两个流派:一个是古典传统“福利导向”的社会经济学,简称“福利学派”。国内这一分支的(如白雪秋 、宋国兴主编《社会经济学》)与夏普一样,主要研究弱势群体利益相关的贫困、失业、环境污染、走私等社会问题,与社交网络无关;一个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贝克尔等人在“经济帝国”思想支配下创建的社会经济学,简称“帝国学派”,从经济人角度研究成瘾等社会行为背后的理性选择。 经济社会学,又称新经济社会学,以别于早期的经济社会学。主要分为两个流派,一个是低度社会化理论,主要从交易费用角度在经济学中引入社会因素,如威廉姆森的制度经济分析,国内是汪和建的《迈向中国的新经济社会学》。一个是过度社会化的观点。 如果以棋谱比喻,社会经济学注重“实地”,经济社会学注重“外势”;如果以菜谱比喻,社会经济学偏重“炒菜”,强调物化的因素,经济社会学偏重 “汤菜”,强调人化(或文化)的因素。 在所有这些理论中,最有助于我们分析象Facebook这样的SNS的理论,无疑是新经济社会学这一支,包括格兰诺维特的理论(代表作《镶嵌:社会网与经济行动》),国内有张其仔的《新经济社会学》。因为它们与网络社交的关系最相关。 旧经济社会学与新经济社会学的最大区别,就在网络理论的有无。“新”主要新在网络上。这个网络虽然本意不是指互联网,但与SNS关系更为密切,因为它是指人际互动网络。 格兰诺维特的社会网理论,有别于低度社会化理论之处在于,他不认同交易费用的决定作用,因为认为那太经济化、物化,而强调信任在网络中的作用,也就是强调人心的作用。但格兰诺维特又不同于一般社会学家以一般道德的观点解释诚实行为,认为那过于社会化,“人”化,而强调在人与人互动中产生的信任起决定作用,有点象经济学中强调的有限重复博弈对合作的影响。 打下上述这些算路上的关键界桩,我们就可以深入实质性的分析,看理论为网络社会提供了什么指引,而网络社交又给理论出了哪些难题。 网络社交中的深度判断 1、仅有关系不行,还要有信任 中国是个非常讲关系的国家,格兰诺维特在建立社会网理论时,特别看好中国。他说“研究社会网的社会学”“应该在中国社会的研究中占有重要的一席”。据说他爱吃中国菜,而且还能在一家一家中餐厅中比较出正宗与否。于是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的中国学生,轮流请吃,关系大为密切。以致美国学生大为吃醋,说他爱中国学生甚于美国学生。 关系并不是社会学的专利,经济学中也有关系。当关系作为社会概念最初引入经济学时,还不能同经济人行为区别开来。经济学中讲的关系是契约关系,是基于原子论的一个个孤立个人之间的物化关系。 在网络社交实践中,我们看到一种竞争,就是以Facebook为代表的熟人网络与Myspace为代表的生人网络之间的竞争。按照契约关系理论以社会化为优先的标准,熟人网络是低级的,因为是私人关系;生人网络才是高级的,因为是公共关系。后者比前者的社会化程度高。因此应该是Myspace赢,而Facebook输。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我在Myspace死亡前半年提前给他总结的第一位死因就在这里:“Facebook的理念是分享,发展的是熟人之间的关系,做的是礼品经济;Myspace的理念则是发现,发展的是生人之间的关系,做的社会化。Myspace把SNS误解为社会化,是主要死因。SNS的本质是社会资本,即关系加信任,相比较而言,二者都有关系,但Myspace缺信任,因此天然有残缺。” 我个人一直认为,把SNS当作社会化,是一个SNS从业者至今仍存在的极大思维误区。它与扎克伯克关于SNS的原创思路正好相反。坚持认为SNS是社会化模式,会由于理论基本面上的失误,导致商业实际操作上的两方面误区。一是社会化必然导向认为公共关系高于私人关系,把这一点绝对化,会把社会网操作成经济网,而失去社会网的内在活力。二是社会化会必然导向以交易成本最低为取向,而失于发挥信任对网络的增值作用。契约本质上是非信任关系,是在信任度为零条件下进行交易的原则。信任一直被排除在经济学之外。按此逻辑操作,难以把建立信任这种基于“社会”的长处和优势真正引入经济。 我们从理论上总结出的SNS以生命换来的教训,格兰诺维特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就提前预言了。问题在于搞互联网的不爱看书,也不爱通过杂志学习知识,而偏爱拿自己的小命耍着玩。我们现在来看格兰诺维特在四十年前指出的导致Myspace死亡的问题的理论根源所在。他在批评经济与社会结合中的“低度社会化”倾向时,指出其中基本面上的问题在于过度迷信“经济”,而忽视“社会”。 以经济方式,外在地处理信任问题是否可行?威廉姆森用交易费用理论对待网络关系中的诚信,有一个严重问题:它直接在理论基本面上,就会产生与网络模式冲突的悖论。格兰诺维特揪住威廉姆森《市场及科层》中基本观点上的一个致命问题不放。这就是,威廉姆森交易费用理论将直接导致以科层制,而不是扁平化网络来处理信任和网络欺诈。格兰诺维特讥之为缺乏文化的“利维坦”。我们不可想象SNS为解决诚信问题,而诉诸科层制的办法。现在小结一下,社会学和经济学在交叉融合中,对网络社交提出的第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在于,把异质关系网络和信任,作为社会人特有的长处加以吸收。按照社会网理论推论,网络社交中的关系应该不是指契约关系。可以认为,网络社交所建立的关系,是有别于“你是你,我是我”的契约关系,而属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非契约关系。不是物化的关系,而是人化的关系。这里与经济相对的社会,不应被理解为社会化,而应理解为与物相对的心,即与物化理性相对的人本。 社会经济学论文:和谐社会经济学的构建方式分析 【摘要】无论是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都不可能实现一般均衡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种情况的存在被称为市场失灵。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是微观经济缺乏效率、宏观经济缺乏稳定性、社会分配缺乏与效率相适应的公平性。要解决这些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调节作用,建立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关键词】和谐,社会,经济学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学依据 1.微观经济缺乏效率。市场经济中的调节机制并不一定促使微观经济提高效率。市场不能满足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另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低,同时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如果只是通过市场来供给,同样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外部效应问题的存在。