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本科生就业倾向综述 一、调查方法 本文采用直接调查和间接调查两种形式。本文采用的直接调查方法有问卷法(合理设计问卷,采用开放式,封闭式或混合式问卷收集信息),文献法(通过书面材料,统计数据等文献对研究对象进行间接调查),访问法(通过交谈获得资料),观察法(现场观察,凭借感觉的印象搜集数据资料)。除上述方法外,还采用了间接调查法,如电话访问、上门访问、即时通讯、电子邮件、数据统计、文献整理等调查方法。 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就业倾向调查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我们共发出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67份,调查对象为2011级、2010级、2009级、2008级行政管理专业在校学生。被调查学生占行政管理专业总人数的77%,其中2011级78份,占总问卷29.2%;2010级80份,占总问卷29.96%;2009级55份,占总问卷20.6%;2008级54份,占总问卷20.2%。分析结果如下:第1题:您当初选择行政管理专业的原因是什么?总体来看,最初选择行政管理专业的原因中,因为喜欢而报考所占的比例较大,每个年级几乎都是35%以上。被调剂到本专业的学生也占有一定比重,说明当初招生的时候,行政管理专业并不是热门专业,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以兴趣报考和被动调剂而来学生的不同,有针对性的指导其学习、使这两类学生都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将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特点。第2题:您认为行政管理专业的主要优势是什么?从上图可以看出,绝大部分人认为行政管理专业在考公务员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理论上或者表面上也许是这样,但是这是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我们通过对近几年国家招录公务员情况的观察以及对内蒙古师范大学2007级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调查发现,目前的公务员考试科目的设立与专业教育的脱节问题造成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公务员考试中无任何优势,而且招考职位中对行政管理专业的需求并不是很大。 三、启示与建议 “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是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政策。在这种背景下,市场主导的地位实际上已经确立,大学生择业和单位选人的自主性都增强了。所以,学校要引导大学生调整就业观念,找准定位。1.充分认识自我,做好就业决策。大学生在择业前应对自己充分了解,知道自己能干什么,擅长什么,想干什么。注意学以致用,尽量发挥自己专业优势和形象、气质、性格、语言表达能力等非专业优势。2.确立合适的就业目标。在选择职业和确定目标单位之前,应从环境分析、企业分析等方面评估职业和目标单位的各种因素对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4]。“顺从”社会劳动力的流动分配形势,适时调整自己的就业心态,切忌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挑选就业地域和企业类型。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国民经济比较吃紧的社会环境里,应当理智的把握“先就业后择业”的观点,灵活的处理面临的机遇。3.树立竞争性的择业观。大学生必须树立竞争性的择业观,主动出击,把能够证明自己才能的各种软硬件拿出来,自我推荐,这样才可能被“伯乐”相中。如果一味的“等、靠、要”,结果只会是一事无成。4.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应转变就业观———先就业后择业,求职择业不可再像过去那样追求一步到位,如果斤斤计较眼前的职业岗位是否理想,那就会失去许多起步的机会,可以在先就业过程中积累工作经验,使自我价值得到较大的提升,为以后找到理想的工作奠定基础。5.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大学生要争取知识广博,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创新精神,随机性、灵活性的思维方式,做到因人、因时、因事而异。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面临更加激烈的社会竞争,能视变化为机遇,视困难为坦途,有顽强的自制力,坚定的信念,对生活充满期望,充满热情。6.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能力是一个人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在社会中直接产生作用的那部分内容[5]。当前大学生必须尽可能培养自己处理信息的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系统看待事物的能力、处理好人与资源的能力和运用技术的能力等。加强社会实践。大学生可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积累工作经验。7.借助各种渠道,把握就业机会。当前大学生可利用各类人才交流会、网络资源等途径,寻找合适的就业岗位,主动大胆地把自己真实才干推销出去,珍惜和抓住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 作者: 王永明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论文 一、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目标 民办高校是把“为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第一线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的,决定了学校必须高度跟随社会人才需求情况,重视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而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基本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实践性是该专业的基本特征,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引入实践教学,必须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职业素质为基本的目标,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培养学生基本的职业素质,掌握和运用基本的行政管理方法和工具。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性工作,从业人员需要掌握基本的分析工具和办公辅助工具,能够掌握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为此,通过对行政管理专业引入实践教学,教授学生掌握和运用一定的数学、统计与社会调查等定量分析方法,引导学生把文献检索、资料收集整理的方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并逐渐积累,不断提高,可以有效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职业能力,以适应就业后的工作要求。 2.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公众服务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行政改革制度的不断推行,服务型政府、企业的建设步伐加快,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服务业意识都有较大的改善,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而实践教学不仅是让学生学习行政管理的系统理论知识,更是要把这类基本理论内化为进行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同时通过实践的锻炼,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形成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意识,如何在职场中言行得当,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举止得体,能够为公共管理事业尽职尽责,只有形成了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意识,才能在行政管理岗位上摆脱“官僚”意识,向合格的管理人员角色转变,并实现由传统的“行政”向现代的“管理”、“治理”角色转换,才能符合服务型政府、企业的要求,满足群众的愿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3.培养具备行政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综合性人才。作为地方民办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目的是服务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行政管理专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综合的学科,不仅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大门类学科,而且还要求学生具备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调查研究、策划组织、协调交际等方面的能力,对学生素质要求较高,综合能力要求较强。这些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培养,单纯依靠课堂教学传授是无法实现的。只有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实际的真实工作场合中体会,才会清楚自身缺点,发现问题才能具备解决问题的意识,从而真正去解决问题。 二、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体系构建 实践教学是贯穿于整个大学本科的教学过程,优化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应当坚持两条腿走路: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交流;设立四个实践教学板块:专业实践、课堂实验、学年实习和毕业实习;采用六种实践教学方式:案例教学、实验教学、社会调查和社会服务、科研课题、基地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1.教学。民办高校实践教学的主要实现形式是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教学方法模拟重现典型事件的场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讲解、启发、归纳总结,让学生讲所学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的生活场景中,实现学以致用,并从实际的案例中获得启发,学会归纳总结基本的知识规律,得以把行政管理专业的知识内化为内化为发现问题的认知思维,分析问题的推理思维和解决问题的判断思维。案例教学法主要运用于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教师应当做好做足课前的功课。同时,要指导学生做好学习的准备,包括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消化和运用,启发学生将所学的知识用于对案例的探讨中,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鼓励学生敢于表现,善于表达。 2.实验。实验室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进行课堂教学的重要方式。实验教学主要是通过实践来检验某种理论和假设。实验教学主要在限定的条件下进行模拟,主要包括电子政务实验、情景模拟实验。电子政府实验主要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模拟政府结构组织和工作流程,形成精简的政府运作平台,帮助学生了解电子环境中政府组织的基本结构和日常工作的基本流程,以及政府通过网络平台能够实现的基本职能和工作方式,并掌握相应的处理方法。情境模拟可以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充分利用所学的行政管理基本理论知识,身临其境,或者担任模拟情境中的某个角色,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情景模拟能够激发学生的参与感,培养学生自我表现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 3.实习。实习分为学年实习和毕业实习。学年实习一般安排在大三阶段,毕业实习是大四阶段安排。学年实习主要利用寒暑假,或者学生课程较少的学年进行,毕业实习则是整个大四阶段学生自主选择合适时间自行完成。实习是学生在教师或者具备深厚实践工作经验的职场人员指导下,直接参与行政管理事物的具体工作,并从中得以感受、体验工作氛围,验证和修补课堂所学知识,收获相应工作感受,从而调整自身工作态度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时间教学方式。实习要求学校提供丰富的实习基地,并安排专人对实习进行跟踪指导,制定实习后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4.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阶段最重要的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四年学习的回顾和总结,它以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目的,通过综合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联系具体实践,探索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是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出相关结论的重要学习反馈方式。 作者:梁妍婷单位:广西外国语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改革研究 一、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一)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 从贵州省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毋庸置疑,它已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是远远落后于东南沿海发达省份。极大的差距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欲求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任重道远。总体来看,贵州农业生产方式原始,工业发展落后,城镇化建设水平低,信息化建设滞后,经济发展面临着全面挑战。“十二五”期间,在以交通、水利、通信、能源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化、城镇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民生问题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人才严重匮乏。同时,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在非公有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现代物流、旅游开发与管理等方面也对人才提出了新的需求。 (二)地方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一定意义上说,长期以来由于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原因,贵州省是传统社会特征保护完好的一块土地,但这也反映了各民族之间的保守性和封闭性,民族间的交往受惯例的影响还比较强,严重制约着省内外信息流通与技术推广,使各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停留在传统秩序之内。但在近几十年来,受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影响,各民族原有的社会秩序也受到了极大地冲击,民族间原有的不和谐因素沿袭下来,新的不和谐因素也凸显出来,从而导致构建新型的、健康的民族关系秩序成为地方社会建设所需。 (三)地方民主政治建设的需求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期推行的村民自治制度,双重自治制度使贵州省民族地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表现出特殊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践在维护政治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地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同时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贵州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亟待规范和加强———明目张胆的贿选现象,民族势力、宗族势力干预选举的现象,无序参与的现象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诸多现象表明地方民主政治发展面临着多方面的需求:第一是基层民众的政治素质普遍有待提高,公民参与教育严重缺位;第二是缺乏有政治远见的领导人,缺乏有组织、协调和团结能力的地方精英;第三是体制弊端尚未消除。 (四)地方生态建设的需求 贵州省是一个多山的省份,地表崎岖而且卡斯特地貌占有相当比例,加之近年来在实施“跨越式”发展规划过程中,“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了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比较普遍。正如我们在调研过程中所看到的盘县煤矿开采对森林田地的破坏、龙里县发展工业造成的空气污染、凯里矿产资源开发对水资源的破坏等都是鲜活的例子。上述事实充分表明了贵州省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同时也说明贵州省生态建设难度大,生态保护的难度更大。一方面需要研发新技术,制定科学规划来改造自然面貌,另一方面需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培育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观念。 (五)民族文化保护的需要 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对于贵州省来说也是现实之需,至于说保护的价值与意义我们在此姑且不论,仅仅针对我们在调研中所看到的具体事实作以说明。近年来,贵州省已经在逐步实施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的计划,以此来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此项工程的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如下一些制约因素:第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第二是专任教师缺乏;第三是学校、家庭、社会及各主管部门配合程度低;第四是各主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我们调研的惠水县好花红小学、麻江县的下司小学、花溪区的孟关小学均存在上述问题,尤其表现在师资方面,在这些学校民族民间文化虽然排进了课表,也走进了课堂,但却没有专任教师,往往都是学校临时聘请的民间艺人在承担此项工作。同时,各主管部门职责不清的现象普遍存在,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的任务究竟由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民族宗教事务局还是由学校来负责,各单位或部门分别承担何种职责,发挥何种职能,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六)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近几年贵州省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人才缺口大,根据贵州省“十二五”人才开发研究报告获知,2008年贵州省人才总量已达到192.39万人。按照人才类型分解为:专业技术人才78.22万人、技能人才52.78万人、农村实用人才27.54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7.59万人、党政人才16.26万人;预计到2015年人才总量将达到249.52万人,上述各种类型的人才将分别达到85.29万人、70.73万人、51.17万人、22.74万人、19.35万人,人才总缺口为56.89万人;预测到2020年人才总量将达到307.02万人,上述各种类型的人才将分别达到91.3万人、88.1万人、79.41万人、28.2万人、20.1万人,人才总缺口为114.63万人。上述数据显示在未来5~6年时间内人才总量缺口超过百万,而贵州的实际情况表明,本省人才外流严重,弥补人才缺口的现实途径主要是依靠引进,而依靠引进必然加大财政负担,从而导致了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人才供给之间的紧张。缓解这种紧张的理性选择是,一方面适量引进人才,另一方面充分挖掘本土高校的潜能,通过改革创新培养方式、改革教学模式来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通过上述分析发现,在贵州省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生态建设以及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等各方面都存在极大的需求,一定意义上说,这些需求都是地方社会自身难以满足的,必须求助于各级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尤其是地方发展对人才和各种技术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于高等教育来实现,依赖于有现代观念和技能的人才来实现。 二、行政管理专业设置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贵州省民族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设置状况 贵州省民族院校共有4所:贵州民族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更名为凯里学院)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其中有三所高校设置了行政管理专业:贵州民族大学行政管理本科专业设置在管理学院,1988年开始招收该专业本科生,每年的招生规模在50人左右;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在管理科学系,2001年开始招收该专业本科生,每年的招生规模为在50人左右,该校还设置有行政管理成人教育专业,招收本、专科学生,招生规模每年在100人左右;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在政治历史学院,但是只有行政管理专科专业。由上观之,贵州省设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民族院校共2所———贵州民族大学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每年的毕业生为100人左右。 (二)专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招生、轻培养。 由于现代高等教育直接与学校的经济利益挂钩,招生数决定了财政拨款额度,所以各高校普遍在每年招生时的力求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更多招生指标,但是学校的配套设施、配套管理远远达不到现代高等教育要求,致使学生、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低。贵州省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分别设置在二级学院,但是二级学院没有独立的财政支配权,致使真正的教学机构常常处于尴尬境地,很多创新计划和方案难以实现。 2.重理论、轻实践。 “重理论讲授、轻实践教学”是我国高校人文社科类专业培养模式中存在的普遍现象,贵州省各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也不例外。有些高校的学生进校四年时间从来没有过一次真正的实习、实训或实践,以至于他们毕业之后不清楚各级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配备、财政预算、中长期规划等,他们的知识只是停留在教材之中。以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即便是考取了公务员或者是选调到各级地方政府,他们也需要很长时间的适应期,去学习、熟悉老一套的地方政府管理,更不用说创新地方治理模式。 3.重教学、轻教研。 虽然目前各高校行政管理专业都设置有教研室,但这些机构基本上从事的是一些常规性的工作———编写课程计划、征订教材、安排教师课程、检查教师撰写的大纲讲义、了解学生对老师授课评价、组织命题评卷登分、组织听课评课、撰写学年工作总结等,而在教学团队建设、教材体系建设、课程体系梳理、衔接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地方努力不够。其结果是没有成型的教学团队,教师授课杂乱,难以对相关课程进行深入研究;教材体系设置不科学,有些学校甚至在行政管理专业开始物理、化学课程;有些相近科目由于是不同教师讲授,某些章节内容重复教学现象普遍;照本宣科,不注重学科前沿、热点问题研究,等等,诸多现象导致学生厌学情绪严重,挂科现象普遍。 4.重学分、轻能力。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按照课程性质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按照规定要修满170学分左右才能毕业。前三种课程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学》《管理学》《行政组织学》《管理心理学》《西方管理思想史》《社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政府经济学》《地方政府学》《政府政策研究》《行政案例分析》《公共部门决策理论与方法》《民族学》《民族理论与政策》《贵州省情》《民族地区行政管理研究》《贵州世居少数民族研究》《贵州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研究》《政治学原理》《比较政治制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法学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宪法学》《行政法律法规》《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社会统计学》《基础写作》《秘书学》《公文写作》以及一些公共课,修完这些课程加上毕业论文等基本上已经足够修满学分,专业选修课流于形式,无法满足学生的兴趣。同时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重心基本放在理论课上,一种象牙塔式的教育模式,难以训练学生的实际能力。 5.重目标、轻激励。 在对教师的管理方面,通常强调的是是否有大纲、教案、讲义,是否按照教学进度授课,是否给学生安排有作业,是否完成规定听课评课数量,是否按时授课,是否有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是否完成了教材安排的全部教学内容,完成了这些指标,没有出现所谓的教学事故,则年度考核就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年终可以全额领取绩效奖,而且有些学校的绩效奖是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的“大锅饭”式的奖励方式,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差异不大,人为控制现象严重。这样一种管理模式对教师激励严重不足,致使教研、教改、创新教学几乎陷于停顿。这种管理模式无法使教师获得成就感,无法使教师把教育教学作为自己毕生最热爱的事业。 三、行政管理专业综合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行政管理专业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在于:通过改革使行政管理专业建设能够适应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服务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以下方面着手改革。 (一)更新教学理念,创新管理体制 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以后,地方院校的管理权限从中央部委下放到地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地方院校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地方院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取决于各专业培养的人才质量和水平。因此,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必须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总体目标,把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作为专业综合改革的关键。在管理体制方面,秉承民主管理理念,坚持调动师生参与教学过程和环节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师生工作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改革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模式 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教学方法,根据课程和学生的特点,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尽可能地利用现代教学手段,使课堂丰富多彩,轻松愉快。在培养模式方面,改革传统封闭式、填鸭式的象牙塔培养模式,采用“5+3+2”的“理论学习———实践运用———科学研究”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在本专业学生四年的大学学习过程中,安排50%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安排30%分时间和精力进行实验、实习、实训,安排20%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科学研究,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三)整合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团队 由院系领导牵头,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认真梳理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根据专业特征和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删减一些课程或重复的章节,增加一些前沿性的、实用性的、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课程。根据行政管理专业特点,可以将开设的课程科学而又合理地进行分类,使之形成课程群。具体分类如下:管理学课程群(包括《行政管理学》《管理学》《行政组织学》《管理心理学》《西方管理思想史》《社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课程);政府学课程群(包括《政府经济学》《地方政府学》《政府政策研究》《行政案例分析》《公共部门决策理论与方法》等课程);民族学课程群(包括《民族学》《民族理论与政策》《贵州省情》《民族地区行政管理研究》《贵州世居少数民族研究》《贵州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研究》等课程);政治学课程群(包括《政治学原理》《比较政治制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等课程);法学课程群(包括《法学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宪法学》《行政法律法规》等课程);现代技术学课程群(包括《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社会统计学》;写作学课程群(包括《基础写作》《秘书学》《公文写作》等课程)。在此基础上组建与之相匹配的教学团队,通过教学团队协调教学内容,这样既有助于课程体系建设,也可以避免重复教学的问题。 (四)开辟实习基地,提升实践能力 根据行政管理专业特点,尤其是学生毕业后的去向主要是民族地区各级地方政府,所以应该在民族地区广泛开辟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贵州省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还有其他市的自治县和民族乡,可以为行政管理专业师生进行教学实践提供很好的平台。基地建设应该采取共建的方式,由各校行政管理专业所在院系与地方政府共同负责,而且要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第一是要定期开展活动,让该专业师生参与、了解、学习地方政府的运行过程,研究地方政府面对的改革与创新难题。第二是要将研究的结果、方案反馈给当地政府,以便为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通过基地建设实践,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把握学科前沿,加强科学研究 在专业综合改革阶段,还要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项目研究,聘请知名专家来学校指导科研和专业建设,选派贵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师到合作学校考察学习。力求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深化合作领域,拓展合作范围。同时在专业综合改革阶段,还要不断扩大合作学校的范围,尤其是加强与国内民族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整合各民族院校的资源,组建跨校科研团队,建立合作机制。 (六)广开就业渠道,引导学生分流 近年来,由于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带来了一定的就业压力,学生毕业之后能否顺利就业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在培养阶段就要本着“统一培养、分类指导、注重能力、合理分流”的原则,科学预测,合理培养,便于分流。结合贵州省“十二五”规划对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需求实际,特别是随着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战略的展开,大批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广大农村迫切需要技术服务与管理人才。因此,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按照“4+3+2+1”模式引导毕业生分流比较合理的,即:40%的学生进入各级各类公务员队伍,30%的学生进入各种企、事业单位,20%的学生进入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行列,10%的学生考取研究生。 作者:饶义军单位:贵州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研究 摘要:以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目标为出发点,通过分析其实施效果,得出本科院校应健全行政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完善人才绩效评价制度,摒弃教管兼任教学方法等。 关键词: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 我国教育领域不断强调大众教育的重要影响力,本科院校在不断扩大其规模的同时,提出以实现管理效率、成果最大化为开展行政管理的主要目标[1]。由于本科院校在发展历程中所包含的内部结构趋向于复杂化,使得行政管理人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加之大部分本科院校仍然存有“教师乃立校之本”的传统观念,致使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比重较低,且许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的行政管理人员受自身工作经验的制约,在未能充分掌握高层次行政管理工作内涵与规律的前提下,贸然开展日常管理工作,造成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能力与学识无法满足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的实际发展需求与未来发展方向。 1专业化发展目标 对于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而言,专业化的本质为发展历程中展现的动态性特点[2]。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目标包括:其一,建立、完善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组织机构,实现该组织机构的深度成熟。其二,明确行政管理人员从业要求与标准。其三,确保行政管理人员拥有一定程度的专业自主权。其四,引导行政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自身行业的行为规范与道德规范。其五,促使行政管理人员掌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教育管理技能与理论知识。其六,接受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行政管理专业培训与教育。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成功进入“专业化管理者”的行列,并促使行政管理人员在不断科学认识所属职业本质与特殊性的基础上,增强其专业理论素质、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写作能力,等等,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稳定性。 2专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缺乏专业性。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性主要表现为:行政管理人员自身具备的知识体系协调性差,无法满足本科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知识底蕴的实际要求。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水平较低。在我国,制约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的瓶颈在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不高[3]。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低。此类问题多表现为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现有的行政管理机构存在设置重复、层级多等现状,致使行政管理人员的职责不清、分工不科学,并且仅强调经验管理的意义,而忽视了合理管理、系统化管理的现实作用。第二,缺乏岗位专业化发展意识。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的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自身对工作满意度低等情绪的影响下,存在离职意愿,其中,拥有处级及以上职务、拥有硕士等高等学历的行政管理人员所占比例较大,而其出现离职意愿的主要原因是现有的薪酬待遇等无法满足其对职业生涯的渴望。目前,我国部分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实施现状不尽合理,尽管培训项目较多,但其主要集中于政策与教育理论的探索层面,而尚未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课程,诸如沟通技巧培训、礼仪知识培训、文件整理能力培训、公文书写能力培训,等等,所以,此类本科院校的现有行政管理人员逐渐失去了对自身工作岗位的兴趣,无法在日常工作中激发其自身的工作热情,造成行政管理工作处于低效率、低质量、低专业化的状态。第三,教管兼任问题大。受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学科研任务、行政管理工作内容脱节的影响,部分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在优秀教师中挑选能够兼任行政管理人员的教师,而此类教管兼任教师无法全身心投入到行政工作或教学工作中,致使本科院校无法及时实现改革目标。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教管兼任的教学方法能够保证行政管理人员同时完成管理任务与教学任务,但是,随着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管理内容和涉及范围日益复杂,行政管理与教学科研之间经常发生角色冲突,使得教管兼任教师的精力较为分散,无法提升教学质量与行政管理水平。 3专业化发展策略 第一,健全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培训制度。推行行政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机制,保障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高素质与专业性。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专业化、充足的培训机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人员培训机构,激发行政管理人员获得更高学历的积极性。可采取建立行政管理学科的方式,相应提升其在行政管理实践等方面的培养力度,即在实施行政管理人员高学历化制度的基础上,确保行政管理人员拥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完成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攻读。为了提升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培训制度的有效性,院校管理人员需在此方面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增强专业化培训课程的目标性、系统性与计划性,以自身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与资源条件为基础与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培训效果与人才培养的现实作用。其二,实现培训课程内容的多样化,开展的专业化培训课程需同时涉及人际沟通、礼仪知识、管理方法、公文写作等不同层面,以确保行政管理人员具备多种工作能力与素质[4]。第二,完善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制度的完善与推行,有助于行政管理人员在增强自身专业化程度的同时,发挥保障与引导作用。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的本质特征要求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职业性,需要各本科院校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与人员准入制度,并要求行政管理人员于入岗前参加系统培训,只有在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之后,才拥有基础的任职资格。以本校的发展需要、规模与未来发展方向为立足点,将管理、科研、教学任务作为有效依据,在可操作、实际、透明、科学的原则下,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机制的应用效果,确保薪酬待遇等能够与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技能、知识水平相吻合[5]。第三,摒弃教管兼任的教学方法。为减少教管兼任教学方法的消极影响,应适当减少或消除教管兼任现象,促使教师能够专注于研究与教学。首先明确教管兼任现象出现的前提条件,诸如行政管理人员暂时性缺失等,不可将此种教学方法发展成为普遍现象[6]。对于涉及学术范围、发展方向较小的部门或岗位,需注重聘用专职员工,以便提升学术研究教师的工作效率与质量。在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进程中,本科院校还需充分重视学术委员会的中心管理作用,充分发挥其监督、提醒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效用[7]。 4结语 在推动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健康发展过程中,行政管理人员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现实作用,尽管本科院校面临内部结构日趋复杂化的现实条件,亦需注重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应根据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引导行政管理人员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充足的专业化培训机遇,在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人员聘用机制的基础上,督促、保障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发展进程,有助于实现增强综合教学水平的目标。 作者:唐成龙 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研究 1996-1997年,教育部将行政管理专业从政治学大类变为隶属于新设立的公共管理学大类,并改名为行政管理。这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更名和更改隶属关系,行政学偏重理论分析,行政管理学则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而且更偏重实践性。然而,在行政管理实践教学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不断完善。 一、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 行政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应用型非常强的专业,国外的行政管理教育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的学生一半的时间在校外实践学习,加拿行政官员培训学院的学习计划超过70%安排在校外。而我国大部分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偏低,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课堂、轻课外的倾向,导致实践教学很难落到实处,培养出来的专业人才实践能力也不高。不仅如此,实践教学体系在我国还不是很完善,如实践教学缺乏整体规划,需要什么建什么,缺少针对性的环节,毕业实习、专业实习过于单一且流于形式,实践经费支持不足等。使得培养出来的学生创新意识不足、动手能力较差。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 2、缺乏有力的实践教学措施 许多学校为了加强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特意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但这些制度和措施往往流于形式,并没有认真的贯彻落实,执行力较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践教学过程管理难度大。在实践教学中,学生是教学主体,而教师起着从旁指导的作用。无论是实践、实验还是实训,学生在完成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的过程中,教师没能给予相关信息的支持,最终容易导致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的失控。二是实践教学监督管理难度大。在许多学校的实践教学中,实践教学管理多为“放羊式”管理模式,学生误认为实践教学就等同于放假,这种现象是缺乏实践教学监督和责任机制直接造成的。三是实践教学考核难度大。行政管理专业对学生实践教学情况的考核往往是通过报告的形式进行,很多学生都是互相抄袭或网上下载,在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容易引起“大一统”和“一刀切”的不良反应,最终导致实践教学考核停留于纸面,起不到实际效果。 3、缺乏完备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 众所周知,任何专业的实践教学都需要健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制度作保障,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也不例外,当前,我国很多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缺少完备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实践、实验和实习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学习规范建设,这是很多学校共同存在的一个问题,这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一些学生会选择网上下载、抄袭或闭门造车的方式来完成实践教学的报告或设计,最终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运作效率,很难达到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实践教学目的[1]。二是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缺少足够的工作人员来保证校外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常见的现象是一个老师引导学生在不同的实践教学基地完成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很难保证学生实践教学质量,并且加大了教学管理和控制的难度,实践教学目标的落实存在一定困难。三是缺乏物质基础和财力资源。许多学校增设行政管理专业的一个原因是该专业运行成本低,几乎不需要建设实验室,不需要承担校外实习费用,然而,过去传统、落后的教育条件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专业发展要求。 4、缺乏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需要建设,并保持相对稳定,没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实践效果就难以保证,虽然许多高校充分意识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并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与政府、企业和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许多校外实践基地往往流于形式,无法满足学生就业能力培养的需要。一是合作单位“不需要”,由于实习时间短,只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学生到实习单位不能帮太多忙,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给实习单位增加“工作量”,因此,很多实习单位不愿意给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二是学生到合作单位学不到“真金白银”,很多合作单位只是被动地接受学生到企业进行的实践,只让学生做一些基本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对于一些行政事务的核心很少让学生真正理解和参与。 5、缺乏优质的实践教学师资 目前,各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在开展实践教学中存在诸多不足,难以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需求,影响了实践教学成效。一是专职教师缺少实践经验。许多院校的专职教师是刚毕业的应届硕士和博士,他们学历高、理论功底扎实,但是没有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和实践经验,缺乏实践教学意识,实践教学能力和策略有待提高。二是有经验的兼职教师偏少。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聘请校外有经验的实践教学教师的制度还未健全完善,经费没有保障,导致聘请不到优秀的兼职教师,无法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三是实验人员人手不够。各院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高层次的实验人员稀缺,很多实验室是一人身兼数职,既是实验老师又是技术员,还同时是管理员。这些都影响着实践教学的效果和行政管理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质量。 二、完善行本科院校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策略思考 1、深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可以有效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因此,各学校应通过深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优化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实现人才培养目标。首先,学校要摈弃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观念,强化实践教学意识,与时俱进,树立以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人才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多角度的把握实践的内涵,树立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其次,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实践教学活动。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导意见、考核标准、奖励措施等规章制度。再次,将实践教学活动贯穿于课程体系中,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使实践教学贯穿于教学体系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内容、时间和进度[2]。总之,学校要结合行政管理人才培养特点,制定完善具有鲜明辨识度和操作性强的实践教学体系。 2、细化实践教学措施,注重人才培养效果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实践教学应该建立健全实践教学措施,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控制和管理,坚决杜绝“放羊式”的管理模式,改善“网吧式”的机房环境,遏制“茶馆式”的教学课堂,不断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的实施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注重人才培养效果。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加强学生的学习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实践行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二是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客观的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实践教学评价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找到一个实用型、创新型的考核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考核效果,达到实践预期目标。通过考核来调控实践教学。 3、强化实践教学保障,夯实实践教学物质基础 强化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建设是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实施的前提,也是其有效运行的关键,具体来说,应从经费投入、组织机构、实践基地等方面提供可靠地、充足的支撑保障。一是要加大对实践教学财力和物力资源的投入,落实分级投入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资金投入比重逐年增加。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为实践教学提供良好的硬件和软件基础,提供教学保障基础。二是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主抓实践教学工作。该机构作为常设机构,要全面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过程监控、实效评价和经费使用等。 4、升化实践教学基地,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 行政管理是一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相结合的学科,在实践教学中,要建立完善实践教学基地,实现校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高校要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方针,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与校外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逐渐形成稳定性强,类型丰富的实践教学基地群,不断满足学生社会实习的需要。同时,要切实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实践教学作用,指导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升华自己的理论水平,使学生的实践技能得到切实的培养和提高。此外,也要鼓励教师深入实践基地,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更好的开展本职工作[3]。 5、优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优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组建一支思想作风硬、业务素质强、理论素养高的师资队伍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一是制定教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通过改善工作量计算方法、更新薪酬分配制度、优化职称评定政策,对表现优异的教师给予及时的表扬和奖励。二是建立完善高校与合作单位的交流机制。学校尽量多推荐骨干教师到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学习和挂职锻炼,并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业务流程,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三是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定期开办讲座,或者以导师的形式承担一部分实践教学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三、结语 总之,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问题还存在诸多问题尚未解决,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些问题,努力学习国外的优秀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教学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号入座,争取早日为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这需要各高校人才管理和培养者敢于突破与创新,在学校、社会、教师、学生的共同努力下,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会逐步加强,实践教学的教育效果将越来越好。 作者:刘武阳 江毅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探索 一、许昌学院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发展概况 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8年设立,围绕学校“教学型、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理念,将专业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定为:立足许昌、辐射周边的行政管理方面理论研究的“领头羊”、人才培养的“孵化器”、实践改革的“助推器”,为许昌市及周边地区行政管理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政府改革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据许昌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行政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扎实的行政管理学专业知识、良好的政治理论素质、科学的管理理念、较强的管理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从事行政管理与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行政管理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2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9人,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5人、助教4人,50~59岁1人、40~49岁3人、30~39岁5人、20~29岁3人,教师的学科专业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经济学、社会学等,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人员稳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强科研能力的专业教师队伍,有效保障了本专业日常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于2008年9月开始招生,首届招收学生67人,专业开设7年来,共招收学生381人,已毕业学生265人,目前在校学生116人。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并以河南省内招生为主,生源较为充足,一志愿上线率较高,近年来招生规模较为稳定,一般在40人左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为考取研究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以及在企业从事行政、文秘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培养目标不具体,缺乏专业特色。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定义为: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这对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而言是一种指导性意见,很多新建本科院校简单照搬照抄了这一意见,使得培养目标与规格表述不够具体。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设立之初,也采取了同样的阐述方式,使很多学生对行政管理专业的性质和特征、自己应掌握的专业技能、毕业后可从事的职业等问题缺乏清晰的认知。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忽视核心能力。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一般都是立足原有的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一是存在着“面太广、量过大”的问题,即课程涉及管理学、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看似知识覆盖内容丰富,实际上却挤占了专业核心课程;二是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即概论和原理类理论性课程开设的比例过大,而诸如公文写作、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等操作类实践性课程开设的比例很低。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开设之初,而由于师资力量有限,缺乏对口专业教师等原因,部分专业选修课并没有开设起来,使得学生选择余地很窄。 (三)教学方式不灵活,脱离社会现实。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方式缺乏灵活性且创新不足,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的陈旧和教学方法的单一两个方面。在教学内容上,过于依赖教材进行课程基础知识的讲授,忽视了学科和专业发展动态的引入,使课程教学缺乏深度和前瞻性;忽视了现实行政实践的发展,不能做到课程知识讲授与行政管理实践相结合。在教学方法上,多采用教师理论讲授的方法,形式较为单一。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也曾存在上述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专门增设了专业见习、行政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还选派教师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四)实践教学不系统,影响专业技能。行政管理是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实现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的转变,而实践教学是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实践教学不系统是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一是缺乏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手段;二是实验室数量少,阻碍实践教学的开展;三是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存在类型单一、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学校只是在学校所在地的政府机关开设了实习基地。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和加强的过程,在制度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方面逐年加强。 (五)师资力量不雄厚,制约专业发展。很多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配备,多采用原有专业教师代课的形式或聘请其他院系的教师授课,导致授课内容与行政管理专业的结合不紧密。很多教师从高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没有直接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经历,在贯彻落实实践教学方面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开设之初,专业教师只有4人,一些专业课程由法学、思想政治等专业的教师授课,而文秘学、电子政务、经济学等课程则聘请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的相关专业教师授课,目前仍缺乏有行政实践经历的教师,仅有两位教师具有高校行政工作经验。 三、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培养目标,科学进行定位。要理清培养思路,对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形成清晰准确的专业定位,即明确行政管理究竟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应当具备哪些专业知识与能力,行政管理的专业优势体现在哪里,学生毕业后具体可以从事哪些职业、做什么工作等。在具体的目标表述上,在贯彻国家对行政管理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加以明确和细化,从思想观念、理论基础、职业技能和就业方向等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详尽的培养目标不仅为专业建设的各个环节指明方向,还可使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清楚地知道需要学习哪些知识,未来何去何从,对自身发展有更合理的规划和认识。 (二)立足区域发展,培育专业特色。国外高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过程中大都注重突出优势,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国内部分重点高校也开始着力打造本校行政管理专业的特色品牌。新建本科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起步阶段就应该树立品牌意识,充分考虑到自身的资源优势,立足区域发展,合理定位专业建设目标,并以此为方向在学术研究与特色课程建设方面有所侧重,突出自己的办学优势,打破“千人一面”的培养目标与规格,提高学生的竞争力,顺应社会多样化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办学特色建设需要长期的发展过程,要避免因刻意追求特色而违背教学规律的偏执做法。 (三)优化课程设置,完善知识结构。要重新审视区域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原有专业课程进行编排与整合。一方面要把握住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科方向,不断补充反映学科发展方向的前沿性课程,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知识全面、前瞻性强的理论课程体系;另一方面要对专业主干课程进行不断整合、精简与强化,进一步突出专业核心课程,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竞争力;此外,要适当增加行政法学、经济学、管理心理学等内容,尤其注意与行政管理课程的衔接与结合,并加大工具类课程的比重,强化学生专业方法与技能素质的训练,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 (四)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应用能力。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背景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建设,要在巩固基础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更加注重专业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切实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增强学生的操作能力。一是丰富实践教学形式,改进教学方法,改变说教式的传统授课模式,积极探索以实际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保证实习质量,要加强校内实训场所和实验室建设,以及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保障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见习和实习机会,有效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五)稳定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师资队伍建设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大师资建设的投入,着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是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要积极引进行政管理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教师,尤其是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知名度、科研成果显著的骨干教师,充实教师队伍的同时,提升教师队伍发展的潜力;要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鼓励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攻读博士学位或开展课程进修,以开阔教师的视野、增强教师的业务能力;要加强与党政机关及企事业的联系与合作,聘请有行政管理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派遣教师外出参加挂职锻炼,努力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的教师队伍。 作者:张磊 单位:许昌学院法政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论文 一、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主要问题 1.专业定位与实践相脱节 狭义的行政管理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解决公共问题、保障公共利益、满足公共需求的一种最为广泛、最为经常、最为直接的国家行为。而广义的行政管理则指一切社会组织,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在职能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组织活动。目前从学科角度而言,将行政管理作狭义的理解具有普遍的共识,即将行政管理定义为政府机关的管理行为。但我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即公务员的选拔制度却与此专业定位有着严重的滞差。无论是2005年的《公务员法》还是2007年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都明确了进入公务员系统只能通过统一的考试制度。以目前的考录比例,绝大多数的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都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因此,许多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对就业前景持较为悲观的态度,因找不到努力方向而迷茫。由于不能深刻领会专业的学科内涵及涉及领域,因而学习的积极性亦不高,甚至认为专业理论只是高谈阔论,纸上谈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2.学校品牌对生源及就业的影响较大 行政管理专业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在中国高校恢复设立的,其学科体系相对而言并不成熟。而各地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多为近十几年从地方政府所属的专科院校发展而来,其知名度及社会认可度均不高。行政管理专业在这些院校又多为新设专业。这些因素导致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对考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考生报考不积极。以笔者所在的金陵科技学院而言,其行政管理专业的多数生源来自于校内调剂。而在就业时,多数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还是倾向于录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校毕业生。严峻的招生及就业形势,使得这些院校的行政管理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培养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3.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缺乏足够的实践环境 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不单纯来自教师的讲授。实践是学生消化、吸收及运用理论知识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实践的地位及形式不明确。虽然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十分强调实践性,但从课程的设置而言,理论类课程所占比例较高,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面的课程比例则明显偏低。另一方面,实践课程的形式亦比较单一。课内实践主要体现为案例分析,虽然多媒体技术的运用越来越广泛,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引入案例,但教师仍然处于主导地位,这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课内实践。而所谓课外实践,由于受到实习基地等多因素的影响,学生并不能在实际岗位中真正得到锻炼,社会调查也不能充分展开,只停留于利用图书资料及网络资源完成实践报告的阶段。 4.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 行政管理专业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但该专业绝大多数均为教学型或研究型的教师,并未有行政机关的实践经验。对于不以应用型的人才培养为目标的研究型大学而言,似乎问题并不是太大。但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专业教师而言,在人才培养方面就存在着不少的困难。由于专业教师自身缺乏实践的经验和能力,不能了解行政管理的现实,因此在指导学生实践活动方面捉襟见肘,从而导致了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不科学,实习制度不健全成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普遍现象。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合理设计 针对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科学合理的进行教学设计: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定位 应用型本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的人才为目标,而评价应用型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则为就业率。因此,行政管理专业必须根据学生的就业方向和市场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如果仅从学术角度对行政管理作狭义的理解,那么毕业生的就业将以考公务员为主,这就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而现实中的情况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只有极少数在行政机关工作,而大多数却在企业中工作。根据这一特点,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应为:既能胜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第三部门中公共行政管理的工作,又能在企业中从事企业行政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由于企业行政管理属私人部门,政府行政管理属于公共领域,因此企业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则是充分协调企业与公共部门(政府)之间的关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就要求在专业定位中,除了重视专业基础理论的夯实,还要突出公文写作、信息处理、组织协调、政策分析等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培养。 2.重视专业的品牌建设 专业品牌的提升在于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及对外开放的程度。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起点较低,绝大多数的专业教师基本都是在校园内进行封闭式的科研和教学,缺乏学术活动的参与和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因此,一方面要积极进行学科的人才建设,大力引进学术界有影响的专家及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另一方面要鼓励支持教师进行科研活动,努力增加专业教师外出交流的机会,逐渐积累专业教师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强化教学中的实践环节 一方面要利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力求课内教学实践的成效。尽可能多地让学生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判断,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思考问题。这就需要教师积极引导,在课堂中多引入一些具有时效性、积极意义的案例,如以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组的案例引导学生观察分析中国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以美国政府的“停摆”事件组织学生讨论行政权力与立法权力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这些都有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行政管理专业的特征与功用,使学生认识到行政管理并不空洞,是能够解决具体问题的一门学问,从而重拾对专业的兴趣与热爱。但案例毕竟还是一种间接的实践活动,教师在课堂上还可以酌情采用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更加逼真的手段,增加学生对行政实践的感性认识。这有赖于行政管理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完善,如电子政务实验室及办公自动化实验室等,学生在课堂内就可以进行模拟实践,模拟政府机关的运行和操作流程,熟悉和掌握常用的办公设备的使用方法。另一方面就是要将学生的课外实践落到实处。课外实践是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环节。因此,为保障课外实践的效果,科学合理地安排实践时间是必须的。不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将实践安排在大四,并采取“放羊式”的自主实习方式,这造成了学生的就业、考研与实践相冲突,影响了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的接纳程度。因此,课外实践的安排应该在大二下学期或大三为宜,且应由学校组织正规的专业实践,多联系实习单位,由实践指导教师带队实习,并进一步明确实践指导教师的责任。教师要积极与实践单位沟通,鼓励引导学生去独立解决和处理问题。包括批发文件、操办会议,甚至独当一面地协调部门关系等。对学生而言,从这样的实践中才能得到真正的锻炼,既提高了行政管理机能,又了解了当前社会的用人趋势,发现自己与实践所需能力的差距,提早认清就业形势,为顺利就业创造条件。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还要将课外实践常态化,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或利用假期做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总之,这些社会实践的锻炼以及体验是校内学习不能得到的,学生要通过一切实践机会使自己能更快地成长和发展。 4.不断优化实践型师资结构 优化的途径就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要走出去,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共部门的联系。对于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有计划地聘请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资深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有针对性地实现行政理论与行政实践的对接;教师应有意识地参与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过程。目前,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趋势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而民主化的社会参与度越来越高。各级政府亦应积极为此创造条件,重视决策过程中专家的作用。因此,学校要创造条件,让行政管理的专业教师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如此,既为社会服务,又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此外还要加强与公共部门的合作,积极承担公共部门的横向课题。因为这些研究项目最直观地反映了我国行政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教师通过研究,为理论向现实的转化创造了条件;学校还应有计划地派遣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去行政部门挂职锻炼,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顶岗实习。同时将实践成绩纳入教师的职务晋升及职称评定体系。 作者:刘霆单位:金陵科技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思路 一、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性 “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两个根本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了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来讲,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指导下,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采用一定的方法,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结构状态和运行机制。作为专业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和实践形式,人才培养模式是专业建设的核心问题,它是制定专业教学大纲、设置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方式的前提与基础。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是有其必然性的。 (一)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和社会全面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行政管理专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并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这也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和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注重思学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作为最早开展公共管理教育的美国,将现代公共管理教育的目标定位于“为公民社会的管理培养专职的优秀管理和研究人才”。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也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原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二级学科)归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并更名为“行政管理”。这不仅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科归属上的变化,而且有着更深刻的内涵,意味着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①。由此可见,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是国际通行做法,抑或国家政策层面的推动,作为我国现代行政管理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其人才培养模式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成为必然选择。 (二)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是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宗旨所在 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府支持,地方本科院校得到较快发展。然而,由于地方本科院校大多属于教学型院校,受地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师资水平、设备条件、经费支持和生源质量等历史及现实诸多因素的制约,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高等教育领域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无法和研究型大学以及教学研究型大学在学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上进行竞争。因此,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成为地方本科院校普遍的办学理念与发展定位。当前地方本科院校一般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需要的,掌握新技术并能熟练运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这意味着地方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既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高水平研究型高校不同,又与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职高专类院校不同,体现出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征,这是地方本科院校区别于其他类型高校的本质特征。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在中国行政管理教育体系中的处境,与地方本科院校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处境基本相似,这也决定了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必须遵循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应用为重点,以能力培养为关键,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以及教学方式上围绕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展开。 (三)提升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高校的扩招以及高校合并潮后行政管理专业的大量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数量不断攀升,而市场上的行政管理就业岗位并没有同步增加,供需矛盾导致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在就业压力日益显现的同时,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并没有明显提高,知识基础薄弱、适应能力不够、应用能力较差等成为许多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通病。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令人担忧的学生就业能力,如何适应就业市场的新形势、加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成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重要议题。就业核心竞争力是大学生在就业竞争中所拥有的,别人不具备或无法在短期内具备的,包括学业、技能、理解能力以及个人品质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的就业状况和职业生涯的发展态势。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是衡量行政管理专业建设水平的核心指标。当前市场中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是那些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其运作程序,能够针对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应用型人才。根据“需求决定教学”的思路,行政管理专业应从社会需求考虑,构建应用型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比重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地方本科院校更应该以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为核心,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比较优势。 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 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还没有形成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人才培养目标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导向不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确定培养什么样人才的问题,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和改革的重要依据。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科学定位,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为适应计划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办学体制,其表现之一就是高等学校实行统一的专业目录和人才培养目标,导致重点院校与非重点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相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严重制约了地方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应用性导向不明,其与重点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无二致,即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这一界定如果说对一些重点大学培养研究型人才还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话,那么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地方本科院校来说,则显得十分模糊、空泛。实践中,许多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虽然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并没有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是照搬了教育部和一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做法。 (二)课程体系设置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缺乏专业特色从现实情况来看,多数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缺乏系统设计和全盘思考,存在课程设置单一趋同、体系庞杂、层次混乱等问题,导致其人才培养缺乏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1.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在国家的专业设置目录里,行政管理专业被安排在法学类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在1997年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行政管理专业从政治取向转为管理取向,但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在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延续性使得行政管理专业学习的内容还是以政治学理论为主,表现在课程设置上就是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管理类、经济类、定量分析类课程比例较低,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戴着“管理的帽子,却主要学习的是政治学方面理论知识”的尴尬状况。2.课程设置缺乏专业性。尽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设立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课程设置中大量增加了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课程,却使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大而全”的局面,在几乎相当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定位下,知识杂而不精,缺乏专业性,直接表现就是课程结构不合理。多数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基本原理类课程所占比例为50-60%,明显偏大,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法方面的专门化知识技能课程不到20%,明显偏小,课程针对性、实用性不强②。这显然不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甚至出现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思想深度、理论扎实程度不及政治学专业学生,管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又不如其他管理专业学生的困境。3.课程设置趋同且随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虽然拥有的资源不同、条件不等,但基本都遵循原国家教委统一的专业规范甚至照搬某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地方本科院校之间以及与重点大学相比,所开设的课程基本雷同,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作相应调整。而另一方面,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受制于师资条件,其课程设置甚至视师资情况而定,课程设置的随意性和波动性较大。 (三)教学方式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性不足 教学方式是学科建设的具体手段,是制约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然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方式单一,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显然不利于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1.教学方式单一,以“灌输式”为主。长期以来,在“以校园教师为环境、以任课教师为中心、以纸质教材为工具、以强制灌输为手段、以试卷考试为结构”的教学模式下,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采取的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讲解片面追求知识的全面性、理论的系统性,忽视了该专业的应用性、实践性等特点,不重视案例教学,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的运用。2.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行政管理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实践性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特征,“它是实际的、应用的、具体的……实践性是行政管理学的生命力和效用性的基础。如果不能从实践中发掘课题和解决课题,行政管理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③。同时,作为基本的教学形式,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基本环节。然而,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实践教学被作为理性认识的验证而依附于理论教学,加之教学资源的限制尤其是实践教学师资短缺,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课程和课时较少,实验教学开展滞后,实习基地流于形式,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路径选择 现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面临着诸多问题,要求其必须立足于自身特征与优势,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式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上进行适当调整与优化,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为培养既具有深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我国公务员实行“凡进必考”制度,且每年公务员招录数量有限,明确要求只限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更是少之又少,竞争异常激烈,仅有很少部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有幸考入公务员队伍。因此,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相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就业市场对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需求量非常大,这注定了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将更多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在企业里从事执行性综合管理与专门服务的行政管理人才。根据目前就业市场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两种类型的人才:一是培养能满足企业需求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如行政助理、文员、秘书、公关人员等;二是培养能够胜任市、县、乡镇、街道工作的公务员或城市社区人员、村官,以及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山区所需的行政管理人才。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学生的执行性综合管理、应用写作、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网络操作、办公自动化应用、公共关系、会议活动组织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使学生能够善于运用办公软件、财务和统计软件,熟练处理文件、报表等相关事务,能够作为得力助手有效地辅佐领导实现科学管理。 (二)优化教学内容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要在遵循国家规定的主干课程体系设置的基础上,发挥一定的自主性,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使课程设置与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目标相符。1.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体系。“宽基础”就是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要体现“通才”教育的理念,着眼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活模块”就是以学生能力培养尤其是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使学生具有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的专业技能,具体做法是建立一个基础模块和几个方向模块(如企业行政管理方向模块、公共事业管理方向模块、公务员考试方向模块等)。同时,课程设置要体现动态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降低政治学类以及管理学基础方面课程所占的比重,增加与当前行政管理实际问题紧密结合的课程,如增加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电子政务、公共部门预算管理等技术性课程和一些社会统计、社会调查等方法类课程。2.课程设置应突出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突破传统的统一设置课程的思路,除了按专业性质要求和学科发展规律设置课程外,应结合地域特色,整合优势学术资源,突出自身的课程特色和办学优势,确立不同的学科取向。如财经类院校突出政府经济管理,理工类院校突出电子政务管理,农林类院校突出农林管理,海事类院校突出航运管理,矿业类院校突出矿山安全管理等。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在非主干课程或选修课程方面应体现自身的专业特色,设置一些有优势和特色的课程,逐渐形成不同特色的课程设置体系,以特色创品牌,以特色求生存。如管理学取向的院校突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概论等课程;经济学取向的院校突出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学、政府经济学、统计学等课程。 (三)加强实践教学 针对目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教学方式单一,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弊端,必须丰富教学方式,加强实践教学。1.丰富教学方式,注重案例教学。首先,要取消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加强启发式教学,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法、开放式教学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并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教学工具,调动学生积极性。其次,要特别注意案例教学在教学方式中的运用。案例教学作为重要的教学方式,被视为是未来大学教改的重要方向。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要加强案例教学的理论探讨,抓好案例库建设,建设高水平的案例教学室和案例实验室等。2.加强实践教学,培养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实践教学是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发展趋势,可采取的措施有:(1)在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必要的实践课程和课时量。要鼓励教师结合所授专业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对学生的技能训练和职业培训。(2)加强实验教学。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自动化等课程的实验教学,加强实验室建设以及实验软件建设,如推进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室、情景模拟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决策分析模拟实验室等建设,并购置相关课程管理、应用软件。(3)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推进“校府合作”、“校企合作”。地方本科院校应积极寻求与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加大学生岗位实习、挂职实习的力度,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4)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在当前的教育模式下,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是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加强实践教学的瓶颈。因此,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是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的关键所在。地方本科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师资建设和发展规划中,应凸显对教师队伍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一方面要创造条件,让教师通过挂职、实习、交流等方式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岗位上进行培训和锻炼,参与政府行政管理相关课题研究和企业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行政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丰富行政管理专业教师的实践经验,培养更多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有计划地聘请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素养的政府官员、专家和企业家为兼职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讲学、专题讲座等活动。 作者:张玉磊工作单位:淮阴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摘要: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是全面实现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但在许多高校的教学工作中却非常薄弱。本文重点论述了该类课程实验教学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定量分析能力培养的意义,剖析了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为例,对实验教学环境进行设计,提出相应的教学保障措施。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 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定量分析能力培养愈益重要,但定量分析类课程重理论教学轻实验教学,甚至实验教学缺失,在许多高校是一个常见现象,这极其不利学生定量分析能力的培养和培养目标的达成[1]。 一、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意义 实验教学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实验设计,对实验材料(数据)进行操作处理,通过观察和分析实验结果以获取新知识或验证理论知识的教学活动[2]。它对培养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的定量分析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一般是文科生,定量分析类课程理论教学中的一些公式、定理对他们而言,常常显得晦涩枯燥[3],而实验教学可以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数据处理和计算机操作中,看到分析结果,容易获得一种成就感,从而增强学习兴趣。 2.有助于深刻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定量分析的理论知识对多数文科生而言是深奥的。一些学生为了应付考试强记硬背,是一种机械式记忆,并没有很好的理解、掌握。通过实验教学中的实例分析,结合案例教学,有助于增强学生对知识的深入理解[4]。 3.有助于收获新知识。课堂讲授的知识往往来自教材,而将知识理论运用于实际的实验教学,常常会让学生学到一些教材中没有提到的知识点[5]。例如,统计课程教材主要介绍一些公式和推导过程,但实现统计分析的实验教学软件往往拥有更多信息,会让对知识充满好奇心的学生进行补充性学习,获得课本外的知识。 4.有助于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定量分析过程诚然可以按照理论通过手工计算得到一些分析结果,但这在大数据时代越发显得不具可行性。实验教学一般是借助一些数据处理软件来分析实际问题,有助于将研究设想变成现实,对学生论文报告的撰写和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有巨大帮助[6]。 二、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 1.实验教学环节缺失。据笔者对所在城市八所部委属高校的调查,只有两所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对个别定量分析类课程开设了实验教学,其他学校都是理论讲授。由于地方高校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上相对薄弱,可以预见其他高校该类课程的实验教学难以令人满意。 2.实验教学所占课时比例过低。本地区开展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一些学校,其课时量最多占该课程整个课时量的四分之一。在和同行交流时,笔者发现,多数教师认为实验教学课时量不足,很难保障学生的学习时间。 3.实验教学内容随意。目前,管理类定量分析教材较多,也有一些分析实例可供学生操作学习,但结合某一专业针对性较强的实验教学内容却非常缺乏,由此导致准备一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内容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教学内容系统性不强。 4.实验教学时间安排不合理。行政管理专业定量分析类课程的实验教学往往安排在机房,由于机位有限,为了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效率,常常会安排一个专业的学生集中在某一时段上机实验,容易导致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在时间安排上并不连贯,出现所学理论几乎忘了时才被轮到上机实验的尴尬情形。 5.缺少对实验教学学业表现的有效考核。由于实验教学不同于理论教学,难以简单地采用笔试方式来考核学业的表现。一些教师对这一环节的学业考核要么忽略,要么简单化,如完全依据出勤率来评定,不能准确地衡量出学生的学习效果。 6.实验教学并未延伸到知识运用环节。定量分析类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非常突出,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是检验这类课程学习效果的指导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知识和实验教学的考核,都难以真正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如果在课业评定时,到实验教学考核就算结束,难以督促学生在学以致用的过程中形成定量分析能力,全面达成教学目标。 三、行政管理专业“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实验教学设计 1.教学计划中科学设定实验教学课时比例。为了让实验教学有稳定且充足的时间,在制订课程教学计划时,要设计一定比例的实验教学课时。一般而言,至少占到总课时量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 2.准备好系统化的实验教学内容。任课教师在开课之前须充分备课,根据单元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选择有关素材和实验数据,形成一个与理论知识匹配、与专业联系紧密的系统化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 3.在相对独立的理论教学单元后及时开展实验教学。教学时间安排上,避免前期集中理论授课、后期集中实验教学“两张皮”的教学计划。在排课时,应统筹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进度,做到理论学习后尽快实施与之相关的实验教学,保证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连贯性。 4.制定合理的实验教学学业表现评价办法。实验教学学业表现既要看结果,但更要看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学生出勤、实验中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结果主要看编写的实验报告,它们在实验教学学业评定中所占比重分别是20%、40%和40%。 5.完善课程成绩评定方式。考虑到“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的考核包括理论知识掌握、实验操作能力、实际调查研究能力三个方面,其成绩评定应由对应的理论考试成绩(闭卷)、实验教学成绩、调查实践成绩(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构成,分值分别占到40%、30%和30%。 四、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保障措施 1.严格对教学计划的执行进行督导检查。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如果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就如同一纸空文,因此,学校应健全教学督导检查制度,对实验教学和日常课堂教学给予同等重视程度的督导,保证教学计划全面落到实处。 2.加强实验教学硬件建设。实验教学需要一定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的资源要求较高,这需要学校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 3.建立促进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激励机制。实验教学一般是小班制,所以在计算课程工作量时,要将大班制的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区别对待,适当提高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系数,激励教师积极开展实验教学。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研究 摘 要:新建本科院校已成为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中国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意义重大。但目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困难重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是关键。通过借助双因素理论的分析框架,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如下:完善保健因素,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加强激励因素,提升行政管理人员水平。 关键词:双因素理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美国心理学家赫茨伯格于1959年提出了著名的“双因素理论”,即“激励保健理论”,该理论认为影响人们工作动机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因素,二是保健因素。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人们的不满,但不会带来满意感,而激励因素才能够给人们带来满意感。这一理论是当今管理学领域的激励理论的代表之一,已经被广泛运用,对创新高校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现状 (一)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出现职业倦怠 新建本科院校人员编制不足,行政管理更是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许多新建本科院校抢抓国家高校大扩招的机遇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普遍从三五千人扩大到了一万甚至两万人以上。在办学规模翻番的情况下,师生比是办学的硬性指标,教师数量一定要保证,而行政管理人员数量没有标准,因此几乎没有增长,但因为学生和教师数量翻番带来的各项事务性工作也必然大幅度增加,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同时,因为不少新建本科院校干部队伍建设缺少规划,制度建设滞后,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与方法也较为落后,这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如人岗不能相适应、人员内部流动不畅不能人尽其才、绩效考核方法落后不能实现奖优罚劣,导致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工作动力不足,职业发展期望渺茫。不管是年龄一般在50岁左右的升本前的老职工,还是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的升本初期聘用的新职工,都不同程度出现了职业倦怠。 (二)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狭窄 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分化严重,50岁左右和30岁左右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30岁左右的多是升本初期规模扩招之后录用的。随着规模稳定之后,人员更替日趋缓慢,特别是因为年轻人多,每年退休的人越来越少,同时上升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不少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也加入到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的竞聘中来,使本来就有限的中层管理岗位更加稀缺。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职员制在新建本科院校普遍没有实行,因此行政管理人员只有职务晋升一条发展路径,但处级和科级岗位都很有限,行政人员的发展路径非常狭窄。一大批工作年限在10年左右的研究生还是普通工作人员的情况在新建本科院校很常见,职业发展受阻不仅影响了工资待遇的增长,也导致了较为严重的职业倦怠或离职现象。 (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发展路径不畅 自从新建本科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不断提升之后,新进的人员一般都是硕士,偶尔也有博士(包括一些人通过在职进修获得博士学位)。相对于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专业性比较强,因为毕竟接受了至少6年以上的专业学习与训练。但现实中,新建本科院校在招聘行政管理人员或辅导员(不少行政管理人员是辅导员转岗的)时并没有严格的专业限制,导致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专业众多,五花八门。而比较对口的专业,比如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的人员比例较低,一般不足30%,并且存在专业与岗位不匹配的情况;另外大量专业不对口的行政管理人员也有专业发展的要求,希望在原有的专业上有提升、有建树,但存在需要阻碍因素。比如读博,许多学校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要结合工作需要;比如评职称,行政管理人员(“双肩挑”的除外)只能评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成果也需要以教育管理研究为主,这就让那些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园林、计算机等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们非常为难。同时,高校的不少行政管理工作技术含量低,属于简单重复劳动,对不少博士、硕士来说没有挑战性,也很难有成就感。 二、双因素理论视域下的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对策 根据双因素理论,保健因素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抱怨,减少消极懈怠和职业倦怠,这也是保证每一个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对高校来说也是如此。这些保健因素包括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政策,如绩效考核、薪酬待遇、岗位调整、进修深造、轮岗挂职等;也包括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工作氛围,如上班地点的便捷、办公室的舒适度、办公设备的现代化、校园环境的整洁、同事关系等。而激励因素可以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些因素主要涉及工作本身,包括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的挑战性、工作的成就感、工作成绩的认可、工作的自主性和职权以及职业发展等等。这些因素得不到满足会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效率和工作表现。 高校要有一流的管理才能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否则再优秀的教师与科研人员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甚至会不断流失。许多国有企业的衰败就是最好的证明,它们不是缺人才、缺技术、缺品牌,而是缺管理,特别是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与方法。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来,高校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而高校的内部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这就要求高校要加快推进综合改革,积极创新内部管理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保健因素,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队伍 保健因素是稳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高校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的情况下。保健因素旨在给予员工归属感和安全感,也就是使员工愿意留下来工作而不跳槽,因此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一视同仁”。具体来说,首先,高校要依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改革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现法治性、竞争性和公平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破除编制管理的歧视性和打破绩效考核的平均主义。核心工作是建立体现工作业绩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待遇制度以及职务晋升制度。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当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两个突破分别是实现编制管理备案制和实行职员制。其次,高校要积极构建安全、稳定和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别是为长途奔波的教职工提供交通班车和临时宿舍。再次,高校要为教职工提供专门餐厅、托儿所、哺乳室、健身房、心理咨询室等,建立提供培训的员工学校和丰富业余生活的俱乐部等,也可以借助自身优势与政府部门共建幼儿园、中小学,方便教职工子女入学。最后,就是针对青年行政管理人员收入低而房价高的现状,积极向政府争取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或者提供集体公寓作为过渡。 (二)加强激励因素,提升行政管理人员水平 激励因素是提升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水平的关键,也是提升高校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一个组织的人力资源利用效果如何,是许多复杂因素耦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管理的激励作用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是激励,就是充分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就是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当前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一般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比例越来越高,他们是知识型管理者。对于知识型员工来说,最重要的激励因素是自我实现,即通过工作获得成功和成就感,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赢得应有的社会认可,这些是超越物质需要的更高追求。在高校,普通行政管理人员不仅工资待遇比专业教师低,社会地位和认可度也比专业教师低,而且专业发展和职业选择也比专业教师狭窄很多,他们更需要自我实现的平台和机会。为此,新建本科院校需要不断加强制度性激励,给予行政管理人员更多的工作自主性和工作岗位的选择性。 新建本科院校人事管理部门要对各个行政管理岗位进行职责梳理,编制岗位说明书,特别是要依据工作需要明确学历、专业要求,避免一刀切,特别是本科生能做的工作就不应该非要硕士、博士来做,否则既是人才浪费,也会让招进来的新员工很快就产生厌倦。高校的行政管理岗也要进行轮岗,一方面涉及人财物的关键岗位必须轮岗,一般5年要轮岗一次;另一方面一直从事同样工作,包括从科员晋升为副科L或副主任科员等但工作职责变化不大的工作人员也应该轮岗,轮岗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般8年左右,不超过10年为好。新建本科院校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荣誉体系建设,及时对做出贡献、业绩突出或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此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荣誉感、责任心和成就感。同时,及时了解行政管理人员的诉求和对高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体现了高校领导者对普通工作人员的尊重,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此外,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也是自我实现的关键问题,尊重行政管理人员的自我选择和进行适当引导是最好的方法。给予行政管理人员平等的发展权利,在职称评审、进修深造方面给予和专业教师一样的机会,这是新建本科院校当前最好的政策选择。 三、结语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加快进入普及化阶段,重点大学无论在学科专业建设水平还是在内部行政管理上都比新建本科院校要高很多,而新建本科院校要提升学科专业水平必须依赖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此情形下,不断提升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水平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更加紧迫和重要。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 摘要:鉴于目前国内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偏重于理论教学,而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重视不够这一问题,本文试图从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入手,积极探索引入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包括案例教学、专题讨论法、换位教学法等,同时对积极打造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平台、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实践教学;应用型;模式 从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情况看,普遍存在注重课堂理论教学,而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由此导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缺乏实际竞争力。而目前社会层面需要的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既应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同时更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因此,注重专业教学中的实践教学,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创新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 笔者认为,在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方面,我们应突破传统单一的课堂传授的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由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首创,20世纪20年代运用于哈佛商学院。目前案例教学法已经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应用和推广。美国芝加哥大学公共行政学院资深教授小劳伦斯?E?列恩指出:“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会从中有所收获。案例教学的方法就是教师们以教学案例为基础,在课堂中帮助学习者达到特定学习目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及技巧。”因此,案例教学以教师精心设计的典型问题为起点,以探寻问题解决的对策为主线,以相关专业知识的思考和应用为载体,以获取知识和培养能力为目标共同构成了案例教学的核心理念。与传统教学中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的模式不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课堂主体,案例则成为教学的客体。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学生通常成为关注的中心,在论题选择和讨论方式上教师和学生享有共同的控制权,甚至学生的控制权更大一些,教师经常作为辅助人员处于次要地位。这就需要教师对自己的课堂角色重新定位,教师可以扮演“导演”的角色,不采取直接讲授理论的传统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观点和看法作出评价,并且采用适当的方式对课堂进行有效的控制。在案例教学法的推广和实践中,美国始终走在世界的最前列。在美国高校案例教学和模拟案例教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哈佛大学的肯尼迪政治学院有1400多个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是教师精心选择、精心制作的,这已成为肯尼迪政治学院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由此可见,在案例教学中,教师首先要精心选择典型的案例,最好能自己根据实际需要制作案例。案例的选择应紧扣教学内容,通过设计围绕具体案例的特定情景,采用启发、诱导的方式导入具体的问题,促使学生在自主学习中学会思考和分析具体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会和他人的沟通和合作,进而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题讨论法。除了典型的案例教学法外,教师在教学中还可以运用专题讨论法。教师可以在理论讲授过程中,列出一些与理论相关的现实问题让学生去思考。学生们可以自行组成不同的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利用课外时间广泛查阅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然后各个小组形成讨论稿。在教师专门安排的课堂讨论中,由各小组中心发言人代表小组阐述观点,并接受教师和其他同学的提问。这样的课程讨论一般每门课可进行2~3次。在培养公共管理创新人才中,作为教师,最重要的是帮助学生确立一种新的探索式学习方式,从传统的“知道什么”到“怎么知道”转变。在这里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斯坦福导读”小班课程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见下表。 根据上表的数据,我们了解到在1999至2000学年,斯坦福大学总共开设了5735门本科课程,其中21%为只有1名学生开设的课程,52%为只有8名及不到8名学生开设的课程,75%为只有15名及不到15名学生开设的课程。这种以小班教学为特色的课程创新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对所喜欢学科的学习兴趣,真正做到按照学生的学习兴趣设置教学课程。而在我国的许多高校,小班课程常常因为教育投入和成本的原因被取消。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教育部门反思。 3.“换位”教学法。“换位”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教学主体和教学客体之间、客体与客体之间的换位思考。具体表现为:教学中的主客体即师生间的换位;教学客体之间即学生与行政管理者之间的换位。作为教师应积极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通过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学着去扮演老师的角色,从实践中去体验接受知识的乐趣。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应积极创造机会采用角色扮演法、情景模拟法等实验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去扮演行政管理者的角色,从而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积极打造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平台 行政管理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它产生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又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因此,目前国内外各高校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管理专业提升学生实际能力的目标,国内许多高校从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规划、课程设置、教学设施的筹备、实验室的建设等各环节入手,为开展实践教学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目前,许多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要求学生毕业时实践环节的学分须达到总学分的30%。学生的实践教学集中在社会调查、电子政务实务、人才招聘模拟训练、大学生心理和性格测评、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模拟、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实习等方面。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借助实验平台来进行电子政务等模拟实验。由于电子政务实验教学具有实际操作、互动体验、学以致用等特点,对提高学生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处理政府事务能力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可以通过购买电子政务教学实践平台的相关软件来实施操作。通过模拟体验,让学生能切实感受到政府电子政务的具体运作流程,同时也能体验现代信息技术给政府管理流程带来的便利和高效。 2.倡导双循环教学模式。由于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非常注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际的操作技能,因此在实践教学中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双循环教学方式。“走出去”是指专业教师可以到政府部门、企业、公共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与教材相匹配的生动教案,更好地丰富课堂教学。对学生而言,可以通过见习、教育实习等方式参与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然后在实践中带着具体问题来学习和思考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这样会使理论和实践得到有效的结合。在这一点上,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做法值得借鉴。为了鼓励教师结合所讲授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比较政府》课程的主讲教师带学生到厦门市监察局开展调研,实地了解现实政府运作流程,取得了非常好的实践效果。同时,有一些高校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定期邀请一些政府官员或者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到学校来授课,通过讲座、座谈等形式,和学生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以此来向学生传授政府组织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学校也可以就目前专业培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和政府、企业部门的管理者进行沟通,使学校未来培养的专业人才能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3.组织开展适合专业需要的社会调查活动。专业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把课本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真正用到实处。如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教师先后组织学生围绕“转型时期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改变”、“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其解决”、“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等课题先后在厦门市、福建省、广东省及其他相邻省份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写出了一系列高质量的论文。学生们普遍反映这样的实地调研收获很大,学生们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国外,无论是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自称是“三无”学校――无文凭、无教材、无专职教师。该校强调为用而学,学生在2年零2个月的学习过程中,一半时间是在校外学习。加拿大行政官员培训学院,更强调实践教学,其中30%在课堂内,70%在课堂外,其教学原则就是培养会做事的人。英国伯明翰大学在长期的公共行政教育过程中,形成了更强调实践导向,更注重政策实施的管理和评估,由重视知识到强化技能的特点。由此可见,高校应积极寻求与当地政府、企业的积极合作,积极搭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平台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理论,又能迅速把学到的理论付诸实践,大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关键,没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就无从开始。对专职教师也可根据需要选送一部分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去进行挂职锻炼。同时,高校还应鼓励和选派有潜力的教师去国外的大学访学,也可以去国外的企业和政府机构进行实地的调研,使教师既通晓理论又能增加实践经验,这样即可更大程度上避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众所周知,目前国内高校的教师教育的角色正在被逐渐弱化。由于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使得许多教师忙于科研项目的申报、忙于科研论文的撰写,因为如果这些科研硬指标完不成,就会直接影响到教师的岗位聘任,最直接的结果是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不能得到晋升。而被我们认为教书育人的真正角色定位反而出现错位。如果长期以往势必会对学生的专业培养造成影响。以下表格数据或许能让我们看出一些其中的端倪。通过对上表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高校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分配与他们的学历水平、职称高低存在明显的差异。教师真正应该扮演的教书育人的角色正逐步被过渡到边缘地带。这种角色错位最终可能会导致高校人才培养流于形式。因此,当前我们应积极促进高校高学历的优秀杰出教师、知名学者、教授向教育者角色回归,使大学教师的教育者角色与科学研究的角色实现融合,真正实现教学相长。当我们把目光投入国外的公共管理本科教育时,确实国外的一流大学都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美国公共管理类学科的教师,由在研究、教学和行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担任。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美国著名大学中,教师中有的当过白宫顾问,有的曾担任过政府部门长官或州政府行政长官,有的至今还是联邦政府某个改革委员会的委员等。这些教师既对公共管理理论有着很深的造诣,同时又有非常丰富的公共管理实践经验,这一切都为培养出高质量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在行政管理人才培养中,在不同的教学环节中渗透实践教育的理念和逻辑,将实践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切实采取有效的整合方法,把实践教育纳入培养方案中,并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师资配备、资金支持、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上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唯有此才能逐步培养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 摘要:随着新建本科院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的需求,对本科院校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是新建本科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建本科院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需要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尽快适应学校的发展及需求。新建本科院校由于建校时间短,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个人素质亟待提高。本文在分析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建设的现状与目标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为我国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本科院校;行政管理;素质提升;策略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高校在办学定位和教育目标上都在不断适应社会新需求,如亲产业化、产学研合作、高素质人才培养等。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指出:“管理不只是一门学问,还应是一种文化,它有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工具和语言”。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1]高校的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社会功能的基础。近几年,我国涌现出不少新建本科院校,这些新建本科院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诸多问题,使得新建本科院校的快速发展质量和办学效果受到了影响。如今,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高校教育改革正向较大规模和较深层次转型,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和质量提升,在此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应建立起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以适应这种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因此,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队伍建设也成为高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建设的现状与目标 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学校有三要素――行政管理、教育和研究。高校行政管理队伍改革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高等学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的需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也需要与之匹配。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只有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有效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2] 对于新建本科院校而言,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对高校教育目标和办学理念的实现影响更为重要,是支撑学校发展的支柱。在当前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面临着自身素质提高的需求,如需要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和政治素质,需要具备新理念和掌握新的信息管理工具。而由于新建本科院校在建设初期发展基础薄弱,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参差不齐,影响到高校工作运转的效率和执行力,甚至影响到高等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和高水平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现代化进程。[2]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应在高校教育大目标下,立足于高校办学目标和行政管理要求,以效率、质量、专业为目标,以业务、服务为导向,构建开放性、特色型、服务型、专业性行政管理队伍。 二、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与原因 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时间短,发展之后又面临着办学困境,在科研能力方面难以和研究型大学相比,在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方面难以和高职院校相比,在办学质量提升、特色凝练、人才培养、教工队伍建设、转型升级等方面面临许多现实性问题。在新形势办学目标下,应不断深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改革,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办学理念和创新理念,紧跟时展和办学目标需求,是新建本科院校提升竞争力和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 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4个方面: 1.管理方面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差不齐,管理队伍建设水平低下,管理效率低下,一些新建本科院校为招揽人才,纷纷打出解决人才家属的招聘条件,将人才家属放置在行政管理岗位,导致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到教学、科研和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贯彻执行。 2.观念方面如在高校教育改革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理念滞后,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制约了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与企业相比,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薄弱,业务专业化程度不够,服务意识改革和理念更新相对比较落后,这与高校的竞争环境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心态有关,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教育机构,高校和企业面临的环境有很大不同,也导致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缺乏以服务为中心的理念变革,难以适应新的教育改革发展和需求 3.激励问题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待遇与贡献不匹配,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细化程度不够,行政管理权力泛化、存在双肩挑的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待遇与教师差距较大,与新的办学理念有差距等等。这些问题客观上影响了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改善的动力。 4.业务问题如行政管理人员缺失专业系统学习和知识培训,学历层次相对较低,业务技能不足等,影响了高校整体办学目标的发展。 三、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高校办学理念的社会化和市场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是世界各国高校建设的一种必然趋势。如今的高校办学,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在不断上升,因此,新建院校的办学初期就应重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以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和办学的经济效益。 本文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该系统涉及目标层、建设层、实施层和评价层。其中,提升策略对应实施层,是一种带有具体操作的提升策略,受到目标层和建设层的指导,应以评价层为依据和信息反馈,使提升策略更加有成效。 依据图2,本文提出具体的以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1.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 以办学目标为要求,以分类管理为出发点,构建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当前,新建院校在薪酬激励机制方面都沿用高校的旧体系,导致对行政管理人员激励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的目的在于使薪酬体系与行政管理人员的水平、能力、责任和贡献相挂钩,注重行政管理服务薪酬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地方政绩的协调增长,对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分类分系列制定岗位责任、业绩、贡献挂钩的绩效薪酬,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尝试推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资体系并存的工资体系,增强薪酬待遇的吸引力,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2.完善行政管理人员的保障机制 黄剑青指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存在的困境有:“行政管理工作本身缺乏吸引力、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社会地位不高以及考核机制不健全。”[3]保障机制的构建应立足长远,强调行政管理人员的长远性发展和整体素质提升,因此,前期投入成本可能会大,这就对高校提出了一些新要求,要制定长远计划安排,以保障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如带薪培训、绩效福利等,甚至脱产学习,从而为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水平提升解决后顾之忧。 3.引入企业式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新建本科院校应以企业为师,不断增强竞争服务意识,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可以逐步推行资格要求和岗位证书制度,如轮岗制、带薪培训、资格认证考核,对优秀贡献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以企业式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4.加强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制度建设 以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为基础,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人员聘用、考核、评价机制等改革,突出业务服务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以岗位职责为核心实行目标管理,树立以业绩、成果、贡献、能力为导向的岗位考核意识,采取差异化行政管理人员评价方式,建立岗位适应的多系列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分级流转、优胜劣汰的动态聘任管理机制。慎重引入行政管理人员,除了对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外,新建本科院校还应该重视对行政管理岗位的资格要求,严格考核新聘行政管理人员,而不是将行政管理人员简单地作为一种招聘教师的附属搭配,从而降低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总体素质。 5.加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信息管理能力建设,满足高校行政管理信息化发展要求 当前,信息管理成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新建本科院校应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管理水平,注重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实施岗位轮换和业务交流,加强行政管理绩效考核的评价标准和实施量化管理,提高信息化能力,适应高校信息化管理要求,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能,建立多目标的激励和管理发展机制。 6.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 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考核是激励机制的关键,应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分系列管理制度,明确各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择优聘任,竞争上岗,实行不同内容的支持模式,鼓励行政管理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岗位作用。 四、结论 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需要从激励机制、培训方法、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系统性改善和提升才能取得效果。基于此,本文从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企业式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相结合、信息管理能力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等多方面,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归因与解决策略 摘要: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其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给高校正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本文列举了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了产生这些心理问题的原因,从学校层面和个人层面提出了解决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应对策和途径。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 近年来,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1999年至2007年,教育部先后批准建立了208所普通本科院校,占全国740所本科院校的28%。新建本科院校与老牌高校相比,发展历史短暂,经验不足,而且同类院校数量很多,一起步就面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国内环境,竞争日趋激烈,既要逐渐缩短与老牌高校的距离,又要在与同类院校的比拼中取得先机,不落下风,因此,必须在办学资源、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文化底蕴、行政管理体系等各方面加大改革力度。[1] 其中,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首当其冲,而在改革的过程中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因素,这一切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群体的心理冲击较大,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心理健康问题。有效调适或解决这些心理健康问题,对于提高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归因 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特指高校专职从事行政工作的并不包括“双肩挑”的校领导或校部机关、二级院系中层领导(因这些人本身就具有专任教师职称)。[2]新建本科院校基层管理人员在学校跨越式的发展中,工作超负荷运转,心理压力逐渐增强,由此产生了种种的心理健康问题。 1.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 心理健康问题一般是指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情绪消沉、焦虑、恐惧、人格障碍等心理状况。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有自卑心理、倦怠心理、焦虑心理、压抑心理、压抑心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依赖心理。 (1)自卑心理。自卑心理主要表现为自我价值感弱化,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难以形成积极的自我评价。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因为自己的岗位带有明显的服务性、从属性、辅助性,认为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自我价值”无法实现,自惭形秽。 (2)倦怠心理。倦怠心理主要表现为职业枯竭。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从事简单、繁琐、枯燥的事务性行政工作,使得无法从工作中找到乐趣,对自己长期从事的职业产生一种疲倦感,具体到工作中,表现为常常会抱怨有干不完的工作加不完的班;会抱怨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会觉得身体疲劳、情绪低落、创造力衰竭、价值感降低、人性化淡漠等。[2] (3)焦虑心理。焦虑心理主要表现为紧张不安、急躁烦郁,甚至出现易激动、爱发脾气等过激的心理反应。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拍加快,社会竞争的加剧,而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量大,时间长,工作质量要求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处于紧张焦虑之中,极易产生焦虑心理。 (4)压抑心理。压抑心理表现为情绪低落,态度冷淡,工作缺乏主动和热情,长此以往则可能发展为郁郁寡欢,使人变得颓废、沮丧和消沉。新建本科院校枯燥乏味、循规蹈矩的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限制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体自由和创造性,极易产生压抑心理。 (5)吃亏心理。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看到同等学历、同时参加工作的同志因从事专任教师工作或从事其他岗位很快就晋升高一级职称或提拔了职务,而自己则是“原地踏步走”,经济收入微薄,生活清苦,认为自己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吃了亏,心理上产生一种不平衡感,进而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工作缺乏积极性。 (6)依赖心理。依赖心理主要表现为习惯于长期形成的“按部就班”、“惟上是从”的工作方式,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被动与主动的辩证关系,依赖领导,一味地顺从、盲从,即使有不妥之处也不提出异议,工作毫无创造性。 (7)嫉妒心理。嫉妒心理多半是自己与周围环境失衡,某种个人需求得不到满足而迁怒与自己年龄、文化、能力和地位等条件相似,而在某些方面却优于自己的人的消极情绪。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嫉妒大都发生在同事之间,如同事取得成绩,受到表扬,得到提升等,不是见贤思齐,而是把自己的过失与不利归咎于同事,进而产生嫉妒的心理。 1.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消极影响 良好的心理状态是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发挥个人创造性、保持个人身心健康的必备条件之一,反之则会对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消极的影响。 (1)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工作质量。非正常的心理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发挥。心境不好,人的思维活动就会凌乱无序,注意力难以集中。缺乏工作热情,失去内部动力,工作处处被动,不仅工作质量低下,还容易给单位工作造成重大的失误。 (2)影响个人与其他同事的关系。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容易自我封闭,把自己围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与周围环境“隔离”起来。遇到困难和失败不能冷静对待,不能认真地剖析原因,寻找解决的办法,而经常迁怒于他人。不能正确、诚恳的接受领导的批评,误以为领导求全责备,对待自己极尽苛刻,长此以往,必将形成一段“离心力”,损害自己与同事、与领导之间那种真诚的情谊。 (3)影响个人创造性的发挥。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自身特点是琐碎、繁杂、程序性强,长期从事这样工作的人会处在既紧张心理压力又大的环境中,如不能及时缓解由各种因素造成的心理压力就很容易对工作的厌倦和怠慢,逐渐消退对自身价值实现的期望,导致工作创造性不足。 (4)不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一个人如果整天沉闷在焦虑压抑、忧郁愤懑、自轻自贱之中而不能自拔,不仅精神上萎靡不振,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各种疾病也会趁虚而入,最后结果必然是身心俱衰,越来越不适应于工作需要,既是对个人事业的损失,也是对单位发展的损失。 1.3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的归因 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工作的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首先是有着诱发各种群体心理问题的共性因素,也有新建本科院校特有的客观环境因素,同时也有处于特定环境中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一特定人群自身的因素。 (1)队伍构成复杂,人际关系复杂。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多校多层次合并升格的地方院校,目前新建本科院校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原地方性师范院校升格而成,升入本科院校后以教师教育为主;二是由多个高职、专院校合并后组建的综合性新建本科院校。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队伍基本上为合并前各类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这些行政管理人员结构复杂,有的是原大专层次学校的行政人员,有的是原低层次办学实体的内部员工,有的是教学岗位的转岗人员,有的是引进人才的随调家属,随着学校的扩招,还有一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跻身行政管理工作队伍行列。[3]这几种类型的行政管理人员自然而然的分成几个群体,因学校合并、升格后的利益调整不自觉地割裂了上述几个群体,人际关系复杂,带来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和谐。相对而言,原办学层次较高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占据了较大部分的中层干部岗位,脱离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行列,而一些原来办学层次较低的行政管理人员本来是原学校的中层干部,但合并升格后却成了一般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以上种种使得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滋生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和压抑心理,懈怠消极地对待工作中常带有不满情绪,影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官本位意识较强,职位晋升较难。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在地方政府行政扶植下组建的,特别是属于“省市共建,以市管为主”管理体制的学校往往被当地市委市政府当作是一个工作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管理中保留了比较浓厚的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痕迹。[1]对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而言,他们晋升科级、处级职位与专任教师晋升讲师、副教授的道理一样,是解决待遇的唯一途径,许多老牌高校都建立了科学化的制度,使行政人员晋升职位规范有序,充满人文关怀。但是,许多新建本科院校的干部选拔机制忽略了高校的特点,按照地方政府干部任用的理念及方式选拔任用学校的干部,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升难度增大,变数增多,同时,部分学校由于干部职数问题没有与地方政府理顺或是学校组织工作没有常态化,有的学校居然数年时间里没有一名科员晋升科级职位,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尽管工作出色,但由于组织耽搁,到了准备提拔的时候已经超龄,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使他们产生了压抑失落、愤懑倦怠的心理。许多新建本科院校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等级分明,在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上投下了“上尊下卑”的阴影,没有争取到一官半职的觉得低人一等,导致自卑心理较重,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另外,由于自觉位卑言轻,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容易形成依赖心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3)重教学轻管理,缺乏认可与尊重。新建本科院校“重教学科研轻管理”倾向较之老牌高校更明显,一些人认为行政管理是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人人都能做、会做,甚至认为只有无法胜任教学、科研的人员才去做行政,对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缺少认可与尊重,从而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认为自己在高校里只是附属品,不过是服务于人的配角,缺乏职业认同感、工作安全感和满足感。 (4)分配政策不均,工作地位与薪酬待遇低。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师资队伍是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学校在分配制度上向教学人员大比例倾斜,地方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提高专任教师待遇的政策,教师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社会上,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如专任教师和中层管理干部;在学生眼里,他们的地位和专任教师也大不一样的。这使得他们心理不平衡,难以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 (5)体制改革步伐加大,工作压力大。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步伐较大,原有的人员结构已不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各高校对机构、人员进行了精简,推出竞聘制度,实行双向选择,优胜劣汰。一方面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极易产生焦虑心理,另一方面,有些人不能正视现实,保持良好心态,就会情绪低落、失落迷茫,注意力分散、工作热情减退。[2] (6)岗位考核不合理,挫伤积极性。新建本科院校许多都处于制度建设中,由于以教学、科研为中心,许多高校关于教学、科研的奖励办法或条例不断推出,却难看到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关的奖励制度。行政管理岗位考核上长期以来一直延用着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过于单一笼统,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着“大锅饭”或“轮流坐庄”的现象,考核效果大打折扣,严重挫伤勤勉工作的行政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产生吃亏心理和倦怠心理,整体工作效率降低。 (7)重使用轻培训,工作能力欠缺。新建本科院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自于不同层次的学校,许多人没有系统地接受高校管理方面的教育,而学校的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的重心都放在专任教师身上,普遍不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进修。由于知识结构不合理,学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既不能适应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发展的要求,也不能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4] (8)角色认知不准确,自我调节能力低。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对行政工作的服务性、从属性缺乏正确的理解,对个人的角色定位不准确,有的人过分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当自己的某种需要(如尊重需要、待遇需要、名誉需要等)得不到满足时,容易产生心理落差。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自我调节能力低,不善于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做出正确分析,不够淡定,对诱惑的东西缺乏免疫力,心理容易被影响,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及时调节心理以适应客观环境。 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解决策略 针对目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出现的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学校领导层面必须充分重视、寻找根源,制定对策;同时,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要立足于自身,在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完善知识储备结构、增强办事能力的同时,努力做好自身的心理调适,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健康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大业中,实现自我价值。 2.1学校层面的解决策略 (1)优化学校环境,畅通晋职渠道。作为新建本科院校,由于是多所多层次学校的整合,因此要兼顾多群体的利益,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形成相互尊重、彼此关心、增进了解、共同成长的良好学校环境。建立符合新建本科院校干部队伍实际的干部选任机制,畅通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职渠道,以人文关怀的精神解决干部选任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心理压力。学校要发挥高校在心理学科方面的优势,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要适时为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举办心理健康系列讲座,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宣泄渠道,让他们正确认识压力,学会一定的解压技巧以及策略,让其不良心理得以化解。 (3)合理提高经济待遇,改革考核制度。新建本科院校的分配制度随着学校的发展壮大也在不断的完善中,新的分配制度改革要顾及到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个群体,合理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缩短与专任教师的距离。在干部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新建本科院校学校应对行政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制,逐步向专业技术系列靠拢,淡化以官为本的思想。学校要依据工作性质、工作层次、工作特点的差别制定明确、具体、量化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体现岗位与职责挂钩,业绩与待遇挂钩。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管理人员结构复杂,层次参差,高校应发挥自身优势,根据行政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强抵抗心理疾病的免疫力。 2.2个人层面的解决策略 (1)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许多来自较低层次的学校,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有一个重新认识和熟悉的过程,因此,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认清自己的角色位置,深入认识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职责和任务,增强职业认同感。 (2)掌握人际沟通技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来源多样,利益诉求多元化,人际关系复杂,因此,要掌握人际沟通的技巧,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缓解心理障碍和压力。在工作中,同事之间的摩擦、误会是不可避免的,对此应该表现出一种宽大的胸怀,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要团结那些与自己意见不同甚至相反的人一道共事,以锻炼自己求同存异的能力。 (3)科学调节不良心理,保持良好心态。不良心理一旦形成,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加以调控和转化。一是转移弱化法,即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令人愉快和高兴的心情上来,弱化、淡化不良心情;二是娱乐对抗法,即适当参与一些唱歌、跳舞、体育活动等娱乐性活动中来,促使不良心境自然消失;三是超脱升华法,即跳出原有的圈子,以更高、更广、更远的角度对导致不良心理的心情做出新的理解,使自己的精神得以解脱,并利用新的情绪冲动,把它引向积极有益的方向;四是自我宣泄法,即合理宣泄、自我安慰,及时把自己从不利于心理健康的氛围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对处于组织的底层,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在正视现实中学会放弃,正确地评价自己的能力、知识水平,善于把握自己的情感心态,学会在竞争中生存。[5] (4)广泛汲取各种知识,形成健康情趣。常言道:无知滋困惑,有识养精气。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通过学习充实自己,增长才干,开发潜能,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尽可能博学多采,广泛汲取知识营养,培养各种能力,唯有如此,才能较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的挑战,才能树立自尊自信,形成健康的情趣。健康合理的情趣一旦形成,就会对自己起着定向和激励等多方面的作用,对工作产生积极、稳定、持续的影响。 3结语 新建本科院校跨越式的发展,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使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因而,有必要更多地关注高校基层行政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学校要及时出台合理有效的措施,以此提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其缓解和消除压力,使其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有效地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效率和质量。而行政管理人员自身也要树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独具魅力的个性和坚强的心理品质,以开朗、稳健、幽默、自制的性格和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及心理调节能力,去迎接和适应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力地推动学校健康、有序、和谐地发展。 本科行政管理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探讨 摘 要:在高校各项专业教学模式不断改革以适应社会变化的形势下,笔者主要阐述了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改革中出现的培养人才目标及课程设置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教学模式可行的改革方案。 关键词:行政管理;教学模式;实践教学 一、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中出现的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国家教育部曾经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定性为:培养具有行政管理能力,具备政治、法学理论的专门人才,能够在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但是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育中多以理论教育为主,轻视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1]。 2.培养的人才社会适应性差 很多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办学方针较为一致,只是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教育,而没有强调培养学生的技能。这样的教学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在进入社会后针对具体的问题运用相关知识解决,无法适应社会需求,这就让行政管理专业的社会认可程度不高。 3.课程设置不合理 据统计,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课程中80%是理论类教学课程,而技术培养、操作能力类课程不到20%,行政管理教学过程中重视理论而忽视实用。课程设置决定了学生的学习内容,如此比例不协调的课程设置培养出来的学生会对理论知识掌握不错,但是动手能力极差。 二、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议 1.优化教学内容 教育内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教育目标进行,积极拓宽学生的基础知识增加实践教学内容设置,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精选主干课程,保证学生专业知识掌握,建立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 课程设置是教学内容的一部分,优化课程设置有利于完善教学内容,所以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会出现强调课程设置改革却忽略教师授课内容方法的问题。因此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要根据学生特点及经验水平制定有重点的教学计划,提高学生学习效率;讲授课理论与研究相结合,让学生学到更专业的知识;结合国外优秀教学理论,及时向学生讲述国外科研最新动态;并且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培养实用型人才。 2.改革考核方式 以期末考试作为每学期的学习成果考核往往存在着偏重考核书本基础理论的问题,这样的考核办法不能对学生学习成果起到真正的检测作用。 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2]。完善期末考核试卷的试题内容,强调试卷考核的信度以及区分度,试卷考核应综合涉及认知、理解、应用以及分析综合等各方面内容。平时考核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重点考核学生运用材料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教师在平时作业布置设计要具有科学合理性,尽量布置具有实际性和研究探讨价值的论文。 3.创新教学方式 采取案例讨论法以及专题谈论法开展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案例讨论法是要基于基本原理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锻炼学生理论运用能力。在充分讨论中促使学生对具体问题深入挖掘,对知识熟练掌握,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专题讨论法给予了学生很大的自由空间,能够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并通过学生与老师的交流,提高学生课堂积极性。讨论结束之后老师要对观点给予总结归纳,巩固课堂效果。 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制定实践课程计划,联系实践教学基地,给学生实践提供平台;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后让教师给予评价和指导;聘请机关工作人员举办专业讲座,讲述在企业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和通过何种途径解决问题的具体案例,普及实践知识。 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仍在不断的探索之中,因此现有的教学模式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实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因此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要从培养社会需要人才的目标出发,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兽医论文:红河州村级兽医室现状及建设对策 作者:李效明 许素梅 李世平 摘要 总结了红河州村级兽医室的现状,并从明确兽医人员地位、提高村防员待遇、提高兽医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今后的发展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村级兽医室;现状;建设对策;云南红河 村级兽医室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执业兽医为主体,它是兽医体制的最基础,也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制人畜共患病的有力保障[1-3]。村级兽医人员承担着动物疫病防疫、诊疗、疫情测报、产地检疫等工作,对促进农村防疫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4]。长期以来,红河州的村级兽医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差,为加快村级兽医室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村级动物防疫基础,笔者根据红河州村级兽医室的现状提出发展建议。 1村级兽医人员的现状 1.1房屋基础条件严重不足 全州13个县(市)的村级兽医室的兽医人员,至今大多数还没有产权,没有属于自己的工作用房,均在原村级政府的旧房内工作和生活,这些房屋,有的属于危房,并且房屋住所安排零乱,吃、住、工作场所混为一体。办公条件极为简陋,多数仅有共用的一间办公室,室内除有几张陈旧的桌椅外,找不到一件像样的办公用品。 1.2冷链设施不全 缺乏必要的工作设备,严重影响动物防疫效果,难以保证工作质量。一方面全州13个县(市)多数行政村均未建立村级兽医室,贮藏疫苗和药品的设备、器械和药品等物资都只能由防疫人员私人保存,条件稍好的存放在自家冰箱中,条件不好的则采取水冷方式贮存,不能保证疫苗和药品的有效使用。另一方面,村级防疫员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红河州乡村特殊的山地地形和养殖户分散居住的特点,使防疫人员只能徒步开展工作,不能及时将携带的疫苗注射完,加之人员老化、养殖量大,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1.3村级兽医室动物防疫人员报酬低 全州13个县(市)的行政村,根据养殖数量及保证一村一名动物防疫员的原则,但报酬较低,补助也不一,最高的县市为每人250元/月,最低的县市为每人30元/月,省、州财政均未设相应的匹配资金。其工作经费和社保、医保等待遇未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对分流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没有妥善处理。动物防疫工作量的不断增加,防疫人员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报酬反差更大,导致部分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对动物防疫工作产生消极心态,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另谋他路。 1.4村级兽医室动物防疫人员工作量大 强制免疫病种逐年增多,2000年以前,动物疫病实行因病设防,防疫人员仅在春、秋两季对“两瘟三病”(猪瘟、鸡瘟、猪丹毒、猪肺疫和牛出败)进行预防。随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甲型h1n1等新型动物疫病的发生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亚型的增加和毒株的变异,动物防疫工作形势日趋严峻。从2003年起,国家农业部要求,免疫工作由原来的每年春秋两防改为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合平时补针进行,免疫方式由因病设防变为强制免疫,免疫项目由5项变为包括猪o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牛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二价苗和a型口蹄疫,鸡、鸭、鹅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狂犬病。随着红河州生猪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工作量逐年增加强制免疫病种近20项。大大增加了动物防疫工作者的工作时间(仅每年春秋两季防疫时间就达90 d以上)、危险性大、又脏又累、工资待遇低、人身安全无保障及老无所养等,不能解决村级防疫员的后顾之忧,造成防疫队伍不稳定,即春防来,秋防走;今年来,明年走;想来则来,想走就走,并且春、秋季集中免疫时恰逢春播、秋种大忙季节,导致无人防疫现象时有发生,这一情况在边远山区更为突出。 1.5兽医技术人员知识陈旧 村级兽医技术人员知识陈旧,难以适应错综复杂病例,自组建村级兽医队伍以来,除硬件设施短缺外,对软件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同样较少,现在职村级兽医技术人员绝大多数都是自学成才,很少有深造机会,更谈不上业务技术的系统培训及掌握先进诊疗技术知识,致使对于临床上错综复杂的疾病症状束手无策,给疾病诊断带来困难,多数情况下造成误诊。 2村级兽医室的建设对策 2.1明确村级兽医人员的地位 村级兽医人是动物防疫的主力军,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发达国家将军事、经济实力和动物防疫作为评价综合国力的“三要素”。各级应把村级兽医人员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红河州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配置相应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等相应的基础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同时,要求把村级兽医人员队伍建设作为考核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指标,逐级进行考核。 2.2提高村防员待遇 各级政府应随着工作要求提高、工作量增加、社会物价指数上涨等因素,根据其劳动强度,在分解“养事经费”时,适当对防疫工作进行倾斜。村防员劳动强度大,如果按工时计算,几乎成了脱产防疫,耗费时间比其他农林系统从业者多。因此,各级财政拨付补助经费时,动物防疫经费的比重应高于其他部门,适当增加村防员的强制免疫基本补助经费。坚持以人为本,将村防员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强化人身意外保险,有条件的区县可实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或企业养老保险,逐步探索医疗保障机制,解决村防员的后顾之忧。 2.3提高村级兽医人员队伍业务素质 各级主管部门和县、乡镇、村三级行政领导,应着力选拔一批具备高中(中职)或大专(高职)学历,且热爱畜牧兽医事业的青年同志,采取技能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充实到防疫队伍中来。一是实行资格准入。对50岁以上的老同志,身体健康的、本人愿意继续从事防疫工作的,可以留用,实行渐进式的新老交替。当前应选聘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的人员。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兽医论文:兽医助手——温度检测仪 作者:吴小帆 许志华 吴玉翠 [摘要]为改变动物生理参数采集的现况,提高宠物的治愈率,减轻兽医的工作强度,在现有水平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测温装置。该系统实现了对体温数据的采集、处理、实时显示以及对体温超标时的报警处理。利用它可以对动物病患的体温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而无需与病患经常接触。 [关键词]动物 温度 传感器 单片机 一、设计指标 本系统采用了高精度传感器ad22100。要准确测量动物病患体温,首先应全面了解动物的正常体温。据有关资料报道.美国 科学 家用口腔 电子 体温计对几十种动物测试得到了一系列数据,可将这些数据存储于上位机之中。考虑到整个监控系统的成本,a/d转换采用价廉的8位芯片.设计时量程范围确定为36.00-41.10℃。将36.0 ℃时.输入到a/d芯片的电压处理.调整为0v.温度41.10℃时.输入到a/d芯片的电压处理、调整为5v。温度每升高0.02℃,.电压升高5v/255=0.0196v.保证系统分辨力为0.02c.0.02℃×255—5.10℃.温度上下限为36.0℃ -41.10℃。报警温度为36.5℃。 二、方案比较与选择 本课题的核心问题在于模拟量到数字量的转换以及数字量的显示,笔者对两种比较理想的方案进行讨论。 1.硬件实现:在温度传感器ad22100将温度信号转换成电压信号后,通过a/d转换器将电压模拟量转化成八位二进制精度的数字信号,再把该八位二进制精度的数字通过译码转化成十进制数,并最终用数码管显示。 2.基于单片机的软件实现:在温度传感器ad22100将温度信号转换成电压信号后,通过a/d转换器将电压模拟量转化成八位二进制精度的数字信号,改用51单片机,通过编写程序,按照一定的算法来将八位二进制精度的数字转化成十进制数,并通过数码管显示出来。 实践表明:a/d转化器转化出来的是八位二进制精度的数字,这个二进制数的大小并不代表真实的温度,需要一种算法来实现而不是单纯的译码就可以实现的。而单片机软件实现分辨率高,高可靠性且具有一定的智能功能。 所以综合考虑,确立方案:用单片机程序将该八位二进制精度的数字转化成十进制数字,再利用单片机驱动显示器显示,可以从显示器上精确的读出温度的数值。 三、硬件设计 1.传感器、放大模块。测量温度的时候,我们选用具有信号调理的电压输出温度传感器ad22100。其有以下特点:工作温度范围为—50~150度;温度系数22.5mv/℃;输出电压正比于温度与v+的乘积;线性优于满量程的±1%。;反向电压保护;高电压、低阻抗输出。 温度传感器ad22100将温度信号通过温敏电阻r的变化转换成电压信号,从运放输出端输出电压,对应的电压信号传输函数为: 当图中电源电压为+5v,—50~150度对应的输出电压为0.25~4.75v。温度与输出电压呈线性关系,当温度变化有变化,则会对应有一个电压输出,通过温度传感器ad22100将温度转化成电压。 2.a/d转换模块。运用a/d转换器adc0809将模拟量的电压信号转化成八位二进制精度的数字量adc0809芯片介绍可参看有关 文献 。 3.单片机的显示数码转换模块 (1)原理与算法。在很多运用单片机进行测量的系统中,通过传感器或a/d 转换后的数据只是测量数据,并非显示数据,将这些测量数据转换为二进制的显示数据,才能通过查表的方式正确显示直观数据。8位二进制有0-255共256 个值,但是电压值却只有0-5v,8位二进制的0 和电压的0v 对应,而8 位二进制的255 和电压值的5v 对应,把0-255 分成5 分,即255/5=51,,1/51=0.0196v,即一个8 位二进制值所代表的电压值近似为0.0196 伏。再按照这个关系去除以51,得到十位电压值;再将余数与26 比较,小于26 直接乘以10 再除以51,所得商就是个位电压值;如大于26 则先减去26,再乘以10,然后除以51,所得商再加上5,即得个位电压值;将第二次除以51 所得余数,按第二次除以51 的方法进行 计算 ,所得结果为十分位电压值。(2)单片机与led 数码管动态显示接口电路。具体电路可查阅相关文献。由于动态显示情况下,cpu 要定时扫描刷新显示,数码管的信号在不停的通断变化,为了保证显示效果,一般会在数据端口接一个缓冲驱动芯片(如74hc244、74ls244 等),而在位选通端接一个pnp 三极管作驱动(如9012、8550等)。 4.超温异常报警模块。利用ad22100传感器取得电压模拟量后,根据其传输函数公式 可算得当温度t?a达到36.5时,电压模拟量v?0的值为2.196v。所以,在v?0后面加一个比较器,当v?0大于恒压源设定值时,就会在比较器输出端输出一报警信号,从而引发报警装置。 四、软件设计 1.显示程序的实现。在程序设计时一般将具体的显示部分单独分出来组成一个显示子程序,这样编程方便、思路清晰,也便于检查。显示时,从主程序调用显示子程序,根据显示数据通过查表程序读取显示代码,将显示代码从p0 口传给数码管,同时p2 选中1 个数码管,每个数码管亮1ms,显示完接着显示第二位数据,当所有数码管第一轮全部显示完后返回主程序。 2.程序设计。设计者可按个人习惯及擅长具体设计。 五、问题及展望 此类温度检测器只能有一种报警温度值,理论上只适用于平均温度接近的一类动物的检测,存在局限性,可在此问题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制造出集成的有各种温度设定值得模块,设计更加通用型的温度检测仪。 兽医论文: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分析 摘要:本文将就基层畜牧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兽医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分析和探讨,对落实具体工作的措施进行论述。 关键词: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措施 1目前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1.1数据不健全 畜牧行业动物疫病防疫工作所针对的对象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分布区域上都非常广泛。如果缺少数据化的管理方式,就会无形中增加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致使其承受的压力过大而出现失误,影响工作开展的效率。同时,在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很多专业性的仪器和设备,如果无法很好地使用这些设备也会对基层的防疫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而在对基层防疫工作进行调查时我们发现,一些单位为了完成任务而编制数据,使得数据根本毫无参照性。 1.2技术较为落后 在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时,由于技术落后导致检验结果和实际偏差较大。更严重的情况还会导致免疫检查工作失去效用。进而影响畜牧兽医工作在大家心中的形象,并对检验结果产生怀疑。目前,我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所使用的技术相对落后,且一些单位为了节约设备成本,而选用过时的检验技术和设备,进而造成检验数据出现偏差,降低整个畜牧兽医工作的公信力度。 1.3缺少专业人才 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一般来说需要专业能力较强的人员。同时具备严谨和科学认真的态度。如果是刚入行的检验人员还需要有技术熟练的工作人员在旁指导和监督,进而确保防疫工作的开展。但就目前人才供给情况来看,我国在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需求缺口还很大。 1.4缺少管理制度 制度是基层畜牧兽医工作开展的准绳和参考。对确保防疫工作落实的质量、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创立较好的文化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好的制度还能够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而为推动整个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地作用。 2做好防疫工作的相关措施 2.1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 2.1.1.建立完善的数据库 在开展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时应当注意对相关数据内容的完善。这是由于在开展工作时所涉及的工作内容非常复杂,类型较多。因此通过数据库的建设能够更好地掌握辖区内动物的基本情况,如存养量、日龄、健康状况等动物的基础信息,以及各个仪器设备的功能、使用方式和用途,同时还能够有效地控制好防疫药物的计量,给工作人员快速、及时的开展防疫工作提供更好的参考标准,从而确保防疫工作落实的质量。 2.1.2完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完善是确保畜牧兽医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为了确保工作落实的高效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相关的技术研究小组,对设备进行研究,从而提升设备的使用功能性和效率。 2.2引进先进的技术 在开展基层防疫工作时,会涉及到较多的设备和药剂。这些药剂的保存和使用情况将会决定整个防疫工作的质量。尽管目前我国在防疫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所使用的技术并不是最先进的,但是提升其目前的技术水平也能够有效地提升防疫工作的效率,以减轻工作人员的从业压力,确保防疫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地保障。 2.3注重人才培养 由于畜牧工作的特殊性使得防疫工作人员的从业压力过大,导致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增加。为了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不断的培养专业性的技术人才,提升他们对畜牧行业的热情,从而能够在开展工作时更多一份兴趣和热情。 2.4完善对应的制度 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给予人们更大的发展空间和约束力,以确保行业能够顺利的发展。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以保证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除了传统的制度内容外,在建立制度时还应当注意结合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充分的说明,从而确保工作人员在对接时能够高效有序。同时,制定对应的奖惩制度,以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并提升整个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做好防疫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3.1定期开展检查工作 防疫工作就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动物依据其品种、日龄、疫病流行特点等,采用疫苗注射等方式所做出的疫病防控技术工作,以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发展。因此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实地考察,依据自然环境和动物的实际状况做出防疫措施,并及时控制疾病疫情的发生与发展。 3.2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性 要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就必须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严谨性,从而确保防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结束语 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和民生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以端正严谨的态度,专业的技术能力以及先进的设备设施来确保整个防疫工作的质量。 作者:杨建华 单位: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农业林业局碑廓畜牧兽医站 兽医论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问题及改善措施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兽医结构也在不断改善。畜牧业在现代兽医中居于重要地位,尽管目前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立足于现代兽医的整体发展现状,分析畜牧兽医技术的发展前景,并对畜牧兽医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从而找出有效改善措施。 关键词: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问题;改善措施 大力推广畜牧兽医技术有助于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提高农牧民的收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因此,进一步推广畜牧兽医技术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1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的意义 1.1益于国家与政府管理 如果能保证畜牧业科学合理的发展,这不仅能提高农牧民的经济收入,还能帮助国家和政府对畜牧业体系进行具体化管理,制定和科学合理的政策,有效履行政府和国家的基本职责,从而建立健全畜牧业兽医体系,使畜牧兽医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科学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的执行标准可以参照,保证兽医对畜产品的安全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资源利用标准等相关行业标准能有较为具体全面的把握[1]。 1.2有利于提高畜产品质量 随着近年来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对于畜牧业来说,新的畜禽品种不断出现,养殖技术也在不断革新,而对于新品种的安全研发和大力推广离不开畜牧兽医技术体系[2]。为保证现代畜牧业不断向好的方面发展,势必要实现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而畜牧兽医技术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另外,大力推广畜牧兽医技术有助于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技术水平,保证生产能在短时间内达到预期的目标,使生产始终保持在最优状态,而这也能有效提高畜产品的数量。同时,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通过制定统一的投入品安全使用、动物防疫的体系标准,并在本系统内得到有效实施,从而保证畜产品的质量。 2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推广队伍素质不高 畜牧兽医技术对整个畜牧业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但在推广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推广队伍来看,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不足,专业能力未能达到一个较高层次。就现阶段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来看,有相当一部人推广人员是从上级畜牧业行政部门调剂过来的,尽管这部分人的理论知识储备较好,但普遍缺乏实践经验,操作水平较低,多适合理论知识的传授,但对于技术指导层面的实践工作的开展难度较大。队伍中还有部分人员是从别的部门调过来的,专业与畜牧兽医不对口,且对实际情况知之甚少,理论知识也不合理,无法担当技术推广职责[3]。 2.2缺乏技术推广机构和制度 现阶段畜牧兽医推广过程中出现问题大多是因为许多地区的地方领导并没有意识到畜牧兽医的重要性,因此地方上的畜牧兽医建设力度不足,没有可以依照的科学合理的政策标准,也就无法有效管理畜牧兽医站,从而加大了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难度。尽管在畜牧兽医方面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法律及制度,也要求设立畜牧兽医站,有效控制动物疫情,但是由于相关技术人员的认识不足,从而使国家制定的法律无法落到实处。而针对这样的漏洞,也没有相关监管部门给予有效监督和审查[4]。 3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的改善措施 3.1提高推广人员的团队素质 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需要综合素质过硬的人才开展工作,才能保证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畜牧兽医站不仅要吸纳优秀的兽医专业毕业生,以及时更新理论体系,保证技术能紧跟时展,还要集结经验丰富的兽医对新人进行培训,帮助新人能在短时间内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另外,我国畜牧兽医站非专业人士占比大,管理人员应定时组织培训工作,帮助畜牧兽医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还要帮助畜牧兽医及时了解行业动态,严格把握市场动态,对国家相关政策及行业标准有全面而准确的理解,还要建立考核制度,相关管理人员应逐步探索建立现代畜牧业考核办法,将现代畜牧业的考核融入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考核中去,制定统一的考核指标和方法,有助于挑选畜牧兽医人才,改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 3.2理顺畜牧兽医管理体制 如果要加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力度,就要建立起良性管理体制,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整合畜牧业、林业、财政和计划政府部门资源,还要重视畜牧行业协会的作用,使多个部门能协调运转,保证管理效果。在推广畜牧兽医技术的过程中,各部门的协作能力能否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是影响推广效果的重要因素,如果能保证各个部门之间协调工作,就能有效提高畜牧兽医技术水平。另外,畜牧兽医技术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不断革新,而这就要联合高等院校和相关科研单位,共同推动基层畜牧业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总之,各级政府要加强同畜牧兽医的合作,根据各地的不同区域特点,采取不同的推广方案,从而保证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工作有序开展。 4结语 近年来,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技术水平成为相关人员工作开展的重点,而畜牧业作为农业技术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加强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力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从业人员应全面而又准确地把握推广现状,采取具有可行性的推广方案,并针对推广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从而有效提高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效果,进一步推动农业的发展。 作者:史有固 单位:山东省临邑县德平镇政府 兽医论文:畜牧兽医实践中健康传播的运用 摘要:由于养殖业的全面发展,养殖的数量得到了提升,加之旅游业的发展,疫病发生的概率和传播的概率也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因此,本文针对畜牧兽医实践中健康传播的应用做出了进一步探究,对健康传播的内涵概述、健康传播在畜牧兽医中的应用价值、畜牧兽医实践中健康传播的应用路径给出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畜牧;实践;健康传播;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往对于健康进行传播的相关概念以及方式已经不能迎合人们的发展需求。此外,对于健康的传播工作为畜牧兽医的重要工作内容,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因此,当前的乡镇畜牧兽医站将健康传播当成了主要工作之一。 1健康传播的内涵概述 在传播科学当中,健康传播是非常重要的构成部分,基本的内涵为全面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并将其作为重要的目标,利用各项有效的手段以及方式实施保护健康的具体流程。其中,对于健康传播的内涵十分丰富,会涉及到较多的学科和不同领域的知识,涉及的学科主要包括传播学以及健康学,并将两个学科当中的知识进行交叉和结合,构成全新的体系,结合情况对医学和社会学等进行深层次的探究。从另一种层面进行分析,健康传播在我国还是一项非常新的研究课题。经过各个学科的交叉和结合,健康传播面临的环境会比较复杂,也存在较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对于健康传播进行探究的内容非常广泛,并且十分丰富。因此,研究人员在对其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多角度和不同的维度进行思考。例如:在传播学的维度当中,包含了自我进行传播的维度、人际、组织以及大众进行传播的层次。从社会学的维度进行分析,包含了在健康传播这项行为本身、传播的实际情境以及社会情境的场域。在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关于动物的安全事件当中,对其的总结和反思非常深刻,众多的学者开始对人畜共患病的情况进行了探究,促进了医生和兽医的工作一体化。此外,在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区域当中,兽医肩负的责任非常大,需要为社会提供卫生、安全的动物产品等,其中对于健康传播的研究与实践,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2健康传播在畜牧兽医中的应用价值 2.1减少畜牧疾病避免疫情蔓延 随着畜牧业的高度发展,畜禽的数量也在持续增长,这也容易导致疫病的产生,并为疫病的变异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对兽医的实践工作产生了影响[1]。此外,现在人们也喜欢饲养宠物,人畜共患病的机率明显上升。因此,健康传播可以有效降低疾病产生的概率,避免疫情发生和蔓延,保障了健康传播的有效性,其他区域在接收到信息之后,可以迅速做好相应预防措施,在现有的实践基础之上,极大的减少了患病的风险,并提升了畜牧兽医相关的实践效果。 2.2推动动物卫生事业的进步 对于健康传播,需要以畜牧兽医的相关实践工作为指导。尽管在乡镇发展的过程中,已经逐步构成了有效的防御制度,使乡镇兽医的相关工作有重要的依据,但存在较大的不规范性,所以不能对疫情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对疫情进行控制时,健康传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对疫情进行控制,以便推动卫生事业的全面进步。 3畜牧兽医实践中健康传播的应用路径 3.1增强健康传播的宣传力度 对于健康传播工作的影响力,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便是提升影响力,利用生动形象的具体事例,强化人们对健康传播内涵的理解[2]。在实际过程当中,可应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以及广播的形式,使其有非常广的传播范围,以便更多的人能有所了解。 3.2建立疫情预警机制 乡镇畜牧兽医在实践的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好具体的工作内容,将已经具备的疫情预机管制进行补充和完善,将数据库进行更新。如果没有预警机制,则需要结合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实践的具体形式作为重要的基础,建立具体的疫情预警机制。当前,由于人们活动的范围正在慢慢的扩大,对于乡镇畜牧兽医的实践需要从整体进行认知,避免疫情的范围扩大,影响畜牧兽医实践工作。在实际实践的过程中,要严格构建预警机制,满足乡镇畜牧兽医实践的工作。因为疫情有着突发性特征等,如有疫情要立即控制,采用预警机制确保疫情不会扩散,而预警机制的建立,能够起到良好的防范效果。 3.3建立系统评估机制 由于疫情的种类非常多,并随着动物的增加,疫情的种类也开始变异和增加。健康传播的内容非常广泛,包含了较多的知识,所以乡镇畜牧兽医在实践中要脚踏实地的做好相关的评估工作,确保最终的效果,将真实的情况作为基础,制定防范的具体机制。此外,受众会严重影响健康传播的结果,尤其是在控制的后半段,要鼓励受众加入到控制的过程当中。 3.4减少人畜之间的病毒传播 健康传播工作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减少人畜之间的病毒传播包括:提升人们对病毒的认识,如发生新生的病毒要立即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乡镇区域要在政府的带领下采取相关的防疫措施,并进行正确的宣传。 3.5加强信息交流 乡镇兽医要对各类疾病有充分的了解,并进行细致的学习。医疗机构不但要对人们的疫病进行探究,也要对畜禽传染到人身上的疫病进行探究,兽医和医生要针对各类疫情和病情特征等进行信息的交流和研究,为避免人类与动物患病共同努力。 4结束语 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旦动物发生疫情便会严重影响其他动物以及人们的健康。对于健康传播的相关工作,要以疫情的具体特征为重要的依据,及时传播疫情信息,发挥好健康传播的作用,减少患病和疫情的扩散。 作者:刘美珍 单位: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安平镇畜牧兽医站 兽医论文: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重点初探 摘要:本文试从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着眼,探求防疫工作中的重点。 关键词: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 兽医防疫人员在基层畜牧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当疫情发生时,兽医防疫人员会根据实际调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的发展,减少当地畜牧业的损失。当疫情结束后,兽医防疫人员会对此次疫情加以分析并记录,为以后的畜牧防疫工作提供案例与经验。 1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基层防疫人员对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现阶段,一些基层畜牧兽医防疫人员对自身工作的理解还存在偏差,没有明白防疫工作对于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在日常的防疫工作中,部分防疫人员没有落实自己的工作,只是粗略的了解动物健康情况,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发展。例如:在检查动物的健康状况时,最好提取动物的粪便等加以检测,但部分防疫人员以麻烦、脏乱为借口,只是简单的观察,而不做具体的试验,敷衍了事,这些行为都不利于基层畜牧防疫工作的开展。 1.2基层防疫设备和相关技术人员缺乏 据调查显示,基层防疫站大多存在设备和人员缺乏的问题。首先,相关防疫检测设备的缺乏严重阻碍了疫情防范工作的开展,防疫人员没有充足的试验设备检测动物的健康情况,无法及时了解当地的防疫现状,严重影响了基层畜牧的健康发展。此外,基层防疫人员十分缺乏,一是基层防疫人员数量较少,而防疫工作事务繁杂,每一位防疫工作人员都要身兼数职,无法做到一人一职,在具体的防疫工作中难免会力不从心;二是现在的基层防疫人员老龄化现象突出,没有新鲜“血液”补充,大部分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基层工作。老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大多固守成规,没有与时俱进,更新自己的防疫技术与理念,使得当地的防疫工作水平还停留在最初阶段,没有得到改进与提升。例如:一些基层防疫站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检测设备,但由于防疫工作人员知识储备不足,连机器如何使用都不了解,这时再好的设备也只能束之高阁,无法得到推广与使用。 2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 2.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基层防疫的内部管理 为了更加完善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尤为重要。在相关的制度中,要明确规定防疫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同时,可以定期开展一系列的培训课程,传授最新的防疫技术给防疫工作人员,整体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此外还要做到“追责”管理,对于一些滥竽充数的防疫人员要追究他们的责任,使他们不会也不敢在工作中敷衍了事,从而提高基层防疫的水平,避免一些疫情的发生。 2.2加强基层防疫设备建设 基层防疫工作中,是否拥有性能良好的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地防疫工作的开展。少数疫情较为明显,可以通过简单的观察看出苗头,但大部分的疫情必须要经过正规的检测才可以探查出。因此,为了加强疫情监测的准确性,国家应为基层防疫站配备较为完善的检测设备,在硬件上满足防疫检测工作的需求,减少因设备不足导致的失误。此外,提升基层防疫站的软实力也尤为重要,国家应大力鼓励、支持年轻技术人员加入动物防疫工作,为基层防疫工作的开展提供新鲜的“血液”。年轻防疫人员掌握着较为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敢于破除一些保守老旧的防疫方法,更有利于推动养殖户施行新的养殖方法,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2.3加大防疫宣传力度 当前我国对于防疫工作的宣传还有所缺失,使得广大养殖户没有意识到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养殖中,养殖户没有对动物的健康加以重视,使得疫情一旦爆发,便会形成无可挽救的损失。因此,基层防疫站有必要加大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养殖户认识到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基层防疫站可以改变传统的宣传方法,采用一些新的手段进行防疫工作宣传,例如:可以定期举办防疫工作宣传会,向养殖户揭示疫情的破坏性,让养殖户自己认识到防疫工作的必要性。此外,基层防疫站还可以利用一些新的方式,如通过网络,报纸,知识竞赛等手段进行一些简单易懂的科普,在揭示疫情灾害的同时宣传一些防疫的方法和渠道,让养殖户与防疫人员配合起来,共同预防疫情的到来。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基层畜牧兽医的努力,也离不开广大养殖户的理解与支持。就目前而言,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管理不到位、人员松散、技术设备较为落后等。因此,为了促进基层畜牧业的良性发展,必须要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促进防疫工作的开展,包括制定相关规则、提升防疫人员整体技术水平、完善基层防疫站检测设备等。只有这样,基层畜牧业防疫工作才可以有效开展,减少疫情发生的可能性。 作者:杜长波 单位: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兽医站 兽医论文: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改革及创新 摘要:为了有效适应畜牧业当前的发展现状,需要加强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为此对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展开了讨论,了解畜牧兽医技术的具体内容,实现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改进和创新,提高畜牧兽医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为畜牧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创新改革 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下,畜牧业的发展需要有完善的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系的支持,这样才能够保证畜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就目前而言,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系的创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足,为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为畜牧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1发展基层畜牧业的重要性 畜牧业的存在一方面给食品、纺织和制药等行业提供重要的原材料,另一方面还提供给人们丰富的食品,为农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肥料。发展基层的畜牧业可以通过调整畜牧业的结构、提升工作人员的养殖水平等方式。畜牧业的发展能够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2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畜牧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改革有着重要意义,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基层畜牧业兽医技术对畜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管理体制中投入了较多的精力,从宏观层面上来看,我国畜牧兽医技术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深入的分析还是能够看到其中存在有诸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忽视了兽医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从兽医的技术管理方面,我国政府已经投入了较多,但是基层畜牧业的兽医技术管理尚没有真正的落到实处,很多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经常会将重要的资金挪到其他的地方、基层部门没有加强对兽医技术的管理,这对畜牧兽医技术管理制度的建立起到了严重的阻碍。最后,基层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相对较差,没有实现有效地沟通,畜牧业对于兽医技术管理的重要性被忽视,最终不利于畜牧业的发展。 2.2未实现管理职责的明确分工 虽然说兽医技术某个层面上受到了重视,但是从基层畜牧业的管理形式来看,存在较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基层的畜牧兽医技术管理分工不明,兽医技术的管理较为分散,不同的管理机构之间管理形式存在明显的差异,很难形成统一化的管理机制,基层的兽医技术管理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 3促进技术管理体制顺利改革的相关措施 3.1组织各部门的学习 在疫情发生时,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预防,就会造成事态的恶化,因此相关部门需要重视对疫情的学习和关注,加深对畜牧兽医技术管理的意识,积极推进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的完善和进一步的发展,确保疫情发生之后,能够及时的采取措施减少更大的损失。 3.2重视专职管理部门的设置,做好定期巡检工作 就目前而言,我国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系还不成熟,这使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工作不能够落实到实处,有时候还会出现重复落实的情况,这都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升。因此,设立专职管理部门非常必要,实现传统的行政管理部门的改革,将原本比较复杂的程序进行简化,方便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此外,还可以将行政人员的数量进行缩减,并将区域进行划分,安排相应的人员到指定区域完成管理工作,为畜牧兽医技术管理效果的提升提供保障。其次,需要加强基层巡检工作的进行,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及时给出解决方案,切实将畜牧兽医技术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4结语 加强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能够为畜牧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这对于整体农业经济的发展也具有促进作用。兽医技术和畜牧业发展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联系,它们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促进兽医技术管理体制的改进,能够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积极的作用。作为畜牧业发展部门,需要加强兽医技术管理体制改进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两者之间的合作,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作者:刘伟 单位:黑龙江职业学院 兽医论文:畜牧兽医专业委培生职业素养培养 摘要:为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农技推广人才,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高度重视畜牧兽医专业定向委培生职业素养的培养,通过优化课程体系、强化职业素养教育,营造职业环境、激发创新精神等途径加强畜牧兽医专业委培生职业素养的培养,使其成为技能突出、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专业技能人才。 关键词:畜牧兽医;委培生;职业素养;研究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快速发展,高职毕业生成为企业技能人才的重要力量。调查数据显示,高职毕业生工作后的离职率比本科生相对要高,主要存在职业生涯模糊、专业知识不扎实、不能妥善处理人际关系等问题[1]。因此对高职大学生人才培养质量的关注,更多地体现在职业素养上。 一、职业素养培养的重要意义 职业素养由职业道德素质、职业行为素质、职业技术素质、职业文化素质几部分构成,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职业素养的培养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2016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已增加到了765万,创造历史新高,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职业素养的要求更加严格,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大学生,在竞争中具有显著的优势[2]。第二,有利于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衡量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3]。第三,有利于高等院校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高职院校通过职业素养的培养,推进课程体系改革,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有利于高职院校在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方面形成自身鲜明的办学特色[4]。第四,有利于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同企业文化的对接融合。高职院校的委培生,在校期间除了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的学习外,用人单位文化内涵的学习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5]。 二、高职院校委培生职业素养现状 目前许多高等职业院校实行了订单委培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通常订单培养的学生相对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但仍存有不足。1.委培生服从意识差,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服从意识是衡量执行力和忠诚度的重要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分工合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各职业工种之间明确分工,有效配合,对的工作指令必须坚决执行。目前高职院校的部分委培生由于感觉到没有就业压力,行为懒散,缺乏团队合作的锻炼,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表现出对工作指令的执行不坚决,不能与他人形成有效的团队配合[6]。2.职业道德信念不坚定,缺乏职业信仰。在高职院校的委培生中,存在着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缺乏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观念。以畜牧兽医专业为例,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差是畜牧兽医行业的现实,大部分工作岗位需要节假日无休和倒班,没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是难以坚持的,部分委培生由于缺乏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观念,面对艰苦的工作环境条件,选择毁约退出定向委培班。3.职业技能素质不高,缺乏创新创造能力。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但部分委培生与用人单位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实践操作中缺乏独立思考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创新创造性能力有待提高。4.职业意识欠缺,缺乏必要的职业认知度。委培生施行的是定向委托培养,用人单位已对用人计划做了全面规划,毕业后一般都会成为订单企业的员工。委培生在具有了这样的身份后出现学习积极性下降,学习动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职业认知度。 三、畜牧兽医专业委培生职业素养的培养研究 现代畜牧业要求的是高知识技能型、高复合技能型、高技术技能型、高经营管理型的“四高”人才。畜牧行业的从业者不但要掌握基本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技能,而且还要能够将经营和管理有机结合,实现企业生产效益的良性优化。2016年5月,学院与扬州市农委签订畜牧兽医专业学生定向培养协议,2016年实际招收扬州户籍畜牧兽医专业定向委培生16人。这批定向委培生入学后减免学费,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毕业后推荐到扬州各区县农技部门就业。此项工作先后得到农业部、江苏省农委等各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交流会上,该做法作为典型进行推广。学院具体通过以下途径加强畜牧兽医专业委培生职业素养的培养。1.加强畜牧兽医专业委培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许多委培生在入学后并没有客观理性地思考个人的职业规划,缺乏对职业目标的思考,因此加强委培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学院针对畜牧兽医专业的特点,在学生入学时就对其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介绍畜牧行业特点、工作性质等内容,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职业分析,从而确定自己的职业目标,通过学习掌握合理的知识结构,锻炼自身的职业技能,为实现自己职业生涯规划的目标而努力。根据学生自身情况的不同,学院与委培单位共同设计并落实委培学生的职业生涯路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优化课程体系,强化职业素养教育。2016年,学院畜牧兽医专业被确定为江苏省首批专业诊断与改进试点之一,学院以品牌专业建设和专业诊断与改进为契机,在深化课程体系的同时,强化职业素养教育。学院根据畜牧兽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扬州市农委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并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根据畜牧兽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设置了《牛羊生产》、《家禽生产》、《养猪与猪病防治》等核心课程及《动物繁殖技术》、《动物外科与产科》等相关专业课。把课程学习内容和实践生产有机结合,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对接。做到专业课程内容与行业职业标准相融通、课程内容与生产实际相一致、课程模块与岗位能力相一致、校内课程考核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相一致、校内实训与企业工作相一致。学院在畜牧兽医专业委培生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中增设专门的职业素养课程,通过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过程强化学生的职业素养。学院注重提高专业教师队伍的职业素养,委派责任心强、职业素质高的教师担任畜牧兽医专业定向委培班的班主任及专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和积极引导,发挥对委培生职业素养的引领作用,促进委培生职业素养的提高。3.营造职业环境,激发委培生创新精神。学院为促进委培生职业素养的养成,积极引入优秀企业的文化,并将其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当中,着力营造良好的职业环境,将委培生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的培养有机融合,大力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开拓学生的人文视野,激发委培生的创新精神。畜牧兽医专业定向委培生是学院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职业素养的培养路径应贯穿于学校课堂教学和业余文化学习的全过程中。畜牧兽医专业委培生职业素养的培养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学院将职业技能教育与职业素养培养并重,着力构建职业素养培养及评价机制。通过3年系统的高职专业教育,使其成为技能突出、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畜牧兽医专业人才。 作者:郝子悦 单位: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兽医论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详细分析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中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促进畜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1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畜牧产品供求量大幅上升,进而促进整个畜牧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畜牧业产品质量的监管极其重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仅会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消息,更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权力的实施对整个行业的监管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执法机构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仅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内容有相应的规定,更是对行政执法的主体做出相应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畜牧兽医工作者都具有开展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资格,如位于乡镇级别的畜牧兽医工作者未能达到拥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资格。但在实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执法机构相关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出现一些滥用职权的消极现象,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不具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权资格的兽医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拥有了实权,却缺乏对该类职权滥用的有效监管;二是实际拥有资格的畜牧兽医工作者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得到的权力不完整,无法充分发挥自身效用对整个行业实施相应的监管。这一现象的存在,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极大的不利影响。 1.2执法程序不合理 执法程序的存在是发挥行政执法权力效用的重要手段,畜牧兽医工作者在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主要依靠可靠的执法程序开展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有助于畜牧兽医工作者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畜牧兽医工作者依靠执法程序的强制性发挥权力的效用,从而适时地对违法乱象进行调整,以促进畜牧兽医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在实际生活中,执法程序的不合理性极为突出,对畜牧兽医的整个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许多阻碍,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执法程序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现实生活中缺乏较为完善的与执法程序相关的规章制度,大多畜牧兽医工作者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条例的指引,执法行为较为随意,对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较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这也造成在制定相应执法程序时,侧重于设立统一标准。这一特点的存在使得现实生活和执法程序两者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极大的不利影响。 1.3行政强制力效率较低 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畜牧兽医监管效用之所以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主要是因为法律本身所具有的强制力,能够给畜牧兽医工作者的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一定的支持,当畜牧兽医工作者发现违法行为时,能够借助于法律的强制力,对违法主体的不当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及纠正,从而维护整个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在实际生活中,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行政强制力效率较低是一大现象。这一现象主要在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强制力的实施,往往通过间接的方法对违法主体进行相应处罚,即畜牧兽医工作者依靠法院对违法主体的行为进行处罚,且在该过程中,畜牧兽医工作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导致行政强制力的效率较低。 2解决策略 通过分析,总结出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的经验及相关资料的查询,提出以下两点对策,以期促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2.1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权力和责任明确到个人 畜牧兽医工作者开展相应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给执法程序、执法权力等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为更好地促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力和责任明确到个人。条文性规范的存在,不仅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还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指引方向,对其工作的开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这是建立规章制度的一大好处。另一方面,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能够对行政执法的主体做出更为清晰的界定,并开展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从而能够有效地减少权力滥用的现象,责任明确到个人,对维护良好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2畜牧兽医工作者应大力提升自身素养 畜牧兽医工作者首先应明确自身开展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从内心认可这项工作。另外,还应积极学习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能够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权力效力的作用。畜牧兽医工作者自身素养的提升,不仅包括专业知识技能的提升,而且还包括思想品德素养的提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对监督管理畜牧行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部分不法商家贿赂畜牧兽医工作者使其包庇自身不法行为的现象。作为一名畜牧兽医工作者,应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能够在诱惑面前说不,积极抵制不法行为。因此,要想成为一名高素养的畜牧兽医工作者,应密切关注时事动态,顺应时代潮流,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做出相应贡献,促进社会发展。 作者:苏德志 单位:四川省犍为县新民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兽医论文:健康传播在畜牧兽医实践中的运用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畜牧兽医的健康传播逐渐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传统的实践活动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宣传力度不强、疫情的预警机制不健全、健康传播在畜牧业的领域较少等等。针对这种情况,管理人员应该完善评价系统,对相关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开创该领域的专业学科,提升人们的认知程度。因此,以健康传播在畜牧兽医实践中的意义作为突破点,对应用实践进行探讨。 关键词:健康传播;畜牧兽医;实践;应用 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牧兽医的实践工作十分关键。从畜牧业的长期发展状况来看,其建设规模与动物的病疫情况都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如果动物的防疫工作不能够有序进行,并将健康知识传播出去,则会增加突发疫情的概率,对社会产生危害。 1健康传播的概念 从本质上来讲,健康传播主要是指以不同的信息传递媒介为基本途径,以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为目的的传播活动。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人们对畜牧业有着更深的关注。因此,活动应该体现一定的科学性与传播意义。首先,从专业学科的角度来讲,传播形式多样化,也将健康学与传播学融合起来。其次,由于健康知识传播的复杂性,要求宣传人员应该具备更突出的实践经验。 2健康传播在畜牧兽医实践中的作用 2.1促进动物卫生的进步 促进动物卫生的进步是健康传播的主要作用之一。首先,畜牧业的发展与人们的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健康宣传工作也能够为实践活动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并且及时把控动物的生活状况,控制疫情的扩展和延续。其次,兽医的实践活动属于卫生预防的重要部分,体制的健全能够使危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动物卫生得到进步。 2.2减少食源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主要是指畜牧管理人员没有对动物的基本情况进行检验就将食品投入进去,使得一些病猪、病牛出现,并增加了疾病发生的概率。而健康宣传工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此现象的出现。工作人员会根据基本流程进行核查,并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应用理念,令食源性疾病得以减少。 2.3避免疫情的延续 随着禽畜种类的增多,疾病的概率也大大增加。为了使这种情况得以控制,工作人员应该加大管理力度,从基本的实践活动出发,对病疫的种类、基本表现、诊断方法进行宣传,使畜牧者受益匪浅,也将健康传播提升到了一个高度。因此,健康宣传是避免疫情延续的重要途径。 3健康传播在畜牧兽医实践中的应用 3.1提高健康传播宣传力度 为了保证畜牧业得到可持续发展,健康传播活动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就政府和相关单位而言,各地方的管理者应该以省市乡村为具体的活动单位,对重点的畜牧产区进行调查,并确定宣传范围。同时,要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畜牧知识进行传播,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出发,扩大用户的认知程度。在理论上,主要对现阶段的常见疾病进行阐述,并突出其中的基本表现,教会畜牧用户进行核查。在实践上,主要以场景模拟的方式进行练习。例如:指导人员应该以实际的畜牧厂房为主导,结合一些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并针对特殊的疫情进行讲解,使工作人员学会防控。另外,在健康传播结束后,也可以选出两名代表谈论自己的感受,并说明应该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其次,在健康传播的途径上,相关部门应该扩大宣传范围,除了传统的广播、电视上,还应该在各大网络媒体中建立有关畜牧兽医的专题网站,使经营者能够进行自我学习,提升认知程度。 3.2建立疫情预警机制 疫情预警机制的建立健全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扩大健康传播的作用。第一,当动物疫情为发生前,工作者要定期进行检查动物的基本情况,并将异常现象及时记录下来,避免疫情突发,并减少灾难的蔓延。第二,管理者要将兽医、清洁人员都集合起来,成立预警小组。当动物灾疫发生时,要第一时间发挥自身的本职工作,分析危机程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解决方案。不同部门的工作者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划分,组内实行轮岗制,在QQ或者微信群中进行沟通和联系,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当问题出现时,每组都要制定一份可行性报告,通过投票的方式选择出最合理的内容。 3.3开设畜牧兽医实践的专业学科 在一些农业大学中,畜牧兽医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能够将健康宣传落实到实处,各高校应该开展专业实践课,在增强学生认知的同时也完善了宣传水平。首先,要将传播学和畜牧健康学这两大部分结合在一起,通过层次划分的方法使学生们认识到实践活动的专业性。其次,要完善整体的畜产品加工环节,并令每个人都参与到其中。例如:应该学会如何通过微观实践对疾病进行诊断,并做到疫情的防控,形成独特的管理方式。最后,相关学校应该加强与畜牧行业之间的联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场所。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第一,对健康传播的概念进行宣传。第二,探讨健康传播在畜牧兽医实践中的作用。第三,分析了健康传播在畜牧兽医中的应用。从而得出:为了确保人们的食品安全,使畜牧业得到长期发展。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健康传播理念的宣传,建立以卫生保障为主导的控制体系。同时,也改变评价方式,从多角度进行分析,为畜牧业的进步创造良好条件。 作者:罗海青 单位:海东市乐都区畜牧兽医站 兽医论文: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摘要: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的有效建设能够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进而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而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克服当前面临的问题,并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解决。 关键词: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在农村畜牧业发展中,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需得到各级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重视,并且明确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为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可靠保障。 1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义 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义着重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我国当前局势的必然决定,当前我国的畜牧业在农业的生产中占有很高的比例,同时科学技术又在不断进步,这两者的相互结合就要求必须要建设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来保证产业结构能够顺利生产;其次,我国的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具有公益性与福利性,其具备着处理动物疫病、处理有害生物、安全质量检测等等功能,因此建设推广体系,能够使更多的农民群众对此有一个深刻的认知,开展活动也将更加顺利;最后,一个国家现代化的程度有很大一方面是由其畜牧业的技术水平所体现的,畜牧业的发展决定着农民的经济收入、农村的经济建设、社会的稳定,可见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性,而建设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大力发展畜牧业提供可靠的保障。所以,重视并落实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有着相当大的意义。 2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缺陷 2.1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设备过于简陋 农村畜牧兽医服务站的最大特点在于经济上的自给自足。所以,这也就暴露出了畜牧兽医站存在的缺少资金投入的问题。因为资金投入不够,所以农村畜牧兽医服务站的基础设施难以完善,拥有的实验设备也过于简陋,对于疾病的诊断就难以保证精确性。当前,很多农村畜牧兽医站的设备器材远不能够达到有关标准。虽然一些地区已经开始重视农村畜牧兽医站的建设,但是想要全面推广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体系仍然需要很多努力。 2.2体制有待完善和优化 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种种问题,究其根本在于缺少独立并有针对性的管理体制,制度是约束行为的一种手段,当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缺少一个科学、有力地制度保障,推广活动也将变得随意,体系的建立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2.3无法完美的融入市场 时代的不断进步导致了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农村畜牧站如果想要适应当前社会并融入到市场中,就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能力,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农村的畜牧站因为缺少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导致能力较弱,在市场的发展能力上还处于落后状态,因难以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畜牧兽医站的服务能力也将大大减弱。 2.4畜牧兽医专业的人才缺失 在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中,专业人才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因为前面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导致农村畜牧兽医人才缺失严重,而当前处在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素质水平较低,专业知识水平尚有欠缺,也会使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得建设受到影响。 3提高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质量的若干措施 3.1加大管理力度,创建科学合理的体制 农村畜牧兽医站因为其职责的特殊性,所以对专业以及技术水平有较高的要求。所以,需要想要使其专业以及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进而保证农村畜牧兽医站能够稳定发展,就需要通过加强管理力度,以严格的制度来确保体系的有效建立,县级政府同农村的畜牧部门也应当协同合作,共同努力提高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另外,因为地区之间存在差异性,因此,各地区不能够一味的效仿,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创建科学合理的体制。通过创新管理体制,保证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能够与时俱进,进而使农村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的管理力度加强。 3.2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农村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农民收入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而要想促进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就要重视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在开展具体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设立转向资金,及时更新老化设备,健全基础设施,从而保证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顺利进行。与此同时,在政府支持与配合下,和有关专业院校、科研单位取得联系,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先进技术成果的运用,从而不断完善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除此之外,加强各专业合作社与集体组织的融资,增加企业或业主的资金投入,实现投入多元化,确保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有序落实。 3.3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 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在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就需要保证从事农村畜牧兽医工作的人员的素质能力过关。而想要保证这一点可以提高招聘门槛,并对在岗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教育培训。工作人员自身也要加强自主学习能力,向前辈学习技术与经验。 3.4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实力 农村畜牧兽医站一定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任务,在实施防疫检疫任务时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在日常工作中严抓重点难点,务必人人做到尽职尽责,各司其职,如此方可顺利出色完成任务。此外,农村畜牧兽医须以畜牧生产工作为中心,严抓技术服务质量,不断让服务质量有所提升,从而逐步增强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综合实力,为建设农村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奠定稳固的基础。 3.5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增加科技投入 对于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而言,首先要改进畜牧兽医设施装备,然后尽可能提高畜牧科技推广人员的薪水福利,让公益性畜牧技术推广人员的待遇报酬有所保障;最后对基层服务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建立一套具有人性化的激励机制,充分做到赏罚分明。在畜牧科技投入方面应大幅度增加,这也是促进畜牧科技跨越发展与实现现代畜牧业的关键所在。 4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农村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不但可以提高农民群众的经济收益,而且有利于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地发展。我们一定要重视所存在的问题,并且采取行之有效的改善策略,从而实现农村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的快速发展。 作者:胡诗强 单位:高密市畜牧局 兽医论文: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重点探究 在我国畜牧兽医的工作中,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防疫工作的开展的有效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畜牧业的发展。然而在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中,尚且存在较多的问题。下文主要围绕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重点进行探究。基本情况特克斯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天山山脉北麓的褶皱带,伊犁河上游特克斯河流域,特克斯-昭苏盆地东段。东和东北接巩留县、和静县,南与拜城县相连,西和西北与昭苏县、察布查尔县交界。县城特克斯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852千米。全县总面积8352平方公里,总人口15.8万人,县辖六乡二镇,由哈、汉、回、维、柯、蒙等33个民族组成。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三良”措施,改变各类畜群混合养殖的传统自然放牧方式,防止草原退化,实现增草增牧,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原生态与经济效益,现将防疫工作方面进行归纳如下: 1防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监管力度不足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表明,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机构属于合法的执法机构,其防疫工作人员也应该被纳入到公务员序列之中。然而许多基层防疫机构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被纳入到公务员的序列之中,无论是福利待遇还是工资待遇都没有得到改善。此外,在我国一些基层地区的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机构中,存在着防疫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此外,由于受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基层畜牧兽医防疫机构工作的开展,而这就会增加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概率,会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导致了贩卖销售病死动物的现象极其猖獗,此外,还有一些养殖户不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拒绝强制性免疫,这就导致畜牧业的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1.2防疫队伍的整体素质较低 当前,在我国基层畜牧兽医防疫机构中,其工作人员存在着老龄化的现象,由于基层地区大多数青壮年都外出务工,所以防疫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年龄都偏大。而这些人员的思想观念较为传统,接受新技术的能力较弱,他们在工作之时更习惯于运用自己的工作经验来进行防疫,这就会影响防疫工作的效果。 1.3防疫工作意识较为缺乏 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动物防疫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动物防疫人员对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很好的认知,仅仅是为了完成上级部门交代的工作任务。许多防疫人员将防疫工作人员理解为打疫苗,认为打打针就完成任务了,由于防疫知识理念以及防疫技术较为落后,没有与时俱进,所以一旦发生疾病之后,他们很难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 2防疫工作重点探析 2.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 为了让基层防疫人员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对疫情的管理办法进行明确的规定,要从法律层面上着手,去对防疫工作进行约束与指导。另外,要改善防疫人员的福利待遇与薪资待遇,对于他们晋升的渠道要用相关的制度来进行明确;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表现良好的防疫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表现不好的防疫人员要给予相应的惩罚。只有当基层防疫部门拥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后期的防疫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 2.2加强基层防疫机构工作队伍的建设 当前,我国一些基层地区的防疫部门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职业道德素质也有待提升该,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要加强防疫工作队伍的建设,使他们能够更好的适应新时期的防疫工作。首先,基层防疫部门要加强对防疫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定期组织防疫人员定点学习动物诊疗的相关专业知识,使他们能够接收系统化的防疫理论知识。其次,基层地区动物预防部门需要加强与兽医人员的密切联系,要交流双方先进的诊疗经验,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以促使动物诊疗工作更加科学化。最后,要加强专业人员的引进,针对当前基层防疫机构人员不足的现象,要采取对外招聘的方法,对一些专业人才,要给予相应的薪资待遇来留住他们。此外,还可以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吸引一些优秀毕业生前来实习,为他们提供实践平台。 2.3加强防疫宣传力度 在防疫工作中,经常会有一些养殖户拒绝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开展,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基层防疫部门的防疫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对防疫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没有让广大养殖户了解防疫工作对他们自身利益的影响。因此,在今后的防疫工作中,基层防疫部门应该安排周期性的防疫宣传,要深入各村庄向养殖户揭示防疫工作他们经济效益的宣传,并向他们进行普法宣传,以提升他们的防疫意识,使他们在今后能够积极主动地去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在防疫宣传中,要丰富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特点,来推广各种宣传方法,如广播宣传、电视宣传、网络宣传等,将防疫工作的重要性植入到每一个防疫人员以及养殖户的心中。综上,为了推动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就需要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部门要重视防疫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为防疫人员的工作开展提供法律支撑;要加强基层防疫机构工作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防疫队伍,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防疫工作;加强防疫宣传力度,提升广大防疫人员以及养殖户的防疫意识。在今后的防疫工作开展过程中,将动物防疫的工作重点放到这几个方面,能够推动基层地区动物防疫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而推动当地畜牧业的发展。 作者:李良 单位: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育种站 兽医论文: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 摘要:在中职畜牧兽医专业班级实施职业素养培养,有利于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技能等综合职业素养的形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和创业,同时能促进班级管理。 关键词: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班级管理 1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实施职业素养培养的意义 1.1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培养的目标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畜牧兽医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不仅是具备过硬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更需要适应畜牧兽医行业需要,能生产、懂经营、会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较强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敬业乐业、创业意识与创新精神的中高级人才。 1.2中职畜牧专业实施职业素养培养的意义 职业素养包括职业道德、职业形象、职业规范、职业技能、职业心态五个方面。畜牧兽医专业中职生职业素养可以被概括为两大类,一是畜牧兽医企业员工的“品德”——隐性部分,即行为习惯、心理素质、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二是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的“才能”——显性部分,即沟通协调、专业知识、思维能力、专业能力。其中品德是人才素质的核心要素,是构建企业文化、企业精神和形成企业凝聚力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品德的高低往往被企业视为能否成为一个合格员工的首要条件,因此是基础,而才能则是中职生最终能否成为一个优秀员工的保证。二者共同构成了中职生必修的职业素养。 2中职畜牧专业学生班级管理特点 2.1中职学生特点 现在就读中职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一般是“95后”或“00后”,他们大都是独生子女,有部分单亲,父母在外工作,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如沉迷于手机、网络世界,厌学现象较为普遍,缺乏组织观念和时间管理观念;自我约束的能力较差,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责任心不强;自卑,叛逆心理较重,沟通合作意识不强;团队意识、竞争意识和奉献精神不足;抗挫折和职业认同意识差。 2.2中职畜牧兽医专业班级管理特点 当前中职畜牧兽医专业由于受社会不同理解,招生困难、师资队伍不齐、教学设施有限等客观因素的困扰,往往仅注重于学生基本专业技能的培养,而对于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养成教育重视不够。中职畜牧兽医专业班主任,为应付学校对班级的考核,过分注重安全、纪律的管理,以致忽略学生核心职业素养的培养。因此,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养成不够,毕业后适应岗位能力不强,很大一部分毕业学生不能适应职场,工作两三个月就改换工作。 3中职畜牧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途径 3.1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内容 在学校、行业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共同构建围绕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能力等为中心的职业素质教育。探索编写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职业素养校本教材,将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责任意识教育等融入以“职业岗位能力为主线、工作过程为导向”课程体系。其内容包括职业意识教育(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新生人学教育、毕业生成长经历介绍、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讲座和团队拓展训练)、职业道德教育(企业安全教育、企业人职培训、质量体系培训及过程优化意识、环保意识、职业角色意识训练)、职业能力教育(一般职业能力、专业能力、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课程、顶岗实习)。其中,职业意识教育是职业素质培养的源泉,职业道德教育是职业素质培养的根本,职业能力教育是职业素质培养的核心。 3.2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培养途径与方法 1)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模式。荣昌区职教中心畜牧兽医专业依托荣昌县“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职场环境优势,根据职业素质养成规律和学生职业成长规律,以校企融合为桥梁构建“阶段式”工学交替职业素养培养模式,形成学生职业素质养成的完整阶梯。遵循职业教育五个对接要求,依据职业素质养成规律和学生职业成长规律(认识一训练一巩固一内化),制定职业素养培养内容,采用职业能力为本位的“阶段式’工学交替职业素养培养模式,分阶段逐级实施。2)中职畜牧兽医专业班级企业化管理。在学校,学生以班为单位,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纪律、活动等都与班级分不开,他们的成长无时无刻不受班级的管理的影响。在实施“阶段式”工学交替的职业素养培养模式中,班级企业化管理是促进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形成的关键环节。班级企业化管理,就是把班级作为一个企业来运行管理,把“企业文化引进校园、引进课堂”。一个班就是一个企业,有自己的企业化名称(如诚品人才培育班、日泉班、铁骑班等)、企业管理机构、班级企业文化建设。并将企业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渗透到班级教育教学管理之中,把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能力等的培养,贯穿于学习知识、培养技能之中。3)构建企业化评价方案。要使“阶段式”工学交替的职业素养培养模式达到良好的效果,构建中职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职业素养评价方案就相当重要。依据“8S”企业化管理(整理、整顿、清理、清洁,素养、安全、节约、学习),参考企业的评价方法,结合班级实际,制定部门员工量化考核方案,多方参与,从德(工作态度、服从、积极参与活动、团结协作等)、能(参加学校社团活动、担任班团、学生会干部、课堂表现、劳动、实训等)、勤(出勤)、绩(作业、考试成绩、技能比赛、活动获奖等)四个方面考核学生员工,形成“日检查、周评比、月总结评奖、期汇总评奖”常规管理机制,评出“周员工标兵”“月星级员工”“学期明星员工”。 4中职畜牧兽医专业班级实施职业素养培养的效果反馈 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畜牧兽医专业从实施“阶段式”工学交替职业素养培养模式以来,学生的岗位能力(如专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等)得到提升,特别是职业道德意识、服务意识、服从意识、沟通协作能力等都有很大的发展。畜牧兽医班级学生自主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学生中担任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人数显著增多,参加各类活动积极性增强,学生活动得奖人数增多、班级凝集力增强,有效促进了班级的管理。 作者:冷长友 单位: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 兽医论文: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摘要:对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过程中需要采用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创新;对策 随着农业的迅速发展,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和工作切入点,其中畜牧兽医技术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动物疫病和保证肉品质量起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过程中需要采用的对策,目的是使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工作更加适应新环境,以更好地处理在技术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当前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1.1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在主要农副产品及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农业技术规范方面制定了国家标准1000多项,行业标准1600项,这些标准的制定对规范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降成本方面,畜牧企业应该做的是降低自身的成本,主要通过提高劳动效率、增加技术投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等方式来提高效率。所以管理体制是影响畜牧业进行供给侧改革的主要因素,作为畜牧业质量把关的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系更是如此,但在畜牧兽医技术管理领域中关于饲料、兽药制成品相关方面的制度不健全,导致基层畜牧兽医管理体系分散,管理力度不均匀甚至出现管理缺失的现象。整体上表现为畜牧兽医管理体制的改革落后于农业管理体制改革。个体上的表现有:畜牧兽医相关管理机构的权责制管理不明显,兽医管理标准的层次不合理,采用国际标准程度低。国家和行业畜牧兽医管理标准在地方的配套标准不健全,不利于新时期农业改革的进行,尤其是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推广应用方面。由于过去缺乏对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各基层现有标准难以与国家标准接轨,各基层标准指标体系很难适应畜牧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1]。 1.2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受重视程度不同 因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地质条件不同,使得畜牧业在各基层生产力发展中所占的比重不同,畜牧兽医技术管理水平在实际中的运用程度不等,造成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水平相对过低,整体综合素质不高。加上各地区对畜牧兽医行业重视程度不同而相应的执法力度不同,有的地方畜牧兽医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在紧急情况发生(突发疫情)时,相关管理人员的应变能力不足,无法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扩散,造成疫情事故发生。此外,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年龄普遍都偏大,对新技术的接纳能力比较弱,年轻的兽医从业者所占比例小且经验不足,在新老交替阶段需要通过良好的协调来度过。 1.3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已知我国颁布的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有:《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畜牧兽医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但没有形成完整的畜牧兽医工作法律体系,在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执业兽医管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方面的法规还不够完善,相互间还有一些不协调的地方;《动物防疫法》中对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管理,没有体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卫生监督和对畜牧兽医工作的有效管理,其实用性尚待提升;《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在职能界定上有的地方出现脱节,很不适应当前形势下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开展和对动物疫情的控制等[2]。 2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的创新对策 2.1完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系 优化畜牧兽医整体结构,完善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系,是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必要措施。要规范兽医管理机构,减少相关附属机构的设立,协调管理畜牧业的相关机构,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共同协作。建立明确的权责制度,科学配置管理部门,确保责任到具体部门。在总体改革进程上,努力使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的改革与畜牧业的改革同步,畜牧兽医技术管理水平跟上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 2.2全方位培养专业型畜牧兽医人才,提高其专业素养及职业道德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强调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国。这是我们党立足当前、放眼世界、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加强基层执业兽医管理,使执业兽医除了专业技能外还有应对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保证兽医人力资源的储备,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 2.3健全畜牧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制定畜牧兽医专门的法律法规,这是解决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制矛盾的根本措施。建立总的法律体系也是规范兽医行为,提高兽医工作效率的保障,以推进畜牧业更深层次的改革。同时还需要落实相关法律的实施,确保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要杜绝基层干部的贪腐行为,对监督检查环节中发现的假劣兽药要依据法律严肃处理。 3小结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畜牧业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和动物产品的主要来源。兽医的技术水平是保障畜牧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要件,是把控动物疫情的关卡和提高兽产品质量的必要技术支持。在当前我国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系不完整、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和法律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需要从原因找到解决对策,做到管理体系的完善优化,提高人才储备和技术发展,加快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以实现畜牧兽医技术管理体系的创新性发展。 作者:陈红彦 单位:河南省浚县畜牧局
行政论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论文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平安 社会和谐平安是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基础。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系统和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三项基本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体系中既是保障力量,又是建设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南昌市正处在全面加速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时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南昌加速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使命任务。 坚持发挥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人民调解、劳教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律保障职能,在构筑社会和谐体系中兼具源头防范、社会防卫等多重功能,是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的重要基础。 注重源头治理,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人民调解被西方法学界誉为“东方一枝花”,在化解矛盾中具有独特优势,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减压阀”。南昌市人民调解工作突出“四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在夯实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调委会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型领域和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调解组织覆盖面,如建立了南昌市医疗、物业、环保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健全调解组织的同时,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制作,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二是着力推进“大调解” 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诉调、检调、警调对接工作,将人民调解纳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大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如成功推进了南昌市医患调处中心和高新区道路交通速裁机制建设。三是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按照专业化的要求配强调解队伍,狠抓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四是着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和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每年成功调处各类矛盾达2万余件,有效避免了各类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保障了社会和谐平安。 注重履行“第一责任”与坚持“首要标准”的有机统一,发挥好劳教戒毒在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功能作用。一是确保监所的安全。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劳教戒毒场所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了以“四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了无脱逃、无重大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四无”工作目标。二是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把更多的劳教戒毒人员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基础,对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具有治本作用。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以开展 “五好监所”竞赛、“教育质量年”和绩效管理活动等为载体,坚持把教育挽救劳教戒毒人员作为中心任务,探索建立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戒毒人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和强制戒毒工作效果。三是狠抓场所日常管理。科学严谨的场所日常管理关系监所安全和教育改造质量。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大监所日常管理、所情分析研判、矛盾排查化解、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应急演练,完善场所安防设施,始终牢牢把握场所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有效提升监所“四位一体”安防水平。 注重以人为本,发挥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平安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目前,南昌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已达2688 人,处于安置帮教期的刑释解教人员近 8000余人,扎实做好这类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关系社会和谐平安。南昌市从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特殊人群综合信息管理运用平台入手,于去年11月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市级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中心,全市录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2510人,录入比率达到95%以上,纳入gps定位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1262人,占全部应纳入监管人数的90%以上,基本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形成了有效监管、科学监管的良好局面,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南昌市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等“无缝对接”措施,突出做好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和就业指导等管理服务工作,全市共建设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6个,今年全市新出监所刑释解教人员539人,接送率100%,安置就业60人,其中“三无”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100%;在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1.56%,继续保持稳步下降趋势,新接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坚持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以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民生改善,是社会和谐平安的物质基础和民意基础;抓住发展和民生,就是抓住了社会和谐平安的关键。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律 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平安方面具有重要保障性作用。 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南昌市以律师、公证为代表的法律服务业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法企大联姻”、“法律体检”等活动,主动服务全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改革、千百亿产业及地铁等重大项目落地开工、重要工程征地拆迁、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切实履行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法律顾问职责,积极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战略制订、贸易争端解决、法律风险预警防范等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和效率、增强市场诚信、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如南昌市西湖区公证处围绕经济发展、旧城改造、房屋征收等工作,积极参与了吉莲高速公路招标现场监督、金融机构抽奖现场监督、楼盘选房现场监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银行保函公证,为地铁轨道1号线、洛阳路隧道工程动迁户提供各项公证,为轨道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抽签进行现场监督,为桃花镇观洲村、老洲村、大塉村农民公寓分户抽签及朝阳农场拆迁安置房分房抽签提供现场监督等法律服务。 规范行业管理,努力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既能反映社会诉求,又能规范社会行为,为此,南昌市强化规范行业管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观念,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服务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建设领域,为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协调利益关系、保障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提供规范化、法制化、机制化的渠道和途径。南昌市在不断完善律师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公证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于今年6月成立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委托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20__年,在全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评比中,南昌市共有4家公证处进入全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前十名;南昌市还进一步完善规范律师参与调解、信访工作机制和保障政策,每年律师参与接待来访案件都达300于起。全市律师业每年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万件,公证业每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近4万件。 ,! br / 促进社会公平,努力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法律援助使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平等获得法律保护,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从20__年起,南昌市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在构建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实现“一乡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工、青、妇、老、残社团组织和监所、农民工聚焦地等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逐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为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群众生产生活出现的新情况,南昌市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现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至2倍,实现了“能援尽援、应援尽援”。近年来,南昌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3000件,办理其他事项的法律援助2万余起,受援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窗口”和“南昌市十佳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维护社会和谐平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南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和市委《法治南昌建设纲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及青少年等五类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继续打造和完善了“春节上班第一天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千名领导干部讲千堂法制课”、“红铃铛法制快车进校园”等特色普法品牌;建立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考法、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考法等制度,每年都组织全市近1.5万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健全完善了“法制副校长”、“三官二员”(警官、检察官、法官、司法助理员、综治工作 信访员)进社区(乡村)等制度,全市100%的中小学都配备法制副校长,95%以上的社区(乡村)实现了“三官二员”进驻的常态化。 着力创新普法手段及载体,不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创办发行了以“传递高层法治声音、交流法治工作经验、展示法治建设亮点、记录法治南昌进程”为办刊宗旨的《法治南昌》杂志;组织了“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近二年有20多万干部职工及学生参加了网上答题;开通了“南昌市普法手机报”,通过手机彩信对市民进行法制宣传,至今累计发送160余万条手机彩信;8个县区建成了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此外,南昌市完成了市县级100米、乡镇(街道)50米,社区(村) 30米的全市法制宣传长廊工程建设,还编印了《南昌市家庭法律顾问手册》共计15万册免费发放到全市每户家庭;各县区创新开展了“巴士在线”、“农民工法制夜校”、“法治文艺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 着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在每年广泛宣传普及《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同时,市普法办还联合综治、公安、妇联、环保、消协等职能部门广泛利用“综治宣传月”、 “3·15”消费者权益日、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法律咨询、案例展示、法制文艺演出、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等多样的广场宣传形式,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 着力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实践。法律秩序是最稳定的秩序,一个地方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关系一方社会的和谐平安。南昌市把开展法治南昌创建活动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创新载体,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的市委法治南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机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法治南昌建设工作机制;把法治南昌创建工作纳入了全市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每年依据各自法治建设职责对全市13个县区和87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将重大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败诉、发生国家赔偿案等刚性指标列入考评细则;建立完善了《南昌市“法治县(区)”创建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南昌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南昌市“法治建设先进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等系列法治南昌创建考评体系,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夯实法治南昌建设基层基础。目前,全市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37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45个,市级376个,县区级610个,创建率达到61%。今年初,南昌市作为全省唯一设区市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 坚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努力为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较之先进地区南昌市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着普法实效不强、基层基础薄弱、创新推进不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瞄准问题、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努力为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一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法治南昌建设作为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新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南昌建设的意见》(洪发[2013]15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努力在基层法制宣传 “六有”、“四占领”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力和实效性。二是要继续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及青少年为主的五类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探索建立非选任制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诉法制度;继续加强法制宣传长廊、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公园(广场)等阵地建设,推进“一区一品”的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深入开展地方、行业、基层等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单位等系列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法治化基础,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和谐。一是切实保证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要积极应对劳教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保持劳教系统干警队伍的稳定;要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落实场所安全防控各项措施,认真总结监所多年“四无”目标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完善监所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及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监所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直接服务于全市社会和谐平安。二是切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创新。要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事前调查评估、定置监管、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全市一体化的特殊人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监管中心建设和运行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制度,落实必接必送等“无缝对接”措施,综合运用监管、教育、心理矫正、帮扶等手段,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安置帮教效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三是切实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社区、进企业、进行业;借鉴全市医患纠纷、 交通事故调解经验,积极推进在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疑难复杂领域健全完善专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四是切实发挥法律工作者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专业优势。要引导广大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依法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办事提供法律咨询,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健全完善律师参与调解、信访、法律援助及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政策,协助政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一是加快市级司法业务用房和市劳教戒毒场所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强对各县、区司法业务用房工作督导,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市、县司法行政技术和业务装备条件,提升保障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要以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机构级别、经费保障等为重点,通过争取中央政法专编、地方行政事业编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解决司法所人员短缺困难,把解决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作为“一把手”工程,配齐配强司法所力量。要坚持“建管并重”,全面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真正把司法所建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线指挥部”和综合服务平台。三是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案卷规范化建设,视办案质量和公信力为生命线,探索建立行业评价制约机制;要健全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要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干警素质和能力提升。一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健全完善干部任职竞岗选拔制度、干警绩效量化考核体系及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良性健康的用人机制和导向;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二是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要坚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把政治素养、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要扎实推进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法治树权威,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 行政论文:浅谈如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有资料表明,在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中,属行政执法范畴的占了八成以上。毫无疑问,要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就必须花大力气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群众抱怨过多,颇有微词的依然是行政执法问题。事实上,权大于法、情重于法、贪赃枉法的现象在行政执法中的确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而且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权力缺少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我认为,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抓好法制教育,构筑一道自我约束的思想防线 从历史上看,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史的国家,封建专制意识浓厚,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盛行。这些东西正是法治的大敌。可以说,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以权压法、以情轻法、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主要是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思想在作祟。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依法行政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为他们构筑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线。当前,我们应该将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点。通过开展深入的法制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解决了思想问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有可能做到自我约束,摒弃私心杂念,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袭,确保秉公执法,文明处事。也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二、防微杜渐,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 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关键要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抓起,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正本清源,防微杜渐。首先,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经费由财政部门核拨,行政部门在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全额上缴财政,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制度。彻查部门设置的小金库、小钱柜,以期从源头上堵塞乱收费、乱处罚。其次,要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将行政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内容确定实施的行政机关,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岗位,明确执法职责,促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把实施“两制”与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制度结合起来,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执法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对执法过错者予以坚决追究,对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调离、清除出执法队伍。第三,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要把好进人关。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执法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二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监督,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实行定期交流和轮换岗位制度。执法机关的负责人要定期交流,重要岗位执法人员要定期轮换。第四,要加强监察、审计监督。监察、审计部门同属政府行政机构序列。在建立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中,要充分发挥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作用。要通过监察、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三、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不少行政纠纷案件中,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就是某些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陈述行政收费、行政执罚的依据和标准,认为他们是在搞“暗箱作业”。这种行政执法缺少透明度的做法,说轻些是有关人员素质低下、态度生硬,说重点是执法人员剥夺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敢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的,也是与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我们必须高度正视这个问题。行政公开,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原则。实践也充分证明,政府行政部门只有无条件地全面地推行行政公开,将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有可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因此,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多种形式将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的主要客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政府为人民,人民政府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行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态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公之于众,并告知当事人不服执法决定的申诉方式,以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当事人向行政机关了解执法依据和程序时,行政机关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实行行政执法公示,一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监督,这是遏制行政执法“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一种有效措施。 四、务求实效,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我们要做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首先,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政府行政执法行为,除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外,许多时候是以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尚方宝剑的。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乱收费、乱处罚问题,往往根源就出在规范性文件上。因此,我们要抓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要建立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及时向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组织力量审查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要迅速向政府提出监督意见直至撤销该规范性文件,以便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行为。其次,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监督行政执法。一要抓好执法检查。有 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二要抓好个案监督。对在执法检查以及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违法或严重处置不公的行政执法案件,要及时进行个案监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三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是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错案、执法过错的监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行政。 五、敢于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舆论监督,是一种受之于众的社会性的监督形式。由于这种监督的公开性,往往会产生一种其他监督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殊效应。现实情况表明,某些违纪违法的行政执法事件,采取诸如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等内部处理形式,往往会触动不大,甚至对某些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来说,还会无动于衷,过后依然我行我素;而事件一旦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后,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震动效应:当事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组织的处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所在单位会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整改工作,以尽快消除负面影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会以此为鉴,开展教育活动,抓好防范工作,等等。因此,要搞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就要敢于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首先,新闻记者要勇于负起责任。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崇高职责。被誉为“无冕之王”的新闻记者,要不负众望,敢于为民请命,伸张正义,揭露行政执法中种种腐败现象,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其次,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做舆论监督的后盾。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单位行使监督权就是行使人民的民主权利的体现,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全社会的支持。因此,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从惩治腐败,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着眼,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怕露丑,做舆论监督的坚强后盾,大力支持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所进行的揭露和鞭挞,以警效尤,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综上所述,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应该是一个由多方面组合起来的系统工程。如果能够把这个在党委的领导下的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主体、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建立起来,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那么,行政执法活动就一定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行政论文:探讨强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 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是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和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向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迫切需要。本文结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四化”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推进“四化”建设,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否则,一切无从谈起。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和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策部署,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放在全局性、根本性和基础性位置抓紧抓好。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充分认识推进“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加强市场经济、经济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科技等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四化”建设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增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在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和业务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队伍的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监管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四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核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职能定位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工商机关推进法治化建设的依据,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了工商机关履行有关职责的方式、步骤、途径、时限等程序性要求。此外,法律、法规及规章是最高层次的制度,因此,依法行政成为连结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的纽带,是推进“四化”建设的核心。目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形势不容乐观,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整体偏低,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履行职责越位、错位和失位等问题时有发生,推进依法治市任务艰巨,需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和筑牢依法治国理念,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业务素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全面提高和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监督等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动力,树立和筑牢积极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有效行政理念,筑牢监管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全面深入总结分析目前的监管执法现状,找出找准监管执法薄弱环节和领域,全面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四化”建设整体推进。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关键 制度建设更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方式,要按照以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要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弥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不足或者通过制度建设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体化。通过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推进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和促进法治化进程。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着力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决策公开、重要决策监督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要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核心,加强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干部队伍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培养和交流、经费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车辆管理等制度;要以推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个体登记监管、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监督检查、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及经济违法案件查处等制度。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工商系统信息化 建设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进和规范了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监管、消费维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及系统内部事务管理。实践证明,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办公自动化、节约监管执法成本、整合监管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执法科技含量、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推进“四化”建设需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保障和促进“四化”建设。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网络平台;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大力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要大力加强业务软件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在着力加强技术与业务有力结合和统一上下功夫,加快信息化成果转化运用力度,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性,增强信息技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展信息技术运用领域,强化信息技术在提升职能效能方面的作用发挥。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必备条件 推进“四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来支撑和保障,否则,会造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管近十年,相应的物质基础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目前的经费供给只能确保日常办公正常运转,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差甚远,需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只有加大基层硬件建设投入,才能更好地解决好信息网络建设、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基本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面临的很多问题,为推进“四化”建设创造必备条件。内和还需要外顺,要建设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机制,加强对外汇报、请示、沟通、协调和配合,着力营造良好的监管执法外部环境,力求得到地方党委的理解、重视和支持,得到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配合。此外,在保障机制方面,建议抓紧健全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进一步解决好有法可依的问题,同时,需要国家进一步解决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问题,进一步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提供保障。 行政论文:需求层次理论在中国行政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它对于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及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国政府行政管理中运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结合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和有效激励体系,是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的科学选择。 关键词:需求层次理论;行政管理;激励;绩效 一、中国行政管理中的激励问题 1.约束不对称、重监督而轻激励 加强监督,对公职人员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必要的约束。但监督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通常具有滞后性和对公务员激励的被动性,激励成效有限。因此,除了加强监督以外,还应该强化内在激励机制,从积极方面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敬业务实,拒腐防贪,从源头上减少公务员的失职行为,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2.考核激励的作用难以得到体现 考核激励的作用机制主要通过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奖惩、职务升降、级别和工资的调整等挂起钩来,促使公务员积极工作,尽职尽责。而公务员考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稍不注意就易产生考核误差,影响对公务员德才表现的准确评定,影响考核对激励功能的发挥。我国目前对公务员只进行定性考核,如某乡镇机关2007年年终考核,有48名公务员参加考核,除了4名公务员为优秀外,其余44名公务员均为合格,“不合格”一档形同虚设。这种考核无疑有失全面和客观公正,甚至没有体现出考核的意义。 3.干部选拔机制中缺少激励 中国的干部选拔机制中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体现不够,科学的具体的操作规范也不够健全,干部选拔过程中缺少激励,缺乏活力,必然导致利益分配激励功能减弱。由于工资基本固定,收入与努力无关,与组织目标完成情况无关,其结果是玩忽职守、无所作为、消极怠工等“搭便车”现象反复出现。这从根本上说,不是某个人的过失和责任,而是在组织制度中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二、需要层次理论及其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1.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美国行为科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 H. Maslow)于1943年出版的《动机激发论》中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着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生理需要,另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据此,马斯洛把人类的需要按其重要性和产生次序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1] 。 行为学家们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将需要的层次、激励的因素以管理的策略对应成表,为管理的实践提供指南[1]:(1)生理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工资和奖金、福利、工作环境,管理策略可表现为完善的工资和奖金制度、贷款制度、医疗保健制度、工作时间(休息),创造健康工作环境,住宅和福利设施。(2)安全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职位保障,意外事故防止,管理策略为安全生产生活条件、危险工种的营养福利制度、合理的用工制度、离退休养老金制度、健康和意外保险制度、失业金制度等。(3)隶属与爱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良好人际关系、组织的认同,其管理策略为和谐工作小组和良好人际关系、协商和对话制度、互助金制度、工会及其他团体活动、娱乐制度、教育训练制度。(4)尊重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名誉、地位、权力与责任、被人尊重与自尊、与他人工资奖金之比较,管理策略为人事考核制度、工作职称晋升制度、选拔择优的进修制度、委员会参与制度与提合理化建设制度。(5)自我实现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有能发挥自己特长的组织环境、承担有挑战性的工作,管理策略为决策参与制度、建立攻关小组、提倡创造性工作、发动职工研究发展规划、交给职工挑战性工作和破格晋升制度。 2.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薪酬制度和灵活的福利机制 薪酬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中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薪酬因素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已经超出了物质激励的范围,成为兼具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的重要因素。美国管理学家孔茨曾指出:“金钱对那些抚养一个家庭的人来说要比那些已经功成名就、在金钱的需要方面已不再是那么迫切的人,就重要得多。”[2] 在中国公共部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公职人员的薪酬一直实行等级工资制,一般工资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实行高薪金的公务员制度,一位高级行政官员的年俸可以与首相相比。鉴于中国的国情,目前不可能实行高薪金公务员制,但近年来公务员待遇的提高体现了决策者们对薪酬因素的重视。目前,中国公务员薪酬提高的趋势使得公共部门在与企业及其他行业争夺人才的竞争中增加了优势。但是,要使金钱成为一种真正有效的激励因素,必须保证“在各种职位上的人们,即使级别相当,但给予他们的薪酬也必须能反映出他们个人的工作业绩”。也就是说,薪酬应当与绩效挂钩,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目前,在西方一些国家,以往刻板的工资报酬制度正逐渐被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所取代。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是基于这样的论点,即“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应该符合经济市场的工资水平,并且不论公务人员之间可能存在何种差异,他们工资报酬的多少应该取决于其工作成绩的好坏,工作成绩越好,所得到的报酬就应该越多。这一论点意味着传统的、强调统一的公务员制度应该被取代。尽管公务员无疑也会 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但在以前,公务员作为一个整体有着强烈的服务意识,并将为公众服务作为他们努力的目标。然而,金钱奖赏正逐渐取代这些无形的、但却是真实的价值观和激励因素而成为招聘人员和提高其积极性的主要手段。”[3] 3.权力激励——公务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国家公共部门的公职人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尽可能合理地配置,以实现公共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在公共部门这个庞大的机器不停地运转,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公共服务产品的过程中,权力始终都在对支配和使用公共资源的公职人员起着不容忽视的激励作用。 公职人员处于何种行政职位,就拥有相应的行政权限,职位越高,所享有的权力就越大。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满足对物和人的支配欲望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最高层级——自我实现的需要,使自己越来越成为受人瞩目和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建立并完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权力激励体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权力对于各级公务员的激励作用集中体现在,为了能够支配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必须在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勤奋工作,取得显着的成绩,得以受到提拔,从而能够行使更高职位上更大范围的权限。 在建立权力激励体制过程中,必须在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避免出现“为了掌权而掌权”的不良倾向。要明确公共权力是人们赋予的,是用来更好地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合理的运用权力激励,不仅能够激发公职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公共部门的行政效率,而且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权力腐化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丰富激励手段,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 1.拓宽激励渠道,注重加薪、休假等激励方式 有时将公务员晋升到一个其无法很好发挥才能的岗位,不仅不是奖励,反而使公务员无法很好发挥才能。在晋升中,并不一定是业绩最好的人得到晋升就是公平。业绩优秀者应该得到奖励与表彰,但是否晋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则更主要地取决于他们的工作能力与个性特点。这一点应在晋升标准与要求中明确说明,并在晋升人选决定之后加以解释。对未能晋升的优秀公务员应有足够的表彰与补偿,以体现他们应有的地位与价值。激励渠道多样化有利于公务员合理地自我定位,从而可以不必将职务晋升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找一个自己能游刃有余的岗位好好发挥自己的专长。 2.在工作设计方面,尽量丰富工作内容 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内容,采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等工作设计方法,尽量丰富工作内容。对公务员工作内容的改善及对其工作行为的认同和奖励,可以使公务员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满足感、成就感,从而促使工作不断创新。如因人而异地安排工作,由于每个公务员个性特征、兴趣爱好、职业生涯规划不同,对岗位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因而须建立岗位流动机制,使公务员能感到工作的乐趣。 3.打造和谐有序的行政组织文化 良好的行政文化凝聚了公务员行政智慧和行政实践经验。行政文化诸要素对于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手段的确定、激励机制的实施和激励结果的兑现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4]。健全激励机制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以良好的行政文化为基础,促进行政文化的建设,要鼓励公务员树立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意识,成为协调政府与民众关系的主体,促进公务员对政府工作的主动参与,有效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能做到公务员都相信:职位只是分工,薪酬体现贡献,那公务员就不会去追求层级的发展,而转向关注工作的内容,这样才会提高效率。随着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群众之间、干群之间沟通会更容易,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会为和谐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行政论文:论中国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环境的行政管理 中国环境行政管理在农村非常薄弱,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的环境行政管理更是几近缺失,导致民族地区农村环境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况。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环境行政管理失灵的表现:一是民族自治机关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二是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环境与发展兼顾的综合决策机制;三是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执法理念落后,手段单一,效率低下;四是民族自治政府权力介入时的各种扭曲现象,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五是中央政府设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民族地区农村很难得到完全的落实;六是对民族地区农民环境权益配置不公,导致引导性环境政策在农村失去市场。 一、民族自治机关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环境管理体制是环境保护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环境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是国家环境战略方针、政策、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保障。 中国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是按照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了环境保护部,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环境专门机构,工业集中的乡 (镇) 也大都设立了专门机构或者由有关部门监管,甚至较大的工矿企业也设有环保科 (室) 与环保专职人员。 但是,绝大多数乡(镇) 没有设立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为数不多的乡 (镇) 环保监督部门,也由于没有足够的人员和经费支付众多行政管理成本,环保职能基本没有履行。农村地域广阔,环境问题具有小、多、杂等特点,乡 (镇) 环保部门人力、物力、财力都很缺乏,难以胜任广阔农村面临环境污染防治的重任。如有条件,在村一级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在村民小组设立环保联络员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而中国农村离这一目标还相距甚远。 中国的环境管理一直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对于跨行政区和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缺乏管理机制和控制措施。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各区域和流域发展相互脱节,使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协调都相当困难。由于资源的多头管理,在相同地区同时存在多种规划,如土地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等,但没有统一的综合生态环境规划。区域和流域管理体制的缺陷,使得农村环境管理矛盾重重。 二、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环境与发展兼顾的综合决策机制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脱贫致富的压力还很大,所以,在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政府总是对发展格外偏好,因为庞大的政府队伍与公共部门需要解决开支与生存问题,要通过发展生产解决当地的下岗就业问题,缓解社会压力,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主要标准的政绩考评制度更促使各级政府急迫追求经济效益。如此一来,民族自治机关在决策的时候,自然更多考虑发展利益,而较少关注环境保护,尤其在两者相冲突的时候,最后往往是发展优先。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当地方私益与全社会公益相矛盾的时候,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不惜损害环境公益,这种行为可能发生在各级政府的身上,只要他们不考虑全球范围内的人类整体利益,他们那里的环境私益就永远不等于环境公益。在此前提下,地方政府在决策时可能就会无视自己地域内的污染现象,纵容或支持他们耗用当地资源,向更大的公共场所或其他地区排污,而不顾由此造成的更大范围内的环境与资源损害。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地方政府已经代表农村成为博弈的一方而存在了。比如,在云南省红豆杉森林遭受灭顶之灾时,一个本该有保护红豆衫责任的政府部门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居然承担起了收购树皮的业务。 市场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市场失灵”的一个因素。然而,以科层形式组织起来的政府也难以掌握充分的信息,政府掌握的信息不足,使政府很难做出正确决策,更危险的是,政府干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信息扭曲,每一级政府都是进行理性选择的,他们会对信息进行搜集、加工、处理、筛选,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往往采取报喜不报忧,或者是扩大成绩而隐瞒问题,使信息失真,并导致决策失误。 即使政府象一个超人拥有充分的信息,通过政治过程来在不同的方案中作选择仍然会很困难。政府的决策会影响到许多人,但真正参与决策的只是少数人,不管选举人怎样产生,他们在决策时都会不自觉地倾向自己所代表的阶层或集团的偏好与利益,即政治家和政府官员很难真正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即使选举人有代表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愿望,但由于政府不存在可以准确及时反映公众对公共物品偏好的有效机制,使得民选政府的决策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值得怀疑的。尤其在偏远的民族自治地区的农村,能代表农民心声的决策者少之又少,农民的环境权益自然在决策的时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行政论文:谈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局限及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行政案件的相继出现,使得受案范围也在实践中逐渐显现出了它的缺陷与不足,并对行政诉讼的有效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着一系列的局限,在实践也制约着行政诉讼的施行,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作用,应对其进行全面的认识,并找出相应的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措施,进而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关键词:受案范围 行政行为 主要局限 完善 一、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含义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也就是说法院对于哪些案件予以受理,哪些案件不予以受理。”【1】它既关系着行政相对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范围,也关系着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范围。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从总体上指明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判断标准,也即法院受理的是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行政诉讼法》第11条又明确规定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行为、涉及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作为的行为、发放抚恤金的行为和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等。” 二、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已经不再适应现实的需要,并且逐渐暴露出了它的不足。 行政诉讼法律明确规定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是涉及相对人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而把抽象行政行为的案件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是针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影响是针对个别的、具体的行政相对人而言的,而抽象的行政行为则是针对大众的、广泛的社会群体而言的;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是局部的、有限的,而不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则是大范围的、多层次的。如果法院不对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审查与监督,那么就很有可能因为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而造成大范围的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可以说,不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危害性更大。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管辖受理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了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外,法院不受理侵犯其他的权利的行政行为。”【2】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中的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在诉讼中,如果只对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予以规定,而忽视对其他权利的规定保护,则会造成公民的其他权利得不到保护。也即当公民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却不能寻求司法救济,得不到司法救济的保护,不利于更大限度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在审查行为上法院只审查外部行政行为,而不对内部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法在行为审查的规定上,同样的对行政行为的范围作了规定,即只审查外部的行政行为,而不对内部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内部行政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具有人事性质的,也即行政机关对内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业务、表现等情况下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还有一种是涉及工作性质上的行为,比如说上级公务员领导对下级公务员的批示、命令或是对下级的报告的审查、批准等。”【3】两类不同性质的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上也有差别。第一类具有人事性质的行为,虽然不直接涉及相对人的利害关系,但是却牵涉到了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第二类具有内部工作性质的行为,几乎完全不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我国司法领域完全排除了对内部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不利于保护由于其内部的决定而侵犯到的公民的利益,因为在实践中,在很多情况之下,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内部行政行为和其所做的外部行政行为并没有很大的差别,而且,有些内部行政行为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如果简单的把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内部行政行为排除,将可能会导致一些涉及内部行政行为的外部行政行为或是涉及外部行政行为的内部行政行为被排除,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完善我国的司法救济程序。比如说,2002年重庆邮电学校的两名同学因为偷吃禁果而导致怀孕,随后学校给予了勒令退学的处分,同年底,由于两名同学不服学校勒令退学的处分,便向该市南岸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学校的决定,但是这两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随后,两人便向该市一中院提起上诉,但是该市一中院经过审理之后,以重庆邮电学院对两名同学的处分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所授权的内部行政行为,而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为由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这个案件从实践说明了法院对有些内部行政行为不进行审查,就会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权利。因此,在实践中应该适当增加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范围。 没有对公益诉讼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对可以提起诉讼格的原告做了严格的限制,只有认为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涉及到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时,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当违法的行政行为侵害的利益主体是不特定的时候,则被侵害的不特定的相对人便没 有权利,也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救济自己的权益;或是当具体的行政行为侵害的相对人是特定的、具体的时候,但由于相对人诉权意识的薄弱或是不具有与行政机关相抗衡的能力时,这时的相对人没有提起诉讼,也没有使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国家或社会处于保护公众的权益或是保护社会弱者的利益,应该代替其提起诉讼,来保障相对人的权利。 三、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一些思考 逐步将抽象行政行为规定在受案范围之内 由于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相对人,所以它产生的实际影响远远大于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产生的实际影响,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的规定上,基本上排除了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受理的可能性,这样既不利于更大范围内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法院对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监督,因此,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逐步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理论与现实的需要。 扩大受案范围对权利的保护范围 “虽然法律赋予了我国公民的广泛的合法权利,但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却只规定审查、受理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忽视了对其他权利的救济,而行政诉讼又是行政法律体系中最主要的救济方式。”【4】如果在救济方面,行政诉讼只局限于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而对其他的合法权利不予保护,就不能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的司法作用,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有效的监督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 把内部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之内 国外的许多国家在审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时,并没有区分内部与外部行政行为,而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内容上却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法院只审查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而把行政机关涉及内部工作人员的内部行政行为加以排除。在对待内部行政行为时应该分情况来确定,对涉及工作性质的行为,如果完全没有涉及到侵犯相对人的权利时,可以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而对涉及到内部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上时,应承认侵害内部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事实。 适当增加公益诉讼 《行政诉讼法》对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严格限制忽略了我国的具体情况,使得当行政行为侵害不特定的当事人时,被侵害的不特定的相对人却没有权利提起诉讼,也无法通过司法的角度获得权利的保护,间接的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的能力问题或是经济状况而无法提起行政诉讼,以救济自己的受损的合法权益,其他有能力或有条件的人又没有权利提起诉讼,这样就损害了相对人权利救济的实现。因此,应该逐步扩大公益诉讼的可能性,以使得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更大范围的保护。 行政论文:分析工商管理行政指导效果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中,工商行政机关一般采取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手段来实现职能到位,因为此类刚性监管方式好似重拳出击,立马见效,立显权威。但实践中也易于出现摩擦,激化矛盾,引发行政管理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而与刚性监管方式相对应的是,近年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资助等柔性监管方式在工商行政管理实务中运用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广,并发挥出特殊的管理功能。 所谓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其行为依据是多元的(如软法),行政指导这一行为方式、管理机制乃至行政职能的出现和广泛运用具有特殊的社会背景。这是因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行政执法机关普遍面临着体制不畅、环境复杂、职能交叉、手段不足等问题,有必要通过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来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实效,而行政指导则是一个重要的选项。行政指导作为一种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柔性监管方式,注重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方式灵活多样,能有效弥补立法缺失,降低执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利益均衡,有利于形成行政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协调关系。 具体说,行政指导有着补充和替代、辅导和促进、协调和疏通、预防和抑制等特殊作用。推行行政指导不仅是行政管理改革的趋势,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一些基层工商部门确立新型服务理念,推行行政指导,采用指导、劝告、建议、提醒、说服、疏通等非强制性手段来弥补单一强制手段的不足,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任何事物的出现或某种行为方式的改变都具有一定的两面性,只重视其积极的一面而忽视其可能带来的消极一面,容易顾此失彼,反之,过分放大负面效应,又可能出现因噎废食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特点,在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实践中注重弘扬积极面,抑制消极面,切实发挥行政指导的应有功能和实际成效。弘扬行政指导的正面效应,首先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价值追求。以人为本突出了人的核心价值,彰显人是最根本的,也是最重要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行政指导应当把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而言之,就是工作行为和工作目标要体现企业和群众的要求,符合企业和群众的愿望,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指导所推崇的柔性管理方式,着实改变行政管理者与相对人之间的不对等地位,让被管理者与管理者“平起平坐”,有效架起沟通协商的桥梁,营造政企平等、政民互动的友好环境,让企业群众享有更多的话语权、选择权和决定权。比如,无锡工商系统率先推行的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就较好地改变了过去的“判决”式语调,把法、理、情融入其中,使行政处罚的标准从“合法”的基本要求上升到“合法、合情、合理”兼而有之的新高度,这种创新,不但没有削弱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而且使行政处罚相对人感受到了人本尊严,也使过去一些被处罚对象从“口服心不服”逐步变为现在的“口服心亦服”。其次,要把和谐稳定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工作主线。 和谐稳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和谐稳定的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失去了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构建并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对于刚性监管方式而言,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监管形式为工商部门维护和谐稳定大局找到了切入点。因此,工商部门在开展行政指导时,要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纳入题中,做好做足“柔”字文章。比如,当前各级工商部门都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心吊胆”,责任重、压力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从当前实践来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确十分复杂,仅靠“严管狠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辅之以强有力的行政指导,通过前期行政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劝导、行政奖励等柔性管理措施,促使食品经营者逐渐养成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职业道德习惯,从源头上着力营造放心安全、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第三要把民主行政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基本理念。柔性管理与刚性管理的结合,能够充分表达、实现和维护相对人的愿望和权益,这其中柔性管理应当体现更多的民主特征。 行政民主化的优点在于,一是具有广泛参与性。这些参与主体延及公民而不再是局限于行政管理相对人,作为行政主体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民主行政意识上要具有很强的为民服务意识、适度管理与社会自治意识、法制意识等,达到民主行政真正意义上的目的和要求。二是双边互动性。民主行政改变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不对称态势,行政指导的过程成为彼此发生作用或变化的过程,通过双边互动找到共同点、消除分歧点并形成默契,进而取得积极的结果。三是平等协商性。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 :请记住我站域名/ 行政指导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已经不言而喻,但在目前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情况下,运用不当亦可能产生负面效果。抑制行政指导可能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当把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要防止规避法律责任。行政指导作为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其法律关系尚未理顺,角色也不够明确。在工商部门具体工作实践中,哪些需要运用执法或监管手段基本能够明确,但哪些需要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并无明确规定。如果过度运用行政指导,弱化执法职能,对一些需要加以惩处的经济违法行为不动“真格”,有可能导致法律形同虚设,也有可能使一些违法行为以要求行政指导为名趁机规避法律责任。因此,行政指导也必须要用一定的行政程序来进行规范,明确行政指导的适用类型、工作对象、指导内容、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等,使之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刚柔并济、相得益彰。二要防止懈怠行政职责。所谓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其法律特征是义务性、法定性、强制性。也就是说,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按照一定要求履行法定的行政职责,势必要受到“问责”。而行政指导虽然是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但在法律层面上仍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至少目前还未上升到行政职责的范畴。基于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践中要适度并恰当运用行政指导手段,不仅要防止以行政指导来替代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同时还要防止因行政指导不当而懈怠行政职责。三要防止出现变相干预。由于行政指导涉及的内容比较丰富,方式方法比较灵活,因而决定其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也相对比较宽泛。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行政指导尚无明确规范的情况下,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因行政指导运用不当,从客观上给相对人带来不利影响,或个别人员借行政指导之名、行变相干预之实,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比如,在行政指导过程中,倘若缺乏民主协商,依旧“我说你听”、“我教你做”;忽视对等地位,依旧以管理者自居,行政指导就难免会变味为权力行为,继而也就失去了行政指导的作用和意义。四要防止滋生腐败行为。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管一样,需要很强的公正性来保障,否则就没有公信力。因此,要注意防止行政指导动机不尽纯正的现象发生,比如对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济违法行为滥用行政指导,甚至以适用行政指导还是适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来暗示或要挟相对人,从中牟取私利,发生腐败行为。对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在工作程序、审批手续、监督机制上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正确实施行政指导,避免因方法不当而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行政论文:当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高校行政管理,是指高校党政部门对学校事务的组织管理活动,是高校在设定了工作的目标之后,通过运用一定的行政方法和行政措施,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利用既有资源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的组织活动。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工作在于处理好教职工、学生与党政部门的关系;教学、科研与管理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以及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一、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意义 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集中体现高校管理与服务的水平,直接反映高校的对外形象。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认为学校的三要素为:行政管理、教育与研究。教育与研究是高校的基本社会功能,它们的实现需要由行政管理做基础,需要发挥好行政管理的服务功能。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高校行政管理水平在取得了长足进步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这对高校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许多高校在迎接新形势和新问题的过程中显得缓慢而被动。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正确认识和分析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提高效率的意义及面临的新问题,据此得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探求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方法和路径,是服务“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实现高校“培养人才、研究科学、服务社会”三大社会功能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说,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高校提高竞争力的必然途径 伴随着高等教育的飞速,高校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更是扩大到国际范围。但高校间竞争的层次反而有所降低,从原先高水平的学术竞争,演变成低级别的生源争夺竞争。例如当前香港高校和内地高校之间对优秀生源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内地高校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生源争夺竞争。高校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科研与教学水平、人文素养以及行政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的竞争。高校在竞争中的成败实际上取决于自身实现三大社会功能的优劣程度,高校如果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应通过提高自身的行政管理效率,来提升自身的科教水平和人文素养,最终以综合实力战胜对手。 (二)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项事业高速发展,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校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呼声。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有赖于高效率的行政管理能力。当前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机制转化、减员增效和精简机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成绩不够大,改革的速度比较缓慢。这就要求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以加快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速度。 (三)是高校社会形象的重要决定因素 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不仅限于从事高校日常的行政管理,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服务,而且还要充当高校与社会各界交流的纽带。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社会各界对高校的看法,直接关乎高校自身的形象。另外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从而影响高校三大社会功能的实现情况,这就间接地影响了高校自身在社会中的形象。因此,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是高校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由之路。 二、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制度落后制约管理效率提高 当前高校的行政管理制度比较机械、单一,主要依靠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各类规章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这虽然能够保证政令的畅通与落实,但却极大地压制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这种管理制度之下,管理人员容易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滋生思想惰性,办事循规蹈矩而又缺乏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这就严重地制约了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 (二)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管理框架存在不合理性 由于高校管理模式存在路径依赖的现象,长期实行的权力集中的管理模式得以沿袭至今,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岗位的级别被限制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由上到下层层节制,权力过分向上集中,形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管理框架。这种管理框架虽然便于保障管理工作运行的平稳,却容易滋生“官本位”的思想。在这种管理框架之下,领导具有极大的权威,民主氛围欠缺,管理人员唯上不唯下,为了向领导负责甚至牺牲工作效果。权力的过分集中容易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可能削弱科研和教学在高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容易形成管理人员的权力崇拜。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缺少科学性 高校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上模仿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导致了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臃肿、权责不清、令出多门、人员冗杂、人浮于事、决策和执行效率低下等问题。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的不科学导致部门和人员职责的重叠,同一件事情往往涉及到几个部门或几个管理人员。一旦出现问题,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增加了高校行政管理成本的同时,反而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在当前国家整合教育资源,高校合并频现和高校扩招的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的庞大带来了管理问题的进一步严重。 (四)管理方法和理念跟不上时代要求 当前是知识经济和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新的理论和技术层出不穷,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很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却并未跟上时代的步伐抓住社会发展带来的机遇,对新知识、新方法、新理念的认识和掌握不足。仍在凭过去的经验和方式从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甚至固步自封,抵制新知识、新方法和新理念。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有涉及面广、涉及对象复杂多样、工作量大和重复性相似性工作内容多等特点。实践证明传统的工作方法和理念已经跟不上时展的要求,难以满足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成为制约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的巨大障碍。 (五)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培养人才、研究科学、服务社会”是高校的三大社会功能,教学和科研工作理应处于高校工作的核心地位。但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以服务好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当前许多高校并未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只重视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增强师资力量,忽视了对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和投入。导致当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普遍 存在管理人员来源复杂,专业管理知识欠缺和业务素质不高等情况。这就严重制约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进而影响到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许多高校也并未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处于一种受忽视的氛围之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受到打击,缺乏职业使命感和归属感,更遑论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三、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措施 (一)完善行政管理工作绩效管理体系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是改善当前落后的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的现实措施。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首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通过科学地分析各个岗位的特点,明确岗位的职责内容、职责权限和职位要求。然后根据岗位特点和人员特点来安排合适的人员,实现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其次,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通过全面考虑各岗位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再次,制定科学的绩效考评办法。在制定了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之后,绩效的考评办法就成为保障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制定科学、合理、全面、可行的考评办法,对管理人员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评,以确定奖惩程度。最后,有效地利用考评结果。将考评结果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机会、职位晋升和薪酬调整等联系起来。同过考评结果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引导,激发他们提高工作效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改善行政管理体制并调整管理部门和精简人员 当前高校普遍建立起校、院两级行政管理体制,以应对办学规模的扩大。但这种管理体制下权力还是处于过于集中的状态,这不利于提高院系的运作灵活性,压制了基层组织创新的积极性。权力的过于集中还会使上层管理人员面临道德和法律风险,滋生“官本位”的思想。高校行政管理的权力分配格局应进一步下移,使基层管理组织具有更多的权力和自主性。同时调整行政管理部门和精简管理人员。通过合并和裁撤等方式使部门权责进一步清晰,部门间工作范围的界限进一步明确。依照部门职责精简管理人员,以杜绝部门或人员之间扯皮、推诿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三)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直接因素之一。综合素质包括:工作能力、道德修养、业务知识、政治思想以及工作观念等内容。通过培训和组织学习等方法使管理人员树立民主的管理理念,改变行政权力至上的思想,提高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身的道德修养,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注重现代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引入和学习,以此来提高在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另外,需要提高对人员聘用环节的重视,通过引入管理合约机制和岗位竞聘机制等先进方法,从源头上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做到人岗匹配。 行政论文:基于行政监察程序完善路径分析 行政监察应当是一种主动性的监督方式,但是由于某特特殊原因的存在,例如监察体制的问题,往往实践中表现出来是一种事后监督,一种“马后炮”式的行政监察。只有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时间,我们才进行严厉查处。这对国家和监察个人都是一种严重的损失。由于缺乏即时监察,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边腐败边提拔,甚至出现了腐败越多提拔越快的不正常的现象。例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大肆收受贿赂,保养情人,伪造学历和学位。还有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初步查处的“社保案”也是长期积累的结果[1]。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内查处,说明监察的方式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 透明就是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的运行程序、过程以及结果处于一种公开的状态,监察机构设在政府内部,这种体制的优势在于监察机构更有利于熟悉情况和收集情报。但实际上普通百姓对监察工作到底是如何运行的,运行的结果是什么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知,虽然我国一直在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根本不是法律和宪法规定,往往是考虑某些领导的个人意志。该级行政机关人为设置障碍以阻碍监察工作,不愿披露内部的违法乱纪行为,从而影响了监察活动所应有的透明度,导致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或建议难以执行。许多准备被查处的案件经常会被有关部门以注意社会影响为由搁置,或者内部消化处理,所以社会公众根本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监察运行过程及结果的公开化更是无从谈起。长期以往,必然影响行政监察机构的办事效率和行政权威。 被判处死刑的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有句“名言”:“官儿当到局级,就没人能监督了。”这话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客观现实[2]。例如,陈希同、王宝森在东窗事发之前,种种腐败行为已持续多年,而且愈来愈明目张胆,可是监察机关的基本的监督职能、罢免程序,甚至连质询这种起码的监督程序都没有进行?可见我国的行政监察程序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程序应体现便民性 行政监察程序应体现便民性。在信息化的时代影响下,行政监察机关应当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行政相对人的投诉和举报提供方便,不断地完善行政监察程序。增加公民的投诉渠道,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投诉。政务公开、便民原则是目前国务院反复强调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公开便民才能使人民群众了解到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才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便于社会监督。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监察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就是依法公开有关信息。比如说那些对于社会的广泛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专项检查,监察机关也有义务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使人民群众了解监察机关有关工作并且接受监督。在这方面,将政务公开的问题写入了行政监察法,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有重要的作用。 2.救济应秉承司法程序 一项制度是否完备,权利救济机制的建立是重要的标志之一。当公民权利受到政府或政府官员的侵害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我们通常采用的基本方式。可实践中,这些救济手段的弊端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公民权利救济的需要。一方面,行政诉讼受到诉讼成本和司法体制的制约。另一方面,由于公民对行政复议缺乏足够的认识,以及公民对行政复议这种救济方式信任度的逐渐下降,行政复议程序的广泛适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开辟和增加新的权利救济途径是必要的。行政监察就是一种弥补上述两种手段缺陷的最佳途径。行政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也完全有可能作出侵害监察对象以及其他公民合法人合法权益的行政监察行为,如何对行政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我国行政监察监督采用系统内部监督的方式,即:由作出监察决定的行政检察机关进行复审或者由上一级监察机关进行复核。完全交给行政监察系统内部处理,这与“自己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原则相违背,并且可能造成不公正或给人以不公正的印象。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将行政监察机关置于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之下,也就是说,只要相对人认为监察机关作出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职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均应允许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发展电子政务 把电子政务的发展作为重要的预防行政监察措施看待,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如下预防腐败的功能:一是可以通过网路实现政务的公开、透明;二是可以借助计算机程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防止公务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加大制度和规则的执行力度;三是可以对政务实施全程监察和实时监察。韩国利用电子网络系统提高了政府行政过程的透明度,报统计资料,大学生申请优惠贷款等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操作。韩国首都首尔在20世纪末开发“民愿处理在线公开系统”,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10个领域54项行政业务处理过程在互联网上公开。市民可以利用网络这一平台查看和确认与自己相关的民愿申请被怎样处理,提出处理有误的问题,实施全天候监察,从而防止公务员拖延业务或处理不当[3]。 4.设立举报制度 根据西方有关机构的数据统计,国家行政监察的案件其中超过50%的案件来自相对人的举报。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也应当设立举报制度。目的是 为了适应行政监察工作的发展需要。监察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因此应当信任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那些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工作人员,随时有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对实名或者匿名的举报,监察机关应依法受理并应当及时给予回复。对于举报人担心的自己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监察机构应对受理举报事项、举报情况以及相关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监察法规定:“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论文:试论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正处在完善阶段,尽管已经初步形成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监督体系,但仍存在着监督主体不明确、监督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论文关键词 依法行政 法治 公安依法行政 监督机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行政管理体制也经历着变革,21世纪以来,我国经历了加入WTO、举办奥运会等重大事件,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逐步提上重要议程。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之一,其依法行政的建设进程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行政建设进度。有资料显示,在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中,属行政执法范畴占八成以上,公安行政执法占行政执法实际工作量的一半以上,且公安行政执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都直接受到影响。毫无疑问,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一方面着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另一方面着力执法监督工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群众依然时有抱怨。事实上,权大于法、权重于法、贪张枉法等等现象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确实时有发生的,各种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也大多存在于公安机关,这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也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权力缺少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健全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使其符合时代的要求。 一、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宪法规定的各执法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包括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和公安刑事执法监督两个方面。公安执法监督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依法监督,依法监督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有一个统一、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法律体系可依。其基本特征为: 1.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目前,我国形成了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监督的主体主要有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人大、纪委、检察、监察、人民群众及社会媒体等,形成了广泛的监督体系。 2.监督对象的特定性。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其遵守党纪的情况。 3.监督过程的程序性。监督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督,不得随意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安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4.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各监督主体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公安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二、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及建议 (一)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目前,我国建立起了一套监督主体广泛性、监督形式多样性、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监督机制的确立与运行,对于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改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公安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监督力量的整合、监督队伍自身建设与肩负的使命、承担的责任相比很不适应。仍然存在各监督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工作配合与衔接不够,整体监督合力还未形成,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大,一些地方还不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等等问题。 (二)当前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及建议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应完善公安行政执法国家机关监督,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监督作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国家机关监督存在着监督部门过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督的实效。唯有通过精简机构,明确分工,清晰全责才能有效解决。具体来说,首先从监督主体上,规定监察、纪委、检察机关为法定的监督机关,确保监督到位。其次明确监察、纪委、检察机关的职责,对三监督机关以分工,监察机关主要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合理的行为予以监督纠正,纪委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正,检察机关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再次对三监督机关的监督程序予以明确规定,成立一个联合执法监督小组,对公安行政执法违法违纪行为统一受理,接受群众举报,进行初查,形成报告,然后根据分工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处理。最后,规定监督责任,对监督主体不作为,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加以规定,确保有权必有责,违法必究。 2.监督不力,惩处不严,监督主体独立性、权威性不强,影响监督实效。应理顺公安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主体地位,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监督机制应有一个主次之分,不仅靠某一方面的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各种监督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执法监督真正的实效。因此,公安机关内部应进一步研究内部监督机构的科学设置和职能分工,最大限度整合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力量,调整合并有关监督部门及职能,理顺内部监督体制,确保内部监督有效运转。 3.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应当进一步健全警务公开制度,增强公安行政执法权运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正视新闻媒体的特殊舆论监督功能。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公安行政执法全力而言,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安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警务工作直面群众,社会公众对公安行政执法最有发言权,“让群众来监督批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总而言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需要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有效遏制公安机关腐败的重 要手段,是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途径和保障,是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只有不断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公安行政执法违法乱纪行为;才能有力预防和打击人民警察贪污腐败现象;才能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才能早日实现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行政论文:浅谈新时期如何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建设法治化国家的目标推动下,司法行政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对于司法行政事业抢抓机遇,战胜挑战,实现创新与发展,将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主要作用 司法行政信息产生于司法行政工作,通过采写编写等信息组织工作,反作用于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新形势下,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等众多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更加自觉发展的历史时期,给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必将更加凸现信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宣传作用。在我国,由于法制建设的历史较短和特殊的司法体制,社会对司法行政的职能缺乏普遍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通过特定的载体,将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发挥的职能作用,以及以司法行政的眼光透视社会现象的建议与看法,及时反映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使其更多地了解司法行政,从而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更多地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二)协调作用。协调是事物发展的基本条件。司法行政在发挥职能和自身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自觉运用信息做好协调工作,有利于促进司法行政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的解决。信息的协调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便于解释问题。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往往与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等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主观上也有客观上的。司法行政部门往往不便于更多地进行正面解释,如果利用正面信息进行反映或利用问题类信息对原因进行剖析,能够起到较好的解释作用,使有关领导和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 二是便于同时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在工作中常常需要就某一个问题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运用信息,能较好地起到这种作用。 总之,运用得当,信息工作可以成为领导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使领导轻装工作。 (三)交流作用。目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载体,多数单位设定为简报和重要信息专报两种。一般来说,简报的发送范围比较广,重要信息专报作为上报信息的载体,往往也在系统内部作扩大发行,这就使信息工作的交流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来自司法行政各个业务条线和基层单位的做法、体会以及对问题的研究探讨,通过信息进行交流,能够起到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的作用,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整体发展。 (四)引导作用。简报、重要信息专报等信息载体作为机关准文件,对基层工作有着明显的引导作用。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接收司法行政信息,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全局情况,有利于正确分析和评估本单位、本条线工作形势,正确决策和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这类信息比较多,如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言论与指示,司法行政重要会议的精神,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以及对苗头性、倾向性事物的剖析和对具体问题的探讨研究,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第一是单一化。目前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都在办公室,这是对信息进行层级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因此,不能忽视或减轻各业务条线对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办公室在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方面,应注意发挥各业务部门做好信息工作的优势。信息工作的内在规律客观要求其责任必须是多元的,工作必须是全员的。因为信息工作具有整体性、全局性、渗透性和创新性。 第二是写法不清。常见的问题是将信息写法等同于新闻消息的写法。司法行政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和政法系统的组成部分,其工作信息属于政务信息,在写法上虽然具有新闻消息的某些特征,但二者毕竟有着严格的区分。一是服务对象不同。二是传递载体不同。三是使用的价值不同。 三、司法行政信息的主要内容 司法行政信息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司法行政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动态与理论探索,也有推进地方法治化进程的理论思想和实践活动,还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与建议。正确认识司法行政各类信息,是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重要前提。 司法行政信息从用途上大致可分为上报信息、交流信息、提示信息。上报信息是指为上级领导和机关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作出决策服务的信息。交流信息主要是指一定层级下的司法行政各单位进行工作情况沟通,为各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服务的信息。提示信息则是指信息制作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工作要求和希望。 笔者认为,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必须在充分认识信息工作意义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加强工作组织程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促进信息成果转化“三项措施”。 (一)落实措施,在加强信息工作组织程度上做文章。做好信息工作的关键在于组织、制度、技术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提高信息反馈的灵敏度。司法行政信息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导工作、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层面,有机地存在于司法行政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只有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的层级管理机构和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信息工作组织网络,才能及时捕捉和采编到大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是强化激励机制,提高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决定了信息工作的全员性。因此,必须强化激励机制,变一般要求为刚性任务。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年度信息工作的目标量化分解到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及信息直报点,纳入目标考核和评先条件,实行信息工作计分考核,落实定期通报和年终表彰等措施,做到单位有指村,个人有任务。同时,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紧急信息限时报送的有关规定,对漏报、迟报、瞒报重大信息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运用现代技术,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信息对时效有着特殊的要求,丧失时效往往导致信息价值的减少甚至灭失。做好信 息工作除信息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外,还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撑。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应注意加大对现代办公设施的投入,重视加强网络建设。信息工作人员也要注意学习现代化办公知识和技能,运用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素质,在提高信息质量上下功夫。信息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比较强的综合性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求信息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综合能力和良好的知识素养。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是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基础。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素质,除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外,信息工作人员自身应加强学习和锻炼。一要有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现时代党的政治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法律、金融、科技、文化等知识以及信息作业务的学习,努力扩大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二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握好信息工作的服务方向,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服务质量。三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高效的原则,认真采集、筛选和编辑信息,切实把好信息报送关,决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四要有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信息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特别处理一些反映司法行政全面工作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要从大局着想,齐心协力,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和上报。 (三)深度开发,在实现信息滚动增值上求实效。信息的作用在于运用,信息的价值在于开发。对静态的信息成果进行动态开发,促进信息成果转化,实现信息滚动增值,是信息工作服从并服务于中心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是注意对策研究,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从本质上说,信息是为决策服务的,但由于信息工作属于机关工作,而决策属于领导行为,信息成果并不能自然地成为决策成果。促进信息果转化为决策成果,是信息工作的最高目标。机关工作人员应针对信息成果中的问题和建议,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研究和论证,协助领导制定决策预案。 二是重视信息调研,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信息是实践的结晶,在提出问题和反映做法中,蕴含丰富的理论成份。由于时效的要求和篇幅的局限,信息往往只从某个侧面对工作进行浓缩化反映。机关工作人员获取信息成果后,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深度调研,进行一番“拓广度”和“掘深度”的理性思考,使信息成果中的理论成份更加完整和系统,形成理论成果,融入司法行政重要文稿,实现信息成果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上增值。 三是搞好信息指导,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信息源于实践,还必须回过头来指导实践。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要重视运用信息成果指导工作,通过信息来落实完善有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形成工作与信息的良性互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行政论文:烟草行政执法技巧探析 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存在着矛盾。处理得当,矛盾得以缓和、化解,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激化而向相反方面转化。因此,执法中要尽可能运用技巧取得管理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使执法过程平稳有序,取得成效。管理相对人一般可分为积极配合型、中间型、消极抵触型三种,后两种类型的人占大多数。执法中,即使是性质、情况类似的案件,同样的处罚对象,但如果我们不同的执法者,以不同语气态度及措辞,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效果往往是不一样的,社会上的群众反响也不一样,因此讲究执法技巧已是稽查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形象展示技巧烟草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来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减少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对抗,缩短管理过程,从而使执法工作顺利地开展。 1、外观形象展示。经过适当的打造、修饰和包装,并赋予一定内涵,使相对人透过这种“形象展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2、内在形象展示。这是烟草执法形象的灵魂。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出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内在素养,包括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科技业务素质。同时又要体现出大局意识,集体主义思想和奉献精神,同事间的互助精神及忠于职守、文明礼貌等执法形象。 二、规范文明的语言技巧 俗语说:一句话说得好惹人笑,说得不好惹人跳,在烟草执法中语言特别有讲究,不同的话在不同的情况与状态下对不同的人讲,有时就象催化剂一样,会促使矛盾向不同的方向转化。 1、规范管理,文明用语 烟草执法是烟草行政管理机关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并通过执法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本质,执法人员一言一行要文明有礼貌,严肃而庄重,说话有分寸,不能说脏话、粗话。作为受处罚者,在一般情况下,其心态是抵触的。当管理相对人内心感受到执法人员对其人格的尊重时,会唤起其理性的思考,促使其抵触情绪的弱化,乃至消除。 2、法律意识,规范用语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用语言体现法律意识,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在何时何地,面对任何被处罚者,都要始终保持法律意识,用规范的语言,对管理相对人讲清楚其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交待清楚其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本机关处理、处罚的决定情况等。 3、简明扼要,通俗用语 案件查处的过程,也是我们使管理相对人顺利完成从“接受?邛认同?邛自觉守法”的过程。因此办案中我们用通俗而便于沟通的语言把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道理简约成老百姓容易接受的通俗用语,传递给我们的管理相对人,使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化为管理相对人的内心守法需求,使他们迫切地感受到我要学法,我要守法,从而变成自觉的行动,从根本上保证烟草专卖及其相关法规的实施。 三、环环相扣的询问技巧 询问在执法办案中十分重要,询问得当,可使扑朔迷离的案情陡然真相大白,询问得不好,会使并不复杂的案情突然断链,结果造成案件的流失。 1、询问中平等待人、平常心待人 管理相对人既是我们的管理对象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为他们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驾护航是我们的职责。就公民权利而言都是平等的,在执法中平等相待是管理相对人很敏感的问题,如果我们自认为高高在上,以审问的口气来询问,结果常会招致管理相对人反感,反使我们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 2、询问中始终把握好案件主题 为确保立案和案件质量,询问中要紧紧把握住案件主题进行,提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层次清楚,观点鲜明,要求管理相对人回答明确,如对方回答偏离主题要及时巧妙地加以点拨与引导。 3、询问中增强与管理相对人的相容性与亲和力 诚恳真挚,认真耐心地听取对方的意见,让他们把话讲完,弄清事实真相,理顺案情中的各种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心平气和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对方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所在。 4、询问中灵活机动的形式 一件事百样做,一句话百样说,紧紧抓住主线条,针对不同的案件案情,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根据对方的个性特点,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采取不同的询问形式。同时打消当事人不必要的警觉与防备,使其讲出真话实情。 四、刚柔相济的进退技巧 执法办案没有任何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需要执法人员随机应变,灵活机动,因地制宜。有时案情不易一次弄清,不必强行,尽可能做好现有证据的取证工作,进行“冷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以利有针对性地再战;对一些不太复杂的案件,如在对销售假冒卷烟窝点的查处时,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把量大影响大、有利于立案的证据取实;而对一些量小,既耗人力又费时间的无关紧要,可取而又不可取的无举足轻重的证据可以适当地“放”,一来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二来有利于矛盾的缓解,三来避免时间拖延过久,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因为在某些执法活动中时效性尤其重要;但如遇有不明群众围攻,一触即发,有可能引起一定负面社会影响的案情时,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处理能力,沉着、冷静应对,注意防止矛盾激化,不能意气用事地“以牙还牙”,此时可以考虑暂缓,这种“缓”不意味着退缩,更不是害怕,而是审时度势,顾全大局的明智之举,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依法行政,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法中要把握住分寸,掌握能伸能曲的技巧,进退自如地依法行政,以维护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和执法人员的尊严,同时也为我们自身营造宽松的执法空间。 行政论文:对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思考 摘要: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行政管理结果的考察评估,促进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笔者在提出如何寻找行政管理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后,论述了经济学上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探讨了利用该方法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可行性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成本收益;机制 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否认真、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否降低了行政成本。具体内容包括,(1)是否依法依规办事。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事,是否执行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2)是否完成计划。计划既是行政管理的指南,又是行政管理的目标,也是行政机构之间的一种定约形式。定约的执行情况就成为评价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标准。(3)是否合理。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合理地、有效地使用了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条件,充分发挥了现有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了理想的行政管理效能。 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有效性 行政管理效能越来越多地成为考量行政机构行政能力的指标,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缺位,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效能评估不及时,不能有效发现行政管理中出现的低效问题,不能及时对管理方案进行纠正和完善;二是效能评估不到位,不能评估到行政管理中的每个环节。评估了面上的工作,不能深入到点。或者正相反,评估了个别点上的工作,忽视了整个面的工作。 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选择的不恰当,往往是由于不能选择成本一收益比最低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作用,就要提高行政机构科学决策的水平,就要设计更好的效能评估工作程序。以成本一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可以为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提供科学工具,有助于工作程序的科学化,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评估质量。通过成本一收益分析,一是对不同行政管理领域及相应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能选择具有最高净收益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目标;二是对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的成本一收益比较,能选择行政管理成本最低、净收益最高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 二、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 成本一收益分析是指以货币单位为基础对投入与产出进行估算和衡量的方法。它是一种计划方案,是预先做出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要考虑具体经济行为在经济价值上的得失,以便对投入与产出关系有一个尽可能科学的估计。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种量入为出的经济理念,它要求对未来行动有预期目标,并对预期目标的几率有所把握。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经济学可以用它来研究各种条件下的行为与效果的关系,探究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将成本和收益的概念推而广之,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其他社会科学也可运用它来分析人的行为。 行政管理行为是一种公共物品,是既无排它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是供整个社会共同享用的物品。事实证明,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不能完全由市场上的个人决策来解决,必须由行政机构提供,这就是行政机构行为的指向和价值。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分析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效率是可行的,对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工作同样也可以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考察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行政机构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项艰难的工作,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对象是庞大的社会成员,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分析所用的数据收集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是,不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估机制进行有效地评估,就可能因为无效的行政管理行为导致的行政成本提高,资源浪费更是难以计算。相对来说,建立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不失为一项正确的选择。 三、建立符合成本一收益原则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 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非常复杂的,其中的制约因素很多,有政治问题,涉及价值冲突、权力冲突;有法律问题,涉及评估机制的法律框架;有技术问题,涉及评估的适用范围、分析方法、以及质量控制和结构设计;还有行政文化传统等等。 借鉴经济领域有效评估的成功经验,在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中引入有效评估机制要做以下工作。 1.制定法规,确立行政管理效能的有效评估制度。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的必要内容,所以,此项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需要相应的法规规范。 2.确定行政效能评估有效评估的适用范围。要充分考虑到分析能力、资源有限性以及效率等,应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定行政效能评估中有效评估程序的适用范围,可集中在关键部门、关键领域,针对突出问题,从而增强行政管理有效评估的可信度和可用性,由点到面,不断摸索经验,稳步推进。 3.确定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责任,要具体落实到相应部门,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方法。 4.使用统一、灵活的分析方法。对所有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事件都运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可根据对可行性和成本分析的实际判断来确定。在选择分析方法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因为好的分析需要一定的专业判断,不能拘泥于一种方法,也不可能只用一种方式。 5.寻找有效的数据收集机制。数据收集是有效评估最困难的环节之一,有效的评估取决于有效的数据收集,有效的数据收集是做出正确评估的基础。数据收集的方法是:(1)直接征求公众意见,尤其是受行政管理行为影响的公众的意见,具体方法有公开问卷调查、接待来访、热线电话、网络收集等等,这种收集方法得到的数据要进行认真分析,去伪存真,要保证数据的真实;(2)相关学术机构的研究成果,对于政府工作,相关研究机构也在做一定的数据收集,其中的部分数据是有价值的。 6.相关信息的公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分析、资料及其数据收集过程要公开,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总之,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不仅涉及复杂的制度设计、技术操作,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可区分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具有普遍性或者是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实验,从而找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而且较为稳妥的评估方法。 行政论文: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行政处分(verwaltungsakt)与具体行政 摘要: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是中国行政法上作为进入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而德国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概念曾经也承担这一“角色”。本文从具体行政行为面临的问题着手,在法规范的语境中,对两者之间的法律特征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借助大陆法系的优势理论来完善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中的问题。文章认为,鉴于目前学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诸多歧义,有必要对这一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重新命名。 关键词:行政处分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法律特征 一、问题和方法 长期以来,行政处分(verwaltungsakt)概念一直是德国行政法上的中心课题,[1]从纯粹学理的角度,行政处分因其“设权性”而被视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更具重要意义的是,它是一个为适应行政诉讼实践的需要而设置的“功能创设性”概念,即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以行政处分的存在为前提。基于行政法控制行政权、保护人权的基本精神,德国学理界和司法实务界长期致力于对行政处分概念作扩张性的解释,以起到扩大人民诉权、加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之目的。晚近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趋向于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在受案范围上确立了“一切非宪法性质之公法争议”的标准。相应地,行政处分在救济法上的功能也将悄然改变,即从提请救济的前提要件功能转换为决定诉讼种类等功能。[2] 中国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最终确立于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该法亦将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因此,它与德国行政法上传统的行政处分概念的地位十分相似,也是中国行政法上的“功能性”的概念。2000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虽未直接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3],但通过对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奖惩、任免行为的排除,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作了扩大解释,从而使其涵盖的范围“不仅包括法律行为,而且包括事实行为;不仅包括单方行为,而且包括双方行为;不仅包括侵益性行为,而且包括赋权性行为;不仅包括刚性行为,而且包括柔性行为”。[4]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努力旨在扩大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虽然尚未达致“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的效果(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均未纳入受案范围),但在客观上反映了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以德国法为师的一贯立场。 由于理论研究的薄弱和司法审判经验的缺乏,中国的行政法学和司法实务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认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学界一般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因而属于行政法律行为,所谓法律效果,是指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5].依此推论,则行政法上的事实行为应当是不产生法律效果、不导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但学界同时又把诸如“行政主体或执法人员违法使用武力”[6]等对相对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视为行政事实行为,其间区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标准显然是模糊不清的,从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涵盖范围的不确定;再如,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这一直接决定具体行政行为功能范围的问题至今未能形成共识,仍然困扰着中国大陆的学者和法官;[7]等等。这些问题使得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困境,以至于有人主张废弃这一概念,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笔者认为,就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现状而言,保留一个作为进入诉讼程序“管道”的“功能性”概念仍然是必要的,受案范围的扩大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盲目地扩大受案范围将导致制度与社会政治环境相脱节,进而削弱行政诉讼制度的“实效性”(effectiveness)。“比较法有时能使我们超越比利牛斯山”[8],德国学界和实务界为扩大受案范围对行政处分概念所作的一些列扩张性解释对于我们完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或许是大有裨益的。在法律方法的意义上,对某一法律概念的界定关键在于以法规范为基本语境、把握概念的结构性要素或基本法律特征,对之进行法解释学层面上的操作,[9]而不是着重于其定义,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理解其内涵及外延。深谙法律学方法(Juristic Methode)的德国学者正是在这一路径上对行政处分概念进行了精致的锤炼。这一方法尤其值得中国学者效仿,一些中国学者倾向于将法律学操作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导入哲学等非规范研究的方法,人为地将问题复杂化,[10]从而使其研究结果缺乏可操作性。本文试图在一个法规范的语境中,以比较分析为基本思路,对行政处分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各项法律特征进行法解释学意义上的探讨,以期借助大陆法系的优势理论完善中国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这一分析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思考过程。 二、行政处分概念与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法律特征的比较分析 中国行政法上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创设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德国法中行政处分概念的借鉴。[11]因此,两个概念的法律特征基本相同,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行政处分概念具有“行政机关所发”、“公法(行政法)案件”、“单方行为”、“外部行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和“个别案件”等法律特征。[12]除了“单方行为”这点以外,[13]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与行政处分大致雷同。对于这些法律特征的解释,决定着其功能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大小以及在救济程序中的可操作性程度。以下拟就两个概念的各项法律特征作一比较性的探讨。 1、行政机关(或行政主体)的行为 行政处分首先必须是行政机关所为之行为,而具体行政行为则被认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它本身不能成为行政主体)。中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这一称谓盖受大陆法系行政主体概念的影响,但两者之间的涵义却有所不同。大陆法系传统行政法学将行政主体等义于公法人[14],是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及一定职权且 得设置机关,并藉此实现其行政上任务之组织体。行政主体的成立须有公法上的依据。但因公法人资格的取得非常不容易,随着行政法学的发展,行政主体的涵义逐渐趋向于广义,即不以具有公法人地位为条件,凡公法上之独立组织体,有特定职权得设立机关以达成其任务者,均属行政主体。广义的行政主体概念包括国家、省、县、乡镇、不同层次的市,不具公法人地位的机关、学校或其它营造物等,私法人及自然人如依法获得公权力之授权,亦可成为行政主体。[15]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所设置的独立组织体,它可在一定的职权范围内代表行政主体对外行使该权力,其效果则归属该行政主体。简言之,行政机关乃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机关,它是行为主体而非权利、义务主体,它的行为效果均由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行政主体承担。由于行政主体范围的广泛,行政机关已不能与宪法分权制度下的行政权组织相等同。[16]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对行政机关的确认应从实质意义的行政观点出发,如立法机关对其内部职员作出任免时,法院从事律师登录等行政事务及对院内职员作出任免时,公立或私立学校在录取学生、确定学籍、奖惩学生、核发毕业或学业证书时,公法团体在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时,乃至私人或私人团体在行使依法授予的公权力时,均被看作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机关。[17]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与广义的行政主体概念范围相吻合,这一理论极大地拓展了行政处分概念的范围,从而扩大了人民的诉权。 在中国的行政法学中,行政主体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法学概念,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代表国家以自已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受行为效果的组织。[18]与大陆法系行政主体概念不同的是,中国行政法学中的行政主体既是行为主体,又是权利义务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实施并承担行为效果;行政主体只能是组织而不能是个人。行政主体由组织法意义上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来充任。当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时,法律、法规授组织对外行使该职权时,即成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理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行政法在确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者这一问题上,已采用部分实质行政的标准而非仅限于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但对实质性标准的适用仍然是不彻底的,学界和实务界在认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时往往从法律条文的形式上判断,而没有从实质行政标准着手。按照目前的行政主体理论,相当一部分行使着实质意义行政权的组织(如垄断性的公用事业组织、某些执政党组织等)都不能被视为行政主体,其行为均不可能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在中国行政法的初创和发展阶段,行政主体理论的积极意义在于解决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认定标准,但从法学理论的角度而言,中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仍然是一个不成熟的概念,行政主体仅仅从形式意义上被界定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此可以和行政诉讼的被告认定标准相衔接,但《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将行政诉讼的被告扩大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这是否意味着行政主体理论有必要进行修正?倘若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在司法实务中不断地扩大,行政主体概念是否要随之进行无休止地修正?这反映了中国的行政主体概念过于依附于司法实务的功能而缺乏理论厚度。从长远来说,行政主体理论应当吸收大陆法系的实质行政标准,塑造自身的理论品格。 2、公法(行政法)上的行为 在大陆法系,公法通常仅指宪法与行政法,行政机关所为宪法或国际法上的行为,大多为统治行为,不属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因此,行政法是国内公法。确定行政处分的范围,首先要对公法与私法进行划分。这个问题向来是在陆法系行政法学中的重要课题,就行政法而言,其重要的功能在于法律救济途径的规范之上,即公法争议须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19]因此,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已不仅仅是纯理论上的问题,而且涉及行政处分概念在行政诉讼中的涵盖范围和可操作性程度。 公法与私法的二元论是大陆法系的传统理论,但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并无统一的学说,归纳起来,主要有利益理论和服从理论两种[20].前者依法律所要保障规范的利益是公益或是私益来区分公法及私法;后者以法律所规范对象的平等性与否来区别公私法。近来流行的“修正主体说”和“综合说”,其理论基础为修正服从理论,该理论认定实质意义上的权力服从关系为公法(行政法)关系,[21]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行政处分作为公法上的行为,具有如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第一,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处分,必须以行为的性质为基准。凡是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而行为对象处于权力服从关系的地位,则不论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或私人,则该行为是行政处分,这也正是行政处分的实施者既可能是组织法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也可能是法院、立法机关、营造物、私人等的原因。 第二,以行为性质作为确定行政处分的基准,从而将某些独占经营事业与营造物利用关系纳入公法关系,行政处分概念的涵盖的范围呈现出扩张的趋势。如,德国、台湾和日本将邮政业务、电信业务视为公法关系,理由是,邮政、电信等为国家独占经营之事业,人民除此别无选择余地,其利用关系具有强制性,且利用方法与价格完全由行政主体单方决定,使用人必须遵守;为了业务的推行,法律还赋予邮政、电信部门以公权力,因此,邮政、电信的利用关系应视为公法关系,其利用许可应看作行政处分。[22] 第三,“统治行为”向来为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所排除,如总统任免大法官、紧急命令或处分、授予荣典、行使特赦等,但德国近来倾向于承认总统的特赦乃至授与或撤销荣典的行为是行政处分,理由是这类行为仍受法律的拘束,尤其不能耐抵触平等与比例原则,自然成为为司法审查对象。 总之,在公、私法划分问题上,实质上标准的确立,极大地扩张了公法的调整范围和行政处分概念的范围。 中国正统的法学理论并不主张公、私法的划分,但对行政法律关系与其它部门法法律关系(尤其是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区分,仍然是中国的行政法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行政法的通说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的存在为前提,强调它的公权力性质,综观各种学术观点及行政立法的规定,中国行政法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位采取的是一种“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相统一”[23]的标准。一方面在论及行政法与民法的区别时,强调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力性、命令性和关系双方的不平等性”,[24]“不管主体是谁,只要是国家的事务管理或社会的公共管理,均属行政”,[25]这与大陆法系的权力服从理论相似;但另一方面,行政职权的承担者行政主体又仅限于形式意义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从而将大量行使着实质意义 上行政权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行为排除在行政法的范围之外。 总的来说,目前中国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小于大陆法系行政法,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上的行为其适用范围也十分有限。中国行政法应在目前的宪政体制和制度环境中,尽量采用实质行政的标准。扩大调整范围从而扩张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及司法审查的范围。 3、外部行为 将行政行为分为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是德国行政法的一贯做法。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指不发生外部效力的行政内部活动,如机关内部的职责分配、人员配置、公文流程等事项,以及行政内部的意见交换、请示与指示监督等。关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相对人不得提起行政争讼。所谓外部行政行为,系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行政命令或作成行政处分,对相对人发生一定效力的活动。行政处分是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属外部行政行为。如何划分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政行为,直接关系到行政处分概念范围的大小。 在德国,内部行政关系与外部行政关系的区别,一直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演变交织在一起。传统理论将行政法律关系分为“一般权力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一般权力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公权力的作用,对其所管辖的相对人行使管理的关系,例如警察权与征税权等。而“特别权力关系”是指国家或公共团体等行政主体,基于特别法律原因,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对人有概括的命令强制权力,而另一方面相对人负有服从义务者。[26]“特别权力关系”的范围包括:(1)公法上的勤务关系,如国家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部队与军人的关系等;(2)公法上的营造物利用关系,如学校与其学生的关系、监狱与其犯人的关系;(3)公法上特别监督关系,国家与公共团体(地方自治团体)、国家与特许企业等之间的关系。[27]“特别权力关系”因与机关内的指示有密切关系,因而是一种内部行政关系。传统理论将“特别权力关系”定位为“力”的关系而非“法”的关系,即特别权力人对行政相对人享有概括的下命权,相对人的义务具有不确定性,排除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有关相对人不得提起争讼,因此,特别权力人对相对人权利义务处置均不适用行政处分。二战以后民主、人权理念的盛行,要求法律大幅度、广泛地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遭到广泛的批判。70年代,德国行政法彻底扬弃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目前的通说认为,只要相关的措施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基础权利,足以影响个人地位,即视为行政处分允许提起争讼。“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改弦更张,大规模地缩小了内部行政行为范围。行政处分概念的“外部性”特征,逐渐失去了原先的重要意义,判断一个行政活动是否行政处分,以具体个案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无规制为准。换言之,行政活动是否对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才是问题的关键。 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和外部具体行政行为,是中国学者研究行政行为时常用的一种分类。内部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隶属于自身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一种管理;[28]外部行为亦称为公共行政行为,它是行政主体对“社会行政事物的一种法律管理”。[29]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与行政主体是否有行政隶属关系以及行为的效力是对内的还是对外的。发生对内效力的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即使对内部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构成侵害,亦不构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理由。中国行政法尽管没有提出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但亦将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任免、惩处行为划入内部行政的范围,免受司法审查。而部队与军人、监狱与受刑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未纳入中国行政法的调整研究范围之内。在这一方面,正如一位德国学者所言:在中国,“许多涉及国家与公民关系的重大问题并不在行政诉讼范围内,例如公务员与其所属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问题,军人与其所属部队的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等,”“本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行政法中所用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今支配中国行政法的实践”。[30] 如今,这一局面正逐步得以改变,1998年发生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案”似乎是一个转折点,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1条、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8条的规定,认定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受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从而将此案适用《行政诉讼法》予在解决。此案的意义在于,第一次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纳入行政诉讼的调整范围之内。[31]此后,发生了一系列学生起诉高等学校的案件,如“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拒绝颁发博士毕业证、学位案”等。 与德国法目前的状况相比,中国的内部行政行为之范围显得过于宽泛。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的划分,本来是基于权力分立和保持行政效能的考虑,使内部行政免受司法审查从而让行政权保有一定弹性、不受过份拘束。但过于强调这一点则有牺牲人权保护之嫌。在受案范围的确定上,不应过于强调具体行政行为的“外部性”特征,大陆法系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显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4、单方行为(或包括双方行为) 行政处分必须是行政机关的单方行为,这个特征使它与现代行政另一活动方式行政契约相区别。区别行政处分与行政契约的关键在于:前者仅由行政机关单方意思即可产生法律效果,毋须相对人的同意亦可生效;后者由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的合致才能成立。 但某些行政处分的作出,须相对人事先申请或事后同意(受领)或既须事先申请又须事后同意,这类行为被称为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它们在程序、规范内容及效力上,与行政契约颇有相似之处,容易使人混淆。德国法的理论认为,区分行政契约和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的标准主要在于考虑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是行政契约中的要约或是行政处分的意思,从客观上对这个意思表示加以评断。[32]在实务上,一般以行为最后形成的书面文件是由行政机关单方签署或由双方共同签署而定,即凡是仅有行政机关单方签署的,即推定为须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推定为行政契约。在中国的行政法中,“相对人参与”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依申请的行为”,如 行政许可。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出规定时,并未将双方行政行为排除,这可以视为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涵义所作的扩张性解释,从而使得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与行政处分概念发生了区别: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双方行为,而行政处分仅指单方行为;中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个囊括了行政契约的广义的概念。 行政处分、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所为公法上的就具体事件、针对确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为。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这两项特征使行政处分概念与行政命令[33]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与抽象行政行为概念相区别,在行政诉讼实务上具有重要意义。 从理论层面上说,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是行政处分与具体行政行为共同的特征,但就该特征而设置的技术性操作规则而言,两者之间的完善程度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行政处分概念形成了一套与行政命令相区别的、极具操作性的技术性规则。 一般来说,行政处分是规制个别事件的行政行为,这个特征构成了行政处分与行政命令的重要区别。行政活动的对象为不确定的多数人,其内容是一般(抽象)性规范的,是行政命令;若行政行为的对象为确定人,其内容是具体的事实关系,则此行政活动是典型的行政处分。从上述两者之间的基本特征的差异延伸,还能得出另一区别标准,即效力是否具有持续性:行政命令可反复适用,而行政处分通常只能一次完成。但这只不过是行政命令、行政处分的原型,行政事务的复杂性使得它们在具体个案中并不常常以这种典型的面目出现。德国的理论及实证法皆已承认行政处分的一项“变体”,即“一般处分”概念。“一般处分”又分为“与人有关的一般处分”和“物的一般处分”。前者是指相对人为确定或可确定之多数人,作为处分内容的事实关系具体而明确的行政处分。[34]如“警察下命某街道在固定时间内禁止通行”,在这个命令中,事件是具体、明确的,所针对的人似乎是不特定的,但在“固定时间内”行经特定街道的人实际上是可确定的;再如警察用于指挥交通的红绿灯装置所作的命令,红灯亮意味着禁止通行(事件具体),受红灯管制的相对人似乎是不特定的,但实际上受某一特定的红灯信号所约束的相对人是可确定的;后者是指内容具体,但所针对的人不确定的处分,如将某一建筑列入古迹保护、开放公共设施供公众使用等。“物的一般处分”被视为行政命令不得提起行政争讼;而“与人有关的一般处分”则相反。确立“一般处分”概念的意义在于,在介于典型的行政处分、行政命令之间难于区分的中间状态中,将事件具体相对人似乎不特定,但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可确定的个案划入行政处分的范围,从而扩大了司法救济的对象。依据事件是否具体、相对人是否确定两项标准对行政处分、行政命令所作之区别可用下列关系说明: 第一,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这是最典型最常见的行政处分。 第二,事件具体、相对人不确定(不特定多数对象)。这种情况属行政命令(包括物的一般处分),如某市政府下命在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事件具体明确(禁放烟花爆竹),但针对之相对人无法确定。 第三,事件具体相对人不特定,但在一定期间内可确定(依一般性标识可确定)。此种情况是“与人一般处分”,可提起行政争讼。如市政府下命在元旦期间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由于受“元旦”这一特定期间的限制,相对人是可确定的。 第四,事件不具体(抽象),相对人确定。此种情况亦属行政处分。如行政机关对一个工厂颁布的处分,命令该厂对一切妨害环境卫生的事项,如废气、废水、噪音都负有排除之义务。 第五,事件不具体(抽象),相对人亦不确定(不特定的多数人),这是典型的行政命令。 随着“一般处分”概念及其相关规则逐渐形成,[35]大陆法系的行政诉讼已不再为行政处分与行政命令的难以辩识所困扰。 在中国的行政法中,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任何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学理界对此问题虽有研讨,[36]但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最具说服力的观点为:以“能否反复适用”为标准区分两者,或者外加“是否有溯及力”、“行为适用的次数”等标准作综合判断。但仍未解决如何确定相对人这一技术性难题。一些学者则从哲学和逻辑学的角度对“具体”与“抽象”的分类方法进行批评与否定。 笔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是一个法律学操作方法(Juristic Methode)意义上的问题,从哲学本体论角度的研究已经超出了规范法学所能承载的范围,中国学者与其苦苦地“自寻出路”,倒不如直接引进德国法上较为成熟的规则和标准。 6、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处分、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也就是对相对人权利与义务产生规制的行为。这一特征使其成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已从最初的源自民法的“效果意思表示说”演变成现今通行之“客观意思说”。判断一个行政行为是否为法律行为,只以该行为是否直接发生法律效果,是否对行政相对的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拘束(规制)为断,而不管该法律效果是依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还是依法律规定而生。“客观意思说”扩张了行政法律行为的涵盖范围。与此相应,行政事实行为应该界定为对相对人不直接产生拘束(法律效果)的行为。 这个标准已使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了根本的区别。问题在于,学者们对这个标准的游离不定,时而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法效意思说”来诠释行政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时而又回归到这个标准上来,从而造成理论上的混乱。[37] 三、结语:重置行政诉讼“功能性概念” 行政处分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涵盖范围及其可操作性完全取决于对其法律特征的诠释,德国行政法上成熟的行政处分理论可以为解决具体行政行为概念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借鉴。需要明确的是,这两个概念完全是为适应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需要而设置的“功能性概念”,在其扩张解释(为了扩大受案范围)的过程中,必然会与学理的要求产生冲突,如,由于受到经典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的影响,学者总是不自觉地用民法上的“法效意思说”来理解具体行政行为,[38]从而导致学理与实践的冲突。 笔者认为,鉴于目前学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诸多歧义,有必要对这一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重新命名。其实,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用“行政行为”这一称谓取代具体行政行为已隐含了这种倾向,但在《行政诉讼法》作出相关的修改以前,我们尚不能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称谓已寿终正寝。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进行重新命名,并不意味着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将 “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象德国那样进入“任何非宪法性质的公法争议均可诉讼”的阶段。因此,本文的分析对于完善中国行政诉讼的“通道”仍然具有现实意义。笔者建议,中国行政法不妨用“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理行为”的称呼取代“具体行政行为”这一名称。“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理行为”隐含有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处置、规制之意,实属适宜之称谓。 行政论文: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关系及协调 摘要: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是大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明确界定了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概念,对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归纳了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现状。在明确了两者的关系之后,针对当前我国大学教育中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协调两者关系的一些具体的改革建议及途径。 关键词:大学管理;学术管理;行政管理;协调途径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邵鸿发言建议,淡化行政权力对高等院校的约束和干预,明确“取消高等院校的行政级别,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民主遴选大学校长”。随着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以及我国大学的扩招,大学的学术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显得与时代环境越来越不相适应,这一现象值得关注6。 一、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辨证关系 学术管理是指对高等教育中学术性事务和活动的管理,大学的学术管理是指对高校内部学术性事务和活动的管理。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区别于其他社会管理的重要特征,是高校管理的核心内容。大学行政管理,是指大学内部管理主体依据学校章程和某种民主程序及上级赋予的职权,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对学校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7。 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复杂,两者在功能上相互统一,相互支持,相互扶助,在实际运行中又相互交织,相互矛盾。它们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存在差异。 (一)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统一于大学管理的整体,是大学管理系统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学校的整体目标。从系统的角度来讲,要保持系统的有效性,就必须优化系统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和外部交换的畅通。在大学内部,通过大学行政管理来协调校、院、系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维持整个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又要协调好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如教育经费问题、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问题、资源配置等。换言之,大学行政系统是大学系统良性运转的保证体系和支撑平台。与此同时,一所大学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学科的发展和学术水平的提高,表现在学校不断追求新的学术目标,探索新的科学发展途径和技术方法,并且通过努力在学术上保持先进水平,这是高校的发展规律决定的。大学学术管理的作用在于规划发展方向,选择发展战略,激励学校创新,使学校达到一个更高级的状态,正是大学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共同作用,才能保证大学在整体稳定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发展和提高。 (二)学术是大学理念的精髓,行政管理为学术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 学术管理的目的在于求得学科发展,创造学术自由的氛围,提高大学的学术水平。大学学术管理必须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必须遵循高等学校学术活动的内在规律。学术事务的管理是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权威来完成的,他们用所拥有的知识和人格力量来影响他人。大学学术管理的重心在基层,由此形成的管理信息交流关系往往是横向的。这一点,与纵向以信息交流为主的行政管理结构有很大差别。激励学术系统有序和高效的运行是提升学科水平和推动学校发展的关键。以学术管理为主的大学管理结构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一些欧洲大陆国家,如德、法和意大利等国,以及日本的一些国立大学。 学术的发展事关大学的成败兴衰。立足于学术水平的提高和努力追求学术声誉己明显成为当代大学进行学校规划、运行、管理和评价的重要内容。《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周刊每年一度的最佳大学排行榜的评估指标中,“学术声誉”一项占总分分配的25%,足可见美国对大学学术的重视程度。大学处于整个学校教育体系的最上层,历来被称为传承、批判和探索高深学问的殿堂。大学的逻辑起点首先应该是学术,高水平的大学更不能例外。对此蔡元培先生认为“所谓大学者,非仅为多数学生授课,造就一毕业生之资格而已也,实也为研究学术之机关”。朱九思先生在谈及他的大学观时也指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培养高级人才的场所。大学的根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两个字:‘学术’”。没有学术,大学就失去了灵魂8。 我国的一些学者在对美、英、法、日、俄等国家着名大学深入研究后,提出了世界一流大学应具备的主要特征:人才培养出类拔萃;学科建设领先;师资队伍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成果新;办学层次高;面向世界;经费充足。不难发现,这些特征的“焦点”集中在“学术”上。因为大学是一个学术机构,是探求高深学问,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场所。大学区别于其他性质学校的标志是学术,而学术的成败得失则在于学术管理9。 大学学术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中心,行政管理为学术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如果行政管理偏离了这个中心,出现行政管理“越位”,进而导致学校泛行政化,那么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组织也就不存在了,大学也将不是大学。 (三)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相互交叉,学术管理的效能依赖于行政管理是否高效 学术目标与政策的形成是自上而下的,经过逐级论证和协商,最终集中在学校得出整体的学术管理的计划方案。然而,对学术管理的目标决策的认可,表现为将这一学术发展 目标列入学校的总体目标并予以实施,其实施过程即纳入了行政管理系统。于是,学术管理的某些因素和过程就转化为行政管理。人们判断学术管理决策是否正确,还必须看这一决策下的学科发展实际情况如何。显然,这一点又要受决策实施过程的影响。可见,行政系统是否高效,直接关系到学术管理的实效。此外,从行政管理角度制定的政策对学科发展会产生影响来看,大学的行政管理是着眼于完成大学的社会职能和提高办学效益。 (四)行政系统是大学管理与发展不可或缺的组织体系 大学行政管理的目的是使大学充分发挥作为教育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提高办学效益。行政管理首先必须对学校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和分配,以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行政管理主要执行上级的批示,权力结构由上而下逐级进行。大学行政系统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是实现学校整体目标的基本要求。面对信息时代的挑战,高校知识创新和自身发展壮大的任务十分艰巨,这涉及到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等各个方面。如何在这个关键时刻把握学校建设发展方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有限的人、财、物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这就要求行政管理工作发挥支柱作用,运用管理的手段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协调、控制和监督。优化的管理能充分发挥各行政部门的职能,会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协调的运作起来,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总之,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二者缺一不可。 二、当前我国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大学管理体制过分强调行政权力的作用,忽视或削弱了学术管理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学校的内涵发展。 (一)大学学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大学的事业单位性质、行政职能不断得到强化,而学术机构的性质日趋减弱,非常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在大学管理上主要沿袭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在大学的渗透,严格套用行政管理的科层化模式。导致了大学的核心职能——教学科研被涂上了严重的行政色彩,学术管理显现了严重的行政化倾向。 在学术管理上,相应的管理机构总是沿袭“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校部职能部门在学术发展方向、人员编制、课程编制、科研课题等学术问题上有较大的决定权,而最熟悉本院系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机构和广大教师没有发言权,只是处在一种执行命令的被管理地位。 高校学术活动的内在规律决定了教授治校及教授参与学术管理的必要性。教授更大程度上进入行政管理有利于倡导“学术自由”的氛围,提高管理的效率。但是由于目前高校教授介入管理活动有限,权力过于向上集中,形成倒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大学教授和研究人员常常感到被行政权力所左右,影响基层创造性的发挥,也影响了大学学术创新所要求的组织柔性化、灵活性。 (二)大学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大学本是知识、信息、人才荟萃的地方,其中不乏行政管理的理论家和实干家,但实际上,大学行政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决策缺乏民主等,导致整个管理水平不高。 长期以来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我国大部分高校形成了一种以党政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模式,使大学与政府机关一样,习惯于以行政管理模式来建立组织架构,大学的学术权力很大程度上被行政权力所取代。例如职称评定基本上是由行政系统确定的,在课题审批、论着评奖等本应是学术管理的事务中也掺杂了大量的行政管理,并且行政权力的作用有时超过了学术权力的力量。正是由于行政权力起主导作用,并用效率化的行政衡量尺度来要求教学与科研工作,从而造成了学术研究人员不是着重学术力量,而是唯行政权力是瞻,导致了学术的急功近利、泡沫化和以赢利为目的的学术欺骗。 同时,在行政管理系统中,存在行政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管理关系不清、政策法规不配套,如长期以来,由于观念的陈旧,对行政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最终导致工作失误;管理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如目前我国培养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院校很少,现有的管理人员大都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现代管理的知识贫乏,往往办事主观臆断,只是凭经验办事。 三、协调两种管理关系,提高我国大学管理效能的途径建议 完善大学的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协调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之对高校改革和发展发挥最大的功效。针对我国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协调途径: (一)淡化行政权力,打破大学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 行政干预权力太大,导致了官员的“寻租”行为,如大量的政府官员通过非正常途径去读学位,而大学的领导和教授也乐于接受他们,因为他们通过行政干预可给学校和教授本人带来实际利益。大学行政化改革,要打破大学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建立法治框架中的大学和政府的委托关系。需要制定有关立法,确定国立大学体制改革的思路、目标。从取消高等学校的行政级别开始,通过建立大学拨款委员会、实行校长遴选制度等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使部属高校成为首先落实自主权、自主办学的高等学校。 (二)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机构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 大学行政化,严重地挤压了平等自由的学术论辩空间。在官场,讲究的是服从,下级服从上级,行政系统才可能有效运转;在大学,追求的是自由平等的独立思考。两者方枘圆凿,不可混一。大学泛行政化,使学校处于严密的行政体系之下,那么,教学科研人员本该自由平等的学术论争首先就成了权力大小的较量。这和自由平等的学术精神背道而驰。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要处理好领导与负责、集体与个人、分工与合作等方面的关系。党委会作为大学中的最高决策机构,应该吸收相当比例的党员、教授和学术人员参加,使学术人员在党委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机构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当前最紧要的是要在体制上为学术权力参与管理定位,不能让学术组织和学术机构只是提意见和建议,而是应该让他们参与到咨询、决策、审议、监督、保证等主要环节中去,淡化大学的权力意识,还大学充足的自由民主的学术空间。 (三)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实行民主遴选 校长应该是一所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两大系统共同的灵魂,校长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对一所大学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目前在我国有的高校,校长作为大学的法人,其作用尚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如何在大学内部形成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管理系统和以教授为主的学术权力系统,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校长负有重要责任。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大学校长必须拥有现代的教育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这就要求大学的校长必须朝职业化方向转变。为此,有必要建立新型校长遴选机制,在大学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专门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按照校长任用要求选拔、任用校长。 (四)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提高学者专家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积极性,保证其权利的行使为了保证学术的改革发展,保证学术委员会站在学校整体大局和长远利益的立场上,对学术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大学校长及主管学术事项的副校长,教务、科研、研究生教育等 业务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或系主任等,应当是当然的委员人选。所有委员都应具备这一条件,他们必须是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有教授的头衔。但同样,为了发挥教授参与学术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并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影响和专业智慧治理学校,同时防止学术组织的行政化倾向,未担任行政职务且在学术上所建树的教授在学术委员会中的比例必须合理增加。 (五)应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 目前,高等教育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大学已经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大学将通过知识的创新更大地参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学术组织变化迅速,高等教育内部也在不断改革,学分制的全面实施,教学方式的现代化、网络化等等,使得大学内部的行政管理关系发生着十分重大的改变,过去比较稳定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受到重大的挑战。学术组织变迁的形势,使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注重整体战略规划与管理,为此有必要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包括战略发展方向、校长遴选、预算审批等决策。大学理事会组成成员可包括:人大代表、政府官员、大学教授、知名校友、学生代表、社会贤达。 (六)优化行政管理机制,营造学术氛围,充分发挥基层教师在大学发展中的作用 营造尊重教师和学术的良好环境。大学是知识密集和人才云集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必须从政策上、制度上制定有利于调动他们创新积极性的机制,使管理系统为知识创新服务。在学术上要保障他们自由探索的权力和学术研究的条件,在决策时应尊重教师们的意愿。要通过整合科研力量、培育科研群体、开辟科研阵地、形成拳头成果等措施,不断提升大学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通过采取各种激励手段,激发大学教师自愿地将隐性知识如教学技巧、科研手段通过隐喻、象征的方式表达出来,并通过以课题组、交叉学科团队等形式推动知识共享,让外部知识融入组织内部、个人知识上升为组织知识,从而不断增强大学的学术实力。 四、小结 在大学内部,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在功能上应是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在运行特点上又有一定差异甚至矛盾。两种管理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和分析对改革和优化大学管理框架、提高运行机制的效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这方面的研究有待更进一步深入。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简述公民社会视域中的公共管理 [论文关键词]公共管理;公民社会 公共治理 合作管理 [论文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捍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四,公共管理是多元化公共管理主体基于伙伴关系进行的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及其相互间的权力依赖与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其中的协商、谈判和交易机制,最终必然会推动公共管理向自治自主的网络化发展。在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系统中,参与公共管理的各方主体为了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而必须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放弃的是部分经济自主权,对于政府而言放弃的是部分行政强制权。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依靠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以增进理解,树立共同的目标并相互信任,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减少机会主义,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最终建立一种公共事务的管理联合体。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的特征不再是监督,而是自主合作;不再是集权,而是权力在纵向和横向上的同时分散;不再是追求一致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和多样性基础上的共同利益。 第五,公共管理主体中的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虽然政府不具有最高的绝对权威,但是它却承担着建立指导社会组织行为主体的大方向和行为准则的重任,它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特别是在那些基础性工作中,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领域最重要的行为主体。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论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 摘 要: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是一种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机制。西方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经验很值得借鉴。 关键词:公共管理;政府绩效评估;问题;政策建议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协调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开始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深化改革政府绩效评估为主要内容,大大缓和了长期以来存在于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西方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经验很值得借鉴,可为正处于市场经济上升期的中国政府创新提供一点新思路。 一、西方新公共管理下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特点 一般说来,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绩效评估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开始的绩效审计;二是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大规模发展阶段;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规范深化阶段。[1]如果把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政府绩效评估按照新公共管理体制和旧公共行政分类,笔者认为,可将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绩效评估看作是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时期。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撒切尔夫人的重视以及连续三届执政,使英国成为时间最长、运用最广、技术上最成熟的“评估国”。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后,任命雷纳斯爵士为效率顾问,并在首相办公室成立效率小组,主要任务是对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运作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和评审,并拟定提高效率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这就是著名的“雷纳斯评审”。雷纳斯效率评估分析小组的改革方案,以及执行机构对工作结果承担责任,执行结构内部奉行以结果为本,而不是以规则为本等改革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政府绩效评估在英国的开展。也正是因为绩效评估在英国的应用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使得绩效评估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借鉴。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于美国社会而言,严重的财政赤字在事实上开始践踏美国政治;政府绩效赤字使公众对政府有效的、有回应力的和高质量的供给服务的能力丧失信心。为了解决国家的这两个赤字问题,美国把绩效管理与评估视为重新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能否取得成功,能否再造出有效的政府责任机制的决定性条件。基于此,美国先后推出了《国家绩效评估》(1993年)、《戈尔报告》和《1993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等政府绩效评估措施的纲领性报告。 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下的绩效评估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可以总结出这一时期的绩效评估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2]传统公共行政由于其官僚制特征,评估多注重过程和规则,而且很少衡量结果,也就很少取得效果。政府绩效评估作为改革与完善公共部门内部管理的措施,体现了放松规制和市场化的改革取向,是一种以结果为本的控制。[1]英国从1986年开始,对各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客观社会效果开始重视。如1983年在总计721个指标中,效益性和服务质量评估指标分别是7个和15个;到1989年,在2327个指标中,分别是556个和110个,大大提高了效益和服务质量方面的评估比重,效益指标排第一。1993年美国《国家绩效评估》把政府绩效界定为政府官员对结果负责,而不仅仅是对过程负责;其目的在于把公务员从繁文缛节和过度规则中解脱出来,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使他们对结果负责,而不再仅仅对规则负责。 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以结果为本,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公共责任机制:既要放松具体的规则,又要谋求结果的实现;既要增强公务员的自主性,又要保证公务员对顾客(民众)负责;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保证效能。 (二)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服务和顾客至上的管理机制。[2]新公共管理由于其市场化的取向,从而新公共管理下的政府绩效评估直接指向政府应具有的职能决定了政府绩效评估的必然有重新塑造政府角色和界定其职能的功能。新公共管理强调以市场和顾客为导向,这就促成了政府绩效评估以顾客即公众满意为标准,体现了服务和顾客至上的市场化管理理念。因此政府绩效评估强调必须以顾客即公众为中心,以公众的需要为导向。为此,倾听公众的声音,按照顾客的要求提供服务,让公众作出选择的有效方法在实践中得以实行。“回应性国家”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初在丹麦等国家开始流行起来。 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设立顾客服务标准》的第12862号行政命令,责令联邦政府部门制定顾客服务标准,要求政府部门为顾客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资源和选择服务供给的手段。1994年美国国家绩效评论专门出版了《顾客至上:为美国人民服务的标准》。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为改善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的关系、加强公众对政府信任、实现“更有回应性、更有责任心和更富有效率”的政府改革目标提供了具体措施。 (三)绩效评估的主体多元化。在评估过程中有公民和服务对象的广泛参与,同时由单纯的政府机关内部的评估发展到社会机构进行评估,美国民间机构锡拉旧兹大学坎贝尔研究所自1998年以来与美国《政府管理》杂志合作,每年对各州或者市的政府绩效进行评估,并评估报告,引起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一些州政府在对其部门年终业绩进行评估时,也往往请专门的社会评估机构进行参与。另外,不管是民间机构或是政府机构评估时,都将公众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终极标准。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指标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大幅度增长,加拿大等国家还进行大范围的政府顾客满意度调查,将提升公众的满意度作为政府绩效的目标。 (四)政府绩效评估正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特点和趋势。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绩效评估成为政府机构的法定要求。1993年7月美国颁布的《政府绩效和结果法》规定,“每个机构应提交年度绩效规划和报告”,财政预算与政府绩效挂构;英国1997年颁布的《地方政府法》也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实行最佳绩效评价制度,各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绩效评估工作,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及固定的程序;日本也于2002年出台了《政府政策评价法》。另一方面,建立和健全了绩效评估机构。比如,英国的审计办公室负责中央政府机构的绩效评估,审计委员会负责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在美国联邦政府的管理与预算局审批各部的年度绩效计划,总审计署自主选择项目或活动,独立对政府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并向国会和公众公布评估结果。政府绩效评估规范化,主要表现在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规范化、程序规范化和评估结果利用的规范化。 政府绩效评估科学化,主要表现在评估技术不断成熟,信息技术、量化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针对不同部门采用不同的评估方式和方法。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现状及改革建议 我国对于公务员层面的绩效评估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公务员考绩也已趋向普遍化、经常化、规范化。但对于政府层面的绩效评估则还处在初始阶段。政府官员也由于对政绩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偏差,认为既然“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那么政府领导干部在经济建设方面要做出“着得见、说得上、摸得着”的成绩,比如各种经济指标的改善、修了多长的路等,便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当前来说,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 1.政府绩效评估尚不规范。研究我国目前的政府绩效评估,可以看到,政府绩效评估大多是在延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绩效评估,搞形象、装点门面、玩弄数字。 从评估内容到评估程序等,都不规范,随意性很强。 2.评估主体的确定不合理。政府绩效评估由谁来做,直接影响到政府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权威性。长期的封建文化,使得大多数人相信,只要“包青天”出面,一切包“太平”。这种“人治”的观念也长期以来被政府官员所接受,因为接受这个观念对他们有好处。因此,我们往往可以看到,上级政府要考察下级政府的政绩,就会派一位“专员”下去,这样会导致政府自己对自己进行绩效评估,因此地方政府的工作导向变成了为满足“专员”满意而不是公众满意。下级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千方百计取悦“专员”,而不是用为人民作多少事情作为自己的成绩。自然地,评估中出现不正之风也就在所难免了。 3.政府绩效评估的导向不正确。翻政府绩效评估本应是通过评估发现存在的不足,以提高管理水平,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却是作为消极防御的手段。这样一来,只要某一方面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政府才会采取诸如大检查、专项调查、大评比等方式谋求改正,而对某些隐忧却没有积极地看待处理。 4.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科学,政府绩效评估尚未形成制度。[2]尚未建立和健全遵循国际惯例、适合中国特殊国情(包括评估原则、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模型、评估依据、评估技术与方法、评估程序等在内)的完整有序并切实可行的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方法和实践体系,政府绩效评估还停留在原始手工业水平上,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评估的方法多在定性方面,较少采用定量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够科学,评估自然就不准确。而导致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科学的最主要原因是尚未建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我国对政府绩效评估,既没有明确的制度要求,也没有建立健全专门的评估机构,政绩评估尚处于自发半自发状态,要不要评估、怎样评估完全是看形式,拍脑袋行事。 此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就是我国的绩效评估不公开、不透明,具有封闭性,缺乏媒体监督,往往会给人神秘感。 因此,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评估理论框架、指标体系、操作程序及技术方法,实现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已经成为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笔者认为,完善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政府行政管理理念,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政府。不能把政府绩效评估简单地看作是评价政府成绩的工具,而应该是在新的行政管理理念即新公共管理理念支配下的一套科学的管理系统。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是市场和顾客即公众导向,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渐发展的今天,政府行政管理的理念应是强化绩效意识,强调以结果为本,以达到顾客即公众的满意为目的。 2.应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这套指标应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指标设计应把握“4E”即经济(Eeonomy)、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ness)及公平(Equity)。指标应尽量体现这四个方面的要求;二是指标设计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准则;既要考核已经表现出来的成绩,又要考核潜力绩效,以体现公平。三是指标设计不能盲目地借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案例,应注意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上升期,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另外,我国地区间差别较大,指标设计不可能大一统,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绩效指标设计也要体现不同的特点。 3.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的多元化。英国公务员绩效评估,有专门的评估领导机构组织实施,中央政府实行内设管理机构的模式,与地方政府实行不同的领导模式。 英国实施这两种绩效评估制度的实践证明:制度规定要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必须有得力的领导机构去组织实施,否则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就会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同样对于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体系。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内部评估是指政府自身的评估,主要包括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和专门评估两部分,外部评估指政府机关以外的评估主体的评估,包括政党评估、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评估。 4.通过实践经验来推进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绩效评估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是绩效评估的内在要求,也是绩效评估的规范化要求。在当前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制度,以加强政府绩效评估的效率和持续化,为政府提高绩效提供保证。 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有助于更新行政管理理念。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省市陆续开展了目标管理、目标考核的工作,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开放的深化,有些地方政府探索新的行政管理模式的热情很高,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引进国外先进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有的是单项措施,很有力度,[1]如很多地方的万人评议政府活动。有些地方全面展开,将绩效评估作为一种政府管理模式贯彻到全年的工作中去,年头定目标,年中进行检查监控,年终进行全面评估比较,并公开评估结果,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量化打分比较等。这些做法,理念新,方法系统全面,科学性强,在实践中也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要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按照科学的发展观的要求,及时出台统一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国全面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推进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关于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及其启示 [论文关键词]新加坡;公共管理理念;和谐社会建设 [论文摘要]新加坡在短短四十多年的时间里发展成亚洲现代化水平领先的国家,这与其独特的政府公共管理理念是分不开的。以“外包”理念建设高效政府,以“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以“人才立国”理念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以“亲民”理念服务于人民等,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也给目前正在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以有益启示:一是要树立“外包”理念,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要树立“人才强国”理念,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三是要树立“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四是要树立“亲民”理念,努力改善民生。 自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坚持把政治管制与经济自由相结合,把共同理想与多元文化相结合,把一党独大与争取民众相结合,社会安定,经济繁荣,为大多数亚洲发展中国家树立了现代都市发展的典范。在2009年世界经济体竞争力排名中,新加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笔者认为,新加坡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与其独特的政府公共管理理念是分不开的,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 一、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 新加坡经济属于高度发达且成功的市场经济模式,政府不仅廉洁、高效、勤政、务实,而且创建了优良的营商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前来投资。几十年来,新加坡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以民生为本,服务人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新加坡政府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公共管理理念。 (一)以“外包”理念建设高效政府 新加坡政府素以高效著称。在人民行动党看来,新加坡要持续发展必须依靠“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为建设高效政府,新加坡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引进了“外包”理念。“外包”理念是从企业的经营管理延伸到政府的工作中来的。欧美等国的企业家常把费时、费力、费资本的工作外包给别的企业、别的国家去做,自己只保留创意、设计等最核心的部分。新加坡政府把这一理念运用到公共管理领域之中,政府通过整合资源,将非核心的工作采取合同外包的方式交给社会中介组织,让政府充分“瘦身”。如汽车违章的处罚、离境退税的审核等这些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都通过招标而“外包”。从实践效果来看,政府“外包”部分职能不仅没有影响政府的信誉和形象,而且提高了运作效益,有效地杜绝了这些领域中腐败现象的产生。 (二)以“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 新加坡营商环境开放且清廉。2009年,《福布斯》杂志发表营商环境排名报告,新加坡被评为表现最佳的亚太经济体,全球排名第四。良好的营商环境得益于政府树立的“亲商理念”。“亲商理念”是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核心。该理念认为,政府并非真正的社会财富创造者,只有当政府成功地提供了一个适应工商业发展的环境,并使企业取得比其他地区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时,政府的作用才能得到体现。‘‘亲商理念”把政府—企业—公民三者统一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发展经济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家的竞争力,也就是政府创造环境,市场创造财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亲商”理念的指导下,政府充分发挥自身的调控、服务、管理等职能,创造各种有利的投资条件吸引外资。比如,大力完善基础设施,使新加坡交通发达、通讯便利、水电供应充足、金融服务与银行系统完善可靠;拨出廉价工业土地,协助厂家建厂房;提供低息贷款,给予外资以国民待遇;等等。新加坡也是世界上对企业干预最少的国家之一,政府完全“放飞”企业,让企业自由地“单飞”,使企业有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经济环境的优化吸引了大量的海外客户到新加坡投资,与此同时,政府也采取多种措施协助本地企业向海外发展,拓展海外市场,有力地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发展。 (三)以“人才立国”理念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新加坡吸引外资的有利因素之一就是人才荟萃。李光耀曾指出:“新加坡所实行的是人才主义制度。”重视人才、培养人才、善用人才、吸引人才是其“人才立国”战略的重要内容。首先,是人才就尽力去用。新加坡政府建立了重用人才的制度,主张善用人才、不浪费人才、不践踏人才,让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为国效力。李光耀认为,“只要有五位真正肯做事的领导者,十年岁月里,就可能建造出新的国家”。“假如新加坡被平庸与投机主义者所控制,就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大力推行精英治国方略,把精英选拔到国家最重要的领导岗位,保证国家机器高效率运转。其次,是人才就尽力去培养。政府拨出巨款投资教育,改革教育制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政府和社会培养大量优秀人才;注重各类企业职工的在职培训,注重培养本地的科技实业精英。再次,是人才就尽力去挖。李光耀曾提出“与私人部门争夺人才”的战略,大幅度提高工资,改善福利待遇,以“高薪抢贤”,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到政府部门工作。政府还成立了国际人力资源小组,专门负责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到新加坡来工作。 (四)以“亲民”理念服务于人民 人民行动党成功的根源不在于其一党独大的威权主义政治体制,而在于其树立了“以民为本,心系群众,关怀草根”的“亲民”理念。为了赢得了人民的支持,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服务于人民”的措施,比较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实行议员接待日制度。人民行动党在全国设立了数十个选区,由国会议员“划片包干”,所有本党议员每周必须安排两个晚上的时间用于走访本选区选民和接待上访群众,处理各种事务,为民服务,即使政府部长、副总理和总理也不例外。 二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多种政策来“防止形成一个下层社会”。比如,把收入较低的人分散到各个选区居住,让他们得到更多的接受帮助的机会;政府实行教育援助政策,使低收入阶层的子女能够通过接受教育摆脱贫困。此外,在基层社区还有“社区基金”和“人民协会”等非营利性福利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各种帮助。 三是建立了成熟的社区管理模式。新加坡政府通过对社区组织的物质支持和行为引导,把握社区活动的方向。在新加坡,社区内主要有三个组织,即居顾委、社管委和居委会。居顾委主要负责社区内的公共福利,根据社区内居民的要求与政府沟通,维护居民权益;社管委负责社区中心运行并制定从计算机培训到幼儿体育活动的一系列计划;居委会主要负责治安、环卫工作,组织本小区内的活动。三者各司其职,共同管理社区。 二、借鉴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古人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借鉴新加坡政府公共管理的独特理念,转变政府职能,构建高效与有限责任政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环境,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树立“外包”理念,提高行政效能 新加坡的“外包理念”告诉我们,政府必须从一些领域抽身而退,不能既“掌舵”又“划桨”,而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向“掌舵”,为“划桨”做好服务工作。因此,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大部门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政府机构,可把非核心的工作“外包”给社会中介组织,让政府充分“瘦身”,提高行政效能。 首先,要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政府要“瘦身”,必须放权于社会和企业,把属于企业的职能还给企业,属于社会的职能还给社会,属于中介组织的职能还给中介,从而实现管理的高效。目前我国的中介组织发育明显不足,运作不规范、不成熟。政府要因势利导,积极扶植和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环境保护组织、咨询机构、慈善团体等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其运作,发挥其在各个领域的重要作用。 其次,要完善电子政务,打造透明政府。建立透明政府,把政府变成“玻璃缸里的金鱼”,除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外,还要大力实践“电子政务”,切实推行“政府上网”工程,将“市民提申请、政府来审批”的模式转变为“市民有需求、政府来服务”的模式。推行电子政务有助于增加执政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可为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的互动与回应带来一场革命。 (二)树立“人才强国”理念,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人才是第一生产要素,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必须树立“人才强国”理念,重视智力投入,完善引进人才的体制机制,以人力资源开发提升行政效能。一要努力做到“用人唯贤”。要从传统的人事行政向重视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做到人尽其才,不受条条框框的制约,给人才以充分发展的空间。二要加大培育人才的力度。新加坡重视员工培训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从当前来看,我国应改革教育制度,注重培养高科技人才、各领域的专业人才。在干部教育培训上,要创新方式方法及内容,进行境外培训和异地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大量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人才。三是引进外来智力资源。新加坡政府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和经济检讨委员会,请一些国内外专家为政府出谋划策。我们也可聘请一些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担任咨询委员,听取他们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见,提高政府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三)树立“亲商”理念,优化经济环境 经济发展的主体是企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应转变传统的管制思维,树立“亲商”理念,建立亲商服务体系。在“亲商”理念的指导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只担负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经济环境之类的职责,让企业自由“飞翔”。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资金。为了吸引外来企业落户,需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如建立畅通便利的交通网络和发达的通讯系统,健全金融服务与银行系统,建立电子商务和物流平台,搞好征地拆迁工作,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等,让外来企业引得进、留得住。 二是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在新加坡,公民只要花极少的钱,就可以注册公司,政府所担负的是服务和监管职责,而不是审批职能。与新加坡相比,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如效率低下、存在寻租行为等。我们可借鉴新加坡政府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形成高效的服务体系。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作为政府的直属机构具有充分的授权,企业和公民办事只需到一站式服务中心的一个窗口就可把所有事项办完,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可防止腐败的滋生,大大优化了投资环境。 三是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要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规范政府行为,严格整治乱收费行为,使收费透明、公开、合法;相关部门在执行对企业的管理服务职能时,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敷衍塞责;在接受企业的申请、咨询及办理正常审批手续时要做到速度快、服务好、效率高,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树立“亲民”理念,为民服务,改善民生 现代国家的一切公共管理都是以公民的生存与发展为基点的,政府公共税收的绝大部分用在社会建设上。在我国现阶段,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居民住房、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人群众的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为此,政府要以“亲民”理念为出发点,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公共管理的实践中去。要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商品房为主体、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使民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另外,近年来,我国因城市拆迁、物业纠纷等造成的社区冲突不断增多。我国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着手建立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积极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引导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提高社区自我管理水平。政府还应重视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加强政府与居民、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在征地、拆迁等方面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大力建设和谐社区。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新公共管理”与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 [摘 要]“新公共管理”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为我国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提供了经验。借鉴发达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改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经验,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可从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三方面着手。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税务机构;内部管理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特征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崛起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以及人们日益对公共部门管理现状的不满,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这场主张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私人部门管理经验提升政府绩效的改革运动,被理论界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运动首先发端于英国,以撒切尔夫人上台为标志,随后波及到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荷兰、法国等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也加入了这一改革大潮。这一运动缘于对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干预主义经济政策所造成的“滞胀”困境以及西方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期间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丛生的反思,是西方行政管理从规制主义向市场主义的再次回归。新公共管理运动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结果导向和顾客导向的特征,主张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管理,打破政府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垄断;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结果,而不是只专注于过程,重视政府绩效的考核;把公众视为顾客,将顾客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的标准。 二、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与税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改革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给税务部门的内部管理改革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经济全球化要求税务机构进行改革。全球化使得各国企业不可避免地参与到国际竞争舞台中,与诸多外国公司同台竞争,显然此时企业面对着比以往更大的压力,为此它们就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为导向,不断调整组织管理和人事管理决策,达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竞争力的目的。同时,企业界发生的剧烈变革对公共部门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在一个竞争的世界里,政府的角色是确立国家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竞争“受到劳动力的健康、教育和训练、税收管理的效率和鼓励小企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而在大多数国家中,这些都是由公共服务提供的。因此,全球化问题为改革行政机构提供了压力和动力。 信息技术的变革也对政府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信息技术使等级制度本身产生变化,日新月异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使得信息无需通过传统介质与以等级制度为特征的组织机构存储和传送。大量的中间管理层次就可以裁减,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就可以变“扁”变“瘦”。 三、发达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改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做法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给发达国家的公共部门管理的实践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政府把税务局看作工商企业,并从它促使纳税人的自愿遵从的角度来对其进行绩效评估。税务局的角色也从执行税法、给纳税人提供最少的服务和强制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征收机构转变为把纳税人视为顾客、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机构。其目标是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促进广大的诚实纳税人自愿缴纳税款。为了实现制定的目标,西方各国大致从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几个角度改革完善税务组织机构管理。 美国国税局在1998年实施了重组与改革法案,其新使命被描述为“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它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以此来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以此为导向,美国国税局在组织形式、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上做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组织形式上,国税局建立了一个类似于在私营部门中广泛应用的组织——面向顾客需求的组织,在这里,税务机构的顾客是纳税人。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国税局同时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主要单位数目,以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对顾客的培训和服务。在绩效评估方面,美国国税局建立了一套平衡评价体系来对国税局内部各级组织及其员工进行评估。这套绩效平衡评价系统包括组织绩效评价、员工绩效评价、顾客满意度评价、员工满意度评价、部门成果衡量等一系列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系统为实现三大战略目标,即向每一个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向全体纳税人提供最好的服务和向税务员工提供高质量工作环境,在把国税局全体员工区分为战略管理层、操作层、一般员工层三个层次的基础上,分别设计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新加坡国家收入局提出的目标是“税务管理在国际上要居于领先地位,由受到良好培训的、专心工作的税务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新加坡国家收入局从1992年开始改革进程,将部门式的收入管理改为独立的收入局。独立的收入局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灵活性,并能雇佣到高技术的职员。同时,新加坡国家收入局大胆改革,从没有完整性的以税收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改为以功能为基础的一站式纳税人服务的组织结构。这一新结构使每个功能部门都能满足经济指标,并减少以税收为基础的原有机构中存在的功能重复问题。新加坡国会通过法律,允许国家收入局按照企业化经营方式承包税收任务,并同意在承包费内,税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中产阶级的收入标准来确定。 韩国国家税收服务局保证以1999年9月1日作为一个新起点,开始为纳税人提供公平、透明的税务管理服务。为此采用功能导向型管理制度进行根本性机构改革,并实施高效、公平的税务管理;从外部评价国家税收服务局的绩效等措施。 新公共管理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是西方政府管理改革的缩影,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提供了经验。归纳起来有三点:(1)引入企业经营管理思想,注重结果、激励和绩效评估;(2)把纳税人视为顾客;(3)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的标准。 四、新公共管理对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启示 我国目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在加入了WTO后,我国的经济更深入地融入了全球经济中。因此,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很有必要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特别是各国税务机构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达到更好地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提高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的程度的目的。具体有三点启示。 (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扁平化组织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税务组织的扁平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传统的税务机构体系纵向结构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层级制结构,有一级政府就有一级税务机构;横向结构则是下一级比照上一级,基本对称。这种制度纵向层次过多,横向部门安排不灵活,既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又会影响整个行政管理的运转,从而降低了行政效率。税务部门信息化程度的发展,税务管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立,减少了对组织管理层次的过分依赖。所谓组织机构扁平化,就是通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从而建立起一种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组织机构。这种结构行政层次减少,管理幅度增宽,组织成员积极性较高;组织内信息畅通,不易失真,决策执行时间短;管理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而在征管模式中所强调的“集中征收”、“一级稽查”均体现这一扁平化发展要求。 (二)设计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是税务机构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支柱。根据注重结果、灵活性和激励的原则,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税务机构要在员工招聘、工资、培训、晋升和解聘等方面设计强有力的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积极性,使税务人员的行为与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统一协调起来。 (三)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建设 绩效评估机制的设计要以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为基础。具体可分为组织绩效评估和个人绩效评估两套机制。组织绩效评估机制要设计定量指标,在内部评估的基础上引人外部力量评估机制,例如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把纳税人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服务绩效的重要标准,并且组织的绩效应同该组织层次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个人评估机制不宜采用定量指标,应在实现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结合的基础上,由直接上司和部门负责人来评估下属的绩效。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面向信息时代的美国公共管理——私营化与管理伦理 内容提要:私营化是当前美国公共行政讨论最为热烈的话题,与此同时,快速蔓延的信息技术也给公共管理带来诸多压力。本文正是探索这一大背景中的管理伦理问题。私营化浪潮与网络浪潮几乎同时发生,因此有必要思考公共管理中的基本价值。通过美国的案例和有关学者的评论,作者力图回答两个问题:一、两大浪潮怎样挑战公共管理伦理?二、当前的公共管理者日益陷入私营化与信息时代的迷雾,以往的伦理原则与价值对他们是否有效? 关键词:公共管理、私营化、管理伦理、信息时代、美国 公共部门私营化在今日美国已是风起云涌。各种规模、各种类型的政府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与责任。"为创造一个运作更有效,花费更少的政府"(create a government that works better and costs less,这是美国副总统戈尔的《 国家绩效检讨报告》中的著名标题。),在可能并可行的地方,城市、县、州和联邦政府都已开始与私营组织--不管是营利的还是非营利的--建立新的关系。在一些领域,政府可以完全卸下公共服务的沉重包袱??原先这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而在另一些领域,政府与私营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共同对公共服务负责成为首选的改革措施。 私营化浪潮--如果可以这么称呼的话--与信息化浪潮几乎同时席卷发达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曙光已现,美国乃至全球范围的人们都在购买个人电脑,光盘(CD ROMs),争相上网。互联网、万维网、浏览器、搜索引擎、电子邮件、列表服务、聊天室以及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等已成为日常词汇。今天的工作场所--无论是中央控制室、专业办公室还是家庭--都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 未来是如此明显,连原本对我们十分有意义的公共与私营的历史区分好象也不再有效,而且当人们进入网络空间被扭曲的时空时,过去与现在的差别一样没有意义。然而目前显现的私营与公共、过去与现在的虚拟界限怎样构成对管理伦理的挑战?我们是否正在进入一个虚拟管理伦理(virtual managerial ethics)的时代?今天的公共管理者,在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的工作环境中,正伸开双臂拥抱私营化,那么以往通行的道德原则、伦理价值还能不能指引他们适应新的时代?未来是不是意味着一些不可见,却是不祥的可能? 私营化与公共管理的道德伦理 我们首先来看私营化如何改变公共管理者的道德面貌。 公共管理伦理部分扎根于二十世纪初席卷全美的进步改革运动(Progressive Reform Movemen),充斥市政府、法院甚至各州首府的丑闻、腐败以及无节制的贪欲迫使改革运动树立一套新的道德准则,它以效率、责任、美德、政党中立(或称无党派,non-partisanship)及公共服务为内容。随着政府模式从市长-议会式向议会-市政经理式的推进,行政格局从分赃体制向公众服务系统的转换,以及政党中立和大规模选举的实现,新的伦理价值观逐步走向制度化。而1914年市政经理联合会(the City Managers Association)及1939年美国公共行政协会(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等专业化组织的成立则在精神上坚定地支持并践行着新的伦理准则。也许政府私营化带来的伦理困境唤起了持续近一个世纪的道德关怀。新世纪已揭开序幕,许多人认为,我们可能给太多美好的事物束缚了手脚(Thompson 1993),也就是说,原本进步的改革运动连同官僚制度的繁文缛节创造了一个运作低效、成本高昂的政府。 1992年,奥斯本(Osborne)和盖伯勒(Gabler)响亮地提出了"改革政府"的口号,其回应空前热烈。改革者支持私营化并号召公共管理者以企业家精神带领政府进入二十一世纪,但他们很少提及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影响。十分遗憾,我们无法从《改革政府》一书的目录中找到丝毫与道德有关的内容。也许奥斯本、盖伯勒及其追随者会说他们只是让管理者在法律框架内尝试不同的管理,而并没有让他们从事非法活动,因而也就不必关心道德的问题。 私营化改革能否把伦理道德减少到最低标准?如果它并非不合法,是不是就一定意味着可行?如果可行,会不会必然出现道德的低地? 因此我们有必要看一看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可能影响。 腐败与公共利益 乔治·弗里德瑞克森(H. George Frederickson)在其著作《公共行政之精神》(The Spiri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1997:194)中斩钉截铁地断言,私营化运动不会有成功的前景,在贪欲、腐败刚刚得到遏制,政府行政能力受到人们倡扬之时,这一运动很可能又将退回到原来的状况。他提醒道,我们总是在"为贿赂与欺诈创造一个诱人的环境"。难道已没人记得美国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Spiro Agnew,1969-1973)是为何辞职的吗?弗里德瑞克森的抨击坚定不移(1997:18):"越来越多持私营化观念的人被任命到政府职位上,从而越来越多的政府服务采取企业模式,我们又将面对可恶的腐败与种种不道德的行为。" 琳达·德莱恩(Linda deLeon)对私营化、企业化公共管理及道德的看法较为乐观。虽然她承认,成功的私营企业家一般具有相同的价值观--自负、自私、我行我素、旺盛的支配欲以及不择手段--如果在公共部门中得不到合理约束与督察,可能会危及公共领域的道德基础。不过她(1996:496)说:"就其最佳状态而言,公共管理企业化是道德的。"自我服务、追求利润、精打细算的公共企业家们如果取得成功,一定能够把握机会,合理调配资源,开拓创新。当然两者相抵,道德环境不容乐观。尽管如此,德莱恩依旧相信,道德的企业化管理是有可能的,并且会得到公共组织的鼓励。 我们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私营化、政府再造和企业化经营威胁到政府管理的伦理道德,甚至又使腐败与不道德行为沉渣泛起?理论推导也许是困难的。科恩(Cohen)和埃米科(Eimicke)在调查了企业化公共管理的三个案例--加州橙县财政破产案(the Orange County financial bankruptcy case)、加州维萨利亚宾馆合作项目(the hotel partnership project in Visalia California)、印第安纳波利斯废水处理厂私营化项目( the privatization of Indianapolis' wastewater treatement plants)--之后提供了某种证据(1996)。 加州橙县案的进展对伦理以及合法性问题提出了突如其来的挑战。该县财务主管罗伯特·西特罗恩( Robert Citron)为获得巨额的财政增益,用当地的共享基金(pooled funds)进行投资,不想利率陡然上升。随之暴露的财政危机迫使这位财务主管弃职而去,给该县留下破产的残局。维萨利亚宾馆合作案无论成功抑或失败对道德问题的冲击更大。该市动用闲置的城市财产(city owned property)与瑞迪逊连锁宾馆集团(the Radisson hotel chain)合作建造并经营宾馆,使纳税人的钱承受很大的风险,最后的结果是城市被迫收购宾馆,承担债务。 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对斯蒂芬·格德史密斯(Stephen Goldsmith)市长的行动经常津津乐道,早在1990年初,他便在四十多个公共服务领域实施私营化改造,城市废水处理厂便是其中之一。虽然这个厂一直是有效率的,市政当局还是决定把该项服务外包出去。结果当地的供水公司以51%的股份与一家法国工厂赢得了合同并取得了重要的财政贷款。在考察这三个案例的基础上,科恩和埃米科归纳了如下结论,公共管理私营化能够在道德上成立,但是小心谨慎和胜任私营化的资格问题必须严肃对待。 对美国中部某州的一个都会县与当地商贸促进会(The chamber of commerce)开展合作的道德质疑在理查德·K·高尔(Richard K. Ghere,1996)看来是非常关键的。为繁荣旅游业,吸引会议产业(convention business),该县制定了一套吸引外地投资的经济发展战略。占有当地税收3%的旅馆床位税被用来实施这一战略。根据协议,由商贸促进会提供与该战略相关的服务。不用说,商贸促进会的官员对这项安排非常之满意,自然成为干劲十足的合作者--不过这种干劲也许太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违规事件屡屡发生:能拿到非竞争性授权的商人是因为与促进会的官员有着家族联系,开支报告、围绕会议而进行的商务活动经常弄虚作假,促进会为县领导人支付打高尔夫、外出赴宴甚至出境旅游的费用。高尔没有为我们提供商贸促进会向县政府渗透的更多具体细节,但有一点已经很清楚,那就是高层合作在培育道德风气方面所作甚少。这一案例提示,公共官员原本遵循的道德行为在公共职能私营化的今天已失去往日的功效。无疑,合同是诱导转变的媒介。 总之,私营化运动构成对公共官员,包括管理者的道德挑战。也许弗里德瑞克森的观点(1997:171)是值得称道的:"政府正沿着私营化方向前进,对此我们无须心存介蒂,但对政府伦理的关注应同时提升。" 信息时代公共管理者面临的伦理挑战 为获取和沟通信息而 "上网"引发了一系列挑战,地方、州、联邦各级的大量部门拥有".gov"或".org"的域名。全美市/县管理联合会(ICMA)1995年对地方辖区的调查显示,虽然54.4%的辖区还没有上网(n=580),但毕竟已有近半数(45.6%)在互联网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Moulder and Huffman, 1995)。今天,无数美国的市、县、州行驶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如果这项调新开展,拥有域名的政府数量必定大得令人吃惊。 技术的使用可能对公共部门的社会生活或集团生活造成影响,网络专业技术不但给管理者带来麻烦,而且在理解与改善不合需要,甚至有时是不道德的技术影响方面同样是苍白的。一项电子邮件对公司内部生活负面影响的最新调查显示,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工作环境越来越缺乏个性化--一是技术本身(因为无须面对面的交往,社会关系变得公开化),二是因为用户或雇员为避免不期而遇的社会事务所做的有意识选择(Markus, 1994:119)。不过信息技术对工作环境的社会影响不仅仅只是负面的,雇员能够而且已经作出选择,决定和谁或不和谁联系。事实上,努力提升组织伦理氛围的管理者很可能会发现自己周围,尤其在组织行动的基本知识方面已受到特殊挑战??不管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 组织上网对管理者的挑战表现在如何对与互联网相关的操作和行为进行定义、管理和监督。对于以下操作,如游览万维网网站,下载、收搜索黄色信息,从事营利的性广告与性服务,传播政治言论,张帖或下载有攻击性的涉及种族和性的内容,收集或兜售各种机会,冒名传播电子信息等等,公共组织及其管理者应尽快出台令人满意的互联网使用政策,全力预防相似事件的大规模扩散。 与此同时,管理者越来越意识到,互联网已成为建设责任政府和创新政府的重要途径,因而必须积极地创造环境,极大地鼓励雇员利用数据库和万维网这些信息宝库开展工作。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在互联网的合理使用和滥用之间找寻平衡点,也许是最关键的伦理问题。 在雇员上网,使用Internet之外,伦理与合法性挑战还来自于政府行为。在线政府及其领导人应发扬并努力提高民主的理念与实践--在保护敏感信息的同时,保障公民获得公共信息。一方面要公布关于犯罪率与艾滋病的统计数据,另一方面要让公众能够获得受害人的姓名与住址。同样的问题是,当县资产评估办公室建立了包含资产价值与地址的查询数据库后,公共服务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它会不会给罪犯运用同样的科技手段找到作案对象提供方便? 多数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是紧巴巴的,这为公共服务私营化创造了土壤,它们在政府主页上出售广告空间,或把商业产品作为市县政府的公共产品,这些做法是否道德,又是否合法?互联网的商业化已成定局,而在政府商业化的道路上美国政府能够并应该走多远?私营化是不是商业化的另一种形式呢? 最后,公共官员、市民及他们相互之间的电子沟通问题也值得注意。公民与官员之间的信息传递原来使用传真,现在则以电子邮件取而代之。而沟通路径一旦换在政府官员之间,情况则大不相同了。电子化方式的信息浪潮是不是有效地把政府暴露在阳光之下?公共管理者在使用电脑,把重要信息发送给他的同事和上级之前,有没有做到小心谨慎与踏实勤奋。 伦理进程的徘徊与困惑 私营化的迷雾和信息时代扭曲的时空观困扰着今日的公共管理者,本文一开始便提出以往的伦理价值和道德原则在今天还是否管用的问题。也许上文试着作了回答,但不确定性无疑仍存在。 诚实、正直、仁慈和尊严这些负责任的道德方式过去长期地与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私营化浪潮与信息时代到来之际的今天,它们依然是有效的。不过传统的伦理价值是否充分,回答则很可能是否定的。采取一种更适合二十一世纪现实的伦理观十分必要,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公共管理企业化与信息时代的现实是不该被忽视的。当然我们不能不重新思考在局部的和全球的工作环境中职员的行动究竟由什么推动。更进一步还应认识到,当个人成为道德主体因而对自己的行动负责时,他很可能生活在一个远为活跃与复杂的社会组织环境中。 对于想在迷雾中乘风破浪的公共管理者来说,前面的路在何方?最迫切的问题也许恰恰是思考与实践组织伦理。管理者应该时时刻刻问自己:"在组织中培育一种道德环境,我能够并且应该做什么?"根据特定的案例确立相应的伦理准则当然是一种方法,但这远远不够,另一种更可靠的方法是雇用诚实的员工。当然,说来容易做来难。40年前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话至今仍余音绕耳:"良好道德环境中的诚实之人是政府道德问题的最终答案。" 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又如何判断你在这方面进展成功?回答后者相对容易一些。一个好的道德环境,应该有更高水平的尊重、信任,组织成员之间拥有良好的公开沟通,在这里,公正、平等、同情和关怀能得到最大的倡扬。最终,这些优良品质能超越工作空间而散布到整个社会之中。 管理者如何在他们的组织中培育一个优良的道德环境?一些建议已经提了出来(例如增加交谈的机会),但真正建立并维持组织道德所需做的自然会更多。至少管理者应尽力把道德自觉注入其组织并以此塑造与其他组织(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的关系。他们还要采取步骤开发与执行伦理原则,提供道德培训,建立道德投诉机制或在年终绩效评估中增加伦理的条款。这些措施无论是单独的还是综合的,都可以"作为组织发展的伦理道德"来看待 (Zajac 1997) 。 总而言之,公共官员(选任的也好,非选任的也好)遇到越益复杂的道德挑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对于经历了200多年的民主实践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美国政府来说,任何这方面的失误都将有损于公众对其的信心与信任。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论“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管理 顾客让渡价值 公众满意 [论文摘要】政府公共管理的内涵在于其管理的公共性、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出发,政府可以通过提高“顾客让渡价值”,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以此满足公众需求,最终实现公众满意的目标。 一、政府公共管理的本质 胡德认为:“公共管理即‘国家的艺术’,能够松散地被定义为如何设计和管理公共服务的问题,以及政府行政部门的细微工作”。公共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公共性、管理的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包括两层内涵:利益取向的公共性和公共的参与性。首先,公共管理的主体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它所代表的是公共的利益。其次,公共管理的职能在于增进社会公平、公正分配社会利益,公共管理者应该体现“公益人”的角色,代表公平正义等规范性的价值追求。另外,公共性还体现为公共管理活动运行的多向度,即公共管理不仅是公共组织行使管理,同时也需要公众及社会其它组织的参与和互动。 “服务性”作为公共管理的另一本质特征,首先来源于管理活动的服务性。政府的各种活动,无论是协商还是强制,都是为实现政府目标,即为完成公民赋予的使命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其次,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的公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公众直接或间接的授权,它是公民权力的特殊转化形式。政府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本质上是一种为公众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组织,其职能主要是满足公众需要和实现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公共管理必须为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服务、为广大公众的公共利益服务。服务是政府的政府的首要职能,也是公共管理运行的中心要义。 从公共管理的本质出发,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理应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众满意度,同时,还应该通过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来达到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 二、市场营销理念中的“顾客让渡价值” 市场营销理念认为,企业要与消费者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包括生产、经营和售后等一系列营销活动,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需求、提高顾客满意程度。 顾客让渡价值,是指整体顾客价值与整体顾客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整体顾客价值是顾客从给定产品和期望得到的全部利益,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整体顾客成本则是顾客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货币、时间、体力和精神成本。(如图1) 要提高顾客满意度,为顾客提供更多“让渡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改进产品、服务、人员与形象,提高产品的总价值,以及改善服务与渠道系统,减少顾客购买产品的时间l精神与体力的耗费,从而降低货币和非货币成本。、 三、“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政府管理朝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提高。如前所述,政府公共管理应该体现其“公共性”、‘服务性”和“合作共治性”的本质特征,因此,借鉴营销学中的“顾客让渡价值”,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应该把了解和回应公众需求作为未来公共管理发展的导向,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最终实现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标。 1.改革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为公众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机会,提高公共产品及服务价值。在我国,传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理念将政府看作公共服务供给的天然和唯一的主体,政府作为全能型政府负责一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形成了政府垄断的局面,造成效率低下、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等一系列问题。长此以往,我国政府将会出现机构膨胀和预算规模扩大的趋势,同时,缺乏竞争机制的公共管理还会造成服务成本上升、政府对公众需求反应迟钝等问题。基于我国市场不够成熟、市场运作仍不够完善和第三部门发展起步晚、力量还较弱小的国情考虑,现阶段对于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改革,可以通过寻求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的适度参与、打破政府独家垄断的格局,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供给为主、其他供给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体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和第三部门的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就可以逐渐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中解放出来,形成公办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中为公众提供不同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不同层次需求的良好局面。 2,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质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政府也应该对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统一规范的质量管理、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 结合我国实情,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通过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和建立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两方面来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就是用政策法规的形式,将政府公共部门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等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以实现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二是建立包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申述处理标准等在内的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以公民的满意度作为政府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最最终评价标准。 3.加强政府公共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互动,缩短满足公众合理需求的回应时间。政府与公众良好的沟通互动可以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和互信,让政府了解公众希望的服务种类、服务质量以及对服务的满意程度,最终实现缩短回应公众合理需求时间、降低公众成本、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的。 在我国开放性社会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背景下,政策沟通渠道的完善仍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例,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广州、上海等地区的区域性信息公开法规也相继出台,但都还处于尝试性起步阶段,全国统一性制度框架仍需完善;另一方面,政府同社会之间良好协调的互动关系也还有待发展推进。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共治的格局尚未形成,要在还政于民、寻找政府与社会关系平衡点的同时,促进第兰部门的发展、培育多元社会治理主体。 4.构建政府公共部门完整的问责体系,减少公众利益损失。要建立并实施真正意义上的问责制度,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严格的职责划分。问责的前提是在不同的部门与官职之间有严格的职责划分,并以宪法和法律来规定何种官员所负何责,谁来问责,何人依何种程序判定官员失责。二是政府透明,政务公开。问责的保障是公开与知情,只有政府透明、政务公开,才能把政府及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析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管理 企业竞争力 论文摘要: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个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政府公共管理是企业竞争力培育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竞争力,是指在竞争性市场中,一个企业所具有的能够持续地比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向市场(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获得赢利和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金暗,2001)。企业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期决定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主要体现为在全球化市场上各国或各地区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企业的竞争是企业竞争力(主要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展现。因而,如何组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就成为经济全球化下各国政府、企业及理论界的关注焦点。 企业之间竞争力的差异,既源于企业掌握的竞争所需的资源和能力的不同,也受着市场、体制、社会、文化、环境等多因素的影响。国内外理论界在研究企业竞争力与国家竞争力决定因素时从未忽略过政府的作用。世界经济论坛(WEF)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的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中,无论是在其2001年前使用的8大要素评价体系中还是2001年起使用的4大要素评价体系中,政府管理与效率这一要素始终占有显著的位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的有关报告也明确强调了政府为企业提供商业环境并影响其竞争力的作用。即便是在主要从产业关系上分析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的迈克尔。波特教授的分析框架中,政府行为也与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与辅助产业的状况、企业策略、结构及竞争者、机遇并列为6个主要因素。 政府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培育国家经济竞争力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近30年来,政府的作用总体上呈加强趋势。从实际经验观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说无所不在。例如,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到国家的经济运行,政府的科技政策影响到技术投入与创造能力,政府的贸易与投资政策直接决定一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等等。从深层次上看,政府对市场的基本态度,制约着一国的经济体制类型和总体效率状况。在理论和政策层面,政府发挥何种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都是经久不衰、广为谈论的一个重要议题。 中国己经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经济全面参与了以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以经济全球化为特征,以国际多边经济贸易协定为载体的世界经济体系;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即建立逐步按世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运作并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正面临着从转型经济下单边的主动的、试点式的开放方式向着市场经济下多边的、有规则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方式转变的过程。体制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无疑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变化要求我们全面发展开放型经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与国际经济竞争。显然,这种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加快对我国企业竞争力的培育,进一步研究我国政府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作用的发挥。换言之,在我国进一步参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进一步组织和提升当前总体水平尚低的我国企业竞争力,成为我国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事实上,近年来企业界和理论界已对此展开了广泛的研究,特别是在微观企业组织制度与经营战略方面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对策建议。本文要着重讨论的是新形势下在宏观层面上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问题,笔者的基本观点是: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或者从更本质上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从“新政府—市场观”看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 当今的市场经济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笔者曾经将其定义为三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层面:一是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无论大小,不分经济发展阶段,市场机制都已成为资源配置的首要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市场化成为各国经济改革的主流方向;二是指与此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是有政府宏观调控而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三是指世界市场经济强调目前各国建设的是在开放经济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而非封闭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正是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主流。所谓“新政府—市场观”,是指既承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寻求经济全球化下政府调节干预经济解决市场失灵政策的新形式,在顺应并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它内含一个基本的认识与判断: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都可能存在,总体而言,市场机制较之于计划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能够发挥较好的基础性作用,但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作用留下了空间。这一认识与判断的政策含义在于,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好的问题,都应交由市场去完成;政府在处理市场失灵问题时应以不扭曲市场机制为前提,并应能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这一观点可用两句简单的英语加以概括:" Market is good but not enough;Government is not everything but a key something" (市场是重要的,但非万能;政府并不能包办一切,但应起重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新政府—市场观”是相对于过去封闭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言的。在过去相对封闭的世界经济中,由于对要素跨国流动的限制,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程度较小,一国的经济政策给其他国家经济福利带来的外部性影响可能被忽略。因此,封闭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在别国的政策和经济变量是外生的前提下,政府如何弥补市场的缺陷,以改进本国居民的福利水平。但是,经济全球化改变了政府与市场的这种关系。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和依赖程度,使得一国的经济政策会给其他国家的经济福利带来不可忽略的外部性影响。一国政府在决策中,必须考虑别国政策和经济变量的影响,必须考虑政府与世界性市场的关系,必须研究政府如何通过政策提高本国(主要是企业)的竞争力问题。因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市场关系实质上是“经济全球化、市场和政府”三者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影响下,主权国家的政府职能发生了不少变化:一是政府支持本国经济的方式发生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规则(如WTO原则)对各国产业政策的实行提出了种种限制;同时,冷战结束后的国际经济环境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各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基本策略从以往的产业政策转变为开放竞争的策略;由于社会政策越来越成为构成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例如,教育、运输、安全等均构成一国投资环境的熏摹声面),不少发达国家将政策重点更多地转向社会领域,间接提高本国经济的竞争力。二是政府政策的针对范围发生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布场范围由一国市场扩展到区域市场乃至世界市场,政策范围也相应扩大。三是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变化。政府从以往唯一的规则制定者变为政策制定的合作者,行业组织、市场主体以及相关的别国政府政策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四是在政策执行方面国际合作日益重要。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种职能复杂的区域组织与国际组织大量涌现,其功能日益强大,不仅对一国政策的制定而且对其执行构成制约。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各种要素、商品和服务的跨国流动更加容易,从而也为各国政府利用国际资源解决国内问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因此,在新的条件下,为解决老问题、迎接新挑战,西方各主要国家实行了不少行政改革方案,虽然内容各有不同,但其着力点都是力图通过政府改革以促进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立足于政府职能的变化,政府公共管理(特别是有助于企业竞争力提高的公共管理)应能体现以下变化(毛寿龙等,1998;唐琦玉,2003):(1)重视成本效益关系。政府应改变过去只关心投入而不关心产出的做法,强调政策与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2)强调顾客导向。政府的公共服务的提供应有强烈的当事人取向,应以公民的需求为考虑,强调对顾客负责,并以顾客满意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3)强调市场机制,重视选择和竞争。主张通过市场机制的发挥,提供公共服务;使民间机构与政府共同生产,提供多种选择机会。(4)授予权能。政府应给予公共管理者以一定的权限来完成任务,必须使公共管理者充分了解其工作目标,同时也包含着对错误的容忍。(5)创新与改革。创新乃是新型政府的主要特征,政府应打破传统结构惯性,活化官员思维,允许公共管理者运用各种创新策略达到管理目标。 三、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使国际竞争力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从IMD和世界经济论坛( WEF)提供的报告看,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不容乐观。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在IMD评价体系中,与企业竞争力直接相关的指标有68项。我国企业无论是在企业规模、品种结构、价格质量比、劳动生产率,还是在技术创新、新产品研究开发支出、工艺水平、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管理人员对国际商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均处于排名较后甚至最后的位置,这说明我国企业的竟争力水平总体而言还相当低。与此同时,我国己经加入了WTO,我国的企业须直接面对全球市场参与竞争。加入WTO对广大企业的生存发展来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机遇的把握有赖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而挑战则是直接而现实的。就挑战而言(勾学辉,2001),一是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的放宽,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门坎的降低。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在资金、技术、人才、机制、品牌、信息、营销等方面都占有优势,特别是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优势就更大,并且大多具有丰富的在国际市场进行竞争的经验。二是我国目前的工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在高技术、高附加值工业方面差距更大。三是某些支柱产业将面临严重冲击,技术装备工业、运输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等作为中国的支柱产业,90年代以来虽然基本上完成了进口替代,但基础元器件及工作母机、电子通讯、重化工业等尚未完成进口替代,最易受到进口的冲击。四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WTO的基本原则存在一定差距,企业缺乏活力和竞争力,机制转换不彻底,企业的组织结构远远不适应新的挑战。 新的形势不仅对我国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竞争力提出了严峻挑战,而且对我国政府及其公共管理提出种种要求(课题组,2001)。一是对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出新要求。加入WTO,实质上是按照统一的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能否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引入竞争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国内市场机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但国企改革、建立国内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等方面还相对滞后。如果这些领域的改革不能加快并取得显著成效,扩大开放市场就可能未得其利,先受其害。二是对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趋利避害,实现以开放促发展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政府要履行所承诺的开放市场时间表,所涉及的问题包括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放开贸易经营权、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变化大部分将在2005年以前实现,时间紧迫。市场开放将会引入竞争压力,有利于提高国内的资源配置效率,但开放过快,也可能使国内产业受到过大冲击,引发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对开放与改革进程产生不利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在扩大开放前加快国内改革,提高国内企业和市场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同时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采用得力措施化解开放市场可能引起的矛盾,使负面效应尽可能降低。三是对政府在开放条件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深地参与全球经济之中,一方面可以更多地分享全球分工之利,另一方面,也更容易受到来自国外的冲击,政府只有具备较强的在开放条件下稳定本国宏观经济的能力,才可能为本国企业创造一个较平稳的市场环境。同时,面对种种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要求政府在危机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上表现出更强的能力。四是政府管理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加入WTO后,要求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和人员更加精干,决策更加科学,政策更具透明度,廉洁程度提高,效率进一步改进。只有如此,才能创造出有利于增强中国经济竞争力的“软环境”,使中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中居于有利地位。 四、深化政府公共管理改革,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如前所述,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正在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主流。特别是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新政府—市场观指导下,不仅完成了市场型企业的改革,而且正在进行政府的再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同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总体上看,政府自身改革仍然落后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政府职能转变力度也小于机构改革的力度: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自主治理的关系上,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尚待解决。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政府公共管理改革,应在深刻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新政府—市场观在我国条件下的表现形式,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模式,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具体说来,在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关系上至少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应得到充分的尊重。政府不应再作为对企业进行资源配置的主体,资源配置的主体应是市场,即便有一些资源需要政府配置,政府也不应采取行政的方式,而要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如土地资源的配置宜用拍卖方式,而不应批给:公共建设项目宜用招标方式,而不应审批;政府消费应走向政府采购。二是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方面,政府服务于企业的观念和职责应得到明确和强化。政府是公共部门,是服务性组织,是为企业服务的,如果这个关系界定不清楚,企业就难以快速发展。受各种因素影响,许多政府部门至今仍然缺乏服务意识,总以管理者自居,喜欢管企业,甚至不正当地干预企业。我们要接受政府是服务性组织的观念,要努力为企业发展与竞争力的形成提供良好服务,搞好企业外部环境建设。相应地,政府对企业的必要管理也必须坚持服务和公平的原则。如应尽量尽快取消审批制度,推广备案制度。三是在项目投资方面,政府须约束对企业可能产生的挤出效应。政府不应与企业竞争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应起到对企业投资的导向与弥补作用。一般来说,政府应提供公共产品(如公共卫生体制建设),商务投资应交给企业去做。四是政府要通过深化改革完成从控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神秘政府到透明政府、从统治型政府到善治型政府、从人治型政府到法治型政府、从僵化型政府到学习型政府的转型(唐琦玉,2003)。 需要指出的是,在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培育关系问题上,有两种意见或倾向笔者不敢苟同。一种是“政府无为论”,认为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力是企业在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洗礼中获得的,与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作用不相干。另一种倾向则是将政府职能的不恰当扩大,如近年来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的存在和对“经营城市”的片面理解与应用等等。笔者认为,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其中政府的运作效率和公共政策是一个重要因素。政府既必须在支持企业竞争力提升中发挥积极作用,又必须恰当定位,在资源配置中不应挤占企业过多的空间。归根结底,笔者还是坚持这一观点: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关键是要正确定位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与整合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方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都市圈经济的繁荣与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 论文关键词:都市圈经济 政府公共管理 体制创新 论文内容提要:都市圈经济的飞速繁荣,对国家和社会起到的巨大正面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在都市圈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投资与贸易、资源配置、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都市圈公共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都市圈政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公共管理体制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该文论述了都市圈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人到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阶段后,城市化进程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在经济的集聚作用下,这个阶段的城市化进程不是全国平推一盘棋,而是形成若干个都市圈。这个时期形成的都市圈大都以一个或以上的城市为中心,涵盖周围若干个城市。如南京都市圈就是以南京为中心,涵盖了长江流域与东部沿海交汇地带的江苏和安徽两省,覆盖南京、镇江、扬州、淮安、马鞍山、滁州、芜湖、巢湖8个城市。参照日本的经验,每个都市圈一般以120公里到15。