由于价格体系受到的影响是外来的,存在没有经济报偿的经济交易。这种外部性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会产生影响。似乎外部性能够通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来解决,但是当交易成本存在时外部性则被视为市场失灵的根源。 2.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在经济周期的作用下,国民经济仅靠市场来调节,尤似“孤帆航海”。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一旦面临狂风暴雨般的经济危机、股市崩溃、投机泡沫、金融危机,给予国民经济的打击就可能是致命的。这种不稳定性有时也表现为重复出现的通货膨胀和失业,或消费和投资不平衡。在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的条件下,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性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一旦国内外市场上有些风吹草动,市场调节机制可能失灵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又缺乏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就有可能引起国民经济发展的较大波动。 3.社会分配缺乏与效率相适应的公平性。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仅会引起效率低下问题。也可能引起分配不公问题。具体观察我国经济领域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存地在比较严重的下岗失业问题、城市居民贫困、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绝对降低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又存在腐败、不法收入、税收体制不完善导致高收入阶层没有及时足量纳税,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仍然广泛存在。近年来,在经济和国民收入快速增长,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正在不断地下降的同时,同期基尼系数却在不断攀升。这表明我国收入分配的差距已经拉大。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 1.政府经济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主体 一是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经济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有良好的“硬件条件”。同时,政府可以承担那些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而又是对经济发展起重大影响作用的项目,如国防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这样,既解决了市场不能提供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保证了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同时,政府投资在过程中还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也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投资和生产,从而推动经济的繁荣。 二是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和具体的运行体制,制定各级各类中长期的发展规划,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条件”。制度或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如缺乏良好的激励制度,个人或企业的勤奋劳作未能获得应有的报酬,就会降低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小而言之是企业的损失,若社会的大气候如此,损失的就是国家了。 三是政府可以利用利率、国债、汇率、税收、预算等经济调控手段来“熨平”经济周期,使经济导入持续稳定的发展。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使西方世界走出了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的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撑,我国顺利走过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岁月,而且7年来一直保持7%以上的GDP的增长率,成为世界经济的“一枝独秀”。 2.政府经济是不和谐因素的主体。目前,我国存在众多的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国内的不平等程度加剧。2004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速达近几年的最高点,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贫富差距严重。 二是“三农”问题依然是最大的发展难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郊区镇、村逐步被划入城市市区管理,农民变身市民。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们就会变成城市贫民,这种情况应引起警惕。 三是社会安全网问题。中国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失业率高和社会差距不断拉大,而在于缺乏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教育不平等将影响我国长期发展与和谐。在当前形势下,教育问题必须从社会发展中单独分离出来研究和解决。现在看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甚至社会事业产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实际上是很模糊的,其模糊性主要表现在缺乏对于目的和手段的准确界定。 以上不和谐因素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导因素是政府,因为这些问题都是微观经济主体所无能为力的社会问题,其解决当然也就应当具有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担当此任。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关健――政府改革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逐步制定和形成不同层次的、系统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建章立制。为政府自身行为、社会活动和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则,为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制度安排。在制度的保证之下,应重点提高政府自身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政府引导管理其他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能力,完善人口和就业管理,加强社区管理,改进社会管理方式。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能力,搞好市场监督和管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政府对社会秩序特别是市场秩序的监管功能。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专业化建设,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推动建立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按照统筹方略,结合实际,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构建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在保障基础教育的同时,要不断提高高层人才的培养能力,加快培育高水平专业技术教育体系。要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改革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提高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注重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风险。 3.推动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政府的长远目标,也是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在发展中优化经济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主要手段。要切实改变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现象,形成各具特色、整体协调的产业布局。要大力发展节材、节能、节水、节地、环境友好的高新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服务业和环保产业,逐步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模式从资源依赖和投资驱动为主向资源集约和创新驱动的模式转变。要创建环境资源市场,有效降低治理成本。要积极拓展利用全球资源的空间,有效缓解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 社会经济学论文:和谐社会经济学分析 【摘要】无论是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都不可能实现一般均衡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种情况的存在被称为市场失灵。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是微观经济缺乏效率、宏观经济缺乏稳定性、社会分配缺乏与效率相适应的公平性。要解决这些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调节作用,建立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关键词】和谐,社会,经济学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学依据 无论是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都不可能实现一般均衡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这种情况的存在被称为市场失灵。 1.微观经济缺乏效率。市场经济中的调节机制并不一定促使微观经济提高效率。市场不能满足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另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低,同时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如果只是通过市场来供给,同样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外部效应问题的存在。由于价格体系受到的影响是外来的,存在没有经济报偿的经济交易。这种外部性对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会产生影响。似乎外部性能够通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来解决,但是当交易成本存在时外部性则被视为市场失灵的根源。 2.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在经济周期的作用下,国民经济仅靠市场来调节,尤似“孤帆航海”。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一旦面临狂风暴雨般的经济危机、股市崩溃、投机泡沫、金融危机,给予国民经济的打击就可能是致命的。这种不稳定性有时也表现为重复出现的通货膨胀和失业,或消费和投资不平衡。