公里为半径,所覆盖的面积大概是4万平方公里到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000万,圈内GDP约为1000亿美元。 根据预测,我国到2030年基本完成工业化的时候,将有可能形成20个左右的都市圈,其中包括京津都市圈、大齐(大庆、齐齐哈尔)都市圈、沈大(沈阳、大连)都市圈、徐州都市圈、上海都市圈(长三角都市圈)、珠三角都市圈、成渝(成都、重庆)都市圈等。每个都市圈都是由十几个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构成的城市群。除了这“20大都市圈”之外,还有像厦门、昆明、贵阳、西安、兰州等工业城市的发展,也会对周边地区发生带动作用,可能会形成相应的都市圈。 都市圈经济的飞速繁荣,对国家和社会起到的巨大正面作用毋庸置疑。然而,在都市圈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如投资与贸易、资源配置、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都市圈公共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都市圈政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公共管理体制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正如中共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0所以,研究都市圈经济的繁荣与政府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都市圈经济发展催生区域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所谓区域公共管理,是指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他领域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区域公共管理包括以下几个内涵:一是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二是区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市场经济领域、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三是区域公共管理的对象是区坷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关系。①区坷公共管理在区域健康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是制定政策法规,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符合地方实际、与国家大政方针相配套的区域性政策体系和与国家大法相一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完整的地方法规体系;其次是实施区域性整体规划、调节和控制,建立并保持合理的产业结构、适当的投资规模和坚实的环境保护基础;再次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条件下,社会的公共问题相对简单,公共事务比较单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人类历史迈人21世纪以后,世界已经全面进人到一个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接踵而至的便是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社会信息化、市场无界化的高歌猛进。于是,跨国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便大量滋生,并呈复杂化、多元化和规模化之态势。正如加拿大著名政治学教授戴维·卡梅伦所言:“现代生活的性质已经使政府间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那种管辖范围应径渭分明,部门之间须水泼不进的理论在19世纪或许还有些意义,如今显见着过时了。不仅在经典联邦国家,管辖权之间的界限逐渐在模糊,政府间讨论、磋商、交流的需求在增长,就是在国家之内和国家之间,公共生活也表现出这种倾向,可唤做‘多方治理’的政府间活动越来越重要了。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都市圈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各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冲突一直就没有停止过。既存在着争项目、争投资、争政策的“府际之争”,也存在着地区分割与地区封锁的“府际冲突”。诚然,竞争和冲突既是客观的,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必要的。正是因为都市圈经济的发展和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和冲突,使其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环境变迁与环境保护的跨界性、社会发展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区域资源的整合与地方竞争问题等等。“特别是在都市圈的建设中,各种跨界公共管理事务的增加,成为伙伴型政府间纵向关系发展的最佳生长点。 以上这些问题往往不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部门所能胜任的。我们从2007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太湖蓝藻危机就更能清楚地说明这点。在太湖这个中国第三大淡水湖的周围,上海、苏州、无锡、嘉兴、湖州5个中心城市构成了一条环太湖都市圈,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工厂林立,工业发达,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000人,是我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太湖流域的这5个市分属于沪、苏、浙3个省市,在环境治理上缺乏一个有效的流域管理机构。由于长期“市自为战、县自为战”的管理体制,没有一个通畅的地方政府沟通、合作机制。所以责任不清,导致各方大肆排放污染物,最终污染物超过了湖体的环境容量,终于导致了跨界的大型污染。 因此,都市圈各政府组织基于本身合作的必要性、意愿和专业需求、财政资源和风险分担,以及追求效率与效益等方面的考虑,会采取有限合作、适当合作或大型合作等方式来从事跨域或跨界合作以满足其实际需求c0这就要求区域政府做到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例如,建立政府间平等对话与谈判的协商机制,既能纠正“命令机制”僵硬化的弊端,又能弥补“利益机制”局部化的缺点。以灵活多变的行政契约、行政协议等方式发展合作关系,追求政府间信息分享、关系交换等目的c0实际上已经有都市圈率先进行了尝试:在长三角区域政府间关系的协调中,1992年成立了长三角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后升格为市长级协调组织,并于 1997年更名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2001年又成立了沪苏浙省(市)长座谈会制度。2004年“泛珠三角论坛”的举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以及区域内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与秘书长协调制度等的建立,也是区域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有效举措。 二、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阻力分析 1.行政区域壁垒的客观存在 我国经济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各级政府按行政区来组织经济活动,行政区内的经济资源受控于政府的干预,带有很强烈的地方政府行为色彩。当区域之间出现利益摩擦时,各地方政府往往首先以行政区为依托,构筑各种壁垒,阻碍经济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地方利益。地方利益的突出特点就是排他性,为了发展本地经济,解决劳动就业,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各种手段,阻碍生产要素的跨行政区流动,人为地分割要素市场,使区域性的有序竞争的统一市场难以形成,对内开放远远滞后于对外开放。法国经济学家庞塞特(Sandro Poncet)经过研究就发现,从1987年到1997年,中国省际贸易量呈下降趋势:1987年,省际平均贸易量在GDP总量中占54% ,1992年下降为50% ,1997年下降到38%;中国省际平均贸易量在各省总贸易量中所占的比重1987年为88% ,1992年降为80% ,1997年则降为66%;中国各省平均商品吸收额中,外省生产的商品所占比重1987年为34% ,1992年减为27%,1997年只占20%扩5行政区划壁垒是长期客观存在的,这构成了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最大的直接阻力,实际上是源于体制上的阻力。 2.地区产业结构严重趋同 由于受到“行政区经济发展”观念的驱使,各地方政府作为具有独立利益的市场主体,往往热衷于向见效快的行业投资,重复建设情况比较严重。举一个例子:长三角地区中14个城市排在前4位的支柱产业均是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工程,趋同率达到70%。而在高新技术领域,长三角地区的“十五”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中集成电路产业的同构性达35%,纳米材料为48%,计算机网络为59%,软件产业为74%。地区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容易引起各自为政、低层次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导致经济行为的短视,长此以往将损害都市圈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地发展。这实际上是源于结构上的阻力。如果各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中,缺少实质性的整体规划,不能就促进都市圈城市之间的区域经济联动、优化区域社会资源配置达成共识的话,这种结构上的阻力仍将顽强地存在。 3.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由于地方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与地方政府官员个人的政治升迁挂钩,地方政府往往以投资拉动GDP的增长。长三角区域内共有开发区199个。而港口的重复建设更是矛盾重重,南京以下的长江段,已建、在建和待建的万吨以上码头泊位共100多个。从江阴到南通60公里岸段,有68个万吨级泊位,平均0. 9公里就有一个。结果是,一方面有的港口设施能力严重过剩,而另一方面,又在大量投资建设新的港口。c长此以往,会造成都市圈之间的恶性过度竞争,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这一切都是源于现行的政绩考核指标转嫁的阻力,实际上可归结为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双重阻力。如果在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过程中不能改革现有的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地方政府官员还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地区的全局利益,那么这种阻力也将长期存在。 4.法律制度的缺失 我国 宪法》第89条规定: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宪法》和 地方政府组织法》还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务。然而,我国法律对涉及的有关府际合作尤其是地方政府合作的规定和条例几乎是空白,法律只规定了各级政府管理其辖区范围内的事务,对上级机关在跨域事务中的角色扮演,对于地方政府合作中的权利、责任分担等问题,根本都没有涉及。这就容易导致各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推诱扯皮、争议不断等情况的出现。国家如果不尽快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解决跨区域合作与治理及其争端处理的法律法规,这种法律制度上的阻力也仍将存在。 5.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动力不够 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对各地政府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尝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没有现成的道路选择。虽然人们对于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已达成共识,但到底什么是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其基本特点和内容有哪些,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公共管理体制创新与传统政府体制有哪些区别,如何做到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等,理论界尚有不同的看法。由于理论认识的争议,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就还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不可避免地构成理论指导的阻力。所以,各地政府提出的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实践就还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因此,在公共管理体制创新时有把它简单化的倾向,也有把什么都往公共管理体制创新身上靠的倾向。对此,我们应该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真正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前进、实践又推动理论进步的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 三、都市圈政府公共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1.树立“双赢”、“多赢”观念,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这是体制创新的基础 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体制的分割性,各地政府实际上已成为了地方利益的代言人,各地方的利益径渭分明,甚至高于一切。如果在都市圈经济发展如此迅速,所引发的公共管理问题又如此之多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仍然抱着本位主义,从传统的地方利益观念出发,独善其身的话,必将会造成“双败”、“多败”的结局。所以,要树立“双赢”、“多赢”观念,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这是体制创新的基础。走协商与合作的区域公共管理之路,首要的就是要摒弃传统的以单位行政区划为基础进行管理的惯性思维,树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比如:历史上河流往往被作为天然的地域边界,但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这种边界划分显然是最糟糕的做法。它意味着两个独立的辖区就共有的公共品分割做出决策,而决策结果由双方共同承担c实际上谁也不主动或不愿意承担不利的后果。 所以,各地方政府要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协商与合作,做到彼此利益的最大化。实际上2003年以来,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江浙沪三地高层就已经频繁互访,协商共商,对自己在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重新定位。上海已经明确把“建设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作为其基本战略之一,提出“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联动发展新路子。周边省市也都在有意识地努力打破“诸侯经济”,“主动接轨”上海。2003年5月,苏嘉杭高速公路江苏浙江交界收费站实现合并经营,这是长三角公路运营首次打破行政区划藩篱,成功走向联合运营的开端。长三角区域政府还规划在未来5年内,建成一个现代化快速交通网,把“长三角”15座中心城市、55座中等城市、1446个小城镇全部纳人“3小时都市圈”。旅游一体化也已经有较好进展。C此外,2003年度还签署了长三角城市中小企业政策互享的文件。 2.大力加强法制环境的和谐建设,这是体制创新的核心 事实上,地方政府间的博弈是广泛而合理地存在的,只不过我们应该将其更加显性化和法律制度化。因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就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所以,法律法规是各地方政府进行有效合作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关于政府合作的具体规定非常少,合作往往受到领导个人意志的重要影响,靠地方领导人推动,这就使得合作的人治色彩浓厚,缺乏法制的保障。因此,大力加强法制环境的}f1i皆建设是体制创新的核心。首先,建议国家尽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跨区域合作法》,使政府间的合作活动走上法制化的道路。还要及时修改其他的相关法律如《环境法》等,对区域治理等做出具体规定,使区域政府的各项合作活动都有法可依〕国家有.关部门还要改革唯GDP马首是瞻的政绩考核办法,将区域合作的成果也列人考核的指标并使其法制化。其次,“由于不同的法律制定主体在具体制定法律时所秉持的立法理念、看待问题的立场、方法以及立法的技术和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差别,所以由不同主体制定的法律在内容上不一致、甚至相去甚远的事例并不鲜见。,嗯为此,都市圈内各行政区的立法主体还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立法的前提下,就跨行政区的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务,如宏观调控、社会保障、人才流动、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立法协调,构建法律的相互认可和法律资源的共享机制,使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更具科学性和适用性,既符合行政区利益,也符合都市圈经济发展的要求。再次,各行政区司法机关之间也要加强司法协调,统一司法标准,加强司法协助,通过行政区的司法功能整合,在都市圈内建立一个畅通无阻的司法体系,使每个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必要时可考虑设置大区怯院,确保区域经济刊本化的良胜发展。 3.建立跨都市圈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梅,负责日常工作和合作事务的牵头组织,这是体制创新的本质 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区域政府的合作积极性,建立一个反映区域政府意愿、能获得区域内政府普遍认同的、具有民主的治理结构的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是体制创新的本质。我国可以效仿国际上一些合作组织的做法,设立由相关省区派员共同组成的常设协作机构,并以各种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主要的运作模式。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构应该具备以下的一些基本职能:组织协调实施跨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及跨区生产要素的流动等间题;统一规划符合本区域长远发展的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制定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协助各市县制定地方性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使局部性规划与整体性规划有机衔接。还应根据专业、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它们也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组织职能。勉口长三角地区就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区域规划与产业协调委员会、重大基础设施开发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管理委员会、太湖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委员会等专业或综合职能管理机构。 4.加强都市圈政府政策制度的整合,以电子政务为平台,逐步形成政策制度的一体化,这是体制创新的关键 为实现都市圈内区域政策的一体化,必须进一步全面清理实行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放商品市场,消除限制商品流通的地域障碍,实行区域内市场一体化,对在区域内流通的其他成员及商品,实行同等待遇;建立规范公平的质监认证制度,各方不得有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改善市场主体准人环境,打破市场主体准人的地区封锁,打破所有制限制,鼓励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经济成份的经济组织在区域内开展经济合作0各方政府都不要介人企业间的竞争,减少对于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种种干预,对当地所有经济主体实行“国民待遇”,努力形成一个政策无差异的区域环境c0在机制上,可通过制定认可度高、可操作性强的合作协议、章程等,将区域政府协调结果成果化、法规化,约束各协议方共同遵守。在内容上,侧重于产业、基础设施、交通、信息、环境等必须通过合作才能实现最大社会效益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间题。 另外,都市圈政府可以在政府内部建立“都市圈政府办公信息系统”(内网),各政府机构都可以成为系统的节点,使政府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播成本大大降低,政府的信息融合度大大增强。同时,建立“都市圈政府联合政务网”(外网),树立对外的整体形象。都市圈可率先在户口管理、人才流动手续办理、车牌手续办理等公共服务项目上加快一体化网上办理,形成强大统一的城市一体化品牌。 5.积极鼓励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与参与,有效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这是体制创新的动力 虽然政府作为最具权威性的公共机构,在公共治理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却能起到辅助政府的很好作用。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共治理已不再是政府的专利,非政府组织和各种民间组织都会成为公共治理的主体。都市圈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企业和民间自发、分散的合作意愿流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行业协会、民间团体也在某些方面发挥着社会治理的功能。所以,都市圈政府要加大对区域性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扶持,充分发挥跨区域的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诸如相关标准的制定、资格认证审查、质量检测等多方面积极开展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可以将除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宏观规划调控和监督执法以外的公共管理职能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尤其是区域市场评估、区域决策咨询、行业管理和社会福利服务等职能应该无条件地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消除资本、资源和人才流动的屏障,提高区域投资环境质量。在此基础上,拓展政府与市场间相对平衡的沟通和对话渠道,加强对公共治理的另一极一一公民社会的培育,使之“逐步与国家达成‘二元结构’:一种既互相监督又互补增益的结构格局。”这种政府组织与公民社会“互相监督又互补增益的结构格局”不但不会削弱都市圈政府的功能,反而会在治理手段和途径方面丰富行政区政府的功能,使其功能张力以更灵活的形式得到广阔延展。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探析 论文关键词:社区公共管理 政府公共管理 社会公共管理 互动机制 论文摘要: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与政府在职能上日趋“掌舵”而非“划桨”,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学者的认同与重视。文章在分析社区公共管理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着的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探索与分析,揭示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的运行原理。 近年来,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但是,迄今我们对社区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停留在起步阶段,仍然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对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在理论上,一方面是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另一方面是对公共管理体系与研究方法的丰富与发展;而在实践上,对中国社区公共管理体制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在分析社区公共管理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着的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互动机制进行探索与分析,力求揭示社区公共管理互:动机制的运行原理。 公共管理就是对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组织与管理,其根本目的是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王乐夫将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fi同时,他还将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公共事务区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社会公共事务。王惠岩则根据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而认为在理论上公共事务可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f2作者认为二者对公共事务的划分并不存在本质差别,只是区分的角度不同,前者以管理主体对象进行区分,后者则以管理客体进行区分。社区公共管理是指社区组织凭借社区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在以上对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及区分方法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分析、把握社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含义。 (一)管理主体是拥有公共权力和公共权威的社区组织 一般来讲,社区组织包括政府基层政权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以及社区中介组织。政府基层政权组织在社区公共管理中发挥着方向性的主导作用,主要包括城市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社区自治组织,伴随着社区成员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而出现,是对社区内部公共事务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的组织,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中介组织主要指以社区居民为成员、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主成立或参加、介于社区主体组织和居民个体之间的组织,如志愿者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 (二)管理客体是社区中的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 并不是所有的社区事务都是社区公共管理的对象,只有其中的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才属于社区公共管理的范围。具体而言,包括国家层面的公共事务与社区内部自生的公共事务。 (三)管理目的是维护社区成员的公共利益,促进社区发展 任何公共管理的目的都是为了增进公众的公共利益,并确保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分配,社区公共管理也不例外。社区公共管理的目的,在于维护社区的公共利益,更好地组织与社区成员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以达到社区发展的最终目的。 (四)管理基础是社区组织凭借的社区公共权力 社区公共权力是社区公共管理得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大致有三种:(1)组织授权的公共权力,如政府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党组织等,是社区公共权力最重要的来源。(2)社区成员授权的公共权力,它是社区公共权力的源头。社区成员通过选举等民主形式产生业主委员会,使其拥有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就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3)以经济为基础的公共权力,它体现在社区内的企业通过提供资金等形式影响社区公共事务的各个方面。 (一)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比较 本文所讨论的政府公共管理,是特指政府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全社会公共事务所实施的管理,并不包括政府的内部事务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是指社会性的公共组织对一定领域内的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与政府公共管理相比较,其特征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公共管理内容的服务性。政府公共管理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多具有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诸如国防、财政、环境保护、基础研究等;而社会公共管理则大多活跃在政府公共管理触及不到的领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一定具有非排他性,更多的是一些区域性、分散性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与政府公共管理相比较而言,社会公共管理更贴近公民的生活需求,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第二,公共管理的非政治权威性。政府公共管理不可避免地包含有政治权威的作用,波茨曼认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实质就是对政治权威的管理L47。社会公共管理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权威的行使,但它是基于利益共同体和自由联合体而产生的权威,一般不具有强制性,更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 第三,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性。政府公共管理的主体很明确,即国家的代表—政府。而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更趋于多样化,各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彼此独立,这是由社区发展的多元动力机制所决定的。 (二)社区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是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的唯一组织,政社关系属于“强政府,弱社会”。那时候人们居住在社区,各种利益关系却在单位。可以说,还不存在社区公共管理问题。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区是伴随着政府职能由管理转向服务而产生的。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使得社区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社区自治权力的确认和认可,构成了社区公共管理的权力来源。社区中介组织的成长为社区公共管理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着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二者之间相互影响与协作、相互制约与监督,共同维持社区的稳定与运转,共同促进社区的协调发展。 1.社区公共管理中的政府公共管理 任何一个社区都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的约束。社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因此许多国家层面的公共管理事务都要落实到社区。如维持社会治安,保护弱小群体的利益,计划生育等,通常在社区中执行和实施。这一部分的社区公共管理事务我们可以视之为政府公共管理的组成部分,因为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是这部分职能的执行主体。当然,在政府管理更多地引人市场竟争、降低管理成本、追求高效率的时代,政府也可以选择将这部分职能外包给适合的社区组织甚至个人来承担。 2.社区公共管理中的社会公共管理 任何一个社区公共管理事务中还涉及到社区内部的公共事务,如满足社区公众的需求,发展社区经济,维护社区公共设施等。这部分公共事务是社区公共管理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社区公共管理的实质与核心。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社区自治,即社区公共事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相比较于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它更侧重于服务而非单纯管理,更贴近社区居民的日常需要,而且一般不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因此,在理论上,属于王乐夫所说的社会公共管理的范畴,或者说属于王惠岩所说的对社会性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3.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 以社区组织(目前多指社区自治组织)为管理主体的社会公共管理,是社区公共管理的核心与实质,也代表着未来社区的发展方向。然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亦尚未完成,政府在社区公共管理中仍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在社区公共管理活动中不是两个互不干涉的独立部分,而是一个互动整体。只有通过二者的良性互动,使政府与社区组织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社区的公共服务、利益代表、管理成员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社区发展目标的实现。 在社区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中,政府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是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是社区组织。社区公共管理中政府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正是通过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的互动关系体现出来的。 (一)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协作 从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合作关系看,当双方面对共同的社区及社区公共管理事务时,是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一方面,政府把部分社会公共管理权力委托或让渡给社区组织,特别是在“市场不为、政府又不能”的领域内大力扶持这些组织,从而依赖它们在社区内更有效地推行政府的行政决策,实现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的目的;另一方面,社区组织也要借助于政府的授权或委托,获得实质性的管理权限或政策与财政支持,才能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赢得社区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它们之间更多的是强调“互惠”与“协作”,共同成为社区公共管理的主体。这样,才能形成一种政府与社区组织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共同为增进社区公共利益而努力的局面,使社区居民成为最大的受益主体。 (二)政府与社区组织的相互监督 政府与社区组织还存在着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关系。一方面,政府依法对社区组织进行监督、指导和控制;另一方面,社区组织则作为社区成员的代表对政府及其公共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1.政府对社区组织的制衡 首先,任何组织都会受到“自治”与对组织的“控制”这对矛盾的困扰。对社区组织而言,保持独立性、自治性是它有效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然而独立和自治有时也会成为产生危害的隐患。比如说社区组织可能会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助长狭隘的团体主义或个人主义。若仅仅靠社区组织内部的章程与规则来防止其滥用权力,是远远不够的。其次,社区组织所代表和维护的是一个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那么,社区组织维护的群体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就在所难免,如社区组织不顾社会公共利益的违章搭建现象的存在等。因此,为了防止社区组织公共权力被滥用,狭隘的社区意识或个人意识的滋长,以及出于维护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对社区组织的监督必不可少。当然,政府对社区的监督必须把握好一个“度”的问题,要以不损害社区组织的自治性为原则,既要保证政府对社区组织的有效监督,又要保障社区组织得到充分的自由。 2.社区组织对政府的制衡 首先,政府是一国内拥有垄断强制力的组织,其行为的制约因素相对于任何其他形式的组织来说都要少。目前,人们虽然已对政府权力需要有效监督达成共识,但是,中国除政府内部的监督机制外,人们强调的社会监督往往更侧重于社会舆论与公民个人的监督。然而社会舆论的局限性、公民个人力量的薄弱性使其又无法完全担负起社会监督的重任。因此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监督职能,以组织的力量防止公民权益受到各方面的侵害,已成为当务之急。其次,社区组织作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社会中介机构而存在,本质_[是一种民间自治组织,除了依法接受政府的指导与监督外,更应该具有独立于政府的自治性,决不应该成为政府的“一条腿”川。再者,我国社区公共管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社区组织必须能够代表社区居民监督政府人员的执法活动,才能有效地参与国家管理并监督政府机关的活动。 社区除政府公共管理与社会公共管理的互动机制外,还存在着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与市场管理、文化管理、信息管理之间更为复杂的互动机制,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进一步深人探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浅论公共管理幅度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管理幅度;政策执行 [论文摘要]我国目前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应该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我国公共管理幅度的现状 按照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理论,管理幅度是指组织直接控制的人员和机构的数量。一般来说,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的层次减少,但管理的难度加大: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的层次增加,但管理的效率降低。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中,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管理幅度大小失当,很不合理;另一方面管理的层次普遍过多,效率低下。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层次,我国除四个直辖市和海南省外,其他省区的管理层次一般设有省(区)一市(州)一县一乡镇四个层次,有的在县乡之间设区公所,更多的则是在乡村之间设片区,变成了五个层次。我国现在的行政管理层次是秦代以来最多的。与国外相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二级制或三级制,很少四级制,中国是四级制的行政区划、五级制的行政管理层次。管理层次多,中间环节就多,需要协调的关系就多,管理成本就高,工作效率就低,甚至导致官僚主义、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等腐败作风。 我们再来看看我国的管理幅度,总的来说,我国各类政区之间规模大小过于悬殊,同级政区的大小甚至相差几十倍。就人口而言,大省近亿,小省不足300万;大县(县级市、市辖区)过百万甚至200万,小县不足1万。就面积而言,相差更为悬殊,有3万多平方公里的省,还有近20万平方公里的县。同时,市的建制也比较混乱,有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较大市等。政区规模的大小是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但过大过小都不利于国家的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省级政区过大还会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潜在的消极影响。美国国土面积同我国差不多,但其州一级幅度达51个,其他国家比例更高,法国99个,日本47个,西班牙50个,一些小国也达到20多个。我国省一级建制少而面积大的管理模式,容易导致政策执行的“一刀切”,政策难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管理的幅度过大,使得政策执行难以因地制宜;同时,管理的层次过多,又使得政策执行的信息容易失真。因为对政策执行而言,管理层次越多,则政策执行所需要的中介环节越多,不同层次的政治区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概率就越高,政策执行所经受的利益过滤次数就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政策规避能量就越大,从而政策规避发生的频率、幅度和强度就越高。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 二、公共管理幅度失当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从管理幅度和层次的角度来看,我国政策执行面临两个比较大的“瓶颈”,一是如何将政策执行效果从低效提升至更高的层次,二是如何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真正的落实。前者可以说是政策执行高层次的拓展,后者则是政策执行在平面空间的扩张。在现代化的类型中,中国属于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各级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一个社会经济条件并不理想的国度里,要实现现代化的诸多目标,困难是可以想见的。我国政府实现管理目标常常采取的一个应对办法便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政治动员作为一种方法可运用于不同的目的,就政策执行而言,它可以与行政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动员型的政策过程。从理论上看,一个完整的动员型政策过程是由两个不同的环节构成的。第一个环节是调查、选点、搞试验、树样板,从个案中总结“一般经验”,并使之上升到理论和政策的高度;第二个环节则是运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将这一政策推向全国,并通过一定的机制来保障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在不同时期,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是历史地变化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意识形态和领袖的人格特征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放权型改革的推进和意识形态的日渐淡化,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农村中发展出来的“承包制”方式被应用于政府的行政过程,这就是上下级之间通过签定责任书(承包合同),将行政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与落实的“政治承包制”。 显然,在这种工作方式中,政策执行第二个环节的难度要大于第一个环节。特别是当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变大时,政策执行的效力便开始下降,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开始浮出水面。事实上,这种差异性早为人们所认识,并体现于相应的政策语汇中。传统政策术语中的“因地制宜”便是对这种差异的承认。但是,如何处理统一的政策和具体的地区差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因此它一直是我们政策执行中的一个基本难题。 一般来说,政策执行的第一件事便是政策试验,从点上突破,总结关于这方面的执行经验,通过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将试验的政策转变为正式的政策。在执行试验过程中,为了确保成功,政策执行者对试点的选择不是随意的,通常选择有投入价值的对象,并且可以相对集中力量,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这个意义上,示范点是精心培育出来的。然而,当基于试验点的一系列政策执行被推广到其他地域空间时,我们有可能遇到完全不同的环境和情况。不同的地域空间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使政策执行的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开始脱节,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现实情况的千差万别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地方差异的存在表明,在一个地方经由自下而上的方式发展出来的东西,一旦上升为某种普遍性的行为准则,对于其他地方来说就可能意味着某种自上而下的东西(对于许多非试验点来说,试验点的终点恰恰成了它们的起点)。两者之间的落差究竟有多大,取决于众多的因素,诸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程度、地方文化传统、民风习俗、老百姓的素质、对外开放的程度乃至地方财政的状况等等。有一点是肯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地区差异性正在拉大。西方研究中国的学者甚至发明了一个新词,在英文“中国”后面加了一个“s”,变成复数“Chinas”,意思是中国内部的差异太大,你不能只到过某一个地方就大谈中国应该如何如何。人们会反问,你谈的是中国的哪一个部分?因此,我国客观上存在的地区差异为政策规避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一方面,如果政策执行者机械照搬政策,可能会在某些地区导致政策不适,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地区的政策执行者变通执行,又可能会导致政策执行走样、变形,政策目标一样不能实现,因为政策到底如何变通,什么时候应该变通,变通的效果如何,并没有一 套科学的测量和评价标准。 公共管理幅度的失当使得政策执行的难度更加突显出来。一些适合某些地方的政策,却不一定完全适合另外一些地方。因此,有些政策表面上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全面“贯彻”,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它被“架空”了,或者成为一种形式化的东西。这正是目前我国发生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管理幅度的大小差异还意味着许多东西,对于我们的分析来说,最为重要的乃是利益结构的不同。应该承认,在许多地方,一些干部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某种习惯,或出于某种顾虑,他们把有些政策看作是一种“不得不”执行的东西。但同时他们也将这些政策视为一种负担,甚至是对既有利益结构的某种威胁。他们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执行政策,而是将这项工作视为不得不走的过场。记得笔者在党校讲基层民主的时候,一位县委书记就给我举出了基层民主许多不好之处,诸如他们那里很多地方农民的素质还没有那么高,一些地方的村民选举使家族势力兴起了,黑社会出现了,一些地方选任的村干部不听话,工作量加大,行政任务难以完成等等。一句话,民主进程超前了,不符合他们那里的实际情况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老百姓也很可能对政策执行不太关心,或无可奈何。对于这类现象事实上我们并不陌生。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它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任何涉及利益调整的政策和法律,其执行过程同样是一个政治过程。政策可以在最高层制作,但是最终需要各个区域和层次的地方政府来执行。可以这样预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就全国范围而言,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将是缓慢的,许多地方还会出现各种政策执行偏差和问题,会存在大量的地方管理型政策执行。要改变这种格局,就必须解决各管理区域的利益协调和平衡问题,适当调整管理幅度和层次,这是管理幅度合理化的本质要求。 三、合理调整公共管理幅度的若干思路 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政策执行的要求出发,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应该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取消市县分等,实行省(区)管县 要取消市与市之间的行政级差,不再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使市与市之间同级,市与县之间同级,都划归省(区)统一管理。这样,虽然市县之间的功能和特点不同,但都是省(区)直接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划,都是处于省(区)之下的第二级行政建制,行政级别相同。这样,虽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都是国家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域,同为地方行政建制的最高层次;虽然市辖区和乡(镇)之间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均是处于市县之下的地方第三级行政建制,而且是基层行政建制。同级行政建制中的每一行政单位,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它们之间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都统一由所属的上一级行政单位管辖。实行市、县同级,是实现市不再管县,省(区)直接管县(市)的关键,它可以使政策的传递和落实真正一竿子到底,有利于省(区)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当前,在市县经济均较发达、市县离心力强的区域,如苏锡常地区、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等,市管县体制已经严重束缚了区域经济发展,阻滞了城市规划和管理,因此,可通过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建立新的城县联盟或城县合作体制,以有效协调城乡利益矛盾,真正焕发全新管理体制的活力。 (二)适当扩大省级区划数目 实行省管县后,虽然减少了管理层次,但会加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加重省级政府的工作负担。因此,省管县应该与重新调整省级行政区划相结合。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到我国实际,省级行政区划应大体在50个左右比较合适。尤其是考虑到西藏、新疆等边疆政区,民族问题较多,与目前政区过大和过分一体化不无关系,因此,可根据民族风俗、地理位置、经济水平、安定状况等标准,将它们适度分成若干个省级政区,以有效加强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又如山东,历史上就分为齐文化圈和鲁文化圈,即现在的胶东半岛和西部内陆,两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相差较大,再加上山东省的庞大人口规模,因此可以考虑分开。江苏被长江分为苏南和苏北,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也同样可以考虑分开。其他的人口大省、地区大省(区)等也可以适当调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进行行政管理,而且各地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会大大增强。 (三)弱化市辖区建制 从强化市的整体性管理和减少管理层次出发,要对市一级的政府职能机构和市辖区进行改革。首先,应主要按区域管辖的需要在市区内各地方设置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而且不同分支机构的管辖区域有所不同,可以是一个市辖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局,也可以是两个市辖区设一个分局。如,公安部门按治安的任务量分片设公安分局;税务部门按税收的任务量分片设税务分局;交通部门按交通的任务量分片设交通分局;园林部门则可只设市区和风景区两类分局,或市区设一个分支机构,市郊的每个大的风景区设一个分支机构。而只有民政、卫生和市政等部门以市辖区为管辖范围,按市辖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形式设立。这既有利于进一步淡化市的块块管理方式,变以块块为主和条条为辅的管理模式为以条条为主、块块为辅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市政府根据城市的发展和需要,从整体上对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及时的调整与管理。其次,适当缩小市辖区的管辖幅度,增加市辖区的数量,使一个市的辖区由目前一般不足10个增至30个以上。取消目前市辖区下面的街道办事处,变市辖区两级管理为一级管理,并适当扩大市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居民的自治作用。适当缩小市辖郊区的范围,变乡(镇)归市辖区管辖为市直接管辖。这样有利于简化政策执行的管理层次,从而实现市的两级政府和两级管理的统一。 (四)合理调整乡一级管理幅度 从多年来的经验看,基层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的风险较小、成本较低,行政区划改革创新试点可从这个层次着手,如撤并乡镇、撤销街道办事处等。但从长远的发展要求出发,对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以下的行政建制,不能只停留在调整规模大小、数量多少上,而是要探索根本性的体制创新思路。比如建立乡镇自治体制,虽然这是若干年后的目标,但要最终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研究探索向这个目标过渡的具体办法和途径。目前有舆论认为,可以把乡镇建制变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硬性工作任务大大减少,乡镇由一级政权组织变成派出机构,既可以减少机构,减少开支,减轻农民负担,又有利于最终实现乡镇自治、简化政策执行。但推行这种体制时要吸取过去乡镇体制反复调整的教训,首先必须搞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推开,不能一哄而起。而且对乡镇还要分类指导,一些规模较大、有发展潜力的区域性中心镇、重点镇应向小城市的体制过渡,否则不利于农村二三产业和城镇化的发展。在农村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的同时,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也要进行改革创新,而且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比农村更为迫切可行。 总的来说,交通通讯条件越发达,政府管理工作越宏观,行政管理的层次就可以减少,管理的幅度则可以扩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交通通讯条件和管理手段有了飞跃性的发展,很多省区形成了以省城为中心的数小时省域公路交通圈、以县城为中心的数小时县域公路交通圈。就政府职能而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宏观管理职能不断加强,而微观管理职能则不断减弱,诸如行政审批之类的工作越来越少,这就为减少行政管理层次,扩大行政管理幅度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对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利益关系影响极大,牵涉面很广,大的调整影响几百万人、上千万人的利益,小的调整影响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利益,加之公共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各省区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别是在减少管理层次上不能搞一刀切,而要从本省区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推进二级制或三级制。各省区都应该积极研究探索具体的行政区划问题、市县规模调整问题、设市数量和布局问题、乡镇如何向自治目标过渡问题等等。为防止出现反复调整,每一项区划改革都要瞻前顾后、总体考虑、慎之又慎,重大问题更应该进行专题科学论证和合理有序地推进。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人格化、官僚化到市场化——中国公共管理的路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中国公共管理;路径分析;人格化;官僚化;市场化 【论文摘要】1949年以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经历了明显的结构转型,经历了一条人格化到官僚化再到市场化试验的独具特色的发展路径。理性的官僚制公共治理模式的建立和发展,有利于革除人格化公共治理模式中的种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造成的弊端,提高行政效率。我国多元公共治理型的市场型治理模式必须建立在官僚制的理性之上,为多元主体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善”的发挥提供坚实的基础,确保公共治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 一、问题的由来 “历史表明,人民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其现在可能的选择。”要理解我国公共管理范式随时间的变化而表现出来的阶段性差异及其所蕴涵的内在逻辑,就需要了解我国公共管理的变迁规律。1949年以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经历了明显的结构转型。理论界对我国公共管理的模式及其发展路径的分析迄今为止还不够充分,在认识上存在着很大的模糊性。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缺乏足够的科学的理论指导,我国公共管理的实务还存在一定范围的混乱和低效现象。因此,在理论上澄清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路径,有助于为当前的公共管理实务提供切实的指导并为今后的公共管理的走向定下基调,其价值是不容置疑的。 二、人格化范式的形成及其表现 所谓人格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指与封闭性的、小群体性的农业文明社会相对应的,以“人情—身份”关系为隐性规则,组织运行建立在特殊主义取向的制度基础之上,缺乏明确的、显性的理性规则,或即使具备一定的明确规则,但在真实的管理过程中由于“熟人社会”的影响力而导致规则失效的公共管理模式。由于建国前边区经验的作用、动员型命令经济的实行、高度集权的体制安排以及领袖的非凡感召力的作用等因素一时并未完全消除,1949年建国以后我国的公共管理一时还难以摆脱人治模式。我国1949年至1978年之间的公共管理模式具有典型的人格化特色,兼有韦伯所描述的“克里斯玛型”和“传统型”社会的特点。这种人格化特色浓厚的公共管理模式的生成,其原因主要在于:民主化与法制化建设被忽视,家长制的思维方式与作风存续,公共管理的人格化的社会基础存在;排斥竞争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公共管理的人格化提供了经济基础;万能政府的集权式体制安排,为公共管理的人格化提供了政治基础。这一时期,与公共管理的人格化相伴随的是大量非理性和低效率的公共管理。主要表现为:机构设置的随意性;人员使用的主观性;规制稀缺;公共管理中的特殊主义取向盛行,血缘、地缘、人情关系时常支配着公共权力行使的方向,致使法律、规则因人而异,公共行政缺乏稳定性与普遍性;小团体主义盛行,部门主义、地方主义、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泛滥;领导者独断专行和神秘主义;公共责任不明确,职责一权利一义务关系不明确;公共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现象;等等。1978年之后,我国开始了摆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的征程。工业文明社会是“大社会”,对秩序规则的基本要求与农业文明时期的“小社会”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大社会中盛行的行为规则,其目的并不在于为特定的人提供特定且可预见的利益,而是作为那些‘多种目的之工具’而发挥作用的—这种‘多种目的之工具’乃是人们在对某些种类的情形进行调适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为它们有助于人们应对某些种类的情势。”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这种人格型的公共治理模式显然是无法适应时代要求的。这就必然要求我国公共管理的范式转型。 三、官僚化努力及其成就与问题 所谓官僚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指马克斯·韦伯等西方学者在新教伦理的发展和自由资本主义的演进过程中,吸收泰罗的科学管理主义思想,主张建立以法理权威为基础,以科层结构、非人格化、连续性和专业分工为基本特征的稳定、正规化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负责组织、指挥、控制和调节公共事务。在韦伯式的官僚制政府模式中,确立了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单一主体地位。从1978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大幕拉开到1993年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正式颁布,是我国公共管理逐步走向一条人格化,强调法制、规范、专业化的官僚化的发展路径。在摆脱人格化的无序,寻求官僚化的科学管理进程中,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官僚化努力及其成就主要有:在公共管理过程中,重视理性精神的培养,倡导民主、法治、规范、效能、普遍主义的精神和工作方式,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轻人情重契约的价值取向和功绩主义的分配原则;按照管理层次与控制幅度、职责权一致的组织原则,努力理顺各级政府的组织结构,实现政府组织部门化和层级化的合理分工;健全和完善法制,强调依法行政,力图把各级行政组织及其各级人员(包括领导者)的职、责、权,以及工作内容、程序、方法,通过立法的手段确定下来,以降低行政管理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通过制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与人员编制法、行政程序法,控制机构膨胀与管理中的程序缺失;完善政务公开、群众投诉和各种行政监督措施,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各种责任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制度,确保对行政权力运作的有效制约;完善行政组织内部的各项日常工作制度,在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强调行政权力的独立性和受制约性的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社会现实,倾听公众呼声,力求保持适当的灵活性。尽管在我国的官僚化努力过程之中,明显地促进了制度革新。然而,官僚制本身蕴涵着种种难以克服的矛盾却不容忽视。“大的官僚机构会产生以下弊端;1.对待不同的需求的反应越来越不加区别;2.向表面的受益者征收越来越高的费用;;3.不能调整供求关系;4.不能防止一种使用形式损害另一种事业形式,公共事业逐渐失效;;5.渐渐易犯错误和失控,直到公共行为迅速成为背离有关公共目标和形象;6.最后,发展到了采用补救措施只能加剧问题的严重性而不能解决问题的程度。”这些官僚制的病疾在我国公共管理官僚化努力的进程中逐渐显现出来。我国政府由于采用集权的、等级制的组织结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僵化、迟钝的特点;将公共管理看成是政府之责的公共治理的单中心取向,导致了在发展官僚制的过程中忽视了其他社会主体的参与机制的制度性建设,难以对外界做出及时的反应;官僚制政府由于采用终身雇佣制,缺乏有效的选择性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公务人员的充分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很多公共组织由于不具备排外原则导致竞争意识缺失,管理者对随着公共组织的扩大以及管理费用的增加而产生的规模成本的增加无动于衷,造成了纯粹的经济损失,减少了社会效益,对行政效率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顺应公共治理的发展趋势,在公共管理范式中融人市场主义精神,改造官僚制成为当前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个革新的新趋向。 四、市场化试验与问题 “市场化或国家的市场化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利用市场标准去配置公共资源,并且利用市场标准去评估公共服务生产者和供给者的效率;第二,国家的市场化与新公共管理相得益彰,甚至可以说,它是新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新公共管理是移植私营企业管理经验于公共行政的一种管理模式,强调以结果为本;第三,个体可以如在自由市场中一样在不同的服务供给者之间进行选择。所谓市场化公共管理模式,意指在契约精神指引之下,打破官僚制模式下的政府单中心治理的传统模式,而由政府、社会、企业、公民组成一个多中心的互动的协作性的治理结构,重视公共治理主体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广泛采用包括私域治理工具在内的各种手段,共同应对各种公共难题,以确保复杂社会中的公共治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有机统一。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式不是主张政府的企业化,因为企业的根本属性是其私人性和私利性,而对于政府而言,公共性和公益性是不能偏废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兴起了一场基于市场精神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其浪潮席卷全球。西方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举措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1.重建公共部门,尤其是通过私有化;2.重建并压缩中央服务机构;;3.引人竞争,尤其通过内部市场和将公共服务转包给私人部门;;4.提高效率,尤其是通过绩效考核和测评。”随着西方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传人,同时结合我国官僚化进程中的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逐步推行了以强调弹性、务实为原则,以高效率、低成本为目标的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实验,努力推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在公共服务领域引人市场机制,形成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主要做法是:对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性质重新进行界分,形成了多元的供给主体,在不扩大政府规模、不增加公共财政支出的情况下,政府按照投标者的竞争和履约行为,将原先垄断的公共产品生产权和提供权向私营公司、非赢利组织等机构转让,完成公共服务提供的“准市场化”,进而改善公共服务的提供质量,提高行政效率,增强行政能力;发展参与式民主,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充分互动,强调对“公众负责的最基本要求是政府部门要把它们的活动向其他人作出解释,并要按照他们的标准说明所做的事情是有理由的”;在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实验进程中,逐步完善和发展了行政公开、行政审批、多维度绩效考核、决策听证、服务承诺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发展建立在公共理性基础上的与治理型政治相一致的政治文化,它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底线,其主题是关怀基于基本正义问题的公共的善,而不是单纯的政治权威的价值偏好,公民文化是其核心;在我国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中,公民权利日益得到重视,公共管理实现了由“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变;努力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的良性发展空间;发展电子政务,促进公共管理的科技化;重视危机管理,提高政府的应变能力。但市场化的公共治理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常有被企业化的倾向,从而导致公共治理的灵魂—公共性,受到忽视。“企业化公共行政的主张,逐渐发展出一套公共服务如何运作的正统或古典的观点。依此观点,管理者,而非政客,处在管理控制的地位,效率便成为公共部门之“至高的善”,或“行政价值链条中的原点”。至于政治因素则被认为应摒除于公共行政之外,因为它只会造成无效率。”市场主义的公共治理模式要求突破官僚规则的限制,给公务人员极大的行动自由,并予以充分的信任。但是,“这个世上没有哪种伦理能回避一个事实:在无数的情况下,获得‘善的’结果,是同一个人付出的代价的决心联系在一起的—他为此不得不采用道德上令人怀疑的,或至少是有风险的手段,还要面对可能出现、甚至是极可能出现的罪恶的副效应。当什么时候、在多大程度上,道德上为善的目的可以使道德上有害的手段和副产品圣洁化,对于这个问题,世界上的任何伦理都无法得出结论”。假如人是天使,那就不需要政府了。假如天使来统治人们,政府的内外控制都将不要。在建构一个由人管理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就在于此:你首先必须让政府能控制被统治者,而另一方面使其承当起控制自己的义务。”在一个公务人员缺乏足够的官僚制法治精神熏陶和市场机制尚不够健全的社会里,我国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型的建构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冒险,存在着官员出于追逐个人或小集团的特定目标而牺牲其自身所承担的公共责任,从而导致对人民主权的伤害。事实上,我国当前广泛存在的以权谋私现象,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对市场化公共治理模式保持必要的警惕,时刻提防公共治理完全的企业化,公务人员将自己理解成职业经理人或企业意义上的组织雇员。 五、结论:立足于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市场化 自1978年以来,农业经济时代的封闭型小社会已经渐渐远去,中国坚定不移地向开放的工业市场经济迈进,经济的转型必然带来政府治理模式的变化,与此相应的是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的不断调适。与人格型政府所倚重的“熟人社会式”的公共治理模式不同,官僚制政府突出强调了理性精神的支配性地位以及公共治理过程中的政府单中心倾向。而市场型政府则要求在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基础之上,打破政府单中心垄断公共治理权的局面,从而组合各种力量共同应对公共治理的复杂性挑战,提高治理效能。当前西方的管理主义、市场主义的改革取向,有一个深厚的官僚制历程的前期基础。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事实上尚未经受充分的官僚主义的理性熏陶,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建立与法治国家相适应的公共管理范式,才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的合理的选择,改革才有生命力。“法治国家的典型特点就是它将导致司法与行政的官僚化并由此导致整个国家强制权力适用的官僚化。”当前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的治道变革,关键在于完善我国的官僚制,培育公共理性精神。现代的理性官僚制行政要求公共治理实现从人格性向非人格性的变迁,以情感上的中立性替代情感(伦理)态度对行政行为的影响,以普遍主义代替特殊主义,以专业化的官员和功能行为取代分散性的、功能未分化的行政行为,以纯粹个人业绩(有时还有资历)为个人升迁依据取代以等级阶层为基础的个人升迁。只有建立法制化的理性管理模式,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措施才能得到落实,才能有效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革除人格化公共治理模式中的种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所造成的弊端。只有如此,才能为多元公共治理型的市场型治理模式以及多元公共治理主体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道德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善”的发挥提供坚实的基础。盲目地跟着西方的思路走,必然会问题重重,事倍功半。“对自由的捍卫,必须是以坚守原则为基础的,而且绝不能向权宜之计让步,即使在那种除了已知的有益影响以外无力表明对自由的侵犯所会导致的某种特定且有害的结果的情势下,亦须如此行事。”在法治国家的公共治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化改革才是可行的。因为,法治和德治在本质上是相融的。“作为一种公共价值机制,法治国家在根本上倚赖于‘公民美德’的存在,即倚赖于自愿履行自己的政治、法律和道德义务并公平参与共同利益的实现与保护的公民。”官僚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和市场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在其内在逻辑是协调一致的,两者都强调公共管理的非人格化、理性、规则的普遍性。两者的区别在于,韦伯式的官僚范式将公共管理完全看成是职业化的官僚之责,因而制度设计的过程之中,采取了将国家—社会(市场)一分为二的取向,导致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单元化。市场化的公共管理范式在尊重官僚制理性精神之上,强调融人更多的市场元素,强调公共管理之责并非仅仅属于职业化官僚,而且还包括各类“准官僚式组织”以及其他社会主体和自由市场中的竞争者。在官僚制理性精神的支撑之上的市场化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公共管理的路径取向。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析加强公务员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公共管理水平 论文关键词:会务员 行政能力 基层政府 论文摘要:当今时代是一个能力本位的时代。随寿执政能办建设的提由,奋务员的行政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超中之愈也越发盆得重妥。本大力田在对东层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能力进行理性思考的塞袖上,制定科学评价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标准,进而提出创遗灵活用人机制;优化基层政府奋务炙考核制度;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多种淘汰机制并举,实晚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吐故汰劣等政策建议。 公务员行政能力是公务员角色意识的彰显,是国一家“吏治”的基础探析基层政府公务人员现实的行政能力状况,设计符合地方特色的公务员行政能力模型及相应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政府公务人员的行政能力,不仅关系到行政机关职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区域振兴大业的成败,更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此,在对公务员行政能力进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从基层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能力的现状人手,深人剖析成因,进而探索利创新提升公务员行政能力、提.高基层政府 公共管理水平的路径实属必要 一、公务员行政能力的理性思考 (一)公务员行政能力的实质和特征公务员行政能力是指在现代行政环境中。公务员依法运用公共权力和其它公共资源以科学有效地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服务群众、推进社会可持续地发展的专门才干其实质是行政人员依法并创造性地管理公共事务、履行行政职能的能力和职业胜任特 公务员作为政府行政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行政运作的方式、水平、质量和效果,并对推动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公务员能力具有如一方面特征:一是政治性和社会性,公务员的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为,因而必然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同时公务员所代表的是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所执行的也是这一阶级的意志,因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又必然带有政治性二是差异性和相对性。公务员群体由个体组成,个体能力素质的差异性必定存在,而这种能力素质差异的存在由于有一定的外在条件的限制,导致这种差异性是相对的三是适应性和创新性突出表现在公务员对现实行政环境应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自省性和自我调试、自我改变的适应力、生存力和发展力〕在信息化、全球化等外在环境变化和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等内在环境变化中,能够不断变革和完善 行政系统自身.增强行政能力,确保其始终走在发展的最前沿,这是其最}a著的特征四是执行性和严肃性.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贯穿于整个行政过程,具体到每个行政环节和行政活动要把公共意志、需要、动机和政策法律 以及相应的资源条件变成具体的行政活动直接作用于 行政客休并由此产生具体而严肃的现实结果。因此.操作性、执行性、深远影响性和重大严肃性是其在公共生活中最独特的特征 (二)公务员行政能力调整的背景公务员行政能力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行政环境的变化,公务员行政能力也将被赋予不同的内涵和要求 首先,公务员行政能力必须适应全球化浪潮的挑战,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在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我国面临众多的挑战,其中最直接、最突出的是对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的挑战人世以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基本处于与世界隔离的状态,政府机关丁作性质相对简单,整个社会对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相对较低,对公务员来讲,只要遵循上级命令照章办事就能成为一个合格公务员,对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要求较高随着人世后全球化对我国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影响,特别是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对受传统行政文化和行为习惯浸润已久的公务员行为方式和能力要求提出了尖锐的挑战,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方面的挑战越来越严峻。 其次,公务员行政能力必须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不同的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是不同的,而政府职能的转变又必然带来公务员行政能力的适当转换。在计划经济基础七形成的“全能管制型”政府模式要求公务员重过程而轻结果,重执行而轻创新,重管制而轻服务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只能涵盖市民杜会以外的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有限政府”职能模式势必要求政府公务员尽决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万顾客导向”和“公民导向” 第只,提高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前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作出了重大部署,这是我党在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而公务员作为我党推向执政岗位第一线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党的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者,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所以,全而提升政府公务员的行政能力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环。 (二)公务员能力标准的设置原则和体系框架公务员能力标准的构建,必须根据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本地区特点以及公务员担负的历史重任,不断地对能绩标准内容和结构进行更新和调整,建立一套动态发展的符合要求的能力指标体系具体原则为:1.国际性原则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要洞察世情,注意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特别要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的能力标准体系。我们在指标结构布局的设计上要参照国际上成熟的指标.增强公务员能力标准的国标通用性、可比性。2.现实性原则仁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不能脱离本地区实际,要依据《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新形势的新需要,从基层政府担负的行政职能出发充分考虑各种部门、各种岗位适用性,设计基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模型的基本内容可行性原则。公务员能力标准设计不仅要考虑到适应中国国情和地区特点,而且还要考虑到本地公务员队伍的现状,指标设计要考虑操作性,努力向量化方向发展.使每一指标尽可能用可计量的要素反映出来,以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 由于每一职务所担负的工作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的不同,所以在能力标准的构建上不能采取大一统的做法必须对公务员进行分类根据国际上一般做法,基层政府公务员能力标准构建的对象划分为三个层次:基层行政人员〔包括办事员、科员);中层行政人员(包括科级公务员、科级公务员);高层行政人员(主要是副处级公务员、处级公务员)职位层次不同,对公务员的能力要求也会有相应的差别基层政府公务员的能力结构依序划分为基本能力、中级能力和高级能力三个层次:一是基本能力,主要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知识开发能力;政策把握能力;任务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中级能力,主要包括权责分配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驾驭冲突的能力;资源运筹能力;绩效管理能力;外部合作能力;内部凝聚能力:信息获取与分析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环境应变能力等三是高级能力,主要包括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应对复杂局面和各种风险的能力;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作以及总揽全局的能力。 以土三个层次的能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公务员能力体系,但在实际中,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往往是交叉渗透、需要灵活运用的一般来说,职位层次越高,越需要具备更高级的能力,以适应高级职位统缆全局、战略规划的要求、 二、对墓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的总体评价及成因剖析 据调查显示.“推公”以来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力呈现出逐步优化的发展态势,能力素质综合指数提高较快。基本能够适应本地区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笔者分析,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素质能力近年提高较快的原因有三:第一,实行“凡进必考”,吸引了大批精英分子加人到公务员队伍,客观上促进了行政能力的整体提高。自国家推行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以来,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著变化一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状况和特殊社会结构决定了政府机关公务员是本地区人才聚集的职业,公务员对本职工作的满意度较高,公务员队伍稳定。在一定程度二促进了公务员队伍整体能力的提升,第二,竞争形势益严峻,公务员主观上愿意提高自己的行政能力,以拓展生存空间与竞争实力近年来,全国各基层政府在科处级领导岗位都已基本实行考试考核竞争上岗制度,有些机关还试行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副局级领导干部“一推双考”制度等改革措施,将晋职晋级与竞争性考试和业作能力的压力,也为公务员平等竞争提供了发展平台。凸显公平公正的公务员制度应有的内涵,客观上鼓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第三,加大培训力度,营造学习氛围,从组织上保障公务员能力的提高近年来,各基层政府机关针对自身情况开展了大规模“补课”式的培训活动,效果显著;同时,各培训机构改变了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实行“菜单’,式选课和针对性教学,不仅增强了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吸引力,而且从组织上保障了公务员能力的大幅提高。 虽然基层政府公务员行政能力整体上呈上升趋势,但从实证分析结果来看.在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等几项关键性能力方面确实还存在明显不足,尚在低水平徘徊分析其成因有三:第一,多“入”少“出口”,公务员新陈代谢机制不健全是影响基层政府公务员整体行政能力不高的客观因素。各地方政府在最初推行公务员制度时,一般实行整体过渡的做法,使得公务员队伍进口失之于宽,管理失之于松索质能力参差不齐;冉加上公务员队伍“出口”不畅,新陈代谢阻力较大,严重影响了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活力和素质能力的提升第二,重“管制”轻“服务”,传统行政文化的深刻影响是公务员思想意识更新缓慢的主观因素在基层政府,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权力行政”、“全能管制”观念依然影响深远,公务员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方式存在强烈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导致服务意识、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较为欠缺.第三,重“精神”轻“物质”,激励竟争机制不完善是公务员缺乏进取动力不足的组织制约因素。目前对公务员的激励方式主要是精神鼓励,这是公务员职业的政治性特征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道德水平。但随着社会各阶层收人的大幅度提高,社会比较利益的倾斜加剧了公务员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仅挫伤了公务员的积极性,也大大激起了他们对物质利益的强烈欲望与此同时,政府系统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竟争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工作尤压力也就无动力,无动力就不出成绩的“平头”局面,这是公务员能力建设动力不足的重要组织根源。 三、加强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政策建议 公务员队伍建设和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民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只有找准问题,寻求克服这些问题的路径才能科学制定评价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机制 (一〕关创造灵活用人机制的政策建议第一,对公务员录用形式进行改革基层政府公务员普遍通过委任制、选任制、考任制的形式录用,但对一些专业技术要求高的职务,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很难找到“人适其职”的合格人选,建议可以参照吉林省政府聘任“政府雇员”的形式,以高薪办法向社会招募高级一专业人才进 人政府政府雇员服务政府部门.但不具备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用合同的形式确定 政府机关与高素质或专业技术人才的法律关系。这种办法一方面可以吸引高级人才投身政府管理,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另、方面,打破了政府用人的终身制同时、这部分人在政府1作与升迁毫不相千,只凭专业技术和知识吃饭。对浓厚的官场文化能起到很好的消解作用、第二,加大公务员队伍内部的流动性,刺激公务员素质的不断提升。基层政府人事部门可以成立公务员人才中心,本级政府所有公务员都在此登记备案,实行统一管理,形成一个政府内部的“准人才市场,各部门所需人员通过这个“人才中心”合理分配,形成政府一内部的“市场化”用人机制,这样可以在政府内部形成适才适”,最大限度实现公务员阳内部。人才配置最优化”,建立政府内部的横向流动聘用机制第三.创 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实现’.造血”与‘输血”功能并重与吸引优秀人才”同样重要的是‘·留住优秀人才”,特别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其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决定了“物质留人”的空间不大,所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发展留人’‘就显得十分重要建议领导干部竞聘选拔方式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持续满足优秀人才的发展欲望,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选拔使用 (二)关于优化基层政府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政策建 议第,明确考核内容,实行权重考核制度。由于公务员工作很难量化,基层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往往倾向于宏观而缺少可操作性。建议在考核内容,针对前述公务员能力模型实行权重考核制度,确定各基层政府公务员的核心能力.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于整体能力和素质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停职参加培训,培训后经过考试和试上岗合格者方可评为称职,而年终考核称职者方可晋职晋级第二,在考核权重的把握上.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届中与届末相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尽量对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实行分级分类考评,注重考评的针对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第三,考核内容与目标体系一经确定就要公之于社会,既让公务员了解,以便按要求执行,又要让行政监察部门、人事考评部门和上级领导掌握,以便于监督检;杳,还要让大众知晓以便于社会监督 (三)关于完善公务员培训机制的政策建议卜第一,在培训方式上,建议采取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化、电化培训方式相结合,兼收并蓄传统培训方式应利用集中学习的优势,组织有针对性、导向性明确的学习,特别要将培训重点放置于公务员的人际交流能力和团队作能力的培训上,并增加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团队训练式教学等先进方法.为受训公务员提供集体经验的分享而采用远程式教学等电子化培训则可利用其终端分散的特点,扩大受训者的规模、将培训重点放在提高公务员的知识存量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又可以减少脱产受训带来的工作不便第二,在培训内容匕建议实行需求式教学公务员培训部门应定期进行培训需求的调研,了解培训岗位需求的特点及变化趋势,本着“管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具有针对性地培训.培训内容的设置应做到三个适应:一要适应政府工作需求和职务要求;二要适应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现状;三要适应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第三.建议实行培训与考核、奖惩、提拔相结合的制度.激发和保持培训的内在动力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培训机构资格认证制度。并配套实行培训保障机制和培训约束机制。对于没有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予确定等次,并在提拔任用和晋职晋级时适度考虑同时,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以提高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水平 (四)关于实行多种淘汰机制并举,实现墓层政府公务员队伍吐故汰劣的政策建议基层政府公务员队伍一直存在“只进不出”“出口不畅”等现象,这是导致基层公务员队伍庞大、能力低下的直接原因.目前公务员淘汰机制主要有四种:一是自然淘汰,即公务员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流出行政系统,如退休二是自动淘汰,即公务员基于利益比较或兴趣原因而主动要求退出行政系统,如辞职;三是被动淘汰,即行政机关对业绩欠佳、表现不良、不符合公务员职业标准或达不到公务员职位规范要求的人员实施的淘汰行为,如辞退;四是强制淘汰,即因公务员言行严重违反行政系统规则被驱逐出行政系统的形式,如开除。但通过这四种淘汰方式离开公务员队伍的数量极为有限,较难淘汰庸人懒人。因此,建议在继续完善和切实执行上述四种淘汰方式的基础上,同时建立竞争性的淘汰机制 第一,借鉴西方公务员管理经验,实行“末位淘汰机制”。用比较的方法对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排位倒数若干名的公务员实行分流或下岗,淘汰出行政管理系统,这样既能畅通“出口”,又能增强公务员工作的压力和忧患意识.变压力为提高自身能力的动力。 第二,参照军队中普遍实行的更新制度,实行年阶退职制喇。把公务员按不同的职级划分为不同的退职年龄,如果达到了本职级的退职年龄而未能晋升到上一级,便必须退职。职级越低退职年龄限度越低类似方法如能成功运用于公务员队伍.将有利于保证公务员队伍合理的年龄结构,控制公务员队伍规模,同时也可以催生公务员的危机感,促使他们持续保持在职压力,进而产生素质更新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为.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试论新公共管理框架下纳税服务的完善 论文摘要 自2008年我国成立纳税服务司以来,我国各级税务机关都相应开展了纳税服务工作。但是由于纳税服务的理念上的缺乏以及原有的行政管理制度上的不协调导致大部分纳税服务未能起到有效的服务于纳税人的作用。本文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纳税服务中理念的缺失,成本过高,信息不充分等问题,提出在新公共管理框架下完善纳税服务的思路。 论文关键词 纳税服务 需求导向 税务机关 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在美国提出之后,各个国家开始逐渐重视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性,纳税服务日渐成为各国税收服务的核心内容。在我国,近年来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方面都进行了很多的尝试,使我国纳税服务管理有了较好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税务系统管理体制上的限制,纳税服务目前仍然还处于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形式上的改变,在实质内容上还没有实现真正的纳税服务。从上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和发展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掀起了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新浪潮,现代管理学中的诸多理论同时也应用于纳税服务。利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纳税服务的完善和更新,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纳税行政管理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纳税服务。 一、新公共管理下纳税服务发展的现状 (一)新公共管理的纳税服务理念 1.最小征税成本为中心 新公共管理理的中心思想就是将经济学理论和私营企业管理方法引入到政府管理当中,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成本效益关系,主张将企业精神融入到政府管理中,注重投入产出的相对均衡,强调政策规划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这点完全符合亚当·斯密的最小征税成本原则,税收的管理行为会产生两个层面的费用:一个是政府征税的征税成本,一个是纳税人缴税时产生的纳税成本。因此纳税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纳税人所缴税费的高低以及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 2.以需求导向为重点 新公共管理强调公共服务中顾客导向理念,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政府应为组织服务,政府应该树立“顾客至上”的思想,以顾客的需要为政策导向。积极施行公共部门的改革。税务部门作为最基本的公共行政部门,在税法保证的基础上,强化纳税服务,提供纳税人更多的选择权,为纳税人提供最佳的服务。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核心 新公共管理强调市场导向的治理,重视公共行政体系内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但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更不是公共服务的垄断者。引进社会资源,将部分公共服务外包可以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税务部门主动提供,也应该引入税务中介,利用税务中介构建税务行政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 (二)新公共管理下纳税服务发展的现状 我国新《征管法》明确提出,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税务机关必须在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救济过程中依法提供相应的纳税服务。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了纳税服务司,具体负责“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事宜。200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新理念,由“管制型”税收向“服务型”税收转变。2009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各级税务部门尤其是基层税务部门依照各自的税源基础,在组织结构、制度安排、具体措施上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纳税服务活动。推行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承诺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低柜式”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纳税定额、收费依据、处罚标准、偷漏税举报渠道等实行了公开,建立了环境舒适的办税服务厅,以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税收专题辅导等。 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技术拓展服务手段。如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有针对性地推行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委托代征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代金融支付和结算手段,实现税银企联网的电子缴纳;积极开展和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积极加强网站建设等。 二、纳税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纳税服务整体理念,隐性成本高 许多税务部门对纳税服务的认识存在偏差:强调纳税服务只是服务,就不可避免的导致税务部门要求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强调纳税服务隶属于征管,导致纳税服务的重点变成了优化纳税流程,提供便捷、快捷的服务以及流于表面形式的外在性服务;强调纳税服务的独立性,导致纳税服务成为单独科室,纳税服务固定在办税服务厅,无法实现整体的纳税服务要求。 虽然基层税务部门都在积极开展“一站式”、“零距离”、“一窗式”服务,将单一职能岗位转变为全能职能岗位,优化纳税程序,减少纳税人排队时间。但是这种纳税流程缺乏处理突发和复杂业务能力,更加缺乏即时监督的能力,与后台监督缺乏实时联系,与征管职能部门也缺乏有效的协调。一旦出错往往会拖延到次日发现或者月底发现,这时候再进行纠正会极大地增加纳税人的心理遵从成本,也会增加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负担。这样的纳税服务只是落实在窗口一线人员,并没有从整体出发实现纳税服务理念,呈现一种的孤岛效应,服务手段单一,税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能力弱,效果并不明显。 (二)纳税需求导向效果不明显,征税成本高 从公共品角度出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应该是供给导向,由政府主动提供社会成员的公共品满足社会成员需求。但是从新公共管理角度出发,纳税人不是简单的社会成员定位,按照我国税制的要求,我国是以法人为主体的纳税管理体系,办理缴纳税款的人员是实际参与纳税流程的社会成员,在本质上要求税务行政部门与他们在平等的地位上。但在我国税务机关的思想观念上,把纳税服务更多的定位于服务税收征管工作,没有把纳税服务作为国税工作的核心业务。 在纳税服务推动优化上,往往是税务部门单一方面推动,使从便利管理角度出发,是一种垄断式服务的体现,要求纳税人必须接受,纳税人也无权反对。缺乏和纳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也没有对纳税人的需求进行调查,这导致纳税服务提供的服务内容与纳税人的需求存在实际的偏差。忽视纳税人的合理纳税需求分析,提供的纳税服务于纳税人之间产生了结构性的矛盾。由于这种矛盾的存在,削弱了纳税服务的提供能力,甚至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浪费了税务人力与财力资源。 (三)纳税服务观念滞后,信息化成本高 目前,纳税服务的手段有很多银行的管理手段的痕迹,而属于税务部门的创新性服务观念相对要少。目前我国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纳税服务分析系统,对纳税主体缺乏标准化的评级和分类;信息共享能力低,不能对纳税人进行量化判定;调查方法和手段欠缺,对纳税人需求不能有效地反馈,也不能针对纳税人的要求设计新的纳税流程。由于纳税服务对纳税人数据库关联能力弱,导致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纳税服务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的信息,纳税人的信息变动还需要征管部门逐一核对,影响了纳税服务的有效性。 纳税服务分析能力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具备极高的专业能力,不仅要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的变化,还要熟悉征管的业务流程,同时优秀的社会调查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也是保证纳税服务的需求导向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而目前大多数税务部门缺乏这样的专业性人才或者团队,并且税务部门忽视了服务外包的可能性。一味强调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单人完成一个专业团队的工作,造成有些税务部门的政策出台缺乏严谨的可行性检验,出现问题后脱离制度约束盲目修改,极大影响了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信任度,也导致纳税成本过高。 三、完善纳税服务的新公共管理思考 (一)理顺纳税服理念,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 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部环节,并且预先于税收征管开始纳税人管理,事后对纳税人评价分析。所以应从人力资源,制度安排,组织结构上予以相应的保障,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平,减低纳税成本。 首先,要解决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互相独立的问题,需要从创新征管模式入手。从服务一体化角度入手,新的征管模式不仅要将纳税服务融入到征收管理中,还要体现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其次,优秀的人力资源是保证纳税服务有效开展的前提,加强税务干部的专业素养,提升税务干部对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能力,强化税务干部对纳税流程的熟练度;优化税务系统人力资源的弹性福利制度,从物质上保证对税务人力资源的激励作用。最后,整合纳税服务部门,引入扁平化管理制度,将纳税服务嵌入到征收管理中,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督,税收评估,税收稽核一体化的服务机制,最终将纳税信息归集到税收征管的决策中心,形成制度化措施后反馈到基层税务工作人员,使得每一位税务干部都成为纳税服务员,在日常征收管理中,为每一位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 (二)确立纳税需求导向的服务体系 加强对纳税人合理需求的有效表露激励机制,摆脱自上而下的服务提供方式,将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放在平等的地位,充分挖掘纳税人的共性和纳税特点。 借鉴客户管理模式,坚持纳税服务维护,要重点掌握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征管的反馈,对纳税人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投诉要做到反思优于处罚,总结优于批评。真实了解各服务项目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研究后续措施,改进服务。将纳税人的需求反映在制度提升上,引导纳税人自觉参与纳税服务决策,提高纳税遵从度。在大量的调查基础上,按纳税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进行分类,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按纳税人的遵从度和信用评估进行分级,有针对性的提供纳税服务;按照纳税人的规模和业务量进行分项,提供模块化的项目服务。 (三)充分发挥税收中介的作用,适当进行服务外包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社会单体的差异性也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政府不能包办所有的公共服务项目,适时适当的将服务内容下方到社会团体,政府加强引导和监督职能。因此,推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有利于纳税服务的微观化。 截至2012年6月,我国实有企业达到1308.57万户,个体工商户达到3896.07万户,即使是加强信息化程度和自助纳税等便捷手段,每个税务干部都要面对数以几百计的纳税人,完成日常的征管都显得住捉襟见肘,而纳税人亟需的税法政策解读和宣传更是无从谈起。 充分利用社会化力量,将部分纳税服务外包给社会团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从长远来看,除了更加完善的12366热线信息化服务外,利用纳税服务外包和结合专家级的税务咨询,提供最权威最专业的纳税服务可以更好的解决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了解的空白。建立税收法规和政策的疑问库,和E-MAIL回复机制,能比电话咨询便于记忆和掌握。 在科学合理界定税务机关职能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包括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为纳税人提供各类纳税服务。重点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税务业,促进其健康发展,使之成为纳税服务社会化体系的主要力量。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公共管理与治道变革 内容摘要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模式即治道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和政府发展水平和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各方面的生活是否幸福和快乐。 2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全方位治道变革的过程:从过去什么事情都管的无限政府走向专心致志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事务管理的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以专政和权力统治为基础的政府走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从高度集权的政府走向地方越来越有自身权限的多中心运作的政府,从高度封闭的政府走向信息公开、允许公民多渠道参与公共管理的政府等等。这一过程既是宏观上全面系统推进的结果,但更是具体的公共管理多方面创新、积累并推动宏观变革的结果。 本文以江苏和武汉新近实施的公共管理创新,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为例,说明了公共管理创新对于政府治道变革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共管理,治道变革 2003年,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有很多创新的举措,比如江苏省废除了有关严禁没有婚姻证的男女混住,武汉市用新的方法成功地解决了多年没有解决的禁止麻木难的问题。在中央层次,全国人大颁布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 这些新的公共管理举措,和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很大的治道变革意义。认真总结与分析这些新举措和新法律法规所包含的治道变革逻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通过管理与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 一、江苏省公共管理创新的治道变革意义 过去,江苏省人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严禁没有婚姻证的男女混住。最近,江苏省废除了这一规定,因为这一规定没有国家法律依据,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没有婚姻证的男女不可以混住。 这一举措受到了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的关注。大家一片叫好。认为,这是法治原则的体现。法治原则要求,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允许的,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的事情,省级政府没有权力制定法律性规定实施禁止。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男女同居,只要不涉及货币化的性交易,就不属于违法。更有法学家认为,这实际上体现了公权尊重私权的精神。其实,公权与私权是有明确界限的,未经正当司法程序,公权不得侵犯私权。男女同居,属于私权的范围,即使国家有法律规定,这样的法律也属于公权对私权的侵犯,是需要修改的。 在笔者看来,这一变化的意义不仅仅是体现了法治精神,有利于青年男女的自由而快乐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中国政府治道变革的进步: 从审批治国走向依法治国。过去,凡是政府没有明确允许的事情,都属于禁止之列,所有的事情,包括公民个人的私生活,都需要政府的允许,才是合法的,严重的时候,连思想都要与政府想的一致,不允许想政府不让想的事情。现在,变成了凡是政府没有用法律明确禁止的事情,都属于允许之列,公民可以自行行事,即使违背一般人的道德准则,但只要不违反法律,都不受处罚。 从道德治国走向依法治国。过去,政府往往依据道德原则来治国,认为法律是道德的体现。只要违反道德风俗,就应该严厉禁止,受到严厉处罚。根据这样的治国原则,未婚同居是不道德的,需要禁止,并受到处罚。现在,政府根据法律原则来治国,法律是公共生活的基本规则,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任何私人行为,都是个人的权利,都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道德原则,是一个人的修养的问题,主要依靠个人自己的道德修养、社会舆论等进行约束。 从行政集权走向政治集权。中国政府的特征是,在行政上是高度集权的。具体事务,都需要中央来决定,即使是一个小区应该收多少物业管理费来进行物业管理,一个村庄应该有多少提留来提供公共服务,都由中央来决定。其结果是,中央管了很多不该管的行政性的具体事务,但是像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财产权利、生命权利和各种各样的基本自由权利,却没有得到中央法律和政策的明确保护,地方政府和单位,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规定加以限制和侵害。也就是说,我们是一个行政高度集权但政治高度分权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最容易出现行政事务虽然高度集权,但由于高层监督负担过重,往往是各地各单位各自为政;由于中央忙于各种各样的行政杂务,反而没有精力去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致使各级地方政府、基层政权,以及事业单位出台了各种各样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法规和规定。江苏省主动根据政治集权的原则,放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性规定,有利于中国政府从行政集权走向政治集权,让各种各样的私人事务,交给个人决定和处理;让各种各样的地方性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处理。但是,当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等政治性事务的时候,则应该由中央政府亲自处理,各级地方政府和单位,都不得出台限制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法规和政策。 这一举措还有公共管理的价值意义,这就是从尊重政府权力走向尊重公民权利。限制公民权利,实际上都是为了政府权力的运作方便而设定的。就拿这个案例来说,政府规定,禁止,也就是禁止任何货币化的性交易。为了有效实施这一政策,必须鉴别一对男女在从事性活动时是否存在货币交接行为。要证明这一点,有些情况是比较容易鉴别的。比如,有结婚证明的男女,其同居和性行为,就可以被看作是不存在货币性交易,虽然事实上可能存在,但因为有婚姻,其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只是从一个兜掏到另外一个兜。这时,结婚证成了性活动不可能存在货币化行为的替代指标,有了结婚证,不需要进一步取证的信息。但是,对于没有结婚证的男女来说,要识别是否存在货币化的性交易,是两情相悦同居还是非法货币化性交易,则需要更多的信息。由于这些信息具有隐秘性,除非当场抓住货币交接,否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很难认定,这对于执法的人员来说,是一个难题。一般来说,对于难以鉴别的事情,政府的天然倾向是全部禁止,因为这样有利于政府权力的有效运作,可以减少更多的麻烦。但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尊重权力甚于尊重权利的恶果,很容易导致很多冤假错案:有些属于情人约会,有些属于婚前同居,但由于在短时间里很难识别,再加上抓住可以依法处罚5000元,执法部门有很高的收入驱动,就往往屈打成招,本来是两情相悦的事情,因执法权力的介入,变成行为,本来是件十分快乐的事情,最后变成了悲剧。 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关键不是公民是否约束自己,要小心谨慎,而在于政府应该实施治道变革,约束自己,不要为了权力的方便而任意侵害公民的权利。对此,江苏省可以说开了一个好头。 二、武汉市公共管理创新的治道变革意义 从权力行政走向权利行政,是政府治道变革的基本变革路径。这一路径也可以表述为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最近武汉市禁止“麻木”的实践,可以说是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之治道变革的典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大城市交通面貌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为拥有一辆自行车而感到自豪,在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很快拥有了自己的摩托车,进入90年代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武汉市面临的问题是,1989年以来,武汉城市道路上挤满了正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这些交通工具在武汉俗称“麻木”,其特点是价格便宜,适应普通百姓交通的需要,但也影响武汉的交通,污染武汉的环境,尤其是严重影响了武汉的城市形象。 由于这一原因,1993年开始,武汉两会出现了多达上百件的解决“麻木”问题的建议、提案和意见。政府也采取了种种措施,禁止“麻木”,但14年的整治始终是“治了乱,乱了治”。其中1997年,武汉市政府痛下决心,全城“禁马”。但是,“麻木”司机竭力反对。武汉的交警在政治行动中也经常遭到麻木司机的围攻,有的甚至留下了终身残疾。自然,“禁麻行动”也就屡战屡败。一直到2003年3月之前,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2003年3月底开始,武汉市政府采取了种种措施,经过85天的努力,困扰武汉多年的“麻木”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为什么过去花了14年时间依然难以得到解决的“麻木”问题,到了现在花了85天就解决了呢?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禁麻”行政的失败,主要在于采取的手段过分依赖强制执行权,没有充分考虑“麻木”司机的利益,没有考虑到普通百姓的交通需求。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禁麻”是正确的,但是在实现公共利益过程中,如果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那么行政就不得不依赖强制权,通过惩罚的办法“禁麻”。此次“禁麻”成功,关键原因在于武汉市政府充分考虑到了“禁麻”过程中有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利益: 充分考虑禁麻对麻木司机可能造成的损失,由市政府出资,收购麻木。从4月1日开始,首先收购无证“麻木”,在4月份一个月内,一共有16511辆无证“麻木”司机主动交车。然后5月20日武汉市政府“禁麻”通告,收购有证“麻木”,有证“麻木”回收在6天时间全部完成,2232台车辆回收。 充分考虑“麻木”禁止之后“麻木”司机的再就业问题。市政府一方面鼓励“麻木”司机自我就业,与此同时市政府也采取各种措施,帮助“麻木”司机就业。 在解决“麻木”司机后顾之忧的同时,市政府还充分考虑到了普通百姓的交通需求。改革出租车价格政策,出租车起步价格从7元下降到3元。 这些方法应该并不复杂,但过去的市政府为什么没有想到,而现在的市政府却想到了呢?这与武汉市新一届政府科学决策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为了打好“禁麻”战役,2003年春节刚过就召集工商、城管、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成立了取缔“麻木”工作班子,他们总结十余年的整治经验和教训,邀请专家科学论证,修改《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出台配套措施,补偿车主利益。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武汉市政府也采取了种种措施,实施民主行政。市民警、社区、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组成一千余个工作组,对全市“麻木”车主逐人逐户上门调查,宣传政策、了解今后的工作愿望等,基本掌握了34870名“麻木”车主的家庭状况、经济收入、详细住址和车辆类型等情况。 这些行动,不仅解决了“麻木”司机的后顾之忧,而且还解决了“麻木”司机心理上的障碍,对“禁麻”政策顺利实施,营造了一个认知共同体,各个方面在认识上达成了一致,在利益上没有冲突对抗的基础。自然,“禁麻”行动也就自然而然地取得了胜利。 武汉市政府“禁麻”成功的经验表明,政府改变观念,实施治道变革,从强制行政走向服务行政,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尽可能让利益相关人有更多的参与机会,让其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利益,在制定过程中可能有很多麻烦,但一旦政策制定出来,各个利益相关方面有了共识,就不会导致大的意见和利益冲突,公共问题就能够得到顺利解决。如果我们的政府在公共管理方面都能够这样做,那么可以想象,我们所面临的绝大多数公共问题,都能够摆脱过去的“治乱循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得到妥善的解决。 三、婚姻登记条例的治道变革意义 最近若干年,中国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创新层出不穷,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地方政府的治道。在中央层次,这样的变革往往以新的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出现。最近国务院出台的《婚姻登记条例》就是其中的典型。这一条例的治道变革意义是显然的:从方便管理到方便公民;从加强管理到走向提供服务,体现了服务政府的理念。 在过去,一对年轻人经过热烈的恋爱,终于觉得难分难舍,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的另外一半,想要结婚。但是,烦恼也即刻来临了,他们发现,结婚原来不是想结就结的,还要过五关斩六将,过好多关卡,忍受好多难看的脸,还要交很多不该交的钱,还可能被卡不许结婚: 他们必须到单位去开介绍信,要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虽然很多人拿着一包要结婚的喜糖给负责开证明盖章的人,就可以如愿以偿,但也有一些人发现,原来单位有各种各样的规定:有的规定,男方必须到25岁女方必须到23岁才能结婚,有的更规定男女双方的年龄加在一起必须够50岁才可以结婚,否则不给开证明。有的单位则更因一些莫须有的原因拒绝开介绍信。这使得要结婚的人一波三折。 即使好不容易拿到了单位介绍信,在结婚之前还必须去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体检,并向婚姻登记机构出具其开设的医学证明。在这一过程中,要结婚的人不仅要出一点血,也就是要交体检费,而且其隐私也往往得不到保障,有的医疗保健机构往往干涉隐私,检查与结婚无关的项目,比如对女性的处女膜是否完整也做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公开。有些女性先天处女膜不完整,往往因此而蒙受不白之冤,失去了男友的信任,有的结不成婚,有的即使结婚了也给婚姻带来了阴影,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爱情悲剧。 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看,这些麻烦其实都是工作单位和医疗机构违法管理、侵害个人婚姻自由权利的结果。因为《婚姻法》规定,男22岁、女20岁就有权利结婚,这一权利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男性一旦到了22岁,女性一旦到了20岁,就有了结婚的权利,任何不正当的干预,都是违法的。那么,为什么这些单位敢于这样做呢?它们也有法律依据,这就是1994年制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持单位开具的有关其婚姻状况的证明。而医疗保健机构之所以能够借此机会,不仅收取高额的各种类型的体检费,而且对不必要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公开人的隐私,破坏年轻人的爱情,损人不利己,其原因也在于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有医学证明。 从理论上来说,婚姻登记本来是应该由公共权力机构管理的公共事务,不能随意授予非公共权力机关。一般来说,公共权力机构的行政行为,不仅会得到内部行政监督,如果违法不作为,公民还可以对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较少。但如果把公共权力交给工作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那样的群众自治组织管辖,就婚姻登记来说,一方面不必要,在婚姻登记过程中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因为个人的婚姻状况凭户口本完全可以得到证明,即使有假,在跳槽换单位越来越频繁的今天其单位提供的证明也未必完全真实可靠。另一方面,给非公共权力机构以公共权力,反而给其提供了很多违法的机会,事实上,的确有很多单位就利用这一权力,制定很多土办法,根据本单位控制员工的工作需要,甚至是发泄人际私愤,任意提高结婚的门槛,违法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而对一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拥有行政监督权力的行政机关很难对其进行监督,而且由于其不是行政机关,公民也很难利用行政诉讼途径对其进行监督。即使公民要提出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结婚权利,也往往因不得不担心自己的饭碗问题而作罢。很多有情人难成眷属,有种种原因,不体谅民意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制造了不少。 2003年10月1日开始,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2003年夏天国务院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该条例没有要求结婚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其婚姻状况的证明。该条例也没有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法律没有要求,就等于是取消了。所以,有专家预料,2003年的9月,将是一个缓婚期,很多人将等到10月1日之后再去申请婚姻登记。因为在那天之后,很多复杂的手续都将取消,可以节约很多麻烦,节约很多时间,更可以省一笔资金。最近记者的调查也表明,婚检医疗机构原来每天婚检70多对的现在只有两三对了。对此,媒体都齐声欢呼,结婚将因此而真正变成快乐的事情,政府也因此而得到了发展,从便于管理走向方便公民。这显然是很大的进步。 不过,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变化还不仅仅这两项。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变成了《婚姻登记条例》,省去了管理两字。这虽然只是省去了两个字,实际上却是政府职能部门观念的大变化:把自己从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为公民登记服务的角色,充分体现服务性政府的理念。 服务性政府理念具体表现之一是,政府给个人提供更多的空间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比如,过去需要单位来证明的事情改为个人签名声明对自己的状况负责:结婚双方必须签署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也就是单身和非近亲声明书。 服务性政府理念具体表现之二是,离婚申请当场发证:原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服务性政府理念的表现之三是,对于分散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整理,婚姻登记机关由行政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统一负责,不再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由省级政府的民政部门管辖。这就解决了婚姻登记管辖过于分散,在基层民主发展不充分的情况下有些婚姻登记机关利用婚姻登记滥收费的问题,也便于对婚姻登记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地行政监督。 不过,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也不是没有问题,在笔者看来,至少在如下两个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完善: 缺陷之一是,一方面,《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另一方面,在条例里又不要求进行婚检,实际上很难执行。对此,民政部有关人员的解释是,因为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结果就是在婚姻登记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结婚需要体检,没有实际作用,却增加了公民的负担。因此,取消了婚姻登记需要体检证明的要求。不过,在技术上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进行实体性的明确规定,但又在程序上不做要求,显然不合逻辑,有损法律的严谨性。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修改规定,建议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公民可以不申请结婚,而不是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另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实际上只是说明了医学上不应当生孩子,因为不适合生孩子而剥夺公民结婚的权利,其实质是想从控制婚姻来实现优生优育的政策目标,虽然政府多了一项管理的工具,却牺牲了公民的权利。这还是管理型的政府,没有真正转变为服务性的政府。 缺陷之二是,《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但条件是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其实,受胁迫结婚,就是婚姻不自由,应该无条件宣布其无效,至于可能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则应该另案处理。如果以涉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为由,承认受胁迫婚姻,只能迫使受胁迫者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问题上作出无限制的让步。这实际上是保护了胁迫者,牺牲了受胁迫者的婚姻自由权利。这一规定,也只是方便了管理,而没有考虑到受胁迫者的权利。需要进一步改革。 四、行政许可法的治道变革意义 《婚姻登记条例》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婚姻登记领域的治道变革,具有局部的意义。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2004年7月1日实施。这一法律对于中国政府治道变革来说,则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这一法律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也规定了不许设置行政许可的事项;规定行政许可除非由法律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许可必须有时间限制,不得无限期拖延;只有法律和法规才能设置行政许可,部门规章和一般性文件不得设置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一旦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必须有充分的公共利益的利益,并且给公民和组织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禁止行政许可转让;严禁资格考试强制培训和购买指定教材等等。 这些内容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因为这些规定,非常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很多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与政府打交道跑行政审批时所面临的很多实际问题,而且也针对性地控制了行政机关设租、企业寻租、权钱交易的腐败空间,确立了从源头根除腐败的制度基础。可见行政许可法的意义非凡。不过,《行政许可法》的最重要的意义,恐怕还在于其对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意义: 使中国政府有限政府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的权力有了法律的边界。过去,有关政府权力的法律,一般只是笼统地列举若干类别,说政府负责国防、外交、治安、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事业,而没有具体规定其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其结果就是政府的权力往往是没有边界的,可大可小,没有标准,在逻辑上就是无限政府,可以“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天气”。《行政许可法》不仅从肯定的角度规定了哪些事项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且还从否定的角度,规定了四类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这不仅为公民个人、法人和社会自治等组织,市场经济和中介组织留足了足够的空间,为公民个人自由、社会自治、市场经济竞争提供了充分的法律基础,还为政府的行政许可权力设定了法律的边界,政府的行政权力终于进入了有限政府的境界。 使中国政府的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终于开始依法规范自己。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过去主要强调政府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管治公民行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要有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丰富和发展了依法行政内容,依法行政,首先是政府行政权力的设定、运作需要有法律依据。依法行政,首先是政府要依法规范自己,然后才是依法去管理社会。 使中国政府的民主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民主行政进入了程序民主的时代。过去,民主行政主要关心的是如何为人民服务,在实际操作中,为人民服务往往变成了高度管制也是在为人民服务。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使得民主行政的内涵增添了新的内容,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设立,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必须听证的行政许可行为必须公开听证,而且费用由政府机关负责,等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民主行政的新内涵。这表明,民主行政不仅是在目的上要为人民服务,更重要的是在过程上要让人民参与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作,民主行政进入了程序民主的阶段。 使中国政府的权力配置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府间权力配置得到了法律化、清晰化。在现有的宪法和相关组织法规定中,往往只有原则,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各级政府之间有关权力划分的规定,往往比较模糊,只有民主集中制、议行合一这样原则性的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立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只有在法律尚未制定的时候才可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只限在必要的时候,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之外,国务院应当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个部门不能以行政规章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在没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时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法规,急需时省级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一年后若要继续实行,必须提请当地立法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还规定了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自制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并且禁止为地方保护主义、分裂统一市场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明确界定了立法机关、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在行政许可设立方面的权力划分,使得立法与行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进入了法律化、清晰化的阶段。 使中国政府的政务公开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务信息公开有了具体的法律要求,而且政府需要根据公民的要求公开信息并作出解释。由于战争年代秘密行政的传统影响,以及计划经济时代长期运动性行政的惯性,中国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状况一直不如人意。政务公开只是作为一种要求,而不是政府的法律义务。所以,往往是上级要求一下,领导重视一下,政务就公开一些,时过境迁,又回到秘密行政的做法。其关键是政务信息公开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框架,也没有法律要求。今年SARS危机时期制定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政府必须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责任,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在法律上规定了政府在行政许可领域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以及具体做法,并且还必须提供公民要求提供的信息和解释: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式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这又把中国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了一大步。 使中国政府的服务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人民服务进入了制度设计和保障阶段。为人民服务一直是中国政府的施政原则,中南海新华门就写着“为人民服务”,但在具体行政领域,服务原则往往缺乏制度化、法律化的保障,便民服务往往停留在口头上,行政机关往往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让公民和企业社会组织疲于奔命。《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使得服务行政终于进入了制度化的阶段:比如,在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阶段,规定行政机关应立即告知申请人为什么不受理,当场告知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材料的错误。在审查与界定阶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当场作决定则限期作决定;政府一致对待申请者,无论上下级关系、还是不同部门的关系,都是政府内部的事情,申请人只跟一个政府部门打交道,而不必挨个儿自己跑政府部门。在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时候,政府还必须告知第三方利益相关人,并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以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当然,行政许可法要到2004年7月1日才正式生效,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机关在未来还需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在未来的10个月里面全面清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在行政许可法真正生效之前,对其意义的探讨应该说还停留于纸上谈兵的阶段。但有了一个比较好的法律,毕竟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只要从现在开始艰苦努力,中国政府也可以很快实现治道变革,真正成为廉洁、高效、公正、公开、公平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模式即治道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和政府发展水平和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公民各方面的生活是否幸福和快乐。 20多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政府全方位治道变革的过程:从过去什么事情都管的无限政府走向专心致志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问题解决、公共事务管理的有限政府,从人治政府走向法治政府,从以专政和权力统治为基础的政府走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政府,从高度集权的政府走向地方越来越有自身权限的多中心运作的政府,从高度封闭的政府走向信息公开、允许公民多渠道参与公共管理的政府等等。这一过程既是宏观上全面系统推进的结果,但更是具体的公共管理多方面创新、积累并推动宏观变革的结果。 为了在新的世纪里,继续推进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的全面发展,政府的发展至关重要。江苏和武汉的经验表明,政府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具体的公共管理的改革和创新,在很多具体的层面,促进政府的治道变革。《婚姻登记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经验表明,政府发展需要在积累日常具体公共管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修改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出台新的法律和法规,在制度层面,促进治道变革。只有在操作层面与制度层面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把新的政府治道变革落实在具体的公共管理上,才有可能稳步推进政府的治道变革,才有可能让新的法律与法规,有现实的可行基础,而不会变成一个写在纸上的文字,没有实际作用。 公共管理论文范文:政府管理职能重构的选择 【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第一次在党的纲领性文献中提出“公共管理”这一国际通用新概念,标志着我们党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认识又实现了历史性飞跃。由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这一思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今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思路。本文通过引入传统公共行政与现代公共管理这两个概念,阐明现代公共管理提出的根源以及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本质区别,分析实现这一转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探索实现这一转变的基本途径,提出必须从多层次、宽角度来实现这一历史性飞跃。 【关键词】 传统公共行政 ;现代公共管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公共管理”。这是第一次在党和国家正式的纲领性文件中引入这个国际通用新概念,标志着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分析传统公共行政与现代公共管理的区别,认清实现这一转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而进一步探索基本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现代公共管理对传统公共行政的冲击 传统公共行政实质上就是具有广泛影响的“官僚制”政府的职能,它最显著的特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强调公共事务及公共服务的官僚独占模式,认为政府组织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形式。其二是注重官僚制组织机构的层级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以保证组织运转的效率。应该说,传统公共行政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它的主要功绩在于把公共行政从一般政治活动中分离出来,使公共行政专业化,特别是它注重行政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和效率研究,从而强化了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它解决了人民当时希望解决的问题,如社会稳定、社会基本保障和公平、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在全球化和信息化高度发展的当代社会,传统公共行政的模式已经表现出越来越多的缺陷。例如,在信息社会,刻板、僵硬的规章就成为追求效率、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公共需求的最大障碍。同时,由于传统模式下的政府垄断和权力集中,导政公共管理领域效率低下。 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作为对公共行政的冲击,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这一时期,许多英国学者都努力通过应用决策理论、组织理论以及政策分析和政策研究的发展,来增强对英国中央和地方行政的分析。而在美国,公共管理的出现是对公共政策和公共行政学者不满的产物。认为:进入新经济时代,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浪潮下,这种官僚化组织显得行动迟缓而且程序烦琐,不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美国政府于1993年发表了《全国绩效评估》报告,对官僚制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并提出“重塑政府”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强调“从人人为遵守规定而负责的体制转变为人人为取得成果而负责的体制”。从公共行政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之所以面临诸多“危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它无法有效地回应日益增多的公众需求。而现代公共管理着眼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公共管理的显著特征表现为:政府主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提供私人产品,不干预私人领域的活动;政府负责执行市场经济法律,对市场秩序与市场运行进行平等的监管与公正执法,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实现公共政策;除了必要的社会管制和经济管制之外,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活动,不采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运行。它的理念包括: 第一,承认公众需求的合理性、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焦点,现代公共管理不仅关注政府应该做什么、如何去做,更应当关注公众希望从政府那里得到什么、公众的需求如何才能得到满足。 第二,诸多的社会问题虽然形式多样而且日趋复杂,但都与公众需求或切身利益相关。如果说公共行政关注“政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那么现代公共管理就应该关注“社会问题如何才能通过政府及非政府的途径得到解决”。 第三,确保公共利益的增进和分配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公共管理主体对社会问题的回应不是即时性的和功利性的,而应该看作是 “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或者说,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第四,吸收新公共管理强调有效性和结果取向的理念,现代公共管理更加关注这些基本理念,并且强调通过立法、行政、司法职能、政府与非政府等多种途径,以及绩效协议制度、市场或准市场的手段,以保证实现有效性和可能性。 二、必要性和紧迫性:由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是大势所趋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加快开放和经济结构大调整时期,由行政管理到公共管理的演化,大力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显得尤为必要。 (一)从国际环境上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适应全球化时展的需要。 全球化趋势不可阻挡。它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以及解决矛盾与实现利益方式等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过程与结果,具有超越国界和意识形态的普遍性。全球化是各国政府公共行政面对的新环境,它形成了一种面对和解决全球性社会问题的新关系。这种新关系要保持各国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问题的政策的稳定性,使本土性在全球化的逻辑框架内运行,并意味着各国都要根据这种新关系进行改革,从而使本国公共行政的理念、政府职能和运作方式与之相适应。在全球化竞争的条件下,政府的行政能力已成为确立国家竞争优势的一个核心因素,官僚制组织那种金字塔式的垂直的、僵化的组织结构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全球化竞争的需要,政府公共行政正逐步向服务的方向发展。当今世界各国的公共行政的目标也由单一地追求行政效率发展到全方位追求社会公平、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公共责任和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我国目前政府公共行政在很大程度上仍处在传统阶段,特别是加入WTO后,由于受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和限制,一些传统的、陈旧的行政方法必须改变,要实现行政方法的科学化,必须以科学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必须以世贸组织规则为前提;必须吸收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必须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行政方法、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功能,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廉政建设,方便投资者、企业、市民办理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因此,我们必须切实转变观念,确立新的公共管理理念,借鉴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的公共行政模式进行更加彻底的改革。 (二)从国内环境上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这是我国公共管理目前所处的最主要的国内环境。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在政府公共行政方面,长期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体制,形成了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实行高度集中管理的指导思想。政府包揽一切,权力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按小平同志的话说,就是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具有独立的地位,它们自主地做出经济决策,独立性承担经济风险;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政府的主要任务则是宏观调控和提高公共服务。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下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打破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公共行政架构。这种架构不仅体现在政府行政管理内部各种关系之间,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等各种外部关系之间。我们必须站在整个社会的高度,重新对政府进行全方位的审视,把握公共行政发展的客观规律,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重新设置政府的职能,重新设计政府的运行机制。 (三)从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看,由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是理清改革思路、深化行政改革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公共行政部门一直被机构臃肿、队伍庞大、效率低下、财政危机、官员腐败等问题所困扰。针对这些问题,建国以后,我国曾进行过多次以精简机构、人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虽然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却始终未逃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90年代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行政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其注入了新的动力。但是,由于受主客观环境的制约,基本上还是处于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框架内进行,局限于政府内部关系的调整,而没有真正意义上涉及到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国家等关系,以及政府角色、职能、行为规范、效率与质量、绩效评估等更为重要的内容。因此,改革的效果也是相当有限的。直到现在,我国公共行政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不容易冲破。现代服务型政府的最大挑战就是交易成本太高,而且大有越来越高之势;二是有效的监管机制难于形成;三是没有把“游戏规则”的制定当作政府服务的主要内容,避重就轻,搞表面文章或者有了规则不按规则办事。对影响发展的利益结构视而不见,对阻碍发展的体制因素不敢触及甚至不惜拿公家的利益为自己买一分“保险”;四是政府政策的应对措施过于缓慢。 这些问题中有的已成为政府公共行政中的顽症,严重阻碍着行政改革的推进。这些问题是体制所固有的,在旧的体制框架下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越来越多,政府的职能也不断分化。每增加一项职能,政府就要设立相应的机构或部门来承担。职能越分化,政府的规模越庞大,随之财政预算也不断增加,机构膨胀和财政危机也就成为必然;而且在传统的官僚体制中,由于官员特权的存在和政府对公共权力的垄断,官僚主义和官员腐败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已经不能靠表层触及问题所能解决的,必须从体制的深层次来解决。 三、思路与途径:从多层次、宽角度实现从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转变 (一)要在思想观念上突破。要破除政府干预观念,走出“政府万能”、“福利国家”的误区。根据政府能力与政府职能的关系,可得出如下公式:政府能力大小程度=政府能力/政府职能[1]。说明政府能力有限时,减少政府职能,可以提高政府能力的发挥,同时也打破了政府职能越多、包揽的社会事务越多,就越能体现政府能力的说法。因此,政府把精力集中于该管的事上,有利于提高政府能力。 (二)要在管理方式上转变。要从政府统揽一切的管理方式向多中心治理的方式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是政府对社会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的直接管理,而公共管理要求压缩政府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实现经济管理的市场化与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政府应该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放手让市场与社会提供私人产品。我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行使:一是积极建立市场规则,完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尽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提供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解决市场不能或不愿解决的公共问题,如提供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发展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三是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四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社会政治问题,如建立社会保障机制,通过社会转移支付和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五是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管理职能,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持续发展。 (三)要在政府能力上提升。所谓政府能力就是指政府依据自己的权力和权威,通过制定政策和组织动员,实施自己承担的职能、贯彻自己意志、实施自己的目标的能力,从目前来说,要提升我国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不断强化政府权威,强化政府权威是政府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权威的政府绝对不可能有效管理好社会,绝不可能在公共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当然强调政府权威不是要强调中央集权专制,也不是要削弱其它职能主体的权力,而是要以规范化、法制化的操作保证公共事务中的国家整体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更好地实现。二是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政策具有特殊功能,政府公共管理效能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公共政策能力的高低,但由于以前我们决策程序不规范,主观意志较重,导致政策能力低下,进而使政策执行走样、变形。因此,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必须要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上作相应的制度安排。三是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人员的素质。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使,最终还是要简化为人的具体活动,政府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高低。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看,培养大批具有高素质的MPA人员,是有效实施政府公共职能的当务之急。 (四)要在制度规范上完善。实现从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向公共管理制度的转变,建立政府公共管理制度,一是要加强人大工作立法,树立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大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大人大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力度和范围,约束行政立法的范围和数量,并加强对行政立法和执法的监督。二是要健全对行政领导与公务员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法》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尽快完善对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者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细化部门预算,实行绩效预算和零基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预算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四是要制定《行政程序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同时彻底清理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各种前置式审批,除保留政府必要的经济与社会管制外,各种审批制度均应改为自动登记制,不能改为自动审批制的,要改为专营权拍卖制或经营权招标制,对政府垄断领域要实行市场化改革。五是要建立公共管理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如设立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考评、建立绩效诱因机制等),促进公共管理绩效的提高。 (五)要在途径方法上加强。特别是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加速政务信息化步伐,建立电子政府,实行网上办公,利用电脑网络平台公开政府管理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发展电子政务,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发展电子政务,从现阶段的状况来看,就是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传统的组织界限,通过建立电子信息处理中心和电子文书传递及其他相关系统,在政府内部网上和因特网上履行政府的职能,使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政府的信息及服务,而政府机关之间及政府与社会之间也是通过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相互沟通,从而构建一种跨越时间、地点、部门的全天候的公共服务体系。
养殖业作为人类动物源性食品的主要来源,其健康发展直接关系着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作为一项公共卫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养殖业的发展方式进行转变,推进农业的依法行政,促进兽医事业科学发展。因而,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我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安全。本文就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所面临的困难进行具体的介绍,同时提出其解决措施,希望能够改变我国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现状。 1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的困难 1.1机构设置不合理 动物卫生监督作为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其行政主体应当为政府。然而,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的主要实施部门,其行政主体资格仍然得不到政府的确认,其单位性质虽然已由差额事业单位转变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是其财政制度仍然采用的是“收支两条线”,并没有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方法。此外,在职能划分上缺少一个明确的规定,使得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1.2缺乏执法经费保障 首先,当前县级财政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执法以及监管专项工作经费;其次,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下调了检疫的收费标准甚至对一些企业免收检疫费,而养殖分散、交通不便以及批次出栏动物不多等因素导致动物检疫的费用很难满足当前工作的需求;此外,经费不足更是导致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缺乏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设备,对其执法工作的顺利执行造成了影响;另外,经费不足还导致动物卫生执法机构缺少化验、检验以及监督等执法设备,使得其检疫的准确率较低,对于一些潜伏期的疫病很难发现,使得执法的公正性以及科学性受到了影响。 1.3执法人员配置不足 当前县级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实际的在编在岗人员一般仅为2~3人,乡镇的畜牧兽医站一般仅配备2名检疫员,一些乡镇甚至没有检疫员,这就使得人员的设置与其繁杂的工作量出现了严重的设置不匹配,在岗工作人员工作量过大,导致监督执法工作效率过低。 1.4执法人员素质较低 当前相当一部分地区的执法人员就是其基层兽医站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不仅对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不足,同时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缺乏认识,使得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出现了执法不严的情况。 1.5执法环境较差 由于对动物疫病的危害、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以及动物疫病的防控政策缺少宣传,导致人们对于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缺乏支持度,给监督执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力。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监督检验部门与市场服务人员缺乏沟通,导致彼此之间存在误解,使得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受到了阻碍;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干预影响了执法的质量以及效益;此外,政府对监督执法工作缺少重视,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使得各项制度难以执行。 2应对措施 2.1规范管理体制 区以及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应参照公务员体制进行管理,赋予执法人员独立的执法资格,完善其考核管理机制,使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质量以及水平能够得到全面提高,从而保证执法的合法性以及公正性。 2.2加大经费投入 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经费投入。应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手段的投入,不断完善动物防疫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基层动物检疫人员的执法配备,尤其是一些快速检测设备以及检疫技术等,对于监督执法的实验室体系应逐步建立以及健全,为执法队伍配备所必须的取证、交通以及办案等设施。 2.3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方面,应增加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成立区以及县的综合执法大队并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将县级以及乡级的动物检疫执法人员纳入到县级综合执法大队的编制,保障工作人员的工资,从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另一当面,应对执法人员以及检疫人员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系统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以及执法水平。 2.4改善执法环境 针对人们对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支持率较低的问题,应当通过开展教育以及宣传工作的方式来提高社会的认知度。一方面,在不同的时期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从而营造社会检疫工作的氛围;另一方面,应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而强化执法力量;此外,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应积极纰漏,同时鼓励人们参与到具体的监督过程中,在提升人们执法观念的同时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检疫观念,从而实现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结语综上所述,当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着诸多的问题。我们应正视这些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善以及解决,在提升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质量的同时,保障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安全。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门新兴的经济学科,其在各领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调节和控制作用,规避和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或问题,为有关交易行为的开展提供一个有序、公正的市场环境。文章主要从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入手,阐述了工商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并结合新时期的发展需求,对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分析,以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工商管理;经济发展;作用 1引言 工商行政管理是对市场加强管理的常用手段,其在维持稳定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结构转型已进入成熟阶段,在这一趋势下,企业和消费者,深刻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种宏观调控的经济管理手段,其对推动自身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引导作用,且随着全球经济化的不断加剧,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在经济发展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逐渐彰显出来,需予以足够的重视。 2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2.1对经济的管理操作 经济领域内的企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占据主体地位,而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对象即是广大企业。针对企业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上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对其所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困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及时予以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协调社会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目的是通过规范或督促企业的经济行为,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2.2协调服务 协调服务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所具备的一项特色行政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将企业与消费者联系起来的枢纽,其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基于这种服务性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落实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具体做法为:对企业与消费者各方的需求进行明确,并通过整合当前的市场资源来满足不同群体的发展需求,以为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 2.3建立良好的信誉制度 新时期,应将我国经济结构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在企业与消费者进行市场交易的活动中,难免会出现商品质量或其他纠纷问题,对企业信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还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威胁。此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发挥其相应的职能,对双方在交易活动中所产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外界形象。 3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在于监督和服务,同时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还要完成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从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保障与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新时期,经济结构的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内容和思想进行了创新,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环境和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和动力,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运用监督和服务这两大职能,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由此可见,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之间是相互补充、共同存在的,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只依靠自身调节,还应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具备的制度调节、政策调节、管理调节等,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宏观调控手段,以促进和保证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进而实现市场经济结构主动转型的目标。 4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 4.1强化市场监督 强化市场监督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对企业实施市场监管制度和商标注册等级制度来规范其在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充分体现出了这一基本职能的价值。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给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实施了市场竞争管理办法和商标注册管理办法,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避免企业由于自身利益问题而破坏市场竞争规则,造成市场秩序的不稳定。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垄断不公平的交易或竞争行为。在我国市场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采取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争手段,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这种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罚,以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2)保护企业商标权。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若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商标进行保护,则会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构成威胁。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有效手段对企业商标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以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完善分类监管制度,进而促进整个监管体系的精细化发展。(3)加大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广告是企业常用的宣传手段,但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广告的信息或作用进行造假,对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净化整个市场环境,应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稳定发展。 4.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度是衡量一个企业发展水平、信誉程度等的主要指标,直接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企业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应注重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向消费者宣传有关的法律知识,并确保消费者能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自身维权中,以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稳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意义,有效强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外界形象,是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4.3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 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可实现市场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这对促进市场经济的高效、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操作主体,是将政府与市场联系起来的桥梁,政府可通过调整价格、改变供需关系等形成价格机制,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经营行为进行控制和监督。 4.4强化了企业管理的力度 企业应真正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和价值。因此,在新时期市场经济下,企业需在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财会等管理工作进行优化和完善,以从管理层面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行。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有效保证市场交易活动有序、公正地进行,故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提供有力的保障,进而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奠定基础。 5结论 综上所述,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督和服务职能对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合理的干预与介入下,对市场秩序与经营环境进行规范、管理,使其自身执法效率和效益得到提升,确保其自身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以做好市场经济发展的服务者和监管者。 作者:宋萌 单位:保定市投资促进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浅议 摘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其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组成要素,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改革实践道路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漏洞日渐显现,急需要进行合理化解决,科学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用,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长远道路。因此,本文客观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探讨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现状;应对措施;分析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 在国家市场监管职能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是其不可忽视的关键性组成元素,也是新时期工商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身在监管社会市场方面职责的客观呈现。单从管理内容上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已有了全新的变化,并不是刚恢复时的传统执法,在多方面作用下,已形成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职能体系,有着统一化的目标,极具特色,符合时展的客观要求。在社会市场体制改革作用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进一步拓宽,不再培育、监管集贸市场、个体私营经济,科学维护社会市场经济,加快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已成为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当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体现在不同方面,发挥着多样化的作用。 (一)准入与监管市场主体,维护消费者权益 站在客观角度来说,市场主体准入涉及到不止一个政府部门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包含其中,需要科学登记、管理多样化的市场主体,认真履行相关职能,即明确市场主体与经营资格,换句话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准入市场主体方面扮演着关键性角色。同时,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之一。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各方面的监督管理,比如,质量、食品经营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一系列不合理经营行为、食品质量申诉举报等,严厉惩治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中的各类商品质量达标,确保各类食品安全,依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维护市场秩序 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科学的自动化调节。但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市场主体呈现出趋利性特点,而市场机制自身也存在某些缺陷性,市场秩序无法自动实现“有序化、规范化”特点,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作用,对其进行合理化干预。政府部门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根据市场各方面发展情况,制定并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有重要的法律保障,维护好市场秩序。在这一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参与其中,履行相关职责,监管市场、行政执法等,进而,依法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国家在这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等落到实处,科学规范市场主体各方面行为,比如,经营行为、竞争行为,确保社会市场经济在一种“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持续发展,也就是说,维护好市场秩序是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也是贯穿社会市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的关键性任务。 二、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我国行政管理部门制度、政策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我国经济形式日渐多元,分工日渐具体等,行政管理部门已被提出全新的要求。2014年,为了响应国家在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以及改革机构方面的会议精神,我国各省也纷纷根据自身各方面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化的改革方案,工商、质检等管理发生了质的变化,基层一系列部门得以有效整合,比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当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包含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运而生,其在肩负原一系列部门职责的同时,还会对地方政府负责等。在此基础上,商事制度、市场监管调整等方面改革日渐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需要更好地面对来自各方面挑战,比如,服务发展、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身多方面作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就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是履行工商职能的关键点,在多方面主客观因素作用下,其职能转变具有鲜明的滞后性特点,无法满足时展的客观要求,急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科学转变职能,也就是说,在新形势下,科学转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尤为重要,其体现在不同方面。站在理论的角度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着市场监督的职责,其高效运行是全方位动态监督市场的重要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完善我国社会主义,促使不同行业、领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同时,职能转变利于科学维护社会市场秩序,不同层次社会大众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方面情况,提高对其的认可度,理解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开展的各项工作,确保一系列工商执法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日常一系列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塑造良好的外在形象,进一步提高其社会地位。 三、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现状 (一)缺乏正确的认识,管理理念落后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没有综合分析自身运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职能转变缺乏正确的认识,尤其是职能定位,没有全面、深入市场,做好各方面调研工作,导致职能定位存在偏差,不符合时展的客观要求,不利于其充分履行自身各方面职责。同时,由于长时间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热衷于采用传统单一化管理制度,导致在职能转变中,不注重自身管理理念的转变,仍然采用落后的管理理念,有着浓浓的计划体制气息,而这不符合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也不利于其职能的科学转变。 (二)职能设置宽泛,职能分工过细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大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设置职能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很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自身职能设置地过于宽泛,市场监管的各方面都包含其中,但资源并不充足,无法根据各方面具体情况,科学分配各项工作,日常运行过程中,所开展的工作有着较大的跨度,涉及范围广泛,无法对合法经营、违法经济行为等进行全面、深入查处,导致工作效率、执法质量不高。同时,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职能分工过细也是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权力交叉现象普遍化。由于分工过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混乱,出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现象,极易导致内部权力处于分散状态,影响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导致执法形式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成本,无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职能缺位 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作用下,我国基层工商管理部门职能、任务频繁增加,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在很多方面都扮演着关键性角色,比如,监督市管理市场、服务发展。在新形势下,我国基层工商行政管理理念以及职能方面都有了全新的变化,其各方面能力明显提高,但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职能缺位问题不断显现,其体现在不同方面,不利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职能。1、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始终是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其大都出现在农村偏远地区,种类多、数量大是其显著特征,部分地区假冒伪劣产品已泛滥成灾,甚至出现相关的产业链,严重扰乱地区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部分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产品意识薄弱,经常在购买之后才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但大都和经营者进行私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获取相关线索,不利于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导致地区假冒伪劣产品问题日渐显现,这和职能转变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2、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不同层次社会大众谈论的焦点问题。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比如,行政资源缺乏,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将对应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导致其形式化,食品市场主体监管难度较大,尤其是农村地区,有着较大的流动性,售卖场所不固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法根据相关规定,全方位动态监督管理市场中的各类食品,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无法从根源上得到有效解决。此外,农村售卖食品经营者大都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薄弱,不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进货过程中,大都不会索要发票、进货单据,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很难找到责任人。对于这方面来说,急需要科学解决职能缺位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身多样化职能,多角度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3、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从某种角度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缺位和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部分地区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地方经济考量,没有积极配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上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加上当下其又回归地方,在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管理之下,其各项执法工作的开展极易受到地区政府部门的牵制。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某些强制手段,科学保护公共利益,最大化降低执法风险,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强制措施执行难度。此外,由于部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不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备扎实的执法程序知识,常将罚款作为处理违法行为的关键性手段,并不是如何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针对性教育,避免再次发生该类经济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常借助自身已有的经验,来处理类似的违法行为,忽视了程序的重要性,导致执法风险频繁出现。 (四)职能越位 在转变职能过程中,由于长期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易出现职能越位问题,即职能扩张,履行一些不在自身职权范围中的职责,激造成职能定位不准确、模糊化,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职能空缺问题,为职能越位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一旦出现职能越位问题,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易将自身可以支配的资金投入到不合理的相关项目中,造成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无法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应对措施 (一)正确认识,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 在新形势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全方位正确认识职能转变,准确把握职能转变难易点,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职能转变一系列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科学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的基础上,依法行使自身权力,将“依法行政”理念落到实处。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到群众中,尤其是农村地区,采用多样化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同层次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确保自身多样化职能发挥、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内部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执法人员的行政意识,制定科学的责任制,层层划分,明确内部不同岗位人员职责,有效防止“权、责、利”模糊化,提高自身执法能力的基础上,确保职能转变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此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坚持“市场监管、为民服务”等理念,要根据各方面情况,围绕社会市场,开展多样化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将民生问题作为自身日常工作的关键点,要坚持“教育在先、规范为主”的原则,规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市场处于高效运行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自身服务意识,依法履行自身各方面职责,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的基础上,严把市场准入,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设置职能,简化内部职能 在职能转变过程中,规范关键性职能特别重要,是基层工商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的重要保障。我国要根据各地区发展情况,结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情况,对其进行合理化引导,准确定位职能,优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他们根据市场动态变化以及自身职能,科学设置职能,避免其过于宽泛,确保内部不同岗位职责明确化,避免出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现象,尤其是关键性职能,确保其更加科学、合理。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具有的市场经济监管职能,科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相关体制建设力度,维护好各方面权益,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内部运行情况,科学简化内部一系列职能,为实现资源合理化整合提供重要保障,尤其是不重要职能,充分展现职能转变的重要作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简化重复的职能,确保其他一系列职能能够顺利实现,提高各方面资源利用率,避免出现严重的浪费现象,降低职能转变过程中各方面支出的成本。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弱化某些指导管理职责,比如,某些社会团体,科学整合内部已有的各类资源,最大化提高其利用率,确保内部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要多层次总结各方面经验,优化调整职能转变内容,科学转变自身职能,促使内部各机构处于统一化的网络结构体系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科学开展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 (三)注重职能分工 在新形势下,社会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极易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其执法难度增加,这就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职能转变道路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将职能分工放在关键性位置,注重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合作,要根据各岗位要求、特点、内容等,进行合理化职能分工,将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来说,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能转变具体要求,明确内部各岗位权责,对执法人员提出针对性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行使自身各方面职能,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最大化提高执质量,将“为民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加大对企业等监管力度,严厉大力打击、整治假冒伪劣行为与食品安全问题等。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作用,更好地履行自身的监管职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底层消费者自身权益,避免多样化违法取材行为频繁出现,科学规范社会市场秩序,确保社会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正”。基层工商行政部门要根据自身履行的各项职能,明确不同岗位人员在履行职能中具体任务,从根源上科学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社会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假、脏、乱”问题,综合政治各类不良风气,对于关键性环节来说,要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一系列不合理经济行为打击力度,比如,走私、传销,全方位动态监管市场流通环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使地区各类产业不断发展,尤其核心产业,促使地区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四)加大部门制度建设力度 从某种角度来说,职能科学化转变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必须坚持相关原则,立足基本国情,根据自身各方面运行情况,优化完善已构建的制度,要从不同角度入手优化完善各项制度,监管制度、执法制度等,优化完善管理方法、执法方法等,确保内部各方面数据信息更加透明化。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必须积极参与到制度建设中,要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优化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市场监管机制更加科学化,将内外部监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引导社会大众舆论、媒体,借助多方面力量,促使当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职能。在此过程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建设自身制度,注重内部各方面信息的透明化,全方位动态监督管理市场运行环境,借助社会大众的力量,科学监管内部不同岗位人员,使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优化利用多样化的监督管理手段,将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此外,我国立法机关要根据将各地区各方面情况,制定科学的法规,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点、性质、职能等,制定合理化的整体规定,将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需要多层次科学实施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时汇报日常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情况,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不断加快地方在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力度。 (五)优化完善工商法律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作为法制国家,我国必须统筹兼顾,运用发展的眼光,根据相关规定,站在执法的角度优化完善工商法规体系,有效指导一系列职能转变工作,确保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能够借助工商法律体系,开展多样化的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科学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在职能转变中,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多层次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强化其法律意识、终身学习意识等,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以及较高的专业技能,多层次培养他们的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成为新时期所需的“高素质、高水平”专业执法人才,更好地作用于职能转变。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必须将其放在关键性位置。我国必须全方位客观分析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能转变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运用发展的眼光,统筹兼顾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工商法律体系,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全方位科学引导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认识职能转变,科学转变落后的管理理念,合理设置职能,简化内部职能,注重职能分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等。以此,确保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顺利转变,充分履行自身多样化职能,实现最大化的职能效益,不断提高自身为民服务水平以及能力,维护好社会市场秩序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社会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不断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作者:周鑫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管理学院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大数据技术下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 摘要: 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将人类推入了大数据时代,近几年,随着信息处理技术发展日益成熟,大数据技术逐渐被应用到各个领域。本文首先介绍了大数据技术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现状,最后提出了大数据背景下优化工商行政管理的几点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 大数据;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 1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产生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近年来,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包括医疗、教育、金融、军事、国防等,不断推动着社会经济和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一个和数据联系比较密切且频繁的工作,包括对各个工商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备案管理、执行各种工商法规等,并且要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归纳、处理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想要顺应时代的潮流,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将现代的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以此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助推企业的规范化稳定快速发展。 2大数据技术概述 大数据技术是在庞大的数据信息资源中进行分析、处理和检索等过程,提取出对当前工作最有利用价值的信息资源。大数据技术具有以下特征: 2.1处理数据的信息量巨大 如今我们所说的大数据比以往我们所说的海量信息的数据量还要大的多。谷歌公司每天要处理超过24PB字节的数据,这意味着其每天的数据处理量是美国国家图书馆所有纸质出版物所含数据量的几千倍以上。 2.2数据类型多样化 在大数据中数据类型错综复杂、包罗万象。其主要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结构性数据、非结构性数据和半结构性数据等。如表格数据、图形图像数据、音频视频数据、金融交易数据、电子邮件数据以及通过聊天工具产生的数据等等。只要我们可以接触到和了解到的数据几乎都可以囊括在内。 2.3大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参差不齐,不好确定 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的实时分析功能将大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最大化地体现出来,为企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最有效的数据资源。四是处理数据的快速高效性。如今,数据的网络传输技术已经可以实现远程实时数据流的控制。大数据必须有很高的扩展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相匹配,才能发挥出其更大的利用价值。 3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现状 3.1以传统工作模式为主,大数据分析不到位 从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现状来看,虽然已经引入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方法,但是在工作模式上仍然比较传统。在进行数据信息统计和分析的过程中仍然按照填表、存入电脑、统计分析三步走的传统工作模式。另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收集数据信息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其主要原因是缺乏专业的大数据技术人员网络传输技术做支撑,在数据处理方面很难做到对有利用价值的信息的高效检索和提取。 3.2对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的采集与应用缺乏技术支撑 像图像摘要技术、互联网搜索拦截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磁盘恢复与解密技术、数字认证技术等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的应用和数据,在工商系统既无采集也无积累。由于没有充足完整的数据信息量做支撑,工商信息化还处于相对简单和小规模的阶段,依托海量数据或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应用、动态应用暂时还不存在。 3.3基础设施尚不能满足处理大数据信息资源的要求 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现有的宽带传输速度难以支撑大数据的各种信息资源的有效传输,硬件设备的云计算能力、联机处理能力、大用户量访问承受能力都还有待尽快提高。视频设备、电子监测设备、语音设备、移动电子设备、传感设备等新型应用还有待深化和普及。 4大数据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的优化策略 4.1创新工作模式,提高信息共享意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工商行政管理传统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企业发展速度的要求,必须进行改善和创新,首先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信息共享意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传播速度,实现信息的有效价值最大化。其次是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这是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必须加强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素质过硬、技术能力突出、创新意识较强的团队,实现大数据信息的高效采集与反馈,及时规避不必要的财产和人才损失。 4.2引入现代化数据信息采集技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信息处理意识,提高对大数据技术的重视程度,积极引进先进的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统一的工商系统信息技术基础标准、信息资源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六个方面。从满足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来看,它们必须是能够满足宏观决策层面对大数据进行归类、统计、分析的需要,工商部门主要的市场准入、监管、执法指标的核心数据采集标准;必须是能够兼顾微观监管执法层面迅速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地方性需求的需要,真正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现代化信息管理。 4.3完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不完善直接影响着工作的进程和工作效率。国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是在数据采集方面,还要在归纳分析方面进行作业。建设好基础的硬软件设施,有效保证云计算等各种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行,就一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大数据技术合理的运用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上。 5结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同时也给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要想更快地适应大数据技术的时代,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交流的通畅进行,从而节约成本、提高工作的时效性。相信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日益发展,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会变得越来越科技化,越来越智能化。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此过程中,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对于其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最终分析,工商行政管理对于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简要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发展;作用;研究 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保障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合法性,政府部门针对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一定的行政监管。在此现状下,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如何有效地进行工商行政管理,并且推动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前政府部门以及研究人员长期研究的课题。在此背景下,笔者针对当前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简要的剖析研究,以盼能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提供参考。 1.工商行政管理特点 1.1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工商行政部门针对企业进行一定的行政管理监督。此类行政管理监督在实施的过程中,具备一定的强制性。此类强制性,主要为法律方面的规定。通过法律规定,赋予工商行政部门的监管权力。通过此类措施,强制性的进行企业发展的监管。实际落实的过程中,此类强制性适应于任何性质的企业。以此体现,法律的全面性和公平性。1.2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利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除去行政监管权力外,还具备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力。此类处罚权力,主要包括缴纳滞纳金、罚款,性质严重可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因此实际落实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权力,也为主要的作业特点之一。此类权力在应用的过程中,有效地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落实效果。 2.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新时期背景下,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现状较为良好。为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实际发展中存在的策略性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改善作用。并且对于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平衡经济的发展、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引导提升企业的发展方向、确保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加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作用,笔者进行简要的分析介绍。 2.1平衡经济的发展 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区域环境现状,经济基础现状等。实际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总量的差异度较大。在此现状下,为了有效地改善此类现状,并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相关政策的调整。针对企业开办的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改善。最终实现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目的,保障了区域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并且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改善了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 2.2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实际收益现状以及经营现状,对于后期的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因此部分企业在为了保障自身收益,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违规作业现象。针对此类现象,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通过针对企业运行现状的监管,以及相关的年审计划。有效的监管企业的经营合法性,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以及法治社会的稳定推进,保障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合法性。 2.3引导提升企业的发展方向 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除去因市场自身需求变化产生的影响。实际发展的过程中,政策类的变化对于企业的发展影响也较多。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决策等方面的影响。部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市场变化的反应度较差。无法有效地跟进市场的发展,最终造成了企业发展缓慢,甚至面临市场淘汰的现状。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部门在此现状下,通过有效的行政引导监管。能够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发展现状,并针对企业的改革升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得企业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稳定性。 2.4确保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经济的发展由若干企业的发展组成,因此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发展现状一定程度可以体现经济的发展现状。因此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通过企业的稳定发展,确保经济的稳定发展。使得企业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决策现状具备较强的准确性。 2.5加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我国在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整体的发展现状较为良好。但在细节方面,由于法律监管落实的问题,部分企业还存在违规作业,违规经营的现状。最终造成了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的合理性,存在较大的问题。针对此类现状,工商行政管理通过宏观监管调控,有效地保障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并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以此发乎监管法律的权威性,促进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2.6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的经营目的为盈利,盈利的主要对象则为广泛的消费者。在此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在监管的过程中,通过对企业市场运行现状的监管。企业如在消费者消费的过程中,出现消费欺诈现象。消费者可通过工商举报的方式,进行欺诈或其他不良消费现象的举报。工商行政部门,则针对举报现象进行处理,最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结束语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稳定收益意义重大。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具体分析,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主要为经济平衡发展、经营合法性、市场良性发展、经济发展稳定性,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宏观分析,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以及市场化的合理推进有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沈宏达 单位:杭州卓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研究 摘要: 基于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下,为了确保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逐渐提高了对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视程度,但是,基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与发展,新时期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实现相应管理方式的转变与创新,以提升自身的执法水平,并助力于市场经济秩序监管机制体系的完善搭建,亟待解决。本文基于新时期背景下,针对工商行政管理如何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研究 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想确保社会经济实现有序且健康发展,就需要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转变思想,实现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的创新,进而才能够解决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强化自身的监管执法水平。而面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则成为了工商管理工作适应新时期管理环境的最佳途径。 一、当前市场经济所呈现出的基本特征 对于我国的工商管理部门而言,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其所承担的主要职能是以自身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发挥来服务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谐,具体监管对象为市场交易的行为。在此过程中,要想实现工商管理部门职能的充分发挥,首先就需要明确市场经济体制所具备的特征,具体而言,共性特征包含了:以市场机制的运行来促使生产要素实现流动,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实行的是自主经营且自负盈亏;同时,政府作为调控主体,不允许进行直接干预,而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依法进行。所呈现出的特殊性为:基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基础上的、按照现行的分配制度进行分配,同时,以宏观调控为基础,形成了统一开发且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并实施了法治经济。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与当前所面临的挑战 在我国工商管理工作中,呈现出了较强的政策性与综合性,承担着行政执法之职能,且涉及到了各个领域。在我国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想充分发挥出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承担起自身职责。而面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多变性,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第一,基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形式下,加上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步伐的逐步深入,促使相应监管主体成分与结构随之发生变化,且监管工作变得更加复杂。第二,随着营销网络格局的形成,整个营销市场变得更加得开放,且相应的营销渠道也越加的多样化,而这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相应监管的市场范围扩大;第三,在现代化经营模式下,经营方式随之呈现出了信息化、网络化等特点,而对于工商管理工作的开展而言,同样需要在市场监管中提高科技含量;第四,在国际市场形成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竞争越加激烈,工商执法监管的难度加大。 三、新时期工转变商行政管理方式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并实现对市场各类主体的全面监管 在思想的转变上,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深化市场经济体制与相应秩序理念的基础上,明确在新形势下工商管理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并实现监管对象与范围的科学界定。在此基础上,实现实现思想认识的统一,也就是要按照党中央的指示与要求,提升自身的大局意识,以切实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还需要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全面监管,针对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竞争与交易等行为实现全面监管,并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以保证市场经济主体实现公平竞争。 (二)实现监管执法方式的创新 在传统工商行政管理进行执法的过程中,因管理理念的滞后性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性,使得静态的事后管理方式弊端随之凸显,相应行政执法与监管的质量与效率偏低。而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形式下,要求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动态化管理理念出发,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管相结合,以系统化管理的实现以及相应内部职能机构的合理设置,促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自身监管与执法职能的全方位落实,确保实现市场经济的稳定和谐且健康有序发展。 (三)依法行政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在实际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基于“三个有利于”下实现各项监管执法活动的开展,在此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实现对市场各个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加强对各项登记审批工作的管理力度,促使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到市场竞争中,针对三无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以实现彻底取缔,同时进一步开展打假打私,在反不正当竞争的同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实现对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维护,针对传销等活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以此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下,对于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需要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在明确市场经济现阶段特征以及自身工作所面临挑战的基础上,积极转变思想,实现对市场各类主体行为的全面监管,并进一步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依法行政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此来发挥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作者:高彬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与资源配置浅谈 1.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国家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部门,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主要是在工商管理的职能定位上和市场失灵上来体现出来的,具体表现为:(1)从职能定位上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间接的促进着资源的优化配置。首先,工商行政部门通过维护市场进入规则,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格,这是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其实,有企业为了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经济资源和市场份额进行排他性的抢占,正常的竞争行为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就会破坏和扭曲市场,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是通过维护市场竞争规则,规范竞争行为,保证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在市场竞争机制中正常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最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平有序,创造有利于市场供求机制的价格机制正常运行的社会信用环境。(2)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和执行市场准入标准,贯彻产业整车,优化产业的机构,引导经济资源在产业之间进行合理整合重组,优化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合理配置,避免资源的低效配置,保证市场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2.改善工商行政管理,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 2.1高中层以宏观启动为主,保障资源运用的优化 在整个的工商部门,高中层需要决策启动大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首先,工商管理的管理者需要明确国家政策在工商行政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要将国家政策落实到各个实处需要高层协调工作,但是也要为基层执法机构编制良好的条件,使得企业获得更优秀的人力资源。其次,工商系统内资源配置的结构的调整也需要高、中层慎重决策,例如出企业内出现财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或者是“倒挂”现象的,这些需要很大调整的情况,中高层需要经过慎重严肃的讨论,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针对这一现象,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分配,使得企业度过这一难关,保证企业能够快速的恢复正常运转,健康快速的发展。最后,高中层需要统一规范,通过详细的整合,改善企业内资源管理体制,做到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统一的装备配置和管理规范,保证从上到下根据统一的体制进行,促进了企业的统一化,保障了企业井然有序的运行,如果企业出现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也可以有科学合理的体制来解决问题,保证企业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 2.2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加强执法监管队伍,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同时在基层一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编制问题,必须慎重考虑,加强对其编制的扩充,使得执法机构和人员适应高密度和大强度的执法需求,积极推行职能转变、推行行政机构的改革,保证政企分开和简政放权体制的进行,强调企业内层级分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高层需要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实施国家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政策灵活变通使用,并且还要定期对中高层人员进行专业水平培训,加强中高层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中高层人员需要集中精力依法行政,把应该下放的权利大胆的给基层人员,把该管的事务落实好,积极引入干部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奖惩机制来对中高层人员给予压力和动力,使得各类人才从竞争中脱颖而出,使得人才价值的体现。工商行政部门还需要将高校行政作为最终目标,积极消除行政管理方面的不利因素,解决作风问题,改善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而追求科学合理的企业体制。 2.3提升行政管理的水平,保证无形资源的优化配置 无形资源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现代资源的核心部分,它的潜能巨大,通过在各级工商部门各个行政环节,全面提高科技含量,积极借鉴国外行政管理的先进手段,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等技术成果,将这些技术成果应用到行政管理中,灵活运用其中,保证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服务,减轻了管理的压力。同时,国家还要对行政法规不断完善,努力解决政府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减少随意执法造成的行政损伤情况,企业要善于利用国家政策、法规的力量引导企业内资源流向,合理利用这些无形资源,保证企业工商行政部门的行政效率,解决实践中的问题,通过科学技术的成果,提高行政效率,提高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 3.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导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不对资源配置问题重视起来,通过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满足企业对资源的需求,使得企业各个部门能够合理运用到资源,不会出现资源短缺现象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行。这些都需要工商行政管理对资源配置的合理分配。 作者:韩思佳 单位:东北石油大学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现状分析 一、网络经济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工商行政管理的最大难度在于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的体制特征。如何将体制监管从内容上和手段上向国际通行规则不断靠拢,是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另外,对网络经济的监管,所面向的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系统。其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网上购物问题,还涉及其它在有形市场中都很难解决的问题。另外,网络中病毒传播,黑客侵入等这一系列问题始终是网络的一大弊端。在这样一个更复杂更广泛的监管空间中,工商行政管理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只能独自探索着前进的道路。 二、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发达市场经济形式,由于其独特的运营环境和特有的依托技术,使其超出了传统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范围,造成了一定的“规范真空”,这常常使得网络经济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常常无规可循,无法可依。针对网络经济的诸多特点,网络经济亟需的合法性规范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1.网络经济中身份确认机制亟需完善。所谓网络经济中经营者身份的确认就是在交易之前,确认每一个当事人的身份并且划分出交易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传统的经济形态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企业户口,有着完整的企业档案和相应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在有形市场中很好地完成了确认经营者身份的任务。但是,网络经济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是虚拟性,在虚拟的环境下加强公平性和合法性,就必然要求对经营者的身份有明确的确认。在目前的网络经济中,网络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制度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这一范围也还只局限于企业内,并未形成整体网络经济的普遍规则。 2.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清。网络经济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的催生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其所遵循的现有的规则大多来自于市场需求,政府的干预十分有限。现状则是在传统的工商管理机制下,对网络经济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互相推诿,责任混乱,并出现管理盲点等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建立独立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的技术,设立有针对性的规则是解决问题的较好的办法。 3.网络经济急需公平竞争秩序。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秩序为原则的经济形态。网络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建立公平竞争的秩序十分重要。这是网络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网络经济的出现使得人们熟悉的领域出现了新的问题,比如,传统经济形态中合同的有效性如何在虚拟的网络经济中实现。而这些新问题都是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和打击不正当行为的关键点。显然,如何使网络经济能健康长久的发展,光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工商行政部门的介入是十分必要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网络经济发展的保障 目前网络中存在着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的便利谋取私利,做出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事情的现象。例如,频频散发的广告谣言,盗用他人信息资料,仿制或者截获他人证书文件等。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对网络交易的可信程度和可靠程度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市场经济是信用市场,网络经济以其独特性更为强调信用。所以,对网络经济信用的损害会直接影响其运行和发展。为了杜绝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发挥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在源头上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显得十分重要。具体来说,就是需要工商行政部门的严密监管。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要从工商干部自身的素质提高和监管手段的创新两方面进行。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工商执法队伍。首先,建设网络化的工商管理系统必须要有优秀的计算机人才。由于网络经济的迅速崛起,造成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没能与行政管理机制有机结合;其次是要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克服信息技术部门仅仅作为一个技术单位而依附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思维误区;最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组建专职监管网络经济的职能部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经济范围的不断扩大,网络中的侵权、恶意欺诈等犯罪中运用高科技手段越来越多。对此,必须要有来自专业监管部门的防范和遏制。 2.适应新形势,监管好网络经济。网络本身是自由的、共享的,但是网上交易行为必须规范管理。我国的网络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因此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应早做研究,提前入手。(1)抓好网站的准入关由于网络经济的监管空白,个别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在网上进行超出其核准的经营范围的交易,企业由此获得的收入则属非法收入。对于未办执照的企业或个人建立的网站,由于未做工商登记,在网络交易中的所得收入会造成税收流失严重。因此,规范网站的主体资格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国家都十分重要。(2)创新监督管理手段。网络经济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形式,它的公平竞争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目前,有些问题直接出现在了我们熟悉的领域,比如对广告、合同管理、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等等。监督管理好网络经济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完善系统的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做到以网治网。(3)加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综合执法工商部门作为政府监管市场的主管部门,与公检法、税务、技监、银行等部门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些部门间的联网将有效地促进部门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使部门协作更加密切,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加强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力度。 四、加强网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 首先,通过对经营者之间进行联盟组织,打造网络行业自律平台。在工商行政部门的引导帮助下,将在网络经济中比较权威的几大网商进行诚信联盟,签订诚信公约,打造良好的网络经营者形象;其次,建立和完善工商网站并进行统一标识。工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简化了传统管理中费时费力的审批过程;最后,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制定的民主化和透明化。逐步将在制定法规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 本文作者:林旭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探析 【摘要】信息分析技术日益发展进步,大数据处理技术也要随之增强。从大数据中搜集到有效信息并通过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其作用,得到国内外的一致认可。本文通过介绍大数据技术时代,分析了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 1前言 科技发明日新月异,信息技术突飞猛进。跟紧时代的步伐,才能有效地创造我们的价值;找到行之有效的数据处理方式,才能更好地发展经济,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能力。大数据技术已经逐步推广到全球,得到了工商行政界的广泛认可。进行大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共享,能帮助各界迅速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 2大数据技术时代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新崛起的云技术在全球兴起,大数据技术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何为大数据?指的是没有固定结构且信息量巨大的网络数据。其数据通过深度挖掘以后,往往作用巨大,但是处理起来十分麻烦,没有专业技术的人才根本无从下手。俗语有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数据的出现,让智慧的信息技术人才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发掘出了大数据技术。而所谓的大数据技术,顾名思义,就是运用各种信息技术,从数据庞大的数据库里快速有效的搜寻到有利用价值的信息的一种技术。首先,大数据容量巨大。很多大数据已经不能用现有的亿万来表示了,科学界甚至用亿亿亿字节来表示大数据的容量。第二,大数据类型多样。伴随着各种信息技术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人们的电子产品从最初的语音通话产品到现在的视频通话产品。录像带、手机、摄像头、计算机以及各式各样的音频视频设备在不断生成不同的数据,数据类型分类已经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了。第三,大数据价值不定,难以掌握。不同的电子设备生成不同的数据,各种数据交织混合在一起,数据在接收以后还要经历破译、解读和分析的过程,一天的数据里可能只能提取到几秒的有效信息。大数据的这三种特性,给大数据技术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而面对这些难以克服的挑战,又只能迎难而上,在数据洪流前,大数据技术只能迅速处理,在极短时间内搜寻到最有效的信息。中国政府对大数据技术也是持续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是了《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把信息处理技术作为四项关键技术创新工程之一。处理大数据,不仅是加快信息技术的必然选择,更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必然要求。 3工商行政管理的现状分析 3.1以传统运作模式为主,缺乏大数据分析 从现有的工作模式和材料中可以看出,现在的管理方式依然遵循传统运作模式。在统计和分析数据方面,依然是通过填表、存入电脑、统计分析三步走的方式。运作模式一成不变,信息共享和有效信息的保留都有着很大的问题。目前,中国各地的监控信息系统有了一定的发展,各种监控设备层出不穷。在视频和音频的收集方面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然而,目前的工商行政界依然坚持结构化的收集分析。对于社会信息系统的大数据,由于没有技术支撑或者是技术不完善,难以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又因为没有科学的框架构建,在数据的处理上,很难完整的划定各界需要的数据,也就不能有效的处理传输各种信息。 3.2基础设施不完善 虽然光纤在社会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4G传输技术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由于成本问题,数据的大规模、高质量传播还是一项重大问题。硬件设施影响着云计算能力,当有大量用户同时涌入数据库的时候,云计算通常会出现崩溃。同时,由于联机处理能力不足,很多数据都只能通过地方处理,难以做到在一个大型系统中收集分析不同的数据。在软件方面,社会软件良莠不齐。由于部分小企业的急功近利,生产出来的软件往往出现安全问题。各种软件之间的恶心竞争,很多信息无法进行整合分析,整个信息社会依然是一盘散沙,削弱了了信息的整体效用。在大数据技术领域,我国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工商行政界的信息资源不能完全的整合利用起来。信息技术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发展,大数据技术的缺失,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的发展。抓住机遇,掌握大数据技术,有目的的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处理数据的能力,对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4解决问题,增强处理能力 4.1改善运作模式,加强信息共享意识 传统运作模式已经淘汰了,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意识。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结构化数据已经不能够满足信息需求。第一,信息共享。信息的交流共享,尽量让信息的有效化程度达到最大化。对于关键紧要的信息,必须加快传播速度,及早传达到各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第二,大数据分析。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提高数据分析能力,构建信息框架。各界应该积极招聘大数据技术人才,在海量数据中迅速搜寻有效信息,并及时反馈。做好这两点,当某个公民有任何违法行为或优良作风,通过信息的分析和共享,及时通晓各界,能有效避免财产和人才损失。 4.2改进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且重要的工程。结构化的数据采集,就全国而言,中部和东部地区已经基本完善了。目前各区域都存在缺少非结构化储存环境的问题,甚至局部地区的结构化数据存储有一定的问题。国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不仅是在数据采集方面,还要在分析方面进行作业。建设好基础的硬软件设施,有效保证云计算等各种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的正常运行,就一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大数据技术合理的运用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上。 5结语 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带动我们跟着前进。发展有效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刻不容缓,通过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分析,整合数据资源,分析并分享信息,让各部门逐渐实现信息交流。对于公民,能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时间成本;对于工商行政界,也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带来更多的收益。整个社会在大数据技术的帮助下,也能够更好地结合在一起,真正的智能生活指日可待。 作者:李佳佳 单位: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建设策略 目前的市场特征 改革开放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将我国的经济前进方向扭转。在我国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以及主要的执法部门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职能机关,面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市场以及市场环境变化下所遇到的挑战和任务,工商机关应当发挥其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利益。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 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 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怎样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工商部门应当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执法目的,打击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现象、不正当竞争现象等,切实在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维护国民和国家的利益。良好的社会风尚是一个国家整体素质的体现,构建现代文明需要工商部门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并且要切实保护企业商标的注册权以及专用权,对于非法传销眼里打击。加强执法。工商行政部门对于市场进行管理的主要方法就是执法,通过对于法律的使用,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并推进法制化建设。 以实现良好稳定健康的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作用巨大,随着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改革深入,市场环境不断的变化,新问题不断产生。工商部门应当提高自我创新意识,在工作中不仅仅要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还应当主动的、进取的对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管理体制做出贡献,努力的再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本文作者:王传义 刘玉华 单位:铁煤集团大明煤矿)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能力提升研究 摘要: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时,实现的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程度。本文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具体内容,阐述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并针对上述困境提出了几点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现实困境 加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作为促进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等多个领域快速发展的硬性要求,尤其对于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大幅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受到现实社会中多因素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这一项工作在很多方面上都受到了制约。为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在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过程中,冲破现实困境,选择正确路径,从而实现大幅度提升管理效能的目标。 一、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具体内容 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前提,就是要清楚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包含的具体内容。简单来来讲,所谓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就是要求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完成对社会市场经济的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工作,同时相应地消耗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社会资源,最终完成工商行政管理并产生相应效益。 二、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现实困境 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是提高该项工作的工作效率,同时降低所需费用和缩短工作时间。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受到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人文、地域、自然环境等多个领域的制约,面临着严峻的现实困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限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很多与实际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针对不同的案件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完成上述工作,是一个合格的工作人员或团队应具有的基本素质。然而在很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一些工商人员或多或少存在工作不合格的现象,比如专业知识不完善、做事不掌握技巧、思想水平不达标等。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多次管理培训中,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并在平时的工作中逐渐提升了工作能力。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其他各领域的快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工商人员的工作能力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制约工商人员的体制不太完善,一些工商人员专门钻体制的漏洞,在平时工作中表现不积极,甚至态度懒散,这就给工商行政管理建设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 (二)岗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 所谓资源分配就是相关机构的划分、工商人员的调动、硬件设施的建设。这几项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有着密切联系,第一,合理划分相关管理部门所在的机构,对工商人员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日常工作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第二,合理调动工商人员,能够最大程度上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流程,激发工作积极性,这对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工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第三,硬件设施的建设作为能够正常工作的基础,是每个部门都极其关注的问题,例如部门领导鼓励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不断改进信息技术,从而实现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大幅度提升。然而,就当前形势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别的职能差别不明显,这就造成了上下级别间分工不明确的现象。还有,由于权利分配不合理,很多部门如机构内部、市场交易、个体等都持有执法办案权,因而常会出现重复处罚、处罚力度标准不一的问题。另外,由于上下级别不同,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不合理,导致资源上的分配也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 (三)工商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正处在由原来的垂直式管理向交由地方管理的改革过程中,然而由于许多部门间分工不明确,以及地方上社会背景复杂,政府部门权利过于集中等因素,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时权威性不足,大大降低了管理效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化是指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各部门逐渐形成的价值观、行为方式、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和服务态度、文化水平等,即工商部门的软实力。近几年,我国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建设的重视度不断提升,发现不同地域对工商行政部门的文化差异很大,在管理工作中的价值观、执法观念、服务水平等方面上无法统一标准。这种文化上的差异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大大制约了管理效能的提升。(四)工商行政管理的信息技术等设备急需更新由于在信息技术方面上的投资力度不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和技术人员,导致其工作模式落后,效率远远低于现代化要求。具体问题有:硬件设施缺乏,如计算机的数量不足,互联网普及度低;各地区所用的信息软件不统一,区域间联系脱节,致使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增大了工商人员的工作量,因而大大降低其工作效率,也就阻碍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进度。 三、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 一个人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直接决定了其行为方式。因此,只有从根本上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能贯彻高效能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的口号,最大程度上发挥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更好更快地完成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工作。具体来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应接受“民为主”的思想,彻底抛弃之前“官最大”的腐败思想,要时刻铭记任何的工作都是为了人民,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实施到实际工作中,关注人民的利益而不是领导的利益。只有改变以往错误的思想观念,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才能加快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应逐步转变其工作性质,实现从监督管理型到服务与监管并存的转变,合理结合服务与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在监督和执法的同时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有,要抛弃政府代表权利这一思想,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义务,本着负责的态度完成监管工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等领域的常规运作。 (二)加大对工商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效队伍 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由工商人员完成,因而其内部员工自身素质直接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工商人员的素质是一项关键性工作。首先,针对不同部门的具体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培训目标并详细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争取通过培训来提高工商人员的专业技能;其次,本着公正客观的态度挑选各部门的精英人才,并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组成精英团队,加大对精英团队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支专业技能高、业务性强的队伍;还有,制定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对精英团队加强思想教育,并提高其工作福利以此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这些举措将会极大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工作;此外,加强对高阶层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管原则,从而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的建设提供有效的保护。 (三)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合理设置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并对其内部结构进行改革,将有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为此,政府部门应针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现有矛盾,对其组织部门和权力部门进行职责和资源上的重新分配,从而最大程度上提高各部门信息的准确度。除此之外,这种针对职责和资源两大方面的改革,还应以目前社会市场经济的需求为前提,保障各工作部门之间相互紧密联系且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四)争取创新,从各方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所谓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即缩短有效的工作时间,在低消耗的前提下提高工作质量,获得最大的收获量。为实现上述目标,应大胆创新现有体制,提高生产效率。以创新为主要手段,改变现有的工作方式,比如将新型的信息技术加入到日常工作中,提高工商人员的服务理念,以正规流程实现各项消费透明化等。总而言之,创新的目的就是要消除传统模式下形成的不合理收费、监督工作不到位等现象,争取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逐渐服务化、正规化,最终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效能。 (五)改革监管模式,创新监管体制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主要有三种模式经济警察模式、公平交易委员会模式、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以上三种模式各有长处与不足,我国在借鉴国外模式时,应该吸收国外模式的长处。目前,我国监管模式采用市场行政监督管理局模式较为符合我国国情,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建立适应市场监管需要的大部制,解决权责不清、各自为政问题,解决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协调监管问题,努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四、结语 当前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能已成为政治和经济的双重需求。然而,由于受到市场、社会环境、文化、政治等领域的影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工作人员自身能力有限、岗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文化建设工作不统一、信息技术落后等现实困境。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提出提高工商人员的文化和思想水平、建设一支高效队伍、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理念和改革工作方式等路径选择,从而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作者:欧罗荣 单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素质教育中心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化 中央决定国家工商局提升为正部级单位,中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监管地位的思路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在中央这个大思路的指导下,如何把握机遇,既担负起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历史重任又实现进一步的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工商干部面前的大课题。通过实践我们感到,尽快实现信息网络化建设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下面我想对此谈一点个人的想法。 一、信息网络化对整体工作的覆盖与统帅 我们在谈到信息网络化的时候,往往习惯于将它看作是局部的工作,只是关注它在局部、在技术层面上的作用。这种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是比较肤浅的。近10年来,网络技术和基因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科技的出现,掀起了一场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性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并成为我们在新世纪发展工商行政管理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工作职能拓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以及队伍建设这些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未来方向的工作上,信息网络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信息化与工作职能调整 前不久,江总书记就简化行政程序,促进经济发展,取消或减少各类审批的问题发表了讲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中央在提醒我们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以往的很多经济管理模式将有一个较大的转变。很多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管理职能,比如:查处超范围经营、防止抽逃注册资金、打击投机倒把、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等等都会有所调整。同时对企业经营身份和信誉的管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工作会逐步地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个过程,将逐步成为在更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职能更清晰、办事更有效率的行政管理部门。 要完成这样的大规模的工作职能调整,必然需要我们在人力和物力投入、立法准备、技术保证等各个方面协调推进。而其中技术保证———实现信息网络化,将起到统帅全局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实施精简机构和实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工商部门为强化职能所能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会非常有限。只有技术的投入,为我们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可以用技术上的首先突破,带动全局职能的扩张。具体的看这种职能的扩张,主要会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强化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较广的监管领域和监管权限。但在实际监管上,有限的管理力量在广泛的管理领域和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面前,无法进行有效深入的管理。比如,一个违法当事人可能被工商机关的五、六个部门都查处过,但由于各个部门互不通气,可能每次都会把这个当事人当作初犯,从轻处理。又如,监督部门正在立案侦察,登记部门却因为不知情给当事人办理了注销手续。类似的问题在我们的监管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这其中固然有工作方法、工作程序衔接上的问题,但更多的则是源于我们监管手段的不足,导致无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如果每个管理干部手中都有关于每个企业全面的管理资料,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可能会容易的多。以往可能由于建立这样一个纸制的档案库成本过高无法实现,但现在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可能。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在电脑上输入一个企业登记号,就可以了解这个企业几年的全部纪录,这对我们的监管力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第二,拓展监管领域。我们提出走进网络经济口号的目的就是要针对职能大力开展信息网络化建设。干部不会使用计算机,单位没有条件上网,如何能够介入网络经济的监管呢?要管理好网络,手段就是“以网治网”。这就要求工商部门要用高科技的信息化手段武装自己。工商部门要有自己的网站,要实现和当事人的网上交流,要有手段借助网络来发现、打击违法行为,这些哪一点也离不开信息化。现在我们全国工商系统正在开展针对保险、金融、电信等行业垄断行为的打击、查处。这些工作中我们所面对的管理对象和以往有很大的差距,他们的信息化水平都很高,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施的,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我们如果没有一个高效的管理网络,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那么工商部门的监管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也就只能望洋兴叹,在原地打转转。 第三,增加管理手段。信息时代,信息和技术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资源。对它们的运用分析可能启发、派生我们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方向。比如说,实现企业监管信息的全面披露,对企业进行信誉管理,就是信息化工作对管理的深入促进。我们对企业的各种管理行为都是记载在公开信息中的,但是以往这些信息由于没有一个有效的披露渠道,只好躺在机关文件柜里睡大觉。现在,有了互联网,这些信息都可以上网公布出来,从而组成对企业信誉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而我们在公布企业信誉情况,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也就多了一种监管市场的内容和方法。更进一步地讲,我们可以建立高技术的平台对企业进行身份认证管理。以后对每个企业的经营身份我们都可以利用网络即时监管,而且可以一步到位,做到用点击鼠标来完成《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检以及吊销。借助信息网络化的帮助,我们的管理将逐步成为信息快捷、监管严密的网络。 第四,扩大服务范围。我们工商部门正在努力改变“重监管,轻服务”的工作方式。我们已经逐步认识到服务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一种非常好的管理方法。网络在这方面使我们的管理方法更加丰富了,比如:我们的网上年检、网上投诉,可以让企业足不出户地申请、办理有关政务。现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登记部门正在开发有关登记手续的咨询辞典和登记流程的公示程序。当事人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面地咨询所有登记业务,还可以及时了解《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在受理、审核、打照等环节的情况。再比如,我们利用网络给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服务,这不仅仅会方便企业,还对我们打击假冒、伪造《营业执照》有非常大的帮助,实际上这也就是在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软管理”。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新的监管领域。网络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对自身的管理思路、管理领域、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定位。这使我们各个政府部门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将来哪个部门在信息化工作上能脱颖而出,哪个部门的职能、地位就会加强,就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推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队伍素质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工商部门一直没少下力气,但是目前看,工商部门在队伍建设上的方法比较单一。而信息网络化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改变这种情况、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的新途径。 第一,提高干部知识水平。现代社会中,计算机水平是一个人知识水平的重要体现。如果一个干部能够学习好、使用好计算机和互联网,他的知识水平必定会有一个很大的飞跃。信息网络化工作就是将日常的工作业务和计算机结合起来的最好途径,它会让每个干部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和计算机交上了朋友。我们在开发“业务办公系统”的时候,有6000人次的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参与。结果这个程序开发出来之后,我们就有了数千名能够熟练运用网络的骨干。而这些同志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起来的学习、思考、交流的方法,更是让他们受益无穷,不断推动他们学习、掌握其他的知识、技能。网络凝结了当今世界的知识精华,它同时也是最强大的学习工具。天天工作在网络环境中,自然会对人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在水中才能学会游泳,信息网络化建设就是为我们的干部提供的最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规范监管程序。应该说我们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的过程中,是拥有很强的职能的。保证职能的依法履行,防止内部的各种暗箱操作,是我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而网络的特点正好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的。计算机程序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将尽可能多的管理流程转变为利用网络实现,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个人作弊行为。同时还利用网络的各种日志将每个人的工作详加纪录,这样不仅在有问题时容易追查,平时也会起到威慑和督促的作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是一个队伍发展的前提。从愿望上讲,我们希望每一名干部都自觉自愿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管理的角度上,我们必须防止个别害群之马进行破坏的可能。现在网络为我们提供了管理手段,可以从程序上减少各种违法的发生,这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第三,接受社会监督。江总书记提出要以德治国,落实在我们行政管理上,首先就是实行管理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这一点上,仅仅依靠橱窗、板报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互联网是一个新途径。去年年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处室、各分局按月在“红盾315”网上公布本单位的工作信息,以促进办事制度的公开。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求每个处室和分局要在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将所有与办公有关的政务文件全部公开。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没有密级的文件都必须上网”。现在有同志担心,上网公开业务信息会束缚管理,甚至还有同志认为凡事都公开,不利维护我们的形象。这是一种讳疾忌医的想法,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首先向人民讲老实话。过去没有互联网这种方便的技术手段,我们还在千方百计地建立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现在有了互联网,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所谓网络经济、信息革命也是一场对意识形态、思维方式的革命。通过互联网,世界空前紧密地联合了起来,我们必须适应世界性的游戏规则,努力向公开、透明、服务大众的现代政府的方向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就是所谓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挑战。而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工商局,服务百姓,就是我们面对这一挑战做出的回答。只要我们能够更多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我们的事业就永远不会停步。 监管职能的扩展,队伍素质提高必然会推动我们各个部门进入良性的工作循环,带来更多的其他效益,比如:队伍形象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支持。这种模式就是所谓的“信息技术的收益溢出”。中央提出“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就是看到信息化这种龙头作用。信息网络化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使它能够肩负起带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任。 二、信息网络化的主要任务构成 信息网络化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此我们应该心中有数。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实践,摸索出了一个“三网一体”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格局。“三网”第一个是我们的内部办公网络———“金网”,它主要是提供无纸化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工作平台———“红盾315”网站,它主要实现和管理对象的网上交流,开展电子政务。第三个是我们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平台———“中国红盾”网站,它主要是将工商信息社会化。在建设这三网的过程中,我们的信息网络化工作逐步集中到了: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网络监管等三个主要任务上。 (一)办公自动化 目前,许多单位或多或少的都在开展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动手比较早,现在以“金网”为核心,市局、分局、工商所的三级网络结构已经基本上建成。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三个问题最容易被忽略。 第一,无纸化办公。无纸化办公是现阶段办公系统程序开发所追求的较高境界,但是要真正实施无纸化办公,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能否有与程序相配合的管理制度。我们在办公中已经习惯了传递纸制的文件,并且有一套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保证。如果我们把办公自动化看成用计算机程序重新翻译一遍纸制文件管理制度,那就要出问题了。很有可能会因此出现网上数字文件、网下纸制公文同时流转的情况,那样网络的效率就无从谈起了。比较好的程序设计思路应该是在详细规定了无纸化办公的目标之后,让程序来优化管理。其中特别要注意:一是相信计算机。现在银行间巨额资金的转移都依赖网络,我们的公文流转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二是一定要坚持无纸化原则。除了必须由纸张传递的文件外,其他公文都应在网上运转。 第二,部门之间的相互通联。信息网络化后,每个部门都要有自己的业务办公程序。根据我们以往的办公习惯,一般各个业务部门之间是没有很多固定的业务联系的。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这种状况转移到网络程序的开发上,就会得到很多相互不能够共享的业务办公系统。这是与网络的原则相违背的。对于网络来说,它的使用者越多,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每个使用者的收益越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每一个业务系统之间尽可能地实现信息共享。这里要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只是将业务部门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共享的内容公开,现在网络中应该是除了明确规定不能够公开的以外,其他内容都要互连共享。这种公开可能对一些部门的某些权力有影响,但它是我们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试想如果我们连内部都做不到信息共享,又如何能够对外实施对企业身份信誉的管理呢。 第三,充分考虑程序的继续开发。我们的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那么配合监管工作的程序开发势必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希望通过一次程序开发解决全部问题,是不现实的,我们在开发办公程序的时候必须为这个程序的持续开发留下空间。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系统规划,预先思考。很多问题如果不能未雨绸缪,到时候会非常被动。比如,现在很多办公系统都要在每一个应用计算机上安装专门的辅助程序,这就会给进一步的技术升级留下隐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一个主程序往往同时要调整每个应用计算机的预装的辅助程序,这在应用计算机数量多、分布面大的情况下,是非常不合算的。从我们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上看,对办公程序的改造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对此必须要有一个预先的、周密的考虑。 (二)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我们北京市各个政府机关今年工作的重点,对此刘淇市长,孟学农、林文漪副市长等领导都有过重要讲话。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尝试了网站备案、网上年检和网上投诉等电子政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第一,局域网和互联网的衔接。在无纸化办公的条件下,办公的内网实际上就是整个办公程序的神经系统,一旦被恶意入侵,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政府部门都被要求采取将内网和互联网物理隔断的方法。从安全的角度看,这种方法确实是达到了目的,但是这也给我们的电子政务的开展留下了非常大的难题。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要同企业、老百姓打交道,因此它必须借助外网。但同时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的关系又是密不可分的,每一个电子政务的项目或多或少的都要有办公自动化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内、外网的衔接就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按照内网、外网实施物理隔断的原则,内、外网之间的信息传递只能依靠拷贝磁盘的办法。这种落后的方法是不能够适应网络上大规模信息交流的需要的。对此我们认为,网络时代共享和联通才是发展的方向,打开局域网是一个迟早的问题。总不能害怕有贼,就不在房子上开门。越是固步自封,就越会落后,只有知难而上,才能在工作中获得进步。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可以一步一步地来。我们可以先将一部分内网上的工作转移到外网上去。我们刚刚开发完的“互连审批”程序就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我们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审批程序放在“红盾315”网站上。下一步我们要将12315直接搬到网上,各级消保干部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消保干部的工作纪录,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统计汇总也一律要在“红盾315”上完成。这样既直接向社会公布政务、办理政务,也同时接受监督。我们想如果这样一条路能够走得通,那么我们就会逐步将“金网”中的程序“复制”一份到互联网上,让一部分内网工作在外网上实现。同时只在“金网”中保留重要的数据库和文件以及必要的办公程序。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就能够比较稳妥地实现内、外网的衔接。 第二,投入、产出的协调。从现在的技术水平上看,我们工商部门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可以实现相当高的自动化程度。于是我们很多同志在开发中就热心于追求尽善尽美,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偏差的。因为一些锦上添花的功能会占用有限的信息化建设资源,影响整个信息网络化的产出。 在企业界有一个“80%定律”。它讲得是“一件工作80%的效果是由20%的投入完成的,而最后的20%的效果则需要另外80%的投入”。从这个观点看,每一项电子政务工作做到70%到80%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儿。比如,在电子政务中,我们与当事人的交流方式,可以是时时的,但这样成本会非常高。但如果我们是定期回复的(比如一天两次),那样成本就会成倍的降低。效果可能会相对差了一点,但是这也可以起到方便当事人,减少他们来回往返、排队等候的目的。同时,节约下来的资金可以用来开发更多的程序,服务、方便更多的百姓。我们的信息化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工作还有空白。在这种情况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点上是不明智的,我们所应该追求的是在尽可能小的投入上获得尽可能大的产出。 第三,廉政与效率的问题。电子政务既可以增加办公的透明度,促进廉政,也可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有的时候,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分歧。比如在开发企业登记程序上,有的同志认为应该首先解决政务公开问题,让我们每一个《营业执照》的发放环节都向社会公开。也有的同志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应该首先开发那些实际操作用的程序。对此我们认为在电子政务的开发上必须坚持效率服从廉政的需要。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要驾驭好它,让它服务于社会和人民,就必须时刻以加强廉政监督为出发点。去年北京市的行风评比把政府各个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这个做法非常好,我们应该首先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待电子政务。只要我们能够利用网络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的办公环境,就是最大的成功。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只有廉政才能勤政。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应该贯彻在我们每一个电子政务程序设计的始终。 信息网络化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渗透到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果我们仅仅将这些表象看成是一个个片断的组合,那么我们可能会像盲人摸象一样不得要领。但如果把它看作是覆盖、统领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的系统工程,我们就会豁然开朗。这是我们面临新时代所要做出的一个何去何从的选择,把握好这个历史性的机遇,我们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尚无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狭义的概念是指在开放的国际互联网及其它网络的环境下,通过服务器的运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企业间商业交易的一种新型交易运营模式。即电子商务=Web(服务器)+IT(信息技术)+企业业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即电子网络经济,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得以扩展: 1、从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软件层、商务中介层。如:网络产品交易、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广告、网上旅行、证券中介等等。 2、从交易对象角度看,延伸到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与政府、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3、从交易的完整性角度看,包括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体系的建立。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实质上亦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从我国现有的几百家电子商务网站的现状来看,安全认证体系和网上支付仍然是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并成迅速发展的趋势,但完整意义(尤其是已完全实现网上电子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实现。 为便于探讨对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和应用分类。 电子商务服务功能: 1、网上广告宣传服务。 经营者可利用网上主页(HomePage)和电子邮件(E—mail)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人们纷纷将因特网称为“第四媒体”。 2、网上咨询和交易洽谈服务。 因特网已经为用户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信息交流方式,如电子邮件、新闻组(NewsGroup)、讨论组(Chat)、白板会议(WhiteboardConferenec)和网络会议(NetMeeting)等等。电子商务中的网上咨询和洽谈,突破了人们面对面洽谈的时空限制,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产品订购服务。 借助网络中邮件系统,电子商务可以实时的网上订购,订购信息也可以采用加密的方式。如我国的“8848”网站等已实现了订购服务。 4、网上货币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实现网上实时的货币支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以采用信用卡、电子货币、智能卡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网上支付。目前在我国,银行系统网络互联性还无法满足电子商务所需的实时电子化支付的要求,但随着金融电子化工程的蓬勃开展以及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实现网上货币支付服务这一功能的日期将为时不远。 5、网上商品传递及查询服务。 对于一些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商品,商家可以通过分销系统送货上门,也可以委托有关货运公司或邮政部门将货物运送或邮寄到客户手中;对于一些信息产品,是最适合在网上进行直接传递的,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查询、数据库检索等,它能通过网络提供从商家一端到用户一端的直接、实时的全过程服务。 6、用户意见征询服务。 企业可以十分方便地运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反馈意见,以发现商机,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7、交易活动管理服务。 整个交易的管理涉及到人、财、物以及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可以说是涉及电子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有关市场法规、税务征管及交易纠纷仲裁等等。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电子商务的应用分类: 从电子商务的交易对象来看,电子商务的应用有以下几种类型: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toB)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toC) 3、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toG) 主要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 4、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GtoC) 主要指政府通过网上办公,将福利费发放、税收、规费收缴等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5、企业内部的电子商务 企业通过防火墙等安全措施将企业内联网与因特网隔离,将内联网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商务工具,用来自动处理商务操作及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内部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并为企业内部通信和联系提供快捷的通道。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政府部门(尤其是海关、商检、税务、金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而我国的电子商务尚不完善,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宽松管理、规范引导、促进发展。我们要尽快实现真正意义的全过程的电子商务,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诸如: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互联,实现金融电子化及海关、税务、行政监管部门电子化,提高企业上网率,建立安全体系认证结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等。 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大课题: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用电子网络手段管理电子商务。 国家局拟依赖信息中心的“红盾信息网”作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分别通过“红盾315信息网”、“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和网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我局的“红盾信息网”(外网)应尽快开通,相应的软件要适时到位: 1、尽快理顺信息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尽早完成数据中心的建立。 由于档案室及有关档案管理人员不归信息中心管理,由于业务处室未承担前期数据整理工作,目前我们在录入企业数据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一方面是录入人员无档案管理员的密切配合,业务不熟;另一方面是调阅档案资料不方便。录入工作开展半个月以来,仅录入了完整的外资档案10余户,进展十分缓慢,按此速度无法完成任务。我们正在整理软件子系统的各类表格,表格出来后尚需相关处定指导并参予整理数据。 2、尽快争取国家局相关设备的到位,完善内部业务网的建设。 内部业务网是我局“红盾信息网”建立的基础,而“红盾信息网”又是电子商务监管的平台和基础。据悉,国家局已将我省确认为一期接入单位,预计今年年底有关设备将到位。 3、在内部业务网完善的基础上,配备“红盾信息网”(外网)的相关设备。主要有路由器1台,服务器2台,同步调制解调器1个等。 4、在“红盾信息网”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齐备后,购置国家局或兄弟省市成熟的电子商务登记、管理软件。 5、尽快引进技术人才,并加强应用人员的培训。 技术人才是维护系统网络正常运行并履行监管电子商务职能的关键,业务人员的广泛应用是基础。 二、结合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调整和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一方面,是国家工商局全盘考虑,加强电子商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立法。尤其是有关域名注册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问题,必须由国家局按照国际惯例,加强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各国的互通、合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各地无法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各地可结合职能,先行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文件。北京市局在电子商务管理方面已作了较多的探索,其宽松管理的思路受到了网站经营者的欢迎。北京市局制定的相关规定有:《关于网上经营行为登记备案的补充通告》、《网络经济组织中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须知》、《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站销售信息行为的通知》等等。福建省工商局信息统计处无疑是较早意识到工商部门应及早介入电子商务管理的部门,早在3月14日,福建省局向国家工商局报告了有关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紧迫问题。几个月来,福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的通知》、《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因特网网上经营登记管理程序规定》等文件。 目前,我们已收集了北京市局、福建省局的相关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应着手对全省网站及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电子商务与工商职能的关系进行研究,待网络设备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并及时介入电子商务的行政监管。 三、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职能,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专业优势与信息部门的技术特长,相互配合,共同探讨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管理。 应从以下方面寻找服务与监管的切入点: 1、网上经营登记备案 主要是对辖区内网站的登记备案,应探讨如下问题: ①网站登记程序: 包括受理、审查、核准、发放网上经营电子标识及编号、网上公告等,电子标识备案是网站登记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电子商务管理的关健。 ②网站登记备案的内容: 包括:法人基本情况,网站基本情况,尤其是网站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等等。注册号在网站登记中可作为备案号。 ③需要进行网站登记的各种情况: 网站经营者; 利用网站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行为; 利用网站广告的行为; 利用网站进行网上购物、购书、拍卖等活动; 提供经营性的网络内容、网络技术服务者。 ④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一要依靠立法手段制定出相应规定。如: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必须到“红盾信息网”进行网站登记,未经登记的网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二要依靠技术手段,如解决发放电子标识的技术问题。 2、网站及网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主要是对网上经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象如何监管进行探讨。 ①无照经营的网站不能获得合法的备案登记资格,不得从事网上经营。 鉴于电子商务即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现阶段应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对部分前置审批条件、超经营范围及不良文化倾向的规定不易太细,既使太细了也难以监管,反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套上“枷锁”。 ②网上虚假、违法广告(含商业性和非商业性宣传)行为责任界定; 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变相传销行为责任界定;如变相的网上拍卖,网上非法集资等。 ④网上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界定,域名注册与商标权的关系。 ⑤网上合同的生效与监管;如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否可归入“视听证据”一类,是否需要其它证据作补充。);网上违法合同及合同欺诈的界定与监管;对网上合同签订后单方串改行为如何从技术角度、备案角度监控等等。 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方面,要探讨电子商务中如何体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益;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完成需要涉及生产者、销售者、配送机构等多个主体,经过商品信息沟通、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等储多环节,任何一个“供应链”出现问题,都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而,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必须加以研究。 ⑦网络市场的统计与分析 主要靠软件功能来完成。 ⑧网上办公的实现 主要从软件应用和提高应有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两方面探讨实现网上办照、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业务的途径,从而实现工商部门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北京市局等一些地方已实现了网上年检、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 四、电子商务的管辖权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㈠关于管辖权:电子商务无地域界限,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局应建立统一的注册与认证中心。但是,具体的监管还须落实到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因此,我们认为: 1、从登记的角度:应采用属地登记与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有登记权,报国家局统一备案(副省级中心城市另须报省局备案)。对于具有较大规模的网站,国家局直接受理登记,发放电子备案标识。 用注册号作为电子备案标识编号,可避免编号的混乱。 2、从监管的角度: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 国家局管辖其登记备案的大型网站; 各省级(副省级中心城市)工商局管辖其登记的网站; 受上一级委托,有条件的(建有“红盾信息网”并有相应软件、人才)的地市工商局可以对在其辖区内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㈡关于登记、监管职能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的监管离不开电子网络手段。北京市局、福建省局均由信息部门的“红盾信息网”进行登记备案。其监督管理采用“不告不理”的做法,即电子商务“受害者”通过点击“红盾信息网”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才介入管理。换言之,电子商务的登记、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现等环节,离不开信息部门。但是,网上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应该依靠相关处室。北京市局有“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福建省局信息统计处本身就是行政处室。 就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并结合信息中心应该得到加强这一思路来考虑,我们认为:信息中心应承担我省电子商务登记工作,具体监管由直属分局承担。信息中心与直属分局之间应该有良好的配合,为搞好配合并留住技术人才,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服务与监管,可以考虑信息中心的部分人员使用直属分局的编制。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论文:社会主义阶段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体制改革行政管理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免除农业税,乡镇体制改革被相应提上议事日程。但与以往许多体制改革一样,乡镇改革在相当程度上也属于财政压力下不得已的行为,并具有实践先行,理论研讨和制度构造严重滞后的特点。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改革没有一揽子预案的一般性特点,另一方面也会出现这一特点带来的固有问题,即因为缺乏整体构造和长远设想而陷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行为。本文试图结合近几年乡镇改革的背景与实践,对乡镇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制度构造进行一些探讨。 一、基于财政压力的乡镇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它标志着以来自农业、农村和农民为源泉的“农业财政时代”的终结,历史上被视为天经地义的“皇粮国税”得以废止。这只有在经过现代化建设,进入到以工商业为财政支撑的时代才有可能。 改革实质上是对利益和权力的再配置过程。农村税费改革不仅仅在于为农民减轻负担,更在于它直接冲击并要求改变传统的治理体制。因为,中国农村基层治理体制基本上是依靠农业税费维持的。正是以农业税为核心的各种税费造成农民负担有增无减,推进了农村税费改革。而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免除农业税以后,受冲击和影响最大的亦是乡镇体制。 财政,财是政的基础。财政来源与能力决定着政权的特性与能力。从国家特性看,国家税赋主要来自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国家属于传统国家。传统国家对乡村治理有两个特征:一是实行以皇权-官僚体制下的乡村自治,国家政权不直接渗透于乡村,即所谓“皇权止于县政”。政府的功能也非常少,主要是政治统治,相应的地方政府机构和人员也非常少。其重要原因就是有限的农业剩余无法供养一个渗透到分散孤立的乡村社会的政权体系。没有财政支撑的行政是无能力而又成本太高的行政。这是制约传统国家权力向乡村渗透的基本原因。二是国家与农民的联系主要是纳税的关系。农民作为分散孤立的经济个体,成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国民,主要取决于向谁提交税赋。正如孙中山所说的:“人民对于皇帝只有一个关系,就是纳粮,除了纳粮之外,便和政府没有别的关系。因为这个原故,中国人民的政治思想就很薄弱,人民不管谁来做皇帝,只有纳粮,便算尽了人民的责任。政府只要人民纳粮,便不去理会他们别的事,其余都是听人民自生自灭。”①由于土地(终极意义上的)国有制,决定了“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的合理性,换言之,农民向国家提交税赋是单向的义务。这为行政不断扩张,以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汲取财政提供了方便。而这又会破坏国家行政的合法性,即“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由此使传统中国只能依靠数百年一次的大动荡来缓解行政扩张与财政压力的矛盾。 这种历史循环于近代被打破。近代以来,随着传统国家的解体,中国进入到一个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之中。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是民族-国家,它要求统一的中央集权体制向全社会渗透,对分散孤立的乡村进行国家整合。由此就有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从20世纪初开始,国家政权从县到乡村,甚至一直延伸到农户。体制达到极致,每个农民都被整合到“政社合一“的国家体系中,乡村社会为国家体系所遮盖。这一“政权下乡”的过程对于建构一个统一的现代国家,对传统乡村加以改造,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一表面上具有“现代性”的乡村治理体制却具有不属于现代国家本性的传统特点: 一是国家基层政权的制度安排仍然服从和服务于向农村汲取资源,为行政主控型。体制是最便于向农村汲取资源的体制,即“先交公粮,后交余粮,剩下的才是口粮”。在这一体制下,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主导着乡村社会,来自于上级领导和政府的“任务”成为支配基层和农民行动的主要依据。在单一体制下,县乡政权机构设置的依据是与上级政府对等对口,由此造成县乡机构迅速膨胀。我国是一个由中央、省、市(地级)、县(市)、乡(镇)多级机构构成的政权体系。政府任务会逐步增多,到最低一级的乡级时,政府任务和目标会呈几何级的增加。如我们调查的一个乡,仅仅是签定目标责任书的上级任务就多达200多项。这就使得乡一级政府成为一个面对上级,主要完成上级任务的机构。乡镇作为国家政权体系的一级组织,对一定区域的事务负责,即行使管理“块块”的职能。出于地方政绩的驱动,乡级还要从事许多能够显示出其地方政绩的事务。这些事务主要是贯彻上级精神,往往与本地实际和需要相脱节。正是“条条”和“块块”的双重压力,使乡村工作不堪重负,政府功能急剧扩张。 二是行政与财政的严重不对称。尽管上世纪建构起一个现代科层制的基层政权体制,但支撑这一体系的则是以传统农业财政。改革开放以前是以“公余粮制”方式出现,农村改革后是以“农业税”为核心的农业税费。传统农业财政的重要特点是农业剩余十分有限,农民交纳税费是行政义务。随着“政权下乡”,政府机构和人员日益增多,以国家和公共名义出现的政府任务也愈益增多,这都需要由农民提供财政支持。我国目前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1%,而县乡两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却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1%左右,乡级需要财政供养的人员约1316.2万人(不包括不在编人员),因机构臃肿给农民造成的负担占农民实际负担的40%左右。②这就是总理说的“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问题。由各种行政任务并搭“农业税”便车而产生的大量的“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更是难以统计。由此就出现了“小财政、大政府”的格局,其结果是:一方面,随着现代化建设,国家的财政收入迅速增长,另一方面,农民的负担也迅速增长,城乡贫富差距扩大,农民对国家的认同感下降,甚至出现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内容的有组织的抗争。不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农村的稳定和发展都缺乏稳固的基础。 正是基于政治压力,中国启动农村税费改革,其最终目的是免除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的必然结果是改变着农村基层政权体系的财政基础,原来依靠农业财政维持和运行的基层政权体系及政府任务顿时因为财源枯竭而面临困境。基于财政压力,我国开始了乡镇治理治理体制改革。 就全国而言,在农村税费改革中普遍进行了以合并乡镇村组为主要内容的调整和变动。其主要目的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缓解财政压力。如1985年,我国撤消恢复建立乡镇政府时,共有91138个乡镇,到2003年减少到38028个乡镇,2004年有进一步减少的趋势。③如果说合并乡镇,只是乡镇规模扩大而财政供养人员未见减少的话,那么村组合并的直接后果就是村组干部人数的减少。一般来讲,村组干部被限制在3-5人以内。为了减少村组干部,采取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干部交叉任职。这是因为,以往的村组干部主要是由农村税费直接供养的。税费改革后,农业地区的村组干部补贴由地方政府支付,而地方财政本来就紧张,当然不可能也不愿意支付更多村组干部的报酬。合并乡镇村组只是规模的扩大和人员的减少,不涉及体制性改革,所以我将其归纳为调整和变动而不是改革。但这种调整并不是毫无意义的。它标志着,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必然要求改革乡村治理体制。 正是因为合并乡镇村组的局限性,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一些地方开始了以改革乡村治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改革。其代表者是湖北咸安的改革。早在2002年全国还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合并乡镇之时,咸安区(县级区,以农业为主)就启动了乡镇体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撤消原有的乡镇内设机构,乡镇设立三办一所(党政办公室、经济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财政所);改变原有的“七站八所”的官办性质,将市场化和社会化机制引入乡村公共服务;将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任务和录用过程。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减人、减事、减支”。通过交叉任职,减少领导干部职数,通过改设内部机构和站所改革,减少一般干部职数。在减人的过程中,也要减事,即减少那些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或者不该管的事。通过减人减事,最后达到减支,缓解财政压力。咸安改革很快引起中共湖北省委的重视。2003年,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关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文件(17号文件地),其基础就来自于咸安。湖北省的乡镇改革得以走在全国前列,被誉为“湖北新政”。 二、超越财政压力的制度构造 从目前的乡镇改革实践看,基本上来自于财政压力。有关乡镇改革的理论,也处于各说各话的状态,难以形成基本的共识,也无法给乡镇改革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其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乡镇改革的认识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农业财政时代”,只是就乡村自身的财政能力设计乡镇体制。本人认为,现在应该超越财政压力,从现代国家构造的角度设计现代乡镇制度,以此作为改革的依据。 首先,随着现代化建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由现代化初期进入现代化中期,工业化不再需要从农村汲取资源进行原始积累,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工商业。中国已由“农业立国”进入到“工业立国“的阶段。而且,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整合已基本完成,高度分散和孤立的乡村社会日益深入地卷进国家体系中,被国家结构化。这是最终得以免除农业税费,并有可能走出所谓“黄宗羲定律”的客观条件。 更重要的是,现代国家建构要求超越传统的财政压力,重构乡镇制度。现代国家有两个特征,一是以主权为核心的现代民族-国家,一是以主权在民为核心的现代民主-国家。主权在民要求每个国民成为平等的国民。但由于民族-国家建设的紧迫性和民主-国家建设意识的薄弱,在相当长时间里,广大农民作为平等的国民,没有能够享受相应的“国民待遇”。如长期存在的“农业税”,以产业纳税就是一种不利于农民的制度安排。印度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国民的大多数。但印度以个人所得作为征税依据,农民基本上不缴税。④特别是中国的“农业税”带有很强的国家义务的特性,日益扩张的行政会不断突破义务的边界。但是,在现代意识随着现代技术的发达日益广泛地向乡村渗透的过程中,义务本位的农业税费的缴纳逐步失去合法性基础。1990年代,无论是农民通过抛弃土地,消极逃避税费,还是上访上告,为减轻负担的依法抗争,都反映了农民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事实上,与时代相比,1990年代的农民负担可能更轻,而农民的抗拒却更激烈,其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个体利益及相应的权利意识的增长。如果治理体制不能适应这一转变,就会造成农民对国家的认同感下降,甚至抵抗政府行为。如此,民族-国家的治理也会失去牢固的根基。 正是传统农业财政时代的义务税费愈益失去合法性的背景下,中央政府启动了农村税费改革,并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以工哺农,以城支乡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为超越财政压力,改革乡镇体制,建立现代乡镇制度提供了基本的依据和方向。 其一,从资源汲取型向资源支持型转变。传统乡镇制度都是围绕从农村汲取资源构造的,这是由农业财政时代所决定。在现阶段,中国已进入由工商提供财政支持的公共财政时代。以工哺农,以城支乡,首先就体现在国家如何支持农村发展。为此,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这就需要从根本上改革传统的资源汲取型的乡村治理体制,从支持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设计和构造乡镇制度。资源支持型是现代乡镇制度的基本要求。 其二,从管治型向服务型转变。为了从农村汲取资源,传统的乡镇制度的功能主要是管治型,主要依靠行政压力保障国家从农村获得资源,通过行政能力强制纳税保持国家与农民的联系。这种联系是以农民义务为本位的。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愈来愈深地卷入到社会化过程中,要求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作为现代民主-国家一部分的现代乡镇制度,其基本功能就是为农民提供服务,通过良好的服务而不是收税强化农民的国家认同意识。服务型乡镇政府是以农民权利为本位的现代国家观所决定的。 根据以上方向,乡镇改革不仅仅是“减人、减事、减支”,做“减法”,更是超越财政压力、上下联动的综合配套改革,是一项需要进行“加减乘除”四则混合运算的系统工程。 1、“加”,就是增加国家对农业乡镇财政的支持,促使行政与财政的统一,乡镇财政成本由国家财政负责。现代政府体系的重要特征是标准化、一致化。如不管什么地方,都设立相应的机构,都有所谓“几大班子”。但是,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的财政能力却差距甚大。特别是农业地区的乡镇财政主要来源于农业税费。那么,在免除农业税以后,农业地区乡镇的财政来源大为减少,有的地方甚至难以维持正常运转。仅仅是依靠“减人减事”来减支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任何行政都需要必要的财政支撑。农业地区的乡镇也属于国家政权体系,在免除农业税以后,其开支应该由国家承担。应该彻底改变变相的地方财政包干主义。如果行政统一集权,财政也需要统一集权。这样既可解决农业地区财政支出困难问题,同时也可杜绝地方和基层官员既吃“皇粮”,又吃“杂粮”的现象。由此可根据产业基础、地区差别、乡镇规模等标准,将乡镇划分不同类型,分类划拨财政经费。当前,在乡镇体制改革之初,对乡镇分类是基本前提。以农业为产业基础的乡镇应该恢复为乡的建制,可以接受国家财政支持,镇的建制主要以工商业为支撑,不可接受国家财政支持。由此实行产业分化基础上的乡镇分治体制。 2、“减”,就是精官简政,减少行政层级、机构和领导职数。任何国家的财政能力总是有限的,有限的国家财政不可能承担更多官员的财政支出,必然要求减人。我国的政府机构不是简单的人多,而是官多员少。即管官的“官”多,直接面向民众做事的员少。从纵向看,直接面向民众为民众提供服务的乡镇一级的人员并不多,多的是乡镇以上的层级。如乡镇以上有中央、省、地级市、县(市)四个层级。从乡镇内部看,领导职数过多,一个乡镇至少有10多名领导,而直接办事的人员又太少。这不利于支持农村,为农民提供服务。美国的农业部是国家公务员最多的部,达30万之多。但其组成人员主要是为农民提供服务并直接接受农民监督的公务人员。为此,乡镇改革应该超越现有的局限,进行整个行政系统的改革。从纵向看,需要减少行政层级,变五级政府为“三级政府网络管理”(中央、省和县为完整意义上的政府体系,地级市和乡镇为非完整意义上的政府体系,人员更为精干)。只有这样,在乡镇内部才能尽量减少“管官”的职数。目前许多地方的乡镇改革首先减少的是办事人员,这不利于为农民提供服务。 3、“乘”,就是改善治理方式,实行市场、自治与政府的共同治理。乡镇改革不是简单的减人减事,而是要以精干的政府提供更良好的服务。为此需要改善传统的单一的行政治理方式,实行市场、自治组织和政府多元一体的共同治理。服务型政府并不是将农村的公共服务都由政府包揽下来,这又会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全能政府的轨道上去,并会增加行政成本。现代国家的治理体制首先要求培育市场。能够用市场力量解决的问题尽可能由市场解决。因为市场不仅能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它还是一种整合机制。市场有一套健全的规则,人们进入市场机制后会自觉不自觉地根据规则办事,更多的是寻求政府的保护而不是与政府对立。凡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地区,政府与农民的对立和对抗度越低。其次是培育社会,通过社会自治的力量解决社会自身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达,社会成员的需求愈来愈多样化。在相对分散居住的情况下,政府很难及时有效地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而自组织的农村社区自治力量却能达到这一点。所以,乡镇政府应该尽可能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只有市场“失灵”和社会“失效”的情况下,政府才发挥其直接治理的作用。由此形成市场、社会、政府共生、互补、合作的现代治理体制。从这个角度看,咸安改革中“养事不养人”的取向是合适的。 4、“除”,就是要消除传统乡镇体制中各种不适宜建立现代乡镇制度的的思想和体制性障碍。由于长期历史的影响,在税费改革和乡镇体制改革中,相当部分的乡镇缺乏方向感,甚至无所适从和无所用心。因为过去最为熟悉的“任务”型工作减少了,过去最为便当的行政性治理手段不方便了,过去一呼百应的工作方式不见效了。现代乡镇制度所需要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未能确立。其深刻的原因就是传统乡镇制度中自上而下的授权机制,使得乡镇基层干部习惯于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所以,在乡镇改革中将竞争机制引入乡镇治理过程中,变单一的对上负责为上下双向负责十分必要。湖北、四川等地实行乡镇领导“两推一选”和“公推公选”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政府行政管理 摘要: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建立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的重要标志。当前,需要在强化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功能,强化政府的社会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两者间的衔接和互动机制。 关键词: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村民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2008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重申了这一要求。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建立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的重要标志。本文拟以村民自治为切入点。探讨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相关问题。 一、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必要性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和政治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农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保障经济上的自主权利,村民自治顺时而生。1982年宪法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地位,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对村委会的性质、地位、职责、产生方式、工作方式等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经过十余年的实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1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它对“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了具体规定。“四个民主”的提出及完善,对指导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现村民自治,实质包含两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方面要求村民委员会逐渐摆脱乡镇政府的行政干预,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建立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基层治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相应的变革,乡镇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全能型、管治型政府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型、服务型政府。为此,进人新世纪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诸如在农村进行税费制度方面的改革、加强基层执政能力建设等,来推进两个目标要求的实现,以探索新的农村管理体制,构建和谐农村社会。但从总体上看,这两个方面的目标要求远没有达到理想状态。 首先,从村民自治的发展来看,村民自治在总体上固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自治效果并不理想。问题主要有:(1)村民自治在一些地方并未走上正规,其应有功能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如村民制度化参与率不高,村民自治往往变为“村委会自治”,甚至演变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个人说了算。(2)农村社会治理难度加大,对村民自治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社会转型导致农村社会分化和心理意识多元化,农村由过去以农民为主体逐渐分化为不同的社会阶层,如村干部、农民劳动者、农民工、个体私营企业主等,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从而导致村民集体意识逐渐淡化和薄弱,自我中心意识明显上升,家族中心主义凸显,对农村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挑战。其次。从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来看,大多数地方的乡镇政府仍然习惯于“管治”思维,开展工作以单一的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只对上负责,将工作指标层层分解下压,甚至强制村民自治组织完成“任务”。导致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职能受到行政行为侵占和排挤,村民委员会成为准政府组织,沦为实现行政命令的一种工具。 综上所述,村民自治在发展中面临一些难题,亟须在乡镇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在加强自治组织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予以解决。而目前乡镇政府在宏观指导上的缺位与农民群众期望乡镇政府的有位、有为形成较大反差;与此同时,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滞后,重管治、轻服务,甚至仍然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其管治方面的越位、错位以及服务方面的不到位。不仅对村民自治产生极大侵蚀,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亟须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着力点 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重点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规范乡镇政府活动范围和工作内容,提高乡镇政府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改革乡镇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加强群众监督,调动群众参与行政管理的积极性。 乡镇政府必须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全能者的角色转向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责任者的角色,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把服务型政府理念具体化、明晰化并落实到位。具体来说,乡镇政府应注重履行好以下职能:积极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生产力建设,增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乡镇政府应充分保障农村基层群众各项民主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要求村民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对需要村民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办理的具体行政事务,应由乡镇政府统一与村民自治组织签订委托和购买服务协议。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和经费支付方式。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得如何,工作绩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打破封闭的政府政绩自我评估体系,建立群众评估制度,使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处于农民群众监督之下。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切实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尤其要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联系群众、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加强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和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村民自治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把“四个民主”和“三个自我”贯彻落实到实处。要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建设,建立民主选举与竞争上岗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村民自治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村务和财务。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提高村务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村民委员会尤其要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互助性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的自主权,保障各类经济组织和村民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要增强村民自治功能,扩大村民自治范围,积极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村民自治的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政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要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联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听取意见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真正发挥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作用。乡镇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驻村的文体教育、休闲娱乐场所向村民开放,鼓励和扶持村内及周边有关实体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为村民服务,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乡镇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为村民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经费和条件,并对工作实绩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民自治组织。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加强对农民群众特别是村民自治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其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使村民自治组织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财政监管改革行政管理 一、改革动因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一直实行自设账户、自收自支、自行核算的"分户分管"办法。这种财务管理方式的主要问题是: 会计核算单位多。目前乡镇工农商、财税银、公检法等应有尽有。宜昌县小蜂乡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就有23个,其中一人一站的有3个,两人一站的有4个,即使这种情况也要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单位,而且会计岗位多是兼职,有的甚至站长、会计、出纳一肩挑,自行审批、自行用钱、自行做账,财务管理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银行账户多。每个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有支票账户、存折户、定期存单户等形式的银行账户,平均在两个以;有的单位一人管一个存折或几个存折。 违规账目。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滑经过专门训练的会计且变动频繁,普遍使用"流水账"、"包包账";有的单位甚至设多套总账,自设乱用会计科目;账账、账实、账证不符;长期不记账、不报账、不结账;会计档案长期不整理或不按规定整理,随意堆放,甚至人走账无,或仅有"封存账"、"断头账"。 违纪问题多。由于单位银行账户过多,账目管理过滥等原因,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违纪问题较为突出。如挪用专项拨款,收入不入账,贪污公款,非正规票据甚至无据收款,白条列支出,私借私分公款,盲目投资造成公款损失,乱发资金补贴实物,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规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违规购置专控商品等。 另外,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大多游离开财政监管之外,乡镇政府不能统筹安排、使用和调控,导致政府分配效率低下,社会财力运营低效,相当一部分建设发展性专项资金被用于消费,有的资金使用浪费甚至流入少数人的腰包,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宜昌县尽管县财政以前每年要开展"三查",每2年至3年要开展重点财务检查,每次历时半年多,检查费用开支不小,但由于是一种事后纠偏、"马后炮"式的检查,往往监管成本较大,效果不佳,问题查得出来,处理不下去,违纪违规的损失收不回来,治标不治本。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这种情况迫切需要从其财务管理体制上堵漏防弊,变多有开户为一家开户,变分散财务为统一财务,变各家分管为独家统管。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宜昌探索出"零户统管"办法。 二、"零户统管"主要内容和特点 "零户统管"是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统一管理各单位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一种财务管理办法。"零户统管"的具体运作方法可概括为"一取消,二直达,三集中,四设立,五建制": 一取消。即取消单位所有的银行账户,包括过去经过财政审批后开设和未经财政审批开设的银行账户,也包括支票户、存折户、定期存单户,存款余额全部转入财政专户。 二直达。一是收入直达,即单位所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直达财政专户,上级主管部门的拨款及外单位划入的资金由银行自动记入财政所账户,单位上解的资金由财政所专户划解直达到县财政局。二是支出直达,单位财务支出从财政专户直达收款单位,不再经过单位银行账户中转。 三集中。一是集中办理资金结算,单位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收支结算由出纳集中到财政所办理。二是集中会计核算,由财政所从各单位财会人员中,择优聘用3至5名水平较高者担任统管会计,单位会计核算。统管会计由财政所统一管理,统一高度,编制、行政人事关系不变,但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原单位脱钩,由财政所统一考核后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是集中会计档案,单位会计档案全部集中交财政所统一保管,以便于查账、审核和管理。 四设立。一是设立"总会计",负责综合预算指标分配、考核和调整;负责预算内外资金审核拨款和总核算;负责单位财会收支原始凭证审核盖章。其职能相当于管理监督中心。二是没立"资金会计",负责在单位存款余额内办理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收支结算业务;负责从总会计领发票据;负责单位收入资金的审核和划解;负责核算单位存款包括财政预算存款的变动情况,按月与单位和银行核对账目。其职能相当于资金结算中心。三是设立"统管会计",负责定期与单位出纳结算收支原始凭证;负责单位会计核算业务、按月向单位、财政所、乡镇政府报表;负责定期与总会计、单位出纳、资金会计对账。其职能相当于会计服务中心。四是设立"单位出纳",负责向总会计申请拨款,经办单位财务收支具体业务;负责预算外收入直达财政专户;负责按月将会计原始凭证交总会计审核盖章,与统管会计结算收支凭证。其职能相当于单位财务收支中心。 五建制。一是建立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年初按统一口径和标准给各单位下达综合财政预算收支指标,各单位按指标组织执行,支出由财政所按进度核拨。年度执行中如有超收,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财政指标并拨款,如有短收,则自动减少支出指标。年终财政指标审批复决算,如有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二是建立收支审批制度。各单位要按年度综合预算收支指标协调会组织收入,预算外收入减免需报经乡镇政府领导审批。单位财务氖支出都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达到一定额度的支出需报经乡镇领导审批。三是建立会计凭证审核制度。单位所有会计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财政所进行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核后,会计才能作账务处理。通过财政审核。使会计凭证符合"一统"两线四有"的要求。"一统,即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制的收费收款票据;"两线",即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四有",即所有支出凭证都要有合法票据(财政或税务票据),有具体用作,有经办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数额较大的有乡镇政府领导签字。四是建立现金"双限"制度,即限额限范围管理。限额1000元以下的开支使用现金结算,1000元以上的严禁现金开支。严禁坐收坐支和超范围使用现金。五是建立"四定"票据管理制度。定管理人员,由总会计、资金会计、单位出纳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票据管理工作;定控制制度,票据购入、发出、核销、回收等工作都建立票据台账和结报手册,互相签字制约;定数量,即根据各单位业务需要核定供票数量;定期缴销,每月定期交旧领新,审验后核销旧票。 三、"零户统管"的优点 实施"零户统管"后,宜昌县20个乡镇共精减会计岗位480多个,注销单位银行账户728个,一次性划转财政专户资金1500多万元,同比节约支出160万元。其中:通过对支出凭证的严格审核,注销不合规证173份,换回损失21万元。通过"零户统管",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实现了由无人管理到有人监管转变,由难控到可控转变,由无序管理到有序管理转变,由事后管理到事前管理转变。与原来的"分户分管"办法相比,优越性集中体现在: (一)有利于集中乡镇财政性资金。取消单位银行账户后,各单位不论是哪个渠道来的资金都必须进入乡镇财政专户的"笼子"。同时,各单位暂时闲置或分期支出的资金都要集中于镇财政专户,为乡镇政府统筹管理运用乡镇综合财力创造了有利条件,便于资金"捆绑"使用,基本克服了资金分散造成的损失。 (二)有利于强化对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在"分户分管"模式下,单位银行户头多,收入来源渠道多,支出用途项目多。乡镇财政由于无法掌握各单位的收入来源,特别是县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专款,难以对其支出实施监管。实行"零户统管"后,取消了单位的银行户头,各单位的所有奖金都被"一网要尽"、归入财政专户的"笼子",其支出奖金结算都通过财政专户集中办理,支出凭证都经过审批和财政审核,从而使财政对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管真正落到实处。 (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零户统管",通过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核定、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结算、支出审批、凭证审核等监管工作,可以使乡镇各部门预算内外资金集中使用、统一核算、综合平衡成为可能,有利于从源头上堵住乱支乱用的口子,防止资金流失与挪用,为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有利于规范乡镇会计工作秩序。"多户分管"办法由于受资金分散、分配主体多元、单位财会人员素质偏低、单位人员少等因素制约,乡镇单位的财会核算工作很难达到《会计法》、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推行"零户统管"后,单位只设出纳,专门负责办理日常资金收支结算事务。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会计核算工作则专职"统管会计"完成,使单位财会管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单位会计核算的质量得到了保证。即使"统管会计"业务不够熟练,经财政培训辅导一段时间也可基本达到要求,比过去培训辅导20多个未经训练的单位兼职会计人员要容易一些。 (五)有利于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多户分管"办法,由于缺少必要的财务监管制度,给财政违规违纪甚至依法浪费提供了可乘之机。实行"零户统管",首先从制度上和财务收支的运作程序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在容易出现违纪违规的环节设置了必要的控管措施,从而使乡镇财务管理体制具有前瞻性和预防性功能,铲除了产生"三乱"、损失浪费和违规违纪的土壤,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其次,实行"零户统管",节省了单位会计核算的人力,有利于各单位集中力量,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第三,为克服乡镇各单位之间的职工个人利益分配不公创造了条件,从而有利于提高各单位职工的积极性,树立党政部门高效勤政的良好形象。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探讨 中国在整个*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出现了*种新型的乡镇管理模式:即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的体制和“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但这一时期,传统小农经济的有限剩余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全面渗透穷乡僻壤的庞大国家机器和现代化工业体系,从而形成了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的工业化与政治上的民主化严重对立的局面,最终导致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且反复无常。从*年*月*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多年的“皇粮国税”,标志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后农业税时代”已经到来。因此,下一步的乡镇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目标是: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法制型、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总的看来,传统中国的政治转型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变迁。譬如,“清代大部分属于现代时期,但其政权与社会秩序仍旧忠于传统,很少变化。它代表了中国传统政治最辉煌以及最黯淡的一页。”进入*世纪,“从形式上看,辛亥革命是皇权终民权始的标志,也是政治转型的起点。这就是仿照西方国家实行地方自治。但由于传统的统治根基没有改变,人民主权的地方自治只是流于形式。”这样就很难弄清传统中国政治转型的原始起点。然而,现代政治学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发现新的政治因素的出现与发展。如果这种新的政治因素大量地、集中地反复出现,并且其发展趋势不可逆转,那么就是现代化因素。这种新的政治因素必然会寻找适合于它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否则就会被旧的僵化了的制度所扼杀。反过来,由此引发的政治制度变革势必影响社会结构、家族制度、等级结构、群体权利、人们行为和习俗的变迁。所以,一个国家的“政治转型期”就意味着传统的社会秩序出现了裂痕、混乱或崩溃,而新的社会政治秩序正在确立的时期。沿着这样的研究思路,本课题把中国在整个*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出现的*种新型乡镇管理模式概括为:即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的体制和“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探讨影响和制约我国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转型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研究如何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 一、目前国内学术界在研究方法上的“理论误区” 中国现阶段正处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双重建构中,乡村社会日益深入地卷入和融入到这一建构过程。从世界发达国家看,越是地方基层政府,其行政管理体制愈具有多样性、灵活性、有限性、自治性等特征。但在中国历史上,“乡镇”的建制或重视或忽略,或延续或中断,或继承或革新,大多表现为地域性、宗法性、自治性、零散性和非固定性等特征。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的乡镇基层政权频繁变动、混乱无序。尤其是*世纪以来,国家行政权不断向乡村社会延伸,逐渐形成了“资源汲取型”和“全能型”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显然已不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扩大基层民主政治的需要,且在实践中衍生出了诸多矛盾和问题。为此,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对乡镇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过*次较大的改革:即*年至*年,进行“社改乡”和建立“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年至*年,进行“撤并乡镇”和推广“村民自治”;*年至*年,进行县乡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年至今,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和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但目前的改革,许多地方主要是基于减轻农民负担和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考虑,实际上变成了撤并乡镇、合并村组、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压缩财政支出等所谓的“倒逼机制”。针对目前我国不少乡镇政府基本处于一种“有政无财”的尴尬局面,学术界提出了“撤销乡镇”、“县政乡派镇治”、“乡镇自治”等政策建议。这既表明人们对乡镇一级政府的功能和地位认识不清,也显示出目前我国乡镇改革已陷入“方向迷失”的被动局面。 追根溯源,目前国内学术界的争论与分歧,主要是来自于西方政治社会学中关于“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认识范式。其实,这一理论命题是马克斯·韦伯早在*世纪初提出的关于传统中国“有限官僚制”的看法。他认为,“事实上,中华帝国正式的皇权统辖权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次都市地区。……出了城墙之外,统辖权的有效性便大大地减弱,乃至消失。”美国著名的家族史专家W·古德也认为,“在中华帝国统治下,行政机构的管理还没有渗透到乡村一级,而宗族特有的势力却维护着乡村的安定和秩序。”正如G·罗兹曼所言,“在光谱的一端是血亲基础关系,另一端是中央政府,在这二者之间我们看不到有什么中介组织具有重要的政治输入功能。”于是,我国著名的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皇权政治在人民实际生活中,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这种所谓的“二元社会理论”或“双轨政治理论”,即“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其实质和核心都在于,无限地夸大和美化了“地方精英阶层”在辅佐国家治理传统乡村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而忽略了隐藏其背后的深层社会经济制度。然而近几年,一些国内学者却不遗余力、煞费苦心去为这种“草根民主”寻根,所谓的“根”也无非是“儒家文化决定论”之类的陈谷子烂芝麻。譬如,温铁军教授把它概括为*个字,即“国权不下县”。秦晖教授则将其完整的概括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徐勇教授不仅提出了“国家政治——社会政治”二分法的理论观点,而且还提出了建议实行“县政、乡派、村治”的具体政策主张。可以说,这些学术观点都是“单凭旁观者或局外人支招行事”的笨拙手法。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封信中所言,“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土地——赋税——户籍”是三位一体的,任何一个环节上发生问题都会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到国家政权的巩固与社会稳定。如果撇开土地制度、赋税制度、户籍制度等经济社会因素,那么单靠分析儒家文化的伦理统治是没有出路的。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研究专家费正清教授曾经指出,中华帝国“地方上的精英阶层主要靠其田产生活,并且将科举考试作为进身之阶,因此这种带有田园风味和怀旧色彩的世界观在中国一直盛行不衰。……当天下太平、五谷丰登之时,朝廷、官府和百姓之间还可相安无事。但当统治腐朽黑暗之时,政府利益与地方缙绅阶层的利益就不可避免地分道扬镳了。地方上的地主阶层本能地要谋求私利,如果不加限制,这就会使百姓不堪重负而导致政权失去‘天命’走向灭亡。官方呈报朝廷的表面文书实际上蕴含了地主、官府与百姓这三者之间愈演愈烈的利益之争。”可见,在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在总体上的收缩与在局部上的延伸是同时并存的两种趋势,不能强调一种而忽视另一种,也不能单纯地将地方精英的职能扩张理解为是‘民治’领域的扩展与‘官治’领域的退缩。”事实上,“士绅公共功能的一切扩展并非都意味着某种独立于国家的社会自主性日增的长期趋向。”总之,“地方精英既是国家权力的向心力量,又是国家权力的离心力量,而国家权力既是地方精英的支持者,也是地方精英的抑制者;地方精英既是地方社会的保护者,也是地方社会的掠夺者,而地方社会既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基础,也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制约。”换言之,地方精英理论过分偏重于考察“皇权——绅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却忽视了“国家/皇权-地方精英/士绅-乡村社会/农民”这三者之间的“制度场域”。因此,国内学术界关于地方精英的身份属性及其与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历来看法不一,争论不休。 归根结底,所谓“社会”是泛指基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共同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而“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说,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可见,“国家——社会”决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渗透的互动合作过程。在中国历史上,表面看,秦汉以降至清末的地方行政建制都是停留在县一级;但事实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对于乡族社会仍具有潜在的无限的控制力。”(p*)也就是说,“无论在哪一个阶段,都谈不上“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而集权专制与缺乏自治是两千年以来中国文明的一大特色。”因此,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并非“只是臣民、小民、草民,而不是主权者的公民,因此处于政治之外。”恰恰相反,“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总计大小数百次的起义,都是农民的反抗运动,都是农民的革命战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p*)总之,我们必须彻底抛弃西方政治社会学关于“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理论中的“工具论”国家观,应当运用“现代国家政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来分析近代中国乡村政治结构转型的特点与发展轨迹,从中找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真实内容,以便为建构*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参考。正如有的学者所提出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国家政权建设’应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不应当用结论式的成功与否之类的评判标准加以评价。研究者的任务是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国家政权建设’的特点和发展的规律,从而为中国的政治学的发展做出一定的理论贡献。” 但是,“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并非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而是一个国家与地方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其结果通常为长期的社会演变过程所预先决定。”因此,我们在运用“现代国家政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来分析整个*世纪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演变过程中,也应结合中国的国情特点。所谓“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是指“在新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按照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原则,建立起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权组织网络,有效地行使其征收赋税、维持治安、兴办教育、多种经营、发展经济、合理配置资源等基本职能。”按照西方学者杜赞奇的观点,成功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即“政府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干预和控制逐渐加强;在现代化的民族国家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在逐步扩大。在发展中国家,尽管政权更迭频繁,但国家权力却持续扩张。”(p*)这一理论分析框架,基本符合中国在整个*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乡村政治演变特点与发展轨迹。然而,尽管这一理论已经注意到了“国家——社会”非均质性的特点,但其整体论与实体论的理论品格仍然成为其致命的缺陷。综合西方各派现代化理论的观点,“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经济上的工业化——工业化、发达的市场和货币经济、高额的群众消费、严密的劳动分工;政治上的民主化——以民族国家代替宗教和种族控制、普遍的法制、公民权、有代表性的政府、能胜任的行政机关;社会上的整合化——众多的社团和利益集团、社会规模的扩大、都市化、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社会精英、人口控制;文化上的大众化——大众传播工具作用的扩大、活跃的知识界、文化的世俗化。”显然,进入*世纪之初的中国并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而且中国现代化的原始起点首先是通过暴力革命以取得民族独立,其后又把“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与“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步进行,由此形成了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的工业化与政治上的民主化严重对立的局面,最终导致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且反复无常。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整个*世纪建构起来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漫长的艰苦斗争过程和激烈战争的血与火的严峻考验,又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的曲折变化和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现行的新型乡镇组织体系。它同党和国家政权组织一样,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我国人民前仆后继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伟大成果之一。”如果不了解这一点,那么很可能会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乡镇政府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模式产生误解。 二、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 现代意义的“地方自治”是西方国家宪政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被马克思称赞为欧洲资产阶级早期取得的一项“政治成就”(参见《共产党宣言》)。但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地方自治”,基本是一场“政治闹剧”。清朝末年,中国社会政治结构日趋分化与解体,中央政府权力式微,地方势力迅速膨胀,乡绅精英阶层逐渐走向了国家政权的反面。尤其是到*年,中国人口已由清朝入关时的*亿人陡增至*.*亿人,这对传统的社会政治秩序构成严峻的挑战与威胁。因此,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逐渐使国家的政治权力下移,以加强对乡村社会的行政控制,已成为晚清政府当时所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课题。“就当时的政治情势来看,主要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是通过扩大官僚政治体系,增强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权力,强化国家对社会的驾驭;一是开放部分地方政权,吸收各种新兴政治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政治的重组与整合。对清朝封建统治阶级而言,前者固然为上策,但已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实现;选择后者,虽然并不情愿,但又有不得不为之势。”所以,“清末的地方自治是保守的清政府与同样保守的地方绅士为互利而互相合作,以期在一个正在变化的世界中保持他们的政治权力的企图。” 事实上,清末倡导推行“地方自治”的基本精神和组织形式,完全是模仿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地方自治制度。*年*月*日,晚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自治章程》和《城镇乡自治选举章程》中规定:城、镇、乡为地方自治的基层单位,府、州、县所在地居民人口在*万人以上者设为“区”;城厢以外的市镇、村庄人口*万人以上者设为“镇”,*万人以下者设为“乡”。乡镇设立“自治公所”,成立“议事会”和“董事会”等机构,负责办理乡村公共事务。但清末推行的所谓“乡镇自治”,大多停留于“文本制度”层面,且引发了不少地方强烈抵制的风潮。“据统计,仅江苏省就发生了抵制乡镇自治的恶性事件*起,或捣毁自治公所,或破坏学堂,或殴打自治职员等。”总的来看,自晚清政府倡导推行地方自治以后,“政治下层,实由官治而沦为半官式之绅治。故所谓政治者,不操于官,即操于绅,甚或操于地痞恶棍,生杀予夺,为所欲为,民之所能自存、自主、自治者,亦几希矣。”于是,袁世凯执政后,立即宣布取消省、县两级的地方自治,且在农村地区实行区、村二级制。此时的“区”是县以下的最低一级行政单位,区下设为“村”,主要职责是协助区政权处理行政、司法、监察与福利等事宜,“企图把清末地方绅士领导下的非正式组织官僚化、正规化,并以此来巩固县级政权。”可见,清末推行的“乡镇自治”实质是统治者进一步强化了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并由此造成了国家行政权向乡村社会逐渐延伸。 执政以后,首次提出了“以党治国、以党建国”的现代政治理念,并仿照苏俄体制模式建立起一套党、政、军自成系统、互不统属、权力制衡的独裁统治。国民党在中央党部之下依次设立省党部、县党部、区党部和乡镇分部,与省、县、区、乡等行政系统相对应,从而形成了从中央至地方与国家行政区划体制并行运作的“双重官僚衙门体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民党“实行的保甲制度与以往历代尤其是明清两代并没有多少不同,都是通过保甲连坐的办法强化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此外,还规定:“保甲长都是本党的忠实的党员。”“每一保甲长均能兼政治警察之任务,并能域导所属人民,一致防制异党之活动。”此时的保甲长完全被警察化和特务化。总的看来,“*年后,国民党政府制定法律政策,力图使所有乡村社会与政府之间保持明确的隶属关系。……而实际上自治团体并无权力。”)正如有的学者提出,民国时期的“乡是一个暧昧的单位——百户以上村者为乡,百户以下村者集为一乡,满百户集市者为镇。年之前,乡级机关没有列入县政府的预算中,也没有自己的收入。它们只在名义上存在,和过去的邻闾制度一样。真正重要的行政单位是区和村。”但由此而来却造成了极其深远的负面影响,“一是,政权的‘组织成本’成倍增长,官僚机构和官僚队伍急剧膨胀;二是,政治系统的运作方式发生改变,党政双重衙门之间的互动格局有别于传统单一官僚机构的运作,其政治控制力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密。这是近百年来中国政治体制由帝制到党治,由王朝体制向党国体制转型嬗变的一个重要表征,亦可谓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千年未有之变局’。”“据统计,*世纪末期,清朝中央政府官员为*人,地方官为*人,武官为*人,共计约为*人。而当时全国人口已突破*亿人,平均每名正式官员需治理*余人。……中国传统社会就是一个由数万名官员,数十万名吏役和百万名乡绅共同组成的上中下有机衔接的整合体。这样一种独特的组织方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成功地维系了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社会的整合。”但是,“据*年的粗略估计,国民党仅区一级干部约需*人,乡镇一级干部约需*人,保甲干部约需*人,共计*人。”它远远超出了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因此,这种恶性膨胀的无组织力量造成了大量的农民破产、经济资源枯竭和“国家政权内卷化”(即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能力低于其对农民群众的榨取能力),最终也吞噬了国民党基层政权的基础。 三、中国共产党早期建立的“议政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 中国共产党最早在农村建立起来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农民协会。同志曾经指出:“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是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因此,农民协会“主要攻击的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这个攻击的形势,简直是急风暴雨,顺之者存,违之者灭。其结果,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惟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但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苏维埃”,当时还是“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工农民权独裁制性质的政权。”年*月,《中华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大众的”,其所实行的是“议行合一制”。所谓“议行合一制”,是根据马克思设想的巴黎公社的政权组织形式,“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不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分享它所拥有的独特的权力,不受它们的制约,只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恩格斯后来进一步提出了,“省、县和市镇通过普选制选出的官员实行完全的自治。取消由国家任命的一切地方和省的政权机关。”以此防治“拥有固定职位或享有年金”的职业化官僚只对上级负责而背弃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官僚主义行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官僚是专干行政事务并在人民面前处于特权地位的一个特殊阶层。”所以,法国大革命取得胜利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机关都由选民选举产生,或者受选民机关的严格监督。每个郡、县、乡及市镇享有高度自治,中央政府并不派出代表其权力的官吏。……这样,法国革命就废除了自上而下任命官吏的官僚制度,代之民主选举制。” 于是,到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和《修正陕甘宁边区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规定:“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参议会)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采取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发扬民主政治,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人民的自治能力。”此时的乡(市)代表会为直接执行政务机关,并由它产生政府委员会,在代表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乡市长定期向参议会报告工作。乡(市)政府除乡(市)长*人外,其他人员均不脱产,下设优待救济、文化促进、经济建设、锄奸、卫生保育、人民仲裁等委员会,各委员会由*~*人组成,成员由政府聘任。乡(或市)政府之下为“行政村”,一般不设专门的行政机构,只设村民委员会主任*人。行政村之下为自然村,设村长*人。村主任或村长均由选民大会选举产生,一切事情均由村民大会讨论处理。乡(市)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组织群众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改良耕种,增加农业生产,组织春耕秋收运动;保育儿童,禁止对于儿童的虐待;抚恤老弱孤寡,救济难民,不使流离失所;发展民众教育,消灭文盲,提高边区成年人民之民族意识与政治文化水平等。”为了避免党对基层政权组织和其他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包办代替”,中共中央政治局于*年*月通过了《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一方面强调党的领导的一元化,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同时注意防止和纠正党委包办政权、民众团体工作的现象。”为此,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实行“三三制”,即在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实行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和中间派人士各占三分之一的政权制度,以便发挥权力制衡的作用。不过,这一时期,“在党与政权的关系上,由于中共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民主政权的作用事实上难以充分发挥。这种情况在根据地发展的各个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对建国后中国政治体制中长期存在的高度集权、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大解放区建立了大区、省、行政公署、县、区、乡镇*个行政层级,其中省以下的“专区”和县以下的“区”为行政派出机构,“乡镇”为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截止*年底,各大解放区已普遍建立起了包括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知识分子、民族工商业者以及开明士绅等一切民主阶层人士共同组成的乡镇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乡镇基层的正式权力机关,由它选举产生乡镇长、副乡镇长各*人,政务委员*~*人,共同组成行政委员会和乡人民政府,此时的乡镇基层政权仍然实行“议行合一制”。甚至有学者提出,“迄今为止,我国各级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和组织活动原则,仍然是实行‘议行合一制’。”同时,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及共青团、妇代会、民兵、农会等群众性团体组织也相继建立,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层政权组织体系。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政治制度创新。然而,“中国是在农业社会的传统因子基本保留的状态下进入现代工业社会的。”因此,“现代政治体制的确立和规范,不仅有待于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社会公众思想观念的转变、新型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等等,而且有待于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 所以,“从*年到*年的化运动,可以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变革最频繁的历史时期。在这段历史时期,制度变革表现出明显的集中性特征。变革方向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分散到集中。”与以往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对乡村社会的政治整合,“首先是从农村土地关系的改革开始,进而对乡村社会权力进行重组,将国家政权直接延伸到村庄内部,自上而下建立起严格的支配体系,从而将农民完全整合到国家政治体系之中。”*年*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乡(行政村)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委员会。乡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本乡人民选举产生,任期为*年,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和联系代表,协助乡人民政府进行下届人民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及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负责全乡工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下设各种经常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委员会。”截止*年底,全国共建立了*万个乡(镇)、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这一时期,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员交纳的会费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补助,需用的房屋和设备由人民政府拨给,在利用邮政、电报、电话、铁路、公路、航运等方面,均享有与同级人民政府机关所享受的同等待遇。”正如亨廷顿所指出的,“像中国这样的国家要进行,在政府和农民之间有两种组织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其一是政府必须建立一个新的、经费充裕的行政组织,并配备立志于改革大业的专门人才去主持其事,即建立专司其事的机构。其二便是农民自身的组织。集中的权力能够颁布法令,但只有广泛扩展的权力才能使这些法令成为现实。农民的参与对通过法律或许并非必要,但对执行法律却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农民组织参与其执行,此类法令只是官样文章。因此,农民联盟、农民协会、农民合作社都是保证具有持久活力的必备条件。不管它们自己宣布的宗旨是什么,组织本身就在农村形成了新的权力中心。”但是,“随着的基本完成,那些已成为了乡村社会权力体制中最重要的政治力量的农民协会,却悄然地退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舞台。” *年*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乡(民族乡、镇)成为县以下惟一的基层政权组织,原来的“区”一律改为县的派出机构,撤消了村级行政建制。乡镇按自然区域划分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体系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年*月,党的“八大”规定:“乡、民族乡、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和街道办事处等,有正式党员*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可按党员人数多少建立支部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以至基层委员会。同时,建立与同级党组织相对应的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性团体组织。”截止*年底,除台湾和西藏的昌都地区外,全国共建立了*个乡镇,其中乡*个,镇*个。从此,“农村居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昔日生活在乡村社会最低层、在政治上毫无地位可言的贫雇农,一夜之间成了农村中的主人,而昔日把持乡村社会、政治生活的地主、富农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威风扫地,落到了在乡村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毫无地位可言的最低层。” 但是,“事实上,任何政权管理都是需要成本的,且成本极不稳定。‘官’字下面的两个‘口’,就意味着不仅维持政府运行需要成本,而且政府官员也有自身的利益追求,只是这种利益追求往往为权力的公共形式所遮盖。”因此,建国初期是“国家机器急速膨胀的时期,国家工作人员大量增加。这不仅有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更有国家职能扩大方面的原因。”譬如,“新中国刚刚诞生时,政务院只设置*个工作部门,但到年底已增加到*个,工作人员也随之增加到*万人。”当时,中央委员会以下党组织结构大致情况是:包括*个地方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个专区委员会,*个县或相应级别的委员会,*万多个乡镇基层委员会和*多万个村党支部。此外,还有与党组织平行运作的人大、政府、群团组织,由此形成了一支自上而下分别自成体系、垂直控制的庞大“国家机器”。据有关专家估计,“大约有*万人依靠政府配给和工资生活,其中包括一小部分留用的国民党军政人员。政府仍然不得不靠发行纸币来应付高达*%的预算赤字。”于是,从*年起,中国撤消*大行政区,确立了省、县、乡三级地方行政体制,把国务院机构由*个减少到*个,全国共分流党政干部*万人左右,其中*万人下放到农村,*万人到工厂工作。 总之,“从*世纪的乡村政治的百年史看,国家政权下沉是一条主线。这对于整合离散的乡村社会无疑是有意义的。……尽管乡级政权建立的得失至今仍然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论题,但它毕竟在乡村政治生活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构建现代乡镇行政管理的体制分析 摘要:目前,经过全面深化改革使我国的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很多地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关于简政放权的内容改革,并未建立规范、协调、高效的基层乡镇行政管理运行机制。本文针对在接下来如何构建现代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探讨,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构建;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探讨 1明确乡镇行政管理在国家行政体系中的基本功能与重要地位 乡镇人民政府在我国的宪法规定中,是最低一级的地方基层政府建制,徘徊在县政与村治之间,能够较为清晰地体现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权关系。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中,我国出现过四种乡镇行政管理模式:清朝末期与民国时期的乡镇自治模式;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政社合一;乡政村治的二元治理体系。现如今,世界各国都将乡镇一级行政管理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管理体系,为国家管理基层社会事务以及为基层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在美国,有许许多多的乡镇及地区,都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基层政府组织,但是所管辖的却与面积大小相差悬殊,人口也十分不均,有些地区人口能达到几万人,有的地区人口却不到三百人。当前,我国的农业人口仍然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部分,所以不能过早撤销乡镇基层行政建制,否则会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所以,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依据公共行政的管理原则,首先要重新明确我国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以及重要地位,在不清楚乡镇一级政府的具体职能的情况下,盲目的进行乡镇行政管理改革必然会劳民伤财。过去随着乡镇建制规模的不断扩大,基层社会的治理成本越来越高。在全国范围内,乡镇行政管理机构中需要农民来养活的人员大约有一千三百多万人,平均每一个干部都需要68个农民来养活。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的行政体系分为五个阶级,最低一级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量是十分巨大的,以至于乡镇政府变成了上级硬性下达任务的辅助型行政机构。所以,我国下一步要进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从根本上解决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之间的相互交叉,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相互渗透,将条条块块进行统一的领导分割,乡镇行政管理对于事物的管理权力与财务的管理权力互相脱节,等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但不管怎样进行什么样的改革,乡镇行政管理都是我国政权结构中最基础层级,必须依法保证其完整的行政地区,适度的人口规模,有序的管理层级,科学的职能定位,合理的机构设置,约束人员编制,固定的政权名称以及规范的政府运作程序。这是目前我国构建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前提与制度保障。 2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与民主文化状况,以及不固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因素,共同决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现阶段我国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遇到的最难的问题就是,不知道怎样处理党政关系与党群关系。在乡镇管理中的一个重大原则是党管农村原则。党的乡镇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各个组织工作、活动的领导核心。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要将党委与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提高乡镇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一步一步地,有秩序的进行基层民主的扩大。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两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不让村民工作放任自流;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实际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权与基层民主的扩大一点都不矛盾。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不断改进党对乡镇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方式与方法。乡镇基层党组织要能够尊重村民自治的核心价值,统筹协调各个组织的利益,将各种社会政治力量进行有机整合,提升党组织在群众心中的凝聚力,是目前我国构建现代乡镇管理体制的重要政治制度保障与组织基础。 结束语 新时期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将重心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上,形成对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有积极意义的机制。构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是一项复杂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庞大性。乡镇政府既组织、引导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又要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因此构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相信不远的将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一定会构建出科学合理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作者:宁军纲 单位:中共白山市委党校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家支观念的重要性 摘要:凉山彝族家支观念对基层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影响,家支指的是在凉山彝族中,凭借父系血缘的支撑,采取父子连名的谱系方式形成的血缘群体组织,家支将彝族人们的社会生活紧密的联系起来。家支见面,家谱是名片,天南地北都有人帮;家支村民选举帮着拉票;国家政策利益分配家支优先考虑;家支的一份子出事,全部家支出动;家支遇到什么困难,其他的家支团结帮忙等等的家支观念影响着乡镇行政管理的发展,从而影响着管理思想的建立和完善。 关键词:家支观念;行政管理 一、引言 1956年之前,全社会三大改造未完成,凉山的民主改革也未完成,当时的凉山被人称为独立的“倮倮王国”,生产力和社会关系依然处于奴隶制度阶段,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权吗,彝族社会的基本政治单位是以家之为主,并作为整个社会的支架存在。家之是由原始氏族演变而来的,储运奴隶制度阶段的社会形态带有原始的父系氏族特点,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组成一个大的家族联合。家和之分别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家是父系血缘关系的家族联合,之是经过数代的繁衍之后,原有的家族分家形成的大大小小的分支,称为之。作为家和之的统一概念-家之是由具有父系血缘关系的家、之、房、户构成的体系,这和中原文化中奴隶制时代没有天子的宗法制十分类似。民主改改完成之前,凉山地区有近百个分区统治的黑彝家之。他们掌握统治权利,势力范围较为固定,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自为政。在每一个占据统治地位的黑彝家之之下还有1-2个较大的白彝家之作为统治支柱。在如此恶劣和自然环境下,占据统治地位的家之人口的多寡决定着其势力范围的大小和统治权力的强弱。 二、凉山彝族的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消极方面的影响 乡镇行政管理是我国的基层组织管理,我国实行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政权体制,乡镇是我国的最低一级政权,农村广大农民所要直接面对的就是乡镇政权组织,乡镇组织是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衔接点,是国家政权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政权也是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国家政策在农村的输出终端。 (一)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民主选举的影响 家支观念作为凉山彝族社会的基本政治单位,当乡镇行政管理进行换届民主选举的时候,如果有人得到换届代表的提议,那么他的家支就开始帮他拉票,首先代表提议的人找到他们的家支里有权力、有信誉、有威望的家族,开始在本家支里为他宣传,还拜访其他家支里的亲戚朋友进行说服和宣传拉票,自己的家支之中是强制性的规定必须只能选本家支的代表提议,不然则拿族规也就是习惯法里的家支法来处理,其他拜访过的亲戚朋友有的顾于面子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选了该位提议代表,这就破坏了民主选举的初衷,严重影响了乡镇行政管理的民主选举,同时也破坏了选举的民主性、公平性,而且人民选出来的可能不是最优秀的那个提议代表而是家支势力最强的那一个提议代表,从而埋没了人才,优秀的提议可能因为家支势力不强而被埋没,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知识的发展,影响了单位的用人公平的竞争性。民主选举出来的人民代表应该是代表最底层人民的意愿,体察民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是由于可能受家支观念的影响,选出来的代表就会对自己区域的民族不一视同仁,会对家支政策倾斜或利益倾斜,这为后面的利益分配不均埋下了伏笔。 (二)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利益分配不均的影响 由于凉山彝族家支观念根深蒂固,在民主选举时为这一步埋下了深深的伏笔,在乡镇行政管理中,当有国家的什么优惠政策的时候,乡镇工作人员就开始优先考虑其家支,政策倾向于其家支,而没有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其他人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严重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违背了乡镇行政管理追求利益最大化,有违乡镇行政管理存在的根本目的为人民服务和为国家服务的宗旨。就现在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的村级民主管理都是完善的,恰恰相反,存在很多的的不完善,在村级的选举中,有很大部分的选举收到家支宗族意志的影响,体现了宗族的利益,而家支观念使利益分配倾向于家支,利益分配不均严重影响了乡镇行政管理的发展。 (三)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的影响 家支宗族兼纳了多种关系和利益,强化了其他在当地的势力也必然成就家支宗族势力的坐大,这就养成了人们有事就找家支宗族的习惯,遇到不平的事情或者有矛盾、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依靠家支用习惯法来解决,而不是依靠政府或其他正常的途径,在民主选举的时候体现了家支观念的意识,在利益分配的时候掺杂了家支观念,使得家支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行政管理的法制建设。 三、凉山彝族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的积极因素 凉山彝族的家支作为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基本的政治单位,并没有随奴隶制的瓦解而消灭,一直延续至今,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对盐源县双河乡古柏村的调查研究来看,家支观念对现阶段的乡镇行政管理中具有积极的作用,其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强调团结意识,有利于共同发展 家之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政权体系,家之族人有义务维护家之领地的完整,反之,家之也承担起了保护族人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本族利益的责任,它的意识形态责任就是向本族人传递家之成员之间团结一致对外,维护家之完整。盐源县双河乡古柏村在广大的个体家庭中家支是基层单位,也是社会的经济单位,在这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不是基于社群关系的道德使然而是基于家之有保护族人的责任的这一传统。在农业的收获季节,遇上天灾人祸的时候,组成家之的个体无法承受农忙的劳动强度,亦无法承受天灾人祸所带来的损失,所以家之中所宣导的团结一致的意识形态开始起作用,这既是传统使然,也是在自然环境下家之社会社群关系的发展必然。团结一致所显示出来的强大力量帮助本族人渡过难关,也是地理决定的社会形态发展必然,必然会受到彝族群众欢迎。也是家之社会形态发展存在所依靠的,因而,在彝族的谚语“蛤蟆生存靠水塘,猴子生存靠树林,彝族生存靠家支”也是体现了团结、互助的意识。 (二)强调互助意识,有利于和谐发展 家支发挥着家支成员在生产、生活上的互助互济的作用,依靠家支的力量执行作为大家自觉遵守的社会秩序的准则的习惯法,对家支与家支的关系,家支与其成员的关系以及家支成员间的关系进行着有效的调整,维护社会秩序,在乡镇行政管理的条件下,如果遇到家支成员有婚嫁、殡丧、生病无钱救助医治、孩子求学无钱、孤寡老人的赡养,孤儿的抚养以及发生矛盾纠纷等都会有家支介入帮助解决,通常由家支聚会订立相关规章制度,以保证实施的效果。团结互助,资助家支内家庭有困难的子女上学,家支成员的子女考大学,家支规定其成员每一家必须拿出多少钱来资助,抚养家支内孤儿,照顾本家的孤寡老人等这对乡镇行政管理乃至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的稳定,民族团结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强调自我意识,有利于我发展 凉山彝族人的家支观念里有“我强,家支强,我荣,家支荣,家支衰,我衰”的意识,觉得个体千万不能丢掉这个家支的颜面,觉得自己要争气,积极进取,为家支争光,发扬家支的优良传统意识,所以家支成员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强调自我意识,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促进了社会的自主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家支成员自强不息严格要求自己,强调自我,这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的自主发展。 (四)强调民主意识,有利于政策执行 凉山彝族的家支观念里从来不会有抢夺族人事物之事,都是以礼相让,即使个体非常需要帮助,也不会去要、去抢,当有政策的执行时家支成员就会竭尽全力的做好,会冲在第一线做事,而有利益分配时家支之内是相让的,即使自己最需要也会让给家支内更需要的人,不存在家支之间相互抢,所以做事情大部分都是为了让别的家支佩服的五体投地,让自己的家支光荣,所以都是跑到第一线进行组织执行,这种民主意识有利于乡镇行政管理的政策贯彻落实。 四、促进凉山彝族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的建议及其对策 乡镇行政管理对于凉山彝族家支观念要进行正确地引导和管理,发挥其积极作用,克服其消极作用,使之成为促进乡镇行政管理的发展,以加快凉山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渐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凉山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加强舆论引导,我们树立群众大繁荣的整体观 推进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行政管理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政策输出的终端,也是整个国家治理系统的基础设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说法,生动地表明了乡镇行政管理在国家行政体系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凉山彝族的家支观念,加强舆论引导,树立正确地科学的家支观念,促进社会的发展,树立群众大繁荣的整体观,树立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发展的整体观,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二)加强表率作用,树立干部大发展的时代观 促进多方良性互动合作和管理,现阶段在社会管理过程中要实施公共利益最大化,促进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府行政管理与公共事务的互动合作和管理,凉山彝族的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应该加强表率作用,如今是社会主义社会,领导干部应树立干部大发展的时代观,树立与时俱进的家支观念,把家支观念中的精华与乡镇管理的发展结合起来,以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以便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加强知识教育,树立公民大社会的法制观 提高乡镇行政管理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知识教育,树立公民大社会的法制观,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紧解决习惯法与法律规范缺失问题,使乡镇行政管理行为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坚持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坚持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凉山彝族的家支观念的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科学的家支观念,梁启超曾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少年富,则国富”,加强对新一代的科学家支观念的灌输与教育,提高对家支观念的认识水平,树立与时俱进的家支观念,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宣传法制理念,树立公民大社会的法制观,促进乡镇行政管理的稳步发展。 五、结语 1.家支作为凉山彝族父系 家支是凉山彝族以父系血缘为纽带,采取父子连名的谱系方式形成的血缘群体组织,是彝族人们构建社会生活网络的依据。家支见面,家谱是名片,天南地北都有人帮;家支村民选举帮着拉票;国家政策利益分配家支优先考虑;家支的一份子出事,全部家支出动;家支遇到什么困难,其他的家支团结帮忙等等的家支观念影响着乡镇行政管理的发展,从而影响着基层行政法的建立和完善,本文为了让更多的当代彝族领导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科学的家支观念,发扬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的促进作用,同时促进基层行政法的建立和完善;摈弃家支观念对乡镇行政管理消极影响,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作出努力。 作者:毛英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析 摘要:我国经济建设文化在各项改革后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后有了深入的变化。从而使许多新的情况和弊端出现在了我国乡镇政权和组织上。为提高乡镇经济建设的一个速度,我们完全有必要对我国现有的基层政府行政体制进行一个全面的改革。农村和农民依旧是富民强国最基础和根本的关键所在。而农村政治危机是农村农民问题是这其中最深层次的东西。本文首先从改革开放的必然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出发,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背景,条件以及相应的经济形势作出了简略分析,详细分析了中国现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能性。然后指出改革的目标与内容。继而提出调整和优化行政管理体制的主体模式,建立和强化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 一、行政管理的原理 (一)行政管理的含义 行政管理是指国家机关运用行政权利以实现国家职能与利益的执行和指挥活动。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使其在职权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保证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贯彻执行。它的活动形式是通过行政行为实现的。 (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力源泉在以前实行的计划经济体质下,农民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很大程度上都被乡镇政府对地方事务实施的管理体制限制了。自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们发现,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已经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甚至成为阻力和障碍了。经济基础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第二、目前存在的弊端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因 1.财政状况恶化,负债严重,缺乏支持经济发展支撑点。以农业为主的乡镇财政支出远高于财政收入,财政缺乏充足稳定来源,支出压力巨大,只得靠吃上级定额补助解决一系列问题。在税费改革前,主要靠“三提五统”。税费改革后,主要靠农业税及其附加,少量零星工商企业税收。在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发达乡镇,其财政收入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就全国绝大多数乡镇而言,是非常不理想的,取消农业税后,虽然上面有一定量财政转移支付,但远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乡镇问题。 2.乡镇管理体制的深层矛盾在农村税费改革更加凸显了出来,急切要求我们对乡镇机构的改革有一个深入的推进。税费改革后,原乡镇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企事不分、机构重叠、办事推诿、人员臃肿,工作效率低等问题,都全面的暴露了出来,迫切要求我国改革相应的乡镇管理体制,建立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 3.随着中央支农力度的逐年加大,农民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要求更高,旧的公共服务模式已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群众意见大。在职能、机构、人员和效率上做文章,建立新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旧的行政管理体质工作效率低,行政效能不高。乡镇机关内设多个机构,职责得不到有效统一,指挥不得力,决策的效率得不到提高;因此,必须破旧立新,彻底改革原有乡镇管理体制。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途径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面向21世纪的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1)在乡镇政府去留上这个问题上,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在乡村社会的代表者和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在全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将长期存在。但其终极目标必将实现乡镇自治.(2)在乡镇规模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撤并,扩大乡镇规模,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3)在乡镇政权职能上,弱化经济管理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4)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从而提升基层民主的建设。(5)关于政权运行机制,我们需要监督乡镇政权的运行。(6)在乡镇各站所改革上,引入市场机制,分清职能,理顺关系,进行彻底重建并不断扩大农村社会自我管理能力。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途径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为了能够将政府机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实现,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七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增强其宏观调控能力。服务型政府就是在以民为本的理念下,通过法定程序,以为人民服务为首要宗旨并且能够承担相关服务责任的政府。其次,对乡镇政府公务人员进行服务角色定位。其角色定位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最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第二、政企彻底分开,加快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改革。把资源的基础配置权由政府交给市场。在传统行政体制下政府直接介入对企业事务进行管理,导致企业员工积极性不高,缺乏活力和创造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政府应对企业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的管理,但是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经济活动。第三、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明确各服务专区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一整套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四、完善组织立法,实现国家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第五、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力争有新的突破。第六、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社会中介组织将会不断的发展壮大。第七、精简机构,减员分流,适度精乡扩镇。全国各地精乡扩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首先,对乡一级办事处或乡公所的设立,使其作为县的派出机构;其次,主要是扩大乡镇的自主权,根据各地乡镇实际情况,来进行撤乡并镇。 三、总结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在新形势下志在必行,但在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务实管用的原则。在改革中要不断修正改革路径和改革方式,方法,同时要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共管理体制。但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实践的过程中,坚持大胆探索,大胆创新,从而使其积极稳妥的推进。强化权力下放建立起乡镇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权责体系,从而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乡镇体制改革之路。 作者:毛玉涛 单位:江西省南昌职业学院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乡镇管理缺失的原因 1.乡镇政府缺乏专业的管理方面的知识与观念不能及时更新。 现在的乡镇管理者的管理知识不能满足当前乡镇居民委员会对乡镇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在这些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方面不能很好解决乡镇居民的问题,不能与各级管理者有良好的沟通导致与乡镇居民出现矛盾纠纷等问题。而已经存在的问题也不能持续追踪问题解决进程,其政府都不知道通过怎样的途径来反映乡镇居民的问题难题,并没有及时反馈问题的结果,很难为乡镇居民的合法权利给予有力维护,这样不能有效地解决与管理好乡镇。 2.乡镇管理中乡镇治理模式的问题是乡镇管理缺失的关键因素。 在实际调查中,现有的各城市居委会中,79%的居委会都是由街道来领导和管理的指导关系,而且只有43%的乡镇居民委员会是具有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乡镇居民自治机制,可见他们的管理功能十分有限,很难带给乡镇居民较多的行政管理。另外50%的乡镇管理者认为目前本乡镇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现在治理模式下是被治理的角色,造成管理者参与的淡漠和个人主观能动性受到行政力量的压制。 3.乡镇管理中乡镇委员会财务管理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乡镇经费上的制约,由于乡镇管理的自身特点,以及乡镇居民多是农转非的人口和多为经济上靠小吃部、自行修理部等小本经营的特征,这便直接决定了乡镇管理在进行乡镇管理中具有一定的经费特殊需求,但是由于街道办不愿意放弃经费的管理权导致这种难度被放大,导致街道办一些日常事务不能正常开展,使乡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经费问题不能得到保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在矛盾产生后,不应该回避,乡镇管理者应该公开对抗,取得经费的管理权和支配权。 二、解决乡镇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有效对策 1.加强居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乡镇管理工作的职业化。 政府要通过对乡镇居民委员会和乡镇管理者的选派、直选等招聘方式,为调整居委会的管理工作建设起一个专门的管理队伍,这个队伍要体现知识化、年轻化的特点,也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来建设,可以让工人、青年、妇女定期定时去乡镇进行工作;在乡镇管理上可以由上级政府出资进行组织选派,居委会可以定期进行聘用或者直选,从而使居委会管理工作的组织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2.科学地界定政府和居委会各自的职能权限,对自己的事务管理行使一定的权力。 90%的乡镇政府以及65%的乡镇居民认为,给乡镇居民委员会自治权,给予相应的各级职责和相应的明确的职权范围是一个较利好的事情,乡镇居民希望管理者能为自己解决问题,而乡镇管理者希望自己是主动的,另外是乡镇管理者相对于街道办是不敢公开反抗,没有支配权,没有管理权的矛盾是不容回避的,经费的不足,满足不了街道办工作的开展,不具有相应的支配权与经费的管理权,这也是不利于乡镇管理的。 3.调动居委会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建立一个针对居委会的明晰的财务制度是关键所在。 在调查结果中针对乡镇居民委员会的明确清晰的财务制度是影响乡镇管理的直接因素,乡镇管理组织经费的不足,这种不足主要表现在乡镇的管理经费不断增加,而许多职能都要由乡镇来落实,他们很难抽出足够的经费去划拨到乡镇委员会,因此造成管理上的难度加大,乡镇管理能够提供经费,这种资金上的压力解决了,以及科学界定了职权,能有效促进乡镇的有效管理。 三、结语 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关键一环,乡镇政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又是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对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质量有着积极影响,对乡镇居民的难题进行持续的追踪并及时反馈,给予一定的经费管理权和支配权,对于乡镇管理权有一个科学地界定,从而使公民乡镇管理参与积极性的提升,改变传统被动的治理模式,调整重组管理居委会的人员,建立一支知识化的乡镇管理队伍,从而促进乡镇管理的体制改革。 作者:张思琪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浅析 一、乡镇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中暴露出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功能被削弱、职能分界不明、资金及公共产品欠缺。分析乡镇行政管理的问题,有利于针对当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弊端,探讨有效的改革对策。 1.功能被削弱 目前,乡镇一级政府的组织结构欠缺完整性,法律权威得不到统一执行,实际操作中乡镇政府发挥功能只体现出高一级政府部门的意愿,而欠缺自主性。这种情况必然导致乡镇政府的职能被分解,各个工作部门之间协调性差,统筹力低下,由此降低了乡镇政府的职能,也不利于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 2.职能分界不明 我国法律赋予了乡镇政府较强的组织管理职能,以便在农村发展进程中有效贯彻和执行各项政令。但是相关法律规定却仅体现出了原则性,而并未将乡镇政府的职权范围落实到具体操作性规定上,以至于职权划分不明确,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缺失。这必然给纷繁复杂的乡镇行政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也不利于乡镇一级市场经济的发展。 3.资金及公共产品欠缺 首先,资金欠缺。乡镇政府的财政赤字现象较为普遍,资金匮乏必然会阻碍政府机构的运作。而当前乡镇一级政府机构臃肿、人员膨胀、预算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加剧了资金上的危机。其次,公共产品欠缺。乡镇政府具有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但限于长期以来的以农补工政策,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在供给上出现了严重不足的现象。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公共卫生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农村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的缺失及落后。具体来说,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和基本医疗条件落后,医护人员匮乏,医疗服务水平低,尤其是许多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仍较突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状况根本不能够满足当前的经济发展与农民生活需要,乡村交通条件差,许多地区饮水困难,各种设施老化,尤其是不合理的开发与建设导致多种自然灾害,而农村地区抵御灾害的能力不强;农村基础教育经费不足、筹资途径有限,当地农民的教育负担仍未得到缓解,同时农村教师资源不足,师资队伍和教育质量均无法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在我国处于薄弱环节,即使有五保供养、农村低保、优抚及安置等政策,也无法覆盖较广的范围,而且标准低,无法解决现实中的农村贫困问题。 二、乡镇行政管理的对策 乡镇是我国的最基层政府,其承担着建设新农村的各种任务。面对当前乡镇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采取积极对策,有利于消除制约新农村建设的障碍,进一步提高乡镇行政管理的水平。 1.合理利用乡镇公共资源 只有整合乡镇公共资源,才能使其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这就要求乡镇各个职能部门明确适当的条块分割,保证乡镇体制的完整性,明晰各自的职责与权限,并加强协作,从而保证乡镇政府的经济、政治及社会职能有效发挥,确保乡镇公共权力行使的完整与统一。 2.转变政府职能 要在明确乡镇政府职能的基础之上,让政府决策反映出农村大多数人的意愿,这有利于政治权威牢固树立在农民心中。政府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政府行政管理理念,运用手中的公共权力,促进政府与公众的良性沟通,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服务型管理体制,让人民群众从公共利益中提升满意度。 3.推进乡镇财税管理体制改革 乡镇政府的财政制度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符,乡镇政府要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完善分税制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按照税收分类的原则,明确财政税收的范围及划分标准,确保乡镇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并不断提升组织财政的能力,同时还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拥有更高的转移支付才可以向农村公众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因此,要推进乡镇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统一财务管理,实施全面预算,在控制开支的基础上统筹城乡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差距。 三、小结 乡镇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引导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乡镇深化改革,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分析目前乡镇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合理利用乡镇公共资源、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乡镇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从而明确了提升乡镇行政管理水平必须遵循务实可行的原则,稳步前行,不断提高行政效率、管理水平以及服务质量。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方面协调配合才能真正促进农村的发展,推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 作者:雷正超 单位:中共金沙县委党校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制度完善路径 本文作者:王东东、蒋北辰、张利霞 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一、完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是当前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来,我国的乡镇经济体制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第一次变革是在80年代初,它将由乡镇政权代替,逐渐施行集体所有制,促进了乡镇商品经济的发展;第二次变革是在第一次变革的5年后,大约是在1985年后,基本建立了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确立了家庭联合生产的承包责任制,基本能够确保每家每户资金、人力和物力的充分发挥,能够引导农户联合发展,共同参与社会生产和市场竞争;第三次变革是在第二次变革的四年后,即1989年后至今,建立了明确的产权制度和集体所有、共同发展的合作制,较好解决了产权归属和如何组织等问题。当前,我国乡镇政府急需解决“进一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建立强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我国乡镇经济结构以及它的格局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尤其一些乡镇开办企业,而且办得有声有色,几乎成为乡镇经济的主体。如我国广东省的乡镇企业的总收入已超出一千亿元,大约是乡镇总产值的60%。要使乡镇企业能够快速发展,就得保障企业受到乡镇权力机构的扶持,切实得到政权机构的服务。那么为保障乡镇企业能够更快更好的全面发展,促使其走向大城市,甚至走向世界,那自然就得全面完善我国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乡镇在经营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科技进步、农业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由农民自主创办的专业技术协会产生了。这些技术协会以科技为导向,以各个院系、科研机构以及科技学会为支柱,以科技人员、农民技术员为领头人,有力推动了乡镇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我国农民根据市场发展的需求,借助商品的生产与销售,创办了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服务组织,使科技、资金和资源等多方面的生产要素得到了充分利用。同时,由于商品经济在发展中不断进步,很多农业协会都进行了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组,逐渐实现了联合发展。这也需要完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借以不断满足行业的发展管理需要,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从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出:随着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管理方式都连带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之前,我们的乡镇机构基本是按照计划经济模式设置的,在管理经济时通常采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后来,计划经济基本被市场经济取代了,乡镇政权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综合利用了经济、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手段,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大大减少。但是,随着网络向农村的逐渐普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明显加速、社会中介和服务组织的不断发育及文化经济一体化的迅速推进,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又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情况,亟待进步一完善。 二、当前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是国家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核心是权利与职能,其表现形式是组织结构。基于此认识,对照当前网络向农村的逐渐普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明显加速、社会中介和服务组织的不断发育及文化经济一体化的迅速推进的形势,发现我国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尽管在不断改革、完善,但仍不能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既有一般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有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独特问题。 (一)一般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普遍存在的问题 1.分工不明,责任不清,难以调动职员工作积极性、承担职责和协调配合 我国乡镇政府管辖的区域比较广泛,但对其管理的只是县级政府,这就不能建立完善的乡镇行政机构,不能促使责任、权利的统一管理。因为不曾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机构比较臃肿,机构人员不能很好地服务人民、贡献社会,不少乡镇政府干部基本都是在混日子。由于不能界定各项职责功能,部分事业单位总是依靠业务主管部门行事,财政拨款基本成为经费的唯一来源,主管部门也承担着其人员管理职能。这些情况导致了相当多的乡镇干部、职员、机关缺乏竞争和服务意识,不能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2.财政体制不完善,乡镇债务负担沉重 我国乡镇政府有很大的债务负担,我国2010年,乡镇的财政负债总额达到两千多亿,全国总共有五万多个乡镇,它们平均负债400万元。这些债务往往来源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个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导致债务负担沉重,一方面是由于单位在招人时,不是从超额编制单位选进人才,而是从下级机关招人,或是进行公开招考,造成缺编单位逐渐满编,并不解决超编单位现象,财政供养的人在不断地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财政不能满足财政人员的供养,财政体制也不完善。我国乡镇政府在偿还债务时主要是通过向人民群众收取费用,但是由于改革的推进,向人民收取费用得到限制,一些收费被取消,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缺乏稳定的来源,偿债能力降低,乡镇债务负担自然更加沉重。 3.乡镇干部对乡镇政府职能认识不清 当前,很多乡镇干部都不清楚乡镇应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能,不知如何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不知如何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很多乡镇政府只注重政府的转型,并不注重当地经济的发展。另外,一些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不考虑长远利益,只注重当前的利益。总之,乡镇政府只会完成做好上面下达的任务、指示,不懂得进行发展和规划,不能够正确履行其职能。 (二)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独特问题 1.政府管理权与执行权不能够很好融合 在已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中,表面上乡镇政府是一级政府,实际上在设置管理职能时不能够到位,并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其中缺少很多元素。如,乡镇发展需要的“城建、环保、治安、节能、消防、卫生防疫”等职能,基层政府普遍缺少,又缺少行政许可权、处罚权和强制权。当出现上述违建、食品卫生等问题,作为一级政府的镇政府并没有权力去查处,只能通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由其派人来调查处理。往往在向上级部门汇报时,程序比较繁琐,它需经过审批才能下达命令、实施解决方案,工作效率非常低下,会严重延误很多事情的处理、很多事情的解决。由于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必然会增加,从而对该镇的公共设施与卫生、医疗机构、教育水平、社会保障与治安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前,经济发达乡镇的社会治安还不是很完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能力也存有不足,经济发达乡镇的行政管理能力严重被制约着。 2.机构编制不能满足管理对象的需求 经济发达镇的机构编制基本是由县里统一发配的,乡镇并不能自行调整,不具备自主权。县政府在确定发达乡镇的编制数时,并不考虑外来人口的增加,只按本地的户籍人口数确定,而往往外来居住人口要多于当地的本籍人口。这使得发达乡镇的行政管理人员不能够满足当地发展需求,不能够完成制定的管理目标,但是他们又想完成任务,苦于人力不足,就只好聘用临时雇员。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前,我国珠三角的有些乡镇,编制数额严重不足,不能适应当前急速发展的经济需求,不能完成制定的管理任务。受固定编制额的影响,目前好多经济发达乡镇的公务员升迁机会渺茫,总停留在原位,处于进退两难境地。长此以往,这些在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没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就接二连三地跳槽,去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致使人才在不断流失,乡镇政府竞争力难以提高,甚至下降。 3.财税体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建立了以分税制为框架的财税制度,但其只在县级以上部门执行,乡镇政府施行的财政体制是统一收取统一支出。有许多发达乡镇的财政收入已达到几十亿甚至更多上百亿,但是有90%的财政收入都得交到县级政府,回到镇里的只是少数。如,2006年,绍兴县钱清镇上缴税收近5个亿,但最后回到镇里的却只有6000万元。2007年,嘉善县姚庄镇上缴税收2个亿,回到镇里也只有1000多万元。这对发达乡镇极不公平。 4.规划建设还不全面,相对较落后 当前乡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由于经济发达乡镇的规划建设项目比较多,还比较复杂,造成了经济发达乡镇不能准确定位,难以实施操控,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经济发达乡镇在规划建设中,有的规划水平不是很高;有的只停留在整体上,并不作细分;还有的产业规划不联合实际,不能保证产业有效发展;甚至有的规划根本不具备科学性与严谨性。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经济发达乡镇健康、科学、合理、快速的发展。三、完善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路径 (一)完善一般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路径 第一,详细了解和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中国的乡镇不但是国家的最基层政治权力中心,还是保障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在前对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完善时,最主要的是要将行政权力划分开,规范到一个合理的空间,将国家、社会和农民紧密联系起来,促使它们紧密联系,密切合作。值得注意的是,在完善乡镇管理体制时,要确保有完整的行政领域,有适度的人口规模,具备有序的管理层,能够进行科学的职能定位,并设置有合理的乡镇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切实得到完善。 第二,坚持党的领导方针,了解党对农村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审批,积极推动与完善乡镇政府的审批制度,让其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另外,乡镇要减少税收负担,对于那些违规条款要坚决废除,对于阻碍市场开放的审批制度要彻底撤除。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能够解决的事情,就要让他们自行解决,政府部门要懂得适当的放手。 第三,更新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地转换乡镇政府的职能,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第四,加强对乡镇政府职能的规划。当地政府进行经济调节时,有赖于政府职能能够合理被规划,各级政府要制定合理规划,并将规划切实落实。 第五,改进经济调节职能,要寻求合理的经济管理方式,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乡镇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促进乡镇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 第六,做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事业的发展上,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作用,科学配置社会资源,利用公共服务设施,扩大服务范围,建立服务网,加强社会服务功能,推进城乡教育,卫生,文化的发展。 第七,履行市场监管职能,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对市场经济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第八,对政府中介组织进行完善组合,确保各政府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重点,划分好上下级关系。同时要建立行政处罚条例,为解决执法不公的行为事件作惩罚依据。 (二)完善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路径 第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统筹规划。对于当地乡镇的人口规模、经济规模及财政预算等因素,都要得到考虑,可以逐渐划分出经济发达镇、比较发达的乡镇甚至农村中心镇,分别实施完善办法。我们可以对那些在大城市周边的发达乡镇进行城乡统筹管理,因为这些乡镇的经济规模相对比较大,外来常住人口以及当地住民也较多。另外,我们还可以考虑撤销镇建制,赋予其相当县级的职能,设置合理的综合部门。 第二,加强政府职能改变,采用比较灵活的人事编制管理。对经济发达乡镇的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能,要加以强化,以此加强农村科技、信息、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公共文化、公共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完善,转变财政投入方式,保障政府职能的不断完善。 第三,建立完善的财税体制制度。要按照分税制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的经济发达乡镇的财政体制制度。在立完善财政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外来人口负担、日趋增长的人口造成治安与公共服务的相关问题,尽可能地减少经济发达乡镇的财税负担。例如,可向经济发达乡镇少收取些税费和土地出让金。当经济发达乡镇缺乏某种产业时,政府要给以一定的帮助,如资金赞助。还要支持经济发达乡镇加大投资体制改革力度,鼓励他们建立城镇建设投资公司。 第四,加强经济发达乡镇的规划建设。要切实弄清我国县政府的职权现状,加快规划体制改革,推进发展、城市和土地的规划,将县与乡相联系,促使两者相互合作。积极探索按功能区划分的规划方法,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三)完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案例分析 抓住典型,可以快捷地把握全局。当前有不少经济发达乡镇在实践中积极寻求最优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如广东、浙江等地区,他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广东省近几年,一直在加强乡镇机构改革,简化政权,加强乡镇经济发展,简称“简政强政”。去年广东省出台了《关于简政强政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它的大概内容是:将全省所有的镇进行重新划分,突出不同乡镇的职能重点。对于规模相对较大的发达镇,加强它们的市场监督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并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他们还扩大镇级管理权限,调整理清交错复杂的权责关系,并加强对行政编制配备的完善。浙江省是将经济发达中心镇逐渐发展为小城市,2007年他们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它的整合思路是:从全省1200多个乡镇中选出141个中心镇,对这141个中心镇进行援助,放置更多的财政、土地和投资项目。另外,也对中心镇的科技、信息进行强化,并提高公共服务功能。例如浙江的绍兴县的建设、发改、经贸、商贸等部门,都被下放到县级以下的乡镇,如杨汛桥镇、钱清镇等。他们之间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乡镇职权。目前,他们已完成一定的指标,培育出一批现代化中小城市,其中镇区人口达10万的乡镇就有40个,5万左右的多达60个。 四、总结 总之,我国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还不够合理,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在完善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依法行政,利用法律来约束和管理我们行政管理部门,促进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法制化。要加强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化,争取构建一个和谐、统一,能够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体系。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另外,还要完善行政立法程序,严格参照程序执行相应职责和权力。 在加强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时,我们可以对行政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建立健全合理的科学决策机制,可以促进政府信息的公开。最后,我们还可以建立一支强大的公务员队伍,要求他们能够有效应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最终,我们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的建设和改革。建立且完善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 去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围绕中央文件精神要求,枣庄市编办组织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开展了“百家单位调研活动”,就近年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实践与探索开展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里部署要求,枣庄市先后多次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乡镇管理体制不断优化。 (一)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此次改革,对全市90个乡镇(街道)区划进行撤并整合,撤销了3万人口以下乡镇建制,共调整设置64个乡镇(街道)。按照省编办《关于市县乡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普遍设立5个行政机构和8个事业单位;全市乡镇行政编制精简20%。各区(市)以核定下达的编制为基数,组织了编制内人员进行竞争上岗,乡镇人员结构得到优化。 (二)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根据《山东省乡镇分类办法和机构编制核定标准》,全市64个镇街划分为一类镇21个(其中街道6个)、二类镇41个(其中街道10个)、三类镇2个(街道2个)。按照相关要求,综合设置镇街工作机构。在现有行政编制总额内,重新核定镇街使用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三)2016年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鲁政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在落实好乡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工作基础上,探索在镇街实行党政班子成员负责制的工作运行机制,对全市64个镇街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重新进行规范设置。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镇街综合监管执法平台,承担镇街区域内各类执法活动的综合协调、依法查处和日常监管等职责。 (四)滨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12年,滕州市滨湖镇被确定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8个试点镇之一,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扩权强镇”改革经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围绕下放权限进行改革,制订了权力下放清单,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办公室,破解人才、资金、土地等制约因素进行系列改革。2015年度,重点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深层次改革,打破原有的“七站八所、五办六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设置“四办三中心”,实行人员岗位管理,实施“大部门制”整合。另外,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各镇街派驻执法中队开展综合执法,设立了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滨湖分中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面临问题 (一)在“权”方面,责大权小。有的县级职能部门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乡镇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被动应付工作局面。在试点改革中,虽然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将县级职能部门职权下放到乡镇,也制订了权力清单,许多是好看不好用,法定权力仍由县级职能部门行使,特别在行政执法上缺少权威。承担的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都是“一票否决”的硬任务,乡镇政府在这些方面有责无权,看得见管不着,甚至做了一些“干不了、不该管”的事。 (二)在“钱”方面,捉襟见肘。中央和省里的转移支付核算到县级财政,乡镇地税所、财政所都是垂直管理,乡镇可支配财力的自主权不多,一些乡镇公共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加上乡镇待分流人员较多,财政支出压力大,一些乡镇时常欠发工资。许多派驻乡镇的机构都需要乡镇在财力上支持,如派出所、法庭、检察室的辅助人员工资支出和市场监管机构的办公经费也都消耗着乡镇财力。 (三)在“人”方面,人才不足。一些乡镇除了换届调整党政班子及统一分配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外,多年没有新进人员,普遍缺乏规划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人才。主要原因一是乡镇财政供养压力大,不愿意申请新增人员;二是乡村人才缺少晋升空间,工资也不高,缺少工作积极性;三是统一分配的选调生多数被上级机关遴选或借用,存在留不住人现象。 三、对策探索在前期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枣庄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等6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目标任务,枣庄市编办拟定了《关于复制推广滕州市滨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探索进一步推进经济发达镇体制机制改革,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扩大镇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点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等职能,完善基层政府功能。理顺区(市)、镇的关系,制订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做到权责相称。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管理权限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等赋予经济发达镇,制定目录向社会公布,明确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 (二)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强化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镇党委和政府机构设置,减少管理层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复制滨湖镇“四办、三中心、一平台”设置模式,推广“大部门制”改革,对现有党政行政事业机构优化设置,编制统一使用、人员分类管理,实行“五办、四中心、两平台”体制。通过优化组织机构,创新人员配置方式,建立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高效的新型基层政府组织架构。 (三)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建设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平台。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公开办事依据和标准,精简程序和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广首问负责、办事、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经验做法,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四)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赋予经济发达镇灵活用人自主权。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凡是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工作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实行购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调剂部分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用于加强试点镇人才需求,今后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招录计划重点向镇级倾斜。推进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落实基层干部待遇政策,确保基层需要的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五)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逐步明确经济发达镇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级政府对下放给经济发达镇的事权,要给予相应财力支持。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给经济发达镇政府承担。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财政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与经济发达镇相关的财政分成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本在经济发达镇设立分支机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城镇建设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六)支持镇域项目建设和培植民营企业发展。鼓励支持镇域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基础性、长远性项目纳入市、区(市)重点项目规划,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培植镇域民营企业发展,推动镇域内工业园区建设,研究制订重点民营企业帮扶措施,解决制约镇域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对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拉出民营企业培植目录,财政给予政策性扶持奖励,同时由市、区(市)级领导重点帮包,相关部门跟踪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出台乡镇配套改革政策。发挥好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能够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建议细化县乡政府事权,规范乡镇权力清单,强化县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明确乡镇功能定位,解决乡镇政府“身大衣小、责大权小”的问题。二是建议上级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在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基层民主政治,以及农村信贷、金融投资、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改革,制定有利于县乡发展的政策,确保体制机制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同推进。 (二)完善县乡财税体制,加强乡镇公共服务能力。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乡镇政府职能的有机整体。但现实中,有些乡镇对于经济发展相当重视,而对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存在能力不足,致使镇级公共产品短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目前,以分税制为框架的财税制度只实行到县,县级政府对镇级政府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县镇之间财税分成间不平衡是制约乡镇发展一个因素。 (三)进一步优化乡镇组织机构,探索人员编制管理方式。通过近年来的乡镇机构改革和试点改革,乡镇的组织机构越来越符合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运行特点,但仍存在上级部门干预乡镇机构编制事项的问题,需要从制度上予以优化。建议探索乡镇编制管理方式,适量调整乡镇编制数额,统一设立乡镇编制,将现有行政编制调剂到县级使用,以解决县级行政编制的不足和事业单位改革需求行政编制的问题。同时,还要妥善解决乡镇机构改革遗留的待分流人员、三支一扶及村官等人员管理问题。 (四)鼓励乡镇培养人才,强化人才保障支撑。由于乡镇体制的局限性,试点镇考录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面临许多现实困难,农村乡土人才也缺少提升空间,人才保障支撑能力较弱,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个瓶颈因素。建议在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上,制定出台留住人才的相关政策,支持乡镇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比如,中央和省从基层遴选公务员时,遴选制度让基层人员“争先恐后”地往上走,以致乡镇不愿意申报考录计划,对此,建议可建立遴选补偿机制,增加对乡镇的转移支付,鼓励乡镇培养人才,让人才在基层得到锻炼。 作者:王昌锋 单位:枣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体系历史沿革及其启发 一、20世纪以来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按照目前学术界比较认同的一般观点,传统中国的乡村治理结构是“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1]3。但到清朝末年,这种社会政治结构日趋分化与解体,中央政府权力式微,地方势力迅速膨胀,乡绅精英阶层开始走向了皇权统治的反面。“就当时的政治情势来看,主要有两条道路可选择:一是通过扩大官僚政治体系,增强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权力,强化国家对社会的驾驭;二是开放部分地方政权,吸收各种新兴政治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政治秩序的整合。对清朝政府而言,前者固然为上策,但已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实现;选择后者,虽然并不情愿,但又有不得不为之势”[2]724-741。因此,我国进入20世纪以后,“从形式上看,辛亥革命是皇权终民权始的标志,也是政治转型的起点。这就是仿照西方国家实行地方自治”[3]242。 (一)晚清至民国时期倡导推行的所谓“乡镇自治” 光绪三十五年(1909年),晚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自治章程》规定:城、镇、乡作为地方自治的最基层单位。其中,城市人口超过10万人者设为“区”,城厢以外人口超过5万人者设为“镇”,5万人以下者设为“乡”,分别成立“自治公所”,并选举产生“议事会”和“董事会”等机构,负责办理辖区事务[4]724-741。但是,“清末的地方自治是保守的清政府与同样保守的地方绅士为互利而互相合作,以期在一个正在变化的世界中保持他们的政治权力的企图”[5]463,“故所谓政治者,不操于官,即操于绅,甚或操于地痞恶棍,生杀予夺,为所欲为,民之所能自存、自主、自治者,亦几希矣”[6]184。而到1915年,袁世凯执政期间即宣布取消“乡镇自治”而实行区、村二级制,并把现代的警察制度首次推向基层社会,“企图把清末地方绅士领导下的非正式组织官僚化、正规化,并以此来巩固县政权”[7]43-150。执政后,一方面仿照苏俄体制模式建立起了一套党、政、军自成系统、互不统属、权力制衡的独裁统治体系,形成了从中央至地方的“双重官僚衙门体制”[8];另一方面,“国民党实行的保甲制度与以往历代尤其是明清两代并没有多少不同,都是通过保甲连坐的办法强化对乡村社会的控制”[9]67。总的看来,“1928年后,国民党政府制定法律政策,力图使所有乡村社会与政府之间保持明确的隶属关系,而实际上自治团体并无权力”[10]56。正如美籍华裔学者黄宗智所言:“民国时期的乡是一个暧昧的单位———百户以上村者为乡,百户以下村者集为一乡,满百户集市者为镇。1941年之前,乡级机关并没有列入县政府的预算中,也没有自己的收入。它们只在名义上存在,和过去的邻闾制度一样,真正重要的行政单位是区和村。”[11]297据1942年的粗略估计,国民党时期区一级约需164612人,乡镇一级约需686721人,保甲约需12140908人,三项合计为12992241人[12]574-587。这种恶性膨胀的无组织力量,造成了大量农民破产、经济资源枯竭和“国家政权内卷化”[10]50-52,最终也吞噬了国民党统治的政权 基础。 (二)中国共产党早期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 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乡苏维埃”,其所实行的是“议行合一制”。所谓“议行合一制”,是指“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13]439。如在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规定:“乡(市)人民代表会议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采取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发扬民主政治,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人民的自治能力”[14]59。解放战争时期,各大解放区普遍建立了大区、省、专员公署、县、区、乡镇6个行政层级,其中省以下的“专区”和县以下的“区”为派出机构,“乡镇”为地方基层政权组织。同时,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以及共青团、妇代会、民兵、农会等也相继建立,从而把“一盘散沙”的亿万农民群众纳入到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总之,“国民党只是建立起一个徒有其表的小王朝,中国共产党却把它的权威渗入了每一支稻穗”[15]627-628。然而,“在党与政权的关系上,由于中共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民主政权的作用事实上难以充分发挥。这种情况在根据地发展的各个时期都不同程度存在。这对建国后中国政治体制中长期存在的高度集权、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产生过较大的影响”[16]789。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1950年12月由政务院颁布的《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乡(行政村)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委员会”,其所实行的仍然是“议行合一制”。到1952年底,全国共建立了28万个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1954年9月,我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乡(民族乡、镇)是县以下惟一的基层政权组织,按自然区域划分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截止1957年底,除台湾和西藏昌都地区外,全国建立了120753个乡镇(其中乡117081个,镇3672个)[17]。“尽管乡级政权建立的得失至今仍然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论题,但它毕竟在乡村政治生活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3]220 (三)“政社合一”体制的建立与瓦解从1958年夏季开始,全国12万多个乡镇和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下子被改组成了2.6万个。同时,全国广大农村地区还建立起了265万多个公共食堂,475万多个托儿所,10万多个幸福院,1052个民兵师,24525个民兵团,普遍实现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活集体化[18]51。这在当代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堪称为一大“奇迹”。但是,这种暴风骤雨式的巨大社会变革,却让世代沿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农民群众感到了极度恐慌和无所适从,尤其是“1959年的死亡人数比在正常情况下增加了2500万人甚至更多。这些人都是管理不善的牺牲品”[15]618。于是从1962年开始,中共高层决策者不得不向传统的村落农民让步,全国数量由26576个增加到74771个,正式确立起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直到1982年底,全国的数量仍保持在54352个,生产大队为719438个,生产队为597·7万个[19]366。这一时期,“公社对农民进行以基层政权为中心、为主导的重新组织,将几乎所有的生产、经营、居住及迁徙活动都掌握在基层政权手里,主要的农业资源及其分配也由基层政权支配”[20]35,“政治权力渗透到农民家庭中,家庭的内部关系、生育、子女教育、婚姻、老人赡养、生产乃至消费等等,都受到公社规范的制约”[21]377。 因此,有的学者指出:“体制无疑是中国近代以来最为有效的针对农村社会的治理方式。首先,它摧毁了乡村社会的经纪体制,国家完成了基层社会的官僚化和合理化,国家的政策、方针乃至意识形态都直接通过自上而下的官僚系统贯彻下去,乡村社会资源的征用以及赋税的征收也是通过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去完成的。旧的各种经纪角色及其存在的土壤都被彻底铲除,应该说这是时期‘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成就。其次,它成功地保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确实使农村社会和农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惠’。中国农民得到了近百年来从没有过的安定生活环境,医疗条件从无到有,教育初步普及。”[22]但是,从国家行政管理的角度看,“只是一种国家财政不负担的、靠集体自己养活自己的、一切听命于国家计划的劳动组织”[21]200。截止1978年底,全国6.5万多个,拥有国家干部150万人左右;生产大队70万多个,拥有半脱产性质的农民干部600万人左右;生产队600万多个,拥有不脱产性质的农民干部3500万人左右,三项合计为4250万人。这几乎相当于一个欧洲国家的总人口,但其行政经费支出只占全国的5%左右[23]161。而从1952年到1978年,全国农村人口增加了3亿多人,人均耕地面积却由2.82亩减少到1.51亩,出现了几亿农民在高强度劳动投入和过密型种植模式下,农地报酬递减、边际收益率下降(甚至为负数)的极端现象。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全国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全年收入只有70多元,有近1/4的生产队社员收入在50元以下,平均每个生产大队的集体积累不到1万元,有的地方甚至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24]832。因此,“这种社会组织形式最终被农民抛弃是符合落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25]508。 (四)“乡政村治”二元体制模式的确立与改革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特征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体制的权威基础彻底动摇了,“造成了农村一部分社队基层组织涣散,甚至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致使许多事情无人负责,不良现象在滋长蔓延”[24]853。1982年12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域,乡镇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10条规定:“农村按居住地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确立了“乡政村治”二元体制模式。从1983年到1985年,全国共建立起了79306个乡,3144个民族乡,9140个镇和948628个村民委员会、588多万个村民小组[18]366。 但是,这种“乡政村治”二元体制模式,逐渐暴露出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首先是“旧庙刚拆又添新庙,旧人未走又添新人”。如在“社改乡”期间,全国乡镇数量增加了36786个,村民委员会数量增加了23万多个,若按平均每个乡镇配备20名干部计算,需要新增加国家干部735720人;若平均每个行政村配备7名干部计算,需要新增加村干部161万人。这对于当时我国主要以农业税作为财政收入来源,而村级集体经济正走下坡路的现实情况相比,显然是不相符合的。于是从1986年开始直到1996年,全国共减少乡镇数量19617个,行政村数量也减少了接近10万个。尤其是1998年以来,全国平均每天撤并乡镇4个,照此发展下去,预计到2010年全国乡镇数量将减少至3万个左右[26]。正如有的学者所提出的,“如此大规模的乡镇精简并没有产生激烈的社会震荡,乡镇改革可与包产到户、乡镇企业一起并称为农村改革的三大奇迹”[27]609。 但随着乡镇的规模不断扩大,财政供养人员和行政经费支出却有增无减,“目前我国乡镇一级需要农民出钱养活的人员共有1316.2万人,平均每68个农民就要养活1名干部,因机构臃肿给农民造成的经济负担占40%左右”[28]。其次是乡镇“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事实上,“我国是一个由中央、省、市(地级)、县(市、区)、乡(镇)5级政府构成的行政体系,越是到了最低一级的乡镇时,政府任务和目标就会呈几何级数增加。这使得乡镇成为一个面对上级,主要完成上级任务的官僚机构”[29]。而“目前我国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1%,财政供养人员却占到全国的71%。尤其是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中,中央财政承担2%,省级财政承担11%,县级财政承担8%,乡镇财政竟然承担了78%”[30],由此造成了乡镇一级政府基本处于“有政无财”的尴尬境地。据农业部1999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乡镇一级负债1776亿元,平均每个乡镇408万元;村一级负债1483亿元,平均每个村21万元,农民人均负债374元[31]。据一些专家估计,目前这一数字很可能已增至6000~8000亿元甚至更多。再次是乡镇“条条”与“块块”分割的现象日益严重。 目前我国不少地方都把“捞油水”的乡镇站所(如公安、司法、工商、财政、税务、金融、邮电、通讯、电力、医药、烟草、粮食、供销社、盐业、城建、土地等)人权、财权、物权收归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而把“花钱不得利”的站所(如农技、农机、水利、畜牧兽医、林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甩给基层管理,结果造成乡镇一级几乎变成了“空架子”。最后是乡镇“党政一体化运作”与“村民自治”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迄今为止,我国乡镇一级仍未摆脱体制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而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25]637,而“村民自治”既受到地方行政权扩张的压缩,又缺乏必要的财力基础,基本处于一种行政与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因此,我国下一步如何把乡镇建设成为“有活力、有权威、有效能”的地方基层政府组织仍然是一大难题。 二、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整个20世纪,就是国家行政权不断下沉,并将分散孤立的乡村社会整合到国家政权体系的过程”[29]。但在整个20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有限剩余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全面渗透穷乡僻壤的庞大国家机器和现代工业体系,造成了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的工业化与政治上的民主化的严重对立,致使我国建构现代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频繁变动且反复无常。这充分说明了,任何政党或政府都不可能超越“以农养政”时代的两大规律:一是所谓的“帕金森定律”,即“官僚机构都具有自我繁殖和持续膨胀的一般规律性。因此,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是官僚机构发展过程中惯有的通病”[32]87;二是所谓的“黄宗羲定律”,即“中国历代的税费改革都是将杂费归并到正税中一起征收,但每次取消杂费后,又会孳生出新的杂费,反而会加重农民的负担,最终形成了‘积累莫返之害’”[33]。正如马克思曾经指出的,“权力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发展”[34]305。 那么,回顾和总结20世纪以来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演变特点和发展轨迹,我们应该从中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呢? 首先,必须认识到,“传统中国的村落,农民历来善分不善合。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眼前利益,但看不到长远利益。更看不到共同利益,所以不能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建立起超过家庭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因而,他们需要有一个‘别人’来替他们识别共同利益,并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36]166-167。因此,我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费孝通先生早在1940年就提出了,“乡土中国要重建,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37]168。可见,“我国现代的乡镇基层政权组织同国家政权组织一样,都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原理,在彻底打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民党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反动国家机器之后,根据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乡镇组织。它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漫长的艰苦斗争过程和激烈战争的血与火的严峻考验,又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的曲折变化和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现行的新型乡镇组织体系。它同党和国家政权组织一样,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我国人民前仆后继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伟大成果之一”[24]88。如果不了解这一点,那么就有可能对下一步的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基本方向产生误解。尤其是近年来,学术界提出了“撤销乡镇”、“乡镇自治”、“乡公所制”、“县政乡派村治”等等政策主张,这不仅表明了人们对乡镇一级政府是“弱化”还是“强化”、是“自治化”还是“行政化”的基本判断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也显示出了人们对乡镇的基本功能和地位认识不清。总之,如何从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国家的角度,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积极探索建设现代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使中央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与乡村治理结构实现有效的对接,仍然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现实课题。 其次,应当认识到,实行地方基层政府的“善治”,是建立现代乡村社会公共秩序的制度保障。尤其是目前世界上,“地方基层行政单位的设置,一般都是从便于行政和便于居民参与本地管理出发,综合考虑了历史、地理、民族诸因素,根据一个基层行政单位能否有效管理的地域、人口而确定的”[38]341。这是因为,“国家行政权力的触角伸得越深坏处越多,将使基层活力泯灭,甚至发展停滞;而地方行政区划规模过大,又将导致政令不通,行政效率低下。而保持地方基层行政建制的适度规模,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和满足农民对公共品需求的制度基础”[39]164。目前,我国总人口的63%、劳动年龄人口的60%、老年人口的66%、少儿人口的70%都居住在农村,如果急于撤消乡镇的行政建制,那么势必将给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多麻烦。因此,我国下一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有效地领导和管理本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的地方基层政府。”[40]总之,“乡镇”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一种地方基层行政建制,应当保持其行政地域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适度性,管理层级的有序性,职能定位的科学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人员编制的法律约束性,政权名称的固定性和政府运作程序的规范性。 再次,必须认识到,“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由该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民族文化传统和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共同作用的结果”[41]。“20世纪的百年史反复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谁抓住了农民,谁就抓住了中国;谁丢掉了农民,谁就丢掉了中国!”[3]213因此,一定要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扩大基层民主政治。1998年10月,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大原则。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42]23-24;“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42]131。这一点是决不能含糊的。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必须克服两种不良倾向:“一是否定党的领导,使村民自治工作放任自流;二是党的组织不尊重法律规定的村民的民主权利和村委会的职权,包办代替”[42]132。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使之成为统筹协调各方和整合乡村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龙头组织”;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村庄是生产性的和建设性的”,只要真正体现了“村民自治”的核心价值(即让农民自由、自主、自治的活动),善于把分散的个体农民自愿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才能使基层党组织具有凝聚力和亲和力。 最后,必须认识到,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合理划分乡镇“事权”与“财权”的关系。大量的历史事实表明了,我国迄今仍缺少界定各级政府“事权”的法律法规,以至造成了乡镇一级政府对所有上级部门交办的事情,哪怕人力、财力不够,也要勉为其难(即“对上负责”);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基本是靠农民自己解决,乡镇一级政府自身缺乏必要的财力基础,根本无法履行其应有的职能(“即对下负责”)。因此,下一步乡镇政府体制改革更多涉及的是对整个国民收入再分配以及财税制度、户籍制度、农民义务教育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等诸多领域的深层次改革。如果仅仅寄希望于“撤并乡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样的低层次改革,那么有可能将使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再次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恶性循环的陷阱而不能自拔。 当然,“中国农民并不需要强加于他们身上的组织,但是需要他们可以进退自由的互助性、服务性组织,如各种各样的合作社、联系全国的专业组织,能够反映农民诉求的各种非政府组织,这些农民自己的组织或有社会各团体和志愿者参与的非政府组织,有的可以填补政府职能的某些空白,有的可以为农民提供成本更低、更优质的服务。这是我们在改造、规范各级政府职能同时所要进行的另一项长远和重大的举措”[43]。“而目前我国发育新的农民中介组织资源和促进传统组织与新发育组织两种资源有效对接的最大限制因素是,政府职能的定位问题尚未解决,各级政府决策层在组织创新方面的政策供给严重不足”[44]。我国迄今尚未建立起“民主化、法治化的现代农村政治制度;开放、公平的现代农村市场经济制度;科学、文明的现代农村文化制度;赋予农民各种权利的规范的代农村社会制度”[45]8。这是我国“十一·五”期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后农业税时代。为此,2005年6月,总理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35]这预示着一场规模浩大、波澜壮阔的农村乡镇体制改革序幕拉开了。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本科生就业倾向综述 一、调查方法 本文采用直接调查和间接调查两种形式。本文采用的直接调查方法有问卷法(合理设计问卷,采用开放式,封闭式或混合式问卷收集信息),文献法(通过书面材料,统计数据等文献对研究对象进行间接调查),访问法(通过交谈获得资料),观察法(现场观察,凭借感觉的印象搜集数据资料)。除上述方法外,还采用了间接调查法,如电话访问、上门访问、即时通讯、电子邮件、数据统计、文献整理等调查方法。 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就业倾向调查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我们共发出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67份,调查对象为2011级、2010级、2009级、2008级行政管理专业在校学生。被调查学生占行政管理专业总人数的77%,其中2011级78份,占总问卷29.2%;2010级80份,占总问卷29.96%;2009级55份,占总问卷20.6%;2008级54份,占总问卷20.2%。分析结果如下:第1题:您当初选择行政管理专业的原因是什么?总体来看,最初选择行政管理专业的原因中,因为喜欢而报考所占的比例较大,每个年级几乎都是35%以上。被调剂到本专业的学生也占有一定比重,说明当初招生的时候,行政管理专业并不是热门专业,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以兴趣报考和被动调剂而来学生的不同,有针对性的指导其学习、使这两类学生都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将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特点。第2题:您认为行政管理专业的主要优势是什么?从上图可以看出,绝大部分人认为行政管理专业在考公务员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理论上或者表面上也许是这样,但是这是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我们通过对近几年国家招录公务员情况的观察以及对内蒙古师范大学2007级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调查发现,目前的公务员考试科目的设立与专业教育的脱节问题造成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公务员考试中无任何优势,而且招考职位中对行政管理专业的需求并不是很大。 三、启示与建议 “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是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政策。在这种背景下,市场主导的地位实际上已经确立,大学生择业和单位选人的自主性都增强了。所以,学校要引导大学生调整就业观念,找准定位。1.充分认识自我,做好就业决策。大学生在择业前应对自己充分了解,知道自己能干什么,擅长什么,想干什么。注意学以致用,尽量发挥自己专业优势和形象、气质、性格、语言表达能力等非专业优势。2.确立合适的就业目标。在选择职业和确定目标单位之前,应从环境分析、企业分析等方面评估职业和目标单位的各种因素对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4]。“顺从”社会劳动力的流动分配形势,适时调整自己的就业心态,切忌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挑选就业地域和企业类型。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国民经济比较吃紧的社会环境里,应当理智的把握“先就业后择业”的观点,灵活的处理面临的机遇。3.树立竞争性的择业观。大学生必须树立竞争性的择业观,主动出击,把能够证明自己才能的各种软硬件拿出来,自我推荐,这样才可能被“伯乐”相中。如果一味的“等、靠、要”,结果只会是一事无成。4.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应转变就业观———先就业后择业,求职择业不可再像过去那样追求一步到位,如果斤斤计较眼前的职业岗位是否理想,那就会失去许多起步的机会,可以在先就业过程中积累工作经验,使自我价值得到较大的提升,为以后找到理想的工作奠定基础。5.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大学生要争取知识广博,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创新精神,随机性、灵活性的思维方式,做到因人、因时、因事而异。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面临更加激烈的社会竞争,能视变化为机遇,视困难为坦途,有顽强的自制力,坚定的信念,对生活充满期望,充满热情。6.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能力是一个人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在社会中直接产生作用的那部分内容[5]。当前大学生必须尽可能培养自己处理信息的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系统看待事物的能力、处理好人与资源的能力和运用技术的能力等。加强社会实践。大学生可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积累工作经验。7.借助各种渠道,把握就业机会。当前大学生可利用各类人才交流会、网络资源等途径,寻找合适的就业岗位,主动大胆地把自己真实才干推销出去,珍惜和抓住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 作者: 王永明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论文 一、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目标 民办高校是把“为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第一线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的,决定了学校必须高度跟随社会人才需求情况,重视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而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基本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实践性是该专业的基本特征,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引入实践教学,必须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职业素质为基本的目标,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培养学生基本的职业素质,掌握和运用基本的行政管理方法和工具。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性工作,从业人员需要掌握基本的分析工具和办公辅助工具,能够掌握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为此,通过对行政管理专业引入实践教学,教授学生掌握和运用一定的数学、统计与社会调查等定量分析方法,引导学生把文献检索、资料收集整理的方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并逐渐积累,不断提高,可以有效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职业能力,以适应就业后的工作要求。 2.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公众服务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行政改革制度的不断推行,服务型政府、企业的建设步伐加快,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服务业意识都有较大的改善,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而实践教学不仅是让学生学习行政管理的系统理论知识,更是要把这类基本理论内化为进行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同时通过实践的锻炼,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形成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意识,如何在职场中言行得当,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举止得体,能够为公共管理事业尽职尽责,只有形成了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意识,才能在行政管理岗位上摆脱“官僚”意识,向合格的管理人员角色转变,并实现由传统的“行政”向现代的“管理”、“治理”角色转换,才能符合服务型政府、企业的要求,满足群众的愿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3.培养具备行政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综合性人才。作为地方民办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目的是服务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行政管理专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综合的学科,不仅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大门类学科,而且还要求学生具备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调查研究、策划组织、协调交际等方面的能力,对学生素质要求较高,综合能力要求较强。这些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培养,单纯依靠课堂教学传授是无法实现的。只有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实际的真实工作场合中体会,才会清楚自身缺点,发现问题才能具备解决问题的意识,从而真正去解决问题。 二、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体系构建 实践教学是贯穿于整个大学本科的教学过程,优化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应当坚持两条腿走路: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交流;设立四个实践教学板块:专业实践、课堂实验、学年实习和毕业实习;采用六种实践教学方式:案例教学、实验教学、社会调查和社会服务、科研课题、基地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1.教学。民办高校实践教学的主要实现形式是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教学方法模拟重现典型事件的场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讲解、启发、归纳总结,让学生讲所学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的生活场景中,实现学以致用,并从实际的案例中获得启发,学会归纳总结基本的知识规律,得以把行政管理专业的知识内化为内化为发现问题的认知思维,分析问题的推理思维和解决问题的判断思维。案例教学法主要运用于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教师应当做好做足课前的功课。同时,要指导学生做好学习的准备,包括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消化和运用,启发学生将所学的知识用于对案例的探讨中,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鼓励学生敢于表现,善于表达。 2.实验。实验室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进行课堂教学的重要方式。实验教学主要是通过实践来检验某种理论和假设。实验教学主要在限定的条件下进行模拟,主要包括电子政务实验、情景模拟实验。电子政府实验主要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模拟政府结构组织和工作流程,形成精简的政府运作平台,帮助学生了解电子环境中政府组织的基本结构和日常工作的基本流程,以及政府通过网络平台能够实现的基本职能和工作方式,并掌握相应的处理方法。情境模拟可以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充分利用所学的行政管理基本理论知识,身临其境,或者担任模拟情境中的某个角色,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情景模拟能够激发学生的参与感,培养学生自我表现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 3.实习。实习分为学年实习和毕业实习。学年实习一般安排在大三阶段,毕业实习是大四阶段安排。学年实习主要利用寒暑假,或者学生课程较少的学年进行,毕业实习则是整个大四阶段学生自主选择合适时间自行完成。实习是学生在教师或者具备深厚实践工作经验的职场人员指导下,直接参与行政管理事物的具体工作,并从中得以感受、体验工作氛围,验证和修补课堂所学知识,收获相应工作感受,从而调整自身工作态度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时间教学方式。实习要求学校提供丰富的实习基地,并安排专人对实习进行跟踪指导,制定实习后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4.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阶段最重要的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四年学习的回顾和总结,它以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目的,通过综合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联系具体实践,探索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是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出相关结论的重要学习反馈方式。 作者:梁妍婷单位:广西外国语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改革研究 一、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一)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 从贵州省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毋庸置疑,它已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是远远落后于东南沿海发达省份。极大的差距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欲求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任重道远。总体来看,贵州农业生产方式原始,工业发展落后,城镇化建设水平低,信息化建设滞后,经济发展面临着全面挑战。“十二五”期间,在以交通、水利、通信、能源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化、城镇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民生问题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人才严重匮乏。同时,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在非公有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现代物流、旅游开发与管理等方面也对人才提出了新的需求。 (二)地方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一定意义上说,长期以来由于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原因,贵州省是传统社会特征保护完好的一块土地,但这也反映了各民族之间的保守性和封闭性,民族间的交往受惯例的影响还比较强,严重制约着省内外信息流通与技术推广,使各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停留在传统秩序之内。但在近几十年来,受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影响,各民族原有的社会秩序也受到了极大地冲击,民族间原有的不和谐因素沿袭下来,新的不和谐因素也凸显出来,从而导致构建新型的、健康的民族关系秩序成为地方社会建设所需。 (三)地方民主政治建设的需求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期推行的村民自治制度,双重自治制度使贵州省民族地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表现出特殊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践在维护政治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地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同时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贵州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亟待规范和加强———明目张胆的贿选现象,民族势力、宗族势力干预选举的现象,无序参与的现象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诸多现象表明地方民主政治发展面临着多方面的需求:第一是基层民众的政治素质普遍有待提高,公民参与教育严重缺位;第二是缺乏有政治远见的领导人,缺乏有组织、协调和团结能力的地方精英;第三是体制弊端尚未消除。 (四)地方生态建设的需求 贵州省是一个多山的省份,地表崎岖而且卡斯特地貌占有相当比例,加之近年来在实施“跨越式”发展规划过程中,“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了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比较普遍。正如我们在调研过程中所看到的盘县煤矿开采对森林田地的破坏、龙里县发展工业造成的空气污染、凯里矿产资源开发对水资源的破坏等都是鲜活的例子。上述事实充分表明了贵州省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同时也说明贵州省生态建设难度大,生态保护的难度更大。一方面需要研发新技术,制定科学规划来改造自然面貌,另一方面需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培育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观念。 (五)民族文化保护的需要 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对于贵州省来说也是现实之需,至于说保护的价值与意义我们在此姑且不论,仅仅针对我们在调研中所看到的具体事实作以说明。近年来,贵州省已经在逐步实施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的计划,以此来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此项工程的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如下一些制约因素:第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第二是专任教师缺乏;第三是学校、家庭、社会及各主管部门配合程度低;第四是各主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我们调研的惠水县好花红小学、麻江县的下司小学、花溪区的孟关小学均存在上述问题,尤其表现在师资方面,在这些学校民族民间文化虽然排进了课表,也走进了课堂,但却没有专任教师,往往都是学校临时聘请的民间艺人在承担此项工作。同时,各主管部门职责不清的现象普遍存在,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的任务究竟由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民族宗教事务局还是由学校来负责,各单位或部门分别承担何种职责,发挥何种职能,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六)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近几年贵州省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人才缺口大,根据贵州省“十二五”人才开发研究报告获知,2008年贵州省人才总量已达到192.39万人。按照人才类型分解为:专业技术人才78.22万人、技能人才52.78万人、农村实用人才27.54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7.59万人、党政人才16.26万人;预计到2015年人才总量将达到249.52万人,上述各种类型的人才将分别达到85.29万人、70.73万人、51.17万人、22.74万人、19.35万人,人才总缺口为56.89万人;预测到2020年人才总量将达到307.02万人,上述各种类型的人才将分别达到91.3万人、88.1万人、79.41万人、28.2万人、20.1万人,人才总缺口为114.63万人。上述数据显示在未来5~6年时间内人才总量缺口超过百万,而贵州的实际情况表明,本省人才外流严重,弥补人才缺口的现实途径主要是依靠引进,而依靠引进必然加大财政负担,从而导致了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人才供给之间的紧张。缓解这种紧张的理性选择是,一方面适量引进人才,另一方面充分挖掘本土高校的潜能,通过改革创新培养方式、改革教学模式来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通过上述分析发现,在贵州省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生态建设以及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等各方面都存在极大的需求,一定意义上说,这些需求都是地方社会自身难以满足的,必须求助于各级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尤其是地方发展对人才和各种技术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于高等教育来实现,依赖于有现代观念和技能的人才来实现。 二、行政管理专业设置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贵州省民族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设置状况 贵州省民族院校共有4所:贵州民族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更名为凯里学院)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其中有三所高校设置了行政管理专业:贵州民族大学行政管理本科专业设置在管理学院,1988年开始招收该专业本科生,每年的招生规模在50人左右;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在管理科学系,2001年开始招收该专业本科生,每年的招生规模为在50人左右,该校还设置有行政管理成人教育专业,招收本、专科学生,招生规模每年在100人左右;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在政治历史学院,但是只有行政管理专科专业。由上观之,贵州省设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民族院校共2所———贵州民族大学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每年的毕业生为100人左右。 (二)专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招生、轻培养。 由于现代高等教育直接与学校的经济利益挂钩,招生数决定了财政拨款额度,所以各高校普遍在每年招生时的力求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更多招生指标,但是学校的配套设施、配套管理远远达不到现代高等教育要求,致使学生、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低。贵州省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分别设置在二级学院,但是二级学院没有独立的财政支配权,致使真正的教学机构常常处于尴尬境地,很多创新计划和方案难以实现。 2.重理论、轻实践。 “重理论讲授、轻实践教学”是我国高校人文社科类专业培养模式中存在的普遍现象,贵州省各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也不例外。有些高校的学生进校四年时间从来没有过一次真正的实习、实训或实践,以至于他们毕业之后不清楚各级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配备、财政预算、中长期规划等,他们的知识只是停留在教材之中。以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即便是考取了公务员或者是选调到各级地方政府,他们也需要很长时间的适应期,去学习、熟悉老一套的地方政府管理,更不用说创新地方治理模式。 3.重教学、轻教研。 虽然目前各高校行政管理专业都设置有教研室,但这些机构基本上从事的是一些常规性的工作———编写课程计划、征订教材、安排教师课程、检查教师撰写的大纲讲义、了解学生对老师授课评价、组织命题评卷登分、组织听课评课、撰写学年工作总结等,而在教学团队建设、教材体系建设、课程体系梳理、衔接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地方努力不够。其结果是没有成型的教学团队,教师授课杂乱,难以对相关课程进行深入研究;教材体系设置不科学,有些学校甚至在行政管理专业开始物理、化学课程;有些相近科目由于是不同教师讲授,某些章节内容重复教学现象普遍;照本宣科,不注重学科前沿、热点问题研究,等等,诸多现象导致学生厌学情绪严重,挂科现象普遍。 4.重学分、轻能力。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按照课程性质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按照规定要修满170学分左右才能毕业。前三种课程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学》《管理学》《行政组织学》《管理心理学》《西方管理思想史》《社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政府经济学》《地方政府学》《政府政策研究》《行政案例分析》《公共部门决策理论与方法》《民族学》《民族理论与政策》《贵州省情》《民族地区行政管理研究》《贵州世居少数民族研究》《贵州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研究》《政治学原理》《比较政治制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法学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宪法学》《行政法律法规》《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社会统计学》《基础写作》《秘书学》《公文写作》以及一些公共课,修完这些课程加上毕业论文等基本上已经足够修满学分,专业选修课流于形式,无法满足学生的兴趣。同时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重心基本放在理论课上,一种象牙塔式的教育模式,难以训练学生的实际能力。 5.重目标、轻激励。 在对教师的管理方面,通常强调的是是否有大纲、教案、讲义,是否按照教学进度授课,是否给学生安排有作业,是否完成规定听课评课数量,是否按时授课,是否有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是否完成了教材安排的全部教学内容,完成了这些指标,没有出现所谓的教学事故,则年度考核就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年终可以全额领取绩效奖,而且有些学校的绩效奖是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的“大锅饭”式的奖励方式,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差异不大,人为控制现象严重。这样一种管理模式对教师激励严重不足,致使教研、教改、创新教学几乎陷于停顿。这种管理模式无法使教师获得成就感,无法使教师把教育教学作为自己毕生最热爱的事业。 三、行政管理专业综合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行政管理专业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在于:通过改革使行政管理专业建设能够适应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服务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以下方面着手改革。 (一)更新教学理念,创新管理体制 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以后,地方院校的管理权限从中央部委下放到地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地方院校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地方院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取决于各专业培养的人才质量和水平。因此,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必须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总体目标,把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作为专业综合改革的关键。在管理体制方面,秉承民主管理理念,坚持调动师生参与教学过程和环节管理,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师生工作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改革教学方法,创新培养模式 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教学方法,根据课程和学生的特点,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尽可能地利用现代教学手段,使课堂丰富多彩,轻松愉快。在培养模式方面,改革传统封闭式、填鸭式的象牙塔培养模式,采用“5+3+2”的“理论学习———实践运用———科学研究”的人才培养模式,即,在本专业学生四年的大学学习过程中,安排50%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安排30%分时间和精力进行实验、实习、实训,安排20%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科学研究,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三)整合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团队 由院系领导牵头,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认真梳理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根据专业特征和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删减一些课程或重复的章节,增加一些前沿性的、实用性的、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课程。根据行政管理专业特点,可以将开设的课程科学而又合理地进行分类,使之形成课程群。具体分类如下:管理学课程群(包括《行政管理学》《管理学》《行政组织学》《管理心理学》《西方管理思想史》《社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课程);政府学课程群(包括《政府经济学》《地方政府学》《政府政策研究》《行政案例分析》《公共部门决策理论与方法》等课程);民族学课程群(包括《民族学》《民族理论与政策》《贵州省情》《民族地区行政管理研究》《贵州世居少数民族研究》《贵州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研究》等课程);政治学课程群(包括《政治学原理》《比较政治制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等课程);法学课程群(包括《法学概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宪法学》《行政法律法规》等课程);现代技术学课程群(包括《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社会统计学》;写作学课程群(包括《基础写作》《秘书学》《公文写作》等课程)。在此基础上组建与之相匹配的教学团队,通过教学团队协调教学内容,这样既有助于课程体系建设,也可以避免重复教学的问题。 (四)开辟实习基地,提升实践能力 根据行政管理专业特点,尤其是学生毕业后的去向主要是民族地区各级地方政府,所以应该在民族地区广泛开辟实习、实践、实训基地。贵州省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还有其他市的自治县和民族乡,可以为行政管理专业师生进行教学实践提供很好的平台。基地建设应该采取共建的方式,由各校行政管理专业所在院系与地方政府共同负责,而且要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第一是要定期开展活动,让该专业师生参与、了解、学习地方政府的运行过程,研究地方政府面对的改革与创新难题。第二是要将研究的结果、方案反馈给当地政府,以便为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通过基地建设实践,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把握学科前沿,加强科学研究 在专业综合改革阶段,还要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项目研究,聘请知名专家来学校指导科研和专业建设,选派贵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师到合作学校考察学习。力求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深化合作领域,拓展合作范围。同时在专业综合改革阶段,还要不断扩大合作学校的范围,尤其是加强与国内民族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整合各民族院校的资源,组建跨校科研团队,建立合作机制。 (六)广开就业渠道,引导学生分流 近年来,由于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带来了一定的就业压力,学生毕业之后能否顺利就业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在培养阶段就要本着“统一培养、分类指导、注重能力、合理分流”的原则,科学预测,合理培养,便于分流。结合贵州省“十二五”规划对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需求实际,特别是随着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战略的展开,大批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广大农村迫切需要技术服务与管理人才。因此,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按照“4+3+2+1”模式引导毕业生分流比较合理的,即:40%的学生进入各级各类公务员队伍,30%的学生进入各种企、事业单位,20%的学生进入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行列,10%的学生考取研究生。 作者:饶义军单位:贵州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研究 摘要:以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目标为出发点,通过分析其实施效果,得出本科院校应健全行政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完善人才绩效评价制度,摒弃教管兼任教学方法等。 关键词: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 我国教育领域不断强调大众教育的重要影响力,本科院校在不断扩大其规模的同时,提出以实现管理效率、成果最大化为开展行政管理的主要目标[1]。由于本科院校在发展历程中所包含的内部结构趋向于复杂化,使得行政管理人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加之大部分本科院校仍然存有“教师乃立校之本”的传统观念,致使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比重较低,且许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的行政管理人员受自身工作经验的制约,在未能充分掌握高层次行政管理工作内涵与规律的前提下,贸然开展日常管理工作,造成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能力与学识无法满足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的实际发展需求与未来发展方向。 1专业化发展目标 对于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而言,专业化的本质为发展历程中展现的动态性特点[2]。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目标包括:其一,建立、完善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组织机构,实现该组织机构的深度成熟。其二,明确行政管理人员从业要求与标准。其三,确保行政管理人员拥有一定程度的专业自主权。其四,引导行政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自身行业的行为规范与道德规范。其五,促使行政管理人员掌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教育管理技能与理论知识。其六,接受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行政管理专业培训与教育。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成功进入“专业化管理者”的行列,并促使行政管理人员在不断科学认识所属职业本质与特殊性的基础上,增强其专业理论素质、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写作能力,等等,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稳定性。 2专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缺乏专业性。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性主要表现为:行政管理人员自身具备的知识体系协调性差,无法满足本科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知识底蕴的实际要求。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水平较低。在我国,制约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的瓶颈在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不高[3]。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低。此类问题多表现为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现有的行政管理机构存在设置重复、层级多等现状,致使行政管理人员的职责不清、分工不科学,并且仅强调经验管理的意义,而忽视了合理管理、系统化管理的现实作用。第二,缺乏岗位专业化发展意识。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的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自身对工作满意度低等情绪的影响下,存在离职意愿,其中,拥有处级及以上职务、拥有硕士等高等学历的行政管理人员所占比例较大,而其出现离职意愿的主要原因是现有的薪酬待遇等无法满足其对职业生涯的渴望。目前,我国部分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实施现状不尽合理,尽管培训项目较多,但其主要集中于政策与教育理论的探索层面,而尚未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课程,诸如沟通技巧培训、礼仪知识培训、文件整理能力培训、公文书写能力培训,等等,所以,此类本科院校的现有行政管理人员逐渐失去了对自身工作岗位的兴趣,无法在日常工作中激发其自身的工作热情,造成行政管理工作处于低效率、低质量、低专业化的状态。第三,教管兼任问题大。受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学科研任务、行政管理工作内容脱节的影响,部分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在优秀教师中挑选能够兼任行政管理人员的教师,而此类教管兼任教师无法全身心投入到行政工作或教学工作中,致使本科院校无法及时实现改革目标。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教管兼任的教学方法能够保证行政管理人员同时完成管理任务与教学任务,但是,随着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管理内容和涉及范围日益复杂,行政管理与教学科研之间经常发生角色冲突,使得教管兼任教师的精力较为分散,无法提升教学质量与行政管理水平。 3专业化发展策略 第一,健全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培训制度。推行行政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机制,保障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高素质与专业性。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专业化、充足的培训机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人员培训机构,激发行政管理人员获得更高学历的积极性。可采取建立行政管理学科的方式,相应提升其在行政管理实践等方面的培养力度,即在实施行政管理人员高学历化制度的基础上,确保行政管理人员拥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完成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攻读。为了提升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培训制度的有效性,院校管理人员需在此方面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增强专业化培训课程的目标性、系统性与计划性,以自身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与资源条件为基础与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培训效果与人才培养的现实作用。其二,实现培训课程内容的多样化,开展的专业化培训课程需同时涉及人际沟通、礼仪知识、管理方法、公文写作等不同层面,以确保行政管理人员具备多种工作能力与素质[4]。第二,完善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制度的完善与推行,有助于行政管理人员在增强自身专业化程度的同时,发挥保障与引导作用。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的本质特征要求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职业性,需要各本科院校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与人员准入制度,并要求行政管理人员于入岗前参加系统培训,只有在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之后,才拥有基础的任职资格。以本校的发展需要、规模与未来发展方向为立足点,将管理、科研、教学任务作为有效依据,在可操作、实际、透明、科学的原则下,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机制的应用效果,确保薪酬待遇等能够与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技能、知识水平相吻合[5]。第三,摒弃教管兼任的教学方法。为减少教管兼任教学方法的消极影响,应适当减少或消除教管兼任现象,促使教师能够专注于研究与教学。首先明确教管兼任现象出现的前提条件,诸如行政管理人员暂时性缺失等,不可将此种教学方法发展成为普遍现象[6]。对于涉及学术范围、发展方向较小的部门或岗位,需注重聘用专职员工,以便提升学术研究教师的工作效率与质量。在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进程中,本科院校还需充分重视学术委员会的中心管理作用,充分发挥其监督、提醒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效用[7]。 4结语 在推动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健康发展过程中,行政管理人员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现实作用,尽管本科院校面临内部结构日趋复杂化的现实条件,亦需注重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应根据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引导行政管理人员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充足的专业化培训机遇,在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人员聘用机制的基础上,督促、保障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发展进程,有助于实现增强综合教学水平的目标。 作者:唐成龙 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研究 1996-1997年,教育部将行政管理专业从政治学大类变为隶属于新设立的公共管理学大类,并改名为行政管理。这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更名和更改隶属关系,行政学偏重理论分析,行政管理学则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而且更偏重实践性。然而,在行政管理实践教学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不断完善。 一、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系统的实践教学体系 行政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应用型非常强的专业,国外的行政管理教育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的学生一半的时间在校外实践学习,加拿行政官员培训学院的学习计划超过70%安排在校外。而我国大部分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偏低,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课堂、轻课外的倾向,导致实践教学很难落到实处,培养出来的专业人才实践能力也不高。不仅如此,实践教学体系在我国还不是很完善,如实践教学缺乏整体规划,需要什么建什么,缺少针对性的环节,毕业实习、专业实习过于单一且流于形式,实践经费支持不足等。使得培养出来的学生创新意识不足、动手能力较差。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 2、缺乏有力的实践教学措施 许多学校为了加强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特意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但这些制度和措施往往流于形式,并没有认真的贯彻落实,执行力较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践教学过程管理难度大。在实践教学中,学生是教学主体,而教师起着从旁指导的作用。无论是实践、实验还是实训,学生在完成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的过程中,教师没能给予相关信息的支持,最终容易导致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的失控。二是实践教学监督管理难度大。在许多学校的实践教学中,实践教学管理多为“放羊式”管理模式,学生误认为实践教学就等同于放假,这种现象是缺乏实践教学监督和责任机制直接造成的。三是实践教学考核难度大。行政管理专业对学生实践教学情况的考核往往是通过报告的形式进行,很多学生都是互相抄袭或网上下载,在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容易引起“大一统”和“一刀切”的不良反应,最终导致实践教学考核停留于纸面,起不到实际效果。 3、缺乏完备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 众所周知,任何专业的实践教学都需要健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制度作保障,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也不例外,当前,我国很多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缺少完备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实践、实验和实习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学习规范建设,这是很多学校共同存在的一个问题,这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一些学生会选择网上下载、抄袭或闭门造车的方式来完成实践教学的报告或设计,最终严重影响了实践教学的运作效率,很难达到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实践教学目的[1]。二是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缺少足够的工作人员来保证校外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常见的现象是一个老师引导学生在不同的实践教学基地完成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很难保证学生实践教学质量,并且加大了教学管理和控制的难度,实践教学目标的落实存在一定困难。三是缺乏物质基础和财力资源。许多学校增设行政管理专业的一个原因是该专业运行成本低,几乎不需要建设实验室,不需要承担校外实习费用,然而,过去传统、落后的教育条件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专业发展要求。 4、缺乏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需要建设,并保持相对稳定,没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实践效果就难以保证,虽然许多高校充分意识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并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与政府、企业和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许多校外实践基地往往流于形式,无法满足学生就业能力培养的需要。一是合作单位“不需要”,由于实习时间短,只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学生到实习单位不能帮太多忙,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给实习单位增加“工作量”,因此,很多实习单位不愿意给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二是学生到合作单位学不到“真金白银”,很多合作单位只是被动地接受学生到企业进行的实践,只让学生做一些基本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对于一些行政事务的核心很少让学生真正理解和参与。 5、缺乏优质的实践教学师资 目前,各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在开展实践教学中存在诸多不足,难以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需求,影响了实践教学成效。一是专职教师缺少实践经验。许多院校的专职教师是刚毕业的应届硕士和博士,他们学历高、理论功底扎实,但是没有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和实践经验,缺乏实践教学意识,实践教学能力和策略有待提高。二是有经验的兼职教师偏少。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聘请校外有经验的实践教学教师的制度还未健全完善,经费没有保障,导致聘请不到优秀的兼职教师,无法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三是实验人员人手不够。各院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高层次的实验人员稀缺,很多实验室是一人身兼数职,既是实验老师又是技术员,还同时是管理员。这些都影响着实践教学的效果和行政管理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质量。 二、完善行本科院校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策略思考 1、深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可以有效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因此,各学校应通过深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优化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实现人才培养目标。首先,学校要摈弃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观念,强化实践教学意识,与时俱进,树立以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人才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多角度的把握实践的内涵,树立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其次,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实践教学活动。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导意见、考核标准、奖励措施等规章制度。再次,将实践教学活动贯穿于课程体系中,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使实践教学贯穿于教学体系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内容、时间和进度[2]。总之,学校要结合行政管理人才培养特点,制定完善具有鲜明辨识度和操作性强的实践教学体系。 2、细化实践教学措施,注重人才培养效果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实践教学应该建立健全实践教学措施,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控制和管理,坚决杜绝“放羊式”的管理模式,改善“网吧式”的机房环境,遏制“茶馆式”的教学课堂,不断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的实施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注重人才培养效果。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加强学生的学习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实践行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二是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客观的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实践教学评价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找到一个实用型、创新型的考核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考核效果,达到实践预期目标。通过考核来调控实践教学。 3、强化实践教学保障,夯实实践教学物质基础 强化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建设是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实施的前提,也是其有效运行的关键,具体来说,应从经费投入、组织机构、实践基地等方面提供可靠地、充足的支撑保障。一是要加大对实践教学财力和物力资源的投入,落实分级投入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资金投入比重逐年增加。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为实践教学提供良好的硬件和软件基础,提供教学保障基础。二是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主抓实践教学工作。该机构作为常设机构,要全面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过程监控、实效评价和经费使用等。 4、升化实践教学基地,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 行政管理是一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相结合的学科,在实践教学中,要建立完善实践教学基地,实现校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高校要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方针,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与校外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逐渐形成稳定性强,类型丰富的实践教学基地群,不断满足学生社会实习的需要。同时,要切实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实践教学作用,指导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升华自己的理论水平,使学生的实践技能得到切实的培养和提高。此外,也要鼓励教师深入实践基地,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更好的开展本职工作[3]。 5、优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优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组建一支思想作风硬、业务素质强、理论素养高的师资队伍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一是制定教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通过改善工作量计算方法、更新薪酬分配制度、优化职称评定政策,对表现优异的教师给予及时的表扬和奖励。二是建立完善高校与合作单位的交流机制。学校尽量多推荐骨干教师到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学习和挂职锻炼,并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业务流程,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三是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定期开办讲座,或者以导师的形式承担一部分实践教学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三、结语 总之,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问题还存在诸多问题尚未解决,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些问题,努力学习国外的优秀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教学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号入座,争取早日为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这需要各高校人才管理和培养者敢于突破与创新,在学校、社会、教师、学生的共同努力下,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会逐步加强,实践教学的教育效果将越来越好。 作者:刘武阳 江毅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探索 一、许昌学院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发展概况 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8年设立,围绕学校“教学型、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理念,将专业建设和发展的目标定为:立足许昌、辐射周边的行政管理方面理论研究的“领头羊”、人才培养的“孵化器”、实践改革的“助推器”,为许昌市及周边地区行政管理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政府改革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据许昌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行政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扎实的行政管理学专业知识、良好的政治理论素质、科学的管理理念、较强的管理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从事行政管理与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行政管理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2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9人,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5人、助教4人,50~59岁1人、40~49岁3人、30~39岁5人、20~29岁3人,教师的学科专业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经济学、社会学等,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人员稳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强科研能力的专业教师队伍,有效保障了本专业日常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于2008年9月开始招生,首届招收学生67人,专业开设7年来,共招收学生381人,已毕业学生265人,目前在校学生116人。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并以河南省内招生为主,生源较为充足,一志愿上线率较高,近年来招生规模较为稳定,一般在40人左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为考取研究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以及在企业从事行政、文秘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培养目标不具体,缺乏专业特色。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定义为: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这对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而言是一种指导性意见,很多新建本科院校简单照搬照抄了这一意见,使得培养目标与规格表述不够具体。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设立之初,也采取了同样的阐述方式,使很多学生对行政管理专业的性质和特征、自己应掌握的专业技能、毕业后可从事的职业等问题缺乏清晰的认知。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忽视核心能力。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一般都是立足原有的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一是存在着“面太广、量过大”的问题,即课程涉及管理学、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看似知识覆盖内容丰富,实际上却挤占了专业核心课程;二是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即概论和原理类理论性课程开设的比例过大,而诸如公文写作、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等操作类实践性课程开设的比例很低。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开设之初,而由于师资力量有限,缺乏对口专业教师等原因,部分专业选修课并没有开设起来,使得学生选择余地很窄。 (三)教学方式不灵活,脱离社会现实。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方式缺乏灵活性且创新不足,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的陈旧和教学方法的单一两个方面。在教学内容上,过于依赖教材进行课程基础知识的讲授,忽视了学科和专业发展动态的引入,使课程教学缺乏深度和前瞻性;忽视了现实行政实践的发展,不能做到课程知识讲授与行政管理实践相结合。在教学方法上,多采用教师理论讲授的方法,形式较为单一。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也曾存在上述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专门增设了专业见习、行政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还选派教师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四)实践教学不系统,影响专业技能。行政管理是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实现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的转变,而实践教学是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实践教学不系统是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一是缺乏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手段;二是实验室数量少,阻碍实践教学的开展;三是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存在类型单一、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学校只是在学校所在地的政府机关开设了实习基地。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和加强的过程,在制度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方面逐年加强。 (五)师资力量不雄厚,制约专业发展。很多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配备,多采用原有专业教师代课的形式或聘请其他院系的教师授课,导致授课内容与行政管理专业的结合不紧密。很多教师从高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没有直接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经历,在贯彻落实实践教学方面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许昌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开设之初,专业教师只有4人,一些专业课程由法学、思想政治等专业的教师授课,而文秘学、电子政务、经济学等课程则聘请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的相关专业教师授课,目前仍缺乏有行政实践经历的教师,仅有两位教师具有高校行政工作经验。 三、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培养目标,科学进行定位。要理清培养思路,对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形成清晰准确的专业定位,即明确行政管理究竟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应当具备哪些专业知识与能力,行政管理的专业优势体现在哪里,学生毕业后具体可以从事哪些职业、做什么工作等。在具体的目标表述上,在贯彻国家对行政管理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加以明确和细化,从思想观念、理论基础、职业技能和就业方向等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详尽的培养目标不仅为专业建设的各个环节指明方向,还可使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清楚地知道需要学习哪些知识,未来何去何从,对自身发展有更合理的规划和认识。 (二)立足区域发展,培育专业特色。国外高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过程中大都注重突出优势,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国内部分重点高校也开始着力打造本校行政管理专业的特色品牌。新建本科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起步阶段就应该树立品牌意识,充分考虑到自身的资源优势,立足区域发展,合理定位专业建设目标,并以此为方向在学术研究与特色课程建设方面有所侧重,突出自己的办学优势,打破“千人一面”的培养目标与规格,提高学生的竞争力,顺应社会多样化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办学特色建设需要长期的发展过程,要避免因刻意追求特色而违背教学规律的偏执做法。 (三)优化课程设置,完善知识结构。要重新审视区域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原有专业课程进行编排与整合。一方面要把握住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科方向,不断补充反映学科发展方向的前沿性课程,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知识全面、前瞻性强的理论课程体系;另一方面要对专业主干课程进行不断整合、精简与强化,进一步突出专业核心课程,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竞争力;此外,要适当增加行政法学、经济学、管理心理学等内容,尤其注意与行政管理课程的衔接与结合,并加大工具类课程的比重,强化学生专业方法与技能素质的训练,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 (四)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应用能力。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背景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建设,要在巩固基础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更加注重专业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切实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增强学生的操作能力。一是丰富实践教学形式,改进教学方法,改变说教式的传统授课模式,积极探索以实际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保证实习质量,要加强校内实训场所和实验室建设,以及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保障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见习和实习机会,有效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五)稳定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师资队伍建设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大师资建设的投入,着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是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要积极引进行政管理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教师,尤其是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知名度、科研成果显著的骨干教师,充实教师队伍的同时,提升教师队伍发展的潜力;要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鼓励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攻读博士学位或开展课程进修,以开阔教师的视野、增强教师的业务能力;要加强与党政机关及企事业的联系与合作,聘请有行政管理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派遣教师外出参加挂职锻炼,努力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的教师队伍。 作者:张磊 单位:许昌学院法政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论文 一、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主要问题 1.专业定位与实践相脱节 狭义的行政管理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解决公共问题、保障公共利益、满足公共需求的一种最为广泛、最为经常、最为直接的国家行为。而广义的行政管理则指一切社会组织,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在职能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组织活动。目前从学科角度而言,将行政管理作狭义的理解具有普遍的共识,即将行政管理定义为政府机关的管理行为。但我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即公务员的选拔制度却与此专业定位有着严重的滞差。无论是2005年的《公务员法》还是2007年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都明确了进入公务员系统只能通过统一的考试制度。以目前的考录比例,绝大多数的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都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因此,许多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对就业前景持较为悲观的态度,因找不到努力方向而迷茫。由于不能深刻领会专业的学科内涵及涉及领域,因而学习的积极性亦不高,甚至认为专业理论只是高谈阔论,纸上谈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2.学校品牌对生源及就业的影响较大 行政管理专业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在中国高校恢复设立的,其学科体系相对而言并不成熟。而各地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多为近十几年从地方政府所属的专科院校发展而来,其知名度及社会认可度均不高。行政管理专业在这些院校又多为新设专业。这些因素导致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对考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考生报考不积极。以笔者所在的金陵科技学院而言,其行政管理专业的多数生源来自于校内调剂。而在就业时,多数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还是倾向于录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校毕业生。严峻的招生及就业形势,使得这些院校的行政管理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培养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3.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缺乏足够的实践环境 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不单纯来自教师的讲授。实践是学生消化、吸收及运用理论知识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实践的地位及形式不明确。虽然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十分强调实践性,但从课程的设置而言,理论类课程所占比例较高,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面的课程比例则明显偏低。另一方面,实践课程的形式亦比较单一。课内实践主要体现为案例分析,虽然多媒体技术的运用越来越广泛,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引入案例,但教师仍然处于主导地位,这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课内实践。而所谓课外实践,由于受到实习基地等多因素的影响,学生并不能在实际岗位中真正得到锻炼,社会调查也不能充分展开,只停留于利用图书资料及网络资源完成实践报告的阶段。 4.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 行政管理专业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但该专业绝大多数均为教学型或研究型的教师,并未有行政机关的实践经验。对于不以应用型的人才培养为目标的研究型大学而言,似乎问题并不是太大。但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专业教师而言,在人才培养方面就存在着不少的困难。由于专业教师自身缺乏实践的经验和能力,不能了解行政管理的现实,因此在指导学生实践活动方面捉襟见肘,从而导致了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不科学,实习制度不健全成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普遍现象。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合理设计 针对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科学合理的进行教学设计: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定位 应用型本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的人才为目标,而评价应用型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则为就业率。因此,行政管理专业必须根据学生的就业方向和市场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如果仅从学术角度对行政管理作狭义的理解,那么毕业生的就业将以考公务员为主,这就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而现实中的情况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只有极少数在行政机关工作,而大多数却在企业中工作。根据这一特点,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应为:既能胜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第三部门中公共行政管理的工作,又能在企业中从事企业行政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由于企业行政管理属私人部门,政府行政管理属于公共领域,因此企业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则是充分协调企业与公共部门(政府)之间的关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就要求在专业定位中,除了重视专业基础理论的夯实,还要突出公文写作、信息处理、组织协调、政策分析等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培养。 2.重视专业的品牌建设 专业品牌的提升在于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及对外开放的程度。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起点较低,绝大多数的专业教师基本都是在校园内进行封闭式的科研和教学,缺乏学术活动的参与和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因此,一方面要积极进行学科的人才建设,大力引进学术界有影响的专家及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另一方面要鼓励支持教师进行科研活动,努力增加专业教师外出交流的机会,逐渐积累专业教师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强化教学中的实践环节 一方面要利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力求课内教学实践的成效。尽可能多地让学生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判断,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思考问题。这就需要教师积极引导,在课堂中多引入一些具有时效性、积极意义的案例,如以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组的案例引导学生观察分析中国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以美国政府的“停摆”事件组织学生讨论行政权力与立法权力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这些都有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行政管理专业的特征与功用,使学生认识到行政管理并不空洞,是能够解决具体问题的一门学问,从而重拾对专业的兴趣与热爱。但案例毕竟还是一种间接的实践活动,教师在课堂上还可以酌情采用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更加逼真的手段,增加学生对行政实践的感性认识。这有赖于行政管理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完善,如电子政务实验室及办公自动化实验室等,学生在课堂内就可以进行模拟实践,模拟政府机关的运行和操作流程,熟悉和掌握常用的办公设备的使用方法。另一方面就是要将学生的课外实践落到实处。课外实践是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环节。因此,为保障课外实践的效果,科学合理地安排实践时间是必须的。不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将实践安排在大四,并采取“放羊式”的自主实习方式,这造成了学生的就业、考研与实践相冲突,影响了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的接纳程度。因此,课外实践的安排应该在大二下学期或大三为宜,且应由学校组织正规的专业实践,多联系实习单位,由实践指导教师带队实习,并进一步明确实践指导教师的责任。教师要积极与实践单位沟通,鼓励引导学生去独立解决和处理问题。包括批发文件、操办会议,甚至独当一面地协调部门关系等。对学生而言,从这样的实践中才能得到真正的锻炼,既提高了行政管理机能,又了解了当前社会的用人趋势,发现自己与实践所需能力的差距,提早认清就业形势,为顺利就业创造条件。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还要将课外实践常态化,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或利用假期做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总之,这些社会实践的锻炼以及体验是校内学习不能得到的,学生要通过一切实践机会使自己能更快地成长和发展。 4.不断优化实践型师资结构 优化的途径就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要走出去,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共部门的联系。对于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有计划地聘请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资深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有针对性地实现行政理论与行政实践的对接;教师应有意识地参与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过程。目前,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趋势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而民主化的社会参与度越来越高。各级政府亦应积极为此创造条件,重视决策过程中专家的作用。因此,学校要创造条件,让行政管理的专业教师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如此,既为社会服务,又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此外还要加强与公共部门的合作,积极承担公共部门的横向课题。因为这些研究项目最直观地反映了我国行政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教师通过研究,为理论向现实的转化创造了条件;学校还应有计划地派遣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去行政部门挂职锻炼,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顶岗实习。同时将实践成绩纳入教师的职务晋升及职称评定体系。 作者:刘霆单位:金陵科技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思路 一、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性 “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两个根本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了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来讲,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指导下,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采用一定的方法,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结构状态和运行机制。作为专业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和实践形式,人才培养模式是专业建设的核心问题,它是制定专业教学大纲、设置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方式的前提与基础。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是有其必然性的。 (一)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和社会全面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行政管理专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并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这也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和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注重思学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作为最早开展公共管理教育的美国,将现代公共管理教育的目标定位于“为公民社会的管理培养专职的优秀管理和研究人才”。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也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原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二级学科)归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并更名为“行政管理”。这不仅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科归属上的变化,而且有着更深刻的内涵,意味着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①。由此可见,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是国际通行做法,抑或国家政策层面的推动,作为我国现代行政管理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其人才培养模式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成为必然选择。 (二)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是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宗旨所在 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府支持,地方本科院校得到较快发展。然而,由于地方本科院校大多属于教学型院校,受地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师资水平、设备条件、经费支持和生源质量等历史及现实诸多因素的制约,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高等教育领域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无法和研究型大学以及教学研究型大学在学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上进行竞争。因此,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成为地方本科院校普遍的办学理念与发展定位。当前地方本科院校一般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需要的,掌握新技术并能熟练运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这意味着地方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既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高水平研究型高校不同,又与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职高专类院校不同,体现出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征,这是地方本科院校区别于其他类型高校的本质特征。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在中国行政管理教育体系中的处境,与地方本科院校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处境基本相似,这也决定了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必须遵循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应用为重点,以能力培养为关键,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以及教学方式上围绕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展开。 (三)提升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高校的扩招以及高校合并潮后行政管理专业的大量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数量不断攀升,而市场上的行政管理就业岗位并没有同步增加,供需矛盾导致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在就业压力日益显现的同时,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并没有明显提高,知识基础薄弱、适应能力不够、应用能力较差等成为许多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通病。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令人担忧的学生就业能力,如何适应就业市场的新形势、加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成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重要议题。就业核心竞争力是大学生在就业竞争中所拥有的,别人不具备或无法在短期内具备的,包括学业、技能、理解能力以及个人品质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的就业状况和职业生涯的发展态势。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是衡量行政管理专业建设水平的核心指标。当前市场中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是那些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其运作程序,能够针对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应用型人才。根据“需求决定教学”的思路,行政管理专业应从社会需求考虑,构建应用型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比重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地方本科院校更应该以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为核心,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比较优势。 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 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还没有形成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人才培养目标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导向不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确定培养什么样人才的问题,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和改革的重要依据。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科学定位,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为适应计划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办学体制,其表现之一就是高等学校实行统一的专业目录和人才培养目标,导致重点院校与非重点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相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严重制约了地方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应用性导向不明,其与重点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无二致,即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这一界定如果说对一些重点大学培养研究型人才还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话,那么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地方本科院校来说,则显得十分模糊、空泛。实践中,许多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虽然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并没有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是照搬了教育部和一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做法。 (二)课程体系设置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缺乏专业特色从现实情况来看,多数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缺乏系统设计和全盘思考,存在课程设置单一趋同、体系庞杂、层次混乱等问题,导致其人才培养缺乏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1.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在国家的专业设置目录里,行政管理专业被安排在法学类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在1997年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行政管理专业从政治取向转为管理取向,但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在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延续性使得行政管理专业学习的内容还是以政治学理论为主,表现在课程设置上就是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管理类、经济类、定量分析类课程比例较低,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戴着“管理的帽子,却主要学习的是政治学方面理论知识”的尴尬状况。2.课程设置缺乏专业性。尽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设立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课程设置中大量增加了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课程,却使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大而全”的局面,在几乎相当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定位下,知识杂而不精,缺乏专业性,直接表现就是课程结构不合理。多数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基本原理类课程所占比例为50-60%,明显偏大,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法方面的专门化知识技能课程不到20%,明显偏小,课程针对性、实用性不强②。这显然不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甚至出现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思想深度、理论扎实程度不及政治学专业学生,管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又不如其他管理专业学生的困境。3.课程设置趋同且随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虽然拥有的资源不同、条件不等,但基本都遵循原国家教委统一的专业规范甚至照搬某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地方本科院校之间以及与重点大学相比,所开设的课程基本雷同,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作相应调整。而另一方面,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受制于师资条件,其课程设置甚至视师资情况而定,课程设置的随意性和波动性较大。 (三)教学方式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性不足 教学方式是学科建设的具体手段,是制约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然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方式单一,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显然不利于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1.教学方式单一,以“灌输式”为主。长期以来,在“以校园教师为环境、以任课教师为中心、以纸质教材为工具、以强制灌输为手段、以试卷考试为结构”的教学模式下,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采取的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讲解片面追求知识的全面性、理论的系统性,忽视了该专业的应用性、实践性等特点,不重视案例教学,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的运用。2.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行政管理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实践性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特征,“它是实际的、应用的、具体的……实践性是行政管理学的生命力和效用性的基础。如果不能从实践中发掘课题和解决课题,行政管理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③。同时,作为基本的教学形式,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基本环节。然而,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实践教学被作为理性认识的验证而依附于理论教学,加之教学资源的限制尤其是实践教学师资短缺,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课程和课时较少,实验教学开展滞后,实习基地流于形式,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路径选择 现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面临着诸多问题,要求其必须立足于自身特征与优势,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式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上进行适当调整与优化,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为培养既具有深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我国公务员实行“凡进必考”制度,且每年公务员招录数量有限,明确要求只限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更是少之又少,竞争异常激烈,仅有很少部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有幸考入公务员队伍。因此,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相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就业市场对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需求量非常大,这注定了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将更多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在企业里从事执行性综合管理与专门服务的行政管理人才。根据目前就业市场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两种类型的人才:一是培养能满足企业需求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如行政助理、文员、秘书、公关人员等;二是培养能够胜任市、县、乡镇、街道工作的公务员或城市社区人员、村官,以及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山区所需的行政管理人才。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学生的执行性综合管理、应用写作、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网络操作、办公自动化应用、公共关系、会议活动组织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使学生能够善于运用办公软件、财务和统计软件,熟练处理文件、报表等相关事务,能够作为得力助手有效地辅佐领导实现科学管理。 (二)优化教学内容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要在遵循国家规定的主干课程体系设置的基础上,发挥一定的自主性,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使课程设置与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目标相符。1.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体系。“宽基础”就是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要体现“通才”教育的理念,着眼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活模块”就是以学生能力培养尤其是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使学生具有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的专业技能,具体做法是建立一个基础模块和几个方向模块(如企业行政管理方向模块、公共事业管理方向模块、公务员考试方向模块等)。同时,课程设置要体现动态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降低政治学类以及管理学基础方面课程所占的比重,增加与当前行政管理实际问题紧密结合的课程,如增加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电子政务、公共部门预算管理等技术性课程和一些社会统计、社会调查等方法类课程。2.课程设置应突出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突破传统的统一设置课程的思路,除了按专业性质要求和学科发展规律设置课程外,应结合地域特色,整合优势学术资源,突出自身的课程特色和办学优势,确立不同的学科取向。如财经类院校突出政府经济管理,理工类院校突出电子政务管理,农林类院校突出农林管理,海事类院校突出航运管理,矿业类院校突出矿山安全管理等。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在非主干课程或选修课程方面应体现自身的专业特色,设置一些有优势和特色的课程,逐渐形成不同特色的课程设置体系,以特色创品牌,以特色求生存。如管理学取向的院校突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概论等课程;经济学取向的院校突出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学、政府经济学、统计学等课程。 (三)加强实践教学 针对目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教学方式单一,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弊端,必须丰富教学方式,加强实践教学。1.丰富教学方式,注重案例教学。首先,要取消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加强启发式教学,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法、开放式教学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并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教学工具,调动学生积极性。其次,要特别注意案例教学在教学方式中的运用。案例教学作为重要的教学方式,被视为是未来大学教改的重要方向。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要加强案例教学的理论探讨,抓好案例库建设,建设高水平的案例教学室和案例实验室等。2.加强实践教学,培养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实践教学是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发展趋势,可采取的措施有:(1)在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必要的实践课程和课时量。要鼓励教师结合所授专业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对学生的技能训练和职业培训。(2)加强实验教学。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自动化等课程的实验教学,加强实验室建设以及实验软件建设,如推进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室、情景模拟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决策分析模拟实验室等建设,并购置相关课程管理、应用软件。(3)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推进“校府合作”、“校企合作”。地方本科院校应积极寻求与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加大学生岗位实习、挂职实习的力度,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4)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在当前的教育模式下,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是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加强实践教学的瓶颈。因此,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是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的关键所在。地方本科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师资建设和发展规划中,应凸显对教师队伍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一方面要创造条件,让教师通过挂职、实习、交流等方式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岗位上进行培训和锻炼,参与政府行政管理相关课题研究和企业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行政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丰富行政管理专业教师的实践经验,培养更多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有计划地聘请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素养的政府官员、专家和企业家为兼职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讲学、专题讲座等活动。 作者:张玉磊工作单位:淮阴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摘要: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是全面实现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但在许多高校的教学工作中却非常薄弱。本文重点论述了该类课程实验教学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定量分析能力培养的意义,剖析了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为例,对实验教学环境进行设计,提出相应的教学保障措施。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 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定量分析能力培养愈益重要,但定量分析类课程重理论教学轻实验教学,甚至实验教学缺失,在许多高校是一个常见现象,这极其不利学生定量分析能力的培养和培养目标的达成[1]。 一、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意义 实验教学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实验设计,对实验材料(数据)进行操作处理,通过观察和分析实验结果以获取新知识或验证理论知识的教学活动[2]。它对培养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的定量分析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一般是文科生,定量分析类课程理论教学中的一些公式、定理对他们而言,常常显得晦涩枯燥[3],而实验教学可以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数据处理和计算机操作中,看到分析结果,容易获得一种成就感,从而增强学习兴趣。 2.有助于深刻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定量分析的理论知识对多数文科生而言是深奥的。一些学生为了应付考试强记硬背,是一种机械式记忆,并没有很好的理解、掌握。通过实验教学中的实例分析,结合案例教学,有助于增强学生对知识的深入理解[4]。 3.有助于收获新知识。课堂讲授的知识往往来自教材,而将知识理论运用于实际的实验教学,常常会让学生学到一些教材中没有提到的知识点[5]。例如,统计课程教材主要介绍一些公式和推导过程,但实现统计分析的实验教学软件往往拥有更多信息,会让对知识充满好奇心的学生进行补充性学习,获得课本外的知识。 4.有助于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定量分析过程诚然可以按照理论通过手工计算得到一些分析结果,但这在大数据时代越发显得不具可行性。实验教学一般是借助一些数据处理软件来分析实际问题,有助于将研究设想变成现实,对学生论文报告的撰写和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有巨大帮助[6]。 二、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 1.实验教学环节缺失。据笔者对所在城市八所部委属高校的调查,只有两所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对个别定量分析类课程开设了实验教学,其他学校都是理论讲授。由于地方高校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上相对薄弱,可以预见其他高校该类课程的实验教学难以令人满意。 2.实验教学所占课时比例过低。本地区开展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一些学校,其课时量最多占该课程整个课时量的四分之一。在和同行交流时,笔者发现,多数教师认为实验教学课时量不足,很难保障学生的学习时间。 3.实验教学内容随意。目前,管理类定量分析教材较多,也有一些分析实例可供学生操作学习,但结合某一专业针对性较强的实验教学内容却非常缺乏,由此导致准备一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内容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教学内容系统性不强。 4.实验教学时间安排不合理。行政管理专业定量分析类课程的实验教学往往安排在机房,由于机位有限,为了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效率,常常会安排一个专业的学生集中在某一时段上机实验,容易导致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在时间安排上并不连贯,出现所学理论几乎忘了时才被轮到上机实验的尴尬情形。 5.缺少对实验教学学业表现的有效考核。由于实验教学不同于理论教学,难以简单地采用笔试方式来考核学业的表现。一些教师对这一环节的学业考核要么忽略,要么简单化,如完全依据出勤率来评定,不能准确地衡量出学生的学习效果。 6.实验教学并未延伸到知识运用环节。定量分析类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非常突出,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是检验这类课程学习效果的指导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知识和实验教学的考核,都难以真正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如果在课业评定时,到实验教学考核就算结束,难以督促学生在学以致用的过程中形成定量分析能力,全面达成教学目标。 三、行政管理专业“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实验教学设计 1.教学计划中科学设定实验教学课时比例。为了让实验教学有稳定且充足的时间,在制订课程教学计划时,要设计一定比例的实验教学课时。一般而言,至少占到总课时量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 2.准备好系统化的实验教学内容。任课教师在开课之前须充分备课,根据单元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选择有关素材和实验数据,形成一个与理论知识匹配、与专业联系紧密的系统化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 3.在相对独立的理论教学单元后及时开展实验教学。教学时间安排上,避免前期集中理论授课、后期集中实验教学“两张皮”的教学计划。在排课时,应统筹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进度,做到理论学习后尽快实施与之相关的实验教学,保证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连贯性。 4.制定合理的实验教学学业表现评价办法。实验教学学业表现既要看结果,但更要看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学生出勤、实验中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结果主要看编写的实验报告,它们在实验教学学业评定中所占比重分别是20%、40%和40%。 5.完善课程成绩评定方式。考虑到“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的考核包括理论知识掌握、实验操作能力、实际调查研究能力三个方面,其成绩评定应由对应的理论考试成绩(闭卷)、实验教学成绩、调查实践成绩(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构成,分值分别占到40%、30%和30%。 四、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保障措施 1.严格对教学计划的执行进行督导检查。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如果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就如同一纸空文,因此,学校应健全教学督导检查制度,对实验教学和日常课堂教学给予同等重视程度的督导,保证教学计划全面落到实处。 2.加强实验教学硬件建设。实验教学需要一定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的资源要求较高,这需要学校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 3.建立促进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激励机制。实验教学一般是小班制,所以在计算课程工作量时,要将大班制的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区别对待,适当提高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系数,激励教师积极开展实验教学。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研究 摘 要:新建本科院校已成为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中国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意义重大。但目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困难重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是关键。通过借助双因素理论的分析框架,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如下:完善保健因素,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加强激励因素,提升行政管理人员水平。 关键词:双因素理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美国心理学家赫茨伯格于1959年提出了著名的“双因素理论”,即“激励保健理论”,该理论认为影响人们工作动机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因素,二是保健因素。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人们的不满,但不会带来满意感,而激励因素才能够给人们带来满意感。这一理论是当今管理学领域的激励理论的代表之一,已经被广泛运用,对创新高校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现状 (一)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出现职业倦怠 新建本科院校人员编制不足,行政管理更是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许多新建本科院校抢抓国家高校大扩招的机遇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普遍从三五千人扩大到了一万甚至两万人以上。在办学规模翻番的情况下,师生比是办学的硬性指标,教师数量一定要保证,而行政管理人员数量没有标准,因此几乎没有增长,但因为学生和教师数量翻番带来的各项事务性工作也必然大幅度增加,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同时,因为不少新建本科院校干部队伍建设缺少规划,制度建设滞后,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与方法也较为落后,这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如人岗不能相适应、人员内部流动不畅不能人尽其才、绩效考核方法落后不能实现奖优罚劣,导致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工作动力不足,职业发展期望渺茫。不管是年龄一般在50岁左右的升本前的老职工,还是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的升本初期聘用的新职工,都不同程度出现了职业倦怠。 (二)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狭窄 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分化严重,50岁左右和30岁左右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30岁左右的多是升本初期规模扩招之后录用的。随着规模稳定之后,人员更替日趋缓慢,特别是因为年轻人多,每年退休的人越来越少,同时上升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不少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也加入到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的竞聘中来,使本来就有限的中层管理岗位更加稀缺。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职员制在新建本科院校普遍没有实行,因此行政管理人员只有职务晋升一条发展路径,但处级和科级岗位都很有限,行政人员的发展路径非常狭窄。一大批工作年限在10年左右的研究生还是普通工作人员的情况在新建本科院校很常见,职业发展受阻不仅影响了工资待遇的增长,也导致了较为严重的职业倦怠或离职现象。 (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发展路径不畅 自从新建本科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不断提升之后,新进的人员一般都是硕士,偶尔也有博士(包括一些人通过在职进修获得博士学位)。相对于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专业性比较强,因为毕竟接受了至少6年以上的专业学习与训练。但现实中,新建本科院校在招聘行政管理人员或辅导员(不少行政管理人员是辅导员转岗的)时并没有严格的专业限制,导致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专业众多,五花八门。而比较对口的专业,比如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的人员比例较低,一般不足30%,并且存在专业与岗位不匹配的情况;另外大量专业不对口的行政管理人员也有专业发展的要求,希望在原有的专业上有提升、有建树,但存在需要阻碍因素。比如读博,许多学校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要结合工作需要;比如评职称,行政管理人员(“双肩挑”的除外)只能评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成果也需要以教育管理研究为主,这就让那些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园林、计算机等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们非常为难。同时,高校的不少行政管理工作技术含量低,属于简单重复劳动,对不少博士、硕士来说没有挑战性,也很难有成就感。 二、双因素理论视域下的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对策 根据双因素理论,保健因素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抱怨,减少消极懈怠和职业倦怠,这也是保证每一个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对高校来说也是如此。这些保健因素包括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政策,如绩效考核、薪酬待遇、岗位调整、进修深造、轮岗挂职等;也包括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工作氛围,如上班地点的便捷、办公室的舒适度、办公设备的现代化、校园环境的整洁、同事关系等。而激励因素可以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些因素主要涉及工作本身,包括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的挑战性、工作的成就感、工作成绩的认可、工作的自主性和职权以及职业发展等等。这些因素得不到满足会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效率和工作表现。 高校要有一流的管理才能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否则再优秀的教师与科研人员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甚至会不断流失。许多国有企业的衰败就是最好的证明,它们不是缺人才、缺技术、缺品牌,而是缺管理,特别是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与方法。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来,高校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而高校的内部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这就要求高校要加快推进综合改革,积极创新内部管理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保健因素,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队伍 保健因素是稳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高校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的情况下。保健因素旨在给予员工归属感和安全感,也就是使员工愿意留下来工作而不跳槽,因此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一视同仁”。具体来说,首先,高校要依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改革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现法治性、竞争性和公平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破除编制管理的歧视性和打破绩效考核的平均主义。核心工作是建立体现工作业绩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待遇制度以及职务晋升制度。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当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两个突破分别是实现编制管理备案制和实行职员制。其次,高校要积极构建安全、稳定和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别是为长途奔波的教职工提供交通班车和临时宿舍。再次,高校要为教职工提供专门餐厅、托儿所、哺乳室、健身房、心理咨询室等,建立提供培训的员工学校和丰富业余生活的俱乐部等,也可以借助自身优势与政府部门共建幼儿园、中小学,方便教职工子女入学。最后,就是针对青年行政管理人员收入低而房价高的现状,积极向政府争取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或者提供集体公寓作为过渡。 (二)加强激励因素,提升行政管理人员水平 激励因素是提升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水平的关键,也是提升高校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一个组织的人力资源利用效果如何,是许多复杂因素耦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管理的激励作用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是激励,就是充分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就是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当前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一般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比例越来越高,他们是知识型管理者。对于知识型员工来说,最重要的激励因素是自我实现,即通过工作获得成功和成就感,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赢得应有的社会认可,这些是超越物质需要的更高追求。在高校,普通行政管理人员不仅工资待遇比专业教师低,社会地位和认可度也比专业教师低,而且专业发展和职业选择也比专业教师狭窄很多,他们更需要自我实现的平台和机会。为此,新建本科院校需要不断加强制度性激励,给予行政管理人员更多的工作自主性和工作岗位的选择性。 新建本科院校人事管理部门要对各个行政管理岗位进行职责梳理,编制岗位说明书,特别是要依据工作需要明确学历、专业要求,避免一刀切,特别是本科生能做的工作就不应该非要硕士、博士来做,否则既是人才浪费,也会让招进来的新员工很快就产生厌倦。高校的行政管理岗也要进行轮岗,一方面涉及人财物的关键岗位必须轮岗,一般5年要轮岗一次;另一方面一直从事同样工作,包括从科员晋升为副科L或副主任科员等但工作职责变化不大的工作人员也应该轮岗,轮岗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般8年左右,不超过10年为好。新建本科院校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荣誉体系建设,及时对做出贡献、业绩突出或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此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荣誉感、责任心和成就感。同时,及时了解行政管理人员的诉求和对高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体现了高校领导者对普通工作人员的尊重,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此外,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也是自我实现的关键问题,尊重行政管理人员的自我选择和进行适当引导是最好的方法。给予行政管理人员平等的发展权利,在职称评审、进修深造方面给予和专业教师一样的机会,这是新建本科院校当前最好的政策选择。 三、结语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加快进入普及化阶段,重点大学无论在学科专业建设水平还是在内部行政管理上都比新建本科院校要高很多,而新建本科院校要提升学科专业水平必须依赖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此情形下,不断提升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水平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更加紧迫和重要。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 摘要:鉴于目前国内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偏重于理论教学,而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重视不够这一问题,本文试图从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入手,积极探索引入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包括案例教学、专题讨论法、换位教学法等,同时对积极打造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平台、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实践教学;应用型;模式 从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情况看,普遍存在注重课堂理论教学,而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由此导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缺乏实际竞争力。而目前社会层面需要的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既应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同时更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因此,注重专业教学中的实践教学,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创新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 笔者认为,在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方面,我们应突破传统单一的课堂传授的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由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首创,20世纪20年代运用于哈佛商学院。目前案例教学法已经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应用和推广。美国芝加哥大学公共行政学院资深教授小劳伦斯?E?列恩指出:“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会从中有所收获。案例教学的方法就是教师们以教学案例为基础,在课堂中帮助学习者达到特定学习目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及技巧。”因此,案例教学以教师精心设计的典型问题为起点,以探寻问题解决的对策为主线,以相关专业知识的思考和应用为载体,以获取知识和培养能力为目标共同构成了案例教学的核心理念。与传统教学中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的模式不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课堂主体,案例则成为教学的客体。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学生通常成为关注的中心,在论题选择和讨论方式上教师和学生享有共同的控制权,甚至学生的控制权更大一些,教师经常作为辅助人员处于次要地位。这就需要教师对自己的课堂角色重新定位,教师可以扮演“导演”的角色,不采取直接讲授理论的传统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观点和看法作出评价,并且采用适当的方式对课堂进行有效的控制。在案例教学法的推广和实践中,美国始终走在世界的最前列。在美国高校案例教学和模拟案例教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哈佛大学的肯尼迪政治学院有1400多个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是教师精心选择、精心制作的,这已成为肯尼迪政治学院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由此可见,在案例教学中,教师首先要精心选择典型的案例,最好能自己根据实际需要制作案例。案例的选择应紧扣教学内容,通过设计围绕具体案例的特定情景,采用启发、诱导的方式导入具体的问题,促使学生在自主学习中学会思考和分析具体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会和他人的沟通和合作,进而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题讨论法。除了典型的案例教学法外,教师在教学中还可以运用专题讨论法。教师可以在理论讲授过程中,列出一些与理论相关的现实问题让学生去思考。学生们可以自行组成不同的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利用课外时间广泛查阅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然后各个小组形成讨论稿。在教师专门安排的课堂讨论中,由各小组中心发言人代表小组阐述观点,并接受教师和其他同学的提问。这样的课程讨论一般每门课可进行2~3次。在培养公共管理创新人才中,作为教师,最重要的是帮助学生确立一种新的探索式学习方式,从传统的“知道什么”到“怎么知道”转变。在这里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斯坦福导读”小班课程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见下表。 根据上表的数据,我们了解到在1999至2000学年,斯坦福大学总共开设了5735门本科课程,其中21%为只有1名学生开设的课程,52%为只有8名及不到8名学生开设的课程,75%为只有15名及不到15名学生开设的课程。这种以小班教学为特色的课程创新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对所喜欢学科的学习兴趣,真正做到按照学生的学习兴趣设置教学课程。而在我国的许多高校,小班课程常常因为教育投入和成本的原因被取消。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教育部门反思。 3.“换位”教学法。“换位”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教学主体和教学客体之间、客体与客体之间的换位思考。具体表现为:教学中的主客体即师生间的换位;教学客体之间即学生与行政管理者之间的换位。作为教师应积极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通过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学着去扮演老师的角色,从实践中去体验接受知识的乐趣。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应积极创造机会采用角色扮演法、情景模拟法等实验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去扮演行政管理者的角色,从而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积极打造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平台 行政管理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它产生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又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因此,目前国内外各高校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管理专业提升学生实际能力的目标,国内许多高校从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规划、课程设置、教学设施的筹备、实验室的建设等各环节入手,为开展实践教学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目前,许多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要求学生毕业时实践环节的学分须达到总学分的30%。学生的实践教学集中在社会调查、电子政务实务、人才招聘模拟训练、大学生心理和性格测评、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模拟、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实习等方面。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借助实验平台来进行电子政务等模拟实验。由于电子政务实验教学具有实际操作、互动体验、学以致用等特点,对提高学生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处理政府事务能力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可以通过购买电子政务教学实践平台的相关软件来实施操作。通过模拟体验,让学生能切实感受到政府电子政务的具体运作流程,同时也能体验现代信息技术给政府管理流程带来的便利和高效。 2.倡导双循环教学模式。由于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非常注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际的操作技能,因此在实践教学中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双循环教学方式。“走出去”是指专业教师可以到政府部门、企业、公共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与教材相匹配的生动教案,更好地丰富课堂教学。对学生而言,可以通过见习、教育实习等方式参与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然后在实践中带着具体问题来学习和思考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这样会使理论和实践得到有效的结合。在这一点上,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做法值得借鉴。为了鼓励教师结合所讲授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比较政府》课程的主讲教师带学生到厦门市监察局开展调研,实地了解现实政府运作流程,取得了非常好的实践效果。同时,有一些高校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定期邀请一些政府官员或者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到学校来授课,通过讲座、座谈等形式,和学生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以此来向学生传授政府组织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学校也可以就目前专业培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和政府、企业部门的管理者进行沟通,使学校未来培养的专业人才能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3.组织开展适合专业需要的社会调查活动。专业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把课本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真正用到实处。如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教师先后组织学生围绕“转型时期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改变”、“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其解决”、“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等课题先后在厦门市、福建省、广东省及其他相邻省份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写出了一系列高质量的论文。学生们普遍反映这样的实地调研收获很大,学生们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国外,无论是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自称是“三无”学校――无文凭、无教材、无专职教师。该校强调为用而学,学生在2年零2个月的学习过程中,一半时间是在校外学习。加拿大行政官员培训学院,更强调实践教学,其中30%在课堂内,70%在课堂外,其教学原则就是培养会做事的人。英国伯明翰大学在长期的公共行政教育过程中,形成了更强调实践导向,更注重政策实施的管理和评估,由重视知识到强化技能的特点。由此可见,高校应积极寻求与当地政府、企业的积极合作,积极搭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平台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理论,又能迅速把学到的理论付诸实践,大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关键,没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就无从开始。对专职教师也可根据需要选送一部分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去进行挂职锻炼。同时,高校还应鼓励和选派有潜力的教师去国外的大学访学,也可以去国外的企业和政府机构进行实地的调研,使教师既通晓理论又能增加实践经验,这样即可更大程度上避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众所周知,目前国内高校的教师教育的角色正在被逐渐弱化。由于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使得许多教师忙于科研项目的申报、忙于科研论文的撰写,因为如果这些科研硬指标完不成,就会直接影响到教师的岗位聘任,最直接的结果是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不能得到晋升。而被我们认为教书育人的真正角色定位反而出现错位。如果长期以往势必会对学生的专业培养造成影响。以下表格数据或许能让我们看出一些其中的端倪。通过对上表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高校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分配与他们的学历水平、职称高低存在明显的差异。教师真正应该扮演的教书育人的角色正逐步被过渡到边缘地带。这种角色错位最终可能会导致高校人才培养流于形式。因此,当前我们应积极促进高校高学历的优秀杰出教师、知名学者、教授向教育者角色回归,使大学教师的教育者角色与科学研究的角色实现融合,真正实现教学相长。当我们把目光投入国外的公共管理本科教育时,确实国外的一流大学都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美国公共管理类学科的教师,由在研究、教学和行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担任。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美国著名大学中,教师中有的当过白宫顾问,有的曾担任过政府部门长官或州政府行政长官,有的至今还是联邦政府某个改革委员会的委员等。这些教师既对公共管理理论有着很深的造诣,同时又有非常丰富的公共管理实践经验,这一切都为培养出高质量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在行政管理人才培养中,在不同的教学环节中渗透实践教育的理念和逻辑,将实践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切实采取有效的整合方法,把实践教育纳入培养方案中,并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师资配备、资金支持、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上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唯有此才能逐步培养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 作者简介:顾铮铮,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 摘要:随着新建本科院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的需求,对本科院校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是新建本科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建本科院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需要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尽快适应学校的发展及需求。新建本科院校由于建校时间短,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个人素质亟待提高。本文在分析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建设的现状与目标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为我国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本科院校;行政管理;素质提升;策略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高校在办学定位和教育目标上都在不断适应社会新需求,如亲产业化、产学研合作、高素质人才培养等。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指出:“管理不只是一门学问,还应是一种文化,它有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工具和语言”。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1]高校的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社会功能的基础。近几年,我国涌现出不少新建本科院校,这些新建本科院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诸多问题,使得新建本科院校的快速发展质量和办学效果受到了影响。如今,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高校教育改革正向较大规模和较深层次转型,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和质量提升,在此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应建立起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以适应这种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因此,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队伍建设也成为高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建设的现状与目标 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学校有三要素――行政管理、教育和研究。高校行政管理队伍改革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高等学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的需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也需要与之匹配。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只有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有效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2] 对于新建本科院校而言,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对高校教育目标和办学理念的实现影响更为重要,是支撑学校发展的支柱。在当前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面临着自身素质提高的需求,如需要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和政治素质,需要具备新理念和掌握新的信息管理工具。而由于新建本科院校在建设初期发展基础薄弱,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参差不齐,影响到高校工作运转的效率和执行力,甚至影响到高等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和高水平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现代化进程。[2]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应在高校教育大目标下,立足于高校办学目标和行政管理要求,以效率、质量、专业为目标,以业务、服务为导向,构建开放性、特色型、服务型、专业性行政管理队伍。 二、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与原因 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时间短,发展之后又面临着办学困境,在科研能力方面难以和研究型大学相比,在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方面难以和高职院校相比,在办学质量提升、特色凝练、人才培养、教工队伍建设、转型升级等方面面临许多现实性问题。在新形势办学目标下,应不断深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改革,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办学理念和创新理念,紧跟时展和办学目标需求,是新建本科院校提升竞争力和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 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4个方面: 1.管理方面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差不齐,管理队伍建设水平低下,管理效率低下,一些新建本科院校为招揽人才,纷纷打出解决人才家属的招聘条件,将人才家属放置在行政管理岗位,导致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到教学、科研和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贯彻执行。 2.观念方面如在高校教育改革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理念滞后,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制约了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与企业相比,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薄弱,业务专业化程度不够,服务意识改革和理念更新相对比较落后,这与高校的竞争环境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心态有关,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教育机构,高校和企业面临的环境有很大不同,也导致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缺乏以服务为中心的理念变革,难以适应新的教育改革发展和需求 3.激励问题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待遇与贡献不匹配,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细化程度不够,行政管理权力泛化、存在双肩挑的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待遇与教师差距较大,与新的办学理念有差距等等。这些问题客观上影响了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改善的动力。 4.业务问题如行政管理人员缺失专业系统学习和知识培训,学历层次相对较低,业务技能不足等,影响了高校整体办学目标的发展。 三、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高校办学理念的社会化和市场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是世界各国高校建设的一种必然趋势。如今的高校办学,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在不断上升,因此,新建院校的办学初期就应重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以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和办学的经济效益。 本文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该系统涉及目标层、建设层、实施层和评价层。其中,提升策略对应实施层,是一种带有具体操作的提升策略,受到目标层和建设层的指导,应以评价层为依据和信息反馈,使提升策略更加有成效。 依据图2,本文提出具体的以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1.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 以办学目标为要求,以分类管理为出发点,构建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当前,新建院校在薪酬激励机制方面都沿用高校的旧体系,导致对行政管理人员激励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的目的在于使薪酬体系与行政管理人员的水平、能力、责任和贡献相挂钩,注重行政管理服务薪酬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地方政绩的协调增长,对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分类分系列制定岗位责任、业绩、贡献挂钩的绩效薪酬,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尝试推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资体系并存的工资体系,增强薪酬待遇的吸引力,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2.完善行政管理人员的保障机制 黄剑青指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存在的困境有:“行政管理工作本身缺乏吸引力、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社会地位不高以及考核机制不健全。”[3]保障机制的构建应立足长远,强调行政管理人员的长远性发展和整体素质提升,因此,前期投入成本可能会大,这就对高校提出了一些新要求,要制定长远计划安排,以保障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如带薪培训、绩效福利等,甚至脱产学习,从而为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水平提升解决后顾之忧。 3.引入企业式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新建本科院校应以企业为师,不断增强竞争服务意识,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可以逐步推行资格要求和岗位证书制度,如轮岗制、带薪培训、资格认证考核,对优秀贡献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以企业式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4.加强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制度建设 以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为基础,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人员聘用、考核、评价机制等改革,突出业务服务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以岗位职责为核心实行目标管理,树立以业绩、成果、贡献、能力为导向的岗位考核意识,采取差异化行政管理人员评价方式,建立岗位适应的多系列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分级流转、优胜劣汰的动态聘任管理机制。慎重引入行政管理人员,除了对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外,新建本科院校还应该重视对行政管理岗位的资格要求,严格考核新聘行政管理人员,而不是将行政管理人员简单地作为一种招聘教师的附属搭配,从而降低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总体素质。 5.加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信息管理能力建设,满足高校行政管理信息化发展要求 当前,信息管理成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新建本科院校应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管理水平,注重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实施岗位轮换和业务交流,加强行政管理绩效考核的评价标准和实施量化管理,提高信息化能力,适应高校信息化管理要求,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能,建立多目标的激励和管理发展机制。 6.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 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考核是激励机制的关键,应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分系列管理制度,明确各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择优聘任,竞争上岗,实行不同内容的支持模式,鼓励行政管理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岗位作用。 四、结论 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需要从激励机制、培训方法、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系统性改善和提升才能取得效果。基于此,本文从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企业式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相结合、信息管理能力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等多方面,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归因与解决策略 摘要: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其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给高校正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本文列举了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了产生这些心理问题的原因,从学校层面和个人层面提出了解决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应对策和途径。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 近年来,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1999年至2007年,教育部先后批准建立了208所普通本科院校,占全国740所本科院校的28%。新建本科院校与老牌高校相比,发展历史短暂,经验不足,而且同类院校数量很多,一起步就面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国内环境,竞争日趋激烈,既要逐渐缩短与老牌高校的距离,又要在与同类院校的比拼中取得先机,不落下风,因此,必须在办学资源、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文化底蕴、行政管理体系等各方面加大改革力度。[1] 其中,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首当其冲,而在改革的过程中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因素,这一切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群体的心理冲击较大,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心理健康问题。有效调适或解决这些心理健康问题,对于提高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归因 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特指高校专职从事行政工作的并不包括“双肩挑”的校领导或校部机关、二级院系中层领导(因这些人本身就具有专任教师职称)。[2]新建本科院校基层管理人员在学校跨越式的发展中,工作超负荷运转,心理压力逐渐增强,由此产生了种种的心理健康问题。 1.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 心理健康问题一般是指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情绪消沉、焦虑、恐惧、人格障碍等心理状况。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有自卑心理、倦怠心理、焦虑心理、压抑心理、压抑心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依赖心理。 (1)自卑心理。自卑心理主要表现为自我价值感弱化,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难以形成积极的自我评价。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因为自己的岗位带有明显的服务性、从属性、辅助性,认为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自我价值”无法实现,自惭形秽。 (2)倦怠心理。倦怠心理主要表现为职业枯竭。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从事简单、繁琐、枯燥的事务性行政工作,使得无法从工作中找到乐趣,对自己长期从事的职业产生一种疲倦感,具体到工作中,表现为常常会抱怨有干不完的工作加不完的班;会抱怨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会觉得身体疲劳、情绪低落、创造力衰竭、价值感降低、人性化淡漠等。[2] (3)焦虑心理。焦虑心理主要表现为紧张不安、急躁烦郁,甚至出现易激动、爱发脾气等过激的心理反应。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拍加快,社会竞争的加剧,而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量大,时间长,工作质量要求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处于紧张焦虑之中,极易产生焦虑心理。 (4)压抑心理。压抑心理表现为情绪低落,态度冷淡,工作缺乏主动和热情,长此以往则可能发展为郁郁寡欢,使人变得颓废、沮丧和消沉。新建本科院校枯燥乏味、循规蹈矩的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限制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体自由和创造性,极易产生压抑心理。 (5)吃亏心理。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看到同等学历、同时参加工作的同志因从事专任教师工作或从事其他岗位很快就晋升高一级职称或提拔了职务,而自己则是“原地踏步走”,经济收入微薄,生活清苦,认为自己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吃了亏,心理上产生一种不平衡感,进而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工作缺乏积极性。 (6)依赖心理。依赖心理主要表现为习惯于长期形成的“按部就班”、“惟上是从”的工作方式,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被动与主动的辩证关系,依赖领导,一味地顺从、盲从,即使有不妥之处也不提出异议,工作毫无创造性。 (7)嫉妒心理。嫉妒心理多半是自己与周围环境失衡,某种个人需求得不到满足而迁怒与自己年龄、文化、能力和地位等条件相似,而在某些方面却优于自己的人的消极情绪。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嫉妒大都发生在同事之间,如同事取得成绩,受到表扬,得到提升等,不是见贤思齐,而是把自己的过失与不利归咎于同事,进而产生嫉妒的心理。 1.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消极影响 良好的心理状态是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发挥个人创造性、保持个人身心健康的必备条件之一,反之则会对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消极的影响。 (1)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工作质量。非正常的心理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发挥。心境不好,人的思维活动就会凌乱无序,注意力难以集中。缺乏工作热情,失去内部动力,工作处处被动,不仅工作质量低下,还容易给单位工作造成重大的失误。 (2)影响个人与其他同事的关系。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容易自我封闭,把自己围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与周围环境“隔离”起来。遇到困难和失败不能冷静对待,不能认真地剖析原因,寻找解决的办法,而经常迁怒于他人。不能正确、诚恳的接受领导的批评,误以为领导求全责备,对待自己极尽苛刻,长此以往,必将形成一段“离心力”,损害自己与同事、与领导之间那种真诚的情谊。 (3)影响个人创造性的发挥。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自身特点是琐碎、繁杂、程序性强,长期从事这样工作的人会处在既紧张心理压力又大的环境中,如不能及时缓解由各种因素造成的心理压力就很容易对工作的厌倦和怠慢,逐渐消退对自身价值实现的期望,导致工作创造性不足。 (4)不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一个人如果整天沉闷在焦虑压抑、忧郁愤懑、自轻自贱之中而不能自拔,不仅精神上萎靡不振,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各种疾病也会趁虚而入,最后结果必然是身心俱衰,越来越不适应于工作需要,既是对个人事业的损失,也是对单位发展的损失。 1.3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的归因 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工作的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首先是有着诱发各种群体心理问题的共性因素,也有新建本科院校特有的客观环境因素,同时也有处于特定环境中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一特定人群自身的因素。 (1)队伍构成复杂,人际关系复杂。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多校多层次合并升格的地方院校,目前新建本科院校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原地方性师范院校升格而成,升入本科院校后以教师教育为主;二是由多个高职、专院校合并后组建的综合性新建本科院校。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队伍基本上为合并前各类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这些行政管理人员结构复杂,有的是原大专层次学校的行政人员,有的是原低层次办学实体的内部员工,有的是教学岗位的转岗人员,有的是引进人才的随调家属,随着学校的扩招,还有一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跻身行政管理工作队伍行列。[3]这几种类型的行政管理人员自然而然的分成几个群体,因学校合并、升格后的利益调整不自觉地割裂了上述几个群体,人际关系复杂,带来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和谐。相对而言,原办学层次较高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占据了较大部分的中层干部岗位,脱离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行列,而一些原来办学层次较低的行政管理人员本来是原学校的中层干部,但合并升格后却成了一般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以上种种使得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滋生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和压抑心理,懈怠消极地对待工作中常带有不满情绪,影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官本位意识较强,职位晋升较难。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在地方政府行政扶植下组建的,特别是属于“省市共建,以市管为主”管理体制的学校往往被当地市委市政府当作是一个工作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管理中保留了比较浓厚的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痕迹。[1]对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而言,他们晋升科级、处级职位与专任教师晋升讲师、副教授的道理一样,是解决待遇的唯一途径,许多老牌高校都建立了科学化的制度,使行政人员晋升职位规范有序,充满人文关怀。但是,许多新建本科院校的干部选拔机制忽略了高校的特点,按照地方政府干部任用的理念及方式选拔任用学校的干部,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升难度增大,变数增多,同时,部分学校由于干部职数问题没有与地方政府理顺或是学校组织工作没有常态化,有的学校居然数年时间里没有一名科员晋升科级职位,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尽管工作出色,但由于组织耽搁,到了准备提拔的时候已经超龄,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使他们产生了压抑失落、愤懑倦怠的心理。许多新建本科院校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等级分明,在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上投下了“上尊下卑”的阴影,没有争取到一官半职的觉得低人一等,导致自卑心理较重,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另外,由于自觉位卑言轻,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容易形成依赖心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3)重教学轻管理,缺乏认可与尊重。新建本科院校“重教学科研轻管理”倾向较之老牌高校更明显,一些人认为行政管理是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人人都能做、会做,甚至认为只有无法胜任教学、科研的人员才去做行政,对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缺少认可与尊重,从而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认为自己在高校里只是附属品,不过是服务于人的配角,缺乏职业认同感、工作安全感和满足感。 (4)分配政策不均,工作地位与薪酬待遇低。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师资队伍是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学校在分配制度上向教学人员大比例倾斜,地方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提高专任教师待遇的政策,教师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社会上,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如专任教师和中层管理干部;在学生眼里,他们的地位和专任教师也大不一样的。这使得他们心理不平衡,难以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 (5)体制改革步伐加大,工作压力大。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步伐较大,原有的人员结构已不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各高校对机构、人员进行了精简,推出竞聘制度,实行双向选择,优胜劣汰。一方面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极易产生焦虑心理,另一方面,有些人不能正视现实,保持良好心态,就会情绪低落、失落迷茫,注意力分散、工作热情减退。[2] (6)岗位考核不合理,挫伤积极性。新建本科院校许多都处于制度建设中,由于以教学、科研为中心,许多高校关于教学、科研的奖励办法或条例不断推出,却难看到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关的奖励制度。行政管理岗位考核上长期以来一直延用着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过于单一笼统,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着“大锅饭”或“轮流坐庄”的现象,考核效果大打折扣,严重挫伤勤勉工作的行政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产生吃亏心理和倦怠心理,整体工作效率降低。 (7)重使用轻培训,工作能力欠缺。新建本科院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自于不同层次的学校,许多人没有系统地接受高校管理方面的教育,而学校的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的重心都放在专任教师身上,普遍不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进修。由于知识结构不合理,学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既不能适应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发展的要求,也不能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4] (8)角色认知不准确,自我调节能力低。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对行政工作的服务性、从属性缺乏正确的理解,对个人的角色定位不准确,有的人过分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当自己的某种需要(如尊重需要、待遇需要、名誉需要等)得不到满足时,容易产生心理落差。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自我调节能力低,不善于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做出正确分析,不够淡定,对诱惑的东西缺乏免疫力,心理容易被影响,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及时调节心理以适应客观环境。 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解决策略 针对目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出现的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学校领导层面必须充分重视、寻找根源,制定对策;同时,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要立足于自身,在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完善知识储备结构、增强办事能力的同时,努力做好自身的心理调适,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健康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大业中,实现自我价值。 2.1学校层面的解决策略 (1)优化学校环境,畅通晋职渠道。作为新建本科院校,由于是多所多层次学校的整合,因此要兼顾多群体的利益,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形成相互尊重、彼此关心、增进了解、共同成长的良好学校环境。建立符合新建本科院校干部队伍实际的干部选任机制,畅通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职渠道,以人文关怀的精神解决干部选任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心理压力。学校要发挥高校在心理学科方面的优势,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要适时为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举办心理健康系列讲座,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宣泄渠道,让他们正确认识压力,学会一定的解压技巧以及策略,让其不良心理得以化解。 (3)合理提高经济待遇,改革考核制度。新建本科院校的分配制度随着学校的发展壮大也在不断的完善中,新的分配制度改革要顾及到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个群体,合理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缩短与专任教师的距离。在干部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新建本科院校学校应对行政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制,逐步向专业技术系列靠拢,淡化以官为本的思想。学校要依据工作性质、工作层次、工作特点的差别制定明确、具体、量化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体现岗位与职责挂钩,业绩与待遇挂钩。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管理人员结构复杂,层次参差,高校应发挥自身优势,根据行政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强抵抗心理疾病的免疫力。 2.2个人层面的解决策略 (1)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许多来自较低层次的学校,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有一个重新认识和熟悉的过程,因此,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认清自己的角色位置,深入认识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职责和任务,增强职业认同感。 (2)掌握人际沟通技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来源多样,利益诉求多元化,人际关系复杂,因此,要掌握人际沟通的技巧,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缓解心理障碍和压力。在工作中,同事之间的摩擦、误会是不可避免的,对此应该表现出一种宽大的胸怀,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要团结那些与自己意见不同甚至相反的人一道共事,以锻炼自己求同存异的能力。 (3)科学调节不良心理,保持良好心态。不良心理一旦形成,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加以调控和转化。一是转移弱化法,即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令人愉快和高兴的心情上来,弱化、淡化不良心情;二是娱乐对抗法,即适当参与一些唱歌、跳舞、体育活动等娱乐性活动中来,促使不良心境自然消失;三是超脱升华法,即跳出原有的圈子,以更高、更广、更远的角度对导致不良心理的心情做出新的理解,使自己的精神得以解脱,并利用新的情绪冲动,把它引向积极有益的方向;四是自我宣泄法,即合理宣泄、自我安慰,及时把自己从不利于心理健康的氛围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对处于组织的底层,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在正视现实中学会放弃,正确地评价自己的能力、知识水平,善于把握自己的情感心态,学会在竞争中生存。[5] (4)广泛汲取各种知识,形成健康情趣。常言道:无知滋困惑,有识养精气。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通过学习充实自己,增长才干,开发潜能,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尽可能博学多采,广泛汲取知识营养,培养各种能力,唯有如此,才能较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的挑战,才能树立自尊自信,形成健康的情趣。健康合理的情趣一旦形成,就会对自己起着定向和激励等多方面的作用,对工作产生积极、稳定、持续的影响。 3结语 新建本科院校跨越式的发展,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使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因而,有必要更多地关注高校基层行政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学校要及时出台合理有效的措施,以此提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其缓解和消除压力,使其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有效地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效率和质量。而行政管理人员自身也要树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独具魅力的个性和坚强的心理品质,以开朗、稳健、幽默、自制的性格和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及心理调节能力,去迎接和适应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力地推动学校健康、有序、和谐地发展。 作者简介:骆如林(1967―),男,福建惠安人,助理研究员。 本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探讨 摘 要:在高校各项专业教学模式不断改革以适应社会变化的形势下,笔者主要阐述了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改革中出现的培养人才目标及课程设置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教学模式可行的改革方案。 关键词:行政管理;教学模式;实践教学 一、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中出现的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国家教育部曾经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定性为:培养具有行政管理能力,具备政治、法学理论的专门人才,能够在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但是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育中多以理论教育为主,轻视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1]。 2.培养的人才社会适应性差 很多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办学方针较为一致,只是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教育,而没有强调培养学生的技能。这样的教学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在进入社会后针对具体的问题运用相关知识解决,无法适应社会需求,这就让行政管理专业的社会认可程度不高。 3.课程设置不合理 据统计,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课程中80%是理论类教学课程,而技术培养、操作能力类课程不到20%,行政管理教学过程中重视理论而忽视实用。课程设置决定了学生的学习内容,如此比例不协调的课程设置培养出来的学生会对理论知识掌握不错,但是动手能力极差。 二、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议 1.优化教学内容 教育内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教育目标进行,积极拓宽学生的基础知识增加实践教学内容设置,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精选主干课程,保证学生专业知识掌握,建立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 课程设置是教学内容的一部分,优化课程设置有利于完善教学内容,所以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会出现强调课程设置改革却忽略教师授课内容方法的问题。因此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要根据学生特点及经验水平制定有重点的教学计划,提高学生学习效率;讲授课理论与研究相结合,让学生学到更专业的知识;结合国外优秀教学理论,及时向学生讲述国外科研最新动态;并且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培养实用型人才。 2.改革考核方式 以期末考试作为每学期的学习成果考核往往存在着偏重考核书本基础理论的问题,这样的考核办法不能对学生学习成果起到真正的检测作用。 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2]。完善期末考核试卷的试题内容,强调试卷考核的信度以及区分度,试卷考核应综合涉及认知、理解、应用以及分析综合等各方面内容。平时考核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重点考核学生运用材料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教师在平时作业布置设计要具有科学合理性,尽量布置具有实际性和研究探讨价值的论文。 3.创新教学方式 采取案例讨论法以及专题谈论法开展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案例讨论法是要基于基本原理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锻炼学生理论运用能力。在充分讨论中促使学生对具体问题深入挖掘,对知识熟练掌握,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专题讨论法给予了学生很大的自由空间,能够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并通过学生与老师的交流,提高学生课堂积极性。讨论结束之后老师要对观点给予总结归纳,巩固课堂效果。 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制定实践课程计划,联系实践教学基地,给学生实践提供平台;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后让教师给予评价和指导;聘请机关工作人员举办专业讲座,讲述在企业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和通过何种途径解决问题的具体案例,普及实践知识。 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仍在不断的探索之中,因此现有的教学模式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实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因此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要从培养社会需要人才的目标出发,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 摘 要: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主要就业去向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公文处理、计算机操作、调查研究、信息处理是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可以通过科学确立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内容、不断加强实践教学、逐步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来培养本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 关键词:行政管理;核心能力;培养 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较为广泛,“主要是流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外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等行政相关岗位的工作”[1]。根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和从业要求,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公文处理、计算机操作、调查研究、信息处理构成本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只要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能够从管理岗位实际需要出发,使该专业毕业生具备相应的能力,在与其他专业竞争中会显现极大的优势,迅速提高就业率”[2]。行政管理本科教育要注重本专业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 一、准确定位,科学确立培养目标 各高校应根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社会需求,结合区域发展情况,立足自身办学特色,对所办行政管理专业进行准确定位,确立相应的培养目标,避免专业设置上的“趋同性”。 (一)审视专业发展定位 在知识架构上,应以管理学、行政学为基础,不应过于强调政治学和法学;在人才适用领域上,应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主体,不应过于强调党政机关;在从业岗位性质上,应定位于基础管理工作,而不应过于宽泛;在人才培养类型上,应定位于应用型人才,而不应过于笼统,如高素质人才、高水平人才、复合型人才等。因此,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应以培养具备管理学、行政学方面知识,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基础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为总体目标。 (二)合理设置专业培养目标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差异明显,对人才有不同的需求,且高校分布广泛,类型多样。高校应认真研究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对人才的需求,同时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定位,确定具有学校特色、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如民族地区高校可着重培养能够从事民族地区事务管理的行政管理人才,政法类院校可着重培养司法体系的行政管理人才,医学类院校可着重培养卫生行政方面的管理人才。 二、突出特色,合理设置课程内容 目前我国开设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高校很多,尽管“各高校拥有的资源不一,条件优劣不等,但同一专业所开课程基本雷同,并且一成不变”[3]。合理设置能够支撑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课程内容是问题的关键。 (一)突出管理学特色 尽管行政管理学已被纳入公共管理学科,但“当今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尚没有摆脱政治学对它根深蒂固的影响”[4],在课程设置中政治学类课程占有较大的比重。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应突出管理学取向,以培养学生科学的管理理念、良好的管理能力为中心来搭建专业课程体系,保证人才培养模式由理论型向应用型的转变。 (二)突出实践性特色 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性较强,但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倚重理论学术类知识的教育,而忽视实践应用技能的传授与培养”[5]。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更加突出实践性特色,不断增加管理定量分析、文书写作、办公自动化等实践性教学内容,注重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三)突出模块化特色 我国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存在着明显的政府管理偏向,在课程设置上呈现出以政府管理为中心的单一化特征。但从目前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看,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分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如政府管理模块、企业行政模块、社会管理模块等,以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要。 (四)突出专业化特色 “各地各类高校应该根据自身优势办出有特色的行政管理专业,避免与其他学校同一化”[6],如农林类院校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可多设置林业行政、土地行政方面的课程,医学类院校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可多设置卫生行政方面的课程,财经类院校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可多设置经济行政、财务行政方面的课程。 三、重视应用,加强实践教学 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从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已成为共识,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不断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升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一)增加实践类课程内容的比例 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中,除设置相应的理论课程外,还应增设实践类课程,以及在一些课程中增设实践环节:不仅要增加如社会调查与统计、管理定量分析、公文写作与处理、电子政务等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课程,还要在本专业的课程中增加实践性环节,特别是传统的理论性课程,如行政学原理、政府经济学等。 (二)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的作用 专业实验室是加强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应立足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的作用,开设如电子政务、管理定量分析、办公自动化、公文写作与处理、人力资源测评等课程实验,为学生搭建模拟锻炼的平台,促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结合。 (三)加强校外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 对实践教学而言,“最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学生的实践应用性,培养学生活学活用的专业意识”[7]。各高校应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实习基地,定期组织观摩和实习活动,使学生通过亲身接触,了解不同组织行政管理工作的环境和要求,熟悉行政管理运行的步骤和程序,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积累实践经验、提升从业能力。 四、强化师资,优化教师结构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保障教学水平、培养合格人才的关键,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发展,不仅要充实教师数量,还要不断优化结构,逐步提升教师的业务能力。 (一)充实教师队伍的数量 课程是开展专业教育的载体,类型和数量众多的课程需要数量充足的教师队伍来承担,以满足日常教学的需要。由于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突出特征,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师队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需要构建一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有机结合的教师队伍。 (二)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 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不断改善教师队伍职称、学历、专业等方面的结构。注重引进具有经济学、工商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员,改变教师知识结构单一化的现状;多引入一些高职称、高学历的公共管理学科人才,提升教师队伍发展的潜力;多聘任一些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素养较高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从业者担任兼职教师。 (三)提升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 注重团队建设,强化制度保障,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推动教学与科研的相互结合。当前高校专业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理论知识丰富,社会实践匮乏,对实际行政管理过程缺乏认识和了解。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通过专题调研、挂职锻炼等形式,使教师积累行政经验,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五、创新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飞速发展的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中要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输出优秀人才。 (一)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专业核心能力为宗旨,结合课程性质和内容,联系中外行政实践,积极引入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和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思维能力;要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辅助作用,努力实施多媒体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创新考核内容和方式 要改变采用单一的书面考试、偏重理论识记的传统做法,加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在考核内容上,立足专业基础知识,突出专业核心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开展创造性学习;在考核方式上,可引进面试、口试、行政案例分析、行政专题调查等方式,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重视学生第二课堂 学生第二课堂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丰富校园生活的重要途径。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中,应该加强对学生第二课堂的引导和指导,让学生通过参加辩论赛、课外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加强对自身能力与素质的认识,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使学生加深对社会的认知和了解,促进理论知识和现实实践的结合。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一项基本任务。在高等教育加速发展、就业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下,密切关注社会需求,准确定位核心能力,有效地进行核心能力的培养,以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是当前行政管理本科教育面临的重要任务。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浅谈信息时代民办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现代化”对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在信息背景下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民办高校也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参与进来。但相对于公办学校来说,民办高校有着其自身的特点。 【关键词】信息时代;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技术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也对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的行政管理直接服务于教学、科研,在学校管理系统中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作用。随着民办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层次的提升,办学水平的提高以及内部管理体制的深化,行政管理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工作任务日渐繁重和复杂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对民办本科院校的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问题显得越发重要。 一、提高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必要性 行政管理作为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高校管理的效率,同时也是保证高校管理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作为民办本科院校,在办学规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教学投入等都与公办学校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都是体现高校管理质量和水平的基石,为高等院校实现、优化其教学科研、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等职能起着重要的保障和支持作用,因此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尤为重要。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高校管理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巨大、深刻的变化,行政管理的职能范围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内容、难度迅速增加。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办高校管理模式从传统的手工模式向半手工半自动或者全自动的管理模式变革,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成为高校管理发展的制约因素,提高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高校生存的根本,对于民建本科院校来说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管理链中最重要的一环,承担着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后勤服务等多种职能,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民办本科院校中,行政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硬件设施投入大于软件设施投入 相对于公办高校来说,民办本科院校的经费大多数是自给自足,没有政府作为投入和支出的支撑。教育经费的投入更倾向于有形资产,如校园面积、教学大楼、图书馆、运动场、实训室等,校董对软件设施的投入较少,在观念上更倾向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发现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学校的发展,对信息化的行政管理方式有一定的需求,也在逐步缓慢完善,但在行政管理运行的过程中,依然对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依赖性较强,手工或者半手工半自动的管理方式为主。 (二)管理系统功能单一,不全面 以前的民办高校在日常行政管理中,信息传达手段主要依赖电话、QQ、飞信,这三种方式虽然有着快速、及时、跨越地域空间的优点,但却不能简化行政手续的办理,在具体事务的办理过程中一样要到各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尽管当今的民办高校一般都配备了教务、协同OA系统,但因为费用投入不够,在功能上不是根据民办高校自身特有的特点进行模块设置,导致系统功能不够全面。同时,教务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经过跟后方管理人员协商之后才能逐步完善功能。很多时候因为系统功能的不完善,同一项行政工作重要反反复复,导致行政管理效率的低下。 协同OA系统从字面理解“协同”应该是协助、共同参与的意思,但目前民办高校的协同OA系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大多数用来公告、通知等,如请假手续不能通过OA系统完成审批手续,需人到各部门完成审批手续。 (三)观念落后 信息化对高校行政管理带来深刻的影响,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作为一线的行政管理人员,对于行政管理方式、内容的变化,不能主观上做出调整去迎接,有时甚至还带有抗拒情绪。许多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秉着多做多错不如少做少错的观念开展工作,缺乏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他们在较大程度上仍受惯性思维的影响,高校行政工作处于消极状态。 (四)不重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1、行政队伍素质不均衡 在民办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认为行政人员是负责学校琐碎事务的一群人,可有可无,或者是认为行政管理工作是任何人都能做的,工作内容无难度,机械上传下达。在岗位招聘过程中降低了对行政岗位人员的要求,从而让一大部分没有受过专业学习和培训的人员加入到行政队伍中来,他们中有年老的离退休人员,有刚刚踏出校门步入社会的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大学毕业生,也有从其他单位转入教育行列的外行人员,这样的畸形组合使得行政队伍总体素质水平偏低。 2、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奖惩不当 在日常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强调的更多是奉献和惩罚,奖惩不得当。民办高校的行政人员工资待遇较低,加上在重教学轻管理的体制下,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工作热情不高,人的主观能动性没得到发挥,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自然没办法得到有效提高。 3、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低 现实中部分民办高校的投资者和管理者为了节约成本,减少开支,在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重视不够,导致民办高校的教职工总感觉低人一等。长此以往导致包括教职工对民办高校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无法把学校的兴衰与自己紧密联系在一起。再加上领导和决策部门在职务评聘、进修深造等方面都大幅度向教学倾斜,更是极大挫伤了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民办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建议 针对目前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解决: (一)注重管理系统投入、功能的开发和完善 管理系统的投入、功能的开发和完善必须在综合考虑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需求的基础上,整体规划高校信息化建设。同时,注重培养学校的信息技术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为管理系统的开发、后期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二)设置合理的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在许多民办本科院校中,实行的是校一院二级管理,在参照公办行政机构设置的同时,应考虑民办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把大部分权利下放二级学院,使得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校级和院级的各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科学分工,避免出现同一个事情各部分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从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三)更新管理观念 在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向新型行政管理模式变革的背景下,行政管理人员应该主动做出调整,主观上接受改变,主动学习信息化的管理方式,遇到新问题主动交流和学习,把新式的管理方式作为提高自己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利手段。同时,要注重培养和内化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摆正自己的姿态,不要高高在上,不要把老师和学生当作是物一样来管理,要多发挥主观能动性。 (四)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归属感、认同感 管理的关键是人,一支高质量的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在民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应重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首先应从观念上改变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附属品的观念,给予行政管理人员应有的尊重;其次改革原有的管理法规和工作制度,明确划分权利和责任,做到奖罚分明,从而充分调动行政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再次,建立多渠道的晋升、交流、学习机会,缩小与教师的差距,以达到提高行政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的目的。 最后,允许行政管理人员在一定范围能轮岗,体会不同的工作岗位,意在找到自身能发挥最大作用的岗位。 当前如果民办本科院校不能解决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问题,那势必高校员工流动性大这个头痛问题将会成为制约民办本科院校发展的重要因素。应关心和解决行政人员的生活和待遇问题,尊重每一位教职员工,缩小等级分化,建立学习和晋升的平台,让员工自觉把自己与学校的荣辱与共联系起来,让每一位员工乐于奉献、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行政管理视角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摘要]本文借助行政管理的研究方法,深入分析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人才引进、学生管理、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关键词]行政管理 民办普通本科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民办普本),是由独立学院经过借助母体高校办学的“依附”期、增强办学自主性的“独立”期、向民办普通高校“转设”的过渡期等三个时期近十年才完成的。 在十年高速且独特的发展同时,产生了人才、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各种问题。 一、人才引用问题 人才是21世纪最为珍贵的东西。在学校内人才的引进大致分为教师和行政人员,但这两类人才的内部需求却有很大的不同。 (一)教师方面的引进 作为学校里授课的基础,在教师方面,很多有经验的老师已是功成名就,所以在很大的程度上,不为金钱所动;还有一方面,作为民办普本,大部分的经济来源是靠当年的招生及学生的学费为主。没有更多的资金用来雇佣更多的成名大师,而教师上出现问题,就出现教而不好,学而不成的现象,久而久之,生源就成为问题,这样就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所以在教师的引用上,应以老带新。建学初期,应该用中低资金聘用兼职教师,把学校的立项课题给资历经验较老的教师,带领一个年轻教师组成团队来完成。这些教师大多对于金钱都不是很在乎,他们更看重的是学术成就,这样就以最少的资金,得到了最大的收益。 (二)行政人员方面的引用 学校里的日常管理,最大的问题就是防止人员的流失。在行政人员方面,学校应该给予更多的金钱、职称或各种奖励等方法留住优秀的行政人员。 二、学生管理问题 在任何学校,学生都是学校的基础。作为学校的根本,学生的管理问题是所有学校中最大的问题。 1.日常管理 当学生进入大学校园的第一天起,他们在学校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和学校有着密切关系。加强日常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2.沟通管理 沟通的力量是伟大的,作为学校的任何一分子都应该重视沟通的力量。第一,领导和下属的沟通;第二,辅导员与学生的沟通;第三,教师与学生沟通;第四,学校与家长的沟通。 3.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管理 重大突发事件,应做到及时上报,不隐瞒不避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就在于及时和冷静,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 三、完善管理制度 制度对于任何一个单位、企业、学校乃至整个国家都是不可缺少的,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在现今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中,制度问题却成了一个大问题。 1.日常性制度 日常性制度不健全,常规工作无制度可言。 2.周期性制度 周期性制度不明确。例如每学期开始上课就应该看到本学期上课的所有课程、时间,本学期什么时间考试,什么时间放假,什么时间做档案整理等。这些周期性的工作是每个高校每年都应该做的工作。 3.突发性制度 建立健全突发性制度体系,就是所谓的防患于未然。而现在很多高校是把每次的突发情况做案例,做分析,但没有做好下次再发生同类事情的准备。 作为民办普本,硬件建设上大多数学校都已经可以达到教学要求。但在软件上,还应该有更多的加强。不光在人才引用、学生管理等方面,想要在现在生源大比拼的时代里,得到更好更优的生源,就要在更多的方面进行加强,为以后我国的教育事业做贡献。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探索 [提要]中国行政管理教育自恢复重建十几年来,在学科发展、专业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我国高校的行政管理教学模式改革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本文在简述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现实意义的基础上,针对其存在的不足,提出该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路径。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探索 在1996~1997年间,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做了一次较大的调整,将原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归入公共管理学科之中,并命名为“行政管理”。由此可见,行政管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学科发展史并不长。在笔者看来,中国经济社会与政府机构的转型与改革,一方面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另一方面也对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迫在眉睫。 一、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现实意义 首先,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有助于增强该学科的活力。截至2011年5月,国内共有340多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置了行政学类的本科专业,由于该学科在中国起步晚、发展历程短,目前只有中山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有限的高校在该专业师资配备、教学方面走在前列,相比之下,其他院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不平衡,参差不齐。所以,从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入手,能够促进该学科与国外教研的对话与接轨,使之适应于国内经济、政治和社会诸领域的发展要求,最终有助于推进其自身学科体系的完善。 其次,对于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高校本科生而言,该专业教学模式的改革如果能够在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把实践性与创新性结合起来,既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该专业的积极性、激发其时代使命感与职业责任感,又有利于加强在校本科生的行政管理修养与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未来就业的要求,增强就业竞争力。 再次,对于全国高校而言,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的改革有助于推动高校教育模式创新,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从表面看来,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好像已经形成科学合理的培养体系,但事实并非如此。探索一种兼具创新性与针对性的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有助于使高校行政管理学科由当前的“注重理论”向“注重实践”转变,推动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合理化、师资配置科学化、学生培养专业化,逐步与国外接轨。 最后,对于政府与企事业单位而言,在政府机构改革与企业流程再造的背景下,探究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新模式的着眼点在于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人事选拔与机构重组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以更好地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与企业的绩效水平。 二、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路径 1、依据行政管理专业属性,推崇案例教学与“情景仿真模拟”课堂教学模式。笔者认为,准确定位行政管理专业,依据学科特点授学是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的基本立足点。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将其表述为:“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法学、管理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通过这种表述,我们不难看出,行政管理专业涉及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等学科领域,跨度非常大,可以说“行政管理专业是多个学科的综合体”。行政管理学专业本是一门实践性与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然而在高校的实际教学中理论性过重,而理论性较强的科目理解起来比较抽象。笔者建议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辅之以“情景仿真模拟”。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从某些晦涩难懂的理论中解脱出来,接触活生生的案例,锻炼分析问题的能力。此外,学校应聘请有关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当地政府机关中的公务员现场进行“模拟企业招聘”或“公务员模拟面试”等,使学生全身心投入角色的扮演,并能针对疑惑问题当面请教企业或政府部门的有关人员。 2、改革教学内容,按照市场与政府的需求针对性地设置专业课程。行政管理专业涉及的学科领域很广,笔者所在的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为管理学类、行政学类、政治学类、经济学类、社会学类、法学类共六大类。行政管理专业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通常意义上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定位是为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培养行政管理人才,然而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各专业在报考政府机关职位时基本上都站在同一起跑线,因而使得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丧失优势。此外,当大中型企业在招聘经济、秘书、法律等专业的职位时,行政管理专业自身庞大的学科体系导致该专业针对性不强,缺乏自己的特色。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什么都懂一些,但又不是很精通,往往处于尴尬境地。笔者建议可将行政管理专业细分为企事业单位方向与政府管理方向,同时灵活地增设实用性较强的课程。在行政管理企事业单位方向中,整合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定量分析、应用统计学等课程;在行政管理政府管理方向中,设立市政学、公共部门决策理论与方法、行政管理学等课程,这样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学科的实用性与适应性。 3、改变“填鸭式”的课堂授课方式,减少对多媒体等教学设施的过度依赖,适时改变师生角色。长期以来,行政管理专业的课堂教学方式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重视老师的主导作用,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重“教法”轻“学法”;整个过程贯穿于课前、课中与课后。在课前,教师认真备课;在课中,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讲授教材内容;在课后,教师布置小组或个人作业以充当学习成绩。教室中的投影仪、电脑等设备一方面极大地为教师授课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师生容易沦为这些教学设施的“奴隶”。教师把所要讲授的内容全盘搬到投影仪上,学生不假思索地抄课件,做笔记,省略了问题的思考过程,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大脑思维的惰性因素增强。笔者认为,在课堂上应该以人为主,以机器为辅。在讨论案例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应扮演主导角色,教师点拨答疑。教师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头脑风暴”,在课堂上掀起一场热烈讨论的学习氛围,并适时地抓住机会与学生尽可能多地互动,启发学生的心智。 4、突破传统的行政管理教学模式,积极引入实践教学。高校对于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往往重视知识理论的传授,忽略心理素质,智能结构的培养。国内高校的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校外的实习基地少,不能满足学生岗位实习需要。相反,国外公共行政教育非常重视实践教学。例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的学生有一半时间在校外学习,加拿大行政官员培训学院的学生有70%的时间在课堂外。行政管理专业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类似的人文科学在国外地位较高,不少国外顶尖大学成立专门性研究院,如哥伦比亚大学国际政治与经济研究所、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等。纸上谈兵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笔者看来,高校一方面应重视起课外实行基地建设,申请专项资金搞好学校的电子政务实验室以及企业文化与战略研究室;与此同时,也可将研究生教学运用到本科生教学中,锻炼学生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定期定量组织学生到行政机关、公司企业等实际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实习,使学生了解行政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方法,以加强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此外,邀请校内外专家和官员来校作专题报告,营造该专业领域的学术与实践氛围。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提高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的几点思考 【摘 要】本文结合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和发展的要求,从自身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出发,总结目前行政管理专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质量问题提几点建议,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 教学质量 实践教学 我国自在改革开放后恢复了行政管理学科以来,全社会对其建设和发展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投入,各类教育机构尤其是综合型大学纷纷开设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在人才培养的数量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人才培养的质量上看,其人才输出尚不能满足社会对高水平行政管理人才的需求,这暴露了行政管理专业教育中的缺陷。本文从教学和科研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对如何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质量的问题的原因做简要分析,着重提几点建议。 一、注重师资培养和教育资源整合 师资培养是实现培养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重中之重。当前,国内很多大学都积极探讨新形势下行政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行政管理专业,并不断应社会需求调整和完善培养方案,其教育方法和手段也逐渐趋向成熟。但从总体上看,行政管理专业师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一些具有高学历的年轻教师虽然理论基础扎实,但“从学校到学校”的就业路径使其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教学内容单调,科研素材匮乏,整体效果不佳。 因此建议:首先,高校在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引进计划中注重实践能力,即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其次,高校应为在职教师创造更多的再学习条件,鼓励教师到政府机构挂职锻炼;第三,与政府机构进行各类合作,聘请具备教学能力的政府工作人员做兼职教师,并定期为教师做实践技能培训;第四,把实践工作经验和实践教学水平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要求之一。总之,就是“引进来、送出去”,使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整体提高师资队伍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科学地制定和完善培养目标 国内很多高校,在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本科人才的目标定位中,提到要培养高水平、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即注重学生要在达到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能力强、素质高等一般目标的基础上,强调对社会的适应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而在实践教学中发现,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培养阶段不能定位过高、过广。要求学生通过几年的本科学习,学生就担任政府及相关机构的高级管理工作,显然是不够现实,因为,没有一定的实践积累,理论的东西是不能一蹴而就地转化为“生产力”的。因此,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有必要结合社会需要和学生学习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完善。笔者认为,本科阶段还是以知识和理论普及为主,同时,有效地开设实践课程,给学生充分地了解社会的机会,在实践中修更多的学分。而在培养目标的设置上,则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三、保证实践教学的长效性 针对社会需要,很多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课程设置体系逐渐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学实践环节形式单一,缺乏创新,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有效的教学实践基地,或有了对教学实践平台的经费投入却缺乏有效的管理,缺乏长效机制,产生不了实际效益,学生的综合素质难以得到真正的提高。行政管理教育应是需求导向型的,不注重实践教学的质量,就难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会导致就业困难,专业社会认可度不高。 因此建议,我国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必须以实践教学模式探索为主要内容,在教学实践上取得新的突破性发展。首先,不能忽视实验室建设,在注重资金投入的同时,做成本效益的综合分析。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横向考察和学习,引进先进学习软件,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实验室教学,充分、有效地利用好这个教学平台。其次,加大对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积极与社会相关机构联络和合作,为学生拓展实践学习场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统筹安排。 四、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手段 目前,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学科理念落后与前沿思想、学科体系不科学、课程设置单一、特色不突出、理论与实践脱节等。因此,为了避免这些传统课堂教学方法的问题,必须在方法上进行改革与创新,实施以综合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培养目标。 几年来,我们不断摸索和研究,总结了几个较为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第一,以时政要闻为主题的课前演讲环节,通过教师的指导和点评,演讲内容也可以作为本课教学案例。这种课堂学习形式不仅能丰富教学的内容,还能较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对现实问题的关注;第二,类似“Seminar”形式的双向互动研讨课,即学生和教师平等参与某一话题,双向自由讨论,然后由教师进行观点总结和理论归纳。这种方式能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参与,锻炼其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第三,以特定教学章节为主题的“Team Work”活动,即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角色模拟,综合运用多种表现形式,巩固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学生们普遍反映这形式很好,有利于培养他们对课程的兴趣,并增强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力。 总之,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国内大部分高等院校都处在一个起跑线上。我们在探讨学科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必须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社会需求,在如何提高教学质量上不断探索和思考,以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学生《公共经济学》学习兴趣激发探析 摘要:公共经济学在高校公共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公共经济学的学习有利于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针对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公共经济学》教学定位和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为提高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学习公共经济学的建议。第一,要科学设置行政管理专业公共经济学课程该体系与其他课程的衔接;第二,教师在对理论知识的讲解过程中,同时要把现实的例子应用到理论中,增加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对相关的课程内容,可以应用“小组专题讨论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第三,合理的设置课程考核体系和教学目标。 关键词:公共经济学;行政管理;学习兴趣 引言 公共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公共部门经济行为的学科,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支,同时,和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都存在交叉领域,具有相当广泛的应用范围,特别是在公共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中,其学科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在国外,随着凯恩斯主义的逐渐兴盛,政府广泛地干预经济,公共部门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大。经济时代和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诱使经济学家们从过去单纯研究政府收支本身,转变到从更广泛、更深层的角度研究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在国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部门的体系要重建,职能要转变,行为方式要调整,效果评判标准也要发生变化。这样,客观上要求有一整套较为系统的理论,对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因此,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对于提高公共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的社会适应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学生进行公共管理学研究和分析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但是,由于公共经济学在中国是一个比较新的学科,学术界对它的研究尚不深人,对于该学科的许多问题也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认识,因此,造成公共经济学教学的定位还比较模糊,影响了教学的效果,也阻碍了该学科的健康发展。 在国外,公共经济学虽然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但由于语言上的原因,直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才在英语国家广泛流传。在国内,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为人所知。目前,在中国开设公共经济学课程的专业大多在高校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政策)学院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公共经济学是介于经济学与公共管理学之间的边缘学科、综合性学科,因此,高校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也要求必修该课程。众所周知,不同学院培养学生的定位和目标是不同,因此,有必要区分不同专业本科生公共经济学教学定位,在这个基础上来提高学生的兴趣,是每一个公共经济学教学和研究者必须明确的问题。本人结合多年给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教授公共经济学课程,试图说明该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说明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公共经济学教学定位和教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公共经济学》教学定位和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在中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各个学校在课程体系设置方面明确规定要把基础课程的学科导向与专业课程的就业导向结合起来,把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建立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上,使得学生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变得更加严谨和科学。公共经济学一方面对政府的管理决策提供了经济分析的思维框架,让学生能够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另一方面也使学生了解政府在经济体制中的地位,使政府的决策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体系,以提高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可以说,公共经济学对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理论积淀和能力培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来源于文科生,数学基础不好,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凡涉及到数学公式、数学推理和图形就感觉困难,这极大地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对具体政府经济行为的理解能力有所欠缺。公共经济学要求先修的课程是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不像经济学院本科生接受过严格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思维的熏陶,加上公共经济学教材涉及的许多理论涉及内容广泛,综合性较强,这也无疑降低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针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公共经济学教学,应该与传统财经类经管类院校所应用的方法和体系方面有所区别,应该更加注重把现实的案例融入课程理论中。 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公共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大致存在以下两个突出问题:第一,没有运用经济思维去分析政府经济行为。在给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掌握公共产品、公共选择、政府收支等相关理论基础上,让学生学会用经济学的思维去理解和思考政府经济行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能够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一点非常重要,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而有些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注重对知识点的讲解,并要求学生强行记忆知识点,对于经济学分析问题的方法却涉及很少,其结果是许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没有着重熏陶经济思维习惯,脱离了素质教育的方向,也淡化了课程的现实魅力。第二,从教学手段来看,过于单一,从书本到书本,所采用的是教师讲、学生记的“填鸭型”教学模式;从学生的学习情况看,不少学生仍习惯于中学时代的思维与学习方法,死记硬背,生搬硬套公式,为应付考试而学,最后考完就忘了,纯粹是为应付考试在学习公共经济学。教学手段的缺陷造成不能达到公共经济学课程应有的教学目标,从而造成学生学习兴趣大大降低。 造成上面两个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任课教师过于依赖多媒体教学手段。公共经济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多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方法对于达到教学目的是不可缺少的手段。一些老师总认为公共经济学理论性强,大多借助多媒体以课堂口授为主,偏重于对概念和理论的讲解而脱离实际运用,造成学生只跟着老师翻PPT的感觉,以教师为主体进行灌输教育,而学生参与法、案例教学法等实践教学的方法运用甚少。教师没有充分给学生主动权参与到课堂的讨论和发言上面,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大多数偏好实践性和趣味性强的课程,对枯燥和空洞的理论性太强的课程体系缺乏兴趣,学生也难以理解。教师的教学手段和学生对课堂要求的差距造成学生不喜欢公共经济学这门课程,因此,公共经济学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 2.公共经济学教学目标单一和考核方式不当。目前,公共经济学的教学目标基本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缺乏对动手和实验能力的考察体系,也缺乏在课堂上让学生具体分析现实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评价,这也降低了学生学习兴趣,而这是不符合教学目标多维化发展趋势的,难以培养出高素质的政府经济管理人才。在单一的教学目标指引下,导致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公共经济学期末考核不当。现存的考核方式大多以期末卷面成绩和平时综合成绩折算期末总成绩,而且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得比例较大。而与此同时,期末考试卷面知识不能全面地反映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的情况,反而可能助长平时懒散、考前突击、死记硬背甚至“作弊”等不良倾向,既不符合教学目标,也有违公平规则。老师这种长期不良的考核方式,在一届届学生中形成认知,也极大地降低了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 3.行政管理专业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内容与专业整体课程设置衔接不恰当。学习公共经济学之前需要具备一定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基础。但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只简单了解浅显的经济学概论,缺乏一定的经济学思维训练,还有的学生没有预修过经济学基础就来修公共经济学课程,这从根本上增加了学生对公共经济学相关知识理解的难度。现行教学对所有专业采用同样教案,显然是不合理的。另外,公共经济学与其他课程必然会有知识点的重复,虽然一定的重复能起到学习迁移的正向作用,但重复过多或授课体系设置不当会适得其反,使学生产生消极情绪或轻视学习的心理,造成学生学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提高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公共经济学学习兴趣的建议 在本科教学过程中,如果一门课程在教师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体会这门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师上课过程索然无味,这门课程的设置和建设是不成功的。在分析了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教学定位,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兴趣低和缺乏主动性的原因后,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纠正这种教学局面,提高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学习公共经济学的兴趣。 1.要科学设置行政管理专业公共经济学课程该体系与其他课程的衔接,增强学生的学习公共经济学的基础知识,减少公共经济学知识点与其他课程的重复。在学习公共经济学之前,一般都要求学生学习过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因此,应鼓励要在大一和大二安排学生修完微观和宏观经济学课程,再修公共经济学课程。另外,在公共经济学的教学内容设置方面,可以少讲或不讲地方公共经济一章,以免与地方政府学课程内容重复,另外,对公共选择理论方面的知识点也要有所侧重,免得与行政学和公共管理学课程内容重复太多。也就是科学设置公共经济学的前期课程和后期课程,在教学内容方面也有根据前期和后期课程的设置,作相应的调整。 2.教师在对理论知识的讲解过程中,同时要把现实的例子应用到理论中,增加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对相关的课程内容,可以应用“小组专题讨论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公共经济学课程内容体系理论性较强,涉及市场失灵与资源配置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与收入理论等等,这些理论知识包含了现代经济学的应用。在讲授这些理论知识的同时,切忌教师只照搬书本、给学生读PPT,而是要把现实当中的政府经济行为和政策融入理论知识的讲解,并提出相应的问题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在一些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课程内容当中,可以引用“小组专题讨论法”。所谓“小组专题讨论法”是指把公共经济学抽象理论的教学内容划分成若干部分并分别设置不同的“学术专题”,将这些学习专题分配给不同的学习小组,根据人数与课时总量把学生分成若干学习小组(一般五人一个小组),共同努力完成教学任务。每个学习小组最终必须把学习成果向全体学生展示,让学生在快乐中品味学习的幸福,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在对公共产品理论这一章,分别设置讨论专题:(1)中国某一种公共产品(公共医疗服务、自来水等)的运行和供给效率问题专题讨论,(2)公共产品提供方式公私合作制问题专题讨论(交通领域等)。在对公共支出理论一章中,可以设置讨论专题:(1)中国公共支出不断增长趋势的探究,(2)国际上类似国家公共支出增长的比较研究。在对税收理论这一章中,可以设置讨论专题:(1)中国税收结构优化问题探讨,(2)美国与中国税收结构的异同研究。在政府规制理论知识一章中,可以设置专题讨论:(1)中国政府规制历史发展及其原因讨论,(2)某一行业政府规制的国际比较研究(食品业规制等)。总之,在“小组专题讨论法”过程中,大约给学生三个星期的时间完成,原则上要求每个小组开三次碰头会。专题讨论需提交一份研究报告,约3 000字左右,同时每个小组有10分钟左右的时间演讲课题。讲完之后有5分钟时间互动交流,可以有三名左右同学向小组主讲人提问,然后教师总体作评述,最后教师结合课题报告、演讲效果评价该小组专题讨论的综合成绩。 3.教师要合理的设置公共经济学课程考核体系和教学目标。教学目标与考核体系相互影响。明确的教学目标引导考核体系的设置,良好的考核体系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公共经济学的教学目标要明确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课堂内容设置上面,要多增加课堂学生发言分析具体问题,应用“小组专题讨论法”给学生机会解决实际问题。在实践性强的章节,也可以应用试验课程。 期末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的手段。针对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特点,公共经济学考核习题要采用多种考核方式最终评定学生的成绩。除了普遍采用的闭卷考试和日常考外,还在教学中用“小组专项讨论”及小论文的方式进行考核,另外规定每个学生选择一本公共经济学领域的名著选读,在学期末完成所选读名著并写一份2 000~3 000字左右的读书报告,读书报告时也作为期末平时成绩的一个很重要的权重,要求把公共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和所选图的明著结合起来,选读书本大致在奥利弗・威廉森、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亚当・斯密、哈耶克和大卫・李嘉图等著名经济学家的作品。学生成绩的测评根据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学习过程中提交的读书报告、卷面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在具体评定各种考核形式权重设置方面,要多增加“小组专项讨论”结果和课堂中具体问题的发言的权重。通过这种多种手段的综合测评外,可以引导学生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技能训练与能力培养。在学习公共经济学过程中,学生切实得到素质的提高和学习兴趣的增加。 总之,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公共经济学课程不仅应该教会学生相关的基本原理和理论知识,还应该强调学生分析和解决具体实在问题的能力培养。目前,上海海洋大学正在向有特色一流水平大学迈进,一流大学离不开人文和社会科学专业的拓展建设,也离不开相关重要课程体系的建设。作为一所在海洋、水产和食品方面有特色的大学,公共经济学课程体系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要把公共经济学课程真正建设成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实用性课程。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摘要: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是全面实现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但在许多高校的教学工作中却非常薄弱。本文重点论述了该类课程实验教学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定量分析能力培养的意义,剖析了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为例,对实验教学环境进行设计,提出相应的教学保障措施。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 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定量分析能力培养愈益重要,但定量分析类课程重理论教学轻实验教学,甚至实验教学缺失,在许多高校是一个常见现象,这极其不利学生定量分析能力的培养和培养目标的达成[1]。 一、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意义 实验教学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实验设计,对实验材料(数据)进行操作处理,通过观察和分析实验结果以获取新知识或验证理论知识的教学活动[2]。它对培养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的定量分析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行政管理专业的一般是文科生,定量分析类课程理论教学中的一些公式、定理对他们而言,常常显得晦涩枯燥[3],而实验教学可以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数据处理和计算机操作中,看到分析结果,容易获得一种成就感,从而增强学习兴趣。 2.有助于深刻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定量分析的理论知识对多数文科生而言是深奥的。一些学生为了应付考试强记硬背,是一种机械式记忆,并没有很好的理解、掌握。通过实验教学中的实例分析,结合案例教学,有助于增强学生对知识的深入理解[4]。 3.有助于收获新知识。课堂讲授的知识往往来自教材,而将知识理论运用于实际的实验教学,常常会让学生学到一些教材中没有提到的知识点[5]。例如,统计课程教材主要介绍一些公式和推导过程,但实现统计分析的实验教学软件往往拥有更多信息,会让对知识充满好奇心的学生进行补充性学习,获得课本外的知识。 4.有助于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定量分析过程诚然可以按照理论通过手工计算得到一些分析结果,但这在大数据时代越发显得不具可行性。实验教学一般是借助一些数据处理软件来分析实际问题,有助于将研究设想变成现实,对学生论文报告的撰写和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有巨大帮助[6]。 二、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 1.实验教学环节缺失。据笔者对所在城市八所部委属高校的调查,只有两所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对个别定量分析类课程开设了实验教学,其他学校都是理论讲授。由于地方高校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上相对薄弱,可以预见其他高校该类课程的实验教学难以令人满意。 2.实验教学所占课时比例过低。本地区开展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一些学校,其课时量最多占该课程整个课时量的四分之一。在和同行交流时,笔者发现,多数教师认为实验教学课时量不足,很难保障学生的学习时间。 3.实验教学内容随意。目前,管理类定量分析教材较多,也有一些分析实例可供学生操作学习,但结合某一专业针对性较强的实验教学内容却非常缺乏,由此导致准备一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内容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教学内容系统性不强。 4.实验教学时间安排不合理。行政管理专业定量分析类课程的实验教学往往安排在机房,由于机位有限,为了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效率,常常会安排一个专业的学生集中在某一时段上机实验,容易导致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在时间安排上并不连贯,出现所学理论几乎忘了时才被轮到上机实验的尴尬情形。 5.缺少对实验教学学业表现的有效考核。由于实验教学不同于理论教学,难以简单地采用笔试方式来考核学业的表现。一些教师对这一环节的学业考核要么忽略,要么简单化,如完全依据出勤率来评定,不能准确地衡量出学生的学习效果。 6.实验教学并未延伸到知识运用环节。定量分析类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非常突出,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是检验这类课程学习效果的指导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知识和实验教学的考核,都难以真正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如果在课业评定时,到实验教学考核就算结束,难以督促学生在学以致用的过程中形成定量分析能力,全面达成教学目标。 三、行政管理专业“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实验教学设计 1.教学计划中科学设定实验教学课时比例。为了让实验教学有稳定且充足的时间,在制订课程教学计划时,要设计一定比例的实验教学课时。一般而言,至少占到总课时量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 2.准备好系统化的实验教学内容。任课教师在开课之前须充分备课,根据单元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选择有关素材和实验数据,形成一个与理论知识匹配、与专业联系紧密的系统化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 3.在相对独立的理论教学单元后及时开展实验教学。教学时间安排上,避免前期集中理论授课、后期集中实验教学“两张皮”的教学计划。在排课时,应统筹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进度,做到理论学习后尽快实施与之相关的实验教学,保证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连贯性。 4.制定合理的实验教学学业表现评价办法。实验教学学业表现既要看结果,但更要看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学生出勤、实验中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结果主要看编写的实验报告,它们在实验教学学业评定中所占比重分别是20%、40%和40%。 5.完善课程成绩评定方式。考虑到“社会调查与统计”课程的考核包括理论知识掌握、实验操作能力、实际调查研究能力三个方面,其成绩评定应由对应的理论考试成绩(闭卷)、实验教学成绩、调查实践成绩(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构成,分值分别占到40%、30%和30%。 四、定量分析类课程实验教学的保障措施 1.严格对教学计划的执行进行督导检查。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如果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就如同一纸空文,因此,学校应健全教学督导检查制度,对实验教学和日常课堂教学给予同等重视程度的督导,保证教学计划全面落到实处。 2.加强实验教学硬件建设。实验教学需要一定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的资源要求较高,这需要学校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 3.建立促进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激励机制。实验教学一般是小班制,所以在计算课程工作量时,要将大班制的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区别对待,适当提高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系数,激励教师积极开展实验教学。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研究 摘 要:新建本科院校已成为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中国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意义重大。但目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困难重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是关键。通过借助双因素理论的分析框架,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如下:完善保健因素,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加强激励因素,提升行政管理人员水平。 关键词:双因素理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美国心理学家赫茨伯格于1959年提出了著名的“双因素理论”,即“激励保健理论”,该理论认为影响人们工作动机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因素,二是保健因素。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人们的不满,但不会带来满意感,而激励因素才能够给人们带来满意感。这一理论是当今管理学领域的激励理论的代表之一,已经被广泛运用,对创新高校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现状 (一)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出现职业倦怠 新建本科院校人员编制不足,行政管理更是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许多新建本科院校抢抓国家高校大扩招的机遇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普遍从三五千人扩大到了一万甚至两万人以上。在办学规模翻番的情况下,师生比是办学的硬性指标,教师数量一定要保证,而行政管理人员数量没有标准,因此几乎没有增长,但因为学生和教师数量翻番带来的各项事务性工作也必然大幅度增加,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同时,因为不少新建本科院校干部队伍建设缺少规划,制度建设滞后,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与方法也较为落后,这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如人岗不能相适应、人员内部流动不畅不能人尽其才、绩效考核方法落后不能实现奖优罚劣,导致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工作动力不足,职业发展期望渺茫。不管是年龄一般在50岁左右的升本前的老职工,还是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的升本初期聘用的新职工,都不同程度出现了职业倦怠。 (二)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狭窄 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分化严重,50岁左右和30岁左右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30岁左右的多是升本初期规模扩招之后录用的。随着规模稳定之后,人员更替日趋缓慢,特别是因为年轻人多,每年退休的人越来越少,同时上升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不少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也加入到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的竞聘中来,使本来就有限的中层管理岗位更加稀缺。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职员制在新建本科院校普遍没有实行,因此行政管理人员只有职务晋升一条发展路径,但处级和科级岗位都很有限,行政人员的发展路径非常狭窄。一大批工作年限在10年左右的研究生还是普通工作人员的情况在新建本科院校很常见,职业发展受阻不仅影响了工资待遇的增长,也导致了较为严重的职业倦怠或离职现象。 (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发展路径不畅 自从新建本科院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不断提升之后,新进的人员一般都是硕士,偶尔也有博士(包括一些人通过在职进修获得博士学位)。相对于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专业性比较强,因为毕竟接受了至少6年以上的专业学习与训练。但现实中,新建本科院校在招聘行政管理人员或辅导员(不少行政管理人员是辅导员转岗的)时并没有严格的专业限制,导致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专业众多,五花八门。而比较对口的专业,比如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的人员比例较低,一般不足30%,并且存在专业与岗位不匹配的情况;另外大量专业不对口的行政管理人员也有专业发展的要求,希望在原有的专业上有提升、有建树,但存在需要阻碍因素。比如读博,许多学校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要结合工作需要;比如评职称,行政管理人员(“双肩挑”的除外)只能评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成果也需要以教育管理研究为主,这就让那些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园林、计算机等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们非常为难。同时,高校的不少行政管理工作技术含量低,属于简单重复劳动,对不少博士、硕士来说没有挑战性,也很难有成就感。 二、双因素理论视域下的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对策 根据双因素理论,保健因素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抱怨,减少消极懈怠和职业倦怠,这也是保证每一个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对高校来说也是如此。这些保健因素包括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政策,如绩效考核、薪酬待遇、岗位调整、进修深造、轮岗挂职等;也包括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工作氛围,如上班地点的便捷、办公室的舒适度、办公设备的现代化、校园环境的整洁、同事关系等。而激励因素可以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些因素主要涉及工作本身,包括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的挑战性、工作的成就感、工作成绩的认可、工作的自主性和职权以及职业发展等等。这些因素得不到满足会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效率和工作表现。 高校要有一流的管理才能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否则再优秀的教师与科研人员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甚至会不断流失。许多国有企业的衰败就是最好的证明,它们不是缺人才、缺技术、缺品牌,而是缺管理,特别是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与方法。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来,高校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而高校的内部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这就要求高校要加快推进综合改革,积极创新内部管理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保健因素,稳定行政管理人员队伍 保健因素是稳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高校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的情况下。保健因素旨在给予员工归属感和安全感,也就是使员工愿意留下来工作而不跳槽,因此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一视同仁”。具体来说,首先,高校要依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改革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现法治性、竞争性和公平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破除编制管理的歧视性和打破绩效考核的平均主义。核心工作是建立体现工作业绩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待遇制度以及职务晋升制度。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当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两个突破分别是实现编制管理备案制和实行职员制。其次,高校要积极构建安全、稳定和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别是为长途奔波的教职工提供交通班车和临时宿舍。再次,高校要为教职工提供专门餐厅、托儿所、哺乳室、健身房、心理咨询室等,建立提供培训的员工学校和丰富业余生活的俱乐部等,也可以借助自身优势与政府部门共建幼儿园、中小学,方便教职工子女入学。最后,就是针对青年行政管理人员收入低而房价高的现状,积极向政府争取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或者提供集体公寓作为过渡。 (二)加强激励因素,提升行政管理人员水平 激励因素是提升高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水平的关键,也是提升高校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一个组织的人力资源利用效果如何,是许多复杂因素耦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管理的激励作用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是激励,就是充分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就是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当前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一般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比例越来越高,他们是知识型管理者。对于知识型员工来说,最重要的激励因素是自我实现,即通过工作获得成功和成就感,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赢得应有的社会认可,这些是超越物质需要的更高追求。在高校,普通行政管理人员不仅工资待遇比专业教师低,社会地位和认可度也比专业教师低,而且专业发展和职业选择也比专业教师狭窄很多,他们更需要自我实现的平台和机会。为此,新建本科院校需要不断加强制度性激励,给予行政管理人员更多的工作自主性和工作岗位的选择性。 新建本科院校人事管理部门要对各个行政管理岗位进行职责梳理,编制岗位说明书,特别是要依据工作需要明确学历、专业要求,避免一刀切,特别是本科生能做的工作就不应该非要硕士、博士来做,否则既是人才浪费,也会让招进来的新员工很快就产生厌倦。高校的行政管理岗也要进行轮岗,一方面涉及人财物的关键岗位必须轮岗,一般5年要轮岗一次;另一方面一直从事同样工作,包括从科员晋升为副科L或副主任科员等但工作职责变化不大的工作人员也应该轮岗,轮岗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般8年左右,不超过10年为好。新建本科院校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荣誉体系建设,及时对做出贡献、业绩突出或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此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荣誉感、责任心和成就感。同时,及时了解行政管理人员的诉求和对高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体现了高校领导者对普通工作人员的尊重,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此外,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也是自我实现的关键问题,尊重行政管理人员的自我选择和进行适当引导是最好的方法。给予行政管理人员平等的发展权利,在职称评审、进修深造方面给予和专业教师一样的机会,这是新建本科院校当前最好的政策选择。 三、结语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加快进入普及化阶段,重点大学无论在学科专业建设水平还是在内部行政管理上都比新建本科院校要高很多,而新建本科院校要提升学科专业水平必须依赖内部行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此情形下,不断提升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水平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更加紧迫和重要。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 摘要:鉴于目前国内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偏重于理论教学,而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重视不够这一问题,本文试图从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入手,积极探索引入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包括案例教学、专题讨论法、换位教学法等,同时对积极打造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平台、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实践教学;应用型;模式 从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情况看,普遍存在注重课堂理论教学,而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由此导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缺乏实际竞争力。而目前社会层面需要的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既应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同时更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因此,注重专业教学中的实践教学,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创新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 笔者认为,在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方面,我们应突破传统单一的课堂传授的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由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首创,20世纪20年代运用于哈佛商学院。目前案例教学法已经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应用和推广。美国芝加哥大学公共行政学院资深教授小劳伦斯?E?列恩指出:“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会从中有所收获。案例教学的方法就是教师们以教学案例为基础,在课堂中帮助学习者达到特定学习目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及技巧。”因此,案例教学以教师精心设计的典型问题为起点,以探寻问题解决的对策为主线,以相关专业知识的思考和应用为载体,以获取知识和培养能力为目标共同构成了案例教学的核心理念。与传统教学中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的模式不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课堂主体,案例则成为教学的客体。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学生通常成为关注的中心,在论题选择和讨论方式上教师和学生享有共同的控制权,甚至学生的控制权更大一些,教师经常作为辅助人员处于次要地位。这就需要教师对自己的课堂角色重新定位,教师可以扮演“导演”的角色,不采取直接讲授理论的传统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观点和看法作出评价,并且采用适当的方式对课堂进行有效的控制。在案例教学法的推广和实践中,美国始终走在世界的最前列。在美国高校案例教学和模拟案例教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哈佛大学的肯尼迪政治学院有1400多个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是教师精心选择、精心制作的,这已成为肯尼迪政治学院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由此可见,在案例教学中,教师首先要精心选择典型的案例,最好能自己根据实际需要制作案例。案例的选择应紧扣教学内容,通过设计围绕具体案例的特定情景,采用启发、诱导的方式导入具体的问题,促使学生在自主学习中学会思考和分析具体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会和他人的沟通和合作,进而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题讨论法。除了典型的案例教学法外,教师在教学中还可以运用专题讨论法。教师可以在理论讲授过程中,列出一些与理论相关的现实问题让学生去思考。学生们可以自行组成不同的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利用课外时间广泛查阅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然后各个小组形成讨论稿。在教师专门安排的课堂讨论中,由各小组中心发言人代表小组阐述观点,并接受教师和其他同学的提问。这样的课程讨论一般每门课可进行2~3次。在培养公共管理创新人才中,作为教师,最重要的是帮助学生确立一种新的探索式学习方式,从传统的“知道什么”到“怎么知道”转变。在这里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斯坦福导读”小班课程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见下表。 根据上表的数据,我们了解到在1999至2000学年,斯坦福大学总共开设了5735门本科课程,其中21%为只有1名学生开设的课程,52%为只有8名及不到8名学生开设的课程,75%为只有15名及不到15名学生开设的课程。这种以小班教学为特色的课程创新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对所喜欢学科的学习兴趣,真正做到按照学生的学习兴趣设置教学课程。而在我国的许多高校,小班课程常常因为教育投入和成本的原因被取消。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教育部门反思。 3.“换位”教学法。“换位”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教学主体和教学客体之间、客体与客体之间的换位思考。具体表现为:教学中的主客体即师生间的换位;教学客体之间即学生与行政管理者之间的换位。作为教师应积极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通过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学着去扮演老师的角色,从实践中去体验接受知识的乐趣。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师应积极创造机会采用角色扮演法、情景模拟法等实验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去扮演行政管理者的角色,从而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积极打造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平台 行政管理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它产生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又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实践。因此,目前国内外各高校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管理专业提升学生实际能力的目标,国内许多高校从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规划、课程设置、教学设施的筹备、实验室的建设等各环节入手,为开展实践教学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目前,许多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要求学生毕业时实践环节的学分须达到总学分的30%。学生的实践教学集中在社会调查、电子政务实务、人才招聘模拟训练、大学生心理和性格测评、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模拟、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实习等方面。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借助实验平台来进行电子政务等模拟实验。由于电子政务实验教学具有实际操作、互动体验、学以致用等特点,对提高学生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处理政府事务能力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可以通过购买电子政务教学实践平台的相关软件来实施操作。通过模拟体验,让学生能切实感受到政府电子政务的具体运作流程,同时也能体验现代信息技术给政府管理流程带来的便利和高效。 2.倡导双循环教学模式。由于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非常注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际的操作技能,因此在实践教学中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双循环教学方式。“走出去”是指专业教师可以到政府部门、企业、公共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与教材相匹配的生动教案,更好地丰富课堂教学。对学生而言,可以通过见习、教育实习等方式参与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然后在实践中带着具体问题来学习和思考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这样会使理论和实践得到有效的结合。在这一点上,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做法值得借鉴。为了鼓励教师结合所讲授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比较政府》课程的主讲教师带学生到厦门市监察局开展调研,实地了解现实政府运作流程,取得了非常好的实践效果。同时,有一些高校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定期邀请一些政府官员或者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到学校来授课,通过讲座、座谈等形式,和学生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以此来向学生传授政府组织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学校也可以就目前专业培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和政府、企业部门的管理者进行沟通,使学校未来培养的专业人才能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3.组织开展适合专业需要的社会调查活动。专业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把课本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真正用到实处。如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教师先后组织学生围绕“转型时期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改变”、“乡镇行政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其解决”、“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等课题先后在厦门市、福建省、广东省及其他相邻省份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写出了一系列高质量的论文。学生们普遍反映这样的实地调研收获很大,学生们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国外,无论是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自称是“三无”学校――无文凭、无教材、无专职教师。该校强调为用而学,学生在2年零2个月的学习过程中,一半时间是在校外学习。加拿大行政官员培训学院,更强调实践教学,其中30%在课堂内,70%在课堂外,其教学原则就是培养会做事的人。英国伯明翰大学在长期的公共行政教育过程中,形成了更强调实践导向,更注重政策实施的管理和评估,由重视知识到强化技能的特点。由此可见,高校应积极寻求与当地政府、企业的积极合作,积极搭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平台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理论,又能迅速把学到的理论付诸实践,大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关键,没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就无从开始。对专职教师也可根据需要选送一部分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去进行挂职锻炼。同时,高校还应鼓励和选派有潜力的教师去国外的大学访学,也可以去国外的企业和政府机构进行实地的调研,使教师既通晓理论又能增加实践经验,这样即可更大程度上避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众所周知,目前国内高校的教师教育的角色正在被逐渐弱化。由于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使得许多教师忙于科研项目的申报、忙于科研论文的撰写,因为如果这些科研硬指标完不成,就会直接影响到教师的岗位聘任,最直接的结果是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不能得到晋升。而被我们认为教书育人的真正角色定位反而出现错位。如果长期以往势必会对学生的专业培养造成影响。以下表格数据或许能让我们看出一些其中的端倪。通过对上表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高校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分配与他们的学历水平、职称高低存在明显的差异。教师真正应该扮演的教书育人的角色正逐步被过渡到边缘地带。这种角色错位最终可能会导致高校人才培养流于形式。因此,当前我们应积极促进高校高学历的优秀杰出教师、知名学者、教授向教育者角色回归,使大学教师的教育者角色与科学研究的角色实现融合,真正实现教学相长。当我们把目光投入国外的公共管理本科教育时,确实国外的一流大学都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美国公共管理类学科的教师,由在研究、教学和行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担任。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美国著名大学中,教师中有的当过白宫顾问,有的曾担任过政府部门长官或州政府行政长官,有的至今还是联邦政府某个改革委员会的委员等。这些教师既对公共管理理论有着很深的造诣,同时又有非常丰富的公共管理实践经验,这一切都为培养出高质量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在行政管理人才培养中,在不同的教学环节中渗透实践教育的理念和逻辑,将实践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切实采取有效的整合方法,把实践教育纳入培养方案中,并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师资配备、资金支持、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上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唯有此才能逐步培养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 作者简介:顾铮铮,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 摘要:随着新建本科院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的需求,对本科院校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是新建本科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建本科院校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需要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尽快适应学校的发展及需求。新建本科院校由于建校时间短,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个人素质亟待提高。本文在分析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建设的现状与目标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为我国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本科院校;行政管理;素质提升;策略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高校在办学定位和教育目标上都在不断适应社会新需求,如亲产业化、产学研合作、高素质人才培养等。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指出:“管理不只是一门学问,还应是一种文化,它有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工具和语言”。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1]高校的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社会功能的基础。近几年,我国涌现出不少新建本科院校,这些新建本科院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诸多问题,使得新建本科院校的快速发展质量和办学效果受到了影响。如今,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高校教育改革正向较大规模和较深层次转型,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和质量提升,在此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应建立起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以适应这种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因此,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队伍建设也成为高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建设的现状与目标 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学校有三要素――行政管理、教育和研究。高校行政管理队伍改革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高等学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的需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也需要与之匹配。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只有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有效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2] 对于新建本科院校而言,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对高校教育目标和办学理念的实现影响更为重要,是支撑学校发展的支柱。在当前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面临着自身素质提高的需求,如需要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和政治素质,需要具备新理念和掌握新的信息管理工具。而由于新建本科院校在建设初期发展基础薄弱,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参差不齐,影响到高校工作运转的效率和执行力,甚至影响到高等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和高水平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现代化进程。[2]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应在高校教育大目标下,立足于高校办学目标和行政管理要求,以效率、质量、专业为目标,以业务、服务为导向,构建开放性、特色型、服务型、专业性行政管理队伍。 二、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与原因 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时间短,发展之后又面临着办学困境,在科研能力方面难以和研究型大学相比,在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方面难以和高职院校相比,在办学质量提升、特色凝练、人才培养、教工队伍建设、转型升级等方面面临许多现实性问题。在新形势办学目标下,应不断深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改革,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办学理念和创新理念,紧跟时展和办学目标需求,是新建本科院校提升竞争力和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 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4个方面: 1.管理方面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差不齐,管理队伍建设水平低下,管理效率低下,一些新建本科院校为招揽人才,纷纷打出解决人才家属的招聘条件,将人才家属放置在行政管理岗位,导致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到教学、科研和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贯彻执行。 2.观念方面如在高校教育改革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理念滞后,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制约了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与企业相比,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薄弱,业务专业化程度不够,服务意识改革和理念更新相对比较落后,这与高校的竞争环境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心态有关,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教育机构,高校和企业面临的环境有很大不同,也导致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缺乏以服务为中心的理念变革,难以适应新的教育改革发展和需求 3.激励问题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待遇与贡献不匹配,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细化程度不够,行政管理权力泛化、存在双肩挑的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待遇与教师差距较大,与新的办学理念有差距等等。这些问题客观上影响了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改善的动力。 4.业务问题如行政管理人员缺失专业系统学习和知识培训,学历层次相对较低,业务技能不足等,影响了高校整体办学目标的发展。 三、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高校办学理念的社会化和市场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是世界各国高校建设的一种必然趋势。如今的高校办学,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在不断上升,因此,新建院校的办学初期就应重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以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和办学的经济效益。 本文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该系统涉及目标层、建设层、实施层和评价层。其中,提升策略对应实施层,是一种带有具体操作的提升策略,受到目标层和建设层的指导,应以评价层为依据和信息反馈,使提升策略更加有成效。 依据图2,本文提出具体的以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1.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 以办学目标为要求,以分类管理为出发点,构建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当前,新建院校在薪酬激励机制方面都沿用高校的旧体系,导致对行政管理人员激励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的目的在于使薪酬体系与行政管理人员的水平、能力、责任和贡献相挂钩,注重行政管理服务薪酬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地方政绩的协调增长,对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分类分系列制定岗位责任、业绩、贡献挂钩的绩效薪酬,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尝试推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资体系并存的工资体系,增强薪酬待遇的吸引力,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2.完善行政管理人员的保障机制 黄剑青指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存在的困境有:“行政管理工作本身缺乏吸引力、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社会地位不高以及考核机制不健全。”[3]保障机制的构建应立足长远,强调行政管理人员的长远性发展和整体素质提升,因此,前期投入成本可能会大,这就对高校提出了一些新要求,要制定长远计划安排,以保障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如带薪培训、绩效福利等,甚至脱产学习,从而为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水平提升解决后顾之忧。 3.引入企业式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新建本科院校应以企业为师,不断增强竞争服务意识,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可以逐步推行资格要求和岗位证书制度,如轮岗制、带薪培训、资格认证考核,对优秀贡献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以企业式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4.加强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制度建设 以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为基础,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人员聘用、考核、评价机制等改革,突出业务服务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以岗位职责为核心实行目标管理,树立以业绩、成果、贡献、能力为导向的岗位考核意识,采取差异化行政管理人员评价方式,建立岗位适应的多系列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分级流转、优胜劣汰的动态聘任管理机制。慎重引入行政管理人员,除了对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外,新建本科院校还应该重视对行政管理岗位的资格要求,严格考核新聘行政管理人员,而不是将行政管理人员简单地作为一种招聘教师的附属搭配,从而降低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总体素质。 5.加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信息管理能力建设,满足高校行政管理信息化发展要求 当前,信息管理成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新建本科院校应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管理水平,注重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实施岗位轮换和业务交流,加强行政管理绩效考核的评价标准和实施量化管理,提高信息化能力,适应高校信息化管理要求,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能,建立多目标的激励和管理发展机制。 6.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 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考核是激励机制的关键,应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分系列管理制度,明确各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择优聘任,竞争上岗,实行不同内容的支持模式,鼓励行政管理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岗位作用。 四、结论 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需要从激励机制、培训方法、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系统性改善和提升才能取得效果。基于此,本文从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企业式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相结合、信息管理能力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等多方面,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归因与解决策略 摘要: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其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给高校正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本文列举了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了产生这些心理问题的原因,从学校层面和个人层面提出了解决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应对策和途径。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 近年来,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1999年至2007年,教育部先后批准建立了208所普通本科院校,占全国740所本科院校的28%。新建本科院校与老牌高校相比,发展历史短暂,经验不足,而且同类院校数量很多,一起步就面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国内环境,竞争日趋激烈,既要逐渐缩短与老牌高校的距离,又要在与同类院校的比拼中取得先机,不落下风,因此,必须在办学资源、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文化底蕴、行政管理体系等各方面加大改革力度。[1] 其中,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首当其冲,而在改革的过程中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因素,这一切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群体的心理冲击较大,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心理健康问题。有效调适或解决这些心理健康问题,对于提高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归因 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特指高校专职从事行政工作的并不包括“双肩挑”的校领导或校部机关、二级院系中层领导(因这些人本身就具有专任教师职称)。[2]新建本科院校基层管理人员在学校跨越式的发展中,工作超负荷运转,心理压力逐渐增强,由此产生了种种的心理健康问题。 1.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 心理健康问题一般是指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情绪消沉、焦虑、恐惧、人格障碍等心理状况。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有自卑心理、倦怠心理、焦虑心理、压抑心理、压抑心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依赖心理。 (1)自卑心理。自卑心理主要表现为自我价值感弱化,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难以形成积极的自我评价。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因为自己的岗位带有明显的服务性、从属性、辅助性,认为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自我价值”无法实现,自惭形秽。 (2)倦怠心理。倦怠心理主要表现为职业枯竭。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从事简单、繁琐、枯燥的事务性行政工作,使得无法从工作中找到乐趣,对自己长期从事的职业产生一种疲倦感,具体到工作中,表现为常常会抱怨有干不完的工作加不完的班;会抱怨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会觉得身体疲劳、情绪低落、创造力衰竭、价值感降低、人性化淡漠等。[2] (3)焦虑心理。焦虑心理主要表现为紧张不安、急躁烦郁,甚至出现易激动、爱发脾气等过激的心理反应。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拍加快,社会竞争的加剧,而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量大,时间长,工作质量要求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处于紧张焦虑之中,极易产生焦虑心理。 (4)压抑心理。压抑心理表现为情绪低落,态度冷淡,工作缺乏主动和热情,长此以往则可能发展为郁郁寡欢,使人变得颓废、沮丧和消沉。新建本科院校枯燥乏味、循规蹈矩的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限制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体自由和创造性,极易产生压抑心理。 (5)吃亏心理。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看到同等学历、同时参加工作的同志因从事专任教师工作或从事其他岗位很快就晋升高一级职称或提拔了职务,而自己则是“原地踏步走”,经济收入微薄,生活清苦,认为自己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吃了亏,心理上产生一种不平衡感,进而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工作缺乏积极性。 (6)依赖心理。依赖心理主要表现为习惯于长期形成的“按部就班”、“惟上是从”的工作方式,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被动与主动的辩证关系,依赖领导,一味地顺从、盲从,即使有不妥之处也不提出异议,工作毫无创造性。 (7)嫉妒心理。嫉妒心理多半是自己与周围环境失衡,某种个人需求得不到满足而迁怒与自己年龄、文化、能力和地位等条件相似,而在某些方面却优于自己的人的消极情绪。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嫉妒大都发生在同事之间,如同事取得成绩,受到表扬,得到提升等,不是见贤思齐,而是把自己的过失与不利归咎于同事,进而产生嫉妒的心理。 1.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消极影响 良好的心理状态是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发挥个人创造性、保持个人身心健康的必备条件之一,反之则会对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消极的影响。 (1)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工作质量。非正常的心理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发挥。心境不好,人的思维活动就会凌乱无序,注意力难以集中。缺乏工作热情,失去内部动力,工作处处被动,不仅工作质量低下,还容易给单位工作造成重大的失误。 (2)影响个人与其他同事的关系。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容易自我封闭,把自己围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与周围环境“隔离”起来。遇到困难和失败不能冷静对待,不能认真地剖析原因,寻找解决的办法,而经常迁怒于他人。不能正确、诚恳的接受领导的批评,误以为领导求全责备,对待自己极尽苛刻,长此以往,必将形成一段“离心力”,损害自己与同事、与领导之间那种真诚的情谊。 (3)影响个人创造性的发挥。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自身特点是琐碎、繁杂、程序性强,长期从事这样工作的人会处在既紧张心理压力又大的环境中,如不能及时缓解由各种因素造成的心理压力就很容易对工作的厌倦和怠慢,逐渐消退对自身价值实现的期望,导致工作创造性不足。 (4)不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一个人如果整天沉闷在焦虑压抑、忧郁愤懑、自轻自贱之中而不能自拔,不仅精神上萎靡不振,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各种疾病也会趁虚而入,最后结果必然是身心俱衰,越来越不适应于工作需要,既是对个人事业的损失,也是对单位发展的损失。 1.3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的归因 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工作的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首先是有着诱发各种群体心理问题的共性因素,也有新建本科院校特有的客观环境因素,同时也有处于特定环境中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一特定人群自身的因素。 (1)队伍构成复杂,人际关系复杂。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多校多层次合并升格的地方院校,目前新建本科院校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原地方性师范院校升格而成,升入本科院校后以教师教育为主;二是由多个高职、专院校合并后组建的综合性新建本科院校。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队伍基本上为合并前各类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这些行政管理人员结构复杂,有的是原大专层次学校的行政人员,有的是原低层次办学实体的内部员工,有的是教学岗位的转岗人员,有的是引进人才的随调家属,随着学校的扩招,还有一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跻身行政管理工作队伍行列。[3]这几种类型的行政管理人员自然而然的分成几个群体,因学校合并、升格后的利益调整不自觉地割裂了上述几个群体,人际关系复杂,带来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和谐。相对而言,原办学层次较高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占据了较大部分的中层干部岗位,脱离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行列,而一些原来办学层次较低的行政管理人员本来是原学校的中层干部,但合并升格后却成了一般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以上种种使得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滋生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和压抑心理,懈怠消极地对待工作中常带有不满情绪,影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官本位意识较强,职位晋升较难。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在地方政府行政扶植下组建的,特别是属于“省市共建,以市管为主”管理体制的学校往往被当地市委市政府当作是一个工作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管理中保留了比较浓厚的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痕迹。[1]对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而言,他们晋升科级、处级职位与专任教师晋升讲师、副教授的道理一样,是解决待遇的唯一途径,许多老牌高校都建立了科学化的制度,使行政人员晋升职位规范有序,充满人文关怀。但是,许多新建本科院校的干部选拔机制忽略了高校的特点,按照地方政府干部任用的理念及方式选拔任用学校的干部,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升难度增大,变数增多,同时,部分学校由于干部职数问题没有与地方政府理顺或是学校组织工作没有常态化,有的学校居然数年时间里没有一名科员晋升科级职位,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尽管工作出色,但由于组织耽搁,到了准备提拔的时候已经超龄,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使他们产生了压抑失落、愤懑倦怠的心理。许多新建本科院校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等级分明,在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上投下了“上尊下卑”的阴影,没有争取到一官半职的觉得低人一等,导致自卑心理较重,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另外,由于自觉位卑言轻,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容易形成依赖心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3)重教学轻管理,缺乏认可与尊重。新建本科院校“重教学科研轻管理”倾向较之老牌高校更明显,一些人认为行政管理是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人人都能做、会做,甚至认为只有无法胜任教学、科研的人员才去做行政,对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缺少认可与尊重,从而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认为自己在高校里只是附属品,不过是服务于人的配角,缺乏职业认同感、工作安全感和满足感。 (4)分配政策不均,工作地位与薪酬待遇低。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师资队伍是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学校在分配制度上向教学人员大比例倾斜,地方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提高专任教师待遇的政策,教师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社会上,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如专任教师和中层管理干部;在学生眼里,他们的地位和专任教师也大不一样的。这使得他们心理不平衡,难以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 (5)体制改革步伐加大,工作压力大。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步伐较大,原有的人员结构已不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各高校对机构、人员进行了精简,推出竞聘制度,实行双向选择,优胜劣汰。一方面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极易产生焦虑心理,另一方面,有些人不能正视现实,保持良好心态,就会情绪低落、失落迷茫,注意力分散、工作热情减退。[2] (6)岗位考核不合理,挫伤积极性。新建本科院校许多都处于制度建设中,由于以教学、科研为中心,许多高校关于教学、科研的奖励办法或条例不断推出,却难看到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关的奖励制度。行政管理岗位考核上长期以来一直延用着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过于单一笼统,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着“大锅饭”或“轮流坐庄”的现象,考核效果大打折扣,严重挫伤勤勉工作的行政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产生吃亏心理和倦怠心理,整体工作效率降低。 (7)重使用轻培训,工作能力欠缺。新建本科院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自于不同层次的学校,许多人没有系统地接受高校管理方面的教育,而学校的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的重心都放在专任教师身上,普遍不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进修。由于知识结构不合理,学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既不能适应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发展的要求,也不能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4] (8)角色认知不准确,自我调节能力低。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对行政工作的服务性、从属性缺乏正确的理解,对个人的角色定位不准确,有的人过分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当自己的某种需要(如尊重需要、待遇需要、名誉需要等)得不到满足时,容易产生心理落差。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自我调节能力低,不善于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做出正确分析,不够淡定,对诱惑的东西缺乏免疫力,心理容易被影响,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及时调节心理以适应客观环境。 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解决策略 针对目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出现的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学校领导层面必须充分重视、寻找根源,制定对策;同时,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要立足于自身,在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完善知识储备结构、增强办事能力的同时,努力做好自身的心理调适,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健康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大业中,实现自我价值。 2.1学校层面的解决策略 (1)优化学校环境,畅通晋职渠道。作为新建本科院校,由于是多所多层次学校的整合,因此要兼顾多群体的利益,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形成相互尊重、彼此关心、增进了解、共同成长的良好学校环境。建立符合新建本科院校干部队伍实际的干部选任机制,畅通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职渠道,以人文关怀的精神解决干部选任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心理压力。学校要发挥高校在心理学科方面的优势,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要适时为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举办心理健康系列讲座,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宣泄渠道,让他们正确认识压力,学会一定的解压技巧以及策略,让其不良心理得以化解。 (3)合理提高经济待遇,改革考核制度。新建本科院校的分配制度随着学校的发展壮大也在不断的完善中,新的分配制度改革要顾及到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个群体,合理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缩短与专任教师的距离。在干部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新建本科院校学校应对行政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制,逐步向专业技术系列靠拢,淡化以官为本的思想。学校要依据工作性质、工作层次、工作特点的差别制定明确、具体、量化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体现岗位与职责挂钩,业绩与待遇挂钩。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管理人员结构复杂,层次参差,高校应发挥自身优势,根据行政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强抵抗心理疾病的免疫力。 2.2个人层面的解决策略 (1)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许多来自较低层次的学校,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有一个重新认识和熟悉的过程,因此,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认清自己的角色位置,深入认识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职责和任务,增强职业认同感。 (2)掌握人际沟通技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来源多样,利益诉求多元化,人际关系复杂,因此,要掌握人际沟通的技巧,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缓解心理障碍和压力。在工作中,同事之间的摩擦、误会是不可避免的,对此应该表现出一种宽大的胸怀,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要团结那些与自己意见不同甚至相反的人一道共事,以锻炼自己求同存异的能力。 (3)科学调节不良心理,保持良好心态。不良心理一旦形成,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加以调控和转化。一是转移弱化法,即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令人愉快和高兴的心情上来,弱化、淡化不良心情;二是娱乐对抗法,即适当参与一些唱歌、跳舞、体育活动等娱乐性活动中来,促使不良心境自然消失;三是超脱升华法,即跳出原有的圈子,以更高、更广、更远的角度对导致不良心理的心情做出新的理解,使自己的精神得以解脱,并利用新的情绪冲动,把它引向积极有益的方向;四是自我宣泄法,即合理宣泄、自我安慰,及时把自己从不利于心理健康的氛围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对处于组织的底层,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在正视现实中学会放弃,正确地评价自己的能力、知识水平,善于把握自己的情感心态,学会在竞争中生存。[5] (4)广泛汲取各种知识,形成健康情趣。常言道:无知滋困惑,有识养精气。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通过学习充实自己,增长才干,开发潜能,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尽可能博学多采,广泛汲取知识营养,培养各种能力,唯有如此,才能较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的挑战,才能树立自尊自信,形成健康的情趣。健康合理的情趣一旦形成,就会对自己起着定向和激励等多方面的作用,对工作产生积极、稳定、持续的影响。 3结语 新建本科院校跨越式的发展,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使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因而,有必要更多地关注高校基层行政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学校要及时出台合理有效的措施,以此提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其缓解和消除压力,使其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有效地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效率和质量。而行政管理人员自身也要树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独具魅力的个性和坚强的心理品质,以开朗、稳健、幽默、自制的性格和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及心理调节能力,去迎接和适应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力地推动学校健康、有序、和谐地发展。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探讨 摘 要:在高校各项专业教学模式不断改革以适应社会变化的形势下,笔者主要阐述了在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改革中出现的培养人才目标及课程设置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教学模式可行的改革方案。 关键词:行政管理;教学模式;实践教学 一、高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模式中出现的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国家教育部曾经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定性为:培养具有行政管理能力,具备政治、法学理论的专门人才,能够在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但是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育中多以理论教育为主,轻视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1]。 2.培养的人才社会适应性差 很多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办学方针较为一致,只是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教育,而没有强调培养学生的技能。这样的教学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在进入社会后针对具体的问题运用相关知识解决,无法适应社会需求,这就让行政管理专业的社会认可程度不高。 3.课程设置不合理 据统计,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课程中80%是理论类教学课程,而技术培养、操作能力类课程不到20%,行政管理教学过程中重视理论而忽视实用。课程设置决定了学生的学习内容,如此比例不协调的课程设置培养出来的学生会对理论知识掌握不错,但是动手能力极差。 二、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议 1.优化教学内容 教育内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教育目标进行,积极拓宽学生的基础知识增加实践教学内容设置,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精选主干课程,保证学生专业知识掌握,建立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 课程设置是教学内容的一部分,优化课程设置有利于完善教学内容,所以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会出现强调课程设置改革却忽略教师授课内容方法的问题。因此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要根据学生特点及经验水平制定有重点的教学计划,提高学生学习效率;讲授课理论与研究相结合,让学生学到更专业的知识;结合国外优秀教学理论,及时向学生讲述国外科研最新动态;并且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培养实用型人才。 2.改革考核方式 以期末考试作为每学期的学习成果考核往往存在着偏重考核书本基础理论的问题,这样的考核办法不能对学生学习成果起到真正的检测作用。 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2]。完善期末考核试卷的试题内容,强调试卷考核的信度以及区分度,试卷考核应综合涉及认知、理解、应用以及分析综合等各方面内容。平时考核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重点考核学生运用材料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教师在平时作业布置设计要具有科学合理性,尽量布置具有实际性和研究探讨价值的论文。 3.创新教学方式 采取案例讨论法以及专题谈论法开展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案例讨论法是要基于基本原理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锻炼学生理论运用能力。在充分讨论中促使学生对具体问题深入挖掘,对知识熟练掌握,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专题讨论法给予了学生很大的自由空间,能够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并通过学生与老师的交流,提高学生课堂积极性。讨论结束之后老师要对观点给予总结归纳,巩固课堂效果。 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制定实践课程计划,联系实践教学基地,给学生实践提供平台;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后让教师给予评价和指导;聘请机关工作人员举办专业讲座,讲述在企业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和通过何种途径解决问题的具体案例,普及实践知识。 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仍在不断的探索之中,因此现有的教学模式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实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因此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要从培养社会需要人才的目标出发,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思路 一、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性 “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两个根本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了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来讲,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指导下,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采用一定的方法,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结构状态和运行机制。作为专业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和实践形式,人才培养模式是专业建设的核心问题,它是制定专业教学大纲、设置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方式的前提与基础。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是有其必然性的。 (一)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和社会全面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行政管理专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并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这也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和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注重思学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作为最早开展公共管理教育的美国,将现代公共管理教育的目标定位于“为公民社会的管理培养专职的优秀管理和研究人才”。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也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原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二级学科)归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并更名为“行政管理”。这不仅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科归属上的变化,而且有着更深刻的内涵,意味着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①。由此可见,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是国际通行做法,抑或国家政策层面的推动,作为我国现代行政管理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其人才培养模式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成为必然选择。 (二)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是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宗旨所在 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府支持,地方本科院校得到较快发展。然而,由于地方本科院校大多属于教学型院校,受地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师资水平、设备条件、经费支持和生源质量等历史及现实诸多因素的制约,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高等教育领域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无法和研究型大学以及教学研究型大学在学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上进行竞争。因此,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成为地方本科院校普遍的办学理念与发展定位。当前地方本科院校一般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需要的,掌握新技术并能熟练运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这意味着地方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既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高水平研究型高校不同,又与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职高专类院校不同,体现出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征,这是地方本科院校区别于其他类型高校的本质特征。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在中国行政管理教育体系中的处境,与地方本科院校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处境基本相似,这也决定了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必须遵循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应用为重点,以能力培养为关键,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以及教学方式上围绕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展开。 (三)提升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高校的扩招以及高校合并潮后行政管理专业的大量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数量不断攀升,而市场上的行政管理就业岗位并没有同步增加,供需矛盾导致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在就业压力日益显现的同时,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并没有明显提高,知识基础薄弱、适应能力不够、应用能力较差等成为许多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通病。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令人担忧的学生就业能力,如何适应就业市场的新形势、加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成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重要议题。就业核心竞争力是大学生在就业竞争中所拥有的,别人不具备或无法在短期内具备的,包括学业、技能、理解能力以及个人品质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的就业状况和职业生涯的发展态势。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是衡量行政管理专业建设水平的核心指标。当前市场中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是那些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其运作程序,能够针对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应用型人才。根据“需求决定教学”的思路,行政管理专业应从社会需求考虑,构建应用型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比重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地方本科院校更应该以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为核心,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比较优势。 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 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还没有形成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人才培养目标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导向不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确定培养什么样人才的问题,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和改革的重要依据。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科学定位,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为适应计划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办学体制,其表现之一就是高等学校实行统一的专业目录和人才培养目标,导致重点院校与非重点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相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严重制约了地方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应用性导向不明,其与重点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无二致,即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这一界定如果说对一些重点大学培养研究型人才还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话,那么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地方本科院校来说,则显得十分模糊、空泛。实践中,许多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虽然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并没有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是照搬了教育部和一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做法。 (二)课程体系设置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缺乏专业特色从现实情况来看,多数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缺乏系统设计和全盘思考,存在课程设置单一趋同、体系庞杂、层次混乱等问题,导致其人才培养缺乏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1.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在国家的专业设置目录里,行政管理专业被安排在法学类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在1997年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行政管理专业从政治取向转为管理取向,但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在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延续性使得行政管理专业学习的内容还是以政治学理论为主,表现在课程设置上就是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管理类、经济类、定量分析类课程比例较低,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戴着“管理的帽子,却主要学习的是政治学方面理论知识”的尴尬状况。2.课程设置缺乏专业性。尽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设立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课程设置中大量增加了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课程,却使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大而全”的局面,在几乎相当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定位下,知识杂而不精,缺乏专业性,直接表现就是课程结构不合理。多数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基本原理类课程所占比例为50-60%,明显偏大,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法方面的专门化知识技能课程不到20%,明显偏小,课程针对性、实用性不强②。这显然不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甚至出现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思想深度、理论扎实程度不及政治学专业学生,管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又不如其他管理专业学生的困境。3.课程设置趋同且随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虽然拥有的资源不同、条件不等,但基本都遵循原国家教委统一的专业规范甚至照搬某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地方本科院校之间以及与重点大学相比,所开设的课程基本雷同,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作相应调整。而另一方面,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受制于师资条件,其课程设置甚至视师资情况而定,课程设置的随意性和波动性较大。 (三)教学方式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性不足 教学方式是学科建设的具体手段,是制约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然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方式单一,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显然不利于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1.教学方式单一,以“灌输式”为主。长期以来,在“以校园教师为环境、以任课教师为中心、以纸质教材为工具、以强制灌输为手段、以试卷考试为结构”的教学模式下,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采取的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讲解片面追求知识的全面性、理论的系统性,忽视了该专业的应用性、实践性等特点,不重视案例教学,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的运用。2.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行政管理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实践性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特征,“它是实际的、应用的、具体的……实践性是行政管理学的生命力和效用性的基础。如果不能从实践中发掘课题和解决课题,行政管理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③。同时,作为基本的教学形式,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基本环节。然而,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实践教学被作为理性认识的验证而依附于理论教学,加之教学资源的限制尤其是实践教学师资短缺,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课程和课时较少,实验教学开展滞后,实习基地流于形式,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路径选择 现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面临着诸多问题,要求其必须立足于自身特征与优势,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式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上进行适当调整与优化,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为培养既具有深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我国公务员实行“凡进必考”制度,且每年公务员招录数量有限,明确要求只限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更是少之又少,竞争异常激烈,仅有很少部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有幸考入公务员队伍。因此,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相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就业市场对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需求量非常大,这注定了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将更多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在企业里从事执行性综合管理与专门服务的行政管理人才。根据目前就业市场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两种类型的人才:一是培养能满足企业需求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如行政助理、文员、秘书、公关人员等;二是培养能够胜任市、县、乡镇、街道工作的公务员或城市社区人员、村官,以及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山区所需的行政管理人才。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学生的执行性综合管理、应用写作、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网络操作、办公自动化应用、公共关系、会议活动组织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使学生能够善于运用办公软件、财务和统计软件,熟练处理文件、报表等相关事务,能够作为得力助手有效地辅佐领导实现科学管理。 (二)优化教学内容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要在遵循国家规定的主干课程体系设置的基础上,发挥一定的自主性,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使课程设置与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目标相符。1.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体系。“宽基础”就是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要体现“通才”教育的理念,着眼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活模块”就是以学生能力培养尤其是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使学生具有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的专业技能,具体做法是建立一个基础模块和几个方向模块(如企业行政管理方向模块、公共事业管理方向模块、公务员考试方向模块等)。同时,课程设置要体现动态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降低政治学类以及管理学基础方面课程所占的比重,增加与当前行政管理实际问题紧密结合的课程,如增加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电子政务、公共部门预算管理等技术性课程和一些社会统计、社会调查等方法类课程。2.课程设置应突出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突破传统的统一设置课程的思路,除了按专业性质要求和学科发展规律设置课程外,应结合地域特色,整合优势学术资源,突出自身的课程特色和办学优势,确立不同的学科取向。如财经类院校突出政府经济管理,理工类院校突出电子政务管理,农林类院校突出农林管理,海事类院校突出航运管理,矿业类院校突出矿山安全管理等。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在非主干课程或选修课程方面应体现自身的专业特色,设置一些有优势和特色的课程,逐渐形成不同特色的课程设置体系,以特色创品牌,以特色求生存。如管理学取向的院校突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概论等课程;经济学取向的院校突出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学、政府经济学、统计学等课程。 (三)加强实践教学 针对目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教学方式单一,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弊端,必须丰富教学方式,加强实践教学。1.丰富教学方式,注重案例教学。首先,要取消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加强启发式教学,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法、开放式教学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并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的教学工具,调动学生积极性。其次,要特别注意案例教学在教学方式中的运用。案例教学作为重要的教学方式,被视为是未来大学教改的重要方向。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要加强案例教学的理论探讨,抓好案例库建设,建设高水平的案例教学室和案例实验室等。2.加强实践教学,培养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实践教学是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发展趋势,可采取的措施有:(1)在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必要的实践课程和课时量。要鼓励教师结合所授专业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对学生的技能训练和职业培训。(2)加强实验教学。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自动化等课程的实验教学,加强实验室建设以及实验软件建设,如推进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室、情景模拟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决策分析模拟实验室等建设,并购置相关课程管理、应用软件。(3)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推进“校府合作”、“校企合作”。地方本科院校应积极寻求与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加大学生岗位实习、挂职实习的力度,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4)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在当前的教育模式下,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是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加强实践教学的瓶颈。因此,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是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的关键所在。地方本科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师资建设和发展规划中,应凸显对教师队伍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一方面要创造条件,让教师通过挂职、实习、交流等方式到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岗位上进行培训和锻炼,参与政府行政管理相关课题研究和企业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行政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丰富行政管理专业教师的实践经验,培养更多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有计划地聘请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素养的政府官员、专家和企业家为兼职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讲学、专题讲座等活动。 作者:张玉磊工作单位:淮阴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论文 一、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主要问题 1.专业定位与实践相脱节 狭义的行政管理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解决公共问题、保障公共利益、满足公共需求的一种最为广泛、最为经常、最为直接的国家行为。而广义的行政管理则指一切社会组织,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在职能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组织活动。目前从学科角度而言,将行政管理作狭义的理解具有普遍的共识,即将行政管理定义为政府机关的管理行为。但我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即公务员的选拔制度却与此专业定位有着严重的滞差。无论是2005年的《公务员法》还是2007年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都明确了进入公务员系统只能通过统一的考试制度。以目前的考录比例,绝大多数的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都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因此,许多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对就业前景持较为悲观的态度,因找不到努力方向而迷茫。由于不能深刻领会专业的学科内涵及涉及领域,因而学习的积极性亦不高,甚至认为专业理论只是高谈阔论,纸上谈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2.学校品牌对生源及就业的影响较大 行政管理专业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在中国高校恢复设立的,其学科体系相对而言并不成熟。而各地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多为近十几年从地方政府所属的专科院校发展而来,其知名度及社会认可度均不高。行政管理专业在这些院校又多为新设专业。这些因素导致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对考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考生报考不积极。以笔者所在的金陵科技学院而言,其行政管理专业的多数生源来自于校内调剂。而在就业时,多数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还是倾向于录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校毕业生。严峻的招生及就业形势,使得这些院校的行政管理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培养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3.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缺乏足够的实践环境 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不单纯来自教师的讲授。实践是学生消化、吸收及运用理论知识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实践的地位及形式不明确。虽然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十分强调实践性,但从课程的设置而言,理论类课程所占比例较高,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面的课程比例则明显偏低。另一方面,实践课程的形式亦比较单一。课内实践主要体现为案例分析,虽然多媒体技术的运用越来越广泛,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引入案例,但教师仍然处于主导地位,这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课内实践。而所谓课外实践,由于受到实习基地等多因素的影响,学生并不能在实际岗位中真正得到锻炼,社会调查也不能充分展开,只停留于利用图书资料及网络资源完成实践报告的阶段。 4.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 行政管理专业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但该专业绝大多数均为教学型或研究型的教师,并未有行政机关的实践经验。对于不以应用型的人才培养为目标的研究型大学而言,似乎问题并不是太大。但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专业教师而言,在人才培养方面就存在着不少的困难。由于专业教师自身缺乏实践的经验和能力,不能了解行政管理的现实,因此在指导学生实践活动方面捉襟见肘,从而导致了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不科学,实习制度不健全成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普遍现象。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合理设计 针对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科学合理的进行教学设计: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定位 应用型本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的人才为目标,而评价应用型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则为就业率。因此,行政管理专业必须根据学生的就业方向和市场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如果仅从学术角度对行政管理作狭义的理解,那么毕业生的就业将以考公务员为主,这就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而现实中的情况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只有极少数在行政机关工作,而大多数却在企业中工作。根据这一特点,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应为:既能胜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第三部门中公共行政管理的工作,又能在企业中从事企业行政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由于企业行政管理属私人部门,政府行政管理属于公共领域,因此企业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则是充分协调企业与公共部门(政府)之间的关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就要求在专业定位中,除了重视专业基础理论的夯实,还要突出公文写作、信息处理、组织协调、政策分析等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培养。 2.重视专业的品牌建设 专业品牌的提升在于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及对外开放的程度。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起点较低,绝大多数的专业教师基本都是在校园内进行封闭式的科研和教学,缺乏学术活动的参与和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因此,一方面要积极进行学科的人才建设,大力引进学术界有影响的专家及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另一方面要鼓励支持教师进行科研活动,努力增加专业教师外出交流的机会,逐渐积累专业教师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强化教学中的实践环节 一方面要利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力求课内教学实践的成效。尽可能多地让学生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判断,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思考问题。这就需要教师积极引导,在课堂中多引入一些具有时效性、积极意义的案例,如以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组的案例引导学生观察分析中国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以美国政府的“停摆”事件组织学生讨论行政权力与立法权力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等。这些都有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行政管理专业的特征与功用,使学生认识到行政管理并不空洞,是能够解决具体问题的一门学问,从而重拾对专业的兴趣与热爱。但案例毕竟还是一种间接的实践活动,教师在课堂上还可以酌情采用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更加逼真的手段,增加学生对行政实践的感性认识。这有赖于行政管理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完善,如电子政务实验室及办公自动化实验室等,学生在课堂内就可以进行模拟实践,模拟政府机关的运行和操作流程,熟悉和掌握常用的办公设备的使用方法。另一方面就是要将学生的课外实践落到实处。课外实践是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环节。因此,为保障课外实践的效果,科学合理地安排实践时间是必须的。不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将实践安排在大四,并采取“放羊式”的自主实习方式,这造成了学生的就业、考研与实践相冲突,影响了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的接纳程度。因此,课外实践的安排应该在大二下学期或大三为宜,且应由学校组织正规的专业实践,多联系实习单位,由实践指导教师带队实习,并进一步明确实践指导教师的责任。教师要积极与实践单位沟通,鼓励引导学生去独立解决和处理问题。包括批发文件、操办会议,甚至独当一面地协调部门关系等。对学生而言,从这样的实践中才能得到真正的锻炼,既提高了行政管理机能,又了解了当前社会的用人趋势,发现自己与实践所需能力的差距,提早认清就业形势,为顺利就业创造条件。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还要将课外实践常态化,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或利用假期做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总之,这些社会实践的锻炼以及体验是校内学习不能得到的,学生要通过一切实践机会使自己能更快地成长和发展。 4.不断优化实践型师资结构 优化的途径就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要走出去,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共部门的联系。对于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有计划地聘请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资深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有针对性地实现行政理论与行政实践的对接;教师应有意识地参与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过程。目前,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趋势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而民主化的社会参与度越来越高。各级政府亦应积极为此创造条件,重视决策过程中专家的作用。因此,学校要创造条件,让行政管理的专业教师参与政府决策过程。如此,既为社会服务,又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此外还要加强与公共部门的合作,积极承担公共部门的横向课题。因为这些研究项目最直观地反映了我国行政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教师通过研究,为理论向现实的转化创造了条件;学校还应有计划地派遣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师去行政部门挂职锻炼,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顶岗实习。同时将实践成绩纳入教师的职务晋升及职称评定体系。 作者:刘霆单位:金陵科技学院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政法综治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摆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面前的热门课题,社会管理工作能否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整加强与创新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与“赶超进位、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由于社会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紧万象,涉及面广,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择其重点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其成效 1、信息化建设,人性化关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高效优质 ,石城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租赁房屋和暂住人口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村不漏街,街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要求,共清理出租房屋1964户,清理暂住人员2529名,并全部完成了基本信息采取集与电脑建档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3297名外来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在电脑系统登记备案,并实现了暂住人员信息与在逃人员信息互动对比,“以房管人”和“以信息化管理人”工作模式初见成效。以来,在全县28家旅馆安装建设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通过入住人口身份信息查验,抓获网上逃犯12名,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流动人口社会治安防范能力。在流动人口服务方面,石城县教育行政部门以人为本出台新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免借读费进城就读,并可平等享受升学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困难,为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2、无缝对接,分类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三年来,石城县共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共162人,在接到这些人员释放回籍的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立即根据其思想表现和家庭状况分级分类帮教安置,结对帮扶,实施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三包”工作措施,积极帮助释放回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和就业创业,帮教安置率达到了98%,重新犯罪率为零。大部分释放回籍人员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没有再次危害社会,有的在帮扶教育下甚至变身为产业发业带头人,如石城县木兰乡籍刑释解教人员温昌礼,回归原籍后,筹集资金兴办养猪场,目前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养殖大户。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 自起,石城县不惜重金保平安,在省、市首开先河在农村大力加强“小技防”建设,并把它列入新农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对安装高科技治安联防报警装置的农户家庭给予经济补贴,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100余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近4000农户安装治安联防报警器。全县开通乡镇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区进出口处建设了3个高清晰图像抓拍治安卡口。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技防建设也得到大力加强,特别是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安装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临圩镇的中小学也大部分在校门口安装了视频探并头接入乡镇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从起,石城县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对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四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开展了长期的治安整治,整治成效显著,曾一次性查获收缴各类赌博游戏机41台,同时处予8家游戏室业主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刑事案件已由的38起下降为的11起,下降了71%,治安案件则由的52起下降为的18起,下降为66%,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4、压缩整合,强化管理,网吧监督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网络游戏沉迷等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石城县通过创新管理理念、更新管理模式,以压缩整合城区网吧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压减网吧数量,规范经营管理。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压减网吧数量,把城区13家网吧压减整合为6家,压减幅度达54%,量的减少带来了质的飞跃,改变了网吧过多过滥难管理的局面。二是开展网吧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道德教育,增强了经营者守法意识。三是在县城网吧全部安装远程适时监控系统,加强了网吧远程监管能力。四是经常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巡察,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对网吧实行星级管理,推动了网吧经营活动争先创优。网吧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特别是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明显减少,共发现查处6起,今年以来仅发现查处1起。社会各界对此反映明显好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加强网吧管理”提案为零。 5、建管并用,疏堵结合,有效障了保政务信息安全和网民诉求权力 石城县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主要是通过建设使用电子政务网的途径来实现的,政务网始建于,分为内网和外网,出于信息安全考虑,内外两网实行物理隔离。内网用于传输机要文书(含国家机密),访问受到了严格控制,只有特定领导和指定工作人员才有访问权限。外网则对各级 公务员和一般网民开放,具有通用访问权限。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95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0个乡镇接入了政务信息网,上与省市直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务网络结构。由于政务网采用了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手段,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政务电子邮件系统功能既能有效实现各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又能有效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传输,避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依托政务网建立起来的视频会议系统,仅今年上半年就召开视频会议42场,接待参会人员1200多人次,节约赴省、市开会成本达30万元,四年来共计节约会务开支200余万元,有效提高了办公效益,降低了办公成本。政务网还在建设开通了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以此为核心,构建了涵盖部门单位和商业企业等各类网站53个,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网上信访、视频新闻”等栏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政务信息、商业信息与合理表达诉求的平台。网上信访在共计答复网民留言342条,加强了政民沟通,减轻了信访压力。另外,石城县在各部门单位安排专兼职信息员负责在网上论坛和重要网站探索有关石城县的重大信息和动态舆情,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避免由此带来的消极反应和不良后果。二、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问题,服务措施也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工矿企业、旅店、娱乐场所和居民出租房屋,流动性强、变化快,底数难以掌握。二是大部乡镇和部门单位及接纳流入人口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对流动人口管理支持不够,配合不力,造成清查困难,信息变换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正在日益成为的高发群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但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四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仍有不便,城区三所小学在加收借读费的情况下仍然全部爆满,每班人均基本达到了70—80人,容纳能力达到极限,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已非常困难,只好挤往较为偏远的郊区学校。 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非常困难,缺乏职业技术专长,又普遍遭受社会歧视,就业再就业非常艰难,容易产生悲观失望或报复社会情绪,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在校“留守孩”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因得不到父母的关心爱护与教育监管,很容易流落社会变身社会闲散青少年,甚至沦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三是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存在,近期石城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学校周边就排查出9名高危精神病人(其中丰山4人、屏山2人、高田1人、大由1人、珠坑1人),特殊人群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治安薄弱地区仍然较多,防控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状况亟待改变。近期调查发现,全县大部分学校没有专职专业的安保人员,难以有效防范意外突发治安事故;部分处在县乡道的学校没有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部分校园周边存在社会青年敲诈、抢劫学生现象;私立幼儿园还存在校车超员超载现象。二是城区四个治安重点地区(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整治成果主要来自临时突击整治,缺乏长期有效地管控机制,各种治安案件时有发生,治安纠纷、民事纠纷仍然居高不下。三是城区视频监控探头分布太少,仅分布于主要交通路口,而且老化损坏现象严重,监控效果不甚理想,还有众多治安重点部位和治安状况复杂地区处于视频监控盲区。 4、网吧监管方面。一是个别网吧制度不够健全,甚至没有按规定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和举报电话,群众反映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二是乡镇网吧均未安装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监管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三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文化稽队人员少,且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对网吧经营情况疏于监管,疲于应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巡查管理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四是部分网民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有害信息,污染了网络环境。五是市场上缺乏适合未成年人,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绿色健康网吧,学校和家长引导青少年学生合理科学地利用现代互联网学习、生活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政务网延伸困难。各部门单位接入政务网需要一次性投入20年光纤使用费用1万元,加上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政务网的建设速度。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来接入政务信息网。二是政务信息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单位虽然已经接入政务网,但管理不规范,有的电脑使用政务信息网络,有的电脑则为节约成本(接政务网每台40元/月,电信、移动网一台费用可上多台电脑),通过电信、移动宽带网络上网,出现政务网与电信、移动网混合使用现象。部分单位由于未接入政务网,单纯通过无任何隔离措施的开放式互联网(电信、移动等运营商网络)与外界沟通。此外,工作人员在使用移动储存设备(如u盘)时,有内外网互插滥用现象,存在病毒传播和信息泄密隐患。三是网上信访办理效率偏低。共收到网民留言1301条,答复342条,答复率仅26.29%,且部分答复未接照规定办理期限予以答复,较大程度上挫伤了网民通过网络信访的积极性,损害了部门单位形象,增加信访部门现场信访接待量。四是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还没有专门研究制定应对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预案。 三、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一是要加强部门和区域合作,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 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形成抓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整体合力。二是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实时申报。三是对流动人口管和租赁房屋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对身份清楚、有固定生活来源、固定居住场所的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对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职业、无固定居住处所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或有前科劣迹的重点控制对象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并掌握其身份、特征、交往人员、经济来源等情况。在租赁房屋管理中,房主是重点人口的,承租的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出租房屋作为公共场所以及在治安状况复杂地段的,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其它的作一般管理。四是所有经营性旅馆必须全部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以便对在逃人员进行信息对比。五是公安部门要与计划生育、工商、税务、民政、房管、建设、医疗卫生部门就有关流动人口办证方面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以证管人”,提升管理效率。六是要通过政府筹资或招商引资的方式合理规划新办学校或扩大城区现有办学规模,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研究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失业、就业援助办法,将其列为再就业重点扶持对象,由政府部门出资提供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发展小额担保贷款,出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种养殖业给予工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还应当考虑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由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有事做、有饭吃,以求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二是要对在校“留守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学校老师定期做好“留守孩”家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留守孩”结对帮扶活动,招募社会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关爱“留守孩”,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和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要在学校普遍设立专门电话或网络视频通话平台,加强学校老师和“留守孩”与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自己小孩在学校和家里的学习生活与思想情况,让“留守孩”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感受到父母亲的关爱。要从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或退休老干部中招聘法制副校长配备到每一个学校,并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增强“留守孩”法制意识,避免“留守孩”参与社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公安部门要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强制性进行收治管理,对分布在社会上的精神病人要落实派出所民警、社区街道干部、患者家属“三位一体”的管控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防止特殊人群意外伤害正常社会群体。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一是要针对当前外省校园凶杀案件频发的特殊情况,迅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要求各学校设立专职专业安保人员,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立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安保力量。要严格完善学校卫门制度,实行准入登记,坚决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二是要在学校路口全部设置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载现象,杜绝发生学生交通事故。三是要把城区学校及幼儿园一并列入重点治安地区,并在合适位置设置治安岗亭固定执勤,实现集中整治与平时防范相结合,确保上述地区治安平稳。四是要借助城区视频监控改造升级的机会,充分考虑在重点治安地区及重点要害部门和重点要害部位规划建设视频监控点,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 4、网吧监管分面。一是要继续巩固网吧压缩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网吧管理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案件。严格执行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提升网吧服务管理水平和行业形象。二是要在乡镇网吧全面建设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同时优化城区网吧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杜绝监控系统视频盲区,增强网吧技防能力。三是要加强文化稽查队伍建设,适度增加人员编制和行政执法器械装备,并确保人员专职专用,监督管理正常高效。四是要经常组织公安、工商、教育、电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把网吧经营管理状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五是要积极做好网吧实名制上网的新型软件推行工作,采取有效技术管制措施有效防止和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六是要开展诚信网吧建设,逐步实施绿色网吧工程。在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探讨建设绿色安全健康的学生网吧,与学生家长一道共同引导孩子科学合理地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娱乐,营造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网络生活。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着力提高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政务信息 保密意识,严格开展党政部门单位网络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整改,规范网络及移动储存设备的管理使用,确保党政部门单位全部通过政务网络接入互联网。二是石城县信息中心要按照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定期对网络连接、政务网终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切实有效地做好计算机网络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政务网络安全运行。三是信访部门要加大网上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并把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与各部门单位评先评优紧密挂钩,改变一些部门单位对网上信访不重视和推诿扯皮现象,挽回网民信心和政府形象。四是要加大网络舆情搜索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网上舆情,及时删除、阻碍有害信息,有效维护网上秩序。五是要加紧研究制定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政法维稳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网上重要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网络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等,积极主动应对网络突发事件,严防别有用心或不明真相的人利用网络媒体恶意炒作、推波助澜,坚决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社会管理论文:城市社会管理创新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我市家族企业众多 家族企业是一种范围极广、种类繁多、应用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即便是在现代企业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90%以上的企业仍然属于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不仅在欧美大陆十分普遍,而且在亚洲各国也非常盛行。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流,家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主要源于家族企业的固有优势,比如集权决策效率高、亲情内聚力强、反应速度快、执行力强、心理契约成本低、恩威并用效果好、家长示范效应强、经营文化传承性好等。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制度不规范、治理结构不到位等严重缺陷。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家族企业面临的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家族企业弥补上述缺陷的基本选择。根据国内外家族企业的成功经验,我根据我市家族企业的管理创新有以下几种路径可供选择。 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家族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从低成本竞争向差异型竞争转变,增长方式从数量扩张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模式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产权结构由一元化转变为多元化,管理模式将克服家族的束缚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经营领域也逐步走向国际化。概言之,我国家族企业必将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因此,我市家族企业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经营战略的调整。可以说,经营战略的调整好坏决定着企业的未来成败。比如,方太从“点火枪大王”转型为“抽油烟机大王”,吉利从多元贸易转向中低挡轿车,太太药业从保健品行业进入药品行业,这些都是成功转型的典范;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同样为公司赢得了更大的业务增长空间;我市的轴承产业也是非常强壮。 家族企业制度创新主要包括资本社会化、管理专业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利用制度安排的互补性,选择一种降低成本的机制,控制风险。这样既能保证经营管理层拥有足够的经营权,使企业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市场活动中及时把握商机,又不致使出资人失去对财产的最终控制,双方各得其所,但关键是如何在出资人和经理人之间找到一种平衡机制。 家族企业要克服家长制的弊端,从人格化的社会网络交易转向非人格化的制度?交易,推进制度创新。首先,要加大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有效地融合社会资本,实现资本的社会化;其次,要借鉴国外大企业的管理经验,实行专业化管理,正确对待职业经理人,激励和发挥他们的才干;第三,要积极规范治理结构,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和专业管理技术。 传统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具有尖锐的矛盾。家族企业治理结构不是建立在商业原则的基础上,其组织行为不是依据市场原则,而是依据?理规范;维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是利益关系,而是个人之间的情感和血缘关系。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就容易形成“家长”的实际管理素质与现代管理者角色需求的矛盾。因此,家族企业要在坚持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结合家族企业的实际情况,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家庭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与价值分析 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或曰启动点,往往是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亦即社会管理手段创新。从社会管理的规律性来看,社会管理整体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必须以充分全面而客观准确地掌握社会建设以及社会成员的具体状况为基础和前提,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对相关要素的要求则相对要宽松得多。当然,从实效性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同样须依托于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机制的支撑。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尴尬,必须依托于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法规范。唯有在法规范和制度支撑下,才能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 在目前阶段,社会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即是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是各类创新的支撑和保障。无论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还是社会管理创新,都必须有法规范作支撑、制度作保障。因此,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问题,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务,依良法善治,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变革是完善和发展社会管理的基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 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要形成并健全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注重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所有这一切,都要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种能够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管理主体创新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关键。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的创新,要求对各类主体的职能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并按各自职能来分别设计管理机制,构筑相应的法规范和制度。在多元主体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探索一种持续的互动运行模式,更需要坚实的机制制度作为支撑。 需要强调的是,社会管理创新强调从新的社会管理观念、方法乃至机制制度的研究开拓到实际机制或者制度化运用,不应忽略既有的社会管理资源和手段。社会管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善治”,即达成兼顾各方面利益基础上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无论是推动参与型乃至自治型社会管理的理念拓展,还是探索社区矫治和特殊人群帮教的新机制,都应当以社会管理的秩序价值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与路径 管理内容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创新管理内容,厘清管理领域,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权益。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合力 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强调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心位置,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更多投入,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建构和实施以权利为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尊重和保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加强社会服务体制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消除社会排斥,推动社会融合。 加强民生制度建设,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生社会管理发展新机制。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既要承担起直接提供各类服务的职责,又要善于借助其所掌握的权力、权威和信息、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参与解决民生问题。 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并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在群体性事件等危机处理中,要善于做到“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以贴近的感情疏导民情,化解危机,尽量避免机械、简单地运用“物质满足”或者“物质诱导”的方式。 增强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与环境生态利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社会管理创新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疏堵有机结合,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要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应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应当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要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要对小旅馆、娱乐、洗浴场所等实行耐心指导、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指导服务理念。 推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要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注重研究互联网的内在规律和规则,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地制定互联网管理建设政策,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要致力于对社会组织的研究,承认社会组织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尤其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并按照社会组织发展规律施以有效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范。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的是搞好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范,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特别重要的是要完善参与型及自治型治理结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形成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要确立正确方向和科学路径,要促进社会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会活力,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念,倡导不同的行为模式,倾听不同的利益诉求,重视沟通与协调。社会管理创新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同时要尽可能地兼顾各方各类利益。但是,强调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绝不是不能损害任何利益,绝不意味着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要引入行政过程论,对各方各类利益进行综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裁量判断。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依赖于不同思想、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依赖于开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更依赖于相关各方全方位参与管理、决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规律性特征,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要予以最大限度的尊重。 四、政法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发挥 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法机关没有什么用武之地。相反,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 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无论是法院依法判决、裁定,还是检察院的依法抗诉监督,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制度的形成和不断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乃至法治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规范、促进和监督制约作用。而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保障工程来抓,有助于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当代社会管理的创新始终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唯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市人民检察院深刻领会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实质,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延展服务领域,采取得力措施突出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实现从查办案件向预防犯罪延伸,从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延伸,从个案预防向制度和机制建设延伸,深化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去年以来,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专题调查报告4篇,发出《检察建议书》26份,对遏制和减少各类犯罪,加强社会管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该院以预防先行,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以摸底调查、预防动员、建立重点岗位人员预防档案、以案释法、帮助整章建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法竞赛等内容的预防工作,有力地增强了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预防犯罪意识,提高了建筑行业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水平 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检察职能,拓展管理和服务渠道。把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被宣告适用缓刑和适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等在社会执行刑罚的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纳入社会管理的重点来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去年以来,通过协商办法,解决了10名劳教、劳改释放人员就业出路,并协助用工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落实了帮教措施。健全完善社区矫治机制,在对特殊人员管理服务的同时,建立和健全了《社区矫治工作实施办法》,使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到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三)是加大查办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净化社会管理环境 不断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把查办涉及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大局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去年以来,集中力量先后在教育系统、政法系统、经济管理领域等查办了管理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0余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件,其中在教育系统查办和经济管理系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案值大、影响广,社会效果好,有力地促进和加强了社会管理领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人群管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结合办案,经常性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问卷调查活动,掌握其违法犯罪规律。针对部分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网络毒害有关的实际,与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开展多次清理校园周围网吧、录像厅活动。参与制定市政府关于出台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范,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减少了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较以前呈下降趋势。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开展“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进校园”、“送法进课堂”活动。去年以来,共建立联系点27个,举办中小学生法制讲座28场次,深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有效地减少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我国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城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城镇人口从.亿增加到.亿;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已有%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 “单位”管理是以往中国社会管理的一大特点,许多制度和政策都和“单位”有关,要通过“单位”实施。现在发展市场经济,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以计划经济体制和过去那种权力构架为基础的社会整合功能削弱,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结构的 变化。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改革内容来看,我们需要推进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比较大的改革,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从改革动力来看,改革初期,人心思变和较低的社会预期激发着人民群众的改革热情,社会的动力与政府的牵引力紧密结合,推动着改革快速推进。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创新管理理念,整合社会资源 社会管理也叫社会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社会公共组织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公共事务,通过制定必要的制度和公共政策来实施的有效管理。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完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形成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对社会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是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其二是以社会为中心,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一项涉及层面广、触及问题多、解决难度大的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十六届届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从根本上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必须实现成果共享,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参与社会发展的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必须着力减少社会发展的成本,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努力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社会管理的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把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上。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不断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按照《决定》“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变政府以往介入市场过多的″越位″和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现象,顺应全球社会公共管理新趋势,加快传统的“经济管理为主”向现代的“社会管理为主”转变。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社区是城乡居民生活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组织、民间组织自我管理的结合点,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要从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入手,积极探索新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健全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企业在社区建设中的伙伴关系,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担和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职能、服务职能交由社区承担。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多元化,完善社区就业,社区保障、社区救助、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安全等各项公共服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特殊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强化社区服务保障功能,探索建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网络化的社会管理机制,把为民服务的工作渗透到社区各个领域。农村社区建设则要把构建社区救助体系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各类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要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通过提高居(村)民的自治程度,培养民主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使城乡居民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民众利益、化解民众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 (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有利于调动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力量;有利于实现公共资源、公共信息整合共享;有利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良性互动。只有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实现加强社会管理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目的。因此,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调控、社会组织和市民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机制。要大力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包括 律师、公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会管理。同时,要边“放水”边“筑堤”,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政府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针对目前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一是降低准入的门槛,因地制宜的确定准入条件,不搞“一刀切”。二是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彻底“脱钩”。政府过多或不适当的干预,往往会削弱社会组织的自治性,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的发展。三是引导社会组织进行公开、透明化的运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承担社会责任,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强立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围、经费来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类社会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六社会管理创新的对人们的影响和启示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好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抓住改善民生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措施,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 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认真落实社会风险 要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上实现评估制度,进一步筑牢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基础。要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基层综治机构等基层基础建设,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基层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群众有依靠、稳定有保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已经明显地集中到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环节。这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决定》提出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抓住了利益关系,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必须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必须严格遵循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改革方案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程度,妥善照顾各方面群众的关系;政策措施的调整,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大型项目的实施,事前必须认真进行科学论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公共资金的投向,必须首先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特别是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要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将拟制定的社会政策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对于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政策设计有着充分而广泛的民意表达,确保社会政策的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引导各阶层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培养社会公德和法制精神,使社会各阶层都能按照法律和政策,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我市的现阶段工作已近有很大的进步,一项任务不是一个国家总的领导就能解决的,是靠全民共同的努力合作下,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切管理创新的关键在于观念创新。只有好的观念才能产生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观念是人的主观世界,而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因此,观念创新必须通过深入研究实践活动和由它们产生的成果——科学和文化知识,才可能提炼出新的看法,从而指导管理活动。因此,加强对实践活动的了解和加强学习是观念创新的关键。 社会管理论文:试析创新检察环节社会管理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亦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基层检察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上,以检察工作为主线,通过打击与预防、教育与保护、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等途径,经过先期的调查研究,探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措施及管理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关键词 参与社会管理 检察机关 机制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背景 社会管理,是指党委和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运用法律、法规、政策、道德、价值等社会规范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进行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应运而生,社会结构也相应复杂,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引发的城乡结合部治安问题;民工潮的涌起产生的流动人口管理困难;支撑公众法律意识增强的司法资源等,仅靠行政手段协调诸如此类的多元化矛盾显得力不从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新的社会管理问题和管理要求,诱致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萌生。从近年来社会管理模式变化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且有更加发挥其作用的趋势,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列出专题论证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因此,社会管理主体趋于多元化,社会管理结构趋于网络化,社会管理的创新应与时俱进,趋于时代化。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和途径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因此,作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当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之一。在党委领导下,检察机关与政府、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是正确履行检察机关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 (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其目的是通过制定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社会规则,并通过行政、司法等执行手段,来实现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在于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任务,对推动法制健全和法治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所以,法律监督的本身即是参与社会管理。 1.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地位支撑。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均作了明确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体理解为:我国检察机关是一个完整独立的机构体系,体系内部实行的是上级领导下级检察机关的体制;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同为国家机构中的一个独立系统,它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机关的这一法律地位,决定了其在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作用支撑。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从上述规定以及检察实践看,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能作用,在侦查、逮捕、公诉等环节,实现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任务。从而提升了在社会管理中的监督水平。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业道德支撑。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应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对检察官的职业 道德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八个字。这八个字蕴含的意义重大,是对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时其职业道德高下的一个重要考量: 只有忠诚,才能不负党的重托,才能取信于民;只有公正,才能正确实施法律;只有清廉,才能杜绝司法不公;只有文明,才能提高公信力。良好的公信力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这样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4.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社会政策支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从国家事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为出发点,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而明确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了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从而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因此,检察机关不仅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力量。 (二)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实践,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可行性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构建自然与公平正义的社会需求息息相关。所以维护公平和正义,不仅是当代国际司法活动的主旋律,也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责。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侦查、对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对司法不公依法进行诉讼监督,从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所以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应担负起的职责,同时也完全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 1.执法办案活动的开展,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现实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建立了相应的机制和制度,这些机制和制度对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经验借鉴。如在公诉权的行使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相对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其中所包含的刑事和解,既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最好诠释,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在侦查权的行使中,检察建议的使用,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 2.社会问题的明显增加,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的时期,正如总书记在专题班上说指出的“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这些“阶段性特征”体现在阶层群体冲突增加、人口流动性问题、价值观的失衡等。如土地拆迁中的暴力争端、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治安、老人倒地扶不扶的争议,这些“阶段性特征”势必引发新的社会管理问题,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触角、履行监督职能来把这些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从而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坚持的原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契合点的同时,应当坚持务实原则,才能为推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发挥作用。 1.以人为本。检察长在201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庞大工程,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努力使各项创新举措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解决群众困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说,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 2.注重可操作性。既然是创新,就是运用以前没有的手段、方式方法、机制等进行社会管理,那么,在采取一项新的管理形式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其可行性和科学性,形成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方式方法、手段的长效性。这样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才有生存、发展的根基,才能切实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和服务当地群众。 3.选准立足点。社会管理的范围较广,各地区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所以,社会管理创新不可能按照一个模式来运行,检察机关在开展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必须结合本地区的社会管理问题实情,因地制宜,创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新形式。 (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点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首先坚持立足本职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能偏离工作中心,刻意、片面追求在社会管理中取得创新成效。 1.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权角度,不断强化和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弘扬正义。一是加大抗诉工作力度。要认真注意审罪轻判即依法应该判重刑甚至极刑的案件而从轻判处。如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判处死缓,应该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却判处无期以下徒刑。二是加大对刑事立案监督的力度。检察机关应该把刑事立案监督做为检察监督的一个重点,在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的同时,要搞好有关检察立案监督工作的社会宣传,努力扩大案源渠道。 2.从大力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执政党权威高度弘扬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有序。在当今腐败现象还未有效遏制,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职务犯罪发案率较高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该坚持“两个突出”,即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重点部门重点案件的查处。在抓紧大案要案和重点部门案件查处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和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以各种形式加大反腐宣传,提高公民依法治国观念,以扎扎实实的查处职务犯罪的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厦添砖加瓦。 3.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检、涉法上访案件,努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社会稳定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一个混乱秩序、动荡不已的社会,与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检察机关应坚定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社会建设的方针,结合检察职能和各地工作实际,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转型时期的各种社会矛盾。所以依法处理好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涉法上访和其他控告申诉案件,是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之产生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复杂,作为检察机关,从其职能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重点在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职务犯罪预防、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社会矛盾的化解等。 1.创新未成年人社会管理机制。未成年人是检察工作的重点人群之一,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之 一。 2.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当前,我国还处于职务犯罪高发期,单纯的惩治已经不能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彻底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3.促进特殊人群受益社会管理创新。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4.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对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宽缓处理。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严格落实涉检 信访首办责任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完善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单纯地将法律触角向社会管理领域延伸,更要注重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在相关环节产生的关系问题,从而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创新机制。 (一)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然与相应机关发生联系,如行使侦查权与监察机关、社会管理领域等行政机关的配合;行使监督权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监管机关的沟通协作。这种程序性权力与实体性权力的联动与衔接,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 1.侦查权的行使。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方针,加强惩防职务犯罪,规范社会管理权力运行。 2.公诉权的行使。因追诉漏罪、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而引发的与公安机关的公诉与侦查关系;为维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而引发的与律师的控辩关系;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对轻微的刑事案件等适用简易程序而引发的与审判机关的控审关系。 (二)延伸机制法律监督权具有规范性、程序性和有限性的特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则应在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前提下,对行政权力的行为加强协调与监督。 1.检调对接。201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从意见中可知,“检调对接”是指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对于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根据调解情况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它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性调解机制,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创新。 2.行刑对接。司法实践中,工商、税务、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送、以罚代刑的现象颇多,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启动行刑对接,不仅是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的新亮点,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监管等情况,对受到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的再给予刑事制裁,震慑不法分子,促进市场管理。 (三)创新机制当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不少隐患,检察机关理应对社会管理协作、漏洞和缺失衔接、群众诉求和矛盾的协作处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方式进行探索和创新。 1.公益诉讼。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经济体制的变化,随之而来产生的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对于这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导致公益诉讼应运而生。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为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使公民监督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了司法保障。 2.民事、行政检察权的扩展。民行检察监督是检察诉讼监督中比较有特色的检察业务,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在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时,应当在内容、形式、效力上不断发展和完善。如建立申诉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建立民事裁判执行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建立执行案件的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助权利。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矛盾分析与社会管理 关于社会矛盾及其原因的判断和分析,是做好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前提。不同的认识和判断,直接影响政治的发展走向和政策的制定。因此,探讨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及其成因,对于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当前社会矛盾分类的新认识 人是社会存在及其矛盾产生的最终根源和根本出发点。以人为基点,我国社会矛盾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三是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以人为本,把社会矛盾划分为三类矛盾具有学理性和现实性。在学理性上,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人的存在是社会存在的根本。没有人,也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谈不上社会和社会矛盾;自然是人的存在的基础。它为人提供时间和空间、物质与能量、寄托和陶冶;人又是身心合一的产物。身心之间是否和谐、统一,对于社会矛盾的产生与解决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分类符合我国传统文化精神和时代性。从现实性上,一方面,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基本涵盖了我国社会矛盾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具有很强的个体关怀性。以往的矛盾分类,关注的是整体的人,个人所涉及的社会矛盾很难直接体现出来。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更突显了对个人的关怀。这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因此,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框架下,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还需要深化,这也为社会矛盾分析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中,人与自然的矛盾既是当前一种主要的社会矛盾,也是其他两种矛盾产生的背景。因为,衣食住行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须臾不能与自然分离。人与人、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是在人与自然的交往过程中展开的。从人类社会起源上讲,人是在自然界中寻求生存的过程中才形成一定的群体和生活方式的。不同的群体与生活方式,是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资源禀赋等密不可分的。不同的自然状况对于种族和民族性格和精神的塑造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应于人的三种历史性矛盾,并结合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国社会矛盾需要进一步的总结和归纳。一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为既得利益群体与非既得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例如官与民、民与民、官与官之间的矛盾。比如贵州瓮安事件,主要是官与民、官与官的矛盾;云南孟连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因为官方偏袒和支持了矛盾的一方,就转化为官民之间的矛盾了;湖北石首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官民之间长期缺乏信任,最终转化成为官民之间的冲突。再比如,富与贫之间的矛盾。这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利益发展不均衡,形成的不同社会群体。二是,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依靠人口红利、资源薄利、出口盈利等,取得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如人口老化、生态恶化、资源枯竭化等,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三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这类矛盾体现为民族、宗教、文化等与现实的矛盾与冲突。信仰的缺失,精神的迷茫折射成现实生活的百无聊赖。现实中激烈的竞争、快捷的生活节奏使人们无暇顾及理想;生命的短暂与转瞬即逝的机遇,使人们迫于急功近利,追求瞬间即是永恒,放弃终极关怀。有人说,现代社会的人不要走得太快了,否则,心灵跟不上,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正是由于存在着上面三种主要的社会矛盾,社会才出现了仇官、仇富的现象,才导致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才致使社会陷入普遍的焦虑之中。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改革攻坚阶段的难点。 二、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理论分析 对于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分析,主要存在三种理论:一是发展不平衡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分析理论。发展不平衡理论基于事物运动中的不平衡的世界观,立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社会基本矛盾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认为,中国社会矛盾的出现是由于经济发展对外与对内的依存度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等。当代中国应从发展不平衡中的薄弱环节入手,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统筹城乡、区域、人与自然一体发展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而实现历史性的飞跃。二是转型理论。转型理论是现代化 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该理论认为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即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甚至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封闭、半封闭状态向开放状态转变,等等。归根结底,当前我国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四个深刻: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 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它是对我国社会转型现状的经典概括,也是转型理论的一个重要应用。三是全球化理论。该理论主要分析了导致我国社会矛盾的一些客观因素,其中主要原因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与国际化的加速发展。这些宏观层面的变化为社会矛盾的发生与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但也同时表明,并非所有的社会冲突都具有政治性。理解这些客观因素,才能比较全面地把握我国社会矛盾的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综合上述理论分析,我国社会现状就像一个搅拌机,把各种时代的现实、思想、利益、制度搅拌在一起,不停碰撞、融合。不妨把这样状况的社会,概括为混合型社会。混合型社会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产生的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先进与落后并存。这既包括思想和制度,也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比如,在思想方面,我们既有社会主义思想,也有集权专制主义思想。既有男女平等的思想,也有男女不平等的思想。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方面,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以及后工业社会并存,工业化、信息化与传统农业、手工业并存,公有制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在现实状况上,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东部、中部、西部也不同。即使是同一个地区也有发达、半发达和落后的不同。 2.传统与现代交织。过去,我们一直在批判、否定传统。在批判传统、否定传统的同时,我们也丢掉了不少好的东西。比如,在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诚信、和谐等方面。同时,我们又接受了许多现代的理念,比如,自由、民主、公正、法治、人权、效率等等。传统的观念与现代的理念发生冲突与断裂,导致人们价值分歧、信仰缺失、关系冷漠和精神家园的荒芜。我们既不能没有传统,传统是社会的重心,没有传统也就没有了根基;也不能没有现代,现代是社会的走向,没有现代也就没有了发展。如何使传统与现代不发生冲突与断裂,走向融合,这是我们 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3.先富与后富并立。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发展思路是分两步走,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第一步比较快地实现了。但是,第二步怎么走却遇到了困惑。现在的情况是,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先富与后富群体关系紧张,仇富、仇贫的事件不断加剧社会矛盾。按照以往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越发展,贫富差距反而会进一步扩大。我们现在面临着先富如何带动后富的问题,面临着如果先富不能带动后富,那么先富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先富的问题。怎么解决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也是我们攻坚的一个难题。 三、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建议 根据上述对我国社会矛盾及其成因分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有效带动社会管理。因此,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契机,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步骤,也是我们和谐地通往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一是经济发展要与民生结合起来。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要互动起来,互相促进。民生建设要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民生有许多方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国民经济每增长一点,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也随之增长,不能停留在原地不动。二是经济发展要与财富分配增长结合起来。民富,才能国强。我们只有把民生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才能真正拉动内需,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和资源,才能实现经济和民生的共同发展。三是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结合起来。经济发展最终应该归结到人们“是什么”和“做什么”,应该看做是人们权利扩展的过程,也是人的发展的过程。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要依靠人的发展,也要为了人的发展。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和谐地统一起来。若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要从教育和就业入手,提高和增进人的素质和能力,给人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环境,使人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四是经济发展要与自然的爱护结合起来。大自然是人类的根,只有真正的爱护自然,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 道路,人类才能可持续发展。 2.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制度的先进与落后,决定了人的生活状况。制度建设,既可以使社会分化,也可以使社会整合;既可以使社会对抗,也可以使社会和谐。每个人都受到制度的激励和约束。要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就要不断提升制度的和谐实效。针对目前的情况,我们需要建立一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 会管理制度:一是公正的分配制度。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分配收入不公正。城乡、地区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合理。建立公正的分配制度,可以保护民生。二是民主政治制度。权力集中容易滋生官僚与腐败。这会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关系到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和形象。建设民主政治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官僚与腐败,有利于长治久安,可以赢得民心。三是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当前,社会基层环节薄弱,地方力量有限。基层是面对广大群众的窗口和平台。同时,基层和地方干部工作环境艰苦和复杂。所以,社会资源配置的重心要下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巩固和培养。在人财物上,给予基层大力支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大力选拔基层和地方的优秀干部。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民利。 3.精神家园建设。从个人角度讲,心态平和,行为才能平和。从社会角度说,人心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因此,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不能忽视良好的社会心态建设。我们要培育一种具有中国特色,又有时代气息的和谐精神。当前,人们的精神需求空前高涨。精神家园建设事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的身心和谐。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还要吸收借鉴传统、宗教、民族等有益思想成果和精神。比如,在处理利益得失、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方面,各个民族与宗教都有许多宝贵的思想和精神。从某种意义上,人最终面对的需求并不总是物质利益,而是永恒、价值和生活的尊严。通过精神家园的建设,可以使人生有意义、生活有幸福、身心有和谐。 4.加强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效,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力、执行力的关键又在于领导干部。我们面对的问题和任务同改革初期相比更加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完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这一任务,需要广大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和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一是领导干部要有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观念。第一是有全局观念。不是从单项工作或局部出发,而是从全局的稳定出发来看问题;第二是有整合的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站在社会各个群体合理要求的立场上,站在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的角度,来进行社会各个方面的整合;第三是有调适的观念。在认识并且尊重社会合理差异的基础之上,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推进多样化的社会稳定;第四是有服务的观念。党委和政府不只是对社会进行领导和管理,而且要针对社会各个群体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服务,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领导干部要有系统思考和综合把握的能力。在全面深入地推进改革开放的时候,领导干部处理的事情要比以往复杂得多。这就更加需要领导干部具有高度复杂的思维和把握能力,对问题有全面系统的思考,避免非此即彼的思维,防止简单地突出一个问题,忽略和漠视其他问题。在面对一个问题时,应该能够超越具体的问题,进行战略的综合把握,从而使决策在总体上达到最优,而不是只追求单项最优。三是要有以人为本、细致规范的群众工作方式。当前,社会群体多样化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问题高度复杂化。面对这样新的社会需求和问题,过去延续多年的行之有效的某些工作方式方法,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在新的条件下,要高度重视理顺多种社会群体的人心,化解交织在一起的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各级领导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在处理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问题时,更加注重民主协商,广泛征求意见,把工作做深做细,实现精细化服务。同时,行政机关还应该加强自我约束,注重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受社会信任和尊重的形象 社会管理论文:人大创新社会管理重要作用 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形象地说明广大人民群众中间蕴藏着无穷的能量。当前,各地在“十二五”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关键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因此,做好这一时期的群众工作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要、都紧迫。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能和作用决定了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人大根据自身的定位和特点,充分认识和发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加快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坚持科学发展,夯实社会管理的经济基础 加快发展是最大的群众工作,是解决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基础。目前,在加强群众工作、社会管理方面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存在很多不利的因素,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而且要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人大应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将科学发展贯穿于职能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融入、呼应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管理建设的主战场。一是围绕科学发展选择议题。突出科学发展主题,贯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着重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障改善民生进程等方面,依法准确适度选择议题。二是围绕科学发展监督大事。要坚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首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常规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一些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使人大监督在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一府两院”重点工作中彰显作为、体现价值,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关注民生,夯实社会管理的群众基础 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成为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和民意代表机关,不仅要责无旁贷,而且要发挥作用。一是依法维护民利。要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积极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搞好决策和监督大事的同时,充分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对政府为民要办的实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等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使监督内容更加贴近民生,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扩大基层民主。人大工作的源泉和活力来自人民群众。人大工作的实践说明,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在于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开展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除坚持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外,通过加强代表小组基础建设,开展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进社区联系选民活动,畅通民意诉求和民情反映渠道,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依法督促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会议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强化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体察社情民意的窗口,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一项具体工作。作为权力机关、监督机关、民意机关的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把办理群众信访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大局的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强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通过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接访、案件转处督办、限期办结、情况通报等做法,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公平正义,夯实社会管理的法制基础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构筑公平正义载体。人大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督促“一府两院”公开办事政策、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依法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社会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环境、和机会。二是促动政府职能转变。要强化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坚持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机制,认真受理和审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或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纠正,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三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提供有力的 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环境。(编辑:华华) 社会管理论文: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我省检察机关通过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发挥了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强基固本的保障性作用。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不足 1、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方式不适应。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形成了“乡政村治”治理模式,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存在“断层”。一方面乡镇党政组织管理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断层”,乡镇以上是行政管理,村以下是民主自治、自我管理,两者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另一方面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经济社)“断层”,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塘等财产基本上掌握在村民小组(经济社)手中,是农村真正的经济实体,一些村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任意处置集体资产,乡镇组织和村委会无法有效管理监督。二是乡镇党政组织的管理职能弱化,把精力主要放在上级考核的各个项目中,税费改革、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收入来源进一步削减,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下降。三是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手段单一,习惯于行政手段和经济处罚的方式,对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常常“失灵”,不能有效应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村级自治组织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神经末梢,党和国家对农村的各项事务管理都通过村级自治组织来完成,因而,村级自治组织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实现村民的公共利益和保护公共资源都有赖于村级自治组织,但是,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十分薄弱。一是乡镇无法有效监督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政村治”治理模式下,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在理论上由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关系。在实践中,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采取各种方式将行政责任进一步向下延伸,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或成为利益共同体,或对立冲突。二是村民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流于形式。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主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行使选举权和罢免权来实现。然而,召开村民大会的权力掌握在村委会手中,是否召开村民大会由村委会说了算,少数村委会设法拖延或者干脆不召集村民会议。三是村党支部对村级自治组织监督效果不佳。村党支部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村委会组织法》也在原则上确认了村党支部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但都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却明确地把决策权赋予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把管理权赋予村委会;把对村委干部的任用权赋予全村选民,对村委干部的罢免权赋予村民会议;村党支部实际上没有获得任何制度内的公共权力,事实上被排除在农村管理监督结构之外。 3.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缺少法律监督机构。我国现行乡镇一级政权由乡镇党政机关和上一级部门的派驻站所组成。乡镇党政机关由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组成,还设有乡镇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政法机构包括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 司法所。在这一组织架构中,唯独缺少检察机构。专司法律监督职责机构的缺失使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中的监督制约机制成为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途径 同志指出:“社会管理创新,同样离不开法律监督工作。”矛盾纠纷并不只是产生于经济发展,也来自于社会管理制度的不足、缺位、失灵。按照现代管理理论,一个完备的社会管理体系是由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危机预警机制、社会决策机制、社会监督制约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组成的系统,监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我国的监督体系是一个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制约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专门监督,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长也在多个场合强调指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我省检察机关结合农村实际,基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在156个乡镇、59个农场设置3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做了有益的探索。 1.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派驻乡镇检察室以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宗旨,主要任务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治理对策建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经检察长批准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 2.主动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派驻乡镇检察室围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和巡回检察,做到了“四个掌握”、“六项延伸”:掌握维稳基本情况及社情民意;掌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掌握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掌握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动态。延伸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畅通农民群众诉求渠道;延伸检察监督协调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延伸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延伸各类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延伸民事检察职能,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延伸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职能, 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通过对社会治安动态、变化趋势及治理对策的分析研判,提出整治改进的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和法律支持。 3.积极探索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通过在派驻乡镇定点、在周边乡镇设立工作站、聘请联络员等措施,形成了“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工作联络员”和“定点+巡回”的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4.及时发现协助查办涉农职务犯罪。通过惩治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证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使农民群众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由衷地拥护党和政府。 5.强化对基层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关口前移,积极开展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基层组织依法履职。 6.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建立“两监督、三公开”制度,即纪检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村级财务公开、支农惠农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公开、土地征用承包情况公开,提高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以监督促管理,推动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派驻乡镇检察室健全完善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了方式和手段,提升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合力作用和整体效能。 1.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健全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督促、监督乡镇政权、村民自治组织权力运行过程,督促各自正确履职,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弥合了“乡政”与“村治”的断层,加强了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 2.拓展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拓展农民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农村社会预警机制;监督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运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农民群众权益;及时发现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等,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3.增强了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派驻乡镇检察室依法监督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下,强化了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4.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社会管理制度。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设置,使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得以完善,加强了对基层组织及其行使权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管理论文:基层干部队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进行适应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科学的社会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管理机制。 当前,就全国整体形势而言,在基层管理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习惯于控制、管制,为公众服务意识淡薄;习惯于机械服从,对社会的要求不敏感、回应不积极;习惯于旧的方法手段,缺乏解决问题的新思路;逃避执行、被动执行、盲目执行、机械执行现象严重,错误理解改革创新,工作缺乏连续性,造成资源浪费严重等等问题。 因此,以公务员为基础,以科级干部为引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善于实践、执行力强,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是当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 夯实理论基础,使基层干部理论素质由单一向全面转变。缺乏现代社会发展的知识和理论,是一些基层干部的突出现象。在中央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后,一些地区试图把社会管理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议程中,但苦于理论和经验缺乏,不知从何处入手。为此,要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理论培训,用现代科学理念充实丰富基层干部队伍,使基层干部队伍理论素质由过去的单一思维,简单思维、旧时代思维向全面思维转变,既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透彻了解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等科学理念,更要适应新事物、了解新世界、紧跟时代节奏,乐于接受、及时接受新生事物,适应并善于运用现代社会的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兴媒介,做到在突发事件中牢固把握主动权,在日常行政中面对复杂事态应变自如。 提升工作效率,使基层干部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传统的社会管理观念简单认为,把社会管住、不出乱子就可以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社会管理增加社会活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新形势下要求基层干部在工作理念上有根本的转变,从几千年来固定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现代社会的“服务”模式。具体说来,就是“用心”,充分认识到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以服务群众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情”,真情与群众交流,真诚接受群众依法监督,主动融入群众当中;“用力”,融群众工作与民生工作于一炉,主动、全面、踏实服务群众,用高效率、高水准的服务赢得基层百姓的支持;“用智”,在积极听取采纳群众合理建议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卓有成效地解民忧、帮民富。 增强业务素质,使基层干部业务水平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各司其职、多方共进。过去,中国的社会管理基本上等同于行政管理,基本上是政府在唱独角戏,长期的管理优势使不少基层干部热衷于提高“威信”,只注重行政管理能力的提高,忽视了综合业务学习,在新形势下面对新问题往往手足无措。为此,要加强基层干部综合业务培训,在坚定正确的执政理念的同时,着力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加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积极涉猎经济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领导科学、领导艺术、政治智慧、历史镜鉴等方面的知识。此外,最重要的是,大力培育创新能力,敢于开拓,突破旧的管制式观念束缚,以科学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实施基层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将现代科技设施和手段娴熟地运用于日常的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中。 发掘创新潜力,使基层干部创新热情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后的执行者是基层干部。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行政级别”概念,加之各级部门在评估基层工作时,把是否严格执行上级政策部署作为重要依据,基层干部被动接受上级指示较多,看上去好像“执行力强”,其实,由于主动创新的空间比较小,基层干部在社会管理中创新力往往比较弱,属于被动作为,执行的效果往往不尽人意。在社会激烈变革的新时期,社会形势社会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此,要努力激发基层干部创新热情,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新方式、新办法、新手段,尤其是各级基层政府,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项目,更应该以项目为抓手,千方百计解决各类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在创新思维的基础上,整体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 优化领导效能,使基层干部领导方法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善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这就要求基层干部优化领导效能,在领导方法上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基层领导干部知识化、复合型程度越高,其社会管理熟练程度也越高,其团结队伍、带领队伍、指挥队伍的能力就越强,总体来说他的领导效能就越高,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泰民安的积极作用也就越明显。为此,要注重学习力和执行力的提升,掌握更多实践性知识、理论性知识,通过学习解决思想认识和工作策略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此外,要注重团体训练,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培养默契、形成互助,提质增效,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要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从人、财、物方面科学调度,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社会管理论文: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 各级党委、政府倡导社会管理创新,是形势变化的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也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树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一、分析情况、找准定位 创新社会管理,中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加强和完善。初步一看,与司法行政职能都有关;但仔细一分析,都不够紧密。客观地讲,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以来,由于职能所限,宏观指导多,直接操作少;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幕后的多,前台的少。县局机关实际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并不重。这几年,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经验,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心下沉,窗口前移,使得专业队伍有了增强,阵地有了扩大,业务有了拓展。特别是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打下了基础。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创造条件,完善自我、抓住关键,就会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为。如果抓得住契机,自身发展也会加速度;抓不住,不进则退。因此,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应该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围绕大局,发挥职能 司法行政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首先要围绕大局,发挥好三项职能。一是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这两种保障性管理职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直接地维护社会和谐,为社会管理活动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个案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协调市场主体平衡利益关系,以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三是发挥社会矛盾的预防职能。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公证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经济活动,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行政执行风险,这些工作发挥着独特的预防功能。 三、整合力量,重点突破 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广泛,其中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帮扶管控、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该从什么地方入手?我们认为,应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松散型队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着重在距离群众最近和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来整合力量,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1.抓基层一线,配强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一是司法所队伍。认真贯彻市两办文件精神,每个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3-5名政法专项编制的队伍,成为基层政府实施维稳、化解矛盾的最重要的中坚力量。现在要做的是:完成直派所的建设,着重向基层倾斜人财物,积极争取直派所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局机关专业队伍。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援助中心、服务中心、矫正办的建设要加强。这三个机构是我们与公检法、维稳信访、工青妇合作配合的重要平台。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后,已经成为直接引导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权的重要渠道。去年,我们共接待信访咨询1900多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95件,按法律程序平稳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虽然我们的工作繁了、压力大了,但通过平台建设,也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2.联合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各类资源,完善大调解体系。目前,大调解体系还不够完善,也不够重视。最近,中央16部委发出了《推进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关键一条,解决力量分散问题,如何来形成合力机制。一是力争在更高层面上重视和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建议再次下发指导意见。二是在现有专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领域,可以依托各部门,也可依托行业协会来组建,这既是我们的指导范围,也应成为对应主管部门的责任。三是主动利用社会力量来化解,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动员热心于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致力于“大调解”格局的建设。如我县钟管老娘舅工作站,其中有8位老书记参加,他们以热情的态度、积极的服务、优秀的业务水平深得人心。 3.抓两新社会组织,发挥知识型中介机构资源优势。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着重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一是组织管理提升。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青妇等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二是社会管理延伸。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进一步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三是规范服务体系。律师为政府、企业、村、社区已经承担了许多服务性工作,下一步要在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的基础上,政府要明确鼓励和支持。 4.加大投资力度,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最近省厅专题召开了信息化工作会议,是考虑长远发展的重要会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做的最好的是__,不仅政法机构互通,而且一直延伸到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一个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技术装备。司法行政机关在案件办理、矫正对象依法监管、律师公证监管等还主要靠手工操作,容易造成信息不灵、监管不力、效率低下。建立健全政法维稳系统相互联结的数字管理系统势在必行。因此,必须引起重视,把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作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一环,开创数字管理新局面。 社会管理论文:乡镇司法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如何立足职能, 创新工作,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深化为民服务,成为当前乡镇司法所急需研究破解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乡镇司法所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对今后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谈几点粗浅的思考。 一、乡镇司法所在推进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1、乡镇司法所承担着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的职能。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之一,处于“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并履行调解协议,既能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又能兼顾双方的利益,避免“反目成仇”,实现长期和睦相处。因此,我镇狠抓调解组织网络化、调解员专业化、运行机制常态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建设。截止目前,全镇共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11个,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192人。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对乡镇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100余人次,培训率达50%以上。在全镇各调委会普遍建立了排查、调处、回访、归档等规范工作制度。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排查全面掌握了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并及时进行了化解。到目前为止,全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1件,调处成功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7%。 2、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对“特殊人群”教育改造的职能。“特殊人群”是指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抓好对这两类人员的教育改造,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资源,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据此,我镇狠抓管理信息系统、制度体系等建设。一是健全工作网络。水磨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配齐专门工作人员。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各环节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格式,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查。截止目前,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正在接收矫正18人,已解除7人。其中正在接收矫正的有缓刑1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4人。犯故意伤害罪11人,故意杀人罪1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1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2人,交通肇事罪1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3、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环境,对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相应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创新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了“六五”普法座谈会,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调研;二是以法制进校园、法制赶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今年3月23日,我镇邀请县司法局的康戈华律师来到水磨一贯制学校,通过典型的案例向学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25日,又利用铁厂赶集日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镇”创建活动,确定了铁厂村、水磨村等2个 “民主法治示范村”。 4、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民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的责任。 随着老百姓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表达民意的维权意识也在普遍加强。乡镇司法所通过加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从而把社会管理置于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比如在乡镇大小会议上开展法制宣传,既能够促进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理顺群众情绪,减少决策盲目性和行政随意性,从政策源头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又如通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能够加快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再如以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身份行使矛盾纠纷的调处,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还有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使公民平等地获取司法资源解决公民平等的权利、合理的诉求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实现的问题从而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获得平等的司法保障,提供最为有效的手段和途径。 5、司法所是基层政府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中的重要力量。 矛盾频发和社会积怨,必将导致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乡镇司法所的许多职能,对于化解矛盾积怨是大有作为的,比如加 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能够消除他们仇恨社会、对抗社会的心理,是我们为社会大局和稳定作出的特殊贡献。与此同时,司法所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对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有着事先预防的功能,并将其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解决。此外,通过整合各种信息反映渠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增强信息预测功能,构筑起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综合平台,为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种力量的协调与配合,推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社会治安联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为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机制保障。 二、乡镇司法所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显现的问题与不足 长期以来,乡镇司法所为促进一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着创新思想不强,财力人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主要显现出:一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系统指导不够,驾驭解决社会矛盾和谐群众关系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特殊对象全面监管掌控到位不够,常态教育帮扶跟不上,形成管理缺失,存有社会稳定隐患,群众安全感不强;三是对法律援助重视关注不够,流于形式,离应援对象要求有差距;四是对基层基础治理招数不多,缺乏创造力,发动群众自主管理不够,依法治村工作仍需踏实开展;五是对自身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快,职能作用受影响制约,功效发挥不佳,离群众的要求还远。 三、乡镇司法所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浅见 乡镇司法所机关,既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渗透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在事关社会管理秩序、服务保障民生的矛盾调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法律规范、制度约束、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对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在“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 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上述“两类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之一。要监管与服务好这些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再犯新罪和重新犯罪以及顺利回归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据此,我认为除了呼吁国家加快相关立法步伐,将“两类人员”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外,还必须把握好以下关节: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矫治、考核、奖惩、解矫等制度,尤其要做好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科学矫治,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减少乃至杜绝再犯新罪。二要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统一着装,并按10: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协理员。三要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重点加强对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接济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帮教和协调安置以及管控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必需,保障他们民生,诸如落户、住房、就业以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尽力为他们办理低保等等。四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行GPS手机跟踪定位的同时,确定多名生活在社区服刑人员周围的近亲属或邻居作为监控信息员,以方便、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悔改表现及思想动向。 2、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联系我镇的实际和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我认为今后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人民调解群众性和中立第三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约束和减少行政色彩。二要进一步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梳理和归类,对那些群体性、疑难性以及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和有出现极端倾向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建立预警机制,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做好早受理、早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创新民调解手段。根据中央提出的要更多使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要求,建立法律工作者诉讼先行调解机制,若当事人不愿意或调解不成时,才可进行诉讼程序。这样做的目的是依靠专业队伍,运用专业知识,采用专业化手段,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3、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善待民生,服务民生。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尊严,因而乡镇司法所应当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专业优势和作用。结合我镇实际,拟重点抓好三项建设。首先要创新服务载体。重点加强镇法律服务所建设,主要抓好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提升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把法律服务所建设成为满足村民法律需求的“服务窗口”。与此同时,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水平,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能,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看,我认为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目前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已基本建立,运转正常,效果亦好。但对村委会、社等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正处于摸索阶段,因而要把这部分群体的学法用法考试提上议程,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要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试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用法治的思维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用普治的方法处理基层社会问题。四是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创建工作要讲究质量,尤其是要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整体提高的方针,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民主选举,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依法推进基层食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依法规范民主决策,确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的目标要求,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的进程。让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编辑:琛哥) 社会管理论文:分析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的四大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特征。这里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都走在全国前面,问题的暴露和化解也走在全国前面。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或者说是遇到的四大挑战。 一、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县乡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迅速提高,但是民众的需求也在迅速提升,不仅本地居民的需求在提升,本地政府也被要求更多地兼顾到外来人口,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逐渐凸显。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政府有限的公共服务能力与日趋复杂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矛盾关系。 首先,服务对象的结构性增加。其一,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变成了准市民,他们自主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弱化了,转而依赖政府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务。其二,大量外来人口进入本地区,必将逐步要求本地政府提供与本地人对等的公共服务。 其次,政府职能的无限制扩展。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或者快速城镇化区域,中国政府的“无限责任”特征表现得比较明显。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发达地区农民生产与生活的自给自足形态趋于瓦解,他们不得不越来越依靠政府来解决从生产到生活、从出生到丧葬的各种问题。政府职能的转变不只是来自于辖区内社会的变迁,也来自于上层国家的要求,普遍存在的“压力型政体”和维稳体制,对政府的有序运行形成了十分复杂的影响。特别是,当前对于社会稳定的要求很高,构成了对县乡政府执政能力的极大考验。 再次,上下级之间的权责利不清。基层政府负责人经常会感到工作的抓手不够,这可以理解为下级必须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任务,却未必获得了相应的保障条件。比如郊区基层政府有责任保持街道整洁,但是城管队伍的人事权和领导权却不属于乡镇政府,结果基层政府缺少维护市容的执法权,却必须为城管队伍发奖金或工资。其他像环保执法、安全监察、教育管理、农业部门,也可能面临类似的情况。 对于日趋复杂的社会系统和内生出来的各种需求,发达地区的县乡政府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扩建机构和增加人手。可是它的行政级别和基本架构却没有相应改变,其人员编制受到很大的制约,结果就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之外出现了大量的聘用人员和编外人员,动辄数以百计。在发达地区,一个乡镇的人员规模甚至可能相当于中西部地区一个县的人员规模,成为体型肥大的超级乡镇。 二、江南乡村土客融合的挑战 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是发达地区农村的普遍现象,它所带来的影响还在形成之中,尚难预料。表面看来,外来人口的涌入会带来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问题、劳资关系问题、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农民农问题、低端市场管理、社会治安问题,等等。在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有一个基本的问题:到底如何推进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之间的融合?从某种进化史观来看,推进不同地域人口的文化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其进度和方式仍然需要探讨。这其中有三个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土客融合问题关系到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在邓小平所规划的“两个大局”的思想中,要求中西部首先要顾全大局,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然后东部地区也要顾全大局,帮助中西部发展。但是,当东部地区发展起来以后,如何实现利益平衡就成了一个问题。当大量的农民背井离乡到了东部发达地区以后,他们需要政府帮助提供各种基本的公共物品和社会保障,这种要求是逐步深化的,触及到如何实现社会融合这个问题的内核。比如教育问题,从政府解决幼儿入托,到2003年允许外地学生可以就地接受义务教育,进而在2012年提出了一个如何解决就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再比如社会保障的问题,从1997年开始为农民工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07年比照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标准推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其中的基本逻辑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不断打破。问题是,在东西部发展尚不平衡的状态下,加速推动城乡二元体制的瓦解,将可能导致中西部人口的大规模迁移,这种趋势导致的复杂后果必须为决策者考虑在内。 第二,江南土客融合问题的特殊性与吴越文化的特殊性有关。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的融合问题或者说土客交融的问题,既有利益内涵,也有文化内涵。从文化上来说,南方的吴文化、越文化与中原文化和其他地区文化之间的融合问题是千百年来的老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这些文化之间的融合在近几十年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突然加速,它所导致的社会风险必须得到充分的估计。 第三,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和进入农村的性质存在明显的差别。城市本来就是五方杂处的空间,它的包容性是由它的市场功能天然赋予的,市场必然要允许和欢迎八方来客。但农村却有着它天然的封闭性,一方面,农村存在农民集体,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拥有土地甚至宅基地另一方面,农村是本地地方性传统文化的摇篮。我们不能说这些地方文化都应该消失,就像我们可以要求城镇的公务员在办公期间讲普通话,但不能要求村委会 主任在工作期间也必须讲普通话一样。此外,在江南地区的农村,还出现了本地人反过来害怕外地人的奇特现象,这种社会心态所潜藏的社会风险也是值得特别注意的。 三、低端市场管理的挑战 当前,社会分层不断结构化,不同阶层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趋于分化,在城市中出现了主要针对低阶层市民服务的低端市场。这个低端市场中有大量的外来人员、个体经营户和非法经营者,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一大难题。201 1年浙江湖州织里发生的外来机户抗费事件,就是这种管理困难的直观反映。 以东部某镇为例:在二轮延包以后,外来务农人员大量增加,目前有超过4000名外来务农的劳动力。同时,随着城镇的扩张,个体工商户的人数也迅速增加。目前,该镇有11000家左右的个体户,近千辆黑车,以及大量的流动摊贩。个体户中以本地人名义登记的在30%左右,但实际经营者中本地人比例不到10%。因此,对个体家庭经营者的管理势必遭遇特殊的社会风险。 第一,与进厂务工的人员不同,个体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直接面对基层管理者。在管理外来务工人员时,企业管理者其实担当了一个中介的角色,但在面对个体经营户时,本地管理者要直接面对经营户。在面对面的执法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情绪上的紧张。尤其是在管理外来经营户时,这个情况更值得重视,很多的外来经营户存在地域性或家族性的聚合,有的相互间还存在某种经济协作关系。 第二,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实现相对公平的难度比较大。在某镇11000家个体户中,在工商局登记的只有5600家,实际缴税的约2000家,不缴税的行为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在打击黑车的过程中,总有部分人能够得到情报,逃脱打击。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盘剥这些黑车司机,进而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第三,相对工厂里的普通工人和本地的一般群众而言,外来个体经营者的。人际关系比较发达,个体经营者的年龄比较大,人情练达。比如笔者所了解的一个非法行医者,他是退伍军人,在部队做卫生员,退伍后到上海非法行医,他很会做人,待人热情,允许别人赊账,还送药给穷人。因此,当政府去取缔时,遇到群众的起哄,最后在警察的帮助下工作人员才安全地撤离了现场。 四、“农民农”现象的挑战 对应于“农民工”的提法,我们可以把到本地来务农的外来农民称为“农民农”,他们广泛地散布在发达地区尚未被征用或者虽被征用却暂未被开发的土地上。他们的收入比在老家务农高,生活远比农民工自由,而且,他们往往结伴而来,轻易地在当地重建了社会支持网络。越来越多的农民农选择在自己租来的地头搭建大棚居住,与本地农民的小楼相对而望。前者萎靡不振,后者生机勃勃。而且,这些外来农民农确有一种扎根当地、乐不思蜀的倾向。可以说,外来“农民农”对本地农民的更替压力,将可能形成一种生物和文化意义上的釜底抽薪,甚至动摇发达地区乡村的基本社会性质。 农民农问题的性质是:我们虽然有能力把本地农民变成市民,却无法把小生产都变成大生产,结果这个小生产的任务就由农民农来完成。 对这个判断还可以这样来解释: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看似必然带来农业现代化的契机,许多地方都发展了很多的农业企业来实施规模化经营,但是这种规模经营遇到两个基本问题。其一,到底多大规模才是适度规模?其二,企业的规模经营和家庭的规模经营相比较,是否具有优势?由于这两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答,所以,规模经营在发达地区的发展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快。同时,本地农业劳动力又不断退出。结果,本地农业劳动力大量地被外地流动农民所替代。这些流动农民的经营方式往往采取了家庭经营方式,实现了家庭经营基础上的适度规模经营。当然,相比于大企业的规模来说,这些“农民农”家庭的经营规模依然是“小”的,还是小生产。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经济基础的变革也带来了社会文化更替的可能。 社会管理论文:对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在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探索 当今社会,媒体对国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辐射日益加强,对人们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响日益深入。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特定土地上人们的集合,而这个共同体、集合的粘合剂,就是新闻媒体。正是新闻媒体提供了监测环境、告知消息的工具,提供了人们彼此间交流意见的公共平台。社会生活空间的大小及其发展水平,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其信息传播的发展水平。口头传播与原始部落民主相适应,手抄文字、马车驿站与民族国家相适应,印刷传播、电子传播、网络传播与全球政治相适应。在网络环境下,消息弥漫于整个的社会空间,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它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精神生活,更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的运行。社会管理的实质是对人的管理,必然涉及到管理者和人民两个基本要素,管理者要认识人民,理解人民的心声,人民也要了解管理者,审查管理者的资质。在这两者之间,其沟通、联系的主渠道,非新闻媒体不可。在当前这个媒介化时代,要创新社会管理,建设良好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离不开新闻媒体。 一、现代社会呈现多元化、多样化等新特点 1、人口流动频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的“单位”属性逐渐减弱,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人员流动。走南闯北,出现了单位用人、社会管理人的新形势。 2、人的价值取向多元化。改革开放,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跨体制的人员流动,带来了人们心理素质、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在主流价值之外,又有许多价值观出现。如自立、竞争、互动、风险、信用等价值观正在确立,还有一些不良的价值取向也凸显出来。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腐朽无耻、低级趣味等。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 3、社会阶层多元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计划经济时期决定人们社会经济状态的政治性、制度性或行政性标准(如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档案身份等)逐渐为一些新的因素所取代,职业分化、收入差距扩大和资产私有形式的出现促使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晰。尽管目前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变还在持续,并未完全定型,但其基本的分化形态和规则正在形成。多年前,学术界提出了十大社会阶层的划分,原先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变成了十大阶层,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4、民主化进程加快,社会越来越公开透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要求政府更加公开透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面上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 上述社会变化,也形成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如利益问题,过去强调是整体利益, 现在开始重视个体利益,同时新的群体形成产生诸多群体利益。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难免产生利益冲突。如何协调群体的利益冲突,化解矛盾;如何进一步公开透明,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如何引导人们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建立起新的社会管理机制,这种新的社会管理机制也必须适应多元化、多样化社会的要求,遵循多元社会治理理念。既要有“硬”的手段,也要有“软”的手段。“软”的手段主要是通过某种形式影响人们的行为,指导或告诉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应该怎么做等等。在这方面,新闻媒体显然有其独到的作用。 二、媒体在多元化社会管理中有其独特的作用 1、宣传功能。新闻与宣传都同属于传播范畴。宣传是一种传播活动,可以通过任何传媒进行。在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媒体是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还有法律法规等重要阵地。还能通过它的信息筛选和散布功能,直接影响百姓对社会的感受,由此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认可程度。调查显示,现在 90%以上的群众都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党和政府的决定、实施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如每年的全国“两会”、省“两会”,人们都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进行关注。新闻媒体在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 2、引导和教育功能。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是信息社会。媒体成为我们获取信息和获取思想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对社会主流思想,对社会的价值观的选择,都起主导作用。人们世界观的形成,有家庭、学校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媒体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媒体传播信息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强烈的社会性、生动性、知识性、思想性,它往往通过真人真事、具体情节和潜移默化的方法来表现事实和思想,来对舆论进行引导,因此较容易为公众接受。 3、沟通协调功能。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媒体扮演着各方信息沟通平台的角色,在社会系统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信息枢纽作用。政府、市场、非政府组织与公众、社会各个方面都可以在媒体上进行沟通。这些年,政府部门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事例多了起来,很好地发挥了媒体的沟通作用。 4、社会组织功能。新闻媒体通过对新闻信息的选择、解释与评论,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策略,并呼吁社会共同关注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从而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上,形成统一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就充当着一种社会组织者的角色。 5、舆论监督功能。舆论监督历来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功能。舆论监督,既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百姓诉求的主要渠道之一。党和政府一直强调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统一思想、修正错误、凝聚力量和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息服务功能。新闻媒体不断向人们提供各种事件信息,如对于那些来自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威胁,新闻媒体能及时地向人们发出警告,让人们采取防御措施。此外,新闻媒体还提供有关人们生活环境的信息,如关于公共事业、经济状况等,这也是新闻媒体满足人们日常信息需要所具备的功能。 新闻媒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将发挥正确导向、聚合智慧、动员教育、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一方面为媒体的新闻报道提供了一个全新空间与视角,另一方面也让媒体重新审视自己,完善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调整思维,从而增强媒体与社会 的“互动性”与“粘合度”。责任与担当:媒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核心价值所在新闻媒体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必须坚持职业伦理,弘扬专业精神,恪守社会责任。唯有严格要求自己,践行道德规范,善尽社会责任,大众传媒才能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2011年发生的谣“盐”事件,给媒体如何参与社会管理留下了许多思考。2011年3月16日,全国不少地区出现“抢盐潮”,众多新闻媒体沉着冷静应对,在重要版面、时段、页面,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地传达政府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食盐供应新闻报道,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消除了民众对核辐射影响的疑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 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新闻传播活动,是人类的一种有明确目的的社会活动。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传播者与受传者的传递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行为来达到管理的目的。因此,新闻传播活动从一开始,就暗含着对管理效果的设定。按照人们通常的说法,效果是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在资源投入量一定的情况下,产出越多,该转化过程的效果越好,在产出一定的前提下,投入越多,则其转化效果越差。新闻传播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行为,必然要耗费一定的资源才能产生一定的管理效果。而这一效果的产生,又是贯穿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全过程,始于传播之前,显现于传播之后,即总是受众在收受新闻传播之后才会表现出来的。由此,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效果,可以被理解为新闻传播者(即管理者)在实施自己的管理行为所消耗的一定的资源与在此基础上所得到的新闻受众(即被管理者)接受信息传播后在感情、思想、态度和行为方面所发生变化收益的比较。 新闻媒体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管理息息相关。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的特点,发挥新闻媒体的功能作用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进而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这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是媒体本身应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二是政府等管理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管理好社会。 由此可见,媒体参与社会管理,首先应该是建立在真实、可信的基础上。媒体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提供事件的真相,并让公众获得充分的有效信息。谣言止于智者,公信源于诚意。这次谣“盐”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传播新闻事件真相,达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效果。因此,媒体应强化社会责任,加强对公共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报道,畅通人民群众的权利表达渠道,努力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各种社会分歧。这样才能把好舆论引导的闸门,真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新闻媒体对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新闻媒体是传递信息的载体,这种传递的信息与人类事先储存的信息不同。传媒传递的信息更多地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最新变化有关,通常被人们称为新闻。无论世界发生何种事,如战争、疫情等,一旦经新闻媒体传播,这种信息就会对人们的社会生存和命运产生影响,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一般的信息所不具备的。如在地震中遭破坏的日本福岛核电站的一系列经新闻媒体传递的信息,引起各国政府对核电站安全的高度重视。这就是新闻的力量。 社会管理论文: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出现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职能。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和检察机关定位的分析,总结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简介:张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出现的还有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而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针对我国存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6月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2009年底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不仅是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层面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则要求把人当作社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侧重发挥个体的独立性和潜能,以激发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正是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主动权,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社会背景 1.社会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分层较多,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质增强,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为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的保障,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的摩擦和冲动。所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中的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更是成为了社会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 2.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四亿多人,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许多的新闻和信息通过网络的方式传播,缩小了世界的距离,使地球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可是网络的弊端也渐渐体现出来,离开了政府的监管,容易出现假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就会产生为谣言。网络为了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 3.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将简单的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对抗的地步。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是利益的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以唤起政府的关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而政府的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现状,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 1.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重要的主体。“检察机关虽然不直接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却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创新,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的利益诉求都是要达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的效果,所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应在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水平,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指导,以法治程序和规范为行动的支撑,才能真正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这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检举犯罪,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层检察院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诉求,明确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确的化解矛盾,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避免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时期,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食品安全问题等现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仅败坏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深层次的会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加大社会管理的难度。“我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渎职犯罪监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性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也是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 4.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各种权益和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决。检察权随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变迁已经不仅仅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公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还原的内在机制,而是成为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主导性变量和动力资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实际进程和方式。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 1.检察机关应立足于自身基本职能,维护 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坚持依法办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监督警察的活动,以保障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制约法官的审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正如林珏雄所说:“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官作为法律守护人,既要保护被告于法官之擅断,也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依法监督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的行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对政风、行风的管理;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社会管理主体、妨碍社会管理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2.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成为刑事案件多发地点,治安混乱。在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与当地的街道办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应当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准确、及时和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还应当密切的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3.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呈现了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开始绽放光彩,就已经踏入了铁门。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贫穷、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在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多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法律救济途径的作用,防止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阶段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基于群众的权益被侵害,却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从而只能通过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访等形式得到关注。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了解群众的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将诉求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建设的研究 【摘 要】专业建设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通过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基于岗位分析、能力递进”的课程体系,加强核心课程建设等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的建设进行探讨。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专业建设 培养目标 课程体系 医药行业是快速发展的朝阳行业,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近年来,问题药品事件的频繁发生正是由于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目前,从事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缺口较大,全国开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医药方向)的高职院校稀少,并且开设时间都很短,对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课程体系差异较大。我院在没有多少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深入企业调研,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比较完善的课程体系。通过制定课程标准,优化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加强对核心课程的建设,在专业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深入调研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我们成立调研小组,深入企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调研。调研的对象主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业务骨干、医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管、质量管理部门主管、质量管理岗位一线工作人员等。经过调研分析,本专业学生就业的核心岗位群主要是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岗位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岗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岗位群中,毕业生的初始岗位有生产操作、仓储管理、药品质量分析检验等,晋升岗位有质量监督员、车间工艺员、高级药品检验工等,未来发展岗位有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部门主管等。以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结果为基础,归纳出对应岗位的职业能力,学生应该具备应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对药品生产过程质量在线监控、管理能力;具备药品生产质量监控点及关键参数的控制能力;具备审核药品批记录并准确决定产品是否放行的能力;具备对供应商质量审计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岗位群中毕业生的初始岗位有药店营业员、药品采购员、药品保管员、药品库质检员、质量管理员等岗位,晋升岗位有质量管理负责人、部门经理等。学生应该具备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做好药品分库分区分类存放、药品养护、质量控制能力;具备对药品外观质量、包装鉴别和检验能力;具备定期库存盘点,进行报损、报溢、药品出库复核能力;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岗位要求掌握药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辨别药品真伪等能力。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医药方向)学生从事核心岗位所必备的能力、知识和素质,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品分析、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医药行业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理论知识,具备药品质量检测和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流通领域质量保证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构建课程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按照知识认知规律和能力递进规律,形成了“基于岗位能力分析、能力递进”的课程体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体系、素质教育体系、实践教学体系,通过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一)理论教学体系 理论教学体系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能力课程、拓展能力课程。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健康与安全教育课程、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课程、文化基础教育课程、大学生活指导、各类讲座等,培养学生自由、和谐、全面发展。通过营造职业特质教育的良好校园文化、行业企业特色文化环境,使“诚信、责任、安全”的医药职业特质属性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使每位学生铭记,一生践行。 2.专业能力课程 专业能力课程包括医药商品基础、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分析技术、实用医药综合知识、药事管理实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管理基础与实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等。通过专业能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方面知识;具有药品分析、检测仪器使用方面知识;具有药品质量管理标准方面知识;具有医药行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 3.拓展能力课程 拓展能力课程主要包括药品市场营销、药学信息、公共关系与商务礼仪、创业与就业、助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资格培训等。通过拓展能力课程学习,开拓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和适应社会能力。 (二)素质教育体系 素质教育体系有文学欣赏、演讲比赛、辩论赛,专业技能、创业技能、社会实践技能大赛,开设第二课堂,组建师生工作室,鼓励并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举办大学生科技节,开展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科技作品竞赛、评选校园创新创业之星等活动,以赛促练,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定期向学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药品质量公告、药品不良反应”等信息,培养学生关注药品行业、关注药品质量、关注药品安全的意识,树立牢固的药品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校内实训有药物制剂实训、药物分析检测实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训、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训、药品真伪鉴别实训等。实训与课程教学对接,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校外实践采用企业、学校双导师制,共同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指导。突出职业技能训练,重点培养学生的生产操作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解决药品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通过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三、加强核心课程建设 药品监督管理专业成立核心课程建设小组,每个小组4-5人,小组人员由骨干教师、合作企业专家等组成,实行课程负责人制。核心课程建设小组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基于企业的工作岗位和职业能力要求,建设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务、零售药店经营管理实务、药事管理实务、实用医药综合知识等专业核心课程,将药学知识与监督管理知识密切融合、理论知识与实训内容密切融合、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密切融合,实现核心课程职业化。 (一)完善核心课程标准 专业带头人带领教学团队深入企业调研,与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共同论证,优化整合核心课程内容,完善课程标准。将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职业资格标准、新版GMP、新版GSP、国家药品监管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时融入教学内容中,保证课程教学内容既具有鲜明的双证融合特征,又与职业岗位要求密切结合。 (二)优化核心课程内容 基于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岗位的能力需求,专业骨干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一起,编写贴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实际需要的校本教材。遵循课岗对接、先进实用的原则,对核心课程教学内容充实、优化,使课程内容与岗位需求紧密结合。例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务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当今医药行业药品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将药品生产岗位的实际需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相关要求融合到授课内容中。 (三)改革教学模式 核心课程教学要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专业能力课程以项目为载体,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师在一体化教室讲解示范,学生反复训练,在训练过程中教师指导,使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如实用药学综合知识课程,以人体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等分别作为一个项目,每个项目中包含若干常见的疾病或病症,学生学习的同时对所学内容利用角色扮演法在模拟大药房进行模拟训练;一个项目学习结束,进行整个项目的实训,并进行项目的考核。项目考核更加注重过程,融入学习态度、团队协作、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评价和考核。 总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是培养从事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方面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学生既要掌握医药专业知识和监督管理知识,又要熟悉国家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专业建设必须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同时,又要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建立“基于岗位能力分析、能力递进”课程体系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加强教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所学理论与实际实现零对接,真正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方法 【摘要】 药品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保障医院患者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医疗体制的发展, 在医院药学领域中, 实现科学化管理已经是必然趋势。更因为药品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所以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就尤为重要。针对目前药品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提出对策, 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制化目标。 【关键词】 医院;进药渠道;采购程序;质量检查;合理用药 药品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差错和问题, 但药品作为关系着患者生命健康、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 其质量及使用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敏感问题, 因此药品监督管理必然具有其特殊性, 依法管药, 势在必行。做为医院应如何保证让患者使用上放心药品, 作者首先要分析医院药品管理的现状和特点:①在药品采购过程中, 由于对药品厂商的证件及购药程序, 未能严格的进行验收和检测审批, 因而导致的药品采购差错。②医生在为患者开具处方时, 可能因药品名称相同而计量不同, 或药品名称相似计量相同等原因, 导致的差错。③在药品调剂过程中由于药品品名相同, 但计量、剂型不同等原因, 使得药品调剂人员在取药时造成混淆事件, 从而发生调剂差错。④药品在储存过程中, 因光线、潮湿、温度等原因引起药品超过效期等都可成为药品管理差错的原因之一。 针对药品监督管理问题, 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1 提高医院对药品监管的认识, 完善药品准入机制, 监管进药渠道 药品是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已经成为了性命攸关的特殊商品, 药品的质量始终是用药安全的第一重任, 必须得到相关医疗部门高度的重视。在医院对药品的引入环节, 严把进货关, 避免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是第一前提。而选择有信誉的药品生产厂商, 是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的重要部分。①要选择有证照、有资质的供药商。②要对供药商建立档案, 保证进药有凭证。③在审查资质无误的条件下, 收入管理档案, 定期复查, 及时掌握供药商的动态, 随时了解供药商的单位状况[1]。 2 监督管理采购制度, 完善采购流程 做为医院:①要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 主要的职责是对药品的采购进行监管。医院的用药计划及采购计划等都要上报给药事管理委员会进行审定。②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对供货商、药品品质进行监督管理。③对医院的药品目录、处方和临床用药进行编制、审查。让药品采购全过程真正做到公开, 从而彻底堵截非法采购的问题发生。 3 药品质量为安全之本, 严防药品质量问题 药品从入院前到销售出医院时的质量管理过程大致包括以下6个步骤。 3. 1 药品采购时 药品在引进医院前, 应先由药剂人员和临床医生根据药品的临床实验情况综合考量后进行筛选, 确定医院有引进需要, 要由临床科室和药剂部门提出申请, 并交由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3. 2 药品进院审批时 药品采购部门要严格控制进药量, 不要积压大量药品。药库管理人员每月要填写药品进货单, 由药采部主任及药剂科主任签字后, 主管院长批准, 方可采购所需药品。 3. 3 药品进院后验收时 药采及药库部门对采购来的药品要认真进行“六查”、“四对”, 核查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进价、质量、产地、批准文号、商标、批号、效期等, 对接近效期的药品要拒绝接收入库。如果是进口药品, 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核对进口检验报告单和中文药品说明书。 3. 4 药品出库复核时 药局在向药库提出请领药品时, 药库要根据药品请领单, 认真核查所请领药品的数量、效期、是否破损等内容, 并与请领人当面点交。 3. 5 药品储存时 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应按照其药性、剂型、使用说明要求的储存条件来分门别类的编号保管, 做好“六防”工作, 包括:防尘、防虫、防鼠、防霉、防变质。对即将到期的药品要登记并与其它药品分开保管。 3. 6 药局将药品投出时 当药局将药品投出时, 无论是针对门诊患者还是临床用药, 首先应有2人对处方进行调配与核对, 核对内容包括剂型、数量、是否破损等。在药品进入临床使用前, 应再由临床医生进行核查。 4 严禁不合理及超标准用药 医疗部门在使用药品时, 应严禁使用超标准药品, 坚持合理用药。具体方法和措施如下。 4. 1 按照国家物价标准和政策, 控制药品加价率。 4. 2 根据国家药品使用目录, 医院要将院内现有药品划分好一线用药和二线用药, 在销售和临床使用药品过程中, 要首选一线药, 其次选择二线药。在使用进口药品时, 要由临床科室主任开具处方, 方可使用。 4. 3 由药品销售产生的收入不应计入科室收入, 更不应算入绩效工资内。 4. 4 如有药品生产和销售厂商对医院医生发放“药品临床使用观察费”的, 一经核实, 应立即停止使用此药品, 并对收受“观察费”的医务人员处以扣发工资或当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等处罚。 4. 5 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质控办应每月或每季度对处方进行总结和整理, 并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5 加强药品库存量的管理, 确保质量安全 医院对药品使用质量的管理, 是伴随着医院药品库存情况及药品管理者的重视程度而不断增加的。医院要做到药品适当库存, 随用随购, 对于特殊药品、高档药品及抢救药品应当向药事管理委员会进行申请, 少量酌情采购、少量储存。 6 加强药事管理委员会对临床药品使用的监察力度 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要定期和不定期对临床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察, 确保药品的有效利用率。要定期对临床医务人员及药局医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及培训, 对各类、各型药品做到不混淆、不滥用, 真正将药品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安全、经济、有效[2]。 总之, 开展药品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能否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是一个全方位管理水平的总体体现。做为医院必须使用科学手段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管, 并从实际出发, 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事实证明, 只要在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 依法合理用药, 就能保证百姓的用药安全。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摘要: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药品监管行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已成为药品监管事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和重要课题。而进一步强化处于高风险岗位、执法一线的药监队伍的素质,又是重中之重和关键所在。 关键词:加强 药品监督 必要性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面对实现中国梦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药监行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已成为药监事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和重要课题。而进一步强化处于高风险岗位、执法一线的药监队伍的素质,又是重中之重和关键所在。 1 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县级药监队伍,处在药监系统的最基层,在全系统中有着非常突出的基础性作用。其担负的市场监管任务繁重,承担的责任重大,其执法人员的能力大小、素质高低、水平强弱,直接关系到药监水平、能力和形象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教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1.1 提升基层药监队伍的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确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药监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便成为重要因素。如何以科学发展观做好基层药监工作,就必须以人为本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以大力加强素质教育为基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提高素质、强化职责、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以实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合理为梦想,努力使广大基层执法人员在认识上有新的提高,思想上得到新的升华,工作上出现新的起色,充分展示药品监管队伍的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1.2 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是实现机关效能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资源配置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药监机关的职能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职能的重大变化,经过三次体制改革,药品监督管理职能越来越多,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如何有效监管,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促进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每一位药监人员都必须作出的回答;二是系统组建十几年来基本建立了办事高效、运作协调、执法统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新体制;三是经过多年持续不懈的努力,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履行部门职能的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形象不断提升,内部建设项目不断规范,为全面提升药监水平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与各级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相比,药监各项工作仍存在明显的差距。突出表现之一就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较为庞大的基层药监队伍能力建设进程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切实加强基层人员的素质教育,是提高队伍自身条件的迫切要求,是加快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更是适应时展的迫切要求。 1.3 提升基层药监队伍的素质是改变目前队伍现状的迫切要求。为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我市把今年作为效能建设年。这是以人为本,从提高系统个人、团体综合能力和素质,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为解决当前系统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利用“换岗实践”活动,强化执法人员的服务理念;通过党课党会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通过法律法规教育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强化干部队伍的专业技能;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干部职工道德修养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客观的来说,队伍素质的提高仍然进展缓慢,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资源配置、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2 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应涵盖内容的探讨 基层药监部门处于行政执法的前沿,基层执法人员是直接面对广大经营者、消费者,是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的直接履行者。随着经济的发展,违法犯罪的智能化、高科技化、有组织以及手段的多样化特征日趋明显,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一大批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好的专业技术人才。因此,基层人员的素质教育应涵盖政治思想、学历、纪律、组织、业务知识及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首先是政治思想教育。作为监督执法人员必须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必须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十八大三中全会”重要思想的学习,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央的八项规定教育。将这些思想政治理论通过从事药监的具体工作转化为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贱中。为创建和谐机关,推动整个药监工作的全面发展。 其次是学历教育。这是从事实际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对学历教育,要结合药监的实际工作、甄别个人情况而定。对学历较低的人,要求其通过自学争取更高学历,对学历较高的同志,要求其争取其他的学位、岗位资格证。力争一技多能,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因为,渊博的知识不仅能提高一个人的内涵和修养,而且在执法中还能做到得心应手。 再次是业务教育。业务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是我们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长期没有能够解决的问题,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从实际出发,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教育应包含基础业务知识、更新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三大部分。 第四是业务技能教育。是指各个业务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和技巧问题。即要有遇到咨询服务“一口清”,遇到执法问题要说得明、摆得平,查处疑难案件时要拿得准、放得开的技能和应对监督管理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等。要通过全员办案的形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素质,按照边干边学,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解决不会办案、不会办大案、要案的现实问题。 第五是职业道德教育。有句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行各业都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形成各自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来调整各自的利益冲突。药监系统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如何处理好“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如何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从一定意义上自我约束比制度保障更有力量。因此,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任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3 对加强基层药监队伍素质教育的几点建议 3.1 摸清底子,制订计划。近年来,我们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了不少力气,但是针对性不强。要对全系统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从基层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规划、方案,循序渐进地提高全员整体素质。 3.2 转变观念,摆正位置。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关系事业兴衰成败,关系社会的进步发展,必须打破传统“重业务轻教育”、“重管理轻素质”的思想,把该项工作放在促进大局、提升服务的高度中认识和把握,不断增强全员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3 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现实情况表明,我们药监系统基层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单一,缺乏实用性、系统性和技能性。因此在思想政治、学历、基础技能、业务及职业道德教育上,应适当增加投入,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深化业务技能,不拘泥任何形式,达到素质全面提高的最终目的。 3.4 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全面提升药监队伍的素质,就必须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充分运用优胜劣汰的规律,形成强大的压力机制,促使每位执法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提高自己的素质。在重用、重奖素质高、贡献大的干部的同时,要下决心对水平低、能力弱、修养差、不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坚决予以淘汰。让人人形成强烈的危机感,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提高素质、爱岗敬业,促进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教育是一项事关大局的基础性工程,必须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方能取得成效,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更是每位药监人员履行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基层药监队伍素质教育是全面提升队伍能力建设的关键所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基础性任务,也是实现药品监督管理伟大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浅论医院药品监督管理的现实意义 【摘要】 药品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保障医院患者的生命安全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确保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的重要途径。为此,强化对医院药品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来预防各类药品的差错分类,提高药品的检验投入力度,增强药品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促进医院药品监管技术和监管水平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 医院;药品管理;问题;措施;意义 随着我国医疗服务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与药品相关的差错问题也时有发生,特别是近些年来的媒体报道中,因药品管理问题而造成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提高医院药品监督管理水平,严把医药产品的进入机制,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切实打击各类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为医院临床用药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监管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为此,本文结合当前医院药品管理中的问题展开论述,旨在从药品差错的原因中探索出有益的防治措施。 1 当前医院药品差错管理的现状和特点分析 在对医院的药品管理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导致药品差错的因素也比较多,其中与药剂人员的个人专业知识和责任意识息息相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在医生开列的处方上引起的药品差错 处方是医生为患者所开具的医疗凭证之一,通常是以手写的形式在医院里流通,而在手写的过程中,由于医生自身因素而导致的药品品名、计量等差错是普遍存在的处方差错,特别是一些新药,由于用法和用量的不同,有些医生以个人经验来擅自更改而造成的医患事件也是主要原因,不仅对药品造成了一定的浪费,同时也对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1.2 在药品调剂分类上的差错 在药品调剂过程中,由于药品名称相似、但计量、剂型等的不同,甚至厂家的不同所生产的药品在使用上的要求也不同,有的药品虽然使用途径相同而药品的组成成分却不同,其使用性状也有很大的变化,所有这些差异都决定了药品在功能上和用法用量上的不同,作为药品的调剂人员在取药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药品混淆的事件发生,同时,有些药品的形状外观极其相似,摆放位置的差异也可能引起调剂人员的差错,因此在必须要全面掌握各药品的特点的同时,也要在增加或补充药品时,对药品的摆放必须做到科学、有序。 1.3 在药品监管上的差错 药品的监管不仅包括行政监管,同时也包括技术监管,因药品管理上的疏忽而造成的如储藏方法不当而引起的药品受潮、以及药品过期而造成的药性的改变等,这些都是因为违反相应工作纪律而造成的药品管理差错,同时,以对药品进行检验来提高药品监督重要技术手段,而相对检验水平低下与药品生产更新不相适宜,技术监督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和充分的体现。为此,不仅需要对现有的药品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和指导,还要加强对医院自身医药检验设施的投入力度,严格把握各类药品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发现和分析药品的用法、用量信息与诊治之间的矛盾,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态度是当务之急。 2 提高医院药品监管的有效措施 2.1 完善药品准入机制,杜绝伪劣药品的流入 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必须提高药品的重视程度,在药品的引入环节,严把进货关,对所引进的药品必须在证件齐全、产品合格的基础上方可入库,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同时,必须严格依照购药程序,对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及检测审批,对其用法、数量、规格、价格等因素必须严格界定,彻底确保医院药品的质量。 2.2 强化药品的管理有效性,提高使用质量 随着医院药品库存量的不断增加,如何更有效的提高药品的使用质量越来越受到药品管理者的重视,在对药品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如对于抢救类药品要少量贮存,对于高档药品要进行申购,根据需要酌情采购,对于常用药品要做到适当库存,随用随购,同时,对于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要制定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各类药房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汇总,特别是对于时效性强的药品要进行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药品的正常使用。引入计算机网络技术,利用现代网络管理系统来提高医院的药品一体化管理水平,提高药品的使用质量。 2.3 强化临床药学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为了确保药品在临床中的有效使用,结合药品的临床用药情况,抽调业务素质高的药剂人员深入到临床用药管理中去,结合患者和医生的用药实际,对相关药品,特别是新药特药等,要加强翻译,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增强与医生的沟通和交流,对各类用药后的患者的不良反应和症状进行及时的反馈与调整,增强药品的临床使用经验,真正将药品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安全、经济有效。 2.4 严格药品购销环节,打击各类不正之风 由于医药市场监管工作的不健全,对于医院用药管理工作中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些厂家走后门、找关系,以非正常渠道来夸大宣传或诱惑医院来推广药品销售,不仅违反了国家的药商管理制度要求,也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患者的医疗负担。为此,建立疏堵结合的有力方式,严肃药品购销不正之风,提高药品的管理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医药服务信誉和形象,切实提高医院的医药服务水平。 2.5 强化法律监督,构筑药品法制环境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在推动产品销售过程中,对国家相应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一味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药品的合法性原则,为我国医疗服务行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此,强化法律监督,构筑法律环境,对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法制化管理,必须从加强药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药品调研,全面展开执法检查,为提高药品的监管水平提供全面、及时的科学依据。 3 总结 总之,开展药品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社会改革的发展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手段来落实药品的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为此,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不仅是药品监管的神圣使命,也是推动我国药品管理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医药科技产业化发展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必须加强对医药产品的监管力度,结合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来提高药品的科技监管力量,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有效作用,切实保障药品在研制、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人的重要地位 摘要: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越来越注重食品药品的安全和健康,我们国家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但起着主要作用的还是人的因素,只有把人的地位摆正,切实提高人的素质和技能,以人为本,我们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才会有所作为。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以人为本;和谐社会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新形势,从国家长治久安出发,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已经成为食品监管事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和重要课题。而进一步强化处于工作的前沿阵地、执法一线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素质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和关键所在。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食品药监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准绳,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 食品、药品的管理是被称之为“人命关天”的大事,搞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生命权,促进和谐社会全面发展。我们要自觉地把行政执法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确立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理念,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促进依法管药。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开展药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要经常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农村药店、个体诊所及卫生院相对集中的乡镇进行现场说法,提高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学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围绕依法行政这一轴心,突出监管重点,加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在实际工作中可在乡镇聘任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兼职药品监督员、信息员或协管员,加强农村药品质量检查,强化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督。建立假劣药品举报箱,设置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办、审、定”三分离制度、行政执法效绩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药品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药品监督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综合素质。队伍素质是成就事业的基础,为此,要成立中心学习小组、普法小组,制定中心学习小组学习计划和普法计划。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领导和干部学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及公共法规知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有效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制度》、《行政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罚缴分离制度》等基本制度;完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流程等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中,人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不论是作为普通百姓,还是执法人员,都将制约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的力度和深度,但执法人员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尤其重要。 二、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在全系统中有着非常突出的基础性作用,担负的市场监管任务繁重,承担的责任重大。其执法人员能力大小、素质高低、水平强弱,直接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管水平问题、能力问题、监管问题和形象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教育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确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便成为重要因素。当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十七大精神等系列任务,都为每位基层干部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以科学的发展观做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以人为本,以大力加强素质教育为基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提高素质、强化职责、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努力使广大基层执法人员在认识上有新的提高,思想上得到新的升华,工作上出现新起色,充分展示食品药品监管机关的蓬勃发展、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以全新的面貌为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二)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是机关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职能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职能的重大变化,经过两次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越来越多,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如何有效监管,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每一位干部都必须面对的问题;二是系统组建办事高效、运作协调、执法统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新体制;三是不断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履行部门职能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社会形象,规范内部建设项目,为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相比,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之一就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较为庞大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关能力建设进程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切实加强基层人员的素质教育,是提高队伍自身条件迫切要求,是加快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更是适应时展的迫切要求。 (三)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是改变目前队伍现状的迫切要求 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就基层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言,寻求行之有效的途径,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素质教育,不仅是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的要求,更是自身条件、现实情况所决定的。近几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利用“换岗实践”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理念;通过党课党会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通过法律法规教育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强化干部队伍的专业技能;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干部职工道德修养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客观的说,要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创优执法环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素质是一件迫在眉睫的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和提升执法水平的关键所在。 三、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的内涵。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于系统的前沿,基层执法人员是直接面对广大经营者、消费者,是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的直接履行者。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违法犯罪的智能化、高科技化、有组织以及手段的多样化特征日趋明显,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一大批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好的专门人才,因此,基层人员的素质教育应涵盖思想政治教育、学历教育、业务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首先是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政府派出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务人员必须在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以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为首要任务。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上,就必须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的学习,重点学习当前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大政方针,努力掌握科学的立场、观点、方法,培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工作态度和创新精神,并将这些政治理论通过从事食品药品监管的具体工作转化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创建和谐机关,推动整个工作的全面发展。 其次是学历教育。这是从事实际岗位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目前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对学历教育,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的实际工作,甄别个人情况而定。对学历较低的人,要求其通过自学争取更好学历,对学历较高的同志,要求其争取其他的学位、岗位资格证,力争一技多能,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修养。 再次是业务教育。业务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是我们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长期没能解决的问题,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从实际出发,对基层干部队伍的业务教育应包含基础业务知识、更新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三大部分。 基础业务知识的教育应针对历史原因造成的一些年龄偏大、基础业务知识较差的人员开展,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因基础较差而造成的不必要的工作障碍,从而从最基层最个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更新知识,则是顺应时展、系统体制改革及知识更新的要求而开展,不论是食品药品专业的人员还是其他专业的人员,必须随时学,尤其随时掌握专业理论,包括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而且要在专业理论娴熟的基础上,打好法学理论基础,弄清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治、什么叫法定程序及法律同国家、政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的关系,从而才能得心应手地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公平、公正的行政。 业务技能则是指各个业务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和技巧问题。即要有遇到咨询服务“一口清”,遇到执法问题要说得明、摆得平,查处疑难案件时要拿得准、放得开的技能和应对监管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等。要通过全员办案的形式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素质,按照边干边学,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解决不会办案、不会办大案、要案的现实问题。 第四是职业道德教育。有句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行各业都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形成各自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来调整各自的利益和冲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如何处理好“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如何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从一定意义上自我约束比制度保障更有力量。因此,灵活多样、深入浅出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任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四、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干部队伍素质教育的几点建议 1、摸清底子,制订计划。统观学界研究,大都认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了不少力气,但是针对性不强,要对全系统的现有的队伍素质进行全面的摸底,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还需要下一番工夫。从基层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规划、方案,循序渐进地提高全员整体素质是解决的有效途径。 2、转变观念,摆正位置。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关系事业兴衰成败,关系社会的进步发展,必须打破传统“重业务轻教育”、“重管理轻素质”的思想,把该项工作放在促进大局、提升服务的高度中认识和把握,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凝聚力量形成合力,从而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现实情况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系统基层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单一,缺乏实用性、系统性和技能性。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历教育、基础技能教育、业务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上,应适当增加投入,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深化业务技能,不拘泥任何形式,达到素质全面提高的最终目的。 4、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全面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就必须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充分运用优胜劣汰的规律,形成强大的压力机制,促使每位执法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提高自己的素质。在重用、重奖素质高、贡献大的干部的同时,要下决心对水平低、能力弱、修养差、不能适应本职工作,特别是不能自觉地提高自己的水平、能力、修养的,要坚决予以淘汰,让人人形成强烈的危机感,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职工提高素质、爱岗敬业、促进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教育是一项事关大局的基础性工程,必须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方能取得成效,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更是每位工作人员出色完成履行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总之,食品药品是关系到人民日常生活健康的大事情,是关系到中国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之一。对于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从普通大众到执法人员都是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因此,不论是从为了人民生命和健康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力度出发,人的作用都是不能忽视的。 作者单位:广西医科大学 作者简介:韦升坚,男,广西河池东兰县籍,广西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干部;韦杨,男,广西河池东兰县籍,研究方向:民族历史文化与社会经济发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从政府责任看中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摘 要:2008年,中国对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进行了一次重大调整:改原先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在药品监督管理中的责任。回顾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变迁的历史,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也是中国政府面对不同时期,中国药品监督管理领域的各种问题不断调整所承担的政府责任的过程。 关键词:责任政府;政府责任;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一、政府责任与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政府责任是包括整个政府系统对立法系统和社会公众承担的受托责任,也包括各级政府之间相互承担的受托责任。由于现代公共行政追求社会公平与维护公民权利,责任行政逐渐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公共管理改革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 政府职能是政府责任的具体化,系指政府在一定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所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应发挥的作用。现阶段,中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其中又以市场监管职能最能体现政府的责任性。要避免和克服市场失灵,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来补救市场机制的缺陷。因而设立政府监管机构,对市场主体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预防和矫正市场失灵问题。“20世纪的最后二十多年间,中国政府与经济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从全面经济管制中逐渐退出,让位于市场,政府的经济职能从直接控制向市场监管转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一批专业性的政府监管机构相继成立。 药品作为人们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加强药品监管,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是政府责任性的具体体现。中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局)和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着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重大责任。中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从建立到如今经历了巨大的体制变动和相应的机制调整,从侧面反映了中国政府对于不同时期药品监督管理责任的回应。 从承担药品监督管理的政府责任部门的角度来说,现阶段,中国的各级人民政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直属单位是中国药品监督管理政府责任的承担者。以国务院为核心的各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综合监督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具体的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监督责任,隶属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单位承担药品监督管理的技术监督责任。 从政府责任的类别上来看,药品监督管理作为一种行政行为自然蕴涵着政府对于民众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药品监督管理这些政府责任最终落实于各级人民政府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行政当中。其要义就是设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权力的同时,就应当确定相应得责任,违法行政必须受到追究并承担相应得责任。” 从政府责任层级上看,中国不同级别的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监督管理中由于级别不同,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从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的责任来看,国务院承担着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各级人民政府承当各自辖区范围内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并对上一级政府负责。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机构履行具体职责。 二、政府责任变化:中国药品监督体制改革的核心 中国的药品监管体制是随着人们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药品监管自身规律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发展的。 1949-1956年,是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初创阶段。1956年底,中国已设立国家药品检验机构、各省级药品检验机构、部门地、县的药品检验机构。1978-1988年,是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摸索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独立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中国药品监督体制经历了从部门分散管理向分段统一管理过渡。1988年,国务院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并将原属国家医药管理局的中药管理职能划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至此,药品监管形成了主要由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个部门分段分类统一履行药品监管职能的体制模式。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行使药品执法监督与药品检验职能,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实行统一监管。2000~2008年,中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在稳定中发展。这一阶段,独立的药品管理体系建立,药品监督体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2000年,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开始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到2001年底,全国集中统一、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的药品监督管理组织体系框架基本形成。2008年,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将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纵观中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变迁的过程,从承担药品监督管理的政府责任部门的角度来说,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经历了多部门分段管理到单部门全程监督管理的发展。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专业性的药品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的确立,使中国药品监督从最初的多部门监管责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责任。这次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药监部门的行政独立性和产业独立性,有利于政府对于药品监督独立性、专业性、法治性以及公正性的实现。在改善行政独立性方面,提高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横行权力配置上的独立性,有利于国家药品监管权力在横向层面上的统一。 从政府责任分类上看,中国政府药品监督部门直接承担的经济责任在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中逐步消失。从机构设置上,在1998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家对药品行业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在国家经贸委下设医药司,统一履行政府对医药行业的管理职能。将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内贸易部的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职能移交给国家经贸委。除中央部委设立专门机构进行药品的行业管理外,在省、地(市)、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下也设立了医药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医药行业的管理工作;从行政经费来源上,“从2000年开始,中央政府开始通过各种方式改革原有的高度依赖于企业的抽验经费体制”,有效地提高了药品质量监督部门相对于产业部门的监督独立性。 从政府责任层级上看,中国的不同层级政府对于药品监督管理的责任随着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中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中国地方各级政府间能力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中政府责任层级的变化是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变化。从纵向关系上看,从2000年开始推进的药监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省级以下药监机构的财政权、人事权等统一上收至省级药监部门,强化了省级部门对于监管能力相对较弱的地市级及县级药监部门指导能力。2008年,中国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强调地方政府责任的落实。 三、政府责任视角:中国现行药品监督管理的未来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政府的责任发生变化。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政府须提供最基本的制度和设施来弥补市场的严重缺陷,这对促进经济起飞发挥着重要作用;经济发展的成熟阶段,人们对公共服务方面的需要日益增长,政府在这些方面承担的责任相应增加。从根本上看,2008年药监体制从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分级管理的原因是,中国药品监督工作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20世纪90年代中国面临的一大经济问题是由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的地方贸易保护壁垒,导致假冒伪劣商品猖獗,药品行业也不例外。在此情况下,市场执法监管部门的垂直管理成为必然之选。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也就是说,各级政府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应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强化市场执法监管职责。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并不是要弱化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以及国家以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在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而是明确和理顺各级政府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府责任的一种表现。相对于历史上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中国现行的省级以下分级管理的药品监督体制突出的特征为强调地方政府责任。不管什么样的体制,都不会十全十美。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要把握当前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利用其他政策、法规及体制对其进行救济和完善。 中国面积广阔、地域复杂、人口众多,仅靠中央政府对社会实施有效的管理是不现实的,需要在中央政府之下按区域和人口规模,设置若干层级的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负责管理所辖区域的公共事务,中央政府的责任也主要通过地方政府来履行。换言之,地方政府的责任能力和责任程度直接反映着中央政府的责任能力,地方政府的责任缺失会直接导致公众对政府的失信,影响着整个国家的合法性基础。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中地方政府责任能力不平衡和公众应享有同样水平的公共服务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应该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不同的区域政府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承担药品监督的责任能力存在巨大差异,药品监督管理的公共服务不能因地区经济差异而产生差别。到顷药品监督管理政府间责任划分的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到中国区域间的巨大差异和差距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选择带来的深度制约。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而言,由于其强大的经济基础,只要赋予相应的事权,他们可以较容易地获得所需要的财力,完成所赋予的药品监督的政府责任。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由于经济落后,地方政府组织收入的能力较差,无法有效履行事权划分赋予的支出责任。中国的西部省份、偏远山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可是从政府责任上来说,这些地区的政府承担的药品监督管理的责任甚至比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更重。这需要中央政府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采用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以保证社会公众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药品监督管理视角下的假冒伪劣药品治理对策 [摘要] 面对当今制、售假药手段不断翻新的现实,作为社会公众用药安全保护者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只有发现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在假劣药品治理工作中拥有主动权。本文探讨的关键是药品检验工作,思路是找出目前药品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将药品勘验的手段融入到药品检验工作中,逐渐在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建立查处假劣药品时统一遵循的规范化程序――药品检验标准化操作化规程。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假冒伪劣药品;治理 针对我国假冒伪劣药品的现状,从治理假冒伪劣药品角度而言,目前我国药品检验工作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 我国药品检验中存在的问题 1.1 与药品标准有关的问题 按照药品标准,只对该种药品的处方成分进行检验,而对于处方外成分的检验未做出规定。 药品标准中原料药与其制剂检测内容不一致,以及含量测定专属性不强等问题,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进行技术造假,特别是利用某些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与正品原料药相同进行替代造假,造成有机可乘[1]。 利用某些中药标准鉴定中只能进行定性而不能定量,不能进行标准含量测定的标准滞后的问题,一些生产企业在生产中成药不投或少投主要中药原料。 1.2 与药品抽检范围有关的问题 为了确保上市药品安全、有效,我国目前采用抽查检验手段对药品质量进行事后监控。但因抽验经费不足,检验机构只能按计划抽检,大大缩小了技术监督的范围。 国家规定,进口药品由口岸检验所检验[2]。在现实的假药案件中,有发现造假者伪造进口药品的检验报告书,利用边远地区或乡镇卫生医院(所)某些基层药学人员专业水平较低的情况,将所谓的进口药品销往边远地区或乡镇卫生医院(所)。 1.3 其他问题 如果造假者购买合格药品原料,严格操作规程,控制生产过程,完全可能制造出各级药品检验机构检验为“符合规定”的假药。 2 建立药品检验标准化操作规程 建议将药品勘验的手段融入到药品检验工作中,借鉴药品勘验的手段进行药品外在质量的检验,进而在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逐渐建立查处假冒伪劣药品时统一遵循的规范化程序一一药品检验标准化操作化规程,避免了药品检验工作的随意性,有利于假冒伪劣药品查处工作的开展。 2.1 在药品检验中运用药品勘验的思路 综合药品勘验所涉及的内容和药品检验工作规定的检查项目来看,两种手段在药品的性状鉴别项目出现了“交集”,再加上药品勘验“并集”中的包装勘验项目和药品检验工作“并集”中的理化鉴别的手段,综合起来就可以完整地完成一次药品检验工作,最终做出药品是否合格的判定。在实际运用“并集”思路时,还应注意药品勘验与药品检验的关系。如果通过勘验,就可以断定药品为不合格的话,接下来只需与生产厂家及时联系来确认药品检验项目的合理性,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可以对药品做出最终的界定;如果进行完勘验工作后,仍没有明确的结论时,就可以进行理化鉴别,把鉴别的结果作为药品检验界定结论的有利证明。 建立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实践中应当遵循的药品检验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切实发挥药品检验的职能,具体如下图1(药品检验标准化操作归程图)所示: 图片说明:“交、并集”思想源于数学概念。交集意为取两个集合中共有的部分,如上图中的“性状鉴别”即包含于“外观勘验”,同时也包含于“理化鉴别”;而并集意味两个集合汇总的部分,但并集不一定包含于每一个单独的组件集合,如上图中“外观勘验”和“性状鉴别”的“并集”为“药品勘验”。 2.2“并集”思路可行性探讨 针对我国假冒伪劣药品的现状,按照“并集”思路进行药品检验工作时,对盗用合法企业类型中的编造品种的批号、规格或商品名、假冒合法企业商品情形、合法企业违规生产的药品成分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情况,以及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鉴定的劣质药品的判定还是有效的、科学的。 鉴于在这些情况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所生产的药品本身就是子虚乌有的品种,若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一方面在进行系统性的药品检验工作时没有可以参照的正品;另一方面,对于本身就是不合理存在的药品进行上述的检验,不仅消耗人力做无用功,而且浪费资源尤其是消耗本身紧缺的药品检验费用。 因此,为了保证药品检验标准化操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就需要对“并集”思路进行修正,即在对药品进行外观勘验前就需确认待鉴定药品是否是已经注册的品种。对于盗用合法企业类型中的生产合法企业未注册品种、生产合法企业己停产品种、盗用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情形,合法企业生产未注册品种的情形,需在先证明药品相关信息正确的基础上,再进行外观勘验这一步骤[3]。 在判定上述假劣药品时,需要首先确认药品是否为己注册品种,就需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药品合法企业详细的信息数据库。通过现有或新开发的通讯工具,建立一个假药警示网络,以便从此网络及时接收和假药信息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假药确认方面的信息。 3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其他职能 假冒伪劣药品的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整治工程,除了需要逐步建立本论文提出的药品检验规范化程序外,还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以下方面加强药品管理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4]: 首先,监督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严格实施GMP,GSP,能从根本上杜绝故意生产、销售假劣药的不法行为。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遵循GMP进行药品生产,促使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的药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并有真实、完整的批生产记录、质量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资料,可以追溯和审查每一批药品的生产历史和销售去向。 其次,鉴于某些假药类型具有地域性的特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壮大区域性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基层药品质量的监管,扩大监督管理覆盖面,提高抽检的单位覆盖率和品种覆盖率,确保各个地区各类药品的质量都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 最后,在消费者和药学工作者之间普及识别假劣药的一般方法、常识,开展广泛的群众监督,只有实行群众监督与专业监督相结合,才能使监督视线尽可能全面地覆盖药品研究、生产、供应、使用的单位、个人以及有关的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事宜的通知 本刊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公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部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品种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方樟脑酊、布桂嗪已调入麻醉药品目录管制。有关生产企业对其产品新制作标签的标志应当作相应改变。对于库存标有“精神药品标志”的标签,可以使用至2006年3月30日。上市品种在药品有效期内售完为止。 二、布托啡诺及其注射液、芬氟拉明及其单方制剂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管制。上述产品已被批准生产的,企业应当按照我局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补办定点生产事宜。于2005年11月1日以后生产产品的标签应当印有“精神药品”标志,库存标签可加盖“精神药品”标志使用至2006年3月30日。已上市产品在有效期内用完为止。 原经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按照我局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办理有关许可,可继续经营上述品种。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自2005年11月1日起不得再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对企业原有库存上述有关列入管制的药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 三、盐酸丁丙诺啡舌下含片仍执行国药监安〔2001〕244号文的有关规定,按照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 通知要求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遵照执行。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近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近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1、全国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数量增长情况:1998年:500例;2006年:369000例;2007年:547000例;2008年上半年(截至6月30日):165028例。 2、我国目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报告的病例数已达到400/百万,其中严重不良反应约占13%;百万人口的ADR病例数已经达到和超过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此现象有中国ADR监测认可度和上报率逐年提高的原因,也不排除由于国内药品质量不佳引起副作用发生率高的原因。 3、对于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其风险程度,采取五种措施:一是要求或责令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二是暂停销售使用;三是改进生产工艺;四是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管理;五是责令其撤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责令葛根素注射液、莲必治注射液、穿琥宁注射液、非甾体类抗炎药、甘露聚糖肽注射液、胸腺肽注射剂、硫普罗宁注射剂、罗格列酮、头孢曲松钠等药品修改说明书,暂停了乙双吗啉、鱼腥草注射液、替加色罗、抑肽酶的销售使用,责令培高利特撤市等措施,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公众健康。 4、抗感染药在我国使用十分广泛,然而不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现象也很严重,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我国ADR报告数据库显示:抗感染药不良反应报告数量约占不良反应报告总量的50%,其中,头孢曲松钠的不良事件报告总量、严重报告数量在抗感染药中又均占较高比例。头孢曲松钠通用名为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商品名为菌必治、罗氏芬、凯塞欣、泛生舒复等,别名:头孢三嗪。 2007年下半年以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头孢曲松钠进行全面评价,结果显示:头孢曲松钠在合理使用情况下,利益明显大于风险。但由于不合理用药现象广泛存在,使得用药风险明显扩大,不良事件数量明显增多。 WHO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检索显示,头孢曲松钠较另外两种常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报告数量、ADR例次、过敏性休克及死亡例数均高。 头孢曲松钠严重不良事件主要表现为过敏反应,特别是过敏性休克,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临床最常见的不合理用药按发生比例排序为:超适应证用药、儿童超剂量用药、配伍禁忌用药、禁忌证用药、用药期间饮酒、围手术期不合理用药、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用药。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暂停使用江西博雅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静脉注射人免疫球蛋白 2008年5月29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标示为江西博雅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70514的静脉注射人免疫球蛋白(pH4),在江西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出现6例病人用药后死亡的严重不良事件。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现决定暂停标示为江西博雅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批号静脉注射人免疫球蛋白的销售和使用。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保证医疗需求,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下同)、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明确有关事项。 通知指出,凡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出厂前,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按国家局要求做好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 2012年1月1日起,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清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对加强药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性,与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同步,按照全国一盘棋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做好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入网工作。督促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及时、准确地采集和上报有关数据,确保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办联系,有关上述品种的行政管理等问题,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联系。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辉瑞健脑回春丹”等四种假药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曝光了“辉瑞健脑回春丹”等4种假药,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依法查处。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在市场有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或盗用合法药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进行具有治疗疑难病等功能的虚假宣传。经核实,举报反映的产品均为未经批准注册的假药,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一、“辉瑞健脑回春丹”,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中科院脑病研究中心”。该产品系利用伪造权威机构和知名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进行非法宣传销售。 二、“复方通络醒脑胶囊”,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7062”。该产品的批准文号系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的名称及其生产的“天麻醒脑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 三、“胆舒软胶囊”,宣传网站地址:www.省略,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60027”,标示研发单位:“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北京胆囊疾病康复诊疗中心”,标示生产单位:“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该产品及其批准文号系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的名称及其生产的“胆舒软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 四、“强效牌腰息痛胶囊”,宣传网站地址:www.省略。该产品系“清华大学附属疼痛研究院”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君寿牌腰息痛胶囊”的合法名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中高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贯通课程体系的一体化设计 摘 要 中高职贯通是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有效实践,其课程体系设计要遵循体现终身教育、培养职业能力、贯穿整体设计的原则。在中高职贯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中,根据中高职学生的知识结构、身心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训练规律,在准确分析职业岗位要求、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上,科学划分中职与高职两个教学阶段的教学内容,采取“教学平台+课程模块+职业递进”的课程结构模式。 关键词 中高职贯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一体化设计 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贯通涉及到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贯通,其关键与核心是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本文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质量控制)为例,对中高职贯通的课程体系一体化设计进行分析。 一、中高职贯通课程体系一体化设计的原则 (一)体现终身教育的原则 中高职贯通的课程体系设计要彻底改革传统的学科课程设置模式,体现使学生获得更加宽广的职业生涯发展空间,提升学生职业发展潜力和为其终身职业生涯发展做好准备的设计理念。 (二)培养职业能力的原则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最根本的区别是“能力本位”,中高职贯通的课程体系必须彻底改变以“知识”为基础设计课程体系的传统,以“综合职业能力”为基础来设计课程体系,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1]。 (三)贯穿整体设计的原则 确立整体设计的原则,中职与高职两个教学阶段要科学划分教学内容,避免“中职教学计划+高职教学计划”的简单叠加组合。职业技能的形成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向高级上升的过程。中高职贯通培养的学生年龄跨度大,中职入学学生是初中毕业,应注重学生基础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具备自主学习能力。因此,课程体系设计要充分考虑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既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又要考虑到职业基本知识素质以及职业技能形成的过程,与教育目标、层次相适应。 二、中高职贯通课程体系一体化设计的条件和依据 (一)人才培养目标的准确定位是科学设计课程体系的首要条件 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为行政监督管理和技术监督管理。通过市场调查,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收集有关人才需求信息和材料,进行分析整理,确定本专业培养目标定位:面向食品企业、医药企业中以质量检测为主、质量管理为辅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岗位,培养胜任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二)职业岗位要求、职业资格标准是课程体系设计的参照依据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指出,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的职业分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质量控制)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领域主要有食品质量分析与检验、食品质量管理、药品质量分析与检验和药品质量管理等,从事的核心岗位有食品检验工、药物检验工,相关岗位有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等。 依据职业标准确定技能型人才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层次结构,食品检验工、药物检验工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具有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资格。因此,中高职贯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及其标准必须达到高级工的标准。 三、中高职贯通的课程体系一体化设计 中高职贯通既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和高中后的高职教育,又不同于中职与高职衔接的高职教育,其课程体系一体化设计应以学生自身的知识结构、身心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训练规律为依据。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上海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中高职贯通的学籍管理分两段实施,贯通培养试点方案要一体化设计,不分中高职阶段。中高职贯通的教学实施分别在中职学校和高职学院开展,因此中高职贯通课程体系可以采取“教学平台+课程模块+职业递进”的课程结构模式,即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两大教学平台和在两大教学平台上实施的课程模块。利用职业递进的课程内容实施中高职贯通一体化教学,实现人才培养目标[2][3]。 课程设置模块化是在整体设计的基础上完成的,不是简单的中职与高职课程的叠加,这样可以避免教学内容重叠,提高教学效益。同时,教学内容的有机融合,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在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质量控制)的工作领域、工作任务、职业能力进行分解的基础上,将课程模块设置为文化课程模块、职业素养课程模块、职业核心课程模块、职业技能养成课程模块和职业拓展课程模块。课程内容采取职业递进的方式:遵循职业化人才的成长和培养规律,将课程内容整体分成职业认知、职业认同和职业养成三个阶段,分别对学生进行职业化教育和训练。在具体课程上根据教学目标和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要求,分为基础、提高等不同层次。专业知识和技能逐步深化,有利于学生的学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质量控制)课程体系结构见图1。 该课程体系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实现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综合技能、人文素养与职业素养的培养整体融合;第二,实现中职与高职、 知识与技能、基础与核心、食品与药品的整体设计;第三,实现专业基础向专业核心、基础技能向核心技能、单项技能向综合技能、中级工知识技能向高级工知识技能的分层递进;第四,在整个课程体系中,实践教学按照学生的认知能力和规律,采取“学习—顶岗实习—学习—顶岗实习”的设计(5131方案),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第五,在每个学期教学中,实践教学按照从单项技能训练到综合技能训练的顺序,实施常规课程与集中实践教学相结合。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对于在新形势下如何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摘要:伴随着时代的发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然而在当前的形势下,此项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食品 药品 监督管理 问题 解决措施 正文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倍受社会关注,充分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有利于维护群众利益,并能为当地旅游、教育、治安、农业、工商业等方面长效发展保驾护航。 不少人认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就是对食品、药品进行监管,然而事实并非仅此而已。就笔者所在的绵阳市游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而言,主要工作职责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绝大多数被监管对象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严于律己、诚信守法、积极配合监管,但仍有少数经营单位守法意识淡漠、专业素养欠佳、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问题事关民生及社会稳定。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一线人员,我们倍感责任重大,面对当前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社会发展形势,在真抓实干、积极探索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相关经验教训的反思和对未来工作的筹谋。 本文主要针对基层食药监工作所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尝试提出新型的工作方法,以期抛砖引玉,与食药监战线上的各位同仁以及关注此项事业的广大人民群众和科技工作者们互勉。 一、当前形势下食药监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分析 (一)面向农村的监管相对薄弱 我国农村人口比例较高,虽然近几年全国都已加快了城镇化步伐,但仍有不少地区较为偏远,由区(县)监管极为消耗行政资源;农户居住分散,信息接受面窄,对疾病的治疗更依赖于小诊所和零售药店,这就为假劣药品、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和非法流通的医疗器械提供了生存空间,加之部分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和化妆品销售者常怀着“天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使得广大农村地区的食药监管工作存在多种隐患。 (二)相关法律有所缺失 目前,食药监管工作中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具有一定数量,相应执法机构的日常工作基本可做到有法可依,这是值得肯定和欣慰的。但笔者认为在以下方面还可改进:一是部分法律条款有待完善,如《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中对于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认定、处罚条款不够完整;二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尚未立法,仅有相关条例、办法等依据,难以实施较大力度的监督执法;三是化妆品安全规范管理方面,目前执行的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而现行化妆品安全管理法律的层级、规范的内容、违法行为的处理、主管部门等等,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和现行体制,针对执行中暴露的问题,加快制定新法或修订化妆品安全管理法规;四是保健食品监管执法依据主要为《食品安全法》中的部分条款,难以确保全面、高效的对该市场领域进行监管。 (三)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均存在问题 食药监管是一项集专业性、技术性、灵活性、严谨性等多种要求于一体的工作,监管的是市场,执行的是国法,过于严格了,反而会过多的干预市场,阻碍经济发展;过于宽松了,就为不法经营者提供了生存空间,易使民众蒙受经济和健康方面的损失。所以,食药监部门,尤其是具体执法队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和装备,而目前的现状是:人员数量不足,装备尚待补充。被监管者来自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背景与经历,无论是专业素养还是道德素质均存在差异,对于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程度各不相同,这就为我们的实际工作开展提出了各种挑战。 二、解决问题及防患于未然的措施 (一)建立基层机构 可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基层站(所),选择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充裕时间的非实职领导担任站(所)长,根据当地情况,建成有4至6人岗位编制的实际工作组,每2人组成一个工作小组,利用基层干部具备的群众基础优势,可长期参与法规宣传、情况调研、数据统计、协助执法等方面工作,工作经费部分由行业协会资助,部分按工作优劣情况实行财政拨款,既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区(县)药监局人力、物力资源紧张的局面,又可以排除广大农村地区的监管死角。 (二)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行政案件的查处过程主要包括证据提取、文书制作、与当事人沟通等方面,办案人员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查处目的在于对具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罚。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来提高案件查处效率:一是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培养,使其能懂得起程序、定得下证据、写得好文书、说得服当事人;二是建立执法文书智能制作管理系统,由网站服务商随时根据新的文书标准对模板进行更新,通过局机关验证后,由办案人员使用最新模板制作规范文书,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应加派办案人手,凡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均可承办案件,有利于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执法过程,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查处大案、要案;四是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注重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办个案,挖渠道,端窝点,除后患。五是结案后要对当事人进行再教育,使其吸取教训、提高素质、守法经营。 (三)加强培训、鼓励自学 当今世界,日新月异,监管者与被监管者若要跟得上时代的步伐,都需要加强学习。一方面,局机关可通过会议、工会活动、应急演练、组织参加培训、工作交流的机会,加强对干部在业务技能、舆论应对、组织协调、沟通衔接等方面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各行业协会可定期开展各类讲座,通知被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法规,并带动各单位管理者、员工加强自学。 (四)布局宣传战略 在全球数字化的今天,如何布局好宣传战略,合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是当代药监工作者应深入考虑、勇于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孙子兵法·军争篇》有言: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动如雷震。此战略简称“风、林、火、山”。笔者认为食药监管工作就应做到:赶赴案发现场要快速如风;要求被监管对象遵规守法要像严整的森林;查处违法事实要如燎原烈火般劲猛;面对不利局面时要像山岳一样沉稳的主导事态良性发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要如万钧雷霆,勇猛迅捷,使违法活动无从退避。要利用网络信息互动查询、短信、新闻报道等方式,通过手机、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媒体展开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让民众了解相关知识,彻底清除违法活动的生存空间。 药品监督管理论文:论药品监督管理体系运行现状及完善对策 摘 要:药品在混乱的市场流通秩序下呈现出药品安全监管不力的现状,而药品监督检验需要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药品检验机构来承担的特性使药品监督管理体系成为确保药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对药品监督管理体系运行的研究,从立法、执法等方面说明当下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其提出完善的合理化建议,以期对其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字:药品安全;药品监督管理体系;民生;法律规制 1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体系运行的概述 1.1 药品监督管理概念 药品监督管理是指相关政府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及法定的药品标准、法规、制度和政策,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一切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因素进行监督和管理,目的是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药品监督管理体现在政府职能的主动性,不仅是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体现,而且还有监管执法的检查,药品安全的风险预警等,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它包括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事权划分等一系列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1.2 药品监督管理主体及模式 明确药品监督管理主体可以保障监管力度,做到权责统一。在我国,目前监管主体主要为政府,其他的社会团体及个人并没有相应的权限和职责。截至2011年底,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级行政机构共计2961个、事业单位1687个。 2013年3月10日,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这些体系化的行政机构分级别、分领域的对药品进行监管。 结合几十年来,药品监督管理模式的不断变更,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模式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阶段。从最初的多部门混合管理到如今的单独管理,并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升为直属事业单位的性质,是改革模式的不断探索与前进,更体现了国家对药品监督管理的力度。在这一过程中,相关部门职能不断合一、部门数量减少。 2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药品监管立法不完善 在药品监管立法中,尤为突出的问题即是下位法与上位法之间存在冲突。例如,《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而由国家卫生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当中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只要经过批准,也可以经营药品。 其次,立法语言不准确。例如《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药品所含的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为假药”,这一条款中的“所含成份”是指成份的含量,或成份的性质,又或两者都包含,未做出明确解释。 再次,法规缺乏可操作性。《药品管理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但中药是我国的传统医药,各地域用药习惯和用药标准有很大不同,目前很多中药饮片并无“国家药品标准”,则该条文在各地方适用时,必然会产生许多困难。 2.2 监管主体过于单一化 在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中,行政机关拥有近乎垄断性的权力,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及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这些组织的设立、人事、职权和管理上都受到了政府的较大限制,履行能力弱,甚至被归入了政府监管部门的下属机构,导致了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当中的主体单一问题愈加严重。 2.3 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政府在药品监管领域存在职权划分不清的问题。药品生产过程涉及的环节众多,且我国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统一性的药品监管主体难以建立。我国采取以药监局的监管为主,各职能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配合的模式,易造成监管效率和力度的降低。 再次,政府的运动式执法长期遭到诟病。运动式行政执法是指政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对市场上某种经济违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地进行治理的执法方式。这种方式弥漫着一种宽猛相济式的人治色彩,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和形象,弱化了法律的权威,而且使公民失去对法律的基本信任。 3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完善建议 3.1 加强药品监管立法工作 为完善法律关于药品市场监管具体规定,首先,需加强立法队伍的建设,聘请有多年经验的药品执法人员参与药品监督立法的起草工作,增强我国药品监管立法的专业性和可行性。其次,加强药品监管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政府广泛公开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信息,听取并征集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快、好的建议,提高药品监管法律的针对性。最后,提高立法技术,加强条文之间的逻辑性和法律语言的准确性,确保上下位法律条文关系明确,不相违背不冲突。 3.2 保持监管主体的独立性 确定药品监管主体的独立性是建立独立药品监管机制的必要内容,然而经费的来源及其充足与否直接决定了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和行政有效性。笔者认为,药品监管体制应该实行全国统一垂直管理,使药品监管机构完全独立于地方政府,冲破地方保护的阻碍。全国统一垂直管理就是将药品监管职能完全交由中央政府统管,与地方政府脱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职能上实现全面性和统一性,也就意味着药品监管机构不再受到地方政府经费划拨规划的限制,能够根据自身职能实现的需要得到中央统一专项拨款。 3.3 明确职权划分,加强药品监管相关部门的分工与合作 在药品监管的过程中,药监部门往往会涉及到和工商、专利、卫生、技术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明确各部门的职权划分首先要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对个部门的职权进行独立的且不重合的规定,完善法律法规的逻辑性和明确性是划分各监管部门职权的首要条件;其次,应当在各部门间建立一个信息的充分沟通和共享的平台,可尽可能地避免各部门职能上的交叉,使协调合作更加高效便捷。 3.4 建立长效药品监管机制 建立长效的药品监管机制首先要求实现药品安全的全程监管,其中包括药品生产监管、药品流通监管和药品使用监管。 当企业缺乏责任感,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时候,仅依靠政府的单向监管是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的,为贯彻落实长效监管机制,需将政府的单向监管转变为政府和企业诚信机制的互动。 3.5 完善多元化监管模式 为完善药品监管主体的多元化制度,政府需要还权于市场和社会。我们一方面在要求政府放权的同时,另一方面也应该制定完备的行政法规、广泛公开药品信息、培育行业自律意识、提倡公众参与制度,改善现在脆弱的市场和不健全的市民社会现状,也使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有能力承担药品市场监管的重任,逐渐完善多元化监管模式。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少数民族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一、社管管理模式的调查分析 (一)社区管理人员的调查分析 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城市社区的建设以及管理体制的改革,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其管辖的地域范围与人口基数都在迅速扩张,妥善处理辖区内过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棘手问题使得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然而,街道办的精力毕竟有限,社区作为街道办的执行机构则承担着街道办大部分的日常工作。社区工作具体分工下来则是由具体的社区管理人员来执行。我们针对社区管理人员设计了单独的问卷来进行调查,其中包括对成都市浆洗街洗面桥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通过是我们对问卷的整理分析,发现在社区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近85%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日常的工作量巨大。 2.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认为在其工作中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并没有得到与其日常付出相对应的回报,这也招致了不少工作人员的抱怨。 3.城市社区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并不合理,绝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老龄化现象严重;其次社区管理人员非专业化现象严重,高中与大专学历的管理人员占了大部分。 (二)社区居民的调查分析 在发出的100份关于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中,少数民族居民的问卷共60份,汉族居民的问卷共40份。这里,我们着重从少数民族居民的视角来分析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并结合访谈法,我们总结如下: 1.在社区选举方面,少数民族的参与力度不够。通过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高达98%的少数民族居民没有参加过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2.少数民族居民日常了解社区情况的渠道主要是通过社区宣传栏,其次是通过媒体宣传及相关文件通知。这种传统的宣传方式对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来说已经愈发显得滞后与缓慢。 3.在社区提供的培训活动上,调查对象中绝大多数居民认为社区很少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通过我们的调查,少数民族居民认为对他们日常生活较重要的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培训、医疗保健培训、社区安全培训这三方面。 二、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社区管理职能不明确 1.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了社区居委会本应办理的事务。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错位、缺乏抑或是管理的不到位,不仅阻碍了社区自我治理的活力,同时也加重了政府的额外负担。 2.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群众和政府之间起着中介的作用织,本来是没有人事权及直接管理社会的权力。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街道办事处已越来越像一个综合性机构,同时兼具社区服务、市场主体、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 3.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色彩不断淡化,而行政色彩却在日益增强,使得社区居委会越来越倾向于“机关化”。 (二)社会中介力量薄弱具有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发展 的主导力量之一,行之有效的社会中介组织能够在市场和政府之外发挥极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往往直接包办社会事务,忽视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因此,社会中介组织的缺失直接导致了社区社会组织力量的不足、服务内容不全面等相关的问题的产生。考虑如何帮助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团体等非盈利性组织参与到社区日常的管理中来是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少数民族居民参与意识薄弱,社区参与机制有待健全 少数民族居民由于受语言、生活习俗等原因的影响,使他们在对社区参与上显得明显不足。这种参与不足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自身权益的维护,由于很少参与社区相关的活动,使得他们与社区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更有甚者,逐渐被社区边缘化。因此,改进社区的参与机制是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集的社区更需格外注意加强少数民族居民更多的融入到社区的日常生活中来。 (四)社区宣传方式单一,居民缺少便捷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宣传的方式时通过社区宣传栏,但这种传统的社区宣传信息的方式越来越无法适应当前社区居民的需求,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更是无法接受这种信细宣传方式。所以,改善社区相应的信息宣传渠道变得十分迫切。此外,据调查,在社区生活的少数民族居民对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知之甚少,这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让社区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了解更多的维权渠道也是十分重要的。 (五)社区举办的培训活动较少,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也由从前追求物质生活的提高转变为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上来,所以这也就要求社区从传统的管理型组织转变为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服务的服务型组织上来。但在社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却是社区提供的相关培训类服务较少,根本无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合理的社区组织结构,明确社区的职责定位 社区科学化管理的基础是发展具有差异化的基层自治组织,因此,社区居委会首先一定要明确好自身的职能定位与工作内容。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组织者,可以帮助居民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它的作用主要是协助政府处理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办理社区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居委会应该把目光集中在社区的事务上,并且要逐渐的明晰自己与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 (二)支持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1.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 将社区的相关服务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使其逐步承接从社区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各类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 2.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合理、有序地组织志愿者为社区提供相关服务可以有效缓解社区“人少事多”的困境。 3.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区组织的发展。 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为其发展提供法律、制度和物质支持,给予奖励措施或者减免税收的优惠待遇,搭建服务发展平台。 (三)健全社区参与机制,调动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日常事务的积极性 1.积极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鼓励少数民族居民切实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 首先,社区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办实事,重实效,使居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尤其是要更多地关注少数民族居民的一些特殊需要,是他们在社区得到更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其次,要把社区利益与居民利益挂钩起来,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并不断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动员更多的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治理。 2.加强社区相关的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居民更好地融入社区。 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证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约束;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听证会制度,切实保障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对社区的少数民族居民要给与更多的关注,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到社区的大环境中来,为和谐社区的构建创造有利的环境支持。 (四)改变社区传统的宣传方式,拓宽社区居民维权的渠道 传统式是社区宣传方法已无法适应现今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今天,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需要看到、听到的信息传播方式是便捷、快速、高效的。因此,社区的宣传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采用更多方便居民了解的途径来进行传播。比如,采用户外广告式的宣传方式就要比传统式的在社区张贴宣传单快捷、简单的多,并且也便于社区居民阅读。社区居民对自己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十分清楚,这一问题在少数民族居民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加强宣传对社区管理意见反馈就变得尤为重要。只有健全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社区居民才能更切实地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五)社区应增加培训活动的数量,并保证培训活动的质量,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社区的培训活动是丰富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培训活动甚至可以帮助一些居民学到一种谋生的技能。在我们调查中,大部分社区居民对许多培训活动是有一定的需求的,比如对就业培训、社区安全培训、医疗保健等这些与社区居民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培训活动。所以,在不断提倡建立“服务型”社区的今天,更应把这些群众呼声高的培训活动加入到社区日常的生活中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作者:李如意 谭晓玉 郎兆鹏 次旺桑珠 张馨宇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项目管理下的社区教育管理研究 一、项目制管理理论 (一)项目管理特点 与传统管理方法不同,项目管理有自己独特的管理对象、管理活动、管理方法和工具,并且对项目的工期、成本和质量进行集成管理。在管理机制上,项目管理团队紧密围绕项目而组成,是一种临时的动态组织形式,成员可以跨部门、跨组织,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在领导方式上,项目管理强调个人负责制,项目团队的领导者,同时也是是项目执行者,参与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选择、计划直至收尾的全过程,并在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在管理目标上,项目管理坚持效益最优原则,项目团队需准时、优质地完成全部工作,在不超出预算的情况下实现项目目标。在管理手段上,项目管理有比较完整的技术方法,可以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项目管理可以帮助组织机构处理需要跨领域解决的复杂问题,并实现更高的运行效率。 (二)项目管理过程及知识体系 为便于项目的有效管理与控制,项目团队大多把项目过程分为多个阶段。根据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编写《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指南)(第四版)》,项目管理过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五步。[1]1.启动:包括发起项目,授权启动项目,任命项目领导者,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利益相关者。2.规划:拟定、编制和修订一个项目的工作目标、计划方案,确定项目范围,配置项目人力资源,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表,制定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确定项目沟通计划等各方面的工作。3.执行:组织和协调人力资源和其它资源,组织和协调各项任务与工作,激励项目团队完成既定的工作计划,生成项目产出物等方面的工作。4.控制与纠偏:实施、跟踪与控制项目,制定标准、监督和测量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差异和问题、采取纠偏措施等管理工作和活动。这些都是保障项目目标得以实现,防止偏差积累而造成项目失败的管理工作与活动。5.结束:也叫收尾,制定一个项目的移交与接受条件,项目成果的移交,从而使项目顺利结束的管理工作和活动。包括项目移交评审、项目合同收尾、项目行政收尾。项目管理过程各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互。紧密围绕项目最终目标的实现,项目各个阶段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甚至在实践过程中,因为项目管理各阶段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必要对项目的最终目标做出权衡或优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结构概况为九大管理领域,即项目整体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1]项目管理知识领域非常系统全面地涵盖了从事一个具体项目所需涉及的各个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现状 模式,即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即在社区教育管理行为和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标准形式或具有极高借鉴价值,可在一定区域内推广运用的标准形式。目前,政府主导推进社区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三级管理模式”,并得到了社区教育实践工作者和业内专家认可。该管理模式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构成第一级管理,区社区教育学校(学院)管理、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构成第二级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具体推进构成第三级管理。即“一级规划、二级管理、三级推进———政府部门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组织推进、社区广泛参与”的模式。[2]当然,受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社区教育管理的模式也表现出了多样性,在“三级管理”的基础上衍生出“四级管理”、“三纵三横模式”等。[3]虽然管理模式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都是以各级政府机构的推动为核心。特别是在经费等各类资源的分配上,各级政府、教育行政机构在社区教育管理中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 (二)特点及优势 1.政府在社区教育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可以有效联合社区内各类资源成为一体,形成职能部门、社区学校、学习中心各司其职的社区教育管理网络。2.政府作为最大和最具权威性的公共组织,有坚实的权力作后盾,其行为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可以对社区教育规模和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整合,从而达到社区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3.政府通过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监督等方式开展社区教育管理工作,注重管理的效能和效率,能统筹兼顾,掌控大局,把握社区教育发展方向,达到社区教育应有的社会效果。 (三)面临问题 1.政府精力有限,社区教育管理力度不够政府主导型社区教育管理模式是一种比较传统的管理模式,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行政管理模式。随着社会发展,政府管理业务越来越多,承担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社区教育尚属于新兴事物,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处于边缘地带,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管理难以投入更大精力,从而表现出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发展重视不足,管理力度不够。2.政府统筹难度大,难于有的放矢社区政府成立专门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对全区社区教育进行统筹管理。这种临时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往往统而不筹。在资源、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极容易形成吃大锅饭局面,按居民户平均分配资源,难于有的放矢。社区内各街道、居委会放任自由开展五花八门的社区教育活动,各搞各的,难以形成社区特色、打造社区教育品牌。3.行政部门间协调困难,成本过高现行“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职能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运行模式中,教育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困难很大,成本过高。职能部门的配合也只保留在文件材料中,社区教育实践过程中,往往只有教育部门主管推进,职能部门的实际作用并不高。4.社区教育经费有限,投入不足虽然各地方均出台专门文件,按照人均标准,由政府财政专门划拨社区教育经费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但由于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没有形成有效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导致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总量有限。各社区教育学校开展工作均面临投入不足的问题,影响优秀社区教育活动的扩大覆盖和创新社区教育项目的正常启动开展。 三、社区教育项目制模式及运行机制 (一)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 结合各地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经验,现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与项目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将社区教育的工作具体化,转化为社区教育项目,并运用项目制管理理论,实施社区教育管理,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打破现行以政府行政层级为网络,层层通报的直上直下管理方式,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相关人员组建项目执行团队,围绕项目目标开展工作,项目团队直接向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的管理模式。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能保障政府在社区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其统筹管理的优势,又能有效避免现行管理模式下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社区教育的科学发展。对各级政府响应十八大精神,实施简政放权,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具有积极意义。另外,对推进重点社区教育项目,打造社区教育品牌,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切实实现社区教育的社会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教育项目管理的运行机制 1.职责划分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社区教育项目的启动立项、过程督促、项目结尾验收及评估,结合社区教育项目的大小、侧重,对社区教育财政经费进行分配。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联合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直接向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负责项目的具体推进,项目过程的控制,结合项目目标进行及时纠偏,项目结尾及经验推广,项目后续工作等。 2.项目实施流程结合项目制管理理论,及实施社区教育持续性、长期性的特点,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流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六步。 (1)项目规划与启动社区教育项目的规划与确定,要严格遵循社区发展的长期规划,服务于建设学习型社区的最终目标。区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通过自上而下的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和自下而上的自发组织、需求申报两个渠道,认真梳理,在听取专家意见和基层意见基础上,确立社区教育项目。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特色、创新性、对社区发展的贡献价值、可推广性等条件,将社区教育项目划分为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重点项目在政策、资源、经费支持上给予侧重。 (2)项目规划及目标项目目标应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措施得力,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最终成果要对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能够切实解决社区内居民的教育需求,对创建学习型社区建设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团队必须由各街道、区办事处主管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或从事各类相关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员、各项目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并且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真正起到承担、组织、指导作用。项目团队必须依托街道、区社区教育学校或培训机构等具有专业力量的机构,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保障条件。 (3)项目执行项目执行阶段由项目团队自行实施,应紧密围绕项目目标,协调好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按既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项目具体工作,并及时总结,形成项目阶段成果。 (4)项目控制及纠偏项目控制阶段由项目团队开展过程控制和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开展中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来实施。重点是项目团队在项目过程中实施的跟踪与控制,实时监测项目工作的进度,分析与项目最终目标实现存在的差异,及时查找问题,采取纠偏措施。领导小组的中期检查工作也应当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调控、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项目团队推进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必要干预,提出项目后期实施意见,对推进力度不够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项目可以给予警告或取缔。 (5)项目结尾总结项目结尾由项目团队向领导小组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和结题申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来完成。从项目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过程实施步骤及阶段成果、最终取得成果及表现、经费使用情况等几个方面开展总结与测评。