在把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的条件下,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性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一旦国内外市场上有些风吹草动,市场调节机制可能失灵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又缺乏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就有可能引起国民经济发展的较大波动。 3.社会分配缺乏与效率相适应的公平性。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仅会引起效率低下问题。也可能引起分配不公问题。具体观察我国经济领域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存地在比较严重的下岗失业问题、城市居民贫困、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绝对降低的问题;而另一方面又存在腐败、不法收入、税收体制不完善导致高收入阶层没有及时足量纳税,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仍然广泛存在。近年来,在经济和国民收入快速增长,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正在不断地下降的同时,同期基尼系数却在不断攀升。这表明我国收入分配的差距已经拉大。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与公共经济的混合经济。公共经济就是政府经济,它研究的是政府部门为弥补市场缺陷的职能活动。也就是说,政府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主体,而市场失灵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依据,因此,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 1.政府经济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主体 一是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经济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有良好的“硬件条件”。同时,政府可以承担那些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而又是对经济发展起重大影响作用的项目,如国防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这样,既解决了市场不能提供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保证了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同时,政府投资在过程中还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也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投资和生产,从而推动经济的繁荣。 二是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和具体的运行体制,制定各级各类中长期的发展规划,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条件”。制度或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如缺乏良好的激励制度,个人或企业的勤奋劳作未能获得应有的报酬,就会降低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小而言之是企业的损失,若社会的大气候如此,损失的就是国家了。 三是政府可以利用利率、国债、汇率、税收、预算等经济调控手段来“熨平”经济周期,使经济导入持续稳定的发展。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使西方世界走出了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的积极财政政策的稳健的货币政策支撑,我国顺利走过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岁月,而且7年来一直保持7%以上的GDP的增长率,成为世界经济的“一枝独秀”。 2.政府经济是不和谐因素的主体。目前,我国存在众多的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国内的不平等程度加剧。2004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速达近几年的最高点,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贫富差距严重。 二是“三农”问题依然是最大的发展难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郊区镇、村逐步被划入城市市区管理,农民变身市民。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们就会变成城市贫民,这种情况应引起警惕。 三是社会安全网问题。中国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失业率高和社会差距不断拉大,而在于缺乏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教育不平等将影响我国长期发展与和谐。在当前形势下,教育问题必须从社会发展中单独分离出来研究和解决。现在看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甚至社会事业产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实际上是很模糊的,其模糊性主要表现在缺乏对于目的和手段的准确界定。 以上不和谐因素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导因素是政府,因为这些问题都是微观经济主体所无能为力的社会问题,其解决当然也就应当具有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担当此任。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关健――政府改革 政府既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而在现实社会中又存在众多的不和谐因素。那么,如何加快政府改革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健。