对于完成情况优秀,最终成果丰富、效果突出、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给予额外奖励,并扩大范围推广。对于推进力度不够,没有完成项目目标或实施过程不当没有有效实施的项目,应当采取问责机制,并给与一定惩罚。 (6)项目经验总结推广开展社区教育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因此社区教育项目的结尾总结,并不是项目的终结,特别是对于取得优秀成果、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及时扩大范围推广,切实为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积极作用,只有这样,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才会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团队,要继续围绕项目开展工作,推广项目实施的经验。通过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协调与配合,在更大范围实施优秀社区教育项目。 3.经费投入社区教育项目的实施,要努力构建政府教育经费拨款、项目团队自筹、教育对象承担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经费的划拨分配,支持项目的开展,并针对重点项目、普通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实施不同的经费支持政策,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的有效开展。另外,经费应分阶段划拨,结合项目具体推进情况和阶段评估结果,分启动经费、后期经费等进行划拨。为保证经费的专款专用,结尾验收时,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要开展审计工作。项目团队可以争取依托单位的配套资金、社会募捐、吸引风险资金投入等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的推进。个别社区教育项目,例如成人学历教育培训等,可以对教育对象收取学费,由社区教育受益人承担部分成本的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推进。 作者:高建 梁艳萍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数字化社区管理方法研究 一、目标的设定与实现的思路 1.社区资料的数字化 数字化是实现管理与服务信息化与自动化的基础。这就要求对社区管理与服务所涉及的地理信息资料、三维模型资料、专题业务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使之成为能够被调用或入库的电子数据,包括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地理位置相关的各类数据。数据内容上包含描述区域地表形态、地表要素信息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表达社区专题业务及环境、资源等方面参考信息空间分布的专题数据,以及与专题业务相关的各类文本、照片资料;数据形式上有空间矢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文本数据等。 2.社区信息的可视化 可视化是社区管理的新要求,主要通过三维建模来实现。建模的内容包括:①地形的建模,采用DEM和遥感影像数据,使用Skyline软件家族中的TerraBuilder构成地表模型;②建筑单体的建模,在3dsMax中,通过创建建筑模型和建筑纹理贴图,创建出单体建筑模型;③环境小品的建模,主要用二维的模型结合透明贴图来创造出三维的环境小品模型效果。三维模型建好后,还要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 3.社区管理的信息化 信息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智能化管理工具,其通过智能化管理来实现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再生和信息利用。本项目主要通过对数字化处理资料的数据库建设来实现社区管理的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三方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将准备好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数据分层组织,并通过统一的坐标系统,实现数据空间位置的对应;基础地理数据采用国家系列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的分层组织规定并命名,整个区域范围内分层不分幅;专题地理数据按照专题内容分层组织。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是以商用软件(Skyline等)为主、3dsMax为辅的方法进行建模的。建模的内容包括地形的建模、建筑单体的建模、环境小品的建模等。模型建好后,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对社区管理和服务所需要的单位、住宅小区、人口、房屋、商业、服务业、超市等专题信息进行分析、组织和加工入库,形成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 4.社区服务的集成化 集成化是通过开发信息系统来实现信息的集成管理与应用。开发三维社区地理信息系统,将为用户提供强大快捷的各项功能,包括基础查询功能、空间定位功能、三维飞行功能、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维护功能等。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最终要将三方面的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专题业务数据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并利用Skyline平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系统的开发与集成。 二、项目实现关键技术 1.系统总体构成 (1)技术标准与规范 系统建设遵循有关的数据库建设和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为共享交换、后续扩展奠定基础。 (2)系统数据库 数据库是系统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本系统将收集社区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础地理数据、专题业务数据、各类业务资料,包括空间数据、文本与多媒体数据等不同形式;系统数据库建设将实现上述资料的一体化综合管理,为各项应用服务功能的实现打下基础。 (3)系统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是整个系统面向用户的应用层,各项功能的合理设计与实现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应用效果。本系统根据需求分析设计各项功能,以为用户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工具,真正实现“统一管理、便捷查询、辅助分析”的系统建设目标。 (4)软硬件环境 软硬件环境是数据处理、存储、应用、输出,以及软件功能开发、运行等全过程的软硬件设备的有机组合,是系统开发实现和运转的基础设施。 2.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的开发 (1)数据层 该系统基于SQLServer数据库平台,将电子地图数据、影像资料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业务数据进行加工和入库,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基础数据库、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数据库中,并在“空间属性数据库”与“业务数据库”之间建立绑定,如哪些业务要融入到GIS中,地图需要标注哪些对象,对象如何描述等。 (2)平台层 该系统主要基于Skyline平台予以实现,即以Skyline软件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和系统集成。平台层代码采用JavaScript脚本编写,开发环境为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在网页代码中添加<script>标签,引用JavaScript脚本程序,并在程序中引用Interop.TerraExplorerX.dll动态链接库,调用TerraExplorerPro接口函数。平台层也同时实现了数据管理的一些功能,如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等系统权限管理,以及信息查找、信息录入、信息导出等系统信息管理。 (3)组件层 该层将一个个的业务逻辑封装成易部署的中间层业务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在网页代码中嵌入<objectid="sgWorld"classid="CLSID:3a4f91b0-65a8-11d5-85c1-0001023952c1">控件,可实现TerraExplorerPro所有接口函数,通过sgWorld变量调用TerraExplorerPro中已封装好的属性(Properties)和方法(Methods)。 (4)应用层 应用层面向最终用户,并为其提供服务。系统在该层上规划专业应用,具体实现图形界面及用户所需求的各项功能。该层采用Dreamweaver8+CSS样式表构建,并在页面中添加ActiveX控件,以显示TerraExplorer3DWindow窗口和TerraExplorerInformationWindow窗口。 3.多源数据的整合 所有的模型建立好以后,通过Skyline软件放置于特定的交互的3D环境中。Skyline软件是根据专业需要而设计的既直观又易用的3D环境观察和交互接口,主要用于虚拟现实、实时视景仿真,以及其他可视化领域的应用软件环境。运用Skyline软件进行地形、模型数据的整合,就是将生产好的三维地形(包括影像)和3dsMax生产的模型数据进行整合和调整,具体过程如下:1)地形数据导入:将数据准备阶段生产的地形数据导入系统。2)模型数据导入:首先,将3dsMax中进行模型加工和纹理贴图处理而生产的格式为*.x文件的模型在Skyline软件中转换成*.xpl文件;后将转换的*.xpl文件加载入Skyline软件中,并调节属性。3)场景调整:各种模型都存在与DEM表面的衔接问题,即所在系统中对相应的模型图层进行矫正和调整,实现模型底部与对应位置的DEM紧密衔接。同时,对于道路、草地等场景,笔者选择Skyline软件自带场景纹理贴到地表,以展现其逼真的场景。4)数据调用:在客户端,运用TerraExplorerView对生产的二维、三维数据进行调用、访问和查询。 4.系统集成 作为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本系统最终将前面所提及的三方面的内容:三维建模、虚拟场景、GIS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之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利用上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了系统的集成。 三、结束语 本文应用上述技术方法,在昌吉市揽翠社区建成了昌吉市首个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并及时投入应用到了揽翠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该系统实现了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的数字化、可视化、集成化、自动化,实现了各类资料的高度集成和信息关联,使查询、检索、统计非常便捷;同时,提高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区民众提供了一个基础、全面、及时、准确、直观的三维可视化的科学工具,为推动社区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减少政府重复开资、减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开辟了新的技术途径和理念。 作者:王克峰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实训模式研究 一、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拓实训路径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拥有社区管理和运作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社区专业的学生接受了系统的社会工作方法学习,初步掌握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方法和技巧。学生社区虽是一个特殊的社区,但也具有社区的一般特征。学生作为同伴辅导,具有教师并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学生居委会若能够借助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力量,可以进行专业化运作。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而言,也可以借学校社区的平台,强化专业技能训练,提高专业服务与管理的能力。基于此,社区专业通过与公寓管理中心多次沟通,很快达成合作意向,学生公寓纳入社区专业实训基地,社区专业承担起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专业化管理和运作。 二、实训模式新探索:通过托管学生居委会,完成仿真社区管理实训 通过合作双方的协议,在原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基础上,建立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居委会),由社区专业托管,社区专业负责学生居委会的管理和运作,公寓管理中心将年度计划与任务传达给社区专业,由社区专业教师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实训课程的授课计划,将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的任务融入到实训课程的教学中来。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学生专业实训所需场地、设施、资金等,均是双方共同申报和申请。涉及管理问题,也由双方共同解决。 (一)建立并托管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在管理方式上,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后,对全校公寓进行了重新规划,将学生公寓分为楼层、单元(门栋)、幢、片区。模拟当前社区进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合理划分网格,明确责任,指定学生居委会的成员参与到公寓管理中去。社区专业大二、大三的学生共100余人全都加入到学生居委会,每个学生的服务期为一年。选拔社区专业优秀学生进入学生居委会管理层,其余学生分别入驻各个公寓楼相应的责任片区分组开展工作。在机构设置上,学生居委会借鉴现实社区居委会的部门和人员配置,结合高校特点,将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建立学生居委会,设社区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面再设秘书部、卫生安全部、公共服务部、文化生活部、心理健康部、公共关系部。各部均设部长,相当于各个社区委员,各部部长在社区主任的协调下各司其职。在人员分工上,学生居委会也是参照现实社区,具体分工如下:社区主任负责协调管理整个学生居委会的运作,副主任协助社区主任开展工作,并分管两个部门。秘书部负责居委会工作档案保管、文件起草、收发、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 公共服务部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分寝、入住登记、调寝、退寝、水电后勤服务协调等工作;卫生安全部负责寝室卫生创建、安全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教育、检查;心理健康部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人际关系、心理健康教育;文化生活部负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公共关系部负责宣传、外联,招募、管理学生志愿者。在工作方法上,学生居委会在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实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常规社区管理事务采用网格化管理,由居委会—片区负责人—楼长—门栋长/楼层负责人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任务。通过走访、座谈、检查等及时发现风险,评估学生服务需求,制订服务与管理的计划、实施计划、评估效果。例如走访居民、召开居民代表会、社区卫生创建、社区安全创建、社区邻居节、文体活动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心理咨询服务、纠纷调解、社区竞选、文档资料整理等,促使学生应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应对所遇到的问题和需求。 (二)开设对应实训课程,确保良好实训效果 1.针对学生居委会开设对应实训课程 社区专业学生入驻学生居委会后,为了保证教师的指导力度与学生的工作效果,专业专门开设一门实训课程:社区管理综合实训。本课程开设后,安排在第四、五两个学期,贯穿社区专业学生在学生居委会一年的实训期。这个阶段的学生已经基本修完专业基本的理论、实务课程,有着相对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居委会工作的效果。同时,连续一个学年的课程实训,既保证学生社区服务的延续性保证了实训的系统性和深入性,又确保学生实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 2.课程内容安排贴近现实社区 为了使学生的实训更贴近现实社区,更有效果,并使学生居委会的服务更全面更深入,课程根据现实社区的工作内容,结合学生社区的特点进行选取,主要有以下方面:①社区选举。模拟居委会选举,制定选举方案、选举规程,实施选举。②居民会议。选择一个主题召开居民会议,如学习问题、就餐问题、校园环境问题、校园住宿问题等,召集学生代表座谈,形成会议纪要,并提交公寓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要给出处理办法和意见。要求议题选择有现实意义并为广大学生关心,居民代表选择合理,居民会议流程设计合理。③社区人口管理。对宿舍人口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寝室名单与床位,调查学生性别、年龄、民族、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等并输入义乌工商学院社区管理系统。④社区文化管理。建立居民BBS及微博,策划实施“桂•竹”大学生“邻居节”活动。⑤社区服务管理。针对社区不同群体,设计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如贫困生服务、残疾学生服务、女生服务等。通过与公寓沟通,选择最优方案实施。⑥社区安全管理。对公寓“居民”进行安全防范的宣传、社区安全隐患排除。⑦社区环境管理。对公寓内部及周边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方案。⑧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实施。策划并实施社区志愿服务项目。⑨社区办公系统的应用及社区资料整理。在开展其他实训项目的同时,将局域网内仿真社区办公系统的资料添加完整,同时将社区相关书面材料根据不同工作内容整理归纳成册。以上这些内容基本囊括了现实社区的绝大部分工作内容,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实施,现实社区所需的管理与服务技能基本都可以涉及,保证了实训的深度、广度与系统性。 三、专业实训新模式的收效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一年以来,收到了较好的实习效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的实训困境,还为专业及教师的成长提供的平台。 1.有利于学生完成全面、深入、系统的实训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模拟现实社区进行长达一年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使学生零距离接触和处理各种社区事务,是社区专业学生是进入社会前的一次集中演练,不仅可以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操能力有一个质的提升,还可以进一步加深学生的专业认知和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于学生进入社会起到很好的提升和过度作用。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将学生社区作为实训场所,使专业在实训过程中拥有了独立性和自主性,可以根据实训需要,自主安排实训内容。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专业优势与特长,进行专业技能的实操和演练。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实训场所缺乏,实训内容不够深入、系统、全面的问题,为其他专业解决实训问题提供借鉴。学生居委会在实训的同时,社区专业的师生也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高校服务社会、专业服务社区的理念,体现了社区专业的社会价值。 2.有助于教师提升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 在以往社区实训中,由于缺乏自主性,校内指导教师很难实现对实习学生的有效指导,不利于教师自身实操能力及实训指导能力的提升。托管学生居委会后,指导教师在学生实训中的自主性大大提高,创造性大大增强,对于其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有较大推动作用。 作者:张鸣宇 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机制革新研究 本文作者:邱玉婷作者单位:广东金融学公共管理系 思路 综观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有的城市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如北京、深圳、长春等地区陆续在小范围内撤销街道办事处,实行“区直管社区”改革探索;有的城市对街道办事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与此同时,国内学者围绕着街道办事处的“虚”与“实”提出自己的观点,综合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变街道为一级政府 针对目前街道办事处存在着“名不副实”的现状,即其名义上不是一级政府,却承担着一级政府的各种繁重的职能,而各种职权和资金又不到位,导致街道办事处在实际的工作中行政效率低下,超负荷地运作。有的学者指出,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街道办事处建立成一级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形成“三级管理、三级落实”[3]的格局。但是,将街道变成一级政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首先,纵向的政府管理层级太多,不符合提高行政效率的客观要求。其次,如果要把街道转变成为一级政府,就必须要通过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条文,从法律上承认街道办事处一级政府的地位,并还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在街道设立一级人大。再次,在街道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公共管理职能,根据辖区内经济结构、社会事务结构的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工作机构,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一级财政,为街道政府的正常运行和职能的实现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转变街道为一级政府的改革操作难度太大,从根本上需要触及目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制度变革的成本过高。 (二)虚区实街 鉴于区政府所管辖的范围比较广,职能上与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联系比较少,有些学者指出把区政府变成派出机关,通过合并街道办事处,在扩大街道管辖范围的基础上,把街道办事处改为基层政府,构建成新的“两级政府”。[4]这种“虚区实街”的做法虽然可以减少行政管理的层级、集中行政权力,又可以实现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能下移,更贴近居民需求和社区发展,但是,和“三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一样,由于需要通过大量的法律修改和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整个过程相对比较复杂,因此,在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也是较小。 (三)两级政府、两级管理,撤销街道办事处 为了缓解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的权责配置上的矛盾,有的学者提出撤销街道办事处的设想,即实现区级直接指导社区建设,面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建立“两级政府、两级管理”[5]的体制。这种体制适当调整了政府的管理幅度,使区政府的专业部门得到恢复并强化了其专业职能,把政府的公共服务直接提供到社区。同时也通过减少管理层级,有效地提升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因此,笔者认为,撤销街道办事处这一思路是具有科学性的。但是,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如果不转变区政府的职能,只是在减少行政层级的基础上把部门职能转移到社区,不仅无助于降低行政成本,还会导致社区行政化。因此,要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就必须要立足街道办事处职能的“上承下接”,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并且还要制定一系列的保障配套制度。所以,撤销街道办事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放权并帮助整个社会实现自治才是最终的目的。要真正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并广泛的推广,在短期内也比较难以实现。 (四)多元管理体制 无论是将街道办事处变革为一级政府,还是把区政府定位为派出机关,撤销街道办事处,都存在着利弊得失。现阶段,可以尝试结合各城市、各区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推行渐进式改革,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实行多元化的城市管理体制,在试点成熟的情况下再逐步推广。随着社区建设试验在全国范围的展开,各地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创新,如出现了“上海模式”、“江汉模式”、“沈阳模式“和“青岛模式”等各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典型。对于全国不同的城市而言,多元化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将更为科学和合理,同时,也标志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方向 新时期社区管理体系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寻找社区建设的突破口,理清思路,摆脱社区建设的困境,把提高社区自治能力作为改革的立足点,探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重心下移,立足基层”,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 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使社区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定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现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重心下移就是将社区的管理职能下移至社区,增强社区自身的管理职能;其核心是政府向社区放权;其目的是解决在原有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政府管理的弊端。在建立社区管理新体制中,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原则,将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企业的经营职能、社区组织与社会团体的服务职能相分离,政府只承担宏观调控职能,进行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 (二)明确社区管理主体的权责体系,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所谓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是指在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中,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相结合,以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为主。首先,要明确条块之间的权责关系。具体要求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既要将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结合,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为主,又要统一协调,加强社区内各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其次,要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职责,理清它们之间的权责关系,使得彼此权责有分工,这样才能在城市管理、服务群众和稳定社会中各负其责,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最后,赋予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管理权。要求市、区政府权力下放,赋予街道更多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权力。只有赋予了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职权力,才能有利于改善目前因为条块分割而导致的基层工作难以落实的现状;才能有利于发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能力,促进社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加强法规政策配套,使社区各系统运作和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必须要使社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完善社区管理的立法。制定一系列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的社区管理法例,保障社区建设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目前亟待解决的就是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如重新对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地位、规模、功能和组织等作出原则性的修定,淡化社区的行政痕迹,明确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人翁的地位和应有的义务,允许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执法体制,实行不同形式的社区管理体制;其次,是使社区建设得到制度上的充分保障。目前,要以建立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并使其制度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把社区建设的规划纳入到城市发展的总规划体系当中。可以尝试在政府机构中建一个具有协调职能的法定性权威机构,承担社区建设的宏观指引和调控责任,并且由它来制定一个协调决策的程序运作制度。 (四)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强化居民的社区自治参与意识 社区自治组织和广大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社区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自治组织能客观、及时地反映居民诉求,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也使居民参与到社区自治中;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可以缓解街道办事处所面临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短缺的困境;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可以拓展社区服务,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稳定社会的发展。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政府首先要转变职能,将微观的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区福利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社区服务组织等社区自治组织,这不仅可以使得社区自治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发挥服务社区的作用,同时也促进我国基层社会民主建设的发展。只有提高了社区的自治水平,实现了自治主体多元化,政府才能从社区建设的掌舵者逐渐地转变为监督者、服务者、协调者的角色,还可以提高政府自身的宏观调控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协同论创新研究 协同学理论的核心内涵与运行机理 协同学(Synergetics)亦称协同论或协和学,来源于希腊文,意为共同工作。协同学理论由20世纪70年代初联邦德国物理学家哈肯创立。协同学发展与完善了系统论(SystemTheory)、控制论(CyberneticsTheory)、信息论(Infor-mationTheory)与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StructureTheory)等现代科学理论,采用系统动力学的综合思维方式,揭示了各种复杂系统与现象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更为有序转变的规律。哈肯认为,协同是指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和谐状态,即是研究一个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在外界环境的变化达到一定的阈值时,自身如何在内部的非线性作用下、自发由无序状态走向有序状态或由有序状态走向更为有序状态的途径问题。这种有序状态的形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开放系统。系统与外界环境有物质、能量与信息等的交换。第二,远离平衡态。系统处于非平衡态。第三,存在序参量。序参量起着支配子系统行为的主导作用,并对系统演变的最终状态或结构起主导作用。第四,竞争与合作。复杂系统内各子系统间的协同行为产生出的超越各要素自身的单独作用,从而形成整个系统的统一作用和联合作用。第五,控制参量。除了系统内部协同机制的作用外,还需要外部环境提供适当的控制参量,为系统自组织结构的形成与功能的发挥提供保障。第六,反馈机制。任何一个开放系统要维持一定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实现自身目标都离不开反馈,它是系统实现有序的重要保障。 国外社区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管理都经历了长期发展的过程,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根据政府行为和社区行为结合紧密程度的不同,目前国外的社区管理有以下三种模式,即自治型管理模式、行政主导型管理模式和混合型管理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有其特点,归纳起来,西方国家的社区实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第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明确。社区作为基层的管理单位一般都具有明确的地理界限,社区内建有自治性的委员会、社区董事局等组织机构,并且都订有自己的宪章或法规,对各机构的组成和权限做出明确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第二,依法治理。西方发达国家在实施社区管理时十分注重依法治理。第三,非营利组织高度发达,在社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欧美各国在实施社区发展计划过程中,社区发展的各项服务性工作一般是由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具体操作实施的。西方国家都比较注重对非营利性组织的扶持。一方面政府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给予积极的政策、资金上的支持。第四,市民积极参与社区志愿工作。 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区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改革的产物。从社区建设提出至今,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社区建设中都建立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模式。但由于理论上尚不成熟,实践上缺乏经验,因而这些模式其本身并不一定全面、完整和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未转变在基层社区的职能 受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区管理体制影响,我国社区大部分采取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政府仍然是社区管理的行政核心,通过社区居委会来传递信息,代替本来应该由企业、社区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务,其他管理主体不能发挥其积极性。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往往不能处理好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会出现城市基层政府组织的越位和缺位以及社区组织的功能错位。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仍充当“包办代替”的角色,掌握着过多的资源,这可能加剧社区成员原已养成的依赖心理和社区参与意识淡薄的状况。而其他社会组织均缺乏足够的资源和权威,他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代替政府部门组织居民管理公共事务,居民缺乏自组织的意识,社区参与度低。 (二)社区高度组织化而自治性不够 社区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如社区治安、园林绿化、社区党建、房屋维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文化、娱乐等方面,政府不能成为社区管理的单一主体,其主要承担宏观调控职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社区的具体管理工作要由相应的社会企业、社区自治组织等来进行,不是单一管理主体能够实现的,需要调动各个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建立社区居民自治为主的多元主体民主参与的管理体制。尽管我国政府已将相当部分的权力下放到社区,但行政权力在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资源上存在着内在的局限,社区自治组织甚至是居民都对政府存有较大的依赖性。 (三)社区管理相关法制不完善 我国目前的政府行政号召、行政协调与督促直接构成了社区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基础。但现行的有关社区管理和居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立法上的空白,法制还不完善。政府的政策没有变成相应的法规,对居民、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的约束力受到限制,导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致使居委会的工作经常处于两难的困窘境地。另外,也缺乏支持社区工作的法定措施。社区管理各主体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现象,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社区各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把社区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协同论视阈下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创新思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现出社会化、基层化、综合化、互动化的趋势下,政府、市场、社会都可以成为社会管理主体。因此,根据协同论的核心内涵以及国内外有关社区管理模式的特点,结合我国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地制宜地构建新型社区,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将是我国社区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因地制宜地构建富有特色的新型社区 新型社区是适应现代化的要求,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构建成的社区组织体系,居民的素质和整个社区文明程度高,社区内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新型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人居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社区服务实行网络化和产业化,做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当前,应努力建设的新型社区主要有学习型社区、自治型社区、服务型社区、“绿色”社区和“数字型”社区。学习型社区是指以学习型组织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基础,以学习者为中心,能保障和满足社区各年龄段成员的基本学习权利和积极主动的终身学习需求,从而促进社区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区。学习型社区的意义在于使学习成为社会的一种运行模式和发展方式。自治型社区是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社区自治的内容和宗旨是:通过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自治组织机构管理本社区事务。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从而增强社区组织的凝聚力,带领社区居民发展各项事业,努力创造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服务型社区即从整体社区区域功能上进行服务整合,形成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联动,使之成为一种社区功能的动态。服务型社区建设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绿色”社区是指具备了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有基本的绿色环保要求。“数字型”社区也称为“数字化”社区。“数字化社区”是指实现了信息数字化的社区,即应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尤其是因特网技术,构筑社区政务、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小区及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技术应用平台和通道,并与现实社区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与社区有关的各个成员在沟通信息时更加便捷,而且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共享和利用社区信息资源,最终达到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目的。 (二)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 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是指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安全的公共事务由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协作来推动,通过政府引导、协调、支持,由市场和社会共同来建设社区,从而达到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和谐共赢。具体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理顺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各不相同,因此,在发挥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时,又必须规定其各自作用的边界,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在三者之间建立起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以保证社区持续、健康、协调地发展。 2.提升居民社区民主意识。政府应积极探索如何利用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管理,从政治生活和社区事务两个方面为共同切入点,不断推动社区管理的有效性。社区建设的趋势是实现居民自治,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要坚持社区居民自治原则,其实质就是转变政府职能,社区管理重心下移,使得居民拥有自我管理社区事务的权利。此外,实行社区居民自治,也有利于改变许多社区存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主宰一切、居民被动适从的异常现象,确保社区居民(业主)的权益。社区居民自治主体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应当机构精简、办事高效。 3.加强社区多元管理法治建设。社区管理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无章可循或有章不依,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应该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法律法规,对于社区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约束,以法律条文形式规定社区管理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区管理工作都应该遵照法律程序进行,避免出现遇到纠纷事件时无法可依、无法可查,事情得不到有效解决,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其次,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保证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程序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使得社区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总之,要提高我国社区管理质量与效率,应当以协同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各具特色的适应不同环境条件的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把社区作为一个组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协调社区各管理和服务主体,为社区创造一种和谐的环境,为社区管理和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合作提供一个协调性空间,使得各主体为了共同的目标可以充分地相互理解、相互交流和配合,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能够有序和有效地进行,实现所有管理主体的协同效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实现社区和谐、文明。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考察与研究 xx作为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在迈向21世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快实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过程中,应当从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市容和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性,尽快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跨跃。从地域空间角度来看,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应成为环境卫生整治的战略重点地域。 城乡结合部,又称为“城乡边缘带”(urban-ruralfringe)、“城市边缘带”(urbanfringe)、“城乡连续区域”(urban-uralcontinnum)、“城市蔓延区”(theareaofurbansprawl)、“城市阴影区”(urbanshadowzone),“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的过渡地带,它位于城市连续建成区与外围几乎没有城市居民住宅和非农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兼有城市与乡村两方面的特征,人口刻度低于中心城市,但高于周围的农村地区。”。国内学者对城乡结合部的涵义和划分方法有不同的看法。规划学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成乡结合部认同为城市近郊区,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的拓展区域,在地域上表现为不边片、不完整的空间;地理学者认为城乡部是典型城市与传统乡村之间出现的城乡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事例,兼有城乡双重特征的独立地域实体;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区和郊区分管的接壤地带。从xx市的实际情况看,按不打破乡镇和街道的原则,则可将城乡分界线两侧的街道和乡镇划入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即xx的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环绕城区,连续的、宽窄不一的环地带。 由于受城市与乡村的双向辐射,城乡结合部社区人地系统具有明显的城乡过渡性特点:(1)受城乡之间特定的空间扩展因素与空间过程的影响其地域表现出一定的过渡性。城乡交错带内城市与乡村各要素,景观及功能的空间变化梯度大,是城市与乡村两类性质不同的区域之间的“急变带”,人地关系的空间差异远较城市城乡城域内部大:同时城乡结合部地区存在着频繁的能量与物质对流,分别来自城市与乡村的人口、物质、技术、信息等在这里相互作用与竞争互生;(2)城乡结合部是城市与乡村两种社区相互接触、混合及交融的地区,其人口与社会结构特征地过渡性也十分明显。在这里不仅有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相互混杂,而且还存在着本地常住人口与外地流动人口的异质反差,各种不同职业类型、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信仰、不同价值观念、不同需求以及不同心理文化素质的人群相互形成强烈的对比与共存;(3)由于同时受到城市与逐村经济的双向车射,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多样化特点,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依附性不断加强,城市性产业及城市需求导向产业在增加。正是上述过渡性特征使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具有特殊性,给这一地带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特别是社会管理带来了难度。 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户籍管理问题:鉴于城乡结合部与老城区在就业和子女教育方面的巨大反差,城里动迁户凡是牵涉到就业和子女教育的,多数保持人户分离;而农村劝迁户则鉴于经济利益的考试,也不愿意农转非,增加了户籍管理的难度。行政区划问题: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而导致土地管理分割,城乡单位犬牙交错,“一地两府”及“一地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带来较突出的跨区的管理矛盾。外来人口问题:在城乡部由于其优越的区位、廉价的租屋,加上管理较薄弱,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虽然给这一过渡带的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但同时带来环卫、治安、计划生育等许社会问题。农民的出路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多数被预征完毕,使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居住和撤队、撤村后集体资产的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土地开发问题:按现行法律,土地批租后,逾期完不成开发的坚决加收。然而,现实情况是,土地逾期完不成开发的较为普遍,有的竟长达10年左右。物业管理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房地产的大规模开发而出现了众多的住宅小区,由于一些牧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引发新迁居民的不满,增加了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复杂性。 上述管理问题的大量存在,使这一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特殊社区,土地开发支离破碎,原有的道路、水系等被打乱,垃圾成堆,排水不畅,违章搭建十分严重,环境卫生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无论是在社区景观或是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与市区形成强烈的把差,成为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和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老大难”地带。 显然,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上述诸多问题与矛盾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应当从机制、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充分认识这一地区包括环境卫生的内的各种问题的特点、规律与解决的难度,以便从战略高度,从机制、体制上研究解决的对策。 首先,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成市大规模建设改造并不断向边缘区推进,乡村――城市急剧转型过程中形成“都市村庄“这一特殊类型的社区所出现在的可避免的现象,有其客观必然性。 第二,城乡结合部地区特有的区位优势,一方面,引来大规模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使大量高新技术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向结合部集中;与些同时,由于外来人口的集聚,引发了某些原始的、并对城市市容有严重影响的城市产业――如城市垃圾回收业(闵行区虹桥镇虹四村)以及为外来人口的服务业在这里“见缝插针”地滋生与发展,再加上原有的乡镇和村办企业,各类性质不同,差别很大。难以事例的产业聚集在城乡结合部,是导致这一地区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十分复杂的产业因素。 第三,被城市乌黑的“都市村庄”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利用其自有多余的住房和“见缝插针”式的乱搭建,以较低廉的房租对外租赁,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从而形成包括导入的城市居民、原住农民和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混杂居住、十分复杂的社会空间。这是这一地区市容卫生、社会治安等问题十分突出的社会因素,也是一个直接的、主要的因素。 第四,城乡土地所有制的差别和“都市村庄”社区局部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是使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乡村城市化过程中,位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土地制度仍属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乡镇以下的村委会又是自治组织,因而在都市村未能完全融入城市、纳入城市管理的情况下,村民和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较少考虑限制某些影响环境卫生和容貌的产业的发展,如虹四村,外来人员在些经营了27家废品收购站,1996年的财政收入中,仅从包括乱搭建在内的各类房租收入即达210万元,占全村全部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第五,体制不顺,管理薄弱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变化的一个制度性因素。如果说前述三个方面带有客观规律因素的话,那么体制和管理则是一个主观性因素。在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管理中,普遍存在“一地两府”和“一地多主”的现象。“一地两府”指一片土地内由一个城市政府和一个乡村政府兼管,如虹桥镇虹四村的8个村民小组,其中3个在徐虹铁路支线以北的长宁区地盘上,5个在铁路以南的闵行区地盘上,早在10多年前,位处铁路以北的3个居民小组的土地即已被古北开发区所预征,从而形成较长时期的“一地两府三方”的格局,即长宁区、闵行区和古北集团,由此而产生管理上的一系列矛盾。所谓“一地多主”是指一片土地上有多个主人。如浦东新区的钦洋镇,已规划为大型居住区,随着土地不断开发,辖区范围越来越小,并被“多主”所分割。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有城区和郊区的政府部门,还包括开发区和众多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一地多主”的管理局面,在工商业行政、税务、卫等方面存在着交叉管理或管理空白。收费、罚款等有经济利益的事情争着办,而对治安工作、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外来人口的管理等要承担责任和尽义务的事情则相互扯皮、推诿、拖延不决。 第六,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力也是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一个制度因素。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许多与一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不同的特殊性,应有特殊的法规,特殊的执法机构采用特殊的手段实行管理。目前大多数采用与市区相同的行政手段整治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容貌,只能起到暂时的治表作用,无法实现现长产管理。 因此,正确处理城乡结合部城市规划建设、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环境卫生的相互关系,在社区规划建设与整治环境中求得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发展经济,加速城市形态建设的同时,实施社区卫生环境的综合整治。 首先要制定高起点的结合部社区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生态建设在内的综合规划,并将社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畴,使之与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相协调,与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第二,在结合部社区形态建设实现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同时注意实现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正确引导现有乡镇企业、低层次的城市产业、租赁业的规范经营和向高级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结合部社区的重要支柱产业。第三,要及时解决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转换问题。对于人均土地不足2分的村,及时撤销村建制,变农民为市民,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第四,帮助新市发和外来人口寻找新的就业门路。 另外,还得借鉴城区环卫管理改革试点的先进经验,从城乡结合部社区的具体条件出发,改革社区环卫管理体制。一是在市区广泛实行的由街道办事处挂帅、环卫所负责,居委会等部门配合的街道监察队的“环卫全覆盖”作业法,即小区保洁队日常管理由环卫所统一归口负责,进行“专业对口”管理,社区内实现“环卫全覆盖:。另一个是杨浦区殷行环卫所成建制划归街道的改革,即环卫所实行属地管理,在组织改革思路上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环卫部门的指导。这两种改革思路的共同点是实现社区内环卫工作的统一领导,前者将环卫管理集中于环卫部门,强调“专业对口”;后者则由街道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总之,我们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强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实现xx市21世纪城市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大意义。当前,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志业工作者与专家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深入结合部社区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可操作的对策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是一项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工作。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电子政务下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社区功能单一、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阻碍了社区的良好发展。提升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居民认同感,也有助于稳定社会。因此研究适应信息化社会的社区管理模式问题,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对宜城街道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最后就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政务;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完善,对社会生活的安定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时,社区所要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而当前一个良性的社区管理模式也必须要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我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指出,当前我国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颇多,很难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改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存在的街道办和居委会关系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尝试提出完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促进社区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宜兴市宜城街道社区基本情况概述 宜城街道是由2006年10月宜城镇撤镇建街而成。宜城街道地处沪、宁、杭交汇的三角地带,水陆交通便利,一直以来都是宜兴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现仍为宜兴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现辖荆东、岳堤、荆溪、新华等30个社区,4个行政村。辖区面积40平方公里,人口26万。宜城街道以建设新型现代化社区为目标,以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思路,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不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2010年,宜兴市宜城街道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2014年,城镇社区100%达到了扁平化管理示范社区标准。 二、电子政务环境下宜城街道社区管理的问题 1.政府对社区管理干涉较多经过对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抽查和访谈,了解到虽然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但上级政府部门仍然不太适应这种扁平化的管理模式,给社区派发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专为社区扁平化管理服务的社工站也是如此——作为街道办在社区的派出机构,常常被要求进行各种检查和考核。同时,社区活动及办公资金大部分来自于政府,需经街道办核发,其自主性受到影响。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人才的选用应由社区居民进行选举产生,但现实情况是由街道办来负责。2.社区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在调查过程中,可发现社工站是扁平化管理模式实施的主要载体,其工作人员也都做到了持证上岗,社工站工作人员的素质基本得到保证。但在社工站工作人员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工作岗位集中在社区居委会。这些人员中女性偏多,年龄较大,学历参差不齐。在社区扁平化管理改革之前,这些人员就已经在社区工作。他们对社区信息化接受起来比较困难。3.居民社区管理参与度不高经过调查,只有小部分居民愿意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归结起来有这几点原因:社区提供的平台有限、上班没有时间、社区管理活动只是走走过场等。从调查中可以发现,许多关心社区管理的老人不会使用电脑,而会用电脑的年轻人却不关心社区事务的管理。这就导致了宜兴社区服务网站、社区微博、社区公众号等新媒体技术所提供的服务无法有效展开。 三、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 1.政府要转变职能,理顺和社区的关系政府应减少对社区委员会的过度干涉。应借鉴美国社区自治模式,把行政导向转变为以服务、指导为导向。现阶段,社区委员会和第三方组织的发展还没有完全成熟,因此政府要对社区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社区事业的稳定良好运行。街道办作为基层政权组织,也应该分清与社区居委会的差别,应将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职权交由社区,真正做到各司其事。同时,政府也要对社区进行一定的监督,可从弱势群体扶持、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工作和社区就业服务等方面来评估社区是否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2.政府要完善社区培训制度,促进社区人才队伍的专业化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社区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素质的高低会影响到社区管理工作的效果,因此要提高社区管理效能,就必须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以增强他们的专业化水准。要通过各种培训学校或者培训机构,帮助他们提高信息技术能力和写作水平。同时要对社区领导或骨干进行专业化培训,为社区发展注入新能量。 3.社区应建立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为适应电子政务环境,国内许多社区已经建立了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信息服务平台,其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居民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方便快捷地搜索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以宜兴市社区服务网为例,该网站首页设社区动态、通知公告、快捷入口、个人办事、互动交流等模块,比较全面,达到了信息共享的目的。居民有什么问题要交流除了通过传统的渠道,还可以在网上进行留言,社区工作人员会及时快速地解决问题。 作者:蒋淑芳 何虹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社区管理现状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社区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本文先介绍了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又分析了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分析的问题来提出对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型城市社区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 社区管理这一概念内容很丰富,近些年来被使用的较多,较频繁。它是指社区里面的各个社区基层职能部门、团体(组织)和社区居民在在特定的社区地域范围内,对社区的正常秩序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等日常事务进行管理,目的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二)社区管理的特征 我们从社区管理的定义和具体内涵不难看出,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多样性和自治性的特征。 1、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 社区管理的内容和方式都是围绕一定范围内的社区进行的,从管理内容上看,管理范围局限在社区范围内;从管理方式上看,主要发动社区内的各种管理主体,让他们发挥自身优势进行自我组织、服务和管理。现在的城市管理主要是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为带头的社区管理,他们将工作中心放在本社区,调动社区内的积极力量和可利用资源对本社区内的环境、卫生、文化等给方面协调管理。通过开展各项社区活动来提高小区内居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同时,也要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来加强小区内居民的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2、社区管理具有多样性 这里说的社区管理的多样性指社区管理主体日益多样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内有街道办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也包含了政府职能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他们种类的多元性,共同构成了社区的多样化。他们每天在社区内活动,共同在本社区党工委和街道办主导下对社区进行管理,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 3、社区管具有自治性 自治性是社区管理的性质,它强调社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功能使他们进行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务。社区内居住的人群中绝大多数都是居民,社群各项活动的开展也离不开居民的参与,因此,社区管理具有自治性。 二、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区街道办事处内部结构不合理,自我认识不清晰导致职能定位模糊,社区内居委行政色彩比较浓厚 社区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内第三部门人员和居民。在社区管理中,政府一般不愿意下放权力,而且社区内的党支部建设处于失衡状态,政府往往自己独揽大权,不利于社区的管理。在行政与自治的管理中更多突出行政意志。总是以行政意志为主,自治意志为辅助地位。 2、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共同体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管理结构也比较单一 社区居民在社区中参加活动少,有的邻里之间还陌生,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强,进而对社区公共管理方面的事物的积极性也不高。好多居民由于工作没时间,自身维权意识也不够,每次参加活动都费事、费时和费力等原因,他们喜欢有问题直接找政府,这跟之前的管理模式分不开(之前政府是“管制型”),各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导致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意识淡薄。过去社区组织的运作及居民的参与大多 3、社区公共服务缺乏社区内公共服务开展缺乏,政府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投入力度不够 社区公共服务活动往往由政府承办,在开展活动时很少结合居民实际需要。之前,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把大量资金投入社区内的设施建设中去,对这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要求条件较高。居民较少参与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规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过程中。 三、构建城市新型社区的对策 1、完善社区结构体系 加强社区各主体协同管理社区,政府认清自己的能力和作用有时候也是有限的,社区建设不能单靠某一种力量去推动和实施。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为社区建设所用。发挥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作用,调动他们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2、加强社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自治管理效率 在社区管理中要想建立一支服务能力高的队伍,就要面向社会广泛吸纳人员。可以通过正规的考试招聘,也可以进行民主选举的办法从社区中选出优秀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对于新录用的人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对考试。 3、加强社区公共管理服务 在社区管理中应该区分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社区内部的公共管理。鼓励社区内开展公共管理服务,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和金钱的奖励。对于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可交由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来完成。 总结 城市社区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仅谈谈作者对社区管理的一点认识。社区管理离不开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共同参与,政府需要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引导居民进行自我管理。找准社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针对性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鲁翠翠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机构养老不堪重负,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安享晚年,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亿万百姓福祉。当前“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与既有住区老龄健康居住环境危机交织下,解决既有住区高龄、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的居住生活问题及其老龄宜居环境建设成为亟需破解的社会难题。本文试在行政管理视角下探讨社区养老模式的主要困境,提出对策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视角;居家养老;行政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国民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人均寿命延长,死亡率逐年下降,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与全球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养老问题在老年人群体中始终占据着较高的关注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家庭和社会机制为主的养老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人们比较认可社区养老模式。在当前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背景之下,如何构建一套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科学地摆脱“未富先老”的现状,对我国来说已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社区养老模式概述 在国内,通常以居委会或街道为单位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聚居着许多老年人的社区几乎承载了老年人全部的生活和日常活动。利用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具有其可行性和优越性。社区养老,是指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的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行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1.社区养老模式的优势 (1)社区养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家庭养老能力不足的困难,又解决了去机构养老所遇到的亲情淡薄、环境不适、习惯不同等问题。(2)区别于以往大型养老机构选址和规模特点,社区养老模式本身就更符合国人传统的养老不离家的观念,借助二次开发再利用城市既有建筑,通过介护型养老设施为城市中心区注入创新服务业态,对于塑造宜居养老居住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3)社区养老模式所呈现出来的特点包括小规模、社区型、多功能、广覆盖、低成本、高效能、专业化等,它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功能有机融合起来,把国家、市场、家庭、志愿者等多元主体都调动起来,分担压力,取长补短。因此,融合式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层次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社区周围的各种资源,最终可以实现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愿望。 2.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思路 (1)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政府的职责。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项新工作、新课题,面临着很多新问题,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应对其高度重视,有长期规划的目标,投入经费积极开展实施,给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及若干优惠政策。(2)开展社区养老模式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社区养老在我国还是一种比较新的养老模式的尝试。要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就需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固有机构养老及相关理念的基础上,率先转变观念,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为居家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里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3)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目前,政府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保健基金的补偿和投入不足,使社区养老难以巩固和形成规模,给发展社区养老模式带来很大困难。为促进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需要制定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相衔接的相应经济政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逐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基金的水准,另一方面,还需制定相应的收费和免费项目的标准政策。 二、我国社区养老的困境 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改革,社区养老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一系列新的困境。下面就几个主要方面作简要地分析。1.资源匮乏的困境。首先,资金方面存在不足。社会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对于我国来说,这部分资金主要是由社会集体进行筹款或者政府财政拨款的形式。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障事业由于存在比较大的资金缺口,这一事业的发展非常的落后,尤其是服务设施比较老化,更新速度非常慢;其次,还比较缺乏从事这一行业专业的服务与管理方面的人才。就社区服务行业来说,其经济效益与社会地位都比较低,很难吸引社会人员投入到该行业中。现阶段,社区或者街道的领导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的管理经验,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临时工或者下岗职工等。此外,社区还比较缺乏养老设施,在配置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对于一些新的社区,主要是为年轻人服务,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养老需求,也只能为老年人提供比较少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老年人实际的需求。2.参与社区养老的意识淡薄。在以往,人们对于养老的认识主要是靠自己的子女或者依赖单位进行养老,缺乏社区的概念。社区养老实际上是由政府主导的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项目。实际的调查发现,民众对此普遍缺乏认识,很多老人对此并不了解服务机构的具体性质。所以,民众对于这种形式的养老也都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3.政策法制保障不健全。目前,社区养老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该养老形式的法律等还不够完善。对于很多社区来说,其养老任务主要是由上级部门下达,在社区中再就这一问题进行展开。在具体的管理方面还缺乏科学性与有效性,也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种情况也使得许多工作很难进行开展。 三、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思路 就社区养老来说,我国的特色主要是却白社区服务的同时,比较重视政府职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区养老的落实与进一步发展。要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由政府进行推动,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能够充分利用养老资源的养老模式。通过对上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政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突破点。其中包括老年人的思想意识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对风险的应对能力等。对政府来说,要牢牢把握老年人参与居家养老的影响因素,及时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而提升行政的效率,最大限度的推进服务模式的创新。 1.在计划方面,政府要充分考虑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首先,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战略规划,并且据此制定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要确保组织的目标统一与力量统一以及资源统一等,进而确保在运作过程中组织的连续性。其次在赌气你规划方面,还要注意灵活使用政策,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2.组织是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 在国家发展体系中,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所以,政府应为此设立专门的机构,并且还要在各个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主要用来对居家养老的问题进行处理。在对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设置时,还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确保各个机构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事。此外,还要设置参谋机构,并聘请资深的专家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3.在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管理时,还要做好社会分工 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领导,以此来确保组织的协调和统一。要实现对其的领导,就需要各个部门加强组织上的配合,并且完善信息沟通的渠道,并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现象的出现。 4.控制。在进行控制时,要注意合理使用监督和评估的手段 在实施居家养老政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并加强对经济运作等行为的监督。此外,还需完善评估机制的建设,确保其具有科学性,并评估居家养老的政策。 四、结语 我国未来的养老模式将以居家形式为基础,并且依托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等,来对养老体系进行完善补充。在对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进行满足的同时,还要注意强调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所获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等,提倡采用文化的方式进行养老,并将其与物质供养有机结合,以满足当前时期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并挖掘老年人的潜能,从根本上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作者:杨林 单位:大连科技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研究分析 摘要:文化与旅游是不可分割的,社区是文化的主要源地,社区建设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物质资源保障及地区特色文化,生态旅游产业也为实现区域经济腾飞,解决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社会问题提供途径和方法。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现状入手,分析其运行机理,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使目的地社区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受益,并为加快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方法指导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社区建设;生态旅游产业;管理措施 根据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机理分析,解决现阶段各地区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系统间的矛盾与冲突,需要将两者的和谐统一与共同发展作为理论基础,将发展生态旅游、保护自然资源作为有效手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和生态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问题,不仅可以完善社区建设,还有利于实现生态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 1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概况 1.1社区建设要素 社区建设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社区居民、社区企业、社区团体。社区居民指在社区长久居住的居民,一些不具备这一特征的群体即不具备社区建设要素的属性。社区居民间的合作以及与旅游者、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协调是生态旅游产业社区建设的重点,决定着各项事业能否顺利开展。社区企业多指与居民密切相关的一些行业,如酒店等服务行业。社区企业、居民是生态旅游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只有保障其投资收益,才能确保社区建设的有效进行。社区团体是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组织团体,对于社区的各项事业有着直接的表决权,是影响社区建设的重要因素。生态旅游强调生态的保护和旅游地社会的发展,社区建设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项,社会团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2生态旅游产业系统分析 生态旅游是一种对资源环境影响不大、对旅游目的地负责的旅游模式。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投资机构,生态旅游规划与管理部门,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三大类。投资机构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等,以获得商业利益为目的参与到生态链才有产业中来,其提供的资金将作为生态链才有产业建设的流通成分,为资金回流系统运转提供动力。生态旅游和规划部门是对外沟通,对内协调的中间部门,同时承担着规划、开发、和管理生态景区的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获得税收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但也承担着构建合理的法律环境、信息环境以及人才供给环境的任务,在生态旅游产业中不可替代。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构成了旅游产业的服务主体,除了为顾客提供服务,还对于各种民俗产业的推广、地区文化软实力的提高起到媒介作用,是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重要组成。 1.3社区生态旅游产业运行机理 社区生态旅游系统需要将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两者相结合,通过其紧密互动实现产业复合和集中。社区群体间由于居住位置相近,有着共同利益,因此具备发展旅游社区的基础条件。生态旅游以景观、环境、特色文化为开发对象,与传统旅游相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间通过资金等要素连接起来,社区建设主体和生态旅游发展主体则通过利益追求、政府的作用联合起来,并为两者的协同发展提供动力。其中,利益追求是产业活动有效进行的关键因素。生态旅游产业作为投资回报率高的绿色产业,其本身的优势对于投资主体、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有效的推动作用。而政府作为协同方,通过直接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手段为产业建设进行引导和干预,为社区生态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2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措施 2.1法律与保障机制构建 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合作与竞争过程中的市场秩序对于保障系统主体的投资收益具有重要作用。政府需要在完善生态旅游立法的同时,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引导区生态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立法部门可以以国外生态旅游认证制度为参照,如澳大利亚《国家生态旅游促进计划》等,对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政府需要在建立完善的生态旅游立法体系的基础上,对相关监管作出明确要求。例如,补充诉讼程序的遗漏,使环境公益诉讼有法可循和环保行为有所保障,赋予普通居民提出符合自身诉求的权利和自信,从而推进社区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旅游应该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这就要求政府妥善处理经济活动中的关系,解决其中存在的矛盾。以土地补偿为例,对于征用社区和居民的土地,政府要引入相关的生态补偿机制并督促财政部门贯彻执行,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做出的利益牺牲进行补偿和调整,并为其今后的发展方向做出引导,以保障居民分享旅游收益成果的权益。 2.2培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 为了避免社区建设主体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内容陌生,以至于难以参与生态旅游发展项目,相关单位应注重生态理念和知识教育,培育社区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建立生态旅游环境教育基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通过粗放型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的分析和研究,将新型环保的生态发展模式进行普及,并以社区发展为载体,使其在动态发展中得到传播,给生态旅游发展树立良好的形象。只有居民意识到其经济收益与社区的环境意识的直接联系,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旅游产业,并作为引导者和参与者,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去。除了环境保护意识外,对于社区居民旅游技能的培训也至关重要。政府和旅游企业可以协商出资,邀请当地高校教授、旅游局专家等走进社区为居民授课,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并使其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 2.3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 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人才的引进。为了打造高水平的的员工队伍,社区生态旅游管理需要对人才结构比例、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提高高素质高业务能力人员的福利待遇,使其参与到日常旅游设施维护、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人员调配、利益协调等工作,为良好居民旅游服务体系打下基础。其次,发展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与地区的文化内涵相结合,鼓励居民开展农副产品经营、特色旅游活动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内容,加深居民的参与度,并使其真正获得效益。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服务性旅游志愿者协会来使社区居民参与到生态旅游发展中。借鉴其他先进的社区参与旅游的经验,可以发展有志愿者参与进来的民间组织,这些志愿组织由于与利益相关性小,因此更加客观、公正,有利于社区自治和共管的有序进行,同时,其良好的服务特性也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中提供了便捷和帮助。结束语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地社区的发展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社区是生态旅游的内涵之一,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主体,全面参与生态旅游发展的全过程。本文构建了社区保护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从法律保障、环保意识、服务体系构建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的措施,以真正实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的整体发展。 作者:杨柳 单位:海口经济学院 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视角下社区养老服务对策研究 摘要:当前,社区居家养老已经成为养老的一种新途径,但是,在其发展迅捷的背后也存在不少隐忧,法律风险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而产生这些风险的成因,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有着密切联系。研究其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营造良性宏观的法律环境,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完善社区养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这对促进我国城市养老体系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法律问题;对策 在当前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其发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掣肘,尤其是法律层面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亟待解决。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优势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在1999年已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人口基数大、增加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困难老人数量多、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先于工业化等基本特征,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养老服务体系也造成了极大冲击,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异军突起,其服务模式一方面能够减轻传统家庭养老的人力负担,又能解决养老机构数量不足,门槛较高,老人身处其中感觉亲情日渐淡漠的问题,获得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青睐。本文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两个层次的内涵,第一层次是老年人不需要离开家庭,而是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延续原有的社会网络,享受养老服务;第二层次是政府积极主导,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整合互联网+在内的各种资源,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队伍提供专业化和公益性服务,满足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其服务内容应包括日间护理、家务服务、医疗保健、应急救援、文体休闲等综合性服务。目前,我国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北京、上海、青岛、宁波、武汉等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服务形式方便多样化,服务内容丰富多元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据民政部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记载,截至2015年,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8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余家。①2016年10月,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情况,根据数据显示,老龄产业市场不断升温。一是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持续上升。2015年,我国城乡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15.3%,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个百分点。二是社区为老服务中上门看病需求居于首位。2015年,城乡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项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上门看病、上门做家务和康复护理②。这些调查和统计充分说明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既能应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又能缓解传统家庭养老的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系社会稳定,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社区居家养老其根本的目标在于通过良性的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在法理层面其归属于社会分配法律关系,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在于建立与运行实质公平价值,有效分配养老资源,促进社会养老资源成果的公平分享,其最主要的理论基础包括福利经济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与需求层次理论。首先,福利经济理论追求的重要的社会目标就是为了实现最高的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价值,这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法理层面构建其制度体系的本位思想。每个社会成员都期待幸福和安定的晚景生活,老年人的利益实现程度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有重大影响,不局限于个体单一受益,实现利益的普遍化才是根本,整体利益不是个体利益的机械叠加,而是个体利益相互博弈的结果,只有尽量逼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并在不能实现最优的情况下尽量促进最小受惠者利益,才是实现了个体利益向社会整体利益的初步进化。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现阶段,政府和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必然主体和主导,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才能理性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制度,实现最优的经济效益与资源分配效应。其次,社会保障理论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是社区居家养老制度体系设计的关键。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中,政府应维持与促进市场自治与国家干预间的平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产业的供需平衡,建立民间资本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市场运行与政府干预间的良好互动机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需求层次理论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石。依照需求层次理论,作为一种开放型、多元结构的服务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可以满足老年人对于家庭和社区的双重依赖,满足老年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个不同层面的需求。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现状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展社区服务,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建设规划,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该法包括了“社会保障”、“积极养老”、“法律援助”等主要内容,是我国社会在当前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相关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依据。近2年来,我国众多省市都先后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继北京市于2015年1月正式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来,江苏、河北、乌鲁木齐、合肥、苏州等省市相继于2016年制定了地方性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上述《条例》基本都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体现乡镇街道、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区的基础性和支撑性特点,规范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内容。还有在部分省市,如上海市、湖南的郴州市,天津市,已经由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先后制定了地区性的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此外,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面,民政部和财政部两部委于2016年7月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全国部分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将逐步推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如前所述,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起步较晚,处于初级阶段,法律制度还不完善,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有:1.从立法角度,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体现在立法较为滞后,数量不足,尚未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相互衔接的法律体系,且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不健全,缺乏统筹兼顾,各项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很多没有落到实处。从规范的层级而言,目前,在国家法律③一级,我国尚未存在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门立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社会服务、社会优待、法律责任中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有新增一定的内容,但不够具体,较为笼统,法律责任也不清晰,如其中第82条规定,“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没有明确规定给予何种处分,可操作性较差。在地方层面,各地区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地方性规范或条例起步较晚,为数较少。有的刚刚颁布,尚未实施,有的条文过于原则性,细化程度不高,缺乏制裁规定,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界定不清晰,法律风险较高,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待检验。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地方的社区对开展日托服务顾虑重重。在有关部门层面,曾经制定的一系列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方案等如今有些已经搁浅乃至出现荒废,如2001年6月,民政部在制定了名为“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工作方案后,在全国启动了这一计划,而如今这项历时3年耗资134个亿的资金建成的老年活动室,如今大部分已经难觅踪影,很多甚至已经“面目全非”④。此外,与社区居家养老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服务支撑体系还不完善。比如非营利性组织在提供公益性和专业性服务中占有较大比重,但是由其法律地位至今没有得到明确认可,扶持其发展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此外,国家现在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但其政策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最后,当前依托“互联网+”,以智能化手段为支撑,创新养老服务手段,搭建起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已经是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新趋势,而相关规范标准尚不明确,无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从执法角度,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很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徒法难以自行,有了好的立法,如何突破现实中的执法难关,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内的一大难题。当前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第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还不够,运营经费难以得到保障。将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已经是现行立法中居家养老经费保障的一般模式,传统的经费补助模式侧重于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而忽略了补助运营服务,造成部分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成后面临后续资金运营匮乏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严重挫伤基层积极性,也使养老服务无法真正落到实处。第二,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不完善。2013年7月30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在于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目前有些地区正在展开试点,制度化的评估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处在逐步的完善中。不少地区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的内容、工作体系建设、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设施的质量、满意度都还缺乏有效的评估与监督机制,管理的混乱和监督 评估体制的缺失已经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规模化发展造成很大影响,亟待完善。第三,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的支持力度不够。不少居家养老的地方性立法中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加入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养老服务专业团队,开展“智能化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设施建立,机构组建还基本处在政府推动主导的阶段,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针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扶持力度还不够。3.从司法角度,当前居家养老纠纷中老年人的权益难以得到妥善保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首先服务机构和老年人之间是一种特定的消费者和服务者的关系,服务组织应当与服务购买人、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人订立养老服务合同。但是由于当前养老服务合同尚缺乏统一规范,居家养老护工的职业标准和规范管理问题依然处于探索之中,再加之老年人自身属于弱势群体,普遍缺乏法律知识,经济能力也有限,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遭遇暴力护工事件,面临着举证难、诉讼维权难等一系列难题,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法律问题的建议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社区养老服务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重视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坚持福利性、社会保障性的指导原则,紧密结合我国老龄化的实际需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立法及相关配套制度 从国家层面,应做好顶层设计,避免制度碎片化,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就社区居家养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会的责任,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标准,资金来源、设施建设、专业人员培训等做出规定;从地方层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地方化色彩,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立法和规章。在地方性立法中应注意建立社区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细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明确监管制度。在有关部门层面,应整合政策,协调联动,改变目前有些部门在社区层面各成体系,缺乏整合,造成政策碎片化、资源和资金使用分散的情况,避免“星光计划”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应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制定扶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如改登记制为备案制,取消挂靠制,保持独立性,加强监督和引导非营利组织的结构转型,完善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投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税收、财政、信贷、土地、规划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第三,各地民政部门应就“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标准,明确提供服务的企业和机构的准入门槛、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采取多地区联合的方式,破解跨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和户籍壁垒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开展居家养老护工正规化制度建设,加强如养老服务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总之,应循序渐进,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项制度与配套措施衔接得当、统筹兼顾的社区居家养老法律体系。 (二)在执法层面,明确政府定位,加强政策 引导和政策落实在执法层面,政府应处于主导地位,从规划统筹、资金保障、设施配置、产业培育、政策支持、标准制定、市场监管、搭建交流平台、信息网络建设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具体开展居家养老执法的方式上,可采取综合运用议案督办、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等多种形式,依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以条例落实推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具体而言,主要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为避免养老相关设施建成后运转困难,挫伤基层积极性,一方面,政府应保证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兑现,另一方面,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一方面,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调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积极性,另一方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山区农村加大补助力度。第二,建立系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与监督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在评估内容上,首先是对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补贴。其次针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成效,具体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中的政府主导、基础设施、服务队伍、管理制度、服务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开展评估。在评估方式上可以采取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内部评估主要包括各地根据具体评估指标准备相关材料并开展自我评估和民政部门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建议各地区民政部门可以建立类似社区低保评定的服务监察和绩效评估机制,设立养老服务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被服务对象,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外部评估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评估,结合老年人的满意度调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星级评定,并与运营奖励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质量改进,提高老年群体的获得感。第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走向社会化、推行信息化、提高专业化、扩大规模化和鼓励竞争化”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协调指导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服务机构,支持其采用PPP、股份制等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扩大规模,形成品牌效应。第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政府应当做好配套制度建设,搭建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合作交流的平台,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养老社区、共同完善智能化养老服务内容,广泛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媒介,为老年人提供内容更丰富、更满足个性化需求,更方便的产品。 (三)加强司法保障与普法宣传 在司法层面,人民法院系统应当继续坚持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落实对特困老年人投诉案件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制度,对较复杂、易反复的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应加强针对老年人养老纠纷中的法律援助,开辟养老权诉讼的法援绿色通道,可以借鉴成立少年法庭的经验,设立老年法庭,专门审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使占比较重的涉及老年群体养老纠纷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在审理涉老案件时吸收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应鼓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和公益性的社工组织,创造条件举行以尊老敬老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期达到增加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法律知识,增强养老组织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护个人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结语 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尽管我国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积极主导、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下,相关法律、政策、制度正在不断成熟,各地实践也在不断深化,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一定能获得长足发展,成为缓解我国严峻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作者:彭进 单位: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下新公共管理理论研究 摘要: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相应的城市治理模式应运而生。本文选取城市管理中很小的一部分———社区管理进行探析,而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当前我国城市治理方面一个重要理论支撑。本文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观点、特征的介绍,以及当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的探析,从中揭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我国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启示。 关键词:城市治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社区管理;启示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导向,要求政府必须对社会公众作出回应。[1]。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府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积极与公众互动,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从而实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强调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即倡导企业型的领导者,从而提高管理的绩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认为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是政府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应当像企业界一样,将权力下放到各部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绩效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第六,新公共发挥管理重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以促进社会进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较明显的几个特征:(1)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次,新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体会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因此,政府部门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总离不开公共权力。公共管理的权共管理的过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会成员赋予的,其运用必须服从公共利益,否则将失去权力的合法性。(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强调逐步以公平正义与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传统行政理论那样过分注重效率。(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遵循宪法和法律。4)效能性。效能目标的确定应该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5)适应性。任何一个公共管理系统都需要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竞争性,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6)回应性。回应性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加强对公民或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要求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来;同时要求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办理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应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担的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社区居委会实际履行的职能很多都是与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对应设置的,其中包括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城管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党建等六大职能。 第二,社区建设工作投资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缺乏计划性,社区建设没有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自身发展的专项基金;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来自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外,社区在建设的过程中,经要自行筹集资金。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管理理念,我们认为做好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助性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作者:陈玲 罗杭春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高职院校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发挥独特资源优势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笔者以共青团志愿服务品牌工作为重点,以在社区创建“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为载体,组织和引导青年大学生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深入社区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贡献。 关键词:地方性高职院校;社区管理;志愿服务;培养人才 湖南永州正处在科学赶超的关键期、转型发展的加速期、开放崛起的机遇期,市委提出了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发展战略目标。笔者认为社区是构成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提高社区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社区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提高了,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满意了,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如何参与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的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行长才干,培养青年大学生要有社会担当和为国奉献,是笔者探索思考的主意。 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高校引导学生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有明确要求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基于此,高职院校应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及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发挥青年大学生自身的优势作用。 二、永州职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 高职院校要以培养社会应用型技术人才为重点,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上成为教育和培养高素质学生的重要载体,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引导和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让青年大学生接地气,长才干,作贡献。这也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坚持产、学、研、训、推“五位”一体化,实行学业、就业、创业、产业“四业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好一个学生、致富一个家庭、带动一方群众、繁荣一方经济”办学“四个目标”的体现。 三、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社区的现状和社区发展需要地方高校参与社区管理 根据笔者走访调查了解到零陵区城内共有徐家井、七里店、南津渡、朝阳4个办事处,27个社区,城区人口27.71万人。当前,每个社区有工作人员10名左右,其中青年人甚少,其余都是见习生。每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为43岁,平均学历为高中。社区设有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业务工作。目前,永州市正处于以创建国家级卫生成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工作总抓手,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关键时期,作为城市基本单元的社区最为关键,社区的工作变得更为繁重和重要。从社区工作人员结构现状看,社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工作中,涉及到社区工作内容有方方面面,反映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的现象更加明显。特别是在很多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工作中体现出对年轻工作人员的更多需求。例如日常办公、文件资料的处理和归档、社保医保养老等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方面的工作,年纪大的老同志虽然有工作经验,工作阅历也丰富,但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的今天,年纪大的老同志工作开展起来就有很大困难。另由于老同志年纪大了,在投入工作的精力上、创造创新上和接收新事物能力上都没有青年人易学熟用的优势,这给社区管理创新、长远发展和社区居民服务带来诸多的不利因素。社区急需一批能吃苦善学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青年人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业务工作中来,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的大力支持和青年大学生的积极参与。地方性高职院校组织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解决社区目前青年人力紧缺等诸多问题和困难的最好办法和途径。 四、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组织青年大学生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的探索与思考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精神,根据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27个社区的现状和发展情况,并结合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四业贯通”和“四个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学院共青团应在永州市零陵区的27个社区建立服务社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立“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将每一个社区成立的“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都作为学院共青团下属的一个组织机构,设立组织机构,要像学院学生会、共青团委员会一样进行换届,引导和管理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一届接着一届传帮带,让学院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一级接一级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学院学生干部兼职社区业务工作,全方位地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这为社区工作人员欠缺特别是年轻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提供了新的人力资源保障。更为重要的是对社区管理创新、社区综合服务、和谐发展以及对青年大学生深入基层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来服务社区,以所学专业知识奉献社区,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可充分利用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和学校资源参与社区的管理创新和发展。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区居民、服务社区弱势群体,通过青年大学生在社区内开展志愿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带动社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社区树立新风尚,增添和谐新活力。“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正处于信息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对信息化、网络化办公和新媒体的应用方面具有基本的素质和技能优势,能够很熟练地开展网络信息化业务咨询和综合业务办理工作。让“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兼职社区工作,从而大大提高社区居民来社区办事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也提高了社区的综合工作绩效效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来自学院12个系部34个不同学科专业,涵盖有医学、农学、经贸、理工、信息、建筑等方方面面的人才,可为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工作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二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参与服务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建设中,能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和兼职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更多更快地了解社会、了解基层,可以从社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实干家和能人的身上,学到为人处事的成功经验和扎实巧干工作的敬业精神,体验到做好基层工作所具备的人格魅力。社区的居民有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有临时暂住和长期居住务工的流动人口,社区人员关系非常复杂,社区的工作也涉及到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做兼职社区工作是青年大学生学习和锻炼能力的好平台。青年大学生服务和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笃实做人做事和勤奋好学,能增长自己的才干和社会的阅历;应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青年大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能更好地为创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奉献智慧,为永州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全面建成小康永州贡献青春力量。总之,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的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的精神指导下,深度结合永州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战略实际。作为地方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兼职社区工作的实践,既有服务学生培养人才的作用,又有服务永州科学发展的现实价值和意义,还能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张宜剑 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管理建设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变的核心。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中,却仍存在关系不顺、职能错乱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针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以此加快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 关键词:社区;行政管理;改革创新 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变革的今天,如何深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已经成为时展的主题之一。只有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社会管理模式,加强社区管理,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以实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 1.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健全 1.1社区办事处职能越界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社区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拥有对社区居民日常相关的公共行政事务的处理和管理权,对居委会工作行使指导职能,以及完成上级行政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但是,就国内目前社区办事处的实际情况而言,其与法律规定的机构性质大相径庭,其职能性远远超出了法律的范畴,职责范围扩大,接近于一级“准政府”,负责社区内大大小小事务,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治安管理、社区计划生育、社区民政福利、社区管理建设、社区经济管理、社区劳动就业等,远远超过了政府赋予社区办事处“有关居民工作”的范畴。 1.2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 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倪娜(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4)面存在严重的交集,造成了二者之间职能错位的现象。社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从事有关社区的建设与管理。但是,就目前而言,国内大部分社区办事处则额外承担了更多涉及经济方面的管理职责,如针对社区内部企业进行经济管理;对社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社区内部个体经营户进行经济管理等。社区办事处作为政府下属机构,则会通过社区办事处的职能干涉企业日常经营制度,如通过管理企业内部决策、经营模式等获得相应的经济利润。因此,随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社区办事处的自主权逐渐扩大,与企业保持较为紧密的利益关系,造成了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等现象。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不仅会使自身消耗更多精力处理其他事物,造成本职工作的疏忽,更会因为涉及企业经济问题造成内部经济的贪污腐败。 1.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不一 随着城市管理任务的加重,市政府、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增加,管理层次划分细致,各项工作任务都在社区办事处中进行派达。如市政府规定交通、环保、工商、公安、税务等职能都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为依托,设置了各类派出机构,对社区内部人员进行管理、宣传,但最终还是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完成职能的分配。政府规定的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职责有限,因此造成了各类派出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在社区管理过程中的权责不一现象。社区办事处由于不具备具体的执法职能,因此只能对社区内的基本生活秩序进行管理,而各政府派出机构具备行政执法权,但是却没有与社区居民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也不能够将法律政策等进行落实,经常会出现各类行政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出现胡乱推卸责任的现象。 1.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不明 就社区办事处而言,其与居委会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组织。居委会是社区内部群众自己推选的组织模式,居委会主任由每家每户派代表选举而成,不被政府认可,也没有行政经费给予补给。而社区办事处是由政府排除的行政组织机构,定期发放行政经费。所以,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调开展工作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但是,就国内目前的社区而言,居委会已经逐渐替代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的“代言人”。居委会相关管理人员也是由社区办事处进行指派,仅代表少数居民的利益,不能为居民提供生活上的基本服务。因此,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普遍缺乏认同感,对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缺乏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有甚者,很多社区居民生活在社区内部却不知道社区办事处的地址与管理人员,这种不明确的关系,也就造成了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在居民心目中的地位下降。 2.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是对旧体制的推翻,更是要从根本上进行创新,加快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解决社区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的各类矛盾与问题。 2.1社区办事处的性质和职能的科学界定 社区办事处应针对社会主义体制的改革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科学界定社区办事处的性质与职能,采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社区建设,使社区办事处成为整整意义上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心,对社区内部的精神文明状态、社区治安、社区服务与社区管理进行组织协调,落实监管职能,正确行使执法权。 2.2社区办事处职能的科学规划 社区办事处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加强社区文明建设,改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在居民心中的不良形象。社区办事处应根据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模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注重社区内部各组织之间的关联。如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过程中,注重社区党组织的建设,成立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令其成为政府派出机关的总部门。利用其行政管理权合理监管社区内部居民的生活秩序,建设社区精神文明、管理社区综合治安等。 2.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统一 社区办事处应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模式,调整社区办事处内部组织结构与权力的格局,针对社区办事处规模进行调整,真正落实社区的行政管理到实处。与此同时,社区行政管理的改革重点在于权力的下调,强化权限的处理,包括社区综合协调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规划参与权以及分级管理全等。创新推广多元化的组织模式,缓和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各自为政的矛盾点,使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行政管理的核心。与此同时,为了有效针对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还应成立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对社区办事处的各项事务处理进行公正、公开的监督。 2.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的统一 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应建立平等、和谐的互助关系,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模式,真正的放权于民,令社区成为居民自主管理的主体,居委会依法从事对社区的管理权,而社区办事处则是对社区行政任务进行有效治理。创新的社区行政制度体制改革就是需要将社区办事处从繁杂的社区事务中进行转移,积极落实社区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谐构建社区办事处与居民之间的关系。也正因为如此,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规模调整,令其可以对自身工作进行协助,共同服务于社区居民。创新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通过一种全新的居民自治方式替代传统的居民委员会,建立一整套全新的社区组织体系,使其加深居民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联性。 3.结论 就目前国内城市社区而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旧没有落实到实处,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尚未解决:如传统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与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更替;社区办事处、委员会与社区居民三者之间的管理关系;社区自治格局形成后政府下派部门的职责分配等,都是一种全新的突破与改变,需要通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完善与创新。只有社区内各类组织与居民和谐共处,才可以为使社区的发展更加和谐、稳定与繁荣。 作者:倪娜 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论如何建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论文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 乡镇体制改革 乡镇自治 基层政府建设 村民自治 【论文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中国乡镇既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又是满足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当前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把它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规范到合理的空间,逐步形成一种“国家、社会、农民”三者良性互动、密切合作的关系。而其核心是解决过去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互相交叉.“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互相渗透。“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事权”与“财权”互相脱节等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无论怎么改革,“乡镇”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建制.应当保持其行政地域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适度性。管理层级的有序性,职能定位的科学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人员编制的法律约束性,政权名称的固定性和运行程序的规范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之逐渐成为直接面向9亿农民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政府。 2.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多年来,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乡镇政府体制改革遇到的最棘手问题是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在农村的组织体系,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不能轻易改变的。乡镇党委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是作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前沿指挥部”,与乡镇其他各种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同时,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也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改善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重塑乡镇一级的”政府形象“,使之逐渐形成一种整合的、协调互动的社会政治力量,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3.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干高效的乡镇基层政府。我国下一步的乡镇政府改革重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同时,要按照在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塾础上.整合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其经费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逐步增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走向市场化经营的轨道总之.我国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新体制,光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是不够的,还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突破:光是乡镇一级改而竖立其上的政府机构不改革.也难有实质性的进展.还需要启动市、县政府体制改革。如果仅仅寄希望于”撤并乡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样的低层次改革,那么很可能陷入“循环改革的陷阱”。 4.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这两种权利构成了现阶段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虽然两种权力的运作法律作了清楚、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仍把村民委员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以各种方式影响和控制村民委员会的活动,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或继续控制村民委员会的人事权:或对属于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从而压缩村民自治的空问,使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为此,村民自治的成长必须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放权.而政府是否放权又取决于整个国家治理体制和政策选择。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交换关系,双方在交换过程中的地位是应该平等的,村民委员会需要乡、镇人民政府的资源,乡、镇人民政府也需要村民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因此,用法律来约束乡、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减弱其对村民自治的束缚是极其重要的。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谈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题 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 法律规避现象 客观存在 评析 正确处理 论文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都处在巨大发展变化时期,出现法律规避现象将是相当严重的。其中,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更是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这种现象的存在,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也有其危害性的一面。为了推动行政管理早日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对其法律规避现象要采取正确态度,即发展合理的因素、克服消极的影响。这就要求,首先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要依法行政,正确运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处理问题,其次是积极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但最重要的是尽早完善立法体制,力争立法更加周密和科学。 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等监督行政的法律法规颁布施行后,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更加显现,影响着我国法制建设。笔者认为,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应当加以分析研究,既要看到其不合理的一面,也要看到其合理的一面,采取正确的态度,克服其消极的影响,以推动行政管理走法制化的道路。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 (一)行政程序卜的法律规避现象。 1.为争行政主管而进行法律规避。产生这种规避现象,主要原因是有关法律法规关行政管理的规定出现交叉的情况,享有管理权的各行政部门从自己部门利益出发根据有利于自己行使管理权的法律规定主管案件。有的行政部门甚至把同一事实违反了两个以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分别由不同部门主管的案件,自己一并处理,产生法律规避。如深圳市14家药店销售带有“上海牌商标的六神丸假药,被工商部门查获。工商部门以14家药店销售带有“上海牌”商标的假药,侵犯了商标专用权而给予处罚,同时对该批假药进行没收等处罚。结果就存在法律规避问题。药品是特殊商品,对于药品的生产、销售等行为,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应由卫生管理部门主管,工商部门处理是超越职权的,规避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的行政部门利用法律法规关于违法事实性质的规定小卜分明确清楚的情况,从有一利于自己行使管理权来解释和适用法律规定,避开其他法律规定。比如对于公路路肩栏杆遭到行驶的汽车意外碰撞而破坏的事件,如果按照《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属于破坏公路设施行为,应由公路管理部门主管。但公安部门发现时,便进行查处,其理由是本案属于交通事故,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应由公安部门主管。 2.级别管辖上的法律规避。有的法律法规对行政级别管辖问题规定的比较具体明确,有一的部门为了行使管理权,故意规避法律规定。比如《土地管理法》第25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卜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有的县人民政府为了行使征用土地批准权,故意化整为零,把大项目分解为小项目,使之符合县政府批准征地权限范围,把本应由上级政府行使的批准权自行行使了。 3.自行设立简易程序,避免普通程序。有些行政部门如公路管理部门规定,罚款200儿以下的可以当场处罚。实际工作中,对当事人处罚,发给一张收据,不发给处罚决定朽。有的地方「商部门也采取这种做法,在市场管理中,罚款100元以下的可以当场处罚,处罚时发给一张罚款收据。 4.联合行使行政管理权避免行为违法。传统上,行政管理中存在着行政机关之间没有严格的分_L_,职责不明,遇到有经济利益就争着管,遇有麻烦的问题就往外推等现象。这种现象影响到现在。如现在公安、工商、海关都对走私行为案件行使管辖权,尽管《海关法》和《行政诉讼法》都不允许这种现象存在,但公安机关以其有权侦查走私犯军案为由,继续查处走私行为案件,查获的物品款项没收,不移交海关处理。管理上矛盾很大。广东省政府根据打击走私的实际情祝,为了发挥公安、工商、海关部门的互相协作作用,解决查处走私案件中的矛盾,经召集公安、l商、海关协商后,作出规定,决定走私行为案件依据《海关法》规定应由海关作出处罚。公安、工商在行使职权中查获到走私行为案件的,由海关作出处罚决定,罚没物品和款项按比例部分归海关处理,一部分归查获部门处理。 5.设立专门机构综合行使几个部门的管理权。现代城市管理事务越来越繁杂,行政管理往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专业化管理中也带来一些问题,各有关行政部门在管理中常发生扯皮现象,管理效果不理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城市设立专门机构行使一定范围的行政管理权。如广州市人民政府制订规章设立城市监察大队,管理广州市的城市建设、环境卫生、绿化保护、生活噪声等问题。对于这些方面的违法行为,监察大队可以行使一定的行政处理权,需要作出处罚的交有关主观机关办理。实践中城市监察大队往往也行使处罚权,如对违章建筑行为责令停建,通知拆除,甚至组织力量强行拆除。 6.临时机构行使主管部门的职权。临时机构林立的情况还未得到改变,各级政府都依赖一些临时机构开展有关工作。如城市道路扩建办公室、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打私办”是为了协调各有关部门关系,解决查处走私案件中的矛盾而设立的。但有时“打私办”手上有案件,也自行作出处理或处罚。又如各级人民政府为了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案件,设立调处土地山林纠纷办公室调处土地山林纠纷案。有的调处纠纷办公室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理决定,处理之后,其态度是:如果纠纷双方服从处理决定,那么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起诉,调处纠纷办公室便宣布处理决定是无效的。所属政府也表示调处纠纷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定不代表政府,应由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有效。 (二)行政实体的法律规避现象。 1.越权行政时,对实体问题的处理与相对人“私了”。存在这种现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受经济利益驱动,明知不属于自己管辖,但见到有经济利益,仍然插手,在查获财物后,与当事人“私了”。比如有的公安、_工商部门在查处走私案件时,对查获的财物既不移交海关,也不以海关名义作处理,而是自行私下与相对人进行讨价还价了结。据一些地方反映,这种“私了”的情况很严重。法院也接到不少群众来访,反映行政机关越权处理中的“私了”现象。有的原告虽然与行政机关“私了”了,但事后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感到由于行为违法难免承担败诉的责任,便立即撤消其违法的行为,把罚没款和财物退给相对人,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2.为了避免行政争议,重过轻罚,轻过免罚,或者协商处罚。有的行政机关要求工作人员在作出处罚时与相对人协商,采取相对人能够接受的方案处理。如有的地方公路管理部门执法时,把处理方案和理由同相对人说清楚,相对人接受了才作出决定。有的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送达时要求相对人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同意本决定,保证不上诉”。 3.行政时考虑了不应该考虑的因素,或应考虑相关因素而不考虑,以权谋私,违反法律的目的和宗旨滥用处罚权,构成对法律的规避。有的公安部门对不符合收容审查条件的人员以种种理由进行收审关押;有的卫生监督员对一些饭店不给予他优惠等方便而不满,随意以饭店条件差不符合卫生要求为由给予处罚,或该轻罚的给予重罚,该罚款的却给予停业整顿;有的行政机关以相对人态度恶劣为由对该轻罚的给予重罚。 4.在实体法的运用上,选择适用地方性法规而规避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如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房屋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拆迁范围后,公民不能再迁入户口于拆迁范围。而广东省房屋拆迁办法中规定,公告后,公安机关不得再办理拆迁范围的户口迁入工作,工商部门也不得再办理拆迁范围的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在贯彻执行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规定时,广东执行广东省房屋拆迁办法的规定。又如《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追回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4条规定,对个人违法占地建房的,除可按《土地管理法》第舫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并处罚款,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不一致。有的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的实施办法,适用了罚款的规定。 (三)规避行政诉讼法律规定的现象。 规避行政诉讼的现象近几年来比较严重。行政机关怕当被告,怕败诉,怕承担行政责任,因而千方百计规避行政诉讼。上面所例举的法律规避现象中如“私了代协商处罚、联合行使行政处罚权、临时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等也属于规避行政诉讼的问题,此外,还有下列现象: 1.自行设定复议作为提起诉讼的前里条件。《行政诉讼法》第”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选择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法规规定应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见只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复议才是前置条件。而有的行政机关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复议前里的,也自行决定复议为前里条件,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写明“不服处罚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时,不告知诉权和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不知道起诉。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做法,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根据行诉法第37条、38条、39条规定,在文书上交待诉权和起诉期限。但行政机关不这样做,其目的是让相对人不知道诉权和起诉期限,意在用此法规避诉讼。 3,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制作、不发给书面文书,使相对人难以起诉。行政书面文书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相对人凭此文书可以更方便地依法行使申请复议或起诉权。没有书面文书,相对人起诉,法院也依法受理。但如果没有书面文书,相对人要提起诉讼,首先要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因而起诉权的行使遇到困难。 4.不依法行使行政司法权,使相对人无法行使诉权起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拥有一定的行政司法权,行政机关应依法行使。比如《上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人民政府对仁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有裁决权,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从,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有的政府为了避免行政诉讼,不当被告,对纠纷“调而不处”,调解达成协议的便制发调解书,调不成的便搁置起来不作裁决。有的政府领导,遇到换届选举,怕因起诉案件多影响选票,故意不作处理。由于政府不作处理决定,当事人无法提起行政诉讼。 5.公安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刑事侦查为名,规避诉讼。有的公安机关对不符合收容审查条件的相对人收审,一旦相对人起诉,公安机关便以刑事侦查为名,拒绝参加诉讼。有的公安机关以刑事侦查为名插手经济纠纷案件。如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买卖水泥,由乙公司从广西某单位购进水泥供给甲公司,甲公司直接付款给广西方。交易成功后,由于甲公司未及时将货款付给广西方,广西方向公安局报案指控乙公司诈骗。公安局不顾交易三方为民事货款纠纷的事实,将乙公司的营业员收审,并查封了乙公司的银行帐号。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安局以侦查诈骗案为由以图不应诉。 6.诉讼过程中与原告“私了,威胁原告或者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令原告申请撤诉。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诉讼过程中原告申清撤诉的案件一直占30%左右。在这些撤诉的莱件中,有相当大比例是因行政机关改变了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也有的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对行政争议“私了”或者为了不承担败诉的责任与原告协商解决行政争议;有的行政机关采取报复或以报复相威胁,迫使原告申请撤诉。如某一原告起诉县公安局查处走私的行为,被告县公安局把原告的弟弟抓起来,理由是其弟参加过赌博(没有事实根据)。又如某原告不服公安局以他参加赌博为由罚款2万元的处罚起诉,公安局知道后通知原告谈话说,告状可以,公安如打败官司可以追回2万元,但官司一完就要把原告抓起来,依法迫究刑事责任。原告害怕了,便申请撤诉。 7.行政机关不应诉,不出庭,出庭后退庭,或提供材料不全,抵制诉讼。行政机关不应诉的现象,多发生于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当被告的案件。有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观念未改变,认为当被告受审不好受。如某市公安局一名干部宗收审案件出庭应诉.庭审进行中途退出法庭。他说我从来是审问别人的,今天却被法院审,受不了。有的政府在向法院提供材料时,只提供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等材料,不提供对自己不利证据等材料,使人民法院难于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事实,作出判决。有的政府对法院行政审判施加压力,要求法院判决支持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否则,在人、财、物方面给法院制造困难。 二、对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评析 1.行政管理中存在法律规避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为何在行政管理中会出现法律规避的现象户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有差别。有的思想比较先进,有的相对地落后些;有的对法律法规精神掌握得好,有的相对地要差些;有的人出于不良的执法动机,以权谋私,或者为部门利益驱动,自觉不自觉地进行法律规避;客观上,存在容易产生法律规避的情况。第一,法律规定留下了选择适用的空间。法律规定存在冲突的情况,行政管理人员可能选择适用一定的法律规定而不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理问题。第二,现实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存在法律规定滞后的问题,给法律规避找到了“理由”。第三,中国是个大国,行政事物务纷繁复杂,各地区的情况不同,在行政管理中,各地区有时偏重考虑地方的情况而适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避中央法律规定。第四,国家法和地方法规对法律规范并不都是合理的。行政管理为了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可能要规避不合理的法律规定。同时,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之处,容易为行政管理人员钻空子,达到在“不违法”的情况,完成其任务。由于卜面所述主客观的原因,不可避免存在法律规避现象。在我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发展变化时期,法律规避的现象将是相当严重的。 2.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合理性。法律规避现象有没有一定的合理性?过去人们是给予否定的回答的。现在我们仔细分析,就不难看出,并非一切法律规避的现象都钱不值,而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理由是:第一,行政机关出于善良的正当的动机,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而作出的符合法律目的的规避行为,有其合理性。比如行政机关设定简易程序的做法,可以避免般程序的繁琐做法,工作方便,对提高行政效率有好处。正因为简易程序有其合理性,《行政处罚法》制订时吸收 简易程序。又如行政机关联合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做法,广东省政府发文让公安、工商、海关联合查处走私行为,在一定程度卜解决了当时公安、工商和海关关于走私行政案件管辖L的矛盾,发挥了公安、工商部门的积极性。第二,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做法,建立专门机构,综合行使若干部门的一部分管理权,解决行政管理中出现的大家都来管,大家都管不好的矛盾,也是合理的。如广州市成立城市监察大队进行城市管理的做法。又如佛山市规定,对城市涉及居民生活的违法案件,统由佛山120巡警处理。生活噪音、环境卫生、治安问题,等等,“有事请拨120巡警电话,”巡警随叫随到,处理问题迅速及时,深受市民欢迎。 第三,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实事求是地改变错误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减少诉累,也是可行的。第四,当法律规定不很符合发展了的情况,或法律规定冲突时,根据社会管理需要,从提高行政管理的社会效果出发,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或选择更加合适的法律规定,也有其合理之处。第五,行政机关的行为所规避的法律规定其实也在对其行为起到了某种调节的作用。比如联合作出行政行为的做法,行为的形式和实体内容都体现了有关法律规定的指导作用。又如行政机关设立专门机构综合行使几个有关行政机关职权的,一般也以有关法律规定为准,不但有关行政法对之起到调节作用,而且行政诉讼法也在起到调节作用。 3.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危害性。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从某个角度看,在某些方面有其合理性,但它的社会危害性也是很大的。主要表现在:第一,为经济利益驱动,越权行政,滥用职权行政,会引起行政管理上的混乱。如县级人民政府为了行使土地征用审批权用化整为零的方法,把征用的大面积上地分化为小面积,使之符合自己审批的权限,从而审批。这样做,势必影响行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几年来出现的乱批地现象,造成耕地锐减,上地资源浪费的后果,就是很好的说明。第二,有悖于法制的统一性原则,不利于依法治国的推行。 按照宪法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执法也应当遵守这些原则。实践中产生的适用与法律有抵触的法规,或适用与法律、行政法规有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悖于法律规定统一性原则。依法治国要求保持全国法制统一,全国一盘棋,不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会造成和扩大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不利于两个文明建设。第三,行政部门为行使管理权,解释法律规定往有利于自己方面理解,容易出现主管争议。如违反物价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的行为,《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3条第10项规定“哄抬物价”的,工商部门可按该条例第9条规定处罚;而《价格管理条例》第29条第3项规定,“抬级抬价”的,第6项规定:“违反规定层层加价销售商品”的,物价检查机构应当根据《价格管理条例》第30条处罚。物价部门和工商部门就为这两个法规规定争执主管权。第四,为了规避诉讼而不依法履行国家职责,工作上失职,其后果是损害国家利益。特别是与相对人“私了”,协商处罚而不讲原则,不顾国家利益的做法,危害更大。第五,为规避诉讼而在行政时不制作、不发给决定书,不告知诉权,或以报复、威胁为手段阻止相对人起诉,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六,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还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三、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 1.立法上力求高度周密和科学,要符合实际,有利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发挥行政效能。第1,有关行政主管方面的法律规定,要明确具体,方便于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职权。有的行政事务需要若干个行政机关合作进行管理的,更应尽可能具体划分各行政机关的权限,否则,不利于各部门行使职权。如《外汇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对违法案件,由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局,或者由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按其情节轻重,强制实行收兑外汇,单处或者并处罚款,没收财物,或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这条规定各行政机关享有共同管辖权,但各机关权限不清,造成执法上矛盾。 后来1985年国务院颁布该法实施细则,在第13条规定划分各行政机关的职权,才解决了主管问题上的矛盾。第二,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冲突现象。法律冲突容易造成执法上的混乱,应当改进立法体制,加强审议工作,力争立法更加周密和科学,同时也应加强立法监督,建立完善的立法监督制度,及时解决发现的法律冲突问题。第三,解决法律滞后不适应发展情况的矛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出现很多新情况新矛盾,需要适应的法律调整,不适应的法律规定应及时进行修改,及时制订出新的法律规定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第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现实中存在的有利于社会管理的合理的做法,立法_}二应加以研究,开发新的思路,加以解决。比如对建立综合执法部门的立法问题。《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在立法上是一个创新,非常有一益和值得以后借鉴。 2.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正确处理好法律规避问题。第,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其职权和责任。国家职权不能滥用,也不能随意放弃。不认识这点,就不能保证依法行政的实现。同时,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应当实事求是加以分析评价。有的法律规避行为有其合理性,但法律规避的危害性却是不容忽视的。对于规避行为,必须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必须端正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用正确的指导思想指导自己的行为,要追求行为目的和法律目的相一致,避免发生损害我国法制和国家利益的后果。第二,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要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正确运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处理问题。依法行使职权是一般要求,在遇到法律冲突问题和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时,应当正确运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一致的方法处理。 一是要在法律原则指导下灵活处理问题,不能丢掉原则为所欲为;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局部服从全局,地方服从中央;三是执行法律和对法律的解释运用应当公正。不能见到有部门利益就争着去管,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规定,规避不利于己的法律规定,而遇到难办的事情就往外推,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调整效果。四是要舍弃为规避诉讼而无原则放弃行政管理权或不严格执法的做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国家负责,讨人民负责,勇敢行使职权,乐意参加诉讼,通过诉讼检验其行为,坚持正确的,改正错误,提高执法水平。第三,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互相配合的机制,解决行政管理中出现的管辖权争议问题。现在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了法制机构,该法制机构应该有所作为,可以建立一定的协调制度,在政府法制机构的卜持下协调解决管辖权争议。对于实际中存在的有其合理性、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些规避行为,认为应当通过立法解决的,要提出立法建议,希望立法解决。在立法之前,应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处理。省级人民政府还可以按《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解决行政管辖的一些问题。第四,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临时机构等的管理。由于这些机构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应当明确规定他们的工作权限和制度,避免发生法律规避现象,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 (三)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制止行政管理中的刁很的法律规避行为。首先是要发挥好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作用。对于行政机关为了规避诉讼而与相对人“私了”、协商处罚,或者采取报复或威胁手段等等的,如果相对人起诉,应积极大胆受理,并积极做工作消除原告的思想顾虑和排除实际威胁,提供法律救济,通过诉讼纠正行政机关的法律规避行为;坚持严肃执法,对于违反法律原则和宗旨的规避行为,在审判时坚决予以纠正,该判决撤销的判决撤销,对于责任人故意规避法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提出司法建议,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原告申请撤诉的行政案件,要依法认真审查,如果属于行政机关为规避诉讼无原则地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或者以恐吓威胁手段,使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撤诉,依法继续审判;经常保持与政府法制机构的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以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第一二,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人大应当注意从不同的渠道了解行政管理的情况,应适度安排执法检查工作,善于发现问题,监督解决,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现象,提出要求,令各有关部门协同处理好,推进依法行政。第三,注意倾听群众的来信来访意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规避现象很憎恶,特别是“三乱”问题,违法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等。对于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和群众关系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严肃处理,不应姑息迁就,通过不断地清洗和净化,使我们的政府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第四,发挥纪检、监察部的监督作用,打击以权谋私,腐败行为,确保行政管理机制的健康,以发挥更佳的管理效能。 行政管理类论文:论入世后我国行政管理与企业的改革 我国已加人Wm,作为一个经济高速成长的、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将使我国经济融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经济体系当中,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挑战与任务。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人世后我国从对外经济,制度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三个方面面临的机遇;第二部分:人世后我国经济发展的任务;第三部分是人世后我国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入世后政府体制改革 作为WTO的正式成员,我国的出口产品和对外投资项目将在WTO多个成员和地区中享受多边、永久的最惠国待遇。同时,我国作为一个世界经济大国,将获得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与改革方面的参与权。我国可利用WTO的贸易争端纠纷的机会,即在发生较大的与他国的贸易纠纷时,通过多边谈判和国际贸易纠纷仲裁程序去协调和解决,从而可避免一些单方面贸易报复所产生的向题。 (一)有利于我国的制度创新 加入WTO后,要求我国遵守相应的制度和规则,给了我国一个制度供给主导性起主要作用的国家产生制度变迁需求的强大压力,这必将促进我国的制度创新。 WTO规则包括(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四个附件。附件一包括:附件lA即货物贸易多边协议,附件lB即服务贸易总协定;附件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附件二包括:关于战争争端解决规则及程序的谅解。附件三包括:政策评审机制。附件四包括:民用航空器协议,政府采购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国际牛肉协议。这四个附件中,前三个附件对所有成员都具有约束力,第四个附件只对接受成员具有约束力,对未接受的成员不产生任何权利和义务,因此又称为复边协议或诸边协议。 为了与WTO规则和各项协议相适应,我国已对《著作权法》、《商标法》、《对外贸易法》、《保险法》等等进行修改。在货物贸易方面,需制定《反倾销法》、《反补贴法》、《电子商务法》。在服务贸易领域,需制定《外汇管理法》、《旅游法》、《投资基金法》等。在全国人代会修改和制定法规的同时国务院也加快了大量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使之与WTO规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和适应。资料显示:目前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已清理了2300多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一些废止的法规已经公布,其它的将陆续公布。上述的一切标志着我国的制度创新将进人一个新时代。 (二)有利于我国高祈技术产业的发展 在我国加人WTO后,外资将更多地以风险投资形式扩大在中国的投资。因为经济的全球化,已经使国际资本把占领经济制高点、抢占前瞻性领域的范围扩大到世界的每个角落。随着竞争优势向知识和技术的倾斜,跨时空拓展技术应用正成为公司发展战略的核心。中国的高技术产业在未来经济中的作用不可忽略。它不仅会成为中国全盘经济的制高点及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推动力,而且技术力量和市场前景对世界经济将会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取得参与资格后,意味着拥有了重要的市场份额,将满足中国长期发展战略需要。 国际资本市场利率已出现大幅下降,但由于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巨大的市场潜能,形成了大量的增值机会,延伸了资本运作范围,国际资本已经将包括中国在内的这些国家和地区列人了全球最具价值的市场之一,正逐渐加大投资份额。从我国人世前WTO的谈判可以看出来:外方十分渴望扩大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的投资,也提出参与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扩大市场份额、以特定的基金形式投人运作等要求。这些外资可以以风险投资形式实现对我国的资本扩张,进而带动国内民间投资向风险资本的转化,造就足够多的市场参与主体,形成高技术企业发展必须的高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国际资金本身构成新的投资主体,直接扩充民间资本比重,增加民间资本数额,形成有实际推动力的资本支持。 另外,加人WTO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外留学人才的回国创业和原有科技人员创业。据统计,海外华人有近三千万散布在世界五大洲。海外华人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高级技术人才就有十万。海外华人尤其是留学生数量多、质量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否争取他们回国创业或者为国服务,关系到中国技术产业发展前途。 二、入世后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中国加人WTO必然牵动中国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其中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换以及服务业的现代化是结构调整中三个相辅相成的方面,这三个方面的任务是否完成,将直接关系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状态和趋势。 (一)发展以信息技术产业为核心的高科技产业 我国目前的进出口结构仍然具有发展中国家的特征。其基本原因是,我国目前的行业内贸易在很大程度上与加工贸易相关。与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制造业的技术等级不高,高技术含量产品市场上占较大比重的是进口品。因此,这几年中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替代进口品。这种替代进口不是对进口品设置政策性堡垒,而是利用市场开放型经济:一是开放市场,允许外国制造业产品进人;二是从国外进口技术和中间品,生产替代进口品;三是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在国内建厂。 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推进工业化时普遍面临的问题是工业低水平严重,在加人WTO的条件下,差距扩大的结果是发展中国家追逐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低于其水准的制造业可能被发达国家扼杀。这可以说是我国制造业发展所遇到的经济全球化的严重挑战。应对的路径只可能是发挥后发优势,瞄准现代最新技术和产业,直接发展现代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这种跨越就是要跨越一个技术时代,直接进人现代技术时代。 因此,我国在加人WTO以后面临的结构转换任务是,抓住时机根据现代化的目标推进产业升级,其基本要求是国际分工结构由目前的比较利益结构转向谋求竞争优势。在发达国家进人新经济的背景下,中国结构转换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科技产业。由此为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产品和服务进人中国提供巨大的市场。 (二)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 中国是农业大国,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特征。中国的农业特别是种植业,20多年虽然相对增长速度较慢、比重呈下降趋势,但其绝对额仍然在不断增长。但是,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和农民收人低下的问题仍然是我国社会经济的突出问题。在加人WTO后,农业在短期内将是受到冲击的最大一个部门。以主要农产品国内外价格比较为例,见下表: 上表清楚表明:(l)我国农业产品中的大宗产品,即谷物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均没有优势;(2)在我国经济作物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大豆、花生及其加工产品豆油、花生油也不具备优势。面对外国农产品进人,中国的对策不一定是以同样的产品针锋相对抢夺市场,而是调整产业结构,减少一部分低效益的谷物生产,转向具有出口潜力的产品(例如园艺产品)。这同时意味着主动让出一部分市场给国外产品。 (三)服务业的提升和服务业的现代化 中国目前的现状是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对外开放程度也低于制造业。中国的服务业的落后不仅在于其总体比重低,还在于其结构处于低水准。目前在服务业中占较高比重的是进人堡垒较低的运输、餐饮、娱乐、房地产等。其中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占25%左右。而具有主导性、现代性的金融、保险、通讯等行业发展相对于发达国家则严重滞后。 根据有关协议,我国将在2005年允许外商独资银行经营银行零售业的全方位服务业务,并开办人民币业务;人世后国外券商和基金公司将进军国内市场,以合资的方式设立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三年后持股可增加到49%。允许国外保险公司拥有50%的股份。初步分析,加人WTO对我国金融产业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1)中资银行的呆坏账没有完全处理,储户的流失可能会导致其流动资金短缺,从而引发财务风险;(2)由于大量呆坏账存在,加上员工素质偏低,在缺乏透明度情况下积累的金融风险在人世后外界力的作用下可能成为威胁金融安全的主要根源;(3)中资银行优秀人才的流失;(4)在资本市场上,对A股和B股市场影响存在巨大差异性,对游资的监管成为一个要害问题。 三、入世后我国政府的主要任务 加人WTO后面对的是机遇、挑战和任务,实际上“锁定”了我国改革的方向,即中国必须朝着开放的市场经济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同时我们承诺的时间表也锁定了改革开放的进程,迫使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加快改革的步伐。 (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1.以产权多元化改造国有企业,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此必须做到:一是对国有独资企业的数量要严格控制。除保留少数必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外,大多数起支柱作用的大型国有企业都应改造为产权多元化的现代公司。二是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其中包括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特别要注意给国内私企充分的“国民待遇”。 2.建立国资委下属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大型集团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实现政企职能分开,保证国有资产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内增值。 3.建立一个使中国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新机制。其要点一是企业家职业化,把经营者同公务员分别开来;二是建立企业家市场。企业家的选择机制主要是市场机制;企业家的劳动力价格应由市场评价,并由企业按照其绩效、风险、责任来自主确定,而不应由政府来确定,不应同外资企业的工资待遇有很大的差距。以市场化的选择、激励、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企业领导的短期行为和“59岁现象”。 (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其中包括民营经挤和外资经济,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因为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比重小,实力弱,很难承接和填补国有经济的退出部分,也很难支律起“多元化”的一极。 现实中,我国作为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每年有数百亿的境外投资进人,它们都是私人资本。多年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广大私营民营企业表现出了国有企业所无法具有的活力和效率。法规也已制定了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法规,但仍然存在许多避垒,主要表现为: 首先在融资方面的不公正待遇。许多国企和政府工程尽管决策失误、浪费严重,造成资金大量损失,经营长期亏损,无力偿还借款,却仍然可以根据政府部门的指令继续从银行获得信贷,而民营、私营企业却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同时也得不到给予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等。其次,在市场准人方面的歧视。实际经营领域中,准许国有经济进人的行业有80多个,准许外资进人的行业有印多个,而准许国内私人和民间资本进人的行业只有40多个。 (三)国内市场壁全有待消除 国内经济在许多地方及行业中依然存在着对国内产品和投资的种种壁垒。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这些国内的地方和行业壁垒,不仅阻挡着外地产品的自由进人,而且使用行政权利为一些质次价高的产品提供庇护。所有这些现象表明,我国经济在诸多方面,还面临不公平、不公开的市场,最终不会培育出具备现代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和企业。因此需要各地各级政府树立新观念,转变旧职能,培育市场功能。 (四)以信息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1.大力发展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产业为先导产业,使中国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带动整个工业结构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2.用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使之成为兼有“劳动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双重特点的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如纺织、轻工等产业。 3.大力扶植高科技中小企业,充实鼓励风险投资,推动产业升级,给予他们一个全面发挥的机会。 (五)迅速提升我国企业管理水平 1.把握最新的管理理论,树立现代经营理念。特别是由物本管理转向人本管理再转向智本管理;由你死我活的刚性竞争转向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柔性竞争;由重视有形资产转向更重视无形资产;由传统的营销系统转向网络营销;由被动的适应环境转向主动的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由企业组成的科层化、凝固化转向企业组织的扁平化、网络化、柔性化和虚拟化等。总之,我们的企业领导者必须更新观念、跟上新的管理形势。 2.以国内外先进企业为样板,推广追赶战略和标杆管理,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在管理方面的差距。企业应建立进步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标杆管理观念,不断完善自己。 3.加强战略管理,建立企业生命理念,加强研发和创新,实施品牌战略,重视核心竞争能力的培植、发展和利用。 4.引进和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生产方面,实行准时生产制,精细管理;在人事管理方面应用测评法招聘选拔和考核干部员工,采用外展训练方法培训员工等。 总之,加人WTO,融人经济全球化是我国的一个契机,它将全面推动我国行政管理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上一个新台阶。 行政管理类论文:试析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乡镇 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 研究 论文摘要: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不能仅仅从行政体制本身考虑如何深化,而应跳出行政体制的局限,调整一切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新体制,推进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己日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在不同的观点中,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已经不能仅仅从行政体制本身来考虑如何深化,必须跳出行政体制的局限,从更高的层面,例如乡镇职能转换等问题上进行思考,力求彻底解决乡镇存在的诸多难题。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归根到底,就是调整一切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新体制,实现改革应有的成效,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创新: 1、克服四种倾向,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1)克服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发端于革命战争年代、建立在体制下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习惯于“一元化”的集中管理方式,大包大揽农村行政性事务,由此造成党、政、群、企不分,产生了行政化倾向。这不仅不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使管理农村社会经济工作的行政职能,而且还限制了市场中介组织自由发展壮大,从而使广大农民缺乏对市场信息变化的独立判断和自主选择。要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党、政、群、企之间的关系。 (2)克服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弱化倾向。长期以来,党组织对农村基层政权和执法机关干预过多,而“条块”分割又肢解了乡镇政府行政的职能,形成责任大、权力小、部门工作难协调的被动局面。要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这样,有利于强化行政责任意识,充分行使行政职能。 (3)克服其他社会组织的准行政化倾向。乡镇的“七所八站”习惯以准行政组织的身份出现,经常干扰农村的社会经济活动;而村民自治组织又受到乡镇党、政、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等“外部性”因素制约,实际上也无法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工作。要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必须克服这些干扰,进一步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克服农村群众性组织的松散化倾向。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民间公益性组织和群体性自治组织(也包括一些非法宗教组织和黑社会组织等),一直处于一种自生自灭、放任自流、自由发展的状态,甚至呈现出迅速蔓延的趋势。这对于长久地保持农村社会秩序稳定构成威胁。因此,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大原则。”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的农民党员以及党的群众组织及其成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各自制定的组织章程开展活动,通过增强系统内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来发挥其对农村其他民间组织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推动力,真正起到带领和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核心作用。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乡镇党、政、群各种组织之间的工作关系,尤其是要处理好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目前乡镇党政关系的现状,大体上分为4种类型:第一种情况是党政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职责明确,关系比较协调。第二种情况是党政机构虽已分设,职能划分也比较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仍存在着这样的和那样的矛盾冲突。第三种情况是乡镇党委包揽一切事务,事无巨细都由党委书记一揽子安排布置,而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履行其职能。第四种情况是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之间工作关系不协调,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还很普遍。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县级以上的党政关系还没有理顺,乡镇党政组织职能划分、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和运行机制又缺乏制度性规范。因此要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此外还要着手解决乡镇各职能部门党组织逐渐脱离乡镇党委统一领导的问题。近年来,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许多乡镇二级机构党组织被上划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垂直领导而陆续脱离乡镇党委统一领导。这些二级机构中的党员归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委管理后,常年很少开展党组织活动。随着这些职能部门人权、财权、物权、事权被上划管理,乡镇党委和政府对“七所八站”的管理出现了“断档现象”,造成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难协调,相互推委扯皮,政令不畅,效率低下。改革方向和具体措施是,下放“七所八站”的垂直领导权限,实行由乡镇党政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以保持乡镇方方面面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逐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农村改革以来,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农民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去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强烈要求行使民主权力来保障经济上的物质利益。因此要从《宪法》和法律上确立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地位,让亿万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让他们自己来当家作主。实行村民自治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善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而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是政治思想上的领导和在重大问题、重要环节上的领导,决不能超越《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去搞包办代替,更不能低估了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去搞行政干预。 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乡、村两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村级,主要任务是推行村民自治,鼓励和支持农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另一个层次是乡镇,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选举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依法行事。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关系,妥善解决乡镇党、政、群组织和各种市场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界定职能,以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破村际间的地域界限和户籍管制,以一定人口规模的农业经营实体和各种社会中介组织为单位,组建新型的经济联合体或村民自治组织,以增强农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内部的亲和力,实现农村集约化经营。 3.完善农村财政制度,创新农村财务管理。 (1)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壮大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是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收的根本出路。目前农民贷款难、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比较突出,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在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金融改革要着眼于两个目标: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要求我们在三个方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共同发挥作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农村金融财务政策,通过贴息、减税等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贷款,增加对农村的资金供给。 (2)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缓解财政供给压力。机构庞大,财政供养过度,是目前农村财政困难形成的重要原因。现在有少数地方存在“食之者众,生之者寡”,“养民之道,贵在省官为先”。在当代20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国家设置是三级政府,而我国机构层次多,又都是叠床架屋分工细,人浮于事。就拿乡镇来说,除(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全套班子”外,还有“七所八站”机构设置一应俱全。另一方面,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为节约行政成本,要大力推进“三项”改革,“省”去许多不必要的官;深化村级管理改革,并村并组,削减领导职数。 (3)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在财政体制欠完善的情况下,农村有限的财政资金如果不能统筹安排在刀刃上,就会导致财力资源浪费。因此,很有必要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让村民直接或间接管理财务;把财政工作纳人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责任目标,使其对“上”负责,对“下”也负责,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强化民众对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对经费的收人与支出,都要有预算和论证,以防盲目投资,逐步实现财政运行体制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4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坚持“小政府、大服务”的改革方向,实行乡镇“七所八站”由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和具体管理的新体制,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而不直接管理下属单位的人权、财权、事权、物权等;让从事经营性的乡镇站所完全脱离行政管理体系和财政供养方式,使其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独立地运行;按照职能分设、机构独立、因岗定员、精简高效的原则,彻底改革乡镇“七所八站”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决不能再留下尾巴;积极地培育农村社区性市场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最后一笔遗产”,成为阻碍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出我国对特大城市人口总量规模控制与人口结构调整相结合的新的户籍管理法律制度。放开省会城市(特大都市除外)人为的户籍管制,城乡人口按居住地统一管理。 5.科学规划中心建制镇,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 目前,我国乡镇有党、政、人大组织、群团组织、司法组织、市场监管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种大大小小的组织机构和组织体系,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扩张性组织网络。这既增加地方的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造成农村社区管理秩序极度的混乱。必须打破原有的乡镇行政建制辖区,按照经济节约、布局合理、资源集中配置的原则,科学规划中心小城镇,坚决撤消不合理的乡镇设置。 农村解体后,原来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虽然改变了名称,但其行政辖区的管理制度基本上仍维持原状。多数的乡镇政府机关仍习惯于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发号施令,硬性分配指标,并责令村、组干部限按期完成任务,因此应当尽快取消村、组两级“准行政”的建制。今后村民组一级不再单独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现有人口占有、使用、继承、处置。 调整合并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节约使用极其有限的农村办学经费。要结合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的特点,打破县、乡(镇)、村行政区划界限,实行规模办学与边远山区办教学点授课相结合的新管理模式。农村中小学调整合并后,师资力量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办学经费纳人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对于不再保留的农村中小学原有集体资产,由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评估拍卖,回收资金缴人县级财政金库,专项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被保留下来的农村中小学原有的全部资产,一律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监管。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析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性质定位 论文关键词:道路运输 机构性质 管理体制 论文摘要: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绝大多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都是事业单位建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采用事业编制进行管理。这种不科学的性质定位,导致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超编、机构膨胀、道路运输管理不能发挥应有职能。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而分析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性质定{=7=的不科学性,提出我国道路运输机构性质定位和人员管理的理想模式。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是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管理道路运输的专门机构,对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全国除个别地区外,绝大多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都是事业单位建制,运输行政管理人员采用事业编制进行管理。正是由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这种不科学的性质定位,导致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人员超编、机构膨胀,从而形成“养人罚款、罚款养人”的恶性循环。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性质定位的不科学性,提出我国道路运输机构性质定位和人员管理的理想模式。 1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定性不科学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作为事业单位的定性在全国具有普遍性,但从理论上说这种性质定位是不科学的。 1.1事业单位的概念和特点 事业单位是接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国库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组织。一般具备以下特征:①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②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的过程中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或必要设备;③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时由政府支付成本。 1.2行政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组织是国家为实现行政目标而建立的组织,它承担对社会实施公共管理的职责,即通常人们所说的政府组织,包括一级政府及其所属的政府机构”。行政组织具有以下特性: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行政组织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②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③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④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 常的和不间断的;⑤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组织、个人打女 道。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行政组织具有:①完整性。行政组织}` 完整性由国家权力的不可分割性决定。②政治性。行政组织是G 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公务的组织,因而必然具有政泥 性。③法制性。行政组织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的确定、权利}` 划分都必须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④权威性。行政组织代表 国家行使行政权,它的一切合法规定、命令每个公民都必须遭 守。⑤执法性。行政的最大特点是执法性。行政组织作为国家为 实现对社会的公共管理而建立的组织,是国家的执法组织。⑥社 会性。在现代社会国家设置行政组织干预和管理经济、科技、文 教、卫生、交通、邮电、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这是其社会性的表现。⑦服务性。这是行政组织的根本属性,行政组织产 生于社会,高于社会,又要服务于社会。 1.3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性质分析 从事业单位的概念和特征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最大的特点是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而且这种劳务的成本由政府支付,不实行经济核算。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是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专门行业管理部门,不具有事业单位的三个特征:①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不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尽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有为客户服务的义务,但这种服务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与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是有本质区别的。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没有为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尽管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也拥有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和一定的检验检测设备,但这是为管理道路运输市场服务的,而不是为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管理活动的工具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③既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不向社会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也就不存在政府支付成本的问题。但这里的成本与政府支付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日常的行政管理经费开支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从国家设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目的和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开展活动的过程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属行政组织。国家设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并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的过程,可以概括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以下特性:①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是依法设立的国家专门管理机构。②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各级交通行政主管机关的专门行政部门,行使国家行政法规所赋予的行政职权,代表国家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③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活动是经常的、主动的、不间断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并随时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监控,积极主动而不是消极被动地打击非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运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④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有上下级机构、有完整的组织体和系统的运作程序。⑤道路运输行政部门的管理活动具有政治性,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维护广大人民参与道路运输的合法权益,打击非法经营。⑥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特别是对道路运输经济活动的管理具有唯一性和国家权威性,所以,其依法实施的正确管理活动具有强制性。⑦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几乎涉及社会中的每个成员,最广泛、最经常、最直接地与组织和个人打交道。总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具有行政组织的一般特点和属性。 从以上对事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一般特点和属性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把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定性为事业单位是不科学的。 2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科学的定性带来的问题 从管理实践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被定性为事业单位,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这种不科学的定性给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建国前,中国经济相当落后,政府兴办的事业极其有限,即使有一些学校和医院,一般也由外国教会、商人和私人基金会投资运营。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采取公有化措施,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这种计划体制下,政府控制相应的人权、物权和财权,也必然承担相应的事权和职责。政府直接进行社会资源配置,承接组织生产活动,控制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行。另外,建国后百废待兴,如何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在既不能保留原体制,也不能模仿西方国家管理模式的情况下,全盘引进了苏联的计划经济事业管理模式。我国的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大力兴办社会的产物,是“大政府,小社会”管理方式的现实体现,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就是这一模式的产物。 这种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不科学定性,给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多的矛盾和问题。 2.1各级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人员超编、机构膨胀 科学的人事行政要求人员编制、考核、工资福利等职权应由专门部门统一行使、系统运作,这样才能保持人事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严肃性,才能使人事行政真正发挥有效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各级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的编制在地方,经费和工资却脱离地方财政,来源于自身收取的交通规费,破坏了人事行政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是人员过度膨胀的根源所在。尽管地方人事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严肃性,但由于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增加不会给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因而地方政府对这部分编制的控制自然不会像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那样严格,基本处于半松半控的状态。再加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工资福利相对较好,大量具有社会背景的人以及交通系统内部的子女被安排到道路运输执法岗位上来,造成运输行政管理人员严重超编。以某省为例,从人员编制执行情况来看,某县的道路运输执法人员达800余人,严重超编,一个县几乎占满了该市所有编制名额。从人员的学历层次看,在该省10176名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4141人,占40.1%,高中(中专)4645人,占45.6%,初中以下1390人,占13.7%。这离现代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执法人员的来源渠道看,大部分是通过社会关系或内部招工安排到执法岗位上的,某县的78名道路运输执法人员中有11名毕业于大(中)专院校,1名转业军人,其余66人则是通过内部招工、部队退伍或通过社会关系安排到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岗位上,约占84.6%:另外,II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全部是在国家实行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下进入执法岗位的,亦即在高校实行毕业生双向选择后,未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吸收高校毕业生进入执法队伍的。作为掌握国家行政权的部门,这样的人员进入渠道是值得深思的。 2.2经费开支制度导致绩效评估编额 1)人员和办公经费的来源渠道导致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罚款轻管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全部来自自身收取的交通规费,省交通厅则根据各市上缴规费的比例返还办公经费。这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征费的积极性,同时也从体制上促进了重罚款轻管理思想的形成,具体表现在:①各地由于机构膨胀,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开支压力增大。为了保证正常支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不断加大征费力度,因为征费数额增多,返还数额越大,越能改变和提高职工福利,而好的福利待遇则越来越吸引更多的人涌向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从而形成“罚款养人,养人罚款’,的恶性循环。②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考核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没有责任追究机制,而且一般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在现有的用人体制下,考核方与被考核方博弈的结果是皆大欢喜,马虎了事。基于以上两个因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重罚款、轻管理的思想在所难免。 (2)重罚款轻管理的思想导致人员激励货币化。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因此,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好坏应当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绩效评估的主要参考依据,交通规费征收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的内容。但在目前的这种体制下,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职能基本异化成规费征收,权力与利益挂钩,而不是与责任相连。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了提高规费征收数额,采取各种各样的超任务奖励办法促进规费征收,如前文所说的某县采取目标责任制的办法进行考核。县交通局给所属各交通运输管理站下达任务目标,目标完成领取全额工资,完不成则按比例扣除工资,超额部分按30%进行奖励。阜阳市的某县甚至采取包干制,即按任务完成的40%返还各交通运输管站,作为工资福利和奖励资金。这种人员激励的货币化,完全偏离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 (3)人员激励的货币化造成市场的失控,公路“三乱”久治不愈。人员激励的货币化对掌握公共权利的公共管理人来说,具有更大的破坏性。因为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具有“经济人”的基本属性,即使没有激励措施,在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下,他们也会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种人员货币化的激励机制,使得这些‘经济人”堂而皇之地去谋求自身的利益,表现在工作中就是以罚款代替市场管理,根本没有人去进行市场调研和运力调控,想尽一切办法避开“三乱”。 3改革对策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定性都是不科学的。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己经真正地担负起了代表政府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的职责,己由原来政府办社会、为社会提供运输劳务的职能,转变成了代表政府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的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行政组织的本质属性。因此,应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列入行政序列进行管理,相应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列为公务员,人员工资和福利保障应列入同级财政或垂直到省级进行管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善道路运输管理的不良现状,保持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同一性、科学性和完整性。 3.1机构性质和建制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专业行政管理机构,应纳入行政序列管理,独立对外实施行政管理职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副厅级建制为宜,市级以副处级为宜,而县级以副科级建制为宜。 3.2人员和经费管理 领导成员管理。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党政一把手应由省交通厅和省委组织部门共同管理,其它成员应根据管理权限分别由省交通厅党组和省人事厅管理:市、县一级依此类推。 普通人员和经费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全部纳入公务员的序列进行管理,人员编制由省交通厅配合人事主管部门按照精简、实际需要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人员经费在费改税前可由省交通厅统一划入省级财政部门,再由各级财政部门逐步核发。费改税以后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3.3绩效考核 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行政服务岗位要制定规范的行政服务标准进行考核,执法岗位要对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准则进行考核。对执法部门业绩的考核,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管理标准基础上进行。 考核主体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由不同的人员组成,一般由行政主管部门、第三部门和其服务对象代表按有效的比例组成。但对道路运输执法部门的考核,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如其执法对象直接参与,对其考核可能造成失真,可由业务主管部门、人大法工委以及政府法制部门共同进行考核,但应当听取执法相对人的意见。 行政管理类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论行政管理与提高政府公信力 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论文摘要: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清楚认识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信用行为、巩固升华行政文化,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行政管理,提倡行政“文明”、行政“科学”、行政“人性”,提高政府公信力,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个政府凝聚民心。树立权威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也空前提高。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攻坚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加强行政管理,清楚认识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信用行为、巩固升华行政文化,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不讲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 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分析 —些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主要表现在行为信用、政策信用、绩效信用三大层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 没有摆正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位置 —些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由于法制及民主观念淡薄,仍受权力本位、官大于民的传统观念的支配,认为政府的权力是可以不受约束和任意行使的。极少数^甚至认为,政府是为着公共利益行使权力。因而可以享有不守信用的特权,以至于滥用公共权力I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监督不严等问题致使有些地方政府缺乏威性。特别是个别政府l机关及公务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公共权力进行钱、色交易。极大的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在普通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令出多头以及腐败的存在,是造成政府行为信用上降的直接原因。 2 没有正确把握公共政策的各项原则 一些地方政府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制定出违背民众利益和意愿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取向与民众相背离,盲目制定出某些脱离实际的公共政策,并造成严重失误之后,拒不兑现其承诺的责任。如一些地方政府基于所谓的“逼民致富”,盲目出台政策,强制农民种植某种经济植物,对违反行政命令的农民进行粗暴的处罚,同时又不切实际、不计后果地大开空头支票,一旦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农民的损失,不得已就以“打白条”的方式,推御责任。由于领导班子的变换,—些地方政府规制无度,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缺乏必要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形成“—个班子—套思路,一届政府—个政策”的局面。公共政策变更的随意性很大,导致公众无法对政府的行为作出合理的预期。甚至基于地方及自身利益,—些地方政府随意制定同上级政府的政策相抵触的土政策,导致公众因国家公共政策体系的相互矛盾而逐步失去对公共政策的信任。 3 没有准确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和科学发展的关系 片面追求发展,而忽视科学、持续、协调发展,—些地方政府致力于所谓的“政绩”和“发展地方经济”。追求的价值取向背离公众利益,以及这种绩效本身的真实性受到公众怀疑所导致的政府公信力下降。如—些地方以简单的经济增长数字作为官员业绩考核的主要参数,导致—些官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短期绩效,行为取向惟经济指标是从,为了在经济绩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一些官员在行政过程中重索取轻服务,甚至置百姓生活实际于不顾,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使公众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不断加剧。更有甚者,少数地方政府官员为达到个人升迁的目的,大搞所谓的形象工程,熟衷于做表面文章,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这些都严重破坏了地方政府的信用形象。 三、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1 行政“文明”——加强行政法制化建设 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2 行政“科学”——加强行政规范化建设。 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 3 行政“人性”——加强行政文化建设 政府的公信力,应主要通过其代表—公务员自身的行政品性来表现。诚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奉献的公务员队伍,才能很好地代表政府,获得公信力。行政管理需要先进的文化领航,要明确行政队伍的文化素养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政绩观来规范行动,创建文明有序的行政环境,营造诚信和谐的人文环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政府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就如同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通过文明、科学、人性的行政管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透明公开、讲究实效的政府形象,才能获得公信力,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国政治的文明、社会的文明。 行政管理类论文:浅谈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论文关键词]农业税;政府机构;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 [论文摘要]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只是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导和必要环节,这样的改革是乡镇政府出于财政压力的应急性改革,治标不治本。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各地乡镇政府一定要因地制宜、抓住优势、突出特色,政府职能转变才会成功。构建服务型政府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有利于乡镇政府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村、农业。 农业税的取消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一个新时代,成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起点。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农民权益保护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乡镇政府管理却面I晦着一系列难题。首当其冲的是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缺失。农业税的取消拆除了收费平台,断了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乡镇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随之萎缩。其次是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法定职权缺失。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规定乡镇政府具体的职责范围,事权分配不清。第三是乡镇负债累累。农业税的取消并没能解决乡镇财政运行问题,反而使乡镇债务有增无减。第四是乡镇社会规范及管理能力减弱。取消农业税后,一方面由于不准乡村组织对农民使用强制手段,削弱了乡村组织的权威;另一方面随着乡村干部与群众相互接触变少,村民们对干部的态度变成一种“没事不理你、公事不管你、有事就找你、出事就告你”的局面。 虽然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管理面临一些困境,但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行政机关,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承担着农村众多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地方乃至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地位和作用是其他政权组织无法替代的。因此,必须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一、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机构改革 1、调整机构、精简人员,因地制宜,撤乡并镇 针对乡镇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必要对现有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结构性调整,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经济管理职能,与此相应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机构,合并职能相近的机构为中心站,从而减少部分机构和人员。同时对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农民素质较高的小乡镇,可考虑撤乡并镇,减少行政事业人员,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减轻财政负担。而对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应稳定政府机构现状,但调整其内部分工,精简、合并可有可无的作用发挥差的事业服务中心及其人员,加强最能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机构和人员。最后,根据中央要求,实现机构和编制法定化要求,加强对乡镇机构行政事业编制的控制,每过2—3年,核定一次编制,并通过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改革乡镇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县乡公务员考录制度 针对乡镇公务员小农意识严重、效率观念差、功利主义盛行而导致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我们认为,首先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革传统干部任免制,推行合同聘任制,打破干部人事制度的铁饭碗,充分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的业绩考核,指定科学的考核和量化标准。通过考核,让那些有责任感、工作能力强、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干部继续留任或者进入领导岗位。其次是完善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一是扩大县乡公务员选拔录用视野,彻底打破身份、地域限制。第一,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参与社会竞争的同等权利;第二,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地区封锁政策,促进人才交流选拔。二是改革和完善考试方法,努力建立健全规范专业的考试录用制度。第一,采用现代化的结构性考试方法。公务员考试应根据公务员工作的特点采用结构性考试方法,其结构由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核等构成。不同部分在总成绩中的比率,根据不同的职责尤其是不同的职位要求来确定。第二,建立公务员考试试题库。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建立公务员考试试题库,特别是专业科目试题库。可以按照统筹规划,分头开发,成果共享,有偿使用的原则组织有条件的省市共建专业科目考试题库和面试试题库。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第一,借鉴高校招生考试的经验,建立起相对稳定的监督队伍。这一队伍可以由纪检、监察、公证机构、新闻媒体、群众团体的代表组成,并随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第二,明确监督内容。主要监督招考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是否按招考公告的规定进行、笔试与面试命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有无泄密问题以及考核录用是否客观公正。第三,完善监督方法。(1)建立考试录用工作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建立录用工作报告制度,接受上级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3)建立咨询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3、合理划分权限,理顺各种关系 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权组织,在很多方面并不是执法主体,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制手段,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很大。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状来看,乡镇政府都不具备独立的决策权和完整的财政权。乡镇承担了大量上级交办的事务,却没有足够的权力,还要为执行结果负责。相对于县级政府的“权大于责”,乡镇却是“责大于权”,以有限的权力承担着无限的责任。乡镇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甚至是某些职能部门的办事机构。因此,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必须合理划分与上级(主要是县级)政府的权限。一是还权于乡镇,解决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问题,严格按照“权随事走,财由事定”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的事权;二是明确与上级(主要是县级)部门的关系。县级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县级部门不应对乡镇政府实施直接发文等行为。三是县级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在工作上应接受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协调、监督,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应征求和尊重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其次要理顺各种关系:(1)理顺政府与乡镇企业的关系,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2)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乡镇政府集中精力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同时扩大和强化社会自身管理的功能,由社会的各种组织按照各自的性质和任务,共同承担社会义务;(3)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乡镇政府主动退出,只管一些市场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以弥补市场失灵。同时积极培育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只是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导和必要环节,这样的改革是乡镇政府出于财政压力的应急性改革,治标不治本。 二、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1、目前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进入后农业税时代之后,乡镇政府突出的问题是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情,而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又没做好。首先是在中央转移支付不能足额足量到位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为了维护正常运转和偿还债务,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财政收入,其中重要的途径就是发展企业和招商引资,有的乡镇甚至通过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获得制度外收入;其次是有些乡镇超越经济能力大搞基础设施建设,而又没进行科学规划和很好地利用市场力量,结果导致许多小城镇成为一无产业基础、二无市场依托、三无居民社区的“空城”,更导致乡镇政府负债居高不下;第三,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低下。南于管理体制、经费保障等许多因素,许多诸如农业技术推广、文化宣传等公共服务功能履行不到位甚至基本丧失,导致农村社会公共事业长期受到冷落,发展滞后。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结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大的方向,这为我们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指明了方向。但具体到基层乡镇政府,我们认为它基本上不具备履行经济调节智能的能力,也几乎没有市场监管的能力,真正需要抓实抓好的应该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因此,体制改革中的乡镇政府的职能应该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削弱、淡化、转移、合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具体说来,(1)更新观念。这是转变职能的关键。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农业走向休养生息阶段,随着原有的乡镇工作格局的打破,旧机制必然被新机制所代替,工作观念,工作方式、方法,工作重点开始发生全新变化。在观念上,要迅速从去强管理、轻服务,重人治、轻法治变为重服务、重法治,主为老百姓出主意、想办法、找路子,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2)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不收农业税了,国家每年都会有数千亿的财政资金转移到乡村,乡镇干部应从收税费转变为农民提供安全、保卫、科技服务和有效信息,乡镇政府应当更直接提供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社区医疗等公共产品;(3)规划、建设和管理小城镇。乡镇政府要合理规划集镇和新村,抓紧建立和小城镇相配套的劳动保障机构,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有序流动提供保障;(4)培育新型现代农民。乡镇政府通过各种方式用全新的文化科技知识武装农民,特别要做好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培养他们的效益观念、科技观念、法律意识、人权观念及竞争意识,造就出一批具有现代商品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的新农民;(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农村地区仍然是人口超生的重灾区,各地乡镇政府在这一点上的职能一直没有放松,但是在新形式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方式、手段应该向人性化方向发展。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各地乡镇自然、经济等环境千差万别,一定要因地制宜、抓住优势、突出特色,乡镇职能转变才会成功。 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 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不仅仅是乡镇政府为了履行职责而进行的职能转变,更不仅仅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而进行的机构改革,而应该把这一改革放到国家、社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高度上,放到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去研究,从而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拓展到乡镇政府管理模式转型和创新的高度,用现代治理的角度来审视这一改革,重构国家、社会、农民关系,城乡关系以及体制与机制等各方面的关系,并使乡镇政府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村、农业。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从纵向分析,其重点在“治官”而不是“治民”,在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约束和规范政府应该干什么,只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和谐统一,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强化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具体表现为:1.乡镇政府职能界定准确。按照“因需设岗”、“因事设人”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职能,界定乡镇机构的责、权、利。(1)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明确落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2)保障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用水、用电、通讯、交通条件,改进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科学配置乡镇机构规模。乡镇机构规模主要由乡镇的个数、乡镇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三部分构成,而乡镇内部机构设置的规模是重点。一般说来,乡镇规模没有统一的标准,它的设置根据政府有效管理的地域、人口而定,要考虑到政府的行政能力、政府的职能、政府的办事效率以及相关的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因素,最终以乡镇能否实现农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和满足农民群众公共需求为准。3.乡镇权力机制的科学管理。权力机制是多方治理的核心部分,只有构建民主、科学、合理的权力机构,才能实施有效的治理,才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乡镇权力的产生要从过去的自上而下,改为自下而上,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其次,乡镇权力的运用必须依法行政,规范乡镇政府行为。 从横向分析,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府治理应该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强调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参与的结合,强调管理主体的多样性。在管理的性质上强调政府对公民的服务,在管理技术上强调引入市场机制,从而建立起政府、市场、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元治理体制。我们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乡镇政府多元治理的构成,必须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管理和民主参与乡镇社会事务的权利,分清政府应当承担和做些什么事。具体说来:1.强调乡镇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这是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机构存在的理由;2.完善农村中间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乡镇政府让渡出来的一些社会事务承担起来,将城市文明导入乡村社会,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市场之间发挥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3.倡导农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和自主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最终取决于农民的自主和觉悟,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权益,尊重农民的政治参与和自我管理,尊重农民的自主经营权,也只有政府通过各项政策引导,让近9亿农民获得更多社会资源,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农民建立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行会,扩大它们的生存空间,让农民为自己的事情做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政府才能真正为农村、农民、农业服务。 行政管理类论文:略论邓小平行政管理思想 长期以来,邓小平同志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为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上讲,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他在其一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的思路,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行政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邓小平同志的行政思想有待于我们加以深入地发掘和总结,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行政管理实践中求得理论的指导。 一、社会主义的行政本质在于为人民服务 确立行政本质的意义在于明确行政的基本的性质与方向。正如古德诺所言,政治是政策的制定,行政是政策的执行。一个国家的政治性质决定了这个国家行政管理的本质,因此,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行政本质。社会主义的行政本质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性质所决定。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中国社会主义的行政管理的本质特征,在于服务,在于为人民服务。 中国共产党从其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把为人民服务视作为其生存的最根本的基础资源。为此,她奋斗了几十年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但执政地位的改变,也使得有些人逐渐淡漠了对这一观念的认识。’种种苗头,在建国后的若干年里就逐渐出现了。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中的一员,邓小平同志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他曾尖锐地提出:“我们进了城,是做官呢,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呢?”他说:“如果不是做官,而是当人民的勤务员,那就要以普通劳动者的面貌出现,要平等待人,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将这一干部行政作风问题看作是事关我们国家性质的大问题,是与我们党的特点直接相联的大问题。他强调指出,懂得并抓住我们行政管理的本质,我们“就可以避免沾染官气,就可以避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就可以使我们的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并在将来发展到共产主义的道路上去,就可以使我们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04页。以下凡引本书仅指出其卷数与页码) 服务不是说说而已,要真抓实干。对于我们广大的干部而言,就是要贯彻到群众中去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对于官僚主义的作风,邓小平同志是深恶痛绝的,他详细地指出了其危害性,称之为“令人无法容忍”。(第二卷,第327页)他曾干脆地说:“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第三卷,第121页)这里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领导的实质,既包括了上级的领导对下级的领导的服务。也包括了人民的干部对广大的人民的服务。而后者,则正是社会主义中国行政管理的本质问题。 二、社会主义的行政要从大局着眼 行政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微观的枝节,而且在于宏观的视野,在于站得高,看得远,在确保全局的背景下解决细节问题。这就是行政管理所要关注的行政境界问题。在这一方面,邓小平同志是杰出的榜样。邓小平同志在有关中国社会的发展问题上,高瞻远瞩,体现了一个中国共产党杰出领导人的风范。落实到行政管理方面,就是其崇高深邃的行政境界观。 邓小平同志指出:“治理国家,这是一个大道理,要管许多小道理。那些小道理或许有道理,但是没有这个大道理就不行。,’(第三卷,第124页)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强调局部服从大局的观念,这既是历史的经验,更是当代的要求。强调领导集体的同志,“考虑任何问题都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大局。许多小局必须服从大局,关键是这个间题。”(第三卷,第298页)邓小平同志深知,当代世界,一个国家的发展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相互联系的,这是一个大局。针对这个大局,邓小平同志在结束十年动乱后又及时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构想,把中国带到迅速发展的世界中去。从国内来讲,经济建设也是大局,针对这一大局,邓小平同志提出“经济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第二卷,第194页)各方面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对于地区发展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沿海与内地要服从交互支持这个大局。 行政大局不仅是对大局而言的,而且对处理具体的行政事务都有重要的作用。邓小平同志的行政境界观就不仅体现在中国国家发展的大的方面,而且体现在行政管理的各个具体的方面。如基于“要从大局看问题,放眼世界。放眼未来,也放眼当前,放眼一切方面”,(第三卷,第30。页)邓小平同志提出“从长远着想,解决好交接班的问题”。他说,“这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客观存在的迫切需要”。强调从观念解放和制度改革入手,“把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提拔起来,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后来居上。”(第三卷,第321一7页)这一思想对于我党人事的新老交替,保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继续推进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社会主义的行政要处理好边界问题 行政管理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区分各个管理条块之间的界限,这就是所谓行政边界间题,它是行政控制的协调的基础,对于行政执行的效率来讲,关系很大。这种行政边界是多层次、多方向的。从纵向来看,有传统的中央与地方等边界,有条条内部的上下边界,等等;从横向来讲,有部门之间的边界,有地方与地方之间边界,有一地方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边界,有党政关系这一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行政边界,等等。这也是我们党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比较注意却始终未能完全做好的事。邓小平同志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注意着这一问题,并在这方面倾注了很大的精力。 远在根据地时期,针对当时根据地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现象,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党的优势不等于党员包办;党的领导不等于“党权高于一切,’;党员多数不等于万事大吉。提出党对政权是采取指导与监督政策,强调党组织和政府机关要相互团结、相互尊重、各施其职。邓小平自己作为军队的高级政治干部,充分尊重军事行政首长的权限,他与同志多年默契和谐的工作关系一直为党内所称道。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又关注起党政关系问题,提出“着手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第二卷,第321页)这些重要构想,对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党政关系在80年代的重新调整起了重要的作用。在他和其他中央领导人的指导和身体力行地带动下,中国的行政机构和人大体制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建设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而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 针对权力过分集中所导致的一些行政边界不清的间题,邓小平同志提出“权力不宜过分集中”,(第二卷,第321页)发起并推进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其中分清职责、下放权力、转变政府职能、维护民主集中制的正确运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重新界定和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条块之间的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社会主义的行政有一定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之间总是有规律可循的,行政管理也是有规律可循的。这里有两个问题:其一,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存在的,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规律就起着作用;其二,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中国的背景下,除了一般的行政管理的规律外,有没有自己特殊的规律,这方面,邓小平同志在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规律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行政管理要从实际出发,是行政规律中最重要的规律。在长期的领导工作中,邓小平同志始终坚持继承思想活的灵魂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从大的方面来讲,他一贯强调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和国外的先进经验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而建设现代化的宏伟事业,实际上是一项巨大的宏观行政管理工程。相应地,行政管理必然的内在要求也必须是从实际出发。正是在这一前提下,邓小平同志才反复强调要学习有用的东西,这实际上是对行政管理内在要求的一项总结。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问题也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的规律。邓小平同志在决策前十分重视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如对于科学家提出的关于跟踪高技术发展的建议,邓小乎同志在肯定的同时,要求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讨论。在充分吸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经常性工作对行政工作的完整性、稳定性与正常开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做好经常性工作,看似简单,其实是行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规律。邓小平同志在各种场合都十分注意强调要做好经常性的工作。“现在党的工作、群众性工作要着重把经常工作建立起来。”“经常工作的制度要恢复,没有制度工作搞不起来。”各部门的工作一定要管本行,议大事。做好经常性的工作,说到底,就是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这就会导致“丢掉了我们各行各业应该死死抓住不放的事情。”(以上见第一卷,第293一296页)。 五、社会主义的行政要有权威 一个行政主体有否权威,将决定其能否有效地运用行政的影响力资源对行政过程中输入输出间各个环节、要素等进行管理、监督、限制、命令、保障或支配。它对行政行为的最终完成有强烈的影响。中国特色的行政权威的要义在哪里?邓小平同志总结我党多年来的行政经验,立足中国的具体国情,从行政主体并最终结合行政行为的制度化,丰富了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控制经验。 中国是个超大社会,中国共产党是个有5000多万党员的大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管理是一个巨大的行政和社会的系统工程。因此,没有一个有力的有核心的党和国家的行政领导集体是不行的。邓小平同志透彻地看到了这一点,在各种场合都强调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中央领导集体。这样一个领导集体,对于中国社会的整合,对于行政的有效运作,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邓小平同志把这一问题看作是“最关键的问题”,认为“国家的命运、党的命运、人民的命运需要有这样一个领导集体。”(第三卷,第310页众邓小平同志在提出建立一个领导集体的同时,指出这个领导集体要有一个核心。他说:“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第三卷,第310页) 有了领导集体及其核心,并不等于行政主体的问题都已解决。这里还有一个行政主体即这个领导集体能不能坚持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个领导集体有没有权威和威信。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也作了非常深刻的思考,提出“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第三卷,第277页)他提出,“不能否定权威,该集中的要集中”,“中央的话不听,国务院的话不听,这不行”。(第三卷,第319页) 行政权威的保障与威信的形成与维护有很大的关系,而政绩对形成威信作用显著。因此,邓小平同志谆谆教导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迅速建立政绩。(第三卷,第30。、317页)同时,维护威信还需要下级主动维护中央的威信。邓小平同志坚决批评了那些不顾组织原则侵害行政威信的现象。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就此对中央权威的维护作了专门的阐述,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邓小平同志行政权威思想的一个贯彻。 六、社会主义的行政是一种技术 列宁曾经指出:“政治是一种科学,一种艺术。”(《列宁选集》第四卷,第234页)作为受政治决定的行政管理也同样是一种科学,一种艺术。作为科学,要遵循一定的行政规律;作为艺术,则要讲究一定的具体管理的技术规则。因此邓小平同志指出:“管理也是一种技术。,’(第三卷,第“页)既然是技术,就与宏观的行政管理不同,它应包括许多细致的方法。基于丰富的行政经验和深刻的理论洞察力,邓小平同志的行政技术观是非常丰富的。 行政技术的最根本的问题是行政的制度化建设。邓小平同志始终十分重视制度化建设的问题。 首先是领导制度何题。早在1980年,针对行政效率的低下、行政领导的老化等状况,他首先提出从制度上着手进行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提出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弹劫、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将它提高到十分重要的地位。 其次,在具体的管理办法上,强调克服官僚主义以适应大生产的背景。更鉴于经济建设日益成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邓小平同志要求广大干部“要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同上,第150页)根据不同的部类,用不同的管理办法。要特别注意加强责任制,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再次,由于中国伟大的改革开放的要求,其中许多不适合于发展的技术要抛弃,而外国的先进的方法要学。怎么学?邓小平同志提出:“在全国的统一的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逐步推开。”(同上,第150页)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试。 最后,重视信息沟通是邓小平同志行政技术观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当前正实现由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而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便是信息问题。邓小平同志早就敏锐地注意到这一点。七十年代末,他提出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的一个初衷就是信息问题。他说“实行关闭政策的做法对我们极为不利,连信息都不灵通。现在不是讲信息重要吗?确实很重要。做管理工作的人没有信息,就是鼻子不通,耳目不灵”(第三卷,第306页)因此,在行政工作中牢牢抓住信息问题,对管理质量的提高意义非常重大。 七、社会主义的行政要有评估标准 一项行政管理的任务如何,直接影响行政目标的实现,为保证行政质量,推进行政发展,就需要对行政的过程、结果等进行评估。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管理,既要反映其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还要注重行政的实际效果。在长期的行政活动中,邓小平同志逐步形成了他的行政评估思想。这一思想的核心是评估标准问题。 邓小平同志曾以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刻把握,提出了评判各项工作标准。他曾经说过,“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第三卷,第23页)在南巡讲话中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第三卷,第372页)“三个有利于”既是各项工作的判断标准,当然也是行政评估的标准。 这一评估标准,实际上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具体化。这样一来就去除了一切唯意志主义的或感情化的标准,使整个行政工作的真实效果明晰化了。本着这一精神,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就能充分地在行政工作中得到具体体现,由此,对行政工作中的其他方面将会有大的推动。 八、社会主义的行政要注重创新 行政的发展与创新是行政工作获得持久生命力的基本保证。邓小平同志始终关注着中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的成效。早在80年代初期他就针对计划体制下出现的一些弊端,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问题,到80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又及时地将政治体制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在80年代后期大力开展的行政改革。邓小平同志行政创新观核心有: 首先,行政机构要增强活力。邓小平同志指出:“党和行政机构以及整个国家体制要增强活力,就是说不要僵化,要用新脑筋来对待新事物。,’(第三卷,第240页)如何增强?邓小平同志从两个方面加以阐述。一个是人的问题,即各级领导班子的年轻化,办法就是废除终身制,建立正常的干部选拔和退休制度。第二个是机构本身的问题,要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机构要简单一点,强调“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对体制的革命”(同上,第396一401页)。 其次,具体工作要敢于试,大胆试。70年代中期,邓小平同志在对国民经济进行整顿的时候就提出“一定要建立一个敢字当头的领导班子”。(第二卷,第25页)尽管当时有其特定的针对性,但这一思想的意义却超越了当时,一直为邓小平同志所看重。因而在南巡讲话中再次提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第三卷,第374页)错了可以改。事实上,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正是他对其一贯倡导的行政创新观的总结。 行政管理类论文: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若干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使检察职能与检察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混合,造成了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侵入和侵浸,掣肘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实现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必须坚持协调、高效、精减和渐进的原则,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实现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为核心目标,改革检察业务管理,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从而改变检察活动中单纯行政管理方式,还原司法管理方式,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化,保障检察监督职能有效行使。 关键词 行政化 检察职能 行政管理职能 检察官独立性 职能分离 正文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在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时,也总要履行与法律监督有关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但是由于当前我国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弊端的存在,使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侵入、侵蚀了检察职能,造成了检察制度的变形,影响了检察机关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只有将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分离,才能还原和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性。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本文拟就“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分离”的内在动因、核心目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主要途径等若干问题试陈管见,以求教于大方之家,并期有裨于检察改革和司法实践。 一、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 -----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肇因 (一)检察权性质的准确定位是实现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认识基点 检察权性质的准确定位是检察理论研究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它决定着检察改革的方向,也构成检察改革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实行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也必须以此为认识为基点,只有正确理解检察权的性质并予以准确定位,才能深刻认识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内在动因,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分离措施。 对于检察权性质,目前学术界存在“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和“法律监督权说”之分歧。“行政权说”从检察权具有的主动性、国家代表性、命令性和执行性特征上,认为检察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检察官是行政官;“司法权说”认为检察权与审判权具有“接近度”,检察官与法官具有“近似性”,检察官虽非法官,但“如同法官般”执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功能,在有些国家,检察官被称为“站着的法官”;“双重属性说”认为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但在体制上应将检察权定位为司法权,检察官定位为司法官;“法律监督权说”将检察权作为独立于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第三种国家权力,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法律监督权。 笔者认为,仅从其权力特点和行使方式的角度分析,检察权无疑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双重属性。但定位我国检察权性质,不仅要从权力本身发展的共同性规律出发,还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尤其要从我国的宪政体制和司法体制出发进行“应然性”分析,也就是说,必须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集中制”来解释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和特征,而不应以“三权分立”学说作为“应然性”的依据来给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检察权定性,从而墨守司法权只是审判权的成规,否认检察权是司法权。根据我国的宪政体制及司法体制,我国宪政意义上的“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统一。在此意义上,笔者认为我国检察权在基本性质上是法律监督权,在国家体制上仍属于司法权,在行使方式上具有司法与行政的双重属性。因此,对检察活动的管理模式就应既不同于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也应有别于行使审判权的法院,而应根据检察权的性质和特点,按照司法规律,以司法管理方式管理检察活动。 (二)违背司法规律,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是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肇因 但是,检察制度在新时期重建以来,并没有按照司法规律建设检察机关,也没有按照司法管理方式管理检察业务,而是把检察机关视为行政机关,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管理检察活动,形成了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造成了检察职能同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相互错位,影响了检察职能充分发挥。 1、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的涵义及形式 所谓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是指违背检察机关和检察权的性质和特征,按照行政体制的结构和运作模式建构和运行检察活动。它和法院的行政化共同构成我国的司法行政化问题。法院的行政化问题,众多学者俱已做过详细论述,而关于检察院的行政化问题,因对检察权及检察机关的性质在法理上一直没有澄清,且检察权在行使方式上确具司法性和行政性的双重属性,学者鲜有专门论述。同法院的行政化一样,检察院的行政化,也包括外部行政化和内部行政化。外部行政化表现在国家对检察机关的管理方式即检察机关的外部体制上,它涉及检察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检察人事权(尤其是检察长及副检察长人选)和财权的行政任命和行政拨付制。外部行政的直接后果是制约了检察权外部独立的效果;内部行政化是指检察活动内部管理上的行政化,即本文所指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内部行政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的合一,即检察业务活动的完全行政化,也就是说,对检察业务活动管理完全采取了行政模式,其弊端是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同化了检察职能;二是检察机关内部行政管理方式违背司法机关行政管理特点和规律,或者完全行政机关模式化,或者带有行政模式的痕迹,其弊端是造成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制约、干扰和侵袭。在行政化的检察活动管理模式下,检察职能同检察机关内部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和、混合(同一),使行政管理职能侵入、侵蚀了检察职能,颠倒了检察职能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主次地位,造成检察制度的变形,使检察制度成为行政管理职能的附属,也从内部制约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 2、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的主要表现及其弊端: (1)办案体制完全行政化。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沿用的是以行政审批、集体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办案机制,即检察权由检察机关通过层层审批的方式集体行使,再由检察机关整体承担办案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在这种办案体制中,普通检察官只是案件承办人员,即行政垂直线上底部的一个点。检察官办案,决定权集中于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有审核权,这就使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副检察长、业务科(处)长成为决定案件的领导层,行政管理职能同化了检察职能。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暴露出明显的弊端:一是“审而不定,定而不审”不符合司法活动直接性和亲历性的要求,难以保证诉讼决定和诉讼行为的正确性。二是造成了办案人员对领导的依赖,难以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不利于培养精英型检察官。三是办案环节过多,造成办案效率低下,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四是权责分离、责任不明,不利于错案追究责任制的落实。 (2)检察委员会构成和运作行政化。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议事决策机构,主要任务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是检察机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下,检察委员会的成员几乎全部是检察机关的行政领导(检察长、副检察长、政治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检委会构成上的行政色化,使检委会在运作上也被打上了很深的行政化烙印。由于检委会委员都是行政领导,且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行政职位高的委员的意见往往会影响甚至左右行政职位低的委员的意见。而行政职位低的委员也往往也会因为顾及领导关系而附合行政职位高的委员的意见,其结果就是,往往影响了检委会议事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案件,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检察长在审核案件时,有是并不是因为案件重大、复杂或疑难,而是因为不愿承担领导责任,往往将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使检委会成了逃避责任的避风港。 (3)检察官任免行政化。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助理检察员由检察长直接任命,检察员由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但人大的任命实际上只是一种程序上的审查,检察官的任命事实上由检察院自由决定:首先由其所在业务部门的领导和院领导推荐,再由人事部门考察,然后由院党组最终决定。因此,一个检察官是否能够成为检察官或者继续成为检察官,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其所在检察院内部的别处一些有行政职务的检察官决定的。因此,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也势必会受到这种任免因素的影响。 (4)检察官惩戒手段行政化。根据《检察官法》,我国现行的检察官惩戒制度是一种内部的惩戒运行机制。这种内部的惩戒运行机制的重要弊端之一就是易产生部门保护主义,从而强化检察官对其所在部门及领导的行政依附性,使检察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有所顾忌或者因需“投桃报李”而不能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5)检察官管理模式完全行政化。长期以来,在检察官的管理上,一直把检察官等同于检察院的其他工作人员,等同于行政机关的干部,完全采用行政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其中以检察官行政级别制最为典型。检察官管理模式的完全行政化,一方面,模糊了检察官同一般行政人员的界线,忽视了检察官的司法性,阻碍了检察官职业化进程;另一方面,检察官之间过分行政化的阶位关系,强化了上下级之间的等级服从和责任,增强了下级检察官对上级检察官的过分依赖性,使检察官的独立性难以保障。 (6)检察官职位范围宽泛化和缺乏分类管理。检察院内部由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和法警组成,除行使检察权的检察长外,还有一些不行使检察权的司法行政人员,也具有检察官职位。由于没有建立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制度,检察官职位范围宽泛化使我国检察官队伍非常庞大,检察官比例极不协调,影响了检察权的优化配置,妨碍了检察官素质的提高和办案效率。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使本应成为检察职能的支撑和附属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在实际运行中却浸没了检察职能,掣肘了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实现这二种不同职能的分离,改变检察活动中单纯的行政管理方式,还原司法管理方式,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性。 二、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 -----实现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核心目标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弱化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性,而司法性的核心就是要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因此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内部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就必须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来核心目标。 (一)检察权独立性是检察权司法性质的本质要求 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指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检察权之所以需要独立行使,一是因为法律监督需要一种独立性。二是因为检察机关侦查权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需要一种独立性保障。三是因为检察机关公诉权的行使应当具有独立性。四是因为司法审判权的独立有赖于检察权的独立性。但从根本上讲,检察权行使独立性,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是其司法性的本质要求。因为检察权行使独立性创造了正确运用和实施法律的必要条件,它使检察官能够排除非法干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服从法律,切实地贯彻法制原则。 检察机关的独立性,包括即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两个方面。外部独立性,指检察权运行过程遵循自身的规律而不受外部的非法干涉,它涉及在国家权力运作过程中与其他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关系。在一般意义上,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就是指检察机关的外部独立性。检察权的外部独立是一种集体独立,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 检察机关的内部独立,是指检察官的个体独立性,其主要意义是:第一、检察官的独立性是检察业务本身的特点和规律的要求。检察权以公诉权为基本构成,而公诉是一种司法性很强的活动,是以亲历性为基础的个人判断和个体操作,赋予检察官独立性,可以防止“审而不定,定而不审”的有悖司法认识规律的做法,从而提高检察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检察官独立性是防止不正当干预的重要条件,有助于保障检察权的公正行使。第三、检察官独立性有利于保障诉讼效率。司法的效能,要求办案检察官的职务行为直接产生职务上的效力,而应避免环节过多,造成决定和行为实施迟缓。第四、检察官独立是检察机关集体独立的基础,没有检察官个体独立,检察机关集体独立则得不到有效保障。但是,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它要受到“检察一体制”的限制。所谓“检察一体制”,是指检察机关上下形成一个整体,统一行使检察权,对内要求上命下从的领导关系,检察官服从检察长、下级检察官服从上级检察官的命令,对外则要求“检察权的行使保持整体的统一。因此,检察机关的内部独立是有限的,不充分的。检察官在执行职务时,需接受上级的指示,其行为只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即相对独立性。“检察一体制”虽然限制了检察官执行职务的独立性,但并未否定检察官的独立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他可以合法地对抗检察长的指令,如享有消极抗命权或积极抗命权。 (二)我国检察机关独立性缺乏有效保障 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检察权行使原则。与国外检察权的独立行使相比,我国检察权的独立性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是检察机关相对于执政党与权力机关是不独立的。我国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独立性的表述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二是检察管理体制的行政化使检察权的行使受制过多,检察权的外部独立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尚未获得法律的确认。在我国,宪法、司法机关组织法和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种独立性,是一种集体独立,也就是外部独立,而非个人独立即官员独立。在现行体制中,检察官受检察长领导,任何检察活动应服从检察委员会的决定,虽然检察官也是检察权行使的主体,但在法律制度上还没有确立检察官在检察机关内部的独立性,也就是说,法律还没有赋予检察官合法对抗行政指令权的能力。同时,诉讼法还是以人民检察院而非检察官为诉讼主体,检察官是检察院意志的执行者,其本身在诉讼法上还缺乏独立的地位。 综上所述,我国检察制度在新时期重建以来,完全以行政管理方式而不注意按照司法规律管理检察业务,使它难以做到“独立行使检察权”,难以做到“严格执法”,难以保证检察官的高素质,确是我国检察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教训。因此,作为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实现检察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实现检察官的司法官化为核心目标。 三、改革检察业务管理 引入司法管理方式 -----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的根本途径 实行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以改革检察业务管理,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为根据途径,主要措施如下: (一)重新配置检察权,改革办案体制,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制 改革目前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就要对检察权进行重新配置。借鉴国外检察制度,结合我国司法制度的特点,笔者建议对检察权可实行“三级配置”制,即明确规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在检察工作中的权限和职责,逐步取消业务部门建制,变助理检察员为检察官助理,实行主诉检察官直接对检察长负责的办案体制,其核心是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制。 主诉检察官制是指在检察长领导下,在公诉部门实行的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负责人的检察官办案体制。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就是要打破检察活动中单纯的行政管理模式,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使检察官成为对办理案件有一定决定权和独立性的检察权行使主体,形成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权责统一的新的办案体制。主诉检察官制2000年在全国推行以来,在提高办案质量、造就高素质的公诉队伍、明确办案责任,落实错案追究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行政化的办案体制所固有的一些弊端。但是,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成熟的理论指导,在主诉检察官制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上争议较多,分歧较大,影响了主诉检察官制的深入推行,使设立此项制度的初衷没有得到充分实现。 笔者认为,主诉检察官制的推行无疑是正确的,它适应了刑诉法制度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是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要和重要的举措。以“主诉检察官制的设定没有法律依据、主诉检察官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主诉检察官的难以统一”为理由反对推行此项制度的同志,没有深刻认识到主诉检察官制的制度价值,也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此项改革及整个检察体制改革。因此,正确的做法不是否定和反对此项改革,当务之急是对主诉检察官制做进一步的完善: 1、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检察官法》,明确规定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为主诉检察官制的推行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为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提供法律依据。 2、完善检察官具体职权的设置,进一步理顺检察官同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关系。解决主诉检察官制的法律依据问题后,根据相当性和渐进性的原则,逐步扩大检察官的职权,同时逐步限缩业务部门负责人、副检察长及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职权,直到取消业务部门副检察长建制,最终将检察权主要配置给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并明确规定各自职权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权责统一。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目前主诉检察官的激励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这与主诉检察官承担的任务和责任是不适应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诉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的激励机制,为主诉检察官提供切实的职务保障。 4、待主诉检察官制成熟后,可参照主诉检察官制在其他业务部门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制。 (二)改革检察委员会 1、将检察委员会由现在的虚设改为实体制。 2、检察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检察长、副检察长是当然的检委会委员,其他委员由具有五年以上法律职业资历、德才兼备的资深检察官担任。(副检察长和业务部门建制取消后,仅由检察长和资深检察官组成,除检察长外,其他检委会委员在行政地位上都是平等的)。检委会的日常工作由检委会办公室负责。 3、检委人会的职能:一是对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是监督检察官的工作;三是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4、严格限定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的条件和范围,只讨论决定检察长提交的案件。 改革后的检察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既符合检察权中行政性属性和检察一体制的要求,同时又减少或避免了行政性烙印对检察职能干扰和影响。 (三)建立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制度。检察官的分类管理是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分离的必然要求。根据行使检察权主体的不同,可对检察人员实行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等四种序列的分类管理框架。对从事职务犯罪的侦查、审查逮捕、出庭公诉工以及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主要业务部门的主要检察人员授予检察官;改变把书记员当作检察官后备军的管理制度,设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官序列,书记员在检察工作中要服从检察官的指挥。司法警察纳入警官系列。其他检察人员列入司法行政人员,纳入公务员系列。 (四)成立“司法行政管理部”。实行分类管理后,要相应地设立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专门管理检察机关内部的非司法性工作,即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行政管理部”不仅要行使检察机关内部基本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如从事政工、行政装备、档案管理等行政事务,还可负责检察机关同人大、法院及行政机关的联系。在条件成熟后,可考虑将一些服务性的工作推向社会,实行社会化服务。另外,为加强检察官的协调,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内设置“检察官秘书处”,作为检察机关检察官运行的协调机构。主诉(主办)检察官根据办案需要可向检察官秘书处申请配备若干名检察官助理。主诉(主办)检察官在办理重大案件需要提交检委会讨论时,可直接通过检察长按规定程序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而不必经过部门行政审核。 五、将一部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从检察机关剥离。如改革对检察官的内部惩戒制度,在检察机关之外,建立统一的司法官惩戒机构。如前所述,检察官的内部惩戒制度强化了检察官对所在部门及领导的行政依附性,不利于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因此,可设立二级统一的司法官惩戒机构。中央一级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最高司法机关和省级司法机关中的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的行为惩戒;在地方一级,可在省级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省级司法机关(院长和检察长除外)和省级以下司法机关中的法官、检察官的行为惩戒。 四、协调、高效、精减、渐进 -----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是一项涉及理论和体制创新重大司法改革,必须积极慎重,注意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协调原则,即检察官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相协调的原则。 如前所述,由于目前我国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尚没被法律认可,加强检察官的独立性就成为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核心目标之一,但是要受到检察一体制的一定限制。“检察一体制”是检察权行政性属性的表现,而检察官的独立性是其司法性属性的必然要求,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因此,必须协调好检察官的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的关系,划定二者合理的边界,在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和维护“检察一体制”,又要保障检察官的独立性。检察官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如何协调,笔者认为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检察长以及上级检察官对下级检察官的管理要注意尊重检察官的独立性,减少行政命令,使上级的指挥监督权与检察官的独立性相协调; 2由于隶属关系和指令权的存在,一旦检察长或者上级检察官下达指令,检察官一般应服从命令,以维护检察一体制。 3、检察长以及上级检察官的指令权不是绝对的,可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违法指令,法律高于“上命下从”,检察官有权拒绝服从。 4、建立健全检察官独立性的职务保障制度,包括身分保障、经济保障和一定的特权保障。 (二)高效和精减原则 高效原则是指通过实施“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稳定、和谐、有序、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效益,提高法律监督的效率和质量。效率是现代司法的所要追求主要目标之一。作为法的价值之一的法律正义的一部分,司法效率的实现,在很大意义上就是法律正义精神的实现。因此,实施检察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坚决革除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完全行政化所产生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低下的问题,提高司法行政管理质量,使其真正成为检察职能的有力支撑。高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减少检察权运行的行政性中间环节,畅通检察权的运行渠道,以消除行政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侵浸,实现检察权的高效运行。 精减原则就是要要根据检察权的司法性规律,尽可能减少检察机关的行政性事务,真正使司法行政管理成为保障检察职能有效实现的辅助功能,从而还原其辅助性。贯彻这一原则,要做到“减”和“精”的高度统一,在减少行政性事务的同时,要提高司法行政管理的质量,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检察职能。 (三)渐进原则 实行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涉及到检察体制的层次问题,一些关键的检察理论问题还存在重大分歧,而且由于历史、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对检察机关的行政式管理方式还不可能在短期得到根本革新,实现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也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原则,逐步推进此项改革的深入开展。 行政管理类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乡镇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对策:关于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机制的思考 【摘 要】如何既保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防止趋利行为,又合理、高效的解决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调动职工积极性是当前乡镇卫生院急需解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 绩效考核 工资收入 存在问题 卫生人力资源是卫生资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调动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的积极性是决定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1]。绩效考核在基层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立一套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不但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以实现医疗机构的发展目标,为机构提供竞争优势。 1.基层医改前我市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分配情况及问题 医改前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收入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档案工资,每月发放50%;二是与个人业务量挂钩的业务收入提成;三是医务人员的值班费。在这三部分收入中,业务收入提成是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特别是医生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区分工作量多少的重要指标。 在与“以药补医”相关联的利益导向机制下,个人收入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创收的积极性较高,收治患者的主动性较强,甚至超范围执业、超能力接诊[2]。一方面,为获得更多的提成收入,医务人员偏好开“大处方”和药品回扣多的药品,加重了患者负担。另一方面,受利益驱使,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淡化,过度医疗、滥用药物问题比较突出,此外,乡镇卫生院为了多创收,不顾自身条件,经常截留病人擅自开展超范围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逐年上升,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2.基层医改后我市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分配情况 基层医改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主要内容是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补偿机制和以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3]。我市事业单位实行绩效考核以后,各乡镇卫生院也相应的更改了工资收入方式。目前工作人员收入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固定的基本工资收入。根据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工作人员的职称情况,确定个人的基本工资。二是浮动的绩效工资收入。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三是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或良好,人均收支节余多,报经区社会事业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单位经营性收入可用财力范围内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以不超过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为限,四是院长奖励基金,对工作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以充分调动医疗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3.现有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存在的问题 现有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充分体现了回归公益性的要求,但由于乡镇卫生院的特殊性,在调动积极性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医院原来的效益较好,实施绩效后绩效工资总量偏低,调控余地不大。例如,我市某区规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者比例为6:4,按照这个内部分配比例,实际上每年考核浮动的部分仅为24000元,在考虑效率并兼顾公平的基础上,业务骨干得到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倍即26000元,一般最低的(病事假人员除外)按平均绩效的50%差距也有12000元,而较以前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与一般职工的实际收入差距在1—5万元这个区间来说没有太大体现工作量的奖励方式。二是卫生院考核直接影响职工考核、任务核定等因素是不科学。按照前三年医疗服务情况,核定乡镇卫生院的收支,没有考虑机构的服务能力与效率,影响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三是部分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工作动力不强。俗话说,在城市看病,要选医院;在农村看病,要选医生。乡镇卫生院的发展主要是依靠于负责人和医疗骨干的努力,对于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实施基层医改后,乡镇卫生院用人、分配、药品设备耗材采购、财务、基建等方面行为逐步规范,负责人的权力明显削弱,导致积极性下降,对于抓好机构发展的动力不足。医疗业务骨干由于药品回扣、业务提成等灰色收入被取消,现有绩效工资政策倾斜程度不够,导致实际收入较改革前有一定程度的降低,积极性受到影响。一般职工由于工资收入得到保障,与工作数量、质量关系不大,干多干少一个样,容易引发“大锅饭”问题。 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承担着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应当成为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效率,不仅影响群众看病就医的方便程度,而且关系到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事关基层医改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因此,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创新绩效考核方式,实行多重激励办法,调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医务人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使病人留在基层就近方便看病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以巩固提升基层医改成果,确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乡镇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对策:新医改下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研究 摘要:为了建立适用于偏远地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为其进行科学考核提供有效的工具,本文采用专家咨询法构建绩效考核框架,运用界值法进行绩效考核指标的筛选,最终形成操作性较强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了完善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产出指标。该体系目前能较好地评估乡镇卫生院绩效,但也应随着实践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完善。 关键词:新医改 乡镇卫生院 绩效考核 指标体系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重点加强五项工作的建设,其中,强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即明确了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乡镇卫生院作为我国农村卫生保健的核心,是乡村公共卫生的枢纽,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和质量改进问题,也就能抓住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重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是指运用运筹学和数理统计等方法,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考核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定性和定量对比评价,对卫生院一定经营时期的经营业绩和效益,做出准确、公正和客观的综合考核。但当前对于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不统一,且各地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人口及疾病发生发展等存在较大差距,已有的考核指标不适合应用于本省。因此,本文试图从投入与产出方面建立考核指标,规范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以期建立一套适用于偏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绩效考核框架的构想 查阅文献获知,目前,国内对于绩效考核的研究较多,但是没有一个具有普遍适用的指标考核体系,考核指标较多,内容较为繁杂,大多是以赋予权重后综合评价。并且,在我国经历了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后,乡镇卫生院的重要功能体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方面,特别是在乡村一体化管理发展趋势下,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更应该结合已有的实际情况,因地因时,制作适用于不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新医改农村卫生相关政策及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功能”定位,结合已有研究结果,期望以一种较为简单合理的、具有普适性的、便于实际操作的方式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因此,本指标体系建立在国家对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定位,将所有政府拨款、业务收入、固定资产等投入与其公共服务、基本医疗等产出作比较,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进行绩效考核评价。通过初步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框架,经过反复咨询相关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广泛收集反映乡镇卫生院绩效的指标,组建一系列指标体系,包括7项二级指标:投入、产出,28项三级指标进行筛选,确立最终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研究方法 1.拟定指标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在已有的研究结果基础上,采用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根据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功能定位,结合投入与产出基本理论,采用德尔菲法反复咨询卫生管理领域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与卫生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座谈,初步构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框架,即2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8项三级指标,以此作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筛选的基础。根据指标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数据收集的可得性,设计《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咨询表》,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填写。 2.筛选指标 将所收集数据录入统计软件SPSS 17.0,并运用相关方法进行数据的处理与分析。筛选指标时参考相关文献资料,利用界值法,即包括变异系数、等级和、算术均数、满分比等进行指标的筛选,即分别计算每个指标重要性、可得性的变异系数、算术均数、满分比、等级和,以此综合确定指标是否纳入。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价标准为:“该指标的可得性”结果用“是,否”表示,赋值为1分,2分;“该指标的重要性”结果用“非常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非常重要”表示,赋值为1分,2分,3分,4分,5分。 三、结果 1.绩效考核指标筛选 重要性等级和界值为:各项指标总分在165~33分,指标的总分按60%界定,112.2分以上作为指标的纳入标准。变异系数界值为:得分低于0.51作为纳入标准。计算均数界值为:得分高于2.89作为纳入标准。满分比界值为:大于60%以上作为纳入标准。规定满足以上三个或三个以上界值标准的指标应纳入指标体系。 可得性等级和界值为:各项指标总分在33~66分,指标的总分按60%界定,52.8分以下作为指标的纳入标准。变异系数界值为:得分低于0.51作为纳入标准。计算均数界值为:得分低于1.2作为纳入标准。满分比界值为:大于60%以上作为纳入标准。规定满足以上3个或3个以上界值标准的指标应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2.确立最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利用重要性和可得性对28项指标进行筛选,最终产生了完整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 四、讨论 1.建立的指标体系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强 目前国内开展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系统研究较少,缺乏完善的、可操作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有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建立了一系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但指标内容较多,各类考核指标体系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有从技术效率、质量、配置效率、公平性以及满意度五个方面,选用13项指标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进行考核,也有从效率、效果和服务质量入手进行指标体系的构建,虽然其具有较多的创新之处,但是考核指标体系存在考核内容不是很明确、指标体系过于繁杂,实际操作较困难。一些地区在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时,一级和二级指标都比较明确,但是三级指标几乎有很多的细则组成,导致实际要考核的项目偏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过于复杂。不仅增加了考核的工作量,对于贵州这样的偏远地区操作性不大,而且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为了应付考核,比较容易出现造假的情况。 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之上,根据新医改的相关政策要求及乡镇卫生院“六位一体”功能,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在咨询相关专家、学者、卫生管理领导的意见的基础之上,以投入与产出为理论基础,充分考虑乡镇卫生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运用相关定性研究方法,如德尔菲法、专家咨询法等在构建绩效考核基本框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三级指标体系,覆盖面较广,体现了乡镇卫生院的主要活动即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在满足考核目的的前提下,筛选考核指标时,以其重要性和可得性作为判断标准,采用界值法,最终形成了包括2项一级指标即投入、产出,7项二级指标和19项三级指标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所筛选的指标,收集相关数据,计算产出/投入,得出相应的比值,从而对乡镇卫生院工作效果进行排序,得到绩效考核结果。该指标体系较为清晰,且所有指标在现有政策条件下都能从常规的报表中取得,可操作性较强,方法较简单,方便基层操作。根据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优、差,奖罚分明,利于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评估乡镇卫生院绩效的整体水平,并且还可以观察到各项具体指标的绩效状况,为卫生院实行科学的职工绩效工资奠定基础。 2.指标体系应随着实际工作的全面展开而不断变更和完善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性的、连续的工作,而评价其工作成绩的指标除了前文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外,还应包括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是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贯穿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是群众是否真正受益的体现。在本指标体系中未单独列出,而将其作为考核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的实时动态监测指标,有利于适时调整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而在指标筛选过程中几项在卫生服务工作中比较重要的指标最终被剔除,如计划免疫下乡工作人日数,是因为目前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人员只占较少比例,在实际工作中,计划免疫下乡工作较困难。当然,随着新医改的深入进行,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展开,其评价标准也不应该一成不变、墨守成规。绩效考核指标应该不断地更新、完善,特别是一些重要工作应该尽快开展,真正落实新医改的农村卫生政策。 乡镇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对策: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上,绩效考核是新医改中的重点,它不但可以连接医院总体的战略,并且能够达到监控、协调与发展医院员工的积极性,并且能够更好地优化各个方面的管理流程。但是由于我国在乡镇卫生院中实施绩效考核的时间短,所以就造成了大多数的乡镇卫生院并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考核规范体系,并且对于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上还存在着疏忽,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医疗卫生的发展需求。本文主要讨论一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财务管理)中的存在哪些问题以及给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财务管理 对于任何一个医院来说,它都需要一个能够齐心协力、求实创新、扬长避短和快速完成目标的动态管理系统,而这个系统就是在新医改下的绩效管理系统。下面我们就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绩效考核管理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的探讨,并给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存在哪些问题 从新医改以来,我国的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都实施了绩效考核制度,并且引进和探索了各种各样绩效考核的理论,虽然使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管理体系得到了发展和完善,但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绩效考核的目标和定位发生相互错位。绩效考核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工具,对医院的发展起着引导性的作用。就目前而言,对于乡镇卫生院在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要更加关注社会效益,这样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正医院过度的趋于利益;(2)在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上方法粗略。我国目前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制度,缺乏具体考核要素,内容笼统,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医护人员的工作绩效,这种采用简单的粗略的绩效考核方法,导致了考核的可信度,让绩效考核的工作过于形式;(3)绩效指标的设计和选择缺乏科学性。大多数的乡镇卫生院对于各种不同层次的医护人员都采用同样的考核指标,每一项指标都一样,这样让不同岗位之间的职责和对任职者的素质以及能力的要求不能体现,对于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大大降低了;(4)考核的周期设计不够科学。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基层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采用的都是一年度或者半年度的考核。这样对于连续性的合理考核次数的缺乏,导致绩效考核的效果可信度难以保证;(5)为能够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考核评估。乡镇卫生院绩效管理是相互制约和联系的复杂系统,它涉及到多个因素和层次,但是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在建立绩效考核管理时并没有考虑这些因素的相关性,导致在绩效考核中得到的结论可靠性差,难以从考核中找出影响绩效低的因素;(6)忽视绩效管理,重视绩效评价考核。绩效考核侧重了考评在过程中的执行以及考评的结果,但是绩效管理主要强调过程管理,这不单单是结果的考核评价。在当今的时代中,人性化成为了绩效管理的重要理念,因此绩效考核要向着系统的绩效管理转变;(7)创新的意识不强,思想观念过于落后,内在的动力不足;(8)绩效考核的评价基础相对较弱。 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改进建议 乡镇卫生院的绩效改革已经成为我国医改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绩效考核的改革成效决定了医改效果的可持续性。对于这些绩效考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争取领导重视,为绩效考核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2)积极调查做好绩效考核的前期工作;(3)要坚持因地制宜和规划统筹的相互结合对绩效考核作出改革;(4)开展引导和宣传工作,对思想观念作出正确的转变;(5)更加完善分配的制度,并且积极落实考核的结果;(6)加大力度培养和引进医护人才,激发医院员工工作的积极性;(7)向着坚持可持续发展进行必要的改进;(8)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健康运转,要提供财政的保障。 三、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持续推进和深化,财政部门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经费投入也逐渐地加大,政府的监管部门对于乡镇卫生院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也越来越重视,所以增强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成为了绩效考核管理中的重点。所以对于乡镇卫生院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哪些问题做出以下总结:(1)领导不够重视,制度不够健全;(2)会计专业人员缺少,不能够与新会计的制度相互衔接到一起,工作的效率难以提高;(3)很多乡镇卫生院都没有成立内部控制的制度和机制,在管理中经常出现漏洞;(4)在财务管理上挤出工作薄弱,会计的监督职能很难发挥;(5)对于医院的固定资产在管理上松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6)在卫生与药品管理上,财务的账务上的进销差价与国药局的不一致,让资产的清查工作失去了实际意义;(7)在会计核算上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医院实际的财务状况,并且在债权债务管理上较为混乱。 四、对于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管理中财务管理提出的建议 根据新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新型乡镇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要求,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上提出以下建议:(1)采取行政的手段,严格的配备财务人员,实行“定岗”、“定编”制度,并且严格对财务人员进行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和增强卫生院会计人员的经济待遇和单位地位;(2)提高财务人员地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3)从细微的环节入手规范会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制度建设;(4)增强行业会计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乡镇卫生医院绩效考核管理改革得到实施,它是一场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战争,只有紧紧的抓住“以人为本“和妥善的财务管理才能更有效的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各种改革浪潮中处于不败之地,适应当今新形势下的卫生医疗的发展,为乡镇卫生院的事业发展提供一个强力的经济管理后盾,并且让乡镇卫生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得更远。 乡镇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困境分析 摘 要: 公务员绩效作为组织绩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因性、多维性和动态性等方面的特征。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随着《公务员法》的颁布得到了初步建立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但中国历来是“人治”色彩比较浓厚的国家,这在乡镇政府中尤为严重。这样一来,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便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本文从绩效考核的概念、绩效考核理论依据及乡镇公务员工作特点等多方面分析我国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困境。 关键词: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困境 公务员的绩效直接关系到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行及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各方面的有序进行,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全方位的影响。此外,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也是提高公务员绩效水平的主要渠道和选拔和培养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手段。乡镇公务员是我国政府公务员队伍中最基层的组成部分,他们执政力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政府基层政权的稳定。 一、 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相关概念 绩效是“具有一定素质的员工围绕职位的应负责任所达到的阶段性结果以及在达到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1]。因此绩效主要体现在工作效率、工作成果、工作效益等三方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工作绩效的构成要素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它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是控制、激励、约束、监督的工具,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公务员绩效考核(Performance Appraisal,PA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述公务员在工作中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务效果等进行考察、评价,并以此作为其奖惩、职务升降、工资增减、以及辞退的客观依据。 二、 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理论依据 (一) 激励理论 激励理论是行为科学中用于处理需要、动机、目标和行为四者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动机来自需要,由需要确定自己的目标,激励是作用于人的内心活动以此来激发、驱动和强化人的行为。激励理论作为业绩评价理论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可以提升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更可以在公务员的加薪、晋升等相关制度建设上有所作为。 (二) “人本主义”理论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政府在执政方面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为此在公务员的考核过程中应使得公务员们获得一定的教育意义,充分发挥公务员的积极性和潜能。“人本主义”思想,更注重公务员的发展,使得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其功能。 (三) 新公共管理理论 在欧洲兴起的“新公共管理”思想起源于对官僚制的批判,并致力于将市场机制引入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管理。“新公共管理”就是在“欧洲追求行政现代化的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以管理主义的角度批判官僚主义,推崇私营机构的管理技术,认为分权、放松机制、委托等是改革效率低下的公共部门的有效方法,这已经成为指导欧洲各国行政改革的主要原则” [2]。新公共管理认为正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政治功能,不仅能使公务员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还能使他们以主动地精神设计公共政策,使政策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其社会功能” [3]。 三、乡镇公务员及其工作特点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乡镇公务员是指在乡镇一级依法履行公职并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从总体上看,乡镇公务员不仅包括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在乡镇一级单位中的编制内人员,其业务、人员和经费归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管辖,实行垂直管理,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司法等。还包括乡镇政府中具有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即领导序列的乡(镇)长、副乡(镇)长等和非领导序列的一般工作人员” [4]。这里所指的乡镇公务员是“代表国家在乡镇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服务农村和从事农村公共事务,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5]。 根据乡镇公务员所处的环境和从事的工作,笔者认为乡镇公务员的工作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工作任务繁重。 乡镇一级的工作涉及到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很多目标需要在乡镇这级政府的工作中得到落实。因此,乡镇里的公务员不仅要实现乡镇政府的基本目标,更要很好的联系广大自然村的群众。这就需要乡镇公务员拿出大量的时间来走访自然村,一定程度上帮助村委会落实好上层的精神。 (二) 工作程序化 乡镇公务员通常受到其基层工作任务的影响,工作不光自身需要执行好县级以上政府下达的任务和指标,还得把上面的精神和指示很好的传达给基层百姓。因此,乡镇公务员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程序化。 (三) 工作的不确定性 乡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存在着不确定性,特别是一些突发性和应急性工作,无法用具体的工作任务、目标一一详细列举、归类,工作职位目标说明书的制定存在一定困难。这就需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照本宣科,无法很好的将任务和目标完成。因此,工作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对乡镇政府公务员进行绩效管理的难度。 四、 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困境分析 (一) 绩效考核方式单一 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主要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用自我评估和领导评估的方法,由被评估者的主管领导负责实施,年度考核年底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方法简单、容易操作,但这种单一的考核方式会产生不少的问题,如评估等级描述比较模糊和抽象,失去了真实反映绩效目标完成状况的意义,较难给个人提供明确的工作绩效指导。 (二) 绩效考核的不规范性 随着我国社会全方位的多角度发展,上级部门对乡镇的考核分解指标越来越多,乡镇公务员将自身的大多数精力投入到如何完成或应付这些指标上来,对于自身的职责却很少考虑,更淡不上学习发展。对于其“德”、“能”、“勤”、“廉”等绩效考核指标就没有精力顾及了,或一概以竞完成上级的指标情况来代替。 这样一种考核的方式是极其不规范的,使得考核的实际性作用大大下降。 (三) 绩效考核的反馈机制不够完善 绩效考核程序是考核民主、公正的重要保障。但乡镇公务员在考核结束之后,并不知道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的结果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能得到很好的反馈。第一,考核结束之后,乡镇公务员并不清楚自己的不足之处,存在的问题让大家在未来的工作中不会得到解决。第二,考核的结果往往只和当年评奖有关,在日常的工作中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不能根据考核的结果为乡镇公务员建立一个恰当的职业生涯规划。 (四) 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意识浅薄 对于绩效考核,很大一部分乡镇公务员没有对此形成一个科学的认识,对于绩效考核没能形成正确的意识。这些浅薄的意识某种程度上成为了绩效考核工作的一种障碍,影响着评估工作公正、客观的开展。这样使得考核工作很难顺利开展,也难以取得令人信服的结果,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成为空谈。 以上五点形成了乡镇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困境,需要我们在未来加以完善,提高绩效考核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浅谈管窥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性 1精益管理在企业行政管理中的应用的必要性 当前,企业面临内外部环境和企业发展的众多压力,因此,需从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着想,探索和实践精益管理的思路和对策,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系统整合和流程再造,优化企业经营管理链各个环节,提升效率,降低成本。通过推行精益管理,从“管理结构到流程、再从流程到制度”,从企业文化构建的宏观层次及质置统计控制技术的微观层次加以保障,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是企业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也是经营者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切入点。企业行政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行政管理的正确引导与配合,企业通过行政管理,才能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使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接受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经营管理技术,并转化到生产中,使企业充满活力,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但是,这些事务只不过是行政管理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而已。概括地说,行政管理人员在企业中起着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作用。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职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概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担负着各种行政事务工作,使领导和员工从繁重、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集中精力、全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之中。因此,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上,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从协调方面,担负着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关系的重任,为企业争取一个好的生存环境,促进企业平稳和谐发展而工作;从服务方面,要甘当“奴仆”角色,俯下身子为一线服务。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虽然永远都不会是企业关注的“中心”,但会影响企业最终目的的实现。 企业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企业行政管理的精益化,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切实讲究实效、讲究勤俭节约;必须立足企业特点和实际需要,一切以企业利益为最高原则;最后,企业行政管理最终要落实到确立服务意识,切实搞好服务上来。总之,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在一些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工作流程不清、职责交叉、办事效率低、执行力差、协调不力、人浮于事、忙闲不均等管理问题;同时在管理成本上存在“五高”,即公务成本高、运行成本高、基础成本高、装备成本高、无形成本高。而精益管理的实质是消除浪费和不断改进,有效降低行政管理中的七种浪费,即等待的浪费、协调不力的浪费、闲置的浪费、无序的浪费、失职的浪费、低效的浪费、管理成本的浪费。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传统的改善着眼于如何把工作做好,而精益管理的改善着眼于持续消除工作中的浪费。企业的行政管理推行“精益管理”模式:一是,有利于明确岗位职责,优化业务流程,避免人浮于事和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树好良好服务形象。二是,有利于提高人力、物力、财力等发展要素的有效配置,减少浪费。三是,有利于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但真正在企业推行好精益管理,还要结合企业特点和面临的形势来寻找着力点,这样才能在实践中取得实效。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行政管理论文-我国农业结构及其变革中的问题 1.农业结构中的问题 (1)在种植业结构中:①粮饲不分粮食既作口粮;又作饲料,不仅既不经济,又不科学;而且增加了对土地和粮食供给的压力,妨碍养殖业的发展,甚至会抑制农产品质量的提高。②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矛盾问题较为突出。当前,部分农产品销售不畅,出现“卖难”,除了流通渠道方面的原因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些农产品的生产出现了相对过剩。档次低、质量差的农产品如早稻价格出现了大幅下跌,品种不对路的农产品.如桔子出现了大规模“卖难”。当然,这些农产品的相对过剩,只是结构性、局部性的。总体来看,农产品的品种平衡仍是有余有缺,农产品的品质结构仍然呈现出品质不高、高档产品缺乏的特征。市场畅销的优质品种、优质产品中,品种更新赶不上品种退化;产品加工处理薄弱,等等。 (2)在养殖业(包括畜牧业、渔业等)结构中:①养殖业长期依附于种植业,缺乏独立化的格局未能根本改变,导致其饲养水平难以提高,管理方式难以改善,生产规模难以稳定扩大,产品质量难以稳定提高。②对养殖业产品的开发利用不充分,主要局限于食品类,而对蕴藏着巨大效益潜力的非食品类养殖产品的开发利用则严重不足。③畜牧业结构长期偏重于耗粮型的养猪业生产,对节粮型的食畜牧业和饲料报酬率、蛋白质转化率高的禽类生产发展不足。④渔业生产也有个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3)在农林牧渔业结构中:林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长期难以根本改观。改革以来在农林牧渔业产值结构中,林业的比重虽然一度有所提高,但其后又逐年下降。林业的比重1978年为3.4%,1997年仍然维持在这一水平。林业的发展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更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因此,林业的发展是农业稳定增长的保证,林业发展的滞后影响的不仅仅是林业自身。 2.农业结构变革中的问题 (1)市场信息不灵,导致决策选择失误。一方面,农产品价格反映供求关系具有即时性,并且可能存在一定的价格失真;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调整需要经过一定的周期,小规模兼业农户对于价格走势和市场潜力的反映较为迟钝,其经营结构的调整往往表现出较强的模仿和从众倾向。上述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往往导致农业结构的调整此时一哄而起、彼时一涌而下的结局。甚至出现农民根据市场需求按排生产,什么赚钱就生产什么,生产什么就赔钱的矛盾格局。从而形成农业结构调整的障碍和调整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2)行政干预多、示范引导少,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难以转化为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积极参与的过程。 (3)由于农村中介组织发展不足,农业结构凋整缺乏服务体系的有效支持。 (4)政府对乡镇企业发展支持硬,对农业结构调整支持软,农业结构调整得不到税收、信贷、政策等方面的有效配合。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对高校行政管理现状考究 一、高校行政管理现状分析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和深入,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经历了漫长的探索期。从教育部的试点院校开始,逐渐扩散到全国高校。高校行政管理结合高校自身建设发展的特殊性,借鉴国外高校的先进经验,初步建立了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促使高校各项管理、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教育能力和学术水平都有长足的发展。即便如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高校传统的、粗放式的、低效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难迎合日益变化的时代要求,高校行政管理也进入了瓶颈期。目前,存在于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有如下几方面。 (一)行政管理观念滞后新世纪以来,行政办公网络化、高效化的趋势深入各行各业。行政管理工作逐渐告别纸质办公,其中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网络所带给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深刻变革也促使高校行政管理观念的与时俱进。但现实情况是,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并没有普及适应时展要求的行政管理观念,观念因循守旧,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缺少发展的、长远的眼光,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人为意志痕迹明显,工作强调部门利益、缺少合作精神等等。行政管理观念的严重滞后已经成为制约高校行政管理高效率的瓶颈之一。 (二)行政机构严重膨胀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采用以上的行政管理结构,所以导致机构膨胀是高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部门、科室、机构数量较多,随之相关管理人员也增多。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起到了强化作用,但却也导致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臃肿,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许多高校目前内部行政管理部门及附属机构林立,门类繁多,除了党政组织外,还有学工、教务、人事、科研、发展规划、设备、后勤、基建、医院、子弟学校等部门,多的甚至达到三四十个部门”。这样就造成了行政工作“全面抓”的局面,行政管理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在行政事务上,同时,高校将大量可利用资金投入到行政人员的薪酬、福利等方面。如此一来势必影响高校的教学、科研等任务,无论人力、物力、财力都难以有效地支撑学校的长远发展。 (三)管理队伍建设缓慢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人的作用不可忽视,即高校/!/行政人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制约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因素中,人的因素即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是最主要的因素”。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高低。近些年来,由于国内外高校互动合作增多,国内高校普遍借鉴国外高校经验,增强了对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视,招聘吸纳了一批高学历的年轻行政管理人员,管理队伍年轻化、高学历化已成为必然趋势。然而,由于传统体制模式、薪酬待遇等方面的限制,目前主要高校的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与国外一些高校相比还是比较滞后的,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行政管理专业性知识薄弱、学历偏低、年龄偏大等,严重影响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对高校的教育资源也是一种严重浪费。 二、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对策 针对目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与时俱进,更新管理理念行政管理观念的更新对于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的提高至关重要,有助于我国高校在全球化进程中抢占先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需结合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以我为主,取长补短,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时俱进,切实转变观念。在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尝试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深入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打破行政管理人员的旧观念,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根本的原则,增强行政服务意识,充分调动人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性。 (二)优化行政管理结构,创新行政管理模式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高校行政管理部门也存在着思维保守、管理僵化的现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教学和科研的生机与活力。因此,深度优化高校行政管理结构,大胆对行政管理模式进行创新迫在眉睫。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效地促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正确的方式展开,高校行政管理应做到权力平衡,防止个人意志的独断专行,建立一个动态的网络管理结构,从上到下组织协同、加强联系,以增强科室、部门之间的合作,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对于高校领导来说,要按照不同人员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管理才能。建立相应的激励、监管机制和完善的考核制度,促使相关管理人员遵章守法,严格按照校规校纪行事。与此同时,高校的学术管理水平也急需提高:建立相应的学术管理机制,鼓励学术创新,严惩学术不端。在高校教学过程中,区别对待行政管理和学术教学,理顺两者间的关系,两者同时发展不可偏废。 (三)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加强管理队伍建设高校行政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特殊部分,要求行政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管理素质。目前,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高等教育改革也随之深入,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难度必然加大。建立人员结构合理、管理技能专业化、“育人服务相结合”的行政管理队伍成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应有之义。高校应大力选拔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的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建立一支科学、合理的专业化队伍。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学校和岗位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仅要熟悉党的方针政策,还要熟悉管理流 程的各个环节,掌握现代管理工作的艺术和方法,如此才能有效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对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有着重要影响。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是高校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高校行政管理科学、持续、有序、健康的运行,国家的高等教育才能进一步发展,进一步助推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谈高校行政管理中绩效考核的运用 摘 要: 近年来,很多高校不约而同地在行政管理当中引入了绩效管理模式。通过实践证明,推行绩效管理(考核)与进行传统的管理模式相比,绩效管理在提高高校的整个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中起到了更为积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绩效考核的意义、考核过程及实施方法等方面,介绍了绩效考核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运用。 关键词: 绩效考核 高校 行政管理 运用 一、绩效管理及考核的意义 在概述绩效考核的意义之前,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绩效管理是一种意在提高员工个人和团队的工作业绩,能激发员工个体的业绩潜能,使组织不断获得成功的管理思想和具有战略意义的、整合的管理方法。它包括岗位分析、制订绩效计划、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循环过程。管理者通过运用客观、科学的手段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找出不足之处,使员工朝着更高的绩效目标努力。 在高校行政管理中实施绩效考核,对于被管理者而言,可促使其了解自己工作的全部效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有利于为未来的工作改进提供依据,努力提高工作能力,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对管理者而言,能促进高校管理水平的科学化,使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全校,特别是师资队伍的状况,为学校制定适宜的规划,以及为教师的薪酬管理和聘任制逐步实行提供科学依据,增强学校的竞争力,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效率,最终促使学校与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实现双赢。 二、高校行政管理及考核现状 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一般还是采用的科层制,即在校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下,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层次。在校级管理层次上,设若干职能部门,每个副校长分管若干部处、院(系),每个部处又分若干科室分管具体工作。院(系)是最终执行任务和指令的基层单位。 在学校总体目标管理下,各级行政管理单位制定自己的分目标,以岗位责任制的方式固定。各级管理单位都以一整套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组织管理的一致性、明确性、稳定性;学校的重要决定和指令一般以文件、会议的形式向下传达,并要求严格照章办事,以确保学校政令畅通。 然而在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1.明确的部门分工和比较模糊的工作界限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在工作过程中,部门间的划分比较好确定,但有些具体工作并不好绝对划分:有的工作可以划归这个部门,也可以划归到另一个部门,工作本身就存在于部门分工间的缝隙。工作如果不细致踏实、不积极主动,部门之间就会出现工作空档,很容易导致推诿和互相扯皮等不良现象,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办公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职级权威和行政权力的集中,容易导致官本位思想盛行。高校行政管理为了保障工作的平稳运行,每个部处、院(系)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岗位责任的不同,设立了不同的职级,由高到低,形成金字塔式分布的管理等级层次;并且上级的行政命令和权力被认定具有权威性。这种状况容易使低职级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到对上级职位的崇拜上,容易将对事负责、对工作任务负责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对人负责、对人际关系负责上,导致“官本位”思想风起。实际工作过程中,有部分人就会过分注重人际关系,对上级领导绝对顺从和迎合,而对工作却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政出多门,“婆婆”过多,基层工作负担沉重,部门间又人浮于事。目前大部分高校都采用定编定岗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以事定岗、因事设职,以满足管理本身的运行需要。在岗位设置上,基本采取一人一岗。但是不同岗位之间的工作量、范围都不尽完全对等,所以造成部门间甚至同部门不同科室间工作不均衡,人浮于事与超负荷运行并存,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现行高校的行政管理主要依靠各类规章制度和各岗位职责来约束教职员工行为,促使他们完成工作任务。这种管理方法比较机械、单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致使大家逐渐丧失管理的个体精神,容易导致整个管理系统效率低下,整体工作目标难以实现。 在以上的管理模式中,学校的考评通常会在每年的年底或是次年初进行一次,考评的结果通常用来作为聘任、晋级、加薪、奖励等人事决策的依据,因此可以看出,这种考评的目的是单纯以奖惩为目的,考评重点也是着重于对被考评者过去的工作表现。这种考评结果应该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被考评者提高工作绩效,但在为未来的发展作参考方面表现不足。 三、绩效管理和考核体系在高校行政办公中的运用 绩效考评的方法有多种,但在目前各高校运用得比较多的是目标管理考评法(Management by Objective,MBO),其要义是以工作为中心,基于目标和绩效考评。在高校的通常做法是:围绕学校的战略目标,由学校上级管理人员与下级管理人员一起制定管理目标,并由此形成每个成员的责任和分目标,明确规定每个人的职责范围,最后又用这些目标来进行管理评价和决定对每一个部门和成员的奖惩。岗位分析、绩效分析、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高校行政办公绩效管理系统紧密联系的四个阶段,可以分别与目标管理的计划、执行、检查和激励四个阶段相结合,激励管理人员在实现学校目标和院(系)工作目标的方向上努力,同时促进管理人员的个人能力成长。 1.岗位分析。为了较好地进行绩效管理,使绩效管理工作成功有序地进行,首先必须对学校的每一个工作岗位,根据战略目标和实际情况作出具体描述,清晰地界定和说明每个岗位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考评指标等,并进行岗位职责分析,保证岗位说明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得到受评者的理解和支持,使它真正成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使绩效管理落到实处。明确岗位职责和绩效目标,制订绩效计划。确定岗位职责目标即是确定行政管理工作的绩效目标;它是绩效管理考核的基本依据。岗位职责是在组织目标明确的前提下,通过层层分解,并在分解过程中上下沟通,达成共识,搞好定岗职责工作,以明确职务不同、岗位不同、管理职责也不同。设立切实可行的 目标,形成较为合理的目标体系。通过目标设定,在对岗位进行相应分析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一起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责制订绩效计划。 绩效计划从静态看,它是关于工作目标和标准的契约;从动态看是管理者和被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互动,对工作目标和标准达成共识,形成契约的过程。在绩效计划周期内,要明确管理工作应完成的任务,做到什么程度,又需在何时完成等,尽可能地详尽和周密。绩效管理的考核和考核方法。绩效管理的目标实施后,应对管理人员的目标实施考核。考核包括工作结果考核与工作行为评估两个方面。其中结果考核是对行政工作目标实现程度的测量和评价;行为考核则是针对受评者在绩效周期内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和态度进行评估。考核应多角度、全面地去评价,尽量使用量化的指标和客观性的描述,以减少主观性的影响。对不能量化的指标,在考核时应尽量吸纳相关部门的意见,采用多向考核的方式,力求考评的客观公正性。并且减少不确定性和随意性,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管理的成功,关键在于绩效考核的正确运用。在实施绩效考核后,作为一个完整的绩效管理体系来说,绩效考核还没有真正完成。绩效考核本身不是目的,因此应当特别注意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考核要起到引导教职工行为的“风向标”作用,将绩效考核的结果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受评人员提高工作业绩,与受评者的教育培训、酬劳、职称(位)晋升等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强化教职工对绩效管理的认同感,才能鼓励先进和鞭策后进,以促进学校与员工的绩效水平的持续、同步提升,达到提升管理水平的目的。 绩效管理是一项全新的管理手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和固定的方法,同一个单位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任务有不同的考核侧重点,它既需要严格的标准、规范的运作程序,更需要全体教职工的配合,在工作中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还要不断创新,使整个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真正实现集体和个人的共同发展。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现今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特点及要求研究 内容摘要:企业的行政管理体系,可以说是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它是以总经理为最高领导、由行政副总分工负责、由专门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操作,其触角深入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方方面面的一个完整的系统、网络。 关键词:企业行政;行政管理;功能;特点;要求 前言 行政管理体系担负着企业的管理工作;企业中除行政管理之外的工作,都是某个方面的"业务"。行政管理体系推动和保证着企业的技术(设计)、生产(施工)、资金(财务)、经营(销售)、发展(开发)几大块业务的顺利、有效进行和相互之间的协调。 企业的行政管理如此重要,然而却几乎没有人去研究它;这是现今企业普遍感到最头痛的是行政管理,而改进它又不知如何下手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仅就其中的二、三问题作一探讨,期望引起讨论。 一个较大企业的行政管理体系,其本身往往就是一个具体而微的小企业。行政工作在其广度、深度、重要性及敏感性等方面都不同于企业各方面?quot;业务"。行政工作涉及到企业内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的沟通和协调。行政管理的广度,涉及到一个企业的全部运作过程;行政管理的深度,又涉及到许多局外人难以想象的细微末节;行政管理的重要,是因为它是领导和各部门、众员工之间的桥梁;行政芾淼拿舾校且蛭婕暗矫扛鋈说那猩砝妗? 一、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及其要求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行政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但是,这些事务只不过是行政管理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而已。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究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 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通常称为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部之类)担负着企业行政管理的组织实施、具体操作,是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是整个行政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 行政部门应该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地做好种种行政事务工作,把领导和员工从繁重、琐碎的行政事务和生活琐事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轻装上阵,研究国内外市场形势,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探讨公司的组织架构,任用公司的各级干部,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解决公司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以及专心做好每一笔重要业务等等。为了做好纷繁复杂的行政工作,行政部门的领导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茫无/:请记住我站域名/头绪地整天瞎忙;或是被领导一会儿支到东,一会儿支到西;结果村村起火,处处冒烟,吃力不讨好,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忙了些什么。行政部门的领导应该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定性,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有自己的主见,能够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做好安排,指挥若定。为了能达到这种境界,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行政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图表等,从而建立起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行政人员队伍;同时要搞好科学分工、管理层次和合理授权。一旦行政系统的一系列硬件(如办公设施、生活设施)、软件(如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人员队伍、分工协作和管理层次等等建立健全起来,整个行政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就会象一部自动机器一样运转,只在较少的场合才需要部门领导和上级领导辅以"人治"。一个行政部门的的管理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可以算是有一定水平了。 然而,行政部门如果仅仅满足于这样一种管理水平,那还是不够的。行政部门还必须在"管理"、"协调"和"服务"三方面再上一个档次,才算是一个合格的现代企业的行政管理者。 从"管理"方面来说,行政部门不能满足于在日常事务的层次上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还必须在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策略、企业精神、企业 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上有自己的思考,并且高屋建瓴地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成为领导不可缺少的"高参和臂膀"。这就要求行政部门的领导者不能满足于做一个事务主义者,而是要做一个有思想、敢创新、有冲力的领导者;换句话说,他不能仅仅满足于做好一个战术家,还要努力做好一个战略家。很显然,也只有一个有思想、懂战略、敢创新、有冲力的人,才能把行政工作做得更好,做得再上一个档次。 从"协调"方面来说,行政管理者不能简单地以传达领导的命令、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为满足;也不能凭借自己在企业的独特地位对各个部门颐指气使,以权压人。行政部门应主动做好上与下、左与右、里与外的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好协调。没有充分沟通的协调不成为真正的协调。 从"服务"上说,行政部门要甘当幕后英雄的角色。因为行政服务干得再出色,毕竟是服务于企业的最终目的的。行政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后勤服务工作,永远不要奢望成为企业关注的"中心"。不但不可能,而且不应该。因为如果一个企业的关注点不幸竟在于行政部门,那只能说明一点,即行政工作做得实在太糟糕,影响了企业各方面的工作,影响了企业最终目的的实现,以致于引起大家的关注。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行政部门最忌讳处处显示自己的存在,与其它部门抢镜头,争荣誉。行政部门应该象一部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机器,这头原料(任务)进去,那头成品(结果)出来;其中的许许多多曲曲折折,都消化在行政体系之内,切忌为自己评功摆好,四处张扬,浪费别人的时间、精力和感情。要反对利用自己对公司资源的支配权只顾为自己谋取私利或便利的行为,特别要反对把行政部门变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府衙门。管理是要执行制度的;但执行制度也是一门艺术,并不一定要搞得剑拔弩张,刀光剑影。特别是在高素质人才集中的地方,更要注意对人的尊重。行政工作要做得有人情味。 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及其要求 一般意义上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管理、协调和服务三方面的功能;究而言之,行政管理就是服务。就这一点而言,企业的行政管理与政府机关大体相同。 但是企业的行政管理与政府机关仍有很大不同。这种不同,在我看来,归根结底就在于它是企业的行政管理。企业的行政管理至少有以下特点: 一、 企业的行政管理不是独立自足的,它本身并不是企业的目的所在。企 业的行政管理即使搞得象一朵花似的,如果不利于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资源,不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开源节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快企业的发展,那也是没有价值的。简言之,企业行政管理服务于企业的根本目的即:通过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而谋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 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就政府体系本身而言,可以说就是它的目的本身。也就是说,政府机关之所以存在,目的就在于实行行政管理。这就使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往往给人一种"为管理而管理"、不尽情理、不合实际的印象;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企业里,就会比较触目惊心,使人难以容忍。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地方多元行政管理创新思路 一、转型时期的社会围观现象 本文研究的社会围观者是指广大网民与冲突性事件中的看客这两大围观群体,社会围观现象则是由广大网民群体和冲突事件看客群体,对某一社会问题或事件,在网上或事发现场进行层层围观,从而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进而推动政府行政决策的改变或冲突事件的行政处理的社会现象。社会围观现象的背后隐藏着发人深省的社会问题,亦折射出中国大众的一些心理模式,例如好奇心理、从众心理、对地方政府管理的不信任心理,甚至无理取闹的心态。社会围观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社会围观现象处理得好,有利于促进地方行政管理工作,使围观者变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参与者。另一方面社会围观现象处理得不当,将有损地方政府公信力,使围观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围观的力量在于改变地方政府管理,它唤起人们对公共事件的好奇,对不作为的官员或管理部门施加压力,通过“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及行为方式来改变现状。 (一)社会围观状态下群体冲突特点 1.群体间冲突由直接利益冲突走向无直接利益冲突我国社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由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城镇社会、由世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过程中。在社会转型时期,新旧体制的变化带来了利益格局的变化。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引起了社会民众心理的失衡。这些心理失衡突出地表现为一种强烈的“相对剥夺感”,这种相对剥夺感会引起社会民众负面情绪的发生,如愤怒与怨恨等,从而导致社会民众的心理对抗和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利益冲突又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的不良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这种“无直接利益冲突”,即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一些参与者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只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借机表达、发泄,其中潜在的危机很大。研究社会矛盾的专家认为,现实群体性事件和网上群体性事件虽然都有直接的诱因,但导致事件升温的往往是社会情绪的释放。因此当前要注意防范两类群体性事件发生,一类是涉众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一类是直接利益冲突引发无直接利益群体性事件。[1]2.当前普通群体事件多属于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无直接利益冲突实际上也是某些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种非理性参与行为,这是近年来社会公共生活中较为突出的现象,特别是网上围观者多与社会冲突事件的参与者与事件本身利益无关,但是他们却在围观中把事件扩大。从池州“6?26”事件到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再到广州新塘事件,我们看到越来越多“无直接利益”产生的“心理共鸣”。一些无直接利益相关者,遇到原本与自己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的事件,却借机参与“起哄”,矛头直指地方行政机关,并迅速在社会围观者中形成一滚成球“雪球效应”和一呼百应的“广场效应”,众多群体性事件都是在很短时间里聚集起成千上万人围观。在这些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有两点值得深思,一是事件总是开始于个别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二是事件的加剧总是由于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介入不及时,处理不当。前者是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线,后者是群体性事件的催化剂,根本原因在于地方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滞后。基层一些职能部门和干部作风粗暴散漫,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对行政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使得曾经在这些群体性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个人与广大围观者找到了发泄的机会。因此,塑造和培育围观者的公共精神,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公众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是中国地方行政管理面对诸如无直接利益冲突等社会围观现象的重要课题。[2] (二)社会围观挑战单一性行政管理模式 1.单一性行政管理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单一性行政管理主要是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行至上而下或由内而外并按照某一种方向的管理方式。单一性行政管理的特征主要是行政理念、行政职能、行政目标、行政行为的单一化,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广州新塘“6?11”事件恰好是一起本地人管理外地人这种单一性行政管理模式产生的后果。长期以来,这个村镇实行的是本地人管理外地人的单一性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的外来工早已积下了深深的恩怨。于是,当有了这样一对外来工夫妇与当地治安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时,众多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外来工纷纷投身到“6?11”事件“中来。事件表明,原有单一性行政管理模式已经过时。[3]2.多样性服务管理方式势在必行多样性服务管理指的是一种旨在提高政府使用不同类型人力资源效率的管理实践。针对“6?11”群体性围观事件来说,就是使用本地人与外地人共同参与地方行政服务管理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就是要实行由管理的单一性向兼具原则性、灵活性、多元性、规模性于一体的多样性管理转变。为了克服地方行政管理中个人认知方面的不足,加上社会转型中各种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的大量产生,就要求管理者从全局、大局出发,把各个群体的利益综合起来考量,从而形成对各个群体、各个部门、各个组织的合理规划、科学决策、协调指挥、有效监督的一个统筹服务管理。 二、建构社会围观者服务与管理的新型模式 充分发挥社会围观的正功能,发挥社会围观者的积极作用,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水平提升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看,社会围观有利于对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完善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决策,有利于维护弱势群 体的合法权益等等。可以说,社会围观现象能够演变成“社会围观运动”,进而改变某项社会政策和制度,左右地方政府行政效能。能否将社会围观现象所带来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纳入行政管理创新的框架,既是加强社会围观群体与地方行政管理群体良性互动的前提,也是对立足于复杂的国家社会关系中的行政管理者的极大考验。 (一)预防与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 1.调整利益格局,建构资源分配和社会保障机制。在分析各种社会围观现象中,我们发现,导致社会围观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资源分配机制不健全,因此,建构资源分配机制成为从源头上化解群体性事件的重要突破口。调整利益格局,理顺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建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有利于缓解广大围观者的社会不平衡心态。2.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建构民众社会心理“释放”机制。当前,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出现较大的不平衡性。因此,有必要拓宽各阶层的利益表达机制。第一,建立与完善民意“表达”机制和“释放”机制。第二,建立行之有效的心理疏导机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社会心理疏导、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公众健康的心理品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建构社会伦理道德机制。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要从基层行政做起。一些基层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中缺乏公开透明,加上一些官员自私自利、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表现,直接导致公众对社会的严重不满,形成和强化了“仇官”、“仇富”的社会心理,使得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转化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社会土壤。4.加强对网络等媒体的监管引导,建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调查发现,众多群体性冲突事件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政府与网民之间缺乏沟通。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的传播者,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和主流媒体必须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及时相关信息,做到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不缺席、不失语、不妄语,并能遏制网上和事件现场的“众声喧哗”。5.大力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建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机制。作为以志愿参与、利他互助、公共服务等理念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是表达民意、传达民情、维护民生的最为直接的一种制度安排,发挥着实现人际沟通,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搭建理解、对话、互动的桥梁作用,具有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形成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整体合力。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工作,运用专业知识与技巧,帮助需要服务的群体,使社会成员在享有社会服务中互相配合、步调一致。可见,社会组织具有服务社会、服务民众的能力,具有服务技巧和专业水平,能够按照民众的需求,做到让民众满意,且在政府与围观群体之间建立缓冲地带,从而有效地降低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率。 (二)创新围观群体的行政管理模式 1.创新围观群体社区管理模式社区行政管理是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构成的基层管理体系,对社区内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进行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它将日益成为政府社会管理与创新的重要内容。无论是“6?11”事件,还是“6?26”事件,它们的起因、发生和发展都是来自社区,然后推向周边区域。围观群体中的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区中,而许多群体性事件来源于社区管理、社区物业、社区拆迁等方面。因此,我们要从管理理念上走出传统管理和被动应对的误区,从主动接纳和共同参与管理的视角,树立“社区利益共同体”的新理念,加强对围观群体社区服务与管理。围观群体无疑是那种隐约萌动的公共参与精神,如果把这群体围观也称之为社区参与,把广大围观者组织到社区管理、社区教育、社区服务中来,将有利于调动围观者的积极性,提升社区行政管理水平。[4]2.创新围观群体信息网络管理模式围观群体信息网络管理模式是在当今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信息化、知识化的潮流下,应运而生的针对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管理模式。它通过对管理要素的优化组合,管理节点功能的正确定位,在分层管理的基础上,引进管理信息平台和高速宽带互联网,使各种信息具有并列运行和实时处理能力,从而大大提高行政管理功效。3.创新围观群体的关怀模式众多的围观群体产生,是由极个别人的直接利益引起的众多无直接利益群体围观,进而掀起巨大波澜。这就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少数人的利益不可忽视,要避免或减少群体围观现象的发生,关键在于满足他们的利益诉求,在于关怀他们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因此,如何建构围观群体的关怀模式,是围观群体服务和管理的一个难题。关怀是一个多因素、多维度、多层次的系统工程。地方政府只有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各种实施策略,才能使之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增强围观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预期效果。为此,地方政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建立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惠及围观群体的关怀模式,从人性化的角度,把关爱、关心和关怀融入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紧张的工作中、日常的生活中、家庭的成长中和社会的环境中。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主要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一,应当充分发挥好以下三个职能。 一、发挥登记注册和合同管理职能,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促进农业生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要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主动为企业登记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好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注册工作,落实联结企业制度。 其次,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在农村宣传合同法律知识的力度,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加强对农业经纪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农业经纪订单合同文本;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同时,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再次,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注意加强、改革和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大力扶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二、发挥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服好务 首先,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确保农资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专门的农资经营户台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公示制度,落实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诚信责任制,对农资交易市场和农资商品进行巡查。此外,还要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以及对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提高农资监管执法的震慑力。 其次,要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村流通。地方政府要改造提升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大力支持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村的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对分散在城乡接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力度。 再次,要进一步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根据郴州实际,加强对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 最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涉农案件,对农民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案件线索优先立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在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的同时,做好农村食品市场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三、发挥商标管理和市场主体临管职能,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服好务 首先,要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围绕本地区优势农产品,利用注册商标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推广“公司 农户 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在提高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质量和运用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志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 其次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扩大农副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辖区农产品生产产量、结构、特色等情况和农产品流通状况,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提高农村经纪人的信誉;实施农村经纪人的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再次,要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 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全力推进对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方便农民就近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 摘要: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分析了其职能履行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市场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指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和市场主体再认识之间的必然联系,分析了传统上对市场主体认识和分类的主要弊端,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实践提出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基础工作。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分类 工商行政管理30年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对市场经济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和探讨自然也围绕着这一改革进程中价值观念的冲突而进行,并由此引发了从法律精神到管理原则等重大问题的讨论甚至是争论。正是在这场长期的理论争论中,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认识在不断深入,推动着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应当看到,虽然市场主体的概念及内涵在不断地清晰和明确,但是,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远没有结束。因此,明确这种认识的必要性,剖析传统分类的弊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理论的发展,都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市场主体再认识的必要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任务。随着改革的深入,出现了许多从理论上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化的特点。但梳理这些理论问题时我们发现,解决问题的理论出发点却十分简单,那就是需要对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涉及的基本研究范畴——市场主体,进行理论界定和再认识。对市场主体进行再认识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理论需求。市场主体是市场环境中的活动者,是市场中的能动因素,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产业的壮大,都离不开市场主体功能的发挥。不能从理论上认识市场主体的核心特征,我们甚至不能理解市场经济内在的要求需要什么样的市场主体以及我们应当培养什么样的市场主体这一工商行政管理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二,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需要。可以说,离开了市场主体本身,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就难以成立。因此,研究市场主体的概念,考察其发展过程,对市场主体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予以描述,不单是基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自身改革问题研究的起点。从多年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中我们也能看到,对市场主体本质及特征的认识程度如何,对市场主体概念的认识是否存在偏差,都可能直接影响到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及基本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传统市场主体认识及分类的弊端市场主体概念的界定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基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研究出发,传统上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界定是狭义的概念。认为市场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及经营等活动的市场竞争主体,从范围上看,包括市场上一切从事经营活动各类市场主体。 传统市场主体的认识局限。我们对市场主体的理论认识是不断演进的过程。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生活中市场概念本身的弱化自然导致了市场主体概念的缺失,微观经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被长期忽视所导致的。从市场主体的范畴来看,因为经济运行中最基本的“经济细胞”被界定为企业,因此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也仅有企业的概念,鲜有提及其他经济单位。即使对于企业范畴,也只简单的归类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反映出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主体的业态形式非常单一,企业只是政府作为全民财产所有者的附属物,并非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 传统市场主体分类的弊端。我国企业的分类标准及其具体划分问题的讨论和演进,是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同步的。不同时期,不同的管理需要,产生了不同的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其中对市场主体按照其所有制性质、行业性质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曾在企业分类中占据较长时间且较为重要的地位。 强调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固然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但在市场主体分类中对所有制概念的强化导致的政策结果是:所有制结构中具有“公”之属性的市场主体更多的得到了政策扶持,而“非公”市场主体则在政策中受到排挤。从多年的政策结果分析,那种以突出公有为主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及其政策构成,不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所固有的多层级、不平衡的特点,必定从经济上阻碍多种经济形式市场主体实现共同发展的愿望。由于这种分类本身是带着“有色眼镜”区分对待不同企业和市场主体,这就事实上使得有些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开始就处在不利的地位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可以说,这是市场主体所有制分类根本弊端所在。同时,实践还证明,按所有制性质对不同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的做法影响时间越长,弊端也越突出。 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市场主体再认识是我们工作的基础。这种再认识涉及到一些核心问题,如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探究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我们职能发挥及作用对象的内在规律;市场主体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未来市场主体培育及登记过程中的重点;而对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明确则使我们未来的制度设计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 把握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特点表现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独立性、平等性和竞争性。作为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这些属性之间又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一个没有法律赋予的自主权的单位只能是某些组织的附属物,构不成市场主体,更无法在市场经济中独立自主地运行,因而就不会具有独立性。而市场主体的独立性与平等性又相互关联且是正常市场交易的客观要求。可见,市场主体的独立性是其平等法律地位的基础,存在依附关系的市场主体间不可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从工商行政管理视角看,对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特点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原因在于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监督市场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功能,不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运行的特点,不清楚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过程中的运行特点反映着市场经济对于主体功能的内在要 求,我们就不可能创建尊重和反映这种要求的一系列制度,我们的政策就有可能不利于市场主体在运行中坚持这些属性的要求,自然会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运行效果。 对市场主体本质特征及界定的再认识。对市场主体的再认 识离不开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界定和描述。因为这种界定和描述不仅是理论概念上的探讨,更直接决定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来市场主体登记范围、登记对象以及登记标准的把握,因而成为工商行政管理视角下市场主体再认识的核心问题。 目前对市场主体基本特征的研究应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强调市场主体在法律上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合法地位。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市场主体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种民事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问题,不仅对市场主体自身,乃至对整个市场经济活动都发生着重大的影响作用。第二,把握市场主体的营利性本质特征。我们坚持营利性是进入市场的市场主体作为经营者的最本质的特征,意味着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获取利润,并将营利性作为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若离开了营利性,市场主体也就失去了作为经营者在市场中存在的资格。第三,强调市场主体资格及法律地位的国家认可。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和必要的审查,既可以加强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宏观调控,保护市场经济中债权人的权益并实现市场秩序的稳定,也表明民事主体的资格需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或确认。 探寻现代市场主体分类的一般趋势。在现代市场经济监督管理体系中,按照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形式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是各国共同的趋势,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一系列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也是突出现代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以企业分类来看,突出法律地位的分类,明确的是企业与投资者的财产关系与责任关系,这有利于保护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投资主体。同时,从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的角度看,这种分类也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解决不同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及责任定位问题,因而符合市场经济和政府监管的一般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关于市场主体分类标准的理论探讨以及企业类型的划分问题上已经有了定论,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划分的双重标准问题,市场主体分类既有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的概念,也有所有制分类的影响,且这种划分所遗留的法律与政策的双轨运行等问题也长期存在。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出企业类型划分所具有的明显时代特征,同时也提示我们,未来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设计和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实践不应回避这一先天的缺陷,必须坚持突出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的法律类型和组织形式的分类标准,并以此作为法律和制度设计的基础。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现实的需要。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对行政管理本科生的就业状况与对策探讨 【摘要】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但从发展趋势来看,目前的形势喜人。与行政管理学科发展的喜人景象相比,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生的就业状况却呈现出越来越令人忧虑的状况。本文在探讨行政管理专业各阶段的就业状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现阶段改善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就业状况的一系列对策,以图对社会用人部门、高校教学与该专业的学生就业有所指引。 【关键词】行政管理学 本科就业 对策 行政管理学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随着政治学的恢复、重建与发展,并成为20世纪80年代我国政治学科发展中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经过20多年的发展,行政管理学已呈现出勃勃的生机,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教学育人方面 ,都洋溢着一派喜人的景象 。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高校合并潮的兴起,高校追求大而全,原主要在文科类院校与综合性大学开设的行政管理专业在大量的理工科类院校开始开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国内高校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等院校近500所,以国家行政院学的成立为源头,各层级政府也在原来所属党校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了自己的行政学院,对本级政府组织的公务员开始系统的培训,行政管理专业呈现出一股前所未有的热潮。 与行政管理学科发展的喜人景象相比,行政管理专业的本科生的就业状况却呈现出越来越令人忧虑的状况。 一、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变化 1.刚设立时的就业状况 1980年代,行政管理专业在国内高等院校相继恢复的时候,行政管理专业与其他专业的学生一样,“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大学生作为社会精英的象征,在实行单位分配制、双向选择以前的年代,一出校门就是干部身份,如果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不符,还能以专业不对口的名义正当地向组织提出要求,并加以更换。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专业所开设的课程主要是面向政府组织,那时候毕业的本科生更多地在各级政府组织或者事业性单位里面从事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在外专业的学生看来,他们既体面又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2. 双向选择后至公务员实行考试录用以前的就业状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力资源的的构成部分和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其就业应当同其他劳动力一样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这就是对大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就业的理论基础。90年代初大学生双向选择就业机制的推行,大大地丰富了大学生的就业渠道,增强了毕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由于当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刚刚颁布,政府组织用人还没有实行或全面实行“逢进必考”的机制,大量的大学生通过与政府组织的“双向选择”后,就可进入政府机关或执行行政事务的事业单位工作。特别是对于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由于专业对口,有着政府组织行政管理的理论基础,尤其受到各级政府组织与行政性事业单位的青睐,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那段时期,应该是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的黄金时期。 3.实行公务员考试制度以后到2003年之前的就业状况 随着《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的逐步深入实施,要求对公务员实行统一考试录用的呼声日益高涨。以中央国家机关开始实施对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为契机,各级政府组织开始遵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借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的具体做法,先后程度不同的开始实施“逢进必考”的制度,到1998年左右,基本上各级政府组织都全面地推行统一的考试录用制度。这对于大学毕业生进入公务员队伍较之以前无疑增加了许多的障碍。行政管理专业与其他专业一样,都得参与这样的竞争,与原来的“宠儿”一下成为“贫民”,失去了往日的竞争优势。但2003年以前,虽然大学普遍已实行了扩招政策,但1999年第一届扩招的大学生尚未毕业,政府机关就业受阻,大学生们还可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就业。由于企业对行政管理专业的认识程度不足,大量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接纳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本科生从事办公室管理与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2003年以后的就业状况 2003年,是国家实行扩招政策后,第一届扩招生毕业的头一年,当年毕业的大学生人数达到了212万,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年。同时,由于高校大量的合并热导致的高校追求“大而全”的办学体制,行政管理专业不 再是原来由文科院校或综合性大学一统天下的局面,许多理工科院校不顾实际办学条件与师资力量的不足,盲目的开设行政管理专业,造成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空前的增多,给他们的就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据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处统计,2004年,该校第一届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的50多名学生中,在毕业前,仅有9名同学实现就业,就业率仅18%。9名同学里面还包含保送与考上研究生的同学。同样的情况,在其他院校也不同程度的出现。1即使是国家“211”工程的综合大学的毕业生,其就业状况也相当不理想,一次性就业率也仅在60%左右。 二、2003年以后行政管理专业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1.受扩招总体环境的影响 1999年,中国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大规模的扩招加剧了社会的一般性就业矛盾,即由于缺乏足够的工作岗位而引起的就业矛盾,使得4年之后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趋于白热化。2003年的大学毕业生人数为212万,2004年的大学毕业生人数为252万人,2005年则急遽攀升到338万人,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则高达413万人。2大学毕业生数量的攀升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包括行政管理专业在内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 2.公务员实行考试录用制度的影响 行政管理专业主要研究行政管理活动,其中包括对公务员制度的研究。但在公务员考试方面,行政管理专业并没有额外的照顾。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是资格考试,根据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条件,其中之一是要求报考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因此,一般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均可报考国家公务员。但具体到某个职位或岗位时就有一定的专业要求了。如,外交部2006年拟招考的职位对外语的要求是:“外交业务类考生,无论本人所学专业为外语或其他文科专业,其外语水平都应达到能独立开展对外工作的要求;行政技术类考生,其英语水平要求能处理一般对外事务;专业匹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外交部的要求一致,对于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不同者,其任一阶段所学专业与我部要求一致的,可视为专业匹配。”在公共科目考试方面,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可能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具体职位对专业以及专业知识的要求大大限制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的报考以及录取,从而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在公共部门就业的机率,加大了其就业的难度。 3.毕业生的就业心态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以及就业压力的增加,总体看来,和其他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样,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有所降低,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逐年增加,学生择业观念和心态在发生积极的变化。 大众化时代的大学生不能再自诩为社会的精英,而应怀着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去参与就业选择和就业竞争。这需要广大毕业生尤其是家长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在正确判断形势的前提下适度选择,以多种方式努力实现广泛就业。 4.学校制定的就业方向不明确 翻看一下各大高校的招生政策,在对行政管理专业进行介绍时,将其就业定为:“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本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现代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市场营销知识,熟练运用英语及具有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文秘工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系统掌握我国行政制度以及人事管理制度,并能运用办公自动化处理日常工作,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 各大、中、小型企业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从以上就业方向与培养目标上看,缺乏针对行政管理专业的明确定位。定位泛而滥,这也是导致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就业难的一大原因。 5.教学与就业的矛盾 (1)教学:要保持学科的性质 1997年学科调整以前,行政管理学完全归属政治学,许多高校的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学科中发展而来的,因而大都明显表现出强烈的政治学取向性。 在整个课程体系的设计上,政治学类的课程比重过大,纯管理类、经济学类、定量分析方法类、技术类课程的比例则较低,力求在教学上保持学科的一致性。对学生的培养偏重学术性、理论性,而对应用性重视不足,其突出的表现是不重视案例教学,不重视实践 环节等;很少有学校在课程体系中设置行政伦理方面的内容等。 (2)就业:企业方向居多 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以及就业压力的增加,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已经降低,大多毕业生选择到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企业方向就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相应地,毕业生对管理类、经济学类、技术类等企业管理的相关知识的需求日渐加大。 教学是就业在实践上的脱节,加大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以及顺利承担工作任务的难度。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一个体系完整、功能齐全、信息灵通的现代市场经济,离不开一个完善的社会中介系统。现代社会,中介组织以其特有的身份,发挥着政府和企业难以起到的作用,充当着微观经济主体和政府宏观调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促进着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规范地运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职能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但是,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这项改革仍不到位,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还很多,从而,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迫在眉睫。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政府承担的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应该都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政府部门不得直接干预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具体业务。为此,应当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使之成为承担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的具体组织者和运作者。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因其专业、学科性质,将拥有更大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就业的难度。 2.贯彻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引导毕业生到基层政府当中去 在经济发展的上升时期出现的结构性就业问题,使得基层面临着人才匮乏且难以吸引毕业生的窘境。《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基层的体制内单位编制少、经费紧,公务员晋级空间狭小,一个大学本科生进入县级机关一年确定为科员后,由于缺少职位等原因,可能在很多年内没有职务晋升的机会,这使得众多毕业生对基层公务员岗位望而却步。而公务员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福利都与职务高低挂钩,一个公务员的职位上不去,合理的福利收益就难以保证。且基层的生存发展条件有待改善,生活待遇低、工作环境差、发展空间小,很难吸引毕业生。 现行《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这些规定克服了以往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幅度不合理的弊病,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规定晋升级别,这就为中低职务层次的公务员拓展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这一规定使级别成为体现公务员待遇、地位和荣誉的又一基本尺度,公务员在职务晋升受到限制时,可以在级别晋升的同时享受由级别晋升带来的待遇,这些都有利于吸引毕业生报考基层公务员并激发其积极性。 在完善《公务员法》的同时,各级政府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大调控力度,并给予必要的资金、岗位和编制,尽快完善政策制度环境。 3.设置既能体现学科特性又能满足就业需要的课程体系 面对21世纪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传统的相对封闭的知识教育和比较狭窄的专业对口教育思想,显然已不合时宜。在各学科知识日益分化又高度综合及社会生活区域复杂化的时代,完善的知识结构,不仅有助于管理人才开阔视野,从各角度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还可以使管理者在岗位职业发生变化时有较快适应的能力。而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与社会发展关系极为密切,随着时代的变化、科学的发展、知识的更新,其应经常审视和不断调整课程和内容。传统的行政管理学的课程设置的政治化倾向,对毕业生的就业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在就业难度日益增加的今天,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设置要既能体现行政管理学的学科特性又能满足毕业生就业需要,体现出一定的动态性,考虑到整体优化。一方面要能使学生打好坚实的基础,从而有利于毕业生自主择业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因为社会越进步,一个人一生中变换专业或职业就会越频繁,宽广、扎实的基础可以帮助学生在人才就业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增强适应性,更重要的是为他们今后继续深造和一生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和提供强大的后劲。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拓展专业口径,扩大服务面向,适应就业方向的变化,调整行政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除了本专业知识外,还应有企业管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努力开设新课程,开设高等数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等课程,以促进学生的知识不断更新,适应办公自动化的社会需求,以此提高毕业生在企业就业的适应性。 4.加强师资的引进与师资的培养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当今世界正由工业社会步入后工业社会。新的生产主要依赖知识的创新、创新型人才。师资队伍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关键,而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必然对高等院校的师资提出更高的要求,没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在合理的培养模式也无法取得成效。要提高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素质,提高其就业能力,必须在师资建设上下大功夫。可以采用引进、培养、聘请等措施:①引进国内外、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新教师新的师资力量。②在教师的培养上,可根据需要选送一部分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另应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赴国内外名校进修。③可聘请国内外、校内外专家学者到校任教以弥补专业教师在行政实践上的不足,努力造就一支与培养新型公共管理人才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5.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实践是将知识转化为能力不可缺少的途径,人的认识的升华和动手能力的提高也离不开实践活动。在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社会经济变革也使得实践能力日益成为用人单位关注的重点,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仅要看求职者的文凭和学历,而且要看其能力,看其是否有真才实学。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院校的教学资源日益吃紧,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普遍只重视理论知识学习、忽视自身实践能力培养、眼高手低等现象,不仅加剧了大学生毕业生当前的就业难度,对其以后的发展也非常不利。为此,必须加强教学改革,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把知识学习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将其知识优势转化为能力优势;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以加深其对社会的认识,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学术研究、小发明、小制作等科学研究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 及创新能力;抓好毕业实习环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时间机会与发展空间,为其今后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电子政务在行政管理现代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信息技术的深刻发展与广泛运用,正在深入地扭转着人们几千年来构成的信息传递方式、出产组织方式、人际沟通方式、社会管理方式,也深入地扭转着政府的运作方式。我国已经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入世的挑战首先是对于政府的挑战。政府必需转变职能,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政府转变管理职能,建设现代化政府创造了优良的前提。要实现政府管理的现代化,必需首先实现政府管理的信息化,电子政务是世界发展的总趋势,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所谓电子政务,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技术,在互联网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以及运作方式的优化重组以及有效改造,构建精简、效能、廉正的服务型的现代化政府,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透明的管理以及服务。这个定义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第1,电子政务必需借助电子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依托信息基础设施以及相干软件技术发展;第2,电子政务的内容是政府所管理以及服务的事务,包含政府本身行政管理事务以及对于社会的公共管理事务;第3,电子政务与传统政府有着显著的区分,电子政务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政府管理事务搬到互联网上,而是对于现有的工业时期政府形态的职能、结构、业务以及工作方式进行全面重组以及再造,以造就1个与信息时期相适应的斩新的政府管理形态。 从服务对于象来看,电子政务包含3个方面内容:第1,政府间的电子政务(G二G,即Government to Government),是指通过网络实现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同享以及业务办理等,主要包含法规政策、公文办理、辅助决策、绩效评估、税务管理、财政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等电子系统;第2,政府对于企业的电子政务(G二B,即Government to Business),是指政府通过网络精简管理业务流程,快捷利便地为企业进行公共管理以及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含信息、信息咨询、采购招标、证照办理、税务办理、中小企业服务等电子服务;第3,政府对于公民的电子政务(G二C,即Government to Citizen),是指政府通过网络为公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主要包含信息、电子证件、电子税务、就业指点、教育培训、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交通指点、电子报警等电子服务。 在信息化社会里,政府现代化的根本特征表现为政府的信息化,电子政务是与信息时期相适应的政府管理形态,是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电子政务的发展进程,就是改造传统政府建设现代化政府的进程。电子政务在政府行政管理现代化中的地位与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6个方面。 一、扭转政府的管理理念 信息技术是1种新的事物,它不但代表先进的技术,而且也代表1种新的思想、新的思惟;信息技术自身是立异的产物,并且推动其他领域的立异,包含技术立异,也包含管理立异、轨制立异,这将极大地扭转政府的管理理念。1是树立服务式政府。目前指点着西方国家鼎力推广行政改革的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服务型政府将是未来政府的基本定位,综合服务将是未来政府的核心职责,政府原本的1些管理职能将移交给其他实体,政府更多的精力将投放到单个实体没法处理的信息服务以及信息管理领域。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以用户为中心,依照用户需要来设计政府的网络功能,它将促使政府由1种多层次、多部门、以管理为主的形态向1种智能型的、顾客取向的、以服务为主的形态转变。2是树立规范化政府,电子政务的框架设立以及功能体现,是树立在网络的互联互通以及信息资源同享的基础之上,标准化以及规范化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基本条件,电子政务的交互性、透明性、公然性以及检索性,将在很大程度上推进政府的规范化以及依法行政。3是树立学习型政府,信息化前提下政府的管理与以往大有不同,对于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将提出更高的请求,增进公务员更新观念,建立开辟立异意识以及踊跃进取精神,不断更新知识,造就成为复合型人材。 二、改革政府的组织结构 正像电子商务深入地扭转了商业结构1样,电子政务将极大地影响以及扭转政府的结构以及职能。传统的行政组织情势是官僚科层组织结构,它与工业化时期安稳的管理环境相对于应而存在。电子政务的发展则将逐渐缩减以致取缔中间管理层,增宽管理幅度,扭转科层组织结构,依照政府以及 政府、企业、居民3者之间的互动瓜葛从新构造政府结构,使政府的组织结构设计更为精简以及公道,增进传统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扁平化,从而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 政府组织机构的设立将依据公民的意向以及需求来肯定,朝着“单1窗口”、“跨部门”、“二四小时”、“自助式”的方向发展。未来还可能呈现政府动态网络机构的设立,即电子政府网络结构的各部份可以依据社会的需求相应的变动、增添或者撤减。很显然,新的政府组织结构将扭转传统的固定工作流程以及死搬硬套的工作方式,力图树立1个有弹性、有应变能力的政府管理新机制。 三、转变政府的运作方式 传统政府的运转方式,大多以集中开会钻研、自上而下的逐级下达指令以及自下而上的层层汇报、上下级之间的层层报批以及层层审批为主要工作方式,“文山会海”、“公文旅行”老是战胜不了,耗损了大量的人力以及财力,效力低下,并且容易呈现信息失真以及政府腐败。电子政务通过虚拟办公、电子邮件交流、远程连线会议等手腕,扭转政务信息的传递以及活动方式,减少纸件政务信息的数量,扭转政府的办事方式,逐渐扩展以及完美政府的网上办公功能,变官僚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变简单命令型政府为互动规范型政府,构建合适信息社会的政府工作方式。 四、增强政府的决策能力 政府通过网上与公家进行互动沟通,听取公家的意见以及建议,不断调剂政府的行动,将有力地增进政府决策的公然化、民主化以及效力化。 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政府获守信息以及处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政府能够及时取得以及处理大量的信息,树立各种各样的政务信息数据库以及政府辅助决策系统,进行辩证地以及系统地思考以及收拾,大大提高政府的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以及决策能力。政府在制订政策进程中,可以通过网络让公家介入,让公家发表意见,使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有效集中大众智慧;决策后,政府又可以通过网络及时取得决策施行进程中的反馈信息,了解以及掌控公共管理发展变化的最新动态,并据此完美或者追踪决策;而公家也能够通过信息网络监督政府的运作进程以及结果。同时,在政府内部电子政务也可以有效的防范下级政府违抗上级决策精神而肆意妄为,在更大程度上保证下级政府更好地执行上级政府的决策,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顺利执行。 五、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电子政务增进效能型政府建设,将很大程度地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其1,电子政务以电子公文以及网络办公为主要方式,加快了政务信息的传递速度,加快了政府的办事速度,从而增强了推广政令的时效性,大大提高政府工作的效力。其2,政府信息化推进政府行政组织结构的变革,缩减乃至取缔中间管理层,精简政府管理机构,将大大简化行政运作的环节以及程序,有些中间管理层环节被计算机程序取代或者被取缔,这无疑将很大地提高政府的运转效力。其3,电子政务的目标之1是降低行政运作本钱,跟着电子政务地深刻发展,政府行政管理结构将逐渐优化,公务员队伍素质将逐步加强,政务信息传递效力以及政府办公水平将不断提高,这些都会促使行政运作本钱的减少。 六、增进政府的反腐倡廉 电子政务的公然性以及交互性,将加强政务的透明度以及依法行政。政府通过网络公然办事程序,公布政府政策法规及举报监督办法,使民众能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取得详实的信息,介入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从而防止暗箱操作,避免以权谋私,增进政务公然以及廉政建设。从我国电子政务的实践来看,电子政务的廉政功能已经初步浮现,如走私、逃套汇.骗税的首要手法,就是在单证上搞虚作假。过去咱们把防伪的重点放在纸面单证上,也获得了必定的成效,但老是治标不治本。如今,102个中央部委联合推出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采取了“电子底帐+联网核对”的管理模式,使各管理部门之间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核对对于方的执法电子数据,进而从根本上避免不法份子的造假机会。另外,电子采购以及招标的推广也被实践证明是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减少这1领域腐败现象的强有力的法子。 我国电子政务才刚刚起步,还有1段漫长的路要走。如何实现由“现有的政务”到“电子政务”的转变,是1个10分繁杂以及难题的问题,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我国从确立市场经济目标到完整实现这1目标,其自身是1个很长的进程,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的政府管理形态,也必然是1个很长的进程。咱们1方面要充沛认识加快发展电子政务的首要意义以及紧急性,钻研制订我国发展电子政务的中长时间战略计划,另外一方面,要切履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1步1步地去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行政管理状况及变革策略 政府行政管理指的是在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能够更好地推行其政务和实现自身发展而建立的权责体系、组织机构体系、运行机制和法规制度的总称。 一、当前政府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不完善 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建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所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政府部门通过各种行政命令来实现国家对国民经济的调控,国家依靠行政命令实行直接的计划管理。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着国家对经济的管理权,各级的行政部门实施严格的层次节制控制,这种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政企不分的,混淆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能定位不准、职能错位。 2、政府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首先是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规定不具体,非常笼统。由于行政结构的种类比较复杂,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划分,行政机构的设置不成序列,分工不明确,行政组织整体规模时空,各个行政组织之间争权夺利。行政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不够清晰,中央和地方、地方行政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不清,行政权的分配基本上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如果有些法律条文规定了哥哥行政机构之间的分工权限,但是仍然没有对具体的权限和事宜做出明确的划分。在行政管理中,行政编制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是机构重叠、职责不清,使行政效率低下;其次是行政编制规模的大小也直接关系着公民的负担问题,社会要维持行政组织的正常运转,就需要税收,这都是取之于民的。现行的组织法中缺乏对编制管理的规定。 3、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首先,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有些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者的思想比较陈旧,不能够适应当前新时期的发展,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碍作用;其次,政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不能适应改革开放条件下对政府行政管理提出的专业技术和效率的要求。干部终身制,人事腐败、低工资、不重视专业技术水平等,都造成了政府行政人员的素质偏低;再次,政府人员挪用贪污、行贿受贿的现象十分严重。还有的公职人员消极怠工、渎职滥权。中央加大了对腐败问题的整治,不但没有减少腐败问题,反而使得腐败形式变得更为隐蔽。这些都反映了我国公职人员队伍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职业道德危机和政治信仰缺失问题。 三、新时期加强政府行政管理的策略 1、积极优化政府行政管理机构 政府职能的发挥程度如何取决于政府机构的现实状况。政府职能的载体就是政府机构,政府机构的设置和撤并与政府职能息息相关。就目前而言,我国政府机构运行现状不尽如人意,地方政府在机构设置方面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政府机构的设置要按职能定机构,要服从职能转换的需要,执行系统要简化、下放、转型。按照各个地区的不同要求,把那些不属于政府部门职能的事务切实转交给市场。其次是机构设置要避免职能交叉,积极建立宽口径的政府部门架构。加强综合性部门,逐步减少专业性部门,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间的分工,把职能相同或相近包括职能类同、职能之间难以清晰界定或职能之间关系密切的加以整合,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相向或相近的职能作横向上的合并。三是机构设置要讲求合法性、稳定性,减少随意性。要从职能和机构配置的整体性和科学性出发,政府管理体制要精干、高效、廉洁。 2、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政府如何应该积极转变职能,给自己找准定位,做好服务管理,政府要担当好自己的角色,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们知道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政府的职能发生转变,政府管理的重点要有所侧重。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应该把职能真正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逐步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从“权力型政府”向“责任型政府”转变。所以政府应该界定好自身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责范围,明确政府在职责,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要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3、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 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方式是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手段。鉴于行政命令式管理或指令性计划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因而行政管理方式的科学化就成为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功的重要标志。这些年来,通过以投资项目审批制削减为重点的市场制度的改革及经济法制建设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直接与间接的行政手段调节仍处于突出位置,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经济调节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方式,在思想上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一是要正确认识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企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企事业单位的活力是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源泉,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调节市场活动的目的不是要扼杀企事业单位,而是为企事业单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环境行政管理状况及改进措施 北部湾经济区作为我国西南出海的大通道,不仅是我国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东盟经济圈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连结处,还是我国与东盟各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桥头堡,在我国开放开发的战略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有望成为我国继长三角、珠三角和黄渤海之后我国又一个经济增长极。但经济腾飞无可避免地导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企业集中和工业增长直接导致环境污染排放量的急剧上升,这一点在重工业方面表现得尤为显着;另一方面,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也给环境施加了不可小觑的压力,根据发展规划,到2020年,区内总人口将达1900万,人口增幅超过50%。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迫在眉睫。但环境保护无可避免的外部不经济性,决定了不可能奢望通过市场自身调节使企业主动承担起治理环境污染与赔偿环境损失的责任。那么,谁应当负起这个责任?世界银行在其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每一个政府的核心使命包括了五项最基本的责任。即:(1)建立国家的法制基础;(2)保持一个未被破坏的政策环境,包括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3)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基础设施;(4)保护弱势群体;(5)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1]可见由政府担当起这一责任,已成为现代社会理念的要求。 1区内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之现状区内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与国家普通机制并无二异。机构设计上,区内政府环境管理体制的主体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各自治市、自治县环保局的三级格局组成,并辅之以各相关部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职能配置上,环境保护事宜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资源管理事宜则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这种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特点主要体现在: (1)环境管理体制由立法监督机关、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四大块构成,其中主导力量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中的具体措施具有浓厚的政府行为烙印。它们大部分作为一种行政行为由政府部门直接操作,并通过政府体制得以实施。如2011年7月13日钦州市的车载液碱泄露案,就是主要在自治区环保厅的指导下,由公安部等各部门配合处理的[2]。 (2)各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权限不清。例如,自治区环保厅与南宁、北海、钦州各市的环保局部分职能重叠(如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职能“同位”“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不容忽视。在实践中,相互推诿或相互抢夺工作任务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值得一提的是,在反生物、反化学、反核、反辐射与反恐怖袭击等方面的职责归属却几乎无人问津。权限不清晰已然导致行政重叠、资源浪费与行政空白。 (3)属地管辖削弱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之职能。我国政府现行的属地管辖制度即意味着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和指挥所属工作部门。包括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内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权和人事权完全由其所隶属政府掌控。并且,只有地方政府才有权支配地方收入,这更使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独立性和权威性丧失。实践中,当公众利益与企业利益不可得兼时,政府迫于政绩往往会支持企业,使环保部门相当尴尬。(4)运行资金不足。我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费用大部分依赖于政府,而政府对环保相当有限的财政支持能力成为了环保发展必须面对的主要瓶颈之一。这一点从市级环保局的设备、规模等方面可见一斑。钦州市环保局仅设置了污染控制科与环境保护监测站,这显然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污染防治、污染排放以及不同污染呈现的不同问题都需要专门部门来解决。总而言之,环境保护依仗于政府行政管理,但行政管理却无法发挥应有效用。 2美、日、德三国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概况与值得借鉴之处 2.1美国 美国联邦政府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有两个:国家环保局(EPA)和环境质量委员会(CEQ)。同时,联邦政府的其他相关部门也下设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虽然环境管理的职责由联邦和各州政府共同承担,但各州环保局仍保持独立,它虽然接受美国环保局区域 办公室的监督检查,但它们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州环保局依照本州法律履行职责,除非联邦法律有明文规定,它才与联邦环保局合作。各个州的环境管理机构向州政府负责,各个州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由各个州自行决定。负责人的产生、预算的生效与联邦的机制相似,均由州长提名、州议会审核批准生效。各个州的坏境管理机构在执行环境政策过程中出现的争端,移送由地方法院裁决。 2.2日本 日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无过失责任归责原则”已被我国很好地移植并产生了巨大影响。而其成熟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样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根据日本政府之规定,凡是职工人数在20万人以上的工厂,都要配备防治公害的环境专职管理人员;凡排放烟尘达40000m3/h,或排放废水10000m3/h的大型企业单位,都必须设置主管公害的科(室)和配备管理公害的主任,负责解决企业中的公害防治技术与管理问题[3]。另外,在企业环境管理体制建立之前或建设的同时,公司还必须首先明确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将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形成本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认识和原则。 2.3德国 我们尤其应当注意德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中的“资金保障机制”与“协调机制”。在德国,法律规定的税收体系支撑着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各级环境行政管理费用也从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中来。在其税收体系中,州税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以2002年共享税为例,州占所得税的57.5%,增值税的48.6%,企业增值税的50%[4]。通常,联邦和州政府一方面用国税来支撑环境行政管理,另一方面也依“污染有偿原则”向排污者征收污染费以筹集环保资金,用作政府环保投资的主要来源。德联邦政府于2000年设立了“国家可持续发展部长委员会”,其目的在于便利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进而制订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由联邦总理任其主席,由来自环境部门和其他与环境相关部门的代表任其成员。“环境部长联席会制度”是联邦与州之间、州与州之间的协调主要渠道。 3区内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改善之建议 我党在十七届二中全会中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了行政改革的宏观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在此宏观目标的指导下,区内行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为:秉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明确职责权限,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建立高效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关,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详言之,改革的具体措施应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在开发区设立环保行政分局,下放行政权力。开发区内的现状是,区内不设环保分局,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全部直接由广西环保厅办理。但我国环境保护主要依赖于行政管理,若不在开发区设立分局,工作繁重、行政周期延长、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便纷至沓来,从而易使行环政者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开发区设立环保行政分局,下放行政职权,仅在行政、业务、财务上由环保厅给予统一指导,或是不错的尝试。实践中,南宁市在其“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就是值得肯定的的尝试,但若将环保部门独立出来,更大的成效也许不是空中楼阁。 第二,立法明确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在环保中的主导优势,同时建立环境事务会议制度,以协调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一方面,我国《环境保护法》只是笼统地给予了中央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但环境保护部门相对于其它拥有环境保护职能的传统优势部门(如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公安部以及城乡建设与住房保障部)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并没有明文法律确立和保障,也不能有效地就环境保护工作在各部门间进行协调。另一方面,环境的整体性不仅体现在各个环境要素之间的密切联系上,还体现在同一环境要素的不同价值和作用上。譬如水、矿藏、海洋、森林和草原,都同时具有经济价值和环境生态价值双重性质[5]。环境要素的开发利用必须由不同部门进行斡旋,才能既保证其经济价值充分利用,又保证其环境生态价值的不被破坏。建立国家环境事务会议制度,便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建立以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为主导,水利部门、农业部门、公安部门、城乡建设部门为辅助、两相协调的工作制度,将有利于解决其行政重叠、资源浪费等问题。 第三,保障环保行政部门运行经费。充足的环境监测、监察、教育培训和科研是环保工作顺利、有效展开的基础。当前,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环境行政部门运行经费捉襟见肘,国家应划拨经费予以支持建设,以钦州市为例,其环保局亟需建立包括污染防治处、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在内的多个机构。区内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用二级财务管理制度来应对这一问题。具体而言便是建立经费包干、独产核算,各市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单位财务预算,厅局负责下达市局的年度经费计划,划拨行政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对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改善路径分析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在工作中的表现 1.缺乏专研上级文件的精神 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大改革,国家不断出台新文件、新政策,这要求高校管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执行性文件或者根据上级变化了的新政策处理学校事务。从而势必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知悉文件规定,对上向领导汇报,明确政策边界及要求,对下向全体职工予以解释说明、宣传政策。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部分同志不能积极接受上级政策文件的变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上报材料、程序方法依然沿用过去一套。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上级文件根本进不了校门,因为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接受领会文件精神;二是上级文件进了校门,进了机关却进不了学校下设的学院,因为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理会机关颁布的文件。 2.不去努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 本职工作业务是做好工作的基石,不了解本职工作涉及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知识,任何文件、命令都难以落到实处。如作为管理教学的工作人员,对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有哪些任课教师,都不熟悉;作为学院的人事干事,对本学院有多少教授、副教授及讲师,对本学院的重点专业及优势学科也都不清楚,等等。 3.缺乏责任心 工作人员在做具体工作时,能躲就躲、能推给别人就推给别人,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处理具体事务时,不能静下心来全面考虑事情始末,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提出优良的解决方案;而是浅尝辄止,草草交稿,事后也不能认真总结处置本事件的工作成效与得失。此外,工作粗糙、不够细致,也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等等。 4.职业道德危机 感觉前途迷茫,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领导在时装模作样,工作努力;领导不在,要么身在岗而磨洋功,要么是人也开溜。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成了寻常事,人心涣散。不满意现状,成就感低。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成因 1.工作重复性高、琐碎 与教学科研相比,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是重复性高、琐碎,较大部分的工作就是简单的重复。比如,招生工作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一位工作人员在数小时内就要邮寄上百份的录取通知书,且不允许出任何差错,这个过程是简单的机械重复,容易给工作人员造成厌倦感。近年来有不少博士、硕士被招聘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去,虽然显着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层次,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因而对自身的期望值也较高,繁琐枯燥、重复性高的行政管理工作与他们的能力、期望值都会有差距,为此影响了其工作热情的发挥。 2.晋升道路狭窄 随着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的颁布实施,各高校大都依事设岗,按岗管理。为此,很多高校取消了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而在高校的中层干部竞聘中,如教学、科研、研究生、学院等部门的岗位都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或者研究员专技职务作为参与竞聘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无疑阻碍了大部分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将本就缺少的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置于更加稀少的境地。有的高校即使保留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评审资格,也是不兑现待遇。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无法出科研成果,很难达到高级职称评定要求的工作业绩,很多人也就是守着中级职称退休。即使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硕士生,虽然具备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但因不是专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每日困于细致、琐碎的行政工作,久而久之,心思涣散,难以集中精力做科学研究,因此这些高学历的人员一旦进入行政岗位,虽然工作多年,但是评定职称时无业绩、无成果。基于此,导致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无目标、无动力、无热情、无希望,或者消极怠工,或者进入“得过且过”的低效工作状态。 3.收入偏低 据统计,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对于市属高校的科员而言,工资要低于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个收入水平与进入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博士、硕士的教育投入和综合素质等是不相匹配的。而且首都的物价水平(尤其是房价)较一般地区高出许多,这更从绝对值上降低了高校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由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是主体,工资福利向教师与科研一线倾斜,同样学历进入学校的 毕业生,因进入的岗位不同,就会享受不同的支持政策,如教师与科研人才有项目启动基金等。毋庸置疑,工资水平是一个劳动者的价值体现,也是培养职业认同感的重要因素,对于同样毕业于名校的硕博来说,因岗位不同而收入不同,很容易引起职业倦怠。 4.考核不体现工作业绩 目前,高校考核从人员类别上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两类。对于管理人员的考核,在现行岗位聘任制下,虽然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要求,但是由于工作分析不到位,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此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绩效指标不合实际,也缺乏有效管控,导致难以进行真正地以《聘任合同书》为内容的考核。现状基本是由领导综合考虑年龄资历等因素进行平衡协调,使年度考核评优“轮流坐庄”。这严重打消了优秀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是职业倦怠的重要诱因。 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改进职业倦怠的措施 1.领导要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着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目标、办学思路的实现和办学效率与办学能力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决策能力、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资源及政策只可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充分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这就要求领导在做决策时,要综合考量管理队伍现状,在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培训发展、内外交流等方面切实考虑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双重重视。 2.加强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 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常规手段,通过它可以发现优秀的员工、合格的员工与不称职的员工,最终达到“促进、改善、提高”之目的。目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发〔2005〕103号)规定,北京高校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分为“品德、能力、知识、业绩”四个方面,考核程序一般概括为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决定三个步骤完成部门推荐。由于是在部门全体人员共同参加下的群众评议,导致职工根本无法表达自己对同事的真实评价,一般简单以投票了事。鉴于管理工作难量化及工作效益滞后性的特点,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含努力专研业务而制订的政策、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勤勉尽责带来服务对象对部门的优良评价等)很难在此种考评形式下得以体现。为此,要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相关理论,使用“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日常沟通部门评价”和“本部门员工评价”等四个维度全面评价员工,达到比较客观、真实地反应员工一年工作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运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奖励,激励员工。 3.适度岗位交流,加强培训 研究表明,岗位交流可消除员工的职业倦怠。一方面,员工新到一个部门,接触新环境、新的工作,势必要投入身心,努力掌握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新的领导与新领导的风格,新的日常沟通协调部门及工作关系,都有助于消除员工的疲惫感,激发工作热情。为此,对于政策性弱、历史牵连性低的岗位(高校大多管理岗位属于此类),在满1至2个聘期后,可以考虑岗位交流,这也有助于培养锻炼员工,提升员工能力水平。而对于历史牵连性高、政策性强的岗位,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比如采取校际交流、外出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等,开拓他们的视野,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也有利于缓解身心、恢复工作热情。 4.营造和谐办公室文化,创建积极宽松的工作环境 办公室文化及工作环境对人的身心的影响巨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不只是事业,情感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如能达到信任、理解与支持,自然就会产生一种互相眷恋的感觉,就会产生互相配合、共克艰难、共承压力之心。因此,作为领导要了解下属、关心下属、信任下属;作为下属要体谅领导、相信领导、配合领导;作为同事,要相互支持、理解与帮衬,由此凝聚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室生态,这也是消除职业倦怠的一剂良方。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新时期,要解放思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文秘站版权所有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2、积极推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和环节。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目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强化执法力度,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是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在体制改革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肃纪律,抓好几个重点:一是必须紧密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抓住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二要把队伍建设,特别基层工商所队伍建设列入全系统的基础工程。坚持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以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途径,改善队伍的业务文化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行风形象“窗口”在基层,改革的突破口在基层,要按照抓基层,在基层狠抓;抓基础,从基础抓起;抓重点,从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抓好工商所党支部建设、监管模式改革等基层建设各项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地攻克市场管办脱钩、人员分流这两大改革难点。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政策,严明纪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两项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改革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改革与实现职能到位的关系。 3、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经济环境。(1)把住市场准入关和退出关。要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和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管理前置审批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指导,积极进行市场外指导、服务,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达到进入市场的条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等提前介入,实行“绿色通道”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四不限”,即不限发展比例、发展速度、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好市场退出关,坚决清查整顿非法经济组织、取缔“三无”等非法企业和无照经营户,对特定行业和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流通体制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粮改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积 极参与对棉花、化肥、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加强对农资市场、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二要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打骗、反不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工业的发展及国家利益,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三要大力支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和清除“文化垃圾”。四要规范广告市场,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五要严厉打击传销等非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3)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法,通过行政执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实现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要学法、懂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现有150多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800多件,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必须学法、懂法。二要立法。要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三要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4、解放思想、监管创新。1999年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履行职能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探索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律,不断地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监管执法需要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水平。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若干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使检察职能与检察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混合,造成了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侵入和侵浸,掣肘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实现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必须坚持协调、高效、精减和渐进的原则,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实现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为核心目标,改革检察业务管理,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从而改变检察活动中单纯行政管理方式,还原司法管理方式,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化,保障检察监督职能有效行使。 关键词 行政化 检察职能 行政管理职能 检察官独立性 职能分离 正文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在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时,也总要履行与法律监督有关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但是由于当前我国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弊端的存在,使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侵入、侵蚀了检察职能,造成了检察制度的变形,影响了检察机关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只有将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分离,才能还原和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性。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本文拟就“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分离”的内在动因、核心目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主要途径等若干问题试陈管见,以求教于大方之家,并期有裨于检察改革和司法实践。 一、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肇因 (一)检察权性质的准确定位是实现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认识基点 检察权性质的准确定位是检察理论研究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它决定着检察改革的方向,也构成检察改革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实行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也必须以此为认识为基点,只有正确理解检察权的性质并予以准确定位,才能深刻认识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内在动因,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分离措施。 对于检察权性质,目前学术界存在“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双重属性说”和“法律监督权说”之分歧。“行政权说”从检察权具有的主动性、国家代表性、命令性和执行性特征上,认为检察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检察官是行政官:“司法权说”认为检察权与审判权具有“接近度”,检察官与法官具有“近似性”,检察官虽非法官,但“如同法官般”执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功能,在有些国家,检察官被称为“站着的法官”:“双重属性说”认为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但在体制上应将检察权定位为司法权,检察官定位为司法官:“法律监督权说”将检察权作为独立于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第三种国家权力,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法律监督权。 笔者认为,仅从其权力特点和行使方式的角度分析,检察权无疑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双重属性。但定位我国检察权性质,不仅要从权力本身发展的共同性规律出发,还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尤其要从我国的宪政体制和司法体制出发进行“应然性”分析,也就是说,必须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集中制”来解释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和特征,而不应以“三权分立”学说作为“应然性”的依据来给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检察权定性,从而墨守司法权只是审判权的成规,否认检察权是司法权。根据我国的宪政体制及司法体制,我国宪政意义上的“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统一。在此意义上,笔者认为我国检察权在基本性质上是法律监督权,在国家体制上仍属于司法权,在行使方式上具有司法与行政的双重属性。因此,对检察活动的管理模式就应既不同于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也应有别于行使审判权的法院,而应根据检察权的性质和特点,按照司法规律,以司法管理方式管理检察活动。 (二)违背司法规律,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是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肇因 但是,检察制度在新时期重建以来,并没有按照司法规律建设检察机关,也没有按照司法管理方式管理检察业务,而是把检察机关视为行政机关,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管理检察活动,形成了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造成了检察职能同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相互错位,影响了检察职能充分发挥。 1、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的涵义及形式 所谓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是指违背检察机关和检察权的性质和特征,按照行政体制的结构和运作模式建构和运行检察活动。它和法院的行政化共同构成我国的司法行政化问题。法院的行政化问题,众多学者俱已做过详细论述,而关于检察院的行政化问题,因对检察权及检察机关的性质在法理上一直没有澄清,且检察权在行使方式上确具司法性和行政性的双重属性,学者鲜有专门论述。同法院的行政化一样,检察院的行政化,也包括外部行政化和内部行政化。外部行政化表现在国家对检察机关的管理方式即检察机关的外部体制上,它涉及检察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检察人事权(尤其是检察长及副检察长人选)和财权的行政任命和行政拨付制。外部行政的直接后果是制约了检察权外部独立的效果;内部行政化是指检察活动内部管理上的行政化,即本文所指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行政化。内部行政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的合一,即检察业务活动的完全行政化,也就是说,对检察业务活动管理完全采取了行政模式,其弊端是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同化了检察职能;二是检察机关内部行政管理方式违背司法机关行政管理特点和规律,或者完全行政机关模式化,或者带有行政模式的痕迹,其弊端是造成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制约、干扰和侵袭。在行政化的检察活动管理模式下,检察职能同检察机关内部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和、混合(同一),使行政管理职能侵入、侵蚀了检察职能,颠倒了检察职能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主次地位,造成检察制度的变形,使检察制度成为行政管理职能的附属,也从内部制约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 2、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的主要表现及其弊端: (1)办案体制完全行政化。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沿用的是以行政审批、集体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办案机制,即检察权由检察机关通过层层审批的方式集体行使,再由检察机关整体承担办案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刑 事诉讼规则》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在这种办案体制中,普通检察官只是案件承办人员,即行政垂直线上底部的一个点。检察官办案,决定权集中于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有审核权,这就使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副检察长、业务科(处)长成为决定案件的领导层,行政管理职能同化了检察职能。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暴露出明显的弊端:一是“审而不定,定而不审”不符合司法活动直接性和亲历性的要求,难以保证诉讼决定和诉讼行为的正确性。二是造成了办案人员对领导的依赖,难以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不利于培养精英型检察官。三是办案环节过多,造成办案效率低下,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四是权责分离、责任不明,不利于错案追究责任制的落实。 (2)检察委员会构成和运作行政化。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议事决策机构,主要任务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是检察机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下,检察委员会的成员几乎全部是检察机关的行政领导(检察长、副检察长、政治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检委会构成上的行政色化,使检委会在运作上也被打上了很深的行政化烙印。由于检委会委员都是行政领导,且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行政职位高的委员的意见往往会影响甚至左右行政职位低的委员的意见。而行政职位低的委员也往往也会因为顾及领导关系而附合行政职位高的委员的意见,其结果就是,往往影响了检委会议事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案件,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检察长在审核案件时,有是并不是因为案件重大、复杂或疑难,而是因为不愿承担领导责任,往往将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使检委会成了逃避责任的避风港。 (3)检察官任免行政化。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助理检察员由检察长直接任命,检察员由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但人大的任命实际上只是一种程序上的审查,检察官的任命事实上由检察院自由决定:首先由其所在业务部门的领导和院领导推荐,再由人事部门考察,然后由院党组最终决定。因此,一个检察官是否能够成为检察官或者继续成为检察官,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其所在检察院内部的别处一些有行政职务的检察官决定的。因此,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也势必会受到这种任免因素的影响。 (4)检察官惩戒手段行政化。根据《检察官法》,我国现行的检察官惩戒制度是一种内部的惩戒运行机制。这种内部的惩戒运行机制的重要弊端之一就是易产生部门保护主义,从而强化检察官对其所在部门及领导的行政依附性,使检察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有所顾忌或者因需“投桃报李”而不能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5)检察官管理模式完全行政化。长期以来,在检察官的管理上,一直把检察官等同于检察院的其他工作人员,等同于行政机关的干部,完全采用行政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其中以检察官行政级别制最为典型。检察官管理模式的完全行政化,一方面,模糊了检察官同一般行政人员的界线,忽视了检察官的司法性,阻碍了检察官职业化进程;另一方面,检察官之间过分行政化的阶位关系,强化了上下级之间的等级服从和责任,增强了下级检察官对上级检察官的过分依赖性,使检察官的独立性难以保障。 (6)检察官职位范围宽泛化和缺乏分类管理。检察院内部由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和法警组成,除行使检察权的检察长外,还有一些不行使检察权的司法行政人员,也具有检察官职位。由于没有建立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制度,检察官职位范围宽泛化使我国检察官队伍非常庞大,检察官比例极不协调,影响了检察权的优化配置,妨碍了检察官素质的提高和办案效率。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使本应成为检察职能的支撑和附属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在实际运行中却浸没了检察职能,掣肘了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实现这二种不同职能的分离,改变检察活动中单纯的行政管理方式,还原司法管理方式,实现检察活动的司法性。 二、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实现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核心目标 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弱化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性,而司法性的核心就是要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因此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内部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就必须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检察权的独立性来核心目标。 (一)检察权独立性是检察权司法性质的本质要求 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指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检察权之所以需要独立行使,一是因为法律监督需要一种独立性。二是因为检察机关侦查权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需要一种独立性保障。三是因为检察机关公诉权的行使应当具有独立性。四是因为司法审判权的独立有赖于检察权的独立性。但从根本上讲,检察权行使独立性,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是其司法性的本质要求。因为检察权行使独立性创造了正确运用和实施法律的必要条件,它使检察官能够排除非法干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服从法律,切实地贯彻法制原则。 检察机关的独立性,包括即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两个方面。外部独立性,指检察权运行过程遵循自身的规律而不受外部的非法干涉,它涉及在国家权力运作过程中与其他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关系。在一般意义上,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就是指检察机关的外部独立性。检察权的外部独立是一种集体独立,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 检察机关的内部独立,是指检察官的个体独立性,其主要意义是:第一、检察官的独立性是检察业务本身的特点和规律的要求。检察权以公诉权为基本构成,而公诉是一种司法性很强的活动,是以亲历性为基础的个人判断和个体操作,赋予检察官独立性,可以防止“审而不定,定而不审”的有悖司法认识规律的做法,从而提高检察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检察官独立性是防止不正当干预的重要条件,有助于保障检察权的公正行使。第三、检察官独立性有利于保障诉讼效率。司法的效能,要求办案检察官的职务行为直接产生职务上的效力,而应避免环节过多,造成决定和行为实施迟缓。第四、检察官独立是检察机关集体独立的基础,没有检察官个体独立,检察机关集体独立则得不到有效保障。但是,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它要受到“检察一体制”的限制。所谓“检察一体制”,是指检察机关上下形成一个整体,统一行使检察权,对内要求上命下从的领导关系,检察官服从检察长、下级检察官服从上级检察官的命令,对外则要求“检察权的行使保持整体的统一。因此,检察机关的内部独立是有限的,不充分的。检察官在执行职务时,需接受上级的指示,其行为只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即相对独立性。”检察一体制“虽然限制了检察官执行职务的独立性,但并未否定检察官的独立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他可以合法地对抗检察长的指令,如享有消极抗命权或积极抗命权。 (二)我国检察机关独立性缺乏有效保障 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检察权行使原则。与国外检察权的独立行使相比,我国检察权的独立性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是检察机关相对于执政党与权力机关是不独立的。我国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独立性的表述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二是检察管理体制的行政化使检察权的行使受制过多,检察权的外部独立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尚未获得法律的确认。在我国,宪法、司法机关组织 法和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种独立性,是一种集体独立,也就是外部独立,而非个人独立即官员独立。在现行体制中,检察官受检察长领导,任何检察活动应服从检察委员会的决定,虽然检察官也是检察权行使的主体,但在法律制度上还没有确立检察官在检察机关内部的独立性,也就是说,法律还没有赋予检察官合法对抗行政指令权的能力。同时,诉讼法还是以人民检察院而非检察官为诉讼主体,检察官是检察院意志的执行者,其本身在诉讼法上还缺乏独立的地位。 综上所述,我国检察制度在新时期重建以来,完全以行政管理方式而不注意按照司法规律管理检察业务,使它难以做到“独立行使检察权”,难以做到“严格执法”,难以保证检察官的高素质,确是我国检察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教训。因此,作为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实现检察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保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实现检察官的司法官化为核心目标。 三、改革检察业务管理 引入司法管理方式------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的根本途径 实行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以改革检察业务管理,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为根据途径,主要措施如下: (一)重新配置检察权,改革办案体制,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制 改革目前完全行政化的办案体制,就要对检察权进行重新配置。借鉴国外检察制度,结合我国司法制度的特点,笔者建议对检察权可实行“三级配置”制,即明确规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在检察工作中的权限和职责,逐步取消业务部门建制,变助理检察员为检察官助理,实行主诉检察官直接对检察长负责的办案体制,其核心是进一步完善主诉检察官制。 主诉检察官制是指在检察长领导下,在公诉部门实行的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负责人的检察官办案体制。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就是要打破检察活动中单纯的行政管理模式,引入司法管理方式,使检察官成为对办理案件有一定决定权和独立性的检察权行使主体,形成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权责统一的新的办案体制。主诉检察官制2000年在全国推行以来,在提高办案质量、造就高素质的公诉队伍、明确办案责任,落实错案追究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行政化的办案体制所固有的一些弊端。但是,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成熟的理论指导,在主诉检察官制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上争议较多,分歧较大,影响了主诉检察官制的深入推行,使设立此项制度的初衷没有得到充分实现。 笔者认为,主诉检察官制的推行无疑是正确的,它适应了刑诉法制度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是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要和重要的举措。以“主诉检察官制的设定没有法律依据、主诉检察官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主诉检察官的难以统一”为理由反对推行此项制度的同志,没有深刻认识到主诉检察官制的制度价值,也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此项改革及整个检察体制改革。因此,正确的做法不是否定和反对此项改革,当务之急是对主诉检察官制做进一步的完善: 1、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检察官法》,明确规定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为主诉检察官制的推行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为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提供法律依据。 2、完善检察官具体职权的设置,进一步理顺检察官同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关系。解决主诉检察官制的法律依据问题后,根据相当性和渐进性的原则,逐步扩大检察官的职权,同时逐步限缩业务部门负责人、副检察长及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职权,直到取消业务部门副检察长建制,最终将检察权主要配置给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并明确规定各自职权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权责统一。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目前主诉检察官的激励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这与主诉检察官承担的任务和责任是不适应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诉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的激励机制,为主诉检察官提供切实的职务保障。 4、待主诉检察官制成熟后,可参照主诉检察官制在其他业务部门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制。 (二)改革检察委员会 1、将检察委员会由现在的虚设改为实体制。 2、检察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检察长、副检察长是当然的检委会委员,其他委员由具有五年以上法律职业资历、德才兼备的资深检察官担任。(副检察长和业务部门建制取消后,仅由检察长和资深检察官组成,除检察长外,其他检委会委员在行政地位上都是平等的)。检委会的日常工作由检委会办公室负责。 3、检委人会的职能:一是对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是监督检察官的工作;三是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4、严格限定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的条件和范围,只讨论决定检察长提交的案件。 改革后的检察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既符合检察权中行政性属性和检察一体制的要求,同时又减少或避免了行政性烙印对检察职能干扰和影响。 (三)建立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制度。检察官的分类管理是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分离的必然要求。根据行使检察权主体的不同,可对检察人员实行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等四种序列的分类管理框架。对从事职务犯罪的侦查、审查逮捕、出庭公诉工以及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主要业务部门的主要检察人员授予检察官;改变把书记员当作检察官后备军的管理制度,设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官序列,书记员在检察工作中要服从检察官的指挥。司法警察纳入警官系列。其他检察人员列入司法行政人员,纳入公务员系列。 (四)成立“司法行政管理部”。实行分类管理后,要相应地设立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专门管理检察机关内部的非司法性工作,即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行政管理部”不仅要行使检察机关内部基本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如从事政工、行政装备、档案管理等行政事务,还可负责检察机关同人大、法院及行政机关的联系。在条件成熟后,可考虑将一些服务性的工作推向社会,实行社会化服务。另外,为加强检察官的协调,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内设置“检察官秘书处”,作为检察机关检察官运行的协调机构。主诉(主办)检察官根据办案需要可向检察官秘书处申请配备若干名检察官助理。主诉(主办)检察官在办理重大案件需要提交检委会讨论时,可直接通过检察长按规定程序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而不必经过部门行政审核。 五、将一部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从检察机关剥离。如改革对检察官的内部惩戒制度,在检察机关之外,建立统一的司法官惩戒机构。如前所述,检察官的内部惩戒制度强化了检察官对所在部门及领导的行政依附性,不利于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因此,可设立二级统一 的司法官惩戒机构。中央一级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最高司法机关和省级司法机关中的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的行为惩戒;在地方一级,可在省级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省级司法机关(院长和检察长除外)和省级以下司法机关中的法官、检察官的行为惩戒。 四、协调、高效、精减、渐进------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是一项涉及理论和体制创新重大司法改革,必须积极慎重,注意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协调原则,即检察官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相协调的原则。 如前所述,由于目前我国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尚没被法律认可,加强检察官的独立性就成为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的核心目标之一,但是要受到检察一体制的一定限制。“检察一体制”是检察权行政性属性的表现,而检察官的独立性是其司法性属性的必然要求,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因此,必须协调好检察官的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的关系,划定二者合理的边界,在实现检察职能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分离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和维护“检察一体制”,又要保障检察官的独立性。检察官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制如何协调,笔者认为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检察长以及上级检察官对下级检察官的管理要注意尊重检察官的独立性,减少行政命令,使上级的指挥监督权与检察官的独立性相协调; 2由于隶属关系和指令权的存在,一旦检察长或者上级检察官下达指令,检察官一般应服从命令,以维护检察一体制。 3、检察长以及上级检察官的指令权不是绝对的,可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违法指令,法律高于“上命下从”,检察官有权拒绝服从。 4、建立健全检察官独立性的职务保障制度,包括身分保障、经济保障和一定的特权保障。 (二)高效和精减原则 高效原则是指通过实施“检察职能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稳定、和谐、有序、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效益,提高法律监督的效率和质量。效率是现代司法的所要追求主要目标之一。作为法的价值之一的法律正义的一部分,司法效率的实现,在很大意义上就是法律正义精神的实现。因此,实施检察同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必须坚决革除检察活动管理方式的完全行政化所产生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低下的问题,提高司法行政管理质量,使其真正成为检察职能的有力支撑。高效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减少检察权运行的行政性中间环节,畅通检察权的运行渠道,以消除行政行政管理职能对检察职能的侵浸,实现检察权的高效运行。 精减原则就是要要根据检察权的司法性规律,尽可能减少检察机关的行政性事务,真正使司法行政管理成为保障检察职能有效实现的辅助功能,从而还原其辅助性。贯彻这一原则,要做到“减”和“精”的高度统一,在减少行政性事务的同时,要提高司法行政管理的质量,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检察职能。 (三)渐进原则 实行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涉及到检察体制的层次问题,一些关键的检察理论问题还存在重大分歧,而且由于历史、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对检察机关的行政式管理方式还不可能在短期得到根本革新,实现检察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也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原则,逐步推进此项改革的深入开展。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对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现状研究 企业 行政管理是企业内部的行政机构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与战略对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合理调控与管理的一种行为。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能否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对企业各项生产活动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然后针对我国现阶段企业行政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加强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 第一,企业行政管理不是独立自主的。 对政府本身体系而言,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就是它的目的本身。换句话说,政府机关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实行行政管理。因此政府机关所进行的行政管理就会给人留下不合实际、不尽情理、为了管理而管理的印象。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企业里,就会使人难以容忍。对于企业而言,其行政管理不是独立自足的,它本身并不作为企业的目的。对于企业行政管理而言,如果不能合理调配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不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那就没有真正的意义。总之,企业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为社会提供服务与商品为企业谋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企业行政管理注重内容和实质。 与政府行政管理而言,企业行政管理更加注重内容与实质。企业行政管理一般是根据公司的具体实际需求,对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诸多制[,!]度、环节、程序、文件、形式等进行合理调整与剪裁,使之变得更加实用、便利、简洁、省时、省钱,更好地为实现企业目的而服务。 第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快企业发展。 对企业而言,不能直接用企业经济效益来衡量企业行政管理的效果,换言之就是不能直接用赚钱多少来评价某些具体的行政行为。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企业的行政管理与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存在一定的关系。企业行政管理的目的就是充分利用公司的各种资源,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加速企业发展。 二、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水平的现状 第一,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脱离实际。 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由于受到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其会受到严重的官僚思想的影响。因此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如果企业管理人员思想落后,就不能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可能出现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相孤立的情况。这样就可能造成国有企业资源的浪费,不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工作效率,从而严重会影响国有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第二,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 目前,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尚不不健全。首先,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没有重视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因此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其次,工作秩序不够完善。行政管理工作中,企业员工职责混乱,分工不明确,工作缺乏具体流程安排,这样就会导致企业运行效率低下,阻碍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最后,企业忽视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企业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如果没有解决好自身内部的行政管理问题,也就很难在世界市场上获得胜利。 第三,国有企业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经济也不断地深入,企业高层也逐渐意识到高知识人才的重要性,开始招聘高学历的人才为企业服务,但是我国教育制度的种种弊端造成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仅仅掌握了课本知识,却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刚毕业的学生,对企业的了解很少,在工作的过程中容易脱离实际,制定的措施不能有效实施。总之,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因此,国有企业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三、提高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绩效的对策 第一,加强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制度创新。 作为企业行政管理的基础,行政管理制度对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深化意义重大。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都是在行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展开的,然而制度也是实践中矛盾的核心所在。国有企业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定会产生新的行政制度,新的制度在确保制度正确性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其执行性。在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改革的过程中还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行政管理机制的完善。此外,企业还要完善保障体系,强化企业措施的执行力,提高企业的行政管理效率,保证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 第二,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理整体素质。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依靠高素质的专业行政管理人员。所以,所有企业都应该积极引进人才,学习先进的企业行政管理理念,加大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保证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层队伍的建设。 就目前情况而言,企业作为一种独立的市场经济组织,其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负盈,导致一些不良分子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采取各种不法手 段,更有甚者,肆意侵吞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遭到严重损失。我国国有企业在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拥有这个现代企业的经营权,但是所有权还是国有。因此,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管理队伍的建设仍然十分重要,企业的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积极与不良行为作斗争,随时维护国有资源,积极提高管理队伍的经营管理能力。这也是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地方行政管理制度革新启发 一、正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改革政策 2008年以来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情况,做了充分的政策储备,为中央制定改革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在拟定改革政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对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广泛征求地方党政领导的意见。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将改革文件稿的主要内容归纳成三十多个问题,征求了省、市、县三级约200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根据地方同志的意见建议,对改革文件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和研究论证。中央对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作出的决策,体现了科学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根据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确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目标,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明确了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七项主要任务。对省、市、县三级政府的机构限额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各地高度重视,创造性地贯彻执行 中央改革要求各地认真执行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政策,对中央规定的主要改革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适应,将农业和农村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管理作为改革重点,进行了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确保政府管理体系的有序运行和上下工作的衔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地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矛盾不尽一致。为此,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改革重点,解决当地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遍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首位,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成为转变职能的新的切入点。一些地方总结推广近年来政务服务中心等窗口机构的经验和做法,改进政府管理。黑龙江、湖北、海南等地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改进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把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到实处。机构设置历来是政府机构改革中的一个焦点问题。这次改革对地方各级政府机构限额未做调整,只是将以前县级政府大县设22个机构、中等县设18个机构、小县设14个机构的限额,修改为县级政府设14至22个机构,具体由地方党委政府确定。尽管对机构编制没有提出精简比例规定,但明确要求各地要对超限额设置、自行设置的机构进行清理规范;要在总量内核定行政编制,不得超编进人,超职数安排干部。对各级政府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做了统一规定,省级政府设置不超过6个,地级市政府不超过2个,县级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中央在部署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充分考虑了政府工作上下联系密切、相互影响的特点,尽可能缩短改革时间,尽量减少机构改革对政府工作的影响。国务院机构改革一启动,即着手谋划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并于2008年9月印发改革意见。国务院机构改革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同一年启动,时间只相隔半年,这在历次机构改革中是第一次。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同时部署,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于2009年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于2010年基本完成,地方三级政府机构改革相互衔接,保证了政府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改革成效显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体制保障 一是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取得明显成效。在机构改革中很多地方全面梳理了政府各部门职能,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调节的事项转移出去,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和微观管理。个别仍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的省份也在这次改革中将国有企业划转到国资委监管。各地都整合取消了行业管理办公室。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加强,通过强化医疗卫生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职责,增强了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解决行政许可过多、“以批代管”等问题。 二是在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方面迈出坚实步伐,政府组织结构得到优化。各省、区、市在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5个方面对机构进行了整合。其中,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整合涉及部门较多,多数省份将经委、信息产业厅、国防科工办、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江苏省对公路、港口、巷道、地方铁路、航空产业管理、城市客运管理等职能全部整 合到新组建的交通运输厅,形成了大交通的管理格局。重庆将原有的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几个部门整合,成立新的市农委,统一负责“三农”各项工作。青海省积极构建大文化管理体制,将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和版权局进行整合,组建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广东省在深圳和顺德等地进行大部门体制探索,力度很大,成效明显。 三是部门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明确和强化了责任。各地对政府工作中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的原则,对区域经济调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出租车管理、电影管理等职责,进行了明确和调整,并建立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同时,坚持权责一致,建立健全了政府权力运行责任体系。 四是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一步规范,政府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在机构改革中,各地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没有必要保留的坚决撤销,确需设立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对超限额设置的机构进行了清理,对相关职能进行了整合,全国共减少副厅级以上机构80多个,同时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结束后,根据中央要求,各地进行了机构改革的评估工作。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评估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进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评估工作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实施。目前,省级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已经结束,各方面对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都予以充分肯定,认为通过改革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推动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