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逐步制定和形成不同层次的、系统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建章立制。为政府自身行为、社会活动和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则,为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制度安排。在制度的保证之下,应重点提高政府自身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政府引导管理其他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能力,完善人口和就业管理,加强社区管理,改进社会管理方式。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能力,搞好市场监督和管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政府对社会秩序特别是市场秩序的监管功能。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专业化建设,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推动建立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按照统筹方略,结合实际,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构建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在保障基础教育的同时,要不断提高高层人才的培养能力,加快培育高水平专业技术教育体系。要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改革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提高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注重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风险。 3.推动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政府的长远目标,也是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在发展中优化经济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主要手段。要切实改变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现象,形成各具特色、整体协调的产业布局。要大力发展节材、节能、节水、节地、环境友好的高新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服务业和环保产业,逐步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模式从资源依赖和投资驱动为主向资源集约和创新驱动的模式转变。要创建环境资源市场,有效降低治理成本。要积极拓展利用全球资源的空间,有效缓解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 社会经济学论文:一个社会经济学角度的观察和思考 [关键词]权力;女性;性别差异 [摘要]女性获得解放来自政府政策的支持与自身对其生育行为的控制,接受更多教育是女性获得权力的有效途径。传统的权力部门是企业和政府部门,通过研究女性高管和女性政府官员,本文对男女在权力部门中的性别差异进行了梳理。研究发现:在企业中,女性能进入企业高管的比例远低于男性,但现存企业女性高管比例和企业价值正相关;女性高管在企业决策方面也和男性存在着显著的不同;而女性政府官员则对于腐败的容忍度更低。 [中图分类号]D4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3)05-0080-10 一、导言 大量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女性和男性之间的性别差异显著存在,除了表现在消费、投资,而且还表现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工资差距以及雇佣差异等等。事实上,全世界范围内女性的收入都低于男性。在欧盟,这个差距大概是15%,而在英国,这个差距为17%,美国的性别收入差距为23%。更有甚者,根据联合国的报告,这个差距在发展中国家会更大:在亚洲,这个差异大约为35%,而在非洲大约为46%,在拉丁美洲,该差异会达到51%。而且这种差距无所不在,其差异由多个内在因素导致。比如,行业差异、职业差异以及职位差异都会导致性别收入差异。一项研究发现,当女性走上企业高层后,其性别收入差距会变得更大,男女高管的性别收入差异甚至能达到30%。 这一系列数据说明,性别歧视不容忽视,而如何对其进行经验检验,从贝克尔(Becker,1957)和阿罗(Arrow,1973)的研究开始,主要集中在两个群体的收入不平等上,但很少有研究考虑到雇佣过程中的歧视行为。然而,事实上,很多领域和职业都被揭示存在基于性别差异的工作雇佣过程差异。比如说,戈尔丁和罗斯(Goldin and Rouse,2000)通过研究交响乐团的招聘发现,当在主考人和应聘者之间拉一道帘子,从而采取“盲听”的方法,可以有效减少对于女性音乐家的性别歧视。当然,这从另一面也说明了雇佣过程的确存在着性别歧视。 更进一步地,性别差异还表现在包括风险、竞争以及社会偏好等各个方面,从而影响到人们的决策,进而影响到人们的效用函数,并最终影响其福利状态。研究发现,女性难以和男性以相同的路径抵达其帕累托最优。戈尔丁(Codlin,2004)的研究也表明,女性有工作但是没有职业,女性选择去职场工作更多地是为了生存而非进一步发展。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能看到,众多成功女性走上历史舞台,进入包括政治、学术以及企业经营等传统的男性领域,而且取得了不菲的成就。那么,对这些女性而言,性别差异是否依然存在?通过研究这些有权力的女性其成功路径和福利后果,可以进一步探究阻碍女性发展的障碍及瓶颈。而且,上述研究并没有深入探讨这些差异的表现是否是女性和男性自主选择的结果。或者说,如果女性愿意追求和男性在面对选择时相同的结果,现行制度环境是否提供给女性拥有和男性同样的抵达其目的的路径。继而,我们想知道,究竟是什么赋予女性权力,而当拥有了更多发展自身的权力时,女性是否和男性有着同样的表现?怀着这样的疑问,本文梳理了社会经济学方面的相关文献,期冀能够得到更为稳健的研究结论。 