管理行政论文:浅析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及对策 【论文摘要】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最大限度地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是城管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城市环境的明亮、整洁、有序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城管事业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城管执法队伍,就必须充分调动起广大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是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名在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几年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实践,对当前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作简要分析,并就对策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城管执法 积极性 原因 建议 第一章 当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表现 (一)不良心理表现 作为城市管理主力军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在保障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的同时,由于职责多、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影响大等诸多压力,使得部分城管执法队员们产生了一些心理问题,工作积极性不高。有如: 1、特权心理。认为城市管理就是简单的处罚,自己头顶国徽,身穿制服,就可以为所欲为,处罚随意性大。在执法时追求结果,忽视与执法对象和群众的沟通,缺少执法艺术,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甚至出现暴力执法的现象。 2、自卑心理。由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基础建设相对落后,办公条件、通讯设施、车辆装备等均与其他执法部门有较大的差距。而且由于城市管理的自身特点,造成了管理松了群众不满意领导要批评,管理严了群众不理解社会不支持,同时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也多是对城管工作的负面报道,更主要的是作为一支行政执法队伍,在人员编制方面许多试点城市的城管行政执法队员未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编入公务员序列而仅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相对其他执法部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地位并不为社会所认同,由此导致部分执法队员不同程度的产生了自卑心理。 3.厌烦心理。由于城市管理工作反复性较大,经常是反复清、清反复,使队员容易产生厌烦情绪。时间一长,就会对工作丧失信心,缺乏兴趣,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甚之,暴力抗法事件的频繁发生,不但给执法人员造成了身体伤害,也使得大部分执法人员在出勤前,就背上了极大的心理负担。 4. 矛盾心理。当前城管工作的执法对象很多是下岗、无业人员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其困境往往能赢得很多群众包括城管执法队员的同情。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队员不可避免地产生既要对他们屡教不改的违法现象坚决取缔,又由于看到其生活艰辛而产生同情的矛盾心理。 如果忽略执法队员存在的这些不良心理状态,不对其加强引导,势必会造成执法队伍思想松懈、作风倦怠、行为放任,从而使得城管执法工作难以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敬业精神退化,政治信念淡化,缺乏岗位意识和干劲。 一是精神状态差,不思进取。对政治理论学习兴趣不大,对城管执法业务知识缺乏钻劲,满足于学校灌输的知识,满足于实践的直接经验,学习新知识少,钻研法律少,从实践到认识的理性思索少;二是价值观扭曲。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城管执法队伍带来勃勃生机,同时也使一些执法人员滋长了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等思想,以致执法人员,横向比福利,纵向比职级,怕吃苦,怕吃亏,追逐名利,谋求享受;三是服务意识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综合素质不高。 近几年,各级城管执法机关都很重视学历教育,鼓励执法人员参加自修、函授大专、本科等学习。城管执法队伍的学历层次上升了,但在这些学历文凭中,“水货”多,含“金”量少,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许多城管执法队员不能将工作中的实际经验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因此也不能写作出水平较高的调研性文章更好的为上级领导出谋划策。 (四)违法违纪问题突出。 一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舞弊,对违法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开绿灯;二是执法犯法,办“人情”案,只重视实体法,不重证据、不遵循法律程序;三是“三乱”现象屡禁不止。 第二章 当前影响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因 (一)人员编制落实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__]63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17号)文件的规定,“作为试点城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应当作为本级政府的一个行政机关,不得作为政府一个部门内设机构或者下设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要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条例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脱节情况。如笔者所处的宁波市来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笔试、面试、考查、公示等一系列复杂的考核程序,并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军式训练和严格的执法证考试,最终取得上岗条件和执法资格。但由于编制问题,目前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仍未能按照《关于在浙江省宁波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20__]135号)文件中所规定的享受公务员待遇,而只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此种情况不仅仅是宁波市个例,作为试点城市的其他地方也普遍存在这种执法人员编制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担负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重任的执法队员们由于不编制问题未能妥善解决,时常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作为政府的执法 人员却不属于公务员,社会地位与执法效力可想而知。同时由于根本的编制问题没有严格落实,导致执法队员的其他福利、待遇、工资、奖金只能与事业单位相同,由此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另一方面,长期超负荷运转为队伍建设埋下诸多隐患。目前,城管工作十分繁重,工作一个接一个,保障任务一项接一项,从各种检查到各类专项整治,队员们几乎天天在加班。这样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一是给队员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二是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会日益低落,三是队员每天疲于奔命,忙于应付,几乎没有培训学习的时间,其素质的提高自然也难落实。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非常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希望通过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大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容易使本属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冲突。 近几年来,各地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以前“只重建设,不重管理”的观念已经大有改变,自1997年全国各地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城管执法的职能越来越多,城市管理工作也越来越繁重,现有的执法力量与繁重城管执法工作的矛盾日益突出,增加的执法力量与城管执法机关所面临的艰巨任务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加班加点已经成为家常便饭,执法人员只能靠自己的身体去拼,用自己的健康去搏。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长期超负荷大能量的运转往往会造成执法人员心理负担过重、精神压力过大,就也是工作不积极的原因之一。 (二)管理、保障体制不顺。 城管执法保障体制不完善,这也是产生暴力抗法的主要因素。在城管执法队伍中配备公安干警,形成公安协同配合机制在全国许多城市都有,实践证明它对加大城管执法力度、减少暴力抗法和妨碍公务有很大的作用,但就目前全市城管系统而言还没有形成该项机制,这就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宁波作为寸土寸金的沿海开放城市,外来人口众多,各种利益矛盾十分突出,因而在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时有发生,城管队员因缺乏应有的手段和保障,处于进退两难的窘况,经常受到伤害。长此以往,一方面会降低城管执法队伍在社会上的威望,另一方面也大大挫伤了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现行的城管领导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级城管执法机关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城管执法机关的业务指导。在这种领导体制下,城管执法机关的业务工作、人事管理和经费保障都受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容易出现许多弊端。地方领导运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情代法,阻扰城管执法机关正常执法,或指派城管执法机关参与一些非执法类活动,浪费执法资源。以致于对于城管的职责和定位,别人搞不清,自己吃不准。可见,管理体制不畅、职能设定不清,也会影响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经费保障不力。 经费保障问题一直是制约城管执法机关可持续发展的老大难问题。随着社会发展,城管执法工作任务日益加重,经费不足问题愈加突出。现行城管执法经费供给体制实行的是“以块管理,分级负担”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等原因,不愿负担或无力负担,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发展。客观地讲,城管也是一种职业,执法人员从现实生活和理性考虑出发,也要以谋取工资待遇来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进入市场经济时期,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坚持提倡奉献精神,但是与之相适应的物质、精神补偿也要跟上。可想而知,经费严重不足的后果必然导致城管执法工作被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降低。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财政每年按规定给每位在编执法人员一定补贴,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如办案取证、通讯、交通装备等费用)全部由各区和街道自行解决。这样一来,加大了各区和街道的经济负担,从而引起一定的矛盾。同时,有关文件所确定的津贴、目标管理奖等数额与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度明显不符,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同程度受挫。 (四)友邻单位及社会支持不够。 城管执法的综合性遭遇执法环境孤立性的尴尬。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上级的业务指导、友邻单位的相互配合。然而行政综合执法机关是特定历史环境和条件下的“独生子”,执法环境是相对孤立的,没有统一的执法模式,全国80多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甚至连执法的范围、权限、标准也不尽一致,其他友邻单位的配合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够,致使在很多情况下城管执法部门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 执法重心下移后双重管理的规范性尚需探索。宁波市实行市、区、街道办三级管理的模式,尤其是区与街道办这一级实行双重管理,目前两级管到什么程度,如何做到双赢互动还没有形成规范性,人为因素影响较大,有些街道办事处与执法中队关系处得好,有些就不尽人意,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矛盾。一些一线执法队员常常“几头受气”、“吃力不讨好”,致使心理状态非常糟糕,直接影响到工作成效。 部分媒体的宣传也较为片面,社会的发展对政府机关公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了,部分媒体片面宣传执法人员应该文明执法,应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对于群众阻碍公务是违法的,是要受处罚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威摄力。甚至有些媒体一味追求新闻效应,在一些事情尚未证实的情况下即行报道,给城管工作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现实中,城管执法工作也缺乏群众的理解支持,城管执法威信度下降,直接削弱了执法人员的自豪感。很多违章者(包括居民)对城市管理法规了解甚少。他们认为:无证设摊也是规规矩矩地做生意,不偷不抢,干嘛非要取缔?城管执法工作管理的对象大多为社会低收入阶层,城管队员在对这些对象采取强制措施时,因群众有同情弱者的心理,自然要遭到种种非议和阻拦。再加上改革开放势必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他们缺乏对城管法规的了解,把对政府的不满都发泄到城管人员身上。而作为当事人的摊主,为了维持自己甚至一家人的生计,城管扣押其经营工具就是“端掉其饭碗”,矛盾不可谓不激烈。几乎每一个基层执法人员在执勤的时候都会遇到的:当事人不积极地配合执法工作、人们的漠视、嘲讽、抱怨、谴责,甚至发生暴力抗法。在我们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工作后,听不到群众的一声“谢谢”,我们的付出得不到认同、社会上得不到支持。 (五)政绩判定失当。 内部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不完善。一些城管部门没有把执法人员的业绩与利益直接挂钩。奖勤罚懒不兑现,奖优罚劣得不到体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这是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调动和激发不起来的主要原因。在干部的任用上,未能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及“公开公平竞争”的用人原则,未能做到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摆脱不了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甚至是人情风、关系网的困扰,由于没有任人唯贤,不是以德才和政绩取人,不同程度地挫伤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这些年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建立了一批城管法规,但至今为止我国仍没有一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全国性法典,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是导致当前城市管理不尽如人意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不少涉及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内容过于原则化,有很多缺乏可操作性和强制性。最常见的例子就是市民反映强烈的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扔垃圾以及机动车辆在人行道路上停放等行为。虽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处罚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的情况非常多,城管部门也因缺乏相应的后续强制措施,最终不了了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精神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第三章 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这是调动和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内在动力。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对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执法队伍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中开展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执法人员公仆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和忠诚意识,使每个执法人员自觉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讲政治的高度进行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并实现九个转变,即是:由以管人者自居向为民服务的转变;由行政约束向自我约束的转变;由工作被动服从向自觉尽力的转变;由无过便是功向无功便是过的转变;由无为也有位向有为才有位的转变;由干多错多,缩手缩脚干工作向敢闯敢做的转变;由因循守旧向开拓创新干大事业的转变;由“ 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由“要我忠诚”向“我要忠诚”的转变。 在定期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外,同时要针对队员各个时段情绪波动而进行单独的思想教育工作。有如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聘请专家对城管队员进行心理咨询和医疗,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并且通过思想交流工作,及时掌握队员的性格特点和情绪波动,消除队员的疑虑和担忧,强化队员的责任意识,培养队员从事城管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使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 一起小小的违章能涉及城管、规划、公安、工商、环保等方面,因而部门协作到们显得尤为重要。城管执法机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与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经常互通信息增进感情,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双管齐下或多管齐下,才能卓有成效地把城市管理好。相关部门配合协助,树立“大城管”意识。有些现象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几次整治就能管好的。城管是一盘大棋,不是城管执法局一家的努力就行的。例如超出门墙占道经营,本身店铺经营面积小,里面放不下几张桌子,如果不出店经营,根本无法维持生存,而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就没有这方面的前置条件;例如人行道违章停车当事人处理率不高的问题,城管部门因没有象交警部门一样的后续制约措施而无可奈何;又如涉及到环保、规划等方面的一些案件,需要相关部门相当大的配合力度方能较好解决问题。这些都需要政府出面予以协调,进一步建立各部门长期联动机制方能有效解决。再比如“牛皮癣”的问题,光靠城管单兵作战力量太薄弱,除了必要的发动群众参与,明确城市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的市容环卫责任,做到群防群治外,一方面城管部门要取得通讯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暂停这些通讯工具的使用;另一方面更要取得公安、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假文凭、假证件和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对“牛皮癣”进行遏制和打击。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到位的宣传对城管工作来说必不可少,它能减少工作中的直接矛盾冲突,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居民的自我约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共建共管的氛围,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树立新城管、新形象;除了城管战线自身要加强宣传外,还要充分发挥舆论在城市管理中正面导向作用,多加强城市管理的正面宣传,让人民群众关心城管人、城管事,理解城管人、城管事,彻底正确展现城管在群众中的形象。对市民进行城管相关法规的教育,使其深入人心,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教育广大市民不要以自身利益、个人好恶为评判标准,而应当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城市管理的角度,从代表城市形象的高度“换位思考问题”。在重点难点路段要与沿街店主多沟通多交流,这样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强制取缔时能保证减少群众阻力。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不断完善城管执法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执法人员的等级评定要与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末位调整等队伍管理措施挂钩,并建立完善与之配套的教育培训机制、治队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执法保障机制等,真正发挥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整体作用。同时,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大城管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尽力挖掘优秀干部的潜力,调动工作积极性,改革过去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僵化体制,充分显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全面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双向选聘、任职资格考试、末位调整、分离培训等工作,离岗培训后仍不合格者,坚决予以辞退,彻底打破城管执法机关“铁饭碗”,激发队伍活力。 (四) 切实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编制问题,提高队伍的保障力。 执法人员编制问题是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工作积极性的重中之重,各试点城市只有严格按照(国办发[20__]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切实将城管执法人员编入公务员序列才能正确的摆正城管执法人员的位置,从而全面激发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各级政府更应当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笔者建议市、区每年能划拨专项城市管理执法资金,并能与有关城市管理职责相联系,确保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因为无论是环境的改造还是管理的深入,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同时要提高执法队员待遇,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也需要经费的投入,在目前的体制下,每个街道还存在着城管协管员,这些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和执法队员一样工作,有的甚至更辛苦,他们大多是街道聘用的临时工,无养老、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待遇低,也影响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人的基本后顾之忧,才能更好的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各级城管执法机关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对执法人员的工资、装备、办案等所需经费综合考虑,制定相应最低保障标准,并适当逐年递增,同时要充分考虑城管执法机关的特殊性和执法人员工作强度、压力,切实体现“从优对待”原则;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确 保执法人员的基本工资、补助、岗位津贴等应享受的政策性经费按时足额发放;要落实年休假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得到一定的时间的休息;要建立执法人员定期体检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关心执法人员的生活环境,千方百计为执法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的住房和家属、子女就业等问题。 (五)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维护城管执法权威性。 首先,各级城管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工作中培养、选拔身边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学习先进典型氛围,从而充分激发每一位执法人员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超越先进的意识,激发执法人员从事城管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产生强烈的爱业、敬业、乐业意识,满腔热情地积极投入到城管执法工作中。其次,城管执法工作与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开展执法工作前后,应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积极与当地政府及新闻媒体进行沟通与协调,做到既依法办事,又合情合理。第三,要注意抓住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工作,注重加强舆论宣传,谋求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树立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增强城管执法人员的优越感。 对于暴力抗法现象,笔者认为,可以参考其他试点城市设立“委屈奖”,对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耐心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受到群众攻击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同时加大对“钉子户”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几个典型,刹一刹歪风。这样,既弘扬了正气又解决了城管队员的后顾之忧。此外,可建立健全公安配合协同机制,向上级公安机关力陈其必要性和现实性,建立城管公安特勤支队,有效维护城管执法的严肃性。 (六)尽快为“城市管理”专门立法。 依法行政是城市管理的必由之路,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证。要实现有效的城市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还需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持其先进性和适度的超前性。 明确理顺城市管理的职能范围,完善制约机制,使执法权限与执法责任相匹配,考核对象与相应的职权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并把执法人员的管理权下放到街道,与其相应的责任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这支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水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第四章 结 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转换改革的进行,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的综合执法机制势必长期进行下去。作为一种新的行政执法形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繁荣与发展,社会的安定与进步。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队员更是队伍建设的解决因素。笔者通过近几年在执法第一线的实践,从六个方面分析了目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积极性的原因,并结合实际由浅及深地提出提升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具体方法,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最大限度地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全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城管执法队伍,推动城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管理行政论文:深入先进性教育 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2003年8月成立的,党委下设1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7名。2004年8月中旬至11月底,他们按照省、市委的要求,立足机关实际,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扎实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找准问题,高起点开展教育活动。执法局是新成立的单位,干部职工都是经过层层选拔进入的,其中党员占到了80%,整体素质比较高。但是也存在发展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规模扩大和管理范围的扩展,亟待提高执法水平等问题。他们接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任务后,感觉到这既是市委对他们的高度信任和鞭策,又是对党委驾驭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严重考验,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对此,党委连续两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委精神,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认为试点工作是解决问题、加快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良好契机,明确提出,把教育活动作为党委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完成,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为此,他们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从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处室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这项活动。为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他们印制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摸底调查表》,从"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本单位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有何意见和建议"四个方面,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摸底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摸清了局党委、基层支部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了努力方向,进一步理清了开展教育活动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教育活动的内容、目标要求细化分解,具体到每一天,落实到每个人。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突出主题,抓住四个环节,高标准搞好学习培训。执法局围绕深化党员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这一主题,抓住四个关键环节,强化学习培训,保证了学习的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一是搞好思想动员。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开设专题宣传栏等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激发了广大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突出三个学习专题。他们把整个学习培训阶段分成三个专题,每个专题都明确了学习重点。第一个专题重点学习市里编发的学习资料,加深对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解领会;第二个专题重点学习《党章》、党的两个条例,明确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掌握党员基本义务、权利和党内纪律规定。第三个专题重点学习城管执法的有关知识,提高党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三是严格学习纪律。他们根据机关人员比较容易组织的特点,规定每周二、周五下午和周六全天为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的时间,其他时间由党员自学。并建立了严格的请销假、补课制度,制定了专门的考勤登记表,把每个缺课人员的缺课时间、原因、补课安排和责任人记载清楚,切实作到不漏学一人、不漏学一课。党员参学率达100%,集中学习时间达到50学时。四是创新学习形式。改变过去一人念、大家听的模式,坚持边学边议,边学边实践。在集中学习的前半时进行集中辅导、交流和观看录像,大会交流时采取点名的方式发言,领导带头;后半时进行自学或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每周进行一次读书笔记评选,把优秀的读书笔记在宣传栏上交流;学习阶段结束前,召开了全局党员学习经验交流大会,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邀请市委党校的专家教授做专题报告;组织全体党员赴西柏坡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两个务必"和入党誓词,提高党员对先进性的时代内涵和如何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认识。积极开展"执法为民、党员争先"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到街头、景点等公共场所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帮助特困户、残疾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在实践中深化学习的效果。 在搞好学习,提高党员素质的基础上,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讨论的通知》,引导全体党员列举"自己心目中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启发每位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结合单位、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思考,从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发展意识、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加强道德修养等方面,动脑动手列举出自己心目中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通过党员答卷、小组讨论、支部汇总、制定标准、征求意见、党委研究六个步骤,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地反复讨论,制定出了符合机关实际的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8条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14条。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高质量组织开展分析评议。一是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组织局机关和督查大队党员,深入到建筑施工工地、有关厂矿企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家中,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书》300余份、《致经营业户的一封信》900余封。重点到违章占道经营的贫困残疾人家中走访,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经过归纳梳理,征求到关注弱势群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执法水平等5大类189条意见和建议。局党委召开会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初步提出改进意见;属于党员个人的问题如实反馈。在此基础上,引导党员对照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写出了2000字以上的党性分析总结。二是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做到思想见面。开展谈心活动,让党员面对面地征求意见,相互沟通思想,是查找自身问题有效措施。为此,局领导班子带头,找全体中层干部和部分党员谈心;要求各支部成员与全体党员谈心;一般党员谈心面要在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注意引导党员到平时对自己有意见的党员群众家里谈心交流,借此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增强了谈心效果。全局67名党员相互谈心545人次。谈心结束后,根据谈心情况,进一步修改党性分析总结。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由所属党支部把关,党支部书记的党性分析由局党委把关,局党委成员的党性分析报市委督导组把关。对问题查找不准不全的、根源挖得不深不透、下步努力方向不明确的,要求重新进行修改,使党性分析总结真正触及了思想和灵魂。三是开展民主评议,给党员划档定位。他们严格按照市试点办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精心组织好评议工作。评议前,把每个党员的党费交纳情况、参加党内活动情况、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工作情况在机关全体党员职工中进行了通报,使大家做到心中有数。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大会,采取一人说、大家评的形式,从领导开始逐人评议,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位党员进行综合评价。评议过程中,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群众参加,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经过评议,共评出优秀党员13名,占党员总数的19.4%,合格党员54名,占党员总数的80.6%。四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思想交锋。他们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帮助党员进一步查找问题,深化认识,促进整改的重要环节,切实组织好。会议召开前,按照市试点办"三个不能开"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对5名同志的会议发言材料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中,采取"一人谈、大家帮、逐人进行"的形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一针见血、触及问题、促人警醒。会后,各支部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抓整改,建制度,在促进教育活动见实效上下功夫。"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是教育活动的根本落脚点。在教育活动中,执法局把整改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评边改、边整边改,在确保教育活动见实效上狠下功夫。一是抓好党组织和党员突出问题的整改。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局党委针对大家提出的"关心同志、关心一线执法队员不够;与同志们谈心交流、沟通思想不够"等问题,建立了党委成员周六恳谈日制度,规定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为局党委成员谈心日。各党支部针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活动开展不够活跃的问题,建立了定期政治理论学习等制度。党员针对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宗旨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他们还开展了党员个人整改措施观摩活动,集中半天的时间,将每位党员的整改措施进行书面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向社会公布了城管执法的三项承诺和五项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制止粗暴执法行为。制定了《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设三年纲要》,明确了今后三年城管执法建设的总体规划,力争在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方面有一个大的提高,跨入全省、全国行政执法的先进行列。三是建立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常抓不懈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每周五下午为党员学习活动时间。对每个党员进行定岗定责,由党员填写《党员定岗定责工作量化表》,支部定期进行考核,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督查大队第二党支部还制定了《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密切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通过试点工作,他们体会到搞好教育活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集中力量、全心全意抓教育。从局党委到普通党员都积极行动起来,全员参与,使各级党组织"活"起来,党员"动"起来,齐心协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要加强沟通、思想见面。在教育活动的每个阶段和关键环节都要召开一定形式的动员会和思想见面会,与党员群众及时沟通,打消思想顾虑,激发党员参加活动的内在动力。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等环节中,要深入挖掘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三是要贴近党员思想、机关特点和工作实际,把工作做到实处,使教育活动深入人心,融于实践,增强针对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构建 [摘要] 城市管理是新时代的产物,体制相对不是很健全,加之城市管理对象复杂、多变,使得城市管理行政体制在实施过程中问题诸多。目前,我国各种体制都在进行改革,城市管理行政体制也是改革范围之一,如何改革、强化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力度,构建有效的城市管理行政体制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探讨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革新提供创新依据,并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实践,实现我国城市的善治。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对策分析 0引言 我们生活在一个日渐城市化的新时代,城市是社会环境的中心地带。城市的发展需要城市管理来支撑,行政执法则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的对象复杂且多元化,加大了城市管理的执法难度。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要进行革新,也就是行政执法体制的创新。创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可以解决现行我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它可以有效地防止城市环境和执法队伍之间的冲突,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发展,为人民大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城市生活。因此,需要改革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力求在行政执法方面有新的突破,构建新型的城市管理行政体制,促进城市管理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新的高度。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1行政执法管理对公民的参与不够重视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多数执法机关并没有足够重视当地公民的参与。公民是城市发展的主体,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公民参与没有得到认可,公民参与管理城市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得到执法机关的认同,一定程度上照旧是行政执法机构自行实施管理,导致人民大众对执法机构的不满,心生怨气,进而削弱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会给城市发展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1.2执法分力与执法不力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属于城市综合行政部门,因此,有一部分权利是从其他的行政机关分过来的,涉及一些权利分权的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管理的范围广,但是法律并没有对各个部分之间的权利做具体、详细的划分,导致在行政执法上出现各部门对处罚的认识的偏差,部门之间配合不默契,工作不积极,遇事就相互推托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在公民中的形象,也导致了执法机关办事效率低。 1.3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 城市发展很快,但在城市的一些繁华地带,经常出现小商贩占道的现象,他们经常成为城管管理的对象。在我国经常会出现商贩和城管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状况。商贩处于弱势,而城管处于强势,因此城管在一个城市中是名声最不好、最不招人民大众喜欢的公务员,没有之一。商贩和城管之间的矛盾也越发的频繁,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集体性暴力抗法和集体性暴力执法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城市的发展,对老百姓的生活也极为不利。 2完善和革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2.1重视公民参与城市管理执法 一个城市的主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城市管理也是为公民的利益做后盾,城市管理执法离不开公民的参与。相关的行政机关应该足够重视公民参与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种与公民互动的行为。老百姓是一个巨大的群体,他们居住在城市的各个地方,对城市各方面的建设、改进、管理也是最了解的人。因此,当地城市管理综合部门应大力鼓励我国公民参与城市管理,这既能体现我国民主、尊重人民大众的理念,还有利于增强公民与城管之间的交流,提高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注重公民的参与是一个地区的政府能真正做到体恤百姓,为百姓服务,为百姓谋利的职能。城市管理加入众多的民主、公平、公正的执政执法元素,才能更好地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综合能力。让更多的公民有“城市是我家,保护城市靠大家”的公众意识,公民自主参与“家庭”的建设、环境的保护,能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就能实现我国城市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 2.2集中执法权利 在传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中,由于法律没有给出具体而详细的权利分布界定和划分,往往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发生。因此,相关的行政执法机构应重视权利分布的情况,明确规定执法权力集中于某一个部门。如凡涉及城管监察组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了城管以外的部门不可再参与此事的管理处罚,城管监察组织承担了处罚违法行为之后,不能再对这种处罚专门设立处罚机构,就是要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权利的唯一性。构建城管管理行政执法的新体制,一方面避免混乱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能保证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的公正性,有利于城管机关的发展。 2.3加强城管教育与公民教育 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因此要优先解决这个问题,这影响着我国城市和谐发展的未来。在城市管理中,有关部门应该对城管进行教育,让城管多体恤百姓,能温和执行的就采取温和执行的方法,城管的目的是为广大公民谋福利,小商贩也是我国公民重要的一员。同时,城管还可以设立专门地带,在不影响公众生活的情况下,按程序让商贩在专门地带进行买卖。当然,应对小商贩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明白城管的工作宗旨,行政执法是城管的工作之需要,小商贩还应提升自己的素质,在买卖的过程中不影响城市生活的发展,不遗留垃圾影响市容。可以与城管进行协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发生。因此,加强城管和小商贩公民的教育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尤其重要的,不仅能推动新的行政执法体制的产生,还能促进我国城市健康和谐的发展。 3结语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经历一个漫长而喜悦的改革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体制不断成熟的过程。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执法体制革新过程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一个长期的改革过程。构建新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有利于转变传统行政执法管理中不合理的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合作性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城市综合效益,同时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理念和方式更加的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人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等等。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要探索出符合新时代城市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方法,促进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不断创新。 作者:袁礼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管理行政论文:高校管理行政管理论文 一、研究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的必要性 (一)为提高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水平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随着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有增无减,对高校的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高校要提高教学质量,除了需要建立高素质的教师人才队伍,加强校内教学设施建设外,还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制度不完善,学生要完成一个手续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提高高校的教学质量,必须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气氛决定了组织的发展。对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的组织气氛维度进行研究,有利于管理者了解高校行政管理组织的内部组织特点,从而为制定具体措施来改变和影响组织气氛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 (二)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研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截止2014年7月9日,我国的高等学校共计254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246所(包括民办普通高校444所),增长率为2.18%,比2013年下降了0.63%;民办普通高校444所,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19.77%,呈逐年增加趋势。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校数量非常大,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研究的结果具有非常高的实用性。另外,从2014年的我国高校数据来看,未来民办普通高校的数量还会不断增加,在高等学校的比重也会逐渐上升。民办普通高校的加入推动了教育市场的改革,加大了公办高校的竞争压力。公办和民办高校要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就要重视行政管理,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制度。 二、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的研究 (一)研究思路 首先,将国内外的组织气氛维度的学说进行比较整合,选择其中出现频率比较高的气氛维度因素。其次,根据选择的气氛维度因素制作调查问卷的题目。考虑到调查的深度,此次调查的维度因素控制在5个左右,调查问卷的总题目数控制在40道左右。再者,选择合适的样本高校,向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调查问卷。最后,回收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调查结果得出结论。 (二)研究方案 1.组织气氛维度因素选择。根据对国内外的学说研究中的因素进行对比,发现领导支持、领导方式、士气、激励、冲突、绩效、人际关系、管理制度、控制过程九个因素的出现频率比较高。本文选择这九个因素来进行研究。然而,根据研究思路,需要缩减到5个因素,因此要对这九个因素进行研究。从性质来分析,冲突属于人际关系中的范畴,而领导支持其实是领导方式中的一部分。从因果关系分析,士气是激励的结果,绩效是激励的出发点,因此冲突可以归入人际关系当中,领导支持可以归入领导方式中,而士气、绩效都可以归入激励的研究范围。经过合并后,九个因素可以缩减成领导方式、激励、人际关系、管理制度和控制过程五个因素。 2.调查问卷阶段。首先,根据选择的五个维度因素,制定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题目设置为40道,平均每个维度因素8道题目。其次,考虑到群体组织气氛维度在一定区域内的稳定性,调查对象要选择同一个区域内的高校来进行,对象数量尽量比较多。最后,在进行问卷调查时,从各高校中的行政管理群体中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向调查对象发出调查问卷,记录问卷的发出数量。回收问卷后清算问卷数量,清除不合格的问卷。在对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数据结果。 三、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维度研究结论的应用 (一)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选取五个维度因素,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对一个区域内的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的组织气氛维度进行研究。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本区域内的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的组织气氛维度对组织气氛的影响力排比分别是:控制过程>领导方式>人际关系>管理制度>激励。 (二)研究结论应用 根据研究的结论,对高校行政管理提出以下的建议:一是高校行政管理中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虽然管理制度在五个因素的影响力排行的位置比较靠后,但是控制过程因素在排行中位于第一的位置,而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控制过程的前提。控制过程因素要求高校行政管理具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严格依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最终实现管理过程民主化。首先,要制定完善的高校管理制度,制定过程要民主公正。完善的高校管理制度是实现民主管理的前提。制定高校管理制度的方式要民主,制度对各部门的职责规定要明确,工作分配要做到公平公正。其次,要严格依照制度进行管理活动。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活动有利于减少管理过程中的失误,加强管理部门对高校行政活动的监督,避免出现互相推脱的局面,提高高校行政活动的效率。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要遵守高校行政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高校各级领导要坚持依照有关规定行使管理权限,实现科学管理。最后,要加强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因此,控制过程因素要求高校行政管理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程序,加强行政管理监督力度,实现民主管理。二是高校的领导要注意领导艺术,使领导方式要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在研究的五个因素中,高校领导的领导方式对高校行政管理群体组织气氛的影响仅次于过程控制,因此,要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高校各级领导必须重视自己的领导方式的科学性与人性化。首先,高校的领导要深入基层,了解行政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只有了解行政人员的生活需求,才能实现决策科学化和人性化。其次,高校各级领导要加强与基层人员的联系,建立起相互信任的感情基础。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感情基础越强,领导决策推行的阻力就会越小,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会越高。最后,高校各级领导要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领导者素养的层级水准,关系到管理的效果。领导者要采纳适宜特性的领导艺术,在平日之内的管理强调基层人员的主体作用,做到以人为本,尊重基层人员的权益,关心基层工作人员的生活。在高校行政工作的日常管理中,不应当是单向领导的特性,而是经由互通及协商,获取各方管理意见,预留足量的选择空间而做出的。 作者:温小丹 单位: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设定研究 摘要: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行政立法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行政机关行使社会管理职能行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几乎涉及到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地方性法规在设定行政处罚时,如何把握好其中的合理性与适当性,就是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本文以两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立法为背景,以当前地方性法规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设定现状为出发点,分析其中的问题,并对完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设定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地方性法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立法 一、引言 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中的一项重要的权力,也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一项有效的行政手段。近年来对行政处罚力度的不合理暴露出地方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立法中违反上位法规定的问题,行政处罚的设置是否合理合法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造成重要影响。为了对这一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下面就以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四地为例对其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例进行分析。 二、地方性法规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设定的实证分析 1.城市大气污染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财产罚即罚款并规定其最低额为一万元最高额为十万元而且没有加重处罚规定的情节。 1.1法律规定:对大气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行为罚:责令限期治理财产罚;财产罚:罚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1.2北京;一是排放不符合国家或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二是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总量指标。行为罚:责令限期治理;责令停业关闭,查封设施。财产罚:罚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1.3上海:一是未持有排放许可证而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是有排放许可证,但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超过核定排放总量指标。行为罚: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责令停业关闭。财产罚:罚款,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1.4天津:一是未持有排放许可证或无临时排放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二是有排放许可证,但排放量超过核定排放量;三是有临时排放许可证,但经限期整改排放量仍超过核定标准。行为罚: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吊销许可证,责令限期治理;责令停业关闭财产罚:罚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1.5河北:被处罚的对象主要是已经取得了持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未按许可证的具体规定排放污染物。行为罚:责令限期整改财产罚:罚款,五千元至五万元。《防治法》只规定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这一种处罚情形。针对《防治法》规定的处罚情节四地的行政处罚均在其范围之内而对于加重处罚的情节却不尽相同,在加重处罚的情节即污染排放超过总指标的,北京处五万到五十万的罚款并可责令停业关闭查封排污设施,上海、天津也规定了责令停业关闭的行为罚但处罚数额还在一万到十万之间,在无证排污方面方面天津罚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下,而上海却在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河北的行为主体更细化是单位、个体经营者,因此规定的罚款数额也更小,在五万元以下;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四地行政处罚的行为罚和财产罚的设定都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情节严重这一处罚情节,四地都做了不同的处罚规定,这些规定的合法性还有待进探讨。 2.城市市容环境方面。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行为罚责令整改或拆除和财产罚罚款。但对罚款数额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就给了地方立法机构在罚款数额上一定的裁量权。 2.1法规规定:针对的是不符合容貌标准、环卫标准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行为罚:责令限期改造或拆除;责令强制拆除财产罚:罚款,未具体规定。 2.2北京:规定较为具体,主要涉及在临街的建筑物擅自增加各种装饰物,在建筑物顶部或其周围堆放物品;及街道两旁和主要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市容和环卫标准,并应当保持干净整洁。行为罚:责令限期改造整治;责令强制拆除。财产罚:罚款,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2.3上海: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及公路两侧以及其他公共场搭建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城市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行为罚:责令限期改造整治。财产罚:罚款,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2.4天津:可主要概括为违反城市容貌标准的;若对道路两旁和风景地区之内的建筑物进行重装、改建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且改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行为罚:责令限期改正。财产罚:罚款,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2.5河北:对于违反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宣传品的单位及个人,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期满后及时撤除.行为罚:责令限期改正.财产罚:罚款,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法规规定了行为罚责令限期改造,但对罚款数额没有规定。四地均设有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罚,在财产罚的罚款数额上就有一定的差别。北京、上海、河北三个地区的罚款数额就相对较低,最低罚款数额只有五十最高也只有五百,罚款数额最高的则是天津为五千。在上位法未规定行政处罚的数额时,地方性法规应如何设置其罚款数额,首先应合法其次应合理。因此北京、上海、河北三地罚款数额的设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天津的设置是否提高了罚款数额应进一步研究。 三、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立法权行使的改进建议 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设定等方面,地方立法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法创设、越权立法的问题,其中以法扩权、借法设罚的现象较为严重。因此需要对地方行政处罚的立法权进一步规制。法律、行政法规对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规定的较为原则时,地方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某种违法行为规定了罚款的具体数额,地方立法不能增加或减少,即使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也不能修改。法律、行政法规对某种行为并未设定罚款的,地方立法不能擅自设定罚款处罚。对于违法行为较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可以依情况不设定罚款。对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增设加重罚款的情节,但也应有具体的罚款数额幅度。 作者:崔亚楠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管理行政论文: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论文 摘要: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阐述了行政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 我国目前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中,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其日常的执法活动必须按照行政法及道路运输有关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进行。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表现形式。 在我国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法律文化传统一向不重视程序法规范的作用。目前的现状是行政权力膨涨,运用混乱、控制不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同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要求能有高效率的行政权力行使。 基于此,行政程序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行政权力的恣意行使,防止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行政权力的侵害;二是使行政决定具有确定性、合法性,维护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 例如,《行政处罚法》第一条就表明了立法目的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体现上述精神,道路运输行政法规及规章设立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略述如下。 1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繁多,它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影响很大,因此需要对这种权力的行使规定一个正式而严格的程序以保障相对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其中一些较轻的处罚如警告、小额罚款等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小,而正式、严格的行政程序一般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国家所付出的较之当事人受到保护的利益更大。《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十五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即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两种程序的不同在于普通程序有着严格的调查、质证、抗辩、决定、送达等规定,而简易程序较为简便,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2听证程序 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重大利益,因为听证能扩大相对人的行政参与权,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便于行政决策切实可行,通过为当事人提供辩论、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以避免行政机关片面地作出行政决定。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确定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在普通程序基础上,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二十条〕;“交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冲突的,实施机关在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听证程序的核心是抗辩,即当事人可以对于自己不利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指控方加以证明,同时可以提出利于自己的证据。当事人通过这种参与、介入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加以论证,防止了行政专横和自由裁量权的恣意行使,保持了行政权力与相对人权利的平衡。 3申辩和质证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这些规定,一方面可以使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注意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依法行政;二是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可以澄清事实、避免失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法治观念的形成。当事人在申辩质证过程中,可以增强维护主体权利的意识,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法治观念的培养。 4职能分离程序 (1)办案与决定处罚相分离。在普通程序中,规定由执法人员调查或检查、收集证据,而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还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听证程序中,要求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同时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 5说明理由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讲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第二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实施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说明理由…” 理由,是行政决定作出者对法律、政策和自由裁量权所持的观点的解释说明,也就是对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适用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的认识。行政机关如果不对这种理由作出说明,就会使得行政权力行使趋于草率、专横,当事人往往也无法明了其理由及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政策的意义,不利于法律和政策的顺利实施。因此说明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有助于限制自由裁量权力的恣意行使、促进合理、谨慎行政,有助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可靠性、稳定性,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也有助益能成立。 6资讯公开程序 资讯公开是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指有关行政主体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凡是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资讯公开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的体现,可以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调动公民参与行政的积极性。此外,也便于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都确立了公开原则,规定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结果必须公布,后者还规定了进行公示的方式。 7通知程序 通知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或其他管理活动时,将应该让公民了解的事项通过一定的途径告知。通知的对象不仅指利害关系人,有时也针对一般公众。听证程序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如时效、回避等,在此不一一详述。就前者,《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调查、送达、听证等法定期限;关于后者,明确规定了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管理行政论文:浅析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问题 摘 要:新型农村社区不仅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着力点,更是创新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平台,旨在打破具有行政依附性的传统农村治理体制,为农民自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提供制度保障。探讨了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表现,分析了导致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原因,提出了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去行政化的对策。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突破点是群防群治,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通过群众自治,让群众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新型农村社区正是适应社会结构的转型而出现的,它相对于传统村落拥有更完善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更民主的管理方式,相对于城市社区它是以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支撑起的以农民为主体的自治管理单元。然而由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新型农村社区的自治管理仍存在明显的行政依附现象,影响了社区自治管理中公民主体作用的发挥。 一、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表现形式 (一)自治管理工作重形式、轻实质 可以说,“现有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是在保持政治与行政控制的前提下,形成一种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假象,用基层自治的表象掩饰了基层社区中政治与行政管理实质,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模式极为不利。”[1]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在价值理念和工作原则上,赋予了社区居民自主决策的权力,是对农民自我能力的一种肯定,也是农民自治能力提升的一种体现。但是在社区实际建设和管理中,多年形成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力剥夺了农民的这种权利,农民往往成为公共决策的被动接受者,计划的被动执行者,尤其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征地补偿、社区规划等与农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事务,农民更是缺乏合法有效的参与途径。“在这种传统管理模式中,管理者和农民之间缺乏沟通和信任,甚至有些情况下演变为对立和冲突,导致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无法执行。”[2] (二)社区自治组织和基层政府之间传统隶属化关系没有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曾明确规定基层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因此,在新型农村社区中,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与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之间也应该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现实中,两者之间的关系传承了传统农村自治体制中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街道办事处实际上主管着新型农村社区自治单位的大部分公共事务,社区居委会也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完成政府安排的任务上。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公民的公民意识不断加强,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农民迫切要求建设更合理的社会管理体制。而行政化色彩较浓的社区自治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挫败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三)公民非制度化参与现象增多 邓小平指出“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3]新型农村社区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制度化的产物,社区在兴建过程中常因征地拆迁、评估分房、资金补贴等因素的影响,与农民群众产生利益纠纷。同时新型农村社人员流动性大,公民异质性增强,公民的价值观发展日益多元化、利益诉求也增多,这就需要新型农村社区建立起民主的自治管理体制。但目前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中,一些公民因参与渠道不足和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的影响,常采用非制度化或非法的参与形式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例如因征地拆迁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和因自治选举导致的暴力事件等。2009年辽宁省北镇市赵营子村村民李东辉在被选为村委会主任后,因“有贿选行为”遭到举报后未能成功担任村干部,一怒之下他将举报人一家5口全部残忍杀害。非制度化或非法的参与形式的存在是在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模式下,政府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缺乏民主协商,群众基础不足、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导致了一些公民的非理性化的参与方式。 二、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原因 (一)国家行政管理的过多干预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像西方国家社区的形成那样是经过长期自然地形成,更多的是由政府主导和推动,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保障和后盾。一般来讲基层群众自治是对基层政府行政权利的消解,层政府为保持对基层社区绝对的控制,促进行政任务在基层社区的顺利推行,常决定和干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相关事务,“往往将自己的权力渗透到最基层的社区,使基层的自治管理行政化,基层社区组织的权力也经常变为地方行政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4]所以在社区管理中基层政权组织一般把村民自治组织看作下属机构,直接对其发号施令,形成一种领导与服从的关系。基而社区管理者因忙于应付基层政府的任务安排,挤压了社区自治管理的空间,影响了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行为效度,压抑了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社区管理严重依赖于政府行政部门。 (二)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明确 一方面,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关系不明确。基层政府把社区居委会当作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社区管理者的选任、财政拨付等重要事项均由乡基层政府控制,基层政府常以操纵社会资源分配方式影响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社区居委会对此只能是“忍气吞声,任劳任怨”;另一方面,社区党支部与社区居委会关系不协调。《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只明确了党组织领导的核心地位和基本职责,却没明确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方法,导致有的社区党支部过多地干预社区公民自治。“有的社区支部书记把党的领导简单理解为社区支部的领导,甚至是支部书记的个人领导,而有的社区居委会产生后,认为自己是社区多数公民选举出来的,有群众基础,腰杆子硬,因此,不把党支部放在眼里,重大事情不向党支部请示报告。”[5] (三)自治管理资源的匮乏限制了自治管理能力的发展 社区资源是指能够服务社区管理的人、财、物、技术的各种要素,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出发点,我国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普遍存在资源匮乏的问题。首先是物质资源的匮乏。马克思曾说“消除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6]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只能从其外部获取资源以实现治理。但政府部门对社区管理财政的投入相对甚微,社区系统和外界进行资金、物品、信息等交流的时候经常处于被动的状态。其次是人力资源的匮乏。目前新型农村社区管理者多是传统村落原班人马,大多数参与社区管理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缺乏社区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他们所具有的管理知识多与时代脱节,缺乏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能力,难以满足社区对高质量专业管理的需求。所有这些又进一步增加了社区自治理管理对政府的行政依附。 三、改善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行政化的措施 (一)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五”规划中针对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出要“完善优秀人才服务社区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7]在新型农村社区基层选举中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以“三个代表”思想和改革创新精神,选拔思想好、作风正、有创新意识和市场头脑的中青年人才,按照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实践能力培训。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干部现代化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带头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切实促进实施乡村精英参与社区管理,因为乡村精英对本社区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资源、农业特色等情况熟悉,可以制定出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经济发展策略。通过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中干部人才的更新,从内部提升社区自治管理的执行力度,能有效防止对政策的行政依附。 (二)改革两委及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在上下关系的结构上消除行政化 基层党组织对于农村社会管理实施主要的领导和监督作用,在新型农村社区内部通过基层党支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基层党组织主要监督和规范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民主规范执行,通过建立社区党组织实施居民自治民主选举,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社区发展。基层政府部门应以支持者、协助者和监督者的角色,通过行政管理方式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的公共服务设施,为促进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公民有效参与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和文化氛围,而不是直接对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中的公共事务进行操纵。同时,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权力由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共同支配,事关社区的重大决策需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行使决策权,在权利上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自主决定社区的公共事务提供更大的运行空间。 (三)调动开发内外资源,提升社区自治管理水平 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管理水平的提升,首先需要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类组织、普通公民多元参与新型管理体制。同时注重新型农村社区社会资本的重构,社会资本是农村社会中基于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相同的价值取向和信仰而形成的人际及组织关系网络[8],是强化公民社区归属感,促进公民有效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其次,逐步完善社区财务制度。就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财务来看,政府拨款仍是社区财力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来源。这种主流的财务模式很难维持社区长足发展的需要,经费不足问题严重,这种情况不仅导致社区工作的开展步履维艰,同时也加重了社区对政府的依赖。社区管理者需主动寻求外界的财务支持主体,同时加强社区内部成员的财务管理,保障社区管理经费来源多元化,通过内外协调来保障社区管理的独立性、自主性。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1996年国务院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城市管理综行政执法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初步解决了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与此同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探寻能够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的策略和途经,对构建和谐美好的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执法队伍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暴力冲突现象存在 近年来,网络上频频曝光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恶性事件,让这支队伍似乎体现出越来越多“污名化”的“负面特征”。汕头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鄢圣华说:“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城管和摊贩无形中成了猫和老鼠的关系。”对城管来说,维护城市秩序、形象是职责所在;对摊贩而言,奔波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每天和城管上演“躲猫猫”的游戏,为的只是寻求一个生存空间。由于缺少相应的行政强制力和行政执法保证,城管从一开始就面临的一个困境是:“不使用暴力,则执法几乎没有效果,但使用暴力则要遭到谴责”。近年来有些城市管理者也在不断改善执法方式,但各地不时曝出放大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都让这些传递出的善意衰减。[1]城管暴力执法引发城管与小贩之间频发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也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毁坏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二)执法队伍人素质参差不齐、协管员流动性大 由于城市管理业务工作的量大人少,工作很难铺开,许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聘用了部分没有编制的协管人员,来帮助开展日常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这部分人与正式城管队员相比较,往往呈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偏低和收入偏少等特点,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实群众工作技巧,对突发事件处理无所适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往往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被动局面,也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日益复杂的执法考验。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过程中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难以体现公正公平。在当前经济社会金钱至上,金钱大于法的错误思想引导下,部分违反规定的当事人,走歪门邪道想方设法,花钱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部分领导凭主观意志办事,相信“人治大于法治”在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干扰行政执法;加上执法人员个人判断和其他外界因素的加入, 容易造成行政处罚权的滥用,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反复无常,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产生不良后果,执法过程没有做到公正、公平,更加激发社会矛盾。 (四)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从总体上看,由于缺乏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管理工作仍处在依靠“运动式”、“突击式”、“集中式”整治,长效化、常态化、长期化的举措不足,使得整个城市管理工作始终在低水平、低层次徘徊,难以取得根本性突破。城市管理的现状是: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一直是嘉兴市城市管理没有走出的怪圈。 (五)城管执法监督不到位 一方面,城管体制上存在先天性不足,我国城管机构在设置上被描述为“中央无部委、省里无省局”,纯粹属“地方部队”,只为地方利益服务,缺少上级对口主管机关,用群众的话说就是“只有公公,没有婆婆”,规范行政存在先天不足。另一方面对城管执法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2]社会舆论、媒体的监督也更多地关注一些社会热点,负面影响较大的问题,也没有起到正面积极的效果。群众监督在实践中所能发挥的成效和作用显得比较有限,因此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缺少监督约束,造成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随意性。 二、完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途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完善,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定位、新课题、新要求。只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创新,才能适应日渐复杂的形势,才能迎接新的挑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城管法律法规 正如《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有相关的法定授权或者合法授权,委托赋予其行政处罚权”,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需要法律明确赋予,因此迫切需要全国人大进行专门立法,在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资格的同时也对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范围进行明确和细化,明确城管行政执法的职责范围和程序,[3]“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只有权责清晰,才能依法行政,只有消除了法律依据在理论上的困惑,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才能得到进一步认可和推广。 (二)转变执法理念 基层执法人员应当深刻理解和领会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明确执法工作的目标和端正态度,转变传统的执法观念,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人权观念,自觉尊重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执法过程中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满足人的需求、体现人性化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执法对象着想,变“严格执法”为“理性、文明执法”。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执法过程中更注重从源头控制和末端警示来解决问题,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多体现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思想,才能得以和谐执法。城市治理这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时刻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才能更有效地推动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 城管是一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要特别注重自身素质和修养的提高,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根据城管执法工作岗位不同,分类提出要求,根据干部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可将学习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两类;实行考试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工作、调整岗位的一个依据。基层执法人员在实践中,要注重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做到心中有法,处处行法,在执法过程中既要重视实体行为,也要注重执法程序,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运动法律思维解决各种执法难题。 (四)城市管理需要发挥公众参与的 没有其他社会成员(包括机构和个人)的参与和配合,上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仅靠数百人、数千人的城管执法队伍实在无法管理好。应该将公众参与引入城管执法工作中,鼓励公众参与,增进政府、社会、居民三者之间的沟通理解,把城市管理由单纯靠政府转变为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把政府的强制性变为市民的自觉性。在城市管理中建立沿街商户共建机制,与商户签订共建共管协议书,充分调动沿街商户的积极性,开展城市管理知识普及宣传,与群众一起齐抓共管,共同治理城市问题。 管理行政论文: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活不仅带给人们更多的实惠和便利,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拥挤、居住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城市问题。因此,如何有效地治理城市,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各级政府专门成立城市部门,负责解决城市和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在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中,明确提出城市行政执法应当以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为依据进行执法。然而,在城市综合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机构职责不清、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违法等等诸多问题。因此,立足于城市综合执法的实践,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研究我国城市综合执法法律规范建设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和对策,能够对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城市;行政执法;理论基础 引言:城市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公安交通、市政、城市规划、工商行政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进行的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其目的在于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保障市民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建立和谐的城市家园。从城市管理的内容来看,它与市民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是城市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所以,系统地研究与城市行政执法相关的理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推进行政执法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城市行政执法的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执法主体地位与职责不明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但是,只有公安机关能够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城管作为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被赋予了庞大的行政权力。在2000年和2002年,根据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文件明确要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得作为政府一个部门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而应当作为本级政府的一个行政机关。然而,在事实上,城管部门直接由地方政府管辖,这样很容易成为完全附属于地方政府的工具。 1.2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工作中往往容易让人钻空子。从内部来看,对于城管监督的设计忽视了人的利益,未从“经济人”出发。引人市场经济之后,“经济人”逐利行为难免在城管执法活动中存在,城管执法人员寻租行为的出现自然而然。现行的内部监督制度没有对于城管执法活动进行完整监督的制度,仅仅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当前所有的监督均未从“经济人”角度出发制定标准,使得执法趋利化,“钓鱼执法”“经济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层出不穷。 从外部来看,外部监督机构分工不清。外部监督体系的设计主要表现在监督的“交叉带”和“空白带”两个方面,每个部门表面上严抓严打,但时效性差。在城管执法过程方面的监督仅仅局限于上级法制部门监管,其他部门“无人问津”,有损群众权益。 1.3城市执法工作的理念滞后 城市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权限模糊,往往将许多不属于自己职能的事件纳人自身范围,尤其当全国范围内普遍进行清查活动时,各地城市执法人员往往四处遍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歧视现象,造成越权执法和不遵守法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给百姓心目中留下不良印象,而且极易产生冲突,甚至导致暴力抗法现象。 2、公共利益优先的依法治国理念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核心则是行政执法。所以,理清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也就明确了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治国理念总是建立在既有的传统思想文化基础之上的,传统哲学及其反映的民族精神对于治国理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们不需要争“物”的和谐,显然是真正的和谐,因为这种和谐满足了每个人的愿望。权利是用来保障公民利益的,所以当公民利益得以实现的情况下,权利就成为被动的“看客”。国家依据法治原则,赋予公民权利,确保公民在“争”的过程中尊重并遵守规则,即法律。所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和分配者,其管理和执法的公正与否对于公民利益直接产生重大的影响。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作为行政管理者或者行政执法者,从管理和服务公众的度来看,道德层面上应该是高尚的“自愿者”,其承担的职位在剥离“权力”的味道之后,就只剩下精神层面的满足感,因为从党的先进性及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以得出,行政管理或执法的承担者必须在道德层面具有高尚性,在思想层面具有先进性,将为公众服务作为终极目标是行政执法者理所当然的选择。所以,明确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法治目标具有基础上的指导意义,因为行政目标必须服从于法治目标,而法治目标决定了行政目标的指向,即对公众的服务性和行政执法者的高尚性、先进性。与其相应的是,行政执法者的选拔和考评以及公共监督制度对于我国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将具有指导意义。 3、“市民社会”理论与权利本质 “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就不能带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的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黑格尔认为,在家庭之中,每个人都受家庭伦理的约束,以“爱”为纽带,置身其中。然而,就像人无法摆脱家庭一样,人同样也无法摆脱社会群体,所以人就同时具备了家庭与社会的二重性。与家庭中的关系不同,人不能奢望在社会交往中一定获得在家庭中的“爱”的联系,所以在市民社会中,“人是目的”便成为主要特征。在黑格尔看来,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首先为自己着想,而且其他人则成为实现自己愿望的媒介。但是由于这种思考和行为模式是每个人的特征,所以就具有了普遍性。每个人在满足自己愿望之前总是要满足他人的愿望,从而达到满足自己愿望的目的。 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与道德的界限经常被混淆。在很多情况下将本应该是法律要求的事项表述为道德诉求,将遵守法律和尊重法律混为一谈,常常使人误解遵守法律是一种道德义务。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社会的发展在倡导高尚品格的同时,必须铺设坚实的基底规则,或者底线规则,而这个规则的基本原理是:遵守法律,即是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对于每个人来说,遵守法律不是一个道德要求,而是现实的自我利益保护的要求。遵守法律本身并不体现为高尚,而是体现了对自我利益的认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很多事件,都是基于对于守法道德化的误解而产生的。很多执法者不懂执法的根据乃至法律的内在涵义,只知执法,不知违法;同样很多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不知法为何物。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常常会成为暴力事件的旁观者,被冷落到了一边。 结语:城市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在理论源头上为其执法搭建制度框架,形成究责机制,使行政执法不再是对于“事件”的事后补救,而是在合理的制度设计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和谐执法。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我国由来已久,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又在不同地域富有不同的特色的概念。近年来,城管暴力执法或小贩暴力抗法的事件屡屡进入人们视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一现象极不利于政府形象、社会和谐。因此,如何改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寻求积极有效的对策尤为重要。论文通过对国内现有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着重理出2013年社会影响较大城管执法案件,进而从执法队伍自身、执法对象和社会环境三个维度度分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执法人员的选拔机制、优化执法环境、完善社会保障、探索执法方式方面探求积极有效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城市管理;暴力冲突;执法队伍;执法环境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研究的综述 对于“城市管理”内涵的界定,张民省、王淑梅(2004)认为:城市管理是以发挥城市经济、社会、环境整体效益为特征的、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为主要对象的综合管理。高梅生(2007)认为城市管理是一个内涵丰富、涵盖范围广的大系统,是人们对城市发展和人居环境所进行的控制和治理活动的总称,其目的在于满足城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它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之一、也是一门专项科学。王琳、费蓬煜(2012)则强调城市管理与城市化之间的重要关系,认为城市管理贯穿于城市发展整个环节,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与城市发展呈正相关关系,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并指出城市管理需要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来保证保证城市规范有序运行,而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不配套、不健全是目前执法问题层出不穷源头,且城市管理中监察职能与管理职能未分离是影响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关键性因素。陈玉和、孙作人(2006)等学者运用“系统动力学”在分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具有自组织耗散结构的高阶次、多变量、多回路、强非线性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了法律地位不稳固、管理体制不统一、职能界定不清等客观原因。吴军飞(2006)从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角度出发,阐明了建立科学的综合执法体制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内部各部门科学、有效的运作,降低执法工作的“缺位”、“越位” 及推诿扯皮等不良现状的促进作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大都是从城市管理法律缺失、监督机制不完善,针对全国还没有出台一部针对城市管理和执法的独立法律文书,绝大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借法执法行为来探讨,缺少了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可改善的现实性指导意义,法律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对于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困境应多从现实可行性角度分析,探讨从现实层面可积极改善执法现状。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队伍自身素质较低 从我国频频发生的城管执法人员与被执法对象的暴力冲突事件中,不难发现城管人员的组成往往鱼龙混杂。依据我国现行的人事制度,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主要是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国家公务人员;二是非国家公务人员。由具体调查得知,非国家公务人员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构成中占据相当一部分比重,而这部分人员往往是由临时工、雇佣工组成的非正式的执法人员。这个现状直接导致了在工作表现方面和国家公务人员几乎无区别的非国家公务人员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执法不当的隐患问题。城市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执法工作涉及的知识面宽广,对执法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较高,而部分执法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政治观念薄弱,对方针政策理解的不到位,则直接导致了执行不力的状况发生,所以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建设急需加强。 (二)执法对象流动性强 就我国目前的执法现状而言,城管的执法相对人大部分是外来务工者、下岗工人、失业群体,以及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这部分人往往知识文化有限,谋生能力相对较弱。当他们面临城管人员的执法活动时,往往采取躲避的措施来对抗执法。久而久之,执法人员与屡劝不改的执法相对人的矛盾冲突升级,可恰恰对于这些群体来说,在城市各个街角流动摆摊经营是维持生活的全部,在没有合适的出路选择之前往往不会轻易放弃已有的基础,所以他们顽强“抵抗”,一旦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往往容易以暴制暴,情绪偏激,致使矛盾不断升级。 (三)执法社会环境差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的加快,大量的外来人员不断向城市进军,使得城市人口剧增,各种社会矛盾激增,城市管理日趋复杂。一方面,流动摊贩往往无孔不入与执法人员长期打“游击战”,这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并且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耐性要求很高。长期一来,执法人员采取暴力行为执法的概率就上升了。另一方面,部分市民的意识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管理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当执法人员在按正常程序执法时,碰到执法对象胡搅蛮缠或是老婆孩子齐上阵的可除模样时,围观的市民往往会倾向于看上去比较弱势的一方,继而是舆论的批评与指责,使得城市管理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恶化。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研究 (一)强化化执法人员的选拔机制 针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参差不齐的现状,必须要优化执法人员的选拔机制。首先,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培训,尤其是加强执法人员的道德、法律的方面培训,使得执法人员在对方针政策的解读上更趋正确性,在政策的执行上更趋合理性,这样才能有效缓解日趋紧张的社会矛盾。再次,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录用中,需采取合理的聘任机制。可采取统一考试或者模拟实际工作环境的方式进行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解聘,以保证执法队伍的素质。最后,对在执法工作者屡次出现不文明执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进行教育,给以严厉的措施,例如罚款、待岗甚至下岗的处罚政策。 (二)优化执法环境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树立“为民执法”的正确理念,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保证公正执法,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并加大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寻得市民的理解,在市民中重塑良好形象。例如可借鉴北京市城市管理局的做法,在市里各大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传播媒介中设立城管专栏,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的难度。再者,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对有团伙、有预谋的暴力抗法、严重干扰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切实保障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众所周知,执法对象大多是生活在底层没有社会保障的困难群体,如果政策能提供他们能过上基本生活的保障,冲突将大大减少。例如,可以仿效上海的模式,划一片指定区域允许流动商贩经营,而不是一味的驱赶他们。正如俗话说的“关了一扇门,需开一扇窗”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四)探索新型城管执法方式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正在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这虽然有集中、统一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的优点,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决策与监督并列”不能有效监督的问题。在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往往是“水火不相容”,但以暴力方式解决并不是执法者的本意,这样只会更加剧矛盾升级。本文认为有必要探索一种第三方监督执法的模式,第三方是独立于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的平等群体,一方面更好的约束执法人员管控好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对执法相对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解决,留下更多的社会隐患。 管理行政论文:改变高校管理行政化、企业化倾向 有关部门对北京的11所市属院校、7所部属院校以及上海和西部地区的9所高校进行的调查发现,高校教师是一个活力和热情不足、教学和科研积极性比较低落的群体。 办好大学,有效地激发教师作为教学科研主体的积极性,实现高校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的功能,必须遵行管理大学、激励教师的一般性、普遍性规律,改进高校管理的制度模式和决策程序,改变当前的行政化、企业化倾向,让教师更广泛地参与学校决策,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此建议: 1.教师作为教学科研主体的地位应得到应有的尊重,使其权利、收入和待遇不低于甚至在某些方面高于行政人员。只有当教师发自内心地感受到教学、科研是自己的事业,而不是另一个群体强加给自己的任务,并且自己能够根据科学规律和管理规律自主地支配教学和科研过程时,他们的积极性才能真正高涨起来。 2.建立公立高校校长的资格证书制度。对中层行政职务应进行岗位资格考试。高校管理应以科学的管理理论为基础,校长和党委书记应是高等学校管理专家,而不仅仅是某一学科的专家或行政官员。 3.学校的教学、科研事务应该以教授委员会为主进行决策。包括专业和课程设置、专业职务设置和聘任教师招聘和录用、专业人员考核、校内各类科研项目的设定和评审、学术奖项的设定和评选等,均应根据教授委员会的意见做出决定。 4.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参与学校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包括校内的干部制度、资金使用、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保障制度等,凡关涉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王晓龙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顾问) 管理行政论文:城市规划管理行政服务标准化问题刍议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城乡规划建设逐步健全完善,人民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阐述了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积极作用,对城市规划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城市规划;规划管理;行政服务;标准化 城市规划决定城市的空间结构和整体布局,影响着城市的发展和未来,科学有效的行政服务工作是保证城市获得更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市从实际出发,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规划管理上,不断优化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积极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城市规划管理效能得到进一步深化。但在近几年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不够具体完善、规划审批与技术审查还没有完全分离、“建字口”部门联动机制还未真正形成、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诚信执行力不够等等,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规划管理法制化建设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不断提升规划审批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效能,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走上健康发展轨道,确保城市空间和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要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和行政服务工作,首先要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正确认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牢固树立“人民公仆”和“服务员”的思想,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体系,不断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为城市规划管理和行政服务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的公开和公众参与程序,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持续性。要坚持以民为本的方针,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构建便捷通畅的规划审批服务通道。要加强窗口人员配置和对窗口审批工作的授权,逐步建立起“一站式”审批办证的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每一名窗口工作人员都要主动作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对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要积极开展“贴身服务制”、“绿色通道制”,努力落实“项目代办制”,真正把服务的意识、便民的理念体现在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制定上,把“方便让给公众”的宗旨落实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以主动高效的积极姿态为社会、为企业、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规划服务。 二、要统一规范,建立体系,为做好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服务标准化的精神在于“统一”,标准化之下的所有行政行为都应遵循统一的规范、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要求,以保证整个审批服务过程流畅、顺利进行。一是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城市规划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要通过调研分析,本着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原则,采取走访群众、现场察看、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客户评价等多种形式,了解体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掌握公众群体对规划审批工作的需要和期望。在此基础上,广泛收集或借鉴先进市区规划管理和行政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系统分析本市区本部门标准化的运行体系及运行特点,积极探索广泛适用性又有鲜明特色的服务标准化工作路子,认真研究编制适合本市区规划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的标准化体系。二是注重实际,科学编制。规划审批过程中因建设主体、用地位置和性质、建设规模等内容不同,导致审批工作存在复杂、多样、不固定性,也增加了规划审批服务工作的难度。鉴于规划审批的特殊性,编制规划服务标准化法规文件,就不能流于形式,而要实用,操作性要强。必须要进一步加大“一书两证”审批规范力度,健全完善规划服务标准化体系,要切实让报建单位非常清晰,技术指标规定多少就多少,申请方案符合标准就批掉,不符合标准就不批。对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做不到位怎么办等,都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性规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克服行政审批工作的随意性,不断增强行政审批效能。三是优化创新,改进完善。标准化体系的核心原则之一就是“持续改进”,只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不断地完善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才能增强行政机关对社会环境、对公众群众的适应性和公信力。为此,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优化业务流程,修订规划审批标准体系。如,解决规划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的问题。突出抓好专业审图中介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工作,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将原本由政府包揽的图纸审查全面推向市场,改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审图中介机构依照国家规范进行审查,规划部门只根据专业中介机构的审查结果,签发格式化的审批意见书。另外,“建字口”项目涉及的部门多,应建立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在方案图纸的审定上,可由建管、消防、规划、气象等单位进行联合审图,实行“牵头受理、报送相关、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察、会议协调、超时追责”,确保建设单位只要跑一个地方就能解决相关问题。 三、要加强学习,注重实践,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和行政服务本领。学习是提升能力、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的根本途径和方法。规划工作者必须要不停地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拓宽知识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全面提升能力素质,不断增强为公众、为社会服务的本领。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规划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是一项全局性、复杂的系统工程。规划服务标准化对窗口和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有时间和质量限制,还有相应的服务标准和具体事项。要出色地完成规划审批、规划服务和规划监督等任务,就要加强规划服务标准化体系知识的学习,既要熟悉规划审批法规政策,又要清楚掌握行政服务标准化的相关知识,知道规划审批流程、标准和要求是什么,每项工作内容、每个工作环节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真正达到“时时处处学习标准化、人人事事实践标准化”效果,从而有效避免走弯路、出差错。二是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行政审批和服务质量的好坏。要维护好城市公共利益和规划法规的严肃性,就要熟悉掌握规划业务中涉及到的相关指标和技术规定,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退后道路红线、公共设施配套等强制性内容,知道哪些是“钢性的”,坚决不能超;哪些是“高压线”,坚决不能碰;哪些是违反原则的,坚决不能办,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块土地都列入规划,不留下空白;每一个方案都按标准报建,不随意审批;每一个项目都按规划实施,不盲目建设”。三是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城市规划管理是涉及不同利益主题的行为,政府、开发商、投资者、普通市民等与城市的规划管理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要求规划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规划业务知识,而且社会管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要过硬。为此,要坚持“技管”结合,进一步加强复合人才的培养。要结合本职岗位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请进来辅导、走出去培训、组织业务轮训、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鼓励干部职工在职进修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加强规划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规划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从而加快办事效率,提高审批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四、要严格管理,规范行为,不断增强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效。严格、正规的日常管理是确保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有效落实的根本保证。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切实加强规划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区分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规划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管理的领导和监督;部门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负责把关,并协助解决和指导审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有效落实。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的良好机制。二是严格要求,规范行为。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言行举止代表政府部门的形象。为此,要严格按照行政服务标准化要求,从行为规范、项目办理、硬件环境等具体事项入手,要求每个工作人员一言一行都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都要严格把关,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做到用管理服务标准,用标准规范管理,切实形成“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都有结果”的有效机制。三是积极宣传,广泛参与。要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保证在规划管理行政审批时,能充分听到有关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呼声,不断扩大规划部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安排一些公开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的活动或平台,如将办事流程绘制成流程图,在流程图的每一个环节下面标明相应的服务标准,并通过印制宣传手册、报刊或网上等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做到规划审批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公开化、透明化,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既方便了群众办事,也有利于对服务结果进行评价,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四是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加强规划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每一项工作程序都要有计划、有执行、有监督、有反馈,对工作进展到哪个环节,都要有严密的跟踪,对出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要以网上审批为支撑,以电子监察为保障,建立网上监督运行机制。把规划审批的标准和流程固化到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做到规划审批“规范、透明、效能、可究”。要积极做好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不仅注重年终考核结果,更要注重平时服务过程,切实改变“重结果轻过程、重形式轻实绩”的陈旧思想,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客观真实性和公平性。 管理行政论文:分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管罚不明、执法强制力弱、执法成效低下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城市发展。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探究其原因,进而提出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问题及对策 原因分析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管罚不明确 城市管理的内容几乎涵盖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如环保、工商、交通、规划、绿化等,这就要求城管必须行使全面化管理的职能。但是,现阶段执法局集中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其他的行政部门的职责或多或少的被削减,并不进行日常事务管理,这就相应的增加了执法局的日常工作量,而城市管理多而杂的工作,必定会影响到执法效果。如在城市流动摊位和店外店管理中,一般情况下,要求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但是,在行政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谁许可,谁管理”,也就是说,这些小商贩仅仅服从于工商管理,而对市容单位却不具有依从性,因此,在工商管理不执行的情况下,小商贩的违规经营行为很难得到遏制。 1.2执法强制力弱 执法强制力是保障执法效能的关键条件,但是,在执法工作中,并没有相应的强制手段作保证,这就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执法、机动车乱放、垃圾乱倒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政。由于强制性保障的缺失,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不具有强制性,其只有管理而并没有执法的权力,若进行过渡管理,则会出现一些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的行为,进而会造成一些不良社会影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管后期管理。 1.3执法方式单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在人们思想观念开放化的今天,城市管理的方式也应发生多元化的改变,尤其在构建人文城市的环境下,城市管理的方式应当适应于人们的要求,坚持人本管理的原则。但是,现实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式相当单一,仅仅停留在“罚款”管理上,这就不免会使人产生抵触心理;而尤甚的是,一些执法人员将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定位不清,在面对抵抗管理的行为时,会以暴制暴,这就有悖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原则,从而起不到城市管理的目的。 1.4执法成效低下 执法成效低下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行政执法是为了促进城市发展,维护人民利益,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的原因,造成此目标很难实现。其一,城市管理的范围较广,且内容较多,这就增加了行政执法的难度,影响了执法成效。其二,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受到被管理者的言语威胁,甚至是行为威胁,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或是措施,使得人多城管无法正常行使自身职能,不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这就影响了执法工作成效。 2.问题原因分析 2.1权责定位模糊 执法局的职能范围虽然有一定扩大,但是,从只能效果来看,仍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其关键原因在于没有正确定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权责。其一,权职不对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范围虽然广泛,但是国家并没有出台专门性的法律法规规定城管执法范围,城市管理工作只是根据地方政府的文件行使部分职能,这就相对降低了执法管理的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管工作的权力。其二,责任没理清。在相关性法规缺失的情况下,管罚范围、管罚力度并没有全面规定下来,执法局在具备行政执法权力的同时,也将相应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而面对繁杂的日常管理工作,执法者很难明确自己的实际管理责任。 2.2执法法制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缺乏专门而独立的城管法律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性较强,缺乏统一性,如一些地方政府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而受地域保护观念的影响,其中的一些法规与中央制定的法律具有一定冲突性;很多地区仅仅依靠地方性的法规作为执法依据,而没有国家正式法律的支持;一些法律仍旧停留在十几年前,如很多地方仍旧采用1992 年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进行绿化管理,这就与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要求不适应,进而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发挥。 2.3执法模式滞后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定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与现代经济相适应,但是,很多地方仍旧坚持传统的管理模式,从而造成执法效力不高。其主要体现在:管理停留在“见面管理”上,信息滞后,管理被动;政府管理缺位,权责不明,多头管理;管理粗放,常利用运动式、突击式管理;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造成事发后推诿责任。 2.4执法人员素质较低 执法的实施的过程,归根结底是执法人员发挥其职能的过程,这就需要执法人员具备强硬的城市管理专业技能,但是,现阶段仍存在违规执法、暴力执法的行为,这集中反映出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其主要体现在:执法专业性缺失,在执法过程中,仅仅认识到自己要执法,而并没有认识到如何执法;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一些城管利用制度漏洞,采用“走后门”的方式进入城管队伍,还有一些城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受不住经济诱惑,往往出现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等行为。 3.解决问题的途径 3.1健全城管法制,理清权责 法律法规是实现执法的最权威的保证,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性的法规,以明确城管局的权责范围以及规范城管的行为。其一,健全法制。制定规范城市综合执法的法律,统一全国各地现行的相关规范,实行集中行政处罚权,健全地方法规,将综合执法纳入各行业法律法规之中,为城市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制定统一的《城市管理法》,明确执法组织的权责、地位、人员编制、组织管理等,从法律上为综合执法提供保证。其二,明确主体。城市管理的主体有具有城市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和社会群体,因此,在城市管理中,要以立法的方式,确定该行政机关的权责,并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将学校、企业、媒体等社会各方因素吸引到城市管理之中,以有效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3.2更新执法方式,坚持人本管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城管要改变原来单一的执法方式,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全面更新观念,转变行为,切实做到服务于城市发展和人民利益。其一,加强沟通。在执法过程中,要以教育和沟通方式为主,向被管理者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在提升意识的基础上,实现民众与城管的协作,创建一个和谐的执法环境,禁止采用强制性的暴力执法行为。其二,设置场所。针对一些无照经营的游商,在适当的地方设置专卖区、解禁区,并规范其经营,这既能实现管理之目的,又保护了民众利益。 3.3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力 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执法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根据执法人员的行为表现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或是惩罚,以有效规范执法者行为。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网络公共平台、信箱等,调动社会群体参与到执法监督中,并公示典型现象,以此实现城市管理的有效性。 3.4提升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专业性 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是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的关键因素,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学习等方式,促使执法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管理技能、法律法规;实行竞争上岗制,展开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以此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心理和素质建设,增强城管的责任心,使城管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执法人员的正义感和抗压能力,保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4.结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保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改变传统的执法模式,树立人本管理的观念,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采用多样性的执法手段来实现执法效能;同时,相关部分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强化监督,以提升城管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强制力,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而促进城市和谐发展,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江苏 溧阳 213399) 管理行政论文:高校学生管理行政立法的定位与完善 摘 要 当前高校在学生管理中与学生间的法律纠纷日趋增多,其原因是高校的法律地位,高校与学生的相互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纠纷的解决方式未护明确,即高校学生管理在行政法上的定位不清,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终归宿则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行政立法。 关键词 高校 学生管理 行政立法 广义的高校管理应为高校对国有财产、师生员工的全面管理;而狭义的高校管理是指高校对学生管理,即学生管理。所谓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本文仅从狭义角度探讨高校学生管理在行政法上的定位。高校是复杂的事业单位,其组织内部具有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多样的特点。既有学校与教师间的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也有教师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既有民事法律关系,也有行政法律关系。这就必然地导致了高校管理的复杂性。总体而言,高校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研究的出发点: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的问题 众所周知,学校是传道授业解惑之所,高等教育更是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为己任。为此,高校必然要强化对学生的管理,但这之中也存在着管理方式简单,甚至不依法管理的情形。同时,当前部分高校中学生问题也多,这些都说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是势所必然。可现实是,诸多高校,包括很多名牌大学在努力加强学生管理、为学生的成才呕心沥血时,却作为被告被自己的学生“无情”地推向法院的大门。这一巨大反差引起了社会各界包括法律界的深刻关注,高校成为人们关心和研究的热门话题。 然而,当前对高校的研究,“大量的探讨都集中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扩招及学费的提高等热点问题上。相形之下,对高校的角色定位,职能性质,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却很少有人论及。而这些问题却正是近年来刘燕文这类案件在各地频繁发生的根本原因。从远期讲,则有可能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只有完善和加强对高校学生管理的研究,明确高校在学生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职能,清晰地把握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等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高校被诉之类问题,才能将高校教育资源发挥到极至。 2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几个问题在行政法上的定位 2.1高校在学生管理中的职能及法律地位 一般而言,高校的性质为事业法人,属于民事主体。但它又与普通的事业单位有别,在性质上具有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现为它的主要职能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本是一种国家职责,因为各种原因,国家将其交由高校来实施。以管理者的身份,单方行使国家职能,对学生进行成才教育,以期实现国家人才培养目标。这类活动理所当然地带有明显的行政管理色彩。高校在行使这些管理职权的行为也就顺理成章地是行政行为。 2.2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高校在对学生实施教育行政管理的时候,是授权组织。顾名思义,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权时,是行政主体,因此,此时它与学生是一种当然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但是,亦不能因此认定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完全的行政法律关系。在有的情况下,它们之间却是民事法律关系。明确了高校对学生的行政管理后,应进一步了解高校对学生违反教育法律规范以及高校自订的校纪校规后,对学生的处理决定等问题。依照《教育法》的规定,高校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可见,法律赋予了高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权。 2.3高校学生管理中教育行政纠纷的救济 本文的教育行政纠纷,仅指高校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管理职权时,与学生发生的行政争议。即学生对高校对已作出的纪律处分和其它处理决定不服,而在高校与学生间发生的纠纷。现今教育方面的法律规范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不具体、不全面的。正如前文所言,学校在对学生管理时,是行使法律授予的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按照行政法理论,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既可申请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3完善高校教育行政立法 我国教育方面的立法从总体上说已比较完备,基本形成体系,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范性文件多是多年以前的产物,仍带有较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特点,随着时代的发展,其滞后性日趋明显。所以,修订完善教育行政立法已刻不容缓,并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教育法》第28条将学校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等规定为学校的“权利”。笔者主张,这些“权”都属“行政权”,宜改为使用“权力”二字更准确。并应在此基础上将学校的民事权利和行政权力分门别类予以规定。如此,方能实现高校对学生的行政管理有法可依,学生以高校为被告提起诉讼和法院受理有法可据。 3.2明确高校管理中对违法乱纪的学生所作处理的形式 如对《教育法》第42条第4款,就应在原有法条基础上,进一步具体明确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提出申诉来的期限,向何地、何级、何类具体部门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宜应明定因侵权行为性质不同,可提起民诉或行诉。
乡镇管理下新农村建设论文:论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 摘要:新农村建设需要调动政府与农民两方面的积极性,尤其是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更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当前,中国乡镇政府正经历着一系列新的变化,然而目前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既明显偏离并落后于现实需求,又面临着职能转变的现实困境。面对新农村建设这一新形势,如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服务和引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政府;职能;合理定位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将要倾注各方面的关注及参与,尤其是作为直面农村工作的乡镇政府。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和实施,将赋予乡镇政府新的职能要求。由于乡镇政府身处在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这必然要求乡镇政府要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导力量;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实施也将是造就乡镇政府的一个大好时机。当前乡镇政府要想有所作为,就应当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对其职能进行重新定位。 一、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职能定位提出的新要求 乡镇政权运行状况能否适应当前条件下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直接关系到中国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繁荣。鉴于此,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就有如下新要求: 1.要进一步认识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要解决三农问题,农民问题是核心。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仍然是也应该是建设的主体,但这并不就等同于否定了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就在于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和上级政策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分解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地采取政策措施。因此,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必须树立并强化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2.加快农村产业战略转型,发展现代农业。尽管经过改革开放,中国农业产业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自给自足的小生产状况仍较普遍。究其原因,就在于当前中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滞后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因此,各地乡镇政府应立足本地区农村资源优势,大力调整并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中国农业产业向现代型农业转变。要加快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乡镇政府提高驾驭产业战略转型的能力。 3.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农村现代文明。乡镇政府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要建设的新农村不单单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而且要“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因而,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乡镇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宣传建设规划,引导他们摒弃旧观念、旧习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从而真正实现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4.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广大农民的公共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成为了市场的主体,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无法由一家一户来承担,必须交由乡镇政府去完成。然而,当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已严重影响了乡镇政府的行政效能,也阻碍了统一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的进程。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要求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公共需求。 二、当前中国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当前乡镇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是“乡政村治”二元结构,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管理体制与城乡统筹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缺乏法律依据。乡镇政府职能履行、机构运转的好坏直接关系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进而影响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对乡镇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乡镇政府的行政效率,促进基层政治民主化,从而实现生产发展,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对乡镇一级政府的职能配置重视不够,迄今为止,中国尚未出台一部全国性的专项法律,用于规范乡镇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能配置,这种状况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不断变革的基层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2.乡镇政府职能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这就要求乡镇政府要提高对市场主体地位的认识,从过多的微观经济事务中抽身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上。然而,当前一些乡镇政府仍然过分介入农村经济的微观运作层次,自身成为一个利益主体,这对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一体化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 3.乡镇政府职能表现出自我扩张的惯性。在以“管理民主”为目标的新农村政治文明建设中,要求广大农民对属于本区域村民自治的事项具有决定权,村民自治是管理民主的现实体现。然而,事实上一些乡镇政府在乡村关系上,习惯于简单粗暴地干涉村民自治,将村民自治组织视为自己的下属机构,没有使村民自治得到充分的体现。此外,在一些乡镇,政企不分现象仍然存在,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全面越位,不仅没有使农民受益,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4.公共服务职能和意识的缺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构建一个精简高效、运转灵活的乡镇政府,同时结合村级组织向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乡镇政府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其直接服务的对象——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然而,当前绝大多数的乡镇政府并没有摆脱过去管理模式的束缚,公共服务职能缺失,行政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政府处理行政事务习惯于发号施令,直接干预具体经济和社会事务。 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实现乡镇政府职能合理定位的思考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合理定位乡镇政府的职能,既是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必要前提,也是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必然要求。因此,各地乡镇政府应从农民的利益诉求出发,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更好地服务三农这一根本出发点,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1.转变思想观念,更新乡镇政府治理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需要解放思想,及时转变治理理念。当前,乡镇政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思想,认清形势,借助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的契机,主动求变,提高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乡镇政府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改变过去那种无所不包、无所不管、指挥一切的家长形象以及没有政府行为约束的观念;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乡镇干部树立乡镇政府是公共管理者、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行政新理念。 2.突出乡镇政府的规划职能,明确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牵扯的问题多,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乡镇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总体上做出科学、合理的谋划。一方面,乡镇政府要成为基础设施的规划者。这是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基础设施的规划将会影响未来产业结构分布以及产业关联,进而影响农村产业化的实现;另一方面,乡镇政府要成为产业结构的规划者。农民收入难于提高,就在于农村产业结构的同质性和单一性,这样就会导致比较优势的丧失,并进而引发恶性的数量竞争,而无法获得比较收益。乡镇政府对产业结构的规划,应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3.突出乡镇政府的服务保障职能,建立统一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农村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是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条件。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乡镇政府应把职能的重心转向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此外,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多元化的,这就要求乡镇政府在其他领域改革的同时,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福利、养老保险体系等,加快建设统一城乡公共服务体制的步伐。 4.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农村建设,既要正确发挥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然而,由于农民的自身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普遍较弱,要想发挥其主体作用,就必须借助于各类农村社会组织。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同时可通过发挥其相应的管理、监督等职能作用,促进有序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有鉴于此,各地乡镇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为其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运行环境。 5.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基层民主发展,实现村民自治。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实现乡村管理民主的关键。然而,目前在很多地区,村民自治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和发展,甚至流于形式。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层政权,是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者;而村委会则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二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一种指导关系。鉴于此,一方面,乡镇政府要摆正其在乡村关系中的位置,不过多干预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村委会和农民群众真正意义上的自治权;另一方面,要通过发挥其对村委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作用,完善对其管理与监督。我们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同时,要理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以达到政府实现地方民主管理的目标。 乡镇管理下新农村建设论文:加强乡镇债务管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摘 要】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负债大量产生,并且急剧膨胀,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一种独特现象。目前,乡镇负债问题已成为中国经济改革中的一个难点和热点问题,解决乡镇负债问题事关我国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及社会稳定,是进一步化解“三农”难题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乡镇负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乡镇政府 一、乡镇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发展现状 (一)乡镇政府负债总量巨大,覆盖面广 我国的乡镇债务到底有多少?据有关资料统计,中国乡镇将近5万个,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余万元,计2200亿元左右。事实上,现在乡镇到底有多少债务,连乡镇领导自己都说不清,原因主要是债务是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的,领导人已经换了几届,现任的领导不热心去还债,也不关心到底有多少债务;另外一方面,就债务本身而言,也确实难以搞清楚。有些是原来办企业时借的,有些是部门借的,有些可能是投资款,有些也可能是个人借的,要认定有一定的难度。 (二)乡镇债务结构 乡镇债务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上级财政、承包商、行政事业单位和私人等。金融机构包括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等。由于上世纪90年代初兴建乡镇企业,由乡镇政府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借贷;由于国家后来强制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导致了大量的债务,金融机构是主要的债权人构成;再如,由于乡镇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兴办乡镇企业、教育“普九”达标中,不同程度欠承包商工程款,承包商也是债权人之一。在乡镇借款来源上,乡镇政府借贷渠道多元化,债务结构也是多元化。 二、乡镇债务形成的原因 (一)财税体制缺陷使乡镇财政处于困境 首先,收入向上逐级集中,职能和责任不断下放,导致乡镇财政责权利不对称。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县乡财政赤字增加,地方财力明显向省、市集中。在财力向省、市集中的同时,许多本不应由乡镇承担的事权却继续存在甚至不断下移,这直接导致了乡镇财政困难,严重制约了基层财政功能的发挥。其次,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目前,我国各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正在探索和建设之中,对乡镇财政来说,大多还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办法,相当一部分转移支付是通过专项补助形式进行的,而补助的多少没有明确和严格的事权依据,难以排除拨款的随意性。最后,税收管理体制的缺陷加重了乡镇财政困难。另外,税收立法权的高度集中统一,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组织收入的能力。地方税的立法权在中央,使地方政府无法根据本地的特殊情况对税目和税率进行调整,更无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征新的税种,使一些地方税收随经济增长的弹性受到一定影响。 (二)政府职能转轨不到位,乡镇财政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首先,乡镇政府包揽过多经济管理职能。许多乡镇政府债务成因于乡镇企业亏损和破产遗留下来的“包袱”。这些乡镇出于发展经济、壮大财力的良好愿望,以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的思路,盲目举债上项目,兴办各种乡镇企业,忽略人才、信息、技术、管理、市场行情等因素,致使徒劳无功,债台高筑。其次,乡镇政府不顾本地条件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现行的干部考核制度过分注重干部的政绩,却忽视了离任审计的制约,因此乡镇干部考虑问题往往从政绩出发,不顾本地财政条件,搞一些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致债台高筑。同时,国家对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一般都要求当地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项目争取得越多,匹配的资金也越多。但乡镇政府几乎不考虑本地的配套能力,建设项目多多益善,财政无力承担时,就向农民集资或利用其它借款,财政负担转变成了农民负担或直接累积为负债。此外,乡镇政府机构臃肿、财政供养人口失控以及乡镇财务管理混乱,缺乏监督机制,也是乡镇负债的重要原因。 三、化解乡镇负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建立乡镇消赤化债责任制 乡镇负债和赤字化解难,很大程度取决于思想认识。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提高对消负减赤工作的认识,要制定减负消赤规划,建立乡镇债务行政首长责任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以及有错无为问责制的原则,使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干部成为消化乡镇债务的主要责任人,把消负减赤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能力和政绩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市对下级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既考核县乡经济发展,又考核县乡财政风险,树立“减债也是政绩”的新观念,树立消负减赤的决心和信心。 (二)采取多种措施内在地防止乡镇产生新的赤字和债务 首先,大力转换政府职能,推行综合预算。根据实际情况,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口,减轻财政负担。同时,把乡镇的各项预算收入、各部门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乡镇收取的各项管理费、乡镇政府的自筹资金和统筹资金以及其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范围,采取统一支出标准、统一核算口径、统一安排资金的办法,管好预算内外资金。其次,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支出管理。乡镇政府和财税部门要全面掌握本乡镇的税源情况,将税源的阶段性普查与经常性调查形成制度,增加工作的主动性,逐步降低税收成本;建立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确保财政收入全面完成和及时入库;同时,乡镇财政要严格支出管理,确保重点支出;合理界定支出范围,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 (三)从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偿还乡镇负债基金,存入同级财政偿还乡镇负债专用账户 要以辖区内有无乡镇负债作为从本级财政收入中提取偿还乡镇负债基金的取舍标准。基于此,鉴于全国各省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乡镇负债(尤其以中西部地区为甚),所以要从中央财政收入和各省级财政收入中提取偿还乡镇负债基金。提取偿还乡镇负债基金的数量应考虑的因素是乡镇负债总量、乡镇债权状况和财政收入等。 (四)盘活集体资产,激活土地,加快县域和乡镇经济发展,壮大乡镇财力 一方面把乡村集体的闲置资产进行拍买,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乡镇工业的发展力度,重点面向农副产品的加工,带动农产品主导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第三,进一步放宽农业人口进入城镇的相关政策,促使集镇的快速形成,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建设分类市场和服务体系,促进商贸发展和流通,稳步增加农民收入,通过以上措施拓展财源,为尽快消化不良债务提供有力支持。 乡镇管理下新农村建设论文:浅议乡镇文化站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阵地作用 [摘要]乡镇文化站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具有承上启下、覆盖基层、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当前全面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乡镇文化站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关键词]文化站 新农村建设 阵地作用 载体 党的十七大把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具有承上启下、覆盖基层、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乡镇文化站是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沿哨所,也是搞好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主要阵地。它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普及科技知识和进行科技文化教育,活跃当地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职能。因此,乡镇文化站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提升人员素质,发挥乡镇文化站阵地作用 乡镇文化站能否发挥作用,发挥怎样的作用,与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素质相关。优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是做好乡镇文化站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持乡镇文化站具有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保证。 因此,首先,给乡镇文化站配备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的专职人员,为乡镇文化站的管理提供人才保证,使乡镇文化站更有效的发挥其作用。其次,是对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再次,是努力改善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坚守阵地,保证乡镇文化站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了适应新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应有计划抽调适应这方面工作的人才到基层文化站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文化站工作的需要。使乡镇文化站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把乡镇文化站建成一个党面向群众的窗口,一个党与农民群众交流学习的平台。做到有目的、有针对地开展对乡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对在职干部文化知识及理论的学习,使乡镇文化站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借助文化站阵地,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乡镇文化站是农村两个文明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和基础平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面前,乡镇文化站尤其要承担起以人为本、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宣传党的路线与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先进的思想文化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基础。农村要稳定,离不开思想政治的辅佐;农村经济要发展,离不开先进科学文化的指引;农民素质的提高,离不开科学理论和文化知识的开导。加强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和搭建最有效的学习平台是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重要依托;是把两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载体;是农民群众在党的指导下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有效途径,对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思想领域的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就一定会去占领。“”等一类歪理邪说的出现就充分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要加强乡镇文化站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教育以及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国情教育,以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激发他们为建设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造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这些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如果没有农民群众的开拓精神、坚定信念;如果没有广泛的群众性创建活动,那么,要想全面取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中,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其最深厚的根源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来源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大众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也是乡镇文化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法宝。 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发挥乡镇文化站载体作用 为适应农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笔者所在乡镇——江苏省兴化市荻垛镇在改善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同时,建成了高标准的文化站,并把该站作为农村基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载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和发展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为了解决农民文化生活单调匮乏的问题,该站在图书室备有政经、科技、文学、艺术等各类图书,并将成人学校作为文化站的第二学习园地,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先进的设施吸引了周边村镇文化、体育爱好者也来此进行联谊和比赛。每年组织规模赛事达十几次。 三是发展乡镇特色文化、重建农民精神家园。在文化站活动场所紧张的情况下,腾出一定空间为荻垛业余戏剧团、老年舞蹈队免费提供活动场所,保持和发扬该镇的优势和地方文化韵味。 四是培育农村文化队伍,增强农村文化的自我生长能力。重视发现和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引导和扶持多个农民文艺团体,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五是服务新农村建设,培育具有现代意识的新型农民。坚持不断更新观念,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引导、帮助农民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使文化站成为该镇加强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乡镇管理下新农村建设论文: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浅探 [摘要]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然而我国乡镇公务员建设还存在诸多困境,所取得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因此,针对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必须从乡镇政府建设和公务员自身建设两方面为着力点,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公务员;乡镇政府;农民 一、新农村建设中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困境剖析。 (一) 乡镇政府面临的困境 1. 乡镇政府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分析。 首先,乡镇政府在静态的组织结构方面存在的困境诸多。组织的职能决定组织机构的设置。传统的乡镇政府的职能使得乡镇政府:过分强调对乡村的控制功能;层级管理混乱,职能相互交叉;事权与财权互相分离。职能定位不合理、“官兵”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合理、岗位设置不合理,这就导致乡镇政府的结构,在新农村建设下面临着诸多的新的困境。乡镇政府必须重新设立职能,确定职位。传统的七站八所设置必须加以改革。要淘汰不适合的机构,增设新的机构、岗位。 其次,乡镇政府在动态的行为方面存在的困境诸多。乡镇政府由于权利责任错位,导致乡镇政府在处理与农民、上级关系的行为中遭遇诸多的困境。一是在处理农民的事务中,乡镇政府只能根据具体政策法规,普遍性、合法性自由空间小。而农民讲究的是合理性,追求的是特殊利益。乡镇政府自身权限小,这就导致农民与乡镇政府的冲突。二是随着部门利益凸现,在乡镇行政管理过程中,乡镇政府首先考虑的是上面的“衙门”和“菩萨”,这就使自己的行动空间大为缩小,这也会使乡镇政府在处理事务中遇到巨大的阻力和压力。 再次,乡镇政府在生态的组织环境方面的诸多困境。乡镇政府存在的内外部环境是极为艰苦的。就外部环境来说,交通条件差,舆论压力大,民众逆反心强。而且乡镇政府一般要经常处理民众纠纷、耕种催收工作经常下乡,顶烈日冒寒风。有乡镇干部曾无奈地说,“成天泡在乡村里,难有空闲见爹娘”。就内部环境来说,因为公务员职级中,乡镇干部级别最低,所以乡镇政府工作环境条件很差。工资福利经常拖欠,社会福利无法落实。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必须改善其环境。 最后,乡镇政府在心态的组织意识方面的诸多困境。一是由于乡镇政府的地位低,许多乡镇政府的成员根本没有统一的团体意识,没有集体荣誉感,大部分乡镇政府处于分散状态。二是由于体制结构的原因,乡镇领导大部分都在寻找机会进城、外调。乡镇的领导任期一般是三年,一般都是一年看,两年做,三年走,根本无法形成稳定的班子,也就无从谈起统一的思想[1]。普通公务员又因升调无望,形成了过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消磨了意志,丧失了拼劲,失去了斗志。最后是危机意识很浓,因为裁员一般都发生在乡镇一级基层政府。 2. 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公务员管理机制的困境分析。 乡镇政府对公务员的管理流程大致分为“进”“管”“出”三大块。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的管理机制主要面临的困境是: (1)乡镇公务员“进”存在的困境。首先,由于中国传统人治行政的特点,公务员考试虽然实行了一段时间,为国家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但由于公务员考试面试比重大,自由操作权利大,这就为用人唯亲,暗箱操作,凭关系,找门路的现象存在留下空间。其次,乡镇公务员身份低,待遇比较低,镇政府出现了“造血”“输血”“护血”功能弱,导致大部分人才不愿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2]。最后乡镇公务员在进口方面缺乏长远意识,战略意识,高素质高学历人难以引进。这就使得乡镇政府中的“夫妻站”,“父子兵”,“亲属网”情况日趋严重。 (2)乡镇公务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老百姓打交道,没日没夜的工作,没有节假日。没有必要的空暇进行休息,更加没有时间培训。其次,由于乡镇公务员的考核存在目标多元、产出特殊、评估指标难以确立、信息稀缺、认识偏差等原因[3],因而,参差不齐的乡镇公务员考核常常流于形式。考核评价的不科学,源于此的升迁、奖惩、晋级、待遇、交流必定也存在与事实之间巨大的偏差。再次,乡镇公务员管理的专业法规《中国公务员法》近期才出台,所执行的力度,达到的效果,规范的程度也还尚有改进的地方。在单项立法,专项立法方面更加是一片空白。乡镇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还有十分漫长的路要走。最后,乡镇公务员监督乏力。因为基层乡镇公务员分散,工作面广,从而导致出现上级、群众的监督鞭长莫及,针对性不强,连续性差等缺陷。 (3)公务员“出”的问题上存在困境。中国有二千多年的封建官本位文化的传统,在人们心目中,九品芝麻官的地位也要高于一般的平民百姓,这就使得乡镇公务员在“出”的问题上存在以下困境:首先,由于只要不犯大错,乡镇公务员的身份是得到法律保护不被辞退的,这就导致乡镇公务员出不去。其次,乡镇公务员普遍存在“好死不如恶活”的观念,只能上不能下只能进不能退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顺畅的实现人员流出。最后,一系列的制度如:申请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不健全,再加上公务员“出”以后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都随着公务员身份解除而消失,这就使得乡镇公务员“出”更为困难。 (二) 乡镇公务员自身面临的困境 1. 少数乡镇公务员思想观念不适应。乡镇公务员长期工作在农村第一线,平时忙于生产、经营而忽视和放松了学习。一些乡镇公务员思想观念根本无法跟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无法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一是对自身职位、任务、职能、工作性质的定位仍是以前的一些习惯的定性想法。落实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新思想观念无法入脑。二是存在排新守旧的保守定性思维。乡镇公务员长期与农民打交道,接触新的事物、新理论的机会少,这就使得他们害怕变化,习惯保守。三是服务意识不强,管制思想太强。新农村建设要求建立的是服务型政府,一些乡镇公务员仍是习惯了传统的那套管制的思维。而乡镇政府天然的与农民的矛盾,很多公务员还没有转变到“爱民”,“亲民”,“为民”上来。四是经济行政意识特强。在我国,人们般将行政管理为“万金油”,将行政管理干部称为“万金油”干部[4]。镇公务员由于学习时间少,技术性弱,此种观念更是强烈。 2. 少数乡镇公务员素质不适合。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不适应。部分乡镇公务员对党在农村的现行政策理解不深,牢骚多,现形势下不少乡镇公务员认为现在的农村改革超前了,对农民估计过高了。二是工作能力不适应。新农村建设中,很多乡镇公务员对指导农民深化农村改革调整农业结构,帮助农民增产增收显得心有余力不足,办法不多,作为不大。三是由于乡镇政府的地位和乡镇公务员的一些困境,乡镇公务员对待农民感情冷淡。根本就没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精神,更加做不到“一枝一叶总关情”。四是学识有限。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不仅需要有坚实的政治学识更加要有专业理论知识。然而现在乡镇公务员因为其整天忙于基层工作,根本没有时间去学习。结识结构不合理,学历整体偏低,学识水平不高。学习是务虚,工作是务实[5],乡镇公务员难以做到虚实结合。五是事业心不够。乡镇公务员有政绩的,有能力的大部分上调,进城。流不动的,只能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没有远大的理想,人生旅途失去了航标,精神世界失去了太阳,潜力挖掘失去动力。理想的远度、雄心的高度、信念的深度变得肤浅。 3. 少数公务员作风不适应。从网上调查问卷中看出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乡镇公务员队伍的问题是作风问题。乡镇公务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反映的作风问题有:一是消极怠工。有的乡镇公务员感到在农村工作没有成就感,前途渺茫,往往会不思上进,出现“喝茶看报混日子”的现象。二是工作不实。一部分乡镇公务员因乡镇环境苦,无心工作,千方百计找门路、跑调动,对工作往往敷衍了事。三是腐化堕落。主要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现象,一些乡镇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企业承包等项目上权钱交钱,利用所谓工作需要“职务消费”。四是少数乡镇公务员存在“官本位”思想,认为“企业和群众找我办事是“有求于我”,要么推诿扯皮,要么故意刁难,使得“亲民”,“为民”,“爱民”得不到落实。 4. 少数乡镇公务员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农村建设中,必定会涉及到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但乡镇公务员因没有时间、精力、钱财、环境及其它的条件去学习和更新知识,使得他们的工作方法,一是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把握不了市场经济规律,提供不了高质量的公共物品,找不到发财致富的路子。他们的工作凭借自己的经验,排斥科学理论的指导,二是工作方法简单、粗糙,许多乡镇公务员不愿做细工作,当工作做不通或处于被动局面时,不从自身找原因,而认为是农民觉悟低、素质差,常常采取所谓的“行政手段”来处理问题,既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又不利于经济发展,三是工作工具手段落后。乡镇公务员以手工式的操作技巧作为主要方式,排斥科学技术手段的使用。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受到传统观念、经费的影响,很难落实和应用。 二、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策略选择 (一) 乡镇政府应该采取的对策 1. 组织建设方面应采取的对策选择。 首先,静态的组织结构方面应采取对策。一是要明确职能。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信息等服务。所以乡镇公务员要从传统的职能中转变过来。二是要明确划分公务员的职责、权限。乡镇公务员要改变过去的乡官、税官、警官、法官一统担的局面。三是要理顺关系。这里不仅要理清公务员之间的隶属关系,还要理清职能部门之间的隶属关系,让乡镇公务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动态的组织行为方面应采取对策。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政府要把主要行为放在公共物品、公共服务提供上面来。内部的一切行为都应该从属、服从于这一目标。上级政府要给予乡镇政府更大的自主权。让乡镇政府更有效的、合理的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其所需。特别要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注意引进市场竞争机制。 再次,生态的组织环境方面应该采取对策。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政府比以前承担的任务更为艰巨。乡镇政府生存、工作的环境应该首先改善,这样才能引领新农村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乡镇政府环境不仅需要改变其存在和发展的物理环境,也要改变其心理的工作环境;不仅要改善政府工作的具体环境,也要美化行政政府的舆论环境。要让乡镇政府最终走出“双压”的困境,让它得以轻松的工作。 最后,心态的组织意识方面应采取对策。一是要给予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大的自主权,使之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二是要消除乡镇政府的危机意识,不要动不动就把裁员危机转移给乡镇政府。三是做好乡镇公务员的流动工作。乡镇公务员因其体制和多方面的原因,乡镇公务员队伍显然缺乏稳定性,使得乡镇公务员人心不稳。 2. 乡镇政府在乡镇公务员管理方面应该采取的对策选择。 (1) 乡镇公务员“进口”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在“进口”管理上应该:一是要考试公开,增加农村基层基础知识在考卷中的比重,以便于新农村建设。二是要在公务员进口引进人才的时候要有长远意识。新进的公务员不仅在学识而且要在能力结构上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三是选人不拘一格。多种手段和形式联合应用。只要是有利新农村建设、能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的人员就要优先选进。四是要落实《公务员法》的公开选拔的原则,让高能力、高素质的人员顺利进入到公务员队伍。 (2) 乡镇公务员“管理”方面应采取的对策。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乡镇公务员成为政府正式员工以后,培训是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培训过程中一定要禁止搞花架子,防止照抄、照搬。二是要改变传统的政绩观念,完善乡镇公务员的考核机制。注意乡镇公务员在新农村建设中作出的贡献。三是要在科学的绩效考核的结果之上做好公务员的升迁、晋升、奖惩、交流工作,使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得到应有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让那些无所作为、违法乱纪的公务员得到应有惩罚。四是要切实落实好《公务员法》,让乡镇公务员的权利能够充分的享受,义务能够愉快的履行。最后,做好乡镇公务员的监督工作。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享有充分的权力时必须加强对其监督。 (3) 乡镇公务员“出口”方面应采取的对策。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的、历史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那些能力不强、信念不坚、素质不高的乡镇公务员必须让他“流”出公务员队伍。一是对无过错但无能力的乡镇公务员要坚决让其分流出去,为其广开渠道。违法乱纪的乡镇公务员要坚决开除、辞退。二是要完善有关出口的法律制度。使乡镇公务员的出口畅通。三是要做好公务员的“出口”后的管理。不能对“出口”之后的乡镇公务员不管不问,死活由天。最后是加强公务员与外界的双向流动。公务员的流动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趋势,是中国融入世界的必然选择[6]。只有完善乡镇公务员新陈代谢机制,新农村建设才有活力的得以进行。 (二) 乡镇公务员自身应采取的对策 1.加快思想观念的转变。首先,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必须加强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只有方向明确以后,效率才能提高。其次,乡镇公务员要根据新农村发展提出的对乡镇公务员的要求,明确自己的无为和有为的领域,并以此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理论指导实践,行动的效果才更加突出。再次,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需求增加,特别是有关农民发展的培训、增加收入、权益保障的需求增多,要求公务员的服务意识相应的加强,变传统的管制意识为服务意识,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再次,要有创新意识。要打破传统的既得利益的保守思想。要积极学习,接受新事物、新思维,做到与时俱进,变传统的经验行政意识为科学行政意识。 2. 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乡镇公务员的素质首先是要努力提高乡镇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素质。只有这样,新农村建设的方针、路线才能在农村建设中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才能保证政策的稳定、连贯和一致性,二是要按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公务员必须具备“科学判断形式、驾权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总揽全局”五种能力的要求来提升公务员的能力。三是要增强与农民的感情。要虚心向群众学习,掌握利用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论原理。四是要加强学习,增强学识,使自己成为“三会四懂”干部,即会致富技术、会调查研究、会做群众工作,懂法律、懂政策、懂经济、懂民情的干部。五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干一行爱一行。乡镇公务员工作能培养人锻炼人,能为以后的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 强化作风建设。一是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群众观念,这样才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才能让新农村建设的群众基础更牢。二是要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风貌,保持高度的激情和热情,新农村建设才不会在烟酒中消磨,在喝茶看报中偃旗息鼓。三是要塑造“肯吃苦、会干事、乐奉献”的干部形象。乡镇公务员接触的大部分是勤劳朴素的农民,如果自己都不能脚踏实地的做事、做人,又将如何来引导农民进行新农村建设呢?四是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乡镇公务员应该用道德来自律,用法律来他律自己的行为,不谋私利、不贪污、不枉法。五是要正确树立自己的权力观、名利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4. 转变传统的工作方法。首先是要改变传统的“经验行政”方法,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设备、仪器、管理工具。这是改变工作方法的物质基础。新农村建设必须伴之以高效、高速的行政方式。如果乡镇公务员依靠传统的技术、设备、手段是满足不了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的。二是要变简单粗糙的工作方法为系统、精细的工作方法,工作要做细,做到位,做到农民的心坎里,乡镇公务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才能充分的发挥。最后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学习。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方法不被时代淘汰,才能永远充满时代的活力,才能让自己在新农村建设中游刃有余的处理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创新 摘 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政府管理也随之变革,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和创新。多中心治理由于其对公共产品特征的深刻分析、对民主价值的高度重视以及与多元化社会的适配性而成为中国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有益的新取向,是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创新。这种模式的改进和完善将有力地促进当代社会基层治理的优化,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基层公共事务;业主自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事务已经并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对政府与社会的治理能力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而以政府为主导且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其中的公共治理变革也旨在探索新的治理模式,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现实。在城市基层治理变迁中,广大物业小区业主演绎了自我治理的民主序曲,其内含的多中心的治理逻辑是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创新,也是未来中国社会基层管理的新取向。 一、多中心治理与单中心管理的对比分析 单中心管理的基本逻辑及评价。单中心管理模式认为:为保证社会秩序的生成和稳固,就必须有一个权力中心,这个权力中心担负着创建和维持秩序的功能。在此体制中,处于权力中心的个人或集团就成为主权者,而其余民众就成为臣民。“统治者的权力是绝对的,人类没有再大的权力可以交给其他人。最高统治者不必受国内法的约束,因为国内法只不过是他的命令;他可以任意地摆脱其束缚,没有人会向统治者要求财产权,因为所有财产权源于法律,即统治者的意志。” 霍布斯的这种论断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行政学创始人威尔逊在《国会制政府》一书中,提出的用于行政科学建设的范式所内含的核心理论是:在任何一个政府中总是存在一个占支配地位的权力中心;权力越一元化,它就会受到来自更为负责的单一权力中心的指导。社会学家韦伯所倡导至今仍广泛运用的“官僚制”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只有一个最高权威,命令和控制是其运转的基本的手段和方式。波兰尼认为“一元的单中心秩序”或“设计的或指挥的秩序”被一个最终的权威所协调,通过一体化的命令结构来实施控制。在这种秩序里,存在着严格的上下级关系,并且依赖上下级之间单向的“指挥―服从”的决策与执行链条得以维系自身的发展。 综合而言,此种模式的主要观点包括:社会的秩序与发展需要一个单一的权力中心来维持,这个权力中心具有单一性和垄断性,国家、政府、权力、集体、统一等概念是分析的核心;政府具有无限理性,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社会的各种挑战;越是权力集中的政府就越负责任;政府是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唯一生产商和供给者;等级制政府组织能够以最小的投入导致最大的产出。 事实上,这种模式至少有以下缺陷:首先是对政府的信任过头,忽视了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普遍规律。政府的权力集中并不必然导致高效率,只有将个人动力激发起来的组织才能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权力集中只是为统治者的意志实现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其自上而下的命令结构需要消耗很高的意思传递、行为监督等成本;其次是忽视了民间力量及其智慧,只有切合民间实际的秩序才能获得很好的维持,也只有公民自身才能够了解自身的需求与偏好所在,政府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对本来可以由民间来做的事情费心地设计一切;第三是对多元化和民主化的趋势估计不足。社会的发展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民主化是每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而单一中心的治理结构无疑与民主化存在着无法协调的矛盾。 多中心治理的基本逻辑及评价。治理一般指“在政治系统的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对政务或公共事务作出有效的安排,以达到维护政治秩序和维护正义价值的目的”。[1]“多中心治理”主张同时存在着多个相互独立的行为单位,这些单位能够计算受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潜在成本和收益,促进自身利益扩大;另一方面,体系的各组成部分之间受着一般性规则的制约,又可进行调适,使决策者通过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来保证整个秩序的稳定和运行,从而使这一体系成为富有活力的系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民众对于政府的期望愈来愈高,也愈来愈趋于多元化,而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中心供给”思路在庞大的需求面前是缺乏效率和回应性的,因此,以支持“权力分散、管理交叠和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为特征的多中心理论就成为满足民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理想模式。 在治理主体方面,有多个权力中心同时进行,社会秩序的生成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权力中心努力构建的结果。在秩序生成过程中,来自于基层的力量和智慧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发展了以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为标准的物品分类方式,认为大部分公共物品都不是严格意义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公共物品,而表现为具有一定竞争性或排他性的准公共物品,这一特性的区分使得在公共物品生产和公共事务治理上,可以通过产权契约安排使相互独立的分散主体,将传统的铁板一块的公共物品按照地域、特性等方面分散化。每个部分拥有该物品的有限生产权,或公共事务的有限处理权,对自己生产的物品、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每个单位或主体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多中心治理试图通过多种参与者提供性质相似,特征相近的物品,从而在传统中由单一部门垄断的公共事务上建立一种竞争或者准竞争机制,公民可以根据各生产者的相对优势,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各个生产者之间进行选择,从而迫使各生产者自我约束,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增强回应性。 在纵向治理选择方面,多中心治理强调集体行动应当尽可能在较低的治理层次上得到解决。强调多元、民主、合作、非意识形态化,指向的是政府向社会分权、权力回归于民众,鼓励公民参与地方或社区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全过程,倡导培育和提升公民的自主管理能力。 多中心治理意味着多种治理手段的综合应用。以政府能力有限为前提,主张政府和市场既是公共事务处理的主体,又是公共物品配置的两种不同的手段和机制,主张在公共事务的处理中,既充分保证政府公共性、集中性的优势,又充分利用市场的回应性强、效率高和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成本低的特点,综合多个主体、多种手段的优势,从而提供了一种合作共治的公共事务治理新范式。 多中心治理中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在公共物品的生命周期中,大致存在着消费者、生产者、中介者三个角色。在公共物品的生产过程中,它们分别由不同的主体来扮演。多中心治理既反对政府垄断,也不是所谓的私营化。它不意味着政府从公共事务领域的退出和责任的让渡,而是政府角色、责任与管理方式的变化。在以往的物品提供方面,政府扮演着公共物品的直接生产者和提供者,参与了整个过程,扮演着多重角色。而多中心治理则主张通过其他主体的参与,通过多种方式将公共物品的部分生产任务委托给其他部门来提供。政府的管理方式也从以往的直接管理为主变为间接管理为主。政府更多地扮演了中介者的角色,即制定多中心制度的宏观框架和参与者的行为规则,同时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为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公共事务的处理提供依据和便利。 多中心治理也意味着权力向度上的改变,即公共事务权力从强调单向的自上而下的运作转变为上下互动。意味着有许多在形式上相互独立的决策中心,“它们在竞争性关系中相互重视对方的存在,相互签订各种各样的合约,并从事合作性的活动,或者利用核心机制来解决冲突,在这一意义上大城市地区各种各样的政治管辖单位可以以连续的、可预见的互动行为模式前后一致地运作。”[2]11-12 综合而言,多中心治理包括着以下基本观点:本段归纳参考了黄德发:《政府治理范式的制度选择》[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114页。一个社会的权力中心具有多元性和分散交叠的特质,政府或国家是多极权力中最大的一极;政府具有有限理性,它无法胜任“无所不能”的角色要求,一群相互依赖的人可以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利益;权力越分散,政府就越容易针对不同的公民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越容易进行及时的科学决策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越容易防止权力的非公共性滥用,反之,集中的权力在信息收集、决策做出、灵活性等方面具有无法回避的劣势;政府官员和决策机构分享着有限、相对自主的专有权,来决定、实施和变更法律关系,其中没有一个机关或者决策机构对强制力的合法使用拥有终极的垄断权;政府并非是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唯一供给者,在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提供上,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有所作为;从长远看,民主政体的效率必然优于专制或集权政体,因为民主政体可以回避大的甚至致命的失误。 多中心治理理论是人类在寻求解决社会问题上的一次深刻的认识转折,它拓展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架构,超越了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的传统对立,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打破了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两分法传统思维方式,即市场与计划、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等,把有效的管理看作是两者的合作过程,力图发展起一套管理公共事务的全新技术,强调管理就是合作。核心思想是要打破政府作为唯一管理主体和单一权力中心的现状,实现管理主体和权力中心的多元化。 单中心管理与多中心治理的对比。单中心管理与多中心治理的主要观点可归纳为下表(见表1): 二、业主自治:一种更具有多中心色彩的基层治理 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民主的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自我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业主自治强调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则上国家不作干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国家才以仲裁者的身份出面予以裁决。私法自治的实质,就是由平等的当事人通过协商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自治的主体是实行自治的全体业主,组织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民主;自治的事项是有关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其核心内容包括对业主委员会的民主选举以及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业主自治是当代城市社会中带有多中心治理色彩的基层治理,这主要基于业主自治满足了多中心治理的诸多特征(见表2)。 三、多中心治理是当代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创新 业主自治是优化基层治理结构的积极探索。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探索适合的治理模式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日益加速的城市化趋势将不可避免对城市社会的治理能力造成严峻的挑战,城市基层治理的问题将迅速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极其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基层自治能力的提高与自治资源的充分利用是缓解政府管理和服务压力、促进公民社会形成的必然途径。探索适当的治理模式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事实上,我国诸如公共权力在不同党派之间进行分配、党政分开、落实人大的权力、中央与省级政府之间的分权、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立、村民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等一系列中国政府的努力都可视为多中心治理的有益探索。而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在一定程度上讲与国家向社会放权具有密切的关联,也带有与多中心治理内在逻辑相一致的成分。在这里强调业主自治是更多带有“多中心治理”色彩的基层治理主要突出的是业主自治在时下以及未来的中国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来自基层的强大动力,而且它对于日益庞大的城市公民的民主权利、秩序生成乃至日常生活都有普遍的、切身的联系。而业主自治的经验和教训也可以为其他领域进行治理探索提供经验和借鉴。 多中心治理契合了当代社会民主化的必然趋势。多中心治理的基本预设是基层社会和民众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选择来有效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比较而言,它更是一种自发的秩序或生成的秩序,而不是一种强制的秩序或构建的秩序。“两分法”认为,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行政管理的本质属性就是执行性。这种理论主张将科层制的绝大多数公务员置于一种缺乏价值追问和感性认知的工具人状态,也人为地加大了由公民诉求到行政执行的流程周期和潜在成本。由于基层组织的回应性缺乏导致了官僚制的尴尬状况――人们已经无法容忍“官僚制”组织的专横、奢华和低效。事实上,随着社会多元化的深入,单一中心总会存在着回应不足的弊病,而熟知基层社会问题和诉求的基层组织却缺乏相应的治理权力。社会稳定与和谐更多地体现在基层秩序的稳健程度,所以,如何给民主化浪潮下的公民意志留有足够的治理空间是政府管理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事实上,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政府治理之道的变革,主要方向是“政府职能市场化、政府行为法制化、政府决策民主化和政府权力多中心化”。[3]而这“四化”本身又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系统。随着这种改革的不断深入,多中心治理将日益显示出其生命力。 多中心治理的深入发展将缓解传统模式的治理压力。中国渐进式改革是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模式到目前为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也面对着一系列难以克服的结构性矛盾。前期之所以取得成功,其原因在于这种模式确保了改革主体的强势性,它可以有力地打破原有的各种制度和利益结构,可以对改革进行较为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强力推进,而且效果的取得也与当时的民主化程度不高、民间社会发育弱小、法制落后、经济发展压力巨大等因素高度相关。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经济社会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实力迅速提升、民主意识不断高涨、法制环境趋于良好,更重要的是一个强调自我的多元化社会正在形成,这些都使得原有的政府主导型模式面临着不可持续的危险,而且改革越是深入,民间的力量就越为凸显,政府的作用领域和程度将越为有限;政府必须探索一种能够容纳和整合民间诉求,并充分利用民间治理资源的新的治理模式,这种压力将随着网络社会的兴起和网络民意的几何级膨胀日趋增加。而多中心治理所持有的是一种和现有政府管理模式完全不同的逻辑,它的探索和成熟必然会对未来的政府治理形成一个可替代的或可借鉴的有益进路。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实践及特征 【摘要】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是对大众传播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对于实现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公共事务合作管理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众传媒的自身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具有多维性、间接性、有效性和有限性等基本特征。 【关键词】大众传媒;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特征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大众传媒如何借助自身在信息传播上的优势地位,积极延伸其社会协调功能,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为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出谋划策,奉献力量,已成为一个对于大众传媒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具有高度现实意义的话题。 一、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成功实践 2011年11月2日,《大河报》刊登了一则题为《天冷了,请环卫工进店歇歇脚吧》的新闻,对郑州市环卫工清扫大街劳动中无处歇脚、无热水喝的困境做了报道。报道呼吁:“沿街的单位、商铺,愿意提供‘爱心歇脚点’,麻烦致电96211告诉我们。” 11月3日,《大河报》消息:“本报发行中心愿意开放所属36个发行网点,负责人表示,只要看到‘大河报’三个字,环卫工可以随时进来歇歇脚。”同时报道说“目前已有上百家单位、商家热烈响应”,愿意尽力帮助环卫工。 11月4日,《大河报》报道:“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就此事进行了批示,相关部门表示:将努力挤出地方,增建一批环卫道班房,以解决环卫工常年在路边吃凉饭、喝凉水,无处更衣和存放工具等问题。” 11月8日,《大河报》报道:“热水捧在手,暖了俺环卫工的心。”报道说,管城区市政部门设立了30个歇脚点,环卫工有了热水喝。300块“爱心歇脚点”标牌已经制作完毕,今起全市发放。 毋庸置疑,这是一起大众传媒积极延伸自身社会协调功能,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成功实践。和以往一样,某些问题在舆论的推动下得到了尽快解决,大众传媒的社会协调功能得到进一步验证和彰显。然而,我们还可以通过这一案例,发现其中呈现出的三个鲜明亮点: 一是提出新闻诉求。这一新闻报道没有停留在只是单纯传播信息的层面,而是在信息的同时提出了明确的新闻诉求――暴露问题,出谋划策,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办法,并向相关方面发出呼吁。在这一案例中,新闻诉求表现为“呼吁沿街的商家、单位向环卫工提供‘爱心歇脚点’”。 二是承担社会责任。“麻烦致电96211告诉我们”表明了传媒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勇气和决心。把热线电话公之于众,等于把传媒自身放在了一个汇集和沟通信息的中介位置,从而担负起传媒在这一事件发展中的重要社会道德责任。 三是传媒做出表率。在提出明确的新闻诉求和承担社会责任之后,传媒以身作则,率先示范――“本报发行中心愿意开放所属36个发行网点,只要看到‘大河报’三个字,环卫工可以随时进来歇歇脚”。传媒用自身行动形成一种榜样和号召的力量,同时也为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从提出新闻诉求到承担社会责任,再到传媒做出表率,这一连串的提出诉求、承担中介与实际参与,最终促成了环卫工“喝点热水歇歇脚”这一问题的迅速解决,进一步彰显了我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事儿虽不大,却如一股暖风吹在寒冬到来之际,让人暖暖地感受到人性的温情。 二、参与管理――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 传播学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能激励和引导公众,抵御有碍于社会安定的各种不良影响和威胁;能形成舆论中心和议程设置,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些事件上去;能传递和规范社会道德,引领价值取向,了解、反映和协调公众的意愿;等等。《大河报》关于环卫工“歇脚”问题的报道及其解决之道,则是大众传播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按理说,报纸传媒通过新闻报道把某一事实公之于众,就算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新闻本身自然可以反映部分社会群体的意愿和呼声,自然可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自然也可以发挥大众传媒一定的社会协调功能。但是,《大河报》并没有在传播信息,引起社会关注这一传统职能上停留,而是主动将自身置于社会问题之中,先是提出新闻诉求,公布联系电话,承担汇集信息的中介责任,然后又承诺开放发行点,供环卫工“喝点热水歇歇脚”。这一系列行为已经完全跳出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协调功能”的约束,从激励引导、设置议程、传递规范、反映协调等一般性社会功能一跃而升至为“提出诉求,承担中介,以身作则,主动参与”的高度和境界。而这一系列行为,则使传媒无形中扮演了一次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角色,大众传媒从社会协调功能朝着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随着大众传媒的日益发展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也日益显著。大众传媒如果循着“参与社会管理”这一视线望去,其社会功能的拓展延伸将呈现广阔的前景。当然,这需要大众传媒具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足够的实力和能力。从通过传播形成影响到提出诉求谋求解决,从反映意愿激励引导到置身其中充当中介,从规范道德引领时尚到积极参与主动承担,这种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的拓展延伸,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赋予大众传媒的重要使命,也是大众传媒社会角色的重新定位。 三、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特征 社会公共事务是不必然依靠国家强制力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这类公共事务与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目前,我国社会公共事务呈现出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手段多样化的特点,正在形成以政府为核心,各方多元参与的开放性公共管理体系。 费爱华博士认为:“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大众传媒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也越来越表现出强烈的角色意识、发挥着积极的社会管理功能。”这是因为,大众传媒的社会性功能使它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性,这种联系性正是大众传媒能够对公共事务管理产生影响的重要动因。而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管理者在维护公众利益、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共同价值取向则成为二者发生联系的结合点。 在社会管理多元化时代,大众传媒已经不再满足于简单地报道新闻事实,不再满足于对民众意愿的一般反映,而是要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了。它要参与、要担当、要管理、要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大众传媒的自身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多维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和途径是多方面的,可以利用自身在信息预警、议程设置、舆论监督、促进沟通等方面的多重功能,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重要影响力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有时是信息引起预警,以减少危害;有时是聚集社会热点,引导舆论方向,引发政府关注;有时是通过舆论监督,暴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有时是通过信息公开,加强沟通联系,加快问题解决。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这一问题上的新闻实践,主要通过其议程设置和促进沟通等功能,引发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最终促成了问题的快速解决。 间接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多维作用如上述议程设置、舆论监督、促进沟通等,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而间接发生作用的,社会管理的最后决策与直接实施还更多地依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只有在一些特殊事务中,传媒才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直接参与管理和处理事务。虽然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这一问题上采取了把本报发行点提供给环卫工歇脚这一主动参与的“示范行为”,但这毕竟是“权宜之计”和一种力所能及范围内的榜样引领,难以解决所有环卫工的休息问题。最后还是政府出头,决定“增建一批环卫道班房”,才使问题得以彻底和圆满解决。如何使这种“间接性”变得虽然间接但却强烈、虽然间接但却有效,应成为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有效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往往能较快取得实效,在我国特定的社会人文环境及历史条件下,有些极端事件、社会难题一经媒体曝光就可以迅速得到解决。这种有效性甚至导致“媒治”的说法不胫而走,成为网络热词和人们期待通过媒体管理社会的愿景。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问题上的新闻实践,从消息到促成问题解决只有一周时间,再一次显示了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乃至高效性特征。社会问题需要借助大众传媒的参与才能较快地得以解决,这本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制还不健全、不完善、不高效的表现,这其中有着复杂的社会、文化、体制和心理背景与原因,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一个有目共睹的基本事实。正是基于这种“媒体一参与问题就解决”的社会现实,“媒治”才成为众多网民对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美好期待。大众传媒需要自省的是,传媒人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和在我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支撑下,才有了这种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传媒人应当最大化地利用这种有效性,更好更充分地发挥自身在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有限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虽然有效甚至是高效的,但其参与的领域和作用却是有限的,在许多专业领域、特殊领域以及众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上,大众传媒还难以发挥更有效、更积极的作用。因为在现代社会管理体系中,大众传媒只能作为社会事务合作管理的一个重要成员参与其中,但它缺乏最终的决策权、裁定权以及执行权,因此很难成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角和“领袖”。“媒治”一词只是客观反映了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和人们对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美好期望,但最终“媒治”必须也只能通过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法治”来实现社会管理。这种“有限性”特征将促使大众传媒清醒地认识自身的社会角色和位置,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主动参与,又不越俎代庖;既要合理有度,又不消极放弃,积极拓展延伸传媒自身的社会性功能,科学、合理、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 四、结语 如何明确大众传媒的社会角色定位,合理发挥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是一个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问题上提出新闻诉求、承担信息中介、主动参与解决等一系列行为,无疑为寻求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途径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这一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新闻实践中,大河报关注的是社会弱势群体,承担的是社会道德责任,付出的是信息沟通的辛苦,收获的是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带来的是寒冬里人性的温情,引发的是人们对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思考,何乐而不为? 管理是一种行为,行为需要谋划,因此,谋划是行为的前奏。出谋划策正是传媒人的强项,通过大众传播暴露社会中的某些问题并出谋划策,提出新闻诉求,甚至以身作则,主动践行,已经远远超出了大众传播的一般意义和大众传媒的一般职责,或许,这正是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途径之一。 (作者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摘要:公共事务管理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所体现出的公共性特征使它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这种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把大众传媒建构成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是充分发挥我国大众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大众传媒 公共事务管理 作用 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部门在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这一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之处以及大众传媒的传播活动与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在信息传播机制、社会整合机制方面存在的互补现象,是两者发生内在联系的关节点,而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以及它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在联系,不仅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也决定和影响着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作用的发挥。 预警作用 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而言,大众传媒的预警作用通常体现在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对涉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突发情况,作出快速反应和及时报道,以引起公众的警惕或帮助人们了解突发事件和真实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2003年SARS危机之后,我国传媒对此次危机中主流媒体长时间的集体失语失真,造成传媒预警作用的彻底失灵,对疫情的扩散蔓延产生了直接影响的后果进行了深刻反思,在突发事件包括危机事件的报道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做到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公开。典型的是2008年春夏之交我国主流媒体对震惊世界的“5・12”汶川地震所作的连续32天的现场直播报道。 事实表明,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公开,是任何负有社会责任的大众传媒所应该葆有的信仰与原则,及时、真实和公开地报道新闻,可以成为社会抵御突发性社会恐慌的预前反应,并且,从效率的角度看,这样的预前反应是成本最小的控制措施。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如果一个社会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关涉公众利益,特别是公众的切身利益的负面真实情况被隐瞒住,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很危险,整个国家就仿佛被放在火山口上。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避免天灾人祸,但是却有可能依靠媒体迅捷的信息传播所产生的预警作用减少灾难带来的损失。 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和媒体共同的社会责任。为此,政府在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中,一方面应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增加公共信息传播的透明度,畅通信息传播渠道;另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大众传媒在危机管理中的预警作用,及时发现危机存在的前兆,及早采取预前措施,尽量把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议程设置作用 议程设置理论是在李普曼的“拟态环境”以及拉斯韦尔关于大众传播的“环境监视功能”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提出的一个理论假说。该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设定社会公共事务“议事日程”的功能,新闻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新闻传媒选择或突出报道的某些内容会受到受众特别的关注。这一理论暗示了这样一种媒介观,即传播媒介是可以“重构环境”的机构,传播媒介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报道方式,从现实环境中选择出它认为重要的部分或方面进行加工整理,赋予一定的结构秩序,然后以“报道事实”的方式提供给受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但为什么某些潜在问题突然显性化,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并进而直逼决策层;相反,另一些问题却始终寂寞无声,最后不了了之。对比两种迥然相异的情形,我们可以发现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般来说,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不理想的、不规范的、不能令人满意的社会现实状态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它要成为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对象,还必须经过一个认识上的逻辑发展过程。这就是社会问题公共社会问题公共政策问题。社会问题转化为公共社会问题的标志是出现公意性诉求。而当公共权力主体意识到社会公共问题已经妨碍整体社会发展,充分了解公众的公意性诉求并认同这种公众的政策诉求时,公共问题就会变成公共政策问题。而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对推动这个认识上的逻辑发展起了关键的作用。 一方面,由于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最大限度地接触信息本身,最大范围地接触社会公众,所以对于社会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有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首先作出强烈反应的是大众传媒。另一方面,由于大众传媒信息传递的公开性、直接性、迅速性,它能快速把少数人发现和提出的社会问题及对政策的期望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它对社会问题或某一突发事件大规模地连续性地加以报道,往往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大众传媒不仅对事件本身进行客观报道,而且会加以评论,以引导公众对事件性质的认知程度,引发公众对社会深层次问题的思考,不断提高公众对政策问题的认知度,这就使媒介议程转化成了公众议程。而公众议程大多是涉及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因而会呈现社会舆论的“焦点效应”。而“焦点效应”又往往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就会促使政府接受来自公众的愿望和要求,进而对公共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 这正是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作用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 舆论监督作用 我国党报有自己的舆论监督传统,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革开放后,社会的政治民主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受众的参与意识普遍增强,为适应这一新情况,我国新闻传媒开始就改革开放中的许多重大政策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发表各种不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照,也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受众对社会领域中不良现象的批评也常常见诸媒介。由于媒介对社会信息具有放大的功能,加之媒介在我国具有其他社会机构所不具备的社会公信力,受众意见一旦被媒介刊播,在某种程度上就有了类似舆论的影响力。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中国质量报告”等栏目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重要原因之一是这些栏目较好地发挥了媒介舆论监督的功能。而且随着民众表达利益和要求的权利开始合法化,大众传媒作为公众的代言人,在形成政府与民意之间的良性互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行舆论监督的社会氛围有了很大改变,在一定层次上突破了其固有的一些局限性,出现了跨层次、跨地区、跨类型媒体舆论监督互动的现象。 互联网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新闻传播的成本,改变了原有的媒介生态环境和传播格局,促进信息更快、更广、更全面地传播。虽然它自身的发展和它与传统媒介的整合仍处在发展变化中,但传统媒介已由开始的如临大敌到目前的和平共处、相互渗透。网络使新闻传播更具活力和张力,也使新闻传播具有了交互性,使受众拥有了发言权和参与感,双向互动促进了广开言路,益于政府决策和对舆情的掌握,及时通过灵活的政策与技巧调控舆论。它推动我国新闻政策走向宽松,让更多的普通人拥有了表达思想与意见的渠道。 近年来,网络传播大大促进了媒介间的协作,媒介之间的融合、交叉拥有正在成为中国新闻业新一轮改革的亮点,政策性的扶持已经有所表现。因为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党和政府以及传统媒介都不能无视民意的存在,尽管有时网络受众的意见会千差万别,但正是这种意见市场的存在,一些观点在相互碰撞中进行着“自我修正”,促使人们对问题进行更深入全面的思考。 有效沟通作用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政府已经从权威行政转向服务行政,需要大众传媒发挥其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功能,通过双向对称传播,使民意得以充分而有效地表达,提高政府服务的针对性。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的传媒功能曾经较为单一,更多的是“唯上”,它多依附于政府组织,以政府权威的意志为导向来整合社会,而大众话语往往是虚拟的、被悬置的。具体地说,由于我们单纯强调大众传媒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导致了传媒的泛政治化,舆论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其社会沟通功能被抽除。我们知道,沟通本应是一种真诚的对话,一种情感的交流,一种信息的互换,它需要双方彼此平等、相互宽容,这样才能消除误解,达成共识。 而大众传媒在公共空间层面上可改变过去那种状况,对各方意见都给予相应的关注,并使在交往主体之间所展开的平等交流、对话、求同、合作是出于本能、发自内心的活动。让公众的意见能够有比较充分的机会和以有效的方式公开地表达出来,不仅能够使政府及时、广泛地了解各种不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而且能够使各种潜在的社会摩擦与冲突的能量在“微调”的状态中得到释放和缓解,避免长期压抑和积累而引起爆发式的冲突和震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群众集体上访冲击政府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没能得到充分的机会和以有效的方式公开表达意见。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则有利于群众意见的公开表达,此外也可为政府工作的不断改进提供相应的服务。 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 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决策过程离不开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参与作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后,将一改“拍脑袋决策”为注重通过听政、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民众参与等行政参与新方式广泛吸纳民意,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多个决策方案,供决策者抉择,以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 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参与作用非常重要:一是在决策形成之前,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可以将不同文化背景、人生抱负、思想性格和能力素质的人聚集在一起,通过公开、公正的讨论,使人们的个性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为政府决策提供资讯和参考,推动政府形成新的决策。二是在决策制定过程中,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可为社会讨论决策提供一个广阔的社会网络平台,在这里,个人、社会组织和团体就政府的决策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并提出各自的政见,供决策者决策时参考。大众传媒通过展开讨论,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的意见,集思广益,可以启发和促使决策者从不同角度考虑问题,使决策更加合乎人民的意愿和利益。此外,大众传媒还可对决策产生的过程予以监督。三是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大众传媒可通过对决策的解读,深化公众的理解,提高其参与政策讨论的意愿和能力,同时通过公众群体的反映使错误的决策得以取消,使不完善的决策得以完善。总之,大众传媒是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和推动政府改革的强大动力源。 结语 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任一国家、任一时代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旨。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作为社会信息的枢纽和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现代化和国家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以及它作为社会公器所具有的公共性特征和公共品格,决定了传媒因素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部门,应懂得善用传媒的力量,充分发挥它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大众传媒作为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将更完整地发挥其协调、整合社会的功能,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推进国家民主进程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作者单位:新疆伊犁师范学院) 编校:施 宇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与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 相关背景 众所周知,公共事务的管理最早出现在西方。在现代西方国家,为了维护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整体协调发展,通常由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采取各种手段,对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资源的管理、公共服务的提供等。 我国对公共事务管理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其主要背景为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国改革在关键问题上的关键性突破,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我国社会的功能分化,迅速打破了原先的行政一体化结构,形成了市场―政府―社会的三元结构,政府由“无限政府”变成了“有限政府”。在这种背景下, “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趋势,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进入21世纪,关于我国公共事务的内涵界定,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即认为“公共事务就是伴随社会发展过程发生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利益的社会性事务。公共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①。而“公共管理是公共权力机关和非盈利社会组织为了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保障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公平分配,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正确运用公共权力和各种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②。这些定义基本概括了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和主要特征。 尽管现阶段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政府的公共管理还处于未定型和不成熟的状态之中,但转变传统的政府工作方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普遍共识。 而大众传媒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信息传播的平台、监测社会环境的雷达、整合社会的调适器,近年来在涉及我国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住房改革、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经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如何正确认识大众传媒与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深刻认识大众传媒在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以下笔者就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作粗浅的分析与探讨。 二者的内在关联 众所周知,大众传媒即大众传播媒介,它包括报纸、期刊、书籍等印刷传播媒介和广播、电视等电子传播媒介以及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介,其主要功能包括:传播和沟通信息、帮助个人实现社会化、监测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整合、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等。笔者认为大众传媒在以上诸方面的功能特点,使它在推动社会发展进程中成为传递公共信息的平台、监测社会环境的雷达、整合社会的调适器。大众传媒也因此而具有了强烈的公共性色彩和公共品格。这使得它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间存在某种内在的关联: 价值取向的契合。如前文所述,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目标是维护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为公众提供各种服务,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即“公共事务的理性目的是公共事务所覆盖的公众利益的最大化”③。而大众传媒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在信息传递沟通方面的需要。同时,它在监测社会环境、整合社会关系方面的职能客观上也起到了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这表明,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管理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着契合之处,即它们共同的价值目标是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 事实上,大众传媒的传播行为与以公共事务管理为己任的政府行为都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在民主社会,政府与传媒都应是公众利益的代表。只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中、西方政府与传媒在代表公众利益的表现形式上存在一些差异。 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运用公共权力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其价值取向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与西方不同的是我国政府传媒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对新闻媒介的控制是直接的刚性的控制。传媒作为党、政府、人民的喉舌,要求要忠实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维护大局,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党和政府采取的策略是以稳定求发展,这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及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期的现实有关,但其出发点还是为了代表维护人民的利益。 尽管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了不同的社会控制理念(如西方的制衡理念、我国的稳定理念),导致中西方政府与传媒在代表公众利益的表现形式上的差异,但它们根本的价值取向是完全一致的,即政府传媒应当是社会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应当是以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信息传播机制与社会整合机制的互补。如前文所述,大众传媒由于其强大的信息传播功能已经成为社会系统的信息枢纽,而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作为消除不确定性因素的信息本身的意义与价值逐步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在现代社会,由于大众传媒能最大程度地接触信息本身,最大范围地接触公众,凭借其独特的社会角色,大众传媒作为公开庞大的社会信息系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影响越来越显著: 一方面,大众传媒传递信息直接、迅速、公开的特点,可以弥补政府信息系统的缺陷。一般而言,虽然政府也设置了种种渠道收集民意,但行政系统内部科层制的传递渠道往往具有单向度传递的特点,即信息主要沿自上而下的方向传递,而相反方向的传递则会遇到众多的阻滞,这样就会导致基层民意无法传递或传递失真。而大众传媒信息传递的特点使它成为政府部门收集信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大众传媒能最大范围地接触公众,它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所进行的广泛报道和深度分析,可以成为普通公民向政府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重要方式。这意味着大众传媒作为联系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通过大众传媒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同时通过大众传媒向公众传递政府运行的相关信息,以争取公众的理解、支持。而公众通过大众传媒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引起政府的关注,以伸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机制应是政府公共信息传播机制的有效补充,也是广义上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作为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可以通过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对公众的认知态度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来缓解社会利益集团的矛盾与冲突,协调各个部分的利益关系,从而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表明,大众传媒的整合机制对社会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政府应当意识到社会稳定机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经常把人民的不满情绪发泄出来,并及时化解。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传媒的社会整合机制也应是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与政府调控机制(公共权力运行)的强制性相比较,大众传媒社会整合作用的非强制性,更容易为社会成员接受,可以帮助政府有效地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目的。 结语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部门在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这一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之处以及大众传媒的传播活动与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在信息传播机制、社会整合机制方面存在的互补现象,是两者发生内在联系的关结点,而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正确认识大众传媒与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有利于加深对大众传媒在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认识,而且对于现代社会政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以更为积极主动的公共管理活动引导、推动和促进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解析 摘 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重要的公共社会关系,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正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职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是创新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民族关系”和“公共事务管理”是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内涵理解的两个重要维度,管理理念、管理实践、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构成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本文还探讨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同时,由于民族概念含义的层次性以及由其所决定的民族关系的层次性,深刻认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概念还必须要注意其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性。 关键词:民族关系;公共事务管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 民族关系的极端重要性和敏感性,决定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化的趋势。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里的重要的公共社会关系,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尝试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纳入社会管理的轨道,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使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职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概念和内容,是实践和创新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民族学和公共管理学交叉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一、公共事务及公共事务管理 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首先需要理解公共、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管理的含义是什么,这些构成了把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事务的内涵 公共事务中的“公共”一词,是相对于“私人”而言的,其着眼点在于集体而非个人,强调某一或某些问题是为特定群体中的成员所普遍共有或普遍关心的。具体来说,“(私)是指一种‘以个人生活为中心’的状态,是在个人中心取向前提下所具有的占有形态和活动内容,而‘公’则是以集体生活为中心取向以及在这种趋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占有形态和活动内容”[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它必须指向社会或群体的整体利益,强调私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其中不仅包含着收入、就业、住房等实际利益的维度,也涵盖了部分程序性的内容,如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地位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公共性”这一基本特征出发,所谓“公共事务”被界定为“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需要,体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让他们共同受益的那类事务”[2]。广义上来说,对公共利益的表达和满足,一方面这些利益的表达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另一方面这些利益的满足则有赖于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的维持、社会矛盾的及时有效化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等。从狭义角度看,公共事务就是指在狭义的社会领域中,公共部门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由此,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对象主要分为两种,即与民族关系相联系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从基本属性上看,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特点。所谓非竞争性,主要是强调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同于市场消费商品的非营利性特征,它们的提供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在于满足最广大群众的基本需要,因而,任何人对产品和服务的获得都不会降低其他人获得的可能性。所谓非排他性,则是强调所有社会成员都有相同的机会来获得和消费这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而不是向市场商品那样将消费对象限定于某一特殊群体,并构成阶级(阶层)区分的外显标志。与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等特点不同,民族群体之间的边界和力量差异十分清晰,各方面发展力量相对占优势的民族相对于发展较弱的民族有着多方位的优势:在资本主义国家,各方面发展力量占优势的民族一般倾向于维持其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排斥这些民族,使其不能顺利享有公共产品;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在平等理念的指导下,努力保护和帮助各民族地区的发展,使各民族能够平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权利的真实性和广泛性的一面。 (二)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 关于什么是“公共事务管理”?政治学、管理学和行政学等从不同的角度给公共事务管理下了许多定义。 公共行政学视角下的公共事务管理往往从政府职能角度着眼,认为公共事务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活动,因而是一种广泛而复杂的政府活动,带有很强的政治性[3]。简单来讲,公共事务管理就是政府“规范和协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的活动”[4]。进一步讲,公共事务管理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系统的社会政策和法规,来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正的活动。政府公共事务管理主要有三层内涵:第一,是对家庭、社会团体与社会自治所不能解决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些事务涉及整个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需要依靠国家权力与政府权威加以解决;第二,主要内容是指由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具体包括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秩序、协调社会利益、实施社会政策、管理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网、解决社会危机等;第三,核心是社会政策,社会政策是政府干预社会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措施,它决定了政府的其他社会管理手段。社会政策的核心是福利国家或福利社会政策[5]。 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视角下的公共管理往往从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理论出发,认为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发育为第三部门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公民与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领域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国家和政府为了调和利益冲突和维持社会秩序对社会生活领域加以规范和监管[6]。所谓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满足公众的利益需求,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社会事务所实施的管理”[7]。由此,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政府规范有关社会事务,即政府的社会管理。政府社会管理是政府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为增进公共利益,依法对社会事务实施的组织化活动;二是社会(即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即社会自我管理和社会自治管理[8]。 社会学视角下的“公共管理”概念建立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结构发生分化的基础之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对整个社会的事务的管理,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社会生活子系统和生态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近似于“社会管理”概念,是指作为对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9]。广义的公共事务管理与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并不能截然分开,二者只是在相对的意义上进行区分。广义的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了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容,需要社会各子系统的管理来进行支撑;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实现需要依托整个社会环境和其他各子系统的配合。公共事务管理“是在一定的共同价值基础上,人们处理社会事务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10]。具体来讲,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及社会效率,其对象是社会事业、社会事务和社会价值,而其主体是政府和社会组织,这些主体通过综合决策建立起不同的公共管理模式。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再分配,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人民福祉,防止社会问题的出现和扩大。 总体来看,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具有多元化特征,它并不局限于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组织、企业和各民族群众。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要维持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稳定,追求社会公平和诚信。可以认为,在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是政治敏感性极强的一种社会关系,进行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管理主体不仅需要政府作为管理的主导作用,也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协调。 二、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程度日益提升,并成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正活动的主要途径之一。 在分析和理解公共事务管理概念的基础上,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就是指政府、事业团体等组织为了构建良好的民族关系,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对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处理工作和协调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各民族成员的利益需求,促进民族间的关系和谐,维护民族间的公平与诚信。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民族关系与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是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民族关系是民族学、社会学两大学科中的重要研究对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则是民族学与管理学两大学科交叉形成的一个新兴的、重要的分支,是管理学理论在民族学领域的应用,是对民族学与管理学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谁来管理”、“管理什么”、“如何管理”是充分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含义时需要注意的三个方面。第一,“谁来管理”是在从管理主体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部门,而且还包括社会组织的参与。第二,“管理什么”是从管理内容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内容不等于政府管理的全部,也不等于民族事务管理的全部。由于对政府和民族社会的内涵与外延在认识上存在着差异,在理论上往往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倾向于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扩展为政府管理或者民族事务管理,从而使其在内容上使趋于泛化;二是倾向于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缩小为狭小的社会生活领域,忽略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以及文化管理之间的关系,使得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变得比较狭窄。第三,“如何管理”是从管理手段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在多民族社会中,对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的实现需要依靠社会控制手段[11],但是更多地还是有赖于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是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灵魂。 具体来讲,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政府发挥其管理职能,对民族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二是民族社会自身进行自我管理。从国家与民族社会的关系来看,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不同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并不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提高民族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已经逐渐为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趋势。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是民族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内容广泛,且实践性和实用性都较强,而且,由于民族关系的敏感性而使其充满了挑战性,要求在从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时具有高超的技巧和智慧。 三、民族关系中的 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容从一般意义上看,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日常生活诸多方面,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经济建设、教育普及、文化事业建设、民族宗教事务、国防建设、外事管理等内容。从狭义角度理解公共事务,即从狭义的社会领域出发探讨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基本内容,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目前,在东西部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地区间、城乡间、民族间在公共服务享有方面尚未实现真正的均等化,这一方面会对少数民族的发展带来严重制约,阻碍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另一方面也会因民族间的对比而催生社会不满情绪甚至引发集体行动事件,给民族关系的和睦蒙上一层阴影。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务。社会保障体系对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各民族成员生活安全感的重要来源之一,不仅有助于增进少数民族的物质与文化福祉,更有益于促进民族关系的和睦,巩固社会和谐安定的局面。三是少数民族就业事务。劳动就业是少数民族成员获得生活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少数民族成员实现自我价值、发挥个体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而且在劳动就业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各民族间的交往频率和相互理解。四是民族基本住房和社区建设事务。“作为个人与社会的联系纽带,社区一方面与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其思维与行动提供资源、情境和规则;另一方面,又是构成社会之“器官”,是社会影响个人的中介”[12]。基于社区的这种中观性质,加强民族社区特别是多民族社区建设既是保障民族成员日常生活的需要,更是理顺民族关系特别是城市民族关系的需要。五是民族社会组织事务。民族社会组织是各民族从本民族利益出发建立起来的利益表达组织,在表达本民族利益诉求、争取本民族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代多民族国家中,一方面要发挥民族社会组织在调整民族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合理规范组织建设和行为,化解民族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和误解,防止组织的私利化转向。六是民族宗教事务。我国少数民族群众多信仰宗教。宗教是一把“双刃剑”,对民族关系和民族社会的稳定发挥着双重影响,“一方面,宗教通过价值整合、规范整合和结构整合,引导信教群众的宗教行为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还是科学与非科学、理性与非理性、道德与非道德相对而言的复杂统一体,因此,它具有滞后性、敏感性、触发性,当它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互动源’和‘感染源’时,宗教会对社会稳定起到负面的制约作用”[13]。由此可知,妥善做好民族关系中的宗教事务,是理顺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任务之一。七是民族工作与民族社会工作事务。“民族工作是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地区工作和针对少数民族群体及民族人士工作的总称,它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事务等多方面内容”[14];而“民族社会工作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和社会工作理论方法,依据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和民族政策,对面临困境的各民族群体和个人实施救助服务的活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以及民族内部与民族之间的关系等问题”[15],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责任主体,前者单纯是国家政府部门的责任工作,而后者则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协作互补。八是民族人口工作事务。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较大规模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和迁移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些人口流动不仅扩大了民族间的互动面,推动了民族关系的复杂化,更是“民族融合的门槛,跨入其中的人们在此熔冶着共性,实现着民族过程的进一步推进”[16]。然而大量流动人口的出现“既会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又会带来一些新的矛盾,成为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新的表现形态”[17]。九是民族社会公共治安事务。“社会治安作为一种良好的秩序状态,是与其他诸多公共产品紧密相关的综合性公共产品,它覆盖全社会,以其他许多公共产品为基础,同时也保障了其他公共产品的提供”[18]。 四、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 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具体包括管理理念、管理实践、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四个方面。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是指公共部门在处理公共事务问题,调整和理顺民族关系时所依据的价值标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既受到国家性质的影响与制约,也受到民族关系的基本状况的影响与制约。在根本的意义上,民族关系的内容和本质特征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既受社会制度和时展的制约,也与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和解决方式、途径相联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19]。相应地,民族社会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也会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在资本主义国家,标榜“自由、民主、人权”,但实质上维持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在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的共同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维护民族间的平等关系是国家的基本理念。在中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既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是指公共部门在管理理念指导下,从社会利益和少数民族群体利益出发,以制度化方式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公共事务问题,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各民族成员的普遍需要的活动。简单来讲,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就是要以制度形式来解决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问题。管理理念不同,管理实践活动也会相应地有所不同。在追求稳定和秩序的管理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主要表现在表达民族社会利益诉求、协调民族社会矛盾、规范民族社会组织、维持民族社会秩序等领域。在追求公平和正义的管理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更多地表现为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其中,提供社会保障服务是实现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和民族社会公正的基本手段,也是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领域。在追求平等、和谐的民族关系的理念指导下,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管理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和建设民族社区、管理和扩展民族社会组织、管理和深化民族社会工作、管理和创新民族人口工作、管理和强化民族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是指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公共部门)之间以及责任主体与服务对象(公共部门与少数民族)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通常管理理念决定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管理实践的发展,并不断促进管理体制的完善。相应地,管理理念的落实和实践活动的展开也有赖于由一系列组织和机制组成的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在一般意义上,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是指民族关系的社会管理的组织、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处理具有民族性的社会事务、规范社会组织、协调民族利益关系。在稳定、秩序的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更多地倾向于民族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民族关系危机管理和民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在公平、正义的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则主要是与少数民族相联系的社会保障体制、社团管理体制、社会服务体制、民族社区管理体制和民族社会工作体制。从体制构成内容上看,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民族社会保障体制、弱势群体保护体制、流动人口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社会服务体制和民族工作体制[20]。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手段是指在管理和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公共事务的活动过程中所采用的手段。理念的落实、实践的展开和体制的运行,最终都会有为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政治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教育手段都是公共部门在管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时通常采用的手段。在多元化的多民族社会,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手段,同时也要及时吸取现代科技进步的成果,补充和应用新型的信息技术手段。 五、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 在当代中国的特殊含义 深刻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概念,必须要注意这一概念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性。这主要源于民族概念含义的层次性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民族关系的层次性。中文语境中的“民族”概念具有四重含义[21]。第一重含义是指作为人类群体形式的民族,例如,中国境内的56个民族。在此种意义上,部分文献和研究者试图用“族群”(ethnic group)来替代民族概念①。第二重含义是指少数民族,即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群体,是指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群体。例如,中国境内除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民族群体,民族教育、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等术语都是在这个意义上来使用民族概念。第三重含义是指主权国家境内的全体居民。民族与国家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那些生活在同一主权国家内、接受同一政府管辖的人们群体可以被称为一个民族。例如,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群体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第四重含义是指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民族形式。中文中民族含义的层次性要求人们在分析具体民族现象时,根据需要来选取适当的含义。民族概念的层次性决定了民族关系概念的层次性,相应地,民族关系的含义也具有四重含义。在本文中,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主要是在第一和第二重含义的层次上来界定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概念。 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概念在中国的特殊性,也需要认识目前中国民族关系的现状。当代中国民族关系总体上呈现出和谐发展的趋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本形成并且不断得到巩固;56个民族之间谁也离不开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诸方面所形成的共同因素越来越多,作为中华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变得更高,自觉性在逐渐增强。但是,也要看到当前中国民族关系发展中不和谐的因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东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是目前比较突出的不和谐因素[22]。社会转型时期所产生的新矛盾的复杂性加大了处理民族关系的难度;中华文化和在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各民族共同因素的增多又提供了精神纽带。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跨区域社会性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提要] 通过分析我国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现状,借鉴国外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先进之处,就未来我国公共事务跨区域管理提出对策建议,从而提高我国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关键词:公共事务;跨区域;管理 一、公共事务及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 (一)公共事务。公共事务从广义上看,它可以被定义为组织的所有非商业化行为;从狭义上看,公共事务指的是组织涉及的政治活动及其与政府的关系。由于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根据这一点从理论上把公共事务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 所谓社会性公共事务,是指不必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又如政府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它与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显示了较强的社会公益性。而本文就是基于社会性公共事务展开了相关论述。 (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是指在城市群内相邻行政区之间,地方政府以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和协作为基础,以跨区域功能性项目为手段,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双赢或多赢,寻求合作,共谋发展,针对城市群成员政府共同面对的发展难题通过联合管治而开展的持续性活动。城市群政府跨区域合作管理的主体是由不同层次政府、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代表、专家学者所组成的一个“多中心”网络结构体;城市群政府跨区域合作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城市群内政府间多元的合作,破解区域发展难题,增进区域协调关系,拓宽区域合作领域,实现共赢利益格局,进而提高公共事务服务的质量。 二、国内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现状 (一)为何推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形势下,当今世界步入知识经济和网络化时代,原本属于地方政府“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与公共事务,变得越来越“外部化”和“无界化”,区域公共事务涉及面更宽,区域公共问题更为错综复杂。显然,单凭地方政府之力“单打独斗”难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态环境的挑战,又加上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必然会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因此,强调区域政府间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合作,寻求一条由“囚徒困境”向“双赢博弈”转化的城市群公共事务合作治理之路,日益成为政府有效治理的理性回归。 (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方政府的跨区域合作观念滞后。在跨区域合作治理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存在着单打独干的意识,以及怕吃亏、怕担风险、怕负责任等思想,同时缺乏信用观念,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突出。这些滞后的观念导致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存在一定难度。 2、地方政府间跨区域合作管理法律体制不完善。我国区域治理的实践和研究起步较晚,一些相关体制尚不完善、不健全,这极大地阻碍了跨区域合作治理的顺利进行。目前,区域公共治理的制度载体主要为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以及区域部门间合作协议等(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皆是如此);相应制度性规范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都市圈规划等。由此看出,我国关于区域合作治理的法律缺失,导致地方政府在实行跨区域合作管理时因没有后续保障而不敢大力开展。 3、区域公共治理存在非均衡性。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活力显著提高、区域拉动性增强。较之以前,区域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有了进一步加深;但另一方面由于区域间发展不同步,导致区域间发展存在不均衡性。非均衡性使得部分政府不愿实现公共治理和资源共享。 由以上三点可见,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亟须解决的政府滞后观念、法律制度缺失、区域发展不均衡是当前区域公共管理的难点问题,如何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实现政府间跨区域公共治理的重要突破方向。 三、国外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借鉴 以美国为例,从20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美国的城市发展模式发生了变化。大城市的边缘地带涌现出许多新城镇,地区的政治单元呈“碎片化”状态。为了适应大都市地区的一体化发展趋势,同时又兼顾各市、镇居民的利益诉求,大都市地区纷纷通过政府间合作实施跨区域治理。 跨区域治理主张政府组织由金字塔形向扁平化方向发展,由政府单边管理转向多边(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等)民主参与。同时,也代表着建立以合作为基础的互惠的民众与政府关系,强调政府间在自主性、共同分享、共同规划、联合劝募、一致经营等方面的协力合作。 再者,府际管理提出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供给与多方协商、调和的合作机制。注重建立合作型的组织结构,既包括政府系统内的各级组织,也包括系统外的企业、公民和非盈利性组织的参与。主张政府协商公民和各种社区团体的利益,营建共同的价值观,建设公共、私人和非营利性机构的联盟,以满足相互一致的需求。在美国洛杉矶,邻里政府和邻里议会的创设为解决跨社区的问题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其被广泛运用于包括供水、跨区域的污水、消防、邻里街道等跨社区问题。 府际管理的兴起打破传统政府管理的区域和层级观念,有助于由传统的较为权威、封闭和狭隘的旧地方主义,转为强调权力或资源相互依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新地方主义,这对国内政府间关系的管理变革也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四、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思想 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主导者是地方政府,然而有些时候单靠政府的一方力量毕竟存在局限性,无法真正满足各区域的发展需求。区别以往制度设计中的对象,本模型引进另一方力量,即非政府组织,打破地方政府单一管理体制,并通过建立三个机制,即信息共享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动力激励机制,规范区域合作程序,加强二者之间的联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信息的共享交流,促使双方利益最大化,从而进一步实现跨区域公共事务的合理管治,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图1) (一)本模型的相互作用分为6个方面(合作对象) (1)地方政府1 地方政府2 (2)非政府组织1 非政府组织2 (3)非政府组织1 地方政府1 (4)非政府组织1 地方政府2 (5)非政府组织2 地方政府1 (6)非政府组织2 地方政府2 即不再局限于政府间或政府内部的单一交流,而是巧妙依托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然后再加以制度的约束,从而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本模型的合作机制(制度建设) 1、动力激励。制定双方一致认同的奖励协议,各区域提供优势资源共享,取得收益后,根据“投入比例”及“收益原则”,采取成果合理分配方式,从而实现跨区域治理的良性循环。(图2) 2、监督约束。为了防止合作中的机会主义,政府间可以利用权利进行相互监督制约。但涉及到与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强制执行力将会使合作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需要设计一种契约来协调双方的合作,使双方在达到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能够继续保持一个积极的合作态度,从而贯彻可持续合作理念。(图3) 图3融入美国的府际管理模式,借助第三方力量,将区域治理的合作双方从一种僵硬对抗的关系中解脱出来,实行一种民主积极的合作形式。这里的第三方类似于美国洛杉矶的邻里政府、邻里议会等组织,主要负责协调区域管理双方的合作。故可建立这样一个第三方,作为合作的促成者与协调者。 3、信息共享。在互联网技术日益迅猛发展的今天,区域间的合作治理,就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高速公路”,以及庞大的信息数据库,来进行更加全面、快捷、准确的信息共享交流。(图4) 该模型的基本思想是:一个结构完整的跨域公共事务治理系统至少应该包括用户层、应用层、数据层三个层次。用户层对用户身份进行管理并提供交互界面;应用层是相关应用、服务程序的集合;数据层则是所有数据资源的集合,在此系统中一般是指RDBMS。 此外,根据目前社会的信息化发展情况来看,一方面不难发现庞大的数据资源中良莠不齐,且不能保证用户能够有效甄别信息真伪,因此无法真正保障用户的权益;另一方面数据资源本身的广泛性、全面性又决定了其也必定具有冗杂性,故用户对数据资源的检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即获取其所需信息需花费一定时间。所以,在原有模型的基础上,增加“高效层”,其实质在于希望通过该层次的环节设计,能够有效改善甚至解决以上两大难题。高效层两大任务:①对信息分类整理,尽可能将其细化到各个小的领域,进而大大缩短用户检索时间,提高效率;②对数据资源进行甄别,将一些有危害性或潜在危害的数据进行处理,从而构造一个整洁健康的数据资源环境。 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建设涉及诸多民生问题,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这也是各地方政府一直在不断探索的一条道路。本文就一些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不断摸索创新,建立一套新的管理体系,从合作对象的选取与制度结构的设计两方面入手,详细描绘了建设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体系的蓝图,借此希望能为有关部门或组织提供一些建议。除此之外,解决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根本之处,还是在于提高公民自身的水平,同时再加以政府的合理管治,相信一定能够大大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效果,进而日趋完美。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新模式分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我国公共事务领域中对公共服务和公共用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导致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品供给不足的缺陷逐渐加深。因此,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可从西方国家的改革中吸取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国外的改革经验结合我国的国家制度,构建出一个适用于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新模式与新方法。本文构建出一种新的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模式:有效引进第三方部门的力量,实现“多元化治理”,努力加强政府宏观领导能力,促进我国公共事务领域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新模式;矛盾 公共事务是指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有关于个人、集体以及国家共同利益的社会性质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社会不断发展,公共事务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各个国家的政府已逐渐认识到公共事务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且已经将公共事务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 1 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物质文化水平处于较低阶段,人民的温饱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当时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基本上围绕着人们的吃、住、穿3方面发展。但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已不满足于吃、住、穿3方面的发展,需要多元化的生活方式,随着公共生活的逐渐丰富,公共需求也开始向多元化的趋势不断增长。这导致我国政府偏重于经济发展方向,在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方面存在一些缺陷,同时由于公共事务膨胀过快,使得政府作为唯一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这一弊端开始逐渐暴露,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导致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偏低。公共财政赤字、管理成本不断上涨及官僚主义盛行等现象也逐步显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机构作为唯一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既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也不能使得人民很好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我国的社会自治能力。因此,改革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创建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新模式势在必行。 2 构建公共事务管理新模式 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已经因为通货膨胀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进行了改革。受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影响,在众多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的作用逐渐变小,很多非盈利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上的活动频繁,使得政府有着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 改革开放后,我国面临着公共事务需求不断增大,政府供给能力下降的双重压力,客观上使得政府很难对公共事务大包大揽。从我国公共事务发展现状来看,需借鉴西方国家的改革经验,引进符合社会发展的公共事务管理新模式,这对我国的公共事务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2.1 实行公共事务领域的多元化治理 在传统模式中,政府是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也是公共事务的唯一承担者。公共事务管理机制改革就是要打破这一局面,重新调整与审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变政府作为社会中唯一权力中心的现状。新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强调多元化管理,管理层面不再限于政府,而是包括了各种各样的非营利性组织或机构,将政府、非政府的国际组织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甚至是私人部门组合起来对公用事务进行多元化管理,改变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的观念。通过授权或分权的方式,将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以及提供的权力分化给第三部门,也就是非盈利组织、公民自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多中心组织机构,让他们和政府一起为公共事务的管理承担责任。 2.2 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多元化合作 在公共事务的承担过程中,虽然第三部门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缺陷,缓解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压力,但其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缺陷。第三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且是非盈利性质的。从公用物品方面来看,第三部门所提供的物品一般属于准公共物品或混合公共物品。从公共服务上看,由于第三部门资金短缺,导致其服务对象存在着选择性和狭隘性,对于较大领域,如果由第三部门来服务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另外,我国政府为给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可向第三部门转移一部分责任,但这并不代表责任完全转移。政府转移一部分公共事务的责任,主要是为了可以从具体的、复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承担宏观领导的作用。在公共事务的分担层面,政府与第三部门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进行合作,可有效促进多个主体合作,实现在多个主体合作的基础上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 2.3 引进市场机制,实现“多层次竞争”的公共事务领域 公共事务领域中的竞争应该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多角度、多主体以及多层次的竞争。首先是政府部门和其他主体的竞争,也就是让第三方部门组织社会主体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为公共事务领域提供公共服务,从而促进有效竞争。其次是主体间的相互竞争,也就是政府要求公民自治组织及非盈利组织之间进行竞争,从而为公共事务领域提供更好的服务。再次是关于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竞争,以最终达到更好的服务效果。以竞争机制为导线,鼓励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充分利用竞争手段进行优胜劣汰,淘汰服务质量差、价格高的服务提供者,壮大优质服务提供者,实现多方效益合作,最终为公众提供更高效、质量更高、价格更合理的公共服务与物品。 公共事务领域引进竞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公共部门合同制”的全新机制。“公共部门合同制”就是约束公共部门应该履行的公共事务的职责和要求完成的任务,并且针对这些约束协议加以规定,在这些规定中包含所必须的说明书。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不仅要依靠法律或预算等层级权威工具,还要签订合同,也就是谈判或者相互同意。在传统模式中,公共事务的管理是以等级为链条的,此链条上的纽带就是命令,强调上级的权威和服从。但在新体制下必须改革传统的管理方式,运用合同制,签订合同的双方地位平等,以合同为纽带,签订合同的双方被分为委托人和人。政府部门可作为委托方与第三方部门组织签订公共事务承担合同,从而使公共事务领域的产权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有效减轻政府压力与负担,避免公共事务管理效能低的现象。除此之外,针对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问题,还可以分权的方式解决,有效运用企业部门中先进的管理技术及管理工具,通过公共服务社区化、以私补公以及业务合同出租等多元化的方式,提高公共事务领域的效率、质量以及创新能力。 3 结 语 目前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事务体系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在的大环境,必须改革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借鉴西方改革经验,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事务进行多元化管理,政府在其中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公共事务领域的发展与进步,有效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以就业为导向的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摘要】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社会需求的综合型人才,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并未明确设定岗位及岗位群,致使培养出的人才“产销不对路”。文章以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为例,探索与市场接轨的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培养新模式,以期对此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校企合作的开展以及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事务管理专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社会需求 公共事务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2005年,教育部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继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后新增了公共事务管理专科专业。然而大多数高校的这个专业办学方向杂,课程设置都是从自身现有条件出发,因此大部分该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时并未实现本专业初创的预期效果,而且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一、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背景 国外在公共管理方面的研究始于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发表的《行政学之研究》的文,其标志着美国公共管理教育的开始。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创办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标志着美国公共管理教育正式启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掀起了对公共事务研究的热潮。这个专业培养的人才也成了很多国家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来源。 在国内,随着社会的不断转型,经济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有了很大的发展机遇。然而,本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并没有很好地满足公共事务管理第一线岗位的人才需求,也没有向相关行业、企业岗位有针对性地拓展就业面,大大限制了这个专业的健康发展。 2011年,范瑛在《培养职业核心能力的课程体系构建――基于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研究》一文中明确地谈到此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并指出构建本专业核心能力的六大模块课程体系[1]。2012年,刘玲娅在《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高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一文中指出社会迫切需要应用型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并提出了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四个实践环节[2]。2015年,王绽蕾在《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与教学效果评估――以高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为例》一文中详细阐明了如何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教学过程及评估过程中去[3]。2016年,李敏在《中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一文中分析了如何根据市场的需求,探究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4]。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并没有显著地改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发展窘境,开设此专业的各个高校也在此专业的发展道路上跌跌撞撞。 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现状调查 经调查,不同高校将此专业设置在不同的院系,包括人文系、法政系、管理系等。与之相关的专业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等。不同的高校根据自己的优势条件开设的有不同的方向,例如: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行政人力资源管理;民办南华工商学院的社区管理与服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的高铁管理服务和航空管理服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组织管理;湖南师范大学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从以上调查可以看出,这个专业的发展现状很不乐观,没有科学的发展体系,专业方向设置不明确,培养方向泛而不专,而且可以效仿和学习的案例很少。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于2016级首次招收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学生。由于之前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新专业的市场调研不充分。从现有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学生来看,他们对所在专业的学习方式以及未来的就业前景很茫然,大部分学生对专业课学习不感兴趣。学生们反映上来的问题大体可以总结为:课程设置不合理,专业技能得不到提高,专业培养方向不明确,就业对口岗位模糊等等。教授本专业的老师同样也面临很多问题,例如没有经过系统的公共事务管理学习,对公共事务管理新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也在边摸索边学习,很难给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在教学过程中也有很多困惑及难题。 三、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一)市场调研不充分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目前在国内发展尚不成熟,各个阶段的培养并未形成成套的体系,因此能够掌握的相关资源少之又少。这个专业在开设初期并未明确地指明发展方向,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师资力量的配备,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实践课程的开设等问题考虑不足。 (二)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 国内没有系统的、原版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教材,大多数院校采用的是和管理专业相关的教材。教学方式多采用传统的单一模式,以教授理论为主,较少设计实践环节,造成学生综合能力无法提升。市场急需的是具备扎实的复合型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因此只具备公共事务管理基本理论的学生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这些问题限制了这个专业多元化人才的培养,也对它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三)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由于受办学层次的制约,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大多数入学分数不高,基础比较薄弱。而本专业的教学内容多偏理论,又接受的是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学,或满堂灌式的教学,所以无论是教学体系的建构、课程内容的设置,还是教学方法的应用都不够健全和系统。比如过分强调理论的讲授或是知识体系的构建,从而忽略了学生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因此产生了这样的现象:学生学习了大量的管理理论,然而毕业后实际运用时却无法得心应手,普遍存在管理技能运用低下等问题。 (四)缺乏校企合作的探索 大多数院校并未设置本专业的相应方向,因此在校企合作方面展开较少。从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反馈来看,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职业技能要求较高,希望毕业生上岗即能用,这就要求学校的教学活动重视和加强模拟实训场所与实践基地的建设。然而从目前各高校的发展情况来看,本专业在校内建设的实训项目明显不足,校外合作的实训基地也少之又少,严重影响到这个专业的特色教育。 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教学内容 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应该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进行调整,要把以往设置的偏理论化的知识学习转向应用能力的技能培养。另外,在选教材方面,应选择侧重培养实际应用能力的系列教材。例如将社区管理与服务选定为本专业重点发展的方向,除了开设社会工作基础、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还应该开设如社会调查、社会工作方法、社会保障实务、社区活动策划、劳动争议处理实务等课程。 (二)改善教学方式及教学理念 根据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特点和学生的特点,在教学中应灵活采用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启发性教学法、交际教学法等应用性强、交际性强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引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他人积极合作的能力等。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灌输一种独立自主、积极探索、善于合作、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改革教学方式的同时,也注意加大实践、实训教学力度,建立教学、科研、生产培训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由于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薄弱,o本专业的教学造成很大的障碍。因此要不断引进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来充实本专业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定期到实践基地或合作企业实习锻炼,熟练业务,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活动。要求本专业的教师定期做调研,发展自己的优势专业及方向,形成自己的特色,积极参与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来。大力倡导专业课教师考取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扩充自身技能的同时,为学生做好榜样。 (四)以就业为导向优化课程设置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以相关岗位群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为依据,以市场需求、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社区管理能力和现代化办公技能为核心,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综合人才。主要的核心课程体系可分为六大块:思想政治素质类课程群、实用法律素质类课程群、现代基础素质课程群、专业基础课程群、专业主干课程群以及选修课程群。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是决定学生是否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核心课程,需要根据相应的方向确定课程。 (五)推行“产学结合”与“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特点要求学生走出校园,参与到实践活动中去。推行“产学结合”,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目的性,让学生对自己未来就业的领域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例如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向的学生可以深入社区,亲临现场,参与到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去。通过深入到一线的学习机会,学生可以巩固所学,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另外,学校还可以与一些企业或社区合作,让学生“半工半读”,这不仅为本专业合作办学开拓道路,还可以加强对学生业务技能的培训。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个人数据法律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入世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许多运作对于个人数据的依赖已经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如何能使这些花费巨额成本收集的个人数据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应,已经成为当前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作为个人数据拥有者所热衷探讨的课题。然而伴随这一课题同时值得重视的又极易被忽视的,就是如何在收集、加工、使用这些个人数据的过程中保护数据提供者个人隐私不受侵害。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作进一步开发利用是必然的趋势,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也必须同时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加以重视。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寻求利益的平衡点,一方面使得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现代信息化手段得以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又能使作为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得到切实的保护,已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然而当前我国对于这个问题的立法和制度建设都几乎是一片空白,本文写作的目的也仅仅是抛砖引玉,为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做一块铺路石,为立法者与制度建设者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主题词】:公共事务管理个人数据隐私保护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中,个人数据的运用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运行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已日益彰显。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运用所产生的影响与结果不仅关系到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老百姓个人隐私的保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如何使收集的个人数据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应成为管理机构努力探求的方向,即个人数据的充分利用成为热衷的焦点,而个人数据的保护则并未提高到其应有的高度。经过了长期的实践,个人数据的有效利用确实为政府部门的管理、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最初对个人数据保护的缺乏重视,由此也引发了诸多棘手的法律问题。本文试图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加工及使用的整个流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和参考意见。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本文所讨论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范围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教育机构、公共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和某些特殊的企业单位(如水、电、煤、电信等公司)。我们认为,个人数据在这些机构和单位中的运用将会影响到个人隐私的保护。 一、个人数据流程中的问题探讨 1、个人数据的收集 个人数据的收集大致可分为无条件的收集和有条件的收集两种。前者目前只有通过人口普查这一种途径得以实现;而后者则主要是通过老百姓到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办理各种相关业务等多种方式来获得个人数据,即以业务为。例如我们熟悉的居民去公安局申报户口、办理户口的变迁,办理身份证,办理暂住证等业务就需要填报多项个人数据,而公安局就将这些个人数据输入电脑,汇总到它的数据库中。 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重点考察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法律依据。然而,考察结果收获甚微,我们几乎没有发现此方面的法律依据,仅有唯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赋予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时收集个人数据的行政职权。聚精会神地阅读这一1958年由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条例,我们发现条文上仅只有相当笼统的二十六条,内容上对收集个人数据的具体方式、种类等则完全没有提及,而其中所用辞藻如“人民委员会”等则明显不合时宜。看来,要完全严格地依照此项条例来规范如今的户口登记管理操作已不具可能。据我们了解,当前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普遍做法是,公共管理机构根据自己的业务工作需要,以现行的政策和惯例来具体操办那些涉及到个人数据收集的业务。由此可知,当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在个人数据收集方面是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的。剖析造成这种立法上空白的原因,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立法本身具有滞后性,往往是新情况出现后要经历长期的立法准备工作,再等到立法时机成熟后才有可能出现一部新的法律;第二,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在以前社会条件下几乎无法预见到今天的网络将得到如此飞速的发展,而当时的个人数据也根本不像今天得到如此广泛的运用并涉及到个人的种种利害关系,所以当这些冲突显现时,今天的信息管理者才会颇感措手不及;第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利意识正不断增强,原本认为理所应当向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个人数据如今也涉及到了隐私权的问题,公民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有可能受到侵害,所以产生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知情权与公民隐私权之间的矛盾。 在我国民法意义上,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包括个人私生活、个人日记、照相簿、储蓄及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及通讯秘密等。并未直指个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而这部分信息在十几年前,甚至在五六年前几乎没有人将之与个人隐私联系起来,而在今天,由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这些信息一旦在网络上传播,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以及任何人攫取之便捷将无法控制。这些信息原本在其相对人可控的范围内传播不被认为是隐私。而在这种不可控的条件下,这些个人信息对于其相对人来说也就成了需要保护的隐私了。若非迫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于个人的某些特定的权益,个人亦不会情愿提供这些个人数据。虽然现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所收集进自己数据库的个人数据都基本采取了不对外提供的保密措施,但在获取这些信息时,或者说相对人在提供其个人数据时并没有得到任何承诺和保障,那么相对人在提供自己的个人数据之后对其可能对自己个人隐私权造成的侵害而担忧亦不无原因。我国《宪法》及许多法律中均有隐私权保护性条款,这里不加赘述,但正是由于前文所述的原因而导致的隐私范围的扩大,对于这些基本的个人数据作为隐私来加以保护的条款却是没有的。对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来说,相对人本来就处于弱势,需要加以保护。而对于相对人的这部分新“成长”起来的隐私的保护却是缺乏法律条文的有力支持的。我们认为在个人数据的收集阶段,一是要尽快填补个人数据收集在法律依据上的缺陷,使收集工作有法可依,得以有序进行;二是要对相对人的隐私加以重视和保护,这样才能鼓励相对人积极、全面、如实地提供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需的个人数据,降低数据收集的成本,从而保证收集工作和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设想将在下文中加以探讨。 2、个人数据的加工 在进行个人数据的有效收集之后,进行加工整理来使其集合效应的新的使用价值得以体现,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我们稍加分析,却不难发现,对这些数据进行的任何加工整理皆是有明确目的的,而此目的即为了使用,也就是说在对收集来的个人数据的处理有这样一个过程:考虑其用途——以此目的进行加工整理——投入实际使用。由于目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数据库都仅作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的使用,因此对所收集的个人数据所作的加工整理也相当有限。我们认为对个人数据的加工整理是在一个封闭系统下所作的内部行为,其直接产生法律问题,引起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其真正的实际影响将在个人数据加工整理结果的使用上得以体现。因此我们对个人数据的加工整理这一环节也就没有作过多探讨的必要,而是把目光直接聚焦到个人数据的使用上。 3、个人数据的使用 个人数据的使用多种多样,其引起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也因之而易。因此我们首先有必要对个人数据的使用加以分类,逐个探讨。按使用方向分可分为内部使用、反馈使用(指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在对某特定相对人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时使用该相对人所提供的其自身的个人数据)以及外部使用。按使用层次分可分为直接使用、间接使用和混合使用。直接使用指对收集来的原始的、未经加工的具体的个人数据进行使用;间接使用是指对收集来的个人数据进行了批量加工整理后得出的结果数据的使用,而从该结果数据中已经不能通过逆向加工得到具体的个人数据了;而混合使用则是指使用中既有直接使用,又有间接使用。 (1)内部使用。内部使用中既有对个人数据的直接使用,也有对个人数据的间接使用。直接使用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司法机关部门依法行使对某个或某些公民的调查权或侦察权等而对个人数据进行调阅、摘录或复制,这些行为均属于在法律授权的条件下的合法使用。间接使用如根据大量的个人数据的一些统计结果来制定政策,分析研究社情、民情等。在这些情况下,个人隐私权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依法履行的职权相较,处于下位,相对人不得以保护自身隐私权为由与之相抗。这种观点已经为我国及世界各国立法所采纳,也普遍为公众所接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使用也不存在我们探讨的空间。 (2)反馈使用。反馈使用大体上都是直接使用。由于其个人数据使用的方向性直指相对人本人,因此也就不会产生个人隐私权受侵害的情形。而根据我们了解,这其中产生问题较多的原因是由于个人数据未及时更新或个人数据出现差错等引起的在政策适用等方面关系到相对人切身利益的纠纷。如某知青子女为享受回沪政策故意减小年龄,在回沪后为了找工作又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恢复其真实年龄。又如某人身份证号码与他人重号而遭银行、证券公司等拒绝提供服务。这些问题虽然不涉及个人的隐私问题,但说明这些个人数据上出现的问题对个人的利益有着重大的影响。从第一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造成问题的原因是相对人没有提供真实的个人数据而导致的,而第二个例子则显然是由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工作疏漏造成的。这两个例子是此类使用中的两个典型问题。对于例一中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是否可以因为该知青子女已经从其虚报的个人数据中获利而有权将错就错,拒绝修改其个人数据呢?而例二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又应当为自己的工作疏漏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我们认为:对例一,应当对没有提供真实的个人数据的相对人处以一定的罚款,并需提供原始证据(如出生证)才予以更正;对例二,有关机构应当自行负责给予更正,而不能叫相对人跑来跑去地搞,必要时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而另有一点我们可以明确地从这两个例子中感受到的是:个人数据一旦被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收集和利用,其性质即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带有了一层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职权所赋予的权威性色彩。该个人数据将不仅是表明相对人某方面特征的符号,而且反过来对相对人产生约束并影响其权益。这些,我们也将在个人数据收集机构与提供数据的个人的权利义务的设想中继续探讨。 (3)外部使用。外部使用也包括直接使用和间接使用。 间接使用如向外部提供一些某方面个人数据统计结果等。由于其中某个具体的个人数据已经不可被推知,因此我们认为这样的外部使用已经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而是涉及政府保密部门是否认为这些统计数据本身具有保密的必要,依其政策来决定是否可向外部提供或向哪些外部单位提供。 直接使用中又可分为直接向外提供个人数据和仅提供个人数据服务(如个人数据的比对)两种。其本质在于前者是提供原料,而后者是提供产品,尤如前者是提供核电站用来发电的铀,而后者是提供核电站所发的电。 对于前者,在实际操作中是慎之又慎的。虽然现在已经有很多家信息咨询等公司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十分感兴趣,试图商洽合作或买断等事宜,但皆遭回绝。由此我们认为,这种直接使用的个人数据的提供当然地涉及到了个人隐私的扩散问题,必须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或者仅限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但由此引出一个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的共享个人数据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共享应当属于合理使用,因为这不仅避免了政府有关部门再一次收集如此海量的个人数据的重复劳动和巨额的成本投入,也使个人免除了再一次提供个人数据的麻烦。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共享也应当有法律依据,随着使用范围的扩大,其权限设置也应当不同。这我们也将在下文中继续探讨。 对于提供个人数据服务这一种使用,鉴于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认为不能抱着死守的态度,而是要正视其价值,加以合理的开发利用。而我们孜孜以求的在发挥个人信息数据库的社会效应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也必将在这里产生。 首先我们要探讨一下目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拥有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的定位问题。根据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在1996年3月通过的《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TheEuropeanDirectiveontheLegalProtectionofDatabase)中作出的界定:“数据库”是指经系统或有序的安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它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独立的作品、数据或其它材料的集合。⑴从使用范围上分,数据库有两类,一类是根据国家、部门和个人的专门需要而开发的专用数据库,也称自用数据库(In-housedatabase)。这类数据库一旦信息泄露或系统被非授权访问,就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它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保密问题。另一类是向社会开放的,商业性服务的商用数据库(Commercialdatabase),这类数据库信息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在收集、组织和整理过程中需要开发者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并在用户使用过程中会带来价值增值,因此,它受到适应的法律保护是必然的。以此标准划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库显然属于前者,然而再具体地来看,这些数据库中的数据又并非十分机密的数据,而是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个人数据,只要将保护个人隐私这一问题妥善解决好,其定位向社会服务性方向移动一些是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经济模式要求的,理由如下: ①与商用数据库一样,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收集这些原始的个人数据材料,整理并按一定的形式组织编排。以上海市公安局的这个个人信息数据库为例,其建设前后耗时4年,至2000年已投入了1亿多资金,平均每收集一份个人数据就需7元(其中不包括数据维护、更新的费用)。而当前由于种种的原因,其使用仍基本局限于内部,远远没有发挥出其蕴涵的潜在价值,这点不难从众多咨询公司、信息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对它心存“非分之想”,多次试图高价收购的事实中看出。为了使这一巨大投资充分发挥其社会效应,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其投资成果,也为了鼓励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积极从事这一社会受益的工作,有必要对这类数据库的定位作一些调整。 ②该数据库中的个人数据在社会中处于实际的垄断地位。除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外的其它社会组织无能力也不被允许大规模地收集个人数据;一般公民也不会情愿提供;而如果收集的个人数据达不到一定的规模,也就可能失去其利用的价值。事实上,社会上许多事业对这些个人数据有着迫切的需求,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银行、保险公司、电信公司考查客户资信,咨询公司做市场分析,教育科研机构作教学研究等。美国HowardCoble1997年10月提出的H.R.2652法案(CollectionofInformationAntiprivacyAct)(美国众议院于1998年通过了该法案,并入《数字化千年法案》(TheDigitalMillenniumAct))更是涉及了一系列法定许可行为,包括从数据库中获取单个非实体部分的信息、利用数据库中信息核实一些被独立收集的数据、非盈利性的研究使用等。所以,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缓解对于这部分个人数据的供需困境,也有必要调整定位。 正是基于在这种数据库定位可能发生调整的情况下,个人数据所蕴涵的个人隐私面临被侵害的风险无疑就大大增加了。该类数据库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并没有法律来保护它。美国的H.R.3531法案则明确排除对政府有关数据库的保护,H.R.354法案中进一步指出政府雇员的和其他主要受政府资助机构为实现政府职能,并受合同约束来自政府独占性权利行为所产生的信息库将不在保护范围之列。目前在这类提供服务的使用中,已经有银行、保险公司要求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进行个人数据比对。我们觉得这是为该类数据库合理开发利用开了个先河,但必须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及时建立规章制度,强化个人的隐私的保护。 二、国外和国内某些地区的立法状况介绍 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谈的所要保护的个人隐私权已经与民法传统意义上的概念有所区别。隐私权的概念,可以分为积极意义与消极意义。前者强调个人私生活事务不受恣意公开、干扰的权利,此亦即民法上所指的隐私权;⑵后者则是指个人资料控制支配权,亦即赋予个人对其个人数据的收集利用的开发权和停止权、更正权等,换言之也就是个人对于其个人数据应有主动积极控制支配的权利,亦即本文所要探讨的隐私权保护客体,有学者将之称为“资讯隐私权”。信息的普及和发达,其影响已深入我们的生活,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与利用比以往更为容易,这种趋势已强烈威胁到个人的权利,当个人数据可以轻易地遭受有心人侵袭与操控之后,个人隐私权利不免受到威胁。于是,“资讯隐私权”(informationprivacy)的概念应运而生,有别于传统意义上对隐私权保护的思考,而转向以“个人数据保护”(dataprotection)为重心上,以对抗信息时代中隐私权所受到的冲击。 各国及各国际组织以“个人数据保护”为中心的立法和决议已经陆续发展起来,除了较早的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ECD)1980年9月通过《隐私个人保护基准》(GuidelinesontheProtectionofPrivacyandTransborderFlowsofPersonalData),及欧洲议会1981年签署的《个人数据保护协定》(CouncilofEurope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IndividualswithRegardtoAutomaticProcessingofPersonalData)等规范外,欧盟于1995年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指令》(EuropeanUnion’sDirective95/46/EContheprotectionofindividualswithregardtotheprocessingofpersonaldataandonthefreemovementofsuchdata),此保护指令于1998年10月25日已经正式生效,该指令要求15个成员国都要立法去管理个人资料,并且特别规定第三国若未符合“适当”标准(adequacystandard),则为保护其人民个人数据隐私起见,欧盟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个人数据转移至该具有疑义的第三国。保护指令的基本原则大致如下:用途上的限制、数据的品质、安全性的原则、透明化的原则、同意权的原则、个人救济的原则。美国的相关保护除了用其《隐私保护法》来补足其《情报公开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之外,还散见于各相关文件中,如克林顿总统于1997年7月批准并公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架构报告》(AFRAMEWORKFORGLOBALELECTRONICCOMMERCE),此报告内容中关于隐私权部分中提到:要想让民众能放心在网络上从事商务活动,确保个人数据不被侵犯是重要的。而中国台湾在其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正式公布实施了《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下简称个资法)。可见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我们也应当加以借鉴,加快我们的立法步伐,来解决我们在实际中已经碰到的问题,保护我们公民的个人数据。 三、对策和参考意见 在分析研究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等情况中的问题之后,我们试图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以供参考。 基于目前的国情,要建立一部独立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似乎条件还不成熟,但就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来说,个人数据的保护应当纳入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来填补这一领域的个人数据保护的空白。我们觉得要这样做的话,以下几点是应当贯彻的: 1、个人数据首先要确立对个人数据不得任意收集的原则。如《个资法》中规定非公务机关非特有目的的不得进行个人资料的收集和处理;如有特有目的要向事业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核准后发给执照,而申请登记核准后还须公告登载并供查阅。对于大规模的个人数据的收集只能是由法定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如公安机关等,按法定的程序来收集。或者仅限于公安机关,而通过立法规定政府部门之间的关于个人数据的共享程序来使有需要的部门获得相关的个人数据。而这种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的使用范围的扩大也不得随意,法律应当规定何种情况可以扩大,何种情况不可;按照对个人数据的分类,哪些个人数据可以共享,哪些不可以共享;并对访问权限进行设置。总之,这种获得个人数据的行为,不论是收集还是从他处实现共享,都必须是法律授权的,也就是要有法律依据。 2、为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权,在个人数据的收集环节中就应当得以体现并作出相应的保证。明确收集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并且明确告知哪些个人数据是必须要提供的,而哪些是可以选择提供也可以选择不提供的。个人不仅是个人数据产出的最初来源,也是其正确性最后的核查者,所以个人当然地对其个人数据拥有主动积极的控制支配权。当个人将其数据提供给收集机关时,这种主动积极的控制支配权即发生分化和弱化。所以,应当通过制度的方式来弥补这种分化和弱化,而个人也应当成为收集机关对该个人数据使用范围的参与决定者。当个人将其数据提供给收集机关时,当可以视为个人对收集机关所告知的目的的使用的同意,但其他目的的使用则视为不同意。我们认为在此阶段即可通过格式化的行政合同或其它协议来决定个人数据的使用范围并设立救济方式。而收集机关在没有同当事人协商并获得其同意之前,不得将当事人为某特定目的所提供的个人数据运用在另一个目的上。 3、法律应当对所保护的个人数据的客体包括公共事务管理机关可以收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加以细数。如中国台湾的《个资法》中规定:保护客体即是个人资料,所谓“个人资料”是指“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及其他足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亦即可以凭借该资料辨识谁是资料本人的资料。 4、法律应当规定个人与个人数据收集机构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来说,法律应明确赋予其控制其自身数据的权利;在其按规定向收集机关提供其个人数据后享有获得相应服务、办理相关事务的权利等。同时个人又负有按规定主动、如实地向收集机关提供、及时更正其个人数据,保障公共事务管理机关顺利开展工作的义务等。对于个人数据收集机构来说,拥有按法律规定收集、加工、使用个人数据的权利以及维护其收集工作正常进行的权利等。其义务在于告知数据提供人其权利义务;告知所要收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和使用目的;保护数据提供人的隐私;维护所收集个人数据的安全和完整;透明化对个人数据的使用状况;接受法定监督机关以及公民的监督等。这里需要另外指出的是,由于个人数据一旦成为收集机关加以使用的数据,即具有权威性,对个人的权益产生影响,所以个人对其提供的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负有责任,收集机关亦有在数据的收集、加工、使用过程中避免其出现差错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过错方承担,如见前述。 5、法律规定应当约束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外提供个人数据,并对公共事务管理机关对外提供个人数据服务树立宗旨并加以指导。对外提供服务应当符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旨,在“三公”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对外服务。避免由于对垄断数据资源获得途径的差异而造成不正当竞争。欧盟指令1992年的建议里有关许可的条款要求拥有任何特定信息唯一来源的数据库拥有者按照公平和一视同仁的条件许可任何竞争者使用该信息。法律应当规定对征信业及以收集或处理个人数据为主要业务的团体或个人、医院、学校、电信业、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大众传播业等行业可以提供服务的范围和审批程序。 6、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内部的规章制度,强化个人数据相关工作的管理,杜绝内部工作人员非工作目的的私自对个人数据的处理和泄露。 7、法律应当对个人数据使用的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范围进行规定,避免个人隐私权的不合理膨胀。 四、结束语 对于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个人数据保护,我们现在所做的研究是肤浅的,许多问题尚未吃透,故不敢妄加评论。尤其是对公共医疗机构的个人数据保护的研究则完全没有涉及,这是本文的一大缺憾。 我国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对个人数据的保护还处于探索阶段,笔者仅将研究中发现的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问题突显出来,希望在该问题的相互探讨过程中能够找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法,为规范和完善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个人数据保护献出一份绵薄之力。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中国公共事务管理模式革新 公共事务管理是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日常生活中的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到市场秩序维护、大型水利设施的修建,以及公众的财产、人权和自由等权利的实现都与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201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应以专业化管理为原则,建立在合理法律制度之上从而获得合法性已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共识。但当前国内对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还存在诸多认识与实践上的不足和争议,从而制约了我国公共事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变溯源 依据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在其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对范式的解释,范式指在一段时间内共同体成员所公认的那些信念、途径、技术和方法等集合,它为实践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范式具有优先性,不仅能够提供可供模仿的成功范例,并且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这个时期理论研究与实践的主流。当然由于反常的存在和累积,总会出现新的理论与实践模式———即新的范式对传统范式的替代,这时就意味着发生了范式转换。[1]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公共事务管理已发生了从行政管理范式向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变。 (一)行政管理范式的式微 19世纪末威尔逊开创公共行政学研究之初,指出公共行政应是政府、政党等对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政策的有效执行。威尔逊所发表的论文《行政研究》,以及古德诺所著《政治与行政》都对此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所谓行政管理范式早期见诸于伦纳德•D.怀特1926年出版的《公共行政学导论》中,意为行政之管理,即重视政府行政的管理学视角、途径、方法和技术。“所谓行政者,系管理人员与物料,俾完成国家创设置目的也。”[2]怀特此种定义正与同时期威尔逊和古德诺提出的“政治与行政二分论”相对应,也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以及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制”的行政体制相呼应,即将公共事务管理视为高效率行政管理的机制、方法和技术。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已逐渐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并暴露出诸多弊端,“政治与行政二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同时期,熊彼特、杜威、布鲁纳、阿伦特和哈贝马斯等众多著名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和论述“公共领域”,其中以哈贝马斯在1961年完成的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最具影响力,他认为凡涉及公共性的产品或劳务的生产与提供都应视为公共领域范围,都应有在法律保障下体现公民参与、合理性而非权威性支配的制度空间。萨缪尔森则在1954年发表的论文《财政支出的纯理论》中对“公共产品”划定标准作出经典界定,其主张凡具有受益上非排他性和消费上非竞争性的产品都应视为公共产品。“公共事务”理论则提出相对于私人事务而言,凡与政治、政府行政、社会责任、公共议题和公共信息等相关,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都应是公共事务。这些理论逐步成为公共行政实践与学科发展的重要理论渊源。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新公共行政学运动则将公共价值、社会公平、公民参与和积极回应等理念注入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当中。这些变化使人们对公共行政中的“公共性”日益重视,公共事务管理不再局限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也使之日渐式微。 (二)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 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学用语较行政管理晚些,在西方国家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期,才开始作为一个专用术语而得到规范的使用。20世纪中期,公共管理理论已经初步形成,并作为对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加以批判的产物出现[3]。为将其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相区别,故将其称之为新公共管理。新公共管理起初只是管理主义与新管理主义的体现。管理主义认为通过一组信条或实践所构建优良的管理将是治疗较为宽泛的经济与社会病疾的良药。新管理主义则进一步指出“精髓是将私营部门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技术运用于公共服务部门”,主张公共事务处理应从行政的传统特征,如官僚制、渐进性、特殊性等,转换成管理主义的新的特征,如经济、理性和普遍性等[4]。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与新公共管理运动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末迄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席卷全球,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香港、拉丁美洲等国家和地区都在不同程度上推行新公共管理理念。基本理念是借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来重塑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市场化,将公共行政视为一种产品与服务的输出,同时将民众视为顾客,尽力去满足顾客的需求[5]。正是由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得到广泛实践,使社会各界得以在理论与实践方面不断对其进行评估和完善,使其在与诸多新兴公共行政理论的竞争中受关注程度最高,影响力也最大,进而也推动了公共管理理论发展及其作为挑战范式的兴起。公共管理理论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开放系统。20世纪80年代以来,汇聚和吸收了包括新公共行政学派、商业和管理学派、公共事务与公共政策学派等大量不同学术流派的观点。当前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建立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使政府、企业、社会三者互相合作,优势互补,更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和公众需要。其在许多国家的实践也行之有效地解决了诸多传统行政管理范式无法良好解决或者根本无法触及的社会问题。这些都说明了公共管理范式已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的新近范式。 二、我国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变的沿革与缘由 (一)行政管理范式更适应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需要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召开并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上而下以中央政府部门管理体制为主,与计划经济一致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基本模式。随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虽然经历过几次改革,也主要是围绕中央政府的分权和集权改革,行政机构精简和调整展开。这个时期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主要还是以行政管理为主,并且导致行政机构大量膨胀、职能重叠、人员臃肿和效率低下的问题。1982年的行政体制改革也主要以减少经济管理部门,在城市以打破条块分割、增强企业活力和扩大地方政府经济管理权限为主,在农村则通过改变“”政社合一的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行政权与生产经营权的分离,但此次改革主要是为经济改革铺垫,并未改变我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1988年我国虽然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加强间接管理的改革原则,但由于改革还是按计划经济模式要求进行,因而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到预期效果,也未能消除长期以来存在于我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当中的问题[6]。20世纪80年代我国公共行政学恢复建设时期,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刚刚起步的阶段,政府几乎包办了社会当中的全部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管理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也主要以“行政管理”方式展开,公共行政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也是围绕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展开[7],“行政管理学应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8]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实践与研究并没有超出行政管理范式的基本含义,即主要从政府行政的视角出发,以追求行政管理效率为目标管理公共事务。 (二)强调“公共性”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包括资本、人才、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要求。这些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一方面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宏观调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推动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求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步骤地把企业推向市场,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同时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和自谋职业人员的住房、社会保险和医疗制度改革。经济改革领域稳妥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大流通体制改革,扩大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些都促使公共事务管理日益强调“公共性”,促进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的拓宽。因此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在行政管理体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涉及公民参与的公共领域空间逐渐增大,公共产品生产和提供方式出现多样化和多元化,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体现“公共性”也日益为人们所关注。曾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的郭济教授就指出“关于‘公共’,有学者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1)和私人行政相区别。(2)明确了行政活动的目的和性质。(3)公共的性质决定了它应负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4)强调了行政活动的公共性。”“由于‘公共’一词具有上述这些主要内容,因此,‘公共行政’一词本身的含义比‘行政’一词要丰富得多。”[9]由此可见,在此时期我国行政管理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传统范式受到来自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挑战,对于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强调“公共性”需要也日渐显现。 (三)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的选择 2002年党的十六大宣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以来,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以全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阶段。政府行政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如加强公共设施建设、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构建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等工作全面展开。我国社会经济步入全面转型期,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开始转变,相当部分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也已逐渐转移到一些非营利性组织。全社会在追求奉公守法、和谐共建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自觉或不自觉应用到公共管理范式的相关理念和方法。 21世纪以来,公共管理范式对于我国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提高已经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传播网络化和公众需求日渐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内容和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要应对一些新出现的公共问题。故早在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就确立了“公共管理”作为一级学科名称,2001年又将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培养高级公共事务管理人才的MPA定名为“公共管理硕士”。国内学者刘熙瑞教授也提出:“按‘政府推行政务’这样的涵义来理解‘行政’概念,就隐含了一系列缺失。包括:第一,它不能明确提示管理的目的,因而难以杜绝为私的成分;第二,公民参与与否不明确;第三,被管理的事务性质不明确,并没有强调必须是公共事务,因而难以界定管理的范围;第四,它在行政中是否接受公民的制约,也没明确提示出来等等。这就导致我们在使用‘行政’概念时有多方面的遗憾。”“为了突出民主,我国行政改革中必须采用公共行政、公共管理的概念,而尽量不用行政、行政管理概念。”[10]这些均体现了我国学界对于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换的先知先觉。就此来看,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在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共同选择,我国必须积极推进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换———从行政管理迈向公共管理。 三、构建我国公共管理范式的主要策略 当前在我国已经出现从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范式转换的趋势,但这种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实现。构建我国公共管理范式的主要策略包括: 1.明确公共管理内涵与外延。当前社会对公共管理内涵与外延认识不清,不仅导致公共管理实践与科研受到局限,也使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和需求受到局限。当前不仅在学术界,更应在社会实践方面明确公共管理是主体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旨在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而从事的社会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的管理;行政管理则是政府制定与执行政策或依法对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进行管理;行政管理仅是公共管理的一个分支领域或重要手段。明确公共管理的内涵与外延将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对公共管理范式适用范围更加充分的认识,进而推动公共管理范式的实践。 2.增强公共管理理念的传播。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不断转变与创新是时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公共管理理念传播也是在我国实现公共管理范式的重要环节。当前在我国应加强建立以合同外包或引入竞争机制的“市场化政府”,建立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民参与的“参与式国家”,以及建立公共物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等公共管理理念的传播,以使人们意识到只有在更广泛公共领域内,结合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面力量才能更有效地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 3.加大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当前我国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还主要以偏政府行政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为主,对具备现代公共精神和理念,掌握先进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力度还不足。故当前在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方面应将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基础和平台,开放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边界,将公共管理的理念、技术与方法逐步融合在其中,并应加大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的招生规模。加强对当前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共管理理念、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发挥好公共管理硕士(MPA)在培养高级公共管理人才方面的作用。 4.推动公共管理政府实践。虽然公共管理理论在解决我国社会问题方面,经学术界长期研究和发展而日趋成熟,并逐步为大众所了解和熟悉,政府行政改革的目标也是在不断推动公共管理实践。但受传统政治文化和行政体制惯性的影响,当前在我国政府公共事务管理领域,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依然发挥着绝对主导作用,导致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建设推进缓慢,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形成受阻,民生权益、公民参与、社会公平实现困难。政府积极进行公共管理实践范式,不仅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并且有利于发挥典范作用,推动公共管理范式在我国全社会的实现,故当前我国急需大力推动政府公共管理范式的实践。 总之,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依然是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形式,相关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还需逐步推进。社会对非营利性组织培育、管理和规范还不够,还需要加强我国公共管理相关的理念传播、人才培养以及具体实践。让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与新近公共管理范式在处理公共事务的相互竞争中逐渐此消彼长,才能在我国完成公共事务管理范式的彻底转变。
农技推广论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技能的提升 人员配备不足,公共服务力量单薄 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能力不足。安徽省现有乡镇农技人员11603人,平均每个乡镇有工作人员4.9人,有相当一部分农技推广机构仅1-2人,村级无正规农技人员。乡镇农技人员总量不足,且学历和职称偏低问题也很突出。据统计,我省乡镇农技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中,中专及高中以下学历占40%左右,近50%的人员仍然是初级职称,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长期得不到更新和提高,对“四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感到力不从心,在服务现代高效农业中显得无所适从。受地方财力、人员编制、乡镇地域的限制,乡镇农技队伍难进入、人员难增加,乡镇之间农技人员难调配,乡镇农技队伍缺乏活力。 技术服务单一,农机农艺不配套 目前我国的基层农技推广功能尚不齐全,服务尚不到位,不同专业站和人员多在自身专业范围内开展农技服务工作,未能整合有限资源而形成合力,开展农技一体化服务,造成农机农艺不配套,良种未能良法,种养业衔接不好等等;未能发挥一些优良品种的产量潜力和效益。这样,不仅降低了农技推广体系中人力资源的作用,也大大降低了现有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效果。 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的对策 1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推行综合建站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现时间已过,健全基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机构任务迫切。因此,笔者认为,上级政府部门应尽快进一步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的基本思路,对乡镇公共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推行综合建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并实行以“条”管理为主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体制。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农机站、农产品质监站等没有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地方,各地要进行资金和存量资产整合,将相关站建设资金纳入综合建站一并考虑。已建好畜牧兽医站、农技站、农机站的地方,可通过资产置换,实行资源整合,建设综合站;或利用现有资产进行改造装修,按办公区、生活区、咨询培训区、检测设备室等不同功能区,将分散的场所整合建设综合站。 综合建站条件不成熟的地方,要统筹土地资源,集中选址,实行分步骤、分行业集中建站,最终形成方便群众的农业公共服务集中办公区。县乡两级政府要负责协调好综合建站或分行业集中建站的用地指标问题。每个乡镇站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应不低于60万元的标准。同时,尽快研究配备必要的试验基地、培训场所、信息化办公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和交通条件。国家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其中粮食等农产品主产省应优先保证。 2充实优化乡村农技推广队伍,保证必要的推广经费 针对我国当前乡村农技推广人员严重不足和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国家应统筹规划,参照大学生村官的一些做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一批能扎根农村,热爱农业,有真才实学的大学生,充实到乡村农技推广队伍中。这不仅能减轻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而且对促进农技推广工作开展,保障粮食等农产品安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将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每个乡镇站人员编制数原则上应不少于8人,每个村原则上要有1-2名农技人员。同时要优化队伍结构,推行以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完善考评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切实搞好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认真落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每人每年按不少于3000元标准安排乡镇农技人员工作经费,按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标准给予村级农技员工作补贴,上述经费由省、县财政共同承担。乡镇站(区域站)农业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须全额纳入省、县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增长的比例逐年增长。 3建立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机制 要培育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通过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 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中介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现农业技术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的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和财力资源,弥补政府农技部门技术力量不够和经费的不足。 4探索建立农技推广全程服务机制 随着农民进城打工人数的增加,农村留守农民年龄的增大,现代农业对技术要求的提高,农业生产越来越需要科技的全程服务。目前,我国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数是为农户开展农机、植保等订单服务,满足了农户的一般需求,但生产中象水稻育苗与机插秧等一些关键技术服务得不到解决,更缺少全程服务。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一些农业企业已开始探索,并在若干主要农作物生产中进行农技推广的全程服务工作,如中国种业50强企业——安徽天禾种业,率先在水稻生产中探索以育苗产业化带动基层的全程农技服务,推行“四代一管”服务模式,促进了农技的推广应用,即为农户“代育秧、代机耕、代机插、代收割和田间管理”,较好地实现了农艺与农机相配套、良种良法相结合的水稻生产全过程的“保姆”式服务,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广大农民的青睐,央视新闻联播也对此进行了综合报道,为社会化的农技全程服务探索了一条新路子。认为上述水稻生产全过程的“保姆”式服务应引起政府的重视,应进一步总结各地的经验,探索建立农技推广全程服务机制,以适应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保障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的要求。 农技推广论文:怎么搞好农技推广工作 农技推广工作的创新性 加强对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鼓励他们搞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 1.1 农业技术推广的特点是社会效益很好,但自身效益不佳 因此,要适当增加农技推广的财政预算,加强农技推广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地位与待遇。对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各级财政要确保试验、示范和推广所需工作经费。搞好农业技术推广,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必须做到“实际、实用、实效”,要突破关键环节,抓出亮点,抓出特色。切忌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政府在搞好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加大农技推广的投入。确保推动农技推广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2 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农技人员的业务知识要不断更新和补充 1)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农技人员参加农业院校的自学,全面提高农技队伍综合素质。2)业务主管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学术论坛、学术讲座等专题研讨会,通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与学术专家共同研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让基层人员学到最新的科学知识,同时也把农民的需要反馈给专家。3)创新管理机制,尽快扭转农技推广人员社会地位低、待遇差的现状,以此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农技推广的主力军作用。 2 农技推广的方式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选择、采纳和应用先进技术的能力,促进科技向现实生产力主动渗透转化。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要把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带头作用,组织科技示范户现身说法,拓宽对农业新技术的宣传推广渠道,积极扶持广大农民组建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引导农民自觉学习和交流农业新技术。要按照技术服务农民服务产业的总体要求,树立为产业发展全面推广与全程服务的新观念,建立多元化服务主体。 2.l 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突出抓点示范 农业科技示范场是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千的主要场所之一,是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平台和窗口,农技推广单位要按照以站办场,以场养站,示范与推广相结合,产业发展与自我发展共生存的发展思路积极兴办农业科技示范场,引导农民群众学技术、用技术。 2.2 强化农技推广机构与龙头企业的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 农技推广机构要围绕当地的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按照市场的要求和运行规律,为龙头企业开展全程科技服务,龙头企业建基地,农民积极来参与,农技人员搞服务。形成农民、企业和农技人员三赢的有偿服务形式。 2.3 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鼓励和引导他们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不断增强农业科技推广转化能力。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广技术,最大限度地挖掘组织内部的推广潜力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要鼓励高素质农民进入村级基层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普及。要采取优惠措施充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力量,各类农业科研、教育及农技推广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队伍培训力度。 3 农技推广的实施策略 3.1 科学设立岗位 农业综合服务站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无创收来源,期待界定农技推广工作的公益性职能。根据公益性职能的要求,增强充实区县级农技推广中心,科学设岗。确保农技队伍稳定发展,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对在编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促进知识更新,增强农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2 提高服务效率 现有农技推广机构、设施和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构建新的推广服务体系。1)科学定编,定岗定员,财政足额预算资金,确保公益性职能人员的工资和经费。2)养老统筹,合理补偿,放活经营性农服务。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实施,逐步配套改革推进农技推广服务的软硬条件和手段。 4 结语 推广农技服务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尤其是农技干部,更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更深入基层、实际,探索农技推广的新方法、新措施、新途径,面向市场,找准位置,了解农民需要什么,应该干什么,真正解决农民增收难的实际问题。 农技推广论文:农技推广法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对策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于2013年1月1日颁布实施。通过修订,首次明确了农技推广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对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岗位比例、上岗条件、考评制度等提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农科教、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员为农技推广体系的组成部分等,其针对性、约束性、可操作性显着增强。这对进一步加强农技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必将加快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当前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技推广法,需依法完善农技推广机构设置,稳定推广队伍,着力开展农技推广机制创新,促进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发展,强化农技推广保障措施落实等。现结合广德实际,提出值得思考的相关问题。 1 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设置模式与职责发挥、明晰的问题 就种植业农技推广机构而言,广德县级机构1987年正式成立,编制70人,机构、编制、人员较稳定。1992年“三权下放”人财物归属乡镇政府,机构管理体制、编制、人员处于较多的调整变动中,成立时全县有90余人,由县级管理;1996年县级收回,定编141人,实行垂直管理;2000年再度下放,并实行人员的清理清退,明确编制50人,核减91人,归属乡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2006年以来,在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推动下,针对乡镇“中心”事务繁多,推广服务不到位,人员素质偏低等一系列问题,县级推广机构,开始设想按农业生产区域化、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建立县级派出机构区域中心站。目前已挂牌建立5个,正在抓紧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这一做法符合农技推广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问题是根据农技推广法第十一条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履行的公益性职责来看,设置综合性的区域站应较为合理。但就目前状况,县级是有各相对独立的部门负责,区域站综合设置,存在如何理顺,具体如何设置,才能符合区域农业发展要求,才能确保农技人员发挥最大效能,才能有效履行农技公共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职责的问题,值得试点与探索。这是其一。其二,农技推广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农技公共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职责有7项,需根据各公共服务机构的职能划分,具体细化分解,明晰其职责范围的问题。 2 “一主多元”相结合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合力运行,有序发展的问题 农技推广法规定:“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相结合的推广体系。”明确了以基层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多元农技推广服务制度。这种推广制度广德县一直在进行探索实践,目前主要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技术推广部门协作开展技术攻关,新技术研发、推广及科技示范项目的实施;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合作建立研发基地;科研院所与销售商、技术推广部门协作建立新品种示范基地;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大农户(合作社)、技术推广部门共同实施新农药、新肥料应用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服务农户等等。但这些合作、协作除个别外,大都组织松散,力度不足,处于经常性的变动之中,难以做到分工协作,合力运行,其结果还是单兵突进,服务重复、低效,甚至相互抵毁,造成不良后果。农技推广法规定的目的是形成农技推广多元合作的新机制,适应农业、农村、农民的公益性需求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如何依靠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技术成果、发挥技术攻关优势,公益性推广部门的技术服务、示范基地带动优势,企业、经销商的产品宣传、品牌推广优势,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应用、技术需求优势,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的技术普及优势等,促进多元农技推广组织有序、合力运行,多元协同作战,提升服务效果等,是否要明确各级协调机构,区域统一统筹,明确各自职能,分工管理等相关规定。 3 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确定、技术岗位的设置、落实及工作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建立等问题 2000年“三权下放”时,广德县明确县农技推广中心编制为70人,乡镇农服中心从事种植业技术推广的编制为50人。就了解的情况看,目前应没有变化。农技推广法明确了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为确保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履行,第十三条规定了机构编制测算依据的原则。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是,是否对编制进行重新确定,由那一层级、部门督促落实等。就编制的确定,一是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利于合理测算;二是要明确不同地方的县级与乡镇级比例;三是全省是否实行管理体制统一与理顺,若以乡镇管理为主而设立区域站,区域站编制来源需明晰等。 农技推广法规定的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岗位设置,在广德县目前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存在有在编不在岗问题。一是乡镇挪用在岗农技人员从事乡镇“中心”工作、随意安置非专业人员等问题严重;二是县级机构受现有编制限制等原因,有10a左右时间没有进人,且有调出,出现人员老化、知识老化、专业结构不合理、非专业人员较多等问题。针对现实问题,农技推广法在实施过程中,要制定相关办法,明确落实时间表、落实方法及奖惩政策等。 农技术推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农技推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管理的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和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应当建立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度和考评制度。因此,应探索按区域农业发展实际,合理设置服务岗位,将服务职责细化落实到岗位,实行责任到人;建立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按区域范围以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实绩等为依据统一制定,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评组织、标准、方法、程序等。 4 政府支持用于实施公益性农技推广项目及保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业务开展的经费保障问题 现实状况是,广德县农技推广县级机构(包括区域站)人员工资及相关补贴来源于县级财政,乡镇的来源于乡镇政府,县级机构财政预算少量的推广业务开展工作经费。多年来,农技推广机构在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扶持下,实施了大量的惠农项目、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公益性农技服务基本建设项目等,这些项目 相对于其他部门实施基本建设、公共建设项目,明显的特点是不含前期工作经费,给项目实施及农技推广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农技推广的业务工作经费不足及实施农技推广项目无专项资金,已成为农技推广活力展示的主要限制因素。 农技推广法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分别对政府财政预算保障用于农技推广资金;筹集农技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技推广项目;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农技推广机构业务工作经费;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待遇,并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及保障农技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示范场所、办公场所、推广和培训设施设备等工作条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落实?当前可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等落实,加快基层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推广服务能力,实现农技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设想有效果的方法是,省级相关部门,通过调研明晰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所需工作经费测算标准和需达到的最低额度,同时明确省及其以下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并依法纳入预算保障。此外,各级政府从农业发展基金中,筹集农技推广专项资金,也需有规定的提取比例标准,按需用于实施农技推广项目等。 5 面向区域农业产业需求及技术瓶颈,引进、示范、推广关键技术的渠道通畅问题 广德的农业发展同10a前相比,特色作物的专业化种植、设施化高效栽培快速发展,新模式、新方法不断涌现,大田作物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型农技服务组织及生产经营方式持续产生。这些新生事物的出现,既给农业发展带来活力,也给农技推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及高效益的生产追求,使专业种植者及广大农民在生产经营中,既会出现各种问题,也对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形成了新的实际需求。如何了解和满足农户对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解决是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技人员为农服务机制创新的问题之一。现在可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全面推行“包村联户”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典型特色农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开辟“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生产需求快速反映,技术难题快速协调解决的技术渠道。今后,关键是要探索保持通道畅通的经费来源及工作激励的方式、方法等。 农技推广论文: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经验 祁县是全国12个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县之一。去年9月国家农业部等5部委正式批复试点方案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成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曹煜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组,按照组建机构、细化方案、宣传发动、站点组建、选聘人员、建章立制开展工作等6个阶段,严密组织,分步推进。目前,试点工作已进入建章立制,开展工作阶段,整个工作即将结束。 根据国家五部委的《批复》,祁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是按照"两个分开,突出六大创新,达到四个确保"的总体思路进行的?quot;两个分开",即:行政和事业分开,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六大创新",即: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机构设置、创新服务体系、创新推广队伍、创新服务手段、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四个确保",即:通过改革,实现四个确保,确保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加强,确保公益性职能强化,确保国家农技推广队伍优化,确保公益性机构经费保障。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工作,预期目标有望得到实现。 一、理顺管理体制,形成了"分行业跨乡镇设立区域站,四权归县,垂直领导"的管理模式 改革前,全县8个乡镇,乡乡设站,人、财、物、事全部下放乡、镇政府,县级业务部门只保留业务指导权。农技推广人员整天忙于乡镇中心工作,农技推广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到保障。改革后,根据全县产业布局,分行业跨乡镇设置12个区域站。其中种植业4个,畜牧业5个,农机化3个。将区域站的人、财、物、事四权/!/收归县级对应部门,实行垂直领导,确立和巩固了县级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中的主导作用,保证了农技推广队伍的专职专用。 二、推进"两个分开",实现职能分离 "政事分开",根据农业法的规定,确认农业局为全县农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农机化服务中心、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站为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局从农技推广体系中剥离出来,改为县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农业局所属种子公司、良种场、农机中心所属农机公司改制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农业行政执法上组建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专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行政与事业,公益性和经营性的职能的两个分离,使其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三、实行县、乡联动,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在改革试点中,祁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实行了县、乡联动。在分行业、跨乡镇设立区域推广机构的同时,在人员的配置上贯彻了县区4:6的配置原则。全县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总编制186人中,调剂30名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编制,12名为农机培训校编制,其余144名均按县4比6的比例予以落实。其中县农技推广中心超编的11名人员全部充实到了基层,强化了一线,解决了农技推广队伍长期存在的头重脚轻、本末倒置的弊病。 四、创新人事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得以优化 改革中,我们在人事管理制度上全面推行了全员聘用、竞争上岗。根据县中心和区域站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科学设岗,以岗选人,端掉了"身份上的铁交椅"。工资分配上,由县财政按全部农技推广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的10提取,和年终奖励工资捆绑使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两次考核后,与绩效挂钩,进行再分配。打破了在工资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为激发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奠定了制度基础。 五、发展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实现农技推广多元化 大力发展多元化的农技服务组织,形成国家兴办与国家扶持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农技推广体系,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在改革中制定了优惠政策,从政治上支持、资金上扶持、程序上简化等方面进行重点帮扶,鼓励和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大专院校、新型专业组织和民营企业来我县兴办多种形式的经营性农技服务实体,开展有偿农技服务。目前,全县已有多种成份的农技协会50个,农资经营企业(户)79个,以全国百强农技协会--康泰精品果业协会为代表的养牛协会,蔬菜协会、乳业协会、农机协会、农民经纪人协会已经成为农技推广的必要组成部分。初步形成 了纵横交错,上下贯通的农技推广网络,一个以国家兴办为主,多元化社会推广为辅的农技推广体系初现端倪。 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性强,涉及面广,既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参照。为了确保体系改革的科学性、可靠性和稳妥性,祁县县委、县政府党政一把手挂帅,县长总抓。一是强化领导,做到责任落实。为加强改革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曹煜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张俊慧,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郭午生,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卢传杰担任,成员由农业、宣传、纪检、编办、人事、科技、财政、畜牧、农机、农经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的行政领导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二是实事求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一个既符合五部委《批复》原则要求,又符合本县实际情况;既具有超前性,又具有科学性;既具有规范性,又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实施方案,是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所在。因此,在方案的制定上领导组始终坚持了慎之又慎,积极稳妥的原则。从起草到定稿,几上几下,几经反复,每一次修改都首先征求省级负责同志的意见,每一次都提请领导组会议讨论,直至第8搞才经省级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县委常委会最后敲定,以正式文件下发实施。三是精心指导,严密组织。实施过程中,县领导组在每个阶段开始前都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运行中,每个环节都有领导组成员亲自检查把关;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四是部门配合,财政保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鼎力支持;承担单位身先士卒,争先工作。特别是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把县级三个中心,一个技术推广站和12个区域站全部列为全额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工资全部由财政直接支付;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并先后拨出5万元用于工作经费,从根本上解除了农技推广人员的后顾之忧,保证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综上所述,在全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厅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深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县委、县政府和改革试点领导组及相关部门的努力工作,祁县的农技推广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现。我们决心一鼓作气,乘势而上,抓紧有效时间,加快工作节奏,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向农业部和省厅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农技推广论文:信息技能对农技推广的影响 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建设现状 市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主要有3个: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现有114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35人。镇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共有7个,共设立6个畜牧兽医站和1个畜牧兽医组(河东区),隶属区镇政府管理,市畜牧兽医部门仅负责业务指导。现有人员23人,其中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11人、技术员职称4人、无职称的1人。村级畜牧防疫员185人,市镇双重管理。 市级植物疫病防控机构主要有2个: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植物植检站和病虫测报站、市热作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共有员工12人,其中推广研究员1人、高级农艺师2人、农艺师8人、助理农艺师1人。未设立镇级植物疫病防控专门机构,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主要由区镇农业服务中心中负责农技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兼任。村级无植物疫病防疫员。 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现状 市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主要有3个,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农产品质量流动检测服务站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为市农业局的内设科室或下属事业单位。现有39人,其中推广研究员1人、中级农艺师5人;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共6个,每个镇都成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流动服务点,现有18人。检测工作主要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中负责农技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兼任,归属镇政府管理,市农业部门仅负责业务指导。村级农产品质量安监员200人,市镇双重管理。 当前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各级领导对实施“科技兴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对基层农技推广事业不够重视,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科技的普及推广和农民种养水平的提高。主要问题表现为不重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管理体制不健全,基层农技推广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和年龄老化、青黄不接、人才缺乏,导致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出现了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技推广机构工作“边缘化”现象。 改革完善三亚市三大公共服务机构的思路 根据三亚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长远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合理设置、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加大投入、改善条件等一系列改革,力争在年内建立健全以市级业务部门为主导,区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主体,村级农民技术员等为基础的政府主导型农业科技公共服务网络,重点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大公共服务机构。 1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思路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思路如图1所示。①市农业局新设农业科技教育科,主要负责全市农业科技创新管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②整合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优质蔬菜开发中心和市南红农场组建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市农业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着重解决制约三亚市农业生产发展的重大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为三亚市的农业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提供平台。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由市农业局农业科技教育科行政主管,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热作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配合业务指导。区镇农业服务中心内设农业技术推广站,核定编制3人,为市农业部门的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公益性职能。每个行政村培养1名农民技术员,建立农技推广服务点。区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村农民技术员实行以市农业部门和区镇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农业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 2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改革思路 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改革思路见图2。为加强对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植物检疫条例》赋与的行政执法职能,把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从事植保植检工作的植保植检站和病虫测报站划离,独立设置为市植保植检局。全市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市农业局全面统筹行政主管,其中的动物疫病防控由市畜牧兽医局行政主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业务指导;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市植保植检局行政和业务主管,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市热作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配合业务指导;区镇农业服务中心内设动植物疫病防控站,核定编制6人,为市农业部门的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动植物疫病防控公益性职能。每个行政村各培养1名动物疫病防疫员和植物疫病防疫员,建立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点。区镇动植物疫病防控站和村动植物疫病防疫员实行以市农业部门和区镇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农业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 3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改革思路 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改革思路见图3。依托三亚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项目建设,新设三亚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市农业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监测等专项任务。同时,根据三亚市冬季瓜菜种植生产与流通交易的分布情况,为保障出岛瓜菜质量安全,在崖城镇与海棠湾镇设立2个农产品质量检测区域站,隶属于三亚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管理,镇政府配合。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由市农业局全面统筹行政主管,其中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体系建设。 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和崖城镇、海棠湾镇区域检测站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专项工作。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区镇农业服务中心内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核定编制3人,为市农业部门的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农产品质量监管公益性职能。每个行政村培养2名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点。区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和村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实行以市农业部门和区镇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农业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三亚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历经撤乡并镇、乡镇农技“七所八站”合并为农业服务中心等机构变革,对当时的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但随着三亚社会的发展进步,逐渐暴露出管理体制不顺,体系不健全的弊端,出现基层农技人员从事非本职工作、农技推广工作缺乏人手的现象。为此,结合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本文详细阐述改革完善三亚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机构的思路,重点是三大公共服务机构,以期通过机构体系完善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三亚农技事业健康发展。但要全面促进农技推广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还涉及政策法规的保障、资金经费的投入、人才队伍 的建设等方面,需再深入的思考,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改进。 农技推广论文:论科创对农技推广综合实力的影响 加强科技培训,稳定壮大科技队伍 一是开展农民全员培训。农民是农业科学技术应用的主体,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任务就是把新技术传授给广大农民,使其切实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也就是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高的过程,切实发挥基层农科站地域、人员等自身优势,针对农民求知热点,积极利用“科技之冬”、“科普宣传”等各种“三农”服务活动,开展现场讲授示范、科技宣传栏、技术咨询等全方位、多角度科技培训,达到培训一批人才,推广一项技术,形成一个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的目的。 二是加强协会生产技能培训。各类协会培训基地为基础,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协会、企业、种植大户作为定点培训基地,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县(市)、乡(镇)、村和协会培训网络;探索并建立协会发展与人才培养互联互促的有效机制,使协会成为培养各类农村人才的重要基地。 三是加强自身培训。当前,“三农”对农业新技术的渴求已不仅仅局限于大宗作物的生产技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现有的知识和技能在市场经济的变化中已显得越来越匮乏。为此,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水平迫在眉睫。对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应纳入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通过与大专院校联合定向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函授等方式,进一步更新和提高现有农技人员知识技能等综合素质。 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农技推广实力 1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 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应着眼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科科技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是加强原始创新。农技推广应将投资少、见效快、作用大、影响面广的常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去。例如沟播平铺、地膜覆盖、平衡施肥、病虫草鼠害预控、种子粒选、包衣等技术的推广普及,切实提高常规技术措施到位率;二是加强集成创新。通过多种技术集成配套,进一步加强原始技术综合应用。当前应大力推广滴灌与棉花高密度、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等集成配套新技术应用,加速农业科技新技术的转化;三是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利用“走出去、请进来”及当前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加大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加快新技术的引进,结合本地实际,通过试验示范推广,进一步消化成适合本地的种植特色的实用技术。例如设施农业保护地建设改造、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与研究等。 2加强科技项目建设 一是围绕目前农业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设立科技项目。围绕本地支柱产业及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包括新兴技术和后续技术在内的试验研究类项目。二是设立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生产项目。围绕农民增收问题,按照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加强种植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助民增收。三是设立农业标准化技术、农业信息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等示范推广类项目。围绕农产品生产安全和无公害标准化的要求,设立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类农业示范推广项目,提高产品竞争力。 3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 以实力较强的科研、教学单位作为科技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项目实施、技术研发的合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和引进农业高中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生产第一线普及、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形成适合的自主知识品牌。 创新资金投入渠道,增加农技推广资金投入 一是对国家和自治区的农业研发和推广的计划项目要继续组织实施并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农业科技推广专项基金,并逐步增加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尤其是用于农技推广的份额;二是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调整支农资金投入结构,设立农业科技基金,把农产品补贴变为农业科技推广补贴;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利用涉农企业赞助或入股等社会集资,以及农业部门经营收入的提成等用于农技推广,增强农技推广实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农技推广论文:农技推广系统问题与策略 本文作者:徐玲作者单位:青海省大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国家设立的为基层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者提供技术服务的公益性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和支撑。近年来,为搞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系统建设,抓好基层农业技术管理工作,更好地使农业公益性推广为农民服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其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对新技术和新方法的需求,相对落后的农业推广体系无法适应高速发展的现代农业需求。造成农技推广相对落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技推广体系自身存在着效率低下、服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的现象。二是社会对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视和投入不足。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需多措并举,积极改革农技推广体系,建立完善、合理的农技推广体系,为农业增、农民增收打好基础。 1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1.1推广体系尚不健全 农技推广业务性强,服务面宽,从上至下如果没有一个健全、完整的推广体系,很难将科技成果迅速推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整个推广体系中,每个部分都至关重要,尤其是遍布基层、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从事推广工作的县、乡农技中心,作用与地位更是至关重要。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直接影响农业部门自身建设,进而给正常的农技推广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受到影响的是广大农民群众。 1.2基层农技队伍素质较低 在实际生产中,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基层农技推广存在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等缺陷,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出现这种现象与近年来产业发展变化快、农民需求变化大,但基层农技人员因经费紧张、生存困难,接受培训少、知识更新难有关,同时也与在基层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条件艰苦,缺乏激励、成长机制,缺乏编制、经费、安全保障,农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人员难以流动更新、技术推广后继无人等有关。因此,新时期加应强农技队伍素质建设[1-2]。 1.3基层农技中心基础薄弱 乡镇农技中心基础设施与工作条件落后,不仅严重影响乡镇农技人员的正常工作,还影响农技中心公益性职能的履行与职责的发挥,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民收入提高,同时也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和谐社会极不协调。 1.4缺乏激励机制 农技人员缺乏成长动力与安全保障。无论是对单位、还是对个人,在自身建设、公益推广上,都很难有长远的规划与打算。因此,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农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发展 2.1加强农业部门自身建设 建设一支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农业干部队伍,把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升能力作为队伍建设重点,改变学历高、职称高、能力弱、水平低的状况。要在发挥整体活力,增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指导、创造发展环境上下功夫。在岗位设置和参公管理到位后,政府对部门的考核已由目标考核转为绩效考核,要认真探索并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进一步理顺基层农技推广体制,使农技中心管理更加人性化,更加便捷、高效,具有可操作性。 2.2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力地调动基层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农技推广与服务能力。项目实施以来,广大农技人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工作,为农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农业科技人员奔赴生产一线,深入田间地头,包乡、包村、包户开展推广服务工作,落实各项农业技术措施,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控,开展高产创建,做好咨询服务,为农业丰收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3-4]。 2.3根据实际情况改革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构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机制,必须要顺应农村改革和发展方向要求,着眼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需要,特别是要适应农业生产主体和经营方式的新变化、新要求,变革推广服务方式,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以满足产业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不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水平。 2.4做好农技推广宣传工作 要积极做好农技推广宣传工作,让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政府和有关部门了解农技推广工作的现状和成效,关注农技推广工作的实际困难,关心和支持农技推广服务工作,营造推动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开创农技推广工作新局面。 农技推广论文:完善农技推广体系 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农技推广服务是一项推动农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非常重要且富有成效的公益事业。近年来,我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形成了以镇农技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以村组示范为基础,上下贯通、专群结合、功能配套的农技服务网络。但是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面临着新的挑战。现行农技推广体系在推广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已不能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必须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找准改革的切入点 实现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关键在于科技兴农。当前,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型增长转向科技型增长,农业新技术逐步取代常规技术。而农民是农业经营的主体,更是农业技术应用的主体。现阶段农民的科技素质现状,面对国内、国际市场,显得十分盲目,一时难以适应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只有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加快科技兴农的步伐。实践证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特别是乡镇农技服务机构直接面对农民,推广技术、指导生产,在农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状与市场和农民的要求存在诸多不协调的地方。目前,我镇有镇级农技服务机构1个,农技服务人员11人;村级农技服务网点21个,农技服务人员69人。从文化结构来看,大学文化4人、大专文化6人、高中及中专文化25人、初中及以下文化45人;从职称结构来看,高级1人、中级16人、初级27人、无职称人员36人。农技人员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复合型、开发型人才较少,懂粮棉油技术的多,精通特产、畜牧、水产种养技术的少,难于满足当前农业技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农技推广事业经费不足,体制不活,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存在脱节现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基本处于半瘫痪状态,基础设施条件差,农技人员工资待遇无保障,不能安心农技推广工作,面临着“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因此,加快推进镇级农技机构改革是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重点。 现行推广方式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自上而下推广,致使农技推广目标与农民需求目标存在较大差异,成果转化率低。因此,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树立“以人为本、自下而上”的农业推广理念,实现四个转向,即由单一向农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转向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农村科技示范户,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应用新品种、新技术;由单一的产中技术服务转向产前市场前景分析、产中田间技术指导、产后加强销售系列化服务,形成全程跟踪服务的新格局;由单一的政府和农业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农技培训、发放技术资料等农技服务转向放开农技服务领域,创新农技服务形式,实现农技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社会化;由单一追求产量最大化转向实行名优特等多种经营服务。 二、分离职能、创新体制,突出改革的关键点 创新农技推广体制,逐步建立分别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的农技推广队伍,是完善农技推广体系的关键。一是科学定位职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剥离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退出一般性推广服务和经营性服务,集中优势力量履行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行使公益性职能的部分予以加强;经营性职能部分推向市场。公益性服务主要承担重大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农情的监测、预报、病虫害的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及农业公共信息服务等。二是畅通分流渠道。我们不能认为改革就是简单地撤并机构、精减人员,要统筹考虑,既要巩固公益性服务,又要放活经营性服务。坚持“三个一批”的原则稳步推进,即保留一批农技推广的骨干力量;放活一批市场经营的能人;淘汰一批不具备农技服务条件的人员,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充分发挥农技推广主力军的作用。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用政策的优惠、经济的实惠,用市场的办法、经济的手段、友情的操作推动改革,多渠道安置人员,解决分流人员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安置等后顾之忧,畅通分流渠道,减轻改革的压力,不能因改革而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三是建立健全推广机制。从抓制度促规范入手,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新机制。制定推广激励制度,设立农技推广基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予以奖励,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保护其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实行绩效挂钩的考核制度,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主体,以一线推广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农技人员在农技推广中获得收益。建立农技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不能把农技服务机构作为消化改革富余人员的“口袋”。对现有农技人员的资质情况全面清理,不具备资质的一律分流出农业技术服务队伍,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行全员聘用制度,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人事管理制度,促使农技人员扎实工作。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三、培育主体、创新模式,把握改革的着力点 坚持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结合,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结合,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结合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以龙头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农技推广网络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要求,是完善农技推广体系的着力点。在巩固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基础地位的基础上,实行挂靠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纪人开展推广,鼓励涉农企业参与推广,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技推广的合力。主要是发挥五大优势,培育五大主体,形成五种模式。即发挥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技术优势,实行联合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新技术“孵化器”作用,形成“院校、院所+农户”的推广模式,使技术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信息优势,实行订单生产,形成“龙头企业+农户”的推广模式,由龙头企业统一供种、统一指导、统一收购,组织农民按照企业要求生产标准专用农产品,实现企业与农民利益的双赢;发挥农资经销商的品种优势,加快新品种、新化肥、新农药的推广应用,形成“农资经销商+农户”的推广模式,提高农产品优质率,把品种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优势,鼓励其以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入股、带资入股、项目入股、利润提成等形式,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连心、联责、联利双赢互利局面,形成“专业技术人员+农户”的推广模式,提高农业适用新技术普及率,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发挥种养大户的辐射优势,大力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利用典型大户在群众中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带动周边农民学科学、用技术,形成“种养大户+农户”的推广模式,把辐射优势转化为规模优势。 四、构建载体、创新形式,筑牢改革的支撑点。 改善农技推广条件,创新农技推广环境,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是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技术吸纳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支撑。一是以学校职业教育为载体。充分发挥镇党成校在农技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把农民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民开展经常性地培训,使每户都有一个科技明白人,都能够掌握1-2项农业致富适用新技术。同时要把农村初级中学的文化知识教育与农业知识教育结合起来,开展劳动技能、农业技术培训,在向上一级学校输送优质生源的同时,培养一大批农村技术能人。二是以活动为载体。农业生产主管部门要坚持开展科技下乡、技术进家、科技集市等活动,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扩大农民培训面。继续办好各类农业技术刊物,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平台;高度重视培养农村科技示范户,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农民依靠科技增加收入。三是以基地为载体。鼓励农业技术人员以承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在农村领办和创办示范基地,辐射周边农民,推广农业技术、引领农业生产。政府要加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从政策优惠、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示范场所,使先进技术、优良品种通过科技园的转化、示范和辐射加以推广,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有效载体。四是以人力资源为载体。目前,农技推广队伍人才断层、知识老化问题突出。突破这一制约,一方面要加大现有农技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知识存量水平;另一方面要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热爱农技推广事业的复合型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农技推广队伍。同时要加大对公益性服务部门的扶持,重点装备具有一定优势的推广主体,增加财政投入,改善农技推广的硬件设施,保障推广人员的待遇,使其能够安心从事农技推广事业。 农技推广论文:农业技术推广对农技员推广行为的影响 摘要:农业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其在实际中的发展水平关系着人们的生活及社会稳定性,而在现代社会中,其更加强调的是农业生产技术的作用,为此如何使农业技术可以有效的得到推广及应用是现今农技员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但是在农技员进行技术推广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相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制度所产生影响及作用,在技术推广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行为需要以此制度为基准,并且在实际中其还可以对推广工作的开展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为此以下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制度;推广行为;影响 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制度的作用 1.1概念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制度就是在相关政策及法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现今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的农业技术推广准则,其内容以农业技术推广发展需要为基础划分为多个方面,形成一个完整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因此在农技员开展相应的技术推广工作时,需要以此制度的内容作为执行标准,以此来保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开展的合理性及可靠性。 1.2要求 为了调动农技员对工作的积极性,增加用于农业科技研究以及农业生产的投资比例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帮助农技员加强自身的推广行为,激发农技员对于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严格筛选招聘人员,确保农技员的专业能力,才能做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 1.3制度分类 1.3.1 经济制度。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制度中此项制度主要是为了保证农技员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具备良好的经济保障,并在生活及工作中得到相应的物质支持,通过经济制度的作用可以使经济支持得以落实。1.3.2 工作制度。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制度中要求在进行农业技术推广之前需要进行试点工作,采用试点主要是为了对农业技术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并在实际中通过反馈信息来判断技术推广内容是否具备可行性及有效性,并以此作为技术推广方案调整基础,使后续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更具有效性及科学性,使计划方案执行更加规范。1.3.3 管理制度。在管理制度中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技术推广管理,另一个则是人员管理,在技术推广管理中其主要是对其各项技术推广内容进行控制,保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进行符合农民的实际需要;而人员管理则是对人才的选用,其通过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来对人员进行严格的筛选,并对岗位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及考核,以此来保证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具备专业的素质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1.3.4 发展制度。农业技术的推广及应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实现农民增收,因此发展制度的设置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通过发展制度可以增强与外部的交流及合作,并拓宽了资金引进渠道,使农业投资可以得到有效增长,是农业技术推广制度中重要的环节及制度内容。 2基层农技员农业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 1)基层农技员目前存在县级业务部门和乡政府双层领导,乡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较多,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不够重视;2)经费不足,乡镇农技部门没有任何经费,例如办公资金,严重影响农业技术推广;3)技术装备差,设备不完善,缺乏新技术、新品种的引入,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慢,待遇低,工作环境比较差,致使整个农技推广部门缺乏活力与生机。 3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制度对农技员技术推广行为的影响 3.1经济保障制度方面 根据经济制度的内容其可以免除农技员在技术推广工作中的后顾之忧,使其在农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及学习活动时可以具备充足的基础设施,良好的工作环境可以有效的提高农技员在工作中的实际水平及工作效率。并且充足的资金支持可以有效的调动农技员的积极性,使其可以更好的投入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 3.2工作设计制度方面 农技员根据工作设计制度的内容首先会对技术推广地区的农业产业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当地作物类型、农业结构、收获时间等情况,并根据当地农民的实际经济水平及实际需求来制定符合其地区实况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同时农技员在工作计划制度的作用下会以实践结果作为最终依据,从而保证工作设计可以满足当地农业发展需求。 3.3人员管理制度方面 首先,在农技员的选用上需要保证其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并且可以掌握农业技术推广的特点及要求;其次,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根据农技员实际的需求及农业技术的发展为导向来选择培训内容,使农技员可以获取更多的专业知识,使其业务能力可以得到有效提高,进而在实际中发挥出更好的农业技术推广效果;最后,完善考核制度,为了改善农技员知识结构陈旧的情况,需要定期对其进行考核,以此来激励农技员进行学习,进而提高自身素质水平。 3.4对外合作与发展制度方面 为了调动农技员对技术推广的积极态度,我国也根据自身的需求,加强对外合作,拓宽资金来源,更好地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效率,必须加强对外的合作这才是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及发展,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效果。 4结语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为此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也需要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实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其开展的必须要素为农技员,可以说农技员的行为是影响技术推广工作执行的最主要因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制度作为农技员需要执行的标准规则,此制度的合理性也影响着农技员的行为,为此在实际中还需要根据现今农业的发展及需要对相关制度不断的进行完善及补充,保证此制度内容符合现代化农业产业的特点,进而使农业技术推广开展更为顺利。 作者:路明生 单位:宕昌县新城子藏族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农技推广论文:多元化农技推广平台建设思考 摘要:2015年是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我国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各项惠农政策逐步落到实处。同时也给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提出了新的课题,就是怎样做才能使农技推广工作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思考 随着农村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技推广工作逐渐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农技推广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欢迎。 1农技推广的概念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定义为: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2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争取乡(镇)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支持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于今年2月1日正式,至此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2年聚焦“三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相当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后,中央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了极为重要的位置,列上了主要的议事日程。肩负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全体干部职工要牢牢抓住这个大好时机,努力拼搏,积极进取,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当地农村工作实际,编制出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农技推广工作方案,争取市县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对农技推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因此,要深入乡村基层做好调查研究,掌握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要推广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品种,并做好试验示范,使农技推广工作突显其在先进、高效、实用以及增产增收方面的特点。二是在新型农机具推广方面。要加大农机研发和技术推广的工作力度。基层农技推广部门要与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合拍,取得政府在政策、资金上的扶持。三是适时召开现场会。根据不同农时季节需要,召开各种形式的农技推广现场会,请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领导能及时掌握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形势,了解农技推广工作对“三农”的重要作用,了解农技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政府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支持提供先决条件。 3推进机构用人及工资制度改革,实现体制创新与机制创新 笔者认为,目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逐渐老龄化,平均年龄接近50周岁。有相当一部分年龄偏大的人员工资虽高,但进取心不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推广工作的开展。应改革现行的用人及工资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度,年龄达到55周岁的老同志,可提前预退,鼓励其离岗创业,聘用专业对口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充实农技推广岗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能够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愿意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并且能够做到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农技推广工作任务。 4建立培训机制,注重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 在农闲时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轮训。如此既能不断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们的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又能为农技推广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5健全农技推广信息网络,保证农业信息畅通 农技推广工作首先是观念的更新,然后才是知识的更新、政策的更新,才能推动农业有更大的发展。因此,要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技推广信息网络,保证农业信息上下贯通。信息网络建设要注重以下几点: 5.1用户信息的取得 首先,要以乡(镇)农技推广部门为单位,建立不同产业的农技推广示范点,通过示范点采集不同产业对农业技术的需求情况。然后,建立与各种农业协会及专业合作社的联系制度,从中获得农业生产信息和需求信息。 5.2与科研部门的信息建立 要与省内外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信息联系,保证与权威部门的信息畅通。 5.3建立基层的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可使基层农技推广单位、农户、科研部门做到各取所需,在信息平台上进行交流,及时获取各自所需的各种农技推广信息。 6推广形式力求多样化 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科技示范户、农技推广部门的各自优势,加大农技推广工作力度,实现推广形式的多样化。比如科技示范基地的推广、家庭农场的推广、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推广、各种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推广以及参加各种农业博览会进行推广等多种不同形式,加快实用新型农业技术的推广步伐。 7技术指导要到位 技术指导是农技推广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农技推广技术指导员的工作必须沉到底,直至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为他们提供手把手、心贴心的指导服务,做农民的知心朋友。了解他们的需求,真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觉得农技推广员贴心、好求。 8多形式培训农民 对农民科技的培训要灵活多样,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农闲时节把他们集中到一起开展全范围的大班培训,请省市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来授课,使他们受到更高级别的培训,每年最低一次。县乡两级技术指导员在春节前后结合冬春科技培训,以村为单位,逐村逐社轮训一遍。农忙时节,乡镇技术指导员要以指导带培训,随叫随到,培训指导到田间地头。 作者:于钟富 单位:桦甸市八道河子农业站 农技推广论文:农业经济中农技推广探究 1农技推广的含义及重要性 1.1农业技术推广的含义 农业技术推广的含义就是指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通过示范和指导等形式,将农业技术普及到农业生产的过程当中。农业技术推广适用于很多方面,例如农、林、牧、渔等行业。这些先进的科学技术包括提高种植产量、合理使用肥料、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等,除此之外还包括农副产品的加工和运输。由此可见农业技术的使用范畴还是很广泛的,通过对农业科技技术的推广,使得农村经济以较快的速度进行着发展。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人们也逐渐对能源的使用加以重视,同时也意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因此新型的农业环境保护、农业能源合理使用等技术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为了更好、更快地实现农业技术推广,各级政府与基层管理人员都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1.2农技推广的重要性 农技推广对于农业、农村地区以及农民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积极的农业技术对于农业的长远发展有着较大的推动作用。而我国政府也逐渐意识到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性,并以积极的政策进行鼓励。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的水平,并且加快农业行业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给农民创造更多的财富,加快农业技术的推广意义深刻。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经济中农技推广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针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做好农村经济中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才能够保证农村农业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同时也可以帮助农民实现小康的目标。 2农技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外农业技术在推广的过程中也是屡屡受挫,这主要是因为其还存在着一些不成熟和不完善的问题。为了寻求解决农技推广问题的措施,本文针对农业技术推广进行了探讨,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业技术推广投入和基础设施以及农民文化水平等方面的不足给予了科学的分析,希望从中找出问题的关键,从而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措施。 2.1农技推广体系不够健全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现代化的农村社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更是支撑着农业经济继续前进。但是由于政府未能充分认识到农技推广对于农业经济的重要性,因此农村经济中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一直未能得到健全。当前我县、镇农技推广机构30个,基本涵盖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再加上技术部门与生产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导致很多科研结果都付之一炬,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应用。很多先进的科研成果由于缺乏完善和严谨的推广体系,而不得不被搁置。农民缺少好的技术,农村资源得不到很好地开发,农民也无法获得真正的效益,这就阻滞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2.2农技推广人才较稀缺 除了以上叙述的几点原因以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稀缺成为限制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原因。究其根本这主要是由于许多高素质人员选择了待遇好、环境好的职位,而避开了技术推广人员这一行业。例如:我县核定编制数为260人,但实际在编在岗只有194人,受现行人才招聘机制限制,缺编名额短期内难以得到较大补充,导致农技推广部门长期缺编。而且科技人才年龄结构老化,呈现学历高、职称高、年龄高的态势,后备力量不足,难以形成梯队,呈现“头重脚轻”现象。 2.3投资较少、基础设施差 资金的投入对于农业技术的推广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很多基础设施的配备都还欠缺。但是现实情况确实不尽人意。由于资金的缺乏,很多农村地区没有能力配备先进的设备,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可以进行科研和开发,自然而然农业技术推广受到限制。除此之外现代化信息设备的购买,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而被搁置,农村技术推广的热情严重受到挫败。 2.4农民文化水平较低 农民文化水平较低也是导致农业技术推广受阻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是因为很多农村地区的人民思想不够进步,总是安于现状并且习惯于传统的“男耕女织”的生活,对农业技术的兴趣不是很大,这就严重阻碍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进行。 3农业技术推广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的发展,加快农业技术的推广尤为重要。本文针对以上提出的几点问题给出了合理化的解决措施,首先各级政府和基础工作人员要充分重视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性;其次农机推广的宣传也是十分重要的,有关部门应做好对农业技术基础理论的推广;然后资金的投入也是十分关键,尽管将基础设施配备齐全;最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也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难题。 3.1提高对农技推广的重视程度 政府是农业技术的推广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因此在这期间政府应给予农业技术推广以充分的支持和鼓励,不但稳固农业技术推广的发展进程。同时为了扩大农业技术的推广范围,基层管理人员也应该充分提高责任感,同时也要树立为他人服务的意识。只有充分重视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才能够真正意义为农民谋福利。 3.2加大对农技推广的宣传 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宣传工作,要从方方面面进行着手。首先有关部门应印发专门的宣传手册供农民去学习,其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经常组织下乡“手把手”教学工作。这样一来就能够提供给农民群众更多学习的机会,也能够帮助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更好地实施。最后媒体也应该对此类加以重视,多做宣传从而帮助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技推广的重要性。 3.3加大资金的投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的投入对于农业技术推广来说是十分关键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也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政府要给予充分的重视。现代化的信息设备、先进的机器设备以及其他与之配套的设备,都应该进行生产和引进。同时政府也应该拨出一部门的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科研开发,从而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 3.4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加强对农民素质的提高,不仅要从文化着手,其次还要考虑到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因此首先国家和政府应对农村的素质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其次要想帮助农民群众了解农业科技,技术推广部门可以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下乡指导,帮助农民群众学习科技文化。 4总结 通过对本文的研究我们对农业技术推广有了初步的认识,面对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地给出合理的解决措施成为当务之急。在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中也应当遵循一些原则,例如技术推广不能够一概而论,必须要做到因地制宜;其次各级政府及基层服务人员要始终保持着为他人服务的热忱;不仅如此我国政府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和足够的资金支持;最为重要的是农民在业余时间也要多多学习先进的文化,其次也要不断了解科学文化知识。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改进,农村经济将得到飞速的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会逐渐提高。 作者:徐国香 单位:金湖县果园
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探析:提升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策略 摘 要: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全球一体化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对外开放更大,市场经济不断深化改革发展,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在竞争如此剧烈的市场背景下,企业要想获得长足进步和发展,就需要重视从各个方面提升企业的运营能力,尤其是企业行政管理能力。企业行政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供电企业作为我国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可以更好保证企业明确发展方向,实现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供电企业行政管理的存在的问题和提升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策略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同行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供电企业 行政管理 策略 随着时展和进步,电力企业面临发展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大的市场挑战。电力行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电力企业为了更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强化对供电企业建设投入力度。在新时期下,供电企业在做好改革的同时,还要重视对企业的管理,保证供电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更好发展。现阶段,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还面临不少突出问题,需要供电企业结合当前的市场发展动态和社会发展形式,对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和改革,提高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促进供电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分析 1.供电企业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我国的供电企业由于长时间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依然保存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特色,管理方式不能很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在供电企业发展过程中,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不能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以党代政,导致供电企业发展长时间受到电力主业的行政干预。此外,还有不少供电企业领导对行政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关注企业的经营性业务,关注企业经济效益,对于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投入力度较小,缺乏创新精神,而不能为供电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对供电企业行经济效益提升产生了深远影响。 2.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影响工作效率 电力企业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主要驱动力之一,其企业多,分布广泛,基于这样的特点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往往需要大量的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种类繁多,任务量大,内容繁杂,对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还是比较高的,但是现阶段,由于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较多,导致行政管理机构冗杂、臃肿,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不能得到很好的优化配置。在部门内部真正做事的人很少,多数行政管理人员无所事事。最近几年,供电企业就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冗杂的问题不断进行调整,但是无法改变因为管理缺陷造成的行政管理人员有增无减的现状。供电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环节和配置存在不合理情况,有些部门和环节建设重复,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之后,往往不能及时将问题解决,导致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低下。 3.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良莠不齐 目前,针对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招聘考核和录用等基本人事制度建设还不是很完善,缺乏完善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在部门内部一些专业素质不不高的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没有积极进取的心态,对自己的工作岗位的汇特点和职务职能作用不了解,不熟悉,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不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做。此外。在供电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很难实施和推行,其他工作部门对供电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不信任,甚至反感和排斥。由于工作队伍专业素质不高,导致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不能很好和其他部门进行深入沟通,严重影响到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 二、提升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策略分析 1.完善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机构,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首先,从供电企业行政管理组织结构上分析,要精简部门,避免部门过于用臃肿,实行科学的、规范的管理。一方面要对供电企业行政管理职能进行进一步的明确,从而更好的分散权利,避免权利过于集中,同时还要设置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另一方面要结合供电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有限的人力资源进行科学的优化配置,从而保证供电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和企业内部各个部门进行有效的互动交流,保证各个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工作;其次,从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制度和机制方面看,要对供电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如完善供电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和职业考核规范等制度,从而保证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 2.通过危机管理实现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创新 要想彻底改变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的多种弊端就要突破供电企业传统机构管理控制和约束,对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模式不断进行优化创新,推行危机管理。当前我国供电企业深化改革面临极大的挑战,同时也存在巨大的机遇,而推行危机管理能够很好带动供电企业内部改革。在危机面前供电企业需要制定完善规划,强化企业管理,控制不利因素的产生。同时还要结合企业未来发展,做好危机防范工作,促进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高效开展。 3.建设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供电企业行政管理队伍 首先,要重视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队伍素质提升。通过定期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工作,更新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和知识储备量,同时企业还要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分为,为员工提供更多发展的空间;其次,要从制度上激励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自觉提高自身专业能力。通过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促进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主动开展工作和学习,保证激励机制的制度化和公平化,从而真正激发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创造性。 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探析:基于做好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研究 【摘 要】电能是维持各大企业、工厂运行的主要能源,这也决定了供电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市场中重要地位。要提高供电企业的运营的效率,需做好企业内的行政管理工作,本文经过分析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尚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合理化改善意见。 【关键词】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改善意见 在中国,供电企业属于国有型企业,它行使着国家电力资源配置的职能,并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居民生活及各个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我国供电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仍存在着许多缺陷,比如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管理效率不高,管理模式不先进等,这严重阻碍着企业自身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如何做好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研究。 1 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的不足 1.1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 首先,从供电企业设置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来看,由于要受到党政机关的干预,不能完全实行行政管理权,影响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设置过多的行政管理部门,增加了工作程序,反而提升不了企业的实际运营效率。其次,行政管理制度不规范,而且相对落后。一方面,行政管理制度不完善,关于管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人员以及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还有待规范。另一方面,在国家新政策的影响下,供电企业并没有将制度完全落到实处,市场运营机制没能有效运行。 1.2行政管理模式不健全 供电企业属于国有型企业,因此,行政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传统经济理念和制度的影响。一方面,我国供电企业沿用的是“垂直管理模式”,即上级供电企业直接管理着下级的相关工作,比如供电企业的人力资源、人事及财务工作等等。实行这样的管理模式的后果是拉长了管理程序,实践效率不高等。另一方面,供电企业的行政管理模式过于死板,或为了追求形式效果脱离了实际。比如,企业内部进行频繁的安全检查活动,实际只是流于形式,造成了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1.3行政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供电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属于老员工居多,虽然他们工作经验丰富,但是掌握的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层次并不高,这样不利于创新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另外,供电企业没有设立员工的业务培训机制,或者没有培训激励机制,以鼓励员工提高各项素质水平。而综合素质水平不高的政管理人员直接影响供电企业的行政管理水平,阻碍企业工作的正常开展。 1.4不重视行政管理工作,管理效率不高 即使是在新形势之下,供电企业内的领导仍没有对改革行政管理模式给予足够的重视,而是保守的认为行政管理的工作内容就是管理好内部人力资源。与此同时,很多供电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很好的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工作不尽责、没有充分行使本职任务的现象。 此外,由于供电企业的国有属性,其行政管理难免存在机构复杂、工作内容繁琐等问题,以及遇到问题相互推诿的不良现象,这些直接导致了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低下。 2 改善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2.1进一步完善企业行政管理机构 基于原始的行政管理结构事实,要去粗存精,简化部门,实行规范化的科学管理。一方面,要理清供电企业行政管理的职能与内容,实行权力分散管理,组建合理的管理机构;另一方面,要根据供电企业的现实业务状况,从优分配有限的人力资源,使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真正有效开展。另外,要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使行政管理工作行之有序,实现科学化管理。例如,进一步完善《供电企业人事管理条例》、《供电企业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与职业考核规范》等相关条例制度。 2.2建立强大的企业行政管理队伍 为了提升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企业应积极开展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为企业的发展建立起一只强大、有竞争力的队伍。除了供电企业文化,企业还可以适当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为员工提供自我升华的空间。同时,还可以依照制度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自主提高自身各项素质。一方面,要求行政管理人员要具备基本的管理能力,能完成基础的管理任务;另一方面,行政管理人员要能通过企业上升阶段的考核,精于业务。 2.3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和完善激励机制 首先,要突破国有企业传统机构对供电企业管理的束缚,进行企业管理模式的优化改革,以比较创新的危机管理模式带动企业的内部管理改革。推行新模式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实现企业内部的管控和规划,防止产生不利因素;其二,要着眼于供电企业的未来发展,做好接受危机挑战、预防危机的准备工作,称为国有企业中敢于创新改革的先锋。 其次,建立起完善的激励机制。企业想通过实行激励机制促进供电企业的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需要做到两个方面。第一,制定激励机制时要切实考虑到企业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效益水平,保证员工的奖励能得到落实,实现企业和个人共同发展;第二,激励机制要符合规范化和公平化,从真正意义上激发企业行政管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结束语 综上分析,可以通过完善企业行政管理机构、组建完善的企业行政管理队伍、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和完善激励机等制促进供电企业实现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此外,提高实现企业的行政政管理水平还能增进企业经济利益,同时推进整个供电行业的发展,并最终使我国的国民经济能在和谐平稳中成长、发展,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 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探析:供电企业行政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保障的有效策略 摘要:在国家电网公司发展战略中提出:转变公司和电网发展方式两个转变的实施。按照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四化”要求,实施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构建”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三集五大体系,作为供电企业的行政管理如何把握发展与转变这个时机,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有效保障行政管理效率与效果。 关键词:行政管理发展转变效果 1.引言 作为供电企业的行政管理是发挥参谋的作用,正确传达上级的指示和领导的要求,做好舆情监督;掌握公司信息动态,深入基层的调查与信息的收集,为领导研究下一步工作提供真实情况和分析的依据。其权限是根据公司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的落实与安排做督办,协助领导检查批办的事项、重要决策和上级部门重要工作安排的落实与执行情况;负责起草全局性的各类综合性文件与材料,根据公司和各部室及多经系统提供的工作信息动态;向有关领导和总经理进行书面报告,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方案,供领导作出决策时参考。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和行政例会,做好会议的协调、组织、记录、纪要等相关事项。 当前行政管理工作所涉及的事情和人多、工作点多面广,很难把所要做的事项具体化、明细化,只能把日常工作和遇到的工作,分出急办或缓办,尤其遇到职工上访性的工作,必须安排专人接访,而其他的工作只能暂时“搁置”。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办公的效率。 2.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的途径与措施 (1)建立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针对各项服务性的工作,要在不断延伸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增强服务的的全面性和主动性,来保证服务工作的有效性;行政人员要能够及时适应和应对各种变化,摆正、协调、沟通、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把为领导、为基层单位、为职工群众办事相互统一,不能偏废。从主动与各业务部门沟通、交流中,掌握工作过程中的动态和信息,对基层单位和员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向领导报告,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行政人员要对待具体的工作、以积极态度应对、认真负责、果断处事;在处理任何问题和矛盾,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对各种问题或矛盾不辩驳、不推诿,勇于担当责任,防止问题或矛盾扩大或激化,有效缓解矛盾的焦点,保证工作方式与方法没有差错。 处理行政事务要注重工作效率,针对工作的重点和节点,以先思考与介入同步、针对能够预见或不可预见的问题、难点全面考虑清楚,以主动投入来保证工作完成效率与效果。对领导交办的事宜,要做到细致、周到。对企业内的重点工作,在了解方案、计划的同时要全面掌握进度,要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跟踪与督察,保证各项措施在各个阶段和每个环节在执行中有效落实,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和有关人员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反馈,保证领导决策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3)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效果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对政策和领导的要求具有领悟能力,但不能随意发挥,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的习惯,对待问题要善于分析,对待工作的成效要善于总结,查找不足,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对本职范围内负责的每一项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表和操作导则,明确目标、措施可靠、过程严谨,领会深刻而面全、反应快捷、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效果量化的闭环。 (1)要养成扎实、兢业的工作作风,做到当日要事当日处置完毕;分清轻重缓急,对急事、特事,在掌握好场合的情况下,在高效、务实、求新目标的基础上,要快办和特办。在行政例会,总经理办公等会议上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传达上级和领导指示精神做到内容全面、数据正确、内容与事实没有出入。 (2)行政管理工作项目多且繁杂,头续多,但敏感性非常强,更容易让其他人产生误解。因此,行政管理的每一项工作,必须严格按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和程序办事,不能自作主张、自行其事。 (3)行管人员要时刻保持廉洁自律意识,以平静的心态正确对待荣辱,以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来增强“自重、自警、自省、自勉”的意识。平和负责的工作姿态面对一切事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谋事而不谋利,奉献而不索取。 3.注重调查与协调,实时掌握动态 综合协调力能是行管工作人员的必修课,协调的主要方式方法是加强沟通和引导,由传统的“领导交办什么就办什么的单一模式”向“怎么去办能办好”的多维化的方式上转变。面对上、下,对内、外的不同对象,协调工作要有艺术性,以提高协调的实效。要及时化解,疏导工作中的矛盾,形成工作合力。围绕中心重点工作,保持讲政治与风格,识大体顾大局,多沟通与交流的姿态,把握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方法的灵活性相互统一,按照工作的流程做好工作计划,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政务畅通、项项落到实处。 行政管理人员,既要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还要当好与员工沟通的桥梁,具有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等诸多项功能作用。当前,电网实时性的运行与完善性的改造和新建工程项目,用电服务等涉及到城镇、农村的规划与建设的政策、法律和居民的切身利益等问题,行政管理就要担当起与相关单位人员联系沟通的责任、沟通和指导的服务工作任务,一是保持持续性与上级部门的联系,获得上级部门在政策上的支持;二是保持与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联系,具体事项与城镇规划或建设方案,通过实地勘察、沟通、商量达到取向一致,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对工程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政策、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指导与运用,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周边居民利益、环境保护及城镇规划与建设工作相互通融,保证双方不会因利益问题而发生冲突性的矛盾。 4.结束语 行政管理工作服务机制的创新点,应侧重于对全局性、计划性与正确性以及具体问题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管理方面,协调者、组织者、实施者的角色;使方方面面工作都有章可循、并然有序,步入规范化轨道。构建“工作有计划,管理有标准,过程有监督,结果有考核”的管理机制,充当起“大行政、大服务”管理与协调的角色,是应对繁多事务和任务重的有效方法。由被动式服务向主动提供工作服务方向转变;工作的开始应该以事物的发展规律为立足点,对工作的内容和性质要有正确且超前的把握,在工作的过程中做到计划、分析、策划、实施和效果检验程序化。无论是创新工作方法还是创新工作思路与观念,用知识和经验运用到工作的实践中去。 总的来说,行政管理要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从不同的层次、多方面、全过程、多维度地分析与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观点、思路和方法,从效果中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与支持,达到全面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效果。 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探析:探讨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 摘要:企业行政是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行政管理体系担负着企业的管理工作,推动和保证着企业的计划、生产、财务、营销等的顺利、有效进行和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加强和提高企业行政管理,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行政管理;对策 一企业实施行政管理前景 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所谓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是指衡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企业行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行政管理工作职责效果的重要标准,体现在企业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的具体执行活动中。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对确保和推动现代企业运营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其行政管理制度和措施,在企业各部之间以及与其他企业之形成良好的关系,保证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效运转,为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处理好日常事务,全面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策略及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管理层的决策提供参考,能够为企业的各个部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协调好企业不同层级及不同部门的交流和沟通。 二供电企业实施行政管理主要特点 在目标上具实效性企业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性质有效的管理手段,合理利用和调配企业的各种资源,使其发挥效果最大化。其着眼点在于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并全力为其提供保障服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而推动企业发展壮大。2.在管理架构上具有层级性对企业内部不同的组织机构而言,决策层和执行层是其中两个重要的层级。在这两个层级之中,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起到一个对上传达企业员工工作成效、意见建议,对下传达企业决策层意志和思路,从中发挥服务协调和监督的作用。3.在具体应用中具有时效性和灵活性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方法需要及时的传达和反馈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调节意志,并且通过执行――回馈――调整――执行的这样的操作过程,来减少执行过程的时问滞后。同时,企业行政管理也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它需要经常进行一些变革、变通,来满足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跟上企业管理的节奏。三供电企业行政管理现状 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当前电力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着机构庞大臃肿、权力集中缺乏制约、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观念陈旧保守、运转不灵、效率低下、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缺乏经济效益观念、行政法律和体制不健全、旧观念的束缚等原因造成的。(1)官僚主义工作作风在这种企业行政管理过程中,电力企业行政领导该管的不管甚至没管好,不该管的脱离实际这种现象,严重削弱了电力企业行政管理系统的活力和效率,极大挫伤了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对企业民主化决策、科学化管理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使电力企业行政管理偏离了服务的轨道,而是突出了管理,这种脱离实际、不讲实效的工作方式极大影响企业效益。(2)运行效率低下,有的电力企业行政部门的领导缺乏科学的工作态度和方法,没有一个完整的实施工作计划,严重浪费了企业资源;还有些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显示自己的存在,与其他业务部门争锋吃醋,闹内讧,更有甚者,利用本部门在对企业资源支配上的优势和便利,为部门或个人谋取私利,严重危害了企业和其他员工的利益,对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了影响。 规章制度不健全,电力企业虽然制定了一些企业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但是这些制度不够完善或者还只停留在书面,并没有很好的执行。因为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企业内部员工出现矛盾纠纷,互相扯皮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尔争我夺,辩论不休;或遇事不议,或久议不决,或决而不行,或行而不果,导致内部矛盾重重,办事效率极低。 管理手段原始、效率偏低高成本,低效率,以牺牲效能为代价,颇具粗放管理方式特点的传统行政管理方式还存在。许多供电部门和地方仍习惯以“内部文件”“行政命令”等随意性大、透明度低的管理方式开展工作,“暗箱操作”、随意裁决等问题时有发生。在行政过程中,屡屡出现内部文件的权威大于国家部门法规政策,部门和地方规定大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甚至有时依据内部决定或领导口头指示就可以改变或变通既定规则的执行。遇到问题,大多采用开会研究、逐级下达、层层上报的工作方式,耗费大量的行政经费,“文山会海”和“公文旅行”等现象,浪费人力、财力。 四提高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方式策略 1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企业在决策的过程中,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显和谐、长效的理念,把公共决策的思维建立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础与把着眼点确定在真正代表、维护和实现广大客户群体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之上;把立足点放在全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相统一上来:把落脚点置于夯实基础,真正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得到实惠上来。(1)引进科学的行政管理方法主要是引进科学的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方法。通过将企业管理讲求投入和产出、讲求成本核算的精神引入企业行政管理之中,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可以科学地衡量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2)建立完善的企业行政规章制度行政效率的提高,加强行政管理法规的建设非常关键。企业要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以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形式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行政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图表等,从而建立起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行政文化它是与企业文化政息息相关的文化,它包含着人们对行政行为的态度和信仰,对行政态度的感情和价值观,也包含着人们所遵循的行政方式和行政习惯。行政文化进一步来说,它包括了人们的行政原则,思想,道德,观念,以及行政价值、行政心理和行政传统等等。行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文明建设来说,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神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一定意义上,政治文明建设就是先进的行政体制文化、行政决策文化、行政法制文化建设。就精神文明建设来说,行政文化建设的目的是在党政机关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改造和丰富国家公务员的主观世界,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行政文化建设应属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因此,行政文化建设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3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精细化管理。 目前职务消费管理存在着制度激励机制不足,标准控制不准,运行过程失范,监督约束较差等管理不够精细化的问题。对此,首先应加快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取缔职务消费预算外列支渠道,将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强化收支两条线,断绝单位小金库的来源,从源头上落实对职务消费的预算管理和监督。其次科学界定职务消费性质,合理核定职务消费范围和标准,做到职务消费的预算编制精细化,硬化预算约束。再是严格实行零基预算,标准一年一定,在上年执行的基础上重新评估每一项支出的合理性,坚决裁减不合理部分。最后实现公务消费监督的精细化,除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外,都应通过厂务公开等方式进行公布,让员工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评价权。4提高认识,重视行政管理工作企业领导要给予行政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保证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素质符合要求,给予配套的培训和提升机会;对于行政管理制度的推行和实施,要给予大力支持。电力企业的行政管理也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在工程单位要甘作“配角”,确立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工程的位置。从服务出发,勤于创新思考,主动工作,简化流程,方便员工和其他部门,在企业的管理策略,企业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上,提出专业的方案和策划,充分发挥好行政部门的“信息枢纽”地位,与企业各部门友好地沟通协作。与企业外部的协调,代表企业的形象维护企业的利益,使行政管理真正成为领导的高参,沟通的桥梁,得到员工的信任,行政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升级。 5加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良好的个性和心理特征、以及择优决断能力和用人知人善任、协调统筹全局、应变临阵不乱的决策制定能力是对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素养的基本要求。供电企业企业要择优使用行政管理人才,建立完善的企业行政管理人才评估体系,从人才学角度,综合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等科学手段准确做出评价,使得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发展有综合的清晰的发展轨迹,从而为企业制定的目标而努力。 五结束语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担负着推动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等各方面工作的协调沟通,在企业运营中起着中枢神经的作用。我们要充分运用现代企业行政管理模式,以人为本,健全企业规章制度,逐步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发挥和利用人的内在潜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最终赢得企业的健康发展。 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探析:探讨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 摘要: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不高就会影响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效运转,无法为企业的各个部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无法协调好企业不同层级及不同部门的交流和沟通。文章简述了供电企业行政工作的主要职责与权限,并针对供电企业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 一、供电企业行政工作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供电企业行政工作的主要职责 供电企业行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综合协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采集信息,调查研究,为领导工作提供可靠情况和细致分析;根据部门经理的安排,协助检要决策、办理领导批办事宜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抓好督查督办;负责起草全局性的各类综合性文件与材料;参加主任办公会议、企业相关专业会议等行政例会,做好会议协调、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和督查督办工作。 (二)行政工作的主要权限 企业的行政工作主要权限在于,要求企业本部的各科室和所属单位提供各方面工作情况、信息和资料;有权向企业相关领导和工作部领导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有权对存在疑问的工作情况、信息和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得到有关方面和人员的协助;有权按照领导指令和意见督查督办本部各部室和企业所属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提出相关的建议。 二、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 (一)办公室事务过于繁杂,影响行政工作 一些供电企业特别是基层供电单位的办公室多为综合性办公室,它集合了政务、行政、财务、机关服务等职责,办公室几乎变成了勤杂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都会沉浸于纷繁零碎的琐事之中,信息报送不及时,调查研究流于形式,下情上级不了解,沟通渠道不够畅通,难以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二)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低 当前行政机关现代化的办公设备还不够普遍,实际工作中现代化的信息传输技术及管理手段还未得到全面普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效率的提高。除了设备问题,一些工作人员对于现代化办公技术的掌控水平也影响了行政管理效率。 (三)行政人员素质不高 供电企业行政工作人员的选拔、录用、考核、奖惩等基本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竞争、激励机制。一些管理人员对于本企业的业务不够熟悉和了解,出现了“该管的不管甚至脱离实际,不该管的反而环环紧扣”这种现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法推行或根本不能推行,其它部门对行政管理部门不信任、反感甚至排斥。而行政人员又不愿意和业务部门打交道,导致管理脱离实际,直接影响着行政效率的提高。另外,一些行政工作人员缺乏服务、责任、效率意识,工作热情不高,也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提高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措施 (一)行政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意识 一是服务意识。一要全方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行政人员要主动适应各种变化,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二要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为领导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三者相互联系,不可偏废。对上服务和对下服务要统一,在做好为领导服务的同时,要主动与各业务部门沟通、交流,同时不断加强为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作,如实反映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协调领导与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之间的联系,真正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是责任意识。行政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工作认真、态度端正、处事果断,对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尽量做到尽善尽美,出现问题不辩驳、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在任何人面前、在处理任何事上,都要从严要求、从优服务,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三是奉献意识。行政人员要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以平和的姿态面对一切事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谋事而不谋利,奉献而不索取。 四是效率意识。行政人员尤其需要增强效率意识,要时刻关注和把握重点工作,做到早介入、早思考、早研究,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对领导交办的事宜,要积极热情、不能推诿扯皮、拖拖拉拉。对企业内的重要工作,要全程跟踪,全程督察,将落实执行的各个阶段、环节,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地反馈给领导,为领导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定下一步措施提供第一时间的服务。 (二)注重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要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质量,就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要培养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一定要养成今日事今日毕,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习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拖拖拉拉。二是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办公室工作十分繁杂、辛苦,也十分敏感,容易让人误解。因此,在办公室工作,要严格按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和程序办事,不能自作主张、自行其事。生活上,办公室人员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能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要充分认识,学习对办公室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办公室系统员工自觉地抓学习,努力把办公室系统办成学习型组织,切实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逐步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同时采用系统论、信息论等科学方法,实现办公自动化、协调化、高效化,实现信息的准确化、动态化、适时化,这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可以起着巨大作用。通过培训,使行政人员熟练掌握这些现代化设备的操作与使用。例如在信息加工、文字处理、信息存贮与查询、数据处理、声音处理、网络通讯等方面能做到熟练使用计算机、静电复印机、自动电话机、录音笔、摄像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设备。在秘书工作中,能够把语音、文字、图表、图像等有效的结合,利用信息网络来进行信息的采集、报告的分析。利用内部局域网内部文件,及时将一些需要公示、公告的事宜予以公布。利用IP电话、QQ、MSN等工具,超时间性、超地域性地使沟通双方进行互动,增加工作效率。 (四)注重协调,当好助手 综合协调职能是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协调的方式与方法,是当好领导得力助手的关键。根据对上,对下,对内,对外的不同对象,把握好协调的艺术,以提高协调的实效。要及时化解,疏导工作中的矛盾,形成工作合力。讲政治,顾大局,多沟通,常联系,勤思考,把坚持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方法的灵活性统一起来,把握全局的能力,在协调中实现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一个优秀的行政人员,要想做好领导的参谋,当好领导的得力助手,并非仅坐在办公室内起草文件,而是要走出去,做好各项事务的料理与协调,为领导分担,解领导之忧。首先,要做好各种会议的协调工作。会议未开,行政先行。领导讲话材料的编排,参加人员的接待,会议记录,会议各项事务的统筹安排等一切事宜,应先由行政人员策划完毕,呈报领导审批后,再一锤定音。这样,不仅能让领导有时间去思考重要问题,而且也为会议的顺利召开打下坚定的基础,同时,也充分显示出了一个优秀行政人员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次,做好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行政人员在做好单位文件编排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做好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可以说,行政人员是领导的传话筒。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看起来是一件非常容易之事,但真正做起来却并非如此。对于一些文件,尤其是一些重要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要严谨了再严谨。误悟领导意图,错传错发文件,就有可能使单位工作开展缓慢或停滞不前。因此说,文件上传达工作的出色与否,直接体现着一个行政人员“悟性”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行政人员是否能真正地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
乡镇新农村建设思路:论乡镇档案部门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亟需加强和完善。这就要求乡镇档案部门要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监督和指导职责,二是组织协调作用,三是其具有的软硬件优势;四是其在综合开发利用档案方面的优越条件。 关键词:乡镇档案部门新农村建设 目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档案法》明确规定了乡镇政府对基层村民自治组织档案工作具有监督指导的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其主体地位。为此,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各行政村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档案,实现档案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目标。 一、乡镇档案部门具有监督和指导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职责 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档案法》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明确规定了乡镇档案机构在农村档案工作中的领导和管理地位。如今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为农民在生产、生活及自治管理中建立和提供档案服务,不仅是保护农民利益的要求和提升农民素质的手段,也是构建法制社会、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强和完善乡镇档案管理工作是历史的必然,是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那么,乡镇政府如何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发挥其主导作用呢? 第一,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要实行“双纳入”制度,即将档案工作小组纳入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将档案工作纳入镇(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范围,以统领本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纳入机关档案工作小组职责范围,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全面负责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乡镇机关档案员要履行其监督指导职责,尤其要加强对与新农村建设相关的业务科室的监督,确保各类业务档案齐全完整。 第二,健全工作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对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利用以及移交等工作,都要制订规章制度并坚持执行,做到工作有章可循;对不易操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档案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三,定期培训村级档案人员。定期对村级专(兼)职档案员进行档案业务知识培训,或通过以会代训形式进行指导,使他们了解新农村建设进程和档案工作发展动态,掌握必要的专业业务知识和技能,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 第四,对乡镇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有针对性的业务监督和工作指导,加上乡镇档案人员的自身努力,可以使一个乡镇的档案工作得到快速提高。监督、指导可以通过培训形式,也可以通过上门方式。平谷区马昌营镇将村级档案工作纳入包村干部职责范围,通过对包村干部进行档案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在掌握了基本的档案管理知识后,再协助和督促所包村镇做好新农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另外,他们还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五个好”党支部的评比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了相应的奖惩制度。这样既检查了争创“五好支部”的工作情况,也促进了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该做法实行两年来,有效地解决了村级档案归档难、归档不齐全的现象,在规范农村政务和村级档案齐全完整方面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乡镇档案部门的组织协调是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齐全完整的保障 乡镇政府作为行政村的领导机关,是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直接或间接负责新农村的组织、规划、设计、实施等工作,掌握着新农村建设中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以平谷区为例,在2006年新农村建设中,全区42个部门共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69项,涉及产业培育、村庄布局、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农民培训、社会事业、基层民主和政治建设等十个方面,其中90%以上是政府主导的项目,其余部分也是由政府组织协调的项目。因此,乡镇政府不仅是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的直接生成者,也是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上传下达的中转站,在确保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发挥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收集工作中的协调作用。新农村建设涉及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众多单位,且相互间存在诸多联系,要确保新农村建设档案的齐全与完整,必然需要乡镇政府以科学的发展观协调各部门间的档案工作。以镇罗营镇玻璃台村新民居建设为例,由于该村建设涉及的部门多,在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后,村里保存的相关文件并不齐全,特别是规划审批的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等,都保存在相关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手中,而且大部分材料由他们负责归档保存,致使村里没有完整的新农村建设档案,不利于今后的档案利用工作。为此,镇政府先后与10多个单位和个人进行协调,对与该村建设有关的重要文件进行收集或复制,共充实文件材料100余件,这才保证了新农村建设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对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地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由乡镇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收集办法和收集范围,并依据新农村建设进程和周期实行定时更新,保证文件材料收集方法的适用性和收集范围的全面系统性,为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三、乡镇档案部门在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中具有软硬件优势 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乡镇政府在财力、物力和人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切实为新农村档案工作服务。 (一)建立现行文件阅览中心 作为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的外延,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可以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和政府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惠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乡镇政府可以将“一站式”服务大厅作为服务平台,借助其人员和设备条件,有的放矢地开展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工作。要从“三农”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理顺现行文件送交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方便的利用形式为农民提供满意的服务。这种服务内容应包括各级政府印发的占地补偿、税费改革、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非涉密性文件,以及与种植、养殖有关的生产、经营、加工、销售等方面的科技信息。 (二)实行“村档镇管” “村档镇管”,是指在不改变其档案所属权的前提下,将村级档案集中到所属镇(乡)档案室进行综合管理的方法。实施“村档镇管”,一方面可利用档案推动村级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另一方面,也能在镇村有效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北京市实施 档案法 办法》,做到依法治档。平谷区档案局在刘店镇和镇罗营镇分别进行“村档镇管”试点,利用乡镇联合档案室的软硬件管理条件优势,对7个村的档案进行了托管,有效避免了因管理条件落后带来的档案损失,提高了村级档案管理质量。在此基础上,又对马昌营镇提出了“村重要档案镇管”的管理思路,在每年六月份将归档完毕的重要档案移交镇档案室,并做好托管移交手续,托管内容包括“两册”(党支部手册、村务公开手册)、换届选举材料、村民代表大会材料、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材料等。通过实践,“村档镇管”的档案管理形式在规范基层档案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在村务工作衔接、约束村干部行为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和谐的发展环境。 四、乡镇档案部门在综合开发利用新农村建设档案方面条件优越 利用档案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是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乡镇档案室的室藏档案,加上“村档镇管”的村级档案,能够全面反映出该地区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历史进程。做好新农村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宣传推广新农村的建设成果,有利于提升新农村的文化内涵。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利用服务 通过协助和引导新农村开展档案的利用、编研、展览等多种方式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价值。例如可以利用新农村的新旧村貌、民俗旅游、风土人情、文化成果、土特产品等声像档案,举办新农村建设图片展、民俗旅游档案展、新农村文化成果展等多种展览来真实地反映新农村建设成果,扩大档案工作知名度。黄松峪乡在为民俗旅游接待户建立家庭档案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作为平谷区最早开展民俗旅游的乡,目前已有民俗旅游接待户109户,其中雕窝村是全区第一个民俗户建档村,全村45户居民有24户建立起了家庭档案,在此基础上,镇村档案机构深挖民俗村的文化内涵,将民间工艺、艺术文件材料、知名人士来访材料等充实到家庭档案中来,利用民俗旅游网进行广泛的宣传,吸引了更多的游客前来游览,提升了民俗旅游的文化品味,实现了“旅游富民”的目的。 (二)建立乡镇新农村建设档案利用网络 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新农村建设档案资源网络系统,实现资源整合,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乡镇间的资源共享。各乡镇共享新农村建设档案目录,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利用计算机实现新农村建设档案的网络化检索与利用,重点展示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典型经验,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新农村建设档案的利用效率。 乡镇新农村建设思路:论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 摘要:新农村建设需要调动政府与农民两方面的积极性,尤其是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更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当前,中国乡镇政府正经历着一系列新的变化,然而目前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既明显偏离并落后于现实需求,又面临着职能转变的现实困境。面对新农村建设这一新形势,如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服务和引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政府;职能;合理定位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将要倾注各方面的关注及参与,尤其是作为直面农村工作的乡镇政府。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和实施,将赋予乡镇政府新的职能要求。由于乡镇政府身处在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这必然要求乡镇政府要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导力量;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实施也将是造就乡镇政府的一个大好时机。当前乡镇政府要想有所作为,就应当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对其职能进行重新定位。 一、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职能定位提出的新要求 乡镇政权运行状况能否适应当前条件下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直接关系到中国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繁荣。鉴于此,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就有如下新要求: 1.要进一步认识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要解决三农问题,农民问题是核心。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仍然是也应该是建设的主体,但这并不就等同于否定了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就在于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和上级政策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分解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地采取政策措施。因此,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必须树立并强化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2.加快农村产业战略转型,发展现代农业。尽管经过改革开放,中国农业产业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自给自足的小生产状况仍较普遍。究其原因,就在于当前中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滞后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因此,各地乡镇政府应立足本地区农村资源优势,大力调整并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中国农业产业向现代型农业转变。要加快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乡镇政府提高驾驭产业战略转型的能力。 3.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农村现代文明。乡镇政府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要建设的新农村不单单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而且要“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因而,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乡镇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宣传建设规划,引导他们摒弃旧观念、旧习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从而真正实现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4.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广大农民的公共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成为了市场的主体,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无法由一家一户来承担,必须交由乡镇政府去完成。然而,当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已严重影响了乡镇政府的行政效能,也阻碍了统一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的进程。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要求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公共需求。 二、当前中国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当前乡镇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是“乡政村治”二元结构,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管理体制与城乡统筹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缺乏法律依据。乡镇政府职能履行、机构运转的好坏直接关系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进而影响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对乡镇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乡镇政府的行政效率,促进基层政治民主化,从而实现生产发展,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对乡镇一级政府的职能配置重视不够,迄今为止,中国尚未出台一部全国性的专项法律,用于规范乡镇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能配置,这种状况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不断变革的基层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2.乡镇政府职能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这就要求乡镇政府要提高对市场主体地位的认识,从过多的微观经济事务中抽身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上。然而,当前一些乡镇政府仍然过分介入农村经济的微观运作层次,自身成为一个利益主体,这对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一体化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 3.乡镇政府职能表现出自我扩张的惯性。在以“管理民主”为目标的新农村政治文明建设中,要求广大农民对属于本区域村民自治的事项具有决定权,村民自治是管理民主的现实体现。然而,事实上一些乡镇政府在乡村关系上,习惯于简单粗暴地干涉村民自治,将村民自治组织视为自己的下属机构,没有使村民自治得到充分的体现。此外,在一些乡镇,政企不分现象仍然存在,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全面越位,不仅没有使农民受益,反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4.公共服务职能和意识的缺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构建一个精简高效、运转灵活的乡镇政府,同时结合村级组织向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乡镇政府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其直接服务的对象——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然而,当前绝大多数的乡镇政府并没有摆脱过去管理模式的束缚,公共服务职能缺失,行政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政府处理行政事务习惯于发号施令,直接干预具体经济和社会事务。 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实现乡镇政府职能合理定位的思考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合理定位乡镇政府的职能,既是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必要前提,也是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必然要求。因此,各地乡镇政府应从农民的利益诉求出发,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更好地服务三农这一根本出发点,合理定位自身职能,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1.转变思想观念,更新乡镇政府治理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需要解放思想,及时转变治理理念。当前,乡镇政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思想,认清形势,借助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的契机,主动求变,提高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乡镇政府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改变过去那种无所不包、无所不管、指挥一切的家长形象以及没有政府行为约束的观念;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乡镇干部树立乡镇政府是公共管理者、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行政新理念。 2.突出乡镇政府的规划职能,明确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牵扯的问题多,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乡镇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总体上做出科学、合理的谋划。一方面,乡镇政府要成为基础设施的规划者。这是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基础设施的规划将会影响未来产业结构分布以及产业关联,进而影响农村产业化的实现;另一方面,乡镇政府要成为产业结构的规划者。农民收入难于提高,就在于农村产业结构的同质性和单一性,这样就会导致比较优势的丧失,并进而引发恶性的数量竞争,而无法获得比较收益。乡镇政府对产业结构的规划,应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3.突出乡镇政府的服务保障职能,建立统一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农村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是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条件。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乡镇政府应把职能的重心转向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此外,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多元化的,这就要求乡镇政府在其他领域改革的同时,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福利、养老保险体系等,加快建设统一城乡公共服务体制的步伐。 4.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农村建设,既要正确发挥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然而,由于农民的自身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普遍较弱,要想发挥其主体作用,就必须借助于各类农村社会组织。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同时可通过发挥其相应的管理、监督等职能作用,促进有序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有鉴于此,各地乡镇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为其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运行环境。 5.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基层民主发展,实现村民自治。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实现乡村管理民主的关键。然而,目前在很多地区,村民自治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和发展,甚至流于形式。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层政权,是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者;而村委会则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二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一种指导关系。鉴于此,一方面,乡镇政府要摆正其在乡村关系中的位置,不过多干预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村委会和农民群众真正意义上的自治权;另一方面,要通过发挥其对村委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作用,完善对其管理与监督。我们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同时,要理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以达到政府实现地方民主管理的目标。 乡镇新农村建设思路:浅议乡镇文化站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阵地作用 [摘要]乡镇文化站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具有承上启下、覆盖基层、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当前全面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乡镇文化站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关键词]文化站 新农村建设 阵地作用 载体 党的十七大把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具有承上启下、覆盖基层、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乡镇文化站是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沿哨所,也是搞好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主要阵地。它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普及科技知识和进行科技文化教育,活跃当地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职能。因此,乡镇文化站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提升人员素质,发挥乡镇文化站阵地作用 乡镇文化站能否发挥作用,发挥怎样的作用,与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素质相关。优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是做好乡镇文化站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持乡镇文化站具有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保证。 因此,首先,给乡镇文化站配备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的专职人员,为乡镇文化站的管理提供人才保证,使乡镇文化站更有效的发挥其作用。其次,是对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再次,是努力改善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坚守阵地,保证乡镇文化站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了适应新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应有计划抽调适应这方面工作的人才到基层文化站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文化站工作的需要。使乡镇文化站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把乡镇文化站建成一个党面向群众的窗口,一个党与农民群众交流学习的平台。做到有目的、有针对地开展对乡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对在职干部文化知识及理论的学习,使乡镇文化站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借助文化站阵地,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乡镇文化站是农村两个文明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和基础平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面前,乡镇文化站尤其要承担起以人为本、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宣传党的路线与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先进的思想文化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基础。农村要稳定,离不开思想政治的辅佐;农村经济要发展,离不开先进科学文化的指引;农民素质的提高,离不开科学理论和文化知识的开导。加强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和搭建最有效的学习平台是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重要依托;是把两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载体;是农民群众在党的指导下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有效途径,对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思想领域的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就一定会去占领。“”等一类歪理邪说的出现就充分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要加强乡镇文化站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教育以及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国情教育,以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激发他们为建设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造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这些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如果没有农民群众的开拓精神、坚定信念;如果没有广泛的群众性创建活动,那么,要想全面取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中,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其最深厚的根源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来源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大众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也是乡镇文化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法宝。 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发挥乡镇文化站载体作用 为适应农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笔者所在乡镇——江苏省兴化市荻垛镇在改善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同时,建成了高标准的文化站,并把该站作为农村基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载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和发展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为了解决农民文化生活单调匮乏的问题,该站在图书室备有政经、科技、文学、艺术等各类图书,并将成人学校作为文化站的第二学习园地,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先进的设施吸引了周边村镇文化、体育爱好者也来此进行联谊和比赛。每年组织规模赛事达十几次。 三是发展乡镇特色文化、重建农民精神家园。在文化站活动场所紧张的情况下,腾出一定空间为荻垛业余戏剧团、老年舞蹈队免费提供活动场所,保持和发扬该镇的优势和地方文化韵味。 四是培育农村文化队伍,增强农村文化的自我生长能力。重视发现和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引导和扶持多个农民文艺团体,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五是服务新农村建设,培育具有现代意识的新型农民。坚持不断更新观念,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引导、帮助农民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使文化站成为该镇加强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乡镇新农村建设思路:加强乡镇债务管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摘 要】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负债大量产生,并且急剧膨胀,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一种独特现象。目前,乡镇负债问题已成为中国经济改革中的一个难点和热点问题,解决乡镇负债问题事关我国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及社会稳定,是进一步化解“三农”难题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乡镇负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乡镇政府 一、乡镇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发展现状 (一)乡镇政府负债总量巨大,覆盖面广 我国的乡镇债务到底有多少?据有关资料统计,中国乡镇将近5万个,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余万元,计2200亿元左右。事实上,现在乡镇到底有多少债务,连乡镇领导自己都说不清,原因主要是债务是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的,领导人已经换了几届,现任的领导不热心去还债,也不关心到底有多少债务;另外一方面,就债务本身而言,也确实难以搞清楚。有些是原来办企业时借的,有些是部门借的,有些可能是投资款,有些也可能是个人借的,要认定有一定的难度。 (二)乡镇债务结构 乡镇债务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上级财政、承包商、行政事业单位和私人等。金融机构包括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等。由于上世纪90年代初兴建乡镇企业,由乡镇政府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借贷;由于国家后来强制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导致了大量的债务,金融机构是主要的债权人构成;再如,由于乡镇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兴办乡镇企业、教育“普九”达标中,不同程度欠承包商工程款,承包商也是债权人之一。在乡镇借款来源上,乡镇政府借贷渠道多元化,债务结构也是多元化。 二、乡镇债务形成的原因 (一)财税体制缺陷使乡镇财政处于困境 首先,收入向上逐级集中,职能和责任不断下放,导致乡镇财政责权利不对称。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县乡财政赤字增加,地方财力明显向省、市集中。在财力向省、市集中的同时,许多本不应由乡镇承担的事权却继续存在甚至不断下移,这直接导致了乡镇财政困难,严重制约了基层财政功能的发挥。其次,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目前,我国各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正在探索和建设之中,对乡镇财政来说,大多还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办法,相当一部分转移支付是通过专项补助形式进行的,而补助的多少没有明确和严格的事权依据,难以排除拨款的随意性。最后,税收管理体制的缺陷加重了乡镇财政困难。另外,税收立法权的高度集中统一,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组织收入的能力。地方税的立法权在中央,使地方政府无法根据本地的特殊情况对税目和税率进行调整,更无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征新的税种,使一些地方税收随经济增长的弹性受到一定影响。 (二)政府职能转轨不到位,乡镇财政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首先,乡镇政府包揽过多经济管理职能。许多乡镇政府债务成因于乡镇企业亏损和破产遗留下来的“包袱”。这些乡镇出于发展经济、壮大财力的良好愿望,以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的思路,盲目举债上项目,兴办各种乡镇企业,忽略人才、信息、技术、管理、市场行情等因素,致使徒劳无功,债台高筑。其次,乡镇政府不顾本地条件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现行的干部考核制度过分注重干部的政绩,却忽视了离任审计的制约,因此乡镇干部考虑问题往往从政绩出发,不顾本地财政条件,搞一些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致债台高筑。同时,国家对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一般都要求当地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项目争取得越多,匹配的资金也越多。但乡镇政府几乎不考虑本地的配套能力,建设项目多多益善,财政无力承担时,就向农民集资或利用其它借款,财政负担转变成了农民负担或直接累积为负债。此外,乡镇政府机构臃肿、财政供养人口失控以及乡镇财务管理混乱,缺乏监督机制,也是乡镇负债的重要原因。 三、化解乡镇负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建立乡镇消赤化债责任制 乡镇负债和赤字化解难,很大程度取决于思想认识。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提高对消负减赤工作的认识,要制定减负消赤规划,建立乡镇债务行政首长责任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以及有错无为问责制的原则,使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干部成为消化乡镇债务的主要责任人,把消负减赤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能力和政绩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市对下级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既考核县乡经济发展,又考核县乡财政风险,树立“减债也是政绩”的新观念,树立消负减赤的决心和信心。 (二)采取多种措施内在地防止乡镇产生新的赤字和债务 首先,大力转换政府职能,推行综合预算。根据实际情况,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口,减轻财政负担。同时,把乡镇的各项预算收入、各部门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乡镇收取的各项管理费、乡镇政府的自筹资金和统筹资金以及其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范围,采取统一支出标准、统一核算口径、统一安排资金的办法,管好预算内外资金。其次,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支出管理。乡镇政府和财税部门要全面掌握本乡镇的税源情况,将税源的阶段性普查与经常性调查形成制度,增加工作的主动性,逐步降低税收成本;建立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确保财政收入全面完成和及时入库;同时,乡镇财政要严格支出管理,确保重点支出;合理界定支出范围,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 (三)从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偿还乡镇负债基金,存入同级财政偿还乡镇负债专用账户 要以辖区内有无乡镇负债作为从本级财政收入中提取偿还乡镇负债基金的取舍标准。基于此,鉴于全国各省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乡镇负债(尤其以中西部地区为甚),所以要从中央财政收入和各省级财政收入中提取偿还乡镇负债基金。提取偿还乡镇负债基金的数量应考虑的因素是乡镇负债总量、乡镇债权状况和财政收入等。 (四)盘活集体资产,激活土地,加快县域和乡镇经济发展,壮大乡镇财力 一方面把乡村集体的闲置资产进行拍买,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乡镇工业的发展力度,重点面向农副产品的加工,带动农产品主导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第三,进一步放宽农业人口进入城镇的相关政策,促使集镇的快速形成,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建设分类市场和服务体系,促进商贸发展和流通,稳步增加农民收入,通过以上措施拓展财源,为尽快消化不良债务提供有力支持。 乡镇新农村建设思路: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浅探 [摘要]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然而我国乡镇公务员建设还存在诸多困境,所取得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因此,针对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必须从乡镇政府建设和公务员自身建设两方面为着力点,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公务员;乡镇政府;农民 一、新农村建设中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困境剖析。 (一) 乡镇政府面临的困境 1. 乡镇政府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分析。 首先,乡镇政府在静态的组织结构方面存在的困境诸多。组织的职能决定组织机构的设置。传统的乡镇政府的职能使得乡镇政府:过分强调对乡村的控制功能;层级管理混乱,职能相互交叉;事权与财权互相分离。职能定位不合理、“官兵”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合理、岗位设置不合理,这就导致乡镇政府的结构,在新农村建设下面临着诸多的新的困境。乡镇政府必须重新设立职能,确定职位。传统的七站八所设置必须加以改革。要淘汰不适合的机构,增设新的机构、岗位。 其次,乡镇政府在动态的行为方面存在的困境诸多。乡镇政府由于权利责任错位,导致乡镇政府在处理与农民、上级关系的行为中遭遇诸多的困境。一是在处理农民的事务中,乡镇政府只能根据具体政策法规,普遍性、合法性自由空间小。而农民讲究的是合理性,追求的是特殊利益。乡镇政府自身权限小,这就导致农民与乡镇政府的冲突。二是随着部门利益凸现,在乡镇行政管理过程中,乡镇政府首先考虑的是上面的“衙门”和“菩萨”,这就使自己的行动空间大为缩小,这也会使乡镇政府在处理事务中遇到巨大的阻力和压力。 再次,乡镇政府在生态的组织环境方面的诸多困境。乡镇政府存在的内外部环境是极为艰苦的。就外部环境来说,交通条件差,舆论压力大,民众逆反心强。而且乡镇政府一般要经常处理民众纠纷、耕种催收工作经常下乡,顶烈日冒寒风。有乡镇干部曾无奈地说,“成天泡在乡村里,难有空闲见爹娘”。就内部环境来说,因为公务员职级中,乡镇干部级别最低,所以乡镇政府工作环境条件很差。工资福利经常拖欠,社会福利无法落实。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必须改善其环境。 最后,乡镇政府在心态的组织意识方面的诸多困境。一是由于乡镇政府的地位低,许多乡镇政府的成员根本没有统一的团体意识,没有集体荣誉感,大部分乡镇政府处于分散状态。二是由于体制结构的原因,乡镇领导大部分都在寻找机会进城、外调。乡镇的领导任期一般是三年,一般都是一年看,两年做,三年走,根本无法形成稳定的班子,也就无从谈起统一的思想[1]。普通公务员又因升调无望,形成了过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消磨了意志,丧失了拼劲,失去了斗志。最后是危机意识很浓,因为裁员一般都发生在乡镇一级基层政府。 2. 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公务员管理机制的困境分析。 乡镇政府对公务员的管理流程大致分为“进”“管”“出”三大块。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的管理机制主要面临的困境是: (1)乡镇公务员“进”存在的困境。首先,由于中国传统人治行政的特点,公务员考试虽然实行了一段时间,为国家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但由于公务员考试面试比重大,自由操作权利大,这就为用人唯亲,暗箱操作,凭关系,找门路的现象存在留下空间。其次,乡镇公务员身份低,待遇比较低,镇政府出现了“造血”“输血”“护血”功能弱,导致大部分人才不愿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2]。最后乡镇公务员在进口方面缺乏长远意识,战略意识,高素质高学历人难以引进。这就使得乡镇政府中的“夫妻站”,“父子兵”,“亲属网”情况日趋严重。 (2)乡镇公务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老百姓打交道,没日没夜的工作,没有节假日。没有必要的空暇进行休息,更加没有时间培训。其次,由于乡镇公务员的考核存在目标多元、产出特殊、评估指标难以确立、信息稀缺、认识偏差等原因[3],因而,参差不齐的乡镇公务员考核常常流于形式。考核评价的不科学,源于此的升迁、奖惩、晋级、待遇、交流必定也存在与事实之间巨大的偏差。再次,乡镇公务员管理的专业法规《中国公务员法》近期才出台,所执行的力度,达到的效果,规范的程度也还尚有改进的地方。在单项立法,专项立法方面更加是一片空白。乡镇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还有十分漫长的路要走。最后,乡镇公务员监督乏力。因为基层乡镇公务员分散,工作面广,从而导致出现上级、群众的监督鞭长莫及,针对性不强,连续性差等缺陷。 (3)公务员“出”的问题上存在困境。中国有二千多年的封建官本位文化的传统,在人们心目中,九品芝麻官的地位也要高于一般的平民百姓,这就使得乡镇公务员在“出”的问题上存在以下困境:首先,由于只要不犯大错,乡镇公务员的身份是得到法律保护不被辞退的,这就导致乡镇公务员出不去。其次,乡镇公务员普遍存在“好死不如恶活”的观念,只能上不能下只能进不能退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顺畅的实现人员流出。最后,一系列的制度如:申请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不健全,再加上公务员“出”以后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都随着公务员身份解除而消失,这就使得乡镇公务员“出”更为困难。 (二) 乡镇公务员自身面临的困境 1. 少数乡镇公务员思想观念不适应。乡镇公务员长期工作在农村第一线,平时忙于生产、经营而忽视和放松了学习。一些乡镇公务员思想观念根本无法跟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无法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一是对自身职位、任务、职能、工作性质的定位仍是以前的一些习惯的定性想法。落实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新思想观念无法入脑。二是存在排新守旧的保守定性思维。乡镇公务员长期与农民打交道,接触新的事物、新理论的机会少,这就使得他们害怕变化,习惯保守。三是服务意识不强,管制思想太强。新农村建设要求建立的是服务型政府,一些乡镇公务员仍是习惯了传统的那套管制的思维。而乡镇政府天然的与农民的矛盾,很多公务员还没有转变到“爱民”,“亲民”,“为民”上来。四是经济行政意识特强。在我国,人们般将行政管理为“万金油”,将行政管理干部称为“万金油”干部[4]。镇公务员由于学习时间少,技术性弱,此种观念更是强烈。 2. 少数乡镇公务员素质不适合。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不适应。部分乡镇公务员对党在农村的现行政策理解不深,牢骚多,现形势下不少乡镇公务员认为现在的农村改革超前了,对农民估计过高了。二是工作能力不适应。新农村建设中,很多乡镇公务员对指导农民深化农村改革调整农业结构,帮助农民增产增收显得心有余力不足,办法不多,作为不大。三是由于乡镇政府的地位和乡镇公务员的一些困境,乡镇公务员对待农民感情冷淡。根本就没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精神,更加做不到“一枝一叶总关情”。四是学识有限。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不仅需要有坚实的政治学识更加要有专业理论知识。然而现在乡镇公务员因为其整天忙于基层工作,根本没有时间去学习。结识结构不合理,学历整体偏低,学识水平不高。学习是务虚,工作是务实[5],乡镇公务员难以做到虚实结合。五是事业心不够。乡镇公务员有政绩的,有能力的大部分上调,进城。流不动的,只能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没有远大的理想,人生旅途失去了航标,精神世界失去了太阳,潜力挖掘失去动力。理想的远度、雄心的高度、信念的深度变得肤浅。 3. 少数公务员作风不适应。从网上调查问卷中看出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乡镇公务员队伍的问题是作风问题。乡镇公务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反映的作风问题有:一是消极怠工。有的乡镇公务员感到在农村工作没有成就感,前途渺茫,往往会不思上进,出现“喝茶看报混日子”的现象。二是工作不实。一部分乡镇公务员因乡镇环境苦,无心工作,千方百计找门路、跑调动,对工作往往敷衍了事。三是腐化堕落。主要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现象,一些乡镇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企业承包等项目上权钱交钱,利用所谓工作需要“职务消费”。四是少数乡镇公务员存在“官本位”思想,认为“企业和群众找我办事是“有求于我”,要么推诿扯皮,要么故意刁难,使得“亲民”,“为民”,“爱民”得不到落实。 4. 少数乡镇公务员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农村建设中,必定会涉及到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但乡镇公务员因没有时间、精力、钱财、环境及其它的条件去学习和更新知识,使得他们的工作方法,一是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把握不了市场经济规律,提供不了高质量的公共物品,找不到发财致富的路子。他们的工作凭借自己的经验,排斥科学理论的指导,二是工作方法简单、粗糙,许多乡镇公务员不愿做细工作,当工作做不通或处于被动局面时,不从自身找原因,而认为是农民觉悟低、素质差,常常采取所谓的“行政手段”来处理问题,既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又不利于经济发展,三是工作工具手段落后。乡镇公务员以手工式的操作技巧作为主要方式,排斥科学技术手段的使用。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受到传统观念、经费的影响,很难落实和应用。 二、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策略选择 (一) 乡镇政府应该采取的对策 1. 组织建设方面应采取的对策选择。 首先,静态的组织结构方面应采取对策。一是要明确职能。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信息等服务。所以乡镇公务员要从传统的职能中转变过来。二是要明确划分公务员的职责、权限。乡镇公务员要改变过去的乡官、税官、警官、法官一统担的局面。三是要理顺关系。这里不仅要理清公务员之间的隶属关系,还要理清职能部门之间的隶属关系,让乡镇公务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动态的组织行为方面应采取对策。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政府要把主要行为放在公共物品、公共服务提供上面来。内部的一切行为都应该从属、服从于这一目标。上级政府要给予乡镇政府更大的自主权。让乡镇政府更有效的、合理的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其所需。特别要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注意引进市场竞争机制。 再次,生态的组织环境方面应该采取对策。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政府比以前承担的任务更为艰巨。乡镇政府生存、工作的环境应该首先改善,这样才能引领新农村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乡镇政府环境不仅需要改变其存在和发展的物理环境,也要改变其心理的工作环境;不仅要改善政府工作的具体环境,也要美化行政政府的舆论环境。要让乡镇政府最终走出“双压”的困境,让它得以轻松的工作。 最后,心态的组织意识方面应采取对策。一是要给予乡镇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大的自主权,使之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二是要消除乡镇政府的危机意识,不要动不动就把裁员危机转移给乡镇政府。三是做好乡镇公务员的流动工作。乡镇公务员因其体制和多方面的原因,乡镇公务员队伍显然缺乏稳定性,使得乡镇公务员人心不稳。 2. 乡镇政府在乡镇公务员管理方面应该采取的对策选择。 (1) 乡镇公务员“进口”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在“进口”管理上应该:一是要考试公开,增加农村基层基础知识在考卷中的比重,以便于新农村建设。二是要在公务员进口引进人才的时候要有长远意识。新进的公务员不仅在学识而且要在能力结构上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三是选人不拘一格。多种手段和形式联合应用。只要是有利新农村建设、能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的人员就要优先选进。四是要落实《公务员法》的公开选拔的原则,让高能力、高素质的人员顺利进入到公务员队伍。 (2) 乡镇公务员“管理”方面应采取的对策。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乡镇公务员成为政府正式员工以后,培训是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培训过程中一定要禁止搞花架子,防止照抄、照搬。二是要改变传统的政绩观念,完善乡镇公务员的考核机制。注意乡镇公务员在新农村建设中作出的贡献。三是要在科学的绩效考核的结果之上做好公务员的升迁、晋升、奖惩、交流工作,使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得到应有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让那些无所作为、违法乱纪的公务员得到应有惩罚。四是要切实落实好《公务员法》,让乡镇公务员的权利能够充分的享受,义务能够愉快的履行。最后,做好乡镇公务员的监督工作。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队伍享有充分的权力时必须加强对其监督。 (3) 乡镇公务员“出口”方面应采取的对策。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的、历史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那些能力不强、信念不坚、素质不高的乡镇公务员必须让他“流”出公务员队伍。一是对无过错但无能力的乡镇公务员要坚决让其分流出去,为其广开渠道。违法乱纪的乡镇公务员要坚决开除、辞退。二是要完善有关出口的法律制度。使乡镇公务员的出口畅通。三是要做好公务员的“出口”后的管理。不能对“出口”之后的乡镇公务员不管不问,死活由天。最后是加强公务员与外界的双向流动。公务员的流动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趋势,是中国融入世界的必然选择[6]。只有完善乡镇公务员新陈代谢机制,新农村建设才有活力的得以进行。 (二) 乡镇公务员自身应采取的对策 1.加快思想观念的转变。首先,新农村建设下的乡镇公务员必须加强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只有方向明确以后,效率才能提高。其次,乡镇公务员要根据新农村发展提出的对乡镇公务员的要求,明确自己的无为和有为的领域,并以此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理论指导实践,行动的效果才更加突出。再次,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需求增加,特别是有关农民发展的培训、增加收入、权益保障的需求增多,要求公务员的服务意识相应的加强,变传统的管制意识为服务意识,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再次,要有创新意识。要打破传统的既得利益的保守思想。要积极学习,接受新事物、新思维,做到与时俱进,变传统的经验行政意识为科学行政意识。 2. 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乡镇公务员的素质首先是要努力提高乡镇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素质。只有这样,新农村建设的方针、路线才能在农村建设中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才能保证政策的稳定、连贯和一致性,二是要按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公务员必须具备“科学判断形式、驾权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总揽全局”五种能力的要求来提升公务员的能力。三是要增强与农民的感情。要虚心向群众学习,掌握利用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论原理。四是要加强学习,增强学识,使自己成为“三会四懂”干部,即会致富技术、会调查研究、会做群众工作,懂法律、懂政策、懂经济、懂民情的干部。五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干一行爱一行。乡镇公务员工作能培养人锻炼人,能为以后的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 强化作风建设。一是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群众观念,这样才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才能让新农村建设的群众基础更牢。二是要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风貌,保持高度的激情和热情,新农村建设才不会在烟酒中消磨,在喝茶看报中偃旗息鼓。三是要塑造“肯吃苦、会干事、乐奉献”的干部形象。乡镇公务员接触的大部分是勤劳朴素的农民,如果自己都不能脚踏实地的做事、做人,又将如何来引导农民进行新农村建设呢?四是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乡镇公务员应该用道德来自律,用法律来他律自己的行为,不谋私利、不贪污、不枉法。五是要正确树立自己的权力观、名利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4. 转变传统的工作方法。首先是要改变传统的“经验行政”方法,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设备、仪器、管理工具。这是改变工作方法的物质基础。新农村建设必须伴之以高效、高速的行政方式。如果乡镇公务员依靠传统的技术、设备、手段是满足不了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的。二是要变简单粗糙的工作方法为系统、精细的工作方法,工作要做细,做到位,做到农民的心坎里,乡镇公务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才能充分的发挥。最后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学习。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方法不被时代淘汰,才能永远充满时代的活力,才能让自己在新农村建设中游刃有余的处理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
治安管理论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调解处理。这从法律上规定了,公安机关在行使治安处罚同时,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处理。司法实践中,由于公安机关存在着久调不结和在程序上做法不够规范情形,常给人民法院审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带来困惑。笔者想结合审判实践,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认定、法院受理条件和责任认定三个问题,谈谈自己看法。 一、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认定问题。 从《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规定上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以下称治安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一种涉及到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另一种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本身而言笔者没有异议,但是在诉讼时效发生中断时,应如何计算和确认诉讼时效中断期间,正是笔者要提出来探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涉及赔偿部分常常久调不结,也不宣告调解终结,或者没有做出裁决。在这种情况,当事人往往又向人民法院起诉。造成法院难以确定其行为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4条的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处达不成协助议,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这就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起算时间,既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时,诉讼时效开始中断;但是,对诉讼时效中断的终止时间的规定,就相当含糊了,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可以是第一次,也可以是多次之后,从该规定上看,无法确定调处达不成协议具体时间。因而,在审理治安民事赔偿案件中,给法院计算和确认诉讼时效中断时间带来因难。实践中,不易于操作。由于《治安处罚条例》对公安机关调处治安民事赔偿案件的期限没有做出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多次调解达不成协议,如何计算诉讼时效也未做出明确规定,这就必然造成了法院在具体操作中无从认定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起始时间问题。从适应审判需要出发,有关部门对此应早日作为规定,为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提供法律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公安机关应当比照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对治安赔偿案件进行调处。即公安机关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进行调处,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必须在规定结案期内做出裁决或者宣告调解终结,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期限。这样可以解决诉讼时效中断期间计算和确认问题,不影响法院对诉讼时效的认定。 二、关于违法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受理条件问题。 由于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治安部分依照程度上进行处罚,尚能容易做到。但对损失或伤害赔偿部分常有久调不结现象,表现在人为地将案子长时间搁浅一边,不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或者虽有告知,也不规范,而且该类案件当事人又不愿向法院起诉,这就造成了给当事人认为,案件已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只有找公安机关解决的假象。实践中,受害人欲寻求民事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存在举证困难,法院即使受理了,也较难打赢官司。所以,当事人只好长时间找公安机关要求解决问题,直至最后向法院起诉为止,才获新的认识。同时,法院对这类案件的事实查清、责任认定也存在困难,这就造成法院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出现了法院与公安机关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导致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产生该弊端其实质原因在于: 1、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不规范,对外履行法律手续不完备。公安机关对治安、赔偿双重性质案件的调处与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存在着程序上差别,前者程序上不规范,没有统一规定,执法随意性较强,其对外履行法律手续也不完备,主要体现在公安机关久调不结,不受期限限制,没有宣告调解终结或者宣告调解终结不规范,不告知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权利等。后者在执法程序上已经形成规范,履行法律手续也较完备,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强。 2、立案管辖界限不明确,导致法院和公安机关相互推诿。公安机关在尽了调处努力后,一般都将该类案件推给法院,而法院又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又将之推回给公安机关,造成相互推诿现象。现实中,存在这种现象,在案件发案后,受害人首先向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处理,而公安机关则要求受害人先作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结论作出以后,对于构成轻微伤或轻伤的案件,公安机关难予调处时,便将案件推给法院。而法院对此类案件审理难度大,便借公安机关在程序上做法不规范弊端,又推回公安。双方就立案管辖界限发生争执。从而,导致失去有利的取证条件,使本来可以顺利解决的案件变得复杂化起来。 3、该类案件处理难度较大。由于这类案件往往事发民间纠纷,处理不好,会带来不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和致害人双方之间对立情绪很大,在司法机关处理时,一方或者双方往往找关系,托人情,甚至出伪证,为处理案件设置障碍,使调查取证十分困难,容易导致错案的发生,办案人员大多不愿受理此类案件,更不愿意承担错案的责任。 因而,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应当比照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进行调处。首先对打架斗殴或即损害他人财物现场进行处理,然后查明事实,认定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进行治安处罚,最后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在立案之后45日内宣告调解终结,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限。只有规定公安机关对该类案件调处比照交警调处程序做法,才能给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提供事实依据,避免错案发生。因此,当事人就该类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除提供诉状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 书或无法认定该纠纷为哪一方过错责任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予受理。除此之外,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这样法院可以对事实不清的案件不进行审理,从一定程序上,可以避免了错案发生。因此,法院限制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是必要的、确实的、可行的。 三、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责任认定问题。 在解决和规范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失或伤害案件调处程序做法时,法院就不难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责任进行认定,其主要依据是以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为前提,通过开庭审理,进一步查明造成损失或伤害的事实、原因。然后,根据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造成损失或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损失或伤害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所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受理该类案件后,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定案依据。它可以不受公安机关对责任认定的限制。 在审理治安民事赔偿案件中,我们可以把责任认定,划分为四种,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当事人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其行为与造成损失或伤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应采用过错归责原则,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虽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上述的因果关系,我们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区别对待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其他方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其行为与结果无因果关系,则不应负赔偿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均造成对方损失或伤害,给损害结果造成严重的一方,应负主要责任,反之,另一方则负次要责任。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损失或伤害中,结果相同,作用相当,两方负同等责任。 在遵守上述责任认定原则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共同造成损失或伤害的,应根据各自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或伤害作用大小、损害结果,来划分责任。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打架斗殴造成损失或伤害现场,毁灭证据,使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损害责任无法认定的,视情况承担责任。 4、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损害责任无法认定的,应采用混合过错原则,责令他们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责任,法律规定要承担责任的,我们在认定责任时,则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没规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我们在审理时,可以根据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酌情由当事人分担责任。 治安管理论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罗朝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调解处理。这从法律上规定了,公安机关在行使治安处罚同时,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处理。司法实践中,由于公安机关存在着久调不结和在程序上做法不够规范情形,常给人民法院审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带来困惑。笔者想结合审判实践,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认定、法院受理条件和责任认定三个问题,谈谈自己看法。 一、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认定问题。 从《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规定上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以下称治安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有两种情况,一种涉及到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另一种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对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本身而言笔者没有异议,但是在诉讼时效发生中断时,应如何计算和确认诉讼时效中断期间,正是笔者要提出来探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涉及赔偿部分常常久调不结,也不宣告调解终结,或者没有做出裁决。在这种情况,当事人往往又向人民法院起诉。造成法院难以确定其行为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4条的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处达不成协助议,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这就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起算时间,既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时,诉讼时效开始中断;但是,对诉讼时效中断的终止时间的规定,就相当含糊了,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可以是第一次,也可以是多次之后,从该规定上看,无法确定调处达不成协议具体时间。因而,在审理治安民事赔偿案件中,给法院计算和确认诉讼时效中断时间带来因难。实践中,不易于操作。由于《治安处罚条例》对公安机关调处治安民事赔偿案件的期限没有做出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多次调解达不成协议,如何计算诉讼时效也未做出明确规定,这就必然造成了法院在具体操作中无从认定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的起始时间问题。从适应审判需要出发,有关部门对此应早日作为规定,为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提供法律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公安机关应当比照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对治安赔偿案件进行调处。即公安机关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进行调处,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必须在规定结案期内做出裁决或者宣告调解终结,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期限。这样可以解决诉讼时效中断期间计算和确认问题,不影响法院对诉讼时效的认定。 二、关于违法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受理条件问题。 由于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治安部分依照程度上进行处罚,尚能容易做到。但对损失或伤害赔偿部分常有久调不结现象,表现在人为地将案子长时间搁浅一边,不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或者虽有告知,也不规范,而且该类案件当事人又不愿向法院起诉,这就造成了给当事人认为,案件已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只有找公安机关解决的假象。实践中,受害人欲寻求民事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存在举证困难,法院即使受理了,也较难打赢官司。所以,当事人只好长时间找公安机关要求解决问题,直至最后向法院起诉为止,才获新的认识。同时,法院对这类案件的事实查清、责任认定也存在困难,这就造成法院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出现了法院与公安机关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导致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产生该弊端其实质原因在于: 1、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不规范,对外履行法律手续不完备。公安机关对治安、赔偿双重性质案件的调处与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存在着程序上差别,前者程序上不规范,没有统一规定,执法随意性较强,其对外履行法律手续也不完备,主要体现在公安机关久调不结,不受期限限制,没有宣告调解终结或者宣告调解终结不规范,不告知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权利等。后者在执法程序上已经形成规范,履行法律手续也较完备,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强。 2、立案管辖界限不明确,导致法院和公安机关相互推诿。公安机关在尽了调处努力后,一般都将该类案件推给法院,而法院又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又将之推回给公安机关,造成相互推诿现象。现实中,存在这种现象,在案件发案后,受害人首先向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处理,而公安机关则要求受害人先作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结论作出以后,对于构成轻微伤或轻伤的案件,!公安机关难予调处时,便将案件推给法院。而法院对此类案件审理难度大,便借公安机关在程序上做法不规范弊端,又推回公安。双方就立案管辖界限发生争执。从而,导致失去有利的取证条件,使本来可以顺利解决的案件变得复杂化起来。 3、该类案件处理难度较大。由于这类案件往往事发民间纠纷,处理不好,会带来不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和致害人双方之间对立情绪很大,在司法机关处理时,一方或者双方往往找关系,托人情,甚至出伪证,为处理案件设置障碍,使调查取证十分困难,容易导致错案的发生,办案人员大多不愿受理此类案件,更不愿意承担错案的责任。 因而,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应当比照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做法进行调处。首先对打架斗殴或即损害他人财物现场进行处理,然后查明事实,认定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进行治安处罚,最后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在立案之后45日内宣告调解终结,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限。只有规定公安机关对该类案件调处比照交警调处程序做法,才能给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提供事实依据,避免错案发生。因此,当事人就该类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除提供诉状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 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无法认定该纠纷为哪一方过错责任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予受理。除此之外,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这样法院可以对事实不清的案件不进行审理,从一定程序上,可以避免了错案发生。因此,法院限制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是必要的、确实的、可行的。 三、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责任认定问题。 在解决和规范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失或伤害案件调处程序做法时,法院就不难对治安民事赔偿案件责任进行认定,其主要依据是以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为前提,通过开庭审理,进一步查明造成损失或伤害的事实、原因。然后,根据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造成损失或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损失或伤害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所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受理该类案件后,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定案依据。它可以不受公安机关对责任认定的限制。 在审理治安民事赔偿案件中,我们可以把责任认定,划分为四种,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当事人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其行为与造成损失或伤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应采用过错归责原则,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虽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上述的因果关系,我们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区别对待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其他方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其行为与结果无因果关系,则不应负赔偿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均造成对方损失或伤害,给损害结果造成严重的一方,应负主要责任,反之,另一方则负次要责任。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损失或伤害中,结果相同,作用相当,两方负同等责任。 在遵守上述责任认定原则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共同造成损失或伤害的,应根据各自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造成或伤害作用大小、损害结果,来划分责任。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打架斗殴造成损失或伤害现场,毁灭证据,使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损害责任无法认定的,视情况承担责任。 4、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损害责任无法认定的,应采用混合过错原则,责令他们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责任,法律规定要承担责任的,我们在认定责任时,则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没规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我们在审理时,可以根据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酌情由当事人分担责任。 治安管理论文:治安管理领域行政强制措施辨析 摘要:通常所言的“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法学体系中指的是“行政强制”,是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居于同一层面上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其适用目的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即时性强制措施和执行性强制措施。以其调整的内容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方面的强制措施、财产方面的强制措施和对经营活动(行为)方面的强制措施。 关键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滥用现状 一、目前公安实践领域中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认识存在的问题 (一)学理上对行政强制措施含义的理解 通常所言的“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法学体系中指的是“行政强制”,是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居于同一层面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和特征。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采取紧急的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应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都必须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其本身没有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情况下,它们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 (2)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或危及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行政相对人。行政强制措施并非适用所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但相对人必须是违反了特定的法律、法规,符合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3)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障法定义务的彻底实现或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其目的多在于控制,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4)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性质是一种具有可诉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属单方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单方面作出,无需相对方同意。但相对方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理论分类: 公安行政管理涉及治安秩序管理、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内容,这些管理业务都涉及行政强制,但本文重点谈治安秩序管理中的行政强制措施。 1、以其适用目的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即时性强制措施和执行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简单地说就是在紧急的情况下法律赋予特定行政机关的一种紧急处置权。其目的在于预防某些情况的发生或者制止某种危害行为。即时性强制措施的主要特征是具有紧迫性,行政处理和执行同步,相对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即先执行后争讼,这一特征区别于行政强制执行。即时性强制措施包括强制带离现场、盘查、约束、扣留、收容审查,使用警械和武器等。 执行性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主体本身作出的行政决定所确定的行政相对方的义务的实现,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迫使拒不履行相应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通过其他法定方式使相应义务得以实现。执行性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缴、抵缴等直接强制执行措施和代履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执行罚是指有关行政主体在相对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时,对相对人处以财产上新的制裁,以迫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执行罚是多数国家均采用的一种强制执行手段。 2、以其调整的内容为标准,可将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人身方面的强制措施、财产方面的强制措施和对经营活动(行为)方面的强制措施。 对人身方面的强制措施包括:责令严加管教、责令严加看管和治疗、约束、责令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强制带离现场、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收容教育、收容审查、强制戒毒、强制性教育措施(劳动教养)、强制传唤等。对财产方面的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扣缴、收缴、追缴、强制铲除等。对经营活动方面的强制措施包括:责令改正、取缔。 (三)法理上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位 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繁多,理论上的归纳一般包括如下: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 行政强制措施在一定情况下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如预防性、制止性的行政强制措施大多数如此。但在多数情况下,行政强制措施是从属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执行性的行政强制措施大多数是从属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另外,个别的行政强制措施既可以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成为从属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盘问、收审等。 有学者认为,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强制的范畴,而应属于司法强制。也有有学者认为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质上是行政权的延伸,故应归人行政强制的范畴。 (四)实践中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认识误区 通过调查发现,实践中很多人搞不清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不分。实际上,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体现这些方面: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以及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 3、法律后果不同。行政处罚是为了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方的义务。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课以或增加义务。 4、适用的频率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即一事一罚或一次性处罚,不能对同一事多次进行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达到行政目的。 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行政强制措施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消。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此外,二者实施的对象也不尽相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法的行为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不一定是违法的。 二、公安实践中运用行政强制措施存在的滥用现状问题分析 (一)滥用现状问题之———程序问题。这一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规范、任意实施。造成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立法滞后,立法不健全,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二是程序意识差,权力意识太强。 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是指实施各类行政强制措施都应遵循的程序规定。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给予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除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外,事前须经行政主体负责人批准,然后,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等等。在对财物实施查封、扣押时,行政人必须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查封、扣押决定书。当场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查封、扣押清单,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机关发现当事人的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冻结存款应当由特别法规定的行政主体作出决定,并且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作出该决定。行政主体冻结存款应当书面通知金融机构。 (二)滥用现状问题之二——比例原则的问题。现代行政法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将国家权力(包括警察权)的行使保持在适度、必要的限度之内,特别是在法律不得不给执法者留有相当的自由空间之时,如何才能保证强制权的行使是适度的,不会为目的而不择手段,不会采取总成本高于总利益的行为。在大陆法中,这项任务是通过对手段与目的之间关系的衡量来实现的,也就是借助比例原则来进行有效的控制。 比例原则源于19世纪德国的警察法学,其最初的含义是指警察权力的行使只有在必要时才能限制人民的权利,也即警察在对人民做出任何不利之处分时,都必须以侵犯人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为之。所以,比例原则在行政法学上又被称为“最小侵害原则”。于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来进行。比例原则在台湾地区行政法中,无论广度还是深度都已达到了相当的程度,已经较多的见诸于行政法的规定。 (三)滥用现状问题之三——混用问题。这一问题体现在没收与收缴不分、收缴与追缴不分、传唤与盘查混用等问题上。实际上这些强制措施在性质、适用对象、表现形式等方面并不相同。 治安管理论文:试析以打促建,进一步完善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和经营监管体系建设 论文摘要 专业市场是荔湾地区商业贸易的传统品牌,在市场繁荣的背后,存在着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多发的隐忧。在2011年至2012年第一季度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发生在区内各专业市场的案件共138件181人。其中,2012年第一季度批捕23件26人,同比上升43.8%和30%。如何创新专业市场的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刑事犯罪,是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论文关键词 专业市场 商业贸易 刑事犯罪 一、专业市场治安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比较突出 从批捕的专业市场案件看,盗窃案共90件100人,占总数的65.2%和55.3%;抢夺、抢劫、诈骗(含合同诈骗)案共16件18人。这些侵财案件的特点:一是作案对象主要是专业批发市场商铺经营者及其顾客,包括盗窃存放、运送过程中的批发商品和档口内、顾客身上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当中尤以发生在十三行服装批发市场,环市西、站前皮具、鞋材、服装批发市场的盗窃案较为突出。二是案发地段集中在场内人流、物流集中的经营区域,有部分案件则发生在市场公共、配套区域,包括电梯、门口、停车场等地。三是案发时间多数是营业的高峰期,乘商户繁忙之机下手作案,一些甚至连续多次落手盗窃。而少数案件则发生在临近关门至夜间,这类案件多为抢夺和抢劫案件。四是部分侵财案件是熟人作案,犯罪分子利用熟悉人员、环境等便利条件盗取财物,个别犯罪分子本身就是商户内部人员。有的案件则是财物所有人轻信他人、误中圈套被熟客诈骗财物。 (二)黑恶势力有组织地争夺市场利益 专业市场发生的案件中已经出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踪迹,上述时段批捕的市场发案中,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2宗。此外,有组织的黑恶势力为争夺专业市场的经济利益,不惜以犯罪手段来实现其目的,对市场管理、乃至社会秩序都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三)部分市场存在欺行霸市行为 故意伤害(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是专业市场案件中比较突出的犯罪,共批捕11件31人居于第二位。一些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行为背后隐藏着欺行霸市活动。 (四)假冒注册商标等不法经营活动屡禁不止 售假、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是专业批发市场的老大难问题,上述批捕的案件中,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共2件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共3件5人,反映出专业市场的个别商户违规营商、非法经营现象依然存在。 (五)贩毒、赌博等犯罪分子以市场作掩护从事犯罪活动 批捕的专业市场案件中,涉嫌贩卖的6件6人、涉嫌赌博的1件1人。贩毒分子是利用专业批发市场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市场公共场所,如楼梯间、消防通道、洗手间等地进行交易。赌博案件则发生在生意相对冷清、较为隐蔽的市场档位。 (六)纠纷化解不善引发刑事案件 由债务、侵权等民事纠纷激化起刑事犯罪是专业市场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这类案件包括妨害公务、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当事人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矛盾,没有通过理性手段及时妥善解决纠纷,而用升级矛盾、甚至暴力等方法处理问题,从而引发这类刑事犯罪行为。此外,专业市场周边地区无证经营、非法营运突出,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常遇到当事人抗拒,一些不法之徒甚至聚众暴力抗法,演变成群众性事件。 二、专业市场管理难点的症结所在 (一)专业市场传统管理手段在经营监管上遇到瓶颈 专业市场内大小商铺成百上千,是重要的商品集散地,面对无限商机,各种经济主体积极介入是必然的。而专业市场的经营模式一直都是市场招租、档主自营,市场的业主、管理方不管具体经营,经营者有独立的自主经营空间。同时,参与主体进入市场经营的门槛较低,甚至是不设限,使得专业市场鱼龙混杂,一些黑恶势力、不法之徒乘机介入其中谋取利益,导致各种刑事案件多发显而易见。 (二)专业市场的经营环境让侵财犯罪有机可乘 一是人流密集。市场内每日流动的客商、流转的商品和资金难计其数,不少经营场所内的平方人流量远高于其他公共场所,这就为盗窃、扒窃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商户应接不暇。不少商铺只有一两名店员看档,繁忙时只顾招呼客人、推介商品,而疏于看管店内及自身财物。三是物流管理混乱。批发的商品及其包装外观没有明显的区分标记,贮存、转运过程时常混放,商品进出营业场地没有查验,为盗窃批发商品并转移赃物提供了方便。四是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商户风险防范的意识不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不够重视,在经营中容易被盗、被骗,案发后也认为财物价值不高、无法追偿而不及时报案。 (三)市场监管制度不落实、管理存在漏洞 部分专业批发市场自身管理混乱,物业管理存在漏洞,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一是物业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有待加强,在预防、打击场内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制度建设、人员和设备投入不够,是盗窃等侵财犯罪多发的不可忽视因素。二是在用电、防火管理上松懈,对自身及有关商户装修施工方案、专业人员资格等不作审查,把关不严,以致发生失火等责任事故。三是日常管理放任自流,以租代管,致使一些商铺存在非法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禁物品、收购销售赃物等违法经营现象。四是对经营竞争不作引导,对场内的不正当竞争苗头,不及时制止、疏导,视而不见,让其壮大为黑恶势力,滋生欺行霸市行为。 (四)商户的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有待加强 由于专业批发市场的准入门槛较低,经济活动主体以个体经营者和民营企业居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欠缺等问题,个别经营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惜违法经营。此外,为数众多的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由外来人员组成,一些外来人员以乡籍、亲情“抱团”经营,在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中,容易逐渐发展成欺行霸市行为,甚至壮大成黑恶势力。 (五)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专业批发市场一直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重叠,但又缺乏统筹,责任不清晰等管理问题。二是专业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的基础建设有待完善,市区的专业市场附近马路、街道狭窄、拥堵,城郊结合部的专业市场公共配套服务不足,无牌经营、非法营运屡禁不绝,商品流转不畅,令一些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三是对社会治安动态的掌握未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事态苗头,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尚需加强。四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资源仍有欠缺,基层执法部门面临人力少、任务多的困难,投入到专业市场查禁违法经营、预防与打击违法犯罪的力量未能完全应付需求。 (六)基层社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足 一些案件之所以会因经济活动纠纷而演变为刑事犯罪案件,其原因一方面是民事、经济活动主体出现纠纷后,没有寻求司法、行政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法外手段、激化矛盾等方式处理;另一方面,基层社区、专业市场内化解社会矛盾的力量薄弱,未能帮助出现纠纷的企业、商户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监督的触角有需要深入延伸至专业市场和基层社区。 三、创新和加强专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贯彻“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全面加强专业批发市场管理 建议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贯彻“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秩序的专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公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市场的日常巡查,对已经发生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经营场所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及时打击犯罪活动,取缔各种违法经营,营造“三打两建”声势。二是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要加强协调,贯彻和落实《关于加强“三打两建”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行为的惩处力度。检察机关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前介入、准确引导“三打”专项案件侦查取证,在快捕、快诉的同时,深挖欺行霸市、制假售假背后的“保护伞”。三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专业批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市场及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引导市场及其他经济活动主体规范经营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将综治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招商、经营租赁合同中,用社会责任、契约责任约束经济活动中的各方主体,共同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四是整合市场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建立联合执法、统一管理的机制,对场内外违法经营采取执法行动时,要集中相关行政执法力量的优势兵力进行联合行动,速战速决,避免妨害公务发生和演变成群体事件。 (二)常抓不懈,加强对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市场内的防盗、防骗宣传教育,组织法制宣传展览,提高商户和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二是指导市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引导批发市场建立大宗货物进出查验制度,以有效监控进场商品来源和出场商品正当。三是有针对性地加强警力和巡查,白天在专业市场增派巡警、便衣加强巡查;夜间市场周边地段增加见警率,有效震慑和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四是加强治安管理基础建设,在专业市场和周边公共场所增设治安监控、摄录设备,及时发现犯罪行为并及时固定证据。 (三)组建市场行业公会,规范市场经营活动 建议由工商联或有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区内各专业市场成立行业公会或商会,制订行业自律守则,规范业内经营行为,引导市场业主、管理方守法经营、正当竞争,及时反馈不良动态,特别是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行为实行业内预警,培育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氛围。通过行业组织将社会管理的触角遍布到各市场活动参与主体,发挥其在指导市场经营管理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完善市场配套服务,铲除欺行霸市土壤 组建正规、大型的仓储、物流等市场配套服务企业,为全区或特定区域、行业的专业市场提供配套服务,统一服务标准,规范经营行为。条件未成熟的,引导有关专业批发市场对货物仓储、场内搬运、停车场地等配套服务项目实行自营,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这些欺行霸市高发领域滋生黑恶势力强迫交易。 (五)创新工作机制,将法律监督触角伸延至专业市场 检察机关要结合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在专业市场集中的街道、社区试行派驻检察机构,以常驻、巡回等方式将法律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受理涉检信访,开拓民事行政检察和职务犯罪线索来源,加强对涉及专业市场案件的诉讼监督,深入市场及有关行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情动态,对市场管理存在的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强化管理、消除隐患的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责任,配合各方共同维护专业市场的社会稳定。 (六)升级品牌,提升专业批发市场的品位 将传统专业市场打造为国际商贸和物流中心是荔湾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市场产业的转型升级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立足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高度,根据城市规划发展定位,加强对区内专业市场的宏观规划和管理,组建、整合集团式行业专业批发市场,减少行业恶性竞争。二是结合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对部分传统专业市场作优化调整,分流商户、人流,控制、抽疏市场网点。三是逐步提高专业批发市场的准入门槛,淘汰低端、质劣的旧货市场,清理、取缔制假售假窝点和无证经营点档,改善场内布局和交易环境,提升传统专业市场品位,彻底改变专业市场“脏、乱、差”的旧貌,实现市场产业的转型升级。 治安管理论文:探析网络时代治安管理问题 摘要: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使社会的面貌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少问题,特别是加剧了社会治安的紧张局势。主要从社会治安管理的问题入手研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希望对加强网络治安管理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网络时代;治安管理;管理机制 1 网络时代治安管理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互联网舆论良莠不齐,威胁了社会的稳定 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使得网络舆论目前已经发展为社会舆论的一部分。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在网上蔓延的速度非常快,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存在着诸多矛盾,这使得对现实不满和偏激的恶劣情绪常常通过网络扩大化。治安管理是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过激言论、宣传黄赌毒的有害内容、揭露隐私的不良言论等,以及有人利用网络组织的大规模的犯罪活动,这些都严重威胁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1.2违法交易日益增多使得互联网滋生出各种犯罪 和传播虚假和欺诈信息、利用互联网进行伪劣、违禁品交易都影响了网络市场的秩序,威胁了社会的安定、和谐。众多网络事件都涉及到了治安管理,如在互联网上进行仿真枪、雷管等危险物品的交易、从事非法买卖刀具、黄牛票等违禁物品、进行旧货收购等行为。互联网交易中双方进行交易时采用隐藏真实身份的做法,增加了网络监管与侦查的难度,众多现象屡禁不止。 1.3利用互联网从事赌博问题增加,扰乱了社会治安 网络赌博比传统的赌博行为具有更强的隐蔽性、便利性,加之赌博团伙用高回报引诱,使利用互联网从事赌博的数额、人数大量增加,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动摇了互联网产业的稳定与发展。据统计调查显示,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而使资金大量流入境外的赌资数额竟高达数千亿,与全国的旅游行业年收入持平,这种资金的损失对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1.4 色情问题的肆意蔓延污染了互联网环境 网络色情问题是长久以来威胁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难题,严重影响了接触互联网的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互联网由于隐蔽性强、成本低、受众面广诸多特点,刺激了网络色情问题的蔓延,许多不法商业网站利用互联网进行色情视频、色情图片以及招嫖信息的传播活动,采用宣传教育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制止网络色情活动,只能切断利益关系链。 1.5新动向以及新苗头层出不穷易引发新的治安问题 互联网与现实社会的关系日益密切,相互影响和作用的也越发明显。网络治安管理的对象愈发呈现网络化、多样化、虚拟化等显著特征,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新动向和新苗头层出不穷,互联网给不法人员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犯罪平台,治安管理工作的施展难度日益加大,新的治安问题日益涌现。 2 网络时代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外部管理制度的缺陷 2.1.1 网络治安管理缺乏先进的法律法规做支撑 为了控制网络犯罪,我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刑法》修正案等,在解决部分网络犯罪方面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的形式日益多样化,而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进行网络犯罪的治理和惩罚方面缺乏足够可以遵循的法律法规,因此使得治安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2.1.2 管理体制过于分散不易形成管理合力 互联网涉及范围广,各行各业都涉及到互联网的使用,如工商、教育、出版、信息产业等,而各个使用部门之间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规则,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使得管理体制非常分散,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合力,不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 2.1.3 缺乏跨国际、跨地区的协同合作 互联网覆盖范围广,很多网络犯罪活动可能是跨国际的犯罪,而不同国家的司法体系和管理规则常常不一致,各国之间和各地区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合作,使得对网络犯罪的打击难以顺利进行,这给治安侦查带来一定的障碍。 2.2治安管理内部存在的问题 2.2.1对网络犯罪缺乏充分的思想认识 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时间不是很长,与之相配套的治安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管理人员对网络治安管理的工作认识不充分、工作手段不先进、信息情报的开展没有合理展开,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这 都制约了网络的治安管理水平。 2.2.2 网络治安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 正如前文所述,由于网络治安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工作机制刚刚建立还不是很健全,缺乏充分的磨合与必要的完善,针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工作缺乏线上和线下的通力合作,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具体的规范流程没有建立,尚处于简单粗放的管理模式。 2.2.3 治安管理的技术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需求 我国网络治安管理的技术水平较为落后,没有跟上时展的步伐。从目前的发展状态来看,网络治安的工作技术含量低、软件配备不到位、在数据搜索、跟踪以及整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提高网络治安的技术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都是非常必要的。 3 针对网络治安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建立健全治安管理机制,构建综合治理的网络治安管理新格局 由于网络治安管理工作关乎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项较为系统、复杂、综合性的工程,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治安管理体制。 (1)立法部门要结合网络发展的具体情况,来准确定位网络犯罪活动的基本特征以及活动规律特点,以此来制定较为先进的法律法规,为网络治安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 (2)政府部门做好充分的带头作用,引领公安、信息管理、新闻宣传等职能部门共同建立联合机制,明确划分责任分工,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危情处理机制等,形成综合性的网络治安管理新格局,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惩处力度。 (3)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国际和各地区之间的协调。实行治安、网安以及刑侦等多警种配合机制,加强情报信息交流、落实联动管理等措施。加强与信息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网络治安的开展铺就顺畅道路。 3.2 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督与控制 宣传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同时,信息管理相关机构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合理掌控。 (1)网络治安管理部门加强与各大媒体网站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媒体网站的协调配合,建立长效的治安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工作。 (2)建立健全网络治安的舆论情报整理、搜集、分析、汇总等反应机制,对治安舆情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与管理,对舆情所反映的社会矛盾进行解决和处理,做到提前预防、主动防控、增强舆论引导力,全力营造互联网的有序发展空间。 (3)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不对推动网络舆论情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信息资源库,研究数据预警模型,设定对舆论信息的研判标准,形成指标体系来推进治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3.3 进行管理队伍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治安管理队伍 加强治安管理队伍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力求建设创新型与专业型的网络治安管理队伍,全面提高网络治安管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养和技术水平,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网安管理人员的素质队伍建设。构建掌握技术、懂得创新的全新型网安人才,最终才能保证网络治安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治安管理论文: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协调研究 关键词: 刑罚; 治安管理处罚; 缺失; 衔接 内容提要: 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存在着协调的基础和适用上衔接的可能。两种处罚的协调首先表现在处罚种类的协调, 可增加治安管理处罚单处罚款和刑罚单科罚金的条文; 增加侵犯财产权行为和部分妨害社会管理行为的罚款数额; 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违法涉及数额为基准, 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保留行政拘留和拘役, 设定适用行政拘留情形与其他处罚任选, 缩短行政拘留期限, 减弱行政处罚剥夺人身自由权的权力。治安管理处罚中可借鉴刑罚的管制刑设定非监禁处罚, 并增设相关法律措施。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存在证据规则不规范、案件调查手段适用程序混乱、听证程序名不符实、相关法律措施程序缺乏等问题。两种处罚的适用衔接学理上采选择适用说和合并适用说的集合, 适用程序上衔接采刑事优先原则。 从法律层面上讲, 治安管理处罚和刑罚是两种性质的处罚, 然而就其处罚对象来看,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在违反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的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 两种处罚存在着协调的基础和适用上衔接的可能。 一、两种处罚协调问题的提出 (一) 两种处罚协调问题 两种处罚协调问题, 实质上是考量两种处罚体系自身存在的问题。所谓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1] , 处罚体系则可以理解为以处罚为核心的诸要素之间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整体。那么, 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的协调即围绕着惩罚违法行为(包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 , 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设定相互配合适当的以处罚为核心的诸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以发挥良好的处罚作用。治安管理处罚体系构成要素包括治安管理处罚种类、相关法律措施和处罚程序; 刑罚体系则是指刑法规定的并按照一定次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总和[2]。 研究两种处罚的协调, 在于两种处罚权常常交织在一起而发生矛盾, 进而影响处罚的效果。诸要素自身存在的问题, 使得它们之间不能很好地发挥惩罚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的作用。如涉及诈骗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设定了宽泛意义的诈骗, 即凡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公私财物的, 都是诈骗。刑法则以骗取公私财物的方法不同设定了多种诈骗罪, 构成这些不同诈骗罪的骗取财物起点数额亦不相同。除了一般诈骗罪外, 常见的还有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 构成犯罪的数额起点从5000元以上到上万元甚至数万元。如集资诈骗,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是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起点。①不足起点数额的, 其诈骗不构成犯罪而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诈骗行为范畴。由此可见, 诈骗行为包含的诈骗数额差异非常大, 法定治安管理处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显得单调和力不从心( 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②) 。就集资诈骗罪而言, 法定刑罚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20000 元以上200000 元以下罚金, ③ 处罚层次从高到低较丰富, 且罚金数额较大, 基本上达到不使行为人在经济上获益的目的;而诈骗数额达数万元的(集资) 诈骗行为受到的处罚既不能安抚被侵害者, 更不能保障社会经济安全, 因而处罚不协调。再如, 北京奥运会期间许某以1万元出售了3张每张面值800元的田径比赛门票, 从中获利7600元, 许某以倒卖有价票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行政拘留处罚, ④ 法定治安管理处罚是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⑤ 如果倒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构成倒卖有价票证罪, 法定刑罚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⑥ 1000元以下罚款针对获利7600元与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针对更多获利,都不足以从经济上给予行为人严厉处罚, 因而处罚不协调。 (二) 两种处罚协调的基础 两种处罚之所以能够协调, 不仅在于两部法律目的一致、功能相同、处罚的对象关系密切, 更主要的来源于权力的制约和交织。 西方国家权力分为三种, 即“三权分立”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 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 以防止权力滥用。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 但实行权力制约, 授权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行政权, 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由于行政权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 为提高行政权运作的效率, 法律会赋予行政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从事物的性质来说, 要防止滥用权力, 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3]司法权提供了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 治安管理处罚权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其价值和出发点, 讲求效率, 同时也遵循公正原则; ⑦ 刑罚权(或说司法权) 以公正为其最高价值, 但也兼顾效率。因而在立法和执法中, 两种权力交织是法律发展的结果和趋势, 诸如治安管理处罚程序中引进司法程序、告知制度、听证制度以及处罚决定后可以提起诉讼等, 保证公正的实现; 而刑罚中的自诉、刑事和解等, 又是行政权的典型表现。 二、处罚种类缺失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包括两部分: 一是处罚, 包括警告、罚款、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以及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二是相关法律措施, 主要有收缴、追缴、责令严加管教、责令严加看管和治疗、约束、责令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强行带离现场、责令停止活动、责令改正、取缔、强制性教育措施。 刑罚种类也包括两部分: 一是主刑, 二是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本文重点分析罚款与罚金、行政拘留与拘役、非监禁处罚与管制和相关法律措施。 (一) 罚款与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核心也是其与刑罚的主要区别在于大量设定财产罚, 这也是各国和地区行政处罚法律的典型标志。 如德国《违反秩序法》处罚种类主要是罚款,也有没入和警告, 罚款幅度一般为5马克至1000马克。罚款之适用非常详尽, 明文规定: 罚款之处罚以违反秩序的种类及行为人所应受非难程度为衡量基础, 亦应斟酌行为人的经济关系; 罚款得超过行为人因违反秩序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如法定最高金额仍不足以符合上述规定时, 科处得超过法定最高金额之罚款; 过失行为之罚款, 仅得处以规定罚款最高金额之一半[4]。中国台湾地区《社会秩序维护法》规定罚锾是六种处罚种类之一, 但罚锾的适用达到了该法分则中的每一个条文、每一种行为。该法分则从第63条至91条共设29个条文, 其中罚锾和拘留可以选择适用的条文计13条, 其他16个条文都是罚锾处罚或者少量的罚锾与申诫、勒令歇业、停止营业的选择或并处。也就是说, 每种违法行为均可能处以罚锾处罚; 而且规定罚锾逾期不完纳者,警察机关得声请易以拘留; 在罚锾应完纳期内, 被处罚人得请求易以拘留。 德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都非常注重罚款处罚及其适用, 甚至用剥夺人身自由来保证罚款的执行: (1) 每一类违法行为均可能受到罚款处罚; (2) 对罚款处罚考量各种情形, 分别予以从重和从轻处罚, 如从违法行为中获取大于处罚最高幅度的经济利益的, 从重处罚, 过失行为则从轻处罚; (3) 易科拘留保证罚款的执行。 相比较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罚款的设定有以下缺失: (1) 罚款数额偏低。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以及大量妨害社会管理行为, 罚款数额最高1000元尚不足以达到惩戒违法行为人的效果, 尤其是经济违法行为。如前所述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集资诈骗行为, 其侵犯财物数额动辄上万元, 而对其罚款最高1000元的处罚显然偏轻。尽管还有行政拘留处罚, 但最高拘留15日的惩戒效果远不如高数额的罚款。(2) 罚款适用范围狭窄。处罚设定的条(款、项) 共计127项, 直接适用单处罚款和可以选择罚款共32项, 占处罚总项的25%, 显而易见, 罚款处于附加罚的地位, 与其行政核心处罚地位大相径庭。(3) 保证罚款及时执行的制度尚未建立。与拘留直接送达拘留所执行不同的是, 罚款执行设定了罚缴分离原则的一般缴纳程序和当场缴纳程序,而当场缴纳不能实现的转为一般缴纳, 一般缴纳程序有期限选择, 而我国目前尚无社会信用保障制度,由于一些公民的法律意识较弱, 相当比例的罚款缴纳不能实现是不可避免的, 尽管法律设定了强制缴纳措施, 但从其效力来看微乎其微。 刑罚的罚金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即根据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大小等, 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决。刑罚发展至今增加了新的内涵, 如为避免监狱内交叉感染的非监禁化, 为有利于犯罪人再社会化的非犯人烙印化以及总体趋势的刑罚轻缓化等, 罚金刑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其特点是: (1) 适用范围较为广泛,主要适用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 皆涉及经济犯罪。(2) 罚金数额既原则又灵活, 且没有上限,以使行为人不能从经济犯罪中获得益处为原则, 确定三种形式: 规定罚金下限不能少于1000元; 规定相对确定的罚金数额, 如集资诈骗罪并处2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金; 以违法所得数额或犯罪涉及数额为基准, 处以一定比例或数倍的罚金。(3) 单科罚金的法条过少, 一般都是与自由刑并处, 因而是附加罚的地位, 影响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笔者认为, 罚款与罚金刑的协调可考虑: (1)增加治安管理处罚单处罚款或者罚款与其他处罚种类可以选择适用的条、款、项, 使罚款居于核心处罚的地位; 增加刑罚单科罚金的条文, 尤其涉及经济的犯罪。(2) 增加侵犯财产权行为和部分妨害社会管理行为的罚款数额, 以与罚金刑衔接。(3)以使行为人不能从经济犯罪中获得益处为原则, 在当前相对确定罚款数额的基础上, 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违法涉及数额为基准, 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 (二) 行政拘留与拘役 行政拘留(本文简称拘留) 是六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含两种附加罚) 之一, 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数行为并罚, 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就拘留处罚的设定来讲, 如前所述, 处罚设定的条(款、项) 共计127项, 直接适用单处行政拘留和可以选择处行政拘留(包括并处或者可以并处罚款) 共四种形式84项, 占处罚总项的66% , 有的尽管是并处或可以并处罚款, 但以行政拘留为基础, 与罚款设定情况相比, 可见行政拘留已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主要形式; 刑罚的拘役设定为主刑, 且分则中70%以上的条文都有拘役, 因此, 这种短期剥夺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处罚分别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和刑罚的主要处罚种类。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还是刑罚, 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被认为是能够促进违法犯罪改造的较好的处罚方法, 但也正是短期自由罚使违法犯罪者丧失对人身自由拘禁的恐惧,且极易交叉感染而再犯。 德国《违反秩序法》来源于原德国刑法的违警罪, 违反秩序行为是整合违警罪而来, 在其设定行政处罚的法律《违反秩序法》中, 并没有将短期自由刑带进该法, 而以罚款为主。中国台湾地区《社会秩序维护法》的拘留处罚来源于1947 年的《违警罚法》, 发展至《社会秩序维护法》时, 只有一少部分行为选择性地适用拘留, 拘留期限缩短为3日以下, 数行为并罚合并执行不超过5日, 且拘留的决定权由法院行使, 显然是废除或减弱行政处罚中的剥夺人身自由权。 笔者认为, 根据我国历史渊源和当前社会状况,行政拘留和拘役依然可保留, 但二者处罚的协调应当考虑: (1) 设定适用行政拘留情形与其他处罚任选, 变其主要处罚形式为可选处罚形式, 针对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的情节严重者适用; 拘役除应包含行政拘留适用情形中的构成犯罪的轻者外, 其他各种犯罪亦少用为好。(2) 缩短行政拘留期限至7日以下, 减弱行政处罚剥夺人身自由权的权力,同时也避免交叉感染; 拘役期限可保持不变。 (三) 非监禁处罚与管制 刑罚的管制刑是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处罚, 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的非监禁刑, 适用于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 范围较宽。这种处罚一方面不影响罪刑较轻的犯罪分子的劳动、工作和家庭生活, 有利于改造;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罪刑较轻者在监狱中交叉感染, 又符合世界刑罚发展的行刑社会化的趋势。当前在实践中, 管制刑形同虚设, 原因在于管制刑的执行难以操作, 尚无合理的执行程序。同时, 笔者认为, 治安管理处罚中可借鉴刑罚的管制刑设定非监禁处罚, 与上述减弱行政拘留权的思路匹配。 (四) 相关法律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法律措施是非处罚性质的措施, 它们与治安管理处罚种类相辅相成, 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对治安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成为治安管理处罚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针对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的法律措施, 能够及时恢复被违法行为破坏的社会秩序。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8条规定,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 违反有关规定, 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 责令停止活动, 立即疏散, 对组织者予以处罚。在此种情形下, 立即“停止活动”显然要比事后对组织者处罚重要得多。 刑罚中可考虑增加辅助处罚的法律措施, 以体现教育预防功能。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判决刑罚的同时作出及时执行的相关法律措施, 如某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旅馆, 负责人组织构成组织罪, 依照《刑法》规定对组织者处以刑罚, 但对该非法旅馆如何处置, 《刑法》并没有规定。尽管有相关法规可以对其处置, 但在《刑法》中设定取缔并在同一判决书中作出取缔措施则更加科学;如果该旅馆具有合法资格, 可在《刑法》中设定吊销许可证并在同一判决书中作出吊销许可证措施(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种类, 但作为刑罚的相关法律措施并不矛盾) 等。于此情形, 刑罚具有优先权, 任何行政机关可依照刑事判决依法履行职责。《刑法》中设定了法律措施, 在对行为人进行调查的过程中, 既可控制该旅馆, 也可避免尚未最后判决行为人是否有罪旅馆即被查封的后果, 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判决刑罚的同时作出刑罚执行后应当执行的相关法律措施, 类似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人, 刑罚执行后应当在一定时限内不得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获取的信息告知于他人, 或者在一定时限内不得使用计算机或者不得使用计算机网络等。当然这种法律措施更适用于短期自由刑、管制刑、罚金刑和单处剥夺政治权利, 长期自由刑和无期自由刑不存在上述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可考虑设定警告、罚款、限制人身自由罚(非监禁罚) 、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以及对外国人适用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与现行法律相比, 罚款数额增加, 拘留期限减少, 限制人身自由罚期限最高20日或30日(以有别于管制刑) 。 刑罚种类可考虑设定主刑罚金、管制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另设相关法律措施。在此罚金成为主刑, 设定管制刑的执行程序, 拘役适用范围包含拘留适用情形中的构成犯罪的轻者, 同时适当扩大其他犯罪的适用, 总体适用范围不宜过大。 三、处罚程序缺失分析 刑罚是司法权, 实施刑罚适用司法程序, 司法程序由专门的刑事诉讼法规范, 并随同刑法不断发展和完善。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的缺失阻碍了治安管理处罚的发展和完善, 本文主要分析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的缺失。 (一) 证据规则不规范 证据的基本范畴包括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与证据材料的关系、定案根据与非定案根据、证据能力与证明能力以及其他证据规则。证据是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安案件) 的核心, 没有证据也就无所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案件中的证据适用更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复杂的问题。例如, 一个价值100元的财物被损坏的案件, 行为人和被侵害人对事实和财物价值无异议, 那么此财物价值还要否进行鉴定? 再如一个伤害案件中, 行为人将被侵害人胳膊打出一块淤青, 这种伤要否鉴定? 当然从总的证据适用原则来讲, 这两种情形应当进行鉴定, 但办理治安案件的成本会大大提高, 其效率则大打折扣; 而且从行为人和被侵害人角度看, 是否合情和必要也值得讨论。 治安管理处罚的证据规则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9条只是笼统规定, 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 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这种证据规格和证明标准均不明确, 在治安管理处罚实践中对违法行为人和公安机关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而公安机关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 即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 对部分证据规则作出规定, 其权威性以及法律的严肃性值得商榷。我们认为, 证据规则可分为两个层次, 由法律设定最基本的证据规则, 如证据的法定形式、定案根据与非定案根据、证据能力与证明能力等, 再由部门规章对其进行细化以方便操作。 (二) 案件调查手段适用程序混乱 案件调查手段适用程序的混乱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盘查权的禁止性适用规定。盘查权是《人民警察法》赋予公安机关控制违法嫌疑行为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各国都有类似权力的设定。为防止基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滥用盘查权, 公安部了部门规章《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据我们了解, 自该规定施行以来, 实践中盘查权的继续盘问因为苛刻的适用程序而无法适用。诚然, 公安机关在以往适用盘查权过程中的确发生了许多滥用权力的问题, 但将此权力通过部门规章进行控权性解释而完全控制不得适用, 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二是公民住所检查权的约束。为保证公民住所不受侵犯, 针对涉及案件的公民住所的检查应当予以控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是必要的, 但此规定过于机械而不能满足实践需要。如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 件等, 不立即检查可能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时, 依然要求检查人员开具检查证才能实施检查, 显然不合情理, 也违背了人民警察依法及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宗旨。但此情形由规章《程序规定》予以扩权性解释,尽管满足了实践需要, 却违背了法治原则。 对于第一种情况, 一是规范盘查权适用程序是必要的, 但应当在立法本意下进行; 二是能动性是行政权行使的一项原则, 为防止其能动性变成滥用, 当加强权力监督, 而非限制权力本身。对于第二种情况, 则属于立法的缺陷, 应通过法律“修正案”形式进行补充, 而不能由部门规章设定。 (三) 听证程序名不符实 听证程序作为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的事中监督, 在中国的行政程序中至关重要。《行政处罚法》专节规定听证程序, 《程序规定》更是用了专章四节规范听证程序(不仅仅是规范治安管理处罚, 还包括其他公安行政处罚) , 但治安管理处罚实践中却甚少适用听证程序。究其原因, 一是听证适用的案件范围过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 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 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吊销许可证处罚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3款的一类行为; 2000元以上罚款处罚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1条、62条、66条等规范的17种行为(以公安部的《关于规范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为标准) , 约占全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同前述标准) 11%, 其中除了第70条规范的赌博行为和第73条规范的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行为处拘留并处罚款外, 其他行为均是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因此, 上述11%中又有大量行为实际上没有被并处罚款或者罚款达不到2000元而行为人无权要求听证。二是拘留处罚的听证问题。如前分析, 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主要形式; 拘留又是治安管理处罚甚至是整个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行政处罚法》第9条强调规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拘留的暂缓执行等替代听证程序的说法是讲不通的, 因而拘留被排除在听证程序之外只能使听证程序处于尴尬境地。 (四) 相关法律措施程序缺乏 相关法律措施不是可有可无的, 能够发挥处罚本身不能发挥的作用。目前相关法律措施作用弱化, 由于程序不健全, 影响其发挥良好作用。从治安管理处罚的功能看, 设定各种处罚种类正是发挥其惩戒功能, 使其体验违法而受处罚的苦痛, 如剥夺人身自由, 剥夺财产等。但是处罚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是远远不够的, 不能达到处罚的最终效果。因此, 法律中设定一些相关法律措施, 依据其主观恶性程度、人身危险性等适用, 以体现教育预防功能。这些法律措施同样具有法律强制性, 涉及人身或财产权利, 因而必须附加相应的适用程序, 才能发挥良好作用, 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弥补处罚的不足, 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从目前的立法来看, 恰恰缺失程序的设定, 给予执法者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导致滥用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措施。 四、刑罚与治安管理处罚适用衔接 刑罚与治安管理处罚适用实践中衔接有两个层次: 一是处罚适用衔接; 二是处罚程序适用衔接。 (一) 处罚适用衔接 1 处罚适用衔接的基本原则。处罚适用衔接是指在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竞合时, 如何对行为人适用处罚。目前理论界有三种主张[5] : (1) 选择适用说, 或称替代主义说。该说认为在行政处罚和刑罚中选择一种处罚, 不能并用, 且按照重罚吸收轻罚的原则, 选择刑罚处罚。(2) 附条件并科说, 或称免除代替说。该说认为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时, 处罚上可以并科, 但是任何一个处罚执行后, 认为没有必要执行另一个处罚时, 可以免除该处罚的执行, 即执行上的免除。(3) 合并适用说, 或称双重适用说。该说主张既适用行政处罚, 又适用刑罚。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处罚适用的衔接原则。《行政处罚法》第7条第2款规定,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妨害社会管理, 具有社会危害性, 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我们认为, 这两条规定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选择刑事处罚; 二是如果已经行政处罚的, 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应当再选择刑事处罚, 是上述选择适用说和合并适用说的集合, 即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首先适用刑罚, 如果由于其他原因适用了行政处罚, 应当还要适用刑罚。这种适用原则是合理的, 从其具体适用上也可以验证。 2 处罚适用衔接的应用。 (1) 性质相似的处罚的适用。性质相似的处罚即无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或是刑罚种类同属于人身自由罚或财产罚, 如行政拘留、拘役和有期徒刑、罚款和罚金, 其处罚适用首先选择刑事处罚; 如果已经作出行政处罚的, 要选择刑事处罚, 而将行政处罚予以折抵。(2) 性质不相似的处罚的适用。其处罚适用首先选择刑事处罚, 再选择行政处罚。如选择适用了有期徒刑, 但行政处罚对此行为规定了罚款或吊销许可证, 再选择罚款或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如果先对其作出了罚款或吊销许可证处罚, 还要选择适用刑事处罚的人身自由罚。(3)免予刑罚处罚后, 选择适用行政处罚。(4) 不予刑事处罚的, 选择适用行政处罚。如15岁的未成年人盗窃财物价值上万元, 但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不予刑事处罚, 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 处罚程序适用衔接 根据上述处罚适用衔接原则, 处罚程序适用衔接采刑事优先原则, 即同一案件既是治安案件又是犯罪案件, 首先选择刑事诉讼程序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再选择行政处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5条规定,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 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包含: 一是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同案犯中只要一人涉嫌犯罪, 全案移送主管机关调查、证实其犯罪; 三是同案犯中有不构成犯罪的, 移送行政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这样既可解决予以刑事处罚的同时再选择行政处罚适用程序的效率问题, 降低执法成本; 进而可考虑由同一法院对“同案犯中不构成犯罪的”一并作出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论文:治安管理处罚裁量初探 【摘要】由于各地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裁量部分的问题认识、理解不统一,加之有权解释机关对此问题的解释不具体、不透彻,出现了各地裁量标准不一、裁量随意性不断膨胀等现象。笔者借助本文提出观点,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判定、法定裁量种类与酌定裁量种类的运用以及裁量方法等问题进行初步探析,以期促进基层执法机关逐步理清对此问题的认识。 【关键词】法定裁量;酌定裁量;裁量方法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一法律武器,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各地对该法关于裁量部分的问题认识、理解不统一,加之有权解释机关对此问题的解释不具体、不透彻,出现了各地裁量标准不一、裁量随意性不断膨胀等现象,因此,有必要对该法裁量方面的问题进行探析。 一、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理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第二十三条到第七十四条,分别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量罚幅度。其中,共有17条先规定一般情节的量罚幅度,后规定 “情节较轻”的量罚幅度(如第二十五条等);共有6条先规定一般情节的量罚幅度,后规定 “情节较重”的量罚幅度(如第二十三条等);共有12条先规定一般情节的量罚幅度,后规定 “情节严重”的量罚幅度(如第二十四条等)。还有部分条文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但是从条文的结构中也不难看出,立法机关事实上已经将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一般情节和“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上作出了区分。而在执法实践中,只有确定某一行为符合“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或一般情节中的某一种时,才能找到与之对应的量罚幅度(即“对号入座”),然后在该幅度内进行裁量。因此,正确理解“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是正确适用法律、正确进行裁量的基础和前提。 (一)当前各地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应对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面对如此众多的“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基层执法机关往往无所适从,而各省级公安机关为了应对这一情况,分别制定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如江苏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正确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节的指导意见(试行)》(苏公厅〔2006〕394号)、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公安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京公法传发〔2006〕4号)。这些文件无疑为基层公安机关准确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提供了统一的尺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笔者认为,通过各地制定指导性意见的方式应对这个问题,存在如下方面的不足: 1、指导性意见违背法律规定。如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正确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节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第二款第三目规定: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属情节较轻。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根据该条规定,即使是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也要根据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而不是将“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与“情节较轻”划上等号。 2、指导性意见与有权解释相冲突。如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正确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节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第二款第一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备、中止、未遂的,属情节较轻。而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3、各地指导性意见标准不一,导致适用量罚幅度不统一。如对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一)确因生活所迫且所得不多的;(二)已谈好价钱或给付钱物,着手实施,尚未发生性关系的;(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公安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已给付金钱等财物并着手实施,但由于行为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正确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情节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的; (三)、以口淫、手淫等方式初次的;(四)、因生活所迫初次的;(五)、初次未遂的;(六)、初次并检举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查证属实的。如此不统一的量罚标准必然造成量罚的不公平,侵害公安执法权威。 4、基层公安机关对指导性意见的法律性质认识不透。笔者认为,从法律性质的角度考察,这类指导性意见其实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案件一旦进入司法审查程序,法院不但可以不“适用”,而且可以不“参照”,基层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完全可以灵活掌握。但事实上,对于上级机关制定的各类指导性意见,基层公安机关往往不对其法律性质进行准确定位,盲目、机械执行,导致个别案件处理不公。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有权解释机关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践执法经验,吸收各地指导性意见中科学、合理的细化标准,尽快制定出相关解释。当然,解释不可能穷尽所有现实中的违法现象,基层公安机关在掌握“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时,应当充分、全面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有责性和客观违法性,使量罚的结果最大程度地与行为人“罪责”相适应,真正贯彻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审议过程中,为了体现与刑法的衔接,将部分“情节严重”的规定修改为“情节较重”的规定,因此,在量罚时,还必须同时考察相应的追诉标准,防止以罚代刑。 (三)“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判定 笔者认为,“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中的“情节”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具有某种关联,但是又不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条文对此已有暗示,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就说明,只要是猥亵他人的,就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仅仅是严重情节的几种情形之一。 因此,判定“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必须首先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是什么。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在具备主体、主观方面要件的情况下,某种行为达到了足以侵害《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保护的法益的时候,就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见,构成要件要素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保护的法益密切相关。而“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中的“情节”虽然不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并未超出构成要件要素所辐射的范围(部分拟制规定的情况除外)。例如,对于殴打他人的行为,只要该殴打行为足以造成对公民健康权的危害,就已经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殴打行为造成的后果才是是否“情节较轻”中的“情节”,殴打他人的方式、手段也是是否“情节较轻”中的“情节”,显然,这些情节并不是殴打他人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均因不管是否造成伤害、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因其对“殴打他人”这一客观行为起到一定的征表作用,而没有超出构成要件要素所辐射的范围。但是,殴打他人的场所、殴打他人的动机等,因为其本身并不是“殴打他人”这一行为所要考察的对象,或者说,其本身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保护的法益(公民健康权)并无实质性关系,所以,不能将其评价为“情节较轻”中的“情节”。 同理,判定其他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也需要先从构成要件要素入手,逐一考察某一具体情节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中的“情节”,再进行综合判断。 那么,到底以什么标准判定“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呢?笔者认为,判定“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需要与一般情节进行比较。而立法对一般情节的规定存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文本中,是客观意思,基层执法机关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合社会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行为人的目的、动机,采用的手段,侵害的对象,造成的后果,造成的影响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客观判断。概言之,在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下,行为人一般具有何种目的动机,一般采取什么手段,一般侵害哪些对象,一般会造成什么后果,这是判断是否属于一般情节的重要标准。 (四)“情节较轻”与 “情节特别轻微”之辨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实践中, 对于具体的事实属于“情节较轻”还是 “情节特别轻微”较难界定。 有观点认为,情节特别轻微,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特别轻微。判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特别轻微,应当从违反管理行为人的年龄、身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持的态度,违反治安管理的目的、动机,采用的手段,造成的后果,认错的程度,改正的情况,造成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没有实施终了,行为人自己已经悔悟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1] 根据上述观点,“情节较轻”与“情节特别轻微”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 共同点表现在: 1、二者都以危害行为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为前提。若某种行为还没有足以造成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保护的法益的侵害,或者,侵害还没有达到紧迫的程度,那么,这种行为还没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既不能认为是“情节较轻”,也不能认为是“情节特别轻微”。如行为人为诬告陷害他人而捏造事实的,因捏造事实的行为还没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不能认为是“情节较轻”的“诬告陷害他人”,也不能认为是“情节特别轻微”的“诬告陷害他人”。 2、二者都较一般情节轻。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的轻重方面考察,“情节较轻”与“情节特别轻微”均比一般情节要轻。 区别表现在: 1、功能不同。“情节较轻”为执法机关指明量罚的幅度,具有“对号入座”的功能;“情节特别轻微”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提供法律依据,具有“减免功能”。 2、行为的轻重不同。从法律文本的表述上看,“情节特别轻微”显然比“情节较轻”的情节更轻。 3、“情节特别轻微”所涵盖的范围宽于“情节较轻”。根据上文的分析,“情节较轻”中的“情节” 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具有某种关联,而“情节特别轻微”中的“情节”则包罗了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所有客观情况及能够反映出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的所有主客观情况。 二、裁量种类 澄清了“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基本含义后,紧接着需要分析裁量种类。执法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行为人具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需要对行为人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本文将之称为“裁量种类”)。理论上讲,裁量种类可以分为法定裁量种类和酌定裁量种类。 (一)法定裁量种类 法定裁量种类,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的、执法机关应当执行的从轻、减轻、从重处罚和不予处罚的裁量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法》总则部分、分则部分均规定了从轻、减轻、从重处罚和不予处罚的情节。其中总则部分第十二条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硬性裁量情节,第十四条是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弹性裁量情节,第十九条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硬性裁量情节,第二十条是从重处罚的硬性裁量情节,分则部分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是从重处罚的硬性裁量情节。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量罚幅度以内决定较轻的处罚。与此相对应,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量罚幅度以内决定较重的处罚。而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量罚幅度以下决定处罚。 1、“中间线”问题。目前,基层执法机关存在一种观念,认为从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就是在法定量罚幅度的“中间线”以下或以上决定处罚结果。如甲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应当在“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量罚幅度内从重处罚,即在潜意识下认为,只有对甲某处七日以上拘留,才能符合从重处罚的规定。笔者认为,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从重处罚,应当是指根据行为人行为的主客观方面,将量罚的结果重于一般情况下的量罚结果。易言之,如果行为人本来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就不会受到最后这样的处罚。如上述例中,根据甲的情节,如果其不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而是阻碍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甲最终处以五日拘留最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而正是因为甲现在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最终对甲处以六日拘留。这样的处罚结果,也不失为从重处罚。[2] 2、从轻处罚不等于降格处理,从重处罚不等于升格处理。实践中,部分基层执法机关忽视了对这一问题的区分,造成了一些案件的错误处理。如乙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情节较轻,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因为乙曾在六个月内因盗窃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应当从重处罚,遂最终在“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一量罚幅度内作出处罚决定。这种做法完全混淆了从重处罚与加重处罚,应当在实践中予以杜绝。 3、减轻处罚的幅度问题。对于减轻处罚的幅度问题,公安部《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四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但是,“法定处罚幅度以下”这一规定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困难,例如,一般情节的盗窃行为,法定处罚幅度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是否还包括一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若包括(肯定说),则符合减轻处罚条件的,可以处一日以上五日以下拘留;若不包括(否定说),则只能不予处罚。笔者赞成肯定说,理由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实际上将拘留设定为五日以下、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和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三个格。《治安管理处罚法》多个条文有“五日以下拘留”的规定(如第二十五条等处),适用五日以下拘留不会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也不会侵犯国民的法感情。 (2)持肯定说更符合公平、正义。如果坚持否定说,则会出现未设定五日以下拘留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适用减轻处罚时,与设定五日以下拘留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比,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例如,张某盗窃,情节一般,因其未满18周岁,根据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客观情况,应减轻处罚,但是因为对盗窃行为未设定“五日以下拘留”的量罚幅度,根据《解释(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对其不予处罚;李某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一般,因其未满18周岁,根据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客观情况,应减轻处罚,因为对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设定了“五日以下拘留”,故根据《解释(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对其拘留三日。那么,都是因为适用“未满18周岁”而减轻处罚的,为什么最终对张某不予处罚,而最终对李某拘留三日?这样的不公平已经显而易见。 (3)否定说的主要理由是肯定说的做法违背了行政合法性原则。该说认为,《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即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主体不得实施行政处罚。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片面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有直接而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依据。”“一般说来,只要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行政法上的基本权利的行政行为,特别是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为(如行政处罚,笔者注),需要有直接明文的法律(包括法规和规章)依据;此外的行政行为,只要符合法的精神便可。”[3]笔者认为,即使象行政处罚这样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量罚上对行政相对人有利的,也并不是必须有直接而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依据,只有在量罚上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才需要有直接而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依据。而肯定说的做法恰恰是对行政相对人有利的做法,因此,并不违背行政合法性原则。而否定说将减轻处罚直接等同于不予处罚,虽然在结果上看似乎对行政相对人更加有利,却不符合法的精神。 减轻处罚是否应当包括法定处罚种类的减轻?例如,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情节一般的,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能否减轻至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此,《解释(二)》第四条明确予以否定。但是,笔者认为,减轻处罚理应包括处罚种类的减轻,理由如下: 1、处罚种类的设定顺序反映出处罚种类性质的轻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不难看出,立法实际上将“警告”视为性质最轻的治安管理处罚,“罚款”的性质重于“警告”,“行政拘留”的性质又重于“罚款”。对本应行政拘留的行为人,因符合减轻处罚条件,最终对其罚款,其实质上也属于减轻处罚。 2、便于划清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的界限。《治安管理处罚法》多个条文对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进行了并列式的列举,这就表明,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完全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而《解释(二)》第四条无疑将部分减轻处罚的情形与不予处罚划上了等号,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申言之,无论怎么减轻处罚,都不可以不予处罚,这是“减轻处罚”的应有之意。 当然,或许会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若根据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客观情况,本应对其警告,但是又符合减轻处罚条件的,又如何减轻呢?对此,笔者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因为行为本身就具有明显的轻微性质,可以直接适用不予处罚的规定对其不予处罚,而不是通过适用减轻处罚最终对其不予处罚。从这个方面讲,就需要基层执法机关综合把握案件事实,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正确适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二)酌定裁量种类 酌定裁量种类,是指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明确规定,但是行为人具有酌定裁量情节,需要予以酌定从轻或者从重处罚,从而对其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裁量种类。而酌定裁量情节,是指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明确规定,但是能够切实反映出行为人客观违法性与主观有责性的增加或削弱,需要在裁量时予以考虑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后态度、行为的动机、方式、手段等。 笔者认为,把握某一情节是否属于酌定裁量情节,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是否与行为人本身有关联。某一情节是否属于酌定裁量情节,首先要分析这一情节是否与行为人本身有关联,是否能反映出行为人本人的人身危险性增加或削弱。如,行为人殴打他人后,根本无意对被侵害人赔偿,但是其父亲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对被侵害人进行了赔偿。笔者认为这一情节不属于酌定裁量情节,因为不能反映出行为人本人的人身危险性增加或削弱。 2、是否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有关联。酌定裁量情节的基础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若将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无关联的情节作为酌定裁量情节,则违反了行政合理原则(考虑不应考虑之情况)。例如,甲吸食,同时,甲在家中还经常虐待老人,对甲在家中还经常虐待老人这一情节即不属于酌定裁量情节。若作为酌定裁量情节,便无异于间接处罚。 3、不属于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为人必须是“多次” 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方能构成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多次”成为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要素,就不可再作为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否则,便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当然,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上的“多次”已经超过构成要件要素中的“多次”时,对多余部分的次数则可以单独予以评价。 确定案件事实中存在酌定裁量情节后,正确适用酌定裁量种类,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酌定处罚种类不包括减轻处罚,也不包括加重处罚。酌定处罚实质上体现的是基层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而自由裁量权的存在需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为基础,因《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对酌定减轻(加重)处罚进行授权,故不可以超越法律而酌定减轻(加重)处罚。 2、酌定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幅度不应高于相对应的法定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幅度,否则将导致法定从轻(从重)处罚的规定形同虚设。例如,甲、乙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相当,本应分别处7日拘留,若行为人甲属于未满18周岁的人,从轻处罚后决定行政拘留六日,行为人乙违反治安管理时是刚满18周岁的第二天,可酌定从轻处罚,则应当以不低于行政拘留六日为标准进行裁量,否则,酌定从轻的幅度便高于法定从轻的幅度,使法定从轻处罚的规定形同虚设。 3、某一情节已经作为法定裁量情节适用后,便不再属于酌定裁量情节。如行为人是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已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对其减轻处罚,就不可以在因为其生理状况再酌定从轻处罚。 三、裁量方法 (一)判定属于“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 这是正确裁量的前提。因为,只有先找准属于“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或者情节一般,才能确定立法在不考虑其他情况下予以认可的量罚幅度,之后的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才有基础。 (二)对照法定、酌定裁量情节进行裁量 最后的裁量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必须在全面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反复推敲,运用科学的方法,最终使裁量结果合法、合理。笔者认为,在此过程中应关键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单一法定裁量情节按顺位适用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共有三处(分别为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同时规定了两个以上的裁量种类,那么,如何选择裁量种类呢?笔者认为,裁量种类在具体条文中的顺位反映了立法的倾向性,一般来说,顺位在前的应优先考虑适用。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首先考虑适用从轻处罚,只有在从轻处罚后仍不能符合过罚相当原则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减轻处罚。 2、法定裁量情节优于酌定裁量情节原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既有法定从重情节又有酌定从轻情节的,应当先从重、在从重的基础上再从轻并最终体现从重;既有法定从轻情节又有酌定从重情节的,应当先从轻、在从轻的基础上再从重并最终体现从轻;同时具有法定从重、从轻情节,或者酌定从重、从轻情节的,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符合过罚相当原则的决定;对具有法定减轻或不予处罚情节的,应当依法优先减轻或不予处罚。 3、硬性裁量情节优先适用原则。笔者认为,法律文本的表述某种程度上反映着立法机关的价值取向。当法律文本表述为“应当”适用某一规则时,说明立法机关要求执法机关,当适用这一规则的情形出现时,必须适用这一规则;当法律文本表述为“可以”适用某一规则时,说明即使出现适用这一规则的情形,立法机关对执法机关是否适用这一规则也不作强行要求(当然,一般情况下也应当适用)。因此,当硬性裁量情节与弹性裁量情节同时存在时,应首先适用硬性裁量情节。 4、同时具有同向裁量情节不升(降)格的原则。即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同时具有两个以上从轻(从重)情节的,也不可减轻(加重)处罚;同时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情节的,亦不可不予处罚。 5、裁量情节适用对应原则。即每一裁量情节的适用,必须要与折射该裁量情节的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对应。例如,行为人殴打他人后逃跑,并被受案调查,逃跑过程中,行为人又实施盗窃行为,后行为人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了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但是对其盗窃违法事实并未如实供述,因而,对于殴打他人的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而对盗窃行为,不符合该项规定情形,故只能对殴打他人的行为减轻处罚,不可对盗窃行为一并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论文:《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协调研究 关键词: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协调 内容提要: 《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中重视了彼此之间的衔接,较好地体现了法制统一的原则。两部法律都将保障人权作为其立法价值选择。在总则方面,关于立法目的与任务、管辖权体制、行为与惩罚相适应方面都趋于一致。在行为及其处罚规定上,关于调整范围、构成要件、处罚体系构建、责任年龄与特殊人员的责任能力方面实现了衔接与协调。同时,处于同一位阶的这两部法律在彼此的协调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以实现立法的更好统一,保证执法、司法的最佳效用。 一、《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价值选择上的协调 我国传统立法注重强调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个人利益相对被忽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个人权利在所有利益中的基础性地位,相应的,人权在我国立法中越来越受重视。近年来我国立法的趋势是,注重贯彻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等民主内容,这些从我国《宪法修正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指导思想有三:一是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补充完善治安管理处罚制度,严厉打击和惩治危害社会治安违法行为,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二是处理好本法与《刑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衔接,维护法制统一,防止以罚代刑。三是在保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必要惩处的同时,规范警察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可见,严厉打击和惩治危害社会治安违法行为与规范警察权的行使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两个重要任务与功能,前者是维护社会秩序,后者是保障权益,所以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人权也是治安处罚法的价值选择,与刑法的价值选择具有协调一致性。 然而,《治安管理处罚法》诞生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更是其鲜明的价值取向。首先,在总的立法指导思想上,该法仅仅抓住治安处罚与增进社会和谐的关系,注意处理好维护社会秩序、实施治安处罚和保护公民权利的关系,慎用警力,多做教育、引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小心谨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注意人性化,注意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营造社会和谐气氛。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总则增加规定了“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2]这些规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其次,从该法的内容看,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都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思想。如该法第21条规定对某些特殊群体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对他们的特殊保护。[3]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社会控制型法律转向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立法主旨、以保障人权为指导原则的法律,体现了保障权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价值所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理念,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将人权保障的内容写入宪法,体现了我国宪法的终极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宪法的原则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该法始终。《刑法》虽然制定于“尊重与保障人权”入宪之前,但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也旗帜鲜明地昭示了保障人权的立法价值选择。 二、《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总则方面的协调 1.在立法目的与任务方面 《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第1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第1条)。《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手段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2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出强调“加强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第6条)。可见,两者在立法目的与任务方面具有一致性,只是运用的手段不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综合治理手段对《刑法》的惩罚手段发挥了很好的协助和补充功能,较好地体现了与《刑法》的衔接。[4] 2.在管辖权体制方面 根据《刑法》第6条,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条,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在我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这表明,两法在属地管辖的规定上是基本一致的。当然,《刑法》采取的是以属地管辖为主的混合管辖权体制,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 3.在行为与惩罚相适应方面 根据《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此即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第1款,“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此即治安管理处罚与治安管理行为相适应原则。两者在惩罚的轻重与违法犯罪行为的轻重要相适应上是一致的。 三、《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行为及其处罚规定上的衔接与协调 1.在调整范围上的衔接 《刑法》规定了420余种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238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所以两者在具体行为规定上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但是两法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等方面实现了调整范围的有机衔接。即上述四大类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予以了规定,构成犯罪的在《刑法》中予以了规定。原来,《刑法》规定的很多犯罪行为,如损毁广播电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计算机犯罪行为等,在情节轻微或对象非特定,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并无对应的处罚条款,《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这方面作了大量弥补。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维护铁路运行安全的规定、第37条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规定、第65条有违善良风俗的规定、第29条计算机违法的规定等,皆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实现了调整领域上的对接。[5] 2.在构成要件上的衔接 违反治安管理的大部分行为,从构成要件上看,与犯罪行为的表述类似,只是存在量或程度上的差异。如盗窃达到一定数额、伤害达到一定等级即为犯罪,否则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见,对同一行为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往往只是因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而已。与犯罪行为相比,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只是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接受治安管理处罚。[6]例如,非法持有鸦片的行为,除了在持有数量上以200克作为区分情节是否严重从而决定罪与非罪的临界点标准外,在主体、主观方面及行为要件等方面也是同样的构成标准。再者,在违法犯罪主体上,两法在规定自然人主体之外,都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主体。应当说,构成要件的进一步统一不但使立法体系更统一,也使执法、司法更规范,更便于操作。 3.在处罚体系构建上的协调 我国刑罚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借鉴刑罚模式,构建了新的治安处罚体系:第一,将治安处罚种类分为主罚和附加罚两类。主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附加罚包括对外国人的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两种。第二,治安处罚体系中的罚款与刑罚体系中的罚金刑在适用上趋于接近。两者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并罚);罚金刑主要适用于财产犯罪或经济犯罪,罚款处罚的适用也注意了处罚模式的选择与违法行为特点的结合,很多不宜进行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就没有选择适用罚款处罚,如第29条规定的计算机违法、第41条规定的滋扰性乞讨和第45条规定的虐待、遗弃违法行为等。第三,在人身罚的处罚程度上两法实现了进一步统一,使治安处罚更趋科学。根据《刑法》第42条,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日。如此,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拉开了合理区间,更趋科学。当然,《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完全照搬刑罚种类的划分理论和立法模式,而是在理性反思基础上的科学借鉴。比如,刑罚中的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两类附加罚——对外国人的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便不能单独适用,只能附加适用。这与该两类附加罚的自身特点、特定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是密切相关的。[7] 此外,在共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上两法的规定也有一致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第2款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这与我国共同犯罪的理论及《刑法》规定相吻合。 4.在责任年龄与特殊人员的责任能力方面的协调 《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17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18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19条)。《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同责任年龄和不同精神状态的人也规定了有区别的对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12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13条)。对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14条)。可见,两法在责任年龄与精神状态方面的规定具有一致性。[8]同时,根据《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的规定模式与此相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四、《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尚需进一步协调的问题 1.《治安管理处罚法》尚需改进的方面 (1)基本原则问题。《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这对防止刑罚权的不当行使,保障人权意义重大。《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对处罚权行使方式作了严格的限制,也有学者据此认为该法坚持了违法行为法定原则,[9]但是笔者认为,该法没有与《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相对应的法定原则的宣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规定,“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但是,何谓“强制性教育措施”?法律所指不明,这与“违法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缺位不无关系。2006年1月23日公安机关在《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问题的解释》指出:“这里的‘强制性教育措施’目前是指劳动教养。”劳动教养是我国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问题,对这么一个严重的行政处罚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明文规定为法定的处罚种类,却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适用,显然与法治精神相悖。 (2)溯及力问题。《刑法》第12条明文规定了溯及力问题,即采取重法不溯及既往的从旧兼从轻原则,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溯及力问题没有表明态度。2006年1月23日,公安机关在《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问题的解释》中指出:按照《立法法》第84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溯及既往。《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对其施行前发生且尚未作出处罚决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是,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尽管这一解释说明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溯及力问题,但是溯及力是法律适用中的重大问题,宜在法律中明确。 (3)阻却事由问题。《刑法》第16条、第20条、第21条分别规定了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却未涉及这些问题。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已经是法律中定型化的免责行为,中外法律皆有规定。例如,德国《违反社会秩序法》在第15条与第16条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进行了排除规定。我国台湾地区《社会秩序维护法》第11条至第14条规定了四项“阻却违法事由”:依法令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笔者建议,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治安违法行为,立法应当规定其责任排除,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提升之处。 (4)单位主体的处罚原则问题。《刑法》第30条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以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8条规定单位作为治安违法行为的主体时却以只处罚责任人员的单罚制为主双罚制为辅。笔者建议,应借鉴《刑法》规定为以双罚制为主的处罚模式。因为,一般而言,双罚制更能体现罚当其过。德国《违反社会秩序法》第30条(对法人和人合团体罚款)规定了对法人和“人合团体”的罚款处罚。我在国台湾地区,法人得受行政秩序罚,为迄今实务界及学术界所普遍接受。[10] (5)主观方面问题。根据《刑法》第14条与第15条,犯罪行为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治安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从理论上说,也应是行为人对自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引起的后果所持有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然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过失”未作相关规定,也未对“故意”和“过失”作技术上的处理。有关“故意”规定,如“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等,仅把“故意”作为某个治安违法行为的法定条件,而没有上升为总则性的一般规定。在其他的治安管理法律规范中,几乎也没有对“过失”的规定。[11] 2.《刑法》尚需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刑法》施行数年之后才出台,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更具鲜明的时代特征,其某些方面的内容在《刑法》未来的修改过程中值得借鉴。 (1)《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总的立法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值得《刑法》借鉴。《刑法》的修改制定工作完成于我国第三次大规模“严打”运动前后,有一定的重刑化倾向,突出的体现就是死刑过多,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有68个之多。在未来修改刑法中,应注意刑罚的轻缓化。《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处罚的轻缓化上树立了一个较好的榜样。例如,该法将罚款处罚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三个档次,根据各类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罚款处罚的必要性和有效性的不同,设定适当的处罚幅度。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可以处5000元、3000元罚款的几类违法行为仍维持原来的规定,未作调整。[12] (2)《刑法》在基本原则的规定上有欠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一条原则在《刑法》上没有相应体现。构建和谐社会,应以人为本,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应从教育其成为新人为出发点,因此,建议在刑法的基本原则方面考虑增加“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3)《刑法》在属地管辖权上有欠缺。《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里没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的规定,那么从语言逻辑来看,在港澳台的船舶、飞机内的犯罪也适用本法,但事实上不能这么规定,也无法这么做,故在法律条文上对此应有明确的阐清。[13]这一点,《治安管理处罚法》值得借鉴,该法第4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4)《刑法》的追诉时效需要调整。两法都规定了时效问题,并且在时效的计算上采取的原理是相同的。《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是,《刑法》第87条规定的最短追诉期限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第1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由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在某些行为类型上的重合,罪与非罪往往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在时效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统一为6个月,犯罪行为最短为5年,相差甚大,脱节明显,所以建议可以适当降低犯罪行为的最短追诉时效,以保持法律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总之,《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中重视了彼此之间的衔接,较好地体现了法制统一的原则,不仅有利于该法的顺利实施,防止因相互冲突而产生的尴尬局面,而且也为今后其他立法活动作出了榜样,其意义重大。[14]同时,处于同一位阶的这两部法律在彼此的协调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以实现立法的更好统一,保证执法、司法的最佳效果。 治安管理论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哲学思考和修改建议 【摘要】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客观上突出了“处罚”,强化了权力,与我党和政府所倡导的“人性化”管理、“服务型政府”、“和谐社会”的理念不相适应,而且还会助长执法主体“权力本位”的优越感,不利于公众对“权力”的监督,反而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本文建议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成《治安秩序维护法》,突出治安执法主体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与义务,还公民的“权利本位”,定政府的“义务本位”。 【关键词】治安管理;治安处罚;权利本位;治安法 【正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名称、指导思想和一些具体内容不能很好体现“服务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应作修改。 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以下简称《治安秩序维护法》)。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顾名思义,可从三个层次上予以解读:一是治安法;二是治安管理法;三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本文的逻辑结构,我们先议管理法和处罚法,后议治安法,最后提出修改意见。 一、关于治安管理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管理法。所谓管理就是社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优化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配置,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管理活动与人类社会同时出现,存在于一切社会组织中。有关管理的学说、理论随着人们对管理实践、管理规律的探索而不断深化。早期的管理模式是经验型,完全凭借管理者个人的智慧、才能、好恶和情感因素来实现的,随意性非常大。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科学管理”论曾风靡一时。它主张把人所从事的活动分解量化、制定标准动作、标准工作量和标准工资。这一理论把人当作机器,忽视了人的思想和情绪,激化了社会矛盾,很快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当代盛行“人性化”管理,构建利益共同体,尽力缓解管理活动中实际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领导与被领导、被服从与服从的矛盾和可能出现的冲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社会治安管理属于公共行政管理,又称为国家行政管理,即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决策、组织和管理的活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有一种理论认为政府应充当“守夜人”的角色,管事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主张政府不干涉公民的自由。这样的政府自然很少侵害公民的权利,但也不便利用公共资源有效组织、协调社会各种力量,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进步,在造福于民众方面无所作为,使民众大失所望。在实践中,还有一种利用国家强制力,严格控制、剥夺公民思想、言论、结社、出版、迁徙等等自由权利的专制型管理模式,国家权力运用到极致,公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自然要激起民众强烈反抗,注定是短命的公共管理模式。现代国家行政管理普遍奉行“法治化”管理或依法管理模式。所谓法治化管理就是行政管理主体必须经法律授权,同时,行政主体必须依法定程序、依法行使职权,“无法律则无行政”。依法行政是现代文明国家行政管理最基本的规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正是为了授予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行使治安管理职权和依据本法来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正如本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鉴此,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就获得了治安管理的法定职权。有人说“行政法是授权法”,其支撑点就在此。对于各级公安机关来说,行使治安管理职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其权利在公安机关有资格以国家、政府的名义行使治安管理的权力;其义务在公安机关必须行使治安管理权力,不得放弃,不得处分,否则就是对国家、对民众的失职,将受到法律追究。但是,公安机关的权利是行使权力,义务也是行使权力,这就向“权力本位”、权力中心的管理模式靠近了一大步。而且这种法定的国家行政管理权具有确定力、公定力、执行力、拘束力等效力。它的行使以国家意志为出发点,相对人乐意接受的要行使,相对人反对的也要行使;正确的自然要执行,违法的、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在有关法定机关未撤销前,同样要执行,否则将以干扰执法论处。无形中滋生、助长了行政主体以管理者、掌权者、执法者自居,形成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恶习,进而腐蚀其机体,使权力异化、变质,正如博登海默所言:“不受制约的政治权力乃是世界上最具动力的,最肆无忌惮的力量之一,而且滥用这种权力的危险也是始终存在的。……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和道德界线的诱惑”[②],权力具有的这种侵略性、扩张性,对广大民众来说,其权利随时有可能受到侵害。有人说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最大威胁来自行政权力,其根据就在此。因此,我们说依法授予公安机关治安职权,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职权的前提,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仅仅是取得资格而已,更重要、更关键的是严格规范公权力,控制公权力,有效遏制公权力寻租变质、被滥用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公权力的侵略性、扩张性、危害性;有效遏制公权力侵害公民权利的威胁性;有效遏制公权力对行政机关本身的腐蚀性。只有完善对公权力约束的法律机制、监管机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才有保障,政府倡导的“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服务型政府与和谐社会才能得以实现。现在看来,《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很明确,但制权却不够,而且缺乏可操作性。 二、关于治安处罚法 从逻辑学角度讲,管理与处罚是两个属种包含关系的概念。管理的外延宽,包含有处罚;处罚的外延窄,包含在管理中,有管理就会有处罚。处罚具有威慑、惩戒、警示、教育作用,是管理的重要手段。 所谓治安处罚,就是经法律授权的各级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那些公然违法,公然“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的行为,经法定程序,依法给予惩处、制裁的行为。治安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处罚的对象按现行法律规定是违法或轻微犯罪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为。治安处罚是为了警示人们:若违法破坏了社会秩序,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然遭遇法律制裁。这是对受处罚者和他人的一种教育。从反面教育人们遵守法律,遵守治安管理秩序。从而达到治安管理的目的——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具体内容、手段和措施,治安管理本身就包涵有治安管理处罚。因此,没有必要将管理与处罚并提。 按常理,在制定、公布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时候,同时应该制定、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奖励法》。因为现代管理没有放弃惩处,但更注重激励。没有只要激励而不要处罚的管理,也没有只要惩处而不要激励的管理。激励和惩处都属于管理,都是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处罚警示人们不要违法,奖励则鼓励引导人们守法。处罚和奖励同等重要,不得偏废,只注重处罚而不注重奖励,从指导思想上分析,是过分坚信人性“恶”的理念,不相信有“善”、人性可以“从善”的现实;过分迷信权力在治“恶”、以“恶”治“恶”的作用,而低估了我们的政府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和扎实的社会基础;低估了宣传、教育、引导的社会作用,低估了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低估了“善”在治“恶”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就应有《治安管理奖励法》与之相配套。没有《治安管理奖励法》,只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表明其意在突出处罚、强化处罚。把管理建立在处罚之上,妄图通过处罚来实现管理,以罚代管、寓管理于处罚之中。这样的管理已不是一般意义的管理,而是典型的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影响对公安机关的定位。根据政府《组织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行使治安管理职权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公安机关处在阶级斗争最前沿,肩负着打击敌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使命,是专政机关。在努力建设“法治国”、“法治政府”的今天,当然不能再把公安机关看作是“抓坏人”、打击阶级敌人的机关。但是因为公安机关是行使治安管理处罚职权的机关,自然经常行使处罚权,可能还有不当甚至违法行使了处罚权,被人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印象深刻,而对公安机关维护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民服务方面所做大量工作却觉理所当然,未予足够关注,从而把公安机关看作是治安管理处罚机关或治安处罚机关或处罚机关,破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破坏了警民鱼水关系,从而也影响了整个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利于法律规范自身的规范、统一。在我国作为行政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规范已有很多,诸如:《海关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森林法》、《环保法》、《铁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有这些法律中都没有加“处罚”两字,所有这些法律都授予执法机关相应的处罚权,事实上也在行使其处罚权,难道《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处罚”两字执法机关就丧失了处罚权、就难以履行职责吗?显然不是。问题很清楚,《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完全摆脱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权力本位和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保留、继承了一些不该保留、不该继承的内容和提法。为了维护法律规范自身的规范,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就不应命名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处罚已经有法可依,不需要第二个《行政处罚法》。我国于1996年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它对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的原则、种类、管辖、程序、实施机关、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它是所有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应遵循的基本法,毫无例外,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只要处理好《治安法》与《处罚法》的衔接,完全可以解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没有必要在《行政处罚法》之外,再制定第二个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就治安处罚而论,本是很正常的行政行为,因为法治社会是责任社会,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既然违法,就应接受处罚。但在我们的治安管理处罚中,有一种称为“行政拘留”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三,行政拘留”。第三章有关条目就行政拘留的适用作出详尽具体规定,第十六条又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对于“行政拘留”处罚,涉及四个问题:1、行政拘留就是限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对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直接侵害,作为政府应慎重对待。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也有相同的规定。这是为了给当事人更充分的申辩、陈述的机会,也给公安机关留下重新审查处罚决定的机会,以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准确性,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但受行政拘留处罚的当事人却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程序上少一次申辩和陈述的机会。3、当事人对其他处罚不服要求听证和申请行政复议的不缴纳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执法机关支付,然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保证金岂不成了启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开关吗?又是明显的不公平。4、行政复议机关对不服行政拘留的复议申请审理后,如认为原行政拘留处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该如何执行!复议之日起开始拘留吗?事隔两月有余,事态已经平息,再拘留有何实际意义?如果原行政拘留处罚确实不当,但因当事人无力交保证金而未予复议纠正,其行政拘留处罚不是很冤枉吗?如果当事人逃跑了,保证金自然被没收,只是这每日200.00元的标准有何依据?所有这些都凸显出不公平的对待,有损于法律本身正义的价值、有损于“良法”的法律价值。 三、关于治安法 “治安”的“治”是治理、整治;“安”是安全,即治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亦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治安法就是调整治安关系的法律规范。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两种性质不同的治安法律关系,一种是治安刑事法律关系,一种是治安行政法律关系。治安刑事法律关系当然应由刑法调整,治安行政法律关系才应由行政法来调整。我们这里所说的治安法,仅指治安行政法。规定治安法律关系主体——公安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维护治安秩序活动中权利与义务的法。公安机关有权行使治安管理职权,但必须履行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义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请求公安机关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护其合法权益、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权利,同时必须遵守治安秩序,配合、接受公安机关就治安问题所作的处理。因为“治安”概念本身内涵、外延的宽泛决定了治安领域非常宽泛,而且在治安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权力的矛盾、博弈表现得非常突出、尖锐和集中,因此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法治理念,不同的角度出发制定出的治安行政法也会千差万别。在重私权、奉行“权利本位”、权利为中心的国度里,治安行政法侧重保护私权,严格控制公权,如象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社会秩序维护法》之类。在军政府或专制国家,治安行政法保证权力的有效行使,甚至根本不需要什么法,一切听命于权力。公民权利不但没有基本保障而且受到严重践踏。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清楚表明两点:1、治安行政法是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为已任、为目的的;2、治安行政法是以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为出发点、为已任、为目的的。是尊重权利、规范权力模式。但不可否认,治安行政法命名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又清楚地表明它非常注重处罚,非常注重强化权力,再加上国家对人身自由权保护的力度不够,对政府约束的法律机制、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客观上增强了权力的扩张性、侵略性、侵害性,从而使行政权力侵犯其神圣的授予其权力的法律,侵犯其国家的主权者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为了摆脱管制型政府形象,总理在2005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③]在国家行政管理,包括治安管理活动中特别需要强化“以人为本”“权利本位”的理念。营造维护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秩序不是依仗处罚,而是通过关心、解决民生实际问题,通过服务来实现。不可否认,有人就是要违法,就是要破坏民众所盼望的良好秩序,对于他们的行为给予制裁处罚也是必要的。但这不是为处罚而处罚,而是为了维护良好秩序。 不是简单地强化管理而更重要的是强化服务,不在处罚中实现有序,而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管理。这是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仅由政府变化某些形式和方法,是很不够的。除了转变观念外,还必须从行使管理权力的源头入手,只有从立法上不授予行政机关管制型管理权,行政机关才有可能从管制型权力模式中解脱出来,否则将仍是换汤不换药,穿新鞋走老路。 鉴此,我建议将强化管理、强化处罚、强化权力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秩序维护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秩序维护法》。 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是调整治安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首先必须明确、准确界定其调整范围。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清楚表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不是根据行政职权和行政法的性质、特点来界定和确定的,而是依刑法为标准,依够不够刑法处罚为标准确定的。把轻微犯罪尚不够现行刑法规定的管制、拘役、徒刑处罚的统统列入行政法调整范围,授权行政机关依据行政程序予以处罚,这是很不科学、很不妥当的,不符合国家机关职能分工的总原则,有行政参与司法之嫌,应作修改。凡治安犯罪,即使轻微犯罪也应列入刑法调整范围,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处罚。至于轻微犯罪尚不够现行刑法处罚,应修订刑法。绝不能把现行刑法未调整的空白领域简单地分配给行政法来调整。根据行政职权和行政法的性质、特点,治安行政法只能调整治安行政法律关系,只能就作为行政主体的公安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治安行政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作出规范,就维护治安行政秩序的法律行为作出规范。准确科学界定治安维护法的调整范围,避免以罚代判,避免行政权的滥用,是非常必要的。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授权公安机关行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包括对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的权力,不削弱公安机关的权力。公安机关行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有充分保障。不过我国的公安机关既是行政执法机关,又具有司法侦查权,既是《治安秩序维护法》的的执法主体,又是刑事犯罪侦查的司法主体。因此,作为行政主体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违反《治安秩序维护法》的行为行使处罚权时,应遵循行政程序;对治安犯罪包括轻微犯罪行为行使处罚时,应以司法机关的资格遵循司法程序。分清不同的资格身份、遵循不同程序是非常必要、非常重要的。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秩序维护法》十分注重对公安机关行使权力的规范与监控,明确其营造、维护良好治安秩序的义务,明确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义务。同时,应赋予当事人以更多的抗争权利。使公安机关在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权时,不再是盛气凌人的治安处罚权的主宰,而是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者,是为人民、为国家而营造良好秩序,是为人民、为国家履行义务。形成公安机关行使权力是义务,履行职责还是义务的氛围,突出了公安机关的责任、义务和服务。从而从以权力为中心、权力为本位的管制型管理模式,转化成以责任为中心、义务为本位的服务式管理模式。有效抑制行政权力的侵略性、扩张性和侵害性,有效抑制权力本身对执法机关的腐蚀作用,有利于建塑服务机关、服务政府的光辉形象。 第三,文明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定性因素,反之则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影响、冲击和谐社会的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维护法》不再是处罚法,也不是管制法,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维护社会秩序服务法,能更好体现人性化管理与服务政府,更容易被广大民众所接受,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促进人与人之间、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和谐。是一部遏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建设和谐社会的良法。 第四,慎用行拘留权。人身自由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不经司法程序由政府行使20日(一年之5%、一月之2/3)拘留,对于一个公民的伤害太大了,渴望自由是人之本性,政府应努力营造尊重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社会氛围。只有在不拘留就无法控制混乱局面,不拘留就无法保护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以及其他处罚不足以使当事人受到深刻教育的情况下,才予以拘留,而且应尽量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治安刑事拘留,慎用行政拘留。以显示政府对宪法的尊重,更好体现政府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的良好形象。 治安管理论文:试析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程序适用研究 论文摘要 程序法如同桅杆顶尖,对船身最轻微的运动也会做出强烈的摆动。可见,程序正义举足轻重。近年来,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程序法再次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规范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的重要法律。其对未成年人也适用,但其在程序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容易导致司法权力滥用,以致未成年人的权利不能全面的维护,本文首先对一些基本概念理清,然后通过逐步分析归纳的方式,对未成年治安案件的程序进行研究。 论文关键词 行政程序 治安案件 程序正义 一、程序、法律程序和行政程序的理解 “任何社会形态下公共管理权力都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规则来运行” 行政程序是法律程序的一种,而法律程序在现代社会除程序本身所具有的技术含义以外,还被赋予规范权力正当行使并保护人权的含义,实质是一种正当法律程序。一方面程序含有技术理性因素,另一方面程序最直接关联民众的利益诉求,是公民面对行政权力最直接、最重要的权力保障机制。理解行政程序的内涵,需要把握几点: 一是程序表现为过程,从程序启动到结束。有些长的过程是由若干短的过程所组成,因而一个大程序中包括若干小程序。如行政处罚程序中包含听证,听证本身也是一种程序。 二是程序具有目的性。人们选择、启动某一程序,总是为了达到一定目标。目标决定人们选择或预设何种程序。 三是程序具有选择性。为了达到一定目标,就要选择或预设一定程序。但是,虽然目标决定选择,选择或预设也会影响能否很好达到目标。两者是相互影响的。当然,不同的目标要选择不同的程序去完成,但也有可能运用同一程序去完成不同目标。前者显示程序的个性和差异性;后者反映了程序的共性和统一性。 四是程序具有客观性。为达到特定目标,就要选择能最好最快达到目标的程序。这种程序不是主观臆想的,而是必须符合要办事情的客观规律。主观选择、预设的程度符合客观要求,这就是科学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因此行政法中程序的内涵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是关于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其特别规定。 所谓法律程序,即指程序规则为法律所规定时,该项程序就被称为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的主体享有各自的程序选择、履行相应的程序义务。如果义务人没有旅行法定程序义务,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法律程序运行结束后往往产生一个法律实体结果,因此在法律学上,“程序”一词往往与“实体”相对称,指按照一定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做出法律决定的过程。程序关心的是形成决定的过程,而实体关心的是决定的内容。由于私法领域的活动实行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双方之间并不存在支配和被支配关系,法律一般不对其活动程序做出强制性规定。而在公权力领域,由于公权力具有强制性,如果滥用极易侵犯公民的权利,因此,法律往往对权利行使的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权利行使的理性、公正。所以,法律程序就其规范对象而言,主要是公权力。与现代国家权力被分立为立法行政权和司法权相对应,现代法律程序主要有立法程序、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对法律程序的划分,以程序所规范的权利为标准较为适和。行政程序作为法律程序的一种,是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具体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利、做出行政行为所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的总和。有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离不开行政相对人的参与行为,因此,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行为程序也是行政程序不可缺少的内容。行政程序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点把握:第一,行政程序是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第二,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为行政行为的程序。第三,行政程序的构成要素包括: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第四,行政程序的运行结果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作出行政决定。第五,行政程序是一种法律程序。从行政程序的种类上看,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程序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程序和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等,本文仅研究《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存在着具体程序。 二、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程序 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上看,该法在程序方面分为处罚程序和监督程序。处罚程序可以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去理解,广义的处罚程序指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一切程序。从狭义上可以理解为决定对相对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即决定程序。本文将从广义上研究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处罚程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传唤、询问、取证、裁决等程序性内容作了规定,对案件管辖、证据种类、违法物品的扣押等办理治安案件的基本程序做出了规范。同时第3条还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这样的规定保证了公安机关在作出治安处罚时应遵循的程序在法律上都有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程序众多,但其并不是只适用未成年人,有些程序对未成年人并不适用,本文仅研究涉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程序。治安处罚程序有:治安调解;行政管束;传唤与盘查;检查;扣押、没收和收缴;当场处罚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罚款和拘留的执行等,其中本文研究的涉未成年人的程序主要有以下:治安调解、传唤与盘查、拘留的执行。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程序上对未成年人的适用 法理上所说的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本文中的法律适用指的是狭义上的法律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对适用的行为对象作了规定。简言之,适用的行为对象是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是指要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关于新旧法在调整行为对象上的差别,公安部2006年1月10日下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宣传提纲》中明确提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现在的238种,基本上减轻版的犯罪行为种类。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国家重视对未成年人在各方面的培养,重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处在少年时期,社会知识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预见能力,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对这些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要是教育,使其明辨是非,不再给予出发,更有利于其成长。但不处罚不等于放任不管,要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考虑到他们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和辨别力,但又还处在成长中,其思想观念尚未完全成熟的特点。对此类未成年人,采取应当从轻或减轻的规定,“从轻”是指根据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确定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在这一档处罚幅度内,选择较轻或者最轻的处罚,如依本法对规定,对结伙斗殴行为应当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那么对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给予6或7日的拘留就是从轻的处理。“减轻”是指根据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确定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在这一档处罚的下一档处罚幅度内给予治安处罚。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了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的四种法定情形。其中两种针对未成年人的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上述规定有几点要注意: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而且《治安管理法》对该行为规定了拘留的处罚,并且从违法行为热的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考虑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只有对本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下的违法主体才不是用拘留,除此之外应当执行;在本条四种情形下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之规定了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对行为人不在追究处罚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了拘留之外的其他处罚,仍然要执行。2006年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0条也规定:“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做出处罚决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这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适用时的规定。但是不执行行政拘留,并不意味着不采取措施。根据《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会同被处罚人所在单位、学校、家庭、居(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保护组织和有关社会团体进行帮教。 六、结语 《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是单独对未成年人适用的,而是既适用于成年人,又适用于未成年人。在此,笔者希望通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程序的分析,特别是对未成年的程序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引起《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研究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治安管理论文:关于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管理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加之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信息越来越通畅,农村流动人口增多,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出现了新情况,遇到了新问题,农村社会治安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从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社会治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提出了科学的防范对策。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治安;违法犯罪;基层组织;对策 社会治安是指社会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约束下呈现的一种安定、有秩序的状态或状况,社会治安问题是指影响社会安定的各种矛盾、因素。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秩序的持续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做保障。当前,农村的治安工作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的社会治安控制手段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原有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也难以适应新的需要,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亟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一、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现状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大局是好的,整体是稳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利益分配方式的转变,城乡差距的拉大,流动人口的增多,农村社会治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遇到了新问题。 (一)侵犯财产的犯罪案件增多,方法手段翻新。集中表现在盗窃、诈骗、抢劫方面,以前在城市发生的如传销和团伙诈骗等犯罪形式逐步向农村转移。作案手段逐步升级,由过去的挖洞、撬门、别锁等单一方法发展到使用快速交通工具、制作专门工具、跨地区作案等。作案成员也由个别、少数人发展到团伙,呈现盗抢、窝赃、销售一条龙犯罪。 (二)农业生产资料屡遭侵害,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农村生产生活区域广阔,防范困难,农田水利设施、用电设备基本处于无保护状态,象变压器电线、水泵、拖拉机、耕牛等生产资料,是作案的首选目标。这些资产屡遭侵害,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给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极坏。 (三)封建迷信、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近年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封建迷信活动又有所抬头,一些不法”信徒”打着宗教旗号,坑蒙拐骗,聚众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农村赌博之风也屡禁不止,”大赌小赌到处都有”,严重的地方男女老少齐上阵,农闲时节更甚。这些现象不仅严重毒化了社会风气,而且诱发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 (四)群众内部矛盾错综复杂。目前农村中各类民间纠纷较为繁多,家庭成员间因为赡养老人、财产分割、恋爱婚姻、家庭琐事等经常发生矛盾;邻里之间因宅基地、农田土地、山林场地、建房修路、经济债务、用水用电等因素也常引起纠纷。在城市化过程中,涉及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等问题时,矛盾尤为突出,甚至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 二、当前农村治安问题频发原因分析 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我国目前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转型期社会深层矛盾积淀后的集中反映。 (一)社会分配不公,积累社会不稳定情绪。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思想。改革开放后,逐步确立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促进了社会财富的极大增加的同时,也出现了些分配不公的现象,导致我国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在人们的心理上有一种传递发酵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情绪,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尤其那些想通过自己努力改变自身贫困命运的农民工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劳动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基本社会保障欠缺,当生活消费欲望的膨胀在通过各种正当途径难以得到满足后,就容易产生使用不法手段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 (二)农村基层组织涣散,农民法制教育滞后。由于村级干部的工资待遇较低,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后,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个人致富上,对社会治安问题视而不见,被迫处理些问题时方法也是简单粗暴,直接影响干群关系。有的村社由于连年更换村干部,遗留问题较多,班子软、散、瘫,缺乏凝聚力与号召力,对广大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是无法及时跟上,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教育和法制教育滞后。在农闲时间,农民们除了谈天、看电视外,基本上没有其它的娱乐方式,精神生活空虚、贫乏,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出现空白。 (三)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目前在农村提抓社会治安普遍认为是警察的事,是政府的事,还没有真正形成”社会治安人人抓,社会治安人人管”的工作格局,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机制相对滞后。有的村治保主任不明确,治保会成员也完全挂个名,有的长期在外务工,从未履职,不能正常工作;有些地方治保会、巡逻队的人员报酬得不到落实,大多名存实亡,治保、调解组织也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大量民事纠纷不能及时调解,大量不安定因素不能及时发现,出现问题无人管,使问题积小成大、积少成多,导致村民治安防范组织处于无序状态。 (四)”留守人群”防范能力不足。大量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家中留下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即所谓“3861”部队。这些”留守人群”法制观念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低,邻里互助能力较弱,给不法分子做案以可乘之机。 (五)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不够。农村警务室人员少、经费不足,一线干警人员短缺,无法适应”地域广阔,居住分散”的农村实情,无力承担细琐繁重的治安工作任务,工作成效不明显,不能有效震慑犯罪。农村不管大事小情,一有矛盾和纠纷,动辄就调遣派出所警力处置,也分散了仅有的警力。有些本来需要多部门联合解决的矛盾,如土地、房屋纠纷、路塘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让派出所介入,一旦处置不好,群众抵触情绪增长,有可能演化为刑事案件。 三、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尽快扭转不公平的分配格局。分配不公平是影响社会不稳定的首要因素,也是最根本的因素。改革分配机制会触碰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改革固然是艰难的,但如果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改革是势在必行。当前的首要问题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增强城乡合理流动的社会机制,创造一种”勤劳才真正能致富”的社会大环境,引导广大农民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发展经济上来,推动农村经济更快发展,从而达到稳中求富,富而思进,繁荣农村的目的,消除一些人潜存的不劳而获的心理,化解社会不稳定的情绪。 (二)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其在治安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农村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加强和完善农村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治安防控组织的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治安案件,避免事件升级。同时基层组织应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在治安防范中的作用,让群众把治安防范变为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严厉打击农村违法犯罪活动,给犯罪分子以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发现一起尽快查处一起,以震慑违法犯罪,取信于民。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人身安全的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严厉打击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犯罪;二是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严重侵害农民财产安全的犯罪;三是严厉打击侵害”留守人群”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邪教组织活动。在邪教组织活动猖獗的区域,适时组织力量展开专项斗争,并教育、发动群众自觉抵制邪教活动。五是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教育机制,破除封建迷信活动,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二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使农民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矛盾的意识;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崇尚社会主义美德,发扬艰苦创业精神,鼓励自食其力,劳动致富;四是在农村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活跃乡村农民文化生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五)加强农村特殊人群管理,消除不稳定治安因素。一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及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会同司法部门、治保会等把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其再次犯罪;二是加强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掌握外出就业人员的流动情况,强化流出地和流入地公安机关的配合,预防犯罪;三是加强对”留守人群”的管理,做好”留守人群”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留守人群”档案;加强对”留守家庭”的法制宣传,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与学校配合,切实增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度,引导其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其违法犯罪。 (六)以农村公安派出所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以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规范农村派出所建设。按照”宁缺机关、勿缺基层”的原则,合理调配农村警力,做强做精农村派出所;二是警务前置,大力开展农村警务。通过警力前移,警务前置,民警进村,力争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由静态模式向动态模式的转变、工作作风由机关坐堂办公向现场处置模式的转变、打防脱节向打防一体化转变、为群众服务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三是联勤联动,建立农村治安防范长效机制。驻村民警要主动深入人民群众,广泛接触社会,做到有信息就收集,有隐患就排除,有问题就解决,有案件就查处,并及时动员、指导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形成联勤联动模式,逐步形成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群防群治长效机制。 治安管理论文: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宣传清理阶段。 由县公安局牵头,对全县印章刻制行业进行摸底,掌握我县目前印章管理的基本情况。并对全县印章刻制行业集中开展一次清理工作,依法取缔一批无证和违法经营的印章刻制点,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加强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县公安局将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政策、法规知识、系统的使用及简单数据的查询知识,方便人民群众学习了解。 (二)系统建设阶段。 根据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要求,依托市公安局搭建覆盖全县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印章的审批、制作和查询比对信息化、规范化、现代化,使印章印模具备信息采集、传储、存档、查询、鉴别等基本功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由县公安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担,并负责印章系统的安装、维护及升级服务,切实保障印章数据安全保密。县公安局要设立“印章治安管理中心”,负责对印章的审批、刻制、领用管理工作,建立面向广大公众的公安外网的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系统的使用及简单数据的查询。 (三)推广使用阶段。 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现使用的公章及其相关“专业章”、法定代表人铭章或按规定需要进入信息系统管理的其他印章,应当纳入印章治安信息系统管理。对于印章规格不符合规定的,要按规定更换印章;对不影响进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印章,印章所有人要求更换的,经审批后逐步予以更换。县公安局要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印章备案申领窗口,受理印章申领、更换的有关工作;工商、质监、经信、国税、地税、银行等部门可在业务窗口配置与系统匹配的验章器或者下载相关客户端软件,对印章进行系统查询。凡新设立和变更的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铭章等印章,必须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设立、年审、开户等工作时,应当查验印章是否按要求进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未进入的应督促印章按规定进入信息系统管理,保障印章使用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经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印章系统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办事效率。 治安管理论文:社会人治安管理思索 作者:张胜前 单位:湖北警官学院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经济发展出现的巨大变化,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他们游离在传统的管理体系之外,成为管理的“空档”和“盲点”。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如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管理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人”管理工作,做到既服务好“社会人”,又管理好“社会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视角:“社会人”的概念及群体构成 (一)“社会人”的概念 所谓“社会人”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是社会的存在,也就是说人人都在社会之中,人人都是“社会人”。从狭义上讲,“社会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对应的概念:有“自然人”、“社会人”之分;有“经济人”与“社会人”的对立;还有从“企业人”、“单位人”到“社会人”之说。[1]本文所指的“社会人”是相对于“单位人”而言的。所谓“单位人”是指那些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他们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均由单位保障。生活在单位制下的人,基本上是以单位为其生存的原点,生活所需的一切资源,只能在单位中才能得以满足;除单位之外,几乎不存在满足个人的资源需求机制和领域,个人的命运只能和单位紧紧绑在一起,所以称之为“单位人”。而“社会人”是指在社会、经济等各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原由各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管理的人员,在当前人流、物流、信息流等社会大流动的冲击下,脱离原单位或土地,自由地流入社会,从事各种工作从而成为相对自由的群体。他们在社会上自谋职业,自求生存,工资、福利、保险由社会保障或者没有保障,其生老病死与单位无关。 (二)“社会人”的群体构成 “社会人”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相对于“单位人”而言的,“社会人”是游离于传统单位管理体制之外的“自由人”。现实生活中的“社会人”主要包括城镇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闲散青少年、离退休人员、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者、未就业毕业生、流浪乞讨人员,以及有单位有组织人口中长期脱离工作单位组织的人员等。当前,“社会人”主要由以下几大群体构成:一是下岗职工群体。在企业改革、破产、重组过程中,大量企业职工成为下岗、离岗职工,成为新增“社会人”的主体。当他们由传统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时,普遍存在失落感。特别是40~50岁人员,再就业难度大,家庭负担重,很容易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是当前“社会人”管理中应当重点关注的对象。二是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从业人员群体。这一群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在不断扩大,他们常年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对单位、集体的认知程度低,自由主义倾向较重,是根深蒂固的“社会人”。三是城市失业或无业人员群体。这一群体中有的因无业可就或好逸恶劳,为了生活或追求享受,很可能铤而走险。特别是“两劳”回归人员和有问题的青少年,他们普遍存在贪图安逸享受的思想,游手好闲,其中不少人结伙滋事,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严重危害一方平安的团伙甚至是黑恶势力,是“社会人”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四是闲散农村剩余劳动力群体。这一群体中的不少青壮年,常住户口虽然在村里,但只是名义上的村民。他们常年不回家,既无固定职业,又居无定所,辗转于农村与城市之间,是“社会人”管理的盲点。五是退休职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退休职工也成了单位和社区都不管的“社会人”。这一群体有稳定的收入和固定的住所,社会责任感强,影响力大,是“社会人”中最稳定的群体。“社会人”中既有常住人口,又有流动人口,他们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我们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应引起各级党政部门及全体社会的高度重视,给予正确的引导和积极支持。 二、观察:“社会人”给治安管理带来的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既进入一个战略机遇期,又面临一个矛盾凸现期,各种新问题、新现象层出不穷。“社会人”和“社会组织”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伴生的社会现象,对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涉及群体性事件的人员越来越多,主体成分多元化由于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充,原来的“单位人”脱离了单位,成为无单位束缚或管理的“社会人”。一部分“社会人”通过自主创业,大胆创新,逐步富裕起来;而另一部分人因下岗失业、征地拆迁失去生活来源,却缺乏必要的技能,或者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逐步陷入贫困,造成贫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各种利益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再分配,亦使矛盾冲突日益凸显,一些“社会人”为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既得的利益,非理性地介入群体性事件。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人”在政府引导下的组织化程度低,利益表达的无序性和非理性化,往往为非法组织利用和操控提供了机会。同时,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人”使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愈显多样化,数量将逐步增大,而且是在职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个体业主、复转军人、离退休人员等各阶层人员并存。他们的文化程度、职业特征、思想观念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成为人口管理和社区警务的重要服务对象。所有这些,都造成了社会治安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加大了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稳定的难度。 (二)“社会人”活动高度自由化,容易造成人口管理上的盲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通设施的进步,静态的社会格局被打破,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形成民工潮等新现象。在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过程中,人们对“社会人”的合法权益和自主地位很快得到了确认。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就业方式日趋灵活,已有60%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2],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在社会上大范围流动择业或经商务工等。“社会人”的自主流动由于合法而变得十分频繁,流动人口大量增多,人户分离现象十分普遍;而“社会人”现代社会的责任意识尚未形成,从而成为社区警务管理中的“空档”和“盲点”。大量流动人口居无定所,出租屋业主又受利益驱动,依法出租意识不强,给违法犯罪人员提供藏身之地。同时,部分基层公安机关仍然习惯于封闭社会条件下人口管理的静态模式,造成人口管理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尤其是对暂住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重点人口漏管失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仍大量存在。 (三)自发组织和社会团体增多,治安监管难度增大人们在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型过程中,为寻求多样化的社会心理需求,不少群体以利益、地域关系等为纽带,催生了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社会组织。应该看到,这些非正式组织在满足人们心理需求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的作用,但也要看到,由于这些组织毕竟具有一定的自发性,作为“社会人”应具备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其行为往往缺少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意识,很可能带来不可控性问题。尤其是当群体或成员利益受到侵犯时,这些组织往往会迅速集结成一股抗衡力量,与正式组织、政府机构发生冲突,对有关部门形成压力。有的非正式组织成立本意是为维护自身权益,但在得不到社会承认的情况下,就会慢慢发展成为“帮会”,从当初的维护自身利益走向后来的帮助他人武力解决问题的恶势力。同时,一些没有进行社团登记的自治性组织,处于若隐若现的状况,既成为治安管理的盲点,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四)违法犯罪案件多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社会人”的自主地位虽然有了很大提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主择业、自主决定去留、自由安排生活,受单位管控力少。但他们作为“社会人”应具备的主体意识、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并未真正形成,特别是其中的无业待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以及问题青少年,由于社会心理的负面影响、社会道德弱化、法制意识的淡漠以及现实利益的矛盾冲突等,极易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目前,“社会人”的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治安问题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流动人口群体、城市失业或无业人员群体和闲散农村剩余劳动力群体的违法犯罪现象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思考:加强和改进“社会人”管理的建议 加强“社会人”管理,最主要的途径和方法就是要尽可能地把他们纳入制度框架之内,使他们能够在现有的组织和制度框架内,表达自己的诉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公安机关要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把群众工作做进社区,把管理工作落实到人,真正做到既服务好“社会人”,又管理好“社会人”。 (一)按照分层次管理原则,强化对“社会人”管理“管住了社会人,就抓住了治安问题的牛鼻子”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要不断创新“社会人”管理新模式,对各类“社会人”实行分层次管理,突出管控重点。按照“社会人”有无职业及所从事职业,有无违法犯罪前科,是否为流动暂住人口以及性别、年龄等条件划分不同的管理层次。以有前科劣迹、有意逃避登记、无固定职业、昼伏夜出、行踪不定等人员为重点,从中排查和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或可能和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高危人员。一是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控制。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采取政府联合管理形式,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促进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取得新发展。借鉴西方国家将居住登记作为居民就业、务工、参与社会福利的必要条件的作法,可协同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教育部门积极推进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立法,将居住登记作为聘用、务工等社会活动的必要条件,提高动态社会下对人口流动情况的掌握。在具体管理上,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纳入社区工作,是加强人口管理的需要,是为流动人口、出租屋业户主服务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要以“以屋管人”为契机,坚持以落脚点控制为基础,突出强调对高危流动人口的实时管控,着力提高流动人口与其落脚点的“人户一致”率。对所有居住房屋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房屋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员情况,切实做到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对摸排出的重点出租房屋逐一登记,每月进行一次回访检查,改变过去只找租赁户而不找出租户的局面。对从事重点行业和无正当职业人员租住的房屋实行重点管理,定期不定期上门检查,及时发现和抓获藏身在出租房屋中的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时,要强化其中从事娱乐服务行业人员的治安管理,重点是美容美发店、桑拿、歌舞娱乐场所内人员,对从事违法活动予以查处,同时要加强教育,督促他们做好自防工作。二是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等高危人员的管理控制。排查和管理高危人员是人口治安管理的关键所在。基层公安机关要在进一步澄清人口底数的基础上,加强对高危人员的排查和管理,切实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应加强与司法部门(即原管教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流动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失控、漏管等情况产生。对有刑释解教人员、有劣迹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逐人建档,强化跟踪管理,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互通信息,对建档人员住址发生变动的,要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派出所双重列管,定期互通情况,随时了解掌握其现实表现。同时,在全面查清基本情况的前提下,要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管控,掌握动态情况和现实表现,服务现实斗争。三是对下岗失业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控制。对下岗失业人员,要搞清该部分人员的底数和活动情况,区别对待。对长期游荡在社会、交友复杂人员要强化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其家庭做好教育工作;对其中有劣迹人员,要做好帮教工作。对离退休人员,以了解其有无参与邪教组织以及是否对现实不满、存在聚众上访苗头为重点进行管控,收集掌握预警性、苗头性信息,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二)探求社会化管理,提高“社会人”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当前,处于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的“社会人”需要政府及社会的关怀。公安机关更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人”管理,推动建立社会管理网络,在维护社会治安、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只有在“社会人”摆脱了长期形成的依附人格,具有了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责任意识与自主精神;只有在社区范围内形成了一种由居民直接参与、始终围绕自身需要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自下而上的自治体制和运作机制后,才能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要大力整合社会力量,充分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治安防控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社会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基层单位要把各种专业的、义务的治安防控力量组织起来,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丰富群防群治内容。一是要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加强保安队伍建设。保安服务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安工作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必然要求。要按照统一录用、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的要求,从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治安积极分子中招收一定数量的保安员队伍,统一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并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划分区域,落实责任,开展全天候、全时空的治安巡控。要加强保安服务业的监督与管理,依法取缔非法保安服务组织,切实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二是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依靠社区党政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和措施,广泛发动“社会人”在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下大力气整合社区资源,积极动员和充分发挥辖区内退休职工群体在治安防控中的作用。进一步挖掘社区治安防范资源,建设社区巡防队伍、治安志愿者队伍、治安信息员队伍和暂住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等多支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社区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影响和带动社区居民共同维护好社区治安秩序,从而进一步完善社区防范网络,提高防范能力。既帮助“社会人”重新找到了“单位”的归属感,又使群防群治组织覆盖社区各个阶层,实现治安防范工作的群众化和社会化。 (三)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改进“社会人”管理的思路,就是要把各种人群的组织隶属关系理清楚,把各种社会组织的属性理清楚,从而把每个人都归属到各种社会组织之中,把各种新的组织都纳入有序管理之中。对这些问题,既要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社会管理资源的作用。[3]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游离社会组织之外的“社会人”中,由于思想矛盾和困惑往往一时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和缓解,出现信仰危机,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因此,要警惕一些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在社区中滋生发育和蔓延。同时,我们要正视社会组织存在的必然性,基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尤其是非政府社会组织这股“体制外力量”在维护社会和谐过程中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 公安机关要积极挖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着力推动这些新生的社会组织走上合法的自我管理的途径,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人”的管理工作。如房屋中介组织参与“社会人”管理工作的积极性需要有效地调动起来,他们在从事房屋中介服务过程中,掌握着大量的出租房屋和“社会人”的动态信息,但是公安机关对于这一信息来源并未进行全面有效地利用。公安机关应与其他管理部门建立起长期有效的联动机制,从措施和目标上共同加强对房屋中介组织的治安管理,并以此为突破口,挖掘房屋中介市场内所汇集的“社会人”的信息资源为公安机关所用,以有效地填补现有管理工作手段获取信息的不足。此外,在商品房市场蓬勃发展的情况下,还可发挥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在物防、技防、人防等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他们参与“社会人”的管理工作。[4]工作中要注意方法策略,既要加强与自发组织的沟通,建立起为己所用的情报信息网络;又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行政干预过多造成群众误解;既要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又要积极扶持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工作中还要注意区分重点,对一些没有正式注册的社会自发组织、管理松散的社会自发组织加强监控和指导,特别要注意某些带有强烈利益需求、政治需求的自发组织的动态信息收集,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确保社区稳定。
行政与管理论文:试论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良性互动 摘 要:针对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中存在的管理职责混淆不清、行政管理权力泛化等问题。介绍了协调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对策,从而促使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进行良性互动。 关键词:高校 行政管理 学术管理 良性互动 近几年来,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国际化以及教育需求的多样化,使得高校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于是各高校纷纷提出了“创示范、争一流”的口号,不断改革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力争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确保“管理出效益”,如何促使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良性互动也成为高校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关系 所谓高校行政管理,是指对高校内部行政事务的管理,即管理主体依据学校章程及上级赋予的职权,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对学校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具体说来就是高等学校为了实现学校工作目标,依凭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 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管理侧重于对事物的管理,而学术管理侧重于对人的管理,它们在功能上互相支持、互相协调、互相补充。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的核心,决定着行政管理的方向;行政管理是高校管理的基础,为学术管理提供保障,二者是高校管理整体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织部分。只有恰当地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促使两者的良性互动,才能促进大学的不断发展,更好地发挥大学的培养人才、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职能。 二、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现状 我国高等教育的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了高校各个主体的权力范围和内容,为高校依法自主办学、自我约束以及协调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由于种种原因,高校内部仍然存在着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关系失衡的现象。具体表现在: 1.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职能界限模糊 从各个高校设置的学术性质的机构与委员会实际情况来看,高校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界限是非常模糊的。在实际工作中,学术性机构和学术性委员会经常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具体表现在:(1)在机构的设置上,按照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来设计学术性机构,按照行政组织的方式来对学术机构进行权力分配,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级别;(2)在人员的组成上,各种委员会的成员,大多由院长、处长或系主任等有行政职务的教授组成,而无行政职务的教授委员所占的比例则很小;(3)在活动的形式上,很多学术性机构均无章可循,多数委员会都是不定期组织活动,且活动中职责不清、随意性较大的现象比较严重。这就使得“学术机构行政化”倾向非常明显,使得学术机构有形同虚设的韵味。 2.行政管理权力的泛化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高校的管理体制大多是沿用科层制的管理模式,这种高层管理者权力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势必会导致行政管理权力的泛化,造成对学术事务过多的干涉,产生许多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1)行政管理的机构庞大,在高校的机构设置中,基本上是按照地方政府的模式设置的,如:党办、校办、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工会、团委等等,机构庞大,行政化色彩浓重;(2)行政管理的范围较广,多数高校行政管理几乎统揽了从招生到分配,从专业设置到科学规划,从人员录用到职称评定、经费分配等所有的事务;(3)行政管理人员的地位过高,由于学术机构的成员大多由院长、处长或系主任等有行政职务的人员组成,致使行政管理人员的地位往往高于学术权威。 3.学术管理权力的主体作用得不到发挥 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的核心,是确保高校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的导航仪,但是现实当中高校的学术管理权力的主体作用却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具体体现在:(1)学术权力的合法性在实践中难以体现。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研计划,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事项。但在实践中,学术委员会主要发挥咨询审议的功能,学术委员会决议的效力不明。(2)学术机构的权力得不到充分体现。高校学术人员特别是一些基层的教授、专家和学者,他们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有限,没有太多的发言权,或者其意见常常被束之高阁,这样就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重制约了学术自由、民主氛围的营造。(3)学术规律遭到严重破坏。由于评价体系不完善和评价指标不合理,“计划学术”“量化学术”在各个高等学校盛行,学校通过给教师下达高指标,让教师成为为“指标”而拼命的“学术民工”,造成学术泡沫和学术垃圾的严重现象。 三、协调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对策 1.明确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职责 应该实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适当分离的原则,使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依照法规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各行其职,各负其责。一方面要将“科层化”与“扁平化”的管理模式有效结合,将权力重心主要设在校、院两级,确保高校内部组织有序,运转高效;另一方面,要利用各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学术机构在制订学术规划、政策方针、聘请和任命教师等方面的学术事务决策权,确保学术标准得以贯彻,学术人员的权益得以保证,从而形成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互补、协调的运行机制。 2.行政管理从“凌驾型”转向“服务型”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新闻会上,新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了未来教育去行政化的思路:“我们想建立起一套新的适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然后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倾向。”由此可见,高校是以学术活动为主要活动的,行政管理应正确定位,摆正关系,去掉官本位意识,制止行政权力的泛化,加强服务和保障。 3.学术管理从“被动型”转向“主动型” 借鉴国外高校学术管理的经验,只有构建和优化学术管理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学术管理的作用。(1)要健全学术管理机构,要成立“教授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对高校的学术活动和学术事务进行审议、咨询或管理,从根本上体现学术管理的理念,避免单纯的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的代替或过多干涉。(2)要健全学术管理制度,要明确学术权力和职权范围,规范以学术权力为核心的权力机制,给学术权力以应有的地位和权威,使学术权力在高校管理中享有真正的“发言权”。(3)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要尊重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最大限度地创造一种有利于高深知识传播、创造和应用的宽松环境和人文氛围,从而给教授专家提供精神动力,使高校学术管理焕发生机。 4.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 针对目前学术研究方面存在的急功近利、浮夸浮躁以及出现的大量的学术泡沫和学术垃圾等现象。笔者认为,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就应当对不同的岗位采用不同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考核方法。如:对教师的教学考核应强调过程考核,而不能只注重学生的考试结果;对科研考核应注重研究的结果、质量和创新性,而不能只注重研究的数量。对基础性的研究,在区分学科领域的前提下,要强调刊物及影响因子、引用率;对周期长、工作量大、回报率低但又具有前瞻性或意义深远的研究要给予财力、物力以及时间上的支持,特别是重大成果要给予重奖,这样才能引导高校的学术科研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5.构建合理的监督机制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这条规定明确提出了高校教职工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一定的组织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对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我们要赋予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足够的权力来充分发挥其监督和制约作用,从而使行政管理不取代学术权力,避免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也不脱离行政权力单独行使,防止变成学术霸权,使两者按各自组织程序运行,进行民主科学管理,既不相互取代,也不相互泛化,促使二者良性互动。 行政与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比较 近几年来政府对高校办学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下放了部分自主权,给高校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是高校的管理形态仍然强调层级、计划、稳定、控制的集中管理,高校的学术管理常常采用行政方式,忽视了学术性工作必须遵循教、科、产的特殊规律。本文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分析我国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学科概念与学术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手段的运用 1.学科体系欠规范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时间较短及其他多种原因,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学学科体系不成熟,比如最基本的"管理"概念也是众说纷纭难以形成共识。因此,由于概念界定和理解不一,对同一论题的研究常常缺乏统一的立论基础,不能形成共识。 2.校、院(系)两级学术管理机构不健全,往往用行政管理代替学术管理 大学内部的权力集中在校、院(系)的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校、院(系)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着学校大部分管理工作。现有校、院(系)级的专门学术管理机构不多,而且主要是从事学位评定、职称评审等学术管理工作;而在学术规划的制定,学科建设战略及相关学术政策的制定等许多重大问题上,依然采取行政的方式。即:由行政领导临时组成一批教授和行政人员做出决策。例如:我们材料学院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便于招收更多的生源,将以前的铸造、塑性成型、焊接、金属材料等老专业合并成材料科学与技术和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两个新专业。专业课程也作了新的调整,通过整合,学院招生人数增加了。可是到了学生毕业分配时新的问题出现了,即学生找不到合适的单位。原因是:专业概念太模糊。企业需要专业人才,而我们通过整改后的专业不是很专,培养的学生在“铸造、焊接、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和模具设计与制造等方面都略懂一点,但不是很精通。像这样一些学科建设性的重大问题,应该通过学术权威组织进行论证、审查后,提出可行性方案,并根据方案提出资源配置的建议,最后提交给学校最高行政机关决策。” 3.教师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的问题 大学的管理结构应有完善的决策执行系统、参谋咨询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这三方面的机构与制度应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在这些方面,大学应充分调动教师特别是教授和业务专家参与学校学术管理,发挥他们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大学内部领导体制是校行政系统在学校领导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忽视教授参与学校管理决策,即便有,占的比例也极少。教授是高校的学术精英,他们的意向最能反映大学的学术立场,教授是否参与学校的学术管理、行政管理以及参与的程度是衡量高校内部管理民主决策机制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既然高校具有学科和事业行政单位双重权力的矩阵结构的特点,为了使两种权威能够更好地协调和结合,就要创造一种组织形式,尽可能多吸收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各学科、专业的教授参与民主管理。对于合并后的大学,涉及的专业面较广,作为校级领导他可能在某一专业方向颇有建树,但不一定是通才。因此,多吸收各学科、专业的教授参与民主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加强我国大学学术管理的对策 加强大学的学术管理,完善大学内部管理机制,已经直接关系到我国大学的发展能否进一步适应新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管理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但是,要让大学的管理者从长期习惯的行政管理方式转移到以学术管理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认为,建全大学学术管理机制,只能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加以解决。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如下的具体措施: 第一,实现观念转变,重视学术管理,营造浓厚的学术气氛,让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大学的兴衰以各学科的教、科、产综合效益为尺度,各学科的教师对如何办好大学应有无可争议的发言权。教师参与管理不仅能更好地掌握教育和研究工作的规律,提高管理效率,而且能增进教师与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理解,更重要的是对促进学术的繁荣,推动学校的教、科、产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调动广大专家、学者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是加强大学学术管理的基础。 我们华中科技大学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当时称华中工学院)的实践就证明了这一点。从1977年8月开始,历时半年多,学校组织了一大批名教师对国外一些著名大学的教学、科研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这次调查着重分析美国著名大学的情况,各系、各部门参与调查的教师、干部写出了数十份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学校发动教师、干部把本校同世界著名理工大学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找差距,订措施,于1978年4月提出了一份《我院同世界著名理工大学的差距和赶超的主要措施》。这次调查活动也是一次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探索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大规模学术研究和决策活动。 第二,健全学术管理机构。首先,建立专门的学术管理组织。可分为两种形式:①校、院、(系)各级学术委员会由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威望的资深教授组成。校学术委员会是大学的高层参谋咨询机构,着重参与讨论整个学校的发展规划及重大问题,其成员应经过民主选举产生,而不是由上级任命。各院、系的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和专业的权威教授组成,着重商讨学科规划和院、系的发展规划及其有关问题。②发挥校、院(系)务委员会的作用。教授参与决策可以通过校、院(系)务委员会来实现。校务委员会应成为教授和行政人员共同参与关于学校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而不仅仅是咨询机构和审议机构。校、院(系)决策机构的成员中,教授(指不兼行政职务的教授)所占比例应在50%以上。 第三,优化行政管理机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大学行政管理应当把重点放在学校建设重大问题的统筹规划和协调上。行政机构要“消肿”,理顺责、权、利的关系,明确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特别是要树立为教、科、产服务的观念,重视学术管理。 学校一级要简政放权,让院、系一级真正拥有更广泛的管理权力,是符合大学组织管理特点的。 第四,建立制度保障体系。①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决策前的咨询论证,即明确校、院(系)学术委员会的职责。规定校一级重大学术管理问题包括学位和职称评审、学科发展规划,各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等内容的决策应在教授组织和职能部门中征求意义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经过专家论证后才能提交学校最高决策机构;院(系)学术委员会通过专家教授论证本学科规划后才能提交到校学术委员会,同时,校、院(系)学术委员会对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有监督权。 ②加强监督反馈。学术委员会定期开展活动,校、院(系)各级领导应定期向各自学术委员会汇报工作;学术管理机构定期审查学科发展规划年度执行情况,如经费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等形成一定的工作程序。 行政与管理论文:企业行政管理与企业发展研究 行政管理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是否合理和充分调配企业技术、财务、物力、人力等资源,是否能够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是否能够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能否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促进企业健全发展等。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是企业健康快速运行的保障,也是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要把其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一、企业行政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分析 健全企业行政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和推动企业经营、资金、运营、生产等业务健全、有效、顺利运营。行政管理工作从其重要性、深度、广度等方面来说,都不同于企业管理的其他方面,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企业管理中要把行政管理作为单独部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是促进企业快速有效运转的前提,也是企业领导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着力点。企业行政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具体作用总结为如下几点: 1.是促进企业有序健康运营的保证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而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和思想上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影响企业稳定运行的因素。同时,企业健全发展离不开领导人外部关系的完善,避免不了要同国家政府机关等部门沟通,更好地为企业争取资金和项目。而行政管理部门的任务,就是要做好企业同外部的联系工作,疏通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为其健全发展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并且需要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内部员工所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思想难题,促进企业内部环境的完善,促进其更有序、平稳地运行。 2.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企业竞争力是否足够强,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济实力强弱,但是并不是只要企业的经济实力较强就说明企业竞争力较强,从某一方面来说,企业竞争力的强弱还受到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科技竞争力的影响。要增强企业的科技竞争力需要促进企业与时展相结合,进行全方位的学习。行政管理在企业运行中发挥着保障和服务性的作用,可以通过行政管理的作用,打造技术型企业和学习型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强化员工学习,借鉴优秀企业的科学技术、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企业发展和生产中,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3.是促进企业适应时展的需要 随着目前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也在不断加强,为了能够更科学地发展,政府领导人推出了一些政策,建设新型社会主义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创新型国家、坚持科学发展观等,这些政策和任务不仅仅是目前社会形势发展的需求,对企业健康发展也有很重要的作用。要想促进企业合理落实这些政策和任务,促进其更好地发展,就必须要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更好地适应时展的需要。 二、目前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目前很多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导致企业发展不健全,例如管理效率低下、管理模式不健全、企业风气不正、管理工作与实际运行不相符等,严重阻碍了企业向更全面的方向发展。领导人需要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企业合理健康发展。具体来说,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缺少与企业发展相符合的行政管理体系 目前,很多企业领导人没有意识到行政管理的作用,把其重点放在总务后勤、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不利于企业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另外,很多企业为了更好地与政府部门相配合,在企业内部设立相关的管理机关,而也就是这种机关的管理成为企业行政管理最重要的内容,导致其行政管理范围缩小,基本集中于企业内部的事务性活动,这也就导致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工作中存在一些错误,最终导致管理体系缺失。 解决对策:建立健全有保障的行政管理体系。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事务体系、技术体系和权利体系。事务体系主要是对企业会议管理、办公管理、文书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技术体系是指控制和监督、协调和沟通、管理与领导等事项的管理;而权利体系是指企业人事结合、职能分工等方面的管理。要把这三个方面相互融合,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健全发展。 2.对高层决策的方向把握不精确,执行难度大 企业管理人员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管理制度的实施,影响着企业决策的正确性。就目前状况来看,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力资本,对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降低,这种不善于用人、任人唯亲的方式就会直接导致企业管理效率低下,方式简单,决策不准确,最终导致各项计划实施难度大,执行效果不好。 解决对策:要合理选用人才,把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在招聘企业管理者时,不能一味地看重学历和表面,要把应聘者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放在第一位,保证所选用的人才对企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觉悟能力。同时企业内部要加强培训,尤其是对高层领导人,保证高层决策具有可操作性,能够符合企业发展实际。 3.行政管理工作与企业实际状况相脱离。 就目前状况看,很多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与实际发展不相符,一些管理人员对基本业务不能深刻了解,在进行管理时,不能较好地与其他部门结合,这就导致制定的政策不能推行,被其他部门反感和排斥。这种情况的存在会导致行政管理部门更加不了解其他部门的运行状况,从而成为一种恶性循环。 解决对策: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要时刻依据企业发展状况对政策进行灵活变通。同时,要进行文化建设,把行政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忠诚度提高,进一步规范企业工作。 三、结束语 做好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是促进企业健全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企业效益的手段,企业领导人要把行政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并采取措施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健全发展。 行政与管理论文:解析服务型政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建设服务性政府是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变革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说,服务型政府指的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和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型政府的建立不仅克服了我国行政管理模式的种种弊端,也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是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表现,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有重要作用。 (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我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是我国各级政府应该坚守的职责。因此,服务型政府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群众谋福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物质利益需求也日益朝向多元化发展,人民政府也面临着艰难的选择,能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着国家和党的命运与前途。 (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逐渐改变了政企不分的局面,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同时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政府的职能也由原来的“管制型”转变为“服务型”,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是和谐社会的要求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民生”一词,将民生问题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八大”继续对改善民生进行全面部署,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在我国,政府作为执行机构,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为改善民生问题,政府应履行好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职能,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还应该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维护社会的团结和安定。 (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为我国重要的战略指导思想。“十八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有了新的定位,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滞后,导致物质供应比较短缺,政府长期充当了投资主体的角色,导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 二、推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措施 服务型政府不仅是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及服务职能进行强调,更重要的是对政府管理模式的探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管理的本质、政府管理方式即政府职能作用的实质性概括。具体来说,服务型政府应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不断完善社会政策与公共服务体系,重点解决社会民生问题,更好地为企业、社会、基层服务。 (一)完善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是公共服务体系的主导者,不仅包括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公共通讯、公共交通等社会事业,还包括了解决人的生存发展及社会稳定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从目前来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不完善,总供应量不足且分配不平衡。因此,政府应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财政资金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同时,还应该优化公共服务的布局和结构,以民生 为总,扩大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覆盖范围,健全公共服务政策体系。 (二)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 要全面履行政府的职能,首先就应该转变政府职能,一是观念上的转变,应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二是要准确定位,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只有转变政府的职能,才能真正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更好地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三)改革公共服务体制,将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 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应突出制度创新的重要性作用,通过改革与创新,提高政府机构的服务水平。一方面,通过设定公共服务的底线,以约束政府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政府应改进管理的方法,减少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将政府的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有机结合起来。 (四)加强政府的整合力度,实行大部门体制 为了提高政府机构的服务效率,就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首先,应深化政府机构的改革,实行大部门体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员编制与机构设置逐步规范,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政府机构重叠、协调配合性差、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依然没能得到彻底解决。因此,应深化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推行大部门体制。其次,应加强政务沟通,完善政务协调体系,明确中央、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规范使用权限,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最后,应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为人民提供高效的服务。 结束语: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数次改革,推进我国政府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也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新的时期,我国政府应关注基层民生,自觉履行经济建设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 行政与管理论文: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高校行政管理与建设研究 一、当今形势下,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行政管理的泛化。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各类高校教育的改革有了重大变化,但高校中,依然存在着学术权和行政权严重失衡的现象。行政权主宰着学校内外的所有事情,而学术权根本发挥不出它的作用。站在管理学的角度看,行政管理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强调要按程序和规矩办事、又强调做事要有很强的“放射性”和“扩张性”,经常跨越自身的行政管理范围。正因为如此,导致了高校内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严重干涉,影响到了学术权对学术事务的决策。重视学术和学术自由是高校整体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条件,所以,高校行政权力的严重泛化将使高校的发展陷入一个困境。(2)高校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默契。当今形势下,我国各类高校内部套用的是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模式,具有很强烈的“科层制”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既要求组织运行有分工和合作,又要求每个部门之间要相互沟通和配合。可是在实际情况中,每个部门都可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但又只限于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3)学校内“双肩挑”利小于弊。“双肩挑”的现象是在之后,高校内专业人才稀缺的情况下兴起的,从此之后,我国开始大范围的实施“双肩挑”这种模式。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入和扩张,使“双肩挑”这种模式的弊端逐渐突显出来。在我国,专家和学者在进入管理岗位的时候,普遍都没有经过相关机构的正规培训,更谈不上有工作经验,连最基本的行政管理程序都不知道,这就极大的削弱了学校的科学性和管理性,也使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运行。 二、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高校的行政管理 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管理者的作用是引导正确的方向,提供规范的服务和保障,组成了高校内正常发挥教学职能的基础。除了要有理论和规范的指导,也要不断创新。科学发展观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所以,科学发展观也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针,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高校的行政管理。 三、我国高校内部,行政管理问题所产生的原因 (1)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办学的定位模糊,这对专业的设施和课程以及师资管理体制上有各方面影响,具体原因体现在专业的设置、学生的管理和校园建设没有达到学校的预期水平。(2)高校内部的行政管理体系有很强的局限性,高校都是由国家和主管部门直接命令,形成了行政机构的办事规则,使行政管理体制“官僚化”,并不有利于行政体制的创新。(3)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落后。绩效的考核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很多高等职业院校采用的都是较为传统的绩效考核方法,使体制得不到创新。 四、对我国高校实施行政管理的对策 (1)增强服务意识,对高校管理职能进行一个转变。当今形势下,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主要出现的问题有:办事效率低,讯息传达不流畅等弊端,早已不符合现在的实际发展需求。所以,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可以借鉴当今企业的营销管理模式,使用决策和参与的机制。在行政管理时,要分清权责观念,淡化权力意识,做到权责一致。(2)不断强化行政能力执行。行政的执行,是贯穿于整个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过程,是管理目标最为重要的行政活动,它最为明显的特点就是具有“目标性”。行政执行是对决策的落实,所以行政机关要经常执行,不能敷衍了事,走过场。在决策执行中,要坚决杜绝“决策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发生。 五、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必须创新 目前形式下,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已经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阶段的转变。高校内外环境的错综复杂,使高校的办学难度不断加强,对高校的行政管理也提出了高要求。怎样塑造名师,怎么招揽更多人才,怎么培养好新一届学生,怎样做到可持续发展等,都需要高校教学管理的工作运筹,也需要行政管理工作的运作。在高校自身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适应新形式和新情况,还要不断创新,以适应高校发展的各种需求。 行政与管理论文:官僚制 理论与我国行政管理制度比较的研究 摘 要: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是适应工业社会的公共管理制度范式,中国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轨时期面对多种公共管理理论的情况下,必须学习和探索自身公共管理制度与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度的差异,寻找自身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制度。在产生背景和内容及其精神方面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都与马克思韦伯的官僚住理论有着不同的特点,这提示我们在借鉴其理论的同时考虑自身的具体情况,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制度。 关键词:马克思韦伯 官僚制 中国转轨 公共行政管理制度 比较 在西方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20世纪,官僚制模式不仅是发达国家占统治地位的行政模式,也是这一时期私人企业占统治地位的组织模式,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成为组织结构的最佳之选,主宰着西方工业化时期的组织理论研究,也是现在仍然在全世界各国各组织盛行的组织方式,虽然在20世纪 80年代以来掀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对管理制进行了猛烈地批评,进而在组织方面西方世界在组织方面摒弃一些官僚制的科层设置,实行组织扁平化运动,将市场机制引入组织管理,试图解决组织僵化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都是对官僚制的修补,并非摒弃官僚制,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组织理论能够替代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处于从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转型的西方国家在试图重新衡量官僚制理论对转型中的西方世界的价值,各个思想界大师也急于找出一种能够适应后工业社会的组织形式,应西方工业化而产生的官僚制理论在时展面前能否得到更好的发展还是作为过时理论而被抛弃或者被取代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对于正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型的中国来说无疑这种适应工业化社会的官僚制理论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深入探讨的。转型期的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不同,正处于一个工业化不足的阶段,同时面对着信息化知识化,以人为本等观念普及的挑战和新情况,转型中的我国在官僚制先天不足的情况下是否能够承接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就官僚制而言,西方发达国家提出的改造,置换甚至是彻底摒弃的观念,能否在理论上立足,又能否成为中国改革的先导,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国情与面临的特定任务构成我国行政改革的土壤,任何政策,措施与操作都是在这片土壤上结出的果实,我们既不可以一味的批判官僚制又不能不考虑官僚制暴露出的弊端和新的市场经济情况下的产生的市场机制引进到组织管理的新公共管理理论,重要的是在于区别对待,针对中国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地区四个世界的地域辽阔的中国的特殊国情,不可以一概而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制度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任务。 在转轨时期的中国,公共管理制度是在中国传统官僚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研究中国现今的公共管理制度和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的差异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可从中发现自身的问题,结合中国转轨时期国情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制度。 一、官僚制概述 官僚制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法国学者于1745年在描述普鲁士的政府形式时提出的。20世纪初,马克斯韦伯对官僚制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韦伯现代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理想类型的官僚制,韦伯官僚制的理想性体现在韦伯抛弃了对官僚制进行价值关联的考虑上。他放弃了西方若干世纪以来普遍采用的以叙述制度的价值规范为主的研究方式,转而以合理主义价值立场和类型化比较研究与发生学因果分析相结合的理想类型的方法论,韦伯把公职人员预设为行政动物,剥去了他们的所有感情价值和政治情感,以价值无涉的研究理论,用刚性的制度和法律建筑起现代官僚制的理论大厦,并开创了独特的官僚制研究范式价值无涉使韦伯官僚制充满了学术上的浪漫色彩和理想上的崇高预期。因此,在西方官僚制没有招致人们的贬义理解。[1]20世纪初,为了避免人们对韦伯提出的官僚制产生误解,有人将韦伯的官僚制翻译为行政组织体系、科层制或集权制然而,科层制并不能完全揭示官僚制应有的内涵,官僚制比科层制包括的内容广泛得多,比如,与官僚制一样,虽然科层制也是一种严密的、合理的社会组织,提供熟练的专业活动,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和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金字塔式结构的权力配置和等级服从关系等特征,但是,科层制只具有官僚制的部分内涵。正如有学者认为:官僚制可以包容科层制的某些特征,但作为特殊形式的科层制。[2]则无法完成对官僚制的解释,如此看来,使用官僚制能够更好地表达韦伯的本意,但却容易使人们将其与中国传统官僚制产生文字联想,乃至发生理论误读实际上,中国传统官僚制是古典类型的官僚制,而韦伯官僚制是现代类型的官僚制,二者相距甚远,具有本质上的差别。 官僚制在中文语境下往往是一个贬义词,实际上历史地看,人们对中国传统官僚制存在明显的误解。其实,官僚制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恶劣,古代中国之所以高度发达,与中国传统官僚制密不可分,其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完备的专制制度,使其成为人类历史上非常成熟的官僚制,一个官僚组织变得越成熟,它就越不可能死亡,成熟的官僚制之所以不容易死亡,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官僚制都具有庞大的规模,而所有的大型组织都有很高的生存率。[3]它与具有贬义的官僚主义官僚作风是不同的概念,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是在传统公共管理制度也就是官僚制发展而来的,今天的公共管理制度在吸取西方先进管理制度的同时很多也沿袭了传统公共管理制度的做法,与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存在很大差异。 二、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中国转轨时期公共管理制度的多维度比较 1、产生的背景不同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以相对专业化的官僚为主体所构成的政府和社会组织的一系列制度和原则的总和,它实质上是一种官僚体系,它是近代尤其是产业革命后发明与创造出来的主要用来指导政府和社会组织活动的组织形式,是适应西方产业革命发展的组织形式,也是与西方理性文化传统相应的组织形式,是迄今为止最有效,最流行和最成功的组织形式,符合西方发展市场经济追求着理性和效率的大环境,也是西方文化追求平等,防止极权主义统治,制约权力的有力的制度武器,之所以在西方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西方世界所采用的原因也在于它是适应产业发展的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可以说建立在层级化、专业化、规则化基础上的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是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的,西方的追求平等,讲究职能划分的文化基础与马克思韦伯的理性精神、法治、科学精神不谋而合,二者相得益彰,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与工业化体系和西方文化体系都是相适应的。 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源于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在历史上,古典类型的官僚制始于封建社会,早在战国时代,诸候争雄促使文化精英们试图探寻一种万世不衰的国家管理方式"秦朝建立了传统官僚制的基本框架,标志着中国传统官僚制正式形成;隋唐开科取仕标志着中国传统官僚制走向成熟;随着清朝的覆灭,制度层面的传统官僚制宣告瓦解。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适应和小农经济相适应的传统的官僚制被传承下来。虽然在今天的中国随着形势的变化有了很多的改变但是大体上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还具有传统官僚制的特点,以人治、集权制、等级制为特点构成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体制,明显发展工业化发展是不相适应的。 2、阐述的内容不同 马克思韦伯所阐述的官僚制在对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包括中国)进行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论述了“权力”、“统治”与“正当性”,揭示了现代“自由社会”中唯一的正当统治形式“法治”的特征与内涵,提出了理性官僚制模式。主要有以下六大特征: (1)职能分工专化。必须从事的正常活动以正式规定的形式进行责任划分落实,具有清楚的职责范围。明确每人的权力与责任,并把这些权力与责任作为正式职责而使之合法化。成员按分工专精于自己的岗位职责的工作。 (2)职责等级明确化。为能够实行大规模的责任制与协作,职位按等级依次排列,任何官员的行为方向都由处于更高一级的官员决定,下级职务接受上一级职务的管理与监督。 (3)规章制度规则化。在理性官僚制组织中,组织运行,包括成员间的活动与关系都受规则限制。任何情况下,成员都要遵循一套抽象的规章制度,包括执行这些规章制度。这样有助于组织各部门协调一致,也有利于公平合理、平等地对待一切人和事。 (4)成员非人格化。成员不得滥用大权,应本着严肃与谨慎的非人格化精神,不参杂个人好恶褒贬,成员办事不影响组织的理性决策;公事与私事之间具有明确的界限;个人服从对象不是拥有特定职务的个人,而是其特定的职务;组织成员都按严格的法令与规章对待工作和业务交往,确保组织目标的实施。 (5)人才任用绩效化。成员凭自己的专业所长、技术能力获得相应的工作和岗位,享受工资报酬。组织按成员的技术资格授予某个职位,并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绩与资历条件决定其晋升与加薪与否。 (6)行政管理效率化。成员的工作明确、快速、具体,有充分的经验和知识,有档案、文件等信息可供参考;工作性质有持续性、整体性且对个别事件有充分的裁量权;严格遵守上级的指令,尽量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有效达成目标[4]。 中国转轨时期的官僚制虽然在很多方面改变了原来传统官僚制的很多弊端但是仍然保留了很多传统官僚制度的遗风。转轨时期中国公共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特征: (1)一把手占据权力资源。处在转轨时期的中国在政治权威构架基本上是精英主义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官与民之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泾渭分明的,并且按照人的身份差别区分官僚等级,其理论依据是,某些人一旦登上领导宝座就持有很多的可利用的资源,几乎单位一切的人员任用、解聘,资源配置等权力都集中于一把手手中,一把手说了算在今天的中国是被普遍认知的潜规则,无论在经济上社会上政治上都充分地表现他们的优势,就政治方面而言,他们凭借自己的权力不但垄断被领导者选举之权,在决定事项的过程中集体决议也只是走过场,实质决定权仍然是握在一把手手中,组织的规章制度在一把手面前也只能让步这种社会身份和经济地位的不同也造成了在法律面前的人格不平等,这些特征都与韦伯所设想的职务等级原则等级拉平化,只有专业技术和知识的差异大相径庭。 (2)权责分离。处在转轨时期的中国公共管理制度由于没有摆脱人治、集权的传统,在组织运转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存在权责不相一致的地方,有的有权无责,有的有责无权,有的权大责小,有的责大权小,部门之间往往权责不清,由此导致许多政府部门乱作为、不作为、少作为,造成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争权夺利、推诿扯皮。上级政府机关对所属部门缺乏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授权,或包 揽过多、过细,以至下属部门越权作为、任意作为;或消极等待、不 作为,搞“矛盾上交”。进而公共部门决策时的盲目和执行时的任意妄为,出现大量的寻租行为,组织效率低下,权力腐败,影响组织的长期发展。这样的特征也与马克思韦伯所描述的权责一致、行政管理效率化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3)行政机构设置混乱。处在转轨时期的中国公共管理制度在原来传统官僚制的基础上一直在坚持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但是至今为止还是存在着行政机构设置欠合理的地方。首先,机构设置缺乏科学性。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一直以精简机构为重点,但在精简机构的同时却常常忽视了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合法性,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这就常常导致机构臃肿、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另外,行政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低。一方面是行政管理业务、程序的专业化分工程度低;另一方面,表现为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低,由于人员的录用不是依据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人员的晋升不是依据知识、技能和岗位需要,专业化水平低还表现在职位与人才的搭配上的不相适应,外行领导内行现象普遍存在。 3、蕴含的精神不同 一个制度的设置可以体现出设置的精神意蕴,马克思韦伯所设置的管理制理论体现出来的是理性精神、法治精神和科学精神。 (1)理性精神,韦伯根据行为的合法性来源,将行为分为四类:目的与价值的合理性行为,情感与传统型行为,实质合理性行为和形式合理性行为。情感与传统型行为由于其合法性来源于主观的情感和不成文的习惯,不具有合理性,只有现代官僚制才具有真正的合理性。实质合理性行为仅仅关注行为的后果是否合乎伦理、道德或功利方面的要求。而形式合理性不仅把行为的手段、程序看成是可度量的,而且把行为的目的、后果也看成是可度量的,是一种客观合理性行为。韦伯官僚制就是要追求这种形式合理性行为。体现了理性精神。 (2)法治精神,统治需要谋求合法性前提,其合法性可以是观念上的说教与认同,或理论上的确立与构架,也可以是技术上的设计与安排。韦伯认为,在人类社会的三种统治类型中,只有传统型统治和合法性统治才采取了官僚制形式。而传统官僚制,虽然有其合法性,但却具有较多的情感性与随意性行为,在制度方面也没有什么科学性,不具有合法性。只有法理型统治方式,是建立在人们对章程的合法性的认同和对合法性章程所确立的合法职位的自愿服从之上,因而既有合法性前提,又具有合理性基础。韦伯所倾心构建的现代官僚制就是这种法理型统治方式,是具有法治精神的表现。 (3)科学精神,韦伯认为官僚制中的公务员职位的取得是建立在契约受命基础上的。公务员将他们的职务视为唯一或重要的职业,并且接受严格的、统一的职务纪律和监督,职务升迁根据年资或政绩,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体现出严谨认真的科学精神。 相反在中国的公共管理制度的设置中明显的不同于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它体现的是感性精神、人治精神和技术精神。 (1)感性精神,在我国,行政组织普遍缺乏理性精神。而往往是感情用事,官员们往往忠诚于提拔自己的上司而非制度本身,下级服从于权力而非服从于赋予权力的法律,很多行政人员做事任意专断,感情用事;民主被视为“做民之主”,人情行政,注重人治,无视规则与效率,缺乏追求真理与科学方法的批判精神与探索精神。 (2)人治精神,在我国,法治精神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法律法规制度不全,法律执行尺度不一,行政人员法治观念薄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法不遵”,“执法不严”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明显。人格化倾向明显,是家长制余风犹存,其次是由家长制衍生的一言堂现象。在当今行政组织内广泛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腐败滋生,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第一书记,什么事情都由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 (3) 技术精神,在我国由于缺乏理性精神和法治精神导致行政机构设置缺乏科学精神,在学习西方先进制度的时候往往忽视其背景而只得其皮毛,照搬来的只是技术层面的具体操作方式而未考虑其中蕴含的科学的设置理念,所以导致出现机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尴尬局面,在公务员培训制度和检察制度也只是徒具形式的设置,就是由于只学到别人的皮毛而缺乏真正的科学精神,只是工具主义的技术因素的移植不足以治理中国的组织管理弊病。 结 语 综上所述,韦伯式官僚制理论与中国转轨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在产生背景、内容和体现的精神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差别,在公共行政领域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行政准则"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所进行的政府官僚体制上的变革主要针对的是西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信条。对于许多行政传统各异且处于体制转型中的发展中的中国来说不一定适合"正如彼得斯所言:欧洲和北美国家的政府官员正寻找方法以转变成为更为企业型的官僚,并减少繁文缛节的羁绊"但许多体制转换中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却面临着不同的挑战"这种社会发展平台的历史性差异我们必须予以特殊的关切,绝不能忽视我国独特的文化背景和价值理念,而盲目地移植西方国家的理论设计和实践途径"因此,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具体的行政环境,同时要对中国古代以及国外的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进行选择,整理,总结,比较,分析,创造出适合本国国情的公共行政新理论,从而有力地推动中国公共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行政与管理论文:谈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培养高素质的预备警官 论文关键词:思想教育 行政管理 素质 论文摘要:在科学、民主、严格原则的指导下,为全面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实现学员学在警校、练在警校、成才在警校的目标,本文通过两大步骤,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在警校教育体制中的必要性,及二者相结合理论原则在警校具体应用的儿点方法,认为只有把思想教育与行政价理有机结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合格的预备警官。 一、采取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方法的原因及其二者关系 社会转型期价值取向多元化,加剧了大学生们的“价值迷失”,使他们的心理堤岸更加脆弱。,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表明,在校大学生中有24%程度不同地存在心理障碍。社会转型包括意识形态的转型,甚至是意识形态先行转型在这个时期,传统的和现代的,理性的和非理性的,严肃的和调侃的各种人生信念交织在一起,双重价值标准甚至多重价值标准纠缠在一起,把现代人的精神家园换成了一个貌似繁华,实质上是杂乱无章的“集贸市场。” 高校学生的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是高校学生工作的两个里要方面思想教育是按照一定的目的要求,对受教育者的思想、观点,施以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活动。它是通过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说服、劝导、宣传和咨询的方法及手段,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心悦诚服,最终解决学生的认识、心理不平衡等问题。 行政管理是依靠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等具有强制性的手段来管理、规范人们的行为。对于高校,就是结合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根据现代化人才的需要,用教育规范、校规、校纪来管理和规范学生的行为。说它具有强制性就是不沦被管者是否从思想上真正有了认识,都必须在行为士_按制度要求去做,否则受到批评、扣罚乃至行政处分。 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在高校育人的整个过程中,形成互相作用、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统一的有机体,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不能截然分开,思想教育是行政管理的思想基础,而行政管理又是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强有力手段。每次思想教育工作无不为模范遵守,执行行政管理的思想教育方面奠定基础;每一次行政管理的具体措施的实行,又无不包含着思想教育性的存在。没有思想教育的管理是盲目的管理;没有行政管理的思想教育是软弱无力的思想教育 行政管理既反映学校的意志和要求,也代表学生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凡行政管理都带有强制性,要求必须遵守,决不能违反和破坏,但是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一切要求,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都要认真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方而的现实基础和承受力.要求过高脱离实际.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学校行政管理过程必然是对学生思想教育过程。高校学生是社会上一个特殊的青年群体,除具一般青年特点外,更富有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不轻信,不盲从,对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绝不轻易去做。因此,在大学生管理上不能搞“不理解也照办”,也不能满足于一般的宣讲某些要求的意义,而要“晓之以理”,切实讲洁某种要求与整体人才培养、’学生个人发展的重大关系,使绝大多数学生心悦诚服地去做,才能奏效,也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当然,对于那些不听劝告,严重违纪或屡教不改的学生,要给予行政处分,处分也是一种教育,使其蟠然悔悟,达到教育人的目的: 比如,辽宁警专《学员表现斌化规定》中规定,禁止学员吸烟饮酒,每当新生人学时都要反复讲清这一规定,既讲清兄弟院校因酗酒多次出现过恶性事件,又讲喝酒对于经济没有独立的学生来讲也是不尊重父母劳动的一种行为。多数同学都能按校规去做.对于那些置学校规定于不顾的同学,坚决按学校规定给予严重瞥告以土处分,这样基本上杜绝类似事件,这对学校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要在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的前提下,必须与严格的行政管理相结合,这样,才能达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最终目的。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思想教育的相互作用、相互渗透体现得更为明显比如,平时注意为心学主生活,严爱结合从吃、住、行、学等多方而给子较多一的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使学生心情舒畅地生活、学习。 学生在校独立生活难免有些头一疼脑热.身体不适之时,及时给子热情关心、看望;同学间发生子盾,给子及时的耐心的开导,消除隔阂。这些实际间题的解决,与之有关的思想问题就随之解决了,因此说,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本身就包含着思想教育内容在日常政管理工作中,不f达要做到对学生严格管理,而且要具育较强的寓思想教育于行政管理之中的意识-.一个一下关心学生实际困难、不愿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节习问题的人,就不可能做好学生的思想教存1_作;一个只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问题,而不币故思想教育工作的人.他的廿理〔作也难以取得应有效果;〔几有在管理中渗透思想教育工作、在思想枚育中加强价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是学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最{土途径仅仅重思想教育轻行政管理或重行政管理而轻思想教育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非科学的 二、提高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具体方法的几点分析 1.开展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找竹理的方法 大学生日我意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独立意回的发唤.浊迁处理学习、_工作、生活等各种问题,自尊廿亡明显突出,自我评价日趋成熟代们要了解和掌握大学生这些自我怠识的特点,在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中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心灵深处的闪光点,努力搞好学生干部的核心·津设,发挥集体的群体效应强化自我教方作用;带助大学生树立身边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迈作用;依据少、’孕生的实际需要与追求,注意爱护和提高池们的自睁心.才能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在思想教育过程中要克服简单、’仁硬、漠式化的做法,本着“灵活、疏导‘渗透陶治”的原则,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不断达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这是自我教育的重要条件,需要我们启发他们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多指导自己的学习与实践。 实现大学生的自我管理,既能锻炼学生,又使份理干部从繁琐的事务之中解脱出来,因此必须要建立一个优化组合的学生干部系统,具有良好的干部结构,使他们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学生干部工作范围不同组成一个庞大网络,他们都能发挥作用,可以把许多繁琐复杂的学生干部工作化整为零,自行消化,如学生考勤、检查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中生病住院、意外事故及学生中的矛盾。这些问题发生时常常教师不在现场,学生干部生活在学生之中,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通过学生会、团总支、团委干部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第土课堂活动,如:演讲比赛、歌手比赛、各种联谊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劝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生活,陶冶了情操,也锻炼了各种能力,增强了学生群众意识,加弧了集体的凝聚力、向心力。 2.制定和贯彻执行规章制度 制定具有时代气息、高标准和适应大学生心理规律和行为规律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大学生健康全面地发展)对于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使睡个学生都认真学习每项规范,知道不应做哪些事;另一方面要切实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使这些规章制度保持它应有的权成性和严诩性但利用制度来约束.使管理制度化,决不是以惩处学生为目的,而应讲清这些规章规范成为制度不是以惩处学生为目的,是用夹作为学生准绳的,把一仁良倾向消灭在萌芽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因此.应抓住儿个关键环竹.比如.在新生进校前,就把(学员量化管理制度、哪汇到家;进校之前就让新生了解学生守则;在学教育时.再反复学习讨论,使这些规章制度在学生心中打一下深刻烙印。 3.利用疏异和激励的方法进行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 内向性和外向性的对立统一是当代大学生思想活动一个显著特点,大学生的内浏性增加了我们认识和了解人的难度,但这种内向性一在某些人身的表现是暂时的、栩对的,有时他们的表现又具有很大外向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时,要改变那种你侃我听,你说我做的灌输方法,努力创造一个互相平等与理解、和谐与宽松的环境,真心实意地做他们生活和学习的知心朋友、顾问和向导,使学生觉得你和蔼可亲,无形中获得了同学的信任,使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激励的原理就是根据人的需要,给予必要的满足,从而激发出积极性、创造性,使人的行为遵守一定的规范,马克思曾说,人的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相关。奖励是激励的重点,它既是对学生正确思想和行为的一种评价和肯定,也是巩固和发展这种正确行为的手段学生对一年一度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评定都表现了极大热情尸、此外,在校内各种活动中也经常进行评比,对优胜者给予奖励。当然把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搭配得当,可以和辅相成,互相补充。实践证明:合理而恰到好处地运用奖励可以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校风。 可见,似;理与教育是学生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互fl1促进。鉴于以上观点,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其次要坚持科学、民主、严格原则,再次要全面提高学员综合素质。教育是前提,管理是基础,因而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开创学员管理的新局面,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合格的预备警官。 行政与管理论文:可持续发展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的一项共同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对我国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因为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逐渐恶劣,资源短缺状况逐渐严重,所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更为强烈。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 行政管理体制,是任何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是鼓励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措施,是公民积极平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在我国,行政干预、行政滞后、职能错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及内涵。 以保护自然资源环境为基础,以激励经济发展为条件,以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观是一种新的发展观、道德观和文明观。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提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党和国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 1.突出发展的主题。 发展不同于经济增长,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共同发展,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 2.发展的可持续性。 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 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 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 二、可持续发展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内容的协调发展构成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体系,管理、法制、科技、教育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就构成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支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得以实现的必要保证,即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个国家的政府和人民通过技术的、观念的、体制的因素表现出来的能力。具体地说,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包括决策、管理、法制、政策、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公众参与等内容。提高决策和管理能力,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构成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鼓励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措施,是公民积极平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保证。 历史与现实表明,环境与发展不协调的许多问题是由于决策和管理的不当造成的,而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一个非常有效的管理体系。这种管理体系要求培养高素质的决策人员与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法制、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结构,形成综合决策与协调管理的机制。在我国,决策和协调管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方面。行政干预、行政滞后、职能错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束缚生产力发展,有悖于市场机制的完善,其突出表现在行政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上。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第一,职能错位问题突出。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政府还没有完全从企业活动中超脱出来,行政干预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方面,往往受到政府行政的干预;而市场失灵的方面,往往是政府管理的盲区。第二,部门职能交叉分散,导致多头执法和多层执法现象大量存在。第三,行政审批过多过滥,多头管理、多层管理现象十分普遍。第四,机构改革不到位,主要表现为财政供养系数过大。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机制尚未形成。我国除东部少数省份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改革明显滞后。一方面难以真正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另一方面也无法形成一个从整体上运营国有资本、推进其重组优化和战略性进退的法人主体。二是国有企业的市场经营机制尚未到位。国有资本出资人在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中没有真正到位,经营者既缺乏利益驱动,又缺乏责任约束,很难形成适应高度竞争的企业经营机制。三是支撑国有资产大规模流动重组的市场平台尚未建立,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产权置换和战略性进退的滞缓。 (二)地方与中央分权深化了行政管理体制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存在,为生态经济基本矛盾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必要条件,也是造成我国自然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因为由于生态经济基本矛盾的作用,各地区为了获得其中的利益,必须会加强对公共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从而加剧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地方经济造成市场经济的分割,阻碍资源的合理流动,并滋生腐败等。此外,地方经济的存在及其发展必然导致中央政府调控能力的下降,使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扼制,也使区域之间、阶层之间、城乡之间的分配关系得不到有效调节,重复建设现象得不到有效制止,许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政府职能紊乱,政府行为不规范。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政府机构的改革,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除了减少了政府的人员编制外,政府的职能作用却变化不大。如以行业管理为标准设置的政府机构,仍然是充当行业利益的保护者,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维护者。如电信管理局、航空管理局等政府部委对各自所属企业利益的维护,使政府成为市场垄断最主要的维护者和制造者,他们极力反对竞争,反对其他行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进入所管辖的领域,从而成为阻碍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的最主要因素,阻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进一步理清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能范围必须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来合理界定。二是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分开。三是继续抓好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同时,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政府经济工作的重心要转到制度建设、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以及维护竞争秩序、统筹协调上。 四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把管理放在服务之中,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更好地为企业、基层和社会公众服务。 (二)完善决策协调、执行和监督机制,健全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一是从政府权力的组织结构上,真正建立起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结构,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目标。二是要有效约束部门利益,解决包括事业单位在内的公共部门利益泛化的问题。三是在行政体制改革中,建立权力制约机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三)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必须遵从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二是转变政府的行为观念,政府只能从事法律法规所允许做或者要求做的事务。三是全面建立政府问责制度,切实做到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四)加快推进“省直管县”改革,优化省县关系。实行“省直管县”改革应在试点、扩权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试点———县域扩权———行政区划调整———市、县(市)分治”分阶段稳步推进的改革之路。理顺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关系,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使之法制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方均衡发展;完善地方税建设,规范和稳定地方收入;加强对基层政府的监督,建立民主理财机制等。第一步,加快进行全方位整体推进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第二步,放权、扩权与行政区划调整。与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同步进行的是省直部门的放权与县域扩权,以及县域和省辖市市区规模的部分调整。 第三步,全面推进省直管县,实现市、县(市)分治。 (五)大力推进乡镇体制改革。一是实行“扩乡、精县”。 扩大乡镇规模,在对现有乡镇政权架构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有效归并、重组,对县级机构按照大部制进行重组;二是推进“乡政”机构改革。乡镇政权职能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来合理界定,把主要的精力转到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三是定编制。对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办法,规范机构和岗位设置。要打破部门界限,科学设置乡镇机构,合理确定机构和领导职数。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务必要按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对各类事业站所职能进行全面整合;四是确定事权与财权。坚持财政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科学划分县乡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科学合理地确定县乡财政职能,规范县乡财力权力,在一些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尝试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财政收支形式和预算编制办法,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县乡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妥善解决乡村债务问题。 (六)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的调整和创新入手,进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管养分开改革,并建立强有力的事业单位监管机构,逐步使原来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由行业管理转为社会管理,切断部门和行业的利益联系。从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而言,应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相应的治理机制、治理规则,构建与外部的新型关系。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引入市场机制、方法,对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绩效合约管理。做大做强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公共服务。加强制度创新,强化事业单位的行政监管和法人治理。确立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的主体地位,纠正政府和事业单位承担公共责任方面的“市场化取向”和“内部人控制”带来的公共服务的扭曲,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外部行政监管和内部的治理。 五、结论。 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加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以人为本,以发展为主题,经济、自然、社会、生态和谐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行政与管理论文:浅谈网络技术与行政管理变化趋势的前瞻 论文关键词:网络技术 行政管理 趋势变化 论文摘要:网络技术的发展对各行业或领域的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 ,政府行政管理也不例外。本文探讨了网络技术环境条件下对行政管理在时空范围、管理理念、管理领域、组织层级权威、管理载体等方面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的问世和应用,使网络最初只是通讯与学术交流技术手段和工具成为现实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计算机网络自1993年美国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和1996年提出的“下一代因特网研究计划”后,在世界范围超高速、多功能发展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计算机网络并实现三网合一。据统计,当前,世界上运行的微机总数已达到3亿台,计算机互联网用户达3亿,以数字、网络化为基础,多媒体为特征,数字式的电子信息产品将成为新一代产品中的主角。1996年世界计算机年销售额第一次超过了工业社会中最有代表性的产品汽车的销售总额,据国际数据公司统计,到2005年上网用户将超过10亿。借助电脑、电话线、调制解调器,人们就可以跨越时限进行无边界的、全球的运作,网络成为连接不同国家、地区、民族、肤色的纽带和桥梁,世界各部分被网络连接为一个整体,形成一个网络社会。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实施的有效管理活动,进入网络社会后,与传统的社会相同仍然需要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来推动社会事务的有效运行。但是网络社会的行政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它所呈现的全球性、平等性、精确性、共享性、知识性、自主性、虚拟性等特点将对行政管理运行过程产生巨大影响。表现为: 第一、行政管理客体时空范围全新化——网络空间域和网络时间态的凸现。自从麦克卢汉(mcluhan., m.)提出“地球村”(clobal village)的概念后,全球化的趋势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行政管理所面临的是新产生的组织为其成员和其他利益集团重写的时间和空间的定义。工作自此可以由各个地点合并完成,包括在家中,网络成为跨时空的有效载体。社会成员集群为网络,在全球范围内的合作与组织目标的达成借助高科技实现统一。网络漠视地理、距离和时间,它借助电脑等便可让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促使全球化十分现实的摆在人们的面前。作为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面对网络技术带来的全球化,管理的对象无论在网络空间域或时间态上都将更加复杂化。因为与传统的行政管理划定行政区域时空比较,网络空间管理存在结构和管理运作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强制性网络规范的制定与执行,网络资源共享性中的协同、合理配置与应用调适,网络流程管理运作程序和流动系统的重组,网络操作中行政管理手段和方式的置换,网络多元文化和价值观并存与协调,网络文化的科学构建,网络行政管理的高效和优化,网络行政管理中的基本矛盾和与之相宜的基本方法确立。表明:行政管理对象的变革与复杂化。 第二、行政管理理念的重塑——行政管理思想、宗旨、意识的整合与超越。网络本身就是新的管理思想论文和管理模式的载体。在人——机——技术系统中,行政主体的管理理念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管理过程中有什么样的理念就会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从而产生什么样的管理后果。网络技术所提供的信息知识和技术手段。从不同层面撞击和涤荡着行政管理不同层级的管理主体长期养成的管理理念。网络对行政管理能力局限的突破,管理主体应改变对自身和管理系统的认识;网络对管理时效和管理投入的影响,管理主体应改变对管理的时空观;网络对先进管理思想、模式和经验的传播,管理主体应改变管理学习的观念和行为。网络技术促使人们管理思想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性走向多样和全面性,从静态走向动态,从直线性走向立体性,从孤立性走向协调性,从经验性走向理性,促使管理主体形成开放、超前、创新、科学的管理理念,确立知识化管理和管理人性化、柔性化观念,竞争与协同合作的观念,对人的管理与对物的管理相结合的观念,区域利益与整体利益统一的观念。要求主体必须注重网络理念的培植,创造有利于行政运行以及管理对象和国家公务员积极性的发挥、有利于知识共享和增值的氛围。在此基础上行政主体形成网络技术管理时代所必须的网络价值观:网络法制行政观、网络行政道德观、网络政府职能观、网络行政环境观、网络行政效率观、网络行政行为观、网络行政技术观、网络行政组织观、网络行政信息观、网络行政调控观以及网络劳动观、网络生活观等等,以适应行政实践的变化和指导行政实践的变化 第三,知识管理是行政管理领域的新拓宽——软化管理翩然而至。20世纪后半叶以来,科学技术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向前发展,特别是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使全球各国从经济增长方式到行政管理及不同层面的管理发生着根本的转换。传统的行政管理比较重视对人、财、物等有形管理,而忽视无形的知识管理。政府的知识管理是以知识为对象的行政管理,是政府对各种知识的连续管理过程,以满足政府未来和现在的需要,以确认和利用政府已有和新获取的知识资产,从而为政府管理拓展新的机遇。传统行政管理比较重视对有形的人、财、物等行政要素硬管理,而忽视无形知识性软的管理。新增长理论认为,知识可以提高投资的回报,而这反过来又可以增进知识的积累这就存在着如下可能:知识可以通过溢散,从而在几乎不用额外投资的情况下重复利用,以减轻资金短缺对经济增长给国家所带来的压力。表明,知识成为行政运行中政府经济职能的重要要素,伴随着知识性的技术、专家系统、人工智能等相关科技的成长、繁衍,知识性工作成为行政效益、效率的基本来源,知识进入所追寻的行政目标的每一个环节。政府在实施知识管理过程中需要运用政府系统知识和智慧的整合来提出政府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之下的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知识管理着力于组织调整和管理方法的探索,通过消除交流障碍来营造知识共享的环境,同时,建立广泛的外部网络系统,将信息技术转变成真正有竞争力的工具它要求,构建政府获取、开发、应用知识的管理系统和知识战略;组织协调好政府内外部人才和资源,实施政府的知识战略;有效利用知识,改善政府管理运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知识的角度来检测行政管理的状况,不断提高政府的知识管理的行政能力。 第四,网络技术促使行政组织管理平等性一一等级森严权威的“金字塔”结构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使其由阶层(等级)型变为水平(自由)型,与信息传递方式紧密相连的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就从尖顶的“金字塔”型变为扁平的“矩阵型”,原有中层行政层次组织的传输的纵向职能受到很大挑战,分工细化的行政管理组织将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而职能相近的行政组织的整合成为必然。同时也表明,网络推倒了传统管理砌就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级森严的“金字塔”,拆除了横隔在他们中间的妨碍信息交流和沟通的藩篱,还他们平等地位。通过网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可以瞬间直接沟通管理幅度原则为信息幅度原则所取代,因此,行政组织将发生三个巨大变化:一是扁平化。行政组织内部为提高沟通效率,信息沟通方式,就要进行改革,减少组织层次。利用网络,行政主体可以在不减少甚至强化控制的情况下,将组织建制设置得更合理、有序,可以让网络取代中层监督和控制部门的大量职能,通过网络交互服务功能,可简化行政办公活动,包括网络交互收取回执、获取在线资料、行政会见等。使行政组织的管理层和机构明显减少,使上下直接沟通,最高决策者通过网络能够迅速对各种决策后果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决策采取纠正行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服务,目标变了,机构也要作相应的调整。如仍沿袭和维持层层上报、层层下达的机制,则许多机会将不复存在,将给有效竞争带来很大影响。二是分权化。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论是地方或部门都有了许多自主决策权。但在网络技术影响下,网络改变了信息传递的方式和渠道,使行政组织内部、各环节的信息传递可以直接进行,行政主体与行政对象之间将通过网络联结为一个整体。同时,在网络上,公务人员以知识工作者的身份出现,具有较大自主权,能够实施自主管理。网络促使行政组织扁平化,使每个人都成为网络上的一个结点,使直接平等沟通成为可能。当发现问题时,自己可以当机立断的处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高层管理者请示和咨询。自主性管理体现了公务员的尊严,有利于公务员自我管理意识的增强和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因此,整个行政运行中的权力集中度还将进一步减弱,分权性还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控制主要是通过基层或部门承担必要的责任和制度化、规范化、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实现。三是虚拟化。跨区域、跨部门的合作将通过计算机网络,纳入到联盟体系中,形成网络组织。虚拟行政机构,它是借助网络实现内部沟通并开放窗口为服务对象服务的。行政组织的核心是提供服务,以往必须在某一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某人对某人的情况下服务才能实现,虚拟化取消了这种外围的繁琐,抽空时间、地点、对象,直接回归核心—服务。也就是行政运行可以实行虚拟运作,将现实的资源迅速整合为一种没有围墙,超越时空的临时性行政网络组织,实行相关行政资料的共享,优势互补,以最快的速度适应行政对象变化的需求。虚拟行政运作产生虚拟行政管理,网络虚拟行政管理要求行政主体利用信息、知识去管理和协调各种协作关系,确保以最优的方式进行合作。行政组织内部也可实施虚拟管理,即借助外部力量,将一部分行政职能在有效、规范控制的前提条件下交给外部专业组织去处理。目前发达国家出现了虚拟办公室、虚拟工作小组、虚拟投票箱、虚拟议会等。 上述情况下,政府组织在精减人员和机构的基础上,要以服务对象为导向,以高效优化为原则,利用网络,建立以行政运行主要环节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实行组织内的柔性化管理,繁捷化的决策,对行政组织内部机构职责、权限重新调整和设定,设置科学合理的内部信息交流网络。建立人本管理机制,如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创新机制、监督监控机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等多种合理机制。 第五,精确性改变着行政管理载体工具——数字化管理的跃然出现。以往的交流,信息不是类比的就是实体的(尼葛洛庞帝谓之曰“原子的”)。而信息时代,信息以数字形式(即bit,位元)存在,一切信息都可以转化为数字0与1,这样就实现了a (atom)到bit的转变。统一性、可压缩、光速传递、传输品质优良是数字化的突出特征。因此,行政组织内部在沟通上将由类比式(备忘录、报告书、打电话、图形图表、照片、模型、会议记录等等)转变为数字式。政府方案的实施和运作都将记入到浩渺的数字海洋之中。 在行政管理手段上,它将过去的人工模拟系统,发展成为数字神经系统,将复杂的事物都变成数据信息在网络上进行有效的处理,加快了行政信息的传递、加工、处理和反馈的速度,使信息资源可得到(上接第47页)可靠的保存和有效的利用,及时为行政决策等各行政管理环节提供相应数据。如利用决策支持软件,可以采集和保存数十年的历史数据,并在巨大规模数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多种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决策参考方案。再如: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发展把报关、审单、征税、核销、查验、放行等进出口贸易通过海关的各个环节整合在一起,从管理模式上加以革新。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数字化工作的开发研究工作,科技部“九五”期间重点投资了“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分布式数据库共享系统”的专题研究,一大批科技文献数据库及信息服务系统(如chinainfo)已经投入使用。在行政管理领域数字化、信息化的进程正在加快,逐步建成网络传递与沟通的平台与网络数据库。同时,数据仓库的开发研究,人工智能、数据挖掘技术的完善,为行政管理的精减和效能提供了技术力量的支持。今天行政管理通过进入网站浏览资料获取信息,明天通过web来搜索数据仓库。网络技术将行政管理导入数字化的趋势昭示着行政管理精确化程度的加强,也将对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与素质提出更加规范和更高的要求。 行政与管理论文:西藏高校行政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高校行政管理是一个特殊的专业管理领域。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对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期望越来越大。行政管理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高校行政管理的改革是关系重大而又涉及很广的问题,需要高校领导、管理学者和行政部门的实际工作者共同探讨,才能树立正确的行政管理效率观,本文只是初步的尝试。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西藏 一、目前西藏高校行政管理的现状 多年来,在我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教育质量和人才水平得到稳步提高。这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2006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成立,标志着我区高等教育形成了综合大学、专业院校和高职高专层次分明、优势互补、文理交融、整体提升的办学格局。全区高等教育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职业教育、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办学体系。各高等学校立足我区实际,寻求特色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人才培养质量,以一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为依托,加强高校创新平台、创新队伍建设,强化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随着我区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才培养规格不断提升,对高校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区高校行政管理方面表现以下共性的问题。 1.1对管理认识上存在误区。 首先高校突出教学工作,强调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多一些;其次只要求教学质量和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对于管理人员的素质怎么样,任务完成的水平高低等重视不够;再次在管理上只要求按章办事,传统模式管理较多,开拓、创新方面不够,对高层次管理人才需求迫切性低等。由此导致,人们偏激或错误地把管理人员当作高校中的附属者等观念。长此以往,使得领导和决策部门在政策导向、职务评聘、津贴分配、进修深造、激励机制等方面都向教学倾斜,从而造成行政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整体素质较差、管理水平、效率较低。 1.2中层管理人员处于非职业化管理状态。 目前处于高校高中管理层的部门领导,尤其是教学单位的领导,肩负着承上启下的任务。他们除了党政工作之外,还要承担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带头完成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量。这些因工作需要走上了党政岗位的领导在学术上有很深的造诣,但在实际管理中,由于管理知识、管理技巧和管理手段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加之时间和精力的限制,给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高校这种将专业的学术性和管理的科学性混在一起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高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使行政管理工作难以科学有效运行。 1.3重使用,轻培训。 从事高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多数人没有接受过管理学、教育学方面的专门培训,由于忙碌于日常繁重的事务性或管理性工作,缺乏必要的继续教育时间与机会。致使他们只是凭着良好的愿望和有限的经验进行管理,甚至采取“传、帮、带” 的办法,缺乏运用现代方法去思考和管理的能力,其管理水平不能适应高校建设发展的要求。 1.4待遇、学历、职称偏低,队伍不稳定。 由于高校的特殊性,长期以来,高校一直存在着轻视管理工作的偏见。具体表现在:第一,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待遇偏低,特别是近几年,随着高校分配制度的改革向教学大量倾斜,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待遇更是远远低于教师的平均水平;第二,年轻的、学历和职称高的人员中,即便有些从事行政管理,则都是教学、管理双肩挑,甚至是教学、科研、管理三肩挑,很难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第三,专职的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或学历偏低,管理水平也较低。又没有或很少有类似教师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机会,致使高校的许多行政管理理念仍停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水平,现代化的管理观念和手段很难运用在管理上。第四,我区高校管理系列没有职称评定或评了却不和工资、奖金挂钩;第五,按照我区现行职称评审政策,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后就自然晋升为讲师,工资待遇相当于处级,高于正科;而升为副教授只要发表两篇核心文章。而科员到正科要跨两个级别,尤其到正科后,再到副处几乎不可能。行政职务不能自然晋升,也无具体必要规定条件就可实现。 二、目前西藏高校行政管理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 从管理体制层面上看 1、对院、系两级或校、院、系三级的责、权、利的划分比较粗,尚有不明确、不规范、不合理之处。特别是在如何使责、权、利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院、系两级或校、院、系三级的积极性方面缺乏深入的思考和有效的办法。 2、校直党政管理部门尤其是有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完善,一方面存在职能交叉、边界不清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存在职能不全、工作漏项的问题。校直管理部门之间、校直管理部门与校区管委会之间不仅存在职能越位、错位和不到位,权责交错,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高等问题,而且由于缺乏内在的激励与约束,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人浮于事,服务意识淡漠。 3、由于权力相对集中于学校及校直管理部门,降低管理重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管理目标没有得到很好实现。 4、目前我区6所高校中,西藏大学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不仅在一个地区设有2-3个校区,而且跨地区还设有校区,仍需探讨科学的管理模式。 (二)从运行机制层面上看 1、决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的决策的超前性、整体性、系统性不够。有的决策缺乏整体性,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有的决策甚至滞后于现实需要。因此,决策时一定要考虑整体性和系统性,要针对可能涉及的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方案及措施,防止一个环节的“梗阻”导致整个决策的难以运行。 (2)决策方式不够科学、民主,致使有的决策效率不高且效果不够理想。科学民主决策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调研,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不健全,决策后的监督反馈,责任追究和纠错改正机制。以至于方案成熟度不高,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又影响工作进程乃至影响工作大局。 (3)决策的执行环节,缺乏严格组织、指导和监督决策落实的措施与手段,存在着走过场和图形式、只求履行和不求效果。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存在;执行中随意性大、自觉性不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严重削弱;执行中过于机械刻板和过于灵活随意的情况同时存在;部门间缺乏密切配合,缺乏合作意识、团队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虽然作到了各司其职,但遇到需多部门联合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往往扯皮、推诿。 三、提高西藏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具体对策 1、实现管理职能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处于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形成政府办社会的模式。在教育方面,尤其是我区的高校全部是由国家主办的,各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因此,在管理上政府按照现有的行政体制的模式进行直接管理,高校俨然是一个小政府在运转着。随着我国各项事业深化改革,目前的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显得与现代环境越来越不相适应,已不符合当前现实发展的要求。我区现行的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着管理机构过多,管理层过多的弊端。行政机关重叠,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信息传递不畅,导致资源浪费。这种多头管理体制容易造成会议多、检查多、评审多等重复劳动现象,广大师生疲于应付,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受到干扰。这就颠倒了大学职能的主次关系,好像教学科研是为管理服务的。因此,笔者认为,我区高校行政管理可参照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实行授权或自主权。按照权责相应的原则,让每一位管理者在自己的岗位上都有一定的决定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大力强化行政执行 “行政执行是贯穿于全部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决策和管理目标最重要的行政活动”。由此可见,行政执行既是行政管理目标实现的手段,也是高校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执行,再正确的决策都将成为一纸空文而变得毫无意义。因此,高校在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应在充分考虑高校高知识群体对行政管理的诉求、高校的民主与学术氛围、教育松散团体与劳动形式和劳动对象的特殊性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和理解行政执行,提高管理决策的执行力度。 3、适当分散权力,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化管理 在今天的众多高校中,校-院-系三级或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日渐盛行。而学院制的建立根本上是要将高校权力中心逐渐下移,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式管理,扩大学院和系的自主权,从而适当提高基层行政机构的适应能力,激发基层自主寻找自我发展的动力。因此,高校行政管理应按照学院建立,适当分散权力,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化管理。在权力分配时,要注意将权力在更多的利益群体间进行分配,适当建立一些代表各种利益群体的机构让其参与学校的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各种利益群体因相互间的分歧而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的科学决策机制往往来源于集体智慧和客观实际,而集体智慧又催生民主与科学精神。对高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都须采取会前深入调研、会中广泛求证、会后追踪执行--指导监督直至落实。 4、推行行政执行监督问责制 (1) 建立执行监督制度以学校教代会和校办(院办)共同组成学校(学院)重大决策执行督导小组,对执行部门进行评估、监督,以督促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2)适当放权校(院)、院(系)主要行政领导应充分尊重职能部门的职务权力并还权于机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忌越俎代疱。(3)推行执行责任问责制推行执行责任问责制,可有效推动决策的贯彻落实,提高管理效率。可试行由校监察处(纪检室)、校办(院办)、学校教代会组成重大决策执行失职或执行严重失误问责小组,对相应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员追究失职责任。因此,加强行政执行监督问责制对行政管理的水平与效率,学校政令的畅通、校园秩序的稳定、人心的凝聚和工作热情的发挥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另外对于行政管理决策的正确性、决策的执行彻底性、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忠于职守都有鞭策作用。 5、从思想上重视管理工作,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 切实解决好管理队伍的待遇福利问题。“一所高校有许多知识渊博、造诣精深的学者和先进的仪器设备,若没有高效优质的管理队伍加以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是难以造就出高水平的人才和成果的”。目前,高校教育产业化这一观点已被公认,要让高校的发展健康有序,就必须把管理和教学、科研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高校行政管理不但在理论研究上比较落后,而且在管理队伍建设方面也比较滞后,管理者整体素质不高,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总体水平偏低。这就需要有一支精干的具有专业化知识的队伍来加以保证。一方面通过本校的管理队伍的改造,压缩行政编制,减少冗员,要因职用人,而不是因人而设职。同时,不断加大管理队伍的培养力度,把那些德才兼备、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强的年轻人大胆地提拔到重要的岗位上并予以重用。还应充分引入岗位竞争机制和管理合约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一定的奖惩。又要不断跟踪国内外管理科学研究新动态,掌握科学管理的技能和方法,更新管理观念,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另外增加投入,关心行政管理人员的生活和待遇,是稳定行政管理队伍的关键。就必须让管理干部享受同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一样的待遇。在评定职称时,除了与教学、科研一样分配名额外,也应该破格选拔中青年管理人员直接进入高级职称行列,这不仅有利于稳定管理干部队伍,也有利于吸收优秀人才投身到管理行列,保证高教管理后继有人。同时,还要为管理者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 6、加强与支援高校(单位)沟通协调,争取选派优秀管理干部到受援高校挂职,强化受援高校各级管理力量。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意见》(教民[2006]8号)精神,全面落实好与各对口支援高校(单位)签订的支援协议,继续加强师资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力度,同时,争取支援高校(单位)的优秀管理人员到受援高校挂职,进入各级管理层,注入新的管理理念和发展观念,真正起到智力支援的作用。 四、结束语 需要指出的是,转换管理模式并不是高校行政管理现代化工作的终极目的,行政管理现代化最终还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行政管理存在目的”,更好地担负起为师生服务的使命,达到发展学术、培养人才的目标。高校行政管理应为教育目标服务,未来的高校应是开放式的并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高校的行政管理也应向透明度高的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行政与管理论文:浅论行政管理与提高政府公信力 论文 关键词:行政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论文摘要: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清楚认识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信用行为、巩固升华行政文化,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是 现代 文明社会 发展 和民主 政治 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行政管理,提倡行政“文明”、行政“ 科学 ”、行政“人性”,提高政府公信力,有利于推动我国 经济 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个政府凝聚民心。树立权威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也空前提高。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攻坚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加强行政管理,清楚认识政府角色定位、强化政府信用行为、巩固升华行政文化,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不讲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 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分析 —些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主要表现在行为信用、政策信用、绩效信用三大层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 没有摆正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位置 —些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由于法制及民主观念淡薄,仍受权力本位、官大于民的传统观念的支配,认为政府的权力是可以不受约束和任意行使的。极少数^甚至认为,政府是为着公共利益行使权力。因而可以享有不守信用的特权,以至于滥用公共权力i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监督不严等问题致使有些地方政府缺乏威性。特别是个别政府l机关及公务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公共权力进行钱、色交易。极大的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在普通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令出多头以及腐败的存在,是造成政府行为信用上降的直接原因。 2 没有正确把握公共政策的各项原则 一些地方政府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制定出违背民众利益和意愿的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取向与民众相背离,盲目制定出某些脱离实际的公共政策,并造成严重失误之后,拒不兑现其承诺的责任。如一些地方政府基于所谓的“逼民致富”,盲目出台政策,强制农民种植某种经济植物,对违反行政命令的农民进行粗暴的处罚,同时又不切实际、不计后果地大开空头支票,一旦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农民的损失,不得已就以“打白条”的方式,推御责任。由于领导班子的变换,—些地方政府规制无度,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缺乏必要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形成“—个班子—套思路,一届政府—个政策”的局面。公共政策变更的随意性很大,导致公众无法对政府的行为作出合理的预期。甚至基于地方及自身利益,—些地方政府随意制定同上级政府的政策相抵触的土政策,导致公众因国家公共政策体系的相互矛盾而逐步失去对公共政策的信任。 3 没有准确把握“ 发展 第一要务”和 科学 发展的关系 片面追求发展,而忽视科学、持续、协调发展,—些地方政府致力于所谓的“政绩”和“发展地方 经济 ”。追求的价值取向背离公众利益,以及这种绩效本身的真实性受到公众怀疑所导致的政府公信力下降。如—些地方以简单的经济增长数字作为官员业绩考核的主要参数,导致—些官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短期绩效,行为取向惟经济指标是从,为了在经济绩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一些官员在行政过程中重索取轻服务,甚至置百姓生活实际于不顾,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使公众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不断加剧。更有甚者,少数地方政府官员为达到个人升迁的目的,大搞所谓的形象工程,熟衷于做表面文章,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这些都严重破坏了地方政府的信用形象。 三、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1 行政“文明”——加强行政法制化建设 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 法律 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2 行政“科学”——加强行政规范化建设。 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信息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 3 行政“人性”——加强行政文化建设 政府的公信力,应主要通过其代表—公务员自身的行政品性来表现。诚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奉献的公务员队伍,才能很好地代表政府,获得公信力。行政管理需要先进的文化领航,要明确行政队伍的文化素养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政绩观来规范行动,创建文明有序的行政环境,营造诚信和谐的人文环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政府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就如同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通过文明、 科学 、人性的行政管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透明公开、讲究实效的政府形象,才能获得公信力,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国 政治 的文明、社会的文明。 行政与管理论文:关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困境和现状与对策思路的研究 一、行政管理的理论概述介绍 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二、决策模型在我国改革中的运用分析 1.1982年政府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变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当时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对应的是政府机构膨胀,人员繁多。 2.1988年政府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是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其历史性的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然而由于当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这种机构改革仍然是为了适应当时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这就决定了当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政府机构必须进一步改革。 3.1993年政府机构改革 中国政府宣布正式开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首次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这次机构改革即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着重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并明确提出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 4.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 虽然1993年的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当时一切刚开始,不可能很快到位,成果有限。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1998年这次大刀阔斧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少为29个,政府机构和人员得到大幅度的精简,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5.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机构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这次改革主要在于抓住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另外以改革重点为突破口,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也是这次改革重要内容。 6.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政府机构改革,我国基本建成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但改革还缺乏政府职能切实转变的基础,改革对象大多集中于经济管理部门,对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关注不够。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1.转变政府职能是核心内容 转变政府职能是中国加入wto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为中国经济更大程度地走向国际、参与世界提供广阔天地和巨大的商机,中国经济体制与管理包括政府管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世界市场经济一般水平的差距凸现、矛盾突出,在入世的条件下,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交流与结合,无论是“引进来”还是“走出去”,中国现时的企业和政府均客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不适应性,加快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与发展,加快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职能限定、行为规范的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2.强化行政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现代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一是在设计政府构架、调整政府职能时,要体现权力监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科学设置监督机构。做到没有不受监督的机构和没有游离于监督之外的权力。二是权力的运作要做到公开透明、阳光作业,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要切实避免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的“内部人”控制局面,最大限度地引入市场运作机制。三是政府的权力和利益必须分离。政府行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利益,否则就会出现滥用公权、与社会争利的状况,权力和利益的结合更会催生腐败,造成分配不公、激励机制缺失。 3.行政管理适度仿企业化 确立适度仿企业化的理念,关键是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政府也要确立效率观、成本观,提高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水平和质量,对政府实施的公共项目要建立成本收益机制,树立经营运作的观念;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要树立“顾客至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指导思想,创造政府的服务品牌。二是政府要讲信誉、确立诚信观,要求社会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做出的决策要慎重,切实防止政策多变、朝令夕改;执行要严肃,要令行禁止,政府不能随意某种理由不履行自己做出的承诺。 四、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政策建议 1.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战略 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深刻变革和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错综复杂的矛盾,改革进程应稳中求进。必须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总体部署,深刻分析行政管理体制自身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任务对行政管理体制提出的客观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行政管理改革战略。 2.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部门改革 深化改革的重点主要做到: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设置;是合理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理顺上下级政府机构设置;减少行政层级。大力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力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逐步完善激励机制。 3.加快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关键是政企分开,规范政府权利。凡是应该由企业自主行使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都要由企业自行决定,政府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层层分解并考核招商引资指标。政府要将抓经济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真正做到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4.加强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应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在依法的轨道内运行,解决好政府应当如何执法守法的问题。要保证法律真正得到普遍遵守和严格执行,政府必须首先受制于法,行政权必须受到全方位、全过程的严格监督和制约。因此,我们一定要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充分认识到它对行政行为的合法、公正和高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影响。 5.借鉴国际行政管理体制的经验 世界上很多国家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普遍开展了公共行政改革运动。我们应积极吸取一些先进国家的有益经验,为我所用。我们要在立足中国国情基础上,在我国成功经验和创造精神的前提下,有分析、有鉴别的学习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公共行政的理论、制度和方法,以有益于完善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但同时也要注意防止照抄照搬的倾向。 结论:我们要在立足中国国情,立足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立足我们自己的成功经验和首创精神的前提下,有分析、有选择地学习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公共行政的理论、制度和方法,以有益于完善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证明,只要我们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就可以继续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走向深入,也就可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与管理论文:对知识经济与行政管理的探究 摘要: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包括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使用、转化等全过程,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它具有以下十个特征:产业形态知识化、资产投入无形化、市场全球化、经济信息化、产业构成服务化、知识资本化、发展可持续化、设施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教育终身化。处于世纪之交的人类社会在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管理思想上的巨大变革。为此,本文首先讨论了知识管理的内涵和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接着分析了以人为本的管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和行政绩效管理,最后做了总结。因此本文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泛的实际应用。 关键字:知识经济; 行政管理; 知识管理; 以人为本的管理 前言 知识经济是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个新概念。也是目前国内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知识经济的带动下,美国近来表现出“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 ”的良好发展态势,令世界瞩目。而作为知识经济的子学科“知识管理”则是一个更新的概念。虽然我们似乎还没来得及深人研究。但它在当今的行政管理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的主要工具和管理模式。 一、知识管理的内涵 目前人们对知识管理的普遍概念是:知识管理是当面对日益增长的非连续性的环境发生变化时,能针对组织的适应性、组织的生存和竞争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种迎合性措施。本质上,它包涵了组织的发展过程,并寻求将信息技术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人的发明创造能力这两方面进行有机的结合。这一概念首先从行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阐明了知识管理的必要性,同时指出知识管理包括人和信息技术两方面内容,它以知识创新为直接目标, 使行政管理在非连续变化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为最终目的。因此,人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与信息的这种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决定了“知识管理”是一种对人与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过程。我们理解“知识管理”应是以“人”为中心,以信息为基础,以知识创新为目标,将知识看作是一种可开发资源的管理思想。简单地说,“知识管理”就是人在行政管理中对其集体的知识与技能的捕获与运用的过程。从结构上看,它可分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管理两个方面。其目的就是努力寻求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最佳结合。知识管理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实现知识共享,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创新能力, 赢得竞争优势: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蹦人为本”的管理主线的进一步体现。知识管理有助于信息处理能力与行政人员创新能力相互结台.进而增强行政单位应变能力和预见能力。 1.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 网络技术不仅能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且能对决策的执行形成有效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政策如实执行的保证,但要对政策进行监督必须先了解政策的制定缘起、内容和执行中的有关规定。过去,由于群众不了解政策出台的过程,无法对政策执行进行比照,即使政策执行中存在扭曲、变形也不知道,监督从何谈起。监督的不易和不力,造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广泛存在。问题出现并不说明我们没有监督体系,而是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上下级间的互相包庇堵塞了正常的监督渠道,公众想监督又怕报复或苦于没有直接的监督渠道,外部监督形同虚设。网络技术的普及,使得行政决策的网络化成为可能。行政决策的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人们通过网络就可轻易揭开行政决策的帷幕,把决策方案的选择项与个人利益作对照,确定自身立场,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使决策由封闭的暗箱操作过程,变为下级、民众可以参与的开放、民主的过程。民众参与决策过程的同时也更好地了解了政策,为监督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条件。此外,网络技术简化了监督反馈的传输环节。只要政府有“越轨”行为,民众就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监督部门举报。同时网络以“秘密”方式进行投标,消除了民众的顾虑,大大提高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 2.以人为本的管理 知识经济时代,一方面知识将日渐成为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资源,人对知识的掌握和驾驭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行政管理创新使得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另一方面,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的自主性,个性化自我价值的实现愿望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释放,这些都是促使行政管理中把对人的关注推到空间的中心地位,以此借鉴和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二、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知识经济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高品位的不断创新, 二是以较高的加速度发展,创新越来越快。知识经济导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的生产、占有和利用的竞争。要提高竞争力, 行政管理单位必须在获取知识、创新知识、应用知识方面加以提高。所以管理者必须把信息的获取、提炼, 知识的研究、创新, 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单位已设专门的“知识主管”, 其职能是创造、使用、保存并转让知识。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领域,实际上有许多新的技术手段引入,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这些技术都没有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拿网络技术来说,虽然有些政府部门开始上网,可绝大多数基层政府部门连上网是怎么回事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让人们树立起网络的概念。因此,从目前水平来说,对行政管理人员应加强现代管理技术和新兴科学技术教育,培养最起码的管理技术知识。 1.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 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知识的领导,没有知识就无法胜任工作。我们的领导干部和管理者首先必须认真地学习好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学习依法治国所必须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科学,学习管理社会和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好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 以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现在知识更新速度难以想象,必须坚持终生学习,补充和更新自己原有的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忌摆花架子、卖弄知识、名词堆砌和脱离实际。如果只把学习到的知识作为自己的讲话和修辞,那么我们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将会越拉越大。 2.行政绩效管理 行政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评价对被评价对象按照制定的指标,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被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定、奖励和相关培训的活动;探索和创造可以反响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的新视野;依次建立起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其管理思想的完善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对被评对象激励与约束的依据来自于对其所进行的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有人直接称其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数理方法来评价。这种方法从主观愿望上是要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他们所取得的业绩和效益,找出被评价对象之间的差距和优势,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理解与贡献。据此扬长避短,优胜劣汰。但传统的绩效评价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组织竞争越来越依赖于对知识资产的创新应用和管理,绩效管理的评价重心也必须转移到知识创新能力与效益方面来。知识经济环境下的绩效评价必须包括知本含量。知识经济的运作使知本的地位跃居于资本的前列,知识的拥有量、拥有类型以及知识的运作方式,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因素,组织管理者面临着在知识方面把战略与运作结合起来的高层需求,组织自己必须根据知识要素和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力量制定知识管理战略,对组织内部的知识资本进行有效的调配;组织的竞争对手不仅应该知道对手的物质竞争力,而且应该知道对手的知本竞争力。并且通过绩效评价促进个人知识组织化,组织知识社会效益化、商品化。 三、总结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机遇、富有诱惑力又具有挑战性的时代,我们只有搏击进取,开拓创新,凭借对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的高度重视,有效地运用各种措施与手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管理的现代化,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和综合国力,从而踏上持续、协调的发展轨道。 尽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并不完整和丰富 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往管理理论报难适应新经济的变化发展。因此,知识管理的产生是必然的。不过.作为一种新的、更高的管理形式,知识管理是在传统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本身要有一个成熟和完善的过程,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行政与管理论文:高校行政秘书参与民主管理的策略分析 一、发展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 十八大报告从“制度自信”出发,以“制度”为切入点,系统提出了中国民主管理的基本策略。民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行政秘书的普遍追求。民主的实现有赖于适合的制度保障,有赖于正确的策略选择。翻阅几千年人类文明史,有一个结论日渐清晰:政治发展道路正确与否,不仅关乎民主进步,更关乎国家兴亡。扩大基层民主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管理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基础。广大行政秘书在高校政治生活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这已经成为当代高校行政秘书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有助于培养行政秘书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在高校行政秘书进行民主管理,有利于民主意识在行政秘书中的渗透,从而唤醒广大行政秘书的民主意识,鼓励行政秘书参与政治生活,从而提高整体政治素质。 二、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由于大部分高校行政秘书工作基础条件、基层党务工作者的素质、基层工作的非智力因素还不够理想,因而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在工作中常出现“包办替代”的越位式、“放任自流”的缺位式、“各自为政”的脱节式等关系状态,使得在整个高校行政秘书工作中无法形成整体合力。很多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面对新形势下行政秘书主体的多元化利益诉求,工作方式方法上缺乏创新和针对性。有的高校行政秘书党组织把在党员大会上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规定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这样的工作理念和方式不能对党员和行政秘书产生吸引力。 2.行政秘书缺乏民主意识 当前行政秘书的法制和权利保护意识比过去有了较大提高,但是,有相当数量行政秘书的政治素质、民主意识、社会公德与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不适应。加上宣传教育不够,导致行政秘书的民主意识淡薄。一些行政秘书在面对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个人权益与集体权益关的系时,会过度强调民主而忽视法制、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以及强调个人权益而忽视集体权益。此外,中国百姓向来民主意识不强,因而,行政秘书们相互之间缺乏认同感,对高校行政秘书事务常采取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态度。以高校行政秘书选举这一最普遍、最基本的基层民主参与形式来说,行政秘书的参加选举率虽然很高,但冷漠的心态显而易见:有的怀抱应付的态度,投票时随心所欲;有的怀有游戏心理甚至进行恶作剧;有的随大流,或者乐于接受别人的包办代替。 3.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对高校行政秘书大力开展反腐教育,提高行政秘书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道德防线,必须建立健全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程序制度。这就需要通过民主的方式接受普通行政秘书对学校职能部门民主管理的有效监督,避免权力的滥用,同时也要让普通行政秘书参与到高校事物民主管理中,并让其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决定权,避免高校权力的过分集中,建立起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机制。 三、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的策略 1.加强高校行政秘书的党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基层民主管理中领导核心。党组织要成为高校行政秘书的主导力量,就要争取行政秘书,赢得行政秘书,真正成为行政秘书利益的代表者。只有党组织在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生活中的主导作用被行政秘书真正接受,行政秘书才能真正成为党领导和执政的有力的社会基础。要强化对高校行政秘书领导干部的配备,扩大任聘范围,采用公开招录的方式选择一批年轻有为、素质较高、适应高校发展新要求的行政秘书充实到高校行政秘书管理队伍。 同时,面对高校行政秘书发展中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高校还要重视加强对行政秘书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引导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高校行政秘书的实践中创出新的路子、新的经验来。应该加强对在职高校行政秘书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民主 意识和对行政秘书领导的工作水平。可制定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使高校行政秘书的民主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2.提升行政秘书民主意识 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需要行政秘书的参与才有坚实的基础,使行政秘书真正参与高校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行政秘书民主意识,鼓励行政秘书参政议政,并保障他们的权利。繁荣高校行政秘书文化、丰富行政秘书生活。结合本高校行政秘书文化层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宣传民主思想,鼓励行政秘书参与到民主中来,提高行政秘书的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行政秘书参与组织化、制度化,以严肃的规章保障行政秘书参与民主权利的行使。如:建立高校行政秘书人才资源库;根据行政秘书爱好和特长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高校行政秘书民主项目,如开展“行政秘书党员义务奉献”、“行政秘书义务巡逻”、“青春闪亮奉献祖国”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激励约束措施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发展都离不开行政秘书的参与。而行政秘书的制度化参与是高校行政秘书“四民主”协调共进、纵深发展的关键。因此,要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行政秘书有序地、理性地、周期性地参与,提高其参与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行政秘书参与的制度化,从而推动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 3.完善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立法 通过完善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立法,规范政府部门对高校行政秘书事务指导、帮助、支持的职责范围和高校行政秘书党支部自我管理的职责。确立行政秘书的主人翁地位和高校行政秘书党支部的自治地位,并始终贯彻尊重行政秘书的民主权利、发挥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精神,推进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 4.规范工作程序,实行民主管理 规范高校行政秘书工作的流程化管理,必须坚持以促进行政秘书民主管理,有效实现民主管理为主要目标,以公开透明、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以规范高校行政秘书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为重点,通过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切实解决高校行政秘书事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高校行政秘书党支部在行政秘书中进行工作的时候,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用疏导方式对行政秘书进行教育,用协调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另外,高校行政秘书党支部也要实行透明式管理,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让广大行政秘书知晓实际状况,调动行政秘书参与高校行政秘书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高校行政秘书工作流程化管理,要坚持把行政秘书关注的高校重要事务作为流程化管理的主体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行政秘书重点工作的管理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每一项具体的工作程序,保证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工作按流程规范化运行。 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积极推进高校行政秘书民主管理发展,但不能冒进,而必须走稳妥渐进的发展道路。通过民主管理的方式,民主精神的弘扬,赋予了行政秘书相应的自主性、自由性,制度化的法律法规保证普通行政秘书权利的广泛实施,这样极大地激活了行政秘书的积极性、创造性,使行政秘书内在潜能得以充分发挥,达到行政秘书个人发展的目的。同时,高校行政秘书的民主管理使得高校校园的文化氛围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行政与管理论文:谈行政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 高校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评价,科学地运用奖励与惩罚,这对于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人们奋发向上是十分重要的。 一、奖励、惩罚与人的需要 行政管理学告诉我们,社会是由各种组织构成的,学校、系、处都是作为组织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而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取决于组织的成员-一人。现行的行政管理已从以事和物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关键是使人的活动和力量的协调达到和谐一致。进而可以说,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取决于组织成员的贡献与满足之间的平衡,这与人的需求是密切相联系的。 所谓需求即需要,是指个体缺乏某种东西时产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欲望,它是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要求在头脑中的反映,其随时间、地点、所处环境、身体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对于人的需要,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它分为:物质需要、精神需要、社会需要、以及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美国学者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归结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五个层次。我国有的学者又把人的需要分为:政治需要、劳动需要、文误需要、社交需要、生活需要。人的需要的产生,一方面来自于人类生存的本能,即初级需求,如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等;另一方面是由个人所处的社会,即周围环境所赋予的、引导的,即高级需求、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等。需要是人的行为积极性调动的原动力,科学地对待人的需要,才能调动其积极性。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常常是因为对工作有些不满足感,一些合理的需要没有得到应有的满足。 由此出发,行政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就是以人的需要来调动其积极性,激励其工作热情,并利用各种各样的心理因素来激发与鼓励人的行为动机,使之始终维持兴奋的、积极的行为状态。奖励与惩罚既是领导者权力的象征,又是重要的管理手段。 二、奖励、惩罚的种类与形式 人的需要是各种各样的,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为物质方面的,另一类为精神方面的。物质方面的奖惩主要是指满足或限制人的低级需求。这种奖惩,常常表现在金钱方面,如增薪、晋职、奖金或减薪、降职、罚款等。精神方面的奖惩主要指满足或限制人的高级需求,其中第一需求就是社交需要,它是指个体属于某个组织,受人爱戴,被人接受。其次是尊重需要,人们为了获得赏识、地位或成就而行动。研究告诉我们,人类的需求是动态的,一个运动的而非静止的事物,不停地在需求层次中上下运动。我们所谈的需求层次,其等级并非一成不变,不仅边界有重叠,而且有例外。因此这两大类奖惩,也是互补与贯通的。 行政管理中实施的奖励与惩罚的形式也是多层次、多样化的。从表现方式上,可分为口头的或书面的;从层级范围方面,可分为大范围的或小范围的;从所涉及的方面,可分为思想政治、专业技术、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等诸多方面。还可分为集体的、个人的等等。不同的形式适用于不同时期、不同类型、不同的人的需要的满足,从而调动不同人的积极性。 三、行政管理中实施奖励与惩罚的现状及分析 目前,在各级组织和行政管理中实施的奖励与惩罚尚不够科学,或多或少存在着“吃大锅饭”,单纯追求精神奖惩或单纯追求“金钱刺激”等现象。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与人们对人的需要的认识是分不开的。在我国,对人的需要的认识长期以来存在着几种倾向。 如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只强调社会需要、人民的需要、党的需要,忽视了劳动者本身的需要,即个人的需要,或者说不承认个人需要应给予合理的满足,人为地把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对立起来。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行政管理在一段时间内似乎在追求一种“公平”。尤其在物质方面,没有严格可行的岗位责任制,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一些所谓“考核”,也成为走过场。有的单位出现了“先进人人当,轮流来坐庄”;出工不出力,上班磨洋工,下班打冲锋;闲人大养,大养闲人的现象极为普遍。这样的管理从何谈效率,从何言及生产力的解放。 又如现在有些人,单纯强调个人需要,只着眼于个人私欲,根本不顾及社会需要、国家的需要,人民的利益完全被抛弃在一边。在这种错误的认识下,在一段时间内又似乎在追求“个人价值”,一切以个人需要为中心,个人得实惠,甚至不惜损工肥私,牺牲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中饱私囊。没有义务,不谈责任,这是应予以唾弃的。 再如,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行政管理的奖励与惩罚的实施中,尤其是奖励的实施中,单纯强调提倡精神满足,忽视物质需求的现象。授予称号,提出表扬,追求的只是精神需要的满足。近年来又有些人单纯追求“金钱刺激”,奖励与惩罚一律向钱看,误认为物质需要的满足即是人的全部需要的满足,把人的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割裂开来的认识是十分错误的。 错误的认识,影响了行政管理中奖励与惩罚的实施,使得奖励与惩罚失去了它应有的威力,未能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对行政管理中实施奖励与惩罚的思考 科学的、严格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规章制度,是任何一个行政组织所必需的,合理地进行奖励与惩罚使之充分激励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分析 有效地实施奖励与惩罚,就是要正确满足和限制职工的需要,从根本上激励职工。因而重要的是把握其积极性的根源和影响其积极性高低、大小最本质的因素,并由此出发去调动人的积极性。这就需要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 结合高校来看,在职人员大体可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教员,这是学校的主体,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的具体工作者与直接责任者。一类是行政管理人员,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辅助人员,是联系学校各项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一类是工人,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服务人员,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作为学校的成员,目前由于学校经费紧张,故而工资偏低,待遇不高,住房困难等等,他们有着共同的需求。同时由于所处地位不同,他们分别有着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需求。在年终考核中,如教员工作量的计算,由于学校办学规模所限,课时少、教员多,供大于求。而科研课题的获得,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有时也非个人努力所能达到,这些都影响着其工作量的完成,直接关系到对其的奖励与惩罚—奖金与聘任。如何使得考核的结果奖励与惩罚能客观反映教员的工作成果,给予评价,这关系到学校主体人员积极性的调动。在行政管理人员、工人的考核中也都反映出一些问题,有待具体分析,认真研究。充分了解广大教职工的需要,据此制定奖励与惩罚,并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不同人员、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正当需要,达到调动其积极性的目的。与此同时,还应重视外界诱因,并不断激发人的动机,引导他们把个人需要同系、处,学校乃至国家的利益与目标一致起来,把这工作贯穿于职工从需要到满足的行为过程的每个环节。 2.处好关系 有效地实施奖励与惩罚,必须处理好在人的需要中存在的各种关系,其主要是:1.本能需要与习惯需要的关系;2.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关系;3.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关系;4.眼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的关系;5.主导需要与非主导需要的关系;6.共性需要与个性需要的关系。目前行政管理中实施奖励与惩罚出现的偏差,在很多时候都是未能处理好这些关系而造成的。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对人的需要,科学地认识,合理的把握,有机的协调至关重要。 3.创造环境 有效地实施奖励与惩罚,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是十分重要的。公平感是一个影响人的积极性的普遍心理现象。人的积极性不仅受其所得绝对报酬的影响,还受其所得相对报酬的影响。在奖励与惩罚的具体实施时,应力求公平合理,努力消除不公平现象,营造公平感的氛围。情感关系、行为的激励、目标的追求等环境诱因,都作用于人,不断激发人的动机,良好的环境,能使奖励与惩罚发挥更大的作用。 行政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是经常运用的管理手段,是激励人开拓进取,使组织兴旺发达所必要的。如何科学地实施,尚有待于深入地探讨和研究,使之不断改进,更趋合理与完善。在今天,我们还应在尽可能基本满足人们低层次需要的同时,注意及时引导其向高层次需要的发展,使之摆脱斤斤计较低层次需要的得失,而专心致志于远大理想、宏伟目标的追求,从而使得我们的国家和人民一步步走上富裕,走向文明。
专卖管理论文:论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及执法安全保障 论文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将依法行政这一课题摆上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转变,我国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现了很大转移,烟草的发展迫切需要专卖管理职能的切实转变,它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法制社会也呼唤执法安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和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烟草专卖 依法行政 安全 保障体系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看,该法把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国家是烟草专卖唯一经营主体。《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权,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没有烟草专卖权。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烟草专卖垄断是一种国家垄断,是一种行政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利用合法的行政权力决定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进入,并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甚至产量所形成的垄断。烟草专卖经营的垄断地位,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烟草这个行业,纳入市场,并且确定其在全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对这种行政性的垄断,除非法律废止、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能动摇这种垄断地位。从以上法律特征看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专卖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的专卖稽查队伍,切切实实为我国两烟生产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卖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的安全问题日益重要,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建立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及存在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权力,并依据法的规定,管理烟草市场的行为。 1、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我国目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体系构成情况看,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地方法规、规章为两大系列,以及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所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属于最高的效力层次;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有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报经国家经贸委审议通过颁布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2年6月4日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除此之外,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组成部分。可见,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各个阶位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发挥着不同的法律作用,为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奠定了法制基础。 2、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 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包括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询问、抄录或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的职权;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的职权;责令违法企业和人员停业整顿、停止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工具、设备和相应物资的职权;没收走私烟草制品的职权等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烟草专卖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不仅可以行使,而且必须行使,无自由处分权,这种权力是赋予专卖管理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等业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管,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3、依法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是危险的权力。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烟草专卖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已初步形成了专卖稽查部门查案,专卖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查处、审核分离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对专卖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做到自觉地按程序公正执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地方行政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行政相对人监督与行业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监督与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保证烟草专卖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解决烟草专卖管理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所需要的法律体系、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和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当前影响或制约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在烟草专卖管理立法中,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办证管理无证零售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二是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甚至使一些违法者逃避了法律的惩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地方法必须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现有的10余个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作了有益的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也带有地方保护的一些不良倾向,比较明显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四是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技术的应用,依法行政缺乏相对应的根据和标准。 其次,在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方面,职能缺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行烟草体制,长期存在重外打轻内管的倾向,行业内部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冲击,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也受到极大影响。另外,一些地方将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奖金与卷烟销售全额挂钩,捆绑考核,联动计酬,致使专卖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执法趋利性较明显。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虽然稽查部门查案,专卖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查案卷的机制已经形成,但由于法制部门普遍人员少,力量弱,审查案卷还基本流于形式,行业内下一级行政机关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基本上还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办案部门负责。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存在怕得罪下级机关,又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表现上看是维护下一级机关的执法权威,实际上是将其置于可能败诉的不利境地。三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依法办事得不到有效监督查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考 烟草行业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整顿规范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在全球掀起了声势更高、范围更广的控烟浪潮,对我国烟草法制制度的影响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武器,完善烟草行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护烟草专卖制度,已是很值得我们深层次思考的问题。 1、增强行政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治行政观念 在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烟草专卖管理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动烟草专卖行政法治文化的革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应有计划地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辅之必要的组织手段,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进入专卖执法队伍的重要必考科目,并定期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晋升、晋级挂起钩来。同时,应以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治观点为宣传重点,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行为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专卖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专卖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终体现,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整顿专卖执法队伍,录用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入关;进一步严格专卖执法证件管理,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做到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专卖执法所核定的执法种类、范围履行职权,严禁越权执法;进一步严肃专卖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专卖执法队伍,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增强执法责任感,保证专卖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过错范围,细分过错责任,规范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度,对在专卖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追索全部或部分国家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的发展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只有顺时而动、应时而发,别无它途。如果不能建立一套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专卖优势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也不能有效应对外烟和违规经营者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冲击,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不仅能保障稽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也能有效提高专卖管理执法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建立 首先从思想上,提高执法安全认识。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与以往相比,虽然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专卖管理人员没有执法安全思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主观性大;办案过程中打架斗殴、执法不畅、官司缠身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方法缺乏技巧和灵活性,过于简单和粗暴,这都容易引起商家的不满,使商家产生对立情绪,给执法安全带来了困难和麻烦。因此,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通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自我剖析,查因探源、深挖细究,达到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目的。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执法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更好地管好两烟市场。 其次从投入上,创造执法安全条件。一要加大硬件投入,现代化的办案条件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为专卖管理人员及其部门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工具和生活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专卖执法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禁令章程,并要加强内部监督,欢迎社会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有了规矩,才成方圆,才会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再次从行为上,确保执法安全到位。专卖执法行为安全主要包括稽查人员自身安全和执法行动安全。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注意自身安全,并采取预防措施和实行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专卖队伍锻炼,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强化专业执法技能训练和应变能力的培养,塑造“无邪、无私、无欲、无畏”的精神,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锐气、斗志和信心;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可能遇到的情况沉着冷静,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尽量减少矛盾与冲突;受理举报投诉及应付突发事件时,建立现场分工处理制度,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实行重大案情及时汇报请示和110备案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外,还应采取一定措施及方法来保障行动的有效安全。行动前,先摸清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先对行动方案筹划周密细致,杜绝泄密;市场检查方式要灵活,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增强检查的灵活性、机动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四项原则,这样,专卖执法就会达到群众满意、执法安全而有效的目的。 最后从程序上,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卖管理人员与卷烟零售户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在于专卖人员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是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想上明确树立: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力,要具有执法人员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执法时着装整齐,检查时先出示相关检查证和执法证;执法人员是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检查是执法者的权力,零售户是被管理者,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不能滥用权力;零售户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盲区,因此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针对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力求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在执法程序上清楚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认真遵守文明执法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对方,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策略;对守法户、一般户的个别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以教育为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而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则要严惩不怠、全面封杀;规范执法程序,始终牢记“程序法定,程序亦是法”,严格案件处理操作流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乱查乱扣现象,讲求策略,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防止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顺应新时期的要求,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成为时代的呼唤。专卖管理不仅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而且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烟草专卖执法的公平、公正、安全! 专卖管理论文:关于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摘 要: 本文从建立健全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角度出发,通过对当前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建设领域内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不断完善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建设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提出了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的有效办法。 关键词:建立完善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思考 从20xx年6月,以国家局下发的《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开始为标志,一场紧紧围绕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全局,认真解决好“注重自律”课题,努力做到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维护行业良好形象为重点内容的深入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活动,迅速在行业上下掀起高潮。经过近二年多的不懈努力,有效解决了许多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全行业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内部专卖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在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践中,日益暴露出的制度不全,保障不力,机制不活等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制有效发挥,下面,我结合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际,就关于建立健全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探讨以下自己的几点思考意见。 一、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内部管理监管队伍保证机制 在新形势下,做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必须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卖内管队伍,只有抓住了这支队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才有保证。一是成立机构,充实力量。各级烟草部门都应及时成立了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办公室,按照国家局的要求配足配齐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专卖内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纵观目前基层县级局专卖内管队伍成分构成,内管人员大都是从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卷烟外打专卖人员中挑选而进的,普遍存在不精通两烟经营业务,不通晓生产经营环节流程现象,不能“知彼知己”,岂能“百战不殆”。要改变目前这一现状,一要提高内管人员工作“入门门槛,及时从行业内部挑选一批,年富力强,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人员充实到内管队伍,提高内管队伍整体素质,二要不断强化对现有内管人员培训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按照“流程化、痕迹化、精细化”工作标准,既要增强对内管人员两烟经营业务培训,又要切实增强各级专卖内管工作人员的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根据内管工作性质,进一步不断完善内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设,建立“职权分明”内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监管的重点环节和监管方法,解决“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形成“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内部监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提升专卖内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内部管理监管制度机制 姜成康局长曾经指出:规章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确保加强内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两年来的内管工作实践表明,原有一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规章制度暴露出的局限性、不科学性,直接影响和制约内管工作,急需逐步改进,使之更加科学化。因此,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优化内部流程已成为加强内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理念,必须对原有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评价、修订和完善。切实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了内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通过对原有各项制度逐项梳理,进一步摸清了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设计出相应的业务流程图。在对有关制度的评价过程中,对现行制度、规定和流程,本着全面、实用、规范、科学的原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评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规定,完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科学的定期检查、定期报告、案件查处、同级监管以及责任考核制度,内部监管定期汇报制度、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案件报告制度、信息交流和通报制度、联合调查和办案制度、内部管理监督定期通报制度、建立举报投诉中心等措施,完善基层单位内部专卖同级监管制度的建设,形成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要求。同时,始终坚持内部管理工作长期化、制度化理念。内部监管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更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精细工作。工作永不停止,制度建设永无止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要求,及时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强化对两烟经营活动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专卖管理监督。做到监督与考核并重,加大监督力度,细化检查细则,切实落实考核方案,从根本上杜绝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现象。 三、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高效运作机制 要彻底解决目前内部专卖管理工作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弊病,真正发挥内部专卖工作职能和作用, 必须打破目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工作体制,建立垂直领导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体系。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家监察局工作体制改革,将内部专卖管理人员从原单位分离,建立至上而下垂直领导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实行“内管”工作派出机构,下级内部专卖管理工作直接对上级负责,避免内管人员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局面,消除许多企业领导的人为干涉,变过去消耗大量人力物力的“自查”变成长期的“检查”,内管工作人员放心大胆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再担心“端着单位碗还砸单位锅”,消除各种人为干扰因素,为内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不断提高内管工作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在这方面我们内管实施的“驻厂特派员”就是成功经验。同时在开展内管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外部社会舆论的监督,使不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明显减少,逐步形成事事有监管、时时有监管、人人被监管的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行业内部的自律能力。坚持专卖内部监管与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有机结合。省、市、县三级局都制定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办法,实行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作为对各级局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督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工作效果。坚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现有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作用,整合信息网络,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体系与业务部门的对接,有效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效率。坚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专项整顿的有机结合。要继续和发挥专项治理整顿作用,实现专项整顿和内部管理的有机结合,巩固内部管理工作成果,不断创新内部专卖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按照上级内管工作标准,建立“职权分明”的保障机制 根据国家局国烟人[20xx]186号文件要求,内部专卖人员数量不少于专卖人员人数20%,内部专卖机构设立多种专职岗位。而纵观基层内部专卖管理工作,基层内部监管机构虽然成立,但纵观基层内管人员特别是在县级局内管人员数量远远未能达到上级要求,存在着人员不足,职责不明,一人多岗等现象,直接影响工作效果。各级领导都应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处理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与生产经营关系。彻底改变重经营、轻管理的观念,加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领导,强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局作好内部专卖工作有关文献,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内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建立职权分明内部专卖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制、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建设,确保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五、规范内部监管流程,建立高效运作的监管体系建设 当前基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缺乏科学统一管理程序,制度不全,职责定位不明,监管重点不突出,工作无序,与上级要求的内管工作,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体现精细化、促进规范化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对此,按照“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监管”的工作要求,必须梳理内部管理程序,明确管理监管重点,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1)明确重点环节监管。 通过强力实施“四化”管理(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体现精细化、促进规范化),紧紧抓住两烟经营“关键环节”(合同签订、合同收购、调拨,烟叶加工,卷烟购进、库存、销售、责任追究)等,筑牢“三道监管防线”(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不断完善监管程序,理顺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责任,环环留下痕迹;严格监管标准,事事体现精细;落实监管目标,全面推进规范,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层层落实的专卖内管工作格局。 (2)规范内管流程体系建设。一是明确了各级专卖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二是制定了专卖管理监督全员工作流程,统一制定相应的文书表格。流程规范细化到了专卖管理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规范均绘制了工作流程图,并配以相应的工作流程说明、工作表、工作文书、工作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内容,为行业专卖管理工作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建立以制度为基础,以流程为载体,以痕迹为依据,以精细为目的,制度为纲,流程为目的内部专卖管理流程体系建设。通过流程的执行,在每个工作环节留下监管的痕迹和记录,促进工作达到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 (3)完善内管信息化体系建设。一是开发完善软件功能。充分发挥省局级专卖管理模块作用,加快内部监管模块调试运行,将信息化监管手段融入到日常监管的各项工作中,使内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快捷地运行。二是狠抓网上日常监管。上级内管办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定期抽查各下属单位卷烟营销和烟叶收购数据,发现异常立即提出质询,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责任部门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各基层单位直至基层专卖管理所,都严格按照同级监管和网上实时监管的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开展工作,并填写《网上实时监管情况登记表》,留下工作记录和痕迹,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质询和整改通知,并跟踪监督整改意见的落实。通过推广信息化管理手段运用,使网上日常监管真正发挥了实时监管、有效管控的作用。三是网上监管和实地核查紧密结合。各级内管部门在日常监督考核中,要经常深入到基层专卖管理所和市场一线,对下属各单位的内管工作进行严格的实地检查考核。 (4)建立科学的内管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对规章制度及流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做到监督与考核并重,加大监督力度,细化检查细则,切实落实考核方案,尤其对哪些“违者无心”的行为要做到“监督有意”,从根本上杜绝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现象。 六、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完善内管工作领导负责机制建设 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重在领导、重在落实。当前一些基层领导在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能善始善终,缺乏打持久战的韧劲,工作布置多,落实少等问题。究其原因,关键是认识上的问题,个别基层领导及其主要领导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够,长期以来,行业考核都是以效益数字论政绩,造成行业干部职工特别是“一把手”两眼紧盯效益指标,重经营轻管理观念根深蒂固,认为抓经济是“硬指标”,抓内管是“软任务”,只重效果,不管过程,内管意识淡薄,执行力不强,部分领导同志认为“黒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造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强化各级领导对内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不抓内管是失职,抓不好内管是不称职,出问题是渎职的观念,从根本上解决“抓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要落实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卖管理监督组主体负责、日常协调定人专职负责、全程管理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落实的办法,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明确目标。要按照“细化、量化、硬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目标,并把各级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把内管目标和两烟考核指标有机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网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积极推行目标管理,各级领导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是明确奖惩。要强化对各级领导的内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要根据考核结果,定序排名,兑现奖惩。对排名列前的要进行表彰,对主要领导要予以提拔重用;对排名最后的给予黄牌警告。努力形成“人人奋勇、个个争先”的工作局面。 总之,深入开展内部监管工作,是我们烟草行业认真践行“两个利益至上”,确保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的具体体现,是作大作强中国烟草的根本要求,同时它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贯穿行业发展全过程,需要行业上下正确面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出现的新问题,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创新内部专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内部烟草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新局面。 专卖管理论文: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市场占有率和净化率进一步提高。事迹材料网 二、加强专卖内部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深入推进烟草专卖从传统粗放型管理向现代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实现了由单一的过程管理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的过渡。事前管理强化科学决策,在广泛征求、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集体酝酿,方向明确,做到有的放矢。事中管理强化执行到位,根据制定《专卖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内务管理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着重加强了对各单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及时整改,督促落实保证执行有力。事后管理强化总结提高,通过《简报》、《动态》、调研报告等形式,对整个管理流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各地先进经验及时归纳总结、全面推广,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三、构建诚信网络体系,专卖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 积极探索诚信等级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以城区营销管理中心为试点,稳步推进诚信等级管理工作。结合xx实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诚信等级管理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动员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户籍员入户宣传等形式,全面宣传开展诚信等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为推行诚信等级管理营造良好氛围。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归类零售户,建立客户诚信考核档案,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初步建立了“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增值服务、专销结合、社区联动、双向考核”的诚信等级管理模式。同时,结合诚信等级管理,积极进行零售户合理化布局,研究制定了《xx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办法》,确保了全市零售点布局日趋合理,资源配置日趋优化。 事迹材料网 四、严格规范办案,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学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努力推进烟草专卖管理法制进程,重点抓好了“四个规范”: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召开零售户座谈会,按季度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逐级成立执法督察组,深入开展文明执法交叉大检查活动,制定《文明执法守则》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了对专卖人员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专卖执法行为。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依据行政处罚规定,建立健全告知制度,在实施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等各项程序中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三是规范法律文书。严格按《烟草专卖行政案卷标准》,对全市法律文书进行统一规范,经规范,形成了从立案到结案共20种法律文书。四是规范案件审批。建立健全了案件内部审批制度,各县局、稽查大队查处涉案价值在5000元以上本文转载自事迹材料网的案件必须报市局审批,由市局对案件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 五、加强专卖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氛围,建立完善了三大机制。一是教育培训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各单位开展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专卖管理目标考核,严格奖惩逗硬。研究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培训规划,并聘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士授课,深入开展专题讨论,提高了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用人导向,深入推进用人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到一线工作,充实了专卖队伍,并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实行末位淘汰,全年共有20名业绩平庸的队员被解聘。不断优化了专卖队伍,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专卖人员目标考核指标,实行按月定期考核评分,以得分高低评定工作绩效,并与工资奖金挂钩,按月兑现奖惩,充分调动了专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和创造性,收到了奖优罚劣的良好成效。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公司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 2009年烟草公司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准则,以××烟草企业提出的“合力图强 道通自远”企业文化主体为行动指南,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抓好“两烟”生产、经营。提出了“提高标准、自我加压、负重奋进、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理念和“快办事、办好事”的共同行为准则,竭力为××区的“两烟”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作出贡献。2009年全区种植烤烟7.2万亩,收购烟叶23万担。现有持证卷烟零售户2137户,全年销售卷烟3.04万箱。成为了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的旗帜和窗口,为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腾飞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区二oo九年的专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流程、强化机制,认真开展市场管理及案件办理工作 2、加强与卷烟零售户的服务与沟通,实行双卡走访工作制 工作方法流程是零售户服务卡,存放于零售户门市,每日由市管员检查零售户时填写相关内容保存于零售户处,并与市管员填写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相对应。提供中队、大队的检查依据。中队、大队检查时,根据市管员提供的市场检查记录卡的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实地检查零售户户籍双卡档案,对照零售户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以此考核各市管员的日常市场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同时也是考核各中队对市场管理工作是否督促到位、考核到位的依据。 3、建立诚信等级管理档案,加强对零售户的管理 今年2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档案、违法经营户台帐,零售户编号录入电脑,实行痕迹管理。按季度对零售户进行专卖管理诚信等级考核升降管理,建立对零售户专卖管理工作台帐,作为对零售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痕迹资料管理。 4、强化专项治理力度,开展市场清整行动 在专项治理方面,组织公安、工商、烟草专卖及相关乡镇、办事处共同参与,开展了春节期间市场清整专项行动、“风暴”十号、十一号专项行动、卷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查处打击市外卷烟非法流入专项行动。在每次行动中,均按照市“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组的相关要求,拟定行动预案、成立行动领导组、召开战前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的开展作动员、对行动作具体安排、对工作纪律作强调。并按照行动预案要求,建立完善了稽查、堵截、巡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查处无证照经营卷烟和经营假、私、非卷烟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和经营非法卷烟网络开展工作,通过切实加强区内涉烟物品储运、销售等相关环节的内部监督管理,有效地切断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获取烟草原辅材料的渠道。 4、加强执法打击力度,认真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在案件办理中,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案件审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大要案呈报制度》等案审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云高发20063号、云检〔2006〕81号、云劳教〔2006〕2号等文件精神,对涉烟案件按程序、重证据,加大了追刑力度,从快侦破,该立则立,该判必判,决不以行代刑和以罚代法,起到了“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警示大面”效果。同时,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案件审查领导组,对所有行政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决不一言堂,确保了我局所办案件至今无复议和上诉情况发生。现由公安机关立案侦破的重特大案件有2起,已刑拘6人,批捕3人。 二、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加强专卖内管机构建设 注重探索实现内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建立和健全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律的内控机制、有效的同级监管机制、严格的上级督察机制是我局内部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逐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力度,在原内部管理监督办公室设置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办公室人员,并配备了办公室电脑、相机等办公设备。对工作制度、流程、监管考核等工作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明确,工作机制上以局(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为管理、执行机构,以两烟生产经营部门、烟叶工作站及相关部门为基础,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以部门为单位,设立内管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内部监督管理案件查处制度》、《内部监督管理案件移送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报告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同级监管制度》、《内部监督管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工作实行三化一流程,即: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促进规范化。实施一套管理流程,即区内部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执行内部监督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统一内部监管台帐,检查工作流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并配套相应流程说明,工作表格及台帐痕迹资料规范要求,使每个工作环节留下监管的痕迹和记录,通过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促使工作达到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切实增强了各级内管人员的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推行“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标准,组织全区中层干部、专卖人员,内管员进行了内部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要求的知识培训,明确了内部监督管理的重点,核心和监管的方法,解决了“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提高了实际操作水平,提升了内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还开展了烤烟合同签订、烤烟育苗管理等培训,并在全区各部门多次进行以会代训,牢固树立了全体干部、职工对烤烟生产管理及内管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 三、继续抓好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以信息化为主线的专卖管理业务的现代管理模式。全面实现了证件、案件、内管、市场、综合五子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应用,为搭建起数字专卖基础框架,进入管理分析平台的利用,扎实有效地构建起数字专卖的管理平台,实现专卖现代化管理模式打牢了基础。 2、全面开通和使用12313举报投诉电话,做好来人、来函、来电的接待、记录,为进一步发展案源,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烤烟收购执纪执法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行业优秀的职工队伍 1.强化改革意识,充实专卖力量。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烟草形势的变化,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进一步充实和着力打造专卖职工队伍。除局长和分管专卖的副局长外,全局共设一个专卖管理科(稽查大队,含“两烟”办和内管办)、三个专卖管理所(稽查中队),共有专职专卖执法人员41名,配置了执法车及相应的办案设施:电脑、打印机、像机等办案、办证设施,为打造数字专卖奠定了基础,提供物质保障。 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专卖队伍素质。区烟草专卖局(司)结合省市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积极准备,拟定方案,认真组织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议,公司机关各科室的科长、各烟叶工作站的站长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员以及专卖管理科、内管办、稽查中队的全体专卖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除此之外,每月召开一次专卖工作会议,进行以会代训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各类文件精神,讲解专卖管理的相关业务知识和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培训学习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进一步提高了专卖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专卖队伍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办案规范。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局(司)成立检查考核领导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专卖管理考核领导组,由分管专卖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组长,拟订实施奖惩责任制,对专卖管理工作单项检查考核,实行考核到中队,中队考核兑现到个人的二次、三次的分配制度。一方面使职责更加明确,责任分明到人。有集体、个人的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了分解到人、考核到人的制度,通过运行修改逐步形成切实有效的奖惩机制,对开展工作,发挥能动取到了核心的作用。 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努力搞好创建工作 按照国家局关于在全行业开展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的要求,局司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国家局召开的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成立创建领导组,由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抽调相关人员9名组成创建办,由专卖管理科、综合办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同时根据《××省烟草专卖局开展创建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工作情况,按照拟定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和目标抓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自查、提高完善四个方面的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一是以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烟草为目标,按照“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二是本着以“四要”良好作风教育为重点,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三是在成立创建领导组的基础上,下设办公室,拟定下发了《××区开展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责任和任务。四是由创建办牵头组织各科室、站所认真梳理工作职责及流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已建立的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 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使整个创建活动中呈现出了从未有过的良好态势:一是机构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完善、操作更加规范、流程更加优化、层级管理更加明显、用工分配制度更加科学。二是职工队伍建设更具活力,工作作风、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能自觉践行企业管理理念,干部职工在创新开拓方面有了更大的突破,执行力到位,干部职工形成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尤其是我局提出的“快乐工作、阳光体制”等工作理念,有效改善了工作环境,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人际关系更加和谐,使干部、职工能在较为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中发挥所长,创造较好的工作效益。三是制度分明、严格执行、流程规范,管理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给我局带了显而易见的成效。尤其是实行了内部目标管理考核三级责任制,内部专卖监督管理考核二级责任制,市场管理三级核查制、案件办理预案制、内部管理台帐统一等方面的制度,辅助于相关职责、制度、考核体系与全年经济硬指标挂钩,与经济收入、分配相结合,使之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统一化、规范化管理的模式。四是优化社会资源,争取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与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尤其是两烟打假打私工作中建立了长效机制,逐级签定了责任状,实行辖区包于负责制,经济奖惩与行政问责有机结合,建立由一个部门管理变为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的联合管理机制,增强了全社会参与烟草专卖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充分整合发挥了区、乡、职能部门的职能资源。 七、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方向 (一)存在问题 当前,我区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各类矛盾的凸显期,社会结构、经济成分、利益分配以及群众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给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1、××区是××通往四川、贵州、重庆等地的重要通道,是滇川黔现代物流集散地,过境卷烟落地销售现象突出,回流烟多,假非烟运输、囤积、销售屡禁不止,深层执法打击难度大,打假打私工作面临新形势。 2、人流、物流、资金流正在加剧,受各种利益导向的驱动,一些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制假、售假、贩假活动不断向我区渗透、蔓延,违法犯罪活动频繁,作案形式多样,手段更加隐蔽,增加了查处破案的难度。特别是制假、贩假出现新特点,由手工制作改为机器制作,造假水平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给专卖稽查工作带来新难度。 3、由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低档卷烟、假烟在广大农村和偏远乡镇占有较大市场,月兔、山河秀、金丝猴等品牌的假烟在我区落地销售突出。 4、各种售假、贩假利润大,处罚轻,往往因查获案值小,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甚至流窜作案、异地作案、多区域作案,是导致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5、部分乡镇地下烟叶土复烤、制丝、加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可能死灰复燃,查处打击制假原辅材料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今后工作的方向 一是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针对烟草专卖管理和烟草不断变化的特点,对照“利国惠民、至爱大成”核心价值理念的要求,深入持续的抓好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专卖管理队伍的政治、业务和体能素质。在政治素质上,做到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清正廉洁;普及与专卖执法有关的法律知识活动,以及其他的办案技能。二是建立完善机制,实现制度管人、机制约束人。从理顺制度入手,完善用人、管人、约束人、机理人的各种机制,推行制度管人、机制约束人,有效激发专卖人员的个人潜能,不断提高专卖管理能力。三是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专卖管理措施和管理流程的“阳光操作”。按照“入世”后的国际惯例要求,公开办案、办事的政策、内容、程序、时效、结果等,在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同时,促使专卖人员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密切与“生产企业、零售客户、卷烟消费者”间的关系,树立良好的专卖形象,尽力消除群众对我们的疑虑,从而更加理解、信任和支持专卖工作。四是在城区创建文明示范街,在农村创建文明示范乡镇,突出与零售户之间和沟通和服务,规范零售户经营行为的同时,尽最大能力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使零售户的效益达到最大化。五是真抓实干,深化“两烟”打假打私工作。认清形势,进一步深化对“两烟”打假打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各种形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严厉查处销售假烟、走私烟、非法雪茄烟的经营户,进一步在全社会掀起参与打假的高潮。六是整合政法、公安、检查、法院、司法、工商、专卖等执法资源,深入开展烟草专卖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对各销售网点和门店进行排查清理,杜绝假劣产品,打击违法犯罪,净化销售市场,用实实在在的成果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满意。七是保持“严打”方针政策,加强制假、售假信息情报工作,重点地区派人蹲守,一旦发现重大线索,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能有效、妥善地进行依法处置,快侦快破,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网络和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八是搞好执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打假拒假的良好氛围。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提升素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是我省烟草系统开展“素质年”活动的第一年,我们市局领导也组织全地区专卖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升素质的学习培训。短暂的培训,使我获益非浅。这次培训,通过学习《烟草专卖法》及其它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我原有的工作思维有了很大的转变,知识视野进一步宽阔,业务理论得到夯实。 在烟草工作近六年的时间里,虽然对烟草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有了一定的认识,但都是狭义和浅薄的,从来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整理过。通过理论学习《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学习《刑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一些法律,结合现阶段我国烟草行业的情况及处境,使自己明确了日后烟草企业发展的方向,更了解到专管员的重要性,专管员是与商户连接的桥梁与纽带,更是公司利益的直接创造者,明确了重要性,也使自己树立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将学到的东西全部应用到工作中。 通过这次系统培训及业余自学,使我明白了公司为什么要求我们转变思想观念?为什么要改革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是什么?将来我们会采取哪些营销战略等等。这些问题在我头脑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明确了自己以后工作需要改进和加强的重点,对于今后开展具体工作有了方向性轮廓,对于提升自身素质有了根本性的规划。 烟草行业正处于改革和调整的重要时期。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何提高工作效能,开拓创新,转变观念,是专卖队伍充分发挥专卖管理职能,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的关键。加强专卖队伍管理和建设,对于推动烟草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在严厉制裁不法份子,始终保持打假、打私的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实践“两个维护”的氛围,形成人人敢于同危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做斗争的良好局面。 从表面上看,专管员的工作就是下去走访检查商户,但实际上,它有着深层次的内涵。“专管员”代表的是烟草公司,专管员表现出来的形象,就是烟草公司的形象;专管员表现出来的素质,就是烟草公司的素质,也是零售户是否主动积极与烟草公司合作、共同缔造规范化卷烟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影响卷烟价值链上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我认为,专管员是零售户利益的代言人,是提升客户满意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这次素质年学习对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更好地服务于新一轮创业、创新、创优的发展大局,全面提升职工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烟草,具有极为重要地现实意义。培育较强驱动力的团队文化,培养职工增强集体荣誉感,引导职工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相配合,为集体的目标而共同努力。不论在何处,言谈举止都要为公司争光添彩。提升企业整体形象,一起努力打造出“盘锦烟草“这个大品牌。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素质年”活动中的主要理论收获,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将把自己在培训中学到的理论知识,切实融入到具体实际工作当中,奋发进去、开拓创新,努力促使自己的本职工作出现新局面,为烟草公司卷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局市场管理所所长工作演讲 计划。一是坚持记学习笔记;二是对学习的内容写心得体会;三是坚持记工作日记,并对当天的工作情(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况记录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过多年的学习和积淀,使我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学习的同时,苦练岗位基本功,达到了省局“三通四会”技能。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当好表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精通办案程序和识假辨假烟的水平,让全员人员具备透析市场变化,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的能力,使我所的专卖队伍真正成为了一支“叫的应,拉的出,打的赢,都满意”的队伍。 二、 在工作中,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维持现状,就是落伍”。如果我所老是墨守成规,自我满足,陶醉于胜利的战果,沾沾自喜,那我所的工作最后就必然会落伍。在我们专卖市场监控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不法卷烟经营商户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对策也越来越高明,如何因势而变提高对卷烟市场监管的效果,这是对我们全体专卖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作为所长,首先我带领全所(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集思广益,工作中不断创新,努力拓展举报信息网络,发展市场信息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发展举报信息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走私、假冒及乱渠道进货的卷烟无藏身之处;其次,做到“细摸底、常分析、勤排查、紧盯防”的方法,彻底摧毁卷烟制假、售假窝点,以有效打击他们的违法活动。 最后还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全所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并且经常性地联合兄弟所,集合群体的力量有效地打击非法重点户。还借用舆论的压力宣传违法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抨击违法经营活动。 三、 在行动上,雷厉风行,做到立竿见影 作为基层所的所长,我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行动快,处理突发案件迅速,同时鼓足干劲,带领全所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就要行动迅速,一有案件就要随时出发,行动快,还要和贩子斗智斗勇。日常的巡查工作也是这样,行动上只有广泛的迅速开展对市场的排查,才能确保情报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去透析市场,才能消除专卖管理的盲点,并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对不法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让违法经营户行到应有的惩罚。 四、 在作风上,无私奉献,真正敢于拼搏 众所周知,专卖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时常有暴力阻挠执法的行为发生,有的甚至诬告中伤、散布谣言、威胁等。作为所长,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果胆怯、退缩,我们的执法形象就会受损,威信就会全失。为此要敢于查处违章,铲除钉子户,严格执法敢碰硬,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阻挠。我们还应当端正执法思想,牢记“公仆”身份,明确我们与商户之间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宣传,讲解给商户,以达到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消除或化解在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和矛盾冲突,增加专卖执法的社会信任度,让我们严肃、认真、文明的执法。 五、在品行上,廉洁奉公,确实做到不徇私情 改革开放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生机,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在市场经济领域的活动中,精彩的世界到处充满着“诱惑”,我们专卖人员要经得起大风大浪的冲击,经得住金钱、美女的诱惑,不被大风大浪给吞没,为此,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苦练内功,强提素质,使自己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要坚持凡案必铁原则,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办案责任,切实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一是严肃办案纪律。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履行职责。不搞歪门邪道,做到廉洁自律、不循私情、公正廉明。 总之,所长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县局专卖管理工作、辖区的市场秩序与我们基层所有着密切的关联。为了“两烟”经营的稳步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管理,认真贯彻公司各项文件精神,和其他专卖管理人员一样,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默默地为烟草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自己努力。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基层管理所所长职责 在经济市场越来越规范,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在基层烟草专卖管理所所长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强素质,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一法两条例”是我们的法律武器,每个专卖管理人员要想当一名好兵,打好仗,打胜仗,必须熟练掌握运用武器的技术,才能保护自己,取得胜利。为此,我牢记“打铁先得自身硬”的俗语,认真贯彻县局(公司)的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几年来,我每年都制定学习计划。一是坚持记学习笔记;二是对学习的内容写心得体会;三是坚持记工作日记,并对当天的工作情况记录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过多年的学习和积淀,使我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学习的同时,苦练岗位基本功,达到了省局“三通四会”技能。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当好表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提高全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精通办案程序和识假辨假烟的水平,让全员人员具备透析市场变化,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的能力,使我所的专卖队伍真正成为了一支“叫的应,拉的出,打的赢,都满意”的队伍。 二、在工作中,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维持现状,就是落伍”。如果我所老是墨守成规,自我满足,陶醉于胜利的战果,沾沾自喜,那我所的工作最后就必然会落伍。在我们专卖市场监控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不法卷烟经营商户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对策也越来越高明,如何因势而变提高对卷烟市场监管的效果,这是对我们全体专卖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作为所长,首先我带领全所集思广益,工作中不断创新,努力拓展举报信息网络,发展市场信息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发展举报信息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走私、假冒及乱渠道进货的卷烟无藏身之处;其次,做到“细摸底、常分析、勤排查、紧盯防”的方法,彻底摧毁卷烟制假、售假窝点,以有效打击他们的违法活动。最后还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全所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并且经常性地联合兄弟所,集合群体的力量有效地打击非法重点户。还借用舆论的压力宣传违法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抨击违法经营活动。 三、在行动上,雷厉风行,做到立竿见影 作为基层所的所长,我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行动快,处理突发案件迅速,同时鼓足干劲,带领全所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就要行动迅速,一有案件就要随时出发,行动快,还要和贩子斗智斗勇。日常的巡查工作也是这样,行动上只有广泛的迅速开展对市场的排查,才能确保情报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及时掌握市场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去透析市场,才能消除专卖管理的盲点,并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也只有这样才能对不法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让违法经营户行到应有的惩罚。 四、在作风上,无私奉献,真正敢于拼搏 众所周知,专卖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时常有暴力阻挠执法的行为发生,有的甚至诬告中伤、散布谣言、威胁等。作为所长,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果胆怯、退缩,我们的执法形象就会受损,威信就会全失。为此要敢于查处违章,铲除钉子户,严格执法敢碰硬,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阻挠。我们还应当端正执法思想,牢记“公仆”身份,明确我们与商户之间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宣传,讲解给商户,以达到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消除或化解在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疑点和矛盾冲突,增加专卖执法的社会信任度,让我们严肃、认真、文明的执法。 五、在品行上,廉洁奉公,确实做到不徇私情 改革开放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生机,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在市场经济领域的活动中,精彩的世界到处充满着“诱惑”,我们专卖人员要经得起大风大浪的冲击,经得住金钱、美女的诱惑,不被大风大浪给吞没,为此,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苦练内功,强提素质,使自己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要坚持凡案必铁原则,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办案责任,切实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一是严肃办案纪律。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履行职责。不搞歪门邪道,做到廉洁自律、不循私情、公正廉明。 总之,所长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县局专卖管理工作、辖区的市场秩序与我们基层所有着密切的关联。为了“两烟”经营的稳步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管理,认真贯彻公司各项文件精神,和其他专卖管理人员一样,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默默地为烟草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自己努力。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论文 一、烟草专卖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观念落后 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专卖管理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从监管层次到监管对象都有着相应的变动,这就要求专卖管理也要与时俱进,能适应当前专卖市场的需求。然而,从当前的管理实际来看,大多数部门还保留着传统的管理思想,习惯运用强制手段或集中治理的方式对烟草专卖进行管理,忽略了日常管理的重要性,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创新性,影响了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 2.行政执法不规范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依据应用不当或不正确,比如:在烟草经营者的住所发现卷烟时,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度有效查处。此外,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完备的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对惩罚及罚款的力度把握不够,很大程度上都是自主裁量,过于随意,造成惩罚体制的不统一。 3.管理相对被动 在以往的烟草专卖过程中,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将“任务”作为工作的重心,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被动的关系,不仅信息不对称,而且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这一方面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很难对经营者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制约了行政人员的跟踪管理。 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策略 1.建立卷烟经营商户籍制度,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对卷烟经营商的管理,是烟草专卖行政管理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卷烟经营商的户籍管理,建立完善的户籍制度,使卷烟市场得以规范,同时提升卷烟市场的净化程度。首先,要对经营商的经营资格进行动态审查与管理,对于那些非法经营或无证经营的商户要及时取缔;其次,要掌握经营商户的销售、购买与预存状况,积极做好配送工作,保证卷烟市场的占有率。另外,行政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分区域管理,这不仅能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管理水平。对于经营商户的户籍档案,要定期进行汇总与更新,并对其进行有效地分析,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2.统一烟草零售价,完善烟草价格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逐步实行了卷烟最低批发限价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烟草经营的内部市场,对一些违法经营行为起到了打击作用。然而,具体到每个地域,最低批发限价又有着一定的差异性,造成了烟草市场价格的不稳定,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改革,深入实际,对烟草市场进行有效地调查,并综合各方面的利益,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价格管理体系,规范市场。行政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市场形成有效地监管,定期对市场烟草的价格情况进行审查,对于违规行为要严厉惩处。 3.建立网络信息化管理,打造数字专卖体系 当前,我国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得到了充分地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烟草专卖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也有利于促进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高效性。首先,行政管理部门要有效规划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并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规范化的信息管理体系。其次,要做好推广工作,完善烟草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作用,建立集户籍管理、专卖信息、专卖资格等为一体的信息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动态监测,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相关行政管理人员要能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加强培训与锻炼,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结语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是一个逐渐转化的过程,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更新管理观念,调整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保障烟草专卖市场的长期有效发展。因此,必须将其充分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坚持以法治“烟”,使烟草专卖管理更为科学、有效。 作者:赵世鹏 单位:山东济宁烟草有限公司微山营销部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中管理制度研究 一、分类式管理在执法过程中的运用及取得成绩 乐陵烟草专卖局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总结概括出了“前置式”、“亲情式”、“预警式”、“说理式”和“联合式”等执法方式,有效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效果。(一)采用“前置式”、“亲情式”执法方式,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烟草专卖执法的重点是查出违规违法经营户,净化卷烟市场环境,但是毕竟这种执法方式属于事后的处罚,尽管执法打击了违法犯罪,但是执法成本相对比较高。乐陵烟草专卖局尝试实施“前置式”执法放式,具体来讲就是让卷烟经营零售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并针对日常检查、走访及特殊节日突击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摸底分析。为建立和谐的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关系,乐陵烟草专卖局制定了“送温暖”走访活动,同时还专门下发了《乐陵市烟草专卖局2012年卷烟零售户致富工程实施方案》,帮助零售户解决经营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拉近与零售户的距离。通过走访和深入沟通,对一些烟草零售市场中存在的隐性问题采取提醒、建议、指导、教育等非强制方法予以纠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好预防关,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中。在这种事前指导中,执法人员既注意对相对人个案指导,也注意一些带有共性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应对措施,有针对性的集中指导,避免酝酿成大的违法事件。(二)采用“预警式”执法,防止案件违法案件恶化乐陵烟草专卖执法始终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积极探索柔性执法中的预警机制。对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经营户,采用教育劝导予以预警,有针对性地推出行政指导建议制度。具体来讲就是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对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经营户,以现场进行教育劝导的的形式告知相对人违法行为所在,给予警示预警,同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让其了解自己违法问题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引导其自觉遵守烟草专卖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卷烟经营零售户的自律能力,预防轻微违法行为演变成重大违法行为。从执法实际反馈效果来看,这种执法模式受到相对人的极大欢迎和肯定,很好地缓和了执法相对方的矛盾和对立,同时,执法人员也借此方法做到了法律宣传和服务指导,取得很好的执法效果。(三)对于未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用户,采用“说理式”处罚方式尽管经营零售户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依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以理服人,尊重相对人的人格权,杜绝用粗暴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处罚。具体来讲,对于相对人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前提下,通过办案人员“口头式”、“文书式”、“证据式”说理等方式,说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法事实的说理,要求认定违法事实必须有确凿的证据。二是法律依据的说理,主要讲明违法事实与适用法律的关系,使其明白行为的危害性而自愿接受处罚,从而实现法律的教育感化功能,缓解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紧张关系,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四)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属于职权范围的案件,及时移交,确保执法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烟草执法过程中,针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于涉及工商管理职能的案件,及时移交工商管理部门,杜绝超越职权执法情况的发生。2012年1-12月乐陵烟草专卖局在执法过程中移送工商局无证经营案件一起,移送公安机关涉烟案件两起;2013年1-5月,移送工商管理部门案件一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五)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通过实施分类管理,使执法过程前移,加强了预防和预警机制,减少了卷烟零售户的违法犯罪率。执法过程中采用前置式、预警式、亲情式和说理式执法方式,避免了传统执法过程中单一、粗暴的执法模式,缓和了执法人员与相对人的矛盾,树立了执法人员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提升了执法专卖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乐陵烟草专卖局实施分类管理执法方式一年来,违法案件呈现下降趋势。2012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7起,其中假烟案件5起。案件总数2012年57起相比2011年108起下降了47.22%;假烟和烟叶案件2012年5起相比2011年30起下降了83.3%。2012年同一主体同年违法率为1人。2013年1-5月,累计查获违法涉烟案件18起,与2012年1-5月份违法案件23起相比,同期下降了21.74%。处罚后违法户都主动履行处罚,没有一件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做到了“零错案”、“零复议”、“零撤销”、“零诉讼”。 二、分类管理方式保障机制的建立 (一)严格执法程序,使执法过程规范化与文明化《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于烟草专卖执法的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这一规定进行执法,在执法程序中必须保障公开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陈述申辩制度和救济等制度的落实,体现了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人格平等,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同时,在行政处罚和强制中要确保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要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进行处罚或者送达行政处罚书和强制措施时要告知相对人救济的权利和方式。执法人员特别注意举止要文明、规范,语言要具有亲和力。为此,乐陵烟草专卖局专门制定《执法服务制度》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语言,杜绝因行为举止或语言不文明激化矛盾。特别强调作为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要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注重发挥对相对人的教育功能。(二)建立案后回访制度,保障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法律效果乐陵烟草专卖局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建立了回访制度,避免过去那种以罚了之的执法方式。该规定要求对于已经办理完毕的案件,要求在结案后六个月内对相对人进行回访,了解相对人是否整改到位,有无新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上门、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特别要求对重大案件必须采取上门回访的方式。另外,回访人员由专门的监察人员进行,以便了解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接受相对人的咨询,及时反馈相对人对执法措施的意见。通过回访,一方面监督案件的处理的有效落实,同时也调查办案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文明,有无违法乱纪的行为。通过对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执法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专卖局定期对案件回访制度进行检查,防止对回访流于形式。自2002年6月以来,乐陵烟草专卖局对案件回访率达到100%。(三)建立争议协调制度,解决行政争议,避免激化矛盾乐陵烟草专卖局根据市执法争议协调制度的要求成立由法制、专卖、内管等部门组成的执法争议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解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争议。行政争议协调主要涉及以下三种情形:行政许可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市场检查过程中引发的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引发的争议。除此之外,执法过程中发生的相对人与执法人员的行政争议,在得到相对人同意后,也可以采用争议协调制度。争议协调小组应通过分析原因,找准争议点,讲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法律后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避免激化矛盾。执法方式的改革目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环境的改善,我们相信会有越来的适合中国行政管理特色的执法方式涌现出来,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作者:袁志勇王强单位:山东省德州乐陵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情况打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和全省烟草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烟草”的工作要求,加强市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严格规范,继续深入推进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努力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全面加强专卖队伍和基层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烟草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专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市场监管,有效遏制制假贩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建立内部监管长效机制,完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专卖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专卖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市专卖管理水平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 在今年的全国烟草工作会上,局长明确提出了行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是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中国烟草。省局党组也做了创建“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云南烟草”的部署和安排。市局党委于4月1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严格规范、富有效力、充满活力的烟草”活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规范、效率、活力问题抓住了专卖专营制度下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质和根本。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我们的思想认识、管理水平、工作作风、人员素质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在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监督方面还存在不规范行为。这些现象,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我们的自身发展,影响行业的外在形象。而创建活动的开展强调我们要增强规范意识和加强自我规范,要求我们在面临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竞争中,全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效率、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竞争优势、保持强大的发展后劲。 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全市烟草专卖管理干部,一要充分认识严格规范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专卖执法和市场监管中规范执法行为,在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责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规范工作机制,突出规范工作重点,把严格规范自觉贯穿到工作和实际行动中。二要充分认识富有效率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在专卖管理工作中,把提高基础管理水平作为提高效率的重要前提,努力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把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提高效率的根本途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卖队伍,适应行业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把创新作为提高效率的强大动力,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深入推进监管工作,创新卷烟打假打私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打假打私工作质量和水平,创新证件管理方式,提高许可证管理水平,更加重视信息网络技术在专卖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现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充分认识充满活力是行业增强竞争优势,保持发展后劲的关键所在,在专卖管理工作中,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激励和调动综合执法力量以及全体专卖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环境,在提高活力上下功夫。真正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专卖管理工作中来。 结合创建活动的开展,今年我市专卖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四项工作任务,突出“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指导思想,做到“两烟”打假打私保持高压态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保持长效机制,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保持工作到位,专卖信息系统保持建设应用力度。 (二)继续保持“两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切实净化“两烟”市场经济秩序。 要把打击网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源头打假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流通环节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防止境外假冒卷烟、走私烟进入市场;有效截断我市涉烟原辅材料流入境外制假窝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做好非法卷烟的终端打击工作,有效提高市场净化率;实现“两烟”打假打私工作从遏制向全面综合治理转变。 1、继续保持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两烟”打假打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两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各执法部门的作用和工作积极性,完善协作机制,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密切协作,尤其要与公安、工商部门紧密联系,互通案件信息,做到打假打私队伍又精又专、侦查耳目又聪又明、协同作战又强又快、执法质量又好又高。 2、完善修订《市卷烟零售户守法诚信经营协议书》和《市卷烟零售户管理办法》,以经营者协会和自律小组为两翼,丰富内涵,建立和完善零售户自律机制,提高持证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提高市场控制力。通过全面推行烟草专卖社区化建设工作,调动基层街道办事处、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卷烟零售户参与到专卖管理中来,着力提升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组织化程度。 3、以取缔无证经营户为重点,提高市场净化率。无证经营是当前制约我市卷烟市场净化率提升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证经营是滋生假、私、非卷烟的温床。一是要认真排查,对无证户做好登记、统计和分类,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二是要掌控进货环节,切断源头,严格执行销售大户合理定量规定。三是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合,制定打击无证经营卷烟查处打击协作机制,对无证经营卷烟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四是要对无证经营户有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只要有经济利益就有唯利是图,因此,要有同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五是实施卷烟零售网点覆盖村村寨寨和适宜宾馆、酒店、旅游景区,提高卷烟网络辐射范围,消除专卖管理盲区。六是要加强与旅游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宾馆酒店、景区、旅游购物中心的监管,贯彻执行“丽市旅(2005)14号”文件,加大对违法经营的打击力度。 4、加强许可证管理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关于核发2008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丽烟专〔2008〕47号)要求,做好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二是要在8月份以内准备好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新三年规划(2009年—2011年)。 5、以打击非法涉烟网络为重点,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净化辖区两烟市场。 首先,宣传先行、打防结合。一是通过向群众发放《告市民书》、《致零售客户一封信》等形式的宣传材料,大力宣传制售假烟、吸食假烟的危害性;二是通过卷烟经营者协会,提醒广大零售户拒绝上门推销假烟、合伙调包行骗等;三是通过宣传近两年来重、特大违法犯罪案件的反面事例,以案育人,以案释法,震慑违法犯罪。以此教育引导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烟草专卖和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四是加强“96501”举报电话的宣传,运用好96501信息工作系统,加大市局级部门对全市涉烟案件的指导、督办。同时,积极开展专卖社区化建设,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在街道、社区、农村开展现场真假烟识别、法律咨询、涉烟举报等服务活动。 其次,多措并举、确保力度。一是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多元化拓宽信息渠道。要积极培养耳线,广泛收集信息,并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切实提高案件查处的准确性。二是专销结合,实现“四员互动”。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客户经理、送货员、社区信息员,稽查员这“四员”的打假意识,使他们随时能反馈市场动态,提供有关违法信息。三是联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实施季节性“两烟”市场打私打假专项整顿工作和卷烟市场清理专项整顿工作,有力打击涉烟原辅材料、市场终端违法犯罪行为、物流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卷烟市场,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四是高度重视打假打私与市场监管相结合,切实加强经营网络和案件的能力,加大对售假的打击力度,做到市场稽查上见物见人、见烟见网、以网找人、以人找网。五是加大打击物流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继续加大对零担货运、货运部、分销环节的稽查打击力度,要积极协调民航、公路、邮政等相关部门,加强与交警、缉毒的紧密联系,充分运用好《涉烟刑事案件证据参考标准》,对交通要道、汽运中转站、机场、零担货运点等运输枢纽,加强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卷烟打假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做好长期打假的思想准备。制假售假一天不除,打假工作就一刻也不能停止。因此,要保障卷烟打假经费支出,要在打假中不断学习打假,针对制售假烟活动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借助新型科技及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适时开展打击行动,提高卷烟打假的质量和水平。另外,要加强同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充分运用[2006]云高法3号、劳教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追刑力度。 (三)保持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工作到位。 今年全市加强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要:按照依法设置,职责法定的要求,以坚持和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为中心,以强化内部监管和市场监管为重点,切实做到分类管理,明确职责,规范岗位,严格考核,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1、建立和完善长期学习机制,强化学习,打造学习型的烟草专卖管理执法队伍。要按照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专卖队伍的目标,坚持集中学习制度,至少每个星期要保证半天以上的学习时间。深入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学习典型评选、学习成果考核等活动,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中,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采取多种形式寓教于乐、丰富内容,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实践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的目的。在学习方式上,可实行每月学习一个主题,每月进行一次演讲,每月解决一个突出问题,每月总结一项优秀工作成果等制度,每月编印一期《专卖动态》,并由各部门、各位专卖管理人员轮流主办学习园地,选登优秀执法心得、学习体会、工作成果等,为专卖人员学习、交流、研讨提供平台;在学习内容上,除每月组织一次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讲座和闭卷考试外,可增加政治理论、作风建设、执法办案技巧、真假卷烟鉴别知识、两烟生产经营业务知识、计算机应用、法律文书制作、公文写作、文明执法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扩大学习的知识面。通过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培养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分析的良好习惯,提高专卖执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处事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规范行为,塑造良好的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形象。一是狠抓日常行为规范。坚持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抓起,从着装是否整洁、待人接物是否热情、办公用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接听电话是否文明规范、相互之间是否团结互助等方面入手,发现问题并坚持持续整改,培养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纪律作风。二是狠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坚持“人性化执法、亲民化管理”的执法新理念,把“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全面推行“四严格、四分离”执法模式,即严格执法依据、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运用法律文书、严格处罚标准,实行日常管理、稽查、处罚、内管分离,并做到以宣传教育和说服疏导为主,实现执法方式由处罚向教育、由管理向服务、由生硬向文明的“三转变”,提高执法成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零售户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狠抓内部管理规范。制定完善内务管理、廉洁自律、仪容风纪、文明执法等制度。 3、以人为本,切实提高专卖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提高执法人员包括分析判断、宣传鼓动、组织协调、驾驭案件和抵御风险等的经营案件的能力。二是巩固专卖业务能力。狠抓教育培训,按照上级队伍建设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要使专卖人员掌握:会宣传、会查案、会办案、会电脑、会鉴别、会沟通、会收集情报、会分析、会写作等技能,提升专卖管理能力。三是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严格管理,查找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分析研究对策,建立完善各项制约措施,预防损害专卖队伍形象的事件发生。要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使专卖队伍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纪律规定,自我约束,增强专卖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专卖执法社会形象,提升专卖管理能力建设。 4、建立和完善合理的专卖执法人员用工制度。立足于长远和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需要,通过调整现有其它人员和引进大学毕业生的方式,充实增强专卖队伍,实行同工同酬、按岗计酬,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及激励晋升机制,用2-3年的时间,逐步改善专卖队伍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 5、加强专卖基层建设,实施推广“五化、五统一、五标准”活动。 “五化”就是加强基层专卖管理工作要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的预期目标。一是专卖内外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通过明确专卖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流程来规范工作行为;二是主要工作实现“标准化”,加强对工作的过程管理;三是日常工作实现“制度化”,健全和完善专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具体工作实现“精细化”,注重工作细节,加强和规范痕迹管理,通过统一工作表格、记录的形式从细微之处来体现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整体工作“信息化”,充分利用专卖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管理技术,提高管理效能。在实际操作中,紧紧围绕“五化”工作目标,努力提高专卖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两烟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实践行“两个至上”的共同价值观。 “五统一”就是实现“五化”目标的刚性措施,即:统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统一专卖执法装备,统一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操作模式,统一考核模式和绩效评价体系。一是按照《市烟草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统一机构设置,确定人员编制并保证按照省局要求,在2008年全部到位。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执法装备进行统一配置:每人一台电脑,每个专卖管理所(稽查中队)一辆执法车、一台照相机、一个录音笔、一台传真机。三是统一岗位设置,并按照各岗位性质,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加强执法办案、行政许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将其工作内容流程化;四是统一工作操作模式,将专卖管理基础工作如办证入网、市场监管、内部监督等工作以工作表格的形式固定下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是要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在统一平台上对全市专卖人员分级进行考核。 “五标准”就是实施“五统一”措施的工作质量评价保障体系,即: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工作标准,证件管理工作标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专卖管理人员市场日常检查工作标准,烟草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标准。 6、认真开展好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的通知组织开展学术活动,拟定部分专题,组织论文的撰写,提高全市烟草专卖人员写作水平和认知能力。 (四)强化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注重行业自律,确保规范经营。 今年我市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重点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依法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实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要求,切实开展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工作,抓好专卖内管工作考核,推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从“实、细、强、严”上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1、内管工作要做到“三实”。即领导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内管组织机构是完成内部监督管理的组织保证,是确保行业自律的组织基础。内管组织机构的坚强有力、人员素质的好坏、配备的强弱都将直接影响到监督的效果和质量。为此,市、县专卖卖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内管领导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市烟草专卖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内管组织机构,并确定专职的有责任心的内管人员,明确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范围,切实做到“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的三个落实。 2、内管监督内容要细。要使内部监督的效能得到真正体现及管理的针对性得到真正提高,监管内容就必须细化。在内容细化方面要紧紧围绕国家局、省局内管监督实施办法的内容来展开。对辖区内营销部门从营销策略的落实到客户经理的订单采集、紧俏烟分配、限量供货,配送部门的落地销售、送货到户、一户一码,烟叶部门的种植合同真实性、收购是否按合同收购、收购的烟叶是否全部如实调拨等工作进行一一的监督检查、核对。 3、内部监管措施要强。要真正发挥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的职能作用,切实的做到行业内自律规范经营就必须采取:一是对客户、烟农检查方式要多样化,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和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检查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专卖监督管理网络,进一步发挥对内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效能,充实监管内容,完善工作职责,提高市场检查效果,以细化的监管内容为标准,内管人员要将所属辖区内营销、配送、烟叶部门的经营活动纳入每天的管理范畴。二是建立卷烟零售户、烟农基础信息计算机网络共享系统,利用计算机信息共享,实现互动,要及时掌握客户经营动态和烟农种植、收购动态并对客户进货异常和烟农合同签订、收购数进行实地核查。内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登录系统,查看卷烟销售、紧俏烟分配、客户进货量、客户经理订单采集、烟叶种植面积等情况。 4、内管工作责任追究要严。要切实抓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考核、奖惩,使之真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内部监管长效机制,就必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在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后,对在监管当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决不能趋于形式,走走过场。对内管工作不力的,应视情节之轻重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对监管不作为,监管缺位的,没有按要求成立内管部门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追究专卖局主要领导责任;没有明确内管部门各岗位职责,确定对生产经营活动监管工作流程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专卖内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没有履行职责,按制度开展内管工作的,追究专卖内管部门负责人和内管人员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市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强化监管措施,细化监管工作流程,切实加大对卷烟销售和烟叶生产经营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杜绝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 (1)卷烟方面:要加强对卷烟销售计划及分解情况,卷烟购销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卷烟的打码、到货确认、货源分配、市场投放、新产品促销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杜绝体外循环、拆单分摊、假入网销售,卖大户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 (2)烟叶方面:要加强对烤烟籽种、种植计划及分解、合同签订、烟叶收购、调拨流向、委托加工、资金往来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烟叶种植合同签订结束,要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张榜公示后录入微机管理。合同调整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手续办理,做到公平、公开、透明,杜绝出现大合同、假合同。烟叶收购结束后,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超合同收购的行为发生。对烟叶调拨流向、委托加工、资金往来情况,实行烟叶调出数量与接收单位的双向确认检查。 (3)加强对罚没卷烟、烟叶的监管。严格执行省局关于罚没卷烟和烟叶处理办法,坚持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的原则。 (4)强化对废弃涉烟原料的监管。在收购环节和委托复烤加工过程中余下的废弃烟叶、烟末要认真做好登记。需要销毁时,由专卖部门邀请公证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现场监销。同时,要完整制作销毁过程的图片、影视资料。在复烤加工环节,余下的烟梗,一是随片烟销售给调入单位,在备案表中予以单列和说明,二是对废弃涉烟原料使用单位购买的,要对使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认证,方能签订合同销售。 (5)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 实施行政许可,要认真按照市烟草专卖[2005]136号《市烟草专卖局核发卷烟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定》的要求办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控制总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列入专卖执法责任的内容进行考核和评议。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准运证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领用制度领用,坚持专人保管和开具。使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核销。 (五)加快专卖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专卖。 烟草专卖信息数字化系统是各岗位之间信息交流和管理的平台,实现业务之间互连互通与流程共享。因此,加强各岗位人员对烟草专卖数字信息化管理网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是目前亟待要解决的事情。 1、加强对专卖信息化建设的领导。烟草专卖信息化建设不只是管理方面的加强,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没有“一把手”亲自抓,是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的,而且还要常抓不懈。为此,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制定规划。把专卖信息化融入我市专卖工作乃至烟草企业发展的重点,与丽烟企业整体发展目标同步制定、同步实施,提出专卖信息化管理目标,明确工作措施;二是舍得投入。要树立算大帐、算长远帐,必须根据专卖人员的工作需要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搞好专卖信息化管理建设的硬件基础,贯彻落实好市局党委“在今明两年内所有专卖人员人均配备一台计算机”的计划;三是培养人才。信息化人才是专卖信息管理建设前进步伐的关键所在,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手段和方式,来发现和培养专卖信息人才;四是率先垂范。每个专卖局领导、专卖部门负责人都要做利用专卖信息化管理的表率、学习专卖信息化管理的表率、推动专卖信息化发展的表率,为烟草专卖信息化管理建设推波助澜;五是强化考核。建立健全专卖信息化管理考核制度。要把加强专卖信息建设工作纳入考核重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强力推动。 2、全面启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了确保专卖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有效运用,必须将“云南省烟草专卖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件管理、市场管理、综合管理、案件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五个子系统及专卖MIS信息系统列入专卖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标准和管理制度中,建立健全专卖信息化工作管理机制:一是分工机制。要把各专卖信息化模块分解到专卖管理人员,量化到人,分工负责,严格操作流程;二是学习机制。要实现专卖信息化管理,必须从专卖人员入手,因为,人是行为的主体,再好的计算机和专卖管理应用软件系统都需要人去运用和操作,所以专卖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计算机,做到熟练操作。在计算机学习方式上可以不拘一格,形式多种多样。采用举办培训班、自学、互帮互学等方式,全面提升专卖人员操作、运用计算机的技能;三是逼的机制。建立专卖人员淘汰机制,用自然生存法则来督促专卖人员学习计算机知识,让专卖人员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具有强烈的危机感和生存感,不进则退,形成良好的学习、运用信息化管理知识的氛围。 (六)创新专卖质量管理,实现专卖管理精细化。 专卖精细化管理,就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对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和控制。精细化管理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管理要求和一种工作方法。精细化中的“精”就是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从众多的专卖管理工作中抓主要矛盾,抓重要环节,抓工作的精髓;“细”就是要在“精”的基础上,对“精髓”工作做细、做深、做透、做到位、做出高水平,提高管理的效能。总体要求就是坚持科学管理的基本思想、基本思维和基本思路,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以“全员参与、规范流程、细化目标、严格标准、精确控制、认真考核、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核心思想为指导,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被动应付、执行上敷衍了事、部门间扯皮推诿、考核上得过且过”等不规范问题;对专卖管理行为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和控制。只有实行了精细化管理,才能不断提高专卖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各项专卖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要在我市专卖管理工作中,导入ISO质量管理标准理念,进行标准化管理,使专卖管理工作由服从领导安排向服从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转变。同时,以高效的工作方式和科学的工作流程,保证业务标准精细化、工作流程精简化、绩效考核精确化,使理论上的科学管理模式变成实实在在的操作模式。 1、强化薄弱环节管理。针对近年来各地查出的大案要案暴露出管理上的突出问题,烟草专卖管理的重点是要加强对区域结合部、边远乡镇农贸市场、交通便利的集镇、闲置的仓储库房、下岗工人居集区、零担货运部等行业的管理,切实搞好对相关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经营者身份证、暂住证、场地租用合同、专用发票以及货运发票等验证审核工作,另外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房屋出租聚集区也应列为管理的重点。对烟草市场薄弱环节的管理思路应确定为“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纠错”。 2、深化客户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烟草专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扬弃以往单纯按销量大小来实施分类管理的做法,确立以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作为分类的主要标准,从宏观分析该客户在区域市场内的经营力、影响力、凝聚力和对烟草行业的忠诚度、贡献度,微观掌握该客户在区域市场内的销售渠道、经营特点、辐射范围、推销手段和对结构品牌喜好变化规律入手,按照不同类别客户的特点,提炼把握同类市场变化规律和专卖监管规律,科学确定管理方法,以增强市场监控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加大对特殊客户群的监控。特殊客户群是指那些专营高档卷烟的酒店、宾馆、浴池、歌舞厅、农家乐、游戏厅等楼堂馆所。由于这些场所遍及城乡,点多、面广、线长,且大多为个体经营,通常情况下,其经营高档假、冒卷烟的隐患极大。因此,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广泛开展排查摸底的前提下,建立《特殊群体客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主业类别、经营地址、业主姓名、是否有卷烟零售许可证、正常营业时间、违规经营记录等。档案按照有无许可证分为两类,并按照特殊客户、特殊管理的原则,建立特殊客户群违规经营预警机制。在“协调、沟通、引导、规范”的基础上,给予重点的、定向的、特殊的监控。 4、借鉴我市今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成功的经验,在2008年开展烟草专卖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确保专卖精细化管理真正落实到位。 总之,在2008年的工作当中,全市各级专卖管理部门和全体专卖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落实《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手册》和《市烟草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为基础,以加大专卖基层及队伍建设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工作,深入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加强专卖信息化建设和深入开展专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埋头苦干,确保全面完成2008年的各项专卖管理工作任务,为实现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店管理总结 烟草专卖管理所工作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县局烟草工作会议和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局提出的“打私打假、抓人重判”的工作方针,强化专卖所管理,提高控市质量,狠抓管理所建设,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坚持规范化办案,严管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市场管控质量有效提升,卷烟销量稳步上升。一年来,共查办“两烟”案件期,查扣各类违规卷烟条、烟丝公斤,在12月大检查期间联合办理连环案、案中案期,行政拘留人,有效地遏制了不法商户的售假行为,为维护卷烟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学习,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全所人员整体素质 今年,县局加强对专卖所的管理,且高度重视,舍得投入,使专卖管理所的标准化建设有了很大进步和提高。一是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办案程序,并实行网上办案。二是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给我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和扫描仪以及电视、电话、桌椅床具和必备的生活用品,大大的改善了办公环境,调动了全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努力学习“一法两条例”和业务知识,提高整体素质。我们按县局要求认真记好三个笔记,坚持每周一、五学习日制度,组织全所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并采取经验交流的形式,熟练掌握了识别假冒卷烟的方法,全所人员在思想上服从上级领导,在工作中埋头苦干严格要求,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分白天黑夜严寒酷暑工作在一线,以实际行动树立了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搞好宣传,提高烟草专卖知名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年,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向全社会和广大卷烟零售商户大力宣传“一法两条例”,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我们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通过典型案件,特别是去年县局.案件,我们广泛宣传,对不法商户起到了震慑作用。针对今年市场上出现的“掉包烟”现象,我们还发通知向商户介绍不法分子掉包的手段,提醒广大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提高警惕,预防此类现象的发生。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得到了商户的理解和支持,也增强了烟草专卖管理的知名度。 三、热情服务,为商户排忧解难,实现专销结合共控市场 今年,一是我们依据有关商户合理布局的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全所人员对辖区卷烟零售商户进行了排查和梳理,对卷烟零售商户档案重新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已办证的零售商户按照要求分步骤整整齐齐建档摆放在档案柜内。二是在县局实行大配送的新形势下,多次登门实地查看商户,并给商户介绍电话订货的呼入方式,为商户粘贴客户代码标签,还为他们讲解烟草形势和介绍适销卷烟信息。对无证经营户,我们上门服务,发放整改通知书面38份,并分析商户布局,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零售许可证,并送证上门,商户的持证入网率达到98%以上。上述做法受到了商户的普遍认同,商户普遍反映,我们真正成了他们的贴心人,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四、管打结合,突出重点,为“两烟”经营保驾护航 为了进一步巩固“两烟”经营成果,从重打击“两烟”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树立县烟草的良好形象。今年我的相继参加了县局组织的四次专项行动,整体行动效果明显。这四次专项行动是:“卷烟打假、诚信维权”专项活动、清除假烟、严惩违法”为主题的百日大会战、把守路口,严厉打击烟叶二道贩子的堵查行动、“破网追刑、净化市场”的卷烟打假专项行动。 在卷烟零售商户的管理中,对于极少数受利益熏心、惟利是图,捣乱卷烟市场的不法分子,我们决不姑息迁就,为此,我们充分发挥基层所的作用,与专卖办、稽查大队、各检查所紧密联系,上下协调一致,与辖区客户部人员配合进行严密监控,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定期交流市场信息,向专卖办每月定期汇报大户私批动向,登记商户库存卷烟情况。在打击制假售假工作中,摸准线索,严处,消除麻痹思想,深查细究,追根求源,使违法经营者切实受到应有的惩罚,进一步稳定了卷烟市场秩序,保证了辖区卷烟销售任务的完成。公务员之家: 在每年“打击二道贩子,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中,我们的重点工作就是要打击烟叶贩子,遏制他们违法活动的器张气焰。8-10月份历时两个多月,我所全员吃住在车上,工作在乡间小道上,在路口防止烟叶外流,与乡政府、派出所联合办理烟叶案件5期,并多次劝阻烟农到外县售烟。特别是10月12日接到举报后,凌晨一点钟左右,我们和乡政府人员在闫庄核桃坪岭上蹲守堵截,查扣烟贩非法收购烟叶两车,当时11名烟贩手持木棒被制服。通过严把交通要道,打击烟叶贩子,维护了烟叶收购秩序。 回顾今年的工作,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与上级要求有很大差距。我们的业务学习、网上办案、内部制度管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学习,开拓进取,创新实干,为振兴我县“两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烟草专卖管理员工作心得感想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烟草专卖管理员。近几天来一首熟悉的旋律时常在我耳边响起:“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却知道你为了谁……”《为了谁》,一首脍炙人口的老歌。每当听到它那熟悉的旋律时,总会让人想起那同舟共济、万众一心的激情岁月,总会让人想起那千万人用汗水和热血铸就的奉献精神。今天,我却想把这首歌献给我们——战斗在烟草专卖管理一线的同志们。 “你是谁,为了谁?”这是一个听起来简单,悟起来却很难的问题。但是,经过深刻的思索加上自己的亲身经历我终于找到了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 记得,那是在12月17日的下午2时20分接到了一名群众打来的求助电话:在位于**店市中医院附近的乐宝超市购买了一盒很难辨认真伪的卷烟,请你们前来帮助辨认。接到电话后市区第二检查所全体人员在所长**的带领下迅速前往对求助人所购买的“红双喜”牌卷烟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确认了该商户出卖的卷烟均是合法卷烟后那位消费者才的脸上出现了以微笑,满意的点了点头踏实地走了。那家商户也向我们投来了肯定的目光。 望着消费者远去的背影和商户肯定的目光,我想了很多。我想到:“你是谁,为了谁?”我是一名烟草专卖给管理员。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侵害;为了能让更多的商户通过合法经营卷烟而实现发家致富;为了国家的经济建设迅速腾飞;为了进一步净化我市的卷烟市场我不怕“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因为我深深的知道:也许我不能预知未来,但是我可以利用现在;也许我不能样样完美,但是我可以事事尽力! 这就是我,不,确切的说就是我们所有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心声!相信吧,在我们所有人员的心中都会唱响那熟悉的旋律——“你是谁,为了谁!”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分析论文 论文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将依法行政这一课题摆上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转变,我国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现了很大转移,烟草的发展迫切需要专卖管理职能的切实转变,它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法制社会也呼唤执法安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和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安全保障体系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看,该法把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国家是烟草专卖唯一经营主体。《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权,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没有烟草专卖权。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烟草专卖垄断是一种国家垄断,是一种行政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利用合法的行政权力决定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进入,并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甚至产量所形成的垄断。烟草专卖经营的垄断地位,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烟草这个行业,纳入市场,并且确定其在全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对这种行政性的垄断,除非法律废止、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能动摇这种垄断地位。从以上法律特征看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专卖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的专卖稽查队伍,切切实实为我国两烟生产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卖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的安全问题日益重要,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建立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及存在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权力,并依据法的规定,管理烟草市场的行为。 1、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我国目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体系构成情况看,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地方法规、规章为两大系列,以及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所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属于最高的效力层次;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有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报经国家经贸委审议通过颁布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2年6月4日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除此之外,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组成部分。可见,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各个阶位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发挥着不同的法律作用,为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奠定了法制基础。 2、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 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包括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询问、抄录或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的职权;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的职权;责令违法企业和人员停业整顿、停止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工具、设备和相应物资的职权;没收走私烟草制品的职权等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烟草专卖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不仅可以行使,而且必须行使,无自由处分权,这种权力是赋予专卖管理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等业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管,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3、依法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是危险的权力。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烟草专卖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已初步形成了专卖稽查部门查案,专卖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查处、审核分离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对专卖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做到自觉地按程序公正执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地方行政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行政相对人监督与行业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监督与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保证烟草专卖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解决烟草专卖管理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所需要的法律体系、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和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当前影响或制约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在烟草专卖管理立法中,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办证管理无证零售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二是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甚至使一些违法者逃避了法律的惩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地方法必须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现有的10余个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作了有益的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也带有地方保护的一些不良倾向,比较明显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四是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技术的应用,依法行政缺乏相对应的根据和标准。 其次,在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方面,职能缺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行烟草体制,长期存在重外打轻内管的倾向,行业内部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冲击,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也受到极大影响。另外,一些地方将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奖金与卷烟销售全额挂钩,捆绑考核,联动计酬,致使专卖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执法趋利性较明显。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虽然稽查部门查案,专卖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查案卷的机制已经形成,但由于法制部门普遍人员少,力量弱,审查案卷还基本流于形式,行业内下一级行政机关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基本上还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办案部门负责。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存在怕得罪下级机关,又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表现上看是维护下一级机关的执法权威,实际上是将其置于可能败诉的不利境地。三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依法办事得不到有效监督查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考 烟草行业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整顿规范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在全球掀起了声势更高、范围更广的控烟浪潮,对我国烟草法制制度的影响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武器,完善烟草行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护烟草专卖制度,已是很值得我们深层次思考的问题。 1、增强行政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治行政观念 在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烟草专卖管理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动烟草专卖行政法治文化的革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应有计划地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辅之必要的组织手段,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进入专卖执法队伍的重要必考科目,并定期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晋升、晋级挂起钩来。同时,应以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治观点为宣传重点,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行为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专卖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专卖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终体现,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整顿专卖执法队伍,录用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入关;进一步严格专卖执法证件管理,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做到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专卖执法所核定的执法种类、范围履行职权,严禁越权执法;进一步严肃专卖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专卖执法队伍,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增强执法责任感,保证专卖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过错范围,细分过错责任,规范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度,对在专卖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追索全部或部分国家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的发展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只有顺时而动、应时而发,别无它途。如果不能建立一套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专卖优势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也不能有效应对外烟和违规经营者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冲击,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不仅能保障稽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也能有效提高专卖管理执法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建立 首先从思想上,提高执法安全认识。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与以往相比,虽然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专卖管理人员没有执法安全思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主观性大;办案过程中打架斗殴、执法不畅、官司缠身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方法缺乏技巧和灵活性,过于简单和粗暴,这都容易引起商家的不满,使商家产生对立情绪,给执法安全带来了困难和麻烦。因此,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通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自我剖析,查因探源、深挖细究,达到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目的。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执法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更好地管好两烟市场。 其次从投入上,创造执法安全条件。一要加大硬件投入,现代化的办案条件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为专卖管理人员及其部门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工具和生活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专卖执法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禁令章程,并要加强内部监督,欢迎社会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有了规矩,才成方圆,才会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再次从行为上,确保执法安全到位。专卖执法行为安全主要包括稽查人员自身安全和执法行动安全。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注意自身安全,并采取预防措施和实行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专卖队伍锻炼,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强化专业执法技能训练和应变能力的培养,塑造“无邪、无私、无欲、无畏”的精神,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锐气、斗志和信心;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可能遇到的情况沉着冷静,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尽量减少矛盾与冲突;受理举报投诉及应付突发事件时,建立现场分工处理制度,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实行重大案情及时汇报请示和110备案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外,还应采取一定措施及方法来保障行动的有效安全。行动前,先摸清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先对行动方案筹划周密细致,杜绝泄密;市场检查方式要灵活,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增强检查的灵活性、机动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四项原则,这样,专卖执法就会达到群众满意、执法安全而有效的目的。 最后从程序上,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卖管理人员与卷烟零售户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在于专卖人员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是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想上明确树立: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力,要具有执法人员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执法时着装整齐,检查时先出示相关检查证和执法证;执法人员是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检查是执法者的权力,零售户是被管理者,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不能滥用权力;零售户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盲区,因此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针对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力求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在执法程序上清楚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认真遵守文明执法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对方,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策略;对守法户、一般户的个别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以教育为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而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则要严惩不怠、全面封杀;规范执法程序,始终牢记“程序法定,程序亦是法”,严格案件处理操作流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乱查乱扣现象,讲求策略,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防止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顺应新时期的要求,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成为时代的呼唤。专卖管理不仅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而且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烟草专卖执法的公平、公正、安全!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分析论文 论文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将依法行政这一课题摆上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在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的要求。随着形势的转变,我国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现了很大转移,烟草的发展迫切需要专卖管理职能的切实转变,它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法制社会也呼唤执法安全,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和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安全保障体系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看,该法把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国家是烟草专卖唯一经营主体。《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权,其他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没有烟草专卖权。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烟草专卖垄断是一种国家垄断,是一种行政性垄断。所谓行政性垄断,是指利用合法的行政权力决定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进入,并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甚至产量所形成的垄断。烟草专卖经营的垄断地位,就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烟草这个行业,纳入市场,并且确定其在全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对这种行政性的垄断,除非法律废止、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能动摇这种垄断地位。从以上法律特征看烟草专卖的特殊法律地位是:烟草专卖主体是国家,国家通过制订法律,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依法行政是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状态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是现代社会向民主和法制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当今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是依法成立、依法监督管理卷烟市场的行政机关,专卖管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的专卖稽查队伍,切切实实为我国两烟生产经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专卖稽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的安全问题日益重要,如何不断健全和完善自身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建立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笔者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及存在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烟草专卖行政权力,并依据法的规定,管理烟草市场的行为。 1、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及其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从我国目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体系构成情况看,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烟草专卖的地方法规、规章为两大系列,以及其他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所构成的多层次法律体系。1991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及其他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属于最高的效力层次;属于行政法规范畴的有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报经国家经贸委审议通过颁布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2年6月4日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除此之外,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组成部分。可见,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各个阶位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发挥着不同的法律作用,为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奠定了法制基础。 2、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 按照《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拥有管辖权。包括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询问、抄录或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的职权;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的职权;责令违法企业和人员停业整顿、停止生产、销售烟草制品,没收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工具、设备和相应物资的职权;没收走私烟草制品的职权等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烟草专卖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不仅可以行使,而且必须行使,无自由处分权,这种权力是赋予专卖管理机关的职权和职责,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等业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程监管,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该追究不作为行为的法律责任。 3、依法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专卖管理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将是危险的权力。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烟草专卖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正确使用,严格实行查处分离和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已初步形成了专卖稽查部门查案,专卖管理部门处理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查处、审核分离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对专卖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做到自觉地按程序公正执法。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地方行政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行政相对人监督与行业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监督与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专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这一基本原则,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保证烟草专卖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解决烟草专卖管理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所需要的法律体系、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和烟草专卖管理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当前影响或制约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在烟草专卖管理立法中,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使依法行政缺乏准确、权威的依据。如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在打私打假方面主体资格不明,在办证管理无证零售的问题上,管理权限交叉错位,形成了管理真空。二是现有的烟草专卖管理法中没有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甚至使一些违法者逃避了法律的惩罚,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是有位阶层次的,地方法必须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现有的10余个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国家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作了有益的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也带有地方保护的一些不良倾向,比较明显地带有地方保护色彩。四是部分内容明显落后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在实践工作中,针对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新技术的应用,依法行政缺乏相对应的根据和标准。 其次,在烟草专卖管理体制方面,职能缺位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行烟草体制,长期存在重外打轻内管的倾向,行业内部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使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冲击,执法主体的权威性也受到极大影响。另外,一些地方将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奖金与卷烟销售全额挂钩,捆绑考核,联动计酬,致使专卖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执法趋利性较明显。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一是虽然稽查部门查案,专卖部门办案,法制部门审查案卷的机制已经形成,但由于法制部门普遍人员少,力量弱,审查案卷还基本流于形式,行业内下一级行政机关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基本上还是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办案部门负责。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存在怕得罪下级机关,又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表现上看是维护下一级机关的执法权威,实际上是将其置于可能败诉的不利境地。三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依法办事得不到有效监督查处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二、完善烟草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思考 烟草行业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力量,必须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整顿规范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也在全球掀起了声势更高、范围更广的控烟浪潮,对我国烟草法制制度的影响已经摆在面前。如何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武器,完善烟草行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护烟草专卖制度,已是很值得我们深层次思考的问题。 1、增强行政法律意识,树立现代法治行政观念 在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关键所在。烟草专卖管理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动烟草专卖行政法治文化的革新,不断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行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应有计划地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辅之必要的组织手段,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作为进入专卖执法队伍的重要必考科目,并定期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专卖执法人员的晋升、晋级挂起钩来。同时,应以行政法律意识和行政法治观点为宣传重点,在全行业普及法律知识。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做到行政行为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健全专卖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专卖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依法行政最终体现,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整顿专卖执法队伍,录用专卖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进入关;进一步严格专卖执法证件管理,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做到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专卖执法所核定的执法种类、范围履行职权,严禁越权执法;进一步严肃专卖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清理出专卖执法队伍,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和权威。二是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责任制度,依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内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增强执法责任感,保证专卖执法的合法性。三是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过错范围,细分过错责任,规范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度,对在专卖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追索全部或部分国家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烟草的发展对传统的专卖管理制度和稽查队伍的素质提出了严峻挑战,烟草专卖管理只有顺时而动、应时而发,别无它途。如果不能建立一套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对烟草市场的有效监控,专卖优势就得不到充分体现,也不能有效应对外烟和违规经营者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冲击,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为两烟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不仅能保障稽查队伍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也能有效提高专卖管理执法行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烟草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建立 首先从思想上,提高执法安全认识。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烟草专卖执法水平与以往相比,虽然总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专卖管理人员没有执法安全思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主观性大;办案过程中打架斗殴、执法不畅、官司缠身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方法缺乏技巧和灵活性,过于简单和粗暴,这都容易引起商家的不满,使商家产生对立情绪,给执法安全带来了困难和麻烦。因此,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令的再学习,进一步增强专卖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和政策观念,通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自我剖析,查因探源、深挖细究,达到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目的。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促进观念转变,提高执法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更好地管好两烟市场。 其次从投入上,创造执法安全条件。一要加大硬件投入,现代化的办案条件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为专卖管理人员及其部门配备先进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案工具和生活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才能更为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专卖执法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禁令章程,并要加强内部监督,欢迎社会监督,严肃执法纪律。有了规矩,才成方圆,才会有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 再次从行为上,确保执法安全到位。专卖执法行为安全主要包括稽查人员自身安全和执法行动安全。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自始至终注意自身安全,并采取预防措施和实行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专卖队伍锻炼,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强化专业执法技能训练和应变能力的培养,塑造“无邪、无私、无欲、无畏”的精神,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锐气、斗志和信心;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可能遇到的情况沉着冷静,做到有理有利有据有节,尽量减少矛盾与冲突;受理举报投诉及应付突发事件时,建立现场分工处理制度,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实行重大案情及时汇报请示和110备案制度。稽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除注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外,还应采取一定措施及方法来保障行动的有效安全。行动前,先摸清线索,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事先对行动方案筹划周密细致,杜绝泄密;市场检查方式要灵活,大胆创新,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增强检查的灵活性、机动性和有效性。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的四项原则,这样,专卖执法就会达到群众满意、执法安全而有效的目的。 最后从程序上,强化执法安全保障。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卖管理人员与卷烟零售户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在于专卖人员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正确执法、依法行政是专卖执法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想上明确树立: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代表政府行使执法权力,要具有执法人员的严肃性和良好形象。执法时着装整齐,检查时先出示相关检查证和执法证;执法人员是法律的维护者,依法检查是执法者的权力,零售户是被管理者,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不能滥用权力;零售户的文化素质有高有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盲区,因此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针对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力求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在执法程序上清楚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认真遵守文明执法程序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对方,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策略;对守法户、一般户的个别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以教育为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而对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则要严惩不怠、全面封杀;规范执法程序,始终牢记“程序法定,程序亦是法”,严格案件处理操作流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乱查乱扣现象,讲求策略,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防止行政复议、行政投诉、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顺应新时期的要求,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成为时代的呼唤。专卖管理不仅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而且应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烟草专卖执法的公平、公正、安全!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和地方的财政税收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烟草制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 第四条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商务、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海关、边防、税务、交通、铁路、民航、海运、汽运、邮政、物价、城管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 (二)执行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烟草专卖管理政策、措施,拟订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管理的政策和措施; (三)对烟草专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打击烟草违法活动,解决烟草专卖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积极协助市、区人民政府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第七条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取得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验。 第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依法经营。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复制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二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店(点)”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经营者必须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摆放于经营场所内的显著位置。 第十四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其许可证遗失(含正、副本)或需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的,应当自遗失或需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需歇业时,应在歇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歇业手续,交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三章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销售 第十五条烟叶种植应当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并与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签订合同后种植。 晾晒烟按名录晾晒烟实行专卖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烟草制品,必须依法取得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烟草制品。 第十七条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经国务院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唯一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批发的烟草制品必须标有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能追溯其供货渠道的专卖供货标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专卖供货标识。 第十八条经营烟草制品实行“凭许可证供货”制度。经营烟草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进货,并将购货发票等相关凭证存放在经营场所内备查。 第十九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烟草制品的宣传促销和广告活动,必须依法获得批准。 第二十条卷烟经营者不得悬挂未经批准的烟草广告、标语和未经核准的卷烟专卖店名称;不得将空烟盒摆放、张贴于经营场所。 第二十一条严禁生产和销售假烟、走私烟、非烟及假冒卷烟商标标识。 不得为非法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及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等活动提供便利。 本办法所称假烟是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质量认证标志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卷烟、雪茄烟;走私烟是指无合法进口手续的境外卷烟、雪茄烟和在国内市场非法流通并标有“专供出口”字样的国产卷烟、雪茄烟;非烟是指不能出具有效凭证证明其合法进货渠道或无专卖供货标识的非计划内烟厂生产的卷烟和未经当地烟草专卖渠道上市流通的卷烟、雪茄烟。 第二十二条生产和经营烟机、烟机专用配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等专卖品,以及以下等烟叶、废烟叶、废烟丝、烟末、烟梗为原料生产烟浸膏、烟碱等产品的,应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和经营。 第二十三条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四条严禁为生产假烟提供烟草专用机械(包括烟草机械专用配件)、卷烟商标标识、原辅材料。 第四章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管理 第二十五条跨省或超出经营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在*辖区内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出具的有效购货凭证。 第二十六条烟草制品的运输必须货证相符、证货同行,所运输的烟草制品不能使用同一运输工具的,应分别开具准运证。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一)使用伪造、涂改、复印、过期的准运证的; (二)使用超越有效权限签发的准运证的; (三)重复使用准运证或准运证未随货同行的; (四)准运证核定的品种、数量、规格及调入、调出地点不符的; (五)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六)运输、储存烟草专卖品无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渠道购货的合法有效凭证的; (七)其他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承运人不得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和个人承运烟草专卖品。 第二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在公路、车站、货运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地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进行检查,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烟草违法案件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调查与烟草违法行为有关的活动,并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 (二)检查烟草专卖品经营场所,并可根据举报对运输工具、窝藏烟草专卖品的场所等进行强制检查; (三)查阅、复制、摘抄、暂扣与烟草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许可证、准运证和其他资料; (四)决定查封、暂扣、登记保存涉嫌违法行为的烟草专卖品、违法所得及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工具。 第三十一条有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得越权处罚,不得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烟草专卖品和罚没款。 第三十二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举报烟草专卖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假烟的鉴定,由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监测站负责。 第三十四条违法烟草专卖品的价值计算: (一)一般烟草专卖品的价值依据国家指导价格计算; (二)卷烟价值依据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指导价格进行计算,无指导价的,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计算; (三)假冒伪劣卷烟及商标标识无论销售与否,其价值一律参照同类正品流通卷烟的价格进行计算; (四)走私卷烟价值按市场价计算。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地域范围经营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许可证,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复制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许可证,并处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一证多点经营的,对持证的经营者,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许可证,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其他无证经营点,仍按照无证经营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摆放于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场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及时办理许可证遗失、变更、歇业手续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并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的; (三)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四)阻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 (五)申请人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强制扣缴非法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专卖供货标识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烟草专卖供货标识、违法所得及为非法烟草专卖标识生产、销售、使用提供便利的工具、设备,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无证经营的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经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烟草制品的宣传促销和广告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宣传促销和广告活动,并依法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悬挂烟草广告、标语和卷烟专卖店名称以及在经营场所摆放、张贴空烟盒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违法经营假烟和假冒卷烟商标标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经营的假烟、假冒卷烟商标标识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假烟总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法经营走私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经营的走私烟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走私烟总价值20%以下的罚款。 (三)违法经营非烟,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非烟总价值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前款(一)(二)(三)项中违法经营物品总价值无法确定的,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对知道或应当知道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或假冒卷烟商标标识活动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生产和经营烟机、烟机专用配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等专卖品,以及以下等烟叶、废烟叶、废烟丝、烟末、烟梗为原料生产烟浸膏、烟碱等产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和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擅自作销售处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擅自作其他处理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生产假烟提供烟草专用机械(包括烟草机械专用配件)、卷烟商标标识、原辅材料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追回所提供的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销售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依法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和个人承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承运人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依法查封、暂扣、登记保存的涉案物资经通知、公告等措施无法找到当事人或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自通知、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六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案件的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私分、挪用。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越权处理烟草违法案件的,由行政监察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或者为烟草专卖品的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便利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对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及意见 企业是一个“契约组织”,这个“契约组织”存在着多重委托关系,委托关系涉及委托人和人两类经济主体。会计人员被谁委托,就应该站在谁的立场上工作,也就应该被谁监督,这就是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问题。本文在对现行中外六种观点,即受托人权益观、委托人权益观、国家权益观、双重主体权益观、三重主体权益观、会计独立观的评价的基础上,对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新体制下的会计监督体系提出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现行不同观点的评析 (一)受托人权益观的评析 受托人权益观又叫经营者立场观。该观点认为,会计人员应当站在受托者立场上,按照有利于经营者利益的规则去计量和报告其行为和结果,帮助受托人认定和解除受托责任。照此观点,“会计的终极的、原本的目的,始终在于完成和认定受托责任”。近几年流行的“会计回归企业论”,实际上就属于受托人权益观。按照会计回归企业论,企业会计人员作为经营者领导下的一名管理者,应当完全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从法人财产主体———企业的角度来处理会计事务,实行彻底的企业化。由于会计是以受托经营者为首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会计对内具有预测、决策、计划、核算、控制、分析、考评等多项职能。 会计选择立场是经营者立场,是现实客观存在的,因为现代的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权分散等原因,虽然说有与股东合约、与债权人的合约以及与政府合约的制约,但经营者对企业最了解,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相比具有绝对的信息优势。再加上经营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目标的不一致性,会计人员又受托于经营者。这样一来,会计人员的选择必然倾向于经营者的立场。这主要是因为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决定了它的客观存在。 这种模式不是理想的模式。原因是,这种观点是将会计人员委托权界定给企业经营者,因而只能要求会计人员履行核算和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职责。其最大优点是,会计人员的工作在委托者的直接监督之下,不论是结果度量还是行为度量都较为容易和准确,容易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运行成本低。同时,会计人员的动力问题得到解决,有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创造了前提条件;但其最大缺陷是,无法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的要求,不能保证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社会效益以及由此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有可能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国家等有关利益人的利益,为经营者的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创造了条件,从而增加了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进而加大了企业的交易费用。 (二)委托人权益观的评析 委托人权益观也叫投资人立场。该观点认为企业会计选择应当从委托人利益出发,服务于委托人需要,选择的规则应符合委托人的要求,以计量和报告人行为及其结果,从而为委托人提供有关人责任和绩效的信息,以便于委托人考评人的“财产经管责任”。根据这一观点,会计人员之所以要编制财务报表,向委托人报告经管责任恐怕是主要的原因。 投资者立场观的出发点在于保证投资者的资本保值和增值,主要为投资者服务。会计人员提供会计信息是为投资者服务的,能够为投资者更好的监督经营者,这是它的一大优点;但是这种体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会计人员虽然受投资者委托,但却远离投资者,投资者能对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保证不和经营者“合谋”吗? (2)即使会计人员在高利益的驱使下听从投资者的,而投资者与经营者的目标不一致,会计人员能为经营者服务吗?会计不为经营者服务,经营者有怎么能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没有好的效益,投资者的资本又怎能保值和增值? (3)国家和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不需要兼顾?因此,会计人员不能被投资者委派。投资者要想使自己的资本保值和增值,委派财务总监可能是一项很好的措施。① (三)国家权益观的评析 国家权益观又叫国家立场观。该观点认为会计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延伸,因而会计选择应站在国家利益立场(如税收最大化、提供社会最高就业)。即企业会计应当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国家派驻企业的专业管理干部,代表国家利益对企业经济活动实施直接的监督。这显然是改革中出现的“国家委派制”的观点。这种观点将会计人员委托权界定给政府,必然要求会计人员履行核算和监督两项职责,对会计人员的补偿也只能由委托人来进行。因为会计人员不是经营者的人,经营者无权对其进行激励和约束,否则不能保证政府对会计人员委托权的独占性,导致产权不清晰。 这种观点的主要缺陷是,由于委托者远离会计人员而难于建立起对会计人员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激励和约束两方面都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对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激励和约束主要依赖行为度量,而行为度量要求委托者能直接观察到会计人员工作的全过程。国家如能直接监督会计人员,还不如直接监督经营者。很容易造成经营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合谋”;如果不“合谋”,又会造成双方的矛盾,从而不利于经营人员的决策。如果不是国有企业的话,国家不可能代表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所以,国家选择立场只能在高度计划经济的国家才存在,比如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我国等,这种模式已被实践证明,既不利于受托者,也不利于投资者,严重地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因而也不是理想的模式。 (四)双重主体权益观的评析 双重主体权益观也叫双重主体立场观。该观点认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选择时,既要考虑外部委托人(所有者)的利益,又要考虑受托人(经营者)的利益,在全面平衡他们关系的基础上进行会计选择。即会计人员既要服务于企业外部的委托人,包括各类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他们进行投资、信贷和其他类似经济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又要服务于受托人即企业经营者及所辖各级管理人员,提供他们进行经营管理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双重主体权益会计观通常把会计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分支,并对两大分支的立场和服务对象作了明确区分。认为财务会计是对外报告会计,即委托人权益会计,管理会计是内部决策和控制会计,实际上是受托权益会计。 双重主体立场观和前三种相比,好像既能兼顾委托人利益又能兼顾受托人利益。但这里关键问题是,怎样让会计人员站在二者之间不偏不倚而中立,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 (1)会计人员的收益由谁支付?谁支付就为谁服务,债权人不可能去支付,怎么会为债权人服务呢? (2)所有者和经营人员的目标怎么统一?不统一的话,会计人员怎么生存?谁来委托会计人员? (3)国家的利益能兼顾吗?所有者和经营人员都是有限的理性经济人,能放弃自己的眼前利益去兼 顾国家利益吗?所以只能说是比前三种较为理想,但也不是理想方式。 (五)国家、委托人和受托人三重主体权益观的评析国家、委托人和受托人三重权益观也叫复合立场观,该观点认为,企业的会计选择,必须同时考虑委托人、受托人、国家的利益,在权衡三者利益的基础上进行会计选择。这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1992)所持的观点,按照会计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在提供信息时,必须同时考虑和满足国家、企业出资者和经营者三方面的需要,并将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放在首位。这样规定,公认是体现了准则在表达会计立场和目标上的中国特色。 三重主体权益观只是在双重主体权益观的基础上考虑了国家利益,双重主体权益观的主要缺点仍然存在,所以仍然不是理想的方式。 (六)会计人员独立观的评析 会计人员独立观是指会计人员独立于委托者和受托者等利益主体,不受任何一方管理,只受会计制度、法规、准则的约束。该观点认为,由于委托者的多样化,各个委托者之间往往存在着利害冲突,为了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人员不能归属于多元主体的任何一方,只能处于多元利益的边缘。会计人员只能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①他们只受会计制度、法规、准则的约束,政府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来管理全国的会计人员,该观点主要是受受托责任派的影响。该观点的最大优点在于能够保证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但是,该观点存在以下缺点: (1)即使外部会计(财务会计)能独立,而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会计)能独立吗?独立后怎么为经营者出谋划策?企业的经营机密能不被泄露吗? (2)即使都能独立,会计人员以什么样的方式独立,谁来付费? 综上所述,任何一种观点都有其缺陷,因为会计是向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由于企业这个“契约组织”中的利益相关者的目标不一致性,使得会计人员的立场难于确定,采用任何单一的体制都不可能兼顾企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结合会计对内和对外职能,把会计人员分为对内和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即财务会计人员和管理会计人员,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体制组合来弥补单一体制的缺陷。 二、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创新的设想 (一)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创新的指导原则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目的在于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实现这个目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创新应符合以下四条原则: 1、确定性原则。它是指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要给企业会计人员的身份一个明确的说法,不宜模棱两可,从而为会计人员的职能发挥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2、适应性原则。它是指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应体现出现代企业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的要求,并通过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会计人员和会计部门为提高本单位 经济效益而监督及出谋划策的积极性。 3、间接性原则。它要求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国家对会计工作的间接管理和监督指导作用。 4、成本效益性原则。首先,要求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运行成本最低,即为促使会计人员履行职责的激励约束机制成本尽可能低;其次,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产生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主要表现为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因为只有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信息需求各方在企业的利益才能得到根本的保证和提高。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信息需求者的共同利益所在。 (二)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创新的设想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财务会计人员的地位是否能够独立化。只有保证财务会计人员的地位独立,才能保证财务会计人员真实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是企业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信息资料来源,特别是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它是委托关系中不同责任者解脱责任和利益维护的依据。 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加工主要是由会计核算工作完成的,加上企业不同利益相关者目标的不一致性,这就必然要求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加工工作应由独立的“第三者”去操作。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利益相关者才能根据自己的目标和自己的判断去做出对自己有利的相关决策,从而才能降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正如美国着名会计学家井尻雄治在其所着《会计计量理论》中提出的,会计不仅仅是记账工具,而且是社会经营责任系统中的一项客观活动。他认为现代社会是建立在一个责任网络上,会计人员是作为第三者加入到委托人与经管人的经营关系中去的。也就是说,会计人员应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负有向社会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责任。①本人的总体设想是:财务会计人员独立化、管理会计人员企业化。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财务会计人员独立化,即成立经营性的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所谓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是指将原隶属于企业,主要从事经济业务的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等财务会计活动的会计人员,剥离为独立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者”。 他们对委托者(确切地说应该是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以会计准则为依据,货币计量企业的经济行为和交易记录,在客观、公正、独立、规范的基础上,通过提供财务、成本和财产经营责任信息,确认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履行会计反映的职能,并使之以企业化的形式独立。财务会计服务公司由企业运行机制对其进行约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业绩考核、职务职称晋升,均由所在的财务会计服务公司负责管理。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接受委托进行会计服务,并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企业向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提供会计事项资料,由财务会计服务公司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这里的监督主要是指对原始会计资料真伪性的审核),并对外提供信息(严格的讲应该是对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会计信息),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对外报送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2)管理会计人员企业化。即企业只设管理会计,进行企业内部核算和监督,代表本企业行使职权;管理会计为经营者服务,由经营者进行约束,实质是指将原隶属于企业的从事非财务会计活动的会计人员彻底摆脱政府和企业“双重”管理体制的束缚,实现会计角色的“回归”,使其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有效运用利益驱动规律,促使管理会计人员尽其所能,对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预测、决策和监控,为企业管理出谋划策,不断向企业管理当局即“受托人”提供有助于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管理会计信息,以充分发挥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3)被服务企业支付会计服务费。被服务企业按签订的合同规定,向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支付会计服务费,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按合同要求,向被服务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服务公司之间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以充分、合理、高效地利用会计资源;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 审计,财务会计服务公司须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应停止会计服务业务,专搞鉴证性(含验资及经济案件鉴定等)业务。② (4)财务会计服务公司的委托权在于监事会。按理说,财务会计人员要做到真正的“超然独立”而站在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立场即“中立”,必须要接受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委托。如果都去委托,结果造成委托权“拥挤”,这是不现实的。所以,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委托人,外部利益相关者(除国家外)和企业的关系是不稳定的,因而不能成为委托人,只有国家和内部利益相关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者、监事会和内部职能部门及职工)才能成为委托人;国家、股东大会、经营者独自委托以及这三者之间的两两结合或三者结合起来委托的体制呈现的弊端在本文前面已经作论述,内部职能部门和职工去委托更是不可思议,因而,由监事会来委托才是相对理想的;另外,从《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也能说明委托权在于监事会的相对合理性:《公司法》第124条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这里虽然不能说明监事会能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至少能够考虑所有者、职工、经营者(经理虽不在其中,但不排除经营者群体中的某一员在其中)、国家(由于国家是立法者以及国家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等因素的影响)的利益。如果对公司法再作进一步地修订,把相对稳定的债权人考虑进去,就会变得更加完善。 (5)财务会计服务公司的服务要受多方监督。财务会计服务公司的业务规范要接受国家监督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下属职能部门的监督,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要接受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任何利益相关者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都有权对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提起诉讼、让委托人(即监事会)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或撤消对其的委托。 三、新体制下的会计监督体系 新体制的图式中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利用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对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财务会计服务公司(主要是运行机制方面)、会计中介机构及国家其他的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二,所有者(包括国有企业中的国家)、债权人、证券机构、保险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企业利益相关者同时对财务会计服务 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直接监督或者委托社会监督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并可以随时对其提出“不信任”,要求监事会撤消对财务会计服务公司的委托,并要求其赔偿合理的损失。 第三,经营者委托内部审计人员对管理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委托审计人员和管理会计人员对企业内部部门和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四,新体制下的会计监督体系去掉了不现实的监督链,即无利益关系的监督和受托人监督委托人的逆向监督。主要体现在: (1)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家监督部门及企业利益相关者能够直接监督财务会计服务公司对外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为其他人对企业监督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2)国家监督部门能够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直接监督,以及利用财务会计服务公司提供的信能够息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监督。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企业集团财会人员管理模式探讨 近年来,各地纷纷组建各种类型的企业集团,有由原行政管理部门改制而成的松散型企业集团,也有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投资形成的母子公司体系,还有以业务为纽带通过相互参股形成的关联企业联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发展,企业集团这种企业组织形式也将越来越普遍。但由于企业集团经营环境、业务范围的变化,面对崭新的法人治理结构、扩大了的经营规模、陌生的产品和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也必须相应改变。采用什么组织形式、如何实现有效控制、怎样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等问题往往是集团管理层首先要解决的。 在企业集团的各项专业管理中,大量的内部控制活动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落实,许多重要的管理数据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反映,几乎所有的经营决策都离不开财务会计系统的支撑。而在我国的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基础管理薄弱、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因此,如何实现有效的财务控制、达到财务管理目标,往往又是企业集团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正是由于财会系统在企业管理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特殊作用,各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集团的总部,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了财务会计人员身上,期望通过对财会人员和财会工作的集中控制,找到一条强化管理和增加监督力度的途径。 一、目前采用的主要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及其不足 基于财会人员角色的特殊性,以及目前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类型的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模式已应运而生,行政、事业单位暂且不说(20__年9月,财政部、监察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单是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就有:财政部门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零户统管式";财政和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发文向国有企业委派财会主管的"主管委派式";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联合向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财务总监制";企业集团把会计从内部分离出来统一办公的"集中办公式";先将财会人员集中起来后委派到下属单位的"集中委派式"等等。这些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会计行为、体现会计监督的严肃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作用,在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是,上述管理模式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以堵代导"。这些模式都不同程度的夸大了财会人员在企业监督中的作用,过分地强调对下属企业和单位的监控,使财会人员的定位产生偏差,难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为企业提供更加深入的服务和指导。有些模式还使财会人员凌驾于企业之上,把内部会计监督变成了一种外部强制性的行为,下属单位成了政府或上级部门的附庸,影响了企业自身管理职能的发挥。对财会人员个人而言,由于集中管理后工作范围与生产经营接触面的缩小,财会同业竞争加剧,个人的升迁与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由于经常处在企业的对立面,财会人员还容易被孤立或成为"摆设"。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上述财会人员管理模式下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一,由于我国现有的财会人员平均综合素质不高,多数情况下还要接受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要让其肩负起对派驻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重任,难度较大。要么财会人员为完成监控与所在单位形成对立,工作难以开展;要么财会人员被所在单位收买,实际监控难以到位。其二,企业管理依赖于企业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离不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财会人员与所在单位是分离的,企业管理的许多基础工作,如定额管理、预算管理、原始记录的管理、财产清查以及有关财务的内控制度建设等等,往往处于企业、财务两不管的境地。其三,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万一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出现不测,实际责任难以落实。单位领导可能指责财会人员监督不力,财会人员为避免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也可能采取较保守的监控方式,上级(或集团)财会部门的领导也可能采用较强硬的监控手段,影响下属企业的健康发展。其四,目前国企普遍忽视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区别,在此前提下一味强调统一监控,可能出现会计核算监督掩盖企业财务管理的现象,影响下属企业的管理效能。 二、"财务"与"会计"职能分离的改进思路 现在的企业集团多数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出资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所有者为委托人,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为人(或称内部人),享有经营权和劳动报酬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自身薪酬、待遇和荣誉等效用的最大化。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效用目标的不一致,在内部人控制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内部人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问题。在这种企业内部,财会人员一方面要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 经理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另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然后据实向所有者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会人员的直接利益与企业经营者紧密相联,财会人员往往迫于压力而站在经营者的立场上,弄虚作假,文过饰非,使所有者的利益遭受损害。因此,为了抑制经营者急功近利、懈怠无能、粉饰浮夸或藏收匿利的行为,在对企业财会人员分类的基础上,由代表所有者的上级部门、企业集团总部对所属企业会计人员(不包括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或委派,仍不失为强化基础核算、保证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目前条件下,通过对会计人员的集中管理、考核和约束,至少可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解脱会计人员对企业领导的人身依附,削弱企业对会计工作的干预力度,比较完整地体现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其次,从体制上把会计工作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转化为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矛盾,通过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磨合、沟通,降低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再次,强化会计人员的专业监督职能,有利于有关制度、政策的落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另一方面,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职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从集中的财会人员中选拔具有管理才能、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归还"下属企业,令其专门参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并运用其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指导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使企业内部各项专业管理形成闭环,提高企业现有管理水平。财务人员"归还"企业,是对上述财会人员集中管理模式的补充和完善。 三、一种企业集团财会人员管理模式的框架 (一)总体原则: 在集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能的分离,会计人员由集团集中委派,财务人员由基层单位自行聘任。 (二)基本要求: 寓会计监督于日常服务,以财务管理促效益提高。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会计核算程序化,工作手段电算化,传递信息网络化。" (三)组织体系:(略)(四)职能描述: 1、集团财务会计管理总部:负责集团基本财经政策的制订,资金宏观调度和管理,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组织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专业培训和考核等; 2、资金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负责集团日常资金的调配、融通和管理,为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结算、信贷及相关金融业务服务。各基层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所有外部银行账户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按会计核算点设置分支机构,各开户单位办理所有资金结算业务(代出纳)。 3、各会计核算机构:由集团总部委派会计人员设立,按集团业务类型、地域和业务量设置独立于服务单位的满负荷核算机构(类似行政事业窗口单位,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配备最经济合理的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负责相关单位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并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实施会计监督,保证提供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会计核算机构的职能重在客观反映,而不参与和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人员应竭尽全力全方位满足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及相关之需,想单位之所想,急单位之所急,并全方位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4、基层单位财务机构(或财务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集团财务、人事部门推荐,基层单位聘任,成为所在单位的一员。财务人员应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知识和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管理等专业技术方法,加强所在单位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分析,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运作,为所属单位管理与决策服务。一般财务人员应较长时间为同一单位服务,以深入理解相关业务。 (五)信息传递: 1、财务人员是所在单位内部业务核算、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应敦促、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统计核算,并将有关原始单据及时传递到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 2、财务人员要协调好单位与财务会计部门、人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己的财会专业知识对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本单位领导出谋划策。 3、会计核算机构应定期向被服务单位和集团总部反馈有关会计信息,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报表,同时提供随时即时查询和电脑联网查询。记账凭证、各种报表由会计核算机构负责编制,定期返还所属单位归档保管。 4、资金结算中心与会计机构联合办公,分别负责,信息资料共享。 5、各单位在具体财会业务问题上出现分歧,由本单位财务人员与会计核算机构进行协调,共同商讨可行的解决办法,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合法进行。重大事项可通过集团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6、由集团财务会计部门组织,利用电脑网络、定期例会、各种书面材料等形式,及时传递财务、会计系统运行中的有关信息,针对问题及时解决。 (六)人员管理: 1、建立内部财会人才市场,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使真正的人才通过内部竞聘进入集团财会队伍。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外部招聘部分人员。 2、集团在岗财会人员经考核和内部竞争,在保证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行,并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财会人员划分为财务人员、会计人员两类,同时按如下层次实行分层管理:集团财务主管、集团会计主管、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核算机构会计主管、财务会计、会计核算员、出纳员。 3、按照集团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岗位职责,对在岗财会人员实行分层管理,逐人定位,定向培养,保持各层合理的智能配比、年龄结构和报酬级差。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条件成熟时可担任同级相关行政职务。 4、会计核算机构、资金结算中心人员由集团统一管理、考核、发放报酬;财务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报酬由所在单位考核发放。集团可按核算业务量向基层单位收取一定费用,并通过内部协议形式明确服务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5、财务、会计人员之间可以交流,不设固定交流期限。 6、财会人员的 教育培训由集团财会部门统一组织,通过有针对性地提高培训、有选择性地外部培训、定期的法规政策培训和后续教育等方式,以及经常性的理论研讨、内部交流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7、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会计人员以集团财会管理部门考核为主,并综合被服务单位反馈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奖惩、淘汰与被考核人报酬挂钩。财务人员以所在单位考核为主,集团财会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方面的参考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其业绩、报酬、升迁或调离。 8、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对优胜者给予奖励。 (七)业务监督:结合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可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八)总结:“文秘站”版权所有 这种改进的财会人员管理模式,主要体现了财会人员对企业的服务,通过服务强化监督。会计核算机构与核算主体之间是一种的对等契约关系,一方提供服务,一方支付费用,彼此相对独立,在集团内部管理、考核制度的约束下,形成了有效的相互监督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通过分类和分层,将有能力的财务人员融入企业并定位于中高级管理层面,解决了企业财务人员的出路问题,可以充分发挥其潜能和专业特长进一步为加强企业管理服务。 企业集团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组织,随着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在不断变化,一种管理模式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企业,也不会永远适用于某个企业。通过某种方式,把财会人员管好了,财务管理搞好了,仅仅使得管理决策所需的财务信息显得真实可靠和管理所需的部分基础工作有人落实,并不意味着这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就已经很高。如果不考虑企业外在的监督和推动因素,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终还得依靠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和各个管理层面的协调运作。企业集团必须不断调整并适应变化的经营环境,以充分发挥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优势,为社会创造最大的价值。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企业集团财会人员管理模式探讨 近年来,各地纷纷组建各种类型的企业集团,有由原行政管理部门改制而成的松散型企业集团,也有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投资形成的母子公司体系,还有以业务为纽带通过相互参股形成的关联企业联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发展,企业集团这种企业组织形式也将越来越普遍。但由于企业集团经营环境、业务范围的变化,面对崭新的法人治理结构、扩大了的经营规模、陌生的产品和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也必须相应改变。采用什么组织形式、如何实现有效控制、怎样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等问题往往是集团管理层首先要解决的。 在企业集团的各项专业管理中,大量的内部控制活动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落实,许多重要的管理数据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反映,几乎所有的经营决策都离不开财务会计系统的支撑。而在我国的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基础管理薄弱、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因此,如何实现有效的财务控制、达到财务管理目标,往往又是企业集团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正是由于财会系统在企业管理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特殊作用,各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集团的总部,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了财务会计人员身上,期望通过对财会人员和财会工作的集中控制,找到一条强化管理和增加监督力度的途径。 一、目前采用的主要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及其不足 基于财会人员角色的特殊性,以及目前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类型的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模式已应运而生,行政、事业单位暂且不说(2000年9月,财政部、监察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单是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就有:财政部门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零户统管式";财政和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发文向国有企业委派财会主管的"主管委派式";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联合向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财务总监制";企业集团把会计从内部分离出来统一办公的"集中办公式";先将财会人员集中起来后委派到下属单位的"集中委派式"等等。这些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会计行为、体现会计监督的严肃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作用,在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是,上述管理模式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以堵代导"。这些模式都不同程度的夸大了财会人员在企业监督中的作用,过分地强调对下属企业和单位的监控,使财会人员的定位产生偏差,难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为企业提供更加深入的服务和指导。有些模式还使财会人员凌驾于企业之上,把内部会计监督变成了一种外部强制性的行为,下属单位成了政府或上级部门的附庸,影响了企业自身管理职能的发挥。对财会人员个人而言,由于集中管理后工作范围与生产经营接触面的缩小,财会同业竞争加剧,个人的升迁与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由于经常处在企业的对立面,财会人员还容易被孤立或成为"摆设"。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上述财会人员管理模式下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一,由于我国现有的财会人员平均综合素质不高,多数情况下还要接受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要让其肩负起对派驻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重任,难度较大。要么财会人员为完成监控与所在单位形成对立,工作难以开展;要么财会人员被所在单位收买,实际监控难以到位。其二,企业管理依赖于企业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离不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财会人员与所在单位是分离的,企业管理的许多基础工作,如定额管理、预算管理、原始记录的管理、财产清查以及有关财务的内控制度建设等等,往往处于企业、财务两不管的境地。其三,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万一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出现不测,实际责任难以落实。单位领导可能指责财会人员监督不力,财会人员为避免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也可能采取较保守的监控方式,上级(或集团)财会部门的领导也可能采用较强硬的监控手段,影响下属企业的健康发展。其四,目前国企普遍忽视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区别,在此前提下一味强调统一监控,可能出现会计核算监督掩盖企业财务管理的现象,影响下属企业的管理效能。 二、"财务"与"会计"职能分离的改进思路 现在的企业集团多数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出资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所有者为委托人,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为人(或称内部人),享有经营权和劳动报酬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自身薪酬、待遇和荣誉等效用的最大化。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效用目标的不一致,在内部人控制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内部人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问题。在这种企业内部,财会人员一方面要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理 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另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然后据实向所有者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会人员的直接利益与企业经营者紧密相联,财会人员往往迫于压力而站在经营者的立场上,弄虚作假,文过饰非,使所有者的利益遭受损害。因此,为了抑制经营者急功近利、懈怠无能、粉饰浮夸或藏收匿利的行为,在对企业财会人员分类的基础上,由代表所有者的上级部门、企业集团总部对所属企业会计人员(不包括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或委派,仍不失为强化基础核算、保证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目前条件下,通过对会计人员的集中管理、考核和约束,至少可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解脱会计人员对企业领导的人身依附,削弱企业对会计工作的干预力度,比较完整地体现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其次,从体制上把会计工作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转化为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矛盾,通过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磨合、沟通,降低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再次,强化会计人员的专业监督职能,有利于有关制度、政策的落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另一方面,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职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从集中的财会人员中选拔具有管理才能、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归还"下属企业,令其专门参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并运用其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指导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使企业内部各项专业管理形成闭环,提高企业现有管理水平。财务人员"归还"企业,是对上述财会人员集中管理模式的补充和完善。 三、一种企业集团财会人员管理模式的框架 (一)总体原则: 在集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能的分离,会计人员由集团集中委派,财务人员由基层单位自行聘任。 (二)基本要求: 寓会计监督于日常服务,以财务管理促效益提高。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会计核算程序化,工作手段电算化,传递信息网络化。" (三)组织体系: (略) (四)职能描述: 1、集团财务会计管理总部:负责集团基本财经政策的制订,资金宏观调度和管理,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组织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专业培训和考核等; 2、资金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负责集团日常资金的调配、融通和管理,为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结算、信贷及相关金融业务服务。各基层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所有外部银行账户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按会计核算点设置分支机构,各开户单位办理所有资金结算业务(代出纳)。 3、各会计核算机构:由集团总部委派会计人员设立,按集团业务类型、地域和业务量设置独立于服务单位的满负荷核算机构(类似行政事业窗口单位,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配备最经济合理的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负责相关单位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并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实施会计监督,保证提供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会计核算机构的职能重在客观反映,而不参与和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人员应竭尽全力全方位满足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及相关之需,想单位之所想,急单位之所急,并全方位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4、基层单位财务机构(或财务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集团财务、人事部门推荐,基层单位聘任,成为所在单位的一员。财务人员应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知识和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管理等专业技术方法,加强所在单位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分析,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运作,为所属单位管理与决策服务。一般财务人员应较长时间为同一单位服务,以深入理解相关业务。 (五)信息传递: 1、财务人员是所在单位内部业务核算、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应敦促、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统计核算,并将有关原始单据及时传递到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 2、财务人员要协调好单位与财务会计部门、人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己的财会专业知识对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本单位领导出谋划策。 3、会计核算机构应定期向被服务单位和集团总部反馈有关会计信息,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报表,同时提供随时即时查询和电脑联网查询。记账凭证、各种报表由会计核算机构负责编制,定期返还所属单位归档保管。 4、资金结算中心与会计机构联合办公,分别负责,信息资料共享。 5、各单位在具体财会业务问题上出现分歧,由本单位财务人员与会计核算机构进行协调,共同商讨可行的解决办法,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合法进行。重大事项可通过集团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6、由集团财务会计部门组织,利用电脑网络、定期例会、各种书面材料等形式,及时传递财务、会计系统运行中的有关信息,针对问题及时解决。 (六)人员管理: 1、建立内部财会人才市场,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使真正的人才通过内部竞聘进入集团财会队伍。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外部招聘部分人员。 2、集团在岗财会人员经考核和内部竞争,在保证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行,并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财会人员划分为财务人员、会计人员两类,同时按如下层次实行分层管理:集团财务主管、集团会计主管、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核算机构会计主管、财务会计、会计核算员、出纳员。 3、按照集团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岗位职责,对在岗财会人员实行分层管理,逐人定位,定向培养,保持各层合理的智能配比、年龄结构和报酬级差。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条件成熟时可担任同级相关行政职务。 4、会计核算机构、资金结算中心人员由集团统一管理、考核、发放报酬;财务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报酬由所在单位考核发放。