本文其余部分的安排如下:第二节从避孕药的发明和政府政策两个层面梳理了女性获取权力的来源;第三节基于企业中的女性,综述了当女性拥有权力时,和男性在企业中存在哪些显著差异;第四节则从腐败这个社会问题出发,厘清了女性和男性在面临腐败时的性别差异;第五节则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给出了现有研究的不足及以后的研究方向。 二、什么赋予女性权力:一个历史视角 要想知道究竟是什么赋予女性权力,我们必须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待女性是如何获取发展自身的权力的,进而得到一个思路更为清晰的研究脉络。 首先,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来度量女性的发展。通常意义上,度量女性发展的指标包括以下几项:接受大学教育的比例、职业等级、劳动参与率、初婚年龄等等。如果用这些指标来衡量,研究发现,即便女性和男性的不平等依然存在,但是女性也以比男性更快的增长速度在发展。戈尔丁等人(Goldin et al,2006)的研究也发现,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早期,女性与男性相比,包括收人及受教育程度在内的各项指标,其比率以起初很慢后来则很快的速度增长。比如说,1960年,完成本科教育的男女比例为1.60:1,在读的男女比例为1.55:1,然而,到了2003年,这个比例变成了1:1.35和1:1.30。不仅如此,女性不单单选择接受更多教育,其接受教育的方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一,女性在中学开始接受更多的包括数学等自然科学的教育。第二,在大学,众多女性开始选择和男同学同样的专业。第三,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的联系更加紧密,女性开始不仅仅只有工作,而且开始拥有属于自己的职业。袁晓燕(2012)用中国的数据也得出了这一结论。 这一现象背后的逻辑非常清楚,一个人谋求发展,最重要的路径之一是进入高收入行业,而更高收入的职业总是与其专业技能紧密相连,所以当年轻女性期待拥有更高的社会参与率及社会认同度,她们就会去提高自己的受教育程度,进而改变她们大学的课程和专业。而且,职业的期许会激励女性选择更晚的初次婚育年龄。研究发现,女性选择更晚初婚年龄对其职业发展更为有利。当然,这一结论的一个潜在前提就是女性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婚育年龄。是什么给予女性这样的自主选择权呢?戈尔丁和卡茨(Goldin and Katz,2002;2008)发现,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早期,女性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山谷到山峰的转变(the valley t0 the summit)。而这些转变集中在那些20世纪40年代出生的女性身上。为什么变化会出现在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身上呢?因为20世纪60年代初期,在食物和医药管理委员会的许可下,口服避孕药在已婚妇女中开始广泛使用,到20世纪60年代末期,未婚女性也有权利使用口服避孕药。而这恰逢40年代出生女性的生育阶段。口服避孕药的出现,使得女性可以自由控制自己的生育行为,进而降低其在婚姻方面的成本,而且将避孕的主动权更多控制在自己手里,最终使得女性可以合理规划自己的人生。相关数据表明,20世纪70年代的女性,其受教育程度及劳动参与率都显著提高,最终表现出性别工资差异的逐渐减小。 社会经济学论文:从信息社会经济学的角度谈效率与公平 【摘要】西方经济学对于效率与公平的看法以及西方经济学错误的本质在于没有区分物质社会和信息社会。信息社会经济学对其的批判以及分别从物质社会以及信息社会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对效率和公平的看法。 【关键词】效率 公平 信息 效率最开始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在《政治经济学教程》中提出的,因此效率也指的是帕累托效率或帕累托最优状态。在现代的西方经济学中,对帕累托最优状态主要存在着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指的就是已经没有其他的方法来重新组织生产和分配以便增进人人的满足状态;另外一种解释指的就是任何改变都不能让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不让别人的境况变坏的情况。 现代西方经济学则认为,就算是最有效率的市场制度依然会产生巨大的不平等,也就是所谓的“市场失灵”。然而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如福利经济学家奥肯认为政府应持着公平和平等的原则对收入和财富进行分配。对于效率和公平的这个问题,西方经济学界便产生了两种相互对立的意见,于是就形成了两派,也就是效率优先派和公平优先派。 效率优先派的观点主要包括:⑴市场天生就是平等的,平等也可以通过市场自发形成的,所谓的干预也只是把一些人的收入转移给另一些人,把一些人的偏好强加给另一些人,然而这其实就是最大的不公平。⑵通过“公平”来取得收入也是会损害效率的。如果每个人都能够通过“公平”来取得收入,就一定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有什么体制来刺激人们去生产或者是生产得更多更好,并且实际上,大多数福利国家都存在这个问题;二是把一些人的收入转移到另一些人手里,就会阻碍前者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而使社会效率受到损失。 持公平优先派的观点包括:⑴不公平就会损害人们工作的热情,以至于降低效率。并且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还会导致权力和机会的不平等,这是因为在西方经济中,权利和金钱相交换,并且权力还能够成为财富和收入的源泉,但是财富和收入就不一定会与他们的努力程度成正比了。⑵平均分配是一种最好的分配。因为每个人需要的满足程度是不可以用来比较的,效用的程度也是不可以量化的,因此勒纳认为,既然效用不能用来测量每个人或每群人的边际效用曲线的高低也就无法预知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可以获得最大福利。 但是信息社会经济学认为,西方经济学最本质的错误就在于没有看清楚物质社会和信息社会的区别。现代西方经济学是以工业革命以前的经济运行模式为基础的,其研究主题基本属于既定资源的最优配置问题,与现代社会如何创造新资源的经济发展问题本质上是两个不相干甚至是互不相容的问题。因此,西方经济学可以归结为资源配置经济学。但是在工业革命以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经济运行模式的改变不只是体现在简单的收入水平方面,不只是收入增加了多少倍,而是更具有意义的社会经济活动的内容、性质与规律的根本性变化。此时,如何创造更多新资源,可以以怎样的方式创造怎样的新资源,新资源的创造会产生怎样的后果等经济发展问题。因此,经济学在描述现实经济状况时,必须立足于恰当的经济运行模式之上,以保证其描述的合理性。即,在描述工业革命以前的经济状况时,应该以工业革命以前的经济运行模式为基础,而在描述工业革命以后的经济状况时,则应该以工业革命以后的经济运行模式的特点为基础。信息社会经济学认为在研究效率和公平的这个问题上,首先应做的就是讲社会历史区分为物质社会和信息社会两个阶段,作为经济分析的基础。因为,一方面社会经济活动是随着历史条件变化而变化的,不同时期,社会经济活动会有不同的内容、特点与规律;另一方面,经济学应该是实现现实经济状况的反映,它所揭示的经济活动特征与规律,必须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联系,只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征与规律 在物质社会,由于生产的条件以及生产的方式一直不变,社会能够追求的目标也只是维持既定资源效率最大化。由于难以有新知识出现,社会生产利用的是不变的知识体系。在生产知识基本固定的情况下,包括人的能力、国际经济联系以及社会制度、社会经济活动能够利用的种种资源、能够采用的种种生产技术或方式和能够生产的种种产品也都是固定不变的,并且各种经济事物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也都大部分是稳定的。在这种背景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指工作的人)都从自己的父辈学习、以及生活磨练都大致拥有了差不多的技能。因此,社会不需要专门的去强调效率,因为在物质社会的背景下所有的一切都是重复再重复的。正是大家都拥有着相同的技能,因此,这时公平就显得尤其重要。大家付出了等效的劳动力,就应该获得同样的报酬。政府就应该进行干预,本着公平和平等的原则,对收入和财富进行分配。 在信息社会,由于迅速涌现的新知识的冲击,新知识的涌现已经是一种常态,社会经济活动所利用的生产知识体系是不断变化的,社会能够利用的资源、能够采用的生产方式以及能够生产的产品等也会不断的变化,各种经济事物及其之间的联系也是处于持续的变化过程中的。因此,这个时候效率就更加重要了。人的作用对社会的影响取决于他的知识状况。而且,在信息社会条件下,社会必需的生产知识不仅规模庞大而且基本上已脱离日常生活的范围,使得想及时获取必要的生产知识的人必须依靠非自动传播渠道。人们就需要不停的通过教育等途径不断提高自己,以达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明显,拥有的知识越多,能力就越强,效率也就越高,相应的也就应该得到更多的报酬。 社会经济学论文:曲阜市肺结核病人社会经济学调查分析 摘 要 目的:了解曲阜市肺结核病人的社会经济学现状,分析肺结核病病人的社会和经济因素以及卫生服务利用特征,为改善结核病控制服务提供依据。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以问卷形式对调查对象进行逐项调查和记录。调查对象是曲阜市乡镇所有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登记的肺结核病人。结果:肺结核病人家庭经济水平较低,门诊费用与性别、年龄、报销费用有关。结论:农村因经济条件和医疗条件的相对落后,依然是肺结核多发地区。患者的患病因素来源于个人、家庭和不同生活环境以及卫生服务利用的差异,对肺结核病人要实行免费检查与治疗和新农合报销政策。 关键词 肺结核 社会 经济学 卫生服务利用 肺结核是严重危害人类的传染疾病。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大约有800万新发活动性结核病例,并造成将近300万人口的死亡,75%的病例正处在创造经济价值的旺盛时(15~54岁),一个成年人患结核病将平均损失3~4个月的工作日,这将使一个家庭损失20%~30%的收入,如果患者死亡将平均损失15年的收入,结核病对社会经济造成间接影响[1,2]。据调查,曲阜市平均每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400余例,由于肺结核病人治疗时间较长,如果不能正规治疗,极易出现耐药,并且这部分病人是传染源,能够传染给周围人群,另外在治疗期间不能从事正常的生产生活,同时,病人如果出现耐药,将花费2万~3万元用于治疗,在某种程度上对病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我市肺结核病人的社会经济学现状,近期,我单位结核病防治科对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登记管理的肺结核病人进行社会经济学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调查对象: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登记管理的601例肺结核患者。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由结核病防治科工作人员采取面对面询问方式收集原始数据,并有专人负责调查质量的控制和调查表的审核工作。 调查内容:本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人的一般信息,病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年家庭收入、支出情况、患病前后收入对比情况等。 统计分析:对原始数据资料进行编码整理后,全部输入计算机,用ACCESS建立数据库。在计算机录入程序中设定了相应的逻辑控制及核查程序,及时指出调查填表和录入时产生的错误,有效地控制录入数据的质量。录入完成后,进行简单的逻辑统计分析,将异常值进行统计处理,最后将数据资料运用SPSS13.0软件进行单因素的统计分析。 社会经济学论文:以信息社会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 自西方人力资本理论提出以来,教育问题得到了各国重视。但是,西方人力资本理论从投入产出的关系出发,把教育看成是人力资本投资,只要投入大,产出高,对社会的贡献就大。在此基础上,强调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因为高等教育投资对GDP的贡献大。我国在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下,只对教育投资的规模及形式加以重视,却忽视了教育的质量、内容等,扭曲了教育传播知识的作用,使学生的能力得不到真正提高。信息社会经济学因此对人力资本理论的不足进行了批判和重建。 一、高等教育的功能 信息社会经济学认为,教育是知识传播的途径,是人的能力提高的决定因素之一。在知识迅速涌现的今天,人们需要掌握和吸收的知识的难度在不断增大。