集团可按核算业务量向基层单位收取一定费用,并通过内部协议形式明确服务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5、财务、会计人员之间可以交流,不设固定交流期限。 6、财会人员的 教育培训由集团财会部门统一组织,通过有针对性地提高培训、有选择性地外部培训、定期的法规政策培训和后续教育等方式,以及经常性的理论研讨、内部交流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7、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会计人员以集团财会管理部门考核为主,并综合被服务单位反馈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奖惩、淘汰与被考核人报酬挂钩。财务人员以所在单位考核为主,集团财会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方面的参考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其业绩、报酬、升迁或调离。 8、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对优胜者给予奖励。 (七)业务监督:结合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可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八)总结: 这种改进的财会人员管理模式,主要体现了财会人员对企业的服务,通过服务强化监督。会计核算机构与核算主体之间是一种的对等契约关系,一方提供服务,一方支付费用,彼此相对独立,在集团内部管理、考核制度的约束下,形成了有效的相互监督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通过分类和分层,将有能力的财务人员融入企业并定位于中高级管理层面,解决了企业财务人员的出路问题,可以充分发挥其潜能和专业特长进一步为加强企业管理服务。 企业集团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组织,随着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在不断变化,一种管理模式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企业,也不会永远适用于某个企业。通过某种方式,把财会人员管好了,财务管理搞好了,仅仅使得管理决策所需的财务信息显得真实可靠和管理所需的部分基础工作有人落实,并不意味着这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就已经很高。如果不考虑企业外在的监督和推动因素,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终还得依靠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和各个管理层面的协调运作。企业集团必须不断调整并适应变化的经营环境,以充分发挥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优势,为社会创造最大的价值。 相关性:毕业论文,免费毕业论文,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研究销售人员忠诚度与企业效益管理 摘要:在广泛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销售人员忠诚度对企业效益管理的影响。首先分析国内外对于员工忠诚度研究情况进而探讨出销售人员忠诚度对于企业效益管理的影响。其次总结出研究的新趋势即销售人员忠诚度在一些企业中有下降的趋势。最后得出结论提高销售人员忠诚度对于提高企业效益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关键词:员工忠诚度;销售人员忠诚度;企业效益管理 1 研究意义及背景 目前我国很多员工忠诚度存在下降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人员流失率,消极怠工和人为泄露企业秘密等。其中销售人员的流失现象更为普遍,主要表现为销售人员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量流向中外合资和(或)外商独资企业,以及销售人员在中外合资和(或)外商独资企业之间频繁变换工作单位。对此,企业应分析销售人员忠诚度下降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和提高销售人员的忠诚度。销售人员的忠诚度又直接影响到顾客的忠诚度,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因此,对销售人员忠诚度与企业效益管理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员工忠诚度影响因素的研究开始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主要倾向于通过量表调查进行实证研究,目前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2.1.1 员工自身素质 从员工个体层面来看,影响忠诚的因素包括员工任职期限、年龄、性格等,但各项素质的作用机理和影响强度还没有一致的研究结果,而且分歧极大,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员工的年龄和任职期限均与忠诚程度呈正比。第二,FerdrikcRecihheld(2001)发现某些员工天生就更倾向于对企业忠诚,因此提出企业应设法寻找合适即与组织目标一致、愿意与企业长期共存的雇员,并设法留住他们,即在招聘员工时要考察员工性格、对待工作的态度和文化适应力。Geo飞eM.10gna(1954)的观点和Ferdriek不谋而合,他认为提出员工自身是否具有强烈的使命感是影响员工忠诚的关键,因为使命感能够帮助员工体会工作的意义,这种使命感渗透到管理者日常的工作,有助于提高员工忠诚度。第三,BrinaScharg(2001)从道德的层面提出:任何人本身就有对企业有忠诚的需要,个人道德水准不同,忠诚度也不同,企业应该激发和培育员工的忠诚。以上三个个体因素的研究对企业的招聘和后续管理有积极的影响和意义,也是目前许多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忽略的方面。 2.1.2 领导者素质 Mcugimless(1998)认为领导者具有良好的管理诚信将有助培养和提高员工忠诚度。Jacqueline和Mihonfield(2002)认为领导者的沟通战略是影响员工忠诚度的关键因素。FerdrcikRecihheld在《忠诚法则》(2001)一书中也强调了领导者个人素质及言行对员工忠诚度的影响,他认为领导者是否意识到员工忠诚的重要性,是否重视培育员工忠诚度,并在制订经营决策时坚持忠诚原则,把员工等合作伙伴的利益放在首位将影响员工的忠诚程度。FerdrikcRecihheld建议领导者选择良好的沟通渠道,把忠诚的观念传播到企业各部门,并在日常的工作中做到言行一致。 2.1.3 企业文化和群体关系 RogerHemrna(1999)提出企业文化是影响员工忠诚度的重要因素,因为企业文化能够在员工与员工、员工和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并使员工对企业产生依赖感,觉得自己的工作有价值。这一点对新一代年轻的雇员尤为重要,因为他们更注重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及自身价值的实现。GeogreMolgna(1984)提出管理者与下属亲密而稳固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员工忠诚度的提高,而这种亲密关系的建立则有赖于管理者有意识的管理行为建立和强化。Allen(1998)和FerdriekReiehheld(2001)在文章中提到了信任对赢得员工忠诚度的重要性。Yul-Timwong等(2002)学者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信任对员工忠诚度的影响。 2.1.4 员工参与和沟通机制 Dvad(1989)在对纽约TPF C公司的实证调查结果显示员工参与和沟通能够增强其忠诚程度,ness(1998)认为有效、公开坦诚的交流是员工忠诚度的重要因素。FerdrikcRecihheld(2001)也谈到类似的观点。AlnaD·Smiht(2002)提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运用语音信箱、电子邮件等科技手段传递信息,但员工忠诚度是无法由这些只注重内容的硕士学位论文沟通方式获得的,只有面对面的人际沟通和交流机制才能使员工体会到人际情感交流,因此主张公司必须有意识地采用人际情感沟通方式以培育和提高员工忠诚度。 2.1.5 员工职业发展 David w·Rhodes(1989)在对纽约TPF C公司的实证表明调查能否获得足够的职业发展机会是影响员工忠诚度的重大因素。DvaidFgainao Ci993)则认为面对裁员和机构改革,员工和企业需要重新构建心理契约的内容,让员工意识到企业不会承诺一生不变的保证,但却可以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帮助,他提出企业可以向员工提供获得“雇佣能力”的机会和所需资源,以员工对自身能力的肯定代替传统的工作安全感,培育员工忠诚度。 2.1.6 薪酬福利和工作安全感 盖洛普(Gall即)公司1991年对美国7千名员工进行的实证调查结果显示薪酬与员工忠诚度成正比。 Mcugi(1998)则认为为了培养和提高员工忠诚度,员工的工资必须根据绩效发放,同时福利政策应该比较灵活,适合员工的实际需要。Brinaschrga(Z001)强调工作安全感是影响员工忠诚的重要因素之一,他的研究表明:对蓝领的裁员在降低其忠诚度的同时也会降低其他未被裁员的员工尤其是管理层对公司的忠诚。一项在经济萧条裁员时期对财富500强公司686位经理进行的调查也证实了他的观点,调查结果显示这些裁员风暴下的幸存者对公 司的忠诚在过去的几年中有所下降。尽管他们平均年龄37岁且至少拥有硕士文凭DavidW·Rhodes(1989)在对纽约TPF C公司的实证调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2.1.7 企业伦理价值因素 Esnavaelnmie(2002)等认为企业的伦理价值观及企业内部的伦理状况对员工忠诚度有显着影响,当员工面临新的工作机会时,往往根据个人对某些企业的构想和声誉进行决策,而且员工更愿意到伦理状况好的企业工作。sheauboreck(1994)的研究表明组织公平感是影响员工忠诚度的重要因素。 2.2 国内研究现状 对员工忠诚度形成过程的分析可得:较高的员工忠诚度是员工期望得到满足的结果。国内学者对于员工忠诚度影响因素的研究也都主要从企业对员工期望的满足程度着手,但国外学者的研究内容更为丰富,不仅考察了薪酬福利等物质因素,也探讨了员工自身素质、职业发展等工作因素,更提升到组织伦理价值观的高度。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停留在薪酬福利和员工职业发展上。除许小东的研究包含组织公平感外,唯一讨论组织内部信任的研究者黄炽森也是香港中文大学的教授。 内容的差异不仅反映了员工需求、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意识和研究者关注重心的差异,更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还未完全的表现。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心理期望逐渐由物质期望向精神期望转变。经济全球化使世界逐步发展成为单一的经济空间,企业社会责任(CoarteSoealiReonsibili,yt简称CSR)运动的兴起和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推行也迫使国内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员工权益的满足和全面发展提供各种机会和条件。因此,从企业道德管理层面考察员工忠诚度的影响因素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新课题。 3 发展趋势 如今,国外一些成功的企业,如美国的贝恩策略顾问公司、国家农场保险公司等,纷纷采用了一种“忠诚管理”的经营模式,创造了骄人业绩。在我国,尽管一些企业也己认识到“皋于忠诚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实现顾客满意并创造顾客忠诚,但遗憾的是,这种认识基本上仍停留在“顾客忠诚”的阶段,忽视了“员工忠诚”,忽视了忠减的员工给企业所带来的效益。基于以上的现实背景,为企业提高销售人员的忠诚提供依据,并且通过对空调行业中企业销售人员忠诚度与企业效益管理的实证研究,为企业制定有效的留人政策提供了一些实证性的依据,使得该留人政策不仪能够留住优秀的人才,解决目前企业所面临的销售人才危机问题,而且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益管理水平。 4 结语 基于我国目前企业员工流失特别是销售人员流失严重的情况,企业急需找到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销售人员忠诚度的影响因素,并通过中间变量顾客忠诚度为桥梁建立起销售人员忠诚度与企业效益管理之问关系模型。这为企业系统解决企业中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对企业效益的不利影响提供理论指导。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浅谈加强企业人员管理的论文 任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的企业都需要拥有三大资本:财力、物力、人力。其中人力资源是最重要、最关键的资源, 以下就是由为您提供的浅谈加强企业人员管理。 首先,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力资源优劣之间的竞争。其次, “人”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被定义为最重要的生产力构成要素。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建立起完备的用人机制,没有制定好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战略,要想实现企业最终的目标和证明自我价值都是不现实的。 人员管理战略必须以企业管理战略为指导,企业管理是制定人员管理战略的前提和基础。此外,人员管理战略是企业管理职能战略之一也是企业战略不可或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营管理战略的实现起着巨大的推动和支持作用。同时又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有效保障。更重要的是,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人力资源已成为企业的第一资源。人员管理战略对企业管理的整体战略、财务管理、技术开发、生产制造、供应管理、市场营销等所有企业职能的确定和施行都有着驻足轻重的作用。 人员管理对企业管理的促进作用分析 1鼓舞士气,提高工作激情,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激励是在组织环境中激发、指导和维持行为的过程。组织行为学认为,激励主要是指激发人的动机或工作热情,调动人的积极性,使人有一股内在的动力,朝向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心理活动过程。激励无论是对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还是对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世界着名潜能学研究专家安东尼·罗宾就曾指出,每个人的潜能都是无穷的,问题在于我们用什么手段、怎样去激发这种潜能。 实行以“人格”为本的人员管理,无疑有利于鼓舞士气、提高员工的工作激情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有学者曾通过调查发现,人格因素对工作绩效的影响占了20%到30%之间。而近来的学者在用预测人格观点的确实性等方法来研究人格对激励的影响时,对结果进行分析,也发现人格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激励的效果。以“人格”为本的关键在于对员工人格的尊重,增强员工对企业的情感,树立主人翁意识,员工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从而激起更大的热情、干劲倍增。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鱼需改进和完善 论文关键词:科技管理水平 专业技术水平 人才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现行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改进和完善的具体措施,着力于前睹性地发掘羞藏在专1技术人员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随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新风尚的形成,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在各条战线上取得辉煌的成就。但近年来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苗头: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终身制”后,虚套上了“美丽的光环”,躺在功劳之上,不思进取;有的只图索取不讲奉献;有的学历与业绩贡献成反比等应引起注意,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一、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原因 (一)科技管理水平与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科技管理水平与专业技术水平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科技管理水平是指担负一定行政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科技管理中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方面的综合水平。专业技术水平是指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技术理论和方法,解决生产实践中专业技术向题的水平。科技管理人员在人员工作中一般都能运用到一定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科技管理方法是专业技术方法之一。科技管理水平属于专业技术水平的范畴。 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在中因能运用专业技术理论和方法,解决了一、二个生产实践中的专业技术难题,工作较为突出,从爱护和发挥他们的才能出发,把他们提拔到科技管理岗位上,由于其本人还不具备领导一班人去开展管理工作的能力,没法在管理水平上有所发展,只顾自己忙,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或者因某些行政的事事务务反而耽误了对专业技术难题的攻关,形成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管理水平与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二)“德”与“才”严重脱节 邓小平同志认为:所谓人才,就是德与才的统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的统一。对于“德”,即政治思想素质间题,业务工作能力强,不等于政治思想好,但政治思想好一定要技术业务工作能力强。专并不等于红,但是红一定要专,不管你搞哪一行,你不专,你不懂,你去瞎指挥,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耽误了生产建设的发展,就谈不上红。红与专的关系,实质就是德与才的辩证关系。 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对在实际工作中达不到辞退条件,而素质能力较差,“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或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和群众都不满意;或政绩平平,缺乏职业道德和修养;只图索取不讲奉献;资历与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不能划等号的专业技术人员,把他请下领导岗位后,这小部分人放不下架子,没能认真在思想政治上、素质上找差距,而是产生消极怠工情绪,起反作用,这部分人具有“才”,但不具备“德”。造成德与才严重脱节。 (三)学历、能力水平与业绩贡献未能有机结合 学历是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和学识水平的标志,但学历并不等于实际工作能力。有的大中专毕业生几番苦苦补考后取得了学历,不但专业知识未真正达到最高要求,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无从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更不用说实际工作能力。这部分人工作水平较低、业绩平庸,甚至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空挂专业技术职务的衔,工作能力有限,不能独立处理问题和完成所担任的工作。他们在取得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后,打击了另一部分学历层次低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会使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产生不良情绪,会使专业技术职务失去应有的光彩和意义。由于种种原因,有个别被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其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不一定就比得上没有专业技术职务或比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低的强。事实上形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坏风气。如今,我们根据各企业的管理层次设定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位,不应让平庸者占了专业技术职位。 二、改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1.加强学习,注重素质育人才 同志提出:“领域干部一定要讲政治”。我们认为专业技术干部也要讲政治。在迎接新历史时期,专业技术干部的前程任重道远,时代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坚持不懈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虽说专业技术资格是“终身制”的,但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把优胜劣汰方法引人人才培养和使用中来,把铁交椅搬走,换成活交椅,把专业技术职务时刻置于动态管理中(不聘或低聘),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专业技术人员有一种紧迫感、压力感、危机感,并在评聘分开中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国有企业实行对专业技术人员或科技管理干部“让”和“下”了,有效地强化了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的责任心,通过做过细的政治思想工作,让这些从科技管理岗位退下来的同志放下思想包袱,专心搞专业技术工作,让他们在工作中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安心运用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使学历、资历与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能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又红又专。 2.评聘分开,以真才实干用人才 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引人竞争机制,一定要评聘分开,要对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聘任实行职数控制。职数控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能够满足生产和管理的需要便可,不能滥没。在职数限定的范围内,掌握以下评聘原则: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从事的专业岗位不对上口时不聘;②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相对薄弱的不聘;③工作业绩不突出的不聘;④对已聘人员在工作中群众意见较多的不聘;⑤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不聘;⑥工作失职或发生生产事故,造成损失的不聘。严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关,把德、能、勤、绩以及其他考核内容量化细分。 3.打破常规,不拘一格选人才 资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践经验,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虽资历不深,但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较强,业绩贡献突出。我们要打破常规选人才。 (1)一要打破求全的形而上学思想,坚持重其所长、重实绩、重潜力、不求全、不听邪、不看一时一事的原则选人才。对那些学历虽不高,然而通过刻苦自学和实际工作的锻炼,较好地掌握了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具有真才实学和较强工作能力的人;使一大批有能力、有才干、得民心的专业技术人员走上不同的领导岗位。同时要树立培养和造就成熟而健康的市场经济的新型人格观念。专业技术人员不但要有善于用科技抓经济、管经济的能力,而且还要有富有开拓性、应变性和科学性地运用客观规律去驾驭经济市场的人来搞科技管理工作。 (2)二要打破“年轻易傲”的片面思想,坚持重实绩。邓小平同志在谈到起用年轻人时指出:“一般人认为年轻人骄傲,这个并不完全是坏事,越有能力,越有自信。真是有点骄傲放在适当的岗位,他自己就会谦虚起来。”①由于我国还存在着人才顾忌超群起飞,社会排斥超群人才的消极思想,针对这种世俗观念,我们要坚持栋梁方正位,只要是棵好苗子就重育,只要是人才就重用,让消极思想没有市场传播,让奋发成才成为企业风尚。按照邓小平思想坚持看实绩、看表现、看创新思想,大胆启用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实践证明,年轻人是有能力的,是大有作为的。 4.活化管理,广开贤路出其才 人才难得,而人才是事业成功的基础,我们要爱护人才,提供良好的环境让专业技术人才各尽其才,允许人才朝着有利于发挥和发展的方向流动。(1)广开流动之路。通过公开招聘缺员岗位,让有贤之士自荐报考,合格录取聘任,使专业技术人员在车间之间、技术岗位之间、管理和技术岗位之间、党政之间流动。让专业技术人才越流越精,干部越用越活,为一批一专多能多向平衡发展的干部队伍提供了良好的培养环境。几年来,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多人实行了岗位之间的调换。(2)广开锻炼之路,让专业技术人员向多方面锻炼发展:一是一线锻炼。新人企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都要分配到生产第一线实践,实习期满后,要通过专业技术专项题的论文答辩,由企业初次评定职称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听其是否能把课堂所学的专业知识真正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延期转正定级和评定职称。如国家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实习期满后,可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为助理工程师,企业实行对工作积极的毕业生,可按期转正,但对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达不到要求者不给予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这样做既重学历,又不唯学历,重在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业绩贡献。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引人竞争机制,使专业人员有危机感。二是专题锻炼。把某单项工作或某项阶段性工作交给某个培养苗子去管理、去负责、去完成,在实践中磨炼才干,给他们提供成才的空间,给他们压担子。 5.效益挂钩,多种方式激励人才 人才是取得事业成功的基石,没有人才,什么宏伟目标都不可能获得预期效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是邓小平同志在我党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重要思想,给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识才、爱才、育才、用才指明了正确方向。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是企业腾飞的技术保障,我们对专业技术人员除了精神上的鼓励,还要采取一些其他方面的奖励措施,如将聘任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与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挂钩,实行住房分配、收人分配一条龙的倾斜政策措施来解决人才成长的生活之优、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的物质待遇,可以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工作起来更宽心、更顺心。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浅谈企业人员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企业在人员管理方面有着显著的进步,但仍有一些比如权责不明、政企不分等。这些问题都阻碍了我国企业的现代化发展。本文主要阐述了人员管理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并在分析当前企业人员管理出现的问题后提出了一些解决途径。 【关键词】企业 人员管理 措施。 一、引言 企业离不开人才的支持。一个企业若缺少具备创造精神的人才是谈不上什么效益的。不论工作在基层员工还是处于致力科研的高级人才,都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 在“以人为本 管理理念的深入实践过程中,人员管理所具有的作用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体现。企业中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合理程度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甚至是兴衰。进行人员管理的本质内涵就是要将企业中从基层到管理层的所有员工都各尽其才、各得其所。换句话说就是:人员管理的实际工作效果应当把每个人的才能发挥到极致,并且这个能力的发挥都处于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方向。 二、企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性。 管理的过程就是协调各个部门工作的过程,进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比较高效地单独或同别人一起完成预期设定的目标。我们可以把管理当作一个学科,也可以把管理当作一门艺术。管理也是一门情景艺术,对人进行的管理要复杂于对技术的管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对外开放的完整系统,企业的运作同企业的经营资源例如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空间、事件等都有着密切的关联。没有或者缺少上述管理要素则企业就不能进行盈利运作,企业的发展壮大就无从谈起。 传统的企业管理中,我们比较专注于财力、物力方面,对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有很多的投入。把物和财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同时给予特殊重视,难以了解到物和财的侧面反映出结果性质的问题,也就是最为关键的人的作用。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与人的竞争是企业间竞争的实质。企业的中心位置为人,故此进行企业的人员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当前的企业管理人员都面临着挑战:有时可能同不同类型、不同性格的人进行商务来往;要从事较为艰苦的工作,偶尔这些工作是比较隐蔽不易发觉的;在员工面对复杂选择或者混乱时候要稳定员工情绪。展开工作需要的资源不够充足;高效地搭配组合小组成员的技能、知识、经验。企业管理人需要了解每位员工的性格特点并且不能将任何偏见附加到人员的分配组合上面。管理人也不应该去改变下属的性格差异,很多时候不仅对工作效率提高没有帮助反而会起到消极的作用。最为重要的是管理人对与员工个体的尊重和承认,这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人才的基础。 三、当前企业人员存在的问题。 (一)员工综合素质不高。 很多企业在进行自我完善发展之后,有效的提高了其员工的综合素质,然而必须承认的是,高素质的员工还是比较缺乏的。保证企业的良好发展态势需要更多综合素质很高的人才,特别是对于侧重科技类的那些企业。合格的企业管理者不光需要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也需要了解其他方面的知识。企业的工作总是动态于选人和换人这两个环节,但往往不能找到特别满意的人选。求职者易于陷人”文科生适合管理类岗位“这个理解误区,很多的理科生有望而生畏的心理。 (二)上下级之间的思维差距。 实施企业的管理需要工作人员能够善于领悟、分析上级领导所做出的指示的真正意图,不过在现实的工作中由于许多认识观念不同,年龄差距大等原因会使得上级与下级的思维方式出现差距。例如在开会中,领导已经把自己的意思和想法解释的非常清楚,下级与会人员也做了详细的会议记录,在散会时下级人员也表达了自己明白领导的意思,但是在实际工作的时候却不能符合领导的要求。如此一来,领导就要再次同下级进行沟通交流,在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后下级员工才能较好的完成任务。重复的进行解释会浪费大量的宝贵时间、物力、财力等。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员工培训。 对企业员工进行技能培训能帮助其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培训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作为良好管理的一个必要手段,培训也非常容易被管理人员忽视。员工不仅要有良好的自身素质,最重要的是能够明白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以及如何去完成。如若不能明白领导的意思,依照自己的方式来执行任务可能就没有预期的成绩和效果。故此进行员工的培训工作很重要。 (二)招募合适人才。 在企业进行人才招募之前要分析招聘职位需要的人才应具备什么能力,就是职位分析。有了职位分析就可以为职位说明书的编写提供依据,同时也提供了该职位的信息。相关信息应该包含了该职位的任务,所招人才要具备的条件等。招聘过程可以着重体现出对于领导指示的领悟能力。 五、小结简单来说,企业的发展就是人才的利用。企业不断培养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同时也要注意多元化发展。企业在进行人才招聘的时候需要同时强调专业技能和其他必要技能,用职位说明书对职位信息进行调整,进而选择更加合适的应聘者,为企业赢取更多的效益。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对策 【摘要】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矿区的工作当中有很重要的作用,能够影响构建稳定的职工队伍,并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来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过程当中煤炭企业要以人为本,要从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考虑,把握好煤炭企业离退休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质量。 【关键词】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对策。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就是实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煤炭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在企业建设的初期,奉献了他们的青春,等到他们退休之后,应该得到社会的保障。企业要对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的管理方式来解决这些职工的后顾之忧,从而为他们养老。在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当中,煤炭企业还有很多问题等待解决。煤炭企业离退休管理工作涉及到的范围很广,管理的对象的特点相当显著:这些职工居住的地点很分散,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很多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回到家乡生活,这给管理离退休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离退休人员的体力很差,也不会很积极地参加各种活动,很容易就会产生孤独的感觉,从而引发多种疾病。还面临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的负担,离退休职工住院治疗的费用很高,很多职工都不能承受这么重的经济压力。 一、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面临的问题。 1、社区的发展不平衡。 由于社区的发展情况不同,这就阻碍了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社区的建设才属于开始的阶段,多数社区的工作人员很少,而且社区活动的经费严重不足。所以,在这种没有专门的场地和工作人员,没有老人们活动的场所。还有一些社区聘用了一些管理服务的人员,但是他们没有发挥他们的作用,忽视了为退休职工的服务工作,而把精力放到了社会医疗保险上面。所有的社区都是属于城区办事处,没有专人来服务这些离退休职工,所以很多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2、管理经费的提留有很大的难度。 社区管理经费的问题制约了管理工作的落实。要想做好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落实经费的问题。本身企业应该把经费都上交给管理部门,但是一次性上交的难度却很大。煤炭企业给离退休人员的资金很有限,而且企业资产的分割有很大的难度,这使得资金很难去兑现。由于社区管理的经费比较紧张,社区的退休老人如果想开展各种活动,就没有资金的支持,导致活动不能顺利开展。 3、社区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不同。 由于社区的不同的福利,影响了离退休人员对社区管理的看法。效益好与效益不好的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在医疗待遇等方面会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一些待遇好的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不愿意接受社区的社会化管理,而一些待遇很一般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希望尽快能够把社区的管理社会化。 二、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对策。 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应该根据企业和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切实加强管理工作的水平。 1、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煤炭企业要完善相关的制度,保障社区管理工作能够稳定。 可以先把破产或者是重组的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纳入到社区管理,如果职工的档案移交工作不是很方便,就可以先不做这项工作。职工的档案要由专人来统一管理;在职工的保险方面也要能够制定相关的政策,来解决这些离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还要能够解除社区管理的离退休职工的各种问题,还要能够提高那些还没有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职工的积极性。社区管理要制定合理的制度,为社区的社会化管理的工作奠定基础。各级地方政府要把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提上日程,帮助这些职工解决问题,制度有效的方案。比如可以确定社区管理的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的制作,落实管理的经费问题。还要一步步把所有的离退休职工都纳入到社区的管理当中,办理社保的机构要能够引导离退休职工办理相关的手续。 2、为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提高生活上的保障。 要完善职工的养老保险的制度,落实好他们的生活待遇。要确认好职工的出生年月和缴费的年限,把离退休职工的档案移交的工作做好,要及时办理手续。为了能够准确技术职工的待遇,切实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审核手续的时候,认真把参保人员的各项信息核对准确,各个数据之间没有逻辑方面的错误,要保障养老金的准确。为了使得离退休人员的理解,可以先把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然后请本人来签字。如果由于没有得到个人账户对账单而无法办理退休的手续的时候,企业按照规定不支付职工的工资,而且这些职工的养老金还没有批下来,给退休职工造成了生活方面的困难,企业要为他们每月发放生活费,等到养老金发到单位之后,再扣除发放过的生活费,这不仅为退休职工提供了生活的保障,还保证了企业的利益。 3、筹集资金。 煤炭企业要筹集资金,从而能够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所以说要想做好退休职工的社区管理工作,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经济问题。所以,要从各个方向来筹集资金。要按照文件的规定,来解决服务工作的经费。还要向企业来收取服务费,对于改制或者是破产的企业要把管理费提留出来,企业如果不能一次性缴纳,就可以分几次缴纳。 4、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在已建立健全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的基础上,一是按退休人员党员的居住方位,建立退休夫员竟小组。对于原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在其他社区的党员应与所在社区党组织联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居住地社区,就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社区党组织应采取不同形式,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退休人员党员年龄结构、身体状况有计划地安排组织活动。凡重大节假日都应有组织地安排活动。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启发全体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党员先进性。三是社区和党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离退休人员的体质,陶冶离退休人员的情操。 5、采取多种形式使离退休职工老有所学。 学习是许多离退休职工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重大政治活动,采取征订报刊、发放资料、办班辅导等形式,建立以政治时事为主要内容的常规学习体系,并做到对体弱多病、行动困难的离退休职工实行送学到家,对远涉外地、不能参学的离退休干部实行函学到人,对文化偏低、视力不行的退休干部实行帮学到位,切实做到党中央有重要会议、中央领导有重要讲话、报纸杂志有重要社论等相关内容,都要及时组织离退休职工学习。 总之,离退休管理工作做好了,既能更好地安抚离退休职工,又能间接地做好在职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使他们安度晚年生活,还能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巩固和发展煤炭企业的建设成果。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谈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管理 摘要:中小企业一般规模小,财务人员结构特殊,难以管理。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特点和管理难点,结合工作实际,论述了如何加强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管理,把中小企业财务队伍打造成为素质高。稳定性强的和谐团队。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人员 构成特点 人员管理。 一、加强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管理的意义。 财务管理并非局限于收支、记账、报账的层次上,企业财务管理贯串于企业管理流程的每—个环节。因此,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杨d,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企业财务管理究其实质是人的管理,人是现实生活中最能动、最积极的因素。离开人,一切规章制度和法律条款都失去意义和作用。即使有再健全的规章制度,纵有再规范的《财务通则》、《会计准则 ,财会人员的素质低下,敷衍行事,消极怠工,也绝不会发挥出欲想的工作效果。因此,努力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素质,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中小企业财务人员构成特点。 中小企业大多规模较小,工资、福利待遇无法和国有大型企业相比,企业吸引力也不够,导致中小企业招聘到的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整体水平相对不高。 中小企业的业务相对简单,管理层对人员文化层次要求不高,也导致中小企业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相对较低。 中小企业学习培训机制不完善。学习气氛不浓,追求上进心不强。 导致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加剧。 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抗风险能力差,现实中的生存时间一般不长,员工没有稳定感,无法像大型企业有“铁饭碗”的心理保证,财务人员流动性强,团队不稳定。 三、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影响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 后续教育培养容易。 财务人员队伍不稳定,影响财务队伍发展的持续性,管理人员苦心培养。好不容易培洲成一个好员工,有可能给好员工跳槽留下后患,给管理人员自己制造隐患。裙带人员体系的构成,导致工作不好安排,工作执行力差。 四、如何加强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管理 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 (1)电脑操作和应用。特别是电脑基础应用和excel软件的操作和应用。电子表格是财务人员日常工作中使用频率最高,并且对提高工作效率作用最大的电脑工具软件,作为—个好财务人员要能够灵活使用表格格式设置和常用公式,当作一项财务人员基本功来掌握。 (2)作为现代财务人员,财税法规更新很快,被称为“内行人学不会,外行人看不懂”,长时间不学习就会导致退步落伍,跟不上步伐,国家财税部门每年都会出台上千条新的财税规章文件,与实际工作息息相关,稍一疏漏。就会影响工作,特别是税务方面的规定,与企业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不能正确应用,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 (3)财务软件的学习。尽管中小企业规模小,但如果不使用财务软件进行核算,靠传统的手工记账,根本不能满足核算和管理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施工企业管理与人员管理的关系 施工企业管理与人员管理关系概述 人力资源是所有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企业拥有的三大资本(财力、物力和人力)中最关键、最核心的资源,对于施工企业管理而言这种资源的作用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首先,在马克思论文联盟//政治经济学说中明确指出“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构成要素,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企业竞争其实质是人力资源的竞争,完备的人员管理机制是施工企业进行科学管理的关键,是其能否最终实现企业管理目标和证明企业价值的核心;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做好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也必须以人为本做好人员管理,这样才能使得工程项目高质、高效和高速完成。 其次,人员管理是构成施工企业管理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其战略的制定必须以施工企业管理战略指导为依据;这也就是说人员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依附,其被安排并贯穿于企业整体战略管理、财务管理、技术开发管理、生产制造管理、供应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等环节之中,并将各个环节紧紧联系在一起,构成成个企业管理体系。总之,人员管理是实现施工企业工程管理战略的核心,对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的实现起着巨大的促进和支撑作用。 人员管理对施工企业管理的促进作用分析 人员管理对施工企业管理的促进作用主要来自于有利于鼓舞士气、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利于激发员工创新、促进技术发展,有利于形成完整、良好的企业文化和有利于吸引外部优秀人才这四个方面。 一、人员管理中优秀的、健全的员工激励机制能够激发员工的斗志和工作热情,使其将自己全部的精力投予于工程施工中,并朝着企业工程目标而不懈努力,换句话来说,激励机制无论对企业的生产效率的提高还是对工人自身自我价值的实现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其次根据心理学研究显示:人在最高兴的时候正是最有可能发挥超常才智的时候,企业人员管理中,如果管理者能够充分给予技术人员以肯定和尊重,在施工中,他们必将竭尽所能,加快技术开发和创新;并且在施工企业管理中建立这种以“人格”为主的人员管理,使得员工有了一种主人翁精神,这样也能激励员工同甘共苦,为企业利益努力工作。 三、以“人格”为核心的人员管理模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形成一种自由、民主、宽松及能够自我管理的工作环境,在这样一种氛围的影响下,企业也将形成一种团结、和谐和融洽的企业管理文化,这对于整个企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拥有科学、合理的人员管理机制的企业往往能够吸纳到优秀的人才,优秀人才是施工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高深的工程技术不仅有利于施工企业工程能够得到圆满完成,而且还能够更加节省原材料,从而使得企业经济效益大大增加。 总之,科学和合理的人员管理对施工企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基于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人员管理对策 要想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其根本就是要提高人员管理水平,要想提高企业人员管理水平,我们可以从努力培育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健全员工培育机制及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三个方面入手。 转贴于论文联盟 // 一、要有高水准的人员管理,优秀的管理者是必不可少的,企业应该认识到人力资源部门的重要性,加强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队伍的建设,着重培训当前拥有的人员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也必须切身落实好各方面的工作。论文联盟// 二、企业还应该建立和完善员工培训机制,员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其工作效率,这也间接的影响整个企业的效益,企业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员工培训方案,方案制定应该做到因人而异,不同层面的企业员工受到的培训内容也应该有所不同,再就是在培训之后,企业一定要对员工进行严格的考核,只有当员工达到企业要求的标准后才能使其参与企业工程建设。 三、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精神核心,它是企业员工的追求与理想与企业发展融合下的一种文化形式,只有当员工正在全身心的融入到了这种文化之中,他们才会积极投身于企业建设,自觉的维护企业利益,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尊重每个员工的人格,正是为到达这种员工与企业契合而做出的努力,它对企业管理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管理,质量和效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永恒的主题,其中管理又是三者中的重中之重,总之,做好人员管理,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这对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转贴于论文联盟 //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试论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四项基本素质 摘要:档案管理的特点、性质以及任务也决定了档案工作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精湛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企业只有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培训质量才能有助于提高档案工作者基本素质。 关键词: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基本素质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是做好企业档案工作的前提和准则 企业档案工作对企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高的政治素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准则。档案工作者要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体来讲,就是要正确履行《档案法》的义务;较全面地了解党和国家各时期的方针、政策;树立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有卓识的远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应具备甘愿寂寞、甘受清贫的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在知识经济时代全身心地投入到档案工作中,才能坐得住凳子,不被外面得世界所左右,将自己主动融入知识经济的主战场,利用自身优势,发挥行业特点,一切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项中心工作,将档案这一重要的知识载体,自觉地融入知识经济的大潮中去,从而发挥档案资源的巨大作用。 二、精湛的业务素质是企业档案工作者立身之本 精湛的业务素质是档案工作者必不可缺少的,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企业档案工作者要有广博的基础知识。档案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学和文化等广阔的知识领域。种类繁多的档案形成于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机构或人物,具有很多不同的复杂的特点。对它们的管理和使用,实际上就是对它们内在的知识内容进行不断地分析与综合,使其便于科学的利用,充分发挥其参考凭证作用。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要对分散的各种档案等进行处理和整编,进行科学地整理与鉴定,选择与编研有价值的材料,主动向利用者提供系统的知识。这实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具体说来,档案工作是由收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等各项业务环节有机地构成的。这些环节都有一定专业的研究领域。例如,整理工作必须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全面具备各个方面的知识水平。 (二)要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系统的档案基础理论以及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基本素质。档案工作者要适应知识经济,必须要掌握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体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管理手段的更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建立与之相应的科学的档案管理体系,使档案管理与企业工作同步发展。档案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不仅包括档案管理学,而且还有文书学、档案文献编纂学、科技档案学、中国档案史、外国档案史、档案学理论与历史、档案学概论、档案保护技术学等等。全面系统地掌握档案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必须抓住两个环节:一是要全面学习,持之以恒,既要有计划地学习档案学的专门著作,又要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规章、实施办法等文件。二是要勇于实践,认真总结。实践出真知,通过总结才能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不仅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而且要总结失败的教训,通过总结,探索档案工作的规律。 适应市场经济竞争是对档案工作者的办事能力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档案学理论知识的综合反映。办事能力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此,档案工作者不仅需要具有健康的生理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具有参与能力和高效管理能力,还应该具有不断开拓进取的创新能力和高效服务的能力。 (三)还需要及时掌握和熟练应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随着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要求档案工作者还必须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掌握档案现代化设备的使用。编研工作对档案工作者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这对编研作品质量高低,起着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所以要求档案工作者综合运用多种知识来管理档案。 总之,档案工作者对知识面的要求很广,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一定的文字、文化水平,以及一定的有关专业知识水平。做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知识面要求更宽,应该是个“多面手”;做内部管理和编研工作的,知识不仅要有广度,而且要有深度,要有独立的工作能力和协作能力。 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档案工作者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精湛的业务素质,而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表现在:要热爱档案事业。热爱自己的事业,愿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贡献一切力量,这是档案工作者首先应当具备的职业思想。我们要充分的认识它,体会它的意义,才能感觉到档案中的乐趣。热爱才有追求,追求才能勤奋,勤奋才有成果。 要有珍档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档案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档案工作者甘当幕后角色,甘做人梯,默默无闻,扎实工作。企业档案工作者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艰苦拼搏的顽强作风,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服务。公务员之家要有甘于寂寞、甘于清贫的品质。档案部门既无钱,又无权,条件又很差,开展工作难度大,终日在做繁琐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提供利用等具体业务,这些工作许多都是在库房理关着门进行的,是不被人们了解的。特殊的环境,需要档案工作者培养一种甘于寂寞,以苦为荣,以苦为乐的品质,充分体现自身的人才价值。 四、企业培养和提高档案工作者素质的途径 (一)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人的智力、人的素质是不能引进的,对于培养和提高档案工作者素质来说,关键是教育。因为教育是提高档案工作者必不可缺少的“充电器”。知识的产生和获得必须依赖于教育,在以高科技为基础的信息时代,教育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可以预见在未来社会教育同经济发展的关系将会越来越密切,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只有依靠教育不断地更新知识,才能持续地推动企业的发展。档案是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所以必须为在市场经济大舞台上唱配角的档案工作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加强继续教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档案工作的内容和服务模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档案专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对未经岗位培训的档案工作者来说,强化继续教育是必不可少的。继续教育是对档案工作者进行知识和技术更新、提高的有效途径。通过继续教育,以达到更新观念,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的目的,开发档案人员的创造能力及管理水平,以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三)提高培训质量。只有经过培训,掌握了丰富知识的人,才是最大的财富。知识经济的到来,迫使我们在人才培训或培训机制上必须要有相应的调整、改革,对传统的教育方式要进行重新审视和改变,更新教育和培训观念,改革传统的办学和培训思路,应试教育必须从档案人员的素质、智能所取代,突出企业档案教育特点和实践的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企业变电站人员配置及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本文针对企业变(配)电站数量急剧增加、运行值班人员配置和变电站管理面临的形势,提出了“集控运行—专职操作—分离辅助”的新运行管理和人员配置模式,并就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后续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某大型矿业公司近几年的运行实践证明,该模式是可行有效的,在提升企业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变电站 管理 人员配置 探索 实践 目前,在国内拥有矿山、冶炼、化工和金属深加工的大型矿业集团为数不少,这类企业的供电系统(电压6kv及以上)中,一般都有数十个高压变(配)电、整流站(所),分布于井下、地表、生产厂房等方圆几公里的生产厂区,为各生产流程提供电力供应。变电站运行人员的配置和管理模式各不相同。大部分企业对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基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中央变电所和与大电网联系的变电站均有人值班,设专门的部门管理,为生产流程直接服务或与用电设备设施直接连接的配电设施由生产单位运行管理;另一种方式按供电电压等级划分,6(10)kv及以上的变(配)电设施设专门的部门管理,6(10)kv以下的供配电设施由生产单位管理。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种管理模式进行研究。 一、管理现状分析与探索 1、目前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企业变电站的日常管理行政上基本采用车间和班组两级管理,业务上是生产调度、车间和岗位三级管理。大多采用变电站有人24小时倒班,一站一岗,一岗一个班组,全年连续运行的方式。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技术的改进和内部减员增效措施的实施,目前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凸现: ①随着企业新项目不断投运,变电所数量急剧增加,需要大量的运行值班人员。现有运行值班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观念与技术的发展不相适应。 ②变电站无人值班已成趋势,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网络通讯、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等新技术和设备的优势和效益难以充分发挥。 ③由于新建变电站已逐步实现集中监控,下辖数个无人值守站,监控人员操作、巡视和管理的范围扩大,日常工作量增加,原有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人员配置等已不相适应。 2、运行管理模式的探索 近年来,企业变电站在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增加了大量的少人或无人值守变电站,给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现有的运行管理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也不符合企业依靠技术进步降成本和不断减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战略要求。需要对现有运行管理模式进行改进甚至创新,以解决存在的问题,适应技术和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①优化运行值班人员结构,适当分离运行辅助工作。分析企业的变电站,不论是110kv中央变电所、6kv配电所,还是整流所,数量多,规模一般都不大,但与生产设备直接相连,操作频繁,就近控制设备多。值班人员主要承担各变(配)电、整流所的设备设施运行、巡检、简单维护,停送电倒闸操作,运行故障和事故处理,设备设施看护及室内外卫生清扫等。优化运行人员结构,选用技能水平相对较高的人员,抓住倒闸操作和运行巡检两大重点工作,搞好所辖范围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整合岗位上一些不适合做运行工作的人员,集中承担相邻多个站内没有安全风险和看护、卫生清扫等一般维护保障类工作,减少一定数量的倒班运行人员。 ②实施集控运行模式。结合新项目建设和老系统改造,将负荷中心变电所建设成集中监控站,以减少人员配置。现阶段,可选择的集控运行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中心变电站运行管理模式。运行和操作合二为一,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操作者熟悉设备,分析能力较强,发生误操作事故的可能性减小。设备故障判别迅速准确,缩短事故停电时间。对每个运行值班员素质的要求比较高,且工作很繁杂,与单一的变电站管理没有大的区别,但管辖几个无人值班站,相比较运行人员较少。仅适合于少量变电站和整流所的集中监控。 二是建立区域集中监控站,设置专职操作人员。根据系统接线方式和中央变电所所供负荷的范围等,在中央变电所设立集中监控站,监控下属无人值班变电所。倒班监控人员承担变电所的常规工作,设置相对独立的巡视组,按常日班工作,负责设备巡视和定期切换等工作。根据变电所的地理位置和数量,相应设置操作站(班)。该模式的主要优点是一段时间(一般2-5年),系统内变电站数量增加而实现运行人基本不增加或减少运行人员的增加。缺点是操作队操作任务较重,若遇多站都有操作时,人员数量可能不足或安排不过来,延长操作完成时间。 三是区域集中监控运行管理。将集中监控站设立在厂级电力调度室,实现监控与调度一体化。由调度人员司职监控或由监控人员司职监控范围内的设备调度。变电运行人员负责操作、巡视等其他工作。这种模式将监控和调度合为一体,一定程度上可视为监控与操作分设化的延伸,适合于110 kv电压等级变电站特别密集的区域。 通过以上分析,监控与操作分设化的变电站集中监控模式是解决3~10年内变电运行管理面临问题比较好的方法。 ③依托中央变电所和集中监控站,将部分设备性能优、故障率低、操作次少、运行可靠性相对较高的配电所设置为无人值班变电站,对现一岗一班的运行班组进行整合,按地域、电源系统或生产流程,实施分区域大班组作业,减少为各班预分配的各类休假替班人员。 ④充分发挥已经形成变电站集中监控和无人值班变电站多的优势,彻底分离生产运行的辅助工作。对于一些诸如卫生保洁、绿化、照明、上下水系统、看护等非生产类的维护可移交专业公司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使运行人员从繁忙杂乱的非生产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精力来处理生产类的工作。 二、人员配置和新管理模式的实践 管理理论告诉我们,一种模式是否适合于一个企业,关键是能否将这种模式与企业的实际结合。作者将变电站人员配置和管理模式的探索结果在金川集团公司变电站的管理中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以优化岗位人员结构,提高运行可靠性和劳动生产率为目标,提出了适合公司的“集控运行—专职操作—分离辅助”的变电站运行管理和人员配置模式。 通过近两年的尝试和实际应用,新运行管理模式基本适合金川集团公司变电站的管理。基本解决了设备巡检不到位、质量不高等问题;消除了大面积检修时倒闸操作人员不足、操作时间长、疲劳作业等安全隐患;缓解了变电站数量不断增多带来的人员紧张局面,解决了当年人员不足和未来几年自然减员的问题。在所管辖68个变(配)电站中,无人值守站达到41个,与原运行管理模式比较,减少用工90人左右,劳动生产率从2008年、2009年到2010年,每年增长了12-15%。 三、对实践中暴露出问题的探讨 变电站运行管理模式的变化涉及到的不仅是人员数量的变化,还波及到工作方式、值班人员的工作班制、与生产用户的联系方式、管理流程、规章制度的配套、上下左右信息沟通、无人值守变电站的防火防盗等问题,以下结合作者的工作实际做些简单的探讨。 1、人员素质的适应问题 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集控站和操作班的骨干人员必须对系统相当熟悉,综合素质要高,对运行信息能综合分析,能做出对运行工况的判断处理。因此,对现有人员的技能培训不能放松。建议培训重点放在二次系统、监控信息的分类鉴别、分析判断、事故处理技巧和管辖变电站及系统的再熟悉等方面。条件允许时可适当补充一些电力专科学校或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防止出现“青黄不接”。 2、工作方式和集中监控班倒班方式问题 变电站运行管理模式的变化主要涉及到运行值班人员的减少、倒班方式的变化、夜班费变化、夜间休息用的设施等问题,对原有的倒班方式形成冲击。横向看涉及到整个企业内部运转岗位的相互攀比,波及企业的劳动组织方式,应慎重对待。既不能对企业的劳动管理制度形成大的冲击,又不因夜班费等问题影响职工的积极性,以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新模式的效益。 3、管理流程问题 企业变电所与主要生产设备的起停紧密相关。运行管理方式和值班人员倒班方式的变化引起工作联系方式的变化,要以不对生产流程和设备的运行产生大的影响为前提,及时与生产单位沟通协商,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企业内部生产管理部门认可。供电管理部门内部人员职责需重新划分,规章制度需做适应性修订,以保证生产调度指令的畅通执行,不影响企业的生产。 4、无人值守变电站的防火防盗问题 现企业内相当数量的无人职守变电站是在对站内设备经过简单改造、主要信息上传形成的。传统的防火防盗设施和设备不满足新运行模式的需要。为避免火灾或失窃问题的出现,从全厂角度讲可利用厂内保安队伍对其进行重点巡查,长远讲可增加投入,采取技术手段,增设防盗报警系统、图像监视系统、烟感火灾报警系统等来解决。 “集控运行—专职操作—分离辅助”的变电站新运行管理和人员配置模式,在增加变电站的同时不需要增加变电运行值班人员数量,在一段时间(2-5年)内变电站达到一定规模时,减人增效的特点较为明显。这是缓解和解决目前企业供电系统发展所带来的一些问题的有效方法。这种模式对有条件实行“减员增效”的企业,在提高了变电站运行人员值班效率的同时,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值得借鉴。我们相信,如果能与各自企业的实际结合,解决好暴露出的问题,该模式会更优化,效益会更显著。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浅析企业年轻管理人员如何克服四种倾向 摘要:本文对社会中四种不良倾向进行了分析,旨在引导企业年轻的管理人员重视自身修养,防止和克服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企业;年轻管理人员;不良倾向 伴随着企业的不断改革和深化,企业通过人才招聘,许多年轻的大学生走进了企业部分管理岗位。他们年富力强,接受新鲜事物快,开拓进取意识强,这无疑是其一大优势。但是他们虽然在学校接受了专门的马列主义系统学习,但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素养相对缺乏,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个人成长经历的坦荡与逆境中,往往会感到无所适从。特别是当前开展的“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企业年轻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每一个年轻管理人员都要十分注意党性党风修养和职业道德建设,防止和克服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 1不能把“等价交换”引入到企业的党内生活和日常工作管理中 在商品经济社会里,人们遵循的原则是物有所值,“等价交换”,这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行为规范。党员的生活准则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立言行事都看职工群众满意与否,高兴与否,答应与否。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和谐文明小康社会是非常重要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的企业管理干部都要认真把握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现在,企业管理中存在着腐败现象,都与等价交换原则渗透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不给钱不办事,给钱乱办事”,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党内生活都会被搞乱,党员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也就无从谈起,甚至会造成整个风气、道德的败坏,从根本上动摇企业的文明发展。年轻的企业管理人员正处于向上成长时期,思维活跃,观念更新快,更要十分警惕腐败行为,应积极投身到“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去”,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力和政治鉴别力,防止把等价交换原则用错了地方。 2不能把经济趋利看作是唯一的要求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我们要承认人们通过正当的社会途径追求自己利益的道德合理性。社会主义道德应该通过诚实劳动,改善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的手段来谋求利益。但是,我们的党性和我们国家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企业年轻管理人员不能把自己的生活目的和意义仅仅局限于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不能因为追求物质利益而引发道德失范和秩序混乱。“仓廪实而知礼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以及和谐社会的要求都是在尊重个人利益的同时,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奉献精神,而年轻管理人员应在这一方面走在前面,成为表率。 3不能把损人利己当作正常的竞争手段 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原则”不仅对经济生活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而且培养了人们奋发向上的积极进取精神。把“公平竞争”的原则引入道德规范,无疑是道德领域里的巨大进步。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竞争有正当与不正当之分,正当的竞争可以产生积极的效果,促使人们努力发挥自身潜力,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进步;不正当竞争则引发了许多非道德的倾向,如现在社会上有的企业管理人员为了一己私利而损人利己,利用一切机会,采取种种手段,打击别人,抬高自己,甚至不惜雇佣杀手置他人于非命,还美其名曰“竞争”。这种现象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社会主义道德鼓励的是正当竞争,并建立起正当竞争的规则和规范。我们必须明白,损人利己已不是竞争,而是道德败坏。年轻的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地同一切损人利己的行为和思想作斗争。这样,我们才能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我们才能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4不能把个人英雄主义当作是自己人生奋斗的信条 勿庸讳言,每一个人的成长经历和成功,都凝聚着个人奋斗的心血和汗水,这也是每一个人之所以成才、成功的必要条件和内因。但是,我们绝不能据此否定组织、同事和外部条件的提携和帮助。上届国家领导人同志曾对党员干部提出“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的要求,我想这尤其应该成为年轻的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的座右铭。实践证明,团结出生产力,团结出战斗力,同样,团结也可以出人才。在一个团结的工作团队中,年轻的管理人员,特别是技术管理人员,能够得到更大的信任和拥护,得到积极的锻炼和培养的机会就会越多,进步和成熟也就越明显。反之,工作团队中,个别人存在问题,个人英雄主义盛行,事事处处都要显示出比别人“高明”一筹,不但工作搞不好,个人进步成长也会受影响。因此,作为企业的年轻管理人员,在保持自身优良个性和棱角的同时,更应该有坦荡之胸怀,容人之心,懂人之道,切莫争职务上你高我低,待遇上你多我少,权利上你大我小,荣誉上你厚我薄,要有一种大气、大度,讲团结,讲风格,讲荣誉,讲支持,讲谅解,把个人成功溶于集体的荣誉之下,这样,自己就会得到同事和团体的呵护和培养,个人成功和进步的步伐将会更快。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分析中小企业人员的高流失率 [摘要] 目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力量,但其员工的高流失率作为重要原因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本文以x企业为例,根据问卷调查,试图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分析产生人员高流失率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中小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人员流失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也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目前,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达2 0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的99.5%,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60%和45%。然而在良好的发展态势下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其中,高人员流失率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障碍。本文以x企业为例,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分析了人员高流失率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应对策。 1x企业简介 x企业是一家制造型民营中小企业,其主要业务是为大型汽车公司制造配套的汽车传动轴,编制人员总数为250人,其中一线员工为209人,管理人员为19人,办公室及其他人员为22人。x企业一线员工平均工资为1 500元左右(不计加班工资),管理层平均工资为4 500元,办公室及其他人员平均工资为2 200元,而同期当地三类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1 300元、4 200元、2 000元。然而高工资并没有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2010年5-7月间,员工流失率为44.3%,其中新入职员工一个月内流失率为68.3%,两个月内流失率为80.2%,三个月内流失率为89.3%。高流失率导致企业熟练工人缺乏,进而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同时也导致企业大量培训费用的损失。 2原因分析 2010年5-7月,通过对离职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发放问卷的形式对员工离职原因进行调查,发现离职原因主要是:职业生涯规划缺乏、培训制度不科学、绩效管理无效率、薪酬管理不合理、员工关系管理缺失(如图1所示)。 2.1职业生涯规划缺乏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当一个人选定职业后,是向专业技术方向发展还是向行政管理方向发展。企业缺乏多样化的晋升渠道,致使员工升迁的唯一途径为职位晋升,然而管理岗位毕竟有限,导致大量员工在一个岗位上干了很久也无法升迁,打击员工积极性。同时技能等级制度的缺乏也会使专业技术人员陷入事业困境,即使这些技术人员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非常出色,而他们也希望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发展,但是组织为他们设计的晋升路径很短,超过某一层次就必须纳入管理岗位系列,结果导致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能不愿意也没有足够能力去充当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对个人会带来离开自己喜欢的工作岗位和接受一个不喜欢的岗位的不满意;对企业则造成失去一个优秀的技术人员和接受一个不合格的管理人员的双重损失。 2.2培训制度不科学 (1) 培训规划不合理。企业培训没有规范化的方法,多是由管理层主观臆断,员工本人并不参与培训计划的制订,人力资源部门只是在接到管理层的通知后负责选择培训方式和组织培训而已,不参与培训计划的制订。导致员工对培训不能有充分的认识,对培训的支持程度不够。然而员工才是培训内容接受的主体,一旦其不能以饱满的热情去接受培训,则培训的效果往往很难达到理想预期。同时,管理人员对培训的专业知识了解有限,在培训的内容及人员上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使培训很难有针对性。培训效果也不尽人意,不需要培训的人没有动力接受培训,需要培训的人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培训,这部分人员会感觉自身的成长和发展受到限制,增加对企业的不满。 (2) 入职培训效果差。入职培训是为使受训者具备某一岗位合格员工的基本条件所进行的培训。入职培训不仅关系到新入职员工能否快速为企业带来价值,同时也对员工能否快速融入企业有重大影响。该企业员工的入职培训主要是采用“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其直接上属负责员工的入职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没有权力对培训方式和内容进行管理,这些直接上属多由基层员工提拔产生,其素质本身就不高,同时,在产量决定一切的考核形式下,各组长更愿意把时间用在对熟练工人的管理上,而很少愿意用太多时间关注员工的培训;同时其培训的方式和技术缺乏科学依据,因此培训效果较差,这也导致这些人员对员工培训的积极性降低。入职培训的低效率导致员工对企业的印象差,同时也使新入职员工不能快速融入企业,其心理成本增加,进而导致了新入职员工的高流失率。 2.3绩效管理无效率 (1) 考评指标设置不合理。绩效考评的指标对企业员工行为有重要影响,考评指标会向员工传递企业关注重点的信号。该企业对员工的考评基本以财务指标为主,以其在前考核周期内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收益为基础,这种以产量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考评方式助长了企业的短期行为。同时这种考评方式显然不利于新入职员工,由于这类员工刚入职,经验不足,限期内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效益,但新员工中不乏有较大发展潜力者,由于其未来价值无法在企业现在的考评体系中体现,新员工的需求自然难以得到满足,其离职率也大大增加。 (2) 缺乏有效沟通。考评的目的不仅仅是为惩罚和奖赏寻找依据,惩罚和奖赏都是针对过去的行为,而过去行为的结果已经造成,无法改变。考评的最主要目的是让员工认识到目前的不足,进而在以后加以改正,促进绩效的提高。然后该公司的考评结果产生后却很少与员工进行积极沟通,使员工对考评结果不了解,很难在考评中发现问题,进而获得绩效的提高。 2.4薪酬管理不合理 (1) 严格的等级薪资制度的缺陷。在传统等级薪酬结构下,员工的薪酬增长往往取决于个人职务的提升而不是能力的提高,因为即使能力达到了较高水平,如果企业中没有岗位空缺,员工就无法晋升到更高岗位同时获得更高的薪酬。而薪酬是员工工作的最直接要求,如果这一要求不能获得很好满足,员工的忠诚度就容易出现问题。 (2) 工资结构不合理。该企业工资分为两部分: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占总额的80%左右,考核工资占总工资的20%左右。基本工资的考核以上班时间为基础,只要员工按时上下班,不管上班期间有没有投入工作,都会拿到基本工资,而绩效考核工资由于考核受到人际关系的影响,实际考核结果离满分普遍不远,因而员工薪酬普遍与全薪差别不大,这种状况严重打击优秀员工的积极性,会导致企业出现优秀人员离开而一般人员留下的“逆向选择”问题。 2.5员工关系管理缺失 企业中大部分基层管理人员都是从操作工中晋升的,其素质本来就不高,对员工的管理也缺乏技巧,其常认为员工关系管理是人力资源部的事,导致管理者不关心下属的工作状态,不关心员工的生活问题,等到员工关系紧张时往往把事情推给人力资源部。由于缺乏有效的申述机制,员工的想法和要求往往无法得到足够重视和表达,而人力资源部由于不了解情况,只能按企业制度办事,员工常处于劣势地位,导致员工和管理者的关系进入恶性循环,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员工只能选择辞职,辞职的员工甚至还会对外散布不利于企业的信息,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 3解决方案 3.1建立技能等级制度 技能等级制度是指在原来行政级别等级制度之外建立一项以能力和技术为主要因素的与行政级对应的等级制度。技能等级制度的建立可以解决晋升渠道单一的问题,使技术优秀的人员能专心于技术研究,避免技术人员的“事业困境”。同时技能等级制度的建立也为薪资体系的改革提供依据,工资的等级不一定完全依赖于行政级别,专心从事技术研究同样可以获得企业在薪酬上的认可。 3.2完善培训制度 (1) 建立完善的培训需求分析制度。员工的培训需求分析需要员工、培训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共同参与,以员工技能现状与企业需求的对比为基础,不能凭借管理人员的主观臆断。同时对人员的培训也以员工个人的现状和企业需求为基础,针对不同员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而不是采用“一刀切”的形式。 (2) 建立专门的培训部门。在人力资源部内设立培训部门,员工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的专业人员组织,对新入职的员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加大对培训效果的评估考核,使培训活动真正得到重视并发挥相应作用。 3.3对员工的考核引入bsc方法 bsc又称平衡计分卡,这种方法是从财务、客户、内部营运、学习与成长4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考评,不仅仅关注于员工的短期绩效。该方法重视5个方面的平衡: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平衡;内部指标与外部指标的平衡;结果性指标与驱动性指标的平衡;短期增长与长期发展的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平衡。 3.4改变现有薪酬体系 (1) 建立宽带型薪资结构。宽带型薪资结构就是指对多个薪资等级以及薪酬变动范围进行重新组合,使之只有相当少数薪资等级以及相应较宽的薪资变动范围。薪资宽带是技能或能力薪资体系赖以建立和有效运营的一个重要平台。在传统薪资体系下,员工薪资的增长往往取决于本人在企业中的地位变化,而宽带薪资结构看重能力的提高,使员工专心于技术的提高而不是机会较少的职位晋升,能更好地衡量员工的价值,使员工得到相应的回报。 (2) 完善薪资构成。原有的薪资构成中固定薪资比例过高,不利于区分绩效好的员工和绩效差的员工,应提高考核薪资的比例,同时应该增加工龄工资,对那些对企业忠诚度较高的员工应给以相应奖励。 3.5完善企业内的沟通机制 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做到员工百分百的满意,而对于不满意的员工一定要给予其有效的排解方法,而不能一味地采取打压的方式。企业可以设立信箱机制,使员工有直接与企业交流的机会,对于员工的问题,企业应及时给以回馈,给员工一种受重视的感觉,同时也能时刻了解企业员工的状况,提前发现员工的问题所在,进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加大对基层员工的管理能力培训,使其掌握直接面向员工的管理和沟通技巧。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管理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 摘 要:财务人员管理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深入剖析财务数据,分析数据要有理有据,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要通过量价分析等手段找出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潜力和不足,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是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努力提高企业财务人员整体素质重要手段。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 方法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企业财务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 各单位要加强企业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按照《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提出的“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要求,教育企业财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带头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维护企业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业务培训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扩大培训范围,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档次,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多种经营财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最新的财经法规,开阔视野,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严把企业财务队伍入口关,严禁企业外聘财务人员 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力度,一方面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大力清理不符合岗位聘用标准的在岗财务人员,整顿队伍作风和纪律;另一方面要按公司统一要求,严把企业财务队伍的入口关,对于符合聘任条件的财务人员,实行考试上岗制度,成绩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任。同时,要严格规定,任何企业不得外聘财务人员。 四、组织开展定期轮岗降低财务管理风险 各单位要组织监督企业财务人员定期轮岗,除出纳人员定期轮岗外,企业的财务主管人员和会计人员也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至少三年轮岗一次。 五、突出核心业务,全面梳理优化,确保财务流程设计有效、执行有力 (1)全面梳理所有业务流程。公司结合机关部门业务分工及职责范围,按照“简捷、简单、效率”的原则,财务处对财务系统所有的内控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和修改,确保做到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控制清晰、执行有力。 (2)核心业务流程重点优化。在全面梳理所有财务流程的基础上,财务处确定了两个核心业务流程,即资金管理流程和预算管理流程。对两个核心业务流程,财务处以减少内控管理层次,缩短内控管理链条,达到集中统一管理、分级分工负责为原则,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完善,确保核心业务流程达到设计有效、执行有力。 (3)重新制定和再造新的流程。为更好实现“平稳、均衡、效率、受控、协调”的目标,财务处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职责特点,重新制定和再造新的流程,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的职能,从而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六、突出两条主线,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模式,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1)抓住两条主线。一是抓住增强财务风险防范能力主线。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建立管理体系。完善事前控制、日常管理和事后监督反映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控制能力;二是抓住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主线。以投资、资金、资产管理为突破口,拓展经济活动分析与评价领域和深度,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决策管理,发挥财务部门作为经营管理中心的调控作用,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模式创新工作。牢固树立预算管理思想,深入研究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权威地位,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形成完整预算管理思想。以管理一体化为核心,以规范生产预算、投资预算、专项费用预算为重点,在提高各项预算的协同性上下功夫,以单元资产核算评价体系为基础,科学评价单元资产自然状况和运行状况,动态评价作业过程变化对投资成本的影响,建立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结果考核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涵盖投资、生产、成本、资金等多方面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向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转变。继续优化成本支出结构,按照体现效益增长和投资回报的原则,采用零基预算和平均先进消耗水平相结合的方法从源头上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建立单井预算标准体系,重点突出综合效益和效果评价。进一步完善费用核定标准,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是预算制定和调整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的预算分解、执行、差异调整和预算外开支,必须经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执行,提高预算管理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管理地位。 (4)强化预算控制措施。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全员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执行重大差异分析报告制度。预算内事项要按照业务管理规定,规范操作。预算外经济业务要按照授权程序,经有效审批后调整预算指标,纳入预算方可实施。重大预算外经济事项实行预算管理委员会集体审批决策制度。 (5)加强专项预算管理。对措施增产、安全环保等专项资金预算,建立项目评价论证制度,认真开展项目优先工作,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台帐,完善跟踪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和谐企业建设和目标要求,以增强财务风险防范能力和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为核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继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强化成本、投资、资金、价税管理;建设一流财务队伍,培育一流的财务队伍文化,为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建筑企业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培养 摘要: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建筑行业作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相关。在建筑行业的建设施工中,最为核心的就是与安全施工相关的问题。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管理;安全意识 1建筑施工概述 对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并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它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的每一步,具体来说,即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必要需求。建筑施工于现代社会而言,即是指整个工程在建筑时的具体实施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筑过程,抽象来说,即将设计图纸上的建筑变成实物。不仅如此,建筑施工所包含的种类范围也十分的多样化,例如,基础建筑工程施工,屋内建筑施工,屋内装饰建筑施工等都是建筑施工所包含的范围。 2企业施工管理概述 企业的施工管理即对企业所属的工程进行全面的施工管理,其中管理所涉及的方面有,对于工程建筑具体施工的管理,与现场各方面的关系进行妥善的协调管理,指导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等,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可以实时了解到工程进度,迅速了解到现场施工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寻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以至于在最大限度上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与工程的建筑质量。 3施工安全意识概述及其特性 3.1施工安全意识概述 意识,从哲学的范畴来说,意识是人的头脑对于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的反应。意识所包含的范畴很广,总体来说,涉及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生活方面对于现实生活的普遍认识,对于工作方面的全新看法等,施工的安全意识虽是作为意识中一个极小的分支,但是它也是存在的。并且在现场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常,我们的主观意识可以在最大的限度上控制人们的实际行动,其中安全意识所指的是在外部条件的影响下,人们可以预先做好防护准备,进而尽可能的去避免事故的发生,施工的安全意识亦是如此,既当现场的施工人员认识了解到安全意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性,可以令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性能的防备,从而避免事故给予施工队员带来身体与经济上的损失。 3.2施工安全意识的特性 3.2.1安全施工意识的主观能动性 从哲学的范畴来说,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它来是来自于对于客观存在物质世界最真实的反应。同时,意识的主观能动性也控制着人们的实际活动,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安全意识的主观能动性也亦是如此,它会使人们在大脑中自动形成一个安全意识的观念,从而在施工的过程中,人们根据大脑所形成的安全意识思维,想法,并同时协调了人们的实际施工行为,实时的控制着人们在施工方面的活动,进而促使在最大限度上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保证其建筑质量。 3.2.2安全施工意识的传播性 众所周知,意识具有传播性,且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速度非常迅速,从而使得因为这一意识的传播而进行相互的影响。不过,需要注意到的是,传播的意识是良好的,还是恶劣的,这时,就需要人们充分的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进行辨别。意识具有传播性,安全施工意识作为意识的一个分支,既安全施工意识也具有传递性,不过,首先明确的是,安全的施工意识是良好的,它是可以为施工人员的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提供合理的安全保护,避免其施工队员受到伤害。由此看来,企业可以大力加强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从而使得其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都能够形成相应的安全意识,这样,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对于安全意识的传播会更加的迅速,从而使得施工的安全意识足以影响到每一位现场的施工人员,充分的发挥到安全意识的传播性这一特征。 3.2.3安全施工意识的不稳定性 意识虽然具有主观能动性,可以在最大限度的控制着人们的生产生活,但是意识所给予人们的行为控制不是永久有效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对于人们的行为控制是暂时的,因为若是对于某种意识未被时常提起或是传播,这种意识会逐渐的被人们所淡忘,最后不知所踪。因此总体来说,意识具有不稳定性。意识是如此,安全施工意识作为意识的一个极小分支,它也亦是如此。因此若是长时间对现场施工意识不重视,也不开展相关的组织活动,安全施工意识就会被现场施工人渐渐遗忘,安全意识的观念不牢固,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会及其容易的出现问题。 3.2.4安全施工意识的灵活性 意识是源于人的大脑对于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从幼时到长大,很多意识不是人们一出生就有的,它是伴随着人们的生产生活逐渐形成的。因此意识具有灵活性,它并不是固有的,不变的,它是可以根据后天的培养,影响发生合理的改变的,但是某些意识,由小到大的一直伴随着人们的成长,对于这种意识,改变起来有点困难。但是对于安全施工意识来讲,它本就不是人类从小到大所形成的固有意识,它是在于施工过程中的后天培养而来,因此人们可以根据对安全意识的理解,作出正确行为判断。 3.2.5安全施工意识的约束性 意识的主观能动性虽说可以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是非常大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就安全施工意识而言,正是因为安全意识观念对于人们的施工行为进行约束,才能使得人们在施工的过程中时刻谨记安全的观念,从而加强对于自身的安全保护。 4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对于企业施工管理的影响 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对于整个的工程建设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涉及到了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例如,现场勘测,现场施工等,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树立,不仅保障了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工程顺利开展,也在更大程度上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5存在问题 5.1企业对于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问题不重视 某些企业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只重视工程的进度,保证工程可以顺利竣工,但是却忽视了对于建筑施工人员安全问题,往往这样做的结果到最后往往是适得其反,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工程的进度受到影响。 5.2建筑企业对于安全施工相关体制制定不健全 虽然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到安全施工的问题,也进而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施工标准,体制。但是在某些方面还是存在疏漏,比如,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划分界定模糊,相关安全检测的有关岗位工作人员所具备的安全知识薄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在施工时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6对策 6.1建筑企业加速对于安全施工体制的完善 施工体制所出现的疏漏,在具体工作实施时带来的损失是无法预估的,因此,建筑企业更应该加速对于安全施工体制的完善,既聘用拥有良好专业知识贮备从事安全工程检测的工作人员,加强对于工程的安全管理。 6.2加强对于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 建筑企业应该充分的重视到安全施工对于整个工程的影响是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加强对于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企业应该积极开展与安全意识有关的相关活动,树立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7结束语 时代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使得各个行业的各个领域就以前而言都得到了质的飞跃,建筑行业作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综合本文所述,我们也更要注意建筑行业中的核心问题,既安全问题。因此建筑企业更应加强对于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使得其施工人员树立安全施工意识,进而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保证工程的施工进程,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 作者:徐彦 单位:杭州富阳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企业管理人员精准考核分析 摘要:考核工作是企业人员管理的“指挥棒”,要有效发挥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应注重考核内容与岗位职责的匹配,注重管理过程考核,注重信息技术应用,注重发挥定性考核的作用,从而不断提高考核的精准化程度。 关键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考核 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这不仅为治理贫困明确了思路,也为国企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提供了方法指导,要提高考核的实效性,同样需要因企因岗因人制宜,将精准考核理念贯穿于考核全过程。人员考核工作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科学精准的考核有利于准确掌握管理人员的工作运行情况,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进而促进企业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客观来讲,近些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但由于受片面的考核观、狭隘的人才观等影响,目前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大多仍停留在划票打分、座谈记录的阶段,在考核过程中对管理人员的类别、层次不加区分,用“一把尺子”丈量所有人员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这既不能准确掌握每名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也不利于他们的成长进步,发挥不出考核应有的作用。因此,要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研究,逐步提高考核工作的精准化水平。目前的考核通常是对管理人员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党建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投票打分,根据分数排出名次,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依据。但从考核的本质上来讲,这只是体现了考核的部分作用。考核不仅仅是为了评出优良劣差,更重要的是通过合理的考核指标设置让考核对象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既要跳起来,又能摸得到,根据考核结果清楚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积极改进,不断完善提升自己。结合当前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考核的实践,要提高考核的精准化程度,笔者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应更加注重考核内容与岗位职责的匹配 一些研究人员和人力资源从业者都呼吁在考核时需要关注被考核者的实际,也提出了不同人员应采取有区别的考核内容。但考核内容如何界定,大家的看法不尽相同,笔者认为应回归到不同类别、层次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上来,即管理人员所在的职位应该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负什么责任等。这样就可以根据清晰的岗位职责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考核内容,从而有效避免“越位”“错位”与“缺位”现象的出现。如正职管理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在考核时更侧重综合性,而副职管理人员在考核指标设置上更倾向于专业性。对于同是正职的管理人员又会细化为高层正职、中层正职和基层正职,在指标的设置上又要体现出差异性,岗位不同对管理人员个性特征的要求也不一样,考核对象只有满足了自身岗位职责要求才可以被评定为称职。这样,管理人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就会根据考核要求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逐渐向考核目标靠近。当然,在制定考核标准时,根据岗位职责又可以划分为多个层次,完成岗位职责的程度不同,考核结果也就不一样。通过为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管理人员设置特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可以有效提高考核的针对性。 二、应更加注重管理过程考核 当前,通常是在年度、换届和选拔任用时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强调管理过程的终结性结论,而忽视了整个过程的动态评价,注重了考核的评比、选拔功能,却不能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视结果而轻视过程。由于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有些工作可以在短时间内看到显绩,但也有很多工作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很难在短时间内看到工作实绩。如果只注重管理人员的年终考核,而忽视了日常工作付出的努力,考核就很难正确反映出管理人员的真实水平,容易形成一种只注重短期效益的考核导向,误导管理人员在“显绩”上下功夫,不利于俯下身子、脚踏实地开展工作。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也讲到:“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这也反映了我们党考核评价工作的导向,要积极引导管理人员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好的蓝图就要干到底。贯彻落实考核要求,需要将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的过程融入考核中去,加强管理人员日常考核的比重,同年终考核和选拔任用考核结合起来,真正掌握管理人员的工作轨迹和工作实绩,以便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通过加强对管理人员工作过程的考核,也有利于改变当前反腐形势下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使广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得到及时纠偏。 三、应更加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 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考核中,也经常看到有些考核用掌上电脑进行现场投票,有些考核用机读卡进行打分,最后在电脑上对分数进行汇总统计,这些做法都体现了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较之以前的投票算分更加简便快捷,但这些还没有体现出新时期“互联网+考核”的应有之义。在全民信息时代,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技术优势服务于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如将一些考核项目、考核要求、被考核人的工作情况放到特定的网页上,让考核者在一定时间内根据相应权限进行登录,经过验证后,可以对考核对象在线进行评定,这不仅解决了现场考核有时不能正确反映投票人意愿的弊端,也省去了收发、统计和汇总考核表的麻烦,还可以将多次考核结果融入大数据信息库形成一个动态记录,以便更详细地掌握管理人员的成长发展信息,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这对于子公司分布较广、参与现场考核不太方便的大型企业,还有利于突破时空限制,节省考核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当然,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和考核理念的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在考核工作中的应用也会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 四、应更加注重定性考核作用的发挥 定量考核可以让考核对象直观地看到自己目前的状况,而定性考核有利于他们及时纠偏,向更高的目标迈进。目前通常是根据考核结果将考核对象评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给出一个量化结论,他们很难从结果中找到自己的不足和努力方向。这种考核结果预设了接受考核的管理人员在某些方面具有“同质性”,他们的差别只是量的多少,而非质的差异。考核是管理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不能仅仅是为了评出优劣等次,更多的应该是让考核者对象正确认识自己,明确努力目标,发挥自身优势。这不仅有利于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上,也有利于他们找准适合自己的位置,真正做到人岗相适、展其所长。定性考核还可以有效避免一些考核对象被打感情分、亲情分,如对某些量化考核项目设定一个分数上下限,评分人员给出超过上限和下限的分数都需要给出说明,否则无效,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五、结语 长期以来,对国企管理人员的考核更多是从企业和考核者的要求出发,评出所在等次,却很少关注被考核者的成长发展,没有发挥出考核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同时更多时候管理人员还是一种被动参与,不能发挥出作为考核对象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也影响了考核效果的体现。所以对管理人员的精准考核首先在于考核理念的转变,以新理念促进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的精准,使考核结果更加真实地反映被考核者的实际,从而不断提高国企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作者:董宜彦 单位:郑煤集团公司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能力培养分析 摘要:自从企业行政管理观念被提出,其在企业当中的地位越发凸显,但许多企业对此重视力度不够。因此,本文就从企业行政管理的概念出发,阐述其对企业的必要性,以此为基础提出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所需具备的素质,同时思考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能力的有效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行政管理;必要性;素质要求;措施 现阶段的经济形势渐入疲软,国内的改革也在如火如荼进行当中,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日益增强的竞争压力。企业要发展、要生存,所能依靠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新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在行政管理日益凸显在企业中的作用时,加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在经济渐入疲软的不利形势下,强化人才综合能力,苦练内功,方为企业长盛不衰的有效途径。 一、行政管理概述 企业行政管理,是管理学中的一部分,包括企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两个方面,其含义是现代企业的性质系统依靠法律、原则、制度以及方法,实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行政管理但对于现代企业来说,作用越来越显著。企业当中的行政管理同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是不一样的,企业行政管理主要是要推动企业一切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协调各部门以及资金等。 二、行政管理对企业的必要性 1.新形势的要求。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陷入一定疲软状态,企业要生存发展,对行政管理提出了一定的新要求,也就是要求企业内部要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苦修内功,在经济回暖时可实现飞速突破。企业行政管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企业制胜宝典,重点在于国家政策的指导作用,使企业紧靠政策风向,始终处于经济形势的风口。 2.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的行政管理就是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将企业各部门整合起来,紧密围绕决策层,增加企业凝聚力,从而努力打造一个知识型经济体。要求企业员工不断吸收新的知识、理念、科学技术等,并积极将这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因素注入到日常的经验活动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企业发展的要求。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困难是在所难免的,若是没有优秀的行政管理体系,一旦遇到挫折对整个企业来说是毁灭性的。这主要体现在缺乏行政管理体系的企业对于企业职员的思想、实际生活中的一些问题难以把握,企业凝聚力不强,在遇到困难时,往往就会出现大量人才的流失,这很显然是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的。企业行政管理就是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在寻求政府部门的合作时加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是稳定企业保持发展的重大举措。 三、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由于企业中的行政管理部门在整个企业中的作用十分巨大,同时在如今国内深化改革,经济渐入疲软的新形势下,处于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1.思想。思想主要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道德、作风等方面所应具备的素质,具体讲就是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努力乐观积极向上,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国内企业在思想方面的要求较高,其他素质包括技能、知识等都是要建立在思想的基础之上的。 2.知识。如今社会对知识型人才的要求与日俱增,尤其是处于行政岗位的企业职员更是需要具备足够的知识,这一点是评判行政职员的重要指标,随着社会的发展,会有旧观念、旧思想、旧技术等被社会淘汰,只有知识是永远不会被淘汰的。在企业的发展中,处于企业人才结构中的一员,必须要跟随企业一同发展,不断学习积累新的知识,否则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当然在知识这方面行政人员至少应该具备以下知识储备:经济理论;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知识。 3.技能。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在新形势下知识的积累有一个基础,具备丰富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将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行政管理在企业中是一项专业的工作,仅仅掌握先关的知识是不够的,还需要能够将知识运用到实际的企业行政管理中,也就是要具备实施行政管理的手段或技能或经验。主要包括思维能力,决策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发掘人才的能力、抗压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4.身体及心理。在新形式下,企业行政管理岗位对从业人员身体以及心理方面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需要一副健康体魄,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抗压能力。身体素质主要是强敌身体健康、充满精力、记忆力好、思维敏捷等;心理素质主要强调具备敏锐的认识力包括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以及思维能力。这些心理品质对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用是显著的。在心理素质方面还强调具备健康的情感、坚强的意志等等,具体将就是需要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是从业人员能够胜任日益复杂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提高综合能力的有效措施机制 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人才机制,梳理企业的人才结构,从而在整体上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这一套机制,重点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强调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才机制的建立。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阶段很多企业面临着一种较为尴尬的情况,就是留不住人才,这跟企业文化、企业氛围以及薪资待遇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人才体制首先要正确认识人才的流动,“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说明人才的流动在新时期是十分正常的一种现象,关键在于要将人才的流动利用起来,达到梳理企业人才结构的目的。其次,要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在电子信息技术不断更新换代的今天,电子信息技术为培训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极其便捷的途径。比如,网络培训体系,这种体系打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这种方式对人才的培养是十分便利的。当然纯粹依靠网络进行培训并不是很合理,应该将这种方式和其他诸如内部培训,邀请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这样的培训机构帮助培训,以及推送行政管理人员至相应的高校开设的培训班进行学习。 五、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1.引进方法。企业在建立一套人才体制时,可以适当的引进国内或国际上先进的行政管理体系,这不失为一种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能力的有效措施。这方面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引进先进的竞争机制,以竞争促提高。任何一个团队都需要一种狼性,狼性并不是专属于业务人员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狼性主要体现在由上至下地建立一种学习的氛围,也就是将企业建设成学习企业,以氛围促学习。以此提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 2.科学绩效考评。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也是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能力的积极措施。任何一家企业都需要绩效考评,这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科学的考评机制,需要一定的考核标准,并依据这一标准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同时与竞争机制结合起来,优胜劣汰,梳理出一条方便的晋升之路。而绩效考评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考核使行政管理人员对自身有一个充足的认识,进而敦促自身,不断进行充电,以此提高综合能力。 六、结语 在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最重要的财富是人才,要在充分认识到行政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要将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的必要性以及行政管理人员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素质加以深入认识,同时合理利用人才的流动性帮助企业梳理出一套完善的人才结构,并结合优秀的培训体系、竞争机制、晋升体系以及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从而加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保证企业的长盛不衰。 作者:于谢缘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企业人员管理论文: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能力反思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大企业也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因此,伴随着这些机遇,企业对于行政管理方面也面临着更强的挑战。提高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现已成为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结合当下,浅略分析了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所应当有的水平,并且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近几年来,我国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更多的企业也在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要在竞争无比激烈的市场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企业行政管理方面,就要利用好先进技术对其进行合理化的管理,针对这些管理内容来讲,首先要以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作为改革的开始,这些管理人员是企业能够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有利于企业的良好发展。 一、现代企业行政岗位和行政管理人员概述 1.企业行政岗位 现代企业中包含:企业产品的制作、产品销售和对于新产品的研发工作,这些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是把这些工作看做日常工作的重点以及核心内容。如果企业对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不重视,从表面上看来,这些岗位并不能为企业带来即时的效益,但是从长远来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行政管理人员的帮助与支持,那么企业的生产结构将会变得非常混乱。如果将企业比作一台汽车,那么企业的行政管理就是汽车的框架,它将企业的所有部门联系在一起,保障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并且是企业能够按照他正常的章程以及规律来运作,让企业在困难以及问题面前从容的应对。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现代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也有了新的工作内容,这些工作与之前的比起来变得更加详细、复杂,其中所要背负的责任也变得越来越重大,因此,在企业的问题处理方面,行政管理人员应该做到更加合理、科学。 2.企业行政管理人员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大多是做一些文案的处理、管理企业人员档案、企业的内务供应、处理一些公共关系等繁复的工作。除了这些日常工作外,还要对企业的对外形象进行维护以及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等等多方面的工作。这些繁琐的工作维系着企业整个体系的基础发展,因此,作为一个发展良好的企业,那么它的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就必须要不断地提升,借助这些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使企业更加全面、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 二、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 1.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个行政管理员即使以精湛的专业标准,却没有很好的职业道德,所以他在工作中会对工作的消极态度和自己的专业水平是高的,更容易通过自己的知识去追求自己的利益,对企业造成损害。因为企业管理人员能够掌握大量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客户信息、企业的资金链等,其职业道德与企业发展有着直接的相关性.对于企业管理人员来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非常重要的,行为影响着企业的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对于行政管理人员来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他们本身应有的良好素质,除此之外,他们还要拥有对于企业的责任感、企业荣辱感,应该为自己能够身处在这样一个企业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2.良好的心理素质 普通人的心理素质,只会不断地去理解和保持镇定的心态.事实上,良好的心理素质还应包括一个健康的心态,如意志坚定,创新,热情和乐观,这些都属于心理素质的范畴.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是作为行政管理人员基本的素质,对于沟通的目的,30%是内容,70%是态度和行政人员都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论是在内部沟通过程亦或是遇到一些突发情况时,在处理特殊情况时,他们都可以有良好的心态来处理问题.同时,在工作中以乐观的态度投入到积极的工作中。 3.良好的专业技能 过去,很多人认为,目前,企业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管理,行政管理和技术含量不需要做到很高,但是,这是一个误解的思想.行政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技能,可以在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同时,也具有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理解如何做好行政工作,如何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对于行政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可以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规划:第一,对任何事情都能预测;二,用全局观;第三,统筹全面。 三、增强现代企业行政人员战略的综合能力 1.加强对行政人员的文化素质教育 队员员工全面发展的综合能力提高,作为企业来讲,深入开展这项工作,通过这种教育使员工形成了强大的工作伦理,竞争和道德观念,通过企业增强自我对工作更好地投入工作。同时它可以在公司内部形成竞争性的学习氛围,使思想在人们心中生根,大家都知道,为了促进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内部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在未来,员工将通过不断的学习和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来约束他们.同时,还要继续要加强对员工的文化素质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对行政人员的法律法规研究.通过法律知识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员工对法律的了解,同时也能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它可以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商业秘密保护,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员工具有高尚的品质和奉献精神。 2.运用合理的人才流动 在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人才流动现象,也存在优势和劣势.过度的人才流动必然会对企业的正常运作造成很坏的影响,但深入研究人才的合理流动对于企业的发展也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合理的人才流动可以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使企业保持旺盛的发展活力.现代企业应充分利用合理的人才流动,不仅可以为企业吸引大量高素质人才,同时,也能使员工的心有危机感,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更加尽职尽责,危机感会不断激励员工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语言的终结 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保护企业,使企业能够从容面对各种挑战,才能使企业的发展形成一个新的高度,提高现代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作者:王静丽 单位: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体系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保障、激励、导向、调节和增值等重要功能,对于企业吸引人才、开发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激发组织活力、提升价值创造、培育先进企业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西藏建投(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藏自治区一家综合型国有建筑企业,我们在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立足企业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和价值视角,基于国有建筑企业、建筑产业相关多元业务和业务型集团管控模式,在员工薪酬体系构建中,围绕专业人才的价值实现进行了一定的思考和探索。 一、业务结构、集团管控模式与人力资源现状 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是一家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为主业,涵盖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项目代建、建材与环卫设备销售、环卫基础设施运维等业务的国有综合型建筑企业。公司拥有5家分子公司,为整合管理力量,优化组织体系,强化风险管控,采用了业务型集团管控模式,公司总部各职能中心履行集团管控和共享服务两大职能,下属分子公司只设立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其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由公司总部相应的职能中心履行,减少了行政资源、管理力量的分散,强化了总部各职能中心对下属分子公司对应业务的制度、流程、监管、评价与考核的统一。在公司业务型集团管控模式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公司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统一人力资源规划、统一制度体系建设、统一招聘培训开发、统一员工管理考核、统一社保福利。经过五年多的培育与发展,公司目前拥有员工210余人,平均年龄31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7人,占员工总数的22%,其中工程、经济、会计序列中高级技术职称持有人员累计45人;持有各类执业(职业)资格类证书累计113个,其中国家一级类注册证书20个,二级类注册证书93个,累计持证人数占员工总数的53%。员工队伍总体呈年轻化、专业化、高知化特点,建筑工程行业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经济、会计序列中高级职称证书持有人员比例较高。 二、现行薪酬体系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现行薪酬体系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员工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高原补贴。其中岗位工资分为八级七档,每一档经测算后确定相应的薪点和基数,按照相应的岗位和职级确定具体的岗位工资和预期年收入,基本工资及交通、通讯、高原补贴根据相应职级确定不同档次标准。薪资采用“月发工资+年度清算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按照不同职级确定月发工资和年度清算工资的相应比例,年度清算工资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发放。现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在员工定岗定薪中对资格证书持有情况与相应职级的起点薪档有明确规定,人力资源部门采用学历、职称、持有资格证书、参加工作年限、本专业从业年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员工职级薪档。 2.现行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 经过五年多的运行,现行的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对规范员工薪资管理、员工招聘和人才引进、合理控制企业薪酬水平和人工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薪酬结构与企业人力资源现状不相适应,未充分考虑建筑行业专业人才持有证书的市场价值,对工程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开发和用留的激励性不强,导向性不明显。二是岗位工资对应的薪点测算不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导致薪酬水平极差较大,薪酬水平呈倒金字塔型,对一般员工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激励性、保障性作用不强。三是员工定岗定薪实际操作中,对学历、职称、参加工作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年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但未有明确的可操作标准,自由裁量度较大。四是专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不畅,薪酬制度未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薪酬待遇与晋升通道进行专门设计,专业技术人才无法通过专业技术能力和贡献获得职业晋升、薪酬提升的机会,只能在行政管理职务上发展,不利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五是现行的总部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无法适应当前人力资源集团管控的要求,加大了人力资源部门进行集团管控和共享服务的难度。 三、薪酬体系构建的思路、举措和成效 建筑行业实行的是行业准入制,是充分竞争行业。企业资质与人员持证情况是企业发展、业务承揽、参与项目招投标竞争的门槛性条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专业人才队伍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要求,我们实施了薪酬改革专项工作。我们坚持从行业特点、地区特点和企业特点出发,立足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突出专业人才价值,服务企业发展战略,进行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级优化,对现行的薪酬结构进行了调整,对下属分子公司员工薪酬体系按照集团管控的要求进行差异化设计,设计了员工定岗定薪规则,缩小薪资极差提升基层岗位薪资水平等。 (一)主要思路 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员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为方向,关注专业人才价值实现,以提升人才价值创造为重点,重点倾向生产经营一线岗位、倾向专业技术岗位,适度赋予所属分子公司在员工薪酬分配上的自主权,让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管制度、管标准、管框架、管原则、管总额等方面发挥集团管控的作用,确保新旧薪酬管理办法衔接顺畅,平稳过渡,实现薪酬改革与员工稳定相统一。 (二)主要举措 1.定岗位职级。按照公司总部、所属分子公司本部和一线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三类分别设置岗位和职级,在公司总部层面设置七个职级五个岗位序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专业技术序列,其中专业技术序列按照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初级)设置一至四级技术专干;在所属分子公司本部层面设置七个职级两个岗位序列;在一线生产经营单位层面,按照工程项目部、代建与监理项目部、环卫设施运维项目部分别设置岗位和职级。建立了行政管理、生产经营与专业技术序列等多向职业发展通道,规范了岗位与职级设置和管理,将下属分子公司纳入统一的岗位与职级管理体系。 2.调薪酬结构。在现行薪酬结构的基础上,针对公司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大、职称和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多的特点,增设技能工资,分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和证书工资3类,鼓励员工通过自主学习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创获得价值认可。针对一线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增设项目岗位冿贴,鼓励本部员工到一线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去创造价值,鼓励员工在一线扎根、奉献基层、建功立业。 3.明定薪标准。针对现行薪酬管理办法在新员工入职定岗定薪中缺乏可操作性、自由裁量度较大等弊端,我们从新入职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招聘人员、在职员工和专业技术序列员工四个方面明确定薪标准。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从学历这个指标进行定岗定薪。针对社会招聘员工,以学历、职称、持有证书、参加工作年限等4个指标进行定岗定薪,明确了不同指标组合条件下对应的职级薪档。为解决新旧薪酬管理办法有序衔接过渡,明确了在职员工职级薪档确定的标准,在社会招聘员工的4项指标基础上,一般员工定岗定薪增加了在本企业工作年限1项指标,副主管及以上员工定岗定薪增加了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现任职年限两项指标,明确了多项指标组合条件下对应的职级薪档。在专业技术序列岗位方面,我们明确将员工职称与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挂钩,增加从事专业技术年限及近3年专业技术贡献等2项指标,明确了相应的职级薪档。 4.明调薪机制。在公司层面上,将员工薪酬调整与企业工资总额、企业经营效益、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等挂钩,明确了企业不得为员工调增薪资的情形;从员工个人层面,将个人调薪与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挂钩,一般员工调薪的基本年限设置为两年,副主管及以上员工调薪的基本年限设置为3年,逐步缩小员工的薪酬差距。在一线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层面上,实行薪随岗变的动态机制,员工在公司本部工作,按本部员工标准定岗定薪,在项目部工作期间按照在本部的薪酬标准,增加项目岗位津贴,同时根据项目所处海拔的不同,按照高原津贴的地区系数对项目岗位津贴进行调节,其中项目岗位津贴根据项目规模、难易程度不同,由项目所在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0.6-1.4的系数区间范围内予以自主调节,增强了下属分子公司在选择项目经营管理团队方面的主导权和自主权,在公司本部和项目部之间形成了薪随岗变的机制。 (三)主要成效 通过上述举措,我们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现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与当前人力资源集团管控机制相适应,增强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薪酬管理方面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对新旧薪酬体系的数据化对比与推演,新旧薪酬体系能平稳顺利转接,员工总体薪酬水平略有上升,增强了对普通员工的薪酬保障作用,管理中坚力量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薪酬激励作用有了一定的体现,调节了中下层员工的收入分配,缩小了下属分子公司之间薪酬水平的差距,总体上达到了薪酬改革的目标。主要成效体现以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了“尊重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的导向。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在薪酬结构中增加技能工资,在定岗定薪机制上将学历、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等作为定岗定薪的主要条件进行综合考量,并明确了不同条件组合情况下的具体标准,在职业发展通道上,将专业技术序列与行政管理序列对应,按照职称和执业(职业)资格等级在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明确设置技术专干岗位,体现了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视,以制度的方式保障和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待遇和职业发展。 2.树立了“鼓励员工扎根基层一线,干好项目开拓市场”的导向。项目部是建筑企业效益的源头,也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主战场。我们在制度上对一线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建立了专门的职级与岗位,在薪酬结构中增加项目岗位津贴,收入分配总体上倾向生产经营一线人员,打通了公司本部与项目部之间人员流动、交流轮岗的通道,鼓励支持员工到项目部等生产经营一线单位任职,鼓励一线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以项目为依托,干好现场,开发市场,在基层一线扎根,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3.树立了“学习提升自我,专业成就价值”的导向。学习是进步的阶梯,创新是价值的源泉。我们在薪酬结构中增加了技能工资,把学历、职称、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年限等作为定岗定薪的重要指标,从机制上鼓励员工通过学历教育、专业教育,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实践,不断提升个人素质能力。在职级和岗位设置上,单独设立了专业技术序列,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领域潜心钻研,创新创造,不断创造知识和技能成果,推动成果转化运用,打造企业的拳头业务,在专业领域成就个人价值。 四、人才价值在薪酬体系构建中的思考 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在百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重视培养人才、团结人才、引领人才、成就人才,团结和支持各方面人才为党和人民事业建功立业。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我们必须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把人才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撑。此次薪酬体系构建的探索和实践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1.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在制度方面予以保障。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是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重要的制度保障。干部人事制度建设要一切围绕人才来进行思考,要从如何引进人才、如何留住人才、如何培育人才、如何用好人才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要从人才的类型、人才的特点、人才成长的规律、人才关注的焦点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项制度措施要环环相扣,有序衔接,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2.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用人导向是风向标。我们在薪酬体系的构建中,树立了“尊重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鼓励员工扎根基层一线,干好项目开拓市场”,“学习提升自我,专业成就价值”的用人导向,在薪酬数据化分析对比上验证了这样的导向,在意见征集和调研过程中,得到了职工群众的积极响应,从事专业技术方面的员工对此次薪酬体系构建的期待比较强烈,专业技术人才更愿意专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尊重人才价值和创造。在人力资源制度建设中,把人才价值实现作为制度设计的初衷,把人才价值创造作为制度落地的结果,才能对人才真正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我们通过薪酬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对专业人才的价值尊重和价值认可,把人才的知识价值、专业能力和专业成果以货币化分配的方式给予认可,这不仅是对人才的劳动价值的体现,更是对知识、技能转化出来的生产力的体现。 4.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采取多措施激励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既要有理念上的引导、制度上的保障、环境上的培育,更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去激励人才,把资源变成资本。我们在薪酬体系构建上对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收入上的设计与探索,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在绩效考核上、干部选用上、精神激励上、文化培育上多方面采取措施,形成人才激励的“组合拳”,发挥人才管理的最大效应。 作者:陈达洪 单位:无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科技园现存问题思索 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现状 农业科技园区是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吸收、创新和集成开发的重要基地和窗口,有力地促进了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以苍溪县农业科技园区为例,野聚土防水、少耕免耕、机械进园、高位嫁接、平行拉蔓、自动微喷、种养循环冶等猕猴桃技术推广面积不断扩大,由原来的20hm2扩大到133.33hm2,还辐射带动广元市元坝区采用聚土防水新模式发展猕猴桃66.67hm2。农业科技园区展示了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当地和周边的农业产业发展,极大地提升农业产业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如广安市以观塘镇为核心建成面积达346.67hm2的广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设施农业基地,辐射带动近400km2的现代农业发展,惠及12个乡镇近30万农民群众,2010年农民人均增收3738元。 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建设园区时没有进行整体规划,且多数园区从方案论证到规划设计时间仓促,未能做好规划准备[5-6],无地方特色,有些园区选择的产业根本就不适合当地种植;部分园区只重观赏价值轻实用价值,从美学的角度考虑的多,偏重观光休闲功能,造成科技园区在后期使用中的诸多不便;甚至有的地方为了迎合某些主要领导的意图,在园区内大量引进野高、精、尖冶的设施,片面追求展示现代农业技术和先进设施,而不是真正地从发展角度出发、以科技发展农业为目标,仅成了政府的野形象工程冶[2-3]。调查表明,农业科技园区数量最多的地区为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最高的成都片区,该区面积占全省10.93%,但是却建设了33个农业科技园区,在全省园区总数中的比例较大,达到35.48%;农业科技园区数量较多的地区为川东片区和川南片区,川东片区和川南片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居全省总经济发展程度的中等水平,二者园区的建设密度也相差不大;农业科技园区数量最少的地区为攀西片区和川西北片区,这2个片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慢,落后于其他几个地区,尤其是川西北片区,其占地面积非常大,约占全省面积的1/2,但是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时间晚,较落后,截至目前仅有4个省级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目的就是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为农民做榜样,帮助农民一起发家致富,促进新的科学技术在农村得以推广和应用。但是,目前部分园区的建设是以政府投资为主,造成政府主观意识太强,对园区的建设方面干预太多,不能引进最佳的科学技术,往往导致经济效益较低,或是过分贪大求洋,脱离实际,使其示范容易但是推广困难,老百姓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受益甚少,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科技对农业园区的建设至关重要,只有将科技融入到农业园区的建设中去才能建设出好的农业科技园区[1]。但是部分园区在建设期间科技支持力度过大,但是在运行时缺乏创新意识和自主研究精神,导致一些最新的科学技术还未能掌握,不能创造出具有高市场竞争力的、高效益的技术品牌,同时由于园区的科技水平不能得到提高,又制约了自身特色产业的发展。另外,园区技术推广扩散方式单一,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没有与科技示范基地有机结合在一起,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较低、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导致其在指导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时力不从心,不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4]。 发展对策 在园区建设期间,要聘请专家对园区的水平布局、垂直布局、功能定位、主导产品及优势产业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充分的论证,避免市际、县际之间的规划雷同重复;在园区运行期间,可采用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的方式引进人才,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科研活动,注重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同时建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使科技人员特别是高素质科技人才心甘情愿扎根园区,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符合我国新阶段农业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业新型技术创新体系、示范推广体系和产业开发体系[5]。按照结构合理、优势突出、层次分明、分工协作的原则,在四川省建设一个资源配置合理、区域分工明确、优势特色互补的农业科技园大网络,做到区有综合性示范园区,县有高标准示范园区,乡有特色示范园区。形成野核心区要示范区要辐射区冶梯度推进的技术传播途径。在充分发挥发达地区数量多、标准高、规模大的农业科技园区带动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偏远地区园区数量少、档次低、规模小的问题,这些地区更应加快园区建设,努力实现全省满覆盖。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机制,是农业科技园区运行机制的核心。农业科技园区要建立健全企业或业主准入机制,严格把关入主园区的企业和业主,同时园区应遵循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冶的原则,逐步建立野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冶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导向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的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园区持续稳定发展[4-11]。 结语 笔者认真总结了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其发展的对策建议,其目的是在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建设的进程中能够减少错误,促使其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摘要:农业环境成本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控制对环境的损害而付出的代价以及最终给环境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最初的环境成本特指企业的环境成本,主要是指工业企业。随着农业生产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的目光已经由工业领域扩大到农业领域,研究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1 农业环境成本的内容 农业环境成本与企业环境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顾问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文件《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由此可见,企业环境成本是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一个方面,是企业的实际成本支出,属于会计范畴;农业环境成本不仅包括预防性的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分析农业生产行为实际对环境造成损害,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环境代价,属于公共环境经济问题。农业环境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农业生产本身所产生的环境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上游与下游产业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化肥、农药的生产,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因使用原料的特殊性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皮革加工、秸秆造纸等。根据不同的生产部门,农业环境成本还可以分为种植业环境成本、畜牧业环境成本、水产业环境成本等。本文所分析的农业环境成本是指种植业部门的直接环境成本,包括动植物资源成本、土壤资源成本、水资源成本、大气污染成本、生命健康成本等。 2 农业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 核算环境成本的方法很多,如预防费用法、恢复费用法、生产率变动法、机会成本法、间接替代法、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等。不同的环境成本,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 2. 1 动植物资源成本核算 动植物资源的减少,其造成的损失是无价的,同样,各种动植物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也蕴藏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核算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可以采用恢复费用法和维护成本法。 恢复成本取决于恢复的面积和单位面积恢复的费用,恢复费用的具体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劳动力费用、动植物资源引进培育费用和相关的技术费用等。其中动植物资源的引进培育费用是关键,对植物的稀有程度越高,费用就越大,一般常见的资源引进,费用很低,甚至不需要具体的费用。恢复成本既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长期的,但保护成本是长期的,同样道理,动植物资源的稀有程度越高,保护的费用就越高,常见的动植物资源只需保证其生产空间,一般不需要额外的保护费用。相反,如果需要对野生动植物生长进行控制,费用另当别论。 2. 2 土壤资源成本核算 土壤资源成本的核算方法常用的有两种,一是恢复费用法,即将土壤的自然生产能力恢复到一定水平的费用;二是生产率变动法,选择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年份,核算由于土壤自然肥力不同或变动而引起生产率变动所产生的净收益差异(E)。 式中,P为产品价格;Q为产量;C为单位成本;i为产品种类。 使用恢复费用法计算土壤资源成本,关键在于选择恢复土壤自然生产能力的方法和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如果采用休耕的方法,其成本就是正常耕种的净收益,如果采用种植绿肥等方法,在以上基础上,其成本还应该包括种植绿肥或其他方法所产生的净费用。 由于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干扰,采用生产率变动法很难直接测定由土壤肥力下降所引起的单位面积净收益的变化。土壤肥力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大量施用化肥造成的,因此可以通过单独测量化肥的超正常施用量,判定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首先是确定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单位面积净产值最大时化肥的最小施用量,然后计算化肥实际施用量与最小施用量之间的差额和相应的价值,最后将差价扣除因减少化肥施用而采取的其他环保手段的费用,就是使用化肥而产生的土壤资源成本。 如果替代费用超过减少化肥施用节省的成本,就会出现替代不经济,所以替代品的经济性和环保性同等重要。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核算农药投入对土壤所造成的环境成本。事实上,无论化肥和农药的投入量如何减少,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损害,关键是把这种损害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一是可以由土壤自身进行修复,二是可以通过其他比较经济的技术手段实现修复。 2. 3 水资源成本核算 水资源环境成本有三项内容,核算也分三个方面。 核算水资源的浪费成本,关键在于确定水资源的价格、节水灌溉的用水标准以及相应所增加的灌溉设备费用,如果价格较低,水资源的浪费就是经济的。提高水价,水资源的环境成本就会由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节水灌溉的经济性就会增强。 2. 3. 2 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 在我国北部平原地区,农业灌溉用水主要来自于浅层地下水。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目前在山东、河南、河北等19个省区共形成了59个漏斗区。并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如地陷、裂缝等,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一是通过调查统计计算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预测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将来可能造成的损失。 2. 3. 3 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 农业生产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主要来自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因此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与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方法类似。二者的差别在于水的流动性较强,水资源的污染会进一步对动植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损害的核算,可以分别参考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和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2. 4 大气污染环境成本核算 2. 4. 1 温室效应的成本核算 农业生产的温室效应损失=温室效应造成的净损失×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农业生产N[,2]O排放量占N[,2]O总排放量的比例×N[,2]O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2. 4. 2 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核算 首先确定秸秆燃烧所造成的损失项目,如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关闭、飞机停飞、火灾等,其次统计和计算相关项目的实际经济损失,最后将这些损失合计就是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其中涉及生命与健康方面的损失,核算方法参见关于生命与健康成本的核算。 2. 5 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在生产中与农药的接触对人体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可以致病、致残甚至致亡,相应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由于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属于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的内容。与农业生产不相关的行为,如服药自杀所造成的损失不是环境成本核算的内容,精神损失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且难以衡量,也不在核算的范围。通常使用人力资本法核算生命与健康成本。 人力资本法也叫工资损失法,它是通过市场价格和工资多少来确定个人对社会的潜在贡献,并以此来估算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损益。 进一步计算疾病成本和劳动能力丧失成本: 式中,R[,j]为农药对伤残的负责系数;Y[,0]为期望寿命(参考“WHO推荐的标准期望寿命表”);Y[,j]为第j人的实际年龄;E[,j]为劳动能力损失系数(死亡者系数为1,伤残者根据伤残轻重确定,具体可参照GBD伤残等级分类);W[,y]为年人均收入;D[,j]为年陪护费用。 3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 3. 1 维护土地的多样性 目前,农村土地耕地化现象非常严重,不仅边边角角都被利用,就是原来的河道、林地、草滩甚至坟地也被开垦变成了耕地。土地的过度利用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是使许多动植物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农作物一统天下,不利于生物间的竞争与进化;二是土地耕地化使水土流失问题更趋严重,农作物的耕种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春播与秋播期间,地面没有任何植被覆盖;三是提高了旱灾与涝灾的成灾率,因为大量的水塘、沟渠甚至河道都被平整开垦为耕地,排涝蓄水以及灌溉的能力大大减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一定要保护农村土地的多样性,林地、草地甚至荒地也要得到一定的保护,对池塘、河道、沟渠进行全面规划,禁止耕地对其侵占。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应该主要依靠技术与资金投入,而不是耕地面积的无限制扩张。 3. 2 科学施肥,减少无机肥施用量 全面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避免化肥的盲目使用。发展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压缩无机肥的施用量。生物有机肥技术是以畜禽粪便为原料,以秸秆、豆粕等有机废弃物为辅料,配以多功能发酵菌种剂,通过连续池式好氧发酵,使之在5~7天内除臭、腐熟、脱水,最终成为高效活性生物有机肥。有机肥内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能不断释放出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和多种植物生长刺激素。肥中除含有氮、磷、钾三大元素外,还附有含钙、镁、硫、硅、锰、锌、硼等中量和微量元素。能增加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保肥、保水、保温能力,减少病虫害,改善作物品质。施用有机肥料的土地比施用传统化肥的土地一般增产10%以上。现在,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市场供不应求,发展生物有机肥,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3. 3 发展生物农药和物理捕虫技术 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农药,包括植物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抗生素等,生物农药具有对人畜的毒性较小不污染环境以及病虫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由于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生物农药在我国的推广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许多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为活体微生物,其产品制剂化技术要求高,而我国生物制剂的剂型及其工艺水平落后,致使活体微生物农药的制剂化成为生物农药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要加强技术攻关,使生物农药产业不断取代化学农药,成为农药的主体。同时,应重视物理捕虫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如使用灯光、振频等物理方法诱虫、杀虫。根据昆虫趋光的天性,在其成蛾期间,在田间布置具有诱虫和杀虫功能的频振杀虫灯,杀虫效果不亚于使用农药,并且没有污染,还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山东龙口市在果树和蔬菜生产中推广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全市目前已应用频振式杀虫灯3000多盏,控制果蔬面积6000多hm[2],每年可减少农药使用150t,节约成本上百万元。 3. 4 推广与普及节水灌溉 根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农业用水将短缺600亿~700亿m[3],推广和普及节水灌溉势在必行。截止到2002年,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只有2000万hm[2],约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36%。其中防渗渠灌溉的面积1000万hm[2],管道输水灌溉面积150多万hm[2],喷灌面积230万hm[2],微灌面积30万hm[2]。节水效果越好的方式,其应用面积越小。发展节水灌溉,一要解决技术问题,开发和推广适合不同地区使用的节水灌溉设备与技术,在华北平原地区,应推广和普及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在城市郊区,发展喷灌和滴灌技术等。二要解决制度问题,建立农业用水的市场机制,有偿用水,利用价格杠杆,使农民自觉使用各种节水设备。 3. 5 全面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农村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政府应适时引导,通过示范、教育,推广和普及生态文明的知识,同时通过支持具体生态项目的建设,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维护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利用有机物的投入发展农业。禁止秸秆燃烧,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加强面源污染的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发展小沼气工程,实现循环经济。 农业问题论文:基层农业发展银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随着金融体制、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发行进入了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日益多样化,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还将面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新时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现结合目前基层农发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基层行思想政治工作作些探讨。 一、存在问题 目前,粮棉收购资金已由过去的封闭管理转变为以防范信贷风险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三项改革”的进程在加快,经营管理的压力在进一步加大,给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目前基层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来看,与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还不够适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雪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为了适应农发行职能调整的需要,上级行加大了改革力度,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必然要触及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部分员工将会产生一些消极悲观情绪。同时,随着上级行加大了业务经营考核的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人均有效资产及人均利润的考核,一个行经营指标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本单位的效益和职工收入的多少,而且还关系到农发行的生存和发展,这就必然迫使基层行的领导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业务经营上,把完成上级行下达的经营指标看作是硬指标,而把思想政治工作看成是一些没有量化和定性的软指标,没有找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存在重业务经营而轻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埋头业务工作,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不注意调查研究,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迫切性没有足够的认识。 二、雪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在不断加大。在当前改革和发展进程中,部分干部职工对有些问题的思想认识还比较模糊,并存在一些不良的倾向。一是有的同志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对农发行的办行宗旨和职能调整的认识存在偏差,信心不足。二是有的同志安于现状,不能正确对待当前收购资金风险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松劲、畏难和厌战情绪,在学习和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进取心不强,缺少危机感和以行为家的主人翁责任感。三是有的同志缺乏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思想和作风,存在盲目攀比倾向,这就加大了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而目前的党、团、工会组织中部分干部职工缺乏思想政治工作的知识和经验,效果不够理想。 三、雪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基层农发行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方式方法上还停留在比较粗浅的层次上,在思想教育上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在内容上比较单一,方法上比较陈旧,缺乏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系统性不够,实效性不强,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服务和保证作用。 二、对策思考 随着农发行职能调整及改革与发展步伐的加快,干部职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将明显增加,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必须要在发扬思想政治工作好传统的同时,不断地改进方式方法,通过把握好情、理、法、行、活五个关节点,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你的凝聚力、说服力、约束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实效性。 一、情:以人为本,“感情投资”,增强凝聚力。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只有具备了这种感情,才能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处理问题公平、公正的态度,帮助职工及时解决问题的态度。“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感情作为联系人际关系中不可缺少的纽带,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要建立干部职工之间的感情,就需要领导者对群众进行“感情投资”,这种投资是激发群众工作积极性的催化剂,领导者要想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首先就应该懂得怎样理解、尊重和信任群众,关心、爱护和支持群众。俗话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只有耕耘,才有收获,很难想象,一个对职工冷漠无情的领导者,却能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情感是在与干部职工的交流中产生的,是在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关心下属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中产生的。因此,处于农发行职能调整及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基层行的领导,应该增强主动性,多深入基层,多深入一线,多和下属交流,尊重他们的人格,了解他们对农发行前途的想法,倾听他们对改革的建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理: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增强说服力。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应当动之以情,更需要晓之以理。大的道理要讲清楚,小的道理也要说明白。凡事都离不开一个“理”字,职工最服的是理,而不是权;职工最怕的是理,而不是官。目前,凡是涉及到“三项改革”及行内的一些重大事项,都可以通过行务公开的形式,把其中的道理对职工讲清楚,说明白,这样思想就容易统一,改革方案就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工作的开展才能顺畅。反之,如果在出台改革方案时,没有倾听职工的建议,草率行事,硬性推进,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是以理服人,而是强迫命令;对待不同意见不是以礼相待,而是强词夺理,压制报复;对干部职工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不是晓之以理,而是虚假应付,敷衍了事。这样下去的结果是领导威信的降低,干群关系的淡薄,使本来很好解决的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化,本应避免的矛盾也会出现,最终导致工作难于开展,改革难以推进。因此,基层行领导在做下属工作时,尤其是在做犯了错误的职工工作时,一定要注重情理结合,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寓情于理,相得益彰。情与理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将道理与情感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情理交融,情通理达,才能顺利地化解矛盾。 三、法: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增强约束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目前虽然还没有出台针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法律,但是,要管好用好政策性资金,必须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必须按封闭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办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正确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这也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如:当行内的干部职工违规违纪时,为了教育本人,警示别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是必要的。但是,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分析一下该同志违纪的原因,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前提下,还要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困难或化解矛盾,达到既维护纪律,又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循私情,更不能以情代法,在这方面应该 注意三点。一是不能因与已有私情而姑息迁就。行领导在处理问题时要公开、公正,方可服人,树立威信,特别是要注意跳出个人感情的小圈子。二是不能因违纪有因而感情用事。在处理问题时要注意事物的两个方面,既要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又要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执法,以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三是不因与已有私情而妄加施法。对待那些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人,执行规章制度要公正,不能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这是领导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大忌。所以说,依法行政不仅体现着领导者的水平,更是领导者的责任。如果既能做法律制度的执行者,又能做法律制度的遵守者,学法懂法,按章办事,公道正派,不仅可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而且最终可以赢得干部职工的信任。 四、行:以身作则,落实行动,增强感染力。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情与理都要以实际行动为基础。行动是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光有说教,没有行动,就不能取信于干部职工。实际行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目前农发行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行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牢记“两个务必”,轻车简出,勤俭节约,清正廉洁。 五、活: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提高实效性。在新的历史时期,农发行干部职工的思想比较活跃,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从观念到方法上都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特别重要的是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动载体,把理论性、可操作性和趣味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切忌简单生硬,在突破传统的说教和高压模式上下功夫。一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充实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团结和协作。二是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智力竞赛、辩论赛等形式把农发行的改革和业务经营贯穿进去,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三是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以及先进工作者外出旅游等活动,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一方面拓展其知识面,一方面增强他们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业务经营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四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把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爱岗敬业教育结合起来,在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和业务素质的同时,增强其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只有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关键词】农业法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属性基本特征基本原则 农业法学已成为一门法学学科。本文主要对农业法调整对象、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以及基本原则若干理论问题作一深入研究。 一、农业法的概念 农业法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农业法,是指调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或农户)等农业法主体从事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而且也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强有力工具。 狭义的农业法,是指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__年12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法》不仅是指导和统帅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而且也是制定各项具体农业法律的直接法律依据。据统计,1979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环境保护法》、《乡镇企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税条例》等20多部农业法律、5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以及农业部制定的460多部部门规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颁布了许多农业地方性法规和农业地方性规章,可以说农业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 本文研究的农业法是指广义的农业法。 二、农业法的调整对象 传统大陆法学理论是按照法(即指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实际上是指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来划分法律部门的。法律部门划分的最基本的标志,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调整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结合成一组,即构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理论在划分、规范法律部门方面起过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至今我们仍然应主要坚持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准。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现代市民社会,平权的民事关系与非平权的管理关系以及隶属性的行政关系日益交融、难以分辩;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征和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呈现出一个法律部门不一定就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一定就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即一个法律部门也可能调整有着内在统一联系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或一种社会关系也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调整。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它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点与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特点之决定,目前一个法律部门无法调整全部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应由目前的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手段、不同方法进行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综合性调整。 笔者认为,农业法的调整对象应是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这个词是农业法概念中起决定性的重要词语,含义是:农业法不是调整所有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也不是调整非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只是调整特定或重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即部分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是有一定范围的。我国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包括以下四类: 1.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它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财产关系。所谓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土地租赁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农业社会化服务关系、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和转让关系、乡镇企业联营和合伙关系、农业技术开发和转让与咨询和服务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民事关系的特点:(1)民事关系为横向方面社会关系;(2)民事关系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3)自愿、公平、互利、协商达成这类关系;(4)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一般应是对等的,即等价有偿的;(5)当事人可以相对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权益。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民事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民事关系只包括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民事关系,不包括人身关系,民法中的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4)这类民事关系主要由农业民事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2.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它是指农业行政主体(职能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农业行政职权时,与相对主体(行政相对人)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农业行政主体产生行政职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农业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 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又如《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等等。二是行政授权。如村民委员会在某些行政管理方面,因法律法规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有的是一个行政主体依法把自己行政职权的部分或全部赋予给另一个组织,从而使后一个组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通过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植物检疫证书、兽医卫生合格证、畜禽产品检疫证明、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等形成这类关系,还可以通过进口饲料许可、农药登记许可等发生这类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行政关系的特点:(1)在行政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关系具有隶属性,即纵向的命令与服从;(3)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不能自由处分;(4)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5)行政主体享有优益权,并有处理行政争议的权力。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在农业行政法律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农业行政主体;(2)这类行政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3)农业行政主体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这类行政关系,即农业行政经济关系或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不涉及政治、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领域的行政关系;(4)这类行政关系主要由农业行政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3.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它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实施国家管理农业经济职权时发生的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组织和农民在组织、管理、调控、监督中产生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纵向方面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四类:第一类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管理关系,它是国家对农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农业生产流通直接有关的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的关系。第二类国家机关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第三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第四类农业经济监督检查关系,这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财政、银行、审计、统计、会计、海关、税务、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依照农业经济法律、法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而形成的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经济管理关系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为纵向方面社会关系;(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不对称经济关系;(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具有指挥和服从、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性质,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地位是非平权的;(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5)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中,经济职权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即行使经济职权,对于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采用的重要形式;(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主要由农业经济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4.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如农业环境保护关系,农村劳动关系,农村社会保障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其他经济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其他经济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其他经济关系主要由其他农业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三、农业法的基本属性 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而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也从不同角度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显然,农业法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这三个法律部门联系最为密切。 (一)农业法的民法属性 民法是指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亲属、继承六大部分。民法其性质:为权利法,为私法,为实 体法,为平等者的法律,为人法(即规制人的行为),任意性规范为主。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农业法调整对象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之具体类型之一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也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一部分,如农业法中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已成为民法中物权之重要内容;又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与转让应遵循民法中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等等。随着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越来越多,理所当然这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受民法调整,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农业法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充分体现民法属性 (二)农业法的行政法属性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中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有关行政主体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违法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救济的法律规范。行政法既调整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又规范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两条。国家法律赋予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农业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实施的是行政行为。显然,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时,必须依据行政法原理和行政法律规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农业法》第87条第2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可见,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从行政的角度来看是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是具有行政因素的经济关系。但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都具有行政隶属性质,一方下达指令、命令,一方必须服从,遵照执行。显然,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应属行政法调整内容之一,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才能使农业行政管理机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农业法中的行政法律规范充分体现行政法属性 (三)农业法的经济法属性 经济法是调整以社会整体利益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已得到法学界和其他理论界以及社会实践的共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经济组织本体利益和充分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经济治理权和经济自治权相结合的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原则;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不得滥用经济权利的原则。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划法、统计法、产业政策法、计量和标准化法、银行法、价格法、自然资源法、财政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合作社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国家投资法、国家采购法、产业结构调节法、对外贸易管理法等等。农业法主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目前,国家颁布的农业法律中,主要是农业经济管理法律,如《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农业税条例》等。因此,农业法中的经济管理法律规范充分体现经济法属性 四、农业法的特征 1.农业法其管理手段特征。农业法作为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种手段,与其他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手段相比较,有它自身的特片,即具有以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那些共有的特征。概括地说,农业法在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时的主要特征是:(1)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具有高度的权威和普遍的约束力;(2)以明确的、具体的而又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规定了人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贯彻实施;(4)能建立和维护稳定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以保证其他各项管理手段的正常运转而发挥各自的作用。 2.农业法其法律属性特征。即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兼有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多元性。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在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中,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由民法调整,民法属私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由行政法调整,行政法属公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由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属社会法领域。从涉及经济关系中的调整对象上看,私法的调整对象为平权性质的平等经济关系;公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性质的不平等经济关系;社会法的调整对象是管理性质的不对称经济关系。显然,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具有多元性。 3.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的多元性。从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上述三元法律结构来看,公法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主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意思自治”为其原则;社会法调整表面平等、实质不平等的不对称关系,为矫正不对称关系的内在利益失衡,“倾斜保护”原则应运而生。 4.农业法其调整方法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方法上的多元性。私法主要依靠任意性规范进行调整;公法主要依靠强制性规范进行调整;社会法以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为特点。 5.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的多性。私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私人利益”;公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社会整体利益”。 从上述农业法的特征来看,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多元化、复杂化,应由多个法律部门共同调整,因此,农业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 五、农业法基本原则 (一)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所谓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农村法制建设之中的总的指导思想和为农业法所确认或体现的根本法律准则。这一概念蕴涵下列要义:其一、农业法基本原则对整个农村法制建设具有指导作用,它既是农业立法的原则,又是执行法律、进行法制治理和处理法制问题的根本准绳,即它是包括农业的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农业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其二,农业法基本原则本身具有规范作用,任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以及其它农业法主体在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中,农村经济管理机关在监督、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 的活动中,都必须以农业法基本原则为根本依据,严格遵守,否则,即构成对农业法律法规的违反,应追究法律责任。 (二)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确立我国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理论依据;(2)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根本法律依据;(3)农业基本政策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政策依据;(4)《农业法》颁布实施为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指明了基本方向;(5)农村改革和实践的成功经验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现实客观依据。 (三)农业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确立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地位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行保护的原则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母体产业。但是,农业的基础地位并不意味着其基础本身是天然牢固的。恰恰相反,农业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典型的风险型产业、天生的弱质产业:(1)农业的自然风险无时不在;(2)农业的市场风险也很大;(3)农村政策风险经常出现;(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大、共享性和见效慢的特点;(5)农业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6)农业生产的调整周期长且生产有刚性;(7)农业生产分散性,特别是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现代化水平低、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都较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也处于不利的地位;(8)农民的无组织性,使得农业和农民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9)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工农业发展速度比例不协调、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以及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障碍。农业的上述特性的综合作用的直接结果,正如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的那样:“农业无论在产品市场的竞争中,还是在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常常处于软弱和不利的地位。因此,农业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是需要加以保护的产业”。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也指出:“经济建设,必须始终把农业真正摆在首位,切不可农业状况一有好转,就忽视和削弱农业的基础地位”。 2.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原则 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一种法制经济或法治经济,在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资格需要由法律来确立;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需要由法律规范来界定;市场运行的规则需要靠法律来构筑;市场竞争的公平开展需要由法律来保障;市场主体的财产权需要由法律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由法律定分止争;社会保障体系也需要靠法律来建构。因此,国家除制定《农业法》外,还需要尽快制定配套健全的农业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行必严,违法必究”。否则,没有法律的引导、规范和制约,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有序运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无法律环境的切实保证。 3.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发展商品经济积极性与尊重他们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原则 实践已反复证明,农业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民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问题的决定,把调动亿万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作为制订一切农村经济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完全正确的。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来自经营自主权和物质利益两个方面,而农民的物质利益又是同生产经营自主权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即不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也就是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同样,不保护和承认农民的合法财产权,也就是削弱农民的自主权,其结果必须会挫伤和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广大农民从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中得到实惠”。这也是对农村法制建设的具体要求。同时,在现阶段,尊重和保护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经营自主权和物质利益也尤为重要,《农业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4.遵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原则 农业生命的对象是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是经济再生产过程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这是农业生产区别于工业和其他生产部门的根本特点,而农业生产的这一根本特点,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表明,它要求人们进行农业生产时,不仅需要遵守经济规律,而且同时必须遵守自然规律。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对农业的领导,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一定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同时,农业是一种资源型产业,它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赖程度比工业要大得多,珍惜和合理利用农业自然资源,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搞好资源保护,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 5.坚持从农业、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 我国农业,除具有一般的季节性、地域性、分散性、周期性、连续性和不稳定性等特点外,还有我国自身的一切特点,诸如人多耕地和林地少,农业资源分布不均匀且地域差异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业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农民的文化落后、技术缺乏,农业生产能力还处在不高、不稳、不平衡状态,自然灾害频繁且抗灾能力还不强等。上述这些特点,要求在发展我国农业时,必须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农林牧渔业各有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来制定农业法律法规,来解决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注意防止一刀切,脱离实际,照搬照套。正如彭真同志所说:“是法律服从实际情况,还是实际情况服从法律?谁是母亲、谁是儿子?实际产生法律,实际是母亲,法律、法理是儿子”。同时,在加强中央统一立法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之作用,并实行中央与地方立法的合理分工,上下结合,法制统一,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切实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6.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原则 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也必须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推进和尽早实现上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对农业实行宏观调控,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科学化与现代化管理。根据国家对农业确定的“引导、支持、保护、调控”基本方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具体表现在:(1)从微观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的间接管理;(2)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3)从生产的计划管理转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4)从主要指导农林牧渔业转向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管理;(5)从依政策行政转向依法行政;(6)从只重行政执法转向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并重。 7.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则 农业经济活动是一个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周而复始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同时,又是一个 对投入、资源、环境和科技高度依赖的社会经济部门。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业的商品化、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某些环节特别是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产品的储运、加工、销售等成为影响和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显然,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不仅要依靠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亿万农民以及农业部门的努力,而且必须依靠全国人民和社会各行各业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应成为我国农业法又一项基本原则。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有何新举措和新经验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3、在队伍建上,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的工作人员思想保守,认为农业部门社会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难以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导致了执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会上许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却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农业依法行政是“弱职部门”,制约力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监等“强职部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对农业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重视,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4、在经费保障上,缺少专项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颈因素之一。经费不足,导致收支混乱,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在廉政建设上,执法乱收费和执法人员管理不严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不公,多头多层执法、违规执法等奢侈浪费、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极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战斗力,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 6、在监督机制上,不够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也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是兼职的,职责不清,也制约了档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产生的原因 引起农业依法行政的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少数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以及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薄弱等,是其主观上的原因;法律规范相互之间存在的矛盾、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程序不完善、法制宣传不够深入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不完善和不到位等,则是其客观原因。 此外,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不够正常,执法手段不够、检测设备不足、办案条件太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等,都是农业依法行政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农业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 一要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各级农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执行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要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执法程序,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四要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各级农业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追究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者的法律责任。坚决查处纠正对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作决定的不作决定,以及“官官相护”等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确保法律和政令畅通。 五要加强农业行政立法,完善法制体系。农业行政立法是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和补充。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完善立法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转变农业依法行政的管理职能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善于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管理社会,推动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二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经常化,增强行政决策与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其办理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 三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要把提高农业行政人员的素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教育,增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教育工作人员,以对人民群众极端的热忱,对党和国家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要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谋利。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切实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 (三)狠抓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在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问题,农业系统各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农业系统摊子大、行业多,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对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对社会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在农业依法行政中,要规范“四个行为,执行九项规定”,形成“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 我们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要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周到、公平、公正执法。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简单生硬。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滥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要规范服务行为。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应积极选择适当的载体,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电话热线和网络服务等活动。在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宣传、示范、引导的办法,做到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行收费的服务项目。凡涉及面向农民收费的服务项目,如病虫防治、发放资料等,都要与农民协商,签订责权利都十分明确的合同,保证服务质量。 三要规范政策行为。在制定和贯彻农业政策时,要贴近农业,心系农民,时时刻刻把农民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验证工作成效的尺度,时时刻刻把广大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不得随意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违规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反弹;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等各项政策,都要带头执行,督办落实。 四要规范办事行为。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 农业执法是农业系统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反对腐败、廉洁从政是执政党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服务“三农”的前提条件。农业系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农业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在反腐倡廉中必须坚持“五个严禁”。 “四个不准”是: 一是不准多头多层执法。按照《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要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法层级管辖,突出解决好多层执法的问题。农业执法,以县级农业部门属地管辖为主。 二是不准无证人员参与执法。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实行岗前培训、竞争上岗、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凡不持证、亮证执法的,一律视为违规执法。 三是不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未经审定登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都不准 销售。尤其是农业系统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一定要做到来源清楚、质量合格、标识规范、价格合理。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四是不准以执法为名乱收费、乱罚款。所有农业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一律不得下达执法创收任务。执法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更不得不执法也收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法证件,清出执法队伍。 “五个严禁”是: 一是严禁以权谋私。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严禁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二是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以及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严禁收受“红包”。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四是严禁转移、截留、挤占、挪用农业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不按项目要求执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非经济贸易行为的一律不得组团出国。精减会议和文件,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 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反腐倡廉,是农业系统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规范“四个行为”,严格执行“四不准”、“五严禁”的规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要通过加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系统自身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灌溉问题与对策探讨 1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大幅减少 威海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修建了羊亭、张村、崂山、斥山等一大批国家级高效节水示范工程,到2010年统计高效节水面积为8.27万hm2。然而,近期普查威海市现存的高效节水面积仅为3.45万hm2,减少了近1/2。通过调查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园区的建立(如羊亭工业园区的建立),工程管理机制的缺乏,工程年久失修,水源发生变化,不具备灌溉条件等原因,导致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大幅减少。其中:工程老化减少面积近5020hm2;工程报废减少面积1.97万hm2;5年以上未灌溉的面积有1.74万hm2;工程占地及其他原因有6113.33hm2。 2管理体制不健全,难以保证工程长效运转 以前的农田水利设施都是集中建设、集体管理,重建设、轻管理,建管脱节现象严重,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灌区配套设施老化、破坏,高效节水面积大幅度缩水。水利工程只运行不维修,或者只是简单维修,致使其老化损坏严重,效益衰减。目前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健全,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群众利益对于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制约较大。农田水利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工程产权不明、维修经费难以落实、管理人员能力薄弱、部门职责不明和管理职能不到位等问题。基层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文化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管理和服务职能不到位。 3发展对策 3.1建立新型节水机制,推进灌区节水改造 根据现阶段威海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资金,以搞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末级渠系改造工程为重点,把解决水资源短缺放在全局战略性位置,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兼顾生态环境建设,构筑起以大中型灌区为主、各种小型灌区为辅的水资源开发体系,积极推行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及环境整治力度,以实现全市农业水利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建立新型的农业节水机制,努力搞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运行管理。尤其是灌区末级渠系作为农业水利设施发挥重要效益的关键环节,是灌区的终端网络,如果被堵塞或者被破坏,一方面导致农田无水可灌,另一方面也是对国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项目改造的一种浪费。如文登市完成对米山、南圈、姚家庄3座水库灌区配套与改造1846.7hm2。通过灌区的配套改造和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达到了节约灌溉用水,增加、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的效果,确保了农业生产用水和增产增收。 3.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高效节水工程战略 目前,威海市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3.45万hm2,其中低压管灌节水面积3.36万hm2,微灌节水面积586.67hm2,喷灌节水面积261.33hm2。通过对末级渠道和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一是改善灌溉条件,疏通了渠道,灌溉用水的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二是提高用水效率,项目区内输水速度、灌水效率、灌溉保证率明显提高;三是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渠系硬化,协会合作,缩短了灌溉时间,不仅改变了以前小型灌区上游农田用水无节制、下游农田无水可灌的情况,而且有效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率。如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完成后,文登市项目区年增产值977.2万元,年节地31.33hm2,省工5.66万个,年节能28.3万kW?h;乳山市项目区新增供水能力450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1866.67hm2,改善灌溉面积666.67hm2,年新增节水能力286万m3、粮食生产能力750万kg、经济作物产值500万元;荣成市项目区年新增供水能力586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824hm2,改善灌溉面积180hm2,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54万元、节水能力309万m3。 3.3兴修小型拦蓄工程,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威海市地处胶东半岛,市内丘陵密布,河网纵横,市内没有大江大河,但中小河流密布,仅50km2以上河流就有34条,塘坝3393座,这些都蕴含着丰富的水资源,而且时空分布较广,有利于水资源的梯级开发和合理利用。因此,应通过合理地修建小泵站,增加灌溉面积,提高中低产田的效益。同时,加快小塘坝的除险加固速度,适时进行灌溉配套,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3.4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创建新型节水灌溉模式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土地集约化符合我国当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特别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政策资金向专业大户倾斜,对专业大户等进行政策资金的补贴,更为土地集约化的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更好地保证粮食安全,解放更多的劳动力,使机械化、专业化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扶持专业大户,大力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通过土地集约化经营,农民对于实施节水灌溉的意愿将会增加,新型的机械化节水型灌溉方式将得以推广,水利设施的维护及管理也会自觉得到重视,经过这种需求与建设的互动,不仅解决了农业节水灌溉方式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也解决了只建不管、维修困难的现状。既延长了工程的使用寿命,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系数,也确保了农业的增产增收。 4结语 威海市农业灌溉目前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要提高农业灌溉用水系数,保障农业增产增收,确保粮食安全,以及在进行农业高效改造的同时保证工程长期高效发挥效益,还必须在新的条件下,结合威海市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农业灌溉的新模式,为保证农业灌溉、粮食高产稳产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农业问题论文: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和对策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 __是农业县,农业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执法护农,对促进农业生产,有效遏制坑农害农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农增收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诸多难点。 1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立法不具体、不明确、含糊、笼统,法律责任不清,执行中不好操作 农业行政执法涵盖的法律法规多,当前我国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对法律责任规定得过于笼统,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公司和从事零售的小散户违法行为在处罚条款上一视同仁,从而造成可操作性不强,县级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对零售小散户的处罚难以执行到位。 1.2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不合法,硬件设施落后 我县农业行政执法主体——《__县农业局执法大队》是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属事业性质,股级建制,人员工资实行全额拨款,但是,农业行政执法没有独立的专项经费,没有专门执法车辆,办公设施差,调查取证手段落后,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3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执法人员身份不合法、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 根据工作需要, 我县农业(种植业)行政执法人员均从农业局内部进行调整,调整后农业执法大队共6人,其中大学生2人,大专生 2人,中专生2人;副主任科员1人,中级职称者2人,初级职称者2人,工人编制1人;5人持有委托执法证,平均年龄48岁。没有一个毕业于政法专业,绝大多数是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属事业编制,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同时,执法人员没有相应的岗位津贴,长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编制为事业性质,执法人员在职称评定上由于没有从事技术工作而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了工资标准,这些因素影响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4管理相对人多而杂,相对人及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农业行政执法相对人涵盖面广,重点是农业投入品经营业主,相对人面广量大,经营人员多而杂,仅仅种植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经营业主全县分别有二百多户,经营人员也相当复杂,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一些不懂农业生产、缺乏农资经营常识的人相继融入了经营农资的行列,有的人因利益驱动故意违法,有的法律意识淡薄,因不懂法而违法,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处。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也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由于农业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处罚条款对农业投入品零售小散户的适用性较差,我县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主体不合法,造成执法底气不足,执法机构硬件设施落后,必须的执法工具不到位,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人员待遇差,没有解决后顾之忧,加之管理相对人多而杂,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 2解决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问题的对策 2.1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律法规可操作性 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时,建议立法机关能考虑到各个层面的可操作性,在处罚力度上既要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大公司有威慑作用,也要对零售小散户违法行为有惩戒作用,利于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对违法行为能够执行到位,否则,无法执行的惩罚条款就等于是一纸空文。 2.2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政府必须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保障,依法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明确其行政机构性质,为推行综合执法、稳定队伍和保证农业综合执法公正性奠定基础。扎实搞好执法队伍建设,挑选办事精干、工作大胆、为人公正、已取得专业执法许可、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员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并明确执法人员行政工作身份,解决执法人员后顾之忧。 2.3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 介于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多数来自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未经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应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的范围,加强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2.4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面临“三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案件错综复杂,执法办案费用必不可少。农业综合执法市场检查、专项整治、现场勘测等工作所需办案经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摄像器材等应立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2.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坚持对管理相对人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技术培训。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6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7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2.8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还要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农业问题论文:户户通平台构建及农业科技信息传播问题思考 论文关键词:户户通平台;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电话;互联网 论文摘要:科技信息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户户通平台)是以电话网、互联网、广电网、专家网和组织网五网融合为基础,以电话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计算机、电视机、收音机、农信机为载体,以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农业科学数据库和专家团队为支撑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系统。它以需求为目标、市场为导向,运用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现代管理技术对涉农政务、实用技术、社科知识、市场信息等科技资源进行系统整合,主要通过电话等应用终端曲线上网,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科技传播与咨询服务。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然面临着“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农业科技资源分散、条块分割严重,重复建设、封闭运行突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形成,信息瓶颈、梗阻现象相当普遍,涉农企业、合作组织、农民群众急需的科技经济信息无法及时获取和。以需求为目标、市场为导向,整合各类涉农科技资源构建的简便、快捷、经济、实用的户户通平台,其优势体现在: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涉农组织联动解决“三农”问题的协作能力,较好地解决农业科技服务与农村需求相脱节的问题;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和其他生产力要素充分结合.较好地解决了如何提高农村电话电视普及应用率问题;有利于科技信息在农村的适时传播和广泛应用,较好地解决农业科技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 1平台构建及科技传播过程 1.1平台系统体系 户户通平台主要以电话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为载体,通过语音、视频和网站提供信息的查询、、技术支持与协作,解决农业科技信息进村入户问题,其总体构架包括科技信息需求终端、科技信息处理平台、科技信息资源系统和科技资源协作网络等。 科技信息需求终端指户户通平台的受众对象或目标人群,主要包括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等终端用户。科技信息处理平台指系统具备的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管理功能,包括数据库、用户、权限、角色管理和信息匹配等。科技信息资源系统指市级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系统,主要结合农村需求统一设计数据标准和人机界面,组织信息搜集、分析和加工。科技资源协作网络指农业与科技管理部门、委托机构、相关单位及专家网络。 1.2技术功能和传播过程 (1)技术路线。为了保证户户通平台低成木、高效率地运行,程序设计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运用智能体技术,通过专用服务器和特定软件实施电话网与互联网的有效连接,如利用系统语音合成软件使动态文字信息转换成电话可以识别的语音信息;利用系统上传下载软件使户户通信息数据库和互联网的相关信息互联互动;利用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使动态信息静态化、静态信息号码化、复杂信息简单化;利用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使用户(电话)拨号进人户户通系统平台,查询互联网上的科技信息或把自己的信息到互联网上(称为电话曲线上网或电话间接上网)。在现有科技信息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户户通信息平台(外网)和工作平台(内网),使用统一热线电话号码或借助农村远程教育网,通过人工(或自动)接受与处理,构架用户与互联网之间的桥梁,通过各级专家团队的协作联动,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2)平台功能。户户通平台主要具有信息、资源共享、快速查询、用户接人、文字语音转换、远程培训、协作互动、服务管理、系统维护等功能。信息平台(外网)主要用于公众信息和用户供需信息的。工作平台(内网)作为科技服务资源库和科技系统网络调度平台,存放当地技术、人才、市场信息,以备加工、和应用。 (3)咨询流程。当用户通过电话或机顶盒电视咨询问题时,可根据户户通系统提示按键进人户户通信息数据库获取和科技信息。当咨询者认为信息数据库无法满足自己需求时,可根据系统提示进人户户通人工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将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答复处理。如果用户提出的问题咨询服务中心坐席专家不能实时处理,则提交调度服务中心或市县互动服务平台,由相关专家借助三方通话予以解答,对于技术性比较强或必须现场处理的问题,调度服务中心将根据情况就近指派专家随户户通现场服务直通车实地解决。 (4)管理模式。户户通平台运行的成败取决于管理模式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前期以政府投人为主,逐渐转为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市场为主的管理模式需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探讨。当前主要采取以政府为依托、农业和科技部门为主体、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要求的管理模式。可以组建户户通调度服务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农业专家团队和科技协作组织。 2户户通平台的运作实践 蹼阳市在媒体宣传、热线咨询、网络传播、实地指导、教育培训和示范开发“六位一体”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上,结合多年开通17S(要技术)科技服务热线(160S17S, 1688S17S专家咨询和语音信箱相结合)的成功实践,2004年投资15万元引进神农智能电话查询系统,开发建成了科技信息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2005年蹼阳市科技信息户户通工程建设项目列人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2007年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其具体做法包括:①开发建设了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是一个集信息查询、信息、 信息管理和呼叫联动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由“五个一”构成,即一个户户通网管系统、一个户户通网站()、一条户户通热线9600175)、一支强大的专家团队和一组电话应用终端。②开发建设了科技信息专家数据库,作为科技信息的主要来源和平台建设的核心。③引进开发了虚拟电子邮件系统,可以支持农户利用电话接收、发送“电子邮件”。④开发建设了农业科技短信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农业技术、市场预测、市场行情、供求信息、务工信息和农家乐等点对点服务。⑤开发了科技信息供需甄别系统软件,可以把复杂信息简单化,解决农民甄别真假信息能力较弱的问题。⑥组建了一批综合性机动化的专家团队,利用户户通热线、现场服务直通车保证用户咨询问题的及时准确解答。⑦编制了户户通平台应用指南,解决了农民如何利用电话间接访问互联网的问题。⑧签订了符合市场规则的双赢合作协议,保证了户户通平台的持续运行和健康发展。⑨建立了市县乡三级高效协作体制,具备了组织开展联动协作服务能力。⑩建立了多媒体宣传推介机制,实现了农民、专家、媒体和户户通平台的良性互动。 由于户户通网络的科技信息丰富实用,专家服务权威热情,每天都有不少农民拔打户户通热线(9600175)来咨询各类科技信息。近年来,户户通平台咨询人数呈现出急剧增长趋势,有时一天超过50人次。 3户户通平台的成效分析和问题思考3.1应用成果 科学研究和运作实践表明:户户通平台运用于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主要可以取得以下三方面成果:①冲破传统农技推广观念和体制束缚,形成大农业、大科技联动工作格局,通过建立上下联动、协调运作机制,可以逐步实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六化”,即服务组织网络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利益共赢化和服务能力持续化;②遵循专业化市场化原则,符合现代农业科技传播的发展规律。平台的维护运行、信息的采集更新、团队的服务活动等都需要专业人才和资金支持,长期的运行必然要走专业化、市场化之路;③实行低成本启动运作,拓展户户通网络发展空间,既不收取信息服务费,也不收取技术服务费,甚至连专家现场技术服务的交通费都不收取,农民获取和科技经济信息的成本非常低、热情非常高,户户通平台在广大农村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 3.2优势特点 案例实践、社会调查和数学统计表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既科学实用又快捷节省,主要优势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投资量小、覆盖面大。所有电话普及的乡村用户只要有一部电话,记住户户通热线电话号码,就可以通过平台查询、信息。②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传播内容涵盖涉农政务、市场供求、农业科技、工业科技、卫生科技和大众科技等农村科技信息,农民用普通电话即可间接上网交流。③人机结合,异地同步。系统自动应答、昼夜服务,可以通过专家体系异地同步地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④解决困难,节省花费。用户不用电脑、不用宽带,不付信息费,不付专家费,可以大量节省获取和科技信息的成本。 3.3存在的问题 户户通平台的协作机制不够完善,人机互动效应需要进一步强化,专家信息库的先进性和本地化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系统应用查询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运行成本需要进一步降低,应用终端需要进一步拓展,媒体宣传需要进一步扩大。 3.4户户通平台的发展思考 (1)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过程看,应该运用现代科技传播理论,构建高效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体系,较好地做到以下三方面的结合:①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和协作体系的建立完善相结合。例如,在建成市级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县区乡镇户户通信息服务平台的同时,建立市、县、乡三级科技资源协作系统,做到电话曲线上网和专家实时服务的有机结合。②传统的科技传播经验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相结合。例如,在吸取现场指导和技物结合等传统农技推广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引进市场经营理念,用电信运营商的电话资费分成弥补户户通平台维护和运行经费的不足,可以避免重建轻管或有建无管现象的发生。③科技信息传播方法的实用性和科技信息传播内容的先进性相结合。例如,户户通平台上网查询科技信息的方法简便易行、快捷节省,具有经过专家团队甄别、符合农村需求的科技经济信息数据库,能够奠定户户通平台的应用基础。 (2)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内容看,应该以农村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先进实用的科技信息数据库。不仅要解决好把科学知识和技术信息传播给一般社会公众的问题,还要解决好传播过程中的信息搜索和甄别问题。科技传播的信息量和复杂度急剧增加,科技传播过程的不确定因素也日益剧增。户户通平台在选择相关信息时,要忽略不相关或者不先进、不实用、不准确、不科学的信息方面。另外,要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团队的作用,尽量减少农民选择应用科技信息时的盲目性,增强科技传播、信息传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使传播内容更加适应传播体制,传播方法更加适应农民需求。 (3)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效果看,应该更加符合中国农村科技传播的现实,既要解决或弥补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也要解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技术信息棚架,以及农民急需的各种经济信息、技术服务无从获取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信息化指日可待,农民科技经济信息需求与日俱增,农村通讯事业长足发展,户户通平台的应用前景自然会更加广阔。 (4)户户通平台作为现代科学传播理论和农业科技传播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运用农村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范例,对转变中国农村传统生产经营观念、变革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以及推动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传播事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5)户户通平台不仅适用于农村社区科技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也适用于城市社区科技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不仅适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信息传播与交流,也适用于商业流通领域市场经济信息的传播与交流。可组织科研力量进行相关技术开发,使户户通平台在现代信息传播和交流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6)户户通平台作为新生事物,既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也有其生长发育和成熟的过程。在各级 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科技或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动户户通工程建设。户户通平台传播的内容要丰富实用,传播的方法要科学完善,传播的体制要不断改革,传播的机制要不断创新,切实增强农业、科技共同体与政府、媒体和受众之间的互联互动。 农业问题论文:简论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问题调查分析和对策 一、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基本现状 近年来,寿光市旅游业的发展紧紧围绕“突出农业生态特色,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总体思路,以做大做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目标,打响了“魅力菜乡,生态寿光”旅游品牌,走出了一条高科技、生态型、乡村化的旅游发展新路子。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集品种技术研发推广、农业观光旅游、会议展览举办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是寿光市乃至山东省蔬菜产业对外展示交流的重要窗口。 二、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问题的资料来源及说明 本次调研活动包括到寿光市乡镇(洛城街办)走访调查,对蔬菜高科技示范园负责人、相关管理部门、农户进行了深度访谈。 (一)以下为数据分析结果 基本情况调查: 绝大多数农户对新农村建认比较了解,对新农村建设充满信心,但是对生态农业旅游产业不是很了解,希望通过我们的调查分析,能加大农户对生态农业旅游产业的了解。 (二)新农村建设与生态农业旅游发展产业发展前和发展后,农村的各方面也有很多的变化,大多数农民认为: 新农村建设后与生态农业旅游产业发展之后,农村的生产发展总体情况是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生产力发展方向是农村生产规模扩大,更加生态化,技术化。但是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希望有关部门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大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产业。 三、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农业旅游是现代旅游产品中一项颇具开发潜力的产品。目前,在传统观光旅游降温的情况下,人们纷纷选择生态农业旅游作为产品开发的新热点。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地区对于生态农业旅游资源的开发一哄而上,竟相模仿,又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规划,使得开发带来的负效应甚至超过了其带来的积极影响。 存在的问题: 1.产品类型单一,缺乏鲜明特色,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不强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需求急剧增长,这为生态农业游客提供了广阔的客源市场。生态农业旅游优良的生态环境、独特的风格、低廉的价格对游客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但是,经营者竞争意识淡薄,忽视对生态农业旅游产品内涵的挖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多数产品以观光层次为主,游客选择范围小;在内容与形式上重复开发和模仿建设倾向明显,缺少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2.行业管理力度不够目前,生态农业旅游通常各自为阵,经营者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协调发展观念,而旅游行业管理机构还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农业旅游管理体制。 3.农民素质的影响。提高农产品质量,只能依靠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而农民是科技文化知识拥有量最少的群体。调查显示,在转移劳动力中,男性高于女性,文化素质较高者居多,而留下来的农业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劳动力将会出现文化素质下降,女性比重上升的现象,这势必会成为影响寿光生态农业加速发展的重要障碍。 4.龙头企业小规模的多,大规模少。目前来看,全市批发市场、金玉米公司、海惠集团、金正食品公司等几家龙头企业规模较大外,总体上规模偏小,水平偏低,带动优势不明显,与建设新农村新形势的需要还有差距。还有一些企业缺乏自主创新,依赖性强,存在盲目跟风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经营风险比较大。 四、提出对策 第一:制定合理的生态农业旅游景点,增加产品类型多样化,发挥特色优势,增加知识性、趣味性,增加游客选择范围,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农业旅游,要根据当地的旅游实际,规划农业旅游,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综合规划,包括客流量和旅游方向规划。 第二:增加行业管理能力,增加行业之间的联系,促进旅游一体化建设,发挥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的优势作用,增强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的管理。同时在增强行业管理的同时,减少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破坏。 第三:提高农民的素质。加强科技文化培训教育,增强农民的劳动技能。一是打破传统的培训模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机制,如推行培训教师进村、媒体资源进村、人才培养进村等形式开展培训。二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向农民宣传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以及市场竞争的成功案例。 第四:加强政府对小企业的引导,加强企业与农民的联系。同时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避免盲目跟风的问题,增加产品销售渠道不,减少经营风险等,充分发挥企业对生态农业旅游的引导作用。 农业问题论文: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有何新举措和新经验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3、在队伍建上,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的工作人员思想保守,认为农业部门社会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难以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导致了执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会上许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却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农业依法行政是“弱职部门”,制约力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监等“强职部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对农业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重视,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4、在经费保障上,缺少专项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颈因素之一。经费不足,导致收支混乱,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在廉政建设上,执法乱收费和执法人员管理不严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不公,多头多层执法、违规执法等奢侈浪费、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极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战斗力,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 6、在监督机制上,不够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也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是兼职的,职责不清,也制约了档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产生的原因 引起农业依法行政的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少数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以及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薄弱等,是其主观上的原因;法律规范相互之间存在的矛盾、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程序不完善、法制宣传不够深入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不完善和不到位等,则是其客观原因。此外,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不够正常,执法手段不够、检测设备不足、办案条件太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等,都是农业依法行政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农业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 一要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各级农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执行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要全面贯彻实施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执法程序,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四要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各级农业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追究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者的法律责任。坚决查处纠正对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作决定的不作决定,以及“官官相护”等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确保法律和政令畅通。 五要加强农业行政立法,完善法制体系。农业行政立法是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和补充。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完善立法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转变农业依法行政的管理职能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善于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管理社会,推动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二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经常化,增强行政决策与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其办理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 三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要把提高农业行政人员的素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教育,增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教育工作人员,以对人民群众极端的热忱,对党和国家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要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谋利。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切实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 (三)狠抓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在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问题,农业系统各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农业系统摊子大、行业多,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对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对社会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在农业依法行政中,要规范“四个行为,执行九项规定”,形成“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 我们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要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周到、公平、公正执法。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简单生硬。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滥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要规范服务行为。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应积极选择适当的载体,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电话热线和网络服务等活动。在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宣传、示范、引导的办法,做到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行收费的服务项目。凡涉及面向农民收费的服务项目,如病虫防治、发放资料等,都要与农民协商,签订责权利都十分明确的合同,保证服务质量。 三要规范政策行为。在制定和贯彻农业政策时,要贴近农业,心系农民,时时刻刻把农民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验证工作成效的尺度,时时刻刻把广大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不得随意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违规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反弹;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等各项政策,都要带头执行,督办落实。 四要规范办事行为。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农业执法是农业系统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反对腐败、廉洁从政是执政党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服务“三农”的前提条件。农业系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农业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在反腐倡廉中必须坚持“五个严禁”。 “四个不准”是: 一是不准多头多层执法。按照《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要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法层级管辖,突出解决好多层执法的问题。农业执法,以县级农业部门属地管辖为主。 二是不准无证人员参与执法。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实行岗前培训、竞争上岗、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凡不持证、亮证执法的,一律视为违规执法。 三是不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未经审定登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都不准销售。尤其是农业系统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一定要做到来源清楚、质量合格、标识规范、价格合理。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四是不准以执法为名乱收费、乱罚款。所有农业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一律不得下达执法创收任务。执法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更不得不执法也收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 法证件,清出执法队伍。 “五个严禁”是: 一是严禁以权谋私。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严禁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二是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以及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严禁收受“红包”。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四是严禁转移、截留、挤占、挪用农业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不按项目要求执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非经济贸易行为的一律不得组团出国。精减会议和文件,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反腐倡廉,是农业系统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规范“四个行为”,严格执行“四不准”、“五严禁”的规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要通过加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系统自身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我国的相关规定要求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针对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质量管理进行相关的改革,不断提升这方面的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工程期限以及施工成本,从而提升工程建设的经济利益以及社会效益。当前社会中,国家对于这方面已经能够展现比较强的优势以及生命力,它的中心内容可以归为三个方面。 1.1工程项目质量分工管理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由多个部门进行合作负责,质量管理方面是工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部门是对质量进行控制,施工部门确保工程质量,政府单位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工程项目法人对施工质量要全部负责,而监理部门、设计人员、施工部门要依照相关合同以及规定标准对自身的工作进行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部门主要是负责政府的相关职责。 1.2注意施工技术的进步以及施工质量的管理 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部门必须要全面进行质量管理,运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式以及相关措施,广泛运用先进的施工技术以及科学工艺,依据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增强管理力度的方法,提升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1.3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的制度 通常情况下,水利工程与相关配套以及附属工程都是依照相关的标准进行公开式的招投标,比如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等,这些都是属于大中型的工程项目。而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一般情况下都是让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法。 2水利工程中经常的施工问题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主要部门就是基层水利部门,基层水利部门的工作任务对于施工质量非常重要,而其经常出现的问题有四点。 2.1施工技术的水平比较低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以及实际监理都是县级以上的相关部门进行负责,所以基层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着一定的惰性,而出现这种惰性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了靠山。基层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偏下,因为这种思想导致整体水平一直没有丝毫进步,甚至还会产生下降的趋势。除此之外,基层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负责上传下达的工作事项,所以没有时间对自身的技术水平进行提升,很少时间对自己进行深造,缺少深层次的工作经验以及技术,没有办法负责具有一定深度的工作内容。 2.2同时负责多项工作 因为基层水利部门具有施工管理范围比较小、级别较低以及直接面对农村等特点,所以这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不只是行政管理,还有一项工作内容就是技术服务,同时负责施工设计、实际监理、工程施工以及行政监督等多项工作,不过通常情况下,很多工作人员并没有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 2.3施工设计不严格、存在因为简陋所以节俭的思想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在实际建设的时候经常出现不合格以及不达标的情况。我国对于水利工程方面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技术要求,不过这些规定许多水利工程基层部门以及施工人们并没有完全把握,并没有依照相关标准运用到实际工程中。很多小型水利工程大多数都是属于民办公助的模式,因为施工资金比较紧缺的原因,所以工程人员一直都能省就省、因为简陋所以节省的思想。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人员因为缺少相关的建筑知识以及艺术培训,所以知识注意建筑功能的要求,很少有施工人员注意施工艺术以及建筑美观的要求,因此,大多数水利工程建筑的形象都是比较粗老以及笨重的。 2.4实际监控不够全面、检测方法不够先进 很多小型水利工程在施工建设的时候并没有设立全面的质量保证机制,而且没有运用先进、科学的施工质量监控措施,甚至有些基层水利部门对此根本没有丝毫意识,所以,工程项目中经常会出现施工质量问题。 3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建议 因为当前社会中的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在短时间内很难建立拥有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部门,不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是当前经济市场的发展趋势,工程人员必须要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在施工时必须要依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 3.1人力资源的开发及技术人员的分工 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部门应该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制定相关的计划,并且依照规定要求以及步骤对于人才进行选拔以及深造,从而让其能够适应当前工作岗位的要求以及经济市场的要求。激励工作人员在职学习,提升工程人员的综合素质,让整个小型水利工程的人力资源能够得到实际保值以及增值。对于小型水利工程中的技术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分工,让工作人员了解自身的工作方向以及工作内容,确保工作人员在各方面的技术水平,并且掌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承担自身工作的责任。除此之外,不断增强对于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而且让其能够做好自身的技术交底工作,让工程人员都能够顺利的完成自身的任务。 3.2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施工质量,人们应该增强工程人员的施工质量意识培训以及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设立全面的质量管理机构,调动工程人员的积极性,开展相关的工程建议活动。对于水利工程中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深入探讨,并且及时找到方案中的问题,将其解决,从而确保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3.3完善质量监控的方法、提升质量检测水平 只有购买安置相关的检验设备、测试机械以及相关的仪器,工程部门才能够提升施工质量检测的水平。对于工程项目中的施工材料以及工程质量必须要进行严格的检查,运用相关的检测方法,从而得到精准的工程数据信息。提升水利项目中质量监控的精准度以及有效程度,降低工程项目中质量评估的失误率,避免工程项目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对于施工材料以及工程设备要进行严格的控制,选购的施工材料以及施工设备等必须要依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实际检验后才能够运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够使用不合格的施工设备以及施工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上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应该提升施工质量的检测。对于工程项目中的重要工序以及施工部分,工程人员应该重点对其进行质量监控。重点工序在实际施工时应该有相关的监理人员,从而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把控。施工技术人员在工程现场应该足够勤奋,并且眼疾手快,只有这样才能够尽量提升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3.4注意美学研究以及景观设计 水利工程项目在施工时必须要注意对于美学的研究以及景观的设计,提升它的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当前社会中,水利工程已经进入生态经济水利的阶段,所以,水利工程项目在实际建设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对自然生态的维护,并且让其能够与保护环境和谐一致。在当前社会中,人们越来越注重建筑的视角效果,所以水利工程的实际建设的时候应该注意外表形态,让其能够成为人类美学的表现。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必须要包括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分别是安全、实用、经济、美观,所以工程项目在施工时应该遵守实施。对于工程项目中的重要环节进行严格把控,从而做好施工质量的监控工作。提升工程质量方面的教育,注意人力资源的开发,并且提升质量检测的水平,设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领导素质论文: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领导干部素质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 领导干部 素质 精神变换 论文摘要:社鲁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呼唤高素质的领导干部。文章有针对性地论述1市场垃济条件下的领导干部应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廉洁公正的高尚情操、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与之相关的敬业精神、竞争意识、法制观念等素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其领导地位决定了他们在市场经济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任何企业.领导干部都是各项政策的最终确定者和未来前景的设计者,并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企业的命运。古今中外,无数事实充分证明,一个睿智、英明的领导者,可以宦民一方,可以搞活一个部门,可以拯救一个企业;而一个平庸的、蠢笨的领导者,则可能搞乱~个地方,搞垮一个部门,断送一个企业。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挤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领导干部手中。这些人的素质高、能力强,领导得力,市场经济体制就会得到健全和发展;如果这些人素质低下,能力差,领导无力,甚或盲目乱抓,瞎指挥,则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也可能使其遭到某种程度的挫败。 一、现时期领导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一时的失误或缺陷在所难免。但是,有许多本不该出现的问题,却人为地出现了;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却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诸如,一些企业的盲目上马.设备的重复引进.对外经济活动中的上当受骗,内部承包者的掼公肥私,以及一哄而起的股票热、经商热、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等种种“发热”、“发烧”现象。这些问题会直接导致企业效益不高甚至严重亏损.使国家财政收入减退,物价失控,社会治安混乱这些缘于对形势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决策失当造成的失误.说到底,还在领导干部本身要么对中央政策理解不深.在落实过程中走形,要么认识上有偏差,在执行中没有及时予以纠正。那些因领导干部素质低下而形成的,备受群众指责的领导方式,归结起来约有以下几种: 一是照抄照搬,生吞活剥。不是因地制宜.制订符台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发展规划而是盲目地敝样画葫芦.别^修集贸大市场他也修.别人建开发区他也建.别^搞房地产生意他也搞,结果往往是劳民伤财。使自己陷于被动的窘境。 二是心中无数,不求进取。不是积板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锐意开拓新局面,而是消极地满足于过去那种“步子不大天天走.成绩不多年年有的老规程。没有想过发展战略,说不清未来目标,固步自封,远远落伍于时代大潮 三是摘形式,走过场。不是实实在在、兢兢业业地干些有益于群众的实事·以优异的成绩来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而是走形式,讲排场,以所谓的“新点点”、“新经验哗众取宠,谋图个人升迁结果是;为官一任,误事伤民 四是拉帮派,搞投机在责与权面前,不求责任,而是拼命抓权}对待人与事,不是想方设法谋事,而是掏空心思搞宗派}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不是抓机遇求发展.而是伺机寻求个人私利。总之,这种领导对工作敷衍,对同志猜忌,对上级瞒和骗。 五是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只看目前.不计长远,但求能快出成效,早见“政续”,不管投入再大,收益甚微。 二、市场经济呼唤高素质的领导干部 当前,我们党正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转变。新的时期,新的任务,新的环境,对领导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在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1D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也一再强调:“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首先在于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②并指出:“必须全面提高现有领导干部的素质,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集体③因此,大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利的要求,已成为目前领导班子建设的当务之急。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首先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取向,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很强的政治原则性.必须全面自觉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要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旗帜鲜明地站在党和人民一边。特别是在关键时刻,能够处变不惊,临危不惧,力挽狂澜,稳定局势,及时把群众引向正确的轨道 其次,要有高尚的情操。这里的关键是“廉洁公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以公有制为主体,集体、私有、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显着特点,基本形成市场开放,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局面。这样一来,就会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与资金接触的机会更多,实际的经济权力比过去更大。而商品交换原则又极易诱发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经得起这种考验,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清正为官,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和惩治腐败,做端正党风的模范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运彳亍,更需要一大批不尚空谈的实干家,更需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更加需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要像xl~d-.平同志所要求的那样,自觉地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领导干部,要悉心洞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像、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那样,为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B。 第三.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要学习建设有中国特邑的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遇到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要熟悉和掌握蠹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基本知识,在领导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领导、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薛能力其次要有一定的统揽全局能力。“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垒局在胸,才能审时度势,高屋建瓴,把握事物发展趋势,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盏与全局利益跟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把握全局I必颁吃透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在领导工作中,统筹安排部署各个方面的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再次要有用人本领,自古至今,“得人才者得天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干部更要有容人容事的恢宏气度和兼取并蓄的政治胸怀。萄子有旬名言“君子善假于物”,④孔子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一方面.要善于用^所长,尽可能发挥部下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要重视人才,广招人才,在用人上螭“五湖四海,不搞亲亲琉疏,只有这样,我们的事业会无往而不胜。 第四要有敬业精种。一是进取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没有现成的模武可资借鉴,只有勇于打破旧框框的束缚,大胆地甸,大胆地试,不断地撵索新路子;冲能保证甫场经济快速地向前发展,晟终将理想变为现实。二是长久性。专L-是千好任何事情的先决蒸件既在岗位上.就要力戒短期行为,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要排除一切干搬,安下丹L下根。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三是预见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千好一项工作,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须经一番科学韵分析,严密的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使计划不断充实完善议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第五,要有广博的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科技文化发展水平之上的经济。因此,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现代科学文化素养,了解当今世界科技革命的趋势。掌握科技进步的一般规律,自觉运用科学理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来观察和处理问题。同时,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也是效益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效率要高.节奏要恢.设备要精,信息要新,l管理要科学,用人要得当。所以,领导干部又必须掌握比较全面的知识,除精通业务.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管理学、领导学、信息理论等知识外,还要懂得心理学,善于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渊博的知识-会使领导干部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将比较容易地看清伺题的本质,迅速雨准确墙赴淫各种矛盾。 第六,要唷竞争煮帜。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竞争促发展,竞争出效益竞争包括技术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产品的竞争,市场的竞争,当然还包括观=盘=的竞争谁的观念转变快.能跟上形势发展,他就可以走在别人前边,争取到工作的主动权。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竞争意识.摒弃封阿保守思想稽怕担风险的作风,确立机遇意识和时效观念。同时还要有危机感.随时使自己处于临战获态,以便大跨步地向前赶超要勇于创新,具有敢为人先.,敢胃风险的魄力,勇敢地面对挑战,荆吏竞争成为每个市场经济主体的自觉行动只有不停地竞争,才能不落人后,才能摆脱受销手的被动禺面,使我们的民族永立于世界强手之林。 第七,要树立法制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需要法律去规范和保障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具有艟垒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善于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政治、经济等各种问题.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从事领导工作和公筹活动另一方面又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约束自己的部下和有关部门遵守法律规程秉公执法创遗出一种公平竞争、有和于各种经}弃成协共同发展的大环境、以充}}发挥市场经济的现有能量和巨大潜力,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地向前发展。总起来说,领导干部应具备思想家、理论家的一些素质。我们知道.领导干部的领导活动·需要以创造性的思想、理论和政策.进行非强制性精神变换为前提换句话说.领导干部所从事的领导,主要是依赖于品格因素、知识因素、能力田素,感情囡素等这些非权力性的因素,进行非强制性领导;而不是这些以外的权力性因素即传统因素、职位因素、资历因素等来进行强制性领导领导干部首先应从思想上入手.提出代表群众意志与利益的先进思想.用以策划人们的精神变换,使之转迷为悟,减少盲目性,提高自觉性。领导干部的领导活动同时也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只有创造符合客理规律韵系统理论.才能指导人们的精神变换.使之顺理成章..成少失误固之.领导干部更应该是一个思想家和理论家.他不仅要提出自己的整套思想和具有创造性的理论,而且要将这种思想和理论变为切实可行的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教育群众.动员群众,达到启迪灵性、开发理性、把握规律、统一意志的目的.从而领导人民共同完成既定的远大目标。 领导素质论文:论领导者的能力和素质 摘要:领导者是领导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领导的能力是指与领导职务相适应的,能够肩负起领导责任的主观条件;领导者的素质是指在先天禀赋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学习和实践锻炼而形成的在领导工作中经常起作用的那些基础条件和内在需要的总合。一个领导者只有把握了作为领导者应当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学习和加强锻炼,不断扬优除劣,才能使其能力和素质不断升华,逐步趋向完善,成为具有高效率的现代领导者。 关键词:领导者能力素质 自人类社会产生之始,领导现象也就相伴而生,这可以理解为是动物界的一种自然法则,只不过在人类社会里是把它权威化、神圣化了而已。“天下之事,必隶于天下之官,用天下之官,而后可以成天下事”,这句话足以说明“官”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这里所谓的“官”也就是现代社会里的领导者,在动物界里只要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力量超群就可以成为他们的霸者。而在人类社会里,人除了具有所有动物均具有的欲望性外,还具有人类特有的情感性、智慧性、文明性和高级性,由此决定了人类社会始终处于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向前发展的状态中,在人类社会里对领导者就提出了更趋合理和更高的要求,已不仅仅满足于身体的健壮,作为领导者应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 能力是指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领导者的能力是指与领导者职务相适应的能够肩负起领导责任的主观条件。或者说,是领导者基础素质、思维方式、实践经验,以及对领导方法、技巧的把握程度在实施领导行为过程中的综合表现。领导者的能力是一种把内在综合素质外化为有效行动的能力,是一种适应外部环境并与环境互动的能力,是获得被领导者认同并与被领导者互动的能力,是领导与管理能力的结合,当前领导者的能力重要的是学习创新和超越自我的能力。具体而言,领导者的能力应包括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两大类,其中创新能力包括洞察力、预见力、决断力、推动力、应变力和辩才力;综合能力包括信息获取能力、知识综合能力、利益整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超越能力。 创新能力对于领导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这是因为领导活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首先,从领导的一般含义来看,领导就是带领和引导。它意味着特定历史条件下和复杂变幻的环境中正确地选择行为目标和行为步骤,这当然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其次,从领导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即决策这个角度上来看,凡属重大的战略决策,以及相当部分的策略决策,都要求有创造性思维。当决策成为必要时,就意味着决策者面临着这样一些情况,即如果继续墨守陈规,情况将恶化;或者遇有新的机会,这机会甚为重要,稍纵即逝等。这就是说,决策总是要变革现状、开创未来,因而包含新的目标、新的措施或新的步骤。再次,从我们事业的性质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业,对这样一种事业进行领导,是没有现成规范可以遵循的,它必然要求我们做许多创新性的工作。 领导者的创新能力有多种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洞察力,这是一种敏锐地、迅速地、准确地抓住问题要害的能力。大量的关于创造问题的研究告诉我们,创造始于问题,历史上所有做出过重大创造的人,都是在特定领域中首先意识到问题所在的人。正确的发现和提出问题,是成功解决问题的一半。这里的全部困难在于,问题常常是隐藏在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因而难于识别。许多人正是因为不能看出问题或看错问题而无所作为,甚至犯错误。作为领导者要勤于实践、勤于思考,要锻炼出一双“洞若观火”的慧眼,在工作中敏锐的识别问题。 预见力,这是超前地把握发展超势的能力。如果不能对事物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作出准确的判断,任何创新都是无从谈起的,因为我们的所谓创新,并不是一种主观任意的行为,而是在客观存在的所有可能中准确地把握住最有可能发展为现实的那种可能。预见力是洞察力的向前延伸,如果说洞察力是对现有关系的直觉力,那么预见力就是对未来关系的想象力。凡不能大胆想象和正确想象的人,都是缺乏创造力的人。 决断力,这是迅速作出选择,下定决心,形成方案的能力,也就是实际决策能力,在领导决策过程中,每作出一种选择,都必须与机会、风险、利害、压力、责任等问题相牵连。所以,决策者必须要有当机立断的魄力与胆略。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举棋不定等等,作为领导者都是必须避免的。 推动力,这里指的是善于激励下级以实现创新意图的能力。这种推动力具体表现为领导者的感染力、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以及个人魅力。领导者的这些“力”是从何处得来的呢?来自于领导者对自己严以律己、大公无私,对下级公平、公正,多给下级以赏识、尊重、表扬、肯定多余批评,随时给下级一种通过努力就能实现的理想并及时给予赞赏,让下级随时感受到怦然心动的激情,谁能这样做,谁就能具有无穷的推动力。 应变力,这是一种在事物发展的偶然性面前,善于随机处置的能力。客观事物是复杂的,领导者的认识能力和预见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完全预见事物发展变化的所有可能性。偶然性总是存在的,突发事件也常常是难免的。这就要求领导者必须具备处变不惊、临危不惧、随机应变的能力。 辩才力,这里指善于识别和启用人才的眼力。古人云:“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需待七年期”。这是说的知人之难。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唯亲是举,唯利是举已是司空见惯,但作为社会主义阵营里的领导者要拥有“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胸怀,切不可让世人发出“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千里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的悲叹! 领导者的综合能力具体内容,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获取能力,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领导者的决心和政策,是在详尽周到地了解情况并对情况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后才形成的。在这里,充分地占有信息是基本前提。对于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决策来说,领导者特别需要具备广泛获取信息并对其进行综合加工的能力。 知识综合能力,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各学科间的相互交叉与渗透。领导者需要具备科学的头脑和较高的知识素质,就不能不掌握多学科的基础知识。要对各门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有深刻认识,还要能够综合运用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于具体的实践之中,只有这样,领导与决策,才能朝着科学化方向发展。 利益整合能力,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导者没有不同于广大群众利益的自身特殊的利益。他们是为实现群众利益而掌握权力并进行领导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利益的多元化是值得注意的趋势。领导者的重要职责,是要把分散的、甚至是有冲突的利益要求整合为利益共识,并据此制订政策。领导者要具有利益整合能力,善于进行利益综合。但这里绝非是指整合、综合领导者个人及领导集团利益的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者的重要工作,是要保证系统内的各个要素处于良好的配合状态,以获得高一层次的整体合力。这就是要求领导者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指挥有方、层次分明。要善于团结各方,清除障碍,化解矛盾。这种组织协调能力,本质上就是将各种积极性综合在一起的能力。 超越自我的能力,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更新日新月异,民主与法制成为政府执政主题,人们对领导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者在工作生活实践中要具有不断超越自我的勇气和精神,不断同“自我”作斗争、作决裂,做一个明智的、明白的领导者,这是领导者的领导水平不断得以提升的基础。 素质是指事物固有的性质和特点。领导者的素质,是指在先天禀赋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学习和锻炼而形成的在领导工作中经常起作用的那些基础条件和内在要素的总合。在领导学理论的研究中,人们一般把领导者的素质分为政治素质,知识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领导者的政治素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领导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指挥者,是社会组织的掌舵人。历史反复证明,倘若领导者领导错了方向,就会贻误和危害领导工作,招致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失败。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社会组织能否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国际间合作与冲突的考验、能不能沿着正确的航道前进,会不会走到歧路上去,等等,这些 都与各级领导者有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直接的关系。坚定的政治方向,就是在人类社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领导者应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一切动摇社会主义信念,削弱人民民主专政,削弱党的领导,背离马克思主义轨道的“左”的和“右”的倾向作斗争,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定的、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第二领导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执政为民还是以权谋私,这对每一个领导者来说,既是严峻的考验,又是能否搞好领导工作的中心。老一辈无产革命家同志曾说过:“领导就是服务,领导人民就是为人民服务。” 领导者的知识素质,首先要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就是要熟悉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x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科学真理,是我们搞好领导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其次,要具有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唯物主义哲学家培根曾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长于思辨。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我们应当尽可能用全人类的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领导者除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外,还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各自领导范围内的专业知识,成为有关领域的行家里手。 领导者的道德素质,领导者应具备怎样的道德素质呢?我认为首先要做到十个字即:仁、义、礼、智、信、勤、俭、忠、孝、廉。因为这是作为人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做不到这十个字,其它都是空的、假的。 仁就是要拥有一颗仁爱之心,要具有同情心、爱护和帮助他人的思想感情。 义就是要拥有一颗正义之心,为了人民的事业,人民的利益要做到义不容辞、义无反顾,要具有敢于承担风险或牺牲自己利益的气概。 礼就是要拥有一颗敬畏之心,在工作生活中要互相敬爱、互相礼让,永不忘记对先烈、先辈们的怀念,要怀畏惧的心情去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才能得以顺利完成,要具有勇于承认错误的勇气。 智就是要拥有一颗智慧的头脑,对人、物、事要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要明智,所做判断不能受自我好恶的左右。 信就是要拥有一颗诚信之心,做到言必信,信必行,行必果,诚信可以带来无数朋友,可以带给你无穷个人魅力,一个缺失诚信的人或组织,是不可能成为好的领导或机构的。 勤就是要具有勤奋、勤恳、勤劳的个性品格,缺少这种品格的领导者他们带领的队伍绝对是懒散的、缺乏战斗力的队伍。 俭就是要做到爱惜物力,不浪费财物,生活俭朴,轻车简从,这是一种优良的品质,作为领导者如果不注意俭省,那他周围就会孳生各种各样的歪风邪气。 忠就是要拥有一颗忠诚之心,忠诚于家庭、忠诚于朋友、忠诚于领导、忠诚于事业、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民族。没有忠诚之心的人是会背叛他的家庭、他的朋友、他的领导、他的祖国、他的人民的。 孝就是要拥有一颗孝顺之心,孝顺自己的父母、长辈,试想一个连父母都不孝顺的人,你还能指望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 廉就是要拥有一颗廉耻之心,要具有廉洁的操守和知羞耻的感觉,做到廉洁就不会损公肥私,就不会贪污,领导者没有贪污腐败的行为,社会风气就会干净清明,“官清则民安”,就是这个道理。知羞耻的感觉就不会狂妄自大,自以为是,就不会到处伸手,就不会为非做歹,就不会违岗违纪,社会就会是一个充满礼让的社会。 领导者的心理素质,要求具有敢于判断的气质,竞争开放型的性格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在危险、风险、困难、突发事件等等面前需要领导者具有敢于决断的气质,缺乏这种气质,前怕狼后怕虎就会坐失良机,但同时必须具备大公无私的品格,因为在做出某项判断后,有可能会丢掉头上的乌纱帽,现在条件下的领导者,一般都要求具有竞争开放型的性格,这是因为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组织所面对的环境挑战非常严峻,凡不能迅速适应客观环境和外界变化的组织和领导,都不可避免地要被淘汰。领导者必须锻炼自己具备坚韧不拔、百折不挠、不畏强暴的坚强意志力,才能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各种欲望的诱惑,当面对危险、困难、敌人时才敢挺身而出,也才有可能将理想和信念付诸行动并到达成功的彼岸。 一个领导者,只有把握了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学习和加强锻炼,不断扬优除劣,才能使其能力和素质不断得到升华,逐步趋向完善,成为具有高效率的现代领导者。 领导素质论文:浅论新农村建设视域下乡镇领导干部素质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基层;领导素质 【论文摘要】乡镇基层领导作为我国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组织部分,他们的领导素质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和农村经济社会进步。目前我国乡镇基层干部素质总体是高的,但部分干部还存在着思想观念陈旧、文化程度不高、能力素质较差、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刻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拓宽用人视野,抓好选拔培养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多渠道对农村干部进行素质教育;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能力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政的本领;完善各项制度,严格监督管理。 广大乡镇基层领导干部是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在我国长期领导队伍建设过程中,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得到很大提高,总体上是好的,他们长期工作在一线,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付出了艰辛劳动,作出了很大贡献,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要客观地看到,农村基层于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一些乡镇基层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问题。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之下,我们必须认识到提高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找出乡镇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多种途径来提高乡镇领导素质,以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当前乡镇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基层领导文化素质较低、学习能力不强 对某乡农村党员的调查显示:党员总数809人,其中高中文化程度9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2%;初中文化程度43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3.9%。其年龄结构分布为25岁以下1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5%;26—35岁4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5%;36—45岁131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6.2%;46—50岁101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2.5%;51—55岁15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9.5%;55岁以上36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44.8%。这种学历低、老龄化现象导致乡镇领导工作方法落后,部分基层干部习惯于靠行政推动来开展工作,对新事物、新知识的接受能力低;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对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不力;工作放不开手脚,迈不开步子,跟不上时代步伐;遇到具体问题不知如何处理,缺乏协调干群关系的能力。 (二)“公仆”意识淡漠,党性原则不坚定 一些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缺乏爱民之心,在工作中片面追求个人利益而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放松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改造;存在非党意识和天命思想,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没有入党,做事不讲党性原则,拉帮结派,彼此说坏话,相互拆台;领导班子成员各存私心,对对方的所作所为耿耿于怀,彼此不能容忍对方;帕金森现象严重,彼此制造工作,遇事推诿扯皮,缺乏全局意识;勾心斗角,斤斤计较,好大喜功,欺上瞒下,唯我独尊,个人英雄主义严重;不琢磨事,只琢磨人,不是想把事情搞好,而是害怕别人超过自己;排除异己分子,结党营私,拈轻怕重,把方便留给自己,把困难交给别人,引起农民群众的强烈反感。 (三)思想观念陈旧,法制意识不强 有的乡镇基层组织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基层干部革命意志消退,精神萎靡不振;有的干部工作思路不清,满足现状,不求讲步,政绩平平;一些干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文化科技水平、依法行政能力等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一些地方的乡镇领导干部不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在地方管理中采取土政策,常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政策、我有对策,软磨硬泡、拒不执行”;不懂管理知识,仅凭经验和爱好进行管理,行为缺乏科学性;不能实施知识管理和依法行政,认为“当官不为财,请我也不来”、“一朝权在握,便把私来谋”、“有钱能使鬼推磨”;理想信念动摇,信奉“票子打天下”,“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信奉“世间人情重如山,朝中有人好做官”,“经济利益最实惠,理想信念不足贵”;不管法律容许与否,只要有利就干;拉帮结派,挑弄是非,参与迷信活动,甚至成为农村涉黑组织的保护伞。 (四)服务水平偏低,能力有待完善 有些乡镇干部政策水平不高,能力缺乏,思想上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遇到新问题,还是用老办法、老手段来应对,解决不了层出不穷的诸多新问题。有时由于方法不对路,工作粗暴,容易引发干群矛盾,使群众产生抵触情绪,从而造成好心办不成好事。此外,个别基层干部办事不公开、公正、公道,停留在做表面文章,甚至于糊弄村民、以权谋私。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乡镇基层领导干部在村民中的形象,使得群众不能信任基层干部,从而给国家政策的落实执行、给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置重重障碍。 (五)某些乡镇领导干部存在腐败现象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少数乡镇基层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有的办事不公、处事不当。一些地方乡镇干部对经济发展漠不关心,却对图谋私利、损公肥私十分内行,比如对农民微薄的收入也想通过各种方式装入自己的口袋;如果村中没有收入,就会把大量的土地、水塘收归集体所有,再以各种形式承包给村民,自己在承包中搞不可告人的幕后交易,从中渔利;利用手中权力公报私仇,在分责任田、宅基地以及其它事情上故意刁难村民,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特别是在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土地和集体工副业项目承包上,不能一碗水端平,搞优亲厚友。个别人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牟取私利,在用电用水、税费缴纳、土地承包和子女安排上,为自己捞取好处。对群众则不给好处不办事,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有的乡镇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极少数干部为政不廉、腐化堕落,在群众中影响极坏。 二、乡镇基层领导素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思想重视不够,缺乏理论学习 某些乡镇领导干部对于开展农村工作实际上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做事情表面上雷厉风行,但暗地里却隐藏有退路。对于学习,无法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由于缺乏学习,当然会导致文化知识素质偏低,无法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少数干部即使参加一些理论培训班,也想方设法逃避考试或者让别人代考,违反考试纪律,而自己对问题的严重性却全然不知。正因为思想不够重视,自己又不愿意学习,所以导致整天糊里糊涂,没有法制意识,没有理论水平,没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没有事业心,群众信任度低。某些乡镇领导干部具有小农意识,小进则满,固步自封。正因为容易自满,所以常常会表现出一些无知和轻浮的行为,造成实际素质偏低。少数农村干部以身试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造成缺乏相应的法制素质。 (二)忽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理想信念偏离正轨 如前所述,一些地方的乡镇领导文化水平很低,没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关于世界是什么样的、到底有神还是无神、农村发展要靠什么等基本问题的认识上产生封建迷信思想,烧香拜佛、供奉财神,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坑。正是因为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才导致其想问题、办事情不足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正确的群众路线,而是从个人的主观意志出发,随心所欲,好大喜功,不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三)基层工作问题复杂,存在各种制约因素 客观来看,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地域辽阔,地理条件复杂多样,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干差万别,乡镇干部实际开展工作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农村处于最基层,实际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各种各样的任务往往都压在农村和农民头上。改革开放后农民的自由度逐渐提高,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呈现出分散性的特征,乡镇干部说话农民常常愿意听。事实上,农村工作是硬性工作,有硬性指标,乡镇干部容易出乱子、出漏洞,比如计划生育工作就常常使基层干部十分头痛,搞不好会使工作显得很被动。从乡村关系的角度看,乡村关系复杂,各种人际关系和权责利关系无法协调摆正,使乡镇干部表现出实际素质的缺乏。 (四)干部选用存在弊端,管理体制供给不足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制度供给不足成为突出的问题。一些地方的组织部门盲目排外,选拔任用和培养基层干部的时候只用亲戚朋友,把其他人当作外人不予使用、培养和推荐。另外,村干部选举过程中外在干预因素过多,往往导致村民选不出称职的干部,从而失去村民对于部的信任。一些农村地区出现家族式治理结构,导致在选才用人时呈现出“自家人、自己人、外人”界限清楚、泾渭分明的局面,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外人”。有些农村地区在村干部的直接选举中,宗族帮派势力插手,行贿受贿拉选票,这样选举出来的干部往往素质低下。少数农村地区甚至存在买官卖官现象,导致有经济实力的人成为了村干部,致使干部实际素质十分低下。也有少数地方的农村选举干部的时候实行“抓阄”当村干部,“轮流”做官,更换村干部像走马灯一样,越选干部素质越低。 三、提高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 (一)强化教育培训,为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素质提供有效的教育手段 要提高乡镇干部的素质与能力,使他们不断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其基本途径就是教育培训。一是培训体系网络化。在教育机构方面,建立以县委党校、乡镇夜校为主场所的政治素质培训网,建立以农函大、农广校为基地的实用技术培训网;在现代技术运用方面,建立以县政府为核心、乡镇为支点、村委为终端的信息技术网;在宣传教育活动方面,建立以县委为领导核心、各有关部门协助、各社会团体参与的大宣教网。二是培训方式多样化。如专家点拨、考察学习、挂职锻炼、自学提高等形式,而且还必须大力提倡到市场上去提升干部素质的培训方式。三是课程设置科学化。开设理论课程,提高乡镇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开设德育课程,有针对性地解决乡镇干部存在的认识问题,保持廉洁性;开设地方课程,帮助乡镇干部寻找发展突破口,提高引领发展的能力;开设市场经济课程,使乡镇干部懂市场、懂经济;开设选修课程,使干部根据自身特点、兴趣爱好,掌握几门实用技术。总之,通过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才能造就一支能驾驭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乡镇基层干部队伍。 (二)更新观念,做新型现代领导干部 现代领导干部要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形势日新月异,对乡镇领导于部的创新和应变能力提出新要求。当前乡镇干部最重要的是要树立市场意识、群众观念、法律意识。一是市场意识要强。农业市场化是现代农业和传统农业的根本区别。发展粮食生产、多种经营、乡镇企业,都必须了解市场,把握需求,以市场需求为第一信号组织生产和经营。乡镇领导干部要了解市场、管理市场,又要善于利用市场手段管理经济、发展生产。二是群众观念要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思想路线和工作路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切不可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特别是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定要走群众路线,体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要求。三是民主法制观念要强。目前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态势良好,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民主渠道畅通。这就对乡镇基层干部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提供了条件,乡镇干部的民主管理能力和水平受到普遍关注,乡镇干部的法制意识、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直接影响着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乡镇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引入考核、奖惩、竞争机制,对现有农村干部进行考核、评议,对于那些政策水平低、领导能力差、作风不正、不称职的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撤职的撤职。对于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少数干部决不姑息,坚决查处。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能够带领群众致富、作风正派、群众拥护的乡镇基层干部。在乡村基层干部选拔上,注重选拔那些有文化、善动脑、相信科学、勤劳致富的青年农民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来,重视从优秀的村干部中培养和选拔乡镇干部。要支持和鼓励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兼优、年富力强的机关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到乡村工作。另外,通过考核、考试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到乡村领导岗位,是提高农村干部文化素质、优化年龄结构、培养年轻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又一重要途径。 (四)完善乡镇基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乡镇基层干部思想素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乡镇基层干部思想素质的考核,必须严格把好选拔任用干部的政治关,包括把握好乡镇干部思想素质的总体要求,制定好乡镇基层干部思想考核的具体标准。按照总原则制定相应标准和具体要求,细化考核内容,以利操作。二是建立乡镇基层干部监督责任机制。对乡镇基层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并落实监督责任,是提高乡镇基层干部素质的重要环节。应加强上级组织对乡镇基层干部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基层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相互监督;落实各部门对乡镇基层干部的监督责任制;重视群众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三是积极推进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强化农经站职能,定期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和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理财小组的作用,强化对乡镇基层干部的财务监督。 领导素质论文: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论文关键词:以人为本 政治文明 领导素质 论文摘要: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领导干部素质中应有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领导干部要提高“人本”素养的迫切性更应提上“日程”。我国历史上素有优良的“人本”渊源,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中“人本”思想至今仍起着指导作用。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脉承“人本”之优良传统。践行“人本”之服务理念。 回溯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在一定程度上说。一部社会进步史其本质亦即人的进步史。人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最富于革命性的要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人们的素质、智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同时还是推进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伟大力量源泉。因此,国家要管理好,社会要发展快,不能不以人为中心,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邓小平曾说:“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我们认为。这里的“人”既包括了领导客体又包括领导主体。把“四个能不能”归因于“人”,充分说明了人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体。人的素质如何将会影响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强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其中。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这个“人”,是人民群众。这个“本”,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因此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3】。因此,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对领导的“人本”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当前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的导向与旨归 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眼于人民性。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4】。可以说,“人本”理念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得到了最为本质的体现,这是当前领导干部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导向。领导干部在学习和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成为“行动的伟人”,“知”很重要,“行”更重要。因此,对领导干部能不能“代表”,怎样“代表”,在多大程度上“代表”等都要进行理性地再审视,否则就会出现“代表”不好甚至“代表”不了的情况。 2.政治文明建设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是指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政治成果的总和,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在这些制度中,人们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权利实现程度相应获得新的提高,这就是政治文明的进步[5】。可以说,人的全面发展是政治文明的最高境界【6】。因此,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终极追求就是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平等,其制度的出发点是平等而不是人为地制造等级差别;其政治行为所体现的也是平等,是以人为本而不是官本位,不是高高在上地俯视人或蔑视人[7】。试想,一个领导干部本身各种文明意识淡薄,不能够很好去尊重普通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甚至是以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去压制他们,出现老农在乡政府内被乡干部喂大粪的事件,七旬翁倒地A./Jx时无人问的怪事。像这样的领导本身就不是一个“文明”的领导,他们的行为与政治文明也是格格不入的。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小康社会。相应的提出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8】等目标。这些目标指明了努力方向,也都具有重“人本”的特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民的“小康”,是切切实实的“小康”,而不是云南筲箕凹村不通路、不通水、不通电话、不通电视,戴“小康帽”过穷日子;也不是粤北山区英德市在“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的“执政思想”指导下,号召农民借钱建别墅的“透支小康”;更不是个别领导,通过“腐败路”自己先奔“小康”。这些“小康”抹黑了“人本”色彩,与十六大精神是悖道而驰的,最终会丧失人心。 4.反腐倡廉与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 腐败行为是对“人本”理念的悖反。因此,腐败一直为民众所诟病。腐败现象是造成领导在人心方面“失分”最多的点。“调查显示,96%的市民关心反腐倡廉的报道,32.5%的人认为社会反腐倡廉呼声日渐高涨,29.8%的人认为中国反腐倡廉任重道远。”为什么人们会如此关注腐败的问题?因为,“本来,人民公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经成为人们熟悉的、习惯的、最基本、最广泛的政治行为方式,因而对任何腐败现象的出现人们都会很敏感,会更加不能容忍。”而且,“当腐败达到一定程度时,人们的上进心和创造力就会被窒息,从而使社会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人的因素失去生机,最终破坏生产力的发展。”【9】因此,曾严肃地说:“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l0】回顾2003年以来李嘉廷、程维高、刘方仁、田凤山、王雪冰……众多省部级高官或判刑或双规审查,“谁来监督第一把手”的命题被广泛提出。被世人称为“反腐败条例”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其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透露了这么一个信号:党内监督要从中央和最高层开始。坚定反腐决心、加大反腐力度,对领导干部队伍进行激浊扬清是政府体现公权力,提高公信力的亲民之举。“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一连串高官落马警醒领导干部要能够“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要做到“位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否则,领导就有可能成为希腊神话中依靠大地母亲的神力可以所向无敌,一旦离开大地母亲就变得不堪一击的英雄“安泰”。 以上几个方面是当前领导干部培养和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所必须具有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导向,也是其所必须坚定的信念立场和价值取向。而这几个方面都要求领导干部具有浓厚的“人本”理念,可以说,“以人为本”作为一根红线贯穿始终,这就使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增添了紧迫感。 二、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的诉求路径 1.历史上的“人本”理念探渊厘析及其价值再开掘 人本精神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历史上各时期都有体现。道学的基础和逻辑结构是以人为本,道家管理的核心在于“固本”。何为“本”本者,民也,人也。“民者,万世之本”,“民为政本”。毫无疑问,人民是管理的根本。……所以老子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在儒家学说中,重民、民本、民贵思想一直是其基本的理论演化逻辑和重要的理论目标。【l1] 尚书·五子之歌)中有“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春秋·谷梁传)也提到:“民者,君之本也。”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孔子提倡“仁爱”论。“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君以民存,亦以民亡”。 孟子·尽心下)也指出“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而这三宝中,人民又是最重要的,故“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到了汉代继承先秦的“民本”思想传统并有所发挥。著名的 吕氏春秋)中有:“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人主有能以民为务者,则天下归之矣”,西汉贾谊提出“民为政本”的思想,认为民为国本,主张爱民、利民、乐民、富民,在其著作 新书)中多有体现,如“闻之于政也,民无不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夫民者,万世之本也,不可欺”。魏晋时期(三国志 中有云“夫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民安则君安,民乐则君乐。”唐太宗李世民认为治国应是“国依于民”,正是有了“君舟民水”的警示才有唐朝的“贞观之治”。宋学家程颐认为:“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人心悦服为本”。清朝君王依然不敢忘“本”,本着“以养民为本”的思想也留下了“康乾盛世”的美谈。清末是个动荡的时代,可民本思想并未消弭,反而成为中国近代民主运动的思想武器。揭开近代中国民主运动序幕的康有为就说:“国之所立,以为民本”,“故民为本君为末,此孔子第一大义,一部春秋,皆从此发”。梁启超也说:“春秋大同之学,无不言民权者,盍取六经中所言民权者编辑成书,亦大观也”。【]革命先驱孙中山同样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古训引发为“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上述各种专著和人物思想无不闪耀着“人本”理念的朦胧光辉。由于受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限制和阶级利益关系的缘故,需要对上述民为邦本、顺从民意、爱人贵民的思想及重民、爱民、利民、富民的主张进行扬弃,接种其中的“合理内髓”与“良性基因”,这对提高领导干部的“人本”素养是不无裨益的。诚如所说:“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l3] 2.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中的“人本”思想及其现代借鉴 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对现代领导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也包含了许多“人本”理念的真知灼见。无产阶级领导思想的奠基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领导本质是为人民服务,无产阶级领导者应当是“社会的负责的公仆”。列宁在1922年的一份政治报告也说到:“在人民群众中,我们到底是沧海一粟,只有当我们正确地表现人民所意识到的东西时。我们才能管理。”[x4]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总结领导经验,批判地继承了我国历史上优秀的领导思想,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领导理论。曾在延安 解放日报)发表了题为(1945年的任务 一文中指出:“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并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惟一宗旨。在著名的 论联合政府)一篇文中,提出:“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5]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也直言:“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x6】‘(共产党)它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l’第三代领导人也十分重视领导的素质问题。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中指出:“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已经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不论做什么工作,作为党的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都要具备基本的政治业务素质”。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当前提出的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本质和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本身也就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新一届政府在执政理念上的升华。科学发展观的落脚点在“人”。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要始终坚持为民的政治立场,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自觉把实现人民利益寓于发展的全过程,让群众及时享受到发展成果[1sJ。 三、领导干部提高“人本”素养的试金石——求真务实 可以说,没有“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领导在“舞”权力这柄“双刃剑”时极易刺伤自己,更重要的是会伤及民心。以人为本即领导之本,只有以人为本的领导才合乎领导的社会性,才能赢得人心,真正成为所处社会系统需要的领导。行政管理的最宏伟、最远大、最现实的组织目标就是兴国安邦、国泰民安、民富国强。要最大限度地实现这一宏伟的行政目标,最是本质、最核心的问题,是要确定行政管理的中心思想.就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行政思想,即振奋人的精神。挖掘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升华人的境界[19]。在 尼克松论领导素质和作风)一文曾指出:领导者“在思考和行动上保持适当平衡的时候.也就是领导艺术趋向炉火纯青的时期。”我们认为.领导干部要提高“人本”素养:一是要务实践行。“人本”理念是进行具体实践的指导理念,最终要落实到领导具体工作中,贯穿始终,是“人本”而非“口本”。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要克服行政不作为和行政随意性现象,弃绝以人为本的作法。 二是领导干部“人本”素养的提高也要与时俱进。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场合、不同工作对象,“人本”体现方式不同,不一定就要大举措,务实的“人本”细节就是“人本”理念的进步。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领导水平。 领导素质论文:浅论“三个代表”是领导干部素质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论文关键词:“三个代表” 领导素质 现代化 必然要求 论文摘要:面对新的世纪,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着领导我国人民耙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继续全面推向前进的历史重任。圆此,领导干部素质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对于我国各项事业的兴袁成败至关重要。领导干部要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更好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价值取向,更好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民主观念,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总之,领导干部要努力实现领导素质的现代化。 领导干部素质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对于我国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增强自身素质,走在时代前列。 一、要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更好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必然要改变过去那些不符合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代之以先进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现代领导者应当更加敏锐地把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并在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和体制基础上采取切实而有效的应对措施。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闭目塞昕、固步自封,对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茫然无知,就难以领导人民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事业。更好地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我们应当做到:①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首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去二十多年,我国生产力和整个经济建设的发展是比较快的。我们迈人新世纪后特别是前十年,更应当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只有国民经济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才能保证实现十五大确定的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才能更有条件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在经济全球化趋势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保证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更加主动的地位。②必须更加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生产力的发展,总是要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断提出与其相适应的要求,领导者应当密切注意、深入研究现阶段生产力发展反映的新情况、提出的新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开路;同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发展的今天,既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又要始终注意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金融安全。③必须更加自觉主动地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当今世界,一场新的科技革命正在蓬勃兴起,迅猛向前,给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量,对人类的进步产生着深刻的社会影响。当今世界各国都在抓紧制定面向新世纪的发展战略,争先抢占科技、产业和经济的制高点。面对这种态势,现代领导者必须高瞻远瞩,不断创新,顺应潮流,乘势而上。 二、要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价值取向,更好地代襄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离不开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中国文化的现代化,其主体内容就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创建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文化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塑魂工程,是时代精神的升华过程。现代领导者应当按照现代化事业与现代人生活的丰富内涵和相应要求,升华思想境界,提高文化品位,更好地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此,①必须继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之所以必须坚持,因为它是人类优秀思想文化的结晶,不但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而且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之所以必须发展,因为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不仅十分重视变化的客观实际,而且时刻追踪丰富的现实生活。作为领导者应当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形成新思路,开拓新局面。②必须努力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一切优秀文化传统。现代领导者应当对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艰苦奋斗”,“富贵不淫、贫贱不移”.“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等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容,继续发扬光大;应当从中国古代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等方面吸取丰富营养,加以创新发展,以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③必须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领导者必须更加自觉认真地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工业化铘代化过程中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同时又要抵制一切剥削阶级的腐朽投落的思想文化,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西化”和“分化”的图谋。 三、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民主观念,更好地代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对人民的义务是现代领导素质的重要方面。邓小平同志关于“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的论断也揭示了社会主义领导者的本质特征,即领导者是人民的公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领导者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确立献身人民事业的价值取向,特别要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①必须强化以致富群众、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里,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保证决策正确,执行有效,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防止和避免领导者个人拍板的现象发生。②必须确立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领导者做任何工作都要看一看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符合就要坚决干,反之就决不能干。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领导者要善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防止和克服片面追求“政绩”的短期行为。③必须建立以密切干群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运行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这些机制包括:完善的思想教育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既是被教育者,又是教育者;严密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既是权力的赋予者,又是权力的约束者;畅通的信息情报机制,保证人民群众既是决策的执行者,又是决策的参与者。 建设领导人才队伍,实现领导素质的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为此。我们必须从多方面作出努力: ——立足全面发展,着力提高,是实现领导素质现代化的前提条件。领导者只有具备全面发展的素质,才能领导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才能以自己的才干和胆识将这项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领导素质既具有严密的系统性,不同的素质要素有不同的地位作用;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素质要求。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应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方面的素质,保持思想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社会主义建功立业,争作贡献;坚定党的立场和人民的立场,对共产主义终身追求,矢志不移。 ——深入实践锻炼。重视理论学习,是实现领导素质现代化的根本途径。领导干部在积极投身实践锻炼的同时,必须重视理论学习,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一方面,加强理论学习,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能为领导干部提高素质提供锐利的思想武器;另一方面,加强理论学习,涉猎广阔的知识领域,能为领导干部提高素质奠定厚实的决策基础。执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高低,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加强刺度建设,注重个人修养,是实现领导素质现代化的关键因素。现代领导学研究表明,从一定意义上说,领导者素质的高低。关键性地受到制度安排的制约。因此,加·陕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领导体制改革,对加速领导素质现代化十分重要。为此,一要建立健全民主的选拔任用制度,加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和公正使用领导干部的力度。让高素质领导人才进入领导干部队伍。二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加大过程监督、跟踪考察和绩效考核的力度,把监督考核作为提高领导素质的“校正器”。三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党性修养、理论教育和能力培训的力度,使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为此,要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干部到党校干校、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参加学习,有条件的要选派到国外高等院校及公司企业接受培训。 领导者个人修养对提高素质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根本原因,因为领导素质究竟能否提高或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终究还得在领导者个人身上兑现。古言道,治国平天下,先从修身起。一个领导者只要对个人修养具有自觉意识,便会以积极的主动的姿态,想方设法进行个人“修炼”,改善与提高自身素质。在这方面,一要善于“以人为镜”,提高自我意识水平;二要善于“三省吾身”,提高自我总结能力,最终才能达到不断提高领导素质的目的。 领导素质论文:试析提高边远地区高校领导干部素质应注重大学精神培育 论文关键词:大学理念 边远地区高校 领导干部 挂职 重塑 论文摘要:大学理念是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哲学基础,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主体力量是大学的领导干部。由于历史、传统、地域环境与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边远地区高校领导干部普遍缺失大学理念,这是制约这些高校管理水平提高的根本因素之一。而直接的文化撞击又是观念塌陷与重组的重要方式,因此,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选送边远地区高校领导干部到国内中心城市重点大学对口挂职进修,不失为一种重塑他们大学理念的有效途径。 大学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是与师资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基础工程。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是各级各类大学党委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对于边远地区高校来讲,怎样将大学精神融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更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任务。本文就此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迈克尔·D·科恩与詹姆斯·G·马奇提出了一个颇有影响的观点:大学是一种“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不论其观点是否偏颇,是否道出了大学管理的本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大学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管理,而是以大学理念为灵魂,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比较特殊的管理。这是因为“大学享有充分的自由;大学的知识属于人民;大学是崇高的传统思想文化的捍卫者;大学既创造知识,也传播知识;大学对研究自由与教学自由给予了保障;精神和文化是人类尊严的实质内容,而大学则是维护精神文化的中心。要达到这样的理想境界,除了一般管理的原则和机制外,核心的问题就是大学的管理者必须具有明晰而正确的大学理念。换句话说:“一所大学的理念是这所大学的思想、精神和灵魂,它决定着这所大学的思维方法和发展方向,更决定着它的明天。”对于什么是大学理念这个问题,学界争议颇多,我们赞同如下观点:“大学理念是人们对大学精神、性质、功能和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对大学与外部世界诸元素之间关系的规定,它是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哲学基础。间之所以说大学理念是“大学内部管理与运转的哲学基础”,这是因为“知识及其学科(专业)是大学的组织基础,因而“文化性是大学的根本属性,也是大学区别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机构的个性,它决定了大学应当是人类文明的精神家园和新思想、新知识、新文化的策源地,也应当把文化机制作为大学运行的主导机制。同时,“应当把‘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作为大学制度的根基和维持其活力的源泉,以人文、理性、品德和学术价值作为其应当追求的基本价值。所以,大学的本质决定了大学管理的基点是文化机制而非行政机制。因而,大学精神是大学管理的灵魂和统帅也就成为逻辑必然。 边远地区高校是指省会城市以外,远离中心城市,地处老、少、边、贫地区的高校;高校领导干部是指高校院(系)部(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这些高校一般来说,所处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交通、信息相对比较闭塞,学术文化环境差,传统观念、小农意识比较浓厚,很难吸引外地特别是中心城市优秀人才,因而其教师和管理干部长期以来主要靠本校毕业的留校生来补充,明显存在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甚至恶性循环的严重局面。具体而言,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校级领导到中层领导以至一般干部,大多数是本校留校的学生,学缘结构单一;二是学校管理干部包括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基本上都是本专科学历,高学历者很少;三是学校的管理干部几乎都是来自学校所在地区,或者附近几个地区的农村和小城镇,地缘结构十分单一;四是这些学校的管理干部几乎都没有学习进修的机会,其管理思想和方法陈旧落后,甚至缺乏对大学管理基本常识的认识。许多学校实际上已完全用行政本位取代了文化机制,权力大于学问,官职大于职称,大学文化严重缺失,科研教学长期低水平徘徊。 这些问题还只是表面的现象,现象的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危机,这种危机又有很深的历史渊源。我国边远地区的高校一般都是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或80年代因陋就简而创办起来的,缺乏基本的办学条件,更谈不上大学应有的文化积淀。其初期的领导干部,甚至主要领导干部,有为数不少的人是没有办学经历,甚至没有经历过高等教育,没有任何大学理念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所以,他们只能以管理机关的理念和模式来管理大学,而这种地方机关式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又陈陈相因,成为这些大学管理干部的思维定势,有着很深厚的观念和情感基础,这就使得用行政本位取代文化机制成为一种必然,形成一种惰性,这种惰性又直接造成了这些大学领导干部普遍而严重地缺乏大学精神。因此,边远地区高校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缺乏有意识、有组织、有力度的大学精神培育。 大学精神是一种观念形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观念的更新有赖于人们社会实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文化发展的历史也充分证明,不同的文化只有在相互交流碰撞过程中,能比较清楚地显示出各自的长处和不足,有接触才有比较,有比较才能促进提高。同时,经验告诉我们,当人们作纵向比较时,很容易对今天的成果感到自豪和满足,当人们作横向比较时,才容易看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边远地区大学那种较为封闭的环境,没有鲜明的对比,没有强烈的反差,旧的传统、旧的模式、旧的观念很难经受由文化移入所带来的巨大撞击力和粉碎力,很难打破那种超稳定的结构和平衡。因为间接的文化撞击,总是以某种载体为中介,因而较容易受到人为的控制和阻断,其产生的影响必然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所以,观念的塌陷与重组,直接的文化撞击,应该说是一个较为迅速而有效的途径。所谓直接的文化撞击,是指载有不同文化特质的人之间的直接接触,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对方面前展示出对方所不熟悉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并形成较为鲜明的反差,产生较为强烈的震撼,因而直接的文化撞击对文化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落后文化与先进文化的直接撞击,对于落后文化的震撼力是难以估计的。对于载有落后文化特质的人们来说,在这种撞击中,就很可能出现一种洗心革面的效果,促使其固有的文化观念迅速地塌陷与重组,较快实现对新观念的吸收与对旧观念的扬弃。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地选派边远地区大学领导干部到中心城市的重点大学挂职进修,是培育他们大学理念,改变目前这种落后状况的一项比较现实的选择。 在我国的中心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南京、西安等大城市,集中了一大批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堪称国内一流的知名大学,如果能将地处老、少、边、贫地区高校的管理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有计划、有系统、分期分批派往这些一流高校对口挂职进修一至二年,并长期坚持下去,将这些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普遍轮训一遍,那么,对于提高这些学校领导干部素质,重铸他们的大学理念,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与水平,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对于提高这些高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为所在地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使这些高校成为所在地区新思想、新技术的源泉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真正成为这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智力库、思想库、人才库、决策支持系统和创新基地,发挥智力、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将起到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实行边远地区高校干部到中心城市重点院校挂职进修制度,是一项涉及面较为广泛的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协作。首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还要有必要的经费投入。边远地区高校党委也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将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放在与师资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将管理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从事务圈中解脱出来。要将挂职锻炼作为干部晋升的必备条件,切实提高干部素质。接收挂职的院校,要建立正规的培养教育机制,将其视为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和接收培养的高校,还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时间性,必须保证较长的挂职和培训时间。因为大学理念没有长期学习、研究与熏陶是难以形成的;二是必须“融入”,也就是说,那些对口挂职的干部必须是实质性进入职位,进入所挂职高校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不能“融入”就不能实现文化与观念的直接撞击,更不可能实现文化与观念的塌陷与重组。总之,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更新观念,重铸大学理念,提高管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为基础和突破口,努力将边远地区高校的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崭新的层次,使其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领导素质论文:关于提高企业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思考 海军装备保障性企业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统一祖国、保卫国家战略核心利益的重大使命任务和为海军整体转型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撑及服务,这种重要性、特殊性决定了保障性企业必须具备一支高素质能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当前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形势,带领全厂职工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本文只是对工厂干部的现状(可能带有普遍性),就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能力作一些探讨。 一、企业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能力要求 (一)领导干部素质的基本要求 企业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由政治素质、理论素质、知识素质、道德素质组成。 1、过硬的政治素质是构成领导干部素质内容中最基本、最根本、最重要的素质要素,是第一位的要素。政治素质决定了领导干部的性质和方向,关系到听谁指挥,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是领导干部的核心要素 2、成熟的理论素质是政治成熟的根本性要素。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较高理论素养和水平,才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才会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不会出现摇摆性,不会由于理论上的失误.而导致企业的发展发生重大的乃至全局性的失误 3、良好的知识素质是领导干部提高工作效能的基础要素。领导干部不仅要具备现职岗位上所必备的管理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诸如金融危机冲击等方面的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识 4、高尚的道德素质是反映领导干部形象的基本要素,是事业成功的重要因素。领导干部道德素质高,个人的人格魅力、凝聚力强就能带好广大职工群众为党的事业和企业的发展作贡献。 (二)企业领导干部必备的能力要求 能力是一个管理者取得工作成绩所必备的技能.现阶段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1、战略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是衡量领导干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它关系到能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思维方法,顺应时代潮流,担负起时代责任。驾驭复杂环境,抓住机遇,取得比较优势.从而获得发展主动权。特别是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从应急转向常态化,装备保障体制从军内转向军地一体化,从军事领域转向非军事领域,面对日益繁重艰巨复杂的装备保障任务。要求领导干部更应具备战略思维的能力,以新思路制定新对策。 2、科学决策能力。当前,政治的多极化和经济的全球化,正广泛和深刻地影响甚至改变当今世界的经济社会格局.我国的改革和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一个企业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能否沉着应对,抓住机遇,做出既符合时代要求,又紧密切合工厂实际的科学决策,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完成肩负的历史重任,是对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新挑战。 3、群众工作能力。领导干部能否深入群众,有效组织群众和影响群众不单纯是一个意识和觉悟问题,也是一个方法和能力水平问题。新的时期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职工群众的鱼水关系.扎实地做好群众工作。对于推进党的事业.做好企业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 4、开拓创新能力。一个没有创新理念的企业是一个没有未来的企业,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领导干部不可能对企业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当创新成为领导干部的一种思维习惯.成为企业的自觉意识.才能在推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增强创新意识。从形势的发展变化中,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中捕捉亮点,以创新的胆识和气魄,进行科学的论证。形成适合企业的发展思路,模式和路径,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才能成为可能。 5、攻坚破难的执行能力。执行能力是指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决策,有效地执行企业的发展战略.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领导干部在管理决策的实施过程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相互结合的重要体现。执行能力的强弱,关系着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发展战略是否有效实施的重大问题,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 二、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水平的现状。 (一)领导干部队伍总体现状 企业党委把“实践科学发展,提高三个能力”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组成了提高干部履职能力的课题调研组,对干部的素质能力现状进行调研,分别召开座谈会,深入联系点,到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全厂助理以上的干部进行了问卷调研。问卷整合了干部的基本情况,计算机、工程技术、生产经营、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常识,参加问卷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84%,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调研反映的问题和综合问卷调研的情况进行总体分析.我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他们在党和组织的培养教育下,通过自身努力,知识结构、专业化水平不断得到优化.管理能力和履职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部分领导干部带领职工群众完成任务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思想观念落后,工作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不大,各项管理工作能力水平欠佳,素质和能力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适应。 (二)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方面的主要差距及其表现 1、学习力方面的差距。调研中发现领导干部中不乏存在对读书学习抱有不正确观念的。有的自恃有较高的学历,工作多年,凭自己现有的知识经验已经够用,不用学习也能应付眼前的工作;有的认为:做工作干比读书学习重要,学不学习无所谓等。 2、创造力方面的差距。调研中发现,一部分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高,企业管理,专业知识比较贫乏.从整体上考虑问题的全局意识欠缺,创新动力不足:凭感觉,靠经验,想问题做管理的传统习惯影响较深;领导干部的全局观念,超前思维。创新意识比较淡漠,等上级发指示,靠上级想办法.随人起舞的习惯思维较重。 3、执行力方面的差距。调研中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工作随意性强,存在着按条例办事,按规章制度落实,按规定程序运作的意识不强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全局意识差,存在着对个人或部门、分厂有利的事争着做,抢着干,反之就拖着干,悠着转的倾向。 三、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途径和对策 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高低程度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发展水平,而干部的素质能力不是天生的。只有通过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来不断地提升,为此,企业党组织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增强学习力上下功夫 1、要树立全新的学习理念.为领导干部读书学习提供平台。一是要在领导干部中树立起全新的学习理念。促使领导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成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典范。二是要尽可能满足领导干部岗位任职的需求。组织他们参加培训,听专家辅导。参加各类政治经济文化讲座;组织到优秀的企业学习考察,提供学习交流.捕捉信息的平台。 2、坚持领导干部学习制度,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党委、党支部二级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月末学习制度,是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基本保证。一是要以理念创新为先导,内容设置为核心,改进方式为基础。力求领导干部学习有实效。二是要紧扣国家的宏观发展形势.紧扣海军保障企业的发展战略,紧扣领导干部的学习需求,认真学习系统掌握经济社会领域的科学理论知识。三是要注重学习效果。除对干部学习出勤率进行考核外,应注重对学习效果的考核,还应对学习的各方面知识分阶段测试,以了解干部对学过的知识理解掌握的情况。 3、鼓励领导干部自学、加强对自学的引导。一是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如举办读书沙龙、学习论坛、读书系列讲座等,增强对读书活动的指导。二是要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实际工作的需要,每年推荐一批读书书籍的目录,引导领导干部读好书。三要把自学和制度化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增强素质.提高本领,增长才干,进而做到学习与思考.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在提高思维能力上下功夫 1、鼓励领导干部敢于思考。一是要鼓励领导干部做到敢想。也就是敢于思考。敢想需要胆量,勇于打破束缚头脑的条条框框,真正从实际出发观察和分析问题二是要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良好氛围。消除领导干部的思想顾虑,充分调动其创业的积极性三是要大力培养领导干部独立思考,积极思维的习惯,增强问题意识。打破各种成见,力避跟风盲从.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见解、新思路、新举措。 2、督促领导干部勤于思考。一是要做到勤于思考.深入思考,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充分把握新课题、新矛盾。二是既要考虑国际国内的发展形势,又要考虑海军转型因素的影响:既要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又要考虑相关部门的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坚持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辨证思维的方法,解决好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要完善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机制。把反映领导干部认真思考、开拓创新的指标纳入相关的评价体制之中。 3、引导领导干部善于思考。要引导领导干部把握好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要求,既要学习领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又要充分了解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努力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抓住主要矛盾,就是抓住问题的本质,主要矛盾抓住了,其他一切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三是学会用辨证的眼光看问题,善于把感性的东西理性化,把抽象的东西具体化,把零碎的东西系统化。四是做到“学”与“思”的统一.只思不学容易脱离实际,循入空想,以学促思,以思推学.是领导干部提高素质能力的重要环节 (三)在加强实践锻炼上下功夫 l、加强实践锻炼的路径。可根据年轻干部的实际状况.从三个方面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是让他们到分厂、车间、基层去实践锻炼。基层是改革发展的主战场,保持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可以让年轻干部在基层摸爬滚打,直接面临问题,独自处理矛盾,学会处理多方面问题的能力二是到艰苦的环境去锻炼。尤其是要把从学校直接分配到机关科室的大学生干部放到生产一线条件艰苦的环境去锻炼,去接受艰苦复杂环境的锻炼,以使年轻干部加深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促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有利于提高党性修养,加深对党的宗旨的理解。三是放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锻炼。矛盾越突出。越尖锐.就越能锻炼人,可以把处理突发急难事件作为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机会,在老同志的带教下.让年轻干部得到锻炼,素质能力得到提升,同时也能暴露出自身的短处与不足,在实践中得以改进和提高。 2、实践锻炼的方式与措施。具体的措施可采用上下交流,党政交流的方式:一是让长期在机关处室工作的年轻干部下车间挂职,让他们了解生产管理流程,掌握从事基层工作的经验和方法,以增强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和服务基层的意识;二是让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年轻干部到机关处室去挂职,让他们了解企业整体工作的大局,开拓_I=作视野,转变思维方式.增强工作才干:三是让行政工作部门和党群工作部门的年轻干部相互交叉任职,培养他们的大局观,帮助他们端正工作态度,摆正个人奋斗与组织培养.书本知识与实践锻炼的关系.把他们培养成既懂经济.又懂党的纪律的长袖善舞的复合型干部。 总之,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是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在全局上谋划,从制度上完善。措施上落实,真正为推动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领导素质论文:试论领导干部素质的构成要素 论文关键词: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构成要素 论文摘要: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建设是与党的历史方位、社会环境、历史任务相适应的动态发展过程,政治素质、学识才智素质、学习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是领导干部素质能力体系的重要构成。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之一,明确指出,“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领导者的素质能力建设与党的历史方位、历史任务、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历程相适应,经历了不断丰富完善的动态过程。在全球化、知识化的时代背景下,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着深化改革开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艰巨使命,对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始终处于提升和拓展状态。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具备的素质能力包括的层次和范围十分广泛,在多元素质能力体系中政治素质、学识才智素质、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居于十分突出的位置,是当代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构成要素。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在领导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政治方面的基本特质,是从事领导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和政治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是领导者素质能力的重要构成,关系到理想信念、信仰、价值观是否变质的根本问题。无论在什么时候,领导干部都要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是做合格的中高级领导干部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政治方向模糊不清,就难当大任、难受重托。”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成熟,政治素质的提高要把加强理论素养放到重要位置,敏锐把握时代和社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的气魄、胆识和智慧,引领社会变革。“‘思想家’所以配称为思想家,就是因为他走在自发运动的前面,为它指出道路,善于比其他人更早地解决运动的‘物质因素’自发地遇到的一切理论的、政治的、策略的和组织的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和问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 二、学识才智素质 “保持领导不是靠权力,而是靠威信,毅力,靠比较丰富的经验、比较渊博的学识以及比较卓越的才能。”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领导干部权威威信的来源,学识才智素质是领导干部开展领导活动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知识才智的缺乏,没有对日新月异的知识体系的学习和掌握,难以跟上时展步伐、担当起执政兴国的重任。只有具备一定的学识才智素质,领导干部才具有基本的执政资格,才具有提升整体素质的前提和条件。从领导思维层面上,学识和才智素质是形成战略思维和创新思维的基础,“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城,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当前”,作为统揽全局、担负一个地区和部门发展职责的领导干部来说,战略思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袖人物一定要能够看到凡人所看不到的眼前利害以外的事情。他们需要有站在高山之巅极目远眺的眼力。”与战略思维紧密相关的创新思维,在社会转型期显得尤为重要。一份《当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问卷调查》表明,在对于领导干部最宝贵素质的单项选择题中,选择“开放思维和创新意识”的占被调查人数的42%,是其它几个选项最高的嘲。社会转型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以往领导干部熟悉的解决方法和方式不能完全奏效,迫切要求领导干部运用学识才智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时代精神的新方法和新措施,应对各种风险和考验。 三、学习能力 持续不断的学习是提高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学习能力是领导干部必需的基本能力。曾经担任过美国总统、访问过八十多个国家、与许多国家的领袖打过交道的尼克松,在其著作《领导者》中指出:“有志于当政界领导人的青年人问我,应该如何准备培养读书习惯,训练思考能力,掌握严谨的分析技术,熟悉社会准则的框框,打下哲学基础,这些都是未来的领导者从学习活动一开始就必须、而且一辈子都必须继续不断地致力去做的事情。”嗅备学习意识和学习能力能使领导干部紧跟时展步伐,增长学识智慧、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改进思考问题的方式方法。对于那些找各种借口不愿学习、应付学习的领导干部,对新知识、新信息一无所知,仍然生活在传统封闭的环境里,学习能力的退化必然导致领导能力的退化。 知识信息高速扩展的特质空前凸显出接收、掌握、运用知识信息的学习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推动和促进学习理念、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的革新。1994年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的“首届世界终身学习会议”明确提出“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强调终生学习、把学习等同于生存条件。这些论断一点也不夸大其词,恰恰相反,终生学习是知识经济时代提出的时代要求,是人们必需的生存状态、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时代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趋势不可逆转,领导干部置身于知识经济时展的洪流中,应该从“终身学习是2l世纪的生存概念”的时代内涵来深刻认识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学习行为,把能力危机意识转化为强烈的学习意识和自觉行动,在持续不断、实实在在的学习过程中提高理论素质、改善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更新思维方式,培养与党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复合型能力。从这个角度看,党中央近年来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党、组建浦东、延安、井冈山干部学院等一系列举措正是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执政兴国本领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出党对时代要求的准确把握和积极回应。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结合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多次极具针对性和现实性的集体学习,为加强全党学习做出表率作用。 四、决策能力 决策是领导者一项重要的领导活动,贯穿于整个领导过程。曾经指出,“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地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一切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属于‘出主意’一类。使这一切主意见之实行,必须团结干部,推动他们去做,属于‘用干部’一类。”领导者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正确有效的决策、制定实现目标的方法策略和组织协调领导活动。决策能力,就是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对策、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能力。决策能力对领导者来说极为重要,英国学者罗素在《权力论》中指出,“要获得领袖地位,他必须具有产生权威的杰出品质:自信心、迅速决断和采取正确措施的才能。”可以说,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学识才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学习能力都是以转化为较强的决策能力为目标,决策能力的强弱是衡量领导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准。在这方面,我国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亟待提高,屡屡出现违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拍脑袋”、“拍桌子”式的盲目决策现象。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理念的提出,要求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和群众意愿,集中集体智慧和实践经验,依据科学程序,做出合理有效的决策。 五、沟通能力 领导学的一些学者把领导看作是一种沟通行为,从领导职能的角度讲,沟通是信息凭借一定符号载体,在个人或群体间从发送者到接受者进行传递,并获得理解的过程。沟通能力是领导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沟通是实现领导目标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方式。对于一个社会组织来说,领导与下属的有效沟通能够明确组织目标,消除矛盾,起到凝聚、鼓舞、激励的作用。沟通既是信息的传递,又是情感的交流,良好的沟通有利于信息完整正确的传递,同时增进了解、融洽感情,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转化为实现组织目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开放的执政环境拓展了我国领导干部与外界沟通的范围,在不同的场合、面对不同的社会群体交流沟通的机会增加,领导干部的沟通能力日益显现出重要性。社会组织内部领导者与成员之间关系强制性减弱、协作性增强的趋势,要求领导者能够清楚明确阐明施政观点,及时与同事和部属交流,通过语言表达消除工作上的误会、摩擦和矛盾,协调组织活动。公众政治参与热情的高涨,希望就本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与领导干部对话交流的强烈意愿增强,要求领导干部经常与公众沟通,向公众讲解方针政策,化解隔阂和误解,倾听民意民声,赢得理解和支持。传媒政治时代,领导干部与传媒接触极为频繁,面对专题采访、新闻会等节目,要求领导干部通过传媒与社会沟通,交流信息,解答公众关注的社会发展问题。种种迹象表明,具备娴熟的沟通技巧和能力成为现代领导者必备的基本技能。 领导素质论文:试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 论文摘要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经过多年的法治文化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有了明显增强,知法、守法正逐渐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少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把握三大要素,也就是把法律信仰、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 论文关键词 法治 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素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吹响了中国迈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军号角。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推动。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法治文化素质直接关系着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一、法治文化素质的含义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建设。所以,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新一轮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战略布局中,不能忽视法治文化建设,它既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法治文化素质,是指一个人的思想意识中对法律及其内涵的价值、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并在行为方式中自觉地将法律规定、法治原则作为行为准则。 二、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性 法治文化素质是当代领导素质的构成要素。领导素质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者肩负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因此领导素质面临着新的要求,除具备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专业素质、组织能力素质外,法治文化素质成为越来越不可缺少的素质。 (一)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依法治国方略、变人治为法治历史使命的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与传统人治决裂。我国是一个具有深厚人治传统的国家,几千年封建社会所形成的“皇权至上”、“重权轻法”等人治思想长期占统治地位。领导干部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率领者、引导者,在公权力的行使中负有重要职责,如果没有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就不能有效地弘扬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就无法改变权大于法、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治现象,人治就很难被法治取代,依法治国发略也很难实施。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更加准确地把握法治的原则和精神,更好地执行、实施法律,自觉将权力行使置于法律制约之下,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二)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职责的要求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维护社会稳定是领导者的一项重要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最崇高而又最基本的价值目标来追求。一个社会只有是公平正义的,才可能具有恒久的和谐基础。领导者没有较高的法律文化素质,就无法理解公平正义的价值内涵,就不能做到善用法律定纷止争,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具体环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尖锐复杂,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化解和处置难度明显加大。如果领导者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文化素质,不能依法及时处置,个别问题、局部问题可能转化为全局性问题,非对抗性问题可能转化为对抗性问题,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三)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推动科学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基本条件 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根本途径,也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只有充分发展,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牢固树立人权观念,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在利益调整中充分依靠立法、执法等手段保护人权,推动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科学发展;才能进一步增强环境与资源保护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的关系,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进一步掌握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发展中更好地坚持统筹兼顾。 2.塑造法律至上的信仰 法律至上就是指在一个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评判、解决任何一件涉及法律事件的唯一标准和最高权威。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是人民意志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社会主义的宪法和法律应当具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保证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和尊严,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办事,这样才能使宪法和法律落到实处,不致成为空谈或走样。 (二)强化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根植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必然性要求之中,它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所要解决的是为什么实行法治以及如何实现法治的问题,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作为新时期肩负使命、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促成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1.善法之治理念 社会要法治,首先要有善法和良法,要有反映公平、正义,维护民主的法律。纽伦堡审判就带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审判开始的时候,所有的被告人用同一个理由为自己辩护,即“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法官们十分为难,不得不休庭。著名的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在法律问题上有一个经典的论述“有一些法的基本原则,它们的效力比任何法律规则更强而有力,以至于如果一项法律与它们相矛盾,那么,这些法律就只是强权的运作而不配叫做法律。”他的思想让法官们达成了共识,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凡是体现人类的共同理性、以维护人权为宗旨的法才叫法,背离了人类的共同理性以剥夺和践踏人权、侵犯人的尊严的法不叫法”。再次开庭的时候,法官断然驳回了被告们的辩护理由。 因此,法治状态下的法一定是善法、良法,社会主义法治一定是社会主义的善法之治、真法之治,同时也应是美法之治。我们制定出来的法律不应该是恶法,不应该背离人类理性,不应该背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也不应背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集中意志。 2.人权保障理念 国家工作人员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切实谋求与保障公民的各种利益,。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里,人民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必然通过法律作出具体的和明确的规定,并运用法律的权威来保护这种利益。人权是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不是任何外界的恩赐。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里,不少人把人权看得很神秘,以为它是一个纯西方的口号,似乎同我们所一贯倡导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根本不同的两件事。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以人为本”“保障民生”要求的提出,清楚地表明了人权保障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每一个人的尊严、价值、生命和财产都应得到国家的充分尊重和保障。 3.权力制约理念 权力具有双重性作用。领导干部若正确运用权力,可以有序科学地管理社会,造福于人民;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践踏社会公共秩序,贻害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既可以使人大有作为,也可以诱人走向堕落。孟德斯鸠说,一条万古不易的政治经验是,握有权力的人容易滥用权力,直到遇到某种外在限制为止。防止国家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让权力处于制约之下,有四个基本的方式和渠道:一是以国家法律制约国家权力;二是以国家权力制约国家权力;三是以社会权利制约国家权力;四是以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权力受到制约,不仅于国于民有利,而且也是个人避免少犯错误、不犯严重错误的重要保证。必须认识到权力不是为所欲为的,是受制约的,时刻警醒自己,树立权力制约的观念。 (三)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依法治国要求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掌握和应用法律手段来做好工作。领导干部这种通过法律的形式和途径达到预期目标的本领就是法治能力,法治能力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评价干部法治文化素质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工作当中,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任何一项决策,不仅要考虑它的经济效益、物质技术可行性,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重要的还要考虑它的法律可行性,即决策的合法性。领导干部要依法行使决策权,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对于重大决策事项,要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报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在决策过程中,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民智民力参与决策,确保决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2.自觉接受监督 共产党员要自觉接受监督,这是我党的一贯主张和优良传统。几代领导人都强调接受监督的重要性。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领导干部只有主动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时刻将自己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做到正确用权、廉洁从政。 3.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塑造法律信仰,强化了法治理念,还要把这种信仰和理念切实的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办事,依规定执行,不断提高法治能力。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国家管理的法治原则就是依法行政。我国的法律体系中,80%以上的法律法规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行政管理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依法行政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领导素质论文:论将领导干部素质模型与培训体系有效结合的实践 【论文关键词】素质模型 培训体系 运用实践 【论文摘要】素质模型作为人力资源发展的基础工程已经引起了很多企业的重视,为企业选拔到适合企业发展的合格的人选提供了相对客观的标准。在建立了能力素质标准之后,如何有效地将能力标准、能力测评和能力提升结合起来,使能力的提升始终围绕公司发展而展开,就成为了企业更加关注的务实的作为。因此如何建立一套基于素质模型的岗位能力提升和团队能力提升系统就成为了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从平衡计分卡的角度,以电力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分享以领导干部素质模型为标准的培训体系的实践,使能力提升切实与企业经营相结合,为经营管理服务。 1素质模型与培训体系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意义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作为企业发展重要的管理系统,其发展和研究长期受到企业重视,其中的选、育、用、留通过管理行为传达着企业的文化、理念,各个系统之间通过动态关联,使人力资源管理能够很好地与企业的经营发展联系起来,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素质模型和培训体系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程,围绕公司的使命、愿景、经营理念、专业技能、管理技能,发展企业核心能力,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通过以素质模型为标准开展才能评鉴,找出企业的能力现状与模型标准之间的差距,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通过系统循环,将课程的知识、技能、态度转化成企业的绩效,实现Krikpatrick的四个培训层次所表达的成果。 通过培训成果与薪酬、绩效体系的互动,使人力资源的各个系统互相促进,从而可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持续发展和企业经营的持续发展。 2能力提升与企业发展的关联 以平衡计分卡的思维我们可以明确地得出,企业探讨战略的方法通常是先选择业务单位希望经营的市场和客户,然后确认关键的企业内部流程。企业必须在这些流程上表现卓越,才能提供价值主张给目标市场和客户,最后再决定个人和企业在追求内部、客户、财务目标时必须拥有的关键能力。企业只有不断提升关键能力,才能保障内部流程的持续改善,才能持续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从而保障企业财务目标的持续提升。无疑关键能力提升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 3基于素质模型的培训体系设计的思路和研究方法 3.1平衡计分卡 当企业基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或独特能力而部署战略时,那么战略的计划程序可能应该先从为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确认关键竞争力和能力人手,然后确认客户层面关键竞争力和能力,最后选择对这些竞争力和能力实现客户价值来说至关重要的客户群体和细分市场。 平衡计分卡是目前能够将业战略转换为目标的最有效的战略管理工具。本案即是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管理思路,将公司的目标从财务、客户和内部业务流程层面几个方面落实到学习与成长层面,在能力素质模型的框架内,形成培训课程体系。 3.2平衡计分卡与素质模型 3.3培训体系的PDDRO流程 培训系统的建立足一个系统思考的过程,从培训需求到课程没计、课程执行、培训效果检核,最后到培训绩效的提升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重要的足培训工作是否围绕公司的发展,足否真正补到能力的不足之处,培训之后是否带来企业绩效的提升。因此,培训系统的建立就是建立培训与绩效之间的评测工具,将培训体系与绩效体系联动起来做系统分析。 P:规划,通过公司目标确定能力标准,与现状能力表现对比和个人能力发展需求,确定能力提升的方向,形成合理的能力发展规划; D:设计,在能力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设计切实的课程; D:执行,按个人水平、团队水平以及时间的合理安排执行课程; R:检核,依据Krikpatrick评估模式,根据培训课程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检核方式和工具,并形成规范的管理; O:成果,将能力提升与绩效提升作关联分析,检核培训成效。 3.4.Krikpatrick评估模式 柯氏四级培训评估模式(KirkpatrickMode1)由国际著名学者威斯康辛大学(Wisconsin University)教授唐纳德.L.柯克帕特里克(Donald.L.Kirkpatrick)于1959年提出,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培训评估工具,在培训评估领域具有难以撼动的地位。柯氏培训评估模式,简称“4R”,主要内容是从四个层次评估培训的效果: Level1反应评估(Reaction):评估被培训者的满意程度; Level2.学习评估(Learning):测定被培训者的学习获得程度; Level3.行为评估(Behavior):考察被培训者的知识运用程度; Level4.成果评估(Result):计算培训创出的经济效益。 柯氏培训评估模式通过四个阶段来反映、检核培训效果: 阶段一、学员反应:在培训结束时,向学员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征求学员对培训的反应和感受。问题主要包括:对讲师培训技巧、对课程内容的设计、对教材挑选及内容、质量、对课程组织、以及培训的知识和技能是否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够用到。 学员最明了他们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是什么。如果学员对课程的反应是消极的,就应该分析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一阶段的评估还未涉及培训的效果。学员是否能将学到的知识技能应用到工作中去还不能确定。但这一阶段的评估是必要的。培训参加者的兴趣,受到的激励,对培训的关注对任何培训项目都是重要的。同时,在对培训进行积极的回顾与评价时,学员能够更好地总结他们所学习的内容。 阶段二、学习的效果:确定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是否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得到了提高。这一阶段的评估要求通过对学员参加培训前和培训结束后知识技能测试的结果进行比较,以了解是否他们学习到新的东西。同时也是对培训设计中设定的培训目标进行核对。这一评估的结果也可体现出讲师的工作是否是有效的。但此时,我们仍无法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是否能将他们学到的知识与技能应用到工作中去。 阶段三、行为改变:这一阶段的评估要确定培训参加者在多大程度上通过培训而发生的行为上的改进。可以通过对参加者进行正式的测评或非正式的方式如观察来进行。这一阶段的评估数据较难获得,但意义重大。只有培训参与者真正将所学的东西应用到工作中,才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为开展新的培训打下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因这一阶段的评估只有在学员回到工作中去时才能实施,这一评估一般要求与参与者一同工作的人员如督导人员等参加。 阶段四、产生的效果:这一阶段的评估要考察的不在是受训者的情况,而是从组织的大范围内,了解因培训而带来的组织上的改变效果。可能是经济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如产品质量得到了改变,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客户的投诉减少了等等。这一阶段评估的费用和时间,难度都是最大的。但对企业的意义也是最重要的。 4在电力企业开展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系统研究的意义 通过三年的系统研究,建立了从建立岗位能力素质标准,到个人能力评估和团队能力评估以及岗位能力提升和团队能力提升的体系。运用平衡计分卡的逻辑关联,从公司长远期发展和现状分析、内外部关键流程的分析,将能力提升与公司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的培训更有效地围绕公司发展,通过学习、体会、运用、传播的有效推进,发挥培训的最大功效,将提升关键能力素质转化为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这是一个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的极有意义的工作。 5结语 本文在回顾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介绍了电力企业建立领导班子素质能力标准、团队建设和能力提升的系统研究思路和方法。然而能力提升是一个需要不断深入和落实的务实工作,本文仅涉及思路的探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落实和完善,以期为国企领导班子的能力提升向企业竞争力提升的转化提供借鉴与参考。 领导素质论文:浅谈艺术素养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论文关键词:领导干部;教育;艺术素养 论文摘要:每个人的艺术素养与其自身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领导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应具有很高的思想觉悟和严格的行为准则,具备良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的素质与才能。而注重加强艺术素养,便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 人的素质不可能是与生俱来的,它更多的表现为是靠后天教育和修养的结果,而艺术修养在提高人的素质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纵观人类历史上的杰出人物,无论是古代或现代的还是国内或国外的,他们都无不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可以说,个人的素质与艺术素养之问存在着一定的正比关系。个人素质作为领导者在政治信念、思想意识、品德修养、工作作风、生活情趣等方面所反映的综合素养,它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因此,必须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艺术素养教育,必须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艺术素养,这是在新世纪新阶段造就一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 一 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其中特别提到要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问题。这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高尚的心灵,要通过学习不断汲取人类文明的成果,以不断增强自己对文化精神产品的爱好及鉴赏能力,从而自觉抵御低级趣味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为此,提高素质不仅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自己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要责任。 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领导干部肩负着双重的责任。领导者的管理艺术、文化素养和审美观念,将对社会大众留下深刻的影响。尤其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除在专业技能上遇到的一些挑战外,领导干部还经常会遇到一些诸如城市规划、环境美化、文艺宣传等决策性的工作,如果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这样的困难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问经济交往的不断深入,各个国家及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也日益增多。这一趋势使我们在接受进步与积极的思想理念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消极颓废和不健康思想理念的侵蚀,这些文化或精神方面的糟粕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毒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扰乱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它是影响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以及培育人们高尚情操和良好素质的毒瘤。领导干部是我们时代的代表,其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们整个社会的精神与道德风范,他们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良好的素质有益于社会民众的身心健康,有益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有益于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稳定。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人民建设全面小康和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需要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需要通过加强艺术素养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艺术作品能够给人愉悦的审美情趣,使人产生丰富的审美联想。审美能力是领导干部不可或缺的素质,领导干部对艺术作品如果具备了一定的思想标准和艺术标准,就会自觉地倡导那些真善美的事物,并以自己真善美的行为带动和影响社会,使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亲和力、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对那些掺杂不健康内容的甚至是反动的思想倾向予以有力的抨击和制止。注重加强自身艺术素养,不仅有益于提高领导干部在真善美与假恶丑之间的甄别能力,同时也将有益于领导干部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并促使个人工作效率、群众威望、社会公信力的极大攀升。因此,提高艺术素养不是可有可无的个人点缀,而是能够在工作实践中产生信任感和凝聚力所应注重的重要方面,也是领导干部自身得以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良好的艺术素养,领导者才能为自己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工作基础,使这种个人修养的魅力成为向群众的无声命令,故而它理应成为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 二 艺术作品作为客观世界与主观精神相结合的产物,它是用语言、文学、舞蹈、绘画、音乐等艺术形式来反映社会现实的,但它是比现实更具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它是通过艺术家们的审美积淀而反映社会现实的,是他们对社会现实的艺术化浓缩。艺术活动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显示其才能,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实践。艺术作品在形式上的美可以让人们从感观上得到愉悦,其意境上的美能够触动人们的心灵世界。艺术作品的产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通过艺术家们长期的积累并进行不断实践而进发出的一种精神产品,一件优秀的精神产品,体现着一个国家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内容,也蕴涵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个性特征、精神追求等元素,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和社会性,它所张扬的审美意蕴体现了社会大众的主流思想意识和欣赏水准。应该说,绝大多数历史上流传下来艺术作品以及现代艺术品,它们所反映的精神是积极的和健康的,且能够对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产生积极的良好影响,这是毋庸置疑的。否则,人类文明和中华文明也难以源远流长地传承至今,并被发扬光大。由于艺术作品所包含着的丰富精神内涵,使其对人作用的时间越长便越能渗透到人们的灵魂深处,从而能够对人们起到调节思想情绪、促进潜能创造、培育道德观念、激发审美想象和陶冶高尚情操的作用。中华民族有着搏大精深的文化和艺术宝库,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积淀的独特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形成为我们民族鲜明的艺术个性,并在世界文化艺术史上确立了自己辉煌的地位,这正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食粮,也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艺术素养的最好教材。因此,领导干部艺术素养的提高应注重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 首先,锤炼自身修养,提高鉴赏能力。一个领导者就是一个单位的核心,其工作能力的高低、个人学识的魅力以及美好仪表的展示,将直接影响到他所带领的整个团队的精神状态。在人的素质诸多的构成要素中,智商的重要性是无可置疑的,它是一个人素质高低的具体表现。同时,人的情商也是不可或缺的,它是人的智商得以充分展现的可靠保证,这在我们当今所处的这样一个时代显得尤为重要。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反映着其综合的素质修养,它包括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品德修养等方面。在闲暇之余,如果领导干部能够通过艺术(绘画、舞蹈、电影、音乐、文学等)欣赏或阅读,积极进行应有的内功修炼,便能获得很多的文化、历史和社会知识,洞悉为政之要。在欣赏美术作品时,如果认真观赏画作,仔细品味画内功夫和了解画外故事,就能领悟其中的艺术魅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审美修养能力。在艺鉴赏中,领导干部应注重使自己由最初的感性认识不断提升到理认识的层次,通过提高欣赏水平与鉴赏能力而培养自己更加开阔眼界和敏锐的观察力,从而对履行本职进行更为深层的思考,能认识和洞察社会发展的趋势,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就能在工作中生一种亲和力。当然,艺术鉴赏能力的提高也是一个经验与感受累的过程,只有探索和选择一个能够适合个人发展的修养途径,才达到促使自己全面发展的预期目的 其次,多角度审视观察,拓展超前意识。现代领导者所面临的环和工作不是单一的、一成不变的,这就要求他们除应掌握一定的专知识外,还要注重以欣赏的艺术目光与外界和他人接触。领导工的要义就是带领好一班人干好工作,并以个人的工作魅力影响自所带领的团队。一个知识渊博和具有修养的领导者,能够以个人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而保证其整个团队工作的协调性。现代艺术只反映和表现生活的狭窄层面,已经扩展到对生存环境及生命意义高度关注的深层追求,艺术活动不再仅仅局限于少数专业人员的范围之内,它日渐成为社会广泛参与的一项有益活动,是人们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审美创造能力所日益关注的一条有效途径。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讲求领导艺术,具备一定的超前意识,就能充分地发挥自身的才干,并调动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在有序、安定、和谐的氛围中实现创新。也只有这样,才能始终走在本领域工作的前沿,并从较为被动繁琐的事务性工作转变到富有创造性和主动性的工作上来。领导干部要注重了解本民族艺术的过去和现在,要注重了解本地区地方艺术的特点,了解现代艺术的发展状况及其趋势,以借古鉴今、博采众长,从而以着眼于未来的眼光为人民执好政。 再次,保持民族特色,加强对外交流。诗人歌德曾说,科学和艺术属于整个世界,在它们面前民族的障碍都将消灭。世界各民族都以不同方式表达着各自的思想和情感,不同区域的文化艺术都有着不同的民族特色,从而形成了各具风格的艺术形式。所以说,越是民族的文化艺术越是世界的。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我们的先辈早以琴棋书画来陶冶情操,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我们民族艺术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精神也由来已久,在各个历史各时期涌现出的大科学家、大诗人、大画家、大文学家,正是在这一精神的感召下以其艺术情操的支撑造就了自己的成功,培育了自己高风亮节的民族精神就拿中国画来说,古往今来的画家对于所要表现的物象给予了一定的含义,且用以景写情、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艺术面貌。同时,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艺术精彩纷呈,为了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悠久而灿烂的文化艺术,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习,而且要深入到民间认真了解当地所特有的文化艺术,着力促进本地区原生态民族民问艺术的良好发展。只有保持民族文化艺术应有的个性,不断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才能展现本地区和本民族的良好形象,促进地区之间乃至国际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合作交流。 总之,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的现代社会,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注重以艺术素养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在全面实现小康和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无愧于自己光荣使命的贡献。 领导素质论文:试析提高基层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基本方法 论文关键词:基层领导干部 能力素质 基本方法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基层领导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以及提高该能力素质的基本方法,对基层领导干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0 引言 素质通常是指人在一定先天赋于基础上经过后天的时间修养而形成的内在要素,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是指他们通过学习、教育、实践锻炼,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知识,才能、精神、观念、气质、性格、体质等因素的总和。能力素质归纳起来是指人们从事各类活动的本能,基层领导干部良好的能力随素质是开展工作,提高领导绩效的前提条件。我中心基层领导干部是完成中心连个文明建设,实现跨越发展,创建和谐社区的具体执行者,是生产工人的直接指挥者。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基层单位能否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实现全局目标的大事。基层领导能力强,就一定能够全面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职工队伍就一定团结和谐,蓬勃而上。因此,企业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高的能力素质,这是基层单位 领导肩上的担子、任务所决定的。尤其是油田社区基层单位领导,不但要管理好生产、经营、安全、而且还要对居民的稳定和谐负责任,可想肩上担子的分量。 1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下列能力素质 1.1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强的统帅能力 基层单位是在上级的领导下,独立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因此,基层单位领导必须具备指挥全盘工作的统帅能力,要善于掌握和及时解决全局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从空间上看能够照顾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从时间上讲能够顾及整个工作过程以及各个发展阶段的各个环节。基层领导必须明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是相对的,基层领导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局部,局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全局。基层领导必须韧性很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围绕全局做好局部工作,基层领导必须根据上级的指示,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如最近在全局开展维稳工作,要一切为着稳定去做工作。这就要求基层领导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做到既稳定和谐又不误生产经营工作。 1.2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主要把员工聚集在自己周围,组成系统的整体,并率领、推动和促使他们为实现企业的目标去工作去奋斗的能力。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的基层领导必须学会用十个指头“弹钢琴”的方法,要运用好每个指头的功能,不能顾此失彼。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下级必须认真执行,各个科室布置的工作,下级也不能马虎。所以基层领导对全年的任务要做好计划,抓好落实。对临时性的工作也要调整布置,统筹兼顾,落到实处。基层领导承担着管人、管事、管物的重任,尤其是还要管人的思想、生活,对困难群众的帮助,样样都要想到。所以,基层领导要做好分工、协作、要发挥下属队长、班长的作用。 1.3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 基层领导的决策主要是对重大问题拿主意,下决心,做决断,做出合理选择的全过程。决策是对重大问题做出合理选择的全过程。决策是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对策。果断决策,正确决策,就必须有较强的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够正确的判断事物发展的可能性和规律性,把握时机和发展机遇,从而选择正确的决策。正确的决策能给单位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促进单位的发展。反之,就会造成不利的影响,阻碍单位的发展。 1.4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基层领导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就能较好地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指示精神,企业的形式任务,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本人的主张传达给职工,充分调动职工爱党、爱国、爱企业、爱岗位的工作热情。基层领导在职工会上讲话语言要简练、生动使爱听,肯定先进批评后进要实事求是。多提希望和鞭策以激励职工为主。基层领导还应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一般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能亲自起草,养成自己动手的习惯。 1.5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沟通是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桥梁,有沟通才有理解,良好的沟通尤其是对职工的沟通,可使职工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一员。可以鼓舞职工的士气,激励职工干事业的热情。领导之间相互沟通,能化解双方的矛盾,清除隔阂,形成共识,达到团结。沟通也是谈心交心的一种方式,是思想、感情交流的一种有效形式。沟通是基层领导做思想工作的常用方法,领导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经常保持良好的沟通,能化解一系列矛盾,能使单位人气旺,队伍团结,士气高昂。 1.6 基层领导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基层领导的管理能力实际上是统帅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等能力素质的综合运用。有一定的语文、数学、史地,环保、法律,经济、会计等方面的知识,要运用这些知识去指导实践。基层领导对单位全年的工作,或某单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首先就要制定工作规划和奋斗目标,对重大问题还要请职工代表参与讨论,审定方案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其次是要把握好目标实施的步骤和方法。如物业服务单位每月支出费用多少,一定要有计划,不能超支费用。这几年来,我的方法是年初紧,每月计划开支多少,生产、经营等所耗费用必须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如果到下半年经费能达到节约目标,可适当松一松,可为来年准备一些生产工具和材料。这样既保证了当年费用能节余,又为今后作了准备,保证了较好的良性循环。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两个结合,一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既要把握政策得原则性,又要尽可能地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适当地增加灵活性、变通性便于更好地贯彻政策。二是领导必须与职工群众相结合,既要有领导的主动性,又要通过领导的引导,增强群众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1.7 基层领导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通常是指强烈的创新意识,卓越的创造见识和超群的创造才能。眼下石化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时期,需要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不断创新,积极进取的人才。基层领导具有创新能力,就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坚定地进取意识和顽强的改革精神,敢于创新,敢于领先,敢于冲破旧思想的束缚,解决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 2 提高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基本方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党工作的重点,新形势、新任务对石化企业基层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基层领导在企业干部队伍中,职务不高,但能力素质却要求较高。首先,是基层领导所肩负的任务所决定。其次,是干部队伍接替规律所要求的,今天的基层干部,明天可能就是更高层次的领导。再次,是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企业正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作为基层干部不仅要会干,还要会算,会管理;不仅要完成内部计划,还要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不仅要管好物,还要开发人力资源。因此,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是当务之急。 2.1 上级组织应注意对基层领导的培养、教育和给他们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 为了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上级组织应经常不断地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指导他们工作。如有的基层领导,在任付职时管理某方面的工作,是一把好手,当他们担任了正职后,全面负责某一个单位的工作,就显得吃力,或顾此失彼,或不能有效地驾驭全局,或某项工作不知如何组织。上级领导可采取一是给他们教工作方法,指出存在的问题,某件事情应该怎么做。二是办短期训练辅导,让管理能力强的基层领导介绍提高能力素质方面的经验,供他们学习借鉴。三是选拔年富力强优秀的基层干部到党校等学校进修,为提高能力素质打好理论基础。四是交流任职可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基层单位有着相同的地方,但具体任务和队伍结构也有区别,基层领导相互交流有利于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任务经受锻炼,便于提高他们的综合领导能力。可以采取党、政职务互换,也可以异地交流。单位变了,任务变了,领导的人员变了,这就要求基层领导掌握新情况,适应新环境,了解新人员的性格、脾气,吸取和积累新的管理经验,使基层领导更加成熟。 2.2 基层领导要善于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为己服务 书是人类文化成果的汇集和总结,向书本学,博览群书,做“知识杂家”,是基层领导提高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意思是说才干来自学习,不学习就不能增长才干。古人在劝学方面有许多精言妙语,如“智能之士,不学不成”,“人之有学,则有力矣”。基层领导只有不断地通过广泛学习各种书本知识来充实自己,才能跟上“知识爆炸”、“知识更新”的时代步伐。学习要有择重,一是干什么学什么,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知识,便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基层干部自己学好了,才能带动、指导、帮助职工群众学习。书本知识内容很多,既要广泛涉猎,博览众长,又要突出重点,丰富了理论知识,在实际操作中就能运用自如。二是学习他人的长处和先进经验为己所用。他人的经验,是他们在实践中积累总结,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总结,借鉴他人的经验,可使基层领导少走弯路,是提高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一条捷径。 2.3 勇于实践,大胆实践,是提高基层领导能力素质的必由之路实践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实践。基层领导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实践。提高基层领导的能力素质,实际上是提高基层领导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力大小反映了综合素质的高低。首先是基层领导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保证上级有要求,本单位有行动,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如近期做家属的工作。保证所管家属无一人到局里上访。这就要求基层领导及时地转变工作重点,采取两手抓:一手抓稳定,做家属的工作;一手抓生产经营,不误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其次是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职工的支持和拥护。有了职工的支持和拥护,我们的事情就好做,就能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领导素质论文:领导干部素质现状探析论文 摘要:领导干部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我们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探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素质现状与问题及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探索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新时期干部素质 领导干部是中国人民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是带领全国人民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坚力量。其素质高低直接关系我们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其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党的命运、国家的生死存亡。今天,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党所处的国内外环境和肩负的历史任务都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同时也对执政党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和深远的意义。 一、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迫切性 (一)提商综合国力竞争的需要 当今世界争夺资源和争夺发展空间的斗争异常激烈。世界多极化的格局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人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创新力度加大,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整个世界的面貌,世界各国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世界上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竟争日趋激烈,而且将长期存在。这种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的竞争,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的较量。 同时,现实的政治斗争异常激烈。当今世界正处在历史大变动的时期。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但天下并不太平。国际反动势力从来没有放弃敌视和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立场,与我们争夺人才,对我们推行“和平演变战略”。而他们“和平演变战略”的一个重要步骤,就是把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作为集中全力的攻击点,从领导干部身上开刀,从变化、动摇以致改变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人手,来达到他们“西化、分化”我国的目的.对我们推行“攻心—私有化—变权”新三步战略。他们强调,搞垮中国这个“顽固的共产主义堡垒”,必须强化攻心战。提出攻心战关键是两动摇、两丧失。既动摇共产党员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丧失人们对共产党信任和信心,最终导致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支柱彻底坍塌,进而削弱其物质支柱.这样中国的社会主义大厦就会逐渐倾斜和倒塌. 面对西方这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我们必须研究反和平演变的总体战略。这里最基本的问题是把党自身建设好,特别是把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道德建设搞好,使我们的领导干部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成为坚不可摧的坚强队伍。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在国际风云变幻中经受住各种风险的考验,我们党才能防止苏联、东欧的悲剧在中国重演。 (二)国内大局与振兴中华民族伟业的需要 所谓国内大局,就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走过二十多个春秋,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的一系列创新命题,以及十五大以来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改革、财税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农村改革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开创了我国社会义现代化的新局面。尤其是“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21世纪的前10年,是实现民族伟业的决战之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这是党的十五大作出的科学判断。这个时期是我国经济转轨的决定阶段,我们能不能解决好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历史性课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关键靠这个时期的努力。在这期间,我们的经济工作将面临艰巨任务。我们的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涉及深层次矛盾的改革将全面展开。现在的改革有两个特点:一是改革过程中,各方面利益不一致问题,表现得更加突出,制度创新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二是现在的改革是全局性的改革,比探索时期更复杂,是系统的综合操作,搞不好会形成全局性的混乱,影响全局,影响稳定。 改革的任务艰巨而复杂,这对全党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研究新情况、考虑新特点、解决新问题,面临新考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当前领导干部素质的现状与问题 (一)领导干部素质的主流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党是有战斗力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队伍是好的。广大领导干部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特别是“四化”的要求使整个领导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文化技术素质明显提高。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人发展,各级领导干部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都大大地深化,领导经济建设和总揽全局的能力有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我们党的领导干部队伍中,涌现了一大批像孔繁森、李润五、马恩华、李国安、徐虎、吴天样、陈金冰这样的优秀人物,在他们身上,既体现了领导干部优秀的素质,也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鲜明的时代精神。 (二)领导干部素质存在的问题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形势下,党内也经常产生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信仰危机,丧失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并且呈现出干部级别越来越高、贪污受贿数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隐蔽、涉及领域越来越多、敛收速度越来越快、冒险胆子越来越大、窝案串案增多的态势。“”问题的出现,给了我们一个发人深省的警示就是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其中。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个别人党几十年的老干部,参与“”组织,有的竟然成了其骨干。还有极少数人私欲恶性膨胀,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竟然勾结或利用黑社会势力置他人于死地。一些惰性的、消极的甚至腐朽的东西逐渐滋生起来,从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上严重侵蚀着领导干部队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增强和党同群众关系的加强。 三、新时期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千部,首先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其次要有广博的知识素质,要精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有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同时要具备不断吸纳新知识的能力;第三,要具有综合的能力素质,包括创新能力,信息获取能力,知识综合能力,利益整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洞察力、预见力、应变力等;第四,要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包括有敢于竞争和开放型的性格,坚韧不拔的意志,对挫折的承受力,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能力及有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等。超级秘书网 四、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 (一)加强学习 1.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要努力在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用以指导实践上下功夫。 2.努力钻研业务。领导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学习本专业和相关领域的新知识,努力钻研业务;要坚持不懈地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知识;还要学习国际法规和WTO有关规定。 3.学习历史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导干部要有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要懂得研究各种社会现象的科学,要学习经济学、法律学、历史学、文艺学、美学,尤其要深入研究历史。不但要学习中国的历史,还要了解世界的历史。 (二)加强实践锻炼 历史经验反复证明,领导干部只有同人民群众相结合,在实践中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才能健康成长,才能有所作为。 (三)要不断总结和提高 领导干部不断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要从时代要求的高度来反省自己,通过不断总结以求不断提高。 (四)要自觉向老一辈革命家学习 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和历史任务的忠实实践者,带领全国人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领导素质论文:领导干部素质完善论文 摘要:文章阐明了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的重要意义,并从思想素质、理论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言面阐述了领导干部素质的内容,概括总结了新时期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并就素质完善的途径及加经素质建设的意义做了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领导干部素质完善 一、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的意义 同志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重要讲话中指出:“党领导的事业要取得胜利,不但必须有正确的理论和路线,还必须有一支能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十五大报告中,同志重申:“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关键”。遵照同志的指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质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需要 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思想路线、政治路线靠组织路线来保证。1992年南巡重要谈话中小平同志语重心长地告戒全党:“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入班子,我们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要长治久安,就要靠这一条,真正关系大局的是这个事”。遵照小平同志的要求:我们党为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一大批德才兼备、学有专长、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年青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承担起跨实际的历史重任。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确有部分领导干部的素质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有的缺乏艰苦环境的锻炼;有的不讲政治,不讲大局,没有基本的是非界限和原则标准;有的追逐个人名利地位;有的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更有甚者,以权谋私,腐败堕落,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的形象。由此可见,加强领导干部的素质建设不仅是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水平的需要。 2.加强领导干部素质建设是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 世纪之交,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机遇与挑战共存。国际上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错综复杂,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日趋激烈,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阴谋并没有放松,实现党的十五大描绘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宏伟蓝图,任务十分艰巨。随着改革开放的整体推进,各种深层的问题和矛盾开始凸现出来,改革开放进入了攻坚阶段,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领导干部的素质显得多么重要。 3.加强领导干部素质的建设,是适应科技发展、迎接知识经济时代挑战的需要 当今世界国与国的竞争,说到底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全球正在进行着一场新技术革命,信息产业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出现端倪。科技和知识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最强劲的动力。在这一时代背景下,“高素质”就成为领导干部必备的条件之一。这不仅是我国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技术进步和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产生直接而深刻影响的现实反映。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只有具备现代科学知识和领导现代化的本领,才能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二、领导干部素质的基本内容 领导干部的素质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或者说由多种要素构成。同志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五项要求:“第一,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第二,努力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第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开拓前进,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第四,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第五,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根据同志对干部素质的要求,我们可以将领导干部素质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政治素质。所谓政治素质就是指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政治分辨能力和政治敏感性。它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修养、政治水平、政治道德、政治意识和政治心理等诸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结果。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一个领导者首先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坚持“四化”方针中的革命化这个政治标准。能够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 2.思想素质。思想素质是指领导干部从事领导活动必须具备的世界观。同志讲:“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对于领导者来说,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能够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工作的态度和大公无私的思想品格,都是必不可少的思想素质。 3.理论素质。同志曾经指出:“必须努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只有大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中驾驭全局,掌握主动权;才能更好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避免犯‘左’或‘右’的错;才能不断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做出新的理论概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理论素养,才能解决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遇到各种具体问题。没有较高理论素质的领导干部势必心中不清,眼中不明,难担大任。 4.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领导干部干好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才能,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即包括熟悉掌握从事专业工作的专业知识,也包括熟悉掌握领导工作的领导知识。政治素质为业务素质指明了方向,业务素质又为政治素质目标的完成起促进作用,二者是互相结合的统一体。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是反映其工作是否胜任与工作成就如何的试金石。实践证明一个领导干部业务素质高工作就有刨造,有进步。否则工作就打不开局面,前进就会有困难。这也是实现干部“四化”转业化的重要体现。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必须成为其所领导行业的内行和能手。只要这样才能避免瞎指挥,使领导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 5.知识素质。知识素质是领导干部具备的一般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心理科学、管理科学和其他学科的知识。即要有扎实的文化科学基础,尽可能地学习和掌握现代科技知识。此外还需掌握一定政治学、行政学、决策科学、人事组织科学等方面的知识,要有丰富的社会知识,善于深入社会实际,在深刻了解周围事物历史和现状的过程中积累直接经验,这是实现干部“四化”中“知识化”必备的条件之一。 6.能力素质。能力素质是指领导干部从事领导活动,实现领导目标的能力和本领。是劳动干部知识,智慧和经验的综合体现。能力素质,具体地讲有:统御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知人善任能力,信息捕捉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随机应变能力,自我完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等。 7.道德品质素质。道德品质是指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是内在的道德因素和外部道德行为的统一。道德品质对领导干部来讲,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可以说是领导者建业立身的强大精神支柱。领导者只有具备崇高的道德品质,才能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为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风气起到积极作用,才能使党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正如同志所说的那样,全党同志要发扬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革命精神,大公无私、先人后己、严守纪律、克己奉公、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扎实工作,那些在名与利、功与过、荣与辱面前,在灯红酒绿面前保持高尚品德的党员干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敬重和拥护,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能有号召力,才能把各项工作做好。 8.身心素质。身心素质是指领导者应当具备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健康的身体,旺盛的精力,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最基本条件。心理素质是决定和影响领导干部成长、发展的主观因素,对行为起调节作用。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必须做到自尊、自爱、自强不息,对共产主义理想的最终实现充满必胜信念并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目标坚定、果敢决断、善于自控;能够承受挫折,意志坚强,不骄不躁,敢于直面困难,而不推卸责任;在风浪面前临危不惧、勇往直前;妥善处理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有较好的人格魅力,才能率领和团结一切力量向既定的目标前进。 三、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途径 领导干部的素质是若干要素动态变化并相互作用的,所以它的高低优劣,只是相对而言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领导干部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领导素质内容的新陈代谢速度将会加快,所以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长期作战思想,持之以恒的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素质。 i.抓住重点,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包括诸多方面,应该从整体高度全面提高和完善,而素质的提高和完善不可能齐头并进,面面俱到,应该抓住重点,全面提高。抓注重点,首先要抓住领导素质的基本方面和重要因素,领导干部整体素质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但有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如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道德品质素质等,这些方面对于任何层次、任何岗位、任何职业的领导角色都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条件,所以必须抓住这些重点,努力提高和完善。要多学习、长才干;辨是非、顾大局;严要求、慎用权;重理想、讲修养;正官德、树形象;勤为政、聚人心。通过抓重点、带全面,促进领导干部的素质不断进步。 2.加强弱项,由短变长。领导素质在领导干部个体上的表现不太相同,有的这方面强,那方面弱,这很正常不足为怪。但是身为领导者个人应当看到,强项当然可贵,而弱项却是不足之处,不利于开展工作,应当抓紧时机,赶快强化,使之由短变长。因为基本素质对领导干部至关重要,它关系到领导角色能否胜任,能否立得住的问题,如长期弱化,对于集体个人都是不利的,因此不要掉以轻心,应该立刻补课赶上去。 3.努力学习,重视实践。提高和完善领导角色是一项打基础的工作,是一个艰苦而长期的过程,不抓紧不行,操之过急,一蹴而就也不行,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提高和完善领导干部的素质,基本的路径无非两个:努力学习和重视实践。只有通过不断学习,用各种知识来武装自己,同时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来锻炼自己,增长才干,才能使自己各方面的素质逐渐提高,从而使自己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起来。不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奋斗,企图走捷径是不可取的。 只要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素质,就一定能担负起跨世纪的历史重任,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做出更大贡献,取得更大成就。 领导素质论文:知识经济对领导干部素质要求论文 摘要:结合知识经济的特点,分析了知识经济时代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素质、文化紊质和能力素质。 关键词:知识经济领导干部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是领导干部领导知识经济建设的根本保证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怎样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认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求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够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知识经济时代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要想不被浮云遮望眼,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2科学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领导知识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2.1领导干部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做“知识型”领导的孟要性 其一,知识经济的到来,对领导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知识时代,意味着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已取代了资本在生产要素构成中的主导地位。这样,知识就成为绎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知识经济时代,还意味着知识的地位、知识对社会的影响能力、方式以及规模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直接影响到了知识观念、知识功能以及知识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也将影响到社会组织形态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要迎接知识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领导干部只有更多地学习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扩大自己的知识储量,不断开阔视野,积累丰富经验,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以知识为资源、以高科技为核心的知识经济的要求。 其二,领导干部要善于追踪世界前沿新知识,具有超前意识和竞争意识。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生产力的深刻变革和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在世界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代国际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其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高技术及其产业又是整个竞争的焦点所在。这一趋势,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密切关注。对一切代表未来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知识、新成果、新管理,领导干部都要及时地追踪和学习研究。要有超前意识和竟争意识。 其三,领导干部要善于把握变化发展的趋势,不断更新知识.不当叮7外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增长速度加快么“现代化”,几年后,就会碰到相对应用领域而言的专业知识过时问题。预计未来so年,人类的科技知识总量将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100倍。随着知识总量的迅猛扩张,知识更新的速度会越来越快。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将成为人们的终身需要。领导干部要使自己不当“门外汉”,始终能胜任本职工作,就要自觉更新知识,迎接新的挑战。 其四,领导干部要善于广览博读,储备积累新知识。人类创造的自然、社会科学方面的新知识已日趋丰富,博大精深。作为领导干部应广览博读,精心吸纳,储备积累。只有掌握丰富多彩的新知识,领导干部才能真正成为一专多能、博学多才的帅才,更好地担当起领导知识经济建设的重任。 2.2领导干部要全面掌握多学科的知识,真正成为一个“知识型”的领导者 领导干部应是通才、专才、综合型人才。要有广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有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领导干部要树立接受“全面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观念,腾出时间和精力,加强新知识的跟踪和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量,努力达到专和博、广与深的结合。 一是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二是学习领导科学知识。如决策学、政策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等等。 三是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特别是高科技知识,了解关于高科技的基本特征与发展趋势,把握知识经济产生和发展的科技钥匙。 四是学习经济学知识。特别是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知识,从经济学的角度认识知识经济的一般经济学规律,从而能指导工作,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 五是学习现代人文科学知识。领导干部只有具备较为雄厚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才会具备集独立性、深刻性、广泛性、全面性、开放性、灵活性、敏锐性和逻辑性为一体的优良的思维品质,才有可能在了解政治、经济、历史、哲学、文学、艺术、法律和各种社会文化的基础上,机敏透彻地把握本质,眼界开阔地综览新生事物,高晗远瞩地预见未来。 六是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知识。知识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人文经济和管理经济,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知识是理解、驾驭知识经济的必要理论准备。 七是学习现代法学知识。知识经济时代是法治时代。领导干部要知法、懂法,执法,特别是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用法律保护知识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并运用法律在规范市场经济上下功夫,在创造知识经济需要的市场条件方面起主导作用。 3能力素质是领导干部领导知识经济建设的法宝 要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领导干部就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要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全面的领导能力,卓越的创新能力,敏锐的信息吸纳和利用能力。 3.1较强的思维能力 首先要打破旧的传统观念的禁锢,打破墨守成规的思想,重构新的思维模式,树立新的思维观念。这样,才能开阔思维视野,使思维跃进到前沿领域去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创造新事物。其次,领导干部要有超前性思维。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经济,必须及时调整自己的思维程序,超前思维,对事物要看得远,想在前,提高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再次,领导干部还要善于多层次、多侧面、立体化思维。思考问题,既站在本层次考虑,又要站在与上级领导机关同层次思维,还要站在下级机关和群众的角度来考虑。思考问题,既要思其一面,又要想其整体;既要从正面分析,又要从负面评判;既要观察事物好的表象,又要善于从多个层次,高瞻远瞩,立体化地思维,切实避免因思维肤浅粗放、层面单一造成的失误。 3.2全面的领导能力 一是统揽全局的驾驭能力。这是首要的也是基本的领导能力。要善于统筹全局,多谋善断,对多层次、多因素的社会现象作出科学的分析、综合、判断、决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和利弊关系,使所统辖的组织和队伍能有序地、有效地去实现目标任务。 二是科学果断的决策能力。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现代领导会遇到大量的新问题,需要及时作出正确的抉择,必须当机立断。因此领导者要有决策魄力,洞察事物性质,权衡利弊,当断则断。勇于开拓,敢于承担风险,并勇于承担责任。 三是运筹帷握的组织协调能力。要有组织、指挥、协调的才干,善于根据不同对象和条件,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把各种力量组织成一个高效能的整体,加强沟通、协调,使组织和个人都能和谐地工作。 四是处理突发复杂事件的应变能力。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客观环境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因此,领导者必须“处变不惊”,“以变应变”。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原有的决策和措施,把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估计透,并准备好应急办法,以免造成较大损失。 五是调动激发下属潜能的能力。知识经济条件下的领导实践活动,实质上是一种启发式的领导行为。领导者要创造一种宽松有序、和睦相处、亲密无间、乐趣无穷的环境,并利用个人非权力影响力的作用和号召力,鼓励和激发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潜能。 3.3卓越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就是创造新的事物或寻找新的解决问题办法的能力。它既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性格素质,一种精神状态,一种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不仅表现为对知识的摄取、改组和运用,对新技术的发明创造,面且是一种追求卓越的意识,是一种发现问题,积极探求的心理取向,是一种主动改变自己并改变环境的应变能力。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将决定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和人口众多的民族在进人新世纪后的前途和命运。所以,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 一是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是创新的思想法宝。解放思想的精髓就在于勇于创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创新,首要的问题是解放思想,实现理论或观念的创新。只有不断地解放思想,才能发挥创新的能力。有了新的观念,才有新的理论,新的实践,新的创造。才能不断地解决新课题,开拓新境界,实现新飞跃。二是要培养决策创新能力。找准党的政策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最佳结合点,实现决策创新。三是要有组织创新能力。不但自己要创新,还要通过制定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创新氛围。四是坚持管理机制上的创新。在管理机制中注入创新活力。五是要抢抓机遇,大胆闯试。保持高度敏锐性,善于识别机遇和抢抓机遇,把机遇变成动力和效应。要大胆改革,积极闯试,敢于求索。六是要尊重他人,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要经常向科学家、专家们虚心请教,充分发挥各种“智囊团”、“思想库”、“咨询机构”的决策参谋作用。超级秘书网 3.4敏锐的信息吸纳和利用能力 知识经济社会信息量大,知识更新速度快,处理信息和生产创造知识是人类的重要任务。计算机网络化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为人们开辟了传递信息的广阔通道。信息高速公路向世界各个角落延伸,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个取之不尽的信息宝库。当今世界正是由于信息技术的捷足先登,计算机的普及,因特网的诞生,才推动了科学与技术、科技与经济的高度融合,催生了高新技术和高新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地崛起。知识经济时代的特征之一,就是知识在国际间加速流动。谁善于通过国际互联网以及其它各种手段吸纳信息,谁就处于有利地位。谁善于把大量的信息转移为知识并加以利用,谁就将获益。 信息量的增加,知识和技术进步速度的加快,使得对信息捕获和收集的水平要求提高,即对信息要有敏锐的感知力,并有效地利用信息,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对策,付诸于行动。领导干部应充分认识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等在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以敏锐的眼光,及时捕捉大量的有价值的知识信息,运用智力资源、无形资产等要素,促进本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分析:探究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 摘要:为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平稳运行,各地事业单位都会对内部的会计工作进行控制,以确保单位内部会计信息以及单位资产的安全性。但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内部控制时还是受到了一些因素的阻碍,如何改善内部会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如何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内部会计控制需要我们深入进行研究。 关键词: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监督 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属于政府部门,是按照国家政策为国家以及人民进行服务的单位,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财务工作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都是各单位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随着时代的变革,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开展质量,各事业单位都开始施行了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但目前这项工作的开展效果却与预期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 (一)对于内部会计控制认识程度不深 目前仍然有部分单位对于“内部会计控制”这一概念没有充分的认识,对于控制的内容以及相应制度了解程度都相对较低,对于如何确保会计控制工作的质量更是毫无头绪,错误的认为这只是财务部门的事业,单位其他部门都没有对这项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在工作开展时也会以对财务知识不了解为由推卸相应的工作责任,在这种认识与重视程度明显不足的环境下,会计控制工作很难高质量进行。[3] (二)监督力度有待提高 行政事业单位的这一问题主要呈现为两点:第一点,单位内部的控制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在监督过程中,并没有明确每一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监督工作流于表面的,落实质量并不理想。同时监督制度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对单位的财务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第二点,社会监督力度不足。[2] (三)各部门之间交流性不强 进行内部会计审计工作时,不仅是财务部门要发挥作用,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只有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才能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顺利实施。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由于对内部控制认识程度不足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很多单位的非财务部门都没有对该项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财务部门也没有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进而对控制工作的开展形成了直接的阻碍。[4] (四)预算控制力度不足 预算工作时财务工作中的重点,准确的预算能够帮助事业单位对各项资金合理进行运用,避免贪污或者资金浪费的情况发生,在对内部会计进行控制时,预算也是控制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2]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强化建议 (一)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意识 各地事业单位想要对内部会计工作进行有效的控制,首先就要提高单位内部对于该项控制工作的意识水平,一方面要对每位管理者在内控工作中责任进行明确,要使其能够起到带头作用,使单位内部各个部门都能认识到会计控制的重要性,提高各个部门对于该项工作的配合程度。[3] (二)制定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各事业单位在对内部会计控制形成明确的认知之后,要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制定健全的内控会计控制制度。在制定制度时,各单位首先要对根据单位自身的性质,以相应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制度。[4] (三)建立高质量的财务审核机制 在建立财务审核机制时,单位必须要对相关部门的钱币资本进行授权,并要对审核权限、审核发放权限以及审批过程的标准进行确定。同时要实施硬性规定,要求单位产生的每笔开销都要由经手人进行签字,并交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只有各项开销都符合标准之后才能批准,从而减少铺张浪费的情况出现,对单位财务资金有效进行控制。[1] (四)增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各单位必须要对该项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要实施动态化的监督制度,按照单位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对各项环节的具体监督操作进行调整,以确保内部监督工作开展质量。同时要对监督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公正度,保证监督工作的执行力度,降低徇私枉法情况的出现,保证单位资金的安全性。[2] 三、结束语 虽然现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诸多方面的实施效果还没有达到预期值,但只要各地事业单位能够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对单位内部的预算工作、会计监督工作以及审核制度建立工作进行强化,并要加强单位内部各部门以及外部各单位之间的联系,进而形成高质量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保驾护行。 (作者单位:青岛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分析:浅谈如何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摘 要: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过程中,内部会计控制在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有效的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还能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前在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实际控制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使的单位在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到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控制的过程中还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会计内部控制的作用和存在着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讨论了提高内部会计控制质量和效率应采取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道德修养 近年来,如何做好内部会计控制早已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它的好坏与否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搞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是十分重要的。然而从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其内部结构进行会计控制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出现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阻碍了我国社会的发展,还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效益有着许多不良的影响,所以,我们就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控制,以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 所谓的会计控制主要是单位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保护自身资产的完整和安全运转,通过合法的手段所实施的控制措施。它有效的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过程中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应用。其中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案: 1.1 保证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贯彻实施 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过程中,内部会计控制必须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应的控制管理,这也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对自身结构进行控制管理的过程中,有着合法经营管理的特点,以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1.2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进行相应的会计控制,不仅真实的反映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情况,还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使得其在运营的过程中可以及时的对其中存在着问题进行纠正,从而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1.3 有效防范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风险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都存在着许多不可抗力的风险意识,这就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就可以采用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来树立正确的风险方法意识,而且人们也可以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来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中存在的分析进行控制,从而降低行政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着风险,将行政事业单位的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1.4 维护行政事业单位财产和资源的安全完整 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控制的过程中,人们也可以将许多新型的会计控制方法应用到其中,这不仅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完治性,有效的纠正了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着问题。 1.5 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有效经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通过对会计信息收集、统计、业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结合,从而使其行政事业单位在产品生产、销售以及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充分的体现出行政事业单位的整体作用,使其行政事业单位在运用过程中达到管理的目标。这样不仅有效的提高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还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整体的发展。 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问题 2.1 会计控制的内控方面不严谨 总额控制监管有限。虽然总账会计还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相应的总分类账对会计控制保管和核算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进行总额控制,但这种控制的有效性是有限的,因为它追求的是一种账面数字的平衡,即账账相符。 2.2 会计控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的经济业务信息 用假发票,假收据等手段,直接将公有的款项纳入私人腰包;有的通过改动领导已经签字的报销凭证的数字,以小报大,以小报多,将多报销的款项归个人所有:有的甚至模防领导的笔迹,将用于个人消费的购物凭证拿回单位报销。 3 提高内部会计控制质量和效率应采取的措施 3.1 严格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鉴于会计控制在会计控制和会计循环中的特殊地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单位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要求会计控制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要求会计控制人员不得担任经济业务的经办,保管等工作。 3.2 做好会计控制人员的选拔工作 正因为内部会计控制重要,肩负的任务艰巨,选拔一个好的会计控制从事内部会计控制就显得特别必要,也就成为做好内部会计控制的先决条件和保证,选拔会计控制员的最重要条件应当是:为人正派,忠诚可靠,不做违法的事情。 3.3 会计控制人员必须勤于学习并模范守法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经方针,模范地执行《会计法》,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制度办事,凡违反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对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的不合法签批,要提出建议予以改正。工作程序化,即每笔经济业务都要经过验收、制单、复核、审批才能据实开票或点钞。熟练细致,提高效率,杜绝差错。及时盘点对账,按规定保管好单据和印章。 3.4 加强会计控制人员职业道德修养 会计控制人员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对照和自我调整,提高觉悟和自我修养水平。必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促使会计控制人员敬业、爱业、并自觉地以法来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就约束力而言,进行职业道德建设,必须辅以必要的监督措施,对会计控制人员的行为进行鞭策和约束。要求会计控制人员在职业活动中,一定要按照国家制定颁布的与内部会计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工作,不能以权代法,更不能以想当然的主观推断来代替法律。应该顺应时展,借鉴国际惯例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会计控制人员行业自律组织。它可以有效地促使会计控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模范遵守会计控制员职业道德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还可以维护会计控制人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计控制人员向有关方面反映意见和建议。总之,会计控制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体制应实行行业自律与政府行为的统一,政府管制应在坚持行业自律原则的前提下明确管制的范围和形式,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违背会计控制职业道德要求的会计控制人员进行惩罚。 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将内部会计控制应用到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当中,这不仅有效的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还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分析: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与对策 摘 要: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性质单位,以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要职能。在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此种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以推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对策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部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与社会群体的正常生产生活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在推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发展上,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 1.1 工作人员不能全面认识内部会计控制 我国当前基层行政职业单位缺乏有效科学的内部会计控制理念,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虽然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建立了内部会计控制系统,但是,这种生搬硬套的行为不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基层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于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力度不够,没有深刻体会到自己相关职责,还有的管理和领导工作人员常常左右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而且,会计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内控的重要意义,只是将内控制度当成限制他人、束缚他人的条例,从而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受到影响。 1.2 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有效科学的管理控制需要会计基础的支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缺乏薄弱基础,要能够进一步强化,例如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印签保管存在较多漏洞。个别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指定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方法,从而导致财务活动的运作缺乏制度保障,管理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1.3 预算管理得不到相应的控制 目前行政事业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过程中所实施的零基预算没有对预算人员和单位进行有效控制,在实际预算过程中缺乏合理科学的依据和基础数据,不能够正确鉴定现有数据的合理性与真实性,不能够通过科学手段来确认经费定额,这都导致财政资源配置受到影响。预算科目本身就具有粗放型的特征,不规范的编制、不及时的预算批复都会让预算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权威性受到影响。 1.4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缺乏监督 我国当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还没有形成有严格、紧密的法律法规监督体系,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管理工作人员缺乏法制观念,这就导致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形成违章必究、有章必循的格局。财务部门存在重视资金分配预算、轻视资金监督使用的行为将会导致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有的基层行政事业中虽然设置了专业的内审机构,但是,内审工作因为得不到管理和领导阶层的重视,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难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权限和职责,不能按照内审准则要求来进行一系列工作,从而导致内部功能得不到发挥,诱发内部控制监督较为薄弱的现象。 2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措施 2.1 建立健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能够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提供可靠的基础,促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预期目标的实现,从整体上提高基层事业单位的服务效率,改善社会群体的生活质量。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过程中,以预防控制为基本发展理念,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通过事后控制来提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效率,最大程度上避免单位内部会计工作中不法行为的出现,全面提高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效率,促进单位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结合当前单位发展实际加以系统化分析,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单位内部会计行为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授权、执行、检查等工作流程开展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物质采购、投标基建项目等进行科学化控制,全面提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效率。 2.2 规范单位内部会计基础性工作 就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情况来看,会计基础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以及单位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通过积极创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监督环境,来规范单位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应当充分做好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应当充分做好岗位设置工作,确保其满足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争取按时设岗、按岗设人,在明确会计工作人员各岗位职责的基础上,通过人员直接的协调配合、分工协作,完善单位内部会计处理程序,落实内部会计核对制度,提高基层行政单位内部会计信息机财务信息的精准性,强化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2.3 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全面预算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科学的预算管理,有助于促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进行系统化分析,积极制定与资金、业务及财务等相关的工作计划,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中,应当不断对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进行完善,便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依据预算计划执行各项经济活动,最大程度上避免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制约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活动效率,提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质量。 2.4 强化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意识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具有一定复杂性和特殊性,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效率,改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效果,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全面提升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规范会计人员的录用标准,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在会计人员工作期间,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其熟练掌握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项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及方法。与此同时,应当强化单位内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促使各岗位人员深切意识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重要意义,确保会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单位内部会计工作制度和规范,强化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从整体上推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发展。 结束语 总的来看,为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应当充分做好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制度、会计人员以及内部管控等方面工作,促进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避免形式主义,提高会计控制的灵活性和纪实性,从整体上推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社会的稳定运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分析: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摘要:内部会计控制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运营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科学、高效的会计内控体系是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同时科学的会计内控机制可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而高效运行。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相对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较为薄弱,现有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还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和内控效果。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当前应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由此对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控制措施进行了浅谈。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会计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策、公共事务与公共服务的执行者和实施者,具有特殊的地位与作用。其内部会计控制是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有关的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关系到一个单位的管理效率和发展潜力。随着财政改革的日益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只有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重要意义 (一)合理保证单位资产安全 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强化管理,不仅可以规范单位的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各类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对防止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财经纪律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种舞弊和腐败的发生,解决资产配置不合理、资产损失浪费、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一)合理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涉及会计业务流程制定和执行,合理的分工,保障各个职务岗位之间相互牵制,以此确保形成的资料真实、有效,防止会计信息误差,进而有效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资料准确、可靠。假如不采取内部会计控制,或者缺乏高效的会计内控机制,会计信息在实际的传输中极易出现和实际脱节的情况,造成会计信息残缺或者失真。另外,单位会计内控制度若无法得到确切的执行,会使得单位各项制度成为一纸空文,难以落到实处,会计信息真实性有待考量。所以,单位强化会计内控,可以有效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推动整个单位工作顺利进行。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会计控制观念欠缺 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现阶段,部分单位领导对会计内控缺乏正确的认识,不重视内控管理,使得会计内控制度挂在墙上,装在档案橱里,如同一纸空文,得不到落实和执行。并且一些单位对会计内控存在误解,将其误认为预算控制,难以充分发挥会计内控应有的作用,使单位资产遭受损失。 (二)会计内控制度存在缺陷 部分单位的会计内控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对应的规章制度存在较多缺陷,甚至少数部门并没有制定基础性的会计内控制度。例如,内控制约机制,财务处理流程、财务评估机制等。单位内部工作较为散漫、无序,无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常常出现收支方式杂乱无章,票据管理繁杂,对资产没有实行定期盘点,导致内控活动过于形式化,走过场,单位资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三)预算控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推进,预算控制得到了一定程度加强,但仍较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单位预算编制比较粗糙,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单位编报预算时只局限在上年度的收支信息,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大项编报,大部分都还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 达不到预算支出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存在虚报、多报的情况。二是单位内部没有建立对各责任科室人员的责任预算约束,也没有建立明确的费用支出和审批金额权限控制制度。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项目控制乏力。 (四)监督力度不足 单位内控监督力度欠缺表现在两方面,其一,缺乏内控制约机制,监督过于形式化,起不到实质性作用,内部权责模糊,责任监管缺乏较强的执行力,内控管理缺乏相关制约和牵制,损害单位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其二,缺乏社会监督力度,审计、财政等机关对于对于单位会计报表关注欠缺,对单位会计信息的审查常常出现避重就轻的现象,审核力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五)会计工作人员缺乏较高的综合素质 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会计的人员为兼职人员,缺乏系统性的学习和培训,专业素质欠缺,工作的责任感不够强烈,工作效率普遍偏低。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措施 (一)增强会计内控意识 构建、执行会计内控制度,提升会计内控观念。单位领导需要正确认识会计内控,切实了解其推动单位正常运转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内控管理活动以充分的支持,积极组织相关培训活动,努力提升会计人员核算水平,增强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高效的考核机制以及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积极性,推动会计内控的实施。 (二)构建合理的会计内控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单位会计内控,必须在内部建立会计控制制度。同时结合单位实际,根据相关规定,不断对会计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对会计内控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约束,使其有法可依,推动单位工作有序进行。建立严格会计内控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权责进行明确,使得各部门人员遵循相关原则开展内控工作,采用科学、合理的工作手段,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以及互相监督牵制,进而以适当的成本实现对单位的有效控制。 (三)增加核算内容 会计内控目的之一为了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性,所以应当合理性的添加部分核算内容:产权核算,定期核算单位资产,对资产情况及时确认、入账,从而有效掌握资产变化情况;债务核算,将单位债务加入预算体系中,可以有效的防止风险;添加年度报表,详细核算单位收支、固定资产变化情况,同时将其归入报表。在预算过程中,必须切实根据标准进行,详细调查核算内容,保障预算的正确无误,最大限度降低收支风险。另外,预算收支项目要尽可能细化,依据和标准要尽可能充分、可靠。财务部门要注重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查,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并监督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力度 单位的会计内控活动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动态化的过程,必须制定有效的监督制度对其实施监督。关于内部监督,一旦发生预算违纪,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追加经费使用情况实施追踪调查,适时开展调查工作,将各个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对比,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完善,同时公开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关于社会监督国家必须对各个部门机构的监督职权进行明确,建立政府、单位、社会一体的监督体系,组织不定期的会计工作审查,及时掌握会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单位会计信息的审查,从而督促会计内控的执行。 (五)积极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任何工作的执行不能与人相隔离,所以,单位在开展会计内控的活动中,必须加强专业会计队伍的建设,会计人员水平和素质的提升可以很好的保障会计数据的正确性。加强会计人员的考核,保障其专业水准和技能,可以邀请专业的会计专家组织会计知识培训活动,更新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强化其业务素质。此外,还要对会计法律法规进行关注,要求会计人员积极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适应性,保持较高的职业素养,切实保障会计数据的真实、有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内部会计控制是对于机关的运营和发展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单位必须切实重视会计内控问题,积极建立相关制度,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执行,进而加强监督,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会计内控工作效率,切实发挥该项工作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单位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资产安全。与此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实践经验的积累,逐步完善会计内控制度和机制,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序运营以及长远发展,做到与时俱进!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析:探究二级管理体制下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 摘 要 随着我国教育教学的不断发展完善,高职院校得到迅速发展,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管理成本不断增加,传统的一级管理模式具有较大的集权性,逐渐不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所以在人数较多的高职院校实施二级管理体制非常重要。本文就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的内涵、二级管理体制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必要性以及对策加以简要分析。 关键词 二级管理体制 高职院校 行政管理人员 绩效考核 2009年起我国开始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这场人事改革引起很大反省,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科学绩效考核,成为事业单位进一步发展的紧迫要求。 一、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的内涵 高职院校二级管理,即高职院校在院或者系部在二级建制基础之上,给予系部一部分职权,与此同时,根据职权的范围和需要将允许变动的人权、财权以及物权下放,这就将此前以职能部门为主要分类的一级管理模式转变为以部门为主要分类的二级管理模式。学校下放一部分权利之后,部门便在学校总体目标、学校原则的指导下,获得相应的权利和利益,从而成为一个相对活跃,有一定实权,并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二级管理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权力下放,管理的重心由高逐渐向下移动,部门拥有一部分自主权,这样部门的积极性便被充分调动起来,进而有利于资源整合以及学校健康发展,让学校的办学道路更顺畅,提高办学活力和教学质量。 二、二级管理体制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必要性 (一)二级管理体制的核心便是财权下放,由院校下放到部门,并以指标考核为标准,以学校的调控为依据,目的就是以最高效的方式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是一种开放的办学模式。二级管理体制相比较于一级管理体制,学校工作的侧重点变为宏观调控,制定战略目标,对资源以及其他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部门的工作需要学校进行指标考核,保证学校总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实现。 (二)系部在得到学校下达的任务、目标之后,根据现有权限进行教学、科研、实训、社会服务、产学结合等活动,在一般情况下,以绩效考核指标的形式下放使得部门获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二级管理体制下,权利的下放不仅给系部带来机遇伴随着也带来巨大的挑战,学院的人权、财权、物权下放至部门,最终绩效考核时,学院将具体对各部门的各个教职工进行考核。 (三)部门将具体任务分割,为了更有效的完成下达的任务,对全体教职人员的要求更高。学校的部门管理人员是所有政策的实施者,服务的对象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成为学校发展的最直接影响者。所以,部门管理人员要强化自身素质,站在更高的角度思考问题,将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最大限度的做好本职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合理考核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绩效情况。 三、二级管理体制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在二级管理体制下,学校将一部分权力下放,学校对这部分工作的绩效考核主要是通过指标考核来加强控制和监督,以此来保障学校总体目标顺利完成。学校首先规划好学年度总体战略目标,再将其分割为具体部门考核目标,对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部门考核,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的引导作用。行政管理人员是部门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对其考核时,将部门的考核指标一级一级分解,并充分考虑此岗位的职责,将其具体化到个人的绩效考核指标中,建成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实行分层分类绩效考核 在二级管理体制下,对高职院校进行分类,根据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务层级、工作性质、工作特点等划分为中层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三个类别,对这三个类别不同工作性质行政人员制定不同的考核内容、不同的评价标准、选用不同的上级评价,分层分类进行绩效考核。中层干部的考核内容应该着重于管理能力、工作创新、工作水平等,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的内容应该着重于工作质量、履行职责的能力、服务态度等,工勤人员的考核的内容应该着重于工作质量、执行力等。 (三)合理选择考核评分主体 考核评分主体对于绩效考核的质量有重要影响,以对谁负责,受谁考评为原则,在选择考核评分主体时不能过于单一,一般情况下包括领导、中层干部以及高级教师等,科学划分各个考评主体评分所占有的比重,不断增强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作为事业单位中的一部分,改革对行政人员的工作考核成为管理重点。二级管理体制的实施,对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要求提高,在工作中实施绩效考核,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促进高职院校的运营以及管理水平。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析: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研究 [摘 要]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绩效考核工作,涉及行政单位内部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内部绩效管理能否正常运行,决定着高职院校绩效考核的内在质量。通过阐述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状况,分析目前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内部的行政管理人员在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比较可行的对策,以为增强院校内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质量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绩效考核 1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状况 目前,随着政府行政发展,基于人事改革,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内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重视绩效,以绩定奖,以价值为先,将工作指标加以量化,建立以价值增加值为核心的绩效管理模式。创新和完善院校内部的绩效,从经验型的绩效管理向着科学型的绩效转变。目前,学院内部绩效管理仍处于初级阶段,仍在努力探索其有效性。但薪酬管理体系较为单一,激励机制仍为较为单一,将制约着内部绩效管理的效能。 此外,因招生规模在持续增大,运营成本在持续增加,办学容积率在持续加大,教师人数持续增多,原有的集权模式已难以推动校内部的绩效管理。实现二级管理机制,转变行政管理人员的角色,将权力往下放,能够调动员工的自主效能。与此同时,出于对人事制度的改革,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在努力创新传统的绩效管理模式,着力建立以计划为主,以价值为先的考核标准化绩效,以改变传统的绩效管理状况。 2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问题 2.1 系统培训管理落后 院校内部下属的行政单位、划分部门的绩效管理属于“粗放型”“散养型”“随意型”,考核水平处在较低层次。绩效考核业务人员大多老的老、新的新,专业人员为数少,老员工没有经过系统的管理知识学习和培训,专业水平低。而新员工虽然经过了系统性的培训,但其经验程度不足。他们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服从领导的其他安排,精力有限,从事绩效考核就只能是应付了事,使得各类绩效考核资料残缺、不完整、时效性差,至于分析产生原因和应对措施,有的也没有能力进行此项工作。 2.2 激励约束效能较低 就现阶段发展而言,校内的领导层凭借自身对组织的贡献、领导才能以及领导魅力,在绩效管理中,较为独断专行,缺少民主意识,对于组织内部的决策自行决定,对校内考虑的不够全面。不仅如此,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将约束内部绩效管理的行为,内部组织内的员工更是有章不循。例如,在2010年之前,学院内部的管理层在召开会议中,较少讨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问题,而且在制度建设方面缺乏意识,仍然沿用陈旧的绩效管理机制,为此逐渐失去对工作的有效管理,使其在管理方面较为迟缓,难以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学院发展中及运用到有效的机制内。在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中,因角色较为模糊,彼此之间没有确立监督机制,员工之间难以制衡,激励员工的工作将更为艰难。 对于绩效考核而言,学校教务处承担着绩效管理的角色,但因内部管理实务较多,领导层对此了解甚少,作为监督者角色的监审处并没有起到监督的效用,绩效考核难以落到实处,背离目标管理的意义。结合学院的实况,目前,绩效考核只是单一地通过从年终的一次德、能、勤、绩的分数确定员工的绩效情况,工作效率、工作时间、工作程度、任务完成指标等方面要求均没有所体现,仅靠目前考核的指标的控制难以使学院内部管理的建设,也更难体现管理层的管理效能。不仅如此,教务处在对行政人员的考核期间,没有就考核工作与员工进行有效沟通,更难以反馈绩效结果,内部员工难以了解到绩效情况。作为学校领导者,也没有反馈相关情况,只是简单地贯彻执行绩效考核,缺乏与教务处之间的有效沟通,思想不一致,直接影响到学院行政人员绩效管理效能。 2.3 绩效改进动力薄弱 目前,随着校内办学的发展,内部各类体系结构不断发生巨大变化,而绩效考核制度自建立后就没有进行过改进和完善,学校领导层片面地认为绩效考核的关键在于奖惩,奖惩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就完善了。因此,应重视传统观念的转变,将绩效考核由结果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人员的能动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的正向促进作用,为绩效考核体系改进注入不竭动力。 3 加强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对策 3.1 强化系统培训管理 目前,就校内部而言,管理者的绩效管理观念较为传统。创新绩效管理思路,创管理之新,建立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对于促进人才管理是至为关键的。在内部绩效管理建设体系中,构建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可促使员工自主学习,并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增强彼此间的信任。 在构建科学培训制度方面,学校内部必须摒弃消极的培训管理思想,重视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增强培训的有效性。例如,因信息网络与信息管理处在校内信息方面起到关键的效用,它的信息代表的是管理团队的思想。而校宣传部担任的是绩效培训角色,在进行行政管理人员绩效培训时,可将绩效考评制度列为专题培训,推行案例式、体验式培训,促进彼此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行政管理人员的学习档案,以成员为单位,记录相关的培训反馈情况,将考评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布,从而进一步加大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仅如此,在结合现行绩效管理基础上,可分级对行政管理干部进行月度、年度考评。 此外,因行政管理人员行为特征的差异,应强化团队内部沟通,逐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在后期团队发展中,如何实现有效的互动沟通,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管理人员的持续发展。 3.2 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在绩效考核管理的建设中,明确行政管理人员的职责是至为重要的。每个成员有着自身的性格特点,必须按照其差异情况加以分析,在院校内合作分工中加以有效组合,按照其角色加以划分,实现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对于客观评价员工的绩效将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在增强行政人员的绩效管理的同时,明确不同成员的岗位职责,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岗位考核,以岗定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效能,才能增强行政绩效管理的综合效能。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析: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问题研究 [摘 要]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作为高职院校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既是学校管理的主体, 又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加强对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问题的研究,充分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已成为当前高职院校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 1 绪 论 1.1 背景 19世纪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 学校有三要素―― 行政管理、教育和科研。中共中央、国务院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到:“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作为高职院校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们既是学校管理的主体, 又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还是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力保障,他们的工作能力、水平以及工作态度等决定了学校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动机来自需要,由需要确定人们的行为目标,激励则作用于人内心活动,激发、驱动和强化人的行为。哈佛大学维廉・詹姆士研究发现:在没有任何激励措施的前提下,下属一般仅发挥工作能力的20%~30%,而当他受到激励后,工作能力可提升到80%~90%,而所发挥的作用相当于激励前的3~4倍。可见,激励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手段, 激励问题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已成为决定各个行业、企业、机关单位成败的重要因素。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西方国家关于激励问题的研究 目前,西方国家关于激励问题的研究发展比较全面,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理论。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激励理论。一类是以人的心理需求和动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激励理论,即“内容型激励理论”,它着眼于满足人们需要的内容,即:人们需要什么就满足什么,从而激起人们的动机。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有: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奥尔德佛的“生存――关系――成长(ERG)理论”、 赫茨伯格的激励―保健理论、麦克利兰的成就激励理论;另一类着重研究人从动机产生到采取行动的心理过程,即“过程型激励理论”,它的主要任务是找出对行为起决定作用的某些关键因素,弄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预测和控制人的行为。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有:弗鲁姆的期望理论、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斯金纳的强化理论。 1.2.2 国内关于激励问题的研究 国内学术界关于激励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一些学者专家运用西方的理论结合本国组织的实际情况,做了一些研究,主要有以下两类:一类着重于对职工需求的研究、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员工激励的研究;另一类着重于对经营者的激励问题的研究。但是此类研究均未能形成系统的理论。因此,加强对激励问题的研究,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有利于激励理论的发展,更好地为组织服务。 2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 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作为高职院校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们既是学校管理的主体, 又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具体工作的执行者,他们的工作能力、水平以及工作态度决定了一个学校的管理水平。 本文研究所指的行政管理人员是指在学校专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提供保障的除学校正科级职务(包含正科级)以上的中高层领导干部之外的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即副科级及以下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具体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行政工作是学校教学、科研的基础,为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有力的保障,行政管理队伍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校管理机构的运转和整体管理效率。因此,行政管理人员的激励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2.1.2 激励 在管理理论中,激励的含义既包括激发、鼓励、以利益来诱导之意,也包括约束和规范之意。心理学研究认为,所谓“激励”,就是激发人的动机,使人有一股内在的动力,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心理活动过程①。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看,激励就是激发、引导、保持、归化组织成员的行为,使其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而组织成员的努力是以能够满足个体的某些需要为前提条件的②。但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激励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效益。 本文研究倾向于组织行为学的观点,激励是以人本理论为基础的,强调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活动,它追求管理活动的人性化。换句话说,激励就在于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及途径来影响工作人员的动机,使其产生的行为是为实现组织的目标服务的。 管理的核心在于人,而人是具体惰性的,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学校三要素之一―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如何激发和鼓励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的积极性,是当前高职院校高层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研究行政管理人员激励问题的理论基础 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是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亚当斯在1965年发表的《社会交换中的不公平》一书中提出来的。公平理论认为:人是社会人,一个人的工作动机和劳动积极性不仅受其所得报酬的绝对值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还受到相对报酬多少的影响③。也就是说,在工作过程中,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将自己对工作的投入和所得与他人的投入和所得进行比较,也会将自己的投入和所得与自己过去的投入和所得进行比较,如果一样,内心便达到一种积极性的平衡状态,即公平感,从而他会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如果不一样,内心便会产生一种消极的不平衡状态,从而,他便会采取一系列的行为来达到内心公平的状态,如内心公平感还未达到,会进一步采取一些较极端的行为,如不工作、对工作极度不满、制造矛盾等等来发泄对内心的不公平感。 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公平感作为一个影响人们行为倾向和激励强度的极为重要的因素,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在高职院校,因行政部门分工的不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划分不同,致使各部门工作强度、工作复杂性、工作压力等各有不同,这就需要学校的高层管理者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重视对行政人员的激励,积极消除其内心的不公平感,变消极被动的工作为积极主动的工作。 3 目前高职院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部门绩效考核标准过于笼统化,各岗位工作的差异性无法凸显 因工作岗位及职责的不同,各行政部门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难度及工作复杂性程度是不同的,考核仅按照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必然会导致工作量大、工作复杂性程度高、工作难度大的部门工作目标完成质量远远无法与工作量相对少、工作复杂性程度不高、工作难度也不大的部门进行比较,根据公平理论,相关部门在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拟定便会定得越来越少、越来越简单。此外,考核结果应用于整个被考核部门,作为奖励性绩效发放的主要依据,这就会对该部门其他工作完成较好的工作人员产生影响,使其产生消极的心理,内心处于不平衡的状态,严重的便会采取过激的一些行为。因此,这样的考核制度不没有实现其激励的效果,反而会使某些部门工作人员产生消极、被动的工作态度,影响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从而减少对工作的投入,不利于学校整体管理效能的提高。 3.2 培训学习机会较少,特别是针对一般行政人员 著名心理学家斯金纳认为,学习是一种行为,当主体学习时反应速率就增强,不学习时反应速率则下降。学校行政管理同样道理,而目前的培训学习机会大多数是倾向于专职教师,针对一般行政人员的培训学习机会少之又少,而且,难得的一次培训机会会因领导有更重要的工作安排等原因流于形式,无法落到实处,难以真正起效。一般行政人员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他们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以及工作积极性的高低直接影响学校的整个行政工作的开展,因此,学校的高层管理者应重视此问题。 3.3 日常行政工作程序过于繁琐,降低了工作效率 目前,纵观整个行政部门,工作程序是越来越规范化,然而,程序规范化的同时,工作量却是越来越多,工作难度是越来越大,常常使简单的工作复杂化,一次性即可完成的工作,现在常常需要重复做至少三次才可能完成,这既增加了工作量,又降低了工作效率,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行政工作人员抱怨现在工作越来越难做,越来越不会做,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越来越弱,严重打击了他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 3.4 薪酬制度不合理,难以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 薪资是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生活的物质基础,属于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而目前学校针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相对单一,在收入方面远远比不上专职教师。例如,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八小时坐班制度,每月只有基本的工资收入,却没有坐班费等收入,而专职教师每月除了能拿到基本工资,却还有额外的课时报酬,这样的制度规定是否已经自相矛盾了呢?既然都是本职工作,行政管理人员没有坐班费用,对应的就应该是专职教师没有额外的课时报酬。因此,这样的制度安排不但起不到激励的效果,反而会使行政管理人员产生对工作的消极、抵触的情绪,内心产生不平衡感和不公平感,并不利于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4 健全与完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策略 4.1 完善薪酬制度,增强薪酬与福利的激励作用 高职院校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即是工资待遇过低,无法发挥激励因素的作用。我们知道,需要是人的行为产生的源泉,人的行为动机和激励水平是以需要为基础的,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的需要是分为五个层次的,第一层次的需要是生存的需要,第二层次的需要是安全的需要,以此类推,分别是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当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这种需要就失去了对其行为的激励作用,才会去追求高一层次的需要。 薪酬与福利关系到每个行政人员的衣食住行等生存方面的基本需要,是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如此需要得不到满足,直接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的发挥,降低了他们的工作效率。因此,完善薪酬与福利制度,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建立行政坐班费制度、全勤奖制度、节日福利、免费培训、进修学习等,从而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基本的薪酬和福利,充分调动全体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从而为学校的行政管理、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奉献终身。 4.2 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有利于实现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因此,绩效考核制度的设计应综合考虑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才能发挥有效的激励效应。应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差异制定合理明确的考核指标,使指标体系兼具共性与个性,以定性为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对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完成效果、管理效率以及创新能力等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尽可能科学合理地评价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实现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进而实现“多劳者多得,优秀者优先”的激励目的,使考核结果合理地应用于培训、工资调整、职位调整或晋升等,以便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4.3 合理善用培训与晋升的激励作用 目前学校的培训政策是倾向于教师的,教师的培训与进修机会较多,针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进修的机会较少,而针对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进修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既然行政工作是整个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是整个管理活动的的具体执行者,那么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知识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不为其提供培训与再学习的机会,提升其工作能力与知识水平,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就变得步履维艰。可采取措施有: (1)实现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的常态化。管理是一门科学,管理知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要做好行政管理工作,行政管理人员就必须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习得新技能,不断加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理论的学习,才能适应不断进步和成熟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因此,必须完善相应的培训制度,特别是针对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落到实处,把传统的管理经验与现代科学的管理知识相结合;同时,要改变培训流于形式、不注重实效性的局面;最后,要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考核,实现培训的常态化,真正地使行政管理人员在培训中学到新知识,掌握新技能。 (2)提供足够的晋升空间。管理同时也是一门艺术,学校高层管理者要善于将管理艺术运用于实际的管理实践过程中。在日常工作中,管理者要善于观察行政管理人员的表现,并为表现优秀、符合晋升提拔的工作人员提供晋升的足够的晋升空间。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可知,广阔的晋升空间相比薪酬来说更具有激励效果,是他们工作得到认可,获得自我实现需要的重要途径,也是他们职业生涯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如采取公开竞聘、领导提拔、自我推荐等方式,为行政管理人员的晋升提供平台。 4.4 实行岗位轮换,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增强行政工作的吸引力 岗位轮换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手段,在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中,有效地和有针对性地实行岗位轮换是利大于弊的。优秀的行政管理人员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实行岗位轮换,可以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加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的责任感,有利于行政管理队伍通才的培养,为学校领导全方位考察干部队伍提供了参考平台。如可将行政管理队伍按照层次等级的不同,划分为高层管理者、中层干部和基本执行者,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对行政管理人员知识、技能等的要求不同,可在规定的年限范围内在相近的工作岗位进行轮岗。而专业化性质较强的工作岗位不适合轮岗,因为如果将一个非本专业的人员轮岗到专业化较强如会计、出纳等岗位,不但不利于此岗位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不利于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因此,岗位轮换针对的是除专业化性质较强的工作岗位之外的一般岗位。 4.5 精简工作程序,避免重复性工作,实现多主体激励 复杂、繁琐的工作流程并不利于工作的开展,目前高职院校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便是工作程序较繁琐,常常是简单的工作流程现在变得非常繁琐,导致重复性工作次数递增。这不仅不利于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长期下去,还会影响行政人员的工作厌倦感,加重他们对工作的厌烦情绪。因此,精简工作流程,保留主要环节,避免重复性工作,降低行政人员的工作厌倦感,是高层管理者应高度关注的问题。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逐步实现行政工作的网络化办公,以便于行政管理人员从繁琐的工作流程里面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这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实现了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效用。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析:浅谈高职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 摘要:目前高职院校对基层行政人员的考核的主观、随意,随着绩效管理工资推出以后,却没有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导致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业绩低。因此,有针对性地运用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改善行政人员的绩效,调动行政人员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对于提高学校行政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剖析现高职院校绩效管理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和建议,供绩效考核工作参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绩效管理 0 引言 高职院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首要目标,学校往往把主要精力用于授课教师、教学的考评上,行政岗位类别繁多,工作内容复杂,忽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行政人员)的管理,导致行政人员工作安于现状,效率低下、业绩差,直接影响到整个学校的发展方向。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发展,高职院校的改革也不断拓宽与深入,绩效考核工资的出现和不断推进,行政人员的新问题不断涌现,对高职院校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1 当前高职院校行政人员绩效的现状及出现的问题 绩效管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现许多高职院校普遍对教师实施了绩效管理,但行政人员的绩效管理简单而随意,人力资源管理工具缺失,导致行政效率低,工作业绩效差,当前出现的绩效管理问题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1 缺少岗位设置和岗位分析 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岗位种类繁多,大多数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岗位缺少对岗位系统性的分析。行政管理部门分工不明确,形成有的部门过于繁忙,工作压力巨大,有的部门过于清闲,人员冗余;部门内因人设岗,屡见不鲜,能者多劳,多劳者未必多得,多做多错。有的工作“盲区”没人做,遇到问题时,互相埋怨、互相推卸责任。由此可见,目前高职院校的分配制度没有体现按劳分配、按劳取酬为基本准则的,失去公平管理机制,团队怨声载道,工作松散,缺少活力与创造力。 1.2 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与工作业绩关联性小 高职院校教师工资一般由国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主要由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和工勤三种类型。教师一般是专业技术系列工资,行政管理人员大多选择专业技术工资,这是因为: ①大多行政岗位的员工也属于各类办公室专业人员或曾经是教师; ②专业技术同别工资高于行政管理的工资; ③行政管理等次少,晋升慢; ④许多高职院校在选聘管理者时会增加职称等级和条件,如:部门领导任职资格必须是副高职称及以上。 由此可使行政管理人员更青睐专业技术岗位工资。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出台后,许多高职院校的绩效工资方案很少对行政人员岗位的绩效工资与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和工作业绩挂钩,而是再次以职称等级为基础发放绩效工资,强化职称晋升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刺激,导致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为职称而奔波。我国评审职称的主要依据是以论文、著作数量为基础,这也是加剧了我国论文质量不高的原因之一。当行政管理人员一旦取得高职称以后,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也随之增高,工作的热情会反而会大大降低,因此,绩效工资没有绩效考核体系的支撑难以体现“绩效”。 1.3 缺乏对行政人员系统的绩效考核,行政人员与学院的战略目标关联性小 高职院校对授课教师的评价方式考核方法多种多样,对行政人员的绩效管理大多没有形成系统的考核体系,评价空缺或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低。缺失系统的考核体系,有些学校年终对全体教师做一个“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评估,无指标体系指引,根据部门人员的人数确定优秀人数,有的部门依靠上级领导主观和单一评价得出优秀员工,有的部门轮流坐“优秀”,有的部门照顾“关系户”,导致考核信度低。低信度考核结果再运用员工的奖励和职称评审,必然起到反激励作用,大大打击了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难以形成一个活跃的管理团队。同时大多数学校会编制年度计划,而行政管理部门的年度计划则由基层工作人员的例行事务收集形成学院的年度计划,这种短期计划与高职院校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相脱节,无法通过工作绩效实现个人考核目标。 2 完善高职院校行政人员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 科学的绩效管理体制,首先进行岗位设置,再做岗位分析,形成行政人员的岗位说明书,配合科学的考核体系,公开全方位的考评方法以及严格的考评结果反馈,至上而下,至下而上的绩效管理目标、考评指标。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1 首先进行工作分析,明确岗位职责 工作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工作分析所形成的岗位说明书更是员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薪酬政策的基本依据。进行科学的岗位分析形成可靠岗位说明书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分析有利于组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目标的协调。工作分析又称岗位分析,按一定程序和方法对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科学规范分析,确定岗位的准入资格条件、工作目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工作关系以及任职资格等主要内容,并形成有效的岗位说明书。高职院校中的岗位分析需要强调的是分析人员的构成,即首先可成立一个岗位评价中心,评价中心的人员构成非常重要,组成人员可聘请外校HR的专家学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的专业人员和学校内部的人事专家共同完成岗位评估,校内人事专家只承担顾问和咨询的任务,既了解学校的组织结构,又熟知学校行政人员的工作内容以及表现,同时赋予三种专家一定的权重比值,以确保岗位分析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岗位评价中心可从工作智能、工作强度、工作责任以及工作环境四个要素,运用座谈法、问卷调查法、资料分析法等开展岗位分析和重新设计,最后形成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明确按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按岗定责、权责分明。岗位说明书根据学校的发展和目标定期进行更新修改,以确保更适合学校的需求。 2.2 结合学校的战略目标,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建立绩效考核体系首先要以学校发展战略规划为蓝本,明确学校的考核目标,至上而下,把学校的战略任务层层分解与细化,而至下而上的计划则作为行政部门与学院战略目标的一个局部调整,从而形成一个考核网络。绩效考核体系难点是绩效考核指标设立,根据我国现行干部的考核标准,即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结合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岗位实际工作情况确立绩效考核共性指标,可运用层次分析法设计将德、能、勤、绩、廉细分,以工作说明说书为基础融入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等相关指标,添加学校的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性指标,确定绩效指标的权重,直至可量化、可操作。在绩效考评中出现的缺陷应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同时绩效考核系统具有充分的弹性来适应学校战略形式所发生的变化。绩效评价可采用360度评价体系,考核主体不仅是部门领导,还可增加部门同事、服务对象以及人事管理专家小组。客观公正的考核体系杜绝了现行高职院校行政人员的绩效评估的主观性、随意性,使考核结果更科学、公正、合理。 2.3 合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绩效考核是一个过程,合理利用绩效考核的结果,与绩效考核过程同等重要,为学校的激励机制提供有力的保障。行政人员的任用、晋升、薪资升降以及奖励等方面,须以绩效考核的结果为依据。特别是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的分配,以前期工作分析形成的岗位说明书为基础,结合市场薪资水平,再以绩效考核结果的等次为依据,须从以上三个方面考虑,设计出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体系,才能真地体现员工在组织内的贡献和价值,有利于人才的良性竞争,从而提高了行政人员在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了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低和业绩差的问题。另一方面强化考核的公平、公正性,加强了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同感,提升了员工的满意度。 3 结束语 高职院校相对于本科学院规模小,但行政管理人员也是学院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低,影响整体的运行,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的服务不够全面,制约着学校的发展。因此,激励行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只有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改善绩效,才能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析: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探讨 摘要: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绩效考核工作,涉及行政单位内部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内部绩效管理能否正常运行,决定着高职院校绩效考核的内在质量。通过阐述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状况,分析目前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内部的行政管理人员在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比较可行的对策,以为增强院校内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质量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绩效考核 1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状况 目前,随着政府行政发展,基于人事改革,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内的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重视绩效,以绩定奖,以价值为先,将工作指标加以量化,建立以价值增加值为核心的绩效管理模式。创新和完善院校内部的绩效,从经验型的绩效管理向着科学型的绩效转变。目前,学院内部绩效管理仍处于初级阶段,仍在努力探索其有效性。但薪酬管理体系较为单一,激励机制仍为较为单一,将制约着内部绩效管理的效能。此外,因招生规模在持续增大,运营成本在持续增加,办学容积率在持续加大,教师人数持续增多,原有的集权模式已难以推动校内部的绩效管理。实现二级管理机制,转变行政管理人员的角色,将权力往下放,能够调动员工的自主效能。与此同时,出于对人事制度的改革,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在努力创新传统的绩效管理模式,着力建立以计划为主,以价值为先的考核标准化绩效,以改变传统的绩效管理状况。 2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问题 2.1系统培训管理落后 院校内部下属的行政单位、划分部门的绩效管理属于“粗放型”“散养型”“随意型”,考核水平处在较低层次。绩效考核业务人员大多老的老、新的新,专业人员为数少,老员工没有经过系统的管理知识学习和培训,专业水平低。而新员工虽然经过了系统性的培训,但其经验程度不足。他们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服从领导的其他安排,精力有限,从事绩效考核就只能是应付了事,使得各类绩效考核资料残缺、不完整、时效性差,至于分析产生原因和应对措施,有的也没有能力进行此项工作。 2.2激励约束效能较低 就现阶段发展而言,校内的领导层凭借自身对组织的贡献、领导才能以及领导魅力,在绩效管理中,较为独断专行,缺少民主意识,对于组织内部的决策自行决定,对校内考虑的不够全面。不仅如此,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将约束内部绩效管理的行为,内部组织内的员工更是有章不循。例如,在2010年之前,学院内部的管理层在召开会议中,较少讨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问题,而且在制度建设方面缺乏意识,仍然沿用陈旧的绩效管理机制,为此逐渐失去对工作的有效管理,使其在管理方面较为迟缓,难以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学院发展中及运用到有效的机制内。在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中,因角色较为模糊,彼此之间没有确立监督机制,员工之间难以制衡,激励员工的工作将更为艰难。对于绩效考核而言,学校教务处承担着绩效管理的角色,但因内部管理实务较多,领导层对此了解甚少,作为监督者角色的监审处并没有起到监督的效用,绩效考核难以落到实处,背离目标管理的意义。结合学院的实况,目前,绩效考核只是单一地通过从年终的一次德、能、勤、绩的分数确定员工的绩效情况,工作效率、工作时间、工作程度、任务完成指标等方面要求均没有所体现,仅靠目前考核的指标的控制难以使学院内部管理的建设,也更难体现管理层的管理效能。不仅如此,教务处在对行政人员的考核期间,没有就考核工作与员工进行有效沟通,更难以反馈绩效结果,内部员工难以了解到绩效情况。作为学校领导者,也没有反馈相关情况,只是简单地贯彻执行绩效考核,缺乏与教务处之间的有效沟通,思想不一致,直接影响到学院行政人员绩效管理效能。 2.3绩效改进动力薄弱 目前,随着校内办学的发展,内部各类体系结构不断发生巨大变化,而绩效考核制度自建立后就没有进行过改进和完善,学校领导层片面地认为绩效考核的关键在于奖惩,奖惩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就完善了。因此,应重视传统观念的转变,将绩效考核由结果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人员的能动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的正向促进作用,为绩效考核体系改进注入不竭动力。 3加强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对策 3.1强化系统培训管理 目前,就校内部而言,管理者的绩效管理观念较为传统。创新绩效管理思路,创管理之新,建立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对于促进人才管理是至为关键的。在内部绩效管理建设体系中,构建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可促使员工自主学习,并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增强彼此间的信任。在构建科学培训制度方面,学校内部必须摒弃消极的培训管理思想,重视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增强培训的有效性。例如,因信息网络与信息管理处在校内信息方面起到关键的效用,它的信息代表的是管理团队的思想。而校宣传部担任的是绩效培训角色,在进行行政管理人员绩效培训时,可将绩效考评制度列为专题培训,推行案例式、体验式培训,促进彼此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行政管理人员的学习档案,以成员为单位,记录相关的培训反馈情况,将考评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布,从而进一步加大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仅如此,在结合现行绩效管理基础上,可分级对行政管理干部进行月度、年度考评。此外,因行政管理人员行为特征的差异,应强化团队内部沟通,逐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在后期团队发展中,如何实现有效的互动沟通,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政管理人员的持续发展。 3.2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在绩效考核管理的建设中,明确行政管理人员的职责是至为重要的。每个成员有着自身的性格特点,必须按照其差异情况加以分析,在院校内合作分工中加以有效组合,按照其角色加以划分,实现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对于客观评价员工的绩效将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在增强行政人员的绩效管理的同时,明确不同成员的岗位职责,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岗位考核,以岗定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效能,才能增强行政绩效管理的综合效能。在校内绩效考核体系建设的阶段,优化激励约束机制,以关键绩效指标为核心的业绩评价体系可通过对学校发展战略的有效分解,让团队内每个行政人员均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指标与任务,通过岗位说明书及胜任力素质模型明确自己的行动以及提升哪一方面素质可确保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成。此外,建立岗位说明书的关键正是在于对绩效行为标准的制定,而此绩效指标标准又是来自于对流程的分解和对绩效标准的分析,只要行政管理人员按照绩效标准去指导自身工作,就能有效提高工作业绩。与此同时,应强化绩效沟通,将绩效考核指标引入高校内部,以此作为现代化的绩效管理方式。经过绩效考核,可确定行政管理人员的业绩情况与工作实况的反馈,协助他们认识到自身的岗位职责,以进一步提升团队管理的水平。例如,学院教务处可将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细分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如年度完成行政管理任务的数量、基金申报项目数量等,设定对应量化指标,从而起到激励约束行政管理人员的效用。又例如,对行政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聘任,称职优秀的员工继续聘用。要结合平时、年中及年度考核,对一些文化素质较高、工作兢兢业业、成绩显著、能跟上高校内部行政管理趋势的员工予以晋升。对不称职或者表现较差的员工予以解聘或者调岗,从而建立强有力的行政管理队伍。不仅如此,因不同岗位评定不同,可按照对应情况加以分析。此外,教务处可与行政管理岗位再确定绩效指标,将对应的绩效考核指标加以细分,并与每一位员工协商可行性,以确定对应的绩效标准,协商并调整年初绩效考核的指标。在绩效考核结束后,建立绩效面谈机制。对成员的考核情况加以反馈。此外,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将是至为关键的。充分发挥绩效监督者的效用,监审处可落实对行政人员的责任分解制。在现行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对行政岗位的职责进行分解,明确岗位的不同目标,实现绩效管理目标的量化。例如,在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指标审核方面,对应的监审处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关指标,通过指标变化,调整考评侧重点,增强指标考核的准确度,有效激发绩效管理的效力。 3.3增强绩效管理动力 为增强绩效管理的动力,应转变学校领导层的思想观念。将行政管理绩效考核放在学校战略发展的全局组织实施,确保对员工考核的效能。此外,在甄选考核方法时要结合高校发展阶段和对行政管理岗位的特别需求,兼顾内外因素,确保绩效考核体系能持续长久运行。在实施新绩效考核方案的过程中,要做好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以量化指标为先,有效提升行政管理的整体绩效考核质量。要充分动员内外因素,结合行政岗位的特殊性质,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建议可以先提薪后考核、签订业绩合同、将考核成绩与培训送学、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相关联,让员工了解到绩效考核的意义,激发员工通过绩效考核提升个人能力素质的动力。最后要组织好被考核主体的培训工作。此外,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对行政人员的考核水平。首先是要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规章明确人力资源部门职责,并赋予相应的权力,如监控考核过程及结果等。其次是要建立绩效考核面谈制度,绩效考核的目的不在于奖惩,而在于改进工作,提高员工能力,促进院校发展,因此,应建立相应制度,明确考核面谈的基本原则、实施步骤、落实保证,提高绩效考核质量。最后,还应当建立绩效考核申诉制度,让行政人员成为考核主体,增强主体意识,从而为改进绩效考核奠定基础。此外,明确员工对考核结果进行查阅、申诉的权利,这同时也是对考核约束的加强。另外,让员工进一步了解行政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通过绩效考核改进不足提升员工的自主意识。要培养员工的责任感,使其建立个人绩效提升与院校战略目标实现的一致性观念。要持续开展绩效考核技巧方法培训,帮助行政人员熟悉绩效考核的程序、标准,掌握面谈技巧,以达到持续改进行政岗位绩效考核的目的。 4结语 目前关于高职院校内行政管理人员考核的实证研究较少,经过对人力绩效管理初步研究,以绩效为先,以考核为主,将为增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作者:梁桦 单位: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办公室管理论文:高校办公室管理研究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高校二级学院管理及其发展趋势;校园管理方面的不和谐问题;高校院系办公室职能及其工作现状;院系办公室和谐工作探讨等进行讲述,包括了高校二级学院内部组织功能、二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二级学院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校园管理、学术风气、思想道德建设、院系办公室职能、工作特殊性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学院制是我国高校在不断的改革发展中,自我优化结构、强化功能的现实选择,高校实行学院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本文从院系办公室职能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校园和谐、院系办公室工作职能及工作内容的分析,研究其和谐工作对院系、对学校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高校院系办公室和谐工作 当和谐理念成为当今众多高校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与价值目标,以管理和谐促进高校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的和谐发展,就有了十分重要的基础意义。而逐步形成的具有高校特色的校院(系)两级管理运行机制,使得承担上通下达、统筹协调任务的院系办公室的管理工作成为谐成高校和谐管理的逻辑起点。如何赋予二级学院权力,形成制度化管理模式,更好地发挥二级学院在教育、科研及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是我国目前高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一、高校二级学院管理及其发展趋势 1、高校二级学院内部组织功能 (1)学院层面。高校实行学院制后,学院是承上启下的机构,对外向学校负责,对内管理下属的系、所、办、中心。因此,学院成为学校领导下的一级行政管理实体,“各个学院构成了大学内的一个个管理中心”。运用帕森斯的组织机构层次理论分析,学院就是中间层的“管理系统”,其主要功能是“协调组织和任务环境之间的关系”。在此,二级学院的任务环境主要是指控制组织内部事务的系统,这个系统包含学院层面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院党委、院行政班子、院办、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学院下属的系、所、办、中心和对外服务机构等。学院层次的核心管理任务是协调学院层面各部门的工作活动和平衡属下各系、所之间的相关任务,根据规划指导系、所、中心的资源配置,协调开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以上管理活动的目的是确保学院层面成为一个完整的工作体,达成组织的目标。 (2)系、所层面。系、研究所和中心是隶属于学院的基层学术单位,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辅人员等组成,是“某一学科组织教学与研究的实施机构”。系、所和中心是大学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是学校的活力之源,它们运转的质量关系学校总体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直接影响学院及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系、所层面可以归入上述帕森斯划分的“技术体系”。“技术体系”的主要任务在于处理组织的实际“产品”,如实验室的科学家、教室的老师等。 2、二级学院的办学自主权 (1)学科建设及科研管理权。即学院有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统筹全院的科研与科技开发,根据优势学科、特色学科组建起一级学科或学科大类下的跨系、跨专业研究机构,具体抓好科研开发、成果鉴定、社会服务等工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加强学院内的联系,创造各种机会和条件,增进不同学科领域之间的交往,促进多学科的联合与交叉,推动相关学科的优化组合与融合,培育学科新的增长点,促进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2)教学管理权。即有权统一组织和协调学院内部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权力,学院有权统一负责全院课程的调整和设置,有权根据社会的需要设置招生的种类、专业和规模,有权与各行业、各部门开展联合办学与交流合作,及经学校授权后,可直接与国内外高校或企业集团开展学术交流和国际化教育等。 此外,学院还应有学生管理权,即学院可根据学校授权对学生进行奖惩、考评和处分等,管理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学院办学自主权的落实,有利于大学学术事业的发展遵循教育发展和科学发展的规律,增强学院的活力和社会适应性,从而提高大学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学院可成立由学科带头人组成的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事务管理,并建立院行政与院学术委员会相互协调、分权治院的管理机制,充分重视学术委员会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内容及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决策作用。 3、二级学院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从世界教育发展角度看,放权的二级学院管理模式是发展趋势。目前世界上教育比较先进的国家,学校的职能机构都非常少,法国大学主要有三个职能机构组成:行政委员会、科学委员会、教学与大学生活委员会,美国、日本等国校级职能部门都在十个以下。这样一来很多日常事务都由学院进行管理,并且一些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人才招聘、职称评定等都由二级学院完成,而学校在这些管理中仅起到协调和监督的作用。 二、校园管理方面的不和谐问题 1、校园管理 首先是办学缺乏科学决策,许多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不尊重教育规律,在涉及学校的发展和规划等方面不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存在着盲目追求发展目标的现象,忽视客观条件的约束,发展目标定位过高。其次是民主作风不深入,密切联系群众不够,教师队伍除了整体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外,教师的数量也急需增加,很多教师是超负荷上岗,不利于教师的身心健康和教学质量的保证。再次是体制改革滞后,经费投入跟不上规模发展,有些学生甚至抱怨大学校园的学习条件还赶不上高中校园,影响了教学的正常开展;最后是高校校园腐败潜滋暗长,校园腐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它们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要求格格不入,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和整治,必将危及科教兴国的大局以及先进文化的生成与传播。 2、学术风气 首先,学术风气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中有下降趋势,学术抄袭、学术敷衍、教学敷衍以及滥编书、滥出书等现象己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其次,“官本位”意识对高校学术风气形成不断的侵蚀,普遍缺乏一种对科学与学术的敬畏之心和虔诚之心,取而代之的是对“行政权威”羡慕,而在一个崇尚“官本位”和树立“行政权威”的大学里,不可能出现良好的师风和学风。最后,学术标准的严重缺位,评奖本身也可纳入这一自然过程,但问题是许多评奖活动必要的人力和经费投入的代价太大,以致根本无法操作,仅凭印象、杂志级别、出版社级别、是否是名校、甚至人情因素等非学术因素来定夺,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学术的混乱局面。 3、思想道德建设 首先是诚信体系受到很大的威胁,近年来,大学生诚信观淡漠,诚信行为缺失,其境况令人担忧,己成为大学校园中不和谐的杂音,为和谐校园建设设置了巨大的障碍。主要表现在学生学习行为中的诚信缺失、学生经济行为中的诚信缺失等几个方面。 三、高校院系办公室职能及其工作现状 1、院系办公室职能 (1)服务职能。服务是办公室工作的主要职能,应遵循构建和谐院系中的整体性原则,即为领导服务、为教师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院系办公室是院系领导对学院进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管理机构,是教师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院系办公室的日常性事务包括:组织会议、处理信息、内部协调、公关接待和信息等和人事、行政、教务、科研、财务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调职能。协调是办公室工作最能够体现动态性原则的一项重要职能。在实际工作中,院系与学校其它各部门之间、领导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教师之间会不断的产生不同的矛盾与问题。办公室作为管理系统的中枢,必须通过有力的措施协调各种动态性的关系,解决组织中部门与部门、个人与部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矛盾,加强管理过程中各要素、各环节间的相互配合,消除各种不和谐现象,从而使系统内各部分的活动协同一致,保证整个院系工作的顺利开展。(3)管理职能。院系办公室是行政管理的办公机构,承担着主要的基层管理职能,要遵循不断优化的院子。包括各种信息的传递与交流、经费管理、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采购、执行人事考勤制度、日常维修的协调工作、以及院系领导临时安排的事务性工作等,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优化与创新。 2、工作特殊性 (1)工作涉及面大。院系是相对独立的教学和科研单位,办公室要面向院系的党政领导、全体师生、院系的党团组织、学校的各职能部门。在高校不断深化改革与事业不断发展的形势下,院系逐步成为相对独立的教学和科研单位,一般由院系领导层、教研室、科研所和学生工作组等基层组织构成,院系办公室工作已逐步拓展到学校机关和党政各职能部门等各个领域。 (2)工作内容复杂。从教务管理、教学管理到对外联络、后勤管理等,大量的协调和督查事务。在现行的高校管理体制中,学校行政机关与二级学院的工作联系是通过院系办公室开展起来的,主要包括每天事务的安排,一些重要和重大事情的布置、催办与落实,各种信息的上传下达,与外部各方的联系沟通以及人事、行政、教务、科研、财务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等等。可以说,院系办公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千头万绪,琐碎繁杂,且许多院系办公室在规范化建设上还比较欠缺,工作无序、随意性的现象并不少见。 (3)工作要求高。院系高校办公室是高校的基层组织机构,发挥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络内外的中心枢纽作用。工作必须主动思考,具有前瞻性,成员间既要独立完成工作又必须相互配合。高校院系办公室是高校基层组织的日常事务具体管理和办事的综合性机构,发挥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络内外的中心枢纽作用。另外,办公室的主要服务对象——教师,往往带有一种“清高”思想,以教学、科研为核心,上课来下课走,缺少对学校、学院、系部、教研室等建设与发展的关注,对学校事务的参与度也不高,这与从事协调工作、管理工作的办公室行政人员产生了一种观念上的冲突。因此,由于两类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观念的差异,办公室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难度。尤其对于教师数量较多的院系,由此带来的矛盾多、是非也多,众口难调。 (4)工作受重视较少。现实中,高校二级学院行政人员大部分不是行政专业出身,平时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他们不得不放弃所学的专业,而从事行政岗位又很难升到高级职称,不受重视或缺少关爱。尤其是他们具备了一定的组织、协调及处理事务能力之后,渴望得到更好的发展空间。 四、院系办公室和谐工作探讨 1、职能的重要性 (1)院系和谐发展的表现。院系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主要表现为:组织结构要素的和谐、教育环境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群体组织关系的和谐、学院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和谐等等。院系和谐发展基本要求是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党务工作、工会工作、学生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机结合,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协调一致;制度上相互配套、相互补充、完整统一;人力资源配备上合理优化;教育资源占用上人人共享,机会均等;人际关系上,相互尊重、民主平等、和谐融洽。基本目标是实现人与人、人与制度、人与资源、人与文化之间的和谐,以达到全面、协调、持续、高效发展之目的。 (2)院系和谐的基础。高校院系办公室是在院长领导下,为全院教学、科研、后勤等服务的综合管理机构,是院系领导以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命令的基层执行者,也是联络校内外以及全院师生员工的枢纽,院系的许多管理工作必须通过办公室主任来组织和实施。因此,和谐的院系办公室工作室是营造院系和谐的基础。 2、和谐工作探讨 (1)和谐管理。院系办公室要根据学院工作内容及特点对原有的各项常规工作的规章制度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首先保证办公室工作的规章制度与规范要围绕院系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来建立。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与规范的前提下办公室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都必须以有利于院系整体工作目标顺利实施的原则。要通过规定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运转机制,用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引导各项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上流畅运转,既可大大提高办公室的整体运行效率,也可有效避免闲时无所事事、忙时手忙脚乱的现象。院系办公室管理任务繁杂,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手段,科学分工,使办公室组织内部的融合力大大提高,形成一个高效运转的系统。 (2)和谐观念。变被动的“办事”为主动的“参谋”,提高辅助决策水平,办公室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办好领导交办的日常事务,还必须在学院的发展、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思考,变被动为主动,主动为领导出思路、想办法,当好参谋和助手。办公室人员经常与各个层次、各个部门的人员相互联系、沟通,信息更灵敏,思路更加开阔,更有利于创新思维的涌现。办公室人员要充分利用这个优点,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意识的广泛收集校内外各种动态信息,吸收他们先进的工作思路及做法,及时提供给领导参考。并结合实际,协助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此外,承担参谋、协调、服务及管理的院系办公室,其服务对象是教师,在知识密集、人才荟萃之地承担繁杂的服务工作,办公室主任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 (3)和谐关系。学院的领导在配备人员时,应持慎重态度,岗位的设置要合理,既不能出现一人多岗,又不能人员超编,人员上岗要通过竞聘方式产生。办公室要吸收具有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经验的人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用人机制。院系办公室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团队组织,不同的成员个体组成了这个整体。个体自身的和谐发展以及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是和谐理念实施的现实基础。 (4)人文关怀。有些学校不允许行政管理岗位人员通过自己努力转换为教师岗或科研岗,这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浪费,也扼杀了高校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的上进心,约束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这会导致学校缺乏向心力和凝聚力,工作效率降低。学校和学院应加强对行政人员的人文关怀,加强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提供培训、指导等机会;对行政人员的工作成绩要充分肯定;对行政人员的成才定向给与指导;对有深造意向和能力的行政人员,鼓励其向高学历和高职称冲刺。让办公室等行政人员觉得在高校从事管理工作并不是低人一等,有来自周围的社会认同感。有了这一系列的人文关怀,承担繁杂事务性工作的办公室人员就会觉得“前途有盼头,工作有劲头”,而且能极大限度地挖掘行政人员的潜力,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 3、和谐管理目标 (1)提高管理效能。和谐的多元性、包容性决定了高校院系管理的复杂程度和运行难度。办公室处于诸多矛盾焦点和政务、事务中心,许多麻烦事、得罪人的事都难以回避。办公室成员要善于化解矛盾,避免冲突,既各司其职又互相包容,通力合作,提高管理效能。 (2)过程合一。院系办公室管理重在过程。管理的过程就是各个成员将学校各个职能部门的战略意图、规章制度内化为师生员工自觉行动的过程,这个内化的环境应是和谐的。管理的过程要体现人性化,对教师而言,切忌用命令主义的简单方式,对来访的学生则应诚恳相待,主动为他们服务。 (3)提升管理品位。管理与品位的结合,代表着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基于和谐管理,个体发展的和谐是不够的,更要求年轻的教育管理干部发展要个人目标与院系的管理目标相一致,最终实现与社会发展相和谐,与时展相和谐。工作中要妥善处理高校院系管理中的各种复杂关系,调整心态,为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搭建宽广的平台。 总之,在院系办公室中,倡导和谐理念强调就是办公室管理者身体和心理的和谐,精神和身体的和谐,也就是人格的统一和谐。人格的和谐是人自身发展的动力,是每一个人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办公室管理者之间的人际关系的和谐,再到整个院系组织的和谐,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后一个的和谐有赖于前一个层次的和谐。院系办公室管理者不断地拓展管理能力,和谐地发展自身,为所服务的对象—教师和学生建设一个和谐的环境,创造一个有利于学术和个性自由发展的平台,完成时代赋予高校基层管理者的光荣使命。 办公室管理论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办公室精细化管理 【摘要】综合管理部作为中国三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乌东德工程建设部的上传下达枢纽和对外窗口,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服务建设部领导和各部门、服务全体员工”这一中心,遵照“合规、有序、高效、廉洁”要求,按照“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理念,从“坚持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精准三办工作、全面协调沟通”四个方面努力推进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一线办公室精细化管理工作,树立“学习型、勤廉型、服务型”优秀窗口部门形象。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办公室;精细化管理 乌东德水电站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公司)开发建设的金沙江下游四个梯级水电站的最上一级,总装机容量1020万千瓦,是综合效益显著的大型水电工程,也是“西电东送”的骨干电源点和国家能源清洁化的重点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期恰逢国家“十三五”与之同步发展,将对国家清洁能源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带动作用。中国三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乌东德工程建设部(以下简称建设部)地处工程建设一线,综合管理部作为建设部的上传下达枢纽,也是对外窗口之一,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服务建设部领导和各部门、服务全体员工”主动三服务这一中心,管理上推陈出新,工作上精益求精,全面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本文介绍建设部综合管理部从“坚持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精准三办工作、全面协调沟通”四个方面,努力推进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一线办公室精细化管理工作,创建乌东德水电站“十三五”示范工程。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服务能力 在谈到办公室工作特点时,用“重”“苦”“杂”“难”四个字高度概括。办公室工作牵动全局且事务繁杂,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是杂家、通才,具备各方面能力,“坐下能写,站起能讲,遇事能办,问策能对”。综合管理部始终坚持以理论打头、紧跟实际的学习原则,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三峡集团公司历次党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各项文件精神等,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并通过引导部门员工深刻认识三峡集团公司的使命和责任,强化企业文化宣贯,让三峡精神等企业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乌东德水电站等西南地区高坝水利工程大都有窄河谷、高水头、地形复杂等特点,综合管理部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工作范围,要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升,立足本职工作岗位主动学习各方面知识,积极参与探索水电领域的先进工程建设及管理方法,突出问题导向、立足于现场向工程实践、兄弟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学习,坚持“早备无患、多备无患”的学习方法,在工程实践中成长。 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 过硬的工作作风是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的“护身符”,作为建设部的对外窗口部门之一及领导身边人,综合管理部牢固树立“主动三服务”意识,遵照“合规、有序、高效、廉洁”要求,按照“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理念,发扬“马上就办”“事毕回复”的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从“吃、住、行”等小事做起,凡事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不为任何人提供任何超标准服务或特权,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在工作岗位上做到“一早两真三公四心(早规划,真诚待人、真实做人,公开、公平、公正办事,尽心、净心、静心、精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精细管理、廉洁从业,树立“学习型、勤廉型、服务型”优秀窗口部门形象,全面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分工不分家,互补不足”,实行岗位A、B角互相补位并形成合力,努力发扬奉献精神,积极提倡每天多奉献“10分钟”、上班提前5分钟到办公室,齐心协力又好又快推动办公室管理工作。 三、精准三办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办文办会办事是综合管理部的重点工作之一,要做到忙而不乱,就要进行程序化管理、链条式推进,做到任务清单精准化、责任链条明细化,实现办文流程制度化、办会流程清晰化、办事流程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高效运转,切实提高“办文办会办事”三办硬实力。乌东德水电站参建单位近30家,各类文件、图纸繁多,平均日处理文件量近百份,综合管理部结合现场实际提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文书管理模式,完善文书“四统一”管理,实行公文核稿“双签”制度,推动公文办理逐步由“8小时办公”向“24小时在线”转变,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以文辅政”和“文件”枢纽作用。综合管理部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细致服务、会后及时跟踪”,自乌东德水电站建设以来,共完成乌东德水电站各现场专家咨询会,各类设计、质量、安全、环保等专题会及表彰会等300多次重大会议会务工作和10000多次建设部各类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各次会议组织有序、取得实效。严谨细致办事不仅是工作质量的“好”与“差”,而是工作结果的“成”与“败”,综合管理部在办事过程中始终坚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坚持一流的标准,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细节之间显水平,摒弃“大概”“凑合”“差不多”“基本上”的思想,努力做到“零差错”。一是梳理各个岗位工作流程,编制工作手册,做到职责明确、流程清晰。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督办,遵循“PDCA”原则,对建设部主任办公会、党委会、周协调例会“重点三会”议定事项及重点工作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实行工作清单销号制,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全面协调沟通,强化服务效果 综合管理部以建设部各项工作中的“发起者、服务者、提醒者、引导者、问责者、考核者”身份,充分发挥部门作为建设部沟通、协调、服务、督办枢纽的作用,全面加强协调沟通,努力超前规划好各项工作,常规工作提前考虑,重大任务超前准备,并保证工作计划具体、科学和可量化;提前做好建设部的月、周活动预安排,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建设部重要活动安排;在对外协调、公务接待等过程中始终定位在主动服务的角色,牢固树立乌东德水电站主人翁意识,从简节约,务实高效;在主动工作中注重沟通,坚持“往上沟通要有胆、水平沟通要有肺、往下沟通要有心”,在相互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时注重换位思考。自乌东德水电站建设以来,综合管理部共组织国家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现场考察、各类质量安全环保专家现场调研检查等500多次,为建设部加强对外联络沟通、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做好服务。同时不断推进车队、食堂、招待所、营地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和锲而不舍的韧劲,努力在抓早、抓细、抓实上下功夫。结合实际提出车队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安全第一、热情服务、勤俭节约、团结协作”五种意识和高度发扬“奉献、团队”两种精神,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公正、公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管理、合理调度”四项管理原则,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的表率;对车队、食堂、招待所、营地等各项工作实行表格化、流程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工作月报表制度并动态调整,定期对车辆、食堂等相关管理情况在建设部内部范围进行公开,提高各项工作透明度。五、结语综合管理部事务繁杂是其最大特点,事无巨细是其最低要求,需要不断推进办公室精细化管理工作,廉洁自律是前提,依章办事是根本,超前规划是方法,主动工作是关键,执行有力是保障,注重细节是重点,综合素质是基础。“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乌东德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期恰逢国家“十三五”,在未来的工程建设中,综合管理部将紧紧围绕把乌东德水电站建成精品工程、创新工程、绿色工程、和谐工程、廉洁工程“十三五”示范工程的目标,按照“一岗七责”要求(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综合治理和反腐倡廉)站在全局的高度去思考问题、落实工作和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实现综合管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目标,为“新三峡梦”的早日实现,为三峡集团公司的发展和中国能源的发展贡献力量! 办公室管理论文:办公室行政管理的三严三实初探 【摘要】“三严三实”是各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修身之本以及成事之要,而办公室作为一个企业单位的核心部门,坚持“三严三实”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指导至关重要。论文将探讨践行“三严三实”对发挥办公室行政管理效能起到的巨大作用。 【关键词】办公室管理;行政管理;“三实三严” 1引言 重视办公室的行政管理有利于企业单位在飞快发展的市场经济中持续发展。办公室在整合企业运转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单位的发展势态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对办公室的管理是否严格。因此,企业在进行办公室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三严三实”的原则,使办公室的职能效用得到充分发挥,提高企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促进企业单位持续稳健发展。 2坚持“三严三实”对企业单位的意义 所谓“三严”指的是“严于律己”、“严以修身”和“严以用权”,提出了不断改进自我,把握行事分寸,严格遵守规章纪律的要求;“三实”即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客观实际、脚踏实地办事。坚持在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原则,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建设,是提高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与道德素养的关键所在,有利于办公室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将“三严三实”的思想运用在办公室管理理念中,可以在先进性、思想性得到充分发挥的同时,加深对办公室管理问题方面的了解,使问题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为办公室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促进企业单位长足发展[1]。 3办公室行政管理中现存的问题 宏观角度看,目前我国企业单位整体发展较好;但从微观角度来看,在企业单位内部办公室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仍存在众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3.1综合素质低 企业办公室对于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业务水平以及心理素质方面普遍要求较高,但部分企业放低了标准,管理人员受经验、年龄方面的制约,导致其综合素质不达标,严重影响了办公室的行政管理水平。管理人员若是综合素质低下、心理素质差、业务水平低下,则会造成在办公中自私自利主义盛行,不关心企业利益,对企业发展毫无助力,甚至拖累企业发展的脚步。因此,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提升其综合素质、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十分必要。 3.2职能分工不明确 企业单位内部部门众多,存在着职能分工不明确、不规范的现象,以至于一旦出现问题则相互推脱责任,不仅影响企业内部团结和工作效率,还大大破坏了公司的整体性,使得公司的利益遭到损失,严重阻碍企业目标和战略的实现,对企业的持续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 3.3管理机制不健全 部分企业过度注重对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而疏忽了完善办公室行政管理机制的重要性;一些企业尽管拥有一套管理机制,但在执行上只流于形式;同时,还缺少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于工作表现出色的职工没有适当奖励,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直接导致办公室行政管理质量低,无法发挥其管理效能[2]。 4如何利用“三严三实”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效能 “三严三实”的具体内涵包括有严于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面对有效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效能和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4.1严于律己 严于律己即严格对自身进行约束。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要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切实领会“三严三实”的思想内涵,坚持道德操守,坚定道德原则,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坚持职业道德操守,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同时在执行时要严格维护制度的神圣地位以及其公正性,对于违法乱纪行为现象进行总结分析,进行警示性教育,净化办公室工作环境;同时,在办公室行政管理中,管理人员要根据企业单位发展现状和员工需求不断完善制度,使制度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与时俱进,促进办公室的有序管理和人性化管理,鼓舞员工争当工作模范。 4.2严以修身 严以修身的内涵在于,要注重自身修养,自觉践行自身行动,做到自省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树好表率形象,用正确的思想指导做正确的事情。此外,管理人员也要提高自身工作积极性,提高自身细节意识、责任意识,保障服务质量,发挥好行政管理的调剂作用,协调各部门间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此外,企业单位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综合素质、心理素质与业务技能的培训,对员工给予人性化关怀,提升员工的企业归属感,促进企业单位整体化发展,对办公室内部沟通协调统筹,确保企业单位得以和谐、高效地运作。 4.3严以用权 严以用权即要求办公室行政人员共同营造公平和谐的办公室氛围,这就必须做到将企业规章制度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将企业以及社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放在工作首要位置,坚决杜绝以权谋私;除此之外,行政管理人员在办公室中不但要保持威严,还要树立亲和力,将协调办公室内部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树立办公室管理全局观念,将办公室的集体作用和效能发挥到最大。 4.4谋事要实 谋事要实就是要求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在进行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将自己的发展与企业单位的前途结合起来,做到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不做空想主义者,将理想付诸行动。首先要在工作中树立全局意识,从大处着眼,小事着手,使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的提升得到保障;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办公室系统,便于事务处理、管理信息,提供决策支持,办公室系统和行政管理工作相辅相成,能够有效促进办公室行政组织结构的明晰化,实现办公室行政管理内部资源的合理优化分配,从而提高行政组织结构的有效性与灵活性。 4.5创业要实 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要做到脚踏实地办事,做好办公室行政管理的基本工作,在工作中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恪守自己的职责。当企业单位的发展碰到难题的时候,还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假、大、空,深入调查研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扎实整改,并时刻掌握问题动态,围绕中心抓调研,以便于对症下药,有效解决问题;除此之外,要满足办公室行政管理需求,促进办公室健康持续运作。 4.6做人要实 做人要实即要求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首先要实事求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热爱祖国,忠诚单位,对人真诚,对事负责,如此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素质和水平。在工作中还要重视对于同事间关系的处理,因为友好和睦的办公室文化氛围是一个企业得以常青的关键,推进企业单位的文化建设,增强办公室的凝聚力和服务大局的意识,使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与企业单位的改革发展相适应,起到稳定工作节奏的作用;对待客户也要以诚相待,用心服务,弘扬敬业奉献之风,从而让企业单位更好地发展[3]。 5结语 行政管理在办公室工作中的地位不可动摇,其不仅是企业发展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企业单位建设的基石。作为办公室,要重视行政管理效能的提升和发挥,做到严于律己,对于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工作,明确发展方向,贯彻落实的“三严三实”思想理念,领会其思想精髓,将其与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才能促进企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作者:刘秋澄 单位:中船重工第七一五研究所 办公室管理论文:国企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分析 摘要:国企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是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进行的关键,具有高度综合性、广阔的涉及面、繁杂冗长等特性,是企业中连接上下、多向交流的重要部门。本文阐述了国企办公室工作的地位、职能,并为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国企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国企办公室;行政管理;建议 一、引言 国企办公室是一个具有全面、综合性质的工作部门,不仅承担着实施、研究、参谋等宏观管理职能,又担负着文件起草、督办协调、业务接待、通讯收发等微观服务任务,是一个单位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连接内外的“枢纽”。新的形势对国企办公室强化政务、搞好事务、规范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全面了解国企办公室工作的非凡地位 办公室作为一个单位的“门面”,地位和作用显而易见。办公室人员需要全面了解办公室的地位与作用,顺应新局势和工作的要求,尽力提升办公室工作水平。办公室属于综合性办事机构,是维系一个单位正常运转的“桥梁”与“纽带”,承担着连接上下的工作。作为单位的“窗口”,办公室工作内容繁杂,随机性、偶发性较强,虽然很多是零散的事情、重复的工作,但是人们通常通过这个“窗口”来了解与评价单位的工作。 三、充分掌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 在行政管理方面,办公室面临的工作大多是上级部门与本单位下达的各项行政命令,面临的工作者大多是领导与各部门员工。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 (一)协助功能。 办公室对上级机构的安排结合本单位领导的态度贯彻执行工作任务,同时还要安排和核验具体操作,对强化企业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环境、确保工作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二)中枢功能。 国企办公室在管理工作中需担负调节工作,以维护正常工作环境,及时转述传达上级机关和本单位领导的指示精神,积极调节好各部门的关系。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促进信息畅通流转,具有连接上下、协调内外的纽带功能。 (三)督办功能。 任何一项工作,决策之后关键还是在落实。办公室不仅要将上级机关和本单位安排布置的每件详细事务准时高效地完成,还要牵头加强各部门办事流程合规性、有效性的建设,并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确保单位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同时在单位内各部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听取他们的意见,全面调动员工的凝聚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四)服务功能。 办公室工作是一项“服务”工作,树立服务意识,每一位办公室人员都要立足日常工作,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服务领导的决策,服务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服务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络,为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服务和铺垫工作。 (五)参谋功能。 办公室是辅助领导工作的“左右手”,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领导想要知道”和“领导需要知道”的信息,做到“谋”在关键处、“参”在点子上。 四、优化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举措 做好办公室工作,不断优化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挥办公室的综合功能,核心是不断深化服务理念、加强团队建设、强化学习能力、深化智囊团作用、创新利用信息技术、完善办公室制度建设。 (一)不断深化服务理念。 要牢固树立“大服务”理念,我们定位办公室工作为“服务”工作,就要不断深化服务意识,要求每一位办公室人员立足日常工作,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服务领导的决策,服务基层单位、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服务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络。持续完善信访接待流程,配置专人处理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基层员工基本诉求,排查企业不稳定因素,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办公室工作纷繁复杂,在繁琐的工作中要确保头脑清醒,严谨细致地对待工作,甘于付出、不怕吃苦,讲原则、讲纪律。要保持认真务实、兢兢业业的态度,严格用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自己。不管是大事、小事,时刻秉持严谨细致的态度,做到无疏漏、无误会、无错误。 (二)不断加强团队建设。 办公室作为公司的“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督办中心、协调中心、参谋中心”,需要建立向心力和凝聚力强的人才队伍。抓好办公室队伍的建设,不仅要适合当前企业对办公室工作的需要,更要将队伍建设的方案纳入到企业发展方向的前列。要坚守“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实现人性化管理,领导上做到公平公正,秉公办事,不偏不倚;思想上常交流、频沟通,做到以心换心,诚信待人;生活上做到互相关爱,惺惺相惜,全面展现企业办公室的人情味和亲切感,持续加强办公室的向心力和亲和力氛围。 (三)不断强化学习能力。 办公室行政人员除具有一定的写作、调研理论、管控资料等专业能力外,还应该熟悉与办公室工作相关方面的延伸知识,通过学习持续充实自己,把握新理论、新知识。对单位现实工作中出现的难题进行调研、总结、精炼,做好经验性研究。针对公司业务领域的发展,要采取了多种学习形式,努力提升知识能力。可与高校或协会联合,采取外培方式,加强理论知识学习;通过在系统内部对标、外部交流等方式,吸取先进管理经验;广泛开展自学活动,提升业务能力。 (四)不断深化智囊团作用。 办公室行政人员要通过学习持续充实自己,主动提高工作层面的高度,开拓新视野、新思路,对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深入解读和逐条梳理,在决策进程和重大事项的处理过程中,提出针对性强、条理清晰、颇有见地的建议和意见。全面构筑综合信息平台,将公司主要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说明,各职能部门完成事项、会议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等信息收集汇总,呈报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定期采编和分析最新宏观经济形势,及与行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政策和最新管理观点等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智力支持。协助领导想大事、议大事、谋大事,既想领导之所想,更想领导之未想,成为领导的外脑和智囊,辅助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不断创新利用信息技术。 在信息时代,要不断转变观念,以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断改善和提升办公信息化应用能力,确保快速、高效地与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持联系,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大局。不断提升公文处理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公文处理办公自动化,提高OA系统的覆盖面,提升公文流转速度,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沟通方式,确保交流渠道安全通畅,要全面利用多媒体及信息技术,采用即时通讯系统、企业邮箱、视频会议系统等,提高沟通效率。打造以内部即时通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为主的公司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快捷群、广播消息等功能,进行内部交流及会议通知等。 (六)不断完善办公室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为办公室规范有序运行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同时对现有制度的有效性、适应性进行评审,实行持续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持续提高制度本身的可执行性,结合工作实际,优化业务流程,及时祛除不符合实际需要的内容,保证制度来源于实践,通过执行制度提升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办公室系统人员的执行能力,进行全员制度规章系统培训,加强执行文化建设与培养。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打造以“自我对标、自我考评、横向考评、上级考评”交叉联动考评体系,做到“人人都是考核官,事事背后有绩效”。适时优化监督和奖励机制,对执行效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予以奖励,对执行能力差,经培训仍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给与相应的惩罚。通过不断完善部门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管控体系,保障办公室协调、规范、有序运转。 五、结语 国企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在整个单位中处于基础、核心的地位,工作人员应正确深刻认识到其工作的内容范围、意义,在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新时期要不断转变观念,以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断改善和提升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以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发展大局。 作者:艾佳露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办公室管理论文: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探析 摘要: 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应于不同的工作职责,它具有以下四大职能:参谋咨询职能、沟通协调职能、服务管理职能、协查督办职能。教育深化改革对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阐述了改善行政管理工作成效的五大措施。 关键词: 新形势;办公室;行政管理 高职院校办公室是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基层部门,同时也是核心部门,担负着协助参谋、沟通协调、督查协办、调研分析、处理学院日常事务等职责。当前,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展开,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机遇,可以说挑战与机遇并存。如何在新形势下乘风破浪,提升工作水平、创新管理机制是目前需要研究的首要问题。 一、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内涵 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高职院校与企业是完全不同的主体,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是为了学校的办学目的服务的,在这一指导思想下,行政工作应该围绕提高服务质量进行。特别是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努力提升是唯一途径,以此为学校的发展夯实基础。 二、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 高职院校办公室是一个特殊的行政机构,它是学校的中枢部门,起着承上启下,连接左右的作用。对上要做领导的参谋助手,对下要传达重要精神,对左要督办协查,对右要沟通协调,这些工作赋予了它相应的职能。在新形势下,这些职能又会较以往有所转变,笔者将结合多年实际工作中得到的体会进行阐述。 1.参谋咨询职能。当前,高职院校的决策依据已不再是依靠经验获得,而更多的是通过民主讨论,科学分析得来。在这个过程中,办公室会有很多机会参与其中,办公室人员不再只是被动接受领导交办的任务,更需要转变观念,主动关心学院的重大事项,积极思考,提出新思路,想出新办法,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首先要注意材料以及信息的收集,这些离不开实际调查,有调查才有发言权,因此办公室人员要主动与学院其他部门沟通,要多向兄弟院校学习交流,这些都要在平时工作中积累。办公室人员要对收集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将其中最能反映事物本质的资料整理成案,提供给领导;其次是协助领导决策。公室人员要及时精准的把握上级部门传达的核心思想,时刻关注现阶段学院工作重心的进程,结合国家方针政策与学院的当前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思路。 2.沟通协调职能。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连接校内外的纽带,其基本职能就是沟通与协调,即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各兄弟院校、有关合作单位的关系,学校内部各部门上下左右的关系,为学院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首先要做到步调一致,在商讨的过程中,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进行解释,交换意见,有效说服;其次要能化解矛盾,如对对错分明的问题,不能和稀泥,要旗帜鲜明的表明立场;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冲突的问题,有时需要对部门利益给予一定照顾;部门与部门利益相冲突的问题,要对涉事双方进行劝解,要有大局意识,相互让步。再次是需要安排得当,每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能否运作顺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安排是否合理得当。 3.服务管理职能。对于高职院校办公室来说,管理与服务是不可分割的。首先是为领导服务,做好参谋助手,协助领导安、处理相关事务,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其次是为各部门以及所有教师服务,高职院校办公室承担着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传真收发、会议室安排等任务,所有这些都是具有服务性质的工作,在工作中,每个办公室人员都应该树立服务意识,尽最大的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再次是为学生服务,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最要不得的就是“衙门作风”,也就是说在面对学生诉求时,不能“摆架子,甩脸子”,从某种意义上讲,办公室人员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学生对学院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教师的印象,这就要求办公室人员在服务中应做到一视同仁,热情周到。 4.协查督办职能。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基层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行使着协查督办的职责。首先要对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在现阶段所负责的工作了如指掌,同时要立足于学校全局利益,随时了解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并且要关注完成质量;其次如果发现执行部门或有关人员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无故拖延工作,办公室要做出适时提醒并督促实施,同时要如实的向学院领导汇报,以便于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其他调整。 三、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 1.关注并重视办公室工作。高等教育的发展使得高职院校办公室的工作变得越发重要。作为领导层,尤其要重视办公室工作,要认识到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要优先建设和发展办公室。办公室因为其综合性和全面性等特性,在实际工作中可委以重任,让办公室人员得到更多的锻炼。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人员地位低、待遇低、表彰少、评职称难,这些从某种程度上都会影响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成效。因此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选拔、工资待遇以及职称评聘挂钩,从而激发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高职院校办公室的工作繁杂、头绪多且面广,还常常会面对很多突发性和临时性的任务。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办公室人员做到忙而不乱,井井有条。结合OA系统,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流程建设是势在必行的,印章使用、档案查询、文件运转、会议室安排、车辆管理等,一旦制定出完备的工作须知以及办事流程,发文至全院范围,都将大大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效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也要注意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改善。 3.明确办公室职责。在讨论高职院校办公室职能时,都知道办公室具有参谋助手的作用,而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办公室工作都是被动的,遇到问题时,更多的是选择缄口不言或者附和领导意愿。在服务过程中,关注细节,抓小放大,督办不力是一直存在的问题。办公室作为同等行政级别的部门,在进行沟通时常常会有无力感。因此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要想高效完成,必须要明确职责。职责明确,办公室人员才能放心大胆的干,工作热情高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业务能力得以提升,这些对于学校各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对学校的全面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4.规范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以及分工。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是由以前的中专校升格而来的,很多都是根据传统沿用以往的机构设置。通常是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合署办公,甚至有的还会包括外事办。在复杂多样的机构设置下,办公室人员常常身兼数职,特别是遇到临时任务,往往会一边负责文件运转以及督办工作,一边还要负责会务接待;一边做着会议记录,一边还要做会场服务。多重身份、职责不明晰就会造成工作混乱的局面,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因此要求办公室要层次化管理、岗位设置规范化、分工明确化。例如有的学校在办公室下面设行政科、综合科、秘书科,在科室下面又会设置具体岗位,做到人与责相对应。这样才能做到权责明晰,杜绝推诿,有效提升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用。 5.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培训。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一个学校的职能部门,不仅是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还是学校的形象和窗口部门,即首先是教师,然后才是行政管理人员。办公室人员的素质直接反映出一个学校行政管理水平以及办学水平的高低。校领导要对办公室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给予肯定和支持,拓宽眼界,提升能力,强化素质,才能更好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服务。 四、结语 高职院校在从中专校升格以后,经历了全速发展时期,在这个过程中,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摸索出了一些经验,但是还远远不够。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的为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服务、如何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等问题的思索,对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关注并重视办公室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办公室职责、规范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以及分工、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培训,才能真正建立起一支“能战斗、会战斗”的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 作者:赵珺 单位: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室管理论文:高校办公室政管理提升策略 摘要:本文简要分析了高校办公室有效行政管理能力,并提出了当前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提高高校办公室有效行政管理能力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有效行政管理能力;高校;办公室 办公室在高校行政管理中主要负责上传下达,能够将学生、学院和学校连接起来,保障学生的利益、促进学校的发展。通过办公室的行政工作,学校能够将方针政策迅速传达到学院,然后再由学院传达给每位学生。然而当前我国的高校办公室的有效行政管理仍然有待提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提升高校办公室的有效行政管理能力。 一、高校办公室的有效行政管理能力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运行体系囊括了各办公室,按照一定的比例,各企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才能将不同的关联系统组织起来,高校也不例外。因此要实现高校的办学目标,就必须不断提高办公室的有效行政管理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和国家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被称为行政管理。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组织目标而表现出的各种综合能力被称为行政管理能力,例如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等。但是这些能力并非都是有效的,要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依靠有效行政管理能力。因此有效行政管理能力包括执行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其目的在于实现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当前我国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均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发展和目标的实现,这也暴露出了办公室有效行政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一)缺乏完善的行政管理机制 首先,行政管理的观念落后。在办公室的实际行政管理工作中,传统的工作方式仍然存在,也就是只着眼于当前的事务性工作,使用固定的工作方法,没有认识到高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这也造成了办公室行政管理的效率较低,整个行政管理工作过于被动,不能保障上传下达的通畅性。其次,缺乏完善的内部规范。由于高校办公室的工作通常比较繁琐,如果要保障一定的工作效率就必须具备完善的管理机制,但是当前很多高校的办公室内部管理规范没有与时俱进,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三,缺乏完善的内部机构。办公室内部机构的设置缺乏规范性,岗位和人员之间不匹配,导致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不高。办公室的人员过多会造成人浮于事,人员过少又会造成工作量过大、工作效率降低。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培训机制 近年来我国的高校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办公室的工作量也逐渐加大,这对于高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当前很多高校不重视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培训,也没有建立健全的办公室人员培训机制,导致办公室人员接受培训的机会不多,无法及时更新知识和理念,导致其职业素质得不到有效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展开。与此同时,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往往缺乏主动性。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涉及到较多的部门,并在多方面的关系进行协调,其具有偶然性、随机性、灵活性、复杂性,而且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和方法可以对所有的办公室工作进行处理。这也必然会造成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需要耗费工作人员较多的时间和精力。然而当今很多高校领导对办公室工作不重视,往往是从其他的部门抽调人员来负责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这些临时抽调的人员不仅具有较低的职业素质,而且具有较低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提升高校办公室有效行政管理能力的具体路径 (一)构建完善的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机制 笔者自身的办公室行政管理经验,要保障高校办公室的有效管理能力得到持续地提升,就必须建立完善、规范的机制。以高校的办学目标为中心,将社会各用人单位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和校区办公室组合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办公室行政管理机制,才能使办公室的有效管理能力得到持续提高,发挥办公室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各部门办公室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高校各部门均设有自己的办公室,这些办公室之间是否具有科学的层次分公,是否能够进行和谐的合作,是否能够达成一致的目标,并进行积极的配合,都会影响到高校办公室的有效行政管理能力。上级办公室会将各项工作要求下达到下级办公室,而下级办公室必须对这些要求进行落实,抓好各项工作。对于下级办公室而言,应该认真办理上级办公室及领导下达的各种任务,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对于各项工作必须做到有落实、有举措、有回声。为了使高校的人才培养、服务经济建设的目标得以实现,各办公室之间都应该进行积极的配合,同时还要与用人单位、用人企业的办公室进行沟通协调,尽可能地实现高校的目标。 (三)科学组合办公室行政管理要素 高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要素主要包括办公时间、办公条件、办公人员等,应该对这些要素进行科学的组合,有机地组合办公信息、办公资金、办公资料、人力资源,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依据一定的模式将各种要素组合起来,这种组合模式越好,高校办公室的有效行政管理能力水平就越高。在对办公室行政管理要素对接组合时,要对人力资源要素予以高度地重视,使人力资源要素与设备、资金等要素更加适应。因此高校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办公室设备的水平,积极引进先进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并不断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的自动化水平,同时要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对这些现代化设备的应用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办公要求适当的调整办公室人员和其他要素之间的比例,从而在固定的要素投入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办公室的有效行政管理能力。在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中,办公室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时间观念,例如在毕业生就业、新生接待等时间段内,积极调派各种要素,做到适时投入。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具备效率意识,也就是减少重复劳动,缩短整体线路和总体时间,让广大师生和员工的教学研究需要得到满足。例如高校可以集中安排科研管理办公室、教学行政办公室等。 (四)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 作为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办公室人员必须具备服务观念,破除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促进高校教育目标的实现。高校办公室有效行政能力的提升,应该致力于开发利用人的潜力,对办公室人员的协调状况、激烈程度、素质水平和数量进行调整,打造一支高素质、具有服务意识的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首先,要根据办公室的目标要求合理设置办公室人员的数量。投入人力可以适当地增加产出,使高校的行政管理能力得到提高,然而行政管理能力的提高和人员投入之间并非线性关系,仍然要受到很多因素的约束,例如高校规模、工作量等。因此应该本着适度集中的原则,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分配,合理地配置办公室人员的数量,使每个办公室人员都有合理的工作量,既要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也要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其次,为了实现边际产出,要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合理配置,也就是保障各级办公室人员数量的合理性,从而对内外部办公室系统进行协调。在不同的办公领域,同一个办公人员的边际产出也会有所不同,这是由于各办公领域都具有不同的人员短缺状况、管理水平和办公效率,甚至不同的办公文化,而这些都会影响到边际产出。每个行政办公人员所转过的专业技能和行政办公的专业技能并不完全吻合,应该尽可能地达到边际产出,就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配置,并对高校内部组织结构进行不断地优化。再次,高校应该重视对办公室人员的培训再教育,通过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培训内容不仅要包括技能教育和管理知识,还要着力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现代服务意识。办公室人员还必须了解一定的经济法律知识、公共关系知识,并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技能,以及其所负责分支的专业知识,在处理问题时才能做到公平合理、主次清晰、计划周密、落实有效。办公室工作人员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能够对各部门的冲突进行化解,对各种关系进行处理,不断总结科学的办公室行政管理方法。 (五)构建办公室激励机制 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能不断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不断提高组织生产能力,对内部各类人员的利益、职责和权利进行划分,要通过招聘考试的方法选择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人员进入办公室。同时要对内外部环境和劳动关系进行改善,将高校办公室人员的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例如高校可以实行岗位聘任制和绩效工资改革,适当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激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实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 四、结语 高校应该积极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通过科学的制度、完善的机制提高办公室有效行政管理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将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充分地发挥出来。行政管理工作比较繁琐,为了适应高校发展的步伐,高校办公室也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才能对高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进行推动和落实,为全校师生和员工服务。 作者:李桂梅 潘金军 陈咏梅 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校办公室 办公室管理论文:以自我管理促办公室环境和谐 摘要: 建设和谐办公室文化需要办公室成员每个人自觉参与,进行自我管理。践行学习型组织有关理念,促进组织和谐发展要做到“四个坚持”,通过学习思考、加强协作、主动作为、目标引领,可以激发自我潜能,提升人生价值,使个人和组织和谐共处,不断创新发展。 关键词: 自我管理;和谐文化;办公室 当代社会,一个人在工作期间,与同事相处共事时间已远超过与家人共享天伦的时间,办公环境已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环境,它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别人的关心和支持,因为只有在同事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才能更加快乐地工作,更加幸福地生活,由此可见,创造和谐办公室文化,对于增加人们的工作投入度和生活幸福是多么的重要。 一、营造工作环境和谐需要有配套的形成机制 人是有思想的感情动物,除了自然环境外,人对社会环境的要求也不同,追求工作环境和谐。在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中,人的潜能够得到释放,就会产生出高效率的工作节奏和高质量的工作效果。和谐环境主要就是社会中人与之间有良好互处关系,人在这种充满和谐氛围的关系环境中,就会轻松自如的工作,没有来自个体外的干扰,工作中不会有输入性心理负担。减少了为协调人际关系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就能更加精力充沛地创造更好的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因此,一个和谐的办公环境,能够有效调节办公人员的情绪,激发其每一个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组织和谐健康发展。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其他组织单位,其办公室环境和工作氛围非常重要,一个良好关系的工作 环境,能够让身在其中的人,身心愉悦,快乐工作,不断创造可喜的价值,创造出更多的工作绩效。而一个人际关系不和谐,甚至恶劣到令人厌恶的办公环境,只会给身在其中的工作人员以消极影响,最终导致工作效能低下。因此,办公室人们应该正确认识建设良好人际关系、创造和谐工作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真正构建有利于组织发展、有利于高效工作的和谐办公室环境,就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有所作为。首先,要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要建立健全内部工作评价激励制度,量化考核工作人员的业绩,奖励一定是基于工作业绩的,而不是领导的个人授意或者偏好所致,更不能是不负责任的轮流坐庄式奖励。要考虑人员的不同特点和工作不同性质,建立不同的奖励等级,设立多样的激励荣誉体系,开展差别化奖励;重奖那些对工作有巨大贡献的人,用事业留人、以激励励人,坚持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当然,奖励的形式可以多样,给予更高层次的培训也是对员工的一种福利,因此,这些福利要多惠及那些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个人业绩突出的员工。通过干部任用、提拔和岗位安排等多形式价值肯定,使优秀员工更愿意为组织多做贡献。其次,上级领导或者管理者要充分信任和尊重下属。多一些指导,少一些指责;多一些鼓励,少一些呵斥;多一些沟通,少一些臆;多一些实干,少一些空喊。养成教练式领导方式。管理中坚持人性化,多开展谈话交心活动。建立上级与下级谈层层谈心制度,同级与同级谈横向沟通制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好“五必访”、“六必谈”等暖心活动,把组织的关心直接送到员工心里。第三,领导者自身素养须持续提升。环境在不断地变化,上级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工作条件也在不断的改变,领导人要让自己成为某一领域的行家里手,在工作中成为员工学习的榜样,就应该不断提升职业素质,提高个人修养,遵守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自己,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心工作,用扎实的工作业绩来提升自我影响力,提升个人人格魅力,提高下属对自己的认同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需要每个人自觉参与 任何组织要实现办公室文化和谐,要求每位员工在心态、行为上与组织总体目标一致,树立大局、责任、规则、协作意识。同时,每个个体必须融入总体目标的实现,以建立起真正的团队,并且把每个人的努力融合为共同的力量。企业的每一分子都有不同的贡献,但是所有的贡献都必须为了共同的目标。他们的努力必须凝聚到共同的方向,他们的贡献也必须紧密结合为整体,其中没有裂痕,没有摩擦,也没有不必要的重复努力。作为优秀的员工,在建设和谐办公室文化中,一是要培养自己顾全大局的意识。作为一名员工,应该认识到组织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必须把维护组织利益当作首要任务。组织的绩效要求每一项工作必须以达到企业整体目标为目标,尤其是每一位管理者都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追求组织整体的成功上。维护组织利益包括许多方面,比如顾全大局、维护部门利益、坚决抵制破坏单位利益或形象的行为、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利益的关系等等。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一种自觉意识,是清楚明了什么是责任,在自觉、认真地履行社会职责和参加社会活动过程中,把责任转化到行动中去的心理特征。有了责任意识,再危险的工作也能减少风险;没有责任意识,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责任意识强,再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责任意识差,很小的问题也可能酿成大祸。三是增强规则意识。规则意识是指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比如说遵守校规、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游戏规则的意识。拿排队做个比方:排队的次序是法治,每个人都可以排队是民主,那么每个人都愿意排队就是规则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单位的一员,要遵守组织的有关规则,从而实现组织运转有序、内部人际关系和谐。四是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所谓团队协作能力,是指建立在团队的基础之上,发挥团队精神、互补互助以达到团队最大工作效率的能力。对于组织的成员来说,不仅要有个人能力,更需要有在不同的位置上各尽所能、与其他成员协调合作的能力。如果我们能与同事、领导之间形成和谐的信赖关系,那么我们和同事、领导相处的气氛就会更融洽,更有助于形成相互尊重、理解的工作氛围和友好宽松的工作环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和工作热情。 三、管理好自己,促进组织环境和谐 管理的核心在于管理好自己,管理自己是为了让自己适应环境,让环境接受自己,更好地为自己的工作营造积极友善氛围,通过把个人成长目标与组织发展目标相结合,使个的奋斗能够融入和支持组织成长,以此来实现人生价值。管理好自己的一条有效途径就是积极践行学习型组织理念,把自己培育成一个“学习人”。因此,可以结合“四个坚持”,促进组织发展。 (一)坚持敏学慎思,培育学习力 学习型组织理论认为,学习力包括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学习毅力。一个人有没有学习力,就是动态衡量这个人的人才质量高低的一个标尺。学习型组织“五项修炼”中,特别强调个体“持续学习的能力”,持续学习就必须具备持续的“空杯心态”,也就谦逊的个人品格。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要具备较强的学习力,就必须做到:终身学习、团队学习、持续学习。终身学习,就是要求组织或办公室的成员,都能够养成“活到老、学到老”的习惯,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终身不断地学习。团队学习,要求组织或办公室的全体成员,无一例外地都要学习,尤其是领导或决策层。他们是组织核心资源,他们的智慧与能力决定着组织发展方向和命运归宿,更需要参与学习;同时,要不但重视个人学习和个人智力的开发,更要强调办公室人员间的集体智力。在学习型组织中,团队是最基本的学习单位,团队本身应理解为彼此需要他人配合的一群人。办公室的工作目标,主要通过办公室成员的个人努力与团队合作来达到的。学习型组织就是要求每一个团队,能够通过保持学习的能力,及时消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不断突破组织成长的瓶颈与极限,不断自我超越,实现持续创造。持续学习,还体现在每个办公室成员的“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并做到“学后有新行为”,持续的耐力和持久毅力,使学习不断,创新不止。办公室团队中的个人,还要养成“甘当学生”的谦虚品格。“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伟人的教诲与至理名言,道出了学习作为一种谦虚的态度,它也是一种境界和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豁达和开朗人生态度。这是做人的深层次的智慧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有效策略,它有利于与他人建立起良好工作关系,可见谦虚的品格,就是一种为人处世的智慧。老子曰:“以其终不自大,故能成为大。”必怀若谷、品格谦虚的人,往往最后是伟人君子,因为其人格影响力,使追随者众。孔子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能为是能为,不能是不能,是能也。”这也是一种谦虚的表现。一个人不可能“生而知之”,也不可能是知天文下知地理,上下五千年,古今中外都知晓,在工作中生活中必须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胸怀。知道自己的不足,承认自己的差距,平易近人,不耻下问,善于借助他人的智慧弥补自己知识与能力方面的不足。虚心求教可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必须平和民心态,甘当学生,胸襟开阔,志向远大,才能保持冷静,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听得进不同意见,开展平等交流,才不会以势欺人,盛气凌人,才能和谐相处,争取到更多更好的支持性资源,营造出和谐安宁的办公室文化。 (二)坚持集体意志,形成协同力 组织的伟大就在于它是一般的个体组合而成,通过不同分工,共同协作达成目标,完成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所以,一个协作有序的团队一定能激发出其成员潜力,使组织中每个人都能发挥各自最有效的作用。组织中的个体都能培育出协作支持意识,形成集体意志,共同完成任务。这就是团队精神的力量!协同合作是团队精神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是任何一个组织力量迸发的源泉。当团队成员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人都会为组织目标的实现而无私奉献,团队成员之间也会因此互为支持。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无敌的团队。一个坚强有力的团队,一定是一个强调协同的组织,一个团队的工作气氛融洽与否,直接关系到团队的战斗力和工作合力。当一个团队每一个个体的能力通过协作而互为补充、相互协作时,就能造就出这个团队意想不到的绩效。这就是集体意志的力量!如果团队集体中的每位成员都能“对着镜子照自己,推开窗户欣赏别人”,克服自己的不足,欣赏别人优点,那么,集体协作就会变得顺畅,团队的工作效率也会显著提高。集体协作精神,又是一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的集中体现。这种协作精神,其基础就是尊重个人,它是以人为本的,个体的兴趣和成就,都会在这里得到张扬与展示。集体意志的核心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协同协作,使组织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它折射出团队的一种现象:那就是个人利益和组织利益的高度统一。集体意志与团队合作,并不要求团队成员以牺牲自我来换取成就,相反,它帮助员工在团队的支持下,任意挥洒个性,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在这种个体意志充分表达的过程中,保证了组织目标的超预期达成,这种集体的协作意愿和协作方式,也就自然产生出了内生动力。集体意志与团队协作,是组织协同文化,它是组织文化中最健康的那一部分。优秀的管理往往总是这样:通过合适组织形态将团队中的每个人,恰当地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使“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合适的工作由合适的人来做”,充分发挥着团队集体的强大潜能。所以,一个和谐而优秀的组织,需要有恰当的管理,激发员工积极的职业心态与无私奉献精神。集体意志与团队协作,本质上还是是群体奉献。让员工自觉地产生这种奉献,同样需要一个有一定的挑战性、值得员工期待的、让人兴奋的的目标。有了目标———团队成员共同的追求,才能激发出团队强大的动能和每一个成员的奉献精神。集体意志与团队协作,还强调团队成员之间形成了一种学习分享机制,在其中,每个人都可以不断地展示自己的优点,吸取其他成员的优点,分享每个人成功的喜悦与失败的感慨,也都可以分享到解决问题与战胜困难的信息,在这种和谐团队集体中,成员的智慧和团队的力量,将发挥得淋漓尽致。 (三)坚持有效沟通,提高认同力 团队是一个集合体,它是由单个个体组合而成。一个和谐办公室也是如此。和谐的办公文化同样需要向心力、凝聚力,这种向心力、凝聚力就是一个个松散的个体集合,通过协作互助,形成合力、产生影响力的具体体现。团队的凝聚力,主要源于团队成员自觉的内心动力,来自团队成员达成共识的价值观。团队中一个个的个体必须融入组织和团队,而这种个体的自觉融入,依赖于团队的运行协同力,因为如此,团队成员才会主动作为、敢于作为、有所作为。形成合力,有所作为,基础是团队的有效沟通,这种沟通一定是倾听、是送达、是协调、是反馈。团队沟通是团队形成内部和谐工作有序的润滑剂。在办公室里,成员之间天天打交道,每个人也必须面对办公室团队,要让大家目标一致,沟通就是最有效的途径。团队成员在一起工作,在一起分享,在一起成长,或快乐或悲伤,或沉静或张扬,都是依赖在团队中能够有所作为,且团队整体也可以有所成就,大家享受工作的快乐而如此。无论是成与败,都是这个团队成员所共有。所以。大凡积极向上的团队,都有赖于它的成员能真诚地沟通和充分地交流。如果员工之间“沉默少言”,不进行交流、沟通,各自唱“独角戏”,办公室或者其他组织形式,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和谐办公文化也就难以形成。沟通是管理的职能之一,它是一种管理能力。怎么做好团队沟通呢?可以重视以下几个工作原则:一是要主动沟通。主动就是对本体的要求,是从自己出发的态度。主动沟通与被动沟通的结果大相径庭,主动沟通给人以诚实感,容易让人接受,被人信任和理解,有利于建立人脉关系网,消除误解和隔阂,它还会让主动沟通都无意中处于主导地位。二是沟通必须分清场合,在不同场合采用不同的沟通方式。第三,理解尊重他人,学会换位思考。此外,还应注意表达的细节,注意体态语言的使用。总之,善于沟通要做到:敢于沟通,勤于沟通,善于沟通。 (四)坚持目标导向,体现价值力 没有目标的组织,缺乏引导力,组织的成员也就没有方向感,大家做事就会失去合力。所以,和谐办公室作为一个组织必须确立正确的目标,才能使办公室人员瞄准一个点发力。而作为办公室中的一员,首先要围绕组织目标,确定自己的定位,理解自己的工作价值,知道自己的使命责任是什么,并寻找出自己在这个团队中存在的价值是什么。在“正确地做事”之前,选择“做正确的事”,这就是所谓的价值导向,或者叫目标管理。一个人有了目标,有了方向,有了追求,就会做到自我控制,就会不断约束自己,让自己符合组织发展的要求。要建立和谐办公室文化,要求办公室员工将个人的工作目标与组织的发展目标结合起来,让工作有价值。没有目标的组织,其员工的工作常常中免劳而无功、“有苦劳无功劳”,“一年下来不知道忙些什么”,就是指缺乏目标的组织成员状态。所以,我们要建立和谐办公室文化,组织目标的确定,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融合,是必不可少的。员工要树立自己的工作目标,确定个人的职业追求。要了解组织的发展目标,融个人目标于组织目标之中。只有这样,办公室员工才可能在工作中全力以赴、积极奉献,努力创造优秀业绩。和谐办公室文化,也需要优秀的职业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会为组织目标实现投入精力,开发潜力,为办公室工作做出尽可能多的贡献。在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价值体现。个人成长与组织发展实现“双赢”,和谐共进。实现和谐办公室文化,需要办公室成员真正做到:目标管理,自我控制。 作者:罗玮 卢秀兰 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办公室管理论文:小议高校办公室现代管理理念 一、现代化管理理念中以人为本的核心 高校办公室管理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作为管理工作的基础及核心,高校教育立足于育人为本、学生为主,办学立足于人才为本、教师为主,树立起为学生、教师、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彰显人文精神及友好管理,尽可能的获得高校全体师生的支持与认同。管理主体中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的践行,管理者要树立起逐步的提升管理意识及科学的用人理念,公正、公开及公平的进行办公室事务管理;以工作人员为本的管理理念的践行,树立起人员是高校办公室管理工作的主体,并非被管理的客体,充分的发挥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管理内涵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的践行,将人作为管理工作的重心,以人的权利的尊重、人的价值的理解及优厚条件的创造,在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实现人的价值的最大化彰显,以人员需求、行为及动机的研究,激发起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及创造性,实现办公室管理效能的提升。 二、现代化管理理念中服务至上的要义 办公室工作作为行政管理类工作,典型特征及最基本的特征便是服务,这就要求管理人员要树立服务质量的管理理念,摒弃官僚主义及本位思想,立足于高校发展的大局,为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开展及领导、师生等高校群体提供服务。确立教学及科研这条高校办公室管理工作的主线,促进人才培养及素质结构的提升,激发高校竞争实力及发展潜力等,在服务质量现代化管理理念的基础上,确立教学及科研为高校现代化管理工作的核心,以人力、物力、财力、空间、信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为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服务至上的管理要义要求管理人员要尊重教师及职工的人格权利,工作的开展要服务于高校教师及职工的需求,使教师及职工等积极主动的参与高校建设。 三、现代化管理理念中讲求效能的目标 高校办公室管理工作的效能是指管理人员在行为职责履行中表现出的效率及质量,在管理工作开展中产生的效果及效益等的综合表现,主要包括着向决策提供效能、监督执行效能、考核评定可行效能及协调管理效能等方面,这就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增强自身使命感及责任感,提升办公室管理效能。现代化管理理念中的讲求效能的管理目标的践行,要求办公室管理领导人员要进行办公室内职称、岗位及职务的明确订立,以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及职称人员的制定实现办公室内角色的明确定位。规章制度的完善及管理运行机制的建立,办公室管理工作之初首先要进行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工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各司其责等,推动工作得以科学化、规范化及高效化的开展。采用及时反馈机制就高校需处理的事务在给定的时间限制之内完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执行效果向高层领导及时反馈;采纳服务承诺机制组建服务承诺的相关内容及标准,以各项内容的公开接受在校师生的监督;采纳岗位职责机制就办公室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及职责划分,结合目标管理就定期考核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四、现代化管理理念中开拓创新的灵魂 开拓创新是民族得以发展进步的灵魂,也是国家得以兴旺发达的动力,高校通过具备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现代化人才的培养,以科学发现、技术创新、知识创新传播等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是建设新型现代化国家的需要,也是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现代化管理理念中开拓创新灵魂的彰显,要求办公室管理工作者要重视公关能力、协调处理、竞争能力等开拓创新能力的培养及提升,与社会上的多种行业部门等建立并保持友好相处关系,为高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优质的外部环境,充分利用各大传播媒体,进行高校的大力宣传,为生源招收、学生就业及社会办学等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高校国际化的发展历程中,高校办公室要重视竞争环境及合作方式的创新优化,重视科研、教学方面的管理机制的创新,实现为教学科研成果的广泛推广及应用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注重师生及高校员工的创造力及想象力的培养发挥,创建出民主科学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开展环境。现代化管理理念在高校办公室管理中的应用,要求高校要进行管理工作开展条件的创设,进行国家政策方针的及时深入了解,尤其是教育体制改革及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成果,管理人员要进行新法律法规、人文科学、科技知识、软件开发等现代化知识的更新学习,为管理人员开拓创新能力的提升提供基础保障。 五、总结 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强调着办公室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必要性及紧迫性,而现代化管理理念的应用是实现办公室管理工作改革的重要举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效能提升及开拓创新等管理理念的践行,可推动高校办公室管理工作的优化开展。 作者:李莹 单位: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办公室管理论文:学校办公室管理特性与改革 1秉承以人为本的态度进行管理工作 学校办公室管理工作在协调上级领导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问题和矛盾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因为其和学校三个主题之间的紧密联系和岗位的重要性,故而在管理工作中要尊重人、关怀人、理解人、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尤其是对于学生,要对他们的学习生活状况进行全方位了解,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理解,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从而大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 2思想观念的创新 只有拥有良好的思想观念的指导才能为学校办公室管理工作提供正确的方向,世界是在不断向前进步的,作为学校办公室成员需要与时俱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更新先进的思想观念,用先进的理念武装自己,用发展的思维解决学校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中紧跟时代潮流,提高学校办公室管理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 3工作职能的创新 学校办公室作为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的核心部门,对内对外都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要逐渐转变其各项职能,将事务性向参谋型、封闭型向开放性、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三个方面转变。把握新形势,加强对国内外先进信息的搜索,加强对内对外的交流,扩展学校办公室交流关系网络,由被动接入转变成主动接入政务,主动地为领导服务。 4使用网络等信息技术,实现现代化管理 科学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使得很多学校都开始把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在办公室管理中,这样一来就能够快速有效地搜集、处理、传输和反馈各种信息,提高学校办公室的工作效率,以及大力提升学校的服务质量。 5结语 学校办公室管理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直接关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整体形象,对学校办公室管理特点的探讨具有社会意义,要想大力提高学校办公司的管理水平,只有在科学理念的指导下,办公室人员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时刻秉承以人为本的态度进行管理工作,在管理工作中,还可以把信息化科学技术应用其中,进而提高学校办公室的管理水平,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人才。 作者:张欣刚 单位:西安工程大学 办公室管理论文:高职院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论文 作为高职院校协调办事与管理综合性机构,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不仅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核心,更是起到承上启下重要作用的关键。办公室的职能既涉及到学校的管理系统决策、执行与监督、反馈,更要负责服务与信息的传递,是高职院校中综合性较强的组成部分。作为高职院校的核心管理部门,其行政管理水平则直接关系着整个校园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而随着国家对于高职院校的改革不断深入,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也逐渐显露出一些不足与弊端,表现出过分依赖经验式管理,缺乏传递信息、协调左右的功能发挥,缺失一系列相应的规章制度,因此造成办公室行政管理混乱,人员工作不积极,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伴随着计算机的兴起与教育的改革深入,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也必须紧跟潮流,在全新的信息化环境中从自身存在的缺陷出发,以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不断进行改进与创新。这不仅是推动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去适应新环境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高职院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本文就当前阶段我国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可行性较高的管理策略,以提高高职院校办公室管理的效率。 1转变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意识 随着高职院校对自身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改革的目的就是不断加强对教师与学生的服务,这种转变充分体现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以及要求上。这种转变也使得高职院校管理与教学逐渐走上专家治校、双师型教师等发展方向,而因学者、教授等人员成为了办公室的领导岗位,这也充分体现了办公室要为学校党政领导提供服务的功能。除此之外,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还必须全面考虑到教师与学生的要求,以满足教师和学生的需求为原则,才能更高效地完成管理工作。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涉及面多、长期、繁琐的工作,要做好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就必须有明确的工作思路,明确轻重缓急,合理地规划与安排,做到紧张但有序。在实际工作中,要求要积极思考,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与意识,以此来提高办公室行政工作效率。 2提高管理者的自我修养 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精湛的业务能力与实际管理经验。但就当前的形势来看,我国各高职院校从事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情况大多都是来自机关干部、辅导员兼任或者教师兼任等,这些人员虽然拥有管理学生的经验,但缺乏专业训练与服务意识。因此,想要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水平,就必须要求从事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的修养。提高自我修养的方式有很多,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是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的方法。一方面,加强管理人员对办公室政策性文件内容的学习,熟悉办公室上传与下达文件、内外事务的处理以及各关系方面的细条等等工作内容,根据国家以及学校的相关方针与规定,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决策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与教学相关的理论知识学习,系统地掌握管理知识。明确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是为教师与学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提高自我修养,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 所谓创新管理理念,不仅是要创新管理方式,更要针对管理理念与过程进行创新。创新管理理念就是将传统的经验式管理转变为现代化科学管理,运用理论知识与宽阔的事业,以运营的方式来进行办公室管理工作。知识管理其实就是说通过对新知识与新经验的学习,并通过合理的手段表现出来,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反映出来,培养和加强个人的知识与及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价值。还可以通过对知识的共享,运用智慧进一步提高组织管理的应变与创新能力。 4注重团队合作观念 办公室行政管理不止需要管理人员高水平的管理技能与服务意识,更需要团队的合作与配合才能更好地提高管理效率。办公室人员分工明确,但许多工作都要与其他人员协调合作完成,因此,想要提高办公室的办事效率与服务,就必须整体合力,建立良好的岗位沟通,发挥出团队合作的精神,不断提升办公室的凝聚力,促进提高办公室办事效率。管理者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注意取长补短,多与其他岗位的人员沟通交流,做好各方面关系的协调与衔接,集思公益,打造共同进步的环境氛围。可以通过自发组织集体活动,增进工作与情感交流,不仅利于舒缓压力,更为顺利进行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黄文婧 单位: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室管理论文: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论文 一、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的责任体系不够健全 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责任体系不健全是影响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原因,责任体系的建立,是保证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能顺利推进的关键举措,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一旦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找到相应责任人,最终导致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无法解决,严重时还会导致企业的综合管理系统和办公室行政管理系统出现瘫痪,最终导致企业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出现严重滞后现象,对企业的发展带来影响。 二、办公室行政管理的策略探讨 (一)重组业务流程。为了实现对办公室行政业务的科学管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该要对传统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在企业的管理中可以借鉴国外一些企业的优秀管理经验,对办公室的员工进行明确的岗位分工,保证企业的日常工作中可以实现科学的办公室业务管理。 (二)加强办公室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的提升。首先,应该要对企业的办公室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完善,确保办公室行政业务全程管理都能使用自动化办公,促进各种信息技术的应用。需要注意的是,办公室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是贯穿于办公室行政业务全过程的,在办公室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任意一个环节都应该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 (三)完善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体系。在加强企业的办公室行政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了解,保证企业的整体管理机制和办公室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管理机制是一致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应该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是紧密联系的,应该要和企业的各项业务进行有机结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企业要将办公室行政管理的责任落实,强化具体的执行力。为了促进这一举措的有效实施,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管理中,可以将办公室行政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与具体的岗位职责的考核、人员的职位晋升等联系起来,强化企业办公室员工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执行力。 (四)加强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的提升。在办公室行政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办公室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当前很多企业的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都不高,导致办公室行政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对此要加强高素质的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一方面,加强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的提升,加强他们对各种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的掌握能力,使其能够积极应对各种实际问题。另外还要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的提升,使得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具体的工作人员可以避免各种慵懒懈怠现象的出现,以此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 三、结语 在现代化背景下企业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企业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对于企业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当前企业办公室行政业务管理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办公室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的解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吴金儒 单位:四川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室管理论文:国有企业办公室规范化管理论文 一、管理要敢于承担责任 办公室工作牵涉到管人、管事、管物,非常繁琐。很多从事办公室管理工作的人都感到,推着走可以,干好、干出成绩很难。我认为,这难的症结就在于“不敢”。对于工作有的人不是管而是推。什么事情都是尽可能往别人身上推,表现在对工作的畏难情绪,怕承担责任,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去找领导请示。还有的人在工作上墨守成规,毫无创新意识。如此这般,在工作上是不会有什么建树的。既然是管理工作,手头就负责了一项具体工作,那么就要“敢”字当头。首先要做到敢抓敢管,思路清晰,要敢于打破旧的机制,形成一套新的工作办法,走出经验管理的老套路,大胆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要做到迎难而上,敢于承担责任,大胆处理事务,为领导分忧,帮群众解难;第三,对工作要有积极的态度,要主动找事干,不要怕多事,也不要怕别人说你“多事”,对自己分内的工作要抓好管好,对别人的工作也要积极配合、协助、支持,形成“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只要我们本着从工作出发的原则,大胆管理,敢于否定,敢于创新,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一定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管理要强化道德和作风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富裕了,人际交往复杂化,手段现代化,人们的道德观念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无法用以往道德规范约束的行为。市场经济不言道德的错误观点,侵蚀到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见利忘义、权钱交易,导致集体意识、互助精神、敬业精神、服务意识的削弱。凡在法律管不到的地方,一些人就会钻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投机取巧之心不断滋长。一些人、包括个别领导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现象得以滋生和膨胀,庸、懒、散等“为官不为”现象严重地影响到办公室甚至整个企业的整体形象。因此,必须下决心进行整治。市场经济的竞争蕴含着道德的竞争,如今,许多单位已经认识到了形象的重要性。我们只有不断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树立起良好的形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队伍,因为,一个素质低下的单位,也必然是一个形象极差的单位。要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素质,道德建设就是重要措施之一。当前,个别单位普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会议多、文件多等等。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作风不够硬,形式主义严重,没有抓落实。有些人习惯于“上面开个会,下面开个会;上面发个文,下面发个文;上面制定个管理规定,下面起草个考核办法。”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其结果往往是在一片落实声中落空了。有的干部仍不愿在具体和深入上动脑筋、下功夫、负责任。有的抓工作不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满足于当“传声筒”“收发员”,照搬上级的决定、精神和要求;有的习惯于一般的号召,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有的停留于会议开了、文件发了、要求提了,至于解决了多少问题,落实了多少措施,就不再过问。“大会中会小会,会会有我;你说我说他说,说了白说。”表面热热闹闹,实则该管的事没管,该干的事没干,最终导致工作的不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带头。多次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抓作风建设,尤其有个上行下效的问题。要求我们的干部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走出去,沉下去,做到身入、心入、情入。改变那种“隔着玻璃看,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虚浮作风,站在反“四风”的高度,本着负责任的精神抓好落实。 三、管理要大力提倡讲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因法制完善、秉公执法而稳定;个人因遵守规矩、遵章守纪而安宁;企业因健全制度、按章办事而兴旺。管理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时下,有的单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往往有章不循,致使执行部门苦不堪言,群众也意见颇多。造成这种局面原因有二:一是制度本身不健全、不完善,让人有可乘之机,二是决策者没有以身作则,是制度的破坏者。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应从领导做起。因为领导是决策的制定者,掌握着单位的命脉,他们就应该给单位一个准确的定位,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规程,并且置身于管理之中,身体力行,将不合理的章程从管理环节中删除。其次,放下架子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因为下属是具体操作者,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可能更为了解。领导要改变那种一意孤行我说了算的想法,才能政令畅通,把制度落到实处。反之,如果在管理中形成了特权,久而久之,人人都有特殊情况,事事都要求特殊处理,制度就成了纸上谈兵,就会丧失领导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会使群众对单位失去信心。讲规矩就是按制度办事。讲规矩应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就充分说明了只有秉公办事,才能深得人心。我们要认真执行“分层管理,个人负责”的管理制度。规定单位各级干部“向上可以越级汇报,但不得越级请示;向下可以越级检查,但不得越级指挥”,并切实付诸实施。由于各层干各层的事,各人负个人的责,从而减少了内耗,提高了办事效率。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分层管理,个人负责,从一把手到一般干部人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才能充分发挥每个层次、每个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主要领导从事物圈子里解脱出来,以便有更多的精力去抓事关全局的大事。 四、管理要迈向精细化 随着企业管理的不断进步,粗放管理的诸多弊端日渐显示出来,办公室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是大势所趋。1.管理职责的精细化。企业的办公室处在枢纽地位,各种矛盾可能比较集中。办公室的职责设计要足够精确,办公室人员要精确地理解、把握、执行这些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办公室的职责履行的好坏,不仅与办公室人员的性格、能力、素质有关,也与服务对象和所处的环境有关,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业务上“精”,考核上“细”,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2.管理数据的精细化。办公室的工作很多地方是可以用数据来说明问题的。科学管理就是要用数据说话,而这些数据必须是正确和精确的,数据精确化的资料是管理者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这就对办公室业务提出了一个管理环节数据的精细化概念。数据的精细化管理不能再像粗放型管理模式那样“大概齐”“差不多”,更多的是要依靠科学严谨的数据来说话。要使工作态度的严谨成为一种习惯性的行为,用精细化的数据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3.完善管理流程的精细化。要使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从机会型增长转变为战略型增长,进而实现内涵式的增长,必须要对组织流程进行精细化改造,使精细化管理体现在对每一个环节改进和优化上。从精细化的管理中创造效益,提高效能。办公室管理流程的精细化就是要有规矩、有套路。办公室业务事无巨细,繁杂纷乱,办公室工作流程有固定和非固定流转模式之分,必须理清流程方可有条不紊。比如: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就有固定的程序,而协调督办、紧急事情处理就属于非固定模式,但是都有一定的规范,不能凭自己的爱好或者感情办事。4.精细化管理的持续改进。办公室业务和精细化管理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的过程。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只能从管理的实践经验中不断探索、不断试验、不断提升、不断总结,持续地改进完善。要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实事求是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办公室内部形成一种竞争、向上的氛围,在其他部门和领导面前展示自己的成绩,从而树立应有的地位。首先是要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供精细化管理需要的资源。其次是创造出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形成具有独立特色的经验,即使现在的人员离开了岗位,精细化管理的模式还在持续地改进和进行着。 五、结语 管理于企业,就如同筋骨之于人。人无骨而不立,企业无管理则不生。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不仅要管事,更要管人,因为事是人干的,管不好人,就办不好事。所以我们要强化规范化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形成自己独有的管理模式,做出新的成绩。 作者:王香云 办公室管理论文:新形势下办公室行政管理论文 (一)加强高校办公室自身建设,合理配置办公室内部机构 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很多工作需要依靠大家的共同力量来完成,这就需要保证办公室的整体合力;而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繁杂性和细节性又要求每项工作必须细致地完成。因此,新形势下的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应首先加强办公室建设,合力配置办公室内部结构,做好科学管理。办公室行政管理是高校管理关键环节之一,不仅具备服务、咨询功能,还具备办事、管理功能,其配置的合理性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发挥有直接影响。[3]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可以对彼此工作职责有明确了解,在此基础上合理分配人员,使每个人都能够各司其职。同时,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还应建立起同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每个人在完成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能够根据需要随时做好与其他同事的协调衔接,提高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另外,高校办公室还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运转程序进行规范,使行政管理工作在办文、办会、办事不仅有章可循,而且有据可依。 (二)提高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精益求精 办公室是高校行政工作的“门面”,其行政管理工作的好坏与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息息相关。高校办公室人员是领导与基层员工的中介,工作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因此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应善于调节个人情绪,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主动寻找工作中的各项服务,对高校行政事务工作的新路子积极探索,对新知识、新问题的学习研究积极参与,主动去想如何更好地规范服务、搞好事务。只有对全方位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为领导、高校各部门提供耐心细致地服务,才能树立办公室行政管理的良好形象。其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具备奉献精神,对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吃苦,事无巨细都应一丝不苟,在不怠慢的同时做到毫无半点差错,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性、规范性。[4]此外,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树立精益求精的理念,面对日常工作的各种琐碎工作都应优质、高效、有序地完成。 (三)对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四个关系正确处理 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关系复杂,要有效完成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处理好四个基本关系。第一,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应对服务中心与日常事物的关系正确处理,中心工作是高校办公室工作的首要和中心工作,日常事物的安排必须围绕中心工作进行,增强高校办公室工作的预见性。第二,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应对参与决策和抓好落实的关系正确处理,对管理中的各项新情况及时分析,在抓住主要矛盾的同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5]第三,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应对政务服务与事务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政务是核心,事务是保证,高校办公室工作必须更加侧重政务,促进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最后,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还应对行政工作与单位各级组织的关系进行正确处理,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对行政领导的核心地位加以维护,同时对高校各级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 新时期办公新形势向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应立足其基本特性,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对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四个关系正确处理,更好地推动高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陈琳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农村建设论文: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积极整合资金、增加投入的基础上,合理划分政府与农民、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投入责任,切实制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起好步,开好头,打好基础,不断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新农村建设的不同模式 一是产业带动型。即以发展乡村经济产业为关键,通过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增强农民经济实力,提高农民福利,彻底改变农村面貌。如被誉为“天下第一村”的江苏华西村是产业带动型的典型代表。目前,在乡村经济的带动下,华西的“三农”已经变成了“三化”,即农业工业化、农民知识化、农村城市化,以及“三集中”,即农村工业向小区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创造了新农村建设的成功模式。 二是主体培训型。即以培养新农民、造就新骨干为核心,打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平台,以新型农民带动新农村建设。如重庆市积极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紧紧抓住农村劳动力供求信息系统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城务工农民系列权益保障等环节提供财政支撑。通过培训转移衣村富余劳动力,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不少进城务工人员回乡建新居、开发新产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三是村庄整治型。如吉林省推行政府推动、高额补贴、建设高标准小康示范村模式,平均每个村财政投入284万元;浙江省推行农民推动、财政扶持、全面建设模式,实施“千村不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农村新社区,各级财政投入100多亿元,带动村集体、农民和社会其他方面投入250亿元;四川推行整合支农资金、整村推进建设模式,该省仪陇县是全国扶贫开发构建和谐社会试点县,以建设扶贫新村为平台,根据统一规划,整合各类涉农资金5000多万元,用于试点村的人畜饮水、村道公路、民居“三建五改”和沼气建设,使新农村建设走向整村推进的轨道;江西省推行以物代资、民办公助、农民为主建设模式,该省赣州市以“三清三改”为切入点,大力实施村庄整治,各级财政投入3.6亿元,平均每个村财政投入9万元左右,并借鉴了韩国以物代资、奖补结合的做法,主要通过发放水泥、石灰等原料促使农民改善村庄道路、维修房屋等。 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一是整合资金,盘活存量。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指导和支持建立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在县级政府,资金整合的工作重点也应在县级。要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支农资金有效整合方式和途径,引导支农资金的存量统筹用于新农村建设。 二是找准抓手,用好增量。财政部门应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和“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原则,找对抓手,选准载体,以政府的增量资金引导存量资金和社会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这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办法。 三是民办公助,激励投入。不断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投入积极性,特别是调动农民这个主体的投入积极性,共同建设新农村。目前不少地方实行的农民自愿申报、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及补助政策公示等制度,都是一种有效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激励机制,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应该大力推广。 四是强化监管,高效使用。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创新监管机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真正用于农村、用于农民。 根据不同的建设内容实行区别投入政策 ——合理确定财政支持政策。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作为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和一项宏伟目标,各级财政应从履行职能不缺位的角度出发,按照“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的理财思路,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目前,不少省份都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衣村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村庄建设和村容整治。各级财政部门要选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目前农村主要问题是村庄建设缺乏规划,公共设施落后,脏乱差的状况没有改善,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隐/:请记住我站域名/患没有消除。因此,各级财政应以涉及农民生活条件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的最现实问题,如新村规划、改水、改厕、环境治理、沼气开发利用等为突破口,支持村庄整治的示范建设,并逐步整体推进。三是合理划分政府与农民的支出责任。根据村容整治和村庄建设内容的不同性质,按照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区别对待的原则,给予不同的支持。对于新村规划、村容整洁、改水改厕等公益性的建设内容,主要由财政投入;对于农村垃圾处理等半公益性公共产品由农民投入为主,财政适当补助;对于农民自己房屋的改建、通户道路修建等非公益性产品,则由农民自己承担。 ——整合现有支农资金,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按照中央“国家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积极整合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和扶贫资金,并整合现有的乡村道路、农村沼气等“六小工程”资金,围绕新农村建设规划,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二是支持培育和发展新产业。要整合目前有关粮食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和发展新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新农村建设。三是支持培训和造就新农民。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并将培训造就新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大措施来抓。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培训、农业科技示范、农业职业教育等资金,围绕造就新农村建设人才,用于培训新农民。四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凸显,并引发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下决心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要不断加大对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政府的经费自给能力,避免农民负担反弹。 新农村建设论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为基、规划先行、以人为本。 坚持发展为基,加快富民步伐 发展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关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实施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高效农产品产业带;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股份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搞活农产品流通。 努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推进城镇化。按照“注重特色、注重规模、注重区位、注重产业实力”的要求,推进城乡区域调整,集中发展规模较大、辐射能力较强的小城镇,提高小城镇对农民的吸纳能力。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农民创业热情,扶持和鼓励农民进城兴办二、三产业。遵循“政策引导、有序流动、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的方针,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农民就业和外出务工创造宽松环境。 用抓工业的思路抓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村工业化。扶持和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帮助其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与农民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的辐射带动力,构建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群,发挥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 坚持规划先行,促进协调发展 规划是龙头,规划的水平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水平。新农村建设规划应注重系统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统一,既要严格标准,又要符合实际。在建设模式上,力求自然和谐、形式多样;在建设方法上,一次规划、分次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系统性。依据统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正确把握四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使规划成为有机统一的整体。 前瞻性。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制定规划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把标准定得高一些、超前一些,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可行性。立足各地农村实际,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做到高标准建设与农民的承受能力相统一,不搞“一刀切”。制定规划应详细周密,既有总体安排,又有阶段目标;既有任务要求,又有落实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群众意愿 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把新农村建设与农民求富、求安、求乐、求美、求和谐的要求结合起来,激发新农村建设的原动力。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权利,凡涉及资金筹集使用、项目招标以及工程质量等重要事项,都须经村民大会通过,“大主意”由农民自己拿。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发展农村“路、水、电、医、学”等公共事业,规范和完善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济制度。把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结合起来,把村庄整治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完善基础设施,治脏、治乱、治差,改水、改路、改厕、改厨、改圈,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营造良好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着力完善农村文化教育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以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加大普及文明生活、科学婚育、卫生保健等知识的力度,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民主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农民守法的自觉性;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的能力。 新农村建设论文:基层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基层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有很好意见和建议: 1、基层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通过座谈,可以深刻的感受群众对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决策非常拥护,对新农村美好前景非常向往,对新农村建设热情很高,充满信心。同时认为新农村建设一定要结合本村实际,量力而行,切不可举债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应把着力点放在集体发展,让群众得实惠上。认为今后要更加注重集体经济的培育和发展,因为这是为群众举办公益事业的前提条件。同时普遍表示不等不靠,在现有条件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尽量为群众多办些实事、好事。 2、存在的问题和干部群众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集体经济发展还不平衡,部分村集体经济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相比还相当薄弱,可支配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太少;农民还不够宽裕,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能力不足。二是大多数农村劳动力缺乏一技之长,无固定的就业岗位和现金收入,这部分劳动力主要靠自身的强壮体力去从事一些体力工作获得收入。三是村级规划建设缺乏整体和长远规划,处于“各自为政、自我发展”的状态,存在各村都想搞公寓楼、商贸小区、工业小区现象,容易造成土地浪费和重复建设,重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不良景象。四是村容不够整洁,缺乏统一的垃圾回收和集中处理设施,垃圾无法处理和填埋,随意堆放,“三大堆”问题突出。五是要求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对集体资产管理采用股份制和租赁制,切不可一卖了之。六是要求上级给予贫穷落后村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认为优惠政策都让富村争取去了,结果是好的更好,差的更差,落后村老百姓看不到希望。因为落后村的原因,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客观条件的因素。七是要求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减少环节,减免有关收费,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3、对新农村建设的建议。(1)要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增加集体收入,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是建设新农村的核心和物质基础。基层干部群众认为新农村建设和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群众谈论最多、最为关心的就是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新农村建设打好经济基础。增加村集体收入,当务之急,一是要放宽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通过转让、出租闲置场地、房屋增加收入。二是发展个体民营经济,搞好个体民营小区建设,通过村级税收增长地方留成返还增加集体收入。三是要大力培育各类特色专业村和各种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在组织和服务群众致富中增加集体收入。当前大部分农民收入特别是现金收入的增加主要依靠出卖劳动力,建议县乡两级要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民群众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致富素质,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供更多机会。(2)积极作好村集体债务消化工作。当前村级负债面广量大,影响了村级发展。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积极消化村级债务。当前,首先要清理锁定乡镇村债务,并把债务清偿工作作为考核乡镇村的一项重要指标,制定年度责任制。对责任制完成好的予以奖励,逐步消化乡镇村债务。同时,从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入手,除公益性事业外,禁止乡村两级负债搞建设,防止产生新的债务。(3)科学制定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制定规划时,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既要注重搞好村内规划,同时又要注重搞好连村规划,特别是对于村庄集中、距离较近的村庄规划,在制订住宅小区、工业小区、商贸小区建设和自来水、垃圾集中处理场等规划时,要具有前瞻性,从宏观上把握好,充分考虑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的长远发展趋势和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既要符合实际需要,又要科学合理,防止各自为政,自我发展,造成财富和资源的浪费。(4)因地制宜,分类突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推广一个模式,沿用一套考核指标。要从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层次性、多样性的实际出发,依据村情选准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近期努力的重点。对那些基础较好,班子较强,群众易发动,对周边易产生带动作用,有说服力的村庄,要先行一步,作好一点,作出成效,作出特色,予以推广,予以示范。特别是对近郊村要提倡先行一步城市化。在操作方式上,可采取两种类型,一种是政府介入,结合村庄土地连片进行整合;一种是有实力的村直接同投资商合作,进行开发。配合大项目建设,引导农民重新选址新建或全村整体改造,并与城区衔接配套好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使布局优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饮水净化、环境美化一步到位;对远郊村,不改变原来的格局,保持原村风貌,进行现状提升,从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入手,以改善农民卫生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为核心,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完善村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居住环境。(5)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和启动力度。当前,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主要是向基础条件好的村倾斜,给贫困村群众造成穷村无人问津,穷的越穷,富的越富的感觉,贫困村的农民看不到希望。建议各级政府在抓好典型示范村和建设村的同时,更要注意加强对那些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和启动力度,适时启动贫困村建设,首先帮助他们实现道路硬化和通自来水等基础性工作,使他们早日感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6)坚持以集体和群众投入为主,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建议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一是政府以奖代补,补助一部分;二是发动群众集资一部分。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启动一事一议,群众对于改善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理解和支持的;三是政策性信贷支持一部分,放宽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消费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四是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出租转让收入一部分;五是业主、开发商预先垫支一部分。(7)进一步转变部门作风,强化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建议采取统一政策,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各项审批一律从简,收费一律减免,同时,做到集中审核,一门办证,减少时间,提高效率。 新农村建设论文:浅谈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件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建设的庞大的系统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新农村建设受益最大的农民群众,能否充分发挥积极性投入到这项工程中,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但从笔者几年来在基层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看到,由于受思想观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当前在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中,许多地方的农民主体作用还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为此,我就如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新农村建设中影响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原因分析 (一)农民主体自身方面原因分析: 1、观念落后。部分农民缺乏长远目光和大局意识,本位思想太严重,只考虑一家一户的利益得失,对新农村建设中涉及的土地调整、宅基地管理政策、公益设施建设的态度迥异、观点不一,规划、政策中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阻挠,只想获利,却不愿让利。由于这部分人组织化程度低,思想分化严重,所以主体目标很难取得一致,如部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中进行规划时漠不关心,对土地政策不遵守,建房时讲风水信迷信,导致规划执行难,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严重。 2、素质不高。不可否认,由于农村长期落后和农民收入低 迷 ,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当代中国绝大多数文盲、半文盲都在农村,他们一时半会还难于理解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和做法,如我乡社面点的农民在开展建设之初阻止改卫生厕所,经了解主要原因是他们理解不了“无害化处理”原理,怕改厕后整个村子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3、结构失衡。由于农村缺乏致富的路子,为赚钱而外出务工的人员不断增多,有的全家外出,大量劳动力资源外流,留在家的都是“386199”部队,他们既要负责地里农活,又要负责监护外出务工人员留下的幼小子女,新农村建设力量明显不足。如在村庄整治及发展产业时总有部分农户因缺乏劳力而影响工作整体进程。 后劲不足。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大部分农村家庭收入不高,加之以往医疗、教育费用都要自己承担,开支较大,农民积蓄不多,即使有点积蓄也想存银行防老,不愿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缺乏,导致新农村建设的后劲明显不足。 (二)政府主导服务方面原因分析: 1、宣传发动不到位。不少建设点宣传只是以写标语及张贴各种制度为主,宣传形式单一,内容呆板,群众不易接受,认为政府是搞形式主义,搞形象工程,对于“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认识不清、理解不透。 2、工作方式有偏差。由于对农民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加之为应对新农村建设限期考核、督查,赶时间、赶进度、赶验收,不少干部缺乏工作的耐心,不注重对农民的引导,不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建设事项大包大揽,导致群众不领情、不认账,认为是干部为了政绩搞花架子,做表面工作。所以有的点出现“政府发号召,群众心里笑”、“干部扫地,群众参观”的现象。 3、投入机制有缺陷。首先是政府投入不足,多数村庄因基础设施薄弱,即使群众积极性很高,也难于正常开展。如今年我县对每个三级共建点扶持10万元,一些基础设施条件差、涉及户数多的点,群众急盼解决出行道路和水利设施,由于资金缺口大,导致农户怕完成不了任务,达不到验收标准,得不到补助资金从而不愿参与新农村建设。其次是投入不均衡。不同领导、不同单位扶助及不同乡镇的点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往往不统一。甚至有的点为了赶时间进度,粉刷房子、修公路等不需要农民出钱,助长了农民“等、靠、要”的思想。最后是投入资金的管理不到位。部分建设点由于上级补助资金、群众筹集资金的使用不经民主讨论,帐务不公开,从而容易让农户之间相互猜疑,同时对干部和理事会产生不信任感,影响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4、基层组织能力弱化。党员队伍老化,管理松散,村组干部文化程度低,人才匮乏,决策团队弱化,加上个别村还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如宗族不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不密切,使群众对干部存在戒备心理。如在发展甜叶菊产业中就有不少农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怕干部说话不算数,兑现不了承诺而不愿栽种。 正是由于农民自身和政府引导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中,农民的主体作用的发挥效果大打折扣。 二、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对策 (一)提高农民素质。 首先,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大力关注农村留守孩的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改善教育设施,特别是要解决好边远山区师资力量紧缺问题,提高教育质量,为农村的未来培育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其次要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通过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和农业科技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转变农民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不断提高和丰富农民的知识技术水平,增强他们在市场经济中致富的能力。 再次要重视发展农村文化。既重视载体的建设,如村文化站、文化广场等,更要在丰富农民生活上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农村的文化队伍建设, 发动社会文艺团体送戏下乡,结合农村传统节日和平时重要活动,更多地举行能够体现农民优良传统或具有时代精神的、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在丰富农民生活的同时,转变农民的生活观、审美观,提高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夯实经济基础。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只有生活富足,农民才能追求高质量的生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前提,建设新农村最关键的就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重点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发展生产提高农民收入。要落实中央的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来自农业本身的收入;要引导农民正确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二是改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重要的是对其居住环境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导农民到城区镇区买房建房,不能到城镇买房建房的,要引导农民建设中心村,变传统的分散居住为集中居住,合理安排供水、供电、交通、医院、学校和购物,既降低建设成本,又可以大量地节约耕地,使农民的生活方式城市化,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从而自觉改变传统的不文明、不方便的生活习惯,使他们的生活质量产生质的变化。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实行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增加对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资金扶持,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建成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和社会共同负担的农村养老制度、覆盖全面的农村医疗保障和大病救助制度,结束城乡二元结构条件下把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之外的局面,让中国农民这一最大的国民主体享受正常的国民待遇,增强政府的亲合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 其次是要切实提高集体收入。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组成部分,只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才能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真正建设好新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好带头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发挥资源优势,找准发展路子。如集体开发林场、果园、菜园、园林、养殖场等增加集体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对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应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大力改善农民基本的生活和生产条件,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之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办法,盘活现有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对集体原有资产及农村资源,要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交付农民开发利用,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增强服务能力 1、增强干部服务能力。首先,乡干部要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掌握农业科技知识和经济信息,了解农村实际情况,通晓农村实用法规,力争成为农村中的文化人,抓经济的明白人,创业中的领路人。其次,要转变观念。在角色上由指挥向服务转变,自觉“矮化”角色,在履行组织指挥职责的同时提供服务指导,既当马前卒又当勤务员。深入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政策和做法,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同时在村庄规划,项目申报、筹资方式、资金管理方面加强组织和引导,并出谋划策帮助制定产业规划,环境整治方案,美化绿化方案及建设预算等,但必须遵从民意,民主协商,切不可包办代替。干部还要利用自身见多识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再次,在工作方法上由指教向引导转变。要有大局观念,有爱民之心,工作中将心比心、以情换情,与群众“套近乎”“拉关系”“建感情”,在“少说多做上”下工夫。采取召开现场会、典型经验交流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卫生评比等灵活有效的形式,通过干部搭舞台,让农民典型站出来“领唱”,运用典型“金钥匙”开启农民思想观念转变之门。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是固本强基,要大力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切实形成 “双强型”的火车头。一是选好带头人,实现能人治村。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与教育,把他们培养成善经营、会管理、具有崇高党性和奉献精神的领头人。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强化组织活动。有条件的新农村建设点要设立党小组,让农村无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主战场上大显身手,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培养锻炼年轻党员,壮大农村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机制,创新载体,创建平台,让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四)提高运作水平。 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农民主体,理事会运作”的基本模式。首先是要提高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运作水平。要加强对理事会的指导,引导群众将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能力强的五老成员选进理事会,并对理事会成员加强培训和指导,使理事会能理事、会理事、理成事。理事会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对多种渠道筹集的新农村建设资金进行民主管理,对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每个项目组织实施、督促进度、监督质量。如我乡的背田新农村建设点,通过这种办法进行运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地调动了群众建设积极性,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其次要加强监管,建立农民自主发展、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持久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为此,必须建立起农民自主发展、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一要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以理事会牵头,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制定村规民约。二要建立责任目标约束机制。将新农村建设的一些具体任务,如村容保洁、道路维护等细化分解到户到人,制定相关的管理目标、标准,通过督促检查来抓落实。三是要建立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真正体现农民当家作主。四是要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 新农村建设论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一、农村建设部署非常及时 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与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相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快,村镇规划建设零乱无序,农民素质参差不齐,村镇脏乱差现象严重。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必须创新思路,更新观念,积极探索解决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所以说中央现在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非常及时的,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抓到了点子上。二、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 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很广,笔者认为主要目标任务应包括以下内容:培育新农民、发展新产业、规划建设新村镇、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农村新风貌。实现农村工业园区化、农村产业化、农田标准化、农民知识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特色村镇、培育中心村镇、减少贫困及自然村。狠抓规划龙头、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以及旧村改造、村庄整理和环境整治,村民自治。最根本的一条是真正使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和提高。 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1、工业反补农业。应当在确保工业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工业用地和村庄建设、农民建房用地的矛盾,地方政府应克服财政困难的矛盾,千方百计通过各种筹资渠道和形式来筹措新农村建设的启动和建设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实行工业反补农业,形成工业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良性互动。 2、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工作虽然艰难,但只要政策指导到位、激励有效,一定能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农民的积极性,顺利推动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3、强化管理。新农村建设一要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规划来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二是应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验收机制,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强化管理。 4、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规划起点可高一些,要求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要求住宅设计户型适宜、结构合理、立面完美。而要做到这一切,除了要求村级经济实力雄厚农民富裕作为实施基础外,作为政府,还需要通过政策的推动落实一定的启动资金,财政应安排适当补助资金,以帮助、吸引农民进新农村建房,保障新农村建设逐步推开。 5、从实际出发。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千万不可学我们在书本上看到过的“”的搞法。二是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科学编制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在方式方法上,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四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广大农村点多面广,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又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五是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强行硬推。 四、新农村建设工作措施 1、科学规划。政府部门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严格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建立科学、高效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条件好的应高起点规划建设,条件差一些的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模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要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经济实用。 2、齐抓共管。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规划建设部门要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及时做好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并提供尽量多的村镇规划、房屋设计图纸供各地参考,并负责对从事规划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国土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交通部门应抓好村镇公路勘察设计,协助搞好中心村主干道的规划设计;卫生、城建、农业部门应抓好环境整治、改水改厕所和沼气池建设;供电、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中心村及自然村落的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简化贷款手续,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3、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通过村级自治组织经常性地开展有的地方已开展的“卫生庭院”、“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庄”、“信用村”、“信用户”等群众性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需要民众的参与。要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和动员广大民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同时还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5、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新农村建设摆上当地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颁布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规划办事。当地政府应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促。 新农村建设论文:浅谈青年干部加强服务新农村建设能力 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实施下派干部、“三门”干部、工作队和挂钩联系村等制度,是新农村建设和锻炼干部的双赢之举,这些措施有力推动着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也向我们青年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每个立志有为的青年都不得不要考虑自己怎样才能发挥好作用的问题。但客观地讲,青年干部,尤其是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干部不是农村工作专家,甚至都普遍缺乏基层农村工作经历。从人的因素来说,要在新农村建设中不辱使命,有所作为,自身的努力始终是内因。因此,青年干部首先要重视的问题是,怎样努力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同志在《论加强和改进学习》一文中讲,“年轻干部要尽快成长起来,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只有勤奋学习,深入实际,努力吸收各种知识营养,经受艰苦锻炼。”(《文选》第二卷第309页)这句话用在这里是我们最好的行动指南。具体而言,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必须增强时代责任感,努力培养全局观念。建设新农村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历史任务,从长远看,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终将要由我们这一代及后几代人来完成。作为一名青年干部,我们要坚决杜绝新农村建设是上级领导要做的事,与己无关的错误观点。在工作中,要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站在全局高度,时刻关注新农村建设的热点、难点,关注和把握上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决策和新方向。养成对新农村建设问题进行思考的习惯,并对现实工作中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行调研,积极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 必须主动学习,切实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要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并把学风问题摆在了突出位置。在知识和能力方面,我们不可能样样精通,但作为青年干部,掌握一定的政治理论、经济知识和法律常识是必不可少。为此,我们只能不断进行学习。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我们要彻底摒弃理论学习上的被动局面和形式主义,真正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主动性。在学习内容上,主要是要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围绕县委和县政府发展战略及发展矿电、烤烟、畜牧业、经果业等重要决策部署,自主开展学习,真正学懂弄通,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科学理论对工作的指导。 必须投身实践,不断提高农村工作能力。我们大多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青年干部,接触实际、接触群众的机会比较少,没有经过艰苦环境的考验和基层工作的锻炼,农村工作经验十分缺乏。所以,青年干部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能力,最终还是要靠到农村实践。现在的基层农村,已经成为锻炼青年干部的一所大学,我们要珍惜各种农村工作机会,把新农村建设当作个人成才成长、建设功立业/!/的大舞台,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边学边干,边干边学,不断熟悉基层工作方法,积累组织、管理、协调等各方面的能力。 新农村建设论文:新农村建设要注意思想宣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历史进程,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推进服务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使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热情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正确认识思想宣传的重要性 思想宣传战线历来是我党一条极其重要的战线,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之一。邓小平同志警告说:“在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以后,全党要研究如何适应新的条件,防止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同志也指出:“宣传思想战线是十分重要的战线,宣传思想工作是全党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善于做宣传思想工作,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必备的素质。切实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我们党的这一政治优势。”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工作,因而,思想宣传的好坏,会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会影响到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思想宣传要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 紧密结合农村人民群众的思想实际和生产活动实际,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搞好宣传教育,思想宣传要以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来宣传,而且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动员和激励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 三、抓好舆论宣传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正确导向 舆论宣传要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正面宣传为主,把握舆论导向,遵循宣传规律,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三农”等热点、重点问题的引导,着眼于促进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和推进农村各项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我国农村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建设和谐的良好氛围。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使其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好帮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着力营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良好氛围,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四、思想宣传要以满足群从精神需求达到经济发展 思想宣传要加大信用教育力度,强化信用、契约等观念,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和社会道德。围绕提高村民的综合素质,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宣传内容更务实、更贴近经济社会生活。村民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既有政治上、经济上的,也有精神上、文化上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宣传思想工作应围绕村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在抓好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教育等传统内容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反映时代精神、适应实践要求的新理论和新知识的学习教育,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知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应不断拓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新领域,把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文化建设、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内容融入到宣传思想工作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一项繁重的历史任务和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宣传要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的发展观,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早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 新农村建设论文:关于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新思路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妇女作为半边天,在农村也充当一半劳动力的重要角色,是新农村建设中少不了的一支主力军。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把力量凝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来,以更加有富有成效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在发展新产业中显身手。创业是财富之源、发展之基,创业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对女性而言,创业是实现自身进步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必由之路。近年来,镇村两级妇女组织要积极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通过开展以促进农村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双学双比”活动,培养“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创业女性”,扶持“妇字号”重点产业,为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我镇中墩村“三姐人家”农家乐有限公司成立于20__年10月,年均创收近20万元,其总经理胡彩霞女士是当地土生土长却小有名气的一位创业女强人。公司经营餐饮业的同时,也对外销售当地农产品,既为当地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带动了当地农产品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要以带领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顺应时代要求,树立创业理想,拓宽致富渠道,走科技型、集约型、特色型发展之路。要积极发展高效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畜禽饲养业和生态观光农业等产业,努力培育壮大一批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致富项目,真正使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在建设新村镇中有作为。我镇市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西文村的金华鸽业就是典型的“妇字号”重点产业,走的是一条家禽饲养与生态循环相结合的致富之路。金华鸽业的大胆尝试与脱贫致富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其他养殖业的发展。新洪村的庞秀英承包桑田30亩,发展养蚕业,今年收购蚕茧2300多斤,产业也初具规模。 生态良好、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妇联组织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净化、绿化、美化环境,倡导绿色消费,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生活环境。我镇的新洪村、中墩村位于103省道,村容村貌尤为重要。每年农闲时节,村妇女干部就会组织本村各个村民组的妇女小队长集中清扫村主干道。要引领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发展循环农业,以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以家庭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家庭创卫活动,重点治理污水乱流、杂物乱放、柴草乱堆、鸡狗乱跑等问题,努力实现健康理念进家门、健康生活方式进家门,形成优美、整洁、有序的家庭生活环境。 在培育新农民中走前列。知识改变命运,学习创造未来。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需要也必将培育出一批思想素质高、经济意识活、创业能力强的新农民。各级妇联要把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和提高妇女素质、促进男女平等作为统筹城乡妇女工作的重中之重,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妇女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在农村免费开展技术培训、提供致富信息和就业机会,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就我区的具体情况而言,一方面是区工业园区各企业的定单积压,产品供不应求,急需劳动力,一方面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流,留守儿童日益增多。镇村两级妇女组织就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更加注重对农村妇女的培训教育,通过农业技术、创业理念、市场经济知识、企业经营管理等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妇女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和创业致富的水平。在抓好培训教育的同时,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树立不懈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坚持自觉学习,勤奋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发展能力、适应能力,使广大农村妇女逐渐成为学习型、知识型、创业型的新型女农民。 在打造新组织中树形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妇联组织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在“党建带妇建”原则的指导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解决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机构弱化、覆盖不全、工作方法单一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保证基层妇联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载体、有经费。要选派年纪轻、有文化、懂经济、讲政治、热爱妇女事业的优秀女干部充实到基层妇联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围绕群众需求做工作,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生命力,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妇女群众信任、拥护、爱戴、满意的群众性组织。 建设新农村就要求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优势,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热心公益的传统美德和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构建社会新型人际关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目标要求,坚持生产生活统筹兼顾、发展 维权齐抓、宣传培训结合、文明和谐共进,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学习新知识、建设新生活、谋求新发展,推动妇联工作和妇女发展再上新台阶。 新农村建设论文: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又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争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为我市开展“共建共享和谐海宁”,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营造了理论氛围,指明了工作方向,对我们坚持“加快发展、统筹发展、合力发展”,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市共有残疾人13812人。从残疾人家庭看,大约70%属于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在调查中我结合全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和残疾人生活现状,针对如何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思考。认为:一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科学地概括了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政治、经济、文化全面推进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二是去年三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并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现代新农村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随着社会化管理程度提高,社会公益事业和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是十分重要。三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结合农村残疾人所占比例大、分布广、困难多、扶持难的特点,进一步做好和调整农村残疾人的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对农村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扶持的覆盖范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农村残疾人的扶持,重点要立足农村残疾人发展的实际,突出村、社区居住生活环境特点和各镇产业特色,因地制宜,从残疾人最迫切的需要出发,尊重他们的传统、习惯,不搞固定模式,量力而行。按照残疾人现实需求,根据实际可能,合理确定发展目标任务。 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残疾人事业,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共建共享和谐,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展生产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自主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为手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竞争力,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是实现生产发展的根本。要改善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是要转变残疾人收入增长方式,要取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佳效果,就要残健共融,共同发展,共同致富。要切实为残疾人做实事,变输血为造血,使农村贫困残疾人从根本上得到扶持与帮助,尤其是在长远上起到扶残扶志的作用。要加大科技助残的创新能力,要善于利用资源,加大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开展种养殖业的培训,更要帮助残疾人从重视种养殖业为主的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转向产量、质量、安全、生态和效益并重,从农业的种养殖业自我发展转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科技知识和科技水平。从根本上说,要改变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农村残疾人的综合生产能力就要靠知识、靠科技进步、靠自主创新。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残疾人农民增收。实践证明,只有发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高效农业和绿色产业,因地制宜,才是残疾农民增收的新亮点,要教育残疾人发扬“四自”精神,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知识就是财富”,在残疾人身上同样表现得非常明显。 二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在进行资本金分配时应向农村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要下大力气多渠道、多形式的做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如社会养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尤其是要探讨多种形式的康复及大病应急救助和医疗保障问题等,要使农村的残疾人得到老有所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三是应加大对农村有劳动能力和能康复贫困残疾人的政策支持力度,尽快完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农村残疾人群体的科普、教育和技术推广,增加科技资本的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大力发展农村残疾人文化事业,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要改善农村残疾人居住环境,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自然和谐发展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建共享和谐海宁。 四是建立健全乡村残疾人自治机制。从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入手,建立健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民主制度,以实际行动实践残健共融,使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中残疾人村民民主权利受到保障,得到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决策要实现民主化、制度化,保证残疾人的参与权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探索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根据农村贫困残疾人所占比例大,分布广,困难多,扶持难的特点,按照公益事业社会化的思路,探索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工作方法,在积极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为他们今后获得收入,改善生活状况,着眼于长远发展致富的希望。献爱心就要见实效,要加大扶贫助残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方法,既要本着扶贫助残的方向,更要设计好新农村建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项目,起到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的作用,推进残疾人事业和谐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发展做出贡献,共享海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新农村建设论文: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是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需要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项法律服务,是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广大群众和基层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在这二十多年中,基层法律服务经历了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到逐渐萎缩。随着党中央和国务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地位和作用将日益显现,基层法律服务产生于农村,其最终的服务对象是农村,这也是基层法律服务职能的回归。 一、基层法律服务的特殊性 基层法律服务是我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是作为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有益补充而产生、发展的,与律师有着千丝万屡的关系。但是,基层法律服务与律师在服务对象、内容、方式等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其特殊性表现为:基层法律服务的对象是基层,特别是面向广大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的主要是低层、低端的法律服务,在城镇可以说是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有益补充,基层法律服务具有及时、便捷、低廉的特点,满足了城乡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乡镇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农村、农民,收费低廉,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农村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二、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乡镇基层法律服务适应农村法律服务的需求。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具有贴近农村、了解农民、收费低廉、服务有效的特点,由于门槛低、起点低、服务低,基本满足了广大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对法律服务的“请得起、请得到、服务好”的需要,其作用是目前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队伍无法取代的。随着农村社会矛盾数量增多、复杂化,[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站-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注:]农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将大量增加,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利用其优势快捷、便利、低廉地解决大量的纠纷,维护农村的稳定。同时由于农村矛盾法律服务需求的复杂化,对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农村是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体现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也主要在基层,农村是大基层,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总的来说比较薄弱,乡镇司法所达不到每个乡镇一个,每个所的人员通常为1至3个,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包括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在内的9项职能,面向的却是上万的农民,工作起来难免力不从心,其作用发挥就受到影响。乡镇法律服务在不同程度上承担着部分司法行政职能,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法制宣传、调解纠纷、关注弱势群体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这在中西部农村表现尤为突出。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司法所之间事实上已经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关系和格局,农村建设离不开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因此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乡镇法律服务的大力发展。我国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匀,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只有非常有限的法律资源服务于农村,特别是律师很少涉足农村,如何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法律服务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法律服务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积极发展乡镇法律服务,司法行政为新农村服务的政策和措施很难得到具体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服务职能,运用法律服务手段,在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加农村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农民问题,越来越离不开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服务。农村对法律需求的领域越来越广,需求量越来越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9条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这给法律服务业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三、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从法律服务自身职能出发,按照《意见》的精神选好切入点,把握关键点,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们认为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要下大力气做好“三个服务”:一是服务农村经济和科技发展。经济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农业要靠科学技术来支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为调整农业结构、招商引资服务、改善农村市场环境服务、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实施农业高技术产业化服务等服务;二是服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为农村文明体育设施建设、农村信息建设,创建农民健康、洁净、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居住环境服务服务。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体现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村民公约,协助村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三是服务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您阅读的文章来源ˇ文秘站 -文秘站 !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预防和避免纠纷的发生。积极依法公正、公平、合理地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的创建活动。 (一)加大法律服务方面的立法,鼓励大量优秀人才进入法律服务队伍。 《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是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执业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但法律工作者这个概念在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界。因为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法律和 行政法规对其进行立法。《行政许可法》出台以来,明确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就导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两部门规章中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的审批权被取消。为了能给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法律人才支持,又使法律工作者后继有人,保持法律服务队伍连续性。我们建议司法部尽快将59、60号令相关内容上升为行政法规或法律,保证法律工作者执业有法可依。 (二)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引导力度。 基层法律服务在性质上属于中介组织,受市场经济的调整。既使如此,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基层法律服务的主管机关也完全有能力通过行过行政手段引导法律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我们建议:一是县局积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为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新农村提供宽松的政治环境。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法律工作者法律包村(居)、担任乡镇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引导法律工作者向农村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在各乡镇建立法律服务联络员制度,由乡镇司法员兼任联络员。司法员充分利用熟悉当地法律服务需求的优势,及时向县局基层股反馈法律服务需求信息。联络员制度有利于法律服务人员及时掌握农村法律服务需求信息,积极主动地为农村提供有偿的、无偿的法律服务。 (三)找准切入点,寻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的有利平台。 1、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产业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要义就是生产发展,生产要发展就需要有一定的农业产业来支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农产业化的各种协会组织;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工业园区等都为法律服务业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平台。紧紧依靠这些发展平台,就能够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2、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改革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农村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条件。但这些项目地处农村,面临许多的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这就需要我们法律服务人员主动联系,主动服务,防范法律风险。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等农村社会事业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利用政府阳光工程培训班的契机,为农村劳动力培训班学员上法制课,给每一位外出务工人员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 3、在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培养建设新农村主力军的新型农民。新型农民应当是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农民。通过在法律工作者定期到所包的村为村民解答咨询、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来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新农村建设论文:统战工作应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当务之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关系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历来是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应当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和运用统一战线各领域资源,自觉为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服务,做出积极的贡献。 统一战线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辨证关系 统一战线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相联,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多年来,在广大农牧区涌现出了许多致富带头人,科技示范(应用)者和当地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他们成为统一战线需要关注和团结的重要社会群体。统一战线通过运用各个领域的资源,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快发展,同时,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统一战线也可以进一步拓展工作空间,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一战线的重要政治责任。统一战线工作历来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一战线工作应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思路布局、方法措施上进行新的思考、做出新的谋划,最大限度地把各阶层、各民族、各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农村建设上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各类组织的普遍兴起,特别是个体户、民营企业和各种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迅猛。这些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存在差异性,增加了社会整合的难度。统一战线工作应利用自身优势,在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积极的贡献。 新农村建设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做好服务即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重要的职责,统一战线工作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的优势,充分调动和应用各方面的人才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要增强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意识,增进对农民的感情,满腔热情地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并不断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多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要发挥城市中的统一战线成员的特长,为新农村建设谋务实之策,拓发展之路,而且要发挥农村中的统一战线成员的作用,大力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根据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民生活水平和思想观念存在较大差异而导致在贯彻落实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中出现差别的实际,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民主监督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听取并积极反映包括农民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政府进行决策提供参考,坚决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愿望、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同时,要针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统一战线领域、范围和新成员的增加,把统一战线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农村第一线延伸,切实履行好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职责,教育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任务,需要统一战线发挥优势,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首先,要组织引导和大力支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要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合作医疗、环境保护、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谋发展之计,献务实之策,行为民之举,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效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其次,要组织引导和大力支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主动为新农村建设牵线搭桥,积极引资引智,增强发展后劲,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的优势 ,积极推介农业产业化优势项目,扩大招商引资,为农村发展注入“血液”,为新农村建设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要注重发挥统一战线成员中涉农方面的专家学者在技术、信息、市场方面的专长和优势 ,引导他们深入农村,突出项目帮扶、信息帮扶、技术帮扶,为培训人才,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益做出贡献。第三,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于新农村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在整个经济的贡献率也在逐渐提高,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好这一资源优势,深入了解非公有制企业的需求,积极牵线搭桥,积极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大胆参与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开发,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活生产条件,全面提升农村发展的质量。要积极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光彩事业,积极开展智力帮扶和各项公益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做贡献。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为统一战线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但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艰巨的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同心同德,共同为之奋斗。在这一强国富民的伟大工程中,统一战线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形式主义,即不能好大喜功,又不能消极应对,无所作为。要吃透精神,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认真筹划,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积极探索统一战线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服务工作机制,使统一战线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大有作为。 新农村建设论文:以文明新村创建为载体加快新农村建设 一、健全机制,保证文明新村建设工作“三个到位” ··县委、县政府为切实加强文明新村建设工作,首先从机制建设入手,抓领导力量,抓奖励资金,抓帮扶单位,保证领导、资金、措施“三个到位”。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文明新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对文明新村建设工作进行奖励的意见》和《关于对文明新村建设进行帮扶的意见》等,专门成立了文明新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一把手为文明新村建设联系村帮扶责任人。将文明新村建设工作列入各乡镇和单位目标管理进行考评,年终奖惩兑现。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奖励意见,规定对荣获省、市、县级文明新村的村给予重奖。去年以来,各级财政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和扶贫开发等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对文明新村建设工作进行倾斜和奖励达3000多万元。全县97个县直单位全部联系文明新村创建,在项目、资金、人力、科技、规划等各个领域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建工作。共投入资金110多万元,捐水泥、物料等价值20多万元,大力支持文明新村创建工作。二、发挥优势,以特色产业的发展支撑文明新村建设 该县充分发挥特色农业、旅游开发、集镇建设的优势,重点建起了三大特色文明新村;一是以建设沿国道、省道为主的百公里文明长廊,发挥交通区位优势,打造了20个以沿集镇为依托的高标准文明新村。二是以伏牛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区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文明新村,高标准完成了鹳河漂流、老界岭、龙潭沟等景区周边以旅游服务为主的特色文明新村。三是以观光农业为依托,建成猕猴桃、山茱萸、食用菌等特色农业文明新村,以特色产业的发展培育特色文明新村。 三、提升品位,推动文明新村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该县文明新村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人才与经济建设、家庭细胞建设四项工程,在品位上有提升,在特色上求突破,在长效机制上求探索。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标准达到路、电、水、电话、电脑、有线电视五通;文化建设工程达到村有图书室、阅报栏、村务公开栏、文化活动室、农民学校;人才与经济建设工程着重培育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培育一个诚实守信的文明环境,培育一个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培育一批科技致富人才,培育一支宣传文化队伍;家庭细胞建设工程要实现经济信息进家园,新型能源进家园,法律道德进家园,卫生观念进家园,科技意识进家园。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对所有文明新村加强管理和引导,促使其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该县已建成40多个市级文明新村,86个县级文明新村,这些新村全部实现了村组道路城市化、庭院建设花园化、居住环境别墅化,展示了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无穷魅力。 新农村建设论文: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体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党建工作的统一。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强化组织领导,促进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的实现。一是把握方向,科学规划。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央的战略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规划方案,把新农村建设引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道路上来。二是创新工作方法,重点突破。新农村建设任务重,矛盾多,头绪杂。农村党组织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有所侧重,统筹兼顾地抓好各项工作。要适应新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变化,按照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观和有利于农村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本文来源:文秘站 //网原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搞好指挥协调。三是求真务实,推进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战斗堡垒。要在新农村建设中树立起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实干形象,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多说实话、多办实事,以实实在在的新农村建设成果取信于民,以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带动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从而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二、着力打造一支务实精干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能力支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大量的工作需要基层干部去落实、去完成。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建设一支适应发展形势、务实精干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选人育人。要更新选人用人观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唯“实”不唯“虚”,唯“贤”不唯“亲”,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发展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基层班子。要在群众直推、党员直选的基础上,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党支部班子。要抓好递进培养,形成并坚持从建党积极分子、“双带”型党员到村级后备干部的递进培养程序,夯实选人用人基础。二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新农村的能力。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基层干部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县一级要特别注重抓好农村党支部班子和村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的提高。帮助他们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带领群众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本领,增强对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驾驭能力,使其真正成为群众奔小康的带头人。三是多渠道、多途径培养锻炼干部。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强化他们服务和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理念。开展科技培训,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他们的科技理论水平和运用水平。采取集中培训与外出参观相结合、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挂职锻炼与挑选基层干部到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增加他们学习锻炼的机会,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多面手。 三、大力整合各种资源,为新农村建设聚集发展力量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联系各方、沟通协调的职能作用,以开展“双争创五好,共建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聚集一切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共建新农村。一是注重发挥广大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以“把党员干部培养成发展能手,把发展能手培养成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双培双带”工程。把实施“双培双带”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让广大农村党员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体现先进性,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推动新农村建设。二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让农民自己的事自己作主。要切实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完善村民自治,建立村民理事会,推进村务公开,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使农民成为建设新农村、管理新农村的主人。三是发挥各类基层组织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打破农村基层党组织 “单打一”的做法,充分发挥各类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参与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新农村建设论文: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关键词:社会主义 新农村 科学发展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认识,有些政策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过这个提法。尽管是同一提法,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要求。 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本文转载自[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一以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着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育新型农民。 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3万亿元,而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小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约为293亿元,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与此相对照,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万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2万多亿元。应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其教育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 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 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 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变,支农投入渠道不宽及投入结构不够合理、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间农业投入职责划分不清、支农资金使用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使用;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比重。制定更加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在法律层面上保证政府支持与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落到 实处。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重点。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即主要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选择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而对于那些市场能够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揽。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逐步改变过去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适当归并设置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 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近年来,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中央政府,而地方财政的农业支出比重却呈逐年下降趋势。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应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晰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同时,在政策上明确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 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包办代替。特别是在村庄一级,政府的投入只起(到引导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应有作用。调查表明,如果能让农民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民是愿意为集体小型公共工程出资出劳的。当然,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应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绝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更不能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变相向农民要钱要物。发挥社区集体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需要加快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允许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应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这是增加社区集体组织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直接提供大量的资金。 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除了政府增加投入,重要的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应在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当地资源加快发展等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国家应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财政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对农业企业予以信贷扶持,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机制。 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在近几年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财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必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工业和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关键是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把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其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应继续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有别于农民和市民的最大社会群体,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应在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强化各级工会的功能,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促进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形成。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覆盖农民工的制度。 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壮大县域经济。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社会总产值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50%以上。我国需要向城镇转移的农村人口数量巨大,他们不可能全部进入大中城市,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要在县及县以下城镇生活和就业。因此,在鼓励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在各级政府中,县级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应探索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 积极将城市优质人力资源导入农村。除了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还应通过机制创新,把城市的人才、科技引入农村,以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应制定对农村的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政策。 健全农村工作的协调机制, 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负有责任。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识,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为了避免工作中的空缺与重叠,有效促进政策的集成、资金的整合,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在各级政府中应确定一个“三农”工作的抓总部门,健全“三农”工作的协调机制。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依然存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城乡差距过大的根本原因,就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因此,应把完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措施来抓。 新农村建设论文:发展特色乡村旅游 促进新农村建设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许多地区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都根据自身的条件和优势走上了发展乡村旅游的道路。石榴红村通过自身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但是,由于受自身资源等条件的限制,该村目前的发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他地区可以借鉴石榴红村的一些成功经验,如政府引导、建设资金筹集的“四结合”模式等,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关键词:新农村;乡村旅游;“品牌”效应;可持续发展 本着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建设自己家园的原则,武汉市从2005年5月20日起正式启动了“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该计划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改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新社区,计划从全市2 087个村中挑选110个作为试点。该计划把试点村从建设类型上分为三种:一是拆村新建型;二是整治提高型;三是旧湾改造型。石榴红村在该计划中被列为整治提高型,即对原有的房屋、道路、绿化等进行改造整治,使其达到社会主义农村新社区的要求。 一、现状、措施与效果及成功经验 1.现状 石榴红村位于武汉慈惠街道办事处最西部,南临汉江,北连107国道和汉渝铁路,西与新沟农场接壤;该村占地面积200亩,民房73栋,公房1栋,建筑面积10 540平方米;居民总户数73户,共210人,是一个以培育和种植绿色蔬菜为主的农业自然村。从黄鹤楼出发到该村只有约20公里的路程,离武汉市区距离适中,发展乡村旅游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2.措施与效果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该村积极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并成为“新农村建设湖北省示范村”。石榴红村已经整体改造成徽派建筑,并按照星级宾馆的要求将村民原来的住房统一改造成了旅馆,同时,请高校一些相关专家对村民进行了关于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还通过建立“厨嫂协会”提高了农民的厨艺水平。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石榴红村各个方面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 (1)村容村貌。石榴红村住房原为普通农村房屋,已经破旧不堪,政府按照徽派建筑的模式及“先中间后两边”的原则,先对该村中间20户左右的旧房进行改造,再对两边50余户旧房进行改造。目前,该村已基本全部改造成粉墙黛瓦的徽派建筑,特色鲜明,古朴和谐。 (2)基础设施。现在,该村村内主干道都是水泥路、小道都是与整体文化氛围相配的灰砖并建有足够的休闲娱乐设施、充足的自来水管道、完善的供电系统(供电线路全部转入地下)。政府对环保和绿化进行统一治理和规划,村民更多地使用太阳能(部分路灯也采用太阳能技术)和天然气等绿色能源。村民主要利用网络技术获得及时准确的蔬菜市场信息。 (3)村民收入。石榴红村从2005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开始接待游客,7天接待游客人数达3 500多人次,旅游收入达4万元,户均创纯收入1 200多元,其中,纯收入最高的一家达3 000元;2006年全年接待游客超过16万人次。该村的年人均收入已达7 000元以上。 (4)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在统一改造的过程中,村内增添了医务室,并配备了专业的医务人员,每户都享受了合作医疗,低收入者和五保户人员也全部享受了社会保障。 3.成功经验 石榴红村的成功不仅在于抓住了“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和新农村建设这两大历史机遇,还在于实事求是地利用、分析和发挥了自身的优势和条件。总结起来,石榴红村成功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积极引导。为了石榴红村乡村旅游的发展,政府结合成都红砂村、上海前卫村等乡村旅游发展较为成功的村的发展情况以及石榴红村自身的条件积极地向村民宣传乡村旅游方面的知识及现实和长远的利益。 (2)建设资金筹集模式。石榴红村在建设资金上按照街队出大头、农户出小头、市区投一点、社会帮一点的“四结合”模式进行筹集。目前,整个石榴红村建设投入资金已达600多万元,其中,街、队、农户出资298万元,引进外来资金320万元。 (3)结合自身优势,突出特色。石榴红村是一个以培育和种植绿色蔬菜为主的农业自然村,本身无先天的可供旅游开发的旅游资源,同时,该村人均地较少(不足1亩)且建设资金缺乏,受这些条件的限制该村发展一直比较落后。但是,该村又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及绿色蔬菜的优势,而且该村村民居住集中,政府利用这些条件进行了适当的政策支持和适中的资金投入,使石榴红村得到了较好较快的发展。 (4)村委会始终坚持。在石榴红村改造之初,大多数村民是反对的,村委会在这时候一家一户地进行了耐心的疏导,通过让村里老党员先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方式引导村民,其他农户在看到开展“农家乐”的农户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之后,纷纷加入到改造的行列。 二、目前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 我们对全村一半以上的农户进行了走访,发现该村的农户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即单纯开展“农家乐”的农户、既开展“农家乐”又从事蔬菜种植的农户和单纯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农户,其中,开展“农家乐”的农户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单纯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农户,这充分证明了该村发展乡村旅游的道路是正确的。但是,目前石榴红村乡村旅游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问题主要有: 1.根本性问题:旅游资源和旅游服务项目的开发问题 “旅游资源是指客观地存在于一定地域空间,具有审美、愉悦价值和旅游功能,能够吸引人们产生旅游动机,并可能被利用来开展旅游活动的所有自然要素(自然存在)和人文要素(历史文化遗产或社会现象)。”石榴红村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缺乏可供旅游的自然资源,目前,只有统一改造后的徽派建筑,景点少而单一,而石榴红村一大优势和 特色——绿色蔬菜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旅游服务项目是指与旅游相关的餐饮、住宿及休闲娱乐等,这也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方面。这方面,石榴红村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休闲娱乐项目不足和场所的闲置浪费,例如发展之初投资兴建的休闲娱乐场所“亲江乐园”就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2.关键性问题 (1)缺少“品牌”效益。石榴红村目前最大的特色是统一的徽派建筑,没有发挥该村绿色蔬菜的优势、没有突出“农”字,缺乏自己的“品牌”。据调查,很多游客反映该村许多“农家菜”没有“农家味”。 (2)对政府和旅游时间的依赖性过大。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是石榴红村发展的保证,但是,长期下去将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来石榴红村的游客主要集中在“五一”和“十一”长假期间,平时游客较少。 3.次要性问题 (1)交通问题。目前,石榴红村有一趟公交车与外界联系,单线一天4趟,没有到达武汉中心市区,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旅游资源和服务项目开发完善之后将逐渐凸显出来。 (1)农民利益的协调问题。在发展初期,为了实现公平,村委会存在对开展“农家乐”的农户平均分配客源的问题,重视了公平却忽视了效率。但是,随着农民市场意识的提高,效率问题将逐渐凸显出来。 三、相关对策 围绕石榴和徽派建筑设计有代表性的旅游形象标志和相关旅游产品,同时,通过网络、广告等各种形式加大对石榴红村的宣传,突出石榴红村的重点与特色,做出品牌,提升品牌效应;围绕“农”字,将一些古老的生产生活工具如水车、织布机、蓑衣等制作出来,开设“农家俱乐部”,增加旅游服务项目;引进市场机制,实行公司化运作,引导农民开展自由竞争;开通省内及省外旅游专线,市内还可增加原有公交的班次和增开公交线路,灵活解决交通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各地区都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选择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乡村旅游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农问题论文:“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的“三农问题”解决思路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三农问题权力控制产权契约 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但中国的“三农”问题同时又是贫瘠的资源禀赋和中国在建国初期为实现国家赶超战略——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后发工业化进程——而实行“以农辅工”政策的产物。这些因素所导致的“三农问题”在最严重的时期却遇上改革攻关、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新经济等挑战,同时又与意识形态和改革路线等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当前中国改革中一个深层次的待解决矛盾。 一、“三农”问题的产生渊源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野下,我们通过分析三个问题来回答渊源问题并引出分析全文的切入点。这三个问题是:建国初期为何要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如何得以顺利实施?如今为何解决“三农”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成为重点? 首先,建国初期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当然是符合执政党最高层(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制度设计取决于政策收益和成本衡量和比较。在封锁和封闭的国际环境中无法吸引外部资金和资源;农民在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的土地革命中一直是受益阶层,这时,“抽肥补瘦”是自然的选择;最重要的,政治家集团是迫切需要通过实施国家赶超战略可能获得的经济、军事安全以及国际环境中的政治威望。因此,歧视性制度安排得以出台。第二,执政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系所导致的对政治国家权力的控制缺失是这些政策实现的条件。三位一体关系所具有的特征是:党领导国家,党的路线上升为国家战略,党充当国家的核心部分,党无论是在主张抑或是组织方面都渗透到社会和个体中去并为之提供精神价值体系。在这种关系框架下,政治家集团的理念通过自上而下、由执政党组织内部向外延伸的方式得到全社会认同和参与,并形成广泛而深刻的全民动员。这样,在缺乏受损阶层(农民)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牵制条件下,歧视性制度安排被确立并不断强化。对于第三个问题,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同样起到主导的作用:经济上,农业的萎缩、农村经济的困窘和农民收入的微薄使得宏观经济缺乏持久的推动力和协调性;政治和社会因素上,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稳定和支持与否是关系国家政治前途的一个重要变量,这些因素要求不能再对已处于建国以来最严重时期的“三农”问题漠然处之。 综上所述,缺乏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是使得中国“三农”危机比一般工业化进程中农业问题更严重的根源,同时,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在国家、社会、政党三位一体的格局中往往对制度供给具有统摄全局的影响,它对中国“三农”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将产生重要意义。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对“三农”问题的渊源进行剖析,其必然要求我们为之提出的政策建议和措施也相应的能够经受住这种分析框架的检验和审视;同时,由于政治家集团和政府的理性思维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必须将其纳入分析框架中并使两者有机结合。 二、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解决“三农”问题所必须面对的命题 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事务和公共事务、社会等级和政治等级高度同一,国家“直接等同于社会”,⑴“一切私人领域都有政治性质,或者都是政治领域”⑵的社会与国家关系结构逐渐解体,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分离和对立。这里,作为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人性基础——人的利己本性决定了对保障和确立私有产权的需求,它需要人与人之间形成利己的、不受制约的契约关系这一市场交换基本实现机制,并要求其普遍化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形态——全部社会生活都按照它的内在机理和逻辑来构造,包括经济伦理体系、社会法权体系以及政治制度的基本理念等诸方面的设计和建构。 相应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重性造就了对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核心命题——权力控制的重新诠释。这是因为,一方面,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契约关系的普遍化决定了近代国家的性质、功能和结构:“国家,作为社会契约的产物,是市民为了保障和实现自己利益而构造的政治体”;⑶另一方面,市民社会的独立及其法制化,对于牵制和控制国家权力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首先,市民社会发达、自治和法治化限制了国家权力的运作范围;其次,市民社会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独立、发展和壮大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利益集团并获得发言权;再次,以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在内的独立的知识领域为依托,可以利用“公众舆论”形式对权力运用实施监督和控制。最后,只有成熟、独立的市民社会存在,才能使政治国家领域中的代议制民主具有主体和成为可能。 纵观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其总的逻辑进程是:人的利己本性——产权契约——市场经济——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尽管,这种关系是适应近代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生成的,但是,在市民社会的逻辑起点和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制约、监控作用这两方面具有内在机理的普遍性。当然,我们不能忽视逻辑前提上的不一致所带来的重大差别: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的现代化国家,政治国家是推动建立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市民社会的核心力量。这似乎产生了一个悖论:权力主体推进制衡权力自身的他物发展,或者说,政治国家推动其对立面——一个能够监督和制衡国家权力的现代社会——的确立和成熟。正因为此,这在现实中似乎是不可能出现的。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当前在局部领域相当大部分程度上的出现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和对立的现状。 原因是:参与变革的多元力量,特别是执政党组织和政府一方,当然是具有其特定的理性,确切地说,政府政策是基于其理性判断而采取或调整。但是,政治家理性是有缺陷和短视的,这种不完全和不充分既可以是知识的有限性这一人类的共同特点所导致的对未来的非理性预期;也可以是由于参杂了对自己或集团利益的考虑而产生的非最优化决策。理性思维关心的是中短期的政策收益与成本的衡量与比较,但改革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改革之初全然未曾出现的新的因素;改革会在相当程度上创生出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新的机制,而这都是政治家的理性思维所无法准确预知和判断的。也就是说,初始性的改革之后,萌发的新兴力量“会在‘改革了的’制度安排中与这些制度安排继续互动,从而以结构性的力量使得改革范围扩展到原本未设定改革的某些领域;‘改革了’的国家出于各种原因而创设的新制度安排不仅生发出与其创设愿意不尽相同的后果而且不得不考虑新的制度安排,这样,一方面,其社会治理技术也不得不在这样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国家自身的改革合乎逻辑的持续下去。”⑷ 在明确了西方市民社会逻辑起点和功能,以及当前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演进过程之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就变为:能否推出一项制度设计,并最终达到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这是因为:只有符合政治家的理性思维,即:在中短期内具有较高的政策收益和较小的成本并有助于缓解乃至根除“三农”问题这一危机,这一制度设计才可以通过国家这一强制体获得生命力,其次,最重要的,这一制度设计能为权力控制命题的解决提供终极路径,从而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并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出现。这就要求:它必然会引发制度的持续创新,从而可以导致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特定的互动关系:个体日渐获得自身的独立与自主,特别是经由各种手段争取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并开始有意识的通过结盟等方式与国家开始博弈以进一步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包括经济、社会乃至政治体制),从而最终为政治国家的对立面——市民社会的确立和成熟铺设道路。正因为此,它必须是建构“市民社会”的核心要素,且在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变迁中具有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能力。 三 、对现有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观点和制度安排的评价 针对“三农问题”所提出的见解和主张不可谓不多,有学者归总,从论点和思想的高度出发至少有7种,它们包括: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刘修民、宫希奎、李昌平等人提出的“农民利益保护论”;陈锡文和许经勇等人的“城乡统筹发展论”;陆学艺、郭树清等人的“城乡、产业结构调整论”;吴敬琏、温铁军和樊纲的“就业优先论”;林毅夫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晓亮的“市场化带动论”和王健等人的“城市化推进论”等。⑸这些主张相当大程度上被20__年中央1号文件吸收和采用,并引起学界普遍赞扬和期待。这些政策建议和安排都具有其合理性,但是,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其不约而同的存在一些缺陷。 (一)相当一部分“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因缺乏“思维关联性”而与政治家理性相悖 “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是指政府通过在财政支出、税收结构和转移支出等方面实施的“多予少取”式的不涉及制度层面的政策作法。这其中,一些政策建议已经得以实施并产生较好的效果,比如说取消农业税。但是,农业税的取消是因为其符合政治家和政府的理性思维: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并由此得到的政策拥护是远远大于政策成本的,这是因为农业税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是远远高于其在政府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两相比较,收益成本不言自明。而其他一些政策建议是否也具有这样的特征呢?以“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为例。试想:面对占人口总量绝大多数、总体生存状况趋于恶化的农民阶层,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多大的直接效果?即使有,为使这一效果足够大到能相当大程度的缓解“三农”危机,它需要政府不是稍微的、而是相当大的增加针对农村的扩张型财政支出,在现行财政收支状况紧张、财政风险较大的情况下,这是否可行?对政治家和政府来说这一政策的实施成本是否能接受?同样,这一缺陷还体现在针对“就业”、“社会保障”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是说这些政策对农民毫无作用,而是只有在局部地区(经济较发达、人均收入较高;或是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技术水平所导致的产业的比较优势等等),这些政策措施才有较为明显的效果和较小的政策成本。放在全国范围内,其能否实施或是效果如何令人置疑。因此,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没有考虑政治家和政府理性思维:在学术研究中参杂了过多的道德倾向和观念——因对农民阶层的同情而不自觉地将思维角度始终局限在如何维护和增进农民利益上,缺乏政治家和政府理性——农民利益这一关联性的思维方式,导致忽视了对政策本身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的考察。 (二)制度层面的政策和观点因缺乏自我强化和演进功能而无法对解决“三农”问题产生战略性功能 现有的针对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城乡二元分割、农民利益保护等方面进行的制度安排由于缺乏能在社会体系内部产生自我强化和演进机制的制度特征,从而也就无法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提供战略性和诱致性的功能。他们回避了如何铲除“三农”问题产生机制的问题或是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从而对权力控制这一命题也无能为力。举例如下,取消了城市中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用工制度,如何能保证新的、更隐蔽的制度不会被推出?或者,当政治家在“三农”危机缓解后,面临新的利益结构调整要求和社会重组问题时,政治家会不会重新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无法保证不会将社会作为其实现其特殊利益的工具,也不能保证不会将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对立起来,甚至以抽象的“公共利益”代替甚至否定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离开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离开了社会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控,无法保证国家不会异化。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起点和终极路径 综合以上分析,在当前可以推出的政策安排就是农村土地产权的进一步明晰化:把农民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直接转化为其所有权,享有包括租赁、转让、抵押等在内的完整权利。 在符合政治家理性思维方面,这一制度安排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显著的政策效果从而大大缓解“三农”危机,首先,土地要素市场化后,一方面,农民因可以有偿放弃和让渡土地从而拥有一个未来的收入源或者说是一个对自身的保障,另一方面,有条件的种田大户(个体或农业企业)通过租赁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农业经营成本降低,机械化程度提高、规模效应),出租土地的农民或返聘当农业工人(农民数量减少),或从事加工、销售行业(产业升级、城镇化出现),并且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其内在逻辑必然性因此远比以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地把上述“现象”当作“手段”和“目标”式的政策推进要合理的多。其次,它可以消除现行两大错误的制度安排:(1)土地产权的明晰实质上废除了现行“征地、补偿、批租”制度对农民的盘剥,使得本应是农民转让和租赁土地的产权租金变成某些政府部门、房地产商和基层政权领导“权力租金”的现象得以遏制;(2)消除“两不经济”,“两不经济”是指土地行政管制中的低效——大都市因为行政控制过严、土地供给普遍不足导致的地价过高,可能步香港经济之后尘;而许多小城镇,却同时因为行政控制松弛,使得那些没有什么效益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项目,大量滥占了农地。简单概括,一头严重浪费城市化的机会,一头大量浪费农地。⑹ 在建构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农民一跃成为“有产者”,对农民塑造自身理性自律、责任和权利意识并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独立个体,推动形成独立成熟的市民社会,乃至最终完成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是否具有内生的启发和诱致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市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市场经济是市民社会生成的经济基础,同时,没有产权的契约化,农民始终无法外入市场经济的门槛;没有农民的作为个体的参与,市场经济始终是不完整和局部性的。政治民主和市场一样,也必然建立在注重个人利益和价值的基础上,“当个人由市场中的卖者或买者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纳税人、受益者、政治家或官员时,他们的利己本性不会发生变化”,⑺以产权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体系,在私人利益的整合关系中,得以形成以实现个体私有财产权利的确立和保障为中心的市民社会组织,并最终确立个人利益相互协作和制约监控政治国家的社会机制和社会结构,这是西方政治学中的经典理论脉络,并且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互动中具备适用性和参照性。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以产权变革为先导所形成的持续性制度变迁所最终达到的理想状态就是形成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新农村”。“新农村”是指这样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概念或领域:农民个体、 农民群体、农业企业家、农业金融信贷机构、农业服务机构、关注农业的知识分子群体和独立媒体、农民社团、农业研究和智囊机构以及农民利益集团形成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不受国家非法干预的相对独立的私人领域;在这个领域,他们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和私人目的而活动,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个体发生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国家承认私人在这一领域中具有独立性和自由的合法性,除了依法加以必要的规制和干预外,不加干涉;这一领域中,私人利益形成多种社会集团和社会组织。它们对于争取和维护私人利益,协调多元利益冲突,排斥政治国家的非法干预具有重要功能;这一领域内部,以及这一领域与其他领域结合的纽带和主要机制是产权契约,以产权为依托,在双方的共同同意下,以契约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履行义务的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同时保证别人利益要求的实现,其使命是保护所有权和私人的自由;同时,“为了保证自身的政治利益要求,使社会利益得到国家的承认和重视,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这一领域又是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发表政治观点、对政府施加压力,推举自己的政治代表,参政议政的场所和领域”。⑻总之,这个领域指的是包括以上所有个体在内“独立意义上的人”,“按照契约型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 五、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定位——塑造“增量”改革思维 实施产权变革是否一定能够达到“新农村”这一理想状态?理论分析只是廓清产权变革和“新农村”之间内在的逻辑关联性。现实中,这一关系能否成立,起重要作用的变量就是政治家和政府。其原因是: 首先,正如前文所述,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建构过程中,政治家与政府具有的独特属性,可使得其在产权以及其后一系列的变革中扮演两种不同的角色:一种是积极主动地去适应和扶持;另一种是消极等待甚至是阻碍和扼杀;其次,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政府为之承担的责任和努力程度直接关系到其损失大小,这一情景已被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所证明。因此,认为实施产权变革之后,“三农”问题迎刃而解、“新农村”可以自动生成的观点同样也是不适当的。各国历史已经证明,土地的大规模产权变革是一把“双刃剑”,解决的好,可以促进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发展;解决的不好,不仅不能解决原有问题,反而会催生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震荡。 由此,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产权变革过程中,以及产权变革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应以“增量”改革思维为指导定位自身的功能体系。其含义是:产权变革一方面会导致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阻扰;另一方面,对政治国家而言,产权变革所引致的最终变化——市民社会的诞生和成熟——会导致自身权力的削弱和活动空间的缩小:“革命者最终会革掉自己的命”。这时,执政党组织和政府(包括政治家集团)必须拿出胆识和勇气,坚定继续变革的决心,面对变革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变数,不能怀疑和退缩,相反,必须采取更积极的政策措施予以预防和补救——在持续的制度创新和供给中推动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只有这样,政治国家的存在和稳定这一最大的政策收益才会得以实现。借用一句名言对“增量”改革思维进行总结,那就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从目前来看,政府的功能至少应该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组织和实施一个公平和公正的产权变革 陈锡文(20__)以拉丁美洲一些国家为例,认为土地私有化之后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从而引发剧烈的社会震荡。⑽陈锡文所提出的观点实质上反映就是由政府组织和实施的产权变革能否做到公平和公正这一问题。试想:有谁能比农民自身还要清楚土地出售的收入是否能保证其一生以及下一代的各项支出?如果农民各项权利得到充分明确和保障,如果没有遭受到胁迫,农民为何要抛售土地从而出现“拿几万元,没有稳定的收入,钱花完了,产生了社会问题”这一状况?否则,在缺乏其他监督制约措施、农民较低的素质以及弱势地位等情况下,真的可能像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一样,从基层政权、地方政府、氏族势力、“村头势力”乃至房地产等土地相关产业中催生出“土地寡头集团”。 (二)将现有制度安排与产权变革结合起来,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现有政策安排为辅助和跟进措施 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是本文分析的主旨和核心,已不需复述。强调把现有的政策安排作为辅助和跟进的制度措施,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政策安排有其合理性,如果在现实中得以较好的实施和执行,将会和产权变革形成制度效应上的共振和呼应,熨平产权变革中可能对社会各阶层产生的震荡和冲击;另一方面,没有产权变革在先,这些措施充其量只能起到一些缓解作用或是在现实中的政策效果令人置疑,真正解决“三农”问题仍是一个问号。 六、结束语 即使产权变革得以顺利和公正实施,即使各项配套和跟进制度措施得以很好地执行,解决“三农”问题仍将是一个漫长和充满坎坷的过程。这是因为,在国家和社会关系二元互动和变迁的过程中,农业、农民和农村在现时所体现的初始状况:农民个体较低的文化素质、基本以刀耕火种为主的生产方式、追求高产而不是高效的经营目标,农民对市场经济的陌生和不适应,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以及贫瘠的自然资源禀赋(人多地少和好地少差地多)等等。这些现状的改变都是长期缓慢甚至是根本无法改变。即便如此,那种将目光局限在对“三农”问题仅仅具有减震和缓冲作用的制度设计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一种前瞻性的视野,需要针对其根源进行战略性和全方位的考虑并提出相应措施,并使两者有机结合。这也正是本文所试图作的工作。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三农政策—近期文献综述 摘要: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瓶颈,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本文根据近期理论界的文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挑战和战略等三农问题的几个焦点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关键词:三农问题 新农村建设 农业科技 县域经济 引言 尽管农村是掀起中国改革的先锋,但随后长期的忽视已导致农村改革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其他各方面改革的深入以及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所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又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是导致目前内需不足的主要因素,因而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我们这里将近期学术界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相关讨论作一综述,以对目前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作一梳理。 1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统称为“三农问题”,这三者是相互依存和作用的[1]:农民是经济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的发展水平,农业是农民经营的产业,农业发展的如何,及其结构分配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的稳定性。农村是农业和农民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瓶颈[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函数当中的重要变量。在“以农补工”和“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状态下,农村越来越被置于边缘化境地;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困局中,农民于市场经济语境中表现得越来越失语。如此,以土地为生存技术和生活保障的农民只有选择外出逐利谋生,同时也把更多的梦想和希望留给了他们的下一代。在广大农村,父母双双出去打工,16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已经愈来愈多。实际上,很多外出打工者基本上是为他们的子女积攒学费而“投资未来”不断流动的。可是,这些“留守儿童”又成了当下中国基础教育的盲点他们小小年纪便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家庭教育处于空白,一些学生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气甚至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来,一些家庭“投资未来”的理想也随之破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提出对“三农”问题解决措施,并且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3]。他提出,20__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等。20__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表示,必须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4]。他提出了完善支农政策,改善生产条件,稳定涉农价格以及拓宽增收渠道等措施。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8]:“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重要历史任务 今日的新农村建设不过是过去10年中国乡村建设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延伸而已。当然,它也有自己独特的内涵[5]。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负担重、农民增收难等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6],“三农”问题又一次引起朝野上下的广泛关注,且成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这一背景下,新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蓬勃而起,并从前人那里获得了经验和精神上的双重支持,而新的时代条件和时代问题又使这次新乡村建设运动有了新的样式、特征和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农业科技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l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生命科技的世纪[7],是自然科学发生重大变革并取得突破进展的时代,是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世纪。技术、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急剧变化,给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农业科技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学科分化、分工与更新的同时,将走向新的综合与联合,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具有智能化、生物化、产业化和 企业化的明显特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更加紧密结合,人们在21世纪能更好地掌握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有力地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完善,以及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农业科技的发展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科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8]。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设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是首要任务。无论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还是传统产业的提升、土地产出率的提高还是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增强还是环境资源的保护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尤其是我市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素质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资源与环境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不高的状况尚未显著改观的情况下,科技创新与进步的作用更显突出。 2.3建设新农村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作为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县域涵盖“三农”,联结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县域经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经济,其实力和活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应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9]。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坚持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实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小城镇的蓬勃发展,为农民创业、就业、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大舞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了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和农民分工分业,形成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联动、城乡互动的新机制,增强了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是沿海地区发展的一大亮点。比如,浙江省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支柱产业为支撑,以乡镇企业为主体,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形成以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实力强和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强的优势,着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促的新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非农化的进程,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又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农民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由此可见,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可以实现良性互动[10]。所以,建设新农村必须发展县域经济。 3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3.1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和挑战 县域经济是以县(市)级行政区划规定的范围为管理对象,以发展本地经济为宗旨的经济,是具有区域性、层次性、开放性特点的经济系统,是一个功能相对完备和健全的经济单元,是一个县(市)范围内的经济的总和,是区域经济的概念之一[11]。县域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其经济活动内容的广泛性、综合性和丰富性。在县域经济这个范围内,既有城镇经济,也有乡村经济,既有第一产业,也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种经济成分比较全,可以说,几乎整个国民经济的所有指标,在县域范围内,都可以得到反映。 建国后,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2]:农村经济阶段、乡镇企业大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三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县域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11]。经过20多年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向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的发展时期。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从“新阶段”的战略高度来把握县域经济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壮大和发展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既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处。它是强国富民的基石,是工业资源的基地,是拉动消费的“超市”,还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也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如城镇化发展滞后,高等资源要素缺乏,产业结构不合理,政策体制性影响等等。面对县域经济的这些特点,我们应以战略性的眼光看待县域经济的发展。 3.2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与措施 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坚持“城乡一盘棋,工农一齐抓”[13]的指导思想。把县域经济的发展摆在战略位置,打破城市工业、乡村农业、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壮大县(市)经济的实力。 笔者认为,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扭住经济中心不动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增加财力、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核心,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笔者觉得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10]的思路,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二、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走势看,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安置就业、活跃市场和保持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14]。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 三、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 四、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12]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五、把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从经济发展的动力看,只有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才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3.3县乡干部在县域经济中的职责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县乡干部的正确领导,县乡干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县委书记在一个县处于核心地位,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对该县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15]。而要推动县域经济,就必须提高县乡干部的领导发展能力。 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6]。笔者认为领县乡干部要提高领导能力,应着眼于抢抓机遇、科学决策能力的提高,突破封闭思维模式,面向市场,创新配置资源思路。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准确定位;应着眼于把握重点,推动落实能力的提高,以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切入点,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撑力;应着眼于教育、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机制创新能力的提高,实施人才战略,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不竭的推动力。在新的经济发展浪潮中,县域经济能否走向壮大,关键在于培育人力资源,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匮乏的“瓶颈”[16]。因此,必须从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考虑,把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落到实处。总之,三农问题错综复杂,任重而道远,以上仅仅是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三农政策论述的一个综述。任何改革的一小步进展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本文只是就其中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背景中的村民自治 导论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农村开始了以承包制为核心的改革,农村经济因此而飞速发展,解决了整个国家的温饱问题。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经济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中国农村的发展却逐步减速,形成了最近若干年“农村落后,农民贫穷,农业危险”的三农问题。李昌平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可以说是21世纪初中国三农问题最形象的描述。 中国三农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解决方案也是复杂的,并不存在唯一最优的方案,因此政策选择往往是多样化的。不过,大家的基本共识是,三农问题,在宏观上不可能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关键还是要依靠城市化。很多人认为,城市化,是中国避免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重要方法,也是中国减少农业劳动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的必然出路。他们的政策建议就是,中国政府应该帮助中国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1]农民要致富,就要发展农业,农业要发展,就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其言外之意就是,要缩小农业人口的规模,让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这显然是符合逻辑的。既然在当前的宏观格局下,三农问题很难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三农问题,在宏观意义上只能消失,而消失的方法就是城市化。 中国农业问题官员、农业问题专家杜润生先生认为,解决三农问题第一步,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给农民以最基本的权利。他认为,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将他们从土地和其他束缚下解放出来,并不是有些人想象的那么可怕的事情。他建议,城市不论大小都要向农民开放,让他们可以在城市安家落户。不得对农民工进行歧视性的管理。[2]杜润生的建议实际上也是要让三农问题消失,但其方法是给农民以权利。最近浙江省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把农民改为居民,要变“二元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为“一元化”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可以说在中国开了先河,这势必为解决浙江的三农问题奠定制度基础。[3] 农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要靠政府,更重要的是要靠农民自己的组织,包括农会,还包括村民自治、乡镇选举和县政权的民主。杜润生先生认为,农民要建立自己的组织,要像工人有工会那样有农会,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让政府听到其诉求。还要“推进民主改革,先办村民自治,进而实行乡政权选举直至县政权民主重建”。[4] 徐湘林先生则认为,“三农”问题的主要根源是国家业已形成的城乡差别对待的政策结构和高成本运行的县—乡农村管理体制。高成本的县—乡管理体制则可以通过可行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改革(如乡镇长选举和自治)得以改善。[5] 这些研究都是非常可贵的,其政策建议也很有实践意义。本文认为,要解决三农问题,不仅需要宏观意义上的努力,更需要微观意义上的村民本身的努力。而发展村民自治是其中关键之一,如何在实践的基础上,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又是完善村民自治的关键。本文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三农问题为背景,分析中国村民自治的法律逻辑,并结合当前中国农村存在的问题,探索中国村民自治的成功之道,以及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效应。 一、村民自治始于法律 现代法治是一种基于个体自由和平等意义上的法治,在这一体系中,每个人在私人事务上是自治的,每一个公共单位在自己的公共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每一个经济单位、社会单位和政治单位,在自己的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级政府和国家也在自己的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种各样的冲突和合作,都可以依靠法律得到解决。在法治秩序中,立法是一种政治程序,基于经验产生秩序的规则,解决政治上的冲突,凝聚政治上的力量,形成政治上的和谐;行政是一种执行程序,基于知识制定公共政策,运作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司法是一种理性、和平解决利益冲突的秩序,着眼于具体利益,利用正当程序,协调并解决各个方面的矛盾。 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而只有为维护皇权统治而设立的惩罚性的法家之治。在这样的治理体制中,每一寸土地都是皇家的财产,每一个人都是皇家的臣民,任何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都是为了皇帝的江山稳定,即使提倡以民为本,也不过是说为了江山社稷的稳定,需要照顾民生。 所以,中国传统上的乡村自治并不是现代法治意义上的自治,而只有因“山高皇帝远”而产生的“管不着”意义上的“自治”,或者因与皇权有特殊关系而得到的“自治”,如地方的诸侯和王国。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的基层政权,仍然不能说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1982年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第一次在宪法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原则,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了现代意义上的宪政法律基础。它使得中国的村作为一个公共管理单位可以与政府平起平坐,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公共管理单位,自主提供自己的公共服务,解决自己的公共问题。 1982年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宪法还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这一规定,有三个内容值得关注:一是村民委员会按照居住地区设立,也就是说,它不按照行政安排设立;二是村委会成员由选举产生,而不由上级政府任命;三是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其与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规定,不过宪法具体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内设机构以及基本职能,主要是办理本地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与政府的关系是协助社会治安,并发出基本的声音。 这一宪法规定没有很快进入实践层面。5年以后,也就是1987年11月24日全国 人大常委会才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在全国局部地区开始试行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1998年11月4日,在试行11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各地开始全面推广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这一实践引起了各方面的兴趣,国内外的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并出版了很多文献。本文将探讨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的法律基础,以及在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 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与职能 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于1998年11月4日经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共30条,仅3100多字。各省人大常委会一般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办法,增加内容不多,主要是细化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一般也只增加500~1000字而已。 《组织法》一开始就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组织法》和各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主要有如下具体的职能: 村民委员会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如因地制宜地兴办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村民委员会具有准司法职能,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村民委员会具有经济规划职能,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村民委员会具有组织管理经济职能,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依法管理财务和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场、森林及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具有多方面的教育职能,也就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从这些规定来看,村民委员会的政治目的是村民自治和民主,即通过民主的方式自我管理,它同时兼具经济发展和道德提升的目的。《组织法》和相关规定,使得村民委员会不仅具有公共管理意义上的、以民主为基础的强制力,如公共服务融资所需要的强制力,更具有了在经济管理上的强制力和道德上的强制力。在现代社会里,公共权力组织的权威通过民主得到保障,其强制力的危害被民主程序和法治化解;经济组织的强制力表现为内在的组织能力和外在的竞争能力,而其强制力的危害则由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国家法治化解;道德组织的强制力,往往通过其非赢利性和成员的自愿性得到化解。村民委员会作为政治、经济和道德三位一体的组织,其职能往往趋于无限:作为经济组织,它不一定面临市场的优胜劣汰;作为道德组织,它又是赢利性的,并且成员未必自愿。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即使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政治约束机制,由于在经济和道德方面缺乏规范,也会演变成职能无限的、不受村民约束的组织。 这说明,现行《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性质和职能的规定存在缺陷。它使得村民委员会在法理上相对于村民不仅有天然的行政上的优势,毕竟有组织的人群相对于缺乏组织的村民有组织成本低的便利;还具有经济和道德的优势,因为依据法律它具有经济管理职能,兼具道德教育职能。这很可能使得村民委员会有机会滥用村里的经济资源,甚至滥用公共管理权力。而当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关系密切,并能够得到基层政府充分支持的时候,以上问题就会更加严重。 对此,冯兴元等学者提出重建农村经济合作社,合作社自由进入和退出,产权明确到个人,有注册登记,具有经济法人地位,政府对其实行税收优惠。[6]这一做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活力,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制度上的基础。对于村民自治来说,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建立则有利于规范村民委员会的经济职能,使其专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至于道德教育问题,笔者认为,公共权力机构不适合承担直接道德教育的任务,这一职能应该让位给农村的志愿组织。在台湾,义工很多,服务范围很广,大家都发自内心。大陆很多白血病人的骨髓都来自台湾人的捐献。这一切都得力于社会志愿组织的发达,值得借鉴。 三、村民委员会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不是在组织真空中运作的,与它并存的还有村党支部、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还有所谓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等。 《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乡、民族乡、镇等基层政府不得干预村民依法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但是,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在如下几个方面有可能被突破: 一是《组织法》规定,基层政府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如果这种指导、支持和帮助是道义上的,或者说是技术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在程序上是应村民委员会要求,而不是基层政府主动,那么基层政府的作用对村民委员会来说就是咨询公司性质。如果这样,这一规定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任何合法组织都可以给其以指导、支持和帮助,包括学术研究机构,甚至国际组织,如美国的卡特研究中心等。 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意义还是咨询意义,主要取决于基层政府,而它如何选择,则取决于它对村民自治的态度。在现实中,基层政府都倾向于选择强制性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在程序上是基层政府主动进行。基层政府往往根据过去的传统,利用现在法治不健全的机会,把村民委员会当作其下级单位,而村民委员会也不得不把基层政府当作上级对待。这时候,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会出 现两种情况:一是村民委员会成为基层政府的下级政府,村民自治变成了“村民上治”。二是民选的村民委员会有可能仰仗民意对抗基层政府,出现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的冲突。而一旦上级政府统统收回相关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会遇到难度。 什么是指导,什么是支持,什么是帮助,法律并没有详细规定,其进一步的解释权和执法权往往掌握在具有行政优势的基层政府手中,所以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损害村民自治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解决一些村存在的问题,专门派乡干部分区负责村的公共事务,这些分配到村里的人就成了这些村的实际领导。当这种情况制度化后,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乡镇政府与村之间的新一级政府组织,乡公所,凭空增加了农民负担。再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充实自己的财力,以帮助村民委员会为名,集中所有村的财力物力,实施“村财乡管”,这就在财务上剥夺了村民自治。 二是《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种协助,如果是自愿的,基于特定的契约的,那么村民委员会就不是基层人民政府的下级单位。如果这样,实际上这一规定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因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因此,这一规定在实践中极有可能是强制性的。于是,当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事务的财政、行政方面的关系不明确的时候,这一条款就会让村民委员会在实际上成为乡镇政府的下级单位。这时,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上下级关系,一种是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处于对抗的状态。这正好是中国农村目前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两种典型关系。《组织法》还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这一规定加了“应当”,显然已经变成了法律义务。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至少相对于有关司法部门来说,已经成为下级机构。 三是《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一规定,可能会在两个方面改变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 一方面,村民自治在行政上可能从村民委员会转向党支部。在实际运作中,如果村民自治要实现,就必须要让农村党支部进一步民主化,让村民能够选举党支部,比如党支部书记在党内选举之后经过村民确认,或者村民选举出候选人,再经过党内选举确认。 另一方面,农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之间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农村党支部成为村委会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是乡镇政权的领导核心,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也自然而然地从非上下级关系转向实际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这时,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就不仅要使农村党支部的产生过程民主化,而且还需要在职能上进一步调整与乡镇党委之间的关系。否则,村民自治就不是完整的。 根据这些分析,《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各种各样指导、支持、帮助和协助的条款可以删除,因为它对于村民自治有害无利。 至于有关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地位问题,目前更多的做法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这就是承认基层党支部在村的核心领导权,然后在选举程序上做一些变动,让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成员具有民意基础。这种做法在当前来说,有利于改善村民自治。不过,由于基层党支部与上级党委是下级服从上级的关系,这实际上一笔勾销了村民自治,除非上级党委不领导基层党支部。 所以,从长远来说,还需要思考在宪政结构转变条件下执政党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笔者的看法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自治的完善,政府治道变革的进行,党的执政结构也需要发生相应的变化,给经济组织、社会自治组织以自己的运作空间,在政府进行治道变革的同时,党也需要根据民主原则、法治原则来行事。在乡村治理层面,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方式不改革,村民自治就没有发展空间,很多不正常的势力,就会利用这一组织结构来破坏村民自治。如何着眼于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来改革基层党组织的运作方式,是当前需要认真考虑的法律问题。 四、村民自治的保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肯定不会自动进行。所以,《组织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保障条款。 《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这一规定赋予地方人代会和常委会法制监督权。不过,这一规定现在看来几乎形同虚设。因为就现有的运作机制来看,在村民、村委会和乡镇政权等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并没有什么适当的介入机制。这些问题,现在一般通过上访机制来解决。在现行体制中,上访是一种行政性的介入机制,在改变过程中往往带有很强的行政偏好,解决问题具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很可能解决了一个问题,却忽略了更多相关问题。对村民自治来说,通过上访来解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很可能在制度上改变村民自治的结构,因为它会使得村民自治经常受到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干预。 《组织法》第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这一规定,在制度上显然也有助于强化上级政府对村民自治的干预。因为它赋予县乡两级行政机关和代议机关权力,调查并依法处理有关不正当选举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司法调查和处置权。行政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行政性的,具有强权干预特征;代议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议论性的,不具有行动性。这两个权力的性质都不利于处理选举纠纷。要处理选举纠纷,最好还是规定由司法机关来处理,如向检察院举报,检察官出面调查,然后向法院控告,法院受理等。另外,这一条款规定的措词也具有事先定罪的意思,好像已经发生了确凿的不正当选举,只要告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就可以了,实际上任何不正当选举行为的举报,都可能是政治性的,都需要通过正当程序来确认。让选举纠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通过行政和立法程序解决,可以确保依法选举,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提供法治基础。 《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这一段的规定,显然是把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或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下级单位了。一是这一条款为村民委员会指定了自己的主管部门;二是一旦村民有请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必须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如何做。 从这一规定的内在激励结构来看,它是在发现问题的时候,不鼓励村民利用现有的村民自治内在的民主程序来解决问题,而是在运作上助长县乡政府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行政干预。对村务 公开是否满意,实际上可能是个体意见,也可能是集体认同的意见,或者是有分歧的意见。这时候如果没有首先在村治结构内进行民主运作,个别投诉导致上级政府出面干预,显然不利于真正识别什么是合理的村务公开,什么是违法的村务不公开。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最好是完善村治结构的内部冲突解决程序。在此基础上,再有限引入上级行政调解程序,最后打开司法程序。通过村治内在的民主程序,外在的行政辅助程序,还有被动的司法程序,可以比较好地处理村治的内在冲突。至于“经查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则是画蛇添足了。法治的基本原理,不需要在法律条文里到处重申。 最后,上述三个条款之间也存在矛盾:首先,它规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机关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其次,规定乡人代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来处理不正当选举问题;第三,规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有关村务公开不当的问题。这三个规定,在逻辑上显然是混乱的。如果规定只有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才有保障权力,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没有权力来处理不正当选举和政务公开运作问题。如果有权力,则需要把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也加在里面。 从道理上来说,全国人大是《组织法》的制定机关,自然它也有权保障其实施;各省人代会可以制定实施细则,自然也有权保障《组织法》的实施。所以,简单地规定只有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从法理上来看,公民也有保障其实施的权力,因为该法律很多方面的实施都需要村民积极主动。 从这些低质量的规定可以看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实际上是一个行政过程,它带有大量的行政偏好和行政性文件的传统。如何去除其中的行政性因素,凸显法治的原则和价值,给村民自治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可以说是中国村民自治顺利发展的重要挑战。 五、村民委员会的设立与产生 根据《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原则有两个,一是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二是便于群众自治。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这说明,村民委员会的设立过程是行政与民主相结合的过程。由于长期以来中国治理结构是行政主导的,所以,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实际上往往是行政上的便利考虑优于村民自治的考虑。从实际来看,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往往是几个自然村一个,或者一个大村,被分割成两、三个小村。这可能适合管理,但不见得有利于村民自治。因为村民自治主要是公共事务的自治,公共事务有一个自然的范围。如果若干自然居住的村落组成一个村,或者一个自然居住的村落分割成两三个村,都不利于在整体上配置公共资源,而且很可能导致若干村在村务方面的不必要的冲突。所以,在未来,应该考虑主要由村民自主设置,而政府的程序主要是辅助性的,而不是主导性的。 1987年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选举方面的规定比较简单,经过10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选举方面的规定已经比较详细了。根据这些规定,村委会主任及其成员三年一届,连选连任,而且只能由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主持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而且当场公布,选举还设立秘密写票处。 此外,第十六条还规定了罢免程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这一程序,使得村民和村民会议有了自主解决问题的权利,而不必上访到上级政府或者人代会了。不过,其前提条件是,不满村委会成员的村民至少能够组织起来召开村民会议,而且有半数人以上的人不满村委会成员,否则还需要求助于基层政府或人代会。 1998年《组织法》的这部分规定是值得称道的。它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任期,有具体的做法确保村民的权利,而且还可以罢免村民委员会。这都有利于村治从过去自上而下的压力型走向自治型。 六、村民委员会运作规则 《组织法》对村委会的运作也作了明确规定。首先,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组织法列举了七个方面的事项: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而且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决定什么事情与村民利益有关,需要由村民会议来决定。 其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等。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说明村委员的运作方式是委员制,而不是首长负责制。此外,还规定,村委会对村民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这说明,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不是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以共识为基础的公共管理关系。 这些运作规则,有很大的针对性,主要是解决村民自治试行多年来所暴露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不过,从这些规定也可以看到,村民自治在财政关系和公共政策执行方面可能遇到一些问题:一是村的财政来源是村提留,乡财政的来源是乡统筹。村委会负责村提留的收缴及其使用,还负责乡统筹的收缴;二是村委会负责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水电费收缴等。 这说明,村民委员会在财政意义上,是上级政府的收入执行机构;与此同时,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机构,也是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的收费机构。 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因此在法律上,政府不能把它当作下级执行机构,只能把特定的行政职能依法授权给自治组织,并且在财政上给予支持。而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本来就是有成本核算的,应该自己直接向村民收取水电费,或者通过合同委托给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代收水电费。在这一方面,要确保村民自治,各级政府和公用事业单位需要学会如何直接面向村民,需要有制度安排来直接履行公共职能,如果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则要有财政上和法律上的支持。 结语 总之,作为法律文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是在操作意义上规定了村民自治运作的技术规则,二是在集体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与村民、村党支部、包括基层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和人代会等多方面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的运作是否顺利,其组织法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是否完善,两个层次上是否逻辑一致,非常关键。也就是说,当在操作层次上、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都比较完善,而且相互之间逻辑一致的时候,它就能够顺利运转,实现村民自治;如果不完善,不一致,就可能发生种种冲突,危害村民自治。本文在操作和集体两个层次上分析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逻辑上存在的缺陷,两个层次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多个方面的修改思路。文秘站版权所有 应该肯定,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基础,并且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村民自治,尤其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提供了良好的法律规范。但由于实行村民自治的时间比较短,各级政府还不习惯于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来提供公共服务,进行公共管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过程中的行政主导使得这一法律带有很多行政偏好 ,使得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则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都存在一些缺陷。这些缺陷,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弥补,但通过积累实践经验,可以逐步完善。因为中国村民自治本身就是通过逐步演进发展起来的。在未来,中国的村民自治本身也同样需要在逐步累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以完善。 回到本文的主题,即三农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在宏观上需要整个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整个国家取消城乡分治,需要各级政府顺利实现治道变革,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政府行为法治化,同时,村民自治的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微观基础。要发展村民自治,实际中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有了稳固的法律基础,村民自治就有了运作的框架,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制度上就有了良好的微观保障。在这个意义上,本文的努力应该说还是很有价值的。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经济改革,正在与市场经济逐步接轨。特别是在城市,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从广大农村来看,市场经济因素发育还很不成熟,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仍然保留着传统计划经济时的特征。如果说,在城市,改革的顺序是先经济发展而后政治改革,属于经济改革的深入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那么,在农村,制约经济发展和融入市场体系的主要因素,则与政治体制的改革滞后紧密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要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或推动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步伐,要想走出“三农”困境,则必须用政治体制改革来带动。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首先必须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而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又必需在以下几个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上取得突破: 一、“三农”问题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解决“三农”问题既需要城乡互动,统筹发展,更需要加快形成农村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这一良性机制的核心,就是提高县乡政权机构的运行效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以县乡干部为组织核心与推动力的,县乡干部的积极性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而调动县乡干部积极性,还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现阶段我国县乡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效果,与解决“三农”问题和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是不相适应的。突出体现为:县乡机构设置过多、过滥,政权机构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挚肘、扯皮,人浮于事,不仅运行效率低,而且压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这种体制下,既“以人为本”,即一切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意志为本,又不能“以人为本”,即不能尊重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造成干部心气不顺,工作机制不顺,管理体制不顺,再好的资源、再好的政策,都难以发挥最佳效益,从而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体制惰性,形不成县域发展的合力。 二、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确立必须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建立这一体制需要对现有农村政治资源进行整合。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县乡政权和村级组织起决定性作用,直接面对基层复杂而具体的矛盾。但从政权机构的构成看,现在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同时存在,共同参与经济运行与决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同一问题实施指导和解决。特别是党委和政府之间,分工不明确,工作相互交叉。重大事项都是党委决策、政府实施。涉及到一些具体工作,党委、政府都有分管领导。这种政治体制的运行结果:一是对同一问题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决策不果断,影响效率。二是对难点问题、复杂问题推诿扯皮,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形成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争功推过,形成矛盾和恩怨,班子不和,矛盾重重,内耗严重,好事抢着管,难事推着干,造成有些事谁管谁都不管,有些事谁都来管的局面,使当事者无所适从。尤其严重的是,县乡政府的一把手都是党委第二书记,实际上是“二把手”,决策时都是书记拍板,有时党委领导代行政府职能,或过多干预政府工作,影响政府领导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在出现问题后,追究责任时又是政府领导受过。如,在十分严肃的防治“非典”、禽流感、安全生产等工作中,都是书记挂帅决定重大事项,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提出的意见并不能实施,但出现问题时都是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受责。如此种种,使县乡政权机构的效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必然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改革这一体制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区分农村与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特别是区分县域与城区的不同情况,从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对现有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机制、新队伍。 三、深化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在整合农村政治资源的过程中,必须突破两大障碍。一是思想障碍。主要是在党的领导的具体实现方式上要转变观念。传统理论与作法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党委管理一切,只有党委的决策才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与此相适应形成了现在的机构设置与体制。改革这一体制就必须在理论上进行创新与突破,转变思想观念。建立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理论基点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影响力上,无论哪一级组织或机构,只要党员领导干部占主体、以党的理论和宗旨为指导、在党的组织监督之下、以“三个代表”为要求开展工作,就能保证党的领导、党的威信和影响力,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只有确立了这样的思想前提,才能大胆地对现有机构进行改革和创新。二是人员障碍。改革农村政治体制,具体体现为对现有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机构必然调整人员。富余人员怎样安置,在岗人员怎样配置,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而且,这部分人员都有很大的“能量”,矛盾错综复杂,解决不好,既影响积极性,又影响社会稳定。只有这一关过好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才能顺利实施。 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党政合一设置、两权分立运行、乡村一体自治、民间组织调节。农村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错综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原有政治体制下,党政机关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把自已当作农民的救世主,行政运行与村民自治相冲突,直接侵犯农民的利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 党政合一设置,就是改变目前党委、政府分立的局面,县以下实行党委、政府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减少领导职数,党政交叉任职,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在这种机构设置的框架下,县域只有一个“一把手”,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一肩挑”,对农村经济发展负总责。根据各地情况不同,领导职数可以定为6-8人,其中,党委书记兼任行政正职,主持全面工作。专职副书记1人,主 管政法、纪检、党务、群团等党的工作。设行政副职5-7人,分管具体行政业务。 两权分立运行,就是通过党政合一设置,确立党领导下的行政权体系。通过对人大、政协机构的整合,确立议事监督体系。通过对这种整合,将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合并为两家,分别行使行政权和监督权。 乡村一体自治,就是减少乡镇这个中间环节,撤乡并村,实行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域自治,县级党政部门根椐工作职能,将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村。如:农业局直管村级农业事务,民政局直管村级民政事务等等。村中实行村总支或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工作制度,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等需在农村落实的事项,由村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村级发展的事项,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相冲突的,实行村域自治,由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决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机构而存在。 民间组织调节,就是培育、发展和完善农村的民间组织,如农民协会和各种专业协会,将过去由乡、村承担的民间调节功能,交给民间组织管理,由民间组织承担。如,成立农民协会,作为农民自我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既可以代表农民维护农民的权益,反映农民的意愿,同时,还可以作为党与政府同农民进行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依靠农民协会这种民间组织,解决依靠法律、政策所无法解决或无法高效解决的民间矛盾与纠纷,有利于农村的稳定。文秘站版权所有 五、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必需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得到通畅的贯彻实施,实现党的意志;二是党的组织在农村起决定性作用,不同层面的群体都能紧紧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体现党的号召力、组织力和领导力。做到上述两点,不一定非按传统方式一切由党委机构决定,使人大、政府、政协等处于从属地位,这样,不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按照新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加强党的领导主要通过健全组织制度来实现。如,党政合一后,一方面,党委会、政府会分设,重大事项由党委会提出、决策,政府会予以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政内有所区分,使领导班子中占绝对多数的党员干部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归根到底是发挥党组织的活力,只要党员干部、党的组织在农村发展中起核心作用,就能保证农村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三农中国) 三农问题论文:对统治时期地方三农问题探索 一、农业问题 阎锡山为了巩固自己在山西的统治,不仅重视工商业、矿业、军事工业、金融业等方面的发展,而且一直都把农业的发展放在突出的重要地位上。1917年10月1日,阎锡山发表了他的《兴利除弊施政大要》,1918年4月20日发表了《山西用民政治实行大纲》。在这两个大纲中,他把发展农业作为振兴山西经济的首要任务。兴利除弊即兴三利、除三弊。兴利的意思是兴三项即水利、蚕桑、种树三项;除三弊即妇女放足、男人剪辫子、禁吸食鸦片[8]。他之所以提出这三项,是为了给农业发展创造条件。1918年10月9日,阎锡山又提出了三事即造林、植棉、发展畜牧。这三事与前面的兴三利、除三弊构成了“六政三事”[9]。他非常重视他的六政三事,还在省政府专门设立了办理六政三事的机构———六政考核处。从阎锡山的施政大纲看,他认为“山西全靠农业”[10],而发展农业又“以增加生产为主”[11]。为了增加农业生产,阎锡山除了对上面所说的如水利、种树、桑蚕、种棉等提出具体要求外,对诸如肥料、种麻、种耔、防治病虫及牲畜疾病等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此可以看出阎锡山振兴山西农业经济的决心,同时也可以看出他是把发展山西的农业作为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来对待的。经历了1920年的旱灾后,阎锡山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振兴农业的必要性,到1921年便在全省开始实施第一次兴农政策,其中以兴修水利、种树造林、扩大种棉、种桑养蚕、发展畜牧为主。1925年2月阎锡山召开全省实业会议。不久,为了振兴农业又成立了山西农业专科学校,为农业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还设立了农业实验站,专门从事农业新品种的研究和推广,建立了棉业实验场、林业促进会等。这些措施是从根本上发展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措施。同时,阎锡山还认识到,发展农业的关键在村级,村级政权是否按他的兴农政策办事是他的兴农计划能否完成的重要环节。1932年,阎锡山重掌山西大权后,开始重振山西农业,颁布了《山西省政十年建设计划案》,列出农业、矿业、工业、商业、交通五项内容,再次把农业放在了首位。其中农业的内容非常详细,有农事、水利、林业、畜产、烟叶、植树棉业等方面。阎锡山兴农政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他在发展山西农业方面的历史作用,当今应该给予客观的评价。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的农业确实取得了显着的进步,然而,特殊的国际局势又赋予了农业特殊的特征。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向中国大量倾销商品,主要是日用消费品,而农民则是其主要市场。帝国主义向农村倾销商品的结果是打击了农村的手工业,这样就迫使农村把农产品送到市场去换取货币,以便购买他们所需的商品,客观上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深刻变革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的商品化、经济作物生产扩大、农业经济的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对外贸易发展、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等方面。农产品的商品化主要原因是帝国主义在中国掠夺原料引起的,是农业经济殖民地性的表现,经济作物的生产排挤了粮食生产造成农业经济的凋敝,农民生活更加困苦。 二、农民问题 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农民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农民的生活来源一般都依靠耕种土地,务农是农民的主要职业。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局限以及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单靠务农并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下表可以充分表明这种情况:上面两个表很清楚地表明了当时农民人均占有粮食远远不能满足身体需要,甚至要靠吃毫无营养的糠麸、豆渣维持生命。务农不能解决问题,农民不得不去寻找新的生路。不同地区的农民根据当地不同的地域特征寻找着适合自己的“兼职工作”。为了生计,他们靠出卖自己的体力和技艺挣取一点农耕以外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只要哪里有谋生的机会,农民就会马上蜂拥而至,或变成运输工人,如脚夫、船夫之类;或卖身为奴仆婢妾;或进入城镇工矿区等。山西独特的、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农民提供了卖煤的条件,农民们赶着马车去卖煤,兼营简单的运输业是山西农民的特有的收入来源之一。农村手工业也是农民农耕收入以外的收入来源的重要方式之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自然经济瓦解,加上封建势力土地兼并和天灾战乱的频繁发生,使广大农民陷入了贫困破产的境地,这就引起了农村人口的迁移流动,而这正是近代农村动荡、变革新形式的一个重要表现,它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一时期农村人口流动主要有四种方式。首先是向其他村的流动。例如“:在农忙季节,成群结队的农业工人,从一村到另一村,寻求待遇最高的工作”[12];“每于务农时期,则结伙出口,出西俗称‘找工’……赚得钱后而稍闲时,仍回家居住”;“每届除草及收获之时来,事毕即去”[13]。当任何谋生之所都找不到的时候,就成为流浪的乞丐和流民。另外,农村租佃关系的改变,使农业经营中的雇佣劳动也随之增加,农民更多的成为自由、半自由的劳动力出卖者,奔向各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雇主。农业雇工队伍扩大。总之,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于农村人口的流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二是向城市的流动。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城市工商业逐步发展起来,创办工矿 企业的高潮兴起,城市、工矿区经济发展起来,吸收了大量的农村人口,使大批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矿区。如:1907年以后各地设立了许多公司、工艺厂。着名的有祁县益晋织布有限公司(1980),灵石振兴有限公司(1910),平遥新智制造公司和振兴制造有限公司(1912)等[14]。这些公司和工艺厂都吸收了附近农村的大批劳动力。当时的工业、矿业也有很大的发展。据1919年的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工业、矿业的劳动力分别为405064人、15777人,共计420841人[15]。另外,随着工矿业的发展,运输业、服务业也随之发展起来,许多农村劳动力大量从事运输业、服务业,或者兼作运输业、服务业。第三是向其他省区的流动。民国时期,“晋俗以商贾为重,皆服贾于京畿、汉口、两湖,东西北三口,致富在数千里,或万里外,不资地力”。明清时期的晋商是背井离乡的远行者,从蒙古高原到长江边上,从呼伦贝尔的草原到西南的贵州,都有山西人的足迹。而此时的农民涌向了省外,主要是蒙古、华北、东北、东南地区,工商业的大力发展使农民看到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弃农从商。这样一来就加快了农村人口的流动。第四是向新垦区的流动。北洋政府推行放垦政策,招引大批农民进入新垦区。随着边疆地区的放垦、移垦,山西大批农村人口迁移到蒙古、东北、西北各地。总之,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省农村农民的生活苦不堪言,为了生计,农民不得不远走他乡另谋职业,从而造成了农村人口的流动。流动的总趋势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内地流向边远地区,由人口稠密、已开发地区流向人口稀少、未开发的地区。 三、结语 综上所述,阎锡山统治时期,在“村制”、“村政”的行政体制下,农村的社会秩序较前更为稳定。在经济建设方面,也有“六政三事”政策的指导,并且在农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这一时期农民的生活却穷困潦倒、苦不堪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收入的增加。当时农民的生活状况充分说明民国时期山西的“三农”问题未能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农村旧势力的继续存在使行政体制不完善;又如农业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发展缓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有些片面。把农民所从事的职业作为切入点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得出更全面的解释。占农村人口43%的纯粹农耕者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农村封建势力的盘剥以及帝国主义侵入山西农村的影响而生活穷困。除了这些外在的原因,农民自身的狭隘性与保守性也是农民收入不能迅速增加的原因。他们总是满足于微薄的收入和旧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而不能掌握时机,适时的调整经营理念,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才能增加收入。综前文所述,我们把农村、农业、农民三方面综合起来研究或许可以有新的发现,或许可以为解决当前我省的“三农”问题找到一点可以借鉴的经验,至少有教训可以引起我们的注意。 更多精品来自3edu论文 三农问题论文:我国当前“三农问题” 的主要表现与解决途径 摘要:本文指出了我国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各级政府未来的“三农”政策提出了一些诚恳的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解放以来,我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经过50多年社会各界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世界上不足7%的耕地养育了世界上近四分之一的人口。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在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调整了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改善了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产量,逐步缓解和根除了我国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一直供不应求的局面,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其它领域的经济改革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相对比较低,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这一矛盾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目前正处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不少经济政策还不能做到成龙配套,互相协调。因此,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和农民在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否则将会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到我国社会的长期稳定。 归纳起来,我国目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 近年来,我国农业出现了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的态势,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行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等生态退耕政策,致使我国一些地区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其二是,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耕地;其三是,由于目前从事农业生产所能获得的利益十分微薄,影响了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我国相对富足地区的一些农民主动退出农业生产领域,从而造成不少耕地撂荒,减少了农作物种植面积。 2、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农作物的单产会受到土壤条件、肥料优劣、灌溉条件、籽种质量、田间管理、气候条件、农业生产技术及自然灾害的影响。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农家肥明显不足,长期使用化肥造成土地大面积板结,土壤条件恶化,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我国时期依靠集体的力量兴修的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由于多年来疏于维护管理,其功能已经减弱甚至消失,难以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农户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一家一户的农民缺乏独立兴修规模水利设施的能力。因此,我国一些地区的农业灌溉条件有所恶化,在短期内得不到改善。 在我国相对比较富足的东南沿海地区,农业收入在整个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农业收入已经不再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部分农民对农作物的田间管理不再像原来那样精细,对农作物的单产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我国目前农业生产技术大部分地区已经比较稳定,在短期内很难有大的突破,加上新技术推广时会遇到许多障碍,因此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依靠农业生产技术难以有大的作为。 由于受厄尔尼诺现象和温室效应的影响,我国的灾害性天气近年来有所增加,我国目前松散的一家一户式的农业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农业的防灾救灾能力。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短期内,我国农业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3、农产品总产量有逐步降低的趋势。 4、农产品的价格较长时间持续地低迷。 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问题日渐突出。 目前,我国农民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用薄膜、农用机具和灌溉用水用电。近年来,我国农资市场上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和农用机具价格普遍上涨,增加了农产品的直接生产成本。 近年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用机具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劣质和假冒农业生产资料坑农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地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6、农民的税费负担大部分地区偏重。 目前,我国农民应该缴纳的税费种类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和“三提五统” 。“三提”是“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五统”指“五项统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和民办交通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三项税种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并不大,各地征收起来也相对比较规范。但我国目前城乡税制差别很大,农民与工人比起来税收负担就显得比较重,工人的工资性收入超过800元后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比较高,而农业税种起征点为零,农民除非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严重歉收,政府才会实施农业税收减免政策,通常情况下,农民必须按税法的规定交税。“三提五统” 的费用比较高,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比较大,各地实施起来也不规范。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村委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巧立名目,擅自向农民摊派收费,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加重了农民负担。中央虽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管理,严禁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但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难怪一些农民用“头税轻,二税重,摊派是个无底洞” 来形容我国目前农村的税费状况。个别地区过去税费征收很不规范,为了自己征管方便,屠宰税竟按农民家庭中的人头来摊派。笔者家乡有一位农民,因为自身条件比较差,一直没娶上媳妇,孤身一人也要向村委会缴纳计划生育费和教育附加费,听起来觉得很不合理。 7、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增加。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致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 8、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一直低迷,农产品的总产量有所减少,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9、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对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主要包括林业收入、牧业收入、副业收入、渔业收入、储蓄收入及家庭成员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我国的不少地区发展林业、牧业、副业或渔业生产会受到当地自然条件、气候、资金、技术及营销环境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短期内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能会取得比较大的成果。但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短期内难以有大的突破。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收入本身就很微薄,近年来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所花费的费用很高,农户在银行的存款基数比较小,加上近年来银行的存款利息率非常低,尚需缴纳利息税,一般农民家庭的储蓄收入非常低。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有所恶化,一是活儿难找,二是工资低,三是要钱难。农民家庭通过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来大幅度提高家庭收入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的。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10、农民的收入偏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11、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由于受自然条件、资源条件、政府政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资金、生产技术、市场条件、商品农业、订单农业、乡镇企业及思想观念的多重影响,目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民普遍比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富裕,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12、现有农田的分配方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我国不少地区过去在给农民分配土地时,为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减少农民的意见,村委会根据耕地的质量、位置将一片片整齐的农田划分成不少条条块块来平均分配,从而造成农户拥有的农田总面积并不多,但过于分散,每块农田都很小的局面,既不利于耕作,又不利于田间管理,大型农机的作用也得不到有效发挥。 13、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 目前,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我国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的农民仍然沿用祖先传授下来的传统方法从事农业生产,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受到习惯势力的影响;其二是我国的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文化素质比较差,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弱,从事农业生产时在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等一系列问题上习惯于仿效别人,随大流,难以做到科学决策;其三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奇缺,对农民的日常农业生产活动缺乏必要的技术帮助和指导,对农民缺乏系统的农业生产知识培训;最后是农业生产周期比较长,农业生产的成果又受到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任何一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需要的时限都比较长,其好处在短期内难以明显地显现出来,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造成了障碍。 14、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主要有上大学、参军、进城打工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等四种途径。 能够考上大学或参军留在部队上长期工作的农民子女毕竟是少数,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起不到多大作用。 对于农民进城打工,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存在有不少歧视性限制,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并着手解决农民工问题,但短期内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难以有比较大的改善。农民进城打工就业难,挣钱难,客观上造成不少农村良家妇女在城市的娱乐业和服务业提供陪侍服务,影响了社会风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东南沿海和中部不少地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不少农民及其子女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但在我国西部地区和边远不发达地区,受资金、技术或观念的限制,乡镇企业犹如凤毛麟角很不发达,难以安排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15、个别地区村干部素质比较差,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提高了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对村干部的素质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一些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村干部的素质比较低,政策观念非常差,缺乏号召力,缺乏对村民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在计划生育和税费征收问题上经常与农民发生冲突,有的甚至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影响了政府在农民中的良好形象。 16、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遇到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严峻挑战。 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乡镇企业和农村中的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异军突起,价格和体制的比较优势大大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目前,随着我国引进外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乡镇企业遇到了资金规模、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的严峻挑战,一些乡镇企业在原地徘徊,难以做大做好,难以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17、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村为我国工业化发展提供了大规模的原始积累资金,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推进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比起来严重滞后,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暖、广播电视、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笔者不是农业问题专家,也不是管理农业生产的政府公务员,但笔者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我国一些地区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民的甘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为此笔者通过此文提出如下建议,供我国各级政府和主管“三农” 工作的领导在制定农业政策和解决“三农问题”时参考。 一、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我国人民赖以生存的宝贵的耕地。 1、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必将会进一步发展。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设计规范进行修改,将如何优化线路设计从而减少对农田的占用特别是对良田的占用的内容纳入设计规范。 2、严格执行城乡工业用地审批制度,原则上城乡工业用地严禁占用农田,必须占用时政府应收取高额的补偿费用。 3、严禁中等以下城市占用农田设立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过去已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如果至今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造成大批农田长期闲置时,应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做好所占农田的复垦工作。 4、中等以下城市严禁建设大规模的城市广场,对大城市的城市广场建设规模应适当控制。 5、加强城镇房地产开发管理,提倡高层住宅建设,控制低层住宅和平房建设,禁止占用大批农田的别墅区建设。对征用土地后房地产开发应有时间限制,对已经征用但长期得不到开发的土地应坚决收回。 6、农村住宅建设应尽量减少农田的占用,杜绝良田的占用,对农民的住宅面积根据家庭人口多少应适当加以控制。 7、对目前部分地区撂荒的耕地应做好复垦工作。 8、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倡农民对比较适宜农作物生长的荒地进行开垦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 1、尽量推广机耕和深耕耕作方式,结合“秸秆还田” 增加农家肥施用量,从而改善土壤条件。 2、乡镇政府、村委会应组织村民做好已有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使其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对农民采用合作、入股等方式兴修水利设施在政策上应予支持,在资金、技术上应予帮助。 3、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部门要加强优良品种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科研和推广力度,依靠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国家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平稳,既要防止“谷贱伤农” ,又要防止通货膨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其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支配。国家可以采取经济和财政手段对农产品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平稳或适度上涨,防止“谷贱伤农” ,同时也要防止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会引发与农产品相关的其它商品价格的上涨,而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许多商品是与农产品密切相关的,这就容易导致通货膨胀,从而引起我国经济的动荡,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国家应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期,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加大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力度,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的长期密切配合,才能抓紧抓好。国家应该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依法打击不法奸商的投机欺诈行为,从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政府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今年起逐步减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总理的郑重承诺引起了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响。有人认为,农业税在农民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政府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举措也就意味着平均每个农民每年少交几十块钱的税,对农民脱贫致富意义并不大。但我认为,对于富裕的城市居民而言,几十块钱仅仅意味着可以买一条普通品牌的香烟,可以听一场中等档次的音乐会,对富足地区的部分富裕农民来说也不算什么,但对于我国的大部分普通农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民而言,几十块钱意味着可以使一个失学儿童重新回到校园,可以为整个家庭购买一年的酱醋油盐。更重要的是,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种态度,意味着农民需要关心、帮助,农业生产需要保护;意味着政府多年重点宣传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真正取得了实效。我认为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一定会受到社会主要阶层特别是农民的欢迎,各级政府应抓住这一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领导广大农民再次创业,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六、积极发展农村第二和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农民的收入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两部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受农产品总产量、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制约,短期内增加农业收入的空间比较小,不确定因素比较多,难度也比较大。针对这种状况,目前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应该主要转移到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上来。 1、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农民解决现有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和管理问题,推进乡镇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乡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现有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2、积极向农民提供有发展前途的适合当地生产的产品生产信息,积极支持农民通过合作、入股、合伙等方式创办新的乡镇企业,创办初期政府在贷款、税收政策上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3、结合产品结构调整,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支持农民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 4、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繁荣小城镇商品经济,从而带动周边农村的经济发展。 5、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坚决取缔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宏观环境,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性收入能按时足额发放。 6、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开放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构筑农产品营销网络,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在农村、城镇设立农产品营销主体,培育农产品经纪人,支持农产品在当地规模收购,跨地区远距离销售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小议 摘要:“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关键词:三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我国农业和农村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三农”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势和特征。在看到“三农”发展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面小康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农业产业还不够强、农村发展仍比较滞后、农村困难人口还比较多等问题,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大,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滞后;二是农民负担沉重,因病致(返)贫,因教致(返)贫现象还很普遍,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存在明显差别,且贫困人口过多,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三是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也存在着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个体素质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指处于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形态,具体就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的、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的,生产效率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都可以有所作为,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最有利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着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防止一刀切、搞单一模式;既要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又要防止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新农民。所谓新型农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定位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这个概括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新时期农民素质的含义,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农民教育培训上的具体体现。“有文化”,要求农民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具有先进的思想观念、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要知法守法、崇尚科学、勤劳致富。“懂技术”,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科技素质,至少要熟练掌握一至多项从事农业和农村生产的技能和技巧,实现科学种田、养殖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会经营”,要求农民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素质,能够合理组织配置家庭的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土地等资源,组织生产和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效益。那么如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呢?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一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抓住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机遇,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决不产生新的文盲、半文盲。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果。三是面向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使农民素质总体上发生根本改观,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愿望更加强烈。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农村文化工作,使农村的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农村、忘了农民。要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逐步向农村倾斜。要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要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开拓农村文化建设的新途径。 第三,是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放在突出位置,增强“三化”带“三农”的能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返乡创业,大力增加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政策性收入。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采取“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的措施,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 第四,三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力度,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于扩大农业的市场贡献,消化部分工业产业产能过剩的压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释放农业多种功能效应,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思路有:一是强化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政府应加大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向农业产业的多领域投入。二是调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国家预算增加的基本建设支出应优先用于农业,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根据目前部分工业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一方面,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参与的形式,将钢材、水泥等物质材料直接投入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设中去,增强城市和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另一方面,调整部分工业行业的产品品种结构,在不增加新投资的情况下,适当进行技术更新和工艺改造,生产农业和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四是运用补贴、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调动农民参与兴修农田水利、改田的积极性,建立农民投工投劳的劳动积累机制,激发全社会和广大农民共同关注农业、发展农业的热情。在镇村布局规划完成后,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成果,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和体育事业,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关管理制度,努力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时代的呼唤,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和心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创新”。即思维和观念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组织创新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同时,一定要注意避免片面追求政绩,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因传统生产方式及其观念的影响,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高成本高代价高污染的旧的工业化发展模式,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破坏生态、破坏文化、破坏环境的误区。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经营完善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基础发展完善思考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体制管理改革思考 【摘要】:当前农业、农村、农民中存在相当突出的问题,原因主要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政策、环境以及农业天然生产要素不适合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三农”问题是我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全局,是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减轻农民负担,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管理体制的战略性改革。本文就如何破解“三农”问题和发展农村经济,提出了一些想法。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破解举措 一、“三农”问题的概念、地位 1、“三农”问题的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都比较落后,制约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现实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简称为“三农”问题。 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没有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建国前的战乱和国民党的统治,使原本就很羸弱的农村、农业、农民处境更为悲惨。建国后,为了发展工业,不得不采用剥夺农业的方式来进行积累,使农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农民生活与城市有极大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使我们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一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一次飞跃性发展,很快它的弊端也显露出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使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受到了限制。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问题?如何改善城乡差距?都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 2、“三农”问题的地位 在21世纪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同样将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尤其重视,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下去,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解决农村问题是中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我国农村虽然有局部的繁荣,但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下,中国农村处在破产的边缘,孕育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 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2003年2月8日,《人民日报》用第2版一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文章《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而奋斗》。这篇文章是在1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三农”问题在新领导集体整个施政战略中具有前所未有的分量,更引人注目的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施政理念正在悄然中形成。这是一次不寻常的农村工作会议,这次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特别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以及其他3位新任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都出席了会议,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会议文件对“三农”问题的提法有了新的表述,称其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此之前的提法是“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会议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中央新领导集体这种“三农”问题的治理理念显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背景就是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二、现有的一些错误看法 现在在很多人的意识当中存在忽视“三农”问题的错误想法,有的认为目前我国农业能基本保证全国粮食需要就可以了,主要发展工业;有的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只要一段时间抓抓就能立竿见影,不需要长抓;有的认为“三农”问题仅仅是涉及面很窄的问题,只要就农论农就可以解决。这些都是错误的看法,实际上“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是否能持续进行下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各个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长期不懈地调整改善,真正下力气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破解“三农”难题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要在思想意识上重视“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如何正确看待“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在直面WTO的新格局状态下,“三农”这一基础的脆弱,不仅已经对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极大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一些专家曾指出,只有减少农民才能保护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现代化,才有在下个世纪中叶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据保守统计,目前全国大约仍有5000万左右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现实的难题和形势的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加深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要害和关键是,在宏观战略上要解决好广大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在微观上要解决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问题,这才是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占绝大多数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点难点所在。必须把“三农”问题这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础性问题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 因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着力解决和缓和农民增收这一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矛盾与困难,就显得大为重要和迫切了。我们对“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一定要重视它,一定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它,要有长期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识。 2、需要减轻农民的负担。2002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坚持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对减负的治理,对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情况,曾多次文件严加制止,但收效不大,全国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普遍存在“三乱”现象。减轻农民负担,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其次,要定期开展复查,注意和防止涉农负担反弹,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3、要想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国民财富的占用权。城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国家承包了,而农村的一切基础设施都是农民自己集资办起来的,产权却属于国有。不仅如此,农民用电、打电话比城里贵,农民孩子读书,老师的工资农民付,城里的教师工资国家付,城里有最低保险,医疗保险,国家的财政只是市民财政。农民只有负担,农民如何才能富起来?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权利,应给农民同样的贷款权利。不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农村经济无法提高,农民永远也翻不了身,“三农”问题永远也破解不开。 4、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必须进一步解放农民。历史证明:每给农民松一个绑,国民经济就有一次大发展,农村经济就有一轮高增长。现在,套在农民身上的绳索还有很多,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民离开农村和进入城市的一切收费,取消农村户口。歧视性的政策和不合理收费极大地阻碍了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取消对农民休耕的限制政策。将来中国农民要有不生产经营的自由。开通城乡产权交换的渠道,鼓励“资本家”下乡做“地主”,农民进城当工人。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减负仍不是最终的增收目标,只有在农村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农村产品产销的机制,实现的增收,是最有实际意义的,也是脱贫的关键。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开展综合农业(林、牧、旅游业)和进行结构调整,大力扶持有市场需求的龙头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盲目,而是指导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要让农产品卖个好价钱,这样农民就能增收了。对于农业的投入要增加,主要用于品种改良和抵御自然灾害的工程方面。小城镇的建设要慎重,有条件的地方要快上,没有条件的地方,也不能一哄而上。农民进城打工也是一种转移,工作政府要多指导,组织好。对待民工的问题,也要贯彻《劳动法》对待。只有解除套在农民身上的土地枷锁,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实行规模经营,农业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农产品才能真正形成合理的价格。 5、破解“三农”难题需要因地制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破解“三农”难题需要新措施: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 ①回报农民———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所以,不仅要取消农民负担,今后要逐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的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应该进一步减少税费的征收。现在的问题是尽量减少农民负担。第一,是中国农民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还给补贴,我们更应该扶植他们增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第二,中国农业GDP的比重仅占百分之十五,却要养活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根本无力承担税费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停止向农民收取一切税费,用十年时间恢复和提高农村生产力,培育农村土地租赁市场,促进现代农业体系的形成,以应对WTO的加入。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就会冲击我们的农产品,城市不要本国农产品的时候,不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危机,也是国家的危机。为什么我们的农产品价格高?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承包制限制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机械化、科技水平的差异。美国农业已经农场化了,一般规模是5000亩,我国则是家庭经营,户均不过六、七亩,最大的户也不过二、三十亩。为什么我国农业不能规模经营?除了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把农民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自主权完全还给农民和农产品价格过低过,另一个原因就是:过高的农民负担抑制了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其实农村改革说简单也非常简单,那就是一步步地减少对农民的束缚,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当农民有充分的自由后,很多长期困扰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②尊重农民———重构县乡基层政府。我们常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个基层政府的构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的要求来构建,绝不可照葫芦画瓢。应当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人民群众意见构建县乡政府和政府部门,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机构改革”。 ③依靠农民———让人民群众管理政府。任何一个政府,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就会膨胀、腐败,会走向人民的反面。人民群众怎么管理基层政府呢?第一,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第二,财政的钱怎么花,由当地组织和民间社团讨论,人大决策,政府照着执行,执行过程接受党组织民间组织和人民代表的监督。第三,公仆违背了民意,人民有权力罢免。第四,政府所有政务必须公开,随时接受监督、质询。党的基层组织,应依靠人民加强对政府的建设领导和监督,党永远应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解决三农和农村经济问题,如果没有大思路、大前提、新战略、新举措,是无所作为的。 6、解决‘三农’问题,一定要跳出来,要有创新的思维。 首先要确立强烈的富民意识,在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从实际情况看,凡是农民增收幅度比较大的地方,增收的动力源主要靠的是劳力转移、结构调整、土地扭转、多种经营等。近几年迅速崛起的个私经济,已成为推进农业劳力转移的先锋,成为解决农村就业的关键,成为农民最现实、最直接的致富“亮点”。应该在指导思想上,把这些“渠道”作为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还要确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在结构调整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绿色农业、三资农业,用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经营农业”的“火车头”,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特色,为农业结构调整导航。 要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要破除“责任田是保命田”、“种田万万年”的旧观念,破除把“承包期30年不变”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引导农民“以土生财”,把资源转化为资本,大胆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土地作价入股,使农民成为股民,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让土地向具有经营资质的种养能手积聚,向具有资本实力的“三资”农业积聚。 三农问题论文:农业农村与农民三农问题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解决思路研究探析 近几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成为决策界和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上上下下都在讨论“三农”问题,纷纷为其献计献策。到底“三农”问题出在哪里、症结何在?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或缓解它?这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三农”问题的核心与症结所在 当前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需要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有农民收入问题、税费负担问题、劳动力转移问题、土地市场制度问题、农村金融制度问题、粮食流通体制问题,还有农村市场消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基本保障制度以及农民自组织等等问题。乍一看,怎么会冒出这么多问题来,使人觉得无从下手。论文百事通其实,当前农业、农村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并不是近期才产生的,有许多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了,不过那时问题还没有累积到现在这种严重程度。另外,从这些问题之间的关系分析,农业、农村和农民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并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在同一时期发生的,其中有许多问题是相互关联,存在着衍生关系。比如,农民收入问题与税费负担、劳动力转移、土地市场、金融制度就有着直接关系,同时也与粮食流通体制、农村市场消费等密切相关。因此,在陈述“三农”问题时,不能简单地罗列问题,应该找出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核心问题来,分析其形成原因,并对症下药。 我认为,当前“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问题,二是农村市场消费问题,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其他问题要么是由这三个问题引发出来,要么与其紧密相联。目前“三农”问题已经和过去的“三农”问题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假如说过去有“三农”问题,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前,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仅仅是一个农产品供给问题,或者说是食品安全问题;现在三农问题已经从食品安全问题演变成一个以收入、消费和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现阶段,归结起来“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在城市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要相对落后。同城市相比,农村发展落后首先体现在投资严重不足,基础设施供给明显滞后。自1998年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虽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向农业和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但是,在利用财政资金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向城市投资多而对农村投资偏少。例如,1998年至2002年国家连续发行建设国债6600多亿元,其中用于农业和农村的资金约为1897亿元,占28.7%。2003年,国家又发行国债1400亿元,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为445亿元,占31.8%。就是这2300多亿元,还包括了大江大河工程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等,而这些投资直接受益的是全社会,对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国家集中大量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后,使得城市公共品的供给和现代化水平上了好几个台阶。和国外比较,目前我国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还超过一些国家。可是,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同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这里,如果仅以基础设施供给状况衡量城乡发展水平,那么当你进入中国的大中城市就好像到了发达国家,相反当你进入中国的农村又好像到了发展中国家。这种城乡反差既存在于东部沿海地区,也存在于中西部地区。城乡投资差距不仅反映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且还反映在民间投资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增长也远远落后于城市。从1990年到2002年,城市集体和个人名义投资增长了14.6倍,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仅增长了5.5倍,城市比农村增长速度快1.7倍。农村投资增长慢,经济发展速度必然也慢,进而农民收入的增长也不会快。1990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76.9%,年均增长4.48%,比80年代增长速度(8.4%)几乎慢了一倍。而同期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由慢变快,13年里居民收入增长了159.8%,年均增长7.6%,增速是80年代(4.5%)的1.7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入越来越高,与农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比如,1985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86倍,1990年为2.2倍,1995年上升到2.71倍,到2002年高达3.1倍。2003年,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比上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9%,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到3.23倍。受收入增长的制约,农民的消费增长也极其缓慢,同城市居民的差距也在拉大。从1993年到2002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上增长了2.58倍,而县及县以下仅增长了1.87倍。到2003年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水平是城市居民的1/3,消费差距比80年代扩大了40%以上。由于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偏冷,导致其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例如,在1990年农村市场消费在全社会中的份额是53.2%,1995年降到40%,2002年进一步降到36.7%,2003年又进一步降到35%(见下表)。当前,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因为,在12.92亿人口中,有9.37亿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的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国2/3人口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刺激他们消费,只有这样中国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面对城乡发展差距,有人提出,目前中国的农村状况比过去恶化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差。这种说法有些偏激,甚至对农村缺乏起码的了解。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状况都比过去大大进步了。但是为什么三农问题又突然变尖锐了呢?关键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扩大到了某种限度,给人的感官视角造成了异常刺激,引起了社会部分群体的心理失衡,危及到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我认为“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收入、消费和劳动力转移方面,核心体现在生存和发展上。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三农”问题呢?我认为是由制度和结构造成的,是由我们的制度设计缺陷和结构转换偏差引起的。 首先从制度看,改革开放以前,国家用计划经济、依靠行政力量造就了一个城乡二元体制(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尽管我们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在改革进程和制度安排上偏废了农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我们把主要改革精力从农村转到城市,集中在宏观经济体制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对农业、农村的体制改革重视不够,造成了许多问题积重难返。 第二,农村制度的变迁受到了抑制。列举四个方面的例子:1、土地不能市场化。城市扩张、修筑公路和开发区建设侵占了大量农村土地,这些土地都是以低价强制性从农民手中征用的,造成巨额土地收益流失。2、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受到限制,基金会撤销,民间借贷不合法,造成农村金融从资金总量和机构双重供给不足,使农民长期陷入贷款难的境地。3、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滞后,限制非国有的市场主体进入粮食收购领域。4、城乡财税体制改革滞后,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这引起基层政府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再从结构演变方面分析。结构转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结构转换会刺激经济增长,但是国家在九十年代以后的结构转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是不利的。为什么?一方面,工业的过度扩张,导致了非农产业在大量抽取农业、农村资源的同时,排斥大量劳动力进入,造成农民占有的资源和财富份额下降。另一方面,受结构转换的影响,财富过度向城市集中,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因此可以讲,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在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的差距扩大趋势,既是由市场经济变化引起的,也是由于一些宏观政策不当和制度安排偏差造成的。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 解决或缓解“三农”问题的出路在什么地方?首先要强调一点是,目前社会上不应该用过激的言论,也不能用过激的办法来解决“三农”问题,因为三农问题是由历史造成的,并在历次体制变动中不断累计起来。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企图想让一届或两届政府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是完全不可能的,不能操之过急,只能重点突破,如果社会上一些人总用一些偏激的言论、并提出一些异想天开的解决办法,对解决三农问题毫无益处。最近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要使政权退出农村,我认为这是一种极为幼稚的想法。因为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农民是弱势群体,如果我们的政权退出农村,这些弱势的群体谁来保护,农村的公共品由谁来提供,农村贫困问题由谁来解决。从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看,保护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帮助陷入困境的农民,并向农村提供公共品,都是政府在农村的责任。很显然,如果让政府退出农村,这些能产生很大外部性的公共事业会立即出现供给缺位。另外,还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主要在“三农之外”,我觉得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全面。因为他把三农的长远问题和近期的问题混淆在一起了,我们不能把寄托于长远的战略手段放到现在来解决三农问题。所以最后我的结论是,解决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之外,也要在三农之内,既要在近期也要在长期。 我认为在“三农之外”解决“三农”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考虑: 首先“在三农之外”,我们的改革和政策目标是什么?我觉得核心是要实行向城乡一体化的制度过渡,将来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是要把城市和农村、政治和社会纳入一体化的进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无论是长期还是近期关键是要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人口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包括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这里,有两点需要强调:第一点是农村税费,目前的农村税费改革不是最终目标,它是一种过渡方案,最终应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税收制度”,所以尽管目前农村的税费改革有进步,但是它的税制结构设计还是不合理的,仍然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这种歧视性政策从长远看是要消除的。 第二是土地市场开放问题。现在土地基本上没有市场而言,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不许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在被剥夺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发展成本会这么低,关键就在于农民有一块地。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稳定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所以在就业不充分的条件下,还能稳定在农村,就是因为农民还有一小块土地。今后,如果说土地市场还不改革,还是由国家用低价强制购买土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中国的耕地就会大量、迅速地减少,我国的食品安全不但失去了可靠保障,而且农民还造反的,这会直接干扰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是“城市化”道路选择问题。目前我们的城市化道路走了一条不符合中国的道路,为什么?一是现有的城市发展是“关起门来搞城市化”,把农民关在城外,自己在城内搞现代化,这是为城市居民“锦上添花”,而不是搞农村“人口城市化”。二是我们在城市化道路上搞“天女散花”,强调大力发展小城镇,错误地认为“小城镇,大战略”,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问题。这是一种不符合国情的战略选择,实际上这是一种“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传统观念的延续,它实质上就是不愿意让农民进大中城市,不许他们分享大中城市积累的文明成果。从国情来看,中国若要遍地都去发展小城镇,总有一天我国会没有土地可耕,我国的城市化不能仿效美国模式,因为美国的土地资源要比我国丰富得多,而日本的城市化模式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土地、水资源稀缺,人口密集,我国应该与日本一样,走“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化道路,这样可以节约土地、水资源和能源,并能集中使用城市公共设施。 在外部进行改革的同时,农业内部也要进行改革。在世界任何国家,最终农民群体不可能变成零,工业化后仍会有一部分农民留在农村,政府要关注这部分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怎么关注?近期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第一,对农民的收入要采取直接的支持政策。我国目前对农民的支持政策不应放在是产量的支持方面,而应是对农民的收入进行支持。有人说对农民支持要间接支持,有人说要直接支持,我认为目前间接支持和直接支持都要搞,但是要有重点。有人讲不能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因为我国财政能力有限,不可能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我认为这有两个误区需要澄清:一是以现行的体制,我们总搞间接补贴能不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们过去对粮食采取的就是一种间接补贴,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越改补贴越多,2002年补贴700多亿,连续几年来我们对粮食的补贴超过三千亿,这种间接补贴会造成低效益,引起腐败,农民损失大,支付成本高。二是中国现在实际上需要进行直接补贴的不是多数人而是少数人。我国目前用于农、林、牧、渔四大业的劳动力是31991万人,看上去很多,但是我们实际算一下,真正用于种植业的劳动力目前不到两个亿,这两个亿如果剥离了一些东部沿海地区,仅剩一些农业主产区,实际需要补贴的就是一亿人左右。在12.92亿人中,我国补贴政策的目标锁定1亿人。因此“我国是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是个错误的概念,真正要补的实际是少数人,如果进行直接补贴我们还是有能力的。 第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期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改革思路应该是,粮食主产区的购销要彻底放开,国家的储备粮数量要控制在合理安全界线内,国有粮食企业要走市场化的改革之路,对粮农的保护和补贴要与国有粮食企业划断,坚持采取直接的补贴办法。 第三,农村金融改革。目前,我国推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不够,范围太小,效果也没有农村税费改革那么大。今后,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在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沿着金融市场化方向,设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从金融市场主体和资金规模上都增加对“三农”的供给,用一种平等观念对待农民,让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有权利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我认为想靠现有的金融体系来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根本没有可能,必须通过改革发育新的金融组织。 第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是联系在一起的。下一步在土地方面应该优先实行土地市场化,要把土地作为真正的商品进行交易,让土地变成商品,让土地的所有权真正归还于集体所有,不要再让一些城市人和一些中介商来非法剥夺农民。目前有人讲土地要私有化,我觉得目前提土地私有化不合适宜,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当前土地产权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应该有物权,农民用土地可以进行抵押,进行投资,要把农民现在的使用权变成一种准商品,这是一个核心问题。现在强调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彻底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什么时候能成熟?我觉得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后,再来考虑土地的产权制度改革才算合适,1993年的中央11号文件强调三十年不变,这里面有深刻的理论含义和制度背景,它充分考虑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结构转换所需要的时间区段。现在不宜过早的搞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立法上、在土地是商品等方面多考虑些改革办法。当前在土地市场制度建设有以下几个问题要尽快解决:一是对经营性用地要实行彻底的市场招标出让制度,土地出让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二是对于公益性用地,虽然目前只能按照协议出让办法从农民征地,但是征用价格原则上应以市场价格为标准,如果在征地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农民损失的,就必须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三是通过制度安排要将土地转让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为了确保土地流转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建议在农村成立土地财产委员会,委员会由农民选举产生,其职责是代表农民对集体土地出让行使决策权,并决定土地补偿金的使用方向,监督出让土地补偿金的分配。根据需要,农村土地财产委员会可以是长期固定的农民组织,也可以是临时性质的组织,不管是固定还是临时组织,都必须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为宗旨,以民主决策为原则,公正公平地为农民服务。 第五,农村公共品供给。目前,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品不是一种“恩赐”行为,而是一种责任。农民跟市民一样有发展权,有生存权,政府应该承担起最起码的公共品的供给,而不应该形成现在的“公共”财政只对城市人而不对农民提供公共品,或者只对农民提供少量公共品补贴的局面。公共财政要把公共品真正公平的分摊于城市和农村,现在到了应该用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共品投入的时候了。今年中央政府调整国债使用结构,以数百亿元的规模增加了对三农的资金投入,这是非常英明正确的,可以想见,这样坚持投下去城乡发展差距会越来越小,总有一天还会将这种差距消除掉。 最后,农民要有自己的组织。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不但要有政府来保护,有法律来保护,而且要由自己来保护。农民居住分散和生产活动不集中,这种无组织状态是他们在同非农产业进行交易和谈判中地位低下的重要原因。必须让农民组织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有影响的利益团体,引导和支持他们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参与国家决策,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组织是由三类组成的,第一类是在改革以前建立的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这两类合作社具有上下垂直性质,受中央政府的控制和管理,带有较浓厚的官办色彩。第二类是乡(镇)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合作组织是解体后,原的经济职能转移由社区合作组织承担。此类合作组织大多依赖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并行使基层政权一部分经济管理职能。第三类是改革开放以后新发育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农民和其他经营者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合作制原则自发建立起来的,这类合作经济组织都采取了自愿参加、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和收益返还的组织经营形式,他们在名称上也丰富多彩,有农村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也有农业服务公司(中心)等。从多年的实践考察,在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中,最受农民欢迎、最有旺盛生命力的是第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今后,要发展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解决以下两大问题:第一,目前我国还没有合作组织的立法,各类合作社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第二,合作经济组织总量不少,但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数以万计的供销社、信用社和社区合作组织,因体制落后、官气太重,难以为“三农”有效服务;另一方面新发育的合作经济组织又因数量少而满足不了“三农”的需要。同时,农民急切需要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发展也严重不足。 面对上述两大问题,首先,应加强合作社的立法建设,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泰国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组织立法上的经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环境;其次,要大力支持民间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别是要扶持由农民自发建立起来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从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农民发展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政府应重视其经济要求,坚持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让合作经济组织自我发展,切忌拔苗助长,防止用行政手段“归大堆”,导致合作组织发展太多、太滥,并出现行政化倾向;再次,要加快对第一、二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造步伐,解决合作社由内部人控制和只为少数人牟利的问题,进一步明晰产权,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将其改造成真正意义上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己管理经营,为“三农”服务。 三农问题论文:丘陵区三农问题策略分析 摘要:“三农”问题是中国现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也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契机,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分析,结合中国基本国情,从中国水土流失状况、提高农民收入、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等角度,因地制宜提出水土保持是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保护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水土保持;“三农”问题;农民创收;解放劳动力;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如何选择最经济、最有效、并且最可行的“三农”问题突破口,专家学者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观点。论文百事通(1)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乡镇企业的农业发展经济策略;(2)发展县域经济与小城镇建设;(3)确保农民就业、发展劳务经济的富余劳动力转移策略;(4)增加农村投入、加大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税费改革等惠农政策;(5)以新农村为契机解决“三农”问题。 本研究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城市化(城镇化),根据中国现有国情,这将是一个长远的过程,并可能将自始至终伴随着社会安定问题与生态环境的恶化问题。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要么考虑过远,要么一直在围绕着经济,却极少的考虑生态环境的问题。水土保持将可能成为山地丘陵区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突破口,不仅能够发展农业现代化、解放富余劳动力、促进城市化进程,并且保护了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1“三农”问题 在生态脆弱的山地丘陵区,“贫穷”是“三农”问题解决的最大障碍。农民收入长期得不到提高,农业资本投入长期不足,农业技术停滞,造成了农民教育、技术和经济的“贫穷”,农民剩有的财富只有土地,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提高生活水平,农民只有扩大开荒面积,增加劳动力,提高农业产量。然而,由于生产技术难以保障,土地贫瘠,人口压力大,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地愈加贫瘠,人民只得再次扩大生产面积,形成“广种薄收”的局面,导致“贫困-人口压力-水土流失-生态恶化-贫困加剧”的恶性循环。 2水土保持是中国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2.1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由于中国特殊的自然气候和地理条件,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特别是人口的迅速增加,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垦,草原的超载放牧,乱砍滥伐,森林锐减,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乱采滥挖,对地貌植被的破坏,人为加剧了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导致耕地减少,生态功能衰退;泥沙淤积江河,形成小洪水、高水位、多险情的局面,给防洪保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水土流失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国头号环境问题。 2.2水土保持提高农民收入 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从而增加人口环境容量,使群众有了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条件,安居乐业有了基本的保障。政府非常重视水土保持工程,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成为“富民工程、生态工程、德政工程”。2006年8月,水利部对对2003-2005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项目涉及山西、江西、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7省(自治区、直辖市)45个项目区、57个县。3年来,累计投入6亿多元,治理水土流失4783平方公里,治理区年均土壤侵蚀总量减少1227.99万吨,年粮食总产增长41747.4万公斤,累计减少贫困人口359877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逐步实现“两改一变”(改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改单一农业经营为农林牧副业全面发展,变生态系统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的一项有效途径。有机结合生物、工程、农耕三大措施,山、水、田、林、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实现农田增产增收,经济持续发展。2002-2006年实施的黄河水保生态工程乌兰察布市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18.8hm??2。项目区累计治理程度达到54.09%,林草覆盖率达到39.58%,减沙效率为47.1%,保水效率为21.6%,水资源利用率40%,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27元。 2.3水土保持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 中国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市化的过程,农民变市民的过程,就是农村变城市的过程,亦即农业现代化过程。象中国这样一个拥有8亿农民的发展中大国,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安定人民与酷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战严寒,修梯田,积累了丰富的梯田建设经验。截至2006年底,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梯田10.26万hm2,农村人均0.26hm2,基本农田达到12万hm2,累计总投资约6.3亿元(国家投资1.2亿元,群众投劳折资和自筹资金5.1亿元),投工1.23亿个,移动土石方6亿m3,使昔日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变成了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基本上实现了大旱不减产,小旱保丰收。梯田建设促进了马铃薯、畜草、劳务三大产业的发展,农民年人均从马铃薯种植中直接收入1200元,解放劳动力7.8万人,年人均实现劳务收入780元。 退耕还林工程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中涉及面最广、投资额度最大、政策性最强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主要是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力争25°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对宁夏南部山区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家庭调查显示,2002年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比刚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2000年减少了13.7%,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的比重也从原来的80%下降到69%,农业中减少的劳动力主要流向建筑业,贸易、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非农行业。1998年以及2003年数据对比,与退耕前相比,全县总人口增加了0.76%,农业人口减少了0.16%,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中的农业劳动力下降了20.67%,这说明退耕还林对人口资源的分布产生了明显影响。 三农问题论文: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结语,对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农产品的特性、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具体材料请详见: 近年来,“三农问题”引起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国人对“三农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何在?为什么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为“三农问题”所困挠?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为什么“天生”表现为弱质产业、农民“天生”成为弱势群体、农村经济往往是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为什么多年来我国主张国民经济平衡发展、强调农业的基础作用,而实际上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和生活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赖于对“三农问题”产生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与工业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动趋势,以及各国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战略选择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探讨。 一、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以及农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有其特定的经济历史背景。自从产业革命导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城市的兴起,就整体而言,农业这一曾经作为农业社会经济的主导产业就开始逐步被新兴现代制造业所替代,与此同时,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也随之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因此,除非一国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有意识地对这一弱势产业和群体加以保护,否则,农业停滞、农村落后,以及农民生活的相对贫困似乎就成为产业革命,以及由此引起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后果。这是因为,第一,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 第二,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表现在,在工业化初期,传统农业为现代制造业的兴起作出了包括粮食、原料、劳动力和资金,以及市场等方面在内的贡献;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制造业,将以其技术和制度方面的明显优势,转而对传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产生更为强大的推动作用和影响。 第三,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 最后,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农业的相对地位(即在国民收入和就业中的相对份额)将呈下降趋势。与此相对照,工业部门则成长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随着农业相对地位的下降,在人们心目中,其绝对地位似乎也在下降,由此产生了工业化过程中的“唯工业化倾向”,它使战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呈现不断强化和加剧之势。 二、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 与现代制造业相比传统农业在生产技术、产品以及农民组织等方面处于“先天”劣势。这方面的较早研究可见之于中国留美学者张培刚的早期著作《农业与工业化》。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华中工学院出版社,年版,第⒉⒋章。该书在论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农业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时,深刻揭示了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张培刚在论述农业的“产品贡献”时指出,由于工农业产品供求关系变动引起的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变动,往往对农业和农民不利,即当工业品价格由于需求不足而下降时,作为工业品生产原料的农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跌,而其下降幅度却往往超过工业品价格;另一方面,当农产品价格由于欠收或供给不足而上涨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价格也将随之上涨,且涨幅往往超过农产品价格。由此不难看出,在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即贸易条件)变动中,农业和农民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另外,在阐述农业的“市场贡献”时,张培刚认为,农业和农民在向工业化作出市场贡献时,自身作出了巨大牺牲:即当农业和农民作为工业品的购买者,往往面对“卖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由卖方决定,因而被迫支付较高价格;而当农民作为农产品的出售者,又面临“买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往往由买方决定,因此不得不被迫接受较低价格。显然,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农业和农民无论作为买者还是卖者,总是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农业和农民的相对劣势地位,可以经由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加以说明。 其一是农产品的特性。由于农产品是有机的生物产品,这种特定的自然属性使其容易腐烂、变质,不易储存和运输,因此,生产者往往希望能够尽快出售产品,以减少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浪费,这样,在 出售农产品时,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 其二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这种组织上的涣散性使众多个体农户,在直接面对市场时(无论作为买者还是作为卖者),客观上都将使另一方具有某种垄断优势。因为,无组织的个体小农户不仅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相反,容易形成彼此竞争、相互对立、互相削弱的内部冲突之势。这样,在面对数量较少的卖方和买方时,农业和农民的失利就成为必然。 由上述因素导致的不利结果,并非不可克服。其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现代化中的技术进步以及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建设。如果将现代制造业提供的先进技术(包括储存、运输和保鲜技术)运用于农业,由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引起的诸多问题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另一方面(即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使农业和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保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这样,市场结构将会随之改变,农民为维护自身利益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及劣势地位就会根本改善。当然,所有这些条件的最终改善将取决于人的认识和努力。 除了农产品的特性和农民的组织性两方面因素外,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还可以经由农产品的供求弹性以及来说明。首先看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可以说,迄今为止,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仍然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加上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农产品的供给呈现较低弹性。这样,当农产品需求增加以及由此引起价格上升时,农业生产却不能相应地快速增长,从而使农业难以通过增加供给以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长的好处。另一方面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看,由于凯恩斯“基本心理法则”(“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律”)和“恩格尔定律”(“食品消费支出在人们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愈来愈小”)的双重作用,加上现代合成材料技术的进步,农产品的需求也呈较低弹性。这就意味着,随着经济进步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增长和发展从需求方面获得“拉动力”的空间也相对较小。或许人们会说,这种分析排斥了技术进步因素的作用。的确,如果加进技术进步的影响,农业生产或农产品的有限的供给弹性将获得相当程度的改善,而且,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改变,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也将有所提高。但就整体而言,农产品作为初级产品,与制造品相比,其供给和需求弹性均较低是不争的事实。另外,与制造业产品相比,在农产品价值构成中扣除各项成本之外,新增价值(“附加值”)部分比重较小,加上其有限的后序“加工”过程又往往被制造业“包揽”和“垄断”,因此,农业虽然为其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巨大潜力和空间,自身却囿于比较利益劣势的局面而难以迅速发展。 最后,还由于农业的技术进步相对缓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弹性相对较低,以及农业部门的资本积累率以及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张率也较低,因此,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现代制造业等非农产业的兴起,如果一国政府对农业缺少明智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听任经济生活中的比较优势法则和优胜劣规律的作用,那么,农业停滞、农村落后和农民贫困将不可避免。 三、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 前面,本文从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以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相互关系的角度,对“三农问题”的起源作了一般意义的探讨,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表现为农业与工业的双双进步与现代化?为什么有的(尽管是少数的)发展中国家在战后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成功地避免了“三农问题”的困扰?……显然,问题的答案还需从各国的工业化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中去寻找。 众所周知,由于对工业化内涵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理解,我国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在战后工业化起步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始终推行以牺牲农业换取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化战略。这种战略从其推行的开始,就对发展中国家战后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起着强化和加固作用。从另一种意义而言,这种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又必须以强化“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前提和手段,由此形成了战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共有的“工业化”“城乡分割”与“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累积性因果恶性循环”。因此可以说,不恰当的工业化战略,是我国“三农问题”得以产生、并形成并呈“积重难返”之势的重要的和直接的原因。因此,对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战略决策加以反思,为走出“三农困境”寻找出路,就显得十分必要。 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分割”、“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倾向集中表现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各个方面,包括收入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等。 ()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这种情况一度有所改善,然而,自年代中期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明显拉大。统计资料表明,到目前为止,占我国总人以上的农村居民,其收入在国民收中所占份额还不到,而总人口中不到的城市人口,其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超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而且据测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改革前的倍左右,增加到目前的倍左右。 ()从价格政策看,为配合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战略,我国长期实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政策,即通过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以使工农业产品交换条件有利于工业部门的积累和扩张。改革开放后,尽管多次调整农产品价格,但由于工业品价格提高更快,因此,工农业产品价格之间的“剪刀差”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有资料显示,年间的年里,以“剪刀差”方式流出的农业收入达到亿元。年均流出亿元,是改革前(年均亿元)的倍。“剪刀差”这种“暗税”给农民增加的负担已超过农业税(“明税”)负担(同前注)。。 ()从税收政策看,我国城乡居民税赋也呈现明显的“城乡倒挂”现象。依据我国目前税法和现行税制,城乡居民税赋负担严重失衡。从所得税方面看,城市居民所得税起征点为月收入元及以上者,而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年纯收入不到元,却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从增值税角度看,城镇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年销售收入元者,然而,尽管一般农户远远达不到该收入水平,却户户必须交纳农业税。另外,现行税制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年应税收入不到元者,税率为。而在农业方面,对主要农作物征收的每亩实际税收负担率(税金纯收益)则分别为:稻谷;小麦;玉米;大米,均明显高于城镇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另外,城乡税收征收方式及其(依据)也存在明显的于农于不利和对农不公现象。从理论上说,税收是基于经济收入的一种派生性收入。而我国农业税普遍采取“税跟地走”(“地跟人走”)的均摊式征收方法,以至于许多农户在几乎没有纳税基础和能力的情况下也被迫成为纳税对象。 值得提及的是,若不是刚刚在全国农村推行的旨在为农减负的“费改税”政策将多年来使农民不堪负重的税外“费”赋减了下来,使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城乡居民的税赋差别就更为显著。 ()从政府投资政策(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方面看,其“城市偏向性”同样十分明显。 一方面,在政府投入方面,我国一直采取向城市和工业建设倾斜的投资政策,改革开放后,虽然财政支农支出总量有所增加,但相对量却呈下降趋势。例如,年,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即分别为:、、、、、和;年回升到,年又下降为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财贸经济》,年第期。。另外,在政府对农业投入增加的同时,农业税和乡镇企业税则逐年增加,结果两两相抵(不考虑“剪刀差”形式的间接流出),农业和农村的资源净流出远远超过净流入。另外,在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城乡差别也十分明显。例如,在年的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占,人均达,元,而对农村集体经济投入的人均水平仅为元(同前注)。。最后,从我国农业产值比重与政府支农投入比重两个指标看,也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失衡。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占的,政府财政支农支出仅占总财政支出的(同前注)。。 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相当明显。公共物品应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提供,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采取明显的城乡差别待遇政策。 农村的公共物品也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前者包括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大规模土壤改良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防治病虫害、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设施,通讯和文化设施建设,以及年义务教育普及等。后者包括区域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能源、水利、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高中及职业技术教育、农村医疗以及文化设施等。 “纯公共物品”理应由中央财政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则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财政共同提供。另外,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尽管在性质上被界定为“私人产品”,但由于其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作物产品)及其产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因此具有明显的“外溢性”,政府也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借助于价格、税收、以及投资政策等直接和间接手段,帮助其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并增加收入。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长期向城市尤其是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倾斜,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政府财政预算解决,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则主要由农民出资负担。其后果是: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不足。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始终难以提高;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建设滞后,大江大河治理不利,导致水患频繁、干旱不断,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改变;农村能源交通条件改善缓慢,公共卫生设施和标准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面临严重资金短缺,从而使占人口近的农村人口生活水平和劳动力素质不能迅速提高。 ()从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看,我国社保体制“城乡差别待遇”更为明显。城镇居民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保护;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有“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政府举办的“再就业工程”等措施的关怀和保护;此外,城市居民还不同程度地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制度提供的好处。而在农村,除了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唯一保障外,农民的生老病死别无其他保障。农民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义变得如此简单,那就是为生存着而“活”着。 四、结语 毫无疑问,我国“三农问题”的起因是多方面的,除普遍存在的某些客观原因外,有实际政策操作和处理不当的问题、有政策制定和决策中的失误问题、更有指导思想方面的偏差问题。本来,作为初衷,本文试图通过一般理论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探讨我国“三农问题”产生和形成的深层原因。然而,结果表明,其结论似乎又十分简单,那就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之成败将最终取决于“三农问题”能否真正解决。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对策思考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高度重视,提出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三农”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平衡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我党如何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农”问题由来已久,涉及十分复杂的体制、政策和经济问题。过去研究“三农”,没有跳出“农”字,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指出了问题的实质,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当前“三农”主要问题 1978年,我国农村率先开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这种势头保持了十多年,到90年代后期,农村改革的政策优势逐渐减弱,却不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进入新世纪,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涉及“三农”的问题很多,其中最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民增收困难 从*7—*0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连续四年下降。*6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是9.1%,*7年下降到4.8%,*8年下降到4.3%,*9年下降到3.8%,*0年再降至2.1%。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政策措施,*1年农民收入增长恢复到4.2%,*2年增幅达到4.4%,仍低于*7年的增长速度。此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0年城乡人均收入比为2.2∶1,*5年为2.71∶1,*0年为2.79∶1。*2年农民人均收入2476元,城市居民人均收入7703元,城乡比约为3:1。这里要特别指出,农民人均收入的大约40%是实物折算来的,不是货币收入。除此以外,在货币收入中农民要留出20%~30%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如此计算,城乡人均收入比要大于5:1。农民增收难问题,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例如农民购买力下降,农民用于生产的投入减少,农村消费市场难以启动,农村社会矛盾增多等等。 (二)农业效益低下 *5年以后,农产品市场趋于饱和,价格持续走低,农产品卖难问题突出。*9年与*6年相比,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和粮食类收购价格总指数分别下降了23.1%和24%。有专家计算,*7—*9年,粮食价格下降使农民人均减收40元,使农民纯收入增长减少15%。*7—*1年期间,每个农民现金收入仅增加18.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提高257.4元,出售农产品收入下降455.8元。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仍在低位徘徊,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这种局面不扭转,会给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威胁。*3年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上升趋势,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信号。 (三)农业基础薄弱 农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农业基础设施对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长期以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很少。例如从*8—*1年中央共安排国债资金5100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用于农业(不含水利、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仅为56亿元,占国债投资的1.1%。专家指出,1950—1978年期间,通过价格差、农业税等形式,全国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资金155亿元,1979—*4年,平均每年流出811亿元。农业(特别是种植业)成本收益率呈下降趋势,例如*7年种植业每亩成本纯收益率为34%,*0年下降为19.5%。*7年全国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是1267.69元,*1年则仅为1165.17元。 (四)农民负担沉重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高度重视、三令五申,但是成效并不显著。从根本上讲,体制问题和政策问题是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源,县乡吃皇粮的人员规模和工资水平如果不能减少,农民负担就会居高不下。在农业效益不高和农民收入很低的情况下,国家每年从农民身上收取约400亿元的税收,农民还要缴纳占纯收入5%的“三提五统”,这两项合法税费约1000亿元。资料显示,*0年农村人口人均税费比率为5%,城市人口人均税率为0.58%。除此之外,农村子女就学和医疗是农民最大的两笔支出款项,据有人对我国中部某省农村的调查,农户供养一个小学生一年需要1000元,初中学生一年需要1400元,高中学生一年需要3000元,因子女就学致贫的农户不在少数。 二、“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根本上说,“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城乡分治、一国两策、重城轻乡。城乡分治的二元化社会结构,是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而且形成一整套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相当坚固。“三农”问题近几年凸现出来,是新形势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体现。 (一)农村劳动力非充分就业,是农村相对贫困的根本原因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更是我国农村的最大矛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根源。1952年我国农村人口4.9亿,1.1亿农户,16亿亩耕地,户均耕地14.5亩,劳均5.7亩。*2年我国农村人口9.3亿,2.4亿农户,20亿亩耕地,户均耕地8.1亩,劳均3.9亩。我国现有农村劳动力约4.8亿,在乡镇企业就业或半就业的约有1亿人,有关部门统计外出务工的有9400万人,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约3亿人。根据农业专家调查,按农村现有生产率水平,农业大体需要1亿劳动力即可,有近2亿农村劳动力处于待转移就业状态。进城务工人员大多工作极不稳定,随机就业,春去冬回,甚至随农忙季节来回流动,形成“候鸟”式民工潮,这并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向健康方向发展。造成这种局面有国家政策导向的原因,国家对城市居民就业是一种政策,对农村民工务工又是一种政策,加之有户籍、身份制度限制,形成了就业的“一国两策”,农民进城就业自然不会有长远打算和提高技能的内在需求,不能实现稳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从根本上说,有计划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其他措施不能代替。 (二)农户分散经营体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我国农村第一次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双层经营的农业经营体制。这种改革的优点是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基本国情,把家庭承包土地作为基本制度,土地作为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保障,相当于城市的社会保障,使农民没有后顾之忧。但是,以家庭承包土地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带来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家庭经营土地过于分散,不利于现代科技的应用,高度分散的农户难以对应千变万化的市场,农业竞争力难以提高。例如:美国、加拿大平均每个农户大约拥有土地*公顷左右,欧盟国家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拥有约20~30公顷土地,我国平均每个农户拥有土地0.5公顷。1987年前后,理论界开展过关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大讨论,有专家提出,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一个农户经营的最佳规模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平衡点,按中等劳动生产率水平,一个劳动力可以经营约20亩耕地。按照生产关系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现阶段应允许农民按照“自愿、规范、依法、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实际上,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有偿流转是不可避免的。 (三)对农业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投入不足,使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为了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都在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韩国1970年制定了新农村运动计划,到1980年,政府对农业投资总额达到27571亿韩元。日本*4年制定了一项对农业投资6兆100亿日元的计划,用于应对加入WTO对农业的冲击。*2年,美国颁布新农业法,规定今后十年对农业提供1900亿美元的补贴。相比之下,我国是另一种情景,*0年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12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左右,比*0年的10%低2个百分点,比1980年的12%低4个百分点。按WTO协议计算口径,我国财政支持农业的空间还很大,仅“黄箱”政策就有1740亿元。按照“绿箱”政策,用于农业科技、农民技术培训、扶贫、公益基础建设等的投入,还有更大的空间。我国长期以来对农村和农业的基础投入不够重视,使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农业发展的基础十分脆弱。由此看来,改革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符合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建议 人们习惯认为,农业是一个产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国家应把它推向市场去参加竞争和经受考验。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农业还有作为产业之外的另一面,这就是欧洲提出的农业多功能性,其含义是:农村是国土的组成部分,是保持自然平衡的一种生态类型,农民是相对城市的公民阶层,是保持民族传统和本土文化的载体。因此,农业具有稳定社会格局和充分就业、保持国土景观和生态安全、传承民族传统和乡土文化的诸多功能,国家不能简单把农业作为一种产业对待,要加以保护和善待,对农业的补贴不能看作是旨在扭曲农产品价格补贴。据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农业和农民进行直接财政补贴,原欧盟国家最先实行这种政策,近几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采取了类似政策。这种观点在我国还没有“市场”,应当对农业有一个再认识。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规律,工业化过程要经历以农补工、工农平衡发展和以工补农三个阶段。根据对美、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的研究,我国(内地)已具备第一个转折点的指标:一是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5%左右,工业和农业的增加值大约为6∶4,这个指标我国*8年已经具备。二是农业就业占社会就业人数总数不超过55%,我国*4年已基本具备。三是城市人口不低于全国人口的35%,我国目前接近这一指标。四是人均GNP在700美元以上,我国*8年已经达到。根据世界经合和发展组织*0年的研究报告,世界上发达国家对农业的保护率为生产者价格的51%,发展中国家平均在6%,我国为负数。总体来看,我国已具备条件和可能,应及时调整国家财政和基础投资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保护力度,这是协调城乡发展的根本措施。 解决“三农”问题,重要的是真正落实中央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多予”要有安排,“少取”要有措施,“放活”要有配套政策保障。有些问题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有些可以很快作出安排。当前可以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很多,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出发,调整国家和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比例,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比例不低于总支出的15%,略高于1980年12%的支出比例。在国家财政每年新增2000多亿元中,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农业和农村。国债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应不低于国债投放总量的20%,如果每年继续发行1500亿元,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应低于300亿元。 (二)消减有关农业税费 纵观世界各国,对农业征税的国家不多,特别是工业化国家,几乎都有“以工补农”措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跨过了依靠农业提供原始积累支持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阶段,应当适时调整政策。首先应当积极考虑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加大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消减农村教育附加费;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压缩乡镇“吃皇粮”人数,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消减农业税费应与各地税费改革、撤乡并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结合进行,对我国东、中、西部省区可区别对待并有一个渐进过程。 (三)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世界上有一些国家的农业经营体制与我国相近,具有较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特点,这些国家都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业专业协会,为农户提供科技应用、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生产资料供应甚至产品加工等服务,并在农户与政府、农户生产与市场之间起到桥梁作用。这种代表农民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可以提高分散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水平,应对变化的市场,降低生产的市场风险,是一种成功的经验。我国应尽快建立区域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与农民结为利益共同体,这样做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 实现农村人口的充分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应尽快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对农民到城市异地就业给以“公平国民待遇”,包括改革现行户籍政策,就业歧视政策,子女就地入学,享受就业城市的公共服务等,使农民进城就业与城市居民就业完全平等,给他们公平竞争和发展的机会。这样,有利于农民从土地、农村永久性解放出来,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 (五)加快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各国经验证明,农业发展最重要的是依靠政府支持保护和科技进步。因此,在推进农村各项改革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农业科研工作投入,争取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科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从事公益性技术推广和服务的队伍,国家应给以稳定的支持和保护,同时鼓励相关科技企业、大学等按照市场规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有偿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把大量实用技术组装配套成模式技术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农业科技应用率和普及率,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做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几点认识 [摘要]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企业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它对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 政治思想工作 探讨 认识 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不可置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求实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坚定信念、迎难而上,为企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企业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 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要人们接受正确的观念和意识,并在行动上作出积极而正确的选择。但正确的观念和意识不是空洞的口号和概念,也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现代社会的人,一般都具有判断事物的能力,有很强的自主性。因此,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有科学的态度,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都要立足于讲出道理来。而且,这些道理决不是强词夺理,或者以势压人,而是有充足的理论和实践依据,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为广大员工所接受。思想政治工作紧贴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把管人、管物、管事、管思想有机结合,做到进入主渠道、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抓生产经营,从思想入手;抓思想工作,从生产着眼,这样就可以产生过去传统管理所起不到的作用。 二 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生存、要发展,靠得是生产,生产经营是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企业的中心工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是施工企业的生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调动员工积极性为主要任务,为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注入强大动力。企业活力的源泉,取决于全体员工的智慧、积极性和创造力。因此,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最根本的要靠员工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它与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 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中心抓人心,凝聚人心为中心,为搞好生产经营发挥激励作用、保证作用、促进作用、凝聚作用。把培育企业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和创新。通过培育企业精神,使思想政治工作由被动为主动,能够有效地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之中,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机结合。 三 求真务实,是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既要防止不讲实际利益只讲空洞说教的理想主义倾向,又必须防止和克服只讲实际利益,不讲理想、信念的现实拜金主义倾向。首先要引导广大员工认识学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提高员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其次要引导员工摆正位置,努力倡导以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重的无私奉献精神;第三,要引导员工在强化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念,鼓足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方面下功夫;第四,要对职工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真心实意地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准确把握员工的思想脉搏,做他们的知心朋友。第五,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第六,教育者要放下架子,与被教育者平等相待,不歧视、冷淡后进员工,经常与员工进行心理、处境等换位思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讲道德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和支持。 四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人本管理,即把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顺应人性、尊重人格、培育人才、激发广大员工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是要以人为本,管理增效。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是必须确定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指导思想。思想政治工作是要依靠人的力量,渗透和参与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教育和帮助员工把个人的价值和企业的价值融为一体,激发每一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智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主动参与意识,形成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和企业精神,以增强内部的凝聚力,为实现人性化、科学化、现代化企业管理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并最终促进企业两个效益的提高和稳定持续发展。 五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除了内容充实还要方法新,既不能空对空,也不能简单说教,要寻求立体化、网络化、多样化的教育方式,探索新方法,拓展新领域,加强形式政策教育,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研讨,实施思想引导和心理辅导,广泛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来强化教育,培养真善美的品德和团结活泼、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首先,要从改造学风入手,彻底转变工作作风,把防范党员干部思想信念动摇、政治观念淡薄、作风浮漂、脱离群众、腐化堕落作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健康发展、塑造良好企业文化、净化内部环境、凝聚人心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其次,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如近期改革有什么新举措,生活有什么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第三,以市场经营活动为轴心开展工作,通过质量定期回访服务、公益、文化性等活动,在社会上展示企业形象,让外界了解企业的工程形象、服务形象、信誉形象、经营管理形象、人员形象、环境形象、发展形象等等。随着企业知名度的提高,企业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第四,要针对不同层次员工的具体差别,丰富和改进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基层单位要从思想根源来转变认识,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放在第一位,舍得投入精力,探索搞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注重调查研究,避免形式主义,把正面教育与?让娼逃?岷掀鹄?把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教育结合起来,培养一支懂管理、会经营、作风好、思想过硬的员工队伍。 总之,企业的生存发展与思想政治工作是紧密相关融为一体的。企业作为经济组织,要进一步发展,始终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这是其它措施和办法所不可替代的。当然,由于人的思想观念的复杂性和影响思想政治工作的多样性,思想政治工作要随时针对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大胆的探索,不断拓宽视野,延伸触角,才能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和感召力,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浅议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企业政治思想工作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向心力,有利于企业完成生产任务。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创新,思想守旧;缺乏针对性,调查研究不够;员工素质不高。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文章给出了加强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建议,包括:用科学发展观引领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调查研究,联系实际;配齐企业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服务,改进工作方法;建规立章,加大制度约束人的力度。 关键词:企业;政治思想工作;问题 企业经营发展靠人,人受思想情绪支配,做好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则可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同时,不可否认,在充分发挥人主观能动作用后的赢利扩大又反过来证明人的价值、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从而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因此,只有正视并认真解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企业发展。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企业的振兴与发展、职工的生活和安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我国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新的实践迫切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改革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引导职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帮助职工坚定信念、理顺情绪,抵制消极倾向的影响,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第二,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向心力。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一个企业的根本。而抓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如何写好一个“人”字,如何塑造人、培育人、教育人。因此,我们必须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工作渗透到活生生的现实工作中去。企业职工群体作为一个团队,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所从业的单位发展壮大,效益提高,从而使自己的收入也得到提高。 第三,有利于企业完成生产任务。企业的中心工作就是要确保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明确了这一中心,就应当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要动员每位职工在生产经营中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完成任务。如果说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那么,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主要平台就是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这个基础。所以,在企业管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来开展。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取决于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人员素质的高低。 二、当前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企业的各种改革也不断深入推进,企业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职工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面对新情况、新形势,企业如何改革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已成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课题。企业中的政治思想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服务经济,政治思想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企业中的政工队伍,它是企业管理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做好思想工作,才能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才能搞好企业经济,才能创造最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领导应当重视思想工作,给政工人员以应有的地位。实践证明,在企业中要做到思想政治工作踏实认真、政工人员和蔼可亲,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既要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又要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实现公司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每个成员团结协作、齐心合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士气,鼓舞人心。 社会变革产生的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面对的新对象,了解掌握其新对象,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领域、范围和层次都发出了重大变化,准确把握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现象、新特点,是思想政治工作适应新的社会变化的重要问题。但是当前我国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缺乏创新,思想守旧。政治思想工作不受重视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是,就其本身的实质而言,它长期维持单一枯燥的形式、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性、内容与时代严重脱节,这些都是政治思想工作在企业内部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有的企业虽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但最终却因为思想政治工作者工作视野的狭窄,始终在以自我循环为主的小圈子里打转,其实施结果必然效果不佳。 第二,缺乏针对性,调查研究不够。由于企业长期受惯性工作模式的影响,政治思想工作开展路径往往是自上而下的,先在企业领导层面,以具体的某种政治思想工作形式开展,进行理论的宣传教育,而却忽视了思想理论在职工层面的继续教育。就是因为这种单一局部工作流程的实施,使得企业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与广泛的沟通,只求形式的多样化,不求结果的有效性。这样就会造成政治思想工作缺乏针对性、感召力和吸引力,也就失去了原有的魅力。 第三,员工素质不高。当前形势下,由于一些企业的行政干部对政治思想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正确观念,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下,企业的发展又过分地强调物质的收益,员工受这种企业文化的影响,就容易对思想政治工作产生排斥。政治思想工作在企业内部难以实施,导致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无事可干,丧失了做好工作的信心,从而出现了大部分政工干部的流失的现象。另外,擅长党务工作的专职政工干部却缺乏相关经营管理的综合技能,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 三、加强我国企业政治思想管理工作的建议 第一,用科学发展观引领企业政治思想工作。政治思想工作要有工作重心,中共中央提出了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主张。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也要以中共中央的政治主张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着力搭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同职工的思想交流,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谋职工之所谋,紧扣时代脉搏,营造政治思想工作的氛围。科学发展观的对于职工个体来说就是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因此,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只有紧紧围绕这28个字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才能逐步掌握政治思想工作的规律性,搭建适宜政治思想教育的工作平台,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调查研究,联系实际。要想在企业内部顺利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解决员工关注的实际问题入手,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思想政治工作要想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取决于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所采取的工作方法,要想员工服从于思想政治工作发展所要求的基本任务和核心工作,就必须考虑到企业员工的积极性的调动问题,就要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想员工之想、急员工之急。只有切合实际地了解员工的具体思想状况,才能选好工作的切入点,才能解决员工所急切关注的问题。思想工作的具体落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职工服务的意识,从日常的具体事务抓起,坚持不懈,才能从根本上使员工接受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配齐企业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所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政治思想工作,为政工部门选拔和配备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思维敏捷、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政工工作岗位,对职工反映强烈的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耐心细致地做好职工的安抚及思想工作,对所有从事政治思想工作的人员,以德才兼备、公道正派为依据,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的工作思路,理顺政工人员任用渠道,使那些真正适宜能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脱颖而出,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第四,强化服务,改进工作方法。思想政治工作是与人进行沟通的工作,只能采取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方式,而绝对不可以势压人。当前,我们正在朝着建立一个文明、法制的国家迈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迫不及待。但是,其具体的工作的思路和工作方式也有了新的要求。所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关键是要以法服人。只有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既不缺乏情感支持而又有理性的判断,使人更加心服口服。 第五,建规立章,加大制度约束人的力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都应有必要的制度,以规范人们的行为,惩戒违规现象,以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只有理想,没有规制,只有工作目标,没有纪律约束,理想难以实现,工作目标也难以达到。制度使守纪律的人更加自觉,更加理直气壮;制度可以纠正、强迫不守纪律的人按规范行为去做让无序变为有序,这样就可以保障一个单位、一个群体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地做好工作,干好事业。 四、结束语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时代趋势,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内部的开展面临着新挑战,所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要从自己做起,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要坚持不懈地进行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内心呼声,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开拓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网络发展与医科院校政治思想工作平台构建 摘要:网络已成为高校德育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阵地。结合医科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提出“更新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工作观念、提高网络信息技术水平、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丰富的思想政治网络信息平台网络平台、加强对网络的监管”的措施。 关键词:网络;思想政治:医科院校 网络以其全球性、多元性、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及迅即性等优势赢得了人们普遍的青睐和追逐,中国网民中在校大学生所占比例高达21%,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生活方式日益受到网络信息的影响。本文针对网络发展形势下医科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提出思想教育综合工作平台构建的系列措施。 一、网络迅猛发展的形势下医科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 网络作为当前一种最先进的信息传媒工具,以其全球性、多元性、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及迅即性等优势扩大了医科院校大学生的知识面,提供了广阔的交往空间,拉大了大学生的交往距离,增进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但同时网上交往行为的隐秘性、间接性、虚拟性以及网络信息中大量存在的消极、庸俗、黄色甚至反动的内容,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生活品味、价值追求,对学校德育工作形成的干扰和抵消作用极其深刻。网络使医科院校部分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薄弱,是非荣辱观念模糊,诚实守信行为缺失,与人为善精神淡漠。部分学生上网的目的不明确,绝大多数学生还不会利用网络来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利用网络查阅有用资料进行学习,自觉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也非常少;加之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少,不健康内容难于控制、网络改变着大学生的行为方式,同时对其身心健康发展也带来隐患。由于他们的生活阅历有限,政治辨别力不高,也难免会在一些不健康思想的传播中迷失方向,受到一些消极、极端、反动信息的影响,形成不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造成网络中不健康思想在大学生中大面积传播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网络中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性的东西太少,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在网络出现并迅速发展的时候,没有主动出击,占领这一重要的阵地。 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式,医科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一定要唱响主旋律,转变观念,拓宽网上育人新领域,进一步推进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化,坚持网上思想政治教育与学校整体育人工作相结合,努力构建优化的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平台,提高工作者和学生的网络水平和审美情趣,确保做到“网络延伸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做到哪能里”。 二、医科院校政治思想工作平台构建 (一)更新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工作观念、提高网络信息技术水平 信息网络的特点,要求医科院校思想政治工作者逐步树立个性化和平等交往等新的教育观念。个性化就是要注重发挥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地位的作用。网络发展为个体与整个世界的连接提供了快捷的信息通道,大学生通过网络自由地选择和接收各种信息,从而使过去那种“大一统”、“我说你听”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失去了曾经有过的震撼力和感召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只有重视大学生个性发展,突出其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才能收到教育效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想在网上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必须放下架子,树立平等交往观念,与学生平等相处,友好交流,建立感情,促进学生将教育内容化为自身的需要。 同时通过各种培训,医科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提高自己的网络技术水平,使自己能在各种信息交叉渗透和技术高度发展的社会中,具有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搜集、信息处理和信息传递等方面的基本技能以及对信息筛选、鉴别和使用的能力,并有效地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我校就面向所有教师开展cai、互联网的基本原理、网络终端的设置、上网软件的使用、网站建设等相关知识培训。普遍提高了辅导员队伍的网络技术水平,为思想政治网络平台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政治网络平台 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必须尽快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领域,积极拓宽思想政治教育的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校园信息网,普及使用网络知识,制作生动直观的多媒体思想政治教育软件,直接上网竞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这是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医科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义无反顾地用正确的思想指导校园网,唱响主旋律,抢占主战场,建立“红色网站”,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思想朝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校已建立并逐步完善校园网,各系院均开辟学生工作网页,及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政治网络平台。 (三)优化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信息平台 优化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信息平台,建立集大学生教育、学习、生活、娱乐及思想文化交流于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开展各种网络技能比赛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利用网络开展网民状况调查,积极开展网络文化建设,认真而富有成效地开展文明窗口、服务标兵等的评选:不拘形式地开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各类征文比赛、知识问答、棋类比赛、网络好新闻评选等;在校园网上建立毕业生就业网页,设立“就业信息”、“就业前景与展望”、“职业与理想”等切合学生需要的栏目,为学生的应聘、就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机会,这样就会提高网络的吸引力,拉近学生与网络德育的距离,让学生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要,摆正他们择业的坐标,找准人生定位,实现人生价值;又如学生生活信息上网、学生工作信息上网、学生勤工助学上网以及心理咨询信息上网等等,都让校园网充满魅力,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网络服务中潜移默化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熏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网络中潜移默化地拓展;号召学校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参与到网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因为他们有成功的人生,有丰富的学术成果,有影响力的学术权威,有良好的人格魅力,他们的加入更有人情味、亲和力。 我较已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各年办充分利用网络技术,除校园网学生工作信息网站外,还建立了校院网论坛、学生电子信息表,“飞信系统”、qq空间与学生网上交流,通过qq群共享年级信息,在chinaren网站上建立了年级“校友录”,通过搭建这些网络平台,有力地加强了年级内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并便捷地为全年级学生在专业学习、考研、就业等方面提供信息,初步建立起集大学生教 育、学习、生活、娱乐及思想文化交流于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系统。 积极开展网络条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发挥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手段的作用并不矛盾。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手段的针对性、实时性、权威性,恰恰弥补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虚拟性、机械性等缺陷,“人机交流”无法取代“人与人交流”特有的亲和力、感染力、震撼力,无法取代师生交流的人格塑造的作用。发挥传统媒体及方法的宣传教育功能,与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双管齐下,定能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四)依靠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加强对网络的监管 学校应该坚持不懈的加强对大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正面教育,进行法律、纪律及网络文明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水准,鉴别是非的能力、自律能力和自控能力。达到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里,构筑起不受侵害的“防火墙”,自觉做到不受垃圾思想、言论、信息的污染。依据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来规范、强化对网络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大学生网上行为的规范和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使广大学生形成网络法制意识和道德责任,认识到上网是不能乱来的,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我校结合本校特点,编制了适合本校管理实际情况的局域规定,结合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制定上网的道德规范,以此作为法律规范的必要补充,将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相结合,更有效地规范、管理学生的网上行为,使学生自觉地上文明网,文明上网,做到“道德建设、法律约束、技术控制”三管齐下。 总之,网络发展突飞猛进,新事物的诞生发展总是利弊相伴而生,促利避害是我们做好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因此,我们要深入研究互联网为代袭的信息技术新趋势,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新的、更大的发展。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对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若干问题探究 摘要:政治思想工作是增强企业员工事业心、责任感、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只有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鼓励员工振奋精神、团结奋斗,为完成企业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奉献,才能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政治思想工作;原则;策略 一、政治思想工作的指导理念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时期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的指导理念,始终着眼于企业干职员工凝聚力与战斗力的提高与发展。 ⑴要与时俱进,更新政治思想工作观念,树立人本思想,尊重人、解放人、塑造人。尊重人,就是要尊重劳动者的人格、价值和权利;解放人,就是要破除束缚职工聪明才智发挥的陈旧体制和观念,肯定人的创造能力;塑造人,就是要将新世纪的劳动者培养成为权利与责任的双重主体,确立主人翁意识,这也正是政治思想工作的内蕴所在。 ⑵要抓好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学习,培养创新精神。理论上的清醒是保证政治思想工作行动方向、政治立场准确性的基本保障。应当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员工职工坚持政治理论与业务技术学习,时刻以科学、发展的眼光评价新鲜事物,加强岗位创新,开创企业工作新局面。 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对企业发展形势、定位及战略目标形成更深刻的认识,明确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坚定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与大局意识,使广大干群的思想观念更好地统一到企业工作决策上,统一到服务企业战略转型及各项工作部署上。 ⑷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应正视和尊重广大职工的利益需求,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解决好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凝聚企业员工的思想、行动、意志与力量,为推进电力企业战略转型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支撑和保障。 二、政治思想工作的原则 ⑴政治思想工作内容要“新”,形式要“活”。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们要改变传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单一说教”的模式,针对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的放矢地对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思想与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形势教育,这是提高政治思想工作水平的关键。 ⑵政治思想工作要与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有机结合。在企业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企业的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搞好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对促进企业改革是有益的补充。当前,结合企业改革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搞好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要通过积极引导职工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并把这项工作与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让职工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性的政治学习,不断开阔自己的视野,更多、更好地掌握新时期的政治思想理论知识,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树立坚定的事业心,增强自身的责任感。 ⑶抓好新时期的政治思想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真情”。政治思想工作的对象是广大的职工这一群体,而人又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们在认识每一件事物的过程中总会带有一定的情感。职工在接受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的同时也是这样,总会带有一定的情感。因此,抓好新时期的政治思想工作,这就需要每一个从事政治思想工作的干部要付出数倍的“真情”,只有这样才能用自己的真情、真心打动每一个职工,政治思想工作才能在职工中发挥潜在的凝聚作用。我们政工干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只有付出更多的“真情”,才能使职工切实感受到更多的理解、关心与温暖,政工干部的心才能与职工贴得更近。 三、政治思想工作面临的常见问题 ⑴政治思想工作的地位认识 它主要表现在对政治思想工作很难形成稳定的社会共识。有的人认为,市场经济靠价值规律起作用,政治思想工作在市场经济中无能为力,无所作为;有的人认为,由于社会价值取向的变化,物质利益调节的作用越来越大,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越来越小。在企业内部,经济关系对员工的影响比政治关系更加实在、直接。从手段上看,政治思想工作侧重于非权力性影响,侧重于思想引导,而一些实际问题光靠讲道理是不能解决的,相反,行政领导掌握一定人、财、物的使用权和决定权,具有解决员工物质文化生活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利条件。因此,有时员工的意见和需求反映到政工部门, 迟迟得不到解决,使得有些人认为政治思想工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⑵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理解 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在当前遇到了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许多社会消极因素抵消了政治思想工作的成果,使之难以发挥作用。如收入分配不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少数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等等,常常使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到冲击,使政工干部苦口婆心的教育化为乌有。二是政治思想工作缺少物质载体,造成企业思想工作与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脱节。政治思想工作是精神方面的鼓励,与物质方面的需求和奖励相脱节,总是显得空洞无力。三是政治思想工作的成效具有间接性、潜在性、积累性等特点,不象物质奖励那样直接、现实、功效快,使人们对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产生错觉,认为政治思想工作好比一把伞,“天晴无用场,下雨顶一场”,用处不大。 ⑶政治思想工作的方法运用 当前一些政工干部存在“一等二靠”的思想,工作靠上级布置,开展活动靠行政支持,方法沿袭传统,缺乏对现代科技成果的深入运用。近几年,关于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改进与创新,常常是“文章多,落实少”,构想的东西多,可操作的办法少,其结果是政工干部感到辛辛苦苦做了无用功,员工群众认为枯燥乏味得不偿失。政治思想工作方法简单,枯燥无味,无的放矢,职工不可能感兴趣,只能“敬而远之”,谈何起到凝聚力的作用,政治思想工作也只能是走走形式而已。 ⑷政治思想工作的队伍建设 一些国有企业政工干部长期得不到培训,知识老化,素质弱化,使政治思想工作的改进和创新缺乏内在动力。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一些国有企业的政工干部仍然因循守旧,抱着老教条,根本不愿意创新思维,研究新的情况,致力于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工队伍缺乏既懂政治,又懂经济、懂市场、懂科学、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四、提高政治思想工作的策略 ⑴要紧扣党和国家的大局做政治思想工作 新形势下的政治思想工作要求我们围绕企业的中心问题,既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占领员工的思想阵地,使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又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充分研究人的心理和需要,结合员工的兴趣、动机和需要,引导他们正确实现人生价值,最终推动企业向前发展。要引导员工进一步顺应时代、解放思想、更新思维,用开放的、发展的眼光清醒认识所处的环境,客观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内外部形势的变化趋势,认清企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认清企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美好前景,充分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保证党的各项政策落实。 ⑵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的精神与物质需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没有物质生活的满足就谈不上以人为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对于物质利益、物质生活的追求是必然的,也是无可厚非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里的“利益”首先是“物质利益”,也包含“精神利益”。列宁也说,要依靠从个人利益上的关心,否则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向共产主义。这里的“利益”显然是指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职工的物质利益和精神诉求,使职工把个人利益的实现与企业、国家的利益实现统一起来。企业的发展要兼顾广大职工的正当物质利益要求,尽力提高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 ⑶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 企业改制、企业发展需要职工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而职工中蕴含着巨大的智慧,可以帮助企业共度难关、走出困境。这就需要企业为职工建言献策提供平台,使他们参与企业改革、发展及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参与管理是职工主体地位的直接体现,只有参与了企业管理,职工才能知道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和目标,从而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难关。政治思想工作者要深入职工群众,了解职工的所思所想,回答职工关心的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每个职工干事有舞台、发展有方向,在参与企业管理中不断完善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企业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结语 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这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要求政治思想工作者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形势与任务教育,及时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忧患意识,使政治思想工作真正做到的凝聚人心,调动人心,为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水电企业政治思想工作探讨 一、创新水电企业政工工作模式,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主动接受政治思想教育,将自己作为企业的主体,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主动性。此外,在日常工作中,企业的政工人员还要积极与其他职工接触,在传达党的新思想的同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和实际需要,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归纳,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及时地处理,让他们能够安心的投入工作。企业要想将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并做大,要不断完善政工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的政治思想工作管理制度,以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约束政治思想工作,以提高政工工作实效性。 二、创新水电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创新政工机制,要搞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对现有的政工机制进行改革,科学地安排政工内部各个部门的人员结构,使其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合理地分配政工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建立长效的互动机制,使得政工部门成为一个有序的整体。传统的政工工作大多是以演讲和会议的形式存在,针对的是已有情况进行思想纠正和会议谈话,因而不具备预防性,针对这个问题新的工作机制应具备预见性,针对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对应的思想措施,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机制的改进应从思想入手,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编制有效的思想工作内容,避免出现假大空的政工工作。对于整个企业而言,还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优秀的政工人员给予提薪。颁发荣誉奖章等,以确保他们的工作热情。另外,对政工人员的绩效考核,要与企业其他部门一视同仁,坚持每月对政工人员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对不达标者进行二次培训,对某些政工人员做出的优秀业绩给予相应的认可和表扬,使得他们能在企业中得到满足,找到归属感。 三、重视水电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 企业文化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某种程度上讲,企业文化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让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此来解决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问题,同时协调员工关系,理顺员工情绪而增强企业凝聚力;而企业文化生活通过对其价值观、信念、愿望对企业的员工进行熏陶、激励,其目标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强化员工归属感和成就感。二者内容上也有共同之处,企业文化通过企业精神道德等精神文化因素来熏陶和塑造员工价值观,而思想政治教育则引导企业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来培养积极向上的企业风气,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因此,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文化的培养主要依靠企业内部开展的文化生活,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来开展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企业形成一个浓厚的文化氛围,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协调、宽松、和谐、理解的软环境,促进企业员工对集体的责任感,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化,社会化发展,使企业文化能够恰当地融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去,形成一种合力,增强企业凝聚力。 四、结语 水电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需要思政工作者不断探索的工作艺术,不断深化艺术的工作。作为水电企业的思政工作者,只有不断钻研思政工作的管理规律,科学运用工作方法,才会在思政工作这片沃土上开创一片新天地。 作者:韦仕农单位:广西桂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政治思想工作作用下水利经济论文 ㈠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从管理制度创新入手创新思政工作模式,优化制度改革。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一个高效有序的管理制度,要将规范、激励和约束有机结合起来,基于管理制度来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在工作进行过程中,要保持和巩固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的成果,使先进的思想为广大职工所接受,并逐步成为自身稳定的内在思想,进而达到思政工作的最终目的。 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要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往的思政工作固然存在诸多不足,但是仍有许多可取之处。所以在今后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中,既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又要创新思政工作开展形式,做到结合实际,做到与时俱进,做到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使思想政治工作长期稳定地发展下去。如果思想政治工作脱离了实际,那其开展就毫无意义了。这就要求思政工作者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实际出发,结合广大职工的需求,以职工的实际利益为出发点来开展思政工作。也只有这样才能将思政工作做到职工内心,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㈢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形式、方法上创新如今的思政工作都将以人为本作为基础思想,将人本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协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思政工作的进行应该采用创新的形式,改变以往单一进行的模式,把传统灌输式教导变为引导和职工自我教育。在创新的同时,一定不能脱离实际,要从实际出发,与客观事实为依据,加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在职工思想上的渗透力,将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切实融入到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㈣坚持正确方针,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凝聚力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是决定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可以说是思政工作的灵魂。所以思政工作的进行要将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思政工作者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信念式教育意识与能力的培养,使员工的思想工作与教育工作相融合,用友善、生动、有说服的实例来引导教育,消除其排斥心理和互相之间的隔阂,进而增进交流与合作,提高凝聚力,达到思政工作的最终目的。 ㈤坚持以发展水利经济为中心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水利经济建设进行,做到服务于水利经济,以发展水利经济为中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改革在不断地深入,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正面临着重要的转变时期。作为一名合格的思政工作者,任务是艰巨的。随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的重大变化,如功利意识、效益意识、自主意识和竞争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的心态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偏颇和失衡。为此,如果不采取积极正确的引导,就会使人们在改革中、在转型时期失去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就会产生对经济发展前途的困惑与迷惘。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针对水利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方法、新思路,始终立足服务和服从于经济建设工作这一中心,紧贴经济工作,渗透到水利经济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而不是游离在水利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之外。 综上所述,水利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可以有效地促进水利经济的优化改革,使其向更长远的目标发展。作为一名政治思想工作者,应该具有先进的思想,在继承中扬长弃短,在创新中结合实际,在新的形势下将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设做到适应时展需要,从而促进我国水利经济的快速发展。 作者:王玮民单位:甘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第五工程处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基层政治思想工作交流材料 思想政治工作是基层机关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不可或缺和无法替代的。对于新时期基层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为重要。当前基层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同时具有时代性较强,非主流元素影响较深,价值观念不强,对复杂的社会形势认识不清的特点。给做好基层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挑战,结合自身实际,笔者对如何找准基层政治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和拓展方向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当前基层人员政治思想的特点 1.价值观念不强 在政治观、人生观,还是消费观、从业观、道德观等等的价值选择,当代基层工作者和老一辈基层工作者有着明显的差异。对人生的价值或者奋斗目标不是很明确,对工作岗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积极性不足。 2.对形势认识不清 复杂的社会形势,在社会地位显得越来越来重要的今天,许多人只是满足于现状,无养尊处优的认识。惰性思想意识,经历浅薄,大部分知识匮乏,这些弱点容易使他们的自主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会使其从自主走向新的盲从。 3.自律性较差 机关是一个将求纪律的地方,严格的思想作风和明确的纪律制度,是做好基层工作的根本保障。但由于对社会形势的认知不够,社会知识匮乏,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导致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识不清,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有空而入”。精力投入不够,“勤奋失效”,缺乏甘于奉献的精神和乐于奉献的热情,服务意识较差。 二、做好基层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以自上而下开展的教育,不能适应基层人员思想现实的需要 机关每年都要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这种周期性的教育,效果不佳。一是自上而下的,往往强调的是普遍性,而没有针对性,缺乏内在的动力;二是周期性的教育,更容易流于形式,统一认识,对照检查、落实措施、总结汇报,会形成应付的结果;三是形式及时间的安排上。参与性及互动性较差,特别是下情上达的渠道不畅。这需要我们对基层工作者思想教育的形式,思想教育的阵地、思想教育的内容有一个再认识,提出合理科学的更新观念、新方法。 2.以人为本的思想贯不彻低 基层工作者思想价值观念的不成熟,这需要在基层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往往在基层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上没有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没有有效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实点。没有根据基层工作者在政治觉悟、思想修养、道德素质、知识能力、理论水平等方面,差异,因人而异,往往用统一标准去要求每一个人,只讲先进性,不讲广泛性。但随着随着基层工作者素质的逐步提高,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入,确立人是主题、认识本质、认识目的的观念。已变成了基层工作者的要求。在这种思想下,推行以人为本的政治思想建设。就有了内在的推动力。 3.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缺乏灵活性,教育形式单一 在新形势下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是创新,但实际上,创新的只是形式、载体,其实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理论性强,对于基层工作者的来说对其实质的理解还需要通过时间的积累和实践中的体会,如思想政治工作缺乏灵活性,教育形式单一。长此以往基层工作者对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的兴趣越来越淡,对基础机关的建设没有实质性好处。在新形势,新发展趋势下传统的思想教育模式就不能适应新时期发展的要求。在科技化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接受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广播、电视、报纸,尤其是互联网,为信息的获得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这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尝试大胆的创新,灵活多变的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基层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4.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部就班,程序化 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是按部就班,为了任务而工作。教育工作者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缺乏研究学习,一成不变的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指示办事,上课频繁,笔记繁多却看不到明显的效果。都是上课然后写心得体会,根本就没有结合实际情况把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和实践没有有效结合的情况下要谈加强队伍建设完全是纸上谈兵。 三、做好基层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一)选准切入点,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 1.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加强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从基层工作者身边活生生的人和实实在在的事抓起。从一点一滴抓起,化虚为实,虚功实做,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努力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评比、有奖惩,切实把新时期机关基层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基层工作者的心坎上,有效地激发和调动工作干劲。 2.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广泛性。加强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贯彻民主原则和疏导方针,立足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引导和发挥好机关基层工作者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了解每一个基层工作者,要将每名基层工作者的家庭情况、个人经历、爱好、性格特点等掌握牢固,在给基层工作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结合当代年轻人身心发展规律,抓住他们的性格特点、思想和闪光点,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这样提高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觉悟,强化队伍建设有积极的作用。现在的基层工作者,自由平等的观念越来越强,逆反心里比较强,如不能抓住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没有较强的结合实际情况的能力,即使再有激情的教育,也发挥不了作用。因此,要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效果,思想教育工作者在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意识的同时,还要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能把自己凌驾于基层工作者之上,要以平等的、诱导的方式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 (二)把握结合点,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1.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与严肃纪律相结合 加强基层工作者思想教育的同时。我们要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严格执行纪律,对基层工作者队伍中出现的违纪政纪的行为,违反中政委“四条禁令”,机关的有关规定以及上级下达的禁令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通报的通报,对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2.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各项业务活动之中,加强基层工作者日常的思想教育与引导。无论是落实工作任务,岗位交流,还是变动职务岗位、实施奖惩,都要适时辅之以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基层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排除和化解不利因素,帮助基层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和处理好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渗透和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的渗透和树立能够使思想政治工作融人到全体基层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中,对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加的重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方式。基层工作者的特点多样化,在严于律己,遵守制度的严要求下,关心基层工作者的生活,及时解决基层工作者的困难,努力营造一种和谐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工作者的主体作用,要求基层工作者切实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贯彻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思想。 (三)形式多样化 信息时代,思想政治工作也要发挥信息优势,结合现代教育高科技技术设备展示多元化的教育形式。既然对刻板的思想教育存在厌烦情绪,在长篇大论效果不好的情况下,把大教育化成小教育,把刻板变灵活。一是给每人印发一张卡片,印上一两句理论知识;并找到好的有哲理的小故事,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二是制作几个警示教育牌,放在机关显眼的位置;将思想政治上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以文艺形式展现给基层人员,这样在课堂之余使机关基层工作者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等等。三是,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教育的同时,结合实践教育。对曾经出现过思想犯罪“思想犯罪”的典型人和事通过观看影像资料,写心得体会以提高基层工作者对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这些小技巧,一时的效果可能不明显,但天长日久,良好的思想政治思想自然而然进入人的潜意识,在不知不觉中发挥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慢功出细活的工作,想要马上出成绩很难,出了成绩想要持久也很难。所以需要有持之以恒,坚持不解的精神作支持。其实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就象文火煮汤,慢慢地煮,时间越长汤味越浓,营养就越丰富,效果也就越明显。 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重视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无数革命历史实践证明,路线确定以后人是决定因素,因此说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这一优势,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对新时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特点,寻找新方法。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上下狠功夫。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经贸系统党建与政治思想工作要点 2012年县经贸局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紧扣迎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主线,围绕服务和创新两大主题,牢牢把握“以发展促转型,以实干创新业”工作基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迎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造性助推发展三个重点,为全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建设高效队伍。全面开展“摸实情、干实事、求实效”和“强责任、强服务、强效能”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和机关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以“转作风、提效率、优服务”为主题,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进,争优秀,推动党组织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中“走在前、作表率”。探索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和监督,着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2、深化理论学习。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和方法,依托“经贸干部讲坛”载体,综合运用专题学习会、中心组集体学习交流会、研讨交流与考察学习等各种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吸引力。扎实开展“读书、调研、案例分析”三项活动,建立机关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提高机关干部服务企业、助推发展的能力。 3、强化作风建设。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三治三比”即治庸、治懒、治散,比作风、比业绩、比奉献,努力提高工作绩效。加强六个“大力弘扬”的学习教育,即: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勤奋学习的作风;大力弘扬顾全大局的作风;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大力弘扬敢于担责的作风;大力弘扬一抓到底的作风;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作风,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 二、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4、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以强责任、强服务、强效率为主要内容,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紧密结合本系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组织责任意识,签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深化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积极探索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新机制。继续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着力推动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努力实现党建工作责任刚性化、工作规范化、运行制度化。 5、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学习“最美教师”活动,围绕争创“五个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争做“五个先锋”(创业发展先锋、爱岗敬业先锋、诚信经营先锋、促进和谐先锋和奉献爱心先锋),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推进劳动工资协商机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表率作用,立足岗位,服务项目,开拓创新,争做岗位标兵,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作出新的贡献。 6、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企业党组织要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热爱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宣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要创新党员教育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内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党员示范岗”、“岗位标兵”等活动内容,实施党员公开承诺等举措,引导党员在岗位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使党员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技术革新、节能减排的骨干,成为企业技术攻坚、推动转型升级的先锋。 7、加强党员组织发展。企业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双培养、双考察、双公示、双管理”的程序要求,制定好”两新”党组织党员发展计划,重点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一线员工、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为重点,抓好“三培养两推荐”工作,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经营管理干部,将党员经营技术骨干推荐为中层管理人员,将党员中层管理骨干推荐到决策层。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群众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全面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提高质量,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 8、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完善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健全党组织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 9、加强党内关怀工作。企业党组织要落实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切实关心党员干部的健康、待遇和生活,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主动解决实际困难,强化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营造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的党内氛围。要建立企业党员关爱基金,加强对生活困难党员等的关怀帮扶工作,营造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的党内环境。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县“十二五”时期人才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办好大学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加强助推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深入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1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认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方向、目标,完善政治思想工作机制,建立党员干部思想情况分析制度,分析、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细致地做好化解矛盾、疏导情绪、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使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好有效结合。 12、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富有时代性和鲜明个性的企业精神,把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和企业发展、员工利益有机统一,融入企业内部人文精神、企业文化、企业党建、经营管理等日常工作,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塑造良好的企业职工形象和企业形象。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塑造美化企业形象。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探讨 一、政工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国企与私企的使命不一样,私企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在营利的同时,为广大人才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平台,各取所需。而国企不仅仅是为了营利,它肩负着建设国家的任务,这就使政工人员所肩负的责任也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而工作,政工工作不仅是推动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是开展党的政治思想,尤其作为政工干部,必须要有高速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锐性。看待问题的时候要有长远的目光,不能狭隘的只顾眼前利益,要把握形势,利用机会,从政治角度出发去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要推崇科学,反对迷信,要不断的学习加强自己的政治领悟,同时要带动企业一同发展。 科学的发展才能提高企业走向辉煌。纵观近几十年,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实现这一飞跃的就是科学技术。只有科学技术才能推动人类的发展。同样,只有科学的发展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将企业推向一个美好的未来。因此,企业的政治工作创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以此为依据,转化为企业的行动准则,将政治工作作为促进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的根本方针。同时要具备高度的服务精神,要时时牢记为大局、为中心、为党员干部服务。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大胆创新,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人,加强企业内在的生机和活力。同时,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一种理论,而是要切实的将科学发展观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其为指导思想,加强工作过程的理论指导,将政治工作部署和指导的科学性体现出来。政治工作要体现出对员工的关爱,要做到统筹兼顾和整体推进,要有科学的方法,充实的内容,既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又要切合实际。 二、加强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方式 在加强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中,企业领导者占据着主导地位。领导者引领着企业的发展,也引领者企业员工的思想的发展,也是连接国家与企业的桥梁,因此,在加强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中,加强企业领导者的政治思想工作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很多国有企业从领导者到普通员工,都表现出对思想政治工作不同程度的轻视,这也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的确定并完善,经济建设广泛扩大,深入企业和员工的心理,使企业以经济发展为主的本性特征逐渐复燃。同时,不论是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考核还是企业内部的的考核都主要以经济效益为主,在这样的环境下,长期的忽视思想政治工作使得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几乎荡然无存。 对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干部群众之间的关系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这就需要党和国家领导加大对国有企业思想建设的力度,当然。建设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通过考核、评比、奖励等多种手段激励国有企业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同时,企业领导人要配合和支持党政府的工作,加强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和领导力度,同时更要以身作则,带头参与思想政治学习,只有为广大员工做出表率,才能更深一层的向员工提出积极参入的要求;另外,企业要增加思想政治工作的投入力度,不仅要投入经济支援,还要按照需求安排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时间,确保员工参与密度达到合理要求。同时,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如今的人们由于成长环境的因素,对那种填鸭式的说教教育已经毫无兴趣,新时代的要求是要利用新的媒介不断的创新,如今,互联网的发展,科学,教育、信息等的传播方式多种多样,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方式也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网络媒介,比如论坛、邮件、QQ等新兴的手段,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致,这样才能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造成企业对政治思想工作的不重视也不仅仅只是企业的原因。长期以来,国内的的思想教育都是以传统灌输式为主,这种灌输式的教育有其好的一面,但是也造成形式的单调,带给学员枯燥的感觉,这就使教育的效率不断的在降低。所以,教育的模式需要适当的做些调整。可以通过各种纪念活动,参观革命圣地,举行一些红色旅游,歌曲比赛等等,这样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同时使教育的模式带给人们一些新颖、生动的感觉。除了教育模式的调整,教育内容也应当做些适当的调整。目前我国的思想教育内容依然是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还有“八荣八耻”和“三个代表”,这些理论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典理论。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同时也有力的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直在正确的道路上不偏移。但是,如今的科技、信息已经实现了飞跃的发展,我们需要对传统模式进行创新,如果思想教育内容一味的保持固步自封停留在传统经典上,那只会越显的呆滞、陈旧因而逐步脱离时代。 三、结语 如今,在世界经济冲击的形势下,我国的经济还处于低迷的状态,效益出现下滑,企业以及企业员工的压力都在大幅度增加,在这时候,更要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突出人文关怀,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对员工进行心理辅导,结合实际,采取现实、有针对性的措施去高效而生动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企业的服务工作,使企业以及我国的经济向更好、更快的未来发展。 作者:喻文利单位:南冷水江市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老师政治思想工作思路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今后的改进方向: 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以及同志“三个代表”的理论精神和的“八荣八耻‘,及时掌握党的工作重点方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不要遇难而退,要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树立教师新形象 教育是以人育人的事业,教师作为这一特殊的职业,直接负担着培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历史重任,因此,师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加强烈的典范性,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教师形象是每个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师不断进取,赢得成功的力量所在。 一、爱岗敬业是师德的基石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石。对于教师来说,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就是忠诚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社会与人民对教师寄予重望,因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学生本人和家长对教师也寄予很高的期望。我们不能设想一个没有敬业精神的教师能够为培养人才的教育工作尽心尽力,所以只有教师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同时有了对事业热爱之心,就会甘于平凡,为人民的教育事业默默奉献,在平凡的三尺讲台上奉献自己的才智和毕生的精力。 二、热爱学生是师德的核心 一个人最崇高的爱是爱别人,一个教师最崇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所以教师要真正实意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 作为一名教师,我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平等待人,因材施教,平时注意全面了解学生动态,经常找他们谈心,交流思想,增进感情,如果有人因病缺课,我尽力争取时间给予补课,做他们的良师益友,对后进生,更是对他们循循善诱,做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用真诚去感化他们,因此得到了学生的信赖,他们把我当成知心朋友,有什么心事都跟我谈。记得有一次,我收到一位学生给我的一封信,信中诉说了他因学习成绩差经常被妈妈打骂的苦恼,要求老师给予帮助,我及时找该生谈话,对症下药,指出他在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同时发掘他的闪光点,并通过家访,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使该生慢慢克服了学习上的困难,经过努力,学习成绩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家长面前找加了自信。 教师尊重学生,爱学生,不仅意味着最终赢得学生的信任和拥戴,提高教育的功效,也还意味着教师能虚心地向学生学习,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与学生一起成长,共同进步。 三、为人师表是师德的灵魂 除了父母,教师是学生相处时间最多,对学生影响最大的人。教师在教育中的示范作用是巨大的,学生总是以老师做为模仿效法的对象,老师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都会在学生的心灵深处留下烙印,对学生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加里宁有这样一段话:"教师每天仿佛都蹲在一面镜子前,外面有几百双精细的,富于窥伺出教师优点和缺点的孩子的眼睛,在不断地盯视着他。"因此,教师必须十分注意自身的修养,严格要求自己,把做人与育人统一起来,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良好榜样,以大方得体的仪表,稳重端庄的举止,亲切和蔼的态度,文明礼貌的语言,严谨持重的行为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等,形成一种无声无形的教育动力,去感召学生,启迪学生,最终达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目的。 四、不断进取是师德的生命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学生能原谅教师的严厉,刻板甚至吹毛求疵,但不能原谅教师的不学无术?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高超的学识本领不仅是教师自我完善的基础,是从事教学工作的保证,还是教师树立教学威信的源泉。面对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世界,教师不能墨守陈规,固步自封。现代社会、现代教育的急剧变革向教师提出挑战,要求教师承担多重角色,要求教师具有多方面、综合性的能力,因此,教师应树立起"终身学习"、"永远探索"的思想,在教育实践中,潜心学习理论,运用理论,钻研业务,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发扬探索和创新精神,为教育事业不断攀登,终生奋斗。 做为一个教育工作者,要对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时时以育人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塑造好自己的人格,处处为人师表。要认真钻研教育学、心理学、人才学,关心现代信息,要打破门户之见,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博取众长,使自己的常识专精博览,以适应两教育的要求,为培养现代化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党支部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总结 2015年,我支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山航党委的工作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现将我支部2015年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制定计划,确保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我支部于年初制定党建政治思想工作计划,除做好日常党建工作外,着重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继续推进“党员先锋岗”和“优秀党员”争创活动;二是在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继续推进“三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三是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半年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基地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推进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发展 我支部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推进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发展,有效提升党员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基地各项工作发展。一是在1-5月进行X次集体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集团公司及集团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使每个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在平常生产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基地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提供支持保障。二是完善创新争创方案,持续开展党员先锋岗争创活动,建立了服务明星岗、安全监督岗、综合保障岗和救援应急岗,促进创新争创工作深入发展。三是完善全体党员公开承诺书,每个党员按照承诺内容重新写承诺书,并向全体职工群众公示,确保认真践诺。 三、分析思想动态,确保基地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 根据公司的要求,我支部分析职工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职工思想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确保基地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专题研讨等方式对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职工思想主流主流是好的、积极的、进步的,但是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对安全生产有麻痹懈怠思想,认为完全要做到安全生产,难度很大;二是职工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精神不够,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是新员工出现不稳定情绪,嫌工资薪酬低要求调离。针对第一方面问题,我支部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向职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讲解安全事故血的教训,引导职工从珍惜自己生命出发,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维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针对第二方面问题,我支部给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学习、刘少奇、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关于党性修养方面的论述,组织职工开展羽毛球比赛、登山等运动,培养职工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精神去努力工作,完成工作任务。针对第三方面问题,我支部找职工谈心,安抚职工思想情绪,满足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以此稳定职工情绪,增强职工队伍凝聚力,使全体职工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共同做好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公司发展多作贡献。 四、认真细致务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我支部认真学习中央和有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与讲话精神,按照《山东航空集团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结合基地实际,认真制定了《基地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目标和主要任务,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2、抓好三个环节,确保取得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我支部教育实践活动从9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在第一环节中,我支部认真学习群众路线的有关书籍和宣传视频资料,开展走访调研、蹲点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充分征求对支部班子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打下扎实牢固基础。在第二环节中,我支部写出《山东航空基地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着重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期间,公司群众路线督导小组亲自到基地参加基地举行的党员群众背靠背给基地领导提批评建议,收到较好效果。在第三环节中,我支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中央正风肃纪12项具体工作,进行集中整改,写出了《基地党支部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整改的具体内容,落实了整改工作的领导、监督和保障措施,为彻底解决“四风”问题,努力改进作风,推进基地工作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开好民主生活会,推动基地工作发展。2015年11月28日,我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公司督导组及分管领导到会,基地领导对照“四风”问题做了认真、细致全面的自我对照检查,态度诚恳,检查深刻;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群众,积极发言,敢于发言,提出了许多很好、很直接、很中肯的意见。这次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基地领导增强群众路线意识,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依靠群众做好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今后工作发展,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起到积极重要的作用。 五、2016工作计划 1、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支部要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每个党员职工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凝聚深化改革的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山航公司工作精神上来,立足基地实际,立足岗位实际,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完成山航公司2016年目标任务作贡献。 2、持续推进党建政治思想工作深入发展。我支部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党性修养,使每个党员认真践诺,开展好党员先锋岗争创活动,引领全体职工努力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促进基地工作发展。我支部要强化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检查、监督、落实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防范“四风”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我支部要加强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对职工进行正面思想教育,消除职工思想中的不稳定因素,确保职工队伍稳定,持续推进公司整体工作发展。 3、扎实推动基地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我支部要把安全生产融进党建政治思想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带领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基地生产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使每个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二是组织各类安全培训,使每个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懂得如何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全面落实安全制度,要求每个职工做到遵章操作、规范生产,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促进企业平安发展,共创企业美好明天。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司法系统政治思想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政治思想道德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着力推进理想政治建设 要结合全州政法工作及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时效性。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与法律专业人员的政治思想、责任意识、执业道德教育,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载体,紧密联系实际,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进一步转变不适应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科学发展的素质能力,着力破除制约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主动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提高综合素质为重点,着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和执政能力。强化学习,积极以开展自学、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坚持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制度,坚持调查研究,做到熟悉上情、摸准下情、掌握实情,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则,确保民主集中的贯彻落实,增强和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和领导全局开拓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以班子建设带动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规范管理。一是强化专项教育。继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等活动,深化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完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大练兵、大比武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二是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多种渠道使干警进一步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素质,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在全局营造讲学习、钻业务、比技能、创佳绩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改革意识。坚持自学为主,积极参加局机关各种会议学习,局每季度组织集中培训一次。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县各有关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集中培训学习。三是进一步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增强考核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奖罚分明,充分激发干部职工探索创新、履行职责、勇争一流的精神风貌,增强队伍活力。四是落实干部待遇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落实干警休假制度,年度例行体检制度,生病住院、困难慰问制度,实现从优待警工作制度化。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按照“坚定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抓好法律服务人员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端正执业思想、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继续深入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民生“八件实事”,牢固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三、以增强发展活力为重点,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党建工作 (一)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行“一岗双责”制;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各种权利,进一步完善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拓宽民主渠道,实行党务公开;加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继续在党员干部中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观念,继续开展“三联系”活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二)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不断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三)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精心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的推荐、呈报和表彰工作。通过典型形象的培育,树立系统良好形象,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保持洲际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四、以提升社会影响力为重点,着力推进宣传工作 强化对外宣传,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搭建司法行政宣传平台,充分展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风貌,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政治思想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我们公司党委要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坚持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活跃党内的思想交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干部本着对党、对企业、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和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虚心听取意见、真心实意整改中不断提高、完善自己。在实际党建工作中,我们公司党委既要注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更要注重培育一支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每个党员既做政治上的强者,更当业务上的能人。要针对党员不同岗位要求,切实增强党员意识,教育每个党员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做到党员标准不能降低,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忘记,党的形象不能损害。在生产工作岗位上一是要成为遵纪守法的标兵;二是要做工作上的先锋、学习上的模范;三是在急、难、险、重的紧要关头,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搞好各项生产工作起到政治、组织保障作用。 (二)加强大局意识建设,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 我们公司要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着重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到深刻领会,牢固掌握。要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只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保证我们公司不迷失方向,才能承担起历史使命,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我们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把2011年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年,要确定总体工作思路与目标任务,要求从公司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一把手都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实用性、针对性,通过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完成2011年公司所确定的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公司的一项根本建设,集中体现在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完成公司的生产工作任务,建设和谐稳定的生产工作环境上。思想政治工作要具有全局意识、大局责任,自觉服从公司的中心工作,为促进公司生产工作发展服务。当前最根本的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公司不断发展的生产经营形势,找准服务中心的着力点,想公司所想、急职工所急,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助推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三)加强基层班组建设,促进“五型”班组深入发展 对我们公司来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班组,要加强基层“五型”班组建设,以技术创新、技能提升为着力点,注重把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劳动热情引导到节能、降耗、增效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上。一要创建“管理型”班组。班组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企业的根基和工作落脚点,也是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公司要据不断完善班组管理制度,努力形成科学规范、从严从细的管理体系,使每个班组成为“管理型”班组。二要打造“创新型”班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企业技术创新需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并使之与岗位实践相结合。我们公司要把创新意识贯穿到班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做到创新工作,创新发展,使每个班组成为“创新型”班组。三要锤炼“技能型”班组。我们公司要从生产实际需要出发,确立以岗位成才、学以致用为宗旨的创建活动指导思想,定期组织职工技能大赛,为职工搭建岗位成才的平台,树立“技能型”职工典型,使每个班组成为“技能型”班组。四要争做“效益型”班组。效益是企业的生命,每个班组要通过小改小革、修旧利废、双增双节等诸多方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自己成为“效益型”班组。五要营造“和谐型”班组。营造合谐氛围是增强班组凝聚力的重要渠道,要以人为本,班组为家,改善作业环境,营造集体温暖,尊重职工,理解职工,关爱职工,真正成为“和谐型”班组。 (四)加强道德情操建设,掀起“岗位奉献”热潮 要完成我们公司2015年光荣而艰巨的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离不开每个职工的“岗位奉献”。我们公司要加强对职工的道德情操建设,坚持理想信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每个职工做到爱国爱公司爱事业,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个人成就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在树立理想中规划人生,确立人生目标,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自己的思想品质、道德情操、个人修养和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积极、勇敢、向上精神和学习、工作、生活信心,做讲道德、重品行、作表率的模范。使每个职工立足本职,在平凡岗位上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争一流,创一流,积极做出“岗位奉献”,为公司发展添砖加瓦,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做更大的贡献。 政治思想工作论文:论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现状及战略 生产经营管理与政治思想教育管理的配合性及协调性较低在企业中多由企业经理主管生产经营方面的内容,而党委书记等重点抓政治思想工作,两股领导力量有着各自的思想、各自的权利、各自的队伍、各自的任务及考核要求等,造成企业内部存在两个管理中心,某些企业中甚至存在着两派领导之间争夺权力、不团结的现象,影响到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甚至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随着新的形式发展变化的要求,企业的改制工作逐渐完成,出现大量的股份制企业,使得企业在股权结构、运行机制及治理结构等方面发生着变化,使得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呈现出由一个极端发展至另一个极端的现象。企业政治思想工作观念相对陈旧缺乏必要的创新政治思想工作没有被企业领导人员及员工重视的原因相对较大,但就政治思想工作的自身而言,长久以来形式较为单一、内容及方法上缺乏必要的创新,而与时俱进与虚实相结合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相对缺乏是较为重要的方面,同时也是政治思想工作较难获得大的发展突破的重要因素。某些企业虽已建立起围绕企业管理中心进行工作开展的组织管理意识,但因视野相对狭窄而不断的陷入到自我循环之中,使得工作的开展效果的针对性较低、触及深度不够。工作的开展缺乏调查研究且针对性及科学性有待提升企业长期受到原有的工作模式所带来的惯性思维的影响,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呈现出自上而下开展的显著特点,即在企业内部的党委的领导之下,将政治思想的主管部门作为主体进行正面理论的宣传教育及传输灌输,单向的工作流程相对被动,虽然文件均照常照发,文章也照读照念,但因为缺乏相应的深入调查及广泛的沟通,使得企业内部形成寻求形式的轰轰烈烈,而不求实际效果的现状,因缺乏相应的科学性及针对性,也就使得政治思想工作缺少其感召力及吸引力,甚至使得政治思想工作失去原本的魅力。政治思想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普遍相对较低某些企业中行政领导干部对政治思想工作依然存在着偏见,给予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解及支持力度相对不足,对物质利益的强调过多;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快速发展,员工可实现信息获取的渠道多样化,增大着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难度;政工干部的数量呈现出多少不均的现象,某些政工干部晋升受到较大的阻碍,使其失去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必要信心,部分政工干部转业、流失现象现对严重;专职的政工干部所擅长的是党务工作,缺乏必要的管理经验及管理技能等,使得政治思想工作较难融入到企业的发展中。 加强企业政治思想者政治工作的对策 全面提升企业生产经营及政治思想管理的协调配合性企业领导曾对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是保障政治思想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及前提保障。企业必须将领导层思想政治意识的提升,当作重点工作进行细化落实,进行理论学习的强化,进而提升领导层的整体素质,以领导者自身的模范行动及真实的业绩来赢取员工的信任及拥护。落实好企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确保企业技术进步及文化建设的齐头并进,进行企业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产品结构及资金结构的适时调整,确保企业竞争实力的提升,领导人员要与党政干部相互配合,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员工整体素质的提升与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融合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呈现出的企业发展及管理水平的全面进步,使得企业所面临的形式及任务发生变革,强调着进行员工素质提升的必要性,企业领导人员可充分利用政治思想工作所具有的全员参与及全过程渗透的特点,促进员工政治思想素质及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进行企业内部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到复合型人才的争当活动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及学习培训,使员工队伍的素质切实得到全面提升,实行企业内部的约束及激励机制,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人才的重点奖励等,为企业的跨越式发展重点培养思想素质过硬的人才。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与人文关怀的融合开展人文关怀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特征,也是政治思想工作开展的重要表现形式,政治思想工作者要能够承认企业内部存在个人利益,对员工的工作状态、生存状态及生活状态的给予切实关注,就员工的尊严、价值、命运、理想及个性等给以充分的关注,进而实现员工利益的维护;对工的多种心理需求等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帮助,切实的关注企业内部的弱势群体及困难成员等,以促进员工的全面综合的发展,进而引导员工实现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等;加强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的开发,对现有的员工进行合理的调配,并适应员工的工作需求进行适时的培训等。提升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人员素质及工作权威性政工干部是企业执行人才培养、教育及塑造的重要承担者,要坚定自身能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的信念,进而实现企业内政治思想工作权威性的提升;工作人员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需求,进行思想道德素养、业务技能及理论水平的重点提升,培养起自身进行现实生活、员工思想状态及生活状态中亟需解决的各类问题的捕捉能力,给予员工科学有针对性的引导及说明;政工人员要积极的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具体生产经营状况及组织运行状况等,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中,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赢取周围人员的认可,进而使其认可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意义。 将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形成固定的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但这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需要政工干部正确面对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强化相应的改进对策的细化制定与切实执行,从而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强大的凝聚力及推动作用。 本文作者:付建工作单位:四川高速公路开发建设总公司