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不断增长,教育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教育分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基础教育提供的主要是大量的基础性知识,高等教育(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提供的主要是专业知识,它对于学生的认知能力和社会技能的提高有显著的影响。不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应该把知识的获得作为教育的目的。一般来讲,基础教育都实现了学生们获得知识的目的,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学生的基础知识还是比较扎实的,而高等教育却并没有真正体现出对社会的贡献。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高等教育并没有达到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能力的目的,或者说并没有培育出适合社会发展进步的人才,也就是高等教育的提供现代知识体系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不能起到有效传播知识的作用,是由我国的教育体制、社会观念等决定的,并不是高等教育资本投入决定的。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教育质量低下。从我国高等教育提供的知识内容和结构看,我国的高等教育没有很好地提供现代知识体系,主要表现在:首先,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等教育提供的知识水平普遍较低,受教育者从事经济活动的能力较低,很多毕业生都只能纸上谈兵,基本没有实际操作的经验和能力。其次,我国高等教育专业和课程设置比较盲目,专业趋同现象严重,提供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传授的知识比较陈旧,高校的教育内容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也就是毕业生的能力与用人单位的需求之间存在差异。 2.教育体制不合理。我国高等教育是文凭教育机制,这会使受教育者只是为了获得文凭或者分数,而不是为了获得知识,也就扭曲了高等教育传播知识的作用。另外,我国大量的人才外流使得受教育者的知识不能在我国得到有效利用,使我国比较缺乏的发展资源更加稀缺,这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很大。我国教育体制存在问题,对受教育者的学习动机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如今,我国一些大学生把追求文凭作为学习的主要动机,在学习期间缺乏追求知识的动力和压力。再加上通信网络的发展,特别是网络游戏的发展,一些高校学生不能自控,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中,学习敷衍了事,甚至投机取巧,这也使得教育传播知识的功能被弱化。 3.教师素质比较低。教师担负着对广大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完善素质的责任,其自身的素质状况对于教育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高校中有很多教师并没有掌握现代知识体系,或者虽然专业理论知识比较扎实,学术研究水平较高,但教学能力不强,教学的效果也不好。 三、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措施 高等教育要实现知识的传播,促进知识的增长,从而缩小或者消除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知识差距。因此,高等教育发展的措施就是尽可能地把知识充分有效地传播给新一代。 1.转变观念。教育是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它的目的是实现知识的有效传播。信息社会经济学认为应该首先转变观念,转变西方经济学对我们根深蒂固的影响,深刻认识到教育是提高知识文化素质最重要的手段,是消除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知识差距的措施,而不是人力资本理论认为的人力资本投资问题,不能用成本收益比较机制来衡量。要清楚地认识到资本投入不是教育发展的决定因素,虽然投资越多对教育越有利,但并不代表投资越多教育效果越有效。教育所产生的效果主要应该取决于教育的体制、内容和结果等,资本投资只是起到辅助的作用。 2.教育体制改革。从知识传播的角度看,高等教育要实现知识有效传播,从而达到提高人的能力的作用,必须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机制进行改进。我国高等教育机制属于文凭教育机制,使教育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功能。因此,应设法建立素质教育机制,使高等教育更好地起到知识传播的作用,培养受教育者的知识文化素质,提高动手操作能力,提高质量。同时,还应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做到人才培养适应市场的需要。当然,还必须设法激励受教育者追求知识的动力,让他们有学习的压力。 3.提高教师素质。教师的素质对于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的影响比较直接,他们掌握发达的现代知识体系,对受教育者知识的传播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于我国高等教育来说,高校必须拥有厚基础、强素质的高校师资队伍,他们可以通过引进外国学者或者本国留学生,也可以通过我们国家自己培养。教师素质高,可以充分掌握发达的现代知识体系的教学水平。当然,这些也需要我国合理的教育体制、经济运行机制的形成才能实现。 除此之外,合理的社会规范作为促进知识增长的激励机制,对于高等教育的知识传播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高等教育要顺利实现其作用,教育的基础设施和手段有助于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在强调教育体制、观念、教师素质的同时不能忽视像社会规范、教育基础设施等次要而必不可少的因素。 总之,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知识增长,实现缩小或消除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教育是必不可少、不可替代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